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恐怖鬼故事》 对视 03年的一个冬天。 那时我读初二,就是一个小屁孩子。 每天上课不是偷偷看小说就是睡觉,放学经常堵在学校门口欺负同学、打架,感觉自己像黑社会大哥一样,想让别人都怕我敬畏我。 一天到晚觉得挺得意。。。 一天下午上体育课的时候,当时我们正在忙着校运会训练跑步。 我正做着热身运动的时候,看见我一个高二的哥们(肖虎)正在和他们班女生嘀嘀咕咕的好像说这什么,那女的脸上一阵惶恐。 我好奇的作出一副大哥的样子走过去问他:“哎,又没事在这泡妞了?” 话刚说完,那女的小声说了三个字“走开了”。 我若无其事~ 只见这会肖虎气愤又不敢怨的说到:“你不好好上你课跑我这儿来瞎胡闹个啥,还一天真以为自己大哥一样。” 于是我阴笑着问他:“你这x孩子是不是看上她了,是不是想追别人,别人不愿意啊?没事~!一会放学哥们帮你约她出来吃饭,你请客!” 肖虎勉强的笑了笑:“行,一会是该请别人吃饭~我确实对她还真有点意思。刚才好像我真把她给吓住了~” “吓住?你跟他说什么了~”(我好奇地问)。 肖虎:“没事~你敢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等教师门都锁了去教学楼3楼教导处办公室透过钥匙孔往里看看,就就真的把你当我大哥。” 说完肖虎就去打篮球去了。 我也接着回去训练。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数学课,上课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想着肖虎下午跟我说的话。 晚上,夜深人静去教导处? 不经意的就想到“鬼”这个东西身上了。 别看我平时多牛x,其实我胆子还是挺小的! 一边是好奇心,一边是想着对得起自己的“大哥”气质。 于是暗自心里决定晚上要去一看究竟。 原本是想着一个人去的,练练胆量。 可是又没人作证,只好借这个理由把我们班学斌一块叫上了。。。 下课了。 我一把搂住学斌,让他晚上陪我去。 他一边挣扎一边嚷嚷说要回家,可不管他多少个不愿意我都死拽着他陪我。 他也只好依了(不依我就欺负他--!)。 我和他在学校里转了一圈,问着他关于各种关于学校的传闻。 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一个又一个无聊的答案,什么女厕所有人自杀、晚上听见女人哭、学校以前是坟地,后来推了重建。 (完全麻木。。。狠狠的给了他两拳)~ 他也就没再吱声。 这时我看了下手机,才晚上6;30左右,正愁着无聊,时间怎么过的那么慢啊,我们班主任出现在了我俩面前。 神情严肃的说:“那么晚了还不回家,到我家吃饭去。” 不管怎么拒绝,我这个“老大”也只有变成小瘪三了,被这位真正的“老大”拎着回他家吃饭。。。 (其实在他家发生了很多搞笑的事,不过好像不符合主题就不多说了,别嫌我口水多~切入主题吧。) 吃晚饭后,我和学斌畏畏缩缩的跑出了班主任家。 记得那时已经快9点的样子,所有的教室早都锁了门,我和学斌悄悄的翻上二楼的楼道。 他笨手笨脚的险些被校警发现,我俩偷偷摸摸的来到三楼教导处门口。 那时候天已经非常黑了,这时我想起了下午肖虎对我说的那些事,不禁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呼吸到仿佛只听得见心跳声,学斌轻轻拍了一下我:“唉,我们来着干嘛?” 我回过神,平复了一下心情:“哦,你先从钥匙孔看看里面,有没有人在?” 学斌诧异的照我的话做了。 我在旁边不断紧张的问:“里面有啥?” 学斌回过头来说:”什么都没有啊~黑红色的一大片什么都没有,你到底让我来干什么啊?“ 我疑惑的问了问:“真的啥都没有?” 我把脑袋凑了过去,黑红黑红的一片。 什么都看不见~ 我喘了口气说:“走,哥请你喝酒去。” 学斌生气的骂我无聊。 说完我们翻了出去。 从那以后的我仿佛胆子大了不少。 一个星期里,连着3天晚上都一个人悄悄的跑到教导处去硬着头皮看看。 (想着,做大哥就应该要胆量大才行,这点算什么。) 依然是黑红色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直到第二个星期二,我们下午体育课的时候,我得得瑟瑟的把肖虎叫了过来:“叫大哥,哥晚上带你一块去教导处玩。” 肖虎诡异的看着我:“你真去了教导处了?” 我把学斌喊了过来:“啥也别问,你直接问他。” 学斌挽起自己的裤腿,讲述了那晚上的全部经过。 肖虎听完以后:“紧张的问我,你看到了?黑红色的?” 我附和着“必须的,啥xx玩意都没有。小样还想唬我。” 肖虎把我拉到了一旁跟我诉说起来:“以前教导处主任喜欢上一个初三语文老师(王老师),自从开学大概有半年左右,主任就开始对王老师献殷勤,可是王老师早就结婚了,说什么也不接受主任。王老师有个嗜好,每次上班都把手机放在办公桌的笔筒里。那天主任又去找王老师,不知道因为什么,王老师脸通红的走了。手机忘记了带。听其他在场老师说,王老师走了不久,她老公打电话过来被主任接到了。主任对她老公说了些什么事,把手机给砸了。等下班了主任都还在办公室里不走,闷着头一句话也不说。其他老师挺怕他的也就相继离开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同办公室的一位老师发现王老师死在办公室里门口,姿势像是在往外挣扎,主任疯疯癫癫的全身赤裸坐着地上,手里一直在玩他的两颗眼珠,时不时的掉下几滴黑红色的血。嘴里还一直念着~让你看,让你看~~~。后来法医鉴定是奸杀。主任被送哪去就不清楚了。从那以后,打扫楼道卫生的阿姨也辞退了工作。听她跟校长反应说,好像是每天下班打扫卫生的时候,打扫到教导处办公室总会觉得阴气沉沉的,又不干净的东西。受不了就不干的。。。” 肖虎说到这里,我头皮不住的发麻。 之前的胆大慢慢吓了回去。 脑海中一直闪着王老师遇害的情景,被主任捂着嘴,无助的往门口爬去,透着钥匙孔往外求助、呻吟,被主任挖去眼珠。。。 我喘着粗气,全身一阵热一阵凉。 想着自己透过钥匙孔看到的一切,想着黑红色·~~ 天啊~! 我~我~我。。。 我难道是和王老师在~~~ ??? !!!!! 假面舞会 这是袁小绛第一次参加。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人偷偷来的,又新奇,又紧张。 入口有个告示,每个人只许买一张面具。 她选了一张相对漂亮一点的面具,是个女妖,面色惨白,嘴唇血红。 接着,她跟随侍者,顺着狭长而陡峭的楼梯走下去。 舞会早就开始了,她是最后一个入场的。 这个地下酒吧很宽敞,很幽暗,到处都闪烁着荧光,显得光怪陆离。 黑糊糊的角落,偶尔还冒出阵阵白烟。 音乐狂乱,震耳欲聋。 人们穿着各种古怪的服装,戴着各种诡异的面具,发疯地扭动着身体,陷入暂时的虚构中。 广告说,这是一场“男人最酷女人最炫”的派对,鬼知道面具后是一张张什么样的脸。 袁小绛的亢奋被点燃了,跟着大家一起劲舞。 她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痛快,全身的骨肉都散成了音符,在抖动,在飞翔。 谁都想不到,妖女包藏的是一个内向、敏感、保守的女孩。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迪斯科戛然而止。 大家意犹未尽地停下来,纷纷回到座位上。 袁小绛注意到,有一个男人没有戴面具,他坐在最深的角落里,不抽烟,不喝酒,就那样默默地观看。 全场只有他一个人是真实的。 袁小绛走过去,坐在这个人旁边。 她看见,他手里拿着两张面具,一张是猫脸,一张是狗脸,不禁疑惑起来——每个人只能买一张,他怎么有两张? 这个桌上,只有他和她两个人,袁小绛以为他会搭话,可是他看都不看她。她有些无趣,就跟侍者要了一杯冰水,一口接一口地喝。 换了一曲高雅的华尔兹。 袁小绛隔着面具四下张望,搜寻舞伴。 今天,她要彻底体验一下相反的性格。 她想找一个面具最丑的男人。 终于,她找到了。 那个人孤独地坐着,戴着一张恶魔面具,脸是绿色的,眼圈黑得像熊猫,参差的牙齿刺出来。 看上去,他很魁梧。 当袁小绛站起身走向他的时候,突然,旁边那个露着脸的人说话了:“小姐,小心点。” 袁小绛回头看了看他:“你说我吗?” 他的眼睛依然不看袁小绛,还在舞场上警惕地瞄来瞄去,声音很低地说:“今晚上,这酒吧里有一种反常的气息……” “为什么?” 他终于转过脸来,扬了扬手中的两张面具,说:“这张猫脸是我买的,这张狗脸是我捡的。” “什么意思?” “这些面容恐怖的跳舞者中,有一个人……没有戴面具。” 一对对舞伴已经下了舞池。 袁小绛的双眼迅速在全场扫视了一圈,然后真诚地说:“你敏锐得像个狗。”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传说?——每次的,都会少一个女孩。” “没有。” “几乎每一个参加的人,都不想让熟悉的人知道,都是单独一个人来的。而且,舞会乱哄哄,大家互相都不认识。因此,谁都没有发现这个可怕的秘密。” “这些女孩都到哪里去了呢?” “被一个男人带走了。当然,她们再也回不来了。” “他带走的都是什么样的女孩?” “最后一个入场的。” 袁小绛马上觉得,这个男人是在逗自己。 “女孩为什么跟他走?难道他有钱吗?” “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反正女孩总会顺从他。接下来的过程几乎千篇一律——他和她开车去野外xxoo。一路上,那个男人一直没有摘下脸上的面具。最后,他们在一片树林旁停下车,开始拥抱,开始亲吻。女孩伸手摘对方那恐怖的面具,他一动不动,让她摘。可是,她在他的脸上摸索一阵子,必定惊叫出来——因为他什么都没戴,那面具就是他的脸!” “你是说,那个男人今天就在场?” “我想是的。所以,你最好把面具换一换。”他举了举他那张猫脸面具。 袁小绛犹豫了一下,接受了他的建议,轻声说:“谢谢你啊。” 她刚要走开,突然产生了一个恶作剧的想法,回身说:“要是你戴上我这张女妖面具,他能怎么样呢?” 他愣了愣,说:“我真想试试。” 袁小绛戴上了猫脸面具,感到安全多了。她走到那个“恶魔”面前,主动邀请他跳舞。 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 两个人一起下了舞池,搭肩勾背,翩翩起舞。他们似乎都沉浸在了优美的旋律中,谁都没有说话。 袁小绛不太相信那个传说,不过,她还是警觉地打量了对方几眼。 尽管灯光很暗,但是,她肯定对方戴着面具。她隐约看到了面具边缘有一圈黑糊糊的缝隙。 她放下心来。 他的眼珠似乎有些阴郁,轻飘飘地在舞场上瞟来瞟去,好像注意力根本不在她身上。 “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人?”袁小绛终于问。 他迟疑了一下,说:“唉,不好意思,我刚刚买的面具在楼梯上弄丢了……” 袁小绛猛地停住了舞步,盯住他:“面具不是在你的脸上吗?” “噢,这是我原来的。” 接着,他带动她继续跳。 “一会儿,你出去找一找。”袁小绛低低地说。 “其实,我是在找一个女孩。” “什么女孩?” “她戴着一张妖女面具,转眼就不见了。” “你找她干什么?” “她是最后一个入场的……” 她又一次停住了舞步,盯住他:“这有什么关系吗?” 也许,她捡到了我的面具。” 突然,他望着一个地方,眼睛直了,一双大手微微痉挛起来。 她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刚才那个男人戴上了她的女妖面具!他的脸正朝着这里,一动不动,像个木乃伊。 地上好像响起了惊雷,地下都微微地抖动起来。“恶魔”男人的一双大手抖得更厉害了。 袁小绛松开他,用手扶住了额头。 他终于把目光收回来,多疑地问:“怎么了?” “对不起,我有点头疼……” “没关系,你回去休息一下吧。” 袁小绛转身离开他,快步回到刚才那个男人跟前,心都要蹦出来了:“快把面具摘下来,离开这里!” 发生了什么事?”他摘下面具,紧紧地盯着她。 “你说对了,那个可怕的人就在今天的舞会里! 她一边说一边摘掉面具,扔在地上,快步朝出口走去。他跟在她身后,追根究底地问:“是不是刚才跟你跳舞的那个人?” “就是他!” 到了出口处,袁小绛回头看了看,那个戴恶魔面具的人似乎发现了破绽,他在纷乱的人影中死死盯着她,径直走过来。 她恐惧到了极点,顺着狭长而陡峭的楼梯飞快地爬上去。 外面就是下雨了,电闪雷鸣。 这时候已经快午夜了,门口没有一辆出租车。 那个像狗一样敏锐的人跟着她爬上来,大声问:“你有车吗?” “没有!” 他大步朝一辆轿车奔过去,同时掏出遥控器打开了车门,头也不回地说:“上车,我送你!” 袁小绛风忙火急地钻进了他的车。 她从车窗望出去,那个戴恶魔面具的人已经从地下酒吧爬出来,正在雨中东张西望。 他的脸在路灯下令人毛骨悚然。 谢天谢地,车开走了。 袁小绛仰在座位上,长舒一口气,倦倦地说:“对了,你把我送到美术学院家属区大门口就行了。” 他一边开车一边大声说:“世界就是这个样子,有的人戴着面具,你以为他没戴;有的人没戴面具,你却认为他戴着!” 袁小绛惊魂未定地闭上了眼睛。 他可能看到了,没有再说什么。 袁小绛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那张恶魔面具:绿色的脸,黑黑的眼圈,长短不齐的牙…… 不知道走出了多远,她突然睁开眼睛,问:“你来参加为什么不戴面具呢?” 车颠簸起来,他全神贯注地抓着方向盘:“谁说我没戴?” 实际上,袁小绛刚刚问出口,就看到了一个可怖的事实——车已经开到了野外! 她惊惶地问:“你干什么!” “这张脸就是我的面具。”他一边说一边把车停在了一片黑糊糊的树林旁。 又一个惊雷。 袁小绛呆呆地看着他。 他低低地说:“是我,每次都在上带走一个女孩子。” 疯狂电扇1 陆林有点儿不明白,现在的天气,怎么可以这么热。 都10月份了,从教室到食堂走了一圈回来,他就已经满身的汗水。 打开新搬入的宿舍的门,刚要扭开墙上的开关,耳畔响起一个细微的声音:“千万不要开风扇!” “谁啊?”他门里门外都看了个遍,没人。 听岔了? 陆林按下墙上的开关,眼前顿时一阵模糊。 屋顶中央的风扇“吱嘎”叫了两声,摇摇晃晃地转了起来,积存在风扇上的灰尘纷纷落了下来。 陆林站到屋中央,吹了两圈,不但没感到任何清凉,听着风扇“吱吱嘎嘎”的声音,反而觉得摇摇欲坠的它随时都会砸下来似的。 这时候,电话响了,是安云打来的。 “好小子,你又逃课?搬到我给你新找的宿舍了?” “我刚刚进来呢。”陆林随口附和着,对方是学校学工部的老师,听说了陆林的爸爸陆李的名字,就格外照顾他。没办法,谁让他陆家的关系网这么庞大呢? 这不,他刚说集体宿舍天气热了味太重,对方就立马给他安排到这个单间的教师公寓。 “不过安叔,你不是说有空调的吗?这屋子,一看就空置很久了。” “好小子,是有空调啊。安叔啥时候骗你了,你说热,,昨天才给你装的全新的呢。” “你……你自己听听,就这一个破吊扇。”陆林把手举了起来,风扇“吱吱嘎嘎”的声音顺着信号传到了安云耳朵里。 “我找了半天,您这空调在哪儿呢?”他收回手机,没好气地追问道。 “真的……真的只有个吊扇?”对面的安叔叔语气瞬间变得支支吾吾,“屋子……看起来也真的很久没人住过了?” “对……对啊。”陆林听着对方声音,意识到肯定出了什么问题,“怎……怎么了?” 对方没再说话,整个房间,不知怎的,地上满是灰尘。风扇的“吱嘎”声听起来格外刺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空气中的温度早已冷却了下来,令陆林觉得寒气逼人。 “你……”电话那头的安叔叔终于说话了,“你现在可以去看看,你进的这间房间的号码吗?” “号码?”陆林这才回过神来,一转身,“啊”地惊叫了一声,与此同时,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电话那头的安云急切地追问道。 “那个……那个……”陆林整个人都瘫坐在了地上,嘴里的话,一直连不成句, “是不是,是不是宿舍门不见了?”对方再次问道。 是的,门没了,四周都是一模一样雪白色的墙壁——他刚刚的确是从门里走进来的,现在,它哪里去了? 陆林此刻宛如处在一个封闭的盒子里面,像只受惊的小鸡,他甚至幼稚地掐了一下脸,痛得龇牙咧嘴。“这……这是怎么回事?”终于,他哭了出来,对着电话叫道。 “开不得啊,开不得啊……你……你怎么开启了那架吊扇?”安云的声音和陆林一样惊恐。 吊扇?! 陆林想起刚刚进门时听到的那声“千万不要开风扇”,心里一怔。一抬头,“哐当”一声响,他的眼前一片漆黑——这架“吱吱嘎嘎”的风扇,终于掉了下来,并且不偏不倚砸在了他的头上。 从天而降的尸体 上完课的成阳和杜小明一边抱怨天热一边掏出钥匙,打开宿舍门,第一时间就按下了墙上的风扇开关。 “这么热的天,陆林那小子跑哪儿鬼混去了?”成阳一边脱衣服,一边嘀咕着问道。 “他不是说去找他爸爸的朋友安老师,给咱们换个宿舍吗?”杜小明端起盆子回答。 两个人啥也没想,拿起东西去了宿舍楼道两边的公共浴室。 寝室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风扇“呼呼”吹着的声音。 十几分钟以后,成阳和杜小明回来了。一推门,就看到呈“大”字躺在地板上的室友——陆林。 “你小子怎么了,给人煮了?”走在前面的杜小明以为对方又喝醉了,才睡地板上的。故意伸出脚去踢陆林,却不想才刚刚接触到对方的身体,就触电一般地缩了回来,跳到了一边。 “怎么了?”走在杜小明后面的成阳看着他瞬间就变得惨白的脸,疑惑地问道。 “他……他……”杜小明指着陆林,半天才说出来,“他的身体是僵硬的。” 成阳两秒后才理解到这话的意思。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探了探,真的没有了鼻息,陆林的身体早已凉了。 成阳选修过尸检,看这尸体的状态,陆林已经死了不下半天了。 “死了?” “死了!” 两个男生面面相觑,顿时就没了主意,整个空间,只有头顶风扇的转动声。不知道是不是刚冲完澡的原因,两人都感觉异常的冷。 就在这时候,地上已经僵硬的陆林突然动了起来,抬起头,用手指羞天花板:“关……关……” 看到这一幕,两人的腿瞬间软了。 好大会儿,两个人才反应过来,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拔腿就往外冲了出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站到阳光里,两人才缓过气,感觉终于回到了人间。 杜小明面色异常得难看:“咱们,咱们还是报警吧。” “报警?”成阳看了杜小明一眼,嘴里喘着粗气,“暂且不追究陆林是怎么死,死在哪儿的。