《女主有个外挂店》 第1章 心生相 夜色浓郁,一道狭窄的小路直通向远处尽头。弯月如钩,将清冷光线投射下来,照清了墙角处开满的黑色曼陀罗,纤薄如纸的花瓣犹如向上苍祈求的手掌,无风而动,说不清的妖娆与诡异。 她紧了紧身上的外套,看着面前用黑色花瓣铺就的道路,犹豫了一下,还是踏出了脚步。 小巷弯曲而深,绕了几个弯就迷失了方向,她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任谁在大半夜遇到这么奇怪的地方,都会不由自主地心生畏惧吧。 唉,她不该贪图近路的。正当准备沿路返回时,她的目光触及到了几米远的地方,也就是小巷的尽头,竟然出现了一座形状怪异的小屋。 不知怎么的,里面传来的白亮灯光让人心生安全感,也让人忍不住想去靠近。 等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小屋门前了,椭圆形的玻璃门缠绕了金属丝线,从外面根本无法看到屋内的任何东西。 镜香正窝在老藤椅上打盹,就听见门外传来笃笃的敲门声。 她精神一振,睡意全无,回应了声,“请进。” 门被推开了,后面露出一张年轻女孩的脸,大约二十出头的模样。 “你好,我叫宁静。我好像迷路了,想过来打听一下怎么走。”女孩走进屋里来,有点拘束的样子,不过语气很有礼貌。 镜香从藤椅上站起来,打量她一眼,“这里并没有其他路径通向外面,除非你往回走,但你一旦离开这里,就再也没机会踏上这条小道了。” 宁静奇怪地抬头,当视线停留在对方脸上时,不由一愣。 面前的女子不过二十岁的模样,长发及腰黑如墨染,有两缕发丝自耳边垂下流露出几分婉约美感,与她全身散发出的古典气质相得益彰,虽然她打扮时髦入流,漂亮大方,但若是披一件古装或许更为合适。 “既然有缘遇见,不妨在我这里看看东西,总会找到适合你的一款。”镜香弯了弯唇,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显出几分俏皮味道。 “这里······是商店吗?”宁静皱眉,怎么会有人将店铺开在这么僻静的地方?她回头打量了下店里的摆设,心里触动不已。 店铺不大,只有一间教室大小,门口靠右侧是柜台,左侧则是一排排材质非凡的货架,不过搭配得格格不入。雕刻花式的复古紫檀木,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甚至有用整块绝美玉石制作的,光是这些东西就价值不菲,世间难寻。 不过令人目瞪口呆的是,乍一看这是个狭窄的店铺,但目光所往之处没有尽头,就仿佛掉入了无限大的空间中。 奇怪,太奇怪了。宁静低头暗自吃惊,一联想这家店铺是半夜开张,顿时觉得周身充满了神秘的气息,害怕中带了点小期待。或许这深更半夜的奇遇,会帮到她。 “姑娘,能在这个点找到我这家店的,都是有缘人,”镜香说着绕到了她身前,迈着小步子走入货架之间,冲她回眸一笑,“我敢保证,这里绝对有适合你的东西,帮你走出现在的困境。” 宁静心里一惊,蓦地抬头,“你······你知道我的心思吗?” 镜香耸耸肩,扶着一张水晶货架说:“是人,就一定会有烦恼的。我这里的东西,虽然不能直接帮你解决困难,但用你们的话来说,相当于一项外挂吧!” 虽然她的话没明说,但宁静心里止不住一阵激动,这个女孩一定不是普通人,这家店铺也一定是个神奇的地方,他们是上天派来来帮自己的,真是太好了。 “我,我想要变得漂亮一点,可以吗?”她握紧了拳头,抬起璀亮的眼睛期待地望着对方。 她今年大学刚毕业,有一个交往了三年的男友,两人感情很好,准备工作稳定后就结婚,可男友母亲是个颜控,知道儿子有女友后就极力反对他们在一起,原因就是因为她不漂亮,影响后代基因。情人眼里出西施,男友倒没觉得她外貌上有问题,更重要的是,他喜欢她的单纯善良,可再坚硬的感情,也经不起家长整天整日地在耳旁鼓吹,“咱们家条件好,为什么不找个漂亮点的呢,你看她的样子,将来生出来的孩子也这么丑怎么办?” 男友的坚持和耐心在一天天唠叨中开始动摇,对她的态度也逐渐冷淡,直到男友母亲放出一句话,“这个家,只要有我在的一天,就决不允许她进门!”之后,她和男友因为一件小事大吵一架,差点闹到分手的地步,就像今晚,她加班到这个点他连个电话也没打。 镜香安静地听完她的故事,又将视线落到她脸上,其实她长得不丑,就是五官十分平淡,没有什么出彩之处,组合起来勉强算入得了眼的那种。 她想了想,转身来到一个紫檀木货架前,从最上面取出个黑色木盒打开,“佛家有云,‘有心无相,相随心生;有相无心,相随心灭’。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相由心生的典故?” “啊?”宁静看了眼她手中的盒子,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据说唐朝裴度少时贫困潦倒。一天,在路上巧遇一行禅师。大师看了裴度的脸相后,发现裴度嘴角纵纹延伸入口,恐怕有饿死的横祸,因而劝勉裴度要努力修善。裴度依教奉行,日后又遇一行禅师,大师看裴度目光澄澈,脸相完全改变,告诉他以后一定可以贵为宰相。依大师之意,裴度前后脸相有如此不同的变化差别是因为其不断修善、断恶,耕耘心田,相随心转。” “其实,我想告诉你的是,相由心生,善良就会变美丽。”镜香说着,将手里的木盒递到她眼前。 只见里面静静地躺了一张薄如蝉翼的透明面具,上面没有任何装饰或花纹,平板得倒像是一张有弧度的宣纸。她伸手抚摸了一下,触手冰凉,没有一丝杂质就像上好的水晶石,可又比它更纯粹。 “这是什么东西?”她压制住心里喷涌而出的惊讶,轻声问道。 “我管它叫心生相,”镜香收回盒子,合上了盖子,“只要你能保持本心,那它会使你越来越美丽,但一旦迷失了本心,你会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要知道,世上每一样事物都是有矛盾的,善恶相随,福祸相依。” 宁静犹豫了一秒,接着坚定点头说道:“我一定会保持本心的,请你把它卖给我吧,多少钱我都愿意。”这明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不知为何,她却非常相信眼前这个女孩说的话。 “这里并没有金钱交易,你想要它的话,我可以给你,但你必须用一件东西交换,”镜香垂下眼睫,白皙的手指拂过木盒上略带沧桑的痕迹。 “什么东西?” “你的记忆。别担心,只是一段记忆而已,而且我会在你死之后才取走它。” “好。”她点头答应,一段记忆罢了,而且是死之后的事情,才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她只想变得漂亮解决目前的尴尬局面。 镜香微笑着把木盒递给她,“记住,你只有二十四小时的后悔时间,一旦后悔这项交易了,心里默念三声‘取消交易’,我就会来收回这样东西。” “我不会后悔的。” “曾经很多人都这样说,”镜香不可置否地勾唇,指了指盒子,“把心生相取出来戴在脸上,如果你的心此刻够单纯,那它就会发挥出作用,使你变得越来越漂亮。” “就这么简单?” “很多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宁静抱了木盒子沿着黑色曼陀罗小道往回走,刚跨出小巷,就听到身后一阵细微的摩挲声,她回头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那条道路竟然消失不见,只剩一堵高高的破旧围墙,怎么会,她明明刚从那里面出来······ 宁静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了租的小房间,她匆匆洗漱完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木盒,里面的透明面具在灯光下流转着璀璨光泽,仿佛活物一般。 她拿起来细细打量,心里充满怀疑,自己刚才是怎么了,为什么会不由自主地相信那个女孩子说的话?那些话明明就不科学。 心生相?戴上它就可以变得美丽,听起来好玄乎啊······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她又没为此花钱,就算那个女孩子骗了她,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但她说的要是真的,那自己的人生就不一样了。 想到这里,宁静干脆扯下脸上的面膜,直接把心生相戴了上去。 这张面具仿佛有吸力一样,她感到自己的面部五官都被拉扯进去,不过并不疼痛,反而有种冰冰凉凉的舒适感,接着就觉得有什么东西融入自己的脸庞,在每根毛细血管里奔腾,脸颊开始发热,她的脑袋也跟着昏昏沉沉起来。 宁静昏过去前在想,那个女孩子果然没有骗她······ 第2章 心生相 手机响亮的闹铃声传出,宁静浑身一哆嗦,从梦中醒来。 她揉揉酸疼的脑袋,记忆如潮水般涌入,第一反应就是去摸自己的脸,好像也没什么改变嘛,昨晚的一切不会是自己在做梦吧? 她低头,余光瞥到了床头柜上摆着的木制黑盒,心里激动得一阵颤抖,是真的,昨晚的奇遇是真的! 她又紧张又期待地冲到了浴室,只见老旧的宽镜子上蒙着一层水雾,映出的仍是熟悉的五官,似乎什么都没变,可又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宁静掐了掐脸蛋,感到皮肤触感光滑柔嫩了许多,再仔细一瞧,以前的那些色斑都不见了,干干净净的一张脸。而且五官组合仿佛有了细微的改变,总之今天的自己看起来比以前顺眼多了,连一向无神的眼睛都有了些许晶亮的光彩。 那女孩所说的心生相,是真的。她不知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仿佛偷吃了奶酪的孩子,甜蜜之中夹杂了一丢丢忐忑不安。 如果她一直保持本心,那么会越来越美的,不仅可以摆脱整容的嫌疑,而且不会在受到男友母亲的冷嘲热讽了。 甚至,可以凭借自己的美貌找到更好的另一半······ 这个念头只维持了一秒便消失,因为她爱她的男友,根本没有考虑过分手这件事,即便他的母亲如此反对。 宁静看看手表,时间不早了,于是赶紧洗漱化好妆,拿了自己的包包往附近的公交车站跑去。 她所在的公司是全国知名的大企业,主打互联网产业。她的本科是在一所普通大学上的,不是985,也不是211,能来这里工作,虽然只是一名小小的财务,但她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如果男友母亲不反对他们结婚,那她觉得自己的生活真的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了。 一走进办公室,宁静笑着和几个同事打了招呼,便坐到了自己的位置。 平时相熟的王雅凑过来,盯着她的脸说道:“宁静,你最近用了什么护肤品啊?皮肤变得这么好?也推荐给我用用呗。” 宁静不自觉地摸了下脸,笑道:“没有换别的啊,就是原来那套,可能最近心情比较好,色斑也淡了吧。好了好了,快去工作吧。” 看到王雅嘀咕着转过身去,宁静松了一口气,这是她的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中午吃饭的时候,宁静突然接到了方回的电话。 方回就是她的男友,两人在大二就开始恋爱,虽然其中有不少分分合合,但没有一次像这几天闹得这么僵硬过。 “我在你公司楼下,你有空下来一趟吗?” “哦,好的,我这就下来。”宁静挂了电话,心里涌起一丝释然,他心里毕竟还是在乎她的。 宁静一走出公司大门,就看到了寒风中笔直站立的高挑身影。 方回长了一张清俊的脸,在大学时就非常吃香,工作后笔挺的西装一穿,更是人模人样起来。她也好奇当初他怎么放着那么多漂亮的女生不要,来追她这个丑小鸭呢? 每当她这么问,方回总是笑眯眯地揉着她的头发,“因为我喜欢你的单纯善良啊。” 宁静拢紧了脖子上的围巾,慢慢朝他走过去。 方回回头,皱了皱眉,“怎么穿这么少,冻着了怎么办?”他说着很习惯地拉过她的手,包在掌心中。 宁静感受着他的温度,心里涌起阵阵甜蜜。 “干嘛看着我傻笑,”方回捏了捏她的鼻子,“这几天是我不好,我错了。走,带你去吃好吃的,就当给你赔罪吧。” 方回家境虽然比她的好点,但父母也就是拿工资的工薪阶层,收入并不高,所以两人工作后家里都没有给买车子,只好打车去了那家餐厅。 宁静坐上出租车,将头轻轻靠在方回肩上,忽然想起他母亲尖酸刻薄的话语,“咱们家条件好,为什么不找个漂亮的女孩?” 她皱起眉头,心里略过一丝不爽,明明连给孩子的车都买不起,哪儿来的优越感呢? 方回带她去的地方是一家西餐厅,正值午休时间,加上这里的菜品价格不贵,来吃饭的人很多,吵吵闹闹的声音都盖过了厅里的轻音乐。 方回点了几个菜,把菜单交还给服务生后,压低声音说:“这里真是太吵了,下次换家吃。” 宁静笑笑,没有不答话,她倒觉得在哪里吃无所谓,只要对面的人是他就好。 一个星期下来,宁静每天早晨都能感到自己的脸蛋正慢慢发生变化,这样一来,她突然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和惊喜。以前晚上躺下休息时,都是盼望明天慢点到来,可现在她最期待的事情就是第二天睁开眼睛,迎接新的太阳和新的自己。 这几天办公室里的其他女生都喜欢围绕着自己,讨教保养之道,宁静当然对心生相的事情绝口不提,只说自己最近休息得好。 更有一个大胆的女生问:“你不会是去微整形了吧?” 宁静回到:“我这几天都在工作,大家看得见的,哪儿来的功夫去整形呢?” 下午下班的时候,宁静突然接到了男友母亲的电话,让她去一家咖啡厅。 听着对方命令的口气,她将心里的一股火强压下来,礼貌而冷静地回答:“阿姨,我一会儿就到。”毕竟她是方回的母亲,不能撕破脸面。 宁静来到咖啡厅的时候,李秀媚正悠闲地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她心里不禁生出一股嘲讽,明明只是个普通工薪阶层,装得跟个贵妇人一样,还看不起她,当着她的面就嫌弃她的样貌。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不过她现在,包括以后都没这个机会了,因为自己会越来越漂亮的。 宁静走过去放下自己的包包,招手喊来服务员,自顾自点了一杯拿铁。 大概是对自己的样貌有自信了,她发现此刻面对李秀媚,心里一点也没以前打鼓的感觉。 李秀媚见到她时心里也是闪过一丝讶异,才一个月没见,这个女孩怎么变漂亮了这么多?五官的搭配看起来很协调,没有一丝讨厌的感觉,难道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去整容了? 不过既然是整的,将来生出来的孩子也会丑,还是配不上自家儿子。 “阿姨,你叫我来有什么事情吗?”宁静抬手看了看表,有点不耐烦的感觉。 李秀媚心中更是一惊,她以前总是唯唯诺诺的样子,从来不敢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如今不仅样子变了,连性格也变了吗? 不过李秀媚的这种情绪是不会表现在脸上的,她放下咖啡,正了正脸色,“没事就不能找你吗?你现在毕竟是我儿子的女朋友,就这种态度对我说话吗?” 宁静迎着她的目光不退却,心中的烦躁感却愈渐扩大,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对李秀媚的反感达到了这种程度,她觉得对方再无理取闹,自己可以扭头就走,也不管方回会不会为难。他毕竟在他母亲嘲讽自己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自己,不是吗? 她以前不漂亮,李秀媚的冷嘲热讽她无法反驳,但如今情况变了,她变漂亮了,并且以后会越来越美,这个自以为是的老女人没有再也没有立场嘲讽自己了。 大不了,她和方回分手,一了百了,再也不用忍受这个老女人了。宁静为自己一闪而过的想法愣了几秒,不过随即回过神来,她发现有一项引以为傲的资本真好。好像一切都有了退路,不必为生活如此彷徨了。 李秀媚看着面前年轻女孩的眼里露出自信的光芒,带了几分野心和不羁,刚要出口呵斥的话语默默地咽了回去。怎么回事,对方散发出的气场竟会使她畏惧,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了呢? 时间不知不觉又过去了一个月,宁静翻出了自己以前存在手机里的照片,都是和放回的合照,因为外貌的原因,她以前并不喜欢自拍。 她拿出镜子仔细照了照如今的样貌,不能说有多大的变化,但就是给人一种不同于以前的美感。真好,自己终于能体会到作为一个美女的感觉了。 宁静笑着抚摸自己的脸蛋,那天晚上的奇遇就是她人生的转机,在变漂亮以后,她明显感觉到公司的男同事殷勤了许多,不像以前,只知道对她呼来喝去,不懂得怜香惜玉。 手机铃声蓦地响起,宁静一看来电显示,是方回。 “喂,方回。”她接起电话。 “宁静,你今晚没加班吧?一起出来吃个饭吧,我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地方。”那头还是方回熟悉的嗓音,低沉中带点性感,换做以前,她肯定乐不可支,但此时她忽然发现心中没有那股激情了。 “行,我收拾一下就出来。” 宁静来到了约定的地方,方回老早就在街口等她了。 她冲他挥了挥手,忙踩着高跟鞋跑过去,可跑得太急,她根本没注意到马路上正开来一辆轿车,直冲冲朝她驶来。 第3章 心生相 “嘎吱——”车子在离她一厘米的地方猛然刹住了。 宁静因为太害怕,双腿发软竟跪坐在了地上。 方回脸色一变,忙跑过来扶起她,“怎么样,没事吧?