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漫天际》 第一章 怎么穿的 “良岩!!!你还要墨迹多久?!就这点事还不赶快去!” 华夏大地,某省某市某小镇,中心街道,一家叫“镇中超市”的超市传出一阵超过70分贝的女人吼声。 “23岁了,老大不小了,正经事不做,花钱给你上大学,你看看你学来的啥?不是钻房里鼓捣电脑,要不就是钻车库叮咚瞎搞,搞完了也不到店里来帮忙!店里要忙死了你还跟你爸爸爷俩傻坐着看电视!看电视能搞来钱么,还能有点出息么?你看人家那老谁家的小谁……” 几句典型现代中年妇女教育“不成器”孩子的教科书式语句,总结出了本书男主角的基本资料: 姓名:良岩; 性别:男; 年龄:二十三岁; 学历:大学毕业; 家里三口人,老爸,老妈,良岩。 老妈头些年镇上开了家小超市,从30平方小店,2年就扩成600平方的批发零售超市,2个仓库,员工20来个,现款买了辆大厢货车,供货厂家还送了两辆小货车。 家里是镇上头一批买楼房的,还是最大面积的那一栋,楼下两层沿街店面就是自己家超市。今年选上镇人大代表,在这个小镇上那是风光一时的人物。在家里也足够的风光,把爷俩拾掇的服服帖帖,而且说一不二。 用老妈自己的话说那就是:“老良,你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这家里,什么东西不是老娘置办下的,别以为你当个副矿长,一个月就那五六千加奖金啥的,还不够老娘给手底下发一天的工钱!……” 老爸是镇上某小矿上的分管副矿长,除了不管钱,不管人事以外,什么也管。他本人什么活都能干,技术过硬,电工,焊工,钳工,铲车司机,爆破……等等,就这样的在单位连矿长都老哥老哥称呼的大拿型人物,到家里就成三等人——老婆第一,儿子第二,不养狗的情况下他第三。 良岩出生时老爸给起的名字是“良言”,结果老妈认为不够硬朗,太随爹,怕小子长大了被人欺负,遂改成“良岩”。实事证明人名字跟本人性格没有任何关系,在这种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小良同学还就是随了爹,从小在学校被欺负,挨了揍不带放半个屁的,回家也不说。在家里跟老爸一起被老妈吼,一块被赶去阳台,老良被戒烟,小良被戒冰激凌。为什么会这样,据小道不可靠消息透露——老良和小良均被良夫人的狮吼功吓破了胆。 实事是这样么?当然不是! 老良同志是个文化人,正经大学冶金系毕业,他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有真材实料的。性格内向,不会耍嘴,平时没事就喜欢琢磨点技术。媳妇吼归吼,也没怎么着他,一辈子了,习惯了。 小良同学从小就跟在老良同志后面,看他“瞎鼓捣”顺便打下手,什么电机,车床,收音机,电焊,电容……除了新买的家电不敢动,爷俩把视野所及家里能拆的,能动的都“鼓捣”了。 因为家境不错,小良同学经常被学校里的小氓流勒索,无奈小良同学的零用钱全买了技术类书籍和元件工具,结果多数情况都是被臭揍一顿。这类的遭遇伴随着小良同学从小学到初中,又到了高中,然而小良同学居然一点也不在乎,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对别人最大的惩罚,就是他错了而你就是不告诉他错了,让他错一辈子。 后来听说几个当年小氓流有的混社会被砍成残废,有的蹲了号子没个二十年出不来了,这更加坚定了小良同学低调的信念。 小良同学高中冲刺三年,如愿的当了老良同志的校友,并就读机械系。四年后毕业老良同志本想让小良同学到矿上跟着自己干,良夫人又有话说了:“去那破矿山上有啥好,危险!又是高压线,又是井窟窿……整天风吹日晒的赚不了几个钱不说,将来找不到媳妇咋办,咱儿子可以正经本科毕业!不能去!” 良夫人拍板,爷俩得听着,于是机械系本科毕业的小良同学被安排到了《某某市良氏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就任库房总管,领导员工3名。每日定时查对出库、入库,抽检某个商品,也干点装卸小包货物之类的体力活,除此之外基本没啥事,于是总管大人抽空摸空就回家继续“要么钻房里鼓捣电脑,要不就是钻车库叮咚瞎搞”。 周日这天上午良氏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终于怒了,在超市门口打电话吼,于是有了前面的一幕。虽然大boss平时说话是狠了点,不过今天确实没冤枉爷俩,他们还就是在看电视,听新闻呢。说是今天的有大范围的流星雨,有几个专家在指指画画,有可能落到地面云云。 俩技术宅正看的津津有味,上级精神直接传达到了:“滚店里来,有活干! ”三分钟后,良总管出现在董事长面前,低眉顺眼。还真是有活儿,今天超市用的订货器坏了,要拿到市区供应商那里返修下。 说起这个订货器可是个好东西,特别是对那些不懂电脑无法网络订货,打电话货物太多说不清楚的人。这个订货器表面看起来就是个平板电脑,全是触摸式,商品名字,图片数据规格全展示在上面,认识字就能操作,选好商品数量,按下一侧的确认按钮,输入密码,市区的几个供应商就会收到订单,然后安排送货。 就是个能发短信的山寨平板电脑!老少俩技术宅一致认为。 “屏幕不亮了,插着充电器也不亮,你别摆弄了,赶紧给送去修,还有,顺便给捎点货回来。”董事长甩下一张清单,良总管双手接过,看清单上写了不少东西,都是普通家里用的,品种不少,每样数量不多——应急么。 “别看了,赶紧走,来回快四十公里,赶快走,下午赶着去好几个村送货,就缺这几样。店里的车全出去送货了,你骑摩托车去,东西就用你那驴包盛,结实。天热别忘了带两瓶水。”董事长旨意传达完毕,转身走了。 “什么驴包,那叫登山背包,驴友用的。”良总管一边嘀咕着一边骑着自己的50排量小踏板回家拿包。 进家门翻出驴包——最近迷上登山,专门买的名牌的双肩登山背包,翻过来朝下正在抖落里面的杂物,门铃响了。 “谁啊?” “开门!顺丰快递!” “顺丰快递?……谁买东西了,爸?爸!你买东西了?”良岩知道老爸最近“成天鼓捣不成用的东西”,什么红外捕鼠器,灭蚊器,节能矿灯之类,缺工具配件就上网买,于是一边去开门一边回头问老爸。 “没啊,你也知道,最近手头紧。”周末闲的没事做正在看报纸的老良同志头也没抬,幽幽道出了被剥削的现状——男人有钱就变坏的理论在良家大行其道。 “那谁买的?老妈连键盘都不会用。还顺丰快递!那么贵……”良岩开门看着快递员手里的一个长方体的大纸箱包裹,很沉的样子,于是开始嘟囔。快递单上发货人一栏只盖了一个章——“某某实业”,其他连电话号码都没有,收货人却是写的良岩的详细地址。 “什么情况?”某丈二和尚继续嘟囔。 签完字,从快递员手里接过包裹,吆喝!确实挺沉,得十来斤的样子。拎到客厅地上马上开始拆包。拿掉外包装的硬纸壳,拆出来一个跟外包装相当的黑幽幽的筒状物,看着质感十足,带着一条背带,上面四个白字——某某军工。 “啪!”良岩伸手给自己脑袋上来了一记,“想起来了,我买的!” 一个月前,良岩订做的一部现代弩,因为是定做,所以时间较长。外包装不写发货地址,连发货人也不实写,是因为弩是从一家军工企业定做的,有保密条例。这家企业的一个副厂长的儿子张大民跟良岩是驴友,经常的在一起吹牛,说我老爹管军工厂,产品特供运动会和特种部队云云,甚至有次露营真的就背着一把弩去了。什么激光瞄准器、光学瞄准镜之类配件一应俱全,全新,制作精良。 好家伙,把良岩一帮子眼馋的要死,几个人轮着把那把弩给摸了一晚上,差点把漆给人家摸平了,弩箭也给人射弯了十几只。良岩本人更是缠着张大民问了一晚上细节,张同学本来就是搞来炫耀一下,哪知道遇到个真懂行的——良岩一直想搞一把好弩,甚至网上买过两把,不过质量太差,跟老爸一起给鼓捣废了——几分钟就被问蒙了,他哪懂得什么“拉力,壁厚,强度,直度……”,要不是张同学主动提出友情价四千大洋给做一把,估计要被这个欲求不满的一根筋摧残死。 良岩把这事当了真,一回家就开始筹备资金,第二天就把钱给张大民打过去了。据张同学说,最近厂家赶个大活,你的得排后,做好了直接给你发家里。后来传出来的说法是小张同学差点挨了揍。 军工企业不接私活,所以小张的爸爸老张同志只能自己下手,还得休闲时间打着技术研究的幌子做。再后来就是小张同学去打下手的过程中,学习了大量理论及实践知识,然后被安排进了厂。 “送来了?”老良同志从报纸后面探出头来表示关注。 “嗯,送来了,嘿嘿。”小良同学咧着嘴也不抬头,开始上下摸圆筒。 “打开看看啊!别摸了。”老良同志从沙发上挺起腰表示严重关注。 “马上,这不是找开关么。”小良同学更着急。 啪一声,盖子弹开。 老良同志在沙发上表示看不清,刚准备起身,就听楼下一声吼:“咋还不走啊!你要气死我是不是,良岩?就这点事让我催几次?二十好几了怎么就一点也不让我省心……”老妈怒气值满满,也不用电话,就在超市门前的路上冲着楼上就开了火。 “啊坏了!”良岩心里一惊,就要起身,可看看手里的宝贝,有点犹豫。 “要不你去给你妈办事,我给你装起来?”老良同志要发扬风格。 “嗯?嗯……不行!”良岩从小跟着老爸拆拆装装,东搞西搞,深知一件新东西组装的过程带来的新鲜感和快感,不比实际使用的过程少,甚至更爽。良岩坚决不同意,这事绝对的当仁不让! 合上弩筒的盖子,斜背在背上,拎起双肩背包就窜下楼去。 “我一个月工资呢!等我回来啊,老爸!”楼梯口传来这么一句,只有三千元工资的小良同学,全盘否定了老良同志当时贡献三个月烟钱的一千元整的功劳。 一声叹息,老良同志只能表示遗憾,低头继续看报。 “喂!大民啊,嘿嘿,我良岩啊,东西收到了,嘿嘿嘿,”没良心的小良同志一边打电话,一边以三十公里的速度慢悠悠的骑着小五零往市区走,“还没拆呢刚收到,有急事去市区一趟。” “谢谢啊兄弟,哎~~~哪能啊,得谢!一定得谢!晚上叫上他们几个一起出来坐坐,就去再回首那家,吃鸡?行!” “……好!说定了,我打电话通知他们。” “什么?里面还有惊喜?行啊兄弟,讲究!” “这样,下周不是去大清河九台山么,来回三天你的口粮算我的了,法国货你懂得,嘿嘿,存了两个月没舍得用……” “好了,不说了,我骑车呢,晚上见啊,……哎哎好挂了啊。” 良同学从小给人印象就是话少,动作少,连带着表情都少,在学校被人称为学霸型闷罐子,实际上呢,错了,准确来讲应该是闷‘骚型,要是遇到趣味相投的就变成话痨,天南地北,国外国内,女神萝莉……没有他说不出来的,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说出来的还都是带计算公式的。 “忙毛呢?……你良哥!下午有空?……坐坐吧?”良岩继续打电话,“上次大民那弩你不见过么?咱也有啦,还是订做滴!哇哈哈哈哈……准时到啊,就在我家超市对面那家再回首,吃鸡!……我背着呢,到时给你们几个看看,让你们羡慕至死!哇哈哈哈,哎呀妈呀!……没事没事,差点进路沟,嗯好,我挂了。” “王哥?喂!王哥,啊对是我,那啥啊,前一阵我不是从大民他爸那里做了把弩么,今天送来了……嘿嘿,羡慕吧,嘿嘿嘿……那啥,今天晚上有空不,我得谢谢人家大民,嗯——作陪下?……再回首,上次那家,哎好,说定啦啊,嗯嗯。” ……打了一圈电话,联系上一帮子驴友,一脸贱样的良岩加速到五十公里往市区驶去。从出门到供货商物流门市,算上市区内七拐八拐的路也不到二十公里,小五零摩托跑了二十分钟就到了。 “刚才你妈打电话过来了,我跟上边说了,不用修,直接换台新的!”门市的负责人赵哥接过订货器和清单,回头交给一个工作人员,指示他马上去配货,并递过来一个包,“这是最新款的配货器,功能基本没变,电池待机时间长了。” 这服务态度,杠杠的。 良岩也不矫情,接过装着配货器的包,找个椅子一坐,简单看一下这台新的配货器。要说国内的山寨技术还真是牛x到家了,完全跟最经典的那个牌子的平板电脑一样的外表,屏幕尺寸,颜色,外壳居然也是铝的,更是多了一项功能——可更换电池,包里还带着另一块备用电池。 几分钟后,工作人员按清单配好货,盛满三个黑色大方便兜。 良岩签完字,把三个方便兜塞到背包里,几乎正好塞满,配货器装起来往背包外袋一塞,拎起来放到摩托车踏板上,双腿拢着,跟赵哥打个招呼后骑车走人。 来的时候挺顺,回去的路上不好走了——往回走了一半路不到,堵车了,大堵车。 “省道上也能堵车?这一块没有收费站,也没有红绿灯,出车祸了?”良岩看着前面望不到头的车流,堵得确实厉害,本来自己的小五零摩托最能见缝插针,一般情况拐几下就能过去,这次不行了——“缝”都被别的车插满了。 “看样子一时半会走不了。”良岩等了一会儿,看车流一点动的迹象也没有,就把摩托车往路边上停下,拎着背包,背着弩筒,到一边绿化带的树下乘凉。 树下已经有几个开车的司机等在那里了,说是堵了十多分钟了,有人到前面去看了,大批的警察挡着不让接近,让等着。有人说是油罐车爆炸,炸了一串,还有人说是流星正好砸在路中央了,怕有辐射什么的,政府的专家正在处理。 不管哪种情况,反正是堵了,谁也走不了。那没办法了,等着吧,回家晚了老妈也不能说什么,堵车么。 “我真爽~我好爽~欧也~啦啦啦啦~”良岩坐在树下的草地上,双腿拢着背包当桌子,一只手在订货器上玩愤怒的小鸟,一只手还把背后的又黑又粗的棍状物拉到怀里猥琐的摸索着,要不是怕被边上几个围观的着急上火的司机群殴,他就该唱出动静来了。 “通啦!”等心不在焉的良岩准备打第四小关的第二十遍时,就听有人喊。围在一边的七八个司机一哄而散,都朝着自己的车跑去。 良岩淡定的站起身来,垫脚看了下前面。嗯,照这个情况,真正通开还得过一会儿。不过还是要准备好,良岩把弩筒推到后背,仰起头准备伸个懒腰。这一抬头良岩愣住了,只见天上出现几个耀眼的大火球,有点像流星,看起来体积也很巨大。 几个火球都斜着向下朝一个方向运动,前面有个很大的,后面跟着几个小的,有点簇拥的感觉。 良岩把订货器放到额头上当遮阳板,一边瞪大眼镜继续看,一边迅速掏出手机录像——这种情况可委实不多见,等晚上还要跟几个驴友吹吹牛。 “嗯?哎?不对啊!”良岩盯着手机屏幕,上面的显示的“流星”的情况似乎有些怪异,“什么情况,减速了?”良岩抬头直接看天上的“流星”,手机上看到的没错,几个大火球正在减速,大幅度的减速,而且好像越来越大。 “什么情况啊!导弹?不像!没见过这样的。外星人?有可能!这下可看到真东西了,哇咔咔!”良岩继续盯着看,天上、手机屏幕上轮换着看了几次,终于通过现象看到了本质,一身冷汗唰的就下来了——那不是减速,是转弯!而且是朝着这边来了,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减速,而且体积变大!要逃么?来不及了!转瞬间大火球就到头顶了,良岩只来得及用订货器挡了一下,“轰!”一道白光然后紧接着一次巨大的爆炸,就出现在良岩站立的地方,大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把附近方圆百十米的地方推平,爆炸中心只留下一个二十米直径的大坑,只留下一地狼藉。(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章 迷茫 奈恩行星,泰姆瑞尔大陆,第三纪元。 位于大陆北方的天际行省,诺德人的故乡,处在天际行省中央盆地的雪漫城,被认为是最“纯粹”的诺德城市。诺德人在这里已经过了几千年的简单、粗糙,根植于他们远古传统的生活。 溪木镇就是隶属雪漫领地的一个拥有上千居民的商业小镇,处在领地最南边的咽喉——霍加斯山和寒落山中间的峡谷地带,这里是天际省最南端佛克瑞斯领地通往雪漫城的必经之路。 小镇以出产优质木材问而闻名,从两座山峰流下来的雪水同时汇集到此处,湍急的溪水带动溪木镇木枋的大型钢锯,在锯木厂工人的操作下将山上砍伐下来的巨木切割成各种尺寸,然后送往雪漫城或者佛克瑞斯城。 由于所处地形不适合大面积种植农作物,所以小镇的另一个特色就是猎手多。霍加斯山和寒落山脉上大量的鹿、狐狸、山羊,熊,狼等等野生动物,让前来收购山货的商人每次都能满载而归。 溪木镇的居民,每天早上起来,或是去木工房上工,或者整理猎具上山,又或者做一些与前两者有关的工作,比如运输木材,比如腌制肉铺,硝制兽皮。熄灯休息之前,工作了一天的男人们会汇集到镇上的酒馆里,喝一些天际省特产蜂蜜酒,聊天吹牛。 这几天这样的看似单调而又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一张告示,准确的说,是一张贴在镇上酒馆门口的一张悬赏告示,内容是杀死在寒落山上一头白色风狼,赏金为一百金币,只需让悬赏人见到狼尸即可。 贴了三天,还没有人去揭告示。关于这次任务的细节却由好事者打听出来了:悬赏人是一对贵族姐弟,具体姓名不知,爵位不知。两人带着随从二十几人从泰姆瑞尔大陆心脏的帝国都城赛洛迪尔出发,目的地雪漫城,在达溪木镇南方三十公里处的守护之石晚上宿营时,被一头成年白色风狼袭击,二十几个护卫死伤殆尽,兄妹二人被一名护卫拼死保护,逃到溪木镇,那名护卫因伤势过重,也没挺过去。姐弟二人在溪木镇旅馆住下,发了悬赏告示。 袭击的情况一天后被路过守护之石的一支商队证实了,宿营地的情况惨不忍睹,没人活下来。 溪木镇酒馆里,商店里,木工房里,猎户家里,现在都在谈论这次悬赏。有的表示同情,有的嗤笑讥讽,有的纯粹打酱油围观……各种表示,各种表情,就是没有表示要接手任务的。 “又要返修啦!”就在溪木镇上被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寒落山脚下的树林一道白光随着一声大喊,我们的主角良岩出现了。 良岩还是保持着消失时的姿势,左手持订货器,右手握手机,双腿拢着背包,不过有一点不同,现在是大字型躺着。 “哎呀!疼啊,啊啊啊啊啊啊……”良岩还没看清楚周围什么情况,头部传来的剧痛让他差点晕过去,抱着脑袋在地上来回翻滚。好一阵,痛感渐渐退去,良岩翻身爬起来。 “什么情况?这是……哪儿,怎么到山上来了?”良岩看看周围,自己现在站在一片树林边缘,树林里的树木枝干巨大,高耸入云,树林边上很多灌木丛,结着不同颜色的浆果,各种不知名的花朵一簇簇的盛开着,一片鸟语花香的感觉。 “我怎么在这里,什么地方这是……等等,等等等等,我得想想。” “……我去市区修订货器,然后提货,然后回家,然后堵车,然后……啊!流星!导弹!外星人!” 良岩全想起来了,可以现在的情况还是让他难以接受,从小唯物主义思想根深蒂固,让他开始以最“合理”的方式思考。 “好吧,我现在还有思维说明没死,嗯,遭遇流星还是导弹什么的,肯定受伤了,我现在肯定在医院,肯定是昏迷中,肯定是在做梦!” 非常肯定搞清状况的良岩接下来开始准备“醒过来”。 “笑一下说不定能笑醒,我有次做梦就笑醒了。哈哈哈……”双手叉着腰大笑一通——没醒; “好吧,逼着我放绝招,有科学研究证明人在睡梦情况下不能放屁,我也不怕丢人了。”撅着屁股等了半天,“噗!”——还是没醒。 “还没醒?那先确定是不是在做梦。做梦的话,我应该躺在医院的被窝里面。”良同学摸了摸露在短袖体恤外面双臂,有点凉——北方的树林里即使夏天温度也比较低——不像是在被窝里。 “再来这个,哎呀,嘶——”良同学全然忘了刚才头疼得要死,使劲掐了大腿一把。 “确实没做梦,我醒着?!那这是怎么回事啊——呃,”仰起头高声大喊的良岩就像突然被卡住了脖子,“月亮,两个?两个月亮?!” 良岩从树林里冲到林边的一小块空地上,使劲揉了揉眼睛,再看天上,还是两个,一大一小。因为是白天,两个月亮均呈现灰白色,非常明显。 “我这是到了哪里?不是地球了?我我我……这就算穿越了?”良岩开始明白过来了,“穿越,穿越,穿越,等等!”良岩突然想起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我是生穿还是死穿了!” 对于穿越这件事,让良同学紧张的就是魂穿——死了以后灵魂附身的那种,附到别人身上,顶着别人的名字,管别人的父母叫爸妈,不管做多大的事,也是给别人做的,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用着别的jj,不论是去厕所还是干那啥。 “想起来就恶心!”良洁癖根本不了解别人那是死了以后附身,没有选择,能活下去就是非常有勇气了,而且人家是活了两辈子,值了。 “白色t恤——我的,牛仔裤——我的,休闲鞋——我的,左手上的被老虎钳子砸破的疤还在——手也是我的,”良岩开始上下打量自己,并且还解开裤腰带往里看了一会儿,“吁——这个也是我的。” “确实是原来那张脸。”最后还是不放心,又跑回树林,把刚才打滚扔一边的手机捡起来,自拍一张后,心情开始变好——生穿了。 不管穿越到哪里了,反正是穿越了。接下来应该干嘛?曾经被老妈以“不去就不能去驴友”为条件参加了两期“驴友自救培训班”的良岩知道应该干嘛。 第一条:想办法求救。 电话是肯定没信号了,而且上边的时间不见得有用,不同世界的时间不见得一致。荒山野岭的喊破喉咙估计也白搭。 第一条废了,良岩把手机关机塞到裤兜里,订货器一起关机,装到包里。 第二条:搞清方向。 良岩抬头看看天上,太阳在正面偏右的方向,现在确定自己处在向阳的山坡上。良岩折了根树枝插在刚才的空地上,在树枝的影子顶端做个记号,等下看看影子的走向,就能看出现在是早上还是下午。 第三条:水、食物,装备 良岩把还背在背上的大腿粗细的弩筒放到地上,又拎过背包略微思量一下,决定先看下背包具体有什么,之前的清单签了字留在供货商那里了,也没仔细看。 背包外面两侧的袋子装的是出门时的两瓶矿泉水,有一瓶喝了一半了,一起放在地上。 三个黑色的大方便兜一字摆开,开始拆检。 第一个兜打开摆在地上,分别是:辣椒粉两包,二十小袋装;某品牌胡椒粉、花椒粉和孜然粉每样一板,一板五瓶,玻璃瓶装;一次性打火机二十只装的两盒;针线盒九盒,三三排列塑封在一起。 “没啥大用。”良岩一撇嘴。 又拆开第二个兜:签字笔十只装一筒,精装记事本一摞,应该有二十本,沉甸甸的捆在一起,某品牌巧克力一盒,十二块,每块大约手掌长,四指宽,半公分厚。 “搞什么啊,这些东西在店里文具区和糖果专柜不是都有么?” 当良岩看到这三样上面都印有“奖”字的时候才明白,这是某个学校要发的奖品,需订做。 “除了巧克力,其他也没用。”良岩又一撇嘴,伸手准备开第三包,“看最后一包了。” “嗷呜~~~~”手还没碰到第三个兜,就听到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瘆人的狼嚎。(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三章 遭遇 “疏忽了!以前上培训班时老师讲,到了陌生危险的环境里,首先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突如其来的一声狼嚎,把良岩吓出了一身白毛汗。 良岩回头看了一下刚才查到地上的小树枝,影子向右移动了一点,虽然不能证明具体方向,但是证明太阳正下山,那么现在是下午。如果是在北半球的话,那自己的位置就是在坐北向南的山坡上。 “怕什么来什么,得赶紧了。”良岩拉开第三个也是最大的那个方便兜,只看了一眼,最上面是一包口罩,感觉可能有点用,把这包口罩拿出来,立即把三个方便兜原样收拾起来,除了那一摞笔记本——太沉了,看起来也没啥用。 把矿泉水和三个方便兜迅速塞入背包,放到一边,良岩拿过弩筒打开准备组装。 弩筒里面的所有东西被一一取出,平放在一块空地上,细小的螺丝放在弩筒盖里,良岩开始对着安装说明找齐配件。 “弩臂,嗯——有,弩弓,嗯——有,弩弦在这,……3-9倍光学标准镜有,激光瞄准器有,……弩箭杆十支,三刃合金箭头九个,够数,合金钩头一个,附带五十米尼龙绳也有,组装测试工具包一套,机油一瓶,螺丝包,这就齐了。” “这大概就是大民说的惊喜了,”除了这些以外,还多出来一把狗‘腿刀,约莫四十公分的样子,刀鞘皮制的,设计是挂在皮带上并可以固定在右侧大腿上。 良岩拿起刀鞘,抽出来,“嘿,敞亮!地道!丛林之王!” 仿的,跟真正的西班牙产的丛林之王的刀身看起来一样,前宽后窄,适合劈砍,特别是在树林里开路,刀身用料不错,靠近刀把的地方打着440c——一种优质不锈钢,刀刃也经过淬火。不同的地方是多了椭圆形护手,而且护手在刀身的两侧各有两个小led灯头。 良岩将刀头朝下,看了一下刀把,刀把底部是个指北针,拧几圈,后盖连带指北针,一起拧下来,在刀体两侧一共装了4节七号电池,指北针本身作为按钮开关。 “管他仿没仿,反正这个世界不见得就有正版,就当他是丛林之王了,好刀啊。” “嗷呜——”一声听起来更近更凄厉的狼嚎,把正在抚摸着刀身神游的良岩招了回来。 “坏了,这是冲着我来的么,我怎么就不能跟别人一样,穿越到皇宫啊,王府啊什么的地方,”某个无节操男忘了多数到那种地方的人都是死后灵魂附身的,“好歹安全点,哪像我在荒郊野外算是怎么回事!” 埋怨归埋怨,良岩手底下也没停,丛林之王放一边,开始组装这把弩。按说这样专业的技术活一般人是做不了的,即便有安装说明。但是良岩在这方面却不是一般人了,从小就接触各种工具,各种数据,各种材料,而且之前良岩对现代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这把弩又是定做,根据良岩的要求,略有改动,所以组装方便根本不是问题,甚至在组装的过程中,良岩几乎不看说明书。 十分钟不到,一具泛着黑色金属光泽的,制作精良的现代蹶张弩出现在良岩手中。顾不上擦把汗,良岩立即开始手脚并用拉弦,抽出一支箭杆,拧上一个三刃箭头,装到弩上,打开激光标准器,举起弩,平复下呼吸节奏,对准大约三十米左右的一棵树,通过光学瞄准镜看到了激光瞄准器打在树干上的红点,简单瞄了一下,就扣动扳机。 “崩”一声,弩箭正中树干,并深深的插入到树干中。 “嗯,行了,组装成功!”良岩不去取回弩箭,也不关心是射出的弩箭否有偏差,又抽出一支箭杆,把钩头箭拧上,箭尾系上尼龙绳,往一边的一棵巨树下跑去。 从树下向上垂直举起弩,简单瞄了一下,击发,钩头的弩箭在树枝之间弹了几下,钩住了一段离地十来米高的粗大的树枝,良岩用力拉了一下垂下来的尼龙绳——行,够结实,能吃住劲。 良岩将弩往身后一背,立即返回小空地那里收拾东西,丛林之王,剩余箭杆和箭头装到背包里,弩筒暂时没用了,往那棵树的方向一扔,拎起背包再往那棵树下跑。 为什么这么紧张?因为刚才良岩组装弩的时候又听到一声狼嚎,比之前更近了,好似就在对面小山头上传来的。 “真是冲我来了。” 跑到树下,良岩将尼龙绳下面这头拴在背包的背带上,又拉了拉尼龙绳,刚准备往树上爬,突然想到了什么,低下头拉开背包拉链,从一个方便兜里面揪出一包辣椒粉,撕开外包装,捏出几个小袋,每个小袋看起来有方便面调料大小,再从另一个方便兜里面拽出一条口罩戴上,撕开小包,用辣椒粉在树下以树干为中心画了个直径大约20米的圈,然后再画了个大十字。 做完这些,良岩拉着尼龙绳开始爬树,所幸这种树枝干并不茂密,要不然良岩背着弩还真不好爬。 五六分钟后,良岩爬到了弩箭钩住的树枝下方的一个宽大的树冠上,离地大约七八米,感觉位置还合适,又回身将背包拉上来,找个树杈放好,捆在树干上,连自己也系个活扣捆在树干上。从背包里面取出箭杆和箭头,一支支拧紧,插到旁边树干上,又装好一支在弩上,将弩端在手里。 “你大爷的,就这些招数了,听天由命吧。”良岩看了看即将落山的太阳,找了个舒适的坐势,发了句狠话。-------- 傍晚的溪木镇酒馆总是热闹非凡。下工后,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木工也好,猎手也好,又或者开店的商人,都喜欢到酒馆里坐坐,喝几杯三个铜币一瓶的本地蜂蜜酒,还有那身姿妙曼的酒馆老板娘,总是让劳累了一天的男人们流连忘返。 今天傍晚的酒馆比以往更加热闹,喝酒的不喝酒的,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半大孩子,坐满酒馆大厅的所有位置,还有人索性就站着,也不愿离开,这一切只因为一个话题。 “为什么?!这还用问?那是风狼!风狼懂不懂?”一个满嘴唾沫星子的家伙,手里拎着一瓶蜂蜜酒,手舞足蹈的冲着一个商人模样的大喊。 “那不是一箭一刀就能杀死的普通灰狼,在座的这么多打猎好手,包括我阿当,你——你看有谁去敢接这活?还问为什么,那是会魔法的风狼!”这个自称阿当的家伙喝多了蜜酒,舌头开始有些短,丝毫不给人留情面,但是满屋子酒客没一个打断他。 “八年前那次,你们有几个不知道啊?也是一头风狼,溪木镇去了多少好手来着?啊对了,二十三个!活着回来几个?回来几个?八个我告诉你!其他人找回来的时候,连尸体都不全!”阿当更激动了,手一伸指向靠门口坐着的一个灰白胡子的魁梧的中年男子,“我没去,那年我十六岁不够格,阿沃尔大叔当时也去了,当时那情况有多惨烈,不信问问阿沃尔大叔。” “阿当你喝多了,”阿沃尔大叔有些不满,顿了一下,他还是开始说起当年的情况。 八年前,也是夏季,镇上来了一名魔法师,发悬赏二百金币抓捕一头在寒落山上的白色风狼,死活不论。二百金币对于溪木镇上忙活一季都赚不了十几二十个金币的居民来说,这绝对是个巨大的诱‘惑。镇上的精英猎手很快集结起来二十三个,连带着魔法师和魔法师的侍卫,一共三十多人,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 “我们在寒落山南面找了三天,终于雪线发现了那头风狼出没的痕迹。我们分散开来,做好陷阱,准备好弓箭,打算设个埋伏,就像咱们猎狼一样的招数。” “那天的情景我还记得,那头狼就那么直直走进我们的埋伏圈,好像没有看到,又好像根本不在乎,呼——太惨了。”阿沃尔大叔两只手使劲搓了一把脸。--------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吊睛白额——呃,不是,一只全身雪白的哈士奇——呃也不是,是一头全身雪白的,右眼有道疤痕的巨狼扑进我画的圈中……”多年后,良岩在自己的城堡里给小孩子们讲起当年的英勇事迹时,每次都这样说。 这头白色的大狼被之前良岩的喊声所吸引,一路前来查看,到了附近虽然闻到了良岩的气味,确定是个人类,但是白狼并没有发现良岩的实际位置,于是在这一片树林里转圈搜寻。 良岩在树上可以是看的清清楚楚。这头狼可是够大的,比一头成年藏獒还要大吧,不知道会不会爬树,“咕”,良岩咽了一口口水。 要说这头白狼可真不简单,良岩所在的那棵大树离着它有五十米开完,而且良岩又在半空,就这么咽了口口水的动静也被它听到了。 白狼从远处猛扑到树下,硕大的狼头左右摆动,两只绿色的大眼开始找寻目标,鼻子也四处乱嗅。它这一嗅不要紧,正如了良岩的意。正如所有的智商较高哺乳类一样,当第一次闻到一种特别气味时,一般不会后退离开,而是再使劲吸一口气,确定是什么气味。 这头白狼也这么做了,它第一口吸到了漂浮在附近空气中的少量辣椒粉,打了个响鼻,准备低头再吸一口气,以确定是什么气味——好死不死的,鼻子正好杵在一株上面落了大量辣椒粉的草叶上。这下可要了它的老命了。人类鼻子里要是进了大量辣椒粉,那基本鼻子要废好几天,很多人描述那感觉就像被棍子击中鼻梁一样,何况是头嗅觉比一般人类灵敏多少倍的狼——那得被揍多少棍子哇! “嗷~咔咔”,嚎都嚎不不成调了,嗓子也进了辣椒粉,白狼被刺激的又是在地上打滚,又是两个前爪使劲抓鼻子,抓完鼻子实在不起作用,又开始在地上乱刨,一通折腾眼睛好像也进了辣椒粉,再疯狂甩头……。 ‘看这广场舞跳的,活该你来,’良岩在树杈上面心里面暗爽,‘快走吧,快走吧,天晚了我就不送你了。’ 正在良岩在树上企盼着白狼赶快离开的时候,异象突显。(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四章 击杀 树下突然没了声息,良岩借着黄昏微弱的光纤往下张望——下面看起来要死要活的白狼突然停止了活动,低下头,弓起身子,全身的白毛炸起,只有狼嘴里穿出轻微的“呼呼”声。 “嗯?起风了?这是?!”良岩感觉到一阵空气的流动,那气流就漩涡一样围着下面的白狼旋转,并且越转越快,就像一场迷你的龙卷风。 狼的头部上方半米高处开始发光,并慢慢的变大成一个足球大的耀眼的光球,把周围照的一片雪白。周围高速旋转的空气从狼的尾部方向往白光球“流动”,好像是被吸进去一样。 “噌!”良岩正在瞪大眼睛看探照灯,冷不防从光球中急速飞出一道弧状“白影”,呼啸着瞬间打到离良岩所在位置的前方不远的一棵一抱粗的树干上,紧接着就听“吱嘎嘎嘎”一阵响,那棵树直接被切断倒下去了。 “什么情况!没谱了!魔法?!这孙子会魔法?!”良岩差点吓蒙了,心里不断的骂粗口。 “噌——噌……”就在良岩还在树上回神的功夫,那白球打出的“白影”频率开始加快,几乎一呼一吸之间就飞出一道,并且漫无目的的像各个方向“发射”——这头狼还是没搞清“敌人”在哪里。 一时间,周围的花草树木可遭殃了,粗大的树干不断的倒下,树枝也被切开,小灌木丛和花草被切碎,并且随着“龙卷风”在周围乱飞。放在树下的那一摞笔记本也被击中爆开,漫天飞舞的白色纸屑的加入,让“龙卷风”变得更加恐怖。良岩所在的位置也是打击范围内,不过往上飞的“白影”略少了点,直接飞往良岩身上的也没有——暂时的。 “你大爷的,搞死你!”良岩被激起了血性,不管下面是个什么货,先结果了它在说,要不然分分钟就要被分尸。 良岩把弩上把激光瞄准器打开,十米左右的距离,天色很暗的情况下,不用光学瞄准镜,看到红点就可以射击。 “噗”,第一箭没中,射在白狼前方半米左右的地上,刚才没来得及调试精准度,加上白狼周围还有一圈“龙卷风”——“有偏差,正常,再来!”良岩继续装上一支弩箭,大约调整下标准角度,扣下扳机。 无巧不巧的,第二只弩箭瞄的角度非常准,就在即将射到狼身上时,一道“白影”斜着打在箭杆上,将箭杆一分为二,并且这道“白影”去势不减,直冲着良岩所在位置飞来。---- 溪木镇的酒馆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说话的,手里的酒杯就这么端着,都在听阿沃尔大叔讲述当年那场灾难。 “正当我们要开始动手时,那头风狼先发动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情景。一道道风刃把前面他们几个活活的就劈开了,还有的胳膊和腿被削断,倒在地上惨叫。我们这么多人根本就招架不住,箭也没来得及射出几支,”阿沃尔大说右手扶在右腿膝盖下面,“当时我的位置靠后,也被割伤右腿,要不是前面他们几个顶着,我也回不来了……” “那魔法师呢?魔法师不是都会厉害的魔法么?”一阵嘘唏以后,人群里有人问。 “屁的魔法师!我们上当了!”这时候有另一个人骂出声来,看样子也是当年幸存的人,“当时他根本什么都没做,被他侍卫护着往另一个方向跑了。” “我们逃回来以后,问了一个跟我们一起逃回来的侍卫才知道,他根本不是魔法师,仅仅是个魔法师学校的学徒,连见习魔法师都不是!” “那个混蛋是贵族出身,偷了他老师的一身魔法袍,带着家里的侍卫出来胡混,听说这里有风狼出没,就想搞一块风狼的灵魂石回去,仅仅是为了回去找同学炫耀!”“妈的,我们赔了十几个人进去,还残了好几个,就只有昆特在那只狼脸上砍了一斧子,他也被撕成碎片了,那是咱们镇上最好的猎手。” 接下来又是一阵集体“嘘唏”。 “守护之石往南的寒落山那一片,谁也不准去了,打猎的伐木的都不准!”溪木镇的领主兼镇长哈德森也在场,他站起来总结了一下,“晚上回去,你们这些婆娘看好你们男人!” “明天我会写封信,让人送到雪漫城,看看能不能请巴尔古夫公爵大人派些好手来。好了,这事就说到这里,谁也不准去冒这个险,谁要是不听,那也随你,出了事自己担着!”哈德森非常干练的讲完这几句,又非常不干练的拧着肥胖的身子开门离开了。 这件事被镇长大人定了调子,就算是完结了。于是接下来就是真正的娱乐时间了,游吟诗人举起贝鲁特琴,继续唱起传唱了多年的龙裔英雄之歌,其他人或者听曲子,或者继续喝酒,跟老板娘调笑,吹牛打屁,大厅里马上变成跟往常一样乱哄哄。 谁也没注意到就在这嘈杂一片的大厅二楼一个角落里,一张小桌子前坐着两个单薄的身影。一大一小,小的是个七八岁的男孩,上身是泰姆瑞尔大陆贵族常穿的及膝袍式礼服,领口和袖口均镶有金丝边,金发,白皮肤,宝石一样的蓝色眼睛。大的穿着这个时代特有淡紫色绣花收腰长裙,袖口遮到手腕,裙摆遮到脚跟,上身除了拉着小男孩的手之外,全被紫色的斗篷遮住,只露出一缕金色的长发。 “阿米拉姐姐,他们是不是没人帮我们了?”小男孩拉着姐姐的一只手问,“没人给拉格纳叔叔报仇了,是么?” “不会的,阿恩,会有人帮忙的,”紫色斗篷下的姐姐,伸出一只苍白的手摸了一下被她唤作阿恩的小男孩的脸,轻轻的说,“只是今天还没有,明天就会有人来的,放心吧。” “不要紧,姐姐,他们都是懦夫,他们不敢去,”阿恩攥紧拳头看了看下面的酒客们,回头对着姐姐说,“等我长大了,学会魔法,就回来给拉格纳叔叔他们报仇。” 姐姐没有说话,又伸出手抚摸了一下阿恩的头发,只是那只手看起来更苍白了。---- “噗噗”,良岩还没有反应过来,“白影”又连断两条粗壮的树枝,从良岩左大腿一边划过,继续往上飞然后消散在空中。就这一下,把良岩的牛仔裤划了个大口子,顺带在大腿左侧划出一个五公分长的口子,虽然没有伤筋动骨,也没划到多少血管,可还是开始出血,顺着裤腿一下流到鞋里。 “挂彩了,受伤了,挨刀了,天谴了……”良岩紧张地嘴唇直哆嗦,慌忙的翻动旁边的背包,又拽出一条口罩,再拿出那半瓶的矿泉水,冲洗了下伤口,把口罩当绷带系到伤口上,“也没有消炎药,先这样吧。” “你大爷的,非搞死你,”渐渐开始明显的疼痛反倒是让良岩脑袋开始清明——后来良岩总结可能是出血导致血压回降的作用——再继续上箭。 就在愤怒的良岩装弩箭的时候,树下的情况又开始有变化。急速旋转的狂风渐渐停了下来,杀伤力巨大的“白影”不再“发射”,狼头上方的白色光球也快速消失。 “停了?没力气了,魔法用光了?”良岩上好弩箭,发现了下面的情况变化。只见那头白狼两只爪子不停地在地上刨坑,并把鼻子杵到翻出的湿土中,身体伏在地上不动。看样子是实在受不了辣椒粉的刺激了,顾不上打击敌人,先救治下自己吧。 “你倒是聪明!找到‘过滤器’了,”良岩知道可能是这头狼发现在潮湿清凉的泥土中呼吸,会减轻这种要命的灼烧感。 “好机会!管你是在疗伤还是准备发动大招。”良岩举起弩,调整下角度,激光瞄准器的红点正落在白狼的头部,于是立即扣下扳机。 “嘣!” “噗!” “呜!” 三种不同的声音几乎连在一起。 “嘣”是良岩手中的弩击发时弓弦产生的轻微的声音。 “噗”是弩箭射中白狼的声音。 “呜”是白狼被击中时发出的一声短促的呻‘吟。 顾不得查看战绩,良岩继续重新上箭,上好后,调好角度,立即击发。 “嘣!” “噗!” 这次只有两种声音,下面的白狼并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 继续上箭,良岩这次上箭后并没有击发,而是从光学瞄准镜里面查看白狼的情况。刚才白狼在发射“白影”时用的光球照亮了附近,现在光球消失,天色基本全暗下来了。虽然天上星光灿烂,还有两个月亮,用光学瞄准镜实际看不是很清楚,只有一个的白色的影子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用丛林之王上面的led灯照了一会儿,确实没发现有动的迹象 “应该,大概,好像是死了吧,”良岩开始放下心来,收起刀放到背包外袋里面,把弩挂到一旁的一个小树叉上,检查下左腿伤口。刚才的剧烈活动,让血液几乎湿透了敷在上面的口罩,看样子要重新处理下。 良岩在大树杈上顺着树枝的方向把左腿放平,解下被鲜血湿透的口罩,用原来的塑料袋包起来——主要考虑血腥味不要再引来什么东西——再冲了一下伤口,再敷上一条口罩,并且在伤口位置的上方一点用尼龙绳绑紧。掏出手机开机,设定闹钟,响铃设为女鬼尖叫并震动,五十分钟一次提醒自己松开尼龙绳十分钟,要不然一晚上腿就废了。 做完这些,良岩摘下脸上一直带着的口罩,又从背包里面取出一块巧克力,喝了用来洗伤口的半瓶矿泉水剩下一点,啃几口巧克力,再把自己捆到树干上,就这么背靠着树干,准备等天亮。 “哪个破学校订的巧克力,就不能花点钱买个好牌子的?这么甜!齁死我了!”(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五章 天亮 溪木镇酒馆里的酒客们有的喝够了蜜酒,有的挨了酒馆老板娘耳光,有的喝醉打架,发泄完一天剩余的精力,趁着月色各自散去,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工。 随着各家窗口的灯光陆续熄灭,热闹了一天的溪木镇,这个时候才算是安静下来,仅仅偶有会有巡逻的守卫在街道上走过。 就在多数居民都已熟睡,巡逻的守卫也已经找个清凉透风的地方偷懒的时候,溪木镇南门外面不远处出现了几个身影。 月光下,是四个年轻人,各自背着武器和背包,都是一身猎人的装备。 “嗨,都到了吧?弗洛德纳!阿尔诺!哈肯!”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响起。 “快闭嘴吧,雷夫!你小声点,这里离你家太近,让阿沃尔大叔听到了,咱都得完蛋!”那个被叫做弗洛德纳有点不耐烦,“就咱四个人还用点名么。” “哎好,我小声点,”雷夫是镇上铁匠阿沃尔大叔的儿子,遗传了他爸爸的诺德人基因,是个大块头,“家伙都带齐了吧?我把我爸爸的钢弓偷出来了,嘿嘿。” “我也是,我家的祖传的猎弓我也带上了,”叫阿尔诺的是个木精灵,瘦长的身体但是拥有宽大的肩膀和粗壮的手臂——据说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 “我箭术不行,就把我父亲的盾牌和钢剑带上了!”叫哈肯的年轻人说。 “你呢,弗洛德纳?”雷夫见弗洛德纳不接话茬,就问道。 “不比你们的差!猎手的本事不光靠弓,射不准照样白搭!”弗洛德纳拍了拍腰上的大猎刀,一副臭脾气的样子,“咱们的马都藏好了吧,哈肯?” “藏好了,都在溪边的巨石后面,我下午一直在那里看着,五匹马,都是我家马场的好马!”哈肯指着河边说。 “屁的好马!搞几匹天际马来看看!”弗洛德纳嘴里没啥好话,“快走吧,到守护之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呢。” 另外几个人似乎习惯了弗洛德纳的臭嘴,也不生气,一起往溪边走去。-- 在树上靠着的良岩已经被兜里的鬼叫声吓起来第六次了,每次醒来都解开腿上的尼龙绳,放松10分钟,并检查腿上的伤口。最后两次检查伤口,已经不出血,开始有结痂的现象,看来不用再系紧尼龙绳了。 “按地球上算,这会儿应该凌晨两三点了吧,”良岩看看天上,还是满天繁星,不过两个月亮已经一个“东”去,一个“西”去。困得睁不开眼的良岩,最后检查一下身上捆到树干上的尼龙绳,确认没有松动,调整下坐姿,闭上眼打算睡一会儿。 昏昏沉沉中,良岩就发现那只白狼站起来了,白色的光球又重新出现,发出刺眼的光芒,这次白狼没有发射“白影”,却从树下朝着良岩扑来,蹭蹭三两下就扑到良岩的树杈上,张开血盆大口冲着他的脖子就咬下来…… “啊!!!”良岩大叫一声,醒了过来,看看了四周,“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 天亮了,新一轮的太阳泛着红光从朝霞里面慢慢升起。 惊魂未定的良岩从一旁树叉上摘下昨天晚上挂上去的弩,透过瞄准镜又观察了下地上趴着的白狼。 “好像没动过,确实死了。”良岩放下心来,往四周看了一圈,没什么特别情况,于是准备下树。 腰上的尼龙绳解开,并起来,在头顶上的树杈上打个扣,先把背包和上好箭的弩慢慢放到树下,然后把尼龙绳换了一种活扣,自己拽着其中一根也慢慢滑下树,到了树下,用手拉了下另一根,活扣解开,尼龙绳掉到树下。 良岩先端起弩瞄着白狼尸体慢慢走过去,还是不放心,得再确定下。 到了跟前,一边端着弩,一边用力踢几下白狼的尸体,狼头还保持半埋在泥土中的样子一动不动。两只弩箭插在狼尸上,一支正中后脑,一支射中腰部,死的不能再死了。 “你大爷!这一晚上折腾的,你说你跟我较什么劲,没命了吧。”把巨狼活活蒙死的良岩活动下酸痛膀子和腰腿,开始收回昨天射出的五支弩箭,包括刚组装好弩时射到树上的一支和被削断的一支,还有一支射到地上,两支在白狼身上。 拔起地上的一支和白狼腰上的一支,再去拔白狼脑后部的那支。 “叮!” “咦?”良岩一下拔出白狼脑后部的那只弩箭,却带出了一个什么东西,落在旁边的一块石头上,弹了一下,发出一声脆响,落在地上。 “宝石?”良岩把这个东西捡起来,甩了甩上面沾着的狼血,居然是一块鸡蛋大小的,具有多个平面和棱角的,闪着五彩光芒,并且半透明的“石头”。 拿到太阳底下再仔细看下,“石头”里面好像有什么在流动,液体一样,那五彩的光芒就是从里面流动的“液体”上发出来。 “真奇妙,狼头里面还有这个,狼宝么?”良岩掂了掂这块石头,握在手里感觉有一点点热度,“难不成是这头狼魔力的来源?嗯,相当有可能啊!” 这东西不知道白狼身体里面还有没有,良岩看看已经僵硬的狼尸,心想算了吧,有没有用还不好说,再出别的变故就不好了。 良岩将“石头”装到背包里,围着树下转了两圈,没发现被削断的那两个半支的弩箭,太乱了,到处是断了的大小树枝,碎草叶,还覆盖着一层白色的碎纸,去不远处取回射到树上的第一支弩箭。 “到底是什么力量?它是怎么做到的?”良岩去取箭的路上看到被整根削断的大树,切口相当平滑,比地球上的电锯锯出的切口还平滑,热钢刀切奶油一样,让良岩一阵心悸,摸了摸腿上的口罩,“幸亏没打准,要不我就是异界一日游了,还有没有返程票。” 接下来要做什么? 良岩坐在树下靠着树干休息,昨天一惊一乍整整一晚上,根本没休息好。逼着自己又啃了一块甜的要死的巧克力,拧开最后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顺便漱口。 这会儿良岩心情算是比较放松——活着穿越,干掉一头恐怖的魔法生物,又基本完好的活下来,手里有武器,暂时还饿不到。考虑到在地球上一般大型掠食性生物都有各自的领地,即便是不同种类生物,领地也不重叠,而且越大型的生物,领地越大,良岩基本上不怎么担心再出来一头狼什么的再折腾一次。 良岩打量着周围,得出一些结论。自己所处的地方应该是一座雪山下的阔叶林,树林里还混着不少针叶类的树种,树木高大,枝叶繁盛,下面的灌木丛有不少,但不很茂密,按照现在的气温来看应该是夏天。乔木、灌木、草本、苔藓——基本可以确定这里是处在温带季风气候范围。林间湿润清凉的空气,混合着树木花草的香味,再带一点树叶腐烂的味道,呼吸起来更让人愉悦不少。 “这才叫驴友圣地!以前去的那些什么和尚庙、尼姑庵,什么森林公园,人头涌动,塑料袋子乱飞,一股子俗味,呸!” 休息够了,良岩把背包拉过来,将捡回的三只弩箭装回背包,四支没用的弩取出,插到弩臂上的便携箭囊里,又将弩放到一边,准备检查下最后一个方便兜。 东西依次摆出来,除了已经拿出来的那包口罩,剩下的是:led拇指电筒一盒十二支,搭配高压七号电池一盒,两粒一板,十板共二十粒;香皂牙刷洗发水三件套一大盒共二十小盒;某饭店订做的印有宣传字样的纸巾样品,手帕纸一条十二小包,二百抽抽纸三盒塑封在一起。 “怪不得好大一包,还不沉,”良岩拿起抽纸掂了掂,“不过这些看起来还算都有点小用吧。” 拆出一小包手帕纸巾塞到兜里,其他原样包起来,再放回背包。 “得走了,得看看能不能走出去。”之前良岩在树上看到东面山下好像有一条河——从指北针上认定的东方,“顺着河走希望能有惊喜。” 良岩背上背包,昨天扔了的弩筒也捡回来,挂到背包上。上好弩箭的弩挎在胸前,用左手扶着,丛林之王的刀鞘挂到皮带上,固定在右腿一侧,把刀抽出来拿到右手,大约确定了下方向,往山下走去。-- “到啦!我看到守护之石了!”性格跳脱的哈肯在马背上喊。 昨天晚上从溪木镇出发的四人五马,这会儿已经到了溪木镇南方三十公里处的守护之石。 “就你眼尖。”接茬的依旧是毒舌弗洛德纳。 “要下雨了,咱们在这里扎营吧。”木精灵阿尔诺对空气的变化相当敏感。 “好啊,走了一晚上,人和马也该休息下。”憨厚的雷夫从来不怀疑同伴。 四个年轻猎手在三块高大的守护之石前面停了下来,各自分工,清理营地的,扎帐篷的,喂马的,井井有条,看样子四个人虽然年轻,但是对于出行的经验非常老道。 四个简单的单人猎手帐篷搭起来,出口冲在一起,中间地上还点了一堆篝火,趁着还没下雨,四人各自坐在自己的帐篷口,拿出干粮肉铺在火上烤一下,当早餐。 “哎对了,前几天风狼杀死那些人的地方在哪里,怎么周围没有什么痕迹?”哈肯总是第一个打开话题。 “听说在南面不远的山坳里吧,我记得以前来过,有一块大的平地,背风,适合大批人宿营。”阿尔诺分析道,“前几天不是有路过的商队给清理过么,这几天下了几场大雨,估计现在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那位贵族小姐你们见过么,”哈肯的思维跳跃很大,“那天我在酒馆门口看到她了,虽然她带着斗篷,还是让我看到脸了,真美!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说的好像你见过好多女人一样,”弗洛德纳不打击人不舒服,“不过你说的没错,我也见过,非常漂亮。” “你也会夸人?”憨厚的雷夫替哈肯反击一记,“你们说的是真的么,比酒馆老板娘还漂亮?!” “金发碧眼,皮肤雪白,非常高贵的容貌和气质,好像有高精灵的血统。酒馆老板娘根本跟人家不能比!”木精灵阿尔诺的观察力不俗。 哈肯和弗洛德纳表示肯定,雷夫表示向往。 “哎--!你说咱们要是真的干掉了那头白狼,那位小姐会不会感谢咱们,你说她会不会给咱们一个拥抱?”哈肯说出了一行人晚上偷跑出来的目的——冲着风狼来的。 “拉到吧!人家是贵族!你一个猎户,舔脚趾头也轮不到你!赏金拿到手就不错啦!”不打击人不舒服斯基又接茬,“到现在你都没有挂称号!” 弗洛德纳所说的挂称号,是整个天际省的诺德人的传统,就是把某个人在打猎时单独击杀或者猎取的,最高级别的猎物的名字,加到这个人姓名的后面,比如某某灰熊、某某剑齿虎,阿尔诺的父亲,就叫法恩达尔·火狐,这代表他独自猎到一条极为罕见和狡猾火红色狐狸。当一个有称号的人的家族发展壮大以后,这个称号会逐渐成为这个家族的姓氏。 “你们也没有!哼!今天过后我的名字就叫哈肯·风狼啦!”哈肯憋了半天回了这么一句。 “哈哈,对啊,以后我就叫雷夫·风狼,”雷夫开始和稀泥,“阿尔诺·风狼,弗洛德纳·风狼也不错哦。” “哈哈哈哈……”几个年轻猎手笑成一团。(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六章 开启 良岩抡着丛林之王一路披荆斩棘,刚刚下山走到河边。二十几米宽的河水从山坡南面自西向东转过来,一个近乎九十度的弯,再往北奔涌而去,多数地方水很浅——应该算是小溪吧。 冰凉的河水杂质极少,看起来清澈见底,但是良岩却不敢去喝,到了不同世界里,很多东西都是危险的,万一溪水里面有某种寄生虫或者有毒微生物,那就遭殃了。 “真凉!”捧了几把溪水洗洗脸,冰凉的溪水让良岩打了几个冷战,“这肯定是山上下来的雪水。” 就在良岩正感慨这个世界是如此干净,如此完美的时候,天色突然开始急速暗下来。六月的天,小孩的脸——说变就变,看起来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也适用!”良岩有点着慌,没带雨具啊,伞,雨衣都没有。 良岩摘下弩上的光学瞄准镜,向四处观察,打算找一个避雨的地方。 “哦?那是?”良岩在从这里顺着小溪往北几百米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再仔细一看,是一所小木头房子。 良岩喜出望外,一来有地方避雨,二来这证明这个世界是有人类文明,如果有人在那里的话,就能搞清楚自己到了个什么地方。 不等良岩往小木屋方向跑出去五十米,一场倾盆大雨随着几道震耳欲聋的闪电就泼下来了。 “雨水也这么凉?!” 来自两座山峰的极冷空气,与山谷内的上升热气流猛烈碰撞,一场冻雨在所难免,没下雹子已经是算良岩运气好了。 “大爷的,哥赶的真巧,”灰色的雨幕把前面二十米外的物体全遮住,冰凉的雨水,豆大的雨点噼啪的打在良岩头上,身上,几分钟就把良岩身上的衣服全湿透了,冻得他直哆嗦。 当良岩一路跌跌撞撞,外加十几个跟头,带着一身泥水赶到那个小木屋跟前的时候,心凉了半截——是个废弃的小木屋,门板烂了一半,一个窗户整个都没了,屋顶开了几个大洞,门前的草长得膝盖高。 “不管了,先避雨!”良岩上前拉开破门,钻进小屋里。 进来一打量,小木屋确实很小,里面就这么一间,十来个平方的样子,木墙上面已经长了青苔,地上很大一片被屋顶漏下来和门窗北风吹进来的的雨水打湿。没有任何家具,就这么空着。 良岩随手把半截门关上,找个干净的墙角,放下背包、刀弩,开始脱衣服。衣服全湿透了,必须脱掉。良岩以前自己总结的驴友手册里面写着:出门户外运动穿纯棉的衣服,那就是找死。纯棉的衣服吸水性好,不容易干,贴在身上很容易把人身上的热量吸走。 牛仔裤也脱了,只穿着内‘裤,良岩有从背包里面把那三盒二百抽的纸巾拿出来,开始擦干身体,用了大约一盒半的抽纸,总算擦干身上的雨水,感觉稍好一点点。想生点火,却一点可燃物也找不到,四周只有被雨水泡透的木墙,抽纸和面巾纸倒是能点着,分分钟就能烧完。 得找点御寒的东西,翻了半天,只有巧克力,又咬着牙啃一块下去,另外倒是还有辣椒粉——“拉倒吧,还不到过雪山的时候。”良岩从小不喜欢吃辣。 就这么样,良岩光着身子,坐在一叠抽纸上面,抱着背包,靠在墙角,浑身哆嗦着,嘴唇也冻得乌青,连着打了几个喷嚏。 看外面黑压压的光景,这场雨还有的下。 “光这么傻坐着不行,得找点东西转移下注意力。”感觉大脑也要被冻僵的良岩感觉需要做些动作,他开始翻背包,“玩会儿手机?不行,要是没电了连时间都不知道了。” “就它了,没用的东西。”良岩把订货器拿出来了,这个东西看起来确实没用了,不能吃不能喝,当被子太小,当椅子太脆。放在背包上,开机,打开订货软件,右手滑动着挨着看里面商品介绍。左手也没闲着,握着从那头白狼脑袋里面带出来的七彩的“石头”,一下一下的抛着把玩。 “这个薯片以前怎么没感觉多好呢,哎呀这个香脆饼也不错,火腿肠看起来真香……”良岩先看看食品区类目的商品,一个一个挨着看,这些基本都是以前被良岩唾弃的垃圾食品,现在都成了角落里这个快冻僵的裸男所急需的。 “咦?咋多了这么多新东西?”裸男及时刹车,返回根目录,查看其他类目,发现可订货的类目多了不少,“药品,服装,户外,安保,军需,车辆,武……武器?这个也能订货?!赵哥这是要逆天啊!疯了,一个小小的市区百货供应商要干什么?” 良岩震惊的脑子转不过弯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左手握着的那块“石头”的变化,“石头”发出的七彩光芒越来越暗,里面流动的液体状的东西似乎在顺着良岩的左手心“流”到良岩的身体里。 “哈哈哈,操这个闲心干嘛,订货吧,嘿嘿,”良岩决定恶搞下,当一回卖火柴的小男孩——反正也送不了货来。 技术宅良岩同学即便是恶搞也不会乱点一通,他精心选了一些眼下必须的东西——几瓶矿泉水,几包高热量的夹心饼干,三袋口味不同的五百克牛肉干,五六只手臂粗的精肉火腿肠——昨天到现在就吃了几块巧克力,实在饿狠了,一套户外衣服和鞋子,遮阳帽,偏光镜,袜子和内衣一个也不少,一个傻瓜式折叠帐篷,一个睡袋,还有最重要的消炎药,外伤绷带和感冒药。 武器车辆那些,良岩懒得去看:“武器自己有,车辆有个p用!有直升机的话,我也得会开!” “加入购物车,就这些了,确认提交订单!”恶搞就要搞全套。 “您确认订购以上所有商品么?”一个电子女声响起,好像从订货器的内置音箱里传来,又好像是在大脑深处响起。 “呀呵?这牛的,还不是一般的升级啊,改语音了?!”以前是窗口显示文字问询,良岩调侃着继续配合,“确认啊,咋不确认,赶快送来,急需!” “请稍等,正在为您提交订单信息。”电子女声继续响起。 “切,跟真的一样,还有进度条,你这破移动信号还能破碎虚空了?”良岩感觉很好笑,提起矿泉水瓶喝了一口。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这个快要冻僵的卖火柴的裸男几乎无法相信。一道白光闪过,良岩面前的空地上凭空多了一堆东西,而这堆东西就是良岩在订货器里面选的商品。 “噗~!”良岩一口水全喷出来,使劲揉揉眼睛。 “这……什么情况?”这句话最近两天说的比较多。 裸男站起来,走过去拿起包饼干,手感很实在,又打开鞋盒,一双登山鞋躺在里面,43号的,其他的东西看起来都那么的真实,又那么的不真实。 “我被恶搞了么?”良岩脑袋有些短路。 “既来之则安之!”良岩看到这些东西后,更感觉冻得不行了,还不住的打喷嚏。 良岩开始换上内衣,穿上新衣服和鞋袜,把东西都划拉到角落,把那个大约三十厘米见方的帐篷包打开,取出折叠好的黑色帐篷,往中间的空地上一扔。 “嘭!”帐篷的各个关节自动打开,瞬间撑起一个大约一米五宽,两米长,高一米左右的房子样式的帐篷,本来帐篷四角和帐篷顶部延伸出来的四条绳索都需要固定住,但是在木屋里面,就都免了。 “方便!我喜欢!”良岩把睡袋展开,放到帐篷里面铺好,回头把其他东西都挪到帐篷里面。吃了感冒药和消炎药,再脱下裤子检查下伤口,确认没事,擦上碘伏打好绷带。打开牛肉干的袋子,就这矿泉水啃了几口,心情逐渐平复下来,也可能是血糖升高,那种寒冷和饥饿带来心悸消失了。 到现在良岩基本确定这些东西都是真的了,但这些东西怎么来的,是谁送来的?他钻到睡袋里面还在继续思考。 “难不成还真是你做的?”良岩拿过订货器,对着屏幕,也不知道问它还是问自己。 “是我做的。”一声平静的熟悉的电子女声接过话茬。 “哇!”良岩差点把订货器扔了。一般地球人听到“倒车,请注意”或者“您有一条新消息”类似这样的电子女声,基本都不会感到惊诧,但是能够接自己话茬的就足够吓人一跳了。 “你是谁,你你你你……是个什么东西?”良岩紧张的对着订货器问,刚刚停下的颤抖似乎又开始了。 “您可以称呼我郁金香后勤2-315号,或者称呼我在地球的名字陈阿花。”电子女声继续回答问题。 “嗯?郁金香什么?什么花?你是地球……人还是鬼?”良岩的大脑即将彻底短路。 “请不要紧张,我并无恶意,也不是什么鬼,”似乎感觉到良岩马上崩溃,女声继续说道,“用你们地球人可以理解的话来说,我应该是一片外星高科技芯片。” “然后呢?就这样?再说明白点啊!”还是不懂。 “好吧,我详细给您说明下我的情况,还有您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原因。” “嗯嗯!那敢情好。”良岩从睡袋里面爬出一半然后坐起来,一边大嚼牛肉干,一边竖起耳朵。 半个小时后,良岩基本搞清楚了大部分情况。 这个自称外星高科技芯片的东西,实际是来自于银河系一颗科技极端发达的星球。他们像宇宙各个方向送出科考船,对有可能产生文明的恒星星系进行纯科学考察任务。开始只是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对发现的文明进行长期的观察,了解各种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并在该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进行接触。 随着时间的推移,此项任务又增加新的内容,那就是在有些“走偏”的文明即将毁灭他们世界时进行干预,干预的手段有两种:第一种,直接接触谈判制止该文明的危险举动并提供相应解决办法;在第一种手段无效时,直接毁掉该文明。 做出以上两种干预手段的起因是他们发现在宇宙中孕育一颗有生命的星球实在是太难了,这是全宇宙共同的资源,不能让这些走偏的文明就这么随便毁掉。 根据他们在地球上安排的生化人,从地球各个文明群落,各个阶层包括,乞丐,ji女,军人,工人,政‘府高官,科学家……等等他们反馈的信息,再经过无数次的推演来看,地球文明被确认严重“跑偏”,短时间内能继续存在下去的可能性极低。 于是他们在太阳系小行星带附近隐藏的基地开始进入干预程序。首先派出的谈判人员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在召集地球绝大多数国家首脑进行秘密协商时,居然有国家喊出:“地球是地球人的,外星人滚出去!” 谈判无效,接下来就应该进行第二种手段了。但是第二种手段从来没有用过,毁掉整整一个文明的手段是在过于暴力,他们内部开始激烈的辩论并分为两派。以军队为首的激进派认为立即行动,既然他们自己找死,如他们愿好了,以科研人员保守派认为地球文明还有救,即使有一丁点希望就不应该放弃。 激烈的争吵演变成暴力争夺基地控制权。眼看在是不可为的情况下,某个保守派科研人员按下了基地的自爆按钮。在此之前,他向地球投放出了最后三片的负责联系和控制在地球活动的所有生化人的芯片,希望在在这三片芯片的领导下,地球的生化人能够改变地球文明的走向,下一次科考船到来以后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本来想借着流星雨的掩护,悄悄的登陆地球,很不幸我们的登陆舱在进入大气层后给还是被军方的武器追上,那天追着我们后面的大火球就是伪装后的军方毁灭武器。”(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七章 转机 “怪不得会转向……等等,我怎么没看到火球前面有什么东西?” “我们只是三块芯片,对于您来说很体积很小。我们分开逃散,由其他两块掩护我逃离攻击,本来要做一次小范围的空间跳跃,但是发现您在军方武器的攻击线路上,只好带着您一起跳跃,没想到偏差太大,到了这里。” “……” “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一阵沉默以后,良岩说。“哦,你们三个?另外两个呢?” “不用感谢,其实要不是我们的到来,您也不会被牵扯上。另外两个暂时无法确定,不过因职能不同,他们携带能量少一些,可能跳跃成功,也可能已经被击毁了。” “……我如果说很遗憾……你能理解么?我是说你是一块芯片,嗯,很高级的那种,但是人类的感情,心理方面的你能理解么?” “我想应该大部分能理解,郁金香基地在你们地球科考已经几百年,我们的生化人遍布地球各个角落,从事的工作几乎涉及所有行业,我们现在可模拟几乎任何人的活动,包括心理的和生理的。” “幸亏你们是einpeace’,要不然地球被灭了,我们都不知道咋回事。”就像科幻电影一样的情节让良岩嘘唏不已。 “好吧,咱们相互的了解,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良岩一只手拍了拍睡袋,又指了指帐篷,“这是怎么来的?”夏天的雨一般持续时间都不长,大约一个多小时,雨停了,山谷上空的风把乌云迅速吹散,太阳露出来,晴天了。 “雨停了,你们几个醒醒,”感官敏感的木精灵阿尔诺醒来看了下天气,“弗洛德纳!哈肯!把雷夫叫起来。” 骑马走了一夜,几个年轻人困的不行,雨一开始下,几个人就各自在帐篷里睡去。 “雷夫!风狼来了!我们要跑了!”毒舌弗洛德纳叫人方式很简洁有效。 “啊?啊!哎!”大个子雷夫立即爬起来了。 四个人开始各自收拾装备,营地并不拆掉,马匹散开缰绳放在一边吃草,只整理武器和食物,这就要准备向西过河,进寒落山了。 “嗯,我说那风狼真的很厉害么,我是说咱们,就咱们四个能打得过它么?”话题还是由哈肯提起。 四个人昨天脑子一热,背着家里人偷偷跑出来,这会儿热度有点降了。 “昨天我在酒馆听他们说了,当年阿沃尔大叔他们二十三个镇上的好手死了十五个,还没怎么打死一头风狼……”阿尔诺说。 几个人手里的动作都慢下来,相互看了看,都不吭声。都知道自己这点分量,打个山羊,野鹿什么的不在话下,就算碰上灰狼也能掐一下。要是遇上传说中的风狼,冷静下来想想,连盘菜都不是。 正当几个人在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该继续下去,还是就当是守护之石一日游再回家去的时候,小溪西岸的山上传来一阵模糊的叫声。 “什么声音,狼嚎么?” “不会吧?这么巧?是不是风狼的叫声?” “不是狼嚎,我听着像人的惨叫,有人遇险了!”木精灵的耳朵比一般人灵敏很多,阿尔诺确定不是狼嚎。 “那……去看看?”阿肯有点肝儿颤。 “当然要去,有人遇险,溪木镇的猎人必须救人!”雷夫谨记父辈传下来的教导。 “那个方向好像是一个破木屋子,听说以前有个邪恶的巫女在哪里住着。不会是巫女在害人吧?”哈肯话多大概是因为传说听多了。 “屁的巫女,以前来回经过多少次了,啥也没有,快点收拾!”弗洛德纳话很少,很有力。 四个人快速将各自的武器整理好,帐篷什么的不带了,猎刀插到腰间,箭囊斜背到后背,弓拿到手里。哈肯箭术稍差,剑和盾拿到手里,“咣咣”碰了两下,算是给自己壮胆。 “走吧!”四个人迅速向溪边走去,准备过去救人。-- 良岩现在心情非常好,为什么呢,因为终于搞明白了之前的一堆东西是怎么出现的。 “我已经跟地球上总部联系上了,给他们传送了这个世界的位面坐标。刚才检测到您的身体状况已经比较危险,鉴于您跟我现在的共生关系,必须保证您的正常存活。我将总部可以供给补给清单,按照您能接受的方式,装到您的订货器里面,根据您下的订单,让他们将东西传送过来。”清脆的电子女声加上连续几个“您”让良岩听得很舒服。 “喔?!能耐啊!你们这么先进?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值得用空间跳跃么?” “对我们的科技来说,这就像是出门送货而已,有目的地就可以。” “啊哈哈,哈哈,也是啊,你们都能很‘简单’的把地球人类给灭了。”良岩强迫自己“听明白”,“那我们在哪里?” “位面坐标明确,空间坐标无法得知,应该不在银河系。” “嗯……明白了,”继续强迫自己“听懂”,然后再问下一个,“你能把咱们送回去么?” “理论上可以,但是需要修复我所有的功能,这些功能需要大量的能源。” “能源?电?石油?煤炭?我哪里找去?” “跳跃完毕后,我携带的能量几乎用尽,进入休眠状态。刚才通过你的左手检测到有可用能源,于是我立即启动并吸收此能源,修复了小部分功能,还剩余一部分能量已经储存起来。” “可用能源?我的左手?难道?”良岩钻出帐篷,捡起刚才扔一边的那块从白狼头部掉出来的“石头”再钻回去,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五彩光芒了,里面“流动的液体”样的东西也不见了,看起来就是一块半透明的“石英石”。 “就这个?” “是的。虽然没确定这是什么能源体,但是里面包含的能量非常合适我使用。” “这个我明白了,”良岩开始有些激动,“你是说,只要有足够的这种石头,你就可以带我回去?” “是的,理论上可以。再有一些跟这个一样的能源体,我就可以再修复一些功能,但是具体哪些功能不确定,直到完全修复好,就可以进行空间跳跃。” “当真?” “当真。” “果然?” “果然。”要说这块芯片设计的应该是个脾气极好的性格,居然陪着这个神经病对起了京剧台词。 “哇哈哈哈哈哈哈——!如此甚好啊——!”良岩从帐篷里面爬出来,张开双臂,仰天长“笑”。声音从屋顶的打破洞里面传出去,于是有了刚才四个溪木镇年轻猎人听到的“惨叫声”,实际是一句京剧台词。 良岩开始收拾行装,时不待我啊。要想回家就得赶快行动,赶快找到人家,赶快找到帮手,赶快找到像那样的白狼一样的生物,赶快全打死,赶快找到后脑勺的石头。 “然后我就回家喽~~哦也,我今个儿真呀真高兴,明天还高兴,后天更高兴!”目测这厮确实疯了。 十来分钟,良岩重新整理好装备出发了,背包重新鼓起来,刚刚多了不少东西。睡袋卷起来装好挂在腰后,弩刀还是原来位置,唯一不同的是订货器的包挂到脖子上放到胸前,藏到衣服里里面——真正保命的东西不能乱放。 走之前还不忘把自己刚刚造的垃圾一把火烧光,新衣服鞋袜的包装袋和盒子,抽纸的纸壳子,用的几个沾了血的口罩,空的矿泉水瓶子等等——驴友行为守则上说:不能乱丢垃圾,既然不能带着走,就烧掉,把它们都还原成无机物——这个地球人真的驴友来了。 “你说你叫啥来着?”良岩一边溜达着走,一边扶着订货器的包问。 “您可以称呼我郁金香后勤2-315号,或者称呼我在地球的名字陈阿花。”还是之前的回答。 “郁金香还可以,陈阿花就,就那个了点吧,怎么不起个上官啊,南宫啊,欧阳之类高大上的名字。” “我是被设计要到空间跳跃之前附近一个小镇上,那里已经给我准备好了生化人躯体,在一家叫“镇中超市”的商店当售货员,所以名字必须要像乡镇上的名字。” “看来你们是真融入地球了——你说的这不就是我家的店么,看来咱们还真有缘,呵呵。”这两天惊喜和惊吓太多,良同学现好像对一切应该惊讶的事情表示不惊讶。“那就叫你郁金香吧。” “可以。” “要说这个地方的环境可是太好了,这里空气多吸几口都感觉这个人纯净了不少。” “刚才的小木屋应该不是务农的就是打猎用的,一点工业化的迹象也没有,下面的河水里面一点杂七杂八的垃圾也没有,比较起地球来说是仙境也不为过了。” “你看着山看着真高,这树干长的真粗,这草长得真绿,这花开的真漂亮,这射在我脚边的箭真快,这射箭的人真——卧槽!” 良岩被四个在前面灌木丛突然出现的,穿着兽皮甲,手里拿着弓箭和刀盾的人吓了一跳,一下愣住了。 “雷夫!你看好再射啊!差点出人命!救人来了还是杀人来了!”手拿刀盾的哈肯大声指责已经也吓呆了的雷夫,“你那箭术跟我一样臭!” “外乡人,你没事吧?”木精灵阿尔诺走上前来问良岩,奇装异服的必然是外乡人。 “……”良岩没说话,只盯着阿尔诺的尖耳朵看。 “哎!问你话呢!”弗洛德纳冷冷的说。 “啊?哦,那个,我没事,没射中我。”良岩回答。 回答完问题,良岩突然想到:‘他们说的不是华夏语,我怎么听得懂而且还能说出来?’一声熟悉的女声似乎从大脑深处传来——郁金香说话了:“翻译功能修复了,可以跟您共享。”“噢。”良岩又明白了。 “不是问你这个,刚才那声惨叫的是你么?”阿尔诺接过话头。 “惨叫?没有吧,噢噢那个啊,我在唱歌。” “唱歌?有这样的唱法么?吓死我们了,还以为你被风狼袭击了。”阿肯也过来,打量着良岩。 “什么风狼?”良岩一头雾水。 “风狼还有什么样的,就是一头白色的巨狼,会魔法,用风刃一下能把人砍成两段。算了,看样子你也没见过。”阿肯专业的解释道。 “噢,你们说的是那头白狼啊,你们管它叫风狼?嗯,确实该叫这个名字。它死了。”(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八章 疑惑 “什么?!死了?”哈肯总是第一个开口。 “怎么死的?”阿尔诺最注重细节。 “骗人吧?”弗洛德纳否定一切。 “你见过?在哪里?”刚才差点射死良岩的雷夫,也顾不得藏在后面羞愧了,扑上来晃着良岩的肩膀大声问道。 “我…我…你…停…手…放…放…”良岩一米八的“小”身板,被一米九多的壮汉两只大手“握着”,说不出话来。 “雷夫!”阿尔诺看到良岩快被晃断脖子了,连忙上前拉住雷夫。 “刚刚差点射死我,这会儿又要掐死我?我跟你有仇啊”良岩被晃了个七零八落,弯着腰一只手扶着大腿,一只手指着面前这个大块头。 雷夫这才反应过来,一张白色皮肤的脸瞬间通红:“我我我,不是,那个,真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雷夫又要伸手去扶一下良岩。 “还来?!”某人眼看要撒泼。 “不不不,我真不是故意的。”性格憨直的雷夫窘的不行。 “不是要看风狼么,我告诉你们在哪里。”良岩喘过气来,咔吧一下摘下胸前弩上的光学瞄准镜,朝着西南方向看了一会儿。 “就那里!看到么,那不是有两棵树歪着么,那是被风狼削断的,看到么?”良岩也不管人家的眼力能不能跟上九倍的光学标准镜,就那么朝着昨晚上事发地一指。 “阿尔诺?”四个人里面具有木精灵血统的阿尔诺眼力最好,其他三个都在等阿尔诺的反应。 “嗯,不是很清楚,不过好像是有两棵树要倒下的样子。”有点远,阿尔诺也不肯定。 “用这个吧,从这个圆筒里面朝那里看。”良岩一直观察他们四个,见他们确实看不清楚,就把瞄准镜递过去,给阿尔诺。 阿尔诺疑惑的接过来,学着良岩的样子,小头朝里,大头朝外,眯着眼从镜筒里朝着刚才的方向看去。 “嗯,这是?”镜片里面看到的情景让阿尔诺吓了一跳,他转头看了良岩一眼,又立即把转回去,“看到了!确实有两棵雪松斜着,这么远,居然能看的这么清楚,这是魔法镜?” “我看下!我看下!”哈肯跟雷夫争着去拿瞄准镜。 “哇!真的啊,这么清楚,就像在跟前一样!看那边,咱们的营地,我看到你的睡袋了!” “到我了到我了,噢~~~~都变大了,别动,我还没看完。”一直冷眼看着的弗洛德纳沉不住气,也往跟前凑。 “这是魔法镜!,我听酒馆里的游吟诗人说,传说中的矮人可以造出能看清月亮的镜子,你是矮人么?”阿尔诺一脸疑惑的走过来问良岩。 矮人?我很矮么?良岩下意识打量了一下自己,是比那个大个子矮点,也不比你们三个矮,也不至于用矮来描述我吧。 “不是矮人,我是普通人。” “普通人?帝国人?赛瑞迪尔来的?黑发黑瞳,溪木镇来的帝国人商队里面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长相的,其他行省来的商队里也没见过……”阿尔诺观察入微。 “我也不是什么帝国人,更不是塞什么迪什么来的。”良岩发现很难回答这个问题,干脆先否定再说。 看着他们几个震惊的,“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良岩有点暗爽——老子连惊带吓的两天,现在轮到你们了。 大约观察了下他们几个的服饰和武器,还跟“郁金香”交流了下,基本确定了这几个人所处的文明阶段——大约跟地球上的中世纪相当,有可能时代还要早一些,铁器的运用已经很熟练,但是穿着皮毛质的衣服。那个大个子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有一层很明显的的体毛,好像是地球的北欧人。刚听那个尖耳朵的说,还有什么帝国,商队什么的,这说明这个世界有国家概念,商业发达。有诗人说明有文字,有文字说明有文明传承,不过是不是在黑暗时代就不好说了。 再看他们四个人的体型,除了一个一米九多的大个子,其他也应该在一米八左右,按地球的说法,算是一群大汉。日常营养充足的样子,发育良好,不应该是强盗。对一个奇装异服的外乡人,说话的口气也算友好,那么它们应该是一群猎人。 再多的东西看不出来了,看来需要进一步接触才能了解。 “不去看风狼?”良岩怕自己过度“嚣张”,被他们当成异端绑火刑柱上烤成人干,伸手从弗洛德纳手里要回瞄准镜,“咔吧”装回弩上。看他们几个又盯着自己怀里的弩看上了,于是一句话把他们四个的思绪岔开。 “对,是得去确认下,要真是那头风狼最好。”阿尔诺回头又问道,“外乡人,你要往哪个方向走?” “嗯?”这是怕我跑了? “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在那里等你们回来。”良岩左右看了一下,指着一块大树阴下面的一块巨石说。 “也好,没有不相信你,荒山野岭的不安全,等我们回来一起走也好,溪边不要去。”阿尔诺嘱咐一句,招呼其他三人往良岩说的风狼的方向走去。 良岩目送他们走了一段,算了下速度,要说这些猎人在山林里走起来可真快——说是如履平地也不过分,不过来回起码也得四五十分钟的样子。 “嗯,我可是实在人!”良岩转身爬到刚才指的巨石上,卸下装备和背包,盘腿坐下,开始看风景。这个自称实在的地球人不见得是真实在,他本来就打算跟人家一起走,自己一个人走的话,再出来个什么疯狼狂虎的,不见得就能挨得过去,还有就是跟他们一起走,能尽快找到文明聚居地,尽快实施自己的回家大计。 一个彻底放松的人,最容易感受大自然的美。 巨石山坡下不远就是那条雪水溪,往南面远处望去,小溪蜿蜒百折,溪水无拘无束的快速流淌,经过水道里的石块时,会飞溅起一片白色的水花,有些飞的高的水花还会衬出小小的彩虹, 小溪对面的是一片浓郁的森林,从这里看过去,似乎没有一丝空隙可以让你去偷窥,就感觉那是一股浓的化不开的绿,树连着藤,藤挨着草,草拥着根。 听着近处不知名的鸟和昆虫的叫声,夏日雨后的微风,从树叶的空隙中洒下来阳光,让人浑身清凉却又暖在心头。这绝对是坐在家里看着高清电视节目的人所无法享受到的美景,良岩就要陶醉了。 “哎呀忘了!”良岩一拍脑门,从背包里面掏出手机,把摄像头像素调到最高,两只手托着,各个方向开始拍照。 “等我回去,哼哼,大民同学,王哥同学,小张同学,以及刘姐同学,你们统统羞愧致死!”貌似良岩同学的交际圈就这么大了。 “看咱来的地方,咱拍的照片,见过不?来过不?想来不?”嘴里开始胡说八道,目测这厮又要兴奋过头。 “天上得拍,这么晴朗的天一年得有几回见?雪山上得拍,这不是阿尔卑斯啊同学们。树林得拍,大民你见过这么高这么粗的数么,不认识?嘿嘿,我告诉你,我也不认识!溪水得拍,这么清凉透彻的溪水,等我回去的时候带一大桶让你们尝尝。这草儿,这花儿都得拍。” 咔嚓咔嚓一通乱拍,良岩也不怕手机没电,手机卡没容量——怕个毛,没了哥再订货!暴发户的嘴脸瞬间从美景中凸显出来。 说归说,拍归拍,良岩还是有点分寸,算算时间四十分钟过去了,那四个猎人差不多该回来了。良岩回头看看狼尸的方向,没看到人影,就把手机关机装起来,干坐着等——这厮还是怕火刑柱,没准被他们四个看到手机,就真当成一个“摄魂”的工具了。 又过了十来分钟,四个猎人回来了,还用一根小腿粗的树干抬着狼尸。 “怎么样,是它吧?”良岩迎上去,“我没撒谎吧。” 四个人把巨狼尸体往地下一放,都不说话,都一副奇怪的表情都看着良岩。 “什么情况你们这是?”良岩挨着跟他们四个对眼看,“说话啊,不是就不是呗,反正是白狼吧,我也不认识什么风狼。” 四个人不说话可不是因为良岩认错风狼而生气,是因为刚才在狼尸的地方被震撼到了。 话说一行四人赶到目的地仅仅用了不到二十分钟,但是在那片场地的外围就全呆住了。 这是什么力量造成?直径五十米左右,近乎圆形的场地并不是天然形成的,很明显是某种力量造成的,从中心到外围有十几棵大大小小的树顺着一个方向倒下,细小的是连根拔起,粗大的则是被削断,场地外围也有很多树枝树干被削断或者劈开。 地面上铺满了大小树枝,碎叶,同样连根拔起或者削断的灌木,花草,最上面还覆盖着一层白色的类似羊皮纸的东西。 一阵发蒙过后,四个人开始寻找良岩说的风狼尸体,在场地的中心位置,发现了那一头扎在泥土里面的巨大的白狼尸体,脑后和腰部两个明显的血洞,证明是被类似箭只的武器射死或者刺死。 “应该用的是这个吧,”阿尔诺找到了被削断的那只弩箭的箭头部分,几个人挨着拿在手里看了下,都没见过这种材质和造型的箭只。 “雷夫,你看看,认识么。” 作为溪木镇上铁匠阿沃尔大叔的儿子,四个人中只有雷夫在武器方面有发言权。雷夫又接过断箭,拿在手里来回仔细看,许久不说话。 “怎么样?”哈肯沉不住气了。 “不认识。从来没见过,这么复杂的造型,”雷夫又掂了掂断箭,“这种材质的箭头箭杆,从来没听说过。” 四个人面面相觑。 “那个外乡人身上的那把黑色的家伙,还带着那个魔法镜,你们说会不会是乌木做的?”阿尔诺心思最细腻。 “乌木?不可能吧,我从小到大就听父亲提到过好多次,说那种材料是做武器铠甲的最好材料,甚至在某些地方比龙骨还要好用。跟木头一样轻,却比最好的钢材还要坚硬,连陨铁也赶不上。父亲也没见过,也不知道怎么用。” “嗯,不好说!”弗洛德纳伸手取过箭,箭头朝下用力刺向狼尸,“噗”,合金箭头带着连带箭杆轻松扎进去一指深。他回手又取了一支自己的箭,抬手用力往狼身上扎去,没扎进去,再来一次,“叭”,木质箭杆断了,还是没扎进去。 “这箭什么材料做的我是不知道,只知道咱们四个要是遇上它,”弗洛德纳踢了踢白狼尸体,“恐怕全得完蛋。” 毒舌弗洛德纳连自己的面子都不留,但是他说的话总能戳到点上,其他三个人面色虽然不好看,却都没反驳。 从现场的情况看,这头死去的巨型白狼确实是风狼,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前几天屠戮了那对贵州姐弟二十几名护卫全身而退的那头。 “这是什么,”阿尔诺从脚下捡起一片白纸,下了一场雨,白纸泡了水,起了毛边,“好像羊皮卷,但是更薄。” “看这片,好像还有字!”阿肯也捡起一片来看,“你们看看是字么。” “这片也有!”雷夫捡了几片挨着看,“还有花纹!” “是魔法卷轴么?听酒馆的游吟诗人唱的时候,总能听到魔法师使用魔法卷轴,能一下打死很厉害的魔兽,甚至巨龙。” 四个年轻猎人实在想不出是什么东西或者力量,能“吓”的风狼这种顶级魔兽会在地上刨坑,而且要把头藏到土里,俯首待戮——一场雨把辣椒粉都稀释冲跑了,四个人“无缘享受”。 “先不猜了,回去问问那个外乡人!”四个人一合计,抬上风狼尸体往回走。(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九章 营地 五个人就这么站着,相互瞪眼。 “我说,咱们还是先相互认识一下吧。”性子跳脱的哈肯先打破沉默,“我叫哈肯,这个大个子叫雷夫,不会笑那个叫弗洛德纳,这个木精灵叫阿尔诺。我们都是溪木镇的猎手。” 哈肯说完搓搓手,盯着良岩看,那意思你不自我介绍下? “啊啊,那个,我叫良岩,是从华夏大陆来的,商人。”刚才良岩就想怎么确定自己身份,好歹凑出这么一句。 “华夏大陆?没听说,是泰姆瑞尔大陆以外的地方么?”四个人均表示没听说过。 “嗯,是非常非常远的东方的一片大陆,到这边来想做点小生意,昨天晚上迷路了。”良岩咬着牙继续往下编。 “噢。”四个人似乎也在努力听“明白” “嗯,就这样。” 接下来又是一阵瘆人的沉默。 “我看还是一起到我们营地去吧,中午了,大家应该饿了。”这次是阿尔诺开口。 “对对,我早饿了,外乡——啊,娘岩,一起去?”雷夫表示赞同,并征求良岩的意见。 “是良岩!”见场面缓和下来,也正中良岩下怀,本来就要跟他们搭个伙嘛,“好啊,一起去!” “那好!走起!”四个猎手又抬起风狼尸体,往山下溪边走去,良岩返回巨石,背上自己的装备和背包,在后面跟着。 十几分钟后,一行人来到溪边停了下来。良岩在后面见四个人放下风狼尸体,在溪边散开间隔约二十米左右,各自找个位置站好,也不说话,就只盯着溪水里面看。 “午餐。”用词一向简洁的弗洛德纳对诧异的良岩解释道,并朝着后面几米远的一个树荫下,抬了下下巴,那意思你去那里等着。 噢,明白,抓鱼还是抓什么,这种原生态的狩猎活动,良岩可不想放过观摩的机会。他迅速走到树荫下,放下背包瞪大眼睛盯着他们四个的动作。 不一会儿,阿尔诺那里好像有发现,他转头向下游二十米的弗洛德纳示意,并向着他面前的一片溪水歪了一下头。弗洛德纳点头会意,轻声轻脚的向阿尔诺走去,一边走一边从后背箭囊边上抽出一支短标枪。 喔噢~,好戏要开场了,良岩在后面看的直搓手,心脏都跟着嘣蹦的跳。 弗洛德纳慢慢走到阿尔诺那段溪水边上,定了定神,看起来也没怎么瞄准,一下就向着溪水投出标枪。“唰!”标枪射中了什么东西,水里面开了锅似的扑腾,水下的细沙也被翻上来不少,还不断从水花中冒出红色的血水。 “雷夫!中啦!”看到被射中的那个东西在水下激烈挣扎着被湍急的溪水往下游退去,四个人中位于最上游的哈肯朝着最下游的雷夫大喊,并同时跟着水里的被射中的猎物往下游跑。 雷夫听到哈肯的喊声,也不答话,把手里的弓和箭往旁边地上一放,抽出腰间的一副皮手套,朝着溪水里走去,他的目的地是一小片水花四起的浅水区,那里水很浅,他脚上的高筒兽皮靴完全不怕进水。很快,被射中的猎物挣扎着翻滚带着标枪到了雷夫面前,只见雷夫一手抓住标枪,一手抄到水下,抓住猎物迅速将其从水中拖起来,并甩向岸边——是一条长吻鱼形生物。 是条大鱼,这么大?一米多长,得有三十多斤吧!这么浅的水里面养这么大鱼?仙山上下来的仙水么?良岩正在胡思乱想的功夫,大鱼已经摔到溪边的石滩上,好像摔晕过去,不怎么动了。已经赶过来的哈肯“哈!”一声喊,手起剑落,“噗!”长长的鱼头跟鱼身完美分离。 他们四个看来是经常合作,从找鱼,射鱼,到抓鱼,杀鱼,动作娴熟精准,分工明确,过程流畅完美,就好像散一下步就搞定了。 一条鱼而已,不用这么狠吧?不过,这才是原生态啊!良岩被他们几个彪悍的杀鱼方式小小的震撼了下,走上前去观看战果。一看不要紧,良岩给吓了一大跳。什么鱼啊这是,被哈肯砍成头身两截了,两个部分还在各自的挣扎。身子部分嘣嘣乱跳,被哈肯用盾牌一下拍“挺了”。头部完全像个地球上的鳄鱼的头,长长的嘴,上下两排尖锐的牙齿,还在一张一合,更吓死人的是朝向良岩的那只血红色的鱼眼,骨碌碌乱转,就像在打量猎物一般。 “食人鱼,这条溪水里面很多,专门吃水边的猎物,山羊,鹿什么的,都能拖下水吃掉,每年都会有人被咬伤,被吃掉的也有。”哈肯见良岩瞪着眼睛直咽口水,抬脚将鱼头踢飞到溪水里,很快溪水将鱼头冲到下游很远处去,“不过这鱼的味道是相当不错哦,等下烤好当午餐了。” 大爷的,怪不得之前那个木精灵嘱咐我不让我到溪水边来,想起早上自己还在溪水边洗脸的情景,良岩一阵阵的心悸——差点被咬到脑袋!。 “得赶快过淌过去,一会儿血水能引一大群食人鱼上来。”阿尔诺和弗洛德纳也走回来,并开始解开拴住风狼尸体的粗树枝。雷夫也不说话,走过去一转身,背向狼尸稍微弯下身子,其他三人架起狼尸,一下给雷夫放到背上。 良岩又傻了,之前在树上看这头风狼大约有藏獒那么大,就觉得相当巨大了,现在看来其实还要大两圈,怎么也得有三百多,近四百斤的样子,就这么往雷夫背上一放。一米九多的雷夫两只手抓住从两肩搭下来的风狼前腿,“嗷”的大喊一声直起身子,往溪边走去,准备从刚才抓鱼的浅水区走过小溪,在良岩看来,就像是一人一狼在玩搭火车游戏——风狼的后腿着地了。 哈肯从腰上解下一块兽皮,将硕大的鱼身子一包,背起来跟着雷夫趟过溪去。 阿尔诺收拾了一下雷夫落下的东西,也过去了。 “外乡人,走了!”弗洛德纳不知道是忘了良岩名字,还是觉得绕口不愿叫。 “噢噢,马上!”良岩从背包中取出之前换下的湿透的旅游鞋,把脚上的登山鞋和袜子换回背包。披挂完毕,挽起裤腿,跟着弗洛德纳后面趟过小溪。 “真凉!”良岩从溪水里出来,小腿和脚丫子被凉水扎的生疼。他一屁股坐在溪边,用纸巾擦脚然后换鞋,旁边的阿肯一边熟练的清理鱼肉,一边看良岩用纸巾擦脚然后换鞋。 “你用的什么擦脚?”哈肯看着良岩一张张的从小包里面抽出来的手帕纸,纳闷。 “手帕纸,一次性的,嗯——用干草打碎了做成的,我们那里人都在用。”良岩把用完的纸巾放到一起,等下看看是不是要烧掉,因为是样品,怕是劣质产品,会有污染——良氏驴友手册说,出门在外纸巾也不能乱扔。 “你怎么不穿高筒靴?你们那边都穿这种鞋子么,我们这里只有那些不干活的贵族姥爷才穿这个。”哈肯也不知道听懂没有,继续手底下的活,转头又问。 “高筒靴有穿的啊,很多种呢,不过多数是女人因为漂亮才穿,真干活的人很少有穿的——我们那边穷人打猎违法,有钱人才能打猎,呵呵。”良岩穿好鞋子蹲在哈肯旁边看他掏食人鱼的内脏。 “穷人不能打猎?有钱人还愿意干这粗活?那你们那边的穷人靠什么吃饭?”猎人出身的哈肯认为打猎才能吃饱,顺手将食人鱼内脏抛入溪水中。 “种粮食,圈养牲口,野外基本没啥可吃——哇!”良岩看到溪水里有个地方已经“开锅”了,几条大小不同,也是鳄鱼头的食人鱼在翻滚着撕咬哈肯抛下的食人鱼内脏,有的跃出水面,甚至相互撕咬。这可真是刺激壮观哪,良岩伸了几次手没敢掏出手机拍照——先搞清有没有火刑柱再说吧。 “好了,走吧。”哈肯也不怕有食人鱼冲过来,拎着鱼身子在溪水里面涮干净,又从溪边采了几片什么植物的大叶子,招呼良岩去营地。 两人走上山坡的营地,弗洛德纳去照看马匹,阿尔诺再用猎刀削几支树枝,应该是要烤鱼用,雷夫已经把狼尸放到一边,并用一块兽皮盖住大部分,说是怕惊了马。哈肯招呼良岩在已经熄灭的篝火前坐下,从草丛中拖出一块平滑的石头,铺上叶子,摆上清洗干净的食人鱼,并不继续改刀切块,却招呼阿尔诺过来。 “你看哪几片能值钱?”两个人在鱼身上指指点点。 “食人鱼的鳞片能卖钱,镇上有人收去再卖给魔法公会,据说能做魔法药水,鱼鳞倒是不怎么值钱,不过也能换几瓶酒。”在一旁的雷夫给良岩解释,“我要去砍柴了,娘——良岩,你来不?” “嗯?去,去去,等下。”人家要管饭了,自己有手有脚的白吃不合适,帮忙捡点柴火,这点小事还是能做滴。良岩卸下背包,摘下弩,摸了一下挂在胸前藏到登山服里面的订货器,一拍右腿上的森林之王,跟着雷夫进了边上的树林。 雨后的树林地上很潮湿,有些在地上落着的树枝什么的恐怕不能用。雷夫提着猎刀在前面,走走停停,看到没有树叶看起来像枯树的,就上前用刀子刮开树皮,削下一片木片,放到嘴里,在舌头上放一下,有时立即将其砍断,有时一摇头继续往前走。 “柴火能尝出来?”没有多少野外生活经验的良岩又开眼了,小白一样的问雷夫。 “也不能叫尝吧,呵呵。”憨厚的雷夫开始给良岩解释,“我们镇上的猎人都这样挑,很简单。” “你看这根,”雷夫拿起一段他认为合适的刚砍断的树干,用刀削一下片木片,递给良岩,“放到舌头上试试,别舔,呵呵,我小时候吃过亏。” “嗯,挺干,”良岩把小木片放到舌头上,就感觉木片干干的,还有些扎舌头。 “你再试试这片。”雷夫从一边一棵正常生长的树上削下一片来,再递给良岩。 “嗯?明白了,呵呵。”雷夫第二次给的小木片,放在舌头上明显的很湿润,还能尝到树液的苦味,“干的就是死的干透的树,湿的要么没死,要么刚死。” 嘿嘿,学了一招,等回地球去给他们几个上上课。良岩抽出丛林之王,准备自己试试。他冲着一棵已经四十五角倒下的大腿粗细的没有树叶的树干过去,学着雷夫的样子,削去一截树皮,再削下一片木片,放到舌头上。 “嗯,走运,干的!”良岩双手握住刀把,准备砍断树干,无奈从来没有砍过,之前只是一只手砍过路边的灌木,这么粗的树干不知道从哪个地方下刀。 “我来吧,”雷夫看良岩围着树来回的转圈,走过来伸手要过良岩的刀,“这是什么刀,怎么像狗腿一样的?” “呵呵,没错,我们那边也有人管这叫狗腿.刀,实际这把刀叫丛林之王。”良岩尴尬的退到一边。 “丛林之王,嗯,有意思,手感挺好!”雷夫拿着刀上下打量了几眼,挽了几个刀花,适应了一下,冲着树干底部砍了下去。咔嚓一声,大腿粗的树干应声而断,两个人都瞪大眼睛。 这得多大劲?!良岩看着雷夫的大手——要我砍得砍半天吧。 这什么刀?雷夫看着手里的丛林之王——要用我的刀,得砍十五六下吧。 “你这狗腿,啊我是说丛林之王,是用什么材料打造的,一定是出自某个大师吧?”雷夫手里也没停下,咔嚓咔嚓,几下倒下的树干被切成五六段,然后再竖起来劈,现场加工成木柴,“真痛快,叫丛林之王一点也不虚!比起你这把,我的刀就差很多。我父亲是镇上的铁匠,镇上人用的武器铠甲还有工具,都是他打造的。他做的武器很多外人专门来买,不过没有一把能比你这把锋利好用。” “这是我朋友送的,他在兵工厂,嗯也就是武器作坊上班,他父亲应该算是大师吧。”良岩乐呵呵的把雷夫劈好的木柴都顺着垛起来,“也就是你用,在我手里不一定比你的刀好用多少。” “够了,就这些吧,不在这里过夜的话用不了很多,”雷夫看看良岩脚边的柴垛,停下刀放在手上,瞪着大眼摸了一会儿还给良岩,“吃过饭一会儿就上路回镇上。” 两个人一人抱着一抱木柴返回营地。其他三人各自坐在各自的帐篷前面,哈肯和阿尔诺挑完鱼鳞,其他的不合适的鱼鳞刮干净,鱼身子切成好几块,三个人往每块鱼肉上面插上两根削好的树枝。(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章 展示 “挺快啊?这么多,还是大块的?”哈肯看他们俩每人抱着不少木柴就问道。 “今天用的是良岩的刀,好刀啊,真快!”雷夫放下木柴,眼睛又看了一下良岩腿上的丛林之王,还在不住的感叹。 “比阿沃尔大叔打的刀还好?”