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雄的盛宴》 这是本架空历史! @@首先无极要声明的是,这的确是本架空历史小说,架空顾名思义就是作者自己心中的世界,但归根结底,还是属于你们的世界,我会和你们携手并进,共创这个奇妙的大陆。 另外需要声明的是,本书纯属虚构,所以和现实重合的地名,人名,那是大大的有,呵呵,历史底蕴无极会借鉴华夏上下五千年,当然了,华夏未必有五千年。 无极深信,这将是一段不简单的路途,无极希望有大家的支持!;@@ 第一章 雨夜异客 “磨蹭什么,老子的菜呢?” “喂,没听见客官喊啊,快给我利索点!死崽子!” 面对老板的直接呵斥,罗云眼里射出一道凌厉无比的光,那是积郁已久的恨意,那是可以杀人的火焰。 但终归,罗云还是收回了这可以杀人的恨意。因为他深知现在自己的处境,一介官奴,若是杀了人,下场会比同类的犯人更加凄惨,且不说要受到多少酷刑,且不说游街受尽世人的嘲讽,但绝对不会让你速速求死的。 这便是身为官奴一生的悲惨命运,比贱民的命更不堪。 罗云不是个不理智的人,他的头脑很清醒,但他也从没有从此放弃过,他在等。 所以他端着盘子走向了客人,面对客人不屑的眼神,罗云也没有发出过一声声音。他只是将盘中的一个个碟子慢慢放在客人的桌子上,然后离开。 十二岁那年他被卖入这家胭红楼,至此已经过了七年,他做了七年杂役,而且很可能要一辈子做下去。 七年前,他还是某世家的大少爷,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父亲是周王朝的地方太守,管理着一番领地,然而周王朝已经式微,全国各地纷纷有诸侯自立,继而脱离周王朝。 恰在此时,有小人与朝廷谗言,说泰安太守已有反意,然而罗云知道父亲是决计不敢反的。 顷刻间,朝廷派出浩荡大军直接压境泰安,父亲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尔后被擒,罪名已经成立,罗家上下十六岁以上悉数满门抄斩,十六岁以下被卖为官奴,永无自由之身。 罗家当时只有罗云尚在未及之年,也只有罗云一人逃过生死一劫,罗云的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年少的他转眼间失去了一切,突然间承载起难以述说的悲痛,也因此,他一下子彻底醒悟了,自己的身上承担着莫大的仇恨,所以他不能死。 他首先要学会隐忍,学会观察世事,这是最基本的生存法则。 罗家被满门抄斩后,泰安郡划归那个小人管理,来年开春,那人反了朝廷,继而自立为王,这时周王朝凋零的不成样子,已无力讨伐。 这时罗云方才明白这一切,明白这场事先就算计好的阴谋,罗云将那人的名字深深刻在脑海里--李明之,就是这个名字导致了罗家的惨剧发生,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名字,这是血海深仇,他跟他仇深似海,不共戴天。 勿庸说,乱世已然到来,罗云知道自己定会有机会脱身,他在等待。 就在一个下雨天的夜晚,那晚外面的风很急,雨也很急。 店里正要关上大门的时候,突然从外面闯进来两个陌生客人,两个男人,一个身高八尺,身强体壮,穿着蓑衣,戴着斗笠,雨从他的头上、身上,流在地上。 另一个也是同样装扮,只是身材略显修长,但却比旁边那人矮上那么几分,看起来像是有几分瘦弱之感。 因为戴着斗笠,所以看不清脸,两人进来店里后默然站立片刻,并没有急着要以真容示人的意思。罗云在远处观望着,也感到煞是奇怪。 来者皆是客,不管什么时辰,只要进入这家店的人,不管什么人,脂红楼的老板本当然是想赚着一把了,因为来这里喝酒的人本意并不是喝酒,当然是为了找姑娘了,姑娘绝对比酒贵,这是只赚不赔的生意。 既然快打烊的时候还能接到客人,老板当然是极为高兴的了,所以老板喜笑迎开的走了过去。 “看两位客官是远道而来吧,请问要点什么呢?完后我们这还有姿色上佳的姑娘……” “两壶好酒,两斤牛肉,两碟花生。”身体魁梧的那位终于算是开口了,这时他们方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 “请问还要什么呢?我们这还有一些特色菜,例如佛山的红烧蹄子,嘉裕的清炒竹笋……” “什么也不要了,快去!”高个子取下斗笠后,露出一张刚毅非凡的脸,一张满经风霜的脸,眼睛里是不容人反驳的目光。 老板一下子就被震慑住了,只得面上强颜欢笑:“诶,是,客官稍等片刻,马上就上来。” 老板随后便退回到了柜台,眼神偶尔偷瞥过去,但是稍扫一秒便退缩了回来,因为这两位客人实在有些异乎寻常,因为他们的眸子中仿佛有着一股杀气。所以平常之辈当然是微微惧之。 然而罗云却已猜到他们的真实身份。 罗云之前到过父亲旗下的军营,他自然知道军人的风姿和气场,看堂下这两位汉子,也绝不是什么普通军人,可能是个军官。 可是这里是城内,而刚才老板已经说过了,他们是远道而来的人,通常惯于营计的风月场老板是决计不会看错的,这也是他们的本领之一。 那就奇怪了,这两位远道而来的军官现在坐在这里干什么?如果说是为了来这里寻找乐子,那为什么还要在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寒夜来到这里? 诸如此类疑问,罗云想不透,但他也不想想了,因为这又与自己何干呢? 那两人坐下来后也不说话,只是相互沉默着,店里寂静的有些异于寻常。罗云做着自己的事情,收拾着桌椅,不时关注一下那边的人。 不多时他们的菜便上齐了,高个子拿起一块牛肉便咀嚼了起来,边吃一口,边喝一杯酒,旁边的那位也是如此,店里依然寂静如初,除了咀嚼的细微声音外,没有任何的人声。 待他们吃饱喝足后,老板才又笑着迎了上来:“我这就给你们安排姑娘。” “不用了,给我们安排一间房。” “那要什么房呢?我们这有天字一号房,天字二号房,地字……” 老板倒也识时务,就算是怪异的客人他也知道怎么对待。 但是在怪异的客人眼里,他还是显得太过啰嗦,两位客人已经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行了,随便什么房都行,赶快安排。”说话的还是高个子。 高个子不怒自威,自有一股威严。 老板迫于压力,只得速战速决:“楼上五号房,姓罗的,带两位客官前去。” 罗云放下了手中的活,望着两位客官,道:“请跟我来。” 随即罗云便率先向二楼而去,两位客官随后也跟了上来。 来到五号门前,罗云一推门,随着吱呀一声,门开了。 罗云站在门前,倒是没进去,只是微一弯腰,浑厚的声音响起:“请!” 高个子口中嗯了一声,但是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看了罗云两眼。罗云此刻正打算离去,猝然间抬起了头,目光正好与之碰撞在一起。 罗云的眼神里依旧是凌厉的光芒,好像任何时刻都是这样,即使面对这样的客人也是如此,没有丝毫的畏惧之意。 高个子脸上微微一阵动容,然后便毅然走进了房间。 罗云也随即离开。; 第二章 夜半刺客 此刻已是晚上十二点钟,临窗而立,依旧可以听见外面的雨水声,漆黑的夜晚,反而显得屋子里静悄悄。 罗云睡觉的地方是一间狭小的仓库改造的房间,里面阴暗无比,还有些潮湿,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破旧的桌子以外,基本上就别无他物了。 桌子上点了一根蜡烛,蜡烛旁边还有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万物归宗》,是一本博大精深的易学典籍,罗云最近正在钻研的就是这本书。 罗云喜欢看书,从小就看,即使到了这个被剥夺自由的地方,他也从不间断,罗云看过很多的书,他认为,书本不仅可以增加学识,最重要的是,能够强大一颗内心,有的人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见风采异俊,有的人可以从他身上望见不同凡响的气质。 对,书本的确可以从内而外改变一个人的气质,看什么样的书,形成什么样的气质,而这一切都是要经过长年累月的积累方可逐步显现的。 倚着床脚看了半个时辰,罗云困意袭来,眼睛一上一下的闭合开启,这时候脑内仿佛有某种奇怪的声音传来,轻微的吱呀声,仿佛门扉的轻推声,但这声音时缓时顿。 罗云强自甩了甩头,身子猛的立起来,这时候才感觉那个声音好像不是梦中的声音,好像,是从上面传来的。 