我带你去医院瞧瞧。” “我没事。” 车子里下来一个穿着洋气的年轻女孩,宁静扶着方回的手站起来,见到她时不禁一愣,这不是沈丽丽吗?她们俩在同个办公室,可一直不太对盘。 她看不惯沈丽丽的心高气傲,仗着自己是部门经理的女朋友就目中无人,看人都是一个鼻子出气的,而沈丽丽则讨厌她明明是无盐之貌,还整天装白莲花。 “宁静,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沈丽丽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说得毫无诚意。 “不用了,我没事。”宁静不想和她有往来。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别到时候身体出了什么问题来怪我,”沈丽丽挑了下眉,转眼看到了方回,“哟,这是你男朋友吗?还挺帅的,我都没认出来。看你们的样子没有车吧,去哪里我送你们,就当是道歉喽。” “不用麻烦你了。”宁静拉了方回的手转身就走,她实在太讨厌看到沈丽丽的嘴脸了。 她说的这些话明里暗里都带刺,一来讽刺自己样貌上配不上方回,二来嘲笑他们没钱。 “宁静,别理她,我带你去吃好吃的。”方回摸摸她的头发,安慰道。 宁静撇开脑袋,心底没由来地伸出一股怨气,为什么她要这么不如沈丽丽,以前是外貌比不上她也就算了,可现在她也可以变得很美,可以利用外貌优势得到更好的机会。 “我没胃口,你自己去吃吧。”她闷闷地说道,抛下方回径直朝自己的出租房走去。 时间又过了两个月,宁静的实习期结束,正式转正到财务部门。 在这期间,她惊喜地看到自己的外貌又上升了好几个层次,办公室里的女孩都议论纷纷,暗地里说她去整形了,可这种说法也不靠谱,因为人家明明天天来上班啊。 宁静对于她们的议论置若罔闻,她现在已经完全沉浸于美貌带来的艳羡目光中,去茶水间倒杯水的功夫,都会有别的部门男士来搭讪。 她感慨怪不得有整形医院的存在,原来从丑小鸭变为白天鹅的感觉这么好啊!这是以前的她永远也没法感受到的。 “宁静,张经理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王雅刚从那里回来,戳了戳她说道。 “哦,好的。”宁静答应,随手收拾好文件。 张厉就是沈丽丽的男友,三十多岁,主管他们财务部,沈丽丽就是借着他的地位才那么高傲,别的同事心里虽然不爽,但面上还是对她奉承巴结。 唉,要是自己也有个这么好的男朋友就好了,宁静叹了口气,没有多想就往办公室去了。 张厉听到敲门声,从一堆文件里抬起头来,喊了声“进来”。 宁静推开门,只见办公桌后面的男人西装革履,模样成熟稳重,一副领导的样子,她此刻突然生出一股想法,为什么沈丽丽这种浅薄的女人可以找到这么好的男朋友,她就不可以呢? 张厉很客气地让她坐下,和她谈起了有关实习的事情。 最后宁静把文件放到他面前时,张厉突然紧握住她的手,问:“你手上怎么了?” “啊,”宁静一惊,但还是很冷静地回答,“昨天不小心被开水烫了一下,不严重的。” “怎么这么不小心,漂亮的姑娘不管伤到了哪里,都会很令人心疼呢!”张厉抬起眸子,直勾勾地望向她。 宁静看着他意欲探究的眼神,胸腔里的心脏跳得飞快,“谢谢张经理关心,我以后会小心的。” 她回到办公室,脑子冷静下来慢慢回忆着刚才的情景,张厉他以前从没这么关心过自己,可今天······难道是自己的外貌漂亮了的缘故?还是他在暗示什么? 不对,他都有女朋友了,怎么会喜欢自己呢?宁静有点心虚地瞥了眼沈丽丽的座位,看到对方不在,不禁舒了口气。 晚上方回约她出来吃饭,两人定在一家露天海鲜大排档。 “宁静,你最近变得很漂亮。”方回撩起她的一缕秀发玩弄,笑着说。 “那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去整形了?” “当然不是,我觉得你是二次发育。” “讨厌。”宁静笑着轻打了他一下,眸子里愈加光彩动人,方回都看呆了。 女友变得这么漂亮,家里自然也不会反对他们的婚事了,虽然女友还是熟悉的五官,但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了,可又说不出来具体是哪里。 “宁静,我妈同意咱俩的事了,后半年我们就结婚吧。”方回给她夹了一只大虾,说道。结婚的事情若不是他妈反对,恐怕早就办了,他以前就求过婚,宁静也答应了,所以现在他只是平平常常地说出来。 宁静筷子一顿,换做以前她定是欣喜若狂,可现在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反而有一股不甘心。她看着面前油腻腻的桌子,闻着浓重的油烟味,突然明白了什么。 “嗯。”她含糊地应了一声,眼神晦暗不明。 这几天,宁静一直有点心神不宁的感觉,倒不是方回的求婚事件,而是张厉对她的殷勤。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他都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心,宁静不是傻子,她能感觉到对方不一样的想法。就像上一回她做错了报表,张厉竟然替她把事情平息了下来。 “宁静,晚上有空出去吃个饭吗?” 宁静听到那头张厉熟悉的声音,心里犹豫了一下,看看周围的同事还处于午休状态,于是起身到了茶水间听电话。 “嗯,我有空,晚上不见不散。” 挂完电话,她回到自己的位置,偷眼往沈丽丽的方向看去,心虚的感觉油然升起。想了想,她掏出手机拨了方回的号码,“喂,方回,我晚上要加班,没时间和你去吃饭了。” 方回的声音有点失落,不过还是嘱咐她要多注意身体,工作不用太拼,大不了以后他养着她。 不过宁静完全没有听进去他的话,因为她此刻心里都在想着晚上和张厉约会的事情,于是有点不耐烦地把电话掐断了。 张厉约的地方是一家高级西餐厅,华丽水晶灯流淌着淡淡光泽,使食物看起来比平时更诱人万分。 两人吃完饭,张厉开车送她回去,到了楼下,他忽然抓住她的手说:“宁静,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宁静瞪大了眼睛,虽然意料之中,但当这话从他嘴里亲口说出来时,心里还是颤抖不已,“可是······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 张厉叹了口气,“你也知道的,沈丽丽这个人比较难缠。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和她分手的,只要你答应和我交往,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 他的嗓音低沉富有磁性,宁静闻着车内淡淡的香水味,不禁沉醉其中,她几乎没有犹豫地点点头。 张厉意料之中地笑了笑,捏起她的下巴,啄了下她的嘴唇。 宁静对方回的态度开始冷淡起来,先是推脱吃饭约会,后来干脆连他的面也不见了。她想明白了,自己以前没有足够的资本,所以一遇到方回才会想紧紧抓住,可现在不一样了,她凭借自己的美貌可以找到更好的男朋友,可以享受物质和爱情带来的双重愉悦感。 所以当方回打电话问她时,她组织好措辞,干脆说出了分手。 “为什么?是因为我妈的原因吗?”方回吃惊的声音传入她的鼓膜。 “并不是,而是我和你的原因,”宁静想了想,语气平淡冷静,“方回,我们早已过了读书时的年纪了,我必须为自己的将来考虑,所以我们,并不合适。” 她没等对方回答,就直接挂断了电话,握紧手机放在胸口,虽然心里有股淡淡的失落感,但并不伤心。自己可以有更好的依靠,为什么要伤心呢? 这个月方回没有来找她,宁静倒是心里轻松许多,和张厉的感情也迅速升温,只是当她问对方打算什么时候分手时,对方总是模糊其词,只是说快了。 宁静心里升起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在面对沈丽丽时尤其明显,她感觉自己好像插足于别人之间的第三者。 不过既然他们没有结婚,又没有感情了,自己也不算小三吧?再说了,像沈丽丽那种脾气的,张厉受不了她也是常理之中。宁静这么一想,心里的愧疚感就逐渐消退了。 这天,俩人又约在一家高级餐馆吃饭。 张厉望着眼前含苞欲放的女孩,心神一阵荡漾,他撩起对方的一缕发丝放到鼻尖轻嗅。 “咦,静静,你这里有根白头发?我帮你拔掉。” “啊?”宁静低眼一看,乌黑亮丽的秀发中果然夹杂着一根刺眼的银丝。 “拔掉就行了,你一定是最近工作太累了,”张厉说着搂过她的肩膀,在耳边轻声说道,“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要不,今晚咱们就住在这里吧?” 宁静和张厉不知不觉已经偷偷交往了三个月,她在这种办公室恋情兼地下恋情中,觉得每天过得既紧张又刺激。 这天,她从张厉办公室回来,正核对一份报表,沈丽丽突然从门外进来,怒气冲冲地走到她面前,不由分说给了她一记响亮的巴掌。 “宁静,你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 第4章 心生相 宁静被打懵了,随即跳起来反驳,“沈丽丽,你发什么神经?” “哼,”沈丽丽冷笑了一声,“你好意思勾引张厉,还好意思问我为什么?要点脸行不行?” “我······我什么时候勾引他了?”宁静心虚地回答,周围那么多同事看着,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那辆车子是谁给买的,别告诉我是你男朋友。你们有那个钱买这么好的车子吗?”沈丽丽的声音尖酸而刻薄,“我告诉你,我有照片和证据,你要是还想顾全点脸面的话,最好快点离开张厉,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周围同事开始小声议论,每个人眼中都是看好戏的眼神,宁静突然变得漂亮这件事已经让她们很嫉妒了,再加上张经理平时对她的照顾,她们心中早等着这一天了。 宁静看到平时相熟的王雅也露出鄙夷的神情,心突然像沉入了冰窖,要是,要是沈丽丽真的把事情抖出来,那她就别想在公司混下去了。 “我给你三天的时间,马上离开我的视线,”沈丽丽斜睨着她,高傲的神情就像看一条狗,“你以为张厉真的喜欢你?别傻逼了,照照自己的样子,他就是想玩你而已。” 晚上的时候,宁静约张厉偷偷见了一面,把白天办公室发生的事情和他说了一遍。 本以为他会生沈丽丽的气,谁知他只是淡淡说道:“那你就辞职吧,我了解丽丽,她说到做到,事情闹大了,恐怕连我都会受到影响。” 宁静张了张嘴,很惊讶地看着他。 张厉摸摸她的头发,笑着说:“你没工作了,我可以养着你。乖,别闹脾气了。” 早晨,宁静从张厉怀中醒来,她想起昨天的事情,心里忿忿不平,明明是沈丽丽的错,为什么忍让的是她?而且张厉竟然不帮她出气! 宁静捏紧了拳头,心想要是没有沈丽丽这个人就好了。 她揉揉疼痛的太阳穴,走到浴室里照镜子,突然发现脸色很憔悴,黑发中又多了好几根白头发,哼,一定是被沈丽丽给气的! 她收拾好化完妆,就提着张厉给她新买的名牌包包出门了。反正现在都辞职了,她没事可干,整天就是逛逛街买衣服。 宁静来到平时经常来的一家美容美发店,掏出vip卡付了钱,就随着美容师来到特定房间。 美容师给她做过几次服务,都认识她了,这会儿见了她说:“宁小姐,你最近工作很累吗,脸色怎么这样憔悴?不过放心,在我们这里做过保养之后,保证你重新容光焕发。” 宁静疲惫地笑笑,话说她也发现自己最近状态不好,看着都老了许多。想起自己头上的几根白头发,她干脆又掏钱做了护发保养。 宁静从美容院出来,开车经过商业街时,突然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是张厉和沈丽丽。 他们手挽着手,动作亲密,就像一起逛街买东西的恋人,张厉甚至抬手帮她抚平了被风吹乱的头发,这种动作他也经常对自己做。 宁静握紧了方向盘,怎么回事?张厉不是说快和沈丽丽分手了吗?怎么现在还这么亲密? 张厉和沈丽丽分别开车走,宁静也不知怎么来了,鬼使神差地跟上了沈丽丽的车。 这或许就是女人的奇怪心理,她并不责怪花心的男人,而是将所有警惕都放在了同性身上。 沈丽丽在车库里停好车,就拿着一个粉色包包下来了,宁静坐在车上,心里充满了挣扎。 她知道张厉脚踏两只船,但此刻她脑子里装的都是,如果沈丽丽消失了,那她就可以毫无阻碍地和张厉在一起了,然后结婚,享受物质充足的生活。 等宁静反应过来,车子已经不受控制地朝沈丽丽冲了过去,最后出现在她眼里的是沈丽丽那张美丽的却惊慌失措的脸。 “砰”的一声闷响,宁静也顾不得下车查看,忙调转方向往车库外面开去。她不知道沈丽丽死了没,但她希望她永远消失了 回到家,宁静匆匆洗了把脸就躺倒了床上。她闭上眼睛,将跳得极快的心一点点平静下来,车库里没有摄像头,只要没有目击证人,应该没人会告发她的。 这样一想,她放下心,慢慢陷入了沉睡。 第二天,宁静觉得脑子炸开了般疼痛,全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一般,她喘息着走进浴室,当视线一触及到镜中的人影,不禁被吓得后退几步。 镜子里的老女人是谁? 半响,她才反应过来是自己,震惊地颤抖着摸上脸颊,为什么,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个样子?满脸皱纹,双眼无神,一半的头发都被银丝占据了。 她望着镜中几乎有五六十岁的苍老女人,害怕得流出了眼泪,怎么办,她的未来都要毁掉了。 宁静忽然想起那天晚上那个神秘女孩说的话,“一旦迷失了本心,你会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难道迅速变老就是她付出的沉痛代价吗? 不,不可能,她又没有迷失本心,一定是自己生病了,才会变成这样的。 想到这里,宁静忙找出帽子和口罩戴好,拿了包就匆匆下楼开车去医院。 来到医院的时候,她也不敢说病情,只靠着自己的判断挂了一个皮肤科。 由于她包裹得密不透风的样子,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医院里人很多,等了好久才轮到她就诊。 “是脸上的皮肤出了问题吗?快把口罩摘下来,否则医生怎么给你看病啊?”一旁的护士拿起她的病历单看了一眼,说道。 宁静见房门关上了,于是伸手摘下口罩,小护士看到她的脸不禁吃了一惊,“你没登记错年龄吗?病历本上写的是二十三岁啊?” “我就是二十三岁。”宁静瞪了她一眼。 这时,里间走出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看到宁静时脸色微微一愣。 宁静尴尬地做到位置上,把自己的“病情”简单说了一遍。 医生给她检查后摇摇头,“你这不是病。” “不可能,不是病的话,我的脸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医生,你给我开个单子,我要做个全面检查。” “查不出来的,”医生合上了她的病历本,“你有没有往脸上戴了什么东西?” “你······你说什么?”宁静吃惊地看他,只见对方眼中如深潭一般平静,望不到底。 “你不给开就算了,我去别家医院。”宁静抓起包包落荒而逃,不知为何,她觉得这个医生非常古怪,好像知道什么事情。 医生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眸色一沉,脸色难以捉摸,似乎陷入了某种沉思。 宁静一整天跑了两家医院,还去做了全面检查,都没查出什么问题,其中一家医院还说要把她的病情报给研究院,吓得她包都忘了拿就跑了。 宁静开车回到家里,心里涌起一阵悲伤,忍不住捂着脸哭了。 正当她伤心的时候,车门突然被拉开,露出了张厉熟悉的脸。 “啊——”宁静尖叫一声,赶忙用手挡住自己的脸。要是被张厉看到自己这副鬼样子,他们俩肯定没戏了。 张厉看出了不正常,用力拨开她的手,看清她的模样后不禁倒抽一口冷气,不过他随即嘲讽地笑笑,“整容失败了吧?” “你——你说什么?” “呵呵,宁静,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以前的丑样子吗?要不是看你变漂亮了,我会有闲心玩你?” 宁静完全出于震惊状态,“你······玩我?你难道不是真心喜欢我的吗?” “你想太多了吧,”张厉开始不耐烦起来,“真没想到你有这个胆子去撞沈丽丽,现在她醒了,要告你。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本来是想通知你一下,不过现在看了你这个样子简直倒胃口。” 宁静听着他好不留情面的话语,眼泪直扑扑地掉落,“你既然喜欢沈丽丽,为什么来骚扰我?” “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只是试探一下,你就巴巴地上钩了,怪我吗?”张厉说着转身就走,“行了,你自首还是跑路,都不关我的事。我现在可是一秒都不想对着你了。” “你——”宁静看着他绝然的背影,突然想起那晚的奇遇。 对了,只要找到那个女孩,一切都可以解决的。 她擦干了眼泪,神情振奋起来,驱车按着那晚的记忆找那条开满黑色曼陀罗的小道。 天色漆黑,宁静见到了熟悉的破旧围墙,可就是不见了那条小道。 “怎么会这样?” 她内心绝望地冲下车,不断敲打着围墙,哭喊道:“求求你,求求你帮帮我,我后悔了,我不要变得漂亮了,只要恢复原来的样子就行······”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嗓子都哭得哑了,围墙后终于传来了一声轻微的摩挲声。 