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女怪谈》 001 广西,十万大山。 一队自由组织的驴友团自防城出发,一路由东向西,意欲徒步翻山越岭,到达上思县。 队伍一共八人,五男三女,除了其中一位是微微发福的中年大叔,其余七个均为年轻力壮的青年人。 这支网上临时组织的队伍,发起人叫程濯,穿着蓝色冲锋衣,高个子,板寸头,是个很帅的年轻小伙。 另外三个青年男人同样很好区分,光头有纹身的绰号就叫光头,长相俊雅斯文的叫齐安,矮个子戴近视眼镜的叫小波。 言谈间,豌豆得知程濯、光头、齐安,以及另外两个分别名叫阿美和婷婷的姑娘,这五人是早就认识的,一起结伴自驾到广西,自平旺乡一路向南,临时起意徒步横穿十万大山,为了安全着想,又临时在网上发了帖子,召集其他同在广西的驴友同行。 “唔,其实我和阿濯他们经常背包外出的,像西藏啊,贵州啊,新疆阿尔泰啊,长白山啊......也算是把整个中国都走遍了,这次主要是考虑阿美和婷婷两个女孩子,十万大山又都是悬崖峭壁的,比较险峻,当然还是人多一点更安全,妹妹你说是不是?” 队伍出发一上午了,大家言谈间互相认识熟识了下,话也自然而然的多了,于是豌豆就发现那个绰号光头的小伙一路围着自己,热络的搭话,照顾的很是殷勤。 这倒也不奇怪,豌豆一看就是那种不常出门的姑娘,脸色白净的厉害,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病态白,但这并不影响她是一个好看的姑娘。 齐刘海,长头发,她的眉毛弯弯的,又清秀又漂亮,眼睛黑亮黑亮的,宛如镶嵌着的黑宝石,又像两颗晶莹的水葡萄,习惯性微抿着的小小嘴巴......总之她是一个好看的姑娘,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她太瘦了,穿着红色冲锋衣,却总显得空荡荡的,像是一阵风便能吹跑似的。也正是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队伍出发伊始,初次会面时,她看到程濯望着她皱了下眉,似乎很不看好她的加入。 也幸亏是光头存了泡妞的心思,拉过他说了好一会儿的话,他才没有多说什么,队伍正常出发。 事实证明程濯的担心并非多余,一上午的山路,崎岖蜿蜒,身上又背着重重的背包,豌豆明显感觉自己有些力不从心了,她的心脏跳的越来越快,额上汗淋淋,脸色显得更加惨白兮兮的。 “妹妹,你没事吧?” 最先发觉不对的光头停了下来,扶着她就近坐在一块石头上,对领头的程濯喊了一句,“阿濯,停下歇歇吧。” 程濯还未说些什么,那名叫阿美的黄短发女孩先嚷嚷了起来,“这一上午才走了多远的路啊,就是因为照顾她,本来就走的慢吞吞的,我和婷婷都没嫌累呢,身体不好一开始就不要逞强嘛,省的现在拖后腿......” “哎呀算了阿美,其实我也觉得累了,休息一下也好,”长相文静的婷婷说话温温柔柔的,善解人意的朝豌豆笑了笑,又拉了拉程濯的手,“阿濯,好吗?” 程濯倒没说什么,其他人也都理解性的笑了笑,于是便停在原地歇了一会。 豌豆本就是个少言寡语的姑娘,被阿美一顿埋怨,颇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直望着手中的水壶发呆。 “嗨,没事的,小美就是嘴巴刻薄了点,其实没什么别的意思,你不要放在心上。” 她正发着呆,听到有人像是在跟自己说话,恍若未闻的抬起了头,“啊?” 说话的是与他们一道的齐安,长相斯文俊雅,声音温温润润的,脸上又含着温良无害的笑,很容易令人产生好感,于是豌豆反应过来,感激的点了点头,“嗯,谢谢。” 她本就长着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声音又轻怯怯的,顿时令人心生怜惜,忍不住想安慰几句。 齐安想安慰她,但见她很快的又低下头去,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琢磨了一会儿,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我觉得你挺面熟的,你是南方人吧?说话口音跟我们淮城很像。” 话一出口,就连不远处的程濯也抬头看了她一眼,豌豆握住水壶的手不为人知的抖了下,声音竟不自觉的冷了几分,“不是。” “咦,你这么一说是有些像我们淮城口音,妹妹你是哪里人?” 一旁的光头兴致盎然的追问,却不知豌豆的脸比刚才更加冷了,抿了抿嘴巴,好一会儿才冷冰冰的回答,“我是哪里人,跟你们无关。” 尴尬,光头很尴尬,齐安也尴尬,就连一直坐在旁边沉默不语的眼镜男小波和中年大叔也感觉到了尴尬。 这姑娘真是古怪,翻脸不认人呢。 但人家也没有错,驴友有驴友的规矩,人家没义务告诉你她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 大家打了个哈哈,很快收拾东西起身上路,将不快丢在了脑后。男人都很大度,不记仇,但女孩子就不一样了,阿美对豌豆的针对愈发明显,而婷婷也显然没了维护她的意思。 豌豆不甚在意,一路勉强支撑向前,拒绝了光头帮她背包的好意,像只突然睡醒了的刺猬,沉默寡言,四下里打量的目光充满了戒备。 热脸贴了冷屁股,一时间连光头也不爱搭理她了,出门在外,看你是个姑娘家家,帮你是好意,但谁又不欠你的,拽着个脸给谁看。 傍晚,十万大山重峦叠嶂,连绵起伏。 夕阳渐沉,余光渐渐透不过林子,大家又累又饿,于是挑了处临近溪流的空地,准备安营扎寨。 “那个,豌豆还没跟上来呢,咱们要不要去看看。”眼看着大家都忙活起来,小波迟疑的开了口。 “看个屁啊,她以为四海之内皆她妈呀,任谁都还得惯着她。” 阿美忍不住爆了粗口,婷婷笑了笑没说话,倒是齐安好脾气的放下手里的东西,“我去看看吧,别真的跟丢了。” “不用。” 说话的是程濯,大家抬头,但见他目光遥遥的望向远处,扬了扬下巴,“来了。” 远远的,一抹红色的身影,瘦瘦小小的豌豆背着大背包,像是背着身后沉重的大山,林子已经昏暗,她的脚步很慢,整个人像是渐渐的从一副浓墨山林水画中淡出,身影压抑而又单调。 看到她过来了,大家很快各忙各的,准备食物,铺好睡袋。 程濯蹲在溪边洗了把脸,顺势看了看水里有没有鱼,但事实证明真的是水至清则无鱼,他摇了摇头,正要收回目光,冷不丁的就发现豌豆站在自己身后,眼睛死死的盯着水里。 她的背包还未卸下,几缕汗津津的刘海粘在额上,明明是那么好看的小姑娘,偏偏脸色惨白的吓人,就连紧抿着的嘴唇也微微泛着白。 “要在这过夜吗?” “嗯。”程濯看了她一眼。 “不行,”豌豆仍旧死死的盯着溪水,抓住肩带的手握的紧紧的,“不能在这过夜,很危险。” 程濯皱着眉头,有些奇怪的望着她。一旁走来的光头乐呵呵的笑了出声,“这儿能有什么危险,妹妹你别担心,咱们可算是老江湖了,一会儿火堆烧起来,晚上轮流守夜,任什么山林野兽也不敢靠近的。” “不行,反正不能在这儿过夜,你们收拾下东西,咱们再往前走走。” 豌豆固执己见,惨白白的脸上有着奇怪的倔强,光头不自觉的又乐了,“你这妹妹可真奇怪,这一路都累得够呛了,再走下去我们倒没什么,就怕你晕倒在路上,到时候我们可不管你啊,这山里有狼的。” 光头开着玩笑,豌豆却望着程濯,语气决绝,“我不管,收拾东西,立刻离开这儿。” “你特么神经病啊!”不远处,阿美气冲冲的走了过来,忍无可忍的上前推了她一把,“要走你自己走,我忍你很久了,你以为你谁啊,滚回家闹腾去,这儿没人把你当祖宗供着。” “小美,别闹了。” 齐安上前劝阻,却不料阿美的火气更大了,“谁闹了!这一路都是谁在发大小姐脾气,下午赶路,濯哥走走停停,不都是怕她跟不上吗?该赶路的时候不赶路,现在又来逞能,脑子被驴踢了啊!” “哎呀算了算了,大家相识一场都是缘分,出来玩就该高高兴兴的,都互相理解一下。” 中年大叔出场,齐安和光头又哄又劝的将阿美拉开,大叔看着豌豆,又说道,“小妹你也听话,走了一天也累了,待会咱们吃点东西,点着篝火,躺在这里看星星,多好。” 豌豆紧紧抿着嘴唇,垂了垂眉眼,很快又抬起了头,倔强的有些欠揍,“你们不走,我自己走。” 说罢,她转身就要离开,全然不顾愣在原地的其他人。这姑娘有些得寸进尺了吧,荒山野岭的,她明知道大家不会让她一个人上路......这大小姐脾气耍的也太不地道了! 豌豆知道自己很欠揍,但她没有别的法子,就这一次,他们只需听她这一次,往后各自江湖,谁也不欠谁的。 “站住。” 身后,传来程濯冷冷的声音,豌豆仿若未闻,用行动表达着自己无声的决绝。 “你自己走,走的出这十万大山吗!”豌豆没想到,一向沉稳的程濯上前,竟一把拽过她的胳膊,夺下她的背包,“你要是我亲妹子,我揍你信不信。” “一开始我就不乐意带着你,但既然带上你了,我就得负责,哪怕你整出再多幺蛾子,也得跟我们一道走出十万大山。” “谁要你负责!我是生是死跟你没关系!” “出了山,你要是去死,我绝不拦着。” 豌豆的胳膊被他抓的很疼,顺势死死拽着自己的背包,像只剑拔弩张的刺猬,“你别不知好歹,你以为我乐意跟着你们,我都没嫌你们累赘呢,你再不放手别怪我不客气!” 程濯被她气笑了,莫名其妙的被气笑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蛮横不讲理的姑娘呢,“要走你自己走,把包留下。” “凭什么!这是我的包!”豌豆怒气冲冲的吼他,“你放手,不然我真的不客气了,放手!” 二人本就拉扯着背包,程濯的力气较大,豌豆几乎是使出了吃奶的劲拽着包,却不料自己话音刚落,程濯突然就听话的松了手,害的她没有防备,一屁股坐在地上,狠狠摔了一跤,痛的眼泪汪汪。 “哈哈哈,哈哈哈.....” 一旁的光头等人很不地道的笑出了声。 “是你让我放手的。” 程濯一脸无辜的望着她,也没打算伸手拉她起来。 “呜呜呜,呜呜呜......” 豌豆终于哭了,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上气不接下气,伤心的像个孩子。 她大概是从未有过如此丢脸的经历吧,这样的女孩,应该是从小被保护的很好,娇生惯养,大小姐脾气不知道收敛,将来指不定要吃多大的亏,现在让她哭一哭也好。 程濯这样想着,也就不准齐安等人上前扶她,招呼大家去捡柴生火,准备吃食去了。 002 豌豆坐在地上哭了好一会儿,泪眼朦胧的看着他们升起了篝火,有说有笑的围着火堆,程濯他们还从林子里摘了些菌菇,拿到溪水里洗干净串在藤条上,放到火上烤,不一会儿就香气扑鼻。 远远的,豌豆找了棵大树,疲惫的靠在树上,红着眼睛,一边啃着从包里拿出的压缩饼干,一边抬头看了看星星。 山谷幽林,漫天繁星,一颗颗的像是宝石,璀璨夺目。中年大叔说的没错,点着篝火,看着星星,多好。 豌豆怔怔的抬着头,脖子很快酸了,低头啃了啃饼干,又看到远处明亮的篝火,那些快乐的人,欢声笑语,围在一起吃东西,连热闹也是热气腾腾的。 可是那又怎样呢,那些热闹与她无关啊。 她从怔忪中回过神来,远远的,正看到程濯也在看她,冲她招了招手,指了指火堆上的烤菌菇。 哼! 豌豆冷冷的瞥了他一眼,收拾了自己的睡袋,转过头钻了进去。 这小姑娘,可真欠揍......程濯心想。 ———— 火堆烧的很旺,茶饭之余,赏够了星星,大家都准备睡觉了。 阿美和婷婷是女孩子,都不用守夜,其余人便分成了三组轮守,大叔和小波守前半夜,光头和齐安守至凌晨三点,程濯守天亮。 分工之后,婷婷悄悄拉了拉程濯的衣服,“阿濯,我跟你一组守到天亮。” “睡觉吧,别胡闹。” “我是认真的,到时候你叫醒我啊。” “嗯。” “你一定要叫醒我。” “嗯。” ———— 轮到齐安和光头守夜的时候,火堆烧的有些暗淡了,二人闲扯了一会儿,光头挨不住困意,打着盹昏昏欲睡。 然后光头隐约的就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睡着了,荒山野岭,黑漆漆一片,齐安一个人坐在火堆旁,拨弄着摇晃不定的篝火。 山谷间不时听到几声乌鸦的怪叫声,然后突然就起风了,火苗嘶舔着木柴,剧烈晃动,背对着他的齐安猛地站了起来! 光头看到齐安一步步的向溪边走去,想要开口问他去做什么,可是不知为何,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眼睛也睁的很是费劲。 不对劲,溪水里似乎趴着个人,黑乎乎一片看不真切......光头心里怕怕的,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看清楚了,那蛰伏在溪水里的是个女人,披头散发,像是午夜凶铃里蜷缩着的贞子,正保持着蠕动的姿势,伸出手,慢慢的从水里往外爬...... 危险!快回来! 光头想喊,可他张了张嘴,说不出只言片语,不仅如此,他的身体就像灌了铅似的,丝毫动弹不得。 完了!完了! 光头眼睁睁的看着齐安着了魔魇似的走向那女人,而那女人半个身子已经爬上了岸,长发披散的脸上带着诡异的笑,缓缓向齐安伸出枯木般腐朽的手。 “...嘶嘶...嘶嘶。” 青紫色的脸,惨白的眼珠,女人蠕动着身躯,森然的盯着齐安,吐出毒蛇般的信子。 看清楚了,那恶心的猩红色信子伸展着,足有一米多长,从那女人血红的嘴里探出,掺着亮晶晶的粘稠液体,直直向齐安扑去! 光头惊出一身冷汗,不忍再看,下意识的就要闭上眼睛,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突然听到身后“嗖”的一声飞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像是一把短刀,细看似是很多枚铜钱编凑在一块,周身缠着密密麻麻的红线,从眼前呼啸而过,似一道流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断了那女人的蛇信。 “嘶!” 斩断的蛇信有半米长,掉在地上翻腾滚动,像一条成了精的怪蚯蚓。光头一阵恶心,抬头再看,那女人早就退回到水中,慢慢缩回消失不见了,徒留岸边湿漉漉的一片水迹。 光头顺势回头看了看,那把短刀飞出的方向,不远处,黑漆漆的夜幕下,豌豆躺在树下,睡得正香。 一时间,他的脑子有些迷糊了,半晌反应不过来,忽然肩膀就被人拍了下。 “啊!” 光头吓白了脸,回过头去,是程濯,程濯看着他,“你老实点,总盯着人家小姑娘看什么。” “不,不是。” 光头急忙辩解,想要将方才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他,可是一抬头,看到齐安正好端端的坐在火堆旁,望着他笑,“你睡醒了?做噩梦了吧,脸色那么难看。” 噩梦吗? 光头心有余悸的抬头看了看溪边,哪里还有什么湿漉漉的水迹,更别提那半截猩红色的蛇信子,就连那把掉落在地上的短刀也没半分影子。 “大男人的,丢不丢人。”程濯瞥了他一眼,掏出烟盒递给他。 光头摇了摇头,“算了,不抽了。” 他其实想说心里瘆得慌,总觉得不踏实,可又怕程濯和齐安笑话他胆子小,加之自己也迷迷糊糊的分不清究竟是不是在做梦,于是干脆什么都没说,躺下睡觉去了。 没事的,天快亮了,有程濯守着,怕什么。 齐安和程濯说了会儿话也去睡觉了,林子里黑漆漆的,十万大山峰峦叠翠,黑隆隆的山峦连绵起伏,周遭静悄悄的,除了篝火的嘶舔声,甚至听不到风的声音,一切悄无声息的,显得有几分鬼魅。 与其说人类害怕黑暗,倒不如说是害怕未知,因为谁也不知道黑暗之中究竟蛰伏着什么,就如同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些什么,内心的恐惧,源自于自己的未知。 此时已经快凌晨四点了,程濯看了下表,坐在火堆旁,点了只烟,沉默着抽了一口。 火光晃着他的身影,也晃着他深沉沉的眼眸,幽不可测,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悉悉索索......身后,似乎有微不可闻的声响,程濯警觉的皱了下眉,目光扫向四周,最后定格在豌豆的方向,而这姑娘正背对着他,一动也不动。 “阿濯,你怎么不叫醒我呢。” 是婷婷,不知何时醒来的婷婷,揉着惺忪的睡眼,娇声埋怨,然后坐在了程濯身边,将头靠在了他身上。 “你怎么醒了。” “说好了要跟你一起守夜的嘛。” “傻丫头。” 程濯揉了揉她的头发,婷婷柔声的笑,继续将头靠在他身上,“其实我早就醒了,迷迷糊糊的看到你在盯着火苗发呆。” “嗯。” “......阿濯,你,是不是在想吕薇姐?” “......” “......我知道你在想她,知道其实你不开心。” “婷婷,去睡觉吧,天都快亮了。” “阿濯你知道的,我并不想说这些,因为看到你难过的样子我也很难受,听说吕薇姐都要结婚了,你忘了她吧,好不好。” “好。” 沉默着的程濯话很少,深沉眼眸仍是望着篝火,仍是看不出任何深意。但得到那一个好字,婷婷仿佛心安不少,双手环着他的胳膊,笑着将脸贴在上面,“我就知道,一切都会变好的,慢慢的你就会忘了她,我们还像小时候一样......啊!有蛇!” 正柔声说话的婷婷,也不知看到了什么,突然失声大叫,尖细的嗓音几乎喊破,颤抖着身子扑到程濯怀里,“阿濯,蛇,蛇!” 被她这么一叫,其他人纷纷惊醒,同程濯一样将目光望去,顿时大惊失色。 不远处的溪流边,悄无声息的爬来很多蛇,密密麻麻,层层叠叠,扭动着细长的身子,从溪水里往外涌,像是倾巢而出的毒蜂,又像是源源流出的泉水,成千上万,席卷地面,数量惊人。 “啊!”一时间,阿美也惊恐的尖叫起来。 “跑,大家快跑!” 最先反应过来的程濯大喊一声,拉着婷婷,转身就跑。光头等人紧跟其后,一群人手忙脚乱,迅速的向林子里撤退。 拉着婷婷跑了几步,程濯突然想到了豌豆,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脚步也立刻停了下来,转身去寻她的身影。 “阿濯,你怎么了?快跑啊。” 婷婷含着哭腔问他,他却并未回答,一把拽住正要从他身边跑过的光头,“小不点呢?” “小,小不点?”光头回过神来,慌慌张张,“啊,豌豆妹妹,对啊,豌豆妹妹呢?” 身后是不断涌来的毒蛇,按数量来看,很快就可以把人缠的尸骨无存。程濯急红了眼,想也不想的就要前去找人,却不料被光头死死抱住,“阿濯,不是咱们不管她,是管不了啊!” 光头的声音哽咽,听的人心里难受,阿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生死攸关,无从取舍。程濯也不是圣人,说到底豌豆与他们只不过萍水相逢,但凡能救,他程濯绝不是没种的人,可眼下这种情况,真的怨不得他。 程濯觉得眼眶湿热,他想起就在之前,自己还信誓旦旦的拽着人家姑娘的背包,说什么既然带上你了,我就得负责,哪怕你整出再多幺蛾子,也得跟我们一道走出十万大山。 人家姑娘明明能走出十万大山的啊,是他硬拦着不放。 不能回头看了,也不能想,想了心就疼,他身边还有婷婷呢,婷婷得活下去啊。 一群人手忙脚乱的往前跑,可那些蛇的数量实在惊人,游走在草木茂密的林子里如鱼得水,很快就蠕动在他们脚下,四周草丛响起沙沙的响声。 程濯拉着婷婷,不时用脚踢开几条已经游走脚下的蛇,婷婷吓得哇哇大哭,紧拽着他的胳膊不放,“怎么办呀,阿濯,我害怕!” “光头!点火!” 程濯大喊一声,大家又是一阵慌乱,谁也顾不上什么森林防火了,一边鸡飞狗跳的踢着脚底的蛇,一边顺势点着了地上的柴火。 此时天还是黑的,山林昏暗,微弱的火苗借着风势,渐渐照亮了四周。 一,二,三,四,五,六......又少了一人!程濯心里一紧,四下里寻去,没有发现戴眼镜的小波。 蛇群虽然数量惊人,但小波怎么说也是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一点动静也没有就消失不见了! 程濯心里生出不详的预感,果不其然,像是为了响应他的预感,大叔突然指了指他身后,脸色煞白,哆嗦着手说不出一句话。 所有人都是大惊失色,双腿发软,几乎就要瘫坐在地上。 程濯身后,是一条吐着信子的无眼白蛇! 003 白蛇又粗又壮,竖着身躯,足有五六米高,遮在头顶像一颗参天大树。 猩红的信子,通身雪白,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鳞片,头上找不到眼睛,却仿佛在怨毒的看着他们,恐怖至极。 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白蛇狰狞的弓着身子,嘶嘶的吐着长信,蠢蠢欲动,这种情况下动则死,但不动也死。 婷婷早就吓晕了过去,程濯冷汗淋淋,面上不露声色,手却悄悄的去探身上的瑞士军刀。 他自认为心理素质不错,大风大浪的场面也不是没有经历过,可眼下这种情况是不同的,这白蛇是成了精的,警觉性是何等的强,饶是他大气也不敢出,任何细微的气息变动也逃不过它的感知。 一瞬间,谁也没有反应过来,程濯的手刚刚握住军刀,白蛇猛然出击,排山倒海,如离弦之箭般,嘶的向他张开血盆大口!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众人甚至来不及眨一下眼睛,白蛇已经直直的扑了过来。 而几乎是同时,半空之中猛然从树上跃过一道红色影子,闪电一般,以破竹之势狠狠扑向那白蛇,动作迅猛,敏捷如豹。 是豌豆! 依旧是惨白白的一张脸,头发掺着鲜血湿漉漉的黏在脸上,紧抿着的嘴唇泛着白,黑宝石似的眼睛里透着生冷,隐匿着狠戾。 快,准,狠,豌豆扑向白蛇,举起手中缠着红线的刀刃,凶狠的插入蛇身! 因着她的飞扑,程濯翻了个身,险险的避开了白蛇的攻击。同样因着她的飞扑,白蛇嘶叫一声,扑腾着巨大的身子,瞬时地动山摇,山谷呼啸。 狂风大作,林子里乱七八糟,枝叶横飞,吹得人睁不开眼睛。程濯好不容易看到豌豆死死的抓住蛇身,被它扑腾的七上八下,白蛇在山林里横冲直撞,最后猛地伏入草林,一阵悉悉索索的巨响声后,迅速的消失不见了。 程濯的脑子懵了,二话不说,飞奔上前,寻着白蛇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他一路追到了安营扎寨的溪流,白蛇的身躯庞大,目标性很强,没费多大力气,远远的就看到流水蜿蜒至上游,一道白色的影子晃动着,正潜在水中飞快的游走。 咬了咬牙,程濯迅速的追了上去。 豌豆穿着红色冲锋衣,就像浮动在白色木板上的红点,忽前忽后,忽左忽右,险险有掉下去的危险。 白蛇游的飞快,程濯很快就追不上了,但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沿着溪流的方向继续追,精疲力尽,却仍旧紧追不放。 溪流最终消失的地方,是山岭深处的一处幽谭。 流水潺潺,空谷幽幽,十万大山峰峦叠嶂,山脉连绵,总面积达2600平方公里,这点不清数不尽的山峦,有太多至今无人踏足的地方,也隐匿着太多未知的可能。 深潭倚着悬崖峭壁,四周古树参天,风景自是秀美绝伦,只是这潭水太过深不可测,泛着泠泠的波光,颇有些寒气逼人。 程濯脱了外衣,扑通一声跳了进去。 但很快,他又爬了出来。 这处幽谭面积并不大,但谭底很深,他奋力的向下游了很久,直到无法坚持,却并未发现豌豆的影子。 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豌豆绝对是被这条白蛇带进了潭水里。 在岸上稍作休息,程濯又下了几次水,均是一无所获。 此时天已经完全亮了,山谷里鸟语花香,阳光透射到波光粼粼的水面,闪耀着灿烂的金光,映着周遭绿翠浓阴的树木,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美好。 可豌豆那姑娘分明就在这谭底,生死未卜......程濯抹了把脸上的水痕,狠狠的将拳头砸向岸边的石头。 “阿濯,阿濯!” 沿路追来的光头等人,依旧是惊魂未定的模样,婷婷苍白的脸上写满了惊恐,看到程濯的身影,哭着扑进了他的怀里。 “阿濯,我好害怕,我们快走吧,离开这里,我们回去吧。” “是啊濯哥,我们回去吧。” 阿美亦是含着哭腔,被齐安扶着,脚软的几乎站不住。程濯并未理会,目光直直的望着潭水,好一会儿,转身对光头道,“带着婷婷和阿美先回去,沿路回防城。” “你,你不走吗?”光头愣了下。 “小不点还在水里,我不能走。” “阿濯,其实,说句你不爱听的,豌豆妹妹怕是活不成了,”光头不太忍心看程濯的眼睛,却仍是咬着牙说完了话,“我知道自己说这话挺没良心的,但坏人我来当好了,豌豆妹妹扑过来的时候,那脸白的跟死人一样,她身上有血的,又被那怪物带入了水里,到现在也没上来,肯定是死了,没必要为了她再搭上你的命啊。” “她要是死了,我就为她收尸。” 程濯脸上没有表情,声音冰冷的厉害,光头没再忍心告诉他,豌豆要是被吞了,连尸首也没了的。 “不行,呜呜呜,阿濯我们一起回去,我好害怕,豌豆死了又不是你的错,不怪你的,我们已经尽力了,呜呜呜,回去吧。” 婷婷哭红了眼睛,晃着程濯的胳膊,声音断断续续,泣不成声。 “要是没有她,今天咱们都得死在这儿!” 程濯被她哭的心烦意乱,忽然来了脾气,一把甩开了她的手,“婷婷,做人不能没良心,豌豆救我们的时候拼尽全力,现在她生死不明咱们就急着要回去,这不叫尽力,叫他妈怂!” 婷婷被他这么一吼,哆嗦了下,程濯又说道,“她要是真死了,还是那句话,我程濯给她收尸,往后清明寒食,年年都给她烧纸钱。” 婷婷不敢再说话了,阿美赶忙将她拉到了一边,光头咬了咬牙,“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阿濯,兄弟陪你。” “不,你把婷婷她们安全的带回去。” ———— 程濯固执己见,光头不得不带着婷婷和阿美原路返回,而齐安和中年大叔却执意留下,无论如何也不肯妥协。 齐安倒也罢了,但大叔的坚持使得程濯有些意外,也就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事实证明,大叔要留下果真是有原因的,三人守在岸边时,程濯听到他一直在喃喃自语,“蛟褫,真的是蛟褫,小芝没有骗我,找到了,真的找到了。” “大叔,说什么呢?”齐安觉得奇怪,问了一句。 大叔的表情很复杂,有些兴奋,又有些劫后余生的庆幸,还有隐隐的躁动,“就是那条无眼白蛇,古籍中有记载,此蛇名为蛟褫,生长于墓穴之中,怨毒如恶鬼,要是被它咬上一口,大罗神仙也救不了的。” “被,被它咬上一口人都没了,当然救不了。”齐安想起那张血盆大口,结巴道。 “是啊,看样子这条蛟褫是成了精的,按道理不该有这么大的。” “你刚刚说,这怪物是生长在墓穴里的?” 程濯冷不丁的突然开口,大叔愣了下,很快反应过来,哈哈一笑,“好吧,小伙子,能在这儿遇到也是一种缘分,重新跟你们介绍一下吧,我姓关,关万里,四川人,祖上是倒腾古玩字画的专家,这次到十万大山自然也是为寻宝来的。” “倒腾古玩字画的专家?”程濯看了他一眼,“盗墓贼吧?” “嘿,小伙子,话不能这么说啊,正所谓传承文物,文物传承,老祖宗的东西既要代代相传,皆是子孙后代的,祖辈的东西落在谁手里不是落,再说了,得亏咱们这些专家有这个倒腾的能力,不然多少宝贝都埋了灰,永远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 关万里说的头头是道,慷慨激昂,却不料程濯根本没打算理他,只剩下齐安还稍微有些兴趣,“大叔,你这次是寻什么宝贝来了?” “呵呵,这个嘛,”关万里滴溜溜的转了转眼睛,答非所问的岔开了话题,“其实我这次没抱什么希望,就是来探探路,但既然碰到了索性就等一等,试试运气,我瞧着你们这俩小伙胆子倒挺大的,要不跟着叔搭把手?” ———— 关万里留下不是为了救豌豆的,程濯直觉看不透此人,索性也就不再搭理他,趁着光线明亮,又下了一次水。 按道理,那么大一条蛇不会在谭底消失不见的,可寻遍了整个深潭,愣是半个影子也没有。 程濯觉得不对,这谭底肯定大有文章,如果真像关万里说的那样,蛟褫是镇守墓穴的怪物,那莫不是这墓穴就在水潭底下? 很明显,关万里也是这么想的,这大叔一脸的精明模样,迟迟不肯离去,说不定就是想等等看那条蛟褫还会不会出来,再说不定就是想等等看程濯他们与蛟褫鹬蚌相争,自己能不能捡些便宜。 人心叵测,程濯实在无法信任他。 “豌豆要是真被那条白蛇拖进了洞里,无论如何是活不成的,阿濯,咱们再等一等,但如果还是找不到,你就要听我的,总不能为了给豌豆报仇去找那怪物拼命吧。” 是啊,总不能为了给豌豆报仇去找那怪物拼命啊......齐安的话不无道理,程濯虽然不爱听,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很快到了晌午,齐安递过来的东西实在没心情吃,倒是豌豆的背包,被他从营地拿了过来,此刻正放在石头上,鼓鼓囊囊的。 程濯怔了会儿神,豌豆若是真的回不来了,自己总要给她家里人捎个信吧? 之前还说人家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可若真的是娇生惯养,谁会只在背包里放压缩饼干? 想起昨晚,他们一群人围着篝火唱着歌,豌豆一个人默默啃着饼干,程濯突然觉得心里噎得慌。 背包里有两件换洗衣服,其余的皆是手电水壶登山绳之类的东西,身份证和钱包倒是没有找到,想来也对,这种东西本就应该带在身上,只是可惜了,豌豆若是死了,他都不知道该通知谁。 哦对了,背包里还有两样东西,皆是用帕子一层层仔细包好的,一个是巴掌大的中国娃娃,齐耳短发,闭着眼睛。 另一样是个长方形的木盒,打开,里面是一把青色线香。 线香倒也罢了,奇怪的是那个玩偶娃娃,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缝制的,皮肤白白嫩嫩,很有弹性,更甚至触手生温,仿佛是个活物似的。 生出这样的想法,程濯心里猛地一跳,再去看那玩偶娃娃,明明是闭着眼睛一副乖巧可爱的模样,可那嘴巴诡异的往上翘,像是在看着他笑。 004 重新将娃娃包好,又将那盒线香装到豌豆的背包里,也不知为何,这一刻,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豌豆这姑娘行事如此古怪,兴许不会这么轻易死掉的。 程濯与齐安商量了下,取出几捆绳子绑在一起,由齐安在岸上守着,程濯系着绳子下水,看看这谭底究竟有多深。 为了安全起见,关万里也凑了过来,递给他一把半米长的锋刃,“你那瑞士军刀不管用,带着这个,这把可不一样,削铁如泥。” 程濯瞥了他一眼,虽说对他没什么好感,但也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接过长刀。 潭水阴寒,越往下越昏暗,开了手电也看不真切。这处幽谭本就倚着悬崖峭壁,谭壁也是嶙峋不定,起起伏伏,绳子不够用了,程濯便没有再往下游,而是摸索着谭底石壁,一处处的移动着身子。 他早该想到的,那群蛇倾巢而出时,是从溪水里爬出来的,既然那条蛟褫的老巢在谭底,不妨顺着那些虾兵蟹将的小洞穴找找,指不定就揪出点眉目。 然而没等他揪出眉目,程濯突然感觉谭底剧烈的颤了下,紧接着地动山摇,水流被搅得七荤八素。头晕脑胀,翻天覆地,忽然就听到四周传来一个女人惊天动地的哭声。 这女人哭的凄惨至极,声音狰狞刺耳,尖细怨毒,搅得人耳膜震动,目眦欲裂。 程濯承受不住,只感觉浑身的血液逆流,横冲直撞,仿佛就要破体而出,四分五裂。 “呜呜呜,呜呜呜......” 哭声自四面八方传来,像一张网,又像一把把利剑,冰冷的穿透在程濯身体里,他觉得自己真的受不了了,在水中起起伏伏,随波逐流,全身的血管都要爆裂,仿佛一只待宰的牲畜,五脏六腑被绞的血肉模糊。 无法忍受,痛苦的几近失去意识,他要疯了,这滋味简直比死还难受......死,对,死吧,死了就解脱了,一切都解脱了! 眼珠爆红,似是蒙上一层浓血,程濯忍无可忍的从后背抽出长刀,没有片刻犹豫,高高举起,对准了自己的胸口! 轰! 又是一声巨响,谭底又是一下剧颤,毫无防备,手中的长刀被震落,而那凄惨的哭声竟也戛然而止,程濯头疼欲裂,意识却猛地清醒了。 此地不宜久留。 ———— 程濯是在一群人呼天喊地的叫声里爬上岸的,强忍着五脏六腑的疼痛,一抬头就看到光头婷婷和阿美他们站在旁边,就连消失了好久的眼镜男小波也在眼前。 小波说,蛇群追过来的时候,他慌乱之下与大家跑散了,紧接着就碰到了一只无眼白蛇,若不是豌豆扑了上来,他早就被那妖怪打牙祭了。 白蛇将豌豆甩出几丈远,豌豆摔得头破血流,但她二话不说又站了起来,飞快的去追那条蛇了。 小波又惊又吓,等回过神来豌豆已经没了踪影,他只得哆嗦着腿,一个人在山林里摸索。 摸索了一上午,好不容易找到了原来的溪边营地,可是大家都不见了,找不到队伍的小波正慌乱的不知如何是好,突然就看到光头他们回来了。 如果说小波的经历比较悲催,那光头他们三人的遭遇说起来就有些吓人了。 光头带着婷婷与阿美沿路返回,来时走过一遍的路,按道理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不知为何,他们走了三遍,每一次都莫名其妙的又回到了溪边营地。 遇到小波后,四个人不死心,再次出发上路,一个小时后,精疲力尽,还是绕回了原地。 惊魂未定,风波又起,四人于是沿着溪流,到深潭边与程濯他们会合。 “这大白天的,鬼打墙啊。”关万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正因为此时是青天白日,遭遇了鬼打墙才显得可怕,白天尚且走不出去,如果到了晚上...... 程濯想起谭底那凄凄惨惨的鬼哭声,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们,算是被盯上了吗? “收拾东西,走!” 认了吧,他是救不出豌豆的,马上就到傍晚了,太阳一旦西沉,也许他们全部都要死在这里。 一群人慌慌张张的收拾了东西,出发。 ———— 手机没有信号,指南针又突然失灵......正如光头所说,明明是原路返回,每一步都不曾出错,可兜兜转转,一切又回到原地。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余晖拢在群山之间,远远的,鲜红似血。 程濯不死心,以往的经历,在荒山野地迷了路,只需等到太黑,抬头看一眼北斗星,怎么也能找到出路的。 可是这一次,天若是黑了,还能有活路吗? “那个,关于鬼打墙,我倒是有一个破解办法。” 关万里突然开了口,急的光头直跺脚,“哎呦都什么时候了大叔,你有办法倒是说啊。” “鬼打墙,其实说白了就是鬼遮眼,给人制造出假象,遇到这种情况不妨把眼睛闭起来,不去看周围的场景,自然就走出去了。” “你咋不早说啊叔,害的咱们一直在这儿兜圈子。”有办法解决困境,光头是挺高兴的,但也忍不住埋怨了关万里一句。 关万里笑了笑没说话,神情似有遗憾。程濯瞥了他一眼,他怕是还怀着别的心思,舍不得走呢。 队伍再次出发,由程濯和关万里领头,婷婷和阿美在中间,光头等人断后。 七人一个接着一个,紧握着手,闭上眼睛,慢慢摸索着向前走。 程濯的方向感一向不错,细细的在脑海中勾勒着来时的方位,身后不时还有关万里提点几句,慢慢分析着向前走,虽然山路崎岖,倒也走的很顺利。 每走一段路,七人都要停下报个数,于是走走停停,时间也过了很久,谁也不敢睁眼,也不知究竟到了哪里,天有没有黑。 闭着眼睛,漆黑一片,婷婷她们几乎算是走了一天的山路,累得有些受不了了,于是含着哭腔道,“阿濯,我走不动了,好累,咱们歇一会儿吧。” 程濯停了下来,估摸着也走了一个多小时了,婷婷受不住,于是决定原地歇息,休息之前,按例开始报数。 “一” “二” “三” ...... “八” 最后一声,是光头的声音,却惊起了所有人的鸡皮疙瘩!吓得婷婷失声尖叫。 “错了,重新报数!在后面加上名字,”程濯心里突突直跳,开始重新喊数,“一,程濯。” “二,关万里!” “三,婷婷。” “四,阿美。” ...... “七,光头。” 对了,总算对了,所有人都松了口气,阿美忍不住骂了光头一句,“你丫有病啊,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八,光头。” 阿美话音未落,忽又听光头声音幽幽的报了一遍,顿时火冒三丈,“光头,你够了!” “不,不是我啊。”身后,光头含着哭腔辩解一句。 “啊!!” 婷婷太过恐惧,睁开眼睛,大叫一声松开了阿美和关万里的手,想也不想的扑到了程濯怀里,“阿濯,呜呜呜,我好怕。” 婷婷已经睁开了眼,一切前功尽弃。 程濯等人便也不再闭着眼睛,警觉的望着四周,此时天已经黑了,林子里昏暗暗的,几只乌鸦怪叫着扑腾而去,阴风拂过,山木沉闷闷的作响。 “那,那些都是什么?” 突然,小波惊恐的叫了一声,几乎吓破了嗓子,程濯迅速抬头,同时举起了手电。 这一看,所有人都瘫坐在地。 山林树木,黑隆隆一片,沉压压的挂满了尸体! 阴风阵阵,尸体在树上晃荡,有的披头散发,衣不蔽体,有的血肉模糊,四肢不全,还有的脖子转到脑后,表情狰狞......但无一例外,所有的死尸皆是瞪着大大的眼睛,瞪着爆裂的眼珠,直勾勾的盯着他们看,面如死灰,诡异的笑。 黑云笼罩月色,林子里透不过一丝的月光,黑暗之中,隐约闻得到腐烂的腥臭味,树木沙沙作响,尸体就在头顶晃啊晃,满山遍野,密密麻麻,数以万计。 放眼望去,无边无际,看不到尽头......恐惧袭上每个人的心头,死尸毛骨悚然的笑,四面八方响起阴森森的鬼叫声,在山谷间不断回荡,婷婷直接崩溃了,大叫一声,险些晕了过去。 跑!逃! 所有人的脑子里都只有这一个想法,强撑着发软的双腿,哆嗦着身子,咬紧了牙关......可是,能逃到哪里去呢?所到之处,密密麻麻,皆是尸陈遍野。 死尸荡秋千似的,在树上来回的晃,有的挂的低,脚底几乎就要触碰头上。 逃来逃去,最终却逃到了最初的溪边营地。 挂在树上的尸体一直在笑,阴森笑声一路跟随,传遍山林每个角落,但他们也只是笑着在树上荡秋千,好像摆设品一般,并不打算下来做些什么。 又或许,他们根本不能下来做些什么。 程濯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这一点,他脑中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揣测,这一切都是幻觉,假象,就如同最初的鬼打墙,其实都是用来蒙蔽他们的障眼法。 真正在幕后操作的,说不定就是那条邪门的无眼白蛇。 不能坐以待毙了,那白蛇现在还没有真正对他们下手,但指不定什么时候突然就出招了。 程濯咬了咬牙,决定再去谭底。 兴许那无眼白蛇此刻还在谭底,又或许它此刻正在山林的某一处,悄无声息的吐着信子,如同逮到了耗子的花猫,戏弄的逗着他们。 水潭底下是它的巢穴,就算它此刻在林子里,发现程濯去了水潭,也势必会跟过去吧。 如此一来,婷婷他们趁机离开,指不定还有一条生路。 程濯决定了,便立刻起了身,告诉了齐安和光头他的计划。 齐安与光头都要跟着一同前去,程濯不肯,说道,“我也只是猜测罢了,万一那东西根本没打算跟我回谭底,你们留在这儿也好对付它。” “可它万一跟过去了,你一个人怎么......” “豌豆都能给它一刀,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同归于尽,”程濯打断了齐安的话,淡淡道,“一个人折在这里,总比一群人折在这里强,我希望你们能带着婷婷活着离开。” 005 风阴阴,黑隆隆。 白日里波光粼粼的水潭,此刻水面乌黑,四周荒山野岭听不到一点动静,漆黑夜幕下,群山起伏,像一条条鬼魅的巨蟒,蛰伏在天际下,随时准备吞噬大地。 下午捆的绳子还在水里,程濯脱了衣服,咬着手电筒,拽了拽岸上的绳子,嗯,绑在石头上还很紧实。 正要下水,突然水面几乎微不可见的晃动了下。 程濯顿生警觉,关了手电,翻身藏到了远处一块石头后面,同时握紧了手中的军刀,随时准备飞扑上前。 等了一会儿,水面的涟漪越荡越开,果真有东西!那东西正顺着绳子,借着力,慢慢的往上爬。 看到了,是一个女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幽幽的伸出一只手,慢慢的探出半个身子。 程濯等的就是这一刻,手中的军刀对准了她的脑袋,几乎就要夺命而出!可是下一秒,他愣住了,因为他听到那女人“阿嚏”一声,打了个寒颤。 “小不点?” 头发黏在额上,豌豆抹了下脸上的水,“臭蘑菇,你蹲在那里生孩子啊,还不过来拉我一把。” 程濯反应过来,连拖带拽的将她拉上了岸,豌豆精疲力尽,狼狈至极,一屁股躺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 “......” 程濯想着说些什么,可是豌豆不说话,脸白的吓人,闭着眼睛剧烈的喘息着,仿佛很久很久都没有呼吸过,倒使得他不好意思开口。 “那条蛇呢?”过了很久,估摸着豌豆应该顺了气,他才开口说话。 “死了。” “死了?!” 豌豆轻描淡写,程濯吃惊不小,好一会儿才又问道,“怎么死的?” “怎么,你还对它产生感情了?舍不得啊?” “嘿,小不点,你还记仇呢?”程濯颇有些哭笑不得。 豌豆没有说话,这一次的沉默又像是不知如何开口,很久很久,才飘忽不定的自喃自语,“可能,是小芝杀了它吧。” “小芝?” “嗯。” “她是谁?” “哦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豌豆一提醒,程濯突然想起了什么,将鬼打墙以及林子里的死尸之事简单的跟她说了下,说道,“既然那条蛇死了,那些幻象应该也消失了吧。” 豌豆摇了摇头,又抬了抬头,“你看看那边。” 程濯顺势望去,远处丛林,树上依旧悬着一具具尸体,在风里摇摇晃晃,诡异的冲着他笑,仿佛在嘲笑他的无知。 “怎么会这样?” “谁告诉你这些是幻象了,”豌豆看了他一眼,“这里的每一具尸体都是真实存在的。” 什么?程濯无端的惊出一身冷汗,“山里怎么会死这么多人?” “死了好几百年了,下不来的,”豌豆抬头,“都很可怜的,一直就这么挂在树上,想害人也没办法。” 这下,换程濯不说话了,豌豆顿了顿,又道,“这水底下有一处墓穴,树上这些人都是给人殉葬的,被墓主种了毒咒,殉葬是仪式,尸满林是唤醒毒咒的方式。” “......尸满林,也就是说毒咒出现了?” “嗯,谁也逃不出去的。” 程濯的表情很凝重,眼眸深沉,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豌豆见状,又笑了,“其实也不是完全逃不出去。” “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帮你们活着离开。” “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因为你能帮我。” 豌豆看着程濯,黑亮眼眸如宝石般干净,“有些事,我做不来,需要你帮忙,作为回报,我帮你们离开林子。” “好,成交。” “你都不问我要你做什么吗?” “只要婷婷他们能活着走出去,做什么都可以。” “嗯嗯,你放心,你也不会有事的,我保证,”豌豆高兴的像个孩子,喜笑颜开,又像是怕他反悔,赶忙的追问,“我的包呢,背包呢?” “石头下面。” 因为没在背包里找到她的身份证,程濯他们离开时又很匆忙,便将她的背包藏在了岸边的石头下,豌豆赶忙拽了出来,在包里一阵摸索,掏出了一块包好的帕子。 帕子里,是一个巴掌大的玩偶娃娃,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咧着嘴笑。 ......睁着...眼睛,程濯惊了下,白天时,他看到的娃娃分明是闭着眼睛的。 “心肝宝,帮我一个忙,把那几个哥哥姐姐带出林子好不好?” 玩偶娃娃眨巴着眼睛,点了下头。 豌豆开心的亲了亲她,“你最乖了,把他们带出林子后,自己回家好不好?” 玩偶娃娃眨巴着眼睛,再次点了下头。 豌豆开心的把娃娃递给了程濯,“给,让你的朋友带着它上路,要在天亮前走出去,白天它要睡觉的。” ———— 程濯将玩偶娃娃拿去给光头他们,很快又返回到了水潭边,正看到豌豆将绳子从水里拽上来,一根根的在解开,抽出自己的那根登山绳。 “等下我们到谭底的墓穴里,把那个阿姨捆起来。” “阿,阿姨?” “就是那个在水底鬼哭狼嚎的阿姨,我的耳膜差点被她震碎了。”豌豆一本正经的跟他解释,同时扬了扬手中的绳子,“以后不要乱用我的绳子,万一出事就惨了。” 程濯莫名其妙的看了她一眼。 谭底,果真如程濯所想,白蛇的巢穴并不在底部。 凹凸不平的周遭谭壁,豌豆四下巡视,在水里游来游去,头发像水草一样飘散,白生生的小脸上眉毛弯弯,乌溜溜的眼睛转来转去,怎么看怎么漂亮,只是不知道她是跟谁学的游泳,鼓着金鱼似得腮帮子,一直在吐泡泡。 程濯跟在她后面数了一百多个泡泡,总算见她停在一处壁石前,上下看了看,跐溜溜的就往下钻,身子很快消失不见......程濯紧跟其后,往下游了游才发现,这块坑坑洼洼的壁石下,遮遮掩掩,竟有个一米宽的石洞。 石洞里面,别有洞天。 从水里爬上来,上岸,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室生辉,数不清的金银珠宝,玉器玉瓷,琳琅满目,堆满了洞室各个角落,只是,也有不少碎成片的。 “阿姨哭的可伤心了,把瓷器都震碎了。”像是看出程濯心中所想,豌豆给他解释了下。 “她为什么哭?” “......可能是,她的宠物死了,小芝又在她身上插了一刀。” 继续向里走,石洞尽头,侧身向左,空间偌大的内室,处处蒙着阴森森的灰,里面很空旷,唯有中间堆砌的高台,一口陈旧棺木安安静静的摆在上面,棺材盖被掀开,摔烂在地上。 有打斗的痕迹,豌豆口中的“宠物”正躺在地上,身躯庞大,白花花一堆,占了不少地方。 足有五六米长的无眼白蛇,又粗又壮,此刻软绵绵的趴在地上,虽然死了,却仍旧显得狰狞恐怖,一米多长的信子像一条猩红色的怪蚯蚓,更重要的是,白蛇腹部,穿了一个碗口粗的口子,鲜血淋淋,血肉模糊的一个大洞。 “它把我吃了,小芝生气了,就在它肚子上掏了个口子。” 豌豆再次开口解释,程濯说不吃惊是假的,四下里看了下,“那,小芝呢?” “在阿姨身上插了一刀,就走了。” 豌豆简单的回了句,随即上前走向那口棺材,朝里面看了看,“你过来,帮我一个忙。” 程濯上前,同她一样探出头去,只朝棺材里看了一眼,饶是有心理准备,仍旧吓了一跳! 棺材里,丝绸锦被,百年不烂,如意玉枕,金钗银钗,琳琅满目,一具腐烂的女尸正睁着怨毒的眼睛,狰狞的与他们恐怖对望。 有腐尸的臭味,臭气熏天,女尸面目全非,张着嘴巴,阴森恐怖,一双怨毒的眼睛缓缓渗出脓血,直勾勾的盯着他们,写满了不甘心,仿佛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她的指甲又黑又长,弯弯曲曲,骇人的伸着,胸口插着一把铜钱匕首,隐约还在起起伏伏,细微的喘息。 她还活着! 程濯退后一步,豌豆却仿佛浑然不知似的,手里拿着自己那根细长的登山绳,也不觉得害怕,伸手进了棺材,来来回回的将女尸捆了个结实。 “刚才没这么可怕的,就是一个年轻的漂亮阿姨,被小芝插了一刀,慢慢就腐烂了。” 豌豆一边说着,一边招呼着程濯上前,“来,你别害怕,帮我亲她一下。” “什,什么?!”程濯的脸都绿了。 “亲亲啊,就是贴着她的嘴巴,把她的怨气吸出来。” “......” “我本来是要自己吸的,可是吸不出来,万物以阴阳相成,阳以煦阴,阴以吸阳,思来想去只能你帮我了。” 豌豆一脸天真,期待的看着他,同时拉了拉手里的绳头,“快,我把她捆好了,你快来亲。” “......” “你怎么了,不是说做什么都可以吗,不准反悔的,不然我这就把心肝宝叫回来,”豌豆急了,先是放了狠话威胁他,可不知为何,很快又变了脸,哀求似的轻声道,“求你了,不会有危险的。” 程濯认命的叹息一声,上前一步,看了一眼女尸,实在是惨不忍睹,不忍直视,“她眼睛睁着,我亲不下去。” “哦哦。” 豌豆回过神来,赶忙凑了过去,伸出手要将女尸的眼睛盖上,可是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她只不过轻轻碰了碰,竟然把女尸的眼皮扯了下来! “呕......”程濯别过脸去,差点吐了。 “没事没事,我把她眼珠子抠出来,她就不会瞪着你了。” 豌豆赶忙安慰他,伸手就要去挖人家的眼珠子,程濯强忍着阻止了她,“你身上不是有帕子吗,把眼睛盖上就行了。” “哦哦。”豌豆赶忙拿出手帕,小心翼翼的叠好,遮在了女尸眼睛上。 程濯在豌豆一脸期待的注视下,深深地呼了口气,努力的安慰自己,就当是个美女,就当是个美女......说罢,两眼一闭,把头伸进了棺材里。 臭味扑鼻,简直是无法呼吸,强忍住作呕的冲动,程濯好不容易吸了一口气,一抬头,妈的,翻天覆地,墓穴的场景不见了,自己竟然站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 006 不知是什么朝代的大街,一群穿着古代服饰的人来来回回从他身体里穿过,像是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一般,热闹的街道,酒家林立,处处斋馆,街旁小贩叫卖声鼎沸,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 突然,一个姑娘从人群中匆匆跑来,一脸的惊恐失措,不时地回头观望,冷不丁的就摔倒在地。 紧接着,人群之中响起尖叫声,纷纷让出的青石板路上,一条三米多长的蟒蛇“嘶嘶”的游了过来,眯着阴毒的眼睛,猛地扑上前,一口咬住了姑娘的腿! “啊!