对一切持批判怀疑态度的弗洛德纳必然不信。 “好多了,我看不出怎么做的,也看不出用什么材料做的,或许我父亲能知道。”雷夫非常坦诚,但是潜意识中自己的父亲是万能的。确实,这种一次冲压成型的440c优质不锈钢刀身,上面毫无铁匠作坊里多次打击的痕迹,平滑如镜,毫无误差的激光切割和机械开刃方式,黑色的护手和把手也是合金制作,一次性的标准件。即便是地球上,也不见得随便找个人就能认得出什么材质。雷夫接过良岩手中的木柴,指着篝火堆旁边一块空地,这是刚才专门为良岩整理出来的,也避开了篝火堆的下风口问:“你有帐篷么,扎在这里吧。” 出门在外应该帐篷是必备品,良岩确实带着,还是新的,刚刚买的。 良岩见他们三个盯着自己大腿上的丛林之王看,立即把刀抽出来,递给最近的哈肯,然后转头打开背包,取出帐篷的包,拉开拉链取出帐篷,先往远一点的草地上一扔,“嘭”,帐篷正常打开撑起。良岩把帐篷一只手拎起来,放到自己那块空地上,四个角的固定钉用脚踩到底,营地背风,就不用再用绳子固定了。 然后,良岩又如愿的看到让他暗爽的情景——四张瞪大眼睛,张开嘴巴的脸。四个人本来还凑在一起指指点点的连摸带拽的研究良岩的刀,“嘭”的一声,四个人转头一看,空地上多了一个黑色的东西,看着良岩提着就放到边上的空地上。 “这是你的——帐篷?”哈肯先爬起来,直接从还未点燃的篝火堆对面跳过来,伸出还有鱼血的手就摸。良岩也不怕他摸——怕个毛,烂了哥再买,底气很足。良岩直接拉开拉链,让哈肯钻进去看。其他三个人也围过来前后看——这个外乡人还有多少惊奇要带给我们? 不能不惊奇,差别太大了。他们四个所谓的帐篷是两段长树枝绑在一起,插在地上的三角架,做两个,拉开距离再放上一条长树枝,绑好,搭上一块兽皮或毯子,向外面的口再挡上一块小的,就算一个完整的帐篷了。搭一个这样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帐篷,一个人也得二三十分钟。就像这么嘭一下就起来的,别说没见过,听也没地方去听。 “什么布料做的?”“怎么撑起来的?怎么收起来?”“布那么薄,漏雨么?透风么?”……一通连珠炮一样的问题砸向一脸暗爽的良岩。 “我看还是先说正事吧。”正当良岩准备怎么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四个人中最冷静的弗洛德纳指着边上的风狼尸体开口了。 场面一下静下来了,对啊,正事还没搞明白呢。之前双方都给对方太多的惊奇和诧异,让双方搞乱了正常的交流顺序。 五个人各自坐到自己的帐篷前,雷夫点燃篝火,哈肯递给每人一块鱼肉,作为外来人,良岩分到最大的一块——其实每块都很大。良岩也不推辞,谢过后,伸手接过鱼肉,学着他们几个,拿着鱼肉上插着的两条“树签”,等篝火中的木柴冒出的烟变少,靠近火焰开始烤鱼。 五个人又重新自我介绍下,并在良岩把他们口中的“娘岩”纠正过来以后,相互点头致意,这就准备开始进入正题了。 “这么说,这头风狼是你杀死的?”话最少的弗洛德纳估计是憋太久了。 “是的,”良岩看着弗洛德纳的眼睛直接承认,“昨天晚上射死的。” “用这个?”挨着良岩的阿尔诺取出之前在风狼尸体附近减到的半截合金弩箭。 “喔,被你找到了,是用这种弩箭射死的,”良岩干脆把手中的“树签”朝着篝火斜插到地上,转身取过还上着弩箭的弩,递给阿尔诺。也不怕对方拿去对付自己,就按之前的表现,这四个人无论哪一个,即便良岩手中有弩有刀,也是个被虐的下场——要动手自己早玩完了。 阿尔诺也把鱼肉签子插到地上,双手在衣服上抹一下,表情凝重的接过去。“噗噗噗”,三声响,其他三人也这么插好鱼肉签子,围了上来。 坏了,看样子这就要被轮了,良岩想起那天张大民同学带弩出现的那个“惨烈”的晚上——这一幕要是让张大民看到,必然会高喊:“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啊。” “这个武器我们叫蹶张弩,蹶张的意思,是用脚的力量上箭,这样射出的弩杀伤力更大。”一脸“淡然”的良岩给他们介绍,“你们这里有这样的弩么?” “从来没见过,我们这里能射箭的只有弓。”阿尔诺也不抬头,在弩上摸索着,“区别就是弓身和弓弦材质不同,当然价格也差很多。” “这是脚踩的蹶张,这是弩箭,你可以拿下来看,弩臂上还有几支,这儿。”良岩继续给他们介绍。 “这叫瞄准镜,从这里面可以看到更远的敌人或者猎物,你们刚才用过,还有这里,啊对这里,这里是激光瞄准器,看,有个红点。”良岩按下激光瞄准器的开关,一个红点打在旁边的树上。虽然是中午,但是有树荫遮挡的树干上,这个红点还是很明显。 “如果很近的话,不用瞄准镜,直接将这个红点移到目标身上,扣下扳机基本可以射中。扳机在下面,这里,哎别按,找个目标先。”良岩站起来,往周围看了一下,指着大约五六十米远的一棵树。 “就那儿吧,嗯,对就这样,还要打开扳机保险,这儿,大拇指往上推。”良老师一副专业的样子指导四个人,浑然忘了自己不过仅仅射出过五只箭而已。 阿尔诺瞄了一会儿扣动了扳机,“嘣”一声轻微的弩弦击发的声音,弩箭急速飞向作为目标的那棵树,然后四个人哄一下往那棵树那儿跑,应该是要看下成果。一会儿,四个人吵吵着回来了,继续上箭,这次换弗洛德纳射击…… 良岩则坐下来继续烤鱼,正琢磨着鱼肉口味的问题:“没带盐,就这么吃味道咋样啊?倒是有胡椒粉和孜然粉,也不知道地球的调料跟这个世界的鱼肉搭不搭,这个世界——等等,坏了!” 良岩突然想起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基因,之前的风狼和尖耳朵的阿尔诺已经证明,这个世界的生物跟地球的生物是应该有很大区别,如果吃了这个世界的食物,会不会像吃了转基因食物,对身体造成危害,不论是立即发生的还是潜在的危害,良岩都接受不了。 对于基因技术,良岩不是很明白,但是对于吵吵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转基因食品这种非原生态的东西,良岩是持反对并坚决不接触态度的。仅仅是因为为了好看,保质期长,产量高就改变生物的基本基因结构,在一脑袋小农思想的良岩看来完全没必要。有极端的人说这是反人类的,违反大自然法则——真当自己是造物主了。国内著名的袁专家说过:转基因食品,就像是抽烟。你今天抽没事,明天抽没事,抽个一二十年可能也没事,甚至有人一辈子抽烟,活到百十岁,但是能证明以后没事么,能证明所有人都没事么。 “这可咋办,以后我吃的食物总不能都从地球送来吧——那得消耗多少能量?”良岩有点犯愁,下意识的摸了前胸的订货器。 “确实需要不少能量,”郁金香及时接茬,“每次跟地球联系,都要消耗能量,建议您在没有发现新的可用能源时,尽量少跟地球联系。” “那意思我非得吃喽?万一吃下去我中毒、生病、变异了咋办?”良岩苦着脸看着鱼肉问。 “不会的。刚才从您接触的树枝和鱼肉中检测的dna,实际上跟地球生物的dna相差不大,品种不同应该是不同环境下的生物多样性进化造成的。” “哦哦,那敢情好。不过你看那尖耳朵精灵呢?”良岩还不放心。 “您要吃他么?” “呃……好了,全明白了,感谢!”良大明白揣着糊涂装明白,继续烤鱼。 一会儿哈肯先回来了,他对弓弩的兴趣稍欠缺点,倒是在一旁拿着丛林之王当了一回割草机,营地周围的花草啊,灌木树枝啊,统统的遭了秧。 “哎呀,糊了!”哈肯一坐下就发现刚才插在地上的鱼肉太靠近火堆,靠火的一面已经乌黑冒烟了。他一边把其他三人的鱼肉签子往后插,一边回头喊,“哎,你们几个也差不多了,每个都射了两轮了!快回来,鱼肉都烤糊了!” 三人还是意犹未尽的回来各自坐好,弩也还给良岩,各自开始继续烤鱼肉。哈肯又拿起一块新的再重新烤。 “盐。”弗洛德纳一边问雷夫要盐,一边转头问良岩,“说下怎么杀的风狼?” “对对!说说吧,杀死这种十几年都见不到一次的风狼,那可能很惊险吧?”雷夫把一个小麻布袋子打开,自己先捏了一小把,再扔给弗洛德纳。 “什么?!十几年见不到一次?”良岩一惊。绝对的坏消息,要是像这样的生物很少见的话,什么时候才能凑够能量回家?“这种风狼很少么?” “不是很少,是极少,霍加斯山和寒落山雪线以下几乎见不到这种风狼,附近山上魔法生物倒是有,很弱的那种。”阿尔诺说。 “怎么你希望这种风狼一样的生物很多么?”毒舌开口了。 “应该是越少越好吧,”雷夫一边往鱼肉上撒盐,一边接上话茬,“我父亲在八年前和二十几个猎手一起,还差点被一头风狼全杀死,他自己也差点没回来。” “这……”少?极少?很弱?乐极生悲,天堂掉地狱的感觉啊,刚才还一个劲憋着“哥能买,哥再买,哥还买”的良有财同学,现在感觉有点悲观厌世——要是没有能量来源,就我这样的,回不去在这里也算是个废柴了。 “哎?等等,阿尔诺你说雪线以下?”上帝关掉一扇门的同时会打开另一扇,“雪线以上呢?还有其他这样的生物会魔法?” “雪线以上,听说有很多恐怖的魔法生物,我们镇上的猎手从来不去高于雪线的地方打猎,”阿尔诺回答,“那上面不光有大量的魔法生物,而且据说很多古诺德人的墓地,比魔法生物还要可怕的尸鬼,一到晚上就四处游荡,杀死遇到的任何活物。” “那你说的这些生物和尸鬼,他们身上有这个么?”良岩从包里取出那颗从风狼头部带出的白色石头,“这是从风狼头里找到的。” “这是?灵魂石?这么大块?”阿尔诺见多识广,取过石头,“听说这些魔法生物身体里面都有灵魂石,这是它们魔力的来源,魔法力量越强大的,灵魂石越大。这么大的真少见啊。你们还记得前一阵从镇上经过的那个魔法师么,他手里的那支魔法杖,上面不是有一块灵魂石么,比这块小多了。” “我见过,不过他的魔法杖上那块是五彩的,这块倒是大,怎么是白的?”哈肯接过来看了下,“是这风狼身上取出来的?那一定是用光魔法了吧。”(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一章 畅快 “是昨天晚上用光的吧!”早上见识过那惨烈的场面,还有风狼那不体面的诡异的死法,雷夫判断道。 四个人都看向良岩,等着他能讲一下当时的情景,如果能听当事人说一下,那肯定比在酒馆听游吟诗人唱英雄赞美诗要强太多。却见良岩低下头不说话了,双手扶着膝盖,表情似乎非常凝重。四个人以为是因为昨天战斗场面过于激烈,还需要回想下,却不知道良岩根本不是在想这个事。 接下来该怎么做?能怎么做?虽然有了希望,但是就我这水平?连坑带蒙的,带着利器和辣椒粉,老天保佑才搞死这么一头,弄到这么一块灵魂石,要是来面对面玩真的,估计连条鱼都打不过!自己去山里这条路想都别想,去了也是给人家加菜。听他们讲这些什么魔法生物都在雪线以上,比这头风狼还要危险,大个子雷夫的父亲,二十多人都打不过这头风狼,那别的更不用说了,找人帮忙这条路似乎走不通了。怎么办,怎么办……怵头啊!良岩直撮牙花子。 “良岩?” “嗯?”良岩的沉思被打断,“什么?噢——噢,昨天晚上,昨天晚上我在树上射中了风狼的后脑。” “就这样?”哈肯还等着大戏,“这么简单?” “也不是,射了四箭。”不是良岩不愿意说,在他看来就这能说,辣椒粉的事解释起来太费劲。 “哦,原来是这——这还是太简单啊!”这比镇上的游吟诗人说的差一万倍,哈肯有点抓狂。 “还有,我被那个什么风刃划伤了腿。”良岩指了下左腿的伤口部位。 “……”貌似也没有增加多少故事性。 “你是魔法师?”弗洛德纳见良岩不愿细说,掏出当时在狼尸边上捡的一片纸片,“这是你用的魔法卷轴?” “魔法师?不是。”良岩接过纸片,这是被风刃击碎的那些笔记本上的碎纸片,上面还留着半个“奖”字,“噢这个啊,不是什么卷轴,这是我们那里小孩子在学校用的,写字用,常见。” “我拿给你们看,等下,”良岩转身从包里拿出一本笔记本出来,这是那摞笔记本最下面还完好的两本其中之一,翻开到有“奖”字的那一页,递给右边的阿尔诺,“就是这样的东西,我们叫笔记本。” 四个人疑惑着拿着笔记本在手里传了一圈,又还给良岩——纸再好,对于这几个不识字的年轻人来说也没啥吸引人的。 “对了,”良岩又从背包里翻出一支签字笔,摘下笔帽,用华夏文在笔记本第一页写了几个字,并拿给雷夫看,“这是我们用的笔,这是华夏大陆的文字,意思是‘雷夫,你好,我叫良岩’。” “你还会写字?嘿嘿,‘雷夫’,这就是我的名字啊。”雷夫看着自己的名字嘿嘿笑。 溪木镇上除了镇长以外,识字的不多。那个整天唱赞美诗的所谓的游吟诗人,也不认识几个字,都是听别人讲故事,自己硬背下来再加演绎,镇上的经过的商人们很多也不识字,全凭自己记,倒是多数人都识数。 “嗯,在我们那边,几乎所有人从小都要上学,从四五岁一直到二十三岁像我这么大,”良岩说这话时也没感觉多自豪——二十三岁一事无成的宅男有什么可神气的,“还有比我大的还在上学。” “二十三岁!那比我们大很多了。我们四个我最小,十七岁,阿尔诺和弗洛德纳最大,十九岁,雷夫十八岁。”哈肯好像不在乎是不识字,一只手转着烤鱼,一只手不时撒着盐,“我们都不识字,这里只有贵族老爷和有钱人才能上学,还要到雪漫城去。” “雪漫城?那是哪里?” “雪漫城是我们天际行省除了独孤城以外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听说雪漫城的龙宵宫比独孤城的蓝色宫殿还要大很多。”阿尔诺接过话头给良岩解释,“我去年跟父亲去雪漫城选我第一把弓时,从下城区远远地看到过。” “嗯嗯,我跟父亲去雪漫城送木材,雪漫城真大啊!”哈肯一只手乱比划着,“那里的人真多,城门都挤成一团了,城里城外到处都是商店,卖什么的都有,那天我因为乱走差点走丢了,嘿嘿。” “贵族和有钱人的地方,灵魂石,魔兽皮骨,各种魔法物品都有。”弗洛德纳补充。 嗯?良岩似乎捕捉到什么了。人多,商店,贵族和有钱人——那我也是不是可以开个店啊,到时候赚到钱,或者买直接买灵魂石,或者多雇些人来猎杀这些带灵魂石的魔法生物。就凭我带着郁金香这样的神器,搞些地球来的东西,赚到钱那还不容易?虽然启动“资金”少了点,但是一点点来吧,我妈也是这样起来的。 哇哈,有救了!哥太能耐了!阴转晴,走神哥又露出了猥琐的表情。 “呃,咳咳,那个你们全名叫什么?”良岩回过神来发现四个人顶着自己莫名其妙,遂转移话题,“我是说你们姓什么或者名字叫什么,比如我姓良,名字岩,全名良岩。” “你有姓?你是贵族?我们这边贵族才有姓,如果被领主封为贵族,也会被赐姓。”阿尔诺把盐袋递给良岩,“我们只有名字,我就叫阿尔诺,溪木镇法恩达尔之子。” “雷夫,溪木镇阿沃尔之子。” “哈肯,溪木镇斯旺之子。” “弗洛德纳,溪木镇胡德之子。” “噢,这样啊,我也不是什么贵族,我们那里也没贵族了,”良岩打开盐袋看了一下,粗盐,很粗的那种,杂质挺多的,眉头一皱,不过立即舒展开——似乎是一条财路,“你们平时就吃这种盐?” “盐不就这一种么,还有别的么?”雷夫觉得奇怪。 “没有?那你们的盐从哪里来的?” “从帝国来的商队带来的。天际省这边不产盐,要吃盐只能从帝国那边买。”依旧是见多识广的阿尔诺来回答,“据说这些盐是海水晒的,天际省北方也有海,那边太冷了没法晒。” “那这盐价格怎么样?贵么?”良岩充满期待。 “贵!太贵了!”哈肯几乎要跳起来,“这一小袋盐,得用一张鹿皮换!这些帝国来的走私盐商,每年背个几包盐来镇上,就能换一大车兽皮回去!大盐商只有一家,他们不光换兽皮,还从其他地方换矿石,每年从天际省换去的矿石不计其数!金币也换走不少!” 嘿!有戏!良岩心里那个舒坦啊,这就一条潜在的财路啊!按哈肯说的来分析,这个地方的盐第一个制作工艺极差,比较原始;第二其销售价格跟本身的价值不成正比,简直是暴利!要是自己从地球订些精盐来,还不马上覆盖整个地区?噢耶!一会儿几个人的鱼除了哈肯重新烤的稍慢点,其他人的差不多都熟透了。雷夫他们三个已经放在草叶上开始用猎刀割着开始吃了。良岩也学着他们,把鱼肉放到哈肯给他的草叶上,用丛林之王割下一块,吹了几下,直接用手塞到嘴里。 白色蒜瓣样的鱼肉外酥里嫩,细腻无刺,盐没有放均匀,更显出鱼肉的纯天然的味道。 “稍微有点腥,”良岩从包里又拆出一瓶胡椒粉和一瓶孜然粉,先两面撒了一点点胡椒粉,把鱼烤了一下,再切下一块放嘴里,“嗯,好多了。” “我们那里烤肉常用的调料,试试么?”良岩把孜然粉递给阿尔诺,胡椒粉递给雷夫。 年轻人都喜欢尝试新东西。雷夫学着良岩撒了点胡椒粉在鱼肉上,又烤了一下,切下一块沾着胡椒粉的鱼肉,放到嘴里。 “哎?味道真好,好东西,这叫啥?”这种辛辣的口味正适合在铁匠整天铺烟熏火燎的雷夫,他又撒了一些胡椒粉在鱼肉上,把小瓶子递给哈肯,“哈肯,你也来点。” 阿尔诺用的是孜然粉,口味是另一种,但是他也挺喜欢,弗洛德纳也说不错——本来么,孜然粉是烧烤必备。 “阿嚏!”哈肯第一次用胡椒粉,觉得口味不错,于是又多撒了一些,撒多了。 “哈哈哈,哈肯你这个笨蛋。”雷夫憨憨的笑起来。 “让你笑我!让你笑,让你笑!”哈肯拿着胡椒粉的瓶子对着雷夫的鱼肉狂撒,两个人开始闹,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胡椒粉味,于是五个人一起打喷嚏。 好一阵,空气中的胡椒粉散去,但是哈肯跟雷夫的两块鱼肉已经不能吃了,上面不是胡椒粉就是土,实在不能下口了。 “怎么办,雷夫!我的鱼完了!”虽然用的是埋怨的字眼,但是哈肯没一点埋怨的样子,自己掏出两块肉干,递一块给雷夫,“啃吧!笑!再笑!” “嘿嘿,糟蹋食物,要是你家大人看到了,有你好看。”雷夫还是憨憨的样子,掰一点肉干往嘴里放。阿尔诺和弗洛德纳一点分享鱼肉的意思也没有,似乎是传统,雷夫和哈肯一点不介意,两个人费劲的啃肉干。 良岩看不下去了,这绝对不符合聚餐法则!他从包里面把之前从地球订购的食物拿出来一些,饼干、牛肉干、火腿肠、矿泉水,巧克力没拿出来——实在是吃恶心了。 “吃这个吧,我带的食物。”良岩拆开一包牛肉干,一人分一大块,饼干一人一包,两根火腿肠一刀两断,每人半截。 “这是牛肉干的,这个是粮食烤的饼干,这样撕开包装,吃里面的,这个是火腿肠,也是肉,这个皮不能吃啊。”良岩看着闷罐子弗洛德纳盯着自己背包的样子,非常想问他一句:你看我像不像哆啦a梦。 良岩从地球弄来的美食,把这个野外的小型篝火聚餐会的气氛推到了高’潮。 “好吃好吃,雷夫,这个牛肉干好吃,比咱们的肉干好吃一万倍!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干!”哈肯大嚼牛肉干。 “嗯嗯,这个火腿肠也更好吃,嗯嗯。”大个子雷夫标准的食肉动物,这些肉食非常对他口味。 “这饼干里面的是果酱么?真甜!”木精灵阿尔诺对饼干更加感兴趣,“这些花纹是怎么做的?” “对,是果酱,嗯,我看看啊,”良岩看了下包装袋上写的成分,“你拿的这包用的蓝莓果酱,加了蜂蜜的。在烤制时模具上的花纹会印在上面,很多种花纹。” “弗洛德纳,别光吃啊,味道咋样?”话痨哈肯对上闷罐子弗洛德纳。 “美味,还想吃。”弗洛德纳吃完牛肉干,又啃起了火腿肠。 “哈哈,牛肉干还有,给。”没什么比得到别人肯定最让人愉快了,良岩把自己在小木屋吃剩一半的那包给雷夫——他手里的牛肉干和火腿肠已经快吃光了,把刚才拆开的那包递给弗洛德纳,马上引起哈肯的争抢。 “喝点水吧,”良岩看他们吃的太“狠”,拧开一瓶矿泉水,先递给吃饼干的阿尔诺,再开一瓶给雷夫。 “这?一点味道也没有!”雷夫还以为这种晶莹剔透的瓶子里装的水会有多好的味道,“咕咚”喝了一大口,“还不如溪水好喝,吃的很好,为什么水这么难喝?” “呵呵,对,没味道,”对此良岩很尴尬,“就是干净的不能再干净的水。” “水有什么不干净的,舀起来喝呗。”常年喝山上下来的清凉溪水的哈肯表示不理解,“良岩,你们那里人每天都吃这些么?” “也不是每天吃,也算是常吃吧,还有很多其他的,味道也不错。” “那你们太幸福了,九圣灵在上,我要是能天天吃到这些好吃的,让我干什么也行啊!”阿肯夸张的大喊。 “哈哈哈,跟你说实话,对我们来说,真正好的东西是这个。”良岩举了举自己正在吃的鱼肉,这种纯天然,毫无工业污染的雪水溪里面出产的鱼肉,光从心理上就让地球来的良岩感到愉悦。 “这鱼肉我早吃腻了。”阿尔诺的精灵血统让他自然的喜欢植物性食物,“嗯,我可以带一些给我妹妹么?” “有什么不可以,”良岩拿起一包,觉得少,又拿起最一包塞给阿尔诺——现在手里东西不多,但给小朋友的礼物不能太寒碜,“你们几个怎么会到这里来,今天出来打猎么?”(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二章 力量 营地突然静了下来,四个人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 “为了这头风狼来的,有人悬赏要杀死这头风狼。”性子直的雷夫直接说明了目的,“一百金币,好大一笔钱啊。” “都是因为我,要不是我撺掇,你们三个也不会来了。”哈肯有点脸红。 “胡说,要不是我们自己想来,你撺掇的动么?”弗洛德纳虽然毒舌,但是也不愿让别人担责任,“要不是良岩,咱们四个今天可能就完了。” “对,刚来的时候还觉得咱几个就能杀死风狼,哈哈,就咱们这点的本事,唉~丢人!”阿尔诺自嘲道,见识过风狼的能力,几个人都觉得自己自不量力,今天能活下来确实侥幸。 “啊哈,哪儿啊,我看你们几个身手相当不错啊,比我强多了。”良岩打着哈哈,自己要不是手里有利器,也完蛋了。 呃……有点冷场,见他们四个不答话,良岩有些尴尬。 “那是什么?”良岩盼顾左右,看到营地再向上不远的坡上有一片空地,空地里耸立着三块巨石,看起来很像英国的巨石阵,不过更加精致,三块柱状巨石形状也大致相同,于是指着那里问道。 “那是守护之石,也是这个地方名字的来历。”阿尔诺回答,“传说那三块石头被圣灵祝福过,可以赋予人神奇的力量。” “呵呵,是啊,我们镇上的人,不论男女每个人六岁的时候都会被带到这里来,摸一下这三块石头,”雷夫说,“我们都摸过,但是这么多年没听说有谁得到什么力量。” “前提你得是被圣灵看中的人。”弗洛德纳总结下。 “我带你去看看,”哈肯跳起来,似乎有点要“赎罪”的感觉。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上山坡,一会儿来到耸立着三块守护之石的平台上。 米白色巨石锥形柱状,大约高四米多,三块巨石呈等边三角形摆放,巨石之间大约有七八米间隔。每块巨石被人为修正的很精致,石头表面刻上着很多花纹,并在“头部”凿穿为一个圆形大洞。这个地方平时显然没什么人来,地上爬满了藤类植物,巨石上面也有。 “看这块,这叫盗贼之石,镇上的老人们说如果你被圣灵选中,当你触摸这块石头的时候,你就会获得盗贼的力量。”哈肯指着一块巨石给良岩当起了导游。 “会变成小偷?”良岩打量了下这块“盗贼之石”,在巨石的“腹部”有很多小洞,每个小洞又用浅槽连接起来,看起来好像是“星座图”,星座图外围再用更浅的槽画出一个飞身的盗贼轮廓,很传神的样子。 “呵呵,我小时候也问过,我父亲说,不是真的变成小偷,而是获得像盗贼一样的敏捷的身手。”哈肯又指着另一块,“这是战士之石,被祝福的话,你会变得非常强壮,力大无穷。” 良岩又走向哈肯指的那块巨石,这块巨石跟盗贼之石不同的是,上面刻的星座图和轮廓图案是一个拿着剑和盾的勇猛战士。 “那这块是?”看一下战士之石,良岩又问最后一块。 “这是巫师之石,他们说可以让魔法师的魔力用之不尽。”哈肯显然对魔法之类的不感兴趣,自己正在摸着战士之石,“唉,我要是能获得战士的祝福就好了。” 良岩想走近一点看看巫师之石上面刻的图案,结果被脚下的藤给绊了一下,“啊”一下就踉跄的一头扑向巫师之石。 “哎,小心!”哈肯在后面来不及扶,看到良岩一只手撑在巨石上站稳了,“这里平时很少人来,地上很乱。” “呼~!”良岩一只手扶在巫师之石上,一只手扶在胸前轻轻拍着,“这要是撞结实了,哥这四斤半的脑袋就要废了。” “发现可用能量,是否使用?”一声突兀的女声在脑海中响起。 “什么能量?使用什么?”良岩吓了一跳,“郁金香?怎么回事?” “在您右手接触的这块巨石中,我发现有一种能量,可以使用。” “那你就用呗,好事啊,能量多不?”良岩一脸欣喜,摔个跟头捡个肉包子。 “不是我可以使用,是您可以使用。” “我用?怎么用,我又不是芯片。”良岩一头雾水。 “我发现这个世界的空气冲弥漫的一种能量分子,应该就是这几个猎人说的魔法元素,这种能量分子可以被人体吸收,但是之前不知道如何吸收。刚才您接触的这块巨石中‘记载’了这种方法,或者说是一种生物细胞的振动频率。” “这块巨石会对按某种频率震动的身体起反应,也就是刚才这个人说的祝福。前提是这个人的身体必须已经在按这个频率‘震动’,而且本身就会吸收空气中的能量分子。然后当他接触这块巨石时,它内含的能量会改造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更加容易吸收空气中的这些能量分子。” “……嗯,你说的这些,我应该听的明白么?” “用地球人的思考方式,不太好明白。” “那就说点能明白的。” “……您的身体如果合适,就会得到‘祝福’,然后您就能吸收空气中的魔法能量储存起来,而我就可以用这些能量。” “我的身体合适么?” “不合适。” “那不白说了?” “之前跟您提到了,巨石已经记录了这种频率,我可以改造下您的身体细胞的振动频率,跟它‘要求’的频率相符就可以了。” “有危险么?” “没有,其实在地球很多人的频率适合,甚至有人的频率一生有多次变化。” “那开始吧,快不?” “稍等……已经好了。” 在一边的哈肯,看着良岩一只手扶着巫师之石,一手抚着胸,闭着眼,嘴里念念有词,一副很虔诚的模样,便打算开口提醒。 “哎,我说良岩,要得到守护之石的祝福,摸一下就可以,像你这样时间再长也——啊啊啊啊啊!九圣灵在上!。”哈肯还没说完,就看到巫师之石和良岩都起了变化。 只见巫师之石“首部”的空洞内突然发出亮光,一个浅蓝色的能量光球充满整个空洞,巨石的顶部同时像天空打出一道强烈的白光,巨石腹部的图案也开始发出亮光,组成图案节点的小洞更亮,看起来就像天上的一幅星象图。巨石亮光闪动开始以后,良岩身上也开始覆盖了一层淡淡的白光,然后巨石上的亮光开始熄灭,而良岩身上的光却开始更亮,然后几秒钟后也淡化消失,看起来就像是巨石上的能量进入了良岩的体内。 “这就行了?”良岩发现巨石和自己身上都没了动静。 “对,您的身体已经被改造的很容易吸收空气中的这些魔法能量。” “我怎么做才能吸收这些什么魔法能量?” “什么也不用做,您的身体现在已经在吸收了。” “……这,好吧,那我能看到魔法能量么” “应该可以看到,您静下心来,注意观察皮肤表面。” “这就是要冥想?”良岩原地坐下,深呼吸几次静下心来,伸出双臂仔细查看。慢慢的良岩就开始看到有些小亮点,慢慢的靠近自己胳膊的皮肤表面,然后就像是纸巾吸收水滴一样,一下被吸收到身体里。良岩抬起头来看空气中,发现很多这种小亮点,小的有细沙大小,大的有黄豆大小,不紧不慢的往自己身体飘来,并被吸收到体内。 “嘿嘿,好,这些能量有很多吧,我看这一会儿到我体内的就很多了?”良岩一阵窃喜,如果按照看起来的这种速度,说不定能很快凑齐回家的能量。 “极少。” “啥意思?我看有很多啊。” “按照您现在吸收的速度,可以说聊胜于无吧。” “……行吧,好歹有点用是不。”良岩本来就大条的神经,经过这两天的“锻炼”更加大条了。 “怎么回事?哈肯,发生什么事了?”雷夫他们三个听到哈肯的“惨叫”,带上武器冲上来,看到哈肯傻乎乎的站着,直勾勾的看着良岩,而良岩盘坐在巫师之石下面,一动也不动,几个人吓了一跳。 “良岩他,他他他——受到巫师之石的祝福,”哈肯感觉口有些干,咽了口口水,“我看到了,九圣灵在上,我亲眼看到了。” “良岩,这是真的么?”四个人围上来,雷夫开口问,“你被巫师之石祝福了?” “什么?”良岩一抬头,见他们四个人站在跟前,一副震惊的样子就明白过来,“哦,好像是吧,就看到一道光闪了下。” “真的?!那你现在什么感觉?”阿尔诺问道。 “也没什么大的感觉,就是看到有些小亮点往身体里面钻。” “原来是真的!传说是真的!你是怎么做到的?那你现在可以当魔法师学徒了?”话少的弗洛德纳现在有点语无伦次。 “我就是摸了一下这块巨石,”良岩觉得实话还是不能说出来,站起来走到一旁,“魔法师学徒是什么?魔法师的学生么?”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听镇上的游吟诗人说,魔法学徒指的是那种天生能成为魔法师的人,”哈肯给良岩解释,“良岩,你以后可以当魔法师老爷啦!”。 “呵呵。”良岩对此不置可否,确实不感兴趣,吸收来的魔法能量那么点,还不够郁金香用的,怎么能再搞成魔法放出去。 “刚才良岩是这样一只手摸着巫师之石,这个位置,一只手抚着胸口,就像这样。”哈肯给其他三个人做演示,然后其他三个人开始学着哈肯一手摸着巨石,一手抚着胸口。 “良岩,是这样吧,你刚才是这样做的么?你还念咒语了是么?”哈肯转过头来问良岩,见良岩又去摸盗贼之石,“一个人只能接受一种祝福,多摸没——啊啊啊啊啊,九圣灵在上!” 其他三个人又听到哈肯大喊,急忙转过头来,他们也愣住了——什么情况?又被祝福了?四个人脑袋转不过弯了,这么多年来被守护之石祝福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很多人都说这是不过是传说而已。今天他们活生生的看到有人被祝福,而且还是看到两次,同一人身上!(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三章 返程 “……只见良岩一手扶着盗贼之石,一手抚胸,然后巨石发光,然后良岩发光,然后光又没了,然后他又去摸战士之石,然后又发光……他获得了全部三块守护之石的祝福!”多年后,哈肯一直用这种语无伦次的方式向别人描述,然后再看着旁听的人目瞪口呆。 当时良岩一边走向盗贼之石,一边跟郁金香交流。 “另外这两块巨石有可用能量么?”良岩右手扶到盗贼之石上,左手依旧扶着胸前的订货器。 “发现可用能量,不过有限制。” “这块也有?什么限制?是不是还要改造下那个什么频率?” “频率不用修改了,这块巨石‘要求’的频率跟之前那块是一样的。限制就是获取过类似能量的身体无法再获取其他的巨石中的能量。” “怪不得哈肯那么说呢,……这次没办法了?” “有。我可以将您右手的情况还原到刚改造时的情况,这样就可以吸收这块巨石中的能量。能量进入您体内后,由我来主导对您的身体进行改造。” “噢噢,你是说骗它?好吧,要说你们科技可真是发达,一块芯片也懂得耍手段!”良岩这次真明白了,对人家是彻底服气,“那这块巨石的能量有什么作用呢?是不是能让我变得飞檐走壁?” “这块巨石的能量可以让您身体敏捷,各方面的反应速度变快,当然这也是个缓慢的过程。至于会不会让您变成‘飞檐走壁’是无法确定的,每个人的潜力不同。” “那开始?”有就不错了,良同学不嫌少。 “请稍等……可以了。” 接下来就出现了让三个人瞠目,一个人瞠目结舌——哈肯已经第二次看到了——的情景。刚才在巫师之石那里的情况再次出现,不同的是巨石腹部亮起的图案不同。 身上的白光消失后,良岩又走向最后一块巨石,也就是战士之石——这厮欲求不满。 然后同样的情景再出现第三次,又把战士之石的祝福“骗”到手,郁金香说这次的能量会让他身体越来越强壮。 “哼哼,魔法值+1,敏捷+1,力量+1,不错不错,”良岩甩了甩手,握了握拳,好像真觉得强壮敏捷的不少似的,这就开始得瑟,“再加上郁金香这个外挂,那就是幸运值+1,哦也!” 正当良岩正琢磨着啥时候‘升级’的时候,一抬头看见四尊雕像——四个人已经石化,接二连三的“神迹”把他们几个给“劈”的外焦里嫩,身体四肢都不能动了,就剩下八个眼珠子跟着良岩转动。 坏了,用外挂毫无节操的作弊要把这几位吓坏。按照他们四个说法,被守护之石祝福的人极少或者就没出现过,而且传说只能被祝福一次。就像自己这样,接二连三的“被祝福”,基本上只能造成这四个人的大脑短路。良岩估计这情况不解释一下大概下不了台。 “呃,一不小心……”看他们的表情,这理由说不过去。 “嗯,凑巧……”不用看他们了,良岩自己都不信。 “呵呵,我们那边的人都这样。”就这样,爱信不信了——再有别的理由哥也编不出来了。不能说是听到了神灵召唤什么的,良岩连这个世界有什么神灵都不知道,没法编。 这个自称华夏大陆来的,名叫良岩的外乡人到底是个什么人?先是一个人轻松杀死了几十个人都无法伤到的风狼,用的武器是听也没听过的利器,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乌木制作出来的,就是一把砍柴刀也是镇上手艺最好的铁匠无法做出来的精品,那瞬间扎起来的帐篷,那美味的牛肉干、火腿肠和饼干,这些就已经让四个年轻的猎人非常惊奇和诧异了,结果人家又受到了守护之石的祝福,一次又一次,再一次。 四个人中性格最冷静的弗洛德纳先习惯,哦不,缓过神来,他拍了拍其他三个人,几个人陆续从石化状态清醒。四个人清醒过来,面面相觑,突然发现要问的问题太多,反倒是无从问起。 “你从龙之大陆来的吧?听说那里的人跟龙生活在一起,都是神灵的子民。”哈肯先憋不住了,“我想,只有神灵的子民才会被祝福这么多次吧。” “不是龙之大陆,是华夏大陆,”良岩坚持立场,纠正道,“倒是在很多传说中,提到我们是龙的传人,不过也仅仅是传说而已吧。” “龙的传人?你是龙裔!?”阿尔诺似乎有些释然,“怪不得你会得到守护之石的祝福!” 其他三人听到“龙裔”一词,也都一副释然的样子,似乎只能用这个词才能说得通这一切。 “龙裔?龙的后代的意思?要是非得这么讲,也说得通,”轮到良岩傻眼了,怎么回事这就给我按一个身份,“不过,我从来没觉得龙的传人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怎么会不特别呢?五年前拯救天际人民的大英雄就是龙裔!”哈肯表示不赞同,“虽然我们几个当时没有参加战斗,但是镇上很多人被领主征去跟龙裔大人一起,对战恶龙首领奥杜因的死灵大军。” 良岩继续询问细节,四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相互补充着说明了关于龙裔的故事。 五年前溪木镇所在的天际行省经历了一场灾难——被封印了几百年的恶龙首领“灵魂吞噬者”奥杜因又回来了。 它召唤出几百年前就已经死亡的巨龙部下,疯狂肆虐九大领地,又一次企图毁灭人类。这场灾难最终被具有巨龙血统的龙裔英雄,在奥杜因的兄弟帮助和九大领地的领主通力合作之下结束。 据说那位被九圣灵祝福过的龙裔英雄在诺德人的圣灵殿门前,使用传说中的龙吼,将恶龙奥杜因彻底驱逐到某个湮灭位面,永世无法再回到泰姆瑞尔。奥杜因的部下被屠戮殆尽,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巨龙纷纷逃散,或干脆离开泰姆瑞尔大陆,还有其他的黑暗生物也都消失躲藏起来。 这场历时仅不足一年的灾难在天际行省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使得在灾难之前还在相互攻伐,分为两大派系的九个领地暂时无力再向对方发起进攻。通过龙裔英雄的施压,两大势力签下和平条约,天际省进入了一段看似全面和平的时期。 关于龙裔英雄的故事从那开始,各个版本的赞美诗歌被游吟诗人带到天际省所有的大大小小的公共场所,酒店,旅馆,市场,宴会……等等,甚至其他行省的人也在传唱龙裔英雄赞美诗。溪木镇上的酒馆,几乎每天的必点节目就是歌颂龙裔英雄的赞美诗。 说哈肯他们四个是听着龙裔英雄赞美诗长大的,一点也不过分。不过再详细的细节他们就说不出来了,对于龙裔的了解基本就是来源于游吟诗人的诗歌,那是经过演义的。再就是当时参加战斗后返回溪木镇的人口述,也不见得有几个人能说得明白。 “时间不早了,是不是该回去了?”几个人“搞明白”了状况,算是放下心来,雷夫看了看天色,“要不然回家晚了家里人着急,咱们可是背着家里人出来的。” “不着急,咱们回家走大路,两个小时就能到镇上。”阿尔诺说。 四个人昨天晚上出发,大路不敢走怕遇到熟人,走小路,跌跌撞撞,时而骑马,时而下马步行,到天亮才赶到守护之石。而实际溪木镇到守护之石的距离不过三十公里,而且有一条宽敞的大路。 四个人邀请良岩一起到镇上,良岩欣然同意。几个人回到营地收拾起装备武器,良岩先把吃光剩下的包装袋扔火里面烧掉,之前在溪边擦脚用的纸巾,这会儿也晒得半干了,一起烧掉。良岩可不想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恶毒”的回忆——哥可能很快就走咧! 良岩收拾帐篷和背包的功夫,哈肯把马匹牵过来。五匹马,一匹马驮着风狼的尸体,大个子雷夫骑一匹,弗洛德纳带着大部分装备骑一匹,体形纤瘦的阿尔诺和年龄最小的哈肯共骑一匹,作为杀狼英雄、龙裔和被邀请的客人的身份,良岩骑最后一匹。 就在一行人有说有笑的不紧不慢的往回赶路时,溪木镇上已经炸锅了。 中午时哈克的父亲斯旺发现马圈少了五匹马,自己的剑和盾也没了,到处找不到儿子,就到阿沃尔家想找雷夫问下,结果雷夫也不在。一出门遇到弗洛德纳的父母胡德两口子和法阿尔诺的父母法恩达尔两口子,他们也是来找雷夫问自己家孩子的,这四个孩子从小在一起玩,找到一个就能找到其他三个。 四家家长在一起相互问了下情况,情况基本相同,武器和打猎装备都不见了,昨天晚上就没在床上睡觉。、 “看起来是上山打猎去了吧?” “打猎不应该这么偷偷摸摸的去吧,又不是不让去,怎么还带着大人的武器。” “去哪里玩了吧?” “玩?现在是夏季,都忙着打猎呢,这四个孩子没那么不懂事。” “那你说这不声不响的还不告诉我们,到底是去干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四个孩子都能去哪里呢,北面刚才来的一队商人说没见过四个孩子,南边的守护之石方向已经——守护之石!” “难道他们四个去找风狼?” 四家大人越想越有可能,赶快去找镇长哈德森请求帮助。哈德森一听这情况,也紧张的不行,立即召集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商量怎么找人。 “我刚写好信要给巴尔古夫公爵大人送去,但是从这里到雪漫城,再带着士兵来回要六七天,到时候什么都晚了。” “那咱们自己去守护之石找人?” “遇到风狼怎么办?人家二十多号全副武装的护卫都被杀光了,咱们这些人去送死?” “那可怎么办啊,呜呜,我的儿啊~~~!”几个女人开始哭。 “你们几个婆娘闭嘴!我看不见得就一定能遇到风狼,这几天不是一直有从守护之石来的商队么。” “对对,我看还是去看下吧。” …… 最后终于定下章程,四家各出一个男人,镇上卫队出四个人,八个人一起骑马去守护之石找人。(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四章 祈祷 “你说你们一年也有十二个月?那你们一年分几个季节?”一行五人还在赶路,弗洛德纳说按这个速度到镇上还要大约两个小时,于是良岩趁机打听一下这个世界的一些风俗和习惯。 “对,十二个月。对我们溪木镇的猎人来说,一年就两个季节,夏季和冬季。你看,”阿尔诺指着远处的山脉,“每年雪线移到那个地方,就是夏季的开始。等到雪线快接近那里的时候,就是冬季的开始。” 溪木镇的猎人夏季时主要捕杀野兔,狐狸,山羊,鹿,鱼,这些猎物会提供给他们大量的肉食,骨骼和皮毛。冬季时会集体行动,捕杀大型动物,主要是各种熊类。冬眠后的熊类比较容易猎杀,熊的皮毛可以卖个好价钱,而且皮下富含热量的的油脂,也是溪木镇普通人冬天不可缺少的必需品。 “出了溪木镇,再往北北方到雪漫苔原,那些只种地的领地,一年会分春夏秋冬四季。”哈肯指着北方,“什么播种节,什么收获节,什么入仓节,巴拉巴拉,听着就烦死,哪像我们,我们就只有蜜酒节。” 天际省的的气候一年四季气温相差很大,而且天际省大多数地表都覆盖着一层岩石,也就是说土壤相对较少,这就造成了各个物种特别是各种植物之间对生存空间的激烈竞争。为了在冬季来临前,大量繁殖而抢占有限的土壤,很多植物的花朵除了冬天之外都在开放,并分泌大量的花蜜,来吸引蜜蜂或者蝴蝶之类的昆虫帮忙授粉。于是获取蜂蜜这个产业就成了天际省农业中除了种植,狩猎以外的第三大产业。 对于天际省的平民来说,蜜蜂实在是太好“养”了,砍一段树干,掏出空洞,找个树林中的树杈放上,洞口朝阳,过个十天半月,就会有蜜蜂前来筑巢,再过一段很短时间就可以割蜜,一段树干可以重复利用多次。割来的大量蜂蜜除了部分通过烹调作为食物以外,大部分都酿成富含营养和热量的蜂蜜酒,在北方高寒地区非常受欢迎。此外,蜂巢还可以做成带有清香的蜡烛,卖给有钱人。 哈肯说的蜜酒节实际是指的不是某个特定的日子。季节开始的时候就举行蜜酒节,季节结束后还举行蜜酒节,某家有喜事举行蜜酒节,镇上来了贵客还是举行蜜酒节……凡是可以用来庆祝,甚至悼念的日子,都可以被定为蜜酒节。 “就是喝蜜酒呗,反正蜂蜜酒多得是。我家有专门酿蜂蜜酒的地窖,一罐蜜酒一个月就可以拿出来喝。”诺德血统的雷夫一听到蜜酒就来劲了,“那味道,哎,一天不喝就受不了啊。良岩阁下,等到回到镇上,一定要请你喝我家最好的蜂蜜酒。” 受到圣灵“祝福”三次的伪龙裔良岩已经被四个人尊称为“阁下”,而良岩也没法反驳,甚至有些窃喜。“阁下”这个词在地球现在很多时候就是是用来讽刺人和开玩笑的,但是在这个世界中,那就确确实实的是一种尊称。一般情况下,一个受尊敬的人在某些时候做事总会比较方便,“比如创业的时候。嗯,前途和钱途一片光明!” “阁下,再转过这个弯,半小时就能溪木镇了。嗯?”阿尔诺刚指着前面的弯道口给良岩指路,就听到前面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七八匹马从弯道口急转而来,眨眼到跟前,“这不是咱们镇上的——父亲?你们这是要去哪?” 寻人队伍已经出去快一个小时了,溪木镇上并没有因为有人去找孩子而安静下来。四个家庭的亲朋好友现在都聚集在镇中的广场上,事实上,因为镇上的居民之间关系都相对较好,几乎全镇上的人都到了,黑压压的,都焦急的在等待。明知道这么一会儿不可能会有消息,也很可能有消息也是坏消息,还是没人离去。 镇长哈德森在广场上一个阴凉地里坐着,由仆人陪着一起等。 哈德森不能不在这里,他不光是镇长,而且是溪木镇名义上的领主。这些年特别是灾难过后这几年,溪木镇出色的猎手和大量的木材作坊,都能让他完成雪漫城领主派给溪木镇的木材、肉食和皮毛的任务,而且他根本不需要靠税收养活家人——哈德森自己开的那几个木材作坊就能让他每年赚进几百金币,支付镇上那十来个半职业的护卫的薪金根本用不了多少,而且镇上的猎户每季送来的大量肉食也足够他一家十几口人一年伙食无忧。 镇长不向居民收税,那么镇长跟居民的关系必然和谐。灾后五年来,镇上基本没什么大事发生,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用不着哈德森去管,所以镇长大人平时也就是负责享受他的生活——聊天,散步和喝酒。 但是今天出事了,出大事了——四个年轻猎手居然偷偷去猎杀传说中的风狼,这不是要了亲命了么。哈德森虽然名以上是溪木镇的领主,实际上只是被指派到来替雪漫领主管理溪木镇的,根本连爵位都没有。溪木镇安逸富足的生活,不是没人眼红,只不过这几年哈德森每次都能按时完成任务,没人能找到理由插手而已。要按平时的话,四条人命在雪漫领地还显不出来,但是灾难过后天际省的人口剧减,各大领地都在努力想办法增加人口,四条年轻的成年——诺德人十二岁算成年——男子的性命现在来说就是大事了。保不齐雪漫城那边有眼红的贵族,在雪漫领主那里歪歪嘴,哈德森的好日子就结束了。 你说八年前那么多好手,去了二十多个都差点全被风狼杀了,你们四个还不是去送菜啊!熊孩子!这不是倒霉催的么!老子这下全完了!哈得瑟急得直抓头发,大口的灌着从溪水里面冰镇好的蜜酒,也挡不住汗珠子哗哗的顺着腮帮子往下淌,旁边的人还以为他多关心四个孩子呢。 “九圣灵在上!保佑孩子们安全归来!”四个年轻人的母亲和另外好几个妇女都跪在广场上的神灵雕像下面祈祷。 “圣灵一定会保佑他们,我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做过违背圣灵意愿的事情。” “那到底是为什么啊,圣灵一定要惩罚我们!” “为什么,还不是为了那一百金币么,唉。” “都怨那个女人!自己人都死光了,还要连累我们家孩子!”说着说着有人就激愤了,似乎感觉自己找到源头。 “对!居然做这种恶毒的事情,还是个贵族呢!” “屁的贵族!我见过的贵族人家起码都有自己的家族徽章,你们看她,除了穿的好点,身上一点家族图案都没有!” “对呀,对呀,这个女人是不是个骗子?” “咱们去把她揪出来,问问她!” “对!走!”群情激奋的妇女们就准备干一番大事。 “呯!”只见一个陶制酒瓶摔在这帮女人面前。 “站住!”哈德森站起来大声喊,“那个谁,叫你们家婆娘都给我闭嘴,老老实实在这里等着!” 镇长大人的威信虽然比不上阿沃尔大叔,但是突然这么来一下也是很管用的,一帮人唯唯诺诺的退回来,场面开始逐渐安静。 “我问你们,有人逼着他们四个人去么?那是悬赏!悬赏知道么?谁有本事谁去!” “我昨天晚上跟你们说的话都当放屁了么?看好你们家男人,看好看好!你们看的什么?噢——,出事了就都赖别人身上了?” “你们这帮子贱民!谁告诉你们那位小姐不是贵族?”哈德森盛怒之下也顾不上用文雅词了,破口大骂,“谁告诉你们贵族应该什么样子?我还没完蛋呢,谁给你们权利在我的眼皮底下去伤害一位高贵的小姐!” 哈德森这样说也是有根据的。这姐弟俩刚到镇上时哈德森就接触过,即便是经受过那样的惊吓和打击,姐弟俩也没有忘记贵族应有的礼仪,高雅的谈吐,镇定的表现,伸手投足之间都是上层贵族的风范。哈德森这些年在溪木镇上接触过很多所谓的贵族。有的喝个汤呼噜呼噜响,一张嘴满口的大黄牙;有的一本正经的样子,却憋着一股坏水要敲你钱财;也有和善的,却是一脸的乡巴佬样子,张嘴就是一串脏话,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像这姐弟俩样,高贵典范的贵族。 虽然身上并没有贵族特有的家族标志,但是谁见过连手帕都是赛洛迪尔那边才有的真丝料子的平民呢?人家低调不愿意说明自己的身份,难道就不是贵族了么?他们俩要不是贵族这就没天理了。这要是真的是什么大贵族,在溪木镇这里出了事,我有几个脑袋也不够砍的,哈德森这样想。 “我告诉你们!要是你们再去打扰这位贵族小姐,出了事要砍你们脑袋,我可不给你们担着!”哈德森一屁股坐下,还回头看了看广场不远处的旅馆,生怕被姐弟俩看到这一幕。 而事实上,这一幕全部都被旅馆二楼的姐弟俩看到眼里。姐弟二人就站在面向广场的窗户旁边。 “阿米拉姐姐,他们在干什么呢,这么多人?”有点远,弟弟阿恩没有听清楚,“是不是在准备帮我们去杀风狼?” “不知道呢,可能是他们在准备节日吧。”具有精灵血统的姐姐阿米拉听觉实际上比一般人要灵敏,她已经把全部事件经过都听明白了,但是却不能跟弟弟说实话。 “节日?庆典么?那是不是很热闹,咱们能去么?”爱热闹是小孩子的天性。 “阿恩,你今天的功课做完了么?”姐姐阿米拉没有回答,反而转移阿恩的注意力。 “还没呢,我这就去写。”弟弟阿恩倒是听话,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转身到桌子旁,拿起鹅毛笔开始在一张羊皮纸上面写字。 圣灵在上,请你们保佑那四位勇敢的年轻人,如果真的需要惩罚什么的话,请惩罚我吧!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如果没有悬赏告示的话,他们就不会去涉险,请惩罚我吧,让他们安全的回到父母的身旁! 姐姐阿米拉两只失去血色的手握在胸前,低声的为四个年轻猎人祷告着,并开始打算,如果四个年轻人失去生命,就将悬赏金和被前几天那个商队带回的部分财物分给四家人,向他们道歉忏悔,乞求原谅。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回来啦!”(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五章 迎接 “镇长大人!镇长大人!”只见一人一马从溪木镇大门方向疾驰而来,“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在广场上的亲友团听到这个消息,“轰”的一下都围上去,差点把马惊了。 “都闪开,都闪开!”哈德森腾地的站起来分开人群迎上去,一看马上的人正是刚刚出发往守护之石找人的四个镇上卫队中的一个,于是上前一把抓住他胳膊,大声问,“回来了?都回来了?他们四个?” “是的,镇长大人,全回来了,”马上的护卫被哈德森几乎拉下马,干脆下马来回答,“我们从镇上出发一会儿就遇到他们了,实际是五个人,还有一个外乡人。” “好好,那就好,没人受伤吧?” “没人受伤,镇长大人,五匹马也没事,他们还带回了风狼的尸体。” “什么?你说什么?风狼的尸体?他们真的杀死的风狼?” “是的,镇长大人。风狼的尸体驼在一匹马上,我只看一眼,阿沃尔大叔就让我先回来报信,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现在正在往回赶,估计这会儿已经到镇门口了吧” “轰”的一下,周围的亲友团就开始往镇门口跑,自己亲人安全归来,据说还杀死了传说中的风狼,得赶紧去看看。 “快快,把大人扶上马!”镇长的仆人跟那个护卫努力把接近三百斤的镇长大人抗上马,几个人簇拥着往溪木镇南门赶去。 正如刚才回来报信的那个护卫所说的,当镇长赶到溪木镇大门口的时候,去找人的和被找的,十几个人外加一个外乡人,也到了镇门口,已经都下了马,这会儿正被亲友团围住问东问西。 雷夫他们四个人的父亲和几个一起的护卫在回来的路上,已经大约的了解下事情的经过,并且在他们四个的描述下,知道了这个被守护之石祝福三次的外乡人可能是龙裔,震撼之下很多细节没有来得及问就一起赶回来。 见到镇长一行人赶来,雷夫的父亲阿沃尔大叔挤出人群迎了上去。 “镇长大人。”阿沃尔行了个抚胸礼。 “哎呀,阿沃尔,说多少次了叫我哈德森就行,”镇长大人这会儿心情大好,四个人都回来了,镇长的位子保住喽,“什么情况,你给我说说?” “嗯,好的,镇长大人,”阿沃尔坚持对哈德森的称呼,“大致的情况是这样,这四个小子,昨天晚上偷跑去守护之石要猎杀风狼。” “啊对对,不是说风狼被杀死了么,尸体也带回来了?四个小伙子真能干!” “是的,风狼已经被杀死了,尸体就在后面那匹马上,”阿沃尔转身指着人群后面的那匹驮着狼尸的马,“但是杀死风狼的不是这四个小子,就他们那点本事,差远了。” “哦?那是?” “在那里,”阿沃尔找了一下,指着在人群一边跟几个守卫站在一块发呆的良岩,“就是那个年轻的外乡人,是他杀死的风狼,具体怎么杀死的还没来得及问。” “他?就那个黑头发的,看起来还不如我女儿强壮的那个?” “呃,是的,就是他。不过,镇长大人,这个人很有可能是龙裔。” “龙裔?不开玩笑?这么多年不过出现了两次龙裔,你肯定?”二百年前牺牲自己拯救帝国的赛洛迪尔皇帝算一个,再一个就是四年前把天际省从灭绝的灾难中拯救出来的英雄。这种大人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么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哈德森第一反应就是不信。 “不好说,但是四个孩子说,这个外乡人自称是龙的传人,而且他刚刚在守护之石被祝福过三次,孩子们是不会说谎的。” “被祝福了?还三次?”从被分配到溪木镇几十年来,就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有人被祝福过,镇长大人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不是说一个人只能被祝福一次么?” 看来还真有可能是龙裔,即便不是龙裔也有可能是个大人物——一般人能一个人就杀死风狼么?哈德森开始考虑是不是要过去结交一下。 “我说了我没事!我们就是去守护之石吃了两顿饭马上回来了!”哈肯从他母亲怀里挣脱出来,刚才一下马就被泪眼婆娑的母亲抱在怀里不放手,把十七岁的成年男性哈肯闹得脸通红。看看其他三人也差不多,都被自家亲友拉着东问西问。 “你们不是要看风狼么,在这里!”哈肯挤出人群走到驮着风狼尸体的马前,一下把盖着狼尸的帐篷拉下来。 “唏聿聿——”驼风狼尸体的马看到那硕大的狼头当时就惊了,驼了一路原来是这么一个凶物!这马连蹬带跳,把风狼尸体甩下马背,继续连蹬带跳的嘶鸣着往镇上跑去。 “都来看看吧,这就是风狼!”及时躲开但被弄了个灰头土脸的哈肯毫不在意,指着地上风狼尸体,向大家招手。 几百号人呼啦一下把风狼尸体围了个水泄不通,牛犊子大小的风狼尸体趴在地上任人观赏,很多人表示震惊。每个季节镇上的猎人都会猎到不少狼,还有人专门来收狼皮,不过那都是些普通的狼,再大也比镇上猎人养的猎犬大不了多少。 “这真是风狼?不会就是长得大了点的白狼吧,也看不出有啥特别的来。”也有人表示怀疑。 “切,爱信不信,”见识过风狼破坏力的哈肯对此人表示不屑一顾,“你们可以去守护之石那里看一下,往西南走半个小时的山坡上,风狼被杀死时的场景,保准吓死你!” “这么说就是你们四个杀死的风狼?怎么杀死的?”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对这问题感兴趣。 “不是我们杀死的,我们四个只是带回了风狼的尸体。”哈肯根本不屑撒谎,而且正主就在一旁呢,“具体怎么杀死的,我们也不是很清楚。” “那是谁杀死的风狼?” “是那位阁下,树荫下那位,他叫良岩,”哈肯转身踮起脚尖找了一下,指着人群外面,“他一个人杀死的风狼,只受了一丁点伤。” “他?那个瘦小子?长得还不如我高,细胳膊细腿的,好像个魔法学徒,可是他没穿魔法袍啊。他能杀死风狼?拉倒吧,这风狼莫不是笑死的吧?” “哈哈哈……”一群人哄笑起来,在他们看来,杀死风狼的必须是雄壮的纯爷们,或者法力高强的魔法师,而良同学看起来确实不是那块料。 这时候杀死风狼的正主站在人群外边的一个树荫下面,背包和装在防水包里面的弩也放到一边,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大爷的,看别人骑马咋就那么轻松,那么爽呢?哎——呀,哥这腰啊,哥这大跨啊,哥这大腿啊。”从来没骑过马的良岩,一路上学着雷夫他们四个挺着腰坐在马鞍上,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实际上可不是。他把全身的劲都用在腰胯和大腿上了,使劲夹着马背就怕掉下去,而且他也不会配合着马背的跳动来调节腰背,这两个小时差点把良岩颠散了架。良岩掐着腰在树荫下面左扭右扭,再在大腿上捶打几下,“哥可算是受老罪了!” “阁下!良岩阁下!”哈肯又一次挤出人群,快步走到良岩面前,“阁下,有人不相信这是风狼,还不相信是您杀死风狼,要不您去给他们说一下?” “不信就不信呗,无所谓啊,本来就不是多大的事,”良宅男从小不喜欢出风头,更不喜欢在众人面前演讲。看着哈肯的样子,就想起亲戚小孩打架后去大人告状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不好拒绝他,而且不被人承认的感觉让良岩心里确实不爽。 于是良岩拿起脚边的防水弩包,把弩拆出来,再从背包中取出那块用光能量的灵魂石,一起递给哈肯,对他说:“哈肯,还是你去跟他们说吧,你的口才好。我有点累,想休息一下。” “好吧,我来跟他们说,”哈肯见良岩又双手锤起了腰,甚至一屁股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确实没有自己过去说明的意思,就拿着两样东西转身又回到人群中。 “先让你们看看这是什么!”哈肯确实很卖力,举起灵魂石对着围在一旁的人群大声说,“灵魂石!见过这么大的么?这是良岩阁下杀死风狼后,从风狼脑袋里面取出来的!” 哈肯甚至弯下腰,把灵魂石往风狼脑后的伤口那里比了比,看起来确实大小一致。 “你们不是想知道良岩阁下是怎么杀死风浪的么?再让你们开开眼,看这个!”哈肯又把弩举起来,“知道这是什么吗?蹶张弩!说了你们也不明白,就是用这个杀死的风狼!” 泛着黑黝黝金属光泽的弩身,奇特的造型,还能从下面射出一道红光,一下把溪木镇这些居民给唬住了。 “别伸手碰啊,这是大师级的作品,万一坏了你可赔不起!”哈肯是一点面子也不留,一定要把刚才受得憋屈找补回来,他把弩放低,让边上的人挨着看,又抽出一支弩箭,让他们轮着拿在手里试试,“就是这种弩箭,一箭就射穿了风狼的脑袋。我们试过,用我们自己的箭,用力往风狼身上扎都扎不进去。” “嗨!住手!”还就真有实在人,抓着弩箭就要往风狼身上扎,旁边一个商人模样的人跳出来,“干什么!这么珍贵的狼皮你要作践了么?还有规矩么?” 这个商人说的是打猎的规矩,不光是溪木镇的规矩,也是整个大陆约定俗成的规矩——谁杀死的猎物谁就是猎物的主人,猎物只能由猎物主人支配,除非主人不要了,要不然别人乱伸手的话是要受惩罚的。 “我就是想试试……”那人一下琢磨过来,摸着脑袋退到一边,还引来一阵哄笑。“哈肯先生,”那个商人一把夺过那人手中的弩箭,双手还给哈肯,一脸媚笑着指着人群外的良岩,“能不能帮忙引荐一下,我想跟那位阁下谈笔生意。”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六章 生意 哈肯转身一看,发现是一个帝国商人,这个人名叫约瑟夫,他的商队经常经过溪木镇去雪漫城。每次到溪木镇都是住在镇上的酒馆中,哈肯跟雷夫几个在酒馆一楼的大厅喝酒时见过他几次,不过从没有直接接触过。 “哦,约瑟夫先生,当然可以,”哈肯先生被恭维的挺爽,再说了,之前良岩自称就是个商人,给他拉个买卖也没什么不好吧,“不过,你要对良岩阁下保持足够的尊敬。” “那当然,那当然,”这个叫约瑟夫的商人点头哈腰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对路边一块石头也足够尊敬。 “阁下!良岩阁下!”哈肯扛着弩,带着约瑟夫又从人群中挤出来,走到良岩跟前,“这个商人说是要跟您谈笔生意。” “嗯,那边完事了?”良岩两只手还是齐掐在腰上捏个不停,坐着也没站起来,“什么生意?跟我谈?” “是的,阁下,”约瑟夫赶紧上前回答,“我叫约瑟夫,是个商人。我想从您手里买几样东西。” “哦?噢噢!”良岩突然想起自己“商人的身份”来,还没开业呢,就有人找上门来了,这可是好兆头啊,“那你想买什么呢?” 约瑟夫看到良岩没有站起来的意思,心想你这人好大谱啊,你也不像是贵族的样子,叫一声阁下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但是约瑟夫并没有表现出不满,指着后面的人群说:“我想从您手里买下这张狼皮。” 这个约瑟夫还真是错怪了良岩。良岩这会儿想站也站不起来——之前在马上几乎脱了力,坐在石头上两条腿还有点转筋,这会儿正在哆嗦。 “嗯?”良岩两只手一边又挪到大腿上开始敲,一边想,“这狼皮是我的?不是他们四个给找回来的么。我也没说是我的,这人怎么找我买?” “阁下,这风狼的皮不能卖!”良岩正想着,突然一个声音传来,转身一看,是阿尔诺他们三个也过来了,说话的是阿尔诺。 约瑟夫眉头一皱,尖耳朵小子坏我事!普通的毛皮不会让约瑟夫这么样低姿态的来求人,但这头风狼是魔法生物,很多贵族都在花大价钱求购类似这种魔法生物的皮毛,或者做成披风,或者做成摆设之类,这被当成是身份和能力的象征。这种级别的风狼皮毛在帝都卖的话,那会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是可遇不可求。约瑟夫把这头风狼的皮想买下来,回帝都送给上面的贵族。但他知道这个木精灵小子一开口,这风狼的皮是买不到了。 “怎么不能卖?”良岩有点诧异。 “您听我给您说,阁下。”阿尔诺给良岩解释起了缘由。 原来这是天际省诺德人的一个重要传统,就是将一个人独自杀死的最高级别的猎物的名字列到这个人的名字后面,并且由本地最好的皮毛制作者将猎物的皮毛做成帽子,披风,护腕,护膝等等用品,作为猎手身份的象征。“要这么说,我要改下名字了?”了解了个大概后良岩问到。 “可他不是诺德人吧?”约瑟夫不死心,“他没必要遵循诺德人的传统。” “良岩阁下,”作为木精灵的阿尔诺,虽然不是诺德人,但是几代人在溪木镇居住,其实从习俗上面已经是个诺德人了。他瞥了一眼约瑟夫,淡淡的说,“在您的名字后面列上风狼的名字,会让您得到绝大多数诺德人的尊敬。” 对呀!阿尔诺说到点子上了,我打算在这个地方开店做生意的话,一个好一点的身份必然会对生意大有助力,嗯,就这么定了。 “那这狼皮让谁去制作呢?”良岩在这里良岩一抹黑,只认识这四个年轻人而已。 “哈哈,还能找谁!”雷夫一拍胸脯,“找我家呗。我父母是镇上最好的皮货制作者。” “好啊,那就麻烦啦。” “不麻烦不麻烦,这是我家的荣幸!平时的皮货加工当然要收钱,不过,今天这活要抢的哦。”雷夫转身去找他的父亲阿沃尔。 “约瑟夫先生,我看狼皮还是不卖了。”良岩转头对一脸怨念的约瑟夫说,“你不是说要买几样东西么?还有什么?” 约瑟夫见收购风狼皮毛的生意确实黄了,也就不再纠结,就指着哈肯手里的弩和灵魂石说:“就是这两样了,阁下。” 刚才约瑟夫在人群中看到哈肯手里的这两样东西时就动心了。 灵魂石是很多魔法师非常需要的魔法道具,而魔法师都很有钱,所以要想卖个好价钱很容易。多数了解灵魂石的人都知道,要想从这些魔法生物身上得到一块完整的灵魂石是很难的——必须在它用完灵魂石里面储蓄的魔法之前,快速将其杀死,要不然不光灵魂石里面的能量没有了,灵魂石也会“溶解”,消失在这些魔法生物的身体里。这块灵魂石虽然是“空的”,但是完整的结构和鸡蛋大小的体积,必然非常值钱。 能够单独并且快速杀死这些强大的魔法生物的人和武器极为少见。这个杀死风狼的人并不强壮,甚至有些瘦弱,看起来也不像是魔法师,那么他必然用的是一把利器。哈肯刚才说的,普通的铁箭都无法近距离穿透的风狼皮毛,却被这把黑色的弩轻松穿透。约瑟夫来往于帝国的各个领地之间做生意,几乎各个领地,各个民族的武器都见过,但是像这样制作精良,杀伤力巨大的叫做“弩”的武器,确实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如果把这把武器买来,送到赛洛迪尔献到皇宫里,说不定还能捞个嘉奖,给个爵位也有可能啊,那我就是贵族了,很多地方连税都可以不用缴纳了,哈哈。约瑟夫现在就琢磨的怎么少花钱把这两样东西买到手。 “这把弩不会卖的。”良岩一口回绝约瑟夫要买弩的要求,“灵魂石倒是可以卖。” “为什么?我出大价钱,三百金币怎么样?”正在做贵族梦的约瑟夫着急了,“不不,五百,五百金币!镇上现在的商人里面能出的起这个价的就只有我一个人,您一定要卖给我!” “不为什么,不是钱的事,弩的事免谈吧。”良岩从哈肯手里拿过弩,开始往防水包里面装。 约瑟夫一看更着急了——爵位要跑了,他走上前就要拉住良岩,双手还没碰到良岩的胳膊,就被一左一右两只手抓住了。约瑟夫抬头一看,是阿尔诺和哈肯把他给抓住了,一边的弗洛德纳也已经把手握在腰间的猎刀上,三个人冷冷的看着约瑟夫,隐隐的有护卫良岩的意思。 “咕噜”,约瑟夫咽了口口水,冷汗刷的下来了,他这才发现自己太莽撞了。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杀死的风狼,良岩都是个猛人,而且在这个民风彪悍的诺德人的领地,未经允许就接触一个人的武器会被视为敌人。这种情况下被他们几个砍死,估计也没人给他这样的一个外地商人出头。 “老家伙,刚才跟你怎么说!”哈肯瞪大眼睛把约瑟夫往后一推,往腰间的剑鞘上一拍,“怎么着?强买强卖啊?问问哥几个腰里的家伙。” “哎呀呀,失礼失礼!”约瑟夫给推出去好几步,脸白了一下,又转红,他立马回来,讪讪的又点头又鞠躬,“我给阁下和几位先生道歉!” 约瑟夫刚才的表现让良岩想起老妈超市里面,经常有些不着调的人,在明确告诉他们不议价的时候,还死乞白赖的非要便宜点。那嘴脸跟这个约瑟夫差不多,让良岩一阵厌恶。不过看他鞠躬快到膝盖的样子,也觉得不用跟他一般见识。 良岩跟哈肯他们三个点点头表示感谢,又换了一个姿势继续捶腿。 “约瑟夫先生,不用紧张。”这种有点高高在上的感觉真好,良岩很享受,“弩虽然不卖,不过灵魂石是可以卖给你的,出个价吧。” “噢噢,好好,”约瑟夫也转过弯来了,爵位捞不到,起码还有钱赚,“您看您这块灵魂石,体积也不大,而且是‘空的’,里面的魔法已经用完了,我收去也卖不了多少钱。您看这样,为了表示对您的歉意,这块灵魂石我可以给您算五十个金币。” “嗯,五十金币——金币……现在对我能有多大用呢?”良岩一只手扶在胸前,不说话了。 “要不我不赚钱了,给您算七十金币吧。”约瑟夫听到良岩这样说,就以为他嫌价格低,只好再加价。 约瑟夫被良岩莫名其妙的动作唬住了,其实良岩同学刚来这个世界,从没见到过这个世界的货币,对五十还是七十金币根本没概念。他刚才碰了一下胸前的订货器,又触发了跟郁金香的一次对话。 “这些金币对您非常有用!” “哦?怎么说?” “您之前不是决定要从地球进货开店,赚钱换灵魂石么,那么您可以用这些金币购买地球的商品。” “等等,不是用灵魂石的能量换的么?之前在小木屋那次送货,不是没用金币么?” “能量是修复芯片和联系地球总部用的。小木屋那次传送是特殊情况,鉴于您的身体状况,总部紧急派送的。” “赊账?” “赠送。” “哦,那不错。这个黄金你们也用?” “当然,我们在地球也是按照人类的方式生活,整个组织的运营也是需要货币的。”“怎么跟地球那边换算的?”“按您提供的贵重金属的重量,再根据地球的行情换算。” 那就明白了,那这边的钱换那边的商品,跟老妈进货一回事了,这事简单。明白哥又一次表示明白,一边想一边又露出yy的表情。约瑟夫见良岩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笑容,心想坏了,遇到行家了,这人知道灵魂石的行情,看来只能给个“实在价”了。“给您算一百五十个金币,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格了。”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七章 细节 雷夫这会儿正跟着父亲阿沃尔查看风狼尸体,计算下能出产多少皮毛,好制成相应的衣物和用品。 “嗯,腰上有两个箭孔,后脑上也有个,有点可惜,不过不要紧,可以分开做成一件大麾,一条披肩。” “四条腿上的皮,可以做成护膝和护肘。” “头骨可以做成装饰品,良岩阁下家中需要这个,嗯,让我再仔细看看……右眼上有道疤——疤?这是?!” “法恩达尔!”阿沃尔大叔看到风狼的右眼有一道从上到下的疤痕,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回头喊阿尔诺的父亲过来查看,“你过来看看这个!” “一道疤痕,很长时间了,已经愈合了。像是用斧子砍的,嗯?斧子?”法恩达尔过来顺着阿沃尔大叔指的地方查看了一下,也想到了什么, “阿沃尔,你是说……”法恩达尔回头看了下阿沃尔大叔,阿沃尔大叔凝重的冲他点了点头。 良岩这边还在谈。 “一百五十金币,嗯,先给我一个金币看下。”良岩没见过这里的金币,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纯金的钱币还是镀金的或者是混合其他金属的,万一是镀金的就“赔大发”了。 这人还真是商人,知道要验一下金币纯度!约瑟夫回身叫仆人拿来一袋金币,为了表示诚意,整袋都递给良岩。 “阁下放心,我们莱茵商会用都是帝国铸造的金币,足金!” 良岩伸手接过钱袋,皮制的小口袋,掂一下还挺沉。拉开封口的绳子,捏出一枚金币放在手心细看一下,金灿灿的,比华夏一元硬币略小,感觉更沉一些。正面是一个戴王冠的人的头像,反面是一个抽象的长翅膀的某种动物的样子。 “重十二克,金含量百分之八十五,其他杂质多数为铜和银。”郁金香已经检测出金币的纯度。 “噢噢,这样就是足金了?”确定不是镀金之后,其他的良岩也不以为意,地球的金币在流通时代,其实纯度也不高,主要原因一是增强金币的强度,二是防止被人拿去熔炼另作他用,“帮我算一下一百五十个这样的金币换算一下是多少华夏币。” “按地球最近的金价,大约是二百五十五元一克,您手里这一枚大约可以算两千四百元华夏币。一百五十个金币如果都是这样的纯度,那么应该可以兑换三十二万元左右的华夏币。” “哇噢!那还真不少,要按老妈给我的工资我得干近十年?”口袋里从来没超过三千元的良岩吓了一跳。那就卖吧,一块空了的石头而已,没用了还能换这么多钱,何乐而不为!“按这个来钱的速度,哥是不是很快就要回家啦,噢耶!” “这上面的是龙?”不知道还有没有纯度更高的金币,良岩又取出几枚,递给上的哈肯三人,他们常年跟商人打交道,对金币也应该多少熟悉一点,让他们看下是不是这种金币。 “是的,阁下,这面是龙的图案,另一面是帝国最后一个龙裔皇帝的头像。”三人表示金币没有问题,都将金币还回来。 “好吧,成交。”不是商人料子的良岩根本不知道把利润最大化,听到一个三十二万,就把灵魂石卖了。他把金币都装起来还给约瑟夫,再从哈肯手里拿回灵魂石,“约瑟夫先生,就按你说的一百五十个金币。” “阁下,您真是个大度的绅士。”刚刚约瑟夫刚才还在担心良岩再加价,一听他说同意了就非常高兴,虽然没赚到便宜,但是这是一笔不错的交易。习惯性的捧一下对方,他再让仆人拿来两袋金币,连同良岩还给他的那袋金币一起又递给良岩,“每袋五十个,一共一百五十个金币,您数一下。” “呵呵,那倒不用了,”良岩刚把钱袋拿到手里,郁金香马上就把数目报出来,根本不用数。刚来两天就挖到第一桶金,良岩这会儿心情相当的愉快,他把灵魂石递给约瑟夫,再顺便客套一下,“约瑟夫先生看起来是个正直的商人。” “您真有眼力!在下属于帝国最大商会之一的莱茵商会,我们商会的信誉是泰姆瑞尔大陆最知名的!”约瑟夫倒也不谦虚,他大致给良岩几个介绍了下他说的莱茵商会。 原来这是一个在帝国贵族莱茵公爵名下的组织。莱茵公爵任会长,他本人并不参与商业,只是利用手中的特权,对商会内商人予以各种方便,比如税额,比如讨债,比如商业谈判等等。商会内的商人们则每年交给莱茵公爵一定的收益,相当于保护费。莱茵商会多年来算是口碑比较不错的,极少听说类似以次充好或者欺行霸市之类的事情发生。他们商会的商人遍布整个大陆,涉及到几乎各种商业活动。 约瑟夫本人主要是经营民用商品,从帝国中心赛瑞迪尔带来布匹、成衣、橄榄油、葡萄酒等等奢侈品,然后从天际省换回皮毛和各种矿产。现在他的商队是从帝国赶往雪漫城的方向,正在溪木镇停留休息,本来是过来看热闹,没想到发现一个商机。 “噢,约瑟夫先生不卖盐么?”良岩想多了解一下这个地方的食盐,毕竟这是良岩想到的第一条财路,“能给我看一下你带来的盐么?” “盐?噢不,盐是白狮商会的专营品,”约瑟夫有点失望,但还是给良岩解释,“他们商会控制了帝国南方几乎所有的产盐地,帝国的其他商会都没有经营权,或者应该说根本拿不到货。” 商人的本性让约瑟夫不放过任何一个潜在的商机,他叫仆人跑回镇内,取来路上用的一小包盐,解开封口的绳子,递给良岩。 良岩把用麻布包盛着的盐拿在手里垫了一下,大约有一斤的样子,卷起袋边,露出里面的盐粒。跟之前雷夫烤鱼用的盐一样,粗颗粒,最大的有黄豆大小,略发黑,明显能看到杂质,还能闻到一股海水腥味。良岩老妈店里卖的专门用来腌咸菜的粗盐比这个都好很多。 “海盐?”良岩把盐袋收起来还给约瑟夫。 “对,帝国南方的海边产的,上等海盐。” “上等?这就叫上等?你的意思确实没有更好的了?”良岩有点无奈,但更多的是窃喜。 “有什么不对么,阁下?”约瑟夫一惊,别是帝国首都赛瑞迪尔那帮混蛋盐商坑我!他赶紧打开盐袋一看,放下心来,“就是这种盐,没错。您看这么细,这么白的盐,再没有比这种盐更好的啦。” “矿盐和井盐呢,也这样?” “阁下是个内行呀。不过矿盐和井盐很少,而且比海盐粗,脏得很,放到水里面,水都变黑,很苦,简直不能给人吃,只有牲口和最下等的贫民才吃那个。” “哦,那你这一袋盐是多少钱买的呢?一个金币可以买多少。” “在赛瑞迪尔那边,一个银币能买差不多这么一袋,也就是说一个金币买这样十袋。如果到了天际省这边,就要贵很多了,大约要七八个银币一袋,再往北的领地,有人卖到九个银币甚至一个金币。”不是自己的买卖,约瑟夫倒是说的很清楚,因为买卖食盐的利润确实让人眼馋。 “刚才你说盐是那个什么白狮商会专营的,是因为别人没有渠道进货,那如果我能给你找到渠道呢?” “您是说?您是说您手里有这样的盐?”约瑟夫一阵狂喜,这些年苦于没有进货渠道,莱茵商会的商人,眼睁睁的看着白狮商会的商人们仅靠海盐一项就大赚特赚。 “没有你这样的盐,是更好的,而且,”良岩拍了拍腿,感觉好多了,就站起来,舒展了下身体,又从约瑟夫手里的盐袋里捏了一粒稍大的盐粒,放到刚才坐的石头上,捡起一块小点的石头,“咣”一下,把这粒盐拍的粉碎,“还有像这样的。” 约瑟夫上前一看,盐粒已经被拍成很细的一小撮白色粉末,而且看起来比原来更白了。 “真能有这样细的,这样白的盐?”一边的三个年轻人也看到了,哈肯问。 “有啊,而且更纯,毫无杂质,我们那边都是吃这样的盐。” “您能有多大量呢?”约瑟夫捏起一点放手心里看了半天,声音有些颤抖。 “呵呵,看你能要多少。” 关于多大量的问题,之前整天在库房扒拉进出库单子的良岩确实没吹牛。按照华夏的盐价,普通的五百克一包的精盐零售价是一点八元,虽然最近城里的粗盐被各种所谓的健康护肤的概念炒作的价格大涨,实际上在村镇上的店里零售价没变,一元一斤。也就是说,按一个金币兑换两千四百元华夏币算,能买精盐一千三百多斤,粗盐两千四百斤。这是零售价,按批发价的话,还能便宜个百分之十五左右。而且这是华夏的盐价,要是按欧美的盐价,那要低的太多太多。 按约瑟夫买到的盐的价格相比较,粗盐的价格最多是这边的二百四十分之一,精盐的价格没法比较,如果实际卖的话应该差价更大。 “阁——阁下,您不会耍我玩吧?我们莱茵商会可是帝国数一数二的大商会,如果一起从您这里买盐的话,量会很大,呃,非常大。” “多大量也不是问题,越多越好。” “那您带样品了么?能否先给我看看?” “样品有啊,”良岩不可能现在从地球传送东西过来,得找个单独的空间,他指了下周围,“嗯,不过这会儿不大方便吧。” “啊?噢噢噢,对对对,不方便,是不方便。”约瑟夫看了下周围的人群,其中还有几个别的商会的商人也在围观风狼,这么大的商机绝对不能让别人染指,“在下就在镇上的旅馆住宿,您看……?” “可以啊,我今天晚上说不定也要住在旅馆里——” “请问,是您杀死的风狼么?”一声清脆的女声打断了良岩。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八章 初见 良岩向着声音的方向看去——是一个身着浅紫色长裙和深紫色斗篷的姑娘站在他几米远的地方,手里还拉着一个小男孩。姑娘大约一米七多的样子,斗篷的兜帽罩在头上,只能从帽子里面垂下来的头发和拉着小男孩的手判断是金色卷发、白色皮肤。小男孩倒是没有穿斗篷,七八岁的样子,也是金发,白色皮肤,一只手在胸前抱着两个跟约瑟夫刚才支付给良岩金币时,用的一样的钱袋,一双蓝色大的眼睛正盯着几个人挨着看。 “这就是那对悬赏要杀死风狼的姐弟。”阿尔诺低声对良岩说,回来的路上四个人已经跟良岩讲了关于悬赏的大致情况。 “对,风狼是我杀的。”良岩直接承认。 “可是,阿米拉姐姐,他还没有拉格纳叔叔一半强壮!”姐弟俩听说风狼被杀死,而且杀死风狼的人就在镇门口,就立即赶过来。看过风狼尸后,又打听是谁杀死的风狼,被人告知就是那个黑色头发,穿奇装异服的外乡人。见到良岩后,小男孩就觉得这个人跟心目中的杀狼英雄形象落差太大,实在忍不住就开口了。 “可是我杀死了风狼。”嗯?不信?这会儿心情极好的良岩决定逗逗这个小男孩。 “你不是骑士!”小男孩似乎有足够的理由。 “可是我杀死了风狼。” “你没有盔甲!” “可是我杀死了风狼。” “你没有剑,连弓都没有!” “可是我杀死了风狼。” “你你……阿米拉姐姐!他……”小男孩指着一脸促狭的良岩,没词了。 “哈哈哈……”阿尔诺三人也觉得很有趣。 姐姐阿米拉也看出来良岩在逗小男孩,她蹲下来拉过小男孩,摸了一下他的头对他说:“阿恩,你还记得父亲跟你说的,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么?” “嗯,记得,父亲说真正的勇士不是靠蛮力,不是靠盔甲,不是靠刀剑,而是靠自己的脑子。阿米拉姐姐,我错了。”阿恩低着头认错。 倒是很听话的小孩,家教相当不错,良岩对姐弟俩的印象非常好。 “我叫阿米拉,这是我的弟弟阿恩。刚才阿恩对您的不友好的举动我们很抱歉。”姐姐阿米拉站起身来拉着阿恩走到良岩面前,对阿恩说:“阿恩,给阁下道歉。” “阁下,我为刚才的举动向您道歉,希望您能原谅。”阿恩低头向良岩道歉。 “哦哦,我叫良岩,小伙子不用道歉,我也没有生气,那是跟你开玩笑的。”良岩从来没有接触过类似的事情,只好学着以前大人对自己说话的语气,本来想摸一下阿恩的脑袋,当看到他那幽怨的目光时就讪讪的把手收回来,“其实我倒是怕我刚才不严谨的态度对您二位造成困扰。” “不,良岩阁下,您没有。”拿过阿恩手中的两个袋子,走到良岩面前,将两个袋子递给良岩,拉着裙子行了一个浅浅的屈身礼:“阁下,您是我们的恩人,非常感谢您为我的家人报仇。这是悬赏的一百金币请您收下。” 良岩愣住了——刚刚阿米拉行礼时,斗篷帽子翘了一下,良岩看到一双眼睛。那双大大的眼睛,双瞳翠绿的像湖水般明澈,充满灵动的眼神如有波光流转,似乎还带着一丝笑意。 “咕嘟”,良岩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闷罐子宅男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以前在地球基本见不到“活的”美女,电脑电视倒是常见,但那都是“p”的。而现在仅仅是阿米拉的一个眼神,就让良岩竟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口干舌燥。 “阁下,我们要回去了。”正当良岩端着两袋金币还在大脑短路时,阿米拉拉着阿恩的手,向他们几个人点头示意,“先生们,再见。” “再见。”“再见。” 阿尔诺三人和约瑟夫慌忙回礼。 等良岩回过神来,姐弟俩已经转身走出一段路。 “坏蛋!”弟弟阿恩大概是对良岩盯着姐姐看的样子不爽,回过头来做了个鬼脸。 “呵呵,熊孩子。”良岩也不介意,垫了垫手里的两袋金币,这就是二百五了,大约六十多万华夏币。他舒了口气,“呼——,哥很快就要回家喽。” 良岩把五个钱袋一起收到背包里面,刚打算问一下阿尔诺他们镇上旅馆怎么走时,就看到刚才围在风狼尸体周围的那一大帮人在雷夫的带领下走了过来。 “阁下,我父亲有话跟您讲。”雷夫有些严肃的先跑过来跟良岩说。 “您是良岩阁下吧,”雷夫的父亲阿沃尔上前先给良岩鞠了一躬,然后才开口说:“我是雷夫的父亲阿沃尔。” “噢,您好!我是良岩,不是什么阁下,您直接叫我良岩就可以。”今天良岩听“阁下”这个词多了点,并且他潜意识的跟雷夫他们按平辈论交,而面前这个人又是雷夫的父亲,“您这是?” “阁下,首先非常感谢您救了我们四家人的孩子。”阿沃尔还是坚持对良岩的称呼,并拉过雷夫来也给良岩鞠躬,其他三人也被家里人拉到良岩面前一起鞠躬道谢。 “还是不用了吧,”除了向遗体告别仪式以外,良宅男哪见过这种场面,吓得他两只手乱摆。要说救人,单说溪边的食人鱼,他们四个就救了良岩一命,“其实他们四个今天帮了我好大忙呢,我也应该感谢他们,风狼的尸体也是他们抬回来的。” “不,阁下,他们几个几乎什么都没做。”这个大叔看起来有点固执,“要不是您杀死了风狼,那我们就再也看不到这四个孩子了,您是我们四家人的恩人。” 道谢就道谢,也没必要搞这么多人来吧。习惯整天呆在没人的库房和卧室的宅男很不习惯被围观,良岩挠挠头,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阿沃尔,下面的由我来说吧。”看着良岩被阿沃尔搞的有点发窘的样子,镇长大人哈德森分开人群走上前来,“尊敬的良岩阁下,我是溪木镇的镇长,您可以称呼我哈德森。我现在代表全镇居民向您表示感谢,感谢您为我们溪木镇几乎所有镇居民报了仇。” 又谢?这又是哪一出?我不就是只杀了一头风狼么,应该没干别的吧,怎么扯上镇上所有人了?良岩更摸不到头脑了。 “是这样,阁下。您杀死的这头风狼,实际上是八年前阿沃尔他们去猎杀失败的那头。”见良岩不是很明白,哈德森开始给良岩解释。 原来刚才阿沃尔大叔检查风狼尸体时,通过风狼眼部的伤痕,认出了这就是当年差点把他们二十五个人全杀死的那头风狼。他们当时被杀死十五个人,还残了几个,溪木镇上人在这里生活了多少代人,各家之间几乎都有亲属关系,可以说是“十门九亲戚”。这二十五个人几乎涉及到全镇所有的家庭,所以哈德森说良岩为几乎所有的镇民报了仇。 这还真是……巧合,看着面前所有的人给他再次鞠躬,黑压压的一片,还有人哭着上前一把拉住良岩的手,说着各种感谢的话——这不就是向遗体告别么?良岩瘆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好了好了,”哈德森见良岩并不是很“享受”的样子,“给良岩阁下一些尊重!” “你们多数人并不认识良岩阁下,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们以为他仅仅杀死了一头风狼而已,那就错啦!”哈德森突然来了兴致,跳上刚才良岩坐的那块大石头,“我来告诉你们,良岩阁下的真实身份!” 哦?这人知道我的身份?看他怎么说,良岩觉得这个胖子镇长有点搞笑。 “他,良岩阁下,是来自于龙之大陆,是龙的传人。有谁知道什么是龙的传人么?嗯?就是龙裔!他身上有龙的力量!” “轰”的一下,下面的人群开始传来各种声音,有惊叹的,有敬仰的,有疑问的。 “看阁下这魁梧的……呃,身材,这结实的……肩膀,呃……这这犀利的眼神。” 良岩听这话总觉得这胖子是打算要把自己卖了。 “哼哼,不相信是吧?”哈德森有点满意镇民们对这段话的反应,又抛出一颗重磅炸弹,“告诉你们,就在今天中午,良岩阁下在守护之石得到了圣灵祝福!” “哪种祝福?哼哼,三种一起!如果不是龙裔的话,会有这样的奇迹么?” “还不信?那就问一下四个陪同良岩阁下一起回来的年轻人吧,他们可是从来不说谎的!” “所以,你们要对良岩阁下保持足够的尊敬,就像对我一样!不,要比对我还要尊敬!”哈德森听着下面第二次惊叹的声音,更来劲了,“你们要称呼他阁下,要行礼,像见到贵族老爷一样!” “对了,从现在起,要称呼阁下为良岩·风狼阁下” “我决定!为了纪念我们死去的亲人,为了庆祝四个年轻人生还,为了欢迎我们的恩人、龙裔良岩·风狼阁下,”哈德森满脸通红的手舞足蹈的大喊,“今天晚餐以后,举行蜜酒节!” “噢——!”人群立马被轰动了,就像被点燃了一样,似乎只有蜜酒节才是最让人兴奋的事,什么风狼,什么龙裔的都不重要。 镇长大人立马开始安排,谁家出桌椅,谁家出蜡烛,谁去旅馆通知游吟诗人等等,仿佛之前说的那些慷慨激昂的话,就只是为了蜜酒节做铺垫。围在良岩周围的这一大帮子人,马上吵吵谁家的蜜酒好喝,谁最能喝之类的开始散去,镇长大人告罪一声,也一起走了,这让良岩舒了一口气。 “阁下,我代表全家人想邀请您到我家吃晚餐。”阿沃尔大叔走上前来对良岩说。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十九章 旅馆 “不会给您添麻烦吧?” 每年家里要接待一大帮破坏力极强的熊孩子,而且良岩在地球时也极少到别人家中吃饭,要聚餐基本都是到餐馆里,所以总觉得在别人家里吃饭会很麻烦。 “当然不会,一顿晚餐而已,”雷夫抢出来说,满脸的期待,“您应该来尝一下我家的蜜酒。” “我们也去!哈哈!阿沃尔大叔家的蜜酒,好久没喝啦!”哈肯三人表示也要一起参加。 “好吧,那就打扰了。”良岩觉得还是不要太矫情了,而且他觉得现在也需要多接触下这里的人,了解下他们,应该会对将来的生意有好处,“不过之前我想先找家旅馆整理下。” “对,阁下杀死风狼一定非常累了,需要休息一下,”一直等在一旁的约瑟夫赶紧上来说道,“现在天色还早,等一下阁下再赴宴也可以吧。” 阿沃尔大叔他们一想也是,诺德人的性格也直爽,几个人抬起风狼尸体,从镇门口各自散去,晚餐再见吧。 良岩则由约瑟夫领着到了镇上唯一的旅馆加酒店——沉睡的巨人旅馆。 良岩盯着门口的招牌,看着上面的像蝌蚪一样的文字,挺郁闷。 “郁金香,我现在能听懂他们说话,为什么不认识他们的文字?” “翻译语言实际是通过接收到的脑波进行的。不论什么语言,什么民族,同一个词发出的声音不同,但是从脑波来看都是一样的。文字就不同了,没办法仅从一两个词上面翻译出全部的文字。” “你是说,可以翻译,但是需要大量的文字作为参考。” “是的。而且当您确切的知道某个文字的具体含义时,我可以直接存入您的记忆里。” “噢噢,过目不忘是吧?” “这么理解也没错。” “明白了。你说我上学的时候遇到你多好!” “……”郁金香对不成立的命题不予回应。 接下来的当约瑟夫介绍旅馆名字时,也验证了郁金香的说法,良岩瞬间认识了招牌上的“沉睡的巨人”几个字。 当旅馆老板娘戴尔芬得知是“杀死风狼的、被圣灵祝福的龙裔阁下”光临时,表现的却跟别人不同。 这位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风韵十足的金发女人先是围着门口的良岩走了一圈,然后捏了捏他的胳膊,一只手又搭在他的肩膀上,甚至闭上了眼睛。过几秒钟后她睁开眼说:“嗯,不错的年轻人。虽然身体不够强壮,但是很有‘力量’噢” 良岩被盯发毛,听了这话后,转头给了约瑟夫一个询问的眼神,那意思你把我卖了? 约瑟夫一摊手,也是一头雾水。 “老板娘,请给良岩阁下订一间房间,今天晚上他要住在这里。”约瑟夫上前打断戴尔芬的鉴赏活动。 “噢噢,好的。”戴尔芬似乎刚明白过来自己是开旅馆的,“那么给阁下安排一间贵宾房间吧,请问您要住几天呢?” “嗯,嗯,就一晚上,明天要赶路了。”开店赚钱心切的良岩决定尽快赶往雪漫城。 “噢,明白了,那么今天晚上就算您免费吧,大英雄。”戴尔芬说着还给良岩飞了个媚眼。 “这样不合适吧?”良岩在地球习惯一买一卖,并且他今天收获颇丰,觉得住霸王店不大好。 “有什么不合适的,就这么定了!奥格那——,你带我们的客人去二楼的最里面那间贵宾房间。”戴尔芬转身冲着柜台里面的一个男人喊了一声,打个哈欠,头也不回就进了柜台旁边的房间。 “我老婆就这样,呵呵,阁下跟我来。”被唤作奥格那的男人陪着笑,领着二人到了二楼的贵宾房间,他打开门把钥匙递给良岩,“这就是贵宾房间了,有阳台,餐厅,还可以洗澡,等下洗澡水会有人给您送上来。您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我就在大厅。” 听起来服务不错,良岩谢过奥格那,进了房间。打量一下,所谓的贵宾房间简单描述一下就是,三十多平米,一床,一桌,两椅,一个大木桶,有个面向溪木镇广场的阳台。 “嗯,相当不错了。”良岩把背包和弩往桌子上一放,准备关上门,却发现约瑟夫还站在门口,“啊,约瑟夫先生,你——?。” “盐,阁下,您说的盐的样品……”约瑟夫一脸的期盼。 “呵呵,约瑟夫先生,样品一定会给你看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洗个澡,休息下,你知道的,昨天晚上一场大战……”良岩手里还没有盐,打算先忽悠过去,“做大买卖就不要太心急,有点耐心。稍晚一点我带着样品去大厅找你吧,怎么样?” “噢噢,对对,耐心,”约瑟夫有点尴尬,觉得自己就像个跟在大人身后要糖吃的小孩一样幼稚,对方这么“大”的人物,肯定不会骗人,“这么大的买卖,您看我,呵呵,那不打扰您休息,我下去大厅等您。” 良岩把点头哈腰的约瑟夫目送下楼,又等旅馆的仆人送来热水,关上门并顶好门闩,脱衣服开始准备洗澡。他先把桌子挪到洗澡用的大木桶旁边,把订货器开机,平放到桌子上,自己赤条条钻进木桶里面。 “呼——,舒服啊。”从昨天下午开始到现在,良岩总算是能放松一下了 “哎对了,郁金香,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下一个修复的功能是什么?”良岩对着订货器问。 “未知,修复之前无法获的任何信息。” “那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好吧,这个就算是明白了吧。那修复下个功能需要多少能量呢?不要跟我说具体的数字,我不喜欢费脑子算百分比什么的。”良岩从学校就习惯用计算器算数值,在当了几个月老妈的库管以后,更是彻底离不开计算器了。 “那我给您用直观的方式解释吧。”订货器最右侧突然出现一个竖着的白色长条状图形,看起来像个量筒,“您看右侧的长条,总长度代表修复下个功能需要的能量,红色的部分代表您现在储存的能量。” “血槽?红血了?”良岩盯着订货器上的示意图,看起来像是格斗游戏中人物的生命值,红色部分快见底了,“这可真够直观的。就这么点了?那跟地球联系一次需要多少能量?” “跟地球联系的话,不需要很多能量,但是要从这个世界传送物品到地球,就需要不少能量。”就见订货器上“血槽”里面剩下的红色部分大约五分之一变成蓝色闪了几下。 “要用这么多,看来再获得能量之前要省着点用了。那我今天吸收的魔法能量有多少呢?” “血槽”里面的红色部分最上面好像有一条线闪了一下。 “呃,这也……太少了,果然是聊胜于无。” 当来叫良岩去吃晚餐的雷夫被请进良岩房间时,良岩已经穿戴整齐,正对着一把地球买来的镜子,“嗡嗡”的刮胡子。 “阁下,您这是在?” “刮胡子。” “刮胡子?为什么要刮掉胡子?您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应该留胡子么?” “留胡子?”良岩看了一眼已经下巴和腮帮子上已经有一些金色胡子的雷夫,看来刮胡刀的生意没法做了,今天见到的男人除了小孩都是大胡子,“不,我们那边是不允许留胡子的。” 良岩显然在撒谎,当然这是有原因的——从小卷发的良岩被发现将来是络腮胡子,然后就经常被班里的熊孩子指着墙上马克思的肖像大声嘲笑:“你以后就是这样滴!哇哈哈哈哈……”有心理阴影的良岩青春期开始就买了刮胡刀,刮的满嘴满下巴的粉刺也要把嘴唇和鬓角刮干净。 因为在这个世界没法充电,就选了放电池的那种,平时只用五六十块华夏币的普通牌子的刮胡刀,这次他买了一支五百多块华夏币的名牌刮胡刀——哥有钱了。 “这面镜子太不平了,是纯手工磨的?”良岩挂完胡子,指着房间墙上的银色镜子对雷夫说,“你们这里镜子都这样?” “不,这镜子比我家用的好多了。”雷夫走过来看了一下。 “噢?”难道又是一个商机?良岩把自己刚买的那面巴掌大的镜子递给雷夫,“你看这个镜子怎么样?” “哇噢!这么清楚!”雷夫从来没这么见到这么清晰的自己,对着镜子做了几个鬼脸,摸了摸脸上的胡子,“我还是觉得有胡子好看。” “别提这个了,”良岩决定关于镜子的问题还是问别人好了,他抬起双手,转了个圈,“你看我这身衣服咋样。” 宅男良岩今天受的围观注目太多,感觉还是融入他们为好,于是仿照那个小男孩阿恩穿的衣服样式,买了一套复古的欧洲贵族的衣服。选购时,良岩只提供了几个关键词给郁金香,让她去选。 “修身、简洁、印花面料、流苏镶边、袖口不要太长,下摆不要低于膝盖……就这些,阿对,还有长筒靴,我看他们都穿这样的,不要皮的,太热,要透气的那种……”良岩对收到的衣服很满意,在他看来这身枣红色的,仿十八世纪晚期欧洲贵族风格的衣服,已经接近现代服装,只是修饰性的花纹略多一点,领口和袖口居然用金线绣上郁金香图案。