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脉玄修》 第一章 日出天绝峰 天绝山,位于天朝最南端,绵延数千里,其中天绝山主峰天绝峰是天绝山最为奇特的山峰,山峰高愈八百丈,奇珍异兽多不胜数。山顶终年积雪不化,云雾飘绕,祥云天挂,。周围更是有天照、天云、天奇、天庐、天星五大山峰环绕,隐隐有五行会聚,阴阳归一的阵势。 天绝一日出,万丈红光现,只手摘星辰,低眉青冥渊。站在天绝峰顶,一股卓然超凡,傲视天下,一览众山小的气势便会油然而生,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才是最真实的,其余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飘渺云绕。 “哥,你快点,再慢就赶不上山顶的日出了!”一声稍显稚气的声音突兀地婉转在天绝山上,震散了些许云气。云气翻涌间,这声音如百灵鸟的鸣唱,显得更加空灵、悸动。 “瑶瑶,不是我想走的慢,你看看,我的脚都快磨出泡了,再者说了,慢点还可以欣赏到沿途的风景啊,或许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哦!” 男孩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暖意,疲惫的身体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困扰,甚至还有着丝丝的激动。 从能站起来走路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早就憋着一股子登山的冲动了。要不是父亲拦着,恐怕在自己站起来的当天就恨不得去爬天绝峰了。 瑶瑶不由得撇了撇嘴,转过头继续爬山,不过步子却是稍稍慢了下来。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爬山,表面看来爬山带来的喜悦并没有让他的内心有过度的波动,但颤抖的内心还是显示出他异常兴奋。每次从山下看着初升的太阳,仰着脸,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已经发亮、发白的太阳。他都有种希冀,有种渴望!什么时候才能看一看小虎说的那个红彤彤的带着笑的太阳啊。 如果不是爹,也许,我这一生都没有机会看到那美轮美奂的朝阳了吧! 山脚下,一缕缕炊烟,在云雾飘绕的山间升腾起来,显现出一幅山村晨光图。升腾的炊烟不但没有破坏这自然的美景。反而显得更加宁静,和谐。土坯加木板竹杖的墙壁,茅草置的屋顶,整个村子里都是这种简易的房屋,有的只是简单的篱笆构建的围墙,朴实无华,却透露着安恬闲适的诗意。 “青川,默儿的腿刚好,你就这样纵容他和瑶儿去爬山,万一再有个什么闪失,那可该如何是好?真不该听你的,至少也该让他多静养几天才好!”语气中有着说不清的埋怨与担忧。 “哎呀,秀儿,你就别烦我了行不行,都第十三遍了,有完没完啊,我早就给他看过了,好的不能再好了,养、养、养,都养了一个月了,恢复训练也有半个月了,还再养,再养都养出虱子了!你没看到默儿对到山顶看日出是多么的渴望吗?” “好、好、好,就你能,行了吧,唉,这些年来,他吃了太多的苦,虽然现在好了,可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有个完整的童年,我也知道亏欠默儿的太多了······”说着,这个叫秀儿的妇人就忍不住就滴下泪来。 李青川没有再说话,看了看天边微晕的鱼肚白,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现在默儿的腿不是已经好了么?别瞎操心了,赶紧做饭吧,做晚了默儿和瑶瑶回来吃什么?喝西北风啊!”说完,他转回屋继续碾起药草来。只是转身的刹那,脸色不自然的变了变,眼神中也微微地透露出紧张的情绪,随即又恢复了常态。 呼~呼~呼,一阵喘息声,惊起了峰顶栖息的几只苍鸠儿,瑶瑶毫无顾忌地坐在了一块大青石上,的大石头上,不停地喘着粗气,终于快到山顶了,还好,再等一会太阳就该露头了,待气息稍微顺了点,才回头朝山下的路上看去,哥哥离山顶还有段距离,但在日出之前爬到山顶还是可以的。 瑶瑶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哥···哥,你可···要快点哦,不然···就看不到完整的日出了哦!” 山顶毕竟不是山脚下,尤其早晨带着湿气的寒风烈烈作响,长时间站在峰顶,便会因受不了山风的侵袭呼吸有些不太顺畅而不得不下山。可奇怪的是天绝峰并不是山风凌烈,而是一股若有如无的微风,风卷云舒,夹杂着淡淡的大自然的山林中的淡淡清香气,沁人心脾,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常年在这峰顶,还会延年益寿。当然很多人也并不知道这一奇特现象,因为天绝峰的高绝,很少会有 人上来的,这个秘密自然也就很少有人发现了。 这是哥哥第一次上山,李心瑶心中有着无限的喜悦,幸福。发丝轻扬,发尖滴着点点混着汗水的晨露,微隆的胸部一起一伏,稚气的脸庞掩饰不住她脱俗的美丽。这也是她第一次爬上天绝峰顶,以前都不敢来这的,只是在其他比较低矮的山上呆过,这次是因为哥哥李默非要登天绝峰她才跟着来的。 呵,终于登上了山顶,李默虽然是第一次上山,却丝毫不像第一次上山的样子,只是微微地有些气喘,从小就在椅子上坐着,让他的双腿上的肌肉并不是特别坚韧发达,从脚下磨出来的水泡和颤抖的双腿便看的出来,身体还是有点虚弱。还需要锻炼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变得强壮些,为了不使自己双腿肌肉萎缩,从小父亲就给他按摩双腿,并且他自己也坚持修炼内功,所以内功比较深厚,气息悠长,所以并不是特别累。 哥哥爬上天绝峰却仅仅是有一些微微气喘,让李心瑶有些惊奇,忍不住啊的叫了起来:“哥哥,你···怎么···看起来···好···好···好像一点都不累啊?”一句话,喘三喘,就是李心瑶现在的样子。爬山对女孩子来说确实也够呛的,特别是在心情兴奋,有些攀比炫耀的时候。 李默看着妹妹气喘吁吁的样子,有些好笑,也有些感叹,若不是平时修炼家传内功心法,并用药材调理身子,恐怕就是自己腿好了,也不可能爬上这么高的山峰,第一次上山,而且是爬上天绝峰顶,后果仅仅是有些气喘,小腿也仅仅是有些微软,微酸的感觉。这在其他人看来完全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腿也好的不太快了吧。 李默直了直身子,理了下有些凌乱的气息,道:“妹妹,你知道怎样登山才能不累吗?” 李心瑶,摇了摇头,疑惑地看着他,李默没有立刻回答她,目光看向了东方的那一丝红芒,那是太阳的光辉,终于可以不再仰起头来看你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过,双腿踏在坚实的土石上,感受着大地的厚重气息,登临绝顶,目光穿透云际,一股豪情壮志油然而生,我李默,站起来了! “妹妹,你看,太阳已经露出了一丝霞光,日出马上就要出来了。” 云层遮住了太阳的光芒,却挡不住太阳的脚步,天边逐渐呈现出了丝丝的霞光,越来越浓,越来越亮,穿透了云层,照射在人身上,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一下子就吹散了山顶的冷冽,蓬勃的朝气,自山顶而下,使得天绝山更加清新焕发,生机勃勃。 正值初春,山峰顶上还有些微凉,春寒料峭,朝阳的光辉还没有完全地驱走这股淡淡的凉意。李心瑶早已休息了过来,坐在山顶已经有了些凉意,不禁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峰顶的凉风丝毫没有给李默带来一丝波动,李默张开双臂,闭着眼,呼吸着朝阳的气息,甚至能够感受着它的温暖,融化掉所有的寒冷一般,心中一片清明。激动的神色渐渐地平静了下来,这个时刻,宁静,祥和,生机,活力,朝气,全部糅合在了一起,在这中氛围下,心灵会止不住地升华,忘却痛苦与烦恼,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憧憬与希望。似要羽化成仙,飘然离去。 红彤彤的太阳完全露出了它的容颜,由一个害羞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没有了初时的扭捏,似乎一下子从云海里蹦了出来,万丈霞光,普照大地,山川河流,万物众生,皆沐浴在他的温暖之下。 李心瑶看了看哥哥,又看了看天边将要冒出来的太阳,有些惊讶,看着哥哥就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充满了朝气,活力。以往的哥哥纵使默默地做自己的事,少言寡语,她知道,在他的心里始终有着一团火焰在燃烧。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今天,就是哥哥心中那团火焰冲出束缚的一天。 这种变化,让李心瑶对哥哥充满了信心与期待。 李心瑶双手十指紧扣,明眸微闭,向着那第一缕阳光许下了自己的心愿。 李默睁开眼,此时的太阳已经有些刺眼了,不能直视,他呼了口浊气,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量,这并不是身体更加强壮带来的力量,而是心灵的升华与对生活的激情带来的力量,这种力量带来的效果比身体自身的力量更加强大。 看着依然有些喘息的妹妹,李默笑了起来,道:“妹妹,你看你,到现在呼吸还没有平复下来,这样的状态怎么能真正的欣赏到朝阳的美?我之所以走的慢,那是知道在太阳出来之前,我一定能够到达峰顶,多出来的时间可以欣赏下路边的风景,一样会有许多的收获,你看这是什么!” 说完还得意地扬了扬手中的东西。李心瑶啊的惊叫了起来,雪荧灵芝!而且不止一株,竟然有三株之多。 她惊喜地看着哥哥手中那团泛着淡淡荧光的灵芝。这绝对是好东西,其中的功效更是普通灵芝的数十倍都不止。 星荧灵芝,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全身雪白,在阳光下,灵芝周身会泛起如雪般的淡淡荧光,星星闪耀,非常漂亮。 李心瑶嘟起了小嘴,似乎埋怨哥哥没有早点告诉她有星荧灵芝,要不然自己就有可能多采一些星荧灵芝了。似乎想起了什么,道:“哥哥,你还没有告诉我怎样才是爬山的最好方法呢!快点告诉我吧!” 李默呵呵地笑了笑,道:“这其实很简单啊,第一就是不能急于求成,第二就是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再者就是尽可能地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来减轻自己身体的负荷,使得自己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最大的利益化。你看你,把自己累成这个样子,现在还有点喘息,即使到了山顶,也不可能即使地调整好状态,那样,看日出的时候就少了份欣赏日出的心境。也就很难品味到日出的美了。还有,就是要合理利用时间······” 李心瑶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太深奥,还是不要想的好。 此时的太阳已经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地方了,两人在峰顶上又呆了一会,这才下山。一路上,李心瑶东看看,西找找,希望再找到几株星荧灵芝,或者其他的奇珍异草,可直到回到村里,也没有发现什么比较有价值的好东西。让她好不郁闷。 真是的,为什么哥哥的运气就那么好,而我却一棵都找不到。李默看到妹妹这个样子,哈哈的笑了起来。 今天真是个不错的开始!; 第二章 李家村 李家村,不大不小的山中野村,村中也就几百户人家。可以说,李家村,是一个主要以打猎为生的村子。十二岁以上的没有不会打猎的,平时家里的青壮男子依靠上山打猎、砍柴、或者采些药材来维持生计。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因此村里人经常会有跌打损伤,被猛兽毒虫叮咬的伤病患者,所以村里会点医术的也不在少数,但要数医术最好的,就是李默的爹李青川了,原因无他,整个村子就是因为李青川的祖爷爷发展起来的。 说起李青川,在整个李家村里,绝对是响当当的人物,不为别的,单单一手岐黄之术,不知道医好了多少人,药医不死人,鬼门抢人魂。只要不是必死的伤势,到了他手里,基本上就是与死绝缘了。 