月光下,地上掉落的曼陀罗花瓣被风吹起,迷乱了视线,在那黑色花幕之后,缓缓走出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她的黑发飘舞在半空交织成了一张网,踏着月光和黑色花瓣而来,曼陀罗如羽蝶翅膀划过她浅浅的唇角,而她,就像暗夜里跳舞的黑色精灵。 第5章 心生相 镜香一看到她沟壑纵横的脸,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我说过了,只有二十四小时的反悔时间,现在都过去大半年了,我也帮不了你。” “不,你一定可以帮我的,”宁静眼里迸射出希望的火光,“你帮我恢复原来的样子,我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镜香撇撇嘴,“你可真是一个难缠的客人。没错,我确实知道有种方法可以改变你现在的样子,但是你准备拿什么交换呢?” “我可以给你钱。” “我以前就对你说过了,这里没有金钱交易。”镜香不满地皱起眉头。 “那——你需要什么呢?” “嗯这个嘛,爱情,亲情,友情等一切美好的事务都可以用来交换。不过,你有这些吗?” “我——我有爱情,方回他爱着我,我一直都知道的······”宁静说着声音不禁哽咽起来。 是啊,方回多好啊,在自己还是个丑小鸭的时候,就那么喜欢她对她那么好,可自己却不知道珍惜,背叛了他伤害了他。 其实方回一直不知道,她自己也从来没意识到,她的内心在很久以前就种下了自卑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成为一个毒瘤占据心脏的位置。 她是个很有野心和欲望的女孩,但她害怕抬起脸的那一刹那,平庸的五官会减少属于她的光亮,在被方回母亲嘲讽之后,她回去哭了一整夜,可又能怎样呢?这张脸不是她能选择能改变的,但那些嘲讽的话语就像一枚生锈的钉子,牢牢扎在了心底。 因为天生自己无法去改变的东西而难过自卑,自卑到骨子里。 所以当她得到心生相的时候,欣喜若狂地发现自己能变漂亮了,那些被深埋心底的欲望和不爽全都一涌而出,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很贪心。 沈丽丽说的没错,她就是一朵伪装的白莲花。以前的忍气吞声,与人和善都是为了弥补自己外貌的缺陷,渴望用性格的柔和来讨人喜欢。 “你不必如此妄自菲薄,”镜香读懂了她内心的想法,问道,“你还记得我和你说的那个,相由心生的典故吗?” “记得。”宁静点点头。 “裴度前后脸相有如此不同的变化差别是因为其不断修善、断恶,耕耘心田,相随心转。人性本善,但不可避免地带了恶念的影子,你以前压制着自己的恶念,不断践行善良的事情,所以心境才会纯良。而如今的半年,一念之差步步皆错,心里的恶念不断被放大,才导致现在的结果。” “那到底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变吗?” “我可以施咒帮你摘下心生相,但你的容貌不会立刻改变。你要保证绝对不做坏事,并且每天做一件善事,积累的够了,相貌自然会恢复的。”镜香看了眼她,相由心生,境随心转,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正是如此吗? 心生相本身不会改变人的容貌,而是把人心的美与丑反映到脸上罢了。 “那——你会拿走我和方回的爱情吗?”宁静犹豫着小声问道。 “当然,我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不过,你只有半个小时的考虑时间,过期不候。”镜香冷冷地说道,她今天要不是被这女的吵得烦了,才不会出来见她呢。 “我不考虑力量,我选择交换。”宁静沉默了一分钟,突然抬头坚定地说道。 她这个样子,已经没有脸面去见方回了,又怎么期望继续保持他的爱情呢? “那好,你要是又后悔了,我是绝对不会再帮你的了。” “嗯。” 镜香见她点头,微微勾唇,“那我要开始了。” 她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手指弯成一个奇妙的弧度,嘴里念念有词,下一秒透明指甲盖上突然钻出一道紫色的光,化为一股黯淡烟雾笼罩住了宁静的脸。 宁静只觉得脸上的毛细血管中有什么在奔腾,又是那种熟悉的热辣感,不过这时,她能感到那股力量正脱离她的身体。 “已经好了,你睁开眼睛吧。” 耳边传来轻盈悦耳的声音,宁静睁开眼睛,发现镜香手里多了一只黑色木盒,她正把那张薄如蝉翼的透明面具放到里面。 这个盒子不是正躺在她家吗?怎么会在她手上? 宁静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女孩,到底是神仙?还是妖怪? “我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你就不要乱猜了。”镜香放好心生相,合上盖子说道。 宁静心里又蓦地一惊,这个女孩会读心术?她顿时什么也不敢想了。 “好了,你回去吧。以后怎么样还得看你自己。” “哦,谢谢你。”宁静收拾好情绪,心里又奇怪又兴奋,赶忙跑向自己的车子。 镜香见她的车子消失,眼睛一眨,锐利又冰冷的目光射向了围墙之后。 “这位先生,你看了这么久,不准备出来聊会儿天吗?” 她的嗓音带着笑意,带着迷离,带着危险,听起来就像海上水妖蛊惑的歌声。 围墙后的人影僵硬一下,阴影一闪,迅速地隐匿了。 “呵,算什么嘛,胆小鬼,有本事出来单挑啊?”镜香嘟起嘴唇,不满地说道。 虽然她不知道那人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他的目的,但半夜三更偷听两个女孩说话,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何况,他身上的气息显示了他并不是普通的人类。 要是下次让她遇见,非得好好交手一场,话说,她对自己的力量非常有信心,这么多个世界和时空,她还真没遇上过对手。 镜香抚了抚手里的黑色木盒,叹了口气,“唉,自从两百年前收购了你,就从没卖出去过,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买家,竟然还要求退货。你说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回答她的是木盒沉寂的颜色和沧桑的触感。 镜香笑了笑,转身走入曼陀罗小道,身后围墙渐渐从透明变为实体,仿佛凭空出现一样。 宁静回去后,想到自己在熟人圈子里肯定混不下去了,又想到沈丽丽的事情,于是干脆做了个决定——去偏远山区支教。 当晚她就买了飞机票,飞往南方某一个落后山区。 到了那里,她很顺利地成为了一名山区小学教师。每天的生活就是备课教书,照顾学生,偶尔帮助村民收割收割粮食。 在这里,吃穿住行都不如以前来的优越,可她的心里却感到充实,仿佛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整个学校包括她在内只有两名教师,另一位还是初中文化,听说她是念过大学的,村民都很尊敬她,为了感谢她,隔三差五给她送些青菜和鸡蛋。 宁静晚上吃着青菜炒鸡蛋,忍不住哭了,她想起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那些营养不良面色暗黄的小孩子躲在教室门后偷偷打量她,很好奇地看她的衣服,看她的包,就连她用来遮掩的口罩也被说成好漂亮的东西。 她明明是为了逃避才来这里,却被他们当成了从天而降的神,享受着他们的尊敬,感受着孩子纯真无期的眼神,她的心脏一阵阵抽痛。 她几乎没有犹豫地,就选择在这里扎根下来,不为了别的,她就想跟孩子多呆一会儿,教他们做人,教他们知识,教他们不要重蹈自己的路。她想告诉他们,你们每一个人都很优秀,不要为贫穷或者丑陋而自卑,更不要为自己的贪念和欲望抛弃做人的准则。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人要保持着敞开的心扉,在善恶之间做出明明智的选择,内心有条准线不许动,否则天平会倾斜,恶念会溢出。 宁静谨记着日行一善,一年过后,她发现自己的脸恢复正常了,虽然还是最初的平庸五官,但她从来没如此高兴过。 当她摘下口罩面对学生时,这群孩子两眼晶晶亮地望着她,“哇,老师原来你这么漂亮!” 宁静抿唇笑笑,经历那么多事情,她早已走出了自卑的阴影,之前戴口罩是因为如果别人发现她逆生长,会不好解释的。 多年后,宁静都记不清自己教了几届的学生,虽然有些人不改劣性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她教出的更多的是善良的孩子。她已经感到很满足了,不同于以前因为没有资本而甘于现状的满足,而是发自心底的一种人生的满足感。 办公室里十年前装上了一台二手电视,现在勉强还可以接收到信号。 宁静在模糊的画面中突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虽然对方和自己一样,老了很多,但五官还是没多少变化的。 她仔细地看了看,哦,是方回,原来他现在已经成了著名的企业家了,公司开得很成功嘛。 宁静摘下老花镜,摇了摇手里的蒲扇,心中并没有什么起伏的情绪,她为他感到淡淡的高兴。 年轻时的一幕幕出现在眼前,她想,或许自己没有和方回分手,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不过经过了这么多的弯弯绕绕,她如今选择的这条道路,有些许遗憾,但并不后悔。 第6章 愿望石 林琳这次数学测验得了三十六分,回到家藏在了冰箱的冷冻室里,结果被偷吃冰棍的林玮翻了出来,上交家长后的结果就是她迎来了激烈的男女混合双打。 晚饭后,林琳趁着母亲洗碗的功夫,偷偷收拾好书包溜了出来,她决定离家出走——离开这个重男轻女的冰冷的家。 也不知在外面闲逛了多久,夜色渐渐浓重,林琳开始害怕开始反思,这次出走真是太草率了,不仅一分钱也没带,书包里连填饱肚子的东西都没有。 原地踌躇了一会儿,她决定还是回家,虽然知道又逃不过一顿毒打,但总比在冷风中饿死冻死强啊! 不过林琳忘了自己是个路痴,现在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她徘徊了几番,突然听到右手边的围墙传来了轻微的窸窣声,慢慢转过头去,她吃惊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什么情况?! 老旧的围墙渐渐变得半透明,再透明,最后竟然消失了,眼前赫然出现一条半米多宽的小道,弯曲得看不到尽头。沿途的墙角开满了黑色花朵,就像暗夜里翩翩起舞的墨蝶,纤细花瓣向中间聚拢,形成祈求的手掌的形状。 这是通往地狱还是天堂的道路?林琳捂住嘴巴,看看四周只有她一人,犹豫了一秒,还是忍不住踏上这条充满神秘和诱惑的小道。 镜香窝在老藤椅里,手里挖着一盒冰淇淋,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大屏幕,里面播放的正是吸血鬼爱情片。 演吸血鬼伯爵的那个男演员不够帅,剧情也是雷得能闪瞎钛合金眼,她看着都快要吐血了。 冰淇淋才吃完一半,门边的风铃忽然响起。 镜香回头看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肩上还背着个书包,脸上稀里哗啦地糊了鼻涕眼泪。 “啊?原来这里有人啊!”林琳看到镜香时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个形状古怪的小屋里竟然还住着人,真是太奇怪了,这个女的是妖怪还是精灵啊? “欢迎光临,请进来吧。”镜香露出一个微笑,她可是个敬业的老板娘。 “咦?这里竟然还卖东西?”林琳一进来就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住了,暂时忘记了挨打的悲伤和愤懑之情。 “这里怎么走不到头啊?”少女的好奇心完全被激发出来,沿着货架之间的空道小跑起来。 “停!”镜香及时出现,拦住了她的脚步,这个熊孩子,一进来就这么皮,弄坏了什么东西她找谁哭去?再说了,这么跑下去,就算三天三夜也是到不了尽头的。 “哇,你长得好漂亮!是暗夜仙子吗?”林琳指着她,眼睛一亮就像发现了新大陆,对方长得好像漫画里的人物啊! “嗯,真是诚实的好孩子,不过我不是什么仙子哦,”不管活了多少年,女人最喜欢听到的话就是赞美,镜香也不例外,她摸了摸林琳的脑袋,说,“你既然能来到这里,说明和我这家店有缘,这里那么多的东西,总有一款适合你。” “什么意思啊?” “你有什么烦恼吗?我可以卖给你一样东西,帮你解决掉目前的困境。” “呃——”林琳擦了擦脸,想到了惨淡的成绩和父母的打骂,如果能改变这种情况就好了,“那我能提高成绩,让爸爸妈妈不要再打我了可以吗?” 镜香摸了摸下巴,思考了会儿,“我这儿还真是有一件东西可以帮到你。” 她领着林琳走到一个水晶货架前,打开底层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了三颗七彩珠子。 “水晶石?”林琳看着她手里的珠子,视线被紧紧地吸引住了。 那三颗颜色各异的透明珠子,就像宝石中的万花筒,里面折射着丝丝缕缕的光线,恰若坠入凡间的彩虹美得令人心神荡漾。比她见过的所有东西都要漂亮万分。 “这可不是水晶石,”镜香纠正她说道,“它叫碧玺,比水晶石高贵多了,还有一个别称叫愿望石。” “愿望石?”林琳喃喃着思索,过会儿又兴奋地问道,“你的意思是,它能帮我实现愿望?” “当然,”镜香唇角轻轻一勾,“你只要同意这项买卖,我可以立刻把它给你。” “可是这很贵吧,我没带钱。”林琳摸着干瘪的裤兜,心里很后悔。 “小姑娘,这可不需要钱,我只要你的一段记忆,并且会在你死后取走它。” “啊?”林琳没听明白,“你要我的记忆有什么用啊?” “我自有我的用处。” “呃,那好吧,我愿意。”林琳豪气地挥挥手,反正她还小,离死亡还有很多年呢?更何况,只是一段记忆而已,死后又没用。 “很好,那么交易达成。记住,你只有二十四小时的后悔时间。” “我不会后悔的。”林琳很奇怪她这样说,愿望石诶,自己可是捡到了一个大宝贝。 “行,这样就好。我也不希望你后悔,退货什么的太麻烦了。”镜香摊手无奈地说道。 林琳回到家,掏出钥匙开了门,此刻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父母和弟弟都已经睡了,客厅里漆黑又静悄悄的。果然,她离家出走了都没人在乎,她就是这个家多余的人。 林琳不敢开灯,只能蹑手蹑脚走进自己的房间,一躺到床上,她就迫不及待地将愿望石从书包里拿出来。 愿望石一共有三颗,分为绿,蓝,红三色。那个姐姐说这三种颜色是碧玺中的上品。 林琳撇撇嘴,仔细打量起掌心中的愿望石,绿色清澈璀璨,蓝色深邃多情,红色妖娆热情,同样的是它们都如七彩霓光,又像是彩虹从天上射向地心,沐浴在柔和的光线下被洗练的晶莹剔透,仿佛囊括了世间所有的色彩。 按照那个姐姐所说的,要想许愿首先得种下愿望石,给它灌溉给它阳光,然后等它长出叶子,在叶子上写下自己的愿望就能实现。 林琳按捺不住自己的期待,钻到书桌底下扒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花盆,选了那颗绿色的愿望石埋入土中,口中念念有词,“愿望石啊愿望石,你一定要快快生长哦,帮我实现愿望,那样我就可以很快乐啦!” 第二天是周六,林琳一觉醒来才发现太阳都照屁股了。 她揉揉惺忪的睡眼,第一时间就把视线投向了窗台上的花盆。出乎意料,愿望石生长得很快,一根嫩绿色的茎蓬勃生长,最上面还顶着一片翠绿的叶子,迎着晨光闪烁着淡淡光泽。 “太神奇了!”她掀开被子冲过去,捧起花盆笑得乐不可支。 “林琳,快起来学习,都什么时候了还睡懒觉,还想不想中考了?”门外传来母亲的喊声。 林琳吓了一跳,看到那片巴掌大的叶子,知道可以使用了,于是赶紧摘下来,从书桌上随意拿起一支笔写了起来。 “我希望妈妈和爸爸忘记我考试考得很差的事情。”她写完,把笔一扔,按着镜香教她的方法,把叶子放于掌心双手合拢,心里默念了“愿望实现”三遍。 掌心传来一阵暖融融的感觉,林琳睁开眼睛摊开手掌一看,那片绿色的叶子竟然不见了,掌纹在一瞬间变成了脉络,不过随即恢复了正常。 好神奇!林琳觉得自己昨晚肯定遇见了动漫里的精灵,才会给她这么奇妙的东西。 现在,愿望应该已经实现了吧? 林琳洗完漱走出房间,吃早饭的时候父母一直没有提起成绩的事情,要是换做以往,他们得唠叨上一个月。 为了以防万一,林琳故意试探着问道:“爸爸妈妈,我的数学成绩······” “哦对了,林琳,”林父放下手里的晨间报纸,问道,“你上次不是说快要数学测验了吗,怎么现在还没有成绩出来?” 林琳愣了一秒,随即心里窃喜不已,他们忘了,真的忘了! “哦,老师说取消了。”林琳瞪了一眼想要告状的林玮,平静地说道。 早餐结束后,林父和林母要去上班,顺便把林玮送去补习班,林琳匆匆喝完一碗粥,就跑回房间写作业。 埋头写完一张数学卷子,她忍不住抬头看向了窗台的愿望石,只见那根嫩绿的茎已经枯萎了,恹恹得变成了深褐色。 林琳把小花盆搬到书桌上,挖开一层泥土,发现那颗绿色碧玺已经消失不见,难道说愿望实现后愿望石就会消失? 林琳咬着笔杆发了会儿呆,打开铅笔盒从底层拿出蓝色碧玺,把它埋进土里,放回到窗台。 她把脑袋靠在臂弯里,侧头想着等明天该许什么愿望呢? 第二天的清晨,林琳从梦中醒来,惊讶得发现这颗愿望石只长出了一厘米的蓝色小根茎,生长速度似乎比绿色愿望石慢了许多。 “唉,看来这次得等几天了。”