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死神之妖孽不好惹》 公告:必看!必看!不然被坑不要怪我! 此文不弃,无论多久作者都会死回来填坑。作者有强迫症,不填坑心里不舒服。 蠢作者现在高二了,外加蠢作者现在还在学习美术,今年和明年要去培训实际上蠢作者只有半年的时间学习,迎接高考希望大家见谅。 妖孽的文风会改,原来打算就只在一个大陆,现在改为多个世界。有点类似于快穿文的形式。 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男主与女主的感情篇,各个男主会陆续登场。 第二部分为女主身世篇,主要讲述女主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无情的人 第三部分,处理男主的关系。与男主走遍万千世界,说白一点就是与男主培养感情。 蠢作者写的是一篇女强文,女强!女强!女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要指望女主遇见男主之后就一秒钟变kitty。 还有一点,此文慢热,属于越到后面越精彩的那种。 当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们喜欢或不喜欢蠢作者都不会穿越╭(╯e╰)╮ 如果觉得《至尊死神……》还可以看,对蠢作者有信心的不妨先收藏着,多多给蠢作者留言,指出文文的不足之处。 然后,此文周六更文双更,每更两千字左右。这真的是作者最大的能力了,也只能这样。 最后,真的希望读者们多多出来评论,至少让蠢作者知道有多少让在看文,好让蠢作者有把《至尊死神……》写下去的动力。 注明这是一篇(二十六个英语字母中第十四个字母与十六个字母)文不喜慎入。 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章 预谋欲来 是夜,这里是23世纪。 高楼大厦已经不足以来形容的繁华,最令人感到惊叹的是,这个城市浮在半空中,虽已是夜晚这片城市却灯火通明。 在大厦的细缝之中,一个鬼魅的身影穿梭其中,追随她的身影而去,却在一处贫民的房屋中找到。 坐在房间里的人发觉对面的窗户前晃动着人影,他笑了笑,走到窗户前,扣了下对方的窗户,“丹墨,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房间里正在换衣服的名为丹墨的少女,听见这声音顿了顿。 这里虽然是贫民窟,但是两家的房子并不是那种将要倒塌的那种,只是因为这房子赶不上时代的节奏,所以才被定义为贫民窟。 两家的房子相建的很近,对方若想要过来也只是一个窗户的事情。 对方的屋里似乎是在看新闻,不大的语音她却听的一清二楚。“紧急报道,今日夜间九点,我国高层领导人猝死于酒店,警方正介入调查。” 听到这个消息,她无声的笑了。 换完衣服,她一把拉开窗帘,入眼的便是一张温和的俊脸,没有被吓到,反而是已经习惯,她扬起一个单纯的笑容,答道:“哦,今天学校还有一点事情没有做完,所以来的有点晚。” 男孩见她出来回他,看到她单纯的容颜,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动作满是宠溺,“再忙都要记得给我打一个电话,知道了吗?” 她不知道,她不在的时候,他总是不停的把视线投到他们相隔一扇窗的屋里,有时也会莫名的担心,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是对于这个单纯的邻家小妹妹,他是不一样的。 生在社会底层的他,早已熟知世界的无情,对人仅存的善念也在这十八年里一一磨光,可是对于这个新搬来的邻居,他待她,总是莫名的关心。 也许,只是一个照面,初见时的一个笑容,他便沉沦在这温暖之中,无可自拔。 丹墨低头,这到底是怎么了,只是想找到一个不打扰她的地方,本以为贫民窟是理想的地方,通常住在这里的人看遍情常冷暖,所以不会莫名的插手任何事情,但是眼前这个男孩是怎么搞的? 看来她又得搬家了。 丹墨开口,“大哥哥,我……” 她一开口,男孩便觉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尽管如此,他面上还是一片温和。 丹墨低着头,似是不舍的说道,实际上她是在暗暗的底笑,“大哥哥,我明天就要搬走了,我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听完丹墨话,男孩犹如遭到雷击,是嘛,那么快就要走了?呵呵…… “大哥哥,我是来告别了。”丹墨突然抬头,双眸中满是一片朦胧,似有什么东西将要从中溢出。 实际上,丹墨此时内心中是一阵恶寒,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人,还真特么的不爽啊!哈哈,哭,那东西是什么,她还真心不知道! 此时,夜晚的喧闹仿佛都静止了,男孩脸上一成不变的笑容,也不复存在,他突然抱住丹墨,一口吻住了丹墨的唇。 她被他打的猝不及防,也许是潜意识里从来就没有料到过他会有这样的举动,还有一点,丫的!她竟然被这个小子强吻鸟!就算强吻也应该是她强吻才对!诶?现在她不应该想这个问题,关键是她不会强吻人吧! 一把推开眼前的男孩,抹了一把自己的唇,看来今天晚上就应该走!丹墨如是想到。 男孩一脸悲伤,自从父母双亡之后,他脸上除了笑便没有其他表情,今天,他真的维持不住这个笑容,内心是一片凄凉苦楚,原来爱,是这么苦,为什么父母的墓前母亲与父亲是笑着的呢? 他真的不懂。 看见男孩此刻的表情,丹墨就差没有爆粗口!明明是她吃亏了好不好!怎么现在这小子一脸痛苦!被强吻的明明是她才对,怎么看着这小子的表情觉得他才是被强吻的那一个嘞? 丹墨压下心中的不满,抬头问道:“大哥哥…对不起…你没事吧?”心中小小的又恶寒一把。 男孩这次没有再看她,关上窗户,他说:“早点睡吧。”我的爱人。 也许,明天醒来,这便是一场梦,她没有说过她要走,呵呵!真希望,这是一场梦…… 丹墨顿了,对着他关上的窗户,她有些懵,这是神马情况? 不想了,她还是走吧。 这一夜,男孩无梦。 清晨醒来,果然,那人已经不在,唉,不是梦吗? 男孩又扬起笑容,原来自己终是过客。 ——分——割——线—— 几千米高天空飘着一巨大的飞艇,在那顶端,一个黑影若隐若现。 黑影手持一把镰刀,整个人都隐身与黑袍之下,无法窥见其面容。 离开哪里以后,丹墨顿时感到轻松,不明白这些人类的情感,也不想去明白。 明明都已经将自己变得很平凡了,怎么还是有人来烦她?人类不是应该喜欢漂亮的吗?比如世界巨星white,真是不能理解。 在丹墨纠结了半天之后,一束屏光突然跳出。 屏光的中央一个男子,对她鞠躬,男子恭敬地说道:“死神大人,又有新任务。” 丹墨藏着黑袍之下的眼睛眯了咪,最近那位可真不消停,不停的下发任务,这一个月以内,她就将就接了3个任务,前一个任务才刚刚完成不到一天,就又有任务下来,看来那人将有新动作了。 丹墨回道:“我知道了。” 男子再次鞠躬,“大人,主人已经把任务内容传到您的光脑里,属下先行告退。” 屏光一闪,便化为星点,消失。 这次的任务在地球,本来只是怀疑,现在她可以确定了! 果真是容不下她! 丹墨,站起身,从高高的飞艇上纵身越下,这是一万米高的高空,对于她来说,不足挂齿! 黑袍镰刀,这一身装扮,使人想到西方神话中的死神! 若有外人在此,必定会惊叹,为何?这丫的从这么高的高空跳下来竟然完好无损!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虽然现代科技的确是流逼了那么一点,但是你见过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不带一点加持的吗? 只能感叹,这变态的人呐! 丹墨从高空跃下不见一丝损伤,落地之后不留恋此地飞快的奔跑着,只是刹那的功夫便已在千里之外。 这次任务也算是有趣,因为呐,竟然有人想要算计她!看来这么多年,那人还是没有一点长进,她在组织这么多年,虽然做什么事都由着他去办,可不代表她真的是傻! 他做什么她不会去干预,要权,她给;要势,她给,他要什么她都可以给他,他不喜欢她看别的男人,她不看便是,可是呐,是她太过放纵他了吗?竟然现在连她的命都想要? 如果,这是他想要的,那么她…… 穿过几座城市,她终于来到星际跨越场,一排排的宇宙飞船降落在此,不停的又有新的飞船起飞。 几经辗转,终于登上了一架即将飞往地球的飞船,她找了一处不起眼的角落坐下。 “叮~尊敬的乘客,飞往地球的飞船即将起飞,请乘客系好安全带,以免星际跨越是的镇击对乘客造成困扰,谢谢配合。” 飞船起飞之际,丹墨将头偏向窗外,这个星球,她是不会回来了呢,也许,有缘会回来的。 地球。 此时在美国的纽约一场跨年演唱会即将开播,这个消息一经传出顿时不下于一颗核弹爆炸一般! 因为今年的跨年演唱会,一个重量级人物将会造访! 那人便是全球巨星,white将要出场!这个消息引起八方巨动!传闻white是国际首富,她一般不参与影视活动,但是今年不知怎么,在一个小时前美国官方突然接到她的电话。 white的魅力不可谓不小,不止是因为她的歌声好听,更多的人是为她的气质所迷。 人道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偏偏这white,不禁年轻人爱,老年人爱,就连那还说不出话的婴儿只要听了她的歌,都会不哭不闹,不可谓不神奇! white本人更是美得惨绝人寰!见过她的人都激动的说不出话,只是在电视上见着,都无法呼吸,更何况是在现场见她真人的呢? white要来的消息几乎令世界疯狂了,原本就不是便宜的门票被这么一闹更是以坐火箭的速度,比等一下提高到让人望尘莫及的高度。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前仆后继的想要搞到一张票。 令人激动的时刻来了,今天晚上white即将登场! 美国的冬天无一意外的下雪了,圣诞节前夕,纽约的街道上一片银白,风一吹,满天的雪花飘飞,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纽约是极美的,至少丹墨是这样认为的。 “white,是直接去现场吗?”前面开着飞行器的男人问道。 没有人回答他,过了一会,飞行器的另一个房间传来一道极为清寒的嗓音传出,男人灵魂深深地感到颤栗,有敬佩,膜拜之意,这声音犹如从遥远的雪山传来,从来荒漠的绿洲传来,就像星空哪般给予人无限释怀,又像一汪清泉,一出声便在平静不已的水面击起片片涟漪,久久不能平息。 ------题外话------ 求花花,求票票,求?各种求,通通丢过来砸我,司司不介意的昂~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 女王登场! 没有人回答他,过了一会,飞行器的另一个房间传来一道极为清寒的嗓音传出,男人灵魂深深地感到颤栗,有敬佩,膜拜之意,这声音犹如从遥远的雪山传来,从来荒漠的绿洲传来,就像星空哪般给予人无限释怀,又像一汪清泉,一出声便在平静不已的水面击起片片涟漪,久久不能平息。 她知道自己原本的声音很好,这世间她几乎就是美的准则,无论容貌也好,声音也罢,没有任何人可以与她媲美。 窗外肯定是一片银白,只有在地球才能见到这般美景,其余的地方恐怕即使见了也不是这种纯净的感觉,她并不着急,美景总能欣赏到的不是,可这次的任务,那人也许已经来了! 黑色的狐裘下,丹墨勾唇微微一笑,端的是高端大气,明明是阴笑,却使整个空间都被点亮一般。她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任何人与她比肩而立,都会被其比的体无完肤! “white女王来了!看呐,是女王陛下!” “噢!真的是诶!喂喂,你不要踩到我的脚!” “white女王!不要吵,不要吵!” 还未到现场,丹墨便感觉到了人群的骚动,这种情况她早已经习惯,从她出道以来,这个世界的人就像是中了魔咒一般,深深地迷恋上她。 她其实并未做什么,便引来大批的追随者,也许她是出道最轻松的一个明星,但是她也是实力最强的一位明星! 她自己认为,没有什么好愧疚,什么样的实力,对应什么样的生活,这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飞行器缓缓着陆,这一刻,本躁动不安的群主顿时被抽了魂一般,所有人几乎都放缓了自己的呼吸,心灵却一次又一次的加速跳动! “咚,咚,咚,”这是现场所有人一致的心声。他们将要迎接自己的女王陛下,无关国界无关性别,也无关身份!她便是他们唯一认定的女王!不,是世界所有人都认定的女王! “white,到了,人有点多。”男人下了飞行器,瞥见如此壮观的场面,呼吸一滞,这样的场面跟着女王陛下已经见过不下数次,但每每见到,还是会被惊住!女王陛下值得拥有这一切,他从来都没有怀疑! 知道是时候出去,丹墨也不拖拉,起身走向飞行器出口,长长的黑狐裘拖了一地,她也满不在乎。 飞行器的门向两边收拢,开门的声音不大,但是对于现场此时的情况来说,他们清晰无比的听见了飞行器大门展开的声音。 丹墨一出飞行器一股寒流便向她袭来,一片片雪花争着扑到她的身上。 丹墨看见这一片银白,也是欢喜了,很久没有回来,纽约的冬天还是原来那样,真的没有变。 伸手,接住一片雪花,雪花停在她的手心,久久不化。 这一幕,没有人看到,在场的人有千千万万,但是他们无一不向参拜自己的君王那般虔诚,他们是在膜拜啊!试问膜拜君王的子民又怎会对自己的王做出不礼的动作呢? 丹墨,早已习惯了这般阵仗,一抬头,天地都顿时失色。 这万千低头的人们,这苍白一片的大地无一不成了她的背景。 此时,此刻,语言已经不足以形容她的面貌,所有形容她的词汇都描摩不出她的一分神韵,所有人在她面前只有黯然失色。 丹墨见众人久久不把头抬起,一挑眉,便道:“起。” 没有任何不适,没有半点做作,只因为她是王,便理所当然的做着这一切。 那绝美的声音似乎是从天上传来,低着头的众人一脸敬重的抬起头来,但是他们眼底藏着深深地兴奋,女王陛下和我们说话了! 丹墨,穿过人群,终于到达了她的目的地,纽约大会场! 一进会场,便有人迎了上来。 男人早早地就收到消息说white女王今天到纽约,他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执事,理所当然的便接手了这个任务。“white女王陛下,欢迎来到纽约大会场,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包间,望您不要嫌弃了才好。” 男人心中一片惊叹,不愧被称为女王陛下,举手投足间那尊贵的气息还是流传出来。 丹墨没有回答男人的话,因为,他不配。就是这么简单。 说她傲慢也好,自负也罢,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她的心意,包括他。 男人也不在乎white的态度,反而心中有些小小的骄傲,为毛?因为现在他可是服侍女王陛下的人啊!女王陛下就应该如此。 引着丹墨坐着高级贵宾接待电梯,来到整个会场的最高层包间,男人小心翼翼的关上门,独独留下丹墨一人。 包间足足有半个足球场那般大小,整体看起来极为简洁,以黑色调为主,但却不失高雅,应是奢华,却是低调。犹此,可以看出布置之人的用心,很显然,她并不讨厌这样的布置。 她走到窗户边,这里的设计无疑是最顶尖的,窗户虽然紧紧封闭,但是整个会场下边的动静却一览无余,从里面可以看见下面,外面却不能窥探到此地半分!这里绝对是个偷窥的好地方!额,其实她不应该这么想的。 她揉了揉太阳穴,正值多事之秋她也是有些乏累了,这个世界待的太久,也是有些烦闷,也是时候该离开此地,她相信不会很久。 想到此,丹墨的眼神闪烁不明,总归来说,她应该是兴奋的呢!呵呵,真好。 会场因为white的原因,本因是在半个小时之后才开始的年会,现在却人满为患,整个会场早早地便坐满了人。 年会在众人的雀跃声中拉开帷幕,各国领导一一就坐,载歌载舞好不热闹,即便热闹如此,众人还是期待着女王陛下的登场。 然此刻,丹墨却慵懒地躺在包间的沙发上眼睛却有意无意的瞟向包间的巨屏上。 突然,一个人出现在屏幕范围内,她只是随便一瞟,然后又迅速底下头来,这个人丝毫提不起她的一丝兴致,太弱。 眼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她也从沙发上起来,揉了揉有些凌乱的发丝,也不换装,也不化妆,就这么打开房门离开。 “亲爱的先生们,女士们,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又是一年,今天我们的年会上有幸迎来了一位世界级的,巨星,大家猜猜是谁?”保养的极好的主持人,略微激动的说道。 “white女王!white女王!……” 很明显,主持人很会调动现场气氛,一会功夫便让全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点,也是white的名气实在太高,想hi不起来都难啊! 远远的,即使在后台,丹墨,或者说是white就已经感受到了现场的活跃,意料之中的事情她才不会对此生起任何波澜。 唇角微微勾起,这个动作很小,面上也看不出任何变化,丹墨便走过后台,后台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演员都下意识的给她让出一条路。 同时心底暗叹:“女王这气场,就是够范!不愧是女王!” 某女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自我感觉良好,刚好待主持人的话音完毕时,某女王闪亮亮滴登场鸟! ------题外话------ 默默地飘过~女王陛下威武,马上登场鸟! 唉~主这边停电鸟,大晚上不睡觉跑出来码字,一天都没吃饭,不容易呐! 不要问主为什么,我只想学学电视里的主角,以四十五度角将眼泪逼回去,结果眼泪是没有从眼睛粗来,到是换了个地儿,从鼻子里流出来鸟! 这事告诉主一个真理,莫装逼,装逼遭雷劈~原来四十五度角一点都不可靠!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 死亡零距离 某女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自我感觉良好,刚好待主持人的话音完毕时,某女王闪亮亮滴登场鸟! 在丹墨出来的的这一秒,所有的声音都归于平静,他们一动不动用视线膜拜着她! 丹墨红唇轻启,她唱到:“灵魂的尽头是无边的天地,你以为的终结往往是开始,北方有食人的骷髅,遍地彼岸……” 会场很大,明明她的声音不足以传遍会场,偏偏每一个在场或是在包间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丹墨的声音无疑是最美的,歌词虽然是恐怖了一点,好吧,不止恐怖了一点!但是她唱出来,却不带一点恐怖。 一时间多少人迷醉在这歌声中,他们仿佛见到了天堂,片片白云从周身而过,突然会场的灯全素熄灭,人们因为迷醉在丹墨的歌声之中,并未察觉,待人们清醒过来的时候,丹墨早已不知去向,没有人发现会场的最前排,有一人眼眸失去了焦距,活死人般的站起,向会场外走去。 他走到门口时,守门人员见他神情恍惚,便开口询问道:“尊敬的异国来宾,晚会还没有结束,您要出去吗?” 男人机械的转头,无焦距的眼眸不知看向何方,他诡异般的笑了,守门员打了个哆嗦,他感觉好冷,于是不动声色的退至门边,不敢再看男人。 男人浑浑噩噩的离开会场。 丹墨冷冷的在一颗梧桐树后看着这一切,她诡异的勾起唇角,这动作很轻微,不仔细观察是看不出的。 不久之后,相信又会有一条新闻报道今天的事。 黑夜隐藏了所有的罪恶…… 至于她的离去,没有人会说什么,况且,时日也无多了。 ——分——割——线—— 天台之上,一人站立于此,夜风将她的风衣吹得滋滋作响,过膝的长发,飘扬风中,丹墨目光如炬,看着这一片城市,她只觉得陌生。“你什么时候学会躲躲藏藏了。” 男人从她的身后走出,打扮的竟与丹墨无异。他,是丹子夕。 月明星稀,姣白的月光尽数倾洒在男人宛如刀削的脸上更是称得他不似凡人! 望着前方那一抹欲乘风归去的倩影,他只感到浓浓的恨,以及自身也未察觉到的痴恋。虽是如此他表面上也看不出任何情绪。 “你就不怕我推你下去。”丹子夕冷漠的开口。也确实,现在丹墨所站的位置在他看来是对她极其不利的。 丹墨也不回头,她闭上双眸,“你的问题,很无聊。”对她来说,几千米的高空都不是问题,何况是这一点高度?哎呀,这晚风吹着,还真是舒适,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丹子夕见她不曾理会他,风衣下的拳头紧握,昭示着此时他的心境不如表面所见的那般平静。 待平复了自身的情绪后男人再次开口。“我们有必要这样吗?” 丹墨眉心紧皱,昭示着她的不悦,“这句话,应该问你。”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这么烦呢? “我不想和你耗着,要说什么尽快,也许以后没机会了。”丹墨意味深长地说道。 丹子夕一惊,随后也就释然,他怎么忘了对方可是大名鼎鼎的第一杀手“死神”,死神想要知道的事情,恐怕也是很容易吧,即便他藏得再好。 “我只想问你,为什么当年你只救我,不救我的妹妹!”丹子夕几乎是吼出这句话来的,原本英俊的脸庞也因此扭曲。 “嗤!”她只觉得搞笑,不由地发出嗤笑声来。什么叫做只救他,不救他的妹妹,救不救是她的事情,关他毛线事! 她也不打算和他讲什么理,该给他她一样都没有少给,至于欠人情这种事情,她最讨厌了!偏偏她还真欠了一个人的情! 丹子夕听到她的嗤笑声以后,原本放松下来的拳头再次紧握,恨意已经将他的心填满,若不是这个女人,他善良的妹妹又怎会沦落到那种地方!以前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她和她会变成现在这样,如果没有见到妹妹之前,他曾经想要和她一起白头到老。 所有想说的,终化为这么一句,“你变了。”丹子夕低声说道。 丹墨此时只想翻翻白眼,奈何现在自己是闭着眼睛的,尼玛!这是要闹哪有!‘你变了’还以为自己在演琼瑶吗? 不想与他再说半句话,他已经做出了判决,多说无益。 呵,他那个妹妹呦!就一朵花,一朵白莲花,可惜是伪的。要不要告诉他其实他的妹妹早就死了?算了,算了,不说了。她骨子里的嗜血与生俱来,无论转世多少次,也不可能改变。同时,她的恶趣味也与嗜血同样,解释,这种事情,她从来就没有做过,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以后嘛,谁知道呢? “既然你变了,那就请你去死吧!”男人突然跑过来,紧紧地扣住丹墨,由于冲力过于大,丹墨此时的位置又在楼顶边缘,于是两人便纷纷坠楼。 丹墨看清了,原来这个男人身上绑着h4ke第七代核弹!还真狠!对自己如此,对别人恐怕也好不了那哪去,难怪她创立的杀手盟会在他的手上日益壮大。 来不及多想,h4ke便被引爆。丹墨彻底的陷入了黑暗。 没有恐怖,没有慌乱,她觉得如此便好,沉沉浮浮之间,她看到与之一同堕入的丹子夕,丹子夕双眸紧紧地闭起,丝毫没有一点意识,她知道丹子夕的意识已经渐渐的被剥离,因为…… 这里是死亡世界! 死亡世界,不同于冥界,它是一个无比庞大的位面,到底有多大,她不能确定,死亡世界随着接纳的灵魂的多少而增大,随着灵魂被更为强大魂体或是怪物吞噬也会减小。 这里便是一个最为残酷的世界!没有之一。 死亡世界接纳各个位面的灵魂,除了少数地方被规划为某些创始神的领地以外的灵魂不能入内,例如第一平行宇宙中的地球便是各个势力的综合体,地球上东方被佛陀创世神所接纳,那里的东方人死后灵魂便归入地府。 她是死亡世界的主人,本名也不叫丹墨,丹墨只是她在地球时的一个化名,她本无名。或许回到了这里,她便不能称之为丹墨,她是——死神! 几万年没有回来,死亡世界依然未变,只是各个地方的霸主已经换了新面孔。