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血人》 第一章 画中人,画中猴。 落阳的余晖洒在了新乡镇上,让这个沉默而落寞的小镇更是添加了几分垂暮姿态。新乡镇是东方合众国的一个平凡的小镇。 没有什么不平凡之处,只是他曾今险些就不平凡起来了。正是因为这里地属偏僻,处于大山的环抱之中,为了保密性,在公元1983年航空航天局在这里建立了全国最大的航天材料加工厂—东国航空航天第609加工公司。这个加工厂的建造工程,让全镇人都为之忙碌,也为这里的大部分人提供了工作机会。 厂区建造工作耗时6年,这里的每个镇民都为即将到来的稳定工作而憧憬,有机会在国企工作,可比在地里刨食的生活有奔头。而且,以后孩子的工作也可以着落在这里。谁愿意孩子为了工作远离自己身边,人一辈子不就是奔个子孙绕膝,天伦之乐,老有所依。 公元1989年,这个厂区果然开始投产了,不低的工资与优厚的待遇让镇民的生活改善了许多。每个人脸上都显示着幸福和忙碌表情。 失落,悲哀,无奈在公元1993年充满在每一个镇民心中,因为厂区在正常生产运营4年后要搬迁了,搬到6000公里外的俄州。 愤怒的镇民在市政大楼前游行抗议,市政给了答复:搬迁势在必行,但是如果你们有人想继续在609公司工作的,可以随公司一起去俄州。搬迁的原因不明,据说是和东国死敌—血族帝国有关。 一部分还没有结婚生子的年轻人远离了自己的家乡。而厂区也为了保密性直接推平,只留下了几个门卫看门和生活的小平房。 15年后的今天,镇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务工,这里就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小孩。 新乡镇再次恢复了破败。 镇子如同迟暮的老人,没有了孩子,寂寞的晒着黄昏的余晖。 余卿,在山林中奔跑着,眼睛紧紧的盯着前方,每一步都在草地上印着深深的脚印,完全不在乎身遭的荆棘,在跑过的途径中的杂草,矮树中开出了一条道路。 不是说野猪是山林中最为凶猛的动物么,为什么见了自己却转身就跑呢?余卿在心里嘀咕着,心中烦躁恼怒。 在余卿前方,赫然奔跑着一个动物,庞大的体型,粗短的四肢,犬齿外露如同是尖利的獠牙,这是一头野猪。这个山中的猛兽,鬃毛和皮上有凝固的树脂,普通猎枪的弹药不容易射入,通常需要几队人一起配合才能成功捕猎。更何况这是一头离群的野猪,连熊豹都不愿意轻易招惹它。 但是这个森林的无畏的强者,被一个未成年没拿武器的人类追的慌不择路。 余卿发现这头野猪的时候,它也发现了余卿,打着响鼻有些不屑的继续拱着地上的松果,嚼着野菜,也不理会这个看起来毫无威胁的弱者,刚才的觅食成果颇丰,不知是野羊还是家养的山羊走失了,出现在自己的领地里,哪有放过的道理。 但是余卿看见它却十分的兴奋,这头野猪大概有400斤重了,有1年都没有见到这样稀罕的物种了,卖到山下收野味的老李又能有不菲的收入啊,下半年的学费可有着落了。 悄摸的起脚落脚,慢慢的靠近这头野猪。在余卿眼中,这不是一头野猪而是一头野猪形状的钱。 野猪抬头看了一眼余卿,嘴里连呜呜的警告声音都不想发出,纵横这片森林三年了,曾有一个不开眼的猎人打它的主意,但是身上的松脂和坚厚的皮肤让那些钢弹无能为力,它当时也非常饿了,就在猎人惊慌绝望的喊叫声中,它尖利的牙齿撕裂了猎人的皮肉。 现在它不饿,但是不代表自己的尊严就可以随意侵犯。 野猪看见面前这个弱小的生物,还在接近自己,并且好像有恶意,野兽是最为敏感的物种,一旦判定对方有恶意,就要把对方赶出自己的领地,或者殊死搏斗。 余卿看见野猪背上的鬃毛开始直立,而且鼻息粗重,他知道这头野猪已经把自己视为敌人了,动物面对敌人只会有两种反应,要么逃跑,要么搏斗。 那么这头野猪是要逃跑还是要战斗?只要是有眼睛的都看到这头野猪被惹毛了,怎么可能逃,但是余卿太想得到这头野猪了,而且太阳快下山了。 所以,余卿弯下了腰,野猪开始警觉起来,后腿曲起,笔直的鬃毛在微微发抖,眼睛也开始冲着血,直盯着余卿。 它认为只要是弯腰伏地就是发动进攻的前兆,所以当余卿很快直起腰身的时候,野猪依然没有放松警惕。 一个物体,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清晰的抛物线,迎着夕阳的余晖,落在了野猪的脑门上,这个物体来的并不快,甚至在空中自由落体的时候就能看清它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土块。是余卿弯腰在地上拾得一个土块,土块尽然直愣愣的打在野猪的脑门上,土粒溅的四散。 野猪有那么一瞬间的停顿,鬃毛立的都不是那么直了,余卿无法从野猪眼神中读出愕然含义,但是很明显,随后野猪的眼睛越发红了,那红光已经快要射在空气中一般,野猪被羞辱,并且激怒了。 曲住的后腿仿佛在蓄力,然后在一瞬间崩的笔直,后蹄陷入地表下,然后抬起,草皮被带飞出去,身体无视灌木的阻挡,直接撞去,灌木瞬间被撞折,一颗山果小树被踏平,野猪的加速度越来越快,然后它踩过一朵地上的野菊花后,已经离余卿只剩下2米,野猪把头微微垂下,用最为坚硬的骨头向余卿顶去。 余卿从野猪行动的时候就在低头看着那朵野菊花,似乎并不太担心自己可能是野猪的下顿食物,与野猪的野蛮冲撞不同,他只是慢慢的沉下身体,扎好步子,右手握拳,拳头上凸起中指的骨节,做这一切动作的时候,他一直盯着那朵小黄花,就在野猪前蹄越过小黄花时,余卿拧腰出拳。 人手与猪头的碰撞在一起,声音响亮而沉闷,中间夹杂着咔咔骨裂的声音。 余卿的跑鞋因为承受不住力量的撕扯而裂开,一只脚露了出来,然后那只脚居然插入了草地里。而野猪则是被余卿一拳击飞四五米,落在地上后又滚了几转,这才停住。 野猪摇着脑袋,立起身子,然后看了一眼这个人,随后转身撒开蹄子就跑,居然比刚才进攻的时候还快了一些。 余卿懊恼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破鞋,咒骂着追了上去,居然一拳没有打晕,看来自从父亲离家之后,确实没有好好练习了啊。得加强训练了,话说受了伤的野猪不是凶性大发么?为什么就挨了一拳之后居然跑了。 他并不知道,不是这个生物没有了凶性,而是实力相差太大。 生物往往在生死之间,会激发自己潜力,比如这头野猪。它正在奔命,正在逃离身后这个人类的追捕,野猪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 余卿吊在野猪后面追着,虽然有身上的负重衣影响着他的奔跑速度,但是平常的训练给了他信心,他相信可以比这头畜生坚持的时间长。 半个小时之后,这头野猪终于慢了下来,余卿追了上去,把这个山林中的霸者摁倒在地上。 野猪在绝望下爆发了强大的力量。余卿仿佛也成为了一只野兽,猪叫人吼在宁静的山林中响彻山谷。 这头凶猛的独猪在山林中游荡数年,自然知道,动物致命的弱点就在喉咙,它猛然抬头,那咬合力惊人的尖吻向余卿的脖子咬去,余卿只来得及把胳膊挡在了身前,那大嘴咬住了余卿裹着衣衫的胳膊,野猪的眼睛亮了起来,用它那强壮的上下颚肌肉使劲全力,让獠牙扎的更深。 那条被咬住小臂肌肉紧绷着,余卿却无法阻止刺痛钻入脑中。野猪的嘴里并没有尝到另它兴奋的血腥味儿,于是开始猛力的摆着头,想依靠撕扯力道把这个人类的胳膊废掉。 余卿没有与野猪搏斗的经验,有的只是自身强大的信心。没想到这猛物的咬合力居然这么大,可就算如此,他也没有把小臂从猪嘴里拔出。 他要的就是这样,他要堵住野猪的嘴,然后……余卿没有管被咬住的胳膊,虽然很疼。余卿把右手举起,双腿钳住猪腹,举腰抬拳,拳头在经过耳旁的时候,力气仿佛从后腰到胸膛,传递到余卿的右臂,本来平滑的右臂皮肤,现在突然浮现出一条条纠结在一起的肌肉纤维。 此时的落日不见,只是晚霞还散发着余晖,昏暗的山林中一个少年骑着一头野猪,少年直着上身的右拳举起,野猪那粗壮的而散发着力量的身躯,和它那恐惧的眼神,如此美丽。 时间定格在这一刻。这暴力的美感,充斥在大自然的画卷中。 咬牙落腰落拳,那拳头仿佛是炮弹一样,贯着风声向猪头轰击去。 就在余卿举起胳膊的瞬间,猪居然松开紧咬左臂的嘴,像是凭空生出了更为强大的力气,挣扎着翻身想要摆脱了余卿的控制,可能是因为那个拳头太过于恐怖了。 但是已经晚了,拳头击在了不断挣扎恐惧的猪脸上。 此时的一切仿佛都安静下来,野猪恐惧中带着愤怒的嚎叫声,变成了尖细的呻吟, 在保证表皮完整的情况下,余卿结束了它的生命。 余卿望着已经开始暗黑的夜晚,又望了望遥远的山路,接着再看着脚下已经死亡的巨大野猪,余卿叹了一口气,追击与搏杀让余卿的体力消耗一空,现在又要把这头野猪弄回家,看来任务艰巨啊。 虽然余卿累的胸中仿若着了火一般,但是想着即将到手的收益,内心又有些欢愉。 余卿想起好像还有一个帮手,于是对着群山大声喊道:“猴子~来帮忙。” 回音,在群山之间额外响亮。同时,树林上方由远及近响起了嚓嚓声,然后一直大猴儿,就跃下树,来到余卿身前。 这猴儿直立起身居然有余卿那么高,眼睛中颇为有神,而且不像其他的猴子四肢着地,而是直立挺胸,身形极为巍峨。 余卿直接无视了猴子悍然的气势,指了指倒地的野猪。 猴子眼中蔑视的情绪清晰可见。余卿有些恼怒的说道:“我刚才废了好大的劲,所以现在才没劲了,这可有300多斤。” 仿佛没听见余卿的解释,猴子单手抓着野猪后腿,轻松的拖起,走了。还回身秃噜了一下嘴皮子,表示了一下轻蔑。 余卿更加恼火,心想:这猴儿,真是快要成精了。 憋气指着野猪的反问:“你这么牛,怎么不来干死它。” 猴子蔑视的眼神更甚了,只是在草地上摘了一个草莓扔在嘴里,吧唧着嘴。 明白了他的意思,余卿气的脸都白了:“你说你吃素,那昨天挂在房檐下的熏肉怎么少了一截!” 余卿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人一猴,居然也可以吵起来。 第二章 关于钱的那点事儿 凌晨五点,5月山林中还是漆黑的夜色,蝉鸣蛙叫依然响成一片。余卿的生物钟响了,摁了灯光开关,迷瞪着双眼,穿起了负重衣,到现在为止仍然不知道负重衣到底是什么材料做成的,每件衣服都是单调的黑色。从5岁就开始就被老头子逼着穿在身上,而且每年都换一件更重的,现在穿的这件已经有80公斤了。 想着衣柜里那件最重的有500公斤的风衣,余卿痛苦的捂住脸。风衣,风衣,重成这样还风的起来吗? 洗漱完毕,余卿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镜中自己那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挑了挑浓密但并不粗旷的眉毛,摸着开始长绒毛的下巴,说道:“又一天过去了,新的一天来了,过的怎么样?梦想,是不是更远了?” 不知是觉得镜子里的人模样太傻,还是自己太傻,余卿说了一句:“傻x。”煮好了粥走出门,余卿看了一眼自己住的小平房,感受着山林的凉气,余卿的内心突然十分悲凉,难道,我这辈子会在这里度过?在这个废弃的609工地?在这个小平房里? “老子一定要住进2层小楼。”带着宣誓的语气,余卿把这句话吼了出来。本来余卿是想说别墅的,但这两年的生活已经让他明白钱难挣的道理。所以说到小楼这两个字的时候底气显得不足,声音都变的弱了许多。 刚刚宣誓完毕,一个石块打在自己的头上,不用想是睡在房顶上的猴子,嫌自己吵着他的美梦了。 余卿没有理会他,想着自己的两个理想:一是考上大学,另一个就是2层小楼。想到这里,余卿的眼睛黯淡了许多,该死的老头子,留了一封信就走了。走了就走了,居然不留一分钱,上大学的学费听说是很贵的。要不是一年前,在酒店做兼职的时候,老板看他可怜,把他介绍给了收野味的老李,自己还不知道高中的学费怎么缴,更别痴心妄想什么大学。 没心思再想这些破落事儿了,赶紧今天的训练,虽然今天是单休日,但是临近高考,一会儿还要复习功课呢。 余卿再次在心里暗叹了一声,开始了今天的训练,在手上缠了布条,带着秒表,在屋旁的一颗粗大的松树下站定,然后深吸一口气,双拳便如同雨点一般落在松树上,松树伴随噗噗噗的声音开始颤抖,树上的松针开始掉下来。 掐停了秒表,余卿看了上面的灯光显示屏一眼,嘴里喃喃念叨着:一分钟900拳,每秒钟就是……15,比上周增加了2拳,到老头子规定的目标还差的远啊。 然后不再计算时间,拳头继续开始碰撞着树干,树木仿若跳舞,又仿若在害怕的颤抖起来。 大概过了1个小时,天已经开始蒙蒙亮,山林的空气清新的让人想要大口呼吸,而余卿正在大口的喘着气。这个运动看着体力消耗不大,但是其实体力都消耗在了速度上,肌肉控制着手臂的惯性,每一拳在收回时的距离都尽量保持恒定,然后每一拳的力道都要照成杀伤力,余卿不知道要杀伤谁,所以每一拳树木传来的反震力就成了余卿界定杀伤力的标准。余卿扯掉自己手上的布条,就像没有看到布条上染上的鲜血。 粥就着咸菜,熏肉末,余卿喝了4大碗。刚刚在切熏肉的时候,余卿发现肉好像又被什么东西偷吃了。死猴子!!! 摸了摸7分饱的肚子,余卿不敢吃的太多,不然后面的5公里负重冲刺会有影响。 余卿擦擦嘴,起身给老李打了电话:“李叔叔,早啊。” 那边传来的声音有些困倦:“谁啊,小余?这才7点呢,今天又弄了什么?直接送来就是了。我再睡会儿。”说着还传来了一声哈欠声。 余卿赶忙说道:“李叔叔,先别挂啊,你还是把你那货车开来吧,我搬不动啊。” 那边的老李仿佛来了精神一般,声音都有些兴奋:“你小子抓了多少野鸡,多的弄不动了?死的还是活的?还有什么东西?” 现在的山上,不是原来,还有狼啊,野猪啊,这类动物,就算有老李头也不认为余卿能抓住。 “早跟你说,多锻炼下身体,你不听,现在几只鸡都提不动了。” 听着那边喋喋不休,余卿插不上话,只得等老李把话说完后急忙说道:“李叔叔,是野猪!很重的。” 那边沉默了一阵,好像没有听清一般:“你说撒?” 没等余卿回答,听筒里又传出一句话,话语中责怪道:“你没事吧。这玩意你也敢抓,不要命了你,好好的抓你的野鸡就是了,这野兽现在就是山林之王……” 余卿自然听出了电话那头中的关心,心头微暖,听他叨叨的说完,余卿说道:“李叔啊,人没事儿,放心吧,我武艺高强嘛,快把车带上来,记得带上秤啊。” 说完挂上了电话心想,这老李头人不赖,就是人特爱唠叨,就像……就像了许久也没就像出来,因为除了老李头当真是没有谁对他这么唠叨了。老头子就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除了逼迫自己训练,就是和自己打架,和自己说过最温情的话就是:“有进步,还可以。”当余卿趁着这个时候,舔着脸问老头子要假期的时候,老头子就会丢过来一句话:“想要休息?等老子不在的时候。” 余卿曾想过什么叫“不在的时候”,难道是老头子归西的时候?现在看来,不在就是不在,现在他就不在。 老头子不在以后,余卿曾经很是茫然,虽然自己有时候会恨他,但是一直把他当成立在心里的一根柱子,现在柱子没了,平常的训练也没有人再来督促了,也不会有人再自己偷懒的时候踹自己的屁股了,余卿的心里反而空落落的。 难道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为什么老头子已经不在了,自己一天不训练仿佛全身的骨头都在发痒一般,好不难受。 训练是一种习惯,而超越自己是一种快感,而余卿正是对这样的快感,上瘾了。 老李开车来最起码得半个小时,这中间还可以把训练进行到下一个项目。 10公里的全力冲刺,这是余卿最为恐惧的项目之一,全力冲刺顾名思义就是:不留力,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跑到跑不动为止,并且是往山上跑的,以前余卿都只能跑5公里左右。 10公里是一个目标,做了几个俯卧撑,压了压腿,做足了准备活动,余卿就往山上奔去。 在中州大陆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明天,当太阳升起,我要奔跑,以追赶那敢侵我边境的血族。 现在余卿连血族长成什么样都不知道,自然不会以此为目的,他只是单纯的进行着训练,他喜欢在训练的时候把自己脑袋放空的感觉,对于余卿来说,身体的疲惫和大脑的空灵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余卿心甘情愿的在无人督促的情况下,每天高强度的训练。 负重全力冲刺以无力跌倒为结束,余卿爬在草地上喘着粗气,身上已经被汗水淋湿,眼前一阵发黑。 晃了晃脑袋余卿站了起来,不能爬,再不站直身子就得抽筋了。看着山下那蚂蚱大小的平房,余卿笑了,今天好像跑的更远了。 微带凉气的山风慢慢的平复了余卿躁动的心脏,心情愉悦的哼着:“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在下山的路途中,余卿就听到老李头那破锣嗓子,大喊着自己的名字。余卿应了一声,快步走了。 老李见余卿从山上走来:“你小子上山又抓松鼠还是野鸡?那头野猪呢?你小子真没受伤?” 余卿被这连珠炮的提问砸的啼笑皆非,说着客气话就拿出钥匙打开房门。 跟老李头来的是个20来岁的平头小伙子,看着这间房子里的野猪,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围着野猪转了好几圈,扒拉了好几次,嘴里啧啧称奇。 老李头抬头看着余卿说道:“这头野猪是怎么被你杀死的?还一点皮没破?这显然是内伤啊!”余卿抬了抬眉毛:“捡的。” 虽然啰嗦但是老李头显然不是不懂事的人,不然也不能在市内的各个大小饭店混的风生水起,知道余卿不想说,老李头也没问。 