她这么想。 周末总是过得很快,一大早林琳便从被窝里起来,洗漱完之后吃了片吐司,就紧赶慢赶地来到公交车站。正值上班高峰,人挤人很痛苦,她把书包背到身前,小心地护住,因为里面放了种着愿望石的小花盆。 她可不敢把它放在家里,要是被林玮弄坏了怎么办?到时候父母又不会帮自己,只会说你弟弟还小,你要让着他。 哼,他明明只比自己小四岁嘛,还是个男孩子,凭什么总是让自己让着他? 第7章 愿望石 林琳的位置在教室中后靠窗的地方,一抬头就能看到一排排□□的橡树。 第一节课是数学,林琳最讨厌的一门课,数学老师站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白色的粉笔划过黑板溅出些许灰尘,那些灰尘似乎变成了细小的瞌睡虫,飘进林琳的鼻子里。 林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转头看向窗外,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化作了淡淡圆圆的斑驳光晕,透过玻璃窗子洒到了她的书桌。 抽屉的愿望石感应到了浓烈的气息,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蹿高了几厘米,海水蓝的根茎沐浴在金光里愈加带来置身海洋的错觉。 轻轻摇曳的曼腰,点点跳动的光晕,林琳脑子里灵光一闪,从抽屉里拿出画板,想要将这灵动美妙的一幕描绘下来。 正当泉思如涌,手中画笔如梭之时,一粒白色粉笔像长了眼睛朝她脑门上飞奔而来,“嗒”的一声,伴随而来的是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 林琳摸着被砸疼的地方,满脸迷茫地看向讲台。 数学老师惦着黑板擦就下来了,“林琳,你忘了上次考几分吗?现在老师在讲课,你还不好好听讲,笨鸟先飞这个道理怎么就不懂呢?” 林琳下意识地把愿望树和画板往抽屉里推了推,可数学老师眼疾手快地抽出了她的画板。 “你上课就干这些事情,真是不务正业!对得起你爸妈给你交的学费吗?整天画这些没用的东西,它能帮你考大学?还是能当饭吃啊?” 数学老师骂完,三两下就把她画了一半的画撕掉了,末了,还不解气地说:“给我站到外面去!好好反思!” 林琳不敢反抗,拉着衣角在嘲笑声中站到了走廊里,上体育课回来的别班女生看到她,笑嘻嘻地指着她小声议论。 林琳低垂着脑袋,晶亮的眼泪一滴滴掉在大理石上,她不是为了老师的讽刺,也不是为了同学的嘲笑,而是在心疼她那副未完成的画。 林琳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漫画,可她这个喜欢太卑微了,甚至见不得阳光,尤其在上初中以后,画个画也得偷偷摸摸的。父母和老师的观念都是一样的,画画没前途,艺术家没几个神经正常的,更何况,成名的有几个?还是老老实实念书,找个好工作比较靠谱。 放学的时候,林琳整理抽屉时惊讶地发现愿望石已经成熟了,这次的是弯曲根茎,形成一个圆环形状,中间突兀地出现一片巴掌大的蓝色叶子。就像深邃的眼睛,看不透底。 林琳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书包,心里乐开了花,又可以有一个愿望实现了,她该许什么愿望呢?得好好想一下。 不过林琳还没想好许的愿望,兴奋的情绪就被冻结了。 一回到家,林父坐在沙发上,满脸阴郁地抽着烟,林母在厨房里做菜,听到她回来的声音,解下围裙从里面出来,向她招了招手,“你过来。” 林琳心里咯噔一下,慢慢地挪动脚步,不等她到面前,林父突然在茶几上狠狠敲了一下,“说!你在学校里都干什么的?上课都不认真,你以后还能干什么!” 林母的情绪比较正常,她长长叹了口气,“你老师今天给我们打电话了,说你上课时在画画。林琳,爸妈赚钱很不容易的,供你去读书是想让你将来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不是去做这些闲事的。” “那你们可以让我去学画画啊,艺术生录取分数还低呢?”林琳瘪了瘪嘴,反驳道。 “画画,画画,整天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看你以后有啥出息!”林父瞪着她气呼呼地说。 “画画不是乱七八糟的事情!”林琳很不高兴自己的爱好被父亲这样形容。 “爸爸妈妈,我看到姐姐房间里还有好多漫画,”林玮叼着根冰棍在看电视,听到父母和姐姐之间的争斗,乐吱吱地跑过来火上浇油地说了句,“就在她书桌抽屉的最底层,我上次亲眼看到的,她还上了把锁。” 林琳一记白眼杀过去,林玮却笑得幸灾乐祸。 林父林母听到这个情报怒不可遏,因为之前林琳向他们要钱说是买参考书,好啊,原来把钱花在了漫画上。 林琳被迫交出钥匙,林父林母找到漫画后,当着她的面全撕了个干净。 “今天给我好好反思,不许吃饭了!” 门“砰”的关上了,林琳重重地颤抖了一下。 她坐在一堆破碎的漫画中,蜷缩起双腿,将脸埋在膝盖里,豆大的泪水坠落在地板上溅起晶莹的水珠子。 她越想越伤心,低声抽泣起来,一搭一搭的。为什么连她爱好都要剥夺?为什么她整天就要辛苦地念书?为什么她总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姐姐?” 不知过了多久,旁边响起了林玮的声音,林琳泪水朦胧地看过去,只见他手上拿了一只鸡腿。 “姐姐,我给你留的,你吃吧。”林玮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 林琳厌恶地一挥手,“谁要吃你剩下的东西!”要不是他告状,她的漫画也不会被毁掉,现在又来装什么好人? 林玮被林琳拍了一下,手里的鸡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他愣了一愣,随即眼里包含委屈的泪水,嘴角也耷拉下来。 林琳皱眉看他,越觉得对方面目可憎,都是十岁的男生了,还动不动就哭鼻子,真恶心!都是父母给惯的,捧着手心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 “你哭什么哭,不要弄得和娘娘腔一样好吗!”林琳忍不住吼了他一句。 林父林母听到动静,跑到房间一看,林琳正凶巴巴地训斥着他们的儿子,顿时皱起了眉头。 “林琳,你对弟弟这么凶干嘛,有你这样当姐姐的吗?”林母心疼地摸摸儿子脑袋。 “妈妈,姐姐说我娘娘腔。”林玮抹了抹眼泪,指着林琳说道。 “林琳!”林父听到自己的宝贝儿子被这样形容,非常不悦地提高了声音,“你自己做错了事,不但不思悔改,还欺负弟弟,真是太过分了,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女儿!” 这个问题应该要问你吧!林琳在心里冷哼一声,扭过头去。 林父林母看她这副样子,失望地叹了口气,哄着林玮出去了。 房间里一下子没了声音,林琳把头靠在手臂上,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不禁陷入了回忆漩涡,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她在这个家变得如此卑微?父母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厌恶自己? 哦,她记起来了。这一切都是从林玮出生后改变的。 自从有了儿子之后,父母对自己就越来越漠不关心,因为他们把所有的关爱都给了儿子,根本忽视了她的存在,整天就知道严厉地训斥她不好好学习。 每当和林玮有了矛盾,父母从来不会站在自己这边,他们会说你是姐姐,应该让着弟弟。不管谁对谁错。难道这是年纪问题吗?不,而是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弟弟是个男孩。 林琳吸了吸鼻子,林玮学习也不好,可父母从来没说过他,为什么自己就要被打得很惨呢?她明明就是他们的撒气包! 换做以前,家里只有她一个孩子的时候,父母不会舍得这样对她的! 都是林玮,要不是他告状,漫画就不会被发现,不会被毁掉,要不是因为他的存在,她一定可以占有父母全部的宠爱,不会像现在这样,饿着肚子也没人理她······· 要是没有林玮就好了,要是他消失······就好了。 林琳想到了什么,立刻擦干眼泪捡起掉落的书包,从里面拿出栽着愿望石的小花盆,蔚蓝色的叶子熟透了,轻轻一扯就落到了她手中。 林琳掏出一支黑色水笔,趴在地板上就迅速写了起来,“我希望弟弟消失。” 把树叶放在掌心,心里默念三声“愿望实现”,林琳发现树叶和上次一样消失了,不过掌心上出现的是黑色脉络,过了三四秒才隐匿不见。 第二天,林琳从床上醒来,想起昨晚许的愿望,心里生出一丝忐忑不安,毕竟是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亲弟弟······昨晚情绪太冲动,她现在后悔了。 不过这么个大活人,应该不会无缘无故消失吧······ 林琳把房门开开一道小缝隙,正好看到林母把面包和牛奶放到林玮书包里,林玮背起书包和她道别后就出门上学了。 林琳关上门,不禁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要是林玮真的消失了,她这辈子都会生活在歉疚中的。 客厅里响起林母的呼唤声,林琳答应了声忙冲进浴室里,洗漱完后从厨房里抓了片面包就匆匆跑向公交车站。 周二下午最后一节课是固定的全校老师会议时间,所以这天林琳放学很早,不过她也不敢耽搁,装了一书包的作业试卷就立刻回家。 家里的门没锁,林琳刚踏进去就嗅到了不一样的气息。 林父林母出乎意料地下班很早,爷爷奶奶竟然从乡下来到她家,现在就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 “爷爷,奶奶,你们来了。”林琳淡淡地打了招呼,老一辈的人都重男轻女,所以她从小就和他们关系很淡漠。 旁边,林母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对她说道:“林琳,你弟弟不见了。” 第8章 愿望石 林琳脑子有点发懵地回到房间,她靠着房门,想起林母说的几句话。 “老师打电话来,说你弟弟一整天都没去学校。小玮平时很乖的,不可能乱跑到别的地方去。” “我和你爸爸今天中午就和单位请了假,都找了一下午了,还是没有消息,可怎么办好呢?” 林琳倒抽一口冷气,不会是愿望石的作用吧? 她不是真心想让林玮消失的!昨天她只是太气愤了! 林琳想到愿望石,脑中金光一现,立刻拉开书包的暗层,从里面拿出了红色碧玺,还好,还有一颗愿望石。 她忙不迭地把它埋到小花盆里,放到阳台上,夕阳那微弱的光芒跳跃着,给它披上了蝉翼般的光彩。 林琳合起手掌,祈求道:“愿望石,我现在不生气了,你快点长大吧,我想让弟弟回来。”她说着,声音不禁哽咽起来。 其实林玮挺好的,小的时候住在爷爷奶奶家里,他得到了零食总会分给自己一半,去哪里玩总会惦记着自己,每次会叫上自己一起。昨天他也是好心给自己送晚饭······ 而她,是在嫉妒他拥有父母的宠爱。 林琳心里开始慌乱,万一林玮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再也回不来了怎么办?不会的不会的,等愿望石成熟,她就许愿让他回来。 房门外传来一阵动静,林父边打开门边说:“失踪不到24小时,不给立案的。你呆在家里照顾我爸我妈,我再出去找找看。” 客厅里很安静,偶尔传来沉重的叹息声。大约过了五六分钟,林奶奶突然说道:“这件事还是怪你,要是你当初辞职专门照顾孩子,小玮就不会失踪了。” “妈,我要是辞职,家里收入会减少很多,怎么供两个孩子上学?”林母委屈地说。 “小琳那丫头给她念完初中就不错了,一个丫头片子早晚是别人家的,给她花那么多钱读书干嘛?”这是林爷爷的声音。 他们的对话清晰地传入林琳耳中,她躲在门后捏紧了拳头,这俩个讨厌的老家伙真是奇葩,这时候竟然还讨论起是谁的责任来了?还说她只是个丫头片子,让她念到初中就不错了······ 在这时,林琳发现自己读书的意愿还是很强烈的。 “爸,你怎么能这样说呢?”林母反驳道,“小琳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我们也希望她出人头地,不念书她将来靠什么养活自己?” “呦,你们城里人还真讲究,”林奶奶皮笑肉不笑,林母是城市户籍,而林父是工作后才迁的户口,所以林奶奶总觉得林母瞧不起他们,此刻终于找到了一个搏击的机会,“在我们乡下,女孩子到了十八九岁就该嫁人了,到时候男方家会养着她的,她在家里带带孩子做做饭就得了,你说读那么多书有用呢?你现在花钱供着她,以后还不都是别人家的。” 林奶奶这话自私到了极点,林琳实在听不下去,刷地一下拉开房门,“奶奶,你说这话就太自私了吧!你反对我读书,就是因为我是女孩子,将来要嫁人,所以舍不得给我花钱,既然你可以不顾亲情这么自私地说话,那我也就把话挑明了,我要读书,一直念到大学,硕士,博士,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不成为像您这样的人,井底之蛙,作茧自缚,跟不上时代,自认为身为女性就低人一等,就知道做饭带孩子!” 林奶奶虽然听不大懂,但也知道林琳在骂她,她气得手指都发抖了,指着林琳颤抖道:“你——你看你这样子,不知道尊重长辈吗?” “哼,原来你还知道尊重这个词?”林琳不屑地冷哼,她知道爷爷奶奶一直重男轻女,但没想到他们这种思想如此深刻地刻在了骨子里。 林爷爷黑着脸把水杯重重放在茶几上,“你这个死丫头,看你读书读的,连起码的道理都不懂,你奶奶说的有错吗?你出生的时候没把你扔掉,养你这么大,不知道感激吗?” “我是一个女孩,我知道你们不愿意我出生,但如果我有选择,我还不想你们当我爷爷奶奶呢!”林琳白了他们一眼。 “林琳,少说几句!”林母呵斥了她一声,忙着打圆场。 林爷爷和林奶奶气得够呛,坐在沙发上抚着胸口喘气,林琳不管他们,转身往门外走去,她准备去找林玮。 身后还传来林爷爷骂骂咧咧的声音,“你看看,你看看,我以前说过什么,女儿就是养不亲的,就是泼出去的水,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养儿子才能防老······” 林琳自然没能找到林玮,她现在希望的唯一寄托就是那颗红色愿望石了。可是一晃三天,愿望石一点动静都没有,连破土而出的小芽都瞧不见。 警局方面也给了通知,根据录像显示,林玮是被一个穿黑大衣的人带走的。 得知这个消息后,林父林母一夜苍老了好几岁,林爷爷和林奶奶也哭哭啼啼地回乡下了,他们都觉得林玮被人贩子拐走了。 家里的其他亲戚得知这个消息后,都打电话或者亲自来安慰和帮忙。可不管大家怎么努力,关于林玮的任何消息,都如石沉大海。 林琳整天守着愿望石,都快急得发疯了,她不住地想林玮会不会受到虐待?连晚上睡觉,也老是梦见他哭喊着问自己为什么诅咒他消失! 愿望石,求求你快点生长吧,我要弟弟回来,回来! 这天周末,林琳坐在书桌前对着一堆卷子发呆,客厅里突然传来大姑刻意压低的声音。 “二弟,我看小玮是回不来了。你应该为以后好好想想,趁着岁数还不大赶紧再生个儿子,别把力气放在寻人上了。” 林琳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她怎么可以这样说?林琳忍不住推开门,“大姑,寻不寻我弟弟是我家的事情,你凭什么在这里乱说话?” “你这丫头真搞笑,我是为了自己弟弟着想,有错吗?”大姑鄙夷地看她一眼,“你上次把爷爷奶奶快要气死了,这回又想在我这里放什么幺蛾子?” “呵,我们又没让你帮忙找我弟弟,你在这里乱喷什么!反正我是一定要找回林玮的,你不愿意帮忙就一边呆着去!别挡着我的路!”林琳气愤地说,她此刻正处于中二时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才不管对方是不是她长辈。 再说了,哪有这样的长辈,一点都不顾念林玮的安危,竟然还说出别找了再生一个的话! “二弟,你看看你生的女儿,牙尖嘴利,说我也就算了,你知道上次爸妈来的时候,她都说了些什么吗?”大姑咬着牙,开始告状。 林琳不怕她,继续说:“大姑,我知道爷爷奶奶重男轻女,你小时候的生活一定不好过吧?你难道就没怨恨过,没感到不公平过?同样是女性,而且你也切身体会过,为什么就不能改掉重男轻女的观念呢?而且,放弃寻找林玮的话,你怎么忍心说的出来?对,他只是你的侄子,你们没感情,才能轻轻松松说出这样的话吧!” 大姑愣了愣,好久说不出话来,她记起来小时候的事情,父母极其重男轻女,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必定留给弟弟,有时候实在嘴馋,弟弟吃了糖果扔掉的糖纸她都会偷偷捡起来舔一舔。她小学还没毕业,父母就要求她外出打工供弟弟上学,那时候什么都不懂,糊糊涂涂地就在县城洗碗端盘子干了好几年,等二十岁了,又糊糊涂涂地就嫁人了,结婚前她只见过丈夫一面,为什么要嫁给他呢?父母说他给的彩礼钱多,她应该感激父母,回报父母,这时候就到了证明她良心还在的时候了。 后来,弟弟考上大学了,找到工作了,在城里娶了媳妇了,而她呢?哦,她在乡下守着那个双腿有残疾的男人,和几个孩子,每天起早摸黑地干农活,做家务,带孩子。弟弟看她生活辛苦,曾经几次想给她钱,却被父母劝阻了,你在城里开销大,这点钱留着自个儿花,乡下用不了几个钱的。 她发现自己其实是嫉妒弟弟的,当听说林玮失踪了,她心里有没有幸灾乐祸呢?