这套纯手工的欧洲复古衣服花了一万两千元华夏币——“五个金币而已,毛毛雨啦”——良岩一次将二百金币支付给地球那边,存到账上,这样不用每次都耗费能量往地球送钱。 “您这身打扮真像一个贵族,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些贵族老爷还要精神,除了胡子。”雷夫对衣服没什么研究,却一直纠结胡子的问题。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章 样品 “打住,咱们走吧。”关于胡子问题是不能达成一致了。 良岩背上弩,套上丛林之王,拎着似乎又大了一圈的背包,走到门口再回头看了一下,除了床上放的弩筒,睡袋、帐篷和换下来的衣服鞋子以外,什么都没有落下,关门跟雷夫下楼去。 之所以把多数东西都带上,是因为良岩感觉这家旅馆的老板娘有问题,到底什么问题他也说不上来——只能希望不是孙二娘。一楼大厅没什么人,因为晚上要举行蜜酒节,店里的人多数到广场帮忙布置,连桌椅也大部分被拉走。 “阁下,原来您真是个贵族!”约瑟夫一直在大厅里面等着,一看良岩下楼来,立即起身迎上去,看到之前的奇装异服已经换成一身合体的华丽服饰,“现在可以看到您说的那个的样品么。” “当然可以,”良岩示意雷夫等一下,他从背包里面取出一袋盐,是两斤装的粗盐,递给约瑟夫,“这是粗盐的样品。” “粗?这样的盐叫粗盐?”约瑟夫看着手里的盐袋,有点不知所措,“这是什么皮做的盐袋,是透明的?要怎么打开呢阁下?” “哦这样,”良岩用刀削开盐袋的一角,这种简装的粗盐用的不是纸塑封的袋子,就是普通的透明塑料袋,用手揪开的话,可能会撒一地,“在我们那边这就是粗盐,最低级的那种。” “您不是开玩笑吧,这盐看起来比我带的那些要好太多啦,”约瑟夫伸手捏出几粒盐,还递给雷夫和柜台里走出来的旅馆老板奥格那一点,让他们也给参考下。约瑟夫把一粒盐放嘴里尝了一下,也没吐掉就这么咽下去,“味道真好!您说还有那种更好的盐?” “那你就要再看一下这包了。”良岩又从背包里面取出一包精盐,一斤装的,纸塑封包装的,用手撕开一个小角,再递给约瑟夫,环抱着双手等着看他反应。 约瑟夫疑惑的把精盐袋接过来,从撕开的口子上往袋子里一看,愣住了,入眼的是满满的一包雪白的,精细的晶体,感觉比之前在镇门口良岩拍碎的那粒盐的粉末还要白,还要细。约瑟夫赶紧到柜台上让奥格那拿来一个木盘,小心倒出一点点,用食指戳一点放嘴里尝一下,然后再戳一下,再尝一下,越戳眼睛越亮。 良岩在后面看着约瑟夫这样吃盐,很想问一句:你不怕骺死么。 “还真是盐!老婆,你快出来,看看这是什么!”奥格那也戳了几下,回头大声叫老板娘。 “鬼叫什么,老娘刚躺下休息会儿,等下还得去蜜酒节。”老板娘戴尔芬打着哈欠的从一边房间里出来,“看什么?” “这个,这个!老婆,尝一下。”奥格那把盘子给老婆端到面前,很兴奋的样子。 “这是——盐?这么细这么纯?”戴尔芬也戳了一下。 “嗯嗯,是盐,良岩阁下带来的!”奥格那给老婆解释。 “哎呦,咱们的大英雄还真有料啊~~”戴尔芬听是良岩带来的盐,回头又看到他这一身贵族装扮,眼睛一亮立马就仪态万千,右手还顺势扶上良岩的胸膛摸了一把,“可惜不够结实。这么说阁下还做生意?” “夫人,准确的说,我实际上就是个商人。”良岩怎么看她怎么像是个古装剧里的妈妈桑,被摸的一阵恶寒。 “别叫我夫人,那些贵族太太才是夫人,叫我戴尔芬吧。”一个秋天的菠菜飞来,“那么您的这些盐什么价呢?” “对对,阁下,您的这两种盐都是什么价格呢?”约瑟夫对盐的价格非常在意。 “价格,呵呵,夫人免费让我住在您最贵的房间里,咱们就不要谈什么价格了,”良岩转身从包里面又取出两袋精盐,递给戴尔芬,却没有改称呼,“这两袋盐就是送给您的。” 在场其他几个人都愣了,跟约瑟夫手里的那袋一样多的粗盐在本地卖的话,大约要接近两个金币,送给戴尔芬的这两袋精盐的价格必然要比粗盐更贵。而旅馆最贵的那间房间,每天不过三个银币,而且极少有人去住,多数人都是住几个铜板的房间,另外还有一个铜板一晚上的大通铺。 两下一比较,十几倍甚至更多的差价,这是正常商人能做的事么? “这样不合适吧?”旅店老板奥格那看看了老婆,咽了口唾沫。 “有什么不合适的,就这么定了。”良岩笑了一下,把之前老板娘的话原样奉还。 表面上看,良岩是“赔大了”,其实呢,要是非得算点小账的话,实际上是良岩赚了。两袋盐不到四元华夏币,而按地球的标准,有热水供应的单间,即便是在良岩家所处的小镇上,也要三五十块华夏币一晚。更重要的是,良岩看中了这个旅馆的人流量,南来北往的都是商人,如果从这里先把食盐的消息散布出去,那肯定对将来的食盐销售会有很大的帮助。 之所以没有给她更多盐,倒不是舍不得,而是因为良岩对将来食盐销售的一个小小规划——用粗跟别的盐商拼价格,用精盐拼质量。精盐定价肯定要比较高,自然不能当不值钱的东西乱送,这样对口碑没有好处,而且有炫富露财的危险,万一被什么人盯上了就坏了。 “哈哈哈……阁下真有意思,那我就收下了哦,”老板娘戴尔芬倒也不矫情,回头让丈夫奥格那把两袋精盐收好,又甩了个秋天的菠菜给良岩,又扭着腰回房间去了。 戴尔芬对这些盐的处理似乎很淡然,她不是盐商,其实说起来也不过是几个金币的事。但是对约瑟夫来说,就不能淡然了,这可是个真正的大买卖,做成的话,预期能带来的收益那简直不能用几个金币计算。 “阁下,您的这两种盐,哦——精盐和粗盐,您打算卖什么价格呢?”约瑟夫非常紧张的看着良岩,不住的咽口水。 “约瑟夫先生,我是这样想的。”良岩跟雷夫、约瑟夫找张桌子一起坐下,“跟你的合作,当然不会按零售价,而且要比从帝都买低很多,因为咱们的交易量必然很大。说到交易量,我想问一下,约瑟夫先生一次能要多少呢?” “那自然越多越好!”约瑟夫手里拿着两包盐,左看右看,就像在看两包金币,眼里精光四射,“您现在可以给我多少这样的货?” “呵呵,约瑟夫先生,你还是太着急了,”良岩拍了拍自己的背包,“你看我能带多少?而且,我不打算做小买卖。” “呃,小买卖?阁下,请您明示。”约瑟夫看了看良岩的背包,有点傻眼。 “你之前不是说你在一个莱茵商会么,我打算跟你们整个商会来做这笔买卖。” 良岩现在确实没法直接给约瑟夫供货,虽然从地球发货来比较“方便”,但是一来考虑到自己就背一个包来,突然出现大量食盐,确实无法解释。他需要一个表面上过得去的理由,比如有间铺子,或者仓租之类的场所。二来,这个地球来的宅男,所图甚大。他听说莱茵商会的买卖遍及整个大陆,虽然对这个大陆的面积大小和人口没有直观的印象,但如果整个商会都来销售自己的食盐,那必然要比只让约瑟夫一个人销售强太多,就像自己老妈在镇上所有的村子里都找人开了加盟商店一样,那几乎整个镇上的人都在从老妈店里购买商品。自己如果打算很快就“离开这个世界”,呃,回地球的话,那就要尽快并且大量的售出商品。 “我打算按区域授权经营,嗯,就是说,某个国家或城市范围内,我只授权一家商户销售我的盐,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竞争,明白么?你们莱茵商会可以覆盖哪些国家和城市,这些地方都可以授权给你们去经营。” “现在还没办法批量给你供货,因为我只是一个人来的,到雪漫城后我会有家店面,那时候盐和其他商品就会送到。我建议你最好跟你们商会商量一下,看你们能一次需要多少,要多少都不成问题。 “价格方面,我觉得还是需要详细谈一下,主要看你们的需要的量和以后的销售情况来定。” 良岩现在对价格其实一点底也没有。价格卖高了没人要,约瑟夫从帝国买来的那包盐零售价是一个银币,如果按批发价格销售,算上运费,要形成竞争力的话那必须再低不少。卖低了的话就不赚钱——虽然地球跟这边的盐价差很多倍,但是从卖给约瑟夫那块空灵魂石来看,以后需要太多钱。他打算到雪漫城后,打听下商品价格,再看看莱茵商会需要多大量来定价格。 “对啊!就应该这么干!您真是个干大买卖的人。”消化了半天的约瑟夫一拍脑袋,这种生意还真不是他一个人能干的,即便是自己能拿到大量的盐去卖,如果被白狮家族知道了,要弄死他那简直易如反掌。如果打着莱茵公爵的名义,就可以放心卖了。再加上如果按良岩的按区域授权经营,自己包一个国家或者几个城市,那简直就是源源不断的金币流向自己的钱包。 “我现在就给莱茵公爵写信!” 约瑟夫叫仆人取来鹅毛笔和羊皮纸,直接就在良岩面前开始写信,写完后找个皮包准备把信和两包盐一起放到包里,要仆人马上送走,一想又回头问良岩:“阁下,这两包盐,我应该给您多少钱呢?” “这算是免费的样品。不过你得把包装,就是两包盐的袋子留下。” “这是为什么?” “上面有我的地址,你一定不会希望接触这两包盐的人都知道我在哪里吧?” 良岩又在撒谎,那袋子上写都是盐业公司的地址和信息。不给装袋倒不是怕约瑟夫他们能认出上面的字,其实还是良岩在驴友训练班受到的环保教育有关——出门旅游绝对不能制造垃圾。两个盐袋一个是纯塑料袋,一个是塑封纸袋,都是极难降解的材料。良岩打心底里喜欢这个干净没有工业污染的世界,他可不想自己离开后,某个地方还有白色污染什么的,而且自己还是罪魁祸首。 良岩决定以后开店的话,销售的所有商品,不论是商品本身还是包装,尽可能的不是塑料及其他不可降解、不可回收和有污染倾向的材料制作。 “噢噢,是是,阁下您想的真周到。”约瑟夫被忽悠了。他也看到上面很多文字图案之类的,虽然他不认识,但保不齐赛洛迪尔那边就会有人认识,约瑟夫还想用引见之功,在将来的片区划分上占些便宜呢。 约瑟夫把两包盐分别倒入两个皮口袋扎结实,交给仆人,让他带着两个护卫现在就启程赶回帝国首都赛瑞迪尔。这就算是初步达成意向了。良岩将两个盐袋扔到大厅中央还燃烧的火堆中,准备跟约瑟夫告别去雷夫家里吃晚餐。 约瑟夫跟良岩约定明天一同上路赶往雪漫城,送二人出了酒馆后自己也去准备吃晚餐然后参加蜜酒节。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一章 邀请 这时还在旅馆二楼房间里的那对贵族姐弟俩也在收拾行装,准备明天一早赶往雪漫城。 “阿米拉姐姐,写字用的羊皮纸用完了哦,要再买一些么?”阿恩坐在椅子上看着姐姐收拾包裹,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两三个小包的样子,其他的东西都在北风狼袭击时丢失了。 “可以啊,不过这个地方哪里有卖羊皮纸的呢?”姐姐阿米拉停下来想了一下,“羊皮纸只有城里才有卖的。” “有啊有啊,刚才我在楼梯上玩,看到那个坏蛋和那个商人说话,那个商人用羊皮纸写字了,咱们从那个商人那里买不就行了么。” “那个坏蛋?阿恩,你在说谁?” “就是那个杀死风狼的家伙啊,就是那个坏蛋。” “阿恩!他不是坏蛋。他帮我们杀死风狼,给拉格纳叔叔他们报了仇,你怎么能这样称呼我们的恩人呢?” “就是个坏蛋!他盯着你看呢!”阿恩还是不相信良岩能杀死风狼,并且对之前良岩盯着姐姐发呆的举动,相当很不爽,“要是拉格纳叔叔还在,早就像以前揍帝都那些坏蛋一样揍他了。” 拉格纳是姐弟俩的护卫,在赛洛迪尔都城时,偶尔会有些不长眼的纨绔子弟,因为阿米拉倾城的相貌而上前调xi,然后被他揍的满地找牙。 “扑哧”,阿米拉掩嘴一笑,想起在镇门口时良岩呆呆的望着自己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她不觉得良岩的样子跟帝都那些纨绔一样可憎。 魔法学院的学徒一样“瘦弱”的身体,“干净”的脸庞再搭配上纯黑色的头发,反而有些可爱。就是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穿着一身那样奇怪的衣服,一个人就可以杀死恐怖的风狼,《泰姆瑞尔种族志》上并没有提到过像良岩这样穿着打扮和拥有这种力量的民族。 “阿米拉姐姐,你还笑!哼!不理你了。” “呵呵,好吧,姐姐不笑了。不过阿恩以后不能叫他坏蛋,应该称呼良岩阁下。谦卑,这是一个想成为骑士的人所必须拥有的美德。”阿米拉知道怎样说服一直想成为一名骑士的弟弟,“明天一早上路去雪漫城,听旅馆老板说有三天的路程,羊皮纸还是不买了吧,路上没法写字。” “好的,阿米拉姐姐,不叫坏蛋了。”听到不再买羊皮纸的阿恩,其实还是挺高兴的,这样就不用每天写字了,他趴在窗台上看着广场上的一大群人在忙碌,“那晚餐后能去广场玩么?” “阿恩,现在我们已经在这里闹出很大动静了,如果被帝都那些人知道了,一定会有人来抓我们。” “等我长大了,当了骑士,回去把那些害了父亲人全打倒,还要找到给妈妈治病的药,还要接回阿莲娜妈妈!” “阿恩真勇敢!就是这样,我们现在尽量的不要让别人注意到,等到了雪漫城你可以出去玩了。” “可是我还是想出去玩一会儿,就一会儿可以么?我穿着斗篷出去,天黑他们看不到我的样子。好吗,阿米拉姐姐?” “笃笃笃”,正当阿米拉还在想怎么安抚弟弟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声。 “我去开门,”阿恩看到姐姐盖好了斗篷,转身去把门打开,“啊?坏蛋!” 站在门口的正是良岩。良岩在跟约瑟夫谈生意时,就注意到阿恩一个人在二楼走廊里玩。当他跟雷夫一起走到雷夫的家门口时,突然问雷夫是否可以多带两个人一起吃晚餐,生性好客的诺德人雷夫表示来的人越多越好,特别是良岩的朋友。然后良岩把带的所有东西都交给雷夫,返回旅馆,问清楚这姐弟俩的房间,就上来敲门——多年后,良岩跟阿米拉把这次行动形容为“我的大脑美妙的抽了一下”。 “喔,阿恩先生,你好。”良岩发现他就喜欢逗这个小孩。 “你来干什么?”阿恩警惕的看着良岩,伸开双手做出拦住他的样子。 “阿恩,刚才怎么跟你说的?”阿米拉已经站起身走到门前,抚着阿恩的头,“阁下,请原谅阿恩无礼的举动。” “呵呵,他没有冒犯我,阿米拉女士。”良岩实在不愿意叫她“小姐”,即便这个世界对“小姐”这个词没有歧义。他学着镇长的样子做了个抚胸礼,“是这样,嗯嗯,非常冒昧的,嗯,我想请您二位今天晚上共进晚餐,并参加今天的蜜酒节。不知道二位可以赏光么?” “姐姐?”阿恩一听就兴奋了,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带着期盼看着阿米拉。阿米拉看着阿恩的样子,知道他这几天在楼上憋坏了,但是两个人现在的身份不允许他们随便到人多的地方去。 “到场的都是年轻人,嗯,就是跟我一起回来的那四个年轻人,还有那个大个子雷夫的父母,他们都欢迎并期待二位光临。” 良岩看阿米拉还在犹豫,心里就开始祈祷:这个世界的神灵啊,不管你是什么神,保佑我这辈子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不要被拒绝吧。 其实阿米拉作为一个年轻人也喜欢交朋友,当看到良岩身穿一身漂亮干净的贵族服饰,拘谨的向自己行着不标准的抚胸礼,阿米拉发现自己真的非常跟他去。 “阿米拉姐姐,去吧,我们去吧,”阿恩拉着阿米拉的手不断的晃,“我保证不吵不闹,吃完饭就回来,好吗?” “阿恩,你今天的功课做了么?” “读的部分已经做了,写的部分,不是没有羊皮纸了么。” “好吧,阿恩,就这样,我们吃完晚餐就回来哦。”阿米拉还是经不住阿恩的一再请求,“良岩阁下,非常感谢您的邀请,走之前能让我们先准备下吗?” “当然,我在旅馆门口等二位。”良岩强按住自己要大喊“噢耶”的念头,点下头,转身下楼去。 几分钟后阿米拉姐弟俩出现在旅馆门口,姐姐还是那件紫色的斗篷,弟弟没有披斗篷,但是带了个斗兜帽遮住脸,手里还拿着一束花,说是要送给设宴的女主人。 良岩领着姐弟二人往雷夫家中走去。当三人被雷夫的母亲西格里大婶迎进家中时,哈肯、阿尔诺和弗洛德纳已经到了。 阿尔诺还带了妹妹过来,说是要感谢良岩的饼干,阿尔诺的父母听说良岩喜欢吃鱼肉,还让阿尔诺带来了一块熏制好的食人鱼肉。 主人一家准备的是传统的烤鹿肉,煮羊排和土豆汤,搭配几种蔬菜,还有雷夫多次推荐的自酿蜂蜜酒,这些原生态的食物确实让良岩食指大动。 当然,良岩重新买的酱牛肉和烧鸡让几个年轻人也着实兴奋一下。 餐桌是一张可以坐十几个人的大长桌,阿米拉姐弟俩被安排坐到女主人的旁边,良岩被安排到男主人旁边,大家在大长桌前各自坐好,这就准备开始晚餐。 坐好的良岩正看着自己盘子的一块大鹿肉,发愁直接用手抓还是用刀切一下再吃时,发现屋子里一下静了下来,抬头一看,大家都愣怔怔的看着餐桌的另一头,也就是良岩的斜对角坐着的阿米拉——收起斗篷帽子的阿米拉,然后良岩也加入到“发愣一家人”中。 良岩发现真的缺乏足够充分的词汇去形容这么一个充满魅力的女孩。微微挑起的柳眉,秀气挺直的鼻梁以及那柔软饱满的樱唇,鸭蛋脸在下巴的位置稍尖,秀美中带着一点俏丽,构成了一张清丽无比的玉容。从金色的秀发中翘起的高精灵特有的尖耳朵,更使其全身上下散发出高贵的气质。 “嘿,小子,看什么呢!”一个稚嫩的声音把一家人都拉回正常状态。良岩回过神来一看,是阿恩,一只手指着良岩,一只手还拿着一块烧鸡腿,在座位上挺胸凸肚,一副“又抓到你”的样子。 熊孩子,一屋子人都在看,你就单单跟我较上劲了,还吃着我的烧鸡,良岩很无语。其实也不怪人家阿恩,别人看阿米拉“只不过”是瞪大眼睛张开嘴巴,而良岩是一边看,两只手还在桌子底下剧烈的耸动,这么奇怪的动作不被注意才怪。 良岩两只手现在还在耸动——左手用力抓住右手,努力阻止自己要拿出手机给阿米拉拍照的动作。这时候他脑中出现两种声音,一个说:赶快拍下来,这样的美女,活几辈子才能遇到一个?拍下来,拍下来回去给张大民他们看,让他们羡慕致死一百遍啊一百遍!另一个声音说:火刑柱哦,亲,以后还有机会哦,亲。还有机会?对,一定还有机会!听说这姐弟俩也是去雪漫城,以后机会肯定多多。良岩就这样说服了心中的小恶魔,耸动的双手也停下来。 “你在桌子底下干什么坏事?”阿恩还不打算“放过”良岩。 嘿!这熊孩子没完了,逼我出绝招!良岩微微一笑对阿恩说:“当然不是干坏事,其实我正要拿礼物给你们两位小朋友。”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二章 赠送 良岩从腿边的背包里面拿出两块巧克力,撕开其中一块,先递给坐在一旁的阿尔诺五岁的妹妹,然后再撕开一块,隔着桌子扔给阿恩,对他俩说:“这是我的家乡人们都喜欢吃的糖果,尝一下看喜欢么,外面的皮不能吃哦。” “什么东西,黑黑的,”阿恩把巧克力接在手里闻了闻,很怀疑,“什么气味,能吃吗?” “很好吃哦,真甜!”阿尔诺的妹妹年纪太小,没有那么多心机,接过来就往嘴里塞。 “嗯,味道怪怪的,不过还不错,”阿恩看着小妹妹吃的很乐呵,也咬了一口。这巧克力虽然不是非常名牌的,好在里面糖分足够,平时的甜食就只有蜂蜜和很少几种水果的两个小孩,咔咔几下就把手里的巧克力给吃光了。 “慢点吃,还有。”看到两个小孩都喜欢,于是良岩把剩下的七块全拿出来,两个小孩每人再来一块,五个年轻人包括阿米拉也每人一块,并教他们怎么撕开包装,“从上面锯齿那里撕开,嗯,对,吃完后把包装的皮烧掉。” “阿恩,一个骑士接受别人馈赠时,应该怎么做?”阿米拉撕开自己的那块,掰下一块尝了尝,感觉味道虽然有点怪但很甜,就把剩下的大半给了阿恩。 阿尔诺也一样塞给了妹妹,哈肯跟雷夫则咔嚓咔嚓三两口就吃完,吆喝着“良岩阁下的东西都好吃”,弗洛德纳没出声,但是也吃的不慢,还不住的点头。 “是感恩,阿米拉姐姐。”阿恩从椅子上下来站好,对着桌子另一角的良岩浅浅的鞠了一躬,“感谢阁下的礼物,我很喜欢。” “呵呵,阿恩先生不用客气。”气氛缓和下来,良岩就要“出招”了。他一边摆手,一边按住阿尔诺也要妹妹道谢的举动,“能请教阿恩先生几个问题?” “可以,问吧。”阿恩低头继续啃巧克力。 “是这样,我刚来到这里,想学一下你们文字。刚才在旅馆听到你会写字对吧?” “是的,会写一些。” “能给我写几个字看下么?” “不能。这里没笔和羊皮纸。” “这个没问题,用这个吧,”良岩从背包里面取出一支签字笔,拔开笔帽,和那本没动过的笔记本,展开到第一页,让一边的阿尔诺传给给阿恩,“这是送给阿恩先生的第二份礼物。这是笔,这是写字用的笔记本。” 阿米拉先接过来,放到桌子上跟阿恩一起查看这两样叫做笔和笔记本的东西。 在场的雷夫他们对这两样东西并不在意,因为他们不识字,并不需要这两样东西。但是对于贵族出身的阿米拉看来,却是两样很了不起的东西。 这本带着清香的笔记本看起来要比自己用过的羊皮纸笔记本薄太多,而且纸面洁白平滑,还画好了横格线。阿米拉拿起小指粗细,手掌长度的签字笔,用尖头一划,一条黑色清晰的痕迹均匀的呈现在纸上,而且似乎里面的墨水有很多,不需要另带墨水瓶。 “我们怎么好接受呢,这一定是非常贵重的东西。”阿米拉觉得这笔和笔记本太贵重。 “不贵不贵,我家乡的小孩每人都有好多,他们都撕着玩。”正在偷偷瞄阿米拉的良岩对上她的美目,心里一颤,咽了口口水说出了实话。 “不过我想问一下,如果这两样东西在这里卖的话,你看能值多少钱呢?会不会有人买呢?”良岩觉得这似乎又是个商机,“你一定发现了,我实际上是个商人。” 阿米拉翻了一下笔记本,看起来起码要一百多页纸的样子,如果这样的厚度用羊皮纸的话,也就能放十来页。经常用羊皮纸的阿米拉知道,一张普通的羊皮纸大约要一个银币,虽然大小比这本笔记本大不少,但是因为用的多数鹅毛笔写出的笔画很粗,实际一张羊皮纸写不了多少字。 平时一个人要在羊皮纸上写字的话,除了羊皮纸和鹅毛笔以外,还需要很多东西——垫在羊皮纸下的垫板,抚平羊皮纸的浮石,画格线的木尺,墨水,还有削鹅毛笔和刮错字的小刀。如果用良岩给的这两样,那么其他的东西都不需要了,而且能写更多的字。 “良岩阁下,我可能说的不准。不过您的这两样如果卖的话,我想至少要二十个金币。”阿米拉心里盘算下,“单算这本笔记本能顶的羊皮纸,那就是十几个金币,再算上省去的工具,和带来的方便,那应该再贵一点。”“这个价格会有人买么?”良岩开始有点紧张,“这个价格算是贵么?” “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太贵了。不过需要写字的人多数是贵族、魔法师之类的人,他们有钱,对于他们每年买的羊皮纸花费的钱来说,一点也不贵。在帝国的卖羊皮纸的商人都很前有钱哦。”同样作为贵族的阿米拉对他们的购买力十分了解,“只是,您的这两样东西只卖二十金币不会亏么?这种笔和纸的材料都很贵吧?” 这本笔记本多少钱,良岩在老妈店里管进出库这么长时间,心里很清楚:进货价按华夏币算不到五块钱,一支签字笔不到一块,二十个金币大约是五万块——近万倍的利润?比卖盐还要赚?! “不会亏本,呵呵,”只有贵族和魔法师会买,那意思就是买的人不会很多,但是近万倍的利润还是让良岩感觉爽的不敢相信,“笔的材料很难解释,笔记本的材料不过是木头和草而已。” 良岩直接说出纸的基本材料,因为他根本不怕有人会学去,造纸术可不是说几句就能明白。在地球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纸是木头和草做的,但是没几个能真的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从这种纸的表面看起来,任何人也不可能逆推出具体的生产步骤,这就是跨时空的技术优越性! “看来我给阿恩先生的礼物没有白送哦,”良岩看着阿米拉吃惊的可爱样子,感觉右手似乎又开始不老实,“真是非常感谢阿米拉女士给我指出一条大财路。” “唔,要写什么字?”对财务毫无概念的阿恩根本没意识到眼前的这两样东西的价值,嘴里还在忙着嚼酱牛肉。 “什么都可以啊,噢,写这么一句吧: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良岩突然想到这么一句,“能写么?” “可以啊,还是我来写吧。”阿米拉看着阿恩满嘴满手的牛肉干和巧克力渣,怕他弄脏了这本贵重的笔记本。而且第一次用这种笔,阿恩不见得一下能习惯,写坏了字也不好,于是她决定自己来写。 “噢,这就是我说的那句话?”当然阿米拉写完字给良岩递过来时,他已经用最后一盒抽纸里的纸擦干净了手,“好像字还挺多。” “我是这样写的,第一行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第二行是‘良岩阁下赠送’。” “噢噢,明白了。”随着阿米拉的声音,笔记本上的两行娟秀的文字一下被良岩记住。 “这就是我的名字啊,挺好看。”不知道良岩是夸文字本身好看,还是夸阿米拉写得好看,他又把笔记本合上还给阿米拉。 “阿恩,又有可以写字的纸了,而且有这么多,你不应该感谢良岩阁下么?”阿米拉接过笔记本,郑重的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对阿恩说。 “良岩阁下,非常感谢您的礼物,我很喜欢。”还是那一句,不过良岩明显看到阿恩眼里的无奈——又要写功课了。 在地球有一次听女驴友说到过一个事:某个假期,一个熊孩子到她家里给她糟蹋钢琴,孩子大人也不管。于是这个女驴友就当着家长面,使劲夸这个熊孩子有弹钢琴的天赋,然后这个熊孩子就再没有假期了。 哈哈哈哈,熊孩子,叫你跟我斗,哥的绝招领教了吧,哼哼,还不服哥就夸你写字好!活学活用的良岩看到阿恩的表情,暗爽中…… “姐姐,你不热么?”阿尔诺的妹妹突然问了一句,她看着阿米拉在屋里还披着斗篷的样子很纳闷。 阿米拉的脸一下有点红,低下头但是没有回答。 “那是因为阿米拉姐姐的裙子刮开线了,我们换洗的衣服都丢了,针线也丢了。”阿恩竹筒倒豆子全说了出来。 “阿恩!”阿米拉嗔怪的看了眼阿恩。 “噢,可怜的姑娘,来,我给你看看,”西格里大婶领着阿米拉去了里间的卧室。 “没问题,镇上没有人比老妈的手艺更好了。”雷夫对着阿恩做了个握拳的动作。 过了一会儿,西格里大婶就摇着头跟阿米拉一起从卧室出来了,“不行啊,我缝兽皮和麻布的针和线太粗了,姑娘的裙子布料是丝绸的,而且针脚太细,硬缝的话,会毁了这件好裙子。” “没事的,西格里大婶,到了雪漫城就可以买到合适的针线了。”阿米拉虽然这样说,但还是有些失望。 “西格里大婶,您用的针是什么样的,我能看下么?”这会儿正在跟雷夫他们几个尝蜂蜜酒的良岩听到这话就问。 “就是这样的,镇上的人是穿皮衣和麻布衣,用的缝衣针都是我家阿沃尔打的,没有更细的了。”西格里大婶从墙上一块兽皮上摘下一根针递给良岩。 这不是锥子么?良岩接过来一看,吓一跳,这么粗的针在地球只能当锥子用,修鞋用还可以,缝衣服那绝对不行。 “那您看用我的这些可以么?”良岩弯腰从背包中取出一样东西放到桌子上。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三章 针线 这是华夏零售商店里常见的针线盒,卖价大约十元华夏币左右,透明的塑料材质做成迷你手提箱样式。 里面装有二十四种颜色的棉线轱辘,每个颜色的棉线大约二百米,各种粗细长短不同的钢制缝衣针二十枚,小剪子,小刀,铜质顶针,别针十个,穿线器,还有一米五的皮尺一条。 “这是我们那边的针线盒。嗯,这个是盛着针的盒子,这里有个小孔,你想用多大的针,就把这个小孔转到那个针下面,一晃就出来,看这个,”良岩给围上来的大家演示怎么从饼型的针盒里取出合适的针,他晃出几枚针放在手心里,给阿米拉和西格里大婶看,“这样的可以用么?” “这?!”一直没有开口的阿沃尔大叔捏起一枚缝衣针,先表示震惊。牛肉干和巧克力他可以无所谓,再怎么好吃也不过是食物而已,笔和笔记本他可以无所谓,那都是贵族老爷用的东西,但是良岩拿出来的这些钢针,他就不能不在意了。 祖传铁匠出身的阿沃尔知道,一根缝制兽皮用的针做出来有多难。将铁块通过烧红,锻打,打成细长铁条,剪断成小段,小段铁条磨成锥,淬火,再磨尖,把另一头锤扁,冲出针眼,再锤回原状,还要保持针眼有足够的空隙,最后扎到动物脂肪里面“泡”一个月,才能使用。 这个过程成品率极低,有时一整天做不出一枚合格的铁针,而且做出的铁针非常粗大,只能用来缝合兽皮,麻布这样的粗制材料。 听说帝国那边有些高超的铁匠师傅可以做出更细的缝衣针,价格非常高,卖到天际省这边,价格更高的离谱。只有这样的针才能缝制像丝绸这样的贵重衣料。 “阁下家乡竟然有人能做出的这种针?居然可以做到这么细?”阿沃尔大叔捏着钢针有些地激动,“这真是太……太不可思议了,什么样的铁匠大师能有这样的技巧?” “呵呵,是怎么做出来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是个商人,负责买卖而已。”机械系毕业的良岩红果果的撒谎,他不可能不知道普通缝衣针的现代化制作过程,只是具体的细节没办法描述。 普通的缝衣针,华夏也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从岛国偷学来技术以后,才能自主生产。虽然现在看来,批量生产缝衣针的技术含量并不高,成本也极低,但是他无意推动这个世界开始工业化革命,起码暂时不会这么做。就算真的要使用地球的现代科技技术开设工厂,那也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对他来说,这些现代工业产品的生产就代表着污染的开始,而且绝大多数是给了剥削阶级更多剥削穷人的机会而已,阶级之间更进一步的压榨,加重的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等等很严重的问题。 经过地球这么多年的验证,现代化的工业产品除了医疗卫生,以及带来一些生活方面的快捷便利以外,跟人民心中的幸福感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 如果这个世界的缝衣针有比较可观的市场的话,大批量从地球进货就可以了,无需建造工厂,大不了走人的时候,倾销一下,给这个世界留下个几亿根钢针。 “阿米拉女士,你看这些针合用么?” “当然合用了,阁下,您的这些缝衣针简直太精致了。我在赛洛迪尔平时用的针,比这样的还要粗一些。”阿米拉捏着一枚缝衣针,一脸掩饰不住的惊喜微笑着说。 “那就好,我再来跟你说下这个穿线器怎么用,”良岩比着阿米拉穿的裙子颜色,从线盒子里拿出一个紫色的线轱辘,从阿米拉手中拿回缝衣针,“你看这样,针孔朝下放到这个小孔里,捏下这里,把线勾到弹出的这个小勾上,松开手,拿出针来,看,这样就穿好了。” “啊,这真是,这真是太方便了!”西格里大婶看到良岩两三秒种就把这么细的线穿到这么细的针孔里,捂着嘴巴大呼神奇。 其他四个年轻人对女人用的东西丝毫不关心,也可能已经“习惯”了良岩口袋里不断地飞出各种神奇的东西,只是表示了下好奇,然后继续喝酒吃菜。 阿米拉和西格里大婶带着针线盒进了里屋以后,阿沃尔大叔还在盯着一枚缝衣针左看右看,时而摇头,时而叹气。 “这么说,阁下确实是个商人?”良久,阿沃尔大叔终于把缝衣针放到桌上。 “唔,是的。”良岩心不在焉的回答,他还在回味刚才从阿米拉手中拿回针时,碰到她的手的那种滑腻感觉。 “那为什么今天那个约瑟夫要买您的的弩,而您却不卖呢?”哈肯接过话茬问到,“我是说您可以到以后再卖给他,不用一口回绝吧。” “噢,这个啊,我先让阿沃尔大叔看下,”良岩从背包一边把弩包拿上来,取出弩把瞄准镜和激光瞄准器摘下来,放在阿沃尔大叔的面前,“您看下这把弩您能仿制出来么?” 阿沃尔大叔之前就听雷夫说,良岩有一把非常精致,非常好用的武器,叫弩,一百五十步以外还可以准确击中树干,并扎进很长一段箭身。而且,他也亲眼见到风浪的尸体,杀死它实际上只用了一箭。 之前阿沃尔还觉得不大可能,现在这把利器就放在自己面前,确实不能不信。 “这种材料——我看不出来,弓弦也没见过,这种设计在我印象中不要说谁能做出来,就是听也没听过,”阿沃尔大叔把弩拿在手里,又拿起一支弩箭,“这样的箭头和箭杆,我也做不出来。” “那雪漫城或者那个什么帝国那边能有人做出来么,或者仿制出来?” “雪漫城那边的铁匠好手也不少,我都认识,水平比我高的也不少,但是他们能做什么我都清楚,绝对做不出来,战友团的天空熔炉大师不知道能不能做出这样的武器。帝国那边也不好说,有可能会有人能仿制出来吧。” “呵呵,有可能仿制出来,这就是为什么不能卖给约瑟夫的原因了。” “哦?”其他几个人都不明白。 “如果帝国那边有人买去这把弩,大批仿制出来,装备到军队,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伤到腿之前,阿沃尔大叔每年都要有一定的日子到领主的军队里服役,他瞬间明白过来良岩说的什么意思。 好的弓箭即便射速高一些,但是杀伤力确实有限,对付穿着全身盔甲的士兵,那就更吃力,而且需要大量的训练才能成为合格的弓箭手。如果用这样的弩,根本不需要训练,用上破甲箭,一个小孩就可以干掉一个重甲士兵,大批量用到战场上,那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那整个大陆又将陷入战乱中……”阿沃尔大叔呼了一口气,站起来向良岩鞠了一躬,“阁下,您拥有一个圣灵般伟大的心。” “呵呵,阿沃尔大叔,您可别这样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我们那边有句话叫‘和气生财’,呵呵,也就是说不要打仗的好。”不引起战争只是良岩不卖弩的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怕有人卖去反过来对付自己——他可不想出来“驴友”一趟就被搞死在这里,还是被自己间接搞死。 “姐姐的裙子好漂亮!”阿尔诺的妹妹突然对着一旁大声喊。“阁下,真是太感谢您了。”良岩一回头,就看到一个身着紫色长裙的金发姑娘正俏生生的站在他面前,优雅的向他行礼,合体的贵族淡紫色长裙衬托出婀娜多姿的柔和曲线。 这次只有良岩在发愣了——阿沃尔大叔注意力在弩上,雷夫他们四个虽然也是年轻人,但是本能的对贵族小姐有一定的距离感,不是在喝酒吃肉就是跟阿沃尔大叔一起看弩。 “呃,那个很漂亮,哦哦,很合适,”语无伦次的良岩没话找话,“那个,我是个商人,我就想问一下,这个针线盒会不会有人买,大约能卖多少钱呢?” “在帝都那边,缝衣针就只有一种样子,而且很贵。贵族结婚时还要专门准备‘针线钱’,一根细针要好几个银币。”阿米拉坐回座位,细心地装起针线盒,“我用过的最好的针也不如您这针线盒里面最大的这根针细。如果卖的话,肯定会有人买,不过还真不好说卖多少钱,里面的东西太多了。” “噢,有人买那就好,我可以拆着单根卖。”良岩现在觉得请阿米拉一起来真是一项英明的决定。 “您的针线盒已经收好了。”阿米拉把针线盒递给良岩,“这个针线盒帮了大忙了呢。” “没什么,实际我应该感谢你给我指点了两条发财的路。”良岩把刚才阿沃尔大叔放到桌子上的最后一根针收到针盒子里,放到桌子上,“实际上我还需要在坐的各位给我帮个忙。” 良岩拎起背包,又掏出四个针线盒,五包精盐。 “这包是盐,很细的那种,父亲。”雷夫认出桌子上的精盐。 “这是送给各位的,请先不要拒绝,先听我说,”良岩摆手制止他们要谢绝的举动,“这两样东西是各位帮忙试用一下,如果觉得好的话,就让帮忙宣传下,让大家都知道这是我经营的商品。” 其实良岩现在是借机“补偿”他们,如果不是雷夫他们四个帮忙带回白狼尸体,阿米拉的一百个金币也拿不到,之前提到跟他们平分金币,他们坚决不肯。 “阿沃尔大叔,蜜酒节要开始啦!”就在他们还要再拒绝的时候,外面有人拿拳头锤门。 “就这样吧,不要再拒绝啦。”良岩又拿起一包盐和一个针线盒放回包里,对拉米拉说,“我看你没有带包,我先拿着,蜜酒节结束回旅馆再给你吧。”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四章 喝酒 良岩好说歹说半天,才将这几十块钱的“贵重礼物”送出去,松了一口气,这里的人真是太淳朴了,就这些东西在地球当礼物送人那就是个笑话。 接下来,大家简单收拾下,四个年轻人每人扛着一桶蜜酒,一起来到溪木镇的广场上。 天全黑了,但是广场上却是灯火通明,全镇上的人几乎都出现了——本镇居民和过往的商人,大人孩子,男人女人,还有四处乱钻的鸡。对,是鸡,大大小小,有公有母,往桌子上蹦也没人管,良岩不知道为啥。广场上到处堆放着各家自己搬来的盛满蜜酒的酒桶,还有从酒馆搬来的桌椅,长的短的,高的矮的,摆放的到处是。 一行人被镇长的仆人领到广场中央位置,镇长哈德森已经等在那里了。 “诸位!我代表全镇居民,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本镇的蜜酒节!”哈德森一抚胸,对着良岩和阿米拉他们说,“并感谢良岩阁下所做的一切!” “您太客气了,哈德森先生。” 良岩还要再谦虚几句,结果发现哈德森已经让仆人扶着爬上了旁边的一个大酒桶。他手里拿着一个金属盘子,“咣咣咣”敲了几下,让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 “咳咳,静一下,”哈德森先清了下嗓子,然后挺胸凸肚的做蜜酒节“开幕致辞”,“居民们,今天我们举行蜜酒节。” “第一杯酒要敬良岩·风狼阁下!”哈德森接过仆人递过来的酒杯,并示意仆人给良岩他们都倒上一杯蜜酒,“感谢阁下为咱们溪木镇报了八年来最大的仇,并救回了四个小伙子的命。” “大家举杯,干杯!”哈德森举起酒杯,大喊一声。 “干杯!!!”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举起酒杯大声喊。 良岩旁边的四个年轻人也一起举杯大喊,接下来就是一阵寂静,只剩下“咕咚咕咚”大口喝酒的声音从各个方向传来。 “我宣布!蜜酒节开始!干杯!”哈德森喝完第一杯酒,又伸手向仆人要过一杯,再次大喊一句,然后继续“咕咚咕咚”。 “干杯!!!”广场上所有人的热情一下被点燃了,各种声音几乎同时出现。 “再给我一杯,盛满点!” “我就喜欢一次喝两杯,咋滴?” “尝尝我家的,你家的不咋样啊。” “呸!你再说一遍试试,信不信我今天敬你一百杯!” “那个谁,你就不能用杯子喝么,你抱那么大一桶喝得了么?” “你管我!” …… 哈德森让仆人把他从大酒桶上扶下来,冲着良岩一点头,举着杯子大喊着“再给我满上!”然后消失在人群中。 良岩有些傻眼。这是地方第一行政长官的做派么?好歹你宣布我是一个“重要人物”吧,按华夏的“惯例”,怎么也得多来点“场面话”或者陪同一下,就这么三两句就消失了,很着急的样子。 “哈德森先生一直就这样?”良岩问雷夫他们,倒不是良岩真的想让这个大胖子陪同,只不过是不习惯。 “哪样?他一直挺胖。”雷夫不明白良岩问的是什么。 “镇长平时挺能说的。特别是遇到陌生人,经常拉住人家不放,说老半天。”哈肯听明白了。 “那他这是?”良岩担心是不是自己特别招人讨厌。 “话多耽误喝酒。”弗洛德纳言简意赅。 “哈哈,那倒也是。”良岩也不打算在这上面纠结,跟阿米拉和雷夫他们找到一张大桌子围坐下来,也准备喝酒过节。 广场上的桌椅其实很少,要是大家都坐下来的话,根本不够。但是多数人都没有坐下,而是三五成群的到处串,围着某一家的蜜酒桶,每人喝几杯,或者评论几句,或者闲扯几句,然后再换另一家。谁家的蜜酒桶前围的人多,这家的酒主人就越高兴。 雷夫四个把带来的酒桶放到桌子旁边,雷夫打开一桶,用酒舀子分别都盛上一杯蜜酒,两个小孩未成年不能喝酒,坐在一边吃良岩给的零食。 据雷夫描述,他家的蜜酒是他老妈把山上割来的巢蜜加水,按一比三的比例煮开,过滤杂质后,装进酒桶放到酒窖里,放三十天就可以喝了。雷夫还说,很多人家也是这么做的,但是有时候直接酸掉,有时候两个月还没有酒味,很多人到他家去要酒当酒引子才能做成蜜酒,也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 良岩大约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蜜酒形成需要酵母菌。蜂蜜和水的比例要合适,蜂蜜太多会限制酵母菌的生长,而且雷夫家的酒窖环境和温度应该很适合酵母菌繁殖,长期酿酒,酒窖和酒桶里面本身就附带着大量的酵母菌孢子。有的人家可能会因为蜂蜜和水的比例不合适,或者酒窖酒桶存放的地方环境温度不合适,没有酵母菌孢子或者很少,于是就酿不成蜜酒。 雷夫家的蜜酒呈淡琥珀色,清澈透底,丝毫没有浮沫,口味甘醇,酒精味很少。 “这就是你们这里最好的蜜酒了?”良岩喝了一口蜜酒,问雷夫他们。 “哈哈,当然是最好的,您看他们三个!”雷夫毫不谦虚的指着另外三个正在牛饮的年轻人,“除了酒馆里的酒以外,溪木镇上的蜜酒就属我家的好喝!” “酒馆里还有更好的?” “可不是嘛,镇上家家户户都能自己酿蜜酒,但是还是很多人愿意花钱去酒馆喝。他们都不是傻子,是因为酒馆里的酒确实好喝。” “哦?都有什么酒,怎么卖的?”良岩算是进入角色了,三句话不离本行,商人的本性随时“展现”。 “我知道,我知道,”哈肯接过话茬,“有麦芽酒、浆果酒和蜜酒这几种都是5个铜币一瓶,酒馆的蜜酒是从蜜酒庄进来的,味道确实好很多。镇上的人大都喝这些酒。” 良岩心里默算着:麦芽酒?大麦芽发酵做成的酒,那就是啤酒的雏形。五个铜币折合成金币算,嗯,大约是一百二十块华夏币,按华夏那边普通啤酒的批发价算大约得有一百倍的差价。 浆果酒听起来像是类似酸枣酒,山楂酒一类的甜酒,那也有几十倍的差价。 蜜酒在华夏不是很流行,良岩老妈店里从来没进过蜜酒,就蜂蜜在华夏的价格来看,差价应该不大。 嗯,似乎啤酒和浆果酒可以高一些来卖,又发现商机! “……还有黑荆棘蜜酒,最便宜的也要三个银币,还有五个银币的,听说有四五个金币一瓶的,我看到过。”哈肯几口又喝下一杯蜜酒,继续说,“只有过路的商人和贵族老爷才喝得起黑荆棘蜜酒。” “黑荆棘?那是什么东西?”从字面上良岩很难理解黑荆棘这几个字。 “黑荆棘不是什么东西,是天际省最大的蜜酒庄园的名字,他们的蜜酒到处都有卖的,据说是天际省最好的蜜酒,当然也是最贵的。”阿尔诺给良岩解释道。 “原来是品牌,就跟拉菲什么的一个意思,这里也有品牌的观念。”良岩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做蜜酒的生意,思量半天,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做蜜酒的生意。华夏有句话: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按现在自己的能力可能很容易就垄断某个商品的市场,那绝对会得罪死这些大户。 就良岩以前在老妈店里的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任何大一点的企业商家那都是有深厚背景的,这些人为了抢占市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自己刚来这个世界,一点背景都没有,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如果冒冒失失的跟这些大户竞争,绝对会被搞的连渣子也不剩,还是低调一点,找一些这个世界没有的或者极少的,不成规模但是又有需求的商品来做吧。 进货之前需要先考察下市场,良岩决定到雪漫城时先“扫扫街”,看下别人都在卖什么,尽量避开他们的经营项目。 “喂!看哪!阿沃尔大叔家的蜜酒在这里!”不知道谁猛的吼了一嗓子,吓了良岩一跳。 “哇哈哈,都来啊,阿沃尔大叔家的蜜酒啊,雷夫,给我盛上一杯!”轰的一下,一帮人围了上来,四个酒桶全被打开盖子,雷夫笑呵呵呵忙着给各人盛酒。 “哎呀,阁下也在这里啊!”有人注意到良岩坐在桌子一边。 “噢?让我们敬阁下一杯!”有人提议。 “好啊,雷夫你快点给我盛上!”有人等不及了,干脆拿着牛角杯子伸进酒桶里面自己舀。 然后就是乱哄哄的敬酒。 良岩倒是不怵头喝蜜酒,自己手里的牛角杯子也就是能盛个四两左右的蜜酒,是受不了敬酒的人太多,而且牛角杯子没有底座,你不一起喝完,不能放下。最关键的是,多数人对良岩的姓氏说不清,喝了酒就更不清楚了。 于是—— “娘,我敬你!” “哎?好。” “娘,再来一杯!” “来。” “娘,我给您倒满!” “谢谢。” “娘,您真是条汉子!” “呃……” “咱们一起来敬我们溪木镇的英雄,娘——!” …… “溪木镇之母”被几十号人围着“轮”了一圈,期间良岩还偷偷松了两次腰带,要不是四桶蜜酒已经见底,一帮人转战别家,今天大概就要出丑。 良岩平时酒量还可以,但在地球时也没喝过这么多,三两三的玻璃杯喝啤酒,顶多喝个二十几杯,七八瓶的样子就要钻桌底,这会儿喝了三十杯也不只,杯子容量还要大一些,而且这些蜜酒的酒精度数按郁金香的检测数据,比普通啤酒要高。 “难道说这就是穿越定律之一,穿越必然改造体质?”良岩拍着胸口感觉自己还算是清醒。 “不是,穿越没有改变您的体质,是之前的守护之石,其中的战士之石增强了你的抗毒能力。”郁金香清脆的女声在脑中响起。 “抗毒?毒?我中毒了?”良岩一惊,坏了,水土不服,这酒里有什么东西我的身体承受不了! “是的,酒精中毒。” “嗨!吓我一跳。我当是什么呢。”酒精严格来说,就是毒,喝醉酒的症状其实是酒精中毒。只是每个人的耐受能力不同,不出现严重不适,就可以自己消化掉,也就是醒酒。 “良岩阁下,您在想什么呢?”坐在桌子对面的阿米拉看着良岩低着头不说话,就问。 (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五章 强买 “哦?哦!没想啥,喝多了,呵呵。”太失礼了,把一个大姑娘晾在一边好半天,雷夫四个到别的地方“串席”,两个小孩早就跟镇上的其他孩子一起去广场别的地方玩了。良岩下意识的认为是刚才敬酒的人太多,根本没有其他空闲,其实真正原因是这个宅男根本没有多少跟女孩子单独交流的经验,想说点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开口,“那个,嗯,蜜酒还好喝吧?” “还可以吧,我以前也不怎么喝酒。”阿米拉只喝了一杯就把牛角杯子放一边。 “不喝酒好,喝酒伤身,呵呵。”真好,不喝酒的传统姑娘正合良岩的心意,比起在华夏那些酒桌上的就差脱光膀子跟你划拳的女汉子,良岩一阵心情愉快,虽然不见得真有那个什么的机会。 “阁下可是喝了不少呢。”良岩从阿米拉的斗篷外面也能看到那双明亮的弯月。 “啊啊,那个,呵呵,其实我也不经常喝酒,今天实在是,呵呵,没有办法。”良岩摸着“蒙古”的肚子一阵讪笑。 “……” 一阵沉默,良岩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谈家世?似乎还没那么熟,而且这姐弟俩似乎不愿意暴露身份;谈学历?问你读什么专业?拉到吧;夸人漂亮?对良岩来说,这绝对是耍氓流的节奏,干不出来。 “阁下明天也要去雪漫城?”阿米拉觉得有点可笑,在帝都的时候,只要阿米拉出现,总会有一大群这样那样的青年用这样那样的话题来引起她的注意。 “对啊,你们也是吧,我还从来没去过雪漫城。”良岩跟上一句大实话。 “我们也没去过,听说坐马车的话,还需要走三天。” “噢马车,哪里去找马车呢?”良岩有点发愣,真没想到这点。听阿米拉这么说,到雪漫城还有段不短的距离,步行绝对不行,累死不说,路上有什么状况怎么办。他倒是能买辆越野摩托车什么的,但是不敢用啊。 “镇上有马车行呢,阁下可以租一辆。”阿米拉给良岩解释,“不过这几天车行的车全租出去了,我们一直也没有预定到。车行说明天会有空车返回来,应该可以租到了。” “那就好,呵呵,太好了……” “……” 良岩又没话说了。 “呀呵,你就是别人说的那个杀了头风狼的家伙?”正当良岩绞尽脑汁想再找个话题时,旁边传来一声尖酸的怪声。 良岩扭头一看,是一个白色的年轻人。 白色的,从头到脚,衣服白的,鞋子白的,披风白的,脸也是白的,除了头发深褐色以外就连左胸上一个盾形的族徽上也绣着一头白色的狮子。 “白狮家族?”良岩下意识的问了阿米拉一句,阿米拉没有回话,只是拉了下斗篷的兜帽,把头部罩的更严实一些。 “嘿,看来你小子还有点见识,知道少爷我是白狮家族的。”这个一身孝的年轻人一屁股坐到长桌的另一头椅子上,大刀阔斧的样子。他后面还跟着几个人,四个全副盔甲的表情严肃的壮汉应该是保镖侍卫,还有一个年级大点的老头,看样子是个类似管家之类的角色。 “肯特少爷,这是您要的黑荆棘蜜酒,咱们带着的酒路上已经喝完了,您先凑合喝几瓶这个吧,这是酒馆里最贵的酒了。”那个管家样子的老头把几个黑色的酒瓶放到这个叫肯特的家伙面前,拔掉其中一瓶的木塞子递给他,转头一脸傲气的对良岩说,“这位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商会的会长白狮公爵的三公子,你可以叫他肯特少爷。” “最贵的?好吧,少爷我今天只能凑合了。”肯特接酒瓶喝一口,看良岩盯着他面前的酒瓶看,哈哈一笑,“小子,没喝过这么贵的酒吧,少爷我请你喝?” “嗯?可以啊,谢谢。”几千块华夏币一瓶的酒,确实没喝过。这个家伙说话挺嚣张,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表现出恶意,而且良岩确实对那几个酒瓶感兴趣。 “嘿,小子你倒是不客气!给!”看起来只有不到二十岁的肯特一口一个“小子”,他拿起一瓶酒从长桌那头滑过来。 良岩接过酒瓶拿在手里用指节敲了敲,又举高冲着旁边木柱子上的火把看了下,开始琢磨:确实是玻璃,透明度很低,不知道是故意做成这个黑色风格还是制作工艺太差,远处看还以为陶做的瓶子。如果是故意做的黑色酒瓶,那就算了;如果是制作工艺低下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卖一下玻璃相关的商品?看这些人对酒的需求来说,单单是酒瓶和酒具就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拔开木塞对着瓶口吹了一口,就只觉得甜味比雷夫家的少了一些,但是多了些香味,应该是某种花或者香料。良岩也不是品酒大师,甚至连个酒友也算不上,这酒给良岩的总体感觉,就是比雷夫家的家酿好一些,不过还是一般,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 “嘿,想啥呢小子!喝到这么贵的酒,高兴的么?”肯特好似不知道什么叫聒噪,“少爷我你也认识了,少爷的酒你也喝了,该办正事了吧?” “正事?什么正事?”良岩很诧异,刚来这里两天,这熊孩子之前应该不认识我吧,跟他能有什么正事? “哼!”肯特一努嘴,对着他的管家说,“这小子不明白,老约翰你跟他说,少爷我继续喝酒。” “小子,你听好了,今天你发达了。”一脸傲气的老约翰又站起来对着良岩,“你之前杀死风狼的武器,肯特少爷买了。” 白狮家族的家主是帝国世袭公爵身份,兼任白狮商会会长,跟莱茵公爵不太一样,平时不只是利用其公爵身份“倒卖批文”,帮会员偷个税漏个税,解决点商业争端,抢个商道,欺负下小门小户,然后从会员那里获取大量商业提成,而且本身也参与实际的商业活动,就像食盐,整个大陆的食盐都是由他们公爵府垄断。传说在赛洛迪尔乃至整个泰姆瑞尔大陆,最富有的人就是白狮家族的历代家主。 为了保证白狮家族长盛不衰,每一代白狮公爵的身份都由最出色的子嗣继承公爵身份,而不是一定由长子继承。白狮公爵的继承者可以是军人、政客、商人、魔法师,可以使长子,可以是次子,可以是女儿,只要家主的血脉,只要被证明是最出色的,就能继承公爵身份。 这个嚣张的肯特也是白狮公爵继承人选之一,无奈从小就是个二货,当兵怕死,从政怕累,而且一点魔法师的潜质也没有。现任白狮公爵的四夫人也就是他老妈,为了不至于在继承人评定时太丢人,就施压给摆狮商会,要了一条商路--从帝都到天际省的陆地行商线。这条线路本身就已经很成熟,只需要运货来回走几趟,到天际省后如果嫌累不想来回跑,在白狮商会驻地常驻就可以,几乎什么都不用做成绩就出来了。 于是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在大街上杀鸡斗狗,骚扰小姑娘的肯特,被迫在老管家和侍卫的陪同下,出趟远门。刚出了国都地界,肯特就不耐烦跟商队一起慢慢腾腾的赶路,只带着几个侍卫和老管家,快马轻骑先走一步。 他们一行是今天下午晚一些才到了镇上,之前镇上发生的事不怎么清楚,到了酒馆看到大家都在准备蜜酒节,这才打听到一些细节。知道是一个年轻人用一把大师级的神奇的武器杀死了一头成年风狼,蜜酒节就是为了感谢此人才举行。 在泰姆瑞尔大陆,一件大师级的物品制造过程非常漫长,有些大师穷其一生也做不出几件成品。这些物品通常会卖出天价,如果是武器的话,那基本有价无市,没人肯卖。要是能搞到一件大师级武器,那肯特可以肯定,在白狮家族继承人评定时自己绝对会有加分。 于是肯特就冲良岩来了。 良岩听这个老约翰一说,心想,果然是看上我的弩了。弩不卖是肯定的,不过看这些人的架势,似乎要准备以势压人啊,今天晚上这事看来不能善了。 良岩一边琢磨的对策,一边暗自后悔——大爷的,早知道的话买两把枪啊!ak47和m16之类的突击步枪我玩不了,买两把乌兹冲锋枪也行啊,以为到了镇子里就安全了,太失策了! “你说这个?”几个念头从脑中闪过,良岩一咬牙,把弩包从后背上取下来,拉开拉链拿出弩,举起来让长桌那头的肯特看仔细,“那头风狼确实是用这把弩杀死的。” “哦哦!”黝黑闪亮的弩身,神秘的结构,强烈的金属质感,让肯特一伙人眼睛都亮起来,“小子,快把它拿过给少爷我看看!” “嗯,先等一下,我告诉你怎么使用。”良岩开始缓慢的用上箭器装上弩箭,似乎真的是在给肯特他们展示。 “就这样把弩箭装好,这里是扳机,扣下扳机,弩箭就会发射,这种特制的合金三棱弩箭二百步内可以穿透钢甲。” “还有这里,这叫瞄准镜,有了它,百步之内,百发百中。” “最后就是这里了,激光标准器,看,打开后有一道红光,红光指到那里,弩箭就可以射到哪里。” 听着良岩连吹带哄一通,肯特一伙人眼睛都直了,居然还有这样神奇的武器!这样一件武器拿回去绝对会引起轰动,这次绝对发达啦! “快快快!给少爷我拿过来,”肯特两只手朝着良岩乱摆,一副等不及要看的样子。等了半天良岩也没动,就见良岩双手持弩,坐在椅子上微笑着看着他,肯特似乎明白了,“要钱是吧小子,没问题啊,少爷我有的是钱!老约翰!给钱!五百金币!” 嗤一声,良岩直接笑出声来了,这个二货表现的很慷慨,实际跟之前的约瑟夫出价相同,而且居高临下的好像已经谈妥价格一样。 “怎么?嫌少?少爷再给你加,八百金币怎么样?” 良岩还是不说话。 “嘿,小子,你倒是真敢要啊,好吧,少爷我很慷慨,一千金币,怎么样?够你在这穷地方过十辈子啦!” “呵呵,倒是真不少啊,”良岩笑了笑,一千金币,净含十公斤多的黄金,二百四十万华夏币,确实不少。不过对于之前算过好几笔账的良岩来说,冲击力太差,就这点钱,卖不了多少包精盐就够了。 “二丫头,我们谈生意,你找你哥哥们吧。”良岩对阿米拉说了句话,然后站起身来。之所以这么说,一是因为刚才看阿米拉把斗篷拉得更低,显然是不想让这些白狮家族的人看到,良岩绝对不想把她牵扯进来,二是希望她能去找雷夫几个来帮忙。阿米拉似乎听懂了,站起身来,转身背向肯特往暗处走去。白狮家族的这帮人的注意力都在良岩的武器上面,根本没有注意到阿米拉穿的斗篷,那是只有上层的贵族才会穿着的布料,精心制作而成的。 良岩刚才把激光瞄准器打开就没关上,看似随意的拿着弩,实际上是用激光扫过人群,希望有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你叫肯特是吧,我告诉你两件事。”良岩看阿米拉已经离去,继续向着肯特他们展现着人畜无害的笑容,“第一,这把弩是不卖的,多少钱也不卖,这个你就别想了。” “你小子耍少爷我是吧,少爷我还就告诉你,这弩你是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说了半天连摸都没摸到弩的肯特气的跳脚,破口大骂,“你们四个给我把弩拿过来,把那小子给少爷我揍趴下,狠狠的揍!” 四个护卫都在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动。“你们还等什么?赶快动手!” “可是少爷,他一个人杀了一头风狼,有人说他是龙裔……”一个护卫说了一句,那意思我们几个可能搞不定。 “放屁!你看那小子细胳膊细腿的样子,可能还不如我呢!”暴怒之下的肯特居然把自己当做反面教材,“当少爷是傻子呢!他是龙裔,那少爷我就是神裔!他肯定是只靠着那把弩才能杀死风狼的!再不动手,少爷把你们四个全家都搞死!”良岩一愣,这二货还真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被他说中了。 四个壮汉护卫闻言一齐向良岩走过来,准备抢弩伤人。 “谁也别动!动一动我杀了他!”良岩突然将弩瞄向肯特,激光瞄准器发射的红光在肯特的额头的形成一个高亮的红点。 四个护卫见状立即停下来。从刚到镇上时就听说能杀死风狼的大师级武器,到良岩亲自演示功能,这一切都说明良岩说的都是真的。四个护卫紧张的盯着肯特额头的红点,不知道怎么办。(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六章 结怨 老约翰吓的差点尿了。 出发时四夫人交代给自己的任务就是保护少爷。赚不赚钱的无关紧要,关键是少爷不能出一点事。本来以为今天能弄到一把大师级的武器,让少爷高兴一下,回去时四夫人那里肯定也少不了赏赐。没想到居然搞成现在这个状况,少爷眼看就要被射死,这万一出点状况,自己全家几十颗脑袋也不够砍。 “你你……把武器放下!你知道得罪白狮家族的后果么?!年轻人不要给自己找麻烦!”老约翰色厉内荏的大声威胁良岩,手脚都不敢动,连之前的“小子”也不敢用,“你要是敢伤了肯特少爷,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一定会让全家死光!” “闭嘴,你这只老狗!”阿米拉不在,良岩不介意说几句脏话,“哼哼,是不是全家都死我是不知道,但是这个蠢货要先死!” 肯特自然看不到自己额头上的红点,但是他能看到一束红亮的光从良岩手中的武器直射到自己额头上,这让他的头皮都炸了起来,偏偏自己还不敢动。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待自己,在赛洛迪尔都城时,自己跟一票纨绔在大街上横着走也没人敢管,城防军的司令都要对自己笑脸相迎。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被一个瘦小子用大杀器指着脑袋骂自己蠢货,还要杀了自己。 “你居然,居然敢……这样!”又惊又怒的肯特哪里经历过这种生死关头的情况,他的大脑开始混乱,乱下命令,“你们几个上啊,砍死他,砍死他!” “砍死我?啊!我好害怕啊,你看到了么,我在发抖,”良岩平端着弩,尽量让激光瞄准器的红点在肯特的脸上乱晃,给他的恐惧增加点分量,然后继续连蒙带骗的吓唬他们,“我身体一发抖,手指头就发抖,没准一下就扣下扳机喽~你知道吗,当时我杀死风狼的时候也是在发抖,就那么抖了一下,然后就射中了一百五十步外的风狼脑袋。哎对了,我都忘了当时射中风狼脑袋时的声音了,是‘噗’的一声,还是‘咔’的一声来着?我确实忘了,不过这会儿咱们有机会可以再听一次。” 对面几个人都被良岩这几句略带神经质的狠话唬住了,一个个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来,一动也不敢动,就怕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就让这个疯狂的青年把肯特脑袋射穿,就知道咕噜咕噜的咽口水。 良岩这会儿也是相当紧张,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的很厉害,两个太阳穴随着心跳好像要爆开的感觉,呼吸也开始急促起来,手心里全是汗。虽然看起来成功的把这几个人给吓住了,但是其实现在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看这二货之前高高在上的表现,估计是个死要面子的二世祖。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是把他面子了扫一地,而且他还是那个什么白狮公爵的儿子。公爵的身份应该相当于华夏封建时期的王爷,而在欧洲,一个公爵可以自己建立公国,这样算的话,今天良岩对上的是个王子。看样子,即便是今天能全身而退,估计接下来就要被追杀,要逃命去了。 大爷的,这是招谁惹谁了,才来刚两天,第一天差点喂了狼,第二天又要摊上人命官司!好吧,豁出去了!大不了哥上山当土匪去,等攒钱买坦克飞机抄你老家! “阁下!怎么回事?”正当良岩无比郁闷的时候,雷夫他们几个应该是听到阿米拉的通知,立马跑来了,“有人找麻烦?” “对,这几个想强买我的弩,不卖就要抢,还想伤人。那个坐着的家伙自称是什么白狮家族的少爷。” 良岩看到来了帮手放心不少,跟他们几个解释一下,而且说明这是个贵族的少爷。良岩的意思如果雷夫几个确实惹不起他们的话,完全可以不要插手此事,自己有可能一走了之,总不能把这些有家有口的人都拖累进来。 “什么屁的白狮家族,早就看你们不顺眼!”倒是年龄最小的哈肯先出声了,“就你们的商队讨人厌,平时看你们在酒馆一个个装的跟大人物似的,换点东西,被你们砍价砍到脚后跟,跟你们打交道最吃亏,连人话也不会说!我呸!” “我不知道什么白狮家族,但是谁跟良岩阁下过不去,就是跟我们全家过不去!”雷夫拎着一张椅子,大眼一瞪,跟其中一个护卫顶上了,吓得那个护卫把剑也抽出来。 “还真要动手?”阿尔诺飞身跳上旁边的一个大酒桶,对着广场就开始喊,“哎——!!!大家都过来,有人要对风狼阁下出手!” 广场上一下安静下来,然后“哄”的一声,正在喝酒聊天的几百号溪木镇居民除了那些已经醉倒的,全都围了上来。 “什么?要对阁下出手?谁?” “敢在蜜酒节上冒犯我们恩人?” “敢抢风狼阁下的武器?宰了他!” “这不是白狮商会的混蛋么,听说有背景啊。” “屁的背景!别人怕他们,我不怕。国都来的怎么着,呸,咱天际省的诺德人什么时候怕过这些整天穷算计的商人来着?” “对!这些玩意就会数钱,想打架,试试!” “风狼阁下不用担心,这些混蛋在这里狗屁不是!” 泰姆瑞尔大陆从战神塔洛斯第一次统一大陆以来,名义上一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各个行省都受帝国赛洛迪尔的管辖,二百年前帝国赛瑞迪尔的龙裔皇帝马丁·赛普廷,跟魔族同归于尽,拯救了大陆,却因血脉传承断裂而造成了整个皇朝的分崩离析,其他各个行省重新不受管辖。经过近战乱后又一个军阀统一赛洛迪尔,建立麦德皇朝。这个麦德皇朝最不受人待见的地方,就是皇帝本人不是九圣灵的信徒,他们家族信奉八圣灵,也就是说,把作为战神的诺德英雄塔洛斯排除在外,这让大陆上信奉九圣灵的多个行省和民族,尤其是诺德人大为不满。这种不满直到三十年前到达高‘潮。三十年前,由夏目群岛的高精灵为主导,联合瓦伦森林的木精灵和埃尔斯亚尔的虎人组成的“先祖神州”大举入侵赛洛迪尔,企图赶走所有人类,重新夺回整个大陆控制权。这是一场世界大战,最终的结果是,在天际省的诺德人和落锤省的红卫人,还有高崖省的兽人鼎力相助下,赛洛迪尔皇帝大胜“先祖神州”,但是无力再反攻,于是最终不败而败,跟“先祖神州”签署了臭名昭著的“白金协议”。协议其中最让人接受不了的一条就是,剥夺战神塔洛斯的神格,宣布信奉九圣灵为非法。这直接让落锤省的红卫人掀了桌子闹起了独’立,而且成功的把落锤省的先祖神州势力全赶了出去,现在的落锤省拒绝向赛洛迪尔称臣,而赛洛迪尔那边也没办法。 诺德人这边更是群情激奋,但是他们在白金战争中损失太大,诺德人的至高王没实力闹独‘立,这直接导致了至高王本人被暗杀和天际省分裂战争至今。所以说,在天际省这边,多数诺德人对赛洛迪尔来的商人没那么亲切,甚至有些仇恨。 白狮家族要因为这个事情到天际省腹地来报复的话,就只能通过政治上,让天际省官方出面解决。如果私自动手被发现,对于北方这些好战尚武,憋了三十年怒气的诺德人来说,那可能就意味着全面战争。 很明显,赛洛迪尔那边谁都不会因为一个不成器的蠢蛋欺负别人不成吃了亏丧了命,就发起一场战争。所以,白狮公爵的名头在赛洛迪尔那边再怎么牛,到天际省这边也不好使。 这些普通诺德人的价值观比帝都那些商人来说,简单太多——你对我好,我就对你更好,你敢招惹我,我全家跟你拼命!现在居然有人威胁并打劫一个刚刚救了四个年轻人的命,杀死一头成年风狼,给镇上几乎大多数家庭报仇的英雄人物?这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群情激奋! 肯特他们直接全被吓傻了,被几百号的肌肉男围着,因为是蜜酒节,没人带着武器,所以他们手里不是拎着椅子就是倒拿着尖锐的牛角杯,还有干脆抱着一个酒桶,准备随时砸到他们头上。 肯特大少爷张着嘴,喉结一直在咕咕的上下动,就是说不出话来。老约翰哆嗦着发青的嘴唇想安慰少爷也不是,想向众人求饶也不是,急的真像个热锅上的蚂蚁。四个护卫直接被好几个青年给架了起来,牛角杯子尖头顶到脖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情势缓和下来了,起码良岩这一边看来是没事了。良岩放下弩,关掉了激光瞄准器。但是下一步该怎么办?宰了他们?还不至于,良岩认为不逼到份上就不能杀人。放了他们?也不能这么便宜他们,还有这么多人被败坏了酒兴的镇民在这里看着呢。教训一下?是该教训下,不过怎么个章程呢? 真不好处理,起码从小被欺负,向来不还手也不还口的良岩处理不了这事。 “哎呦~这是什么情况啊,好好的怎么要打起来啊?” 一个女人的身影随着一声熟悉的妩媚的声音从人群外面挤了进来,是酒馆老板娘戴尔芬。 众人见到戴尔芬挤进来,似乎都露出怪怪的表情,安静下来而且都放松了,甚至几个侍卫也被放开。 良岩有点搞不清状况了,不会是对方的人吧? “吆~这不是肯特大少爷么,怎么坐在这里?脸都白了,怕冷么?”戴尔芬扭着腰走上前,张口叫声大少爷,脸上一点也没看到对大少爷的尊敬。 “我说老管家,大少爷身体不好,你怎么能带着他出来乱跑呢,万一生病了,这镇上可没地方治病哦。”她转身手里的手绢对着老约翰甩了一下,看起来真像是华夏电影里ji院的妈妈桑。 “呀,这几位还带着剑呢,这么晚了还要练几下?”任谁也能看出来,这位纯粹和稀泥来了。 “这大晚上的,看不清楚伤到自己也不好,来,把剑给姐姐。”戴尔芬也不管那抽出长剑的侍卫同意不同意,直接把剑拽过来。她左手握着剑柄,右手捏着剑尖打量了一下,突然一用力,整把剑一下被掰弯出一个大弧度,“锵”一声长剑短成三截,中间一段斜着从人群头上弹到远处没人的地方。 “帝国出的钢剑,真不错。”戴尔芬把剩下的两截断剑往嘴角口水流下来都不知道的肯特脚下一扔,还不忘朝着良岩挤了挤眼。 “哇哈哈,就是这招,终于又看到了!”安静的人群突然又爆发了。 “是啊,有几年没见了吧?” “爽!戴尔芬,再掰一把!我看他们还有不少!” “对!再来一次,让咱爷们看个过瘾!” 藏龙卧虎啊!良岩看呆了。 那不是把塑料剑,听落地声音就知道那是一把货真价实的金属剑,是不是地球常识中的钢材料做的剑不好说,但是能谈笑间把一把金属剑掰断,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干的出来的。 “去去去,当我是玩杂耍的啊,要不是咱们大英雄在这里,你们一次也甭想看!”戴尔芬冲着周围摆了摆手,“都散了,没事啦,你们这些爷们都去喝酒吧。” 镇上的居民应该是对戴尔芬的能力和立场都非常清楚,也不纠缠,留下几句类似“阁下,再有事叫我们啊”,“戴尔芬,再掰先叫一下啊”这样的话,就一哄而散,很放心的去继续他们的蜜酒节。 “大英雄,接下来怎么处理?”戴尔芬依旧是一副调侃的腔调问良岩。 良岩看肯特几个人几乎灵魂出窍的样子,这会儿喘气还不匀和。看起来应该算是受了很大的教训了,虽然自己不是那种以德报怨的人,但也没必要把人整死,而且自己还要扮演个商人的角色,就当是和气生财吧。 “算了吧,小的不懂事,老的脑子糊涂。”良岩这会儿已经平静下来,跟戴尔芬一起做下来,对着长桌那头的肯特等人说,“你们几个听好了,刚才还有第二件事没说完。那就是,我姓良名岩,这镇上的朋友叫我良岩·风狼,或者良岩阁下,你不愿意叫尊称,直接叫我良岩也可以,如果再让我听到你叫我‘小子’,那我不介意替白狮公爵教育一下他这个没有家教的坑爹货,明白么?” “嗯还有,今天的事就是我跟你们之间的事,不牵扯其他人。如果以后你想对镇上任何人耍手段,哼,先摸摸自己脑袋够不够硬。”良岩拍了拍手中的弩,打算装就装全套的。 “明白明白,肯特少——他记住了。”老约翰赶忙替肯特回答,并不住的向着良岩和戴尔芬鞠躬点头,“阁下,夫人,我们可以走了么?” “道歉!”就在良岩想摆手让他们走时,弗洛德纳从肯特后面的一个黑影里面走出来,手里还惦着一个铁皮包着的牛角杯。刚才一直没见到弗洛德纳,后来听阿米拉说起才知道,他见大家都去给良岩帮场子,知道良岩肯定没事,于是自己留下来护着阿米拉和两个小孩。等众人散去没事了,自己又隐藏到肯特背后,准备发现若有情况立即暴起伤人。 弗洛德纳这种恩怨分明的性格、缜密的思维和阴狠的手段,使他后来成为泰姆瑞尔大陆最著名的统帅——狼帅,也就是良岩,他手下专门负责刺探情报和暗杀活动的四狼卫之一。 “啊是是是,良岩·风狼阁下,我们错了,希望您能原谅我们的冒犯。”老管家打算什么都替肯特挡了。 “你道歉不算,让他自己说!”弗洛德纳一指刚打算站起走人的肯特。 “我,我错了,希望阁下原谅。”肯特大少爷今天晚上算是彻底做了回孙子,他夹了一下有点湿的裤裆,发现节操什么的真的不如命重要。 “走吧。”良岩一摆手,这样蠢货确实倒胃口。 几个侍卫扶起腿脚发软的肯特和老约翰匆匆往酒馆狼狈窜去,也不敢住宿,当天晚上就赶夜路走了。 “哈哈哈哈……”长桌前的众人一齐发出一阵舒心的大笑。; 第二十七章 惊闻 见白狮家族的人离去,阿米拉领着牵着弟弟阿恩和阿尔诺的妹妹从暗处走了出来,几个年轻人跟酒店老板娘戴尔芬一起围着长桌一头坐下。 大家还有意无意的把良岩旁边的位置让出来给阿米拉,只是良岩注意力全在这个可以说得上神奇的戴尔芬身上。 “很不错哦,是个有担当的人哦。”戴尔芬说的应该是良岩威胁肯特他们不准牵连溪木镇居民的做法。 “夫人您过奖了,这事都是我引起的,牵扯到其他人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这方面大英雄别担心,赛洛迪尔那边的人不敢到天际省来挑事,你看他们四个害怕么。” 四个年轻人从刚坐下就围着良岩放在桌子上的弩嘀嘀咕咕的爱不释手,根本一点担心的样子也没有。 性子跳脱的哈肯把戴尔芬掰断的三截钢剑全捡了回来,放到桌子上摆好。 “嘿,还真是白狮家族的,帝国出的精钢剑,这种长剑在雪漫城能卖十好几个金币。”哈肯指着剑身靠近护手的地方,很明显能看到一个狮头的印记,跟肯特胸前的族徽一样。 现在的良岩几乎完全进入的商人的角色,只要一听到金币,立马就开始算计。他拿过带剑柄的半截钢剑,就是带着白狮印记的下半截钢剑,垫了垫分量,看了看断口,无奈自己不是冶金专业,看不出啥道道。于是抽出腿上的丛林之王准备跟短剑一起摆在桌子上,想比较下质量,“评估”下价格,看看将来有没有可能卖这种材质的普通兵器。 “这是什么?刀么?造型还真是奇特。”还没等良岩把丛林之王放好,手中一松,刀就到了戴尔芬手里,良岩都没发现戴尔芬是怎么出手的。 雷夫替良岩回答了一句:“良岩阁下说这是一种狗tui刀,名叫丛林之王。我之前用了一次,非常锋利。” “狗腿,嗯,倒也形象,”戴尔芬蹦起左手食指和中指,弹了一下刀身,随手挽了个刀花,再用拇指刮了刮刀刃,“真是把好刀,很少见到这么好的料子,这样的做工似乎从来没见过,比这把帝国的钢剑好太多,丛林之王……刀身这么短在怎么用?” 四十来公分的丛林之王跟被良岩用来对比用的那半截钢剑差不多长度,比较起来似乎是短了一些,当匕首的话,刀尖部分太宽。 “呵呵,夫人,这实际上是把柴刀,我老家那边用来砍树枝的。刀的样式廓尔克,这把刀的名字叫丛林之王,意思对付树枝很拿手,并不是到战场上对付什么人。”这话也不完全对,在地球就有一则新闻,说一个尼泊尔士兵坐火车回家,遇到抢劫团伙。因为有个劫匪打算劫个色,被劫色的对象长得很像这个士兵的妹妹,于是该士兵抽出随身的弯刀,暴起伤人。一个人对付四十多个人的劫匪,砍死七八个,砍伤十几个,自己仅受轻伤。这件事说明除了士兵手上有点功夫以外,这种刀也是相当可靠的杀人利器。 “哦?这么好的料子做把柴刀?”戴尔芬眉毛一挑,感觉有点意外。接下来她做了个动作——左手握刀把,右手捏刀尖,看起来就像要跟之前掰断那把白狮家族的钢剑一样,要把丛林之王掰断。 “哎等等,夫人!”良岩叫住戴尔芬。 “呵呵,舍不得?不是柴刀么?”戴尔芬一副“逮住你”了的促狭表情。 “那倒不会,夫人,如果您真的要把刀掰断的话,让我先把大家都叫过来吧,好多人想看您的绝技哦。”良岩确实不在乎这把刀是不是被掰断。虽然这是朋友的赠品,但是比起刚才戴尔芬解围的举动,这把刀“价值有限”,而且自己根本不懂冷兵器用法,对自己来说这把刀还是“价值有限”,再说了,这位“世外高人”真的要掰了它,谁也拦不住。 最后一点,其实良岩有点期待戴尔芬能掰一下看看,然后问问她的感觉,从而评估下着种做工材质的刀剑的价格范围。 “……啊哈哈哈……有趣,真是太有趣了,”戴尔芬没想到良岩会这样回答,愣了一下突然笑得前仰后合。她盯着良岩突然说,“你们那里的人总会给我惊喜!” “嗯?!我们那里?您……见过我们那里的人?”良岩听这话惊得差点跳起来,之前就听郁金香说过,他们一共三块芯片,很有可能有人也一起穿越过来了。 “见过啊,就是五年前那位,”戴尔芬倒拿着丛林之王,丝毫没有良岩那样的紧张表情,把它递给阿米拉旁边的阿恩,“年轻人,想摸一下么?” 在一边眼馋半天的阿恩早就想摸一下桌上的断剑了,就怕被姐姐说没礼貌。这会儿见戴尔芬把更好的丛林之王递过来,忙不迭的接过来才想起没得到姐姐的同意,于是眼巴巴的看着阿米拉。 “小心不要割到手。”阿米拉嘱咐一句,给阿恩开了绿灯。 “嗯嗯,我只拿一下。”阿恩的眼珠已经粘到刀上面了。 五年前?不是说另外两块携带的能量不多么?也带着人穿越了?不过,时空穿越不光包括空间穿越,也包括时间穿越,倒是有可能穿到另一个时间。嗯,良岩决定继续问清楚。 “夫人说的是哪一位?” “哪一位?还能哪一位?你们同一个地方来的,相互不认识?”戴尔芬倒是看起来有些不理解了。 “您说的是不是五年前天际省大灾难时,带领整个天际省军民对对抗龙族,驱逐邪恶的巨龙——灵魂吞噬者奥杜因,并且给天际省带来和平的那位龙裔阁下?”阿米拉似乎有些了解。 “小姑娘说的不错,就是他,有印象了吧?” …… 听起来挺牛啊!难道是传说中穿越定律之一的主角光环,王八之气,必然带领全人类拯救全世界? “阿——没印象,那人长什么样?叫什名字?现在在哪?” “真不认识?怪了,你们这些人差不多每一二百年出现一次,每次出现总要做一些大事。为什么才过了五年,你又来了呢?要出大事么?” 有点乱了,良岩完全不明白戴尔芬在说什么,一张疑惑的脸冲着她发呆。 “好吧,我再跟你多说点。”戴尔芬一脸无奈,“第一次见那家伙,就在我的店里。” “那天他,傻乎乎的进店里来找酒喝,一头金发,很强壮的男人。他说他叫罗兰德,然后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一问三不知。这点你比他强,不过你居然是个商人,你们这些人真让人搞不懂。” 又一个穿越定律出现了——失忆症。 金发大个子,名字叫罗兰德,难道是个在华夏的欧美人? “几天后,他在雪漫城附近独自杀死一头巨龙,然后大家知道他就是传说中的龙裔。再后来的事几乎就是他一个人表演了,呵呵,有些细节你可以让酒馆的游吟诗人唱给你听。不过我告诉你,我亲眼见过,那家伙的武技太神奇了,一把大剑舞起来就像是优美的舞蹈,还有他用的魔法,即便当时冬堡魔法学院的大魔法师也没几个比得上他。” 武技?魔法?这听起来不大像是地球来的人,难道他那块芯片有这功能?又有点乱。 “灾难过后,听说他一直住在天际省王城——独孤城。在那里他有一个庄园,不过很少有人见到他本人,你应该去见见他。” 是应该见见。如果是地球来的人,那就看看能不能合作一起回去,如果不是——那就当去英雄纪念馆瞻仰英雄吧。 “不过夫人,您怎么肯定这位英雄罗兰德跟我是一个地方来的?”良岩很纳闷。 “呵呵,别装了。你跟他给我的感觉是一样的!”戴尔芬一只手又“摸”上了良岩的胸膛,拍了拍,“很有料哦。” 良岩又一阵恶寒,到底她是感觉到郁金香的存在,还是在守护之石获取的那些能量? “听说你需要这个?”戴尔芬可不管良岩什么感觉,突然抛过来一个东西。 良岩紧张的一把抓住,倒不是因为抛来的东西让他紧张——是因为这东西居然戴尔芬是从胸口掏出来的。 “如果你还需要更多,去杀头龙吧。”戴尔芬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又甩下一句话,朝良岩挤了挤眼睛,径直走了。 良岩展开手掌,一粒灵魂石,花生大小,不知是戴尔芬的体温还是灵魂石本身的温度,让他感到手心一阵发痒。 这是什么情况?这里的人都这样么?话说完了就走人,好歹客套一下,让我说声谢谢也行啊。难道说是大能越这个做派么?那么镇长哈德森也是个牛人? “什,什么事?听,听说有打架的?”说曹操,曹操到,醉眼惺忪的镇长大人被仆人搀着过来,舌头都喝大了。 “没事,镇长大人,喝酒的人多,有点吵。”阿尔诺站起来,拿着一瓶刚才肯特他们留下的黑荆棘酒,塞到哈德森手里,“请您喝好酒。” “喔喔,没,没事啊,那就好,喝酒喝酒。”然后镇长大人又让仆人搀着继续找人喝酒去了。 良岩确认这哈德森绝对不是什么大能…… “阁下需要灵魂石?”阿米拉也认识这东西,于是开口问良岩。 “对啊对啊,需要很多,不知道怎么找,之前杀死风狼从它脑袋里面找到一颗,比这个大一些,”良岩把灵魂石递给阿米拉,“你很了解这种东西?” “了解一些,我在家时经常见到。大的小的,魔法师和附魔师都要用到,很多雇佣兵去野外猎杀魔法生物,就是为了找这种灵魂石换取金币。魔法行会专门发布任务,收购灵魂石,还有些魔法用品店也有卖,比收购价贵很多。” 良岩眼睛一亮:嗯,我是不是也抄袭下这种模式,用金币发布任务,或者干脆用灵魂石换购商品,嗯,似乎可行。 “哇啊!”正当良岩又陷入思考中时,突然阿恩大叫一声把他惊醒。良岩怕是阿恩割伤自己,急忙朝阿恩看去。 “呵呵,”良岩看清楚状况后放下心来,原来阿恩乱摸索把丛林之王的led灯给打开了,两道明亮的白光从刀的护手位置贴着刀身两侧射出,把刀身照的雪亮,灯光在这只有蜡烛照明的广场上显得特别明亮。 阿恩两只手握着刀柄,不知道该怎么是好,阿米拉和雷夫四个也被灯光吓了一跳,都看向良岩。 “别紧张,没事,这把刀上面带着灯,照明用的,不伤人。”良岩从阿恩手里拿过丛林之王,把led灯关掉,插回刀鞘,又弯腰从背包里面取出几个盒子,“说到这里,我倒是有几个小礼物送给各位。”(看爽了就收个藏,推个荐,看的不爽就回个复呗); 第二十八章 上路 “附魔师,嗯,挺有意思。”良岩这会儿已经回到旅馆房间里,正在脱衣服准备洗澡。之前在广场上跟人喝酒,身上溅了不少蜜酒,跟白狮家族的人冲突出了一身汗,然后又跟雷夫四个重新喝了不少专门给良岩的送行酒,现在身上从里到外黏糊糊的。 回旅馆之前良岩送给在场的人每家一个led手电筒,带一板电池,一个打火机,分别一共五份,阿米拉和阿恩算是一份,贵族有贵族的尊严,给多了怕她认为是施舍就不好了。良岩怕电池造成污染,就告诉他们电池里面的“魔力”用光了不要扔掉,等有机会去雪漫,给他们换新的。打火机里的“火油”用完了就烧掉吧,喜欢的话,也可以去雪漫找他要。 虽然良岩没说出来,但是还是很感谢他们的仗义之举。本来还想给四个年轻人每人一把地球产的精致武器,后来转念一想,好的武器给他们,就怕因为怀璧其罪,被人盯上——自从看到戴尔芬的身手,良岩对这个世界的人多了一分敬畏——稍差的武器又拿不出手,于是暂时作罢,等过一阵心里有底再说吧。 听阿米拉讲,这个世界的附魔师可以用灵魂石制作各种魔法物品、武器、铠甲。根据灵魂石属性的不同,做出的魔法物品附带的魔法效果也不同。就像戴尔芬给良岩的那颗灵魂石,阿米拉看过以后确定是一颗火属性的,如果用在刀剑上就会让刀剑带有火焰的能力,用在法杖上可以提高魔法师的火属性的魔法,如果用在铠甲和衣袍上面可以起到防火隔热的作用。 多数的魔法师都多少会一些附魔的技巧,只是为了使用魔法是方便,而专业的附魔师正好相反,他们会一点点魔法,只是为了测试做出的魔法物品的等级性能。 专业的附魔师很少,传承不多,而且极少人愿意将知识随意扩散,于是魔法物品和附魔服务费的价格极高,这让附魔师职业成为大陆四大有钱途职业中的首位,其他三个个就是魔法师、药剂师和武器大师。 魔法师根据能力不同一般都在宫廷和军队任重要职位,由国家供养,基本是按需分配。 药剂师会用天际省的各种药材调配各种功能的药剂,治病的,救人的,杀人的,骗人的……据说还有隐身的,各种奇妙的功能都能调出来,但是价格极高。他们自己开店,自负盈亏,当然没有一个亏钱的。 武器大师自然是做武器和铠甲的。世界各地到处都有铁匠铺,每个铁匠铺都能打造武器和铠甲,但是做的产品质量就不好说了。按照这个世界的工业水平,普通人想要严格控制火候和合金比例,那几乎不可能,所以只有懂得炼金术的,真正的武器大师才能做出更好的武器。在这个冷兵器为主的世界,一件大师级武器出世,都会引起大的轰动,绝对有价无市,这也就是肯特跟良岩起冲突的主导原因。 也不知道戴尔芬两口子到底是什么身份,这么好的身手居然跑到这个小镇上开酒馆,一粒灵魂石就那么随手送人。还有阿米拉姐弟俩,很明显在躲什么,不过她自己不说,良岩也不好问,很有故事的样子。 “灵魂石还分属性,火属性的灵魂石,对你有影响么?”良岩把订货器放到桌子上,一边脱衣服,一边跟郁金香交谈。 “频率有区别,吸收转化没有影响。”良岩看到能量指示槽里的红色部分因为又吸收了一块灵魂石,涨高了一点点。 “那就好。哎对了,我说你就不能让你总部给你传过一些能量来,直接修复多好。”良岩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不能。我这种型号级别的芯片修复需要的能量模块,都在郁金香总部,已经全毁了,纯粹的太阳能、电能之类的低级能量对我没有丝毫帮助。” “哎!果然没那么轻松。算了,就指望我吧!”确定不需要打雷天气要当去避雷针后,良岩脱光衣服钻进盛满热水的大木桶,就像下午那次一样,一边洗澡,一边准备从订货器里面再买些东西,特别是火药武器——今天差点就要去当山大王。 “买什么枪呢?沙鹰?嗯,据说弹夹只有七发,而且后座力太大,玩不了吧。突击步枪?都需要专业训练,而且太重,一时半会儿也玩不了。像我这样需要的是近距离的大火力“无脑突突突”,嗯,国产微冲?难看!还是找下乌兹冲锋枪之类的吧,买两把,打坏蛋一把,打女坏蛋一把……” 突然,一声绝望的大吼从良岩的房间传出来。 “我裤子都脱了,你让我看这个?!” 满怀希望的良岩冲着武器类目去了,结果发现所有的现代火药武器的购买按钮都是暗灰色,不能点击。良岩划着往下看了几十页,都是“只能看不能戳”。 “这这这……什么情况?坏了么?怎么这样?钱应该够啊,怎么就不能买?”良岩在热气腾腾的木桶里面出了一头汗,懵了。 “跨时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我的权限不够,总部那边暂时不能卖给您。”郁金香出声解释。 “权限不够?你不是被派来地球当领导的么?怎么就没权限?” “权限验证的部分因为损坏已经被锁定了,现在只能是以普通成员的身份跟总部交流。” “呃——那我完蛋了?一把枪也买不到?”没有强大优势的随身武器,武技小白,魔法小白,路都搞不清在哪里的良岩,连上山当土匪的资格也没有了。 “严格的说,总部那边为了防止跨时代的武器在这个世界扩散,只是对您禁售火药类型的武器,其他的非火药类的枪和武器都可以买到。” “非火药类的枪?那还叫枪么?玩具枪?鱼枪?射钉枪?别跟我说是红缨枪!” 郁金香没有答话,直接在屏幕上打开一个页面,上面展示着一种武器。 “电击枪?” 页面上展示的是一款地球最新科技的电击枪,泰瑟电击枪,型号x3,价格华夏币一万五千元一支。 良岩静下来,仔细看产品图片和说明。 “不错嘛。”相当不错了,对于良岩来说,这款非致命性武器太合适了。 这款电击枪看起来有传统手枪的样子,体积不大,侧面长宽跟一款智能手机差不多,亮黄色和黑色搭配的,防水、隔热、抗腐蚀的军用级外壳。 智能氮气推进电镖弹,可以迅速的从枪头位置安装,一次三发。能提供五分钟强脉冲电压的高压电池,被设计成弹夹形状,安装超级简单。 枪头部分上下两个激光瞄准器,可以根据目标的距离调节角度,带可调节照明亮度的led战术灯。握把后上方面向使用者有一个高亮led显示屏,上面可以显示电池电量,弹药数量,射出的电镖与目标的连接状态——如果射中就显示一个绿色的小人,击中但连接不好就小人显示黄色,脱靶则是红色。 有效射程三十五米,电镖如果射中目标的皮肤肌肉,那么神经肌肉失能脉冲会将目标击倒,在使用者松开扳机之前,处于触电强直状态。如果多个电镖同时击中一个目标,还会起叠加的效果。 “就它了!”说实在的,要是真的买到火药武器,近距离射击那种血肉横飞的场景,对于除了昨天晚上摸黑蒙死的风狼以外,从小只弄伤过自己手指的良岩,不一定能承受的住。 “要是有人穿全身的金属盔甲怎么办?嗯,那哥就跑,不信一个大铁罐头还能撵得上我。”良岩想当然的这样安慰自己。 良岩又浏览了半天,最终下了订单——两把电击枪,除了附带的电池和试用弹药,又多配了十块电池,五打弹药共六十发放在一个盒子里。防狼辣椒喷雾也买了两瓶,再加一件战术背心,用来盛放喷雾、弹药和电池。 又买了两套衣服,刚换下的一套,现在洗了的话,明天干不了。其他的就是明天上路应该会用的食物和物品。 花了六万多华夏币,近三十个金币的样子——穷家富路,可劲的败了一回。 良岩洗完澡又重新穿戴整齐,战术背心什么的都穿上、挂上,比对着电击枪的使用说明,在房间里熟悉电击枪。在废了一打电镖弹,三块高能电池以后,稍微感觉有谱的良岩这才又换上新买的睡衣躺到床上休息。 从昨天下午就一直没有真正休息的良岩,要不是约瑟夫来敲门,这一觉估计要睡到第二天中午。 “阁下,一会儿商队要出发了,您是不是准备一下?今天天黑以前要必须赶到溪望堡,”约瑟夫在人群中亲眼见了昨天良岩对付白狮家族手段和气概。一般人谁敢这么对白狮家族的人,而且还是臭名昭著的三公子。约瑟夫也觉得特别解恨,白狮家族这么多年也没少压制莱茵商会,于是他表现的更加恭敬了,“我的商队就在酒馆门前,我下去等您。” “噢,好,”良岩看着蒙蒙亮的天色,打了个哈欠,“我收拾下,马上下去。” 良岩穿好衣服,洗漱完毕,一提背包,发现东西太多,有点沉。 嗯,要减负,没用的东西全不带。 之前的旧衣服和鞋子,委托酒馆老板奥格那帮忙找人清洗并存放一段时间。 再拿出四包盐,包装换成了四个皮口袋。从昨天戴尔芬送灵魂石的举动来看,他们两口子根本不缺钱,不过精盐暂时还是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两包盐跟一块玻璃镜一起送给奥格那——戴尔芬好像没起床。 另外两包精盐委托奥格那转送镇长哈德森——好多普通人家都送了,如果镇长大人没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以后见面也不好说话。 成功减负不少,现在包里占分量的都是些食物和饮料了,路上慢慢减吧。 “真想来套煎饼果子啊。”良岩叼着一袋酸奶,刚出门就看到等在门口的约瑟夫,他指着旁边的一辆马车说:“阁下!您可以坐这辆专门给阁下租用的马车。” “喔?那真是太好了,昨天还想今天能不能租到马车,约瑟夫先生想的真周到啊,真是非常感谢!”良岩还真有些高兴,省去跟马车行的人打交道的过程了。不过他也不愿占约瑟夫的便宜,掏出一袋精盐给约瑟夫,“请不要拒绝,这是礼物,不算是马车费,再推辞就耽误路上时间了。” 约瑟夫很不好意思的收下良岩给的精盐,对于他来说,三天的马车费不过一个金币不到,而这袋盐就要贵多了。这么重的粗盐在溪木镇能卖到一个金币左右,如果是这样的精盐,以后还不知道要卖到几个金币呢。几个金币倒是不重要,关键是这位大金主似乎对自己印象不错,以后交易应该会很顺利。 对于良岩来说呢,一袋盐批发价一块多华夏币,三天的长途专车费用也不知道多少钱,按地球的算法,那应该贵老鼻子去了,而且又成功减负一斤。 所以,双赢。 约瑟夫领着商队先行一步,正当良岩把包放到马车上准备通知赶车的老杰克上路时,看到阿米拉姐弟俩从镇子里走出来,看起来情绪有些低落。 “阿米拉?你们这是?”良岩主动打招呼。 “哦,阁下,早上好。阿恩,快跟阁下打招呼。”贵族出身的阿米拉任何时候都不会失礼。 “良岩阁下,早上好。”阿恩自从昨天晚上见到良岩对付白狮家那些人的“气概”,而且得到一个神奇的手电筒以后,对良岩的那一点芥蒂基本全消失了。 “呵呵,早上好,年轻人。这么早你跟姐姐这是去哪里了,不高兴么?” “我们没租到马车。本来有一辆的,结果我跟姐姐要去跟拉格纳叔叔告别,回来后就被租走了。”原来姐弟两个是去祭奠之前被风狼杀死的护卫,结果马车被约瑟夫“抢”了。 “呵呵,不要着急,那车实际是我租来了,这不正等着你们来一起上路么。”正中下怀、天赐良机、心想事成、水到渠成、马到功成……所有能描述自己心情的,搭边不搭边的成语在良岩心头环绕,撒个小谎,反正没人揭穿。 “那,就给阁下添麻烦了。”阿米拉姐弟俩在溪木镇耽搁时间太长了,需要赶快赶到雪漫城,而且,能跟良岩同行的话,阿米拉感觉心中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小欢喜。 良岩帮姐弟二人把行礼拿上车,跟姐弟俩在斗篷车里坐好后吩咐车把式开路——多么令人愉悦的旅程啊,暗自兴奋的良岩甚至吹起了口哨,丝毫也没有想到前面有一场极度凶险的恶战在等着他。 ; 第二十九章 包围 一 傍晚日落前,良岩的马车随着商队来到谷口的望溪堡。 望溪堡,坐南朝北,守卫着从溪木镇往雪漫城的山谷口。因为地处雪漫领地的腹地,当初并没有按照大型战斗需要的标准修建,说是堡,实际只是个小兵站。 四四方方一圈石质城墙,大约三米高的样子,长宽大约格四十米左右,里面就是一个一千多平方的院子加上几栋大小不一的木屋——据说之前有几层高的石质堡垒,毁于五年前的那场灾难。后来因此地没有多大的战略意义,雪漫城领主就没有花钱修复,只是简单补了下城墙,又盖了几间木屋。半米厚的石头城墙还不如叫院墙,还有多处损坏,甚至垮塌,在垮塌的地方就随便插了几只长枪,整体看起来年久失修。 望溪堡平时驻兵很少,只有每月一次的例行巡逻才有一队士兵在这里驻扎一两天,现在几乎只充当来往商队的驿站。驻守的士兵会收取一点费用,允许来往的商队在院内休息过夜,再加点钱的话,也可以住进木屋内的房间。 商队这一路走得很顺利,除了良岩的腰差点差颠断。一整天走的都是石头路,良岩坐的马车毫无减震系统,车轮是木制,而且没有辐条,就是几块厚木板箍到一起做成圆形的车轮。问赶车的,他说从小到大,见到的马车都这样,还说贵族老爷的马车好一些,会绑些魔兽皮的在车轮上,但是也没好多少——磨损太快。 这会儿院子里已经有两个商队停在院内,他们是从雪漫城往溪木镇方向走。良岩的车也被提前到达的约瑟夫迎到到了院内。所有商队的驮马和货车都被安置到望溪堡后面的简易栅栏里,只有供人乘坐的大车才允许进堡。 下车后良岩扶着腰围着马车一圈一圈的晃,全身的骨头都酥了,连说话也带着颤音。一想到接下来还要在这种车上颠两天,良岩就觉得有点腰椎间盘突出。 “大爷的!我得给他们改一改。我要卖橡胶车轮,现代马车!带沙发,带弹簧减震的那种!”