救命啊!救命!” 姑娘撕声尖叫,哭声惊天动地,而围观群众更是吓得魂不附体,纷纷后退几步,谁也不敢上前。 大街之上,巨蟒张着血盆大口,蠕动着,吞咽着,一点点的将姑娘吃到肚子里。 姑娘一直在哭,半个身子在蛇肚子里,半个身子趴在青石板上,拼命的用手抠着地面,手指抠出了血,指甲断裂,地上鲜红一片,血肉模糊。 “救我,救命......” 声音越来越小,头发凌乱的散落,一只朱钗掉在地上,姑娘泪流满面,脸白的像个死人,徒劳的向围观众人伸着血肉模糊的手,“好疼,救我......” 青天白日,蟒蛇食人,还是堂而皇之的在大街之上! 围观众人竟无一搭救,眼睁睁的看着蟒蛇吞咽,姑娘的腰,姑娘的手,姑娘的脖子,直到头部,一点点的没入鼓囊囊的蛇嘴里,只剩下几缕长发露在外面,无力的随风晃动。 “哼,看你还敢跟我抢冬郎,活该。” 人群之中,缓缓走出一个身着黄衣的姑娘,容貌秀丽,却一脸恶毒,冷笑着欣赏眼前发生的一幕,一旁的小丫鬟低着头,战战兢兢的跟在她后面。 “绢娘,绢娘!” 撕心裂肺的呼叫声,一男子连滚带爬的从后面跑来,颤抖着身子上前,望着那条身子圆滚滚的蟒蛇疯了一般的大叫。 男子四下环顾,径直从不远处的小贩摊位前抽了一把刀,想也不想的冲上前去砍那条蟒蛇。 蟒蛇尾巴一甩,危险的眯着眼睛看他,吐了吐蛇信。 男子绝望的举起砍刀,回头看了一眼那黄衣女子,咬牙切齿,字字泣血,“朱牧,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说罢,砍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狠狠一划,鲜血喷溅。 那名叫朱牧的黄衣女子愣了下,似是有些不敢相信,“死了?” “......小姐,要不要拖回去喂阿花?”一旁的小丫鬟战战兢兢,小心的看了她一眼。 朱牧望着那条圆滚滚的蟒蛇,很快的冷笑一声,“不,阿花不喜欢吃死的。” ———— 顺州府知县朱令,老来得女,名朱牧。 朱牧养了一条蛇,叫阿花,阿花是吃人肉长大的,小时候吃人的胳膊和腿。府里的仆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批,换出去的不是缺胳膊就是少条腿。 后来阿花长大了,食欲大的惊人,朱牧不挑剔,常命人去大街上抓乞丐,送到府里洗的干干净净,吃顿好的,扔到后院井里喂阿花。 顺州的大街上干净了不少,再也没有乞丐了,朱牧又将目光放到府里的下人身上,直到父亲唉声叹气的劝告她,已经没有人敢到府里做下人了。 朱牧不发愁,夜里就把阿花放出去,让它自己去觅食。 于是一到了晚上,顺州城大街上看不到半个人影,百姓家门紧闭,用木桩钉的死死的,谁家孩子半夜哭一声,周围邻居都吓得直哆嗦。 孩子孩子别哭了,妖怪就要来到了。 朱牧嫁人了,嫁到了千里之外的青水县,顺州百姓松了口气。 两年之后,朱牧又回来了,顺州百姓魂不附体。 婆家家财万贯,也架不住她用仆人喂阿花,婆婆呼天喊地,丈夫指责谩骂,阿花护主,将娘俩吃了个干净。 朱牧于是叹着气,摸了摸阿花的脑袋,“你把我相公吃了,咱们只能回顺州了。” 顺州不太平,朱令的官不好当,于是老泪纵横的劝女儿,“让阿花走吧,再吃下去天都要塌了。” 朱牧很生气,阿花也很生气,冲着朱令吐信子,朱令吓得不敢说话。 吃啊吃啊,吃多了总要出问题的。 有和尚自愿送上门被阿花吃,眉清目秀的,朱牧有些舍不得。 但阿花舍得,饿的饥肠辘辘,管不了那么多,一口吞到了肚子里。 第二天早上,阿花死了,消息传了出去,顺州百姓欢呼雀跃。 第三天早上,朱牧病了,消息传了出去,顺州百姓欣喜若狂。 但朱令不高兴,老来得女,掌上明珠,如今奄奄一息的病在床上,憔悴的双眼凹陷。 “......父亲,我做了个梦,冬郎变成鬼来找我了,他是不会放过我的。” “牧儿不怕,他是你表哥,不会害你的。” “不,顺州城的百姓都想害我,人人都想害我,你看阿花就被他们害死了,阿花死了,没人会保护我了。” “牧儿不怕,爹还在,爹会保护你的。” “父亲,我怕是,快死了吧,”朱牧哆嗦着泛白的嘴唇,眼睛透着绝望,一把抓住了父亲的手,“我看到公公婆婆了,还有相公,他们说要吃我的肉。” “牧儿,牧儿,爹爹怎么才能帮你啊,我的孩子。”朱令心痛欲绝。 “我不要下地狱!不要见他们!父亲,你给我找一处墓穴,把入口堵死,我要死在里面,死在里面......顺州百姓都想害我,你杀了他们,帮我把他们全杀了。” “牧儿......” “你杀了他们!把他们全部吊死在墓穴外,给我陪葬!” ———— 程濯站在顺州府里,朱牧的闺房,看到她几近疯狂的哀求父亲,朱令老泪纵横,点了点头。 “他!还有他!把他也杀了!” 突然,朱牧转过了头,伸手一指,凹陷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程濯,诡异的扬起嘴角。 不好! 程濯后退一步,转身就跑,岂料门外冲进几名侍卫,二话不说,直接就要用绳子套他的脑袋! 程濯狠狠一脚,踹飞了一人,跨步向前,一把抓住其中一人的手肘,一个过肩摔,将其撂倒在地。 他是懂些格斗术的,可奈何对方人数太多,根本打不过来,一个没注意,背后一人猛地用绳子勒住了他的脖子,力道大的惊人! “勒死他!勒死他!”床上的朱牧一脸怨毒,疯狂的大叫。 喘不过气了! 程濯脸色发青,双手扒拉着自己的脖子,只感觉眼前发黑,头晕目眩,一阵阵的黑雾袭来,什么也看不到了。 不,看得到,他看到烟雾消弭,自己仍是站在墓穴石洞里,地上那条死去的大白蛇软绵绵的趴在地上,堆砌的高台上棺木依旧,被摔烂的棺材盖安静的躺在一边。 还有豌豆,就站在他眼前,睁着黑宝石似的眼睛,水灵灵的冲他笑。 哪里还有什么用绳子勒住他的侍卫......可是,那窒息的感觉却是真的,真的是面色发青,好像喉咙里有千万只蜈蚣爬过,青筋毕露,痛苦至极。 程濯扒拉着脖子,脸色乌紫,喘不过气,真的喘不过气,似乎就要窒息而死了,他向豌豆伸出了手。 下一秒,豌豆拉住了他的手,再下一秒,豌豆上前捧住了他的脸,再然后,抬着脚尖,亲了上去。 程濯愣了,伸出的手慢慢放回到豌豆身上,搂住了她的腰。 这不怪他,真的不怪他,原本面青耳赤,痛苦的支撑不下去,豌豆将嘴巴凑了过来,小舌头一伸,撬开了他的牙齿,轻轻的从他嘴里吸气。 他的痛苦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云淡风轻,浑身舒畅,整个人像是踩在云端,飘忽不定,脑子懵懵的,心里痒痒的。 很快,豌豆松开了他。 有些尴尬,程濯的脸有些烫,看了一眼豌豆,却发现豌豆跟没事人似的,凑上棺材前,伸手拔出了插在女尸胸口的铜钱匕首。 “那个,你,没事吧。”程濯有些不好意思。 “啊?” 豌豆抬头,眼睛里有片刻迷茫,很快又反应过来,“哦,没事,这女尸的怨气伤不了我。” 话音刚落,棺材里幽幽的伸出一只手,又黑又长的指甲,朝着豌豆的脸上抓,豌豆不慌不忙的推开,补给了她一刀。 “哦,那个,你以后多吃点,太瘦了。”程濯说道。 豌豆刚将匕首□□,棺材里的手又伸了出来,于是“噗呲噗呲”又捅了几刀,直到脸上溅了一滴血,女尸的手再也没有伸出来,才回过神似的抬起了头,“啊,你刚才说什么?” “......” “......” “没什么,你忙着。” 007 出了水潭,天还没亮。 豌豆背着大背包,程濯跟在她后面,慢慢的走在山林里。 树上密密麻麻的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了,程濯抬头看着空荡荡的树枝,眼眸略显阴沉,“几百年了,朱牧竟然还活在棺材里。” “也不叫活着,不过是借着怨气,下了个毒咒。” “什么毒咒?” “灯枯油烬,不死不灭,尸满林,葬活人。” “......葬活人,也就是说?” “她打算把你们活埋了。” “擦,”饶是程濯,也忍不住爆了个粗口,“凭什么她坏事做绝,到死了还积累那么大的怨气。” 是啊,凭什么?从头到尾都是她在害人,人人都怕她,到死了,却还是积了那么大的怨气。 这就好比杀人犯,明明拿了把刀捅死了别人,被捅死的人不委屈,杀人犯却觉得自己好委屈,还委屈的哭了...... “这个问题你得去问佛祖,”豌豆想了想,“不过,佛祖是不会回答你的。” “为什么?”程濯问。 “如果有答案,阴间就不会有十八重地狱,秦广王殿也不会有一座孽镜台。” 自古以来,民间流传着这样一首诗,魂登孽镜现原形,减字偷文暗补经,阴律无私实判断,阳人作恶受严刑。 孽镜台前无好人,一切业障皆有报应,否则朱牧也不会给自己下那样的毒咒,几百年了,仍旧不敢死。 程濯没再说话,跟在豌豆后面,看着她慢慢往丛林深处走,很快察觉不对,“你要去哪儿?应该往这边走。” “你回去吧,我还有点事,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 半个时辰过去了,山路崎岖不平,豌豆走的很是费力,眼睛在林子里瞄来瞄去,仿佛在找什么东西。 “你找什么呢,我帮你找。”程濯皱了下眉。 豌豆正找的仔细,冷不丁的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吓了一跳,“你还没走呢?” 敢情这一会儿把他当空气了?程濯哭笑不得,“把你一个小姑娘丢在这儿,我还是人吗。” 豌豆愣了下,眨巴了下眼睛,没有说话。 天蒙蒙亮的时候,二人已经走了很久很久了,再往前,出了丛林深处,远远望过去是一片悬崖空地。 晨风拂过,山林里树叶作响,空气中闻得到草木清香,豌豆的脚步变得有些沉重,缓慢向前,却在即将走出林子的时候停了下来。 程濯看到她的身子在发抖,呼吸声变得很慢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东西似的。 她哭了。 额前碎发被风拂过,那张白生生的脸上,眉毛弯弯,黑宝石似的眼睛蒙着一层水雾,晶莹剔透,凝聚在眼眶,然后像断了线的珠子,飞快的划过脸庞,掉落地上消失不见。 这是程濯第二次看到她哭,第一次她跟他夺包,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像个被欺负的小孩子。 而这一次,她在无声无息的掉眼泪,在哭,却不敢哭,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整个身子都在颤抖。 在此之前,她只身飞扑蛟褫,被拖进寒潭,几经生死,不哭不闹,而后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告诉他,自己被蛇吞进了肚子里。 程濯看到,前方悬崖空地上,站着个男人。 那是个跟他差不多年龄的男人,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很不错。 衬衫簇新笔挺,纤尘不染,眉毛细长,眼眸乌黑,鼻梁高挺,嘴唇削薄......面部轮廓棱角分明,身形修长却显清冷。 兴许是晨曦空气较为稀薄,他的身影显得朦朦胧胧,似是蒙着一层淡淡的白光,缥缈虚无。 豌豆不敢上前,站在原地抖得厉害,程濯推了她一把,“去吧。” 仍旧是呆呆的没有过去,那男人却仿佛察觉到了动静,慢慢的将目光转了过来,待看到他们,先是一怔,脸上泛起柔柔涟漪。 “豌豆?” 声音温柔,含着几分笑意,也含着几分宠溺。男人白皙面上泛着柔光,“豌豆,我刚刚还在想你,你便出现在我面前了,真好。” 远山连绵起伏,晨曦初升,燃烧茫茫雾光,映着那男人的身影轮廓,显得愈发苍白缥缈。程濯看到豌豆弯下了身子,哆嗦着手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帕子,帕子里的木盒,放着一把青色线香。 手抖得厉害,好一会儿才抽出了一根香,手中的打火机颤阿颤,还没点着就掉在了地上。 程濯上前替她点燃了香火。 这才发现豌豆真是忍的很辛苦,整个人像是被水浸泡过似的,头发湿哒哒的,一缕缕的黏在脸上,脸色苍白的几近透明,眼圈红的吓人,濡湿的睫毛抖阿抖,鼻子红的像辣椒。 不能自己到这种程度,该是多大的痛苦......程濯觉得心里疼疼的,想要伸手握住她的肩膀,给她一点勇气,可又觉得很是唐突,因为那男人正含着温柔的笑,一步步的朝豌豆走来。 嘴唇哆嗦,身子抖成了筛子,手里的香几乎都要拿不住,豌豆的眼泪像决了堤的河水。 眉眼含笑,声音轻柔,身后映着微微晨光,男人上前,伸出手轻轻的抱住了豌豆,将下巴搁在她的肩头,闭着眼睛,睫毛轻颤,神态安然。 “豌豆,我好想你。” 氤氲着深深的思念,似是半世漂泊,终将靠岸,又似是颠沛流离,寻得居所,男人嘴角含着心安的笑,像是这一生,终将尘埃落定。 抖成筛子的豌豆用了很长时间,才颤着哑哑的嗓子,叫了他的名字, “......端阳。” 一个拥抱,晨风拂过,阳光倾洒,端阳像个得到了满足的孩子,闭着眼睛,缥缈虚无的身影慢慢消失不见,徒留被汗浸湿的豌豆,以及手中那根点燃的——招魂香。 ———— 离开十万大山,豌豆与程濯在防城分道扬镳。 程濯看着她笑,“怎么说也算是同生共死的朋友,问你要个手机号,不过分吧。” “......我不用手机的。” 豌豆吞吞吐吐,倒不像是在骗他,程濯愣了下,从口袋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拿着,以后方便联系。” “不用。” “拿着。” 程濯坚持,她便只得接过,顺便问了一句,“你们是要回淮城吗?” “嗯。” “那,帮我个忙吧,”豌豆想了想,从背包里拿出那盒线香,“把这个带着,沿途你们要是停车歇息,出发之前点一根,顺着来时的方向叫三声他的名字,到了淮城之后,最后再点一根。” “端阳?” “嗯。” “能告诉我他是谁吗?” “一个,朋友。” 程濯看着她笑,豌豆习惯性的抿了下嘴,“朱牧的墓穴里有很多奇珍异宝你也看到了,那条蛟褫每天进进出出,不小心也会带出来一两件被人捡了去,东西辗转流落到各地,几经易手,因为沾染着墓主的怨气,得到它的人基本都会倒大霉。” “你的那个朋友,倒了什么霉?” “他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块玉,然后出了车祸,虽然后来醒了,看起来与平时也没差别,但其实三魂七魄里丢了一魄,这样很不安全,我怕会有小鬼钻空子害他。” “所以你就不远千里的跑来了。” “嗯。” “你为什么不亲自带他回淮城。” “我不是淮城人,接下来有自己要去的地方。” “去哪儿?” “湘西,阿难山。” “嗯,好,后会有期。” “嗯,保重。” 豌豆背着包,咧着嘴冲他笑,灿灿烂烂的,转身离开之前,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提醒道,“对了,你体内残留着朱牧的怨气,这段时间都会看得到不干净的东西,看到之后千万别声张,不要让它们发现你看得到它们。” 提醒完,她便上了路,经过前方街道右转,路旁一个垃圾桶,顺势将程濯的手机丢了进去。 ———— 返回淮城的路上,一辆gt越野停在服务区加油站,车型高大,威猛粗犷,像一匹强悍而凶狠的战马。 加油站的小哥有些惊慕,用袖子擦了下车身上的灰,一边加着油,一边捣了下同伴的胳膊。 “哎,啥车啊?” “福特。” “不会吧,”小哥有些失望,“福特能有这么高端的车?” 同伴瞥了他一眼,“福特野马,战斗型越野车,现在就是有钱也买不到,早停产了。” “那,很值钱吧?” “不值多少,也就是你从现在开始不吃不喝存一辈子的钱,”同伴顿了下,再次瞥了他一眼,“也买不起。” 小哥顿时泄了气,狠狠的踩了他一脚,“让你瞥我!” ———— 车子加油时,程濯走到一旁点了支烟,吸了几口,抬头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就听光头冲他嚷嚷,“阿濯,好了,可以走了。” 程濯转身,走到车前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后备箱拿出了一个长方形木盒,抽出一根香,借着香烟的火苗点着,顺着来时的方向,大叫了三声—— “端阳,端阳,端阳。” 话音刚落,全车的人,除了婷婷,光头阿美和齐安三人均是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她。 阿美,“濯哥疯了,我看出来了。” 光头,“病的不轻,我也看出来了。” 齐安,“我怎么听着端阳这名字耳熟呢?” “淮城首富端瑞的儿子,优晟集团的太子爷,”一旁坐着的婷婷,顿了顿,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吕薇姐的,未婚夫。” 008 淮城最近发生了件大事,富商程兆国在市郊璧峰山上投了一块地,打算建造国内最顶尖的温泉度假山庄。 工程一度进展的十分顺利,直到上个月不久,一场暴雨过后,山上有轻微的塌方,施工人员在工地上发现了一个洞。 黑黝黝的一个小山洞,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当下有六名工友提着勘探灯钻了进去。 二十分钟后,山体塌方,地动山摇,六名工友死了五个,只有一个叫顾大海的从洞里逃了出来。 出来之后,顾大海疯了,住进了精神病院。 不久后,工程进展不下去了,原因很简单,有四个守夜工人相继失踪了。 后来四个守夜工人的尸体找到了,在后山的荒地沟里,像死了的阿猫阿狗一样随意被丢弃,全都是脑袋分了家,瞪着惊恐的眼睛,颅上开了个口子,插了个勺子,脑浆脑髓吃的干干净净。 哦,还有,他们的心都不见了,胸腔掏了个洞,血肉模糊的。 前些年国内倒是发生过类似的杀人案件,是一名患有血液病的精神患者,到处杀人放血,只因庸医害人,说什么喝干净的人血可以治疗他的血液病,一时间,死了很多年幼的孩子,尸体被解剖,丢的到处都是。 而这一次的凶杀案,吃人脑,挖人心,比以往更加恶劣。 报了警,成立了专案组,附近的几个村庄成了重点搜捕对象,为了找相同的勺子,所有的小卖部都被调查一遍,就连城里的大超市也逐一被排查。 如此恶性的杀人案,众说纷纭,慢慢就传出一个比较恐怖的说法——工地有鬼。 是的,很邪门,山上的花草树木被机器一铲,就跟人被割了脑袋似的,哗啦啦的流血,鲜红腥臭。 开发商撤资,工程打了水漂,程兆国当晚心脏病发,住进了市医院。 五十多岁的糟老头子,在病床上戴着氧气罩,躺了十天半个月了,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媳妇才来看他一次,以为他不行了,百无忌惮,在病床前给相好的打电话。 “嗯,还没死呢,你急什么,等他死了家产还不都是小威的。” “哎呀,怎么会呢,小威是你的儿子嘛。” ...... 程兆国仍有意识,昏着不能动,眼角缓缓的淌下一滴清泪,十多年了,他第一次想起了结发妻子,想起当年一穷二白的自己,白手起家,在工地累得浑身散架,回到那个破旧的出租房,最幸福的就是妻子端出一大碗猪肉炖粉条,自己不舍得吃,把肉全都夹给他。 后来,房子有了,票子有了,情人也有了。 没办法,阿静太年轻太漂亮,举手投足皆是风情,很快就迷得他七荤八素,铁了心要跟妻子离婚。 妻子不肯,一来二去,厌了烦了,便开始打她,拳打脚踢,连着五六岁的儿子,一起打的鼻青脸肿。 没办法,阿静怀孕了,那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当然要尽快娶进门。 终于还是离了婚,妻子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 公司是他的,房子是他的,车子是他的,票子也是他的,那个傻女人从结了婚开始,就一心一意的相夫教子,根本什么都不懂。 他也心软了,打算给她一笔钱,可是阿静不肯,又哭又闹,还扬言要去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好,不给钱了,但是五岁的儿子得留在家里,他的母亲没有生存的能力,养活不了他。 阿静容不下那个孩子,他都看在眼里,孩子也看在眼里,小小年龄,眼睛里除了恨,还是恨。 他突然很怕那个孩子的眼神,他是老子,哪有儿子这么看着老子的。 那个孩子是被打大的,没办法,他有了小儿子,小儿子憨态可掬,会亲他叫他,还会冲他笑。 那么可爱的小儿子,大儿子偏偏不喜欢,阿静三天两头的向他哭诉,今天小威又被他欺负了,他把小威的玩具摔了,他把小威推倒了,他把小威的头打破了,怎么办怎么办,那个孩子这么恨她,会不会有一天害死小威...... 打,拿着皮带抽,狠狠的打,直到他再也不用那双含恨的眼睛看着他。 孩子不求饶,咬着牙看他,直到被他打的昏死过去,住进了医院,他也没有去看一眼。 后来,阿静告诉他,孩子拔掉了滴管,自己一个人,从医院走了。 阿静问他要不要去找,他还在气头上,吼了句就让他死在外面好了。 心怎么会这么狠?那时孩子才十岁啊!五十多岁的程兆国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眼角的泪流了又流,那也是他的孩子啊,小时候他也曾骑在自己脖子上,也曾亲昵的叫他爸爸。 也不是完全不管他,前妻又嫁了个大学教授,过的也不错,他以为孩子去找妈了。 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老婆年轻又漂亮,儿子聪明又淘气,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人生赢家了。 可他渐渐的开始老了,老了以后才发现,老婆竟然出轨了,而出轨的对象,是自己的亲弟弟。 弟弟小他十多岁,正值壮年,当年也没好好读书,吊儿郎当的,毕业后就进了他的公司当副总。 人前对他恭恭敬敬,人后竟然这样算计他。 家丑不外扬,阿静跪在他面前哭,说一时鬼迷心窍,哭的撕心又裂肺,他就信了。 老了老了,想起了大儿子,心里开始后悔,有点发疼。 那小子现在混得倒也不错,在市区跟朋友一起开酒吧,在外地开客栈,朋友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他跟他见过一次,告诉他将来自己老了,家产也有他的一份,可是呢,那臭小子看都不看他一眼,点了支烟,很不耐烦,“叔,你谁啊?” 阿静知道了他去找那孩子,面上什么都没说,整天笑眯眯的,背地里却开始算计他的家产。 前妻是个傻女人,阿静不是。 遭报应了啊,真是报应,公司财务出了问题他没发现,直到工地出了事,他才发现了资金短缺,当下心脏病发住进了医院。 可是呢,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啊,老婆花枝招展的走进来,看都不看他一眼,忙着给情人报信。 他知道,电话那头是他的亲弟弟,可他不知道,一直宝贝着的小儿子竟然也不是自己的! 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 ———— 阿静打完电话就走了,程兆国昏昏迷迷,在病床上也不知躺了多久。 天黑的时候,有人推门而入,是个年轻的小子,高个头,板寸头,长得很帅。 小子站在床边看了他很久,然后起身为他关上了病房的窗户,坐在一旁的板凳上,过了很久很久才开口说话。 “我妈说你不行了,让我来看看。”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仪器的声频在动。 “她说,你怎么也是我父亲,血缘关系是赖不掉的,虽然我并不想承认。”那小子的声音有些冷淡,“你的家产我一分钱都不会要,你的葬礼我也不会出席,这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下辈子,但愿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说完了,又过了半晌,他沉默的坐在凳子上,像是有些烦闷,从口袋里拿了支烟叼在嘴上,点着吸了一口,却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立刻掐灭了。 病房不准抽烟,可他心里不太舒服,很想抽一根。 起身,拿了火机,刚要走出病房,忽然听到有人微弱的叫了他一声,“......小濯。” 程濯回头,看到的不是病床上戴着氧气罩的程兆国,而是病床边站着的沧桑老头,身形缥缈,白茫茫一片。 那是程兆国的魂魄,他知道。 “小濯,别走......” 老头子神情憔悴,哽咽了,流泪了,后悔了......程濯看了他一眼,没有回应,就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一样,转身,伸手拧开了门,很快的走了出去。 出去后,他靠在医院的墙上,狠狠的抹了把脸。 009 程濯去了趟璧峰山。 出事后,工程解散了,荒山野地,一片狼藉。 从十万大山回来快一个月了,因着身上残留着朱牧的怨气,他仍是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刚开始的时候有些不适应,也很不舒服,在路上开着车,突然就看到前方车辆的车轮底下趴着个人,一团黑气,脸色青紫,血肉模糊,还瞪着骇人的眼珠子看他。 目不斜视,假装看不见。 路旁的垃圾桶,穿着黑衣的老太太佝偻着身子,拄着拐杖,长发凌乱,眼睛空洞。 目不斜视,假装看不见。 热闹的餐馆,美味饕鬄,吊扇上却挂着个衣服破烂的孩子,青紫的脸,舌头伸的老长,眼睛渗着血,被扇叶带着打圈圈,还咧着嘴冲他笑。 目不斜视,结账走人。 ...... 豌豆说的对,只要不让他们发现,他们是不会缠上来的,所谓不知者无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看到这些的时候,会想起豌豆,那个脸色惨白白的姑娘,是不是一直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真真让人心疼。 回来后,也曾拿出新手机给她打电话,打一遍没人接,两遍没人接......直到有人接了,却告诉他是在垃圾桶里捡到的手机。 那个脸色惨白白的姑娘,真真是可恶! 程濯近来不太爱出门,尤其是到了晚上。 可是今天,他开车来了市郊璧峰山,在荒山野地里抽了好几根烟,四下里走走停停,转了个遍。 什么也没看到,看到一团团的黑雾,拢在山体,拢在四周,拢在每一片花草树木之间,如同聊斋志异里的场景,黑雾缭绕,妖气弥漫。 他知道,那是阴气。 没敢过多逗留,白天尚且阴气弥漫,晚上更不用说了。 回去的时候去了趟精神病院。 顾大海有个二十出头的闺女,叫顾小君,说来也巧,顾小君就在他的酒吧上班,见到他之后,倒是吃惊不小,“老,老板,我真的是家里有事才请的假啊。” ———— 顾大海疯疯癫癫,掐着兰花指,像个女人一样捏着嗓子,反反复复的唱戏。 “奴乘油壁车,郎乘青骢马。何处埋尸骨?封岭松柏下......” 一个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耳朵上别着一枝花,捏着粗手指,神情娇媚,这情景别提多滑稽......可是程濯没有笑,顾小君也没有笑。 顾小君抹着眼泪告诉他,顾大海是从前天晚上才开始唱戏的,在此之前,他一直是疯了一般的用头撞墙,惊恐的喊叫,“没有头,没有头,吃人了......” 没有头,怎么能吃人呢? ———— 晚上,程濯去了酒吧。 心情有些烦闷就多喝了两杯,光头不明所以,在一旁劝他,“我都知道了,虽然你跟伯父没什么感情,但是,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啊......” “滚蛋,还没死呢。”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光头赶紧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转头又问,“那你烦个什么劲啊?” “光头,你说,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啊?鬼啊?”光头张了下嘴巴,很快又闭上了,压低声音道,“实话跟你说,哥们以前是不信的,但打从十万大山回来,哥们就信了,这世上还真有邪乎的事儿。” “那,要是邪乎事儿被你撞上了呢?” “找豌豆妹妹啊。”光头想也不想的回答,一脸的信服。 找豌豆?茫茫人海,去哪儿找呢?分开时她倒是提了句要去湘西什么什么山,但是湘西那么大,怎么找的到?兴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了。 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程濯从前觉得这话忒矫情,现在却觉得挺感伤。 起身,离开,光头在后面喊了句,“哎,去哪儿啊?” “厕所。” ———— 洗手间外,灯光明亮。 还没走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男女交合的喘息声,程濯皱了下眉,在门上敲了敲,声音戛然而止。 不一会儿,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提着裤子,若无其事的走了出来。 程濯在门外等了下,迟迟不见那女的出来,有些不耐烦,便将门推开了。 镜子前站着个女的,长发及腰,穿的很性感,低胸吊带裙,光溜溜的大白腿,正侧对着他补妆。 “小姐,这里是男厕。”程濯有些厌恶。 “我知道啊。”女人看都没看他一眼,依旧自顾自的忙活。 “知道你还不出去。”厌恶又多了几分。 “等你啊,”阴测测的声音,素黄的灯光晃了下,变得十分昏暗,女人的身影也晃了下,缓缓的转过了头,“你不是去封岭找我了吗?” 阴风倏地刮起,袭来一股腐朽之气,幽幽灯光下,蓬头散发的女人光着脚,身上是腐烂不堪的嫁衣,一颗四分五裂的脑袋,以诡异的姿势扭曲在脖子上,脑袋像是被刀砍烂的,碎成无数块,以一根黏血的鱼线勉强缝合着,东拼西凑,五官难辨,徒留一双可怖的白眼珠。 更可怕的是,她手中拿着一根针,连着长长的鱼线,正一下下的穿过脸上皮肉,翘着手指,缝合着自己的脑袋。 脖子有点歪,可怖的白眼珠滴溜溜的转,女人看着他,咯咯咯的笑出了声,声音阴森森,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孟郎,你看这样缝上会不会好看一点?” ...... 程濯猛地关上了洗手间的门,后退几步,拿出了身上的刀。 “阿濯,你掉厕所里了啊。” 许是看他好久不出来,光头一边开着玩笑,一边走过来,看到他的架势,吓了一跳,“怎,怎么了这是?干吗呢?” “别过来!” “啊?”光头愣了下,见他表情严肃,赶忙退后两步,“怎么回事啊?到底怎么了?” 说话间,洗手间的门开了,一个长发飘飘的性感美女走了出来,吊带裙,大白腿,看到程濯拿着刀吓得大叫,“啊!你想干吗!” 程濯愣了下,光头也愣了下,赶忙上前打圆场,“哎呦没事没事,他跟我闹着玩呢。” “神经病啊。” 美女很气愤,骂了他们一句,然后甩了甩头发,迈着几厘米高的高跟鞋离开了。 “阿濯你没事吧,拿刀对着厕所干吗?”光头一脸狐疑,还没等他回答,突然又拍了拍脑袋,“诶,刚刚那女的是从男厕所出来的吧?” 说罢,贼兮兮一笑,转身朝那女人追了过去,“美女,美女,你刚才到男厕所干吗去了?” 程濯觉得脑子涨涨的,收起了刀,心中生出一个想法来,要尽快联系到豌豆才行。 ———— 想要找到豌豆,其实挺简单,程濯倒是把端阳这茬给忘了。 淮城首富端瑞之子,优晟集团的太子爷,这些打听起来并不难,他只是觉得好奇,那个看起来惨兮兮的小不点,竟然还认识像端阳这样的富家子弟,而且从那日二人在山崖相遇的情形来看,关系还挺不一般。 市东,端家,在佣人的带领下,程濯如愿以偿的见到了端阳。 与那日山崖上的魂魄不同,端阳带着一副无边框的近视眼镜,掩着乌黑眸子,睫毛长长,鼻梁高挺,嘴唇削薄,倒是真的长得秀致佳绝。 只是,他的态度不甚友好,全然不似那日的谦柔,反而显得有几分倨傲,身上自带贵公子的慵懒和疏离,嘴角轻扬,似笑非笑,显得坏坏的。 “你找我?” “嗯。” “我们认识吗?” “......你不认识我了?” “我认识你吗?” 莫名其妙的对话,端阳的表情像在看一个神经病,倒真的不像在骗他。程濯皱了下眉,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干脆直接开口问他,“你认识豌豆吗?她说你是她的一个朋友。” 如果说端阳刚才的态度不甚友好,那么在听到豌豆这个名字之后,简直可以说是态度恶劣,程濯看到他的笑凝结在嘴角,眼神中竟闪过一丝厌恶,声音骤然冷到了极点,“不认识!” “不认识?” “吴婶,送客!”逐客令一下,端阳随即起了身,在经过程濯身边时,还极为反感的告诉了自家佣人,“以后不要放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进来。” ———— 按照程濯以往的性子,势必会让端阳站住把话说清楚,可事关豌豆,那个姑娘身上有太过秘密,他犹记得那日山崖上她抖成筛子的可怜模样,人人都有难言之隐,他又何必深究到底。 从端家别墅出来,打开车门正要上去,程濯听到身后有人叫了自己一声。 “阿濯。” 熟悉到骨子里的声音,手就这么扶在车门上,程濯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在楼上看到越野车,很像你的,所以过来看看。”吕薇穿着浅色连衣裙,身姿婀娜,长长的卷发随风扬起,声音也显得轻飘飘的,“你是来找我的吗?” “哦,不是,”程濯转身,“我不知道你在这儿,之前只听说你未婚夫是名门,不知道原来是端家。” “你不是来找我的?”吕薇有些不信,也有些失望,“那你来这儿干吗?” “有点事。” “什么事?” “跟你无关。” 程濯发誓,他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来找端阳的目的真的与吕薇无关,但这话听在吕薇心上,却又是另一种滋味了。 “阿濯,你在恨我吗?可是我又能怎么办,我有什么错呢......” “没有,”程濯冲她笑了下,“你有选择的权利,端阳确实比我优秀,你们不是快要结婚了吗,祝福你,真的。” “阿濯......” “那个,我还有事,先走了。” 打开车门,上了车,车子开出很远,从后视镜里,依旧可以看到吕薇小小的身影,她就这么孤零零的站在那儿,身影显得落寞。 可是,究竟是谁比谁更落寞呢?曾经说好要永远陪着他的啊,承诺的是她,背弃的也是她。 在一起三年,说变就变了,莫名其妙的吵了一架,莫名其妙的失踪不见,莫名其妙的出现,告诉他自己有个未婚夫,很快就要结婚了。 这扯淡的人生! 程濯狠狠的拍了下方向盘,心情突然变得异常烦躁。 010 程濯回了家,洗完澡靠在床上,手机叮铃铃的就响了。 是陌生号码。 “小老弟啊,我是你关大叔。” 关万里,程濯想起那张满是横肉的脸,很是无感,可是一想起自己在十万大山的谭底弄丢了人家一把削铁如泥的好刀,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嗯,关叔,有事吗?” “有,当然有,”关万里的声音很是热络,“之前一直给你打电话没人接,问了齐安才知道你换号了,你都不知道找你有多难。” “什么事?” 关万里顾左言右,东拉西扯的说了很多废话,才贼乎乎的说到了点子上,“那个我问你啊小老弟,在谭底的时候你到底有没有找到那条蛟褫?有没有找到那座古墓?” 关于他和豌豆在谭底石洞的事,程濯不曾告诉任何人,一来是不指望别人会相信,二来也是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人家豌豆历经生死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告诉他自己被蛇吃了,他一个大男人的,更不会满世界的嚷嚷自己经历了什么。 “怎么了?”程濯皱了下眉。 “哦,是这样的,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在墓里发现一种锯齿状的青草,叶子长长的,脉络清晰会跳动......” “没有,”程濯打断了他的话,“水潭底下没有墓穴。” 一来他是真的没注意看墓里有没有锯齿状的青草,二来是想着关万里盗墓贼的身份,对他没什么好感,故而没说实话。 可是电话这头,关万里情绪激动,“不可能!小芝不会骗我的,她说话一向很准的......” 等等!小芝,小芝......程濯瞬间来了精神,“关叔,你告诉我小芝是谁,我就告诉你墓里有没有长草。” ———— 小芝是关万里的一个网友。 据关万里说,二人认识六七年了,从来没见过面,统共也就在网上聊过三次,第一次是关家老太爷病重,小芝跟他说了一个秘方,老太爷的病就好了。 第二次是关家很多年前走丢了一个小侄女,小芝告诉他那小侄女被拐卖到了某处,于是就找到了。 第三次便是十万大山,小芝告诉他山里有古墓,墓里有那种锯齿状的青草,可以根治关老太爷的顽疾。 按照关万里的说法,这个小芝简直就是个神算子,一说一个准,但可惜的是,他也就只跟她聊过三次,小芝不常在线的。 程濯有些失望,“也就是说你也不知道她是谁?” “不知道,只知道她全名叫杨芝,网上ip地址显示在淮城,”关万里把知道的全都告诉了他,然后急切的追问,“小老弟,墓里到底有没有青草啊?” “应该没有,没注意看。” 程濯匆匆的挂了电话,又匆匆的打了个电话。 “喂,小濯,怎么了?” “雷哥,帮我查个人,淮城人,叫杨芝,”程濯想了想,觉得此人应该跟豌豆差不多大,于是补充了一句,“应该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 ———— 很快就查到了,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 “小濯,你找一个疯子做什么,”电话那头的雷哥有些严肃,“你有啥事跟哥说说。” “哥你别绕弯子了,快说啊。” “这个杨芝你最好离她远一点,她是个杀人犯,你还记得六年前淮高杀人案吗,高一的一个女孩因与班里同学闹矛盾,在操场把人给捅死了,总共捅了七刀,还割了人家身上一块皮,后来被查出她有精神病,又未满16岁,就被送进封闭式的精神病院,我刚才找人查了下,两年前她出院了......” 杀人犯,疯子,精神病......程濯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乱。 “喂,喂,小濯你在听啊?” “嗯,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啊,你知道她杀的那个女孩是谁吗?” “谁?” “就是那个端瑞家的闺女,端影。” 挂了电话,程濯很久才回过神来,六年前的那起高校杀人案,当年他也略有耳闻,因为被杀的是淮城大富商的女儿,自然传的满城风雨。 只是当时他并未在意,那年他也只有十九岁,忙着生计,忙着赚很多的钱,忙着天高云阔,四海漂泊。 却没想到,被杀的居然是端阳的妹妹......一些不能理解的事突然变得很好解释了,端阳跟豌豆是朋友,豌豆跟小芝也是朋友,然后小芝杀了端阳的妹妹,端阳从此记恨小芝,也记恨跟小芝要好的豌豆。 这就是为什么听到豌豆的名字,端阳的表情是那样厌恶。 只是有些奇怪,那日山崖上,端阳的魂魄见了豌豆,明明是那样的温柔和欢喜。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三魂七魄中丢了的那一魄,记忆是不完整的,至少在那一魄里,端阳不记得妹妹的死,或者说不记得人生中所有的愤事与痛苦,拥有的仅仅是美好的回忆,或许还有一段与豌豆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朦胧情愫。 灵魂是邪恶的,也是干净的。 ———— 淮城繁华的市中心地段,高楼大厦,直耸入云。 可是却鲜少有人知道,中南路琳琳琅琅的高楼之中,有这么一条偏僻的小巷子。 这条偏僻的小巷子叫美人巷,之所以叫美人巷,据说是因为历史上某位将军的姬妾曾经住过这里,将军战败,姬妾自刎于乌江,成就一段千古佳话。 在这个城市里,美人巷是个尴尬的存在,它是被高档住宅和商场大厦包围着的,就像美丽的糖纸包着一颗坏了的糖。 这里早该拆迁了的,可不知为何,这么些年城市变迁,日新月异,这么一条破旧的小巷子却依旧存在。 据说,当初城市改造的时候,开发商是打算拆了这条巷子的,可是找了有名的风水大师来看,大师却说拆不得,拆了会出乱子。 这是一条阴路。 大师说,城市建设太快,活人的路越来越多,死人的路却都要被堵死了,留下吧,给它们也留条路吧。 开发商信风水,于是美人巷留了下来,好在地方偏僻,一般人走不到这儿,也就不算影响市容了。 巷子尽头的十字路口,有一家棺材店,门口悬着一盏白灯笼,以及一块歪歪扭扭的招牌木,上面写了四个端端正正的字——石记棺木。 很偏僻的地方,程濯找到这里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店里灯光素黄,老式的灯泡晃啊晃,空气中弥漫着香火味道,柜台上坐着个老态龙钟的怪老头,老头穿着奇怪的旧式唐装,满脸皱纹,头发全白了,眼睛也白浊浊的,身子很瘦很瘦,是那种皮包骨头的瘦,佝偻着身子,手里拿着个旱烟袋,有一下没一下的吧唧着。 “大爷,我找杨芝,她在吗?”程濯站到了他面前。 瘦骨嶙峋的老爷爷点了点头,起身,旱烟袋拿在手里,颤悠悠的走到旁边一口梧桐棺木前,伸手拍了拍。 程濯不明所以,心里突突的跳,还以为他想说杨芝死了,却又见那老头颤悠悠的向他伸出三根手指头。 什么意思?程濯皱了下眉,“老大爷,我是来找人的,杨芝在吗?” 老头又指了指旁边另一口棺材样板,介绍图文上写着它的名字——春芽木棺,质坚黑亮,百年不腐。然后又颤悠悠的伸出五根手指头。 那意思好像是——五千块? “大爷,我是来找人的。”程濯提高了声音,这老大爷好像是个聋子。 果不其然,说话的间隙,老头吧唧吧唧的抽了一口旱烟,看都没看他一眼,又换了口棺材样板给他看,拍了拍,先是竖起大拇指,又变了变,同时伸出了小拇指。这个品质好,棒棒哒,六千! 程濯无奈,走到柜台前,找了只笔,在纸上写了杨芝二字,递给了他。 老头伸头看了一眼,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在程濯期待的注视下,淡定的摇了摇头,摆了摆手,也不知他是想说没有杨芝这个人,还是没有杨芝这样材质的棺材。 怎么会呢?雷哥查出的资料里,杨芝就住在美人巷的棺材铺里,跟着七十多岁的爷爷讨生活。 程濯狐疑的望着老爷爷,老爷爷淡定的抽着烟,吧唧吧唧,一脸的坦荡荡,还煞有介事的向他挥了挥手。 没有你要找的人,回去吧。 程濯不信,四下里看了看,挺大的一个棺材铺,有些破旧,却也因为这份破旧而显得古色古香,别有一番经年长久的韵味。 柜台左侧,有一间遮着木青帘子的内屋,柜台右侧,有一条通往楼上的楼梯,程濯直觉,杨芝就在店里。 但是人家老爷爷不乐意,眯着眼睛斜眼看他,阴测测的,旱烟袋在手里转啊转。 总不能硬闯私宅啊,但就这么走了又不甘心,程濯走到柜台前,拿出笔又写了另一个名字——豌豆。 “大爷,您认识豌豆吗,豌豆?” 老头又是伸头看了一眼,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不知道!不知道!赶紧走吧,又不买棺材,捣什么乱! 无奈的叹息一声,程濯转身打算离开,算了,再想别的办法吧。 棺材铺内侧,左墙边,有一张不太引人注意的小架台,因为挨着门口,程濯起先并没看到,转身离开时才发现它的存在。 架台上摆着水果贡品,香炉里香灰满满,溢出厚厚一层堆在周围,几乎就要埋没了炉身,看着像一座荒墟的孤坟,又像一座迸发过后的火山,淹满灰岩。 三根燃着的线香,青烟缭绕,袅袅升腾,微弱的火光一闪一闪,像诡异的小眼睛......线香后面,供奉的是凶神恶煞的阎罗秦广王。 阎王冥像前面,架台之上,站着个半睁着眼睛的玩偶娃娃,巴掌大小,齐耳短发,皮肤白润,乖巧可爱......玩偶娃娃在看着他,眯着眼睛笑,神情诡异而古怪。 程濯心里颤了下,如果他没记错,那个娃娃叫心肝宝。 011 本打算离开的程濯又折了回来,快步走到柜台前,二话不说,掀开左侧木青色的门帘——空荡荡的一间屋子,弥漫着腐朽的气味,里面没有人,光线昏暗,唯有一口沉旧的黑棺材,蒙着红布,古怪的放在屋子中间。 “啊,啊,啊......”聋哑老爷爷很愤怒,颤悠悠的走过来,手里握着旱烟杆想要敲他的头。 程濯避开了他,不死心,又快步走到柜台右侧的楼梯处,蹭蹭蹭的上了楼。 一间阁楼,旧式扇门,吱吱呀呀的推开,灯光素黄,浅色地板,墙角有木箱,箱上铺青布,布上摆花瓶,瓶中插栀子......没有床,干净的地板上铺着枕头被褥,整整齐齐,除此之外,空荡荡的,再无其他。 房间里有一个女孩,背对着他,跪坐在中间的地板上,低着头,双手编搓一根红绳,绳上缀着个莲花铃,叮叮当当的响,女孩声音低低,嘀咕着什么古怪的经文,场景有些怪异。 “索恪索哈索姆拉哈......” “......豌豆?”程濯的手停在扇门上,迟迟不敢走进去。 追上来的老爷爷手里拿着旱烟杆,表情愤怒的要去敲他的脑袋,刚刚扬起手,就听屋内那念咒的女孩停下了声音,清清淡淡的制止了他,“爷爷,下去吧。” 很奇怪,女孩是背对着他们的,而聋哑老爷爷竟然像是听得到她说话,默默的收回了烟杆,下了楼。 女孩起身,转过了身子,齐刘海,细长而松垮的两条麻花辫,几缕碎发垂落耳边,衬着一张素白的脸,唇若绽桃,眉毛弯弯,眼眸干净,似黑亮的宝石。 月牙白的长裙,绢绣点点红梅,似绽放皑皑白雪之中,又似是点缀云雾之内,身姿楚楚,纤细盈盈,这身装扮倒是看的程濯出了许久的神,只觉眼前站着的像个民国时期的清冷闺秀,又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小仙女,绝世而独立,神情淡漠,美的有些生人勿近。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很快的垂下眉眼,对着他缓缓跪坐下来,双手放于膝上。 “先生,您是来买棺木的吗?” 程濯回了下神,皱了皱眉头,“豌豆,我是程濯。” “先生,您怕是认错人了吧,这里没有您要找的人。” 如出一辙的脸,如出一撤的眼睛,只不过换了身装扮,便告诉他认错了人?程濯心里冷笑一声,若是旁人兴许会信,但他程濯不会,行走江湖那么多年,见多了牛鬼蛇神,且不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但凭直觉他也算是有识人的本事。 “我知道你是谁,那双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程濯上前,蹲到她面前,离得很近很近,与她平静的对视,眼神像是要穿透了她的身子,直直看到灵魂深处。 不会错的,豌豆那双澄净的眼眸,不是随便一个人便能表演的。 “先生,您太无礼了,”女孩蹙了下眉,神情愈发显得清冷,“我不认识你,请回吧。” 程濯不懂,他与豌豆算是出生入死过,那时他把她当朋友,而豌豆对他绝不是全然排斥的,可是为何淮城相见,她就像变了一个人,躲在这死气沉沉的棺材铺,念着什么见鬼的经文,一副将人拒之千里的冰冷模样。 “我不知道你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背负着怎样的经历,但是豌豆,你救过我的命,我当你是朋友,这份情谊绝不是凭口乱说,不管你信不信,我程濯绝对是一个你可以信任的人,”程濯说着,对天起誓,“我发誓。” 你可以相信我,这句话绝不是口空说说。 可是,可是怎么能信呢?人心都是长在胸腔的,隔着皮肉,隔着血脉,眼睛是看不到的,看不到它是怎样血淋淋的颜色,看不到它说谎时的收缩。 “对不起,这份情谊我不需要,”豌豆低垂着眉眼,表情淡漠而嘲讽,“我想,豌豆也不需要。” 屋内安静了许久,程濯就这么看着她,低眉顺眼,疏离生冷,像一只警惕的刺猬,全然不在乎会不会扎疼了别人。 他突然觉得怪没意思的,捧出去的心还是热乎的,人家却捂着鼻子嫌腥,早该想到的,十万大山一别,自始至终她也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名,分开之后扔了他的手机,还隐瞒了自己是淮城人的事实。 “这样啊,那么,打扰了,告辞。” 程濯起身,声音平静,心里有些堵,豌豆这姑娘说话怪伤人的,再跟她聊下去,估计要被她气死了。 “你要小心点,她与朱牧不同的。” 转身,正要离开,豌豆突然在身后提醒了句,程濯很快反应过来,她指的应该是璧峰山上的那个女鬼,看来她已经知道了,也对,她本来就不是一般人。 “你是在担心我吗?”程濯回头看她,笑的有些欠揍,“对不起,这份情谊我不需要。” 呼,真是现世报啊,说出这句话,心里一下子暗爽了很多。 棺材店外,巷口幽幽,天已经黑了,黑暗之中,车灯闪了两下,像是怪兽的眼睛。 程濯开车离开,很快消失在美人巷外,隐匿于黑暗之中......豌豆站在白灯笼下,看着车子离开,素黄灯光,纤瘦身影晃了下,缓缓的摊开左手,掌心站着一个笑眯眯的玩偶娃娃。 “心肝宝,去吧。” 将编好的红绳线圈套在娃娃身上,点了点它的小鼻子,娃娃眨巴着眼睛,咧嘴一笑,凭空消失在掌心。 ———— 程濯做了一个梦。 十里杏花村,清风微雨节。 天色渐晚,西窗袭风,新房里的红烛轻晃了下。 