虽然她拼命压制这一种情绪,告诉自己这样想不对,但内心那黑暗的一角,还是不可抑制地产生一丝丝窃喜。 失踪了好啊,失踪了就永远不要回来了。为什么你们能在城里享受好的生活,我的孩子就每天在泥地里脏兮兮的,还要忍受动不动就来的拳打脚踢······ 林琳看着大姑恍惚的神情,知道她的思想已经不在这里了,她回到房间抱起小花盆跑了出去,这个愿望石是那个姐姐的,她一定知道让它快速成长的方法······ 林琳头一次奇迹般地不迷路了,她站在围墙外等了很久,心想,这条暗夜之路应该会在午夜开启吧? 可是她一直等到了十二点,围墙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姐姐,我知道你一定在里面,求求你帮帮我,我做了错事,我很后悔······”林琳说着,忍不住啜泣起来。 就在她以为一切都没希望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细微的摩挲声。 眼前的围墙呈透明状渐渐隐去,一条半米多宽的幽暗小径通向远方,月光如水,澄净透明,满地纤长的黑色花瓣无风而起,形成一股劲力的龙卷风形状,自那漩涡深处,缓缓走来一个高挑清瘦的身影······ 第9章 愿望石 镜香有点头疼地看着面前的少女,“说吧,有什么事?” 她拂了下长发,微微抿起红润的嘴唇,眉目之间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背后是漆黑幽深的曼陀罗小道,洒下淡淡的澄透月光,在她细致的脸蛋上描绘出浅浅的光晕,让她原本古典温柔的容貌添了一份难以猜测的阴影。 仿佛是地狱与人界交界处的暗夜精灵,又仿佛是九天之上坠落的仙子。美丽与黑暗在她身上交杂而生,却依旧掩盖不了那份自体内散出的淡淡光芒。 林琳从对对方外貌的震惊中回过神来,想起了正事,“姐姐······我用愿望石让弟弟消失了。”她的声音渐渐小下去,惭愧地低下头。 “哦?所以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呢?”镜香瞥了她一眼。 “我还有一颗愿望石,我想许愿让弟弟回来,可是它一直不生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一定知道方法吧,告诉我好吗?” 镜香看着她手上的小花盆,淡淡说道:“不错,我知道方法,但也不能保证一定成功。” “真的?那你告诉我好吗?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会去尝试的。”林琳看到希望,双眼放光,激动地说道。 “红色碧玺热情、活泼、张扬,容易鼓舞勇气,但它的个性也十分古怪,高兴了一天就能成熟,不高兴了你等个几年也没用。所以,让它快速生长的方法就是哄它开心。” “啊?”林琳瞪大了眼睛,哄一块石头开心? “我可以施个咒语,让你看到它的内心,然后你跟着它的指示去做就行了。” 镜香看到林琳满脸狐疑地点头,轻笑一下,口中开始念起咒语,一道深紫色的水珠状光圈从她指尖溢出,迅速地敷在了林琳眼睛上。 “好热啊。”林琳感到眼睛上一股灼热,不过紧接着就恢复正常了,她看看手中的小花盆,“咦?还是一点变化也没有啊?” “愿望石不是人心,不会时时刻刻充满了内心活动,等到适合的时机,你就会明白的。”镜香打量了一眼她,唇角勾起一抹狡黠笑容。 林琳回到家,小心翼翼地把愿望石装进书包,她,不,他们家现在唯一的寄托就是这颗愿望石了。如果林玮真的回不来,这个家或许就要破碎了,父母这几天跟单位请了假,不停地寻人,眼见着一半的头发都花白了。 林琳把头蒙在被子里,无声地哭泣,对不起弟弟,我真的不是真心想让你消失的! 第二天清晨,林琳满腹心事地回到学校上课,语文老师讲课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一直盯愿望石,心里乞求着它快快成长,就算是一根小芽也好啊! 阳光透进玻璃窗,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落在小花盆上,就好像些神秘的文字。 林琳揉了揉眼睛,哦不,这确实是文字,而且是中文! “现在站起来大喊三声‘我是猪’”。 什么?林琳疑惑地再仔细看了遍,没错,就是这句话,这难道就是愿望石的内心?呃,她真的要照做吗? 不管了,救弟弟要紧! 林琳一咬牙,刷的站了起来。板凳摩挲的声音引来了其他同学好奇的目光。 “林琳,有什么问题吗?”语文老师放下手里的粉笔,问道。 “我是猪!” “哈哈——”同班同学被她突如其来的呐喊吓了一跳,随即爆发出响亮的笑声。 林琳语文成绩挺好,平时也听她的话,所以语文老师即使心里不悦,还是耐心地说道:“你坐下,不要破坏课堂纪律!” “我是猪!”林琳吸了口气,又喊了一声。 “她这是疯了吗?竟然说自己是猪?”“大概傻了吧,真搞笑!”同学们切切私语,幸灾乐祸地笑看她。 语文老师不满地皱起眉,严厉呵斥道:“林琳,你太不尊重老师了吧?老师在这里辛苦给你讲课,你还捉弄老师?快点坐下,下课后来我办公室!” 最后一句了,林琳积蓄起余下的勇气,闭了闭眼,“我是猪!” “噗——”同学们看着语文老师黑沉沉的面色,尽力憋着笑,心里却乐开了花,无聊的课上来了这么个小插曲,可真有意思! “林琳!”语文老师爆发了,把教科书狠狠摔到讲台,“你不想上课就不要打扰其他同学!现在赶紧给我滚出教室,今天下午放学前写份检讨给我!” 终于说完了,林琳心里松了口气,也顾不得老师的愤怒和同学的嘲笑,偷偷把小花盆装进了口袋,捧着本语文书站到了走廊。 语文老师真的很生气,她把门砰的关掉,让窗户边的同学拉上窗帘,不想看见那个调皮捣蛋的学生。 林琳回头看了看教室,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她的视线,她委屈地瘪了瘪嘴。低头一看,愿望石果然发生了变化,一根细弱的红色小茎穿破泥土,露出了三四厘米的高度。上面光晕集成的红色浮字也变了,变成了几个字,“哈哈哈······” 林琳满头黑线,这愿望石不会是专门以捉弄人为乐趣吧? 邻近下课的时间,别班上体育课的学生回来了,又一次欣赏了她被罚站的英姿。 校草携着女友从她面前经过时,他女友指了指林琳,笑嘻嘻地说:“你看,又是她,老是被罚站呢,真有趣!” 林琳认出她是上次嘲笑自己的女生,不爽地挪开视线,突然发现愿望石上浮着的文字又发生了变化。 “请用甜言蜜语惹怒校草!” 唔?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加上甜言蜜语这几个字? 她到底该怎么做呢?林琳的眼珠滴溜溜地转,当视线落到校草女友身上,计上心头。 “啊!这位美丽的女孩,”她唱起了咏叹调,用深情款款的眼神看着对方,“你的眉,似蹙非蹙,你的目,似喜非喜,你的脸,倾国倾城!眉似远山不描而黛,唇若涂砂不点而朱。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 校草女友手里的冰棍啪嗒一声落到了地上,这货,神经病吧? 林琳上前一步,紧紧握住了她的手,“我注意你很久了,我喜欢你,虽然不敢说爱,我相信,快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林琳觉得自己快吐了,啊啊,她宁愿一脚踢爆校草的脑袋啊! 三人维持着僵硬的姿势,大眼瞪小眼地互相愣了几秒。 最后还是校草一把拨开林琳的手,把女友护在身后,“这位同学,你脑子有问题吧,我建议你先去医院看看!” 无奈校草太有涵养,不容易惹怒,林琳深吸一口气,心里说了句对不住了,开始放大招:“男人就好比洋葱,想要看到男人的心就需要一层一层去剥,但在剥的过程中你会不断流泪,剥到最后你才知道洋葱是没心的。而我不同,放弃我是你一生的错,你现在也许没感到.但是总有一天你会后悔!” 哼哼,她活这么大,家庭伦理剧不是白看的,几句台词手到擒来嘛! 校草涨红了脸,他活这么大长这么帅,从来都是他抢别人的女友,还没被人当面抢过女友,而且对方还是个女的,女的! “这位同学,你的行为实在欺人太甚,你若是感觉有实力跟我玩,我不介意奉陪到底。呵呵,我会让你明白,我从不说空话。别让我碰到你,如果在我的地盘,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待不下去,可你,却无可奈何。呵呵,我最喜欢对那些自认为能力出众的人出手。”校草瞬间叶良辰上身,语录奔出来一大堆。 林琳却松了一口气,她看到愿望石上的浮字消失了,红色小茎蹿高许多,最上面还抽出了一片指甲盖大小的透明玉质般的叶子。 “对不起,对不起,”林琳忙不迭地道歉,又激动握住校草的手,“谢谢你!真的太感谢你了!”幸好你及时生气了,否则她就完不成愿望石的要求了。 校草神色古怪地看她,触电般地抽出自己的手,拉了女友往教室急忙走去,他觉得这个女的一定是精神分裂! 而这件事的影响就是,初中的后两年,校草和他女友一看到林琳就会绕道走,当然,这是后话。 放学后,林琳回到家,林父林母神情颓废地坐在沙发上,林父皱眉抽烟,林母则是抹着眼泪。 林琳心里的愧疚感一下子涌了上来,要不是她太冲动,林玮不会消失的······ 手里的小花盆突然散发出灼热的温度,林琳低头一看,那些神秘的光晕聚拢排列,形成了新的文字。 “告诉父母是你让林玮消失的。” 林琳吃惊地瞪大眼睛,告诉爸爸妈妈吗?他们得知真相后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的,或许还会不要她了。 可是这本来就是她犯下的错误,她应该······勇于承担责任的。 林琳感觉双腿像灌了铅,每一步迈得如此沉重。 “爸爸妈妈,对不起,是我让弟弟消失的。” 第10章 愿望石 “傻孩子,说什么呢?我们也知道你担心小玮,”林母伸手摸了摸林琳脑袋,“这几天,我和你爸爸把能找的地方全找遍了,把人心啊,也算看透了。也不想多说什么,妈妈是明白了一件事,总归是咱们一家四个最亲了!” “我也算是最亲的吗?”林琳声音有点哽咽,她一直觉得自己在这个家就是旁人,爸爸妈妈和弟弟才是真正的一家,她就是最多余的那个。 “当然了,小琳,你都在想什么?”林父叹了口气,“其实小玮失踪的前一天,我和你妈妈商量了一晚上,准备高中后就让你学绘画的,艺术生分数低,容易考个好大学。这几天小玮的事情也让我们在反思,是不是平时对你太严厉,让你心里产生不平衡了。” 林琳呆呆的,说不出话来,爸爸竟然改变他的固有观念,同意让她学画画了? “小琳,我们承认自己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平时不自觉地就会把心偏向你弟弟,但并不表示我们就不关心你了,”林母说着,眼泪吧嗒地掉落,“我们宠爱你弟弟多一点不光是因为他是个男孩,而是他小时候由于我们的疏忽落下了病根,到现在还常常犯病,爸爸妈妈觉得愧对他,想尽力补偿他。” 原来林玮平时老是生病,是因为小时候落下病根了。林琳心里又是一阵惭愧,作为他的姐姐,她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其实林父林母对她的严厉也仅仅是在学习上,况且他们这样做也是考虑到自己的将来,不像大姑小学没毕业就被爷爷奶奶要求打工去了,那才是真正的悲哀呢! 林琳发现以前的自己太过于敏感,只要是父母心中的天平稍稍倾斜于林玮,就会被她无限放大。即使是至亲,人心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平衡,但怎么看待这架天平,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好了,警局快要下班了,我和你妈妈还要再去一趟看看,你就留在家里好好读书,找小玮的事情就让我们去做吧。”林父起身,扶起林母往门外走去。 林琳望着双亲憔悴不堪的背影,鼻子一酸,眼眶中突然掉下一颗晶莹的泪珠,潮湿地划过她的脸颊,坠落到手里的小花盆中。 那片玉质般的红叶子仿佛饱吸了什么,一团光晕闪闪熠熠,舒展开腰肢蓬勃生长起来,那红彤彤的叶面上渐渐显出清晰的脉络,一阵轻微的颤抖,它像一团燃烧的火焰,轻轻飘落到了她的掌心。 林琳愣了一秒,随即欣喜若狂,愿望石成熟了,她可以许愿让林玮回来了! 林琳也不管小花盆了,捧着树叶飞奔到房间,捡起一支笔刷刷地写起来,“我希望弟弟回来。”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要平平安安地回来,头发丝也不少的那种。” 林琳把树叶拢在掌心时,连心脏都是颤抖的,一面是激动,一面是担心愿望实现不了。 过了五六分钟,林琳正坐在房间里六神无主的时候,突然听到林玮的房间传来了“哎呦”一声。是林玮的声音! 林琳立刻冲过去打开他房门,果然看见林玮两眼茫然地坐在床上。 “太好了,林玮,你终于回来了!”林琳激动得忘记了开灯,直接奔过去热情地拥抱他。 “对了,你怎么回来的?那个人贩子没对你怎么样吧?” 镜香躲在房间的暗处,正要穿墙离去,听到林琳这样说,脚步一顿差点把脑袋磕了,喂少女,你见过有人贩子长这么漂亮的吗? “啊,是你,你怎么会在我家?”林琳听到动静,惊讶地发现了镜香,“姐姐,是你把我弟弟拐走的吗?” 镜香头疼地揉揉额角,干脆伸手开开灯,坐下和她好好说了起来,“第一,我不是人贩子,第二,我带你弟弟离开一段时间也不算拐。” “可是姐姐,你为什么这样做呢?”林琳奇怪地看她,心里有点闷气,她和父母这几天为此可担心坏了。 镜香避过她的目光,纤长手指圈了一缕发丝玩弄起来,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还记得第二次许的愿望吗?” “记得······” “蓝碧玺象征着海洋和蓝天的清澈,纯洁,宁静和自由,它具有沉静和理智的特性,恰好与红碧玺相对应,人们认为蓝碧玺寓意着平衡。你当时因为心里极大的不平衡感,许了一个‘邪恶’的愿望,蓝碧玺自然是不会帮你实现的。但如果愿望实现不了,就会对你造成极大的伤害,那黑色脉络就是前兆。所以我就多管闲事了一把,把你弟弟带回去喽,让他消失一段时间,也考验考验你的心。” 镜香有意无意地瞥了林琳一眼,心里在想,她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店主,这售后服务做的简直不能太赞! “原来你都知道。”林琳低下头,不敢看他们。 “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镜香得意地勾起唇,突然想到了什么,话语顿了顿,“当然,只除了一件事情。” “姐姐,如果我没有许愿让弟弟回来,那会怎么样?” “世界上没有如果,既然你有缘走进我的店铺,我又敢把愿望石交给你,就注定了没有如果这件事情的发生。”镜香抬抬下巴,褐色眼眸宛若琉璃,美丽而自负。 “姐姐,这位大姐姐对我可好了,她家里好好玩,有好多有趣的东西呢!”林玮抱着林琳的脖子,兴奋地说道,“我下次带你一起去。” 林琳拍拍他的肩膀,心里一阵酸爽滋味。 镜香听到林玮这样说,黑线不禁滑下额头,别,千万别!这俩姐弟一个脾气,熊得不得了,一起来她店铺,还不得把店给拆了! 镜香起身,伸出纤长白皙的手在林琳面前摊开,掌中躺着一颗血红的荧光碧玺,“红碧玺能量热情奔放,开朗舒爽,消除冷漠怪癖,散发个人魅力。不过这颗是普通的,没有许愿功能。送给你要吗?” “当然要,谢谢姐姐!”林琳高兴地接过碧玺,和林玮凑头欣赏了起来,两个熊孩子完全没注意到镜香身形一隐,没入墙壁之中。 镜香刚回到店里,还没迈开脚步,就接到了一个国际长途。 “喂,帕克?” “镜香小姐,我这里遇到了点麻烦,你能不能来一趟?”帕克的情绪一向是不体现在话语中的,可这时他却带了一股焦躁。 镜香没有多问,随即答应,“好,我大概后天晚上能到。” 挂了电话,镜香立刻上网订了一张后天飞匈牙利的机票,虽然她能靠自己的力量瞬移,但非生死关键时刻,她还是比较喜欢依赖现代的科技。 钱就能搞定的事情,何必要浪费她的能量呢? 帕克是她在匈牙利的代理商,一面帮她搜集奇特的商品,一面帮她联系顾客,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活了一百多年的狼人! 所以,能让帕克如此慌张的,只剩一个族类了吧? 这边,林父林母失望地从警局回来,一开门就看到了女儿儿子在客厅里看电视。 “小玮?”林父林母惊讶得合不拢嘴,不敢置信地摸着儿子的手臂,发现完好无损后,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以后咱们一家子好好的,比什么都强!” 客厅里,一家四口相互拥抱着,尽管流着眼泪,心里却是甜蜜感动的,再也没有什么比失而复得更值得高兴的了。 经过这件事,林琳摆脱了心里的不平衡感,更加珍惜和家人之间的感情,她再也不抱怨父母和弟弟了,而是全身心投入到了学习中。她的成绩突飞猛进,惊到了一众同学,就连数学老师对她的态度也好了许多,毕竟人家把班级成绩拉上去了,她拿的奖金多了,怎么不喜欢人家呢? 之后林琳考了一所不错的高中,如愿以偿地报了艺术生班,凭借着绘画的天赋和热爱,她在一堆艺术生中脱颖而出,高三时被国内最有名的美术大学提前录取。大学四年,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放松自己,而是更加认真地钻研学术,提升技艺,虽然之中有些坎坷,但她还是一步步开始了画家生涯。 多年后,灯光明亮的演播室里,系着蝴蝶结的主持人操着一口地道的法语,问道:“林琳小姐,关于这次世界美术创意奖,你作为新印象派最年轻的得奖者,能给我们说一下你这副得奖作品的灵感吗?” 液晶屏大屏幕上,放映的正是林琳最新的得奖作品。