罗云随即穿起鞋子,推开门,转过一道阴暗的屋角,来到了通往二楼客房的楼梯口,楼梯是木质的,但索性踩上去没有发出什么声音,罗云也不想在这大半夜的吵醒客人。 上了二楼,罗云向两边望了望,左边的廊口一片漆黑,看不见什么;右边的廊口却有细微的光,那光是从某一个房间发出的。 房间有光,许是蜡烛还没烧干,也许是那位客人有点灯的习惯。但方才那个声音貌似是右边廊口发出的,罗云的身体不错,听力自然也不错,他觉得自己没听错。 罗云悄悄的,步子轻缓,尽量不走路发出声音,走向右边廊口深处,走了几步,果然发现有一扇房门被打开了,因为门是虚掩的,有一道小口子。 门是五号房,就是那两位刚住进去不久的怪异客人。 都这么晚了,那两位客人搞什么名堂?难道是房门忘记关了? 罗云走到房门口,静静的听里面的动静,里面毫无动静,连个打呼噜的声音都没有。罗云想推开门进去,但想想还是觉得不妥,如果人在里面,自己贸然进去,岂不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很可能别人就将你当做惯偷了。 出于无意识的,罗云向旁边一个房间望去,点灯的房间就紧挨着五号房,罗云用手指舔了舔嘴唇,然后在窗口上捅了一个小洞,房间里面的情景方才一览无余。 可是下一步就让罗云震惊了。 房间里的一幕生生摄入罗云的瞳孔当中。 房间里有四个人,其中一个女的裹着被子缩在床脚一边,身子瑟瑟发抖,这是本店的翠袅,一个普通的姑娘,罗云当然认识。 床前一个男的脖子抵在一把森冷的匕首上,男子明显不敢动,也不敢叫,唯有一张脸吓得苍白无色,冷汗从额前涔涔流下。 “说,为什么要背叛大将军?” 刀抵在男子的脖颈间,男子不敢乱动,嘴里的声音明显也变得战战兢兢。 “大人……求求你,别杀我,我家里还有……” “问你话就老实答!” “好好好,我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男子表情惊恐,“都是他们逼得,他们将我的妻儿连带老母看守了起来,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也是被逼无奈啊。” “你以为我会相信吗?”高个子男人的刀依旧没有丝毫松懈,被刀抵着的男子脖子间已经有了血痕,高个子的表情从容淡定:“你以为我们没有调查过你的家人么,你撒谎的伎俩未免也太低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绝无一字之欺。”男子的声音已经近乎嘶哑,仿佛要揪住最后一根稻草似的,所以他现在只能一口咬到底了。 高个子旁边的男子道:“知道我们今天的目的吗?” 被刀抵着的男子道:“不知。” “大将军死了你知道吗?” 被刀抵着的男子眼神晃动了两下,才道:“不知。” “大将军是中了毒箭不治而亡,毒箭你该知道吧?” “什么毒箭?” 不容对方回答,旁边的男子接着道:“你应该知道我们今晚的目的的,目的很简单。” 被刀抵着的男子额头冷汗直冒,脸色已铁青。 “乌国的下一步谋划,你可知道?”旁边的男子最后问道。 “啊,这个,我知道。” “知道就快说。” 被刀抵着的男子终于还是吞吞吐吐,口中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咔嚓一声,血已凭空溅起,染红了桌子。 罗云在外面看得呆了,一时忘了离开。 “谁?” 房间里的人突然持刀跑向外面,罗云这时方才反应过来,待要离开已然晚了。 两人已经站在了罗云的身前,带着杀手的戾气盯着罗云。 身材细瘦的男子手起刀落就要将罗云毙于当场,这时高个子倏然阻止道:“且留他一命。” 细瘦身材的男子戛然而止,但却陷入不明白当中,这又是为何? “方才的过程你也看见了,但我却不杀你,给你指条明路如何?”高个子男子道。 罗云道:“什么明路?” “我看你也是个不甘于现状的人,见你眉宇之间有坚韧之气,似乎一直又在隐忍中,不如跟我们一起走吧。” 罗云仿佛听到一句来自极远处的话,走?如果能一走了之,他岂不早就走了。哪有那么容易。 但是这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罗云已经暗下决心,为之一搏,就算赌命也可以。 罗云点了点头,意思当然是答应了。 “那好,也别耽搁了,速速离去为好,否则被人知道了就难以出城了。”身材细瘦的人道。 说罢两人便收起利器来,装作若无其事的向楼下行去,罗云跟随后面。 ; 第三章 禁锢的枷锁 来到楼下,柜台却有一人,罗云看得清楚,那是老板,老板的脸被昏黄的烛光映的忽明忽暗,显得有些狰狞。 已经是深夜了,老板为什么不去睡觉?为何会守在柜台边? 罗云不知道,但他却隐隐感到一些不安。 两位客人径直向门外行去,老板这时却叫了一声:“给我站住!” 两位客人站住了,罗云也站住了。 身材细瘦的男人慢慢自身上掏出两锭碎银,并将碎银抛到柜台上:“房钱已付。” 随后向身边两人一声招呼:“我们走。” 三人又走了几步,大门即在眼前,只要拿掉门上的门栓就可以走出门外。 然而这时再次响起一阵声音。 “给我站住!” 这里除了罗云三人外,就只剩一人,毫无疑问,那声音还是出自脂红楼的老板口中。 老板一改往常的阿谀谄媚,而是换上一副极其冷淡的脸。 三人再次定住脚步,细瘦身材的人转头,道:“怎么?还有什么事吗?” 细瘦身材的人在想,难道他已经发现了? “我是叫我的店员站住,两位客官尽可离去。” 说罢眼神直刺罗云而来。 罗云方才露出一脸正常,就知道没这么容易的。 “两位客官为什么还不离去?”老板的语气带着一丝质问之色。 细瘦身材的人与高个子细语商讨了一下,细瘦身材的人打了个划脖子的手势,高个子摇头拒绝了。 高个子觉得没有必要再引起一场血祸,那样只会显得更加的麻烦。 罗云站在一旁,当然明白那手势的意思,意思当然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做掉自己,因为只有他听见了房间里的对话。想来他们也认定了罗云知晓了他们的大致身份,以防万一,绝不能留下自己。 但他也隐约看得出,高个子显然对自己有一丝好感,这也正是罗云为什么选择随他们离开的原因之一。 人生的机遇总是没有几个,所以罗云想要把握住,即使付出未知的代价。 高个子此刻站了出来,来到柜台跟前,老板虽然迫于对方气势上的威压,但还是竭力表现的镇定自若。 “凭什么不让你的店员走?你有什么资格?” “就凭我是他的主人,他一介官奴,被卖入我这里就属于我的财产,你说我有什么资格!” 老板突然显得神气十足起来,现在说这话等于是打了对方一巴掌,老板立时便感觉站在了上风。 高个子并未在乎老板的气焰,而是接着道:“既然这样,那你开个价吧。” 老板一愣:“开价?开什么价?” “我买了他!”高个子道。 突闻一声尖锐的声音响起,高个子都不禁将耳朵捂住。 “我不卖!” “好吧,你开个高价吧,只要不太离谱。” “我不卖!”又是一阵刺破耳膜的声音。 老板的脸色涨成猪肝,显然是怒火中烧。 “我再说一遍,我的财产我不卖,你可听明白了?你可听仔细了?” “不就是一个杂役么?有那必要吗?”高个子也表示不解。 可惜这个老板就是这么执拗:“我的财产我做主,不卖就是不卖。” 高个子彻底无奈了,面对这种事情,他也无计可施。 高个子没有再管了,而是转身向门口走去,他只说了一句,他对着罗云道:“走吧,你自己的身体你自己做主。” 身材细瘦的人早已将门栓拿开,大门应声而开,从外面吹来一股冷风,冷风夹着细雨,外面的雨依然没有止住的势头。 高个子的话让罗云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自己的身体长在自己身上,生来就是自己的,又岂是别人的物品。 罗云再也没有任何的顾忌了,而是大踏步走向那扇门,门外是永无止境的黑暗,但对于罗云来说,却可能是全新的开始。 禁锢的枷锁其实并非别人上的,其根本还是自己。 罗云从未像今天这般如梦大醒过。 但是。 楼梯口吱呀作响,从楼梯口突然涌现出一批打手,他们都手持棍棒,有的带着匕首,匕首在昏黄的烛光下闪着锋利的光芒。一共有十来个恶狠狠的汉子。 而脂红楼的老板的脸上却是阴鸷的笑:“想这么轻易的离开,休想!” “给我上!今天即使打残打死了这死崽子,也要给我留下,哪怕是一具尸体,也不许他活着走出这扇门!” 无疑,这些打手都是脂红楼老板暗地里养着的人,一般这种风月场所都会有一批专门解决难题的背后工具。脂红楼当然也不例外,否则谁会相信这种地方的老板会一直顺风顺水。 