李青山的医术是祖传下来的,祖上传下来一本医书《千华经》,据说是他的祖爷爷在深山洞府中寻到的,整本书,泛着淡黄的草色,使用似锦似帛的纸张记载的。也就是凭着这本书他的祖爷爷闯下了医神的称号,后来归隐山林,来到这天绝峰下隐居了下来。 因为他祖爷爷的妙手回春,一开始的受伤有病的猎户找他医治,后来就有个别的猎户把家也搬到了李青川家附近,渐渐地此地周围的一些猎户及一些其他村子里的原居民的渐渐就也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不大不小的村子,并推选李青川的祖爷爷为第一代村长,命名为李家村。 一直到现在的李青川这一辈,李家一直都是村长专业户。 《千华经》其内容小到蚊虫叮咬的防治方法,大到起死回生,续骨接脉,无一没有详细的记载。人体骨骼神髓,穴位脉络,药草的形、色、味、功效,更是有着详细的图谱。另外还附录着一些修身养性,呼吸吐纳,强身健体的修炼功法,其中更包括一套完整的修炼功法,动作招式,内功心法一应并全。以及一些天地奇珍,灵秀神异之物的记载。 可以说,一本《千华经》,纵是普通人,没有学习过岐黄之术,也能悬壶济世,医人看病,救死扶伤。至于这医书是祖上在哪里学到的,他也不甚清楚,只是知道,即使在外面的繁华世界,相信也没有几个这样医术之人。称父亲为世外高人也毫不为过! 李青川不喜尘世喧哗,只愿呆在这与世隔绝的山村之中,安恬闲适的生活,没有纷争,没有浮华,有的只是村民的纯朴善良。在这乱世之中,可谓是世外桃源,福地洞天了。 自小李默就坐在轮椅上,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在村子里疯跑,玩耍。他就羡慕得很,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他们一样,用自己的双腿撑起自己的身体,用自己的双脚,来走路,跑步。因为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所以李默平时最主要的活动就是看医书,随着父亲学医,辨识药材,并把采摘来的药材金星晾晒,烘干。 起初他觉得上天对自己很不公平,为什么别人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而我就只能坐在轮椅上,度其余生?那时候的他很痛苦,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暗淡的,看不到未来,对生活没有激情,就只是默默地坐在轮椅上,看日出日落。 李青川看着儿子整日消沉的样子,心里很难受,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治好儿子的双腿,能够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的生活。 李默牢牢记得那天父亲对自己说的话。是那些话让他抛弃了心中的自卑,重新拾起了对生活的希望,那时他内心里也燃烧了一团不熄的火焰。 默儿,我知道,你心里想的,你放心,我一定会治好你的腿。这些年来,我也发现了你腿的一点端倪,应该是某些穴道经脉堵塞,导致双腿与身体就像分家了一样,相信只要我找对了堵塞的穴道,就一定能够治好你的腿。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尽量试着锻炼自己的双腿的神经感应,不要让双腿萎缩。还有平时就多看看医书,学点医术,相信你的成就也绝对不会在我之下。双腿废了,心不废,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从此以后,李默就随着父亲学医,一边修习千华经上的内功心法,一边钻研《千华经》,李默对医术有着极强的领悟能力,短短的两年时间就把数千种药材的各种药性,特征熟记于心。医书上的大多治疗方法及图谱也学的七七八八了,即使是最难的人体骨骼构造,经脉纹理,穴位分布也能倒背如流。 只是《千华经》末页记载的三副图谱,他却毫无头绪,只得作罢。 他唯一不足的也就是经验和火候,相信磨练一段时间,就会不弱于自己。这让李青川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和兴奋,于是把自己压箱底的功夫——鬼门十三针也一并交给了他。 鬼门十三针,这也是李青川的祖爷爷创出来的一套针灸之法。之所以称谓鬼门十三针,即使你到了鬼门关,他也能够用针灸把你拉回来,因为他用针从来没有超过十三针,仅仅是十三针,就能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所以就被世人称为鬼门十三针。 这也是李青川最压箱底的功夫,他足足学了十五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吃透这十三针的手法。现在交给李默也是希望,能够传其衣钵,不让这门绝学失传。 当李默怀着紧张激动的心情第一次站在村里人面前的时候,确实造成了不小的轰动,一阵风吹过,眨眼间全村都知道了李青川家的儿子站起来了,不再是个坐在轮椅上的残废。在恭喜李默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李青川的惊奇与赞叹,没有人会嫉妒,在这些善良淳朴的村民面前,似乎世间一切的阴暗面都不存在,有的只是善意的祝福。就是那些常常欺负他的小孩子也没有了往日的调皮,都有些好奇地看着李默,好奇他为什么一下子就好了。 李默自从站起来之后,除了刮风下雨之类的恶劣天气以外,就从没有间断过爬山到天绝峰顶去看日出。下山回来就锻炼自己的身体,希望自己更加强壮一点,其妹妹李心瑶也天天跟着他爬山,只是她似乎对日出不是太感兴趣,反而更加热衷于山中的奇珍异草,而且似乎是赚了运,每次下山时都更够找到一两株比较珍贵的药草。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李默已经完全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习惯,双腿也变得更加强劲有力,不再像以前那样软绵无力,仿佛不是自己的腿一样,而是两根搭在自己身上的两根木头。 两个月的上山下山,登临天绝峰,观看日出朝阳,让李默心中的那团火完全地燃烧了起来,每一天的日出朝阳都带给他一些新的体验。自信的光芒闪耀在双眸中,他并不像父亲那样有着一颗平淡安恬的心,而是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够轰轰烈烈的,而不是平庸一生。他更向往的是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横戟铁马或运筹帷幄,笑傲朝堂,受万人敬仰的生活。 虽然村里与世隔绝,但并不代表就与外界完全断绝了联系,平时还是有人到外面贩卖些猎捕的野兽皮毛,药材山珍。换取些生活用品之类的。但村里有个规矩,就是不准带外来人进村,免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李青川自己有时候也会去山外的小镇上卖些草药,换些家用物什,维持生计。只是,李青川喜欢清静,所以一年也出去没几次。所以当李青川不出去的时候,李默就托人帮忙带来些书籍来了解外面的世界。 以前很多理想对李默来说都是奢望,只能在心中想一想。如今有了希望,李默就更不愿放弃了,也格外珍惜。很希望出去闯一闯。即使是终老此生不能出山,锻炼身体,增强自己的体格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种紧迫的压力,对他来说,他已经荒废了十四年,如果不争分夺秒,是赶不上别人的步伐的。这种想法似乎早已深植与脑海中,所以李默就尽量增加自己的体能训练,登山,到天绝峰顶,依照《千华经》上所记载的一种呼吸吐纳,动作招式来练功。读书识理,研习医道。 这些天来,细心的他发现了天绝峰的不同之处,这里的空气更加的清新,让人如沐春风,全身心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再配合上《千华经》上的修炼方法,更是相得益彰。效果出奇地好,这也是李默身体能够快速变的强韧的原因。 ; 第三章 千华经 《千华经》所记载的功法,并没有名字,李默练了一段时间,就感觉这种呼吸吐纳方法绝不简单,每次修炼的时候,全身微微地泛着淡淡的荧光红,肉眼很难发现这种奇怪的现象。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每个毛孔都在呼吸,每个细胞都在颤动,尽量的在汲取外界能量,这些能量一到了体内就随着自己的呼吸吐纳形成了一个周天循环,在体内经脉中流动,滋养身体,强韧体魄。甚至使得他的六识也敏锐了不少,能感觉到周身气流可以凭借自己的肉眼来看破气流的轨迹变化。而天绝峰上恰恰就有了这种能够满足自身细胞需求的能量。 他大概也猜测到了这些能量到底是些什么,在《千华经》上曾经就提到过一些特殊的能量,而他所遇到的这种能量,似乎就是书中所提到的叫做灵气的能量。这些能量生于天地间,夺天地之造化,甚为神奇。它多聚集于天地灵动,钟神秀造化的洞天福地。 倘若能够吸收这些能量,就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甚至摆脱凡尘俗扰,脱胎换骨,成就传说中的长生神仙。 最让他惊喜的是,双腿似乎吸收外界能量的速度远远大于其他地方,他可以毫不犹豫地相信,自己一脚踢出去,能够踢断碗口粗的小树。这种变化,让他有些兴奋,也有些担心,仅仅两个月便让废了十四年的腿有了这样惊人的变化。他不知道时好时坏。但目前来看并不是一个坏消息。同时也更好奇到底写这本《千华经》的到底是什么奇人异士,能够写出这本旷世奇书。而自己的祖先又是怎么得到的这本奇书的。 或者,这是上天给予自己的补偿。 李心瑶被哥哥李默强行拉着到山顶练功,让李心瑶心里有些羞恼,我又不是你男孩子家家的,练什么功夫,还是到山林中找我的宝贝才过瘾。李默也不多解释,就是不练功,也要逼着她至少呆在峰顶一个小时以上才可以下去。 活泼好动的李心瑶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在慢慢地发生着微弱的变化,肌肤也更加莹白细腻,体内也有了一些极为孱弱的灵气在体内,由于太少和没有修炼的缘故,她体内的灵气只能随着血液的循环形成一丝微弱的循环,滋润着她的身体。甚至有些地方吸纳的灵气只能像一团死气一样附着在她的体内,不能流动循环。 李默兄妹像往常一样在天绝峰下来以后,准备回家吃饭,走到山腰的时候,突然,李心瑶惊喜地叫了起来:“哥,快看,银狐,好漂亮的银狐!哥哥,帮我抓过来吧,好不好?”说完,瞪着李默,用我见犹怜的眼神看着他,甚至眼中因激动而闪着一层雾气。 女孩子天生对一些漂亮的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特别是那些可爱的小动物更加的喜爱。看到小银狐当然会忍不住就想占为己有。 李默顺着妹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只浑身银白的小狐狸,坐卧在杂草丛中,一双闪着亮光的眼睛滴溜溜地乱转,当它看到李默兄妹时,似乎显出一丝慌乱。但并没有立即逃逸,只是神情戒备地看着李默两人,在草丛中跳来跳去,大尾巴一甩一摇,龇着牙,咧着嘴,希望能够吓跑两人。可毕竟它太过弱小,攻击力弱得可怜,根本没有自保的能力。这些动作,在李默看来完全是滑稽可笑之举。 李心瑶看着小银狐的举动,越发的欢喜,也不说话,只使劲地摇哥哥的胳膊,李默也对这只小银狐有了一丝兴趣,如果真能抓回家给妹妹做妹妹的宠物,一定很有意思。李默对能不能抓到小银狐其实并不十分在意,只是略微对它有些感兴趣罢了。因为他从小银狐的身上感觉到似乎有着一丝丝灵气,他慢慢地靠近小银狐,步伐轻盈,举手投足间似浑然天成,灵性十足。竟然使得小银狐眼中的戒备之色也减少了不少,带着一丝迷茫,面部表情也似乎露出了些许安详,像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一样。 李默放轻了手的力道,右手触到了小银狐的身体,抚摸着小银狐的毛发,感觉小银狐毛发很柔暖,细腻,顺滑。似抚摸着锦缎。李默慢慢地想抱起小银狐,眼看就要完全抱住小银狐的时候,小银狐像是在迷茫中清醒了过来,神情古怪,身体猛然抖了抖,从李默的手中窜了出去,急若流星,转身在林间几个腾跃,就不见了踪影。 李默有些惊讶,因为他明显地在银狐眼中看到了一丝人类才有的感情波动,似惊慌,又似悲伤,还有这一丝不舍。甚至面部表情也活灵活现。他自嘲地甩甩头,自己是不是有些神经大条了,一只狐狸罢了,自己竟然也有这样的感觉。 他无奈地笑了笑:“没想到他突然会逃跑,要不然就给你抓到了。” 