那是一幅以黑色和金色为背景的画作,明明属于不同系列的色调,却在强烈视觉冲击中产生新的和谐。它继承了新印象派一贯粗糙的手法,但隐约可以看出,那暗处是个身材高挑容貌姣好的女子,而那团明亮的金光,是个形状奇特的植物。 林琳看了一眼自己的作品,摩挲着戒指上的血红碧玺,微微一笑,用流利的法语回答:“其实,这是关于一个女孩走出心里漩涡的故事。” 第11章 狼人月 一切生命都爱好力量。 当帕克聚精会神地与一只凶猛野狼对峙时,深深体会到了这句话的魅力所在。 这是只骨骼强壮眼神凶狠的独狼。 狼是群居动物,它之所以孤身一人,原因只有两个,一是争夺狼王之位失败,二是过于贪婪而被赶出狼群。 不管是哪个原因,这都是个极其难对付的家伙。不过帕克不害怕,他是村子里最骁勇的猎人,死在他刀下的猎物不计其数。 独狼压低头,作出一副准备扑击的样子,它额上有一小撮白毛,喉咙里发出嘶哑的低吼,仿佛是在咽口水的样子。 夜色漆黑中,它那发着森森绿光的眼睛更是骇人。 帕克握紧了手里的弯刀,同样是绿色的眼睛蹦出狠厉,开始了先发制“狼”。 独狼也起身而上,粗粝的爪子和庞大的身躯猛然高过他的头顶。帕克见状一个转身,身形一闪,就在要和狼爪子接触的同时,他猛地扭转弯刀朝着狼腹挥舞而去。 不过它很精明,早已料到对方会攻击自己薄弱的部位,灵巧地一侧身,爪子轻点落到树枝上,幽绿的眼珠子闪过狡诈的神色。 帕克心底蓦地一惊,自己这招对付猎物几乎是百发百中,这只野狼难道成精了? 人的力量再强大也比不过一匹土生土长的狼。 帕克清楚地认清了自己的劣势地位,他不可能赤手空拳地和它比力气。 电光火石间,他想到了自己下午设计的陷进,没有比现在更有用处的时候了。 帕克从背后掏出一把小型□□,故意射向独狼的眉心,他知道这种速度的攻击伤害不到它,但可以很好地惹怒这只高傲冷血的家伙。 独狼果然被激怒了,浮着暗色的绿眸里幽光乍现,对月呼啸一声,就扬起四爪朝帕克气势汹汹地冲去。 帕克见计谋得逞,忙转身往陷阱的方向飞奔而去,荆棘丛生的小道被露水打得滑湿,衣角被灌木丛勾得支离破碎,不过他管不了那么多,因为身后有一条饿狼正穷追猛赶。 帕克迅速抽出随身携带的牛皮绳子,往半空中轻轻一甩,就勾住了一株粗壮的树枝,双脚脱离地面如人猿泰山荡到了另一边。 独狼显然没料到他的动作,等反应过来有诈时,前脚已经跨入了陷阱,紧接着笨重的身子也坠入,地面上的枯枝烂叶和它一起哗啦啦地掉到幽深黑暗的地坑。 帕克拍了拍手,蹲到坑边,借着皎洁如水的月光,他看到了瞪大眼睛嘴角流血的独狼,几根又尖又长的竹刺穿透了它的胸膛。 他小心翼翼地爬入坑内,从腰间掏出弯刀三两下剖开了独狼的腹部,动作麻利地剥下狼皮。 “再过几天就是卡娜莎的生日,到时候正好送她一条狼皮围巾。”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想到心爱的女孩,唇角不禁弯起来。 “唔,这是什么?”帕克发现从狼腹中掉落出一片小石头。 他捡起来一看,还没有巴掌大小,是薄薄的扇形,表面非常光滑圆润,不过颜色真是好看,就像此刻的月光一样皎洁透明,嗯,这个可以送给卡娜莎当项链的挂坠。她不是一直和自己抱怨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吗? 帕克随手把它装进兜里,又把狼皮搭在肩上,身手敏捷地爬到了地面。 白亮亮的月光洒在森林里,落到了死去的独狼的身上,一股几不可见的碧色自它体内透出,不住向外飘散。过了一会儿,独狼的尸体消失了,原来的位置多了些许深浓粘稠的液体,仿佛是从古藤中榨出的绿色血液。 就在同一时刻,帕克兜里的小石片微弱地闪了一下,像纱布包裹的萤火虫,不过他浑然不知。 回到家,帕克发现母亲和妹妹都没有睡,正满面愁容地坐在桌子前,布满斑驳痕迹的桌面摆了盏昏暗的蜡烛灯。 “哦帕克,感谢老天,你终于回来了!”母亲见到他,通红着眼睛走过来抱住他。 “哦妈妈,你不用担心,我没事的。”帕克轻拂母亲抽搐的脊背,安慰说道。 妹妹朱莉也走过来紧紧拥抱他,“哥哥,我们怎么能不担心?都这么晚了,见你还没回来,妈妈和我都快急死了。” 帕克摸摸她的头发,“哥哥想多打些猎物,多挣点钱,然后风风光光地把你嫁出去啊!” “哥哥!”朱莉脸红了。 “好了帕克,朱莉还小,她结婚的事情不着急,倒是你和卡娜莎的婚期就快到了,我们也该好好准备准备了,”母亲摸了摸他肩上的伤口,心疼地说道,“孩子,到底怎么回事?今天是遇到什么意外了吗?” 帕克简略地带过遇到独狼的事情,他不想母亲和妹妹担心,因为从小没有父亲,他知道母亲带大两个儿女有多辛苦,现在他长大了,要用自己的力量守护她们。 帕克洗漱完换上母亲递来的干净衣服,突然想起了那块月光一样的小石头,可他翻遍了破破烂烂的脏衣服,还是没能找到它。 “难道是回来的路上弄丢了,”他苦恼地揉脑袋,“看来,只能等下个月集市时,再去镇子上给卡娜莎买首饰好了。” 或许是晚上着了凉,帕克第二天竟然发起了高烧,他现在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却病得连床也下不了。 这下子可把母亲急坏了,她找来了村子里的巫师,给他熬了好多浓稠的黑色药汁,可一点也不见效。母亲和妹妹天天守在他身边,把眼睛都哭肿得像核桃一样。 卡娜莎也来看了他一次,帕克非常想和她说说话,可他觉得浑身力气都被抽光,脑子又痛得像炸开一般,根本连眼睛也睁不开。 就在村子里的人都以为他要死了的时候,帕克却奇迹般地好转了起来,仅仅三天的时间,从濒临死亡到重新活过来,他感觉自己脱胎换骨一般,浑身上下灌满了力量,叫嚣着奔腾着想要冲出体内。 不过这种奇怪的感觉只维持了一分钟,帕克便感到身体和从前无异。他摸了摸自己的胸膛,甩了几下手臂,走到窗子前仰望阳光。 “哦帕克,我的好孩子,你怎么下床了?”母亲端着一碗药汁进来,看到他生龙活虎的样子,又惊又喜。 “妈妈,我没事了,我到底睡了几天?” “帕克,你都昏迷了三天三夜了,昨天晚上还发着高烧呢,今天怎么就好了?”母亲流着眼泪,不敢置信地摸着他的手臂。 “我也不清楚,”帕克低垂着脑袋,思索了一会儿,“或许是老天保佑吧!” 帕克是家里唯一的男丁,所以他不顾母亲的劝阻,在病好后的第二天就拿起弯刀进山打猎了,他准备辛苦一点把前几天漏掉的给补回来。 当然,在此之前,他去找了趟卡娜莎,一来是为了不让她担心,二来是把那张狼皮围巾送给她。卡娜莎见他没事,又得到了狼皮围巾,不禁兴奋地搂住对方脖子亲了一口。 姑娘那双灵动翠绿的眸子和娇嫩如玫瑰花的嘴唇此刻还深深地映在脑子里。 帕克摸着脸颊不自觉地笑了。 忽然间,他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这种味道使他浑身不舒服起来,胃里有点作呕,脑袋也开始疼痛,就连血液也反抗着汹涌。 帕克不自觉地后退开几步,等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这股味道是从不远处的黑褐色灌木丛传来的,上面开满了蓝紫色的纺锤形花朵,上萼盔形侧萼近圆形,花丝下半部如同宽线形的翅膀。 这不是乌头草吗?在森林里很常见,巫师也喜欢用它制作药汁。 帕克很奇怪,平时根本闻不到它的味道,而且也不会感到不舒服,可为什么今天这么抗拒接近它?难道是自己生了场病的缘故? 帕克不解地摇摇头,选了另一条道路,不知为什么,乌头草给他带来很奇怪的感觉,恶心之中带着一丝恐惧。 又过了几天,帕克设置好陷进后,发现天色已经擦黑,灰蒙的天际隐隐约约出现了半个月影。为了不让母亲和妹妹担心,他收拾好工具准备回家。 森林里开始降温,白色的雾气笼罩着葱茏的植物,帕克放慢了步子走得很小心,自从大病过后,他想明白了,想要守护母亲和妹妹首先就得是自己安安全全的。 不知不觉,夜幕中已经挂上一轮昏黄的月,浑圆的玉盘静悄悄的,周围有几缕单薄的乌云穿过树梢。仔细一看,圆月那光滑优美的弧度边缘好像沁出了别的颜色,就像一根红色丝线晕染开来,渐渐扩大,占据了整个圆形。 帕克揉揉自己的眼睛,心中震惊无比,却无法移开视线,他望着一轮血月,瞳孔集聚收缩,胃里翻滚出血腥的味道,浑身奇痒,好像有无数根尖刺破体而出,血管也仿佛被什么扼住了,他感到呼吸困难,心脏加速,意识摇摇欲坠。 紧接着,他就听到自己喉咙里清晰地发出了一声嘹亮沧桑的呼啸。 第12章 狼人月 圆月高悬,森林太过安静。所有的一切都深埋于夜色与露水之中,所有生命仿佛已销声匿迹,只有空荡荡的林子里回响着胸腔里粗粝的呼吸,帕克抬头,只见天际的圆月上沁出血丝,滴落到了他的眼睛。 然后,所有东西包括树林,灌木,泥土全都变成红色了,入眼之处全是猩红,帕克开始感到烦躁,这种压抑的颜色让他忍不住嘶吼。 他不住奔跑,咆哮的风声略过耳边,残破的枯枝在他脚下咔嗤折断,这种像是骨头碎裂的声音刺激了他的神经,一种莫名的兴奋从心底升起。 按着记忆的路线回家,他发现自己速度好快,离山脚最近的人家是村长山姆大叔一家,可为什么他们脸上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帕克发现山姆大叔的脖子忽然歪倒在一边,他的儿子女儿躲在柜子里神情绝望而悲愤。哦,他认得他们,是珊迪和科尔,帕克想和他们打招呼,可突然间眼前只剩一片鲜艳的红,他感到手上拎着脆生生的东西,轻轻一捏,流出的温热液体使他舒服极了。 心里的烦躁感似乎一点点减少了······ 晨曦微露,林子里弥漫着的乳白色雾霭渐渐消退,帕克揉着脑袋从一堆枯叶中爬起来,迷茫地打探着四周,几分幽幽的绿意在金色眼光下犹如翡翠,枝丫交错,密密层层。 哦,真是个不错的早晨。 不过,为什么自己会睡在森林里呢? 帕克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自己昨晚······呃,他眼睛蓦地放大,没记错的话,他昨晚好像见到自己浑身长满了毛,像只狼一样冲着月亮喊叫。 可这怎么可能呢?一定是太累了才会做梦吧。 帕克没有多想,收拾好散落的几只猎物和工具就往山下走去。 村长山姆大叔家门前围了很多人,帕克走过去打听出了什么事情,和山姆大叔住的最近的邻居告诉他:“山姆一家都被怪物吃了,真是好可怜哦!我昨天晚上听到了狼的叫声,远远地看到了那么一只又大又高的狼人······” 帕克没有听下去,他看到山姆大叔和珊迪科尔被人抬了出来,身体支离破碎的,周围的邻居脸上露出不忍,愤恨,恐惧,有几个人还提议去山上打狼人,为村子解决祸害。 村子里唯一的老巫师念着悠长的咒语,似是祈祷,他苍老浑浊的目光有意无意看向帕克,经过他身边时,刻意压低的声音仿佛从地狱深处传来,“孩子,你身上有股血腥味。” 帕克头痛欲裂,眼前的一幕似乎与梦境中某个片段重合起来,哦,山姆大叔,还有珊迪,科尔······ 帕克非常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但当山姆大叔一家临死前惊惧的眼神再次出现在他脑中,他还是准备采取点措施,万一自己真的是狼人,村子会跟着遭殃的。 关于狼人的传说自古以来络绎不绝,尤其在这片位于匈牙利偏僻一隅的小村落,狼人被看作残忍嗜血的屠夫,是人类生存的巨大威胁。 帕克不敢去向老巫师讨要药汁,而是亲自偷偷地采集乌头草,熬成浓稠乌黑的药汁,每天给自己灌一碗。 这些动作自然是瞒着母亲和妹妹的。 帕克特地从山上带回一丛丛芳香浓郁的野花,以驱散房间里熬制乌头草带来的刺鼻味道,朱莉还调笑地问是不是送给卡娜莎的,帕克只是苦涩地笑笑。 哦,如果卡娜莎知道他是狼人,还会继续爱他吗? 时间飞快地过了一个月。今晚,又是月圆之夜。 帕克借口不舒服,早早地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顺便在门框上架了粗粗的大木棍。 其实离月圆之夜越近,他就越感到心中一股压制不住的烦躁,每天都喝的乌头草药汁也似乎越来越古怪,那些浑浊的液体就像火焰,烧灼着他的喉咙。 夜色愈深,帕克躺在小木床上,熟悉而痛苦的感觉翻涌而来。 全身如麻痹一般,只有大脑能感觉到痉挛的抽搐感,鼻腔似乎不能呼吸了,胸膛也停止了起伏,这份常人难以忍受的折磨使他瞪大了眼睛,再瞪大,直到眼前只剩一片猩红的血色。 这次的变身较上个月更为痛彻,帕克怒吼一声,双手捏拳狠狠砸下,小木床应声裂成了碎片。 “帕克,你怎么了?” “哥哥,你快快开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门外传来母亲和妹妹焦急的呼喊声。 帕克直立起身,漏进来的月光下,赫然挺立着一只身材魁梧,浑身披毛的狼人,绿色的眼睛闪烁着幽深冷光,指甲和尖牙透出锋利与可怕。 帕克一抬手,打碎了窗户翻身往山上跑去。 不知过了多久,当他筋疲力尽,躺在地上的时候,回望自己走过的路,粗壮的树木都被拦腰折断,灌木丛被踏成了浆糊,厚实的土地上遍布他深深的脚印。 原来,变身为狼人的力量是这么强大,可是,他好像不能控制这股力量,反而是他被力量控制一样······ 清晨,月亮光泽渐黯,孤零零地被抛在天边. 帕克醒来后揉揉脑袋,发现完全记不起变身后的事情,他心中一惊,也不知道昨晚母亲和妹妹被吓到了没有。 可当他回到家中,母亲和妹妹好像完全不知情,像往常一样给他准备了黑糠面包,和一小盅自酿蜂蜜酒。 帕克吃了几口就没有胃口了,“妈妈,朱莉,我必须要和你们坦白一件事。” 可他话还没说完,门就被重重拍得直响。 母亲脸上涌出惊慌神色,“朱莉,快带你哥哥从后门走。” 朱莉点头,忙推着帕克往后门走去,“哥哥,从后门去大山里躲一阵,别让他们抓到你。我和妈妈只有你一个依靠了。” “哦不,朱莉,怎么回事?” 朱莉边走边说:“你是狼人的事情我和妈妈都知道了,不,不止我们,整个村子都知道了。昨晚隔壁邻居看见你变身了,告诉了新村长和老巫师,他们说山姆大叔一家都是被你杀的。昨晚他们已经来过一次了,说要烧死你。” 门外的敲门声越来越急促,帕克觉得脑袋被雷劈过一样疼。 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吗?那也包括卡娜莎喽? “怎么会这样?不,朱莉,我不能走。” “哥哥,他们要抓的是你,你放心,我和妈妈没事的。” 朱莉见帕克仍然犹豫,重重地推他一把,“哥哥,求你了,快走!” 帕克往后山跑去时,听到了木门被人重重撞开,紧接着传来母亲和妹妹的呵斥声和哭泣声。 他闭紧了双眼,忍痛将一切声音都抛之脑后。 在森林里呆了几天,帕克偶尔遇到几拨搜查的人,他们的神情都十分紧张,眼里闪着警惕又仇恨的目光。 “你知道吗?听说帕克的母亲和妹妹今晚就要被处以火刑了。” “这是村长和巫师决定的吗?” “当然,谁让他们家里出了个怪物呢?山姆一家死的多惨啊。” “是啊是啊,任何与那只怪物有关的人,都得处死,这样村子才能安全。” 等他们走后,帕克呆愣了很久才回过神。 母亲,妹妹,不,这不是她们的错!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们! 村长,巫师,邻居,明明一个个平时都是温和客气的,为什么突然变了脸面,要这么残忍地对待她们! 就因为他是个可怕的怪物? 不不,或许他们平时就是憎恶自己的,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现在那些残忍无情的话语才是他们真正的内心吧! 帕克发疯似的冲下山去,远远就望见村子口,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冒出黑烟,风声带来了细碎刺耳的咒语声。 那火架中间绑着的,不正是母亲和朱莉吗? 火焰化出千奇百怪的形状,像毒蛇一样舔舐着朱莉的头发和脸庞,那一头红褐色长发瞬间卷曲起来。 帕克赶到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他想到朱莉平时最宝贝的就是头发,他每次去小镇上都会给她带一瓶橄榄油,用来保养头发。 母亲护着朱莉,已经晕倒在火堆中了,脸庞都变成了焦黑色,可周围的人都是冷漠,无视的,甚至还带了丝······残忍的笑意。 帕克捂住心脏的位置,一股怒气从心底直冲脑顶,理智被撕成许多碎块,眼神像重甸甸的乌云,阴沉得能挤出水来。血液在奔腾,力量在叫嚣,帕克手臂上的肌肉瞬间鼓舞起来,尖利的狼毛像草丛疯长,遍布了他的全身。一抬头,幽暗绿沉的眸子倒映着月影,里面透出的完全是野兽的疯狂与阴鸷。 村长,老巫师,和围着火堆的几十个人,听到动静后回头,讶异得说不出话来。 新月像一弯银制镰刀,从蝉翼般透明的云层中钻出来,白净的颜色就像刚炼过的银子似的,闪着冷冽的清辉,撑开了一片浓重黑暗的夜空。 而他们的头顶,一头身材巨大的狼,一阵呼啸,悍然扑下。 第13章 狼人月 帕克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明明不是月圆之夜,自己竟会变身? 老巫师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粉末,朝他的眼睛洒去。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作用,里面有熟悉的乌头草,但已经克制不了帕克了,却刺激得他更加疯狂,进行一场血腥的屠戮。 只是片刻,连眨眼的功夫都不费,几十人东倒西歪,全部丧生在狼爪之下。 帕克恢复人形时,额头滴下滚烫的血液,他摸了摸身上,全是鲜热的红色液体,而四周倒着的村里人,全都裂成了碎片······ 这,是他干的吗? 哦,不! 帕克跌跌撞撞地跑到母亲和朱莉面前,但她们都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已经不能像往常一样,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了。 “哦,不,不!