要是警察问尸体怎么会出现在宿舍里,我们怎么说?” 对啊,陆林既然已经死了,那这尸体是怎么跑到宿舍里来的?成阳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那……”被成阳这么一说,杜小明瞬间意识到事情有些蹊跷,“那怎么办啊?” 怎么办?室友不知是死在何处,怎么死的,尸体还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自己的寝室里。成阳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有,刚刚我……”杜小明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试探性地问道,“我们是不是眼花了?” 成阳依旧没回答杜小明,因为他知道,刚刚那一幕绝不是幻觉。身体已经僵硬了的陆林,真的动了,并且还说了话。 “哎呀,小阳,你倒是说句话啊。”杜小明快哭出来了。 就在这时候,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进了学校,直奔男生宿舍楼去了。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同时反应过来,剐刚只顾着往外冲,宿舍门忘关了。干尸 两人刚刚冲回宿舍,警察就已经封锁了整栋楼。 他们的寝室在第5层,上楼的时候,不断有学生面色惊恐地奔下来,当看到他俩对,就像老鼠见到猫一般,躲得远远的。 两人还没到宿舍,隔壁寝室的几个人就随着几名抬着单架的医务人员急匆匆地跑下楼。而单架上,躺着的正是隔壁宿舍的程诚,对方的眼睛瞪得老大,却没有任何光芒,双手在医务人员的压制下依旧不停地挥舞着,嘴里吐着白色泡沫的同时还在叫喊着:“鬼,鬼……” “他,他怎么了?”成阳抓住程诚的室友,问道。 “你自己回宿舍看吧。”对方像躲瘟疫般推开他的手。 成阳刚想说什么,学工部的老师安云带着警察走了过来,叫住了两人。 整个五楼都做了封锁,特别是他们506宿舍,作为现场,被保护得分外严密。 “我是负责此案的警官王靖。你们最后一次见到你们的室友陆林是什么时候?”走在前面的中年警官将两人领到门前,小声问道。 “在……”杜小明刚要说出口,又突然意识到中午的事情过于蹊跷,说出来也没人相信。 警官看出了他俩的顾忌,冲旁边的同事使了个脸色,将两人带进了他们原本被封锁着的寝室。 在看到屋子正中央的东西那瞬间,成阳和杜小明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确切地说,躺在屋子中央的不是什么东西,而是陆林。只是现在,如果不是通过衣服,恐怕谁都无法看出这具干透了的尸体是他。 尸体还和两人出去之前一个姿势,只是陆林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具木乃伊。 看到此景,成阳和杜小明瞬间被吓蒙了。 “我和王警官,还有陆林的爸爸之前是同学。现在,你俩也看到尸体的状况了,把知道的情况都告诉警官吧,不管有多邪乎,荒诞。”说话的是站在他们身后的安云老师。 被这么一打断,杜小明和成阳这才缓过气来,不知什么时候,别的警察都出去了,整个屋子里只有他们四人和一具干尸。 “嗯,把这几天你们知道的关于陆林的所有事都说说吧。”警长看了一眼安云,对杜小明和成阳说道。 两人面色紧张地对视了两眼:“陆林和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但也一直不够密切。他喜欢独来独往,喜欢逃课躲在宿舍上网,很多时候,我们都不清楚他具体做了什么。只是昨天,他说天太热,去找老师,想换凉快的公寓住,一晚上没回来。中午我们放学回来也没见到他的影子,却不想刚冲了澡回来就……”杜小明“吱吱唔唔”地把知道的事情如实地告诉了警官。 “这样,你们俩现在得把事情的保密工作做好。刚刚让学校给你们安排了新的宿舍,这几天我会随时再来找你们。”警官说完,门外进来一个小警员,将两人领了出去。 刚下楼,成阳以回去拿掉在寝室里的手机为由,不等瞽员允许就又折了回去。 刚刚王警官看安云老师的眼神一直不对,他觉得这两人一定知道什么。 果然,在门口,他听到了安云老师的话:“那只是个传说,谁会用它来杀人?而且,为什么杀的人又是陆林?” “我会查清楚的。”王警长答道,“现在最好别把实情告诉陆李,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知道陆林是这么死的,一定承受不住。还有……”王靖补充道,“一定要想办法保证刚刚两个学生的安全,假如真是那东西,恐怕七天以后,他俩必有一人得死。” 必有一死?听到这话成阳的心脏猛然地抽了一下,想也没想,立马退了回去。残缺的脸 很快,成阳和杜小明住进了学校安排的新宿舍。这是一所学校早期的教师公寓,不仅有厕所,还有一个简易的厨房。只是因为和学校的医学楼靠得很近,空气里时不时还夹杂着福尔马林的味道,基本没老师会选择住这里。 到晚上,关了灯,周围静悄悄的。冷冷的月光穿过窗户透进来,将整个宿舍渲染上一层诡异之色。 杜小明躺在上铺,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睡在下铺的成阳则一直在回味白天偷听到的话。传说,七天,必有一死……他想不明白,王靖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妈的,热死了。”杜小明骂了一声,跳下床,刚要扭开门后风扇开关的时候,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别开风扇。” 杜小明一愣:“谁?” 没人回答。 杜小明以为自己听岔了,打开风扇,又爬上了床。 风扇呼呼地转了起来,很快,杜小明就没了动静,似乎睡着了。 接着,浓浓的睡意袭卷了成阳,睡梦之中,有人在他耳边不停低语:“关掉风扇,关掉风扇……” “谁啊?吵死了!还要不要人睡了?”上床的杜小明突然大骂了一声,彻底将成阳吵醒了。 “怎么了?”成阳问道。 杜小明没有回答,只是翻了个身,又睡了下去,刚刚似乎有人在说梦话。 宿舍里安静得出奇,只有风扇转动的呼呼声。 这时候,成阳突然感到有些尿急,他摸索着爬起来,风扇的风吹在他身上,令他感到异常的冷。 “啪!”他刚走出一步,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打在他头顶后又滚到地板上。成阳拾起头,头顶上正是那快速转动着的风扇。“滴答!”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一滴液体滴到了眼角上。 是血!他敏锐的鼻子闻到的腥味令他脑海里瞬间闪现出这两个字。 他将手中的手机往上一照,顿时,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整个人跌坐在地板上。 风扇中心的转盘上居然是一张脸,一张残缺的脸——陆林的脸。 “你……”成阳刚要叫出来,又意识到床上熟睡的杜小明,将突如其来的恐怖遏制在了喉咙里。 就在这时候,那张不停转动的脸居然说话了:“不要好奇,关掉风扇。” 说话间,脸上的器官由于离心力的作用,另一只眼睛又被甩了出来,从打开的窗口飞了出去。 “成阳,记住,不要好奇,别开风扇。”风扇上的陆林重复道。 成阳被眼前看到的东西吓得全身无力:“陆林?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他的话还没说完,陆林的鼻子又被甩了出去。 “记住我的话,不然我们三人一个也活不了。” 疯狂电扇2 成阳这才恢复了气力:“陆林,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陆……”他再次停住了,“啪啪啪”,窗户几声撞击的同时,转盘上陆林的脸此刻己荡然无存——他的嘴,耳朵,那个脸上仅存的器官全都被甩了出去。 成阳瘫坐在地,看着还在“呼呼”转动着的风扇,感到异常冰冷的同时,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不对劲儿。 许久,他才缓过气,脑袋却异常昏沉。 他爬到床上躺下来,发现上铺的杜小明将半个身体都探了出来,吊在床架子上,诡异地看着他:“我们忘记了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对方说话的语气也分外奇怪。 “什么事?”成阳觉得此刻眼前的人,并不是杜小明。 “开学第一天,我们看到一具别人看不到的尸体标本。” 听到这话,成阳的脑袋“嗡”地响了一声:“你是说……”他的话还没说完,随着“咚”的一声闷响,杜小明的头砸到了地板上。 诡异尸标 次日清晨。 对于晚上的事情,杜小明表示只知道做了个噩梦,梦里陆林拉着他的手说:借你身体一用。 “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杜小明无辜地看着成阳,“昨晚,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杜小明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成阳叹了口气,没回答,他不想让胆小的杜小明知道昨晚那诡异的一幕,很显然,昨晚,陆林回来了,并告诉了一些信息。 “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开学参观了一次尸标室?”成阳想到昨晚被’附体后杜小明说的话,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啊?”杜小明一听到尸标室,脸一下又绿了,“想想就后怕,那些去参观的同学,都说没看到嵌在墙上的玻璃容器,更不要说看到里面那具奇怪的尸体了。你说,我们三个那天是不是中邪了?不然,怎么只有咱们看到……” 杜小明接下来还说了什么,成阳没有听到,他回想起了那时的情景: “我估计今天参观后,我一周都吃不下东西。” “哪儿有那么可怕,拿出来给我们这些外系的学生看的,肯定都不是那些重口味级别的。说不定,还能看到美女尸体哟。” 当时听着前边两个男生的议论,506宿舍的三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发现彼此的脸都是绿的。 也难怪,学校为了向新生展示教学资源,全部新生都要将学校每个院系的设施参观一遍。现在,一听说去医学系的尸标室,三个没见过啥场面的人顿时就傻了眼。 好在,整个尸标展览室挤满了参观的学生,三人进去后,一开始的胆怯也慢慢被好奇所取代。 “你们说,这是脾脏还是肝脏?”走了几间屋子,也没见什么特别“货”。杜小明指着透明罐子里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体中的器官问道。 “我靠,这明明是肺好不好?”成阳白了一眼杜小明。 “这是肺?怎么可能?陆林你看看,这怎么可能是肺……”杜小明的话突然停了下来,“陆林,你……你再看……天啊,这是什么东西?” 听到杜小明惊乍的叫声,成阳这才抬起头,顺着成阳和杜小明的目光,他看到了一个嵌在墙体中的长方形玻璃容器。而在容器中,躺着一具奇怪的尸体标本。说这标本奇怪,是因为它不知道经过了什么处理,只剩下一个人形的轮廓。看不到五官,也分辨不出性别。更诡异的是,尸体的脑袋被一根细细的铁丝缠着,身体则被包裹在一个透明塑料袋里,下肢被覆盖上了一层不知名的东西,上面有清晰的纹络,应该是木头的纹路。 “这是什么标本?”杜小明忍不住问了一句。 “太奇怪了。”一直没说话的陆林终于冒了一句出来,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标本,似乎看到了其他什么东西。 “走了走了,你们这组都去参观下一间了,你们仨还对着墙在看什么看?”这时候,组织老师冲他们叫道。 陆林仿佛没听见老师的话,依旧盯着标本,嘴里嘀咕着:“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你,你怎么了?”成阳和杜小明发现陆林的脸色突然变得的惨白。 “真的是那东西!”还未等两人反应过来,陆林刚说出这话就晕了过去。 消失的脸 成阳翻身坐了起来,这么说来,事情一定和那具尸体标本有关系了。 这时候,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是王靖。 一接通,对方就嚷嚷道:“你们俩快到局里来一趟。” “这,这又出啥事儿了啊?”杜小明一听是王警官,立马露出了焦虑之色。 两人风风火火地赶到公安局,王靖已经等在了门口。他俩刚下车,就被领到了一间极其隐蔽的办公室里。 “把你们俩的生日写下来,农历的。”刚坐下,王靖就给两人递上一张纸。 成阳和杜小明面面相觑,将生日写了下来。 王靖将两人的生日一对照,又将桌上的文件夹打开,里面是陆林的个人档案。在看过之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王警官,有什么问题吗?”杜小明试探地问道。 “你们俩这几天遇到什么怪事没有?”王靖抬起头来,反问道。 杜小明和成阳对视了一眼:“好像……没有。” “真没有?”王靖追问道。 “哦,有!”杜小明突然想到了什么,“自从陆林出事后,我的腿就开始痛了。现在连下床都有点儿困难,这算不算?” 王靖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对两人说道:“我先声明,我不是在质疑科学。但我们干刑侦的,总会遇到点儿得用灵异手段才能解决的事情。” “灵异手段?”成阳和杜小明同时叫了出来。 王靖点了点头,在面前的电脑上敲击了几下,两人身后的那面墙突然被移开了。接着,一张专门存放尸体的床滑了出来。 王靖站了起来,示意两人上前,然后豁然拉开床上的白布。在看到白布下的东西的那瞬间,成阳听见自己的心脏“咯吱”响了一声,仿佛碎裂了一般。同时,一声闷响,杜小明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嘴张得大大的,却叫不出声来。 白布之下,是具尸体——陆林的尸体! 尸体并不像上次看到的那样如木乃伊一般的干枯,变得“正常”了。只是,尸体的面部,平平整整,空空荡荡地——什么都没有了。 “尸体在昨天晚上突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只在一夜之间,失去的水分恢复了,面部的所有器官却全都不翼而飞。”王靖看着两人,慢悠悠地说道,“这是一间最机密的停尸房,而24小时的全方位监控摄像头,没有拍到任何东西。” “怎……怎么会这样?”成阳的脑袋里立马浮现出昨晚的那一幕:转盘上呈现出的陆林的脸,面部器官,被风扇的离心力一个一个甩了出去。 王靖看着陆林的尸体,嘴角抽了一下,说:“不知你们俩听过一个叫‘替生’的民间道术没有?” “替生?”情绪刚刚恢复平静的两人又同时叫了出来,“什么是替生术?” “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完成它的首要条件是用三个生辰连续相差七天的人做供命体,窃取他们的阳寿,取代他们的生命……” 只为我活着 是夜。 燥热,实在是燥热。 两个人翻来覆去,睡不着。 终于,杜小明忍不住了,跳下了床。 “别开!别开风扇!”成阳立马制止了他的动作。 “怎么了?”从公安局回来后就一直没说话的杜小明终于冒了一句。 “我冷……”成阳说了谎,他想起了陆林昨晚的话:不要好奇,别开风扇。但是他不想让杜小明害怕,只好说自己冷。 杜小明悻悻地爬上了床,刚躺下,又探下了半个身子:“小阳,我觉得,我们应该再去看看学校尸标室那具诡异的标本。” 听到对方这么说,成阳全身抖了一下:“你,你相信了王靖的话?” “不是相信他的话,而是替生术真的已经被实施在我们身上了。”杜小明的语气里透着他少有的严肃,“明天,就是陆林死后的第七天,也许,今晚是我们最后相聚的日子。” “替生术?那不过是……” “那是真的。”杜小明语气里带着哭腔,说着,将他的笔记本电脑递给了成阳。 成阳接过一看,是一张保存下来的百度知道网页。杜小明用自己的帐号发的求助:谁能具体介绍一下关于“替生术”的知识。 第一个回复是帖子发出去半小时后一个叫“只为我活着”的网友跟上来的:我加你的qq,详谈。 杜小明立马在下面跟帖,留下了自己的号码。 成阳关掉网页,便看到了桌面上的qq对话框——杜小明和“只为我活着”的对话框。 第一句是对方发过来的:你遇到这东西了?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突兀的两个问句。 疯狂电扇3 孤独小明(杜小明的网名):什么意思? 只为我活着:7天,替生术一旦被实施。每隔七天,就必有一个供命者死去。 成阳突然想起那天他折回宿舍楼,偷听到王靖和安云的对话里那句:七天后,他们之间,必有一死。 这么说来,王靖和安云老师都应该很清楚替生术的步骤。但为什么,刚刚在公安局里,王靖的回答是:我也不清楚呢? 孤独小明:明天,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 孤独小明:我的生日就比上一个死者晚七天。 孤独小明:我就是下一个供命者。 孤独小明:我还有救吗? 显然,此刻的杜小明开始紧张起来了。 只为我活着:有。 孤独小明:要怎么做? 只为我活着:找到替生者,将你们被偷走的阳寿…… 他刚刚看到这里,电脑屏幕突然闪了一下,黑掉了。他心里一怔,“将你们被偷走的阳寿……”这句话后面到底是什么?之后我们该怎么办? 可任由成阳如何摆弄,杜小明的电脑屏幕再也没亮起来过。 他将电脑放好,听着上铺杜小明均匀的呼吸声,浓浓的困意突然席卷而来…… 杜小明之死 次日。 成阳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他一惊,跳了起来,不出所料,杜小明早已不见了踪影。打电话,无人接听。 杜小明昨晚的话又回荡在耳边:我觉得,我们应该再去看看学校尸标室那具诡异的标本。 他想也没想,冲出门奔向了尸标室。 “你有事儿?”刚推门进去,坐在教职管理处的老师问道,居然是安云。 “这里……”成阳朝里面探探头,“这里不是尸标室吗?” “哦,这里只是在给新生参观的时候做了暂时的陈列室。”安云笑着答道,“你就是陆林的室友,嗯,叫成阳对吧?” 成阳的眼睛还在屋内不停地扫视:“对……我……我就是成阳。”他回答的同时,头皮一麻,全身不由得一阵颤抖。 “你怎么了?” “我,我还好。”成阳乘自己双腿还未瘫软前,一口气跑到操场上。阳光打在身上,才令他有种重回人间的感觉。他看到了。虽然,那间教室空荡荡的,但他还是看到了上次墙上的人形标本。