烛光旖旎,暖香流氲,床榻上端坐着一女子,芙蓉嫁衣,大红锦盖,裙距下露出点点绣花鞋,锦绣添香,鲜红似血。 女子许是等了很久,渐渐有些坐不住了,先是有一下没一下的用脚踢着床畔,咚咚咚,咚咚咚......接着又玉手把玩红盖头上的缕金穗子,等了又等,终于没了耐性,扯下红盖头,露出一张含着愠怒的俏脸来。 “孟青!你在做什么?还不赶快过来!” 桌前坐着一男子,锦绣喜服,乌发流泻,剑眉星目,气质风华绝代。男子斟满杯中美酒,凉薄嘴角勾起一抹笑,“阿乔,哪有新娘子似你这般心急的,真不知羞。” 阿乔不生气,咯咯直笑,挑了挑凤眼,绣花鞋在地上一点,火红嫁衣在半空中翩翩起舞,下一秒,身子稳稳的落入男子怀中,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娇艳红唇,吐气呼兰,“我就是等不及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了你呢。” 面若桃花,妩媚入骨,男子趁势收紧了她的腰,狭长眼眸闪过戏谑,风流倜傥,“我本知你是妖精,生生将我的魂儿也勾了去。” 阿乔咯咯的笑,屋外清风细雨,屋内花烛摇曳。 床帏飘飘,地上散落着衣服,阿乔的长发被汗浸湿,面颊潮红,绯艳如桃,全身颤抖,娇喘连连,男子撕咬着她的脖子,双手在她□□的身上游走,动辄一下,力道凶猛。 翻云覆雨,暗香氤氲。 阿乔躺在男子怀里,长发散乱,柔媚动人,“孟青,我不敢睡,好怕自己是在做梦,好怕你突然离开了。” “傻阿乔,我的心都在你那,你有什么好怕的。” “可我总觉不安,心里慌乱乱的。” 男子眼眸含笑,低头吻了她的眼睛,“现在呢?” 阿乔娇笑,闭着眼睛,终于安心的入了睡。 三更天,夜色浓,雨势渐大,狂风呼啸。 屋内花烛燃尽,黑漆漆一片,凭空一道响雷,闪电霹雳,映在男子俊朗的脸上,表情冰冷,凌冽,杀意弥漫,青牛宝剑应势而起,像另一道呼啸的闪电,朝着阿乔的脖子狠狠划过! “啊!!!” 撕心裂肺的一声叫,阿乔的脑袋从床上咕噜噜的滚了下来,脑袋自个会动,转了个圈,不可思议的望着男子,眼里缓缓淌着浓血,“为什么?!为什么?!” 男子冷冷的看着她,脸上溅着血,神情如地狱恶煞,青牛宝剑刃染凶戾,在他手中高高举起,横空又是一剑! 剑身闪过银光,脑袋横劈两半,上面一半眼睛流血,下面一半嘴巴在动,血肉模糊,凄凄惨惨,“......孟郎,孟郎,你竟这样对我!” 闪电雷霆,宝剑举起,又是一刀! “孟郎,孟郎,求你了,我若死了,你便也活不成了啊......” 一刀又一刀,男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下手凶残,直到地上那颗脑袋七零八碎,嘴巴成了肉酱,再也无法开口说话,邪魅俊脸上才缓缓勾起一抹笑。 “若你能死,我愿永湮于世......” 012 “奴乘油壁车,郎乘青骢马,何处埋尸骨?封岭松柏下......” 凄凄惨惨,悚悚然然......程濯听到有人在唱歌,一头冷汗的从梦中醒来,黑漆漆的屋子里,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正坐在他的床尾,阴森森的背影,腐烂的红嫁衣,白骨森然的手上握着把梳子,梳子上全是血肉,可她仿佛浑然不觉,仍旧唱着歌,梳着头发,一下一下,鲜血淋淋。 是阿乔。 程濯不动声色,慢慢的伸出手去探床头的刀,可阿乔还是察觉到了动静,咯咯的笑,缓缓转过了脑袋。 身子没动,一颗脑袋却怪笑着转了个圈,显得更加诡异。依旧是那张可怖至极的脸,缝着鱼线,一团血肉,辨不清五官,徒留两个深深的血洞,白眼珠直勾勾的盯着人看。 刀子猛地甩了出去,噗呲一声插入她的左眼,动作准狠,程濯一个翻身,正要下床,迎面袭来铺天盖地的一张网,狠狠扑过,将他网罗在床。 头发编织的一张网,腐朽腥臭,密密稠稠,像裹着一条捕获的猎物,越是奋力挣扎,越是紧紧收缩。 阿乔咯咯直笑,从床尾至床头,慢慢爬了过来,拖着腐衣,头发散乱,烂肉血红的脸上,隐隐有虫子在里面钻动,左眼插着一把刀,更加显得右眼珠子恐怖骇人。 “......孟郎,把心给我,你把它藏到哪里去了......” “阿乔,你听着,我知道你死的冤,但是害你的人早就死了,你的大仇已报,不要再继续害人了。” 不忍直视,那张养满虫子的脸实在不忍直视,程濯一边挣扎,一边别过脸不去看她。 可是,阿乔怎么听得进去呢,孽障之所以为孽障,怨念已成主宰,岂是说破了嘴皮子便可度化的。 “......可是我好难受啊,把你的心给我,我要吃了它,吃了它就好了......” 又是哀嚎,又是狞笑,阿乔一边爬向他,一边伸出了手,白骨森森,指甲有一尺长,弯弯曲曲,乌黑油亮。 指甲探到他的胸口,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刃,一点点的插入他的皮肉,割开一道道口子,又尖又深......程濯闷哼一声,命悬一线,狠狠一个侧踢,扫向阿乔的脑袋,动作迅猛,竟将她整个头踢了下来! 脑袋掉在了地上,狞笑着回过了头,怨毒的眼珠盯着程濯,竟在他的注视下嗖的一声拔地而起!直直飞了过来,接上了自己的脖子,还咕噜噜的转了个圈。 这女人,究竟是什么鬼......程濯被她的头发勒紧了脖子,奋力的用脚狠蹬她的身子,可那窒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血腥泛上喉咙,眼前隐隐发黑。 死到临头,回光返照一般,他脑中隐隐闪过很多人,有吕薇,有婷婷,有程兆国和母亲叶萍,还有光头齐安雷哥等人,最后,是一个面色素白的小姑娘,眉毛弯弯,神情冷淡。 “对不起,这份情谊我不需要......” 眼前模糊,耳边却反复的回想起豌豆的话,程濯忽然觉得自己错了,那时灯光素黄,他看到豌豆低垂的眉眼,长睫掩着一片阴影,她的神情分明是那般寂寞。 那是他也曾感同身受的寂寞。 可是再也没机会了吧,再也没机会笑着告诉豌豆,小不点,别害怕,我愿意把心掏给你,让你看清它是怎样的颜色。 程濯迷迷糊糊的闭上了眼睛,意识涣散之际,突然觉得脖子一松,耳边伴随着阿乔怨毒的怒吼声,“......五浊河童?你竟敢坏我好事!” 勉强的睁开眼睛,视线模糊,程濯隐约看到面前趴着个孩子,不,是一个怪物!一个比阿乔强不了多少的恐怖妖怪! 孩子的身子,两只蹼状前爪,身后拖着个长长的大尾巴,像蜥蜴,又像鳗鱼。 红头发,红眼珠,脸上有鳞片,牙齿尖锐锐,怪物半弓着身子,眯着危险的眼睛,呲牙咧嘴,脸上竖起层层鳞片,嘴里冒着丝丝寒气,如同一头被惹怒的水兽,准备着凶猛的飞扑。 程濯看到,阿乔白骨森森的手在沾染了怪物嘴里的寒雾之后,迅速的腐朽成黑色,如同一截干枯的柴木。 “咯咯咯,你来了也好,吃了你,我便可功力大增。”阿乔似乎并不怕它,愤怒过后,猛地朝他伸出另一只手,大声狞笑。 铁钳一般的爪子,像是伸缩自如的弹簧,猛地攥住了小孩的身子,力道惊人,硬是将那孩子疼的嗷嗷直叫,张牙舞爪,脸上的鳞片都要飞了起来。 这怪物,虚有其表啊...... 像是洞悉了程濯的心思,疼的死去活来的孩子竟然转过了头,诡异的朝他眯起眼睛,像是在笑,紧接着谁也没有料到,那条蜥蜴尾巴猛地一甩,一道光芒闪过,阿乔的脖子被套了一根红绳。 红绳金光闪闪,上面缀着个古怪的莲花铃,随着阿乔脑袋的晃动叮叮作响,一时间天旋地转,屋子里响起阵阵诵经声,像是无数个喇嘛在打座念禅。 “索恪索哈索姆拉哈索吧......” 汇聚的诵音,像是一道道交叉的洪流,穿过阿乔的身子,紧锢在她四周,阿乔撕心裂肺的哀嚎,身上青烟缭绕,阵阵黑雾。 “......三清创世,许我虫落不灭,今日尔等竟敢用往生咒来对付我,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会吃了你们每一个人......” 狰狞的怒吼声中,阴风呼啸,黑雾弥漫,阿乔的身影慢慢消失不见。 一切恢复如常,程濯好久回过神来,开了灯,久违的明亮光线刺痛了他的眼睛,而安静的屋子里,哪里还有什么打斗的痕迹,只剩下床头桌子上,一个齐耳短发的玩偶娃娃竖在那,闭着眼睛,睫毛卷翘,嘴角诡异的上扬。 ———— 程濯一早便去了美人巷,萧索的十字路口,一棵梧桐树孤零零的立着。 石记棺木店门紧闭,一把明晃晃的大铁锁,门头的白灯笼在风中轻晃,一切显得太过平静。 打听了不远处的小卖部,卖汽水的胖大婶倒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只是一脸神秘的告诉他,“那卖棺材的老头怪癖的很,都不跟邻里打交道的,那个小姑娘好像是他孙女,听说是被锁在楼上了,小姑娘是个疯子,发起病来会杀人的,听说还吃过人肉,眼睛都是血红色的......哎,哎,你要是想买棺材的话改天再来吧,他们家的棺材卖的确实便宜。” 程濯没有听完,开车离开,也不知为何,心情莫名的烦躁。 晚上,照例去了酒吧。 齐安和婷婷她们也来了,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一群人坐在角落里,开了很多瓶酒。 “听说那山头开发的时候,曾经找过风水大师看了的,说什么聚风藏水,山首迎吉,是块好地,这还说出事就出事了,这下可算完了,伯父受了这么大的打击,也不知道能不能挺过来?万一醒不过来了,连遗嘱都没留一句......” 光头嘴上没个把门,很快被齐安打断了话,齐安拍了拍程濯的肩膀,劝慰他,“阿濯你别担心,伯父不会有事的,要不咱们多找几个大师,一起去山上看看。” “切,得了吧,我哥说了,这件事无关鬼神,根本就是人为的,你们不要危言耸听好不好。”一旁的阿美翻了个白眼。 “雷哥什么身份啊,难不成你还指望一个人民大警官告诉你,美美,山上有鬼,吃人的。” 光头忍不住拆了阿美的台,气的阿美跳起来锤他......程濯看着他们闹,也没忍心告诉他们,当初开发商找的那个风水大师,前不久刚刚被阿乔掏了心。 “阿濯,你别担心了,一切都会好的。” 婷婷看出他心情不佳,柔声握了握他的手。程濯冲她笑了下,很快又听光头大呼小叫的站了起来,“豌,豌豆妹妹!我没看错吧,你们看那是不是豌豆妹妹!” 程濯很快站了起来,顺着光头指去的方向,震耳欲聋的音浪声中,一个身形纤瘦,穿着月牙白色长裙的女孩,正穿过人潮,眉头微蹙,神情不悦。 细长的麻花辫,裙距上点点红梅,美的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很快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更有甚者,直接向她靠拢,眼睛瞄来瞄去,十分殷勤,“小妹妹,找什么呢,哥哥帮你找。” 豌豆又蹙了下眉,记不起这是第几个要帮自己找人的哥哥,刚要开口说话,那人已经被人推开,眼前重新站着的男人同样皱着眉头,板寸头,高个子,长得很帅。 “她找我的。”豌豆听到,程濯对被推开的那男人冷声说了一句。 紧接着,坐在角落的光头等人有幸目睹了这么一个场面,神情冷漠的豌豆在人群中来回的走,高个子的程濯保镖似的,一边为她挡开拥挤的人潮,一边眉开眼笑的与她讲话,可惜的是,人家豌豆压根没有正眼看他一下。 “我就知道,你嘴上说着‘对不起我不需要这份情谊’,私底下还是担心我的,不然也不会派了心肝宝过来,其实我早上去了棺材铺,你们关门了......” “先生,您说完了吗?”豌豆突然停下了脚步,抬头看他,一脸不耐。 “嗯?说完了。”程濯一愣。 “那么请您让开好吗?您挡着我的路了。” “你,来酒吧,不是找我的?”程濯惊讶。 “......老,老板,她是来找我的。”不知何时挤了过来的顾小君,站在二人面前,一脸的尴尬,“杨芝她,是来找我的。” 013 酒吧角落,光头等人看着程濯一口闷尽了杯子里的酒,眼睛还直直的盯着不远处的豌豆,看着她与顾小君在吧台处说了许久的话,一脸的不快。 程濯不快,一旁的婷婷不知为何同样本着一张脸,气氛有些尴尬,只有阿美略显兴奋,揪着光头的胳膊指指点点,“那个,那个是豌豆吧!你快,快去把她叫过来,上次在防城我们都没来得及跟她告别。” 光头被她嚷嚷的心烦意乱,加之同样对豌豆的出现很是好奇,眼看着她与顾小君说完了话,转身就要离开,于是赶快的走了过去,指了指这边的桌子,又说又劝,又拉又拽,硬是按着她的肩膀,将她推到了众人面前。 豌豆安静的坐在他们面前,神情清清淡淡,倒看不出半分情绪,反倒是光头等人,一个接着一个说话,情绪高涨。 “豌豆妹妹,真没想到你也是淮城人啊,这都是缘分,缘分呐!”光头举起了酒杯。 “豌豆,刚刚差点没有认出你,见到你很高兴。”齐安举起了酒杯。 “那个,豌豆,上次在山里,谢谢你啊,总之以后你就是我阿美的朋友了,以前的那些不痛快,我干了这杯向你道歉。”阿美也举起了酒杯。 程濯没有动,婷婷也没有动,三人举着酒杯,有些不明所以,还微微有些尴尬。 “抱歉各位,我想你们认错人了,我叫杨芝,不是什么豌豆。” 嘴角勾起笑,客气又疏离,豌豆淡淡的点了点头,起身离开。 刚走两步,身后的婷婷猛地站了起来,用手指着她,神情有些凶狠,“你到底是什么人!” 阿美等人吓了一跳,赶忙的去拉她,“婷婷,你怎么了?” “上次在十万大山,她一来就出了事,这次也是,刚刚咱们还在讨论璧峰山的事,她又出现了!你们不觉得太巧了吗!” 婷婷声嘶力竭,略显疯狂,阿美等人慌忙拉紧了她,“也不能怪豌豆啊,人家又没干什么。” “谁知道呢!指不定这些怪事就是由她引起的!”婷婷死死盯着她,“我警告你!离阿濯远一点,不要再靠近他!不然......” 婷婷话音未落,一把铜钱匕首猛地朝她飞了过来,嗖的一声,狠狠插入桌面,刀身嗡嗡的抖动,带动着桌上的酒瓶,轻微颤动。 阿美等人目瞪口呆,婷婷同样愣住,脸色有些发白。 豌豆回过身,神情一如既往的冷淡,眼神中却多了几分凝结成冰的狠厉,一动不动的看着婷婷,嘴角勾起一抹笑,声音阴寒入骨,“小姐,阻止我靠近程濯只有一个办法,拿起桌上的刀,杀了我。” 婷婷的脸又白了几分,程濯神情怪异,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豌豆上前,在众人的目光下拔出自己的刀,转身离开,经过婷婷身边,眉眼含着戾气,一字一顿,眸光阴狠,“如果你杀不了我,就不要再说我不爱听的话,不然,我会杀了你。” 豌豆说完,余光冷冷一瞥,转身离开,剩下一群呆若木鸡的众人,程濯反应最快,猛地起身前去追她,却突然被婷婷拉住了胳膊,“阿濯,她是个疯子!” “够了!”程濯甩开了她的手,疯子,疯子,这两个字他听得够多了,所有人都说她是疯子,可是他们都忘了,是豌豆带着他们走出了十万大山,“如果她真是疯子,刚才那刀不会落在桌子上!” 程濯冷冷的丢下这句,起身离开。 婷婷捂着脸呜呜的哭,阿美反应过来,白了白脸,紧紧抓着光头的胳膊,“她刚才是不是说她叫杨芝?” “是啊。”光头点了点头。 “我怎么听着这名字有些耳熟呢。”齐安在一旁直犯嘀咕。 杨芝,杨芝,他们兴许不太记得,但作为同龄的婷婷和阿美,再清楚不过,六年前的淮高杀人案,捅了端影七刀,那个很出名的杀人犯,疯子。 ———— 程濯追出去的时候,豌豆已经不见了,只剩下车水马龙的大街,霓虹闪耀,一个繁华而热闹的城市夜景。 回了酒吧,他去找了顾小君,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坦诚布公,“我想跟你聊聊豌豆。” “豌,豌豆,不,我不知道谁是豌豆。”顾小君低着头,局促不安。 “那,我们说说杨芝。” 程濯看着她,顾小君没有抬头,搓着衣角的手顿了一顿,很快,语气低沉,“就像你们知道的那样,杨芝她,杀过人,在精神病院里关了四年。” “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小学同学。” “你不怕她?” “不怕,我跟她是好朋友,我知道她不会害我的。” “你怎么知道她不会,她是个疯子。” 程濯紧盯着她,果不其然,顾小君抬起了头,脸有些白,声音有些气愤,“就算她是疯子,也是被那些人逼疯的!如果不是她们欺人太甚,杨芝是不会杀人的!” 酒吧里很闹,很吵,在顾小君的叙述下,程濯听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这个故事,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顾小君的父母当初都是下岗职工,曾经在美人巷租了一个铺子,每天早起卖包子。 那时的美人巷还是个很热闹的地方,青砖红瓦,一排排老房子,晨起的麻雀叽叽喳喳,阳光倾洒下来,照的到巷子每个角落。 美人巷里有做缝纫的吴大娘,开杂货店的王大叔,干小吃的大陈两口子......邻里街坊相处的十分融洽,每个人脸上都堆满了笑,直到有一天,开棺材铺的石爷爷家里多了一个小娃娃。 那是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娃娃,还不到一岁,小小的,皱巴巴的,石爷爷无儿无女,邻里街坊们纷纷揣测这女娃娃不知道是他在哪儿捡到的,问他话,他也不说,说了也是啊啊啊的,谁也听不懂。 于是慢慢的,大家都不问了,但街坊之间都很热心肠,体谅到石爷爷年纪大了,带着孩子不容易,时常会送些吃的用的给他,尤其是吴大娘,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偶尔会裁些布,给小孩做件新衣服。 小女孩叫杨芝,从小是在美人巷里长大的,杨芝在五岁以前,一直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直到有一天,美人巷里发生了一件事。 吴大娘的孙子小宝失踪了,大家帮忙找了一天,一点消息也没有,哭成泪人的吴家人报了警,但随后也是不了了之。 到了晚上,五岁的杨芝一个人跑到吴大娘的裁缝店,一本正经的告诉大人们,小宝在巷子的那口井里。 那是口废井,美人巷的老辈人都知道,听说是民国时期一个生活在这里的女人,不知为了什么事,投井自杀了,后来这口井便被封了起来,用一块大石头堵死了井口,从此无人问津。 小孩子的话,刚开始没人信,但杨芝说的很认真,她说看到一个穿着红衣服的阿姨,带着小宝跳进了井里。 一群人忙前忙后的去撬井,打着灯,拽着绳子,最后终于从井里拉出了一个孩子,是被井水泡的肿胀的小宝尸体,已经面目全非。 吴家人发了疯似的哭,悲痛欲绝,昏了又昏,直到精疲力尽,吴大娘疯疯癫癫的拽着杨芝的胳膊,眼神怨恨,“大娘对你不好吗!你说!大娘对你不好吗!你为什么眼睁睁的看着小宝弟弟跳了井!为什么不拦着他!” 那天深夜,美人巷回荡着很多人撕心的哭声,其中包括了五岁的杨芝。 后来,杨芝告诉顾小君,她阻止过,可那个红衣服的阿姨很凶,一直在瞪她,警告她不要多管闲事,还狠狠的打了她一耳光,她晕了过去。 小宝死后,吴大娘变得有些疯癫,逢人便说杨芝见死不救,这个孩子来路不正,看得到不干净的东西,说不定就是她把那些东西招到了美人巷。 以讹传讹,时间长了,邻里街坊疏远了石爷爷的棺材铺,偶尔看到放学回来的杨芝,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避之不及。 从那以后,杨芝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下长大,由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渐渐变成低着头,不爱说话的沉默小孩。 很多年后,城市变迁,美人巷变得破破烂烂,不再热闹,很多街坊都走了,包括顾小君一家。 但顾小君与杨芝并未疏远,两人同在一个学校,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关系要好的朋友,直到初中毕业,杨芝考上了淮高。 杨芝不爱说话,胆子又小,除了顾小君,甚至不敢看其他人一眼,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加之学校里有很多她的不好传闻,平日里没少被欺负。 以往有顾小君在,虽然连带着顾小君也被同学欺辱,但两个人承受总比一个人要好很多,甚至有时候受了委屈,还会一人买一个棒棒糖,装作不在乎的相视一笑。 直到顾小君上了一所技校,杨芝考上淮高,才慢慢拉开了另一段噩梦般的经历。 顾小君说,她不知道高一那年,杨芝到底有着怎样的经历,但淮高是一所不一样的学校,能在淮高上学的学生,分为两类,要么成绩特别优异,要么家里特别有钱。 端影便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 014 酒吧里气氛喧闹,顾小君沉默了下,而程濯同样没有说话,低垂着头,很久很久才哑着嗓子追问,“后来呢?” “后来的事,我也是听说,”顾小君微微红了眼眶,“她被欺负的很惨,端影那些人,都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杨芝是异类,她们不了解她,看她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怪物,但班里的男同学都对杨芝印象很好,尤其是当时一个叫郑子谦的,很多人都知道他,他是高官子弟,父母都是政府要员。” “郑子谦在学校很受欢迎,他可能喜欢杨芝吧,对杨芝很关心,在当时,那样优秀的一个男孩子,他的好是杨芝承受不住的,背地里端影那些人对杨芝的欺负变本加厉,我甚至听说,听说......” 顾小君的眼睛红红的,“我听说她们找了几个社会上的小混混,堵在杨芝回家的路上,将她打晕拖走了。” 程濯脸色骤变,握紧的手上青筋毕露,声音有些抖,“她出事了?” “我不知道,我后来也只见过她一次,那一次我去她家找她,杨芝在楼上坐着,屋子里很黑,帘子拉着,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可我看到她在磨刀,那时我已经感觉不对劲了,我问她在干什么,她没理我,我待了一会就走了,临走的时候听到她在笑,自言自语,说什么,晚上就有新衣服穿了。” “第二天我才知道出事了,她把端影杀了,晚自习,学校操场上,她当着很多人的面捅了端影七刀,那些人都吓跑了,等到警察来了,才发现她不仅把人杀了,还割了端影身上一块皮。” “她是在家里被抓的,再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案子审了很久,满城风雨,杨芝被关了一段时间,查出有精神病,他们说是严重的人格分裂症,之后,还不到十六岁的她,被送进了封闭式的精神病院。” 程濯觉得心里有些难受,生生的疼,酒吧里那样热闹,可他在这样纸醉金迷的环境下,似乎看到一个年少时的豌豆,那样活泼生动的小女孩,扬着灿烂的笑脸,在长长的美人巷子里,一步步走远,直至消失不见...... 在那样的环境下,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压抑扭曲,分裂出另一个凶残的自己,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吧。 豌豆口中的小芝,神通广大,能将蛟褫的肚子撕开一个洞,能在朱牧的身上插一把刀,但自始至终,她似乎只会在豌豆受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虽然当年那起血淋淋的淮高杀人案,她的手段太过残忍,害的豌豆一生背负疯子的骂名,在精神病院里度过了漫长的四年。 在十万大山,豌豆还是个会哭会笑的姑娘,回到淮城之后,她变得异常冷漠,这背后的原因,程濯竟有些不忍的想明白了,也许,这座城市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噩梦般的存在吧,也许她看惯了人情冷暖,人间百态,才对所谓的朋友哀莫大于心死,在她的世界里,人和鬼是没有区别的。 程濯很久都没有再开口,顾小君抹了抹眼泪,最后说道,“从那以后我没见过她,直到不久前我爸爸出了事,在医院里,她来找我,我才知道她两年前治愈出院了。” 治愈出院?程濯苦笑一声,怕是所有人都不知道,那漫长的四年里,她是如何一步步走过来的,如何自己与自己争斗,自己与自己妥协,自己与自己握手言和,说服另一个自己暂时沉睡,为了二人共同的自由。 走出精神病院,豌豆用了四年的时间,而那四年的光阴,那样羸弱胆怯的小女孩,是如何生生挨过的呢? 程濯发觉自己不能再想了,他的心很疼,眼睛有些发酸,连带着喉咙也嘶嘶哑哑的,“她今天来酒吧找你,是为了什么?” “我爸的事,她问我爸从山洞逃出来的时候,有没有带出什么东西来,”顾小君说着,摇了下头,又缓缓的摊开了右手,“她还给了我这个,让我把这根红绳系在我爸身上,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暂时就不会缠着他了。” 顾小君手心,是一根缀着莲花铃的红绳。 程濯起了身,拿了车钥匙,转身就要离开,却在最后又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下,问顾小君,“你知道端阳吗?” “知道,他是端影的哥哥,怎么了?” “没什么。” ———— 程濯开车去了美人巷,巷口幽幽,棺材铺的门依旧紧闭。 他站在昏暗的路灯下抽了根烟,抬头看了眼黑漆漆的楼上,远远的,帘子拉着,毫无动静,不像有人的样子。豌豆究竟去了哪里呢?将烟头熄灭,扔在地上,他便开车离开了。 此时已经快到凌晨了,驶向市郊的路上,原野空旷,明亮的车灯像是怪兽的眼睛,一路呼啸,在漆黑夜幕下,向着璧峰山驶去。 荒山野岭的工地山头,他已经来了很多遍,但在这样一个黑夜过来,还是第一次。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太黑的缘故,白天里那些阴煞煞的鬼气反而看不见了,只听得到风声阵阵,空旷的荒野绵远而凄凉,看不到尽头,却又好像已经探到了低。 没有豌豆的身影,程濯有些失望,走走停停,待了好一会儿,转身便要离开了。 然而就在他转身的那刻,余光不经意的一瞥,竟看到远处的草丛中趴着一个人影! 漆黑黑的一团,能看到个人影实属不易,这要归功于那人影四周,飘飘忽忽的一点鬼影,微弱的白色,在草丛间来回晃动,似乎随时便要湮灭了,又似乎被人施了咒语,迟迟不灭。 而那趴着的人,身影瘦小,程濯几乎没有迟疑,当下喊了她的名字,“豌豆。” 人影顿了顿,很快从地上爬了起来,果真是她,头发乱糟糟的,沾满草叶,脸上一道道泥印,像是刚刚跟人打了一架似的,又像是刚刚翻山越岭而来,累到了极致,脸白白的,气喘吁吁,气急败坏。 “臭蘑菇,你喊什么喊,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游魂都要被你吓跑了!” 果不其然,刚刚那鬼火似的微弱光亮,在他喊出豌豆名字的刹那,轻晃了下,眼看着就要熄灭,被眼疾手快的豌豆一把抓住,塞进了什么东西里。 “你来这里干什么?” 豌豆一边走向程濯,一边皱着眉头,不悦的看着他。程濯没有说话,看着她,眉眼含笑,在她一步步就要靠近的时候,上前走了两步,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将她揽入了怀里。 豌豆懵了,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砰砰砰的心跳声,有些喘不过气,手中握着的一个布袋子险些掉在了地上。 “小不点,做我女朋友吧。” 程濯的声音很好听,下巴抵在她的头顶,声音比往日轻柔了很多,豌豆却吓得浑身一哆嗦,猛地推开了他,“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啊,你说你不需要朋友,我仔细的想了想,你是对的,做什么朋友呢,我觉得你更需要一个男朋友。” 程濯戏谑的笑,有些欠揍,可那张脸真的好看,浓的眉,深的眸,棱角分明的脸,精雕细琢一般,怎么看怎么英俊。 豌豆在他的注视下,脑子一片空白,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不能这样,你有婷婷了啊,不能......” “傻姑娘,”程濯忍不住笑了,“婷婷是我妹妹啊,她是我继父的女儿。” 这下,豌豆又傻眼了,难得的涨红了脸,吞吞吐吐,半晌说道,“但是,但是我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很忙,没时间做你女朋友。” “唔,其实我可以陪你一起忙,做我女朋友,并不耽误你做别的事情。”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还是不能答应。” “为什么?” 豌豆没有说话,看着他,眼神里隐匿着太多东西,她以为程濯不会懂的,可是程濯竟然没再追问,叹息一声,上前再次将她揽入怀里,亲了亲她的头发,声音疼惜,“豌豆,我不逼你,但请你不要急着将我推开,人生那么漫长,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呢,也许有那么一天,你会爱上我,就算不爱,兴许你会发现我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 “那么程濯,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想保护你,想一直一直的陪着你,不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漆黑荒野,静悄悄的听不到一点声音,豌豆听到程濯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顿,无比坚定的说了六个字,“你可以相信我。” 乌黑眼眸,慢慢的溢满了水光,但她没有哭,不声不响的抹去了眼泪,抬起头,声音故作轻快,“程濯,我相信你,我相信你会是一个很好的灵魂宿体。” “什么?”程濯一愣。 “我找到了孟青最后一抹游魂,但那魂魄太过散乱,随时会湮灭,”豌豆看着他,“我需要将他放入人的身体里,这样他才不会消失,而那个人,必须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 015 孟青的魂魄是在那个已经塌方的山洞里找到的,豌豆费了很大的劲才钻了进去,黑暗之中,找到了那把青牛铜剑,以及寄宿在剑身,随时会湮灭的一抹游魂。 回去的路上,原野荒山,万籁俱寂,程濯开着车,看到副驾上的豌豆皱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也就是说,孟青的游魂寄宿在我身上,我会同时拥有他的记忆,这样是好事啊,了解了他与阿乔之间的恩怨情仇,才好对症下药,彻底了结阿乔。” “可是,孟青并不是普通人,”豌豆神情担忧,“他的魂魄一旦上身,便会迅速扎根宿体,且不说对你的身体有很大损害,我怕的是万一你压制不住他,很容易被他反噬,到时候这具身体里活的是孟青,世上再也没有程濯这个人。”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的意志不够强大,就会被他取而代之。” “差不多吧。” “小不点,不如打个赌吧,”程濯看了她一眼,满是笑意,“如果我能够压制住孟青,并且成功了结阿乔,你就要答应做我女朋友。” “......这,这是两码事。”豌豆结结巴巴。 “可事关我的生死啊,如果我死了倒也算了,但是如果没死,却一点奖励也没有,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话一出口,程濯自己先乐了,想着自己还真是挺无赖的,绕来绕去,这样欺负一个小姑娘。好在豌豆是个单纯的姑娘,听到他死啊死的说着,脸色一沉,立刻蹙起了眉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 “那好啊,就这么说定了。”程濯声音愉悦,看了豌豆一眼,“话说,那个阿乔,到底什么来历?” “她的来历并非三言两语说得清,以后,你自然会知道的。”提到阿乔,豌豆的面色更加凝重了。 ———— 石记棺木,二楼。 豌豆跪坐地上,将手中的灰色布袋推到程濯面前,很普通的一个袋子,里面却隐隐透着灵光,似是有什么东西在横冲直撞,想要冲破而出。 “这是宿魂袋,是我用千岁蓍草的三百根茎缝成的,《周易系辞上》曾经记载,蓍之德,圆而神,蓍草通灵,可暂作灵魂宿体,但孟青前辈不是一般的游魂,我想宿魂袋快要承载不住它了。” 豌豆看着程濯,程濯伸手将袋子拿起,“那,我要怎么做?” “吞了他的魂魄。” “......吞?干咽啊?” “那,我给你端杯水?” “......还有没有别的选择?” “有,”豌豆看着他,眼神纯粹,“我可以把他的魂魄烙进大饼,然后给你一根葱,你卷着吃。” “......” “......” “......那我还是干咽吧。” ———— 其实,用不着吞咽,在程濯打开布袋的瞬间,游魂飘散,早就主动寻了宿体,顺着程濯的灵盖五窍,一缕缕青烟似的,钻入他的耳、鼻、目、口、舌。 一瞬间,程濯的脑子像炸开了锅,沸腾翻滚,翻天覆地,源源不断的涌入很多画面,那些画面争先恐后,如同快速载入的电影镜头,几乎快要冲破他的脑子。 孟青的记忆深处,是一个巧笑倩兮的小道姑,小道姑束着圆圆发髻,一身白衣,手执长剑,在云雾缭绕的青山境地舞了一套剑法,三月桃林,落英缤纷,浅粉桃花落在她的头上,可她浑然不知,收了剑,抬头看向躺在树上闭目养神的孟青,笑意盈盈,像一只洋洋得意的小狐狸。 “师叔,你看阿蒙是不是又进步好多?” 赵一蒙,沧南山古暨派张越真人门下女弟子,是个孤儿,从小被送上山,与众师兄弟一同在张越真人门下受教。 在沧南山,张越真人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人人敬仰,而在孟青眼中,张越仅是个一无是处的废柴师兄。 这要归功于他们的师傅,曾经的章尾仙官,仙风道骨的青藤老人。 传说,青藤老人活了两百二十三岁,在他两百岁高龄时,曾经授意散尽门下弟子,打算云游四海,仙鹤归隐。 张越真人便是青藤老人门下最后一批弟子,十几年后,张越真人成立古暨派,欲将生平所学授业与人,因为道法博深,很快名扬四海。 沧南山出了名,很快便有亲戚找上了门,此人声称自己是青藤老人云游四海时收的最后一名弟子,孟青。 孟青此人,不太规矩,放浪形骸,张越真人刚开始并不相信他是自己的师弟,然而跟他过了几招,才发信他所言非虚,功力深厚,远在自己之上,青藤老人怕是对他格外喜爱,半点不藏私。 无奈之下,张越真人只得接受了这个“穷亲戚”,留他在沧南山住下。 这一住,引起轩然大波。 古暨派很多人都怕孟青,这个师叔年纪轻轻,但经历吓人,打听起来,议论纷纷,他竟是很多年前远山杏花村那个出名的吃人妖魔,孟彘子。 当年的邻里十八村,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砍头落地真痛快,彘子食人断肝肠。” 人人都知道,山下有个孟彘子,人人都知道,孟青就是孟彘子,所有人面上恭敬的称他一声师叔,转过身便吓得屁滚尿流。 孟青在沧南山住了两年,感觉很无趣,直到他发现了赵一蒙的存在。 每年的正月十五,这个平日笑起来像狐狸的小道姑都有些闷闷不乐,她会在桃林舞剑,满头大汗,然后爬上林子里最高的那棵树,向着下山的方向,发着呆,久久的望。 她在等人,那个人叫袁臻,是大将军袁晋珩之子。 袁臻是个少年将军,年幼时身染恶疾,曾被父亲送到沧南山养病。 年少的赵一蒙遇到了年少的袁臻,芳心萌动,互赠信物,彼此约定将来要在一起。 后来,袁臻病愈下山,随父征战沙场,驻守边关,过了很多年,给赵一蒙写了一封信,信上说,北关陵城大战告捷,不久他便可回京,逢正月十五日,来沧南山找她。 那个少年英雄没有辜负她,赵一蒙满心欢喜,到了正月十五,仔细梳洗,还描了眉,特意跑到桃花林等他。 从早晨等到傍晚,从白天等到黑夜,从这一年的正月十五,等到下一年的正月十五,如今算起来,就快第三个年头了。 “我要下山找他。”阿蒙一脸不甘。 孟青不屑,“指不定人家已经妻妾成群,儿女成双了。” “那我也要一个说法!” “你下过山吗?山下饿殍遍地,瘟疫横行,就你这身皮肉,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师叔!”阿蒙大喊着叫他一声,吓得孟青险些从树上掉了下来,“师叔,我知道你武功厉害,不如你教我一套剑法吧,学会了,我就下山!”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就不怕我?” “不怕,师叔你看我这么可爱,沉鱼又落雁,闭月又羞花,就算你真是吃人妖魔,也肯定不忍心吃我的呀。” 阿蒙冲他眨巴眨巴眼睛,自以为别有风情,其实说白了就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虎牙尖尖,倒是真的挺可爱。 ———— 从那以后,孟青在桃林教她剑法。 有时手把手的教,有时互相对打,打累了,就躺在地上歇息,阿蒙的鼻尖上汗珠晶莹,她说的最多的便是袁臻,袁臻是如何如何的好,如何如何的聪颖过人,对她又是如何如何的倾心以待。 “可他还不是失约了。” 彼时,孟青懒洋洋的躺在树杈上,泼她冷水,但阿蒙咕噜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鼓着腮帮子,气急败坏的跳着用剑指他,“他才不是那种人!他肯定又去战场厮杀了,国家兴亡,儿女情长只能先缓一缓啊。” “自欺欺人。”孟青从鼻子里冷哼一声。 “你!师叔!你给我下来,我要跟你比剑!” 本来短短几个月便可练成的剑法,也不知为何,就这样慢慢教了一年,在这一年里,孟青与阿蒙几乎形影不离,桃花时节,落英缤纷,阿蒙的剑法越发越好,手执长剑,一跃而起,长发飘散,嘴角勾起笑,竟也看的孟青有些怔神了。 孟青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爱上她的,他只记得那日斜阳倾洒,二人在桃林对打,阿蒙依旧不是他的对手,十几招过后,便被他击落了剑,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却突然被他抓住胳膊,从背后紧锢在怀。 “还打吗?” 他在她耳边俯身戏笑,却不想二人离得太近,阿蒙红了脸,气急败坏的极力挣脱他,连耳朵都羞成了粉色。 “师叔,你快放开我!” “不放!” 他本是开玩笑,觉得逗逗她也挺有意思的,却不料阿蒙不再说话了,渐渐的也不再挣扎,过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嗓子说道,“师叔,我要下山去找袁臻了。” 孟青的身子顿了下,慢慢的松开了手,“能不去吗?” “不能,我等了他这么多年,需要一个答案。” “如果,他已经死了呢?”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阿蒙咬了咬牙,眼中含泪,孟青看了她一眼,想要伸手替她抹去眼泪,但顿了顿,收回了剑,转身离开,“如果找不到他,就回来找我。” 016 孟青知道,阿蒙是找不到袁臻的,袁臻已经死了。 三年前,陵城大战告捷,袁臻率兵回京,军队停驻开州郊外茶馆时,机缘巧合,救下一名险些被歹人奸污的女子。 那女子,名唤乔姬。 传闻说,乔姬对袁臻起了爱慕之心,光着脚跟了他一路,脚上磨出泡,流着血,可她浑然不知,对骑在马背的袁臻苦苦哀求,“奴愿做牛做马,只求留在将军身边。” 袁臻不肯,称自己已有心上人,并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她,乔姬起初不受,最后没了办法,只得眼含热泪的接过,并告诉他,“将军救了奴,却不肯奴跟着,乔姬无以为报,有一事欲告知将军,但请将军牢记,归家之后,无论何时,万不可掀开灶间那口大蒸锅。” 袁臻回京不久,父亲袁晋珩病逝,袁府大丧那日,他发觉妹妹袁秀有些不对劲,眼眸呆滞,面色乌灰,头发乱糟糟,行尸走肉一般从厨房端来一碗丸子汤,声嘶力竭,又哭又闹,非要他当面吃下去。 据说,那青釉白底的瓷碗里漂着五个色泽诱人的红肉丸子,肉香浓郁,袁臻当下起了疑,冲进厨房探了个究竟。 袁臻进了厨房,再也没有出来。 直到第二日官府查封,大批衙役进了府邸,袁府上下,死的死,疯的疯,厨房的炉灶边,躺着一具无头男尸,经辨认,死的正是袁臻将军。 那日,灶间木柴仍旧烧的很旺,火苗撕舔蒸锅,厨房内袅袅生烟,热气腾腾,香气浓郁。 有衙役走向炉灶,拔剑直指蒸锅,用力掀掉了锅盖! 蒸锅里,有五颗血淋淋的脑袋,炖的滚瓜烂熟,是袁晋珩,袁臻,袁秀,以及袁府的两个姨娘,吓得衙役双腿发软,直接瘫倒在地。 有传闻说,袁臻救的那名女子本就不是人,因袁臻不肯接受她,她便一路尾随进了袁府,大肆杀戮,惨绝人寰。 三年前袁臻的死讯便传到了山上,张越真人知道,众师兄弟也知道,唯有阿蒙,谁也不敢告诉她。 孟青以为,阿蒙下山之后,找不到袁臻,或者得知袁臻已死,总还会回来的,他甚至做好了打算,等阿蒙回来,他会安慰她,为她抹去眼泪,然后起誓告诉她,她的少年英雄虽然不在了,但师叔还在,师叔愿意保护她一辈子。 可他没有等到阿蒙回来。 阿蒙死了,几个月后,孟青下山,在远山杏花村头,看到了吊死在杏树上的阿蒙,一身白衣,长发凌乱。 杏树下,坐着个光着脚的姑娘,姑娘乌发流泻,容颜娇媚,手里正捧着一颗面目惊恐的人脑袋,像切西瓜似的,熟练的开颅,插入勺子,挖出热腾腾的脑浆,咀嚼慢咽,细细品尝。 姑娘听到动静,回过了头,看到孟青,妩媚一笑,唇红齿白,齿颊留香,“彘子,好久不见,他们说你现在改了名字,叫孟青,这名字我也很喜欢呢。” 那一刻,天色阴沉,寒风呼啸,杏叶沙沙作响,阿蒙的尸体晃啊晃,孟青看着姑娘,良久,勾起了嘴角,“阿乔,好久不见。” ———— 程濯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屋子里灯光素黄,豌豆却不知去了哪里。 杏花村头,阿蒙死了,阿乔出现了,孟青的记忆却戛然而止,像是突然被人掐断似的,使得程濯头痛欲裂。 摇摇晃晃的下了楼,偌大的棺材铺,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棺木样板,老式灯泡光线昏暗,乍一看,阴森森的,像是恐怖电影里的场景。 “豌豆?” 程濯四下里寻去,依旧没有看到豌豆的影子,倒是他被孟青的记忆搅得满头是汗,看到柜台上有水壶,急切的走去想倒杯水喝。 热水滚烫,柜台左侧的屋子,木青门帘掩着,似有微弱光亮透射出来,隐约还有什么别的细微动静,程濯记得,那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口裹着红布的黑漆棺材。 好奇使然,他放下了手中的水杯,脚步极轻的走到屋前,小心的挑开门帘,目光望去,映入眼中的依旧是那口沉旧的黑木棺材,只不过不同的是棺材盖是打开的,原本盖着棺木的红布折叠的整整齐齐,铺放在地面,红布上摆着一盘颜色鲜艳的红馒头,燃着三根袅袅升腾的青色线香,另外还有一只脚上系着红绳的黄鸡,正咕噜噜的趴在地上,睁着警惕的眼睛,滴溜溜的望着他。 屋子里有熟悉的腐朽味道,隐约还夹杂着血腥味,而那青色线香是闻不出任何香气的,可程濯对它极为熟悉,那是招魂香。 程濯的手顿了顿,心里沉了下,一步步的走进了屋子,屋里没开灯,但墙上有扇小窗,皎洁月光透过窗口,正对上那口打开的棺材,惨白白的,凄凉一片。 棺材里,有一具尸体,蒙着白布,不知道是谁。 程濯的手有些抖,慢慢的掀开白布,看到的是一张死灰色的脸,那张脸褶皱满满,睁着眼睛,正是石爷爷。 石爷爷眼神空茫,白浊浊一片,分明是死人的模样,可他的嘴巴张着,有一下没一下的翕动着,更像是一条濒死的鱼,古怪而又诡异。 佝偻的身子,那身旧式唐装,程濯总算明白了为何看着别扭,那分明是给死人穿的寿衣。 听不到呼吸声,感觉不到任何活着的迹象,像是为了论证自己的猜想,程濯将手放在了石爷爷的胸口,去探他的心跳。 隔着寿衣,他清楚的摸到了空空如许的胸腔,脑子有片刻的懵怔,程濯白着脸掀开了石爷爷的衣服,衣服下面,骨瘦如柴,深深的一个大窟窿,干枯一片,里面什么也没有。 “咣当。” 身后,有水盆掉落在地的声音,程濯回过头,看到了面色比往日还要惨白几分的豌豆。 豌豆白着脸,但很快回过神来,蹲下身子去收拾水盆,一边将毛巾放到盆里,一边低着头,哑着嗓子开了口,“你看到了。” “是,”程濯看不清她的表情,但目光仍是放在她身上,“伤口应该有些年头了,不像是阿乔干的。” “当然不是她,”豌豆收拾着东西,手有些抖,“我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回来的时候?” “是,从精神病院出来的时候,”脸色白的几近透明,豌豆终于强迫了自己保持镇定,抬起头看他,黑宝石般的眸子就这样一点点的冷了下去,“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被人挖空了胸腔,早就该死的,可是他自己拿棉花堵了血窟窿,塞得满满的,跟没事人一样,行尸走肉,整整四年,直到我回来。” 四年,也就是说,在她刚刚杀了端影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时候,石爷爷便横遭了不测,程濯的眼睛有些发红,“是谁干的?” “不知道,”豌豆摇了摇头,很快又冲他笑了下,惨淡淡的,“我真的不知道,爷爷的魂魄早就没了,而我的眼睛,看得透鬼神,感受的到邪祟阴煞,所有你们未知的世界,吉凶善恶,因果轮回,我都看得到,但唯有人心,我是看不透的。” 或许,也不难猜,端家死了女儿,如何能善罢甘休?程濯握紧了拳头。 可是豌豆明显不相信是端家所为,或者说,她更愿意相信端阳,“爷爷成了一具活死人,活死人是没有记忆的,虽然我并不知道凶手是谁,但至少我心里清楚,不管怎样,端阳是不会允许端家做这种事的。” 这个傻姑娘,刚刚还在说自己看不透人心,转而又坚定的选择相信端阳,程濯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叹息一声,问道,“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爷爷的身子一年比一年弱,我得留着他。” 说着,豌豆不易察觉的拉了拉衣袖,可这细微的动作还是被程濯看在了眼里,于是快步上前,一把抓过了她的手腕,衣袖的遮掩下,是一道深深的血口子。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程濯的目光望向地上那盘红馒头,突然之间有了答案,“血馒头?” 豌豆挣开了他,“我招不到爷爷的魂魄,点了两年的招魂香,可那只鸡从来没叫过。” “所以你用自己的血来喂养一具尸体?”程濯知道自己的话很难听,但他觉得此刻很有必要让豌豆清醒一下,“豌豆,你爷爷死了六年了,说不定魂魄早就轮回转世了,你自己也说过,他是一具没有记忆的活死人,这样养着一具尸体,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可是,他是我爷爷啊!”豌豆瞪大了眼睛,有水光溢满眼眶,不敢置信似的望着他,“他怎么能走呢?这世上我只有他一个亲人。” “豌豆......” “你又怎么知道或许他自己也是不愿离开的呢,他能撑到现在,因为有执念未了,他成了一具没有记忆的活死人,可你知道的他还记得我,我就是他的执念。” 情绪有些激动的豌豆,眼底氤氲着水光,程濯看的心里很疼,走上前,突然将她揽入怀里,安慰着她颤抖的身子,“傻瓜,我知道。” 我知道他是世上最好的爷爷,你是世上最好的姑娘,他活在棺材店里不曾走出去害任何一个人,而你守着他也不曾用任何人的血来喂养他。 “以后,爷爷由我来养。” “你说什么?” “以后,用我的血来蒸馒头,你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我舍不得。” 017 阿乔已经消失很久了。 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从豌豆日渐凝重的面色中,程濯感觉的到。 豌豆说过,阿乔不是普通的鬼怪,这一点从孟青残存的记忆里,他也是知道的,犹记得那日的梦,孟青手执青牛宝剑,生生朝阿乔的头挥去,脑袋掉在了地上,阿乔仍在哭嚎,直到成了一团肉酱,才没了声响。 豌豆说,这是飞头蛮。 上古洪荒时期,天地混沌,出现过各式各样的鬼怪,而这其中,属虫落一族的落头氏最为特殊,说他们是妖,但与人无异,说他们是人,可哪有人的脑袋与身体分了家还不死的。 这便是飞头蛮,脑袋可以随着意念游走,来去自如的人形妖怪。 但阿乔好像又与普通的飞头蛮不同,具体哪里不同,豌豆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那日心肝宝被阿乔攥在手里,回来后奄奄一息,至今恢复不了元气,而心肝宝身上那五根赫然清晰的黑指印,分明是修炼成精的邪煞之气。 百鬼一煞,尤其是生前精通邪术的恶煞,就这样突然消失不见了,豌豆心里总觉不安。 “要是以前,寻着阴气的方向,我总能找到她的,可现在她隐藏的滴水不漏,唯一的可能就是,她附身在人的身上了。” 