老李和余卿还有那个来帮忙的小伙,费了力气把野猪过了磅,总共240公斤,老李和那个小伙吓了一跳,这么大的野猪,他是怎么抓到的,那个平头小伙子几次都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想问余卿,但是余卿就是不说实话,不仅不说实话,连编个谎话的力气都懒得去花,得到的回复都是:捡的,淹死的,冻死的,饿死的,撞树上死的。老李和那个小伙子无语了。 余卿并不是一个爱显摆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十分谨慎。就算他对这个世界了解甚少,就算此生都在这个山窝窝里,余卿也知道,父亲和自己的实力并不是常人可以拥有的,父亲的离开也并不是留言条上写的:“我想去看看”这简单的理由。 不知道父亲离开的原因,不知道自己从小训练的原因,不知道为什么会生活在如此偏僻的地方,对于未知的事情,余卿从不吝啬自己的谨慎和小心。 老李走了。 拿着手里的6000元,余卿乐了。 因为大学半年的学费有着落了,今天离自己的大学梦又近了一步。 撩起左袖口,把缠在上边染血的纱布剥掉,昨天那獠牙虽然没有穿破负重衣,但是强大的咬合力还是带着衣袖扎入了余卿的肉里。 看着已经结痂的伤口,想着自己身体超级强悍的复原能力。余卿的心情更美好了。不禁的轻声哼唱着:“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第三章 猴儿酒,伤别离 复习,训练,猎物,余卿忙碌而又充实的度过了一天又一天。高考过后,等待通知书的长假中,余卿很是忐忑,报考的是首都气象大学的机电工程系,首都气象大学是东国的知名大学,在气象信息方面的成就在整个东国首屈一指,余卿没有报考这个学校的最为热门的大气物理系,而是机电工程。 并不是余卿不想报考这个这个学校最为拔尖的系别,而是对于高考分数的不自信,就选择了这个学校录取分数线最低的机电工程系。而余卿选择这个学校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有首都这两个字。 春困秋乏夏打盹,特别在这样闷热的午后,准备靠在树荫下打打盹的,刚闭上眼睛正要进入深沉的睡眠,就被摇醒了,余卿睁开发红的眼睛,不掩饰自己的怒气,盯着眼前的猴子。 7月的山林中没有太多的燥意,但是依然十分的闷热,本来今天余卿是不想动弹的,该死的猴子把熏肉吃光了,把正在树荫下打着盹练习钓鱼的余卿,摇醒了。 猴子摇着那个原来挂着熏肉的空铁丝,在他眼前摇啊摇,正犯着起床气的余卿直接指着猴子的鼻子,骂道:“你不是说你吃素的吗!要不是你偷吃,这熏肉哪去了?” 不会说话的猴子,一双迷茫的眼睛却仿佛会说话,猴爪上挂着一个铁丝钩子,举在余卿面前晃啊晃。余卿火气这就起来了,一拍手打掉猴子爪子上的铁钩,翻身继续睡觉。 过了一会儿,没有动静,想着猴子今天倒是很老实,不容易啊。正准备睡个回笼觉的时候,听见后面有动静。 扭过头一看,就看见猴子搬来一个半人高的山石,举着正准备扔过来,余卿惊得冷汗都下来了,一咕噜爬起来,双手投降,表情可怜的惊恐说道:“猴哥,猴哥,我这就去买肉,回来马上给你做。你先把石头放下。” 猴子的表情十分丰富的表达了轻蔑,却没放下石头,而是直接扔了过来,巨大的石头被强悍的力量做动能,空气中居然出现了破空声。余卿看了一眼扔来的石头,只来得及向旁边使出驴打滚。 一声闷响,石头撞在了余卿刚才靠着的树干上,山石的碎片贴着余卿的大腿根插在地上,一人合抱粗细的松树干伴随着咔咔声断裂开来,向惊魂未定的余卿砸去。余卿惊叫一声,又转着身子滚在旁边。 看着一片狼藉的休息场地,余卿好半天才定下神来,一滴冷汗从脑门划过脸颊,转头看向昂头挺胸抱着双臂一副傲然神气的猴子,余卿的恐惧就直接转换成了满额的怒气值。要不是自己跑的快,这石头能把自己砸成肉饼。 腾起身子,指着猴子正要开骂,却见猴子转身就走:“你砸了人就想走,知不知道我差点就变成肉夹馍里面的馅儿了,你这个……”正要接着骂下去,猴子举着比刚才更大的石头颠颠的跑来。 怪叫一声,余卿扭头就跑。速度比全力冲刺快多了。声音远远的传来:“猴子,老子去集市给你买肉去了。” 猴子放下了石头,望着着那惶惶而逃人的人影,居然微不可察的笑了一笑。如同慈父看见调皮的孩儿一般。 ………… 半个多小时后,余卿咒骂的走在集市上:“死猴子真是成精了,真是太欺负人了……” 在肉铺上余卿正挑着肉,手机响了,这是专门为了接到录取通知书,余卿特地买的一个二手手机,从来没有打过,也从来没有响过。所以当手机响起铃声的时候,余卿并没有意识到是自己的手机。直到肉铺老板温情的提示他:“小伙子,你手机响啦。” 余卿盯着手机,心如同快要跳出身体,脑袋轰然作响,不知所措,这个手机号码只登记在报考卡的联系方式那一栏里,还没来得及告诉任何人。 肉铺老板剁肉的声音将余卿惊醒,激动的按下接听键,靠着耳旁,切切弱弱的喂了一声。 是很清晰而亲切的女声:“喂,你好,请问你是余卿同学吗?” 余卿心情仍然还没有平复:“啊,我是,我是。” 大概是听出电话中大男孩的声音有些紧张,话语中有了一些笑意。 “很荣幸的通知你,你被首都气象大学录取了。” 余卿有些不可置信而又有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被录取了?我被录取了?” “是的,请在9月3号到9月5号到学校来报道。来校之前带上……” 通话结束后,余卿看着眼前剁得翻飞的肉沫,在阳光的映照下很漂亮。 肉铺老板已经猜到了,呵呵的说笑着:“小伙子,可是好样的,咱村里可又出现一个大学生了,多给你来半斤肉。”又切了一块肉放在已经装好的袋子里。 余卿没有拒绝肉铺老板的好意,连着说了好几声谢谢。 回家的路上,余卿感觉毒辣的太阳也变的温暖起来,世界如此美好,路边嘎嘎的乌鸦叫声是如此动听,这对吵架吵得快要开始动手的老夫妇的家庭是这么的和谐。看看干死在路上的青蛙怎么这么美丽。 这份喜悦想要和人分享,余卿第一个想起来的人是老猴子,忘记了刚才他举着半吨多重的石头砸自己的事情。 余卿哼着好像从来都没有学过,但是一直存在于记忆深处的歌:“我有一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余卿不知道后面应该怎么唱,只是反反复复的哼唱着这一句。仿佛感觉不到自己身上穿着负重衣,身体轻的快要飞起来了。 转过一个路口,余卿一眼就看见老猴子在等着自己,没有在意猴子不是站着,也不是蹲着,而是坐在一个小板凳上,余卿顾不得把肉放进厨房,就蹦到老猴子的身前,兴奋的叫嚷:“猴子,猴子,我收到录取通知啦,我被首都气象大学录取了。哈哈,我考进大学了。” 没理会余卿的手舞足蹈,老猴子平静的站起来,背着爪子走到厨房,把那袋猪肉提到余卿的眼前,晃呀晃,然后另一只手指了指这袋子肉,又指了指一块大石头。然后一巴掌拍在余卿的后脑勺。 余卿被这一巴掌扇的一个趔趄,差点被打爬在地上。 欢喜的心情被这一巴掌扇的无影无踪,刚想叫嚣两句,看了看那颗拦腰断掉的松树,余卿闭紧了嘴巴。一把夺过那袋子猪肉,去了厨房,嘟囔的做起了熏肉,余卿搞不懂最近猴子的脾气为什么变大了许多。 猴子已经摆好了桌子凳子,等着余卿上菜,香喷喷的熏肉被切成薄片,合着蒜苗炒在一起。以前在菜上来以后,老猴子怕自己吃亏一般,和余卿抢着吃,但是今天好像却没什么食欲。 今天老猴子不太对劲啊。菜上完了,猴子没有动筷子,愣座了一会儿,从坐着的屁股底下拿出了一个绿本本,递给余卿。 接过来一看,是录取通知书,怎么在老猴子那里?老猴子指了指窗台。余卿明白了,送快递的见自己没在家,就把东西放在窗台上了,也没打电话说一声。 看了看老猴子,又低头看了看录取通知书上苍劲的毛笔字,余卿明白了,为什么老猴子今天心情不太好,看来录取通知书是昨天到的。余卿没有诧异老猴子会看懂文字,因为自从懂事起,老猴子给自己的惊讶实在是太多了。 余卿默不作声,愣愣的看着老猴子,老猴子今年有多大年纪了,为什么从小陪自己在一起 还记得年幼的时候,自己还在上初中的时候,晚自习过后,自己走出了学校,走过了寥寥人烟的集市,上山回家的路上,面对着漆黑的山林,心中总是感觉万分惧怕,大山像是一个巨兽张开的大口,等待吞噬自己。而老猴子总是在山口等着自己。然后默默无闻的陪着自己走回家。 父亲那时候总是指责猴子说,你会把他变成一个胆小鬼。但是,猴子这个时候总是秃噜一下子嘴,表示对父亲的不屑。 再小一些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在山林越野奔跑,累的喘不过气的时候瘫倒在地上休息,不防备一头丛林狼窜了出来,望着那头狼贪婪的眼睛,尖利的牙齿上滴着口水,一步步向自己逼近,对狼的恐惧战胜了理智,自己抱着颤抖的双腿,绝望无助的看着那头野狼越走越近,因为害怕流下泪水,吓得闭上了眼睛,过了许久,狼也没有咬自己,睁开眼睛,看到那头贪婪的狼倒在了一旁,而老猴子坐在野狼的尸体上,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 更小,更小的时候,那个冬天,几岁来着,5岁还是4岁?天地之间一片雪白,这个老猴子四肢爬在地上,自己骑在他的身上,抓着他的两个耳朵,他带着嬉笑的自己在雪地奔跑,寒冷的风吹在身上仿佛没有感觉,把脸埋在了他背上的皮毛中,好温暖,也很安心。那种感觉一辈子都记得。 想着想着,余卿眼前好像有了一层雾气,擦擦眼睛,站起身回屋拿了一瓶父亲走时剩下的酒,拿了两个杯子,把两个杯子都斟满,其中一个递到老猴子的身前。 猴子看了一眼余卿,接过这杯酒,余卿和猴子碰了碰杯,一仰脖全干了,辛辣的白酒,把余卿咳嗽的眼泪都出来了,猴子不屑的秃噜了一下嘴,也一口干了。 余卿好不容易忍住咳嗽,又满上了酒杯,余卿说:“猴子,你比我的父亲,还父亲。”说完又干完了酒杯。 “猴子,我要去上大学了,我毕业后要赚大钱,以后你真老了,我养你啊。”又一杯酒下肚。 “猴子,好舍不得你啊。” “猴子,我肯定会想你了,到时候我就回来看看你。” “猴子,小时候你对我真好,现在没有以前好了。” “猴子,你会不会想我啊?” ………… 余卿每说一句话就干一杯酒。每干一杯酒,猴子那因为酒精而更加艳红的嘴唇就秃噜一下。 不知道是多少杯酒下肚了,余卿东倒西歪,说话也有些大舌头了,摇晃不定的举着酒杯,含糊不清的嚷着: “猴子,咱爷俩撒也不说,喝、喝、喝酒!” 说完这句话,余卿的头就结实的落在了桌面上,呼噜噜的醉倒了。 猴子,在听到“爷俩”这两个字时,眼睛亮了起来,微眯着眼睛里好像也出现了些雾气。把酒滋儿了一口,夹了一筷子谁都还没动的熏肉,在嘴里慢慢嚼着,慢慢品尝,像是要永远记住这个味道。 第四章 历史上的427 打包好了行李,走出了房门,看着这宽阔废弃的工程地,又望向四周的大山,余卿轻快的情绪慢慢的沉寂下来,生出一种别样的感觉,到底是自己生活了17年的土地,记载着童年少年的点点滴滴,山林中的动物们,再见了,少了我这样的坏蛋,你们过的会更加安逸吧。再见了蛙叫蝉鸣,再见了清新的空气,再见了生活许多年的地方。 没看见猴子,昨天告诉猴子让他别来送自己,不然会舍不得走。今天他还真没出现。 猴子不会说话,余卿却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不舍,只是这种不舍,猴子用发脾气的方式表达了出来。想起半个月前的那顿酒,余卿心里沉甸甸的,猴子不会人言,却最通人性。不知道会不会连性取向都会变的像人一般。 是不是需要在走之前,解决下大龄猴子的单身问题,是要只母猴呢?还是一只母猿,或者一个女人…余卿晃晃脑袋,赶走那让人心头恶寒的想法。最近的思想很不纯洁啊。 房顶上,冰箱里满满的都是熏肉,够猴子吃上很长时间的,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为什么就没有办法走出去呢?为什么觉得脚步那么沉重呢? 余卿脱下了身上的负重衣,换上了衣柜里那件120公斤重的长衫。如果是在学校里,就不可能再进行山林里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了,只能靠质量更重的衣服,达到时刻训练的目的。 深吸了一口气,拎着在集市上买的新行李箱,对着群山昂着脖子吼道:“猴子,照顾好我家,我走了。”稚气却响亮的声音碰到了大山,又回来,在群山之间荡来荡去。 还是没有看见猴子,余卿低着头,锁好门,走了。 没有了在大学生活中徜徉的渴望,没有了即将踏入大都市的激动心情,有的只是些许遗憾,老猴子到底没来送送自己啊。 走到了山口,余卿站定,总感觉猴子在身后注视着自己,猛的一回头,发现后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看见,又走了几步,再猛然回头,还是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山风吹动树林的飒飒声,和几声鸟鸣。 摸了摸脑袋,是感觉有视线落在自己身上,还以为猴子到底是舍不得自己,出来送了,看来是自作多情。 又吸了一口气大声喊道:“猴子,再不出来,我真走了。” 喉咙嘶喊的用力过猛,都破了音了,惊的山林群鸟纷纷飞起,聒噪的叫着。 仔细的望了望大山视线能及的各个地方,没看到老猴子的影子,余卿转身走了,朝阳之下,身影几分落寞,几分萧条。 一只猴子在树杈上,拿着酒瓶喝着酒,背靠枝干,眼睛微眯起看着这个越走越远的少年,刚刚准备跳下去,突然少年一转头,猴子一惊,一个趔趄差点跌下树去,扶稳身形看少年东张西望的模样,明显是没发现自己。不由的秃噜了一下粉嫩的嘴皮子,又喝了一口酒,心想到:“真是个调皮娃。” ………… 坐着汽车到了省城,买了到首都的火车票,就在省城火车站里等着,还有三个小时才到检票时间呢。 入神的看着对面墙上的墙体广告,在晶幕上方滚动着一行字,“保家卫国,抵抗血族”。屏幕的画面是一片碧海蓝天,海浪拍打着黄金色的沙滩,在沙滩上立着一个墨色的雕像,那是一个人,站立着,长袍像是被塑像师雕刻成风吹起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把刀,平伸出去,指向大海。刀身从中间断了,这是一把断刀。 然后视角围绕着这个雕像的面部360的旋转,余卿看见了雕像那愤怒的样子,眯起的眼睛中仿佛有一道坚毅的光芒在闪烁,嘴巴大张着,好像是对大海喊着什么。 在历史课本里学到过,这个海滩叫断刀滩。是当年,a队队长抵抗血族第一次入侵我国的雕像。 课本上严谨的文字清楚的记载了这段历史:1530年4月27日夜,血族大军驶进了太平洋海湾,进入我国黄海海域,中州的边防巡洋船警告对方已经驶入了我方海域,血族海船无视警告,对我边防船只开战。随后帝国船队突破海岸防线,登滩之后,以人为食,妇孺老幼皆无幸免。a队支援随后赶到,队长带着万众军士全力抵抗,队长的钢刀在拼杀中折断,终于将血族赶回海洋,并驱逐出我国海域,这个海滩也被命名为断刀滩。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427断刀滩战役。 为了联合东方对抗帝国血族,各国不再各自为政,团结起来,建立了东方合众国,以前的国家被命名为州。 余卿收回看向晶幕的目光,想着,电视上每天都在边防和战火,为什么就无法和遥远的西方和谐相处呢?有了这个想法余卿就立刻嗤笑了一下,血族以人血为食,血族怎么可能与自己的食物和平共处,我们万物之灵的人类怎么又可能与野兽为伍,可笑。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余卿心中有个简单的道德标准:合法便是对,不合法就是错,和平就是对,侵略就是错。 这么沉重的政治问题余卿不愿再去多想,自己只是一个小人物,国家大事自有伟人们去思考。自己还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呢。 东国有一句话说的极为贴切: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自己不过就是有一膀子力气,连光子枪都不会使用,要是上了战场,难道要扛着大石头砸掉对方的战地车? 现在应该想的是提前一个多月去学校,能不能在学校附近,或者是校内找个兼职先干着呢,听说大学的课程并不紧张,如果找到一个兼职,可以边上学边赚点生活费,那就再好不过了。大城市可不像山里,到处都能打猎,吃饭钱都是一个问题。当然,如果能找到一个饭店做做服务员就太好了,这样就能不会因为吃饭发愁了。 火车站的机械合成音,语气温柔的提醒着余卿213的列车已经到站了,余卿拎着行李箱开始上车,过安检的时候滴滴的提示音让余卿耽搁了点时间,搜完身后,在安检员困惑的目光中余卿走向站台。 这件负重衣果然是金属的,是什么金属呢?余卿自然不知道。 上了火车,余卿看着窗外流离向后的原野风景,想着火车要开一天一夜,自己要怎么开始训练呢?身体要是一天都不高强度的训练,第二天会因为负重衣的原因格外的不适应,甚至吃力。 为了省钱买了坐票。火车上的座位有着厚厚的软垫,余卿眼睛一亮,双腿分开,臀部抬离座位,又贴着软垫,腰背挺直,父亲说这叫蹲马步。这样训练方法真是省事儿啊。火车过了一站又一站,余卿的马步扎了一站又一站,终于大汗淋漓的余卿坐回到了座位上,从兜里掏出手机看看时间,2个小时15分钟,和上次的时间一样。但是这次穿的负重衣却重了40公斤。 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但是肚子却咕咚咚的直叫唤,从行李箱掏出了做好的干熏肉,吃着压缩食品,就着水,余卿很是苦恼,每次训练过后胃里都十分饥饿,再这样下去,自己会不会吃成像电影《挺进西方》里面的血族大胖子。 ………… 就在余卿闭着眼睛,打着盹的时候,火车在凌晨5点的时候,驶进了首都火车站。 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月,自然没有学长来火车站迎新,余卿下了很大的决心打了个计程车。车里,余卿被首都的一座座华丽的建筑物,川流不息的车辆,还有灯火通明的广场晃得目不暇接。 一个多小时后,才来到了郊区的一个大学旁边,200元东币给了司机大哥,让余卿十分心疼,刚问了一句怎么那么贵的话,就被说成是土老冒。 下了车的余卿,连观看大学校门青松般苍劲的几个大字“首都气象大学”的心情都没有了。 刚要进校门参观一番,就被门卫拦住了,眼睛无意间扫到门卫的腰间,脑袋一下子就蒙了,那是一个枪套。大学怎么练门卫都配枪,全身僵硬的余卿没敢乱动。而且身上猛然之间好像被施加了无形的压力,就像在山林中的时候,被准备来偷袭的猴子盯上的感觉。 门卫是个中年男人,一只手摁在枪套上,警惕的问道:“什么人,干什么!” 余卿慌的连手都举了起来,吓得语气都有些颤抖:“我是新生,我有录取通知书。” 听到这句话,门卫依然没有放松,语气中透着不容拒绝的坚定:“把录取通知书拿出来,还有身份证。” 余卿慢慢的把手伸进怀里,看见余卿的动作,中年男人已经把枪套扣打开了。看着那黝黑的枪托,余卿连哭的心思都有了,你们到底是让不让我拿啊。 颤抖的双手终于把绿色的录取通知书拿了出来,门卫接过后,仔细的看了看,又对照了身份证,比对了余卿的脸,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 门卫的手在空中摆了摆,余卿身上那另他汗毛都竖立起来的压力终于消退了。 中年男人此时已经换上了一副温和的表情:“小朋友,你这么早来学校做什么呀?” 看着这个男人扮起无害的样子,余卿心里一股恶寒,嘴里却老实的回答道:“我想先来学校找兼职,赚点生活费。” 原来是个贫困生啊。中年男人为刚才凶恶的行径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怕是把这小子吓得不轻。中年男人让余卿等着,便走进门卫室,拿起话筒,拨了号码,说了几句话,便挂断了。 中年男人出来后笑眯眯的说:“小子,你运气好,今天学校的领导都在,一会儿一个老师来接你进去。先等着吧。”说完就一言不发的站岗。 余卿惊魂未定的状态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偷眼瞄了一下门卫大叔的配枪,心里暗想着,到底这是怎么了,难道学校里出现了恶性的事件,怎么连门卫都配枪了,这门卫看起来可比电影里警官的素质高多了,而且明明还有一个多月才开学,学校里面的领导怎么都在。自己刚才那危险的感觉是幻觉吗? 第五章 梦醒惊白痕 自幼在山林之间生活,虽然不再如远古时期那么多的猛禽野兽,但是依旧锻炼出了对于危险的强烈直觉。也能说更为敏感的神经。 曾经有人解释过敏感的含义:同样一件事情,自己比别人更容易把它认为是挫折。 余卿没有感觉受到了挫折,有的只是一种警觉。 抬头看着校内门旁的一座高楼的窗户,有一种里面藏着一条毒蛇的感觉。 远处走来了一个戴着无框眼镜的女人,让余卿回过神来,想着这个应该是接自己进去的老师吧。 就在刚才余卿看着的那个窗户里,一个人在阴暗的屋角里,从暗黑色狙击枪的瞄准镜里,看着余卿,两人的视线撞在了一起。狙击手有一种被人发现的错觉,旁边还有一个人举着望远镜也在看着余卿。狙击手和观察员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震惊的神色。 女老师走的近了,有些婴儿肥,圆圆的脸上挂着微笑,说道:“你就是余卿吧,我是电子工程系的老师,我姓李,怎么来这么早啊。” 看着和蔼的老师,余卿才真正的放松下来,微笑的说:“我想先到学校附近找份兼职,老师,你也很早啊。” 老师走在余卿跟前,听到这样的回答,笑的眼睛眯了起来:“真是个好孩子,老师来得早是因为学校有任务了,跟我走吧,和我去后勤部给你拿宿舍的钥匙,先把行李安顿下来。”老师总是对于能吃苦、懂事、自立的孩子有好感,特别还是女老师,更有一种天生的母性。 拎着行李箱,余卿跟着李老师走着,看着校园内到处巡逻的警察,余卿终于问出了自己一直好奇的事情:“李老师,这里怎么这么多警察啊,还有,我见到门卫的腰上还佩带着……”余卿把左手握拳,翘起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手势。 这名老师看着余卿心有余悸的脸,和他小心翼翼比划的手势,真是觉得好笑,这个单纯的大男孩,真是透露着淳朴可爱啊。 “这个可不敢告诉你,是秘密计划,你只需要知道有大人物在学校就好了,还有啊,一会儿我在警备处给你申请一张出入卡,无论在哪都必须带在脖子上,不然……”李老师也学着余卿刚才比划的手势,对着余卿的脑袋:“biu……”说完就哈哈哈的笑了。 苦笑的看着,这个捂着肚子夸张大笑的胖女人,余卿心想,老师不都是为人正派,不苟言笑的么? 这时候,正走到主干道的分叉路口,一个微显富态的约莫50岁左右的人,从右边那条道上走了出来,看见了正在大笑的李老师和旁边苦笑的余卿。 这个富态的老人皱起了眉头,一种自然而然的上位者的严肃气场流露出来,语气生冷而缓慢:“李老师,什么事情,居然如此好笑。” 李老师欢快的笑声戛然而止,一脸尴尬的带着歉意,低头轻声说道:“对不起,高校长。” 听到这句话,余卿新奇的睁大了眼睛,来校第一天就看到了传说中的校长。高校长也注意到了余卿,问道:“小李,他是?”李老师听见高校长叫自己小李,就知道校长没有太生气,忙解释道:“这位是提前来校的新生,因为家庭不太宽裕,所以想先来学校找个兼职,我已经看了他的录取通知书了。” 听到是提前来校的贫困生,校长沉吟片刻,便抬头对李老师说道:“我一会儿给后勤处打个电话,这段时间,让他到迎宾楼来工作吧。你这几天注意点儿,这是特殊时期。”又看了看余卿说道:“小伙子,我代表全体师生,欢迎你来到本校。” 余卿有些受宠若惊的说:“谢谢校长。”高校长没有多言背着双手走了。 李老师也转过身,长出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说道:“吓死我了,你怎么不提醒我。” “我也不知道他是校长啊。”余卿委屈的说着。心想,在学校笑还不能笑了,这也太严格了……… 领了钥匙,把行李放在宿舍中,又带着余卿来到了后勤处。 可能刚才高校长心情好,或者是对余卿的第一印象不错,又或许校长本身就是一位古道热肠的好人。总之因为校长的一句话,余卿就找到了一份工作。 随着李老师来到了迎宾楼,从刚才李老师的介绍中余卿已经知道,迎宾楼是学校专门为了迎接重要宾客而设立的。李老师指着那个蹲在地上,正在抹着地的中年人说:“这就是后勤主任,王主任。”说这话,李老师就上去打招呼:“王主任,这不是前两天刚刚打扫过么?现在你又亲自打扫啊。” 王主任抬起头见是李老师,站起身来,摇了摇头,无奈的说:“是啊,但是校长亲自吩咐要再重新打扫一遍,学校现在又没人,都是各级领导,让领导打扫卫生又不合适,我不干谁干,有什么办法。也不知道是什么客人,两年前首都气象局局长来视察的时候,也没有这么讲究过。” 相互客套了几句,李老师走了,回头不忘吩咐:“李主任,因为明天的事情要保密,学校让我明天就回去。这个学生就交给你了。”王主任笑眯眯的答应着。 “你就是校长说的来兼职的学生吧,你来的刚好,正忙不过来呢,你去抹玻璃门。明天宾客就要来了,确认大厅的每个地方都打扫到位,客人来之前,你就在大门口负责迎宾,客人进大厅之后,你就负责端茶倒水。能干么?” 余卿心想,这倒是干了自己的老本行了,答道:“王主任,我以前在大酒店干过服务员。” 王主任面色一喜,吩咐余卿这就开始干活。 余卿领了工具就开始干起了活,王主任说工资一天60呢,这可不少啦,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大人物,居然连学校后勤主任这样级别的领导都不知道,看来还真不简单。 ………… 第一天来学校就开始干活的余卿并没有不满,也没有觉得有多么的累,这与训练比起来,轻松不少,这个后勤主任有个很爱国的名字,叫王爱国。 擦拭了迎宾楼大门前两旁的迎客松后,余卿领了双份盒饭就下班了,把王主任借给他的衣服放在了宿舍,想着,这大学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在夜晚余卿来到了宿舍顶楼,吃完盒饭后,枕着双手躺在地上,看着天空繁星,想着老猴子在干嘛呢?有没有想自己呢?如果老猴子二次发育,食量增大,或者是老猴子找到了一个相好的,分享食物,熏肉够不够吃呢?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余卿居然睡着了。在睡梦中,又梦到了自己的童年,那个老猴子背着自己在雪地里奔跑的画面,然后画面一转,老猴子举着巨石向自己砸来,梦中自己一身冷汗,忙向旁边滚去。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早了,余卿睁开迷糊的双眼,看了看手机,6点整,夏天的天色亮的早,现在朝阳已经挂在了天空。许是一天一夜都在火车上,没有好好休息的缘故,今天比平时晚起了1个小时,余卿从地上坐了起来,习惯性的正准备做几个俯卧撑,爬在地上,刚刚俯下身去,余卿的脸离地面只有2公分。 在那一瞬间,余卿一动不动了,全身僵硬起来,眼前的地面上有一条痕迹,确切的说这是一条什么都没有的痕迹,这是一条没有一丝灰尘的痕迹。正因为余卿的眼睛离地面如此的近,而这条痕迹上又没有一丝灰尘,痕迹周围又全是灰尘。余卿认真注视着,这条痕迹中有一段半厘米粗细的白色短线,白色短线中间是一个白点,是水泥表层被什么东西刮掉而露出的白点。 如果不是余卿自小在山林中,练就了从野草和地表的细微之处变化来察寻猎物踪迹的本事,怕是也难发现这白线白点的古怪之处。 这是动力势能非常强大的石子,或是其他坚硬的小东西,斜斜的击撞在这里,擦过地面之后,又因为水泥地面坚硬的特性,反弹而跳出去形成的痕迹。 又转过头看了一眼扔在一旁的一次性饭盒,以此为参照物,余卿非常确定自己昨天就睡在这条痕迹上,但是为什么觉察不到有东西呢?余卿不认为是自己睡的太沉的缘故,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自己在东西击中自己之前,变了位置。 联想到昨天的梦,余卿明白了,在梦中为了躲闪老猴子的巨石,所以自己翻了个身。这是本能还是巧合呢? 余卿爬在地上仔细的研究着,这到底是什么物体照成的,爬起身,沿着白线延伸的方向寻找着,也没有找到其他可疑的东西。 站在宿舍顶楼的阳台栏杆处,余卿居高临下的看着校内的景色,苦恼的思索着,很久也想不出什么头绪。快到上班时间了,余卿正准备放弃时,眼角的余光飘到了校门方向。 轰然一声,脑袋像是被重物锤击了一般,猛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 那条白色的痕迹,那个黑色的枪托。 第六章 一朵门迎 双腿都已经有些发软,余卿用手撑着栏杆,惊疑的盯着学校的校门方向,守卫森严的校门,已经被路边高大茂密的紫芋树,遮蔽的极为严实。 难道是弹痕? 想把吓人的想法甩出脑外,回头看了看远处地上的白色痕迹,但是除了子弹,难道是颗小陨石不成?应该不是枪,不然哪会听不到枪响? 反反复复的否认和怀疑,在不自觉中,撑着铁栏的双手慢慢攥紧了。就在余卿惶恐的陷入思考时,手机响了,按下了接听键。 是王爱国主任催着余卿去工作的电话,把刚才可怕的想法暂时压制在心里,回到宿舍,换上了昨天王主任借给余卿的黑西裤,和黑皮鞋,因为负重衣本来就是黑的,所以就没有给他黑衬衫。 宿舍门边的墙上固定着一面镜子,应该是毕业的师兄留下来的,满意的看着镜中一身黑衣的男生,不粗却十分浓密的眉毛,斜斜的挑了一下,摸着自己的板寸发型,赞叹的说道:“啧啧啧,真是个帅小伙儿。” 自小不健康的成长,山林里没有玩伴,除了猴子。所以难免会有点变态,这是余卿为自己的自恋作出的合理解释。 没有再花时间欣赏自己的英姿,余卿向迎宾楼走去,到了楼前,看见王主任正在擦拭大门,余卿紧走两步,从王主任手中接过抹布,说着抱歉来晚的话。 王主任严肃而和蔼的说道:“余卿,我再重复一遍你的任务,客人来了你就把门打开,客人进去之后把门关上,然后你就站在门口,客人会在一楼就餐,餐后会去二楼会议大厅开会,你只要在客人就餐后把餐座和地面收拾干净就好了。” “记住三个要点:1、客人在,你就不能进。2、客人不在,你就能进3、你不能和客人呆在同一个房间。不要问我为什么,为了那该死的保密条例,现在就正式开始吧。”说完王主任就走了。 余卿记住了王主任的话,心里不由得想到:什么客人,来学校开什么会议,居然严格到这种程度。既然客人这么重要,怎么也没见到什么“欢迎***莅临指导”之内的横幅呢?记得高中的时候,教育局或是市里领导来视察,都会挂起这样的横幅啊。 苦笑了一下,看来自己还真是很笨啊,保密到这种程度,当然不会有什么横幅。就在余卿思考的时候,从西边的路口驶来了3辆黑色的轿车,缓缓的停在了迎宾楼的门前停车场中,第一辆车上下来了四个人,每个人都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黑色的皮鞋,很是规整,只有西服左胸上镶嵌的金色符号格外显眼。 第三辆车的车门打开了,也是下来了四个人,与第一辆车上下来的人不同,他们的西装上并没有金色的符号。 这两队人的耳朵上都带有一个仪器,余卿认为这是无线耳机,毕竟电影余卿没有少看,先是向四周望了望,然后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余卿。 余卿哪里遇见过这样的场景,很是紧张,很是局促的站在那里,一个胸口有金色符号的黑衣人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一个白色的球状仪器,在余卿身周晃了晃,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应该开门,然后热情而礼貌的说声:“欢迎光临。” 然后这个黑衣人看了看手上的仪器,然后回身对身后的那辆还没有打开车门的车,点了点头。 那辆车的门缓缓的打开了,司机位置下来一个依然是黑色西装的男人,然后打开后座的车门,手挡在车门上方,一条白玉温润的小腿伸了出来,高跟清脆的鞋踏在地面,然后是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 余卿站着军姿的身体更加笔直了,虽然他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本能的反应想让这个不俗的美女看见自己最为潇洒的一面。 女人出了车门,抬起了头,把长发撩起甩在一边,露出了脸庞。余卿渴望的眼神,在一瞬间变的复杂起来,如此完美无缺的身体上,居然长着这样的脸,余卿很是无语,那张脸其实十分白皙,也没有什么瑕疵,只是因为太过平凡了,没有什么瓜子脸,没有水汪汪勾魂的大眼,只有一双及其细狭的小眼睛。很丑倒是谈不上,只是在余卿看来,如此隆重的登场方式,似乎不应该这么平凡。 在一左一右两队人的拥簇下,走到了迎宾楼的门前,余卿伸手开门,并且欠身鞠躬说了一句:“欢迎。” 待这些人走进大门的时候,余卿才直起身体,压制住快要跳出的心脏,刚才他看到:那些人黑色西服的左胸上的金色字符,是一个“a”,他虽然没有什么社会经历,但是他并不笨。日常看的电视新闻中,新闻主播经常会带着崇敬的语气,来歌颂这些人:“我们生活的世界中,没有感受到边防严酷的战火,没有感受到血族帝国打扰我们和平的生活,因为在我的国家有一群最为可爱的人,他们为人民和平的生活而舍命。他们穿着黑色的西装,胸口带着金色的a,a就如同一把尖刺,抵抗血帝的入侵,a也如同一个宝塔,保护着人类的安全。请我们记住他们的名字,“国家a队。” 余卿现在十分激动,从小的教育让余卿对于国家a队这个正义,而伟大的组织,有着敬仰和尊重。历史课本上的每一页抵抗外敌,保卫国家的文字中都有国家a队的影子。 从小的梦想就是要做国家a队的一员,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过成熟,知道梦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而现在余卿觉得国家a队,更适合装在心中感恩和尊敬。不是因为余卿不想进入a队,保家卫国,而是,多年的生活,让余卿知道,梦想,是不会那么容易实现的。 余卿第一个偶像,也是唯一的一个偶像,就是断刀滩上的雕塑队长。望着那些黑衣人,余卿感慨万千,还是第一次和自己的偶像如此的近。 这些黑衣人进大厅后,似乎在做着什么检查。这个时候,迎宾楼外又来了一批人,是高校长和六七个岁数不小的老人,这些人都穿着白衬衣,白衬衣上衣兜的地方都挂着一个黄色的铭牌,余卿打开门,这些人在经过余卿身边的时候,他看见其中一个人铭牌上的几个字:“首都气象大学”“教授:赵贤”的字样,看来是学校的老教授们。 高校长等人进门后,关上门的余卿就听见高校长爽朗的笑声:“哈、哈、哈,何必这么仔细,难道余总监信不过我老头子,认为我这儿藏的有血族奸细?” 然后那个从第二辆车下来的秀腿女人说道:“高校长,您言重了,在您这儿,我们哪有不放心。”