李心瑶恨恨地瞪着李默不说话,眼泪在明眸中隐隐打转,泪点莹莹。 李默讪讪地笑了笑:“它跑这么快,现在追也追不上了。走吧,赶紧下山吃饭去吧,晚了爹娘就等的急了!” 李心瑶恋恋不舍地跟着哥哥往山下走去,。路上也不理李默,独自走在后面,时不时还回头看看,希望再遇见那只银狐,只是走得远了也没有再看到银狐的身影李心瑶有些意兴阑珊,仿佛丢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怅然若失,落寞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山林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银白色的小点,又出现在了李心瑶刚看到银狐的地方,竟然还是那只银狐,它又回到了原处,双爪不停地扒着身边的杂草,待杂草被扒净时,赫然又出现了一只银狐,这只银狐比它还要大些,躺在草丛上,地上有着一滩已经发黑了的血液,呼吸微弱。随时都会死去。 小银狐,嘴里发出吱吱呜呜叫声,眼中泪光闪动,两只前爪不停地在地上的银狐身上晃动,希望它能够醒过来。 很久后,地上的银狐,睁开了眼,似回光返照,对小银狐吱吱地叫了两声,仿佛在安慰小银狐,一只前爪伸了伸,终究没有抚摸到小银狐,便双眼暗淡,失去了生机。 小银狐吱吱呜呜不停地悲鸣,前爪摇着地上银狐的身体,渐渐地,它明白了这只是徒劳,呜咽了几声,用嘴咬着死去的银狐的尾巴,像是要用尽平生的力气一一般,猛地一甩头,银狐的尸体便落在了小银狐的背上,小银狐也不多做停留,驮着银狐的尸体,来到了一个山石嶙峋,树木茂盛的地方。一个黑黝黝的小洞穴出现在了面前,洞口还有些银狐留下的痕迹,想必这里应该就是银狐曾经的家。 小银狐趴在地上把银狐的尸体挪到了那个洞里面,两只前爪扒开地面表层的小碎石,挖出地面的泥土,掩埋了银狐的尸体。又用碎石覆盖在了洞口的表面。最上面还略微有些青草树叶。从外面看丝毫看不出这里曾经有一个洞口的样子,很难想象小小的一只银狐竟然有这样的智慧,懂得掩埋尸体,并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而做出这样精心的布置。这种智慧已经不亚于一般的小孩了。甚至更胜一筹。直到夜幕降临,小银狐才转身没入山林中,消逝不见。 李心瑶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也不去吃饭,回到自己的小屋里独自生闷气,但更多的是对小银狐的思念,有些人许多时候并不需要太多的接触,就能对某一事物产生强烈的感情,而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或许仅仅是那惊鸿一瞥,便会有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念想。 李心瑶天生活泼开朗,不像有些人多愁善感,但她却是那种一但对某些事物产生好感的时候,就会有更强烈的感情。其实对小银狐,她也仅仅是刹那的相遇,但却深深地被小银狐所吸引。 李默的娘王玉秀奇怪地看着李默道:“瑶瑶这是怎么了?也不吃饭,一声不吭地就回自己的屋里去了?是不是你又欺负她,惹她生气了?”李默哭笑不得,那是自己惹她了,于是就把今天遇到银狐的事给说了一遍。李青川呵呵地笑了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倒是李默他妈听了又旁生许多念想,说什么山上那么危险,银狐这类动物又跑那么快,万一抓银狐不小心受伤了怎么办?然后又说瑶瑶心底善良,又喜欢小动物,你当时就应该紧紧地抓住银狐不能让它跑了云云。 最后絮叨了李默半天,才想起要吃饭了,这才绷着脸说道:“天绝峰那么高,早上你们起来那么早去上峰顶,不吃饭身体怎么受的了。去,把瑶瑶叫来吃饭去。你看你做哥哥的,一点不会照顾下妹妹。” 李默不敢拂逆母亲大人的话,哦的一声转身去瑶瑶去了。心里有些无奈,貌似自己这十几年都是妹妹照顾自己的多,而自己照顾妹妹的少吧,看来自己还真的亏欠妹妹许多呢。 好说歹说才劝着李心瑶出来吃饭,这还是他许诺一定给她抓来一个漂亮的小动物来给她做宠物才算给她劝出来了。 一家人在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李默感觉现在才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刻了。 第四章 关禁闭 小时候的李默因为自己身体的原因,所以经常受到村里其他孩子的欺负,就是小他几岁的小孩也敢欺负他,取乐。因此李默的幼时童年时很孤单的,很少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也就和邻居家的小虎关系不错,小虎生性腼腆,像个女孩子,所以也经常受其他孩子的气,李默和小虎算是一对难兄难弟了。两人自然也就走的更近一些。 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毕竟还有着小孩子的天性,所以没事的时候李默还是喜欢去找小虎去玩。李默到了小虎家才知道小虎出去割猪草去了,李默有些失望,意兴阑珊,就到村里到处转转,很久没有在村里转了,自从腿好了以后还是第一次在村子里转呢,走到村头的大古槐的时候,李默看到了一大堆小孩围在古槐下面,声音噪杂。他好奇地走了上去。 一个体型肥胖的十四五岁的少年指着对面的差不多同样年纪的少年笑道:“哈哈,就你这小瘪三还能找到这么好的东西?赶紧把它给我,我就不打你,要不然,就别怪我不讲道理了。”说完还用手指狠狠地点着男孩的头。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可笑抢别人东西,还说自己有道理的。这算哪门子的理论逻辑。小孩子的心思确实······ 少年紧紧地抓着手里的篮子,猪草撒了一地,他眼神有些愤怒,倔强地盯着他:“这明明是我得到的东西,为什么要给你?我就不给。” 李默挤进一看,大吃一惊,竟然是阿牛和小虎,阿牛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小霸王,常常欺负其他的小孩,而他和小虎恰恰是阿牛的重点照顾对象。看样子今天又是阿牛要欺负小虎了。 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做事冲动的年龄,心下有些恼怒,自己双腿已经痊愈了,看到好友遇难自然不可能旁观视之。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二话不说,推搡了阿牛一下,骂道:“好你个小臭牛犊子,平时仗着自己身体强壮,力气大,总是欺负别人,凭什么别人的东西要给你?” 阿牛一个措不及防被李默推出了好远,差点摔倒,阿牛仔细一看原来是李默,李默腿好的事情他也早就知道了,现在看到平时自己经常欺负的对象,竟然敢先动手,恼羞成怒恶狠狠地说道:“原来是你这个残废啊,腿刚好了两个月,就学别人行侠仗义了啊?就凭你,又能有多大的力气,敢对我嚣张,看我不把你们打趴下,我就不叫阿牛。” 不由分说,一拳朝李默面门上打了过去,周围的小孩一看有架可以看,轰的一下子让出了好大的一片空地,站在一旁围观。小虎看到李默双腿刚好,就不顾安危为自己出头,虽然说不上危险,但挨打是免不了的,心里有些感动。可看到阿牛气势汹汹地朝李默打来,吓得差点哭出来:“明远,赶紧跑啊,你打不过他的!” 看到阿牛一拳打来,如果是过去,他只有挨打的份,可现在的他早已不再是那个吴下阿蒙了,虽然仅仅的两个月,但对李默来说,早已经是脱胎换骨,今非昔比,况且又得到了天绝峰灵气的滋养,力量和速度都提高了不少,这一拳对他来说毫无威胁。轻轻一跳就躲了过去,双腿微屈下意识地照着《千华经》的动作踢了出去。 一股莫名的暖流从双腿经脉流动,带起一阵厉风! 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阿牛的身体像风筝一样在空中划了一个抛物线的弧度飞了出去,撞到几个围观的小孩,喷出一大口鲜血,血花四溅,双眼微凸,头一歪,晕死过去。甚至部分鲜血喷在了李默的身上,在场的所有人一下子懵了,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几十道目光朝阿牛射去,他足足被踢出了十几米远,脸色酱紫,口中不停地往外冒着鲜血,即使昏迷了,身体也因痉挛疼痛而不停地颤抖,样子看起来可怖骇人。 短暂的沉默,像是晴天里打了炸雷,所有小孩子惊恐地叫着四散逃开,有些稍大点的算是比较冷静,赶忙跑去叫大人去了,这种情况也只有村里的大人才能解决。有些胆小的甚至在看到鲜血的时候就哇哇大哭了起来,哭喊着找爹娘。 李默茫然无措地站在原地,也有些傻了,本意只是想教训下阿牛,希望他以后不要仗着自己比别人力气大,就随便欺负人,哪会知道会变成现在这般模样,自己仅仅是下意识的一脚,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力道。小虎,拉了拉李默的衣服,声音若蚊蝇,脸色苍白,颤抖着小声问道:“默哥,我们怎么办啊?” 李默回过神来,虽然有些害怕,但也渐渐地冷静了下来,平时看多了书,习惯了独自思考,所以此时也能快速地平复心情,冷静下来,考虑到底该怎么做。可现在的情况来看,怎么做都不顶用,还是等阿牛醒过来才能做出合理的解决办法。这下可麻烦了,希望阿牛问题不大才好,如果真闹出了人命的事,可真就大条了。 很快就来了几个大人,阿牛的家人闻讯也呼天抢地地赶了过来,阿牛的娘见到自己的儿子满脸是血,恐怖异常,早已泣不成声,几欲昏倒在地。众人劝的劝,帮的帮,把阿牛抬了起来,直奔李默家。 他们也知道,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救治阿牛才是首要之急。阿牛被众人小心翼翼地抱到了李默的家,并不是去到他家论理去,而是村子里医术最好的也就李青川了,到了他手里,伤势治愈的几率就大的多了。 小孩子难免会有些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常常做出一些恃强凌弱,欺软怕硬的事来。在大人来看这也没什么,无非就是小孩子的幼稚行为,等长大了,就不会这么幼稚了。只要不出什么大事,大多也就不去管教。任由他们自己去耍。但真要出了什么事了,还是由大人出面解决。村里人虽然和善、纯朴,可关系到自家后代生死性命的事,并不是仅仅是几句话就能盖过去的。 这次发生了这样的事,差点打死了人,于情于理,如果不给别人一家人一个合理的交代,即使是相处了几十年的同村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 虽然阿牛受伤时的样子恐怖吓人,但也并不是什么致命伤,只是李默的那一脚的力道大的吓人,震伤了内脏,所以要慢慢调理,至少要半个月才能痊愈。 好在阿牛平时身体比较肥胖,强壮一点,身上的脂肪也帮忙卸掉了不少的力道,只是内脏因强力的震荡挤压,而有些损伤,只要调养些日子就能完好如初。只是这样一来,自然生出不少的麻烦,李青川好说歹说,并承诺一定会治好阿牛的伤而且没有后遗症,才算是止住了阿牛他家人的怒火。 阿牛的家人也知道阿牛有错在先,理上也有些说不过去,况且还要仰仗李青川给儿子治病呢,毕竟一个村里的,平时互帮互助,和里和气的,也不能闹的太僵,最终也就草草了事,没有过多的计较。 但李默下手也太重了,虽然他们也奇怪为什么李默腿刚好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有这么大的力量,能把阿牛打出那么远,就是一般的身体完好的成年人也不可能一脚就能把阿牛踢出十几米远,最多也就几米远就算比较厉害的了。要知道,阿牛虽然只有十五岁的年纪,可体重就有近一百八十斤的重量。而且还听说是身体都踢飞了起来。这在普通人眼中,完全是超乎想象。谁有那么大的力道把这么重的一个胖子踢飞?恐怕整个村里也就李默自己一人而已。 最终,村里人把李默归为天生神力,是个怪胎。腿不好便罢,可一旦好了,竟然比常人的还好好的多。虽然腿以前不能走路,可现在好了,自然也就体现了出来。一时间,李默成了村里经常谈论的对象,所有的小孩子见到李默也唯恐躲避不及。不过,他们自然是没有机会看到李默了。因为他被李青川关了禁闭,李默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关禁闭眼下来说反而是最好的选择。 坐在天绝峰上,李默还在想自己身体的事情,但总也不太明白。李默已经有好些天没有下山了,这也是他向爹爹请求的。希望关禁闭期间自己能呆在山上。起初他娘不同意,可耐不住李默的坚持,李青川也默许了,就同意了李默的请求,李默上山时他娘不住地流泪,像是生离死别似的。 李默在山峰的几块大石头下简单的搭建了一个小石屋,说是房屋,倒不如说是石头堆起来的小山坳。