不,现在已经不再只是人形了,尸体长了脸,一张和陆林一模一样的脸。、 就在这时候,他的电话突然响了。 居然是杜小明。 “你……你在哪里?”成阳抑制住心中的恐惧,竭力令自己的声音不那么惊恐万状。 “没救了,成阳。”那头的杜小明的语气里充斥着满满的心灰意冷。 “你现在到底在哪里?发生了什么?”成阳急切地追问道。 “小阳,你听……” 成阳竖起耳朵,居然清楚地听到电话那头奇怪的“呼呼”声。 “你听到了吗?记住,不要好奇,别开风扇?”杜小明的话刚说完,成阳的手机“嘟”地发出一声低电警告后,自动关机了。 成阳愣在原地,许久才反应过来,杜小明和陆林说了同样的话:“别开风扇。” 还未等他回过神来,刺耳的警笛声就穿透了他的耳膜。 警车又一次呼啸着冲进学校,停在了他现在住的那栋教师公寓门口。 因为在上课期间,一路上没什么人。 他赶过去,恰巧遇到被单架抬出来的公寓管理员。 成阳看着魂不附体的管理员,突然觉得这一幕好熟悉。 很快,王靖也下来了。 “是不是,在宿舍里发现了杜小明的尸体?”不等对方开口,成阳先发了问。 “你跟我来。”对方也没有回答他,转身又上了楼。 虽然成阳早有准备,但推开寝室门的瞬间,他的腿,还是不由自主地瘫软了。 没错,屋子里是杜小明的尸体,只是这尸体…… “是谁,是谁将他砍成了这个样子?”成阳许久才说出话来,杜小明的尸体,只剩下双腿以下双肩以上的部分——整个腰部都不见了。 “不是人砍的。”王靖也面色铁青地摇了摇头,“你看,本应该是切口的地方,却是完好的皮肤,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血迹。他在昨晚死去之前,整个腰部就已经消失了,就像从未长过似的。和陆林的面部器官一样,不翼而飞!” “什么?”成阳叫了出来,“小明是死在昨天晚上的?” 王靖没有回答,只是将尸检报告递给了他。 看着报告,成阳感觉全身都冰冷了。要是杜小明真的在昨晚就死了,那他刚刚还接到的电话岂不是……突然,他听到了那声音,“呼呼……呼呼……”和刚刚杜小明的电话里的声音一摸一样。 成阳抬起头来,天花板上的风扇“呼呼”地转动着,像个兴奋的赢家。 没错,刚刚出现在电话那头的,就是这风扇的运转声。 可是,这普普通通的风扇里到底蕴藏了什么样的致命玄机呢? 它开始行动了 夜里,成阳翻来覆去,依旧无法入睡。 杜小明已经出事几天了,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屋子死寂得可怕。他想起了白天看到的那具尸标,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尸体怎么会长了一张和陆林一样的脸呢? 透过窗户,月光照耀下的医学大楼此刻真的和小说里描绘的一摸一样,如同一只静默在黑暗中的魔鬼。 成阳一个机灵坐了起来,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去夜访一下那具尸标。 乘着月光,他一路小跑到了医学楼。 大楼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响动,连巡夜的校保安都已经睡下了。那间教室在4楼,成阳很顺利就攀着排水管爬了上去。下午的时候,他混在医学系的学生中,在这里上了一堂课,下课的时候,他故意打开了窗户。 成阳从打开的窗户里跳了进去,摸索着,打开教室侧门,进入到上次参观的屋子。 冷,刺骨的冷。 仿佛这不是一间屋子,而是一座冰窖。 借着手机微弱的光,他摸索着顺墙望去,玻璃容器之中,他看清了那具人形尸标。 瞬间,成阳瘫软在了地板上。 此刻,尸体不仅长出了和陆林一摸一样的脸,还长出了和杜小明一摸一样的身体。 没错,那就是杜小明的身体,腹部上那块巨大的疤痕,在他第一次去公共澡堂时,把一澡堂的人都吓得跑光了。 怎么会这样? 成阳的脑袋“嗡嗡”作响,那刺骨的寒冷似乎将他的思维也冻结了。 突然,他听到一阵轻微的响动,来自于玻璃容器内液体的响动。 他颤抖着,将手机换了个方向。瞬间,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尸体的眼睛睁开了——那双原本属于陆林的眼睛,泛着饥渴的光芒,像窥视猎物一般地看着魂不、附体的成阳。 就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很快,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疯狂电扇4 “想必,你也记起来了吧,记起来了就不要干涉我。”这声音分外熟悉。 成阳反应过来,拖着瘫软的身体躲到了一边。 门开了,借着窗口透进来的微弱月光,成阳看清楚了——居然是安云老师。 对方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打着手电,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看到玻璃尸标的瞬间,他愣了两秒,然后大笑着对电话那头说了一句:“晚了,他开始自己行动了。” 谁自己行动了? 成阳的心都快蹦出来了,因为此刻玻璃容器里,空空如也——刚刚那具诡异的尸标哪里去了? 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声响,那具尸标怎么就消失了呢? “仪式已经开始了,你阻止不了的,阻止不了的……”安云冲着电话大笑着走了出去。 屋子里又恢复到了先前的死寂。 成阳的身体又感觉到了刺骨的寒冷。 “呼呼……呼呼……”他这才意识到,一进屋子,这“呼呼”的声音就一直存在了。因为一直响着,所以也一直被忽略着…… 是空调,就在成阳靠着的这面墙上,装着一个巨大的空调。因为距离近,他能看到里面“呼呼”转动着的扇叶。 空调恰好正对着玻璃容器,里面源源不断地冒出气体,是屋子为何如此寒冷的原因。 看到这里,成阳笑了,他终于将风扇和这诡异的尸体联系起来了。 看不到的安老师 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 尸标哪里去了? 安云和尸标有什么关系? 刚刚他电话那端,说要阻止仪式的人又是谁? 这时候,他终于恢复了体力,叹了口气,顺着来时的路,爬下了楼。 不对! 排水管上有液体,散发着一股恶臭,而在这恶臭中,夹杂着成阳熟悉的那种刺鼻味儿。 成阳明白,也许,刚刚被自己窥视的标本也像自己这个样子,沿着水管爬了下去。 想知道它去了哪里,顺着这痕迹就能找到。 经过操场,绕过草坪,穿过教学楼,跑过人工湖上的小道,成阳愣住了。 此刻的月光,已经微微黯淡了下来,但他还是看到了,那正在顺着阳台,爬进他宿舍的不正是那尸标吗? 因为它的下肢不是肉体,所以,看起来,像只蛆虫,蠕动着进入了屋子。 成阳不敢想象,原来,最近几晚半夜的时候,睡得迷迷糊糊的他隐隐约约闻到的刺鼻气味居然是这么来的。 成阳更不敢想象,要是自己此刻还迷迷糊糊地睡在宿舍里,那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他在原地站了两秒后,立马小心翼翼地朝公寓楼跑去。 没错,他要去看看,那尸标到底要在他的屋子里做什么。 可还没上楼,他的手机急促地震动了起来,是王靖。 “呆在原地,等到天明。”一接通后,对方说了一句。 他一愣,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喜?” “远离安云。我现在就来接你……”对方话还没说完,成阳的背后突然响起了安云的声音:“哈哈,晚了,王靖。” 成阳的手哆嗦了一下,手机被吓得掉在了地上。在他身后,安云拿着一把在月光下泛着青光的刀。 “安,安老师……你,你要干吗?”成阳边紧张地叫着,边往后退。 “别怕,安老师只要你的一双腿,就缺你的一双腿了,有了这双腿,安老师就能活过来了。”说着,安云扑了过来。 成阳一慌,下意识地用手要把安云推开,却不想他直接穿过了对方的身体。 “哈哈……”安云狂笑了起来,“小子,你难道还没发现,这个学校里除了你们三个和王靖,其他人根本看不到我?” “其他人,看……看不到?”成阳想起来了,没错,对于这个安老师,他们几次接触都没有其他人在场。 似乎学校里的其他同学,真的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安老师。 刚想到这里,成阳一转身,躲过安云挥下来的刀的同时抓起了地上的手机,爬起来就跑。 “喂,喂……”电话那头,王靖还没有挂断。身后的安云追了上来,嘴里狂笑着叫道:“你跑不掉的。” 成阳边跑边对着手机喊道:“你怎么不告诉我,这个安老师……” 他的话还没说完,身体一阵失重,“咚”的一声后,他整个人都摔进了人工湖里。 成阳不会游泳,挣扎了几下后意识就开始模糊了。在他彻底昏迷之前,有一双手拉住了他。 阴阳客栈鬼友群325879438 旧事 成阳再次睁开眼睛是在医院里。虽然脑袋清醒了,但全身都没有任何力气。 一旁的王靖见他醒了,立马叫他躺下:“你的身体还很虚弱。” “是你救了我?” 王靖叹了口气:“我要能早点儿发现安云的不对劲儿就好了。” “你告诉我,在安云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 王靖摇了摇头,顺手递给成阳一份本地报纸。 看日期,报纸居然是20年前的。 头版就是大大的标题:史上最离奇死亡。 副标题赫然然写着:本市著名大学,一学生一夜之间忽然变成“木乃伊”。 成阳快速地浏览着,越看心里越觉得不对劲儿。版面的最下端,是一张拍摄自现场的图片,成阳的眼睛抽搐了一下,报纸险些掉在地上:“安,安老师居然就是那具只有形状的尸标?” 王靖点了点头:“当年,我、安云,还有陆林的爸爸陆李住在同一个宿舍里。虽然是不同专业,但我们三人的关系一直很铁,一起吃饭,一起出操,一起打水……后来,老掉牙的情节出现了。安云和陆李因为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导致关系破裂,开始只是相互不理踩,后来愈演愈烈,到了彼此攻击的地步。那次恰逢一个’小假期,我就回家了。两人因为矛盾堆积己久,任何事情都会点燃导火线。他们两个越吵越凶,学医的陆李情急时拿出从实验室里偷出的麻醉药剂,一针下去后,安云全身动弹不得。那时候,正是寒冷的冬天,怒火燃身的陆李泼了安云一身冷水后又打开了宿舍里的风扇,然后关上门,在外面的游戏室呆了一晚上。等他第二天回来时,安云就成了这样一具木乃伊。”说着,王靖指了指报纸上那张图片,“事情很快被学校封锁了,陆李因为家里动用了关系网,被潜送回了老家。我回来后,只听说安云出事了,但不知道是这种诡异的状况。因为尸体也是被保密送走的,这事情也随着时间慢慢淡化了。后来,我调回本市做警官,办公时在学校遇到安云,他告诉我,他当时只是陷入深度的濒死状态,尸体被送回老家后,被当地的民间医生救活了。因为当时对事情不了解,我还以为他真的没有死,就没有在意。后来你们宿舍出了这种事情,因为陆林的状况和原来的事过于相似,我找到了原来的档案,才知道,安云原来是孤儿,尸体并没被别人运走,而是自己消失在停尸间的……” “那,这些事情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成阳问道。 “他要借用你们的身体活过来。” “什么?借我们的身体?” “他是躺在地板上,活活被风扇吹干死掉的,灵魂被困在风扇里,他在每间打开风扇的宿舍里寻找,只要找到符合替生术条件的人他就会抓住机会,窃取对方的身体和阳寿,活过来。” “怪不得,怪不得他说只要我的一双腿他就活过来了。”成阳叹了口气,“那,陆林和杜小明,怪不得他们提醒我不要开风扇,原来都是灵魂被困在风扇里。” “他们的身体能透过打开的风扇穿梭在每一个宿舍。所以,陆林和杜小明的尸体才会离奇地消失和出现。” 成阳深吸了一口气:“还好王警官你及时赶到,要不然我肯定……对了,那陆林和杜小明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听到这话,王靖的脸色突然一变,声音也低了下去:“小阳,你不用感谢我,因为那晚我根本没有赶到,不仅陆林和杜小明活不了,你和我也一样活不了……” 结局 “什么?”成阳一声惊呼,“你说什么?” “那晚,把你从人工湖里捞起来的人不是我,而是安云。”说着,王靖抬起了头,在他们头上的天花板上,吊着一个正在“呼呼”转动着的风扇。 “不,不可能。”成阳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下身没有任何力气。他一把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下肢处,空空如也,他的腿不见了,切口处已经被皮肤封合——似乎从未有过。 “不仅仅是你,安云恨我当初没留在宿舍,陆李才有机会杀了他。”成阳抬起头,眼前的王靖随着风扇的转动,身体慢慢模糊了下去……“你应该庆幸,安云要的陆林的头,杜小明的腰,却只要了你的腿,让你还能活着知道事情真相……而我……” 话还没说完,王靖被头顶风扇里涌出的风吹得只剩下一堆冰冷的骨架,一眨眼,连那森森白骨也彻底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成阳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一幕。 屋子里只有风扇“呼呼”转动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外传未了脚步声。 “成阳,你醒了啊?”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随着来者的进入响了起来。 成阳一惊,抬起了头,他的瞳孔猛然间抽搐了一下。他看清了,看清楚了这个人,这个有着陆林的面庞,杜小明的身体,和原本属于他自己的双脚的人。 “你……”成阳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句话。 “我?你不认识我了?我是安云老师啊。我知道你很想拥有一双腿,来,我给你介绍一个方法。”说着,对方邪笑着走了上来,递给他一张纸,上面写着:看到头顶的风扇了吗?快借用它,告诉现在正在边看小说边吹风扇的人们——吹吹就清凉……把自己吹得如木乃伊一般的时候,就真的清凉了。 切记,吹吹就清凉哦…… 洞穴1 虽说是初秋时节,但炎热的夏日好像并不甘心就此结束,空气中仍然到处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热气。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夏天好像特别热,灵江市电视台报道,这是本市百年一遇的高温天气。 灵江市是东部沿海新兴的一个商贸城市,近几年来,在商贸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有名的化工原料生产基地。每当提起这部创业史,灵江人都会产生一种自豪感。然而对林杰来说,对于灵江市,他有许多个不明白,特别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开发区那些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工厂,为什么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田地里冒出来,有时候他从开发区的路边经过,常常会看到又有一家新工厂挂了牌,而在此之前,他就从未注意到工厂所在的这块田地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那些一排排整齐的厂房又是在什么时候盖起来的。总之,现代都市的迅速崛起让他感到有些虚幻,甚至有些害怕。 也许天气的炎热与这些工厂有关也说不定!工厂里一天要烧这么多的煤,这些煤都变成热量跑到城市上空了。每每看到那些工厂的烟囱,林杰总是作这样的推测。林杰是一个农民,跟城市边缘的许多农民一样,他们早已没有了自己的田地,有本事的便跑出去闯天下,没本事的都进了开发区的工厂里当工人,林杰认为自己应该属于没本事的那一类。 无论如何,这个夏天也太长了点吧!现在,林杰正坐在开发区与中心市区交界处的一个叫“马路天使”的小饭馆里,焦燥地望着窗外。 “这小子怎么还没来呢?会不会在路上出事了?”林杰想到这儿,硬生生打了个冷颤。在从工厂到饭馆的路上,他看到有许多人往灵江岸边跑,说江里捞上来一个死人,好像是个小孩子。林杰没有跟着去看,他曾经看过一个从水里面捞上来的死尸,青紫色的尸体涨得像只皮球,用绳子一拉,腐败的皮肤一片片地往下掉,之后三天他没吃下任何东西。 “也该来了吧!” 饭店里的光线一点点暗了下来,林杰不安地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后来又走到公交车停靠牌边,向市区方向张望,时不时低头看手表。 夕阳已收了光线,公路上来往的汽车都打开了车灯。一种强大的焦虑和恐慌渐渐笼罩了他。 “这小子会不会找不到这儿?”林杰眼前突然没来由地浮现出一具在江面上漂浮的小孩子尸体的景象,心中更是忐忑不安。 公交车在路牌边已停靠了不止十次,每次林杰都瞪大眼睛盯着下来的每一个人,但其中并没有阿俊。 林杰取出手机,按下一连串的号码,但在按拨出键时,拇指却迟迟没有按下去,最后他还是把手机放回了腰间。 要不,去江边看一看。虽然他知道,那个小孩的尸体绝不可能是阿俊,但心里总是产生这样那样的可怕想法,林杰开始有些冒冷汗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时又来了一辆市区过来的公交车,车门开了,下来几个人,林杰满怀希望地盯着车门,但阿俊仍没有出现。 林杰的脸凝重起来,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希望不断变成失望的刺激,转身就要向那个出事的江边跑。 “爸爸。”背后响起男孩的声音。 林杰回身一看,路牌的阴影里站着一个瘦小的男孩,穿一身初中校服,睁着一双虾米眼看着自己,这不就是阿俊吗? “你这混小子,跑到哪里去了?叫我好等。”林杰喝道,心中又喜又怒。刚才,由于心里焦急,竟没有耐心等到车门关掉,如果阿俊这趟车还不来,他真不知道怎么办。 “妈不让我出来,我偷偷跑出来的。”阿俊低声说。 一说到前妻,林杰就生起无限感概,心便软了下来。 “你妈还是老脾气!你这样偷偷跑过来,回去又要挨骂了。”他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阿俊的肩膀,以前他总是拍拍他的小脑袋,可现在阿俊的身高几乎到了他的肩膀了。