脂红楼的老板语罢,这些打手全部朝着罗云而来,罗云逃无可逃。 罗云下意识的看向背后的两个人,细瘦的异客眼睛望着漆黑的外面,而高个子也丝毫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解决。”高个子道,“我们等着你。” 看来求助是无望了,罗云早该知道会如此的,本来就是毫不相干的人,别人已经算是帮到仁至义尽了。罗云也非常感谢他们,并没有恨意。 这世界终究都是要靠自身的。 已经容不得半点的耽搁,那群穷凶极恶的打手即将要扑向自己,罗云脑海里神思百回,必须想点办法,如果以一敌十,他无疑没有胜算。何止没有胜算,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因为自己根本没练过什么武学,就只有一身还算霸道的力气而已,没有搏斗技巧,光凭一身蛮力,又岂会敌得过十来个手持武器的凶徒。 杂乱的脚步声纷至而来,罗云的身子却倏然一闪,以迅捷的步伐迅速移到了柜台边,手掌一撑柜台,身子纵然一跃,下一刻罗云便掐住了老板的脖子。 “谁敢动一下我就掐断他的脖子!” 老板的脖子被掐住,痛的已说不出话来。罗云顺势将老板慢慢压向门的方向,一步步的走,不容松懈。 一帮打手始料未及,万万没有料到罗云会将老板擒住,现在老板的命就在罗云手中,他们已不敢贸然行动了。 ; 第四章 断掌 罗云胁着老板来到门口,老板的身体挡在自己前面,可是那帮打手依旧没想放弃,而是紧逼而来,只是迫于老板在别人的劫持下而不敢动手而已。 但罗云知道,如果这时放开老板,他们则会亡命般涌来,到时候自己全身上下还会有一块完整组织吗? 答案无疑是否,他们不会放过自己的。 罗云看了一眼门外面,漆黑的夜晚,又适逢下着冷雨,此刻要想弄一辆马车或者马匹什么的,看来也是无望了。 罗云看了高个子一眼,道:“借你的刀一用。” 高个子默许了,罗云一把抽出那锋利的刀刃。 蓬的一声! 白刃一刀斩了下去,血水顿时喷洒在半空,血水污了老板的脸,同时也污了罗云的脸。 随着一声惨叫响起,地上多了一支断臂。 罗云速度撒手,将刀插回了刀鞘中,归还给了高个子,然后与两人一道,迅速遁入漆黑的夜晚当中。 断掉一只手臂的老板蜷缩在地上,痛苦的嚎叫着,一帮打手哪还有心思去追歹徒啊,一个个手忙脚乱的正在全力施救老板。 …… 罗云与两人在城中行了半个时辰,最后来到一家户庄,敲响了门扉,不多时门就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六旬老人,老人手中提着一盏油灯。 “事都办完了?”老人边向里屋走边问道。 两位军爷显然是早有谋划的,不然不可能在城中还有接应的人。 身材细瘦的军爷道:“都办完了。” “这位是?”老人指着罗云道。 “哦,这位小兄弟现在也算是我们的人了,以后还请多多照顾。”矮个子道。 “行,那你们随我来吧,马上就出城,明天城里大街小巷肯定就要贴着你们的头像了,真要到那时可就出不去了。” 老人说着继续往里屋走去,罗云三人也跟随着而去。 罗云倒在纳闷,貌似现在已是半夜,城门都已关了吧,现在倒是要怎么出城去? 再抬头看看两位军爷,好像他们并没有罗云的这个疑问,看来他们都对老人非常的信任,信任到可以将所有交给他,那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呢?罗云想定是不简单吧。 看这所房屋里的摆设,老人好像就是常年住在这的城中百姓,那他又和军队里有着关系,难不成说是潜伏在这所城中的间谍? 想再多也是没用,且行且珍惜吧,而且罗云半个时辰前刚经过一场生死赌博,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余悸,所以神经已经非常衰落了,他需要的是休息,但现在无疑还不能。他们还没真正逃过劫难。 既然两位军爷都将生死托付给了老人,那自己也不必再担过多的心了,跟着走就是。 跟随着老人来到了里屋的尽头,这时有一扇门在幽暗的灯光下显现出来,老人拔掉门栓,轻推门,门开了,老人继续向外面行去。 罗云三人继续跟着。 老人带领着三人行走在一条城内河流边,罗云行走在河岸边,隐约还可以听见河中的流水声,这是从外面流入的一条城内河,这条河常年提供着城内居民的饮水问题。 因为是夜晚,所以河岸边根本没有人,所以他们可以毫无提防的一直行走。 雨已经有些稀疏了,罗云三人紧跟老人后面,老人手里的油灯所照出来的光线也极是昏暗惨淡,隐约可以照出脚步以外一丈以内的路面,但也正是因此,才能更好的不引起注意。想来老人的计划很是周全吧,之前肯定做过不止一次这样的事情了。 一行人四人大约走了小半柱香的时间,他们的面前却是一堵墙,一堵高不可攀的城墙,这下倒把罗云给看愣住了。 难不成还要来攀附城墙不成?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也不是什么好实施的事。 “跟着我来。”老人说了一句,只见他向着河底走去。 河岸边刚好有一个台阶,正好是通往河面的。 跟着老人来到了河面,只见河面不知什么时候已停靠了一只竹筏。 老人道:“这内城河每到晚上这个时候,水位便会下降,这时候恰好可以出城,如果再过半个时辰就复原了。” “所以赶快上来吧,我这就护送你们出城。”老人随即先上了竹筏,并撑起了杆子。 罗云三人也相继上了竹筏。 老人开始撑动竹竿,竹筏缓缓向前驶去,快进入通道的时候,老人道:“都坐下吧,站着只能过去半截身子,当然了,如果想留半截身子在城内作留恋的话,我老朽也没想法。” 不可思议的,两位军爷居然轻松的笑了起来,然后便开始了短暂的说笑交谈起来。 “龙渠量,听说你近来在军中的职位可算是越升越快啊,年年立军功,月月被授功勋,现在是什么职位了?” 问话的是老者,老者边撑杆边闲谈道。 “他啊,现在可是大将军的接替人了,现在已经是五品中郎将了,在军中可谓权势赫赫了。”细瘦身材的人道。 老者明显有些惊诧,道:“五品中郎将亲自冒险混到异邦城中,只为杀一个人?你叫我怎么说好,搞不好就丢了一条命,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老者表示有些疑惑不解,杀个把人那是刺客的事,又岂能动用一员未来军中无限前途的军人。 “你不懂的。”龙渠量低着头,露出一脸哀伤,与此同时,细瘦身材的人也现出落寞的神情,“大将军的仇,如果不能亲自手刃这叛徒,我即使睡觉也不安。可是现在终于算是报得大仇了,却觉得好像什么事都做完了似的,心中没来由一阵空虚。” “哦,原来如此。”老者貌似对大将军这事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你们还年轻,岂可说这般无志气之话,人生路还长着呢,好好施展拳脚吧,老朽会一直关注你们的消息的,你们可别让老朽失望啊。” 罗云安静的听着他们的对话,竹筏业已快划到城外的河流了。 ; 第五章 催马疾驰 天已放晴,灿烂的阳光照射在大地上,罗云和两位军爷此刻正在一片广袤的草原上,微风吹过耳畔,嫩绿的青草来回摆动着。 他们就地造起了锅炉,一团篝火上面正架着一只被剥光的野兔,野兔现在已烤到了六成熟,再烤一会儿就可以吃了,阵阵香气飘荡在草原上,并随着**向不知名的地方。 经过昨晚雨水的洗礼,今天的空气格外清新,也让人脑子里顿时活跃不少,吹着这清朗的和风,仿佛身体每个毛孔都愉悦起来。 罗云与两位军爷席地而坐,两位军爷此刻都是心情大好。 “我说,小兄弟你可是不一般啊,把你手给我一用。”高个子,也就是龙渠量说道。 罗云还不知怎么回事,对方已经强自拉过罗云的手。 龙渠量拉过罗云的手臂后,将自己的两指探在罗云的手腕处,两秒后表情略微惊诧,忙又挪动身子来到罗云跟前,用手掌轻微按压罗云的肚子。 罗云自始至终都感到莫名其妙,这是要干什么嘛? “果真不一般,实在是天纵奇才啊!世所罕见。”龙渠量突然自顾自的道,同时微微摇了摇头,“简直不敢相信。” “到底怎么了?”坐在一旁的李勇也是略感奇怪道,“什么天纵奇才,世所罕见的?龙哥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说这位小兄弟不凡呐!小兄弟你自己知道吗?”龙渠量道。 “知道什么?”罗云一脸茫然,一脸不知所云,就这么会儿,他都被对方给唬的愣头愣脑了。 “你当真不知晓自己的情况?”龙渠量简直惊诧莫名,此刻他有些兴奋,“你可知你体内的不寻常之处?你就没觉察到自己身体的特别之处吗?” 