山峰上恰好有几块千斤巨石恰好围成一个小小的山洞似的山坳。自然也就成了李默的临时住所。李默铺了些稻草,上面又铺了一层棉被,驱寒御暖是足够了。这样简陋的生活现在来看活脱脱的一个远古山顶洞人。 每天吃饭也就是他妹妹给他送上来。不过也只有早上的时候李心瑶才会送饭上来,其他时候都不来的。要不然,还不累死。这也是李默自己要求的,李青川也只能任他去了。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山上还能饿死一个大活人么?李默饿了就猎捕些野鸡野兔之类的烤了吃,更何况天绝峰上从来不缺野鸡野兔。倒也没什么太大的不适应的。 倒是李心瑶身体素质也层层往上窜,增强了很多,爬山也没有那么累了。不像起初到山顶说话崩出三个字就得喘三喘。 李默苦思冥想,百思不得其解。就是想不出为什么自己会有那么大的力量。难道就仅仅是因为自己再天绝峰的修炼《千华经》中记载的招式的缘故吗?又或者是在天绝峰吸收了灵气的缘故?那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没有人发现天绝峰的秘密呢?苦想了多天,依然无丝毫头绪,还是李心瑶点播了他,可能是双重作用,两者皆有效果,不管是谁的作用占的比例大些,这对你来说不都是好事吗?对身体有没有坏处何必为难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李默觉得有些好笑,自己有些钻牛角尖了,有些事不求甚解更好,一旦清楚明白了,但来的反而会是反效果。就说现在,没有明白这其中的缘由更好,权且当做两者都有,若一旦明白了其中的奥秘缘由,到那时自己很可能会偏重于某一项的修炼,带来的效果反而不如现在不清不楚的时候。 明白了这一层理,李默心情好了许多。每天也更加勤奋于练功。天天呆在天绝峰上到也让他发现了不少的趣事。每当太阳出来的时候,天绝峰就会风起云动,云雾飘绕,鸟鸣猿啼。灵气也更加的浓厚,流动的速度比其他时候加快了许多。而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天绝峰就风停云止。山林也一下子寂静了下来。所以早上一大早李默就不得不早起。练功,练习千华经。然后下午就山上乱窜,寻找药材。然后再让妹妹带下山。 不知觉间,李默也习惯了这种简单的生活。看日出,做晨练,学医术,辨药材。很安静,也很自然。甚至于自己闯荡天涯的念头似乎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湮灭了一般。 ; 第五章 吸收灵气 从初春到现在的盛夏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六个月的时间。而李默在山上呆了足足三个月之久了,本来他很早就可以下山了,可他觉得只有在山林中自己才感觉到自己的快乐与成长。其实最重要的是,他在天绝峰的这段时间,身体素质得到了质的飞跃。和以前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当然如果没有《千华经》的帮助,自己也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进步。 《千华经》记载了一整套的修炼功法,在李默双腿就没有好的时候,他就开始对这些修炼功法开始研究,只是差了些实践。而这几个月就是最好的实践机会。所以这套《千华经》上的修炼功法对他来说修炼起来那是得心应手,水到渠成。 虽然内功即使自己坐在轮椅上都能修炼,可偏偏他修炼的时候似乎遇到了阻力,无法修炼。知道双腿好了之后,再次尝试的时候才发现能够修炼了。这才知道,是自己双腿的原因导致自己不能修炼。 实际上,《千华经》上的修炼功法并不是太过高深,只能算是比较高级一点的修炼功法。但绝对算不上绝学。到现在也就是能熟练地使用其中的招式,呼吸吐纳比较流畅而已。离大成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要走。 无聊之间,李默就想研究一下《千华经》上最后的三幅图谱。这三幅图谱很奇怪,每张图谱上都画了一个人物做着不同的动作,说奇怪是因为这几个动作根本做不出来。至少现在的李默是没有能力做出来这几个动作。 看着这几张图谱,李默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蛇,只有蛇才能随意自然地做出这几个动作吧。 第一张图谱上画着一个青年男子,身穿紧身袍,双手交叉,手心朝天,双脚盘蜒,脚心同样斜侧朝上,像个盘旋而卧的大蛇。双眼微闭,头向后仰,像是倒着长在身体上一般。扭曲的脖子看起来特别怪异。李默怎么页想不到身体会柔软到那种程度,几乎是全身打散随意揉捏一样。图谱上角有四个字——五心逆行。 第二幅图谱上的人做的动作更加惊人,仅仅以右手的双指撑地,身体平行立于空中。如果双脚不是离开地面的话,很像现在的俯卧撑。同样图谱上有四个字——身体立行 李默难以想象怎么用两根手指就支撑起整个身子,而且是平行的立于空中。这对于他来说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第三幅图谱还算正常,是一个静卧打坐的道人,面带微笑,神色安详,闭目凝神,但李默分明感觉到图谱上的道人是睁开着双眼的。神秘莫测。只是图谱上并没有提示性的字样。 李默看着这幅图谱会不由自主地深陷其中,仿佛一个气场在牵引着他要做出相同的动作。醒来之后像是做了一场梦,而梦境却一片茫然。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李默就再有看过这第三幅图谱。对他来说这幅图上的动作并不难做,但却更加神秘,不可思议。 想要了解一件未知的事物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尝试去实践。无知者无畏,如果知道了这几个动作带来的后果,或许李默就不会贸然的尝试。甚至知难而退。也就无法明白这几个动作所产生的作用。 做这第一个动作,强行做了这一个动作,而且还是似是而非的四不像,仅仅坚持了几秒钟的时间。全身各大关节钻心的疼痛就把李默淹没在汪洋的痛海中了。就是万蚁噬心、五马分尸、凌迟刮刀,也不过如此吧? 全身筋骨像被无限拉伸,撕裂了一样,真真正正的抽筋剥骨。这根本就不是人能做出来的。哪有这么折磨人的。心里不停地咒骂着画出这幅图的人。 如果做这本书的人活着听到这样的话一定大呼冤枉。别人画出来的图谱,也没说让你练啊,是你自找苦吃还要怪别人。到底是谁不讲理啊? 足足两个时辰李默才从疼痛中缓了过来,这一试,几乎韧带拉伤,虽然李默平常的朝天蹬,空中翻都能轻易地做了出来,但现在仅仅是这一个动作就差点把他韧带筋脉拉断,可以说这个动作几乎是最大可能地拉伸自身的韧带,增强自己的柔韧性。使得自身筋骨肌肉更加的协调。 可这疼痛度太过折磨人,使得李默有些犹豫到底还继续练不练了,可一旦练成,带来的好处也将是巨大的,这点他毫不怀疑,就刚才那个似是而非的动作,虽然疼痛难忍,可明显地感觉到自己柔韧性的幅度有所增加。虽然很细微,但长期练习带来的效果就会体现出来。 李默心中略一犹豫就决定继续练下去,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不是个甘于平庸的人,唯有不断地磨练自己才能有成功的本钱。 同样,医术虽然能令自己受万人敬仰。可这并没有跌宕起伏的激情。唯有成为武学高手,战斗中名扬天下才能令自己兴奋。这不是说李默就喜欢打打杀杀。而是更喜欢那种战斗中的肆意施为,畅快淋漓感觉。 悍不畏死,打不死的小强就是靠着不屈的信念与不懈的奋斗磨练出来的。 当天地灵气随着手心,脚心以及头顶灌注而入的时候,李默才真正地知道了这个动作的痛苦所在,全身肌肉鼓胀,身体痉挛,全身细胞像跳跃的精灵,不停地蠕动,跳跃。细胞像是被打散再重组,再打散,再被重组。经脉几乎被撑爆,道道血丝渔网般遍布全身,几乎要渗出血来。 最初的韧带拉伸带来的痛苦对此时的痛苦来说就是蚂蚁与大象比块头。这让李默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是不是错了。 从第一次尝试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五天了,直到现在才做的有模似样,如果动作的幅度再大一点的话就和图谱上的一样了。可毕竟做出来了,这让李默欣喜不已,几天的努力没有白费。 本来这也就完了,可李默偏偏要来一个创新。突发奇想地又默念出《千华经》的内功修炼功法,运转修炼起来。这一练不要紧,身体像个吸风机,周围的灵气快速聚集而来,被李默吸纳。 原本以为吸收的灵气会顺着原先的线路运转的时候,突然来个大回旋逆转,使得经脉中逆流而上,天地灵气岂是一般的内力真气所能比拟的,其品阶不知高了多少倍。带来的冲击力自然要大的多。 突然的变化一下子让李默懵了,他并不知道修炼内功还有走火入魔这一说,也从来没有人给他说过这种事。所以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而现在的情况就像是走火入魔,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就顾不得恢复身体原状,就那么依然保持着这个动作,同时心中运转心法希望自身体内的灵气与真气能够压制住新吸收来的灵气。 李默体内其实也存在着不少的灵气,但平时修炼内功心法修练出来的大多都是真气所以也就是同时存在着灵气和真气。可新吸收进来的灵气太多了,比平时修炼吸收的要多的多,自然很难压制住吸收进来的灵气。 狭路相逢勇者胜,新吸收的灵气自然就压制着李默体内的真气。 而李默体内的灵气本就与新吸收的灵气同本同源,在两者相遇的时候竟然与新吸收的灵气混合临时倒戈,竟然也逆流而行起来。这让李默叫苦不迭。竟然连灵气也知道欺软怕硬?太欺负人了。 可没办法,李默只得苦苦支撑,眼看数月来吸收的真气有被逼出体外的危险,他也不敢再次调动真气与灵气对抗了。这也使得被逼的真气与灵气同流合污,一起逆流而行。 全身细胞都塞满了灵气,体内灵气充盈,已经吸纳不了过多的灵气了,所以渐渐地体内吸收灵气的速度变得缓慢起来,直至不再吸收外界的灵气了。李默全身大汗淋淋,像洗过了一样。李默也因全身虚脱晕倒了过去。 ; 第六章 脱胎换骨 李心瑶看着床上的人,有些惊悸,也有些担心。太可怕了,练功还能把自己练死。她上山给李默送饭,可到了山顶,就看到一个血人躺在地上。当时她差点吓傻了,要不是担心哥哥的安慰,她当时会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跑的越远越好。看看仔细时,才发现时哥哥,李默当时全身血丝密布,条条经脉清晰可见,许多地方都破裂渗出血来,样子恐怖骇人。 李心瑶本想下山叫人,可又担心时间太长了,哥哥会遭遇不测,只得自己背着李默下山爹爹李青川。几乎是拖着回到家的。李默她娘秀儿看到李默的样子,差点崩溃,直接昏倒在地上。李青川还震惊伤心之余,赶忙把李默抬上了床,对李默进行诊断,治疗。 一番折腾下来,让李青川大跌眼睛,儿子虽然全身可怖吓人,可身体却好的出奇,不但没有一丝伤病,反而比平常要好的多。虽然好奇,但知道儿子无恙,顶多也就是昏迷,休息一下就能够完好如初。也就安心多了。又火急火燎地照顾李默他娘去了。 李心瑶给哥哥敷了热毛巾,正要离开,就听见一声细微的**,李心瑶心里一喜,看来哥哥醒了,果然,李默摸着头上的热毛巾,有些茫然,四处望了望,拍了拍脑袋,好半天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自己晕倒的时候妹妹把自己救回来的。 他很明白李心瑶的性格,看到他晕倒在山峰上时肯定不会再跑下山再去叫人,最大的可能就是妹妹自己一个人把自己从山上给背了回来。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来说,这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看着站在一旁一脸惊喜的妹妹,李默心头蠕动,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一家人,再说谢谢太过矫情,只是心里知道就已经足够。 朝妹妹露出一个不用担心的表情,又摸了摸肚子,对李心瑶喊道:“妹妹,有没有吃的?感觉像是几天都没有吃饭了。” 李心瑶白了他一眼,露出嗔怒的表情,但仍掩饰不住心中的那份欣喜。道:“你才知道饿啊,你都昏迷三天了,爹爹说你失了不少血,气血亏虚,要大补才行,就给你灌参汤可怎么都灌不进你嘴里。不饿才怪。”说完转身就去给他端饭去。 李默心中嘀咕道:你要能够灌进去才怪,当时痛得自己牙关紧咬就差咬碎了牙齿。昏迷时还紧咬着牙关。那那么容易就灌进去参汤。 