这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弱肉强食,便是死亡世界的法则。 她拖着丹子夕便来到了昔日所住的死神殿。 一路上,许多恶魂贪婪盯着跟着她手上的丹子夕,因为丹子夕的灵魂实在是太香了!以至于让它们忽略了她! 丹子夕身前不弱,除去丹墨这个变态,他在那个世界应该是最强的,也因此他的灵魂对于死亡世界的灵魂是大补,但是,因为身体死状不是自然死亡,而是以爆照的形式爆开,自然灵魂受到冲击,便昏迷不醒。 如果此时不是她拎着他,恐怕已经被分食了。 其实,她真的一点也不想拎着他的,真的!但是偏偏不巧的是,她欠了人家一个人情!她表示,欠人情的孩子伤不起。 ------题外话------ 大家不要急,霸气女主已经出场了,男主会有的,剧情会有的。but乃们到底是收藏嘞还是收藏嘞还是收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 这个灵魂胆子有点大 其实,她真的一点也不想拎着他的,真的!但是偏偏不巧的是,她欠了人家一个人情!她表示,欠人情的孩子伤不起。 她走了一路,后面的各类魂体便更了一路,丝毫没有察觉,这个鬼是它们惹不起的存在。也注定了它们悲催的命运。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空间漩涡,她的心情也好了那么一点,其实作为死亡世界的主人,她有一个很不好的缺点,那便是,她其实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路痴! 但是,只是偶尔如此,譬如现在。 但是,她却不在意,强大如斯即便是去了任何地方也可以混得很好。这么一点小毛病,也没有多大点事。 这不,转悠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条会自己宫殿的路,她也是蛮高兴的,这一高兴,身边这些跟了一路的什么鬼就全都悲催鸟~ “灭。”隐身与黑袍之下的红唇微启,只一字便决定了无数小鬼的命运。 只是一字,所有跟在她左右的,无论是明处还是暗处的灵魂,甚至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便灰飞烟灭。 死亡世界本就极为死寂,她这么一出手便更为诡异。 一手拎着丹子夕,不急不缓的迈入空间漩涡,另一方,她跨入一方大门,以骨堆积起的城堡就这般展现在这一方空间,一轮红月此时正好挂在城堡的上方,好不诡异,一阵风吹过,只感觉的到骨头都被冻住的冰冷,这样一处城堡恐怕也就只有她能驾驭!真特么的,恶趣味! 没事用这么多骨头来盖房子这不是没事找抽吗?! 她并不无聊,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上骨白是最为纯净的白,而鲜血的红又是最为美丽的红,因此城堡立于一片火红的曼珠沙华之间,如果不是走近仔细的观察城堡,也看不出这城堡是以骨堆砌而成。 一入城堡,与她同样打扮的几个死神便迎来,他们恭敬地跪在她的脚下,一齐沉声说道:“恭迎大人回归。” 绕过几个挡在她身前的家伙,她既没让他们起来也没有让他们不起来。 她的态度更是让几位死神提心吊胆,大人回来了,这脾气也没有变,他们甚感惶恐,不敢揣摩这位大人的意思。 大人不下命令他们这也不敢妄动,大人的怒气,他们就怕是挫骨扬灰也算是好的。 大人这次回来的急,距离大人上一次回来的时候时间又缩短了不少。 他们认为大人一定是去做什么伟大的事情去了,譬如是像修复空间这样的大事,或者是创造位面这样的事情。 事实上是,他们的大人只是跑出去体验人生罢了。 她随手一抛,便将拎在手中的人丢在一旁,一挥手,凭空便出现一把骨座。 “这只魂你们送到7kgrz位面,交到那位创始祖的手中。”丹墨不冷不热的说道。 几位死神,不敢抬头看去,领命拖走丹子夕的灵魂跨入空间。 自始至终丹子夕都没有醒来。 丹墨挥手,几位死神便消失在眼前,这么久没有回来,还真是…… 思考了一下她这几次入世的结果,貌似每一次都不得善终,第一次去体验亲情,结果妹妹抢了她的未婚夫,家人将她的腿打残,最后残忍的将她分尸。 好吧,每第一次入世她都没有带上记忆,并且封印了自己的力量。 第二次入世她体验的是友情,艾玛,这次更是悲催,朋友是用来两肋插刀的,结果到了她这里便成了插自己两刀! 其实她真的很无辜…… 吸取了前面n次的教训,她果断的带上记忆,结果嘞,还是死了!好吧她承认,这一次的死亡是她自己谋划的,如果她自己不愿意,谁也杀不了她! 想着,她便进入了浅眠。 一声音漂浮不定传入她的耳朵,竟是灵魂献祭,黑袍下的眼眸眯了眯,起身提前镰刀,镰刀微微一划,空间便被划破,划破的裂缝中,只见一片漆黑。 “我主尊敬的死神大人呐!我愿以灵魂为祭,献与您,您的卑微的奴仆,妄您降临!”黑暗的地下室内,一个声音悠悠的念着。声音有气无力却满是怨念。 地下室的空间突然混乱,一道裂缝忽然出现。“是尔等蝼蚁召唤吾。” 丹墨跨出空间,狭小的地下室气压顿时下降,刻骨的寒气充斥着这一间。 小女孩胆颤了!几十年如一日的折磨她都从未胆颤过,偏偏这个手持镰刀的人,一进来她便感到刻骨的寒意,这一种刺痛源于灵魂! 她几乎觉得自己灵魂快要被撕裂!痛,却说不出口,但她知道这一切都是眼前的这个人带来的。 女孩艰难的开口:“是……我尊敬的……死神大人……” 室内尽管漆黑一片,她却如无物一般,黑暗,于她来说不过尔尔。“本主不想要你的灵魂,本主要你的身体如何。” 虽是问句,却犹如命令,她只是在告诉这个人,她的身体她要了,不管她答不答应,都没有选择的余地。 女孩不愚蠢,听懂了她的弦外之音,出于灵魂上对丹墨的敬畏,她说:“大人想要,便拿去,只是……我想要一个转世,不要抹去我的记忆,我要报仇……” 女孩面容扭曲,戾气丝毫不下于地狱中的恶鬼! 敢和死神谈条件,她也算是第一人! 丹墨挑眉,真是有趣,这个人有什么资格和她谈条件?她就不怕自己杀了她? 女孩像是听见了丹墨的心声一般:“我的确是没有资格与您谈条件,我现在的处境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与其这般痛苦的活着,不如放手一搏!大人您可懂?” 真是个有趣的人,她一定不知道,其实地狱比她现在的情况恐怖多了,不然也不会叫地狱。 丹墨道:“好。” 只此一字,女孩却如释负重,她赢了…… 丹墨抬手一吸,女孩的灵魂便化为一抹蓝色的火焰,潜入地下。 她会重新转世投胎,带着她的记忆她的恨。 此时,地下室便只剩下她,与一具逐渐冷却的尸体…… ------题外话------ 原谅偶滴姗姗来迟~ 大家猜猜,咱们死神大人会怎么做?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章 再入世 此时,地下室便只剩下她,与一具逐渐冷却的尸体。 丹墨化为一团黑焰,钻入已经心脏已经停止跳动的尸身之中,女孩被铁链穿过的手,动了一下。 因为死亡而无焦距的眸子渐渐恢复焦距,瞳孔中一闪而逝的金芒被长长的睫毛盖住,无法看透她心中所想。 这具身体的确不错,动了动手,铁链因为这动作而哐哐作响,丹墨此时才发现这身体的处境。 以四根锁链横穿身体的手,椎,脚,胸即便只是稍稍动一下也是生不如死的苦痛。 若紧紧是如此,也不算什么,偏偏这里还有九个灭魂阵加持! 每一个灭魂阵之间又组成北斗灭魔阵,如此一来,阵中之人不仅逃脱不了,且,九年之后会彻底被抹去三魂七魄,灭于天地。 难怪这个女孩恨意滔天,来的时候没有注意这些,现在的情况貌似不妙啊。 不过,区区灭魂阵,北斗灭魔阵还不成什么气候。丹墨眼眸微咪,横穿身体的几条锁链便崩碎,她此时便是整个阵法的阵眼,只有她踏错一步,便会万劫不复! 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契合的身体,她可不会让自己陨命于此,看着身体上流出的血,丹墨状似无意的笑了。 只是这笑,怎么看都有点毛骨悚然…… 丹墨,游玩一般走向地下室的门口,若有一个布阵之人在此,定是要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 两个阵法本身分开来就不弱,何况现在将两阵结合,这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的简单算数! 确实,布阵之人也算是难的天才,但是在觉对的强大面前,也不值一提,譬如她! 无视周围被自己破坏掉的阵法,丹墨就这么悠闲的出来的~ 也不回头,一个瞬闪,地下室里哪还有什么人? “怦!”本就是一片狼藉的地下室瞬间坍塌。 “不好了,不好了!七小姐逃啦,七小姐逃啦!”地下室的坍塌引起了日夜兼看这里的守卫,本来刚才地下室的的情况在水晶球内突然消失,他便以为是水晶球坏了。 可是不一会水晶球又恢复了地下室的影像,他便放松了警惕!没想到不一会,本来一直没有动静的七小姐突然挣脱了铁链,悠闲的走出了地下室。 地下室便瞬间坍塌! 他看见了,地下室内,七小姐刚才冲水晶球笑了,笑的他小心肝一颤一颤,她动了动唇,无声的说了一句话。 好死不死的,他又学过唇语! 七小姐那句话说得分明是:“吾以重生之名,颠覆夙家。” 完了,完了!今天是他执勤,他肯定难逃一死! 小斯这么想到,面色犹如死灰。 小斯,此时跪在一辉煌的大厅,肩膀根本抑制不住的抖动。 大厅此时的气压极低,隐隐有爆发之势。 高高的大厅之上,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阴狠的目光,死死的盯着跪在下首的小斯。 每一个端坐在,大厅的人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要被这底气压压死! 强者之威,又有几人能抵抗的住?众人人心惶惶。 突然,坐在上首的老人,一个杯子扔了下来,砸中跪在地上的小斯,小斯的手顿时便废了,生生被一个杯子砸掉! 小斯不过出一点声音,目入死灰。 “混帐!本家主是怎么吩咐下去的!只要那边有什么情况,立即汇报!拖出去,乱棍打死,尸体扔到月之森喂狼!”老人怒急,眼丝通红。这觉对是被气的。 小斯已经傻了,被暗处发人拖了下去。 在做的各位何曾见到自家家主动过怒,还是发这么大的火。没有人敢做这个出头鸟,纷纷低头不语。 在这诡异的气氛下,一个声音打断这诡谲的气氛。“不就是一个第七女吗,至于这么火大吗,再抓回来就是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老头也因为来人怒火消了大半。 众人,一颗悬着的心也纷纷,掉了下来,幸亏大公子来了,不然,也不知道老家主会气成什么样。 小公子,一袭白袍加身,举手投足间一股芳华流露无意,玉冠高束,体型修长,端的是贵族气息。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霎时间天地也黯然。 “爷爷何必动怒,那个小贱人我再抓回来便是,犯不着这么大火气,伤了身可就不好了。”少年走到上堂,将自己怒急的爷爷扶在椅子上坐起。 眼底竟是狠辣,那个小贱人,竟然逃了,还把爷爷气至此,不可饶恕! 少年眼底的狠辣并未逃出老者的眼眸,心中甚是欣慰。这个孙子他可是满意的不得了,真是老了,还没一个小子看得通彻。 摆摆手,示意自己无事:“逍遥啊,这件事你就不要插手了,爷爷自有分寸。” 夙逍遥不语,夙通天暗暗叹气,知道自己这个孙子,不是个安分的主,少年的浮躁也未祛除,他这是怕啊,怕有一天自己这个孙子因此丧门。 一场无声的烟火,就这么过去。 丹墨离了地下室,一人独自在城里晃悠,初临异世,她没有什么值得探究的,无论在哪一个世界都是如此。 寻寻觅觅,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找什么东西,不停的转世,不停的转世,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身体上还沾染着血迹,她却不在意。 就这么漫无目的晃着,人群的潮流带着她来到西市。 人流将她带到这擂台前。 很挤,各种各样的人望着眼前这些或是关在笼子中的,或是拉出来用绳子绑着的美人。 擂台上,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指着这些人,天花乱坠的说着。“来来来,来来来,小爷你看看,这是我们新进的货,是从一个部落首领那里得到的俘虏,渍渍渍~这一个个都是咱们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尤物!” 台上的人挑货物般的盯着这一个个奴隶。一见有客人要挑中,那粗狂的男人便献媚的去介绍。 “这都还是处,路过的爷可不要错过,这要是卖到赏花居,爷可是要花更多的金币才能常个鲜。” 被指着的,是一个五岁大的男孩,见有人指着自己,男孩抬头,一脸凶相,做势要咬。 如此,大汉一巴掌拍在男孩脸上! 男孩被拍去四米远,因脖子上拴着锁链,才停住了被拍得更远。可见大汉力道之大。 本是一张带些婴儿肥的小脸,此时臃肿不堪。 男孩吐出一口污血,那奋恨的眼神不见退减。 大汉见此,气不过来,一脚踏在男孩身上,用鞭子,又是一阵毒打。“你他妈一个赔钱货!老子见你这张脸好才把你拉出来卖,你他妈不知道感恩,每次还吓跑客人,今天我就打死你!” ------题外话------ 原谅偶滴姗姗来迟,今天登了一早上后台,都没有登上了,上传晚了大家见谅。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章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大汉见此,气不过来,一脚踏在男孩身上,用鞭子,又是一阵毒打。“你他妈一个赔钱货!老子见你这张脸好才把你拉出来卖,你他妈不知道感恩,每次还吓跑客人,今天我就打死你!” 男孩抱头一声不吭的承受,这个世界人命本就不值钱,没有人会跳出来为他打抱不平,何况他现在还是个奴隶! 强者为尊,奴隶为最末,奴隶甚至比乞丐还不如。 在场的人他们身份也许就是一个平民,但等级观念深深主导着他们的思想,他们不削与这样的奴隶为伍,更不愿去脏了他们的手。 丹墨,看见大汉对男孩的打骂,不置一词,突然她很恶趣味的想到了在地球所听见的一个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买卖,就没有低人一等的奴隶。 “嗤!”想到这里,丹墨不由自主的就嗤笑出声。 这一声嗤笑,被淹没在杂闹的市集中,但是,那个正在被打的小男孩却听到了。 他艰难的稍微抬起头,眯着一双臃肿不堪的眼睛,一眼便瞧见了人群中那个身上漏烂不堪污迹斑斑的女孩。 那女孩,面色冰冷,相必刚才那一声嗤笑便是她发出的。男孩暗暗捏紧了陋衣下的拳头。 娘亲说过,这一生什么都可以丢,就是不能丢了尊严,即便现在他被抓到这里,即便大汉对他百般刁难,辱打,不给他饭吃,不给他水喝,他从未底下过头。 那个小丫头凭什么笑他!她有什么资格! 男孩想到这里,一下子挣开大汉的束缚,狠狠地将脖子上的锁链咬断,冲过人群,向丹墨离去时的方向冲去。 许是男孩这一反应过于激烈,过于突然,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大汉还没有来的及反应,人就不见了。 “奴隶跑了!”忽然有人高声乎道。 这下,男人才从惊愕中反应过来。 执起皮鞭,窜入人群中追求“你他妈竟然敢跑!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别跑……” 这一出闹剧,丹墨也不管,别人怎样是他们自己的事,她虽然骨子里不安分,比较阴暗,但是管人闲事,她才不会闲的蛋疼!貌似自己也没有那玩意儿。 她自然是不用吃饭,但是现在这幅身体与她自是不同。 不吃饭,就没有力气。 看看天上的两个太阳,时候也不早了。 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夙七小姐,自小便被关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对这个世界的事情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指望这身体的记忆来救急,直接是不可能的事,她作为死亡世界的主人身上从来就不缺宝物,但是,她空间里的东西,无论是哪一样,拿出来都是会让这个世界争抢至头破血流的境界。 她是不怕人来抢,但是,现在她饿了,没有力气打架,动都不想动。 许是身体变小了,丹墨自己也有些稚气的撇撇嘴,额,如果现在她的脸上不是这么花的话,一定会很可爱! 丹墨悠着悠着就出了城门。 守门的见丹墨一身漏烂,以为是城里的叫花子,也不屑去检查,丹墨一点阻碍也没有的便出了城。 城外是一片森林,将近夜幕,出城的人也渐渐少了,却没有一人敢踏入森林一步。 开玩笑!这森林里白天除了一些刀口舔血的佣兵之外还有谁敢进? 这将近夜幕,连佣兵都不敢轻易进去,就没有人会不要命的往里面跑! 丹墨就是看中了没有人往森林中去,她便毫不迟疑的往里面走去。 一个老人看见,许是心善了些许,便开口提醒道:“小娃娃,天快黑了,你还是回家去吧,不要再往里边去了。” 丹墨,似是没有听见老人的话一般,仍然向着林子走去。 老人见丹墨不理会自己的提醒,摇摇头,杵着拐杖,向城里走去。 该提醒的他已经提醒了,在这个人们如粪土的时代,管闲事是作死的行为,但是人将老矣,其言也善。 他以前,也有一个和她这般大的女儿,只是啊…… 丹墨一边走,时不时还逗弄一下森林的植物,很多植物都有一定的药性,森林果然是药物的天堂,魔兽的家园。 森林中一双双眼睛在暗处盯着她,她是知道的,只有它们不出来找死,她也不会去杀害它们。 找到一处干净的地方,丹墨将空间中的东西拿出来。 几个类似苹果这般大的水果摆在地上,这是她的耳朵动了动。 “吼吼吼!”一声长叫传入她的耳朵。 紧接着灌木丛中一个男孩跳了出来,说巧不巧,男孩一跃,来不及刹车,生生将蹲着的丹墨扑倒在地! 得,这孩子,真准! “可不可以——滚开。”被扑倒的某女瞪着一双魅惑的丹凤眼,打量身上这个小屁孩。 男孩,这么一扑也是懵了,下意识的就回了一声:“哦。” 呆萌呆萌的起身,而后又想起了什么一样,脸顿时滚烫滚烫的,难道是刚才那人打的太严重,到现在还是肿的,还很辣。 嗯,一定是这样的。 男孩心中,打着这样的小九九,表情被丹墨一览无余。 丹墨指着男孩身后,眉心上挑,语气冰冷的说道:“这是你引来的?” 虽是问句,但是她已经肯定的知道,这真的是这个小屁孩引来的了! 不要问为什么,特么的你见过一个人逃跑还带上一株腐朽草的吗?!你见过特么的被狂爆猪追着还不把草放下的吗?!你特么见过这么蠢的吗?! 丹墨心里已经为眼前这位小盆友打上了‘白痴’的标签。 这么多年,混了这么多世,还没有见过这般愚蠢至极的人。 真是让她长了见识。 内心是无比郁闷的,现实是如此坑爹的…… “吼吼吼!”狂暴猪许是见自己被无视了,用怒吼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哼,好歹爷也是外围第一帅,乃们这两个偷草贼,竟然看不见爷,看爷不压死乃们! 狂暴猪,支起前蹄,眼看就要踹到某个现在还在呆萌的货,丹墨一脚支出,男孩就被踹的远远的。 某呆萌货,正要发作,却见他刚才所在的位置站在一只狂暴猪! 才知道,原来是丹墨救了他…… ------题外话------ 今天没有姗姗来迟,看到文,觉得不错的妞不要懒,动动小手,帮主子收一个呐~ 永远耐你们的主子~么么哒~╭(╯e╰)╮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章 这个果子有毒! 某呆萌货,正要发作,却见他刚才所在的位置站在一只狂暴猪! 才知道,原来是丹墨救了他,一时间,他竟然说不出话。 内心满是复杂。 为什么要救他?自己只是一个奴隶罢了,就这样让他死了不好吗? 如果丹墨此时听见他心中的独白,肯定第一反应便是扶额,她真的没有想过要就他,纯属只是想要踹他一脚罢了,这孩子为什么这么自作多情? 狂暴猪见自己的目标消失不见,它便将矛头对准丹墨,热气一股股的喷在丹墨脸上。 爷,的猎物没了,爷很生气!可恶的人类,承受爷的怒火吧! 丹墨撅眉,身体漂浮起来,抬手放在狂暴猪的脑袋上,冷漠的声音从她口中飘出,宛如死亡之音。“你知不知道,你有口臭。” 狂暴猪愣住,依它的智商是不能明白丹墨这么高级的语言滴。 “所以,你去死亡世界报道吧。” 勾魂摄魄的魔音响起,狂暴猪感觉不妙,它滴智商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对于危险,魔兽天生便异常敏感! 直觉告诉它,这个人类很危险! 狂暴猪撒蹄子奔命去,多待一秒就多一分危险!嘿嘿,它真是一只聪明滴猪~ 狂暴猪的确是史上最聪明的猪,但是…… 敌不过丹墨这个变态! 丹墨手里一抹幽蓝色的火焰,从左手抛至右手,再从右手抛至左手,玩的好不惬意。“你说,你为什么要躲在我呢?我是这么的善良呐,可是你为什么要跑?嗯!” 男孩见狂暴猪撒丫子逃跑的时候便惊呆了!可是狂暴猪才跑两步就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挺尸,男孩踉跄的起身,抹一把唇角的血渍,捡起一根树枝,小心翼翼的靠近狂暴猪。 戳一下,诶?没有动静。再戳一下,还是不动。 不会是死了吧?应该不会,娘亲说过,魔兽是狡猾的,安全起见,再戳一下。 狂暴猪不动,应该真的死了。 可是是怎么死的? 男孩的动作丹墨看在眼里,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怎么她这是被人怀疑了,她出手有过失误吗? 实在是看不下去这小屁孩的动作,丹墨出声提醒道:“不用看了,它已经死了。” 男孩一听丹墨这话,摸摸鼻子,话说他可以相信她吗,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啊。 丹墨将手中的灵魂塞入口中,太难吃了!这是她吃过的最难吃的的灵魂! 坐下,不理会那边的那个白痴。地上一堆果子,丹墨坐下,随手抓住一个往嘴里塞去。 “喀吱~”味道还可以。 男孩经过多次验证,终于确定了这只狂暴猪不是装死,是真的死了,地上捡起一颗较为尖锐的石头,拼命的往狂暴猪的额头砸去。 丹墨一边啃果子,一边欣赏男孩的表演,那模样,看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血腥什么的,她见的也不算少,地狱里那么多恶心的鬼,她都没觉得怎么样,更何况是现在这么低级的血腥。 但是,这个小屁孩还真引起了她的注意,杀兽的有,这样的手法也有,但是向他这么小的还真没有! 小小年纪,在刚才的集市中便知晓他的忍耐力,那个大汉虽然没有学习魔法,但是能当奴隶主的都不是什么废物,杀人越货这种事恐怕也没少干。 但是这个五岁不到的孩子,被他一阵拳打脚踢也不吭一声,可见他也并非池中之物。如果让他成长起来,这个大陆恐怕是要乱了! 丹墨勾起唇角,再消灭了一个雪山圣果,她突然对这个孩子来了兴趣。 男孩突然觉得一股寒气自灵魂升起,为毛他有种被盯上了的感觉?停下手中的动作,警惕的扫视了四周,除了那个在吃不知道是什么果子的女孩,便没有什么不对劲了。 搔搔头,奇怪了,是他的错觉吗?继续手上的工作,这可是一头四星魔兽,把它的魔晶挖出来肯定可以换很多的钱!钱啊钱,现在他最缺钱了!赶紧挖赶紧挖…… 丹墨见男孩回头环视了一下四周,不动声色的笑了,呐,真是个敏感的小屁孩。 挖了半天,终于在狂暴猪的脑壳中找到了一颗坚硬的石头。男孩抱着这颗石头傻傻地笑了,钱啊,钱啊~眼睛都几乎变成了金币的样子~ 丹墨即便是没有看见他白痴的样子,也知道他此刻的二缺样! “白痴。” 男孩听见后面有人骂他,立马就炸毛了!什么白痴!妈妈说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才不是什么白痴! “说的就是你,白痴!”丹墨十分欠抽的翻了个白眼。没见过这么傻的,说他白痴还停顿数秒才反应过来,不是白痴是什么? 男孩正要发作,又像是想到什么,平复了怒火,“哼,妈妈说不要和女孩子计较,你是女孩子,我不跟你计较!”男孩臭屁的扭头。 丹墨挑眉,有趣的小屁孩。 