良岩恨恨的掏出记事本,在第一页上写上“马车、橡胶轮胎”几个字,前面已经有一些字——盐、针线盒、玻璃镜。 关于盐这一项,虽然良岩谨记“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的信条,但是这不适用于已经结仇的白狮家族——你都已经要杀我全家了,那我就断你财路吧! 针线盒明显是一本万利的商品,而且安全,没有竞争对手。 玻璃镜是路上送给阿米拉,看到阿米拉的惊喜时定下来的,帝国中心来的贵族都没见过,这个商品可以有。 还有兵器,不过后面加了问号,表示不确定。虽然在溪木镇对这个世界的普通冷兵器有一点点了解,而且确定从地球可以搞到好很多的,数量巨大的量产冷兵器,但是到了当地人口中的雪漫城那种大地方,会不会有更好的武器匠师,或者说卖兵器会得罪人?自己孤身一个人,毫无背景势力可以依靠,平白得罪军火商非常不智,还是等到了雪漫城再多看看吧。 阿米拉姐弟俩这会儿正在一个熄灭的篝火堆旁边坐着。阿恩颠了一路也累了,趴在姐姐腿上打瞌睡,阿米拉则拿着良岩送给他的一面巴掌大的玻璃镜看个不停。 阿米拉一边照镜子,一边不时的抬头看一下良岩。这个黑发黑瞳的年轻人到底是个什么人呢?他一路上对姐弟俩十分照顾,把自己的睡袋、衣服都垫到阿米拉和阿恩的身下,自己背靠着车壁颠的直咬牙,还说没事。总是用试吃的名义送给他们食物,什么火腿肠,夹心饼干,牛肉干,酸奶等等各种可口的从来没有吃到过的食物,阿米拉自己准备的食物一点也没动。 良岩能拿出那么多神奇的东西,可是一路上表现的就像个没出过门的小孩,路边的树和野花能让他看个不停,看到路边偶尔蹦出只野兔,狐狸都能瞪大眼睛感叹半天。 良岩说这面镜子是玻璃镜,她从来没有见到过能够照的如此清楚的毫发毕现的镜子。阿米拉在帝都时用的只有铜镜和银镜,比起手中的玻璃镜来,这两种镜子因为反光率太低,都照不清楚,有时因为镜面不平,照出的人影会变形,而且金属镜子一段时间后就会生锈,需要经常的请专人打磨清理。 阿米拉真不明白,不透明的玻璃是怎么做成比铜镜和银镜更亮更清楚的镜子的。 “阁下,真是很抱歉,”提前赶到的约瑟夫见到良岩也进了院子,赶紧上来打招呼,“今天正好堡内来了巡逻队,今天晚上只好委屈您在院内休息了。” 良岩刚才就看到院内最大的木屋门口站着两个卫兵,城墙上的垛口也站了不少放哨的士兵,据说是带队巡逻的雪漫城的骑士,能住人的大木屋里面的房间都被占了。 “没事,约瑟夫先生,你总是这么客气周到。”良岩根本其实根本不想到里面去睡。现在是夏天,外面虽然一直有谷内从南往北吹来的凉风,但是院内还是很平静,一点也不冷,而且看那大木屋外面布满的绿苔就能想到里面潮湿发霉的样子,良岩可不想一晚上睡出个关节炎来。 “我也不是多么金贵的人,在院子里睡帐篷就可以。如果可以的话,能匀两条毯子来最好了。”看到其他人都各自围着篝火堆扎帐篷,良岩的帐篷睡袋都肯定要让给阿米拉姐弟俩,自己两条毯子一铺一盖露天凑合一夜就行了——不知不觉间,良岩给自己按了个护花使者的角色。 “二小队他们回来啦,快拉起铁门!”正当良岩看着约瑟夫的仆人费力的用火石点火,准备在笔记本上再写上一个“打火机”时,就听见城墙上有士兵大喊。 几个士兵刚用绞盘将铁闸门拉起来,“哒哒哒……”,五六匹马就飞驰进来。 出事了! 堡内所有在忙碌的人都停下站了起来,看着刚冲进院内的这一队骑兵,五个人,六匹马。 满眼血色,太惨了! 五个骑兵中有一个腹部被割一道大口子,居然有一节肠子露出来了,刚进院子就从马上摔下来不省人事,被几个围上来的士兵驾到一边。有一个左腿小腿的被什么伤到,腿上的肉看起来烂乎乎的还没有止血,几乎下不来马,刚有人要上前搀扶,就听他身下的马长嘶一声,轰然倒毙,马腹部有个大伤口,不知道被什么抓的。还有一个背上插着一支箭,最后一个看起来稍微好点,但是身上也是血迹斑斑。 “队长!艾文队长!”为首一个士兵不等马停下,就跳下马来,扶着左臂,直冲向大木屋,大喊着,“出事了!” “咣当”,门被推开,一个全身铠甲的金发大个子年轻人冲了出来,一看这种情况,眼睛一瞪,大声问道:“怎么回事?哈尔,出什么事了?快说!” “呃,队长,呃……”这个叫哈尔的士兵还没有从极度紧张中缓和下来,浑身打着哆嗦,语无伦次,“我们几个巡逻,呃,巡逻到东南山脚下的溪水边上,准备休息下往回走,嗯,嗯,它们,它们突然就冲出来了,我们措手不及,太快了……” 队长艾文一边听哈尔汇报,一边去查看其他几个士兵,看到几个士兵伤成这样,眼珠子都红了。他一把抓住哈尔的肩膀大声的喊:“哈尔!你给我说清楚,你们去了七个,怎么才回来你们五个?欧拉夫和伊高呢?到底谁干的,你给我说清楚!” “是兽人狼骑兵!”哈尔的左小臂应该是骨折了,被队长艾文抓住肩膀后疼的脸煞白,“欧拉夫去溪边打水,被一头巨狼扑到水里,伊高去救他结果连人带马被另外两头巨狼给撕了……我们被伏击了,队长,当时我看到有四头巨狼……” “狼骑兵?!它们几年不在雪漫公众视线中出现了,来这里干吗?”队长艾文似乎不敢相信的样子,但是手下士兵受伤躺在一边呻yin的样子,他又不能不相信这是事实。 狼骑兵?狼可以当坐骑么?兽人?野兽一样的人?杂交?太恶心了吧?良岩在一边听得也纳闷,这个世界的生物有点颠覆“常识”。 “艾文队长!你上来看看,”城墙的哨兵发现了什么,对着下面大声喊。 队长艾文从最近处登上城墙,扶着垛口往哨兵指的地方看出去,似乎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他急速在城墙上跑了一圈,往除了南面悬崖以外的三个方向都看了一遍后停下来,只说了一句“被包围了”,扶着城垛开始发愣。 院内的人听到这句话后都纷纷爬上往各个方向看究竟。良岩也爬上西面城墙扶着垛口往外看去。在离城堡往西大约五百米左右,有三个好像骑兵一样的生物在快速的来回移动,具体什么东西看不出来,于是又跑回马车上取来弩上的光学瞄准镜仔细向外看。 这一看不要紧,着实吓了一大跳——大爷的,狼有那么大么,居然还能当坐骑?良岩前天射死的那只风狼是不小,不过还不至于能当马骑。还有巨狼背上的人形生物,墨绿色的皮肤,一张丑恶的带着獠牙的大嘴配上一对猩红的眼睛,应该就是兽人了。它们手里抡着类似刀型的或者棒形的武器,吼吼的喊着围着城堡来回转,甚至有两个兽人骑着巨狼跑到附近来示威。 “那是——兽人?!还有巨狼,这是狼骑兵!” “果然是!我看到了三头!” “我也看到了,东面这边有四头!” “怎么会?这是雪漫城腹地,他们不都是在西北高地上么,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完了,全完了!咱们今天都得死!” 堡内的商人和护卫都乱了,有的跪在地上祷告,有的就只是在院子里来回乱转,还有的准备出去逃命。 士兵的情况倒是稍好点,不过也都是六神无主的样子,那个艾文队长倒是够坚强,短暂的失神过后清醒过来,正在院子里召集所有能战斗的士兵训话。 “弟兄们,大家都看到了,外面来了一队狼骑兵。它们把咱们包围了,还有一个多钟头就黑天,估计等天黑就会进攻。望溪堡的城墙太矮,挡不住它们。”艾文队长平静的跟围在身边的十几个人说,“二队的兄弟已经没了两个,剩下五个都伤了。剩下的一队七个,驻兵三个,加我一个,堡里能打的就十一个人。” 这些士兵多数是高大、金发的诺德人。他们强壮、固直,每个人都是极为出色的战士,能熟练使用各种武器,对战争和暴力极度热忱。但是即便这样,在数量不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他们也不能正面硬抗狼骑兵。 “这就是基本情况了,也就是说今天咱们可能都会死。”艾文队长深吸一口气,突然语气加重,“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来这里,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要进攻望溪堡。唯一知道的是我们都是诺德勇士,我们从来不惧怕任何敌人,我们从来不惧怕死亡,战死的荣耀会将我们引领到英灵殿!” 路上良岩听阿米拉讲过,诺德人相信在战场上英勇战死,灵魂就会被引领到诺德人的圣地——英灵殿,并在那里永生。 “干死这些畜生!” “让它们尝尝爷爷的大斧!”“英灵殿再见!” 寥寥几句,这些金发的诺德士兵的勇气似乎一瞬间被激发出来,十几个人包括靠在一边的几个伤员都一起开始喊。 “很好,准备战斗!把所有的武器都搬出来,堡内所有成年男子都发放武器,老人和女人孩子到屋里去!”艾文队长下完命令,马上回木屋内准备去了。 艾文队长没有算上几个商队的护卫的战斗力。在看他来,这三十多个商队护卫赶车是好手,对付个野猪野狼什么的还凑合,要是对上狼骑兵,吓不死也差不多,每人发一把武器,聊胜于无吧。 良岩这会儿还在城墙上坐着看着天发愣——什么情况?!只来这个世界三天,一天出一个状况,老天爷非要整死我的话,直接打雷劈死我吧!火‘药武器买不到,坦克装甲车买不起,买辆普通车吧,就这道路状况,要是被撵上了,塑料壳子挨不了几下就完蛋。良岩第一次发现,空有六十多万元华夏币,居然什么也干不成。打也不能打,躲也躲不了,就两把电击枪,分分钟被砍死的节奏! 就这么傻坐好大一会儿,突然,良岩看着天,站起来,举高手呆了一会儿,然后急忙跑下城墙,去翻自己的背包,还不忘安慰拉着弟弟紧张不已的阿米拉一句:“没事,有救了。” 良岩是去翻辣椒粉了,准备故伎重演。他翻出之前那两包辣椒粉,看了下包装,惊呼一声:“这不是辣椒粉!”(求个推荐,求个收藏) ; 第三十章 包围 二 这货不是辣椒粉,是辣椒素! 良岩前天检查物品时,只看到红色的粉末,上面有辣椒字样,就以为是普通的辣椒粉,结果今天看到包装上的全部字样——食用辣椒素,用了四小袋,现在总共还设有三十六小袋。 对于辣椒素,良岩是深有体会。年前刚兴起“bt辣烤翅”时镇上也开了一家,良岩以为是“不太辣烤翅”,兴冲冲的去尝,结果只吃了一口就窜了半里路,一头扎到自家店里的冰柜里,啃了好几只雪糕,要不是烤翅老板见多这种情况,估计就当吃霸王餐的报警了。 良岩为了搞清楚为什么这种鸡翅会那么辣,回家查了一番资料才知道,原来“bt辣烤翅”用的就是稀释后的辣椒素。 据介绍,如果把普通辣椒的辣度定位一万,那么当年渣滓洞刑讯用的辣椒水,也就是重庆朝天椒的辣度是二十八万;吉尼斯世界纪录最辣的辣椒叫断魂椒,辣度大约是一百零四万,曾经有挨过子弹的人尝过断魂椒后,说感觉又挨了一颗子弹;昨天晚上良岩买的辣椒水喷雾器中的辣椒水辣度是二百万,如果是军用的催泪瓦斯,大约是五百三十万;而良岩手中的这两包辣椒素的辣度是一千六百万。 “怪不得那么牛的风狼会被我简单被搞定,原来是辣椒素的功劳啊,嘿嘿。” 良岩这下心里更有底了,之前还想买一堆防狼喷雾给这些士兵用,无奈喷雾器的有效距离只有五米左右,还不够那些巨狼一跃,而且防狼喷雾的辣度比辣椒素差太远。见到院内这些士兵和商人们害怕的样子,良岩知道对付这些自己不熟悉的凶物不能用精准打击,只能用大面积而且出人意料的打击方式。 他拿起背包一边往城堡门口走,一边喊人,“约瑟夫先生,问你个问题!” 像约瑟夫这样常年行走于各个领地之间的商人,最不想在路上遇到的危险之中就包含这种骑着巨狼的兽人。这些巨狼凶猛无比,甚至在要害受伤的情况下还有能力攻击目标,而骑在巨狼背上,体格巨大的兽人,它们不是高崖省受兽王节制的熟兽人,而是终生在野外生存的生兽人,打起仗来毫无人性只知道杀戮和掠夺。普通的护卫队根本挡不住,即便是赛洛迪尔的军队,也得在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尽量用远程武器或者魔法来对付它们。 约瑟夫已经跟院内其他多数人一样绝望——逃是逃不出去了,打?就凭这十来个士兵,一帮商人和几个护卫仆人,还不够人家热身的,这会儿只能求圣灵保佑了。他跪在地上双手合十,正在念叨,就听到良岩喊他。 “阁下,您,您问吧。”约瑟夫一脸死灰,头也不抬。 “这里的风一直都是往北吹么?会不会方向或者停下来?” “什么?风?噢,这里在山谷的出口上,常年有风,从来不停,一直往北吹。”约瑟夫不大明白良岩为什么问这个,想了一下回答良岩。 “那就好办了!”看着约瑟夫的样子良岩感觉有些无奈,虽然自己也很紧张,但是不能表现出来,他拍了拍约瑟夫的肩膀,“约瑟夫先生,你看看我。” “嗯?看您?”约瑟夫有些茫然的抬起头看着良岩。 “我是谁?” “您?您是良岩阁下。” “全名?” “良岩·风狼阁下。” “为什么叫我风狼?” “因为您独自杀死了一头风狼……” “那你再看看我,我看起来害怕么?” “……您似乎——不害怕。”约瑟夫看着良岩的脸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的死灰色开始变的红润,“您是说,您是说?您你您——” “我有办法解决它们,”良岩看约瑟夫回过神来,“没时间了,快给我引见下刚才那个艾文队长,这事还得需要他的帮忙。” 良岩对这里的风俗习惯不了解,冒冒失失的去见个军队领导,怕他们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约瑟夫常年在天际省做生意,肯定知道怎么跟军队打交道。 “哎哎,好好,您跟我来。”约瑟夫看到良岩镇静的脸,忽的两手一拍跳起来:对啊,外面的那一队狼骑兵说白不过是一帮四肢发达的野兽,普通人打不过他们,但比起恐怖的魔法生物风狼那差远了,十几头也白搭,一个人干掉一头成年风狼的牛人在这里,我们还怕什么? “我们良岩阁下要见你们队长,他有办法对付外面的狼骑兵。”约瑟夫倒是直白,所有的交际辞令都没用,直接对大木屋门外一个正在忙着搬投枪的士兵说出来意。 艾文队长今年二十五岁,纯正的诺德人血统,高大强壮,正直勇敢。四年多前天际省大灾难时,二十岁的他以侍从的身份跟随一名骑士,战斗在对阵龙族不死军队的第一线,因作战勇猛被领主火线授予骑士的称号,灾难过后被编入雪漫第三卫队,现在独立带领一队骑兵。 他带着十四个士兵在领地内的各个城堡之间,进行每月一次的例行巡逻。他们今天中午到的望溪堡,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轻松的任务,在每个城堡住一晚上后,第二天一早赶路到下一个城堡继续巡逻,没想到居然在雪漫城腹地被一队狼骑兵给围上了。 这些以小部落为单位的兽人,在泰姆瑞尔大陆各省的荒野山林中都有散居,对其他种族不友好,却不会主动攻击其他种族。它们身体强壮,好勇斗狠,饲养嗜血的巨狼为伍,很少有外人喜欢接触它们,但是由于智商低下,容易被迷惑,很多邪恶的死灵法师喜欢用魔法控制它们,用来当爪牙。从今天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某个兽人部落被邪恶魔法控制,才会主动进攻雪漫的城堡。 士兵进来带着良岩和约瑟夫进来时,艾文队长在自己的单间里,正朝着北方雪漫城方向单膝跪着,双手拄剑,低着头在祈祷——在被狼骑兵屠戮之前,能做的似乎就只有祈祷了。 “什么?你有办法?”艾文听到士兵汇报这个叫良岩的人说有办法对付狼骑兵后,有些怀疑,面前这个年轻人太瘦弱,也不像是个大剑师,“你是魔法师?” “我不是魔法师,但是我有样东西或许能对付外面的那些狼骑兵。”时间紧迫,良岩不想耽误时间,直接从背包里取出一小袋辣椒素,递给艾文。 “这是什么?”艾文看着手心里半透明的透出红色的小袋子。 “嗯,一种我家乡的食物调料。” “开什么玩笑?食物调料?你打算在狼骑兵吃我们之前,先帮他们加点调料?!”艾文有些怒了,什么时候了还扯淡! 良岩也不说话,把艾文手里的小袋子拿回来,撕开一点点,从旁边桌子上拿了一把餐刀,小心的用刀尖点了一下,感觉有点多,又抖回去一些,仅仅留着刀尖上沾上的一点点,然后对艾文说:“你尝尝?” “哇——!”在院内的人们突然听到一声惨叫,紧接着就看到城堡的门又被踹开,艾文队长冲了出来。 “呸呸!所有人集合,除了瞭望塔上留一个人以外,呸!全都到里面来!”吼完这一句,艾文又跑回堡内去。 九个士兵进到堡内的时候只见到他们队长正一边哇哇大叫,一边抱着一桶蜜酒漱口,怎么回事?士兵们面面相觑。 “咱们有救了,哈啊哈,你们几个听良岩先生安排,就是他,”艾文见士兵们到齐了,就立即吩咐好,然后继续灌蜜酒。 良岩也不客套,给他们每个人手里放了两袋辣椒素,然后开始给他们说明要怎么做。 “这东西叫‘恶魔的胭脂’,从火山里面采集到的,只要一点点就可以让人身上起火,”良岩为了增加可信度,直接开始瞎编,“刚才你们队长已经试了一下,他只是添了刀尖上沾着的一点点,就这样了。” “我们这样做:当那些狼骑兵冲过来时,我们就把这些‘恶魔的胭脂’撒到他们头上,当它们眼睛烧伤时,我们就可以趁机进攻。” 接下来,良岩给士兵们和艾文队长演示怎么撕开包装,并要求他们先不要撕开,以防泄漏自伤。 “你是什么地方的人?你们那里人居然能吃这个?”艾文喝了一包良岩给的鲜牛奶,才感觉舌头好点,跟大家一边往外走,一边问良岩。 “良岩阁下是龙之大陆来的,前天在溪木镇南边的守护之石附近杀死了一头成年风狼。”良岩每次被问到这个问题,总觉得很难回答,倒是约瑟夫替他回答了。 “是真的?”艾文很震惊,当年随军队遇到过魔兽,都是由魔法师或者大剑师来对付它们,普通的士兵根本伤不到它们,反而会被屠杀。这个瘦弱的年轻人自己否认不是魔法师,那他到底有什么绝招? “先别说这个了,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吧。”良岩不想说这个,也确实没啥可说的,自己坐在树杈上,蒙中了风浪的后脑——有啥可显摆的。 九个士兵加上艾文,再加上良岩,准备先演习一下。 良岩可不认为自己什么牛逼人物——先装逼,到最后关头才出奇招,现在是“大”规模的战斗,不是街头斗殴。俗话说江湖再老也怕菜刀,总有算计不到的地方,所以良岩谨慎谨慎再谨慎。 五百米外的兽人们突然发现保内冲出来五个骑兵,分散向外跑,还以为他们要突围,急忙分散到五个骑兵的“逃跑”路线上等着,结果那五个骑兵跑出不到百米就转身一齐往回跑。然后就看墙头上扬出来一大片尘土,骑兵们跑到城堡跟前也不进去,再折回来,以百米左右又往回跑,然后又是一大片白色的尘土扬出来,连续三次后五个骑兵才回到堡内。 兽人们看的很纳闷,凭它们的脑子,一万年也想不出这是咋回事。但是它们也不怎么担心,跑不了就行,折腾去吧。 艾文在城墙上看的很高兴,据良岩说,这种叫“恶魔的胭脂”的粉末粘到眼睛鼻子嘴巴就可以让人痛苦万分,自己也亲自尝试过,那感觉就像舌尖上放了块火炭,而且吐不掉。刚看到演习的成果,只要撒灰的时机得当,充当狼骑兵的五个骑兵身上就能落不少草木灰,这就预示着等狼骑兵真正进攻时,就能让它们大部分失去战斗力,今天大多数人就有可能活下来。 良岩也在城墙上,但是他却不是很乐观。良岩希望的结果跟艾文要的“大部分”不同——“我要的是全搞定!好歹我是带着金手指来的!” 现在看起来,只有城堡正面也就是风向的轨迹上进攻的狼骑兵,才能完全笼罩在辣椒素的“打击”之下,如果东边和西边来的话,那就很难保证了。 怎么才能让那些狼骑兵只从正面进攻呢?得想点办法,铁丝网?要里外好几层,时间来不及了,而且被动防守,没有火药武器搭配,铁丝网就是个摆设,铁蒺藜?郁金香那里够呛能买到现货,地球上谁还大批量做这种东西……到底该怎么办呢? 良岩正发愁的时候,就听见下面的几个伤员在叫艾文队长下去。 ; 第三十一章 救治 一 “队长,罗尔他——快不行了。”胳膊断了的哈尔红着眼哽咽着在下面叫艾文。 “什么?”艾文身子一震,直接从三米高的城墙上跳到院子里,快步走到几个伤兵跟前。 罗尔就是那名腹部被划破的士兵,现在他半躺在院子一角的一个小棚子里,闭着眼靠着木柱,一手捂着腹部,本来就是白种人的脸色因失血过多而显更加苍白,其他三个伤兵也靠坐在一旁。 “队长,我不行了,”感觉有人拉自己的手,罗尔努力睁开眼发现是队长艾尔,挣扎着挺了挺身子,因为伤口在腹部,所以他不敢喘大气,说话声音也很小,“我妹妹——” 艾文对手下每个人的家庭都很熟悉,罗尔只有一个十几岁的妹妹相依为命,这话的意思就是要托孤。 “罗尔,你妹妹以前就是我妹妹,以后也是,放心吧。”艾文握着罗尔的手,同样红着眼,这个时候说什么安慰的话都无用了。 “帮我一把,队长。”简单交代完后事,罗尔似乎轻松了不少,他看着艾文腰上的长剑对艾文说。 “好,兄弟,在英灵殿等着我们。” 就这么看着毫无办法,这种伤只有懂治愈魔法的法师和教会的牧师才能救治,一个普通巡逻队是不可能配备法师的,从这里到雪漫城还有两天的路,即便现在能安全上路,他也撑不了那么长时间。所以艾文现在只能用长剑来结束自己的弟兄痛苦。 “罗尔,你先走,我们随后到。”其他的士兵都围过来跟罗尔告别。 “到了英灵殿等我们,我替你杀几个狼崽子再去。” “去英灵殿占一张大桌,等我们到了一起喝酒。” …… 艾文站起来,等大家安静来下,抽出长剑两手握着,瞄准罗尔的心脏,这就准备刺下去。 “住手!”良岩在城墙上看不下去了。怎么回事?人还能说话呢怎么就要“处决了”?他不敢从墙上跳下去,快步从最近处的阶梯上跑下去,分开人群挤进去,拦住艾文。 “你这是干什么?他还活着呢!”良岩感觉这帮人疯了,这点伤就要死人?死不了自己人还要下手?刚才他们几个跑回来的时候,良岩不是非常在意,除了血太多看起来感觉不舒服以外,没觉得那是多大了不起的伤。良岩虽然不是医生,但是这在地球谁都知道根本算不了多危险的伤。 艾文停下来,也没有因为良岩打断他们的“仪式”,而对一个来关心自己兄弟生死的人生气。他只是很无奈的看着良岩,摇摇头给良岩解释:“罗尔这个样子,过不了今天晚上,硬撑着还得受罪。” “你们没有军医么?这里这么多人就没有一个懂医术?”良岩还是不明白,他看看旁边没人回话,又挤出人群,对着院子里二十来个商人大喊,“你们有谁懂医术?有谁会缝合伤口?” 什么是医术?什么叫缝合?大家都看着他,没人回答。 “我这是到了什么原始世界!” “你们谁有魔法药水?能治伤的那种?”良岩突然想起阿米拉的话,他直接跑上旁边一段阶梯上大喊,“我高价收购!” 良岩并不清楚这个世界的魔法药水价格,但是觉得再贵也不能太离谱,自己身上带着五十个金币,不够的话,应该可以借约瑟夫一些,再不够,包里还有针线盒手电筒之类的当场就能换钱。 不过这次还是没人回应。 “别让我知道你们藏私!让我知道了要你们好看!”大爷的,良岩恼了,他不大相信这些长期外出行走的商人会没有伤药之类的保障措施,这个伤兵就要死在面前了,居然没人拿出一点药来。 “阁下,阁下!您听我说,”约瑟夫见良岩咬牙切齿的样子,怕他发作,就赶紧上前来解释,“我们都没带您说的治伤的魔法药水,也没办法带。这种药水得当场调配才能有用,超过三天后药水就失效了。真正的炼金术士都是大人物,也不会跟我们这些商人混在一起。” 原来是这样,那还真错怪他们了,那还是得靠自己了! “你们先等等,我想办法!”良岩跳下台阶回到艾文那里,一把夺过艾文手中的剑,外人群外的地上一插,再把艾文往一边推了一把。他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救世主,活雷锋,万能人,但是看着一个大活人在面前因为一点“小伤”就一定得去死,那绝对不是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地球人能受得了的! 良岩能够一把夺过一个骑士的剑,并不是良岩力量多大,手法多好,完全是因为艾文心里有些希望,希望良岩真的能有办法救自己的弟兄,其他的士兵也是同样的想法,看着良岩上蹿下跳的样子,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连个出声的也没有。 于是一帮人看着良岩自己走到一块小空地上来回的转着小圈子。他一手抚着胸口,嘴里开始嘀咕。 “郁金香,告诉我,你能帮我救人!” “能。”郁金香回答的很干脆。 “怎么做?” “买医疗器械和药物,您来负责救治。” “我不懂外科医术。” “我可以让您立即学会初级外科医术,但是需要一些能量。” “……需要多少?现存的还够么?” “够,但是剩下的能量只够一次通讯用。也就是说,你学会医术后再买来医疗器械和药物,存储的能量不够下一次通讯。” “……没关系,我自己不是还能吸收一些能量么,大不了多等些时候。”人命关天,别的可以放一放。 确定下能救人后,良岩快速回到罗尔身边,拿起他的手对他说:“兄弟,你看着我。” 已经在等死的罗尔闻言睁开眼看着良岩,但是没多少力气开口说话。 “你知道我是谁么,别人都叫我良岩·风狼,是因为我一个人轻松杀了一头成年风狼,而且我是龙之大陆来的龙裔。”这倒不是故意显摆,而是为了多给罗尔生存的希望。 地球有医学研究证明,很多外伤的伤者并不是因为伤口本身致死,而是伤者本人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导致最后死亡,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存希望很高的话,甚至有些必死的情况也能活下来。 “你不用说话,我告诉你,你今天死不了,因为我在这里。你死不了,绝对死不了!你的妹妹还在家里等着你活着回家,你也不能死。”良岩大声说了好几个“死不了”,再提起罗尔的妹妹,希望能让罗尔更多的提起生存的念头。 良岩又看了其他四个人的伤并记下来,一个左小臂骨折,一个左小腿被狼牙棒打伤,没伤到骨头,一个背部有箭伤,已经取下箭头,还有一个右大腿划伤,一道二十来公分的口子,基本已经止血。 “罗尔,再坚持下,我一会儿来救你!”良岩最后又跟罗尔嘱咐了一句,然后去马车上拿下帐篷,解开绑带,往一个空地上一扔,“嘭”,在众目睽睽下,一个黑色的帐篷撑起来。 “开始学医术吧,怎么个学法?”伤兵的情况由郁金香发给地球那边,让他们给看具体需要什么器械和药物,又挑了些临时能想到的东西让他们一起发来,就准备开始学医术。 “好,过程大约持续五秒。” 良岩就感觉突然晕了一下,脑子里很多东西涌出来,全都是外科医学的知识内容,就好像自己真的在哪里学过,记忆的非常清晰,居然还有自己“在医学院亲手做手术”的影像。 内容之多,“顶”的良岩抱着头从帐篷里面爬出来,在外面乱转圈,嘴里还用华夏语念叨着一个个的医学名词。 五分钟左右,这种令人不适的感觉消失了,良岩感觉大脑清明起来,而且已经确信自己是个外科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水平。 郁金香也通知良岩,要的都东西到了,在帐篷里。 良岩急忙去帐篷那里准备钻进去,结果一下被帐篷的东西给顶了回来——满满一帐篷,大大小小的盒子和箱子。 这么多?做几个小手术用的着这么东西?已经升级到医师的良岩居然有点纳闷,结果简单翻看了一下货单才知道,只做医师不管后勤的人,是想象不到做手术需要的东西居然有那么多。 良岩把里面的箱子盒子一个一个的往外拿,要说郁金香总部那边给准备的东西真是精细,居然还准备野战外科手术帐篷,几乎所有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草绿色的手术服,帽子,口罩,橡胶手套一应俱全。 各种消炎药,片剂和针剂,破伤风针,狂犬病疫苗,止痛药,绷带,石膏加上针具手术刀等等一大箱。 放在低温箱的血浆——刚才在跟罗尔说话时郁金香就测出罗尔是跟地球人一样的a型血,要不然还得找别人献血。 连术后的营养品也有一大箱,主要是些易消化的肉类和水果的罐头。 消毒用的酒精喷雾和药棉好几瓶,纯净水也有两桶。 另外就是良岩自己订购的东西。 一箱强光军用级别手电,八百多元一个,三十六个。这是放三节二号电池的led大口径手电,强光模式光照射程可达一千米。这种手电用来当手术照明和探照灯非常合适。 一箱二号高容量镍氢电池,四百八十节,这不是普通的那种批发价一块左右民用电池,这种电池的批发价是每节二十五块,一箱一万二千元华夏币,五个金币。三节这样的电池可以让手电以强光模式工作八至十个小时,弱光模式可工作三十个小时左右。 另外还有一小箱摩托车风镜和一大包口罩——这是给对付狼骑兵的士兵们用的。还不知道等会儿打起来什么情况,数量上一次就多准备一些。这些花了七万多华夏币,二十五个金币左右。 仓促之下只能想到这么多,尽人事听天命?良岩呼了一口气:“准备做手术。” 良岩站起来准备叫人帮忙先扎起外科手术帐篷,就看到周围的人全都瞪着大眼盯着自己。 “空间戒指?只有魔法师才能驱动空间戒指,这个人难道是魔法师?” “不对,这是空间魔法,你们看到他刚才在念咒语么。” “我们有救了,这个人在很是魔法师!” “对啊,圣灵在上,我们得救啦!” 他们已经这样看了好一会儿了,都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东西——先从良岩甩出帐篷开始,然后他又从帐篷里面钻出转着圈子“念了一通咒语”,紧接着就从小小的帐篷里面拖出那么多东西来,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种情况只有懂空间魔法的魔法师才能做得到吧。 “时间不多了,艾文队长!让你的人帮帮忙吧!”良岩也没有纠正他们对自己的看法,时间确实不多了,从制止艾文到现在过了十几分钟了,还有一个多小时就黑天,再不赶快做完手术,可能那些狼骑兵就要杀进来了。 “啊?噢,当然可以,您叫我艾文就行”艾文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连称呼也改了,“现在我们所有人都听您的指挥。” ; 第三十二章 救治 二 有谱!靠谱! 艾文看到良岩前后做的这些神奇的事情,就感觉自己兄弟们有救了,不光是伤员们,包括院子里所有的士兵和商人们都有救了,现在的情况看起来对付外面的一队狼骑兵,似乎,好像,一点问题都没啊。 “时间紧迫,我不客气了。约瑟夫先生,叫你的人还是其他商队的人都听吩咐!”良岩不客气的对约瑟夫和院子里的商人也下了指令,这种要紧关头,需要所有人齐心合力。 “艾文你找几个人去抬一张长桌、两张床和几把椅子出来。”长桌当手术台,两张床就算是罗尔和伤到小腿的士兵的病床,其他伤病坐椅子就可以。 “约瑟夫你们把中间空地让清理下,叫几个人把这个帐篷搭起来。”手术用的帐篷占地十来个平米,需要人工搭起来。 “谁给我拿些长枪来!”良岩用刀割了几段尼龙绳,又开始拆开强光手电和电池的包装,准备把手电绑到长枪上插在长桌周围当照明灯用,这会儿天色开始变暗了。 这几个过程都很快,院子里除了哨兵和伤兵以外,其他人都想上来帮忙。 帐篷是集成金属支架的,很简单就撑起来,四角固定用的绳子用橛子砸到地上就可以,长桌被良岩用水冲了一下,擦干,铺上几层毯子,再盖上一块医用白床单,六杆绑着手电的长枪调整好角度分别插在长桌的周围,又插了几根长枪当输液架,在帐篷里到处都喷上消毒水。 “阿米拉,怕血么?” “嗯,不,不怕。” “那好,你也来搭把手吧。”良岩急需一个护士帮忙。 良岩和阿米拉都穿上手术服,带上口罩和橡胶手套,也顾不上阿米拉的制服you惑了,良岩叫几个人把罗尔小心抬到长桌上,把所有无关人员都赶出去,准备先抢救重病号。 “你拿着这几块毛巾站在我背后,只要我一转头向着你,你就给我擦汗。”良岩虽然满脑子的医学名词和“真实经验”,但他很明白自己这是第一次,心里紧张的不行,现在额头上就开始冒出一些细汉珠了。 “光明魔法!”帐篷里有点暗,良岩打开了周围的所有手电的弱光模式,帐篷里面照的雪亮,外面又传来一阵众人的惊呼,要不是良岩之前给了阿米拉一个小手电筒,这会儿也会被吓一跳。 “……静脉滞留针的操作规程……选择血管。在穿刺点上方十厘米处扎压脉带,按常规进行局部皮肤消毒,待干……转动针心使针头斜面向上。将已备好的静脉输液器的头皮针刺入肝素帽内,排尽空气,关闭输液器开关……针头与皮肤呈15~30°角穿刺,见回血后,降低角度再……” “又开始念咒语了!”每个步骤良岩都大声用华夏语念着记忆中的标准操作规程,防止自己做错,外面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良岩念的魔法咒语。 输血,打麻醉药,皮试针,破伤风针,狂犬病疫苗。之前塞回肚子里的一节肠子,拿出来清洗,再放回原位,缝合包扎伤口,挂消炎药和能量……一通下来倒也顺利,二十分钟的手术没出现医疗事故,而且通过郁金香的检测,罗尔虽然还处在麻醉昏迷的情况下,但是他的各项生命指标正在逐步回升好转。 “艾文!叫四个人抬张床进来!”良岩指挥者亲自抬床进来的艾文四个人拉着长桌上的床单把罗尔小心抬到床上,然后把其他四个伤兵叫进来先打皮试针,破伤风和狂犬病疫苗后,依次开始治疗。 断了胳膊的哈尔很幸运,只是骨折,没有碎骨,不用开刀取出碎骨,给他打了一针麻醉药,在郁金香的帮助下,良岩轻松的将骨头复位,打上石膏,用绷带把手臂挂到他的胸前。 小腿受伤的士兵因为是狼牙棒打出的不规则伤口,无法缝合,清洗伤口后,撒上消炎和止血的药粉,用绷带包扎起来。 背部中箭和大腿划伤的的士兵清洗伤口后各自缝了几针后,也包扎好。 最后再给每个人挂上消炎药。 “呼——艾文,完事了,叫人来抬人!”良岩干的很快,从罗尔开始到全部处理完毕,一个小时多点,心情稍放松点后还不忘跟阿米拉聊一句,“辛苦啦,阿米拉,多亏了你帮忙。” “我什么都没做,全是您做的。”阿米拉不是什么都没做,除了给良岩擦汗以外,良岩打针时要给他端着针药盘子,还要给他调整灯光。 “呵呵,把衣服都脱了吧,”良岩开始脱掉身上沾了不少血迹的手术服,并招呼阿米拉也一起脱掉,“啊——,我是说外面这件绿的,还有帽子和手套,没用了。” “这就都好了?罗尔也没事了?他们都没事了?”艾文一直守在帐篷外面,听到叫他,赶紧招呼人进来。他看到五个人坐着的,躺着的身上都包着白布,胳膊上都挂着什么东西,感觉跟用魔法后的样子不同。 “基本先这样了,罗尔已经没有危险了,等醒过来,过几天就没事了,其他人再吃点药,换几次药消了炎,过几天拆了线后就全好了。” 艾文听不懂良岩说的“消炎,换药,拆线”的话,但看看罗尔有些红润的脸色和其他几个伤兵脸上平静的样子,心中大定。 按照以前的经验,像罗尔这样的伤,如果没有魔法药水或者魔法师救治的话,只能等死,其他是个伤病的情况也不乐观,头几天都会发烧,伤口发炎,熬过去了还好,熬不过去的,不是截肢就是等死。 现在这个神奇的良岩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手段或者魔法,几个可能不死也要残废的士兵全救回来,而且是“全好”。 “现在还不是说话的时候,还有场仗要打!”良岩发现外面的天基本要全黑了,心中猛然一惊,急忙提醒艾文。 “对对!接下来您看咱们怎么做?”艾文有点唯良岩马首是瞻的意思。 “接下来我把伤员安置到里面,你还是指挥你的士兵上城墙吧。”良岩叫来约瑟夫,这次不用士兵,用这些商人来干活。 实际能来帮忙的都是几个商队的护卫和仆人,领头的都是些老头子,良岩也不想用他们。指挥着这些仆人,把五个伤兵抬得抬,扶的扶,都送到大木屋的士兵宿舍内,良岩在每个伤病都专门留一下一个人看着输液袋,把药水滴下的速度调到最慢,嘱咐他们看到里面的药水快没了或者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就叫他。 救治伤员就告一段落了,其他的事情要等过了狼骑兵这一关再说了。良岩走出士兵宿舍,看到几个人站在木屋的大厅里。是约瑟夫和其他商队里的几个老人,还有阿米拉和阿恩算是妇孺,他们是非战斗人员,被艾文“赶到”木屋里来躲避。 看着阿米拉和阿恩有些紧张的样子,良岩很想安慰一下他们,但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良岩又从背心上抽下一罐防狼喷雾,从一个射击孔向外给阿米拉演示了一下怎么用,告诉她要是有什么进来了,就冲着它们的眼喷,可以让它们失明。 他抽出丛林之王递给阿恩,说道:“年轻人,用这把刀,像个骑士一样保护你的姐姐。” 阿恩接过刀,一脸郑重的样子“嗯”了一声,注意力全到手中的刀上去了。 这只是让姐弟俩不要太紧张的办法,如果真的外面的兽人冲进来了,估计也起不到什么大作用,眼下只能这样说。 又向着约瑟夫点了点头,良岩开门往外走,一下看到院子里的帐篷里被几个手电照的雪亮的样子,心中一下有了个想法,一股风一样的冲出去,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闲着的人都到我这里来!再找些长枪!”院子里还有近二十个商队的年轻人,良岩把自己弩上带着那条尼龙绳全割了,分成几十段,又把剩下的手电全装好电池,一边装一边让其他人学着帐篷里用的那六个手电的样子绑好,角度斜向下。 “好了,你们每人拿一个,分两组上东西两面墙,均匀散开,”好在堡里面囤积的长枪够多,三十六个手电筒全绑好,“像这样大头向外向下,把长枪绑在你跟前的城垛上。” 一边城墙上分了十个手电,良岩带着几个人到正面正城墙上绑,剩下的六个当备用。等所有的长枪都绑好后,良岩亲自把东西两面墙上的手电,一个个的打开强光模式,并调好角度。 这会儿天已经基本全黑了,二十个强光手电依次亮起,把东西两面墙外的几百米内的野地照雪亮,所有的东西看起来就像是白天一样清楚,即便是从外面地上反射回来的光都感觉有些刺眼,而且能直接看到游弋在远处的几个狼骑兵。 正面城墙上只亮了两个,其他八个没有亮起,效果相对差点,不过也能清晰的看到一百多米外的动静,再远点也能看到,有些模糊。良岩这么做主要是为了把外面的狼骑兵“逼”到正面来,如果进攻东西两侧的话,这种强度的强光绝对会“亮瞎它们的狗眼”。 木屋内靠在窗口的和城墙上的人们看着一时间又惊呆了。 九圣灵在上,居然就像太阳一样的光明魔法!这绝对是附魔大师才能做出光明魔法物品,难道这个年轻人继龙裔和魔法师以外,还是附魔大师? 良岩可没时间发呆,接下来他又把那箱风镜和大包的口罩搬到城墙上来。所有在城墙上的人,每人发一付风镜和一个口罩,看着他们全都戴好这才停下来。他走到北面城垛那边,挨着艾文坐下,靠着城垛一边给弩上箭,一边问艾文,“怎么样,外面它们现在什么动静?” “嗯,很听话的都到北面去了,哈哈,阁下,您这阵势,估计把他们吓坏了,”艾文今天受到良岩的“刺激”太多,似乎觉得再大的阵势再奇怪的东西出现也正常,他整理着脸上的口罩和风镜说,“今晚上会不会进攻都够呛吧。” “能吓跑最好了。”不过良岩还是希望它们不要离开,今天晚上来进攻最好,要不然天亮后,手电战术就会失效。 良岩上好弩箭,端起弩向外就着手电的光,从瞄准镜里观察几百米外的情况。 东西两个方向一头狼也没有了,北面看的不是很清楚,但是也能看个差不多,十头左右的巨狼都背着一个兽人聚集在那里,十来对绿光闪闪的兽眼不时向着望溪堡这边瞄。 “艾文,狼骑兵会跟人类一起行动么?”良岩似乎看到了什么。 “一般不会吧,这些兽人部落不喜欢外人,也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 “那你看那两个是什么?”良岩把弩递给艾文,“用这个看,在那边一课树下是不是有两个穿黒长袍的人?” “从这里看?嗯?喔哦!您这是什么武器?”艾文跟雷夫他们见到瞄准镜时的反应一样,吓了一跳,然后他从瞄准镜里面顺着良岩指的方位看去。 “混蛋!果然是他们!”艾文逐渐看清了良岩说的那两个穿长袍的人,“是死灵法师,只有他们才会用魅惑法术来驱使这些兽人!” “死什么?”良岩没听清楚。 “死灵法师,您不知道这种邪恶的魔法师?”艾文很奇怪良岩这样的“魔法师”居然不知道死灵法师,“他们是整个大陆上最邪恶的人,只跟邪恶的生物为伍,是所有光明生物的敌人。他们为了获取力量,无恶不作,用活人当祭品,甚至连死人都不放过……五年前的那场大战,我们杀了不少死灵法师,最近几年在天际省几乎见不到他们了,不过最近一年多,有个名叫莉莉和阿曼达的佣兵团在到处作恶,从来没有人见过她们的真面目,因为她们手下从来没有留过活口。这个佣兵团正被天际全省通缉,没想到今天跑这里来了。” “女人?他们都很强大?” “嗯,从名字看,似乎是女人,没人见过她们的真面目。”艾文冷静下来想了一下说,“这两个应该是学徒级的,只能驱使很少的生物,而且自己本身的力量很弱,要是高级别的话,不光不会只有一队狼骑兵,早就攻上来了。” ; 第三十三章 打怪 就在良岩被围困在望溪堡,准备跟凶残的狼骑兵死磕的时候,往雪漫城方向,离望溪堡有一天路程的一个旅馆的客房里,有两个人在小声的谈话。 “老约翰,你找的那两个人可靠么?” “少爷,您放心!这两个死灵法师虽然是学徒,但是心狠手辣,下手干净利落,从不留活口。咱们以前很多事都是找他们,而且他们一直不知道咱们的身份,绝对安全,没人知道是咱们出手。” 谈话的这俩人,赫然就是在溪木镇被良岩他们吓跑的白狮家族小白脸少爷肯特和管家老约翰。他们这票人从溪木镇出来就没敢停下,一路狂奔,赶了一晚上外加一白天的路,赶到了这家旅馆。 白天稍早一点的时候,老约翰联系上了经常替白狮家族干脏活的两个死灵法师学徒。先付给他们二百个金币,让他们打劫在望溪堡的一个商队。老约翰重点提到其中有个黑发年轻人带着一件精致的武器,并详细描述了良岩和弩的样子,让他们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杀死那个带武器的人,并把那件武器带来,然后再付给他们三百金币。 “那就好!我要让那个混蛋死无全尸!敢招惹本少爷,哼!”肯特到现在还恨的牙痒痒。 “对对,少爷,让他知道厉害!我想这会儿那边已经围上了,可能已经得手了吧。” “嗯,明天一早叫人去看下,回来跟我仔细的描述下那个混蛋的死状!” “是是,少爷您放心,明天一早我就安排,让他骑最快的马去望溪堡,估计明天下午咱们还没到雪漫城就能听到好消息。” “嗯,就这样吧,我要休息了,累死我了,要是在赛洛迪尔,白狮家族的人能被人欺负到这样!?混蛋!”又跟老约翰抱怨了几句,肯特骂骂咧咧的自顾自的一头扎到床上,亡命徒一般窜了一天一夜,可把这个糠心萝卜给累坏了。 就在肯特这边开始做美梦时,包围圈中的良岩跟艾文还在紧张的盯着北方的狼骑兵。 “阁下,我看他们今天晚上可能不会进攻了,您看那两个家伙好像在吵架,应该是怕了,哈哈!”艾文从瞄准镜里面一直在看狼骑兵的主人——两个死灵法师学徒。 “嗯?给我看看。”良岩一听,心想不好,要是真不来的话,天亮了可能更危险。 据艾文说,如果有援兵,估计最快也得三天后了,而且前提是有人知道望溪堡被围困。良岩拿过瞄准镜仔细观察那两个死灵法师,本来天黑看的不是很清楚,但是之前两个人居然嚣张的点上了火把,对着城堡指指点点的样子,果不其然,两个家伙确实在是在争吵什么。 良岩他们猜的没错,一高一矮两个死灵法师学徒的确是在为了是否立即发起进攻而争论不休。 而且围困城堡的正是臭名昭著的“莉莉和阿曼达佣兵团”,唯一错的地方就是,两个死灵法师学徒不是女人,而是两个裤裆里面带把的。 之所以起个女性化的名字,主要是掩人耳目。 两个家伙平时不“干活”的时候,就混迹在各个领地之中,以正常人的身份招摇过市,在城门口和酒馆门口,有人在围观通缉他们的告示时,他们两个有时也在人群里,甚至就在旁边酒馆里面“接单”。 今天早上和中午他们俩居然接到两份“大单”,而且目的地只有一个——望溪堡,只是目标不同:早上是一个看不清面貌的长袍斗篷“陌生人”,要求杀掉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小男孩,带着脑袋去换三百金币;中午是一个“熟人”老头给了二百金币,要求杀掉一个黑发年轻男人,并带回他身上的一件武器,然后再给三百金币。 依照他们俩的行事规则,从来不会强攻有士兵守护的城堡,只会在野外袭击抵抗力更小的目标。 但是这次的单子油水太厚,再加上他们俩这一年多来从来没有失过手,金钱和信心双重影响下,两个人准备试一下。 本来之前的预想,应该早就让狼骑兵们冲上去。那么矮的城墙,即使背负着二百多斤的兽人,巨狼也可以扑上去,而且城墙上也没有多少士兵防守,跟以前一样把人全杀光,值钱东西全拿走,再找到老头要的那件武器,然后完事大吉,简单而且回报丰厚。 结果就在刚才,漆黑的城墙上突然出现了一大片强烈的白光,把城堡周围照的雪亮,两个家伙吓了一大跳,然后意见就不统一了。 “是光明魔法!那里面是不是有个光明魔法师?”高瘦子说。 “不会吧,如果有的话,那两个主顾能不告诉咱们?”矮胖子接茬。 “那这些白光怎么解释?真有魔法师在里面的话,这些狼骑兵上去就是送死;如果只是用的魔法物品,能发出这样强烈的光明魔法的,绝对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起的,而且说不定还有更厉害的在等着咱们。两种情况无论哪种,咱俩肯定都对付不了!”高瘦子在打退堂鼓。 “可是咱们收了那个老家伙二百金币,两个都做完后还有一共六百金币,这些钱够咱们快活一阵了,要是就这么走人会不会得罪他们?两个家伙看起来都挺有背景的。”矮胖子很不甘心。 “命要紧还是钱要紧?得罪就得罪,大不了退给他们钱!哼!坑咱们一道,还要跟他们算算账呢!估计他们在这个地方也是没办法,要不还找咱们来干这些脏活?” “那就这么走人?真可惜,还以为能跟上次一样,说不定还能弄个女人玩玩。” “别墨迹了,走人!” “嗯?等等!”正当两个家伙商量好了准备撤的时候,忽然看到对面的城墙上有变化——城墙上雪亮的光源好像有些减少,还有些在减弱。 于是还不死心的两个死灵法师学徒决定等下看看。 “难道是魔力不济,用光了?” “有可能!快看,又暗了很多!” “看到了,他们在城墙上乱跑,你听!还有人在哭叫!”随着城墙上的白光开始有些变暗,两个死灵法师学徒依稀看到城墙上有好些人影“慌张”的跑来跑去,而且好像还有些类似“怎么办啊!”“死定啦!”“居然用光了!”之类的哭叫声顺着风传过来。 “哈哈!果然是魔法物品,东西不行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妈的吓老子一跳!”矮胖子兴奋的手舞足蹈。 “再等一会看看,如果还是继续这样,就让狼骑兵冲上去!”高瘦子很谨慎。 “嗯嗯,泽尼萨尔圣灵在上,到手的金币一个也跑不了!我快等不及啦,哈哈!”矮胖子很是虔诚的拜了一下商业之神——两个混蛋真的把杀人越货当做是正当买卖来干了。 两个“买卖人”从外面看到的情况基本属实,城墙上的光源确实开始变暗或者直接灭掉了。不过当然不是什么“魔法用光”的原因,而是良岩指示在城墙上的商队护卫干的,甚至正北面城墙上亮着的仅两个手电也关掉一个,调暗一个。 同样,那些在城墙上来回奔跑并“绝望”的大声呼喊的人,也是良岩安排的。 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示敌以弱,人为造成城堡内毫无斗志并且混乱不堪的假象,引诱对面的敌人进攻。 从本心讲,从小就“示人以弱”的老实孩子良岩,向来不喜欢跟其他人发生冲突,今天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一万个不情愿,不过现在看来也只能这么做了。 趁着这会儿占着天时地利——有城墙,有南风,有强光,还有“利器”辣椒素,人手也不少,跟这些狼骑兵打上一场,说不定还有机会。 如果对面的狼骑兵等到天亮,再从东西两侧冲上来,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堡里人说不定都得搭在这里,自己也异界两日游,然后嗝屁。 跟丫的死磕了!我肯定也有主角光环,死不了!良岩这样安慰自己。 如果良岩知道对面两个死灵法师学徒并不准备等到天亮,而是已经准备放弃进攻直接走人,却被他的“妙招”留下来以后,不知道会有什么想法。 “咚咚咚……”当城墙的军用手电陆续变暗并关掉大约一半,跑动的商都护卫们气喘吁吁时,对面进攻的战鼓“适时”的响起。 “这些杂碎要上来了!都撕开袋子准备好!” 良岩并没有越俎代庖,所有指令都由艾文藏在正背面城垛后面的士兵们下达。一是良岩从来没有任何战斗经验也从来没有给谁下过指令,二是这些士兵平时习惯了听从艾文的指令,由良岩下令的话,就怕关键时刻掉链子,但他还是提醒士兵们都把口罩和风镜带好。 在毫无节奏感的鼓声中,整整一队十二骑狼骑兵被两个死灵法师学徒召集起来,不准备再不等了,现在就要进攻。 他们选则从正北方的城墙突破,东西两侧的城墙上光源比之前少了很多,但实际上还是很亮,而正北面“只剩”一个光源,看起来比一个普通的火把亮不了多少。而且正北面城墙塌了一个大口子,虽然有些长枪插在那里当拒马,但是这点高度的拒马,还不够狼骑兵一跃的高度,怎么选也是正北面城墙最合适。 两个死灵法师学徒骑着马,矮个子举着两个大火把,高个子敲着战鼓,驱动前面的狼骑兵开始向着望溪堡小步跑动。 到了大约三百米左右的距离上,两个死灵法师学徒停下来,他们似乎对攻城很有经验,知道这是守城部队有可能持有的远程武器的射程极限。 再看城墙上,似乎没几个人了,看起来是都吓的躲起来了。 “突击!”高瘦子突然一声大喊,手中敲打战鼓的节奏开始急速加快。 狼骑兵们随着这一声令下,骤然加速,并嚯嚯怪叫着,轮着手中杂七杂八形状怪异的武器,有血迹斑斑的狼牙棒,有歪歪扭扭的铁锤,还有纯粹一截树干上包一层铁皮做的木棒,向着城堡冲过去。 “进攻进攻!杀杀杀——!一个不留!哇哈哈哈……哎呀对了,给我留个女人!”矮胖子在后面激动地语无伦次。 这时墙头上却没有大动静,只有艾文在紧张的盯着北方一百五十米左右的地上,黑暗中若隐若现的一堆白色的石头。 “开始——!”当十二匹巨狼驮着呼号的兽人刚冲过那堆白色的石头时,艾文突然大喊一声。这个位置是几次“演习”中,根据风俗测出的最佳“撒料”距离,太近和太远都可能出现撒出的“恶魔的胭脂”覆盖不到的情况。 蹲藏在城垛后面的九个手里有辣椒素的士兵听到命令后,立即站起来,加上艾文,都举起一只手开始往风中快速撒出,然后再继续撒第二袋。良岩同学手里存货多,一次撒四袋,撒完后再撒四袋。 就这样,二十八小袋辣度达到一千六百万的辣椒粉,在持续的南风中形成一大片连续的微红色“云团”,向着狂奔而来的狼骑兵们盖过去。 下面的狼骑兵们并不知道城墙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墙头上突然站起来十来个人,当然这并没有让这些凶残的生物有任何一丝害怕,它们反而为即将到来的杀戮感到更加兴奋。 随着呼嚎的声音更大,巨狼的脚步更快,它们已经冲进距离城墙一百米范围内,正常情况,接下来几个呼吸间就它们就可以冲到墙根下,再跳上墙头,一场期待已久的屠杀即将展开。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 黑暗中的呼嚎声在接近城墙五十米的时候嘎然而止,十二匹巨狼和兽人就像同时被人用破布塞住了嗓子,紧接着咳嗽和喷嚏声传来——它们被辣椒素云“盖”了个正着。 由于能见度低,巨狼和兽人都睁大了眼睛,而且跑了几百米,它们的呼吸变得急促,血液循环加快,这都无形中加剧了辣椒素的反应效果。 “开灯!”良岩此时已经确认辣椒素起作用了,于是通知三个方向的城墙上的人把身边的军用手电打开,推到强光模式。雪亮的电光瞬间铺满了望溪堡三个方向,接下来,城墙的所有人都看到了终身难忘的一幕。 狼骑兵们已经随着奔跑的惯性冲到了城墙三十米内,但是速度已经减慢到几乎停下来,奔跑的方向也不全是正冲着城墙。辣椒素同时充斥着它们的眼睛,鼻孔,嘴巴和喉咙等这些最柔弱的部位,越来剧烈的灼烧感和刺痛感让它们变得疯狂,却毫无办法。 有的巨狼来回转圈子,甚至把肩上的兽人甩出去,而被甩到地上的兽人却“毫不在意”,因为它正在闭着眼睛忙着抓喉咙;有的闭着眼睛乱撞,直到撞上墙根上的长枪拒马,蹬几下腿挂在拒马上死去。 大多数的巨狼都停下来无助的原地打滚哀嚎,而大多数的兽人都从狼身上滚下来。 它们比巨狼更惨,因为除了面部器官以外,裸露在破烂盔甲外的皮肤也是辣椒素的侵害对象,这种浑身上下被火烧一样的感觉让它们都把能摸到到的皮肤都抓了个稀烂,脸上,喉部,胳膊,前胸,大腿,红色的鲜血加上绿色的皮肤,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感觉格外瘆人。 “还等什么?!弓箭!投枪!”艾文咽了口口水,突然反应过来,大声命令道,“让它们都变刺猬!” ; 第三十四章 升级 一场诡异的战斗开始了——战场上只有一方在攻击,而另一方毫无进攻意识,甚至没有反抗。 攻击的一方当然是望溪堡城墙上的艾文他们。 “所有会用弓箭的用弓箭,不会用弓箭的全用投枪!不用紧张,瞄准再射击!” “我射中两头狼啦,哈哈,那谁再给我搬一捆投枪!” “弓箭手,瞄准东北边那个兽人,别让它跑了!” “混蛋,怎么还不死?再给你一下!欧拉夫,伊高,兄弟们给你们报仇啦!” …… 墙头上人来人往,口罩下面传出的走了调的呼喊声起此彼伏,商队的护卫们也加入进来,看起来毫无硬碰硬的那种战斗的紧张感,只有一副“忙碌”的景象。 反观城墙外面的狼骑兵们,只能用“悲惨”来描述它们的处境。 视觉,嗅觉,味觉都被剧烈的灼烧感代替,每次呼吸都像是吸进了一团烈火,让疼痛感更加猛烈,听觉对他们来说有没有几乎不重要了。 十二个兽人和十二头巨狼在城墙下面乱成一锅粥,当被弓箭或者投枪击中后,却只有轻轻的呜咽声,因为它们的嗓子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 已经被杀死快一半的狼骑兵们当然很明白自己所处的境地,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会出这种状况,但是还没失效的听觉告诉它们,今天晚上的屠杀目标反过来正在屠杀它们。对此它们无能为力,眼睛睁不开导致方向感也没有,感觉到处都是敌人来的方向,似乎只能等着被杀了。 它们其中一些开始发狂,有个兽人开始轮着手中的武器朝着四周乱打,直至将附近一个兽人脑袋敲碎,然后被城墙上来的几只投枪钉死在地上,有头巨狼甚至将在跟前趴在地上打滚的一个兽人给活活咬死,从腰部啃成两截…… 它们这一发狂,出事了。 一个兽人摸爬到一头发狂的巨狼身上,大概想逃跑,但它没想到巨狼狂乱中不听指令,原地转了几圈居然冲着城墙奔跳而来,方向正好是良岩所在的墙垛位置旁边城墙坍塌的那个缺口。 因为巨狼奔来的速度时快时慢,路线忽左忽右,城墙上先后投出的几支投枪都没有击中它们。 正处在缺口左侧城墙上的良岩刚才已经射出一箭,正中一头“活蹦乱跳”的巨狼,为了保证杀伤效果,还把弩箭头在撒空的辣椒素袋子里面滚了滚。 现在他刚不慌不忙的上好第二支加了料的弩箭,端起弩,转身准备找下一个目标,结果就看到一个血绿色的硕大的脑袋从一旁“飞过”——狂奔而来的巨狼撞上了城墙缺口前的长枪拒马,被几只长枪扎了个透心凉,背上的兽人却由于惯性从缺口被甩进堡内。 在空中“飞行”的兽人无意识的乱舞的手臂,正打在良岩平端的弩上,巨大的撞击力把弩打飞,并把良岩也给带了下去。 兽人掉在空地上摔了个狗啃屎,良岩哎呀大叫一声,向后平沙落雁摔到了城墙下的盛放木柴的小木棚顶上,砸透了树皮棚顶,掉到木棚里面的柴垛上,也摔了个七荤八素。 良岩晃晃脑袋,掀开身上的一大块树皮站起来,刚走出小木棚,就看到跟他一起摔下来的兽人也站起来。 接近两米的身高,极为雄壮的身板,满脸满身的血污,在院内篝火的映照下,格外恐怖。大概是已经知道自己撞到敌人内部来了,狂躁的兽性让它不管浑身的剧烈疼痛,听声辩位,闭着眼冲着良岩的方向的地方就冲过来。 城墙上的人都看到了这一幕,但是搭弓射箭已经来不及,投枪也怕伤到良岩,无奈之下,艾文和两个士兵抽出长剑从城墙上跳下,向着兽人冲来,但是还是晚了。 “你大爷!” 良岩只来得及拔出一支电击枪,向着扑过来的兽人连续射击,将三发氮气推进的电击镖全射到兽人身上,并一直扣着扳机不放。 六条导线提供的持续的神经肌肉失能脉冲,让冲过来的兽人身体立即变得硬直,而强大的惯性却带着兽人的身体依然冲向良岩。 后面跟上来的艾文几个就看到,兽人在奔跑中突然倾下身子,冲着良岩顶过去,而良岩却只做着一个奇怪的姿势,双手托着个什么东西指向兽人,却毫不闪避。 结果兽人右侧金属护肩正好撞在良岩的前胸上,兽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良岩却倒飞回木棚内。 “哗啦”一声,木棚整个散架倒塌下来,良岩被埋在里面。 看到这种状况,艾文停下来,心想完了,被兽人这么撞一下,一个穿铁胸甲的强壮士兵也会被撞塌胸骨,更何况是没有穿任何盔甲,身体看起来很瘦弱的良岩。 难道这么一个从今天下午开始无偿救治自己兄弟,并设计这么一场大捷的神奇人物就这么被杀死么? “剁死它!给良岩阁下报仇!”早知道不让良岩上城墙,这场战斗根本不需要他亲自上,他完全可以坐在木屋里,喝着蜜酒等艾文他们把狼骑兵解决掉。 艾文正在暗自懊恼,就看到趴在地上的兽人又晃晃悠悠爬起来了,于是怒吼一声就要往上冲。 还没等艾文他们有新动作,就听到“哗啦”一声,良岩居然从那一堆木头下面暴起。 “混蛋!!!你这混蛋!居然把我的订货器给打碎了!”刚才被兽人顶飞出去,而且被埋在一大堆烂木头下面,良岩居然没有觉得身上有多痛,一摸胸前,坏了——订货器刚好就挂在良岩胸前的衣服里面,被顶了个四分五裂。 “碎啦,回不去啦——!”这是良岩在这个世界保命的手段,而且回家的唯一希望,订货器碎成这样,哪里修去?!这下良岩似乎有天塌了的感觉,看看不远处的兽人,似乎还准备再找准位置再来一次,这下他彻底怒了。 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良岩从脚边的乱木堆中抽出一根两米多长,大腿粗细的圆木,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就给那个兽人抡到头上。 “嗵”,伴随着一声脆响,还带着一丝瘆人的头骨裂开的声音,这个二百多斤的兽人再度飞出去十几米,撞到东侧城墙上,“噗通”一下又落回地上,没了声息。 似乎还不解恨,良岩再度上前,抱着圆木,一下一下的继续往地上的兽人身上砸,也不顾兽血飞溅了一头一身,嘴里还恨恨的喊着:“你们这些杂碎,杂碎!无冤无仇的非得来惹我,混蛋,混蛋!你给我起来,起来!……” “呃——阁下?阁下?”艾文几个在后面看的有点傻,这是什么咒语,居然可以让一个瘦弱的人强壮到这种地步——良岩喊的是华夏语,几个重复的词,被他们当成了某种高深的咒语——难不成是魔武双修?眼看地上的兽人就要被良岩砸成饼了,于是艾文上前拉住良岩,“它死了,阁下,它已经死了。” “嗯?!什么?”良岩一回头,满身的兽血把艾文吓了一跳,良岩抹了一把风镜上的兽血,看了看地上的兽人尸体,愣了愣,“死了?噢——是死了……” 良岩扔掉圆木往后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一堆柴垛上,扯下口罩和风镜,也不说话,就只是直直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一点也没有打死兽人后应该有的喜悦感。 “队长!外面的都收拾干净了,没活的啦!”这时城墙上有个士兵向艾文汇报战况。 “哦?好,我看看!”艾文闻言一喜,急忙跑到城墙上查看外面的情况,并在强光手电的帮助下,开始数尸体。 “一对,两对,三对……十一对半,加上良岩阁下打死的那个兽人,正好一队狼骑兵,一个也没跑!哈哈哈……”就这十来个士兵加上一帮商队的护卫,轻松搞定一队狼骑兵,己方无一伤亡,这种战绩即使在五年前大灾难,天际省精英云集对阵死灵大军时,也极少出现,艾文心里的成就感简直无以复加! 就在艾文高兴地在心里默念圣灵保佑时,一个士兵大叫:“队长,看那边是什么?” “嗯?”艾文顺着士兵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离城墙三百米左右的北方有两支火把。对了,外面的狼骑兵是搞定了,还有两个死灵法师学徒在后面跟着呢。 “不能让这两个混蛋跑了!”死灵法师的能力主要在迷惑和召唤亡灵,毁灭系比如火球术,风刃术等等打击性的魔法不是强项,起码学徒级的死灵法师掌握不了多少,所以艾文现在不怕他们,而且为了不让他们把已经死去的兽人和巨狼转化成死灵,也必须有所行动。 “其他人保持警戒,看护好良岩阁下!”良岩现在的样子让人有些担心。 艾文让人拉动绞盘,把铁栅栏拉起来,带着七个手下每人骑一匹马,都拿着一个绑在投枪上的强光手电,冲出望溪堡后分成两队,从东西两侧绕过辣椒素覆盖的区域,向着两个死灵法师学徒抄过去。 再说那两个跟在狼骑兵后面,准备拣落果子的一高一矮两个死灵法师学徒,两个货早吓呆了。 当看到从墙头上突然站起来那么多人时,他们就觉得有点不对头,紧接着整整一队狼骑兵突然像是犯了病一样,在城墙下面“跳着舞”让人家屠杀,这时候他们终于明白是上当被骗进陷阱了——城堡里面要么藏着个大杀神,要么藏着大杀器。 就在望溪堡的大门里突然冲出两小队骑兵,向着自己包抄过来时,两个家伙才想起来要逃跑。 但是,两人来时没想到要逃跑,根本没有安排好退路。就这样打着火把在荒地里盲人瞎马般乱跑,能跑的过打着强光手电的八人围堵么? 十五六分钟后,艾文和手下就回来了,多了两匹马,马背上打横驮着两个五花大绑的死灵法师学徒。 艾文带着人回到堡内时,看到良岩正站在院子里活动腰腿和胳膊肩膀,脸上看起来已经没有刚才失魂落魄的样子了,艾文心想,大概是刚才用力过猛,脱力了。 实际刚刚过去的几分钟。良岩的心理经历简直可以说是冰火两重天。 出去抓捕死灵法师学徒的一行人刚走,良岩就从乱木堆里把已经后壳严重变形,屏幕四分五裂的订货器拣出来,放在手里看了看,心情极度惆怅,长叹一声:“完了,真是回不去了,这个哪里修去,唉!” “不用修,买新的就可以!”一声熟悉的女声在脑海中响起。 “哇!”良岩被吓了一跳,拿着订货器跑到光亮处,翻来覆去细看,屏幕和零件的碎片随着良岩的翻动,稀里哗啦掉了一地,“你没坏?都烂成这样了?” “我不在订货器里面,我的实际位置在您的大脑内部。” “呃,什么?那,那那——为什么,这个订货器,那个显示画面,订货……”良岩被喜悦激昏了头脑,语无伦次。 “最早时跟您讲过,是为了方便您跟总部那边沟通,才在您的订货器上面做了下修改。” “噢噢,明白了,怪不得刚来时我的头疼的厉害,原来——”良岩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只不过损失了个千把块钱的订货器,等过几天攒够能量随时可以买一个订货器,或者再买个更好的平板电脑来用,“有个东西在脑袋里面的感觉,还真是,呵呵,也不错。” “对了,”平静下来的良岩准备整理一下自己,结果转头看到趴在墙边的兽人尸体,他指着兽人尸体问郁金香,“我刚才是怎么回事,哪来的那么多力气,你之前不是说守护之石改造我身体的效果很缓慢么?” “肾上腺素。”郁金香回答的很干脆,“您刚刚因为激动而分泌的肾上腺素,激发了这种身体改造的速度。” 肾上腺素是由人体分泌出的一种激素。当人经历某些刺激(例如兴奋,恐惧,愤怒等)分泌出这种化学物质,能让人呼吸加快,心跳与血液流动加速,瞳孔放大,为身体活动提供更多能量,使反应更加快速。 一听到医学名词,良岩的“医生身份”马上做出反应,脑中出现这么一段“记忆”。 “你是说,每次我体内分泌肾上腺素,就会让我的身体力量、速度和魔法吸收的提升速度更快?” “是的,快很多。” “那不就是,就是打怪——升级?” (顺手点下收藏和推荐呗。) ; 第三十五章 审问 “如果您非要这么理解,也可以。但是您所处的是真实的世界,请不要当成游戏,这里没办法存档的。” “知道知道,貌似昨天晚上跟那个白狮家族的小白脸对上的时候,也紧张的不行,应该也分泌了不少肾上腺素吧,早知道当时就揍那个孙子。后来怎么不提醒我?我买套仿古的板甲也行啊。” 良岩昨天晚上买完电击枪后就开始挑选防护装备。 考虑到现在所处的世界处于冷兵器时代,发生的冲突应该多数是近身冲突,所以需要防护强度高,覆盖全面的防护装备,并且重量要适中。 先搜到艺术品类目,看了不少仿古的现代合金材质的板甲。虽然按订货器页面的介绍来看,这些板甲不光是精美的艺术品,实际上本身就是实用的精致铠甲。唯一不合适的地方就是,连头盔,胸甲,护腿,护臂,护胫和护手等其他配件,加起来多数都要一百斤以上。 良岩自己连皮带毛还不够一百五十斤,要是穿上这么一套百十斤的罐头皮,整个就二百五了。不用说跟人动手,就连正常走动也困难,估计就只能当个人偶干站着,所以干脆就算了。 然后看了几套武装警察用的防护铠甲,据说有防弹功能。倒是从头到脚都包裹的严严实实,还带防爆盾牌,看起来也很“拉风”,重量三十斤以内,但是防护力有限,仅仅有三级以下防弹能力。 毕竟只是对付老百姓用的,防个石块、酒瓶子、木棍的时候较多,偶尔有手枪也没问题。 不过这样的铠甲要是遇到这个世界的冷兵器,近距离来一下,还真不好说,很可能就不“拉风”,是“拉稀”了。 一直就听说华夏的防弹衣物美价廉,在国际上供不应求,良岩首先就开始搜索华夏产的防弹衣。结果,因为“某种原因”,国内的军品不对私人出售,没办法只好选欧美的产品。 最后看中了一套美国产的军用防弹衣——号称防护力最强,却因为价格高太高,被美国政府拒绝采购的龙鳞甲。 这种防弹衣具有四级+的防护力,属于单兵防弹衣中最强的级别。 龙鳞甲是由一片片的,酒瓶底大小的圆形陶瓷防弹瓦排列而成,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传说中的龙的鳞片。 这种结构能有效阻挡近距离多数口径的突击步枪射击,甚至能抵御钢芯穿甲弹,保证使用者本人身体不受任何伤害。 而且对冷兵器时代来说,龙鳞甲的结构比起常见的插板式防弹衣,还有另外一个优点,就是结构“松散”,甚至可以随着身体的扭动而变型,跟一套古代金属鳞甲几乎没多大区别。 但是这种防弹衣的默认设计都是背心样式,虽然可以加装护颈,敌人依然很容易就对暴露在防弹衣外面的身体部分进行攻击,比如胳膊,腰部,对于良岩这种冷兵器战术小白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好在龙鳞甲的生产公司提供定制服务,良岩就按照冷兵器时代的需要,定制了除了头盔,手套和鞋子以外的适合自己体型的全身甲。 每个部位均采用比合金瓦更轻,强度更高的陶瓷防弹瓦。 备用的陶瓷防弹瓦另外多订了一百片,这些总共花了近两万美元,大约五十个金币,过下订单后还要过几天才能拿到。 在这个北方地区的夏天,气温大约二十多度,所以良岩没有先买被戏称为“中暑衣”的插板防弹衣,只买了一件软质的凯夫拉防弹背心,暂时先顶着。 这背心里面填充的是一种糊状液体,平时保持很好的柔软性,使其像普通衣物一样贴着身体,但当受到高速撞击时,这种液体就会瞬间板结,大大增加受力面积来减少撞击产生的损害。 这也是刚才挨了兽人一记猛撞后,胸口的订货器被撞的变型碎裂,良岩却没有受伤的主要原因。 从刚才良岩对自己身体状况的感受来看,穿一套全身金属板甲,一点问题也没有。 “其实经过我对您从昨天晚上到现在的身体情况评估,得出的结论,肾上腺素并不是立即发挥作用,每次需要大约二十到二十四小时的反应时间。” “哦——误会了。”良岩攥了攥拳头,感觉双手刚才抡了一通木棒之后,依然充满力量,“那么就是说,再过一天左右,我还能变得更强壮,更敏捷,更那个——能吸魔法能量?” “是的。” “如果我要是买些成品的肾上腺素针剂来注射,那——我不就,就,就无敌了?” “理论上成立。但是您要考虑几个方面。第一,人工注射成品肾上腺素,对身体产生危害的几率较高;第二,经过两次反应,您在守护之石获取的能量已经基本被肾上腺素消耗完毕,如果您还需要身体继续强化,那您需要再获取更多的这种能量。” “啊?这,这还真是好事多磨,这我哪里找去,呵呵,算了,现在不就很不错了么!” 而且,即便再找到这种能量,良岩也不打算再分泌肾上腺素了。 安全第一啊——每次身体分泌肾上腺素都必须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就像过去的三天经历的任何一种情况。 即便过几天可以穿着四级防护力的全套龙鳞甲,仅仅靠着铠甲就可以万事无忧么?良岩可不这么认为。 最重要的是不挨打! 他打定主意,等进了雪漫城,就找个店面宅着,只做买卖,赚够钱攒够灵魂石,立马回家。 天性有点小乐观的良岩,用力跳了一下,就感觉身体轻飘飘的,一下居然能原地跳起近两米,颇有点不适应。 “哇哈哈,请叫我大力哥!跳高哥!” 等回地球后,哥就牛啦!哥可以……可以干什么呢?这么大力气,去参加体育队比赛?嗯,等等,估计不等开赛,分分钟就要被有关部门捆去做活体实验。 不敢暴露自己的实力,加入国家部门? 不大可能,自己这个宅男性格,除了登山驴友以外,不被逼着,任何出头露面的场合都不想去。 有魔力也不会用,难道就只能入黑帮,在街头跟地痞打架?倒是在老妈库房卸货时,可以多搬几个箱子…… 这——貌似也没什么可牛的。 好吧,好歹在这个世界还有用,安全系数高点不是么。良岩很期待一天后的第二次“反应”结束后,自己的身体会强化什么程度。 良岩从乱木堆里翻出被甩掉的x3电击枪,重新换上新三发电镖弹,插回枪套。 掉在墙边的弩拿回来检查一下,背到身上。 将已经发射出的电镖从兽人尸体上拽下来,金属导线连着树脂弹匣,还有沾血的口罩一起扔进院内的篝火中。 “这血真臭,等下都得烧掉!”有着外科医师身份的良岩并不害怕兽人的尸体,他皱着鼻子闻了闻身上的味道。 在良岩看来,不管多少钱买的,沾了臭血的衣服就洗不干净了。 正在想着等下怎么能洗个热水澡,良岩就听城墙上的士兵大喊队长回来了,拉起铁门后,艾文一行人马小跑近院子。 “阁下,两个都抓回来了!您看怎么处理?” “噗通、噗通”两声,两个黑色的肉粽子被摔到地上,艾文上前拉起高个子那个,拖到良岩跟前。 “男人?”良岩有点诧异的看着跪在面前的粽子,棕色头发,白色皮肤,胡子拉碴,怎么看也不像是叫“莉莉”或者“阿曼达”的样子。 “哈,是啊,我们也觉得纳闷,这俩货居然给自己佣兵团起个女人名字,另有其人也说不定。” “该怎么处理,还是就交给你们吧。”别人的地盘,别人的俘虏,还是由别人做主。 “说吧,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围攻我们?”艾文拉掉高个子死灵法师嘴上堵着的烂布条,把长剑驾到他的脖子上,“不说老子活劈了你!” 跪在地上的高个子死灵法师,抬起头来向着围着他的众人看了一圈,发现一个个的脸上眼上都带着奇怪的罩子,又盯了唯一能看到脸模样的良岩一眼, “哼”一声,低下头歪向一边,谁也不理。 “嗯?还挺有骨气!”艾文一看火了,好家伙,被抓住了还这么硬,“不给你来点真格的,你不服是吧?” 正当艾文气急败坏的准备找点什么刑具给这个家伙用上的时候,就见良岩飞起一脚,脚尖狠狠的踢在了这个家伙的下巴上,直接把他踢了个后空翻,趴在地上直哼哼。 艾文抓着头发把他扯起来,满口鲜血,牙齿掉了一地,下巴好像被踢碎了。 “阁下?这是?” “我看他似乎在念咒语。”良岩一边指着墙边的兽人尸体,一边在想:我这是精神分裂了么?以前的我的性格,可没这种攻击性,从来就只有被老妈吼,被同学欺负的份,难道我的性格不随老爸,而是随老妈?我这也太狠了吧…… 刚才高个子的死灵法师学徒一歪头,良岩就感觉到空气中有一阵魔法元素的流动,经过郁金香的确认,发现有一股魔法能量从这个死灵法师学徒的身上往墙边的兽人尸体那边“流动”。 良岩其实没看到他是不是念什么咒语,也不知道他具体要干什么,不过,怎么看也不是要干好事的样子,总之,先下手为强吧! “混蛋!还不死心!”艾文顿时被惊了一身冷汗,这家伙歪着头并不是表示不屑,而是在发动招魂术。 艾文四年多前亲眼见到过类似的状况,如果招魂术成功发动,那具兽人尸体会转变成一头死灵生物,短时间内激发身体内所有的潜力,力量暴涨。它不怕疼痛,极度嗜杀,会攻击附近除了控制者以外的任何生物。 突然发动之下,只怕在场的这些人有一半要遭殃。 “所有人都听着!除了哨兵,其他人都去处理尸体!”艾文从身边一个士兵手里拿过一柄巨斧,抢上前一步,把兽人尸体的头给剁下来,开始下令,“快!把所有的尸体都烧掉,别忘了把头砍下来,那是咱们领赏的的凭证!” “轰”一声,除了良岩艾文二人之外,其他在场的士兵和护卫都跑出去打扫战场,旁边的兽人尸体被拖出去,艾文剁下来的兽人脑袋也被搬出去插到一支长枪上,竖在城墙外面。 (顺便点下收藏推荐呗); 第三十六章 战利 一 当高个子华丽的后空翻时,矮胖子又尿了,为什么说又?因为刚才被艾文的骑兵赶上时,他已经尿过一次。 他可没有高个子那么有种,艾文刚拽下他嘴里的布条,他就变成个大竹筒,光知道往外倒豆子了。 从今天为什么来望溪堡,怎么打算的,到之前都干过什么,窝点有几个,怎么联络,最近干过几次活等等,要不是良岩抬了抬腿,让他闭嘴,估计这个怂货要把他从小尿了几次床开始,干的那些坏事全说出来。 原来是冲着我跟阿米拉姐弟俩来的!良岩冷哼一声。 哼,一个老头,想要良岩的武器再要他的命,还出手这么大方的,也只能是白狮家的那个老管家。 良岩这会儿其实也没多么生气,本来就结下生死怨了么。那么大的家族背景,在一个山区小镇上的几百个乡巴佬面前,狠狠的吃瘪出丑,不出点狠招才怪。 当然,这只会让良岩做起食盐买卖来毫无顾忌:你们来武的,我来文的,断你一条最主要的命脉,看谁狠。 只是,要对付阿米拉姐弟俩的那人是什么情况?从姐弟俩的表现来看,肯定是逃亡来的,具体的情况姐弟俩不说,良岩也不想问,问多了对姐弟俩来说可能更危险。 这两死灵法师学徒接单接的很“专业”,杀人拿钱,从来不问雇主是谁。 让这个矮胖子描述那个要对付阿米拉姐弟俩的雇主样子,他就只说是第一次跟那人交易,那人戴着面罩,穿着最常见的那种黑色斗篷,全身罩住,说话声音嘶哑,其他体貌特征都描述不出来。 唯一确定的是,“交货”的地点,就在往雪漫城的方向半天的路上,有个废弃的小院子,那里是“莉莉和阿曼达”佣兵团的交易地点之一。 良岩开始有点内疚。 现在看来,对于望溪堡里不管是士兵,还是商人和护卫们来说,今天晚上的事件,完全是一场无妄之灾,跟他们完全没有关系。 虽然没有出现重大伤亡,而且这也不是良岩可以预料到的情况,事态也被基本解决了,但是依然有两个士兵被害,五个士兵受伤,还有就是,堡内几乎所有的人都受了好大一场惊吓。 现在院子里只有良岩和艾文,还有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矮胖子和已经不省人事的高个子,其他人不是在堡外收拾兽人和巨狼的尸体,就是在木屋里没有被通知可以出来。 良岩认为,越少人知道真相越好,万一其他人都知道了,难保他们不会产生怨言,发生不可预料的事端。 “艾文队长,由此看来,今天的事全都是因我而起,没想到让你们受了不小损失,我非常抱歉,我想……”良岩大包大揽,把阿米拉姐弟俩那份也扛过来,他打算给艾文他们作下补偿。 艾文从刚才的审问中也明白了事起的缘由,这个佣兵团今天是冲着良岩来的。表面上看,如果良岩不在望溪堡的话,今天大家都会平安无事。 但是艾文却不这么认为,他摆摆手打断良岩说:“阁下,请不要这样说。其实这个佣兵团常年在天际省流窜,作了不少案子,杀了很多人,而且按照这个家伙的交代,即便您没有出现在这里,他们这几天依然会作案,攻击对象不同而已。” “望溪堡的位置正好在雪漫城防御的边缘地带,就以前他们作案的习惯来看,附近这一带就是他们作案的最佳地点,而且攻击的对象很可能就是堡内这几支商队的某一支,甚至是他们全部。” “这样的话,奉命救援的肯定是我这支距离最近的巡逻队。之前有报告,在雪漫领地西北的萨默尔领地,有两支巡逻队被他们袭击,两队士兵无一存活,我们很可能是同样下场。” “所以,您没有必要抱歉,完全没有必要。相反,由于的阁下的睿智和您带来的魔法武器,还有您的神圣医术,全歼了这个佣兵团,拯救了我们所有人的性命!” 这么说似乎也有点道理。 但是良岩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正当他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负责看护伤兵的商队护卫从木屋里跑出来。 他告诉良岩,有个士兵的手鼓起一个大包,于是良岩把剩下的事全交给艾文处理,自己到木屋内查看伤兵。 是左臂折断的士兵哈尔,良岩给他检查后,发现问题不大。 刚才战斗开始时,他一直想出来帮忙,却又不敢硬拔点滴用的针头,急的他就像拴着项圈的小狗一样,围着挂药水的长枪乱转,于是就“鼓了针”。 良岩把哈尔手上的针头重新换下位置,又给五个伤兵都换上新药水,嘱咐他们不要乱动,滴完这一瓶,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当然了,首先得能活动。 良岩从伤兵房间里再回到院子里时,审问已经结束了,两个死灵法师学徒依旧被五花大绑,塞住嘴,不过现在已经脱光到只留一条短裤,被扔到墙角的狗笼子里,还有两个士兵看着。 院子里站满了人。 处理完尸体的士兵和商队护卫,之前被“赶到”木屋里的商人,还有阿米拉姐弟俩,几十个人都看着良岩。 这个人几乎凭一己之力,扭转了今天晚上这个死局。 “咳咳,”良岩很不习惯被众人注视,他朝众人尤其是阿米拉姐弟俩点点头,走近艾文问道:“接下来,还要做什么?” 良岩那意思,仗打完了,也打扫完战场了,该休息就都休息去吧,都挤到院子里干吗,明天还得早期赶路呢。 “阁下,还有点小事,”艾文轻松一笑,指着旁边之前良岩用来当手术台的长桌,“您看这些怎么处理?” 良岩一看,桌子上大小几堆“杂物”,在旁边几个“长枪手电”的照射下,似乎看到几个金币反射的光芒。 “这是?” “今天战斗的收获,士兵们收集起来的。阁下您看,要怎么分配?”良岩作为今天战斗最大的有功之人,艾文请他来主持分配。 哦?战利品!良岩倒是不在乎这些东西有多值钱,年轻人的好奇心让他对这些东西相当感兴趣。 “都有什么?”良岩搓搓手。 “嗯,阁下请看。”艾文上前指着最边上的一堆说,“这几个袋子里面,大概是七百金币,还有十几个银币和铜币,都是从那俩家伙的马袋里搜出来的。” 金币都见过了,就那样,没啥看头。七百金币,大约一百六十多万华夏币的样子,不过,依然没有让良岩有什么太特别的感觉。 在他看来,想要发财,几乎是分分钟就办得到,到了雪漫就好办。 良岩只拣了一枚银币和一枚铜币,拿在手里前后看了下,菱形的银币两面都是一头长角鹿的图案,方形的铜币两面都是剑齿虎的图案。 “这些是?”最大的一堆看起来像是几根烂铁棒子。 “这些是兽人们用的武器。木制的当柴火烧了,剩下这几把看起来应该是星陨石炼制而成。虽然看起来粗制滥造,但是只要拿到雪漫城,到铁匠街上找个好手,肯定能出几把不错的武器。星陨石矿石只有在野外偶尔能见到,这种材料是制作兵器和附魔武器的绝佳材料之一,在雪漫城很多铁匠铺和附魔师高价收购。” “噢,”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良岩走上前想上上手,一看那几根陨铁棒子脏乎乎的,上面都是锈迹和血迹,握把的地方乌黑油亮,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清理过。拿一下会不会得破伤风啊? 良岩一转身,又去看其他东西。 “那这些?这不是他俩的衣服么?这东西也有人要?”两件黑色的长袍上面的印记,忠实的记录着刚刚主人的遭遇:撕扯,捆绑,还有一顿毒打。上面沾满了泥水,鲜血,还开了不少破洞。 这种烂玩意,居然也可以算战利品,这个世界的人对敌人的“剥削”,可谓是到了极致啊。 “这是黑魔虫的丝做的法袍啊,阁下不认识么?”艾文觉得奇怪,像良岩这样的“上层”人物,怎么会不认识此物。 “黒什么?黒魔虫?什么东西?”良岩当然不认识,听都没听说过。 “呃,黑魔虫就是一种吐丝虫子,它的丝可以做成这样的法袍,据说可以增强穿着者的法力。泰姆瑞尔大陆几乎所有的魔职者,都至少会有一件这种丝做的法袍。这种法袍的价格极高,几乎是有价无市。”艾文给良岩解释了一下。 人手一件?是衣服太多,还是魔职者太少?有价无市,这些魔职者也太富有了吧。良岩听得有点云里雾里,不过依然没有上前继续查看法袍,因为他可以肯定,其中一件还在往下滴尿。 “请允许我为阁下说明这是一件什么样的法袍吧。”商人约瑟夫点头哈腰走上前来。 任何战利品要想转化为真正的利益,也就是金币,那必然要经过商人之手,而且经手的商人也会获得足够的收入。今天的战利品必然会由堡内的商人所消化,所以从战利品摆出来开始,几个商队的商人就都围过来,各自打算自己能吃下哪些。 本来按照规矩,在战利品的主人还没有招呼之前,商人是不能开口的。不过作为良岩的“熟人”,约瑟夫的地位在众人眼里又有些不同,所以他上前搭话,也就没人阻止。 见艾文和良岩都没有反对,约瑟夫就大胆上前,拿起两件法袍自己查看。在四个雪亮的手电灯光下,约瑟夫低头凑近布料,反复的查看,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他专注的样子让良岩忍不住腹诽:你不会打算舔一下吧? “良岩阁下,艾尔阁下,对于法袍的制作,在下略微知道一些,可以给二位详细的介绍一下。”约瑟夫最终还是没有伸舌头去舔,看了几分钟后,他很有信心的开始给大家解说。 “这两件法袍的布料其实就是丝绸。众所周知,丝绸是产自于大陆最东南方的黑沼泽行省,也就是亚龙人的地盘。一般人不会知道价格堪比黄金的丝绸,是怎么做出来的,但是我代表郁金香商会,曾经多次到黑沼泽行省做生意,了解到一些关于丝绸制作的信息。” “他们把一种叫天虫的虫子放到一种树上,这种虫子只吃这种树的叶子,长大后会吐出真丝,然后这些亚龙人收集真丝,最后做成丝绸。”约瑟夫见众人听的专注,说起来更是眉飞色舞。“这些天虫中,有些会发生变异,吐出纯黑色的真丝,亚龙人管这种变异的天虫叫黑魔虫。这些黑色的真丝做成的布料,有一种让魔职者快速回复法力的效果……” “天虫”?按华夏的文字写法,这不就是蚕么?但是从来没听说过有吐黑丝的品种啊,还有什么亚龙人,真难想象。难道这就是郁金香说的,不同环境下的生物多样性?良岩没有打断约瑟夫,继续听他说。 (顺手点下收藏或者推荐呗) ; 第三十七章 战利 二 “这种变异的天虫数量极少,产出的黑色真丝也很少,有人说,可能被他们自己给吃了,呵呵,四脚蛇天生不就是吃虫子的么。” “普通的丝绸衣物,卖到大陆其他行省,价格可以按同等重量的黄金计算。黑色真丝做的布料,那价格就要按百倍千倍计算。如果一件法袍全都用黑色真丝制成,那几乎就是天价了,极少人能负担的起这个价格。” “于是黑沼泽的亚龙人就把正常丝绸布料里面,加入比例不等的黑色真丝,按照添加黑色真丝的比例来销售,价格依然很高,不过至少有人能负担得起。啊哈!谁说这些小脑袋的四脚蛇都是笨蛋的!” “比如这两件法袍,就是加入了一定比例的黑色真丝做成的。”约瑟夫拿起一件烂法袍,“当然了,黑色真丝比例很少,寥寥的几十根,其他的就是染色的普通丝绸。” 良岩拉过旁边一支长枪上绑着的手电,强忍着恶心走上前去,顺着约瑟夫指的地方,用手电照着仔细查看。果然看到,在长袍的胸口位置,横向有十几条线,更黑更亮,感觉跟其他的丝质不同。 “才十几条这样的黑色真丝,能起到多大效果?”良岩表示怀疑,居然还有这种利器,那要是搞一件整个都是黑色真丝做的法袍,会不会瞬间“满魔”回家? “呵呵,阁下,像这样的法袍,在任何一个城市的成衣店或者魔法物品店,都是抢手货。具体的效果怎么样,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是感受不出来的,不过,”约瑟夫干脆把手中的烂法袍抖开,“您一定是魔法师,可以穿上感受一下。” “哎哎哎,别别,我信你了,快拿开——”良岩吓的往后一跳,“等我去雪漫城自己买一件更好的,这件还是算了。就说这两件值多少钱吧。” “值多少钱,嗯,直接卖是不行了,都烂成这样,拿回去还要抽丝,再重新制做成衣,这个成本……”一提到价钱,约瑟夫商人的本性又显现出来了,他又反复的看了下两件烂法袍,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开口“例行压价”,却被良岩打断了。 “约瑟夫先生,这些钱不是给我的,是给战士们和护卫们的,今天晚上要不是他们,咱们可都要没命了。” 良岩说的是实话,辣椒素再厉害,也顶多是起到临时的效果,更不用说毫无杀伤力的手电筒了。要是没有堡里这些士兵和护卫们,兽人们跑开后,洗洗脸漱漱口再回来的话,良岩实在想不出来,到时候还有啥招。 “这是他们的血汗钱,受伤的五位和被害的两位,他们的家人还指望这点钱过日子。还有,再想一下咱们将来的买卖,想好再出价。” “将来的买卖?将来——噢噢,”约瑟夫突然明白过来,两件破衣服比起将来的食盐买卖,连个屁都不是,他抬手“啪”的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对对,是血汗钱,血汗钱不能昧下。阁下,两件这样的法袍,在雪漫城郁金香商会的成衣店,全新的每件最多卖八十个金币,您看这两件我二百金币收下合适么?” 约瑟夫的报价,把旁边三个其他商队的商人吓一跳:这个约瑟夫向来以精明透顶闻名啊,今天怎么回事?正常情况下收购战利品,就这样的两件破烂,给几个金币就算不错了,好家伙,一下子给二百金币,这老头疯了么? 艾文也一脸惊讶。 以前他也卖过战利品,每次都被收购的商人压价压到脚后跟,今天怎么回事,就因为良岩几句话,这个一脸精明相的老头大出血了,而且一脸爽快,毫无肉痛的感觉。 周围的士兵们都很兴奋。 他们的军饷一年也不到十个金币,战争时期一般都靠战利品做补贴,而且他们的领主为了保持军队的士气,也允许他们这么干。近五年来,天际省根本没有像样的战争,偶尔会有打击盗匪的任务,也很少轮到他们。 听到约瑟夫的报价后,他们知道今天会有一个不错的收入,即便大头会被良岩拿走,剩下的如果每人分到五个金币,那就是半年的军饷呀。 护卫们也挺高兴,按规矩,这些战利品他们也有份,只不过少一些就是了,但是谁会嫌钱多呢。 “很好,约瑟夫先生非常慷慨,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不是么?”良岩对这个世界的物价一直还没有详细的直观看法,对于金币的购买力,他从溪木镇上略有了解,二百金币应该算是很大的一笔钱了,而且从周围众人的表现来看,约瑟夫给的价格应该相当不错。 约瑟夫现在很享受其他三个商人看他像看傻瓜一样的目光:哼哼,就尽情的笑吧,等我做起食盐的买卖,你们都得羡慕的哭鼻子! “看看最后这些东西吧,再给估估价,”良岩指着最后的一小堆东西问约瑟夫。 “是是,阁下少待,我先看下都有什么。”约瑟夫上前把最后的一小堆东西仔细的分开,两条白骨项链,两条白骨手链,做工很简单,就是把骨头穿成一串,在灯光照射下白森森的,拿起来嘎啦啦的让人心里发毛。 这玩意上一点修饰也没有,不带金银,也没有镶嵌宝石,约瑟夫拿不准,于是他拿起一串项链让其他三个商人一起看下,结果这三个商人也认为只不过是骨头项链,可能是死灵法师们戴的饰品而已。 “阁下,这几件东西,好像就这枚戒指能换钱。是银的,上面还镶着一小块宝石,我不是宝石商人,看不出是什么宝石,”于是约瑟夫放下白骨项链,捏起最后剩下的一枚戒指,左看右看,好一会儿才开口:“不过就这么大点的宝石,根本就像是下脚料做的,放在店里当新的卖,也卖不了一个金币。您如果不打算自己拿着玩的话,我出一个金币吧。” 良岩把戒指要过来,捏在手上靠近旁边的手电仔细看了下,看不出啥道道。银色的戒指不大,正面是个骷髅头造型,就在骷髅头的额头正中央,镶了一粒蚂蚁头大小的什么宝石,也看不出什么颜色。 “检测到可用能量。”郁金香突然开口。 “嗯?在哪?”良岩一喜。 “就在您手中的这枚戒指上,有很少量的可用能量。” “少量?你是说戒指上的这点宝石实际是灵魂石?” “是的,是否立即吸收?” 良岩有点拿不准。他感觉这个戒指有问题,具体哪里,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把灵魂石镶到戒指上呢,是魔法物品?要是按照体积来算里面的魔法能量的话,那基本没有多少。纯装饰用?在灯光下面仔细看才能看到的东西,能起得了什么装饰效果。 算了,想不出来就不想了,干脆吸收算了。 “让我帮阁下看下可以么?”良岩刚要通知郁金香吸收掉戒指上的魔法能量,阿米拉拉着弟弟走上前来,依然罩着斗篷。 “嗯?好啊。”阿米拉给良岩的印象,就是一个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的大家闺秀。今天一路上,良岩通过跟阿米拉交谈,知道了不少这个世界的知识,说不定这个戒指,她能说出个道道来。 “这是枚空间戒指。”良岩把戒指递给阿米拉,阿米拉没有接过去,只是用指尖碰了一下戒指,马上把手缩回去,然后就下了定义。 “空间戒指?什么东西?”良岩不大明白。 “空间戒指是一种魔法物品,几乎所有的魔职者都会佩戴的饰物。它通过镶嵌在上面的灵魂石提供的魔力,可以支持一个只有佩戴者本人才可以接触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佩戴者可以存放任意比它支持的空间小的,非生命物体,随时随地都可取用,而且不会给佩戴者增加任何负担。” 几乎所有的旁观者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良岩可以用“空间魔法”带来那么多神奇的东西,却没听说过空间戒指。 “随时随地,那可太方便了。”良岩对别人的目光毫无知觉,瞪大眼睛盯着手中的戒指。 “是的,只要您拿在手里,或者戴在手上,向戒指注入一点点魔法,就可以接触到这个戒指所支持的空间了。”阿米拉不厌其烦的把这个世界的基本常识解释给良岩。 “噢,很简单么,注入一点点魔法就行,嗯——”注入魔力?怎么注入?良岩连吸收魔法能量都是靠身体“全自动”完成,不要说再往戒指里注入了,顿时傻眼。 关键时刻还是郁金香“出马”,良岩就觉得拿戒指的右手里有什么东西流动了一下,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大约半个立方大小的空间,非常突兀,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在这个小空间里,“飘”着两样东西,一本书和一个钱包大小的皮口袋。 “拿出来?”良岩脑中刚出现这个念头,两样东西就瞬间出现在他手中,眼前的小空间也消失了。 “在别的地方可以买到更大空间的空间戒指么?”良岩非常惊喜。嘿,真方便,有了这个东西,以后驴友还要背包干吗?运输还要货车干吗?还要轮船干吗?干买卖还要租库房干吗?不过他的高兴劲还没多长时间,就被接下来阿米拉和约瑟夫的介绍给浇灭了。 (顺便收藏和推荐呗~) ; 第三十八章 战利 三 仔细听阿米拉和约瑟夫的介绍后,良岩才基本搞清楚手里这枚神奇的空间戒指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他手里这枚戒指确实空间戒指,只不过是最低级的那种。 这种层次的戒指,实际上是魔法师练习炼金术时,练手的初级作品,说是废品也不过分。做多了没用,拿出去又怕丢人,很多后来就干脆熔毁掉,所以在外面基本见不到有人出售这种级别的空间戒指。 卖也没人要。 为什么? 因为能使用空间戒指的人,至少是魔法师学徒,也就是可以操控魔法的人才可以。学徒级的魔法师都会获得自己老师给的基本用品,法杖,法袍,还有一枚空间戒指。 当学徒魔法师要考试升为初级魔法师时,不论是要考哪一类型的魔法师,其中一项必考的考试内容就是制作空间戒指,考试要求做出来的空间戒指,质量比良岩手中的这枚还要好才能通过。 而更好的空间戒指并不是单独出现的,因为魔法戒指不光只有空间类的,其他还有很多,比如毁灭系、精神系、幻术系、恢复系和战斗系等。 而单单毁灭系又分火系,冰系,风系,雷系,土系等等。 其中各个小系别又根据可以施展的魔法再分很多种,比如火系里面有火球术,火舌术,火墙术等等。 