饭桌上自然少不了爹娘的唠叨,李默也没有放在心上,随便找个理由就推搡了过去,可他娘秀儿好糊弄,不代表李青川也好糊弄。 无人的时候,李青川就找了个机会,问李默真正的原因。没办法,李默就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下,李青川开始还没有什么表情,渐渐地露出了一丝喜色,待听到李默修炼最后三个图谱才造成这个结果时,登时火冒三丈,站起来,一脚踹在了李默的屁股上。 嘴上大骂道:“你个混账小子,你???你???你要气死我啊,谁让你练的啊,啊?毛都没长齐都敢随便练!你是不是想死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李默有些奇怪,怎么一说到这爹爹就气成这个样子啊。也不顾屁股上的疼痛,赶忙上前扶着李青川道:“爹爹,到底怎么回事啊?况且你也没有说不让我练啊,那我怎么会知道?” 李青川平息了下怒气,又重新做了下来道:“还好你没事,要不然,咱们家以后还就真绝后了啊,其实这件事也不是什么隐秘的事,一些村里的老一辈的都知道些。你还小,也就没有告诉你这些事。早知今日,就该早点告诉你。” 原来,李青川的祖爷爷曾经也修炼过《千华经》上的心法。而且更是几乎大成,本着对《千华经》后面三幅图谱的好奇,就也试着修炼了下去,可这一修不要紧,不但一身修为被废,还差点把命搭进去,好在他懂得医术,挽回了一命。也正因为此才隐居山林不再出世的。 后来,他也仔细地研究了这三幅图谱所蕴含的意思,最后得出结论,这三幅图谱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身体素质,强身健体。但一旦配合上前面的修炼功法就会走火入魔,绝无二路。只是不忍《千华经》被拆分,就没有撕掉这三幅图谱。于是就严令以后不准配合着内功心法修炼这最后的三幅图谱。没想到现在会再次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李青川也没有见过走火入魔是什么样子,所以当时也没有想到这一点,直到李默说出来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儿子应该是走火入魔了。他可是清楚地知道练功之人走火入魔是什么下场,因此才会怒极大骂李默。 听完,李默也是心有余悸,没想到自己竟然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算是自己幸运,捡回来了一条命。李默紧张地又检查了一下身体,浑身没有一丝地伤痕,肌肉微胀,完全没有了少年的孱弱,倒像是成年汉子。他默默运行了一遍《千华经》内功心法,一阵噼里吧啦的响声从体内传了出来,骨骼爆响,像是重新排列了一遍。体内的真气顺着经脉循环运转了一遍,微微有些痛楚,但并不影响,真气流转的速度。 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内力增长了许多,原来如果说是一坑水,哪现在就是一潭水。运转心法的速度也快了数倍,一路畅行,只是到了任督二脉的时候,才有些堵塞。运转不通。但当真气运转到双腿的时候,速度却猛然再次加速,像脱缰的野马,运转了更加快捷,迅猛。他毫不犹豫地相信,现在一脚的力量绝对可以踢爆巨石。甚至现在都有种试验一下地冲动,可现在他爹在这,他才压下了这个疯狂的念头。 李青川此时也露出了思索的神色,看儿子的样子根本不像是走火入魔过一样,倒像是吃了兴奋剂,大补之药似的,更加精神抖索了。虽然中间也出现了意外,可现在的情况反而更加好了。或许真是运气使然吧。 其实两人都不知道的是,这几个动作的真正作用并不仅仅就是增强体质那么简单,而这次李默恰好是歪打正着。真正地发挥出了这个动作的功效。五心逆行,就是利用五心来吸收天地灵气,化为己用。 没有做这个动作之前,体内本身的灵气是顺行运转周天,五心逆反,导致天地灵气逆行,这也使得,新吸收的灵气与体内的灵气发生碰撞,达到扩大经脉的目的。也就是说这经脉是被生生地憋大的。因为灵气的特殊,能够很快地修复破损的经脉。所以也就不用担心会筋脉尽破而亡。 当然这也有个前提,那就是《千华经》的内功心法一定要修炼有成,身体素质要强,最重要的就是,吸收的能量一定要是天地灵气,而自身体内也必须有灵气才行。不然,一样会暴毙而亡。 稳中求进,不急不躁。这才是最安全的修炼方法,本来李默的内功修炼的就不是特别深厚,只是略有小成,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贸然修炼。他刚刚做出这个动作就迫不及待地运转内功心法,使得自己承受了莫大的苦楚。也算因祸得福,无知者无畏,省去了许多的麻烦。其实也不是没有人这样做过,有的更是天纵奇才,功力深厚。但同样也遇到了和李默这样的情况。可因为知道走火入魔这种说法。而当时的情况又不得不怀疑是走火入魔,自然也就不敢再次继续修炼下去,而只单单做这几套动作也就起到拉伸经脉,增强韧性的目的。自然也就没有发现这其中最大的奥秘所在。 而他的祖上,更是倒霉,因为他祖上没有那么多的灵气可吸收,而本身体内更是真气充盈,灵气几乎很少。等练这个动作的时候,更是吸收了并不是很纯净的灵气,所以失败也成了必然,没有给爆死就算是幸运了。 当然现在李默听了父亲的话也不敢再随便修炼这三幅图谱了,练功重要,可小命更加重要。看了一眼父亲,见他还在思索。就开口道:“爹,我现在没事了,我出去采点药材回来。”说完不等回应,就窜出了屋子。; 第七章 猎银狐 夏日炎炎,飞禽走兽也难耐酷热口渴,纷纷寻找水源充足,林荫密布的地方。一个身影迅速穿越于山野丛林间,像只敏捷的猴子,在山林中行走如履平地。身后背了一个大竹楼,装了半筐的药材。其中也不乏星萤灵芝之类的珍稀药材。 风驰电掣,就是现在这种感觉,山路崎岖,坎坷不平,能够平稳地行进,就算不错了,哪有像现在这样,像是在平坦的大道上飞驰一样。李默明显感觉到现在的速度和跳跃能力增强了多倍。六识也灵敏了许多。对身体平衡性的控制也大大增加。心情愉悦之下,更是毫不保留,畅快地飞速腾跃。 有些天才地宝,根本不需要看,仅仅依靠对灵气的敏感就能找到。现在李默经过灵气的滋养,变得对灵气也敏感了许多,只要不是太远就能凭着对灵气的熟悉度,感觉到一些灵气聚集比较浓密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会生长着一些天材地宝。而这些地方很多也是峭壁陡崖,但对功力大增的李默来说,完全不成问题。这也使得李默获得了许多平时得不到的好东西。 山腰上,几个人谨慎地找寻着,已经好半天了,都没有找到那只银狐的下落,这让三人有些泄气,也有些愤怒。其中两人一身青衣劲装,手拿弓箭,腰佩短刀,显出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起来,这两人是另一个身穿锦服劲装的青年男子的随从,跟着主子一起打猎的。 青年男子也有些泄气,该死的,本来自己好不容易打到了一直野兔,没想到被一直不知哪里窜出来的银白色狐狸给抢跑了。于是三人赶忙追了上去,恨不得把银狐碎尸万段。本想着这个山峰,林木众多,枝密繁茂,草丛杂生。更有一条小溪顺峰而下,想着肯定能够猎到不少的猎物,可没想到偌大的山峰竟然连个飞禽走兽都看不到,青年男子一气之下,决定如果猎不到一个猎物,今天就不下山了。 其实他不知道这山上本也不少飞禽走兽,奈何李默自从混迹在这山上之后,就经常来打牙祭,所以慢慢这山上也就少了些这些野兽。再加上天气炎热,许多野兽都藏匿在洞穴石缝中纳凉休憩,等待晚上凉快时再出来觅食。所以找起猎物来就更困难了。 苦心不负,将近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一个肥硕的野兔。心喜之下,一箭射穿了野兔的脖子,落入草丛中去,三人急匆匆地赶上去,可突然一直银白色的狐狸窜了出来,先一步叼走了猎物,让几人恨的牙痒痒的。赶忙追上了上去,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山腰上。可银狐一个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几人找了几个小时。不但银狐不见踪影,就是其他走兽也没有发现一个。 山上本就崎岖不平,几人更是感到**,终于,一个仆从开口了:“黎少,我们先歇一歇,喝口水再找吧?我双腿的累的酸了。” “我说王三、张末,你们两个还真没用,这么快就走不动了!”说完,还踢了踢腿,只是隐秘地,他的双腿也不自主地抖了抖。黎少其实自己也有些累,只是平时总自吹腿脚功夫怎么怎么了得,自然不愿在下人面前丢脸。!随手摘了身上的水囊,猛地灌了一口。心下微道:“这地方真他妈的邪门!早知道,老子就不来了!” 两个随从早就累的腰酸背痛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拿着水袋大口大口地灌。其中一个随从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个山,竟然连一个飞禽,走兽都找不到。” 另一个叫随从有些迟疑,缓了缓,转向黎少道:“黎少,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好像这个地方曾经死过好几条人命,据说都是被山中的猛兽所杀。也不知道传言是不是真的,我想这个地方人兽绝迹,可能就是有猛兽在这盘踞,因此才没有别的猛兽出没的。”说完,眼神闪烁,连他自己也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所听的是真的了。这地方太过诡异,他也是在想不出其他的原因。 黎少听完,心里也咯噔一下,一股莫名的惧意油然而生,他甩甩头,随即就把这种极不舒服的感觉给抛掉了,朝着说话的随从反手就给了王三一巴掌,道:“狗奴才,祸从口出,这个道理你不懂吗?如果是军中,就治你个扰乱军心之罪,我是看你们两个腿脚灵快,又机灵,才让你们两个跟着我的,这次,饶了你,给老子管好你的嘴巴!不休息了,下山!”说完,气冲冲地朝山下走去。 王三,捂着脸,唯唯诺诺,不敢再言声了,可这段话像是生了根,发了芽,在三人心中滋生。看着周围的一切,却都透露着一丝邪意。 绿意盎然的丛林里有些闷湿的潮热,偶尔的蝉鸣更让这林子显得静谧,树叶遮挡了视线,估着距离山脚应该还有段距离,三人也慢了下步子。 “黎少,快看,小狐狸!”张末指着前面晃动的草丛小声说道,眼前一抹银白色一晃而过!确实是小银狐的踪迹。 黎少心里一喜,回头示意两人噤声,向前做了个手势。 王三,张末两人握紧了手中的猎捕工具,慢慢向前探去,尽量不发出声音,以免惊了小银狐。 似乎没有发现危险靠近,小银狐不紧不慢地在丛林中穿行,嘴里嚼了一大口刚找到的星荧灵芝,微苦中带着一丝清甜,吃了只野兔填饱了肚子,现在吃点灵芝润润胃。也放松了对周围的警惕。 王三张末两人各自拉紧了手里的弓箭,但也仅仅拉成了半月。 这是特制的牛角弓,由牛角,竹木胎,牛筋,动物胶等材料经过百十道工序加工而成,弓胎张力强大,一般人根本拉不开,也就是长期训练的弓箭手才能成满月,而且只有军中大将才能连射上百次而无碍,一般的弓箭手也就连射数十次便会筋疲力竭,不能自握。 这种弓,制作周期长,且不能长期保存,所以无法大量给予军中编制,也只有军中精锐才能配备。 之前黎少有交代,不要射死小银狐,能抓住最好,所以两人也不敢直射银狐的要害,只朝银狐的后腿射去。 嗖嗖两声,利箭破空,发出尖锐的呼啸,小银狐徒然警觉,感觉危险来临,后腿用力后蹬,躲开了张末射出的一箭,只可惜还是慢了一步,被王三一箭射中了后腿,顿时鲜血直流,银狐忍着剧痛,朝着密草丛生地方疯狂逃窜。 黎少心中一喜,急忙喊道:“追,一定要抓住它,这次不能让它再跑了!”说着也快步跟上。 林间奔走,消耗体力还是非常大的,纵然李默体力强劲也架不住长时间的奔腾跃,微微的有些喘息。找了块背阴的大石坐了下来。 回头看了看背篓,满意地笑了笑,不错,今天收获不小,还踩了不少蘑菇,回去可以炖蘑菇汤。 想着,李默微眯起了双眼,躺在了大石上,假寐了起来。 浓密的灌木丛惊起晃动,李默皱了皱眉头,睁开了眼睛,鼻子里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 一只银狐从草丛里面一瘸一拐的窜了出来,李默讶异一下,这不正是之前看到的那只小银狐吗?似乎小妹挺喜欢它的。小狐狸后腿上扎了一只羽箭,地上血迹斑斑,看似已经体力不支,小银狐看到李默似乎看到了救星,朝着李默这边跑来,趴在地上,李默伸手抱起了它,仔细为它查看伤口的情况。 小狐狸满眼荧光,泪痕点点,发出细小的呜咽声。因为没有必要的工具,李默也不敢贸然去拔掉。看这流血不止的伤口,李默想起自己背篓正好有止血的草药,赶紧拿了出来,也不管干不干净塞在嘴里就大嚼了起来,然后吐出来敷在了小银狐伤口处,又撕下身上的衣服袖子,为小狐狸先行包扎了起来。 羽箭还插在大腿处,箭头处有倒刺血槽,锋利异常。