然后女人向这些正在做安全检查的黑衣人摆着手,说了什么,然后这些黑衣人就停止了检查,然后各自分开站在女人两侧,只有一个黑衣人站在女人身边,余卿注意到,这个黑衣人胸口没有金色符号标志。 然后,高校长和女人以及教授和黑衣人都上了旋转楼梯,去往了2楼。 余卿收回了目光,心情仍然无法平静,很庆幸自己提前来到了学校,现在看来,能找到工作倒是其次,最让他激动的是,见到了梦寐已久的偶像。在现代社会中,其实像余卿这样追星的少年并不少,但是大多数都是崇拜电视明星,很少像他这样对国家安全机关的人视作心中崇拜的对象。 所以余卿在学校很少与同学有共同的话题,每次听见同学热火朝天,泛着红光的脸上在讨论谁谁在主演什么电影了,哪个明星又和哪个明星结婚了,谁又和谁离婚了,谁又给谁带了绿帽子的时候,余卿总是插不上嘴。他只有再次把自己的特殊兴趣归咎于自己不健康的成长,和严厉的老头子身上。 余卿看着眼前绿化十分好的校园风景,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想起今天的体能训练,他很是苦恼,站在门口充当警卫,可不能进行全力冲刺,也无法训练寸拳。到底要干嘛呢?思考着在站军姿的情况下,所能做的训练。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高中时候的军姿训练。军官的要求浮现在脑海里:下颚收回,双眼平视,全身绷紧,身体前倾。 余卿立刻绷紧了肌肉,甚至使出了全身力气,然后身体前倾,但是由于身上穿着120公斤重的负重衣,所以余卿在前倾时为了对抗地心,自己的小腿和腰腹要更加用力才能保证身体不前倒。 又发现一个省事儿的训练方式,虽然不太习惯,但是总归是有用的。 ………… 会议开了两个多小时了,李平安百无聊赖的打了一个哈欠,这样的日子可还要过10多天呢,不愿意这样听老头子和技术总监讲的什么“气象信息工程与纳米分子溶解分散的关系”,而且烟瘾也犯了。 李平安下了楼,在大厅的一个座椅上,从裤兜里拿出“猎血牌”香烟,抽出一根含在嘴里,防风火机伴随着清脆的声音,跃出火苗,正准备把香烟凑过去,吸上一口,视线随意的越过火苗,落在了门口站着军姿的年轻人身上。 慵懒的眼神,在一瞬间变得锐利起来,拿着火机的手微微僵了一僵。并不是李平安觉得门口那个人的军姿不标准,但是却觉得有一种很不对劲的感觉,然后缓慢的点燃了香烟,李平安深吸了一口,饶有兴趣的对着这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少年人,喷出了烟。 第七章 阳光之下,两个生物的闲聊 李平安又抽了一口烟,起身向门口走去,他走的很是自然,但是皮鞋没有发出撞击地板清脆声音,准确的说是走的悄无声息。 门口的余卿被自己训的大汗淋漓,本来以为用这样的方式站军姿,以自己的身体素质不会太消耗体力,2个多小时过去了,现在他已经有耳鸣的现象了,但是依然坚持着。 走的近了,李平安看着余卿的姿势,明白了刚才心里为什么升起奇怪感觉,因为这个小保安的身体前倾的太狠了点,以至于后脚跟都即将离开地面,看来他站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因为为了对抗身体的前倾,腿部肌肉已经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带动着裤管也微微颤动。 并不觉得这个小门卫有什么不简单的,一个人做着守门的工作肯定有些无聊,只不过用这样的方式打发无聊的时间,倒是新颖。 正想推开大门,手已经抬了起来,却看见大门被一只手已然拉开了,李平安有些讶异,自己有意识的不发出任何声响,自然就会走的十分安静,什么声音都不会有,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来到门口的。 门自然是余卿拉开的,俩个多小时的特殊军姿,体力几乎透支,下一刻仿佛就会坚持不住向前倒去,脑袋嗡嗡作响,却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被猴子和老头子偷袭的惨了,在脑袋都不怎么清醒的情况下,突然感觉到有人在自己身后,这完全是下意识的感觉,自然而然的眼角的余光向后一撇,看见了一个人向门口走来。 也是下意思的行为,让余卿拉开的大门,更是因为在酒店做暑假工的经历,让余卿脱口而出:“您好,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李平安听到这句意料之外的话,嘴巴都惊的微张开来,那根香烟连着下嘴皮挂在那里。 余卿也在片刻之后就意识到,自己的服务员职业素养仿佛不该用在这里,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有些手足无措。 标准的瓜子小脸,长长的头发被整齐的向后梳理,大大的眼睛上弯曲的睫毛,此刻笑起来的酒窝仿佛太阳一般灿烂,余卿被闪的眯起了双眼。 李平安语气之中有了笑意:“你这种打招呼的方式倒是十分特别。” 下意识的看着眼前这人的左胸口,看见他并没有佩戴a字符,余卿的语气有些放松:“不好意思,我在酒店做惯了服务员。” 注意到了余卿的视线,李平安吸着烟说道:“别看了,我不是那些喜欢自我标榜的货色。”余卿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随即明白过来,他说的“货色”是a队。这明显诋毁了自己的偶像,正色说道:“他们是25亿人民的守护者,你也应该对他们尊敬一些。” 撇了撇嘴,没有再辩驳,李平安抽出一只香烟,递给这个年轻人:“抽一支?猎血会特供的,市面上可是买不到的好货色。” 猎血会是什么,余卿不清楚,看着递来的香烟,他在思考到底接还是不接,老头子在的时候烟瘾很大,常常看见老头子坐在房顶子上,和猴子一起看着夜色之中满天繁星,一口接一口的拔着香烟,却从来没有给自己发过烟。 看见余卿在沉思,李平安以为他在怕工作时间不能抽烟之类的规定:“放心吧,他们至少还要开一个小时的会议,不会有人下来的。” 犹豫了一下,接过香烟,李平安的火机跟着就点燃了,余卿只得凑过去,吸了两口,余卿被呛得咳嗽起来,拿掉含着的香烟,正准备扔掉,但是又觉得不太礼貌,只得生涩的夹在指间。 却没有注意到就在刚才吸着香烟时候,过滤嘴的地方,闪现出了微微的紫光。不知是看见了那紫光,还是看到余卿被呛得眼泪都出来了,李平安笑的越发开心了:“把手伸过去,你好,我是李平安,是猎血会的人。” 拍了拍咳的有些发疼的胸口,余卿和李平安握了握手,学着对方的方式自我介绍:“您好,我是余卿,是……学校的人。” 余卿早已认出了他,他和那个高校长口中的余总监乘坐同一辆车,虽然没佩戴a字符,能和国家a队一起来的人自然不太简单,余卿自然而然的用上了敬语。 李平安好奇的问道:“学校的人?保卫科的?” “不是,是来学校报道的新生,早点过来找个兼职,赚赚生活费。”仿佛被李平安轻松的语气所感染,余卿说起话来也随意了许多。 随意的应了一声,李平安没有答话,到了现在这个年代,人们的生活水平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虽然不可能发生饿死人这样的事情,但是无论多么发达的城市,都有贫富的差距,大学的贫困生比比皆是。 看着余卿夹在指间的香烟,李平安笑着说:“别看这烟第一口抽着劲大,但是再吸第二口滋味就会好许多。” 对这话持有怀疑态度,但是看着李平安试试看的眼神,余卿硬着头皮又吸了一口。 烟草特殊的香味在鼻间萦绕,经过嗓喉的时候也不再有辛辣味道,有的只是醇厚的滋味,吸入肺中居然有一种莫名的快感,待再吐出的时候,余卿精神为之一振,居然连刚才训练后迷糊的大脑都清醒了,连从来没有抽过烟的他也觉得确实是好东西。 看着余卿的神情,李平安哈哈一笑,说道:“怎么样,没骗你吧。” 不好意思的抓抓后脑,余卿也微笑的说道:“确实不错。” 随意的聊着天,11点的太阳直射在大门口,毒辣的阳光让李平安有些不太舒服,脱下了黑西装,骂道:“一个会议讨论,居然要我们穿的这么正式,就像酒吧接客的男妓一样。” 听到这话余卿有些好笑,男妓?那a队也是男妓,如果酒吧里面的男妓都穿着有a字符的西装,不知道会不会被警察突击检查。 “什么会议讨论。”到底是年轻人,没有压制住心底的好奇,更不会转弯抹角的试探,余卿直接的提出了这个问题。 “还不是为了血族那点破事儿。”李平安没有接着往下说。 余卿听到这句话心里思潮翻涌,为了血族,没错的,有国家a队出现,自然是和人类死敌—血族帝国有关,只是为什么却来气象学院进行会议,那个余总监是谁?看样子,a队居然是她的保镖,余卿很是不解。 想到这里,自然而然的也想到,还有四名保镖没有带a队的标志,李平安也没有带,刚才他说是猎血会的人,那猎血会是什么组织? 没有过多的去想有些问题该不该问,余卿是名副其实的山里人,除了从新闻资讯和电影中,还有老师以及教科书中了解这个社会的样子,对于山外面的世界一窍不通,所以现在难免好奇,或者说是好学。 “猎血会?猎血会当然是一个崇高的组织,在俄州有一群最为无所畏惧的人,他们团结一心,为了以扫荡世间血族奋斗一生,他们坚定的贯彻着组织的理念,那就是:我要让这世间的血族再无容身之地。他们的勇敢与智慧并存,为着千千万万的东方合众国的人民安全而努力……” 只不过是问了一个猎血会是什么的问题,那里曾想,眼前这人马上就是一副信仰的神情,口若悬河歌颂着自己的组织,眼神迷离并45度角,也不怕太阳晃瞎了眼睛,就算在那里干的再好,待遇再不错,哪里至于这么激动,口中的唾沫都能被映出彩虹了。 看着他这个样子,余卿想起了社会上的一种违法工作:宣传虚假造梦式培训的激动式销售。 好一会儿,李平安住了嘴,因为嘴巴有些发干了,看了看表,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还有10分钟,今天上午的会议讨论就结束了,和你聊的很愉快,你继续工作吧,下午再见。” 你当然愉快,都是你在聊我在听嘛。 玻璃门本就是打开的,不需要余卿再开门,又开始认真的站着军姿。 李平安转身回走的时候,眼角很是随意的看见了余卿的裤腿微微隆起,知道这是肌肉放松之后再次绷紧的现象。 这个学生,站岗站的居然这么敬业。或许是无聊,李平安心里升起一丝捉弄的想法,此时李平安离余卿有一步的距离。 李平安伸出右腿,蹬向余卿的右腿腿弯的地方,力气不大不小,应该正好可以让余卿出出洋相,李平安受过很是专业的培训,以前在站军姿的时候,老师总是在自己不注意,或者是放松的时候用脚踹自己的腿弯,这个时候,李平安总是控制不住的身体前倒,或者膝关节弯曲,如果是前倒,老师就会骂自己是脚部腰腹不用力,如果是膝盖活动,就被骂偷懒。 李平安的右脚已经点在了余卿的腿弯处,余卿当然没有偷懒,那么接下来他就会因为控制不住身体的平衡而前倒,但是右脚接触的感觉十分硬,余卿的身体一动没动,不由自主的李平安加了些力道,那个僵硬的腿弯终于像是顶不住强大的力道,微微弯曲了,李平安的右脚也贴着他的腿弯向前,本来就不是认真的,只是开开玩笑,也不会让余卿真的受伤,而且以自己的力量,如果余卿受伤了,那受的就不是轻伤。 所以李平安正准备收回右脚的力气,然后带着玩笑的口气,奚落一下余卿。 但是猛然那微微弯曲的腿弯又在一瞬间弹了回来,力道之猛直带的裤腿都向后飞去,又颓然落下。 腿弯的力道通过李平安的右脚传到伸直的右腿,然后再到左腿,一只脚还在空中的李平安居然没有控制住平衡,忙把右腿收回退了一步。 第八章 是石头,在哪里都不会发光 在东方合众国有一句名言,是远古时的哲学家,文学家猫腻,曾今说的话:“是石头,到哪里都不会发光。”但是他的笔下有许多石头一般性格的人,到最后都散发过无与伦比的光芒。 每个男孩在还未被社会锤炼之前,心里总是会有些不切实际的英雄梦。况且余卿自小被可以称得上是残酷的训练,打造的身怀绝技,总是认为自己有一天出世后,会成为万众瞩目,世人敬仰的救世主。 余卿自认为自己的性格肯定不是石头,但是却和山石接触了许多时间,想过当小说里面的英雄,就算成不了小说中的主角,也应该成为石破天惊,石中璞玉一般的人物。 但是父亲离开后,自己的纯真的英雄梦,被吃着这一顿饭为下一顿饭发愁的现实,打击的鲜血淋漓。 自己训练的成果,更多的是用来抓野鸡。所以自然不会认为自己适合做苦力的身体,有什么可以自豪的。刚才的动作完全是长期被老头子偷袭而做出的自然反应。 李平安对自己的实力有相当的自信,不然也不会被指定做总监的贴身保镖,没有人是天赋异禀的,自己在和血族战斗的漫长的岁月中,再加上特殊的体质,练就了自己生猛的实力。自己居然在这回传的力道下,保持不了平衡,虽然也有不防备的成分,但这依然表明眼前的少年不简单。 站定身形,双手猛然快速的背在身后,问道:“你是什么人?” 余卿并不知道,李平安为何踹了自己一脚,又被问道这个问题,有点发蒙:“我是什么人?”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学生啊。” 看着余卿真诚又迷茫的眼神,还想继续问,但是会议时间快要结束了。虽然在首都的大学内,没有防范血族的需要,李平安也不乐意呆在这个相貌平平的女人身边,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让李平安也无法掉以轻心。 李平安深深的看了余卿一眼,双手放开腰后西装外套下插着的两把光子枪,转身上楼。 莫名其妙。余卿暗自腹诽。转身继续站着军姿。 突然余卿感觉到了一股奇异的感觉,不是害怕恐惧,也不是快乐,而是太过于安静,到一种无法形容的静谧。 这种感觉来自于身后,余卿下意识的回头,看见一个穿着燕尾礼服的人,胸前打着蝴蝶领结,正在摆着餐具,动作十分优雅,看起来赏心悦目。 摆了摆桌面上有些倾斜的刀叉,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又在下一个座位前站定,把餐盘刀叉一一摆放好,认真的把餐巾叠成一个花型,放在了高脚杯中,一丝不苟。 感觉到余卿的视线,他抬起了头。余卿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英俊的人,五官并不完美,却散发着异样的优雅气质。 容貌能看得出来极其年轻,一举一动却都渗透着岁月的气息。 看见余卿正注视着他,停下手上的动作,一只手横摆在腹部,一只手自然垂落,轻松而自然的微笑仿佛从来没有消失过,微微的对着余卿举了一躬,这个鞠躬没有让人感觉他的卑微,而是礼貌。 余卿在看见这个优雅男人对自己微笑鞠躬的时候,脸居然红了,忙鞠躬回礼,然后回过头,继续站岗。心里想到:世界上居然有如此魅力的人,尽管是扮演管家的角色。 身后传来了交谈声和脚步声,应该是楼上的会议暂告一段落,下楼就餐了。 高校长在前面领路,各教授跟在他身后,然后是那些黑衣人,那个余总监走在这些黑衣人中间,缓缓的走下楼梯。 高校长的好友陈思导教授在高校长身边轻声说道:“五名猎血会的人,一个还是猎血会长,四个国家a队队员,堂堂紫光居然怕成这样。” 陈教授原名叫做陈思导。是气象工程系的教授,也是当年高校长的高中同学,俩人那时的关系就十分友好,后来又同上了首都气象工程大学。在大学,陈教授潜心研究气象物理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真正努力过的人,就会明白天赋的重要性。 而陈思导有所依靠的,只是对气象物理学病态的热爱,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依靠自制的简单设备,和天象望远镜判断出未来7天天气。后来随着气象研究越来越深入,发现气象不再是简单的气候连锁反应,和地质变化、人类活动、太阳黑子的活跃等等,有太多的关联。 1971年7月1号,陈思导通过这些天的研究,推出了一个令他震惊的结论。他把这个结论发表成一篇大胆的论文,在7月7号这一天,因月球的轨迹问题,中州将会发生千年一遇的大降水,而且因为引力将引发海啸,这个超级海啸会导致沿海地区,受到毁灭性灾害。 这篇论文是作为结业论文发表的。好学而努力的学生总是能获得老师更多的关注,但是这个论文让许多老师都万分讶异,却又有些好笑。不是因为教师们不重视这个学生的研究结果,而是首都就是在沿海地区,首都气象局离海边只有10公里。 如果这个学生说的结论是对的,那么姑且不论气象局会成为最大的笑话,现在就要开始采取措施,市民更是需要撤离。 这篇论文除了增加全校师生茶余饭后谈资之外,没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视,除了那个时候还作为陈教授同系同班的高校长,高文身。 正是因为高文身的父亲一生都贡献于气象研究,所以高文身才会在父亲的影响下,自小对天空上那层虚无感兴趣,有了父亲的帮助,自身也有不错的基础,所以虽然不像陈思导那样狂热的学习研究,但是依然比同学了解的更加深入。 高文身不理解,自己的好兄弟为何会这样,发表如此疯狂的令人可笑的论文,那天晚上,他们在宿舍天台赤膊讨论,讨论渐渐变成了争吵,直到,陈思导拿出一本新华字典厚的演算数据,摆在高文身面前。 看完了数据,冷汗已经遍布了高文身全身,似乎不相信数据所指向的结果,又从第一张纸开始演算。陈思导喝着酒颓废无力的说:“算多少次都一样。” 高文身拿着这堆数据和那篇论文,第二天一早直接闯入气象局,直接放在父亲的办公桌上。 高文身的父亲气象信息工程科长,听了高文身的汇报,谨慎务实的性格让他慎重的看待这些数据。于是父子二人闯入了局长办公室,局长从不可置信的表情变成了震惊,马上召开了会议。 ………… 紧张而有序的撤离行动展开了,但是因为牵扯太广,撤离前的协调工作还是用了两天。