虽然在同龄人中间,阿俊的身材毫不起眼,甚至有些发育不良,但不管怎么样,林杰的心里还是为儿子的长大感到自豪。 阿俊不说话了,默默地跟着父亲走进了小饭馆。 父子俩点了几样小菜,林杰还要了两瓶啤酒,这三年来,酒似乎成了他每餐的必备,当黄澄澄的液体从绿色的瓶中倾倒入大瓷碗里,泛起雪白的泡沫,他的眼前便幻化出无数美好生活的片断,但这泡沫倏忽间就会消失了,林杰只有趁它还在弹跳的时候把它吸入嘴里,然后倒酒,重新泛起泡沫。 三年前,他和雪芳离婚时,还不怎么会喝酒,现在,他是厂里出了名的“海量”。 “爸,你和妈为什么要离婚?”阿俊突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林杰呆了呆,把拿到嘴边的酒碗放回桌上,他没料到儿子会问他这个问题。但这也难怪,三年了,当初的小毛娃也懂些人事了,这个问题可能困惑了他很长一段时间。 他不知怎样回答孩子的问题才好,其实他自己也没搞明白,当初为什么一定要和雪芳离婚。他和雪芳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在那个年代,自由恋爱还相当少,他们勇敢地跨出第一步,但在二人共同的人生旅途上,却出了点问题。在谈恋爱的时候,林杰就发现雪芳的性格有些要强,但怎么也想不到,婚后她的这种性格会无限放大,到了让他无法忍受的地步。从内心上说,雪芳是个称职的家庭主妇,虽然这个家穷了点,但家里的一切都整理得井井有条,用“一尘不染”这个成语来形容,应该也不算过份,即使家里的储蓄,也都是由雪芳硬理出来的,这一点林杰至今都那么认为。然而一想到她的那种性格,虽然已经分离三年多了,仍使林杰感到如芒在背。 在法庭宣布调解失败的时候,他有点淡淡的失落,他发现,自己还爱着雪芳,但当离婚协议书摆到他的面前时,他却毫不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签完名字的时候,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 “林杰,我恨你!”雪芳咬着牙说,瞪了林杰一眼,转身跑出了法院,那是一种仇恨的目光,直到今天,林杰也常常会在充满这种目光的噩梦里惊醒。 儿子判给了雪芳,对于林杰来说,这是他永远的遗憾,他觉得自己亏欠了儿子很多。现在,他的儿子阿俊正坐在他的对面等着他回答这个难解的问题。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林杰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不通人情的理由来搪塞。 阿俊没再说什么,好像真为问了不该问的话而愧疚,低头大口大口地吃饭,与其说吃,不如说吞更合适。林杰突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好像变了很多,三年前,他并不是这样,阿俊的这种样子总会让人想起“低三下四”这四个字。 “阿俊,等你长大了,你自然会明白的。”林杰叹道。 阿俊满口都是米饭,也不抬头,只是唔了一声。 “你妈现在待你怎么样?”林杰问。 阿俊停止了咀嚼,虾米眼里闪出一点异样的光芒,它让林杰想到雪芳在离婚时的目光,不由地倒抽了一口气。但阿俊随即点了点头,含糊地说道:“挺好。” 林杰不知道这个挺好到底是什么标准,但阿俊现在的这样子,不能不让他感到担心,甚至有一种隐陷的不祥之兆,从一来他就看到,阿俊似乎很忧郁,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如果有什么困难,尽管跟爸爸说。” 阿俊咽下最后一口饭,摇了摇头,但他的眼光却落在了林杰的口袋上。 林杰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三百块钱,数了两百递给阿俊说:“爸爸也没什么钱,这点你先拿着,不够用了再打电话给我。” 阿俊一言不发地从他的手里接过钱,在那一刹那,林杰回想起阿俊小的时候,自己给阿俊买来仿真手枪之类的玩具,阿俊总会欢笑着在他脸上亲了又亲,那时候真好!林杰的眼眶有些湿润。 而现在的阿俊,在他眼里甚至有些陌生了。 “爸,我走了。”阿俊站起来说。 “啊,就走了?”林杰仿佛还沉浸在回忆中。 “迟了妈会骂我的。” 林杰知道雪芳的脾气,如果让她知道阿俊到他这儿来了,阿俊的今晚肯定不好过。 “好吧,你走吧!路上小心点。” 林杰把阿俊送到路牌边,一辆公交刚好停了下来。 在临上车的时候,阿俊突然对林杰说:“爸,我能不能和你一起过?” 这当然是林杰求之不得的,但在法律上,阿俊已经判给雪芳了,自己也无能为力,而且雪芳如果知道他想要回孩子,以她的性格,说不定会来拼命。林杰摇了摇头,叹道:“阿俊,好好听妈的话,今后出息了,爸爸也高兴。” 阿俊黯然说了句:“再见!”上了车。 望着远去的车影,林杰感到十分不安,这种不安比半个小时前等待阿俊的时候更来得强烈。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阿俊会给他这样的感觉?林杰突然感到全身发冷,打了个喷嚏,他感冒了。 2 阿俊的家在灵江市的西郊,刚好与东郊的开发区成相对的直线,公交车像一根流动的针般贯穿了整个城市。经过灵江大桥的时候,下起了小雨,车上人很少,阿俊把头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窗玻璃上,玻璃上反射出脸部扭曲的倒影。在倒影里,他的虾米眼变得出奇的大,仿佛是一个空洞。阿俊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似乎想要挖出倒影里的眼睛。 比划了一阵,他冷冷地笑了,突然在窗玻璃上划下一个大大的叉,他很讨厌这张脸,说不上理由,就是很讨厌这张脸。玻璃被阿俊这么一划,脸的倒影更加扭曲了,阿俊看到那张脸冲着他笑,那种笑是湿湿的,就像从潮湿腐烂的泥土里生长出来的某种菌类。 他十分恐惧,赶紧用整张手掌在玻璃上在窗玻璃上抹了抹,倒影回复了正常,他的心里稍稍安定了些,低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掌上满是水,车窗似乎并未漏雨,这水是从玻璃外渗进来的吗?阿俊很困惑。 他把手掌上的水擦在衣服上,无意中碰到装有两百元钱的口袋。他把钱从口袋里取出来,展开来专注地看,他的梦想就要实现了,他感到很满足,可不一会儿,人民币上伟人的嘴角渐渐显出嘲笑的影子。此时,一股强烈的孤独感不可抑制地涌上鼻端,他把人民币蒙在眼睛上,抽泣起来。 半个小时后,阿俊下了车,朝自己家走去,他的家原本是郊区农民最常见的那种两层立地住房,前年由于城市扩建,他们属于拆建户,城改办就按原平方补还给他家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他住在一楼。 阿俊不敢立刻回家,他在商品房的四周转了转,发现自家的窗口黑漆漆的,没亮着灯。 “妈不是睡了吧?!不会,她不会这么早睡的!”阿俊的心扑扑直跳,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侧耳贴在门上仔细听里面的动静,没有一丝响声。 “也许出去了!谢天谢地!”他胆子大了些,小心摸出钥匙,打开门。 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但他不敢开灯,而是摸索着朝自己的房间走去。在即将进房门的那一刹那,他敏锐地觉察到,身后,有一道可怕的目光注视着他,他感到大祸将要临头了。 他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回头,在他的右旁,有一个客厅灯的开关。他鼓起勇气,抖擞着伸手按下开关,客厅里猛然亮如白昼,刺得阿俊的眼有点痛。 回头,阿俊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的母亲——雪芳,站在沙发边上,面无表情,正用冰冷的眼神盯着他。 每当看到这种眼神,阿俊本能地就想逃走。他觉得她的眼神会像两枚尖利的铁钉一样,啪得一声钉入他的脑髓。但他还是没敢逃走,硬着头皮叫了声:“妈……”,嗓音有些发抖。 “过来,跪下。”雪芳冷冷地说。 阿俊很听话地走过去,跪在母亲面前。一想到母亲刚才在黑暗里像幽灵般盯着自己,阿俊感到不寒而栗。 “你老实给我说,晚上死到哪儿去了?”雪芳的语气非常严厉。 阿俊嚅嗫了一阵,低声说:“我……我在同学那儿吃饭。” “哪个同学?”雪芳逼问道。 “陈……陈军……”阿俊不擅于编慌话,在母亲的强大压力下,更是结结巴巴。 “放屁!!” 啪啦一声,阿俊的左脸火辣辣地痛,眼前闪过一群金星。他抬头看到母亲举着的手因为愤怒而发抖。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雪芳喊道。 “我……我没骗你!”阿俊的眼泪流了下来,他搞不懂,自己哪儿说错了话。 “你还死不承认!刚才陈军打电话来找过你,你晚上根本没和他在一起。天杀的哪!想不到我辛辛苦苦养的儿子竟然也来骗我!”雪芳捶胸顿足地骂道。 这时阿俊可怕地发现,雪芳的手里多了一件东西,那是一根鸡毛掸子。 “妈,不要,不要打我啊!”阿俊坐在地上,恐惧地向后退去。 “你这个贼胚!我打死你!我打死你这个不听话的贼胚!”雪芳的鸡毛掸子没头没脸地打了下来。 阿俊一边用手护住自己的头部,一边在房间里奔逃躲避,身上不断传来被掸子打中的刺痛声。 追打中,两张红红的纸片从阿俊的口袋里飞了出来,那是两张百元人民币。 雪芳从地上捡起钱,脸上的神情更为可怖,她的整个身体因为极度的愤怒而发抖。 “好啊!你又在偷别人的钱!”这对雪芳来说,更是不可原谅的,她的脸色由青到紫,甚至有些发黑。 阿俊见大事不妙,救命似地喊:“妈!妈!这钱不是我偷的!” “你还嘴硬!你这个贼性不改的坏小子,你叫我以后出去怎么见人啊!”雪芳抡起鸡毛掸子,更加发恨地抽打下来。 房间里响起阿俊的哀号。 “妈,不要打了,求求你不要打了!我跟你说实话,这钱是爸爸给的。”阿俊终于承受不了疼痛,说了实话。 雪芳怔了怔,房间里到处飞着从掸子中掉落的鸡毛。 “什么?你去他那边了?你还去他那边!”雪芳恨恨地说。 阿俊摸着手臂上那一道道凸起的伤痕,蜷缩在角落里,不敢说话。 “这钱是你向他要的?” 阿俊点了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低声说:“是他给我的,学校里要办摄影社,我想参加,可是没钱买相机。” 雪芳呵呵冷笑了出来,说:“想不到你这么没骨气,他当初狠心扔下咱娘俩,你今天却向他要钱,你真是个软骨虫,我,我这么多年算是白养活你了!” 雪芳把那两百元钱一把一把撕成碎片,撕得很碎很碎,好像要把这么多年心中的怨气也一齐撕掉,阿俊看着那些碎片在眼前飘落。 “那个混蛋的钱,你一分也不准要!”雪芳用几乎残酷的语气命令道。 阿俊睁着他的虾米眼,盯着地上的碎片发呆。 “可,可我的摄影社怎么办?”阿俊嚅嗫着,也不知是对雪芳说,还是在自言自语。 “你休要想什么摄影社,也不看看你在班上的学习成绩是倒数第几名,还想要这要那,你配吗?!”雪芳骂道。 阿俊蹲在原地呆若木鸡。 雪芳扔下鸡毛掸子,跑入自己的房间中,把门狠狠地关上,一到自己的空间,她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悲怆,扑到床上呜呜哭起来,但她不想给儿子听到,只能用被角塞进自己的嘴里。 “阿俊啊!你为什么不学好呢?”雪芳在心里无数遍地问,三年来,她呕心呖血,省吃俭用,甚至不惜去做一小时才几块钱的苦工,拼命赚钱供养儿子读书,对他严加管教,就是为了儿子有出息,给那个抛弃她的男人看看。可阿俊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品格也出现了问题,在学校里发现有小偷小摸的行为,这让雪芳感到深深的失望,她仿佛沉在一个黑暗的深渊里,不知道何处才是出路。 “为什么?为什么上天对我如此不公?”雪芳狠狠地咬着被角,哭泣着。 洞穴2 在客厅里,阿俊仍盯着地上的碎钱。 “我配吗?”他在喉咙里下意识地跟自己说。 他想把碎片拼回一张完整的钱,可撕得实在太烂了,无论怎样也拼不回半张。 “我配吗?”阿俊喃喃自语,他已经忘记了疼痛,像梦游般地站起来,又像梦游般地走入自己的房间。 3 夜已深了,阿俊躺在床上,在黑暗中仰望天花板。脸上的泪水干了,眼泪经过的痕迹处正在结晶,把泪痕边缘的皮肤拉紧,有点发痒。 阿俊用食指顺着泪痕划擦了一下,然后伸入嘴里吮吸,很咸。阿俊第一次发现,原来泪水里含有那么多盐分,他突然想,幼儿时期他是不是也这样吮吸着妈妈的乃头,乃氺是不是也像泪水这般咸。 房间里很静,隔壁悄无声息,妈妈已睡熟了吧?阿俊想,有时候他还会想,要是妈妈就这样熟睡着,永远也不要醒来,那多好。 这时,他清清楚楚地听到隔壁母亲翻了个身,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不知为何,这一阶段以来,只要伤心哭泣之后,他的耳朵就变得特别灵敏,不管是声响还是寂静,都好像放大了,任何微小的声响都会刺激他的鼓膜,让他听到了许多原本听不到的声音,在没有声响的时候,四周又特别的静,比死亡还要寂静,仿佛自己是个聋子,阿俊感到很害怕。 “这个狠心的妈妈,她不会为我而睡不着觉的。”阿俊告诉自己。 他模模糊糊记起父母还没离婚时,妈妈是家里绝对的主人。有一次爸爸给他买了一套高级积木,妈妈把爸爸骂得狗血喷头,说他凭什么买那么好的东西,浪费家里的钱。不管做什么事,她总会责怪爸爸,有时候阿俊怎么也想不通,爸爸那时做错了什么事,总之,爸爸在家里永远是最后一位的,他的口袋里永远没有钱,永远干着最重最累的活,还要挨妈妈的骂,阿俊觉得他很窝囊。现在爸爸走了,最后一位的位置当然留给了他,阿俊感到自己就像母亲的一件私人物品,她愿意放在哪里就放在哪里,愿意摆成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在爸爸离开后,她更是为他规定了很多个禁忌,比如下午必须几点钟之前回家,不准在任何地方逗留,不准看电视,不准看闲书,不准和同学过多来往,完成学校的作业后,还必须完成她每天另加的题目,家里不准出现不该出现的垃圾,每天必须洗一次澡,不准浪费一粒饭和一分钱,考试没有达到她的标准,不准出去玩,等等等等,否则,就会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说到这个成绩标准,阿俊认为自己可能一辈子也达不到。这些禁忌就像一条条沾了水的麻绳,紧紧地绑缚在他身上,越抽越紧,深深地嵌入他的肉里,但他又不能喊叫,因为连嘴巴都已经被封住了。 很多次,阿俊梦见自己被母亲当作破烂扔在垃圾堆里,四周全是黑压压的老鼠,没有人来救他,惊醒过来的时候,鼻边往往还有腐败的味道。 阿俊身上的伤痕隐隐生疼,让他难以入睡,现在,他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要和妈妈离婚了。 窗外,不知何处有一只老猫凄厉地叫了起来,像小孩的哭声,在寂静的夜里空洞地回荡,听到这鬼一般的叫声,阿俊的心脏扑扑乱跳,手脚都生出冷汗。他怕这叫声,这叫声让他感到很不祥,他把头缩进被子里,不让身上的任何地方露出来,他捂住耳朵,蜷着身子,像筛糠一样发抖。 第二天,阿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上学了。从家里到学校需要走四十分钟左右的路程,阿俊很想要一辆自行车,这样便能省下很多的时间和力气。但这个愿望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他连提都不敢跟妈妈提。 一只黑猫蹲在墙头懒洋洋地看着他,好像能看透他的心思。昨晚那个讨厌的叫声肯定是这只猫发出来的吧?阿俊看见猫就烦厌,他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子,狠狠地朝猫扔去。 哐啷一声,石头越过黑猫的头顶,砸碎了二楼人家的玻璃,房间里传出暴跳如雷的骂娘声,阿俊知道自己闯祸了,撒腿就跑。 转过几个街角,阿俊确定没人追过来,才站住稍稍喘口气。 正在惊魂未定之时,脑后突然被人用什么东西重重拍了一下,打得他差点掉了魂,定睛一看,自已头上的黄色校帽正在前方的半空中飞舞。 “蟋蟀!你肯定又在偷别人的东西了!看你的狼狈样!”大块头马蜂骑在自行车上,哈哈笑着,左手挥动着从阿俊头上抢去的校帽,边上还有两个流里流气的男生。 “蟋蟀”是阿俊在学校里的绰号,因为他长得小,总受人欺负,大块头马蜂就是经常欺负阿俊的死敌之一,“蟋蟀”这个绰号就是他给起的,但阿俊又不敢得罪他,因为大块头马蜂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小混混,手下还有一批“小兄弟”。 “不,我没偷别人东西,快把帽子还给我!”阿俊追向大块头马蜂,伸手去夺自己的校帽。 大块头马蜂把校帽举得高高的,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得意地喊:“有本事的你就来拿回去啊!有本事的你就来拿回去啊!”两个男生也跟着起哄。 但阿俊终于跑不过自行车,他停下脚步,躬身大口大口喘气。 那群坏男孩挥舞着帽子,带有侮辱性质地齐声喊道:“蟋蟀是垃圾!蟋蟀是垃圾!蟋蟀是垃圾!”然后把帽子扔上了护路树的枝头,吹着口哨扬长而去。 “混蛋!”阿俊在后面大声骂道。 好像骂声飘到了三个男孩的耳里,前面的自行车停了下来,阿俊意识到大事不妙,三个男孩下了车,慢悠悠地把车停好,然后朝阿俊走来。 三个人恶狠狠地盯着阿俊,把他围在了中间,阿俊很恐慌。“刚才你骂谁是混蛋?”大块头马蜂说。 “我……我又没在说你。”阿俊胆怯了,小声说。 “这里又没有其他人,你没在骂我,意思就是在骂他俩了?”大块头马蜂把阿俊的头发揪住,阿俊的头皮生疼,但他不敢还手。 “什么?这小子敢骂我们?”旁边的两个男生故作愤怒。 “大哥,揍他!”一个男生挥动着拳头。 阿俊的心理防线马上就垮了,他几乎用哭腔叫道:“求求你们,不要打我!不要打……”可鼻子上一痛,眼前便闪出无数金星,紧接着拳头像雨点般落在身上。 阿俊蹲在地上,尽量用手抱住头,以保护要害。 “这小子,天生是个贼胚,上次还敢偷大哥马子的钢笔,真是欠揍!” “对,打他!打他!” 几个男孩把阿俊压在地上,打得他嗷嗷叫唤。阿俊的眼前模糊了,那支钢笔,其实是他值日时在教室的地板上捡的,只是因为太喜欢那支钢笔了,就自己偷偷藏了起来。没想到第二天,那个女同学哭着向老师报告说钢笔被偷了,而那支钢笔是她爸爸从美国带回来的,值好多钱。阿俊没想到一支钢笔值那么多钱,他不敢说是自己捡了。后来老师决定每桌同学互查书包,结果阿俊藏在书包里的钢笔被发现了,从此,他就成了同学眼中的小贼,连老师都不听他的辩解,把妈妈叫到了学校,这才是最要命的,回家后,阿俊几乎被剥了一层皮。 