李默看这羽箭皱起了眉头。 这似乎不是村里猎户们所常用的箭只,因为平时村里人所用的都是些比较粗糙的箭只,锋利程度也不如这种,难道有外来的人进入到了山上? 也就李默在为小狐狸包扎的功夫,李默听到了越来越近的呼喊声传来,似乎是三个陌生人的声音,看来是有外来人了,果然不是本村的猎户。 黎少三人本以为小狐狸受伤跑不了太远,没想到低估了小狐狸的求生欲望,追出去很远也没有追上,循着血迹才不至于跟丢了。一堆灌木丛旁血迹基本上已经断了,黎少三人终于看到了小狐狸的身影,映入眼中的还有个十几岁的少年,抱着自己的猎物。黎少眯着眼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少年,似乎奇怪这山上怎么还有人,还是一位看来年纪不大的少年。没有说话。 王三赶紧上前一步,大咧咧地道:“喂,前面的小子,哪里来的野猴子,你手中的是我们少爷猎取到的猎物,竟敢抢走,识相的赶紧送过来!” 李默侧着头看着三人,应该就是这几人射伤了小狐狸,心里有些微气,也不客气道:“凭什么?” 平时都是蛮横惯了的主,仿佛威严被挑衅了一般,还是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王三拔出了挂在腰上的弯刀,恶狠狠地指着李默道:“你个小瘪三,还敢问凭什么,就凭这个!” 张末也向前走了一步道:“小崽子,赶紧拿过来,别到时候有命拿,没命享!小心我手起刀落,让你人头落地!” 李默冷冷地看着三人,这三人好生霸道,一言不合就想取人性命,李默没有答话,只是摇了摇头!示意不可能给他们。 废话,你们伤了小狐狸,这可是自己想要送给小妹的,怎么可能给你们。 王三回头看了小黎少,黎少微不可查的点点头,王三哈哈一笑:“小子那就把你的命也给爷爷我一起留下来吧!”闪身挥刀向李默劈了过来。 李默也一侧身,一脚踢了过去。 第八章 击伤 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孩,估计也就是附近那个山疙瘩里山野之民,连衣服都是缝缝补补的,这种人,无权无势,又是在这山里,杀了也就杀了,毫不可惜,更不会有人来追究所以王三与张末没有后顾之忧,打杀过来。 王三倒头便劈,丝毫不把人命当回事,李默心里有些愤怒,当下也不留情,以更快的速度飞起一脚正中王三手腕,同时双手划了个弧,一把抓向张末贴身上来的腰刀。 王三张末本武功本就稀松平常,平时也就是靠着溜须拍马才得到黎少的赏识,李默含恨一击,那是他能躲得了的,一声脆响,便见王三手腕成90度折断,痛的王三立马跌跪在地,手捂着断腕,痛苦嘶吼。 瞬间解决一人,李默却不停留,一把抓住张末手中的刀背,使劲一扯,张末撒手不及,直接被腰刀拉扯的惯性向前扑去,一个趔趄,李默顺手一拳捣向张末心窝。 张口喷出一口鲜血,张末比王三受伤更重,骨骼塌陷,胸腔碎裂,几乎爆炸般疼痛,瞬间重伤,躺在地上晕死过去。 李默颠了颠手中的刀,心道,这刀不错,感觉比村子里所有看到的刀都要锋利,好的多。正好自己留着用了。 满意地点点头抬眼看向黎少,撇了撇嘴,轻蔑地拿着抢过来的腰刀指着黎少笑道:“你想让他们杀我?” 出人预料的结局,出人意料的变化! 黎少惊大了嘴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少年是哪里冒出来的?竟般如此强大,王三张末虽不是什么军中精锐,但也不是学了三脚猫的功夫的人所能打败的,平时他们一人匹敌几个普通成年壮汉还是可以不落下风的,这个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竟然瞬间干净利落的打伤两人,手段果敢狠辣,丝毫不像是这般年纪该有的稚嫩。 王三与张末毫无还手机会甚至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就一重伤,成为废人,失去战力,一昏迷,吐血倒地,不知生死。 李默嘿嘿一笑,道:“荒山野岭的,如果我把你们三个都杀了,估计也不会有人算到我头上吧?” 心中胆颤,惊惧,不自觉地后退了几步,指着李默说不出话来。 王三与张末尚且不敌,自己就更不行了。强镇心神道:“你.你是谁,你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爹是谁吗?你不能杀我,如果你敢杀我,不消几日便会有人来寻仇于你,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都没有用!” 哟,搬家世来了,我管你是谁,惹了我,一样得受惩罚,李默心里想到。嘴上却说:“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黎少看李默不说话,以为李默怕了,声调提高了不少:“告诉你吧,我爹是落山军大统领,统领十万大军,手下精兵无数,号宣威大将军,我叔父是落山城城主,你敢对我不敬,一声令下就可让你满门抄斩,身首异处。但是我看你身手不弱,若你不杀我,并且归降于我,对于之前冒犯于我,我可以既往不咎,还可以让你升官发财,富贵荣华。” 落山城,一座中小型城镇,因地处边陲,所以驻扎了大量的军队!李默虽然没有去过却也知道落叶城也是周边最近的一座大城了,骑马的话也不过大半日的行程,村里的猎户经常有去到落叶城售卖猎物换取一些家用必须品的,就是李默的父亲也经常去到落叶城售卖一些草药补贴家用。 似乎真的是个不宜惹的主啊!不过那又如何,谁会知道! 黎少怕李默不答应,赶忙又道:“刚才是这两个下人不守规矩,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意思和我没有关系,我可没有让他们来对付你,我还可以把他们全部交给你是杀是打,任你处置。怎么样?” 一个棒子一个糖,不信你不上钩! 旁边的哀嚎戛然而止,张末因为晕死过去没有听到也就罢了,王三可是听的清清楚楚。 敢情自己的命在黎少眼里也太不值钱了!我如此做不就是想讨好于你吗,况且这也是根据你的指示来做的吧,即使不在乎我受伤与否,可也不至于转手就把自己卖了吧! 这也是做下人的悲哀吧,连掌控生命的自由的权利都没有,只能是为主子卖命的命。 心中冰寒,又有些悲哀。还不如张末那般,晕死过去,就算被杀了也就杀了,没有那么多想法。偏偏自己却又异常清醒,这种难言的痛苦甚至比手腕骨骼断裂更为的难受。 他看着李默的脸,不敢直视李默的眼,此时的他,对李默充满了惧意。 李默侧头朝王三看了过去,眯起了眼睛。垂下手中腰刀低下头,似乎在思索黎少的话是否可行。 有些畏惧又有些乞求,没办法!因为黎少一句话,自己现在的命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而是由这个少年来掌控,是生是死全在一念之间,豆大的汗珠不停的滚落,现在的每一分一秒似乎都是那么难熬,难受至极。愤怒、悲哀、惊惧、乞怜各种情绪纷飞,五味杂陈! 终于,李默抬起了头,对黎少露出了一副天真烂漫的微笑,露出来一排洁白的牙齿! 好啊!李默轻描淡写的回了一句。 王三听到这句话,又看着黎少的表情,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也不在想自己是否会活下去,对着黎少破口大骂:“好你个黎子青,枉我这么多年服侍你,给你做牛做马,我真是瞎了狗眼,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如果你不是将军的儿子,有个叔父做城主,谁会鸟你这个败家子。” 黎少惊怒交加,不过也不敢反驳,怕惹怒了李默不高兴,反正一个将死之人,骂又如何,即使李默不杀他,对于自己来说,王三一个废人也已经毫无用处了。 黎少一直在看着李默的表情,看到李默回答好的时候,心中得意,哈哈,看来还是被说动了,哼!有实力没脑子的小子。 只要自己回到落山城,就是属于自己的天下了,到时候你还不是被我任我宰割。我一定会狠狠折磨于你,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你知道得罪我的下场。 李默哈哈一笑:“不过我这人最怕威胁,也最反感别人威胁我,既然你都威胁我了,我就更不能放你走了,而且我对你所说的富贵荣华兵并不感兴趣!你这种人,为了生存,转眼就把自己的朋友出卖了,即使是你的下人仆人也一样,你根本没有把他们当人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眼神示意他们打杀我,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所以我也信不过你的人品,说不定转身你就会回头给我一刀,所以为了降低我的风险,就更想杀你了!” 看这越来越近的刀尖,黎少有些脑筋转不过劲来,欲哭无泪,不是说好啊同意了吗?怎么还要杀自己呢?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王三哈哈大笑,指着黎少,你也有今天,你求饶又怎样,你也一定会死,哈哈哈哈!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小的多,但是个不好惹的主,也不顾脸面,赶紧跪在李默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道:“这位哥,啊不,这位爷,是我有眼无珠,是我的错,求你不要杀我,您就当我之前是放了个屁,什么都不是。” 李默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做事极为果断,根本不为所动,有些事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能后悔,遇到黎少三人,自己救了小白狐,与人冲突,受到了威胁,就一定要采取措施才行,不然放虎归山,等对方带来兵将,会给家里更大的麻烦与灾难,权衡利弊,李默还是决定杀掉几人,这年头,死人很正常,况且尸体也会随着晚上出来觅食的猛兽给吞噬掉,任谁也不会想到会是自己所为! 虽然没杀过人但不妨碍自己所作所为,想到此就开始行动,似乎想试试腰刀的锋利,李默一刀劈向黎少。 黎少没想到李默会说动手就动手,毫不犹豫,知道乞求无忘,眼看危险临近,连滚带爬,竟然也躲开了李默的一刀,正好滚到王三的旁边,看这不断下落的刀锋,黎少心中一狠,抓起王三朝刀锋推去。 李默也不躲闪,都是要杀的,谁都一样,一刀劈在了王三的身上,一股血箭飚射出来,李默躲开溅射出来的鲜血,又是一刀劈了出去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黎少惊恐的大叫。 啊啊啊!!! 李默的腰刀砍在黎少身上,无声无息,却被一抹青色光晕挡了下来,并且反震过来一股力道,震得李默手腕发麻,几乎不能自持手中刀。 黎少安然无恙! ; 第九章 玄玉佩 黎少身上泛起青色的光晕,迷蒙玄幻,似一道屏障,把黎少保护在中间。 本以为自己,命不久矣,没想到自己竟然安然无恙,完好无损。 看来自己命不该绝,竟然有一道青色光晕震开了李默必杀的一刀,峰回路转啊! 黎少发现保护自己的乃是胸前的一枚玉佩,玉佩温热,散发出一股股能量波动,呈现青色的光晕,把自己保护了起来。 这玉佩他一直随身携带,只知道是父亲从一位前辈高人哪里得来的,说是护身符,能保自己平安,小时候还没怎么觉得了,等自己大了一些,也没见有什么神奇之处,所以他一直觉得这就是无稽之谈,一块玉佩能做什么,想来一定是那个神棍忽悠自己父亲而已,可父亲却信以为真,所以从小就让他随身携带,不准丢弃。没想到今天就真的救了自己一命。 看到李默愣在哪里,黎少看准时机,一步越开,朝山下飞奔而去,王三被他拿来为自己挡了一刀,早就一命呜呼了。至于张末,早就抛之脑后了,虽然生死不知,但也只是一个下人而已,算他自求多福吧。 大难临头各自飞,谁还管得了谁!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他们两个死了就死了吧,等到自己逃出生天,搬来救兵,打杀了这个可恶少年,也算对得起王三张末两人了。 一个人武功再高也抵不过整个军队吧! 这种超越李默以往所有的认知的事情,引起了李默的极大兴趣,黎少这种人怎么可能真气外放?难道真气外放已经烂大街了吗?怎么可能! 真气外放这种事情,李默也听说过不少,那些都是在一些高手中的高手身上才有可能出现的,像黎少这种三流中的三流,能打通身体经脉就已经顶天了,更不用说是真气外放了,而让李默最感到奇怪的是,黎少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青色光晕,竟然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似曾相识,又有点陌生。 看到黎少朝山下奔逃而去,也不急于追赶,凭着自己对于地形的熟悉,再加上自己的速度相信很快就能追上,黎子青,他跑不了。 