大量的军警来到首都气象大学,命令师生们进行强制撤离,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两天前那个被自己嘲笑为无稽之谈的论文,竟然是真实的。 这场灾难比预期提前一天到来了,面对天威,人力显得十分渺小,暴烈的大雨,漫天的洪浪,让没来得及撤离的人们绝望了。 如今,在首都气象大学的图书馆大厅正中,树立着一面石壁,石壁上有一副油画,画着在一个挤满人的道路上,一对夫妇在人群中间清晰的特写出来,女人一只手怀里抱着小孩,小孩在欢笑着,因为旁边有一个男人在用手指逗弄着他。女人微笑的看着男人,他们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在远处,一面的巨浪仿佛和天际连在了一起,巨浪中隐约看见有汽车被卷在其中。 这面画壁的背面写着几个字:“为什么,我们没能救他们。如果……” 那个省略号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响亮的耳光,对于有些人来说,是自责,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失去亲人的伤痛。 高校长在每年的迎新会上,都会掷地有声,一字一顿的讲:“如果,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可以认真对待陈教授的那篇论文,那撤离行动至少可以提前一天进行,一天能救多少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个画壁上的人能获救,那对夫妇和那个快乐的小孩可以获救。” 但是官方的解释却是:正是因为国家气象部的研究工作,所以才让更多的人获救。但不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真相,在气象学界的圈子里,陈思导的名字是一个供人敬仰的雕塑。 高校长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好友拒绝了国家的变相补偿,只要求可以留在首都气象学院教书。 此时听见陈思导微带讽刺的话,高校长笑了笑,没有理会,自己这个好友已经55岁了,却还是小孩子脾气,他的意思其实是:我们这些为人师者怎么没有保镖。 一行人来到餐桌前,按照座位牌坐了下来,开始就餐,谁都没有再次开口说话,九个黑衣人看似毫无规律的,散开站定。如果此时有人往迎宾楼里看,就会发现,无论从窗户和玻璃大门的任何角度中,都无法绕过黑衣人,看到余总监的身形。 余卿仍然在忠实的站岗,没有关心里面的情况。腹中十分饥饿,阳光十分毒辣,天气十分闷热,可是还没有到休息时间,余卿必须坚持的杵在门口。他此时十分希望,来一场小雨,给自己降降温,身上那讨厌的黑色负重衣,被太阳烤的太烫了。 雨并没有下,天色却突然暗了下来,余卿抬头向天空望去,暴烈的太阳被一片云遮挡的严严实实。 地上一片阴影,没有了紫外线的照射,余卿此刻却没有因为凉爽而感觉片刻的舒适,反而紧张起来,心头一片阴冷。 第九章 大枪 一阵凉风,带起落叶两三片,余卿为自己无来由的异常情绪报以苦笑。在山林间许多年的野人生活,自己敏感的心绪,在许多时候可以让自己免于老头子的偷袭。 出山后的世界,不太可能人人都有老头子那么变态的实力,就算有,自己一个无名小卒,值得别人来费心对付么? 退一万步说,就算有人知道自己强悍的实力,但是回想从小到大,在学校是老师的好学生,在同学眼中,是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同学,在家里就更不用说了,一只猴子都能欺负自己。 以自己老实巴交的性格,想树敌也要别人看得起啊。不对,并非没有敌人,血族是每个东国人的敌人。 什么是敌人,猫腻在一本文学作品中,曾经留下过一句话:“存在利益冲突,不愿和解,实力相当的双方,称之为敌。”现在,怕是在血族眼中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存在,怎么敌? 不就是有一膀子力气,真当自己是盘菜了? 谁的少年不轻狂,胡思乱想得出了结论,是自己想太多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这个结论让余卿心里好一阵失落,但总算平复了些许不安的情绪。 似火的骄阳暂时隐入到云彩中,腹中的饥火却越烧越旺。余卿想着,一会儿一定要领五份白饭才行,菜也领双份的。 余卿盘算着中午吃什么的时候,不经意间听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声音,这个声音尖锐而轻微,如同训练过度后的耳鸣,但是比那个更加轻微。 绝不是耳鸣,余卿能感觉得出来,应该是从身后的大厅里传出来的。余卿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看向门内。 就在偏过头的时间中,那个声音更为响亮了,大厅里面的黑衣人也听见了这个声音,都抬头看着声音来源的方向,是中央空调其中一个出风口。 李平安刚开始的时候,听见了这种若有若无,仿佛耳鸣一般的声音。因为声音太小,分不清是从哪传来,他小心的戒备着。 李平安杀了这么些年的血族,死在他手里带爵位的吸血鬼都不在少数,而现如今他依然平安着,靠的就是超常的谨慎,虽然有的时候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没有人知道他每分每秒都在观察,观察着一切,观察着任何正常和异常,哪怕是别人憋不住放的一个屁。 双手快速而利落的抽出腰后别着的光子枪。耳中的声音越来越响。 每个人耳中,都清晰的听见了,这仿佛狂风透过窗户缝隙呼啸声,这声音来自于大厅天花板上的四个中央空调的出风口中的一个,处于门口上方的那个。 李平安听到这个由小变大的声音,本来白净而英俊的脸庞邹然变得更加苍白并狰狞,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高校长看着出风口思索着:可能是空调的风道出了什么问题,没什么大不了的,见这些手持光子枪的保镖们,如临大敌的模样,微笑着正想说些什么。却听到一个急切暴怒的嘶吼:“快散开……” 余卿正疑惑着看着头顶上方这尖锐奇怪的声音,被这一声大吼吓了一跳,转眼看去,这些黑衣人保镖动起来了,动的快速之急,也无礼至极,他们奔向离自己最近的人。 3个教授和高校长被李平安的嘶吼震的愣住了,只感觉一股大力从后颈衣领传来,然后人就飞了起来。 就在此时,密集的枪声如同鼓点一般,响了起来,枪声爆裂而凶猛,直连成一片轰鸣。伴随着这响亮而急促的轰鸣声,李平安刚才站立的位置旁的米兰式红木桌面,只在一瞬,便被冲击成碎石。 子弹不休止的倾泻着,黝黑巨大的枪管在门口上方的出风口里探出来,如同死神的镰刀,这把镰刀想要收割着生命,饥渴的怒吼着。 看着头顶上方倾倒子弹的巨大枪管,余卿目瞪口呆。 李平安和黑衣保镖们,龟缩在离门口最远的西南口墙角,不敢轻举妄动,高校长和3个教授早已经在刚才被扔到这里时,就已经摔的七荤八素,然后听到不休止的枪声,青石地板不断被子弹冲击的碎屑不时的打在身上,脸上,早已经六神无主。 李平安只是扫了一眼这个旋转的枪管,印证了刚才那可怕的想法,这就是斯洛旋转机枪。强大的后坐力,无与伦比的杀伤力,那时候的人更喜欢叫他花炮。 因为军方曾经做了一个实验,在s级强度的防弹玻璃后面,用摄像机拍摄了斯洛旋转机枪射出来的子弹轨迹。用慢放效果后发现那些子弹,就如同散开的花儿一般。 这每秒钟30发子弹,不管射击在哪里都有不亚于手炮的威力。 余卿蒙住了,站在狂怒的斯洛旋转机枪之下,目瞪口呆,都忘记了害怕。挪不开脚步,身体也有些发软,明亮的眼睛有些发直。 李平安看见了站在旋转花炮下方的余卿,在尘烟之中淡定无比,颇有几分威风凛凛的感觉。 余卿不知道自己的仓皇无措,在他人眼中变成了淡定从容。 他从小便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每每在训练的流血受伤的时,总会用如同小狗一般乞怜的目光望向父亲,但是换来的确是视而不见和更为严厉的训斥,再后来,他明白了,只有更加努力和拼命的训练,只有自己变得越来越强,自己心中无奈和孤独寂寞的情绪才会稍稍有所缓解。 所以,在面对困难,他总是在第一时间相信自己的力量,和实力。也造就了他更为粗大的神经。 所以离枪声响起到现在不过三四秒的时间,余卿回过神来,压抑住心中的大恐惧,下意识的想要逃离这充满硝烟的地方。 就在此时,一直轰鸣不断的斯洛机枪,消声了一般,不再倾泻子弹,只余速度慢慢变缓的旋转,所带起的渐弱啸音,在弥漫着烟尘的大厅中回旋。 充满燥意的大厅里,终于安静下来,空气中还弥漫着硝烟的味道,大厅中间的大理石地板早已经变成化为齑粉在空中飞舞,地板下方的水泥地面更被轰炸的面目全非,灰尘弥漫在大厅里,又落在了每个人的身上。 最后一粒子弹壳落在地上仍然在兀自的弹跳着,就像嗤笑着这些不凡的黑衣人们。每个人都压抑着怒火,无论是谁,无论是不是血族,今天都要让他知道,招惹世界上最强大的国防组织,是什么样的后果。更何况这是在首都,他们有这样的底气。 就在黑衣人在寻找敌人时,烟尘中,突然出现掠过了一道红影,李平安没有丝毫犹豫,抬手一枪。 李平安对自己的枪法及其自信,任何让人不可思议的绝学,都是因为付出了太多时间和太多的精力来专研,枪法也是一样,现在那百发百中的枪法就是他的绝学。 那个红影太快了,而李平安的枪更快。 打中了,李平安心中暗道。但是却怎么没有发生光子爆,也没有听见血族凄厉的惨叫。难道…… 李平安立刻喊道:“操你血帝的,防弹衣!”语气中带着不可置信的荒诞感。 血族是没有母亲的,就算是生前有,也不知道这些命比王八都长的王八蛋们是否还记得,李平安很少说脏话,既然忍不住要说,就一定要说道对方痛处,血族只会对一个人保持绝对的忠诚,那就是帝国的国王。干他血帝的,绝对比干他妈的更让血族愤怒。 这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血族,怎么会想要穿上防弹衣的,他们怎么可以穿上防弹衣,光子流子弹研发出来40多年了,一直在和血族的交战中无往而不利,现在他们怎么就穿上了防弹衣。 第十章 被殃及的无辜 李平安心中腹诽,无比懊恼,血族穿上了防弹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光子流子弹无法在射中之后进行光子爆。 因为当初在设计的时候,考虑到人体眼部对光子爆高强光的适应性,不能让弹头碰到任何物体都触发光子爆,所以给弹头加了微芯片处理功能,让弹头只有在识别接触到血液后才会触发光子爆,散发高强度的紫外线。 也就是说,只有射击到防弹衣无法覆盖的头部,才能给这些血族致命性的打击。 李平安的心沉了下来,依照自己的经验来判断,这些红影都是有着子爵实力的血族,因为只有子爵以上的实力才会有这样的速度,子弹的速度虽然比他们快,但是视觉反应,神经反应,身体的反应却太慢了。怎么可能瞄准到头部。 只有一个办法可以伤到他们。大厅里的烟尘慢慢的稀薄了,李平安右手举起打了一个手势。 这个手势的意思是:保护,撤退。 这次行动是猎血会和a队的首次联合行动,有着非凡的意义,目的是在于保证紫光集团和中州顺利合作,绝不容有失。不惜一切代价保护此次与会双方人员的生命安全。 必须带这些教授们进入到2楼,那里有一个安全屋。楼梯正盘旋在大厅中间的右侧。 此时,突然之间又出现了几道红影,飞掠出来。 不止一个?子爵实力的血族不止一个?干他血帝的,明知道子弹无法再对血族照成伤害,李平安和众人还是扣动着扳机,徒劳的射击。 余卿在大厅门外,也看见了门中掠过的几道红影,只有速度到达的一定程度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余卿没有意外,因为老头子也能达到这样的速度。猴子,好像也能。 他的眼睛可以勉强跟上这样的速度,但是因为烟尘的关系,并不能看清这些红影的样子,只是看见这些人穿着红色的长袍。 到现在余卿仍然不确定这些红袍是不是血族,因为他从来没有和血族交战过,更没有和血族喝过酒,只是想到这可能是传说中,以吸食人血为生的敌人,是每个东方人欲除之而后快的敌人,是打扰的人类近五百年不得安宁的敌人,心头有些骇然和惧意,更多的是跃跃欲试的战欲。 余卿知道他们是怎么样出现的,刚才第一个红袍出现的时候,就是从通风口出来的,这个红袍在大厅里溜了一圈,乘着众人的注意力在他身上,然后另外3个通风口出来了更多的红影。 9把枪100多发子弹,全部射击出去,噼里啪啦的枪声让余卿腿肚子都转着筋,就在他发现另外三个红袍出现在大厅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详的预感,忙躲在门外的墙后。 不论国家a队的精神多么崇高,不论与李平安的闲扯有多么开心,不论国法如何约束不可在军事任务中误伤平民,余卿知道,在战斗的时候谁都不会去关心一个门迎的死活,玻璃大门在瞬间被流弹击碎,晶莹的玻璃碎片四处飞溅,余卿蹲在地上,痛苦的抱着头。 惧怕,恼怒,委屈涌上心头:我只是来打工的啊,不是来打仗的。 枪声终于停止了,余卿心有余悸的放下双手,看着手背不知何时被哪个玻璃片划破的伤口,一丝鲜血从不深的伤口渗出来,看着这伤口,余卿这就怒了,什么是无妄之灾,什么是殃及池鱼,仇恨的眼睛泛着光芒,但是向谁复仇? 是向这几个不在意小人物生死的黑衣保镖,还是怨那几个红袍人,最后余卿把恼怒的视线转向地面,扫视着满地的玻璃碴子,看看是哪一片不开眼敢划伤自己,现在也就只有向同样无辜的玻璃碴子找麻烦。 寻找无果,余卿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刚刚心头那升起的莫名战意,被一阵子弹的乱射吓得没了踪迹。 余卿想着,自己只是一个打短工的小人物,保家卫国这种高尚的事情似乎轮不到自己来做,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大学读完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最好有钱买个2层小楼,这里有国家a队,有李平安。 对付血族他们更专业,自己在这里只会添乱,况且都还不会用光子枪。 自己给自己找了一大堆的理由,逼迫自己下定决心远离这里,藏起来,等待这场战斗平复了再回来,终于心里的胆怯战胜了血性,不,余卿不承认自己胆怯,这是有自知之明,他决定了:逃。 只是心头仿佛有一个被压抑住的感觉,让他十分不爽。 猫着腰贴着墙根余卿快速而无息的逃跑着,大厅里面传来的一声声打斗与怒吼,在吼着什么,余卿没有听清,或者只是不想听清。余卿离迎宾楼原来越远,楼里面的声音也越来越小,直到什么也听不见。 慢慢的,惊慌失措的脚步不再奔跑,只是快速的走在校园的大道上,道路旁树上的花朵开的很是灿烂,一个路牌上面写着“银花大道”。 银花是什么花,余卿在大山中没有见过,这种花朵通体白色,娇小而俏皮,散发着很是特殊的香气,仿佛可以抚慰人的心灵,至少余卿的心不再那么起伏,也没有那么许多的惧意。 回头看了一眼远处已经被绿化挡住了的迎宾楼,心头一种被压抑的感觉越来越重,仿佛压得他呼吸都有些不太顺畅,深吸了一口气,捏了捏第一天来学校时,老师给他留的寝室钥匙,转身向寝室楼走去。 边走边想: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做的,那些黑衣人们好好作战啊,把这些穿红袍的杀光。 国家a队,你们一定很厉害,不然在电视剧中怎么会如此英勇呢? 回想起在各个新闻采访中国家a队的自信,让余卿总是认为血族不过如此,东国还很安全,我国在与血族的抗战中占着压倒性的优势。 但是现在看来,在首都,这个城市有整个东国最为严密的安保措施,血族还是潜进来,或许东国的安全形势,真的不如各个媒体中说的那样好。 这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我只要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好好享受大学生活,毕业了再找个好工作,说不定能赚很多钱,在首都郊区买一栋2层小楼,然后娶个媳妇,说不定这个媳妇就是在大学里某个知书达理的女同学。 现在要做的就是逃离那儿,去寝室睡上一觉,一觉醒来说不定世界就安静了,然后过上自己设想了无数遍的生活。 只是心里为什么这么堵得慌。 第十一章 子爵血族 迎宾楼内。 枪里的子弹被第一时间射空了,大厅中四个穿着着红袍的人,却毫发无伤,只是给他们的衣服上徒增了几个弹孔。 不对,不是人。虽然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黑色的面具,但是只看他们的发色和眼睛就知道他们不是人,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还有那红色的长袍,这是血族的标志。 每个红色的长袍左肩上,都绣着2个尖牙。 其中一个的右胸地方,还绣着一朵紫色的玫瑰。 八个黑衣人把教授,校长和余总监围在中间保护着,警惕的看着眼前的4个异乡客,李平安一言不发站在最前方,心念电转:左肩2个尖牙代表能力达到子爵水准的骑士,右胸的那朵玫瑰的是子爵,己方实力倒是有一拼的能力。 但是这次的任务是要保护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不是拼命,面对血族的攻击,自己这方只能被动防御。 