这样一来,如果一枚戒指只能施展一种魔法,那么一个人十个指头上都戴满了戒指,也没有多少种魔法可以用,所以,更高级的魔法戒指都是附加两种以上的魔法功能。 这种多功能的戒指,只有职业炼金术师或者职业附魔师才可以制作。 级别越高的炼金术师和附魔师做出的魔法戒指功能越全,空间魔法支撑的空间越大,支撑戒指魔法功效的灵魂石也越大越纯,自然,价格也越贵。 指数型上涨。 据约瑟夫讲,就在上个月,帝国首都赛洛迪尔的法师公会就拍卖出一枚带空间功能的混合功能魔法戒指,据说可以同时放进好几辆马车,价值十万金币。 这样算来,要是戒指里的空间真能达到良岩刚才所想的,库房级别的规模,那得“花老鼻子钱”了,就不要说顶货船用了。 “呃,这样啊。”买不起,良岩有点失望,不过他这几天神经也开始“大条”起来,现在是买不起,过几天买卖开张了,说不定能大捞一票呢。 到时候咱去买上两个大号的,一个装手机,一个装手机卡! 以后的事暂时不想了,先看看从戒指里面拿出来的两样东西。一本黑色的羊皮纸做的书,不到十页的样子,封面上有几个蝌蚪文。 良岩“识字”不多,全翻了一遍也没看出啥东西来,就把书给阿米拉递过去,让她帮忙看下,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金贵,空间戒指里面不放金币,只放书? 良岩可不大相信这俩死灵法师学徒是学霸类型。 “阁下,这是一本死灵法师学徒用的,入门级的死灵魔法书,名叫《复生僵尸》。”阿米拉没有伸手去接,直接就说出这本书的出处,而且有点畏惧似的往后退了一步。 后来良岩才知道,有高精灵血统的阿米拉,天生就对死灵类法术和物品有排斥感。 “那就不要了,烧掉吧。”一听书名就不是好东西,良岩看到阿米拉往后退,周围其他听到书名的人都下意识的往后退。 他随手把这本被两个死灵法师学徒精心保存的宝贝书,给扔到旁边的篝火里。 不能换钱的东西就是垃圾,更何况是用来祸害人的东西。良岩用火钳子挑着篝火里面的羊皮书,看着它被烧得灰飞烟灭。 “看看袋子里面是什么吧。”最后一点战利品,希望能有点好东西。良岩把袋里的东西一起倒到桌子上。 还真是好东西。 八颗灵魂石,大小比溪木镇的酒馆老板娘戴尔芬给的那颗还要小一点,蓝色的,火红的,橘黄的,翠绿的,五颜六色在桌子上,绚丽的流彩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这些值不少钱啊,阁下,”约瑟夫搓着手走上前来,他不知道这些充满能量的灵魂石都是良岩急需的。 其他几个商人也在一旁跃跃欲试。 “呵呵,约瑟夫先生,这些灵魂石暂时不卖,”不说这些东西大家分配后是不是全是自己的,就算是自己全拿到,也不能卖啊,起码也得让郁金香全吸光了能量再说,“不过你可以先出价。” “八颗三百金币。”这次约瑟夫报价非常干脆,报完价翘起鼻子,挑衅似的看了另外三个商人。 三个旁观的商人眼里看神经病的感觉越来越盛,这个约瑟夫是不是被狼骑兵吓傻了?比豆子大不了多少的八颗小灵魂石,即便充满魔法,也不值这么多钱啊,拿到赛瑞迪尔,碰上个冤大头,也就卖个二百金币。 就这么一会儿,干赔了两笔了,疯了疯了,三个人对看一眼,同时摇头叹气。 “好,干脆!我保证约瑟夫先生不会吃亏。”良岩对这个将来的分销商越来越满意。 不吃亏?这已经让约瑟夫赔了二百金币了,一个大言不惭,一个俯首帖耳,这场景为什么看起来像是传说中的巧舌灵药? 只要喝了这种药水,就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方的说成圆的,死的说成活的,而且旁听的人都会打心底里面认可。 旁观的三个商人中的一个突然有点“明白”了,吓的他连连往后退,心想:完了完了,今天全部身家都要放在这里了,听说赛洛迪尔那边就有个富商把自己所有的钱财都送人了,就是因为这种药水。 “应该就这么多了,可以开始分配了吧。”良岩不管别人怎么看,转头跟艾文说。 具体怎么个章程,良岩不清楚,专业的事交还是给专业的人去办。 艾文“呱”咽下一口口水。 从来没见有这么卖东西的,超出心理预期太多了。 按约瑟夫的报价,今天的收入总共居然有一千二百金币,这还是没有加上几把星陨矿炼制的武器。 要是按以前的收购价,除了七百金币以外,其他这些东西能拿到五十金币那就算是遇到实在人了。 “哦哦,好好,马上开始分。先干什么呢,啊,对,先算下人数。”艾文数下自己这边的士兵,阵亡的和伤兵也一起,再让几支商队的护卫们分别报上人数,又叫上约瑟夫,两个人嘀咕好一阵,终于分配完了。 分出来的结果是:被杀的两个士兵每人四十金币,其他的包括艾文在内的十六个士兵每人二十金币,二十八个护卫每人十个金币,剩下的五百金币,都算良岩的。 值得一提的是,阿米拉也被分到二十金币,因为她也帮良岩医治过伤兵。 “太多了吧,我几乎没干什么,怎么能拿这么多!”倒也不是良岩矫情,五百金币相当于一百二十万华夏币,他就觉得不大合适。 自己从头到尾就贡献了几包辣椒素,跑到墙头上扬了扬手(撒辣椒素),射了一箭也不知道射死没有,锤扁了一个半疯的兽人,踢翻了一个被捆的像粽子一样的死灵法师学徒。 关于救人治伤这点,良岩不打算居功,这纯粹是郁金香干的,假自己的手而已。 最主要的是,今天这事几乎是良岩招惹来的。 良岩发扬精神,风格高调不居功,可不代表别人也这么看。 “阁下千万别这么说,您拿这些是应该的,我们这些人因为您,不光保住性命,而且能拿到这么多金币,全都是您的功劳!”在艾文看来,他们这些人才是什么都没干。 良岩救人的时候,他们除了抬抬桌椅,就傻乎乎的看着; 良岩拿出光明魔法炼金物品(手电)时,他们除了绑了几条长枪,就傻乎乎的看着; 上城墙发生战斗时,他们除了撒了点恶魔的胭脂(辣椒素),倒是也没有傻乎乎的看着,可实际战斗的强度,还不如日常的训练强度高; 接下来良岩跟约瑟夫谈战利品的价格时,他们还是在傻乎乎的看着…… 围在一旁的士兵和护卫们也乱哄哄的请求良岩收下他该收的那一份,看样子如果良岩不拿,他们就都不好意思拿。 “那好,我不客气了。”良岩先把灵魂石拿起来,然后又接过约瑟夫买法袍的二百金币,然后良岩数出五十个金币交给艾文,“这是给阵亡的两个弟兄的,算是我的一点心意吧。” 艾文一愣,红着眼睛收下了。 两个阵亡的士兵家中都是有老有小,平时军饷不多,但是能够支撑一家人生活,今天把命丢在这里,等回兵营后也会有微薄的抚恤金,以后就再也没有了,靠这些能支撑多少时间呢? 这次战利非常丰厚,良岩又额外给了这么多,这些金币足够两家人支撑很长时间了,而且艾文上门送死亡通知和抚恤金时也会好受不少。 “看到了吗,你们看到了吗?巧舌灵药!” 又是一出同样的你推我让,一边想少拿,一边硬要给,正常人哪有把钱往外推的!刚才那个“明白”过来的商人终于喊出来了,他一屁股坐到地上,跟抽风似的手指头乱点,神经质般的乱喊,“这些人都被魅惑了,完了,全完了——” “什么巧舌灵药?”良岩突然看到这个状况,有点莫名其妙。 “我知道,阁下,巧舌灵药就是——”约瑟夫常年经商,对各种可以买卖的商品几乎都有耳闻。听到良岩询问就立即给他解释,但是一开口他就琢磨过味来了,关于巧舌灵药的传闻,约瑟夫也听说过。他转过身一脚踢在那个癫狂的商人身上,然后拉起他的领口,“放屁!尊贵的良岩?风狼阁下是你这个下贱的穷鬼能够污蔑的么?” “就你赚的那点钱,连赛洛迪尔的一栋像样的庄园都买不起!别说良岩阁下了,我都看不上!你知道么,良岩阁下连盐——呃,”约瑟夫大怒之下差点说漏了嘴,“你这样的蠢货,早晚穷死!呸!” 白狮家族出一千金币都买不到良岩的一把武器,而且还差点被良岩揍一顿,眼界这么高的上等人,可能会看得上这种穷鬼的身家么,更不用说一瓶巧舌灵药实际价值比这家伙的全部身家还要高。 (顺便点下收藏和推荐吧。福斯~洛~塔!!!) 第三十九章 腐败 约瑟夫好一通发作,把另外两个商人吓了一跳,他自己也感觉很是威风。转头一看,良岩还在盯着他,于是放开已经被吓傻的家伙,再次上前给良岩解释:“阁下千万不要生气,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穷鬼疯了,胡说八道呢。呵呵,他居然说阁下用了巧舌灵药,在骗大家的钱。” “巧舌灵药是一种魔法药剂,据说使用者可以让别人完全相信自己的话,深信不疑的那种,甚至能说服别人自杀。前一阵有传闻,有人用这个把一个知名富商的家产给骗光了。呵呵,您知道我们这些行商的,路上太空闲,对这些不着调的传闻很感兴趣。” 居然还有这样的神物?这岂不是说,带着这玩意去趟银行就发了?去趟岛国,靖国神社就会变成公共厕所?去趟联合国,全球就和平了? 要不要搞点带回去? 良岩手里掂着那包灵魂石,还没开始yy,就听约瑟夫继续讲:“不过这种巧舌灵药是违禁品,帝国皇帝和圣灵教廷在整个大陆都严令禁止调配和使用,所有的配方持有者,不管身份地位,一经查实立即砍头。” 不在这个世界用总可以吧,还是得搞点呀。 接下来约瑟夫一句充满正能量的,怨念十足的话,把良岩的小念头给掐了:“只有那些自甘堕落的人渣,还有被黑暗吞噬灵魂的死灵法师,才会去接触和使用巧舌灵药。” 好吧,以后再说,良人渣还是念念不忘。 “这些灵魂石——阁下现在要卖么?”约瑟夫的眼睛始终跟着良岩手里,装灵魂石的小袋子,一下一下的跳着。 “卖啊,给。”良岩把小袋子抛给约瑟夫,“还得再估价。” “嗯?还要估价?”约瑟夫不大明白,刚才给的价格已经够高了,难道袋子里原本还有更得多的?约瑟夫赶紧把灵魂石全倒出来放到手里,一看不要紧,傻了——原本五颜六色的八颗灵魂石,现在都是白色的了,“这这这……都空了?!” “是啊,我刚才都用完了。” 不难理解,良岩是大魔法师么,刚才被郁金香全吸收光了。 “啊?噢噢,这样啊,这价格——”不含魔法能量的空壳子可不值钱,这么大点的小空壳,根本没有收购的价值。约瑟夫有点为难:买下吧,花的钱再少,也肯定会砸在手里,不买吧,怕得罪良岩,“阁下,很难说啊。” “没事,呵呵,我知道空的灵魂石肯定不值钱,”良岩大约也清楚约瑟夫为什么为难,“不过我想问一下约瑟夫先生,你收购这种空的灵魂石有什么用?之前我卖给你的那块也是空的,里面已经没有魔法了,为什么还要高价收购?” “阁下不知道空的灵魂石有什么用?”约瑟夫很纳闷,满的你都会用,为什么不知道空的怎么用。 “嗯,不知道。”良岩回答的很“光棍”。 约瑟夫的商队来往于帝国首都赛瑞迪尔和天际省的雪漫城领地之间,中间经过近十个大型领地,从一头走到另一头,大约要一个多月。 除了经过城镇和驻地休息,其他时候都在路上,偶尔碰到其他商队或者旅人,也仅仅是打个招呼而已,为了安全起见,很少有可以放心交谈的对象。一路上听到、看到的一肚子奇闻趣事,要憋一路到了地头上,才能在酒馆旅店里找人发泄出来。 像今天这样种绝对安全的情况平时根本遇不到,而且还有良岩这样不着调的“小白高人”,锲而不舍的不耻下问,让约瑟夫着实大过了一把畅所欲言的瘾。 “阁下,空的灵魂石我收购去,拿到大陆任何一个大领地的中心城市都可以卖掉,主要卖给当地的魔法师工会。他们都有一种魔法灌注器的炼金器,空的魔法石放进这种机器里,就可以注满魔法了,还可以反复多次注入。当然这是我听说的,真的魔法灌注器是个什么样子,怎么注入魔法,我们这些一般人是没办法见到的,好像只有一定级别的魔法师才能见到,能使用这个机器的听说只有魔法师公会的领导人才可以。” “因为灵魂石没办法用炼金术炼制,只能在魔法生物身上获取,而魔法公会对灵魂石的需求量又很大,所以不论灵魂石是满的还是空的,魔法师公会都会收购。只是您给的这几颗太小了,他们肯定都不要,说是开动一次魔法灌注器很麻烦,太小了不值。” 喔喔喔!又有一个神物出现了!良岩兴奋了。 “不值钱?那就送给约瑟夫先生了,反正放在我这里也没用。” 这不就是个魔法版的充电器么?有了这种什么魔法灌注器,哥还费劲巴列的淘换什么灵魂石啊。到那个什么魔法公会,掏钱让他们给哥充满魔法!要不然直接买一个魔法灌注器,万事ok!接下来观观光,吃吃饭,拍拍照,买点特产和纪念品,回家,然后找人炫zhuang耀bi去。 这个不是人渣用的了吧,魔法公会那些高大上都在用,嗯,嗯,好东西!必然,必定,必须得搞一个。 “那怎么好呢,那怎么好呢。”约瑟夫一边推辞一边把灵魂石都装起来,麻利的收到衣兜里。本来要赔上一百多个金币收购这些灵魂石,结果良岩白送了,虽然只是空的,价值不高,几十个金币还是有的吧。 良岩见他的动作,也不以为意,看了看布满繁星的天空,环顾四周——这会儿艾文他们也分完金币了,不论士兵还是商队护卫们,一个个或者数着,或者掂着手里的金币,都兴高采烈。 “艾文,是不是该吃饭了?”下午颠了一路,刚到望溪堡没顾上吃饭就高度紧张,又是做手术,又是打斗,到现在得三个多钟头了,而且良岩的身体经过肾上腺素的催化,对食物的需求开始变大。 用他自己的话就是:输出功率变大,油耗也加大。 “啊,对对,光顾数钱了,”艾文一拍手,对着自己的士兵们大喊:“别数了,金币跑不了!赶快,烧大火炖肉汤,把屋里面的蜜酒全搬出来,咱们一起敬良岩阁下!” 不光艾文的士兵得到指令,约瑟夫和另外两个商人,还有那个吓傻了刚刚清醒过来的的“穷鬼”商人,也一起吩咐各自的护卫,生火做饭,拿出最好的食材和酒,一起准备搞个庆功宴。 良岩也没闲着,他让人把长桌抬到野战外科帐篷里面,摆好几张椅子,把阿米拉姐弟俩安排做好,然后去自己的帐篷边上拆开那一大箱罐头。罐头都是军用的铁皮罐头,种类不多,就三种:红烧肉的,番茄鱼的和黄桃的。良岩用盛输液袋的小空箱子装了十几个罐头到木屋里照看伤兵。 五个伤兵的药水也基本滴完了,腹部重伤的罗尔也醒了过来,几个伤兵和看守的护卫各自看着自己那份金币,激动地对良岩感谢连连。 良岩实在受不了,让几个商队护卫出去休息吃饭,摘掉伤兵们的点滴袋,又每人试了一遍体温。确认都无大碍后,给他们每人一个红烧肉罐头,一个番茄鱼罐头和一个黄桃罐头。教给他们怎么用易拉环后,嘱咐罗尔少吃点,然后自己到隔壁换下沾满兽血的衣服。 良岩换好衣服,洗了把脸,顺便还把那个空间戒指用酒精消了好几遍毒,等他做完这些出来,院子里已经基本准备好了。十几个各式的酒桶堆在一起,还有不少瓶装的酒放在野战帐篷里的桌子上,七八个大锅架在火上,已经煮开,好几个人围着大锅,忙着往里削各种食材。 所谓最好的食材,不过是某种熏制的肉类,再就是土豆、胡萝卜、卷心菜和洋葱这种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的蔬菜,无论是行军或是行商,都不大可能携带新鲜的食物。 唯一让良岩感兴趣的就是木桶装的鱼肉干。 据艾文说,这是天际省统一采购的军粮,来自天际省最北方的省府独孤城所在地,那里有天际省最大的海港,号称蓝色不冻港,不光支撑着天际省最主要的海上贸易,还是最大的渔业生产所在地。 渔民把各种鱼类切片再晾干,一层层叠放到木桶中,压紧砸实,加盖封口。这种桶装的鱼干最多可以保存一到两年,而且产量大,价格便宜,在军队和商人中很受欢迎。 “便宜倒是便宜,这么一大桶不过一个银币左右,不过吃起来麻烦。鱼干在吃之前,要先用木槌敲松,才能直接入口或者煮成鱼汤。”艾文陪着良岩在围观敲鱼干的士兵。 良岩拿起两块鱼干,郁金香告诉他其中一块是鲑鱼肉。鲑鱼也就是大马哈鱼,是著名的冷水性溯河产卵洄游鱼类,在地球特别是中国的产量很高,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在华夏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鲑鱼良岩不大关心,扔回桶里,主要是手中的另一块鱼干,让他惊诧不已。郁金香根据这块鱼干,在良岩大脑中还原出一条金枪鱼,四米多长,一千多公斤重,是蓝鳍金枪鱼。 在地球,蓝鳍金枪鱼最大不过三米多点,七百多公斤,那也是仅仅存在科学记录中的数据。不久之前在岛国,一条222公斤的蓝鳍金枪鱼拍卖出180万美元,合华夏币一千万元。 “那条二百多公斤的‘小鱼’也要金币要四千多!这条一千多公斤的值多少?我觉得怎么着也得十万金币吧,”良岩心里算了一下,把自己吓了一跳,“十万?那是起拍价!” “腐败,暴殄天物!”十多万金币啊,就这么活活的给锤成了硬鱼干,还只卖一个银币一桶,还跟“便宜”的鲑鱼放在一起算。良岩手里这块篮球大小,一指来厚的鱼片,还原成鲜肉,还不得算一辆奥迪!(给个收藏推荐吧~) ; 第四十章 香料 “腐败?鱼肉坏了?”军粮变质这可是大事情,艾文赶紧从良岩手中拿过鱼干,先看了看,又闻了闻,“没坏啊,还是那个味。” “嘎巴”一下掰两半,虽然已经是干巴巴的鱼干,依然把良岩疼的一哆嗦——一辆奥迪两半了。 艾文仔细看看鱼干,确实没变质:“阁下,很抱歉,让您这样的身份来吃种粗糙的便宜军粮,实在是没办法,望溪堡就只有这些东西,希望您能谅解。” 艾文很尴尬,让良岩吃这样的下等士兵才吃的,最常见的食物,感觉不大合规矩。 “没事,我不挑食,都能吃。”平时想吃吃不起,见都见不到,好嘛,在这里成了便宜的粗粮了,要是让岛国的寿司店主们知道了,上吊切腹的心思也会有吧。 自从计算了几样地球商品到泰姆瑞尔来可以得到的利润后,良岩就满脑子都是超高收益和一夜暴富的念头,不过有鉴于好几次乐极生悲的经历,他这次期望值没有过高。 良岩跟郁金香合计了下,就暂时打消了改道去蓝色不冻港的强烈念头。 因为从泰姆瑞尔大陆传送生物体到地球,为了保持细胞的活性,需要大量的魔法能量支持,而且要保持金枪鱼活着,要不然,即使到了地球那边,也会马上腐坏变质,一文不值。 不过依然是可行的,只是得想办法先获取大量魔法能量! 苦笑一声,平复下心情,跟艾文回到野战帐篷坐好,良岩开始从自己背包里面王外拿食物。 火腿肠,牛肉干,蛋黄派,夹心饼干,袋装酸奶等等一大堆,还有一套餐具——筷子,勺子,餐刀,最后是纸巾和湿巾。 先拆了一包蛋黄派给阿米拉和阿恩。阿米拉还像以前那样安静的带着大兜帽,低着头一边慢慢地吃东西,一边帮弟弟擦着嘴角。阿恩饿坏了,咬一口蛋黄派,吸一口酸奶吃得不亦乐乎。 良岩也饿的前胸贴后背,但还是强忍住大口吞咽的食欲,因为他一定要等到那块价值几十万的鱼干做的汤。 “艾文,那种鱼很多么?”良岩把一支精肉火腿肠外包装全撕下来,切成三段,分别递给姐弟俩和艾文,跟艾文闲聊,“我是说,用来做刚才咱们看的那种鱼干的鱼。” “看不出来是哪种鱼。我有几次护卫任务去过独孤城,空闲时也到港口看过渔民打鱼,倒是见过不少鱼。单单看鱼干的话,还真看不出是什么鱼。”艾文是内陆人,基本不通渔业。 作为一个受过正统教育的骑士,艾文谢过良岩后接过火腿肠,虽然闻到诱人的香味,但没有立即开始吃,而是回答完良岩的问题后,开始咬了一口。他嚼了几下,瞪大眼睛看了手中的火腿好一会儿,才张开大嘴三两口啃完。 “这是牛肉干,”良岩撕开一包一斤装的五香牛肉干,拿过两个木盘子,倒出来分成两份,一份推到阿米拉姐弟俩面前,一份递给艾文,回头看了下外面鱼汤的大锅,还没煮好,“应该是一种很大的鱼,大约三四米长,蓝色。” “噢噢,阁下您说的是蓝猪鱼,我见过,对对,也只有这种鱼才能做出那么大块的鱼干。听港口的渔民说,这种鱼在港口附近的近海非常多,而且出肉多,容易上钩。十几米的的渔船每次出海一两天,钓到十来条蓝猪鱼就能满载而归。我那天去的时候正赶上渔民进港,百十条渔船上都是这种鱼,海滩上扔的到处是大鱼骨头。”还是先回答完良岩的问题后,艾文才开始往嘴里放牛肉干。不过这次吃相有点难看,嘴里嚼着一块,左右手分别拿着一块放在嘴边,随时准备往里塞。 蓝猪?居然用了个这么低调的名字,金枪鱼在这个世界真有这么泛滥,这么低贱?要知道,岛国窥视华夏国的那个著名岛屿,其中原因除了那片海域的油气资源以外,可能存在金枪鱼渔场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嗯,得找时间去趟独孤城的蓝色不冻港,如果金枪鱼的数量真的那么大的话,在不过度捕捞的情况下,搞几条大的卖给岛国,捞点他们的家底。捞够了就世界范围内倾销,给各国饥民当应急粮食,还可以做成狗粮猫粮,让全世界的猫猫狗狗,都当一回岛国的富人。 对,就这么定了,良岩一边把手中的牛肉干撕成细丝往嘴里放,一边给“金枪鱼事件”定下调子。他放下手中的小半块牛肉干,用湿巾擦了擦手,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又写了两行字在上面。 第一行:独孤城,金枪鱼。 第二行:魔法公会,魔法灌注器。 良岩刚把本子收起来,负责做饭的几个士兵就把饭端上来了,三份土豆卷心菜汤,里面还有几片熏肉,一盘烤土豆,上面还沾着不少草木灰。几个商人也送一篮青苹果,几个各种大小的粗粮面包,约瑟夫还端来一整块的山羊乳酪。 不过商人们都没有凑到桌前,在他们看来,还不够格跟尊贵的魔法师做一张桌子吃饭。 最后端来的就是良岩期待半天的“大件儿硬菜”——乱炖鱼汤。 良岩虽不酗酒,但是自己家乡华夏鲁省的酒桌规矩还是很清楚——硬菜上桌,吃之前要倒上酒走一个。 “艾文,是不是喝一杯?”良岩主动提议。 “好啊,我来给阁下倒酒!”艾文兴奋的站起来,抢着开瓶塞。 诺德人地盘上,不管你是平民还是魔法师老爷,能喝酒的就是好汉子,天然的就让人有亲近感。外面的士兵们看到艾文开始倒酒,哄一下都把手中的饭碗放下,各自拿着酒杯打开桶装的蜜酒开始盛酒,早就等急了,只是看着长官和良岩没开始,都不敢先喝。 商人和护卫们也各自盛满酒杯,虽然他们不都是诺德人,但是谁不喜欢在这种劫后余生的情况下喝一杯香甜的蜜酒呢。 “敬九圣灵!”艾文站在自己座位上,端着酒杯向着外面致敬酒词,最高的敬意献给圣灵。 “敬九圣灵!”外面所有的人一起举杯大喝一口,良岩也跟着做同样的动作。 “敬巴尔古夫领主阁下!”第二句向最高行政长官致敬。 “敬巴尔古夫领主阁下!” “敬英灵殿的弟兄!”第三句死者为大。 “敬英灵殿的弟兄!” “敬良岩阁下!”最后轮到大魔法师良岩。 “敬良岩阁下!” 四口喝完一大杯,主陪带完毕,主宾各自重新坐下。良岩没跟外面一样继续敞开了继续喝,只是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一碗搭配怪异的鱼汤直咂嘴。 鱼汤清澈见底,大木碗里面除了大块的胡萝卜和洋葱以外,就只有两块焦黄的,巴掌大小的鱼金枪鱼肉干,在自己家里平时炖鱼常用的调料,香菜什么的都没见到。 一股子鱼腥味,是桶里面鱼肉种类太多串味了,还是金枪鱼干本身就这个味?良岩皱了皱鼻子,端起木碗沿着碗边吹了几下,就要喝一口。 “盐,阁下,没放盐。”艾文拿着盐袋提醒良岩。 “嗯?哦,忘了,”这个缺盐的国度,几乎所有的菜,都是上桌后自己放盐,有钱的多放,没钱的少放或者不放,起码不会浪费。良岩看了下艾文敞开的盐袋,还是一样的劣质粗盐,他摇摇头,从自己背包里面拿出一包精盐,撕开一个小口,先倒在阿米拉面前的木盘里一小堆,再拿过艾文的盐口袋,倒进去一大半,直到袋子快没法收口了,“还是用我的盐吧。” “这是盐?”艾文看着满满的一口袋雪白的晶体直发愣,看着阿米拉毫无疑问的用勺子挖起一点撒到汤里面,他也撒了一点到汤里面,搅匀后尝了一口,“真是盐,怎,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盐?” 良岩可不管艾文对精盐有多么惊讶,拿着盐袋往鱼汤碗里面撒了点,用勺子搅了搅,端起碗来喝了一口。 呸,真难喝,除了一点盐味,就是满口的腥味了,从没喝过这么难喝的鱼汤。良岩想了下,又从包里翻出一瓶胡椒粉,撒了不少到鱼汤里,再尝一口:“嗯,好多了。” 良岩见阿米拉喝了口鱼汤后也在皱眉头,就在她碗里也撒了一些胡椒粉,让她再试试,然后把小瓶子递给艾文:“我们那里的鱼汤调料,试试?” “调料?”艾文有点紧张,下午时良岩拿出“恶魔的胭脂”就是调料吧,自己尝了一点点,差点没烧掉舌头,那这个又是什么大杀器? “这叫胡椒粉,呵呵,味道很淡,我家乡那边做汤都用这个,跟我一样,撒一点就可以。”良岩拿起筷子,准备试试鱼肉,见艾文好像从来没见类似的调料,就问了一句,“天际省这边烹调都用什么调料?” “调料?倒是有一些,大概有薄荷叶、鼠尾草、麝香草,芥末,这些都是有钱人才用得起的。我这样的穷骑士和一般的平民,呵呵,用的最多的也就是大蒜和葱了,行军的话,也就带点盐而已。” “就这些?” “能见到的就这些,可能还有些别的,都是不常见的或者是贵族家才能用的起的。” 那是不是可以做一下烹调用香辛料的生意?貌似又一条财路。 华夏古代的食用香料多数本国就可以生产,其他类似丁香,胡椒也有少量进口,但是不多。但在古代欧洲,从古罗马时期开始,香辛料一直都是价格昂贵的贸易品,被阿拉伯商人掌控近千年,到了十八世纪以后,才逐渐变为普通商品。 欧洲中上层社会都是以肉食为主的饮食结构,而且多数是膻腥味大的牛羊肉,鱼肉,这让他们对去腥增香的调料需求极大。曾经有记录,香辛料贸易利润最高的时期,孜然居然是论粒卖的。 据良岩这几天的观察,泰姆瑞尔大陆,起码天际省这边,人们的饮食结构也是以肉食为主。 一本万利啊!嗯,是得考察下。良岩嘴里咬着一块金枪鱼肉,用筷子用力往下撕,好几下才扯下一块到嘴里,嚼了几口,累的腮帮子酸疼。 这叫炖鱼么,纯粹是煮木头片子!不过良岩还不打算放弃,碗里这两块鱼肉,到地球的话,怎么着也得算一辆夏利,绝对不能浪费。(要发财了,求收藏和推荐) ; 第四十一章 身世 一 加了盐和胡椒后,味道稍好点,那仅仅是味道稍好,跟自己以前吃过的最难吃的炖鱼汤也没得比。 良岩“咬牙切齿”的吃下一碗鱼汤后,站起身来还要去盛一碗。一方面是确实饿了,一方面则是,他打算今天晚上吃出一台“帕萨特”。 不过他没直接去盛汤,而是从罐头箱子里面抱出十几个番茄鱼罐头,全部打开,分别倒进炖鱼的几个口大铁锅里面,大马勺搅了几圈,舀出点到碗里尝了一下。 “嗯,好歹有点鱼汤味了。”良岩又去开了十几个红烧肉的罐头,倒进另外几口炖菜的锅里,然后才端着只有鱼肉没有配菜的鱼汤回到野战帐篷里。 罐头也拿了好几个,全打开放在桌上,箱子里还有一大半,足够几个伤员吃几天。 番茄鱼罐头酥软可口,酸甜适中,还容易消化,红烧肉罐头色泽红亮,肥而不腻,阿恩左一叉子右一勺子,吃的依然不亦乐乎。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说的就是他这么大的孩子,只要想吃,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阿米拉不喜欢油腻的食物,倒是很喜欢黄桃的罐头,酸甜可口的味道,舌尖传来的愉悦感,让她的大眼睛弯成一轮明月。 不过良岩没看到,他已经开始吃另一碗“夏利”了。 艾文对着面前的三个闪着黄色金属光泽的罐子直发愣。罐头是华夏产的军用罐头。马口铁做的罐身,外面的纸标签都去掉了,只在罐口砸着钢印,标明生产日期和品名,艾文都不认识。 这又是什么食物?闻着有股香甜的味道。看着阿恩一块接一块的往嘴里送,艾文自己也插起一块红烧肉放嘴里。 “哇,这是什么肉?太好吃了!”艾文差点把自己舌头咽下去,连吃三块,“阁下,这叫什么?” 因为这些罐头是军用食品,所以除了营养以外,首先考虑要有足够的热量,也就是说,里面的脂肪和糖的含量很高,再加上适度的盐分和香料,这就直接导致这些罐头食品的口感相当好,对于艾文这样平时体力消耗巨大的职业军人来说,简直无法抗拒。 “罐头,猪肉和鱼做的军粮,另外那罐是桃子做的,最普通的军队食品。怎么样,味道还算可以吧?”良岩还在低头忙着对付第二碗鱼汤,不过他确实没有胡说。 华夏军队中,只有三日以上外出任务才会携带罐头食品,平时的军事行动都有专用的野战餐车,多数士兵宁愿吃餐车做的大包子,也不愿意吃这种油腻的罐头,地球其他国家的军队情况都差不多。 “太好吃了,从来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食物,这居然是军粮?”艾文听到良岩的回答,差点被番茄鱼块噎着,憋红了脸努力咽下去。还是最普通的?那好点的是什么样的,艾文想象不到,“还有更好的?” “嗯——,有,有很多。”良岩指的不是大包子,而是地球各个军事强国自行研发的单兵战术口粮。 一般情况下,每一份都装有普通士兵的一天三餐,由主餐、附餐、饼干、甜点、糖果、饮料、配件包与无焰口粮加热器组成。细节方面,根据各国民族的饮食习惯,具体搭配内容也不同。 最出名的是美帝的mre,当然不是因为好吃,是因为这个国家全世界乱挑事,带着军粮到处找人打仗。 口味公认最好的是法国的战斗口粮,口味多变,内容丰盛。经常有美帝士兵带着自己的口粮跑到法国部队军营去换,三换一。 良岩被穿越之前,打电话提到过用来感谢张大民的“法国货”,指的就是法军的战斗口粮,他让在法国读书的同学捎回来的,价格折算成华夏币,要三百多一盒。 良岩拿到的是在法国最容易买到的,据说也是口味最好的二号穆斯林餐。内容丰富的令人发指。 主食包括:罐装鲑鱼蔬菜炒饭,炖羊肉,鲑鱼酱,米饭蛋糕。 饮料包括:速溶咖啡,速溶奶粉,速溶巧克力饮料,四块方糖,袋装鱼汤粉。 辅食包括:两包咸饼干,原味的和巧克力的,能量棒,水果牛轧糖,奶糖,巧克力。 取火加热设备:简易折叠炉,固体酒精,火柴,罐头加热把手。 最后还有净水片,纸巾,牙签和放垃圾用的方便袋。 全部这些都放在一个大约三条香烟体积的硬纸盒内,因为不论包装盒还是口味,都颇为“高大上”,最近几年很受国内驴友追捧。 华夏的军队单兵战术口粮因为起步较晚,口味和花样方面略逊,出彩的地方是随军餐车,很多联合外事行动中,经常被美帝士兵开着黑鹰去蹭饭,成半月的蹭。 当然了,良岩说的“更多更好”,是不包括宇宙强国棒子军的战术口粮的,在他看来,这种除了泡菜一号到泡菜八号的以外就剩下白米饭的口粮,估计能让士兵还没打仗就癌变。 艾文看看手边已经被自己吃了一半的三个罐头,又看看帐篷外面挤成一团抢吃良岩加过料的菜汤和鱼汤的众人,再看看在艰难吞咽鱼肉的良岩,他感觉今天见到了一个真正具有八项美德的完美骑士。 怜悯。良岩尽全力救治五名在雪漫城只值几枚金币抚恤金的伤兵,甚至将一名濒死的士兵救活,而且一遍一遍的去照看。 谦恭。对待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不论是商人,士兵还是护卫,一句轻慢的话都没有。 正直。审问时,一脚将一名死灵法师学徒踢翻,说明他坚定地站在光明和正义的一方。 英勇。今晚的战斗因良岩一人而胜,更是亲自参加战斗,并力毙一名兽人。 公正。分配战利时,毫不贪心,甚至从自己的一份里面拿出一大部分,分给战死的士兵。 牺牲。为了救治伤兵,抵抗邪恶的兽人,他拿出了诸多的神奇魔法用品,药品,最后还有美味的食物,无疑,这些物品的价格必然昂贵,而他从未开口索要任何回报。 灵魂。他在溪木镇南方的守护之石受到了圣灵的祝福,没有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怎么可能被圣灵祝福! 荣誉。今天他的所有表现都证明他是一位负有荣誉的上等贵族。 良岩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带上神圣光环了,他还在恨恨的撕咬一大块金枪鱼肉,鱼干几乎是一过开水就端上来了,没怎么炖。 “阁下国家的军队里面,全是吃的是这种食物,难道都是您国家的军队全是魔法师和贵族?”艾文恭敬的站起身,又给良岩倒了满满一杯蜜酒。 “不,平民占绝大多数,一个魔法师也没有,所谓的贵族,呵呵,也许有,大概都是军官吧。”说话间,良岩吃完了第二碗鱼汤,汤底也喝的溜净,感觉“唇齿留腥”,赶紧端过艾文给倒的蜜酒一气喝下。 摸了摸肚子,良岩觉得再也吃不下了,还是停一下消化消化,过会儿再吃。 力量变大,对食物的需求量也变大,但是胃容量没变大。 良岩再次打开一旁的笔记本,再加两行字。 第一行是“调料”,并且写了几个临时想到的常用调料名字——胡椒,孜然,花椒,八角,茴香,桂皮,香叶……当然必不可少的就是辣椒。 天际省地处大陆北方,辣椒具有驱寒祛湿、发热保暖的功效,而从刚才喝的汤来看,这里是没有辣椒的,所以,不热卖就没天理了。 第二行是罐装食品和战斗口粮。铁皮罐头在良岩看来有几个天然的好处:一,保质期长,二口味多变,三无污染。 当然他肯定不会当便宜军粮销售,跟普通老百姓抢饭吃不是良岩的风格,必须要走高端路线,卖给贵族或者魔法师什么的,不差钱的那些人。 来钱快啊,良岩这样想。 “良岩阁下,艾文阁下。”正当良岩还在跟艾文闲聊一些关于雪漫城的情况时,一直沉默的阿米拉突然开口打断他俩。 “阿米拉,有事?”良岩看她搂着阿恩的肩膀,似乎很紧张。 “是的,我,我想向两位阁下道歉,今天的祸事都是因为我们两个才招来的。”刚才良岩和艾文审问两个死灵法师时,其他人不是出去处理尸体,就是被关在木屋内没有出来,审问的内容多数人都没听到。 但是这不包括具有高精灵血统的阿米拉,她跟良岩一样,要把仇恨全拉到自己身上。 “我一点也不怪你们,阿米拉。事情已经结束,就不要再往心里去了。只要我在这里,你就是安全的。”良岩身体经过守护之石的神秘能量改造,强化了不少,而且又得到不少魔法能量,现在处于信心爆棚阶段。 “千万不要这么说,女士,这本来就是我们这些士兵的职责。今天如果不是良岩阁下帮我们消灭了这个邪恶的佣兵团,我们早晚还要跟他们碰上,到时候可能就全军覆没。所以今天的结果是最完美的,您千万不要自责。”艾文也摆摆手,表示无所谓。 “事已至此,在躲藏也没有用了。我想,二位现在应该有权利知道我们身份,”沉默了一下,阿米拉一下把兜帽拉到背后,露出她那倾国倾城的容貌,神情间带有一丝决然,“我跟阿恩是被仇家追杀,逃往雪漫城请求庇护的,我们的父亲是叫艾斯佛陀。” 艾文第一次见到阿米拉的容貌,一下有点失神。不过,短暂失神后,他居然一下跳了起来,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大声问道:“您是说,艾斯佛陀阁下!双月骑士团的大团长?” 良岩自然不知道什么艾斯佛陀,只是静静的看着阿米拉,等着下文。 接下来,良岩居然是先从艾文口中听到了下文——一个充满主角光环、霸王之气,热血沸腾又略有狗血的史诗般故事。(岳父的故事来了,求收藏求推荐); 第四十二章 身世 二 艾文的故事讲了半个多钟头,“英俊神目者和伟岸大力者”的故事 “明明是大眼睛帅哥和大个子的故事嘛。”在良岩的要求下,郁金香把泰姆瑞尔通用语中的“英俊神目者和伟岸大力者”,翻译成“大眼睛帅哥和大个子”。 故事讲的精彩绝伦,基本内容被良岩去枝掐叶总结了一下。 这要从几十年前的天际省说起。 大眼睛帅哥和大个子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凭着自己的力量在天际省闯荡,龙台上撒尿,熊窝里睡觉,古墓里面掏出尸鬼当柴火,平原上撵上猛犸象当坐骑,没有他们干不了的事。 两人拉起一支佣兵团,名叫双月佣兵团,叱咤天际省十几年,佣兵团人数最多时超过三百人,而且具是精英,风头甚至一度盖过当时的雪漫战友团。 二十多年前,两人替当时的雪漫城公爵做任务,在雪漫城住了一阵,结果两人中的大个子见到公爵的女儿,就走不动了。 于是大眼睛帅哥把大个子留下来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自己带着佣兵团的一些部下离开天际省,去了大陆南方,继续闯出好大一番事业。 大个子后来继承了雪漫公爵之位,他本人就是现在的雪漫领主巴尔古夫公爵。大眼睛帅哥自然是阿米拉和阿恩的父亲艾丝佛陀,后来的隶属帝国的双月骑士团大团长。 据艾文讲,艾丝佛陀其人拥有令世人惊叹的英俊,蓝宝石一样的眼睛,透着一种神秘而深邃的特质。他的视力超人,传闻他可以精确洞察到敌军首领的动向和决策,从而指挥投石车和魔法师对其进行精确打击。 《帝国皇家纪事》就专门为他记录过,说他拥有的是圣灵之眼。刚出生时,家里的房子被闪电击中,从而拥有了奇特的眼睛,甚至可以看清人类的情感。 关于他所有的传说,不论是出自官方的,还是出自游吟诗人之口,均一致同意,他是泰姆瑞尔大陆最优秀的骑士之一。反应快若闪电,剑术精准致命,精力也不同寻常的充沛,他在营地总是守夜到凌晨,而第二天正常指挥部队。 艾丝佛陀精力超级充沛,用良岩的话就是他很能“作”。 他先是带着佣兵团在大陆各个省闯荡:跑到高岩省去跟兽人王打了一架,关门拜了把子; 跑到晨风省,参加对吸血鬼军团的决战,捞了个荣誉男爵回来; 跑到埃尔斯雅尔省,虎人的地盘上溜达,因为看不惯虎人欺负外来种族,把人家号称“泰姆瑞尔之心”的看家宝石偷出来,扔粪坑里…… 最著名也是最让人神往的是,几年后,他又去大陆西南方的夏暮群岛,本来打算瞻仰下高精灵族的“混沌之杖”,结果不被允许,“暴怒”之下,居然把高精灵族的当代圣女给拐跑了,也就是阿米拉的母亲阿莲娜。 最后他也跟大个子一样,不想再到处闯荡,带着精灵圣女“就近”到帝国赛瑞迪尔帝国皇宫表示效忠,并在帝国首都住了下来。 有人说,他坠入爱河时曾一度失去了神眼的能力,当时还因为这个事情,大陆上多了一句谚语——被爱情蒙蔽双眼。 由于艾丝佛陀个人超凡的能力,双月佣兵团强大的力量,帝国皇帝提升佣兵团为骑士团,直接对皇家负责,他本人更是晋升为一等伯爵,并被赠予一大片土地。 五年前天际省大灾难时,双月骑士团还是天际省获得的最大一支外援力量。 艾文的故事讲到这里基本结束,讲的艾文自己热血沸腾。 他说,在天际省,特别是雪漫领地,几乎每个年轻人对双月佣兵团的故事都耳熟能详,艾丝佛陀和巴尔古夫二人,是他们孩童时期立志模仿的首选。 接下来就是阿米拉讲述的,再加上良岩分析后,可信度更高的一部分。 由于艾丝佛陀的独立特行,引起了很多势力的不爽。其中最强大的两股势力,当然就是被“羞辱”过的夏暮群岛的高精灵和埃尔斯维尔省的虎人。 夏暮群岛的高精灵稍微文雅一点,因为他们赶到帝都要人时,阿莲娜已经怀孕,所以高精灵只是不断通过高层施压。在生下阿米拉三年之后,帝国皇帝也顶不住压力,高精灵族最终迎回了圣女,并要求她发誓不再离开夏暮群岛。 与爱妻分离了几年,精力依然旺盛的艾丝佛陀又有开始“闹腾”的迹象,于是帝国皇帝严令要求他再次成家。 艾丝佛陀这次也很配合,于是就在阿米拉七岁那年,“被迫”娶了阿恩的母亲——当时的单身女侯爵伊琳。 这位二十岁的侯爵独生女依琳,不光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和富可敌国的家产,还拥有帝国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美丽容颜,比阿米拉的母亲,精灵族的圣女阿莲娜也毫不逊色,被誉为帝国明珠。 同时她也是几乎帝国所有成家的和未成家的,从王侯到平民男性的梦中情ren,一为她的容貌,二为她的财产。 两人结婚消息传出后,据说全国上下的情种们自杀的,精神崩溃的,比比皆是,部分没自杀的跟惦记依琳侯爵财产的人,一齐恨上了艾斯佛陀。 所以说,这是继精灵圣女事件和虎人宝石事件以后,艾丝佛陀拉来的最大一笔仇恨。 依琳在阿米拉十岁那年生下了阿恩,但是因为难产造成身体极度虚弱,又过三年后被艾丝佛陀送他第一任丈母娘那里,也就是夏暮群岛的精灵族疗养去了,这不能不说艾丝佛陀的个人魅力实在太强大了。 本来他是想过一阵带着两个孩子一起去夏暮群岛,没想到帝国南方的埃尔斯雅尔省虎人造反,而且是借着宝石事件的名义,要求帝国必须交出艾丝佛陀或者将其处死。 帝国皇帝不是傻子,当然看得出这是个借口,一口回绝,于是两下开打。 几千年来,帝国实际控制的地区,除了大陆中心的帝国首都所在地赛洛迪尔中央行省之外,就只有西北的高岩省和西南的瓦伦森林,其他行省只是表面上臣服而已,当然这对帝国来说,就足够了。 不听招呼不要紧,面子上你得过得去,造反?绝对不行!前面已经有落锤省的红卫人造反成功了,你这块椽子就不能再出头了,必须用最猛烈的姿态给他敲回去,要不然按下葫芦浮起瓢,整个大陆就全乱了。 帝国高层最后一致推举艾丝佛陀为平叛元帅,一方面是他本人高超的指挥水平,另一方面是这次造反是因他而起,起码表面上是。而艾丝佛陀也不负众望,打了不到三年,埃尔斯雅尔的虎人族失去了林地以外所有的土地,仅剩的几十万人口,躲在沿海的高山里苟延残喘。 正当埃尔斯雅尔指挥帝国大军准备给虎人族最后一击时,自己后方出了幺蛾子。帝国不少贵族要来抢功,而且他的众多仇恨者中有人看不得他再获成功,于是他们跟虎人两下一勾结,给艾斯佛陀设了套。 首先收买了双月骑士团一个支团长,给艾斯佛陀下了毒,影响了他的“眼力”,随后虎人族仅剩的十万军队包围了他只有几百护卫的指挥部。 艾斯佛陀眼见事不可为,命令自己的亲卫拉格纳找机会突出去,返回帝国首都,带着阿米拉和阿恩到雪漫城投奔自己的兄弟巴尔古夫公爵,他自己带着所有护卫向西突击给他制造机会。 拉格纳突出重围后,带着重伤赶回帝国首都,召集几个部下,带着姐弟俩星夜逃往天际省。 刚进了雪漫领地,在守护之石遭遇风狼袭击,拉格纳拼死带着姐弟俩跑到溪木镇上,自己却重伤不治。 没想到已经临近雪漫城,还是被仇人追上了,要不是良岩误打误撞的也在这里,这一劫,姐弟俩肯定逃不过去。 “姐姐,父亲还能回来么?”阿恩泪眼婆娑的问,他对很多事还不明白,只是知道自己父亲很危险,他跟姐姐也很危险。 阿米拉倒是还基本平静,最近一段时间连续的高强度的心理打击,让她更加坚强起来。她还没有回答阿恩,良岩却开口了。 “放心吧,阿恩,你的父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英雄,没人会伤到他,说不定过一阵他就来接你回家了。” 阿恩才七岁,自从对良岩的敌意消失后,对良岩就非常信任,特别是他一直拿出那么多好吃的。听良岩这么一说,自己也觉得是那么回事,一抹眼泪笑了。 开玩笑!主角光环这么耀眼的人,可能会随随便便死在某个角落么? 按照良岩的思维惯性,艾斯佛陀肯定是突出去了,说不定在某个地方蛰伏,还可能有奇遇,随后带着更大的力量和军队杀回来,再次成就一个威震大陆的传说。 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奇幻故事,也只有这样才符合良岩的“主角观”。只是他现在考虑,人家是主角了,那自己在这故事里面算是什么呢?一个过客?龙套?以后有人记录此事时,会不会写到“艾丝佛陀的子女逃亡路上,曾被一商人所救”,然后就木有然后了? 艾文早就听得义愤填膺,他愤怒的站起来,扶着剑柄在帐篷里面来回的走了好几圈,胸口不住的起伏。好一会儿,艾文冷静下来,远在几千里之外的事他确实无能为力,但他一定要保证阿米拉和阿恩的安全,这两位不光是自己从小到大心目中大英雄的儿女,还是自己效忠的巴尔古夫公爵的亲人,相当于王子公主的级别啊! 这责任大了! “二位殿下,”艾文对姐弟俩的称呼也变了,站正了一捶胸,说,“请放心,接下来二位殿下在路上的安全,由在下负责。” 说完不等阿米拉说什么感谢的话,一转身走出帐篷,冲着外面的士兵大喊:“杯中酒喝完别再喝了,没吃饱的赶紧再吃,整理武器装备,安排好值夜,尽快休息!明天一早赶回雪漫城,任务!” 为了保证安全,艾文没说具体什么任务,但是士兵们立即安静下来,开始依令行动,吃饭的,打扫的,整理装备的,有条不紊,商队的商人和护卫也开始一起帮忙。 “商人就商人吧,尽快致富才是硬道理。”纠结半天身份的良岩也想开了,看到阿米拉姐弟俩开始收拾餐桌,阿米拉收拾桌子上的牛肉干和饼干,阿恩自告奋勇抱着几个木碗,到帐篷外去刷碗,于是他自己也想帮帮忙。 他看到阿米拉只喝过一口那碗鱼汤,心说这可不能浪费了。摸了下肚子,嗯,吃下这碗应该够一辆“帕萨特”了,伸手就去端汤碗,结果指尖刚碰到碗边,就叫了一声“哎呀!” 木刺,好几处,两只手上都有,良岩看着自己的手心想:应该是抱着圆木抡那个兽人的时候扎进去的,之前就一直觉得手疼,还以为是从院墙上掉下来摔得。 阿米拉见到这种情况,主动拿出良岩给的针线盒,帮他挑木刺。 感觉真好,良岩看着左手心因为木刺太大出血后,阿米拉给包上的丝巾。虽然良岩现在就有酒精棉和创可贴,但是他就是不想打断阿米拉。良岩的右手现在被阿米拉温润的双手握着,一阵阵酥麻的感觉传来,让他喉结不住的上下悸动。 正在专心挑良岩右手无名指尖上最后一根木刺的阿米拉,没有注意到良岩的异常,一下将木刺挑出后,看到创口挤出一滴血珠,就赶紧把这个手指放进自己嘴里,却忘了这不是弟弟阿恩的手指。 等反应过来后,阿米拉“呀”的一声,把良岩的手放开,抬头看了一眼呆傻了的良岩,羞得满脸通红,低着头就只会揉搓自己的衣角了。 而这时艾文一脚踏进帐篷,正好看到阿米拉“甩开”良岩的手,满脸通红的样子。他可不知道阿米拉只是在给良岩挑木刺而已,看到这一幕,艾文就觉得自己有罪,这明明是人家小两个增进感情的重要时刻,被自己打断了。 “呃,那个,我不是,我还是去干那个,那个什么吧……”艾文倒头又出去了,还顺手把帐篷的布帘子拉下来了。 帐篷里面安静下来。 还真尴尬啊,良岩“呱唧呱唧”咽了几下口水,是不是得说点什么? “啊哈哈,那个那个,阿米拉你的这条丝巾很特别呀,”良岩没话找话,看到左手上缠的丝巾,还抬手闻了几下,“还有股香味,你们这里的丝巾都是这么香么?怎么味道那么熟悉?” 阿米拉闻言抬头看到良岩还在闻她的丝巾,一下又低下头,这次头低的更低,脸更红了,红的像个熟透的桃子,娇艳欲滴。 呃,良岩才明白过来,那是人家的体香,同车一整天,良岩一直不断的闻到这种淡淡的香味。坏了,要被人当成登徒子,这位现在可是一位“殿下”,良岩急出一身汗。 又是一阵沉默。 据地球某个科(men)研(sao)组织统计,男女之间最可能“发生情况”的几种情景,良岩现在占了前三种:孤男寡女,英雄救美,倾诉哀肠。 于是良岩鼓起勇气对阿米拉说:“那个,咱们睡觉吧。” (再次求个收藏,求个推荐) ; 第四十三章 再行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良岩和艾文一行人已经上路了。 这次良岩没跟约瑟夫他们一起走——良岩换车了。 因为坐实了“魔法师”的身份,良岩从郁金香那里传送货物开始毫无忌惮。晚上休息之前,他又从郁金香那里订购了三辆车,今天一早送到了。 一辆是用地球现代工艺制作的仿古四轮厢式马车。 合金钢架结构,液压稳定系统,汽车用弹簧减震钢板,全金属轮毂,实心橡胶轮胎,驾驶位有平面大轴承转向系统和汽车用碟刹盘。 车厢是用豪华游轮才用的碳钢材料,电动车窗和车厢四角的仿古车灯用的是空中客车驾驶室才用的,超强度特制有机玻璃。 整车喷深棕色仿木漆,古朴典雅。 车顶是太阳能电池板,获取的电能供车内电器使用。 车内陈设比百万级豪车也毫不逊色,真皮沙发座椅,空调,车载冰箱,微波炉,环绕立体声音响系统。 整车很轻,不到一吨,两匹马就可以全速奔跑,而且防弹抗噪。 第二辆车是野战医疗方舱改装的,主要是让几个伤兵用。 方舱有普通集装箱大小,装有四个轮胎和减震系统,再加上个外置驾驶位,改成马匹牵引式,四匹马也能跑的很顺畅。 车里面除了必要的外科手术器具以外,还带有空调和换气系统,四张上下铺行军床,几个伤兵在上面躺着很舒服。 第三辆就是在华夏大街上常见的拉蔬菜用双轮大板车,也是金属车架,也是橡胶轮胎,但是毫无减震。 这辆车现在上面放着一个大铁笼,里面是二十几个巨狼和兽人的头,再就是两个还是半裸的死灵法师学徒。 大板车只有一匹马拉着,跟在队伍后面,两个家伙在铁笼子里被颠的欲仙欲死。 三辆车花了良岩一百多万华夏币。 本来良岩在郁金香账上的钱只剩下三十万不到的样子,昨天晚上睡觉之前,又做成一笔大买卖——把那些手电和电池一起卖了,被几个商人抢的一干二净,部分是先付款,早上离开的时候才给的货,因为天亮之前手电还要用。 三十六个八百多元华夏币的手电,卖三十个金币一个,还没用的二十五元华夏币的高容量镍氢电池,一个金币一粒,一共卖了近一千五百金币,折合三百六十多万华夏币。 倒是约瑟夫没有抢购,一方面他是带着货来的,现金不多,得到雪漫城变现;二方面是他守着良岩就不怕买不到好东西。 那个被吓得精神错乱的商人,也抢到几个手电,因为感觉得罪了良岩,还想多出钱,良岩表示不用,并且跟他们所有的商人说,下次有机会来雪漫城找他做交易,如果用灵魂石结算的话,在所有优惠价格的基础上再打九折。 最后嘱咐他们,电池用完了不要扔掉,来雪漫城找良岩换,以旧换新,半价。不过良岩心想,自己到时候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上,还不确定。 也不用管那么多,钱拿到手再说。 四个针线盒卖给他们四个商人一人一个,五个金币一盒。 摩托车风镜昨天晚上每人一个都用过了,良岩没有收回,剩下的几个新的就给阿恩和几个伤兵分了,作为这次战斗的纪念品。 后来这些风镜也被作为这次战斗经历的证物,成为各地游吟诗人的故事的一部分。 账上现在还剩不到三百万华夏币。 “还是不够黑啊!” 良岩现在坐在时速接近四十公里的马车里面,从车厢壁上拉出一张折叠桌,一边划拉着新买的平板电脑,一边在记事本在上写写算算,给自己打算销售的几样商品定价。 “首先是盐,半斤多的量,白狮家族在帝国那边要一个银币,到了天际省卖到七八个银币,那我卖的话怎么也得看出便宜来,一斤的量也按一个银币零售吧。那给约瑟夫的批发价呢?五个铜币一斤吧——嗯,不行!给他涨一个铜币,算六个!”良岩恨恨的想着。 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早上出发的时候,约瑟夫跟在良岩后面献殷勤,有点过。 约瑟夫给良岩推荐了雪漫城最好的旅馆,据说高端大气上档次,名叫“母马横幅”,是他们莱茵商会所有到雪漫做生意的商人的定点落脚地,如果报约瑟夫的名字,住宿费还可以打折。 按说这对良岩来说,是个好事,可是,接下来他不该给良岩推荐什么“旅店往东两条街有间ji院”,据说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报约瑟夫的名字还可以打折云云。 虽然约瑟夫在良岩杀人的目光中落荒而逃,但是良岩却不打算放过他:哥是这么低俗的人么?哥从小洁身自好,接受华夏最传统的教育,一身浩然正气,你居然给我推荐这种地方?! 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你要说也可以,不能守着阿米拉的面说呀,哥昨天晚上表现的已经够“猥琐”了,你非得让我坐实了臭liu氓的角色? 昨天晚上良岩说出“咱们睡觉吧”这句话后,差点真的找个坑去把自己埋了。他的意思仅仅是“天色晚了,早点休息,明天要赶路”,而且阿米拉也没有说什么,但是良岩就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也不知道约瑟夫知道因为自己多了一句话,导致食盐价格涨了20%后,会怎么想。 “……精盐怎么算呢?粗盐都能卖到差不多八九个银币半斤的样子,那我卖两个金币一斤?嗯,近五千块华夏币一斤,就这样吧,太黑了不好……” “玻璃镜,这个不好定价,尺寸太多,一个金币起价,尺寸不同价格翻倍……” “缝衣针便宜点,一个银币一根,十根起卖……五千多倍的利润,貌似——挺爽。” 普通的钢针只有两分钱左右的生产成本,加上乱七八糟的营运成本也不会到五分钱华夏币。 不过良岩也没觉得良心上有啥不安的,因为除了食盐以外,平民根本不会买,他们穿的都是兽皮和麻布,谁穿的起只能用钢针缝制的丝绸啊。 关于丝绸,良岩暂时没打算卖,因为据约瑟夫讲的情况来看,这是人家整整一个省的主要经济支柱之一,还是不要去打击的好,起码亚龙人没有得罪他不是么。 调料和罐头食品还不确定价格,因为是一种新东西,没有价格尺度可以比较,具体是不是能受欢迎,良岩心里也没有底。 他只是给自己规定,只卖纯天然的调料,化学合成的都不卖,特别是辣椒素——早上从望溪堡出来,看到北面顺着风向,被辣椒素覆盖的进一平方公里的一个大扇面内,所有的植被都被“烧”的枯黄,太作孽。 其他的都是要走高端路线的商品,现在良岩考虑的是通过什么方法打入高端市场,他看看抬头看了看对面坐着的阿米拉姐弟俩。 阿米拉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马车跑的虽然很快,但是由于液压稳定系统和减震系统运作良好,车内感觉很平稳,她现在低着头正在给阿恩缝补一件衣服。阿恩则拿着风镜,一会儿戴上一会儿摘下来,还有手电筒,玩的挺乐呵。 良岩心里有喜有忧。 喜的是:这姐弟俩身份可以确定是贵族了,顶级的那种。如果人家记着良岩这份恩情的话,那对良岩的的买卖肯定会大有助益,自古以来,官商勾结,必然发家致富。 忧的是:人家是贵族,自己算是什么?虽然周围这些人一口一个阁下的叫着,但他知道自己还是地球来的一个宅男一个,跟阿米拉的身份一比较,没人骂他“diao丝”就不错了。 良岩发现自己心境变化了不少。本来他对阿米拉的感觉,就像是平时坐火车遇到一个美女那样,只感觉赏心悦目,却不会有什么特别深入的想法。 现在就感觉不是那回事,到底是啥感觉,自己也说不上来。 这个从小“老实巴交”的孩子,从来没跟任何女孩子有过什么实质的发展,当然,他也从来不会告诉别人,自己高中的时候还认为“亲亲”就会怀孕。 临近中午,一行人连车带骑兵,赶到了到雪漫城前最后一站,蜂蜜酒地,在最大的酒馆前停下。这是一个小镇,因为以出产优质蜂蜜酒而闻名,所以就起了这么个名字。 从这里已经能隐约看到视野尽头的雪漫城。据艾文介绍,雪漫城整个城市构建在一个盆地平原上突起的巨型石崖上,城市内现有以诺德人为主的各种族居民二十多万,再加上各地来做生意的人,还有驻军,要接近四十万。 整个雪漫领地的人口,根据三年前的灾后第一次不完全统计,包括另外几个城市和所有的村镇在内,现在大约在四百万左右,比五年前的全盛时期,少了近一半人口。 雪漫城是天际省除了拥有不冻港的独孤城以外,最富有和最繁华的城市,来这里的商人遍及整个大陆,由陆路到达天际省的商人都要到这里中转,仅仅税收一项就可以顶上其他三四个同样面积大小的其他领地所有收入之和。 所以雪漫公爵是除了天际省至高王族以外最富有的贵族,并且因为在他治下严令禁止插手天际省两派争斗,他本人也是内战双方大力拉拢的对象,所以在上层贵族中地位相当高。 按平时商队的速度,再加上还有伤兵,最快也要晚上才能到达蜂蜜酒地,用了良岩的三辆车后,速度提高了近两倍。 现在他们要在这里休息下,人和马都要进食休息。 “我们守了两个小时,没见到任何人出现,” 郁金香把艾文说的四个沙漏时翻译成两个小时。艾文早上没有跟良岩一起走,而是带着帮忙驾车的士兵以外,所有的骑兵去突袭“莉莉和阿曼达”佣兵团的接头地点,看看是不是能抓住几个幕后主使。 “最后我们放火把那个地方给烧了,就回来了。” 艾文和良岩都知道,有收获的可能性很小,而且真正的幕后主使基本也有数:想害阿米拉姐弟俩的,只能是虎人族或者帝国出黑手害艾丝佛陀的人;想害良岩的人,也只能是白狮家族的二货少爷肯特。 当然,这事良岩没有告诉艾文,把艾文牵扯进来不合适,只告诉他可能是在溪木镇有人盯上了他的弩。 “报信的兄弟,估计现在应该进城了。快的话,下午在路上就能遇到领主大人的接应部队。”艾文早上出发前已经派人,一人双骑赶去雪漫城报信,他现在正陪着良岩在医疗方舱里面照看伤兵,“这里的蜂蜜酒味道不错,跟裂谷城的黑荆棘蜜酒有得一拼,等会儿请阁下尝尝。” 现在里面只有腹部受伤的罗尔和另一个大腿受伤的士兵,另外三个伤兵可以独自活动,已经到酒馆里吃饭去了。 “好啊但是伤兵不能喝酒。” 上午在路上,良岩就已经给几个伤兵打完了吊瓶,他取出罗尔腋下的温度计看了看,没发烧,估计接下来几天就会痊愈。 这些诺德人喝起酒来不要命。 在他们心目中,第一饮品就是各种酒,然后才是肉菜汤和牛奶,最后没办法了才喝水。而且听艾文说,他们经常在伤口上浇上蜜酒。 蜜酒确实可以杀菌,但是效果微乎其微,在有足够的抗菌药和消炎药的情况下,良岩绝不让他们这么干,蜜酒含杂质太多,万一再次感染就麻烦了。 第一拨进酒馆吃饭的士兵出来,换下在外面值守和喂马的士兵。良岩和艾文也进到酒馆里,阿米拉和阿恩已经先进去了,但是坚持等良岩和艾文二人一起用餐。 他们几个吃的自然还是良岩带的食物,昨天晚上又补充了不少,肉干火腿,烤鸡熏鸭,饼干糕点,各种饮料,但凡良岩感觉还算干净的,可口的,买了一大堆。 良岩他们和士兵分两桌坐着,花花绿绿满桌的食物,奇异的香味弥漫整个酒馆,其他桌的食客几乎都停下来看他们十来个人在吃。 也不知道这酒馆里有没有禁止自带食物的规定,于是良岩切了一大截金华火腿送给酒馆老板,酒馆老板很高兴,一定要送给良岩几瓶上好蜜酒,但是良岩却相中了他柜台中摆着的一大块巢蜜。 好东西啊,这可是跟蜂王浆一样等级的蜜中极品啊,特别是造假严重的地球,能吃到纯正巢蜜的机会太少了。 虽然很多地方很多人在卖巢蜜,号称巢蜜是无法作假的,但是事实上依然假货泛滥——给蜜蜂喂白糖一样可以出巢蜜,跟真正的巢蜜不是一回事,而且很快就会变质。 而这个世界的巢蜜那绝对是纯天然的,他们没有白糖可以添加,而且蜂蜜太便宜,没有必要作假,良岩觉得等回地球时一定要采购上一批带回去。 良岩宝贝似的端着一整块巢蜜回到座位上,刚割下一块来准备放嘴里,就听到外面突然一阵人喧马嘶,好像有什么突发状况。 当艾文跟良岩还有士兵们一齐冲出来时,就见从天上降下来两只巨大的生物。 “狮鹫骑士团?!” ; 第四十四章 暂别 狮鹫,兽如其名,长有狮子的躯体和尾巴,巨鹰的头和翅膀,前肢是鹰爪,后肢是狮爪,泰姆瑞尔大陆最有名的魔法生物之一。 因为狮子和鹰分别称雄于陆地和天空,所以被广泛认为是霸王级别的生物。 这种生物源自何时何地无人得知,大陆的贤者们认为它是古代文明中某次魔法试验的成果,但似乎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狮鹫兽就已经出现在游吟诗人们和老人们流传下来的传奇故事中。 狮鹫兽天生会使用御风魔法,生而适于战斗,勇敢无畏,而且强烈的忠诚心与荣誉感使狮鹫兽成为胜于一般战马或其它飞行坐骑的最佳坐骑。 狮鹫骑士团对骑士的要求也非常严格,首先得有贵族身份,其次魔法学徒的魔法感知力,然后必须真刀实枪的获得骑士称号,最后才能参加狮鹫骑士的选拔,每次选拔,十选一的几率经常有,竞争相当残酷。 狮鹫骑士的战斗力虽然很强大,但是养一支可以形成战略级的的狮鹫骑士团,至少需要一百骑,那就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 一千多年来,在天际省,仅在独孤城的至高王麾下有一支狮鹫骑士団,其他领地不被允许私自培养狮鹫骑士,当然,多数领地根本承担不起。 直到赛洛迪尔皇帝跟先祖神州的精灵族签订了“丧师辱国”的白金协定,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果,直接导致了天际省全面内战。为了拉拢雪漫城,独孤城至高王送了一批狮鹫兽给雪漫城,也组成狮鹫骑士团,作为卫戊部队专门守卫雪漫城龙宵宫。 良岩眼前这两头全副武装的成年狮鹫,就隶属雪漫城狮鹫骑士団。 两头狮鹫从天而降,把酒馆门前小广场上的军马,还有几个也在酒馆里休息吃饭的商队的牲口都给吓得不轻。 商人们都从酒馆里跑出来,哆嗦着绕过两头个头比马还高的狮鹫,去追赶安抚受惊的牲口,艾文的士兵也去给马合上眼罩,拉到远处。 两名狮鹫骑士各自把手中的长枪挂到狮鹫一侧,等狮鹫的翅膀收好后翻身下地。其中一个站在两头狮鹫中间,负责安抚暴躁的狮鹫,另一名径直向酒馆门口的艾文走过来。 良岩打量着这名骑士。见他全副铠甲,皮毛质地,从头到脚包的倒是严实,鹰头造型的头盔面甲把脸整个罩住,只露几个小观察孔,还有条厚厚的皮毛披风。这种装扮,良岩认为原因有两个:减轻起飞重量和在高空时保持温度,严实的面甲纯粹就是挡风。于是脑中有个念头浮上来,是不是卖点飞行员用的防寒服和头盔给他们? 这名狮鹫骑士背上并排斜背着三支短标枪,这应该就是空对空或者空对地武器。腰上挂着把制作精良的骑士长剑,左胸有一枚盾形徽章,徽章的图案跟艾文胸前的徽章很像,都是一个白底黑马头,这是雪漫公爵巴尔古夫的族徽,所有向他效忠的骑士,均佩戴这种徽章。 但是这名狮鹫骑士的徽章两侧多了一对金色的翅膀。 大概是空骑兵的意思吧,良岩很是羡慕的看着两头巨兽,心想,自己要是能骑着这玩意上天转一圈就好了。 按说艾文跟这名骑士都在一个领主麾下效力,即使不认识也应该有点友好的表情吧,但是良岩观察到,艾文和他手下的士兵看这名狮鹫骑士的面色都相当不善。 “巴尔古夫公爵大人的手令!”这名狮鹫骑士走到艾文面前站定,盯着他看了几息,摘下皮盔,将手中的一卷羊皮纸拍到艾文怀里,一脸不屑的问:“两位殿下在里面?” 问完不等艾文回答,一手抚着剑柄,一手抱着自己的皮盔,径自往酒馆里面走去。 艾文并不答话,看了下羊皮卷系带上的红色蜡章,确认没人做手脚后,把系带撸下来,打开羊皮卷查看上面的内容。 “阁下,公爵大人派他们来接应二位殿下。”艾文见良岩一脸疑惑,于是给他解释道。 “阁下?哪门子阁下?”良岩还没说话,那名狮鹫骑士居然听到了,他转过身来打量一下良岩,“细胳膊细腿,感觉不到一点魔法波动,连个徽章没有,不是骑士也不是魔职者,穿一身漂亮衣服就是贵族?艾文呀艾文,你这些年还是自甘下贱,总跟些不着四六的下等贱民搞一块,真是没救了。” 嘢?没得罪他吧,这孙子怎么骂上了?别人什么身份关你毛事?长得瘦怎么了,没魔法波动怎么了?我要是会魔法就留着收拾你了!别看哥们长得瘦,骨头上面全是肉!哥不怕你! 良岩一阵火大,来这个世界第四天了,前三天都出状况,今天是不是还要再来一场? “艾文,这是?”良岩听那话头,似乎还跟艾文认识很长时间了,先问问艾文再说,万一搞了熟人就不好了。 “我父亲的长子,”艾文一转头,看着远处的天空,似乎很不愿意提起他,“名叫艾瑞斯,雪漫狮鹫骑士团第五队队长,将来要继承父亲的伯爵爵位。” 真是熟人!怪不得刚才摘下皮盔时,良岩就感觉有点面熟,仔细一看,跟艾文长的还真像,就是眼睛细一点,嘴唇薄一点,一脸的刻薄相。 看样子没法动手了,大概也打不起来。 良岩左手从右胸前放下来,那个位置是满电满弹的泰瑟电击枪。右手从腰间收起,腰带上挂着良岩昨天晚上得到的空间戒指,上好弩箭的弩就在里面。 良岩现在从戒指里面存取东西已经相当熟练,丝毫不用郁金香代劳。 不过,兄弟之间为什么这种态度?有什么故事? “你应该叫我大哥!”艾瑞斯走了回来,重新站在艾文面前,“出去这才几年,贵族最基本的礼仪都忘光了么?用不用你大哥我再教教你?”艾瑞斯自己好像也忘了喊一声“弟弟”。 “哼。”艾文轻哼一声,不光不答话,左手还扶上了腰间的的剑柄。 “啊哈!这就是你见到大哥后的真实想法?”艾瑞斯有些恼怒,手也握住了自己腰间的剑柄,“你那点剑术,哼,对付个哥布林还可以,跟我动手?你差点吧!” 哥布林几乎不会出现在寒冷的天际省领地,但它们是整个大陆上公认的个体最羸弱的种族之一,连普通农夫都可以对付落单的哥布林,用它来羞辱人再合适不过了。 还真要开打?那得帮帮场子。 不管是不是艾文的亲大哥,这个家伙的嘴太欠!良岩两只手又各自归位,眼睛在他铠甲上四处打量,想给电击枪找个罩门。 阿瑞斯看良岩手上有动作,虽然看不明白要干什么,不过明显不是好事,他退后一步,一边准备拔剑,一边还要防着良岩做什么动作。 “队长!”眼看一场骑士对决加一场偷袭作战即将开始,就听另一名狮鹫骑士开口了,是一个女声。 也不知是她天生说话简洁,还是对阿瑞斯不满,她对眼前的局面似乎毫无所觉,只是用下巴冲着酒馆扬了扬。 众人一看,是穿着斗篷戴着兜帽的阿米拉和阿恩两人从酒馆里走出来。 艾文立即赶上前去,躬身礼后,对阿米拉姐弟俩说:“二位殿下,我刚收到巴尔古夫公爵大人的手令,到龙宵宫最后这段路将由雪漫狮鹫骑士团来负责您二位的安全。” 艾瑞斯见状也赶紧上前躬身行礼:“二位殿下放心,狮鹫骑士团保证您二位的绝对安全,在下其他兄弟已经在路上分散警戒,在天际省从来没有人敢挑战狮鹫骑士団。还请二位尽快启程,巴尔古夫公爵大人正在龙宵宫等候二位殿下。” “好吧,我们立即启程,但是艾文阁下他们还没有吃午餐。”大家还没怎么吃饭就被这家伙个打断了。 “他们?哈,他们可以吃饭去,因为接下来就不需要他们了。”艾瑞斯一挥手,这种人自信满满的样子着实让人讨厌。 艾文也没办法,因为手令上写明,由艾瑞斯全权处理。但他还是找了两名驾车经验比较丰富的士兵负责给阿米拉驾车,再把拉车的两匹马增加到四匹。 良岩一样被阿瑞斯拦了下来,理由是“公爵大人没说要召见一个贱民”,良岩懒得跟他计较,只是看着阿米拉和阿恩上车后,提醒姐弟俩车里还有不少食物,因为他们俩也没来得及吃什么东西。 “岩,”之前阿米拉一直称呼良岩为阁下,良岩觉得不舒服,就说了句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可以,哪知道阿米拉真的只叫他的名字,不带姓氏的叫法,这让良岩暗爽不已,“我跟阿恩先走一步,非常感谢您和艾文阁下对我们的照顾,这辆马车暂时先借用几天……” 阿米拉上车后,拉开斗篷上的兜帽,按开电动车窗,微微的探出头跟良岩艾文他们告别。 艾瑞斯也跟其他初次见到阿米拉容貌的人反应相同,一副痴呆的样子在后面,都忘了呵斥良岩。倒是另一名女性狮鹫骑士听到阿米拉说,这辆制作精美的马车是良岩所有,多看了良岩几眼。 “不着急,这辆马车我也没啥用,你跟阿恩要是再出门就用它,很结实,”良岩刮了刮同样探出头来的阿恩的鼻梁,车里的设备怎么用,良岩已经都教给阿恩,“嗯,过几天我到龙宵宫去看你们……一路顺风。” 阿瑞斯在马车跑出去好一大段路后,才回过神来,咬着牙说了句“贱民还想去龙宵宫?做梦去吧!”骑上狮鹫跟另一名狮鹫骑士一前一后腾空而起,给良岩他们留下一阵呛人的烟尘,追着马车走了。 “切,飞行员有什么了不起?” 良岩也留下一句话,和艾文目送马车一直到在视野中消失后,跟士兵们回到酒馆。 酒馆里的众人都安静的看着这一帮人闷头吃喝,没有一个敢大声说话的。 开玩笑,这票人连雪漫城号称实力最强的狮鹫骑士団都毫无敬意,领头那两个居然还要揍人家队长。要知道狮鹫骑士団在雪漫城,除了领主以外,基本上横着走也没几个人敢管。 良岩和艾文现在心情都不好。 良岩是超级不爽,本来想着能官商勾结一把,狠赚一笔来着,这下可好,八姑夫(巴尔古夫公爵)不待见咱,不光这样,还跟阿米拉分开了。 虽然刚认识两天而已,良岩怎么就觉得这么割舍不开!刚才他跟阿米拉说的很轻巧,要去龙宵宫看人家,说完他自己都不大信,“一入宫门深似海”这句在华夏被说烂了的话,现在套过来可能正合适。 自己没有贵族爵位,没组织可以依靠,没房子没领地也没肌肉,兜里现在倒是揣着百十个金币,对人家高高在上的伯爵继承人来说,可不就是个“贱民”么?贱民能随便进宫么?贱民能随便见贵族么? “我请大家喝酒!”烦躁的良岩从背包里拽出一袋金币来,大声对着酒馆老板说,“在场的有一位算一位,每人一瓶,一个银币一瓶的那个!” 算了,本来就没打算居功来着,以后还是靠自己,走一步算一步吧,说不定还会有转机,赚钱还不容易么?良贱民想开了,反正不着急赶路,喝一通再说。 ; 第四十五章 养蜂 良岩抓着酒瓶,在酒馆里转来转去,跟这些从不认识的商人、酒客们喝的好不热乎。他自称是个外地商人,一会儿问这个做什么生意,一会儿问那个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一瓶酒喝完,又请了一轮。 刚开始很多人还放不开,在良岩说再来一轮后,酒馆现场的气氛就引爆了。一个银币一瓶的好酒呀,平时谁舍得喝?酒馆内男男女女四五十号人,大手笔呀。 第一瓶蜜酒下肚,良岩就成了大家的亲哥们,去他的狮鹫骑士团,去他的什么狗屎队长,比得上手里的蜜酒重要么? “敬良岩阁下!” “喔!” “雪漫万岁!” “喔!” “大家发财!” “喔!” …… 酒馆老板更高兴,开店这么长时间,从来没见过这种豪客,这一会儿就有十个金币进账。 他单独给良岩倒了一杯自己珍藏的顶级蜜酒,还给顺带良岩讲起了这家酒馆的故事。 出门旅游吃吃喝喝就是吃个文化,老板讲的起劲,良岩听得也起劲。 故事其实很简单,五年前这家酒馆的老板不是他,据说是一个酿酒水平极高,却对待工人极度刻薄的家伙,被一个他雇佣的工人在巨型蜜酒发酵桶里下毒陷害,让雪漫巡城卫队抓去砍了头。 那个陷害他的工人被当时的巡城卫队队长随意指定为老板,而这个工人却是个懒鬼加酒鬼再加滥赌鬼,不到一年就把酒馆,连带酿酒作坊给败光了。 然后现在的酒馆老板接手过来,三年多才恢复成以前的规模,蜜蜂场和酿酒作坊也基本恢复正常。 说到兴头上,这位一脸精明相的名叫巴德的酒馆老板,干脆拉着良岩去参观隔壁的酿酒作坊。 “阁下请看,这六个大桶都是用来做蜜酒的。” 自从下毒事件以后,天际省几乎所有的酿酒作坊都禁止陌生人接近发酵桶,这家也是一样。 巴德只是带着良岩从酒店二楼过道里看一墙之隔的酒坊内部,他指着酒坊内矗立的几个巨型发酵桶很自豪的对良岩说:“以前只有四个,今年又加了两个桶。我们出产的蜜酒不光供应周围几乎所有的村镇,连雪漫城的很多贵人老爷和几个大酒馆,包括酩酊猎手酒馆都从这里订货。” 这间酒坊面积不小,大约得上千平米的样子,房顶也要有十几米高。 良岩就看到六个近七八米高的巨型木桶均匀的摆在那里,几个工人分散在几个木桶旁忙碌着。有的在从大木桶的龙头处接蜜酒到小型的木桶里面,他后面是分别堆成垛的空的和满的酒桶;有的在整理大堆新鲜的蜂巢,往一口大锅里面放,准备加水煮开;还有个工人在二楼拿着长长的木刷子在清理一个空的大木桶。 “你没自己养蜂么?”良岩这几天来见过不少蜜酒,但是从来没人提到过养蜂场,就有点纳闷。 “自己养?不不不,阁下,我们用的都是用采蜜人送来的蜂蜜,其他的酒坊也是,没人能养蜜蜂。不过,硬要说有人会养蜜蜂的话,”巴德摆摆手,不过他略一思考又说,“听说裂谷城领地的黑荆棘蜜酒庄园会养蜜蜂。据说在霍利奇湖的湖心岛上,有个叫金色光辉庄园的地方,专门用来养蜜蜂。黑荆棘家的蜜酒不光口味纯正,而且产量极大,很多商队都在采购他们的家的蜜酒,整个大陆都能买到黑荆棘酒。但是他们在湖心岛上看守森严,不让外人接近,所以其他地方没有人会养蜜蜂。” “那你的蜂蜜的供应能跟得上么?”只靠采蜜供应,听着就不大着调。 “那还真不好说,有的年头夏天的天气好,花期长,就能多收点蜂蜜;有的年头天气不好,雨天多,冬天来得早,那就收不到多少。好在可以在年景好时多存下一些,反正这东西也不坏。不过总的来说,不够用啊,要是有足够的蜂蜜,我们的酒坊能再增大一倍不止。” “那他们怎么采蜜,知道么?”良岩喝了一口杯里的酒馆老板珍藏的蜜酒,味道还不错。 “知道啊,太简单了。这些采蜜人每年春天开始之前,扛着前一年掏好洞的木头上山,找个树杈朝阳放好,”巴德自己也端着一大杯蜜酒,喝了一大口继续说,“十来天就有蜜蜂筑巢,不到两个月就可以采蜜。他们点燃半干的草,用烟把蜂巢里所有的蜜蜂都熏死,从蜂巢中割出有蜜的部分,就可以送到我们这里来了。” “全都是这样干?蜜蜂都要熏死?那你这一桶蜜酒得用多个蜂巢?”作孽呀,这么搞有点太绝了吧,就不怕蜜蜂绝种? “全都得熏死,要不然被蜜蜂蛰狠了要出人命呢。裂谷城的黑荆棘酒庄怎么干我们就不知道了,反正我认识这些干了一辈子的采蜜人都这么干。”巴德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一口把手中的蜜酒全喝下去,打个酒嗝说,“就像我们家这种大桶,装满一桶蜜水原浆,怎么也得三四百个蜂巢的蜂蜜才够。” 听到这里,良岩看着自己杯子里的蜜酒就感觉有点发红,血红的那种。 从小到大,良岩无论从从哪种渠道获取的关于蜜蜂的知识,都是充满正能量:什么勤劳终生,什么不求回报,什么农作物授粉专家。 一箱蜜蜂,过一个冬天,仅仅需要一两斤的白糖而已,其他季节出产的蜂蜜却多达五十斤甚至还要多。即便是恐怖的“杀人蜂”,那也是种非常出色的采蜜高手。 怎么在这里都成了“杀鸡取卵”的对象?这样的事情放在现代的地球,简直可以算是骇人听闻的虐待动物事件,搞不好会有人示威游行的。 “不如我教你们养蜂?”稍微思量一下,良岩忽然开口问酒馆老板。 良岩总认为自己很快就会回地球,所以一路走来,一直不想对本地的环境造成不好的影响,不论是自然的还是人文的。 他的穿着打扮、谈话方式、生活习惯都尽量学习和融入本地人中,自己带来的外来物品,也严格的执行清理方式,吃的用的选用纯天然的原料,包装多数用无印刷包装的金属制品,极少用不可降解的塑料。 即便是有,也一定要亲自盯着烧掉,把污染减到最少。 当然,这种“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个塑料袋,只揣走一兜金币”的想法,好是好,但是对本地环境一点影响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特别是良岩要大肆销售食盐的打算,如果真干大了,可能会改变整个大陆的普通百姓的消费结构,这个影响应该算是超级巨大了。 有影响既然不可避免,那就往好处影响吧,良岩这样想。 “养蜂?您教我们?哈哈,阁下别开玩笑了,”巴德感觉有点好笑,养蜂要是那么简单的话,早就大家都去养了。一年到头的累个半死不说,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到山上和荒野中,每年都有采蜜人被野兽和蜜蜂杀死。 多少年,多少代,养蜂人死伤那么多,难道他们不想养蜂么?根本原因是不会!他又看看良岩的脸色,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于是小心翼翼的又问,“阁下说真的?” “真的。想学么?很简单,”良岩把还有大半杯蜜酒的杯子放到一边,淡淡的回答,“而且不用熏死蜜蜂,甚至取蜂蜜时也不用激怒蜂群。一窝蜜蜂只要蜂王活着,就可以一直取蜂蜜。只需一个人就可以养几十窝蜜蜂。” “想啊,太想啦!”谁不想学谁是棒槌!要是真能自己养蜜蜂,那蜂蜜的来源就稳定下来,不用到蜜源少的时候,四处求购还得多花本钱,而且自己的酒坊又能扩大经营了。 “那好,我教你。” “真的?那您有什么——要求么?”大公无私的人和事时有出现,但是在商人里面可能出现么?这种能发大财的技术,说教就教了?怎么也得要点回报吧,巴德担心要大出血。 “没要求。”良岩一看巴德的表情就明白了。 “免费?” “免费。” “这……”巴德可不认为突然幸福就来敲门了,这么大的买卖,免费送人?这说不定是个陷阱!他面色有点不大自在。 “要说有要求,还真有一点。”良岩见巴德好像是误会了,“那就是,谁想学,我就教谁。” “呃?您这是什么意思?” “你可以学,其他人都可以学,任何人,只要他想学。当然最好是把那些采蜜人一起叫来学,他们比较了解蜜蜂的习性,学起来应该比较快。” 巴德就觉得脑子不大够用。 按良岩说的,一个人就能养几十窝蜜蜂,真想干大的话,多雇些人,养上一千窝,而且在天际省这边一年到头,除了冬天以外,其他季节都可以取蜜,换成钱的话,这是个多大的概念?更何况还没有任何危险。 巴德不知道养蜂是不是“一本”,但他知道绝对是“万利”! 良岩也认为是养蜂“万利”,当然他不是从传统的获利角度来看的。 在地球的养蜂产业,是极少的几乎纯绿色零污染的行业之一,养蜂不光出产大量营养价值高的蜂蜜、花粉、峰王浆等产品,还有很多农作物要依靠大量的蜜蜂来授粉,有些农场每年都要花钱请蜂农来授粉。 养蜂获利多少良岩不关心,因为在他笔记本上记得那些商品,动辄就是百倍千倍的利润。他仅仅看重的是养蜂可以不用杀死蜜蜂,而且可以给很多人一份安定并且安全的营生,就这么简单。 至于良岩以后回地球以后,养蜂在这里是不是衍生成其他产业,或者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就不在良岩的考虑范围内了。因为养蜂有百利而无一害,在地球上千年的养蜂历史中,除了杀人蜂被错误的引进以外,从没出现过负面的产品或者做法。 “您这是为什么呢?养蜂的话,就是您自己干也没问题,为什么要教给我们?”巴德摸着后脑勺,不大明白。 “这么说吧,蜂蜜值多少钱我不关心,但是我对你们杀死蜜蜂采蜜的做法很不满意。你知道么,在我的家乡,蜜蜂是一种有灵魂的精灵,是一种神圣的生物。”良岩用这个魔法世界的人的思考方式来回答巴德,“在我的家乡,我们保护这些精灵还怕做的不好,你们居然为了一点点蜂蜜,把整窝蜂蜜杀死,我很难接受。所以,为了保护这种神圣的精灵,我决定把我们养蜂的技术全都教给你们,让你们都学会。” “噢……是这样,您真是一位虔诚怜悯的人。”还真遇到一位大公无私的商人,巴德感觉好像在做梦,“那,那什么时候阁下可以教在下?” “不是你自己,要很多人一起学,越多越好,我在天际省呆的时间不会太长。”良岩当然不会指望教会他一个人,再让他去教别人。他肯定只会敝帚自珍,绝对不会让别人学到。那样良岩的目的就全落空了,所以要教的话,就要按正经的套路来,“这样吧,你联系下你认识的采蜜人,还有所有想养蜂的人,一起来学。” “那可能需要十几天啊,这些采蜜人都住在深山荒野呢,平时半月才来送一次蜂蜜。”巴德还是想先学。 “这样更好,我要去先雪漫城,还有不少生意要处理。等下你写张告示在你店门口贴一下,半月以后,我会在你这里现场教授养蜂的技术,任何人都可以报名,没有任何学费。人少了我不教,”良岩肯定不能让他如意,“当然了,食宿费你自己收,起码要学几天。” 按商人约瑟夫算的时间,莱茵商会那边很快有回信来。 派回去到帝国首都的莱茵商会报信的人,从溪木镇骑马花一天多时间,先到天际省最南边的佛克瑞斯领地,再从那里发渡鸦信到帝国首都,几个城市的渡鸦站连续传递,大约需要三天左右,估计莱茵商会收到信后还会有一天左右的商议时间,用渡鸦发回信到雪漫城大约还要五天左右。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八、九天后就可以正式开始做第一笔食盐买卖,到那个时候,良岩才有闲心干别的。 巴德见没办法说服良岩,就应下来,跟良岩约定半月后如果报名学习养蜂技术的人超过五十户,那么就找人去雪漫城的“母马的横幅”酒馆找他。 定好几个细节后,良岩回到酒馆内刚才跟艾文一起坐的餐桌前,神清气爽,为自己即将干一件“利国利民利蜂”的大事而高兴不已。 “阁下倒是想得开,哈哈。”艾文这会儿脸色也好看不少,举起酒杯向良岩致意。 “想得开?我有啥需要想的开的?”良岩一脸轻松,他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教会这里的人学会养蜂技术之前,都不喝蜜酒了,开了瓶雪浆果酿的果酒准备尝尝。(求个收藏吧,推荐更好咧。) ; 第四十六章 名马 “哈哈哈,阁下豁达!阿米拉殿下离开的时候,您可是差点要哭了。”艾文刚才跟手下弟兄们也喝了不少酒,酒劲上来也放开了,小小挤兑良岩一把。 “呃,有这么明显?”良岩脸一热,依然嘴硬,“那是被那个狮鹫骑士団的艾瑞斯气的!对了,他真是你大哥?” “哼,他算什么大哥?!我没这样的大哥!”艾文嘴一撇。 “说说?”良岩很好奇,兄弟之间搞成反目成仇的程度,在地球也算是很严重的情况了。 “说出来怕真您笑话,都是家族中的陈年烂事,边走边说吧。” 虽然艾瑞斯把艾文他们从护送队伍中踢出去,但是艾文还是要回雪漫城驻地报备,报告具体事情经过,那一车证据,就是大板车上的一笼子兽头和两名死灵法师学徒,也要上交验证。 良岩结账后,再把吃剩的食物包装整理下,塑料的部分的扔到酒馆壁炉里烧掉,金属的就放在桌子上还残留着部分食物让别人琢磨去。接下来跟艾文一起坐在医疗方舱车外面的驾驶位上,艾文驾车,良岩副驾驶。其他士兵有驾车的,有骑马的都跟在后面,一起往雪漫城方向疾驰而去。 良岩他们走后不一会儿,从酒馆一边的拐角处走出来一人,灰头土脸,还拉着一匹马。这人就是白狮家族的管家老约翰从这里派出去的侍卫,要他去望溪堡查看良岩等人的“惨状”。 其实这个侍卫走到望溪堡方向的半路时,迎面遇到过良岩和阿米拉所在的车队,只看到三辆车,打头一辆华丽的马车,还有不少士兵护卫,后面装兽头和死灵法师的大板车,为了防止吓到路人,盖着一大块麻布。 他没认出来,其实根本没往良岩身上想,只以为这是某个贵族的车队。赶到望溪堡后他也确实看到了“惨状”,堡前几堆还在冒着黑烟的兽人和巨狼的尸骨,四处已经变为黑褐色的血迹,再加上一大片好似被魔法烧过的平原。 这个侍卫找留守的士兵问清楚情况后,才知道少爷得罪的这个人是个“光明系加空间系加火系大魔法师外加炼金术士”,昨天仅靠良岩一个人就把这一队狼骑兵全给灭了,吓得这个侍卫赶紧倒头往回赶。 他要尽快通知自己少爷和老管家,要不然少爷要还不得被整死。无奈良岩的车队速度极快,他紧赶慢赶,终于在良岩他们进了蜂蜜酒地酒馆后,赶了上来。 本打算趁着良岩他们在酒馆里的空隙,从路边穿过去,结果冷不及防从天而降的两头狮鹫兽把他的马吓了个半死。这个倒霉的侍卫被自己的马掀到地下,摔了个七荤八素,稍微清醒过来又去追赶跑远的马,刚刚把马找回来,又赶上良岩和艾文要跟狮鹫骑士団打起来的情景。 这个侍卫藏在远处围观的人群中算是开眼了。 狮鹫骑士団也不放在眼里?狮鹫骑士在帝国首都赛瑞迪尔也是顶尖力量的存在,不光都是贵族出身,而且个顶个的能打,战力十足。谁没事去惹他们?这位自己少爷嘴里的“乡巴佬”不光不怕他们,还准备跟狮鹫骑士干架! 接下来就见到酒馆里出来的阿米拉姐弟俩。前天在这个侍卫溪木镇时,天色晚而且注意力全在良岩身上,没有认出这位高贵的女士就是良岩口中的那个“二丫头”。连狮鹫骑士都要上前行礼鞠躬的贵族,良岩却平淡的把他们送上马车,像朋友一般的告别。 这是个什么人物?这下坏了,少爷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这个侍卫第一反应就是想一个人逃回赛瑞迪尔,离这里越远越好。 少爷是白狮公爵的儿子没错,但谁都知道他就是个混吃等死的玩意,在家族中根本不受待见,要不是公爵宠爱他的生母,他早就被发配到公爵领地中某个角落里去了。 本来就是个没本事而且只会打着家族名义四处拉仇恨的货,这次再得罪这么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坑爹派遇上实力派,用脚趾头想想,肯特少爷离完蛋也肯定不远了。 这位“猪一样的领导”肯特,带着“猪一样的队友”老约翰,而且是烤熟的猪,这俩人如果完了,手下这些人都要跟着玩完。 再转念一想,这个侍卫还是打消了逃跑的念头,要是真跑了,白狮家族的人不会放过他和他的家人。不管肯特少爷接下来会被搞成什么样子,先得把自己摘出去。 他骑着马远远的缀在良岩他们的队伍后面,希望在良岩找上少爷之前,找个机会超过去报信。因为早上他离开时,肯特少爷打算前面优哉游哉的慢慢赶路,等他的“好消息”,按良岩他们的速度,估计不到下午就能被赶上。 “这么说,这个艾瑞斯跟你真是一母所生?” 良岩还不知道后面多了个尾巴,其实即便是回头也看不出来,因为最后这一段路已经接近雪漫城,路上的各种行人、商队开始变多。骑马的和步行的,成帮结伙的和独自一人的都有,根本无从分辨。 他已经听艾文给他介绍了雪漫狮鹫骑士团的基本情况,现在正在专心打听艾文家的八卦。 “是的,他比我大一岁。本来从小在一起长大,一起吃,一起玩,同一个剑术启蒙老师,同一个语言老师,平时都还过得去。只是在从进了雪漫学院后,父亲确定了他的继承人身份,就全都不一样了。”艾文舒了一口气,“那年我十二岁,他十三岁。” “其实,要不是我的剑术老师强烈要求送我要去雪漫学院,可能我父亲要把我送到圣灵堂当修士,或者某个商人那里当学徒。” 为了巩固家族的地位和实力,家族的继承人只能有一个,而不是平分给所有的子嗣。自从艾瑞斯知道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后,对艾文的态度急剧变化。因为艾文的六艺课成绩均比他优秀,显得他这个正牌伯爵继承人就不那么正牌,于是他开始憎恨艾文,在任何场合排挤,中伤他,而且总以家族继承人的身份对他颐气指使。“这个我不怪他。呵呵,伯爵大人嘛,就应该那种样子。可以他不该把母亲的死归到我的头上!这个混蛋!”艾文说到这里突然非常愤怒,红着眼睛,咬牙切齿,抓着缰绳的手青筋暴起,“怎么能怨我呢,母亲是我那些年在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宁愿替她去死。” 据说艾文讲,他的母亲在生艾文的时候难产,虽然母子平安,但是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很弱,在他十二岁时去世。后来艾瑞斯当上家族继承人后,有人拍他马屁,就把这事添油加醋告诉艾瑞斯。 虽然整个家族的重点培养对象是艾瑞斯,但是艾文其实也算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艾瑞斯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那艾文就会自动成为家族继承人。而作为现任家族继承人的艾瑞斯绝对不允许有威胁他地位的人存在。所以就想尽一切办法,排挤打击艾文,一直拿着这件事在很多场合难为艾文,称他是“害死母亲的人”,而艾文有口难辨,只能默默忍受。 后来从雪漫学院毕业后,艾文仅仅按照规定,升为见习骑士,而艾瑞斯有父亲的照顾,直接被巴尔古夫公爵封为骑士,又特许去参加狮鹫骑士团的选拔。” “那一阵我心情很不好,整天只是喝酒度日,满脑子都在想,明明我更优秀,为什么我不能去狮鹫骑士团?然后我遇到的我这一生最美好的事,一个姑娘,莉莲。阁下您真应该见见她,她温柔美丽,善解人意,我发誓,她绝对是圣灵迪贝拉派来解救我的天使。” 就在艾文跟莉莲坠入爱河,准备谈婚论嫁时,艾瑞斯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他贿赂巡城官查封了莉莲父亲的商店,把她的父亲,诬陷他侍奉吸血鬼。为了救他出来,莉莲把她全家的财产都拿出来了,还有艾文的所有积蓄,但是他们还嫌不够,居然要让莉莲给他当小妾。 “我知道他这是为了打击我,别的我可以忍着,但是这次他做的太过分!不过话说回来,那天晚上,我从他的庄园里救出莉莲和我的岳父,并杀了他二十多个手下,还看到他尿湿裤子坐在地上求饶时,感觉特别解恨,哈哈哈哈,那个混蛋懦夫!” 当天晚上,艾文护送莉莲和她父亲去了她家的一个乡下亲戚那里,自己在天际省其他领地游荡两年多后,本来打算接下来一个人逃往去赛瑞迪尔参加次子团,正好在那个时候,雪漫城响应英雄龙裔罗兰德的号召,为了抵抗恶龙奥杜因,发布了战争征召令。于是艾文干脆换个名字入伍。后来在一次突击任务中,被巴尔古夫公爵大人火线提拔为正式骑士。 “对死灵军团的最后一战结束,我跟随公爵大人一起返回雪漫城,正好经过莉莲在乡下的住所,公爵大人知道后,当场为我们举行了婚礼。哈哈哈,阁下,您知道么,阿瑞斯也在当场,他气的鼻子都要歪了,但是他不敢有任何不满,因为公爵大人是我们的证婚人!” 继阿米拉的父亲艾斯佛陀的故事以后,良岩又听到一段情节曲折,感人至深,主角光环明亮的故事,听完后他感慨不已——周围都是些主角人物啊,会不会有人在写艾文的传记时,仅仅写到“艾文阁下路遇一富商,相谈甚欢”,然后就木有然后了?难道我仅仅是“猴子请来的救兵么”? “这几年,艾瑞斯从来没有主动来打扰过我,因为我从家族中分离出来了,作为公爵大人亲封的骑士,我有自己的采邑庄园,不需要跟他抢什么伯爵爵位。不过,良岩阁下,您要小心了,艾瑞斯很记仇,早晚他要找上您。”艾文提醒良岩。 “哦?那倒是个麻烦。”良岩倒是不怎么害怕,现在他自信心爆满,总觉得自己有郁金香帮忙,而且自己身体经过强化后,力量速度等各方面的能力暴涨,而且今天下午以后还会有一次大幅度提升,要打架他还真不怵头。 不过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自己一点武技也不会,除了电击枪和弩以外,也就是会抡一下大木棒子,还扎一手木刺。 “我想艾瑞斯第一次对付您,很可能会在您进城的时候,骑着狮鹫从空中飞扑下来,吓唬您的马,让您出丑,”艾文略微思考一下,哂笑一声,“这人做事毫无气度可言,不知道真当了伯爵,会不会改。” “那我应该怎么对付他?”既然是吓唬一下,那就不好用弩直接射下来。 “不用管他,他不敢来真的,以前有过狮鹫扑杀马匹造成人员伤亡,后来公爵大人剥夺了几名狮鹫骑士的爵位和骑士称号。您看他冲下来时,把马的眼罩蒙好,这样马即便是害怕也不会乱跑。” “那倒是简单,呵呵。” “要是您能有匹天际马就好了,根本不用管什么狮鹫骑士。” “什么是天际马?”最早在溪木镇,良岩就听雷夫几个提起天际马,貌似很有名的马种。 第四十七章 肥皂 作为正经雪漫学院科班毕业,把马誉为第二生命的骑士,艾文自然对马了解非常详细,他给良岩介绍的很详细。 天际马,天际省原产的马种,几千年前被古诺德人驯化,野生马群仅生活在天际省人迹罕至的雪山密林中。 这马种的速度不是很快,但是身体强健,极具耐力,可以不吃不喝不休息,连续奔跑一昼夜并保持速度不变。而最常见帝国输入的普通马匹,最强健的骑士用马在全力奔跑两个小时后也要休息。 更特别的是,它可以爬山。有的地方连山羊都上不去,天际马驮着全套装备的骑士一样上的去,于是有人管它叫“大号山羊”。 跟普通马的最大一个区别就是它的马掌终生生长,无需钉金属马掌,这是野生天际马在多岩石的高寒地区能生存下来的一大优势。 天际马的性格暴烈,不惧严寒,在天际省自然界中基本没有天敌。 有人亲眼见到一匹野生的天际马独自对上三头雪地巨熊,还敢以进攻姿态跟它们相持。有部分天际马天生具有魔法属性,风系和冰系居多。 因此天际马也被誉为“吃草的魔兽”。 “所以说,您要是能有一匹天际马当坐骑,那根本不用怕狮鹫。虽然狮鹫是多数动物的天敌,而且非常喜欢吃马,但是遇到天际马,在没有绝对的数量优势时,狮鹫是不敢贸然进攻的。” 在战场上,作为坐骑的天际马那也是骑士的一大助力,它本身的气势就可以压迫对方的坐骑,如果对方的坐骑是普通的马匹,胆子再小点,很有可能没等天际马接近就落荒而逃。 熟练的骑士还可以跟天际马合作出各种杀伤力巨大的动作,当敌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马上的骑士身上时,很可能会被骑士身下的天际马发出的冰锥或者风刃击伤。 “我见过龙裔罗兰德阁下骑得那匹叫寒霜的冰系天际马。他一人一骑就敢冲击死灵军团的中军大帐,然后毫发无伤的带几具龙祭祀的尸体回来,没怎么休息再翻身杀回去,甚至直接对上几头巨龙。”艾文感慨的摇摇头道,“可惜天际马价格太高了,我这样的穷骑士,即便是没有魔法属性的也负担不起。” 天际马数量太少。 原因是这马的生育频率太低,而且拒绝杂交,根本就视其他马种为不同物种。 一般马种的平均寿命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岁左右,使役年龄大约十五到二十五年。而天际马正常可以活到六十到八十岁,甚至有传说野生的天际马王可以活到一百多岁。 所以很多时候骑士老死了,他的天际马还在壮年。 这就造成了天际马的生育和成年的时间间隔比较漫长,普通马一岁半就性成熟,三岁就可以生育,一年可以生一胎。 而天际马五岁才算成年,八岁左右才发情,母马生一胎后三年才会再次生育,这大概与天际马的野外生恶劣的存环境有关,必需保证头胎小马能活下来,才会继续生育。 最便宜的无魔法属性的天际马马驹,也要一千金币,有魔法属性的那贵的就没谱了,不过依然供不应求。 在天际省乃至整个大陆,每个贵族和骑士都想获得一匹天际马,除了能带来战斗力的飞升以外,这还是是身份和能力的象征。 这些人中不包括狮鹫骑士。 他们不是不想要,而是没办法接近天际马,天际马不喜欢陌生人,尤其讨厌带着狮鹫气味的人。 “艾瑞斯平时骑着狮鹫耀武扬威,但是不当值的时候,出门只能坐马车,天际马讨厌他,普通马害怕他。哈哈,他只能坐在马车里面,还得时刻防备自己身上的气味吓惊了驽马。” 不过,有钱也没办法一下骑上天际马,它们认主。只有在它们五岁之前心智还没完全成熟的时候,通过长期在一起生活,才能让它们认主,而且终生只认一主。 “良岩阁下,您有时间可以去雪漫天际马场挑一匹,一年左右就可驯熟。到时候艾瑞斯也拿您没办法,起码您在骑马的时候他是不敢怎么样的。” 艾文对良岩的财力倒是很有信心,昨天看他对待战利品分配时的态度,和卖出手电筒等物时的总价就可以看出,这点钱,良岩不是十分在乎。 “听起来倒是不错,不过我还不会骑马。”在跟雷夫几个人回溪木镇时,那不叫骑马,叫“坐”还差不多。 “您不会骑马?”艾文很诧异,在泰姆瑞尔大陆,稍微有点身份的人,不光男人,连很大一部分女人和孩子都会骑马。 “我以前骑一头小驴。”五零排量的小踏板车可不就是“小驴”么。 “啊哈,那是不大一样。”骑马跟骑驴是两个概念,艾文哈哈一笑,“不如我教阁下骑马?” “方便么?” 照艾文这么介绍,天际马确实是一种“居家旅行,杀人灭口之必备良驹”,但是买不买还两说,自己可能很快就回地球,也不一定能把马带走。 如果马认主了,留下马孤零零活在这边,想想就很不人道。 当然了,学会骑马还是有必要的,起码在这个世界还是需要骑马代步,总不能买辆喝油的机动车,路况不允许不说,那样就太不低调了。 “怎么不方便?太方便了!您这几天就在我的庄园住下,明天我从雪漫城回来就可以马上教您。”良岩并不着急进城,所以艾文就跟良岩商量好,让良岩先去艾文的庄园住下,一来良岩还要照顾伤员,二来也招待下良岩,尽尽地主之谊,“我的庄园里有足够大的跑马场!” “好啊,那先多谢了!” 有免费而且专业的马术教练,还提供场所,何乐而不为? 良岩终究没有赶上白狮家族的肯特。 他跟艾文在一个岔路口分道,艾文带着所有没有受伤的骑兵,拉着大板车继续赶往雪漫城,良岩则拐到岔路上,跟伤员一起赶往艾文的采邑庄园——“莉莲的微笑”庄园。 这个庄园以前叫佩拉吉亚庄园,被雪漫领主封给艾文作为采邑庄园后,艾文以自己夫人的名字重新命名了庄园的名字。 从这个位置已经能非常清晰的看清楚雪漫城在山坡上的大部分,那高高在山顶的龙宵宫也能看的非常真实,当然要在良岩的弩用瞄准镜中看。 雪漫城用石质城墙作为基本防御体系,从山脚一边一直围到另一边,上城区跟下城区之间还有一道石墙。 在良岩看来,整个城市就像是斜躺在山坡上的一个大葫芦,“葫芦把儿”就是龙宵宫,葫芦上半部分听艾文说那是“上城区”,主要是贵族们的居所和圣灵教堂所在地。 葫芦下半部分是叫“下城区”,面积要大很多,主要包括富有平民区,商业区,各种组织的驻地,什么战友团,法师公会,商业工会,高档酒馆一应俱全,雪漫学院也在下城区占很大一片地方。 两个城区再往下已经不在山坡上了,而是在从下城区延伸出来的大片平原上,没有城墙围绕,这里叫外城区。外城区包括贫民区,牲畜交易区,简单手工业区等等,反正雪漫城脏乱差的东西都在这里。 从溪木镇顺流而下的小溪到了雪漫城东边,已经跟几条支流汇合成“白河”,从此处打个弯,呼啸着朝东方奔涌而去。 代替艾文驾车的之前被狼骑兵打断胳膊的那个哈尔。 他是艾文的侍从,住在艾文的庄园里,这些士兵也都是从艾文的庄园里选拔出来的,不当值的时候,士兵们所有的额外支出全由艾文一个人负责。 哈尔驾车技术很不错,再加上医疗方舱改装的车子减震平衡系质量过硬,他一只手拉着缰绳,控制着四匹马在乡间的石板路上飞奔一个多小时后,就到了莉莲的微笑庄园。 良岩在哈尔的引荐之下,见到了艾文的夫人莉莲,一个白皮肤的金发女人。 艾文没说谎,莉莲长相确实很漂亮,而且在良岩看来,她就是那种小家碧玉类型的女人。她腆着大肚子出来迎接良岩,说话语气很温柔,一手抚着肚子微笑着说话的样子,让人感觉很温馨。 还见到莉莲的父亲,也就是艾文的岳父,一位个子不高的中年人,他友善热情的让良岩称呼他肖恩即可。 肖恩唤出全部的仆人和帮工,把几个伤兵安置到一间干净的房间里。 其实五个伤兵需要特别照顾的只有腹部受伤的罗尔,其他四个伤兵都可以回庄园内各自的家里修养(为了增加凝聚力,骑士的主要部下都是自己庄园的人,或者后来安置到自己庄园),但是良岩不放心,觉得还是在观察一下的好,几个伤兵家里也都来了人帮忙。 安顿好伤兵,良岩被肖恩请到客厅,两人一边喝着庄园里出的浆果酒,一边闲谈,莉莲则带着仆人去给良岩整理客房。 肖恩很有礼貌而且健谈,谈话中他得知良岩是个商人,于是就提到以前是做皮货和肉干生意。 自从被艾瑞斯陷害后,家产被掠夺一光,现在只在艾文庄园里“吃白饭”,自己正值壮年,就这样闲着,很不甘心,却不敢重操旧业,怕给女婿惹事。 赚不赚钱的不要紧,关键自己干了一辈子商人,现在闲下来,闲的太难受了。最近女儿经不住他多次的要求,同意他“可以干点小买卖,但是不能去城里”,可是干什么好呢,却一下子琢磨不到了。 “肖恩大叔可以卖肥皂试试。”良岩对他说。(听说有种东西叫收藏推荐?) 第四十八章 诱蜂 良岩现在很忙,却不是因为肥皂的事而忙碌。 艾文的岳父肖恩大叔在全权负责制作肥皂的过程。 其实这个世界已经有肥皂成品了,而且良岩在溪木镇的“沉睡的巨人”旅馆住宿时,旅馆业给他提供过一种半成品的肥皂。 之所以叫半成品,是因为那是一种半液体的胶状物,只能装在皮袋子或者木碗里,携带很不方便,而且有种动物身上的腥臊味。 肖恩大叔对这种半成品的制作也很熟悉,其实艾文家里也在用这种东西来洗澡,洗衣服,刷碗等。 制作过程也相对简单——过滤后的草木灰溶液和动物油脂混合,然后煮沸一段时间,晾凉到第二天就可以生成半成品肥皂,勉强可以叫液体皂。 制作液体皂的材料也很容易获得,草木灰每家每户都有,而且每天都有很多,壁炉里面掏就是。 油脂对一般家庭可能相对昂贵,但是对于“骑士老爷”家来说,也还算方便,而且肖恩大叔以前就是做皮货和肉干生意,很容易就能搞到大量的油脂。 在良岩看来,液体皂到肥皂的出现,只剩下临门一脚了,而且这个临门一脚只能由良岩来“踢”,因为良岩可以提供大量的食盐。 液体皂要变成固体肥皂,需要食盐,在煮沸混合溶液的最后一刻,也就是“出锅之前”放盐,然后将析出的膏状物装入模具压实,冷却后就是一块块的肥皂。 据肖恩大叔说,从他记事起,销售固体肥皂的只有一家,正是良岩的头号仇家白狮家族。 也只能是白狮家族,因为只有他们才能用得起昂贵的食盐。别人知不知道这个步骤不好说,但是肯定没人舍得把食盐用来实验做肥皂,特别是天际省这边。 于是白狮家族把肥皂卖的很贵。 “莉莲跟艾文结婚时,我花了一个金币托人从城里买了一块小孩拳头大小的带香味的肥皂,一个金币啊!”昨天晚上肖恩大叔用良岩给的跟给约瑟夫一样的低盐价合算了下成本,几个铜币的盐可以出百十块肥皂,一边卖力的搅拌大锅里的混合溶液,一边恨恨的说,“白狮家族的人这是从我们诺德人钱袋里偷钱!” 具体的肥皂生产过程,良岩没有过多的“指导”,只是告诉肖恩大叔去掉动物油脂特有腥臊味的蒸馏法,并且建议他放几种香味剂,比如门口院内和大街上田野里到处都是蓝色薰衣草,红山花,蓝山花等等,都可以用简易蒸馏法获得精油。 良岩又给他提供了几十种肥皂模具,木质的,庄园里的木匠就可以简单仿制。 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就是销售环节。良岩让肖恩大叔把这种肥皂起名叫良氏香皂,并且只能在良岩店里销售,要等他开店才能卖。 良岩不是看上肥皂的利润,而是怕白狮家族找上艾文一家,给他们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冠上自己的名字,白狮家族打听后会很容易的确定就是良岩在跟他们作对。 “虱子多了不痒。”良岩没有因为再一次要得罪白狮家族而担心,反倒是挺高兴又掐断了他们一条大财路。 良岩恶趣味的在肥皂模具上刻上一行泰姆瑞尔通用语写的文字:良氏家族,有债必偿。这句话的意思不光是“欠债必还”,还“有债必讨”。他让肖恩大叔告诉木匠,这是良氏家族的祖训,如果以后做模具,必须保证这一行字的清晰度。 肖恩大叔毫不在意良岩冠名的做法,本来就是人家的方子么,还给提供这么便宜的食盐。 他现在干劲十足,熬了一锅肥皂,早上天不亮就起床,打开模具取出肥皂,兴冲冲的去洗了一个钟头的澡,从洗澡的木桶里爬出来穿上衣服,叫上个仆人骑马就跑了,说要去附近几家皮革作坊收购油脂。 良岩不是没有更好的肥皂制作方法,甚至整条地球现代的肥皂生产线都能拿得出来,但是这种现代化的生产方式,需要整个工业文明来支持。 而且良岩需要的是可持续发展性,如果自己真的拿来了一套生产线,电力来源怎么解决?以后的维护谁来做?某个配件损坏怎么更换?一览子问题都无法解决。 所以说,最传统的方式就可以了,不光利润不错,还可以给很多人工作机会,最重要的一点,环保无污染。 良岩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忙,那就是养蜂,实验性的养蜂。 之前自信满满的在“蜂蜜酒地”酒馆把牛吹出去了,说要免费教别人养蜂,但是良老师本人还不会养蜂。 现学现卖吧。 良岩看了半晚上养蜂教程,视频的文字的。 他也早早起床,看过伤兵,吃过饭,就叫着哈尔领着自己在庄园里转圈,要选一块适合养蜂的地方。 庄园面积倒是不小,从人口数量来看,实际就是个小村子,三四十户普通人家都依附于艾文这个庄园主一家。 良岩走走停停,围着庄园外圈转了两圈以后,艾文从雪漫城赶回来了,带着其他的士兵一起,说是因为立功被上级放了一周假期,还从战友团取回了剿灭“莉莉和阿曼达”狼骑兵佣兵团的赏金,三百金币。 良岩硬把艾文给他的二百金币推回一百,拉着艾文跑到庄园东南方向,靠近野外的一片荒草地上,说要借这一片地用用。 艾文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并且叫来士兵们一起帮忙,他也亲自给良岩打下手,清理荒草和灌木碎石,还用栅栏把这块地围起来。 不到下午,良岩占地不到两亩的“蜂场”就基本竣工了。 这里离民居较远,不靠路,平时很少有人过来。不远处就是一条小溪,有足够的活水。关键是周围,特别是往南就是一片荒野,因为土壤太少,不易开垦,所以现在全是开满各种鲜花的野生植物。让良岩信心十足的是,他已经看到不少蜜蜂飞来飞去的采蜜。 三十个漆着白漆,印着黑色罗马数字编号的蜂箱分散着放摆放在树荫下,或朝向东,或朝向东南。良岩把之前在蜂蜜酒地酒馆换来的那块巢蜜取出来,作为诱蜂剂,挤出一些蜂蜜都点在小木片上,放在蜂箱口或者蜂箱里面。 做完这些后良岩把在场所有人都赶走,要求他们通知所有的人,都不准随便接近这里。他自己也不打算接近,因为他在蜂箱周围装了“巨量”的摄像头,树上,栅栏上,甚至每个蜂箱里面都装了无线摄像头,自己就在不远处搭了个帐篷,用订货器随时接受视频信号。 良岩经过昨天最后一次身体改造,身体吸收魔法能量的速度加快的很多,每天吸收的魔法能量足够跟地球通讯一次后还能剩不少。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无奈“东蜂”就是不来呀。 良岩在帐篷里面盯着看了两个多小时,快傍晚的时候终于受不了毫无收获的“盯梢”,带着来围观的一帮庄园里的小屁孩子,去旁边的小溪里捞鱼抠螃蟹去了。 小孩子们虽然不大明白为什么这么一个成年人,会因为抓到一条巴掌大的小鱼就高兴地大呼小叫的,不过依然很乐意的跟在良岩身边,因为他口袋里有各种香甜可口的叫“奶糖”和“水果糖”的东西。 唯一麻烦的就是,良岩在给他们糖时,总要求他们先用肥皂洗手,于是庄园里的的大人们每隔半小时就见一帮半大小子丫头呼啸而过,冲向庄园里的公共厨房,不一会儿又欢呼着跑向良岩所在的位置。 就在良岩尽情沉浸在愉快的农家乐时,在雪漫城龙宵宫内一间密室中,两个人正在对话。 “怎么样,调查清楚了么?”坐在面冲门口一个座位上的身体魁梧高大的人问。 “这是下面弟兄们统计出来的,副团长您请看。”另一个人站在他对面递上一张羊皮卷。 这人肤色黑亮,眼睛火红,头发火红,体格强健,看面貌是个暗精灵,女的,一身古铜色的铠甲,英气十足。 “这么多年,咱们双月佣兵团当年的老兄弟们都老了,就你不显老。我最近眼睛也不好用了,你简单给我说下吧。” 魁梧男人赫然就是雪漫城主巴尔古夫公爵,他接过羊皮卷,却没有打开看。 这名女性暗精灵叫伊瑞莱斯,是巴尔古夫公爵的贴身护卫。据说她是双月佣兵团第一批成员,而且跟两位团长从小一起长大,自从佣兵团分家后,她留在雪漫并且执意当了巴尔古夫公爵的贴身护卫。 现在看来她不光负责公爵的近身安全,还是公爵的地下消息来源的实际掌控人。 “是。这个良岩自称来自龙之大陆,有四个溪木镇的年轻猎手作证,他在守护之石受到三块圣石的祝福,有人怀疑他是龙裔。而在之前,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此人存在的记录,而且他独自击杀一头成年风狼,似乎身手也不俗,这两点跟龙裔罗兰德阁下确实很像。”伊瑞莱斯不紧不慢的给巴尔古夫公爵介绍。 “他自称是来天际省是经商。经营的货物里面应该有食盐,而且是一种雪白的叫精盐的食盐。这是溪木镇的镇长哈德森送来的,另外还有两根精致的钢针。”伊瑞莱斯拿出一个小皮口袋和一个羊皮纸包,一起放到巴尔古夫公爵面前的桌子上。 “嗯?”巴尔古夫公爵稍微坐直了身体,拿过皮口袋,捏出一小撮精盐,放在手心里在油灯下仔细看了下,又尝了尝,“确实是食盐,他带了多少?” “没法确定。不过从几个情况来看,他要交易的食盐数量相当巨大。第一,他在溪木镇时,成包的这种精盐送出去不少,豪不心疼。又跟当时也在溪木镇的莱茵商会的叫约瑟夫的商人,达成了某种意向,基本可以确定是食盐买卖。就莱茵商会的购买力来看,如果数量太少,他们根本不感兴趣。” “第二,我仔细问过当时在场的几个士兵,在望溪堡的战斗前,良岩曾经施展了某种空间魔法,‘拿’出来很多奇怪的用品,还有种叫手电筒,似乎是魔光术的附魔物品,底下的兄弟正在跟莱茵商会的约瑟夫交涉购买他手中的一个。但是良岩却从没见过空间戒指,这说明他或者带着某种非常巨大的空间附魔物品,或者他的食盐和物品根本就是是从别的地方转移来的。” 巴尔古夫公爵一手拿着那小袋盐,一手捏着一根钢针,沉思一会儿继续问:“他还干过什么?” “最早在溪木镇,良岩跟白狮家族的叫肯特的继承人发生过冲突。起因是肯特要强买良岩用来杀死风狼的一件叫弩的武器,据说制作精良,杀伤力巨大。类似的武器,只有黎明守卫组织中的十字弓,可能跟这件武器相似,但是没法比较,望溪堡战斗以后没人再见过那把武器。” “白狮家族的那些人被他吓得连夜赶路逃了,后来在望溪堡的狼骑兵袭击一部分原因很可能跟白狮家族有关。副团长,这个白狮家族是不是惩治一下?居然差点伤到团长的公子和小姐!”伊瑞莱斯对白狮家族也相当愤恨。 巴尔古夫公爵没有接话茬,于是伊瑞莱斯继续往下说。 “在望溪堡,他用特殊的方法和器具,救活了几乎必死的一名士兵,还提供了一种叫“魔鬼的胭脂”的红色粉末来对付狼骑兵,而且还亲自上城墙战斗,并力毙一名兽人。听起来用的像是火元素精灵身上才能得到的火盐,但是从来没听过火盐可以这样用。”伊瑞莱斯本身就是火系魔法精通者。 “战斗过后,他拿出的一种叫罐头的军粮,据吃过的人说,味道相当好。因为都被吃光了,装食品的铁罐子没有拿来。” “昨天一早良岩又用空间魔法‘拿’出来三辆不同的马车。团长家的两位殿下就是乘坐其中一辆到的雪漫城,这辆车制作相当精良,用的很多材料和功能从来没人见过。现在这辆车已经被纳吉尔殿下拉去参加白狮商会发起的酒会了。” “哼,”巴尔古夫公爵显然对自己的大儿子不是很满意,“继续说。” “从蜂蜜酒地酒馆跟狮鹫骑士団的艾瑞斯发生冲突后,良岩在酒馆继续逗留了一段时间,留下一张告示。告示上说半月后免费教授人工养殖蜜蜂之法,现在几乎整个雪漫城都开始传这个事情。” “他现在住在骑士艾文的采邑庄园内。中午收到最新的消息,良岩在制作带香味的肥皂,骑士艾文的岳父正在四处收集油脂,用来制作肥皂。” 巴尔古夫公爵听完也不说话,继续沉默了好大一会儿。 “见见?”也不知道是问对面的伊瑞莱斯,还是他在自言自语,“嗯,是得见见!”(收藏和推荐呀,卓根宝们) ; 第四十九章 教训 当天晚上快半夜,公爵大人的传令兵到了艾文的庄园。 “……巴尔古夫公爵殿下特邀请骑士艾文和异域商人良岩先生出席今晚的家宴……”艾文把手令念给良岩听时,他跟肖恩大叔正在通宵忙活着制作肥皂。 肖恩大叔收了一大车篓子的动物油脂,基本上都是皮货作坊鞣制皮毛时,刮下来的皮下脂肪,不能食用,正常情况下都要扔掉。好几个皮货作坊的废油脂,都被肖恩大叔“划拉”来了。 第一批几十块各种形状的肥皂已经压入模具,第二锅正在蒸馏去腥,肖恩大叔打算明天一早再让庄园里的铁匠铸十口大铁锅。生产过程具体怎么运作,良岩不打算插手,他只琢磨着怎么在雪漫城开家“高大上”的商店,专门伺候富人。 倒不是良岩犯贱,主要是富人的钱好赚,而且几百倍差价的赚钱不会带来负罪感。 “时间定于明天晚上,阁下。”艾文把手令看了好几遍,确认没有什么遗漏后,解释给良岩听,“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 异域商人,嗯,倒是很贴切,这就算是给定了调子么?良岩倒是不很在乎什么龙裔,什么魔法师的称呼,但是好歹自己真的干掉一头风狼吧,挂上个“风狼”在名字后面不好么? 算了,客随主便,爱谁谁吧,良岩也不深究。 “要做些什么准备?”一想到“家宴”肯定能见到阿米拉,良岩就觉得自己心里火热起来。 “您倒是不用太紧张,公爵殿下虽然威严,却不是很苛刻。只要穿着得体,到时候不要失礼就好。”艾文看了下良岩现在的穿着,“您先在穿着就很好了。” 良岩现在外穿的衣服,从上到下的款式设计,都是仿照从路上见到的本地人的风格,从地球的欧美复古服装店定做的,不光料子质量上乘,而且做工一流。 “有什么觐见时必要的礼仪么,比如跪拜什么的?” “不用,到时我会行单膝跪拜礼,您只要躬身抚胸即可。其他也没有特别的,见面时您称呼他‘公爵殿下’。他的儿子和女儿,您称呼‘殿下’就可以,其他人么,如果需要打招呼的话,称呼‘阁下’就可以。” “那倒是简单……”良岩松口气,不用下跪就好,“你是八姑父”(巴尔古夫)我也不想跪。 第二天一早,良岩照看好几个伤兵,这些诺德人的体质相当好,现在已经不需要挂点滴,按时吃些消炎类的药片就可以了。嘱咐好注意事项,他骑着艾文帮他挑的一匹温顺的小母马,跟艾文两个人一起上路了。 没有带士兵跟随,因为现在是末芽月,也就是七月份,庄园里的小麦即将收获,农具、打麦场和仓库都需要打理,现在庄园里人手严重不足——几个伤兵不能劳作,还需要占用人手照顾;肖恩大叔的肥皂作坊又占了好几个人。 临近中午时,两人就到了雪漫城的外城区,速度慢下来,不是因为良岩骑术太差,而是路上的行人太多,特别是大型的商队,一串一串的,人叫马嘶,熙熙攘攘。 良岩一边四处的打量路上来往的各色人种和商队,一边小心的驱使着马,顺便跟艾文闲聊。 “那是猫人?”良岩指着远处几个在他看来就是站立行走的大猫的家伙问艾文。 “不,那几个是虎人,猫人极少出现在天际省。这些虎人都是行脚商人,乱七八糟,什么值钱就卖什么。” “哦,那跟我是同行啊,哈哈。”卖杂货,良岩现在也是想到什么就往笔记本上记什么,并不拘于某一系列的商品。 “有传言他们的商品都是从别的地方偷来的赃物,从一个领地偷来,然后卖到另一个领地。” “呃,那就不是同行了。诶?那些人是,是阿拉伯人?”良岩看到一队白袍白头巾,皮肤黝黑,腰挂弯刀的人,还牵着几十头骆驼的,单峰的双峰的,都驮着木箱或者麻袋。 “阿拉伯?那些白衣服的?那是红卫人,天际省西南的落锤省来的。” “红卫,嗯,他们做什么买卖?” “不是很清楚,听说有宝石,各种毛毯,橄榄油,对了,还有圣香。” “圣香?” “是的,是种比黄金还贵重的熏香,只有圣灵教堂和城里的贵族才能用的起。圣灵教堂每次做祭祀活动时都会点燃圣香,祭祀们说这种圣香可以驱除邪灵,治愈病患,据说有药剂师可以把它做成回春药。我也去参加过几次祭祀活动,那种气味确实让人感觉宁静安逸。” 听起来怎么像乳香?地球也有这种东西,几千年前就被各种宗教和贵族使用,甚至到现在也是一种极为贵重的奢侈品。 良岩很好奇,想打马上前问下是不是同一种东西,却冷不防被艾文从旁边一把拉住,并低声说道:“来了!”。 “嗯?”良岩顺着艾文的目光望天上看去,“哈,果然来了!” 雪漫狮鹫骑士団的第五小队队长艾瑞斯,听说巴尔古夫公爵要召见艾文和良岩,他带着两个手下全副武装,骑着狮鹫,一大早就在下城区和外城区之间的城门附近“训练”。两个混蛋,一个下等骑士一个平民,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给狮鹫骑士団面子,今天非得让你们跪地求饶!艾瑞斯在面甲后面咬的牙咯咯作响。 自从巴尔古夫公爵给狮鹫骑士団下了禁止袭击平民的禁令后,雪漫城几乎没有出现过狮鹫伤人伤马的事件。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仅仅吓唬一下,你自己胆小出个什么事故,应该算不到狮鹫骑士団身上吧。 艾瑞斯收到城墙上安排的人手发出的信号后,很快就和手下从几百米的半空中锁定了艾文和良岩两人。艾瑞斯立即下令,两名手下成战斗队形急速俯冲下来。他们要飞到艾文和良岩头顶上,即便不吓他们个半死,也得把他们的马惊疯掉。 艾瑞斯跟在后面,并没有同时俯冲下去,因为他要欣赏一下艾文和良岩的惨样。在闹市区惊了马,不光马上的人有摔伤的危险,还有伤到别人的危险,到时候真出了事,谁敢到狮鹫骑士団找事?责任只能落到艾文和良岩头上。 艾文和良岩发现艾瑞斯他们以后,立即停住马,盖上马眼,甚至马的耳朵也用麻布蒙上,然后安逸的坐在马上等着。 艾瑞斯从空中看到艾文两人的动作,就知道被发现了。 “哼,看到了又怎么样,继续冲!”狮鹫骑士団盯上的猎物,还从来没有失过手,艾瑞斯下令手下不准停,继续俯冲下去。 艾瑞斯报仇心切,但是他却忘了艾文早就知道他这一套“玩法”。他们从高空直扑下来,快要到骑马的人头顶时,控制狮鹫突然减速急停,并且尖叫着重新飞起。翼展近十五米的巨兽扑到头顶,加上尖锐的叫声,普通人和马不被吓坏,也会被狮鹫起飞时产生的急速气流吹倒。 两名狮鹫骑士已经从空中两个不同方向,扑到离艾文跟良岩还有几十米的高空时,端坐在马上不动的艾文和良岩都有了动作。 艾文的身体动作幅度不大,从远处看起来,他只是一手持骑士鸢型盾,一手握住腰间的长剑手柄。但是离近了看,就会发现他的周身开始发出一层白色的亮光。 早上两个人在“演习”的时候,艾文告诉良岩,这叫“斗气”。 斗气是一种只有战职者才能掌握的技能,可以让使用者的力量和速度成倍提高,还能极大增强使用者的身体强度,甚至可以治愈使用者本人所受的部分外伤。战斗中斗气还可以被使用者通过武器激发为冲击波,产生远程伤害。 在望溪堡时,因为战斗强度太小,艾文并没有使用斗气。今天就不行了,虽然明知道艾瑞斯可能只是来吓唬人,但是谁能保证他不会临时起意,痛下杀手?贵族击杀平民,很多时候顶多罚钱了事。所以艾文要首先保证良岩这个“异域商人”的绝对安全。 良岩也有动作,在刚刚看到狮鹫扑下来的时候,他的双手就交叉着放到腋下,抓住两只太瑟电击枪。现在已经双手拔出电击枪,一把枪冲着一头狮鹫,不用精心瞄准,这两货太大了。 良岩手中的不是最早的两支电击枪,而是一天前经过地球郁金香总部的改造的新款式。作为弹头的电击镖材质从普通钢质改成硬度接近金刚石的碳化钨材料,氮气推进的压力加倍,电池的电量也加大不少。 这是专门给狮鹫准备的,虽然良岩第一次见到狮鹫时,就注意到狮鹫身上为了减少起飞重量,所用防护很少,前胸、前肢、后背及两侧有少量皮甲,腹部往后几乎不设防,但是良岩不确定狮鹫的皮肤强度怎么样,在艾文确认狮鹫没有雷系魔法免疫之后,就有了这两支改造后的电击枪。 眨眼间,两名狮鹫骑士就按照艾瑞斯的交代,控制狮鹫改俯冲为飞扑,并且压到了良岩跟艾文两人上方五十来米的高度,然后猛然展翅骤然急停在他们两个头顶十米左右的高度。两头巨大的狮鹫就像乌云一样在两人头顶停了几息,立即展翅升空。 恐吓行动失败! 虽然没吓到良岩跟艾文二人,但是周围的行人却是遭了殃。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炸了锅,几乎所有的牲口都惊了,骆驼,马,骡子,驴,还有被牲口掀到地上的笼子里面的鸡鸭兔子。 女人喊孩子,男人叫老婆,商人撵牲口,行人找鞋子,尘土飞扬,烂泥乱溅,麻袋箱子满地滚。 意料之中的有惊无险。见两头狮鹫“如期”的升空,良岩跟艾文两人的动作又回到起始状态,良岩的双枪插回腋下枪套里,艾文身上的斗气也收回。他们俩抬着头看着天上的艾瑞斯三个,良岩还遥遥的伸出右手竖起一根中指。 艾瑞斯在半空中气的肺都要炸了。艾文跟他不对付好多年,对他不尊敬还勉强能忍,艾瑞斯基本习惯了。良岩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下贱平民居然也敢跟他呲牙,虽然他不明白竖起的中指具体是什么含义,估计也不是表示问候。 “你们两个笨蛋!”艾瑞斯骂了刚飞回到他身边的两个部下一句,他决定要亲自教训一下这个不知死活的贱民。 艾瑞斯先升高高度,然后跟两个部下之前做的动作一样,冲着良岩的方向俯冲下去,在到良岩上方五十多米时,改为飞扑,但是在接近良岩二十多米时他没有“照例”开始减速,依然让狮鹫伸着两只前爪扑向良岩。 艾瑞斯暴怒之下,居然想扑杀良岩! ; 第五十章 团灭 良岩会让他如意么?当然不! 不论在哪个世界,解决两方争斗的办法,就只有双方妥协,或者一方投降。 艾瑞斯是高高在上的伯爵继承人,狮鹫骑士团的公务员,前程远大的青年干部,甭说投降了,就是跟一个外来的平民商人妥协,那也是个天大的笑话。 良岩肯定也不会妥协,更不会投降:凭什么!哥是穿越来的好不好,有主角光环滴,还从来没听说过穿越众里面有投降派! 大老远的跑来让你打脸?地球几十亿人的面子还要么?! 所以,现在良岩唯一的做法就是把艾瑞斯打倒,再踩上一万只脚! 早上出发之前,良岩就跟郁金香设想过可能会出现这种极端的情况,伸出中指挑衅的这个动作也是预先设想好的一步,目的就是为了激怒艾瑞斯。 暴怒中的人极容易出错误,艾瑞斯也不例外。如果他把良岩放在力量对等的位置上,他就不会仅仅让狮鹫做个飞扑的动作来干掉良岩,哪怕发几道风刃,也够良岩受的。 艾瑞斯偏偏就这么干了,而且任何假动作都没有,就那么直直的扑下来。 “嘣嘣嘣”三声响,良岩开枪了,左手中的电击枪三发电击镖全部射出,右手中的电击枪的三发预留。 在艾瑞斯的狮鹫扑下来时,郁金香就开始根据狮鹫的速度和角度,帮良岩计算最佳的射击部位和时机,甚至计算好了狮鹫被击中后的摔落角度。 良岩左手中的电击枪后方液晶屏上显示三个绿色的小人,三发全中! 狮鹫往下扑的速度加上高压电击镖射出的速度,让超高硬度的碳化钨电击镖带倒刺的针头,很轻松的刺入狮鹫下腹部的皮肤内,三发全中使得电击镖的神经肌肉失能脉冲的输送通过叠加达到最优,五十七次每秒的脉冲频率,足以使狮鹫浑身的肌肉僵硬麻痹。 于是乎,一人一鹫就像失去动力的巨型竹蜻蜓,从二十米的高度,旋转着就摔了下来。 按说狮鹫骑士的飞行动作中也有旋转进攻的动作,艾瑞斯应该可以轻松应付,无奈这种神经肌肉能脉冲还可以通过皮肤扩散,也就是说,毫无绝缘措施的艾瑞斯通过骑在狮鹫两侧的大腿“连电”了。 狮鹫擦着良岩的头皮摔进路边的麦田里,哀嚎不已,艾瑞斯则被甩了出去,砸进十几米外的一间牲口棚里不知死活。 电击枪上液晶屏里的三个小绿人表明,狮鹫身上的电击镖没有脱落,于是良岩直接把电击枪调到持续电击模式。 在地球,这种电击枪只攻击人体,一般人被失能脉冲打击几秒钟以后,基本就要瘫痪麻痹个把小时。攻击这种大型的生物体大概还是第一次,良岩不确定失能脉冲能对狮鹫起多大作用,所以他尽可能让电击的持续时间长一点。 普通人几秒,咱来一分钟差不多吧,一分钟不够,五分钟也没问题! 良岩是个动物保护主义的支持者,但是他对准备要自己命的动物毫无怜悯之心,狮鹫这种珍稀动物也一样! 良岩把左手的电击枪调好后,抛到狮鹫身边,让它自己去慢慢享受,然后又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一把满弹满电的电击枪,嘴里“喔喔”的安抚着胯下有点惊慌的马。 艾文的马距离良岩三四米,他没想到艾瑞斯居然敢打破巴尔古夫公爵的禁令,在闹市区想杀人。 等他发觉不对后,激发斗气再拔出长剑,却发现艾瑞斯已经摔进牲口棚里,他那头狮鹫就在良岩旁边躺着哆嗦。 什么情况?艾文看着良岩右手中的电击枪,直咽口水。 在望溪堡的时候,艾文见良岩用过这种武器对付兽人,不过当时看起来不怎么起作用,击中兽人后还被兽人顶飞了,怎么现在对付比兽人强壮不知多少倍的顶级魔兽,就这么好用呢? 怪不得从一开始见到艾瑞斯,良岩就不怎么在乎,原来人家是有恃无恐,早就有办法对付狮鹫骑士了,艾文瞄了眼麦田里躺着哀嚎的狮鹫,心里直嘀咕。 停在半空中的两名狮鹫骑士有点懵,怎么回事? 咱们可是雪漫城号称最强战力的部队,堂堂雪漫狮鹫骑士团的分队队长,被一个平民给ko了?而且人家好像只抬了抬手,队长就掉牲口棚里去了,连坐骑狮鹫也躺在地上起不来。 这太不魔法了! 耻辱啊耻辱!两名狮鹫骑士愤怒的也冲了下来,这次他们没有用飞扑的姿势,估计是怕跟队长一样进牲口棚。两人各自从背上抽出一支短标枪,向下俯冲一段距离后,向着良岩狠狠的投射出去。 两支标枪分别从良岩的左右两侧激射而来,左侧那支目标良岩头部,右侧那支目标良岩胸腹。 “阁下快躲!”艾文大喊一声,将手中的鸢型骑士盾甩出,磕飞了左侧那支标枪,但是右侧那支艾文就无能为力了。 让艾文感到奇怪的是,良岩听到艾文的警告声,非但不躲,反而扭了下身子,正面迎上那支标枪。 “咄”一声闷响,标枪射中了良岩胸部,标枪携带的力量之大,以至于把良岩从马背上击飞出去。良岩“啊”一声大叫,倒着从马背上往后栽下去,仰面躺在地上没了声息。 “你对付队长的弟弟,我去看队长。”两名狮鹫骑士见良岩被“击毙”,于是开始急速下降。 “混蛋!”艾文瞠目欲裂,提着长剑从马上飞跃下来,迎着刚落地的狮鹫骑士杀上去了。 艾文只看到良岩落地就出离的愤怒了,以至于没注意到那支标枪击中良岩后,并没有插入良岩的身体,而是斜挂在他的罩袍上,发出的声音也不像插入人体的声音。 两名狮鹫骑士也没注意到,他们对自己的标枪的杀伤力很有信心。 其中一名狮鹫骑士对上了艾文,他没有用狮鹫的能力,而是自己上前与艾文缠斗,因为他还知道艾文是名授勋的骑士,打架可以,不能出人命,伤了也不行。 艾文可是出了真火了。狮鹫骑士团这帮混蛋,居然真的敢杀人,杀的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而且就在自己眼前。 艾文现在就觉得什么职责,什么荣誉,甚至自己的性命都无所谓了,他把斗气激发到自己最强的黄色状态,一把长剑像锤子一样冲着眼前这名狮鹫骑士就开抡,毫不考虑防守和技巧。 就因为这样,这名狮鹫骑士虽然被打的节节后退,但是总算还能招架几下。 另一名狮鹫骑士看这两人的战斗,感觉自己兄弟还能支持一会儿,于是转身准备去旁边的牲口棚看看队长。 就在这时,谁也没注意到躺在地上的良岩,突然从地上坐了起来,“嘣嘣嘣……”两支电击枪六发电击镖,全部击发,全部命中。两头狮鹫每头挨了两发,都打在身体一侧,两名狮鹫骑士每人一发,分别打在没有护甲的大腿内侧和屁股上。 “阁——下,您,您没事啊?”艾文略转身正准备给对面的狮鹫骑士来一招横扫千军,抡到一半结果发现这家伙先趴在地上了,手脚不受控制的乱哆嗦。 再一回头,喔?倒了一地。 “没事,我装的。”良岩把两把电击枪照例调到持续电击功能,往地上一扔,顺手把身上为了防尘土穿的那件黑色的麻布罩袍扯了下来,露出里面的一身亮黄色的“铠甲”。 这就是之前良岩从地球订制的那套“龙鳞甲”防弹衣,具有四级防护能力,可以近距离防御钢芯穿甲弹。 良岩捡起击中自己的那只短标枪,拿在沉甸甸的,金属制的枪杆和枪头,金灿灿的,上面还有些纹饰,看起来制作精良,不过枪尖已经弯了。 良岩低头看看自己胸前被击中的位置,标枪只穿透了外层的薄薄的防弹纤维,里面的陶瓷防弹瓦上仅有个撞击痕,连裂纹都没有。 防弹瓦的排列方式,让集中于一点的力量分散到整个身体正面,被击中时良岩仅仅感觉被大力推了出去。 “也就是力量大点,什么玩意么。” “阁下,这真的是龙鳞做的?” 艾文走上前来,摸了摸良岩身上的陶瓷防弹瓦,上面还覆盖着一层防弹纤维,也摸不出是什么材料。 他今天早上就见过良岩在穿这套铠甲,上前用手提了一下胸甲部分,感觉轻飘飘的,像是木头做的,很不结实,本来想把自己另一套金属铠甲借给良岩,但是良岩坚持要穿这套。 “哈,不是,只是样子看起来像鳞片而已,本质上可以说是泥土做的。” 良岩故意迎上标枪的动作,不是傻缺,而是经过郁金香计算后得出杀伤力不足以伤到他后,临时使的一小计。 我太机智了,良岩把标枪往地上随便一扔,得意的想。 “泥土?您开玩笑吧。您这套铠甲防御能力跟真龙鳞甲差不多吧。” 艾文见过狮鹫骑士团用标枪对付亡灵军团的重装死亡骑士,这种标枪是用上古第二纪元的矮人遗迹中的矮人金属制成,非常坚硬,什么巨盾,什么钢制重铠,在他们的标枪面前都没用,枪枪透骨。 当时就感觉矮人武器非常犀利,还从来没想到,到了良岩这里居然只能把人“推”下马而已。 良岩刚要问下艾文接下来怎么办,把人家全打趴下了,怎么收场呢?就听“哗啦哗啦”几声木头片子响,艾瑞斯从牲口棚里蹒跚的走出来了。 艾瑞斯从头到尾就一直清醒着,在那一身经过两年才能做好的三牙海象皮甲保护下,他并没怎么受伤。 刚摔进牲口棚里时,他还想立马站起来去劈死良岩,无奈那种浑身抽筋的感觉,让他动弹不得,即便没有继续遭受失能脉冲电击,他身上的肌肉也要麻痹一段时间。 “你们,你们干了什么?”艾瑞斯刚走出来就傻了,这才几息的功夫,两名手下,三头狮鹫全躺在地上哆嗦,嘴里还屋里哇啦的乱叫唤,什么时候狮鹫骑士团这么弱了? 从自己的亲身感受和一地的“瘫子”来看,是真遇到高人了。这个叫良岩的,不是个魔法师,就是个炼金术师,一般人谁能用得起这种杀伤力的魔法武器! 想到这里,艾瑞斯就感觉有点口干,刚开始那点底气随着手下的哆嗦一点一点的哆嗦没了。 “艾文,他,他,他到底是什么人?”艾瑞斯艰难的摘下头盔,一脸的不敢相信,指着良岩问道。 艾文看着艾瑞斯身上沾着的不知道是牛粪还是马粪的脏东西,就觉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畅快,伯爵继承人又怎么样?掉进粪堆跟普通人一个熊样! 他“哼”了一声没理艾瑞斯,一转身去远处拿回自己的骑士盾,这种情况下,良岩根本不需要艾文贴身保护。 “我是什么人,不用你管。你不是挺能么,你咋不上天呢?再来呀!” 良岩又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两把满弹满电的电击枪。 良岩确认电击枪对这个世界的人和生物有作用后,底气十足,戒指里面还有十几把呢。 “哼,哥就这个多,对付你这样的,再来几十个没问题。” 赤果果的打脸哪!几十个?整个狮鹫骑士团还不到一百人,这是要准备团灭的节奏。 “咕”,艾瑞斯可不知道良岩在吹牛,他咽了口口水,连拔剑的勇气也没。 他环顾四周,附近除了几个还在拼命整理被受惊的牲口抛洒下来的货物的商人以外,几乎所有人都远远的跑开,然后远远的看热闹,人山人海,屋顶,树梢都挂满了人。 这下不想出名也不行了。三名狮鹫骑士在闹市区被人打趴下,而且毫无还手之力,不到晚上整个雪漫城就都知道,不出十天在渡鸦站的运作下,整个天际省就全知道。 丢人丢大发了,这要回驻地,百夫长大人还不知道怎么震怒,艾瑞斯浑身直哆嗦,不知道是吓得还是肌肉僵直没有恢复。 “阁下,咱们该走了,这些杂碎就让他们在这儿吧,”艾文拿回了自己的盾牌。反正也不能宰了他们,教训一顿就算了,两个人还有正事,“巴尔古夫公爵大人下午还要接见咱们。” “也好。饶你这一次,别让我再看见你。” 从小被欺负的良岩从来没发现打人打脸居然这么爽,还学着以前见过的混混那样放下一句狠话。 他小心的一只手用电击枪指着一头狮鹫,一只手收回电击枪和带着导线的电击镖,发现拔掉电击镖后,狮鹫依然还在僵直状态,于是放心的把其他的电击枪全收回,重新装弹后存到空间戒指里。 良岩和艾文各自再穿好罩袍,把马牵出一段路,打开马的眼罩,拿掉马耳朵上的麻布,骑上马往城里走去,留下呆傻的艾瑞斯和一地瘫子。 刚走了几步,经过一个在呆坐在几口木箱子旁的一个商人时,良岩忽然拉住马,开口对着那个商人说:“你那箱子里面是什么,打开给我看下可以么?”(看爽了,别忘了收个藏,推个荐什么的。); 第五十一章 进城 那名商人听到有人说话,抬起头一看,又吓了一跳。 刚才两头狮鹫突然从天而降,商队的十几匹牲口都吓惊了,把装货的箱子全掀到地上然后跑的没影,他的伙计护卫也不知道吓跑了还是都去追牲口,现在就他自己一个人守着散落一地的箱子欲哭无泪。 良岩他们打斗时,这个商人是离得最近的局外人,整个过程他看的一清二楚。就是眼前这个问话的人,抬手之间把三名狮鹫骑士连带他们的坐骑狮鹫全放倒,到现在他们还都躺在地上哆嗦,还有一个好像吓傻了。 “啊?这位大人要看里面的东西?”虽然看不出良岩具体什么身份,因为他的罩袍和坐骑上都没有明显的身份标识,但是艾文有。 刚才跟狮鹫骑士对打时,露出了一身金属铠甲,胸前有明显的雪漫骑士白马徽章,现在艾文落后良岩半个马身,看起来有护卫的意思。有雪漫正统骑士护卫的人,起码是个男爵吧,这个商人这么想着,“您要看哪个?” “就盛酒的箱子打开一个我看看。” 良岩刚刚在马上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顺着味道往旁边一看,一个商人失魂落魄的坐在几口大箱子旁边,从其中两个箱子里面渗出不少透明液体。 普通的酒味良岩根本不在乎,在天际省这里,给良岩的感觉就是到处是酒,蜜酒、大麦酒、葡萄酒、浆果酒,都是最常见的饮料而已,但是还没见过酒精味这么浓烈而且颜色是透明的酒。 良岩这是要趁着身上还带着点“揍完狮鹫骑士的余威”,打听点商业消息。 “啊,这几个箱子?这这……” “不方便?” “不不不,方便方便,大人随便看,只是里面的酒瓶都碎了。”能不方便么,你这么一个狠人,这名商人心里嘀咕一句,忙不迭的打开一口木箱。 “白酒?”果然是白酒,而且是用的是透明玻璃瓶,不过都碎了。没有地球那样防撞击包装,就只在瓶身上缠了一层麻绳,一瓶挨着一瓶摆放,这么一摔,不全碎了才怪。 良岩翻身下马,小心伸手捏起半个瓶子。瓶子像个大灯泡,瓶身很薄,里面还有部分白酒。 “大人您也知道白酒?”这个商人很惊讶。 “怎么?白酒很少见么?”良岩闻了闻酒瓶中的白酒,度数不很高,郁金香的分析结果是酒精度四十度左右,大曲酒,“这酒不错,小麦、大麦再加豌豆酿制,从哪里进的货?” “这个您也知道?这可是裂谷城黑荆棘商会上个月刚刚推出的一种新酒,是不是用您说的东西酿制的我不知道,但是确实叫白酒。像您手中的这么一瓶,要十五个金币呢。唉,全完了,我全部的身家都买了黑荆棘商会的商品,本打算运到帝都,可——”这个商人看了看良岩,又看了看不远处艾瑞斯他们,抱头蹲在地上不住的念叨,“完了,全完了……” “不是还有别的么?”良岩看到地上十几个箱子,只有四五个箱子有白酒渗出,其他的应该不是白酒,不会摔一下就全完了吧。 “您自己看吧,其他箱子里面都是一样的东西。”这个商人听到良岩的话也没起身,直接让良岩自助,然后继续念叨“全完了”。 “这叫白酒,别喝,里面可能有玻璃渣子,”良岩把手中的小半瓶白酒递给旁边一直在猛抽鼻子的艾文,然后打开一口箱子。箱子里面的东西让他一愣,里面赫然就是一箱玻璃镜子,不过全碎成小块了。良岩捡起几块块碎片仔细看,镜面处理的还行,也够薄,看起来像是批量生产的,“玻璃镜?这也是黑荆棘商会的商品?” “您连玻璃镜也知道?这也是黑荆棘商会的新品,跟白酒同时推出的。他们还说这两种东西到了外面肯定会大卖,白酒卖了,酒瓶还能卖给法师公会当魔法药瓶,还让我们这些抢到货的商人保密。唉,原来随便一个人都知道……,完了,这回是真完了,这一箱玻璃镜就要了我一万五千金币啊,回家怎么跟老婆交代啊。” 这个商人开始嚎啕大哭,所有的货全毁了,哪找地方说理索赔去?谁敢去狮鹫骑士団要钱?眼前这个比狮鹫骑士更猛的人就别问了,再说打架的责任也不在人家啊。 我可以说脏话么?良岩有点愤怒,怎么回事,比自己还黑啊。 这一箱子玻璃镜大约十块装,并排竖着,从碎片看,每块看起来长宽三十公分的样子,也没有包边,就这样做工的镜子,这一整箱在地球也就值个几十块钱,黑荆棘商会居然卖出一万五千金币! 再转念一想,这个价格也不过分,在地球刚出现玻璃镜时,比脸蛋子大不了多少的一片,能卖到十几万法郎,那时候的一法郎换算成现代法郎要再乘以三千。 诶?等等,养蜂,白酒,透明玻璃,镜子,都在裂谷城黑荆棘商会……良岩似乎想到点什么。 “别哭了,你这些东西确实很值钱,黑荆棘商会没有骗你,除了我以外没多少人知道这几种东西,而且我可以全赔给你。” 他转身从挂在马背上的旅行背包里面掏出一面小镜子,就是之前送给阿米拉的那种手持化妆玻璃镜,实木镂空包边,巴掌大小。这个商人的损失,在良岩看来,自己也有责任,毕竟这场冲突跟自己有关。 “赔?您真的要赔给我?”这个商人猛地站起来,似乎不敢相信,“这些东西值十几万金币呢!” “钱我没有,可以赔给你货。拿着这个,”良岩把镜子递给那个商人,对他说,“而且我的货比你的要好很多。” “这是?”那个商人接过小镜子,“镜子?这么漂亮!大人您果然很熟悉玻璃镜,不过这面玻璃镜漂亮是漂亮,可顶不了十几万金币啊。” “我知道,当然不会只赔你一面镜子。我现在要去龙宵宫见巴尔古夫公爵,晚上会去‘母马横幅’酒店住下,你到那里找我,另外我还有事问你。” 不等那个商人再说什么,良岩很有范儿的一转身,和艾文上马走人。现在已经过午,按艾文说的,二人要提前赶到龙宵宫侯等候召见。 等这个商人拿着小镜子看了半天反应过来,这才想起还没问良岩怎么称呼,再喊已经来不及了,二人已经走远。 不过他相信良岩不会骗他,本来这事良岩完全可以不管,现在人家不光要全赔,还拿出一面更加精致的玻璃镜来,况且自己现在穷光蛋一个,也没有什么值得骗的。 他把小镜子小心的贴身放好,赶紧喊回几个护卫帮忙处理地上这些烂货。 怎么处理?砸!趁着现在几头狮鹫还在附近哆嗦,周围没有人敢过来看,几个人一人一根大木棍,把十几个箱子里的价值十几万金币的烂镜子和烂酒瓶,全倒出来,“哐哐哐”一阵猛砸,都砸的细碎,扫到到路边垫了坑。 最后他带着所有手下和牲口赶往下城区的“母马横幅”酒馆。 良岩和艾文的马现在走得比之前快了不少,因为一路上没人挡路。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给他俩让路,甚至有人退到一边还脱帽抚胸行礼,那意思,总算有人给报了老仇了,看来狮鹫骑士団这些年造了不少孽,所以外城区到下城区的城门之前这一段很畅通。 进了下城区,速度也不慢,街上的人也多,但是路宽了,也平整不少,往上有点斜度,但是不影响马速。 “阁下,刚才那些真是酒?”艾文还在嗅自己刚才拿烂酒瓶的手指,对那点白酒念念不忘,“真香,从来没闻到过这么香的酒味。真是小麦和大麦酿制出来的?大麦酒我也经常喝,没这么香的味道,小麦能酿酒么?” “没错,是小麦和大麦酿出来的。你想喝的话,等会儿我请你喝,而且是比你刚才见到的那种口味还要好的。” 良岩现在很郁闷,他正在把笔记本上的记录的可经营的商品中,“白酒”,“透明玻璃器皿”和“玻璃镜”都划去。 “一块破玻璃片子就值一千多金币,唉。”良岩依然秉承“不主动与他人结怨”的原则,这一下就少了三条财路。 等晚上见到那个商人问问,黑荆棘商会卖不卖水泥和纸,如果有的话,基本就可以确信“老家来人了”,这些东西只有“穿越众”才能一起搞出来。 良岩在笔记本上重重的写了个“裂谷城黑荆棘”,加了三个叹号。 如果是跟自己一起穿越来的人,为什么不直接从地球“进货”呢,刚才见到的三种东西,除了白酒还可以,另外两种比起地球货,都感觉有点粗制滥造。 而且据郁金香收到地球那边的反馈,没有另外两块芯片的消息。 良岩一边琢磨一边无意识的扫过街边的店铺,忽然看到路边上有一家三层楼高的店铺,门口挂着个招牌,招牌上的字还不认识,画着一个金色的眼睛,眼睛旁边斜靠着一根法杖。 “这是法师公会?”阿米拉曾经给良岩介绍过大陆上很多约定俗成的东西,包括比较大的行业工会的标志。 比如佣兵工会的招牌标志多数是剑和盾牌组成,铁匠铺会用锤子、火钳和铁砧组合,酒馆会有酒杯和床的图案,而法师公会全大陆通用,就是金色眼睛和一支法杖。 “是的,阁下,这是雪漫法师公会。”是个雪漫人就知道雪漫法师公会。 “我进去看看有灵魂石卖么?”良岩急切的想知道到底要花多少钱才能买够回家用的灵魂石。 他这一进去不要紧,出来后更郁闷了。 良岩刚推门进去,就感觉有一道魔法波动扫过来,很弱,像是被扫描的感觉,郁金香告诉他是店铺角落里坐着看书的一个人发出的能量波,无害。 良岩看了他一眼,那人罩在一件带白边的黑色罩袍里,布料精致,估计是法袍,看不出什么来,于是就开始打量店里的情况。店面不小,几百平方的样子。客人不多,就良岩自己。 几个年轻人穿着跟角落里那人一样的黑色法袍,全黑色没有白边,都站在几个木制柜台后面,看样子应该是售货员。 不过他们见良岩进来也没啥表示,都在低头看各自的羊皮书。 “没有导购?看人下菜?”良岩低头看了自己穿着的黑色麻布罩袍,上面还有不少从地上沾到的土灰,嘀咕一句自己开始挨着柜台看。 一个柜台后面是书架,全是羊皮纸做的书,上面写的字照样不认识,下一个柜台后面摆放着一些弯曲带有刻纹的木棍,大概是法杖之类的东西,因为上面还都镶着小块的灵魂石。 “啊,在这儿。灵魂石怎么卖?”最边上的柜台后面的橱子上摆放着不少大大小小的灵魂石,有两块比良岩最早从风狼脑袋里面取出来的那块还大。 灵魂石柜台后面的年轻人抬起头来,上下打量了下良岩,然后向他伸出手来。 “啥意思?不是应该先说价格再给钱么?”问个价就要钱?哪门子规矩? “有法师公会的徽章么?” “啥徽章?没有。” “没徽章?那不能卖给你。”柜台里面的年轻人不耐烦的回答。 这是会员制营销?非会员不接待?还真是什么高级会所? “怎么入会?”灵魂石良岩是买定了,今天不买改天再买,不买不行啊。 那个年轻人又重新打量了良岩一番,再次伸出手来。 “买个灵魂石还这么多事事!”不一会儿,良岩从法师公会出来了,拿着几张羊皮卷,一脸的不爽。 良岩得知,想在法师公会消费,必须是人家会员。 要办会员卡,也就是要得到法师公会的认证,拿到法师公会的徽章。 要拿到徽章,必须得到三个领地以上的法师公会的推荐信才行。要得到推荐信,得给人家跑腿干活,完成某个任务。 刚才要不是角落里那名正式法师感知到他身上的一丁点魔法波动,良岩早就被柜台里面的几个学徒给轰出来了。 那名法师给他几个任务让他选,可惜良岩现在还不识字,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 “买个东西还要上刀山下火海么?!”良岩把几张羊皮卷收起来,也不好意思让艾文给念一下,咬牙切齿的骑上马跟艾文继续上路。 不一会儿,两人就到了下城区跟上城区的城门口,艾文说,过了城门不远就到雪漫大校场,再往上就到龙宵宫。 从这里开始,就不能骑在马上了。良岩和艾文两人下马正准备进城门,就听到一声怪里怪气的大喝:“你们两个,给我站住!” ; 第五十二章 思量 龙宵宫,顶层困龙台。 五年前,龙裔英雄罗兰德在这里困住一头巨龙,并骑着它找到了恶龙——吞噬者奥杜因的老巢,在这个大殿的顶上还有当年巨龙的龙息烧过的痕迹,不过现在,这里只是一个空旷的带着大阳台大殿堂。 巴尔古夫公爵坐在阳台上一张长桌的一头,端着一杯葡萄酒,面朝外,听站在一旁的光头总管普罗万图斯爵士汇报刚收到的消息。 “……大人,按下面的人的描述,事情的经过基本就是这样了。”总管念完一卷羊皮纸上的文字,然后把羊皮纸放到巴尔古夫公爵面前的桌子上,“需要出动士兵前去么?” “不用,让狮鹫骑士団自己善后。你现在去问一下法仁加,看看他对这个良岩用的魔法武器有什么看法。”巴尔古夫说的法仁加是雪漫城宫廷法师,也是雪漫魔法师行会的大长老,还是雪漫学院上学院的副院长之一,院长只有一位,就是巴尔古夫公爵本人。 “是,大人。”总管一躬身,出去了。 总管出去后,巴尔古夫公爵把面前的的羊皮纸又拿起来看了一遍,沉默了一会儿。 “嗯——,被矮人金属做的标枪正面击中,毫发无伤还能轻松击倒三名狮鹫骑士——,你怎么看?”巴尔古夫公爵突然开口,对着暗精灵贴身护卫问了个问题。 “副团长,我的手下报上来的情况,跟总管普罗万图斯爵士收到的差不多。不论用什么方法,能击倒三名实力强大的狮鹫骑士,如此看来,此人还是有些自保的能力的,要不要把暗中保护的人手撤回几个?” “实力强大?哼!”巴尔古夫公爵看了一眼外面,不远处的天空中,刚刚掠过一队巡逻的狮鹫骑士。 雪漫城所处的地理位置,正好处于天际省两大派系的领地中间,地势平坦,在以山地为主的天际省,这属于最重要的战略要冲。 多年来,在巴尔古夫公爵的统治下,雪漫城在天际省的保王派和造反派之间一直处于中立,从不偏向任何一方。 如果某一方想向对方发起进攻,只能通过四个地方。 第一个是北方的莫萨尔领地与星辰城之间的山脉间翻过,但是所有能直接通过的道路都被双方重兵把守,其他地方不光山高路险,随时都能遇到高等级的魔法生物,甚至成群结队游荡在山林中的强大尸鬼,强行通过不仅后勤跟不上,而且很可能损失巨大,甚至全军覆灭。 第二个是最北方的亡灵之海边缘。这地方常年暴风雪不断,风大的时候,不光活人,连马匹都能吹走,根本就是一道比山脉还难以逾越的屏障,如果用魔法师强行遏制恶劣天气,那将会消耗大量的魔法力量,通过之后的进攻将会软弱无力,被动挨打。 第三个就是霍加思山峰南面,佛克瑞斯领地与裂谷城领地交界处,海尔根,但是这里已经被奥杜因毁灭,整个变为废墟,几乎无法行走,连路过的商队都绕道或者干脆走海路。 这样看来,最后一个也是仅有的一个可通行之地,就是平坦安宁的雪漫苔原。 那么问题来了,雪漫苔原能通过么? 当然不能!巴尔古夫公爵执政以来,一直严令禁止任何领地之外的军队从雪漫领地通过。 经商的商队可以通过,组团探亲可以通过,带把刀子抗把斧子也没问题,小规模的佣兵团出示战友团的认证文件后也会放行。 就只有成建制的军队不行。 要打过去?试试吧,雪漫军队前面顶着你,后面就去通知另一派来帮忙,要是不怕雪漫领地倒向另一派,尽管来打。 两派都对雪漫城束手无策,虽然背后都在骂巴尔古夫公爵是个“墙头草”,但是该拉拢的还是要拉拢。 今天王城送来一批粮食,明天风盔城送来一车精钢锭,后天王城又降低例供,大后天风盔城捎来一把大师级附魔战斧…… 这些狮鹫都是多年前,天际省至高王还活着的时候。为了拉拢雪漫城送来的“礼物”。当然,在巴尔古夫公爵心里,算不是“礼物”都还两说。 巴尔古夫公爵能够以一个“外来人”的身份,统治雪漫城领地二十多年屹立不倒,绝不是仅仅靠着“两边倒”来维系的。 狮鹫骑士团背后的问题,多数人看不到,作为雪漫城的最高掌权者,巴尔古夫公爵心中其实早就非常明了。 雪漫苔原地处低地平原,气候温润平和,土壤深厚肥沃,是天际省最适合大面积发展农业的领地,比领地东邻水草丰美的裂谷城领地也不逞多让。而且雪漫领地处在天际省多数领地的陆路交通线的必经之地,几乎跟其他八大领地几十座城市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商业联系。 多少年以来,足够的农业产出和丰厚的商业税收,都能让雪漫城的的库房非常富足,每年的总收入几乎快赶上蓝色不冻港所在地——独孤城的收入。 但是就在成立了狮鹫骑士団以后,巴尔古夫公爵每年听取总管普罗万图斯-阿文西每年给他汇报的收支报告时,都会感觉非常头疼。 从表面上看,这几十骑狮鹫骑士带来的好处真不少。 最显而易见的,使雪漫城领地的军事实力大大加强,特别是在五年前对死领军团的战斗中狮鹫骑士团大放异彩,雪漫公爵本人在各领主之间的地位也改善很多。 通过控制遴选狮鹫骑士的标准,把领地内多数贵族的子弟招收进去,大大加强了战后龙宵宫对领地的控制能力。 而这光鲜锃亮的外表下面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维持这么一支战斗力超强的部队,所需要的巨大财力和人力。 仅仅这么不到一百头的狮鹫,光负责照料饮食,整理巢穴,甲具维护等等的后勤人员就多达一千多人,这里面包括普通服务人员,饲养员,铁匠,炼金术师,附魔师,法师等等。 每年的肉食供应所需的钱财更是一大笔。没有飞行任务时,每头狮鹫需要大约一头山羊的新鲜肉食,有任务时食量加半甚至加倍,雪漫城有几个大牧场就是专门为这些狮鹫开设的。 它们还需要大量的灵魂石来补充消耗的魔法能量。平时可以靠狮鹫骑士団自己去寒落山脉狩猎魔法生物来补充一部分,如果到了战时,购买灵魂石所需的费用就没法算了。 不说这些日常的损耗费用,单单一整套狮鹫骑士的甲具需要的成本,就够装备一队近二十人的精英战马骑兵。 整个狮鹫骑士団的装备支出换成战马骑兵,那可以供应五六千全副武装的骑兵团。 非战时,为了维持狮鹫骑士団的正常运作,雪漫城每年的财政收入中要分出三分之一,甚至还要多。 狮鹫的寿命最高长达一百五十年,而且每年还要多出十几头幼兽,可以预见,将来的雪漫城财政状况必然每况愈下。要是真有个风吹草动的,雪漫金库可能就要伤筋动骨。 从统治者角度来看,一支六千人规模的战马骑士团的攻击力跟几十头狮鹫组成的狮鹫骑士団相比,弱也不会弱很多,顶多是对空中目标的攻防能比较低而已。 最重要的是,战马骑士团的成本相对较低,无论是人员和马匹的训练,损失补充,装备和后勤等等。 为什么不干脆解散狮鹫骑士団,遣返狮鹫,用省出来的这些资金再多成立一个大规模的战马骑士团呢? 巴尔古夫公爵不是没这么想过,只是没办法操作。 解散狮鹫骑士団简单,签署一个命令而已,遣返狮鹫回至高王城也不怕至高王城那边有什么不满意,至高王已经死于暗杀,没有留下子嗣,只有两个侄子有资格继承王位,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六岁,他们在雪漫领地没什么分量。 对于拥有四百万的人口基数和大片牧地的雪漫领地来说,招收几千名合格的骑兵,征集大约两万匹各类马匹牲口,建立一支数量大约五六千的战马骑士团,这都不是难事。 最难解决的问题,实际上跟良岩有莫大关系——还是盐,人和坐骑需要的盐。 狮鹫是肉食动物,它们身体需要的盐分可以从血肉中直接获取,马匹这样的食草类动物,在非战时,还勉强可以从牧场的植物或者土壤中摄取微量的盐分,到了战时,巨大的运动量必须要在饲料中大量的额外盐分来支持。 缺了盐分,连正常的跑动都困难,更别说负重、行军和冲锋战斗了,士兵也一样。 而在良岩出现之前,天际省乃至整个泰姆瑞尔大陆的食盐供应,基本都是由赛瑞迪尔的白狮家族控制,他们不光抬高食盐的价格,而且严格控制输入每个行省的食盐数量,尤其是天际省。 这是赛瑞迪尔控制各个行省特别是天际省实力的一个绝佳手段,一方面获取天际省的大量利润,一方面控制天际省的军事力量。 为什么在这满是异类的世界中,同是人类,而且可以说是有恩赛洛迪尔的诺德人,还要加以限制呢? 主要是天际省的诺德人太好战,而且太能打。 泰姆瑞尔第一纪元时,就是诺德人将天际省最强盛的雪精灵赶到地底去给深精灵(矮人)当宠物,并全面占领天际省。 再接下来,南下攻到赛洛迪尔把野精灵赶出去,帮助被压迫的奴隶人类人建立了传承到现在的帝国,还一起建立了最早的八圣灵宗教。 又过了一阵,诺德人里又出了个喜欢用大斧的,不安分的狂躁分子,在天际省“作”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爬到霍加斯山顶找灰胡子们探讨人生。 一个灰胡子掐指一算说:“南下吧骚年,你的未来在那里。”于是,他领着一票人就南下了,把整个大陆的其他行省挨着都“剁”了一遍,从而第一次统一了泰姆瑞尔大陆。 这位就是赛瑞迪尔帝国第一代皇帝泰伯·塞普坦,即现在的九圣灵宗教的第九位神灵——战神塔洛斯。 再过一段时间,诺德人悍然东侵西进,同时攻打正处在黑精灵和矮人内战的邻居——晨风省和实力较弱的高崖省,一度几乎全面占领两个行省。 要不是诺德人自己家里夺嫡大戏开唱,远征军的军心不稳,纷纷回撤,说不定现在已经没有晨风省和高岩省了。 现在呢,倒是没有再向外输出战争,不过也没消停,自己人打起来了。 当时天际省的至高王托依格因为诺德人在白金战争中实力大损,被迫承认白金协定,没想到引起天际省的臣民的巨大反弹。 反应最激烈的就是风盔城领地的领主乌弗瑞克,他认为至高王托伊格背叛了诺德人,以至于亲自跑到独孤城把至高王托伊格暗杀,并拉起反叛大旗,准备自己做至高王。 这一过激的行为,最终导致天际省除了雪漫领地以外八大领地的全面内战。内战激烈到要不是龙裔英雄罗兰德从中调停,即便五年前灵魂吞噬者奥杜因的亡灵大军入侵天际省时,双方还不罢手。 最近几年天际省内部表面平静,各个领地都在休养生息,人口和实力恢复了不少,也只是恢复了一点,根本达不到三十五年前白金大战时的水平。 这种缓慢恢复速度的原因,一方面是天际省在内战和大灾难中损失太大,还有一方面就是周边各省和帝国赛洛迪尔的限制。 在跟天际省的贸易中,其他行省只输入日用品和奢侈品,绝不输入军资物品,而换走的除了大量的金币,再就是各种金属矿石,金属锭和金属制品。 要不是天际省被誉为“创世神的铠甲”——传说中创世神死的时候,他的金属铠甲落到了天际省,使得天际省现在到处都是金属矿脉,而且很多矿藏开采极为方便,脉都裸露在地表——就这样的交易方式,天际省的经济早就垮了。 食盐,即是日用必须品,也是军资物品。 作为一种垄断型的,超高利润的商品,赛洛迪尔的白狮家族严格控制销售量,基本是按照每个领地的人口来定量,仅仅够吃到下一批货送到,想省下一点存起来作为战略物资都很难。 甚至他们在赛洛迪尔也是按人头配给制销售,防止有人大量采购偷运到其他行省。 白狮家族在天际省九大领地中的商业机构,不光只买卖商品,还负责搜集情报。他们只要发现某个领地中的军队数量增加,就立即减少食盐供应量,找个什么“山高路远”,“路遇盗匪”的理由,就是不给足量的食盐供应,有钱也不多卖。 搞的各大领地的军队数量,尤其是骑兵,一直没办法有实质上的增长。 雪漫领地也一样,直属雪漫城的明面上的武装力量,现在除了狮鹫骑士団,就是总数不到五千人的三支骑兵卫队和几万步兵。 民兵倒是不缺,普通诺德人塞把刀子就能砍人,但是实际战斗还是要靠职业正规军。 想要保持雪漫领地有足够的军事力量,那么狮鹫骑士团就不能解散。 所以说,在巴尔古夫公爵看来,这些狮鹫不光是礼物,还是毒yao,用来限制雪漫城发展的毒yao,不吃不行的那种。 昨天晚上,参加白狮家族酒会的大殿下纳吉尔,也就是巴尔古夫公爵的大儿子,兴冲冲的跑回来给公爵汇报,说是白狮家的肯特少爷人品多好,跟他一见如故云云,答应他以后每批供应龙宵宫的食盐量可以翻番,像以前一样依然是免费的。 “哼!”白狮家族有这么好心么?不见得,真好心的话,就把食盐敞开了卖!这肯定是把销售给平民的份额转移到给龙宵宫,输入雪漫领地的食盐总量依然不变。 这个把戏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只是白狮家族在各个领地讨好领主的惯例而已,巴尔古夫公爵当时没有说什么,儿子虽然看不到问题本质,不过出发点还可以接受,免费得到千人份的食盐,也算是聊胜于无吧。 巴尔古夫公爵也想过其他办法。 本来寒落山脉中雪漫领地的部分,山中曾经有过一个盐矿,在雪线以上气候非常恶劣的地方。 每年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开矿,从暴风雪中往山下运输,出产的所谓的盐,杂质实在太多,根本就是带咸味的土而已,无法给人食用,牲口都不喜欢。 后来因为挖通了一个大型古诺德人墓穴,惊动了里面的守护尸鬼,几百矿工几乎被屠戮殆尽,巴尔古夫公爵就顺势把这个劳民伤财不讨好的项目给彻底封停了。 “也不知道这个良岩能不能给提供足够量的食盐。”巴尔古夫公爵正在思量着,如果良岩这边事真成了,该怎么踢开白狮家族,多年来的旧恨加上现在的攻击自己老大哥儿女的新仇,还要一起算算。 就在这时,这时突然一个侍卫推门进来禀报:“公爵殿下,盖尔侯爵被人打了!”(求个收藏推荐啥的,顺手点一下呗。) 第五十三章 城门 盖尔侯爵是谁?就是在上城区城门口对着良岩和艾文大喝“给我站住”的那位。 话说良岩听到这一声皮里阳秋的怪喝,顺着声音一看:一个脸色苍白,猴瘦猴瘦的八撇胡小个子,翘着二郎腿坐在城门口一边,身后还有几个护卫打扮的站着,他心里就有点明悟:嘿,这个“舅子(良岩老家方言:类似北京话‘孙子’)”要挑事! 说此人是个“舅子”,其实也没错,因为他是前任雪漫公爵的独生子,现任雪漫公爵公爵夫人的亲弟弟,也就是巴尔古夫公爵的“小舅子”。 这个“舅子”盖尔从小就是个下三滥,不学无术,教啥啥不会,学啥啥不成,整天就想着溜出宫去找些小流mang无赖鬼混去。 堂堂一个公爵继承人,成半月的留宿ji院酒馆,踹寡fu门,挖绝户坟,飞鹰走狗晒太阳,专门欺负小门小户,从下城区到外城区,烂事坏事干尽,一点贵族的基本原则都没有,在雪漫城号称第一号废物加毒瘤,都成了整个天际省的一个笑话。 他父亲老公爵本来指望这个独子继承公爵爵位,最后这么一看,要是强行保他上位,那用不了多长时间,雪漫城的基业就会被领地内外的那些两眼发绿的贵族领主们瓜分干净。 实在是没了办法,于是在盖尔十二岁成年仪式,也就是确定公爵继承人之前,借着发布任务的机会,考察了几支比较有实力的佣兵团,最后选定了当时风头一时的双月佣兵团正副两个团长:年轻,有能力,无家族拖累,都是非常合适的上门女婿和守家立业的人选。 团长艾丝佛陀“玩”心正旺,根本对成家立业不感兴趣,副团长巴尔古夫见到公爵大女儿后却起了念头,于是留下来“夺了”盖尔的继承权。 老公爵也没彻底放弃这个独子,请至高王给他封了个侯爵爵位,又在雪漫领地给他找了一块出产比较丰厚的大领地,去世之前还一再嘱咐巴尔古夫不要亏待他。 而巴尔古夫公爵这些年来从来没有怠慢盖尔侯爵,只要他不杀人放火,不造反,那就随他去吧,甚至作出点“小事”都给他顶着盖着。 盖尔本人呢,从来也没觉得“被夺了”基业有什么不好,反而乐得轻松,不用担任何责任。现在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没人管这管那,还没几个人敢惹,这种好日子,给个至高王也不换哪。 但是盖尔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还能再榨出一点好出来,于是变着法的煽风点火,旁敲侧击,撺掇着盖尔去巴尔古夫公爵那里讨要好处,比如说给这个找个官做,给那个册封个骑士之类的。 盖尔的脑子虽然是一根筋,但是也不敢直接去找公爵本人,于是找姐姐让帮忙吹吹风,奈何巴尔古夫公爵家里葡萄架子从来不倒,且原则性很强:“要钱给他,金库房门随便进,搬得动随他去搬,别的免谈!” 好吧,不给面子是吧,我也不给你面子! 盖尔侯爵也不回自己的领地,整日的就在龙宵宫里,公爵眼皮底下晃悠,有一天居然亲自找到巴尔古夫公爵,说要干点正经事,不打算胡混了,要求给安排个位子。 巴尔古夫公爵就问:“你想干什么吧。” 盖尔侯爵就说:“听说上城区的城门官还没人选?” 公爵一听就明白他憋的什么坏水——夺了人家位子和家产,再安排人家去看大门,让来来往往的全雪漫的人都能看到,这是多么恶劣的人才干的出来的事。 但是盖尔高看自己了,让盖尔去看大门这个事,在全雪漫领地的人看来,那绝对的是“小材大用”,糟蹋了那两扇城门。 去吧。地位已经很稳固的巴尔古夫公爵干脆的答应。 好滴。盖尔侯爵很爽利的上任去了。 上了任盖尔侯爵才发现,这个城门官的位子是个神仙所在啊! 每天什么事都不用干,就半躺着在城门底下看人。冬天有烧的暖烘烘值班房,夏天城门一开就是清凉的过山风,再来点什么小酒烤肉什么的,那个舒坦就甭提了。 要说比起这点享受,在他的侯爵府里面会更舒服,为什么他就觉得在城门口更舒坦?原因就是,这里来来往往人很多可以欺负一下。 来往于上城区城门口的人,有本身就是上城区的住户,也就是雪漫领地的贵族,有去上城区办事的各色人等,商人、武者和神职人员等等,还有去龙宵宫求见公爵的外地人和本地人。 多数人非富即贵或者又富又贵,所以也不是所有来往城门口的人都会被盖尔侯爵“欺负一下”,比如圣灵殿的神职人员,比如身上有家族徽章的贵族,比如一脸凶相的身背各类武器的武者,这些人不够“软”,容易出事,被脾气不好的人打一顿还算好的(当然了,真动手揍他这个爵位仅次于公爵的侯爵的人暂时还没有),一个不好捅到姐夫那里至少也要挨顿批,把他城门官的位子给撸了那就没得玩了。 他敢下手的人都包括什么人呢? 首先是各个贵族府上的采买人员,几乎每天各个贵族家中都有仆人外出采购每天的日常必需品,必须通过这个城门才能到下城区商业区。 于是能让盖尔侯爵上下其手的机会来了,特别是年轻的女仆,出门的时候掐人家脸蛋,进门的时候拍人家屁股,看人家面红耳赤的还不敢反抗的样子,盖尔侯爵高兴地无以复加,笑的前仰后合,以至于后来,各家族出门采买的人员都换成了男人或者老太婆。 就这样也挡不住侯爵阁下伸手,出门时掏人家一把铜虎(铜币),进门时拽人家一条熏肉,不在乎多少钱物,“反正得给爵爷我留下点东西”。 各个家族都很无奈,总不能因为这三瓜两枣的跑去公爵府跟公爵小舅子打官司,也就随浑货搞去。 还有种人也是侯爵阁下的最爱,就是像“良岩这样”的商人。 在他眼里,商人都是一个个会走的钱袋子,还而且是无主的,只要是过这个门口的,都得给他刮一层皮下来。 不去不行么?有时候还真不行,上城区是雪漫城政治中心所在地,仅有的的几个“衙门”都在龙宵宫,一般的平民可能不怎么跟“衙门”打交道,甚至一辈子也不回去上城区一次,而商人们很多时候确实必须去龙宵宫办理相关手续,比如通行证,完税证明之类的业务。 “看你这一身真丝,怎么也得交五个金龙(金币)的进城费。” “嗨,怕什么,我是个侯爵,贵族懂不懂?我们贵族是洁身自好的,不会拿你一针一线的,吆,你这侍女不错……” “……摘下兜帽让爵爷看看,不行?那掏钱吧,二十个金龙,少一个你们也别想进这个门!” “什么?没钱?你没钱跑上城区干嘛来了?这是上等人呆的地方,不是穷鬼的雪鼠窝!滚!” …… 随着盖尔侯爵那些想法颇多的朋友们在他上任城门官后,陆续出了“意外”,不是喝水噎死就是走路摔死,再不就是躲猫猫死等等,再也没有人煽风点火,撺掇他干什么“大事”,侯爵阁下还真就干一行爱一行,在城门官的位置上钉了十几年,乐呵呵的一直到今天。 “给个帝国皇帝也不换”,以至于雪漫民间多了一个“城门税务总管”的说法。 前天晚上,盖尔侯爵跟着自己大外甥纳吉尔,去参加白狮家族酒会,认识了白狮家族在雪漫城的新任管事人肯特少爷。 两下一交流,三十多岁的盖尔跟不到二十岁的肯特找到了共同语言,都发现原来对方这么会“玩”啊!居然能有这么多新奇的“玩”法。 相见恨晚。 肯特听人介绍,盖尔的身份是货真价实天际省侯爵,而且是龙宵宫纳吉尔大殿下的舅舅,于是在管家老约翰的教导下,想搭上这条线。 俩人喝酒喝到酣处,肯特就给盖尔诉苦:来雪漫城的路上可是遭了大罪了,差点被恶人杀死。 这个恶人当然就是良岩。 因为谈买卖不成,就抢走了他们白狮家族不少财货,还殴打他们,并且从溪木镇一直追杀他到雪漫城云云。 听得当时酒意十足的盖尔义愤填膺,这还了得,这还是不是我姐夫的天下了,居然出了这种恶人!你放心兄弟,这口气本侯爵给你出了。 于是,得知姐夫巴尔古夫公爵要设家宴招待良岩的消息以后,一大早,他先找人去通知在蜂蜜酒地跟良岩发生冲突,并且放言出来要收拾良岩的狮鹫骑士団小队长艾瑞斯,然后自己就在上城区门口坐等着看良岩的惨状。 因为他知道狮鹫骑士団收拾人的手段,不要你命也得够你喝一壶。 果不其然,刚中午,就看到一名金发的雪漫骑士和一个黑发黑瞳的人骑马赶来,金发的肯定是“路人甲”雪漫骑士艾文,黑发黑瞳的这个必然是“恶人”良岩无疑,因为他看起来灰头土脸,黑色的罩袍上满是尘土,胸前破一个大洞,而且咬牙切齿的一脸郁闷像。 在盖尔看来,艾瑞斯他们必然得手了,要不然这位也不会是一副落水狗的样子。 棒打落水狗是爵爷我的强项啊!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你们两个,给我站住!” “侯爵阁下,您有何训示?”艾文立即认出盖尔侯爵——雪漫城里的人,盖尔认识没几个,但是几乎没人不认识他这个“城门税务总管”——虽然艾文心里跟别人一样对盖尔非常不屑,但是严格的等级制度和从小良好的贵族修养促使他上前行礼,而且这其中也有巴尔古夫公爵本人的面子。 “哼,我问你,到上城区有什么事么?”盖尔还是翘着二郎腿,半躺在躺椅上,眯着眼明知故问。 “应巴尔古夫公爵殿下之召,到龙宵宫觐见。”跟这种人多说一个字都觉得不舒服,不过这也算是城门官正常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艾文不亢不卑的回答。 “嗯,不错,身为一名普通骑士,能够被公爵召见,很有前途呀,进去吧。”盖尔揪下八字胡上的一点烤肉渣,在手里团了团,又弹出去,用一副上位者的语气对艾文说着,不过这些话从他口中说出来,任谁也觉得别扭。 “阁下再见。”嗯?就这么完了?没幺蛾子出?艾文疑惑着招呼良岩牵上马打算继续前行。 “嗨嗨!让他走,让你走了么?”果不其然,良岩刚往前迈了两步,盖尔又出声了,这次是指着良岩开的口,“想浑水摸鱼啊?” 艾文见状立即回来,对盖尔解释说:“侯爵阁下,这位良岩阁下跟我是一起的,同样被公爵殿下召见。” “阁下?哪门子阁下?”在城门口杵了十几年的盖尔,对怎么从外表上判断一个人的身份,跟阿瑞斯一样门儿清,“在爵爷我这里屁都不是!” “是真的,侯爵阁下,这是公爵殿下的手令。”艾文无奈的取出昨天的手令,“公爵殿下还要请我们参加晚上的家宴。” “家宴?呸!我也还是家人呢!”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起家宴来,盖尔一挺身从躺椅上弹了起来。 诺德人家族观念极深,讲究吃晚餐时全家人必须都到场。 这些年,盖尔知道姐夫不待见他,平时根本不去龙宵宫,而且有什么宴会也尽量能躲开就躲开,这样一来,连龙宵宫的仆人都知道,如果不是特别需要盖尔到场,多数宴会不用通知他。 今天的家宴依然没有人通知盖尔,要平时的话,盖尔自然乐得其所,躲得远远地。这次不一样了,姐夫宁愿宴请一个喜欢欺负人,到处惹事的毫无背景的商人,也不愿通知自己小舅子。 这还是一家人么,是可忍孰不可忍,盖尔就觉得有口气在嗓子眼里下不去,得发泄一下。 “你算个什么东西?就你这个穷酸样也配去龙宵宫?” 盖尔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加上精瘦的体格,在良岩艾文还有盖尔的几个侍卫都是一米八以上的个头的比对下,再弓着腰仰着头,就活像一只猴子。他越说越生气,越说越语无伦次,八撇胡一跳一跳的,唾沫星子横飞。 “你见过龙宵宫么,你知道龙宵宫在哪里么?你是从哪个地穴里面爬出来的?你这么一个贱民,见到侯爵居然不下跪请安?谁给你的胆子……” 良岩一直没有说话,手牵着马站着不动,看着这个什么侯爵在面前张牙舞爪的蹦跶。 他对这个世界的贵族等级制度不是很了解,即使知道侯爵是仅次于公爵的高等贵族,他也不会担忧害怕,地球来的良岩心中“人人平等”的概念根深蒂固。 良岩也不知道这个什么侯爵是天生这样泼皮无赖,还是跟他有仇,更不知道面前这个侯爵居然是雪漫城主的小舅子,为什么进个城门还要让要看一场跳大仙。 不过,良岩面上很平静,心里却越来越不爽,他把这事算到巴尔古夫公爵头上了:不想见我就别让我白跑来,还冒着生命危险!你的侄子侄女救命之恩不想认也就罢了,本来也没打算居功,是不是不乐意我在你的地盘上赚俩钱啊?有啥事直说不行么?我可以去东边裂谷城那边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老乡”,要不就去西边的独孤城,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巨型金枪鱼,说不定能跟那个龙裔英雄罗兰德也攀上关系。 天下之大,哪儿不能驴友发财!你安排这么一出是几十个意思? “就说你想要什么吧!”良岩看到盖尔的手指快点到自己鼻子上时,终于不耐烦了。 “嗯?我想要什么?哼哼,”盖尔一听这话,居然停下来了,又捋了一把八撇胡,喘了几口气,“你不是想进城么?那就按规矩来!” “什么规矩?” “一百金龙!就这点规矩!” 盖尔在城门口看人下碟十几年,什么人要多少好处,心中自认有数。 剿灭死灵学徒的什么佣兵团的事迹这两天在雪漫城里传的沸沸扬扬,当时的战利品分润外加悬赏金,良岩怎么着要分百十个金币,再加上良岩到雪漫来做买卖的本钱,盖尔早就给他算过账了,所以一开口就要一百个金币的进门费,他感觉差不多了,既能让良岩肉痛不已,还不至于让他拿不出来。 这是盖尔自己打的如意算盘,良岩会给他钱么? 穷疯了么,进个城要我二十多万华夏币?有也不给!良岩牵上马倒头就走,还不忘问艾文一句:“艾文,我要回去了,你是一起回去还是自己进去?” 一看良岩要走,艾文还没着急盖尔先急了——接下来的发展不是应该这样么:良岩一听到一百金币的进城费,懵了,脸上痛苦异常,摸着钱袋念叨半天,再腆着脸求他通融一下,少收点,然后盖尔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再然后良岩咬紧牙关,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不够,又去借艾文的钱,还是不够,只好把马也押上,也不够,最后,为了一定要见到公爵殿下,终于把“强抢白狮家族的财货”都拿出来。 什么情况?你怎么不按剧本走呀! 你走了我怎么办?不光肯特少爷那里自己落了面子,姐夫的家宴也被搅和了,这要是惹的姐夫发怒,自己不光要挨训,城门官的宝贝位子保不齐也没了! “你你,你站住!贱民,谁让你走了!”居然被一个外来的贱民逼迫,盖尔又气又急, 良岩头都没回一下,整理了一下缰绳和马鞍,准备上马走人。 见此情景,盖尔脑子里“轰”的一下,本来就不多的那点理智不翼而飞,他抽出腰间长剑,大喊着“贱民,我杀了你!”,冲着良岩背后就斜劈下去。; 第五十四章 落荒 在听到“我要杀了你”这句话时,良岩就转过身来了。 良岩突然发现在他眼中,这个什么盖尔侯爵的动作非常像电影里面的慢动作镜头。 郁金香告诉他,这是他的身体两次“改造”的结果,反应能力极大提升,还告诉他,从这个人的剑劈下来的角度和速度来分析,即便是砍到良岩身上,在龙鳞甲的保护下,根本不会给他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伤。 整天的打打杀杀,还有完没完?哥只想做个安安静静的富驴友! 良岩在简单考虑了一下后,还是决定不能让他砍结实了。 伤不伤的了是一回事,砍不砍的到又是另一回事,这感觉就像遇到别人吐口水一样,吐到身上也没啥伤害,但是真落到身上谁能受得了? 打他老母! 于是,良岩撩起罩袍,拨开右腿上刀鞘上的摁扣,抽出“丛林之王”,还顺便左右看了下刀刃有没有损伤或者锈迹,最后才调整刀刃方向,抡圆了对着已经“缓慢运动”到自己肩膀上方十公分的剑刃,猛的磕了上去。 “叮”,一声脆响。 剑断了。大半截剑刃倒飞出去,落到城门边上。 刀没事。不光没事,良岩还顺着刀势,往下一压,正好架在盖尔的脖子上。 战神塔洛斯在上!围观的人都震惊了,这个场面大家期盼和畅想多少年,敢明着跟盖尔动手的人今天终于出现了! 不过,盖尔这个家伙虽然在大家心中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下三滥,但是他毕竟是至高王亲封的侯爵,而且还是雪漫领主巴尔古夫公爵的小舅子,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世界中,平民冒犯一位上等贵族,下场几乎只有死刑一种。 这么看来,这位“勇士”虽然是被迫反击,到最后可能没什么好下场,众人为良岩捏了一把汗,都在一边静静的关注着事情接下来的发展。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 “不要脸”的侯爵现在被“不要命”的良岩吓得浑身发抖。 从小到大,这二三十年,哪个敢不让着他,躲着他?谁敢跟他玩这个? 盖尔一动也不敢动,右手还拿着只剩下小半截剑刃的剑柄,眼睛斜盯着肩膀上的刀刃,嘴里哆嗦着语无伦次:“你,你竟然……” 哆嗦半天也没说出个完整句子。 盖尔的几个护卫也吓呆了,他们是城主召来负责盖尔的安全的,就干这一件事,这下好了,居然什么补救的动作都做不出来。 谁能想到侯爵阁下真的自己拔剑砍人,谁又能想到一介平民居然敢反抗侯爵,而且刀子还架到脖子上了!刚想冲上去救人,就看到良岩的刀又往下一压,吓得盖尔哇哇大叫,几个护卫骇的原地不动,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良岩保持将丛林之王架在盖尔脖子上良久也没动作,他思考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什么侯爵的剑会这么脆,一磕就断了。 自己手中这把丛林之王的材质是440c合金钢,而且是区别于民用440c标准的军用特种钢材,韧性和硬度都相当好,对付一般材质的金属刀剑自然不在话下,但是为什么能轻松砍断一个贵族随身的长剑? 要知道,贵族的一大特征就是有钱,有钱就能买到好东西,而在这个以冷兵器战斗方式为主的世界里,一把制作精良的武器不是每个贵族所必备的么? 难道说,这个世界里的武器制作水平真的这么低下? 直到他一把夺过盖尔手中拿半截长剑才明白,这就是一把中看不用的样子货。 剑柄和护手都制作精良,护手还用金丝缠绕,甚至剑柄最下端的重球直接就是一个镶满宝石的纯金球,再看盖尔腰间挂着的剑鞘,也是镶金戴玉一副高大上的样子。 不过,这把剑上最重要,也是最值钱的地方,也就是剑身的材质,却只能勉强算得上是钢,比生铁强一点点,强度还比不上被溪木镇酒馆老板娘掰断的那把白狮家族的精钢剑,大概是长时间没用过,上面有还有不少锈迹。 良岩把丛林之王收回来仔细看了一下,弹去刀刃上“沾”着的一点点铁屑,刀刃一点都没受损,趁着盖尔没反应过来,又把刀架了回去。 他一撇嘴,把半截长剑往地下一扔,考虑下一个问题:接下来该怎么办。 似乎只有两种选择,杀了或者放了。 杀了肯定不行,良岩没杀过人,在他眼里,望溪堡被他打死的那个兽人应该不算人,而且他也不打算随便杀人,更何况这个盖尔还是个有身份的贵族。 直接放了?放是肯定要放,但不能这么简单吧,良岩努力地回想在地球时很多电影中的桥段。是让他跪在这里一边喊着“我是个王八蛋,我不是人,我该死”一边自扇耳光一百下呢,还是割半只耳朵,让他张长记性? 一直在一边的艾文从盖尔拔剑起就一直没吭声,也没上前帮忙。 因为他知道,凭这个废物盖尔的本事,绝对伤不到良岩,甚至在良岩削断盖尔的长剑,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时,心里还大喊一声:好!并且向前跨出一大步,隐隐挡在盖尔的几个护卫前面。 但当他看到良岩像自己庄园里负责屠宰牲口的仆人看牲口一样,对着盖尔的脑袋左看右看时,就有点不放心。 教训一下盖尔还可以,到时候去见公爵殿下认个错,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大事,要是真伤到盖尔,那就没法收场了。 “你,你想要什么?”没等艾文上前提醒良岩,盖尔居然开口问。 “嗯?我想要什么?哼哼,”良岩转头跟艾文说,“我说艾文,割他半个耳朵怎么样?” 艾文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就听噗通一声,盖尔坐到地上了,紧接着良岩就闻到一股子尿骚味,熏得他退后好几步。 反应过来的艾文赶紧上前,将良言拉到一旁,简单说了一下盖尔的身份,提醒他最好不要伤到盖尔,要不然见到公爵不好交代。而且这场冲突跟公爵殿下没有任何关系,绝对是盖尔自作主张闹出来的。 良岩不是性格死犟不知好歹的人,而且“割他半个耳朵”这话,吓唬人的成分占大头,真要割他个鲜血淋漓,还真下不去手。 既然不是“八姑父”授意的,那么等下还得去人家家里吃饭,闹的太僵了还真不好,良岩一琢磨,那就放了吧。 “这次就算了,你走吧,别忘了带着你的‘宝剑’!”良岩对着已经被护卫趁机拖回去并且围起来的盖尔说。 “算了?你说算了就算了?贱民你想得美!”重拾安全感的盖尔,立即在护卫中间“意气风发”了,他从人缝里跳着脚大喊,“你们几个给我把这个贱民砍死!剁碎了送狮鹫骑士団给狮鹫当点心,砍一下爵爷赏十个金龙!” 几个护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 不说良岩手里的刀子有多么犀利吧,就刚才良岩的劈断侯爵长剑的动作,他们几个可是都没怎么看清楚,就只听见“叮”一声,接着就看到那把造型奇异的短刀已经落到侯爵脖子上了。 他们也就是被唬住了,还以为良岩是个精通武技的高手。不过,要是真的打起来,对上这几个职业护卫,良岩不见得能讨了好,因为现在的良岩身上,只有速度和力量,却毫无战斗技巧可言。 “怎么?本侯爵的命令不好使了是吧?想想不听命令的下场!”盖尔的声音又开始变得尖酸。 听了这话以后,几个护卫无奈的抽出佩剑,刚要准备围上去,就见城门里冲出两骑全副武装的骑兵,两人都打着一面绣着狮鹫骑士団特有标志的小旗子,一边快速往下城区飞驰,一边驱散路人并且大喊着:“狮鹫骑士団公干,闲人避让!” 盖尔的护卫们差点被飞驰的马匹撞飞,急忙退后架着盖尔一起让开大道,因为他们这些“门柱子”都知道,这两骑只是开路的,后面肯定还有“大部队”。 果不其然,盖尔一帮人刚刚站定,“轰隆隆”十几个同样全副武装的骑兵护卫着两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快速冲出城门,顺着前面两骑清理出来的大道,往外城区方向飞驰而去。 “呸!有什么了不起!”盖尔在后面吐出满嘴的尘土。 按说盖尔堂堂一个侯爵的身份,正常情况下,他才是应该被人在后面偷偷说“有什么了不起”的那种人,现在看来,这个盖尔侯爵完全融入自己下三滥的角色中了。 他抖了抖湿透的裤裆,指着良岩继续命令护卫们,“上,快点,剁了他!” 不过,今天注定是盖尔不能如愿的日子。 护卫们重新鼓起勇气,再一次要抬腿冲着良岩围上去,从下城区方向又跑来一个骑手,驱马径直跑到盖尔面前才跳下来。看来是盖尔的人,他趴到盖尔的耳朵上,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期间还对大道对面的良岩指指点点。 “真的?!”盖尔绿豆小眼一定瞪圆了,似乎不相信来人汇报的消息。 “真的!” “放屁!我不信,那可是狮鹫骑士,还是三个!” “我以圣灵之名发誓!是真的呀侯爵,我亲眼所见!三头狮鹫和两名骑士现还躺在地上动不了,就在雪漫大道上,路都被堵起来了,全雪漫城的人都要去看啦!” “还是不信!你小子连九圣灵的名字都记不全!两个耳朵中间全是浆糊!看看那个贱民!他都被收拾成那个,呃——” 盖尔一把抓过那个人的领口,指着良岩准备让他看看“良岩被狮鹫骑士收拾的惨状”,却发现良岩和艾文把被疾驰而过的车队溅上不少泥水的罩袍脱了下来,各自露出一身制作精良的甲具。 艾文是一整套全身锁子甲,重要部位外面覆盖着银色的金属半身板甲。 良岩也是一整套地球定做的亮黄色近战版龙鳞铠,各个部位都有高强度防弹陶瓷瓦,包裹在凯夫拉防弹纤维中。两套铠甲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整洁犀利。 两人现在的形象,跟之前盖尔想象中的“落水狗”一点也不搭边,这深深的刺痛了盖尔侯爵的“狗眼”。 还在不甘心的盖尔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刚才这个报信的家伙说的,很可能是真的! 狮鹫骑士団的马车标志,盖尔很有印象,因为只有他们进出城门时,从来对盖尔这个侯爵不客气,理都不理。刚才飞驰而去的那狮鹫骑士団的车队中两辆车,他都认识! 一辆是恢复系魔法师专用的,另一辆是狮鹫饲养员专用的,他们跟狮鹫骑士一样长期接触狮鹫,身上的狮鹫气味浓厚,所以骑不了马,只能乘马车。肯定是狮鹫和骑士同时出了什么问题,狮鹫骑士団才会同时派出恢复系魔法师和饲养员前去。 “三名狮鹫骑士连坐骑一起全部被击倒!出手者仅一人,这个人就是良岩?!” 击倒三名狮鹫骑士和三头狮鹫,居然全身而退,不过是罩袍开了个口子,沾了点土而已。 不论是用魔法,武技,亦或是炼金武器,使用者本人绝对不是个普通的“贱民”。在这个大灾难后,各个领地想尽一切办法,拼命积攒实力的年代,一个被领主相邀的人,背后代表着什么意义,不言而喻。 而且,这些年盖尔的姐夫巴尔古夫公爵由着盖尔“胡来”,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盖尔欺软怕硬,从来不惹到重要人物的头上。 坏了,得罪错人了! 盖尔看着路对面同样看着他的良岩,突然觉得胯下的尿意又一次涌上来。 他想开溜,而且他也这么做了。 一如地球上多数的电影桥段一样,坏人被好人放走开后,逃跑之前都要回头撂下一句狠话,盖尔捡起地上的半截长剑,一面被护卫扶着踉跄着往城门里跑,一面回头喊:“贱民,你等着,你你,你等死吧!” 而良岩呢,他在地球时每次看到电影中的类似桥段,总会想,自己要是里面的好人,一定会赶上去再教训坏人一番。 于是他现在也这么干了,他几大步赶上去,一脚踹在盖尔的屁股上,把他直直的踹飞出去,咚一声,大字型撞到镶满大号金属门钉的城门上,又摔到地上差点闭过气去。 “我为什么要等着?”良岩原地拍打着腿上并不存在的尘土。 你是坏人好不好,一直这么嚣张不符合剧情发展!我一个从小老实巴交的宅男,就这么活活的被你们逼成一个“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好汉。 盖尔的护卫们都是一脸惶恐,居然不敢伸手阻拦。 盖尔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喘匀了气,这下什么也不敢说了,让护卫抱起两截断剑架着他连滚带爬的跑了,只留下一地尿渍。 接下来,在周围众人充满敬意和惊异的目光中,良岩和艾文稍稍整理一下,不是转身逃走,而是牵着马进了城门,继续前往龙宵宫。 ; 第五十五章 中午 雪漫领地的地形大部分属于低地苔原,周边多是雪山环绕,丰沛的降水,或是雨或是雪,再加上每年春天开始的从雪山上流淌下来的雪融水,所以雪漫领地从不缺水。 即便是几百米高的雪漫城所在的山顶上,也有个水量极大的喷泉,而且全年水量都没有变化。 当年诺德传奇英雄“独眼王奥拉夫”在喷泉上方修建龙宵宫时,仿照帝国首都赛洛迪尔城的样式,专门在宫门前修了一个巨大的水池,深十几米,长宽也要有百十米。 任何人要进入龙宵宫,从雪漫大校场往上,除了要蹬几百级石阶,还要经过近百米长的水上长廊。 良岩和艾文二人抵达雪漫大校场时,良岩看了下手机,还不到下午一点,离巴尔古夫公爵预订的晚餐时间还早,于是二人决定在这里休整一下。 艾文先去龙宵宫门的侍卫处报备,宫中的接待侍卫会记录来访人员信息,好让公爵随时查阅到访人员明细。 良岩则牵着两匹马,在围绕大校场林荫道上找了个有树荫的小水池边上停了下来。既然时间还早,那么就休息一下,吃个午饭什么的,有空的话顺便四处逛逛看看景观。 休息之前得清洗一下。 之前在下城区门口被狮鹫骑士的标枪击中,虽然没有受伤,还是栽下马去,沾了一身灰土,又在上城区门口被狮鹫骑士团的马车溅了一身泥水,不光人身上灰头土脸,两匹马也一样。 “哼,这些什么狮鹫骑士团打人的本事没见到,埋汰人的功夫倒是不错!”良岩一边嘀咕着,一边卸下两匹马身上的马具,拉着它们到已经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小水池边上,先给它们洗个澡。 取水用的是便携式脚踩汲水器,带滤网的水管一头放进水池,带花洒的另一头拿在手里,脚踩几下汲水器,花洒一头就有水喷出来,很方便。 再打上点新生婴儿专用的天然成分的洗发水和沐浴乳,毛刷子蹭蹭的把两匹马伺候的直打响鼻,这些东西都是前一天下午在艾文庄园里学习怎么照看马匹的时候买的。 “我说你怎么不把铠甲脱下来再刷马,这样不费劲么?”冷不防身后突然有人开口说话。 良岩一回头,是一个黑皮肤,短发,身材壮硕的中年人,看起来应该是艾文口中的红卫人,目测也有一米八的“普通”身高,身着皮制雪漫护卫背心式全套护甲,跟巡逻过去的好几队侍卫穿的一样,腰间同样挂着长剑,没戴头盔。 他环抱着双手,斜靠在一棵树上看着良岩。 “呵,习惯了。”良岩淡淡的回了一句,转到马的另一面,面朝此人继续刷马。 哼,身着全身铠甲做刷马的动作确实不方便,但是一天到头的、四面八方的、各种各样的袭击,敢脱么?再说了,谁知道你神出鬼没的又打算来干什么! 中年护卫“噢”了一声,也不走开,他从腰间摘下一个皮质酒壶,一边不时抿几口,一边继续看良岩刷马。 “这东西倒是方便,哪里买的?”中年护卫对良岩用的汲水器很感兴趣。 “老家带来的。” “噢。” …… “你这身铠甲很奇特,嗯,是什么铠甲?”继续看了一会儿,中年护卫又问道。 “不知道,买的。” “你老家买的?” “是。” “噢。” …… “你老家在哪里?” “很远。” “多远?” “不好说。” “噢。” …… “你不用巡逻么?”良岩见这个中年护卫跟他瞎扯半天,毫无离开的意思。 “不用。”中年护卫“咕噜”又喝了一口,又盯着良岩脚下的汲水器直看。 “工作时间喝酒,你领导,哦,我是说你上司、长官什么的不管么?” “管也管不到我头上,他这会儿也在喝酒。” “呃,算我没说。”什么样的官带什么样的兵,堂堂龙宵宫护卫清闲到这个地步。 上班时间喝酒瞎逛、闲聊打屁,这要是在地球,再遇到朝阳区群众,公务员也得下岗吧?就这个工作态度,说不定是个“后门兵”,良岩很无语。 良岩不再理他,脚踩着汲水器用喷出来的温水把马身上的泡沫冲去,接着用洁白的大号竹纤维浴巾上下擦干,用电池式电吹风和梳子把两匹马的鬃毛跟腿毛全吹干理顺,拉到树荫里拴好,最后从一个马袋里倒出一些豆饼在旁边石板上让两匹马自己吃。 就在良岩考虑是不是要脱下胸甲来,洗洗头的时候,艾文回来了。 艾文还没来得及跟良岩说话,就发现旁边站着喝酒的“闲汉”,他马上脸上立即堆满笑容走到“闲汉”跟前,居然鞠了一躬。 “阿穆伦老师,您怎么在这里!” “噢,是艾文哪,我没事就乱转转,”这个被艾文尊称为阿穆伦老师的人见到艾文过来,也不惊讶,举起手里的酒壶又喝一口,“下午要觐见公爵?” “是,昨天下午收到公爵殿下的手令,今天一早就赶来了,我刚去宫门口报备回来。”艾文对也他毫不隐瞒。 看来是自己人,安全! 良岩听到艾文喊“老师”的第一反应,就是开始脱铠甲。 说实在的,四五十斤的全身铠甲穿在良岩身上也没感觉多沉,就是束缚的感觉真难受,确实不习惯。这个人居然可以当艾文的老师,人品肯定不错,身手也肯定不错,而且穿着侍卫的铠甲,说明他就是负责安全的。 好吧,先脱了铠甲松缓松缓再说。 良岩这一动作,打断了艾文跟阿穆伦的寒暄,两人齐齐的回过头来看着良岩脱铠甲。 艾文不需要脱掉铠甲。他自从在雪漫学院开始穿铠甲,就被要求要把铠甲当成自己的贴身内衣,除了洗澡以外,甚至有些时候睡觉也不能脱,所以艾文已经习惯日常生活中穿着铠甲的感觉,脱掉反而不自在。 “叭叭”几下,先把铠甲外面的战术外挂的暗扣揪开脱下来,连带着上面的电击枪,电击弹,电池,防狼喷雾等一起放一边,开始脱臂甲。 这套全身龙鳞甲各个部位的结合处,用的都是地球现代防弹衣最常用的魔术贴,所以,不论是脱还是穿都很快捷方便。 只听“刺啦刺啦”几声响,两条臂甲就拿下来了,又“刺啦刺啦”几声响,胸甲连腹甲也脱了,再“刺啦刺啦”几下,腿上也干净了。 不到一分钟,铠甲的各个部分就放到地上了,居然还能扁了叠起来。 “呼——”良岩整理好地上的铠甲部件,直起腰伸展了下胳膊,衣服里面还有套凯夫拉液体防摔衣,已经对身体动作没多大影响,感觉舒服多啦。 这就完了?哪有这么快的?艾文跟阿穆伦看的直咂舌。 要是他俩自己的铠甲,那不可能脱的这么快,光是各个部位结合处用的牛皮筋和牛皮绳就够解半天的,而且还得要第二个人甚至第三个人的协助,脱下来也不能往地上放,得找个人形架子挂好。 艾文今天早上穿戴骑士铠甲的时候,就是两个仆人一起帮忙给穿上的,那还用了半个多小时,看良岩这套铠甲,不光防御力极佳,穿脱还极为快速,一个人就搞定。 这到底是什么铠甲,这到底是什么人做的! “阁下,我给您介绍一下,”艾文略微楞了一下就反应过来,因为良岩身上奇妙的东西太多,就没见过一样“正常”的,所以他也习惯了。