男孩见丹墨面前的一些水果,红红的,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你吃的是什么?”呃,他绝对不想吃,他只是问问,嗯,他一点都不想吃! 丹墨无声的笑笑,真是只可爱的宠物。“他们说,好像是叫……雪山圣果。”每年去死亡世界送礼的神都有很多,当然这个雪山圣果她也是第一次拿出来,以前都用不上。 丹墨笑道:“你想要吃?” 小屁孩臭屁的扭过头,眼神偷偷的瞄了一眼地上的果子,哼,他,他才没有想吃,这个果子这么红,一定是有毒的,就算没有毒也一定是酸的!难吃死了,他才不会吃!哼! 小屁孩傲娇了~ 丹墨似乎是闻到一丝‘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酸味~ 既然人家都说不想吃了,那她何必热脸贴在人家冷屁股上呢? 将手背到背后,拿出一把匕首,丢在男孩面前。 男孩也不笨,捡起匕首,撇了丹墨一眼,见丹墨没有任何动静,其实丹墨此刻是在笑的,但是面部表情扯动的太过细微,以至于没有人能发现她的异样。 男孩走到狂暴猪的尸体旁边,一刀干脆利落的插进狂暴猪的后蹄,狂暴猪的后蹄整个便掉了下来。 男孩呆征了会,他完全没有想到,只是这么一插,狂暴猪的蹄子就这么被切落…… ------题外话------ 啦啦啦啦啦啦,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 我会把世界送给我的师傅! 男孩走到狂暴猪的尸体旁边,一刀干脆利落的插进狂暴猪的后蹄,狂暴猪的后蹄整个便掉了下来。 然后,他淡定的开口:“这只魔兽太脆弱了!” 丹墨,发现今天一天之内,她翻的白眼比所有世都多! 是啊!这只魔兽真的太脆弱了!她真的觉得自己无比的蛋疼,尽管她没有那玩意,她也觉得无比忧桑~ 这把匕首是恶魔世界的魔主所亲手打造,位列十大魔兵之尾,虽然是十大魔兵之尾,其力也不可小窥,这个小屁孩竟然那么不识货,她突然很后悔将这把匕首给他。 但是,空间中没有更低级的武器了,见到这小屁孩的第一眼也觉得这把匕首适合他,所以才给他的。 男孩将整下来的巨腿,艰难的搬到丹墨跟前,四下收集了一些柴,把腿架着,拿来一根木棍,用匕首把另一根木棍削尖,开始人类史上的反古——钻——木——取——火! 丹墨其实很想扶额长叹,但是奈何小屁孩如此努力,她真的很想给他颁一个最佳逗比奖。 “滋滋滋……” 火苗都没有一个…… “滋滋滋滋……” 火星都没有一点…… “滋滋滋滋滋滋……” …… 夕阳无限好,只是没火苗呐~ 丹墨看着那边那个额头蹦出的十字路口的小朋友,手心都快要磨掉一层皮的某人,心中觉得无比欢快。 并且还看得津津有味,照这架势,估计那木头给他钻穿火星子也见不着,这逗比的架势她见了也乐了! 男孩累的跟狗似的,丹墨看得无比惬意,终于她也不想逗他,甩一个火过去,木柴便燃了。 男孩额头不负众望再次爆出一个十字路口,丫的,他累的跟条狗似的,结果最后,她一甩手,什么小火星,直接就是大火苗‘噌噌’的就冒了出来! 不要告诉他她不是逗着他玩,他绝对不信! “嗤!你真好玩。”丹墨忍不住嗤笑出声,她真的没有想要逗着他玩,只是看着他玩。 男孩捏紧了拳头,又是这样的笑声,她凭什么这么笑他!她没有资格这么做! 丹墨很显然看见了他紧握的双拳,眉心上挑,怎么,这是不服? “你,有意见?”丹墨问道,态度却不以为意。 或许是丹墨此时的态度过于轻蔑,激起了男孩内心的愤怒,男孩冲她吼道:“你凭什么轻视我,戏耍我!” 丹墨不以为意,查看身体上的伤,手肘胸口,脚踝,琵琶骨将这个身体困住的,人当真是心狠手辣,手脚被废,尚且可以修习魔法,但是琵琶骨被废,便真正成了个废人。 丹墨对自己不理不睬,男孩顿时觉得窘迫,他这又算什么?对人家大喊大叫,人家完全不当你是一回事,换了谁都难免觉得丢人。 男孩以为丹墨不再说话,丹墨却突然发难,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她压低说道:“你以为,你是谁?” 温热的气体喷到男孩的脸上,他惊讶废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被眼前的女孩捏住了颈勃,丹墨的脸离他很近,男孩忍不住,耳朵尖红了。 心中默念,我什么都看不见我什么都看不见我什么都看不见…… 同时丹墨的问话也让他无比难堪,支支吾吾只道出一个字:“我……我……” 丹墨,侧过他的面颊,对着他有些发红发耳朵,状似呢喃道:“你,是一个弱者……” 男孩瞬间被这一句话击中,他,是一个弱者……所以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所以他才会被那些人追杀,所以他被那个大汉抓来做了奴隶,所以他尽管被打也不能还手,所以他会被她嗤笑所以…… 只因为,他是一个弱者……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弱者无尊严,可笑的是他竟然到现在才明白。 他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她,他明白了。丹墨松开掐着他的手。 丹墨翻了一下架在火架上的猪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回神,实在是没有想到她会问这样的问题,自从娘亲死后,便也没有人提起过他的名字,自然也没有人问过,终日在追杀中度过。 名字,久到他都要忘却,终日流亡在这个世界,不知道下一站将要去哪儿,也许下一秒就会死亡。 最终,他还是开口了:“我…我叫…凤……凤冠,我叫凤冠。” 丹墨沉思道:“凤冠吗?是一个好名字,取天空之霸主凤为姓,冠便是顶;没有一座山可以高过天空,翱翔于九天,屹立在世界之最,站在顶端无人可超。” 凤冠诧异,他的名字也可以这么解释?记得很小的时候,他总是嫌弃这个名字太像女孩子的名字,哭着要换名字,现在想来,其实这个名字也还不错,嗯,很霸气! 丹墨眼中流露出赞赏,这个小屁孩不怎么讨喜,却很聪明,一颗玲珑心怕是大人也是比不得的,重要的是他有毅力,不放弃,领悟能力也是极强的。 作为死神,她走过的位面也是极多的,什么样的天才没有见过?凤冠这样的不足为奇,可是,他是她亲眼所见的,也算是缘分了。 凤冠,好奇的打量着丹墨,她的脸很黑,一双眸子出奇的好看,比天上的星辰更为耀眼,看着你,你却不知道她在看什么,视线貌似永远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但是,他知道,她是个强者,这毋庸置疑! 凤冠眼神黯然,他瞧着丹墨的眼神,好像丹墨做了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一般。丹墨表示,她什么都没有做! 想了很久终于,他还是问了:“你……我可以拜你……为师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不信的,他不信自己竟然就这么厚脸皮的提出来了,可是他现在又算什么? 丹墨,打趣道:“收你为徒?你有什么资格,或者是说,你有什么值得我收你为徒的呢?” 听丹墨这么一说,凤冠反而平静下来,他郑重的说道:“我也许是世界上最愚笨的,但是我有我的执着,我的信念,我想要凭借自己的努力走向世界的顶端!然后,我会把世界送给我的师傅!” “渍渍渍,小小年纪就学了一套泡妞手段,还江山为娉!”丹墨戏谑道。 凤冠刚刚退下去的十字路口又“怦”的一下爆了出来…… ------题外话------ 霸气的傲娇正太,无良的丹墨大神,切看无良丹墨肿么调教咱们滴小正太~ 昂~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章 刺杀! 凤冠刚刚退下去的十字路口又“怦”的一下爆了出来。 什么叫做江山为娉!虽然都是一个意思,可是怎么到了她嘴里出来就是,就是,搞得他要嫁给她一样。他绝对不会嫁给她! 凤冠没有发现他话里的毛病,他是要“嫁”给她。 丹墨看见凤冠的模样也不逗他,正了正身子,起身说道:“好了,收不收你还有看我的心情,你也不急,哪天我心情好了,说不定就收你为徒了。” 她这话虽然听在旁人耳里是她自大的表现,但是,若是几位认识她的创始神在此便会知道,她已然给了他很大的面子。 至少她说的是哪天心情好了就答应,不是不理。 凤冠显然不知道丹墨其实已经作出很大的让步,心中却也清楚,一般情况下,强者是有一定架子的,他以为丹墨这就是在摆架子。 丹墨如果知道他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再赏他一个白眼,摆架子,这东西她可没有做,她是强者没错,但是,她不是这个世界的唯一强者,她是凌驾于所有位面之上的强者! 区区一块大陆,她还不看在眼里。所以凤冠的想法完全是自己脑补出来,安慰自己的。 嗯,身上的污渍实在是太多了,她也许应该去清洗一下,虽然用一个水咒也可以毫不费力的把自己洗干净,但她更喜欢去河里洗。 丹墨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抬头望向凤冠,开口便道:“身上有点脏,我去洗一下,你不要跟过来。” 难的的丹墨第一次开口与别人解释,凤冠可是她认准的候补弟子,她早就想收个徒弟来玩玩,没事逗弄一下,也是挺好的。 凤冠呆征着,脸上的表情变了变,丹墨已经转身准备离去,他才急急的开口:“你不能去!森林里太危险了,喂!你不回来怎么办!”凤冠拔腿就要追着丹墨。 可丹墨是什么人,她岂会轻易让凤冠追到? 凤冠只觉得自己的脚步无比沉重,怎么都抬不起脚。 丹墨的身影越来越远,他也真的是急了,一急也就忘了丹墨不是普通人。 待丹墨的背影消失在他的眼前,他才得以动弹。这时他也想明白了,也没有再追上去,可是知道归知道,内心还是忍不住的担心。 无言的翻着火架上的猪腿,眼神下意识的往丹墨离去的方向瞄,他都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担心什么。淡淡的忧愁笼罩着男孩的心,他似乎越来越看不清自己的心了。 丹墨对于某个小孩的纠结自然是不知,就算知道也只是一笑而过。 她此时正在一谭池中,悠闲的泡澡。真没想到这森林外围还有这样一处好地方,湖水清澈见底,一眼便能望到底。 这水看似很浅,实际上足足有二十尺有余,她稍稍施加了一个浮空的咒术,便在潭水中洗起澡。 不看不知道,这身上真的是有几层污泥!脸上手上身体上,看到这儿,她几乎是要晕过去! 尼玛!要不要这么带劲!身体上没有一处不脏,她真心有点怀疑是不是她连大小便都是在那间地下室内解决的。 真是,幸好她不是一个洁癖狂,不然岂不是要疯? 洁癖狂的境界她是没有达到,但是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洁癖!看到身上这几层污泥,那一刻她真的好后悔把那个小丫头片子放去投胎! 算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自顾自的擦拭着身体,她足足擦了四个时辰才把身上这几层挫掉。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四轮皎月映射着这一片潭水。 忽然水中冒出个头,长长的头发一甩,水珠四散,最终又落入湖中,就像是一粒粒珍珠,映衬着月光,好不美丽! 哈,终于洗干净了,抬头时,已经是夜晚。时候也不早了,不知道那个小子现在怎么样,夜晚的森林可是魔兽们的天堂,希望他不要被魔兽吃了! 这样想着,丹墨也不再玩水,从湖中走向岸边,荡起一潭波浪,久久不平。 从空间拿出一套衣袍,不急不缓的穿上。 一个瞬移,便到了外围,空间转移这样的能力她还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可不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鼻子一动,丹墨便闻到一股血腥味,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同时也有些恼怒。那个小屁孩死了? 穿过一片灌木,她远远的就看见了地上的躺在一个小人,不是凤冠又是谁! 四周凌乱不堪,火架上的猪腿被扔至一边,火架子还冒着烟,见此丹墨可以判断出这火刚刚熄灭没有多久,周围的痕迹不像是魔兽造成的,反而像是…… 人为! 丹墨快速走到凤冠身边,将他扶起,凤冠左胸口插着一把匕首,那把匕首就是她送予他的那把,源源不断的鲜血从凤冠的胸口冒出,凤冠的体温在慢慢变冷。 丹墨眼神一黯,竟然敢动她的人! 她看着怀里的人,毫不犹豫的抓住匕首,一把拽了出来,鲜红的血令她兴奋! 凤冠没有死,在她触碰到他的那一刻她便知晓,明明匕首是插入他的胸口,一般来说应该是死了,但是凤冠这小屁孩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他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这便救了他一命。 丹墨把手靠在凤冠血流不止的胸口上,没有什么光闪现,他的胸口便复原,除了已经流出的血外。 丹墨一动不动的盯着凤冠的脸,满是复杂,她去沐浴之前算准了魔兽会来,所以便在此地布置了一道驱魔阵,却算漏了比魔兽更令人猝不及防的是人! 好吧,算是她的过失。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应是失血过多造成的,丹墨探了一下他的身体,发现他的身体并不是看起来的那样乐观。 想来也是,挨了那大汉的打,怎么可能会完好无损,在加上今天这一刀…… 一个意念,便让他的伤势完好如初。 她真的不想救他,看在他是她的候补徒弟的份上,她还不想让他这么早去死亡世界报到。 她不小心撇到他胸口的血,感到奇怪“咦?”他的血渗入地下,奇怪的是地上很快长出了嫩嫩的青草,不一会草就就开出了花朵。 好吧,就算是新陈代谢也没有这么快的啊!这是怎么回事? 具她所知,没有哪一种植物的发芽是这样的,一瞬间便长了出来,然后开花,那么便只有…… ------题外话------ 求收求收,求包养,求花花,求钻石,求评论,什么都求~ 来人,放小屁孩! 某小屁孩一脸苍白,血色全无,从地上艰难爬起来望着乃们:“救……救救人家,乃们不收藏,不送花,可怜滴偶被死猪虐鸟,救救我……” 无耻滴主子:一脚踢飞之!╭(╯^╰)╮竟敢在背后说可奈滴我的坏话,不想活了! 你们要来救他,记得收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章 拜我为师,叩首三个,兔子一只 就算是新陈代谢也没有这么快的啊!这是怎么回事? 具她所知,没有哪一种植物的发芽是这样的,一瞬间便长了出来,然后开花,那么便只有…… 丹墨看了看怀里的人,取了一些他胸口的血抹在地上,与刚才无异的情况再次出现,如此反复的实验了几遍,抹在枯枝上,枯枝复春,滴在地上,新的生命便得以催生,抹在老树上,也许是抹的不够多,老树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但是她发现老树的生命力竟然增强了! 由上她得出了结论:这小子的血恐怕也是逆天的!也许有令人长生不老,起死回生的作用。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试问天下间有谁能不受此诱惑?她敢保证,只要这小子的情况暴露出去,他绝对会成为整个大陆追杀的对象! 不过她对此毫无兴趣。 或许是累了,抱着他,不知不觉的就睡去。 一夜好眠。 初晨,凤冠眯着眼睛,看着还有些暗的天色,迷蒙的想道,这便是死亡世界吗?怎么和人间一样? 过了好久,他才反应过来,原来不是死亡世界,诶?他还活着!太好了,他还活着诶!摸摸胸口,什么也没有,快速的把身上的衣服脱掉,连身上的伤也没有了! 这一刻,他只觉得世界魔幻了。幸福来得太快,他命也大,这样都没有死! “哈哈哈哈哈哈哈!”凤冠昂头大笑!他丫的没死! 凤冠笑得得意忘形,以至于他忽视了身旁的某人。 “呵呵,一大早就看到有人扒了衣服,你是准备跳脱衣舞?”丹墨戏谑道。 她这一出声,某人便卡住了,一个字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也下不来,这种感觉只有这么的憋屈了! 凤冠,卡住也只是一时,片刻他便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满脸怒容,他炸毛似得那着一根小棍子指着丹墨。 “呸呸呸!什么脱衣舞,你,你还好意思说,昨天那些人一看就是来找你的,我就坐在那里,都成了你的替罪羊!” 丹墨挑眉,“你说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她得罪的人是很多,但是敢这么直接报复的,还没有。嗯,也不对,她是借用这具身体出来的,那么依他所说,那批人并不是哪一方的人,而是想要至这具身体为死地的人。 这么说来,还是她连累了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丹墨的眼底飞快的闪过一抹异色,勾起唇角。体内的嗜血因子疯狂的暴涨。 这具身体现在是她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跟她抢,本来她是不想对这些人出手,在她看来她只是要这身体,其余的东西她一概不管,但是现在看来,即便是她不想管也不行了! 唉,不能全部玩死,那么她便只好站在这个世界的顶峰! 不然呐,还真的不能好好的玩耍了! 丹墨也想解决一下这个小屁孩的问题了,这么好玩的人可不能让他白白的死了。于是,她问道:“既然是我拉你下水的,你想要怎么样?” 凤冠眼前一亮,是她让自己提要求的,他就不客气了。 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兴奋,某小盆友故作深沉的整理了一下衣服,状似无意的说道:“既然你这么愧疚,那么我也不是什么会刁难人的小人,你只要收我为徒,将你毕生所学传授给我就行了。” 丹墨见某小屁孩明明嘚瑟的要死,偏偏装作无意的提了这么一个要求,她也无奈的忍住了,扶额的冲动。 真的,她一点都不想揍他,她只是想揍死他而已! 叫他嘚瑟,叫他装逼,叫他作死! 呼吸呼吸深呼吸!终于克制了揍他的冲动,某女皮笑肉不笑的回答道:“我会教你怎么成为一个强者。” 只是一句话,便胜于凤冠所表达的意思,他的确想要做一个强者,而不是其他,丹墨只此一句,他便放心了! 他不是相信丹墨他只是相信自己,他相信自己会成为一个强者,拜丹墨为师只是加快了他成为强者步伐! 丹墨虽然没有说,可是昨天晚上他身上的伤却没有了,他的心脏即使是在右边,可是,那么深的一刀捅进他的身体,他没有立即死亡,那也只是迟早的事。 当时他深深地感受到了肺部被撕裂的痛苦,今天一早醒来,昨天发生的事恍如梦境一般。就像不曾发生过一般,但是他知道,那不是梦,这一切是真的! 能把他从死神的手中拉回来的人会是一个普通人吗? 如果这叫做普通人,那么那些自愈为高人的隐士又算什么?算个屁啊! 拜她为师,利大于弊,怎么看都是他捡了一个大便宜。 凤冠的想法没有表露出来,丹墨也不想去探究他在想些什么。可是,她的徒弟是那么好当的吗? 丹墨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总算是找到了一个来虐的人鸟~ “既然你拜我为师,也不能这么走走过场是吧,该拜的礼也是一步不能落下,但是咱们条件有限,我也不苛刻你,你就去抓一只疾风兔来然后再就叩三个头,你就算是我门下弟子了。” 丹墨如此说道。 凤冠也是真的有拜师的诚心,当即便向丹墨行一个大陆上通用的敬礼,便向森林跑去。想来是去抓疾风兔了。 她见了凤冠的动作,也是给凤冠一个好评,其实她这么说只是对他的一个考验,想拜师,诚意很重要,如果刚才凤冠若是听了她的条件之后有片刻的迟疑,或是不满,那么她会立刻杀了他。她的眼中从来不会容下一粒沙子,没有人能让她失望,因为让她失望的……死! 好在这小子没有让她失望。 可怜的凤冠还不知,刚才他险些丧命! 她就这么静静的坐在原地,等到下午时,一个狼狈的身影才从森林的灌木丛中出来。 凤冠拎着一直兔子,小跑着来到丹墨面前,一不小心没有注意到脚边凸起的树根,摔了个狗啃泥,疾风兔也乘机撒丫子跑掉了。 凤冠抬头,很滑稽的吐掉口中的草,爬起来捞捞头,瞅了瞅状似是在假寐的丹墨。 蹑手蹑脚的回到森林中去,他还有去抓一只疾风兔来。 凤冠转身,他没有看见丹墨突然勾起的唇角。 还是没有让她失望呐! 太阳落山时,凤冠回来了。 这一次他手里拎着的疾风兔是被他扒了皮放了血的,好吧!这一次他学聪明了,就算他再摔几跤都没有问题。 ------题外话------ 无良主子一脸猥琐:你们到底是收藏还是不收!不收是吧,来人放出咱们家死神大人! 某女一脸邪肆,单手撑头,面向读者,幽幽说道:“你们,想来死亡世界走一遭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一章 逗比凤冠 这一次他手里拎着的疾风兔是被他扒了皮放了血的,好吧!这一次他学聪明了,就算他再摔几跤都没有问题。 这次凤冠一回来便瞧见丹墨生着火,丹墨见着他,皱眉道:“速度虽然慢了点,不过也勉勉强强了。” 其实她是想要笑的,凤冠的考验算是全部过了,不急不燥,是个可造之才。 疾风兔这种魔兽无论在哪种地方都是处于食物链底端,它们没有什么攻击力,但是它们的速度不可小窥。 一只成年的疾风兔它的速度可以比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猎风豹还要快。 这样一来便不容易捕捉,凤冠一个四岁大的孩童能在一天之内抓住两只,也算是一种能力。 既然拜师的诚心他有,天赋他也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看他蛮顺眼的,这个徒弟,她还真收了! 凤冠行至丹墨身前,对着丹墨重重的磕了三个头,由于这地面是泥土,所以没有声音,如果是钢筋混凝土的话,她估计得破相! 凤冠磕完三个头,将疾风兔递上,他镇重的看着丹墨,逐字逐句的郑重说道:“师父在上,徒儿在下,我,凤冠,愿拜您为师在此立誓,今生今世永不背叛!” 也许他并不知道怎么宣誓,就这么胡乱的说道。又是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凤冠还没站起,便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他拖起,他正感到奇怪,便对上了丹墨笑意盈盈的金眸,心中竟是漏跳了一拍,她说:“呵呵,没想到我此生居然会收徒,凤冠呐,你可是我的第一个徒弟。” 凤冠不语,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自己居然是师父的第一个徒弟,心下隐隐的有些开心,自己是她的第一个徒弟。 丹墨手一摊,手上便出现一枚戒指,戒指的花纹很是繁杂,嗯,他认得这上面雕刻的花纹,那是地狱之花,曼珠沙华。 戒指通体成蓝色,篝火的映成下竟泛着幽光,甚是漂亮。 可是,师父给自己这个做什么? 凤冠好奇的看着丹墨,师父应该不会给他无用的东西吧。 丹墨说道:“这是一枚空间戒指,具体有什么东西你自己去探究。” 她出手的自然不是凡物,这个空间戒指是她亲手打造,既然凤冠已经是自己徒弟,她便不会吝啬。对于自己人她可是很大方的。 凤冠还是很纠结,这个戒指这么大,无论他用哪一个手指戴都明显戴不上。 丹墨抓过凤冠的手,粗暴的把戒指套在凤冠的无名指上,戒指瞬间就成了一抹花纹,环在凤冠的无名指间。 “好神奇啊!”凤冠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见的,他高高的举起自己的手,细腻的蓝色花纹环在他左手的无名指间,明明刚才还只是一枚戒指,现在却消失了! 相对于凤冠的不淡定,丹墨便淡定了许多。她自己整蛊出来的东西她能不知道是什么样吗? “它叫……蓝殇。” 