怎么会这样?” 帕克掩面哭泣,他没有母亲和妹妹了,也没有朋友和邻居了,于这个村子而言,他是个怪物,是个吃人的怪物! 他心里并不想杀死他们的,可是当怒气在胸腔集聚,他控制不了自己的双手,压制不住将一切都撕碎的冲动! 村子口突然传来一阵吵闹,是村里的其他人赶过来了。 帕克目光有些呆滞地望过去,领头的是个绿眼睛的陌生年轻人,他手里拿着一根奇怪的棍子,和老巫师穿着打扮相似,薄薄的嘴唇一上一下,叽里咕噜的咒语蹦出来。 帕克感到头很疼,像是乌头草的效力被加强了百倍。 其余人看到了他身后的血腥场面,惊呼出声。 有人认出了是他们的亲人,爱人,或者是亲近的邻居,哭泣声,呐喊声,交杂而生。当然,更多的是咒骂声。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这个可怕的怪物!” “村子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我们以前真是看错他了!” 眼前人影晃动,好像也有卡娜莎的身影。 恐惧,惭愧,愤怒,在帕克心里无限放大,他仰天呼啸一声,又恢复了狼身。 人们亲眼见到狼人的变身过程,不由震惊地往后退了退,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提起胆量,握紧手里的弯刀和□□,恨恨而警惕地看他。 帕克在心里冷笑一声,这种动作和眼神,不正是他对付猎物时用的吗?如今,自己已经是危险的异类了吗? “巫师,接下来怎么做?我们都听你的,只要能除掉这个怪物!” 年轻巫师没有回答,只是加快了念咒语的速度。 帕克聚集起最后的一丝理智,狂啸着往山里的方向跑去。 毕竟人群里有卡娜莎,他不想伤害她。 清晨时分,帕克从噩梦一般的变身中完全清醒过来。 周围的树木已经被他折腾得不像样了,太阳跃出灰蒙蒙的山岭,紫红色金轮之外,是色彩浓丽的霞光。温暖气息穿梭于微隙的林子里,舒倘漫长,一切都那么平静安宁。 而昨晚暗黑的一面,似乎只是错觉。 这几天,帕克一直躲在山里,累了就找个洞穴睡觉,饿了就捕捉猎物或采摘野果,遇到凶猛的野兽,他可以立刻变身为狼人,将对方撕得粉碎。 在这里,他好像是森林之王,没有一种力量可以与他抗衡。 偶尔会遇到村里人组队进山捕捉他,帕克能避开就避开,可持续了一个月,他突然厌烦起这种躲躲藏藏的感觉。 那些弱小的人,他可以轻而易举干掉他们,为什么要躲着? 分明是他们不自量力找自己麻烦,为什么还要忍受他们? 终于有一次,双方正面冲突上了。 村里人拿出乌头草药汁洒向他,帕克轻轻松松地就避开了。他发现随着变身次数的增加,力量和速度就随之提升。不过,自己好像也越来越不能控制这股力量了。 就像现在,化身为狼人的帕克,其实根本看不清面前站着的人的样子,眼前只有红色的雾气,和一小团晃动的黑影。 捕捉小队一连被消灭三拨以后,帕克再也没见过气势汹汹的村里人,就连正常打猎的人影也看不到。 帕克偶然得知,村子忌惮他的存在,全村人准备迁出这个地方。 知道这个消息后的第三天,帕克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下山去村子里一趟。 别的人他不管,但是卡娜莎,他思念她,必须去见她一次。 也许美丽的姑娘也和其他人一样,害怕他是狼人,但是没关系,他不会吓到她的,他只想偷偷地躲在远处,偷偷地看一眼就好。 帕克凭借敏锐的嗅觉,很快就锁定了卡娜莎的位置。 姑娘就在他们经常约会的小河边,帕克迫不及待地飞奔过去,已经一个多月没见到她了,不知道卡娜莎还戴着那条狼皮围巾吗? 不过帕克所有的热情和期待,在见到眼前的场景时,完全被浇灭了。 卡娜莎的面前站着一个绿眼睛的年轻人,哦,就是那晚领头的年轻巫师,帕克认了出来,随即不悦地皱起眉头,卡娜莎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呢? 她难道不知道那个巫师想要伤害他吗? 他们轻声地说着什么,帕克竖起耳朵仔细地听。 “帕克是狼人,他杀了很多人,我知道的······” “所以,卡娜莎,你得帮我把他引出山林······” 卡娜莎掩面低声抽泣,年轻巫师叹了口气,伸手搂过她的肩膀,手掌在她脊背上轻轻抚拍,似是安慰,又很暧昧。 这一幕简直刺痛了帕克的眼睛。 卡娜莎竟然要帮着那个讨厌的巫师伤害自己?她以前不是说过只爱自己一个人吗,现在他才消失了一个多月,她就勾搭上其他人了吗? 而且这个家伙还是想杀自己的人! 帕克可以理解卡娜莎和其他人一样,因为自己的狼人身份而感到害怕,但是他绝对不能忍受她的背叛! 卡娜莎还靠在年轻巫师的肩膀上,脊背微微抖动着。 “卡娜莎,你想好了吗?” “我想好了,我会引帕克出来的。” 风刮过耳边,带来了卡娜莎微弱的声音。 她答应了?她竟然答应了! 帕克唇角浮起一丝冰冷的笑意。 哦,这就是他的姑娘,这就是他心爱的姑娘······ 这次的变身速度超乎了帕克的想象,而且没有什么痛苦。 疯狂的怒气席卷了他的心脏,亏自己还担心会伤害到她,特地挑了白天来偷偷看她一眼,却没想到,竟让他亲眼见到,听到了这不堪的背叛! 卡娜莎和巫师听到动静,吃惊地回头,一只两人高的狼人从头顶悍然扑下。 “帕克,是我,你不认识我了吗?” 帕克自然听不到卡娜莎的声音,他也不知道身下压着的是谁,唯一的感觉就是,他们伤害了自己,背叛了自己,他们······都得死! 也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折断了多少树木,帕克力气用尽的时候,才慢慢恢复了人形。 入眼之处一片狼藉,和帕克的心情一样糟糕。 帕克痛苦地捂住心脏的位置,哦,他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亲人,没有爱人,没有朋友,有的只是这股怪异的力量,和汹涌而出的嗜血快感。 既然这样,那他还有什么可在乎,可留恋的呢? 既然他们都当自己是怪物,那——就成为真正的怪物吧! 就让这个村子,和自己,一同毁灭吧! 帕克眼里泛着鲜血的红色,手上青筋突起,瞬间变成了狼人模样,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往村子方向狂奔而去。 映入眼帘的都是惊慌失措的脸庞,还有几个动作快的躲入屋子内,不过这根本挡不住帕克的攻击,很快的,安静的小村庄变成了修罗地狱。 帕克恢复人形,表情木讷地走在鲜血之上。 村子只有几百人,彼此都是相熟的,可如今,谁也不认识谁了······ 帕克捂住脑袋,感到了神经一阵阵痛苦的牵扯,他不想的,他不想的,为什么会杀掉这么多人?为什么会这么疯狂,疯狂到令他自己都感到害怕······ “看来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头顶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冷漠的,没什么情绪。 帕克抬头,面前是个长相奇特的少女,黑发褐眼,长发及腰,紧身衣裙将她的身材包裹得玲珑有致。她双臂环抱,视线迅速地扫过他身后的血腥场面,眉间却没有一丝波动。 哦,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是接近黑夜的颜色,她是地狱的使者吗?是来带走自己这个怪物的吗? “我并不是地狱的使者,也没兴趣带走你,”镜香读懂了他的心思,“我只是来拿走你身上的一样东西,一样本不该属于你的东西。” 说着,她抬起手指,在空气中划过一道弧线,喃喃的咒语如光点般渗入了帕克的心脏。 帕克瞳孔猛然收缩,奔腾的血液仿佛停止了,力量正一丝一丝被剥离,随之而去的,还有心脏内不止息的暴躁之气。紧接着,一股如流水般恬淡的安稳填充了空缺的位置,他感到心脏,好像被什么慢慢抚平了。 帕克睁开眼睛,只见少女手中悬浮着一片月光颜色的石片,从她指尖溢出的紫色光点将它围绕一圈,上下流动,光芒刺眼。 第14章 狼人月 一切生命已销声匿迹,只有带着血腥味的空气中在空荡荡的村子里弥漫。灰色的夜幕,枯老的枝桠,停歇着几只黑色乌鸦,不时发出几声凄凉的呜咽声,似乎是生命最后的挣扎。 “这是什么?”帕克皱了皱眉,这片小石头怎么这么眼熟。 “这就是从你身体里取出来的东西。” “从我身体里取出来的?我身体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帕克大吃一惊。 镜香淡淡瞥了他一眼,“用我们古老的东方语言说,这是狼妖的内丹。” 狼?帕克突然想起了什么,“我记起来了,那天我捕杀了一只狼,这个东西就是从它肚子里掉出来的,可后来就不见了。难道说,我变身狼人,就是它的原因?” 镜香摇摇头,说:“并不完全是。你能变身狼人,一部分原因是狼妖内丹在作怪,但另一个原因是你内心的暴怒。” “暴怒?” “对,就是暴怒,”镜香指尖一动,小石片落到了她掌心,“我暂且称这个东西为狼人月吧,它可是个狡猾的东西,最擅长抓住人心的弱点,然后将之无限放大,最后促使宿主变身,一来从宿主的残杀中可以得到能量,二来可以在宿主变身时控制他。” “或许从前你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里有暴怒因子,但是现在也该明白了。当你看到卡娜莎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以为她背叛了你,暴怒之气就在发作了,不搞清楚事情的前后起因,愤怒就占据了理智的位置,才会变身狼人,进行嗜血屠杀。” 帕克低下头,喃喃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我并不想伤害卡娜莎的。” “愤怒是一种最坏的感情,它可以顿时改变一个人的脾气,造成一切其它坏事,一起卷入它的毒焰,”镜香摆弄了一下手里的狼人月,“我不得不告诉你另一件事情,其实卡娜莎并没有背叛你,是你误会了她。” “什么?”帕克蓦地瞪大了眼睛,直直望着她。 “那个巫师是卡娜莎表哥,她是求他救你的,并没有想伤害你。她答应将你引出来,也是巫师承诺去除你身上的狼人月,还你正常人的生活。” “不不,”帕克捂住了脑袋,绿眼睛里露出痛苦的神色,“我竟然错怪了卡娜莎,我竟然杀了她!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 帕克看向镜香,如果这个少女刚才也在,为什么不出来阻止他,而要眼睁睁看着他犯下巨大的错误,一步步堕入地狱呢? “我要是早点赶到,自然不会让这种惨剧发生的,”镜香斜睨他一眼,“我知道这些事情,是因为现在的空气里还飘着一些东西。算了,和你说了也不懂。” 呵,她的力量岂是他所能猜测的! 帕克确信了眼前的少女并不是普通人类,而且力量强大得可怕,他神情一振,上前抓住她的衣袖,“我并不知道你是谁,但是你能帮我拿出狼人月,也一定能救回被我杀掉的人。所以,求求你,救救卡娜莎和村子里的人吧!我可以拿我的生命交换!” 镜香面色冷淡地抽回自己的袖子,眼睫一垂,说道:“我不需要你的生命,不过我也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救人,没问题,但你要答应我几个条件。” “不管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帕克急切说道。 “我的力量确实很强大,”镜香颇为自负地说,“但也不是无所不能的。那些尸体完好的,自然可以救回来,但已经破碎的,我也没什么办法了。” “那我母亲,妹妹,还有卡娜莎······” “她们是没可能救回来的,”镜香斩钉截铁地打断了他的话,“即使这样,你还愿意拿自己作交换,让我救其他的人吗?” 帕克深吸了一口气,“我当然愿意交换。村子里的人,对我来说都是重要的,即使妈妈,朱莉,卡娜莎回不来了,我也要交换,毕竟,其他人都是因我而死。” “好,那么现在,交易完成,你没有反悔的机会了。”镜香勾唇,神秘一笑。 狼人月从她手中浮起一尺多高,化作点点和煦金色的光斑,轻纱薄雾般的光晕弥漫,将一切照得通亮,霎时躺着的人全都不见了。 “他们去哪儿了?”帕克吃惊地快要说不出话,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他们各自回家了,等明天一醒,自然会忘了所有和狼人月有关的事情,包括你变身狼人,也包括那些已经死去的人。” “不过我还得提醒你一下,狼人月在你身体里呆的太久,一部分已经融入到你的血液里去了,所以每逢月圆之夜,你还是会变身,那些被你咬过的人,同样会变身狼人。也就是说,这个村子已经不存在人类了,他们——都是狼人。” 帕克猛然抬头,久久说不出话来,半响才回答:“我知道了,我会在这里守护整个村子,不让外人攻击它,也会阻止他们去伤害别人的。” “这正是我的条件之一,你因为狼人月所以体质比较特殊,大概可以有三四百年的生命,但其余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和普通狼人一样,只有三十到五十年的生命,后代也是如此。” 镜香顿了顿,“那么,接下来我就说说另外的两个条件吧。第一,我会在这里布下结界,阻止村子被人发现,也阻止村民出去,当然,除了你,你可以随时出去,但务必保证月圆之夜守候在结界外,一旦有狼人想逃离,就杀掉它;第二,你要当我在匈牙利的代理商,帮我搜集各种有特殊力量的东西。” “有特殊力量的东西?” “这个你先别管,接下来我会培训你的,”镜香摆摆手,说道,“既然是我的员工,你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比如说村子里遇上了什么麻烦,可以随时找我帮忙。哦,对了,我还在村民身上下了咒语,不是月圆之夜,他们不会知道自己是狼人的,只当是普通人类。” “好,这几个条件我都答应。”帕克点点头,村子能维持平静,村民能像以前一样幸福,就是他此生最大的夙愿了。 狼人的真相,他们没必要知道。 这种恶魔般的事情,他一个人独自承担就好。 乌云慢慢地退出天空,露出一弯崭新的月,柔和光线静静洒下,大地披上了银色缎带。 镜香抬起下巴,月亮清凉的光辉溶入她眼睛里,“距离下个月圆之夜,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正好,你可以跟着我一段时间,开开眼界。” 帕克看到女孩美丽眼睛里露出自负的光,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个神秘的东方女孩有股令人安心的力量,或许是因为强大吧,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都令人信服,不得不去遵从。 接下来的半个月,帕克确实感到自己,呃,开眼界了。 首先,女孩住的地方很奇怪,从一条开满黑色花朵的小道进去,是座扁圆形的奇怪小屋,里面摆着各种高大架子,有水晶,有紫檀木,还有玉质的,柜台外边摆了张低矮的茶几,侧面镂刻着繁复的花纹。 女孩说这是中国唐代茶几,可帕克对于神秘古老的东方文化没有研究,并不知道她口中的唐代到底是什么时候。 接下来,女孩带他参观了收藏品,各种比小屋还要奇奇怪怪的东西,倒不是样子奇怪,而是它们的力量很奇怪,听起来像是神话,令人不敢置信。 “哦,镜香小姐,你需要我做什么呢?”帕克问。 “我在匈牙利已经呆了十年了,想换个地方,所以我得在当地找一个可靠的代理商,帮我继续搜集这里的奇特物件。你作为狼人,可以有三四百年的生命,也比普通人有力量,勉强可以算个合格的员工。” 镜香侧了侧脸,继续说:“我在别的地方也有代理商,你只需负责匈牙利这块地区就可以。” “哦,我想我明白了。我会好好工作的。” “很好,”镜香满意地笑,“你做好了,我会考虑给你加薪的。当然,不会是普通的薪水。” 半个月后,帕克回到了小村庄,结界里上百只狼人夜出活动,帕克也在结界里,不过他是最清醒的一只狼人。除了月圆之夜,他其余时间都可以自由外出。 月圆之夜变身的狼人很暴虐,房屋,树木,同类,都成了他们发泄的对象。不过神奇的是,当第二天的阳光再次升起,所有都会恢复原样,包括身上的伤口都找不到一丝痕迹。 昨晚的变身仿佛是一场梦境,于现实无关。 但帕克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是现实。 过了月圆之夜,帕克一边放出消息,一边收回消息,确实打听到了不少奇特物件,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不能理解和想象的事情存在的。 按照镜香交给他的办法,商品收购一般都会顺利进行,遇到实在难啃的骨头,他会报告给镜香,听取她的意见。 他还清楚地记得,她说过,只要是人,就会有欲望的,只要有欲望,就会有交易。 日子就这样过了一百多年,当然,对于帕克来说,他只是从青年变成了中年男子,村子里已经换了好几代人,后辈们都尊敬地称呼他为族长,没有任何人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 帕克猜想,这些大概都是结界的原因。 要不是那群讨厌的吸血蝙蝠后代,帕克想,他的日子会一如既往平静下去的······ 第15章 狼人月 晚上十点钟。 一架从亚洲飞往匈牙利的客机在布达佩斯机场降落。 镜香下飞机后,给帕克拨了个电话,可显示没有信号。 对哦,她拍拍脑袋,忽然想起今天的日子,帕克应该在那个小村庄里。 镜香干脆捏了个诀,直接飞往那个小村落。 在东方,月圆之夜代表着团圆和和谐,但在西方,恰恰相反,月圆之夜象征着人亢奋、骚动的情绪,是一切罪恶的源泉。 此时,圆月如眸,高高地挂在天空中,轻纱似的薄云向四周散开,皎洁月光如流水般漏了出来,夜更寂静,透着几丝清冷的危险。 