李默默默运起了内功心法,聚于手掌,缓解了发麻的手腕,李默还不能完全纯熟的运用体内的真气,准确的来说已经是半灵气了,只是李默有些懵懂,并不是太了解,一直自以为是更加精纯的真气而已。 旋即,李默想起了什么,难道黎少也学过和自己类似的功法? 先去查看了张末的情况,发现张末已经没有了呼吸,血液也已经有了凝固的迹象,看来已经死透了! 也来不及收拾现场,小狐狸受了重伤,把它丢在这怕不安全,于是李默脱了上衣,把小狐狸裹了起来,绑在胸前,看了一眼黎子青逃跑的方向,李默暗暗运气于双腿,双足朝大石使劲一蹬,一个箭步冲出数丈,朝着黎少飞奔而去。 须臾片刻,李默便看到了黎子青的身影,速度不减,纵身一刀甩向黎子青。 黎子青回头一看,瞬间亡魂皆冒,几乎能看清了李默的眉毛。背后,刀气如风,瞬息而至,他不知道玉佩是否还能起到作用,只叹,怕是这次真的我命休矣。 虽然黎子青怀疑玉佩的能力,但玉佩却没有让他失望,依然是一道光晕出现在身上,挡下了致命的一刀,同时这次的反震出来的力道比上次的更为强大,直接把李默震了开来,李默后空翻了一下才抵消掉了反震的力道,但也震裂了虎口,隐隐有鲜血流出来。 黎子青也被李默的刀气震的向前滚在了地上。黎子青试着站起来,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力气了,刚才凭着求生的渴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力,开始还没觉得怎样,被一刀劈倒,顿时感觉身体像是被抽空了般,再也提不起一丝丝的力气来。 手上传来的疼痛感让李默不自觉皱了皱眉! 不过李默也发现了,青色光晕并不是黎子青体内发出来的,似乎是黎子青身上某种东西发出来的能量。虽然这次反震的力道更强,但却闪了闪就消失了。仅仅是抵挡了李默劈出来的一刀,便很快消失了。而不像第一次那样,青色光晕停留了片刻才消失。李默相信,这件东西能量也有一定的量,不可能一直存在,不消耗。只要自己不停地攻击,总有能量用尽的时候。 是什么东西能够发出能量保护自己,还能反伤对方?这让李默很好奇,为了验证心中所想,李默没有弃刀,反而更紧握了手中的刀。 不敢大意,运起体内真气,李默再次劈出一刀,这一刀更为霸道,再一次的青色光晕闪现,挡住了这一刀,但也是青色光晕一闪而逝,但反震力道却丝毫不减,也更为霸道,迅猛,李默手中的刀,微微颤鸣,刀刃都有些微卷,竟然霸道如斯! 黎子青,惊惧,悔恨,也有些后怕!躲闪不及,李默的速度太快,根本跑不了,现在自己毫无还手之力,只希望,靠着玉佩的能量,生存下来,最好能把对方反震死就更好了。 来不及疼痛,李默发了狠,连劈数刀,青色光晕都一一挡了下来,李默张口吐出了数口鲜血,胸腔难受至极,撕裂般的疼痛,几与上次自己练功出了岔子导致经脉崩裂比肩。 黎子青也发现了情况不对,终究还是没有逃过一劫,知道李默是铁了心要杀自己,求情无望,求助无门,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什么权势,财富统统都将化为乌有。 闭上眼睛,眼泪止不住的留了下来。 心里想着自己这曾经走过的路,却发现自己做了太多的伤天害理的事,欺行霸市,强抢民女,但凡自己喜欢的,想要的,就用尽一切手段都要弄到手,凭着自己的背景,丝毫不用顾及后果,没想到现在报应终于来了。只希望父亲能帮自己报仇! 倒不是临死悔悟,而是想起自己之前种种,只要自己不去惹自己惹不起的人,凭着强大的背景,没惹敢惹自己,没想到现在却阴沟里翻了船,遇到了一个根本不在乎你什么背景的人来。 难道冥冥中真的有报应吗? 他却没有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荒山野岭,死个人谁能查出来,背景再大也枉然。况且自己先自报家门,既然别人得罪了你,无法善了那么自然要斩草除根,也不可能傻等着你再去找他的麻烦! 只能说是没经历过大风大浪,太傻太天真! 青色光晕已经弱了下来,反震力道却也是渐渐弱了下来,不再一道强似一道,慢慢已经不能再对李默造成伤害了,最终青色光晕不再出现。 一刀结束了黎子青的性命,李默也累的跌坐了下来,全身疼痛难忍,胳膊更是连抬都抬不起来了。机会麻木没有了知觉。 想起刚才的种种,李默心里一阵后怕,自己竟然杀人了,第一次还是杀了三个活生生的人! 低头看了小小银狐,却发下小银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自己怀里睡着了。 从最初的惊慌失措,到受伤逃跑,流了不少血,再到被李默救助,也许是累了,最终睡了过去。它的人生中也经历了一次对它来说难以磨灭的磨难,同样李默也跟着倒霉了一次。 李默自嘲地笑了笑,好嘛!自己打生打死,它却置身事外,酣然入睡!不是为了它那有一系列的麻烦,搞的现在自己重伤,还好把事情解决了。 但李默心里却隐隐有些担忧,也许事情还没那么容易,对方的背景不简单,恐怕以后会有人来查,看来等自己调息下,还得打扫下战场,把一些痕迹抹除掉。以免有人追查出来。那样自己杀掉三人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内伤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好的,活动了下身体,已无大碍,至少可以行动了,李默没有忘记搜黎子青的身,结果全身搜遍也就搜出来一些金银财物,以及脖子上的一块玉佩。 李默翻来覆去的看了看玉佩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玉佩呈现灰白色,也不好看。拿在手里也没什么感觉。 但黎子青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什么了,李默只得以为可能因为能量耗尽,随着黎子青的死亡而消失了。 把玉佩以及金银财物踹进衣服里面,打扫了战斗痕迹,就赶紧离开了,呆的越久,越容易出现问题。 ; 第十章 搜寻 夏季雨水较足,一场大雨过后,山林像是被洗过一样,抹去了走兽飞禽的足迹,也冲去了山林中所有的战斗痕迹。此时的山林清新可人,舒爽无比,浓郁的翠色,让人流连忘返。 是夜,落山城,大多数已经熄了灯火,夜色也渐渐地静谧了安静了下来。此时的城主府确实灯火通明,一阵阵脚步声急促奔走。 一声愤怒的声音从大厅传了出来:“废物,都是一群废物,要你们有什么用?这么长时间连个人都找不到!” 却是一位华服中年,身材臃肿,面容富态可掬的胖子,而此刻却是面露凶光,阴沉可怖,似要择人而噬! 一股浓重的杀气从大厅里弥漫了出来,给这黑色了更增加了一股凝重,一股阴冷! 似乎说话急了些,呼哧--呼哧--响起一阵急促的喘息声。 大厅下跪了数名孔武有力,身穿甲胄的武士,此时却是低着头,跌跪在地,默不作声。周侧服侍的丫鬟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触怒了这位主子,曾经就是因为一个丫鬟手抖了下,造成茶杯响动,打洒了些茶水,惊扰了这位爷,就直接被拖到了刑督房,再也没有出来。 又是一声愤怒的咆哮从这华服中年人口中传了出来:“赶紧去找,再加派人手,掘地三尺,也务必要给我找到,如果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就不用来见我了,直接自己去刑督房吧!” 大厅下跪拜的数名武士,听到刑督房,身体不自主地抖了抖。 刑督房,凶名在外,不能让人不害怕。刑督房是落山城,掌管所有刑罚之地,但凡被抓紧去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够完整出来的人。从刑督房里面出来的人无不为之谈之色变,不敢言论,刑督房三字,可止小儿夜啼!据说刑督房周围的土地寸草不生,土地颜色都被流出来的鲜血浸染成了黑红色,天上整日煞气冲天,血气缭绕,鬼神都不敢靠近! 屏退了厅中所有人,中年胖子慢慢地做了下来揉了下额头,叹了口气,希望不会出什么事吧!毕竟自己老黎家可就这一个独苗了。 想我们老黎家一向人丁兴旺,但到了他们这一代却渐渐后代凋零,除了大哥和自己,还有一个妹妹了,而这个妹妹却一生未婚嫁,拜入了一位世外高人门下,据说在修习仙家术法,已经好些年没见了。 而自己膝下却只有一女,并无半个儿子,而大哥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如果真的出了意外,老黎家就真的绝后了。也正因为此,大哥与自己便极为溺爱这个孩子,不肯委屈了他。即使做错了事,也就是口头警告,最多就是关下禁闭,不肯真正的责罚与他。 就在今天,自己大哥加急送来了一封密信,自己唯一的侄子,大哥唯一的儿子失踪了。据说是数天前自己这个侄子带了两个随从,上落山城外的山林中打猎去了,没想到已经五天了没有回家不说,就连两个随从也一并失踪了,连个音讯也没有。这就让自己这个大哥坐不住了,急了,怕真的出了意外。加急发来密信,让全城搜寻,查找,同时自己也派出了大量军士着重搜寻周边山林。 这孩子平时是调皮了些,却还不敢忤逆自己大哥的意思的,偶尔会有夜不归宿的事情发生,但也不至于数天不回家,绝对不可能出现好几天都不回家的现象。 长夜漫漫,岁妻妾成群,却无心睡眠!希望有好消息传来吧。 李默伸了伸懒腰,此时的他已经内伤基本好了,但还是有些隐隐作痛,需要再调理些日子才能完全痊愈。但外表来看,完全看不出受过伤的样子。就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自己受过伤的事。李默也不敢对他们说,怕他们担心。 毕竟自己杀死的可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打猎的猎物。 虽然第一次杀人,李默却觉得没有太大的变化。有些事,做了就做了,没必要整天挂在心中。况且自己也是为了去掉一个未来潜在的危险。很明显,死的那几个人也不是什么善类,如不杀了,绝对会出事。 看到雨后的天绝山,李默心中难耐,丢下一句我去山上采药去了,就抓起背篓跑出了村子,朝山上跑去。连自己的妹妹李心瑶的呼喊都没有听到。 此时的李心瑶怀里抱着一只银白色的小狐狸,气呼呼地嘟着嘴,看着哥哥飞奔而去的背影:“哼,又不带我上山玩,好,等你回来一定要你好看,看你还带我不带我!” 还象征性地扬了扬手中的粉嫩拳头。煞是可爱! 小银狐眼睛迷糊地望了望远处的背影,又看了看抱着自己的女孩,有些差异,她怎么会突然就生气了呢?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一股倦意袭来,眯起眼继续睡了起来。 特别这次重伤后,身体虚弱,更是容易疲倦,困乏。 它很喜欢在在女孩怀里的感觉,就像以前在妈妈怀里的感觉,很安逸,很亲切,也让它感到很温暖。自从失去了妈妈它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李心瑶看着小银狐睡了,就把它放在自己特制的小窝里面,满含笑意地看着它,它太漂亮了,全身银白,没有一丝杂毛灵气十足。毛茸茸的大尾巴蹭在脸上更是痒痒的,很舒服。李心瑶之前就看到过它,还曾因为没有抓到它而苦恼,没想到哥哥真的把它带了回来。 带着它回来的时候,小银狐身上血迹斑斑,腿上还受了伤,让李心瑶心里急的要哭出来。 以为是自己的哥哥为了抓它而弄伤了它,气的她几乎要与哥哥绝交。最后李默费了好大工夫才编了个谎话混了过去,把自己撇清了嫌疑,不然自己这个妹妹的个性非得记恨自己一辈子吧。 李心瑶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小银狐给洗了干净,重新上了药包扎了下伤口。因为有李心瑶的细心照顾,小银狐腿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只要再修养段时间,相信就又可以活蹦乱跳了。 山林中,知了没命地叫,李默背篓里已经找到了不少草药,此时的他显得有些安逸,他有种感觉,自己最会身体定会有更大的突破。之前与黎子青的战斗,虽然受了伤,但却感觉自己的经脉更加的坚韧宽阔了些,运行内功心法也更快。这也算是因祸得福。 天绝山顶,李默运行功法,渐渐感觉周边天地间一股股气流旋转于身,被自己摄入体内,化为精纯的内息流淌于身体经脉之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默渐渐地发现了问题,按照道理自己应该吸收的能量更多了,但他发现,吸收入体内的能量是多了不少,但有部分却慢慢地在丢失散溢。难道身体出了什么问题,李默心想下减缓了运功的频率,仔细感应着丢失的能量。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竟然是胸前的玉佩,就是从黎子青身上摘下来的玉佩。 李默本觉得这玉佩卖相不好看,也就不好意思送给自己的小妹,于是就戴在了胸前,就没再管他,想到竟然是它在作怪。