丹墨似乎,想起了些什么,似乎有一个人…… 凤冠觉得奇怪,便问:“师父,蓝殇这个戒指的名字,怎么听着像人名?嗯,师父你怎么了?” 丹墨回神,看着凤冠,呢喃道:“没什么……” 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她想了一下,那个人的脸也在几次转世中慢慢的模糊,真的以为忘掉了。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丹墨压下心中的异样。看着凤冠,她开口道:“现在这个戒指你也可以用,把你的精神力附在上面,里面有衣服,丹药,你去洗一下出来见我。” 凤冠乖宝宝的瞅了她一眼,蹑手蹑脚的往林子里蹿。 依照丹墨的话,分出一股精神力探入蓝殇,也许这一生丹墨觉得自己都没有这么逗比过! 感情自己以前以为的富有,全他妈的是浮云!和自己眼前所见的根本就比不得!第一次他成了刘姥姥。 这蓝殇里头的东西那真是应有尽有,看不见空间尽头,一扇一扇的门浮现在他的面前,奇异的是一进入蓝殇他便清楚的知道哪扇门后面有他想要的东西,矿石,金币,衣物,丹药… 数量很多,不是一时半会就能用完的,也许一辈子都用不完! 凤冠,一个意识便出现在另一扇门口,推开门,各种各样的衣物呈现在眼前。 随手抓起一件,离开此处。如果有水就好了。凤冠这样想到,只是一个想法,转眼他又到了另一个地方。 空间中满是浮起的瓶子,凤冠厥眉,这里又是什么地方?这些瓶子做什么? 想着手上的动作也不慢,抓住一个瓶子研究起来。 不是很重,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想到就做,凤冠把瓶盖打开,瓶子倾到出来。 “哗哗哗~”他知道了,这是水! 凤冠出了蓝殇,把衣服放在一旁,从空间里拎出一个浴盆,把瓶子里的水倒出来,美美的洗了个澡,出来是一阵舒爽。 丹墨见凤冠这么久没有出来,她也不等他了,把火架上考好的疾风兔拿下来,自顾自的吃了。 味道不错,可惜没有灵魂好吃。以前收集的佐料,加了一些在上面,卖相那叫一个舒服,香喷喷的气味引来森林里的一些夜猫子。 她可不管这些,想要死的尽管上来,正好一只疾风兔还不够吃,再来几只大型魔兽她也不介意。 几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丹墨,准确的说是在盯着丹墨手中的肉! 这个人类吃独食真的好吗?魔兽内牛满面,不要问它为什么不敢上,你没有看到离她不远处的一具尸体?艾玛,狂暴猪都死的怎么凄惨,它们可不敢上去造次。 如此只能默默的看着那一点点减少的肉,呜呜,谁知道它们心中那个悲凉啊~ 凤冠换好衣服,出来了。一出来丹墨只是瞅了一眼,继续吃东西。 这小屁孩还用了洗髓水,这样也好,省的她还有慢慢的和他讲解。 凤冠见丹墨不理他,他无奈的耸肩,他是这么的英俊潇洒,他换完衣服后自己都被自己迷住了,嗯,发型一百分,穿着一百分,英俊程度一百分…… 师父的,审美观一定是有问题,他这么一个明晃晃的大帅哥都看不见。不满的撇撇嘴。 凤冠宝宝,乃真的自恋了~ 虽然你长得看上去很……逗比,但是你一个四岁小奶娃谁看得出来你帅不帅! ------题外话------ 小伙伴们说,发文发得太早没有人看,于是嘞,小主决定以后不在凌晨零点发文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二章 蓝凰帝国 月色当空,丹墨独自坐在树上久久不睡。 向北望去是高高的城墙,在这个魔幻的世界里城墙建的这么高实际上也没有多大的作用,可是如果不建这样的城墙便会使城里的居民感到不安。 夙城与月之森相连,时常遭受到魔兽的攻击,同样的祸福相依,月之森也是一块宝地,再加上它的危险性与其它森林相比是最‘不’危险的,所以许多佣兵都聚集在夙城猎杀魔兽。 她花了一个小时才理清这个世界的格局。 这片大陆名曰风临大陆,风临大陆三足鼎立,分别是白凤帝国,蓝凰帝国,浅龙帝国。 三国相互牵制,相互共存倒是令丹墨想起了中国古代的三国时期。这么一想也是极为相似。 她目前所在的国家便是蓝凰帝国,蓝凰国矿产丰富,又临近水源森林,可谓是集天地之宠于一身。 如此一来蓝凰便是三国中实力最强的一国灭掉其余两国也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又怎么会形成如今的局面? 是以蓝凰自天凰帝以来便逐渐衰弱。 想到这里丹墨几乎是想爆笑出声。 蓝凰自古一来便是强者为尊,强者为尊的国家不止蓝凰如此,整个风临大陆皆是如此! 蓝凰帝国的衰弱与这一代掌权者有这密不可分的关联。天凰帝是蓝凰自古以来最强大的帝王,蓝凰在他手理应该是俞来俞强,偏偏这位帝王狂妄自大,觉得蓝凰帝国男子的身份应比女子重。 他登基以后便颁布了蓝凰男尊的法令,女子不准修习魔法,武技等一系列法令。从此蓝凰国女子便卑微如尘土,体质大不如前,生育率大大降低,蓝凰的人逐年减少,这人一少,国力便减小了。 天凰帝作为蓝凰国第一强者寿命自然也是不短,自他登基到现在算起也有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比如白凤帝帝国,浅龙帝国的崛起。 这就算它们两个国家崛起也对付不了这物力极强的蓝凰帝国,天凰帝又不愿承认他的错误。这便是自讨苦吃。 丹墨觉得这个帝王当真是奇葩一朵,他以为的男尊在现今世界根本就不可能,女子不一定就不如男,很多时候女子的潜力甚至超过了男子,这样的例子看看白凤帝国与浅龙帝国便可知。 靠一群男人撑起的国家,终是不如一个由强者撑起的国家来的强大。 这样明显的错误思想这个帝王不知纠正反而因为拉不下面子继续维持着。这蓝凰毁在他手里也不冤。 丹墨自己想着便入神。 黑夜的森林是极为恐怖的,一群人却不顾这一切,他们身着一身与黑暗无异的夜行衣,飞快的在森林里穿梭。 不久便见到了躺在树枝上的丹墨,领头人打了个手势,便躲在树丛后边借着茂密的树叶挡住他们,完全与环境容为一体,只留下一双眼睛借着姣白的月光注视着丹墨这边的动静。 领头人打探了一下丹墨这里的情况,树上的就是夙七小姐,靠树而卧的看不出来身份,没有什么威胁。 打定主意,便想要将她抓回。至于地下那个小孩,杀了便是! “上!”一声令下,黑衣人纷纷行动。 迎面而来的煞气丹墨早早便知道,一句话没说就想将她擒住。丹墨闭着的双眸瞬时睁开。顿时眸中一闪而逝的金芒,迷了他的眼,呼吸都停滞了片刻。自然的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一拍。 就是这一拍的功夫,他们便瞪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她,绝对是魔鬼! 你知道亲眼目睹自己的身躯从脚自上一点点消失在空气中吗?没有痛,真的什么感觉都没有,夜的恐惧实实在在的加注在身上,没有人可以求助。 “蝼蚁。”丹墨朱唇轻启,说出的话十分轻蔑。 真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族,想她死亡世界第一死神,纵横世界也不知又多少岁月,即便狂妄也没有哪个创世神敢指着她说一句什么,更不用说是追杀这种不入流的小把戏。 夙家,她不想动,他们还是留给那个转世的小屁孩收拾,不管什么原因令他们揪着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不放,从她‘借’用这身体开始,他们注定就悲催了! ——我——是——悲——催——了——分——割——线— “师父,我们去哪儿?”小凤冠提着小脚丫追上前面看似动作慢悠的丹墨。 师父也真是的,明明动作看起来这么悠闲,可是他却怎么都追不上。 丹墨顺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前面便是比索尔城,比索尔城是蓝凰帝国与潜龙帝国的交界处,两国被一条山脉相隔,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天高皇帝远一说,尽管这里是边境,却完全在天凰帝的掌控之中,天凰帝对边境的掌控不比帝都的少。 带着凤冠这个拖油瓶一路走来,花了一个月时间,其间她还是直接横穿各大丛林。如果不是要锻炼这个小屁孩,她一瞬便可到达。 凤冠也算是个天才,从开始一只魔兽都杀不死,到后来,单挑群狼。 身上挂彩是不用说的,好几次伤到骨头深处。不到死地他这个虐待童工的师父不会出手。 凤冠心中泪流满面,明明大家都一样是几岁的小盆友,师父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却前所未有的渣渣,心理不平衡了有木有? 好几次他都没有看到她怎么出手,就把他虐的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的魔兽给抹脖子了。 他发誓,将来一定会成为师父这样的强者! 索尔城里人声鼎沸,各种各样的叫卖声混杂在一起,好不热闹。 丹墨与凤冠两人混杂在人群,偏矮的身高使他们在人群中看不见影。 凤冠拉住丹墨的手,他怕在人群中找不到她,丹墨默许了他这样的行为。 凤冠这货却在默默地感叹自家师父的手真软。难道所有小女孩的手都是这样的? 她只是来采购一些常用的生活用品,临近城内才反应自己没有这个世界的货币。 这时,他们走到一个小巷前,蹲下。丹墨对面前的小乞丐问道:“知道索尔城的兑换铺怎么走吗?” 她虽然没有这个世界的货币,可是,她有奇珍异宝啊! ------题外话------ 相信我,登了这么久的后台才登上,默默内牛满面〒_〒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三章 师父,你还能再坑爹点吗? 小乞丐抬头,也许是阳光太好,他似乎看见了真神,至于丹墨说了什么,他完全没有听见。 丹墨皱眉,再次问道:“知道兑换铺怎么走吗?” 这回小乞丐听见了,很快反应过来,呆征的指向一个方向。 丹墨拉着凤冠离开,朝着小乞丐指的方向走去,果然没多久就看见了一家兑换铺,抬脚走了进去。 门口的伙计见有生意来了,献媚的去迎接丹墨,见到只是两个孩子,就板起脸。 “哪来的小孩,还不快出去!”伙计指着丹墨凤冠说道。 其实不能怪他,他就一个新来的伙计,丹墨与凤冠的打扮比较素净,他便以为是哪家平民的孩子好奇心重,跑进来看看。 丹墨只是淡淡的瞟了他一样,伙计顿时觉得身在地狱!一会冷一会热。 走到伙计身旁时,凤冠见这个狗眼看人低呆住了,踹了他一脚,哼!没眼力的家伙! 凤冠这点小脾气丹墨知道,也由他去。 “我要典当东西。”丹墨对着前台的小姐说道。 那女子见丹墨是个小孩,面上虽然保持着职业性的微笑,眼中却很是轻蔑。 果然外表这东西还是很重要滴! 女子微笑着劝道:“小妹妹,你还是回家去吧,你的家人找不到你可是会很着急的。” 丹墨挑眉,怎么都喜欢喊小妹妹?她是不是该喊一声大姐姐? “我来典当东西。”丹墨道。 女子微怒,如果不是良好的职业操守支持着她,恐怕现在直接就把眼前这两个人轰出去了! 挂着牵强的微笑,女子再次说道:“小妹妹,偷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你还小不能养成这样的坏习惯。” 怎么什么时候她自己的东西成了偷的了?这人脑子进水了吧?好好的人话听不懂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赶走客人,他们的老板平时肯定很亏。 丹墨越想越觉得有理,同情的看了一眼这个假笑快要维持不住的女人,拉着凤冠离开了这家典当铺。 饶了很久终于又找到了一家拍卖行。 拍卖行的门口陆陆续续的有人进出,人数不算多,也不少,一齐进去便有人来接待他们。 “尊敬的客人请问你是来参加拍卖会的还是来拍卖物品的?参加拍卖会要缴纳一千个金币的入场费,拍卖物品有百分之一的提成归拍卖行所有。” 丹墨打量着眼前这个气质优良的服务生,虽然样貌不是顶尖的,贵在有眼里。 不应眼前的人是小孩而轻视。 咳咳,如果这个服务生现在听到丹墨对自己的评价,他一定不赞同。作为凰嘉拍卖行的服务生必须得有眼力,面前的两个小孩虽然穿的是朴素了点,可是如果仔细的观察他们身上的衣着就会发现这料子不普通,甚至比天蚕丝织的布料都要好。 再打量两位的气质前者一脸面瘫,身上隐隐约约透出的寒气与贵气(你确定不是鬼气?)是遮掩不了的,后者不如前者那般但是也不容小觑,那股子弑杀劲许多成年人都比不得。 总之不能当成小孩子看!不知是怎样的大家族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孩子。 丹墨双手背后,从空间中拿出一瓶丹药说道:“拍卖,一粒万物回春。” 侍者抖了抖手,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艾玛,竟然是丹药,竟然是丹药…… 侍者久久才镇定下来,“不好意思,两位可以把丹药给我看一下吗?” 他真的只是想要看一下这个丹药,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诶,好激动呐!如果他们不愿意给自己看也就算了,毕竟是那么珍贵的东西。 丹墨随手就将瓷瓶抛给侍者,侍者小心翼翼的打开瓷瓶一股清香顿时充满了走道,闻之就使人精神百倍,如果是服用了那效果更是其佳! 不用拿去给炼丹师检验侍者就知道这个丹药的价值,快速的将瓷瓶盖好,像这种丹药不能经常打开,不然药效就会减小。 侍者急急的就将瓷瓶还给丹墨,郑重的鞠躬,道:“尊敬的贵客请跟着我来。” 坐着电梯来到了凰嘉拍卖行顶部,引着丹墨凤冠走进一个包间。 “尊敬的贵客,由于丹药还需要检验它的品级,来估算出它的价值,所以请稍等片刻。” 侍者将门带好,急忙去找总管,天哪,这可是丹药呐! 侍者走后,凤冠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欲言又止的看着丹墨,心里很好奇的说。 师父就像是一个迷,初见时身上陋烂不堪,只是一声嗤笑便比过周围所有的声音。 第二次相见是在月之森,夕阳西下,她就坐在绿茵的草地上,拿着一个不知名的果子准备入口。见识过她的强大,明明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成了一个真正的强者,说是嫉妒,是羡慕,是恨,他一点也没有。因为师父不是比自己厉害那么一点,而是不可触摸到顶,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负面心理。只有满满的崇拜之情。 总有一天,他会和师父一样强大的。 凤冠眼睛闪闪的盯着自己,她表示很无语,这小屁孩又想到了什么? 丹墨想,他可能是好奇那个丹药吧,于是开口解释道:“这只是普通的丹药,作用也只有那么一点点。蓝殇里面我放了很多。”嗯,这个丹药的作用确实不大,是她空间里最垃圾的货色。 凤冠表示明白,原来自己的蓝殇里面也有。 这时,门外传来声音。“叩叩” “进。” 得到应允,门外的人推门而入。 丹墨粗略的打量了一下来者,满脸红光,一头白发苍苍,看见丹墨略微激动了一下,强忍着情绪来到丹墨面前。 “小女娃,可是你要卖丹药?”老头问道,虽是问,实际上已经肯定了面前这个小女娃就是要拍卖丹药的人。 丹墨点头,表示承认。 “这个丹药外层已经形成了丹纹,说明它是六级极品丹药,虽然我们行的炼丹师已经检测出了它的品级,但是却不知道它的,作用,你可否告知这个丹药的作用?”老头一脸期待的望着丹墨。哎呀心痒痒的,这个丹药他游历了半生还真的不知道它的作用! 丹墨不以为然的开口说道:“作用不大,只要是还剩一口气没有死绝的磕上一粒万物回春就能恢复到最佳状态。” 凤冠听到自家师父的解释,瞬间石化了,师父明明说好的没用,怎么会有起死回生的作用?师父呐,你还能再坑爹点吗? ------题外话------ 回来上传个章节,发现多了个收,心情萌萌达~ 亲耐滴,偶爱乃们~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四章 无题 凤冠听到自家师父的解释,瞬间石化了,师父明明说好的不是作用不大,怎么会有起死回生的作用?师父呐,你还能再坑爹点吗? 呵呵,作为一个响当当的大神,这种级别的丹药她是看不上眼的,起死回生什么的她根本就不用这些鸡肋的东西,一个意念就分分钟搞定的事情,原本以为抬高了这种丹药的价值,可素看到自家小徒弟的表情与人家那个什么主事者的激动,她就知道原来他们的眼光太低级了。 某女一脸哀叹,真心觉得苦逼,觉得自己的格调生生被拉下来n个级别,这个世界呆久了真的好吗?!会不会变成这样的白痴? 现在她真的不怀疑这里到底是有多么的落后。 唉~大神看一看你的级别,不要这样子作死好不好! “尊敬的贵客,虽然您已经解释了丹药的作用,可是毕竟没有真实的见识过,所以也有可能是夸大的成分……”老头说道。 听到这样的药效,说不激动那是假的,哪怕此时就算是这大陆的隐士强者来了都不一定表现的有他淡定。 可是也只是一定的时间,这么多年的阅历让他了解到这个世界许许多多的事情,活了大半辈子可以说自己也是一个小型博物馆了,风风雨雨什么的也都过了,最后一颗心也归于平静。 他也是一个理智的人,不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丹药而否定面前的小姑娘,也没有完全的相信她,他只是想要一个证明这个丹药药效的证据罢了。 证明不了他也没有什么损失,证明出来了,他也就权当涨涨见识,顺便……嘿嘿,去参加这场拍卖! 丹墨心中的小人翻了个白眼,做无语状,艾玛!她这是被怀疑了咩?好像是呐! 可怜她一个诚实的孩纸怎么会骗人呢?如果有死亡世界的其他死神在此肯定会默默地在心中对大人竖起大拇指!艾玛,他们怎么从来都不知道大人。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纸?那些被她坑蒙拐骗的亡灵是怎么下地狱的?那些被她坑来暂时管理死亡世界的死神又是肿么回事? 大人求求你不要再睁眼说瞎话啦! 丹墨拿出一个瓷瓶,交个老者,道:“拍卖的价格自己定,这里面还有一颗万物回春,待会拍卖之前拿出来做实验。” 凤冠一脸肉痛,师父他们不信我信呐!为什么要拿去做实验,给我不好吗?!师父啊,你偏心~ 老者捧着瓷瓶小心翼翼的出去了,不管是不是真的,那丹药都已经出了丹纹,就算没有没有她说的这么夸张,那也是极品呐! 就算是拍来放在自家的床前枕头边那也是极好极好滴,做梦都会笑醒呐~ 丹墨待老者一走便懒散的斜靠在沙发上,离拍卖会开始至少还有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其实也可以做蛮多的事,比如宣传什么的。得了这么逆天的东西为了打响名气神马的还是不能错过滴! 炼丹师自从天地大萧条时期的板块分裂之后就已经趋于衰落,多少失传的功法多少灭亡的远古传承,不仅仅在炼丹师这一块是这样,那次的天地大萧条带来的毁灭是致命的。 天地元素的匮乏,使得魔法师的等级得不到提升,很多人即使可以修炼也大多是平庸。 练器师同炼丹师一样萧条的很快,甚至已经绝迹! 对于这次灾难人族倒是发展的不太好,相当于人族来说魔兽反而是得到发展,崛起的不止是魔兽,还有精灵族,矮人族,妖族,器族等。 高级丹药呐,几乎这个世上已经绝迹了。 拟定好丹药的价格后,凰嘉拍卖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出现高级丹药这样的事情对于所有势力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凰嘉就是抓住这样的机遇怎么夸张怎么宣传,怎么奇葩怎么宣传,只求把它捧到极致。 话说不管他们怎么捧也不会夸大了这玩意儿的影响力。仅仅一个小时,蓝凰几乎各地的势力人物都赶了过来,甚至有其他国家的人都来凑个热闹,那啥不是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好歹也来瞅瞅! 一场风风火火前所未有的拍卖会就此展开! 一个小时后,丹墨坐于拍卖会场的最高一层,场中的情形一览无余。 当然包间里也有一个类似于电视的大屏幕,场中的情形也在上面展开。 这样的场面丹墨早已经习以为常,可素嘞人家凤冠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东看看,西瞅瞅好不自在。 “哇塞!师傅你看这里好高啊!”凤冠惊呼。 某女淡淡的瞟了凤冠一眼,答到:“嗯。” 参观完会场,凤冠小朋友在包间里发现了电视,戳戳,里面的场景不就是下面的会场吗! “师傅,这个盒子好神奇!”凤冠小盆友再次呼道。 丹墨:“嗯。” “师傅,你看你看这个红色的按钮是什么东西?”凤冠戳了一下,感觉没有什么用,恹恹的走开。 “不知道。”丹墨答。 “师傅,你好闷,都不和我说话的。以前娘亲在的时候都不会不和我玩。”凤冠将包间里可以玩的不可以玩的通通都摸了一遍,无趣的坐到丹墨腿上。 “嗯。”丹墨假寐,口头上却还继续着一字真言。 这时突然门开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进来便跟眼前这个目测不到他腰部的女孩鞠了一躬。 说道:“凰嘉是我名下的拍卖行,希望可以跟小姐谈一笔交易。当然小姐如果不愿意,在下现在便走。” 男人的笑容如沐春风,明明是在交易,偏偏进来就掌握了主动权。 的确是个人才。 丹墨闭着眼睛,继续假寐,嘴上却说道:“交易吗?你说说看。” 男人自来熟的便坐到了她旁边,丹墨也不说话,凤冠小屁孩一脸防备的看着他。 呵呵,真是有趣的人。有客人也不迎客,自顾自的假寐着,如果她不说话,没有人会怀疑她睡着了,可素,她还要讲话! 真是个可爱的……貌似是小孩。 为什么说貌似,一来许多老妖精总喜欢装嫩,变着花样来俗世‘玩’难保她也有可能呐! ------题外话------ 人生的大起大落太快,偶没有来得及看收藏就知道又掉了一个。 唉~忧桑呐~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五章 妈妈诚不欺我也 为什么说貌似,一来许多老妖精总喜欢装嫩,变着花样来俗世‘玩’难保她也有可能呐! 嘿嘿,老头你真相了!从年龄上来讲,丹墨这妞真滴是老妖怪了,还是不死的那种咩! “咳咳,小姐是世家子弟?”老者问道。 丹墨随意拿起一个杯子,在手心上漫不经心的把玩。“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想要套她话,嘤嘤嘤嘤,不可能! 老者面露尴尬,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平时可没有哪个晚辈敢这样跟他说话,一时有些愠怒,可是转念一想,指不定谁才是晚辈,也不好得罪一个背景不明的人。 “到是老夫多嘴了,小姐不要放在心上,不然老夫可成了罪人。” 俗话说,伸手打笑脸人,老者就是那个笑脸人,丹墨也没有拂了他的脸面。目光投向包间内的小鼎,小鼎上的紫烟缕缕飘升,最后又不知去了哪儿。 丹墨不说话,凤冠一旁坐在发呆也不说话,包间的气氛一时间变的冷寂,这就是要打冷战的前奏啊有木有?! 还是老者先投降。 木有办法,他是抱着目的而来,不可能一直就这么和丹墨僵持下去。不然到时候什么都捞不着。 “这样,我们这里是凰嘉拍卖行,依我猜测小姐现在可能缺钱,小姐手上的‘万物回春’虽然现在药效还没有见识到,但是既然是顶级丹药那效果肯定是不用说。” “我也是一个炼丹师,对于丹药的执着想必小姐知道,我……” 不耐烦老者的长篇大论,凤冠打断:“停!说重点。” 老者也不再绕弯子,直接说道:“我就是来买‘万物回春’的丹方。” 话说他心里都有一点忐忑不安,小心肝忽上忽下,没有一个底,丹方神马的,一般没有人会买,况且眼前的两位也不一定有,买了他也炼不出来,可他就是想要。 “嗤。”丹墨嗤笑声,愚蠢至极。 许是从未被别人这样羞辱过,老者顿时就怒了,凤冠见情况不妙,赶在老者嫩死自家师父之前打着圆场。 “哪个,老爷爷你不要气,我家师父有病,一直都是这么笑的。” 凤冠急了一点,胡乱编了一个借口未经大脑过滤就这么说了出来。 