餐厅里,豌豆看着程濯,见他盯着手机沉默不语,继续说道,“这样我们寻找她的难度就增加了,但也不是完全找不到,你还记得心肝宝套在她脖子上的那根红绳吗,如果你看到有人的脖子上系着同样的绳子,那他肯定是被阿乔上了身。” “飞头蛮附身,会吸食人的精气,七天之后,被附身的人会变成一具枯骨,所以我们必须快点找到她。” 豌豆说完,看到程濯仍旧在对着手机发呆,颇有些心神不定的样子,不由得蹙起了眉头,“你怎么了?” 程濯没搭理她,像是没听到似的,豌豆再次蹙了下眉头,伸手拿过了他的手机,往屏幕上一瞄,是一条短信,一条已经被他盯了大半天的短信请柬。 谨于七月十三日(三天后),假座南都酒店举行婚礼,届时恭候程濯先生入席。 吕薇,端阳敬备薄酌恭候光临。 端阳,端阳,猝不及防出现的名字,打的豌豆措手不及,愣了很久,抬起头正对上程濯幽深的眸子,于是动了动嘴唇,“......他都要结婚了,新娘肯定很漂亮。” “是啊,我前女友长得还不错。” “......” ———— 三天后,南都大酒店。 端阳与吕薇的婚礼阵仗很大,但凡淮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都到齐了,而作为城内最豪华的假日酒店,南都出动了所有的工作人员,维持着一场世纪婚礼的体面。 红地毯,百合花架,玫瑰花台,粉色气球在半空中怦然绽放,一派盛大而浪漫的场景,而花台旁的巨幅婚纱照,吕薇依偎在端阳身边,嫣然一笑,美丽动人。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远远的,程濯看到站在心形花架下的吕薇,手捧鲜花,镶钻婚纱,长发盘起,束着璀璨发箍,锁骨精致,笑靥如花,美的有些不真实。 只是,看到程濯,她的笑凝结在了嘴角,眼眸飞快的垂了下,很快又挽着端阳的胳膊,摆出拍照姿势,微笑着迎接每一位来客。 程濯是与婷婷一起来的,交了礼金,便也走上前去,与新郎新娘合影留念。 婷婷穿了件白色露肩礼服,长发乖巧的披散身后,粉唇弯起,乖巧又漂亮,“吕薇姐,你今天真漂亮,恭喜你。” 吕薇挽着端阳的手松了下来,眼睛看着程濯,似是隐匿着什么别的情绪,而端阳像是没有察觉一般,依旧慵懒的插着裤袋,望向程濯的眼神中带着似笑非笑的探究,一副等戏看的表情。 这个豪门贵公子,一向显得态度轻浮,程濯皱了下眉,礼貌的伸出了手,“端公子,新婚快乐。” 端阳看着他,嘴角含着笑,手却没有从兜里拿出来,啧啧的摇了下头,很不给面子的转身离开了,“没劲。” 吕薇出身名门,与端家有生意上的往来,定下这门婚约之后,端阳与她一起吃了几次饭,发现她总是闷闷不乐有心事的样子,找人查了下,很轻易的就揪出了她与程濯的那段过往。 一个心里住着别人的未婚妻,端阳起初有些兴趣,他在心里恶趣味的赌了下,如果自己去追吕薇,要用多久的时间能将她心里的那个人抹去,又或者说,她忠贞的爱情能坚持多久。 后来端阳没有继续赌下去,因为他觉得很无聊,他对吕薇好,吕薇就对他笑,面上风轻云淡,似乎他们的世界里从来没有程濯这个人的存在。 日子过得□□逸,就如同一池枯水,端阳是真的希望发生点什么有趣的事,就比如今天,他的婚宴上,看到程濯出现,他竟然还在心里隐隐的期待,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嫁了人,程濯会不会失态,会不会突发奇想的拉着吕薇离开。 但是他失望了,好吧,就像他之前说的那样,没劲,没劲透了,世上哪有什么忠贞的爱情,飞蛾扑火?奋不顾身?都是扯淡!端阳一个人坐在贵宾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仰着头,神情淡漠,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嘲讽的笑。 ———— 婷婷发觉程濯有些不对劲,自从吕薇在他耳边说了些悄悄话之后,他的表情就变得很复杂,搅得她心里也是七上八下。 是的,她心里有鬼,她从小就喜欢程濯,见不得他与吕薇感情深厚,就连上天都给了她拆散二人的机会。 她清楚的记得,吕薇的父母非常不喜欢阿濯,逼着她分手,吕薇很痛苦,而她偏偏就在这时,选准了时机,跟吕薇撒了个慌。 她谎称自己并不是程濯的妹妹,而是程濯的母亲叶萍认定的儿媳妇,他们从小青梅竹马,一同长大,彼此心照不宣的要在一起的,直到吕薇出现横插一刀,程濯慢慢的就变了心。 “你跟阿濯没有未来的,就算他真的喜欢你,他的家人也根本不会接受你,阿濯自己也是知道这一点的,难道你就没有疑惑,你们在一起的这三年,他都没有带你回去见过父母。” 想要杀死一个女人的爱情很简单,当她对这个男人足够失望,而自己又有足够的骄傲时,选择离开是很决绝的事。 这些事,程濯从不知道,直到今日,吕薇穿着婚纱,嘴角含笑的在他耳边悄声说,“希望你跟婷婷能够幸福,她早就已经告诉我了,她才是你家里认定的儿媳妇,阿濯,这些你不该瞒着我的。” 程濯承认,自己的脑子懵了片刻,转而看到不远处婷婷一脸忐忑的可怜模样,突然觉得人生异常讽刺。 ————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闹剧,不是吗?所以他才会失了控,在众目睽睽之下,闯进吕薇的化妆间,对正在补妆的吕薇开口说了句话,“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第一次见面......吕薇愣了愣,想起三年前跟着同学第一次去酒吧玩,招来几个喝醉了的流氓,拉拉扯扯,吓得她面容失色,当时正是程濯出现,打了场架,混乱之中拉着她的手离开了。 当时程濯说了三个字,她至今记忆犹新,而今时今日,程濯望着她,伸出手,同样说了三个字,“跟我走。” 跟我走,她对程濯的爱情因这三个字开始,今日,似乎也注定因这三个字了结。 吕薇抬头看他,眼中有泪光闪烁,她久久的望着程濯,嘴唇动了动,半晌,开口却拒绝了,“不,阿濯,我不会跟你走的。” “为什么?” 为什么?吕薇闭了闭眼睛,她想起一个故事,梁祝化蝶,祝英台被逼嫁给马文才,仍是义无反顾的忠于自己的爱情,才有了这段千古佳话。 可是没人告诉她,如果马文才并不是书中所说的麻子脸,相貌丑陋,猥琐不堪,而是像端阳这般的翩翩公子,气质风华,温柔体贴,与梁山伯不相上下,那么祝英台还会选择殉身于自己的爱情吗? 她是个自私的人,吕薇承认,她放不下程濯,但她也得承认,她心里同样牵挂着端阳,他对她的好,已经使她迷失了方向。 就这样吧,林徽因曾经也爱过徐志摩,但最后还不是嫁给了梁思成,平安喜乐,一生无忧,这才是一个女人该有的人生。 所以没有为什么,人的感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就如同人心也是一样的复杂多变,好人也会干坏事,坏人也会有良心。 “阿濯,我爱你,但我们真的不合适,即便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所以我不能跟你走,今天是我的婚礼,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如果你还爱我,那么请你祝福我。” 程濯望着她,面上看不出表情,眼底同样波澜不惊,扬起嘴角笑了下,“好,我祝福你,但我能向你要一样东西吗?” “什么?” “你脖子上的那根红绳。” ———— 端阳从贵宾室出来的时候,婚礼现场已经乱做一团,据说是新娘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一个同在化妆间的高个子男人。 私奔?有意思,端阳嘴角缓缓勾起了笑,对身旁的下人说了句话,“去查一辆车牌号为xx77的gt越野车。” 018 程濯挟持了吕薇,吕薇垫脚在他耳边说话的时候,余光一瞥,他看到了她脖子上有一根若隐若现的红绳,绳上虽然已经没了莲花铃,但他十分肯定,那就是豌豆的绳子。 孟青的记忆被打断之后,经豌豆分析,可能是他的魂魄比想象中还要微弱,已经消失湮灭了,为今之计,想要除去阿乔,只有靠他与豌豆二人了,而武器,便是璧峰山上的那把青牛宝剑。 与豌豆取得了联系,程濯开车驶往市郊,一路颠簸,后座上被打晕的吕薇穿着婚纱,渐渐醒来,清醒过后,惊慌的望着窗外,含着哭腔质问他,“阿濯!你做什么!” 透过后视镜,她看到程濯皱着眉头,不说话,表情却冷的吓人,吕薇的心沉了又沉,“阿濯你停车,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会毁了我的!” “脖子上的那根红绳,出现多久了?” 终于,程濯说话了,眼睛深沉似海,有着她看不懂的担忧,吕薇当下发了火,愤怒的起身,探上前去抓他的胳膊,“你停车!赶快把我送回去!我真是错看了你,这样的事你也做得出来,你疯了!” 吕薇不分轻重的去拽他的胳膊,情绪激动,方向盘转了下,车身急剧的晃动,紧接着是一阵急刹车,面色阴沉的程濯回过头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力气大的像一把铁钳,硌得手腕火辣辣的疼。 “我问你,脖子上的红绳出现多久了!” 尚未从急刹车中回过神来的吕薇,被他这么一吼,吓得脸色发白,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哭出了声,“我,我也不知道,三天前试婚纱的时候我才发现的,但是一眨眼又没了,我没注意......” 程濯甩开了她的手,吕薇跌坐在后座上,头发有些乱,眼睛哭的通红,看着程濯的眼神有了些许的惧怕,是的,她与程濯在一起三年,印象中他从未对她发过火,程濯是个挺稳重的男人,正因为这份稳重,以往面对她无理取闹的发脾气,也总是一笑了之。 而眼前的程濯,脸色发黑,那么陌生,简直冷漠的令她害怕......吕薇与他分手之后,态度决绝,程濯便也没再找过她,而她心里对于他的不纠缠,反倒是有些愤恨的,虽然说分手的是她,但这个男人也当真是绝情,说不纠缠就不纠缠了。 谁知道啊,他原来在这儿等着她呢,三年的时间,原来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程濯竟是这样可怕的人,报复心如此之重,竟然在婚礼上将她劫持了,那么接下来呢?他还会做什么? 以往电视上的法制报告,因爱生恨走上极端的人,丧心病狂之下,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吕薇惧怕的缩了缩身子,望着程濯,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 璧峰山,废旧工地,荒无人烟。 豌豆早早的等在这儿,从塌方山洞里拖出那把青牛宝剑,累得险些虚脱。 孟青的青牛宝剑,一米多长,沉如玄铁,剑身呈半透明状,又隐隐透着红光,剑柄上铸着青面獠牙的牛首,面目狰狞,神态凶煞,一看便知是不凡之物。 指望她用这把剑杀了阿乔,完全是不可能的,豌豆把希望寄托在了身形高大的程濯身上,示意他去拿剑,“用这把剑杀了她。” 吕薇吓得脚软,颤抖的蜷缩着身子,蹲在地上不敢置信的望着程濯,“阿濯,你,你要杀我?” 程濯抿了下唇,伸手去拿剑,眼睛却犹豫的望着豌豆,“她会死吗?” 豌豆知道他说的是吕薇,顿了顿,诚实的开了口,“不知道,如果阿乔出来了,青牛宝剑却没能杀的了她,那她可能会死,但如果阿乔一直不出来,精气被吸干,她同样会死。” 换而言之,阿乔死,吕薇活,阿乔活,吕薇死。 程濯举起了剑,表情有些高深莫测,看的吕薇心下一惊,恐慌的摇着头,“阿濯!你看清楚了,我是小薇啊!我不知道你们在胡言乱语什么,但是我会死的!你真的要用那把剑杀了我吗!” “程濯,动手!” “阿濯!你说过会保护我的,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疯了吗?你不要被这个女人煽惑!” “程濯,动手啊!” “阿濯我求你了!别杀我!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你忘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那么多美好的回忆,我爱你,我爱你啊,你怎么忍心害我呢?!” 吕薇哭的梨花带雨,痛不欲生,程濯的神情松了又松,手中的剑迟迟没有落下,反倒是一旁的豌豆,蹙了下眉头,二话不说,举起了自己的那把铜钱匕首,想也不想的就要上前捅她一刀。 不管怎样,先把阿乔逼出来再说。 刀子没有落下,在距离吕薇的胸口只有几毫米的时候,豌豆听到有人冲她叫了一声,“杨芝,住手!” 不是程濯的声音,豌豆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她知道,是端阳。 转身,回头,仿佛是极其漫长的过程,艰难的令她无从面对。 不远处,端阳西装革履,神情冷淡,无框眼镜闪过光,一双眸子冷峻如寒冬,透着无可遮掩的厌恶,“劫持我的新娘,然后杀了她,这就是你新的目的吗?” 豌豆的睫毛抖啊抖,脸色苍白的透明,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无所适从,无处躲藏,“不,不是的,我没有......” “你没有什么?”端阳望着她,一步步上前,眼底含着讥讽,“你没有杀过人?你没有拿刀子割过别人的皮囊?还是你没有进过精神病院?你不是一个疯子?杀人犯?死变态......” “你够了!” 程濯拦住了他紧迫的脚步,伸出手一把拽住了他的衣领,“嘴巴放干净点,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呦,这么快就找到男人了?你倒是挺有眼光,捡的净是别人不要的垃圾,不过疯子与垃圾倒是很般配的......” 端阳嘴角含着笑,语气恶毒,气的程濯忍无可忍,扬手给了他一拳,打出去的同时,听到了豌豆与吕薇不同的呼声。 “程濯!” “端阳!” 豌豆叫着程濯的名字,话音未落,突然感到腹部一阵疼痛,瞪大了眼睛,低头望去,那把铜钱匕首正握在吕薇手中,深深的插入了自己的腹部。 吕薇急剧的喘息,颤抖着松开了手,连连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一脸的惊慌失措。 程濯愣了,端阳也愣了,尚且反应不过来,就见豌豆动了动嘴角,哆哆嗦嗦的伸出手去,狠心拔出了刀,瞬时鲜血直流,染红了衣服,然后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 “小不点!” “豌豆!” 程濯与端阳同时叫了一声,快步上前,将倒在地上的豌豆扶起,豌豆躺在程濯怀中,一只手捂着肚子,鲜血从指缝源源不断的流出,另一只手轻轻的朝端阳伸出,语气微弱,却带着小小的欣喜,“我要是死了,给小影偿命,你就不要恨我了,好吗......” 端阳神情愣愣的,丢了魂魄似的,惶然的去握她的手,可是刚刚触碰到指尖,还没有感受到她指尖的温度,豌豆已经含着笑闭上了眼睛,垂下了胳膊。 “小不点,小不点......” 程濯红着眼睛,摸着她的脸,一遍又一遍的叫着她的名字,声音喃喃,失魂落魄,抱着她一步步的离开,再不回头看一眼跌坐在地的吕薇,以及璧峰山那块荒凉野地。 欠下的,终于还清了吗? 端阳伸出去的手始终没有落下,南柯一梦,很久很久,缓缓开了口,声音随着轻风,“你休想。” 019 闹得满城风雨的逃婚事件,丢了端家的面子,吕薇的日子并不好过。 婆家先前对她的好印象全部消失,态度冷淡的令人难以忍受,就连端阳也变得不冷不热,新婚燕尔,二人却是分房睡的。 事情已经过去三天了,吕薇总是睡不好,晚上开着灯,镜子中的自己容颜憔悴,很是难看,她愤恨的将梳妆台上的东西扫落在地,趴在桌上失声痛哭。 她近来睡不好,总是梦到自己拿着把刀,狠狠的插入那女孩的腹中,“噗呲”一声,鲜血直流,她觉得痛快,那一刻,她看到自己的表情是扭曲的,凶狠而怨毒。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喃喃自语,惶然入梦。 梦中,同样惶然的还有另一个女孩,一个年约四五岁,扎着两个羊角发髻,唇红齿白,眉目如画的稚□□童。 杏花村,茅草屋,挨家挨户,炊烟袅袅,小女孩光着脚,蹲坐在家门口的杏树下,一脸的茫然若失,惶然的想着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幕: 厨房里,砧板上,搁着娘亲血淋淋的脑袋,爹爹表情麻木的浇上开水,将头颅冲洗的干干净净,烫的皮开肉绽,面目全非......娘亲的眼睛还睁着,表情狰狞,爹爹拿起刀,啪啪啪,啪啪啪,将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剁成了肉馅。 刀子落在砧板上的声音,轻快又轻松,像娘亲平日爱唱的那首歌谣。 杏花雨,杏花村,家家户户都吃人。 橘子酸,脑袋甜,肝肠脾胃把心连。 滚的水,热的盆,烟雾腾腾把锅淋。 我吃她,你吃我,谁是神仙谁快活。 ...... 杏花村,本就是人吃人的啊,厉害的吃弱小的,年轻的吃年迈的,习以为常的啊,但是小女孩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快,爹爹就把娘亲给吃了。 就在前几天,他们一家三口刚刚吃了大伯一家,晚上临睡前,娘亲还搂着她,神神秘秘的对她笑,“乔箬,等吃光了村子里的人,就把你爹也吃了,到时候咱们娘俩就可以长生不老做神仙了。” 长生不老,做神仙......这是杏花村所有人的愿望,又或者说是虫落一族所有人的愿望,小女孩还不太懂得,从她生下来便知道,十里杏花村不是普通的村庄,村民个个都是飞头蛮,脑袋可以飞,探出千里之外,他们最爱吃人,人肉是香的,人心也是香的,尤其是人的脑袋,甘甜无比。 乔箬记得自己问过娘亲,外面那么多人,我们为什么要守在村子里吃自己人呢? 傻孩子,外面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啊,只有村子里的人是飞头蛮,只有飞头蛮吃了飞头蛮,才能神力大增,吃了最厉害的飞头蛮,可以长生不老做神仙啊! 长生不老做神仙?四岁的乔箬还不太懂得,但她知道,做神仙肯定是好事,否则爹爹也不会吃了娘亲的。 “乔箬,过来吃饭了。” 厨房里,爹爹端上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一盆热气腾腾的水煮肉,笼屉上还有蒸好的心肝肠胃,冒着热气,香气扑鼻......爹爹的厨艺一向不错的,乔箬咽了咽口水,慢吞吞的走了进来。 ———— 从烹煮到生吃,并非是她喜欢生食的味道,而是她在长大,一年又一年,出落得愈发亭亭玉立,唇红齿白的一个美人胚子。 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厮杀却越来越激烈,剩下的都是神力强大的飞头蛮,好几次,乔箬被人捉了去,要不是爹爹出面营救,她便也是别人的盘中餐,俎上肉了。 直到最后,十五岁那年,杏花村已成地狱,荒山野岭,遍地焦土,村子里只剩下五个飞头蛮了,她与爹爹合计杀了其中最为强大的那人,饕鬄饱食了一顿,当天夜里,她便将爹爹的头砍下来,开了颅,插上勺子,生吃了。 不吃不行啊,娘亲被杀的那一幕,记忆犹新,乔箬躺在自家屋顶上,眯着眼睛看月亮,月亮又大又圆,泛着清冷的光,她剔了剔牙缝,从此以后,再也没人做饭给自己吃了。 吃了爹爹,她果真神力大增,很轻松的就解决了剩下的两人,然后在杏花村睡了整整一年,才悠悠醒来。 这些年,太累了,总要提防着不被人吃掉,连睡觉也睡不安慰。 醒来后就觉得饿了,肚子咕咕叫,可村子里已经没人可吃了,从未出过村子的乔箬,简单的收拾了下东西,光着脚,打算离开了。 一路向东,走到哪儿吃到哪儿,很快活,口味也越来越挑剔,太老的不要,太丑的也不要,不能胖,也不能太瘦,长得要干净,最好珠圆玉润,皮肤白皙,当然了,吃来吃去,始终还是小孩子最美味,最香甜。 但也不是每次都有好运气,有时赶路,郊外荒野的,饿的时候能遇到个人就不错了,即便对方是个相貌丑陋的彪形大汉,也不得不对付一下。 乔箬叹息的看着面前拦住自己道路的一群山贼,个个凶神恶煞,没一个长得好看的,尤其是为首的那个,一脸麻子,满嘴马牙。 运气真不好,长得也太丑了,乔箬觉得有些委屈,撇了撇嘴,表情很勉强。 “小娘子,你别怕呀,你要是从了我,我保证不杀你,还能让你做个压寨夫人......” 为首的山贼握着大刀,笑的猥琐,更加难看了几分,乔箬一想到自己要吃了他们,更加觉得委屈了,懒得废话,扬了扬手,袖子里的白绫正要呼之欲出,拧掉他的脖子,身后突然一阵马蹄声扬起,还没来的及回头看,一只有力的手已经从背后将她抱起,将她放在马背上。 乔箬抬头,看到的是一个身着铠甲的年轻将军,将军将她护在怀里,抽出宝剑,直指山贼,神情冷漠如霜,“光天化日,欺辱一个姑娘家,我看你们是活的不耐烦了。” 将军带领的人马,个个是战场厮杀的能手,不一会儿就将那群山贼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混乱之中,乔箬依偎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砰砰砰”的有力心跳,似是闻到风信花香,一抬头,正看到他坚毅的下巴,俊朗不凡,原便是这般模样。 她看的入了迷,直到将军回过神来,低头看她,漆黑眼眸闪过一丝促狭的笑,“姑娘怕是吓坏了吧?” “是啊。” 乔箬大大咧咧,脸不红心不跳,“要不是将军出现,乔箬死定了。” “哦?我可没看出你有半分害怕的样子?” “我那是吓蒙了,”乔箬咯咯直笑,下巴抵在他怀里,顺势抱住了他的腰,“将军救了我,我该如何报答呢?” 年轻将军含着笑,低头看她,眼眸深深,却不开口说话,倒是一旁的部下,骑在马背,爽快的对乔箬大笑,“姑娘,我们将军只知行军打仗,终身大事倒是耽搁了,既然你有心报答,不如以身相许如何?” 话落,身后一干人马,跟着笑出了声,乔箬抬头,看到那将军依旧不说话,嘴角却噙着笑,眼眸深深映着柔光,沉默的模样反倒更吸引人,搅得她心里一漾,望着他,眯起又细又长的眼睛。 “好呀,我愿意的。” ———— 边关战役,久居不下,乔箬随袁晋珩入了军营,女扮男装,起初随侍在他身边。 敌国布防严谨,不可攻破,这一仗已经打了数年,粮草空缺,再熬下去,怕是要不战而败了。 夜里油灯挑了又挑,袁晋珩皱着眉头,苦研兵法,乔箬躺在卧榻上,津津有味的啃着梨子,看他一脸苦恼,眯着眼睛笑,唇红齿白,好不动人。 “败了便败了,有什么要紧呢,千里饿殍的江山,赢了又能怎样?” “乔箬,亡国与亡天下不能相提并论,”袁晋珩揉了揉眉头,有些疲惫,“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之有责,亡国不应是亡天下的始端。” 乔箬不懂这些,也不想懂,但她看到了袁晋珩的疲惫,扔了手中的梨子,走到他身后,娇笑着搂住他的脖子,“袁郎,要怎么做,你才能尽快的打赢这场仗呢?” “尽快?除非敌军首领突然暴毙身亡,”袁晋珩开玩笑似的笑了一声,拉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又或者,我军中人能窥探到敌国的军机部署图。” 乔箬若有所思,袁晋珩刮了刮她的鼻子,“怎么了?想什么呢?” “我想家了,我家门口有一棵杏树。” “好,等我打赢了这场仗,就带你回家看看。” “不,我不想回去,我只是想那棵杏树了。” “好,以后咱们成了亲,就在府里种满杏树。” “袁郎,此话当真吗?” “当然。” ———— 020 以后咱们成了亲,就在府里种满杏树。 五年后,袁晋珩兑现了他的承诺,乔箬所居的兰苑,种满了杏树,春暖花开,院落飘香,而一墙之隔的院子里,却长满了泌人心脾的风信花。 乔箬起了杀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从她为了袁晋珩,改了吃素,梨子吃的胃里冒酸;从她为了袁晋珩穿上铠甲,女扮男装,摘了敌国首领的脑袋;从她为了袁晋珩,飞头百里,去探敌军的军机部署图。 保家卫国是什么道理,她不懂,但她知道,从她为了袁晋珩穿上了鞋子,从此军营之中,多了一个叱咤风云的飞头将军,边关战役过后,她跟随袁晋珩,四处奔波,辗转各方战场,厮杀博弈,取人首级,就这样又过了几年。 飞头将军的名号愈发响亮,边关日渐安稳,袁晋珩仕途高升,一路风生水起,直到国泰民安,再也没有仗打,乔箬终于随他回了京,住进了袁府。 如愿以偿的嫁给了袁晋珩,乔箬本以为,自己会心甘情愿的吃一辈子的梨子,直到她在袁府里,偶遇宛娘。 那个女子,低眉顺眼,温柔胆怯,却生了一副好心肠,在乔箬不小心被树枝刮破了新衣时,她沉默着上前,跪在地上,小心的拿出荷包,为她缝好了袖子。 手艺真好,天衣无缝,乔箬坐在石凳上,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的女红真好,我也想学,以后袁郎的衣裳要是破了,我便替他缝补,”说罢,她自己又笑了,“算了,我握了五年的剑,早就不会用手拿针线了,以后袁郎的衣裳要是破了,就由你来缝补吧。” 真蠢呢,当时的那种场合,身旁丫鬟神色各异,宛娘咬着嘴唇,没有说话,她竟还以为这个低眉顺眼的女人是个哑巴。 宛娘不是旁人,是袁晋珩的妻。 乔箬不懂,她一直以为自己才是袁晋珩明媒正娶的妻,却原来,她是他的妾。 袁晋珩早就成了亲的,在遇到乔箬之前,他与宛娘早就成亲数年,郎情妾意,感情深厚,甚至于他带着乔箬回京不久,宛娘便有了身孕。 所有人都瞒着乔箬,是袁晋珩下的命令,可是那日,他亲口揭开了谎言,只是因为宛娘跪在地上,为她缝了衣服。 “宛娘不是府里的下人,她是妻,你才是妾,衣服破了找下人缝补,亦或换件新的,无须宛娘跪地服侍,尊卑有别,更何况她已有了身孕,今后你莫要为难于她。” 袁晋珩声音冷淡,神情带着些许厌恶,乔箬终于回过神来,发觉了不对,“袁郎,你在说什么?” “别装了,你都知道了不是吗?否则何至于为难她,要一个身怀有孕的女子跪地为你缝衣。” 跪地缝衣,是她自己愿意的啊......乔箬想了很久,脑子很乱很乱,直到渐渐捋出了头绪,像是凭空惊雷,炸的自己皮开肉绽。 “......你骗了我。” 难怪,难怪,回京之后,他态度有变,对她冷淡了许多,她原以为他军务在身,无暇顾及其他,却原来,他的时间都用来陪了别的女人。 ———— “哎,你听说了没有,兰苑的乔夫人,原来是个飞头蛮子。” “什么?你不要乱说!” “真的真的,前些年咱们大人营中不是有位飞头将军吗,听说就是乔夫人,女扮男装,混入军营。” “怎么可能,大人怎么会将那种吃人的妖怪留在身边。”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当年边关战役,事关国家兴亡,大人也是没了办法,听一江湖术士献计,十里杏花村有虫落一族,飞头可驰千里,可助大人攻破敌军。大人当下带了人马去寻,但晚了一步,杏花村荒无人烟,已经没人住了。” “然后呢?” “然后大人在返回军营途中,沿路看到多具尸体,被掏了心,食了脑,而那江湖术士早就言明,飞头蛮暴虐,喜食人心人脑,大人便猜测附近有飞头蛮子,格外注意,终于在路上找到了乔夫人,当时乔夫人正打算对山贼下手,大人反将一计,将她救了。” “这些你怎么会知道?” “哎呀,这些都是大人营中的曹督告诉我的,我跟你说了,你可千万保密,别告诉别人啊!” “真是太可怕了,闻所未闻......” 府里两个丫鬟,走远了,声音渐渐也小了,可乔箬站在长廊拐角处,脚下却像钉了钉子,不能走,也不能动,全身发冷,先是被人打开了头颅,浇下一盆冰水。 你骗我,你骗了我...... 难怪,在你得知我可飞头千里取人首级之时,丝毫不显惊讶,在我为你身披铠甲,战场厮杀,你嘴角含着满意的笑,那一刻,我竟还以为你是因为欢喜,因为欢喜,才会含着褒奖的笑,不是吗? 难怪,你身上有风信花香,那低眉顺眼的女子,她最爱风信花,不是吗?所以你才会在一墙之隔的院落,种满了风信子。 可笑,真可笑,袁郎,你忘了我本是吃人的妖怪,我本有一颗狠毒的心肠,你这样堂而皇之的让她住在我的一墙之隔,就不怕我会杀了她吗? 我愿为你放下屠刀,可连佛祖都觉得我可笑,飞头蛮子就是飞头蛮子,吃了几年的酸梨,穿了几年的绣鞋,我仍是吃人的妖怪,是你弃之如敝履的杀人工具。 那么,我该如何回报你呢?我的袁郎。 杀了宛娘吗?不,太便宜你们了,我要送你的还很多,不急,咱们慢慢来。 ———— 十月,隔壁院落风信花开,香味传入兰苑,乔箬披着斗篷,孤零零的站在自己的杏树下,光秃秃的枝叶,凄惨惨的,她突然有些想回家了。 宛娘生了个男孩,袁府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袁晋珩给那孩子起名袁臻,福祥臻萃,当真是好名字呢。 乔箬脱了鞋子,光脚站在地上,面无表情的笑了一声,有句话当真说的极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 宛娘死了。 死的很惨,被掏了心,鲜血淋淋,碗大的一个口子,脑袋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身子,倒在床边,满屋子的血,引得屋梁上野猫乱叫。 袁晋珩从朝堂回来,惊闻噩耗,胸口一滞,喉咙有血腥的味道。 乔箬披散着长发,唇红齿白,一如往昔,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光着脚,在自己房间里走来走去,怀里抱着个尚在襁褓中的娃娃,是袁臻。 喂他吃东西,手中的勺子,挖着热腾腾的脑浆,梳妆台上,宛娘的头颅瞪着大大的眼睛,面容扭曲,脑壳上被开了个洞,刚好可以伸进去小勺,挖出白花花的脑子。 袁臻在哭,那么小的孩子,竟也有感触吗?知道自己吃的是娘亲的血肉吗?乔箬嘴角含着笑,用勺子堵住他的嘴,白花花的脑浆灌入他的嘴里。 吃吧,很好吃的,我也曾吃过娘亲的肉啊,那盘饺子真的很香,直到现在,我仍觉得她就在我身体里,从未离开过。 “......乔箬,乔箬。” 失魂落魄的袁晋珩,脸白的像个死人,哆嗦着手扶着门槛,大气也不敢出。 “袁郎,你来了,你看,我在喂孩子吃东西呢。” 乔箬冲他笑,笑腼如花,美丽动人。袁晋珩一步步的上前,进了屋子,走到她面前,颤抖着手。 乔箬以为他要抱孩子,含笑望着他,本也打算将孩子给他抱,却不料他伸出手来,抱的却是自己,“乔箬,是我对不起你。” “我心里有你,一直都有你,可我不敢爱你,我看过那一路腐烂发臭的尸体,被人挖了心,脑袋随意丢弃,生了蛆生了虫,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我是爱你的,可我不敢爱你。” 袁晋珩闭着眼睛,身子在发抖,眼角有泪滑落。 乔箬愣了很久,心脏也停了很久,最终,动了动嘴唇,眼中含泪,“袁郎,我们还能重新来过吗?” “能的,只要你肯给我机会。” ———— 乔箬给了他机会,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宛娘,为何不能重新来过呢? 乔箬很开心,从没有一刻,她觉得自己这样爱着袁晋珩,他们形影不离,白天黑夜,恩爱缠绵,她觉得自己又可以吃梨子了,又可以重新穿上鞋子,虽然那鞋子令她的脚很不舒服。 缠绵过后,灯光如豆,袁晋珩将她搂在怀里,闻着她头发上的香味,声音隐隐约约,“乔箬,你有心吗?” “有的,你听,它还在跳?” “那么你的心,也有软肋吗?” “袁郎,我的软肋不在于心,在于我的身子。” “哦?” “若是有朝一日,我的头飞了出去,回来之后找不到了身子,三天之后,我便死了。” “乔箬,你也会死吗?” 袁晋珩紧紧的抱着她,像是要将她揉入身体里,乔箬闭着眼睛,含笑而眠,“也许吧。” ———— 乔箬找不到自己的身子了,在她为了袁晋珩再次飞头千里,探寻边关军情,回来之后,袁府上下,大门紧闭,却找不到她的身体了。 一颗脑袋在府里飞来飞去,刀林剑雨,齐刷刷的向她飞射,她看到远处站着的袁晋珩,从容指挥,神情冷漠如霜。 “袁郎?袁郎?” 乔箬喃喃的看着他,却见他一脸的厌恶,俊朗的脸上,是她早已不熟悉的陌生,狠戾至极,“乔箬,你会死的,你的身体已经被我烧了。” 021 乔箬的脑袋在袁府哭了三天。 磅礴大雨,兰苑的杏树下,一颗面目狰狞的头颅,咬断了树木,满脸的鲜血,眦目欲裂,“你骗了我,你骗了我!” 除了兰苑,她哪儿也去不了。 袁晋珩在府里上下贴满了符箓,据说是从章尾仙山请来的三清符咒,能将任何邪魔歪道困守其中。 整整三天,袁府沉浸在地狱之中,恶鬼般的哭声响彻府邸,撕心裂肺,惨绝人寰,直到磅礴大雨停了,哭声渐止,很久之后,才有武官装着胆子上前。 杏树下,浮沉遍地,灰头土脸的一颗脑袋,蒙着脏泥,死死的瞪着眼睛,面容扭曲,肮脏又可怖。 已经死了,武官用剑拨弄了下,回禀袁晋珩,“大人,要就地掩埋吗?” “不,”袁晋珩冷眼旁观,厌恶的瞥过目光,“扔到外面,不要弄脏了府邸。” ———— 荒郊,乱坟岗。 袁府的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就地挖了个坑,将脑袋扔了进去,跺平了地面。 半夜过后,乌鸦怪叫,阴森森的野外有鬼火漫延,踏实的土里,慢慢开始有动静,乔箬的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灰头土脸,模糊一片,狰狞如恶鬼。 飞头蛮,三日断头死,可他们又怎会知道,她已经不是普通的飞头蛮了,杏花村里,吃光了同类的妖人,虽说不可长生不老做神仙,但至少,她不是那么容易死掉的。 一颗脑袋在半空中游走,虽然还活着,但很虚弱,四处漂泊,找不到身子,无处安身,早晚还是要死的。 乔箬的头颅飞过乱坟岗,飞过荒野,飞过了无人烟的树林,最后经过了一个安静的小村庄。 夜深人静,头颅飞来飞去,透过窗口,挨家挨户的找,那双怨毒的眼睛,流着血,瞄来瞄去,终于在一户人家里,找到了一个身怀六甲的胖妇人。 那胖妇人与丈夫躺在床上,鼾声如雷,睡得像个死猪,乔箬眯了眯眼睛,盯着她的肚子,垂涎三尺,袁晋珩,你可千万别死,你要活着,等我回来。 头颅飞过窗子,朝着孕妇圆滚滚的肚子,化作一阵黑烟,一缕缕的钻了进去。 十月怀胎正辛苦,哪知腹中是妖魔。 骨血已为盘中餐,生女同为俎上肉。 妇人睡得真香,肚子疼了下,同时做了个梦,梦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婴孩,从她身体里爬了出来,诡异的扬着嘴角,冲她张开了血盆大口。 ———— “啊!” 吕薇从梳妆台上猛地惊醒,一头冷汗,才发觉自己做了一个梦,那样真实,鲜血淋淋的梦。 剧烈的喘息,双手扶额,有气无力,一头的冷汗,她觉得自己真的快疯了,竟然做这些乱七八糟的梦,自己吓自己。 镜子里,神情憔悴的女人,一脸惊魂未定,稍作歇息,她揉了揉脑袋,打算去洗澡,敷个面膜,好好睡一觉。 刚要起身离开,不经意间,镜子里的人像似是晃了下,吕薇皱着眉头,慢慢的转过头,看到镜中的自己,正对着她笑,神情诡异。 幻觉吗? 心里扑通直跳,吕薇定了定眼睛,仔细又看了一眼,却不料,镜中人怨毒的望着她,猛地朝她张开了大嘴,鲜血淋淋,像是巨蟒张开了血盆大口,要将她生吞活剥了。 吕薇猛地后退,飞快的跑出了房间,颤抖着身子,连鞋子也跑掉了,惊慌失措的去敲端阳房间的门。 “阿阳!阿阳!” 端阳还没睡,开了门,皱了下眉,吕薇哭着扑到了他怀里,“阿阳,我好怕,我屋里有鬼,有鬼。” “别闹了。” 端阳有些疲惫,也有些厌倦,揉了揉眉心,“明天我带你去看医生,别总是疑神疑鬼的。” “看医生?看什么医生?”吕薇喃喃自语。 “心理医生。”端阳看着她,眼眸漆黑,看不出半点情绪。 “你把我当成什么了?”吕薇突然就发了疯,对他又捶又打,“疯子吗?!我是疯子吗!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你们凭什么这么对我!” “你不是疯子吗?” 端阳面无表情,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嘴角含着冷绝的笑,“不是疯子,为什么要捅她一刀呢?” 捅她一刀......吕薇怔怔的望着他,“是她先要杀我的,你也看到了,明明是她先举起了刀。” “可你还活着,躺在医院,生死不明的是她。”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说,为什么要维护她呢,我才是你们端家的媳妇啊!” “如果你不是端家的媳妇,还能安然无恙的站在这里吗?我们端家对你仁至义尽了,我对你,也算仁至义尽。” “仁至义尽?凭什么?” “凭你结婚那天,跟着别的男人私奔,我可都没跟你计较。” “......不,不是这样的,”吕薇哭着摇头,抓着他的袖子,就像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阿阳,你知道的,我是被他们劫持的,是程濯打晕了我......” “没用的,”端阳低低的笑了一声,眼中有她看不懂的残忍,“我知道,但是我不想说,所以别人不会知道。” 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吕薇面如死灰,缓缓松开了他的衣袖,凄惨的笑了一声,转身,光着脚,慢慢的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梳妆镜里,那个陌生而诡异的自己,脖子上清晰的系着一根红绳,吕薇呆呆的望着她,笑的很难看,眼中缓缓流下两行泪,“杀了我吧,乔箬,我知道你在看着我。” 镜子里的吕薇在笑,视线模糊,荡起涟漪,人影渐渐融合,浮现出一个唇红齿白的娇媚女子,乌发流泻,长眉如画,只是脸色呈怪异的青紫色,血管深深凸出,像是爬着一条条的长蚯蚓,扭扭曲曲。 女人咯咯直笑,眼眸怨毒,缓缓的从镜中探出双手,十指修长,黑色指甲弯曲锋利。 那双手摸住了吕薇的脖子,女人从镜子里探出半个身子,长发垂落在她的脸上,她缓缓的抱住了吕薇的脑袋,扬起头,凑到她的耳边,咯咯直笑,声音嘶哑而难听,像是锈钉划在了废铁上。 “他们都是骗子,我帮你杀了他们,让他们都去陪你,嗯?” ———— 市医院。 豌豆已经昏睡了三天了,戴着氧气罩,呼吸平稳,经过抢救已没了生命危险,可就是醒不来。 脑电图呈杂散波状,机体没有意识与知觉,不可逆昏迷,如果一直这样,可能会成为植物人......程濯坐在病床边,反反复复的想起医生的话,懊恼的无法言喻。 期间雷哥来了一趟,盘查询问,但显然对于豌豆是自杀的解释不太信服,程濯无奈,开口道,“刀上只有她的指纹,不是吗?” “你少跟我来这一套,”雷哥瞥了他一眼,掏了根烟,又很快的放了回去,“小濯,哥哥劝你一句,当初把你从歪道上拉出来不容易,违法的事你最好别干,否则我是不会顾及情面的。” “我知道雷哥,你还信不过我吗?” 程濯是感激傅红雷的,十岁那年,扯掉医院的针头,无依无靠,他去找了母亲叶萍,叶萍嫁了个大学教授,大学教授有个女儿,林婷婷,比他小三岁,成绩优异,乖巧伶俐。 林叔叔是不喜欢他的,他知道,换做自己,也不会喜欢一个性格怪异,眼神凶狠的孩子。 初中他便住了校,成绩不好,学校也是破三流,争强好胜不在于读书,谁的拳头硬,谁便不被欺负,要么被别人揍得鼻青脸肿,要么把别人揍得鼻青脸肿。 鼻青脸肿之后,就不敢回家了,成群结队的去网吧包夜,有时会碰到来找他的婷婷,婷婷往往是被他骂哭之中才红着鼻子回家的。 这样的生活延续了五六年,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直到辍了学,混迹到了社会,更是三教九流什么都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喽啰,很快就学坏了。 程濯后来想想,真是后怕,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一腔热血,说砍人就砍人,不分场合,不管对方是谁,一群人拿着砍刀,从车上跳下来,有时砍很多人,有时只砍一个人。 噼里哗啦,一个大活人躺在了地上,残缺不全,血流了遍地。 那时候有人撑腰,混得风生水起的彪哥是他们的老大,当然,彪哥也有人撑腰,是势力更为强大的三哥。 三哥留着小胡子,扎着低马尾,乍一看像艺术家,程濯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大家都怕他,尊敬的叫他三哥,只有一个长相斯文的老男人,叫他老三。 这个长相斯文的老男人,叫刘长生。 长生当然不是真名,事实上程濯也是最后才知道他本名叫刘南生,是风起云涌的淮城下,最阴险的一只狐狸。 刘长生无恶不作,但他本人很干净,四两拨千斤,所有的坏事统统都与他无关,警察拿他没办法,官场他有人,有权有势还有钱,那些有头有脸的名门豪门,巴结他还来不及。 022 刘长生看上了程濯,觉得这个孩子年纪轻轻,有勇有谋,可以好好培养一下,将来做大事。 可十几岁的程濯,已经在这条道上越走越迷茫,越是接触的深,越觉得害怕,怕自己手上的血越染越多,再也洗不干净了。 程濯良心未泯,贩毒,贩人,贩器官......他做不下去,想回头了,可是一转身,发现自己已经没路可走了。 死路一条。 他便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傅红雷的,一级警司,不算年轻,但老谋深算。 刘长生便是折在傅红雷手里的,傅红雷盯了他好几年,机关算尽,总算将他绳之以法。 拔去毒瘤,整个淮城都动荡了一阵,刘长生的落网,程濯也是出了力的,将功补过,仍旧觉得戚戚然。 此后,他离开了淮城,四海漂泊,认识了其他朋友,去过新疆,去过西藏,在布达拉宫拜过喇嘛,在拉萨徒步行走,最后来到鲤城开了家旅馆,过得仿佛是与世隔绝的日子。 直到四年过后,雷哥打了电话给他,告诉他刘长生的势力已经铲除干净,淮城现在是安全的,可以回来了,他才觉得恍然如梦。 只是,突然不想回去了,扎根外地,已经有了新的朋友圈,新的生活,有些习惯了。 但最终还是回去了,因为想看一眼母亲叶萍,还有爱哭鼻子的婷婷,可谁知,这一回去,就没能再离开。 因为吕薇。 认识了吕薇,淮城便有了牵挂,最后索性与光头一起开了个酒吧,有雷哥罩着,日子过得倒也安稳自在。 他原以为这一生就此尘埃落定了,跟吕薇分手后,却又陷了进去,婷婷见他心情不好,整天嚷嚷着要一起出去玩,于是便有十万大山一行。 于是便有了豌豆。 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吧,虽然开端有些曲折,但程濯觉得值得,坐在病床前,握着豌豆的手,放在自己脸上,笑了笑,“我知道,你总会醒来的。” 上天会有安排,就像他每次走投无路,也总会出现转机,不是吗? “小不点,等你醒了,我就带你离开淮城。”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城市,其实,我也不太喜欢。 ———— 豌豆是在凌晨一点醒来的。 病房开着小灯,窗外漆黑一片,程濯趴在床边,迷迷糊糊的醒来,看到的是空荡荡的被褥,以及站在窗边背对着他的豌豆。 白色病号服,长发如缎,空瘦的身影乍一看有些鬼魅,窗户开着,风吹进来,她的头发便随风扬起,像是飘散的水草,一缕缕狰狞撒开。 她没有穿鞋,白衣空荡,身影有些恍惚,像是随时会随风飘散一般。 病房里有些冷,氛围有些阴森,程濯欣喜过后,隐约感觉到了哪里不对,凝结了嘴角的笑,“豌豆?” “嘘。” 若有若无的声音,程濯听到她在笑,怪异的抖动着肩膀,像一条站着的无骨蚯蚓,扭扭曲曲,身形诡异,低低的笑了很久,才突然转变了嗓音,哑着喉咙,幽幽的说了话,“她死了。” “......小芝?”程濯的心骤然跌到了谷底。 ———— 确实不是豌豆,回过头的女孩,嘴角带着诡异的笑,脸和嘴唇都是青灰色的,眼珠是红的,那是全然的血红色,没有黑白分明,就像是空洞眼眶里匿满了鲜血,鼓鼓囊囊,仿佛随时会溢了出来。 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程濯懵了下,脸色难看之极,“你是小芝?” “是啊。” 女孩低低的笑,歪着脖子,红眼睛望着他,笑的格外慎人,“我才是杨芝,世上根本没有豌豆这个人。” 人格分裂吗?程濯皱了下眉,在得知豌豆有人格分裂症后,他是查过资料的,也曾咨询过医生,可眼下这种情况,他有些怀疑了,分裂后的另一个自己,连样貌也会改变吗? “不,你不是杨芝,杨芝是人,不是红眼睛的怪物。” 程濯看着她,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的开了口。 她生气了,抿起了嘴,眯着红眼睛,像挤出两条红蚯蚓,“她才是怪物!这幅皮囊本该是我的!本该是我的!她才是鸠占鹊巢的怪物!” “你把她怎么样了?” 程濯努力的镇定下来,尽量不去激怒她,却不料她怪异的大笑两声,青灰色的脸斑驳点点,“她不是死在你们手里的吗?” “杀她的人,是你女朋友,你没有阻止,还隐瞒了事实,你选择包庇她,所以你也是帮凶啊,”小芝咯咯直笑,笑容诡异,“她是死在你们手上的啊,你又何必假惺惺的守在医院陪她,哦,我知道了,你在等她醒来,然后一起去救你的女朋友,毕竟她的时间不多了,只剩下一天,她就会变成一具枯骨了呢。” 程濯没有说话,尽管他不愿承认,小芝言辞狠辣,说出的话像一把把刀子,捅在他的心口。 是的,包庇吕薇,知道实情的只有他与端阳二人,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包庇吕薇,吕薇是端阳的新婚妻子,动用端家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妻子,无可厚非,可是他呢? 因为觉得豌豆不是寻常人?因为觉得吕薇被阿乔附了身?因为觉得事情太过诡异,就该被隐瞒下来......可是,不管怎样,吕薇到底是捅了豌豆一刀,这是事实,她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 不是么?可是,他说不出吕薇是凶手的事实。 小芝的话狠毒,程濯攥紧了拳头,发现自己无法反驳,是的,就在豌豆生死不明的这些天,他守在床边,心里竟还在担心着吕薇,费尽心思想着如何能救她。 “程濯,上天是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的,她让你用青牛宝剑杀了吕薇,你犹豫了,所以她死了,吕薇也活不长了,”小芝盯着他,嘴角勾起笑,“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啊。” 是啊,都是他造成的,程濯闭着眼睛,这三天,他夜不能寐,抽空去了璧峰山取来青牛宝剑,但是正如小芝所说,上天是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的,他无法再对吕薇下手,出事后,端家戒备森严,连只苍蝇也飞不进去了。 “上天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但是我可以给,”小芝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红眼睛看不出任何深意,“我可以帮你啊。” “你的目的是什么?” “孟青。” ———— 复活孟青,是小芝的目的。 程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知道,孟青要是活了,从今以后,世上再也没有程濯这个人。 但是,吕薇能活下去,又或许......程濯嘴角扬起笑,“我答应你,但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要见豌豆一面。” 话说出口,小芝脸上青筋毕露,血红的眸子闪过狠光,愤怒的盯着他,“我说过,她已经死了!” “不,她只是睡着了,我知道。” 程濯看着她,没有俱意,他是人,没有豌豆那样看透生死的眼睛,豌豆睡着了,不过是他的猜测罢了,是他心里不愿承认她已经死了,既然小芝还活着,豌豆凭什么会死呢? 那样善良的小姑娘,从没有害过任何人,她凭什么要死呢? 事实证明,他赌对了,小芝渐渐平息的愤怒下,隐匿着阴森不明的晦暗,打量了他许久,嘴角扬起诡异的笑,“好,我让你见她。” ———— 小芝走了,那双骇人的红眼睛消失不见,青灰色的脸渐变成惨白的颜色,病床上躺着的,依旧是昏迷不醒的豌豆。 豌豆睡着了,原来是真的睡着了,脸色发白,嘴唇也泛白,跟死了也没什么两样。 程濯的眼睛有些发酸,上前,握着她的手,心疼的抵在额头上,“小不点,对不起,没办法带你离开淮城了。” “你不要一直睡,要醒来啊,出去晒晒太阳,种种花,美人巷的那颗梧桐树,可以放个躺椅在下面,当然也可以搭个秋千,天气不错的时候,你可以坐在上面看看云彩......总觉得,这才是你该有的人生。” “小不点,我走了。” 睫毛长长,吻在她的额上,程濯最后看了她一眼,含着笑,慢慢的走出了病房。 没有什么可告别的了,叶萍,婷婷,光头......还是都不要说了,毕竟孟青复活后,是要顶着程濯的名头过一辈子的。 就让他们以为程濯还活着好了。 程濯缓缓摊开手心,掌心映着一个红点,会动,在皮肉底下钻来钻去,仿佛在寻找什么突口,游走到骨血最深处。 那是小芝离开之前,咬破手指点在上面的。 她说,那是唤醒孟青的咒缚。 023 微花雨,杏花村,是孟彘子出生的地方。 村子从前是个废村,听说二十多年前,这里住着一群吃人的妖怪,但是那也只是传闻,毕竟没有人亲眼看到过。 