于是艾文就开始给良岩介绍这个阿穆伦老师,“这位是龙宵宫外侍卫长,阿穆伦·魔剑男爵,他是雪漫城第一治安官,负责龙宵宫外部和整个上城区的安全。” “嗯,不不,我只负责地面部分的安全,上面是那帮混蛋负责。”这个叫阿穆伦的中年人,又抿了一口酒,指了指天上,良岩和艾文一抬头,只见三头狮鹫驮着它们的骑士从高高的空中掠过。 “哈哈,阿穆伦老师还是跟以前一样爱开玩笑。”看来,雪漫领地的陆军跟空军不对付,不是个别现象。 艾文大笑一声继续向阿穆伦介绍良岩。 “这位是从龙之大陆来经商的良岩阁下,他……” “他先是一个人杀了一头风狼,然后在溪木镇差点宰了白狮家族的三少爷,还在望溪堡协助艾文灭了那个死灵兽人佣兵团,今天中午把狮鹫骑士团的人给干倒了三个,刚刚在上城区门口又把盖尔侯爵给打的尿了裤子。没错吧,良岩·风狼阁下?”阿穆伦没等艾文往下说,就打断他,并且把良岩这几天的“杰作”给详细的说了出来。 “呀,阿穆伦老师,您全知道了?”艾文一脸惊奇。 “那是,这么多大事我要是不知道,还干得了龙宵宫外侍卫长?哼哼。”阿穆伦毫不谦虚,“咕咚”又一口酒下去,“我说艾文,说多少次了,别叫我老师,我有不是雪漫学院的老师,你叫我老哥就行。” “哪能呢,您在我最落魄的时候,不光教过我剑技,还教过我做人的道理,您就是我的老师。”艾文坚持对阿穆伦保持恭敬。 “那就随你吧,我不过是当年看你太正直,都被你哥欺负的快没命了,还不知道下狠招,心里不爽就多说你了几句,后来你闯出来的事业那都是你自己的本事。”阿穆伦也不矫情,左右看了下,“你们在这等着?我去别的地方转转。” “别走啊,阿穆伦老师,现在中午了,跟我们一起吃午餐吧。我还带了莉莲酿的朱尼泊尔浆果酒,去年窖藏到现在,今天早上才开的封,您不尝尝?”艾文对这个阿穆伦老师的爱好非常了解。 “噢?那再好不过了,一起吃一起吃!”一听说有好酒喝,阿穆伦刚迈出的一只脚立马收回来,两眼直放光。 对于阿穆伦这样的实在性格,良岩丝毫不反感,在他看来,性格敞亮不矫情的人一般都是好人。一起吃午餐这事,良岩也很欢迎,不光又认识个朋友,说不定能多了解下龙宵宫的情况。 “我也带了点酒,不知道阿穆伦爵士会不会喜欢。”良岩确实带了酒。 “风狼阁下老家带来的?” “是。”良岩也不矫情,干脆的应下“风狼”这个称号。 “噢,那我得尝尝……” 良岩把一张长宽两米的大号婴儿隔尿垫铺在旁边的树荫底下,然后从腰间的空间戒指里面拿出一个小箱子,认识华夏文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箱京城二锅头,内装六瓶,半斤装一瓶,42°。 没有选那些高端的牌子,也没有选京城二锅头的精品装,而是选了十来块钱一瓶“小半斤”,是因为这些酒本来是良岩准备用来“打市场试试水”的。 结果,上午的时候发现裂谷城已经有人在卖白酒了,说不定还是地球来的“自己人”,良岩不愿意跟“自己人”起冲突,所以这些酒就“没用”了,干脆拿出来喝了拉倒。 拿出酒来再拿吃的,吃的全在马袋里,戒指空间太小,一把弩,十几把电击枪外加弹药电池,再塞一小箱二锅头基本就满了。 一大包全是吃的,牛肉干,香肠,腊肉,烧鸡,鱼罐头……既垫饥又可口,全是硬菜,清口素菜就是几大包各式各样的榨菜黄瓜条什么的,另外还有下酒必备货——大包的酒鬼花生。 还是穷家富路的风格,能带的都带上,这是良岩驴友这么长时间养成的“毛病”,要不是实在带不下,他还想带个酒精炉子的火锅外加一套茶具。 良岩把酒和菜都摆好,招呼拿着酒壶发呆的阿穆伦和拿着自酿大酒袋发呆的艾文过去坐好,然后给每个人面前放个透明的玻璃杯,拧开一瓶二锅头开始倒酒。 正当汉斯和艾文盯着面前的各色美食不知所措时,一阵浓烈醇厚的酒香随着良岩开瓶倒酒的动作扑鼻而来,酒香之浓烈,简直突破了两个平日无酒不欢的诺德老酒友对好酒的想象。两人盯着各自面前的一杯晶莹透明的液体,“呱唧呱唧”直咽口水。 “这是您之前说的白酒?”艾文瞪着眼睛问良岩。 “对,白酒,就是在外城区掀翻的箱子里的那种酒。”良岩回答道。 “白酒?这就是黑荆棘商会刚推出的那种新酒?不是还没有开始对外销售么,前两天他们给公爵那里送来几瓶,而且听说价格贵的离谱啊!”阿穆伦作为龙宵宫的外侍卫长和上城区治安官,自然有他的可靠消息来源。 “应该差不多是一种东西,不过这些是我老家带来的,不是黑荆棘商会出产的。”良岩还是很郁闷,就这么巧,自己刚要打算开发点新项目,人家广告已经打到上层社会了。 二人在良岩的示意下,端起酒杯小心的喝了一口。 “嘶——哈——”二人就感觉口中进了团烈火一般,顺着嗓子就下了肚子,接着这股热流开始向全身蔓延,那舒坦劲甭提多爽了。 “这才是酒!”阿穆伦紧接着又喝了一口,爽的他不行不行的,看了看放在一旁的酒壶,提起来就甩出去了,正好落在一个闻着酒香蹭过来的龙宵宫侍卫手里,“这半壶全给你!滚吧!” 艾文也准备甩开喉咙大喝一通,不过马上就被良岩拦住了。 艾文和阿穆伦第一次喝白酒,这酒是42°的,虽比不了地球那些高度烈酒,但是比雪漫省这边常见蜜酒的酒精度要高六七倍还多。二人的酒量多大良岩不知道,不过喝一辈子低度蜜酒的人,要是把白酒当蜜酒喝,估计谁也顶不住,汉斯喝醉了可能不要紧,艾文要是喝醉了,可就耽误下午的大事了。 良岩自己也不打算多喝白酒,倒不是怕自己醉了,而是从来就不喜欢喝白酒。 良岩摁住艾文的酒兴,两人一起陪着汉斯就着各种美食,分喝了一瓶白酒后,就开始只喝艾文带的自酿朱尼泊尔浆果酒,把剩下的几瓶二锅头全都推到阿穆伦身边,让他自己看着喝。 阿穆伦的酒量真不小,本来他的酒壶就一整天不离口,也不知道他酒壶里面的酒度数怎么样,能肯定的是不如白酒吧,换成这么高度数的白酒,还没怎么说话呢,就连喝了三瓶,这就是一斤半酒下去了,直到到第四瓶上,良岩才感觉阿穆伦稍微“有点酒”了。 但凡“有酒”了,这人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阿穆伦喝酒的速度慢下来,突然盯着良岩看了半晌,说了句:“我以前像你一样是个冒险者,直到我膝盖中了一箭。” ; 第五十六章 景点 阿穆伦喝酒的速度慢下来,突然盯着良岩看了半晌,说了句:“我以前像你一样是个冒险者,直到我膝盖中了一箭。” 恩?良岩一听这话有点糊涂,刚才没看到阿穆伦的腿有什么毛病啊,再说了,腿受伤残疾还能当上龙宵宫侍卫长? 艾文看良岩一脸茫然的盯着阿穆伦的膝盖,就哈哈一笑,问良岩:“阁下如果膝盖中箭,会做什么动作?” “膝盖中箭会做什么动作?摔倒?坐地上?不知道……”良岩依旧茫然。 艾文干脆不做解说,起身朝着一旁单膝跪下,手里还举着一朵旁边草地上揪的小花:“您看这是什么动作?” “这是,嗯嗯,啊!明白了,这是求婚,阿穆伦爵士的意思是结婚了,哈哈,有意思。”良岩终于明白过来。 三个人哈哈哈笑了一场,继续一边喝酒捞肉,一边闲聊乱侃。 闲聊中,良岩才知道,这个阿穆伦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阿穆伦确实是个红卫人,但是在天际省雪漫领地出生。 年轻时在天际省也是个有名的独行侠,本人剑术也是一流,专门接法师公会的委托,以猎杀魔法生物,获取各种炼金材料为生,得了个魔剑的称号。 他平日里独来独往,仗剑走天下,一副高冷范,谁也不鸟,最后遇到双月佣兵团,“栽”在团长艾斯佛陀手里,“被迫”加入双月佣兵团。 “我那是打赌喝酒没喝过老大才入伙的,哈哈哈哈……”阿穆伦谈起以前的旧事,乐的直锤大腿。 再后来就是双月佣兵团分家,部分无牵挂的人很多都跟着团长艾斯佛陀南下继续闯荡,超过一半的人留在雪漫,这些留下的人里面多数跟副团长巴尔古夫一样,都已经拖家带口。 “要不是我女人酿的一手好酒,那年我也跟着老大南下去了,哈哈哈,所以说,年轻人要守住自己的膝盖,要不然以后就没得玩啦。” 三人又笑一阵。 “也有没成家的留下了,哼,这种人留在雪漫肯定有目的!就比如那个人!”阿穆伦突然往远处一指。 良岩跟艾文顺着阿穆伦指的方向看去,几十米远处一前一后两个人,两人都是风格一致的黑衫亮甲,正往龙宵宫方向走去,汉斯指的是走在前面那个。 前面那个人良岩不认识,后面那个,良岩一下就认出来了,这人就是中午被良岩从天上打到粪堆里的狮鹫骑士团五分队队长,艾文的哥哥艾瑞斯,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应该是清理干净,还重新换了一身行头。 “前面那个人是斯内普·鹰羽,年轻时因曾经在战场上空手抓住敌人的一只双头战鹰而得名。身手矫健,善用双剑,近战技能极强,最早也是在双月佣兵团,现在跟汉斯老师一样,封男爵爵位,任狮鹫骑士团的团长。”艾文小声的跟良岩介绍。 当年双月佣兵团分家,留在雪漫领地的那部分人,其实不完全是按照成没成家的标准来的,而是团长艾斯托佛根据雪漫领地当时的实际情况,指定一部分人必须留下来辅佐巴尔古夫。 这部分人都是在各个领域有突出能力,有的擅长内政,有的擅长经济,有的擅长战技、魔法、暗杀、情报等等,比如剑术高超,耿直却又心细的阿穆伦,再比如眼前这个狮鹫骑士团团长斯内普·鹰羽。 他们都作为巴尔古夫的嫡系,特别是当年巴尔古夫刚接过雪漫公爵爵位,清理打压雪漫领地内外反对势力时,都立下汗马功劳。 “别拿我跟这个整天就知道捞钱,连酒都不喝的阴险家伙比!”阿穆伦扯着嗓子喊了一句,也不怕被斯内普听到。 就几十米远,斯内普和艾瑞斯当然听的到,而且听得很清楚,他们两个一起向良岩他们这边看过来。 不知怎的,良岩就感觉斯内普的目光扫到身上,让他很不舒服。 尤其是当艾瑞斯看到良岩,立即在斯内普耳边说了几句话后,斯内普特意停下脚步盯着自己的的目光,那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在黑屋子里看鬼片,老觉得后面站着什么东西似的,后脖颈子发凉。 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真实,毛骨悚然,让良岩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哼!这点小手段也好意思在我面前用!”阿穆伦突然哼了一声,良岩就觉得那种奇怪的感觉随着这一声都消失了,阿穆伦故意很大声的对着良岩说:“别担心,这是幻术系的恐惧术,欺负不会走路的小孩用的。很多刚学魔法的笨蛋就喜欢用这个吓唬人,所以他一辈子只能是个阴险小人!” 看来阿穆伦和斯内普虽然同属巴尔古夫公爵的嫡系,但是二人之间确实不大对付,一个指桑骂槐,一个当面下蛆。 良岩找郁金香确认了刚才的那个什么“恐惧术”没什么后遗症,对这个事也挺无奈,仇恨扩大化,打了小的必然出来老的,貌似这次得罪了是个大佬。 债多了不愁,哥很快就要走了,怕你作甚!良岩挺起身,向着斯内普和艾瑞斯比了比中指,又用大拇指在脖子底下划了一道。 斯内普见小招数无用,又不能在公爵门口动真格的,冷哼一声,继续往前走,后面的艾瑞斯气的牙齿咬得嘎嘣响也没办法。 阿穆伦一看良岩的动作,乐了:“哈哈!不错,是条汉子。风狼阁下知道这俩货到龙宵宫是去干嘛?” 在地球看多了类似的桥段,对良岩来说这事很容易猜:“大概是借请罪的机会,恶人先告状吧。” “吆,风狼阁下也看出来了?看来你不仅仅是个冒险者!”阿穆伦眼睛一亮,捏了一块酒鬼花生里面的炸辣椒段放嘴里,咔咔嚼两下,眼睛一亮,又捡了一块,“自从这个斯内普·鸡毛掌管狮鹫骑士团以来,这么多年只有他们欺负别人,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丢脸,居然还有个被打进粪坑的,哈哈,痛快!” 准确地讲,艾瑞斯确实不是掉进粪坑,而是掉进了牲口棚,身上粘了点牲口的粪便而已,不过,这就是传言的威力。即便阿穆伦知道实际情况,他也乐意把这事说成“掉进粪坑”并且广而告之。 而且对于狮鹫骑士团这种声誉响彻大陆的精英空骑部队来说,被一介平民在闹市区随手打的爬不起来,还一气倒了三个,这就是“大雪天扒光了花样吊打”的节奏。 掉没掉进粪坑,区别不大,打脸的耳光“piapia”响的像抽鞭子一样清脆。 “那我们应该怎么应对,阿穆伦老师?”艾文刚才也被斯内普的“恐惧术”扫了一下,也很不舒服。虽然不害怕,但是以骑士的的身份对上一个功勋男爵,而且巴尔古夫公爵大人手下的近臣,他感觉心里没底。 “不用太担心,起码在龙宵宫他们不敢怎么样,而且,这事本身就是他们不对,要是再对你们出手,”阿穆伦轻松地摆摆手,而且正说着突然转头对着斯内普去的方向大喊,“还要不要脸啦!” 艾文还要说点什么,就见阿穆伦朝旁边招了招手,一会儿,过来两个巡逻的侍卫。 “队长,您有什么吩咐?吸吸。”两个人一边捶胸行礼,一边用力的吸鼻子,闻着附近空气中浓烈的二锅头香气。 什么人带什么兵,阿穆伦手底下都是些“酒友”。 “通知龙宵宫侍卫处,让他们拦住斯内普·鸡毛和那个粪坑小子。” 阿穆伦毫不在意的在任何人面前贬低斯内普,硬是把斯内普的“鹰羽”称号改成“鸡毛”,而且还给艾瑞斯送了个称号。 从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艾瑞斯都被人背地里叫成“粪坑”,甚至有不给面子的,当面就喊。 “是,队长,要拦多长时间?吸吸。” “恩,一直要等到我过去。” “是,队长,用什么借口呢?吸吸。” “这也问我?撒谎都不会,怎么在我手下干的?先从公爵在午餐开始,然后公爵喝多了,再就是公爵在午休,公爵在读书,公爵在写信……总之,公爵很忙没工夫见乱七八糟的闲人。” “是,队长。吸吸。” 阿穆伦交代完见两个侍卫吸着鼻子不肯挪窝,大怒,拿起两块火腿肠砸了过去:“这事要是办坏了,下个月的侍卫处厕所就归你们两个,滚!” 两个侍卫接过火腿肠开溜了。 阿穆伦见良岩和艾文还有担心的样子,也不以为意,“兹~”一口二锅头:“嘿,够劲!咱们不说这些不高兴的,说说良岩阁下来雪漫干什么来了,真是经商?” “啊对,一是经商,二是观光,雪漫这里风景真好,我想到处转转看看,阿穆伦爵士您有什么推荐的好地方么?”良岩回答道。 阿穆伦一笑。心态不错嘛!刚来三五天,就得罪了两大势力,帝国最大的势力白狮家族,雪漫狮鹫骑士团从团长到伯爵继承人,没想着怎么保全自己,还琢磨着要去看看哪里风景好。 “有!太多了!”阿穆伦年轻时为了猎杀魔兽和采集炼金材料,几乎走遍天际省,对天际省哪里有漂亮的景点非常清楚,“在雪漫城里就有几处很不错的景点可以看。” “云顶区龙宵宫就是一处好风景,等一下你就可以在这里随便看看,拿着我的腰牌。”阿穆伦解下腰间一块铜牌递给良岩,“走的时候随便给一个侍卫就可以。” “等你进龙宵宫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下公爵大人的座椅后面的墙上,当年独眼王奥夫拉杀死的那头巨龙努米内斯的龙头,就挂在那里,嗯,离远点看就好,太近了的话,有个黑脸婆娘会翻脸。” “再就是下面蜿蜒区的吉娜莱丝神庙的金树,广场西北方向,从这里就能看到,就是那颗发着金光的树。”阿穆伦给良岩指明方向。 “还有就是战友团的月瓦斯卡蜜酒大厅和他们的天空熔炉,就在金树的对面,不过这两个地方,得加入战友团才能进到里面看,哎对了,战友团最近正在招收新人,以风狼阁下的身手,应该很简单。” 良岩一边在小本子上记一边说:“呵呵,还是不用了吧。” 不让看就去别的地方,要不就收个门票好了,干嘛非得入伙?我从小政治面貌和个人成分就很清白,跑这里来为了参观个什么炉子就加入个什么组织?万一是黑会社怎么办? “阁下要是想在城区里逛逛,那就去书店买一本《雪漫礼仪指南》,里面不光介绍了雪漫的风土人情,还把最好的酒馆都详细纪录下来,看看而已,有些地方不要太当真,因为那本书的作者不太讨人喜欢……” “我再想想啊,嗯嗯,再就是去城外了。阁下要是喜欢看大家伙,出城往西走,骑马两天,在一个叫‘阴风盆地’的地方,可以看到放牧猛犸象的巨人,你要小心别靠太近。当然了,你要是对自己的潜行能力有信心的话,也可以顺便弄点猛犸奶酪球回来,那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好多炼金术士也在高价求购……” “出城一直往东,穿过风之谷,在雪漫领地最东边跟东境领地的交界处,有个大木桥瀑布,道路艰险,人迹罕至,不过风景非常优美。有个问题就是,这几年风之谷的路断了,一定要去的话,你需要往北绕道白境领地,再往东经过东境领地的首府风盔城,然后再转往南方……” “啊对了,伊莲娜塔湖。从溪木镇继续往南,到佛克瑞斯领地,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告诉你伊莲娜塔湖的位置。景色优美,空气宜人,是个养老的好地方,死了马上就可以埋到英雄冢里,真方便,哈哈……” “要是不嫌山高呢,那从佛克瑞斯领地的海尔根废城,再一直往东,转到遮炉山峰,从那里可以爬上霍斯加高峰上的世界之喉,灰胡子的住所,那是几千年来我们诺德人朝拜的圣地。从山脚到山顶,据说有七千级台阶,我上次去的时候,没感觉有那么多,不过没有点毅力怕是不上去的,还得小心冰雪巨魔,那三只眼睛的家伙特别不好对付……” “再有就是,也可以从大木桥瀑布一直往东,在东境领地腹地,有个古老的闪光圣所。那里也有颗金树,雪漫的这颗金树是当年奥拉夫王从那里折下的一棵树枝,那颗母树才叫一个壮观。不过,那里有些偏执的朝圣者,自从五年前母树被人割了一块皮,引起守护树精暴起杀人后,他们就不大欢迎外来者……。” …… 阿穆伦一边喝酒一边非常详细的介绍,良岩也一本正经的跟着记录了好几页纸——不管有没有时间去,先记下来再说。 天际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良岩三人在这里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的时候,龙宵宫这边,巴尔古夫公爵却毫无心情吃午餐。 这会儿,他在困龙大厅的阳台大餐桌边坐着,手里拿着半截长剑,看坐在对面的盖尔侯爵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表演有段时间了。 “……呜呜,姐夫!这个贱民这不是踢我的屁股,这是在踢你的脸哪!” ; 第五十七章 发怒 “……呜呜,姐夫!这个贱民这不是踢我的屁股,这是在踢你的脸哪!” “你给我闭嘴!”听到这句话,巴尔古夫公爵还没有发作,旁边的公爵夫人先坐不住了,“你都三十多岁了,基本的贵族风范和谈吐都做不到么!” 盖尔侯爵被吓了一跳,他停下把鼻涕往桌布上抹的动作,整了整坐姿,战战兢兢的说:“二姐,我说的这可都是实话呀,我……” 这位公爵夫人实际上不是巴尔古夫公爵的原配,原配是她的大姐,十几年前已经因病去世,然后巴尔古夫公爵又娶了她。 “瞎说什么实话!你堂堂一个侯爵,居然被一个外来的平民给吓的落荒而逃……你你你可气死我了,你就不会反击么?你手下的人是干什么用的?你自己的剑呢?” “我我我——他他他刚刚在下城区门口把狮鹫骑士团的第五小队那么多人给全打倒了,我和我的人打不过他呀。而且,而且那个贱民的武器比我的好多了,姐夫您也看到了,这把剑可是我托人从战友团厄林迪尔·灰鬃大师那里买来的我那个朋友好说歹说才花了一千五百金龙才买到的,却被那个贱民用把怪刀一下就砍断了,我真是没办法呀……” 公爵夫人现在非常气愤,这么多年她从没听说过哪里有这么大胆的平民,居然敢公开殴打侮辱贵族,虽然这个贵族确实有点烂泥扶不上墙,但那也是公爵夫人的亲弟弟呀! 她心疼之余又对巴尔古夫公爵说:“老爷,您看是不是调龙宵宫卫队把那个大胆妄为的平民抓起来?” 公爵夫人不知道的是,这会儿龙宵宫卫队的队长阿穆伦,正在跟胆大妄为的平民称兄道弟的喝的起劲。她也没注意到,巴尔古夫公爵起伏不平的胸口,这是大怒发作之前表现。 “你确定这是厄林迪尔·灰鬃的作品?”巴尔古夫公爵没有接夫人的话,他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暗精灵护卫伊瑞莱斯,就见她撇了撇嘴不言语。 “是啊,听说用的是金刚砂和水银铸造的,比矮人长剑还要好。因为剑做的太好了,他自己也不舍得卖,我那朋友跟大师是亲戚,这才买下来。” “一千五百金龙?” “是啊,我那朋友说,这要是卖给别人,至少要三千金龙。” “龙宵宫武库里面有的是好武器,你任何时候都可以进去随便选,为什么非要出去买?” “武库里面那些,都……都太沉了,大多是战锤、战斧,有剑也是铁匠街出的那些士兵通用剑,关键是太难看,不够鲜亮,我是侯爵,我不能跟他们一样……”盖尔侯爵收不住嘴的絮叨。 巴尔古夫公爵不再问话,青筋暴起的右手抚上额头,努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公爵夫人还是没注意到丈夫的举动,她现在只关心自己弟弟被欺负的事要怎么解决,见自己丈夫不再问话,就继续提醒他:“老爷,让龙宵宫卫队把那个平民抓起来,不能让他太猖狂了,让伊瑞莱斯亲自下手……” “抓起来?为什么要抓起来?”巴尔古夫公爵问了一句。 “为什么?一个平民打伤了盖尔,我的弟弟,一个侯爵!他就应该受到应受的惩罚!”公爵夫人很不解。 “平民?谁告诉你们他是平民的?就没人告诉你们,他是有姓氏的么?” “有姓氏不证明有爵位吧,这个姓氏我在天际省从没听说过,即使他说自己有爵位,恐怕也没人承认吧。”公爵夫人表示不服。 “不承认?好,那我说点让人承认的东西,这个良岩四天前在溪木镇附近独自击杀一头成年风狼,那他的风狼称号得承认吧?还不承认?好,那我再说点东西,良岩在守护之石受到了圣灵祝福。上一次有人受到一次圣灵祝福是在五年前,知道那人是谁么?那个人就是龙裔英雄罗兰德阁下!而这个良岩是受到三次圣灵祝福,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很可能跟罗兰德阁下出身是一样的,甚至比罗兰德阁下的资质还要优秀!” “这我也听说了,哪有那么神奇的事,谁知道这是不是他跟那些低贱的猎户弄出来的骗局!”公爵夫人为了给弟弟讨个公道,跟公爵杠上了。 “骗局?那么,他在望溪堡几乎以一人之力,剿灭了危害好几年的死灵法师学徒带领的狼骑兵佣兵团,狼头和兽人头都运回来了,两个死灵法师学徒也关在监狱里,这总该不是骗局吧?”巴尔古夫公爵捏了捏鼻梁。 “那都是雪漫的骑士和士兵的功劳,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杀死那么多狼骑兵!” 女人犟起来简直不可理喻!巴尔古夫公爵感觉自己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自从两天前把阿米拉和阿恩接回来到现在,跑来求战的人一波接一波。 来的大都是当年双月佣兵团出来的老部下,他们一致要求马上出兵讨伐埃尔斯维尔,杀光虎人,为老团长艾斯佛陀复仇,有那偏激的直接甩下一句话“你们不去,我自己去”,巴尔古夫公爵都快要顶不住部下的压力了。 巴尔古夫公爵本人当然也有马上起兵为老大复仇的念头,但是他作为雪漫领地的掌权者,需要考虑的层面很多。 主要的有两点。 一是兵力不足。 如果把现有的这点部队派出去,领地内防御怎么办,内战的两派虽然一直对巴尔古夫公爵“尊敬有加”,实际上却是一直对雪漫领地虎视眈眈。 要不是这些年靠着自己原双月佣兵团的这些老部下支持,不算内战双方私底下的“和平yan变”和“武装zheng变”,光是那几十次的刺杀,就能把巴尔古夫公爵从宝座上给掀下来。 二是行军路线。 埃尔斯维尔行省还在赛洛迪尔的南方,处于大陆最北方的天际省中心的雪漫领地要出兵行军的话,不光要经过佛克瑞斯领地,还要把赛洛迪尔走个对穿,才能开始进攻虎人,也就是说基本上要跨过整个泰姆瑞尔大陆。 佛克瑞斯领地那个胆小鬼伯爵领主可以不用考虑,那要怎么穿过赛洛迪尔整个行省呢,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从人家家里翻过去?倒是可以以援军的名义出兵,但是帝国皇帝会同意么?硬去的话,这要是不小心打起来,帝国皇帝和他下面那些领兵的贵族可不都是软蛋。 在赛洛迪尔那广袤的平原地带,以步兵为主,精于山地作战的诺德人,遇到休养生息三十多年,而且精于平原战阵和大批快马坚车的骑兵部队,不见得能讨到好处。说不定到不了埃尔斯维尔行省,都剩不下几个人了。 这两条无论哪一条单独拿出来都能让出大军复仇的做法变得不现实。 而且,刚刚收到赛洛迪尔来的确切消息上说,埃尔斯维尔行省的虎人已经跟赛洛迪尔开始谈判,想重新向赛洛迪尔称臣,并且允许赛洛迪尔派遣总督,这实际上就是赛洛迪尔在埃尔斯维尔行省实现全面统治。 这样一来,连以援军的名义出兵也不行了,因为战争可能马上要结束了。 ‘呸!管他们打不打了,我们打我们的,一天不给老大报仇,一天不算完!’老团长的仇,老部下们是报定了。 所以,巴尔古夫公爵这两天压力山大,如果处理不好这件事,他的老部下们很可能就跟他离心离德,没有了这些忠心耿耿的部下支持,他这个公爵就做到头了。 当良岩出现的时候,巴尔古夫公爵仿佛看到了一盏明灯——他带盐来了。 如果有足够的食盐,巴尔古夫公爵用这么多年积攒的强大财力,就可以短时间内拉起一支绝对强大的军队,甚至可以都是骑兵部队。 有了足够的军队,就有了足够的威慑力,不光对内战两派来说,对赛洛迪尔和埃尔斯维尔也一样。 到时候把军队往边境线上秀一秀肌肉,即便短时间内无法训练出强大战斗力,仅用数量级别产生的威慑力,也说不定直接就能让他们把暗害老大艾斯佛陀的幕后黑手给交出来! 本来巴尔古夫公爵打算的好好地,今天见见良岩,然后从他那里买到足够的食盐,就万事俱备了。 结果就出了幺蛾子,中午的时候狮鹫骑士团的的艾瑞斯居然想在闹市区击杀良岩,到了盖尔这里就出了再次被刁难,还好刚才阿穆伦派人来报告说,良岩被安抚住了,没有被气走。 “承不承认良岩的身份和能力,随便你们。我今天仅仅是请他来要当面向他表示感谢,感谢他危难中救下了我大哥仅存的血脉,你们两个一个要讹诈他,一个要抓他,是何道理?”巴尔古夫公爵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和。 “哼,谁知道是哪里来的两个野种,拿着半块破石头,冒充身份跑到公爵府来混吃混喝,说不定就是跟那个贱民一起串通好的……”公爵夫人被公爵完全站在外人立场上的问话噎的不行,激愤之下开始口不择言。 “闭嘴!!!” 巴尔古夫公爵终于忍不住了,他一巴掌拍在餐桌上,把这张用了几十年的十几米的实木长桌给拍的散了架,上面的酒瓶奶酪滚了一地,一盘苹果卷心菜汤弹起来扣到盖尔侯爵的胸膛上,吓得他扔掉手中的半块碳烤鸡胸一下就跳了起来,连滚带爬的躲到公爵夫人的身后瑟瑟发抖。 公爵夫人也吓得脸发白,嫁给公爵这十几年,二人还从来没有红过脸,没想到今天就因为她一句话,巴尔古夫公爵居然这样呵斥她。 “你说的那半块破石头,是十二岁时大哥带着我第一次出来闯荡,他在路边随便捡的一块石头,确实是块破石头。” “他把石头掰成两半,一人一块,我们两个发誓,无论何时都要像亲兄弟一样,这事只有我俩知道。” “甚至我们佣兵团的名字来的也很随意,就是大哥出门撒尿时看到天上的两个月亮,就起了个双月佣兵团的名字。” “那又怎么样,这块石头里面有我们的承诺!还有我的名誉!” “而且,谁有那么大本事可以把一块破石头仿造的跟我那半块严丝合缝!” “就算是没有那块石头,阿恩长得跟我大哥小时候一模一样,阿米拉也有我大哥的影子,你也是见过我大哥的,你说这个能造假么?” 巴尔古夫公爵站起来,又稍稍平复了下心情,摆手让听到声音冲进来的几名侍卫不要紧张,对他们姐弟俩说:“今天到此为止,以后我不想听到你或者任何人,用任何话语污蔑这两个孩子,还有良岩。” 然后,巴尔古夫公爵向外走去,刚走了一半,忽然停下对侍卫说:“安排两个人,跟着盖尔侯爵,带着那把断剑,去找他的朋友,把一千五百金币一个不少全拿回来,还有,我不想再听说他那个朋友在雪漫领地出现。” 然后又回身对着盖尔侯爵说:“晚餐前回来,今天晚上你也要出席,到时候亲自向良岩道歉。” 说完后巴尔古夫公爵径直走出困龙台大厅,直到公爵的贴身侍卫暗精灵伊瑞莱斯的身影也消失在门后,姐弟俩还没回过神来。 —— “我说艾文,阿穆伦爵士这样能行么?” 良岩这边已经“散席了”,六瓶半斤装的京城二锅头,除了良岩和艾文分喝一瓶以外,另外五瓶总共二斤半的二锅头被阿穆伦·魔剑爵士一个人喝掉了四瓶多。 接到手下通知说快要拦不住斯内普的时候,最后剩下的小半瓶也被阿穆伦揣到怀里,留下一句“我去把‘鸡毛’给收拾了,不能白喝你的好酒。”就走了。 良岩看着阿穆伦一步三晃的样子有点不大放心。 “应该没问题吧,从没听说阿穆伦老师喝醉过……不过,今天这白酒,不好说。”艾文帮良岩收拾着剩余的酒和食物,也有点担心。 酒都喝下肚了,担心也没用了。 艾文整理好以后,就找了棵树冠比较大的树,躺在树荫里闭目养神。 良岩呢,他把龙鳞甲装到一个大旅行包里面,只穿着战术外挂,打算四处溜达溜达,看看风景。 为了不让雪漫宫的侍卫误会,他还特意把阿穆伦爵士给的腰牌挂到胸口最显眼的位置。 其实这根本没有必要,今天轮值巡逻的雪漫宫侍卫,为了闻一闻二锅头的浓烈酒香,都借巡逻的机会从三人喝酒的地方路过好几次,也就认得这个跟队长一块喝酒的良岩了,所以,没有任何人过来盘问他。 于是良岩就四处溜达,看到一颗大树就去摸摸树干,路过一个水池就去捧把水,最后远远地看到一具巨大的雕像,很威武神勇的样子,屁颠屁颠的就赶过去。 第五十八章 搅局 巴尔古夫公爵午餐吃了一肚子气,还把桌子给砸了,然后从二楼下来到一楼大殿处理政务。 他半躺着靠在椅子背上,跟光头总管普罗万图斯爵士处理了一阵政事,就有侍卫进来禀报:狮鹫骑士团的的团长斯内普·鹰羽爵士带着手下第五队队长艾瑞斯,在殿外求见。 侍卫处的侍卫们实在挡不住了。 再编瞎话的话,估计这个斯内普要直接闯进大殿去,于是就一边进龙宵宫大殿禀报,一边派人通知在校场喝酒的阿穆伦。 “叫他们进来吧。”巴尔古夫公爵端坐起身来。 “宣——鹰巢镇的守护者、狮鹫骑士团团长、男爵斯内普·鹰羽阁下以及狮鹫骑士团骑士艾瑞斯觐见!” 不多时,二人上殿,一前一后走到公爵面前的台阶下。 “副团长。”斯内普·鹰羽是双月佣兵团的“老兄弟”,所以他在觐见公爵的时候,仅仅是左手扶右胸,略一低头,表示恭敬即可,也不用口称“公爵大人”。 虽然很多领地内的旧贵族很反感双月佣兵团这些人搞小团体的做法,巴尔古夫公爵也没法让这些老兄改口,那样会显得疏远。 艾瑞斯可不敢这样,刚才侍卫没有把他的身份报出来,他自己就必须把自己的身份全报出来。 “您最忠诚的部下、灰盾家族伯爵继承人、狮鹫骑士团第五队……” 还没说完就被巴尔古夫公爵摆手打断了,他问艾瑞斯:“灰盾家族的箴言是什么?” “回殿下,是‘铭记不忘’。”艾瑞斯被问得一头雾水。 “哦,你还记得。”巴尔古夫公爵冒了这么一句,又转头问斯内普,“有什么事?” “副团长,属下带艾瑞斯前来向您请罪。”斯内普一看这个架势,就觉得不大好,先请罪再说。 “何罪之有?” “艾瑞斯与另外两名狮鹫骑士,午前在外城区例行巡逻,与您的客人和骑士艾文发生误会,惊扰了一些无辜平民,索性没有造成任何伤亡。” “噢,误会,惊扰……狮鹫骑士团的管辖范围什么时候扩大到了外城区?怎么没人告诉我?” “呃……属下刚才已经训斥了艾瑞斯和其他涉事的两人,并责令他们一月内不得外出。”斯内普假装听不见,避重就轻。 “你都已经处理好了,为什么还来我这里?” “他们情急之下,违反了您禁止狮鹫骑士团在闹市区飞掠的禁令。” 当我是瞎子还是聋子? 巴尔古夫公爵看着斯内普一本正经的编瞎话,有些腻歪。 虽然事件的结果正如斯内普所说的那样,没有造成伤亡,但事件的经过却是一场激烈的搏杀。 他这是赤果果的把艾瑞斯闹市杀人未遂的罪过抹掉,改成无关性命的误会,这样就可以避开更严厉的惩罚,甚至从他描述的结果来看,根本用不着惩罚——一场误会而已,公爵还用管这等小事? 斯内普打的一手好算盘。 就这么轻轻放过的话,巴尔古夫公爵心有不甘。 你小子明明知道良岩是我请来的客人,而且是在有禁令的情况下,你还去挑事,挑事不成就要杀人!这要往大了说,你小子是不是不把我放到眼里,打算要造反啊! 巴尔古夫公爵也还真没办法重罚艾瑞斯,他总不能说斯内普你撒谎!你不老实!跟老部下撕破脸皮吧,毕竟事件结果确实如他所述,没有造成任何伤亡,至于有没有财务损失——民不举官不究。 当然了,也不是艾瑞斯他们不想杀人,而是杀不了,反而被全部击倒。狮鹫骑士团为了这事,可算是丢大了脸面,这也算是惩罚的一种吧。 正当巴尔古夫公爵举棋不定的时候,有个侍卫从大殿门外进来禀报:“公爵殿下,阿穆伦·魔剑爵士在殿外求见。” “阿穆伦?你们队长来见我从来不需要禀报,今天怎么了?”巴尔古夫公爵有点纳闷。 “阿穆伦爵士要求属下这么向您汇报,说有很严肃的事情,找您商谈。”侍卫脸上表情很怪异。 “怎么回事?” “我们队长好像,好像是喝醉了……” “喝醉了?阿穆伦喝醉了?”巴尔古夫公爵跟贴身侍卫伊瑞莱斯对看了一眼。 阿穆伦居然喝醉了!这么多年来,除了跟老大艾斯佛陀拼酒那一场之外,就没人见他喝醉过。在雪漫城,似乎没几个人记得阿穆伦那“魔剑”的称号,就记得他能喝。 他是上午喝下午喝,白天喝晚上喝,轮值时在龙宵宫喝,不轮值时跑酒馆喝,还喜欢跟人拼酒,不把对方喝倒了不算完事。 就这个猛烈的喝法,还就是从来没人见过阿穆伦喝醉过,怎么今天就喝醉了?遇到猛人了? “让他进来。” 还没等侍卫走出大殿,阿穆伦自己就进来了。 虽然让侍卫禀报的是“有严肃的事”,但是阿穆伦那一步三晃样子看起来可真不怎么严肃。 阿穆伦晃上大殿,一直晃到巴尔古夫公爵的贴身护卫伊瑞莱斯面前,努力站直了喊了声:“公爵大人!” 嗯?平时不是都喊“副团长”吗?怎么一喝醉了就开始讲规矩了?大殿里的所有人都盯着阿穆伦不说话,巴尔古夫公爵也不出声。 阿穆伦发现自己怎么努力也站不直,就去旁边的长桌那里拖过来一把椅子,反身想坐在椅子上,结果没坐准,一屁股坐在椅子前面的地上,于是他干脆靠着椅子腿就坐在地上。 “公爵大人,属下想请假几天,办点私事。”阿穆伦从怀里抽出那半瓶二锅头,“咚”灌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香弥漫开来。 “请假?”巴尔古夫公爵吸了吸鼻子。 以前阿穆伦经常为了追踪刺客,成半月的消失不见,也没见过他请假。 “粪坑小子你看什么?滚出去!”还没等巴尔古夫公爵问阿穆伦有什么事,阿穆伦指着艾瑞斯开口了,见他瞪着眼睛发愣,阿穆伦转头对着巴尔古夫公爵又说,“属下要说点要紧事,请您让无关紧要的外人出去。” 巴尔古夫公爵也嫌这个艾瑞斯碍眼,他冲着斯内普一抬下巴。 斯内普无语。公爵下令了,招办吧,于是他冲着艾瑞斯一抬下巴。 艾瑞斯也无语。本来跟着团长来龙宵宫,是想从抹掉“犯罪记录”,顺带告个刁状,从良岩那里找点场子回来,结果让这个酒晕子给搅和了。 唉,好在团长斯内普爵士还在,他一定会为自己出头的,于是他也一抬下巴,到大殿门外候着去了。 “需要我也出去么,殿下?”光头总管普罗万图斯爵士冲着公爵一躬身问道,他不是出身于双月佣兵团,而是上一任公爵手上的“老人”,自从巴尔古夫公爵继任以来,也对他同样忠心耿耿。但是按阿穆伦的说法,他也算是个“外人”。 “没有这个必要。”巴尔古夫公爵一摆手。 “还有个外人没走呢!这根鸡毛也得出去!”阿穆伦用拿着酒瓶的那只手指着斯内普,“你看啥,这是白酒,喝过么?哦哦哦,对了,鸡毛是不喝酒的……” “阿穆伦,你不要欺人太甚。”斯内普·鹰羽给外人的感官,就是任何时候都是一张扑克脸,被阿穆伦骂到脸上,也看不出他的表情有什么变化。 “够了!阿穆伦,说你要请假干什么去吧。” 巴尔古夫公爵现在是一头两个大,这俩人相互掐了快二十年了,特别是五年前的灾难结束后到现在,一直不消停。 说起来,二人都是从双月佣兵团出来,应该没多大的私人恩怨。 坏就坏在二人的本职工作上,两边都是龙宵宫安保工作负责人——监管区域重叠,行政职权冲突。 巴尔古夫继任雪漫公爵以后,指派斯内普·鹰羽作为狮鹫骑士团的新团长,并给他们下令:协助龙宵宫侍卫搞好安全工作。 因为狮鹫骑士团主要是战斗力量,所以对他们来说,安保工作仅仅是非战时的过渡工作。 凭什么!狮鹫骑士团的骑士都不干了。 他们都是高高在上的贵二代,很多人身上都有贵族爵位,至少也是骑士出身。 我们为雪漫流过血,我们为雪漫立过功,凭什么要给这些普通士兵出身的乌合之众打下手?不行,要以我们为主! 于是,当凌霄宫侍卫见到可疑人物刚要上前盘问,呼——狮鹫从天而降:“什么滴干活……” 几个凌霄宫侍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已经堵死一个杀手,就要上前抓捕时,呼——狮鹫从天而降,抓住杀手腾空而起…… 凌霄宫侍卫刚抓住一个犯罪证据确凿的罪犯,呼——狮鹫从天而降:“滚吧,你被释放了……” …… 除了打扫卫生和例行巡逻这两件事不会有狮鹫骑士团来抢着干,其他能捞功的活,全都被他们惦记上了。 作为凌霄宫侍卫处负责人,阿穆伦也专门找斯内普交涉过,但不起作用。 第一次去,斯内普说:没问题,我马上约束他们。 第二次去,斯内普就论堆了:我能怎么办?他们随便出来一个都是爵爷家的继承人,还有的爵位比我还高,没办法。 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我知道错了,就是不改,怎么滴吧。 阿穆伦深恨之,却没有有效的办法予以回击。 阿穆伦在雪漫城朋友遍地,而斯内普生性凉薄,除了爱财以外,没什么爱好,连酒都不喝,几乎没什么人愿意跟他亲近,于是龙宵宫侍卫处的恨意,随着狮鹫骑士团的飞扬跋扈和各大酒馆的传播,逐渐蔓延到整个雪漫领地。 至是狮鹫骑士团成员的家族内部,也有部分人对他们没有任何好感。 其实这种情况,是巴尔古夫公爵一手造成的。 原因很简单。 狮鹫骑士团战斗力太强大,内部成员社会地位过高,所以巴尔古夫公爵绝对不能让这支队伍获得民众的喜爱和敬仰,因为那对他本人声望和对领地的控制力都会造成极大打击。 这样一来,即便狮鹫骑士团将来有什么异心,龙宵宫断掉他们的补给就可以整垮他们,以他们在雪漫拉的仇恨值,足以成为全雪漫的公敌。 巴尔古夫公爵这样干了二十多年,却一直不能公布于众,心里也觉得对不起阿穆伦,所以,今天就由着他发通酒疯。 “也没啥大事,属下想去埋葬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阿穆伦低下头,还握着酒瓶,有点颓废。 “到底是谁,说清楚!” “那人叫拉格纳,跟您无关,在一个叫溪木镇的小地方刚死了几天,一个小人物而已,您无需太在意……” 第五十九章 惩治 “小人物?跟我无关?” 阿穆伦口中的拉格纳,就是从帝国赛洛迪尔一路护送阿米拉姐弟逃往雪漫,不幸被风狼袭击,殒命在溪木镇的那名护卫。 拉格纳可不是真的“小人物”,实际上他也是双月佣兵团核心成员之一。 拉格纳出生于瑞驰领地的罗里克镇,在在极度尚武的瑞驰领地,是个极为有名气的剑士,不光是因为他勇武十足,还因为有好事的游吟诗人编了一首跟他有关的诗歌,歌名叫《红衣拉格纳》。 诗歌大意是,拉格纳整日喝酒吹牛,惹怒了一名叫玛蒂尔达的盾女,被她砍了脑袋。这首歌因为脍炙人口,内容风趣,风靡整个天际省,跟《龙裔降临》《好战年代》(叛军领地为《压迫年代》)并称为酒馆必点三大诗歌之一。 而真实的情况是,盾女玛蒂尔达不光不会砍拉格纳的脑袋,而且她还是拉格纳的妻子。盾女经常因为拉格纳喝的大醉而生气,喊着“我要把你脑袋砍下来”,把他踢出家门,在地上乱滚的也不是拉格纳的脑袋,而是蜜酒坛子。 在双月佣兵团里,跟拉格纳关系最好的人,除了他的妻子以外,就是阿穆伦。拉格纳遇害,原双月佣兵团的老兄弟里面,就属阿穆伦伤心。 当然,这也不能说别人跟拉格纳关系不好,也不能说别人就不在乎。 巴尔古夫公爵就不能不在乎。 具陆续收到的情报来看,当年跟着团长老大南下的那批老兄弟,可能在与埃尔斯维尔的虎人最后一战中损失殆尽。仅剩的这一个,居然就在快到家门口的时候遇害,这绝对让巴尔古夫公爵痛心不已。 “是的,公爵殿下,这个小人物太不起眼,也太没本事。以前整天吹牛自己多么能耐,多么英雄,没想到二十多年了,还是被人追的狼狈逃窜,最后居然还死在一头畜生手里……我还到处跟人家说,我兄弟去屠龙了,就我在这里看门!” “九圣灵在上!要不是遇到一个外地来的好人给报了仇,我这个兄弟连松加德的都去不了,只能做个孤魂野鬼!” 诺德人相信,一个诺德战士被害致死,如果没有人帮他复仇的话,那他的灵魂将永远不能到达圣域松加德。 这个帮他复仇的人被称为灵魂引路人。 这就是为什么阿米拉姐弟俩在被追杀途中也要停下来,悬赏击杀风狼的原因。 “而那个给他复仇的好人,不光没人感谢他,反倒几次被混蛋迫害。那些迫害好人的混蛋现在还在大人物的殿堂中出入哪!啊哈!这说明什么?说明拉格纳小人物而已,在这雪漫这里没有任何人在乎……” “没人在乎我在乎!我要去溪木镇,我要去溪木镇把我兄弟挖出来,我要把我兄弟送到到佛克瑞斯,我要把我的兄弟埋到英雄冢……” 佛克瑞斯领地的英雄冢埋葬了近万年以来,几乎所有的诺德人英雄,死后埋葬到英雄冢是所有诺德人战士的追求和心愿。 “拉格纳呀你放心,你的引路人就是我的兄弟,谁要是再敢欺负他,我就跟他拼命,我才不管是什么鸟毛还是什么爵位继承人,一概不放过……” 阿穆伦似乎是酒劲上来了,他抱着酒瓶,一句接一句,不停地冲着大殿中央的篝火堆絮絮叨叨,却一句废话也没有,非常清晰明了的把他的意思表达出来。 巴尔古夫公爵一听就明白了,阿穆伦的意思有三点。 一,必须把拉格纳埋葬到佛克瑞斯领地的英雄冢,要给拉格纳一个正式的名分。 二,良岩现在由我罩着,不尊重良岩,就是不尊重我; 三,艾瑞斯必须得到应有的处罚; 斯内普脸色也变了,他也听出来了。 从“拉格纳”这个名字一出来,他就知道今天这事不能善了,再遮掩也遮不住了。 巴尔古夫公爵看了一下脸色大变的斯内普,心说,虽然我知道艾瑞斯确实不是冲着拉格纳来的,不过,我今天有要是不处理他,老兄弟们怕是都不同意。 “不准假!”巴尔古夫公爵先表示不给阿穆伦放假,见他一瞪眼就要发疯,一摆手制止住继续说,“先听我说完。” “普罗万图斯爵士,你安排一下,通知原双月佣兵团所有老成员,收获节时必须都到场。不在雪漫城的人,派人和渡鸦通知。”巴尔古夫公爵对光头总管说,“再写封信送到佛克瑞斯领地,告诉他们的领主西德盖尔小子,收获节后两天左右,我们会有二百人左右的队伍到达英雄冢,让他别害怕。” “一切都会办好的,殿下。不过,有传言西德盖尔伯爵跟劫匪有勾结,二百人的队伍是不是少了点?” “哼,自从海尔根被毁了以后,这小子更不好过了。二百人足够了,就算只有我们这些老家伙,也够打下佛克瑞斯整个领地的。还有,把战狂家的那个战场诗人算上,我记得他的名字叫乔,在葬礼上会用到他。” “是,今天日落之前就可以安排妥当。” “那再好不过了。” 光头总管一躬身去了旁边书记室签发手令。 “斯内普,”巴尔古夫公爵给拉格纳的事定了调子,再回过头来处理狮鹫骑士团闹市区袭击良岩的事,“从今天的事来看,艾瑞斯不适合再在队长的位子上了。” “是,副团长,属下也这么认为,属下回去马上安排职位变动,变动后的职位表,晚上就可以送到龙宵宫。”斯内普赶紧应声。 “嗯,今年秋天以后狮鹫骑士团在寒落山脉的狩猎,也让艾瑞斯跟着吧。” “这……是,属下让他尽快出发。”撤职的处罚已经是很严重了,这是他上任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还要发配出去?要知道,虽然狮鹫骑士团战斗力极强,但是整个冬季都要在寒落山脉里,不光跟魔兽搏杀,还要应对超级恶劣的天气,这绝对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斯内普希望这就是所有的处罚内容了,然而并不是,还早呢。 “拉格纳的遗体重新埋葬到佛克瑞斯英雄冢的费用,由狮鹫骑士团负责。” “呃,属下……这太——”斯内普有点傻眼。 “嗯?别把我当成杂货店的店员,我这里不能讨价还价!我刚听好几个人说了艾瑞斯的事,跟你说的不大一样啊……”巴尔古夫公爵看似不经意的说了这么一段。 “呃,呃——给拉格纳出丧葬费是应该的,一应费用属下全出了。” 这真要了斯内普老命了。 艾瑞斯的死活,斯内普根本就不在意,在他这一辈子在乎的,就只有金币。斯内普这二十多年来,捞下了一份不菲的家产,但是要让他往外掏钱,比剜他的心还难受。 今天之所以来龙宵宫“请罪”,根本就是个面子问题,怕“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他还指着狮鹫骑士团捞钱呢。 艾瑞斯你这个败家玩意,你知道英雄冢的费用有多高么!买墓地的钱,修坟的钱,请牧师净化的钱,外加二百多人来回的吃喝拉撒……他瞬间觉得自己将来也要“死不起”了。 没办法,他要把之前的谎圆过去,只能掏钱。 “还有……”巴尔古夫公爵还没说完。 还有?斯内普脸都绿了,杀了我吧! “还有就是,我不希望再听说有人攻击良岩。” 斯内普听了这话,心里拔凉拔凉的。 表面上看,仅仅是不让狮鹫骑士团再找良岩的后账而已,但是就怕有心人把别人攻击良岩的事算到狮鹫骑士团身上,保不齐再出几个丧葬费什么的,这可怎么办?斯内普甚至想着是不是要出几个人给良岩当保镖。 这比花巨额丧葬费还狠,早知道不管这档子烂事,实话实说多好,唉! “是,属下回去马上约束,不不,严令下属无事不得外出……”斯内普惊恐的看着巴尔古夫公爵,喉结咕咕的上下响动。 “那最好不过了。就这些,斯内普,你现在可以回驻地了。” “是是,副团长,属下告退!” 斯内普惊慌的连躬身礼都忘了,逃也似的往殿外走,就怕再听到一句“还有……” “哼……一个一个没一个让我省心的,”巴尔古夫公爵看斯内普的背影消失在大殿的门口,又对坐在地上乐的后槽牙都露出来的阿穆伦说,“满意了?” “噌”,阿穆伦就从地上站起来了,站的绷直绷直的,“咚咚”三两口喝完剩下的小半瓶白酒,对巴尔古夫公爵一捶胸,说:“副团长处事公正严明,属下心悦诚服!” “别拍马屁了,没别的事你也可以离开了。” “是,属下告退。” 阿穆伦往大殿门口走去,昂首阔步,稳稳当当,哪里还有一丁点醉模样。 一会儿,大殿外面传来阿穆伦洪亮的嗓音:“喂——!鸡毛,你那鸡窝就在后崖,为什么不干脆从这里跳下去?干脆我叫人从监狱给你定个包间,从那里开个后门,每天从监狱跳下去,多方便!你慢点!听我给唱首歌吧,名字叫《红衣拉格纳》……” “……曾经有个英雄叫红衣拉格纳,从罗力克镇到雪漫他骑着骏马! 这吹牛大王神气活现挥舞宝剑,夸自己处处作战赚的金币盏盏 ……” “混蛋,有好酒有也不说给我留一点。” 巴尔古夫公爵看了看阿穆伦随手放到长桌边上的空酒瓶,又吸了吸鼻子,突然想起什么来。 “来人,把裂谷城送来的那几瓶白酒给我拿一瓶过来,再告诉侍卫,一个小时内,我不见任何人……” 再说良岩这边。 良岩喝完酒在龙宵宫前面的大广场周围瞎逛,远远见到一座宏伟的雕像,就溜达过去瞻仰。 这座雕像站立在一座神坛上,大约六米多高,是一个全副武装的人双手握一把剑,刺向脚下一条巨蛇的形象,雕刻的非常细致传神,人物身上的铠甲细节和巨蛇身上的鳞片都清晰可见。 这就是阿米拉在路上说的,九圣灵中的塔洛斯神灵神像?恩,看样子应该是。 良岩仰着头一边看一边围着雕像转,转到雕像前面,看到神坛里种满了紫色的薰衣草,正前方还有个半人多高的小型雕像,紫色的,样子像是一把剑和一把双头斧的组合。 塔洛斯祭坛?听阿米拉说,在泰姆瑞尔大陆,到处散布着各种祭坛,有魔神的,有圣灵的,其中九圣灵的祭坛最多。在天际省这边,圣灵塔洛斯祭坛最多。 据说这种祭坛可以强化人的某些力量,不过,也是挑人的,跟之前在溪木镇南方遇到的守护之石一样。 试试?良岩想着就把手放到塔洛斯祭坛上。 “发现某种能量,是否吸收?”脑中如期传来郁金香的提醒,良岩一阵欣喜。 “某种?什么作用?” “不确定,似乎是强化某种能力的能量,但是具体可以强化哪种能力,无法确定。” “你居然也不能确定?那就——先吸收了再说吧。”良岩来者不拒,管他干什么用的,先揣起来再说。 “稍等……好了。” 几秒钟后,郁金香就把塔洛斯祭坛里的特殊能量吸收进良岩体内。 “啊!我的朋友,你来了,你来聆听塔洛斯的箴言了?” 第六十章 喷子 “嗯?”冷不防有人在背后出声,嗓门相当的洪亮,良岩回头一看,是个穿着一身黄色祭祀斗篷长袍的家伙。 “不是……”聆听啥?就摸了一把而已。 “不用害怕,看你虔诚的样子,就知道你塔洛斯的真正信徒!放心,在这里不会有帝国的摩梭尖耳朵迫害你!” “我只是……”良岩把手从祭坛上收回。 “我的朋友,如果你想知道伟大的塔洛斯的伟大事迹,那你就找对人了。” “我想……” “听好,我的朋友。在南方,他被称为泰伯·赛普丁,在天际这里,我们以他的诺德名字称呼他……” “……在他作为凡人的生命里,他是一位拥有无人可敌的战略技能,无限智慧和能看穿人内心想法的诺德人……” “……塔洛斯精通吼声,通过它从而统一了整个人类领土,从而使之成为一个伟大的帝国……” “……在他生前的统治过于伟大,所以在他魂归天国以后,就成为众圣灵之王……” 这大概是个九圣灵的狂热分子,良岩这样想,他现在是一句话也插不上,就听这家伙唾沫星子横飞的给他宣扬圣灵塔洛斯的伟大。 良岩很讨厌这样的人,在地球也没少见这样的。 不说那个恶心的轮子功和万能鬼教,即便是天主教的信徒也经常的在大街上拦住你,非得告诉你“主是爱你的”;要不就是号称某个大寺庙出来的光头跑你店里,非要“送”给你个功德,你要多大功德就捐多少钱。 但是倒头就走的话,似乎不大礼貌,良岩在考虑是不是告诉这家伙,自己不信神,又怕这家伙魔怔起来跟他拼命。 这家伙一看良岩听得很“专注”,就干脆表演起来,他张开双臂朝向雕像,像是在撕心裂肺的呼号。 “强大的塔洛斯,贤明的塔洛斯,无可匹敌的塔洛斯,我们感谢你的恩赐……” “……我们是卑微的,只能在堕落的犯贱挣扎,而你历尽劫难,大彻大悟,现在可以在神界中漫步。但你曾经是个人类,作为人类,你说过:让我像你展示,塔洛斯·风暴王冠,生于北方,呼吸既是寒冬的人的力量吧……” “……我呼吸,我无比虔诚,我要重塑这片大地,以主人的姿态。这是对你的虔诚,红色军团,因为我们对你的热爱……” “……爱,爱!即使从人性出发,塔洛斯对我们怀有珍惜之情,因为他从我们的身上,我们每个人的身上,看到天际省的未来,整个泰姆瑞尔的未来……” 爱你个大头鬼! 够了,再啰啰就出来“真善忍”了,我还是走吧。良岩也不好意思直接走,弹了个银币给他,转身抬腿就走。 那个家伙熟练地接过银币,眼睛一亮,“嘿,有门儿”,又一看良岩要走,立马跟上前去,一把拉住他,就是不让走。 “我的朋友,你的旅程还缺少一条塔洛斯护符!”他一把拉开自己的长袍,露出里面挂的乌压压的一大捆塔洛斯护符,“你只需要捐出二十五个金币,塔洛斯真神将守护你一生!” “我不需要!”良岩刚才从那个半人高的祭坛上吸取了一“坨”不知道干啥用的能量,正在郁闷呢,根本就不想再弄个指头大小的护符。 更何况一个护符要七八万华夏币!我是来旅游的不错,但是你这样的黑导游就算了! “我的朋友,你真的不用害怕帝国的迫害!因为帝国都是懦夫,没错,懦夫……” “……帝国军队不让我们信奉塔洛斯,因为他们是懦夫,是胆小鬼……” “……相信我,朋友,相信海姆斯科,因为塔洛斯选中了我,只有我蒙恩传达他的神圣旨意!” 这个自称叫海姆斯科的家伙,一边拉着良岩的胳膊,一边敞着怀,又转身朝向塔洛斯的雕像,以唱赞美诗的标准姿势,继续呼号。 “……为什么对塔洛斯的崇拜是非法的?那些精灵的先祖们不接受我们的想法,和我们共享天堂的生活?和我们人类?哈!他们根本不容许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而帝国做了什么呢?无所作为,不,比无所作为还要糟!帝国政府强制推行摩梭的意志,来对付他的子民……” “……今天,他们夺走的是你的信念,那明天呢,将会夺走什么?精灵们将会夺走你的生意?你的房子?你的孩子?还是你的生命……” “……塔洛斯的信徒们要乐于奉献自己的所有,把所有的财产都奉献给真神塔洛斯以证明自己的虔诚……” 奉献你大爷!这孙子有完没有!摸了一下你这个破祭坛,这就要我的全部家产?我看你就是个万能圣灵邪教! 良岩见他说着说着就歪楼了,也真烦了,甩开袖子硬走。 海姆斯科一看良岩真的要走,也急了,直接跑到良岩前面,双手拦住他说:“我虔诚的朋友,如果你还想知道些什么,可以买本书看。” 说完居然又从袍子里面掏出一本羊皮书来,看着挺厚,良岩估计也就二三十页的样子。 原来是这招!这才是他的真实面貌,图书推销员! 这家伙确信不是穿越来的?怎么用的招数跟地球上那个“陈安之成功学”一样的招数? 一个推销员在广场上拦住你,非得推销给你一张二百块钱的电影票,电影多好多好,说的天花乱坠,拉住你就是不让你走,还不让你插嘴。 等你不胜其烦的时候,他会突然说:看来您也没带那么多钱,这样吧,我这里还有一瓶二十块钱的名牌洗发水,很不错哦。 然后你可能就想,我赶快买了这个便宜货让这孙子滚蛋。然后你就上当了,这是利用一般人对价格突然变动的不适应,来让你以为买到的是便宜货,实际上那瓶洗发水就是成本不过两块钱的假货。 “我的朋友,你只需要付出十个金币,就可以得到这本《诺德崛起》,这本书记录了塔洛斯的真言,是所有塔洛斯信徒的圣经……” “……这里面还记录了真相,我的朋友,不堪入目的真相。我们是人类的子孙,塔洛斯才是我们的真神。生于血肉,羽化成神……” “……里面还有皈依真神塔洛斯的真言!起来,起来!帝国的子民们,风暴斗篷……” …… 海姆斯科还在继续喷,而且根本停不下来。 良岩却已经出离愤怒了。 十个金币相当于两万多块华夏币,你这种二十来页的宗教小册子在华夏都是沿街散发的,成本有五毛么?近五万倍的利润你也真敢开口要! 王八蛋把我当冤大头,而且居然比我还狠啊! 良岩咬牙切齿开始从怀里掏东西,不是掏金币,而是掏电击枪。良岩要给这家伙几下,一来让他闭嘴,二来解解恨。 “阁下,有什么麻烦么?” 良岩还没来得及掏出电击枪,艾文过来了,就站在良岩身后不远。 海姆斯科转头一看是一位全副武装的雪漫骑士,正握着腰间的剑把,威严的看着自己。他咽了口口水,退后几步,也不呼号了,也不拦人了,那本书也赶紧收了起来。 “哦,没事。”良岩见这个王八蛋退后了,也就放松下来,撇开他,跟艾文一起往吃午餐的地方走去,看看时间还不到四点,就问,“咱们现在要去龙宵宫?” “对,阁下,时间倒是没那么急,不过最好先过去等候公爵大人的召见。” “哦,也是。哎对了,刚才那家伙是哪个圣灵殿的祭祀?” “谁?海姆斯科?他算什么祭祀!阁下,是不是他刚才骗您说他是祭祀?” “这倒没有,我看他穿着祭祀袍。”良岩根本没见过祭祀袍,他总觉得神神叨叨的宗教分子穿的衣服大约就是祭祀袍。 “啊哈!他那个袍子算什么祭祀袍,圣灵殿的祭祀袍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穿的。” “这么说,这个什么海姆斯科就是个骗子?” “骗子?恩,这么说的话,还真没错——”艾文揪了一下自己的胡子,想了一下,“这家伙五年前在这里骗了不少人呢。” “哦?” “那个时候正好是奥杜因现世作乱,这个海姆斯科就站在塔洛斯的祭坛面前,整日的宣扬奥杜因就是塔洛斯的化身,因为世间的人越来越不虔诚,所以降下灾难来惩罚整个世界……” “当时还真有不少人信了,跟着他整天在祭坛前面祈祷,还有不少人把家产全拿出来了……” “后来,哈哈,后来龙裔英雄罗兰德阁下,带领天际省的人民击败了恶龙奥杜因,于是海姆斯科的谎言就被拆穿了。据说当时他被人打的很惨,哈哈!” “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相信这个家伙的谎言了,没想到他还在这里搞那一套,刚才是不是跟您说他那一套‘真言’的玩意了?那大概是看您是个陌生人,面善,想骗您点钱。” “我现在能去揍这个海姆斯科一顿么?”这不是欺生么?良岩有点气不顺。 “能啊,咱现在去?不用您出手,我替您揍他!”艾文转身就要往回走。 “嗨,算了,我看着这家伙就烦,下次吧。还有就是,”良岩又想起什么事来,开口继续问艾文,“按那个海姆斯科说的,是不是你们都仇恨高精灵?那高精灵在雪漫是不是都会受到攻击?” “那得看是属于哪个组织的高精灵了。我们仇恨的是‘先祖神州’组织里的高精灵,也就是‘摩梭’组织,里面还包括一部分木精灵和虎人。您知道,自从三十多年前的白金协定签署以后,先祖神州就一直骑在我们头上,因为他们,我们天际省的诺德人一直自相残杀到现在……” “……但并不是夏目群岛的所有高精灵都加入了‘先祖神州’,还有很大一部分高精灵与世无争,善良守序,天际省就生活着不少夏目群岛来的高精灵,他们都不是‘先祖神州’的成员,就是性格孤傲一点。” “您为什么要问这个?噢噢,阿米拉殿下在雪漫不会有任何危险。” “阿米拉殿下不是先祖神州的成员,而且她还是巴尔古夫公爵的侄女,双月骑士团大团长艾斯佛陀的女儿,有诺德人的一半血统。光是这几点,就够全雪漫的人自发的来保护她,更不用说会有人伤害她了,您放心好了。” “那就好,那就好。”就这点心思,一下就被人看透,良岩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海姆斯科这种人怎么会随便出入上城区?”良岩赶紧岔开话题。 “很可能跟盖尔侯爵有关,哼,有盖尔侯爵看着门口,什么苍蝇臭虫都能进来,好人反倒是要受刁难!刚才您把盖尔侯爵收拾的可真是大快人心啊,哈哈哈。” “他非得刁难我,我也没办法,倒霉。那个什么盖尔是不是告状去了?”良岩这时候才想起来还有这档子事。 “应该是吧,不过您放心,公爵殿下向来处事公正,而且盖尔侯爵为人又是出名的恶劣,公爵殿下应该不会因为他来为难您。” “希望是吧。还有个问题,是不是在雪漫就一定要信奉九圣灵?” “不用。虽然我们诺德人多数信奉九圣灵教,但是雪漫这边从来不要求任何人都信奉九圣灵教,只要不造反,不伤人,你就可以信奉任何神灵。其实很多人在信奉九圣灵教的同时,还信奉各种魔神,那都没事。前几年还听说有个‘鸡神教’,以鸡为他们的唯一信仰,后来因为经常与吃鸡养鸡的人家起冲突,还在几个酒馆旅店出了多次人命案子,最后被强行解散了。” “哦,那我就放心了,呵呵。” “阁下您信奉哪个神灵?” “我一个都不信,我是无神论者。” “啊?这——圣灵是存在的啊!”艾文觉得不可思议。 “要说非得让我信什么的话,我宁愿信金币,到手的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才是真东西,良岩就这点眼力界。 “噢,对了,您是商人,呵呵。” …… 两人将马匹寄存到侍卫处的马厩,闲聊着往龙宵宫走去。 良岩还是没有将龙鳞甲重新穿上。 一来龙宵宫这里安全系数相当高,二来,虽然在这个冷兵器世界类,尽快养成全身着甲的习惯最好,但他就是觉得不习惯。 他依然是只贴身穿了一件凯夫拉软甲,外面是战术外挂,最后肩上斜背了个小背包,其他的包括龙鳞甲以内,都在马身上。 海姆斯科一直看着良岩跟艾文走远,捻了捻手中的银币,嘿嘿一笑,左右看看没人,突然双臂一伸冲着塔洛斯神像大喊:“威严而又强大的塔洛斯,我海姆斯科,你卑微的奴仆,感恩于你,因为只有你的胸怀能带来,嗯,带来银币!” “唉——真可惜,那小子就要掏金币了,不过,嘿嘿,今天晚上的蜜酒有着落了。” 海姆斯科正得意的打算着晚上要到哪家酒馆去消费一下,冷不防有个猥琐的声音说到:“我最爱的酒友啊,让我们一起去弄点喝的吧。” “啊?布瑞纽恩,你怎么来的上城区?” “我看城门口没人就上来逛逛。你今天收获似乎不错呢,是不是呀,大祭司?哇!我看到了什么?一枚银鹿!”一身流浪汉打扮的布瑞纽恩直勾勾的盯着海姆斯科手中的银币。 “别胡说八道,快离我远点,别让人看到你跟我在一起!”海姆斯科赶紧把银币收起来。 “可以呀,不过我很口渴,嗯嗯,很口渴,我认为一个铜虎,不不,两个铜虎的蜜酒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流浪汉的口臭味熏得海姆斯科直作呕。 “好吧,好吧!两枚铜虎,一枚,两枚,赶紧走,走走走!没有要紧事,以后不要再来这里!” 不知道为什么,海姆斯科虽然很生气,却没有发作,反而摸出两枚铜币把这个叫布瑞纽恩的流浪汉打发走了。 第六十一章 候见 良岩和艾文爬上几百级石阶,走上龙宵宫门前的百米水上长廊时,正遇到狮鹫骑士团团长斯内普·鹰羽爵士走出龙宵宫大殿,后面跟着狮鹫骑士艾瑞斯,再后面远远地跟着阿穆伦·魔剑爵士。 刚开始良岩没注意到他们,他刚走从石阶走上水上长廊,就感觉景色为之一变,于是迫不及待的开始观赏眼前的美景。 看看脚下清澈见底的巨大水池,摸摸雕刻优美的长廊石柱,深呼吸一口山顶的清凉空气,反正时间不紧,溜达呗。 宫门前的几位侍卫见到是跟队长一起喝酒的良岩和艾文,也表现得非常客气友好,艾文还见到一位与自己相熟的侍卫,就停下聊几句。 斯内普板着扑克脸,走的疾步如飞,两脚生风,恨不能立即赶回驻地去找出自己的秘密账本,看看这次被剥了多厚一层皮。 虽然早就看到前面就是良岩,但是他却没有做任何动作,丝毫不停顿的径直从一旁走过去。 后面的艾瑞斯呢,见自己的领导还是那一张万年扑克脸,还不知道他刚才是在总boos那里吃了挂落,落荒而逃出来的,以为斯内普已经把事办妥了,接下来就要良岩的好看了。 所以,他要先“预热”一下。 也凑巧,良岩听脚步声以为是一个侍卫走过去了,没在意,他正抬头垫脚的看一根石柱顶上的雕像,看不太清楚,就后退一步,结果正好挡在艾瑞斯面前。 “哼,没有教养的下贱东西!”艾瑞斯斜着眼睛的对良岩说。 良岩一转身,嘢,怎么又是这孙子?哦,这是找八姑父告状出来的,看这趾高气昂的样子,难不成给我穿上小鞋了? 你大爷!哥这三四天怕过谁!一个手下败将,记吃不记打,还想再挨一下?良岩手就摸到了腰上的空间戒指。 艾瑞斯当然不是想要跟良岩动手,他也不敢。 不说打不打得过良岩,也不说旁边虎视眈眈的十几名精英侍卫,是拉出一个来就够他受的,他要是真敢龙宵宫大殿门口动手,不光他身上的爵位保不住,就是他身后的家族也得受牵连。 这时,不光艾文看到状况走过来,连后面的阿穆伦也疾步跟上来,周围几个侍卫都靠上来,面色相当不善的看着艾瑞斯。 艾瑞斯一看这架势,有点怂,但是他一样可以确定,这些人都不敢动手,所以他也不是那么害怕。 “走开!我不给贱民让路!”艾瑞斯虎着脸,感觉自己很有伯爵继承人的气势。 原来是要过过嘴瘾! 良岩从小就是个闷葫芦,不喜欢跟别人发生冲突,吵架耍嘴这件事他非常不熟练。 不熟练归不熟练,不能证明良岩应付不了当前这个嘴炮,事实上在华夏,任何一个上过小学的人都知道怎么回击这种“老梗”。 “我正好相反。” 良岩平淡的说了一句,侧身绕过去,没事人似的笑着跟阿穆伦打招呼。 “哼!”艾瑞斯一看良岩“怂了”,就得意洋洋的径直往前走,没走几步突然明白过来,大怒。 一回头却发现阿穆伦和艾文,还有众侍卫都哈哈大笑。 阿穆伦一边笑,一边把大拇指竖在良岩面前:“风狼阁下有战场诗人的潜质!这几个字的杀伤力不亚于一把利剑,生生把一个伯爵继承人削成了贱民,哈哈哈……” “你——”气的艾瑞斯当场就要拔剑,结果他的手刚扶上剑柄,周围的几个侍卫呼啦一下就围上来。 长剑出鞘,硬弓上弦,全都指着艾瑞斯,估计他要继续拔剑,马上就要血溅当场。 艾瑞斯被逼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进退两难,打又不敢打,走又不甘心。 还嫌不够丢人么?!前面即将要走下石阶的斯内普回身看到这一幕,差点气死,心想:要不是艾瑞斯平日里孝敬丰厚,怎么也不会轮到让他当队长!整日的到处给我得罪人,看来让他撤职再发配的做法真是太对了! 不行,这次的丧葬费也该算到他头上!嗯,就这么定了。想到这里,斯内普突然发现心情愉快了不少,脚步也轻盈起来,没事人一样继续走下石阶,扬长而去。 艾瑞斯本来还想着团长大人能转身回来帮自己解围,结果团长大人连管都不管,就跟没看到一样径直走了,这是为什么呀! 艾瑞斯只好色厉内荏的大喝:“退后!你们真的想跟狮鹫骑士团过不去么?” 是狮鹫骑士团跟我们不过去好吧!周围一众侍卫可算是逮着能光明正大教训狮鹫骑士团的机会了,他们手持武器谁也不后退,等着盼着艾瑞斯拔剑呢,结果艾瑞斯还是没让他们如愿。 斯内普的背影从石阶那里一消失,艾瑞斯就绷不住了,那点伯爵继承人的气派一下就随着过山风飘走不见,他不管不顾的挤出侍卫们围成的圈子,在众人的再次哄笑声中,狼狈的追着斯内普逃窜而去。 只有艾文没有笑,他在后面无奈的摇摇头:“如果父亲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都过来,给弟兄们介绍两个人。”阿穆伦招呼在场的所有侍卫到跟前。 “前天那个‘莉莉和阿曼达佣兵团’覆灭的事,都知道了吧?从城外运回来的兽人和巨狼的头,还有那俩死灵法师学徒,你们也见过是吧?” “出手的就是你们面前的这两位!”阿穆伦先拍了拍艾文的肩膀,“这位你们可能有人认识,对,他是我们雪漫的骑士,雪漫第三卫队的骑兵队长,真正的诺德勇士!” “而这位,这位是良岩·风狼阁下,”阿穆伦又拍了拍良岩的肩膀,“为什么叫风狼?是因为他在这之前独自一人击杀一头成年的风狼!哈哈,不光如此,风狼阁下很可能也是龙裔!” “哗”,众侍卫惊诧不已,纷纷打量良岩。 “还有,这两位今天中午的时候,在下城区门口外,轻松击倒三名狮鹫骑士,啊哈,轻松击倒,而且包括刚才跟在斯内普·鸡毛后面的那个小子,据说他被打的掉进了粪坑!哈哈,痛快!” 如果不是有特殊渠道,外城区中午发生的事是不会马上蔓延到人人皆知的地步,这时候的龙宵宫还只是有少数人知道具体情况。 对于常年被狮鹫骑士团“压迫”的侍卫们来说,这可是从奥杜因被击败以来,最劲爆的好消息。 听着就解恨!众侍卫兴奋的都围上来拍打良岩和艾文的肩膀,嘴里还不住的称赞“好兄弟”,“真汉子”之类的话。 “还有一个好消息,托这二位的福,咱们龙宵宫侍卫们的好日子可能就要来啦!”阿穆伦继续放卫星,“不过,具体是什么好消息,要留到今天晚上在酩酊猎手才会公布,哈哈,所有不当值的弟兄都要去!蜜酒都算我的,这个消息够我们喝一晚上!” “好了好了,让这二位清净一会儿,他们等下还要觐见公爵大人。”阿穆伦把侍卫们哄去站岗,只留下一个,“你带艾文骑士和风狼阁下去候见室,如果风狼阁下想四处转转,你就陪着,别让其他兄弟误会,这二位以后就是自己人!” 阿穆伦安排好这些,就跟良岩二人告别,兴冲冲的去他说的那个酩酊猎手酒馆占座去了。 候见室挺大,进了龙宵宫大门往右一拐就是,还没有其他人在等候觐见。 十几张长短不一的椅子,几张小桌子,几个带龙头的酒桶放在一边台子上,还有四五盆绿色植物。 阿穆伦指定的那个侍卫很热情友好,把良岩和艾文领到通风比较好的窗边,请他们坐下,还殷勤的倒了杯酒,问良岩是不是要四处看看。 “那再好不过了,如果不麻烦的话。”当然要看看,龙宵宫可不是随便能来的地方。 龙宵宫内是不能随便乱走的,于是良岩跟着这名侍卫出了大门,艾文则在候见室等消息。 出了大门,就是这名侍卫跟着良岩了。良岩围着龙宵宫瞎转悠,走到哪里,这名侍卫就介绍到哪里。 “……泉水的源头就在龙宵宫下面,这眼泉水从独眼王奥拉夫修筑龙宵宫后,几千年来从来没有干枯过……” “……从这里在往上就是龙宵宫监狱,这里主要关的都是些刺客,邪恶魔法师和犯了罪的贵族骑士之类的,其他的平民犯人都在外城区……” “阁下,这里是后崖,下面的峭壁就是狮鹫骑士团的窝,哦,他们自己叫鹰巢。他们养的这些牲口很吵,特别是安静的晚上,就像是我老家的屠宰场……” …… 良岩一边走走停停,一边听侍卫介绍,他也不好意思占用侍卫太多时间,半个多小时后,就用块没拆包装的火腿肠谢过侍卫,回到候见室。 走的时候,候见室里只有艾文一人,并没有其他人。回来的时候,见室居然已经人满为患,自己被都挡在候见室门口进不去。 都是清一色的年轻人和小孩,高矮胖瘦不一,他们有的是战职者打扮,穿着各式铠甲,腰间挂着长剑,均制作精良,还有好几个穿着法师袍的,一样年龄不大。 看起来他们相互都认识,三五成群在一起交谈,还有几个年龄稍大点的正在跟艾文谈话,穿着打扮跟艾文差不多,应该也是雪漫骑士身份。 艾文见到良岩被挡在门口,就走过来招呼他,但是跟艾文谈话的那几个骑士却没有跟过来。 “怎么这么多人?公爵每天都这么忙么?”良岩跟艾文走到一边的角落,小声问。 “那倒不是很清楚,不过今天这些来觐见公爵大人的,身份都差不多,都是为了一件事。” “哦?”良岩挺诧异。 “这些人都是原双月佣兵团成员的子弟,今天来是为了向公爵大人请战的,为阿米拉和阿恩殿下的父亲艾斯佛陀,也就他们父辈的老团长复仇。” “噢……就这些孩子?”眼前这二十多个年轻人,年龄最大的那几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左右,最小的看起来像个刚开学的初中生,其他多数的都在十五六、十七八岁之间。 “呵呵,阁下可别小看了他们。今天来的这些孩子都是各个家族里的长子,将来都要继承父辈的爵位的,至少是男爵。而且这些孩子都是雪漫学院的精英,跟我说话的那三位,已经从学院毕业,各项成绩都不错,现在已经跟我一样,正式的雪漫骑士身份。” 原来是一帮青年才俊,良岩不再言语。 对于没经历过战争的人来说,战争是甜蜜的。 良岩不知道这些半大孩子有没有真刀实枪的战场上博过命,他绝不喜欢战争,甚至连普通的争执吵架都不喜欢,但也没必要对这些半大孩子的请战行动表示异议,毕竟他们的行为,在这个世界里,很可能代表着的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主流态度。 二人没再进候见室,在大门内侧站定,就这么等着。 良岩还是没闲着,继续打量着附近的装饰,有一嘴没一嘴的问着艾文,在墙上的花纹雕刻都是什么意思,有没有传说故事之类的。 四点半了,良岩看了下时间,正在琢磨着应该差不多得被召见了吧,怎么也得先说几句话,寒暄一下,然后再坐下吃饭。不过看了下对面候见室的一帮人,嗯,估计还有的等。 就在这时,宫门大开,几名侍卫护卫着一年轻人走进来。 他内穿洁白的丝质长摆衬衫,外着一套雕工繁复的,上了磁釉的银白胸甲,胸前蚀刻着一个白色的马头,闪亮的金线和吊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脚蹬漆黑高筒皮靴,双肩垂系着一件大红天鹅绒披风,手扶一把象牙把手的骑士长剑。 高大英俊,体格健壮,一头漂亮的金发,闪亮的碧眼外加冷峻的脸庞。 呵!这人简直拥有童话故事里白马王子的每一项优点。 要不是接下来他说的一句话,把这个美好形象生生的给毁了,良岩还真以为这就这人就是传说的霸王之气附身。 这人本来是径直往大殿里去的,经过良岩身旁的时候,停了下来,上下打量了良岩几眼,鼻子里哼了一声,说:“又是一个无所事事来拍我父亲马屁的家伙,干得好!” 第六十二章 召见 “又是一个无所事事来拍我父亲马屁的家伙,干得好!” 良岩听到这话挺纳闷,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虽然跟周围的人的打扮比起来,有点“非主流”,但是也没听说过有专门的马屁精的装束啊,你怎么就看出来了,你谁啊? “大殿下!”正当良岩郁闷不已的时候,艾文却猛地挺身捶胸,对着来人行礼。 不光是艾文对此人行礼,在旁边候见室的二十几号人全跑出来,那些穿着铠甲的小子,更是把胸膛捶的“嘡嘡”响,都称呼此人为“大殿下”。 这个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出头的“大殿下”见众人围过来向他行礼,没有什么大动作,只是向着周围略一点头,很是威严的“嗯”了一声,带着自己的侍从继续往大殿走去。 “大殿下?”良岩看此人走远,歪头看着艾文问道。 艾文没马上回答,先把良岩拉到更远的角落里,才小声开口:“阁下别介意,这位是巴尔古夫公爵的大公子,他从很小就这样了,基本上对谁都不客气。” 见良岩还是不爽,于是继续说:“据说是因为十几年前,公爵大夫人病死时受到了刺激,以至于性格有些偏激,他一直认为是有人害死了他母亲,看谁都是凶手。还有人说前几年他甚至怀疑是公爵大人害死他母亲,差点给公爵大人下了毒,还好五年前龙裔英雄罗兰德阁下来龙宵宫商谈判时,发现大殿下可能是被一个邪恶的魔神——低语女神梅发拉的蛊惑,于是出手驱逐了那个魔神,这几年大殿下已经好多了。” 好多了还这个吊样?可以想象前几年这孩子有多么讨喜了!这一家子都是什么呀,小舅子那个尿性,亲儿子这个熊样,不知道“八姑父”是个什么鸟人! 良岩虽然恶意满满的瞎想,可也没怎么往心里去:我是来见阿米拉的,其他人全都是王八蛋也不关我的事! 于是良岩转身倒背着手,继续看墙。 二十多个青年才俊也陆续转身回候见室,但是他们开始注意到良岩,于是有些谈话内容就牵扯上良岩。而良岩因为体质改造,五感敏感度大幅度提升,他们的谈话内容,一点不漏的被良岩听了正着。 “嗨嗨,看那边,看见那个黑头发的了么?” “嗯?跟艾文骑士一块的那个?看见了,怎么了?” “哼哼,据说就是他和艾文骑士在望溪堡干掉了整整一队狼骑兵,还有两个死灵法师学徒!” “什么什么?就他?就那个小身板?不信不信!要说艾文骑士自己干的话,我相信,他毕竟是雪漫学院实力榜上的人物。” “我也不信,可战报上就这么说的,我父亲亲自记录统计的这事。还有,我们魔法分部的好几个老师还亲自去了,说是也要验证那天是不是用了火盐。” “啊啊,我也听说了,这家伙之前在溪木镇南边还一个人干掉了一头风狼!” 说着说着,二十多个人的三四个谈话圈子逐渐合并成一个大圈,乱哄哄的都插嘴。 “吹牛吧,风狼是《泰姆瑞尔魔物志》上都有记载的大型魔兽,居然被他这样的干掉?骗尸鬼呢!” “哎哎,不信拉倒,我家的管家上午刚从溪木镇那边拉木材回来,他说他亲眼见到那头风狼的尸骸了,已经扒皮抽筋,准备做成各式皮货。有好几家商人要高价求购,结果人家皮匠不卖,说这是属于那个人的,就是他杀死了风狼。” “是真的?嘿,怪了,这人一看就不是个战职者,而且一点魔法波动也没有,那是怎么办到的?” “我到听说他手里有把大师级的武器……” “可拉倒吧,他要是有大师级的武器,怎么不背在身上?你看他身上哪里像有什么好武器的样子!” “爱信不信,你们知道么,听说他就用那把武器把白狮家族的一个少爷给吓得连夜从溪木镇跑了,这事就发生在溪木镇的蜜酒节上,几百人目睹的,这个总归不是假的吧。” “这么一说,今天上午的事就是真的了?” “什么事?” “我家好几个仆人今天上午正好去下城区采买,他们回来说,有两个人把狮鹫骑士团的人给揍下来三个,而且揍的骑士和狮鹫都在地上爬不起来,最后还是狮鹫骑士团的魔法师去了才治好了,你们说会不会是艾文和这个家伙干的?” “……” 二十多个人齐刷刷的看向远处墙角的良岩和艾文,把艾文看了个愣怔,看的良岩感觉后背直发毛。 “……没谱了吧,我还是不信,这么多年,没听说有谁敢跟狮鹫骑士团这么干的!”某个人收回目光,呱唧咽了口口水。 “我补充一个,”一个一直冷眼旁观的高个子突然开口,“就今天正午,这人把盖尔城门官给打的尿了裤子,狼狈逃窜。” “谁谁?盖尔城门官?盖尔侯爵?” “还能有谁!” “哄”一下,二十几个人乱套了。这才是大手笔!居然把巴尔古夫公爵的亲妻弟给打的这么惨? 这人不是个英雄,绝对是个彪子!这些人给良岩下了定义。 谁不知道,是个人就能把盖尔侯爵打出屎来,但这么多年来谁动手来着?好家伙,你一来就下手了,公爵的面子哪里摆去? 就这三四天,连续得罪了天际省几乎最有影响力的境外势力白狮家族,得罪了雪漫最强的战斗力量狮鹫骑士团,得罪了雪漫的最高领导人,作的一手好死! “也不一定……这人也算是救了阿米拉殿下和阿恩殿下,大功一件呢。” “哎哎,对了,胖子你过来!”一提到阿米拉,突然就歪楼了,“你不是说你见过阿米拉殿下么?” 被点名的是一个穿学徒法师袍的小胖子。 “是啊,前天我来龙宵宫给法仁加院长送书,正好遇到阿米拉殿下和阿恩殿下被公爵大人迎进龙宵宫,我在大殿旁看到的。” “那你说,阿米拉殿下是不是真的,嗯,真的,长得,呃,你知道,啊,是不是?”说话这家伙长得猥琐,说话也猥琐,不过他戳中了众人心中共同的兴趣点。 良岩不由自主的也转过身来,他想知道阿米拉的任何一点近况。 “哎——,嗯——,啊——”小胖子一副回想的样子,就是说不出点真东西来。 “你是猪啊!几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才是猪!你全家都是猪!我不得先想一下么,我不得先组织下句子么?不想听一边去!真不想跟你们这些家伙聊天,粗俗!” “那你倒是说呀,大魔法师!”有人耐不住了。 “咳咳,”小胖子清了清嗓子,“那天我刚从法仁加院长房间出来,正好看到阿米拉殿下掀开斗篷,呼——太美了。” “她一身紫色长裙,身材高挑,貌似比你还高,”小胖子指着比自己还高半头的猥琐男,“亮金色的长发几乎齐腰,翠绿的眼睛似乎比大殿门口的水池还要亮,感觉轻易就能把你的心魄吸进里面。” “她的优雅高贵,举手投足间都流动着端庄典雅和超凡脱俗的气质,难道这就是高精灵皇族多少代精华的沉淀?” “她简直就是所有女性的典范,是所有男人心中的女人,完美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了她而诞生!” …… 周围众人包括小胖子,都沉浸在畅想当中。 倒是急的良岩直挠耳朵,你倒是说点干的呀,阿米拉到底怎么样了。 “你小子最近不学魔法,改学诗歌了么?干脆去孤独城的游吟诗人学院算了!”有人缓过神来,“然后呢?” “然后?还有什么然后?然后我就被法仁加院长踢出来了啊。” “切~谁知道你说的天花乱坠的,是不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等下公爵大人召见,你们不会自己看啊!” “什么?你说阿米拉殿下也会出现?” “你这个都不知道,来干什么来了?”小胖子一脸的鄙视那个问话的。 似乎多数人都不知道,二十多道目光集中到小胖子身上。 小胖子很享受这种受关注的感觉,斜晃着脑袋的样子在良岩看来,似乎下一句话应该会说“元芳,你怎么看?” “公爵大人今天晚上要举行宴会,阿米拉殿下当然会出席了!”小胖子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不是家宴么?“八姑父”的家人也忒多了点吧?不过,听这些小子的言谈,他们也不像是家人,而且艾文之前也说了,这些小子是“八姑父”手下的子弟。 这是什么情况?朝令夕改呀! “八姑父”此人不着调!良岩又给巴尔古夫公爵下了个定义,然后又转身回去继续看墙。 “我怎么不知道?我父亲只告诉我,让我来龙宵宫向公爵大人请战。诶?对了,我都忘了,你小子的家跟龙宵宫侍卫长阿穆伦叔叔家挨着呀,你父亲什么都能打听出来!你还知道什么,快说!” 好几个人围过来,眼看就要卡小胖子的脖子。 小胖子双手一呼啦,把几个人推开,又清了清嗓子,一指良岩继续说:“嗯,你们刚才说的关于那个人的事,都是真的,那人名字叫娘,诶,不是,是良岩,这名字真怪。他是外地来的一个商人,很可能跟龙裔英雄罗兰德阁下是同一个地方来的。” “而且,我还知道,公爵大人今天举行宴会,主要是为了答谢良岩对阿米拉殿下和阿恩殿下的搭救之恩。” “就这些,没了。” “真没了?” “嗯,没了,要非得说有的话,那就是,就你们这些货,给阿米拉殿下提鞋也不够格!别瞎想啦!”小胖子一个霰弹炮打了一片。 “呀嘿!胖子!你小子小时候跟我们后面都没人理你,这入了魔法学院,就长本事了?我们不够格,你就够了?” 几个人上前就把小胖子夹起来,几下就把他的法师袍给扯的乱七八糟,大白肚子都露出来了,乱哄哄的闹成一团。 —— 巴尔古夫公爵这边已经过完了酒瘾,重新坐到大殿的领主椅上,手里拿着一张羊皮纸,正在跟自己大儿子说话。 “父亲,要求统一驱逐非天际省户籍的虎人的照会,已经发往八大领地。另外,发往艾尔斯维尔要求他们交还所有双月骑士团成员以及阵亡者遗体的外交照会,已经发到所有前往艾尔斯维尔的所有的商队手里,这些商队最快也要一个半月后才能到到艾尔斯维尔行省,是不是有些慢?” “暂时也只能这样了,我的公爵身份还不能代表整个天际省向艾尔斯维尔宣战,而且我们的军队不光数量不足,而且没办法轻易通过其他领地到达艾尔斯维尔。” 做信使送外交照会这种层次的工作,并不需要公爵的儿子亲自出马,但是奈吉尔非要去做,似乎他对有关于阿米拉的事,过分上心了点。 巴尔古夫公爵虽然并不很高兴,但也不想泼他冷水,他说:“干得不错。你通知阿米拉和阿恩,还有你母亲,妹妹和弟弟,半小时后大大殿用餐,别忘了叫上你舅舅。” “我知道了,父亲。”奈吉尔一脸兴奋。 “去吧。” 看着儿子走到后殿,巴尔古夫公爵捏着眼角,把手中的羊皮纸递给站在旁边的总管普罗万图斯爵士说:“这帮混蛋,自己不来,改让自己孩子来了!” 这是侍卫递上来的一份觐见名单表,上面列着这会儿在候见室的那二十多个青少年的名字和出身。 “霍隆格纳,你也看看。”巴尔古夫公爵示意总管把名单递给另一旁站着的一个光头麻花胡子,身背巨剑的壮汉。 这个巨汉叫霍隆格纳,巴尔古夫公爵的堂弟,双月佣兵佣兵团的核心人物之一,现任雪漫第三卫队队长。 第一卫队就是龙宵宫侍卫队,由阿穆伦掌管。 第二卫队是雪漫城卫队,由凯尤斯掌管,负责整个雪漫城下城区和外城区的安保警戒工作,相当于警察。 第三卫队才是真正的雪漫领地的军事力量,这支卫队集中了雪漫领地绝大多数的军队,散布在雪漫各个军事要塞中,也是骑士艾文效力的部队。 “小孩子瞎闹而已,我看个什么劲?”霍隆格纳一摆手。 “殿下,见还是不见?”总管躬身问道。 “见。要是把这帮小子赶回去,那帮混蛋们不到半夜就能到齐了!让他们一起进来!”; 第六十三章 觐见 侍卫从大殿下来宣见的时候,候见室还在闹。 “放下来!把法师袍还给我!” “你不是挺能耐么?用魔法呀大师,那招叫什么来着?啊对,隔空取物!来试试,来呀来呀……” 小胖子已经被剥的半裸,几个穿铠甲的少年围着他,把他的学徒法师袍扔来扔去就是不给他,其他的少年有的大声嬉笑起哄,有的旁观不语。 身材五短的小胖子,踮着脚来回的蹦跶,就是够不着,终于怒气值爆满,发了大招:“你们再不给我,我让我父亲打死你们!” “哇!终于出绝招啦!好怕呀,从小就是这招,让我想想啊,这些年我们几个得被你父亲打死不下一百次了吧?啊哈哈哈……” 无奈众人已对他的大招免疫了,没起到任何作用不说,反倒是让更多的人加入嘲笑他的行列。 良岩在一边听得直摇头,这小胖子比良岩小时候被人欺负的还惨。 良岩小时候被人欺负,不论坏小子们怎么使坏,良岩都不接茬,装木头装聋子,坏小子们欺负他几次后就没兴趣了,反而不会经常被骚扰羞辱。 这小胖子平时就在群体里处于“下等”阶级,不被认可还渴望被认可,被排挤了还想再套套近乎,任何一点“提升”威望的机会都不放过,任何一点被人瞧不起的事情都纠结不已。 可是自己能力不突出,没法反击,于是就让群体里那些希望能“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家伙当了台阶。 每次一有机会,他就会被这些家伙羞辱耍弄,而他却无可奈何。这样他在群体里的等级,随着他的努力,反倒是越来越低。 良岩很清楚小胖子的错误犯在哪里,也知道该怎么纠正,但是他不想去掺和,成不成活雷锋不好说,还可能惹事上身变成圣母婊。 这几天的烂事太多了。 “够了!”少年群中有个年龄稍大的,见到从大殿中走出一名侍卫,于是开口喝止几个闹哄哄的家伙,“把法师袍还给他。在龙宵宫吵吵闹闹,像什么样子!” 这是一个“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高阶应用者,早不制止晚不制止,有人来了才出来装相。 那名龙宵宫侍卫并未走到候见室,他在大殿出来的台阶上停下,左右看了下,大声宣布:“宣众人觐见!” 二十多个青年才俊听到侍卫的话,立即开始三三两两的简单列队,从大殿门口开始往里走。 而且没人在乎良岩这个“主宾”,他们都抢在前面去了,那小胖子不出意外的被独自挤到最后。 宣众人觐见?那就是一起进去了? 良岩和艾文整理一下装束,没跟这些小孩子抢,拉开距离吊在后面走进大殿去。 一行人安静的走着,似乎都很紧张,就连艾文也板着脸,生怕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只有“没见过世面的外乡人”良岩,傻呵呵的一点也不在乎,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脑袋往四处转来转去,心里还有个调子在哼哼着:“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原来每块砖头都不简单……”。 进了大殿,走二十来级石阶,大殿给良岩的第一感觉,就是高。几十根巨型圆木柱,外加六组拱形木梁架起的屋顶足有三十多米。再就是宽敞,大殿长得有近百米,宽也得六七十米的样子,足有一个室内篮球场的大小。 殿内看不到窗子,头顶上数组巨大圆形烛台,把大殿照的光亮的像白昼。现在是夏天,可大殿内一点也不热,这大概是龙宵宫地下的泉水的作用。而且也不潮湿,因为大殿中央有一堆燃烧的正旺的篝火,而且篝火不光可以驱散湿气,火焰催动的气流还可以将大殿内的污浊空气带走。 巴尔古夫公爵就在这堆篝火的正对面坐着,左边永远站着他的贴身侍卫,黑精灵伊瑞莱斯,右侧几步远就是光头总管普罗万图斯爵士,在远一点是公爵的堂弟,雪漫第三卫队队长霍隆格纳,身背大剑,像一尊雕像一般一动不动。 一行二十多个青少年,从篝火两旁依次走到巴尔古夫公爵面前四五米远的地方,再近了,黑精灵伊瑞莱斯不允许。 良岩和艾文也在人群后面,两个人都是一米八的个头,居然在这帮小孩的后面一点也不显。良岩也不打算挤到前面显眼,阿米拉和阿恩又不在,看看啥情况再说吧,他又把注意力集中到大殿内的装潢摆设上了。 艾文谨守贵族礼节,公爵没提到他,他就不出声,只是站在良岩旁边,行注目礼。 “免了吧!”巴尔古夫公爵见这帮孩子要给他行单膝跪礼,一摆手让他们无需行礼。 要是那些野心勃勃的贵族和那些无能贪婪的官僚的话,他倒是乐意让他们跪一下,这些老兄弟的孩子就没必要了。 “说吧,今天来这里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么?” “公爵大人,”为首一个穿铠甲的青年一锤胸甲,“我们都是应父亲之,哦不,是我们自愿来向您请求出战。” “哦?”公爵“似乎不解”。 “公爵大人,是这样的。前天我们在学满学院听到龙宵宫传来的消息,消息上说,原双月佣兵团,现帝国双月骑士团大团长艾斯佛陀伯父,在对战艾尔斯维尔行省的虎人时,遭奸人所害,甚至可能殒命,而且团内其他长辈也可能损伤殆尽……” “……学院所有同学均气愤不已,共同推举我们前来龙宵宫向您表示我们的决心……” “……我们在学院内均已学有所成,随时为雪漫效力,为伯父报仇,为公爵大人效死!” “为公爵大人效死!”众人一起呼喊。 “嗯,不错,好一群朝气蓬勃的青年人哪!”公爵一副感慨的的样子,“不过,打仗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这些老头子吧,我们还不至于老的拿不动长剑,你们的主要任务还是要在学满学院把学业学好。” “可是,我们已经……”接话茬的是之前跟艾文谈话的三个正式骑士中的一个。 “可是什么?哦对了,你已经是骑士了,嗯不错,我记得你的名字叫拉斯,对吧?” “对,公爵大人。” “那我想问你,战狂家的那个小姑娘,还欺负你么?”公爵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这名叫拉斯的骑士的脸唰一下就变得通红,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其他人听到这个也都嘿嘿笑,艾文也面露笑容。 啥意思?良岩听不懂,艾文简单的给他解释了几句。 这事说起来挺简单,在雪漫也算是一个挺有名的故事。 拉斯骑士全面叫拉斯·战狂,他的家族是雪漫领地最有权势和财力的家族,他父亲年轻时加入了双月佣兵团。拉斯小时候经常被同属战狂家族的一个叫布莱斯的小姑娘欺负,被打的在雪漫城到处逃窜,去了雪漫学院后也没消停,后来还是凑巧遇到龙裔英雄罗兰德,求他出面训斥了小姑娘一次,拉斯从此才过上了安生的日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追赶时间太久了,拉斯居然练出一身潜行和长途奔跑的技能,在随后的对战龙族和死灵大军的战斗中,多次在被包围中送出重要军事消息,从险境中救过很多军队,于是他跟艾文一样,被火线提拔,以十四岁的年龄被册封为骑士。 他是双月佣兵团老成员的子弟里,最早成为骑士的,而且是功勋骑士,属于最受尊敬的那种骑士。 不过,拉斯还是经常被人调侃,被称为“被小姑娘赶出来的骑士”,他没想到今天公爵大人也会跟他提起这事,搞得手足无措。 “啊,波文!是你吗?为什么站在后面,到前面来,对,过来过来。”公爵招手让被挡在最后面的小胖子到前面去。 小胖子听到公爵大人居然叫他的名字,把他喜的不行,他赶紧挤到最前面,左手扶右肩,对着公爵行了个法师礼。 “看哪,看哪,你们都看看,霍隆格纳你看哪,”公爵示意大家都来看小胖子,“谁能想到,那个整天跟你摔跤比力气的野蛮家伙,居然生了个魔法师儿子!” “是呀,巨手那小子好运气!不过,波文小子,你确定你不是你老爹的私生子?”霍隆格纳一脸促狭的笑意。 “不是不是,我是我母亲生的,没错。”小胖子波文急忙摆手。 “谁不是自己母亲生的……”人群中出来这么一句,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别笑了,让巨手知道了,小心你们老爹也会被揍个半死。”公爵笑几声后,制止大家。 看来波文那句“我让我父亲打死你们”确实不是虚话。 “说正经的,波文,还有你们几个,”公爵又点了另外几个穿学徒法师袍的,“这几天就该是魔法学院的学徒晋升考试了吧?” “是的,公爵大人,明后天就要看是第一轮测试,测试魔法感知力。”小胖子波文回答道。 “好,好好表现,不要堕了你父亲的名头,你们几个也是!” 良岩看着巴尔古夫公爵一本正经的当着慈祥的父辈,他不大清楚“八姑父”为什么要把话题岔开,但是他肯定“八姑父”这是在打太极。 同时,良岩也很可怜现在有点得意忘形的小胖子,他很可能会因为“八姑父”的青眼有加,而被几个坏小子重点照顾一番。 巴尔古夫公爵接下来几乎是挨着问了这二十几个才俊的学业和生活,想起什么来问什么,就是不往“正题”上拉。 这些十几二十岁的小鲜肉们被老油条拽着云里雾里,天南地北的神侃一通,早就忘了干嘛来了,光为了应付公爵大人的提问而费神劳力。 这一圈太极拳打下来,良岩一看表,近四十分钟过去,马上五点半了。 这时候公爵停下来,跟总管一碰头,又说:“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你们今天都不要回家吃晚餐,都在我这里吃。我还有两位重要的客人,你们一起见见。” 说完,巴尔古夫公爵让侍卫们安排众人依次在大殿篝火两旁的长桌后坐下,然后就“发现”良岩和艾文很突兀的站在那里。 顿了一下,巴尔古夫公爵开口:“艾文骑士,良岩先生,请上前来。” 二人依言上前,艾文也想单膝跪下行礼,照样被公爵拦下。而良贱民根本就不懂怎么给贵族行礼,见“八姑父”也没有起身握手的意思,于是他就这么站着打量着面前的“八姑父”。 这人真高,虽然是在几级台阶上,而且还是坐着,依然能看得出巴尔古夫公爵的体格确实高大,旁边站着的黑脸女人居然比他坐着高不了多少。 巴尔古夫公爵一头金发,大国字脸,五六十的年纪还是一脸英气。他斜靠在领主椅靠背上,右手扶着旁边竖着的一把长剑的剑把,双目炯炯有神的也看着良岩。 半晌,公爵一笑,对一边的侍卫说了句:“去请夫人和孩子们都出来用餐。”(看在我每章都是四千字大章的份上。。。。来个收藏和推荐什么的呗。); 第六十四章 用餐 “良岩先生,事出突然,仓促请你上殿,请不要介意。”巴尔古夫公爵两手向两侧微微一摊,暗指是这帮小子打乱了节奏。 良岩根本没注意,也真的不在乎,现在他就等着盼着阿米拉出现,注意力全在在后面的大殿后面的转角处呢,于是他顺口接茬说:“我不介意。” 放肆!太放肆了!下面已经坐好了的二十多个青年才俊都有点怒。 