见罗云依然一副置若罔闻的样子,龙渠量这时候进一步提醒道:“你平时在干活的事情,有没有觉得很轻松?还有就是,有没有觉得干什么都精气神十足,就是不到不得已不会轻易觉得困?” 罗云听他这么一说,还真有些感触,可以说,对方说的这些全部符合罗云平时的情况。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力气大罢了,其他倒也没什么。”罗云道。 “别卖关子了,知道什么就快说吧。”李勇在一旁也看得干着急。 “罗云小兄弟是不是?我告诉你,你体内有异于常人的造化,你的丹田之内气劲饱满,一般人绝不可能出现你这种特殊的情况,也即是说,你天生得来的练武优势,别人可能练个十年八年的才能达到一定境界,而你却不一样,你可能只用一年半载的就可以达到。而我之前观你反应敏捷,胆识过人,简直练武的好料子。这样说你可懂?” 这番话在罗云听来简直有如天方夜谭,他一时实在难以接受,他此前的全部重心都放在兵家谋略上,还有许多博杂的天文地理知识,他此前从未想要成为一名武者,现在经对方一阵夸赞,顿觉不可思议。 罗云生吸一口凉气,方才认真道:“当真如此?” 龙渠量用力的点了点头:“确凿无误。” 罗云心中自然是兴奋不已,但表面上还是装作若无其事:“不过也习练无门啊。” 龙渠量道:“小兄弟的梦想是什么?可曾有过打算?” 罗云沉吟道:“梦想早已死,我只想报得血仇。” “那你先得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才行,否则报仇无门。” 龙渠量当然知晓他的仇敌会是什么样的存在,一介官奴,被仇人卖给别人,他的仇人绝不会是宵小之辈,只可能是权势之辈。 若要以一人之力扳倒仇人,谈何容易。 “不如参军吧。”龙渠量给了罗云一个建议。“军队里最锻炼人,不但可以锻炼你的意志,还可以助长你的抱负,现在的时代风云变幻,正是你等年轻人一展宏图的不二选择,如何?” 说罢便看着罗云,等待罗云的回复。 末了,过了片刻,罗云才展颜一笑,并摊了摊手:“那也不错,我也想见识下军人的风采,反正也暂时茫然无头绪。” “就是,见识见识下我们军人的英姿,对你有好处的,反正你要报仇也不是三两天的事,你得准备足够好的能量方可与之对敌。”李勇道。 “兔子烤熟了,来,给你一只大腿,看味道如何。” 龙渠量说着生撕了一块兔腿给罗云,罗云接过后便大口咬了起来。 “还别说,味道是极好的,倒是有点好奇,好像没怎么放作料吧?这极好的味道怎么做到的?” 罗云清楚的记得,方才好像只在兔肉上洒了一些盐和油而已。 “这你就不知道了。”李勇笑道,“我们的龙郎将不但能文能武,且还会一手绝顶烹饪术,做出来的菜肴香甜可口,且没有他做不出来的菜,而且能就地取材,总之跟着他你准保有口福。” “切,别吹了,吃你的兔子吧。”龙渠量也向李勇丢了一个腿子,用兔肉塞住他的嘴。 在草原上饱餐一顿后,罗云三人寻找到一家牧民处,牧民家喂养有四五匹马,龙渠量与牧户商量了一下,最后用适当的银两买了他三匹。 随后牧户从围栏里牵出了三匹马,并为其按上了简陋的马鞍。 龙渠量对罗云道:“会骑马吗?” 罗云道:“会,小时候骑过,现在应该还能上手吧。” “那行,试试吧。”说着龙渠量拉过一匹马匹来,并将缰绳递给罗云。 罗云深吸一口气,甩了甩胳膊,然后麻利的一步到位,稳稳的坐在了马鞍上。 一边另两位也跨上了马匹,龙渠量道:“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功夫还是没落下啊。” 同时一催马匹,叫道:“驾,走了!” 罗云也轻拍马背,道一声:“驾!” 马蹄纷飞,罗云也顿时意气风发,随着健马的奔腾,耳边事物疾驰倒退,三骑人马如风般迅速消逝在广袤的大草原上。 ; 第六章 嘹亮的军音 与龙渠量、李勇两人一路疾奔,期间路过客栈略作休整,终于于两天后到达军营。 按龙渠量大哥的说法是,这已经到了宋国的领地。宋国领地并不大,但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却并不可小觑。虽然国小,但却短小精悍,在这不安的乱世中,能够守住已是不易。 军营的大门已在眼前,门前上挂着一块简易的木制牌子,上书虎贲营,气势顿时油然而生。 军营的大门其实就是用栅栏做成的,这会儿几个守卫远远便看见了来者,旁边有一个队长之类的兵士急忙喊道:“快开门!是龙将回来了。” 从声音可以听得出来,兵士的喜悦之情,由此也可以知晓,军士们是知道龙渠量此次的行动的。 栅栏门缓缓而开,罗云等人也将速度减了下来,任由马匹闲庭而入,守卫的兵士向龙渠量望来,脸上带着激动之情,而龙渠量也是对他们稍稍点了点头,这一微妙的表情交流就已经体现出了兵将之间的感情。也即是说,龙渠量在军中是受大家尊敬和爱戴的。 军营很大,龙渠量的营帐在中庭,这一路过去,所见的兵士,龙渠量都一一眼神交流,好似已经毋须言语便已经可以了,甚至远胜过言语之间。 径直来到军营中央,那里有一顶插着羽毛的尖顶帐篷,那便是五品中郎将的军帐了,也是指挥所,兼睡觉和办公所。 三人将马匹拴在木桩上,然后便进了帐篷,帐篷里却早已有一人等候已久,那是一个头顶光滑油亮的魁梧大汉,大汉留着胡茬,脸上有刀锋的伤痕所留下的一道疤,一看就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人物。 “哟,我们的龙大将军可算是活着回来了,陈某已经等你很久了。” 随即三人你一言我一句的,开始无节操的吐槽。 看得出来,这就是军营里的兄弟情怀,这情怀就是这么粗狂,但却最真切。 “对了,这位是?” “哦,给你介绍下,这位小兄弟罗姓,单名一个云字。是来参军的。” 粗犷的汉子看了看罗云,稍一打量,然后便笑着拍了拍罗云的肩膀:“啊哈,小伙子不错,记得多历练。” “嗯,谢谢……” “哦,我忘记介绍了,这位粗鲁汉子叫陈大胆,是我们的副都统大人,嘿嘿。” 罗云愣了愣,然后笑着道:“啊,幸会幸会,小子初次参军,以后还望都统大人多多关照则个。” “叫他大胆哥就好了!”龙渠量打笑道。 一番礼貌过后,罗云这才好不容易坐了下来,桌子上有烤好的羊腿羊排,和酒。 而罗云却在心中赞叹不已,他所赞叹和吃惊的是陈大胆,也就是副都统大人,因为罗云实在没意料到,面前这个长相如此粗犷的人,原来却是个胆大心细的人,要知道,身为一军的副都统,那可不仅仅只靠武功值便可以胜任的,那可是需要智谋的,统帅三军,调兵遣将,掌握时事,可谓也是运筹帷幄的人物,而这样一个人如其名的人,陈大胆,这么粗俗的一个名字,他却是副都统,这不得不令罗云所佩服,打心底佩服,看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的确是真的。 羊肉还冒着热气,酒是最烈的酒,名叫炉中烧。罗云仰着脖子喝了一口,酒入喉中,果然像是要剧烈燃烧,不多时罗云的脸上便渐现红色。不过,这烈酒却着实有一番风味。 羊腿上还兀自冒着油,罗云拿起一只,猛的便撕咬了一口,这羊腿的味道也着实不错,吃完一口,罗云便又仰脖子灌了一口烈酒,烈酒配烤羊腿,这感觉,真是不错,罗云顿时有股洒脱豪迈之感。 “好小子,这么快就适应了我们军中的生活,看来你没早点来是你的失策。” 可是他哪里又知道罗云的身世,龙渠量也还没来得及告诉对方。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此刻几人的谈笑。罗云也已有些醉意,几人你来我往的互诉衷肠,所以一晚之间便打成了一片。 …… 清晨,帐篷外已是一片明亮,不知名的鸟儿停歇在草丛上,低头啄食着什么。帐篷里的四个人睡的四仰八叉,呼噜声此起彼伏,如同雷鸣。矮桌上是一堆骨架,酒壶中已空空如也,涓滴不剩。 一个勤务兵跑到帐中,手中拿了个大铜锣鼓,一只手拿着一根小棒槌。 铛啷啷!铛啷啷啷…… 清脆的铜锣声响起,罗云猝的蹿起。 “发生什么事了?”罗云瞪着两惺忪的睡眼。 只见帐中不知什么时候已多了个全副武装的兵士,手中的锣鼓已消停了下来,因为帐中的人已悉数醒来。 陈大胆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龙渠量,李勇两人已开始整理盔甲帽缨,仿佛这一切已是再正常不过。 只片刻功夫,他们便穿戴整齐,一瞬间变得英姿勃发,铁骨铮铮。 罗云看傻眼了,原来这才是军营,就算是将领似的职务,每天这个时刻也得听勤务兵的。而且三人被吵醒后丝毫没有什么怨言,勤务兵来无影去无踪,像一道风似的已消失在营帐中。 “走,去瞧瞧咱们真正的军队。” 罗云跟着三人,来到一处开阔地,那里有一个高台,高台下却早已站立了一个个的兵士,这些兵士个个身披藤甲,手中长枪当立,整个队伍加起来足有千余人,队形呈一个方形,整整齐齐,下面没有一个声音,只闻啁啾的鸟鸣声。 陈大胆随同龙渠量和李勇一起上了高台,罗云就站在高台旁边,目视着这一切。他并没有上高台。 随后陈大胆开始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军士们早上好!” 底下随即响起洪亮的军音:“都统早上好!” 龙渠量拿着一支小旗,小旗一摇,喊了句:“晨练开始!” 浩浩荡荡的队伍随即开始动了起来,不多时队伍便形成了一个圆形,晨练第一节,围着场子跑步。 当然了,上面三个将领很快也加入了队伍,罗云也紧跟而上。 ; 第七章 杀人如杀猪 春去秋来,转眼间罗云已在军中待了大半年,这半年来罗云的身体基本已打熬成形,凭着书本学习,还有李勇等人的指导,罗云的武功发生了质的变化。 这样的生活也算平静,至少罗云已渐渐习惯于这种生活,内心上有足够的宽慰。 然而一个消息即将打破这种平静,好日子算是要到头了。 这年是茂庆十八年,宋国建立二十年,也即是周王朝名存实亡二十多年后。 随着周王朝的覆灭,各路诸侯纷纷自立,以至于中原大陆上顿时出现了大小几百个国家,随着各路英豪的野心助长,领土的争夺达到白热化的地步。 是以中原大陆彻底走入战乱时代。 五品中郎将也即是后来所说的副将军,因为上面还没有派遣正式的将军任职,所以现在副将军可暂代将军的一切职务,也就是说,有一切的行使能力。 现在副将军的营帐中已聚集了一群将领,桌子上铺着的是一张羊皮地图,旁边还有一个简易的迷你型建筑,里面铺着沙,划开沙就是一条沟渠,这样就成了一个模拟的战场,以便于军事商讨和演化。 帐中的人都是一副眉头紧蹙的神色,看样子有紧急事要商议。 “都灵,你认为呢?”龙渠量托着腮帮认真地看着一位年轻的将领。 叫都灵的年轻人生得俊秀无比,是位美男子,眉宇之间都是精神,此刻他走到沙盘跟前,在旁边桌子上拾起一根树枝,指向沙堆的上方:“我已经向星相师打听过了,后天。”叫都灵的年轻人特意说重了这个词,“星相师说后天午时会有一场沙尘暴,届时必定会遮蔽天空,想必视线也会被遮住。” 龙渠量听后点了点头:“你是说,我们可以利用这次异常天气来作文章?” 叫都灵的年轻人只是忐忑地道:“可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利用,暂时还没想出办法来,请恕属下拙笨。” “没事,你能提供这个信息已经是功不可没了,只是……”龙渠量犹豫了片刻,“这星相师到底准不准?” “这个我可以肯定,这个星相师以夜观天相为测,听说还从没失算过。” “好,这就够了。你们谁还有建议的,请说出来吧。” “某倒有一策。” “请说。” “战场多是沙漠地带,我们不如埋设陷阱,到时让敌人来个马失前蹄,瓮中做鳖吧。” 所谓的埋设陷阱,不外乎就是将地底挖空,然后覆上沙子,这样敌人从远处看完全不可能看出来。 然而这个方案却被龙渠量给当场否决了:“既然是战场,你想敌人就不会事先勘察一遍吗?更何况,大范围的挖掘工作也太过费力,太明目张胆了些。换一个吧。” “沈万,你呢?” “哦,我没有什么奇策,我认为这战只能硬拼硬了,所以,如今鼓舞士气才是最该做的事。” 一连问了几个人,大家也都将能过想得到的策略讲了一遍,最后由大家一起商讨了作战方案。 这次宋国遭遇的是敌人是来自黄沙大漠的对面——中山国,中山国虽小,可却是不可小觑的劲敌,因为中山国的人都有股狼性,简单点说,就是蛮夷之辈,据说他们作战都会携带松狮,松狮并非是狮子,而是一种犬类,这种大型犬只生性似狼,动作凶猛异常,能一口咬掉敌人的脖子,而面对这次中山国的公然进犯,宋国也是忐忑不安。毕竟跟人作战还有几分把握,跟冷血畜生作战,这是之前还没发生过的事。 但事已至此,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战争一触即发。 战事前一天,军营的炊事房中。 罗云正手拿菜刀,动作麻利地剁着排骨,刀刀迅捷且果断,五十斤重的排骨,不到五分钟便化为一块块好看的方形。 对了,罗云现在就是军营里的一介伙夫,负责着兵士们的伙食,罗云已经当了五个月的伙夫了。但他并不以为然,按照龙渠量的话说:最好的将军都是伙夫出生。 因为他自己便是伙夫出生,所以不管走到哪都能就地取材,烧的一手好菜,要不然,你以为他龙渠量怎么会在草原上烤得一手好兔子。 伙夫的头子正好又是个秃子,年过中旬,长得非常壮实,胳膊足有罗云大腿粗,行军打战能扛铁锅,能提重斧,而那一斧子下去,整个猪头齐根断,就更别谈人了。此伙夫头子却并不是长期在这营房中做的,只是这几天比较倒霉罢了,因为喝酒被抓了个现行,所以才被发配到这炊事房中来。因为以前也干过伙夫,所以捡起来倒也是得心应手。秃子的军衔其实是伍长。 伍长大人来到厨房,看见罗云已经完事了,走过时轻轻一拍罗云的肩膀:“行啊小伙子,这刀法令老夫开眼了,如果你上阵杀敌,也能将敌人砍得这么均匀,那我就服了。” 罗云白了一眼秃子:“嗨,我还没上阵过呢,明天这阵怕也是无法眼见了,我这刀也太寂寞了。” 旁边一个洗菜的老头喊道:“喂,杀人不是好玩的,不是杀猪。” 伍长道:“一看你就没怎么杀过人,我倒觉得和杀猪无两样,一宰一双,齐根断。” “哦我滴天啊,拜托伍长大人,马上就要开饭了,您能别谈这了吗?”一个小厮道。 “新兵蛋子,我是让你习惯习惯,在尸体旁吃饭,经历过吗?”伍长道。 那小厮放下菜刀,捂着嘴径直奔向外面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伍长大人的笑声响彻营房。 一旁大厨已经开始着手掌勺了,排骨洗净了即将入锅,这也是军队里这些天最为丰盛的一顿了,因为明天就是大战之际,吃好了才能有力气挥舞大刀。 罗云洗了把手,这时来到外面,望着被落日映红的天空,罗云不禁想,明天会是怎样的一场战事呢?会不会真像伍长说的那样,杀人如杀猪?再或如老伯说的那般,人和猪并不是一样的? ; 第八章 号角响起 号角吹响,鼓声隆隆,两军在茫茫大漠上互相对峙。宋国的浩荡大军排列整齐,弓箭手、骑兵、步兵依次排列,严阵以待。 天空白云漂浮,没有风,天空之下黄沙铺盖,在太阳光下发出耀眼的金色,好一个晴朗的天。 两军相隔遥远,只有站在高台上的哨兵才能望见敌方的军阵,不过也是密密麻麻的点。 然而,号角声,战鼓声,连续响彻了几个小时,可宋国军队丝毫没有要出阵的意向,敌方见宋军迟迟不出阵,他们也不敢出阵。 此刻,中山国军阵内。 “为何不出阵?”一个大红挂袍的人站在战车上喝问道。 “大王,不能出阵,敌不动我方也不能动,否则于战不利。”一个戴着头盔身披战甲的将军双手抱拳道。 “那怎么办?敌方到底在干嘛?想干嘛?”中山国大王已经按耐不住了。 这次中山国是御驾亲征,所以全军上下都是群情奋起,誓要夺得城池。 可现在意料不到的事却发生了,两军这样对峙已经一个上午了,太阳照的人头越发昏沉,兵士们也都喝了好几口水了,可宋国军队却完全没有要出阵的势头,这不由中山国不乱想,宋国到底在打什么如意算盘?还是说,在等什么? 中山大王摸了摸额头,突然大惊:“莫不是他们在等援兵?” 马上将军摇了摇头,道:“宋国国小,这阵势怕是他们的全部数量了吧,哪来什么援兵?” “那这又是为何?难不成他们根本就是怕了?所以才不敢出阵,那我们打过去不就得了。”战车上的中山王眼里闪过一丝果断。“我想我知道了,你看!” 中山王一指自己的军队。 中山国的军队里几乎是五人配备一只松狮,模样煞是吓人的松狮正张着口气喘吁吁。 马上将军对于大王的怀疑也是无法反驳。可是他心中却还是有犹疑,因为宋国那些人不比中山国这些人,宋国地处中原,人杰地灵,素来是文明之邦,所以他们的阴谋诡计非常得多,如果此番又是他们的诡计呢? 中山国比宋国还要小一些,但兵源却是挺多,因为他们几乎是全民皆兵,如果有个闪失,怕就是一蹶不振,所以中山国输不起。 可是。 “擂鼓点将,准备出击!”中山王不再犹豫,果断命令道。 将军皱了皱眉头,知道已无力驳回,只得牵起马索,一溜儿跑入军中。 “众将听令!依次排列,准备出击!” 战鼓越敲越响,队伍已做好迎击准备,随着出发的号角声响起,中山人兽大军奔跑而出,卷起漫天沙尘。 松狮狗像脱缰的野兽,一路奔跑,灰黑的毛发扬起,大张的嘴中哈喇子直流。兵士手持武器各不同,有的手持狼牙棒槌,有的手持匕首,有的手持铁枪,还有的拿着铁链。不过骑兵却很少。 