开玩笑,现在他们可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妈妈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师父是很厉害,但是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呀,到时候人家上来群殴肿么办!越想就觉得自己越聪明,偷偷瞄一眼自家师父的脸上,嗯,脸没有变色,还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其实想一想,他觉得自己这个借口编的无比滴好!自自己见到师父以来,她丫的笑声从来都只有一个字,‘嗤!’ 所以,师父真滴有可能有病! 某小孩一脸同情的瞅着自家师父,嘤嘤嘤~师父你丫的太可怜了! 丹墨接受到某人同情滴小眼神,眼皮直抽,手上的杯子放到案台上,然后,在离开她手的一瞬间,杯子上顿时布满了‘花纹’在老者有些惊悚的目光下,一点一点滴化成……渣渣。 艾玛!这个小妞太恐怖了!我可不可以申请退场?可不可以当做刚才说过的话没有说过?妈妈呀,丹药诚可贵,丹方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二者皆可抛啊皆可抛~ 丹墨目光如水,温柔的可以滴油,漫不经心的看着凤冠小盆友:“凤冠,谁有病?” 那个杯子她就是故意整成渣渣的,她可以想象的到,那个八婆的老头现在石化的状态。整个包间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用这里最坚硬的材料制成,那个杯子可是玄陨铁打造的。 于是,老者惊悚了,石化了,忧桑了。她,她,她……就算是一个武宗都捏不出爪印,可素,可素,这个‘小女孩’竟然把它捏成了渣渣!妈呀,太特么惊悚了!钱啊,这都是钱啊…… 丹墨扶了扶头发,还未张开的脸,丹墨的注视着老者,不要钱的放着冷气,自家徒弟居然不信她这个师父,还捏造出她有病这样的事情,她不气?丫的,不可能! 凤冠心头凉嗖嗖滴,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鸡皮疙瘩一个个出来报到,貌似,师父气了?!好像真的是这样。 顶着近乎成冰的寒意,凤冠看着脚尖小声说道:“师父没有病,健康的很,那个老头才有病。” 老者抽了抽嘴角,不过因为他敷了很长的胡子,所以这个动作没有人看见。而老头,他似乎看见了一群草泥马在眼前呼啸而过。孩子,说好的诚实守信呢?说好的有病呢?他是不是不应该来?!好吧,他真的不应该来。 “既然小姐无意卖于我,那我便是唐突了。”老者颔首,准备离去。 丹墨瞟向凤冠,狭长的丹凤眼看的凤冠一阵心虚。她幽幽地说道:“我可以把‘万物回春’的丹方卖给你。” 喝,老者离去的步伐停顿,他没有听错吧?下意识拍拍自己的耳朵,是不是人老了容易出现幻听? 丹墨的眉头一皱,她不喜重复一件事,老者的反应让她不爽。 “不过,我要你的‘凰嘉’。” 喝,他真的没有幻听,这小女娃竟然要他拿凰嘉和他交换,可是凰嘉不是他的,是他孙子的! 丹墨感受到了老者的纠结,更是不喜,准备收回自己说的话,不过老者确是抢在了她的前面。 “好,‘凰嘉’与你交换‘万物回春’,我不亏。”老者就这么愉快的把自家孙子给买了,末了还唤出服务生,将凰嘉的地契,一系列的证件拿出来塞到丹墨手中。生怕丹墨反悔。 一个凰嘉,换一个高级丹药方怎么算都不亏,因为一张高级丹药方的价值对于丹药师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嘿嘿,心里还是有一点心虚,肿么办,骗了这么可奈滴一个小萝莉,深感罪恶啊! 说来谈判交易也就是半个小时的事情。老者屁颠屁颠的抱着丹药方跑了,凡是路过看见他的,皆是一阵无语。 凤冠见自家师父还在不断的放冷气,狗腿的蹲着帮丹墨锤腿。妈妈说,女人要爱,女孩要哄,师父是个女孩,所以要哄。 很显然凤冠的狗腿很受用,她这心情一好,四周的气氛也就好了。 凤冠擦了下额头上本不存在的汗,心中对妈妈又是竖起了大拇指,妈妈诚不欺也。 ------题外话------ 其实最近几天没有更,小主觉得蛮对不起大家的,我一直在纠结一件事,为什么没有妞粗来冒泡,而且收藏了掉了,如果小主写的真的不好,妞们多多粗来提意见。 同时感谢363590394童鞋的一张月票,鞠躬。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六章 拍卖进行中 凤冠擦了下额头上本不存在的汗,心中对妈妈又是竖起了大拇指,妈妈果然没有骗我。 拍卖会如茶似火的进行着,从底到高拍卖的氛围愈来愈烈。一开始的,小打小闹也逐渐淡去,真正较量的人是看不上这种级别的拍卖品。 凰嘉的宣传做的很好,因为丹药的出现,丹墨也不愿意留个几天再拍卖,她现在真的很穷!况且她已经决定在这边界之地树立山门。 这次的高级丹药几乎轰动了全国,连邻国都想要来分一杯羹,看热闹的也有。 凤冠好奇的趴在地上,看着墙上的大屏幕,很是好奇。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一个盒子里面竟然可以装人! 拍卖场上,庞大的阵容,由尤物拍卖师,阳光拍卖师,傲娇拍卖师,三大拍卖师组成。 不少女子,男子,咳咳,老家伙都心动不已。 就连凤冠这个小屁孩都盯着那个尤物拍卖师尤姬看了很久。 丹墨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心中便做出了评价,外妖内媚,放在拍卖行上是一把利刃。 尤姬一身旗袍加身,旗袍的设计将她的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一展无疑,旗袍右侧用金丝勾勒出一株兰草,旗袍下摆开至大腿根部,袍下的风光隐隐约约看得不真切,只叫人一股热气上窜,大脑充血,紧接着鼻下流出两根红红的面条。 只不过脸上的傲气即使画了浓浓的妆也掩饰不住,看来是个还没调教好的。 丹墨泯了一口茶,皱眉。真心不好喝。手在茶具上一拂,重新换了一杯,唉~满满的,还是自己带的茶好。 “小子,这等货色你也看这么久,看来你品味不怎么样嘛。”丹墨闲闲地开口。 凤冠一时没有反应,过了一会才明白,自己这是被自家师父鄙视了! 小孩子什么的,最不服管教,看看凤冠就知道了。 凤冠怒,怪声怪气的抑郁道:“师父,妈妈说了,女人是拿来欣赏的,难道我不看那个美女姐姐来看师父你?”师父就一个奶娃娃,有什么好看的。 “嗤,这八字还没一撇呢,‘美女姐姐’,看看她地上都是粉,你看见了她眼角的皱纹了吗。”丹墨打趣道。 听师父这么一说,凤冠倒是觉得剎有其事,这不在他钛合金眼的扫视下还真的看到了一层粉。 凤冠觉得此生无爱了…… 看着风中凌乱的小徒弟,她觉得平时多逗逗他也能打发打发这难熬的时间。不由的在嘴角勾起一丝弧度,以后不会太无聊呐。 凤冠觉得背后凉嗖嗖的,总觉得自己被什么盯上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师傅,还是一张面瘫脸,没什么变化,可素为什么会生出一种吾命休矣的错觉? 凤冠小朋友,你真的没有感觉错啊!只是你比较是个小屁孩怎么能和丹墨这个披着萝莉皮的腹黑神斗? 丹墨其实并不是面瘫,只是她的任何表情表现的都太过轻微,几乎看不出来,所以才有面瘫之感。 继续观看下面的拍卖会,这次主持的是一个阳光帅哥,过额的短发,深邃的五官十分耐看,碧蓝的眸子犹如一潭清泉,就这样倒映着你的面庞,一米八的身高在男性中不算矮也不算高,一身白色的燕尾服加身,仿佛漫画中走出王子。 嗯哼,没想到这里的帅哥质量不错,就是这个佣兵的边陲小镇也能出这样儒雅的美男。 不过丹墨这次估计错了,这三个家伙可不是本地产的,是凰嘉为了这次的拍卖特地从帝都魔兽加鞭运过来的! 本地可产不了这样的美人。 三个拍卖师各有特色,尤姬善于调动全场气氛,是a级拍卖师,凡了尘善于解说,是a级拍卖师,第三个拍卖师就是一个傲娇少年,一身酷拽屌的风衣,火爆的发型,一副别人欠他几百万的样子,竟然是一个s级拍卖师! 丹墨深深地感到汗颜,这个拍卖师等级实在是太乱来了。骚年,你确定你没有走后门?! 可是,骚年用他的表演精彩的拍卖告诉丹墨,确实,丹墨小看了他,明明是一副屌样,却把每一样流到他手里的拍卖品炒到了最高价。这也是一种本事呐。 “这是一件高级防御铠甲,出自矮人族天才练器大师只收,它是用七级九头鸟身上的羽毛制成。” “防御铠甲共两套,女子铠甲为白羽,穿出来既美观,又大气;男子款是黑羽。” “想想看,有一件c级铠甲榜身,您的生命也有了多一次保障。” “无低价起拍,现在开始!盯~”炎颜烈大掌一挥,拍卖会场顿时陷入黑暗,借着这黑暗,叫价的人此起彼伏。 “天哪竟然是无底价拍卖品!” “唉,c级铠甲,真是大手笔。” “切,还有更大的手笔,就这样你们就满足了,呵,乡巴佬。” “……” 拍卖的器具声音很大,即使全场杂音太多也能竞争,当然真正的大人物是不会挤在这嘈杂的前台,他们每人都包了一间包间。 “盯~一千万金币。” “盯~两千万金币。” “盯~五千万金币。” “……” 喊价喊到最后,只剩下三人在喊。 “盯~白金一百万。” “去查,是谁在和我们竞价!”一包间内男子一脸不悦。 “盯~白金两百万。” 穿蓝色衣服的仆人见到自家少爷这般胡闹,不禁上前提醒道:“少爷,我们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这个东西。” 皮质沙发上,一毫无坐像的少年抬起头,如同实质的视线射向那开口的家仆,他傲慢的扬起手,那家仆便如同失去支撑一般,缓缓倒地,无声无息。 “咚!” 仆人倒地的声音让在场的其他仆人不寒而栗,却不敢有什么动作,他们一点也不想下一个倒在地上的是他们自己。 “呵呵,本少爱做什么还需要你一个下人提醒?!嗯?” 少年将目光扫到在场的其他仆人身上。狠辣的目光,肆无忌惮,带着一份少年独有的桀骜不驯。 他是夙城夙家——大少! “盯~瓦金七十万。” “……” 于是,在最后一位喊出七十万瓦金的时候,全场默了…。 ------题外话------ 好桑心,我家猫猫被车压死了…。 万恶的摩托车…。 求评论,求收藏,求花花,求票票,求钻石,算了,乃们包养我可好?小主已长发及腰~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七章 万物回春 十七万……瓦金! 瓦金,可不是白金那样,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1银币=1000铜币 1金币=1000银币 1白金币=10000金币 1白金丝=100000白金币 1紫金币=10000白金丝 1紫金丝=100000紫金币 1瓦金=10000紫金丝 1瓦金丝=100000瓦金) 这翻的可不是一倍,不是十倍,更不是一百倍啊! 虽然这两套铠甲是难得的珍品,但是也值不了七十万瓦金,许多人纷纷摇头,败家子啊! 他们现在一看都是一群穷人,以后谁再说他们是土豪他们就拍死谁! 显然,炎颜烈不是一般的拍卖师,面上竟然没有一点惊讶,舞台再次亮起,炎颜烈站在舞台上拿着扩音器,主持着拍卖。 “是否还有人来竞拍呢?既然没有咱们开始!” “七十万瓦金一次。” “七十万瓦金两次。” “七十万瓦金三次!” “叮~拍卖成交!”炎颜烈拂发,一语定锤。 凤冠骚骚头,他对金钱几乎没什么概念:“师父,七十万瓦金很多吗?” 丹墨淡淡说道:“七十万瓦金,比之白金币翻了十乘十的十八次方,你认为多吗?” 凤冠还是不太明白,只知道这个数很大,他又问:“那这个买的人是不是傻了,用这么多钱买那个什么铠甲?” 丹墨不以为意,顺着凤冠的话点点头。 于是这个花了七十万瓦金的人被凤冠打上了白痴的标签。 陆陆续续,终于到了今天拍卖会的高潮,三个拍卖师一同上场。 “这次大家来的意思,其实都是冲着这最后一样拍卖品来的,奴家也不卖关子。”妖娆拍卖师尤姬上前,付之妖娆一笑,拍拍手。 侍者拖着一个盖有幕布的托盘从舞台下缓缓上升。 众人的心也随之激动起来,不管是来凑热闹的还是来竞拍的,多数都是冲着这最后一样拍卖品来的。 那盖着的幕布,可以看的出是一个瓷瓶,那丹药无疑就在里面。 凡了尘扫视了现场的人微笑着说道:“这次我们凰嘉有幸得到一颗极品丹药,由于丹药品级太高,所以鉴别不出这丹药的等级。” 此话一出,全场就变得烦躁,焦急起来,有人纷纷问道:“如果品级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用来压轴!” “是啊,万一老子买回去没有用怎么办?” “你们凰嘉不要这么忽悠人。” “……” 炎颜烈就像是没有听到现场的叫嚣声,接着解说:“丹药名为‘万物回春’,据拍卖此丹药的人说此丹药只要还没有死哪怕只有一口气,服下此药便可完全恢复,完全没有副作用。” 炎颜烈此话一出,不信的人有之半信半疑的有之,反正是没有人全信,除了坐在大屏幕前的凤冠小朋友。 凤冠小朋友相信,只要是自家师父的东西都很神奇,因为没有接触过外界的教育,所以接受丹墨的东西就比较容易。 “怎么证明?” “你们凰嘉总要给个证明,不然我们怎么相信!” “对,自古以来,丹药的神奇我们都知道,可是眼见为实传说毕竟是传说。” “……” 炎颜烈扫了全场那几个发出质疑的地方,这眼神可是最好震慑人的东西,这么一扫便没有人敢继续出来闹。 炎颜烈别以为他就是一个普通拍卖师,他的实际背景无人知晓,只有一系列他的事迹摆在那里。 五岁时检测出双系魔法,七岁时已经是一个初级魔法师,许多同龄人这个时候怕是还没有接触魔法。 八岁时已经是一个武士,成为大陆上第一位魔武双修的天才,十岁时已经是高级魔导士,八星武灵,十二岁时杀了蓝凰皇室公主,蓝凰皇室竟然不了了之。 虽然蓝凰帝国女子为卑,但毕竟是皇室公主,拂了皇室的颜面不可能无事,偏偏炎颜烈就是没事!由此也可以看出炎颜烈的背景强大到一国之君也得忌惮。 今年他十五,魔法与武师等级也不知道达到了怎样的高度,在场的各位可不认为自己的命比皇室公主贵重,不敢惹了炎颜烈这个煞神。 炎颜烈很满意自己造成的这个氛围,退下让凡了尘解说。 凡了尘解说道:“咳咳,那托卖人说了,拿出两颗‘万物回春’,一颗呢,用于实验,另一颗拍卖。” 凡了尘说完便有一男子从后台出来,众人不解,叫一个人上来做什么? 凡了尘看出众人的不解,解释道:“为了以防作弊,我们凰嘉拍卖会特地以活人做实验。” 向炎颜烈打了一个招呼,炎颜烈不屑地念出咒语,一条火龙凝聚出来,竟是朝着那人攻去! 火龙穿过那人身体,瞬间男子便体无完肤,身体成了一具黑炭,倒在地上,也不知是死是活。 “嘶~” 众人抽气。也仅此而已,这个世界最不缺的便是人! 尤姬快速的掀开女子手上托盘上的幕布,将丹药从瓷瓶中倒出,一时间丹药的香气充满整个会场,使人精神一振,有小伤的也都好了,众人已经信服了一半。 尤姬将丹药送尽进他口中,退至一旁,一时间那黑炭就像蝴蝶破茧一般,身上的黑炭一层层的掉落,身体被白色的茧包裹着,就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实际上只有短短数十妙的事情,那茧破了。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这个世界魔幻了…… 男子平稳的躺在原地,场上哪里还有什么黑炭,有的是一个完美的身体,男子竟然恢复得比之前还要好! 男子睁开眼,从地上爬起来,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双眼透露着茫然。 炎颜烈向一位刚刚上台的光明魔法师吩咐道:“检查一下他的身体状况。”其实炎颜烈心中也是不平静的,他自己下的手,他可清楚,那人真的只剩一口气!怎么办,他也好想竞拍! 光明魔法师颔首,走到男子身旁,打了一个光明礼赞。 “此人身体完全无恙。”光明魔法师说道。不大的声音却掀起了全场的情绪,几个包间里的人,都激动的站了起来。纷纷打定主意,一定要得到这种丹药! 听说还能把持住情绪,现在可是眼见啊!有了此等丹药,就相当于有了第二条命! 尤姬娇笑着说道:“呵呵,大家也看到了‘万物回春’的神奇,无愧于‘万物回春’这个名字,这样的极品丹药,你们不想要吗?呵呵,‘万物回春’,现在开始——无低价竞拍!叮~” 全场再次陷入黑暗…… ------题外话------ 新的一个月,求包养~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八章 七千万瓦金丝零一金币 这一的丹药,艾玛,还真的没有人不想要! 陷入黑暗之后,即刻便有人按了拍卖按钮,“叮~一百万金币。” “靠!一百万金币,哪个魂淡这么拽!”叫骂的人虽然嘴上这么骂着,其实心里也蛮希望可以便宜点。 “叮~一千万白金丝。” “叮~一百万紫金币。” “叮~两百万紫金丝。” “……” 万物回春的价格以阶级的性质往上攀升,在拍卖前台的一些普通商贾也不敢继续参与到这其中。 接下来就是楼上的几个包间的竞争。 “叮~一百万瓦金。” “叮~两百万瓦金。” “叮~三百万瓦金。” 争到最后只剩下两股势力在争抢,本来是有三股的可是其中一股莫名其妙的就退出了竞争,把舞台留给另两位争。 “三百万瓦金丝,加价。”少年斜靠在包间的真皮沙发上,身体微微正了正。 这次他对这个极品丹药可是势在必得!爷爷上次因为那个小贱人气的卧床不起,这次他一定要拿下这个丹药。 “叮~五百万瓦金丝。” “哥哥,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丹药拿下。”一位十五岁大小的少女,握拳说道。 “嗯。”少年只是微微颔首,面上一片云淡风轻,只有他明白自己现在是多么的狂喜,母亲的病,终于…… 就凭这一点,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也一定要拿到这个丹药! “加!九百万白金丝!”夙星城将手上的杯子捏变形了也浑然不觉! “查!是谁竟敢于本少竞争!”夙星城也是怒了,若是平时他定然不会这么做,他夙城的财力可是低过半个蓝凰帝国的国库!偏偏不巧的是,这次他出来没有带多少钱!到时输了竞拍是小,拂了面子是大,不然他又怎么会让属下去查呢?! “叩叩——” “夙公子在吗?”一蓝衣少年站在门前,沉声问道。 夙星城不语,跟在他左右的仆人已经会意,上前开门。 少年进门,一眼便看见了夙星城,只是一眼,他大概就摸清了夙星城的脾性。 剑眉,一双精致的丹凤眼,与丹墨的眼睛有些相似,只不过丹墨的眼眸中没有任何人的影子,没有人有资格入她的眼。而夙星城的眼眸中很是轻狂,因为他的身份,出生于贵族,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让他无所忌惮! 少年明白,与这样的人谈条件要的不是威胁,而是抓住他的兴趣。 万物回春他势在必得,不可能让出,所以抱歉了。 “夙大少好雅性。”少年进来便坐到了夙星城对面,坐姿优雅,丝毫没有为夙星城这个主人邀请他而感到尴尬,由此可见,少年的定力也是不凡。 夙星城邪肆的看着少年,垂眸之间一抹诡橘被他掩饰住。“不知是什么风,竟然连白帝城的塔里木塔大少给吹过来了。” 鑫*塔里木塔做辑,他虽然是秘密出来的,一般人定是不知,可他面前这位,是与他齐名的四大家族的继承人又怎么会不知? “呵呵,夙少主别来无恙。”鑫*塔里木塔笑到。 四大家族的人很少碰到一起,鑫*塔里木塔这话本就是无中生有的事情。 夙星城倒是傲气,开口便反驳道:“哼!本少可不知咱们有什么旧交情!” 这话一出,硬是拂了鑫*塔里木塔的掩面,轮身份来说,他们同样属于四大家族,轮位分,两人都是家族内定的继承人,没有谁高谁一节的身份之说。 夙星城拂了鑫*塔里木塔的颜面,鑫*塔里木塔自是不满,但他有求于人,不得不放低姿态。 “本少来的目的想必夙少已经知晓,夙少今日可否忍痛割爱,将这万物回春让与在下,不日,我塔里木塔家定登门道谢!” 鑫少年不急不缓的说道,利与弊都摆了出来,四大家族从来没有什么过于明显的交集,鑫少年的意思很明显,他就是说:嘿小子!如果你把那什么万物回春让给小爷,爷的家族会与你们夙家交好。 夙星城自然听得出鑫少年的意思,可是,万物回春这种丹药是个人都不会让出去好伐!虽然他钱没有带够,但是少年的一股子热血劲来了,是怎么打都打不下去的。 他,就是想要这万物回春,哪怕它没有价值! 所以,夙星城毫不犹豫的就回绝了鑫少年的提议。 夙星城悠悠道:“万物回春,很神奇。” 鑫少年内心无比着急,表面却一副风轻云淡。他明白,这货就是不想让! 作为塔里木塔家的下一任接班人,这修养是必须杠杠的,哪怕再气,再急也不能透露出自己的焦躁。 尽管他现在真的很想把夙星城这拽的十万八千五的混蛋给宰了! 不要问他为什么这么气,这货从一开始就拂他颜面,的确他是有求于他,可是这货,不想给就不想给,还非说什么很神奇!泥煤,他也知道很神奇啊! 鑫少年见夙星城软硬不吃,也不再做纠缠,拂袖而去。 他们白帝城的财力,虽然没有他们夙城雄厚,但也差不了多少,既然夙星城不愿退让,那么就只有拼财力了! 丹墨这里,凤冠咬着茶几上的糕点,软萌软萌的说:“师父,你的丹药好贵的!” “嗯。”丹墨轻声道。 她的丹药贵不贵她没有一个借鉴,向万物回春这种东西,也是她百般无聊的时候捣鼓出来的东西,丹药,器具,魔兽,对于她来说都是鸡肋一样的东西,在这些人的眼里却是价值连城。 不想让凤冠的品味变得低俗,丹墨教育道:“万物回春只是我无聊的时候随便拔了两根草炼出来的。” 嗯,这样说,应该没错。 “师父,你会炼丹?”凤冠睁大眼睛,闪闪发亮的盯着丹墨,那小眼神,活像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 丹墨不语,算是默认了。 “那师傅可以教我吗?”某小盆友继续用亮晶晶的大眼睛期待的望着她。 “可以。”丹墨答到。 只是一会的工夫,下面的拍卖就已经炒到了七千万瓦金丝。 夙星城带来的资金差不多也快完了,他却不在意。 鑫*塔里木塔那边也是着急,七千万瓦金丝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叮~七千万瓦金丝……零一个金币。” 夙星城幽幽的开口,他可以想象的到鑫*塔里木塔现在的脸上有多么的难堪。 他们只带了七千万瓦金丝! 鑫*塔里木塔气的脸都绿了,只是一个金币! ------题外话------ 解释一下,文中有些地方你们可能看不懂,风临大陆有四大家族,夙城夙家,白帝城塔里木塔家,梵意——玖熙家 涵纳——哆索尔家 四大家族不属于三大帝国势力,独立于大陆之上。 之所以不详细讲是因为,在风临大陆的戏份不是丹墨最后的落脚点。 嘤嘤嘤嘤嘤嘤嘤~你们不爱我了。都不理我,都不送花,都不送钻,都不送票,嘤嘤嘤嘤嘤嘤嘤~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九章伊甸园 夙星城以多鑫·塔里木塔一个金币的优势拍下了万物回春。 看完这场好戏,包间里的丹墨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小小的丹墨做着这个不雅的动作却异常的萌。 轮回了那么多世,这种事情她见得并不少,唯一有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还带了另一个人。 有一个人曾经对她说过,如果寂寞了就找一个人,让自己不寂寞,可是丹墨觉得,即使人再多,也会寂寞。 “师父,你怎么了?”凤冠见丹墨愣神,便跑过来抱住丹墨的胳膊。 “没什么,以后叫师尊。”丹墨冷声道。 如果一开始,便注定要离开何必要多一个人陪? “师尊?”凤冠搔搔头,不再说话。尽管他并不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蓝凰帝国与潜龙帝国的边境是一座山脉,山顶常年积雪,丹墨带着凤冠出了拍卖行,出了城门,向山界爬去。 天空中来来往往的魔兽越过这条山脉向着另一个国家飞去。 凤冠喘着气,每一步都走的无比艰难,毕竟他还小,越往高处走气压也就越高,也越冷。呼出的气一瞬间就成了雾。 “师尊,呼呼呼——等等我。”凤冠有气无力的呼着丹墨。 丹墨听见,向后撇了凤冠一眼,不语。 丹墨觉得,凤冠太弱了,只是走这么一点路便不行,也罢,既然是她的徒弟,她会让他变强的。 