李默赶紧取了下来,仔细一看,发现本来呈现灰白色玉佩,竟然变成了浅绿色,并散发出淡淡的荧光。 李默想到了什么,旋即大喜!看来这定是一件了不得的宝贝! ; 第十一章 遭遇 根据李默的推测,这应该就是那个黎子青就是依靠这个玉佩中的能量抵挡了自己的攻击,只是自己当时并没有发现这其中的诀窍。这几天自己修炼时随身佩戴着这块玉佩,而它却能缓慢地吸收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能量来补充自身,相信等能量积聚到一定程度后,危急时就可以成为一件强大的护身符,抵挡外来的攻击,保护佩戴者。 李默试着向玉佩内主动输送能量,发现果然,玉佩在慢慢地吸收李默书送过来的灵气。李默传过来的灵气并不纯净,这也与李默本身修为有关,还做不到精纯内息的地步,所以李默传递过来的内息,玉佩也并不是照单全收,而是剔除了其中杂质能量,而把最精纯的灵气留在玉佩中。 同时玉佩的颜色也发生了变化,之前的灰白色已经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由浅绿色变为了深绿色,估计等玉佩吸收饱和之后颜色会更加的深绿。 输送了小半个时辰,李默便有些扛不住了,身体流失太多的灵气,有些虚脱,本以为根据颜色的变化很快就能把玉佩填充满能量,没想到这玉佩似乎是个无底洞,体内的灵气几乎输送殆尽却依然没有喂饱这个小东西,于是,李默便停下不再输送,看来一时半会是不可能给它填满了。 李默重新慎重地把它戴在胸前,打算等里面填满了能量后就送给自己的妹妹,那么妹妹以后即使遇到什么危险,也足够自保了。 打坐了数个时辰,李默才重新睁开眼睛,体内能量远没有达到充盈的状态,但已经不像刚才的那样虚脱无力了。已临近傍晚,是该回家了。不然家里也该等急了,想到临出来时小妹的样子,李默有些无奈,以自己小妹的性格看来免不了回家一顿数落。背起背篓,把打猎回来的一只野兔绑在腰上,也不着急,慢慢地向山下走去。 一只五人小队小心翼翼地行进在天绝峰上,速度缓慢,仔细地搜寻者每一处有可能出现的线索痕迹。将军已经下了死命令,务必找到少主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找不到就住到山上,他们只是大队人马中的一支,其他地方还有数十支和他们一样的小队,在执行这一任务。他们已经搜寻了一天了,却毫无收获! “这样搜寻下去也不知道搜到什么时候,据说有人看见黎少主和那两个随从上山来打猎来了,谁知道少主是不是早就下山了,也许根本就不在这山上,咱们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就吃了一点干粮,连口水都喝不上,累的跟狗一样,一点线索没有,我看啊,我们这是白忙活了。” 五人中一个十七八岁左右的年轻军士无奈地抱怨道。 另一位二十左右的军士嘿嘿笑道:“那又怎么样,现在累点也就算了,你敢偷懒的话被监军发现免不了军法伺候,军棍打在屁股上那滋味,啧...啧...小猴子,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细皮嫩肉的,估计没几下就不行喽!” 年轻军士不服气地反驳:“王有才,你才是小猴子,你不就比我多当了两年兵嘛!你不也和我一样,说不定到时候真受了军法还不如我呢!我有大名,我叫候福志,不准再叫我小猴子啦!” 另一位叫王留柱的军士笑道:“你看你那身材,瘦的不就像个猴子一样嘛,叫小猴子很贴切,哈哈!” 此时队伍中的中年军士开口呵斥道:“都给我闭嘴,做好自己的事,就没人会找你的麻烦,都给搜仔细了,这次将军可是下了死命令,你们谁敢出工不出力,别说监军来,我都饶不了你们!” 一阵沉默,队长的威严还是有一定约束力的,当下,五人不在说话,各自分开阵型,仔细搜索周边每一处可能发现线索的地方。 中年军士便是这个小队的队长,也是一位百夫长,平时便军纪严明,对待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一丝不苟,没有丝毫的抱怨,在他看来,军人就得服从命令,做好该做的每一件事,至于结果不是需要他去考虑的。 侯福志无聊地拨开一片灌木丛,瞟了一眼,随即睁大了眼睛,啊地叫了出来,队:“队长,队长,快来看!” 中年军士赶忙跑了过去,顺着侯福志指的方向,看到了一块带着血迹的衣服一角,他上前捡起来看了看,血迹也不是特别明显了,经过了雨水的冲刷,仅剩下淡淡的微红褐色血印了,衣服是用上等丝绸面料织成的,显然不是周边猎户之类的村民所能穿的,因为这种面料只有官家才会有,普通百姓根本买都买不到。 很有可能就是少主遇到了什么事情,应该是受了伤逃跑时被树枝挂到所留下来的。 中年军士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扭头对其余四人说道:“这边发现疑似线索,王有才这衣服碎片你收好,赶紧发信号通知监军,原地等待,把衣服碎片交给监军,其余兄弟跟我继续搜。” 一支响箭破空而上,带着一声尖锐的厉啸,冲入上空,嘭的一声炸响开来,惊起阵阵鸟兽四散奔逃。 军队的执行力无疑是最迅捷的,很快便有数支队伍赶到,王有才赶紧跑到一位面色冷峻的军官将军面前道:“刘统领,我是落山军第二斥候大队第五小队人员王有才,这是我们发现的衣服碎片,据我们队长推测应该是少主留下的,队长正在带人继续搜索。让我原地待命。” 刘统领结果衣服碎片看了看皱起了眉头,这衣服他确信就是少主的,上面还有血迹,看来少主真的遇到了什么不测。这里发现了线索,那么这里肯定少主来过,发生了一些事。下令,通知其余小队,向这里集合,对周围山林仔细搜查,同时派人加急把消息传大将军哪里。 响箭在空中爆炸的时候,李默也听到了,距离他所在的地方并不是很近,似乎是之前自己击杀黎子青三人的地方不远,李默心里一紧,这声音,应该是军中的信号响箭,难道是黎子青的老爹派人来搜山了?他们发出响箭是发现了什么线索了吗? 黎子青的老爹是落山城宣威大将军,他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所以才击杀了黎子青三人。 李默自信自己已经处理了所有的痕迹应该发现不了,并且一场大雨过后,很多痕迹早就被冲刷干净了。没有凭据,怎么也不可能怀疑查到自己身上,但是毕竟心里有鬼,李默也不敢耽搁,快速朝家里跑去。以免遇到军中搜山之人。徒增麻烦。 一只只小队,对天绝峰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在军中自有一套追踪,寻查的方法,很快就发现了更多的线索。同时也有更多的军士来到了天绝峰展开搜索。 即使要挖了这座山,也要找出人来。大将军得到信息后发出来这样一道军令。 有时候你不想找麻烦,尽量避开麻烦,但是麻烦却主动找上你。躲都躲不过。 :“站住,前面的那个小子,你是做什么的?”一队小队看见李默立马围了上来,手中刀枪出鞘指向李默。 李默无奈,没想到还是遇到了搜山的士兵。恐怕得有一番麻烦了。 ; 第十二章 千里寻 李默惶恐道:“几位大哥,我只是山下村子里的村民,上山来采药的!” 李默一副惊慌局促的样子,惹得周围士兵哈哈大笑。 采药?拿来我看看,不等李默答话就扯下了李默背上的背篓,看了看里面的东西,里面确实采摘了不少药材,这些军士也不认得都是什么草药,只有一两株是灵芝人参比较贵重,其余大都是些普通药材。也不管李默是否同意,抓起灵芝人参塞进自己怀里,对着李默呵斥道:“这里已经封山了,你还呆在山上,我们怀疑你与我们少主的失踪有关,跟我走一趟吧。” 李默心里一惊,难道这么快就发现了?随即又否定了这种想法,应该不可能发现事情与自己有关,不然就不是这种情况了,而是直接抓捕我,那像现在这般漫不经心。 :“啊?封山,我进山的时候也没见有人说啊?”李默哭丧着脸无辜道。 :“刚下达的命令,难道还要先向你这个小娃子汇报?老实呆着,等见了监军,查清了洗去了你的嫌疑才能放你回家。” 有些垂头丧气,李默无奈道:“好吧,只希望快点回家,我爹娘肯定都等急了。早知道就不出来了!唉!真倒霉。” 李默也不反抗,因为那纯粹是找死,虽然他感觉能干掉这几人,却无法保证能在对方不发出求救信号的前提下,速战速决。这个时候一定要冷静,山上肯定有大量的军士,李默低下头,思考着该如何脱身,脚下却不停,唯唯诺诺,乖乖跟着队伍,不敢有丝毫异动。 落山军,大营内,一座巨大的营帐内,四周各放置了一个大木盆,里面摆放着数块巨大的冰块,整个营帐内,凉爽无比,和营帐外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 一位书生打扮的中年人对着虎皮椅上的人拱了拱手道:“大将军,依卑职来看,单凭几块衣服碎片和武器,并不能说明什么,少主吉人有天相,自然会逢凶化吉,安然归来。” 这位大将军正是黎子青的父亲,落山城的土皇帝,黎虎,与自己的弟弟黎龙一文一武,文治武功,共同掌控着落山城。 黎虎没有说话,心里有些烦闷,眼中更是散发出嗜血的光芒,倘若儿子真的有了不测,不管是谁,他都不会放过。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亲卫士兵的声音:“大将军,军营外有一男一女前来求见,女的自称叫黎凤,说您一听便知。” 黎虎蹭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脸上漏出喜色:“快快有请,接进来,不起亲自去接!” 说完不等话音落下,疾步跑出了营帐。周围一干兵将面面相觑,自从少主失踪,这几天大将军愁眉不展,很少有人看见大将军笑了,这来的一男一女是什么来头,竟然这么大的面子。 不多时,黎虎远远地便看到了一中年男子和一面容俊丽的三十岁左右的女子站在营外,便高声喊道:“妹子,你来找我怎么不早一点通知与我,我也好派人去接你,你看现在一点准备都没有。” :“大哥,不妨事的,我也是与师兄下山历练至此,就来看看大哥现如今的状况,所以也不曾通知大哥。大哥也不必介怀。” 这女的正是黎虎的亲妹妹黎凤,随师父修仙问道多年,很少见面,黎虎也不曾宣讲,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大将军竟然还有一位妹妹。 :“对了,子青呢,我很久没见过他了,赶紧叫出来让我看看。现在想来应该已经成年了吧,不知未成家否。” 黎虎面容一僵,随即隐去,开口说道:“妹子随我来,先进帐说话,外面太热。” 分宾主落座,黎虎这才有机会问黎凤:“不知这位是?” 黎凤笑道:“他是我师兄,王中阳师兄,这次下山,就跟他一起奉了师命来处理一些事情,顺便历练一番。” 对着王中阳道:“这是我大哥,黎虎。” 王中阳点了点头,就不再说话。 黎虎笑道:“原来是舍妹的师兄,想来也是身怀绝技,得道高人,真是失敬!我也就是一莽夫,有什么不周,还望王师兄见谅勿怪啊!” 王中阳这才开口了句:“很好!黎大哥客气!”说完便不再说话。 黎凤在一旁道:“大哥,王师兄就这样,不爱说话,不过有句话你说对了,王师兄法力高深,确实身怀绝技,在我们百灵宗可是实力最强大的。啊,对了,子青呢,赶紧让人去叫出来让我这个做姑姑的好好看看。” 黎虎叹了口气。这才将事情和黎凤说了一遍,黎凤听到自己唯一的侄子生死不明,立马急了,转头对王中阳说:“师兄,你手段多,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帮忙找出人来,子青可是我们黎家唯一的后代血脉了。” 王中阳点点头,伸手朝腰间一拍。手里便出现了一只两个拳头大小的玉盒,道:“这里面装的是一种叫千里寻的灵虫,最擅长追踪,只要让它闻一下贵公子的身体气味或者随身佩戴的物品,便能依着气味找到目标。” 千里寻,一种灵虫,多以成对出现,一公一母相伴而生,对气味最为敏感,即使相隔很远,也能循着气味找到目标,很多修道之人都会饲养一些用来追踪寻人。把所要找的目标的东西放进去给千里寻闻一下,然后把其中一只放出去,便会自动去寻找要找的目标,两只灵虫之间会相互感应,在一起时便会浑身发出明灭不定的白色荧光,一旦两者离开较远的距离身上的白色荧光便会自动熄灭。只要自己身上带上另外一只,便能追踪到。 黎虎赶紧问道:“衣服可以吗?” 王中阳点点头,示意可以。 黎凤也道:“大哥你放心,有王师兄在,一定能找到子青的。” 黎虎大喜,上前拜谢:“多谢王师兄出手。黎某感激不尽,只要找到犬子,以后但凡有用的着黎某人的,黎某刀山火海绝不推辞。” 王中阳说道:“无妨,举手之劳!黎大哥不用太客气。” 打开玉盒,其中一只蜜蜂大小的浑身漆黑色的灵虫飞了出来。黎虎让人取来了山上找到的衣服碎片,王中阳在千里寻身上撒了些白色粉末,然后又朝着衣服碎片上也撒了一些。千里寻便飞了过去,围着衣服碎片绕了几圈,最后趴在了衣服上停留了一下,便一震翅飞走了。方向赫然是天绝山方向。 当即,王中阳,黎虎等人带着剩下的一只千里寻。跟着这只灵虫追寻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