然而。 就在中山大军快逼近宋军之际,下一刻宋军的反应便令中山军停止不前了。 因为此刻宋军却开始鸣金收兵了,面对中山的人兽大军,宋军如同事先排练过的一般,撤退的速度令人乍舌。此刻中山军也看得呆了,宋军没有一丝招架便败退?这到底怎么回事? 中山将军此刻也完全给弄懵了,他迅速来到中山王的战车旁,神态紧张道:“怕是有诈,不如收兵吧。” 中山王因为站在战车上,所以远方情形一览无余,此刻他也心中十分存疑。犹豫一番,中山王立刻作出决定:“快,收兵,勿要再追!” 命令一下,下面立刻传令执行,不多时便传来清脆的金铃声。 中山兵士正热血上涌,此刻突闻撤退的军音,都不禁瞪眼相视,这又是为何?今天真是十分诡异的一天。就连松狮也狂吠不止。 然而命令便是命令,违令者当斩无赦,这是军中规律,就连狗都知道这种情况。 所以狗便没有再追,人也都开始慢慢往后撤,败兴总归败兴,但这样也好,回去正好埋锅造饭。 …… 宋军营帐内。 “将军,我们这算不算是赌了一把?如果今天他们真的追了过来呢?我现在想想都有些不寒而栗。” 龙渠量沉着地点了点头:“必然是了,如果对方真的追过来,我军定然会损伤严重,虽然我事先在后方埋伏了一千弓箭手。” “呵,我就说嘛,将军怎么可能孤注一掷而没有后手呢。”叫宋诚的督战领兵心悦诚服道。 “就算有一千弓箭手埋伏,但我军依旧会损失惨重,届时将无力再战,但还好他们收兵了。” “不过素来听闻中山国对中原的奸诈很是鄙夷,所以将军才敢赌吧。”都灵道。 龙渠量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都灵,都安排好了吧?成功与否就看明天了。”龙渠量道。 都灵一颔首:“诺!” 随即龙渠量也如释重负般,轻舒了一口气,因为他很信任这位年轻将领。都灵虽然年仅二十六,但无论处事还是为人,都很沉着稳固,不但如此,有几次战事都是他出谋划策,起到了重要因素。 …… 又到了傍晚,宋军炊事房中,罗云正在砧板上挥刀动武,旁边的灶炉里火势正旺,柴火噼啪作响,锅里冒出蒸腾白气,一天的晚饭马上就要开了。 “我说。”一旁的大厨放下锅铲,然后自顾自的说,“听说今天这场仗可是诡异了,还没开打咱们军就火速逃回,按理说应该不可能啊,难道仗着对方有几条狗咱们就怕了?龙将到底在想啥,真是闹不懂。” “龙将在想啥?”罗云嘴上嘟哝道,那势必是有原因的,但觉不可能是真怕了。罗云想要直接去龙将营帐探听一番,但想想还是算了,他们现在势必很忙,那自己就不打扰了。 “底下兵士怎么说?”罗云问了一句。 大厨半天才知会过来:“额……哦,底下的兵能知道个屁,他们也完全被蒙在鼓里。” “那兵士们惧怕敌人的松狮吗?” “怕倒是有一点,因为我们的兵还从来没跟畜生作战过,但既然拿起了战刀,人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这些都不是因素。” ; 第九章 交战 第二天午时,宋军已在这里等了一个早上了,士兵们刚填饱肚子,此刻天气突然开始变幻,方才还晴朗一片的天空,这时开始变得阴暗无比。 “将军,就是现在了。”都灵望了望暗沉的天空。 龙渠量几乎没有犹豫,拔剑指天,并大声呐喊道:“时机已到,兄弟们冲啊!” 一声号令,宋军如出林的狼群,铁蹄奋发,扬起漫天尘土。 另一边,中山军见宋军终于主动出阵了,中山将军这次再无一丝犹豫踌躇,手下一扬鞭,也是大声喝令道:“出发!给我杀尽那些胆小鼠辈,夺城池,抢钱抢粮食!冲啊!” 中山军如出笼的猛兽般,泄洪而出。 就在两军即将要面对面碰撞一起之际,此刻狂风突如而至,霎时间沙尘遮眼,前方视线极端模糊起来。 “第一阵营散开,从旁侧敲击!” “第二阵营向右散开,从旁侧敲击!” 漫天黄尘中,只闻铠甲的密集声,队伍明显已经按照方才的吩咐开始行动了。而下达命令的声音明显出自都灵之口,原来他们早已经商量好了。借今天这场天气。 就在前一天,十二小时之前,宋军营帐内。 “这是战场,宋军共五万,待到风沙起时,五万军队分为四拨,两拨分散到左右翼,一拨正面抗敌,最后一小拨共五百人,直取中山王性命。”都灵在地图上指手画脚道。 “这之后,三拨人马汇聚一起,在中间形成一个固若金汤的圆形圈,用长矛长枪铁钩迎击敌人。待敌人士气不振时再次分开,形成一个三角形,两拨人马分别阻挡敌人,中间留一个空隙,供第三拨人马冲杀进去,直取敌人中军大营。” 说罢都灵站直了身体:“我说完了。” 对于这个布阵,其他大将都觉得无可挑剔,简直完美极了。如果不出任何意外的话。 “你这套布阵应该叫四相布阵法吧,出自奇门遁甲之中。”龙渠量微微揣测道。 都灵答道:“不错,龙将果然英明神武,这四相布阵法的确出自最为古老的书籍奇门遁甲里面,看似简单,其实最是繁复变幻无穷。” “那就好好干一场吧。”龙渠量嘉赞道。 都灵认真地点了点头。 …… 啊啊啊啊! 呐喊声,金铁交击声,马蹄翻飞声,此起彼伏。战场终归是战场,鲜血永远是最真实的写照。 漫天黄沙中,杀伐声响彻天空,不停有人倒下,也有人站起,松狮狗凭着灵敏的嗅觉猛扑宋军,期间有人被如此大型的犬类撕咬而死,也有恶犬被一刀斩掉头颅的。但任是如此,宋军也都顽强不屈,面对丧心病狂的敌人,他们高举着铁枪,铁枪捅穿了敌人的胸膛,直没而过。 砍杀声持续了十分钟之久,两军队伍已经被冲乱,这时都灵的声音再次在乱军中响起。 “三军合一,迅速行动。” 随着声音的落下,都灵手起刀落,斩掉一个人的胳膊,那人抱着流血不止的胳膊在地上哀叫着,都灵迅速又是一刀,这刀直接砍在他的脖颈处,那人直接殒命。 都灵眼中闪过锐利的锋芒,脚下如生风般,直接赶往下一处。 三军汇合在一处,迅速形成一个圆形,盾牌一排排准备完毕,待到敌人冲杀过来,圆形里的兵士伸出长枪,不长眼的敌人立时毙命。因为风沙的缘故,所以敌军的指挥开始混乱,兵士只顾前突后冲,完全没料到对手会这么周密的行动。 时间只持续五分钟,圆圈外面已经倒下无数具尸体,这时宋军的守卫圈也已出现了破绽,已经有些岌岌可危了。 “分散,第一队恢复左翼,第二队恢复右翼,第三队直取中军。” 说完从圆形包围圈里飞跃出一个人,矫健的身姿踏着兵士的头或者盾牌,跃出了圆形之外,然后这人手持快刀,快刀斩乱麻,脚落地时,地上又多了两具敌人的尸体。这人不是都灵又是谁? 这次恢复阵型花费了很短的时间,因为方才敌军已被宋军的这种打法给弄得心神不宁,就在他们觉得终于要打破宋军的堡垒时,却不料宋军的阵型又变了,这完全是始料未及的事情,中山军的指挥已然乱了神,他也不知道宋军的这种阵法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也很少遇见过,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无法揣测。 …… 另一边,宋军大营内。 现在两军势必在开战了,因为从方才起,罗云便远远的就听见了擂鼓声,战况一定很激烈吧。罗云想。 只不过。 罗云望了望这充满雾霾的天空,此刻天空已经完全被遮蔽了,灰色天空上一片死气沉沉。 炒菜的师傅也从帐房里出来了,他叼着他的水烟袋,吸了一口烟,抬头望了望这天空,方才道:“这场战势必很艰难吧,只希望我军少伤亡些。” “说不定可以一举攻破敌阵,凯旋而归呢。”罗云倒是有几分希望,道。 “嗯,看形势吧,战争这东西,随时都在变,战场上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就好比今天这天气,所以一切都只能等,等时间,等结果。” 炒菜师傅一脸风轻云淡,仿似早已看破了这人生似的,不过罗云倒觉得他不像个炒菜的,倒像个人间哲学家。如果有哲学家这一职业的话。 风肆卷而过,吹起远处草地上的枯叶,没了兵士的军营,现在倒是格外宁静,宁静的有些寂寞。 这里和战场完全是两个世界,那边势必在拼命厮杀,用血与头骨堆砌战场,而这边呢,罗云和后勤部队正在这里看风景,虽然风景有些煞气。 然而,就在罗云和身边的炒菜师傅呆呆望天的当口,这时耳边却突然响起了厮杀声。 “这厮杀声是哪里传出来的?”炒菜师傅愣立在原地,“战场上的厮杀声绝不会传到这里来的,这声音……” 罗云也觉得奇怪。 “不好了,你们看,粮仓起火了!”这时另一个后勤小兵指向远方。 粮仓离大营只有几里地之隔,这时罗云和其他后勤兵都慌忙站到高的地方,然后望着远方的天空,那里果然有火势燃烧的景象。 这下在场的所有后勤兵士都喊了一声不好,敌人冲进了我军的粮仓,这要出大事了! ; 第十章 火烧粮仓 “粮仓起火,敌人已经杀进来了,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过去?”