杏花村是个很美的地方,青山绿水,篱笆绿萝。 连年征战,无处可去的逃荒者们,满心欢喜的住了下来,彘子的爹娘便是如此。 他还有三个姐姐,都是容貌清秀的姑娘家,家里很穷,但爹娘和姐姐们都很疼他,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省下一口吃食喂饱了他。 彘子本就是样貌端正,又因衣食无忧,面色红润,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子。 村口有一棵杏树,是他平时最爱玩耍的地方,不知何时,杏树下经常出现一个光着脚的小女孩,年龄跟他相当,□□岁的样子,但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极是漂亮。 小女孩说她叫阿乔,是从很远的山下村来的,那个村子里很穷,人吃人,她的爹娘就被人吃了,她一个人逃了出来,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 彘子从家里偷出一块饼给她,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模样,仍是不相信,“人怎么会吃人呢?我不信。” “真的,田里有蝗虫,吃光了庄稼,我们就只好吃蝗虫,蝗虫汁是绿色的,苦的很,咽不下去,而且吃出了瘟疫,到处都是死人,饿的受不了了,就有人吃死人。” 阿乔艰难的咽下最后一口饼,噎的难受,“死人不好吃,还传染瘟疫,他们就把主意打到活人身上了,先是吃小孩,小孩吃光了就吃大人。” 彘子目瞪口呆,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还好,还好我们这儿没有闹蝗虫。” “那可不一定,”阿乔眯着眼睛看他,眼中含笑,意味深长,“蝗虫会飞的,指不定明天就飞来了。” 一语成谶。 蝗虫真的飞来了杏花村,铺天盖地,遮天蔽日,像一群群妖魔鬼怪,吃光了地里所有的庄稼,卷的地面渣都不剩,荒芜一片。 哭天喊地,但日子总要过,勒紧了裤腰带,但凡能吃的东西都往嘴里送,连村口的杏花树都无法避免,树皮都被剥光,秃秃的,像一具骸骨。 阿乔离开了,走的时候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彘子,你要小心点,很快就会人吃人了,他们会先吃小孩子的。” “你,你胡说!” “我不会骗你的,”阿乔歪着脑袋,一脸担忧,“你给过我一个饼,所以我好心提醒你,说不定你爹娘已经磨好了刀,准备对你们下手了。” “你胡说!你胡说!” 彘子陷入了恐慌,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家,可到了家门口,脚已经开始发抖,不敢进去了。 “彘子,愣着干吗?快进来。” 面黄肌瘦的二姐拉着他进了屋子,简陋的桌子上,有一碗映的出人影的米汤,二姐刮了刮他的鼻子,叹息,“爹娘和大姐一起翻山去挖野菜了,但愿明天能有糊糊吃。” 彘子喝完了米汤,松了口气。 第二天醒来,是在一阵浓郁肉香中馋醒的,鞋子也没来得及穿,跑到外屋,看到的是桌子上一盆烧肉。 娘亲摸了摸他的脑袋,“没挖到野菜,但是走到了镇子上,有钱的员外家瞧上了你大姐,要买下她当丫鬟,你姐姐同意了。” “是啊,员外家给了很多钱,应该够我们饱食一段时间了。”爹爹笑了笑。 那段时间,果不其然,一日三餐,餐餐有肉汤,顿顿有烧肉......彘子依依不舍的喝完了肉汤,舔了舔碗底,放在桌子上,拖着腮,突然好想大姐啊。 一段时间后,员外家给的钱花光了,一家人又陷入了饥饿之中,喝了几日的清汤寡水,二姐主动跑去跟爹娘哭诉,“把我也卖了吧,家里有吃的,我也不至于饿死。” 二姐也去员外家当丫鬟了,彘子又吃上了肉。 吃饱喝足的时候,跑到村子口的杏树下,躺着打了个盹,梦到了阿乔,阿乔张着嘴巴,一脸惊慌的告诉他,“彘子,彘子,下一个轮到你三姐了,你三姐过后,就轮到你了。” 轮到什么?去员外家当个下人吗? “彘子,彘子,你回头看看,杏花村成了什么模样?” 彘子从梦中惊醒,回头看了看,篱笆绿萝的小村子不见了,处处凄凉,房屋倒塌,野火漫延,路边面黄肌瘦的村里人,三五成群,个个虎视眈眈的看着彼此,喉咙深深的咽下一口吐沫。 惊慌,失措,飞快的跑回了家,屋门一推开,冷不丁的被溅了一脸血,躺在地上的是三姐,瞪着大大的眼睛,身上几个血窟窿。 拿刀的是爹爹。 彘子愣了几秒,在爹娘呼天喊地的拉他进屋的时候,整个人像是陷入了炼狱,被一盆热油淋了个遍......鬼使神差,丧失了意识,丧失了一切理智,他夺下了爹爹手中的刀,狠狠的朝他捅了过去。 娘亲哭了,捅死了爹爹,他面无表情的转过了身,一步一步,走向娘亲,毫不留情的挥去了刀子。 “彘子,你做什么!彘子!......” 下地狱吧,大家一起下地狱吧...... 村口杏花村,如骸骨一般的杏树下,站着个女孩,容颜娇媚,唇红齿白,转过头,看到浑身是血的彘子,嘴角噙着笑,“彘子你看,杏树又要发芽了。” 彘子抬头,愣愣的扔下手中的刀,看到阿乔扬头看着杏树,侧影明媚,楚楚动人,“杏花村,本就是人吃人的地方啊。” 阿乔的声音喃喃的,却仿佛有一股魔力,引得人不由自主的跟着点头,彘子恍惚的站在杏树下,朝她惨然一笑,“是啊,本就是人吃人的地方啊。” ———— 吃人,仅仅是个开端。 孟彘子大名远扬,小小年纪,食人恶魔,领着一群同样是恶魔的同伴,开始了漫长的吃人历程。 刚开始会烹煮,后来口味也变得挑剔,人肉要活取,人心也要活取,五脏六腑,掏空了,手法要干净利落,被杀的人扔在地上,嘴巴还要会动,还要有气息,如果没有气息,那么人肉是不新鲜的,要重新取材了。 当然还是小孩子最好吃,但彘子不吃小孩,虽然阿乔觉得难以理解,多次建议他尝试一下。 阿乔的建议也不是全然不能接受的,她说人脑要生吃,趁着热乎,用勺子送到嘴里,香甜无比。 彘子尝到了美味,越吃越开心,附近的几个村子吃的差不多了,看来又要转移阵地,去寻找新的食材地了。 五年过去了。 阿乔出落的愈发娇媚,彘子的手段越来越残忍,手底下那群食人同伙队伍越来越壮大,恶名远扬,已经到了听到他的名字,小孩也要大哭起来。 虽然他从来不吃小孩。 杀人放火金腰带,彘子已经不需要离开杏花村了,他每天懒洋洋的躺在屋顶上晒太阳,自然有人将新鲜食材送到他面前,供他挑选。 直到有一天,被送来的食材里,有一个笑眯眯的老头。 彘子有些生气,“老家伙,肉都柴了,还敢送来给我吃?” 同伴吓得脸色大变,赶忙跪地求饶,“原本抓到十个人,中途被这老头放跑了一个,只好把他抓来充数了。” 放跑了?彘子眯着眼睛,盯着老头,饶有兴致,“老家伙,天上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啊。” “老朽原是要往天上走的,结果被人拉到了地狱,若小公子好心,便放我回去吧。” “回去?回哪里去?” “自然是净土之地。” “这天下还有净土之地吗?” “小公子眼前看到的当然是娑婆秽土,十方无量的净土,皆在于心。” 彘子大笑,拔剑指向老头,眼神狠戾,“我现在就把你的心刨出来,看看净土究竟长什么模样!” 老头被杀了,人心不都是一样吗,刨出来放久了,一样是腐烂猩红的烂肉。 净土,哪有什么净土啊......彘子冷笑两声,当晚将老头的心做成了下酒菜,吃了个干净。 夜里醒来,看到屋里站着个笑眯眯的老头,定睛看了看,不就是白天被自己挖了心的老头吗?彘子凶狠的拔出剑,挥之而出,势必要将老头砍成肉酱。 可老头笑眯眯的站着,手中拂尘甩了甩,脱口一个“锭”字,彘子的身子无法动弹,凶狠的瞪着老头,正要开口说话,眼前突然阵阵白雾,屋内仙气飘飘,很快幻化成一处虚无仙山。 仙山挨着海边,海边巨石上,坐着个身穿道袍的老者,白发苍苍,道骨仙风。 老者闭着眼睛打坐,天山境地,身影仿佛融入混沌,悄无声息,岸边浪拍石礁,猛然翻出惊天动地的浪花,一条水蟒呼啸而出,甩着巨大的尾巴,张着血盆大口,一下把老者吞进了肚子。 一切发生的太快,彘子看的心惊,尚且回不过神,一打柴的樵夫路过,看到了这一切,奋不顾身,举起手中的斧子,朝着水蟒砍去。 水蟒挨了一刀,撕声吼叫,尾巴一挥,生生将樵夫的脑袋甩了下来。 脑袋咕噜噜的掉在地上,樵夫的身子却没闲着,握着斧头,奋力给了水蟒最后一击,才摇摇晃晃的倒下,不再动弹。 樵夫醒来的时候,脑袋已经连上了身子,仙风道骨的老者正对着他笑,挥了下手中拂尘,“吾乃上清灵宝天尊,神游太虚,被妖物吞进了腹中,幸得友人所救,连累友人受断头之苦。” “上仙有礼。”樵夫歪着脑袋,赶忙的跪了下来。 灵宝天尊微微一笑,扶他起身,“吾受友人恩惠,需以回报,不知友人想要什么?” 樵夫刚刚脑袋分家,虽然已经接上了头,但仍觉得疼痛难忍,也不知该要些什么,竟然脱口而出,“荣华富贵,锦衣玉食,皆非我所愿,若上仙执意要回报于我,方才被那水蟒斩断头颅时,仿若炼狱之痛,我祈从今往后,我与我的子孙后代,头落不死,无灾无祸。” 天尊想了下,“头落不死,有违天道,吾许你族人不灭,断头可活三日,如何?” “如此,多谢上仙。”樵夫跪地,感恩戴尔。 024 千百年来,虫落一族,断头可活,可飞头千里,无所不能,拥有凡人梦寐以求的神力,人称飞头蛮子。 可随着时间演变,此等神力变得越来越污秽,利益使然,罪恶滋生,更有者善邪术,一度危害四方,生灵涂炭。 飞头蛮是妖物,与人的关系做综复杂,有的助纣为虐,干了不少坏事,有的食人心,炼邪术,害了不少人。 天下大乱,必有邪祟,千百年前的一次许诺,铸成大祸。 有弟子提议,以三清金囫阵灭掉虫落一族,灵宝天尊摇了摇头,“吾曾许虫落不灭,如何出尔反尔。” 天不可亡,便由他们自己灭亡吧。 神力最强的飞头蛮,可长生不老做神仙......这消息是如何散播的呢?无从得知,但虫落一族奉为天职,并且引发了最惨烈的自相残杀。 直到最后,最后一只飞头蛮,名唤乔箬。 天不可灭,总要有一人要为她而生,灭她而来。 那个被选中的人,是孟彘子。 ———— 彘子大彻大悟,并非因天道,而是因为眼前的娑婆秽土被青藤老人移开,看到了五年前的杏花村,蝗虫铺天盖地,从东而来,是因为杏树下站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手里拿着短笛,唇角扬起,吹了首调子怪异的曲子。 蝗虫成灾,瘟疫漫延,他看到那年的自己失了心智,拿着刀,推开家门,目光狠戾,冲上去将爹娘全部杀死,哦,还有姐姐,三个疼爱他的姐姐,全都死于他的刀下。 “彘子!彘子,你做什么!”娘亲含着眼泪,哆嗦着嘴唇,看着发了疯的他,脸色苍白。 把他们全部杀死,彘子面无表情,在衣袖上擦了擦刀,麻木的转身,走出家门。 杏树下站着的女孩,笑着看他,小手一挥,从他眼前拨开一片黑雾,扬着头,叹息一声,喃喃道,“杏花村,本就是人吃人的地方啊。” ...... 一叶障目......彘子跪在青藤老人面前,郑重的磕下了三个头,“师父。” 抬起头,额上鲜红一片。 ———— 深夜,淮城,摩天大楼,霓虹闪耀,车水马龙。 从楼顶往下看,却仿佛万丈深渊。 孟青站在夜空下,负手而立,幽深眼眸平静如潭,这个世界他不熟悉,但他知道,他本该消失的。 从杏花村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用青牛宝剑杀了阿乔,形神俱散,一切本该结束的。 可是,到底是太心急了,师父说过,为杀阿乔,帝舜葬地有瑞兽青兕伏化成剑,青兕化剑,集天地之灵,日月精华,祥瑞仙气需数年方成。 他在沧南山等了三年,青牛宝剑不日而出,却突然出了状况。 阿蒙死了,他等不下去了,迫不及待的想要杀了阿乔,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魂飞魄散。 阿蒙,阿蒙...... 眼中有一闪而过的痛楚,隔了那般恍惚的时空岁月,窒息的感觉仍旧不可避免,孟青缓缓的伸出手,按在胸口,有心跳,难怪心痛作死。 “乔箬,你终究是要死在我手上的。” ———— 市东,端家。 满桌子的菜,美味佳肴,却无人动筷。沈丽阴沉着脸,坐在桌前,开口对吴婶道,“去,把饭菜端上去,送到端阳房间。” 吴婶有些为难,“刚才小姐说了,晚饭他们不吃了,不让再去打搅他们。” “打搅他们?那叫什么话?!”沈丽来了脾气,“端阳是我儿子,她不吃饭,我儿子要吃的。” “少爷刚才,也说不吃了。”吴婶低着声音,小心的看了一眼沈丽。 沈丽面色更加阴郁,腾地起了身,“好,我亲自把饭菜给他们送上去!” “哎呀,你坐下吧,别折腾了。” 端瑞有些头疼,将手中的报纸放在桌子上,“他们小两口的事,你就别掺和了,等会他们要是饿了,再让吴婶把饭菜送上去。” “这才结婚几天啊,饭也不下来吃了,像话吗?当初怎么会同意娶这种女人进门呢,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沈丽气愤难消,听得端瑞再次皱起了眉头,声音沉了下来,“你够了啊,当初这门婚事可是你主动认下的,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婚都结了,你就不能盼他们点好。” “盼不来,”沈丽十分委屈,“我当初是昏了头,现在悔的肠子都青了,谁能想到她是这种人,摊上这样的儿媳妇,我的脸都丢光了,看到她就生气。” “算了,别想了,既然端阳都已经接受了她,你就认命吧。” 端瑞叹息一声,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房间,大门紧闭,也颇有些无可奈何。 ———— 屋内,端阳闭着眼睛,安静的躺在床上。 光线很暗,仅开了一盏小灯,映在他苍白的脸上,看得到面容憔悴,印堂发黑,仿佛一下子衰老了很多。 吕薇穿着腐朽的红嫁衣,怪笑着站在床头,脸是青紫色的,面容扭曲,伸出的指甲又黑又长。 “奴乘油壁车,郎乘青骢马,何处埋尸骨?封岭松柏下......” 咯咯的笑,缓缓伸出手,抚过端阳的脸,身子也慢慢探了下来,白眼珠转了转,准备吸食他的精气,“过了今夜,一切都会变好了,我送他去陪你,跟你做一对亡命鸳鸯。” “咯咯咯......” 嘶哑难听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引得桌上水杯晃动,仿佛也难以忍受。 “不要,不要害他......” 同一具身体里,挣扎出不同的声音,含着哭腔的女声,使得乔箬有些生气,眯着眼睛,声音怨毒,“他骗了你,是他该死!” “不,不要害他,求求你......” “闭嘴!” 乔箬生了气,一声怒吼,桌上的水杯猛然破裂,像一颗炸弹,四分五裂,散落一地。 吕薇的声音凭空消失,乔箬眯着恶毒的眼睛,探出了手,毫不留情的就要去挖端阳的心,指甲探到胸口,屋内突然吹起阵阵清风,烟雾缭绕,飘起一股杏花雨,混着清香,弥漫四周。 “阿乔,好久不见。” 熟悉的开场白,仿佛昨日刚刚听过,乔箬回头,看到清风拂面,飘散的杏花下,站着个面带微笑的男人。 高个头,板寸头,双目如炬,幽深似海,男人穿着一身黑衣,气息凌冽,气质超凡,隐隐透着肃穆的杀气。 “......彘子?” 乔箬眯着眼睛,有不敢置疑的神色,但很快又冷笑两声,变了脸,煞气涌现,阴狠毒辣,“你还活着,你竟然还活着?!” “你不死,我怎敢先行一步。”孟青扬起嘴角,笑的残忍。 “你骗我,连你也骗了我!”乔箬撕心裂肺的大吼,眼中有血,“你是我亲自培养出来的啊,我们本该是一体的,天下都会是我们的,任我们为所欲为,可你为什么骗我!” “千里饿殍的天下,婆娑秽土,连杏花都枯死不生,得到又能怎样。”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乔箬却愣了下,记忆难得的停留在彼年,军营之中,娇笑动人的女子搂着将军的脖子,亲昵又欢喜,“袁郎,要怎么做,你才能尽快打赢这场仗呢?” ———— “败了便败了,有什么要紧呢,千里饿殍的江山,赢了又能怎样?” ...... “败了便败了,”乔箬喃喃自语,眼中有鲜血流出,凄惨而模糊,“我为什么会败呢?分明是你们骗了我,袁晋珩骗了我,你也骗了我。” “你答应了生生世世跟我在一起的,你连自己的心都挖出来给了我,你怎么可能骗我呢?” “她都已经被你吊死在杏树上了,我的心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孟青低低的笑,是啊,阿蒙死了,留着心做什么呢?肝肠寸断吗?生不如死吗?还不如一刀挖了出来,省的它总在心窝里,想着她,念着她,疼痛作死。 把心给了阿乔,她才能放下戒备,全然相信他,一举两得,多好。 “......竟是这样呢。” 乔箬声音喃喃,想起那年杏花村头,与彘子数年不见,重逢,他眉眼深沉了许多,指着杏树上的尸体问她,“为何要吊死她?” 为何?因为她声称自己是袁臻未过门的妻子,跟她打听袁府的情况,她不过是举手之劳,送了她去见自家相公而已。 她何错之有? “早知她便是你心尖上的人,我一定不会让她死的如此轻松,”乔箬猛然抬头,嘶声阴狠,“天不亡我,彘子,你便随她去地狱吧。” 阴风阵阵,杏花消散,乔箬周身被黑雾缠绕,诡异的笑,咧了咧嘴,一条几米长的舌头腾空而起,直直朝孟青飞去。 青牛宝剑一触即发,孟青一个闪身,横举宝剑,跃地而起,朝乔箬挥去。 屋内寒风呼啸,仿佛瞬间坠入寒冰炼狱,白茫茫一片,徒留二人打斗的身影。 炼狱四分五裂,烈火喷薄而出,因果轮回,恩怨情仇,终归是要了结,就如同那年,倔强的阿蒙眼含泪花,“我等了他这么多年,需要一个答案。”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年,他最终也没能伸手抹去她脸上的泪,没能告诉她,她的少年英雄虽然不在了,但师叔还在,师叔愿意保护她一辈子。 一辈子......恍惚之间,仿佛看到了那个笑容皎洁的女子,眯着狐狸一样的眼睛,狡猾的冲他伸出手,笑腼如花,“师叔,你说话可要算数哦。” 025 阿乔消失了,永远永远的消失了。 随之消失的还有那把刺入她身体的青牛宝剑,果真如师父当年所说,青兕化剑,为阿乔而来。 为阿乔而来的,还有他,不是吗? 孟青站在高楼屋顶,衣袂飘飘,往下来,车水马龙,嘈杂而热闹的一个世界。 也是一个格外新鲜的世界。 “前辈。” 身后,出现的女孩声音嘶哑,大白天里,裹着一件黑色长衣,大大的连帽遮住了脸,看不清样貌,却有一双不同于常人的血红眼睛。 “祩子?”孟青挑了挑眉,“没想到,千百年后,世上竟还有祩子的存在。” “前辈。” 女孩拿开帽子,齐刘海,长头发,青灰色的脸,怪异的红眼睛动了动,恭恭敬敬的对着他,行了个大礼。 “是你将我的魂魄复生在这具身体里的?” “是,我知道您不愿留存于世,魂魄有消散的迹象,只好强行以咒缚扣下,将您复生。” “目的是什么?” “请前辈帮我,驱除体内怨灵。” “怨灵?”孟青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我看不出你体内存有怨灵,倒是有巫祩子,不就是以怨气为生的巫人吗。” “那么,前辈是不打算帮我了?” “我为何要帮你。” “你会帮我的,”小芝诡异的扬起嘴角,“前世因,今世果,前辈只需看一眼酆都轮转簿,自然会带她离开的。” ———— 豌豆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听说端阳生了场病,在医院住了很久,吕薇也好端端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当着端家儿媳妇。 程兆国醒了,璧峰山的工程又将开工,热闹繁华的城市,唯有长长的美人巷,维持着一贯的冷清,石记棺木照常营业,石爷爷坐在柜台里,吧唧着旱烟袋,白浊浊的眼睛阴测测的盯着路人。 程濯与以往不一样了,豌豆知道,那体内是另一个人,这人枉称前辈,分明是个泼皮无赖,赖在棺材铺里不走,堂而皇之的占了二楼的房间,白吃白住,还总本着脸。 “孟青前辈,茶已经泡好了,您还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暂时没了,你先下去吧。” “......” “嗯?怎么还不走?” “前辈,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豌豆敢怒不敢言,低眉顺眼,尽量保持着恭敬的姿势。 “不能。” “......” “前辈,恕我直言......” “下去,”孟青端起茶水,眸光淡淡,“我不想听。” “前辈,这毕竟不是您的身子,您不能......” “嗯?赶我走?” “哦,不是,”豌豆努力的咽下心中怒火,“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是咱们总要为别人考虑考虑,这具身体的主人一直被您囚困着,也不是个办法。” “嗯,说的也是。” 孟青若有所思,喝了口茶,在豌豆期待的注视下,缓缓勾起嘴角,笑的有些残忍,“还是让他消失吧,一直囚困着确实不是办法。” “前辈!”豌豆大惊失色,“我想了想,您还是先囚困着他吧,来日方长,不急着灭了他。” “不急?” “嗯,不急。” 豌豆郑重的点了点头,生怕他不信,一脸诚恳,眼神坚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以她目前的能力,是惹不起孟青的。 “你不急,可是我急。” 未曾料想,孟青嘴角的笑骤然凝聚,一动不动的望着她,眼神逐渐冰冷凌冽,“帮我去酆都借轮转薄,否则我就灭了他。” “前辈!”豌豆大惊失色,“轮转薄岂是凡人能借来的?” “你当然借不来,”孟青冷笑,“你身边不是有五浊毒虫吗?让它去偷。” “不行!阴间的东西,被抓到的话,心肝宝会魂飞魄散的。” “哦?是吗?” 孟青冲她残忍一笑,右手一挥,一个巴掌大的玩偶娃娃凭空出现在他手中,被他紧紧攥着,玩偶娃娃嗷嗷直叫,额上竟然冷汗淋淋,身子冒出缕缕青烟,仿佛随时烟消云散。 “心肝宝!” “你敢拒绝,它现在就会没命。” “孟青前辈,你何必强人所难!” 豌豆急出了眼泪,水汪汪的眼睛氤氲泪光,可孟青丝毫不为所用,嘴角勾着怪异的笑,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手上加大了力气,心肝宝身上的青烟更重了。 “......我答应!我答应你!” ———— 阴曹地府,鬼城酆都,十殿轮转王,掌轮转薄,凡发往投生者,押交孟婆神,酴忘台下,灌饮迷汤,使忘前生之事,寿夭轮回,载于薄上。 《六度集经》有闻,地狱有汤火之毒、酷裂之痛,饿鬼饥馑积本之劳,畜生屠剥割截之苦。 豌豆咬破手指,含泪在心肝宝额上印了血咒,“心肝宝,若能借来轮转薄,固然是好的,但如果被鬼差发现了,你就要赶紧逃命,咒缚可助你隐身逃脱。” 心肝宝点了点头,眼泪汪汪,委屈的撇了撇嘴,凭空消失于掌心。 三天之后,有惊无险,心肝宝带回了轮转薄。 巴掌大的册子,被孟青放在桌子上,挥手一拨,银光闪闪,渐变伸展,放大成画谱大小,孟青翻阅,良久,停住在其中一页,眸光深沉,渐渐凝结成霜,眉头蹙起,面上有一闪而过的怔忪。 但是很快,他恢复了一贯的冰冷,收起轮转薄,转身望向豌豆,难得的笑了下,“找到阿蒙的转世了。” “啊?” 豌豆惊了下,心里七上八下,乱成一团,情况不妙,找到了阿蒙的转世,是不是就意味着孟青不愿离开了,他将借着程濯的身子,与阿蒙再续前缘? “孟青前辈,走过黄泉路,饮过孟婆汤,她就不再是阿蒙了,阿蒙已经死了,她是不会记得你的,”豌豆看着他,眼眸深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这世上也就只有一个阿蒙,阿蒙就是阿蒙,无人可替代。” 四海列国,千秋万载,这世上也就只有一个阿蒙......孟青眼眸幽深的看着她,面上有一闪而过的痛楚,周身气息也仿佛变得冷冽,屋内温度骤然降低,有些阴凉。 “就算,就算找到了阿蒙的转世,又能怎样,指不定,她已经结婚生孩子了,又或者她有喜欢的人,过得很好,你的出现只会成为她的负担,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鼓足勇气,豌豆侃侃而谈,说完了,才发现孟青一直看着她,良久,突然开口问她,“你说这么多,只是想我离开,唤醒这具身体的主人。” “是,”豌豆咬着牙,承认了,“但我说的也是事实,这个世界跟你所想的完全不同,你找不回阿蒙的。” “你喜欢他?” 孟青缓缓开口,并不理会她别的话语,豌豆愣了愣,半晌,声音低低的承认了,“是,我喜欢他。” “为什么?” “因为,他值得。” “如果他死了呢?” “我不会让他死的。” 豌豆直直的看着他,眼神清冷而决绝,孟青很久没有说话,等到再次开口,眼眸阴沉,冷下了声音,“帮我做三件事,否则我会让他魂飞魄散。” ———— 孟青要她做的第一件事,很简单,不许叫他前辈,要像阿蒙一样,毕恭毕敬的叫他师叔,态度要真诚,笑容要明朗。 豌豆忍不住抽搐了下嘴角。 第二件事,也很简单,要豌豆带他去看电影,午夜剧场,恐怖片,也不知是真是假,吓得他扔了手中的爆米花,捂着眼睛直往豌豆身边靠。 “太可怕了,那个女人眼圈居然是黑的。” “孟青师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阿乔的整张脸都是黑的。”豌豆嘴角抽搐,咬牙切齿。 “哦?你刚刚说了什么?我现在心很痛,不看了。” 孟青坐直了身子,作势要离开,豌豆赶忙拉住他的袖子,一脸惊恐的指着电影屏幕,“太可怕了,师叔你快看,那个女人眼圈居然是黑的。” ———— 看完电影,返回美人巷,路上一家鲜花店正在打烊,孟青随手指了指,“给我买一束花。” “要什么花?” “红色的。” “玫,玫瑰吗?”豌豆看着他,“师叔,在我们这边,玫瑰花不能乱送的。” “哦?你刚刚说了什么?我现在心很痛,不买了。” “买买买!师叔你等着,玫瑰花最符合你的气质了。” 豌豆一阵风似的跑去买花,孟青望着她慌慌张张的背影,灯光如豆,眼中闪过柔光,嘴角漾起浅笑。 这第三件事,就有些难了。 咖啡厅里,孟青皱着眉头喝完咖啡,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位漂亮女服务员,对豌豆说,“看到没,她叫凌英,是阿蒙的转世。” “啊?” 豌豆赶忙转身,那女服务员确实漂亮,妆容精致,秀色可餐,笑容明朗动人。 “我想抱她一下,你帮我办到。” “啊?”豌豆垮下了脸,“这个,不可能吧,大庭广众之下,不好耍流氓的。” “不行啊?”孟青大失所望,表示要起身离开,“那算了,心好痛,不喝了。” “师叔,你不能这样啊......” “其实,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孟青停下了脚步,俯下身子,凑到她面前,笑的十分古怪,“你可以帮我去抱她一下,然后快速的跑过来,抱我一下,勉强也算是我抱了她一下。”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豌豆哭丧着脸,“不好吧。”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错过了,我就永远不会离开了。”孟青突然变得极为认真,看着她,眸光簇动,灿若星辰。 豌豆咬了咬牙,起身,快速的跑到那名女服务员身边,涨红了脸,在她奇怪的注视下,突然嚎啕大哭,扑到了她怀里,紧紧抱住了她,“呜呜呜,姐姐,我跟我叔叔走丢了,找不到他了,呜呜呜,我好害怕,你帮我找找他。” 女服务员手忙脚乱,任由她眼泪鼻涕往身上抹,愣了一下,赶忙的就要喊人过来帮忙。 还没等她开口,豌豆突然抬起头,往孟青的方向看了一下,眼中闪过欣喜,“咦,我师叔在那儿呢?” 说罢,松开了服务员,小鸟归巢一般,迅速的朝孟青跑了过去,二话不说,直接撞到他怀里,抱了个满怀,“师叔,终于找到你了。” “师叔,终于找到你了。” 咖啡厅里,暗香流氲,灯光韵黄,恍惚间似乎时间静止了,定格在某一处,某一时间,天翻地覆,仙山境地,孟青看到沧南山的桃花都开了,落英缤纷,随风飘落,千秋万载,源远流长。 那手持长剑的小道姑,倚在桃花树下,眯着眼睛冲他笑,宛如一只狐狸。 恍惚之间,孟青感受到了胸腔内剧烈的颤抖,紧接着心脏狠狠的停了下,恍然如梦,却原来,疼痛是这样真实的感觉。 “阿蒙,如果这是你想要的,那么,但凡你想要的,我都愿给你。” “阿蒙,师叔但愿,不会食言。” 下巴抵在她的脖颈处,孟青眼中含笑,柔光满满,融了一池春水,贪恋的闻了下豌豆幽香的长发,最后起身,吻在她的额头,将一个拴着红绳玉坠挂在了她的脖子上,“谢谢你,小豌豆,心愿已了,我走了,这块双蝉玉是袁臻送给阿蒙的定情信物,转送给你,就当做临别礼物。” 豌豆愣愣的看着他,孟青看着她笑,一步步后退,直到退到了咖啡馆门前,最后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身影消失在咖啡馆内。 ———— 豌豆回到棺材铺,二楼房间,桌子上,有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正是孟青逼着她买来的。 孟青走了,可房内还留着他的气息,青瓷茶杯好端端的摆在桌上,里面的茶叶是极品松萝,他的口味一向挑剔。 他会去哪儿呢?桌上,心肝宝笑眯眯的看着她,眼神平静,像是回答了她的问题。 豌豆摸了摸它的头,眼圈突然红了,“我知道的,这世上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处了,纵然他曾存有仙根,但过往杀戮太重,怕是乾坤不容了,况且他本就是一抹游魂,离开了程濯的身子,就会永远的消失了吧。” “可是心肝宝,那身体是程濯的,他若不走,程濯便死了啊。” 心肝宝不说话,笑眯眯的眼睛垂了下来,豌豆趴在桌子上,“我还知道,他原本有更好的选择,冥间有传闻,东海生神木,缭鬼藤,食阴灵,阴魂避之。以师叔的能力,完全可以带走阿蒙的转世灵魂,在神木前系个同心结,双双以灵魂喂食鬼藤,立下契约,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与阿蒙就能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了。” “可是师叔他,没有带走阿蒙,虽然我知道,千百年来,他真的太孤单太寂寞了。” “师叔他,从不强人所难。” “奇怪啊,我怎么老是叫他师叔,”豌豆抹了抹眼泪,抬头望着心肝宝,眼眶里又快速的溢满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下来,掉在玫瑰花瓣上,晶莹剔透。 “呜呜呜,奇怪啊,我怎么变得这么爱哭......” 026 鲤城,古巷,青砖绿瓦,曲径通幽。 郑家宅院,依旧是旧时的模样,深门大宅,古老陈旧,阳光透不过树藤,处处阴凉漫延,昏暗暗的,像旧式胶卷下的民国影像,恍惚隔了远远的年代,回到了电影之中。 豌豆推着行李箱,在佣人大妈的带领下,进了郑家宅院,楼台昏暗,飞檐遮阴,目光上下打量,眉头深深皱起,习惯性的抿起了嘴唇。 院子里,一个中年妇人正在浇花,披散着乱糟糟的卷发,穿着睡衣与拖鞋,邋邋遢遢的,整个人凹陷出来,与这处深宅大院格格不入。 “太太,杨小姐来了。” 佣人大妈提了个醒,中年妇人回过神来,手中的洒水壶已经快空了,花盆里浇满了水,溢了出来,混着脏泥,飞溅到她的拖鞋上,满目苍夷。 “你是杨芝?” 中年妇人脸很白,神情很憔悴,乱糟糟的卷发里藏着几根扎眼的白发,眼睛凹陷,明显的睡眠不好,透着疲惫,以及忧虑成疾的面色。 “宁阿姨,您好,”豌豆点头,面上平静,心里不无感慨,遥想六年前,因着同班同学郑子谦的关系,她是知道宁洁的。当年淮高周年校庆,作为特邀嘉宾的她上台讲话,身影映入眼帘,还是那么个窈窕年轻的女人,笑缅如花,美丽动人,如今,竟变得这么苍老。 “收到您的信,我就赶来了。” “好,好,好,”宁洁愣愣的,连说了三个好字,反应过来,迫不及待的上前一步,“子谦在房间里,我带你去看看他。” “阿姨,不急的。” 豌豆看了她一眼,不动声色,目光四下里环绕,眉头都快皱破了,“我不确定自己帮的了您,您是想怎么做呢?希望我除去它吗?” “不,”宁洁连连摇头,“我太公公生前吩咐过,不准动它,谁也动不了它。” “他倒是心里清楚,”豌豆苦笑一声,“自家造的孽,本该自家偿还,况且冤气太大,我也不见得除的掉它。” “已经偿还了啊,子孙三代,家破人亡,还不够吗,”宁洁喃喃道,“老郑生前信命,信佛,信因果报应,所以出事之后,他二话不说,坦然接受了,他说早晚会有这一天的,郑家祖上无德,是报应,可我没办法接受,作孽的又不是我们,凭什么报应到我们身上。” “杨芝,阿姨求你,救救子谦,如果它还想报复,就报应到我身上,只要子谦能活着就好,他是郑家最后一根独苗啊。” 宁洁说着,掩面痛哭,很明显,精神有些崩溃。豌豆沉默了下,继而开口,“阿姨,我会帮他的,你们对我有恩,我不会忘的。” ———— 阁楼,窗户紧闭,密不透风,空气有些沉闷,到处阴暗暗的,透着阴凉。 郑子谦坐在轮椅上,腿上盖着毯子,低着头,背对着她,看不清表情,但身形枯槁,死气沉沉,像是生活在阴冷坟墓之中似的。 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石爷爷蒙着白布,翕动着嘴巴,躺在腐朽的棺材里,弥漫着已经死去多年的气息。 豌豆身子顿了顿,在他身后停下脚步,“郑子谦,我是杨芝。” 没有动静,屋内异常安静,过了很久,她才看到他抬了下头,缓慢的转了下轮椅,转过身来,面容阴惨,“是你啊,我还以为,我妈又请了个先生过来。” 记忆里,那个阳光明朗的少年,声音清亮,笑容率真,仪表堂堂又温文尔雅,是学校所有女生见到之后都会脸红心跳的优等生。 可如今,他脸上毫无血色,阴惨苍白,曾经黑亮的眼睛蒙了一层死灰,黯淡无光,萎缩枯槁,如阴暗之中的吸血鬼,又如一朵开败了的花草,等待迟暮的审判。 “杨芝,我以为你一辈子都要待在精神病院了,”声音嘶哑,缓慢,郑子谦笑了下,“没想到还能见到你,你活着就好。” “没有你们郑家,我活不了。” 豌豆看着他,挤出笑,“我一直以为,端影死了,我还能好端端的活在精神病院里,是我运气好,直到前几天接到宁阿姨的信,才知道原来当年是郑叔叔帮了我,不惜与端家作对,保了我的命,将我送进了精神病院。” “郑子谦,我知道,是你求着郑叔叔帮了我,现在是我报恩的时候。” “呵呵,报恩?你以为我帮你的目的是什么?”郑子谦嘴角勾起惨笑,“杨芝,其实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告诉他们,我在你的身上看到了无凉的影子,你知道吗,单单是无凉这个名字,他们一定会帮你,我爸信佛,他想替郑家赎罪。” 赎罪,赎罪,那样的罪,什么时候能赎清呢?豌豆垂了垂眼睑,“郑叔叔的事,我都听说了,很遗憾。” “不,一点也不遗憾,我爸做了一辈子的官,临了被查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判了死刑,也是他罪有应得,虽然我们都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那并不是他的罪。” 郑子谦笑了下,“他死了之后,我就生了场病,紧接着我妈梦到了他,他说让我们回鲤城,回郑家祖宅去,不然我就没命了。” “我妈不愿回来的,鲤城祖宅是她的噩梦,但是我们都知道,是无凉要我们回来的,不回来的话,我就要死了。” “但是没用的,我还是快死了。” “我会帮你的,”豌豆皱了下眉,“郑无凉不是恶鬼,它有思想的。” “杨芝,你相信吗?我是欣喜的,”郑子谦看着她,眼中有一闪而过的光彩,“当我知道无凉要我们回来的时候,我是欣喜的,郑家祖宅对我妈而言是噩梦,可对我来说,是伊甸园。” “小时候我爸妈工作忙,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每年的暑假寒假,我最高兴的事就是回到鲤城,别人都不知道,我回来是因为无凉的缘故,这是我跟它之间的约定,可后来我背弃了约定,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它。” “我以为,这次回来,我是能见到它的,可是我知道它不在这儿了,它要我们回来,可是我见不到它了。” “郑子谦,你见它做什么呢?它是鬼,不是人。” “人和鬼,有什么区别吗?”郑子谦嘲讽的笑了,“杨芝,上学的时候,我对你好,大家都以为我喜欢你,其实我没有说谎,我在你身上看到过无凉的影子,它跟你一样,身上有生人勿近的气息,有同样清冷的眼神,所以我才忍不住想要接近你,因为那时候,无凉已经不再见我了。” “杨芝,我不怕死,我只怕,死了之后,仍旧见不到它,我知道,它可能永远不会见我了。” “杨芝,如果你真的是来报恩的,那么,带我去找它吧。” “我很想见它一面。” “我还能见到它吗?” ———— 整整一个月了,程濯每天都会开车来美人巷,石记棺木锁了门,门口的灯笼和招牌木早已蒙了灰,梧桐落叶,开门做生意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豌豆消失的那样突然,悄无声息。 从孟青离开了他的身子,他在家里睡了几天几夜,头脑发胀的醒来,回过神来,第一时间开车去美人巷,可是来晚了,人去楼空。 他甚至没能见豌豆最后一面,但是美人巷里的梧桐树上,搭了个秋千,秋千下放着把躺椅,风吹日晒,灰尘斑驳,看的他眼睛发酸,怔怔的,一个大老爷们,抬头盯着天,险些落下泪来。 记忆停留在医院里,离开之前,他对豌豆说,“你不要一直睡,要醒来啊,出去晒晒太阳,种种花,美人巷的那颗梧桐树,可以放个躺椅在下面,当然也可以搭个秋千,天气不错的时候,你可以坐在上面看看云彩......” 豌豆,豌豆,他就知道,他的小不点是听得到的。 只是,她好不好?去了哪儿呢?连声招呼也不打,就突然这么消失了,就好像,世上从没有这么一个脸色惨白白的姑娘。 庄生晓梦迷蝴蝶,程濯觉得自己快疯了,他甚至生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趁着夜深人静,撬开棺材铺的门,去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人。 当然,隐约间他也知道,除了柜台左侧的那间屋子里,石爷爷盖着白布躺在棺材里,半死不活,除此之外,很难再有什么人了。 但是,只要石爷爷在这儿,他的小不点迟早会回来的,不是吗? 程濯抬头,看了下天,叹息了一声,“说过要带你离开的啊,结果你自己先跑了,这可不是一个女朋友该有的行为。” 逮到之后,一定要狠狠的揍一顿。 027 傍晚,豌豆与宁洁坐在院中喝茶。 兴许是豌豆的到来给了宁洁希望,最起码郑子谦不再像平时那样,整日整夜的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他愿意出来了,有时候会让豌豆推着他,出来晒晒太阳。 豌豆承诺了他,会带他去见无凉。 宁洁知道后,失手打翻了桌上的茶水,“你要带子谦见它?不行!它是恶鬼!是它害的我们家破人亡的!” “阿姨,郑家从太公公那辈起,平步青云,富贵中天,这些都是郑无凉给的,你应该知道。” “不!”宁洁摇了摇头,颇有些咬牙切齿,“没错,这些都是他给的,但是你看不出来吗?这是它的目的,就好像,就好像屠夫在养猪,喂最好的饲料,养肥了,壮实了,然后开始磨刀,割它们的肉,一块一块,血流满地......” “阿姨......” “就好像我们家老郑,做了一辈子官,突然就被判了死刑,我的公公,曾经是鲤城数一数二的企业家,说破产就破产,硬是被人追债,乱刀砍死在大街上,这些不都是它给的吗?!” “阿姨,那么,郑无凉是怎么死的呢?” 宁洁瞪着大大的眼睛,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恐,打了个寒颤,沉默着,不再说话。豌豆觉得心里发凉,皱了下眉头,抬头,透过熟悉的院落,花丛小径,年代久远,亭台突然变得鲜活,恍惚之间,仿佛看到一袭白衣的郑无凉,披散长发,细长眉眼含着笑,一步步走过院子,走过花丛小径,身影缓缓,上了楼,进了房间。 楼上的窗户是打开的,清晰可见,她光脚踩到板凳上,在房梁上系了绳子,透过窗台,转身,冲豌豆幽幽一笑,然后将头伸了进去,推开板凳,睁着大大的眼睛,挣扎,狰狞,最后吊死在楼阁。 那一日,是七月十五,中元节,郑无凉的尸体在阁楼晃啊晃,眼角隐约流着血泪。 那一日,郑家宅院,上上下下,几十口子抬头看着,眼睁睁的看着她上吊身亡,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郑无凉,是郑家祖上的恶疮。 宁洁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她无法形容从丈夫口中得知鲤城祖宅里有个叫郑无凉的怨魂时的心情。 事情要从郑子谦十四岁时说起,儿子从小是在祖宅长大的,后来户口迁到了淮城,每逢假期,也总嚷嚷着要回鲤城。 她本以为,是因为他与爷爷感情深厚,直到有一天,公公面色凝重的打电话将他们叫回来,才慢慢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公公叫他们回来,是因为一件事很恐怖的事,几天前的晚上,郑子谦一个人跑去后院阁楼,黑灯瞎火下,踩在板凳上,将头套进了房梁上的麻绳里。 宁洁很气愤,以为是儿子的恶作剧,但从丈夫突变的神色里,隐约觉得不对劲了,郑家祖宅,后院阁楼,一向是无人踏足的禁地,楼台是被木桩封上门的,窗户也是钉死了密不透风的,至于为什么封上了门,而子谦又是如何进了房间的,她无从得知。 她与丈夫神色匆匆,收拾东西,连夜带着儿子回了淮城,从此下了死命,再也不许子谦回鲤城。 后来,她也是从丈夫口中得知了一切。 郑家族谱记载,太公公小时候,曾经有一个姐姐,排行第七,叫郑无凉。 太公公应该是与这个姐姐感情不错,因为郑无凉吊死在七月十五,一年之后,郑家家财散尽,人去宅空,但凡郑姓子弟,无一幸免,大都死的莫名其妙,凄惨至极。 只有太公公,当年才十几岁,家破人亡,守着诺大的郑宅,娶妻生子,重振家业,郑无凉一直没有对他下手。 太公公老的时候,弥留之际,才将姐姐的事说了出来。 郑家祖上,是大户人家,官宦之后,传到民国时期,当家的老爷叫郑祖生,正是太公公的父亲。 那是个动荡不安的年代,时局不定,官僚勾结,郑祖生混迹其中,颇有些本事,从商又从官,八面玲珑,混得风生水起。 郑祖生娶了五房姨太太,其中五姨太是硬抢来的,五姨太名叫木梅,柔弱而娇怯的一个女子,她是个戏子,曾在清满园唱戏,迷得郑祖生神魂颠倒,也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娶回了家。 木梅愿不愿意,如今已无人说得清,但在当时,清满园的戏班子里,她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师兄的,师兄唱生角,她唱旦角,郎有情妾有意,本是天作之合。 木梅成为五姨太的第二年,就有了身孕,但她在郑家过得并不开心,不爱笑,不爱说话,经常对着窗子发呆,忧郁神伤。 兴许正是因为这样,郑祖生尤为喜爱她,想尽了办法博她一笑,各种奇珍异宝送到她房中,出门在外也惦记着,恨不能时时陪在她身边......那段时间,郑家上下都知道,她是老爷的心头肉,谁也不敢招惹。 五姨太喜欢听戏,郑祖生就把戏班子请回了宅院,搭了台子,专门唱给她一个人听;郑祖生出了趟远门,去了京里,回来的时候千挑万选,买了一套点翠头饰,彩靛黛绿,价值连城,想着五姨太一定会喜欢,于是连夜赶回了城。 这一趟,郑祖生出去了一个多月,回来之后,天翻地覆,整个郑家乱成了一锅粥。 大太太哭诉,五姨太与人通奸,在房内颠鸾倒凤,被抓了个现行,而那奸夫,正是请到家里的戏班子当中,一个叫于飞的戏子。 打听起来很容易,于飞是五姨太的师兄,青梅竹马。 大太太哭诉,二姨太鄙夷,三姨太更是直接冷嘲热讽,“呵,老爷才出去一个月,她就耐不住寂寞了。” “可不是,还怀着大肚子呢!真不要脸。”四姨太添了把火。 于飞被乱棍打死,五姨太跪在地上,肝肠寸断,一句求饶的话都没有,郑祖生觉得自己的心被刀挖空了,咬牙切齿的掐着她的脖子,一字一顿的问她,“我对你不好吗?” “好,”五姨太流着眼泪看他,“所以我是冤枉的。” 那么多人,亲眼所见,更有戏班主吓得战战兢兢,直接招了个底,于飞与五姨太的□□已经很久了,久到五姨太成为五姨太的那一年,二人早就私定终身,时常借着听戏的名头,鸳鸯相会。 所以,她肚子里的孩子应该是孽种,大太太愤恨的得出了结论。 郑祖生无法接受,尤其是木梅不再求饶,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磕了个头,“木梅无错,无怨无悔。” “把她扔到黑窖里去。”郑祖生转过身,红着眼睛,流下了泪。 ———— 郑宅后院菜园子里,有个地窖,这是大家心照不宣而又心惊胆战的地方。 旧时社会,大户人家,时常会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有些人不能活,也有些人犯了错无法活,直接扔到地窖里,足以毁尸灭迹。 那个地窖里,养着数不清的蛇虫鼠蚁,人扔下去,尸骨无存。 黑夜里,地窖打开,腥味扑面而来,火把照了照,又黑又深的洞窖,阴森冰冷,爬满了毒蛇毒虫,个个昂头挺胸,吐着信子,虎视眈眈,等着猎物的到来。 五姨太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塞着布团,挣扎无果,直接被丢了进去。 关上地窖,整个郑家又是一片平静,平静的像是没有发生任何事,更好像,郑家从来没有过五姨太这个人,从来没有过菜园子里的地窖。 从那以后,五姨太被所有人遗忘了,而菜园子的地窖,同样被郑祖生遗忘了,再也没有人被扔进去。 太公公是郑祖生最小的一个儿子,他出生时,郑家已经没有五姨太这个人了,他的母亲是三姨太,很得郑祖生的喜欢。 女人之间,争风吃醋,说话往往是不经大脑的,四姨太心有不甘,在一次争执过后,冷嘲热讽的对三姨太骂道,“要是木梅那小贱人还活着,你在老爷心里连个屁都不是,还能有指望生出儿子?!” “妹妹,你说话可要当心了,木梅被扔到菜园子里,你也脱不了干系的。” 那年,五岁的太公公躲在床下玩耍,听到母亲阴阳怪气的提醒四娘,四娘当下变了脸,恶狠狠的看着她,“你少诬赖我,有本事就去跟老爷说啊,看看大太太会不会放过你。” ...... 太公公小孩心性,平日里也时常一个人跑去菜园子玩耍,但那时,后院的菜园子早就是一片荒地了,他从未见过任何人,倒是母亲与四娘的对话,让他起了好奇心,菜园子里有人,人在哪里呢? 人在地窖啊,被尘土落叶掩埋的地窖,铁锁生了锈,木头盖子露出端倪,太公公趴在地上,用手拨了拨,透过木盖的缝隙,眯着眼睛往下看。 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玩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五岁的太公公打算离开了,去吃母亲做的桂花糕。 起身的时候,听到地窖里有小孩在笑,隐隐约约,生脆如银铃......太公公凑了过去,奶声奶气的问,“谁啊?” 那笑声戛然而止,太公公害怕了,爬起来,赶忙的离开了菜园子。 028 地窖里有个小孩,是郑无凉,五姨太木梅的孩子,已经七岁了。七年来,在暗无天日的洞窖里,以蛇虫鼠蚁为食,也不知是怎么活下来的。 生了锈的铁锁被撬开,腐腥之气扑面而来,郑无凉被下人用绳子拖出地窖,在当时,郑家上下,站在菜园子栏杆外面,脸上皆是又惊又惧。 太公公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日被拖出地窖的姐姐,小小的,脏脏的,身上穿着又破又烂的衣服,乱糟糟的头发像疯长的枯草,严严实实的遮住了脸,什么也看不清。 小孩手中握着半截可怕的蛇身子,津津有味的塞到小嘴巴里,啧咋啧咋,鼓着腮,使劲吸允,蛇肉都已经泛白。 指甲乌黑,□□着的小手臂,像一截枯柴,看得到骨头嶙峋,斑驳骇人。 她身上穿的,是五姨太木梅的衣服,青衣青梅,残破不堪,大太太她们吓得不敢看。 郑无凉已经七岁了,不会说话,不会穿衣,喜食蛇虫,从出了地窖起,就被安排住在后院偏远的阁楼里,由一位年迈的老嬷嬷照顾起居,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人。 这些,都是郑祖生的意思,给她起了名字,入了族谱,对外宣称七小姐是个疯子,见不得人。 从此之后,时光如梭,一晃十年。 太公公再一次见到姐姐,是在她的大婚那日。 那是民国二十年,郑祖生做主,将郑无凉嫁给了县城很有势力的曹家,曹家老爷子高寿九十多,年轻时曾入朝为官,为当朝太后身边的红人。 曹老告老还乡,直到当时,在鲤城仍旧势力强大,如日中天,是人人巴结奉承的对象,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郑祖生。 那一日,十五岁的太公公见到了身穿凤冠霞帔的郑无凉,惊为天人。 郑无凉很瘦,娉娉袅袅,肤白秀美,双瞳剪水,如出水芙蓉,一颦一笑,洵美生动,漂亮的惊心动魄。 那一日,她看到了门口站着的太公公,掩唇一笑,唤他的名字,细长眉眼温柔似水,“你是小弟吗?来,给你糖。” 温柔似水的嗓音,搅得太公公心头一软,郑无凉笑的那样纯粹,那样干净,像一个单纯的小孩子。