丹墨站在原地,等着凤冠爬上来,凤冠诧异,他只是下意识的让师尊等等他,人在极度疲劳的时候总会说一些话,这个本来是可以控制的,但是即使凤冠经理再多的事他现在也只是一个四岁大的孩子,只会用这个年纪还有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凤冠现在感觉满满的幸福,因为前面有一个人在等他,直到丹墨牵着他的手,用看似不怎么温柔的语气对他说“走吧。”他才真正的意识到,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四处被转卖的人了。 泪,顿时就流了下来。混杂着山顶淅淅落落飘下的飞雪,凤冠觉得这一生至少有师尊这样一个人拉着他的手,不放弃他,他已经赚到了。 心里觉得很温暖,他无法用言语表达出他千万分之一的澎湃,这种感觉就像是谁敲开了他的心房,播下一粒名为丹墨的种子。 凤冠在心中暗暗发誓,此生只为一人活。 看似长时间的发愣,其实只有那么一瞬,丹墨发现了凤冠的变化,只是看了他一眼,说道:“走吧。” “师尊,呼呼——” 凤冠红着脸,似乎将全部的力气都集中在手上,他说:“师尊,不要抛下我好不好?!” 丹墨即使没有转身凭借着小徒弟手上传来的力气也知道凤冠此时紧张的心理。 她想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高山可以将人分离,生死也可以。 凤冠见丹墨久久不语,便以为师尊不愿,可是他什么都没有,他只有师尊了!他绝对不要让师尊离开自己! “师尊,就算你要抛下我,上天入地我也会找到你!”四岁的孩子眼中满是坚毅,蓄满的泪水迟迟不愿落下。是风刮着他们的衣袍,还是刮着他们的心? “走了,小孩子就是麻烦!”丹墨不赖烦道。 真是服了他了,一个愚蠢的孩子。人的誓言能够维持多久?一年,还是两年? 一个孩童的誓言能够维持多久?一天还是两天? ——分——割——线 如果是在一个信封神灵的时代,这座山脉一定是龙脉,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万物皆有灵,在这个西幻的世界最先觉醒的是元素,所以也就表示元素主宰了这里的发展,这里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类似于东方世界的灵气一类的可以修真的物质。 但是仅仅是不能出现,灵气在西幻世界也是有的,只是会被西方的元素压制。 丹墨决定以后就要在这座山脉上愉快的度过了,所以需要屏障,她的人本身不属于这个世界,虽然她布置一道屏障很容易,但是打破了这个世界法则的力量是会引来这个位面的创造者。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不止这么一个,位面创造者她不是惹不起,是难的理会,死亡位面不与任何位面创造者联合,站在她的角度,她与其说是死神,不如说她是平衡所有创始神的平衡点。 太多,丹墨也不想说。 总之祛除法则对灵脉的压制还是很简单的。 几个月之后,山脉也焕然一新了,灵脉衍生出一个精灵,丹墨给他一个名字:龙子冥。 龙子冥犹如一个新生的婴儿一般,看着万物都感到好奇,对于丹墨,龙子冥觉得无比的亲近。 这个世界排斥着他,他自然感觉的到,反而是丹墨,他觉得丹墨才应该是他的母亲。 未来还很长,龙子冥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本来应该常年积雪的山顶硬生生成了四季如春的好地方,凤冠和龙子冥在山上种满了树,长长的一条龙脉上一片郁郁葱葱,靠着龙子冥的能力他们还从山脚下抓了很多魔兽上来。 凤冠觉得应该给这个山脉起一个名字,他问丹墨:“师尊觉得我们的家应该叫什么?” 丹墨站在短涯处,她想起了在一个名叫地球的星球上时,西方人所信奉的天堂,有一个地方叫做伊甸园。 她说:“就叫伊甸园。” …… 伊甸园的日常生活凤冠表示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丹墨表示每天折腾着自家小徒弟十分有趣,生活顿时多了一个乐趣。 龙子冥表示……龙子冥没有什么想要表示的。 丹墨想要把凤冠打造成大陆第一强者,其实这个不是主要的目的,主要的目的是把小徒弟往死里折腾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自然了,如果按照丹墨自己的整法,凤冠绝对会被玩坏的有木有啊摔?!所以附带着必须提高凤冠的抗打击能力!不,是身体强度。 这天,天未亮,凤冠就开始了他惨无人道的日常。 因为伊甸园包揽了整个龙脉边界,这么大这么高的一座山脉。所以这么一座山的一切都是凤冠与龙子冥包揽了。 话虽这么说,凤冠无语的瞟了一眼如同宝宝一般坐在地上玩泥巴的龙子冥。 这货真的是可以干活的摔?! 虽然凤冠不知道该怎么表示自己现在的心情,但是他似乎看到一群草泥马在面前奔腾而过! 深呼一口气,丹墨提着木桶向山下跑去,这是他每天的必修,师尊说他太弱了,必须锻炼锻炼小身板。 凤冠觉得跟着师尊这么久了,师尊从来就没有教过他什么有用的魔法,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在师尊心目中可能就是一个小打杂的。 明明山顶上就有水,但是师尊却要求他必须在山脚下取水,伊甸园的高度大概有四千米高,他每天都从山顶下来取水,已经这样过了七个月了。 伊甸园没有冬天,四季如春,外界已经过了多久他甚至都已经忘了。 ------题外话------ 突然想发一章,表示作者本人还没有死。 此文不弃,无论多久作者都会死回来填坑。作者有强迫症,不填坑心里不舒服。 蠢作者现在高二了,外加蠢作者现在还在学习美术,今年和明年要去培训实际上蠢作者只有半年的时间学习,迎接高考希望大家见谅。 妖孽的文风会改,原来打算就只在一个大陆,现在改为多个世界。有点类似于快穿文的形式。 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男主们与女主的感情篇,各个男主会陆续登场。 第二部分为女主身世篇,主要讲述女主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无情的人 第三部分,处理男主们的关系。与男主们走遍万千世界,说白一点就是与男主们培养感情。 当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们喜欢或不喜欢蠢作者都不会穿越╭(╯e╰)╮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章 离去 伊甸园没有冬天,四季如春,外界已经过了多久他甚至都已经忘了。 凤冠俯身从小谭中打满水,衣衫已经全部被汗水浸湿。 下山的路很轻松,小跑着就下来,难的到是上山的路。对与凤冠来说,他仅仅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不说他意志力再怎么坚强,可是他也只是一个孩子。 这一次凤冠打完水,准备上山,不知怎的走到半山腰时脚底一滑便从半高的山上连人带桶摔了下去。 山脚下,丹墨站在他刚刚打水的寒谭边,注视着天空。凤冠很小没有错,但是在太的世界里没有小与不小之分,只有活的和死的。丹墨认为,想要什么都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凤冠想要得到力量,就必须听她的。 凤冠从山腰滚下来,尖叫声充斥着山脉。他在滚动的过程中越来越快,身上的皮肉已经被刮的惨不忍睹,他也在疼痛中晕了过去。眼看着凤冠就要撞到一块尖锐的石头,这时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将凤冠包裹起来。 “真弱。”在山下寒谭边的丹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凤冠身旁,手中抱着昏迷不醒的凤冠。 将凤冠抱上山顶居住的屋子,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她道:“本尊的徒弟暂时交给你照看。” 虽然无人应答,但冥冥中又有什么东西回应了她。 “龙子冥。”紧接着,丹墨又对着屋外唤道。 龙子冥应声出现在她面前,单膝跪地,“大人。” 她睨视跪在地上的龙子冥,想了想,道:“本尊要离开伊甸园一会儿,你虽为天地所生但是却了无心性,即便集天地气运恐怕也难以抵过天道的抑制。 本尊既然接管了这一方灵脉,便不会毁了你,你且去转世,待你看透世间事便可挣脱这一方天道。” 说完,她便不管龙子冥反应,将他收进死亡位面,投入转世。 做完这一切丹墨便觉得这个世间更加无趣,凤冠的成长她有意给他加入更多的危机,但是现在的凤冠心性跟不上,恐怕在摔下崖时都是怨恨着她的。 她需要他的这种恨,只有这样日后才可以尽情的激发他的潜力。 人生最怕的便是没有目标,譬如她。爱也好,恨也罢,只要有了前进的动力便会冲着那个方向去走。但是她认为,激励人的东西往往是恨来得快。 爱这东西就像空气,让人习以为常。恨就不同,它可以使人向上,使人前进。 现在的凤冠需要给他一点点时间,让他沉淀,或者是说让他对她这个半吊子师尊产生厌恶。 就算小徒弟是个圣父也没有关系,现在只是开始,圣父什么的还是有可能黑化是不?! 只是,她的徒弟可以圣人,也可以是恶人,但绝对不能是孬种! 打开空间的大门,丹墨一脚踏了进去,意味深长的看了凤冠一眼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 烈日当空,夏天的蝉挂在树上“知了”二字拉的很长。 一个五岁女孩坐在树荫下舔着冰激凌甜筒,许是被知了的噪音烦到,皱了皱眉头,“别吵!” 知了“……” 世界一时安静了下来。 丹墨满意了,继续舔舐手上不见融化的冰激凌。 事情原本是这样的…… 死亡位面 “大人,属下无能……”黑袍的死神惊恐的跪在地上,生怕触怒了王座上是(伪)小女孩(真)大人。大人会活刮了不…… “真是废物,区区空间漏洞还要本尊出手,要你们何用?!”王座的丹墨捏碎了一个高脚杯。 玻璃碎片摔在白骨上,发出叮叮咚咚清脆的响声。 死神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慌。大人真的好可怕,求死的痛快一点…… 死神在死亡位面可并不少,他们是死亡位面的执法者审判者,但是死神多不代表地位一样! 她作为死亡位面死神金字塔顶的死神,自然不能拿来与这些死神混为一谈。 跪在她面前这位也算的上是她的得力助手,在死神中的等级也不算低。如果她想要杀他,早就动手,何必等到现在。 王座上的丹墨嗤道:“废物。” …… 这里是一个预先便安排好走向的世界,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一切又是那么虚无。 空间被破坏,一般来说就是出现了变数,改变了这个世界的进程。 每一个世界都有一个代表命运的天道之子,世界的兴衰系在命运之子身上,命运之子若出了事世界便会崩溃,崩溃的世界灵魂不会进入死亡位面,因为天道已经否决了他们的存在! 她是死亡位面的主人,灵魂的多与少对她来说没有多大区别,死亡位面永远不会缺少亡灵。 因为死亡位面本身就会产生灵魂,就算死亡位面没有这个作用身为死亡位面巅峰的她也能够创造出灵魂这种东西。 会来到这里,她不是为了修复空间而来,而是…… 围观! 没错她就是辣么无理取闹!纯属就是来围观一下自不量力的变量。 世界的大势岂是说改便可以更改的?!无论是以什么样的理由更改世界的大势,都是不可取的! 人无聊了可以自娱自乐,神无聊了,就围观! 她来的这个世界是一个校园灰姑娘魔法世界,世界的走向是这样的: 剧情是以女主的视角展开。 女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灰姑娘,天性善良,家镜贫困。 为了改变这样的境况,女主努力学习,企图知识改变命运!握拳! 通过自身学习成绩的优异被特招进克里斯蒂贵族学院。 期间与学院中的四大校园王子产生一系列纠葛,被四大校园王子爱上。 然后成就一段灰姑娘与王子的爱情故事。 男竹是四大家族之首的轩辕家的独子。 轩辕家是一个世代除魔世家,捉鬼,捉妖样样在行。身为第一捉妖世家的轩辕朗朗,自然从小就泡在一些天书中,可谓是这一代的除魔师中的典范。 五岁出任务,从无一次失手。握拳! 但是自从遇到女主他不败的记录便被打破,之后就与女主一番逗比捉急。(—~—) 丹墨此次便是为了近距离观察剧情,直接从第一男配还未出生开始便陪在他身旁,成了男配的——姑姑! 与其说是从男女主之间更容易围观,她却觉得第一男配的视角上更容易围观。 哦,为什么怎么说?因为男配是只妖啊! 说起第一男配艾尔斯,她也是嘘唏不已。 八尾猫艾尔斯是一只修炼万年的妖精,他是妖,当他经过雷劫进化出第九根尾巴时便可成仙。 他在他出生第三个一百年便修炼出了八根尾巴,只要修炼出第九根尾巴便可以褪去妖身成仙。 天地嫉妒艾尔斯的天赋,便骗与艾尔斯契约说:“汝等走兽修炼不足千年便成仙,要天下群妖何等立足? 修仙不是修身,而是修心。汝可敢立下契约?” 那时的艾尔斯心高气傲,不懂得收敛不懂得人心险恶,只觉得天地这是小瞧了他,便立下契约。 契约,当艾尔斯修炼出第九根尾巴时满足人的一个愿望便可以成仙。 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也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 艾尔斯实现别人愿望的同时也会失去一根尾巴,如此循环,便永远也成不了仙! 艾尔斯看着身边一个又一个同族或升或死,时代的进化使得妖族越来越少,到了现代几乎就已经没有了。 九尾猫自爆自弃,自杀了多次,最后当他只剩一尾的时候,总有一股力量阻止他自杀。 好吧,九尾猫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而是这个世界命运之子的金手指! 第一男配,说的也就是艾尔斯…… ------题外话------ 凤冠那里先缓缓,现在开启九尾猫副本╭(╯e╰)╮ 蠢作者,求评论来了。 下星期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一章 烈日当空,处在烈日下的丹墨并无不适,甩甩手在无人可以看见的角度一团清凉的泉水包裹住她的小手,清洗干净手上的冰激凌。唉~真是舒服啊~ 扯一扯身上穿的小短裙,撇撇嘴,哼着歌不急不缓的走远了。 “姑姑你还可以再幼稚些吗?!”少年模样的艾尔斯无奈的抱起心不在焉的丹墨。 他面无表情的拧了拧她的小琼鼻。她还是看出来了他面瘫脸下的无奈。 他在人间修炼了十万余年,从还没有人出现的时代便修炼起,十万年间因为年轻时的心高气傲,被天地阴了一把,望着熟悉的人一个个离去,这世间好似只有他一个人,被天地抛弃,被亲人抛弃,被朋友抛弃,这个世界妖还是妖,鬼还是鬼,可惜都已经改变…… 只有姑姑一人,从未离开过他,陪伴他走过这数十万年。艾尔斯,下意识搂紧了怀中的姑姑。姑姑,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了,所以,我不会放你走!天上地下,你哪里都不许去!他在心中暗暗说到。 这小子,是怎么了,这么大力气!这是要勒死本尊的节奏吗?丹墨心中略微逗比的想道。 “艾尔斯是怎么了,谁欺负本尊可爱的小斯斯了,告诉姑姑,姑姑帮你。”丹墨调侃道。嗯,便宜侄儿比便宜徒儿长得好看多了!(凤冠:【尔康手】师尊,我长大了一定比艾尔斯帅!) 艾尔斯经不起丹墨这个老妖精的调戏,虽然他已经很努力的克制了自己的面部表情(坚持十万年面瘫不动摇!握拳!)但是微红的耳尖毫无保留的出卖了他! 无奈的艾尔斯,窘迫的拍拍丹墨的小爪子“姑姑别闹!” 丹墨默默地拍拍自家侄儿的发旋,继续调戏“脸红了脸红了脸红了~”便宜侄儿真好看! 两人胡闹了一会儿,就消停下来。 丹墨毫不知廉耻的坐在艾尔斯的腿上享受着艾尔斯的服务。反正现在的身体那么小,抱一抱没什么大不了。 艾尔斯早就习惯了自家姑姑的动作,不觉得有什么,反而乐此不疲。 “斯斯宝贝儿,听说有一所贵族学院,叫……叫……”叫什么啊!记忆力不好啊喂! “克里斯蒂?”艾尔斯挑眉。姑姑问这个做什么? “对,就是克里斯蒂!斯斯宝贝儿,姑姑最近闲的慌,就想要去克里斯蒂玩玩,侄儿去吗?”丹墨转过身来,对上艾尔斯的眸子。 剧情即将要开始,她作为一个要誓死围观的群众当然不能缺席,当然了,艾尔斯作为这个世界的第一男配角,肯定不会缺席。 “姑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艾尔斯认真的说道。 可是一早就知道结果的丹墨第一带入感太强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好,那么明天就去把入学手续办了,斯斯宝贝儿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呦!”丹墨毫无顾忌的在艾尔斯的脸上“啵”一个。本尊的斯斯宝贝儿真可爱,又脸红了~ 红耳朵的艾尔斯…… 艾尔斯作为这个世界的第一男配,自然明面上的身份是很高大上的,势力也是非同一般! 艾尔斯创造的公司是这个世界五百强公司排名第一的艾尔财阀,产业横跨黑白灰三道,各个方面都有涉及。 作为一只不死猫,年龄是一个时代永远跨不过梁。 为了解决年龄这个问题,每隔五十年就要换一个身份生活。 不说艾尔斯这个问题了,艾尔斯的势力很大,弄两个克里斯蒂的名额就跟玩儿似得。 作为一所贵族学院,艾尔斯以现在十八岁的外表入读克里斯蒂刚刚好,只可惜他是来克里斯蒂当老师的。当然,克里斯蒂的董事会巴不得他来当老师!年纪轻轻就可以创立一所排名世界第一的公司,他根本就不需要教好伐! 问题是以丹墨现在短胳膊短腿的萝莉样貌,疑似艾尔斯女儿的年龄又肿么破嘞? 艾尔斯表示这根本就不是问题!自家姑姑的真实年龄比他还要大,平时只是喜欢以萝莉的样子出现,并不是变幻不了大小。 “姑姑,你还是变回小萝莉好了……”艾尔斯骚年看着眼前这个妖艳的少女,心不知道为什么跳的很快。 出现在他眼前的少女倾国倾城已经不足以形容,萝莉时不明显的鹅蛋脸映入脸庞,微薄的唇型明明没有笑却微微勾起,立体的琼鼻为整张脸增加了立体感,一双丹凤眼眼角拖出一尾妖红,金色的眸子看似有情,实则…… 若不是不知名的强烈感情支撑着他,他根本就认不出姑姑! 丹墨的美已经美到近乎妖孽,不分男女。她本身就用不惯别人的身体,用人的身体只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在人间行走的气息,脸的话,她用的还是自己的。 “难怪人常说狐狸精勾人,但是我却觉得姑姑你更勾人。”艾尔斯咬牙切齿的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心中觉得很闷,但是又不知道为什么。 丹墨挑眉,装作勾引状斜靠在艾尔斯身上,兰花指一掐挑起艾尔斯的下巴,邪魅的轻启朱唇“哎呀~斯斯宝贝儿可是吃醋了~姑姑心中可是只有斯斯宝贝一人呐,斯斯宝贝儿你伤了姑姑的心~”小样儿,叫你死面瘫! 艾尔斯无奈的举起手,面瘫的脸与他此时的内心形成强烈反差“姑姑别闹。” 丹墨也不逗趣他了,从他身上下来。艾尔斯感到怀中突然离去的温暖,心里又是一阵失落。 “万年老处男,走了。”拍拍他僵硬的身体,理了理自己褶皱的校服,率先走了出去。 许是被她说的话刺激倒了,面瘫艾尔斯小声反驳道:“你还不是一样,万年老处女。” “这么说我们还是绝配咯?” 即使此时他并没有看她,也可以想象的到她那双邪魅的眸子,心跳顿时又不受控制。 “嗯。”艾尔斯壮似无意的拿起一杯水,润润吼,追了上去。 ------题外话------ 今天女生节,发一章。祝所有女生节日快乐~\(≧▽≦)/~ 新的副本开启了,凤冠那里小墨墨只是暂时想要冷落一下他,用不了多久还是会回去解决那边的一些篓子。 女主不会固定在一个世界待着。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二章 姑姑若是寂寞 “姑姑,给。”艾尔斯将一个眼镜盒递给丹墨。 她那一双金色的眸子,实在是太过稀罕只怕这世间再也找不出这样一双眸子。 珍贵的东西总要遮一遮。他不愿意看着她故意变换一种瞳色,只觉得金色是极为适合她的。 拿来眼镜不是为了遮掩她的瞳色,毕竟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美瞳,克里斯蒂作为一所贵族学院,奇装异服也是它的一大特色。 反而是像他们这样规规矩矩穿戴校服的人,才显得有些奇怪。 车子开了大概十几分钟便停了下来。 穿过人来人往的商业银行,到了克里斯蒂周围反而显得寂静。 艾尔斯率先下车,习惯性的要接住丹墨,转而一想,姑姑已经不是一只萝莉了。 此时正值克里斯蒂的上课时间,当然除了几个逃课出来的学生,也就只剩下他们。 “姑姑,我送你去。”艾尔斯说道。 丹墨摆摆手,她是路痴不是白痴,这点路她还是找得到。 拒绝了想要送她的艾尔斯,自己找到了要进的班级。 “……∝,两个未知量,在三角函数中……” “咚咚……” “打扰了。” 她站在高一xx班,对着里面讲课的人说道。 一幅黑框的眼镜遮了她大半张脸,即使如此也看得出这是一个小美女。但是,克里斯蒂不缺美女,外加上某女纯属只是想要来这里围观男女主的(jian)情,重生者的捣乱,自然收敛了自己。 这一对比,如今看来她便只是一个路人甲。 “同学?!”中年女性拿着一根教鞭,面无表情的说道。 这个时间本来不应该有转学生,但是克里斯蒂本身就是一所贵族特权学院。能在这个时间转过来的,必然是大家族的子女。 她不敢得罪这里的学生,但是她已经在这里工作了有七八个年头,不能得罪的人也是认识的,这个学生没有在校园里看多过,必定是转学生是了。 可这气质怎么看都觉得土里土气。别问为什么这么说,在这里,平凡就是土。估计是一个私生女吧。 “进来。”女人冷漠的说道。 …… 在克里斯蒂的生活还是比较平静,但是只是看起来。 丹墨不傻,并且可以说是高智商也不为过。开始还有几个女生叽叽喳喳的来求做朋友云云等。这么做无非是想要攀关系,看上了她身后家族的人脉。可时间一久,便被她不理不睬的态度击的偃旗息鼓。 她只是来看戏的,又不是来找不自在的,这些人的小心思她可不想去参与。 来了这么久,她只是想要看一下这一次重生者破坏这个位面的手段。 她的对面是一个十七八的女生,长着雀斑的脸在美女如云的克里斯蒂也算的上是奇葩。 女生拿着笔指着另一个人,神情愤怒。 “你以为你是谁,有什么资格瞧不起我,你们这些社会的败类,家里的败家子依靠吃祖上财产的寄生虫!”女生拿着笔,用笔指着一个男生的胸膛。 没错,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官方语言:命运之子,俗称男主女主!握拳! 轩辕澈像是被说蒙了,呆呆的站在那里。 白晓雪撇过脸。果然,这些二世祖整天除了游手好闲之外,没事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之外,就没什么用处了。白晓雪不屑的想着。 说来他与轩辕澈也不是第一次见面,她第一次见轩辕澈是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她当然不是去吃饭,那么贵的菜,只有那些有钱人享受得起,她是个平民百姓真没那个闲钱去吃。她是酒店的服务员,在酒店挣外快。 轩辕澈的出现就是她的一个噩梦! 那天一位客人要求把菜送到六楼,六楼的客房从来没有人住过,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反而一来就是好几个。她将菜端着上楼,在六楼的巷道中见到了他。 轩辕澈将一个女人压倒在地上,听见有人过来也不回神死死的压住他身下的女人。动手动脚。 那女人看见她,便可怜地求她救救她。 她以为轩辕澈要对那女人欲行不轨之事,想也不想拿起烛台就朝轩辕澈砸去。轩辕澈被打断,那女人居然诡异的跑了。他眼神冷冷的看向这个砸他的女人。 “你被开除了。”说完轩辕澈便快速离开了这里。 她暗骂一声神经病,但是不久后收到的辞退书告诉她,她应该是惹上了那个人。