阿俊恨每一个人,恨同学,恨老师,恨妈妈,他恨所有的人为什么都不听他的辩解,他不是什么贼胚,他不想看到那种异样的眼光。 阿俊的大脑里一片空白,他已忘记了疼痛,眼睛盯在地上,有一只蚂蚁拖着一条小白虫在他的眼皮下经过。 “大哥,有大人来了!”其中一个男孩说道。 三个男孩一哄而散,朝自行车跑去。 “蟋蟀,你有种的就叫你爸爸来找我们。”跑远了,大块头马蜂故意回身嘲弄般地喊,他知道阿俊的父母离了婚,他跟着妈妈过。 阿俊没有听到他的话,他只是盯着地上的蚂蚁看,小蚂蚁正吃力地拖着比它身体大好几倍的虫子,向它的家吃力地爬去。 阿俊伸出食指,用力朝蚂蚁摁了下去,他能明显得感觉到小生命在他的手指下挣扎,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狠命地摁着,直到把蚂蚁和虫子一起撵成了肉浆,他把食指转过来,蚂蚁和虫子的残骸还粘在指肚子上,褐色和白色的有机物混成小小的一堆。 看着刚才活生生的生命转瞬间成为他手指上的一堆烂泥,他感到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痛快。阿俊笑了,咯咯地笑出声来,他机械地从地上爬起来,整了整衣服,然后突然像猴子般敏捷地爬到树上取回了帽子,一个老年妇女在街旁吃惊地望着他,仿佛在看一样不可思议的东西。 4 阿俊迟到了,按例站到教室的最后面罚站。女班主任张老师在课堂上又严厉批评了这种迟到行为,大块头马蜂转过头,恶作剧似的跟阿俊伸了伸舌头,幸灾乐祸地笑着。 这时,阿俊恐怖地看到所有的同学都转过了头,不是那种自然的转动,他们的身体都没有动,头却像拧镙丝般180度转了过来,那些头就像长在了背后,一齐冲着他幸灾乐祸地笑。 阿俊发出一声尖叫,用手捂了眼睛,发疯似的从教室里逃了出去。 他不敢在路上停留,因为只要他一停下来,就会立刻看到有人用手指着他说:“贼胚!”。所有的人都像商量好似的,今天他们要把这个小贼抓住,关进派出所里,然后会怎么样?然后他会被枪毙。妈妈也不来收他的尸,他就被扔在了垃极堆里,被老鼠一口一口地吃掉。 “不,我不想死!你们别来抓我!”阿俊跌跌撞撞,东躲西藏,最后跑到学校一个很少有人去的角落里,蜷缩在那里嗦嗦发抖。 阿俊感到自己的身体很不舒服,全身冰冷,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究竟是怎么了?阿俊突然感到极端的恐惧,不是怕别人,而是怕自己,他预感到将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 他的手脚开始抽搐起来。 远远的,他听到张老师在呼唤他的声音。 阿俊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学校校务室的观察床上。校医握住他的手臂,准备为他挂针。“你干什么?”阿俊用力甩开校医的手,本能地向床头退去。 他想杀我!是的,这针肯定是加了毒药的。阿俊惊恐地盯着针头。 张老师在旁边与校医面面相觑。 “他的精神太紧张了。”校医说。 “事到如今,还是叫她妈妈来吧!”张老师从包里取出通讯录。 阿俊听到老师这句话,条件反射似地大喊:“不!不要叫我妈妈来,求求你们,不要把我妈妈叫到学校来!”阿俊一想起上次钢笔事件时,老师把他妈妈叫到学校的时候,也说了这句话,他怕这句要命的话。他跪在了床上,向老师拼命磕头,只要不把妈妈叫过来,他做什么都愿意。 “林俊,安静一点,你生病了知不知道?好了好了,我们不把你妈妈叫来就是了。”张老师扶住了他。 听到老师的话,阿俊的心里稍稍安定了些。 “张老师,你出来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校医拉了拉张老师的胳脖,两个人都出去了。 阿俊听到他们两个在门口外低声说着什么,他想,他们会不会在商量怎样杀我的事?他竖起耳朵倾听,不一会儿,他们的窃窃私语便清晰地飘进了他的耳朵里。 “你是说,林俊有精神分裂的可能?” “是的,他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我不是精神科专业医生,也不好下结论,但我建议最好带他去精神病医院看看。” “这样吧,我去把他家长叫来,你先稳住他。”张老师急匆匆地说。 阿俊听到张老师的话,心中很愤怒,她还是要把妈妈叫来,她这个骗子!! “你们都是骗子!!”阿俊怒不可竭,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把校医室的医药柜掀倒在地上,柜里的药品哗啦啦地倾打在地上,碎了一地。 校医和张老师冲了进来,他们没料到阿俊的病会发作得这么快,校医扑过来紧紧按住了他,冲着老师喊道:“快去叫医院救护车!” 阿俊在他的下面挣扎着,尖叫道:“你们都是骗子!我没病!你们只是想杀了我!” 阿俊终于被几个身强力壮的男老师制服了,他被他们一人一只手脚压在床上不能动弹,校医室外黑压压的站满了看热闹的学生和老师。 阿俊看到他们似乎都在笑,笑着说:“打死他!打死他!这个小贼胚。” 所有的嘴巴都像放大了,窗外都是密密麻麻的嘴巴,有嘲笑的,有咒骂的,有幸灾乐祸的,有冷言冷语的,它们虽然形状不同,但都想从窗外挤进来,吃了他。 阿俊感觉自己像被剥光了衣服,关在动物园的笼子里供人展览,或者像饭桌上的一道菜,在被吃掉之前,还要无奈地让食客来品评。 他想喊,但喉咙里像被堵住了什么东西,怎么也喊不出来。 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发出一声从未有过的叫声,那叫声尖得就像一支匕首般刺穿了整个校园,不像是人类的叫声,让所有听到的人都为之颤栗。 雪芳在做工的时候接到儿子出事了的通知,她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跟厂长请了假,急匆匆赶往医院。 刚到医院门口,便看到张老师等在那儿了。 “阿俊究竟怎么了?”雪芳拉住张老师的手,紧张地问。 “医生说他是短暂性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现在正在接受治疗,你来得正好,医生等着向你了解情况。” 雪芳跟着张老师走进急诊病房,她看到儿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扑到床边痛哭起来。 “我们现在给他注射了镇静剂,他只是睡着了,没什么大碍。”站在旁边观察的一位年轻医生扶起她说。 “他为什么会这样?阿俊早晨上学去还好好的,你们学校到底对他做了什么?”雪芳对于儿子在学校里出事心生不满,安静下来后,她开始把矛头对准了校方。 张老师满脸愧色,她一直认为,这件事跟自己对学生迟到的处罚不当很有关系,她不敢回应雪芳的质问。 洞穴3 “你们的校长呢?我要找你们的校长!”雪芳愤愤地说,差点就要抓起张老师的领子了。 “对不起,这里是医院,其他的事请以后再说,现在一切都是为了病人的治疗,你们到我的诊室来吧!”医生对雪芳和张老师说。 “我是林俊的接诊医师,我姓杜。”那个年轻医生自我介绍说。 “杜医生,我儿子的病严不严重?”雪芳提心吊胆地问道,对她来说,丈夫离她而去后,儿子是她唯一的希望,她不允许儿子成为一个废人。 “从目前的情况看,没什么大问题,可能是因为精神压力太大,产生了迫害妄想,我建议他暂时休学,再配合做一些治疗,完全恢复是有可能的。” 事以至此,雪芳也无别的主意,阿俊在医院里住了三天,情绪稳定下来,第四天,杜医生给他签了出院单,让阿俊回家休养。回到家后,雪芳到学校为他办了休学一学期的手续,校长还让张老师亲自向雪芳赔礼道歉,雪芳虽然对学校不满,但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 雪芳隐隐约约听过阿俊在学校里受人欺负的事,她不敢让儿子出去了,怕他再出事。出院后,阿俊变得更沉默寡言,整天不说话,好像掉了魂似的。雪芳想这大约是精神类药物的副作用吧!但当她面对阿俊时,心里总泛上一层阴影,她觉得,眼前的这个阿俊好像不是从前的那个阿俊了,又说不上来哪儿不像了。 现在,阿俊在她的对面大口大口地吞着饭,他咀嚼的速度很快,虾米眼盯着前面的菜碟子,闪着异样的光芒。 5 雪芳还要去做工来养家,不可能整日照顾儿子。离家的时候,她就把门倒锁了,把阿俊独个儿关在家里,她不要阿俊出去再受人欺负。 阿俊一个人坐在地板上发呆,他不断回忆起以前受人欺负的片断,在学校里,他是出了名的脓包,谁都可以对他指手划脚。 “蟋蟀,替我买一个面包来。” “蟋蟀,放学后的值日打扫就交给你了!” “蟋蟀,替我抄完罚做的作业。” “蟋蟀,你这个大猪头!” “蟋蟀,把你的狗蹄子拿开点。” “蟋蟀,把我掉在前边的橡皮捡起来。” “蟋蟀!蟋蟀!蟋蟀!……” 无数的声音在他耳边回响,在这些响声里,又传来妈妈的声音:“你这个没出息的!你真笨!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儿子!……” 接着又响起老师的声音:“林俊,想不到你竟然做这样的事情!你真是无耻!” 然后所有的人都在骂他:“贼胚!贼胚!贼胚!” 那些声音夹杂在一起,轰轰作响。 “不要说了!”阿俊掩住自己的耳朵,大声喊道,但这些声音非但没小,反而越来越大,阿俊想从家里逃走,可门被妈妈倒锁了,怎么也打不开。 他在自己的家里到处爬行,寻找藏身之处,可这些声音无处不在,像阴魂一样缠着他。 阿俊仿佛觉得自己又被关进了笼子,他要逃出这个世界,找一个属于自己的居所,没有别人,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安静又安全的居所。 他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可怕的变化,而房间里,除了那些骂声,还有一种冥冥的声音在召唤他,吸引着他。他在地板上急速地爬着,从卧室爬到客厅,从客厅爬到厨房,又从厨房爬回到卧室,他的心里很恐惧,也很激动,因为,他马上就要找到自己神圣的居所了。 雪芳近日来发现阿俊变得很嗜睡,当她回家的时候,常常看到阿俊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头呼呼大睡,雪芳估计他每天大约睡了差不多20个小时吧,因为除了吃饭的时间,就没见过他下过床。她问过杜医生,杜医生说这种嗜睡是药物反应的正常现象,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有时候,雪芳会觉得自己很无助,她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女人,一切都追求完美,但如今,命运这像跟她开了个大玩笑,非但老公离她而去,连唯一的儿子也变成这样,难道是我的不对吗?雪芳叹息着想,也许真是自己要求得太多了。但这种想法只是在她脑子中转了转,便全化做愤懑。她不会向任何人服输的,包括命运在内,就算所有的人离她而去,她也绝不屈服。 夜深了,雪芳还在看电视,电视屏幕发射的光把房间里映得光怪陆离,至于什么节目,她却不知道,因为她只是把眼睛盯在屏幕上,心里想的全是命运。 阿俊在自己的房间里悄无声息,大概又睡过去了吧? 雪芳起来,去看看儿子的状况,天气已转冷,阿俊不要踢掉了被子。雪芳轻轻地旋开了门,里面一片黑暗,她不敢开灯,生怕惊醒了儿子。 她走到床边,却赫然看到,眼前只是张空床,被子凌乱地堆在一边,阿俊不见了?!她大惊,连忙打开灯。 “阿俊?阿俊?”雪芳急得在房间里团团转,儿子竟然没在房间里,这是她怎么也想不到的。 “阿俊,你躲到哪儿去了?”雪芳在房里到处找。下午下班后,她就看到阿俊在房间里睡觉,她叫他起来吃过晚饭,阿俊并没什么异常,仍打着呵欠上了床。雪芳记得她把门锁了,而她一直都没看到阿俊从门口出去,怎么会无缘无故失了踪? 雪芳一摸阿俊的床,床单上还有点余热,阿俊睡过的印痕也很清晰,应该离开不久吧?可雪芳一直坐在客厅里,阿俊想出去的话,客厅是必经之路,为什么她没看到他呢? 雪芳越想越怕,大声呼唤起儿子的名字。 “阿俊,你别躲起来,不要吓妈妈呀!”雪芳把家里的每个柜门都打开,她想阿俊可能在玩捉猫猫吧?他小的时候,经常和爸爸玩的游戏。 但柜子里找不到阿俊,她的儿子就像人间蒸发了。 雪芳没了主意,站在客厅里不知所措,她忽然感觉自己多么孤独无助,此刻,多么需要一个男人在身边。 这时,她听到阿俊的房间里传来轻微的动静。 “阿俊?”她的心扑扑直跳,赶紧跑过去,推门而入。 “阿……”雪芳只说出了一个字,下面这个“俊”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她怔在门口,惊讶地看着床上。那儿,阿俊刚翻了个身,蜷着小小的身子,仍在熟睡着,神态安详,呼吸均匀有致,好像根本就没醒来过。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明明没见他在床上的?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难道我是在做梦?雪芳的思想很混乱,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看到儿子熟睡的模样,又不忍叫醒他,只好轻轻带回了门。 这天晚上,雪芳一晚上都睡不着,她的头很晕,总看到天花板在旋转。 第二天一早,她就问阿俊昨晚的事,可阿俊辩称自己绝没有下过床,雪芳看到他那委屈的样子,也就不再追问。后来她在医院跟杜医生谈起此事,杜医生解释说可能因为她太担心儿子了,以至出现了视觉障碍。 可雪芳明明记得那晚自己是清醒的,怎么会无缘无故就出现了幻觉?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俊虽然还是沉默忧郁,但并没发生类似那天晚上的怪事,这个疑问也就被雪芳渐渐淡忘了。 那只老猫又开始在深夜里叫唤,阿俊猛然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是被猫的叫声吓醒的,他的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该死的猫!”阿俊咒骂道,窗外的月光照着他孤独弱小的背影,在地上投出一个长长的影子。阿俊忽然回想起那次被大块头马蜂他们压在地上挨打后,自己撵死的那只蚂蚁,那种剥夺生命的快感,让他的灵魂为之战栗。他抬起自己的左手,放在眼前仔细端详,那只手在月光下泛着青紫的光。是他用这只手把那只蚂蚁撵成肉浆的,也许那只蚂蚁也像我一样,是只可怜的昆虫吧?它也被其它蚂蚁瞧不起,命令它拉回大虫子给大家吃,他把它杀了,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可怜虫。阿俊突然把拳头握紧,抱着头,浑身颤抖着哭泣。猫的叫声一声比一声凄历,阿俊很害怕,但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声音:混蛋,你不能这样软弱,除掉那只讨厌的猫,因为它在欺负你。阿俊的牙齿咬得咯咯响,那个声音一直在说,绝不能允许任何人再来欺负他。 猫仍在凄历地叫,阿俊目露凶光,已经从床上爬了下来,模样十分诡异。 6 雪芳被邻家女孩小芬的尖叫吓得从床上弹跳起来,她刚刚做了个梦,梦见黑暗中,有两只发着绿光的眼睛在盯着她,看不清是什么东西,但那双眼睛很熟悉,熟悉得让她不敢想下去,醒来时仍心有余悸。 小芬的叫声停了,雪芳听到单元楼道口似乎围过来不少邻居,在纷纷议论。她来不及换下睡衣,匆匆开门看个究竟。 但雪芳很快就后悔自己出去了,她忍受不了这场面,跑回卫生间呕吐不止。 在她的门口,扔着一具没有头的黑猫尸体,紫黑的血喷得到处都是。最可怕的是,那猫头似乎被人硬生生从头颈上拔下来的,或是某种动物用利齿一点点啃下来的,因为猫头断裂的地方参差不齐。血污和猫尸把阴暗的楼梯渲染得特别阴森可怕。 “哪个天杀的那么缺德?把这东西扔到我家门口来!”雪芳的情绪平静后,怒由心起,高声骂道。 邻居们都附和着,毕竟,这是大家的环境,谁见了都不好受。 大伙议论了一阵,也慢慢散去,猫尸由小芬的爸爸提着扔到了垃极堆里,雪芳用水在楼道上冲洗了很多遍,才把到处弥漫的血腥气冲刷干净。 回到屋里,雪芳一肚子没好气,她认为这个猫尸肯定是有人故意扔在她家门口来欺负她娘俩的,孤儿寡母,还要受这窝囊气,雪芳实在咽不下这口气。阿俊仍在床上睡觉,好像外面的一切都跟他无关似的。雪芳看见儿子这个样子,更是火上加油,气不打一处来,本来她是要做早饭的,现在便把米箩往水槽上一扔,骂道:“你就知道睡!睡!睡!也不看看咱家都到啥地步了?” 阿俊模糊地应了声,也不知是不是在回应雪芳的话,翻了个身朝着墙壁,又呼呼睡去。 雪芳没心思再煮饭,她跑出去,跑到厂里拼命做工,只有在工作中,她才能忘掉这些烦人的事。 阿俊迷迷糊糊从床上起来,走到厨房里找吃的,他发现雪芳没有做早饭,心里很是郁闷。近日来,他总觉得牙齿痒痒的,一定要咀嚼些什么东西才舒服。他用手扒着昨晚剩下的冷饭,大口大口地咀嚼,但仍不过瘾,他的虾米眼骨碌碌转着,寻找可以吃的东西。 小区内发生了恐怖的事,事情就从雪芳门口的那具猫尸开始,此后,隔个三五天,就会有一具死状跟那只黑猫一模一样的无头猫尸出现在居民楼的各处,到处都是血腥味,弄得所有的居民都人心惶惶的。谣言开始流传,有人说,这是一个巫术集团搞的,专门收集猫头,据说可以制迷药;也有人说,这些猫是一个心理变态者杀的,有人曾亲眼看见那个人用锯子把猫头锯下来;还有人煞有其事地说,小区里出现了一只狼狗大小的怪兽,这怪兽昼伏夜出,喜食猫头。大家都不敢养猫了,少数幸免遇难的猫也被它们的养主早早寄在别处,后来甚至连狗都不见了,这段时间,这个恐怖的“杀手”成了小区居民的热门话题。 虽然雪芳知道了原来猫尸不是针对她家的,但她对这个事件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她总感觉,这个事件跟她有联系,倒不是因为第一起“凶杀案”发生在她的家门口,而是凭着女人的直觉。接连很多个夜晚,雪芳总梦见黑暗里一双发着绿光的眼睛,有时候在半夜里醒来,那梦里的感觉好像延伸到现实中来,她强烈地感觉到,她的房间里刚刚好像不止她一个人,还有第二个人,一直隐在阴暗处看着她,但开灯后,又什么都没有。那些猫尸总让她想起梦里的那双眼睛,每次想到这儿,雪芳总会产生呕吐的应激反应。有一次她跑到厕所里干呕不止,突然发觉背后似乎逼过来一种无名的压力,回头一看,是阿俊站在他房间的门口,面无表情,冷冷地看着她,他的目光让她不寒而栗。 雪芳感到很不安,有时面对阿俊,甚至心底浮上来莫名的恐惧,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阿俊已经变了,变得不像她的儿子,而完全像个陌生人。 