太公公仔细想了想,她当然是单纯而不谙世事的,她从小在后院阁楼长大,没有出过院子,也没有见过旁人,单纯是应当的,只是不知道,那又聋又哑的老嬷嬷是如何将她教养的这般出色的。 郑无凉白皙的手心里,放着一块蜜糖,太公公觉得好笑,他又不是女孩子,况且已经十五岁了,哪里还爱吃糖。 但他无法拒绝,郑无凉那样温柔的对着他笑,他狠不下心,无法听从母亲的话,离她远一点。 接过了糖,放到嘴巴里,真是甜的发腻,太公公鼓着腮,听郑无凉笑着继续说,“父亲说要我嫁到曹家,曹家有权有势,对父亲有帮助。” “你,答应了?” 太公公有些不可思议,那个曹老头九十多了,听说长得像个骷髅怪,身上生了疮,又臭又腥,关键是他还老不正经,每年都要娶好几个小妾,都是妙龄少女,有的入府不久就被虐待死了,直接拖到乱坟岗埋了。 郑无凉冲他笑,“父亲说了,曹家公子相貌堂堂,定会真心待我的,父亲不会骗我。” 太公公的脑子懵了,仔细的回想了下,家里的喜帖上,千真万确写的是曹老爷子的名号,郑无凉何出此言?是父亲骗了她? 可是,提及父亲,她脸上神采飞扬,信任又尊敬的单纯模样,看的太公公心里难受,一把抓着她的手,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七姐,你被骗了。” 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喜婆子过来了,欢天喜地的给郑无凉盖上红盖头,一群人前呼后拥,送她上了花轿。 再后来,有一年的时间,太公公没有见过姐姐,听闻大婚那日,曹家老爷子死了,死在洞房里,七窍流血,床上爬满了蛇虫鼠蚁。 郑无凉失踪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太公公曾想壮着胆子去问郑祖生,可他不敢。 一年之后,郑无凉又回来了。 听说,是父亲找回来的,但具体是在哪里找到的,经历了什么,无人知晓,但从那以后,郑无凉又被关进了后院阁楼,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她一定是经历了什么,那双眼睛才会阴冷如寒冰,有时透过窗户,她的影子坐在窗边,长发披散,眼神含着刻骨的俱意。 之前经历了什么,太公公无从得知,但之后经历的,太公公永生难忘。 郑无凉死于七月十五,中元节,那一日,她嘴角含着笑,光着脚,一袭白衣,从郑祖生的房中走出来,所到之处,蛇虫遍地。 她走过花丛小径,走过亭台楼榭,哼着歌,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下,踏上了后院阁楼,踩上板凳,将自己活活吊死。 那一日,郑祖生死在房中,蛇虫鼠蚁遍身,吞噬的尸骨无存。 郑家慌了神,乱了套,太公公永远记得,隐约之间,听到母亲瘫坐在地上,喃喃哭道,“报应,这是报应。” 报应,才刚刚开始。 郑无凉的尸体在阁楼吊了整整一个月,无人能去将她取下来,因为从她死后,后院阁楼,遍地蛇虫,根本下不去脚。 但一个月后,尸体不见了,打开的窗户上,挂着空荡荡的麻绳,随风动荡,惊悚骇人。 再后来,一年之内,郑家家道中落,非死即伤,无一幸免,太公公的母亲也因病去世,临死前,拉着他的手,说出了一个令人胆寒的事实,她曾无意中得知,郑祖生联合曹家等人,奸污了郑无凉。 那是她的亲生父亲啊......太公公失声,哭成了泪人,他永远记得,郑无凉出嫁那日,眉眼含笑,在他掌心里放了块糖,“父亲不会骗我。” 对郑无凉来说,郑祖生意味着什么呢? ———— 宁洁无力的垂下头,将知道的过往说给豌豆听,自己也觉面上无光,“说实话,同为女人,我能感受她的怨恨,但是她已经报了仇啊,该死的都已经死了,这么多年,她却还是怨恨难平。” “那是因为,她所经历的,任何人也无法感受。”豌豆放下手中茶杯,起了身,背影有些生硬,“阿姨,我想有件事应该告诉你,郑无凉他,是男儿身。” 晴天霹雳,宁洁脸色骤变,“这,怎么可能?!” “不然呢?所以我才说,他所经历的任何人也无法感受,”豌豆嘴角含着一丝讥笑,“现在,你还要阻止我们去找他吗?” ———— 郑无凉救过郑子谦的性命。 从小在郑宅长大,郑子谦幼时十分顽劣,后院是禁地,有毒蛇,爷爷强调不许去,并且用铁门锁了起来。 但这难不到他,小猴子似的,蹭蹭蹭的爬上铁门,偷偷摸摸溜到后院,大人们谁也没发现。 后院是一片荒地,野草野草丛生,幽幽郁郁。郑子谦偷偷来过很多次,有时捉蛐蛐,有时逮蚂蚱,自娱自乐,不亦乐乎。 直到有一日,他被一条毒蛇咬了一口,害怕的哇哇大哭,走了几步,头晕脑胀,昏倒在野地里。 醒来的时候,太阳余晖照耀,绿草幽幽,他看到身旁坐着个人,那是个很漂亮的大姐姐,一袭白衣,光着脚,大姐姐黛发披散,如瀑布一般,肤白秀美,双瞳剪水,美的不可方物,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女。 大姐姐抓住他的腿,帮他吸出毒液,凉凉的嘴唇贴在他的腿上,惊得他全身像是在过电,脸刷的红了,不好意思的看他,他如玉的脸庞倒是从容不迫,丝毫看不出任何变化。 “你姓郑?” “嗯,我叫郑子谦。” “哦,”郑无凉面无表情,松开了他的腿,缓缓起身,“回去吧,以后不要来这儿了。” “为什么?” “因为,这儿不是人待的地方。” “可是你为什么在这儿?” “因为,我不是人,”郑无凉回头,一袭白衣,冲他笑的诡异。 “那,你是妖怪吗?” 年幼的郑子谦,傻傻的看着他,因为这句话,他看到郑无凉的脸色变了下,凄惨的笑了笑,嘴唇猩红,面如死灰,样子变得有些可怖,狰狞。 “是啊,我是妖怪。” “什么妖怪?”郑子谦的声音开始发抖。 “蛇妖,这整个后院,地底下都是毒蛇,你要不信,明天拿铲子过来挖一下,砰!一条毒蛇喷泉就涌了出来,缠的你尸骨无存,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哇哇哇......” 吓得屁滚尿流的郑子谦,连滚带爬,哭着跑开了。 029 一连几天,郑子谦没再踏足后院。 晚上做了个噩梦,醒来后偷偷的打电话给母亲宁洁,“妈,世上有妖怪吗?” “嗯?你说什么?”电话那头的宁洁被逗笑了,“傻儿子,哪有什么妖怪,你是西游记看多了吗?” “呼,那我就放心了。” “呵呵,儿子,你是不是想妈妈了?” ...... 没妖怪的,六岁的郑子谦挂了电话,松了口气,第二天,又偷偷的跑去了后院。 运气很好,躺在草丛中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看到了一袭白衣的郑无凉。 郑无凉坐在他旁边,抬头看看天,白皙面庞有不解,“小鬼,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找你啊。” “找我?做什么?” “玩儿呐。” “玩儿?”郑无凉皱了下眉,“我是妖怪,你不怕吗?” “不怕,我知道你是好人。” 郑子谦一本正经,嘻嘻哈哈,纯真模样倒是使得郑无凉怔了怔,很快,他伸出手指,小孩子似的跟郑子谦打勾勾,“拉钩。” “拉钩。” ———— 十四岁之前,郑子谦每逢寒暑假,是必定要回鲤城的。 鲤城有他的朋友,无凉,他们无话不谈,躺在后院荒废的草丛里,他给他讲学校发生的趣事,讲书上看到的笑话,还有外面世界的花花草草,周末展览馆里的坦克和飞机。 很多时候,都是他在说,无凉躺在一旁,闭着眼睛听,嘴角含着笑,绿草浓翠,衬着他如玉的面庞,空气中弥漫青草香气,微风拂过,白衣飘飘,也吹散了他额前的长发。 无凉很少开口说话,只有在郑子谦沮丧的以为他睡着了的时候,才幽幽的开口,接上话题,“后来呢?” 于是郑子谦就会很开心,津津乐道,跟他说了很多很多话,包括从小到大所有的囧事。 郑子谦最后跟他说的话题,是一封情书。 那时的郑子谦,已经是个样貌端正的少年了,穿着白色衬衫校服,彬彬有礼,对所有人礼貌而温和的笑,惹得女孩子们春心荡漾。 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回到鲤城,他说给了无凉听,无凉嘴角含着笑,淡淡的问了一句,“漂亮吗?” “没有你漂亮。” 这句话,几乎没有任何的考虑,郑子谦脱口而出,说完之后,脸红了。年少的他,在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隐约之间,第一个想到的人是郑无凉,想到他如玉的面颊,细长的眼眸,狭笑看着他,他就顿时红了脸,乱了分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无凉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次闭着眼睛安静的沉睡,都是他心底的一道涟漪,一处最柔软的所在。 他没有考虑那么多,不假思索的说出心中所想,却不料无凉的面色瞬间变白,很久,才凉凉的开了口,“小鬼,我是男人。” “那,那又怎样?”郑子谦结结巴巴,涨红了脸。 “......我是鬼啊,”无凉起身,一袭白衣站在草丛,纤尘不染,他光着脚,缓缓走过,身影幽幽,“你早该知道的,从今往后,我不会见你了。” 早该知道的,是的,一早知道的话,他会害怕,会迫不及待的远离这座院子,远离鲤城,永远不再回来。 可是,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无数的时光里,他们朝夕相处,无凉走进了他心里,潜移默化,感情占了理智,他似乎早就不甚在意他是人是鬼了。 其实,早就知道他不是人了啊,炎夏寒冬,他永远光着脚,一袭白衣,这么些年,毫无变化......心里早就知道,却不愿去想,但等到无凉亲口说出来,年少的郑子谦心脏骤停,狠狠的窒息了下。 “......无凉,你说过,如果我将你的存在告诉了别人,你就永远不会见我了,可迄今为止我没告诉任何人,一直守着我们的秘密,你要信守承诺,不能不见我。” 郑子谦看着他的背影,不依不饶,像个任性的孩子,“等我大学毕业了,就回鲤城,跟我爷爷学做生意,守着这座宅院,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的。” 说了永远,便是一辈子。这是年少时的郑子谦,幼稚而真实的想法。 可是无凉沉默了,背影幽幽,讥笑了一声,“小鬼,你真的想跟我在一起吗?” “是。” “好,看到远处那间阁楼了吗?房梁上有一根绳子,很久以前,我就是吊死在那里的,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今天晚上,就去那里上吊自尽,我会开着窗户等你。” ———— 鬼迷心窍也好,年少无知也好,郑子谦满脑子想的都是无凉,甚至于急切的想要证明自己的真心,生怕被无凉轻视了,当天夜里就溜了出去,去了后院阁楼。 黑灯瞎火,阴森昏暗,郑子谦壮着胆子去推窗户,窗子果真是打开的,一根空荡荡的麻绳垂在房梁上,屋里脏乱,处处结着蜘蛛网,像是阴曹地府走了一趟。 郑子谦哆嗦着身子,抖着手扶好板凳,颤颤悠悠的踩了上去,闭着眼睛将头伸了进去,“无凉,我们可以在一起的。” ———— 上吊自尽,在爷爷一路尾随的跟踪下失败了,这些年来,他时常一个人跑去后院荒地,爷爷隐约是知道的,但他什么也没说,因为从小到大,他也只是从长辈口中得知郑无凉的存在,从未见过,时间长了,也不甚在意。 可是,到底是出事了,整个晚上神思恍惚的郑子谦,引起了他的注意,跟着他去了后院,看着他爬进了阁楼的窗户,踩到板凳上,将头伸进麻绳里,老爷子的脑子懵了,生平第一次,喊破了嗓子,“孙孙!你干什么!” 原来,故事是真的,郑无凉的鬼魂是存在的,老爷子连夜打了电话,叫回了宁洁夫妇,让他们收拾东西带着子谦回淮城。 他们都知道了,知道了无凉的存在,郑子谦躺在床上,盖着被子,眼角缓缓的流下泪来,无凉,他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 八年了,从翩翩少年,到青年才俊,风流倜傥,倜傥风流,郑子谦笑的温润谦和,彬彬有礼,是所有人惊慕的对象。 他也曾交往过女朋友,在家人的期许下,尝试着过普通人的生活,结婚生子,平平稳稳,只是,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夜里梦到无凉,脸上冰冷,整个心都是被挖空的。 无数个夜晚,想着无凉,念着无凉,抹着冰冷的泪,郑子谦觉得恍如南柯一梦,梦中悬崖临渊,掉入其中,万劫不复。 即便父亲不出事,他也是活不长的,郑子谦清楚的知道,他的内心已经开始虚无,开始腐烂了。 真的不怕死,可是如果死了也见不到无凉,他又该怎么办呢? 回到鲤城,他的病更加严重了,吃不下,咳血,日复一日的消瘦,住在无凉死去的阁楼里,坐在轮椅上,盖着毯子,将自己活成了死人的模样,命不久矣。 无凉,无凉,我曾是无意泄露了你的存在,如此的不值得原谅吗? 你真的,不再见我,即便我命不久矣。 ———— 郑无凉是真的不在宅子里。 豌豆的眼睛看得到,郑家祖宅,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有郑无凉留下的阴气,却没有他半点的影子。 他在哪儿呢? 皱了下眉头,豌豆转身,对坐在轮椅上的郑子谦说道,“从今天起,你要好好吃饭了,我带你去找他,可不希望你死在半路上。” 030 焦山,罗古镇,是郑无凉最后出现的地方。 焦山是个旅游胜地,位于鲤城偏远山区,但深山古刹,幽泉麓峦,风景名区,美不胜收,每年都会吸引大批游客蜂拥至此,因此罗古镇上的旅馆生意一向很好。 罗古镇很大,镇子上的人很聪明,知道吸引游客至此的除了美景美食,还有原生态的生活方式,白墙黑瓦的房屋,古式店铺,青石板,流水桥,一直保持着民国时期的风格样式。 老胡同,油纸伞,红灯笼,穿莲花裙的姑娘,着青衫的掌柜先生......偌大的古镇,漫步其中,仿佛真的穿越了时空,恍惚来到百年之前。 入住的客栈,有个很朴素的名字——青花客栈。 光线很好,也很干净,一楼的院子里,种满了盆栽,还有葡萄架,郁郁葱葱,悬着的鸟笼,养了几只鹦鹉,精神抖擞,逢人就大呼小叫,“你好美女,再见。” 客栈掌柜是个模样很机灵的少年,看起来才十五六岁的样子,但能说会道,做事爽快又麻利。 一楼的房间本来已经满客了,但郑子谦坐着轮椅,不好上楼,那少年便犹豫了下,最后爽快的拍了下桌子,“行,楼下西南角还有一间房,本来是不住客的,但你们推着轮椅实在不好上楼,就先住下吧,这几天要是一楼有退房的,我就先给你们留着。” “谢谢了,小老板。”豌豆站在郑子谦身边,礼貌而感激的笑了笑。 那少年摸了摸脑袋,嘿嘿的笑了两声,“我叫豆子,姐姐以后就叫我名字吧,我可不是什么小老板。” “嗯,好。” 豌豆笑了下,登记了身份信息,推着郑子谦进了房间,经过院子时,听到门口有人远远的冲豆子喊了一句,“哎,小豆子,你把你哥的房间给别人住了,不怕他回来揍你啊。” “切,我巴不得他回来揍我呢!三个多月前就说要回来,结果到现在连个影子也没有,过几天镇上就是春茗会了,到时候忙不过来,他要是还不回来,我就直接关门大吉,罢工不干了!” ———— “杨芝,无凉为什么要到罗古镇来呢?” “可能,是为了躲什么东西吧。” 这是豌豆的揣测,一个很大胆的揣测,连日以来,寻着无凉留下的气息,她与郑子谦从鲤城寻到州县,从州县又到文山,最后一个地方是焦山罗古镇。 无凉所到之处,皆有一个特点,行阴路,走阴川,隐匿鬼道之中,不惜冒着与冥差擦肩并走的危险,最后消失在焦山罗古镇,很有可能是找到了栖身之所,在阴煞之地躲了起来。 他为什么要躲呢? 豌豆不明白,郑子谦更不明白,人却焦虑了起来,“无凉他遇到危险了?” 会吗?可是郑无凉不是一般的鬼怪啊,他死于七月十五,是天地阴阳相和的日子,无法上天入地,永生永世游荡在人间,以万物精魂为食,这种精怪,阴间称之为魅。 魅是鬼魂的一种,但又不同于普通的鬼魂,它们拥有比鬼魂更为强大的精神力量,操控能力极强,若是有心作恶,修炼成魔,便是滔天恶煞。 但它们又比普通的鬼魂脆弱,因为它们有思想有执念,阴魂缥缈不定,若是碰上冥间鬼差,一不小心便会烟消云散,永远的消失了。 很明显,郑无凉无心害人,至于郑家的灾祸,家破人亡,很有可能只是他死时的夙怨,延续百年,是躲不掉了的。 但对于郑子谦,他是不想害他的吧,豌豆甚至觉得,无凉在庇护着他。郑父死后,托梦给宁洁阿姨,要他们回到鲤城祖宅,是无凉让他们回来的,如若他们不来,大祸临头。 究竟是怎样的大祸临头呢? 郑无凉在躲什么? ———— 吃罢午饭,豌豆推着郑子谦,在罗古镇上逛了逛,每一条曲折的老胡同,每一条蜿蜒巷口,目光扫过,短暂停留,很快又离开。 她在找那处阴煞之地,可以将郑无凉的气息全部隐藏的地方。 郑子谦问她何为阴煞之地,如何才能找的到,豌豆倒是愣了下,阴煞之地,在她眼中为黑雾缭绕青云密布之所在,可放眼整个罗古镇,日头明朗,干净整洁,哪里像是邪祟藏身的地方。 罗古镇没有,那就只能在焦山之中了,深山老林,看来明日她要一个人动身了。 傍晚,天色渐沉,一无所获的豌豆推着郑子谦回了客栈,路上,在流水小桥的一家饭馆吃了饭,罗古镇好产酒,酒香四溢,当地特色美食酒酿米丸,老板娘无论如何都要他们点上一份,赞不绝口。 郑子谦吃的很少,酒酿米丸更是一个没动,豌豆心疼,觉得浪费,硬是吃了个干净。 吃不惯,即便是当地特色美食,裹着满满的酒香和米糯,到了豌豆的嘴里,还不如一碗炸酱面。 她平时是滴酒不沾的。 回到客栈的时候,脑子已经有些晕晕的了,远远的,看到柜台处,小豆子在跟一人说话,身影不断重合,那人高高的个子,板寸头,背影有些熟悉。 “臭小子,你就这么把我的房间给别人住了,我住哪啊?” “你那么久不回来,房间空着也是空着啊,再说了,我又不知道你今天回来,每次都这样,回来也不打声招呼,一点准备也没有,真麻烦。” 小豆子一脸的不耐,声音却是欣喜的,那男人打了下他的脑袋,“嘿,我回来还要跟你打招呼是吧,咱们俩谁是老板?” “你,你,濯哥哥,程老板,”小豆子吃痛的揉着脑袋,“那现在怎么办啊,别的房间你又住不惯,那间房住着的哥哥腿有残疾,也不好让人家挪地方啊。” 程濯一边翻看住宿登记簿,一边给了小豆子一记白眼,突然,目光停在最新页面,手顿了顿,脸都变的凝重了。 “......杨芝,长什么样?” “哦,就是跟那个腿有残疾的哥哥一起入住的姐姐,长得很漂亮,大眼睛,皮肤很白,”小豆子说着,余光瞥了瞥门外,突然叫了一声,“就是她,回来了!” 四目相对,也不知是不是酒酿米丸吃多了,豌豆的脸红红的,滚烫滚烫,脑子有些发懵,情不自禁的就伸手摸了摸脸,看着程濯,傻笑一声,“嗨,蘑菇,真巧啊。” “......” 程濯看着她,嘴角抽搐了下,脸色却缓和了许多,好一会儿才开了口,声音却凶巴巴的,“巧你妹!” ———— 对于她与郑子谦同住一间房的行为,程濯可谓是全程黑了脸,女朋友跑了也就算了,跟别的男人同住一间房也算了,居然还绕了一大圈跑来他的客栈,住他的房间。 不能忍,绝对不能忍,程濯拽着豌豆,黑着脸从房内走出来,拿着钥匙蹭蹭蹭的上了二楼,开了房间,直接将她丢了进去。 “现在开始算账!” 晕乎乎的豌豆看着他傻笑,“蘑菇,你什么时候醒的啊?” “......”程濯一脸黑线,“你什么时候跑的啊?” 豌豆掰了掰手指,一本正经,“一个多月前,大概是,四十天了快。” “为什么不告而别?” “没有啊,我给你留了信的,塞在了你家门缝底下。” 门缝底下?程濯皱了下眉,醒来的时候,他是躺在家里的,而家里是有人的,当时婷婷满眼泪花的坐在他的床头,一脸担忧。 也就是说,信被婷婷藏起来了......程濯心里一堵,想起了吕薇结婚那日对自己说的话,婷婷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叹息一声,抬头看着豌豆,却发现这小不点拖着腮,闭着眼睛,嘴角噙着笑,昏昏欲睡。 豌豆的脸红扑扑的,在酒精的晕染下终于有了血色,嘴唇娇艳,睫毛卷翘,像个憨态可掬的洋娃娃......程濯心头一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脸。 “小不点,我不会让那种情况发生第二次的。” 031 次日,豌豆与程濯一起入了山,出门前,恰巧小豆子在吃面,一边用筷子拨弄着面条,一边自言自语,疑惑的开了口,“咦,蘑菇呢?面里怎么没蘑菇?” 说完,紧接着抬头看了一眼程濯,敲着筷子,前仰后合,笑出了眼泪,“哈哈哈,蘑菇在那儿呢!” 说着,又捂着肚子举起了豌,“哈哈哈,快到碗里来!哈哈哈,我要把你吃掉!” 程濯一头黑线,已经踏出门槛的脚收了回来,打算回头教训他,却不料豌豆将他拉住,歪着脑袋笑,存心气他,“你要被小豆子吃掉吗?蘑菇先生。” 咬牙切齿的程濯又退了回来,一把勾着豌豆的脖子,恶狠狠的样子,拖小鸡似的大步离开。被勒住脖子的豌豆一边笑,一边涨红了脸,连连求饶,“我错了,我错了蘑菇先生。” ———— 一连几天的寻找,一无所获,豌豆不知问题出在哪里,她已经尽力了,寻遍了焦山,可却连片黑雾影子也没看到。 但是千真万确啊,郑无凉最后消失的地方,就是罗古镇。 这中间,是出了什么变故吗?豌豆突然有一种可怕的念头,莫非郑无凉已经不在了?他千方百计躲着的东西,找到了他,使得他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 比冥界鬼差还要厉害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豌豆打了个寒颤,临江茶馆,回头看向郑子谦,发现他已经脸色灰白,好像病入膏肓,虚弱的更厉害了。 她不说,但郑子谦心里明白,为了见无凉一面,他已经撑到了极限,气衰力竭,恐怕时日不多了。 “杨芝,我死后,将我带回郑家祖宅,埋在后院的菜园子里吧。” “我答应过宁阿姨,不会让你死的。”豌豆连连摇头,眼圈有些红,“你要争气,就算无凉不在了,你还有宁阿姨,还有很多朋友,还有,我。” 郑子谦抬头看了她一眼,有气无力,难得的笑了下,“很荣幸,听到你说这些。” 一旁默默坐着的程濯终于听不下去了,这些日子,豌豆对郑子谦可谓是体贴周到,关怀备至,看的他心里很不舒服,更何况,他以前是从顾小君的口中听说过郑子谦的名字的,再一想到他到罗古镇之前,豌豆与郑子谦同住一间房,更加不舒服了。 “嘿,豌豆,人家都交代好遗嘱了,你说那么多有什么用啊。” 豌豆皱了下眉,狠狠的瞥了他一眼,郑子谦倒是不甚在意的模样,目光望着窗外流水,嘴角勾起一抹笑,“我还以为,只有端阳才会叫你豌豆这个名字呢。” 郑子谦的反击,干脆而直接,豌豆的脸色变了变,程濯倒是不说话了,郑子谦赢得真漂亮。 豌豆这个绰号,是端阳起的,说起来,她与端阳的相识,全拜郑子谦所赐。 高一那年,郑子谦对同班同学杨芝的关心,已经好到了变态的程度......给她买早餐,偷偷在课桌里塞礼物,修改她的试卷,主动帮她补习功课,知道她家境不好,就给她塞钱,塞□□,甚至于尾随她回家,护送她回美人巷。 杨芝诚惶诚恐,像个惊弓之鸟,每次看到他,吓得脸发白,溜得比兔子还快。 于是发展到后来,郑子谦会在路上堵她,质问她为什么躲着自己,逼着她坐上自己的自行车,送她回家。 年少时幼稚的行为,现在想起来直觉好笑,而端阳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注意到杨芝的。 端阳的学校,在杨芝回家的必经之路,郑子谦一开始的尾随,到后来的咄咄逼人,围追堵截,端阳看到过很多次。 直到他看不下去了,脸色苍白的杨芝被郑子谦逼得缩在墙角,身子瑟瑟发抖,吓红了眼睛。 端阳上前将她扶了起来,当着郑子谦的面,搂住了她的肩膀,“这位同学,她是我女朋友,从今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缠着她。” “你,胡说!” 郑子谦涨红了脸,端阳轻轻一笑,低头握住了杨芝的手,“小豌豆,别怕,告诉他,你是不是我女朋友?” 小豌豆,不过是端阳随口起的绰号,但在当时,是那样的形象而贴切,杨芝小小的,青涩涩的,在端阳眼中,真的像一粒小豌豆。 相对于郑子谦,豌豆明显对端阳更有好感,端阳柔声细语,身上有令人安定的气息,他搂住她的肩膀,她便奇迹般的不再颤抖,他握了握她的手,她便生出无限的勇气。 端阳就像是从天而降,赶来拯救她的王子,而恶魔,自然是郑子谦。 ———— 往事回首,豌豆沉默了,郑子谦在短暂的记忆停留之后,笑了笑,“如果不是因为端影,你和他,应该会在一起的吧。” “起风了,我们回去吧。” 临江而坐,清风拂面,豌豆突然开了口,起身,推着郑子谦,顺便向程濯伸出了手,“走吧,蘑菇先生。” 程濯嘴角勾起笑,站起来,走到郑子谦面前,将豌豆挤开了,“我来推。” “哎,你慢点!” “杨芝,如果我被他推进了河里,你记得把我捞上来。” “程濯!你慢点!” “把我捞上来,埋在后院的菜园子里。” “程濯!你慢点!” ———— 傍晚,青花客栈,来了几位奇怪的客人,为首的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二人西装革履,胖子的脸上堆满了笑,瘦子却十分高冷,本着脸,不说话,看起来很难接近的样子。 胖子和瘦子身后还跟了三人,抬着个沉重的木箱,箱子上雕刻着奇奇怪怪的文字,倒像是甲骨文,又像是什么咒语符号,小豆子歪着脑袋瞄了几眼,没看出个名堂。 五个人,要了三间房,上楼之前,胖子还特意叮嘱了句,“小兄弟,退房之前,房间不用打扫,我那大哥脾气不太好,不喜欢别人打搅。” 小豆子爽快的点了点头,就见那胖子喘着气,快步追上了前面的瘦子,“大哥,出来的时候年年说要我们带礼物回去,想好买什么了吗?” ...... 程濯回来的时候,小豆子已经迫不及待的将他拉了过来,将楼上住着胖子和瘦子的事说给了他听,程濯倒是不甚在意的模样,“他们住哪间房?” “就你和豌豆姐姐隔壁。” “哦,”程濯应了一声,离开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以后不准叫豌豆姐姐,叫小不点姐姐。” ———— 豌豆觉得不对劲,从进了房间起,心就开始剧烈的跳动,弥漫着巨大的恐慌。 不对,哪里不对呢?豌豆冷汗淋淋,湿了刘海,捂着心脏跪坐在地上,脸色苍白,睫毛也是濡湿的。 “小不点,怎么了?” 程濯推门而入,看到她这副样子,吓了一跳。豌豆扶着床,勉强的冲他说话,“有东西。” “什,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隔壁房间,箱子里,有一团模糊的东西,”豌豆说着,艰难的闭着眼睛,“我看不清,它在动。” “豌豆,别看了!” 程濯上前,想要将她扶起,可闭着眼睛的豌豆,一动不动,一头的汗,努力的寻着那团模糊的黑气,阴眼透过墙壁,势必要看清它的模样。 冷不丁的,像是发现了什么,隔壁房间,箱子里的东西猛地转过头,对上豌豆的目光,青紫的人脸,青黑的眼睛,凶诡而怨毒的盯着她看。 豌豆猛地睁开了眼睛,全身颤抖。 ———— 换了一楼的房间,程濯紧接着去翻看入住登记,瘦子叫关万山,胖子叫关万里,脑中浮现出一张油腻腻的脸,程濯心里一紧。 豌豆休息了一会儿,精神已经好了很多,程濯端给她一杯糖水,说了关万里的事。 中年大叔,在十万大山时,曾经同生共死,如今江湖再遇,善恶难分,他究竟是什么人呢?程濯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到淮城之后,关万里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说他认识小芝,是小芝让他去的十万大山,要找什么会动的青草。” 豌豆脸色骤变,“你,你说什么?” “小芝,”程濯握紧了她的手,“告诉我,她到底是谁?” “我不知道,”豌豆眼睛通红,呼吸有些急促,痛苦的捂住了脑袋,“我真的不知道。” “小不点,你怎么了?” “程濯,我是个疯子,小芝就是我,我就是小芝,我杀了人,我有罪。” “不,杀人的不是你,”程濯上前,死死的将她抱住,“我见过小芝,你不可能是她,豌豆,没人比我更清楚,小芝是个怪物,你不是。” “怪物......”豌豆抱着他,终于哭的泣不成声,“我一直以为,她是在保护我的,哪怕她杀了端影,要我一辈子背负杀人的罪孽,在精神病院里,我与她谈过一次,她说这个世上,只有她对我是不离不弃的,她虽然很坏,但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 “那四年,我像个疯子一样折磨自己,小芝说她永远不会离开我,她要保护我一辈子,我信了,我与她相依为命,她成了支撑我的信念,我真的以为,她是为我而活的。” “可是,你刚刚告诉我,是小芝让关万里去的十万大山,小芝做了那么多的事,我一无所知,她不是为我而活的,她的目的是杀了我。” 032 寄宿在身体里的恶魔,是什么时候发现她的存在的呢? 高一那年,常年被人欺负,常年低垂着脑袋,诚惶诚恐的看着每一个人,像只惊弓之鸟,她曾以为要这么忍受一辈子。 端影对她的欺辱,也是因为郑子谦的缘故。 郑子谦对学校所有的女生一视同仁,永远礼貌而客气,唯独杨芝,他对她的殷勤与热络那么明显,明显的让端影很不舒服。 其实,端影并非很喜欢郑子谦的,也并非很讨厌杨芝,她只是有些嫉妒,好友黄莉莉经常在她耳边说杨芝的坏话,杨芝体育课上肚子疼,郑子谦亲自送她去医务室。 杨芝请了病假不上课,郑子谦也跟着旷课去找她。 杨芝永远一副柔弱胆怯的模样,不合女生群,不跟女生说话,性格孤僻,但异性缘特别好,用现在的话来说,算是个不折不扣的绿茶婊。 端影长得很漂亮,在学校也很受追捧,男生大都很喜欢她,她有一次跟郑子谦借学习笔记,郑子谦竟然婉拒了,说自己还要用,结果第二天黄莉莉告诉她,笔记在杨芝的课桌上。 越发的看杨芝不顺眼了,越看越讨厌,黄莉莉她们不断的怂恿下,端影生出了一个念头,将杨芝赶出学校。 用尽了办法,各种针对她,可她软硬不吃,一向最疼爱自己的哥哥知道了,居然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 端影不服,端阳居然打了下她的脑袋,很认真的告诉她,“你们班的杨芝,我在跟她交往,以后不准欺负她。” “真没想到,杨芝的手段这么厉害,把主意打到了你哥哥身上,小影你惨了,她在挑拨你跟你哥哥的关系啊。” 找人教训杨芝,是黄莉莉她们出的主意,学校外的那些小混混,端影并不熟悉,她的本意只是希望那些人恐吓一下杨芝,让她离端阳远一点。 结果却捅了篓子,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早上,一向温顺的哥哥怒火冲天,狠狠的打了她一巴掌,还拿了车钥匙,要将她揪去警察局。 “端影,你要下地狱的!” 在爸妈的阻拦下,端阳没能将她送去警察局,最后红着眼睛,咬牙切齿的骂了她。 端影突然很害怕,意识到自己可能闯祸了,那些小混混,他们把杨芝怎么了? 整整一天,在学校提心吊胆,端影出神的望着杨芝的课桌,空空的,她已经一天没来学校了。 她怎么样了?如果见到了她,她要不要道歉,她会接受她的道歉吗......端影觉得脑子很乱,兴许,她也该请几天假,好好在家反省一下了。 可是,没机会反省了啊。 晚自习,她与黄莉莉她们在操场说笑,杨芝穿着一件黑色的连帽衫,大大的帽子遮住了脸,衣袖下面,握着一把锋利的刀。 操场的风很大,很冷,端影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杨芝已经快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凶狠的捅了过来。 噗呲,噗呲...... 整整七刀,每一刀都凶狠无比,直直将她的身子穿透......黄莉莉她们早已吓得跑开了,偌大的操场,突然万籁俱寂,有风拂过,端影看到连帽下杨芝的脸,灰白色,溅了几滴鲜血,骇人的红眼睛就这么看着她,嘴角勾起诡异的笑。 端影,你要下地狱的......脑中最后想起的,是哥哥端阳咬牙切齿的怒骂。 ———— 那是豌豆第一次得知小芝的存在,棺材铺二楼,灯光昏暗,她从一片迷茫中回过神来,看到自己手里拿着针线,桌上放着一个缝好了的玩偶娃娃。 玩偶娃娃做工极好,密密的针线,几乎看不出缝隙,娃娃白皙的皮肤,摸起来温温的,触感就像人皮似的。 豌豆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脸上的血,身上黑色的连帽衫,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穿上的,此刻却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紧接着,警察推门而入,在爷爷“啊啊啊”的疯狂阻拦下,给她带上了手铐。 那之后,一切就像一场噩梦,她不愿回忆。 人格分裂,当得知小芝的存在,她蜷缩在精神病院的房间里,蜷缩在白墙角,颤抖着身子,惊恐的流着泪,一遍又一遍的用头撞着墙。 “杨芝,你不要杀人,杨芝,求求你,不要杀人......” 端影死了,一生背负杀人犯的罪名,永远无法面对端阳,豌豆是活不下去的。摔了玻璃杯,割腕自杀,血流满地的时候,她心里竟然莫名的畅快,终于解脱了。 可是,白茫茫一片,迷迷糊糊,她看到自己身边跪坐着一个女孩,长长的头发,灰白的脸,以及一双血红的诡异眼睛。 女孩嘴角勾着笑,用手按住她流血的手腕,那伤口竟然在慢慢的愈合......女孩看着她,嘶哑嗓音循循善诱。 “我在帮你啊,她们都在欺负你,我帮你报复了她们,不好吗?” “你是谁......” “我是小芝啊,我们是同一个人,是一体的,所以你不能死,你若死了我也会死的。” “......小芝?”豌豆眼中流露出恐惧,“你为什么杀人!为什么要杀人!” “我在保护你!”女孩突然生气了,恶狠狠的盯着她,“从小到大,你都是这么懦弱,明明有引咒驱灵的能力,却偏要封存了它,看清楚这个世界吧,这个世界污浊不堪,人类肮脏至极,他们欺负了你,你就应该还回去,杀了他们!” “不,不!” 豌豆疯了一般的抱着脑袋,身子蜷缩的紧紧的,不住摇头。小芝灰白色的脸扬起笑,“你会明白的,这个世上,只有我是真心对你的,你应该听我的,总有一天,你会幡然醒悟的。” ———— 十万大山,朱牧的墓穴里,豌豆被蛟褫吞进了肚子,但她从未感到害怕,她知道自己不会死的,小芝会救她,小芝会保护她,她不会让她死的。 这些年,深山老林,引咒驱灵,从不害怕,因为知道小芝与她同在,会一直一直的陪着她。 天南地北,孤身一人,小芝是她唯一的朋友。 可如今,豌豆蓦然清醒,犹如当头一棒,小芝,是要杀她的! 十万大山之后,她去了湘西,深入阿难山,历经辛苦,终于找到了那张泛黄照片中的钟楼,只是,那个村寨已经是一片废墟,荒无人烟了。 废墟荒芜,她站在村寨残骸之中,四周阴风阵阵,残阳似血,闭上眼睛,看到不知游荡了多少年的虚魂,无形之中指引着她,告诉她真相。 村子是被屠尽的,二百多户人家,一夜之间,遍地焦土,血流成河,被杀的干干净净。 那夜,熊熊烈火在黑暗中燃烧,哭喊着的村民不断倒在血泊之中,房屋冒着黑烟,火光肆虐,将整个村寨烧成炼狱的模样。 大肆杀戮的黑衣人,下手凶残,穿梭在他们之中的,有一只人头狗身的怪物,血红色的透明皮囊,看得到血管鼓动,暗色血液流淌。怪物身形庞大,动作凶狠,猛如虎,暴虐的扑上去,一口就咬断了其中一个村民的脖子,脑袋分了家。 那怪物叼着血淋淋的脑袋,站在屋顶废墟之上,乱糟糟的头发被风吹起,露出一张青紫色的人脸,青黑色的眼睛,微微的眯着,冷不丁的,突然就回过头,怨毒的盯着豌豆看。 被发现了?! 可是,怎么可能?那是透过山中游魂残存的记忆看到的画面啊!村寨的废墟之中,豌豆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头冷汗,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她还看到,村民被屠杀干净的那个夜晚,有两个男人远远的站在村寨口,气定神闲,望着烈火熊熊的房屋,笑着交谈。 “看来要后天才能回去了,天亮之后再搜寻一下,确保没有留下活口。” 说话的那个男人,西装革履,有一张胖胖的脸,豌豆看的触目惊心——是前不久刚刚在十万大山见过的关万里。 ———— 青花客栈,程濯去了二楼,敲响了关万里的房间。 关万里见到他,先是一惊,很快演变成一喜,“小老弟,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儿?” “哦,这客栈是我一个亲戚家开的,我也是刚到罗古镇,无意中在入住簿上看到了你的名字,就过来打声招呼。” “是吗,真是太巧了,缘分呐。” 门口寒暄,二人站在外面,关万里带上了门,显然没有请他进屋坐坐的意思,程濯笑着看他,他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我大哥睡着了,刚到罗古镇,有点水土不服。” “哦,”程濯了然的笑了下,“关叔,你们怎么会到罗古镇来?” “不是特意来的,前段时间去了沪上一趟,回家的时候经过这儿,哦对了,不是有个什么春茗会吗,我们家老爷子爱喝酒,顺便带些回去给他。” “哦,这样啊,镇上的酒家我都很熟,要不明个带你去转转吧。” “哈哈,那不是太打扰了吗,没事的,我就跟我大哥随便看看,你忙你的,不用特意陪着,”关万里哈哈一笑,“晚上关叔请你喝酒。” “嗯,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 闲谈一阵,关万里滴水不漏,程濯没有打听出任何讯息,下了楼去找豌豆,豌豆正坐在床上看电视,手中的遥控器按来按去,心不在焉的样子。 听他说了情况,豌豆皱了下眉,眼神有些发凉,“程濯,我觉得大事不妙了,他们可能是为我来的。” 程濯上前握住了她的手,“为什么这么说?” “你还记得吗,关万里告诉过你,关家很多年前走丢了一个小侄女,是小芝帮他们找到的。” “嗯。” “小芝指引他们找到的人,应该就是我。” “什么?”程濯不明所以,“难道说,你是关家的人?” “不,我也不知道,”豌豆垂了垂眉眼,声音低低的,“十万大山一行,是我和关万里第一次见面,我想,是小芝安排的。” “她到底想干什么?” “我不知道,”豌豆垂下的眉眼,一片阴影,轻轻的笑了下,“但我知道,我极有可能会死在蜀地姓关的人家手里,这是阿难山的一个怨魂告诉我的。” “程濯,到此为止吧,我身上的秘密太多,自己都捉摸不透,你从现在开始脱身吧,离我远一点,不然会很危险。” “有多危险。” “会死。” 程濯看着她的眼睛,叹息一声,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冰冰凉凉的,“我说过,我会保护你,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程濯......” “小不点,不可能置身事外了,你忘了,我的命,本来就是你给的。” 033 罗古镇产酒,每年春季,会有一场春茗会,各坊酒家会拿出珍藏的美酒,从镇头摆到镇尾,热闹异常,吸引游客争先品尝购买。 这里的酒,货真价实。 因为关万里的缘故,三天的春茗会,豌豆全都躲在屋子里,陪着身形枯槁的郑子谦,日渐沉默。 郑子谦越来越虚弱了,豌豆提出带他回鲤城祖宅,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无凉是在罗古镇消失的,就让我死在这儿吧,等我死了,再把我带回去。” “我不爱听你说这些,”豌豆皱了下眉头,有些不高兴,“你答应过我,只要我带你出来寻找郑无凉,你就会努力活着。” “可是,无凉已经不在了。” “但我尽力了,”豌豆起了身,脸上有不容置疑的坚定,“我已经尽力了,所以你不能死,如果你真的到了活不下去的那天,我也会把你的魂魄强行扣在身体里,这是我对宁阿姨的承诺。” “生死由命,杨芝,你这又是何必呢?” “郑子谦,你这是不负责任,宁阿姨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就这么死了,你怎么忍心?” 豌豆背对着他,声音冷冷的,推门而出,留下郑子谦一人在房间里,久坐无声,最后,低低的笑了一声,“无凉,带我走吧,我真的撑不下去了,心肝脾肺,好像就快被虫子吃光了,我好痛......” ———— 三月春茗会,镇子闹腾到深夜,仍不见消停。程濯被关万里叫去喝酒了,就快凌晨了,还没有回来。 房间里电视机开着,昏昏暗暗,声音嘈杂,豌豆拖着腮,昏昏欲睡。迷糊之间,莫名的觉得屋子里很冷,回过神来,全身一震,猛地起身,快速的跑去郑子谦的屋子。 推开房门,果不其然,漆黑的房间里,郑子谦闭着眼睛,安静的躺在床上。床边站着的人影,一身白衣,乌黑长发,施云流丽,回头看她,幽幽眼眸,深沉似水。 是郑无凉。 “你......”豌豆顿住脚步,警惕的看着他。 “让我带他走吧,他快不行了。” 虚无缥缈的声音,幽幽的穿过豌豆的耳膜,豌豆怔了一怔,态度有些决绝,“我答应过宁阿姨,不会让他死的。” “若是现在不走,只怕没机会了。” 郑无凉细长眼眸闪过忧色,看的豌豆心里一紧,“你什么意思?” “不用担心你的差事,郑家祖宅已经没人了,”郑无凉垂了垂眼,抬起手在她眼前一晃,茫茫一片云雾,很快飘散,呈现出一副明镜画面,“你看——” 画面里,依稀是她推着郑子谦离开的清晨,郑家祖宅门前,宁洁在佣人大妈的搀扶下,抹着眼泪,送她们走远。 直到她与郑子谦的身影消失不见,宁洁才抽抽啼啼的回了屋子,佣人大妈不住安慰着她,与她说着什么话。 突然,画面一转,几个蒙着脸,身穿黑衣的人冲进了院子,踢翻了屋前的花盆,挥着手中的长刀,凶狠的朝屋内的宁洁砍去! 豌豆心头一震,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睫毛颤啊颤,等到再次睁开眼睛,黑衣人已经收了手,地上躺着的宁洁与佣人大妈,瞪着惊恐的眼睛,浑身是血。 为首的黑衣人摘下了面罩,狞笑,是个三四十岁,脸上有刀疤,蓄胡子,扎着马尾辫的男人。 画面消失不见,触目惊心,豌豆回过神来,声音抖了抖,“他们是冲我来的。” “不,是冲我来的,我本以为回到鲤城就没事了,可还是没能躲过去,”郑无凉平静的看着她,“让我带子谦走吧,我怕再晚一步,他会死的更惨。” “为什么?”豌豆喃喃自语,从小到大,她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自认为看得清这个世界,阴阳五行,鬼神邪祟,她也曾一度认为自己无所不知,可时至今日,她突然有一种挫败感。 身陷重重迷雾,她的眼睛却什么也看不清,更有可能,危险就潜伏在身边,看着她,她却一无所知。 “他们是人,”郑无凉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诡异一笑,又补充了一句,“但比鬼还要可怕,对不对?” 宁阿姨已经死了,她再也不用带郑子谦回去了,豌豆的眼睛红红的,“你要带他去哪儿?” 精怪鬼魅,注定漂泊人世,他们能去哪儿呢? 郑无凉笑了下,如玉面颊,浅薄明艳,“对他来说,跟我在一起,去哪儿都是一样的吧。”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他想要的结局。” 豌豆默默的退后,让出了路,她想,自己真是错了,对郑子谦来说,跟无凉在一起是他最重要的生命版图,他的版图才刚刚开始,她这个局外人却先开始担忧。 “镇上有个瞎子,身上有清明之气,是个难得的六世好人,我杀了他的保家仙,潜伏在他家里,才得以不被楼上的怪物发现。” 郑无凉白衣拖地,抬起手,床上的郑子谦身子腾空,随着他的动作,缓缓下落,昏睡在轮椅上,“那怪物一直在找我,此地不宜久留,我要走了,你也要小心。” “那怪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巫祩子自己家的东西,竟不认得了?” 郑无凉幽幽一笑,俯身上前,看着她,细长眉眼闪过戏谑,“小姑娘,有朝一日狭路相逢,你若死于我手,可莫要怪我。” 豌豆一愣,郑无凉衣袖一挥,房内鬼气弥漫,闭上了眼睛,等到再次睁开,郑子谦已经不见了,空荡荡的屋子里,徒留豌豆一人。 上前靠着床边,坐在冰凉地上,豌豆从怀里掏出了一块帕子,仔细的摩挲,打开,眼睛里闪着晶莹的光,帕子里有一张泛黄的照片, 年轻的一男一女,男的眉目英俊,女的清秀可人,亲密无间的两个人,站在一处高大而古旧的钟楼前,女的挽着男的胳膊,眯着眼睛笑,鼓着可爱的包子脸,比划剪刀手。 照片背后,写了一行端正有力的钢笔字——杨文韬,杜鹃,1991年阿难孤村留影。 这张照片,是她从精神病院回来后,整理爷爷的屋子时发现的,当时,爷爷已经是一具没有记忆的行尸走肉了。 那名叫杜鹃的女孩,弯弯如月的眉眼,唇若绽桃,看起来是那样熟悉......豌豆捂着脑袋,将头枕在胳膊上,良久才抬起头,对着照片上的人,摸了又摸,闷闷的开口,“我想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如果我也是有父母的,会是你们吗?” “如果你们还活着,就等一等,等我去找你们;如果你们已经死了,在天之灵请指引我,找到真相。” “爸爸,妈妈。” ———— 程濯与关万里等人喝得醉醺醺的回来,在小豆子的埋怨声中,作势勒住了他的脖子,一边嘻嘻哈哈的目送关万里上楼,一边凑到小豆子耳边,带着酒气,一字一顿的低声道,“给你耗子哥打电话,让他马上过来,带两把枪。” 小豆子浑身一颤,“哥,出事了吗?” “嗯。” ———— 进了屋,没发现豌豆,程濯心里一咯噔,折回郑子谦的房间,推开门,却猛地吓了一跳。 豌豆坐在地上,低着头,抱着膝盖,像是睡着了。 而她上方,一个披头散发的“黑女人”,正衣衫褴褛,跪在床上,俯下身子抱着她,长长的头发就像一张毛毯,铺在豌豆身上,盖得严严实实。 屋内阴气弥漫,冷的吓人,混合着一股烧焦的味道,女人一动不动,下巴抵在豌豆头顶,听到声音,缓缓的转过脑袋,长发遮盖下,露出一张炭黑而模糊的脸,没有鼻子和眼睛,眼眶处,是深深的两个黑洞。 “豌豆!” 伴随着程濯的叫声,“黑女人”收回了胳膊,很快消失不见。 豌豆茫然醒来,看了一眼程濯,“你回来了?” 程濯心里七上八下,将看到的情况说给了她听,豌豆突然就沉默了,很久才开口道,“你看得到她?” “看得到,醒来后,我看得到很多东西。” “这样啊,看来是孟青前辈留了些东西给你,”豌豆有些愣怔,很快又笑了下,“别担心,她不会伤害我的。” “她是谁?” “烧死在阿难山的一个怨灵,我从湘西回来后,她就一直跟着我了。” “小不点,收拾下东西,我们连夜离开。” “为什么?” “出事了,今晚关万里叫我一起吃饭,见到了一个人。” “谁?” “三哥。” 刘长生的手下,那个扎着马尾辫,留着小胡子的男人。 吃饭的时候,他已经认出了程濯,但是什么也没说,举了举酒杯,冲他意味深长的笑笑,然后一饮而尽。 抽空,程濯给雷哥打了个电话,当初刘长生落网,几年之后,傅红雷说过,淮城安全了,刘长生的势力已经铲除干净。 可是三哥呢?刘长生最得力的手下,傅红雷回忆了下,“那年警察追他到海边,他跳了海,当时寒冬腊月的,我们在附近搜捕了好几天,认定他是死在海里了,怎么?出事了?” 程濯握了握拳头,压低声音,“哥,他还活着,改头换面了,跟着一群四川人,现在叫什么关三......” “小濯,你现在在哪儿?想办法保护自己,我马上联系你那边的警方。” 034 李耗子不是什么好人,耗子耗子,说白了就是贼眉鼠眼的小偷一个。 没爹没娘,跟着一个瞎眼爷爷生活,没少闯祸,但作为小偷,他无疑是成功的。 李耗子得意洋洋,焦山罗古镇,所有的同行都听他的,管他叫一声“耗爷爷”,也是因为他技术高超,说偷你的裤衩,绝不偷你的袜子;说三点来偷,绝不三点半偷;包括警察局里的桌椅板凳,看上了,黑夜打洞,照搬不误。 对于偷东西,李耗子自认为是有天赋的,也自认为头脑聪明,通常偷完之后,半点证据不留。 李耗子这辈子没栽过跟头,唯一栽过的一次,是致命的。 五年前,罗古镇春茗会,镇上来了个台湾人,听说是个古董商人,随身带了个皮箱,沉甸甸的,看样子藏了不少宝贝。 李耗子不贪心,他坚信盗亦有道,想着只偷皮箱中的一样东西就好,拿完就走。 当天夜里,他潜入了台湾人入住的客栈,随手摸了皮箱中的东西,胡乱塞进怀里,溜回了家。 回家之后,东西拿出来,是一块帕子大小的皮,晶莹剔透的,也不知是什么材质,闻起来还香喷喷的......李耗子美滋滋的藏起来,打算等台湾人走后,拿出来卖个好价钱。 谁知东西还没藏好,就被瞎眼爷爷的拐杖打了个半死,爷爷白赤着脸,急的直跺脚,“拿出来!快点扔了!” “扔啥啊?爷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李耗子装傻,老爷子更急了,狠狠一棍子,险些将他打的吐血,“拿出来!那是女人的头皮!你知道吗!” 李耗子傻眼了,“啊?谁说的!” “黄姑姑说的,快点拿出来扔了,那女人就在咱们家坐着呢!” 堂屋里,板凳空荡荡的,李耗子什么也没看到,却觉得有些冷,哆嗦着手去拿那块头皮,自己的头皮也跟着发麻了。 家里的黄姑姑,据说是一只成了精的黄鼬,他们家的保家仙,这一点李耗子还真是半信半疑。 原因很简单,他小时候生了场病,发烧到没了意识。夜里做梦,黑漆漆的一条街,阴阴凉凉的,前方有隐约的光亮,他一个人向前走,街上阴风阵阵,半空中卷起很多纸钱,闻得到烧纸气息。 李耗子迷迷糊糊的,眼看着就要走到头了,突然被人一把拽住了。 回头看,是一个长得很丑的老姑婆,老姑婆嘴巴尖尖的,还有几根胡须,滴溜溜的黑眼珠望着他,险些把他吓哭了。 “回,回......