一名后勤兵道。 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炒菜师傅从帐篷内拿出兵器,他的兵器是一把大砍刀。 “还犹豫什么,虽然我们是后勤部队,但大营都要给人烧了,还不去拼命?” 说罢又有几人拿出了自己的作战武器。 众人同仇敌忾,都拿出了看家本领,一起奔赴战场,属于他们的战场。 罗云的武器是一杆缨枪,枪身乃精铁打造。 赶到粮仓,那里已是火焰滔天,驻守的宋军只有不到五百人不到,而观敌军,起码一千人左右,两军已经乱战一起。 而敌军多为轻骑兵,铠甲也没戴。看来他们早已有这计策,趁宋军正面交战之际,派遣小部队,意欲捣毁宋军大本营。 可是。 罗云想不通的是,他们是从哪里过来的?通往这里的道路只有一条,而宋军的驻守兵不可能没看见?这些都太过奇诡了。 还是说,他们其实早早就埋伏在这里了?只待这一刻? 所以他们才会轻装便行,间或就藏在这附近的村庄里,乔装打扮成百姓? 罗云越想越觉可怕,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号称蛮夷的中山国,其实并不那么蠢,是我们太低估他们了。 要知道,这些后勤部队大多也都上过战场的,面对此种凶险场面,他们大多都一股脑儿冲杀了出去,炒菜师傅挥舞着一把大刀,立时便砍倒一名敌军。 也没等罗云多想,当先一骑敌人向着他冲来,敌人手持一把弯刀,向罗云奔来。 眼看敌人就要与罗云擦肩而过,而届时敌人势必会一刀挥过罗云的脖子,头颅掉在地上,这一向是蛮夷之辈的作战方式,不用任何招式,因为招式就是一击毙命。 在三分之二秒后,敌人到了罗云身旁,劲马带着呼哨之势奔行,马上敌人果然身子一倾,手中弯刀携着破空之势划来。 罗云脚下一踢,铁枪如蛟龙出海,携着破冰之力迅速刺去,但因为敌人的弯刀已是太近,罗云索性将枪一打,打掉了敌人手中的刀,然后,没有丝毫犹豫,枪身继续向前探进,只一下,枪头便刺入敌人的心脏,罗云往后一拔,鲜血瞬间濡湿了对方的衣襟,然后敌人倒栽下来。 有了第一枪之后,罗云也不再胆怯了,而是战意燃烧,罗云纵身一跃,跃上敌人的马匹,然后一勒缰绳,劲马呜鸣一声,一人一马向着乱军中奔驰而去。 人声鼎沸,大多都是厮杀声,惨烈的厮杀声。马失前蹄,断手断臂,或者人头落地。 罗云第一次近距离地目睹了所谓战争的惨烈,但看着那些身手不错的杀人者,罗云只从他们脸上看见了麻木,对,那就是一脸麻木不仁,间或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所以才能更得心应手,杀人就如同砍瓜似得,如同家常便饭。 期间,罗云又看见了炒菜师傅,炒菜师傅凭着他那把大砍刀,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也不知砍下了多少敌军的手臂,但却可以看得出,已经有不下数十人死于他刀下,做了黄泉鬼。 火还在烧,并有逐步蔓延的趋势,两军交战渐现结果,宋军果然是不堪敌军精锐军的突袭,没多时,地上便躺了不少尸体,大多都是宋军的。 如果这样下去,不出片刻时间,宋军便要彻底被歼灭。 罗云也感到这种危险的势态了,如果自己现在不遁,任你是铜筋铁骨,到时怕也要被人数占优势的敌军砍成刀下鬼。 但逃,那就是逃兵,那是作为一个军人所不齿的。 罗云当然没逃,他这时而是瞄准了一个人。 就在不远处,一个长得彪悍的敌军在马上肆意挥舞着宝剑,对,他拿的武器和别人不同,而是一把宝剑,试问战场上谁会随身携带一把宝剑? 剑是兵器中的皇者,一般行军打战随身携带这种武器的,非官即将,而且罗云观那人身边,他身边一直有着几员狠人跟着,像是在拥护他似的。 罗云屏吸一口气,手中捏紧了枪身。 然后,他像是做出一种破釜沉舟的决心似的,策马扬去,眉目紧锁,手中铁枪挥舞如狂沙。所过之处,枪尖动如脱兔,直击敌人要害。在五秒后,罗云来到了那人身前。 炒菜师傅和几个后勤人员早已被罗云的行为给惊呆了,他们从前没有看见过罗云杀敌,只看见他经常锻炼身骨,而此刻罗云的一举一动都令他们兴奋不已。 眼见着罗云冲向一员敌方大将,炒菜师傅一声招呼,几人便向着大将身边的护卫攻过去,顿时分散了敌人。 罗云也不说话,直接一枪扫了过去,而敌人也早已看见了方才罗云一路的横冲直撞,也是略微震慑于罗云的身手。 所以对方此刻没有丝毫的松懈,他也不敢掉以轻心。 当啷一声,铁枪被宝剑招架了下来。罗云几乎没有丝毫停留,又接连横扫刺穿了多次,敌人一直在认真招架,情形上看似罗云是主动攻击的一方,敌人是被动为守的一方,但事实上却是,罗云完全破不了他的防。 就这样拆了几十招后,时间也过去了几分钟之久,双方都渐渐有些吃力。如果不想一个办法出来,对方马上就会有援手过来。 罗云后退之际发现了敌人的马匹腿上似乎有伤,罗云灵机一动,随即转身欲逃,在逃出了几步之后,对方果然来追,罗云这时突然转身,一枪刺入受伤的马腿上,马儿一声哀鸣,立马便折了腿,敌人猝不及防,方才还欲攻的姿势,此刻突然变作向后倾塌,罗云铁枪收回,这时倏然又是一枪过去,一枪直击敌人咽喉,敌人一口血喷出,顿时污了脸面。 敌人躺在地上抽搐了两下,便白了眼,断了气。 烧菜师傅这时赶到,大刀斩下,立时便将敌寇的项上人头摘了下来,烧菜师傅举起敌人的头颅,并高呼:“你们的头已死!尔等还不束手就擒?” 而当众人望向这边时,敌军果然都像是丢了魂似的,人人满脸的恐惧,战意顿时消散于尽。 ; 第十一章 凯旋而归 敌军的头领已死,敌军顿如失去了主心骨,一个个如无头苍蝇般逃窜。而宋国后勤部队干劲十足,一个个提刀追砍,收获颇丰。 粮仓已被烧掉一半,不过索性还抢救下来一半。损失虽然惨重,但也不至于很快饿死。 罗云和他的伙夫同伴们,个个血污满脸,浑不似人类,倒像是地狱中来的使者。 这便是战争的残酷性,罗云第一次体验到,现在他已浑身无力,极度的疲惫感突袭而来,他需要好好休息下,以放松那紧绷的神经。 …… 战场上。 烽烟迷了眼,尸体横陈,旗帜倒在地上,有一支宋国小队正在焦灼的炼狱中搜寻着什么。可能是检查还有没有活的。 这一场战争已结束,结果是中山国率剩下的小半残兵败卒,败回老家。结果当然是以宋国的胜利而告终。不过宋军也着实伤亡惨重。 宋国军营内,大军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军营。虽然以胜利而告终,但将士们并没有力气和精力来庆祝胜利。他们需要休息,还有那些负伤的士兵,他们也需要照顾。 龙渠量等人回到帐中,很快便得知了粮仓的事,并召见了罗云。 “听说你于乱军中斩杀了敌军大将?”龙渠量道。 罗云颇感羞涩,只是道:“纯属运气好,跟大哥们比,算不得什么。” “诶,贤弟就不要谦虚了,于乱军中斩杀大敌,这就是勇不可当,来!干了这杯酒,替你庆祝!” 罗云拿起了酒杯,其他人同时都拿起了酒杯。 “也庆祝你们凯胜归来,我先干为敬。”罗云仰头一饮而尽。 …… 休整了两天,热闹的庆功宴正式开始,军宴从天亮一直持续到天黑,将士士兵们都喝得酩酊大醉。 第三日,龙渠量、李勇、都灵、陈大胆,还有罗云,一同回到宋国都城,宋国都城汴城。 汴城位处中原繁华地带,城虽小,但却繁华热闹,来往的客人行商,那是络绎不绝。 城中设施俱全,有酒楼、驿站、歌舞坊、药店、钱庄、纺织铺等,路面上更是小摊贩林立。马车声,叫嚣声,间或还有孩童互相追逐嘻戏的童稚声,给人一种虽然嘈杂,但却并不讨厌的生活气息感。 这汴城已有上千年的历史,算是一座富有文化气息的古城了。 罗云他们是骑着高头大马缓缓进城的,后面还跟着一队随征亲信人马。 当龙渠量等人的人马进入汴城后,他们受到了隆重的欢迎,街道两边都站满了人,他们大多都是汴城的百姓,他们当然是仰慕龙渠量等人而来。 听说宋国打了胜仗,百姓们早已是群情激昂,这次亲眼见到大将们的归来,他们当然是要来夹道欢迎的。 随之而起的是一阵一阵的群喝声。 “龙将军威武!龙将军武运昌盛!” 等等不一而足。 径直来到宫殿大门,城门口早已站立一支队伍,一支行仗队,为首的一人穿着堂皇大气,巍巍尔犹如泰山压顶。那是宋国的国君——瑛王君。 瑛王君年过六旬,已步入花甲之年。 瑛王君接待了龙渠量等人,并为他们大摆筵席,罗云也有幸陪同在筵席之上,一轮推杯换盏,一场场莺歌燕舞之后,龙渠量这才宣告离开,他们离开大殿却并没有回到自己的府中,而是朝着东边的宫殿方向而去,罗云一路随同他们来到了一处府邸之中。 忠王府。 忠王是宋国的二王子。 大王子在朝堂上为政,身边多文官,以文执政。