李平安在一瞬间就做出了实力对比,也想出了应对办法,但只是一个笨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 这里是首都,救援信号一旦发出,驻首都的a队只需要10分钟,甚至更少的时间,就能全面到达,并控制住现场。 作为东国的首都,中州居然让血族潜伏进大学校园。国家a队果然只是一个嘴上强硬的软弱组织。 现在要做的就是拖时间,等求援。希望可以撑到那个时候。 李平安四平八稳的上前一步,开口问道:“各位是血刺?居然出动子爵,倒是真给我面子。哦,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李平安,咱们相互认识下吧,不一定一见面就打打杀杀的。”这句话就如同朋友见面时一般,语气很是轻佻轻松。 那名右胸处着玫瑰的子爵只是冷漠的看了李平安一眼,并没有回话,只是沉默微一抬头,另3个红袍骤然就向李平安等人冲去。 李平安并没有慌张,还是那副玩世不恭的微笑,吊儿郎当的站在那里,看着3个速度奇快,带着残影的血族冲向自己,并没有危险来临的觉悟,居然闭上了双眼。不仅他闭上双眼,除了血族所有人都闭上了双眼。 子爵一直没动,他在观察李平安,伯爵在此次计划执行之前,曾吩咐过他,遇见李平安,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如果你有幸杀了他,一定要把他剁碎了,或者把他的尸体烧成粉末,不然他会让你后悔。 虽然子爵对于只能算作是食物的人类不屑一顾,也看不起那个实力软弱的上司。但是,那个上司确实是整个帝国中,最了解东国的血族。 看着李平安一直很是 第十二章 旗下誓言,旗下人 “我宣誓,加入东国国卫团,与血族抗战到底。” “我有责任和义务永远铭记那段历史:1530年4月27日,一场前所未有的宏大种族战争,被永久刻在人类历史之上。人类——对于我们所有人而言这个词将从今天开始有了它新的意味。” 余卿的脸上浮现出了认真的光芒,继续背着誓词,口中的每一个字都说的清晰认真:“我们将不会再因我们之间那些渺小的差异而自起干戈。我们将为我们共同的利益而团结起来。1530年4月27日,这是人类宿命的开始,我们将为了我们的自由而战。这一回,我们面对的是血族压迫,和迫害,是攸关整个人类的生死存亡。我们将为我们的生存权,我们的存续权力而战。 这场战争延续至今。纵观人类历史,从来没有任何一场战争,像这样艰苦而漫长。如果我们凯旋,427战役将不再只是认为是血族对人类的挑衅,那一天将成为全人类以一个共同声音来宣誓的伟大一天。他们将喊道:“我们不愿坐以待毙!我们不能不战而亡!我们将要活下去!我们会活下去!” 渐渐地,余卿宣誓的声音越来越大,从几乎弱不可闻的呢喃变成了慷慨激昂的大喊,在这一刻校园里面仿佛只有他的声音,这一刻卫国队员的誓词在校园飘荡,余卿的眼睛越来越亮,越来越坚毅,那高举着的拳头越攥越紧,仿佛要破开天空上的阴霾。 “今天我志愿成为东国国卫团团员,加入到千千万万个保护国家的志愿者中,我们向血族宣战,因为他们企图把暴虐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头上。我们曾经向他们天生的正义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曾今是同类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充耳不闻。” “我们曾经用这样的态度对待他们:我们和好,就是朋友。” “但是他们用血腥和暴力来回报我们和平的祈愿。” “那么我们作为东国国卫团的一员,我有权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心中的责任来向他们宣战。” “我,作为东国国卫团的团员,我,愿意为全人类的自由和独立贡献出一切力量。我们将用自己的鲜血和尊严告诉他们…………” 伴随着最后这一句誓词,余卿的眼睛亮了起来,转过身体,不再面对国旗,而是对着迎宾楼的方向叫喊着:“我们将用自己的鲜血和尊严告诉他们,这里是我的国家,你们有权开始战争,但是无权结束战争。” 天空上那遮阳的乌云居然真的散去,炽烈的阳光重新洒下大地,照射在余卿身上的负重衣上,余卿宣誓完后,站在骄阳之中,旗帜之下,明亮的眼睛被阳光照射的微眯起来,直视着那面旗帜,此时他终于明白压住心头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是每一个东国人对血族的仇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幼稚少年人的热血。 仿佛那被堵住的胸口,在此时变得通透。余卿深吸了一口充满着银花香的空气。如果这蓝天之下没有血族,会更加美好的。 身上的负重衣又开始发烫了,余卿放下拳头,看着来时的路,上唇掀起,露出了牙齿,平覆的眉毛也斜立起来,一副凶恶的样子出现在青涩的脸上。 这是我东国的领土,这儿也是我以后生活学习的地方。 高校长为我安排了工作,而这几个教授里面说不定还有自己的老师,不管你们是血族还是什么东西,在这里搞三搞四,弄的乌烟瘴气。 我都不答应。因为这是我的地盘。 对着迎宾楼的方向,余卿发狠的说道:“草!老子弄死你们。” 说完这句话,余卿双腿发力,向迎宾楼奔回去,120公斤的负重衣加上自身体重,在奔跑时居然没有发出一丝声音,速度竟然奇快无比。 多年之后,余卿站在峰顶上,看着这座曾今不属于人类的城市,想起:如果那天自己冷静一点,胆小一点,不那么冲动,或许自己可以实现年轻时的梦想,可以将大学读完,说不定还能住进两层小楼,过上平静舒心的日子。 此刻他根本就没有做出选择,凭的只是少年人的一场热血。 有的时候人只有做出错误的选择,才能过上正确的生活。 现在余卿奔跑在银花大道上,余卿身上的沉重的负重衣,被空气阻力带的哗哗作响,就像只是穿了一件普通的薄长衫一般。 大厅里面激战还在继续着。 李平安的炮拳快且狠的递了上去,但是子爵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站在那里,把左手抬起,手掌打开,急速的炮拳和缓缓抬起的手掌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巨响,地面上的碎玻璃都被这巨大的撞击力震的跳起。 物体从高速到静止之间的转换,一定要施加一个绝对力。什么是绝对力,就是不可撼动的力量。 李平安携怒而击,以自己的实力却只逼得对方退后一步,子爵那看似温柔的左掌像几百吨重的合金钢一样,让李平安和他的炮拳再也无法寸进。 不相信眼前的事实,李平安眼睛猛然一亮,看向子爵,没有透视眼,自然看不见这个带着面具血族的表情,但是从他微眯起的眼睛中,李平安知道他正在嘲讽的微笑。 李平安口中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低下头,拼着全身的力量,右拳的青筋仿佛凸显出来,胳膊上的肌肉猛然变的粗壮许多,像一头战斗中的公牛,又像一个不服输的的赌徒,脚上的黑皮鞋的鞋底被挤压成了薄薄一片,脚下的大理石地面承受不住压力,一条条裂开的纹路在李平安脚下蔓延。 子爵掌中感受到力量蓄积,眼中的轻蔑被惊疑取代。这力量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没有料到在人族怎么还会有这样超强的个体。 沉闷的嘶吼越来越高昂,没有人看见李平安低下头的脸庞上,原本黑色的眼珠变成了金黄,成了窄细的瞳仁,眼白已经变得猩红,一声暴喝,一股大力从腰腹传递到右拳,李平安上前一步,一直被子爵那仿佛柔弱的左掌所挡住的拳头击了出去。 子爵终于抵挡不住掌中那仿佛凭空生出的大力,被这股大力击退,但是子爵仿佛很是骄傲,就算退也不愿意挪动脚步,黑色的长靴拖在地面,发出尖锐的声音,身形不动,如同一个正在被一只无形大手挪动的雕像,一直到大门处才停下。 鞋面与地面摩擦的黑色印记,从大厅中间一直蔓延到门口,阳光从大门照射进来,洒在子爵的红袍上,让那红袍变得更为鲜艳了,身边的地面上映出了一个修长的阴影。 子爵看着喘着粗气,一步一步走过来的的李平安,看到了他那猫眼般的瞳仁,子爵突然之间没有了被击退的愤怒,而是开始轻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很好笑的事实,笑的仿佛人类喘不上气一般,笑的捂住了小腹,指着李平安边笑边断断续续的说:“哈哈……原来……哈哈哈……原来,你是……” 看着越来越近的迎宾楼,余卿心里越来越没底,刚刚心里衍生出来的豪迈胆气,仿佛消失的无影无踪,毕竟那可是传说中的生物,以人为食啊。 此时的余卿已经并不怕山林中的野猪,甚至黑熊,但是他害怕的是未知。 刚刚奔回的路上,想到要面对血族,不知为何,余卿就想到第一次面对野狼时的情景,想到野狼那微眯的眼睛,呲出凶恶的犬牙,那令人心悸的低吼,很多次余卿到梦到那个场景,醒来时都是一身冷汗。 因为这是余卿第一次面对杀意,所以这种恐惧感觉深深种植在余卿的大脑里。 现在他面对全人类的敌人,这个只存在于教科书中的反派角色,让一个纯洁的少年如何不惊,如何不惧。 第十三章 诱人的臀,少年欲望 既然已经回来了。余卿压住想要再次逃跑的欲望,既然来了,总要先打打吧。 刚到门口就看见一个红袍站在大门下,捂着腹部,撅着屁股,狂妄的哈哈大笑。余卿这就怒了。 越笑越狂妄的红袍,屁股也越撅越高。那红袍包裹下那完美的臀形,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诱人的光芒。 余卿生出一种冲动。因为撅得实在太美,就像在无声的叫着:来踢我呀,来踹我呀。 只是犹豫了片刻,余卿做了一个大胆决定。 既然决定了就去做。 看了看那红色性感的部位,又看了看四周,仿佛对什么不太满意,便换了个地方站定,做出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准备发力的姿态。 又看了看门口那小屁股,摇了摇头,换了右脚在前左脚在后,目测了一下距离,再次摇头,再次走到另一个位置,又望了望,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挑了跳双脚,摆了摆腿。 黑衣人带着教授,和那个性感但是并不美丽的余总监,正要找机会上二楼,那里有一个安全屋。如果李平安战胜不了他,安全屋那一米厚的合金钢墙体,应该可以挡住这个恐怖的子爵。就算挡不住,也应该能撑一段时间。 子爵那令人心悸的实力,让这些黑衣人知道,这样级别的战斗,自己已经无法参与,留下来,只会让组长分心。 所以,他们只能这样看着,只要子爵被李平安拖住,就带人毫不犹豫的上楼。 就在此时,他们看见了外面来了一个年轻人,那年轻人好像是门迎,他来这里干什么? 随后,他们看见这个年轻人另类的举动。都惊住了,瞪着双眼呆望着门外,那年轻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怎么这个时候了还来表演小丑。 高校长记得,他好像是来学校找兼职的贫困生,刚才的一番激战看样子没有伤到他,但是他在这干什么,他不应该是吓坏了吗?这里已经这么危险,怎么还来凑热闹,嫌命长吗? 但是都没有出口提醒门口的余卿,因为怕引起子爵的注意,反而害了他。 高校长急的满头汗,嘴巴一张一合,做着口型:快跑啊。 李平安怪异的双眼中只有子爵,仿佛看不见子爵后方的余卿一般。而子爵因为不断向自己走来的李平那血红的双眼,仿佛看见了极为开心的事情,哈哈大笑。 子爵表面上在疯狂的大笑,但是心中始终在提防着李平安,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敌人实力不菲,但就因为这样,才值得一战。 子爵在等,等李平安走近他的最有效,也是最有力的攻击范围。 因为子爵是血刺的人,血刺,顾名思义就是血族中的刺客,血刺的每一个血族都必须有着超高强的实力,有自己最为拿手的刺客手段,有自己最擅长的武器,和刺杀风格。 余卿的眼里只有那个翘屁股,没有看见高校长急切的警示,他已经找到了最佳攻击角度和距离。 俯下身体,左脚弓步,脚尖微踮,右脚后蹬,抵在路沿。 余卿摆着最为标准的,连小学生都会的百米冲刺起跑姿势。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为有效的,在最短时间最短的距离内,达到最快速度的短跑加速度起跑。 因为他想要做一件事,做他从小就想做,但从来没有成功的事。 余卿不断的换位置,是想在最短的时间里速度达到最高,很小的时候,老师就教过,速度加上质量就是动能。动能越大伤害自然就越大。 而又是蹦跳又是摆手,这是在热身,因为他要开始行动了。 看着那个红袍覆盖下的翘屁股,余卿的神情认真而专注,真像那只贱猴子的屁股啊,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副猴子的贱脸,猴子总是会偷袭自己,无论怎么防范,它总能够找到时机,狠狠的踹自己一脚,然后再跑开,撅着它那红红的屁股挑衅着,但是自己总是踹不中它,因为猴子总是能闪开。 这次一定要踢中啊。余卿心中呐喊到:猴子,我来报仇啦。 双腿的力量开始聚集,抓地的双掌也弯曲起来,力量在这一刻爆发出来,在起跑的一刹那,手掌靠着摩擦力向后一带,双腿同时发力,身体如同离开了枪管的弹头一般飞了出去。 黑衣人和教授们看见余卿的举动,都瞪大了双眼,这是要…… 余卿距离子爵并不远,只有百来米,所以他必须使出全力,才能在如此短的距离中速度达到最快。 在山林之间每天进行的10公里全力冲刺训练,在这一刻发挥了最大的效用。 离目标越来越近了,余卿心中很是欢喜,在还剩十来米时,余卿发力跃在半空,腰腹一扭,身体由前倾变成后倾,然后双腿曲起被双臂环抱住,曲起的双腿仿佛不服手臂的压制,想要弹出,但是却被臂膀卡的死死的,就在双方的力量达到持平的时候,余卿将手臂猛的一松。 那腿仿佛如蛟龙出海,又若猛虎扑食,其实更像是被压住的弹簧,突然失去压制力。弹出的瞬间空气中都有了破空声。 如果踢中肯定很爽,余卿在心中欣喜的想着。但是……这一脚的威力有多大?能不能对血族照成有效伤害?如果不能,那血族被踹后,会不会怒气值全满然后杀了自己?余卿在欣喜同时,想起了这些问题,但没有时间让他找出答案。 因为下一刻,下一微秒,这一脚,会实实在在的正中靶心。 这一刻,子爵仍然在大笑,只看了李平安的眼睛一眼,就笑的狂妄不堪,因为实在是开心,之所以捧腹而笑是因为,红袍内有他的杀人武器:一把弯刀,和许多把飞刀。 子爵早已经达到了伯爵的实力,这次之所以答应伯爵出战这次无聊的刺杀行动,只是因为只差一次三等功,他的爵位就能向上升一升了。他很期待自己的庄园能够扩大一倍,能拥有更多的人类仆人,还会有更多更新鲜的血食,而再不用理会冻库里面的发硬血块。 实力在广义上讲就是力量和速度。 血刺成员与其他血族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更善于运用自己的实力,而不是无章法的只靠力量或者速度取胜。 力量可以弥补弯刀本身的缺憾,让只适合劈砍的弯刀也能做直刺动作,可以让招式游刃有余,更能让飞刀更快,更有杀伤力。速度是力量的另一种展现,是爆发力的和控制力的产物。 子爵已经在这两种武器上已经浸淫了一千多年了,就在他还是男爵实力的时候,就能凭这两样武器,战胜子爵。 现在有自信在这样的距离内,李平安躲不过自己的飞刀,就算李平安又有什么底牌,生死一刻也能逼他交出来。就算躲得过飞刀,也躲不了自己的弯刀。 对,近点,再近点,子爵已经握紧了腋下弯刀柄,捻起袍下飞刀。 就是现在!距离正好。 第十四章 一起跺跺脚 飞刀安静的躺在子爵带着黑皮手套的手掌中,就算隔着黑皮手套,那手看上去依然纤丽,这么纤丽的手能爆发出多么强大的能量,子爵的笑声戛然而止,那把飞刀已经蓄势待发。 就是现在!一脚正好! 后来有人问余卿,第一次和血族战斗是什么感觉,余卿如是说道:那时,我踢中了,踹的结结实实的,在接触的刹那间,脚尖还能感觉到那翘嫩充满着弹性,接着整个脚掌都贴了上去,把那份柔软挤成瘪,柔软过后脚掌中心好像踢到有一个坚硬事物,很是咯人,而且很疼。 然后听到了清脆的声音,像是干柴断裂,像是关节轻响。 子爵是很专业的刺客,在行动之前做过很是详细的调查,确认对自己可能产生威胁的人都在大厅之内,也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而且李平安爆发的力量超出了他的意料,所以他的注意力才会专注于身前的人,放松了对身后的注意力。 子爵没有料到,会有人从身后偷袭自己,更加没有料到偷袭自己的人居然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根本就没有防备,何来的应对。 子爵被这一脚踹的,爬在地上,扑地的动作极为干脆利落,发出pia的一声响,这是扑倒在地时的本能动作,手掌先落地,防止头部受伤,手掌中的弯刀和飞刀掉落在一旁。 不知此次是不是因为骄傲的原因,子爵的动作和身形从扑倒在地那一刻,就没有变过,就保持着身体贴地,滑出了几米远,像一只大蛤蟆般。 在红袍的那个翘出部位,有两只皮鞋脚印,显得格外清晰显眼。 余卿还保持踹人的姿势,躺在地上,支起身子,看着自己的成果,想起刚才那实在的感觉,只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充斥着满足的快意。 …………余卿不知道,从何时起,世界变的复杂,菊花不再只是一种花。看着血族臀部那两个鞋印,思考着如果用脚尖踢人,正中目标中心的话……余卿心头恶寒,那画面太美,不敢想。 李平安曾怀疑过余卿是内奸,看着余卿那一脚踹出去的时候,李平安有些发愣,直到子爵滑到自己的身下脚边,他震惊的张了张嘴,似乎忘记自己原本要做什么。 子爵被这一脚踢得发了懵,身体不受控制在地面上滑了出去,停在一双黑皮鞋边,不知是给予什么心态,子爵抬起了头,看着鞋的主人。 看见子爵那黄金面具和那双看着自己无辜茫然的眼睛,李平安没有客气,一脚跺了上去。 “咚”这声音很动听,子爵脸上的金属面具和大理石地板接触在了一起。 李平安从来就没有绅士风度,当然不会等待对方站起身后再发起攻击,他最拿手的便是痛打落水狗。 “咚”。又是一声,这一声比较沉闷,这是皮鞋根部跺在后脑上的声音。 “咚咚咚咚咚……”大厅里仿佛打起了架子鼓一般。鼓点密集而沉重。 看着大厅中这诡异的一幕,高校长无来由的同情这名血族。 国家a队剩下的3名成员看着身边猎血会的人。感受到复杂的目光,看着大厅里的惨剧,那四个以猎杀血族为己任的男人,有些不太好意思的低下头。毕竟会长现在做的事情,没有一丝高人的风范。 趁着现在,黑衣人带着教授们和余总监上了二楼,此次行动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这些参会人。 子爵头部早已经陷进了大理石地面下,那金黄色的面具的碎片在四周散落,白色的石块碎裂散在四周。李平安仍然在不依不饶的跺着。认真而专注的跺着。 余卿看着可怜的红袍血族,又看了看充满红光的眼,想着: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何至于如此得理不饶人。 此时,每个人都在同情那个血族,只有一个人在害怕。李平安知道自己的这种状态下,力道有多大,可就是这么强大的力道,跺了这么多下,这个子爵的头却还没有爆开,而且自己在这样状态下,坚持不了多久了,那时,才是自己这些人的末日。 看来靠蛮力不能杀死伯爵实力的血族,还得靠紫外线武器,光子爆弹是个不错的选择。身上这么硬还穿防弹衣,看来很怕死啊。李平安停止了无谓的动作,把子爵爬着的身体翻了过来,黄金面具早已承受不住可怖的脚力,成了碎片。子爵苍白而英俊的脸上,双眼闭着,看来是在连番打击下昏迷了。 李平安拿出光子爆弹,拔出保险,然后另一只手捏着子爵的腮部。他要把光子爆弹塞进子爵嘴里。 手指用力,掐入了子爵消瘦苍白的脸庞中,子爵的嘴巴张开了。 但是又狠狠的合上了,咬住了李平安那掐住他腮部的手掌虎口。 子爵醒了,或者李平安根本不知道他是否昏迷过,子爵那迷人湛蓝的双眼里充满着平静,李平安仿佛看见平静的背后,那份残忍的杀意和愤怒。 李平安的心里冰凉一片,不是他害怕,而是他就在此时,从那种状态下出来了,金花的瞳仁慢慢变黑,红色的眼白也开始退去,此时他浑身上下充斥着状态解除后的无力感。 糟了,他太清楚自己的身体了,虽然刚才威风大发,力量变大了许多,但是这样的力量并不能持久,如果在这段时间还没有解决敌人,那么就会变成案板上的猪肉,随别人怎么剁。 “叮”的一声,光子爆弹的插销掉落在地上,此时李平安做的只有这些了。还有两秒钟,光子爆弹就会引爆,有算子爵再强,也应该逃不过去。 但是子爵的双眼中只有平静淡然,和隐藏在眼眸深处的残忍,子爵如闪电般的出手了,掐住了李平安的腮帮。 上下颚无力被两只手指卡住,嘴巴无力的张开着,李平安心中无奈的暗叹着,这下脸可丢大发了。 那枚光子爆弹被子爵无情的塞入李平安的嘴里。 上一刻,李平安完虐子爵,哪曾想情况急转直下,下一刻李平安居然被自己拿出来的光子爆弹,塞了个满嘴。 余卿没有见到光子爆弹的威力,只是感觉很苦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是手雷么?你拿出来就是为了被别个塞进去? 子爵像摆弄玩偶一般把李平安倒压在地上,然后对着后脑部位跺了一脚,只是一脚,李平安的整个头就都陷进了大理石地面。 那颗光子爆弹引爆了,只有极其细微的几道白光,从那颗砸在地上的脑袋周围渗出来。 子爵回头转身,微笑的看着余卿,看着那英俊的脸庞上,称得上是亲切的笑容,余卿是感觉全身发冷。 余卿看了一眼头还扎在地里的李平安,他好像还没死,只是身体一阵阵无意识的抽搐着。看来也是活不了了。 一只穿着长靴的脚,狠狠的跺了下来,再次踩在李平安的头上,发出沉闷的巨响。 现在,李平安不断抽搐的身体,彻底的安静下来。 第十五章 堂堂血族挨耳光 余卿的眼角不受控制的抽动着。一滴冷汗从余卿的眉角滴了下来。 看着子爵那英俊白皙的脸庞上,愈发浓的笑意,余卿心里冰凉一片,只感觉子爵的笑容中有着无限的冷冽和凶残,就像许多年前自己遇到的那头野狼。 那红袍下的长靴朝着余卿走了一步,余卿的心理几乎被恐惧击打崩溃,急忙后退一步,但是腿已经吓得发软了,控制不住跌倒在了地上。 口不择言说道:“我,我,我就是一个学生,刚才不是故意的。” 子爵居高临下的看着余卿,笑颜如花,语气却十分冰冷:“刚才那一脚踢得如何?” 余卿听到这话,不知怎么回答,但是大脑早已经无法思考,只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然后才觉得不妥,回过神来看见子爵愈发浓烈的笑意,余卿感觉喉咙有些发干。 子爵再次上前一步,余卿心头一紧,忙爬起身往外跑去。此时哪里还顾得上国家,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舍身取义。 只跑了两步,脖子就被子爵那一双如钢铁般的手抓住,一股无从抗拒的力量把余卿拎了起来。 慌乱的挣扎确是那样的无济于事。生平第一次感觉身体是那么无力,然后臀部挨了一个重击,余卿就飞了上去,砸在了天花板上,然后摔落在地。 余卿的脑袋昏昏沉沉,天花板还在簌簌落着碎石,过了一会才感觉身体一阵剧痛,特别是屁股,更是如同被放在烙铁了一般,潮水袭来的痛,让余卿的眼睛都湿润起来,直吸着凉气。 “那里是人体感觉最为敏锐的地方之一,尾椎骨骨裂所带来的痛苦是无法忍受的。”子爵轻声的话语在耳边响起。 一抬眼看见子爵站在自己身边,正饶有兴趣的看着。余卿充满恐惧的心中燃起了一丝恼怒。 从小到大,那个部位被猴子重点照顾了无数次,早已经习惯了,但那是猴子,你踢就不行! 就像一个小孩,从小被严厉的父亲抽着耳光,但那是父亲,长辈积起的威信,让小孩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忍受。 但是有一天,在外面,小孩被别的小孩扇了一耳光,这一刻小孩会觉得是奇耻大辱,常年积蓄的怒火爆发了,他会把所有的账都记在这个敢扇自己的人身上。 余卿全然没有是自己先动脚的觉悟,倔强的抿着嘴唇,求饶的话再也说不出口,忍住疼痛,眼中的愤怒毫不掩饰。 子爵笑意消失了,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愤怒的眼神,心中的凶性更甚了几分,伸出带着黑手套的手向余卿抓来。子爵决定做自己最爱做的事情,那就是把对手的最后一丝尊严磨灭,然后让他求饶,让对手绝望,然后看着对方的死意,满意的杀死对方。 余卿看着那快如闪电而来的手,心中生出一股子狠意,打得过打不过先打了再说,打不过就能怎样,死就死吧。 攥紧拳头上凸出着泛着白色中指骨节,带着破罐子破摔的凛冽劲,迎上了那抓来的手。 看见余卿出拳打来,子爵在心中嗤笑,小小少年,居然还认不清实力的差距,一只小螳螂还能挡住汽车的前进。 余卿不清楚的自己拳头能有多大力气,但是山林中的那头凶悍的野猪知道,屋旁那一排倒下的青松知道。此时子爵也知道。 这一拳仿佛击在了铁锭上,又像是撞入巍然不动的大山,携怒出拳却被反震的虎口欲裂。但是,好像,似乎,挡住了?余卿心里多了一丝欣喜,自信,看来还是有一拼的实力啊。 酸涩的痛感从子爵的手掌中心传入大脑,看着拳掌相击的地方,子爵有些讶异,先前眼前这个小人物的求饶,让他不免有些轻敌,忘记了被偷袭的那一脚有多么强。 子爵想到了那一脚,微一皱眉,直接反手抓住那拳,毫无花俏的直接一拽,一挥。 余卿只觉得天旋地转,然后砸在地面上,全身的骨头都在发出呻吟。浑身没有一处不痛,心中呻吟:到底有多大的仇怨,要这样揍我,拽着胳膊从这边掼到那边,以为是在玩格斗游戏么? 忍着痛刚想站起身来,突然臀部传来剧痛,人又飞了出去。 不就是踹了你一脚,怎么就这么记仇,你不是活了很长时间的血族么?怎么和我一个小孩一般见识。 太欺负人了、太欺负人了,心中的愤怒和委屈已经到达了顶点,余卿的身体在半空中腰身一扭,然后稳稳的落地,全然没有在意这一手自己从来没有练过。更是没有在意自己已经到了大厅门外。 炽烈的阳光洒下,让他的头脑更加的发热。忘记了子爵没带面具的脸庞,不能暴露在阳光下,忘记了现在是逃跑的最佳时刻。 只是充斥着愤怒的双眼,盯着那个子爵。现在大厅里空无一人,那几个黑衣人和教授们已经上了二楼,只剩下脑袋陷入地面,凄惨爬在那里的李平安。 子爵踢了余卿臀部一脚,但是没想到把他踹到了外面,看着站在阳光下的余卿,子爵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压下渴望暴力的心,这次的目标不是这个小屁孩,而是在刚才偷偷上了二楼的那些人中。 从出现到现在过去了5分钟,还有3分钟他们的支援才会到,子爵一直不慌不忙的原因是,这次不仅要完成任务,还想要给那些前来支援的人一个背影。 想到那些自以为血族克星的国家a队,无奈憋屈的神情,子爵心情十分愉快。 余卿口中一直喃喃的念叨着:太欺负人了,太欺负人了。 并不知道子爵并不打算在他身上浪费功夫,看着他向着自己走来,余卿心想:反正这厮不会放过自己,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手,哪里知道,子爵只是要走到大厅楼梯那儿。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的谚语:猪被逼急了,也会爬树。白兔急了,也会咬人。 余卿不是猪,他反而杀过野猪,打不过你,我也要扒你一层皮,我弄死你,余卿在心里为自己打着气,然后不顾一起的冲了上去,嘴里发出怒吼,余卿自己知道,所谓的怒吼,不过是为自己打气的一种方式。 刚刚走了两步的子爵,讶异的看着大喊大叫冲过来的少年,怎么也想不通,这是有何贵干啊! 转眼已到子爵身前,余卿的速度很快,拳头毫不客气的递了上去。但是子爵速度更快,只是一个措步闪身,就绕到了余卿身后。 如同远古的死士,余卿鼓足勇气想要决一死战,哪里会想到,对方根本不屑于和他动手,只感觉眼前一花,人影就不见了,但是人一旦压制住了恐惧,就会想办法想对策。 余卿只是凭着在山里时,被猴子虐打的经验,右手后摆,改拳为切。因为猴子喜欢在自己冲势未消的时候绕到身后,踹自己的屁股。老头子终于有一天看不过去了,教导余卿:“眼前没有敌人,敌人肯定就在眼后,对方有着超越你的速度,你就什么都不要想,以掌后切对方颈部,可致敌。” “啪”的一声脆响,响彻大厅,把余卿自己都吓了一跳,然后余卿就飞了出去,又是可怜的屁股…… 揉着已经感觉不到疼痛的臀部,余卿站起身来,刚看向子爵,就被那满眼通红的弑杀之意,吓着了。 看见子爵右脸上清晰可见的一个手印,和那嘴角渗出的鲜血。 猴子,你误我啊,切颈、切颈,怎么忘了,这子爵可比你矮半个头啊,这切颈,可变成扇耳光了啊。 然后想到只不过踹了他一下,自己的屁股就已经疼的麻木了,更何况,打人不打脸!更何况,人家是堂堂血族。 想到对方的瑕疵必报,余卿大惊失色。 这还了得,就算今天能活着出去,这脸还要的? 只感觉这脸还没有挨耳光,就已经痛的发红起来。 第十六章 与血族的第一次交手 子爵脸上一直淡然可亲的微笑消失了,缓缓的抬起手,伸出一根手指,擦了嘴角,然后看着手指上的殷红血迹。 把那斩了血的手指,伸到嘴边,舔下上面的一丝殷红。 抬起头看着余卿说道:“一千多年前,我曾挨过一次耳光,后来那人的一家13口,都死了。而打我耳光的那人,被我饮尽鲜血而死,有趣的是,那时,我还不是血族。” 说得认真而专注,就像一个老师,想让学生清晰明白的知道自己所讲。 余卿听的很明白,也很清楚,所以心中很寒冷。子爵继续说道:“我不知道你已经站到阳光下,为什么还要回来,难道只是为了专程扇我一耳光。不管为什么,今天,你都会被我饮尽血液而死。” 听着子爵的话,余卿想到了刚才的大厅外。 是啊,明明可以逃的啊,怎么刚才头脑一发热就冲进来了。 后悔,郁闷,尴尬,他的心情很复杂。 想说着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看着子爵脸颊上的手指印记,想到子爵刚才冷漠自然说着让自己去死的话。抿了抿薄薄的嘴唇,把想说的话咽下去。 不论如何,到底是个死,逼急了老子拼死一搏,要是能拿你垫背,老子赚了,也算是为全人类的伟大复兴贡献了力量。 有那么一种胆小鬼,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会爆发心中的戾气,越是胆小,便越是想求活,心中活命的欲望也越是强烈,面对要他命的敌人,就越是狠戾。 余卿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直面死亡的勇士,但是既然躲无可躲,只能以命相搏。 余卿也不是一个爱说脏话的人,只有在心情激荡的时候才会学着父亲说几句狠话,比如现在,余卿心中的惧怕全数被死亡的威胁激成狠戾,想着,老子被逼着拉练了17年,说不定就是为了弄死你们:“来啊,老子弄死你。” 子爵听到了这句声色俱厉的话,那白皙的脸庞微微一愣,不明白这人类小孩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摇了摇头,动了。 动手了,子爵只是一步,就越过十几米,来到余卿身前,那只穿着长靴的脚像他腹部袭来。 余卿没躲,不是不想,而是太快,虽然余卿可以看清血族的动作,但是他深知自己的身体跟不上这样的速度。 所以他用最简单的防御,那便是攻击。 沉腰,开步,双手合抱成拳,生硬的下砸,生硬的就如同雪山上,那坚硬如铁的坚冰,这坚冰携着余卿的力量砸向那只小腿。 子爵没有理会那拳,因为他不介意用实力来碾压那孩子无来由的自信。 教会他怎么做人,怎么做一份顺从的食物。 拳砸在了那小腿上,砸的那腿下沉,原本踢向腹部的一脚,踢在余卿马步的双腿之间,这一脚踢在了空处。余卿还来不及喜悦,就看见子爵的手掌在眼中放大。 一记响亮的拍脸声后,余卿被拍了出去,人还在半空余卿就想着:这血族果真是小气鬼。 撞在厨房的不锈钢门体上,慢慢的滑落下来, 背靠着已经凹下去的铁门,无力的跌坐在地上。摇了摇有些发昏的脑袋,这才感觉到脸上发烫发疼,不用看,余卿知道脸上肯定是肿了。 而且还有清晰的手指印。 全身的骨头都仿佛要裂开了,动一动都钻心的疼,今天的痛实在太多了,有些麻木,真想靠在这儿歇着,但是那儿还站着一个血族。咬了咬后槽牙,余卿扶着铁门把手倔强的站起来。 子爵还是那样稳如泰山的站着,低垂着眼皮,和余卿的愤怒相比,子爵说的很是平淡的说着:“来,弄死我。” 余卿十分憋屈,虽然子爵那一副高人的模样很是装,但是没办法,拼了全力的一记重锤,却奈何不了人家的分毫。 下意识的看了看子爵的小腿。 余卿不大的眼睛微眯了,那眯起的眼缝中有亮光闪起。 山林之中的动物,每一处细微的动作,都代表着特殊的含义,余卿每天如果想要吃饱饭,还想再弄点钱,他的眼光就必须敏锐,必须看清动物此时所有的动作,以实行猎捕。 此时他注意到那条裤管正在微微颤动着,正是被一记锤拳击中的腿。 子爵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一个人类小孩所伤,小腿的骨头好像断裂开了,疼痛钻心,难道这人一直在隐藏实力? 小腿的干骨是身体最坚硬的骨头,但是钢折易折,在受到撞击时候,也是最疼的,血族是由有超强的回能力,但是不代表他们不会疼。 所以子爵站在那里,静静等待伤势复原,疼痛过去。就像他先前在地上一动不动,承受李平安一脚又一脚一样,他在等被余卿踹裂的尾椎骨复原。 余卿笑了,笑的很开心,露出了八颗白牙,说道:“刚才那一拳,可还酸爽?” 如果子爵有脸色的话,想来会变成酱紫色。余卿很是骄傲,看来对方并非是不可战胜的,对方不是巍峨的远东山,自己的攻击也不是撼山之石。 一直在装淡定,没想到被识破,子爵绝不容忍一个只能沦落为食物的人类,肆无忌惮的嘲笑自己,更何况两次都在他身上受辱。血族有血族的骄傲,可以击败但是不能侮辱。 子爵忍着痛冲了上来,他要给这个小孩一个深刻的教训。只是小腿的疼痛,让子爵的动作有了一丝迟缓。 正是这一丝迟缓,让只能处于被动防御的余卿,终于能勉强跟上子爵的速度。 再次的交手,子爵决定不再大意,他要用血刺的手段。 余卿也冲了上来,现在他有了些信心,不再紧张,血族好像也不过如此,但是他忘记了,第一次踹飞了血族,是因为偷袭。第二次给了血族一锤,是因为血族大意。 人还未到,余卿看见子爵手一抬,一道白光向眼前飞来。 这手势太熟悉了,这是要扔东西打我?但是余卿躲不过,因为他人都还在前冲,只得把举在耳旁蓄力待发的拳头挡住脸,除了脑袋,其他部位都行,而且不管那道白光是什么,难道还能射穿负重衣? 白光扎入了余卿的手背,刀尖从手的另一边穿了过去,看着离眼睛只有2公分的刀尖,余卿惊恐万分,飞刀! 就在余卿心神失守的刹那,只感觉双腿受到重击,失去了平衡,重重的砸在了地面,伴随着惯性滚出了老远,只撞在李平安身上,才停下。 