后天是雪芳好友慧兰的大婚之日,这几年雪芳省吃俭用,没买什么好衣服,在好友的婚礼上,如果穿着太寒酸总不好意思,雪芳想着买套新衣服,但又舍不得花钱,思前想后,忽然想起前年曾做的一套裙装倒挺合适,便打开柜子翻找起来。 “两年没穿,也许自己胖了也说不定,如果穿不了就太可惜了!”雪芳边找边想,对这套合身的裙装她很喜欢,所以一直舍不得穿,这两年她都没注意自己的身材,也许真变了很多呢。 两年前的衣服,还真不知放在哪个柜子里了!雪芳寻不着那套衣服,又打开另一只柜子,突然,她的眼前一黑,耳朵里嗡嗡作响,好像看到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那个柜子里,她最心爱的衣服,都被人撕成了一条条一块块的碎布片,零乱不堪,像堆垃圾一般堆在柜中。 雪芳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差点摔倒在地,她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阿俊!!”雪芳用近乎狂怒的语气喊道。 阿俊正恐惧地蜷缩在床角,用被子紧紧包住自己,嗦嗦发抖。 阿俊又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这回是真正住院治疗。雪芳每星期要到医院看望儿子三次,但几个星期下来,阿俊的状况并没多大好转,他从不跟别的病人说话,也不跟医生护士多说,总是抱着膝盖呆坐在床上,仿佛得了自闭症。 雪芳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眼神也很木然,甚至跟妈妈也不肯说话了,雪芳看到儿子这个样,也只有把眼泪往肚子里咽。 雪芳真想把工作辞了,来好好陪儿子,但家里的生计和阿俊的医药费全在她一个人身上,她只有拼命工作才能维持这些开销。 阿俊啊!你为什么也不理妈妈了呢?雪芳每次走出病房时,泪水总在眼眶里打转,但她是个坚强的女人,她不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流泪。 有一次在雪芳离开病房大楼,走到医院门口时,耳边突然响起阿俊的声音。 “妈妈,你想把我扔掉吧?” 雪芳吃了一惊,阿俊?他怎么跟出来了,她回头一看,并没有阿俊的身影,旁边只有几个病人家属和一位医生在谈话。 大约是自己耳花了,雪芳想。 在四楼病房里,阿俊正隔着镶着铁栅条的玻璃窗,目光呆滞,看着越走越远的母亲。 “妈妈,你想把我扔掉吧?”阿俊像念咒般自言自语。 他的牙齿痒极了。 7 晚上九点钟的时候,大块头马蜂突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这对他来说是极少有的事情,他一向自诩是学校里最大胆的人,有一次他约了几个“哥们”比胆量,晚上到坟地里过夜,看谁坚持得最久,结果几个对手全吓得屁滚尿流跑回来了,唯有他若无其事。这件事传出去之后,谁都怕他三分,这使他很得意,在学校中也越发放肆起来。 大块头马蜂是家里的独子,老爸开托运站,这几年狠赚了几笔,还买了别墅和车子。大块头马蜂不太明白老爸是怎样赚钱的,但他知道老爸有一批很能干的手下,他们都叫老爸“大哥”,常常有人哭着来求他。老爸一直是大块头马蜂的偶像,他开始有意模仿父亲,也拉了一批小兄弟,也让他们叫他大哥,这样做使大块头马蜂觉得很威风,也很好玩。 但今晚大块头马蜂有点心神不宁,他总觉得屋子里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他从来不怕有人盯他,连老师他也不放在眼里,可现在,虽然没有看到眼睛,然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竟像寒冰一般透过他的皮肤,慢慢渗入血液之中。 父母都出外应酬了,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们总是这样,为了自己的应酬不管我的死活。大块头马蜂突然恼恨起父母,尽管他们给了他非常优越的物质生活,但每当夜晚的时候,在这个空荡荡的别墅里,大块头马蜂还是会涌上来一种孤独感。 他打开dvd,放了一张《无间道》的碟片,他最喜欢看香港的黑道影片,他觉得里面的人物都很带劲。 六声道的音响使影片的音效很逼真,大块头马蜂很快就沉浸在精彩的剧情当中了,正当他看得入迷时,他听到背后卫生间的门似乎吱呀响了一下。 他回头一看,只见卫生间的门微开着,有点在轻微摇晃,里面没有开着灯,黑漆漆的。 这门怎么会自动开了?大块头马蜂不安地想,他记得自己上完厕所后明明是拉回了门的。 “喂!他妈的谁在那儿?”大块头马蜂喊道。 那门又微微晃了晃,没有动了,也不见回应。 该不会是贼吧?大块头马锋找出他的棒球棍,一步步捱着向卫生间走去,他准备如果那贼出来,就给他致命一击。 里面毫无动静。 洞穴4 大块头马蜂鼓了一口气,猛地踹开了卫生间的门。 “你给我出来!!”大块头马蜂大喝一声,把棒子高举过头,准备击落。可他的棒子没有打下去,因为卫生间里空无一人。 他打开了灯,证明他没有看错,小小的卫生间是不可能藏人的,那么刚才,一定是自己神经过敏了,自己在吓自己。他哑然失笑,如果这件事传出去,他大块头马蜂可是顔面无存了。 但他心中的恐惧感并没有因此消失,反而越来越激烈了,他总觉得,房间里还有人在,可自己却看不到他,大块头马蜂的手心在渗汗。 他开始给自己最要好的死党小周打电话,小周的家就离他家几百米的路程。 “大哥,都这么晚了!”小周在电话那头打着呵欠说。 “他妈的,你小子还是不是我的兄弟?这么小的事都办不到!”大块头马蜂恼怒地说。 “好了好了,我十分钟后就到。”小周投降了。 “这才像话。”大块头马锋挂上了电话,他只是想有人陪他过夜,他觉得这个房子很没有安全感。 十分钟后,小周准时来了,大块头马蜂的心稍稍安定了一点。 两个人重新在看那部港片《无间道》。 “大哥,今晚好像你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小周说。 大块头马蜂没有回答他的话,也没有在看碟片,而是回过身子在房间里到处打量,突然他把碟子暂停了,屏幕上定格的是梁朝伟扭曲的脸。 大房子里出奇得静。 “你有没有听到,有特别的响声?”大块头马蜂低声说。 小周竖起耳朵他细听了听,说道:“没有。” “不,你听,好像有人跑过的声音。”他把头抬起来,盯着天花板。 小周还是没听到什么。 “刚才我明明听到了,楼板上有脚步声,不,那不是人的脚步声,它很轻很急,好像是在爬行。”大块头马蜂面带恐惧。 “是吧?”小周的心里也发起毛来,跟着大块头马蜂一起望着天花板。他想像力无限扩大,不寒而栗。 但是很静,尽管小周作了很大努力倾听,还是没有听到任何值得怀疑的声响。 突然大块头马蜂在小周的头上狠狠拍了一下,吓了他一大跳。 大块头马蜂哈哈大笑起来,弄得小周莫名其妙,但他随即明白原来是受了捉弄。 “你这个混蛋!我说什么都相信!”大块头马蜂指着小周嘲笑道。 小周也笑了起来,尽管他心里在骂大块头马蜂,但还是笑了起来,这让他想到了发了疯的“蟋蟀”。 “大哥,不知道蟋蟀这小子怎么样了?”小周想转换被大块头马锋取笑的话题。 “这垃圾,谁管他怎样了,这种人活在世上也没什么用。”大块头马蜂学起老爸的腔调,“不过,倒少了一个寻开心的乐子。” 在学校里,大块头马蜂最喜欢找“蟋蟀”的麻烦,因为逆来顺受的人毕竟没几个,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背后没有人撑腰,他也不怕“蟋蟀”把受欺负的事告诉大人,因为这个“蟋蟀”连妈妈也怕得要死。 “你记得不?有一次我们叫蟋蟀去掀猪扒班长的裙子,这小子还真去掀了,结果白白挨了两巴掌,真是有趣啊!”大块头马蜂说得眉飞神舞,好像就在眼前看到了这场面。 两个人仰躺在沙发上哈哈笑起来。 突然,两个人的笑声嘎然而止,因为他们同时听到,楼上传来啪啦一声响,好像是什么东西重重撞在楼板上。 “这房子里真有人!”大块头马蜂望着天花板说。 “大哥,不,不会是贼吧?”小周的声音有些发抖。 “要真是贼我倒不怕,晚上我总感觉怪怪的,好像一直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大块头马蜂咽了一口唾沫,重新拾起棒子。 “大哥,你不是又在开玩笑吧?”小周望着头顶。 “你看我现在像是开玩笑吗?”大块头马蜂恼怒地说,一边朝楼梯走去。 这是幢三层的别墅,一楼是客厅和厨房餐厅,二楼是主卧室,有三间房间,三楼是个阁楼。大块头马蜂现在站在父母的卧室门前,刚才的响声就是从那儿发的。 他紧紧地握着棒子,贴在门上听里面的响声,很静。他慢慢旋开门把,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他打开灯,房间里的一切都照得清清楚楚,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但他看到父亲放在角柜上的青铜独角兽掉在了地上,这个装饰品是父亲的心爱之物,听说可以避邪和聚财。 大块头马蜂抱起独角兽,把它摆回原处,这东西突然无缘无故掉下来,给他一种不祥之兆。 “大哥!大哥!我听到了,我听到了!”楼下的小周大叫起来。 大块头马蜂跑到楼梯口,骂道:“你在狂叫什么?” 小周一脸恐惧,说道:“我听到他的脚步声了!他好像在你的房间里。” 大块头马蜂提着棒球棍,冲入自己的房间,可房间里好好的,并没见到什么人。他感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手心全是汗,滑滑的,差点连棒子也快要握不住了。 “大哥,他在客房里!”小周又在喊,大块头马蜂果然听到隔壁有沙沙的响声。 但当他冲进隔壁客房时,仍像前几次一样扑了个空,大块头马蜂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恐惧,他觉得那个“东西”在故意捉弄他,要把他玩得死死的。 “出来!有种的你出来!!”大块头马蜂喊道,但明显得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他听到楼梯的木板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那东西好像是上了三楼了,他赶紧追了出去,他看到三楼半开的门晃了一下,又“啪”得关死了。 三楼是阁楼,用来堆放一些不用的家俱或杂物,大块头马蜂很少上来过,他站在门口,心脏扑通扑通狂跳不止,那东西就在里面吧? 他的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把手,又缩了回来,犹豫片刻后,他终于慢慢旋开了把手。 房间里面的东西很杂乱,跟楼下的主房相比反差很强烈,大块头马蜂没想到自己家里还有这样陌生的地方。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异样的东西,他把棒球棍放在胸前,准备随时搏斗。 “大哥!大哥!”小周跑上了楼梯,可大块头马蜂没有回应他,他被阁楼里的一只大柜子吸引了,这是只古董级的柜子,他不明白爸爸妈妈为什么还要藏着它。 他走到柜子的前面,猛然间,他感到一股腥寒之气扑鼻而来,让他毛骨悚然,内心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千万别开这柜子!!但他的手已伸了出去…… 8 雪芳今天接到了两个很糟糕的电话,一个是律师打来的,她的前夫林杰因为听说了阿俊得了精神分裂症住院的消息,认为雪芳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而向法院要求重新要回抚养权,第二个是医院里打来的,他们告诉她,她的儿子昨晚从医院里逃走了。 这两个消息不管哪一个,对雪芳来说都是雪上加霜。跟林杰的抚养权官司尚可延缓,可现在连儿子都失踪了,这给雪芳的打击无异于晴天霹雳。 医院、亲友,甚至连巡警都发动了,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找了一天,却毫无结果。深秋的天气已是相当寒冷,护路树的叶子落下来铺了一地,在昏黄的路灯下,雪芳精神恍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感觉自己的生命也像这些树叶一样,即将枯萎死去。 阿俊究竟会到哪儿去呢?她几乎找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甚至连她决心不再相见的前夫林杰那儿也去了,可还是没找到阿俊。 在回来的路上,她听说城市里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死者是一个初三学生,据说死相很可怖,他的头整个儿都没了,好像被什么东西活生生咬了去,现场还发现一个精神失常的男孩,查实是死者的同学。 雪芳听到这个传闻,从脚底心里钻上一股恶寒,硬生生的打了个寒战。这个传闻让她想起那些可怕的无头猫尸,虽然她告诉自己,这也许只是巧合而已,但心脏总是不由自主地无规律悸动。 回到家的时候,已是深夜了。 雪芳无力地靠在沙发上,想着阿俊,她的鼻子一酸,泪水不可抑制地涌了上来,掩面痛哭起来。 哭得久了,雪芳感到自己的头很晕,一天的劳累和担心已让她精疲力尽,她躺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的,仿佛这世界慢慢变得虚无。 忽然,她听到阿俊的房间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动,虽然是极轻的声音,但却触动了雪芳的神经,她从沙发上一跃而起。 “阿俊,是你吗?”雪芳对着阿俊的房间问。 没有人回答她。 雪芳走过去,打开了阿俊的房门,在这一瞬间,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以前那样在房间里,即使整天躺在床上睡觉,也值得高兴的呢。 但她很失望,房间里并没有阿俊。 她坐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拿起桌上的一个相架子,上面有阿俊的一张相片,那是五年前在公园里照的,那时林杰还没跟她离婚,阿俊还是个小学生,一家子虽说是穷了点,但还有开心快乐的日子。相片上,阿俊骑在木马上,开心地笑着。雪芳突然想,自己已经有多长时间没看到阿俊这样灿烂的笑容了。 一滴清泪滴在了相框上,雪芳痴痴地看着儿子的相片。 阿俊?阿俊是不是又藏起来了,跟以前一样,也许他只是想开妈妈的玩笑。雪芳心里冒上来一丝念头。 “阿俊,你出来啊!”雪芳发疯似地在房子里面找,打开了所有的柜子,当她在房子里搜了一遍,再一次回到阿俊的房间后,她甚至有些绝望了。 雪芳坐在地板上,怔怔地发呆。 “妈妈,你想扔掉我吧?”突然,耳边又响起阿俊的声音。 “阿俊?你在哪儿?你快出来啊!”雪芳喊道。 忽然,她被阿俊床下的一只纸箱子吸引住视线,如果不是坐在地上,是没法注意到床下还有这样一只纸箱子的。以前雪芳经常要来打扫阿俊的床下,可自从阿俊得病后,自己忙进忙出,累得半死,也顾不得清洁了,竟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这个陌生的纸箱子。 雪芳确认了这个不是自己家的箱子后,爬到床下把那个纸箱子拖了出来,箱子很轻,里面没有放任何东西,但很快她就发现,其实这箱子只是一个掩饰,箱子拿开后,她在床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洞口。 这儿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墙洞?阿俊为什么从来不向我提起过?雪芳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她往里爬去,发现这个洞口刚好能容得下一个小孩进出,雪芳把头伸进去看了看,里面漆黑一片,好像是通往地下的,也不知有多深。 她到自己的房间取了一支手电,爬回阿俊床下的洞口,打开手电往里看,这个洞竟穿透了地基的水泥板,直通向地底。 雪芳的身材并不高大,她用自己的肩膀比量了一下,刚刚能挤进洞里去。 要是到了一半被卡住了怎么办?雪芳在进去的时候,恐惧心油然而生,但一想到这个洞可能与儿子有关,就有了勇气,她忍住被洞壁毛糙的水泥断面摩擦的疼痛,向里爬去。 手电在前方照出一个苍白的圆圈,好像一张圆形的鬼脸,前方的洞穴深不见底,雪芳感觉自己正在一条大蛇的喉咙里爬行。 爬过一段路,四周的洞壁柔软起来了,这里已是泥层,泥土里渗出水,有些潮湿,那些粘乎乎的液体贴在雪芳的脸上、身体上,让她浑身发痒,她的呼吸很急促,不知是因为缺氧,还是害怕。 “阿俊,你在里面吗?”雪芳对着前面喊,前面的洞穴仍然像一支喉管,雪芳甚至有种幻觉,好像它正在蠕动,而她就像食物,在这种蠕动中慢慢被吞进肚子里。 她有种快要被活埋的感觉。 忽然,她的手电打在洞壁上不动了,因为她有一个可怕的发现,她发现洞壁上到处是爪子抓过的痕迹,换言之,这个洞穴是某种生物用爪子挖出来的。 雪芳感到不可思议,她怀疑自己有没有在做梦。 她仍然吃力地朝前方爬去,爬了很长的一段路后,洞穴渐渐大了起来,最后,雪芳终于到了一个跟阿俊房间这么大小的一个洞室里。 一种腥臭味几乎要把她熏倒,她用手电环顾四周,那小小的光圈照出的是一个十分诡异的洞穴,潮湿粘糊的泥壁上到处渗着水,令雪芳想到无数的小毛虫。洞穴里扔满了成堆的垃圾,全是各种各样的玩具,各种各样新奇的东西,有些甚至连雪芳都没见过,不过她发现,这些东西里面,有很多都曾是阿俊想要的。 雪芳在垃圾堆里发现了一个全自动的数码相机,拥有这样的一台照相机,曾经是阿俊的梦想。雪芳打开相机的储存钮,却发现里面全是一个陌生家庭的照片,一张张快乐的全家福,小小的彩屏在黑暗里特别得光亮,让雪芳感伤不已。 突然,她像被一道雷电劈中般惊呆在原地,一个可怕的推测在她的脑海中轰鸣。 这些东西,难道全是阿俊偷来的?如果是这样,那这个洞穴,也是属于阿俊的?也就是说,这个洞是阿俊挖的?上次他在房间里突然失踪,并不是她的幻觉,他就在床底下的洞穴里!他白天睡觉,晚上就爬到床底下挖这个可怕的洞穴!! 不!不可能的,他只是个孩子,怎么会挖出这样的洞?雪芳拼命反驳自己疯狂的推论。但她回想起刚才在洞壁上发现的爪子的痕迹,那分明不是人类留下的,它又会是什么东西? 雪芳越想越怕,她在洞穴的四周拼命寻找可以证明一些东西的证据。 突然,她发出一声嘶心裂肺的尖叫。 在手电苍白的光圈中,赫然摆着十几个血污狼籍的猫头,在这些猫头之上,叠着半颗男孩的人头,它没有下巴,上颌露出一排滴着血的牙齿,瞪着死鱼一般的眼睛,仿佛在嘲笑着雪芳。 