& 老姑婆咬字不清的赶他回去,伸出来的手毛茸茸的,指甲还很尖,吓得李耗子赶忙的回头跑开了。 醒来后,他的病慢慢就好了,后来听爷爷说他本来已经进了鬼门关的,是爷爷去求了黄姑姑,黄姑姑才出面帮忙的。 但那所谓的黄姑姑,他后来也没真的见过。 李耗子半信半疑,又舍不得真的扔了那块皮,于是当着爷爷的面,跐溜的出了门,“扔了多可惜,我去给人家送回去。” 送回去不假,但他的意思是将这块皮送回去,顺便看看能不能偷些别的东西出来。 这一送,就出了事。 第二天,台湾人死了,死在客栈房间里,眼睛瞪的大大的,嘴巴也张的大大的,头皮都被抓的稀巴烂。 警察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就抓住了李耗子,李耗子有重大嫌疑,昨晚只有他一人偷进过台湾人的房间。 偷东西,杀人灭口......这可是死罪啊,有理也说不清了,李耗子吓傻了,在拘留所里痛哭流涕,恨不能剁了自己的手。 救他的人是程濯,当年程濯一个人来到罗古镇,春茗会前后小住了一阵,半夜里睡不着,点了支烟在街上溜达,碰巧看到从窗户里爬出来的李耗子。 当时李耗子刚刚把那块头皮还了回去,白忙活了一晚上,心情很不爽,跳下窗户的时候正巧碰上程濯,于是很鄙夷的冲他伸了中指。 竖完中指,李耗子就耀武扬威的离开了,程濯亲眼看到他回了家,当时是凌晨两点多,而法医鉴定,台湾人死于凌晨三点。 案子调查了一阵,程濯又出面做了证,最后鉴定台湾人心脏病发致死,但死前受了巨大惊吓,头皮都抓破了,也有可能是因为李耗子入室偷盗所致。 发现有人偷自己东西,然后吓死了,听起来有点可笑,但李耗子因此被判入狱,坐了两年的牢。 这两年里,程濯去看过他一次,什么都没说,掐了手中的烟,很鄙夷的冲他竖了中指,李耗子捂着眼睛痛哭流涕。 两年后,李耗子出狱,痛改前非,在罗古镇开了家小餐馆,生意不错,自己当大厨,整天一身油烟,累死累活,但日子过得无比踏实。 而在此之前,那家死了台湾人的客栈低价转出,被程濯接了下来。 不仅如此,程濯还收留了小豆子,混迹在罗古镇的一个流浪儿,以前跟着李耗子厮混,手脚不干净,但好在年龄小,好□□,几年的时间就被他揍过来了。 李耗子虽然痛改前非,但三教九流的朋友仍是不少,毕竟从小是在焦山一带长大的,勉强算个地头蛇了。 程濯要的枪很快搞来了,深更半夜的,睡觉睡的迷迷糊糊的李耗子,还不忘叫了几个朋友一起过来,“濯濯,出了什么事?” “没什么事。” “放屁!枪都搞出来了,还叫没什么事?你什么人我不知道啊!” 李耗子骂骂咧咧,但神情难得的正经,“有事你说话,这毕竟是咱们焦山的地盘,谁敢找你麻烦,耗爷爷第一个跟他拼命。” “行了行了,”程濯拍了拍他的肩膀,“真没什么大事,让你这些哥们先回去吧,我正好有事跟你说。” ———— 程濯要李耗子帮忙找辆车,他要与豌豆趁着夜深,偷偷离开。 李耗子看了看豌豆,又看了看程濯,贼精贼精的,“濯濯啊,说句矫情的话,从我认识你的那天起就知道你绝壁是个有故事的人,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常年在外漂着不回家,无非两种情况,一是家里逼婚逼的紧,二是犯了事,在外躲着不敢回,你说,你是哪一种?” “你哪来那么多屁话。” “当然了,眼下我还能推测出第三种屁话,你搞了个对象,对象家里不同意,逼着她嫁别人,你家里也不同意,逼着你娶别人,于是前些年你逃了出来,现在又回去帮着你对象也逃了出来,其实说白了就是私奔,你俩跑的时候,很有可能还失手打死了人家姑娘的丈夫,现在仇家追了过来......” “我x,你不去写书真的可惜了,”程濯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快点去找车,我认真的。” “实不相瞒,前些年我真的写过一本书,名字叫《一个想当厨子的神偷注定不是个好犯人》,可惜的是根本没人看。” 李耗子一边诉苦,一边穿上外套出了门。 ———— 李耗子的车找来了,一辆不甚起眼的面包车,远远的停在街头,豌豆跟小豆子告别,匆匆的与程濯上了车。 车子开动,李耗子一边开车,一边往外瞄了瞄,“濯濯啊,你跟我说句实话,你们要躲的人,是不是在客栈二楼?” “你怎么知道?” “妈的,谁tm大半夜的不睡觉,拿着望远镜往咱们这儿瞄啊。” “......” “濯濯,我觉得你们已经被盯上了,跑是没用的,”李耗子一本正经,“不如躲到我家去吧,耗爷爷给他们来一个空城计。” “不行,”程濯沉默了下,“这件事比你想象的还要复杂,我不能把你卷进来。” “屁话,老子是那种贪生怕死的人?!” “我记得台湾人死的那年,你吓得尿了裤子。” “......好吧,就算老子贪生怕死,但如果现在送你们离开,绝壁是送你们去死,”李耗子顿了顿,“濯濯,哥们不想以后看着报纸去认尸,那样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你就听我一次,在我家躲几天。” “耗子......” “听我的,不会有事的,他们肯定想不到你还在罗古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了,我爷之前还一直念叨你呢,正好去跟他叙叙旧。” 035 李耗子家,与青花客栈隔了几条街的距离,不算近,也不算远。 豌豆与程濯本打算停留一天便离开,不能把麻烦带给别人。但进了屋子,见到拄着拐杖的瞎眼李老伯,豌豆突然改变了主意。 李老伯一身清明之气,李家住宅干净的不容婆娑,隐气容息,实在是个藏身的好地方,饶是那人头狗身的怪物,也一定发现不了他们。 但有一点豌豆觉得很奇怪,如果像郑无凉所说,六世好人,福泽深厚,可李老伯的福气在哪儿呢? 李耗子并不是李老伯的亲生儿子,李老伯年轻的时候也并不是个瞎子,据程濯所说,李老伯的妻子难产而死,大人和孩子都没保住,孜然一身到了四十多岁,在大街上捡了个弃婴,正是李耗子。 李老伯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年轻的时候当过卫兵,赶上□□,救过不少人。就连那双眼睛,也是因为在马路上救了一个孩子,被工地从天而降的钢筋戳瞎了。 一辈子没做过坏事,好事倒是做了不少,可好人的福气在哪儿呢?程濯同样想不明白,难道正应了那句老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尸骨骸。 豌豆刚开始想不通,后来反倒越来越明白,李老伯救过人帮过人,自己却越过越凄惨,不正是把福泽分给了别人? 佛经上常说,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兴许正是因为这种决无希求回报的心念,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好人。 既是六世好人,豌豆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安排,等到阳寿一尽,渡劫磨难,不受轮回之苦也说不定。 ———— 对于豌豆和程濯的到来,李老伯显得十分高兴,指挥着耗子去厨房炒菜,非要拉着程濯喝上几杯。 “濯濯啊,我都听亮亮说了,你跟小豌豆是私奔出来的,别看李大爷一把年纪,但很是明辨是非的,对于包办婚姻,老封建老思想,必须坚决抵制!” “大爷......” “你放心濯濯,就在大爷家里住着,有人找上门来,大爷出面跟他们说。” “大爷......” “小豌豆你也放心,大爷是思想很前卫的人,你们就踏踏实实的住着,实在不行先生个孩子出来,我看谁还敢反对。” “大爷......” “谁敢反对!谁敢反对大爷就去政府告他!现在是什么年代,现在是自由的年代,是你们的年代,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们说,对不对!” 李老伯喝多了,舌头根有些发硬,拄着拐杖,说个没完没了。豌豆的脸早就涨的通红,像个苹果,倒是程濯,嘴角含着笑,一边给李老伯倒酒,一边索性点了点头,“对,大爷说的对。” 李耗子从厨房出来,又陪着喝了一阵,喝到嗨处,直接拍桌而起,信誓旦旦的对程濯说道,“濯濯啊,你跟小豌豆的婚事包在我和我爷身上,我明天就去买东西,给你们办婚礼,保证风风光光的。” “耗子......” “对!没错!一定风风光光的!濯濯也算是我半个孙子,把街坊四邻都请来,大爷给你们主婚!” “大爷......” “爷,那你说隔壁的阿旺叔还请吗?前些年他借咱家三百块钱,到现在也不提还,肯定是想赖账了。” “耗子......” “唉算了,你阿旺叔也不容易,媳妇都跟人跑了,咱们就别计较了。” “为啥不计较,他媳妇又不是我拐跑的。” “臭小子,你还好意思说,你都多大了,到现在连个媳妇都没有,整天就知道窝在餐馆里,餐馆能跟你结婚生孩子啊!前几天你胖婶不是给介绍了个对象吗,还不愿意人家,你咋不上天啊!” “那女的太胖了,都快赶上胖婶了,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多斤。” “哦呦,你能讨到媳妇就不错了!还嫌东嫌西的,也不撒泡尿照照......” “爷!你咋能这么说我呢!我好歹也是四肢健全,头脑简单......” “我看你就是太简单了,所以连媳妇都讨不到!” ...... ———— 好好的一顿饭,以李家爷俩的内讧告终。 李耗子只给豌豆和程濯安排了一间屋子,毕竟是在人家家里,豌豆也没有说些什么。可是进了屋子发现只有一张床一张被子,脸刷的就白了。 程濯身上有酒气,但人还是很清醒的,恨铁不成钢的看了她一眼,“瞧你那点出息,把濯哥当成什么人了。” 被他这么一说,豌豆的脸又刷的红了。松了口气,也有些不好意思,“那我们怎么......” “哥哥顶多也就亲亲你摸摸你,别的你想都别想。” 刷,脸又白了,豌豆忍无可忍,上前一把搂过他的脖子,勒得紧紧的,“臭蘑菇,你找死啊!” ———— 夜深人静,兴许是因为身边有程濯的缘故,豌豆有些睡不着了。 睡觉之前,两人照例斗了会儿嘴,缓解了下尴尬,程濯一把将她拉上了床,盖上被子,笑着吻了下她的额头,“好了,别紧张了,我又不是什么好人。” “噗......”豌豆忍不住笑了,眼睛黑亮黑亮的,“我知道啊,濯濯。” 程濯脸一黑,隔着被子,狠狠的掐了下她的腰,又狠狠的亲了她一口,最后扭头倒在旁边的枕头上,闭上了眼睛,“别再惹我啊,出了事自己负责。” 豌豆红着脸,火烧似的,默默的转过身去,闭着眼睛也打算睡觉了,心却扑通扑通的跳的很快。 凌晨的时候,她还没有睡着,倒是程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睡得很快。豌豆小心的挪动着身子,一转头就看到了他熟睡的脸。 程濯长得真是好看,棱角分明的一张脸,浓浓的眉毛,英挺的鼻子,坚毅的下巴,凑到一起很是俊朗。而他的俊朗又是从容不迫的,剑眉深眸,仿佛与生俱来,他就该是这副模样。 豌豆觉得心安,程濯身上有沉稳的气息。 夜里还是有些凉的,程濯和衣而睡,没有盖被子。豌豆动了动身子,伸手扯了下被子,小心翼翼的盖在了他的身上。 谁知手还没收回来,程濯突然睁开了眼睛,一个天旋地转,豌豆反应过来,已经被他压在了身下。 “你......” 豌豆呆愣愣的看着他,身子有些抖。二人离得那样近,程濯的呼吸声就在耳边,萦乱了她的心智。他的眼睛幽深黑亮,像是闪着光,嘴角含着笑,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指“嘘”了一声。 “别说话,院子里有动静。” ———— 院子里确实有动静,而且是只有她和程濯才看得到的动静。 窗户外面,站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姑婆,老姑婆又矮又小,穿着黑衣,身子几乎是蜷缩的,长得很吓人。 嘴巴尖尖的,还有几根长长的白胡须,毛茸茸的脸,眼珠子滴溜溜的,走路的姿势也很怪异,四肢扒拉着地,很小心的样子,像个小偷似的,前后观望。 很奇怪,李耗子家的院门只是随便的栓了下,拿掉木栓,轻轻一推就开了。可这老姑婆已经扒拉掉了门栓,推开了门,却就是走不出去。 无形之中,像是有一堵透明墙似的,任凭她如何费劲,如何挣扎,就像撞在了玻璃上,前方有路,却寸步难行。 一次又一次,撞了个结结实实,头破血流,老姑婆身子蜷缩的更厉害了,院子里有呜呜的哀鸣声,哭的伤心欲绝似的。 一只成了精的黄鼬,死于郑无凉之手,李老伯家的保家仙。 豌豆和程濯看到的,是它的幻影。 成了精的畜生与人不同,人死了会有鬼魂,会去阴曹地府接受审判,转世轮回。但成了精的东西,本身就是邪祟,就像十万大山里的那条蛟褫,没有轮回投胎之说。 邪祟死了,便是永远的消失了,不会被阳间戾气所伤,也算得到了解脱。 但李老伯家的保家仙,好像在被郑无凉杀死之后,没能烟消云散于六道之中,反而像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了,死了也不得安宁,存了幻影留在这儿受罪。 是什么缘故呢? 程濯看着豌豆,豌豆看着老黄鼬,缓缓的闭上了眼睛,等到再次睁开,叹了一口气,“报应。” “怎么了?” “李爷爷的妻儿,死于它手。” 豌豆皱着眉,与程濯低声交谈,透过窗户,却看到那老黄鼬似乎听到了动静,转过头来,看着他们,眼神哀伤,缓缓流下一滴泪。 最后蜷缩着身子,对着他们磕了个头。 036 天亮之后,豌豆去找了李老伯。 心情有些沉重,先是跟他提了他们家的保家仙,李老伯立刻哀叹一声,“黄姑姑最近都不出来了,我也很久没见它了。” 它死了......豌豆犹豫了下,没说出口,慢吞吞的却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李爷爷,从前呢,你们这儿的焦山有一只黄鼬,修炼很多年,成了精......” “为啥是黄鼬,狐狸也能修炼成精,聊斋里不都是狐狸变美女的吗。”一旁的李耗子凑过来,手里拿着花生豆,倚在门栏上,嘎嘣嘎嘣,嚼的津津有味。 “臭小子,听就听,不听滚蛋!” 李老伯骂了他一句,李耗子撇了撇嘴,很不屑的转过了头,“哼,我还真不想听了呢。” “小豌豆,你继续说。” “呃,畜生成了精,那就是孽障,就像神仙也需渡劫,成了精的孽障为天地所不容,是要遭雷劈的,有的熬过去了,只要不作恶,修行上千年,慢慢也能成个小散仙。但更多的会被雷劈死,魂飞魄散,或者直接打回原形,修为尽失。” “而那个成了精的黄鼬,躲雷劫的时候,已经怀了崽儿,自己没事,腹中的孩子却受了重创,活不成了的。” “那畜生在深山老林里,平时也没做什么恶事,但就那一次,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它跑到了山下镇子上,寻了个大肚子的孕妇,将自己的孩子寄养在了那孕妇的肚子里。” “小黄鼬养在了孕妇的肚子里,自然而然的,也就将她的孩子给吃了......” 豌豆说到这儿,声音渐低,小心的看了一眼李老伯,见他神色如常,没什么反应,也就继续说了下去,“那孕妇临产的那天,雷雨交加,老黄鼬觉得不安,躲在了他们家等着。其实按道理来讲,小黄鼬在孕妇肚子里待了几个月,已经把她的精气吸干了,只等那孕妇把它生出来,孕妇会死,它却得救了。” “但是那天,孕妇难产死了,孩子没能生出来,老黄鼬急了,等到夜深人静,偷溜到堂屋的尸体旁,撕开了她的肚子,把自己的孩子掏了出来。” “呕......”倚在门栏吃花生豆的李耗子,干呕了一声,直接将花生豆扔了。 “人算不如天算,小黄鼬被母亲救出来的时候,慌里慌张的往外跑,岂料还没跑出院门,凭空一道响雷,直接将它劈死了。” “而那作恶的老黄鼬,从此再也没能走出孕妇的家门。” “为什么?”李耗子好奇的问了句。 豌豆顿了顿,“走不出去了,当时男主人听到了动静,出来把院门关上了。” “啊?这是什么逻辑啊?把院门关了,那黄鼬就出不去了?” 重要的不是院门,而是关门的那个人,李老伯六世好人,身上有清明之气,被他亲手拴上的院门,无形之中以清明之气筑起一道墙闱,黄鼬围困其中,自然走不出去了。 人们常说,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李老伯脚下的路,虽福泽分散,却大抵是天命如此。 世事无常,但他始终是得天命庇护的人。 豌豆的故事好像说完了,又好像没说完,李耗子听了个稀里糊涂,李老伯却清楚的很。 年近七十的老人家,拄着拐杖,眼角湿润了,嘴唇哆哆嗦嗦良久,才缓缓的开了口,声音哽咽而嘶哑,“姑娘,我知道的啊。” 那个终身难忘的夜晚,雷雨交加,闪电霹雳。 那一年,他的眼睛还没瞎,产婆被他赶走了,街坊四邻也被他赶走了,她们都告诉他,秀玲死了,节哀顺变。 秀玲的尸体就躺在堂屋,蒙着白布,他不愿看,一个大老爷们,躲在里屋,坐在地上拿着秀玲的照片,捂在胸口,呜呜呜的痛哭流涕,像个孩子。 半夜的时候,一道响雷,院子里传来一声怪叫,回过神来,他第一个反应竟然是秀玲回来了!秀玲舍不得他,回来看他了。 咕噜一下从地上爬起来,也不觉得害怕,跌跌撞撞的就跑了出去,堂屋的灯泡晃啊晃,秀玲的尸体还安静的躺着,只是那场景令他终生难忘。 染满了血的白布,触目惊心,秀玲鼓起的大肚子被撕开一个口子,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整个人都懵了,眼睛红着,反应却是极快,一眼就看到院子里的两只黄鼬。 小的巴掌大小,死在地上,被雷劈的黑乎乎一小块,烧焦的味道在空气中漫延。 大的那个比较可怕,蜷缩着身子,像个人似的,穿着黑衣服,尖嘴巴,白胡须,毛茸茸的一张脸。 大黄鼬蹲在小黄鼬的尸体旁,不住的用爪子触碰着它,呜呼的哀鸣着,而他反应奇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出去,一把将院门关上了。 这样的场景,他知道,与这两只黄鼬脱不了干系。 后来,那只黄鼬留在了家里,李老伯经常在梦里见到它,一个穿着黑衣的老姑婆,跪在地上,磕头,流泪,忏悔。 再后来,老姑婆帮了他不少忙,成了李家的保家仙,一眨眼四十多年了,李老伯想过当年那件事,知道与黄鼬脱不了干系,却不知竟是这样的关系。 老泪纵横,饶是有一副好心肠,善良的老人家没有开口说话。豌豆不知道他会不会选择原谅,只看到李老伯拄着拐杖,沉默的转身进了屋子,背影萧条而凄凉。 当天晚上,李耗子从厨房拿了把菜刀,搬了个板凳,堵坐在家门口,恨得咬牙切齿,“老子今天非得把它宰了,炖一锅汤。” 大半夜的,豌豆和程濯轮番劝他回去睡觉,李耗子岿然不动,直到屋门一声响,李老伯走了出来,拄着拐杖过来,敲了敲他的板凳,“亮亮,回去睡觉。” “我不,我不会放过它的,那老畜生害死了我奶奶和我未出世的爹!” 这个时候若是笑了,是很不厚道的,可是豌豆和程濯听了耗子的话,险些没憋住。 “别胡闹了!” “谁胡闹了!杀父之仇啊!我李亮亮跟它不共戴天!” “胡闹!黄姑姑可是救过你的,你小时候发高烧,大夫都说不行了,是黄姑姑把你从鬼门关带回来的,还有那一次,你揣着块头皮回家,要不是黄姑姑帮忙,死的就不是台湾人,是你李亮亮!” “......爷你别说了,我不想听。”李耗子捂住了耳朵。 “孩子,做人不能没良心,黄姑姑是有错,我也恨它,但它是你的救命恩人不假,当年它害了秀玲,现在想起来那就是它的生性,它本来就不是人,在它眼里我们的命跟蝼蚁没啥区别,而在我们眼里,不也是一样吗,我们杀鸡杀猪,一样不会眨巴眼睛。” “黄姑姑在我们家四十多年了,也算赎了罪,它救过你两次,一命抵一命,就当还了秀玲母子的性命吧。” “爷......” “行了行了。” 李老伯流着泪,拐杖敲敲打打,李耗子红着眼睛搬开了板凳,看着他摸索着上前,开了门栓,推开院门,转身,喊了一句,“黄姑姑,你走吧,走吧,从此之后,咱们恩怨两清了!” ———— 回了房,豌豆倒了杯热水,对程濯说道,“我想起一个故事。” “哦?又有故事听了?” 程濯赶忙凑了过来,豌豆忍俊不禁的推了他一下,然后收了笑,认真的开了口,“说是一个喇嘛,看到一只即将淹死在水泊里的蝎子,动了怜悯之心,伸手将它捞了出来,谁知蝎子恩将仇报,狠狠的蛰了他一下。” “然后大家看到了都笑话那个喇嘛,说蝎子本来就是毒虫,会蜇人的,你还那么傻伸手捞它,结果那个喇嘛就说,蜇人是它的天性,救它却是我的本性,我怎能因为它的天性而违背了自己的本性。” 豌豆看着程濯,程濯眼眸同样黑亮,“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嗯,所以说,那个喇嘛的境界,就是佛性,但很少有人做得到。” “但是李老伯做到了。” “所以他是六世好人,”豌豆微微一笑,“名不虚传。” 037 半夜两点的时候,夜深人静,院子里有动静,豌豆和程濯透过窗户,看到佝偻着身子的老姑婆走出了李家院门。 离开之前,它转过了头,毛茸茸的脸和爪子,跪在地上,对着李老伯的屋子,磕了一个头,眼睛里亮晶晶的,有泪光闪烁。 黄鼬不见了,李家院门还开着,豌豆咕噜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我去关门。” “回来,”程濯一把将她按住,塞回了被窝,顺便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这种事轮到你做吗?要男朋友干吗的?” 豌豆忍不住笑了,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在程濯离开之前,咕噜一下又从床上爬了起来,看准了他的方向,猛地朝他背上扑去。 “蘑菇先生!你长得太帅,女朋友不放心,要陪你去关门!” 程濯被她一扑,险些倒在地上,哭笑不得的背着她,一边朝院子里走,一边故意打趣,“长得帅我知道,还有别的优点吗?” 豌豆搂着他的脖子,“你呢,不仅长得帅,最主要的呢,还是,长得帅......哈哈哈,我还是只想到这一个优点。” “哼,你这个肤浅的女朋友。” “哼,我就是很肤浅,所以才不放心你一个人出来。” “不放心什么?还怕我被人拐跑了吗?” “哈哈哈,是啊,我怕门外站着个大美人,把你的魂儿勾了去......” 欢声笑语,程濯伸手将院门关上,刚要栓上木栓,突然之间,院门猛地被人推开了,柔荑玉手,长发如缎,门外站着的“美人”白衣飘飘,双瞳如剪水,面若芙蓉,美的惊心动魄。 是郑无凉,而他身后跟着的,是一脸深意的关万里兄弟,以及一群西装革履的黑衣人。 豌豆的笑凝结在嘴角,光着脚从程濯背上下来,看着郑无凉,心里漫延出冰凉的感觉,是他将人引来的。 “呵呵,豌豆妹子,好久不见,知道你也在镇子上,关叔特意过来打声招呼,叙叙旧。” “行了,别演戏了。” 程濯警惕的将豌豆护在身后,看着关万里,眼中有厌恶。关万里又是呵呵一笑,“程濯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豌豆妹子就在镇子上,跟我们同住一家客栈,你不说也就算了,还不打声招呼就走了,这是不把关叔当朋友看啊。” “少废话,你到底想怎么样!” “既然你们不把关叔当自己人,我也就不客气了,也省的浪费时间跟你们兜圈子,”关万里话锋一转,脸上闪过狠色,对身后的黑衣人开口道,“带走。” 为首的黑衣人,扎着马尾,留着小胡子,很斯文的挽了下袖口,嘴角深深扬起,突然上前,猛地朝程濯挥出一拳,力道迅猛,动作凶狠。 程濯猛地后退,接了他一拳,同时对准了他的头部,一个侧身,狠狠的踢了过去。 关三也不是吃素的,侧身阻挡,挥拳出击,招招凶狠,阴辣至极。 院中的动静,很快将李耗子与李老伯引了出来,李耗子披着外衣,睡眼惺忪的走出来,被眼前的场景吓了一跳: 程濯被几个保镖模样的黑衣人困住手脚,扎着马尾辫的男人挥出一拳,狠狠的打在他脸上,揍得鼻青脸肿,鲜血直流。 那男人脸上同样有伤,嘴角有血迹,用手擦了下,看着程濯的眼神略带嘲讽,“行啊程濯,几年不见,比以前会打了,果然不愧是雷警官□□出来的人。” “呸,滚你妈......” 程濯一头一脸的血,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没了力气反抗,痛苦的喘息,但骨头仍旧很硬,朝关三吐了一口血。 相比之下,豌豆则显得极为淡定,没有哭喊着上前,也没有求饶,眸光清冷的看着关万里,冷笑一声,“你的目标是我,我跟你走,把他放了。” “那可不行,”关万里摇摇头,笑着看了一眼关三,“我的目标自然是你,但他的目标,呵呵,我管不了。” “少跟她废话,反正精魅抓到了,积阴草也找到了,直接把她带回去,也省的往淮城再跑一趟。” 瘦高个的关万山,有些不耐烦了,冷着脸对关万里下了命令。关万里点了点头,二话不说,挥了挥手,直接示意抓人。 “哎呦我去,当耗爷爷是死的啊!光天化日哦不,深更半夜私闯民宅,还tm这么嚣张,你们咋不上天呢!” 李耗子撸了撸袖子,骂骂咧咧就要上前,走了两步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就要回屋,对方人多势众,得拿真家伙啊。 可是,没走两步,伴随着豌豆一声怒叫,李耗子被一棍子打晕在地,李老伯也被抓了起来。 “我跟你们走,不许伤害他们!” 关万里笑了下,转身看着她,同时示意他们放了李老伯,“小侄女,你早说不就什么事都没了,咱们皆大欢喜啊。” 李老伯握着拐杖,激动的要跟他们拼命,豌豆眼中闪过哀色,一瞬间又恢复了清冷,“李爷爷,他们是我家里人,你放心,我和程濯都不会有事的,你还是快点把亮亮哥抬屋里去吧,地上凉。” “真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 四川,关家。 半山庄园,隐于山中,明月当空,清晖泠泠,飞掠过蝙蝠的影子,发出狰狞的怪叫声。 深夜,钟楼被敲响,余音震震,回荡在整片山头,也嗡嗡嗡的回荡在豌豆脑子里。 蒙着眼睛被带入关家,被人推搡着走下台阶,扑面而来,阴森鬼气,令人不寒而栗。 在暗室里被关了三天,黑漆漆的甬道,燃着石蜡,火烛飘忽不定,阴森森一片,望不到尽头。 头顶悬着怪石,一块一块,在烛火中投下影子,像一张张狰狞的怪脸,青面獠牙,魑魅鬼笑。 豌豆在甬道里摸索了很久,沿着石壁往前走,匿于黑暗之中,很快又走回了原地。 甬道是相通着的环形,走不出去的。 精疲力尽,坐在地上,咬破了手指,在掌心缚了咒缚,幽暗而空荡的甬道里,夹杂着怪笑,回荡着她的声音。 “心肝宝,心肝宝......” 往日用来呼唤心肝宝的咒缚,试了三次,没有丝毫作用,豌豆终于急了,呼吸急促,眼泪险些掉了下来。 程濯怎么办?怎么办?如何才能救他? 蜀地关家,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呢?她所有的能力,在这里竟然没有丝毫的用处。 沮丧至极,头顶传来一阵“哒哒”声响,空荡荡的,抬起望去,却依旧是看不到尽头的漆黑深迹,几块悬着的怪石飘忽着暗影,忽然从天而降几袋面包,还有扔下来的两瓶矿泉水,重重的砸落在地,险些四分五裂。 几天以来,食物都是这样从天而降的,东西扔下来,那阵“哒哒”的脚步声又会离开,渐渐消失在空荡荡的甬道里。 但这一次,很奇怪,没有离开的脚步声。豌豆闭着眼睛,屏息凝神,隐约听到头顶传来了两人的说话声。 “这就是紫英的女儿?” “不是的姑奶奶,小二爷说了,祩子在她身体里,被困住了呢。” “哦?双魂皮囊,有点意思呢。” “姑奶奶,还有更有意思的呢,能找到这孩子,还是祩子跟小二爷提供的线索呢。” “哈哈,有趣,祩子难道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吗?” “她当然知道,但她被困住了嘛,想脱身,只能殊死一搏了。” “殊死一搏?她倒是挺自信的。” “那倒是,进了咱们关家山庄,可就不好活着离开了。” “呵,去把小万里给我叫来,他和万山出去一趟,礼物还没拿给我呢。” “姑奶奶,方才钟楼好像响了,小二爷他们应该在开会商讨什么。” “哼,跟那帮死老头有什么好商讨的,去把他给我叫来。” “好的姑奶奶,阿婴这就去。” 脚步声渐行渐远,声音也渐渐消失,豌豆睁开了眼睛,烛光摇曳,火苗映着她漆黑的眼眸,闪过一丝凌厉的狠色。 ———— 关家钟楼,偌大的一间楼室,茶香袅袅,十几余人井然有序的坐着,为首的是几个老头,上了年纪的那个几乎都有九十多了,老态龙钟,昏昏欲睡。 关万里关万山兄弟,坐在其中,也是在中间后排,算是小辈。 正在说话的男人,年纪不算大,长相却很显老,戴着金丝眼镜,一脸的愤然,“上次把郑强拉下马,我已经够胆战心惊的了,现在你们也不打声招呼,跑到鲤城把他老婆孩子给杀了,傅红雷也不是吃素的,你们这样做,他迟早会盯上我的,赶紧把姓程的那小子给放了,不然早晚会被他查到的。” “呵,咱们家关照可真出息,一个警察把他吓得就快尿裤子了。” 说话的是关万里,脸上含着笑,眼神却很嘲讽。关照扶了扶金丝眼镜,脸上仍旧激动难平,“二哥,你少拿这话噎我,从国外留学回来,我从最基层做起,一步步升到检察长的位置不容易,我靠的都是自己的本事,关家没有帮我半分,我却为了咱们关家出生入死,这么多年了,你们也该替我想一想。” “你这是在跟我们抱怨吗?” “不是抱怨,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我受够了,正好今天叔伯长辈们都在,我也就把话说清楚,现在这个社会,是法治社会,已经不是咱们关家可以只手遮天的了,关家也不可能永远只手遮天,做事总要为自己留条后路。” “关照,我劝你还是冷静一下,这些话被年年听到了,恐怕她会不高兴的。” 关万里一声冷笑,意味深长的看着他,而一直激动难平的关照,听到此话,突然脸色骤变,惨白惨白的,浑身一个激灵,转身四处看了下,继而轻吁一口气,一头冷汗的坐下,再也没说话。 “行了行了,都是自家兄弟,说出来的话自然也是为了咱们关家着想,”关万山开口,当了和事老,也当了主事人,对关照道,“你也不用担心,积阴草和五象精魅都找到了,万事俱备,只等十五之夜,老太爷重回关家,还用的着怕什么雷警官。” 说话间,正打瞌睡的那位老者突然睁开了眼睛,颤颤悠悠的跪在了地上,口中模糊不清,疯疯癫癫,“老太爷回来了!老太爷回来了!” “大哥,现在还没回来呢,不过也快了。” 旁边的另一位老者,将他扶了起来,坐在椅子上,威严目光扫过所有人,“关照说的也没错,如今这个社会跟从前不同了,我们也老了,很多事情还是需要你们年轻人去做的。” “为了老太爷能够醒来,咱们关家为之努力了几十年,付出太多心血,如今正是需要团结一心的时候,关键时刻谁敢惹事,关家是绝不会手软的。” “是,二叔说的是。” 小辈们纷纷附和,老者点了点头,又道,“以后你们还是要听万山的,他是当大哥的,你们这些小辈之中,也就数他最为沉稳。” “是,二叔说的是。” 038 十五之日,阳间阴气最盛,百忌。 豌豆很不幸,关在甬道十几天后,这月十五如期而至。 一个完全阴暗且封闭的环境,很容易把人逼疯,豌豆觉得若不是自己曾在精神病院关了四年,恐怕此刻也已经按耐不住,要发疯了。 矿泉水瓶被她拧成了麻花,全都堆在一块,豌豆百无聊赖之下,蹲在地上数数。 “一,二,三,四......” 空荡荡的甬道,火烛晃动,飘忽不定,回荡着她同样飘忽不定的声音,数到十三的时候,突然觉得身子骤然一冷,甬道阴气渐重,警惕的抬起头,正看到五个垂发低头的鬼影,团团将她围住。 五道鬼影,悬于半空,白衣垂落,长发耷拉,个个低着头,看不清脸。 但豌豆知道,其中一个,是郑无凉。 郑无凉是悬于木梁自尽而死,按四时五象,属木象。豌豆仔细打量,果真在其中一道鬼影的脖子上发现一块牌子,上面刻着清晰的一个楷字——木。 而另外四道鬼影,逐一明了,金木水火土,五象精魅,也不知关家是如何费尽心思寻到的。 被火烧死的,属火象;被刀杀死的,属金象;活埋而死,属土象;淹死水中,属水象;四时五象,既以精魅为囫,无外乎一个特点,这五人,全都要死于七月十五,且修为极高。 关家到底想做什么呢? 豌豆警惕的望着五道鬼影,抬头冲郑无凉喊了一句,“郑无凉!你把郑子谦弄哪儿去了!” 如她所料,耷拉着脑袋的郑无凉,没有丝毫反应。豌豆心里逐渐明了,郑无凉算是被他们控制住了,难怪在李老伯家,看到他时她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阴风吹起,甬道内烛火突然烧的很旺,火苗剧烈抖动,照亮了整个暗室。而就在此时,一直耷拉着脑袋的郑无凉等人,猛地抬起了头! 额上印着血咒,脸上红光闪闪,嘴唇却泛着黑,郑无凉的眼睛被血色漫延蒙蔽,突然张开了黑色嘴唇,扑向豌豆,对准了她的肩头,一口咬了下去。 与此同时,另外四道鬼影,同时冲了上去! 豌豆是有准备的,她早就料到会有危险,这十几日不曾亏待自己,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在掌心画好了咒缚,只等危险来临,一招毙命。 但她没有料到,危险来的如此凶狠,势如破竹。郑无凉飞扑而来,她侧身一躲,手掌直直的朝他劈去,对准了他的额头,将咒缚推了出去。 一瞬间,郑无凉被咒缚所伤,弹出数丈之远,但另外四道鬼影,同时飞扑,豌豆防不胜防,被他们一口咬住,奋力反击,最后撕扯一阵,活生生的被咬下了两块肉。 凌迟之痛,豌豆的眼泪刷的出来了,浑身是汗,哆嗦着手摸向胳膊,低头一看,手臂上被撤下的一块肉,鲜血淋淋,骨头都露了出来。 而那咬下两块肉的两道鬼影,怪笑两声,直接将嘴里的肉吞了进去,继而红光满面,眼中闪现出疯狂的饕餮食欲。 尝了鲜,加上满室的甜腻血腥味,刺激了所有的鬼魅,宛如饿鬼投胎而来,流着口水,纷纷扑上前来,发起了又一轮的攻击。 比之前更加残酷而疯狂的攻击,逼的豌豆连连后退,转身跑去甬道深处,踉踉跄跄,疼的几乎都要昏厥。 甬道是相通的,躲不掉,豌豆自然也是知道的,只是之前她料到了危险,早有准备,在甬道另一侧放了血,埋了个血咒,本想着用来灭掉对手,却不料情势如此紧急。 血咒是圆形的,险象环生,豌豆飞身一扑,翻身一滚,钻了进去。 恶狼似的鬼魅,紧跟着扑来,血咒红光一闪,直直的将他们弹了出去。但他们毫不示弱,飞身而起,又是一阵猛扑。 豌豆捂着血流不止的胳膊,冷汗淋淋的发现情况不妙,被他们接二连三的攻击,血咒的反击已经越来越弱,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他们攻破了。 不能死在这儿啊!程濯还等着她来救呢!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豌豆喘着气,濡湿的睫毛颤啊颤,四下打量,目光放在了郑无凉的身上。 “小姑娘,有朝一日狭路相逢,你若死于我手,可莫要怪我。” 青花客栈,郑无凉离开时,曾戏笑着的一句话,如今看来并不是随口一说。他是早就料到了会有今日,所以才提前向她表示歉意吗? 四时五象,毁了其中一象,大概会得救吧? 豌豆眯着眼睛,眼神凶狠,盯着郑无凉,算准了他飞扑的时机,哆嗦着手,咬紧了牙,别过脸去,大口喘息着朝他伸出一条胳膊。 血淋淋的一条胳膊,被郑无凉一口咬住,凶狠撕扯,又少了一块肉! “啊!” 豌豆痛的大叫一声,蜷缩着身子,几乎抖成了筛子。说不出话,鲜血淋淋的一条胳膊,露着骨头,已经没有多少肉了。 意识有些模糊,眼前发黑,强迫着自己摇了摇头,豌豆从地上爬了起来,努力的跪坐在地,抖成筛子的身子几次没有成功,最后只得靠着身后的石壁,集中精力,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郑无凉咬了她一块肉,她的神思涌入郑无凉的魂魄,遍入四面八方,探寻着他的秘密。 神思涌现之处,遍地繁花,五颜六色,无边无际,美不胜收。 阳光明媚,蝴蝶扇动着翅膀,翩翩起舞,春风拂面,花香泌人心脾。花丛之中,郑无凉白衣飘飘,嫣然一笑,柔荑玉手上停留的那只蝴蝶,扇动美丽的翅膀,飞舞向郑子谦,轻轻落于他轮椅之上。 “无凉。” 郑子谦含着笑,唤他的名字,眼神柔软若水。 郑无凉白衣施云,走到他面前,缓缓蹲下了身子,如玉面颊枕在他的腿上,长发流泻,含笑应了一声,“嗯。” “无凉,我是在做梦吗?” “你说呢?” “如果是在做梦,我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郑子谦的手抚在他的头发上,嘴角噙着笑,苍白病态的脸上,竟显得神采奕奕。 “是啊,这是一个梦,但陷入这个梦境,是要付出代价的。” “什么代价?” “生生世世,永无轮回,直到沧海桑田,天地湮灭。”郑无凉抬头,幽幽眼眸云波暗涌,“小鬼,这个梦,是无底深渊。” “不,我愿意的,”郑子谦笑了,苍白脸上透出一丝血色,“无凉,跟你在一起,我愿意的。” “当真吗?” “当真。” “拉钩。” 郑无凉伸出小指,眼含盈盈笑意,似天真孩童。郑子谦亦是在笑,伸出手指与他打钩。 “拉钩,天地为证。” 原野繁花,豌豆立于其中,远远的看到相视而笑的郑无凉与郑子谦,蝴蝶萦绕于他们之间,花香弥漫,花枝摇曳,顾盼流转,美的像是一副画卷。 可是,她还看到,煞风景的画卷边角,关家兄弟远远的站着,关万山的脚底,蹲着一个人头狗身的怪物。 怪物眯着眼睛,青紫色的人脸涌出诡异的笑,眼神阴森骇人。 郑无凉发现了,嘴角的笑很快凝结,郑子谦发现异样,紧跟着要回头观望,却被郑无凉摸了下面颊,不许他看。 “小鬼,等我回来。” ———— “小鬼,等我回来。” 是他留给郑子谦的最后一句话。 郑无凉心里还存着希望,他也曾冒死与冥间鬼差擦身而过,或许这次,殊死一搏,也可侥幸逃脱,谁知道呢,也说不定的。 可他忘了,对方是人,不是鬼。豌豆清楚的记得,青花客栈里,他曾洞悉过自己的心思,冲她阴凉一笑,“他们是人,但比鬼还要可怕,对不对。” 他说过的话啊,转而就忘记了吗? 殊死一搏,就能侥幸逃脱吗?小芝想着殊死一搏,能够挣脱开囚困着自己的身体,可能挣脱开虎视眈眈的关家吗? 郑无凉的殊死一搏并没有给他带来希望,虽然他拼尽了全力,也确实伤到了那人头狗身的怪物,可心思一闪,他看到关家兄弟手握长刀,朝着郑子谦走了过去。 再然后,他被那怪物所伤,殊死一搏,分了神,便是死。 但他说的没错,人比鬼可怕的多。 那人头狗身的怪物看得到豌豆,即便是在郑无凉的幻象之中,这一点豌豆一早是知道的,早在阿难山那个被屠尽的村寨,她已经与它有过接触。 加上青花客栈那次,算起来,这是他们第三次碰面。 照例,那怪物跟着关家兄弟离开之前,回头冲她眯着眼睛笑,乱糟糟的头发下,眼睛怨毒而凶狠,青紫色的脸异常诡异。 豌豆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脑子嗡嗡作响,头痛欲裂。 关家兄弟已经走远,怪物也走远了,豌豆忍着痛,闭上眼睛,正打算离开,忽然被人拍了下肩膀,猛地睁开眼睛,回头一看,繁花丛中,蝴蝶飞舞,一袭白衣的郑无凉就站在她身后,冲她凉凉一笑。 “真想杀了那怪物啊。” 039 郑无凉的幻象之中,人头狗身的怪物看得到豌豆,豌豆却不清楚那怪物究竟什么来历,透过幻象,竟能将甬道之中的郑无凉带了过来。 郑无凉说,是那怪物将他带过来的,说话的时候,他幽幽一笑,脸上不无嘲弄,“巫祩子家的东西,到底是护主的,可真是讽刺呢。” 豌豆有些茫然,又听他轻叹一声,“我与他,终究无缘。” 郑无凉脸上有落寞,有神伤,眼眸望向不远处的郑子谦,闪过痛色,“这样也好,他自可前去轮回转世,免受颠沛流离之苦。” 坐于轮椅上的郑子谦,身后插着一把刀,垂头于花丛之中,蝴蝶飞舞,依稀之间,可以看到他嘴角是上扬的。 郑家后代,断子绝孙,郑无凉死时的夙怨终于了清。 可是,这并不是他想要的吧。 “去吧,去我的幻象深处,沿着我曾走的路,将地窖里的孩子杀死,甬道之中的郑无凉,魂体错乱,便会永远消失了。” 郑无凉所说的,正是豌豆打算去做的。 ———— 彼年,郑家后院,深不见底的地窖,蛇虫鼠蚁,腥味扑鼻。 黑暗之中,依稀可见残骸骨架,附蛆爬虫,被吃的渣都不剩。大肚子的木梅,被扔下来的时候,都快临盆了。 恐惧漫延心头,地窖里,毒蛇吐着信子,慢慢朝她爬来,衣服上早就爬满了蝎子毒虫,甚至于她的脸上,一只老鼠爬过,又顺着她的领口,钻进了衣服里。 “啊!” 木梅仰头,撕声惨叫,肚子阵痛,眼角留着泪,脑中回想的是自己如何受的冤屈......郑祖生疼她爱她,她是打算跟他好好过日子的,可天不遂人愿啊。 大太太授意,二姨太托人买的药,偷偷让下人放在了她的茶水里。那天照例听戏,谢幕之后,于飞便进了她的房。 设计好的啊,嫁给郑祖生之后,师兄曾无数次提过带她远走高飞,可她不敢,从小到大,她胆子都是很小的。 私奔?被抓到的话,是要浸猪笼的吧? 她不敢,于飞渐渐心生怨言,认为她爱慕虚荣,贪恋享受,一心打算做郑祖生的五姨太,享受荣华富贵了。 不,不是的啊,她心里是有于飞的,青梅竹马,一同长大,她是打算嫁给他的。 可是,心生怨言的于飞变得有些陌生了,他给了她那么多的压力,那么多的怨愤,压的她有些喘不过气了。 她的不开心,很大程度上都是于飞给的,渐渐的,她不愿见他了。 是打算好好跟郑祖生过日子的啊,可戏班子进了郑家,于飞竟然被四姨太买通了,在郑祖生回来的当晚,溜进了她的房间。 喝了茶,她身上便没了力气,求过于飞,苦苦哀求着他,可是没用。 等到老爷回来,一锤定音,通奸的罪名再也洗刷不掉了。 她恨于飞,也恨大太太等人,最恨的,却是郑祖生。 如果不是他,或许她此刻还在清满园唱戏,会嫁给师兄,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 他娶了她,疼她爱她,阴差阳错,她动了心,还误以为会和他终身厮守,未尝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她看到了他眼角的泪,他红了眼睛,转身却对下人说道,“把她扔到黑窖里去。” 她说过了啊,她是冤枉的,而他竟然不信她,又凭什么流泪呢?! 肚子疼的越来越厉害,蛇虫鼠蚁已经爬满了全身,木梅眼中闪着晶莹的泪光,缓缓落下泪来,绝望的大笑,怨恨难平。 “你会后悔的!你们都会后悔的!郑家后代,会断子绝孙!郑祖生,我诅咒你们!不得好死!” 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声微弱的孩子哭声,豌豆看到郑无凉被生了出来,而木梅早已被蛇虫鼠蚁缠满,啃食的血肉模糊。 豌豆不忍的别过脸去,心里恍惚明白,原来郑家断子绝孙的诅咒,并非是郑无凉临死前的夙怨,他怕是自己都不知道,诅咒是自己的母亲种下的。 木梅被缠的尸骨无存,在那之前,她拼尽全力,痛苦的哀嚎,脱下了身上的外衣,扔在了刚出生的郑无凉身上。 木梅的怨气,积攒在那件衣服上,毒蛇毒虫皆不敢靠近。 它们不敢靠近,可郑无凉敢靠近它们。 豌豆从未见过,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会爬地翻动,抓起地上的蛇,胡乱塞到嘴里吮吸,滋啧作响,而那条蛇根本不敢反抗。 地窖之中,豌豆看着郑无凉,悲从心生,落下泪来。 起身,上前,将他抱起,摔死在地上......本应是一气呵成的动作,可豌豆下不去手,她看到郑无凉在冲她笑,那么小的孩子,莲藕般的小胳膊,举起手中的蛇肉,作势递给她吃。 终究,舍不得下手。 ———— 郑无凉七岁以前,都不会说话,他甚至不会走路,身上裹着木梅的衣服,爬来爬去,滚来滚去,蛇肉吃的开心了,就挥挥小胳膊,咯咯的笑出声。 被带出地窖的时候,豌豆看到远处站着的郑祖生,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痛,但很快,他神色恢复如常,冷漠如初,“将七小姐带到后院阁楼,关起来。” 没有人怀疑,郑无凉生的那样漂亮,双瞳剪水,与他的母亲如出一辙,没有任何人觉得他该是男孩。 而那位负责照顾他的老嬷嬷,又聋又哑,根本什么也不会说。 郑无凉长到十七岁,识文习字,琴棋书画,知礼义廉耻,温婉大方,与富贵人家的大家闺秀并无二异,这一切,要归功于他的父亲,郑祖生。 对外宣称七小姐是个疯子,不准任何人见她,可郑祖生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鬼迷心窍,时常挑着灯笼,独自一人登上后院楼台,透过窗户,看到老嬷嬷在喂小无凉吃饭。 白米饭,煮熟的,他吃的很开心,饭粒掉在了桌子上,白胖胖的小手就去捡,趁老嬷嬷不注意,塞到嘴里,吃的津津有味,憨态可掬。 要是饭菜好一点,有鸡腿,他通常会先咬一口,然后举着油汪汪的小手,吐字不清的递给老嬷嬷,“喏,喏......” 每当这时,老嬷嬷都会抹眼泪。 郑祖生第一次走进阁楼,小无凉正在午睡,盛夏知了声响,他睡得却很香,醒来后,张开眼睛,没有看到熟悉的老嬷嬷,却也不怕,冲郑祖生笑,伸出小胳膊。 抱! 七岁的孩子,还要人抱,郑祖生皱了眉头,但鬼使神差的,伸出了手,将他抱在了怀里。 寒来暑往,年岁交替,郑家无人知晓,十年以来,郑祖生伴随着无凉长大,亲手教他写字,教他说话,教他琴棋书画,诗经礼仪。 郑无凉很聪明,学的很快,他亲昵的唤郑祖生父亲,磨墨习字,在白纸上写下俊雅的两个名字: 郑无凉,郑祖生。 无凉,无凉,素生无凉......郑祖生嘴角含着笑,灯光如豆,看到无凉低头习字,细长眉眼染就水波,潋滟氤氲,恍惚了下,竟伸出手去,为他捋了捋头发。 郑无凉莞尔,冲他俏生生的笑,欢喜至极,“父亲,你看我写的好不好?” 白纸上,赫然清晰的四个大字——公子无凉。 郑祖生愣了下,“你是姑娘家。” “书上说,君子既是公子,父亲是君子,我也是君子,自然也是公子了。” 如玉面颊,浅笑盈盈,郑无凉莞尔吐舌,俏皮模样映入郑祖生眼中,搅乱了他的思绪。 ———— 将郑无凉嫁给曹老,是郑祖生的意思,也并非是郑祖生的意思。 曹家公子入宅,与他相谈甚欢,把酒享乐,登上楼台,惊鸿一瞥,看到了阁楼里的郑无凉,迷得神魂颠倒。 本是他看中了郑无凉,但家中有悍妻,从不敢沾花惹草。给老爷子娶妾,是他的意思,那些二八年华的妙龄女子,入了曹府,大都是进了他的房。 曹老已经九十多岁了,痴痴呆呆,能做什么呢? 曹家夫人不是个省油的灯,发现丈夫沾了荤腥,背地里将别人乱棍打死,通常都是直接拉到乱坟岗埋了的。 但凡能给的,曹家公子统统许给了郑祖生,并且再三发誓,保证好好对郑无凉,绝不会让夫人动她一根汗毛。 郑祖生官运不顺,需要曹家的势力,但面对这样的条件,他竟然迟疑了。 几个太太轮番相劝,不过是个傻子,地窖里长大的怪物,身上那么脏,能嫁到曹家已经不错了,谁还敢娶她呢? 最终使他应下来的,是大太太的一句话,“木梅与人通奸,生下的孽种,咱们郑家总不能白养了那么些年。” 孽种,这二字像是一把刀,撕扯拉锯,活生生的割着郑祖生的心,他应允了,在阁楼上见了郑无凉,声音冷结成冰,“下月初八,我会将你嫁给曹家。” 郑无凉抬头看他,眼神纯粹而天真,竟听不出他冰冷的嗓音,“那,我会与父亲分开吗?” 郑祖生心里一痛,面上却毫无表情,“会。” “那我为何要嫁?” “嫁给曹家,对我们郑家有帮助,对我,也有帮助。” “这样啊,”郑无凉略一沉思,继而抬头,冲他嫣然一笑,“既然对父亲有帮助,就嫁吧。” 郑祖生心里,溃不成军,望着天真无邪的郑无凉,动了动嘴唇,最终说了一句话,“你放心,曹家公子定会真心待你。” 040 大婚那日,洞房花烛,郑无凉独坐在曹府新房,听到门外有争吵声。 是曹家夫人,气势汹汹而来,被曹公子拦在门外。 “哎呦夫人,都说了是给老爷子娶的姨娘,你这是做什么?” “滚开!你当我是傻子吗!整个鲤城谁不知道,你就没安好心,一肚子坏水!” “夫人,夫人,我发誓,真没骗你,”扑通一声,曹家公子跪在了地上,“你又不是没听说过,郑七小姐是个傻子,地窖里长大的怪物,我怎么会看上她呢?还不是那个郑祖生,非要跟咱们曹家攀亲家,死乞白赖的把女儿塞过来,给老爷子做填房。” “郑祖生说了,没指望咱们好吃好喝的招待,就当府里多了个下人,养了条狗。” “真的?” “真的,我发誓!” ———— 洞房花烛,曹老爷子被人抬进婚房,果真如传闻中所说,身上生了恶疮,又腥又臭。 第二天,曹老被人发现死在床上,遍地蛇虫鼠蚁。而那时,梳洗干净的郑无凉正兴致盎然的坐在院中,捧着一本书,细细品读。 曹公子吓坏了,曹夫人发号施令,“将这个贱人绑起来!卖到京郊青馆去!” 乱棍打死,太便宜她了,曹家老爷不是白死的,要让她受尽折磨,□□致死。 京郊青馆,距离鲤城甚远,郑无凉在里面待了整整一年。对他来说,这一年并不难熬,馆里根本无人敢动她。 兴许是曹家公子背地里使了手段,又或许还有其他原因,青馆老板对他还算不错,有吃有喝,好生招待。 一年过后,他见到了郑祖生。 本以为郑祖生是带他回家的,虽然他曾经那样欺骗过他,将他伤的体无完肤,鲜血淋淋。 郑无凉从没有一刻,觉得自己很空虚,内心一片荒芜。可他仍心存希望,他的父亲,终究还是来了,他终究是不忍将他舍弃的。 可是呢?为什么要给他希望,如果希望是用来使人绝望的,为什么还要给他呢? 青馆后楼,他的房间里,郑祖生眼睁睁的看着曹家公子进了他的屋子,嘴角含着笑,竟还温和慈爱的叮嘱他,“无凉,好好招待曹公子。” 空虚,荒芜,在那一刻湮灭成灰,心好像开始腐烂了,血流不止......门关上,郑无凉看着郑祖生,眼中缓缓流下泪来,动了动嘴唇,无声的说了一个字,“好。” 顺从,顺从,绝望的笑出了声,绝望的被曹家公子压在身下,解开了腰带......郑无凉闭上眼睛,不想反抗,不愿再反抗,腐烂发臭的人生,何须反抗呢? 可是,曹家公子愣住了,起身,穿上了衣服,呆滞的走到桌前,突然摸起茶杯,猛地朝他砸了过来! 郑无凉额上,鲜血淋淋,捂着额头,他听到曹公子踢开了门,对冲上前来的郑祖生嘶声怒骂,“郑祖生,你敢耍老子!送个怪物给我是什么意思!枉费老子心心念念的,惦记了她那么久!” 