顾不上再腹诽子爵的小气,便看见子爵从天而降,落处正是余卿的胸膛部位,余卿忙乱之间,双臂护住胸口,挡向那撞向自己的膝盖,携着子爵自身重量的一膝,落在了余卿无力的双臂上,双臂下沉压住胸口,只感觉胸口剧痛,喉咙发甜,一口血喷出。 喷出的血液落在地上,有一部分洒在李平安的后脑,没有时间考虑这一膝到底撞断了多少根肋骨,因为子爵的攻击连绵不断,又是一拳砸在了余卿的胸口,伴随着一阵咳声,血液再次从余卿的口中涌出,涌向地面,汇成一股,流向李平安的脸颊,顺着脸颊渗入到地下。 余卿的脑袋已经开始发昏,挡在胸口的双手沉重无比,双眼迷离的看着眼前的血族,但是思绪确实清晰无比,心中哀叹道:我只是一个学生啊。 子爵看着已经半死不活,却还没有陷入昏迷的余卿,子爵停手,现在他要实现他的诺言,他要让余卿看着,被饮尽全身的血液而亡却无能为力。 终究只是食物,就算有几分实力又如何。子爵嘲讽着把余卿的头掰向一侧,露出有些黝黑颈部,那里静静躺着有力跳动的动脉血管,等着自己去亲睐,仿佛听见了血管中那血液流动的声音。 子爵口腔两旁的尖牙慢慢的伸长,到了进餐的时候了,可口香甜的血液在等着自己。子爵低下头去。 余卿看见了子爵那两颗越来越近的尖牙,余卿即愤怒,又有些悲凉,这是要吃了我啊,自己确是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饮血而死么? 胸口的肋骨想来已经尽碎,这个血族还骑在自己身上,不知吐了几公升的血,想反抗却没有力气。 看着子爵嘲讽的双眼,看着子爵低头,看着子爵别开自己的脸。 想着自己快死了,脑中闪过很多画面,心里也想了许多:不知道老猴子现在怎么样了,没了我,谁还给他做熏肉,哎,早知道走之前和他多喝几杯酒的。 父亲,老头子,你儿子快死了,你知道么?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你离家出走前留下的字条,可真是没有新意啊。 想好好的读一场大学的,看来是实现不了了。 别了!我的大学,我的梦想。 身体动不了了,但是头还能动,余卿想要扭扭头,好好看一下这个世界。 想好好看看这个十几年苦读所换来的将来,哪会想到自己即将没有了将来。 但是双眼却只是看见子爵那白皙的颈。 真白啊。 真想咬上一口啊。 第十七章 绝望的吸血贵族 你咬我,我也咬你,你让我没有将来,我也让你没有,这样很好。很公平。 余卿把头抬起,对着那白皙狠狠的合上了牙齿,一股甘甜如葡萄酒的液体涌入口中,让余卿因失血过多而干渴的身体,仿佛得到了缓解。 脑袋好像在被什么锤击着,但是没所谓了,余卿只想专心的喝着这甜蜜的琼浆。 又有什么东西想要把自己的脑袋扒开,余卿心里很是烦躁。 只是想着怎么这么讨厌,总是有人打扰。 他只是不愿意把口中的美味丢掉,双臂膀展开,就像一个幼儿紧紧抱住奶瓶一般,紧紧抱住嘴边那带给自己甘霖的东西。 欢快的吞咽那不断涌入口中的液体,就像在沙漠中行走的人,在渴死之前找到了清水般,只感觉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受到了滋润,那液体在从腹中流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就像春天午后的太阳,温暖而不炽烈。 又像秋后的微风,吹拂着,带走了身体的每一处伤痛。 这感觉是如此的奇妙,如此的令人……上瘾。 但是如此美好的感觉被打断了,双臂骤然被顶开,那温暖的液体也断流了。那欢快的感觉也停止了。 余卿有些不满的睁开眼睛,看见了一个身穿红袍,面目苍白,满脸惊恐的人正捂着不断流血的脖子,惊慌的后退着。 是他,是他打断自己进食,不知为何,余卿想到了进食这个词语,就像饥饿的幼儿正吸着甘甜的乳汁,却突然被拔出。 心中的烦躁像海涛一般在胸中奔涌,他恨这个打断自己进食的人。心里有一个声音不断响起,杀了他、杀了他。 子爵看着眼前那充满恨意的脸,连连后退,此时眼前这个人类才真正是一个吸血鬼,本来那可口的血液就在嘴边,只待自己咬下取食。 这个卑微的人类,却猛然抬头,咬住自己的左边颈部,子爵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食物,只是感觉血液通过颈部伤口快速的流失。 荒唐,这是子爵的第一个想法,但是他那时并不惊慌,因为这人本就将死,只是死之前还有余勇而已,子爵的左拳重重的击出,准确打在这个敢亵渎自己的人类太阳穴处。 子爵作为血刺一员,他当然知道那里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穴位,受到重击,或者昏迷,或者死亡。 但是这个人类却仿佛感觉不到一般,任然在自顾的吸取自己的血液,子爵心中有了一些惶然。 子爵双手抱住这人的头部,把他抵开,但是颈部的皮肉仿佛长在了这人类口中一般,紧紧的咬住,扯出老长,当子爵决定就算拼着被咬掉一块肉,也要让他那肮脏的嘴远离自己时。头部确被一双如同仿佛铜铸的臂膀搂住。 此时的子爵彻底的慌了,全身的血液再次加快了流逝速度。而这个人类喉咙发出“咕噜”的吞咽声是如此可怖,他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搂着自己的双臂,可以听到那双臂的骨头,不堪重击的骨裂声音,但是自己的头却被越搂越紧,终于伴随着最后一声清脆的骨折声,子爵终于逃离了被吸干的命运。 脱离了双臂的钳制,子爵坐在地上,惊恐的看着这个可怕的人类,手脚并用,向后怕去,只想离这个怪物越远越好。 这个人类却一脸恨意的看着他,眼睛一片通红,站起身来,一步一步的走来。 那仇恨的眼神让子爵不寒而栗,战意全失,但看着这个人类缓慢而沉重的步伐,子爵渐渐冷静下来。 无论这个人类是怎么回事,但是无论如何,从先前的战斗来看,眼前这卑微的人类实力并不强大,而子爵有远超自身爵位的实力。 子爵站起身来,还弹了弹红袍上的灰尘,他卷起一道残影,去捡起了地上的弯刀,一种自信的感觉重新注入到他的身体。 看着那个人类还在缓慢的一步步向自己走来,子爵释然一笑,何至于被这个家伙吓破了胆。 恢复淡然的模样,子爵说道:“我承认我小瞧了你,也小瞧了你临死前的反扑,但是又有什么意义。你只不过是缓了缓死亡步伐。” 但是眼前这个人类仿佛没有听见他说的话,只是红着双眼如同疯魔了般,向他走来,子爵轻蔑的说:“你的模样虽然凶狠,但是凶狠的模样可不能当武器。” 依然只是迈着沉重的步伐,并没有回话,子爵自嘲一笑,笑自己太过于小心,笑自己太过于胆小,还需要多余的言语为自己打气。 子爵提着弯刀出手了,一道残影掠过余卿身旁,一股血液从余卿腿上淌出。子爵来到了他的身后。 这个人类少年居然在四处张望,寻找他的身影,子爵心里感觉到极为古怪,怎么这个人类此时的反应如此迟钝。 再一次,子爵的刀砍进了他的右肩,余卿一个趔趄,险些倒地。一阵金属撞击音,子爵的刀划过了他的皮肉,带起一片血花。 这一刀子爵本来是想卸了余卿右胳膊的,但是没想到只是砍进了皮肉,子爵注意到这少年上衣似乎材质有些不一般。 但是那又如何,物体的防御强不强,是相对而言的,在绝对强大的攻击面前,任何防御都是笑话。 此时子爵来到了余卿的正前方,仔细的打量着这个人类,看见了余卿充满的恨意的红色眼睛,那缓慢的步伐,子爵好像明白了什么,这难道只是潜意识。 难道这人已经昏迷不成,不然如何解释这人僵尸一般的行动,只是他对我的仇恨这样强,从何而来,以至于失去意识后还索杀不休。还有那自行恢复的手臂,都很有点意思! 子爵哪里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拔掉了这人汲取正酣的奶嘴。 看着这仿佛不知放弃是何物的人类,子爵摇了摇头,再有意思,和一个昏迷的人打斗也没什么意思,自己在此人身上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国家a队的后援部队就要来了,直接杀了他,先躲起来,寻机再动,自己还有一个朋友在外面等着建功呢,不着急。 这一次便杀掉他吧,子爵再次快的再次成为一道残影向余卿奔去,刀光斩向头部。 可这个人类出手了,一个毫无花俏的笨拳,递了出来,子爵微微一笑,身躯微动,灵巧闪过那拳,只是如此一来,刀的方向就变了,刺向了余卿胸口心脏部位。 满意的看着刀身在一声金属摩擦声后,刺进了外衣,捅入这人类身躯,直没刀柄,子爵扭了扭刀身,听着另他心情舒畅的骨肉与刀身摩擦声,子爵正待抽出刀,却抽不回来了。 一直手抓住了子爵卧刀的右手,子爵愕然的看着余卿的双眼,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人类最为重要的器官——心脏被搅成一团浆糊,这人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更令他想不到的事情还在继续发生着,余卿的另一只手向子爵的胸口心脏部位抓来,子爵急忙左手抵住,但是那力量缓慢而不可抗拒,带着子爵的左手插向他的心脏,子爵大声怪叫,左手抵住的同时,右手也拼劲全力的向外拔着。 双腿瞪着余卿的身体,想要脱离他的控制。 但是力量之间的不对等,让他的努力成为了徒劳,子爵从来没有向今天这样绝望无助过,这个人类就像是恐怖的怪物,让他无能为力,此刻他肝胆俱裂。 这个人类携着自己的手,向自己的胸膛不可撼动的挤压过来,后背的脊柱因承受不住不断后弓。 身上的防弹衣能抵挡住光子弹,却无法抵消越来越大的压力,子爵的胸骨发出了“咔咔”声。 子爵侧过身体,让过了这让他惊恐的力量。那只抓向自己的手收了回去。 但是子爵来不及庆幸,收回去的手变成了拳,再次砸向自己的胸膛,子爵听到了拳头在击过来时,空气的爆破音,大惊失色,原本就毫无血色的脸,变的更加苍白。 怪物! 只来得及这般想,那只拳头便击在子爵横在胸前的手臂上,子爵从没有感觉自己的力量像今天这么弱小过。 拳头抵着子爵的手臂,携着风声,撞在子爵的胸口。 后背的脊柱终于无法承受,咔擦一声断开了,那一瞬间子爵只感觉身体的力量被抽走了,看着那卑微人类那红色狠戾的眼睛,子爵心中想到,是否那些无法逃脱被吸食的人类,也如同自己这般绝望。 自己堂堂血族贵族要被食物击败了? …… 李平安昏迷在地上,余卿方才流落在地上的血液顺着李平安的脸,渗入到他的唇边,李平安无意识的张开嘴伸出舌头,舔着,这血液给他受创的身体添加着新的能量,渐渐的他恢复了意识。 抬起头后,发现了那身红袍背对着他,挡住了子爵的绝望,也挡住了余卿那发红的双眼,对于几千年的敌人,李平安从来不会放过杀掉他们的任何机会。 顺手捡起国家a队,先前掉落在地上的光子剑,摇晃着还受伤的身体,毫不迟疑的向子爵冲去。 第十八章 红柱塔的种族论 子爵知道后面有人向这边过来,但是他不想躲,也躲不了,身负重物的骆驼即将被压死,何必在乎背上再加一根稻草。只是希望还在校园里的那个挚友,能迅速逃离,并告诉帝国,在东国,不仅仅有国家a队,和猎血会,还有个吸食血族血液的人类怪物。 那把光子剑利落的斩进子爵的脖子,但是因为力气不足卡在了那里,但是无所谓了,光子剑的微芯片,识别到接触到血液,一抹温和的白光从剑身发射出来,子爵那绝望的神情瞬间定格,颈脖部位化为焦炭,那金黄色的眼眸暗淡下去,像一滩烂泥滑落在地上。 就在子爵滑落在地刹那间,余卿那红色的眼睛也淡去,身体随着一起无力的跌落在地,只是右手还紧紧的握住子爵那抓刀的手腕,左手抓着子爵左手。 就像是余卿被这把弯刀插入后,下意识的在抵挡着这可怕血族的继续进攻,这抵抗在李平安看起来,是那么的绝望而无力。 无法想象,在这个少年死亡之前经历了什么,但是定然十分可怕。刚才还在阳光下的口水话,想起这个少年纯洁的眼睛,朴实的笑容,转眼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李平安叹了一口气。 门外冲进来许多的黑衣人,看着他们愕然看着现场的神情,李平安心头微讽,想起了无聊的时候看得那些个人英雄主义电视,后援部队总是在主角身受重伤,大发神威,然后克敌制胜,打败反派角色之后才匆匆赶来。 看来艺术果然是来源于现实啊,却无法高于现实。 又低下头看了看这个遭受无妄之灾的可怜少年,和那个被自己一剑劈死的血族尸体。 李平安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猛然蹲下身子,认真的看着那子爵手腕和少年的手,又将视线移向子爵那下凹的胸口,然后伸手摸向子爵那不自然弓起的后背。 然后伸出一根手指探在余卿的鼻下,片刻之后,李平安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 在海洋另一端的血族帝国,有一座怪异的山峰。因为在这座山上,覆盖着一个半圆形的黑色反光玻璃,半座山尽都在这墨色玻璃的覆掩之下。玻璃上映着近在咫尺的蓝天白云,和郁郁葱葱的山野风景。 山脚下一辆白色的越野车,沿着盘山公路,向黑色的玻璃罩驶去,与这个庞大的玻璃罩相比,这辆车小的如同地上的蚂蚁一般,公路与玻璃罩的连接处,出现了一个缺口,汽车缓缓驶进这个缺口,进入到玻璃罩的内部。 这黑色的玻璃下方,居然是一个庄园,水泥公路绵延到玻璃罩内部就成了青石板路,庄园里面到处都是仆从忙碌的身影,有在花丛间打理的花农,有在田野间锄地的农夫,有正在修建房屋工人。这一切是那么祥和。 “花田绿野,青石板。木屋宫殿,红柱塔。”白色越野车的司机座位上,穿着红袍的年轻人一边开着车,一边观赏着道路两旁的风景说着:“这一切都充满着18世纪的色彩,也不知道哪来的这些个情调,老贵族们竟这么恋旧。”欣赏的语气中带着些许嫉妒。 汽车行驶到最东方的一角,那里竖立着庄园最高的建筑,是一个红砖砌成的圆柱体,斑驳墙体上的青苔,让这个圆柱塔充满着岁月的痕迹。 越野车停了下来,那个红袍年轻人下了车,抬起头看了看搁在滤波玻璃外的太阳,黑色长发柔顺的披在肩上,一丝笑容在这个年轻人的脸上蔓延。 年轻人轻声叹道:“只有在这里,才能肆无忌惮的在太阳下行走啊,老家伙真是会享受。”摇了摇头,走进了圆柱塔的大门。 沿着旋转楼梯来到21层,这是圆柱塔的最高层,轻轻的敲响了这层唯一的一间房的门,然后推门而进。 房间里面除了一张巨大的书桌,书桌旁摆着一口白色的棺材。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在书桌后面站立着一个白色休闲服的血族,背对着门口,像是在观赏窗外的风景。 看着那白色的背影,这个红袍血族单膝跪地,右手握拳放置在胸口,低头说道:“我尊敬的尼古拉侯爵阁下,埃尔法拜见。” 那白衣休闲服的血族转过声来,微笑的看着对自己跪拜的黑发年轻人,话语中带着上位者的温和:“起来吧,何书光。” “尊贵的尼古拉侯爵,请您不要侮辱我,我的名字不再是何书光,我也早已经不再是东国那卑微的人类,现在我叫埃尔法,是誓死效忠撒旦国王和您的埃尔法。” 尼古拉做出一副恍然的神情,说道:“对不起,我老了,记不住事请了,为此我向你道歉,我亲爱而又忠诚的埃尔法。” 埃尔法心中腹诽着,老了?血族会老么?真是个蹩脚的借口,口中却谨慎的说着:“尼古拉伯爵,您就像天空中的太阳,将永远存在下去。” 埃尔法小心的继续说道:“根据前方罗宾的消息说,这次的任务失败了。贝罗死亡,十分抱歉,让侯爵失望了,请侯爵责罚。” 微微一笑,尼古拉背过身去,再次望向那圆形的窗户,许久没有说话。房间里的温度都低了几分,陷入了死寂中。 这份死寂慢慢在空气中变得沉重,仿佛有万钧的压力,这空气中的压力,压得埃尔法双膝跪下,低下头不敢言语,那黑色的长发在微微颤抖着。 良久之后,尼古拉没有转过身来,但总算开口了,还是温和语气:“你说你早已不是东国人,但是你却忘记了,在血国中,从来都不需要双膝跪地。我知道在东国总是喜欢把万古长存的东西比作太阳,那是因为东国人类没有了太阳就会死亡,而你把我比作太阳,难道你忘记了,我们血族无比渴望太阳消失。” 听到这几句话,埃尔法慌忙把一只腿抬了起来,把头垂的更低,长发快要触及到地面了。尼古拉继续说道:“有些习惯是改不了的,就算再怎么变,也变不了你曾经是东国人的事实。就像我,无论科技再如何发展,无论有再多的现代化设备,我还是怀恋我那古老的庄园。这你不必介怀。我也不会因为这几句话就责罚你。” “当年国家a队抓住我,是你放的我,你说想成为血族,想为我效力。所以,虽然你的实力虽然糟糕,但是你了解国家a队,了解东国,这些年你建功无数,爵位也是升的最快的。你说,我怎么舍得责罚你。” 埃尔法的头扎的更深了,声音也有些颤抖的说道:“侯爵,成为血族为您效力,是我的荣幸,您就是我的父亲。” 平淡而温和的语气再次响起:“你还是做不到纯粹的血族,只有人类才有父母,而血族是没有的。行了,不计较这些事情,谈谈正事儿吧。行动并没有失败,至少目的已经达到,只要打断紫光和中州的联合会议就好,只是我比较感兴趣的是,是哪个人类有实力杀死贝罗,他是有伯爵实力的血族,虽然他受到你的打压,只能个子爵。” 伸出颤抖的手,擦了擦额头并不存在的汗,埃尔法说道:“我尊敬的尼古拉侯爵,根据罗宾所说,他亲眼看见,贝罗是被人类少年所杀。据他说,好像只是一个学生。” 仿佛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说出的话,埃尔法底气不足的说了两个据说。 尼古拉转过身来,平淡的语气掩不住疑惑的问道:“学生?不是李平安?或者是东国那几个背叛撒旦的老人?” 埃尔法面对着尼古拉的质疑,有些慌乱的说道:“我曾问过他,他说不是李平安,也不是我们同族,侯爵,有可能是基因改造人。” “想办法弄清楚,基因改造人?哼,基因改造人如果能有伯爵的实力,我伟大的撒旦大人可要头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