雪芳的手抖得厉害,再也拿捏不住手电,手电啪得掉在地上,竟灭了,四周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她连忙跪下去在地上摸手电筒,洞穴里到处是积水,水里面有很多长长的毛发,缠住了她的手指。 在慌乱中,她感觉到一股腥寒之气越来越重,通道里开始传来沙沙的响声,那是动物的毛皮磨擦着洞壁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洞穴里爬行,雪芳想起了梦里那双可怕的眼睛。 “阿俊,是你吗?” 通道里竟然响起了两声吱吱的叫声,就像硬化的粉笔在黑板上磨擦的那种尖锐噪声。 洞穴里的阴森如同地狱一般,只有在梦魇中才有的恐怖像大网般从四面八方笼罩着她,在黑暗里,她仿佛看到了那两只发光的眼睛。 沙沙声越来越近…… 爱情不过如此而已1 一 黄昏。 初春的黄昏。 孟滢拿着锅铲,站在厨房的窗户边出神。 楼下的围墙上缠绵着将开未开的粉色蔷薇,在初春暧昧温柔的空气里,一个穿着白衬衣的挺拔男孩认真的摘下一朵蔷薇,别在了对面女生的头发上。 女孩一言不发,转身腼腆的跑了。 黄色的群摆打在小腿光洁的肌肤上,让孟滢也不禁看的痴了。 忽然有泪。 很多年前,有个挺拔英俊的身影,也似今天这般站在她的对面,低低的对她说:“你知道吗。你的笑容,和蔷薇一样。” …… 门锁忽然转动了,张凡下班回来了。 先是照例大喊一句,“老婆,晚上吃什么?我要饿死了!”然后换了鞋直接奔客厅而去——不用问,一定是开了电视看报纸。 孟滢长长叹了口气,继续埋头在烟雾缭绕中。 有人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美容品;孟滢现在虽然每周去美容院两次,但依旧敌不过越来越苍老的心。 在这场无望的婚姻里,孟滢早已经溃不成军。 吃饭。 三菜一汤。 孟滢盯着菜,张凡盯着电视,大家恪守孔老夫子的“食不言寝不语。 电视里播放战争播放歌曲播放卫生巾广告,张凡依然看的津津有味。 对于他来说,电视才是与之相对一辈子的情人,老婆不过是个带薪水的保姆。 “你今天工作忙吗?”为了打破沉默,孟滢开始没话找话。 “别和我提工作!!下了班还不能轻松一下,你烦不烦啊?!”张凡不耐烦的一摔筷子,开始移师沙发看今天的晚报。 这是张凡一个惯用的伎俩。 以前为了表示体贴,张凡会在晚饭后主动刷碗,后来张凡无意中发现,只要和孟滢吵嘴,她就会主动承担所有的家务。 张凡开始在晚饭即将结束的时候用各种理由找孟滢的麻烦,然后假装生气的翻报纸,其实心里暗笑。屡试不爽。 今天依然如故。 孟滢收拾了碗筷,然后走进洗手间冲凉。 初春的天气已经开始微热,孟滢洗完后穿了件透明的睡衣出来,披散的头发还散发着洗发水的清香。 忽然从背后被张凡抱住了:“老婆,人家想嘿咻!” 孟滢心里一惊,无力的挣扎,终于还是被张凡按到了床上。 “老婆,我爱你,我爱你……”张凡含混不清的说。 孟滢缓缓侧过头去,任那个男人在身上起伏。 对于张凡而言,也只有会在这个时候对自己说爱。 心里一片荒凉。 第二天,上班。 孟滢的单位是一个国企,国企就意味着报纸加茶过一天。 对面的老大姐挤着眼睛问孟滢:“小孟,晚上又没睡好?你家那位也太能折腾了吧?”她的话引来一屋子人暧昧的哄笑,孟滢的脸红了,赶忙借口打水出了办公室。 孟滢的人缘出奇的好。 按说以孟滢的姿色,绝对会引起女人嫉妒抓狂男人争风吃醋,但是孟滢一不爱化妆二不爱打扮,而且从来对男同事都是不苟言笑,一年四季都是一身灰黑色西装在身上。 办公室扫地打水的任务都被孟滢包了,这样的女人,人缘不好也难。 打水回来以后,对面的大姐还在喋喋不休的痛斥家史:丈夫太懒惰,公婆太嚣张,儿子不成器,自己没本事…… 千篇一律的话已经让孟滢的耳朵磨出了茧子。 孟滢陪着笑脸耐性子听着她的唠叨,思绪却不知不觉飞了很远。 笑,是谁的笑?那么肆无忌惮,那么玲珑清透。 年少的女孩妩媚的甩着头发,斜着眼睛问男生:来呀,不敢追我吗? 隔了一条马路的男孩眼睛里全是她的影子,一步一步微笑着走过来 …… 不!不能再想了!孟滢猛的清醒过来。 二 周末。 周末是女人的节日,男人的末日。 不但要陪女人逛街购物做一个移动提款机,还时刻担心自己的眼球别往漂亮女孩身上瞟。 不然被发现又是一顿暴打。 张凡没有这样的烦恼。 孟滢没有购物欲望,除了菜市场基本不上街。 有时候张凡真是对孟滢的父母感激涕零,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般贤妻良母。 自己一没房子二没车,孟滢这样标致的人就这样心甘情愿的跟了自己。 张凡想到这里难免有点洋洋自得。 张凡以前是个公司小职员,办公室的女子一个个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没学历没背井的张凡,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张凡大多会去发廊解决问题。 发廊的小姐多是农村来的孩子,价格公道又不会有情感纠纷,张凡念旧,往往每次都指定一个小姐。 眼看着女孩的皮肤越来越嫩说话越来越嗲,张凡着实做了一回她进化的见证人。 从以前那个脸蛋红扑扑见了自己只会叫“大哥”的打工妹,渐渐出落成一个皮肤白皙张口毕口都有几句英文的小姐了——这个女孩除了白天在发廊打工,晚上还到酒吧做招待,酒吧的外国客人多,出手又阔绰,女孩的化妆品已经从九毛钱一袋的郁美静上升到了九百元的兰寇。 张凡渐渐开始无力支付小姐日益高涨的费用,最后一次过夜,张凡忍不住发牢骚说现在的女孩子对婚姻要求都太高,小姐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我的要求就很简单!有车有房,没爹没娘!” 张凡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他的心里有着深刻的绝望,认定自己这辈子是要绝后了——谁肯和一个没家世没背井的人结婚呢?连农村的打工妹都开始现实了,往下大概只能骗幼儿园里的小女孩了吧? 张凡没有想到,日后居然有这么一个大馅饼掉了下来,而且不偏不倚的掉到了他的头上。 那个馅饼自然就是,孟滢。 这个周末,张凡在满目阳光中自然醒了过来,自然醒的张凡心情总是不错,看着身边孟滢脂粉不施的脸,居然忽然就有了一些内疚。 他把孟滢推醒,略带歉意的表示,今天是周末,他想陪孟滢去逛街。 孟滢还有些懵懂,木讷的点头答应。 收拾完毕后,张凡立刻就后悔了,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好好一个周末,在家里看足球多好啊,干吗要陪着老婆逛街? 浪费时间不说,估计刚发的奖金也要赔进去了。 张凡小心的陪着笑,问孟滢:“老婆今天想去哪里逛街啊。” 孟滢低头想了一会,张凡的心都快提到嗓子了,生怕孟滢一个开心杀到燕莎。 然而孟滢抬头很认真的说:“我想去公园荡秋千。” 张凡激动的差点没给老婆跪下。 多好的老婆啊多好啊,张凡心痛的斥责着自己,当初怎么结婚旅行的时候就没答应她出国旅游呢。 旅行结婚的时候,孟滢想去丹麦。 因为那里有安徒生,孟滢孩子气的解释。 张凡家里是东北的三代贫农,连飞机尾巴都没见过的人,自然不可能答应他们去洋鬼子的国家。 最后双方各让一步,让他们去了家附近的丹东市。 “丹东和丹麦就差一个字,”他们如是解释。 三 香香。 这个名字让人想起柔嫩可爱的小女孩,但是如果是在女人身上,它当之无愧的是个香艳的名字。 吴香香。 二十一岁的聪明女子。 说她聪明,是因为她从来都不寄希望于男人身上,她只相信自己。 在京城最豪华的夜总会,她是其中璀璨的一员。 甜殇人间,这个有些忧郁的名字断然和夜总会扯不上关系,但是事实上,它确实是整个京城最豪华的场所。 香车美女在这里不过是最普通的风景。 毫不夸张的说,甜殇人间的小姐们都是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但要有模特的身材,还要有明星的面容,而且基本每个小姐都会两国以上的外语。 一般的外国客人到这里来,会发现小姐的口语要比随身翻译好的多。 这里小姐的出抬费是2000起。 最近一个记录是某心理学研究生创下的,她硕士毕业后来到了甜殇人间,凭借着出众的气质和清秀的外貌,顺利的赢得了某地银行行长的心,出抬费一甩手就是1万。 甜殇人间不相信眼泪,你在这里决然不会听到什么为了母亲手术或者弟弟上学才来当小姐的理由。 所有人在这里都是甘愿的。 有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香香一个晚上的收入是很多人几个月的工资。 记得有一次某公司老板请一个大学教授来夜总会,唱完歌后点香香的台陪教授过夜。 香香和他出了夜总会,看着那个教授哆哆嗦嗦的从角落里推出一辆自行车,准备带着香香去小旅店过夜,香香不由的同情起他了。 香香从停车场开出来自己的奥迪,帮教授把自行车放在后备箱,就绝尘向五星级酒店驶去。 香香并不难过。 她只是不容易开心。 甜殇人间给了她世间最精致的物质,却给不了夜阑人静后一个世间男人的怀抱。 三年后,二十一岁的吴香香决定上岸。 夜总会和青楼不同,没有逼着你接客的老鸨,所有的一切都是以自愿为前提。 香香轻易就离开了甜殇人间,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除了银行几十万的存款,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以及那辆银灰色奥迪,她没有任何变化。 她的眼睛甚至一如继往的干净,看不到一点风尘气。 促使香香离开夜总会的,就是那位大学教授。 那个夜晚,教授并没有碰她,而是端坐在那里给她讲述人生的哲学。 香香是某名牌大学的肄业生,她听惯了很多衣冠禽兽的言论,但是那晚教授的一句话却深深打动了她。 他说,这个世界不符合任何人的梦想,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因为生命生来就是有原罪的。 香香莫名其妙的爱上了他,爱上了那个头发已经灰白的男人。 听着他的侃侃而谈,香香觉得有光自天堂泄露。 那一个,他是神,是光,是信仰,笔直的照进了香香心里一个尘封的角落。 香香义无返顾的投入了他的怀抱。 他和所有男人不同,他珍视她,甚至不肯碰她,而是把她抱在怀里念米兰昆德拉的书。 香香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他带香香去公园,让香香坐到秋千上,自己象个真正的父亲那样气喘吁吁的推动着秋千。 香香兴奋,快乐,甚至想痛快的大叫。 她把房产证的名字该成了教授的,把存款存到了两个人共同的帐户里,密码都是251314——爱我一生一世。 然而,生活总是不能免俗,否则它就不叫生活了。 教授的老婆终于发现了歼情,上门兴师问罪,香香对付这些虽然游刃有余,但是她忽然发现,帐户里的钱和房子都被教授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了。 找他,避而不见。 只是在电话里嗫嚅的说:“对不起我要送女儿出国读书。” 昏天暗地。 欲哭无泪。 香香最后才悲哀的发现,原来教授不碰他并不是珍视他,而是多年前被老婆捉奸在床时落下了病根,从此不举。 多么戏剧性的结局。 香香所有的财产只是一辆车而已。 她以极低的价格变卖了它,寄给了远方的父母。 然后,香香换上了最妩媚的红裙,一个人在公园里荡秋千直至深夜。 第二天,公园管理人员在秋千上发现了她的尸体。 服药自尽。 只是从那以后,天黑后经常有人看见秋千自己轻轻的晃动。 偶尔,还会听到一个女人悦耳的笑声。 妖媚,空灵。 四 荷花池公园,就在孟滢家楼下不远的地方。 吃过中饭,两个人拉着手走过去,竟然有了一些“执子之手”的意味。 路过的行人会偷偷多看几眼孟滢,张凡觉得很得意。 他注意观察了一下孟滢的脸色,居然没有任何欣喜。 这个女人,天生就好似一个冰美人,虽然美的脱俗,但终究有些不入凡尘的味道,常人的七情六欲她都没有。 这是张凡最感慨的地方,娶了个美人简直就象娶了个木偶,她不笑,不闹,亦不悲伤。 虽说省却了张凡很多烦恼,但太过波澜无惊的性格让张凡心里总有一个疙瘩。 正是春光明媚的好时节。 草地上蹒跚学步的孩子在依依哑哑的说话,情侣在放风筝,老人在打麻将…… 花红柳绿,张凡不禁也舒展了眉头。 整日在公司的名利场勾心斗角,处处防范算计着别人,居然忽略了大自然的美好。 张凡想起家乡一望无际的麦田,心里无端升出许多感慨。 一回头,却不见了孟滢的身影。 张凡着急起来,四处张望,却在远处满墙的蔷薇花下发现了她。 孟滢的脸色似乎很不好,怔怔的站在那里,兀自盯着花儿不放。 张凡过去拉扯她,“你不是想坐秋千吗?走,我陪你去!” 孟滢闷着头和张凡走到了公园另一侧的秋千处。 秋千在一片小树林的空地中,虽然初春的气温已经很暖和,但是这里的阴凉还是让张凡打了个寒颤。 两架小小的秋千,已经隐约可见到上面的班驳铁锈。 奇怪的是,公园里那么多人这里却万籁具静。 张凡心里一动,嬉皮笑脸的走到孟滢身边,轻浮的把住她的下巴,“老婆,这里很适合咱们……” 话还没说完,忽然听到身后秋千晃动时支支哑哑的声音。 张凡和孟滢同时望过去,只见其中一架秋千自己正在前后的晃动。 四处并没有风,哪里来的力量会让铁秋千晃动?张凡和孟滢四目相望,心里都有些发毛。 孟滢率先打破了沉默,自动走到一架秋千前坐了上去。 然后回眸略带妩媚的对张凡说,“来,推我呀!” 张凡一楞。 孟滢的神态是他从未见过的妩媚,他心里有些痒痒的感觉,才发现了老婆竟然也有风情万种的一面。 再无二话,他走上去用力的推起了秋千。 孟滢真的很开心,她的长发迎风飘扬,飘起与下落,中间晃动着她调皮的脸,她不助的喊,高一些,再高一些! 张凡的心也跟着兴奋起来,手上一下一下加了力量。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好象忽然回到了童年在农村和伙伴们在槐树下荡秋千的日子。 用力,再用力,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些微的汗水。 忽然,张凡的心停跳了一拍! 随着他再一次的推动,他眼看着秋千晃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孟滢,他那娇小的妻,猛的从秋千上飞了出去! 恍惚间,张凡似乎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在空中一闪而过。 而孟滢,在短暂的飞翔之后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面如死灰。 爱情不过如此而已2 五 笑,谁在笑,那么空灵,那么妩媚? 满墙的蔷薇,铺天盖地的香气,层层叠叠的花瓣,仿佛少女层层叠叠的心事。 花架旁,那个明亮英俊的男生,拿着一朵蔷薇靠近她。 “孟滢,知道吗,你的笑容和它一样。”他的眼睛是温柔的湖水,他的低语是天使的呼吸…… 孟滢猛的睁开眼睛,看到了一片素白。 病床旁是张凡焦急的脸。 “你终于醒了!” 张凡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我真担心你落下病根,医院这里真正一寸光阴一寸金,费用高的……” 张凡看到孟滢厌恶的皱起了眉,识趣的把话咽回了肚子。 回家。 出租车上,孟滢一路无话,皱着眉头仿佛在费力思索着什么。 张凡心里半是心疼半是欣喜。 心疼的是住院不过两天,居然花掉了三个月奖金。 医生把老婆当成了大熊猫,恨不得针头都用金的,好有理由收取各种奇奇怪怪的费用。 欣喜的是老婆总算好的快,回家又可以享受自己现代地主的生活了。 路过一家外贸小店,孟滢忽然叫停。 她极其自然的拿过了张凡的钱包,毫不犹豫的买下了橱窗里的一条红裙子。 裙子是妩媚的红,肩头,小腿都有技巧的暴露,孟滢换了裙子从试衣间出来时,张凡的眼睛不由的一亮,美女的赏心悦目敌过了对钱的心疼。 孟滢拉着群角,倏的回头,斜着眼睛问张凡:“亲爱的,好看吗?” 张凡的鼻血都快出来了,夫妻两年,他从来没发现妻子居然是这么妩媚的女人。 到家后,张凡迫不及待的把孟滢往卧室里拉。 “想死我了,宝贝……”他把头埋在孟滢的发丝中,含糊不清的呻吟着。 孟滢轻轻转了个身,轻易从他怀中飞出,撒娇的说,“可是人家饿了嘛!” 孟滢边说边跺脚,神情说不出的妩媚和天真。 张凡忙不迭的走进厨房,转了半天,只做了一碗荷包蛋泡面——他自诩为大男人,轻易不入厨房,自然不懂烹饪。 端到老婆的面前,恨不得一口口吹凉了再喂。 那个晚上,张凡终究是没碰到孟滢。 洗碗,拖地,按摩…… 他被孟滢支使的团团转。 他隐约的觉得孟滢变了,不似那个贤妻良母,性格开始象一个乖张的大小姐,任性,但是却可以让男人心甘情愿的为了她的任性付出一切代价。 张凡不知道,从这个夜晚起,他就将彻底失去孟滢。 六 象牙白的粉底,蔷薇粉的胭脂,鹅黄绿的眼影…… 孟滢望着镜中的自己,满意的一笑。 身后的张凡无意中看到,脊背一阵发冷。 孟滢的笑,居然是那么陌生。 单位,对面的老大姐看到孟滢,差点把刚镶的假牙喷出来。 “小孟啊,难怪说女人需要滋润呢,啧啧,看看你这气色,还是你家那位滋润的好~”她依旧开着带荤的玩笑。 孟滢却忽然停住了脚步,一派天真的对老大姐说:“是啊是啊,总比你这未老先衰要好呢,典型的姓生惑不和谐!” 全办公室的人都一楞,而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老大姐脸上青一块白一块的,悻悻的低声骂了一句就走了。 孟滢旁若无人的走到了经理室,把门关上后,轻巧的坐到了桌子上,高跟鞋轻浮的晃在脚上。 她用手捋着发梢,无限娇媚的说:“经理,人家想转到销售部门嘛~” 黄经理是个衣冠禽兽,一直觊觎孟滢的美色,今天她主动送上门,哪有拒绝的道理,先是满嘴应承,七魂丢了六魄,然后手就不安分的在孟滢身上动了起来,嘴里还七荤八素的说什么“你只要跟了我,我万事都会照料你……” 孟滢无辜的眨着眼睛,从桌子上跳下来,背后拿出一个录音机。 经理大惊失色,孟滢依然巧笑嫣然,“别紧张啊,我只不过是把经理的情话录下来做纪念而已。但是请您不要忘记答应我的事情啊,下周我就要去销售部报道,否则,恐怕你的情话就要传到全公司的耳朵里了……” 不等经理反应过来,孟滢已经从从容容的出了办公室,还不忘礼貌的把门带上。 经理气急败坏的盯了门半天,狠狠的骂了一句,这个妖精!! 有人曾经感慨,想入佛门,六根未净;想进商界,狼性不足。 商界确实如战场,里面永远是弱肉强食的法则。 如同很多公司一样,销售部门也是孟滢公司的生力军。 这次孟滢主动请示调到销售部,销售经理自然求之不得。 他深深知道今天的销售除了产品,就是美色和酒量了。 有了孟滢这个王牌,不愁客户不签定单。 孟滢果然没让经理失望。 无论对方是什么道行,孟滢总能不负众望,让客户顺顺利利的把单子签下来。 她不但酒量深不可测,为人也八面玲珑,很多客户为了孟滢甚至加大定货量。 