曹公子愤然离开,郑祖生进了屋子,看到的却是衣服凌乱的郑无凉,无助的抱着双膝,乌黑长发流泻肩头,眼神空洞而茫然,“我是怪物吗?” 从小到大,他没有接触过任何人,没有人告诉他男女之分,他心里亦没有这种意识,郑无凉是那样单纯而无助,直到此时此刻,他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怪物这两个字,从小到大,他听得足够多。 郑家姨娘,兄弟姐妹,本应是他的家人,可背地里他们看着他的眼神那样冰冷,嘴角凝结着讥讽而厌恶的笑,对着阁楼指指点点,“后院的小七是个怪物,孽种,你们都要离她远一点,她脏得很。” 怪物,孽种,脏得很......郑无凉在这一刻猛然清醒,面色惨白,他的父亲,其实也是厌恶他的吧,往日种种,皆是假的!假的! 笑出了眼泪,郑无凉看着郑祖生,诡异的勾起嘴角,“没错,我本就是怪物。” 郑祖生没有说话,看了他很久,眼中有他看不懂的惊痛,动了动嘴唇,最后却还是没有开口,转身离开,脚步踉跄,仿佛瞬间苍老了很多。 ———— 郑无凉回了郑家,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后院阁楼只剩他一人了,他的嬷嬷早就死了,他觉得自己也已经死了,日复一日,空虚荒芜,污浊不堪。 决定杀了郑祖生,是因为听到四姨娘与三姨娘说的悄悄话。 四姨娘说,“曹老爷死后,曹家少爷对小七还是念念不忘,私底下找到老爷,许给郑家很多好处,非要老爷陪着去找小七。” “找小七干什么?” “哎呦,姐姐你装什么糊涂,能干什么啊。” “那,为什么要老爷陪着?” “你傻呀,忘了曹家老爷死的多惨,小七只听老爷一个人的啊。” “那,他们得逞了?” “当然了,我还听说,”四姨娘压低了声音,“当时有人看到老爷从小七房里出来,也是衣衫不整,魂不守舍的。” 三姨娘大惊,赶紧捂住了四姨娘的嘴,“别说了,这种事不能乱说。” “我也只告诉你一个人啊。”四姨娘同样惊慌失措。 ———— 有些伤口,自以为愈合了,想起也是一笑了之,却原来并不是。 郑无凉的伤口,只能自己提及,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便又是一道血淋淋的口子,痛不欲生。 郑祖生他,为了自身的利益,可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啊。 郑无凉一袭白衣,对着镜子,披散长发,幽幽一笑。 进了郑祖生的房间,四目相对,相对无言。 郑祖生老了很多,郑无凉还记得幼时,他手把手的教他写字,灯光如豆,年幼的他抬头看他,他还是那样年轻,正值盛年,儒雅英俊。 “再也回不去了,对吗?”郑无凉恍惚。 郑祖生抬头,冲他宠溺一笑,“无凉,我若死了,你可能好好活着。” “能教我写字吗?我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素黄灯光,一袭白衣,郑无凉立身研磨,看着郑祖生压了白纸,拿起毛笔,墨香浓郁而芬芳,提手写了四个儒雅有力的大字: 公子无凉。 白纸上落了一滴泪,郑祖生放下笔墨,转头冲他笑,抬手却捋了捋他的头发,“吾儿无凉。” 吾儿无凉......郑无凉动了动嘴角,终于笑出了声,眼泪却瞬间滑落。 ———— 木梅的诅咒终于应验,郑祖生看着郑无凉离开,脚步之外,遍地毒虫,跐溜溜的爬进了房内。 他笑着坐在了椅子上,任凭蛇虫鼠蚁爬满全身,眼中始终含着笑,看着走远了的郑无凉,声音宠溺,“无凉,爹只是想带你回家。” 曹老死后,曹家将郑无凉卖到了京郊青馆,千方百计的打听,金银珠宝散尽,青馆老板终于答应他好生对待郑无凉。 那一年,他前后奔波,想的是如何带无凉回家。 曹公子肯给他机会,条件只有一个,他要得到郑无凉,一次也好。 郑祖生答应了,他的孩子,不可能一辈子待在青馆里,他可以护得了他一时,但等他死了呢? 回家,只要能回到郑家就好,回到郑家,他可以弥补他很多东西,但凡他想要的,日后他都可以给他。 “无凉,好好招待曹公子。” 青馆门外,房门缓缓关上,他没有看到郑无凉流下泪来,无声的说了一个“好”字,郑无凉亦没有看到,他哆嗦着嘴唇,颤抖着声音,紧接着又说了一句,“明天,爹就带你回家。” 如何能不痛呢?心痛作死,那是他的孩子啊。 身上爬满了蛇虫鼠蚁,钻进了衣服里,撕咬啃食,嘴里流出鲜血,郑祖生缓缓的闭上了眼睛,视线模糊之时,仿佛看到一身青衣的木梅,远远的站着,低眉浅笑,温婉含羞,冲他伸出了一只手。 “原谅我,我只是希望无凉能活下去。” 地窖之中,那样的环境,她的孩子怎么会有生还的可能? 怨愤难平,种下诅咒,或许这是郑无凉唯一存活的机会。 郑祖生闭上了眼睛,嘴角扬起,朝她伸出了手。 ———— 院落深深,花丛小径,亭台楼阁,一袭白衣的郑无凉缓缓走过,嘴角噙着笑,伸手拂过绿叶,在郑家上下惊惧的目光中,踏上了后院阁楼。 房梁之上,垂下绳子,郑无凉光着脚踩上板凳,却不料突然被人拽了下来。 拽他下来的小姑娘,齐刘海,长头发,眉毛弯弯,眼眸黑亮,小姑娘抿着嘴巴,宝石般的眼睛流转着水光,下一秒,手中的匕首对准了他,深深的插入他的胸口。 “无凉,对不起。” ———— 幻想消失,豌豆醒来,甬道之中危机四伏,血咒即将被冲破,五道鬼影凶神恶煞的冲来,却突然在最后一刻停顿下来。 郑无凉额上的血咒在逐渐消失,豌豆用刀子杀了他,四时五象,缺了一个木象,多了一个金象,囫阵算是破了吧。 郑无凉在消失,血咒对他已经没了作用,但魂体错乱,已经不可能存活了。可不知为何,悬于上空的几块怪石,竟在他消失之前,迅速的吸收着他。 “豌豆,谢谢你,带我重走了一遍。” 重走了一遍,才能蓦然回首,郑无凉仰起头,脸上有泪滑落,嘴角却噙着笑,为什么不说呢?百年之前,站在父亲面前,他那般绝望的质问他,“再也回不去了,对吗?” 父亲抬头,冲他宠溺的笑,为什么不是握着他的手,告诉他,“吾儿,你已经回家了。” 已经回家了,还有什么是回不去的呢? 郑无凉幽幽一笑,阵阵白雾之中,身影随风飘散,一缕一缕,被怪石吸收,消失于甬道之中,也永远的消失于这世间了。 无凉,再见。 豌豆抬头,眼中有湿润的泪光。 041 四时五象,缺了木象,豌豆以为自己得救了,刚刚松了口气,满头大汗的捂住伤口,甬道之中火烛摇曳,突然剧烈的抖了下。 猛地抬头,围在四周的,仍旧是五道鬼影! 心里一沉,下意识的去看那道木象,并不是郑无凉,而是一道新的陌生鬼影。 豌豆的脸色渐渐变得惨白,关家做事还真是滴水不漏,心思缜密,四时五象,看来每一道卦象都是留有替补的。 轮番上阵,总能将她吃的渣都不剩,看来这次,是在劫难逃了。 冷笑一声,豌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小芝,看看这甬道,所谓的殊死一搏,你逃得出去吗?” 甬道幽幽,烛火摇曳,投在石壁上的影子也跟着轻晃,摇摆不定,像是生了根发了芽,竟然从石壁上剥离出来,半道黑影趴在她的肩上,诡异的笑。 “我跟你不同,你太弱了,没了我的帮助,你难逃一死。” “但这一次,你不会帮我的,对吧?” “咯咯咯,我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原本我以为不再需要关家帮忙,可是孟青竟然失信于我,没有把你带走。” “小芝,你到底想干什么?” “想干什么?”黑影嘶哑的笑,分挣出两条细长胳膊,缓缓的搂住豌豆的脖子,伏在她耳边,轻笑,“我被困在这具身体里太久了,我需要自由,我的自由需要你的灵魂做祭祀。” 是这样呢,豌豆冷笑一声,逐渐明了,“我知道了,关家设计的四时五象,吞食我的身体,同时也会将我的魂魄吞噬了,而我的灵魂,就是囚困你的枷锁。” “真聪明,”小芝幽幽一笑,“这就是我不准你死的原因,你若死了,这枷锁就永远打不开了,但现在不一样了,关家的人很有手段,他们能活着剥离你的魂魄,帮了我的大忙。” “那又怎样呢,他们剥离我的魂魄,目的应该是你吧,你逃得掉吗?” “豌豆,世间万物,有失有得,一向是很公平的,我需要自由,而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但如果能够逃离这座牢狱,我不介意付出等值的代价。” “这代价,只怕你承担不起。” “咯咯,那可不一定,我不是你,你不了解我的能力,祩子一脉传承,我是这世间仅存的血统。” 小芝怪笑一声,细长胳膊缓缓收回,凑到她耳边,作势道别,阴阳怪气,“盘中餐,俎上肉,你瞧,他们已经等不及了,希望你死的不会太惨。” 昏暗烛光,黑影消退,一切恢复如常。 血咒被冲破,五道鬼影如洪水猛兽,狰狞的张着血盆大口,飞扑上前,撕扯啃食。 豌豆奋力反抗,却仍抵不过重重攻击,身上被撕咬的血肉模糊,深可见骨,甬道里响起她的惨叫声,漫延着浓重的血腥味...... ———— 程濯被关的太久了,这期间,关万里来看过他两次,好言相劝,竟是希望他能与关家为伍,为关家做事。 看得出来,关万里还是很赏识他的。 这只老狐狸,任凭他怎么套话,始终不肯说出豌豆的情况,这感觉令程濯不安,日复一日的被关着,如同待宰的羔羊,说不定哪天就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儿了,连豌豆的境况都无从得知。 他决定假意妥协,对关万里不像之前那样敌视,脸上有了客套,关万里觉得这是个好苗头,过了几天,竟然允许他外出走动了。 关家庄园太大了,几乎占据了整片山头,程濯外出走动,身后都是有人跟着的,很显然,他们在防着他。 刻意打量,但关押豌豆的地方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程濯有些烦躁了。 心情不好,一无所获,起身离开时,听到远处那座高大钟楼响起嗡嗡的响声,程濯顿住步子,眉头微蹙,几乎是想也不想的朝钟楼方向走去。 很高的一座钟楼,程濯起了警惕,放眼整个关家山庄,屋楼房梁,亭台高檐,无一都是简单的现代设计,可唯有眼前这座钟楼,显得破旧而古老,过于落后了。 程濯心里一沉,作势要进去看看,果不其然,被人拦住。 了然的冲那人笑笑,程濯转身,作势离开,几乎可以确定,豌豆很有可能就在这座钟楼里。 怎么才能进去呢? 脑中胡思乱想,假装是在散步,不知不觉,竟围着钟楼兜了很大一个圈子。 钟楼后面,是一片花园。 绿草浓茵,繁花似锦,阳光洒在篱笆上,牵牛花随风摇曳,映着一个侏儒身影。 篱笆里,个子矮矮的女孩正在浇花,从木桶里舀出水,哼着歌,水瓢举到头顶,人比木桶高不了多少。 “丛林中间有一株蔷薇, 朝霞般的放光辉, 我激动的问那蔷薇, 杀死我的可是你? 夜莺站在树枝上歌唱, 夜莺夜莺我问你, 你这唱得动人的小鸟, 埋葬我的可是你? 夜莺一面动人的歌唱, 一面低下头思量, 好像是在温柔的问我, 你的尸体在哪里......” 曲调很怪异,歌词很惊悚,侏儒女孩唱的很难听,声音像一条条扭曲的蚯蚓,怪异的抖动,直直钻入耳朵里。 唱着唱着,她停了下来,发现了身后的脚步声,拿着水瓢,疑惑的转过头来。 一个黑黑瘦瘦的丑小孩。 大约四五岁,脸上有胎记,长的丑陋,鼻子和眼睛皱巴巴的,牙齿尖利,很难看,像个丑陋的小老太太。 女孩看着程濯,眼睛眯成一条缝,舔了下牙,脸上的表情有些诡异,声音却很稚嫩。 “怎么称呼?” “程濯。” “程濯?你好,我叫关婴,婴儿的婴。” “哦,你好,你的歌唱的,还不错。” “是姑奶奶教我的,我改了她的歌词,”关婴显得很骄傲,“不过,你是第一个夸我的人,以往总有人说我唱的难听,但都不重要了,他们都死了。” “呵呵,你在浇花?” “嗯哼,看仔细了,我浇的可不是什么花儿。” 程濯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花丛之中,有一小块松软的土地,泥土肥沃,种着一片长相奇怪的青草,海藻似的长叶子,锯齿状,会动,盘踞在地面,脉络清晰,一跳一跳,像人的心脏。 锯齿状的青草。 程濯不为察觉的皱了下眉,关婴似未察觉,饶有兴致的招呼他过来,“快来看,一会儿有精彩场面。” 进了篱笆,同关婴一起蹲在地上,目不转睛的看着这片青草,程濯心里恍惚生出异样的感觉。 精彩场面如期而至,脉络清晰的青草,突然抖动着长长的叶子,从根部源源不断的涌出鲜血,输送到每一条叶子上,青叶跳动,很快变成红色。 嘭,嘭,嘭,似乎有心跳声。 程濯听的仔细,竟发现那心跳声来自于青草叶上,像是被输了血的病人,原本盘踞地面的叶子此起彼伏,手舞足蹈一般,疯狂扭动。 这场景,怪异的有些恐怖。 程濯的手抖了下,伸出手去触碰其中一片长叶,谁知还未接触,那会动的叶子已经如饿鬼一般,猛地扑来,扎破了他的手指。 血滴落下,长叶扭动,很快融入其中,被“吃”了进去。 “小心点,这可不是一般的青草,”关婴扬起嘴角的笑,意味深长,“这是积阴草,生长在怨气极重的墓穴里,以怨气为食,可吸食人的魂魄呢。” 程濯的心突然跳的很快,“刚刚,它们是在吸食人血?” “是啊,有趣吧?” “人在哪里?” “在地下啊,”关婴突然抬头,吸了吸皱巴巴的鼻子,嘴角带着诡异的笑,“地下有个甬道,积阴草的根驻扎在陨石里,不止是在吸食人的血肉,还在吸食她的灵魂。” 程濯脸色一变,关婴凑近了他,继续笑,眼神古里古怪,涌现凶恶,“程濯,我听小二爷提过你,知道你是谁。” “地底下的人,是我女朋友?” 程濯声音有些抖,仍心存侥幸,问了她一句。关婴狰狞的笑,“是啊,时辰差不多了,她应该被吃的连渣都不剩了。” “我不信。” “呵呵,你会信的,因为我即将送你去见她,一起去做太爷爷的药引子。” 关婴说罢,声音狰狞,突然飞扑上前,一把抓住程濯的衣服,作势要将他扔进那片积阴草里。 却不料,程濯早有准备,后退一步,反挡了她的胳膊,踢腿狠狠一脚,踹在她身上,猛地将她踹进了草丛里! “滚你妈的!” 程濯红红的眼睛里涌现杀意,爆了粗口,凶狠至极。杀了他们!给豌豆陪葬,这是他此刻唯一的想法。 关婴被踢进了草丛里,积阴草们兴奋的舞动着叶子,像一条条长胳膊,死死将她缠住,覆盖在地面。 锯齿扎入她的皮肤,贪恋的手舞足蹈,下一秒,却不知为何,失望的松开了她。 关婴咯咯怪笑,从地上爬起来,站在草丛里,积阴草像一条条水蛇,在她脚底攀爬,她皱巴巴的鼻子哼了一声,直指程濯,舔了舔牙齿。 “把他给我扔进来!” 程濯身后,若干关家下人,撸着袖子,一窝蜂的扑了过来。 042 淮城,华灯初上,灯红酒绿。 ktv包厢里,一群年轻男女,晃动身躯,劲歌热舞,尽情享乐。 沙发一侧,安静的角落里,齐安喝了口酒,笑着看他们闹腾,百无聊赖。 关系要好的男同事走来,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凑过来坏笑,“齐安,怎么不去唱歌啊,咱们部门新来的几个妹子,长得都不错,还放得开,刚刚其中一个还问你怎么不过来玩。” “不了,你们玩吧,”齐安看了看手机,“我得先回去了,有个软件图纸要改一下。” “哎呦我说,大设计师,好不容易出来放松一下,能别这么扫兴嘛。” “是邵总急着要的,明天一早要发给他,下次吧,下次我们一起吃饭。” 齐安说着,笑着起身,拿了外套转身离开,听到男同事在身后乱嚷嚷,“哦哦,我知道了,你是约了阿美吧?” “别胡说。” 走到门口的齐安,笑了笑,等到再次回头,正赶上一个身穿束腰长裙的女孩推门而入,冷不丁的,四目相对,女孩冲他轻轻的笑了下。 擦身而过,花香幽幽,微卷长发掠过他的面颊,女孩白皙的耳垂上,珍珠耳钉闪闪发光。 齐安拉门的手停顿了下,回头看去,一袭红裙的女孩身影娉婷,窈窕有致,卷发及腰,戴着珍珠发箍,衬着白皙面庞,美丽动人。 女孩歉意而温柔的冲大家笑,“真对不起,来晚了。” 公司里单身男性比较多,目光集中在她身上,眼前一亮,如沐春风,个个殷勤: “没事没事,不算晚,来的刚刚好。” “堵车了吧?快点坐下喝点东西,你要喝什么?” “美女你唱什么歌,我去给你点。” 齐安的手收了回来,坐回了原位,对男同事问道,“哪个部门的?” “不知道埃,我也不认识,可能是新来的吧。”男同事正看的出神,回过头来,突然想起了什么,“你怎么回来了?” “哦,刚想起来,图纸改好了的。” ———— 女孩叫柳年年,自称是市场部新人,一个很拗口的名字,落在她身上,却显得极为雅韵。 腰肢袅袅,顾盼生辉,柳年年身上有大家闺秀的矜持,又有美人成伤的忧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像是红楼梦里走出来的绝代佳人。 推辞不过,柳年年点了一首歌,礼貌的朝大家笑笑,朱唇轻启,声音婉转动听: 为了寻找爱人的坟墓, 天涯海角我都走遍, 但我只有伤心的哭泣, 我亲爱的你在哪里? 丛林中间有一株蔷薇, 朝霞般的放光辉, 我激动的问那蔷薇, 我的爱人可是你? 夜莺站在树枝上唱歌, 夜莺夜莺我问你, 你这唱得动人的小鸟, 我期望的可是你? 夜莺一面动人的歌唱, 一面低下头思量, 好像是在温柔地回答, 你猜对了正是我。 ...... 柳年年声音悠扬,萦绕于耳,如雨落新荷,清新脱俗。 唱歌时,她背对齐安,侧影楚楚动人,白皙面上似有哀伤,听得大家沉醉其中,久久回不过神来。 满堂喝彩,柳年年在几个女同事嫉妒的眼神中,礼貌的笑笑,起身去了卫生间,直到聚会结束,也没再回来。 结束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天上飘着毛毛细雨,街上霓虹闪耀,车辆川流不息,不时响起喇叭声。 分开的时候,几个男同事仍在兴致勃勃的讨论: “明天去市场部打听一下不就得了,不知道谁这么有眼光,招来这么一个大美女。” “我猜是陈刚,他那个人,色眯眯的,组里都是美女。” “哈哈哈,一定是。” “齐安,先走了啊。” 挥手告别,齐安微笑,双手插兜,转了个身也打算离开了。可是一回头,却愣住了,站在霓虹闪耀的街灯下,雨势渐大,将他的肩头全然打湿,却浑然不觉。 ktv门口,灯光耀眼,一袭红裙的柳年年站在屋檐下,柳叶长眉,细眼迷离,正犯难的望着天空飘落下来的雨滴。 齐安心头一滞,下一秒,很快的跑了过去。 “嗨。” “嗨。” 柳年年看清来人,莞尔一笑。齐安与她一同站在屋檐下,抬头看了看天,“越下越大了,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大雨的。” “是啊,没有带伞,真可惜。” 有风吹过,夹杂着飞溅的雨水,落在柳年年的裙边,长发飘飘,鼻尖有些红,下一秒她掩着鼻子,打了个喷嚏。 “阿嚏。” 柳年年的脸红红的,看着齐安,有些不好意思。齐安赶忙脱下了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我以为你早就走了。” “哦,没有,我在大堂的沙发上睡着了。” “你,是陈经理组里的?” “啊?”柳年年回过神来,忍俊不禁,笑弯了腰,“其实我不认识你们的,朋友约我唱歌,但我记错了地方,找到一样的包厢号码,推门进去的时候吓了一跳呢。” “啊?” “是啊,当时你们都看着我,我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来错了地方,只能硬着头皮进来了。” “哈哈,这样啊。” “嗯。” 柳年年抿着嘴巴笑,脸红红的,眼睛黑亮,一闪一闪的。齐安突然觉得心里好柔软,似是春光满溢,透过霓虹灯光,看到雨水如断了线的珍珠,一粒粒的洒在地上,好不晶莹。 “我送你回家吧,晚上有些冷,别感冒了。” 齐安说着,要冒雨去拦车,却被柳年年一把拉住,“哎,我家就在附近,后面那条巷子,不用坐车的。” 没有伞,雨势又大,齐安有些犯难,“那,走过去的话会淋......” 话没说完,柳年年突然脱下了他的外套,作势遮在头顶,笑意盈盈的望着他,“用你的衣服挡雨,不介意吧?” “当然。” 齐安笑了,走到她身边,接过了衣服,“我来,你躲在里面就好。” 柳年年并不推辞,落落大方的朝他一笑,躲在了齐安怀里,抬头看他,眼眸含笑,“准备好了,跑!” 磅礴细雨,淅淅沥沥,二人冲进雨幕,天地似是织就了一副珠帘,映着霓虹灯光,朦胧生辉,闪着璀璨的光。 ———— 柳年年住在琳琅高楼后的一条街巷口,开着一家花店。 门前对着热闹街市,白天一派繁华,辗转街尾,对面有一条不甚起眼的小巷子,破破烂烂的,但有个好听的名字——美人巷。 连年花店,一个雅韵的名字。 夜深人静,街灯如豆,卷帘门被推开,柳年年转身,对淋成了落汤鸡的齐安柔声一笑,“进来坐坐吧,喝杯热茶。” 外面雨幕连天,齐安看着她,动了动喉咙,发现自己无法拒绝,“好。” 灯光打开,满室鲜花,姹紫嫣红,繁花似锦,美不胜收。芳香扑鼻而来,夹杂着温暖气息,齐安觉得全身的毛孔都被打开了,说不出的舒适。 柳年年去楼上换了衣服,下来的时候,递给他一条干净毛巾,紧接着又泡了杯花茶放在桌子上。 齐安坐在沙发上,用毛巾擦着头,看了一眼白瓷茶杯,笑道,“是蔷薇花吗?” “你怎么知道?”柳年年挑了下眉。 你身上有蔷薇花香......齐安心里想了想,却没有说出口,环顾四周环境,有些赞叹,“花店是你一个人打理的吗?很漂亮。” “嗯,我家在原野有片庄园,那里水土肥沃,种满了花花草草,这店里所有的花儿,都是从我家庄园里运过来的。” 灯光下,柳年年望着屋里的花儿,目光柔软,脸庞光洁,长发流泻及腰,楚楚动人。齐安觉得呼吸一紧,怦然心动,“我猜,你一定最喜欢蔷薇。” 柳年年但笑不语,好一会儿,将头枕在胳膊上,声音轻了下来,“是啊,紫英是最喜欢蔷薇花的。” “紫英?” “嗯。” “他是谁?” “他是,我曾经爱过的人。” 柳年年秀眉微蹙,脸上有落寞,眼神黯淡下来,仿佛瞬间失了光彩。齐安觉得呼吸一滞,喉咙有些发紧,“那现在呢?” “现在?他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 “是啊,死了很多年了。” 声音迷茫,恍惚,隔着生生的疼,柳年年怔怔的望着屋里成片的蔷薇花,迷离双眼泛起潮红,轻轻的伸出手去,摘掉一片蔷薇花瓣。 “介意我提起他吗?” “当然不介意。” 齐安微微一笑,柳年年勾起了嘴角,“陈年旧事了,具体我忘了是哪一年,我有一个好姐妹,叫文秀,紫英是她的未婚夫,他们有婚约的。” “那年我跟家里人吵架,离家出走,住在了文秀家里。文秀跟我诉苦,她与紫英的婚约是从小就订下了的,可不知为何,她阿爸最近有意约束着她,不准她去见紫英,她觉得她阿爸可能想反悔,不想把她嫁给紫英了。” “他们那个地方,是规矩很多的,文秀与紫英家里,是两个不同的家族,并且在近年闹了些矛盾。文秀被家里人看管着,不准出门,但我跟文秀不同,没人管我,于是文秀偷偷写了信,托我带给紫英。” “一来二去,我与紫英渐渐熟悉了,紫英是很喜欢文秀的,他让文秀不要担心,他已经在劝说家里,与文秀家和解,他对天地起誓,是一定要娶文秀的。” “我有些嫉妒文秀,我比她长得好看,也比她聪明,但没有紫英这样的男孩,死心塌地的爱着我。紫英是那么优秀,那么的好。” “我的嫉妒疯狂增长,尤其是当文秀收到紫英的回信,一脸甜蜜的跟我诉说他们的点点滴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紫英说了,谁也不可能将他们拆散。” “说这话时,文秀脸上的骄傲,深深的刺痛了我,我突然生出一个恶毒的念头,我要拆散他们,我要得到紫英。” 043 连年花店,灯光温暖,衬着柳年年白皙的面颊,她的脸上涌出一丝幽怨的笑,另齐安有些不安。 “在那之后,我将文秀托我带给紫英的信全撕了,并且开始仿冒紫英的字迹,扣了他们的信,转而却告诉文秀,紫英家里人不允许他们来往,他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要放弃了。” “文秀急了,求了我很久,让我帮她偷跑出去见紫英,我答应了,带她去了山庙,但其实我根本没有告诉紫英文秀在等他,从天亮等到天黑,紫英没来,文秀失望极了。” “她很蠢,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可我就这样设计着骗她,我告诉她紫英不愿要她的信了,他已经铁了心要放弃她了,文秀很绝望,整天以泪洗面,哭肿了眼睛。” “我给文秀出主意,劝她听从家里的安排,跟另一个男孩出去约会,然后故意让紫英看到,让他吃醋。那个傻丫头,竟然天真的答应了。” “我告诉紫英,文秀承受不住家里人的压力,移情别恋了,紫英不信,于是我拉着他,带他去看文秀与其他男孩的约会,紫英很久没有说话,脸色很难看,我很得意,觉得他们就要被我拆散了。” “后来,我一直挑拨着他们的关系,文秀越来越生气,越来越绝望,真的不再理会紫英了。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一直一直的陪着紫英,我们在山庙前坐一整天,看星星看月亮,我们去咕噜泉灌水,摘荷叶顶在头上,摘很多野果子,吃的牙酸酸。” “山庙前开了那么多的蔷薇花,紫英摘了一朵,笑着戴在了我的头发上,那一刻我知道,我赢了,我陪着他走出了情伤,他会忘了文秀,跟我走的,我们在一起是那么那么的快乐。” “可是突然有一天,文秀自杀了,她承受不了紫英离开她的事实,绝望的熬不下去了。文秀被发现的很及时,没死成,紫英去看她,终究知道了真相。在此之前,我曾经告诉他,文秀已经爱上了别人,打算结婚了。” “当时我还心存希望,我知道紫英已经爱上了我,山庙前的那个夜晚,他摘下蔷薇花戴在我的头上,主动吻了我,他抱着我,我听到了他的心跳声,紫英说,年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紫英也是很寂寞的啊,我知道,他的那个家族是毫无人情味的,而他是个那么美好的人,他说我们要永远永远的在一起,那时我告诉他,我要回家了。” “他答应了跟我走,我跟他说过,我家很大,庄园里有很多很多的花儿,很漂亮,以后我们还可以种满蔷薇,整个园子都是我们的。” “紫英说不要,他不可能永远待在园子里,我们要一起游遍山川,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他说的时候,我就托着腮认真听,我觉得那真是一个好美好美的梦。” “但从文秀自杀的那一刻起,一切的美梦,都化为齑粉了。紫英不可能跟我走了,即便我那样的求他,即便我告诉他,文秀的族人已经打算对他们下手了,可紫英竟然厌恶的甩开了我的手,他说,我不会再相信你了。” “他让我滚,于是我滚了,走的那天,我去了山庙,将所有的蔷薇碾落成泥,我说藤紫英,我恨你,你会后悔的,说完之后,我就哭着离开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柳年年说完,胳膊枕在桌上,托着腮,扬着嘴角,看着齐安笑。齐安心里一阵难受,“那你怎么知道他已经死了?” “我说过了啊,文秀的族人已经打算对他们下手了,就在我走的那天,紫英全家都死了,被他们困在窑洞里,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我不信,杀人放火,这是犯罪,难道没人管吗?” “呵呵,你太天真了,一个人犯罪,才叫犯罪,但如果是全村人一起杀人放火,就叫为民除害,说不定还应该受褒奖呢。” 柳年年冲他神秘一笑,“这个世界,远比你想的复杂,很多地方有你不知道的习俗,也有很多地方,你到死都不会知道它们存在过,对于这样的村寨,你还指望谁还管呢?” “年年,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知道的话,你会害怕。” 眸光幽幽,齐安对上她的眼睛,手中的蔷薇花茶已经冷却,深更半夜,外面的雨已经停了。齐安起身,告别,“我先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 柳年年嘴角含笑,缓缓起身,腰肢袅袅,“我送你。” “不用了。” 齐安背对着她,身影修长,清冷如芝兰玉树。年年有片刻愣怔,但很快,眼中有一闪而过的讥笑,“那好,夜深了,你小心点,但愿你明天......” 但愿你明天,还能活着去上班。 话没有说完,柳年年意味深长的停顿了下,而就在她停顿的时候,齐安回头,俊朗面上含着温润的笑,“年年小姐,但愿你明天晚上,答应跟我一起吃饭。” 柳年年愣怔,看到他抬头看了一眼外面,嘴角扬起,心情不错的样子,“你好像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叫齐安,w公司软件工程师,标准的it男,目前还没有女朋友。” “所以呢?” “所以我觉得,”齐安顿了下,深深的笑,“但愿你明天会答应我的约会。” 齐安离开,柳年年关了门,回过头来,拿起桌上的鱼食,缓缓走到鱼缸前,均匀洒下,看着几条摇头摆尾的金鱼争先抢食,嘴角深深勾起。 哒哒哒。 楼梯处,走下一个又黑又瘦的侏儒女孩,脸上有青色胎记,鼻子皱巴巴,相貌丑陋,还有些恐怖。 “姑奶奶,我去杀了他!” “不,你会把鱼儿都吓跑的。” 玻璃鱼缸,映着灯光,柳年年嘴角勾起诡异的笑,神情捉摸不定。 ———— 美人巷,巷口深深,梧桐树下,躺椅被擦得干净。 不知从哪天开始,躺椅旁多了一把小凳子,每到傍晚时分,一个身穿背心的驼背老头会拿着扇子过来,坐在小凳子上,扇着蒲扇,惬意的乘凉。 又过了几天,驼背老头把小凳子拿回家了,程濯以为他不会来了,谁知第二天他照常过来,直接躺在了那把干净的躺椅上,手里还拿着话匣子,听着戏曲,扇着蒲扇,嘴里还哼着歌。 那把躺椅,程濯每天都会特意用鸡毛掸子擦拭干净,里里外外,一尘不染,就这么被驼背老头一屁股坐上去,感觉像是坐在了他的心上。 又过了几天,程濯忍不住了,从棺材铺里走了出来,站在了老头面前。 “大爷,舒服吗?” “嗯嗯,挺舒服的。” “您那小板凳怎么不带来了?” “这个比小板凳舒服呐。” “是吧?” “是呢。” “我媳妇儿也是这么说的,每天您前脚刚走,她后脚就过来躺一躺,有时候您回去的晚,她就站在您面前等着,有些不高兴呢。” “啥?小伙子你说啥?” “哦,您没听错,您看看这躺椅旁边,放了个香炉不是,这香火可不是驱蚊子的,我媳妇儿说了,就喜欢这个味道的香烛,每天都要吃上几支。” “......你少蒙我。” “嘿,大爷您打听打听,我媳妇儿叫杨芝,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喏,看到没,我家里还挂着她的遗像呢。” 程濯抬头,示意了下棺材铺,驼背老头哼了一声,没打算理他。程濯于是故意叹息一声,一边往回走,一边转头冲着身边空气宠溺一笑,“我跟他说了,他不听,我也没办法啊。” “哎呀别生气了,大不了以后你躺在他身上好了。” “没事的,大爷身体好,一时半会死不了......” 驼背老头身子一滞,关了手中的话匣子,怎么坐都觉得不自在,最后摇了摇扇子,起身离开了。 第二天,老头继续搬了个小板凳过来,坐在躺椅旁边。 程濯从店里往外看,正看到老头摇着蒲扇,话匣子也没带,一脸的笑意,对着空荡荡的躺椅说说笑笑,还不时用扇子扇一下。 “怎么样姑娘,凉快吧?” “你说啥,这个躺椅坐着不舒服?没事没事,大爷帮你瞧瞧哈。” 驼背老头乐呵呵的起身,跑到躺椅后面左瞧右瞧,最后伸手一拔,从躺椅上拔出一根铁钉,“呵,好家伙,是这玩意硌得吧,姑娘,现在不疼了吧?” “噗!” 程濯喝到嘴里的茶喷了出来,噎的面红耳赤,放下杯子,想也不想的跑了出去。 “大爷,你真看到我媳妇儿了?” “昂,看到了。” “她在哪儿呢?”程濯当了真,一阵观望,面色有些急,“豌豆?豌豆?” 喊着喊着,竟然伸手去翻躺椅底部,把躺椅翻了个身,好像能有什么东西藏在里面似的。 “小伙子,你神经病啊?” 驼背老头哈哈大笑,耀武扬威的挥了挥手中的铁钉,“还想骗我?铁钉是我一早扎进去的,上当了吧?!” 说罢,又是一阵狂笑,却不料程濯突然放下了躺椅,面色惨白白,好像骤然失去了全身的力气,失魂落魄的,却猛地一拳揣向了梧桐树上。 老头吓了一跳,壮着胆子冲他嚷嚷,“怎么的,还想打人啊......” “你怎么还不回来呢?” 程濯慢慢蹲在了地上,无力垂下的手背,鲜血淋淋,眼睛泛着红,声音喃喃。 “是人是鬼都好,你tm总得给老子回来一个啊......” 044 沼泽森林,遮天蔽日,瘴气漫延,河水泛着泠光,树藤垂落,一片阴森恐怖的氛围。 透过树藤,河水中,缓缓走来一只青面獠牙的兕牛,身躯粗壮,黝青庞大,铜铃般的眼睛,凶神恶煞,闪着骇人的光。 青牛缓慢的淌着河水,悄无声息,瘴气缭绕树藤,树木葱郁浓阴,视线朦胧,依稀可见青牛背上驮着个人,隐隐约约,走近了,令人不寒而栗。 驮着的是一具血肉模糊的骷髅人,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像是被豺狼虎豹啃了个干净,只剩骨架残骸,几缕长发飘散在牛背上,骷髅人的脸上,没皮没肉,只剩两只异常骇人的黑眼珠子。 眼珠子一动不动,“它”像是死了,两条残骸胳膊空荡荡的垂落,随着青牛的走动,轻轻摇晃。 仔细一看,青牛背上,有一片湿湿的泪痕。 天色渐晚,瘴气渐重,林子里更加阴森可怖,密不透风,不时响起几声阴森森的鬼叫声。 漆黑之中,沼泽瘴气,慢慢有鬼火漫延,隐匿在黑暗里飘忽不定,像是微弱的萤火虫影。 “吼......” 青牛嘹喨的嘶鸣一声,牟红牛眼,凶恶阴森,声音回荡在幽幽河谷,气吞山河,震得林子颤了一颤。河水咕噜噜的冒着泡,很快从里面钻出很多巴掌大的白蘑菇头。 白蘑菇头们你推我搡,叽叽怪叫,最后挤成一排,井然有序的随着河水漂泊,流到一根垂入水中的树藤旁,突然从水里一个个爬了上来,甩了甩头上的水,嘭嘭嘭的探出小身子。 细胳膊细腿,巴掌大的小人,顶着个硕大的白蘑菇脑袋,看不见脸,一个个却叽叽喳喳,顺着树藤爬到青牛身上,按照顺序团团将骷髅人围住,一阵乱笑,商量好了似的,突然一起从身子里抽出一根针。 从身子里抽出的针,连着细细白白的线,闪着晶莹的光,直通到小人们的身体里。 蘑菇头们叽叽喳喳,挥动针线,跳到骷髅人的身上,将针扎入“它”体内,缝衣服似的,一针一针,将细白长线织在“它”身上。 密密麻麻的长线,晶莹透白,弹弹润润,一缕一寸的从蘑菇头们的身体里扯出来。蘑菇头们有说有笑,叽叽喳喳,可随着针线的扯出,身子在逐渐缩小,一点一点,从巴掌大小渐变成手指大小,场景有些诡异。 咕噜,咕噜...... 河水冒了泡,这一次,从里面钻出来的是个白胡子老头。 白胡子老头拄着拐杖,头顶缠绕青藤,像是他的头发,藤叶随风飘飘。老头身穿白袍,虽是从水里钻出来,可周身泛着茫光,丝毫不见水迹,反倒显得整洁干净,仙气飘飘。 “孽徒啊孽徒,天地已无你的容身之处,为师千方百计召你来这章尾山,做个山中守怪,总好过烟消云散。” 老头悲愤不已,用拐杖敲着青牛的头,“你可倒好,哄了沼泽精灵,用它们的身体给人缝一身皮囊,你是觉得它们没有脑子,好欺负吗?” “沼泽精灵生性纯良没脑子,但也不是由你哄骗着玩的,它们丢了精魂,给他人做皮囊,这笔债是要算在你的头上的啊。” “孟青啊孟青,这一次为师再无力回天,这该是你我师徒最后一次相见,往后茫茫混沌,再无孟青此名。” 白胡子老头眼睛清明,缓缓落下一滴泪来,哀叹着,悲切无声,身子慢慢缩回水中,不曾有一丝涟漪,林子里静谧的有些恐怖。 叽叽喳喳着的蘑菇头们,从手指大小,渐变成指甲大小,声音也变得越来越低,直到身子缩成了一个小点,闪了下晶莹的光,一个个的消失在骷髅人身上。 牛背上的骷髅人,此刻仍是骷髅模样,但已无淋漓血肉,而是一身白皮白裹着残骸身躯,皮包骨的恐怖模样,虽嶙峋骇人,但比之前真的好了太多。 青牛眼如铜铃,静默无声,驮着骷髅人缓缓起身,从水中淌过,瘴气缭绕,很快将它遮掩干净,再无迹可寻。 ———— 柳年年进了美人巷的棺材铺,起因是齐安。 连年花店门口的繁华街道,闲来无事,齐安逛了一下,很凑巧的发现了街尾对面的破旧巷口。 “那条巷子,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呢,叫美人巷。” 柳年年站在花店门口,一袭红裙,巧笑倩兮。齐安脑子转了转,想起了什么,“那里是不是有家棺材店?” “是啊。” “石记棺木?” “你怎么知道?” 当然知道,齐安叹息一声,半年前,程濯不知在外惹了什么麻烦,傅红雷亲自去了鲤城,好不容易将他带回来,结果这家伙直接去了什么美人巷的棺材店,在那里住下了。 酒吧生意撒手不管,惹得光头怨声连连,他们这些朋友倒是打听了下,石记棺木是豌豆家里开的,豌豆不知为何失踪不见了,程濯从此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守在棺材店里,照顾豌豆的爷爷,全然是个二十四孝好男友。 柳年年似乎对程濯的故事很感兴趣,关了花店的门,笑意盈盈的挽住了齐安的胳膊,“去跟你朋友打声招呼吧。” ———— 二人来到棺材铺的时候,程濯正在柜台里,按着计算器核对账目。听到脚步声,抬起了头,有些惊讶,“齐安?你怎么在这儿?” “哦,凑巧路过,进来看看。” 齐安上前,寒暄两句,将柳年年介绍给他认识,“年年,我女朋友。” “女朋友?”程濯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阿美知道吗?” 齐安有些尴尬,阿美喜欢他,是朋友圈里大家都知道的,如果没有年年的出现,兴许最后他与阿美会走到一起,但未来的事谁又能确定呢?就像年年,也是始料未及的出现,突然闯入他的生活的。 猝不及防,或许是惊喜,也或许是灾难,一旦来了,躲也躲不掉的。 “阿美,听名字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呢。”柳年年看着齐安,笑的意味深长。 齐安又是一阵尴尬,含糊的笑笑,拍了下程濯的肩膀,“晚上一起去酒吧,光头念叨你呢。” “不了,爷爷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程濯头都没抬,自顾自的算着账,使得齐安有些不高兴,“阿濯,你不能一辈子困在这里,你知道婷婷整天以泪洗面,哭成什么样了吗......” “没有人困住我,我喜欢这里,”程濯抬头,眼神含笑,“这儿让我觉得安心。” “阿濯,你变了。” “是吗?” “在你心中,我们这些朋友算什么呢?十几年的感情,就这样被你抛在脑后了?我不知道你都经历了什么,但如果你把我们当朋友,就不该让我们这么担心,有什么事说出来,我们一起承担。” “唉,怕了你了,”程濯哭笑不得,“行了行了,晚上一起去酒吧,叙叙旧,行了吧?” 齐安满意的笑了笑,“前几天我见到伯父了,他说想让你搬回家住,你没搭理他,其实阿濯,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人始终是要向前看的......” “哎,我以前没发现,其实你很啰嗦啊。” 程濯无奈的看着他,正要继续说些什么,忽听后院的门响了一声,在院子里打木棺的石爷爷系着围襟,左手拿着刨子,右手拎着旱烟袋,颤颤悠悠的走了过来。 “爷爷,怎么了?” 程濯过去问他,石爷爷根本没理会他,而是径直上前,走到柳年年面前,突然扬起手中的刨子,猛地砸向她的脑袋。 柳年年惊呼一声,脚步踉跄,齐安与程濯赶忙上去阻拦,却不及时,石爷爷手中的刨子从她头上擦过,划破了她的额头,隐隐流出血来。 “年年!” 齐安惊慌失措,赶忙上前扶住她,柳年年脸色发白,勉强的冲他笑笑,“没事,擦破了头,贴个创可贴就好了。” “乱讲,都流血了,要去医院消下毒,包扎一下。” “不用这么麻烦的。” “那刨子是做棺材用的,不知道有什么细菌在上面,一定要去医院。” 齐安又担心又生气,看着程濯,脸色有些难看,“他是疯了吗?” “没有,很正常。” 程濯仍旧拦着石爷爷,看着柳年年,面无表情,“他不会轻易攻击人的。” 是的,石爷爷成为行尸走肉,已经很多年了,守在棺材店里,从没有攻击过任何人。程濯心里很清楚,每逢初一十五,他会用自己的血蒸馒头,石爷爷有吃的,不会轻易伤害任何人。 除非,那人有问题。 齐安有些不高兴,带着柳年年离开了。程濯拿下石爷爷手中的刨子,安慰着仍瑟瑟发抖的石爷爷,“没事了爷爷,没事了。” 一开始的瑟瑟发抖,是因为激动难平,而眼下的瑟瑟发抖,却像是在害怕。 石爷爷抓着程濯的胳膊,哆嗦着身子,脚步很不稳。程濯将他扶去里屋的棺材里,用白布将他蒙上,好一会儿才见他不再发抖,渐渐平静下来。 程濯坐在棺材旁,若有所思,柳年年身上没有阴气,看起来是人没错,可是石爷爷如此激动,问题出在哪里呢? 小不点,若你还在,一定看得出问题所在吧。 恍惚间,又想起了豌豆,程濯闭了闭眼睛,想起在关家山庄,自己被一群人绑着,眼看就要被丢进积阴草里,却不知为何,关婴突然改变了主意。 一脸凶神恶煞的关婴,突然抬头看了看身后,像是有什么人在跟她说话似的,程濯看到她点了点头,脸色变得极为难看,转身对小人吼道,“把他关起来。” 再后来,他就被关家放了,是雷哥出面,将他带了回去。 傅红雷说,明面上关家没有任何问题。关万里称跟程濯是朋友,请他来家里坐坐,一没打他,二没骂他,好吃好喝的招待,算不得绑架。 至于豌豆,关家说,从头到尾都不认识这个人。 045 晚上,程濯去了酒吧。 锁了棺材店的门,前脚刚走,黑漆漆的棺材店里,鬼影重重,一个披着黑袍的怪人突然出现在屋子里,肩膀上站着个笑眯眯的玩偶娃娃——心肝宝。 怪人进了里屋,幽幽的站在石爷爷的棺材前,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拿开了大帽子。 一具行走的皮包骨,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肉,分明就是个骷髅架子,尤其是这骷髅架子还留着齐刘海,飘散着长头发,就显得更加可怖了。 豌豆掀开了蒙着石爷爷的白布,躺进了棺材里,依偎在爷爷身边,伸出手抱住了他。 “爷爷,我好疼。” 骷髅架子流着眼泪,滴落在石爷爷肩头,“他们把我吃了,啃得一干二净,我好疼好疼。” 翕动着嘴巴的石爷爷,睁着眼睛,一动不动,却慢慢的抬起了手,哆嗦着放在她的手背上,动作轻的吓人。 “爷爷,师叔不见了,他把我驮出了林子,交给了心肝宝,是心肝宝带我回来的。” “他送我的双蝉玉也不见了,我都不知道,原来他一直藏在那块玉里。” “爷爷,你有没有见过小芝?小芝回来了吗?” 里屋里,骷髅架子闭着眼睛,躺在石爷爷的怀里,流着泪,终于睡了个好觉。 里屋外,柜台上坐着个女孩,青灰色的脸,血红眼珠,扭曲的趴在桌子上,冲一旁的心肝宝竖起食指,诡异的嘘了一声。 ———— 酒吧出事了。 十一点多的时候,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推开了同伴的搀扶,一个人去了洗手间,很久没有出来。 同伴等急了,去了洗手间找他,里里外外,却根本没有人影。 过了半个小时,男人从天花板上掉了下来,直直的砸在人群中间,瞪着惊恐的眼睛,七窍流血,已经是一句血淋淋的尸体。 众人尖叫,恐慌,纷纷逃离,现场乱作一团。 程濯心里咯噔一下,嘱咐了光头报警,在众人往外跑的时候,挤了过去,去看那具尸体。 一同前去的,还有齐安与柳年年。 摔落在地的男尸,身形诡异,身下漫延着鲜血,蜿蜒流淌,映着他狰狞的表情,白花花的脑浆淌了一地,说不出的恐怖。 年年不忍直视,转过身去,险些吐了出来。齐安捂住了她的眼睛,搂着她要离开。 “阿濯,光头已经报警了,咱们去一旁等着吧,怪慎人的。” “嗯。” ———— 警察来了的时候,采集现场,顺便为程濯等人录了口供,一切结束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了。 酒吧门口,穿着白色毛衣外套的婷婷孤零零的站着,看到程濯出来,眼睛泛着泪花,咬着嘴唇,可怜兮兮的望着他。 “你怎么来了?” 程濯有些意外,婷婷上前,声音低低的,“听说酒吧出了事,我和阿美一起来的。” “听谁说的。” “光头哥。” 这个该死的光头,程濯在心里骂了他一句。从鲤城回来后,他有意无意的疏远婷婷,态度变得冷漠,也很少见她,目的就是为了断了她的念想,好不容易有了些成效,又见到哭哭啼啼的婷婷,心里有些厌倦,也有些心疼。 如何能不心疼呢?从十岁进了林家生活,婷婷天真烂漫,乖巧秀气,对他这个哥哥十分依赖,他也是打心眼里把她当妹妹疼爱的,在别人面前提起婷婷,一脸骄傲。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婷婷对他的感情起了变化,背地里搞些小动作,拆散他和吕薇,后来又对豌豆充满敌意,明明是那么单纯美好的姑娘,怎么会有这么幽怨的心肠呢? 程濯有些疲惫,上前拍了拍婷婷的肩膀,“走,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阿濯,我是来找你的,你不要赶我走好不好,”婷婷抓住他的手,哭的梨花带雨,“我知道我错了,我做了很多错事,所以你才那么厌恶我,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的。” “婷婷,别闹了。” “阿濯,我会改的,我们还像小时候一样,你忘了你说过会一直保护我,不让别人欺负我的,我们可以像从前一样的,我不能没有你......” “婷婷,你是我妹妹。” 程濯打断了她的话,一动不动的看着她,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倦色。婷婷愣了几秒,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很快的划过面庞,接着歇斯底里的大喊,“不,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你根本不是我哥哥......” “傅红美!你疯了!” 婷婷哭的声嘶力竭,程濯正愁的不知如何是好,忽听不远处传来齐安一声怒骂,顺势望去,又是一阵头疼: 阿美正一脸气愤的揪着柳年年的头发,狠狠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尖声怒骂,“臭□□,敢勾引老娘的男人,我打死你!” 拳脚并用,毫不留情,不愧是雷哥的妹妹......程濯抚了下额,无可奈何的走去,同齐安一起,将张牙舞爪的阿美拉开,疾声色令,“像个疯子一样,乱吼乱叫,丢不丢人!” “丢人!她才tm的丢人!臭□□,不要脸!” “够了!你再骂一句试试!”齐安怒了,面色铁青,看着阿美的眼神带着厌恶,“傅红美,你听着,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也永远不会接受你,从今以后,请你给自己留点脸,不要再来缠着我,我不想再看到你!” 齐安说罢,扶着柳年年,面上有心疼,“年年,我带你去医院。” 柳年年头发凌乱,衣服被扯得不成样子,脸颊上有手指印,红肿一片,明明是一副狼狈至极的模样,可她高高的抬着头,嘴角噙着云淡风轻的笑,眼神扫过阿美,最后又看了一眼程濯,睥睨而又古怪。 “今天出门应该看黄历的,一天之内被打了两次,我可不想去医院了,闻不惯那消毒水的味道,”柳年年看着齐安,淡淡的笑,“我想,还是回家吧。” “我送你。” “不,让他送,顺路。” 柳年年眸光一转,手指程濯。齐安觉得心里痛痛的,认定她是生气了,也是,年年那么美丽那么优雅,若不是认识了他,怎么会被阿美像个疯子一样拉扯在大街上殴打,生气是应该的。 都怪他没有处理好,应该留下的,跟阿美说清楚,彻底了结这件事,也给年年时间冷静一下。齐安于是点了点头,眼中有痛色,“好,你先回家休息,我明天去看你。” 说罢,又拍了拍程濯的肩膀,“麻烦你了阿濯,帮我送年年回家。” ———— 车辆行驶,霓虹灯下,川流不息。 柳年年坐在副驾上,悠然的拖着腮,欣赏路上夜景,哼着歌,心情看上去竟然不错。 程濯有些意外的看了她一眼,“通常这种情况,挨打的不是应该哭吗?” “为什么要哭,”柳年年笑着看他,嘴角勾起,意味深长,“我只不过是挨了打,而她,却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什么代价?”程濯心里一沉。 “被心爱的人彻底抛弃,这代价不算惨重吗?” “嗯,是挺惨重的。” “男人啊,都是很绝情的,只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你现在,算是新人吧。” “是呢,可总有一天,也会变成旧人的,”柳年年托着腮,凤眼微眯,一动不动的看着程濯,“或许我会变成旧人,或许齐安会变成旧人,未来的事谁知道呢,人心是多么的复杂善变,就好像,” “好像什么?” “好像现在,我发觉自己,似乎喜欢上你了。” ———— 送了柳年年回家,车子辗转入了美人巷,灯光闪了两下,远远的,程濯看到棺材店门口站了个人。 衬衫簇新,眉眼干净,金丝眼镜掩着乌黑眼眸,是端阳。 程濯有些不爽,下了车,站在原地点了根烟,吸了一口,看着烟雾缭绕在黑夜,然后将烟放在了梧桐树下。 “我说过她死了,你来这儿也没用的,见不到她。” “你又为什么留在这儿。” “她是我媳妇儿,”程濯眼中有恶趣味的笑,莫名的觉得心里很爽,“我媳妇儿死了,我来继承她们家的棺材店,光明正大。” “哦?结婚证呢?”端阳冷笑着看他。 程濯不为所动,回以更加意味深长的笑,“事实上,豌豆和我都觉得那只是一张废纸,我们俩感情好,都罗古镇的时候,都是住在一起的,她说在她心里,早就认定了我。” 果不其然,端阳脸色一变,看了他很久,最后冷笑,“我今天刚刚跟吕薇离了婚,她大概明天就会来找你了,但愿你能将这些话说给她听。” 端阳说罢,起身离开,嘴角带着讥讽的笑,惹得程濯火冒三丈,看着他的背影“操”了一声,“你们离婚,关老子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