而二王子身边却多是征战沙场的武官。这两个王子在都城内尽皆有名,汴城内,两股势力在暗流之下互相较量着。 然而瑛王君并没有立储。各方大臣早已劝谏瑛王君立储,然而随着日子的慢慢流逝,两个王子的势力已不容小觑,这时节不管立哪一个,都会有一场翻天覆地的朝变。大王子虽然有名义上的优势,但他只是个执掌文官的统领,凡是成果都是常人难以看见的。 而二王子常年带领军队在外厮杀,拼得就是战功,这些年下来,他的军功不可谓不显赫,而武官又最是耿直的一类人,一旦认定了某个人,便会不离不弃。 而忠王却最是重情重义的,那一班武臣无不对他死心塌地。 就是这样两位王子,如果真到了那种水火不容的地步,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所以瑛王君一直拖着,就这样拖着,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说他心中的理想储君是谁,其实他更偏爱大王子无极,但事与愿违,他不得不考虑身后之事。 “啊,龙大哥,昨儿便得知你们归来的消息了,然而我有事离不开身,还请莫怪。” 来者便是忠王,忠王年纪轻轻,一表人才,且生得刚猛坚毅,眼神里仿佛有刀锋藏着一般。然而此刻他却是握着龙渠量的手,活脱脱没有架子。 “啊,还有都灵,李大哥,陈大哥,你们都回来了,这真是太好不过了。咦,这位小兄弟生得却是面生,这位是……”忠王带着疑惑的表情看着罗云。 “啊,我倒忘了介绍了,这位小兄弟是我们路上结识的,说来话长,与我们缘分甚深,而且他此次孤身临敌,并一举斩杀了敌军大将,成功保住了半个粮仓。” 龙渠量作着简短的介绍。 “哦?!”忠王顿时带着几分欣赏之色看着罗云,“不想我们军中还有如此这般年轻的俊杰,真是可喜可贺。对了,小兄弟怎么称呼?” 忠王二十八岁,其实算来也不比罗云老多少岁。 “不才,实在不敢和忠王称兄道弟,罗姓,单字一个云。” “罗兄弟,以后就这么称呼了。”忠王说罢一拍罗云的肩膀,并笑道:“嗨,忠王府不比其他王宫将侯,这里没那么多讲究,所以罗兄弟也不必拘谨,我们这里的人都是以兄弟论道,在这里你只管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就行,就当和塞外一样。” “是。”罗云应声道。 看来这忠王实在不可小觑,于人情世故实在懂得太多,生为皇权世子,又这么得豁达通透,不由得罗云不佩服。 ; 第十二章 路遇刁蛮千金 忠王府内。 忠王和他的部下们连饮三天三夜,他们直接在府内的葡萄架下烤起了肉串。 葡萄酒,夜光杯,竹叶青,烧刀子。 一行人谈笑风生,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忠王府后院,月光还是那个不变的月亮,星辰满天。 罗云打开窗户,独自望着那一弯明月。月光倒映在窗前那一潭池水中,清辉照得池水一片通透,隐约可见里面有几尾锦鲤漫游着。 罗云撑着脑袋呆呆注视天空、池水。不由得心事重重。 人世匆匆,转眼已两年,而自己却依旧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父亲的仇,全家的仇,何时得报? 一想到这件事的难度,罗云便忧愤难眠。 如果单单是只身前去刺杀,罗云知道失败的几率占很大比例,古往今来有多少豪侠志士干过这类事,但大多以失败告终。荆轲如此,高渐离如此,张良也是如此。 所以要想手刃仇人就得从正面出击,然而这谈何容易。 …… 在王府里待了几日,罗云觉得有些闷,遂决定出去走走。恰在此时,李勇走了过来。 “怎么?出去走走?” 罗云点了点头:“嗯,来到这汴城,还没去看看呢!” “走走也好,要兄弟陪你一起去吗?” “啊,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好。” 李勇仿佛也看出了罗云的孤独寂寞,但他一个大老爷们也实在帮不上什么忙。 “嗯,那随意哦,汴城的景色其实还是不错的。” 罗云再次点了点头,表示自己随意。 出了忠王府,向西走了约莫十分钟,很快便来到了集市,集市里热闹非凡,摊位林立,游人如织。有贩卖龙灯面具的,有算命卖字的,还有当场作画的书生。各种糖果小吃,胭脂玉簪,锦布花鞋。 游人上至老头,下至孩童,还有一些年轻姑娘笑靥如花的穿梭在其间。 好一副繁华汴城。罗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游过此类集市了。记得最后一次还是他十二岁那年,在管家的陪同下逛的集市,他几乎已经快忘记那时候的事情了,脑子里的印象越来越模糊,事物和人都是。无法忘记的只有仇恨两字,那浓烈到无法呼吸的情感。 “喂,老板,这个怎么卖?” 罗云看中了一块玉佩。 “这个三两银子。” “能不能便宜点?” “小本生意,不还价。” “那好吧。”罗云掏出银子递到老板手中。 要知道,三两银子并不低,那几乎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月的薪水了。 恰在此时,罗云刚要转身时,他的肩膀猛得被人撞击了下,手中的玉佩抛入高空,然后落下——罗云眼睁睁看着刚到手的玉佩碎裂在地上。 罗云恼怒之际加快速度急跑几步,他一把拉住那个莽撞的无礼之徒。 “往哪里走?你这……” 然而等那人转过头来之际,罗云却发现那是个姑娘,那姑娘脸上还兀自一脸嬉笑灿烂。 “你干什么?干嘛拉住我的手?”那姑娘穿着得体,姿色上佳,而且生着一张天真无邪的脸。 怎么看都不似这般无心之人。 罗云遂放开了她的手。 “你这无礼的轻薄之徒!你休要这么一走了之,我要禀告我们的大人,说你在大街上轻薄大小姐,你死定了!” 说这话的是姑娘旁边的姑娘,听她这句话,再观她行头,她好像是这位姑娘的丫鬟,而这姑娘定是个大府千金了。 罗云被这主仆这一闹,他没来由的一阵哭笑不得,这到底是谁错在先? “不好意思,方才这位姑娘撞倒了我的玉佩,我刚买的玉佩现在碎成了渣渣。” “不就一块破玉佩吗?碎了便碎了,这和我们有什么干系?”那丫鬟一副气势汹汹道。 “这这这……”罗云并不是心疼玉佩,而是不能这么憋屈,而现在的情形却出乎他所料。 当事人,那位姑娘却道:“我刚才撞到你了吗?”这位大小姐睁着一双人畜无害的眼睛道:“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罗云彻底无语,无语到了极点,他不想今天出来散散心,却遇到了这对胡搅蛮缠毫不讲道理的主仆两人。 真是有理也变成了没理。 罗云黑着一张脸,明显可见气出内伤的表情。 “走,小姐,我们不和他理论了,我们继续逛街吧。” 说罢她们头也不回的一走了之。 “算我倒霉。”罗云道。 有了这事后,罗云再也没有心情在这人多繁杂的地方闲逛了,他走着走着便来到了护城河边,这边柳树杨树环绕,人也分外少,只有河上不时划过几艘游船。 一颗大树下有几个老头在下着棋,罗云慢慢凑拢过去,原来他们在下象棋。 “嘿,我说老王,走那步,马踏飞燕。” “不对不对,容我想想。” “将军!哈哈,老王你又输了。” 罗云在旁观望着,不时掺和两下。 “这位小兄弟,要不你来一盘吧,我看你棋艺不错。” “那好吧,恭敬不如从命。” 话说另一边,河里游船上。 “我的大小姐啊,你别踮脚啊,这船不稳,小心掉到河里。” “去,别闹,我在抓蝴蝶,小希,你看这只花蝴蝶漂亮么?” 一只淡黄蝴蝶在船头翩翩起舞,而那女子在船头踮起脚追逐着。 “小心啊小姐!” 噗通! 有人落水的声音。 果然还是…… “呜呜……船夫,你快去救我家小姐,拜托了!”小希哭得手足无措。 “姑娘,老朽不会游泳啊。” “不会游泳你开什么船!?” “这不刚开始开嘛。” “救人啊!有人落水了!”小希站立船头朝着岸上喊道。 罗云这边,罗云正下得兴起,眼看就要峰回路转反败为胜了,这时突然听见河边有救命声,大家都朝那边看去。 然而当罗云定睛看清楚后,那不是先前在集市碰到的那对主仆吗?怎么只见丫鬟不见主人? 然而那站立船头的丫鬟一眼就瞧见了罗云,她立马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疾声喊道:“那位公子,请行行好,救救我家小姐吧!” “切,我才不要呢。”先前被她们骂得狗血淋头,还什么轻薄之徒,说得实在太难听了。现在指不定又是她们来捉弄我呢。 然而那丫鬟却顿时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