镜香刚落地,还没站稳,头顶突然传来呼啸声,一头巨大的狼人闪烁绿光,凶恶扑来。 镜香不慌不忙,往树枝上轻轻一跃,脚尖点着叶片,眉头皱起,沉声喊道:“帕克!” 狼人像是被施了定身咒,原地呆愣三秒后,渐渐缩小,变为了一个中年男子的模样。 对付狼人的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准确地喊出他的名字,这个镜香早就知道了,而且除了帕克,村子里是不会有别的狼人可以走出她设置的结界的。 “哦,镜香小姐,”帕克清醒过来,揉了揉脑袋,“真是抱歉,在这个日子找你过来,我没伤害到你吧。” “当然没有,”镜香摇头,这世界上恐怕没人能伤害到她,“今晚是月圆之夜,你怎么没有进入结界,忘记我们的约定了吗?” “哦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帕克叹了口气,说道,“从上个月开始,这里来了一大波吸血鬼,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发现村子的存在。我们已经交过几回手了,结界被他们打开了一些,村子里的人,有几个被杀掉了。” “所以为了防止他们袭击,我才留在结界之外的。”帕克说完,小心地看了看镜香,这么多年过去,饶是他能活三四百年,也老了许多,而这个女孩,岁月似乎在她身上停止了,模样居然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 镜香脸色很难看,竟然有人能打开她布置的结界!肯定是结界年代久了! “我会把结界修复的,”镜香打量了一下周围,“狼人是吸血鬼的天敌,他们怎么会如此嚣张呢?对了,现在匈牙利吸血鬼首领是谁?” &rue族的亲王,阿尔卡斯·维克多。他可是一个傲慢无礼,野心极强的家伙。” &rue族的亲王?”镜香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贵族化的ventrue是密党的领导者,他们维护着密党的基础,曾经在密党最危险的时候指挥成员们渡过难关。到了现代,大部分城市的亲王也由ventrue的成员担任,他们似乎是天生的领导者,决定着密党的发展方向。 而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傲慢而贪婪,是十足的野心家。 “不管是谁,我们去会会他。”镜香看了眼月色,唇角勾起自负美丽的笑。 她才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敢动她罩着的地方,哼,会让他知道代价的。 古老的月光,幽暗的城堡,清冽的白蔷薇。 镜香他们穿过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入眼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城堡周围结界大开,里面灯火通明,人影晃动,不时传来曼妙舒缓的音乐声。 一只黑色蝙蝠张开巨大翅膀,划过月影,停歇在了高高的城堡顶部。 镜香观察一下四周,领着帕克大步往城堡大门走去。 吸血鬼是夜生活生物,白天是他们睡觉的时间,一般都会在城堡周围布置结界,而晚上,则是他们狂欢和进食的时间,会打开大门迎接客人。 沉重的雕花铁门挡住了去路,手环上泛着久远的古铜色光泽,镜香看也没看一眼,指尖一动,大门轰然往两边撤去。 这一动静可不小,城堡里走出两个仆人,穿着中世纪服装,出乎意料地是,他们很恭敬地弯腰,做了个礼,“欢迎两位客人到来,亲王殿下正在里面等着你们。” 帕克停住脚步,小声问道:“会不会是个陷阱?” 镜香瞟了眼表情木讷的两个仆人,“怕什么,我们只是去谈判而已。”况且,是个陷阱又何妨? 跟随两个仆人进入大厅,扑面而来的是蔷薇花清冽的气息,不过其中夹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铺砌的黑色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长长古旧的楼梯上铺着一层厚重的深棕色地毯,头顶水晶吊灯散发出幽冷的光泽,将墙壁上点着的蜡烛都照得暗下去几分。 而中央那张长得夸张的餐桌之后,坐着的正是城堡的主人,阿尔卡斯·维克多——ventrue族的亲王。 不得不说,吸血鬼是个两极分化严重的族类,要么丑得吓人,要么,美得可怕! 他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和疏离,银色长发如瀑般划过肩膀,五官完美得无可挑剔,尤其是下巴优雅的弧线,和那一双罕见的绯红色瞳仁,当嘴角噙着浅浅的微笑时,细微光芒让他的眼睛染上一种和谐的色彩,眸子如沸腾的玛瑙般璀璨生辉。 高贵,美丽,邪魅,孤傲······这些词仿佛很适合形容他,可又好像没一个适合形容他。 镜香只淡淡瞥了一眼,便挪开了视线,心中却是一惊,倒不是对方惊艳的外貌,而是他,长得很像一位故人啊······ 阿尔卡斯轻轻晃动了下水晶杯里的鲜红液体,慢慢啜了一口,问道:“两位深夜拜访,有什么事情吗?”他的视线略过帕克,带了丝厌恶。 镜香突然改变了主意,她绕过餐桌,拉出一把椅子直接坐到了他身边,“亲王殿下,呃,这样称呼你没错吧?其实呢,我们是来和你谈一笔生意的。” 她话语一顿,卖了个关子。 阿尔卡斯不屑地笑了,“我们血族不需要做生意,尤其不会和狼人做生意。” 帕克看到他嘲讽的笑意,怒道:“哼!你们不过是吸血蝙蝠的后代,有什么好拽的!” 阿尔卡斯绯色虹膜浓重起来,“呵,像你们这种野蛮落魄的族类,怎么懂血族的世界?” 帕克还没回击,就被镜香打断了。 “好了,帕克,你忘记我教你的话了吗?” “抱歉,镜香小姐。”帕克低下头,不发一言。 镜香无奈地伸手抚了抚太阳穴,吸血鬼和狼人已经争斗了几个世纪,双方从未有片刻停止,新仇旧恨堆积纠缠。不过,她可没这个好心情去化解他们的矛盾。 阿尔卡斯的目光愈加不屑,作为血族,他们的社会更正规,组织更严密,尤其是顶层吸血鬼,仍旧保持着欧洲古代贵族的生活,这些都不是卑贱的狼人可以比的。但是,狼人族一天不除,就仍然是他们尊贵地位的最大威胁。 镜香看了眼阿尔卡斯脖子上的蓝宝石挂坠,了然地笑笑,“这样吧,亲王殿下,你放过帕克他们村子,我就帮你解决一件麻烦事。” “我能有什么麻烦事?”阿尔卡斯的目光落到镜香脸上,“哦,看你的样子,是从东方来的,你可能不了解我们血族。总之,我是绝对不允许,在我的领地上,有狼人存在的!好了,杰瑞,送客!” “真的吗?”镜香故意睁大眼睛,问道,“包括血之诅咒和血族休眠,你都不在乎吗?” 阿尔卡斯面色一变,“你······怎么知道?” 镜香淡淡地笑道:“可以说,只除了一件事情,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当然,包括怎样解除血之诅咒,避免休眠期,我都知道。” 镜香说着,视线有意无意地飘向他脖子上的蓝宝石项链。 阿尔卡斯没有意识地摩挲了一下宝石,睫毛低垂遮住了所有的情绪。 其实他并不是纯血统的血族,他身上有四分之一吸血鬼猎人的血液。血族,吸血鬼猎人,这两种本来就矛盾的血液,虽然能够繁育出后代,但同时也伴随着深深的诅咒,那就是他们所有的后代都会在两千岁时陷入永久的休眠! 虽然这并不意味生命的终结,但这样的永生,还不如死去······ 镜香看他眼里有所动摇,说道:“我想,你之前已经晕过几回了吧?据我所知,这代表你的休眠期就在最近几年了。那么,是陷入永久的休眠,还是接受我的生意呢?” 阿尔卡斯抬眸,闪过一道光,“你要什么?” “放过帕克的村子。其他就没什么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我到底可不可信?”镜香说着站起身,指尖弹出一片黑色花瓣,“考虑好了,可以拿着这片花瓣来找我,我随时恭候。” 阿尔卡斯伸手,掌心多了片曼陀罗花瓣,他紧紧抿起鲜红嘴唇,眼眸晦暗不明。 出了吸血鬼城堡,镜香问帕克,“你还记得当初我教你的那句话吗?” “记得。做生意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 “嗯,前两句话基本是废话,我用来凑字数的,最后一句才是关键,你看,今晚的事情就很好证明了吧?” “可是,你不是说过,做事要选择简单的方法吗?能用暴力就不要绕弯子吗?” “我有说过吗?你记错了吧。”镜香耸耸肩,心虚地看向了别处。 或许是阿尔卡斯长得太像那个人了,她不想动用暴力手段。话说,他这时候应该早就回到口中的另一个地方了吧······ 第16章 织成锦 “来来来,姑娘,一起拼个车吧,我给你们便宜点。” 镜香刚出机场大门,就被热情的出租车师傅拉上了车。 车内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戴着一条鹅黄色围巾,神色恹恹的样子。 镜香报出了自己的目的地,师傅又问那个女孩,“姑娘,你去哪儿?” “随便。”她似乎很不高兴。 “这怎么能随便?”师傅看了她一眼,奇怪地说。 “那就先去我的地方吧。”镜香看看天色已晚,说不定店内会有客人来。 “好嘞。”师傅应了一声,心里有点后悔拉上那个不说地方的客人。 镜香下车时,发现那个年轻女孩也下来了,她站在小巷口,脚尖踢着一块小石子,脸埋在围巾里,神色落寞。 镜香走过去,说道:“既然你没地方可去,那不妨来我店内坐坐,就在附近。” 艾唯抬起头,看向镜香,对方容貌古典绝美,言语间虽然有淡淡的冷漠,但有股令人安心的感觉,应该不会是坏人吧。 “好吧,谢谢你。”艾唯小声地说了句。 走在弯曲的小径里,艾唯不禁瞪大了眼睛,墙角处开满了黑色的曼陀花,如此之多,几乎是蹭着她的脚踝而过,周围没有一丝风,而黑色的花朵却舒展腰肢,纤细的花瓣合成祈求的手掌状,轻轻摇曳着。 小径尽头是一间形状奇怪的小屋,里面透出的灯光温暖明亮,艾唯随着镜香进去,更是惊讶无比。店铺里摆了无数材质非凡的货架,紫檀木高贵神秘,水晶光彩夺目,玉质深邃优雅,而柜台边摆着一张低矮的雕花茶几,一看就是年代久远的古董。 天啊,这些布置得花多少钱! 艾唯想了想,难道店主把位置选得这么偏僻,就是为了不露富吗? “你坐吧,我请你喝茶。”镜香指了指茶几,转身从柜台上拿了罐茶叶,泡了两杯茶水。 艾唯端起青花瓷杯,啜了一口,茶叶是好茶叶,但貌似店主泡茶的手艺不咋的。她这么想着,完全没看到对面的店主动作一顿,眉毛往上挑了挑。 “我能随便看看吗?”艾唯指了指货架的方向,小心地征求意见,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散发着独特的神秘气息,不自觉地将她所有心思都吸引过去。 “当然可以,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属于你的一款。”镜香笑着,放下手中的杯子说道。 艾唯跟着镜香走在紫檀木货架中间,那些沉重厚实的架子比她高了许多,带着几分压抑气息。 货架上摆着的物件很奇怪,有装在玻璃瓶的一团雾气,有裂成两半的陶罐,有温润光滑的玉如意,甚至还有几朵枯萎的桃花瓣······ 所以说,这家店到底是卖什么的? 艾唯停下脚步,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一段路,可是这条路似乎没有尽头,明明越过了几十个货架,一回头,距离柜台只有几米远。 这也太奇怪了吧!艾唯看向镜香,对方嘴角仍旧挂着标准的微笑,只是有几分淡漠疏离。 镜香见她犹豫,说道:“我倒是想起了一件好东西,或许你会喜欢。” 艾唯见她往右边拐去,忙跟紧了脚步。 镜香带着她来到一个红木衣架前,取下一条织着牡丹花的金色披帛,“这条披帛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织成锦。它曾经是唐玄宗贵妃,杨玉环的贴身物件。” 艾唯接过来看了看,原来那些闪着光的是金线,披帛颜色质地都很好,就是三朵牡丹花有些奇怪,似乎都挤到一个角落去了。 “披帛最初有三十三朵牡丹花,不过转手了许多主人,三十朵都被用掉了。” “啊?”艾唯有点没听懂。 镜香耸耸肩,继续解释:“披帛本身不是什么稀罕物件,用来织就牡丹花的织成锦才是能帮到你的东西。这么说吧,织成锦就是能修复任何感情裂缝的东西,不过每修复一次,牡丹花就会消失一朵。我想你应该用得到吧。” 艾唯对上镜香探究的视线,心里一怔,这个女孩似乎能看透自己的心思。她,真的用得上诶。 艾唯算是长得比较漂亮的那种,巴掌脸,五官精致,正因为如此,她的桃花一直比较盛,不过,都是烂桃花······ 她的第一任男友是大学谈的,不过没几个月就分手了,原因都是些短信没及时回,周末去哪里玩之类的小分歧,久而久之,积累起来,大家只能说拜拜喽。工作后,通过朋友介绍和家人安排的相亲,艾唯又交往过两任男友,可后来还是由于一些现实原因分手,最长的才呆在一起八个月。 艾唯想不明白,自己明明各方面都很优秀,为什么她的男友最后都要选择分手呢?期间,追她的人很多,但能入她眼的少之又少,艾唯干脆单着,反正她不愿意将就。 她的现任男友叫叶程,是个面包师,艾唯去面包房买东西认识的。而艾唯选择和他交往,一个是因为叶程长得不错,一个是吃货心理作怪,总的来说,叶程各方面都不错,对她也贴心细心,就是他的工作不是让艾唯很满意。 艾唯是重点大学毕业,在国企有份稳定的工作,怎么也算是个优秀的白领,而叶程虽然说有个小店面,可毕竟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工作,相对于她读了十几年的书,艾唯觉得两人见识面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不过艾唯考虑到自己年底就要满二十六岁了,加上家里催结婚催得紧,她在心里还是准备把叶程往结婚方面发展的。可最近的几天,艾唯却发现叶程对自己的态度慢慢冷淡了······ “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吵了一架,我从他家里跑出来,他竟然都不出来拦住我!”艾唯愤愤地说道。 “这么说来,你们的感情确实出现裂痕了,”镜香听完她的诉说,推销起自己的商品,“所以,这款织成锦很适合你,只要把你们两人的头发打个结,放在牡丹花上,就可以借助织成锦的力量修复好你们的感情,绝对不留任何瑕疵。” 艾唯摸着织成锦,怀疑地说道:“可是,这听起来好不可能啊?” “不,在这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镜香牵起织成锦的一角,修长手指拂过浓丽的牡丹花,“你知道有关杨贵妃的一些事情吗?” “知道一些,她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唐玄宗最宠爱的妃子,很有名的嘛!”艾唯说。 “但历史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记录下来,”镜香神秘一笑,继续说,“这织成锦的第一个主人,就是杨贵妃。” “天宝五载七月,由于杨贵妃恃宠骄纵,吃醋于梅妃,得罪了玄宗,被玄宗谴归娘家。贵妃出宫后,玄宗饮食不进,高力士只得又把她召回来。天宝九载,杨贵妃偷偷地吹唐玄宗大哥宁王李宪的紫玉笛,被唐玄宗看见了,以忤旨又被送出宫外。贵妃出宫后,剪下一绺青丝,托中使张韬光带给玄宗,玄宗大骇,又令高力士把她召回。” “而杨贵妃第三次被送回家,是玄宗使用杀鸡给猴看的策略,灭灭杨氏家族的威风。这一次唐玄宗并没有急着把贵妃接回去,而且送走之后就再没有了消息。杨贵妃剪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献给玄宗。唐玄宗一看到贵妃的青丝,心生思念,派高力士将杨贵妃接回了宫。” 艾唯想了想,突然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猜测说道:“你是说,杨贵妃和唐玄宗的感情出现了三次裂痕,然后她都用织成锦将其修复,重获宠爱吗?” 镜香点头,“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劳永逸的,即使用织成锦修复过,感情的裂痕还是会出现。” 艾唯记起来历史上杨贵妃的结局,问道:“可是,安史之乱的时候,杨贵妃为什么还被玄宗下旨赐死了,既然有织成锦,她完全可以······” “织成锦是有使用次数的,每人只能用三次,”镜香打断她的话,“再说了,当时的情况,玄宗和杨贵妃之间的感情并没有什么问题,形势所迫罢了,她必须当这个牺牲品。” 艾唯低声咕哝:“你说的好像亲眼见过似的?” 镜香斜了她一眼,“这条披帛,就是我送给她的。” 这可是她唯一一笔用金钱交易的生意,那个女人,临死前还妄想再用一次织成锦,可她根本不知道,当六军不发,士气难振,当被认为是祸国红颜的时候,玄宗于公于私,都会选择赐死她。一切儿女私情,在这样危急情况下,都成了一场笑话。 艾唯惊讶地抬头,只当她在说笑,杨贵妃那个年代,距今也有一千多年了吧,这个女孩明明才二十岁的样子,除非她不是人类。 “你如果不信,完全可以先拿去试一试,二十四小时之内,都是可以退货的,”镜香把织成锦细细叠好,“不过交易一旦落定,你便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这得多少钱?”艾唯盯着织成锦,心里涌出渴望。 “不需要钱,仅仅拿一段记忆来交换即可,而且,我会在你死后才取走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