当时她几乎崩溃,这是她所有收入的来源,被辞退了她又应该怎么读书? 这个梁子,她便和轩辕澈结下了。 白晓雪不知道的是,如果她不离开这家酒店那么她迟早死在这里!轩辕澈于她不是仇人,反而是救了她一命的恩人! 轩辕澈只是在树上睡觉,书不小心掉了下来砸到了树下读书的白晓雪,便被白晓雪一阵冷嘲热讽。 待他看清白晓雪的面容,便认出了她。轩辕家世代驱魔,他还不满十岁便开始随着爷爷学习出道。自接任务开始就没有过败记,但是因为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他居然失败了!放走了那只女鬼,不知道又有多少人受害。 一开始他便讨厌这个女人!自然也不会与她说好话。 诸如你这个贫民偷偷的跑到克里斯蒂做什么,你这个贫民就是想要引起本少的注意,说你要多少钱这些云云。 白晓雪被他气得肺都炸了!不停喘着气,指着他半天你你你……说不下去。 待男女主都不欢而散,她正了正身子,打着哈欠走到留在原地的女主身边。 “同学,你的书。”拿着女主一气之下丢出去的书本,递给还在呆楞的女主。 “谢谢。”女主果然是女主,见来人态度诚恳,瞬间调好了情绪微笑着谢到。 …… “姑姑,听说你和轩辕澈走的很近,姑姑可是寂寞了?”艾尔斯装作无意的问道。眼神却留意着姑姑的神情。 丹墨挑眉,凑到艾尔斯怀里,调笑道:“你可是吃醋了?” 艾尔斯的心也像是被这句话击中,扑通扑通敲击着他的胸膛。她不知道,她这个样子美极了,不不,她每一个模样都美,一颦一笑,一动一静都勾着他的心。 他想他是魔愣了,姑姑这样的妖,怎么是他能够配得上的?怕是这天下也没有人可以配的起。 姑姑来的莫名其妙,他曾经问过父母姑姑的来历,父母只是摇摇头说是年轻的时候被姑姑所救受了姑姑的恩惠。姑姑便说以后若是生下孩子,可以认她做姑姑也算是报答。 他一直都不知道姑姑是什么妖,也没有怀疑过姑姑是仙的可能,仙人那么鄙夷妖族又怎么可能会认一妖怪做侄子! “哟~斯儿宝贝儿可是害羞了,姑姑最爱的可是斯斯宝贝儿啊。”丹墨假装哭泣,小模样怎么看怎么可怜。 见姑姑掉眼泪,艾尔斯叹气搂紧了她。虽然他知道姑姑是装出来的,但是还是忍不住的心疼。这是他的姑姑啊!是守护了他十万年的姑姑!他怎么忍心伤她,只盼把最好的东西捧在她的面前。 丹墨喟叹:“斯斯宝贝儿还是这么好骗,哪天被别人骗去了怎么办?” “姑姑若是寂寞了,何必去找别人,我也可以帮姑姑排解寂寞……” 丹墨……完蛋了,这是调戏过头反倒被自家侄儿调戏了,怎么赶脚有些蛋蛋的忧桑…… ------题外话------ 萌萌达艾尔斯,我又回来啦。 若是大家觉得只有星期六星期天更文比较少,时间太长,那么我可以一天发一章,只不过字数嘛,就只能缩一半了。 期待你们的留言,如果没有人留言那么就一天一章,一章一千字左右。下个星期开始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三章 外来者的两人 调戏自家侄儿未遂的丹墨,默默躺枪。 随即便转移了话题。 艾尔斯情绪有些低落,也许姑姑是故意回避他,但是他并不是轻易放弃的人,不然也不会到了现在还在努力追寻成仙的方法。 因为丹墨的介入这个世界有了少许变化,譬如艾尔斯并没有自暴自弃。因此,艾尔斯现在还是八尾。 与自家侄子嬉闹一会儿,这一天看着也要过去了。 窗外,夜幕已经降临,丹墨勾唇一笑。呐,今天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日子。 应该是命运之子的劫,但是也没有什么大碍。命运之子之所以为命运之子便是得益于世界的眷顾,世界将所有的好运都寄予了那一个两个特殊的人,自然有危险便代表着有机遇。 丹墨想想,感觉世界这个东西真是……呵呵。 有些人努力一辈子还是平平,有些人拼尽全力去试图改变,然而世界的不公便掐断了所有的机遇。 唯有命运之子,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便可以把所有人踩在脚下。只需他们想,谁也弄不死他们!别人的危机,是他们的机遇,别人费弃的物品,在他们手上却能发光发亮。 有时候,连丹墨也会怀疑天道这玩意儿,不会是半成品啊摔?! 她拍拍自家侄儿毛茸茸(并不是)的脑袋,收到自家侄儿一个无奈的小眼神儿。 这是他们十万年来养成的默契,她并不是每时每刻都会呆在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事让她奔波(并不是)。 他知道,姑姑又要走了。即便内心近乎崩溃的想要抓住姑姑的手,再也不放开,可是他也知道,姑姑并不是他可以抓住的人,也许只要他抓住姑姑的手,姑姑便会如同他的父母那般再也不回来了!他,赌不起! “……姑姑,我等你。”等你回来。后半句话,他没有说出来,他只是自私的想要姑姑的一个承诺,姑姑从不说谎。 “嗯。”丹墨点头。心里却叹着气,何必呢?他明明已经知道……她,只是一个过客…… 这是一个废弃的村庄,村庄外几十里大片大片荒漠的阡陌连成一片,城市与农村的对岐终究还是城市胜了。村庄里的人一家家的搬走,最后只剩下这片荒芜的土地,凤拂过,草便如同波浪一般范起涟漪,从她这里看去的确是美极了。 可是…… 丹墨诡异的勾起唇角……事实真的如此吗? 她所看见了只有一地的尸骨,死而不得超生的灵魂一个个困于一具骷髅之中。 村庄的上方是一大股散不去的戾气、尸气、死气。 有趣,真是有趣。死亡位面无边无际,这点事儿也没什么,丢在死亡位面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地方,洗漱平常。可是,在她管辖的世界居然还有人敢不遵循她的规矩来!呵呵!真是太久没有给死亡世界立威让这些鬼东西以为可以自立门户?! 丹墨不动声色的行走在不大的草地,飘忽不定的身形若让不知请的人看了去怕以为是遇上了鬼。 “临、兵、豆、者、列、阵、在、前,现!”轩辕澈手持桃木剑目光如炬,死死的盯着眼前驱之不去的黑雾。 爷爷受了国家委托,希望他出山可以来这个村庄走一趟。 爷爷早已经过了七旬的年纪,虽然保养的好看起来不过六旬的年纪,可是他知道,天师这一行最忌因果,活到爷爷这般年纪已经实属不易。 父亲为了母亲没有同爷爷学习驱魔之术,为了家中的传承不断,他便与爷爷学习了。 自小他便是爷爷养大的,与爷爷的感情超过了父母的感情。虽然爷爷没有说什么,但是他也知道,怕是这次不简单! 自小他便是被冠于天才之称,寻常的任务也被他接了,这次被委托到了爷爷手里只能说明一件事,估计,这次的事情会要了爷爷的性命! 他是偷偷随着爷爷来的,但是跟着跟着便被眼前的黑雾迷了眼,爷爷也不知所踪。 站在黑雾中久了,他的脑子也跟着混沌起来,模模糊糊似乎看到一片红影。 青烟袅袅,睁开眼,他站在村外,远远看去似是有人家在做饭,他察觉有什么不对,或许又什么都没有察觉,顺着感觉他走进了村子。 穿过一片片阡陌,拂开与他齐高的向日葵,淡淡的阳光本应该明媚,他却觉得有些淡淡的怪异,似乎不应该如此,却又说不出什么感觉。 只是那个村庄,他觉得一定要去,有什么重要的人,重要的人,可是他不记得了。 村庄内,几个孩子在门前的石板路上奔跑,嬉闹。 有时狗吠,有时鸡鸣,大人们许是不在,或是有事,只有几个老人在门前的老树下怀念着过去,或是……未来。 “你好!”一个少女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露出一双清澈无比的大眼睛。 呐,闯入的外乡客出现了。站在屋檐下的丹墨,嘴里叼着一只棒棒糖,颇为童真的呢喃道。 外乡客其一指轩辕澈,闯入了村庄这里看到的以为是梦,实际上全都是鬼,还都是厉鬼! 生生世世永远困于村中的灵魂,时间一久怨气积的深了是成不了厉鬼的!若是随随便便有点怨气的鬼都能够成为厉鬼那么世间的法则岂不是乱套了?! 是以这厉鬼并非天产,而是……有人故意养的! 整个村庄,包括村庄周围十里之内都是一个大封灵阵!封灵阵说来也是天师的产物,为了抓住鬼魂而创,很常见。 经过这个布阵之人之手,生生把这个阵提升了不止几个档次。 一个困魂阵,成了聚鬼阵!让死去的灵魂不得超生,更狠的是为了让灵魂变成厉鬼,把灵魂生前的记忆强行塞入灵魂体内。 你以为这并没有什么?呵呵,大错特错! 记忆需要载体,大脑便是记忆最好的载体也是灵魂的载体,如果将记忆塞入灵魂,灵魂不仅仅会被生前的一系列事情所困,还会将恨意扩大百倍! 想到这个丹墨笑了。世人皆以为生离死别是人世间最苦痛之事,然而她在创造世界的时候便立下法则,规定死了便不会有记忆,当然一些灵魂特别强大的人可以避免她给予的恩惠。 这个真的是恩惠,因果轮回过于复杂,若死也被那数不清的因果所缠住为了上一世舍弃这一世,那……唉—— 这是一笔算不清的烂账,索性她也是一个懒性子,便如此快刀斩乱麻一了百了。 轩辕澈……你是否还会像世界所给你的轨迹走下去? 她突然不想要轩辕澈这么顺利了,她想要看的是一场公平的戏,而不是被世界所干预的剧情! 那她便帮一帮第二个外来者——徐子莲。 目光投在轩辕澈面前的那个少女身上。许是少女感觉到了什么,往丹墨的方向一瞥。 看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站在屋檐下吃着棒棒糖。 徐子莲看见丹墨,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这个地方是她凭借自己的力量创造,不可能还有变量。 如果给徐子莲一个死法,她估计是自负死的! “你好,请问这里是?”轩辕澈疑惑的问道。 …… ------题外话------ 徐子莲呐~ 求评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四章 徐子莲迷起大大的眼眸,看起来颇是迷茫。“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年轻人出去了便没有回来,我从来都没有出去过,所以……” 轩辕澈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也不做纠缠。他又问道:“我,我是这里的人吗?”他的记忆很乱,说乱也不是,就是感觉奇怪什么都记不得。但是冥冥之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感觉,他一时理不清,但就在他想要去深想的时候,这种感觉又消失了。 丹墨低头,自然的收起刚刚抬起的手,若无其事的含着她的棒棒糖,模样颇像一个单纯的小女孩。事实上,她骨子都已经坏的流油!若是真的被她可爱的外表所迷惑住……呵呵,自求多福吧! 于子莲:“澈哥哥!你怎么了?莲儿刚刚是和你玩耍哩,你不要莲儿了吗?”少女明亮的眸子此时却泛着水光,生怕下一刻眼泪便不要钱的掉下来。 这梨花带雨的小模样怎么看怎么可怜,自然也让迷茫在这个世界的轩辕澈怜悯了。但是再怎么怜悯也架不住他没有哄女人的经验,何况这只是一个单纯的少女。 见男主久久不动,她也有些错愕,男主最喜欢的就是这样性格的女生,但是现在男主的反应又告诉她,似乎不是这样。没错,她是一个穿越者。 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而这个世界只是她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 她在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公司的小白领,摸爬滚打也耗了半辈子,看清了这个社会的黑暗,但是又无奈于生活所迫。老公的劈腿使她失去了爱情,公司的裁人使她失去了事业,最后在老公和小三的陷害下死在了冰凉的医院。 死去时,那种不甘的心情一直充斥着她的大脑,她恨不得去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然而,她已经死了! 来到这个世界时,她想兴许是老天的厚爱,也可能是老天开的一个玩笑,但无论如何这一次她定要活出自己的精彩。 别人的生死与她何干,只要能利用的她便不会嫌弃。当她知道这是她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时,心中的激动久久不能平复。谁不曾年少过?谁不曾希望有一个白马王子骑着白马,为自己带上指环? 可惜,年少时的梦终究抵不过现实的无情。 现在,这个机会来了!她的白马王子来了! 男主现在并没有爱上女主,她也不算小三。一切都可以按照新的轨迹走下去,按照她想要的那般走下去。 这一次,她要把握命运,势必不会让上辈子的悲剧在她的身上重演! 也许是上天垂怜,居然让她得到了道家的驱鬼秘籍,从此她便打着天师的旗号在这书中世界过得风生水起。 得知这是一本书也是在两年前,她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人物开始还以为只是重名罢了,直到她在其他业主身上得知了轩辕澈的存在。天师这个圈子说大不大,对与普通人来说是接触不到他们的,但是圈子里的人有时候还是相互了解的。 徐子莲扶一扶额头上被凤吹乱的头发,露出一双单纯的双眸,大大的双眸里写满了对他的依赖。 终于,轩辕澈开口了:“别哭,我不记得了。”顿一顿,他又说道:“可以给我讲讲我的事吗?” 徐子莲面上表现出疑惑,好像是在问,你为什么不记得了呢?而她心里此时却放松的松了一口气。果然,男主喜欢这样的自己。 她一一道出他们美好的曾经。当然,真真假假也就只有天知地知她知某女知啦! 轩辕澈也不愧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即使被她剥夺了世界给予的庇护,也并未完全迷失在徐子莲的话语中。他只是理不清这些思绪,觉得徐子莲说的就是真的,可是又觉得这些东西又有些不真实。 半信半疑间又被徐子莲的话语吸引。 她说:“我们的村子东边有一个小丘陵,丘陵下是一个无源的湖。” “湖底下住着水神,保佑着咱们这里风调雨顺。澈哥哥可千万不要去,打搅了水神可是会被罚的!” 徐子莲说罢目露惊恐之色,身体也不自觉的抖了抖顺势靠到轩辕澈怀里。 轩辕澈僵硬了一下随后拍了拍徐子莲的背。 “水神?水神不是好人吗?去了应该也不会被怎么样。” 徐子莲听到,把头从轩辕澈的怀里抬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会保护你。”似承诺又似玩笑的一句话从轩辕澈口中说出。 尽管徐子莲早已经发誓不再相信任何人,此时也被轩辕澈的话打动了一瞬,也只是一瞬。 “水神爱食人肉,每五年便要献祭一个活人供水神食用,村里的人能走的都走了,爷爷奶奶说,他们走出去失了水神的庇护活不过多久。” “所以,澈哥哥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轩辕澈对上少女祈求的目光,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剩下的几天里,她带他去了这里所有的地方,除了那个所谓的水潭。 丹墨看着命运之子一点一点的堕落在梦中的世界,无聊的扯了扯头发。 这些上天眷顾的宠儿啊,如果斩断上天给予他们的眷恋便会变得不堪一击,连虚无与真实都走不出去。 他已经慢慢的开始相信徐子莲的话,现实之中的记忆会一天天的消散,待到完全消散的那一天,轩辕澈也就不是轩辕澈了。呵呵! 她欲离开这个幻境时,轩辕澈无意间向她看了过来。 “小妹妹,东边可不是什么好去处,你快点回家吧。” 轩辕澈向她走了,挂着温柔的笑容。 她回道:“生即是死,对即是错,真即是假,你可懂?”轩辕澈啊,你学了那么多年道术究竟在学什么?连学的是什么都不知道,那么又有什么意思? “哥哥,你迷路了。” 小女孩的声音久久的在他的耳边响着,他四处张望却见不到她的身影。 诡异的小女孩,莫名其妙的话语,但是他,在一瞬间便信了她的话。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善于交流的人,可是对与周围的实物却很敏感。 徐子莲说的话,他也是过了很久很久才信了那么一点,因为他感觉,即是村里的景象很真,老人孩童都有但是,除了徐子莲,他似乎就没有再看到一个人。 虚幻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五章 敌人太可怕 QAQ …… 虚幻吗?轩辕澈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离开了徐子莲制造的幻境,她站在村内,左眼中闪过过去,一个个孩童在村口玩着泥巴,打着弹珠,屋外的老人织着毛衣几个妇人在一起有说有笑,岁月沧桑,她们脸上却长留笑容。 外面的田地也不是荒芜一片,绿油油的长在菜,长着庄家。 人世间总是多恩怨,众神们又何尝不是? 辗转只是几十年,便物是人非。昔日的祥和灰飞烟灭。 …… 她在这里等了数日,终于,轩辕澈出来了。看来,他还是做出了选择,哦不,是世界为他做出了选择。 轩辕澈背着自家爷爷的尸体,天上下着小雨,朦胧了他的视线,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悲伤还是什么。他埋着头,身形蹒跚,当他看见站在村口的红衣小女孩时,居然颤了颤身体。 轩辕澈:‘那一刻,心中的苦痛我无法向谁诉说,爷爷的尸体已经凉了很久,雨水打在身上我看不见前方的路,但是我看见了她。’ “为什么?这就是选择?” “对。” …… 丹墨的话似乎压倒了轩辕澈,他无力的摔倒跪下沉重的膝盖。 丹墨:‘呵呵,呐真是一个懦夫,傲慢,自卑,悲伤,逃避。’ 他只是做了这么一件事便被压垮,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那些苦苦挣扎在底层的人。他们没有世界的庇护,没有顺风顺水,甚至被全世界抛弃,不被世界承认…… 只是选择了生罢了,而且还是在世界的干预下。 为了走出幻境,他寻找到了镇眼也就是东边湖水的水神,他杀死了水神,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水神就是他的爷爷! 幻境碎了,他出来了…… 此时,在某城的徐子莲突然喷出一口血气,吓坏了在她身旁经过的行人。 “小妹妹,你没事吧?快去医院!” ,有人直接拿出手机准备拨打急救电话。徐子莲推开包围着她的人群,憋着心脏传来的一阵阵抽痛。居然被破阵了!果然主角还是不能够小看! 人群中的人看着徐子莲伧惶跑开的背影纷纷议论着,觉得徐子莲估计是哪个神经病院跑出来的。 …… “姑姑,你回来了。”艾尔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身体微微前倾,整个脑袋埋在臂弯中。 艾尔斯的低情绪,让丹墨挑挑眉。这是怎么了。 “姑姑总是这样,一去便好久,姑姑要什么可以和我说啊,为什么……” 艾尔斯就像自言自语一般,低沉沉的脑袋似乎在酝酿着什么。 “斯斯宝贝,别闹。”丹墨将爪子搭在艾尔斯的头上,像极了一个安抚小猫的主人。 可是艾尔斯却更加低落。姑姑总是这样…… 没有得到艾尔斯的回答她一点都不感到奇怪,毕竟艾尔斯可是一个面瘫呐! 有些人注定一辈子都沉默寡言,也许她便是打破这片沉寂的人。丹墨现在并没有意识到,即使意识到了也不会在意。这便是她。 他抬起手来,缓缓的抱住她,就像很久很久以前那样,她抱着他,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情,你分不清,祸福相依,死亡只是生命的初始。” 他说:“可是我什么都没有了!我没了父母,没有了族人,甚至没有了天赋,没了没了!都没有了!” “你还有我。”从此我便是你的亲人,我便是你的族人,我便是你的天赋…… 许多年过去了,记忆中所有人的脸,所有人的声音都模糊了,只要那一人的声音在他的脑袋,他的心脏,他的骨髓以致他的灵魂中,这种深刻这种感情如果要拔去,那便是要他灰飞烟灭啊! “墨!” 艾尔斯的脸突然抬起来对着她,炙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脸上。丹墨表示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反正不会被这么一点事吓到。可是…… 我靠(‵o′)凸 #无辜(伪)女童被非礼,是人性的黑暗还是社会的腐败?# #那些年,那个纯洁的我# #论养了多年的小崽子咬我了肿么破?!在线等!急!# 这些莫名其妙的话题是什么鬼?! 丹墨表示,此刻她的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在非常愉快非常欢乐的奔腾!可是她一点都不快乐的说! 艾尔斯一吻即罢。现在还不能把姑姑逼急了,姑姑急了他哭都没有地方去哭!果然他还是太心急了。 “姑姑!我想要……娶你!”艾尔斯变戏法般的从怀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黑天鹅绒的盒子。不用猜丹墨也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姑姑,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我甚至不知道姑姑你的名字。 姑姑还记得你说要做我永远的亲人吗? 我什么都可以放弃,我的命是父母给的,养我的却是姑姑你。 没有姑姑便没有今日艾尔斯。 艾尔斯可以不飞升不成仙。 只愿得一人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姑姑,嫁给我吧!”这一刻他的心出奇的平静,第一次说出这么多话来,没有想象中的波涛汹涌,不是因为他不重视而是太重视了! 他已经报着必死的决心! 丹墨很头疼,又是这个样子。比起与凤冠相处的几个月的感情,她是真的与艾尔斯相处了十万年。 十万年,对她来说只是无尽岁月中的一瞬,但是好歹也是她养了十万年小崽子,没有感情,亲情再少也还是有的。 她看着他长大,看着他被天道算计,看着他的彷徨无措。 她把他当成儿子来养,现在儿子长大了翅膀硬了居然跑过来向她求婚!她也是被气的哭笑不得。抬起手就给了艾尔斯一巴掌。 “你应该好好的醒醒。”丹墨垮下一张脸不复平时的纯真冷漠的说道。 “我很清醒!” “你只是分不清孺慕之情,错把亲情当做爱情……” “姑姑不要把我当小孩子好吗? 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我想要你只是我一个人的!我想要你时时刻刻都呆在我的视线里,我想要上你! 这不是爱吗!” 丹墨:敌人太可怕,我方战斗力不足,请求支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六章 丹墨:(qaq),明明本尊都已经披着小屁孩的马甲了! 但是,爱这个字眼太过……她受不起。 她生于混沌,选择了黑暗,这个世界容不下黑暗再爱又有什么用,最后还是会抛弃。就算不抛弃那人的生命又有多长?十年?百年?呵呵…… 她可以追寻那人,也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但是那人如果转世又剩下什么?灵魂没有变,爱却不见了。 对与世间的种种,早在她那无尽的转世中摸清楚了。 那年,那人对她说:“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卿绝。” 后来,山崩了。 后来,天地塌了。 后来…… 丹墨愣神也是一瞬间的事情。是很久很久之前的记忆了,她的记忆中已经看不清那人的脸,朦朦胧胧只记得他叫——楠溪江。 …… 她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一次又一次的离去,或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巷,又或是在破城之上,始终都只有她一个人。 艾尔斯说,他谁都可以不要,但是不能没有姑姑。 她却想,这不是个少了谁就活不下去的世界,她只是一个过客从未改变过。 她想,或许她应该离开他一段时间,他也许会明白。 离开的时候,丹墨什么东西也没有带,没有人知道她走了,当然,艾尔斯是一个例外。 