哪有这么跟公爵说话?! 标准的回应,应该是你这贱民马上跪下口称“不敢”,“惶恐”等等,你居然来了句“你不介意”?你当公爵大人是你亲大爷呢? 婶婶能忍,叔叔不可忍! 他们的叔叔巴尔古夫公爵还就真“忍”了。 “那就好,”公爵轻笑一下,转头先对着艾文说:“艾文,手下兄弟还好吧?” “回公爵大人,幸亏圣灵庇佑,也幸亏良岩阁下的神奇医术,我手下弟兄,除了两名被袭击后殒命,其他人均存活下来,不几日就会回到队上,请您放心。” “嗯,看来望溪堡一战,确实凶险哪。” “回公爵大人,刚开始确实凶险,当时属下都已经绝望了。可是良岩阁下一出手,属下与手下弟兄几乎没有费多大力气,就把那些混蛋全宰了。” “哈哈,好,痛快。对了,我记得你在你那一届骑士学院毕业的见习骑士中,剑术、骑术和狩猎都第一,是吧?” “是的,公爵大人。” “嗯,那就没错了。霍隆格纳,”巴尔古夫公爵转头对着堂弟说,“你那里还有更好的位置么?” “有!这样的好汉在我这里永远有更好的位置!嗯,五年前被火龙毁掉的西部哨塔,十天前刚修整扩建完毕,现在还缺一个百夫长!怎么样?” 霍隆格纳刚说完,艾文就激动的嘴唇直哆嗦。 艾文之前是个巡逻队队长,这是最低级的军官职位,由骑士或者白身担任,最多只能带领几十人,而且这个单位只能附属到某个百夫长名下受节制。 百夫长就不一样了。 百夫长至少需要骑士身份才能担任,最多能领军近千人,而且是独立领军,很多军事行动都可以自行安排支配,除了向卫队长霍隆格纳负责以外,跟卫队中其他军官至少是平起平坐。 最重要的是,雪漫军中的百夫长职位,实际多数由男爵担任,而男爵就是贵族的一份子了。虽然男爵是所有贵族等级中最低的一级,跟骑士一比的话,无论是身份话语权,还是财产领地,那绝对不是一个等级。 这就意味着,艾文如果在任上再立大功,那不出意外的话就会封男爵,从而进入真正的上等阶级的大门。艾文自从被艾瑞斯排挤出家族,独自奋斗这么多年,现在终于看到出头的希望了,怎么能不激动。 “正合适。”巴尔古夫公爵拍板。 霍隆格纳径直走到旁边的书写台上,写了一份手令,用戒指和蜡油封印好,交给艾文,并嘱咐:“今天晚上就可以从我的侍卫处领取你需要的所有用品器具,七天内上任即可,你手下的兄弟也一起带上随你安排,好好表现吧!” “以塔洛斯之名起誓,属下将会为雪漫奉献终生,为公爵大人的荣誉战斗致最后一刻……”艾文激动的几乎说不出话来,剩下的就光知道捶胸了。 下面的小子们也一片嘘唏之声,羡慕眼红的不得了,却没法妒忌。艾文是他们的老学长,在学校里就是骑士学院的学生的榜样之一,而且这次晋升也是人家真刀实枪干出来的。 艾文升官了,良岩很为他高兴,在大殿上也没法表示,只是冲着艾文竖了竖大拇指,然后继续斜眼盯着阿米拉可能出现的地方。 “公爵夫人到!”随着侍卫的一声唱腔,大殿后面有人出来了。 出来的是一个板着脸的老女人。 其实她也不很老,四十来岁的样子,就是良岩感觉她有点碍事,为什么不是阿米拉先出来? 见到公爵夫人出现,殿内所有坐着的人都站起来行礼:“公爵夫人!” 公爵夫人平静的走到公爵身边坐下,向众人点头示意,看到良岩站着毫无表示,低声哼了一下,偏过头去。 跟在公爵夫人后面的就是盖尔城门官,他缩手缩尾的藏在他姐姐身后,侍卫的一声“盖尔侯爵到!”还吓的他一哆嗦。 “公爵之女达格尼殿下到!” 一个十七八的女孩紧跟着出来,还不如她舅舅高,估计不到一米六五,而且是个胖墩,良岩目测她得有小二百斤的样子。她穿着的很华丽,一脸的趾高气昂,手里拿着一把羽毛扇半遮着脸,估计是想走起来摇曳一点,结果看起来却像是个肉球滚出来。 太催吐了,良岩想。 “公爵之子奈吉尔殿下到!” 刚才在大殿门口见过的大帅逼出来了,还是那身行头,还是那张脸,那臭臭的表情却不一样了,他侧身看着身后,一脸的温煦说:“阿米拉妹妹,阿恩,这边。” 随着奈吉尔的这句话,艾米拉牵着弟弟阿恩,轻盈的从拐角处走出来。 终于到了,良岩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强烈期盼,并且确实期盼到的感觉,比小时候在电视机前等大闹天宫开演的感觉还要强烈。 “谢谢大殿下。”阿米拉开口谢过“专业领路人”奈吉尔,目光直接向良岩看来。 底下的二十多个小子除了下巴骨还在咕噜作响之外,已经基本石化了。 阿米拉还是那样的端庄典雅,如玉般的脸颊上似乎镶嵌着两颗宛如星辰般闪亮的双眼,犹若出水芙蓉般清丽脱俗。 看到良岩后,阿米拉嘴角一翘,冲他笑了一下,让良岩的心脏一阵跳动过速。等良岩回过神来,艾米拉已经拉着阿恩走到公爵身旁施礼了,阿恩还回过头来冲着良岩做鬼脸。 小胖子波文也回过神来,还拍着旁边的一个家伙的肩膀,大拇指一指自己说:“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好像阿米拉的美丽跟他有什么关系似的。 “公爵次子佛若塔尔殿下到!” 一个穿着黄色祭祀袍的年轻人最后走出来。他的祭祀袍应该是真的,跟门外那个喷子推销员的那身不一样,不论是材质,还是做工都不在一个级别上,而且胸前还绣了一个紫色的吉娜莱丝圣灵的图案。 他没带兜帽,低着头走到公爵面前,叫了声“父亲”,然后就站到一边去,很低调的样子。 “好了,大家都到了,通知厨房,宴会可以开始了。”公爵对侍卫吩咐了一句,然后冲着阿米拉和阿恩说,“阿恩,阿米拉,过来靠着我坐。” 这会儿功夫,仆人们已经把大殿的长桌摆成了一个“冂”字型,公爵本人坐在“冂”字上面一横的中间,阿恩挨着公爵,坐在他左手旁,阿米拉坐在阿恩左手旁边。 公爵夫人坐在公爵右边,往右是胖墩达格尼,本来要让她坐在阿米拉左边,结果她就是不同意。 可能是怕她本来就是丑胖的形象,在阿米拉旁边显得更加突出了吧,良岩这样想。 再往右是盖尔侯爵,坐在这个比较高端的位子上让他很不自在,浑身长了虱子一般在座位上乱动,直到公爵夫人瞪了他一眼,才消停了不少。 大殿下奈吉尔没被安排到首桌上,这是公爵贴身护卫伊瑞莱斯的意思,自从几年前奈吉尔差点给公爵下了毒以后,伊瑞莱斯就禁止奈吉尔靠公爵太近,这么多年就一直没改过,今天照样不给面子。 奈吉尔也没办法,他本来想坐到右侧长桌的第一个位置,这里离阿米拉最近。结果一看伊瑞莱斯就站在那个角落上,血红的眼睛不时的到处扫视,他一掂量,就坐到了右侧长桌的第二位上,第一位是他堂叔霍隆格纳,第三位是光头总管。 二殿下佛若塔尔根本不用别人安排,自己在右侧也就是良岩那排长桌的某个不显眼的位置,随便就坐了下去,也没人表示异议,看来他就一直这样。 良岩和艾文被安排在了左侧长桌的最头上,艾文把第一个位置硬推给了良岩,就是奈吉尔惦记的那个今日最佳座位,离阿米拉最近的那个,于是良岩高兴的拉到了今天晚上的第一笔仇恨。 巴尔古夫公爵对座次的排序也没什么特别看法,这可能是跟诺德人粗犷的民族特性有关。他看大家都坐好了,就开口问良岩:“良岩先生喜欢喝点什么酒?” “啤——哦,麦芽酒就可以。”良岩回答。 “嗤~”下面好几个小子都笑出声来,麦芽酒那是农夫穷鬼才喝的东西,你跑公爵这里来要几个铜虎一桶的麦芽酒?想喝龙宵宫也得有啊! “麦芽酒啊,这个还真没有。不如喝点诺德蜜酒?我的酒窖里有黑荆棘酒庄的和蜂蜜酒地酒庄出的好几种蜜酒,口味都不错!” “蜜酒还是不要了吧,没有麦芽酒的话,葡萄酒也行啊。”良大实在问一句答一句,真不把公爵当干部,一点也不知道委婉谦逊。 “葡萄酒?酒窖里也有不少啊,”公爵转身吩咐仆人,“把独孤城送来的秘酒搬两桶上来,别搬错了,火牌葡萄酒夏天不能喝!” “那好,谢谢殿下。”良岩谢过公爵后,跟阿恩挤了挤眼睛,丝毫没有在地方最高领导人家里做客的觉悟。 这贱民毛病真多!公爵给什么就喝什么呗,客气一句你还拿起架子来了!下面小子们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闲聊几句的功夫,厨房的仆人们已经开始上菜了。 龙宵宫的菜色并不像地球的餐馆,甚至不像外面的酒馆那样有固定菜单,想吃什么点什么。 具艾文讲,龙宵宫的日常食物除了每日的采买之外,侍卫处还有狩猎队,专门负责每日打猎,给龙宵宫提供新鲜的野味,打到什么猎物就吃什么猎物。 今天大概是端了一家子野猪,除了长桌中间的篝火上架了两头野猪在烤以外,还有不少烤好的小野猪被端上了长桌,良岩和艾文面前就放了一头小野猪,用木炭烤的焦黄焦黄的,还滋滋冒油。 另外还有几只大鸟,问了下送菜的仆人,仆人说,这是天鹅,这个季节就这种鸟肉多。 好吧,咱也吃一回天鹅肉,良岩也不打算当圣母婊,谈什么动物保护主义。 随着主菜端上来的的是盐碗。 这个世界几乎所有的菜品在烹调时都不会提前放盐,都是上桌之后,由食用者自行添加。 良岩盯着面前的盐碗有点意外,碗里的盐跟他在雪漫其他地方见到的粗盐看起来不同。 这些盐呈白色粉末状,乍一看还以为是地球来的精盐,等他捏了一撮仔细一看,原来是粗颗粒的盐是手工研磨成的粉末状,虽然比精盐的颗粒还要细小,品质依然达不到地球精盐的水准。 良岩摇摇头放心的把手中的盐粉撒回碗里。 巴尔古夫公爵从盐碗端上来以后,就一直在注意良岩,看到良岩的动作后,刚要开口,就听到有人大声问:“良岩,你没吃过这么好的盐吧?” (看的愉快了就来个收藏推荐啥的呗) 第六十五章 禁售 说话的是公爵大儿子奈吉尔。 这家伙本来就看谁也不顺眼,看到良岩坐的离阿米拉最近,就更不顺眼了。而且他这几天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阿米拉,就没见过她笑几次,现在倒好,阿米拉脸上的笑容就没收过,全是冲着良岩去的。 奈吉尔不爽到家了,人类本性里面“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劣根部分就暴出来。 良岩听奈吉尔这语气就知道来者不善,他虽然不擅长嘴炮,但该回应的还是要回应。按下艾文要替他分辩的动作,良岩平静的回答道:“从没吃过这种盐。” “哼,那还用说!那你知道这种盐是怎么来的么?” “不知道。”良岩也不抬头,盯着面前的烤天鹅琢磨着怎么下刀。整只烤天鹅盛放在一只大号的椭圆形银盘里,良岩还在烤天鹅的旁边看到一些剥好的葱白,烤熟的蒜瓣,以及一些像是香叶的叶子,艾文称之为“精灵耳”,说是一种调味料,良岩捏起一片,闻了闻,气味不算浓烈,比香叶差远了。 “哈,你当然不知道。”奈吉尔见父亲对他的发言并不表示反对,而且大殿里的多数人都在看着他,似乎在等他的下文,于是他就继续说,“这是白狮家族的三少爷专门送来的特等盐。据他介绍,这些盐是他们从普通的盐中筛选三四次,把成色最好的那些单独取出来,然后精心研磨而成。这种盐只有在赛洛迪尔的皇宫中和白狮家族内才会见到,在外面,有钱也买不到!不过从现在开始,白狮家族的三少爷把这种盐供应整个龙宵宫,而且为了他跟我的友情,这些盐都是免费的!” 良岩抬了下头,看着奈吉尔那得意忘形的样子,心想:为了千八百块钱还不到一个金币的东西,也值得高兴成这样,真贱!口中无奈的应道:“噢。” “啊,我听说溪木镇前几天就出现了一种叫‘雪盐’的盐,说是这种盐像雪一样洁白,像细沙一样细腻均匀,毫无杂质,开始我还不相信,原来真的有这种东西呀!”有一个才俊看着面前的盐碗,做恍然大悟状。 “什么?居然有人把这种盐走私到天际省来了?父亲,”奈吉尔很诧异,然后非常愤慨的对着公爵大声说,“我们必须查出是谁干的,不能让这种走私行为继续,否则白狮家族生意,破坏他们跟龙宵宫的关系!” “这个明天再说。”公爵一摆手,并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 “是的,父亲。”奈吉尔心中打算着,明天亲自从父亲那里领命去查处此事,办成了的话,肯定会在白狮家族三少爷肯特那里非常有面子。 良岩有点错愕,你还没听出个四五六呢,就断定这是走私? 奈吉尔还是不肯放过良岩,他又开口说:“良岩你也是刚从溪木镇过来,那些盐不会是你卖出去的吧?” “自己的盐也不能卖么?” “哼,不能。” “为什么?”这是什么破规矩? “你不知道?哈,你居然不知道?”奈吉尔一脸的嬉笑,又转头对着旁边的才俊们说,“他居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卖盐,哈哈!” 一帮小子轰然大笑,笑的良岩莫名其妙。 奈吉尔笑够了,看良岩还在等他说话,于是很满足的说:“你自己的盐?嘿!先不说你能不能搞到盐了,你的身份就不允许!整个天际省所有的领地都不允许贵族以外的人做盐的生意,只能买不能卖,卖的话就会被砍头!这事连那些不识字的贱民都知道,如果你想更清楚的话,我可以送一本《诺德基本法典》给你看,当然,你首先得识字。啊对了,自封的贵族可没人承认噢,哈哈哈……” 奈吉尔说完,领着一帮小子笑的很嗨,他并不认为真的就是良岩在走私食盐,而是因为在阿米拉面前贬低良岩是个贱民而高兴。 卧槽?!还有这破规矩?居然立法了?本来白狮家族的食盐生意就是垄断型的,你们还立法保护他们? 活该你们吃这贵到屋顶的烂粗盐! 良岩头上一万头神兽狂奔而过。 艾文熟读《诺德基本法典》,也知道这条法规,但是他从未提起,因为艾文一直就认为良岩就是个真正的贵族,买卖食盐根本不是问题。 巴尔古夫公爵一阵恼怒,这孩子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条法规是最近二十年添加到《诺德基本法典》里的,当时还是巴尔古夫公爵亲自与其他领主签订,说起来也是无奈,这是为了打击走私食盐,被白狮家族逼着签的。 如果不签的话,食盐立即涨价限量,签了的话,一点好处也没有。但是起码表面上没坏处,因为一般的平民是没办法搞到足够影响到战略层面数量级的食盐的。 没想当良岩出现后,却要受到这条法规制约,因为良岩没有任何的官方证明,证明他泰姆瑞尔大陆任何一个领地承认的贵族。 如果是小量的购买食盐,找良岩私下里进行就可以了,官方大量的采购,就不能私下进行了,必须公开的操作。 一旦公开的购买良岩的食盐,就要破坏当时自己亲自定下的法律,而破坏《诺德基本法典》的行为,会被所有诺德人视为大逆不道,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允许。如果巴尔古公爵这么干了,那他离被拉下公爵宝座的时间就不远了。 公爵很怵头。 良岩更怵头! 食盐买卖看来是不能做了,上午的时候发现白酒、玻璃、镜子这三个买卖也不能做了,那还剩下啥? 针线轱辘算一个,艾文岳父做的肥皂算一个,其他的呢?调料?辣椒?十三香?能不能暴卖不好说,因为这些东西在天际省还是空白,得需要自己拓展市场。 良岩的心情跨擦跨擦的往下掉,大爷的,还以为马上就能回家了呢,看这样子,且等着吧! “不要提这些无关紧要的了,酒来了,都满上!”公爵把这个悲催的话题岔开,“良岩,这是孤独城出产的最著名的葡萄酒,这可不是普通的阿尔托葡萄酒可以比的,他们每年只给我送五桶,味道相当不错,尝一下看看怎么样。” 公爵吩咐仆人把一桶秘酒直接摆在良岩一侧,专门安排一个仆人负责给良岩倒酒。另外一桶则跟其他酒桶放在一起,供其他人自行饮用。 “公爵阁下您太客气了。”良岩侧身仆人递过来的大号牛角酒杯,一抬头正看看到拉米拉向他投来的关切的目光,就感觉心里的阴霾瞬间消散。 去他的食盐,去他的法规,去他的贵族,我需要在乎这个么?不卖食盐不就是来钱慢么?不就是在这里多呆几天么?那岂不是正好!那我就有更多机会再见到阿米拉啊,有什么不好的? 想到这里,良岩又愉快了好多,他向阿米拉微微点了下头,表示自己没事。 “宴会现在正式开始!来,大家共同举杯,敬九圣灵!”公爵举起手中酒杯。 “敬九圣灵!”殿内所有的人,除了阿恩不够年龄以外,都举起了手中酒杯,良岩也是。 咚咚咚一杯下肚。 “我提议,”艾文举起酒杯,“大家为了公爵殿下和公爵夫人的健康,共同举杯!” “对,为了公爵殿下和公爵夫人的健康!” 咚咚咚第二杯下肚。 “为了雪漫!” 咚咚咚第三杯下肚。 “塔洛斯在上!” “为了丰收!” “诺德万岁!” “龙宵宫永存!” …… 几乎所有可以用来祝酒的东西都被众人喊了一边,这喝酒的速度才慢了下来。 除了几公爵夫人和阿米拉浅尝辄止以外,连公爵还有那个胖墩女儿也是一杯接一杯的往下灌,良岩这边也一样,算算十几杯下去了,旁边的秘酒桶空了一半。 好歹能先沉一沉,先让我吃点菜么?看着这些爷们喝酒的间隙都在不停的往嘴里塞各种食物,这效率良岩就是学不来,总觉得头一杯还在嗓子眼里,下一句祝酒词已经喊完了,根本没工夫吃菜。 倒是没觉得难受,就是有点撑得慌,良岩看着满桌子的菜,一点胃口也没有,要是让华夏的红酒婊们知道他这么牛饮葡萄酒,还不骂翻了天! “良岩先生酒量不错呀,这孤独城出的秘酒,一般人喝几杯就能醉倒,你可是已经喝了十几杯了,哈哈,怪不得能把阿穆伦灌醉!”公爵看着良岩毫无醉意的样子感叹道。 听到这话,大殿里安静下来。在雪漫敢跟阿穆伦对着喝酒的人就没几个,居然有人能灌醉阿穆伦?不信还不行,这是公爵亲口说的,于是一家人都盯着良岩看。 “那倒没有,其实中午的时候,我跟艾文就看着阿穆伦爵士自己喝了,我们没喝多少。”良岩不善于酒后吹牛。 “噢——你们喝的是白酒?”公爵继续问。 “是的,我老家带来的。” “那良岩先生是不是打算在雪漫销售这种酒呢?据我所知,白酒的价格可是非常高的。” “不,听说裂谷城领地的黑荆棘商会已经开始销售白酒了,所以我不会在雪漫销售白酒。” “哦,为什么?你卖你的,跟他们什么关系?”公爵很奇怪。 “切,胆小鬼呗。”下面不知道谁突然冒了这么一句。 良岩回头扫了一眼,毫不在意的回答:“如果我销售这种酒的话,不论从品质、数量还是价格方面,都很可能会对黑荆棘商会的白酒销售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且我怀疑黑荆棘商里负责酿造白酒的人很可能是我的同乡,所以我决定还是不销售白酒,以免对我的同乡造成不好的影响。” “吹牛!”又有人冒了一句。 爱信不信,我没必要跟你们小孩较真,良岩这次连回头都没有。 “噢,原来是这样。”不管这些小子信不信,公爵是信了,这么高价的商品仅仅是因为为了照顾一个可能是同乡的人就放弃经营,这只能说明良岩手里有的是高利润的商品,人家根本不在乎,他再次岔开话题,“听说良岩先生要免费教大家养蜜蜂的技术?” (有个收藏和推荐什么的,是对笔者最大的鼓励) 第六十六章 阔论 “是的,有这个打算,就在蜂蜜酒地,十几天后,任何人都可以学。” “这可行么?听说裂谷城的黑荆棘商会名下有个金色光辉庄园的湖心岛上,可能有人会养殖蜜蜂,但是从来没人见到过,除此之外再没听说过有人能养殖蜜蜂。” “可行,其实也很简单。在我的家乡,养蜂的技术很普遍,并不是什么神秘的技术。” “对了,那个在黑荆棘商会养蜂的人,是不是也是你的同乡?” “很可能,而且可能就是酿造白酒的那个人。”良岩隐约觉得,跟郁金香一起逃出来的另外两块芯片,其中一块可能跟那个龙裔罗兰德一起,而另一块极有可能就在裂谷城。 “那你把养蜂技术教给所有人,难道就不会影响到你的同乡么?” “我觉得不会。仅看一点就知道了,蜂蜜这天际省基本上供不应求,不论产出多少蜂蜜,就算只做成蜜酒,我想都不够诺德人喝的。” “哈哈,这倒也是。那你可以自己开一个大或者好几个大的养蜂场,完全自己经营就可以,为什么非得要教给所有人,我是说,这里面的利润应该很大吧?”巴尔古夫公爵表示不解。 “这个嘛,跟钱没关系。在我的家乡,我们对待蜜蜂的态度似乎跟天际省这边不同。据我在蜂蜜酒地的了解,这边的蜂农完全不去养殖蜜蜂,仅仅是去野外寻找野生蜂巢或者只是用一块挖好洞的树干吸引蜂群,并且在採割蜂蜜的时候,要杀死整窝的蜜蜂。这太不人道……嗯,我是说这太残忍了,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蜜蜂从没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要想对待害虫一样对待它们?。在我的家乡,蜜蜂跟人类相处很和谐,一窝蜜蜂甚至会延续好多代蜂王,只要蜂王活着,那么这窝蜜蜂十几二十年一直在产蜜,并且不断的分群扩大,还有就是,它们对农业生产也有相当大的好处,可以说百利而无一害。所以,您说有什么理由不推广呢。” 当然,还有个理由良岩没说。那就是他一直认为自己会很快回地球,所以他着眼的生意都是来快钱的生意,这种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的产业,他认为还是不用去掺和了。 “按照良岩先生说的,那还真的需要推广一下。”巴尔古夫公爵捋了几下胡子,不住地点头。养蜂技术推广的好处他预见到两点,第一点首先能减少领地人员的伤亡;第二点能增加蜂蜜的供应量,增加民众的收入,从而提高税收总量。 “良岩先生教授养蜂技术的事,有需要我能帮助的地方么?” 良岩歪头稍微想了一下,回答道:“嗯,到时候希望能借您一些士兵帮助维持下秩序,最好能持有您的授权,这样的话,养蜂技术在民间推广的可信度会高一点,我授课的时候也能少费口舌,教授速度更快速。” “没问题,霍隆格纳,”公爵跟他的堂弟,雪漫第三卫队队长说,“你写份手令给良岩先生,用我的印章,授权他可以从你那里调动五十名以内的士兵,在良岩先生授课期间,这些士兵听命于他,并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没问题,这些士兵就近从西部哨塔调动即可,正好艾文也可以配合下。”霍隆格纳咽下一块烤猛犸象鼻,擦擦手起身去写了份手令,交给良岩收起来。 公爵有点兴奋的说:“良岩先生真是个无私的人,你一定是九圣灵的真正信徒!” “其实我是个无神论者,我不相信有什么神灵。” 良大实在说话从来就不知道打弯,他这一句话说完,下面的小子们就炸锅了。 “大胆!” “放肆!” “贱民找死!” “异教徒滚出去!” “你敢再说一遍,我保证打死你!” …… 良贱民你太过分了!你不就是帮助艾文骑士救了阿米拉和阿恩两位殿下么?公爵大人设宴款待你,还亲自陪着你小心的跟你聊天,这就够意思了,谁还真稀罕你的养蜂术咋滴?好家伙,你喝多了就敢胡说八道!居然否认九圣灵?! 一帮愤青和愤少眼看就要撸袖子上前收拾良岩。 巴尔古夫公爵一阵错愕,他没想到居然有人是无神论者,而公爵夫人和盖尔侯爵,还有奈吉尔看的心情好不快活,没有一个出声压制。 阿米拉也着急的看着良岩,她知道否认圣灵的存在这件事,在整个泰姆瑞尔大陆的圣灵信徒看来,都是件不可饶恕的事。 艾文也觉得良岩有点唐突了,他一阵自责,之前听良岩说过他是无神论者时,就应该提醒他注意。 良岩本人也被这些小子唬了一跳,不过他随即就反应过来了。 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识了风狼的魔法,各种奇异的生物和人种,自己也在守护之石和塔洛斯祭坛上得到了神奇的能量。对于这世界的人来说,这些事物就是圣灵的杰作,而对于科技世界来的良岩来说,他认为这些事物应该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即使现在解释不了,早晚也可以。 良岩看着这帮小子没个消停,于是他决定耍点嘴。 良岩向公爵略一点头,抬手向阿米拉虚按了一下,然后站起来,冲着这些愤怒的小子们大声说:“我听说,在雪漫领地信仰是自由的,有人信仰八圣灵,有人信仰九圣灵,有人信仰魔神,有人信仰巨龙,还有人崇拜母鸡,为什么就不能什么神灵都不信仰,什么图腾都不崇拜呢?” “你们听清楚了,我本人是无神论者,我确实不信仰神灵。” “我说我不信仰神灵,不代表我没有信仰。” “在我们家乡,很多人都是无神论者,也有很多人是有神论者,他们信仰各种各样的神灵,我们几乎所有的人都和谐相处,从不干涉其他人的信仰。” “而我的信仰就是我自己的双手,我自己的能力。” “我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努力,自己拼搏,自己奋斗得来的,当然了,还有我的父母给予的,这跟神灵可没有什么关系!” 良岩掏出一枚金币,往上一弹,然后接住。 “看,这是一枚金币,实实在在的一枚金币,我或许是个唯利是图的人,但是我的所有财产,我自己赚来的,不偷不抢,更不是圣灵给的!” “我的所有朋友,都是靠我自己努力得来的,这也不是圣灵给的!” “我是个商人,我就认眼前的东西,我就认实实在在的真东西。” “我认为,你可以赚钱,那就是有真东西,你可以养家,那就是有真东西,你可以给人带去快乐,那就是有真东西,你可以给人消除疾病,那就是有真东西!你可以保护弱者,那就是有真东西!” “空耍嘴不干实事,那就是没有真东西!你们从小到大倒是信仰不少,我请问诸位,你们可以拿出多少真东西?” “当然了,其实我认为九圣灵很不错,有教人向善的,有教人勇敢的,有教人诚实的,等等,每位圣灵都有让人神往的教义。” “但那不是我的信仰!” “关于教义之争,我不打算多说。你们信仰圣灵也好,信仰魔神也好,信仰其他的东西也好,我认为很好,那是你的追求,那是你的自由。” “我尊重你们的信仰,请你们也别干涉我的信仰!” 说完这些,良岩扫了这些哑口无言的小子们一眼,转身对阿米拉笑笑,一屁股坐下,再冲艾文点点头,端起面前的牛角杯,一饮而尽。 痛快!这辈子没说这么痛快过! 巴尔古夫公爵靠到椅子背上,盯着良岩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他说:“良岩先生虽然自称是个无神论者,但是不论是刚刚的这番言论,还是之前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你是个九圣灵教义的最佳实践者。” “击败死灵法师学徒,驱逐黑暗,这是生死之神阿凯的教义。” “在几次的战斗中展示的敏捷和勇气,这是空气之神吉娜莱丝和战神塔洛斯的教义。” “你深信用自己的勤劳和诚实来获得收入,这是商业之神泽尼萨尔的教义。” “救助受困的阿米拉和阿恩,还有众多士兵和商人,这是慈爱之神玛拉的教义。” “仅仅为了不影响可能是同乡之人的收入,而放弃大笔收入,更把可以带来大笔收入的养蜂技术无私贡献,这是怜悯之神丹斯纳尔的教义。” “刚才这段话中展现的智慧与逻辑,这是智慧之神尤里安诺斯的教义。” “这么多行动展示出如此强大的个人魅力,这是美神迪贝拉的教义。” “良岩先生要不是真正的九圣灵信徒,那整个泰姆瑞尔大陆就没几个人可以自称九圣灵信徒了。” 我有这么好么?不过是喝多了,没管住嘴而已,良岩脸有点红,硬着头皮说:“那可能是大多数人的灵魂中美好的东西都是相通的吧。” “嗯,这倒是一个有趣并且合适的说法。”巴尔古夫公爵心中突然有了个想法。 他拍了下额头,指着下面的小子们,说:“你们这些小家伙把我这个老家伙给吵糊涂了!” “今天本来是设宴感谢良岩先生的,感谢他在溪木镇给我的老兄弟拉格纳报了仇,让他的灵魂不至于游荡在荒野中,能够顺利的抵达松加德圣灵殿,更感谢他在望溪堡救下了我的侄女阿米拉和我的侄子阿恩,还有我十几名忠勇的部下。” “可是一直到现在,我居然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嗨!被你们这些小家伙吵得乱套了!” 一帮小子轰然起身,大声告罪。 “算了算了,无需在意,都坐下吧。”公爵摆摆手,忽然摸着阿恩的脑袋问他,“小阿恩,你说叔叔应该怎么奖励你的恩人哪?” 阿恩蓝宝石般的眼睛忽闪两下,忽然说:“让良岩阁下做骑士!” “哈哈,好!就听你的!”巴尔古夫公爵一阵高兴:我就是这么想的,这孩子跟大哥一样懂我! 不是贵族才能卖盐么?那行,就让良岩成为贵族好了。成为骑士就是成为贵族的先决条件,今天先把这事解决了! “阿文西,你来帮我写册封文书,功勋骑士的册封文书!”公爵叫总管过来。 “公爵!” “父亲!您不能——” 公爵夫人和奈吉尔同时出声,他们两个绝不愿意看到良岩受到任何礼遇,就不要说册封骑士了,骑士身份实际上跟奈吉尔现在的身份一样,虽然他是公爵继承人,但是现在只有一个骑士身份而已,还是世袭的,生下来就是骑士的人在功勋骑士面前实际上地位还要低一点。 “不能什么?”公爵“不大明白”。 “您不能随便就晋升一个平民为骑士!” “谁告诉你的?我一个公爵,雪漫领地的执掌者,居然不能册封一名骑士?” “不是……可是他——” “他怎么了?这么出色的人物,还有大恩与我,哪里不合适?就这么定了,谁也不准反对!”公爵面色一整,脸上的笑意消去,对着下面嗡嗡的交头接耳的小子们说“你们也不能反对,当然,如果你们有谁可以证明自己可以跟良岩一样出色,现在我也可以同时册封你们!” 第六十七章 册封 一 (先放出一章,下一章午夜差不多,顺便要一下收藏和推荐) 下面的小子们包括那几个正式骑士,心里那个不忿哪,那个憋屈哪,唉!没法说了。 他们这些人除了小胖子波文几个魔法师学徒以外,没一个不是按部就班的走骑士册封路线的,即便是那个十四岁就火线提拔的拉斯·战狂,也在战后重新进雪漫骑士学院继续深造,拿到合格的成绩后才被公认为正式的骑士。 九岁开始,就被父亲送到其他领主家里当侍童,打杂干活,学习基本礼仪,伺候领主和夫人的起居,一直到十四岁再到雪漫学院进修骑士课程。 不出意外的话,再学习三年,成绩合格的话,就会升为见习骑士,意思是你有资格当一名骑士了,但是还不是。 这之后需要再到一名正式骑士手下当侍从,不光全权负责骑士和骑士夫人的日常起居,在骑士外出或者战斗时,还要牵马坠镫,料理马匹和修整武器铠甲。 如果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战功,那么才有机会推荐晋升为正式骑士。 这期间受的罪就甭提了,更何况将来能不能以功勋晋升骑士还不好说。 因为这些功勋贵族家的小子,不同于其他世袭贵族,他们最迟在十九岁之前,要确定爵位继承人的最终身份,而要确定这个身份首先要是一名骑士。到时候如果不能成为一名功勋骑士,那就只能做一名世袭骑士。 那么不光自己在人前抬不起头来,也会连累自己老爹在众贵族面前脸上无光。 小胖子波文这几个魔法师学徒也一样。 最早从六岁左右被检测出魔法潜质后,就会被送到雪漫魔法学院当学徒,学习各种知识,一直到十几岁开始晋升考试,如果能通过晋升考试,那么才是一名见习魔法师。完不成考试的话,就在魔法学院呆到二十岁,然后会被赶出学院,哪儿来回哪儿去。 如果要成为一名被法师公会认可的正式初级魔法师,那么就需要完成法师公会的指定任务,或者有功勋。 可想而知,他们这些小子需要有多么拼命吧,这也就是今天他们来撺掇巴尔古夫公爵开战的原动力之一。 可是你一个外地来的,毫无背景的小小商贩,仅仅借了骑士艾文的光,这才三五天就成骑士了,还是功勋骑士?! 今天我们一定是出门前祷告的姿势不对! 不过,他们再怎么不忿也好,憋屈也罢,都得忍者,因为公爵发话了,良岩的功绩已经定性,有谁不服的,感觉自己有能耐的就上来称一下分量,比一比自己的功勋战绩的。 不说最近四五年雪漫领地就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像样的战争了,即便身上有点小成绩什么的,他们也不好意思拿出来比。 这得有多大功勋能比得上良岩杀死风狼,和消灭兽人佣兵团救下阿米拉和阿恩的功勋大吧,虽然他们心里都不大承认这是良岩干的。 “没有?那好。”巴尔古夫公爵略顿了一下,见下面小子们安静下来,就继续对走到侍卫抬过来的书写台旁边的总管说:“准备好了?” “好了,殿下。”总管略一躬身。 “嗯。”公爵站起来,回身走到自己的领主座椅旁边,把自己的大剑拿起来,拄在自己面前,等阿米拉和阿恩,还有不情愿的公爵夫人站到自己身旁,以及其他人都站起身来以后,对着良岩说:“良岩,上前听封!” 嗯?良岩听得云里雾里。啥情况?骑士?为什么要封我为骑士?有啥用?为什么不先问问我的想法? 艾文先忍不住了,一把把还在发愣的良岩推出去,艾文以为良岩是高兴傻了。他把良岩直接推到巴尔古夫身前的台阶上,再让他单膝跪下,还把他的头按的下巴抵到胸前,说:“别乱动。”然后站在一旁观礼。 “记录。第四纪元,206年,末种月,十七日。” “我,帝国天际行省,雪漫领地执掌人,巴尔古夫·双月,册封龙之大陆来客良岩为功勋骑士,以表彰他卓绝的功勋,以及他给雪漫领地乃至整个天际行省带来的莫大帮助!” 巴尔古夫公爵说完这些,抽出长剑,吓了良岩一跳:别是要砍了我呀! 当然不是了。公爵先把剑背搭到良岩左肩上,说:“以玛拉之名,我要求你慈爱!” 然后将剑换到右肩上,说:“以丹斯纳尔之名,我要求你怜悯!” 再换到左肩:“以阿凯之名,我要求你敌视黑暗!” “以泽尼萨尔之名,我要求你诚实,勤劳!” “以迪贝拉之名,我要求你守护美好之物!” “愿尤里安诺斯赐予你永远的智慧!” “愿吉娜莱丝赐予你无尽的力量!” “愿塔洛斯赐予你无上的勇气!” 最后剑背轻轻的拍了下良岩的后颈,说:“借龙神阿卡托什之手,我授予你雪漫骑士之称号!” 公爵收起长剑,从侍卫端来的一个银盘里,拿出一只金质臂环,对良岩说:“良岩骑士,起身,伸出你的左臂。” 良岩茫然起身,伸出左臂。 公爵把臂环掰开,然后卡在良岩左臂上,良岩看了一下,是个做工精美的,麻花状,以两个马头为卡口的饰物。 册封仪式到现在,接下来应该是受封骑士宣誓效忠,但是还没等艾文去教良岩怎么说,底下有才俊实在憋不住了。 “呸,连剑都没有的骑士……”不知道是谁小声的说。 声音是挺小,不过在这安静的大殿里,还是显得突兀,大家都听到了,公爵也听得很清楚。 公爵看了看良岩右大腿的“小怪刀”,对阿文西继续说到:“嗯,继续写,授予骑士良·岩雪漫之剑一把。注意,是厄林迪尔·灰鬃做的那批。” 公爵说的雪漫之剑,是指的是龙宵宫找铸造大师厄林迪尔·灰鬃在天空熔炉专门打造的精钢骑士长剑,不光锋利异常,制作精美,而且每一把的样式都有区别。 平时只作为对有大功之人的赏赐,在市面上很难买到,而且即使能买得到,价格也极高,因为都被拿去当传家宝了。 “哼,即使拿了剑也是个小商贩,连铠甲都没穿……”下面还有人不爽。 这话依然被公爵听了个清楚明白,他连停顿都没有,说:“对了,阿文西,前几天在你女儿阿德里安那里订做的那五套诺德套装铠甲送到了么?” “都已经入库了,殿下。两套重板甲,三套轻鳞甲,我亲自验收的。” “那好,继续写,授予骑士良·岩铠甲一套,白色绸缎披风一件。嗯,选一套轻鳞甲出来,应该会比较适合良岩的体型。” “是,殿下。” 阿文西安排两名侍卫去内武库取长剑、铠甲和披风。 众人就站着等侍卫回来,都不说话,结果刚一会儿,下面还是有人嘴犯贱,憋不住了。 “看这家伙的腿,还不知道骑过马么……”这个小子倒是眼神好,看良岩的腿,根本没有长期骑马造成的弯曲。 “咳,阿文西,继续写。”巴尔古夫公爵随即开口,“授予骑士良·岩好马两匹,附带马鞍、马镫及银质马刺。给良岩写个手令,等他离开的时候,让他去我的马厩自己挑两匹。” “是,殿下。”阿文西写完册封文书,又写了个手令,盖上印章,卷起系好交到良岩手中。 公爵说完这些,坐回自己的大靠背椅子,就看着下面的小子们还是不说话,而且面色不善。那意思,你们怎么不说了? 你们这帮小子今天下午吵了我一下午,把我正事都搅和了。本来打算跟良岩解决点大事,你们可倒好,呼啦啦都跑来,我想偷着买点盐都不行了! 跟你们老爹一样,尽给我添乱了,就没有一个能帮上忙的! 继续说啊,说什么我给什么!我看你们这帮小子啥时候闭嘴!公爵一气之下跟这些小子顶上了。 奈吉尔有点傻眼:怎么回事?不就是册封个骑士么?怎么这一套下来,跟我成为公爵继承人典礼时的标准一样啊?等下装备起来是不是跟我一样了? 这位是不是老爹的私生子?那我是亲生的么?奈吉尔想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仔细盯着良岩和公爵看了半天,觉得不是:良岩又瘦又矮,还黑发黑瞳,没看到一点像的地方,于是他放下心来。 但这是为什么呢?他眼珠子晃来晃去,想不通,也不敢开口问,憋的他难受的不行。 下面那帮小子的心情,现在是崩溃的。 公爵大人您够了! 他们这些男爵家的继承人,除了那几个正式骑士,其他的现在多数用的还是雪漫骑士学院发的制式学徒铁剑,而且还没开刃!铠甲倒是各家自己打造,不过那是花了大把金币,要修修补补穿一辈子的!还有各自的马匹,都是几十个金币买来的马,这已经很不错了,学院还有的骑着十几个金币买的马,骑骡子的也有。 几个魔法师学徒也一个样,除了身上一件雪漫魔法学院配发的学徒法师袍值几个钱,简直身无长物 之前他们观礼过多次的骑士册封仪式,都知道基本流程:领主只给骑士提供披风,马刺和一座庄园用以采邑,然后剪掉见习骑士用的燕尾旗帜的燕尾,然后就木有了。 其他的包括骑士长剑、铠甲,两匹马,一头骡子,还有装具都要他们家里自己掏钱采购装备。 您可倒好,光是给良岩的那把厄林迪尔·灰鬃做的精钢长剑,就够我们一整套装备了,加上“战争少女”铁匠铺出精品鳞甲,再算上据说起码要三百金币一匹的公爵御用马两匹,不说我们这些男爵家的继承人能不能负担得起了,就是大殿下那一身行头也就那样了。 难道说雪漫骑士学院的教程要改?以后都按良岩的例来执行?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是为什么呀?一帮人想不通了。 看来是“囧”从口出啊!以后看来在公爵大人面前要三缄其口,当个锯嘴葫芦最好了。 下面二十多个人脑袋左右前后的晃,眼珠子滴流滴流的转,就是没有一个开口的,也不敢开口了,生怕引出公爵的什么后招来,再让良岩赚便宜。; 第六十八章 册封 二 (今天更了七千多字,求收藏求推荐)艾文听到这些没有多少妒忌,倒是有点感慨。 想当初自己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几次差点死在野外,拼命得了个骑士身份,五年没有任何变化。今天还是借了良岩的东风,终于混上了百夫长的职位。看看良岩,才来天际这么短的时间就干出这份事业,杀风狼,驱白狮,灭兽人,击狮鹫……将来还不知道要做出伟大的成就。 他之前见过良岩大腿上的小刀轻松削断盖尔侯爵的铁剑,也知道良岩最厉害的武器实际上不是这把刀,而是他身上挂着的那个什么“泰瑟枪”,他还见识到良岩那套叫做龙鳞甲的铠甲的防护力,所以他不觉得良岩得到这套武器铠甲后,会多么高兴。 有两匹好马的话,倒是可以出行方便点,仅此而已。 不过他依然替良岩感到高兴,这些高价值的武器铠甲证明了良岩在公爵这里受到很高的重视。 阿米拉一脸笑意的看着良岩,她看着良岩“淡然”的样子,似乎看到了父亲那从来都处事不惊的样子,很有亲切感。 阿恩更高兴,他笑嘻嘻的也看着良岩,就感觉良岩与他心目中的大英雄的形象越来越近了。 良岩呢?别人看他现在脸上确实是一脸“淡然”,其实那是在硬绷着。 他现在心里就一个念头:“骚年们,快说话!” 刚才后面那些青年才俊一说良岩没有佩剑,于是佩剑来了;那些青少年一说良岩没有铠甲,于是铠甲来了;那些青少年一说良岩不会骑马,于是马来了,还是两匹。 吆,神了嘿!说啥来啥! “快说我没房子住呀,我正好要找个地方开店呢!不不不,还是说我是穷鬼吧,有了金币就啥也不缺了。快说,快说呀,刚才说的不是挺好么?快说我是穷鬼,我现在就缺金币了!” 良岩绷着脸心里着急的嘀咕。 就在这时,等了一会儿的巴尔古夫公爵,见没有再说话的了,就随意问了良岩一句:“良岩骑士,还有什么需要的么?” 于是良岩就把心里想的顺嘴就秃噜出来了:“需要金币……” 这人还要点碧莲么!!! 一帮子被良岩的册封仪式比成穷逼的贵族子弟们都要骂祖宗了。 活了这么久,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玩意! 你借着骑士艾文的东风,救下了艾米拉和艾文,公爵大人不光请客吃饭了,还册封你为骑士,而且是功勋骑士! 不光给你佩剑了,还给你全套铠甲,而且是最精良的款式! 不光给你马了,还是公爵御用马,而且是两匹! 都这样了你还不够?居然还敢张嘴要钱! 你是龙之大陆来的么?你到底是什么物种?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么厚脸皮的物种? “无耻” “厚脸皮!” “死要钱!” “比虎人行商还贪婪!” …… 有几个憋不住的小子,以微小的不可闻的声音开了骂。 巴尔古夫公爵听到良岩的话后,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 好,太好了,要钱就好,就怕你什么也不要! 从公爵知道良岩开始,不论是搜集的情报来看,还是见到良岩本来给他的印象,就感觉此人在财物方面无欲无求。 作为统治者,最讨厌与无欲无求的人打交道了,这种人你没办法拿住他,因为他不需要你。 要不就是一拍脑袋抬腿走了,在你需要他的时候找不到他了;要不就是政见不统一时,跟你硬顶,想贿赂都找不到门路…… 良岩嘴上说是做买卖来了,但是谁见过仅仅是因为有可能是自己的同乡在做白酒的生意,就全然放弃白酒生意的?要知道仅从这种酒的售价上就可以推断出这个生意带来的巨大利润。 还有就是良岩仅仅是因为不忍心蜜蜂这种小飞虫被杀死,就把养蜂技术无偿推广开来,而这种养蜂技术从长远来看,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要远远大于白酒生意。 更不用说教给艾文岳父做肥皂的技术了,这个活,是个人就能干,而且利润也非常高。 刚才在送给良岩武器铠甲和马匹的时候,良岩的表情根本就没啥变化,好像那些东西一文不值一样。 从这几方面来看,良岩貌似不缺钱财。 而从良岩收拾狮鹫骑士团,暴打盖尔的表现来看,他对贵族和爵位也显得没啥想法。 公爵一直有些担心。 现在良岩开口要钱了,公爵就放心了:我不用一定要拿住你,起码知道你这方面有需求,必要时这就是突破口。 “对,这是我的疏忽。阿文西,继续写。授予良·岩金币五百枚,以弥补其两次战斗中的损失。”公爵很愉快的掏钱,说完后还问良岩,“良岩骑士还有什么需要的么,尽管说。” 公爵盼着良岩能在开口要点啥东西。 良岩其实很尴尬,在家里问老爸老妈要钱也没这么“干脆”过,怎么到了人家家里,人家给了武器,给了铠甲,还给了交通工具,自己居然又开口问人家要钱了,人家还给了,一下给了五百金币,相当于一百二十万华夏币! 唉,丢人丢大发了,他急忙说:“没有了,没有了,谢谢殿下的慷慨。” “啪”,就听下面有个家伙给了自己一嘴巴子,嘴里还嘀咕着:“居然是真的……”。 其他人一样也一样心里沸腾不已,但是开口说啥的一个也没有。 不一会儿,两名侍卫把公爵授予良岩的精钢骑士长剑和轻质鳞甲,配套披风取来了,另外两名侍卫也把两匹马用的马具搬来,还有最后一名去取钱的侍卫也抱着端着一个银盘回来了,上面堆着十个小皮袋子。 所有的东西都摆在良岩面前,看着东西不老少。 “穿戴起来吧,良岩骑士。”巴尔古夫公爵坐在椅子里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把这铠甲穿戴起来?现在?怎么穿? 良岩有点傻眼,早上的时候见识过艾文穿戴铠甲时那麻烦劲儿了,得至少一个人帮忙,要不然光那十几条固定用的皮带,就够折腾的,而且,这一大堆都是什么东西,除了头盔和胸甲以外,良岩根本连护臂和护膝都分辨不出来。 艾文见状就想上前帮忙,还没等他有行动,阿米拉就开口对着公爵说:“叔叔,让我去帮良岩阁下吧。” “叔叔,我也去!”阿恩跟着姐姐一起说。 “好,去吧,让叔叔看看你们父亲教的手艺。”公爵笑着答应。 艾文一看阿米拉要帮良岩穿戴,“很知趣”的站在一旁不做声了。 阿米拉走到呆蒙的良岩面前,对良岩轻声说:“请阁下脱掉这个吧。” 阿米拉说的是良岩上身穿的战术外挂背心,她不认识这东西。 “哦,好的。”良岩赶紧脱,先把一直背着的小斜背包摘下来,再刺啦刺啦撕几下把战术外挂背心脱下来,最后把大腿上的“丛林之王”反曲刀解下来,都递给旁边的艾文。 现在身上只穿着从地球买来的那套仿雪漫风格的长衫套装,上身里面还有件凯夫拉的防撞背心。 “阁下站着不要动就可以。”阿米拉又跟阿恩说,“阿恩,左护膝递给我。” 七岁的阿文在铠甲配件认知度上要比良岩高出不知道多高一截,他根本没翻找,抬手就从良岩眼中的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中取出了阿米拉要的左护膝。 这是连着护腿板的护膝,阿米拉蹲下去先帮良岩穿好左小腿部分,一边穿戴,还一边问:“阁下,这样合适么,会不会太紧?” “不紧,正合适。”良岩忙不迭的回答道。 他哪里懂合适不合适,就知道不难受,不疼,那就是合适呗。 “那好,阿恩,右护膝给我。”阿米拉继续给良岩穿铠甲。 从小腿开始,到大腿,到胸甲,到裙甲,到左臂右臂,再到肩甲,前前后后十几个部件,十几条皮带,在阿米拉和阿恩的协助下,二十几分钟,就有条不紊的固定到了良岩身上。 在这二十几分钟内,良岩就傻乎乎的站着,看着阿米拉在自己身前背后忙碌,特别是阿米拉在给自己系胸甲颈部的皮带时,两个人的脸挨得那么近,连阿米拉的睫毛都看的清清楚楚,还有那股熟悉的幽香直冲脑际。 他心中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是不是很像妻子在服侍要上战场的丈夫的场景? 不光是良岩有这种感觉,站在远处的公爵大公子奈吉尔也有类似的感觉。 为什么不是我?,站在那里被阿米拉服侍的人应该是我才对!这个贱民凭什么!奈吉尔妒忌的直咬牙。 但他只能在心中怒吼呐喊,却不敢开口胡说。 还有个人也有这种感觉,那就是小胖子波文,他不光感觉到了,还把这种感觉给说出来了。 “好温馨啊!”波文双手合十,满眼的小星星。 “啪”一声,后脑上马上挨了一巴掌。 “温馨你大爷!”打他的是之前抢他学徒法师袍的那个猥琐青年。 波文回头一看是他,不敢发作,低下头往旁边挪了挪。 “阁下现在转一下腰,动一下腿和胳膊,试试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这套鳞甲穿戴完毕,阿米拉退后两步,让良岩活动活动,试一下感觉。 “挺好的,我感觉不错。”良岩按照阿米拉说的,转了下腰,抬了下腿,做了个扩胸运动。动作很流畅,没什么停滞摩擦的感觉,几十斤的重量在身上跟没有差不多。 “那就好,不过,阁下下次穿戴之前,最好准备一套武装衣穿在里面,这样会更方便穿戴,而且行动起来更便捷。”阿米拉提醒良岩。 阿米拉说的武装衣,是一种棉甲内衬衣,一个功能是减少铠甲跟肌肤之间的摩擦,另一个功能就是这种衬衣的外面有很多系带,可以同时对铠甲起到固定作用,金属铠甲一般都会用到这种衬衣。 良岩哪里懂什么武装衣,他看到阿米拉又贴近到他面前,给他系披风,良岩紧张的不行,就赶紧说:“好好,回去我马上去买。” 披风系好,再挂上长剑,这就齐活了。 “嗯,不错,阿米拉,阿恩,看来我大哥教导的很上心!”巴尔古夫公爵打量了良岩几息,对阿米拉的手艺赞不绝口。 接下来就是下一个环节了,骑士宣誓效忠。 看在这一身装备,两匹马和一百二十万的份上,更看在你允许阿米拉帮我穿戴铠甲的份上,我再跪你一次吧,八姑父! 良岩在艾文的指导下,向公爵再次单膝跪下,右手握住左臂上的臂环。 传统的诺德骑士誓言很简单,就一句。 “巴尔古夫公爵殿下,我以我的臂环向您宣誓效忠,从今天起,效忠您和您的家人!” “请起身。良岩骑士,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家人。”巴尔古夫公爵按例回应一句。 接下来再干什么?流程还没走完?良岩起身后,发现没人说话,都在看这自己。于是他转身看了下艾文,希望艾文能给解释一下。 这时候的艾文却一脸嬉笑,没有像刚才那样,跟他咬耳朵说话,而是大声的跟良岩说:“接下来是骑士册封礼最后一项,被册封者可以从现场任选一位未婚女士,索取一个——吻!” 六十九章 索吻 哈?还有这福利?!良岩有点蒙圈。 他从小情商发育就比智商晚好几年,大学时还不知道找女朋友,整天就跟图书馆较劲了。大学毕业后情商倒是基本正常,但他一直宅在家里,更没啥机会接触同龄女性了。 说白了吧,良岩在穿越到泰姆瑞尔大陆之前,根本就没跟任何女孩子有过“实质性”的接触。别说接吻了,跟女孩子拉手都是幼儿园的老黄历了。 “略过不行么?”良岩小声问艾文。 “不行!骑士册封礼仪绝对不能缺失索吻礼!”艾文“义正言辞”的大声拒绝,满脸的促狭。现在是轻松一刻时间,巴尔古夫公爵并不觉得艾文有什么放肆,反而由着他插科打诨。 索吻礼是帝国赛洛迪尔的“舶来品”,帝国中心有啥时髦的东西,其它领地一定要学习继承。这个礼仪其实并不让人反感,这让神圣的骑士身份又添加了一份浪漫,大大增加了人们对骑士精神的向往。 你小声点不行么,别人都在看着呢!良岩又一阵尴尬。 看来是躲不过去了,那就索呗。 现场可以索吻的未婚女性,好像只有三位。 公爵的胖墩女儿算一个,良岩之前喝酒时看她盯着桌子上猪腿时凶狠的眼神,还有那油乎乎的嘴,面盆一样的脸,这会儿想想就够够的了,绝对不能是她。 第二个是公爵的贴身侍卫伊瑞莱斯。据艾文讲,这位虽然看着年轻,实际上年龄比巴尔古夫公爵还要大,而且这位大婶冷酷无情,所有接近她和公爵的人都会被她当成潜在的刺客,良岩也绝对不会选她。 那良岩貌似,好像,也只能,必然,本来就要选阿米拉了。 良岩不由自主的看向阿米拉,结果跟阿米拉看了个对眼,两个人的脸唰的一下同时都红了。 良岩硬绷着,一直看着阿米拉,他生怕有人硬推给他一个胖墩什么的。 阿米拉低下头,咬着嘴唇,双手不断的绞着手帕。 在赛洛迪尔生活了十几年的阿米拉,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而且她还知道,骑士索吻的时候,被索吻的女孩是不能拒绝的。 虽然硬逃开也不是不行,这就会对骑士的自尊心造成极大伤害。 然后阿米拉一点也不想伤害良岩的自尊,她甚至没想到要拒绝。 正在良岩琢磨着怎么开口索吻的时候,阿米拉突然大步走上前来,双手扳住良岩的肩膀,快速的在他的嘴唇上印了一下,然后疾步退回去,还是低着头继续绞手帕。 呃,这就是传说中的接吻?我的初吻? 当阿米拉那温润的双唇印上来时,良岩就彻底蒙圈了,傻乎乎的站着,脑中一片空白。 要说他现在还有什么其他念头的话,那就是: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混蛋!阿米拉是我的!居然被你这个下贱的商人沾染! 奈吉尔快要气炸肺了,自从他见到阿米拉第一眼时,他认为阿米拉就是属于他的,别人谁也没有资格抢走。 当然,他想的貌似也没什么不对。 奈吉尔是高高在上的公爵继承人,长相高大英俊,前程远大。而且父亲跟阿米拉的父亲又是兄弟情义,现在阿米拉无依无靠,又住在龙宵宫里。 近水楼台舍我其谁! 他梦想倒是很丰满,不想,良岩今天却给他展示了一下现实的骨感,“pia”一个耳光打脸上,心疼的不要不要的。 下面的一帮单身狗,刚刚被巴尔古夫公爵赠物又赠钱的举动虐成了穷逼,现在又被这一幕活活的虐了一遍。 见到阿米拉的第一眼,他们中的好多人心中都起了跟奈吉尔差不多的念头。他们的父辈跟阿米拉的父亲也是兄弟情义,而且他们每个人都是前程远大,将来最不济也是个男爵身份。 现在阿米拉落难与此,正是需要关怀的时候,这些才俊们正想着鼓鼓气,在阿米拉面前先混个脸熟呢,人家良岩已经亲上了。 虽然是骑士礼仪要求的不差,但是任谁也看得出来,阿米拉给良岩的吻那是自愿的,甚至良岩都没有开口索吻! 这个黑发小子有什么好的! 给他的剑再锋利,给他的铠甲再闪亮,给他的坐骑再好,给他的钱再多,那也仅仅是个毫无背景的骑士身份而已,而且他本人还是一个贪婪的外来商人,比我们将来必然成为男爵的身份差远了好不好! 唉——!伤心了,伤自尊了,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才俊们像是集体中了安抚术,低着头,耷拉着手,彻底无声无息了。 仅剩下法师学徒小胖子波文不在频道上,他感觉挺好,而且他又把感觉说出来了:“好浪漫呀!” “咣”,小胖子被一脚踢在膝盖窝上,差点跪倒。 “浪漫你大爷!你站哪边的?” 小胖子回头一看,是另一个经常欺负排挤自己的家伙,依然是自己打不过的。他低下头又往边上靠了靠,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回答道:“站哪边也不会站你们这边了!” 在阿米拉一旁的阿恩瞪着大眼睛看不懂了。 他之前也跟父亲参加过好几次骑士册封仪式,眼前这幕怎么跟记忆中不大一样呀,于是他开口问良岩:“不对呀,良岩阁下,你的鲜花呢?你怎么不单膝跪下?” 这句话把正在“嘿嘿嘿”状态中的良岩拉了回来。 鲜花?没有呀,没人事先通知,我也没准备呀,这这,哎对了,有别的可以代替。 良岩急忙从艾文手上把他那个单肩斜背包拿过来,拉开拉链,掏出一个精巧的盒子,打开盒盖,开始忙活。 不多时,一束大红色的玫瑰花出现在良岩手中。 这不是真的玫瑰鲜花,花瓣是真丝做成的,花朵中心是金箔包成的心形巧克力,一共十八朵,用同样是真丝做成的白色满天星围边,还有两个毛绒小熊挂在上面,最后用纯白色裙边纸外加蓝纱包起来。 这盒名牌巧克力是临来之前,良岩挑选要送给阿米拉和阿恩吃的零食,神差鬼使般就选了这么一盒。良岩觉得现在正好能应景,但是他从来不知道这个在华夏一般是用在婚礼上,新郎送给新娘的。 单膝跪下是吧?没问题,双膝跪下都没问题! 在众人的目光中,良岩捧着玫瑰花束,走到阿米拉面前,单膝跪下来。 “接下来,你应该说‘美丽的姑娘,在下可否有荣幸得到你的一个吻?’”阿恩看着良岩捧的漂亮花束,很满意,小大人般继续当着“司仪”。他挠着头想了一下,回头问巴尔古夫公爵,“叔叔,这是这样说吧?” “没错,就是这样说!”公爵快憋不住笑了。 “举起你的鲜花,良岩阁下,说吧!”阿恩挺起胸膛,很“威严”的主持良岩向自己姐姐的索吻礼。 “美丽的姑娘,在下可否有荣幸得到你的一个吻?”良岩依言照做。 阿米拉窘迫的不行,她很喜欢良岩手中的花束,但是要接过来的话,就要再给良岩一个吻,可是刚才已经吻了呀。 阿米拉嗔怒的对着阿恩说:“阿恩,你真坏!” “我哪里坏了?是阿米拉姐姐你不对嘛。良岩阁下还没有开口呢,你为什么就急着去亲他了?”阿恩一本正经的教训姐姐,在他心中,骑士册封礼仪是神圣而又严肃的,一定要按标准流程走,容不得半点错误。 “你还说!你……不理你了!”阿米拉觉得自己脸热的要融化了,她一跺脚,从良岩手中捧过花束,然后稍微一弯腰,又在良岩的脸颊上啄了一下,一手提着裙边,逃也似的跑回自己房间去了。 “这样才对!”阿恩就像打了胜仗的小公鸡一样挺胸凸肚。 艾文过来把再次进入“嘿嘿嘿”状态的良岩拉起来,一拍他的肩膀,竖了个大拇指,一语双关:“阁下,小心膝盖。” “哈哈哈……”一阵愉快的大笑,开口笑的人只有巴尔古夫公爵,艾文,霍隆格纳和总管阿文西。 良岩你们够了!这是两口子秀恩爱来了么?一帮单身狗受到了99999点暴击伤害,尤其是奈吉尔,快暴走了。 底下的一帮才俊还没从“安抚术”的状态中回复就又进入了“石化术”的状态。 “好了,阿文西,可以装订入册了。从现在开始,良岩就是一名名副其实的雪漫骑士!”巴尔古夫公爵宣布礼毕,“大家重新入座,宴会继续!” 众人不管心情如何,都依言按照之前的座次重新回到长桌前,仆人们开始重新倒酒,把已经凉了的菜品换下去。 在此之前,公爵夫人说身体不适已经回房间去了。 宴会的气氛有些低沉,巴尔古夫公爵不得不又带了几次祝酒词,才把气氛稍稍提升了点。 除了回应公爵的祝酒词,一帮小子除了交头接耳以外,就闷头喝酒吃肉。 “那么良岩骑士在家乡也是经商?”于是公爵继续跟良岩闲聊。 “哦,我们家里是开超……嗯,开杂货店的,嗯对,杂货店。”良岩这时候正在让艾文帮他小声念阿文西颁发给他的《雪漫骑士礼仪》。这个长卷轴上写明了雪漫领地骑士作为一个特权阶级的权利范围,和需要为领主尽的义务,林林总总近百条。 “就像是贝莱托尔杂货店一样的?”开口的是之前欺负小胖子波文的那个猥琐男。 “嗯?我没去过你说的这家店,不知道他们具体卖什么,可能差不多吧。我家的店卖的都是日常用品,日常用到的东西基本都有。”知道这家伙开口可能没憋着什么好水,良岩还是回答他,这也没什么不可说的。 “那你妹妹卖不卖?”猥琐男问道。 “哈哈哈哈……”猥琐男一问出这句话,一帮才俊几乎都笑了,只有小胖子波文不再随着这帮人的路子走。 “什么?”这孙子骂人?良岩怒视着猥琐男。 “贝莱托尔总是说:‘我要是有妹妹的话,眼都不眨就可以卖给你’,你不是也开杂货铺么,所以我问问你,你妹妹卖么?”猥琐男毫不在意良岩的目光。 良岩一皱眉,决定还是不回应猥琐男,一来他确实不善打嘴炮,二来,也犯不着跟这种嘴上占便宜的人争执——疯狗咬人,人一定要咬回去么? 良岩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是全民公敌外加全民情敌了,所以即便他不出声,那些小子也不打算放过他。 “一点这个,一点那个,什么都有……”一人阴阳怪气的继续学着那个贝莱托尔的话。 接着就引来一阵哄笑。 “哈哈哈,我也知道一句,嗯,对了,别人说这都是垃圾,我却认为这些都是宝贝!” “你要是看上了什么就跟我说,什么都可以卖!”一个家伙撇腔卖拐。 “记住,为了给你优惠打折,我会拼命的。哈哈,说的比游吟诗人唱的好听!” “你要是有亲人要卖的话,我也可以买!就是贝莱托尔说的,这个卖杂货的布莱顿杂碎!”说话这个明显喝多了,已经开始出口成脏。 “不错不错,这家伙什么都收购,什么都卖!你们见过他那帮工么?叫什么来着,对,西古德!这家伙每天就知道在门口砍柴,你要是动一下他的伐木斧,他真跟你拼命!哈哈哈,这些卖杂货的真是贱命一条!” “哈哈哈……”又一阵哄笑。 “也不知道这个杂货商的父母是怎么教出来这么个玩意的!” 这些话明显都是指桑骂槐的在刺激良岩,但良岩就只当这些话都是小孩子醉话,不予理会。 但接下来的一句,良岩就绝对接受不了了。 “也只有外城区那些两个铜板一次的婊zi才能教的出来这些卖杂货的吧,哈哈哈……”; 第七十章 活宝 (求个推荐收藏) “也只有外城区那些两个铜板一次的婊zi才能教的出来这些卖杂货的吧,哈哈哈……” 这句话一出,整个大厅突然安静下来。 太恶毒了。 底下一帮惆怅中喝多了胡咧咧的才俊们都住了嘴,他们心中确实是非常不忿,认为良岩从都到尾受到了太多“不公正”的待遇,一个外来的贪婪商人而已,这又是宝剑,又是铠甲,又是好马,又是香吻的,对他们的打击也太大了点。 他们不过是想借着酒劲旁敲侧击,指桑骂槐,挽回一点尊严罢了,可没想这么恶毒的搞人身攻击。这些小子从小到大都是受的严格的贵族礼仪教育,这么恶毒的话如果不是在对阵敌人的时候,其他任何时候都说不出来,喝了酒也不可能。 那这是谁说的呢? 大家顺着声音来源看去——原来是从进了大厅就一直没有出过声的盖尔侯爵。 “哈哈哈哈……”他这时候还一脸猥琐的端着一大杯蜜酒,喝的很愉快,笑的很开怀,突然发现大厅里静下来了,所有人都在看着他的时候,就笑不出来了,“哈哈哈,哈——,呃……” 今天是盖尔侯爵注定倒霉的一天。 中午挑事不成被打出尿来,下午告状不成反而要求道歉。 之后他被公爵的侍卫带着宝剑去“退货”,亲眼看到侍卫们把他的那个“朋友”给抄了家。这还不算完,毒打一顿后,还砍下他那“朋友”两个大脚趾,据说要卖到瑞驰领地的马卡斯城去挖银矿,谁都知道,在马卡斯城下面的银矿坑里填满了全天际省的罪犯的遗骨。 宴会开始时,盖尔侯爵战战兢兢躲在最角上,一声不吭,还没缓过神来。 从良岩上殿受到礼遇开始,他就生怕姐夫注意到自己,把他揪出来示众,于是他什么也不掺和,什么也不关心,就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这样一来,盖尔就喝大发了。 迷迷瞪瞪之间,听到下面乱哄哄的都在拐外抹角的攻击良岩,再加上他对良岩也确实有忿恨之心,于是,酒壮怂人胆,就把他跟自己的氓流无赖哥们在酒馆中相互骂娘那一套给带出来了。 实际上,在天际省几乎所有的酒馆中,酒友相互之间骂脏话,甚至比这句话还要难听的也有,那都不是问题。包括在地球,哥们当胸给你一拳,张口来国骂“你他x的,咋还不死!”之类的,那只会增加哥们之间的友谊。 这个界限问题在于“我跟你很熟么?” 良岩跟盖尔不光算不上熟人,而且还刚刚结怨——盖尔敲诈良岩不成,还想杀死他;良贱民不尊重贵族盖尔,毁了盖尔的宝剑,并且还“要割“盖尔的耳朵。 那么盖尔这句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纯粹的侮辱人了。 巴尔古夫公爵现在是头疼不已。 刚才下面这帮小子开始发酒疯,不着调的攻击良岩开始,他就想着是不是趁着没出啥幺蛾子,赶快结束宴会,让这帮小子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没料到他还没开口,他小舅子就捅了漏子了。 这小子确实是个麻烦!看他在宴会上一直挺老实,本来要让他给良岩道歉的,因为来了好多小辈,也就给他留了个面子,放他一马。这样今天到现在都挺圆满的,结果还是要毁在盖尔的手上! 公爵手扶额头,开始后悔让他出席宴会了。 良岩什么反应?大殿里的人都看向良岩。 良岩听到这话后,大怒。 如果是其他人,可能有脑筋转的快的,会用更犀利的话反击回去,但是良岩从小就不知道怎么跟别人对骂,也不知道该怎么用言语回击。 良岩转身指着艾文手中《雪漫骑士礼仪》的某一条,小声的问了艾文几句。艾文听了他的话,一阵惊讶后,又肯定的点点头。 于是良岩用桌布擦了擦手,站起身来,走到桌子中间,公爵的面前向他略一躬身,说:“公爵殿下,在下认为受到了盖尔侯爵极端恶毒的侮辱和诽谤,为了维护家母的声誉,现在,在下正式向盖尔侯爵提出决斗,请您做决斗主持人。” 然后,良岩不等公爵回应,抽出腰上别着的一只金属防割手套,“pia”,甩在已经惊愕的张着大嘴不敢开口的盖尔脸上。 《雪漫骑士礼仪》中,骑士权利的部分有一条专门提到,当骑士认为自己受到某人的侮辱诽谤,名誉受损时,可以向对方提出决斗,决斗的对象可以是武士、骑士、魔法师,也可以是不包括领主在内的任何贵族。 决斗还有其他两个条件:比如要有见证人,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要有主持人,以确保决斗进行的公平。 这两个条件,现在看来都有,所以良岩就按照《雪漫骑士礼仪》上写的标准流程来办了。 “哗——”,这小子胆子真肥啊,刚当上骑士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中午在城门口打了盖尔侯爵,现在又想宰了他?你当现在的贵族多到跟平原上的野猪一样,可以随便杀么?下面的才俊们又凌乱了。 良岩的手套打在盖尔脸上,打他的生疼,却又不敢出声,盖尔才想起来他在公爵眼里算是个什么牌位上的玩意。 “捡起来!辱及父母,不死不休!”良岩大喝。 盖尔看着落在桌上的手套,光知道干咽口水了,他敢捡么?当然不敢,捡起来就是“应邀”了。中午刚被当众打的尿了裤子,盖尔是不可能敢再跟良岩动手的。 该怎么办?这会儿盖尔肚子里的酒都变成冷汗冒了出来,浑身凉飕飕的,也清醒了不少,他突然想到了一点。 “我要找代理人!盖尔大喊一声。 代理人是那些没有能力接受决斗的人请来代替自己进行决斗的人,通常是妇女和残疾人才会找代理人。 这时候的盖尔已经顾不上会不会被人鄙视了,当然了,他从来就没感觉到被人鄙视是什么感觉。 代理人要现场找,盖尔开始环顾四周。 下面的才俊们自己大都不认识,认识的也不熟,很多人偏过头根本不理他。盖尔没行下春风,就望不来秋雨,他们才不会为了这颗毒瘤去跟“圣眷正荣”的良岩拼命。 旁边的公爵堂兄霍隆格纳倒是看着自己,不过他一脸的嬉笑,嘴里还咬着块鹿蹄,咯嘣咯嘣的咬的起劲,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他肯定也不能指望了。 还有谁?就剩下自己两个外甥了。 盖尔看看穿着一身祭祀袍的佛瑞塔尔,他跟刚来大殿一样,低调的不能再低调,还在低头吃喝,好似殿内的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一样,估计他也不可能替自己出头。 于是盖尔把希望寄托到大外甥奈吉尔身上。奈吉尔是整个龙宵宫里除了公爵夫人以外,跟盖尔关系“最好”的人,没有之一。这几天他跟奈吉尔到白狮家族那里玩的很愉快,盖尔觉得说不定有戏。 你这贱民,居然挑战贵族的威严!我要教训一下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奈吉尔怒不可遏,他心里根本不承认良岩已经成为在册的正式骑士这一事实。 当他看到盖尔求救的目光盯在自己身上时,就立即准备起身当舅舅的代理人了。他自小就受到多位武技名家指导,在剑术、格斗等战斗技能方面也颇有造诣,根本不怕良岩。 可是他刚要站起来应声,就听见巴尔古夫公爵的洪亮嗓音:“奈吉尔,你喝多了,回去休息吧。” “呃,父亲,我没喝多,我还要……”奈吉尔有点莫名其妙,他继续准备起身。 “我说,你喝多了!回去休息!”公爵打断奈吉尔的话。 “可我……”奈吉尔还要争辩。 “怎么,还要我再说一遍?”公爵问,威严的目光扫过来。 “……是,父亲,我头有点晕,想早点休息。”奈吉尔很憋屈,但他还是遵从父亲的指令。 “去吧。”公爵回道。 盖尔彻底蒙圈了:这是,这是要杀了我的架势呀,姐夫这是要借良岩的手杀了我呀! “姐姐姐夫,我我——呜呜——我再也不敢了——呜呜……”盖尔一屁股坐在地上,哭的像个三四岁的小屁孩子。 良岩再次闻到一股尿骚味,他往后退了两步。 巴尔古夫公爵也受够了,但是他确实不能让良岩当面把盖尔给宰了,于是他跟良岩打起了商量:“良岩骑士,我看盖尔侯爵也是因为喝多了,无心而已,让他给你道个歉如何?” “公爵殿下,我家乡有句话是这样说的,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良岩不是不想给“八姑父”面子,他实在是受不了这个奇葩的屡次三番的攻击,就想着一定要给他个教训。 良岩不同意调解,巴尔古夫公爵也不能随意强令取消决斗,因为这是写在法律里面的,这是他手下骑士的权利,这涉及到一个上等人的名誉,而在这个世界中,名誉的价值很多时候高于生命。 “姐姐救我呀!姐姐,你出来啊——有人要杀我……”这时候盖尔哭的声音更大了,几乎是嚎啕大哭,他知道自己可能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公爵更头疼了,他大喝一声:“闭嘴!”盖尔吓得一哆嗦,不再大哭,改成小声的呜咽。 “良岩骑士,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你看这样行么,让盖尔侯爵给你正式的道歉,然后让他交一些补偿金,来弥补你和你母亲名誉的损失,如何?”公爵也很不能这个混蛋去死,但毕竟是夫人的亲弟弟,他还是要再调解试试。 改罚款了?也行!收拾这样的货色,确实也没啥成就感,这家伙连个疯狗都算不上。于是良岩对公爵说:“在下确实不想硬驳公爵殿下的面子,因为这确实关系到家母的声誉。如果要花钱买命的话,那也可以,但是金额要我来定。” “那没问题。良岩骑士说个数吧。”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公爵松了一口气,放心了。 “具体数字,在下也不好说。我家乡一条普通人的人命,赔偿金是二百五十个金币左右,”良岩按年收入三万华夏币的二十倍算的,六十万折合成金币大约是二百五十个金币左右,这比某局的数据要低得多,“这是平民的赔偿金额,不知道一个侯爵的性命值多少钱呢?” 商人本色!又是个有趣的说法,公爵不禁一笑,回头对坐在地上的盖尔说:“听到了么?一个平民值二百五十个金币,你觉得你的命值多少钱,就付给良岩骑士多少钱,然后道歉,今天这事就过去了。” 我的命值多少钱就给他多少?盖尔一愣:是不是说一文不值,就可以不用给钱了? 他暗自高兴的刚要开口,又转念一想,不对啊,说自己一文不值的话,今天肯定要传出去,那么我出门被人砍了,是不是连赔偿也不用付了? 这是个坑!良岩这个贱民坑我! 盖尔气愤却又无奈,必须要说一个数字出来,他感觉自己堂堂一个侯爵不能跟平民一样,起码得两个二百五,于是他说:“五百个金币……行么?” 真够贱的!良岩拍了拍左手边的长剑,不做声。 “那……五百五十个金币?”盖尔坐在自己的尿渍里跟良岩还起了价。 良岩拉了拉披风,丝绸料子不错,下坠感很好。 “六百个,不能再多了,再多就要当裤子了……”盖尔真是正儿八经的在还价。 “六百三十个!还不行么?不行就拉倒吧,爱要不要……” “爵爷再给你加十个,不二十个,凑六百五十个怎么样?这真不少了啊,你还想要多少啊?” “不行再给你添五个,五个啊,就五个了,再不行就一拍两散……” 良岩一脸的无奈,这孙子是在跟我买命么?良岩不想接他话茬子,他还自己说起来没完了。 “一千金币,良岩骑士,你觉得这个数怎么样?”巴尔古夫公爵实在受不了,想马上结束这场闹剧,他打断盖尔的絮叨对良岩说。 “可以,公爵殿下。其实在下的意思,并不在于金币多少,而是要给盖尔侯爵一个让他能够铭记的教训。”一下子又多了二百四十万华夏币的收入,良岩并没觉得多兴奋,主要还是盐闹得。本来想得好好的,卖点盐说不定就能愉快的旅个游回家去了,现在倒好,有点困住的感觉。 “好,就这么定了!盖尔!站起来!过来给良岩骑士道歉,态度要诚恳!”铭记的教训?这些年还少么?他记住个屁!巴尔古夫公爵也无奈,但是也不能揭穿他。 “哎哎,我来了。”盖尔根本不在乎到底是花了多少钱,下午不是退回来一千多金币么,他只是享受刚才讨价还价的过程。 道歉这个事,盖尔更不在乎了。这个咱专业呀,从小就各种道歉,各种检讨,各种保证,你想要个什么版本都行,要个多长的咱也能来! 这活宝利索的爬起来,没事人般走到良岩面前,一鞠躬,就开始了。 “良岩阁下,我错了。” “我为我鲁莽而又缺乏贵族教养的话,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我为我不智的言论给您,和您的家人的名誉造成的损害而感到遗憾,希望您能原谅我这次无心之过。” “从今以后,我就是您最忠诚的朋友,在您需要……” “够啦!”巴尔古夫公爵一看盖尔的表演节目又要开始,立马打断他,然后问良岩,“良岩骑士,你看这事可以结束了吧?” “应该结束了,公爵阁下。”赶快结束吧,真被这个傻货给打败了。 “那再好不过了,我现在宣布,盖尔侯爵侮辱良岩及其家人引发的决斗的最终结果。盖尔侯爵向良岩骑士道歉,并出一千金币补偿良岩及其家人的名誉损失,这笔钱从他领地的产出中扣除。”巴尔古夫公爵公爵看了喜上眉梢的盖尔一眼,继续说,“而且,盖尔侯爵决定明天起,回到自己领地,至少要在其领地专心治理三年。” 第七十一章 转机 “姐夫,你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说要回领地了?我没说啊。”盖尔刚刚全放送的身心立马抽紧,瞪着小绿豆眼无辜的问巴尔古夫公爵。 盖尔绝对不想回自己领地去,不光是因为他在雪漫城过得非常滋润,还因为要躲一个人——他老婆。 他十八岁就结婚了,结婚对象是巴尔古夫公爵安排的,一个破落小贵族家的“千斤”。 对,字没写错,确实是“千斤”。这女人胖,太胖,盖尔二百斤的侄女达格尼跟她比起来,那绝对算是标准身材了,猴子一样的盖尔在他老婆面前,那简直就是一只小鸡站在一头加肥的巨魔脚下。 而且这女人不光胖,而且是个河东吼狮,把侯爵领地的事务都抓在手里不说,那洪亮的嗓门不把盖尔折磨到熄灯,就不算完。 “来人!盖尔侯爵喝醉了,送他回侯爵府。”公爵跟没听见一样,下了几道命令,“明天一早,安排一队人马护送他回他自己领地,并且在这三年内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另外,如果他有了孩子,可以把孩子送来龙宵宫。” 真的要回领地?还要生孩子?跟那头猛犸象?!那还不如让良岩剁了算了!盖尔“跨擦”一下又坐在地上,干嚎着撒泼不起来。 几个侍卫可不管这一套,公爵怎么下令,他们就怎么执行,过去一人架一只胳膊,提起来就往外拖,再不走就又架起一条腿,活活抬出去了。 一直到大殿门口,盖尔还在嚎啕:“姐夫,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侯爵,我为雪漫出过力,我为雪漫看过门,我要见二姐!二姐哇哇哇……” 呼——,公爵长出一口气,可算是能过几天清净日子了,这多亏了良岩哪,要不是他,还真找不到这么好的理由处理这货。 公爵笑呵呵的对良岩说:“良岩骑士,快坐下,咱们继续喝,我看你那一桶秘酒还没喝完哪,别留着养鱼……” 底下一帮才俊们,看着公爵像哥们一样跟良岩对饮,眼珠子掉了一地。什么情况?这家伙刚才要宰了你小舅子好不好?你小舅子确实不讨人喜欢,也不至于这么高兴吧,而且还把他赶出雪漫城了! 几个小子对视一眼,觉得再在这里待下去,等会儿我们也会被“喝醉”,趁早走人吧。 二十几个人一串连,都起身向公爵告辞。 良岩看他们要走,觉得自己也不好再坐着继续吃喝,就跟艾文一碰头,也起身告辞。 公爵也不挽留,他先对良岩说,“这次宴会招待不周,还望良岩骑士不要放在心上。如果日头有什么需要的话,随时到龙宵宫来找我,我不在的话,交待阿穆伦就可以。” 然后一脸慈祥的对着这帮后辈说了几句:“嗯,天也不早了,早点回家,省的你们父母担心。顺便给你们父母带个好,跟他们说,没事常来……呃,常去自己领带看看。” 这话几个意思?要是惹了良岩就要向盖尔侯爵一样,统统撵回领地去? 巴尔古夫公爵与众人道别后,先行离去,惊疑不已的一帮才俊三三两两往殿外走去,只有小胖子波文没有动。 他静静的看着良岩在把面前堆着的三十袋金币,一袋接一袋的往戒指里面装的,等良岩面前最后一袋金币消失在他手上时,波文就想往良岩那里走,似乎有话要说。 就在这时,大殿的门又开了,走进来的不是盖尔侯爵,而是一个穿法师袍的人。 此人穿着宝石蓝并且镶金边的法师袍,没戴兜帽,看面相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见此人上殿,殿内包括艾文和二殿下佛瑞塔尔在内的众年轻人,都躬身向此人行礼,称呼此人“法仁加院长”。 法仁加院长也不答话,一边往大殿上走一边扫视着众人,最后,目光落到良岩身上。然后他急匆匆走到良岩桌前,掏出一个酒瓶,就是之前阿穆伦揣着走的那瓶二锅头剩下的酒瓶子,巴尔古夫公爵把它连带自己喝完的酒瓶都让人送到雪漫魔法学院去给法仁加了。 “是你的?” “是——不是,这个已经给了阿穆伦爵士了。”良岩挺奇怪,什么人物啊这是?不管不顾就这么过来问话,基本的客套也没有,而且周围的人也丝毫不表示意外。 “还有?”法仁加继续问。 “有倒是……。” “那你跟我来。” 法仁加说完,就从桌子一旁拐过去,走进大殿旁边的一间开放式的房间里去了。 “这是雪漫魔法学院的负责人,法仁加院长,他同时也是龙宵宫御用魔法师,还是法师公会雪漫分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艾文见良岩莫名其妙,就给他解释。 “噢,明白了,那——我去?”原来是个大领导。 “快去吧,法仁加院长这么晚从学院赶回来找您,肯定有要紧事。” 于是,良岩放下手中刚抱起的马具,往法仁加去的方向走去,刚走了几步,却见小胖子波文走上前来。 他快步走过来尽量接近良岩,低下头小声的说:“阁下,魔法师跟贵族受到的待遇是一样的。” “嗯?”良岩又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在这个世界,魔法师是非常受尊敬的一种人,甚至可以说魔法师已经是一种阶级了,但是有必要这么神秘的过来重点提醒么? “盐,阁下。” 波文快速说完这句话,转身走了。 醍醐灌顶! 良岩瞬间明白过来,对呀,魔法师的身份可以绕过那个劳什子《诺德基本法典》,当不成贵族的话,咱可以当个魔法师嘛,咱又不是没那条件! 这小胖子帮大忙了,一定要找机会感谢一下他。 良岩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做这件事,不过良岩非常感谢这个小胖子。 带着愉快的心情,良岩跨进法仁加的房间。 房间很大,摆设非常凌乱。正中间是几张大长桌,连在一起,上面放着一堆堆的卷轴,羊皮纸,烛台和木架子,木架子上还有各种颜色的瓶子,不知道是里面的液体颜色,还是瓶子本身的颜色。 有张桌子上还放着几块闪着粉色流光的小灵魂石,这让良岩多看了几眼。 一进门右侧立着一幅地图,上面都是些蝌蚪文,具体什么地图,良岩不识字,也看不明白。 好几个书架和橱柜就排在墙边,上面的乱放的书籍布满了尘土。 在房间最里面的两个角上,各有两张异型的桌子。 一张是纯黑色五边形状,最里面的边上有两条飞龙的造型,连在一起向两边展开,中间有个骷髅托起的绿色光球,龙背上是两排点燃的蜡烛,桌面上闪着各种蓝色的符文样式的光。 另一张是实木色圆形样式,这张桌子良岩看着倒是有点眼熟,上面摆着各种金属支架和托盘,还有很多造型各异的玻璃器皿,依然是五颜六色,有点像是地球常见化学实验室里的东西。桌上还放着不少各种奇特的东西,看起来像是一些动植物的根茎和器官。 这大概是阿米拉说过的附魔台和炼金台吧,良岩想。 之前进来的法仁加正背对着良岩,站在炼金台前,良岩转过去一看,发现他正在使用魔法。 这是良岩来着世界上第二次见到魔法,第一次是他刚穿过来差点被风狼分尸那次,于是他瞪大眼睛看着法仁加。 法仁加两只手发着蓝色的光芒,手心向上虚托着,离他的双手向上几十公分的地方,凭空悬浮着那只二锅头的酒瓶,被蓝色的魔法能量包裹着。 酒瓶这时候已经不是原来的形状了,而且形状一直不断的慢慢发生变化,瓶中剩余的白酒也从里面蒸发出来,满房间都是酒香。 几分钟后,这只酒瓶就完全变了模样,现在在空中悬浮着的是一只类似地球常见的实验室常见器皿——鹅颈烧瓶。 就这么不用火不用电,不用模具,凭空融化原料,做成想做的物品?牛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炼金术?良岩大感惊讶。 “完美呀!”法仁加停下动作,鹅颈烧瓶慢慢的落到他的双手中。他把瓶子小心的放到桌上,欣赏了一下,回头发现后面还站着一个人,就问:“有事?” “呃……”这真没法回答,不是你让我来的么?这家伙脑子不清醒,良岩一阵无奈。 “哦哦,啊对,瓶子瓶子,想起来了!”法仁加楞了一下,突然明白过来,他指着桌上的鹅颈烧瓶问良岩,“像这样的玻璃瓶你还有多少?” “你这样的,我暂时没有,”良岩干脆把收起来的五个酒瓶全从戒指里面拿出来,依次放到桌子上,“只有这样的酒瓶。” “喔喔,多么漂亮呀,居然会有这么完美的玻璃,能让人不用透视术就能看清里面的一粒尘土,用来装酒简直是糟蹋东西,这种晶莹又透明的宝贝应该只用来做炼金实验和盛放魔法药水!”法仁加把几个在华夏一毛钱一个酒瓶拢在手里,一脸感叹。 “你之前没见过透明玻璃?”良岩问。 “嗯?见过!裂谷城的黑荆棘商会前一阵送来一批,倒是透明的,但是里面的气泡太多。做成药水瓶后,很难分清到底是药水产生的气泡,还是瓶子本身的气泡,依然想有色瓶子一样,需要用到透视术,要不然出错了就是**烦。”法仁加一边拿着一个酒瓶就着烛光看,一边随意的回答。 “炼金术不能把气泡去除?” “能,就是太麻烦。我曾经让几个魔法师和学院的学徒干过,干了七八天,包括我自己,没有一个人能把分给他的器皿里面的气泡挑干净。而且这种浪费法力又浪费时间,而且不能提升炼金术熟练度的做法,已经遭到魔法学院和法师公会集体抵制,说那种玻璃瓶子只能装酒,而且还非常贵。”法仁加倒是有问必答,说完后,他盯着良岩问,“这种玻璃瓶你还有么?” “这种还是那种?”良岩指着酒瓶和法仁加刚用炼金术做出来的鹅颈烧瓶反问。 “当然是这——这种你也有?快拿出来看看!”法仁加一阵兴奋,听良岩的意思,他连炼金术实验室用的透明器具都有,这能省下大量的法力和时间。 良岩先去摸了一下法仁加做出来的那个鹅颈烧瓶,确认这是没有任何魔法附着的普通玻璃后,说道:“暂时没有,不过我可以搞到。” 法仁加盯了良岩几息,想要确认良岩是不是在骗自己,突然想到有人告诉自己,这个人是个商人,他瞬间“明白”过来:“啊,对了,价码,先谈价格是吗?” “……”良岩还真没想到要谈价格问题,他只是顺着话题往下说而已。 “直说就可以,我知道这种好东西价格肯定很贵,不过,只要价格不过分,都可以考虑。”法仁加在经商方面是个白痴,良岩还没开口,他先把价格抬到“很贵”的高度了。 裂谷城那位不知道是哥们还是姐们,这就对不住了,这单买卖我接了,良岩心中先告了个罪。 不过他其实也没怎么在意,这根本不是一回事:你卖的是酒瓶,我卖的是实验室玻璃器皿;你卖的普通民用,我卖的是高端魔用;而且你的技术确实不过关,咱俩相互不冲突。 “法仁加院长,您只要这一种么?我是说,除了这种鹅颈烧瓶以外,别的不需要么?” “别的也有?无论大小和形状?”法仁加惊喜不已。 “是的。无论大小和形状。还有带刻度的,加热用的。全是透明而且无气泡的,只要您能说得出来,只要是玻璃做的,就都能有。” “这么全?你怎么会懂这么多?你不是个商人么?难道你也是个魔法师,哦对了,你身上有魔法波动,虽然很轻微,但确实有,而且你也可以用空间戒指。不过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谁提起过哪个分会能用全透明玻璃的炼金器皿??” “说实话,法仁加院长,我不是个魔法师,就是个地道的商人,不过我真的想获取一个当魔法师的资格。” ; 第七十二章 学习 “噢,你想加入法师公会!”法仁加一翘眉毛,“但是你不是学院的学生呀,啊对了,你直接去公会申请就可以。” “去了,他们说要让我完成三个其它领地的委托任务,需要三份推荐信。” “没错呀,那你去完成三个任务就可以了。”法仁加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跟这家伙说话真费劲! 我连其他领地在哪儿也不清楚,猴年马月能完成?!就没有什么捷径?你好歹是法师公会的负责人之一,添个人不行么?我又没打算要你们工资! “好的,那在下告辞了,等我完成任务,得到全部三份推荐信以后,有时间再来跟您谈这个玻璃器皿的事,再见!”良岩身手就去拿桌上的五个瓶子。 “哎等等,不能先谈妥玻璃器皿的事么?”法仁加一看良岩这架势,立即慌了。 “不能,我太想加入法师公会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他们给的任务,我想现在就起程。”上午时从法师公会拿的那是那个任务卷轴上写的什么,良岩都不知道,就在这里胡揪。 正常人马不停蹄的来往任意三个领地,至少需要一个月。再加上要完成三个不同的未知委托任务,即便是顺利完成的话,可能几个月就过去了。这还好说,如果任务完成不顺利的话,那良岩愿不愿意回来,回不回得来都不好说。 “让我想想办法,想想啊……嗯,我可以给你写份推荐信,对,我可以写一份。”法仁加思量半天才说。 写信把我推荐给谁?推荐给你自己?脱了裤子放屁,神经病啊!真是败给你了! “那就多谢了,麻烦您现在就写吧,我还要赶往其他领地去完成任务,我想现在就起程。”只写一份有个鸟用! “倒是不用这么麻烦。我写几封信送往其他领地的法师分会,如果他们对这种透明玻璃器皿感兴趣的话,得到一份推荐信倒也不难。不过,”法仁加忽然想到了什么,“我得问一下,你会魔法么?” “熟练使用空间戒指算是会魔法么?” “不算。” “那我不会。” “那炼金术呢?” “没学过。” “附魔?” “不懂。” “这样就麻烦了啊,”法仁加两手一握,很为难的样子,“加入法师公会的基本前提,就是熟练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魔法,炼金术或者附魔术。除了冬堡魔法学院首席法师的推荐信可以直接推荐任何人加入法师公会,其他人要在从魔法学院学习数年考核成为正式法师,或者拿到三份以上的推荐信,没有第三条路可选。要不然是人不是人的,就都加入法师公会了,要知道,法师公会的正式成员待遇和地位都是很高的……” 你会不会说话呀,骂谁呢?我还就不信了,哥在守护之石连石头都能骗了,学个魔法还不容易? “我可以现学。”良岩打断法仁加的念叨。 “那更麻烦了,魔法不是那么好学的,学院的法师学徒一般要学至少半年才能掌握一种魔法,还得需要差不多同样的时间才能熟练使用,炼金术和附魔术更难。你现在学的话,还不如去完成委托任务拿推荐信,不过话说回来,你不懂魔法,任何一个法师分会也不会给你推荐信的,我也不能给你写……” 那还谈个屁!良岩很不爽,卖个盐而已,比在华夏办公司营业执照还麻烦!他想倒头就走,不过转念一想:凭什么别人学得慢,我就肯定也学得慢?好歹哥也收过十几年的正统教育,而且成绩一直不错,即便到了这个世界,总比一般人要强一点点吧? 于是良岩就问法仁加:“道理我都懂,不过,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一定学得慢?” “这还用试么?我在雪漫执掌魔法学院二十多年了,见过的听说过的,能快速掌握某种魔法的人,一个巴掌能数两遍,还得算我自己!” “那是没算上我!”良岩不服。 “还是别试了……”法仁加不屑。 “如果您教我一种魔法的话,我白送您一套透明玻璃做的炼金实验器皿!” “呃,一整套?什么样的?” “由您定!你画个图纸就可以,需要什么样的就画上,三十个器皿以内,质量至少不会比您做好的这只鹅颈烧瓶差,其他的只要样式大小别太夸张就都随便您!” “那好吧,看在你这么——呃,这么执着的份上,我就教你一种魔法,”法仁加一副占了大便宜的样子,“你想学什么魔法?” “风刃术!”良岩就见过两种魔法,他对把玻璃瓶子变形的炼金术不怎么感冒,倒是觉得差点要了自己命的风刃术很高端。 “噢,你喜欢毁灭系魔法。嗯,这种初级魔法对于一个从没接触过魔法的人,特别是你这种身上法力匮乏的人来说,比较困难。你确定要学风刃术?”良岩身上的吸收来的魔法能量都给了郁金香,身上一直就没有什么“存货”,所以法仁加觉得良岩要学风刃术似乎不大明智。 “确定。” “好吧,那我教你,丑话说在前面,你要是学不会,我还是要那一套炼金实验器皿。” “当然,要我以骑士的名义起誓么?”几十个玻璃罐罐,顶了天也就一两个金币,良岩刚拿到一千五百金币,还不至于赖这点账。 “那倒不用。开始吧,嗯……嗯……唉,”法仁加便秘一般嗯嗯啊啊半天,突然一泄气,“十多年没有教过新手了,都忘了怎么教了,你等一下。” 法仁加转身去了墙角一个布满灰尘的书架上翻了半天,抽出两本书,用袖子一擦,翻了几页看了一下后,递给良岩:“这本是《初级魔法力量控制》,另一本是《毁灭系魔法入门》,这是我刚学习魔法时用的两本书,上面还有我的笔记,应该对你很有帮助,拿去看吧。” 良岩下意识的接过书来,哗啦哗啦每一页都挨着翻看了一遍,然后对正在弯着腰琢磨把几个酒瓶做成什么形状的法仁加说:“呃,那个,我说……” “什么?你怎么还不走?还需要什么?”法仁加疑惑的问道。 “我不识字。” “你不识——你不识字?开什么玩笑?不识字你学什么魔法?难不成我要教你识字么?”法仁加大为不满,他认为良岩在胡闹。 “我是说,我今天不识字。” “啊哈!什么叫‘今天不识字’?尤里安诺斯(智慧之神)在上!那意思是明天你就能识字了?” “有可能。您别生气,先听我说。准确的讲,不认识的是你们的文字而已,而之前在我家乡读过十六年书,我对文字的理解能力比一般没受过教育的人要强很多。” “那要怎么办?要一句一句翻译出来?好吧,看在那一套器皿的份上,你过来,我念一句,你自己用你们的文字写一句。”也不知道是十分在意良岩许下的那套玻璃器皿,还是他本人就没有“大学校长”和“协会会长”那种霸气,法仁加打算帮良岩把这两本书翻译出来。 “不用那么麻烦,”在刚才良岩翻书的时候,郁金香已经把两本书上所有的内容,文字和图案都扫描记录了,分辨率还相当高,于是良岩对法仁加说,“您只需要念一遍就可以,两本书上的内容我都记住了。” “都记住了?看了一遍,两本书的内容就都记住了?”两本书每本都要有五十多页,识字的人念一遍完至少两个小时,甭说你这不识字的了,法仁加一脸不信。 “对,都记住了。您告诉我是哪一本,第几页开始念的就可以。” “好吧,我只念一遍。”法仁加拉过一把椅子。 “您辛苦。”良岩也拉了一把椅子坐下。 “先看《初级魔法力量控制》,第一页,第一章,魔法的本源。魔法的产生据说是在神话纪元,由创世神洛肯——,废话,这些废话一点用也没有,”法仁加念了两句不念了,他啪啦啪啦往后翻了十几页,继续开始念,“从十四页开始,第三章,魔力的感知。魔法力量存在于世间任何地方,存在的形式是……” 良岩一边听法仁加念书,一边“认识”着脑海里书上的文字,还不时地对书上的图案或者法仁加在文字旁边做的记录提出疑问,这才打消了法仁加认为良岩是在扯淡的念头。 就这样,一边法仁加一边讲解,一边挑着有用的重点给良岩读,一个多小时后,第一本《初级魔法力量控制》和第二本书《毁灭系魔法入门》中的风系魔法已经讲完了。 “需要读的,和需要解释的,都给你说清楚了,怎么样,记住了么?”法仁加到了一杯蜜酒喝了几口,问良岩。 “都记住了,很清楚。”就是念的有点少,书里面好多魔法还没讲到,很多字都不认识呢。 “那你可以回去了,什么时候学会了,什么时候再来找我。”法仁加一摆手,这就开始送客。 “为什么要回去?我不能现在这里试试魔法?” “现在就试试?你是说你现在就可以发出风刃?哈,你知道魔法学院那些学生学会风刃术要花多长时间?你还真打算今天晚上给我一个惊喜?”法仁加咚咚咚把手里的一大杯蜜酒灌下去,又倒了一杯,不再理良岩。 良岩没有回答法仁加,他看着自己的双手,在郁金香的帮助下,仔细的感知并控制着身上的魔法能量,他现在并不觉得风刃术是多么难掌握的魔法技能。 对他来说,法仁加给他念的两本书,用地球的思考方式看的话,《初级魔法力量控制》讲的魔力输入方式,就是怎么吸收魔法能量;《毁灭系魔法入门》讲的是魔力输出方式,就是魔法能量的具体使用过程。 怎么吸收魔法能量,对良岩来说,仅仅是吸收速度的问题。 而怎么使用魔法能量,只要能顺利的感知并控制到身体里的魔法能量,那输出多少,输出方式,就都不是问题了。 在良岩的操控下,他的双手开始发光,双手之间逐渐凝结出一个玻璃弹球大小的白色光球,书上说这叫风刃球,就像是刚遇到风狼时,那头风狼的凝结出来的那个大的光球一样。 小光球周围的空气开始围绕着小光球流动旋转,并被压缩到光球内,“噗”,一道迷你风刃打了出去,打在良岩对面的一个书架上,架子没大事,却是尘土飞扬。 “噗!”法仁加一口蜜酒喷了出去。 “你,你站起来!”法仁加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让良岩站起身来,然后伸出左手,对着他放了一个“侦测术”。 良岩没有反抗,他就感觉一道平和的能量波从胸部扩散到全身,郁金香也告诉他没有什么危险。 “不对呀,没有任何其他附魔物品,只有一个劣质空间戒指,倒是魔法波动强了点,不过也不多。”良岩从刚才听课开始就让郁金香停止从他体内吸收魔法能量了,这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稍微积攒起了一点。这个事他是不会告诉法仁加的,法仁加很迷茫,“你之前就会风刃术?也不对呀,你没必要骗我。难不成你真的是刚刚学会了风刃术?就这一会儿?” “是的,又不难。” “不难?哼哼,这话你在雪漫魔法学院说一次看看,有人会跟你拼命!不行,我得再试试,你听这一章,二十二页,火球术释放方法……”法仁加又拿起《毁灭系魔法入门》给良岩读了一章。 不多时,“轰”,一团拳头大的火焰同良岩右手发出,打在地上。 “呃,再看这章!三十页,闪电术……” “咔嚓”一道小型闪电落在桌子的一个铁烛台上。 “最后一个,冻结之手,四十二页……” “哗——” 法仁加拿着冰镇的蜜酒陷入了沉思,良久,他靠近良岩,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如果你允许我……呃……我在你身上做个试验,我会非常感激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