艾尔斯静静地坐在书房,双眼无神的望向窗外。 满室的阳光温暖的了书本却驱散不了他此时心中的黑暗。 ‘姑姑,为什么!’ ‘为什么要逃开!’ ‘你不是叫我斯斯宝贝吗,为什么要抛弃我!’ ‘姑姑我错了,你回来好不好?’ ‘姑姑……’ 无语之间,艾尔斯已经泪流满面。 自从被天道欺骗以后,他就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情绪,无论高兴还是悲伤都不会流露出来,父母死时尽管他心里已经悲伤的不能自已却没有留下过一滴泪水。 如今他却如同一个孩子。 父母死前他不知道什么是眼泪,父母死后他也不知道什么是眼泪,究竟要多么痛苦让他的悲伤化为泪? 丹墨走的第三年,他用刀一笔一笔的划开自己的手腕,手机就在他的身旁。 “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嘟嘟嘟……” 艾尔斯脸上腼着怪异的微笑,双眼无神的再次按了重播。 “您好,您拨打的……请稍后再拨……” ‘姑姑,你快回来好不好。’ ‘姑姑,艾尔斯快死了,你不是说了要保护我的吗?’ ‘姑姑,快回来吧。’ …… 丹墨坐在树上,看着校园内来来往往的人。轩辕澈把他爷爷的尸体背回家族的时候就变了,他不再向从前一样,以前只是沉默寡言,而现在已经不再开口说话。 他疯狂的追杀各地的妖魔,其中他最恨鬼怪。 原来的命运之中,他能和白晓雪走在一起是因为他除了必要在外面除魔之外多数时间都是在校园里面的。而现在他仅仅花了半年时间就已经跳级到大学,他与白晓雪错开了时间自然也没有办法培养感情。 但是在世界的命运线中,它早已经将白晓雪与轩辕澈捆绑到一起,无论他们怎么错开都会狗血的相遇。 她只是掐断了世界与命运之子的联系,并没有剥夺其他的东西,所以她才没有完全离开这个世界。与此同时,她还要做一件事,就是破解艾尔斯的厄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的是神造的,有的是自然演变而来的,有的世界则是与书联系,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她管轩辕澈白晓雪叫做命运之子,但是他们也可以唤作是男女主。 而艾尔斯就是一个炮灰!未来已经被世界清清楚楚白纸黑字的书写下来,无论过程如何,如果没有外力的干扰最终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的更改。 该死还是会死,该在一起的还是会在一起。 艾尔斯算的上是她第一个教导养大的孩子,十几万年的陪伴,算是她欠他的因果。 如今她便把这因果还了。 不知不觉中丹墨已经违背了初衷,丹墨没有察觉到这样的变化,但终有一天这样的变化会一点一点的积累下来,变成什么样,现在还不好说。 白晓雪在外兼职打工,总是遇到灵异事件,但是她并不知道她撞鬼了。 轩辕澈在外除魔,总是被白晓雪破坏。 一来二去,两人竟然成了仇人,艾尔斯作为一个理应出来的配角却因为丹墨迟迟没有出现在轩辕澈与白晓雪眼前。 不知不觉间三年一晃而过,轩辕澈与白晓雪的故事也应该要结局了。 丹墨引着两人与艾尔斯命运轨迹偏移的地方走,硬是没有让这三个人见过面。 反而是作为外来者的徐子莲与白晓雪关系不明不白。 这日,也就是在命运中艾尔斯将自己的生命献祭给男主的这天,丹墨站在白晓雪旁边,人来人往从她身边经过,她听着徐子莲与白晓雪的交谈。 “轩辕澈那人终于伏法了,早知道有变成植物人的这一天,何必当初要去造那么多杀孽。真是报应!”白晓雪指着广场上大屏幕上的轩辕澈,一脸厌恶的说道。 徐子莲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 轩辕澈会变成这样她可谓是功不可没。三年前轩辕澈破坏掉了她的阵法,害她差点因为反噬而死,既然已经结仇了她就不会放过他! 更何况…… 徐子莲偏过头,将头埋在白晓雪的耳畔,轻轻的吹气。 白晓雪顿时红了脖子,她慌忙的抓住徐子莲的衣衫。 “莲,别……” 徐子莲无所谓的拉开距离。 “回去好好惩罚你。”徐子莲邪魅一笑,用只有她们两个能够听到的声音。当然,还有一个在旁边默默看戏的—— 这一回没有艾尔斯给轩辕澈续命,轩辕澈怕是要一辈子躺在床上了。 某市医院,丹墨站在轩辕澈的病床边,没有人看得到她,轩辕澈像是感受到了什么手指微微动了两下。 “是不是感到很不公平?”丹墨轻启朱唇。 “是不是觉得上天待你不公?” 连接着轩辕澈心脉的机器有了些波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七章 …… “呵呵!” 丹墨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内心只能用呵呵来表示了。 “你看看吧。” 丹墨说完,困在身体里的轩辕澈仿佛看到了一束光,四周不再是一片荒芜的黑暗。 他站起来,看见了一个世界,一个女人提笔写着些什么,他走近一步。原来女人正在写小说,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看看她写什么。”轩辕澈耳边响起了丹墨稚嫩的童音。他四处寻找,却没有发现丹墨,就按照她的话看着那个女人写的东西。 轩辕澈越看越是惊讶,最后居然说不出应该是什么心情。 活了那么久,原来连自我都不知道为何存在,原来他只是一本小说的主角,原来他才是最没有资格感到不公平的人!世界千千万万,只有他一人得到了眷顾,那他又有什么资格感到不公。 终究是他太过贪心。 他再抬头,眼前又变了一个样子。 他的眼中是一个世界,山川,河流,每一个有生命的无生命的,身上都牵着密密麻麻的线。 聪明如他,也没有看出这到底是什么。 “人世间所谓的缘,所谓的命,或是出自神之手,或是你看到的那样。” 轩辕澈看到一个小女孩慢慢的在他的面前成型,这人便是丹墨无疑。 她面无表情的把玩着手中的线,她一提手中的线轩辕澈便毫无预兆的抬起自己的左手,她的每一个动作都牵扯着轩辕澈。 轩辕澈同样也明白了丹墨的意思。他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他的一切都被这些线牵着,而牵着线的人永远不是他本人! 这一刻他感受到了束缚,恨意也直破天际,他的命运,他的婚姻,他的劫难,原来都是被牵着走! 丹墨见目的已经达到,便放下手中的线。双眸对上轩辕澈那双充斥着恨意的眸子。 “你在恨什么?” “恨我?” “还是将你创造出来的人?” 轩辕澈从来都是一个异常骄傲的人,不然他爷爷死的时候他就不会发生这么多变化。 他觉得他应该承担责任,他的天赋,他的优异,让他把所有的过错都揽在自己身上。 从小到大几乎所有人都围着他转,他又怎么会忍受的了被人掌控?! “你恨我又如何?”恨她的人多了去,若是别人的恨可以杀死她,她早就死得不能再死。 “你只是芸芸众生中的蝼蚁。” “…”轩辕澈冷静了下来。 沉默了一会轩辕澈平静的开口:“你想要我做什么。” “你可以……死吗。”丹墨偏偏头,面无表情的童颜说不出的单纯。 “可以,但是,我要求你帮我斩断我身上的线。” …… 丹墨从一开始就准备牺牲轩辕澈的命,从他被引到徐子莲布下的幻境开始,这个局就已经布下。 不要问轩辕澈不答应她的要求她会怎样,她自然是有无数种让他乖乖听话的手段,相对而言她只是选择了一种对大家都好的方式。 她向来奉行等价交换,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就会有什么样子的收获。 如果轩辕澈不死,不投胎那么无论过程怎么样艾尔斯最后的结果都是会献祭给他。 解决完轩辕澈的事情,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呆在这个世界,欲走之时眼皮却跳了跳。艾尔斯出事了! 几乎用到了瞬移,还没有跨进屋子的那一刻她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不是人血……是妖血! 看到奄奄一息靠在浴缸边上的艾尔斯,她的瞳孔微缩。 “姑姑……你来了呵呵……”艾尔斯一边说道一边笑到。 “你疯了!”丹墨跑上前去一把拽起艾尔斯。 艾尔斯低着头,疯狂的笑着。 “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你又要抛下我?” 丹墨不语,静静地听着艾尔斯低沉的话语。 “你陪我说说话好吗?”姑姑,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 丹墨缅着脸开口:“本尊要走了,回来和你道别。”本尊会洗净你的记忆,从此世界上你没有姑姑。没有本尊,你会活的很好,也许有一天会遇到一个真心愿意为你好的人,她会许你的愿,你就会成仙。 “再见。”丹墨转身。她没有看见跪在地上的艾尔斯抓起了匕首,但是她知道…… 撕开空间,她一个转身,艾尔斯便冲了过来。艾尔斯眼眸无神,他抱住她,三寸长的匕首完全没入他的胸口,他感觉不到痛。 “姑……如果……世界上,……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人,在死的最后一刻,身体与灵魂剥离,身体与灵魂越是分开承载着记忆的身体便会将记忆完全忘记,而她,看见了艾尔斯的记忆。 他说: ‘你走的第一天,我期待你的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等你已经成了一个习惯。’ 艾尔斯坐在沙发上,一口一口的抽着雪茄。 ‘你走的第二天,我等你,我已经一夜未睡,不知道你此刻在哪?’ ‘你走的第三天,我以为我已经疯了,只有等你,让我清清楚楚的明白,我只是想你了。’ ‘你走的第七天,胡渣已经爬满了我的脸,我想,你一定不想看到这么邋遢的我。于是我剃了胡子。’ ……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挨,今日是你走的第一千零八十八天,我已经疯了,我哧着笑,明明知道打不通你的电话,我还是一遍又一遍的按下重播。’ 嘟嘟嘟…… ‘每一天,我都在自杀,如果这样你会回来……’ 丹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默默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我有八条命,曾经的的我期待着成仙,现在的我只盼望着我可以向自己许愿,我想你回来。’ 孤寂的别墅,孤寂的艾尔斯。 这一刻她知道,或许她错了! 艾尔斯从来都是孤寂的。 她想要让艾尔斯好好的过完这一世,却从来都没有问过艾尔斯想要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已经成了艾尔斯的执念,成了他的心魔! 怀中的艾尔斯尸体已经慢慢冷却。 原来他即使再恨她,也舍不得动她一根汗毛。 人已经死了,她似乎听到了世界松了一口气。艾尔斯本就是逆天而生,他死了世界估计会感到安心,事实上也是如此。 丹墨不知不觉中便恍惚了。连她的下属来收走了艾尔斯的魂魄都不知道。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九章 如今的封灵大陆与三年前比之并没有什么不同。万年常青的伊甸园也没有变化,昔日的小包子此时身在伊甸园的树林里面负重跑奔跑着。 较之三年以前现在的他可谓是轻松了许多,当时他发现师尊不见了,心中的几乎感到崩溃!身上的疼痛也显得那么的不重要,他拼命地在伊甸园寻找,可是伊甸园的每一个角落都不曾见到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那时,凤冠想,是不是他自己不乖所以惹师尊生气了! 他突然想到师尊不见是从他摔下悬崖开始,那么他把水提上来兴许师尊就会回来! 师尊你快回来吧我在也不会惹你生气! 凤冠再聪明也不过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罢了。 想玩凤冠便提着木桶跑到山下去,他把水一桶一桶的提到伊甸园的山顶又一桶一桶地倒入缸中,可是这水缸像装不满一样。 然而凤冠并没有感到泄气反而两眼发光的看着水缸。这一定是师尊给我的考验,我一定要把水缸装满! 凤冠斗气满满的,似乎能从他的身后看到一厝小火焰。 就这样凤冠,跑上跑下跑了有十来天然而水缸还是没有装满。 又这样装了一个月的水,这时,他才意识到师尊可能是不要他了! 他丢下木桶在山间的小屋里哭的很伤心。 一双手将他扶了起来,喘息声卡在喉咙里显得不上不下。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少女,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只是一眼,他便知道这就是他的师尊!一个人的外貌可以变什么都可以变,唯独他身上的气息,变不了! 况且小孩子总是敏感的,对于周围的一切总是特别的敏感。 他一会儿哭一会儿上一会儿又胡乱的说话。 “师尊,你不要走好不好,我很乖,我再也不会惹你生气了!呜呜呜呜……” 丹墨只是想要吓一吓他倒没想到这小崽子会哭成这样。她抬起手轻轻地抚摸他的背以此来安慰他。 凤冠哽咽了几声,过了好久才不动。她把他抱起来才发现,原来这小崽子已经睡着了。 丹墨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把凤冠安顿在床上,她想要走的时候,却发现风光死死的拽住她的手,许是自己也是累了,就由着凤冠抓住自己的手。 他惊讶的发现外的水缸里已经装了些水,大概是提了一个月的量吧! 看来小崽子在她不在的这些日子,可是天天都在用功啊。 经过艾尔斯这件事,丹墨整个人消沉了许多,本来因为两个世界时间流速的不同她在第十五天就可以回到伊甸园,但是她没有回来。 她独自在星空中走了很久,像是要去寻找什么,寻寻觅觅走过了千万个世界也没有寻到那人的转世。 有时候缘就是这么一种奇妙的东西,你不想要的时候它偏偏要闯进来而你想要找的时候它偏偏又寻不见。 凤冠醒了以后就开始四处的寻找单没,丹墨看到他时他整个人都哭成了一个泪人,丹墨问他什么话他也不回答就只是低着头死死的抱住丹墨,生怕丹墨就此离他而去。 凭着凤冠这股粘人的劲儿,丹墨也是觉得好笑。也越发严厉的管制凤冠。 凤冠已经打破了武门的屏障,但是想要引元素入体,却还是差了一点火候。他的身体还是过于稚嫩还是要加强身体的强度。 于是凤冠,每天的任务也就从挑水,变成了现在的每天负重跑。 一晃之间三年过去了,凤冠也从三年前的一个孩童长成了现在的少年郎,要说有什么没有变那里就是凤冠那个粘人的劲儿。 这天,丹墨把凤冠唤在身前,对他说:“伊甸园已经不适合你的成长了,如今你必须下山去历练。” 听闻丹墨的话,凤冠立马就跪在了地上,他说:“师傅难道是不想要我了吗?” “还记得你见到本尊的时候说说了什么。”丹墨问道。 凤冠连连点头,他回答:“我说我想要变成一个像师尊一样的强者……” 丹墨挑起眉,用指尖勾起凤冠的下巴,巧然嫣笑。 “你可还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么。” “记得,是徒儿四岁那年说的。” “既然你说了你要变强,那本尊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变强。 你不用说了本尊意以绝,你且下山去。” 凤冠被单没堵的哑口无言,但是他也不想下山去。他跪在伊甸园山脚下,整整跪了一个月。最后他拜了拜扣了三个响头,终究离去了。 ‘师尊此去经年不知什么时候还可以再见你,待我成神之日,我会永远的陪在你的身边。 那时师尊便没有理由赶我走了吧?’ 我留给你一个弱小的背影,当我回归之时,我会给你整个天下。 ——凤冠 …… 丹墨注视着凤冠离去的背影,龙子冥走了,凤冠也走了,现在的伊甸园,倒是显得有几分清净,可是这样的清静,却不是她想要的。 呵呵,真是入世入得久了,反倒嫌弃这样的清静。 果然这个世界还是要有一些大风大浪,才会显得好玩,若是一成不变倒是显得有些死寂。 由于这个世界是完完全全的属于她管辖的范围内,所以并不存在什么命运之子天道之子,但是那也只是以前。 该怎么说呢,她出生于混沌选择了黑暗,但是与她同一时间出生的还有另外一位。 那位便是纯阳,纯阳主光,她主暗。所以他们天生便是不对头的。 大约在几亿年前,她与纯阳的爆发了一场战争,她被纯阳打成了重伤被迫投入轮回修复自己的伤势,而纯阳自然也讨不了好被迫休眠。 当然这场战争是以纯阳的胜利来结束。 虽然他们二者势均力敌,可是她主暗的这一派方有人吃里扒外。 东方的阎王背叛,从此脱离,此后在她不在的年间又有许多人陆陆续续的投奔到纯阳那里去。 她原来所主宰的世界有许多都被掠夺了去,而凤临大陆便是其中的一个。 到现在,大概只有死亡位面还是她的。 纯阳那里一直都在找她,当然不是她和纯阳有什么jian情,纯阳那货恨不得把她除之后快,她一天半死,他这个第一主神的位子就坐得不安稳。 纯阳啊纯阳,是什么让他以为可以杀死她? 本是同根生,她与纯阳的结局不会以对方的死亡而结束。 如果她死了,会化身为黑暗,万事万物都是相辅相成,一方极则需要一方补,纯阳同样也会死。 如今阴盛阳衰,世间不平必然会滋生出一些更腐败的东西。 丹墨在被追杀,被世界否定的时候早已经看透了。 现在的丹墨可以说的上是心灵已经扭曲到了极点,节操什么正常神该有的她都没有。 想要嫩死纯阳的心情也没有被纯阳打败的那个时候强烈。 那么多年了,她虽然是神,但是却是一个不被万事万物所接纳的死神。 谁都恐惧死亡,她在的时候众人表面上对她毕恭毕敬,那是畏惧于她的实力,她‘死了’以后他们就遵从于自己的本能,露出一幅嫌恶的嘴脸。 在她转世的这么多年,每一世,都不得好死,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每一次在她快要死了的时候,上一世的记忆又会分分钟被记起来! 如此,当痛苦积累到麻木,她也成了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变态。 这变态的性子。 这样的性子,她如今也没有改过来,也不想要改。 …… 凤临大陆的 没有天生的变态,只有后天的养成;每一只变态身后都有一段扭曲的故事。 ——司主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章 蓝凰帝国,白凤帝国,与浅龙帝国的边境处,一位穿着白色长袍的吟游诗人行走在沙漠上。 米错,这就是我们的主角丹墨。 再往前面走一百里也许可以看到绿洲,她一步步的朝前走去。 果不其然,一点绿意浮现在眼前。袅袅青烟在万里无云的沙漠中显得孤寂。 “哦!你好,远方来的客人快请进。”简陋的村口,一个妇人双手合十,对丹墨发出了邀请。 丹墨只是点点头:“我是一个来自沙漠外的吟游诗人,沙漠风大,真是不好意思麻烦您了。” 妇人淳朴的笑到:“来者是客,真的很高兴可以帮助到您。” 这一片绿洲倒是不怎么大,可也养活了十来户人家。 这里的人也许很久都没有出世,出去的人也没有回来过,他们保持着最淳朴的待客之礼。 “愿吾主保佑你。”丹墨进入妇人家里,放下手中的羊毛毡,说了一句相当于和尚说的话。 妇人做出回礼,端上了一杯牛奶。“愿吾主保佑你,实在是小地方,环境简陋了,没有什么拿的出手东西招待您,希望您不要介意。” 其实丹墨明白,这样小的一片绿洲,水源定然是十分的珍贵,妇人能够拿出牛奶招待她已经是最高的礼节了。 “请问您怎么称呼?”妇人问道。 “鄙人无名,如果真的要唤我,便唤我墨吧!您又怎么称呼?” “哦,墨,真是一个好名字。大家都叫我杰森夫人,您称呼我杰森夫人就好。” “墨,您是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杰森夫人坐在丹墨的对面,丹墨轻轻的泯了一口牛奶,便答到: “我来自浅龙国,将要前往蓝凰帝国。”丹墨面不改色的编着,你问她节操是什么丹墨表示节操是什么东西,她早就吃掉了! 杰森夫人与丹墨聊了很久,长期处在沙漠中的人,对外面的世间很好奇,丹墨与杰森夫人的话题自然也不断。 夜晚的时候杰森夫人邀请丹墨住在她家,丹墨也同意了。 休息完,丹墨继续上路,路过第二个绿洲的时候,反而没有遇到向杰森夫人这样淳朴的人家了,她遇见的是一窝流寇,在沙漠中最长遇见的。 沙漠连绵不断,有时候又诡异难辨,行走在沙漠中的人最怕遇到的就是流沙,和沙尘暴,丹墨不是普通人自然是不怕这一切的,可是一场沙尘暴过后她就遇到了一群倭寇。 来者大约有二十来人,各个骨瘦如柴,约是三四十岁的样子,由此可见他们的生活并不怎么好。 他们形成一个包围圈,把丹墨围在圈里,个个双眼放光地从头到尾的打量她,口中说着猥琐下流的话。 “是个女人!看来今天晚上可以尝一尝鲜了,桀桀桀……” “滚,老子都还没有说话!” “是是是,大哥先上。” 戴着头巾的头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感谢神的庇佑,赐予他们一个女人! 丹墨就静默着,待他们说完了才吱声:“尔等可知道蓝凰帝国怎么走?” 作为一个神,全知全能虽然是她必备的,可是全知全能也成了她百般无聊的原因。 对与她入世,她都习惯去用凡人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可是与生俱来是贵气,即使她刻意去收敛,也终究会在不经意之间显露出来。 流寇们怪笑道:“进了这里落到我们手上你还想要出去?!简直做梦! 不如这位小姐让我们爽一下,说不定我们大发好心,会把你送出去啊,兄弟们是不是啊!” 顿时,其他几个流寇就起哄般的笑道: “那是当然!” 丹墨实在是受不了他们难听的声音,皱起了眉头。 “你们手中共七百二十条生命,其中有一百四十三个是被凌虐致死。”丹墨冷静的报出来一串数据。 与丹墨镇定的表情相反的流寇们,顿时就哑口无言!难听的怪笑声就此顿住。显得十分怪异。 强盗头子第一个反应过来,将刀架在丹墨的脖子上,凶神恶煞的问到: “你是光明教会的人?!” 他们的反应这么大是因为整个凤临大陆的人几乎都信仰光明教会,有时候光明教会的神值人员一句话便可以判定他们死刑。 这个死刑不是说肉体上的死刑,而是得不到升天的机会,不能够回到光明神的身边。 就像地球上欧洲中世纪的人信仰上帝那般,得不到精神上的救赎,便以为会落入地狱。 “呐,只是一个吟游诗人。”丹墨抬起手,把架在脖子上的刀挑了下来。 流寇们却十分惶恐,但是他们毕竟背负了太多罪孽,对神的信仰也只是将信将疑的态度,自然与她撕破脸皮,就不会放过她! “神说,尔等有罪。”不容置疑的话语从丹墨口中脱出。 这一刻,流寇们被莫名其妙的力量约束住,他们看着此时周围散发着神圣光芒的丹墨,惊恐万分。事实上这只是他们强大的脑补!←_← 就算丹墨会发光,发的光也不会是白光,而是黑光好伐! 特么的,明明说好的不是神值人员,为毛啊!qaq 流寇们此时内心是无比悲伤的,还有什么事情比看着死亡一步步的降临自己却无能为力。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哀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明白的! 他们用眼神透露出对生的渴望,后悔已经溢满胸膛,早知道当初就不来这里,早知道他们就做安分的贫民,早知道…… 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只恨悔不当初… “神说,剥夺尔等的生命。”金色的流光在丹墨眼中流逝,无情地看着活生生的几个生命在她眼前风化成沙。 他们甚至来不及尖叫,来不及感受疼痛,一阵风带过与这数不尽的黄沙不分彼此。 在丹墨眼里,看到的却是一个裹在黑袍底下的人将这些灵魂带走。 黑袍的死神向丹墨跪下,她挥挥手让他离去。 …… 死亡并不是尽头,而是另一个开始,除非你已经被神放弃。 ——丹墨 ------题外话------ 是不是觉得女主好凶残! 觉得她凶残就出来冒泡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