他们对孟滢的评价很高,一个欢场女子,身上却没有太多风尘气,让人想入非非的同时却有种不敢亵玩的感觉。 美艳和冷峻交织,孟滢很快成为了销售部的核心人物,工资也一路水涨船高,每月光是提成就是张凡工资的几倍。 张凡看着孟滢高涨的工资自然眉开眼笑。 他似乎重新认识了他的妻,也逐渐意识到自己在逐渐失去这个女人——孟滢不再洗衣作饭,不再曲意承欢,甚至不再和张凡发生任何肉体接触。 她只是应酬,应酬,奔波在外,每一天恨不得当成几日来用。 她每月按时甩给张凡不菲的工资,为了这些钱,张凡认了。 他有时甚至觉得他的运气太出人意料,总是能给自己带来惊喜。 七 想要很多很多的爱。 如果没有,就要很多很多的钱。 孟滢独处的时候,已经渐渐发现自己的变化。 她开始穿明亮颜色的衣服,开始不再对别人忍气吞声,甚至在镜子中看到自己,嘴角眉梢都是风情,也是完全陌生的样子。 很多时候,孟滢说话几乎都是下意识的——似乎并没有经过大脑思考,话就已经脱口而出。 她把自己的变化归结于后遗症,从秋千上摔下来,总是应该有些变化的吧。 但是孟滢很满意自己的状态。 自从和张凡结婚以来,她已经慢慢迷失了自己。 活着,却如同行尸走肉,不再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 当初,也是彻底心灰意冷后,经人介绍和张凡认识就毫不犹豫的结了婚。 但是孟滢的心已经死了一部分。 那个蔷薇架下的身影,已经渐渐远离了她的梦境。 她曾经认为自己的后半生不过是为父母而活,为他们养老送终;但是自从秋千上摔下来以后,苏醒的孟滢仿佛重新活了一遍,心情豁然的明亮起来。 这日,公司要举办一个论坛,邀请了很多商界和学术界的名人来演讲。 孟滢穿了小礼服带了钻石,楚楚可人的站在酒店的大堂等待嘉宾。 忽然,她的心跳慢了一拍。 一个风度儒雅、头发灰白的男人走过来,在他不经意和孟滢对视的瞬间,孟滢的血液都仿佛凝固了。 她看着那个男人在签名簿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xx大学教授,方平。 孟滢在记忆里搜索着这个男人,确信自己是第一次见到他。 但是为何,刚才会有那么强烈的反应,仿佛对这个男人充满了恐惧和恨意? 孟滢对自己无可奈何的一笑,转身进了会场。 论坛开的很成功,制造企业如何应对国际挑战,成本上升带来的种种问题…… 那个叫方平的教授妙语连珠,赢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孟滢的喉咙有点抽紧,她定定的盯着那个男人,方平,方平…… 直至论坛散场,孟滢作为公司代表和各位嘉宾交换名片时,她才忽然意识到了方平是谁。 她冷冷的盯住方平,指甲深深的嵌入了掌心。 而后,忽然展颜一笑:“方老师~我,可以约您吃饭吗?” 八 “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愿君在,沉吟至今。” 孟滢拿着《诗经》,笑嘻嘻的说,“你看哦,子青,这首诗里面有你的名字!” 子青好脾气的笑着,宠溺的拍拍她的头。 子青永远是这样,不愠不火,能容忍孟滢一切的异想天开。 他喜欢穿白衬衫,平头,阳光下眯起眼睛的样子英俊的一塌糊涂。 孟滢不知道,《诗经》里的那首诗是写给故人的。 一语成谒。 很多年后,孟滢总是觉得自己丧失了爱的能力。 因为最好的已经拥有,并且早已失去,所以她才如此甘心的嫁给了张凡。 午夜梦回时,她总是梦见初初见面的时候,子青递给她一朵蔷薇。 他的眼睛是温柔的湖水,让孟滢沉溺在其中,无法自拔。 而方平,他象一个噩梦,猝然出现在了孟滢原本幸福的生活中。 那个夏日的午后,年少的女孩妩媚的甩着头发,斜着眼睛问男生:来呀,不敢追我吗? 隔了一条马路的男孩眼睛里全是她的影子,一步一步微笑着走过来…… 一声刺耳的急刹车,打破了夏日午后的宁静。 车里坐着惊慌失措的方平。 他正式升为教授,终于得到梦寐以求的职称,中午不由多喝了两杯,醺醺然的时候,车子猛然撞到了一个物体上。 子青当场死亡。 九 后海。 一到夜晚,后海的夜色就因着这黑暗而分外妩媚。 晚风习习,灯红酒绿的酒吧清晰的诠释了什么叫醉生梦死。 孟滢租了一条宫廷式小船,点了啤酒和一些时令小菜,悠悠然的和方平坐在湖心把酒欢歌。 孟滢巧笑嫣然,“难得方教授赏脸,我可以与您共近晚餐。” 方平虽然是做学问的人,但是平日很少有人会费心安排请客,今天又有美女坐陪,自然兴致极高,一杯接着一杯的啤酒下肚。 没多久就昏昏然起来,开始高谈米兰昆得拉,痛斥这个时代的媚俗品位。 孟滢听着,心里忽然一动。 她确信这个人就是当年的肇事司机,虽然只在事故现场有一面之缘,但他的样子已经深深刻进脑海。 但是为什么,如今听他高谈阔论,心里却似曾相识,仿佛他说出上句自己就能对出下句。 正楞着,不妨方平说出一句,“这个世界不符合任何人的梦想。” 孟滢想都没想的接上去,“那是因为生命生来就是有原罪的。” 方平和孟滢同时一怔。 孟滢奇怪自己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话,而方平则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看了很久,忽而缓缓一笑,有些悲凉的说,“孟小姐,你有时神态象极了一个人。” 孟滢失笑。 这实在是欢场男子惯用的伎俩,什么你象一个人,莫名的熟悉…… 孟滢在销售圈中已经混的如鱼得水了,不会连这种拙劣的借口都看不出。 但是忽然有刹那的失神。 自己这是在干什么呢? 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自己的每条血管每个细胞都清楚的折射出对他的恨。 处心积虑的接近他,不过是想趁机报复他当年的那场车祸。 可是看看现在,两个人居然象久违的朋友一样谈笑风生! 孟滢猛地板起了脸,刚想转移话题,忽然一阵飓风袭来,吹的小船左摇右摆起来。 孟滢大惊失色,环顾左右,原来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偏僻的角落,距离那些五光十色的酒吧有了一些距离。 但是抬头看天,却依然是月郎星稀,这样的天气怎会有飓风? 来不及多想,飓风愈加强烈起来,几乎要把小船吹翻。 桌子上那些食物早都掉进了湖里。 方平显然也被怪异的风吓呆了。 措不及妨,两个人都掉进了湖里。 说也奇怪,这飓风似乎只在船周围打转,两人落水后,强风在水面形成了一个旋涡。 孟滢不会游泳。 甚至从来没下过水。 慌乱中却想起来titanic,两个人深深相爱,落水之后男人不惜幸福也要保护自己的爱人;而现在,方平这个衣冠禽兽显然不会冒着危险来救自己。 孟滢苦笑,反而镇定起来。 朦胧中心里逐渐安静下来,手脚不在无望的挣扎,甚至觉得如果这样能去另一个世界见到子青,也是不错的选择。 然而,就在嘴里灌了几口水之后,孟滢猛然觉得有人从背后托住了自己的脖子。 侧目一看,居然是方平!! 方平的泳技显然也不高,他采取了仰泳的姿势,一手把孟滢的脖子高高托起,尽量不让她被水呛到。 那该死的飓风似乎通灵一般,将船吹的总是离二人有一些距离。 孟滢心里渐渐疑惑起来,回头一看,方平的脸也吓得苍白,他哆嗦着,有些调侃的对孟滢说:“这大概是你男朋友来报复我吧。不过这样也好,他肯定不会忍心伤害你。” 孟滢大惊:“你认得我?” 方平一边奋力的划水,一边无奈的笑,“怎么会不记得?从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是谁了。对于他,我实在很抱歉,那真的是一个意外。你以为我亲手杀了一个人,心里就会好过吗?” 孟滢的笑渐渐诡异起来。 她眼睛斜望着方平,轻轻的问:“那么,对于不是你亲手杀死的人,你心里就不难过了吗。” 爱情不过如此而已3 十 孟滢睁开了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白色的房间里。 有人在叫,醒来了醒来了! 仔细一辨认,发现是后海租船的工作人员。 那人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埋怨的问孟滢:“小姐,划船的常识你们都没有吗?居然在湖里能把船划翻!要不是我们发现及时,估计你们……” 孟滢急急的打断了他:“不!我们会翻船是因为遇到了飓风!那么大的风,把船都吹翻了!这完全是你们工作人员的失误,看到起风了不通知我们!” 那个工作人员瞪大了眼睛看着孟滢:“您还清醒吗?飓风?今天晚上连微风都没有!” 孟滢脊背忽然一阵发凉。 他想了一想,忽然了解似的笑:“您是想让我们赔偿落水的损失吧?我告诉您,租船须知里已经写清楚了后果自负,您这种情况……” 他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但是孟滢已经无心听下去。 她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只记得被方平托起头,接下来的记忆却是一片空白。 方平? 想起了方平,她猛的一惊。 “我那个同伴呢?他还好吗?” 工作人员一拍脑袋,着急的说:“瞧我这记性!他就在隔壁,一直嚷着要见你呢!如果您没事了,咱们这就过去!” 方平微侧着头,疲惫的躺在床上,衣服已经换了,但是发稍还在滴水。 听到脚步声,他猛的睁开眼,急切的扑到床边,热切的望着孟滢:“香香,香香,你终究是原谅我了,对吗?” 孟滢警觉的后退一步,难道方平被水呛得神志不清了? 方平的眼泪已经流了满脸。 “香香,你没有要我的命,就代表你原谅了我,对吗?我知道你来过的,我知道……” 孟滢好奇的坐了下来。 “方教授,香香是谁?” 方平对孟滢的话充耳不闻,他盯着孟滢,却似乎是看着孟滢体内的另一个灵魂。 “香香,爱与不爱,也许只是一句口头的承诺,但是你要相信,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房子和钱都是我老婆取的,我不见你,是因为女儿得了白血病,我必须先送她去国外治疗……香香,我打算一治好女儿就离婚和你在一起,为什么你不给我这个机会啊?”方平的脸似被极大的痛苦覆盖,声音直至哽咽的不能呼吸。 孟滢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觉得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摸,却赫然发现是满脸的眼泪。 十一 深夜,时针指向了十二点。 孟滢在卫生间,对着镜子。 白天孟滢试过若干次。 她几乎可以确定自己体内有另一个“她”,孟滢尝试了各种方法想和她对话,但是没有任何反应,反而把自己衬托的象活脱脱的神经病。 孟滢隐约记得有人说午夜十二点是一天中阴气最重的时刻,于是午夜的钟声刚过,孟滢就下了床,对着卫生间的镜子自言自语。 她低声下气,软磨硬泡甚至暴跳如雷,都没有任何反映。 孟滢几乎灰心,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恶狠狠的看了一眼。 也许,真是自己神经过敏? 世界上哪里来的灵魂附体这种事呢。 孟滢想着,转身准备回去睡觉。 就在转身准备关灯的一刹那,孟滢无意中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诡异的笑了。 她差点魂飞魄散。 一个人,居然控制不了自己的表情,这确实很…… 诡异。 孟滢重新回到镜子面前,对着自己认真的说:“香香小姐,如果你来了,请给我一些暗示。” 她的左眼飞快的眨了一下。 孟滢忽然觉得好笑,“我以为做鬼就天不怕地不怕了呢,原来你还怕我啊。” 孟滢冲镜子里扮了个鬼脸。 冷不丁,却听到自己再说:“哼!鬼才会怕你!” 孟滢一怔。 继而明白,这是香香在说话。 一想,忍不住觉得可笑,反唇相讥道:“难道你不就是鬼吗?” 孟滢看着镜中自己的表情明显一楞,脸上浮现出不屑的表情来:“我就算是鬼,也是个美丽的女鬼;总好过你这蓬头垢面的黄脸鬼。” 孟滢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从来没想到,自己身上会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鬼。 张凡半夜起来上厕所,却发现卫生间里灯火通明,孟滢在对着镜子自说自话。 最可怕的是她不但能同时扮演两个人,连脸上的表情也转换的惟妙惟肖。 他的脊背发凉。 却听那边孟滢继续说到:“你有什么特异功能吗?比如让我皮肤更白,或者存折帐户增加。” 然后又看到孟滢换了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拜托,小姐!你当我是神仙吗?” 张凡几乎要尿裤子了。 这,这…… 张凡记得小时候农村老家经常听说有人被附体的事情,现在居然眼睁睁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老婆变成了女鬼…… 寒啊…… 张凡打算脚底抹油,却一把被人拽住了领子。 “饶命啊,饶命!鬼姐姐,鬼姑姑,不,鬼奶奶!” 张凡的腿都软了,整个人都往地上钻。 孟滢好笑的插着腰:“你为什么那么怕我?” 张凡跪在地上,不住的作揖:“孟滢啊,我对不起你,我找过小姐,我藏私房钱,我不舍得给你花钱……我错了,求你别拿鬼来吓我,求你让她回去啊……” 只听孟滢不屑的说:“真不知道这种男人你要来做什么?!” 张凡头发都炸了起来,身上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的往出冒,几乎瘫在地上了。 孟滢从他身上昂着头跨了过去,头也不回的扔下一句:“你尿裤子了。羞羞!自己洗喔!” 十二 张凡向公司告假一个月,回老家。 孟滢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他这是为了躲避自己。 但是她懒得去搭理,甚至挽留的话都没有一句。 孟滢发现,自从香香进入了身体后,自己的性格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 似乎变的任性了,为所欲为了。 但是她喜欢这种感觉,这样的活着反而轻松。 香香就是这样任性。 有时候哄她半天也不说话,有时候却猛的冒出一句把孟滢吓个半死。 但是每次孟滢陪客户的时候,香香都会拔刀相助。 她的酒量好,应酬起来更是八面玲珑,俗世男人根本不在话下。 孟滢偶尔会和香香聊天,比如他们那个世界。 香香对此总是搪塞,似乎很避讳谈这个话题,更多的是讲述自己在甜殇人间的生活。 有一次谈到了方平。 孟滢对他依然恨恨的,但是香香却已然云淡风轻的样子。 “他有苦衷。”香香这么解释。 孟滢已经渐渐习惯和香香对话。 一个身体里的两个灵魂,有时候真是欢喜,自己居然有这样的机会。 张凡已经回到这个城市,却并不回家,而是托人给孟滢送了一封信。 拐弯抹角的说了半天“我配不上你”云云,其实本意就是想离婚。 孟滢有些失落。 并不见得对这个男人有什么感情,只是有些心灰。 子青走后,男人对于孟滢的意义类似于椅子。 天天都要坐,不见得多浪漫但是实用。 况且,失去了这个椅子还需要再去商场买另一个。 但是无论怎么买,它还只是椅子;无论怎么转,还是都在商场中。 终究是签了离婚协议。 去离婚那天,张凡约了下午一点见面。 孟滢清楚他的用意,他是怕香香出来吓到自己。 明亮炎热的夏日已经来了。 太阳下面,孟滢和张凡远远的站着,似乎是无关的陌路人。 分割财产时,张凡让年迈的父母给孟滢打了电话,孟滢心软,遂同意把存款全部给张凡,自己只留下房子。 后来香香和他调侃,“我是为了爱,终于让自己一无所有;而你没有爱,却依然让自己一无所有。” 孟滢想了一遭,亦觉得可笑。 相信人间仍有真爱。 只是自己未曾遇到。 也曾问过香香,这个世界谁会和谁相濡以沫。 没想到日日夜夜陪在自己身边的,是一个已经香硝玉损的女鬼。 香香告诉孟滢,其实自己只是一个例外,只是自杀的时辰很特殊,才得以依附别人的身体。 “但是,我亦有死穴。”香香认真的说,“当爱的人鲜血溅到我身上,我就会从这个世界彻底消息。但是还好,我已经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十三 张凡离开以后的日子,孟滢觉得有些寂寞。 不论怎样,以前一回家总是有盏灯亮着,有个人等着。 而现在,自己只能逐渐熟悉这个空荡冰冷的房间。 她渐渐习惯自说自话,和香香有一搭无一搭的聊天。 工作依然卖力,但是逐渐有找不到方向的感觉。 到底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呢? 金钱? 地位? 爱情? …… 晚上睡觉的时候,孟滢会把腿蜷起来,缩成一个婴儿的姿势。 有时候半夜梦到子青,会忽然醒来,哽咽的不能呼吸。 自始至终,香香都没有对孟滢的感情评论过一个字。 莫若说,她已经不相信爱情。 孟滢曾经试探的问香香,是否有能力让她见子青一面。 香香作出一个晕倒的表情。 天啊~你当我是什么?上帝吗? 生活依然波澜无惊的继续。 孟滢带着一个身体里的两个灵魂,有时也能自得其乐,不觉孤单。 一天,偶然在王府井的街头看到了方平。 远远的,看到商场门口孤单的站着方平。 有些落寞的身影。 孟滢忽然心里有些难过。 走过去和他打招呼,方平眼里闪过一丝慌乱。 大家胡乱应酬着,商场里忽然走出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孩,直接来到方平身边。 那个女孩警惕的看着孟滢,不满的问方平:“喂,她是谁?” 方平尴尬的搓着手,对孟滢笑着:“这位是我的学生,小孩子不懂礼貌,见笑了。” 那个女孩生气的跺着脚,“什么学生?你刚才不是还说我是你的爱人吗?!” 孟滢洞察的笑了。 她温和的对女孩说:“我是方平过去的同事。你们继续,我失陪了。” 转身离开的刹那,特地留意了一下自己身体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没有。 香香自始至终都没有出来。 转了个弯,孟滢低声对自己说:“你没事吧?” 没有回音。 却见方平仓促的从背后追来。 孟滢调侃他,笑着问“你那小爱人呢?” 方平没有回答,痛惜的看着孟滢,低低的说:“香香,你还在吗?” 孟滢失笑。 “方教授,亏您还是大学教授,这些封建迷信您居然会相信?” 方平半信半疑的盯着孟滢。 孟滢笑着,潇洒的转身离去。 临走时嘴里忽然不受控制的说了一句:“去死吧!” 哈哈哈… 跑了几步,孟滢笑弯了腰。 对付这种男人就应该这样! 好样的! 香香! …… 隔天上班的时候,秘书小刘说有人要见孟滢。 孟滢来到会客厅,却见到了昨天那个和方平在一起的年轻女孩。 孟滢警惕的后退一步。 她该不会扑上来掐死自己这个“假想情敌”吧? 然而那个女孩却轻轻啜泣起来。 原来,这个女孩是方平院长的宝贝女儿。 她爱上了方平,方平也自称爱她,要为了她和妻子离婚。 女孩边哭泣边说:“可是你是谁?为何昨天方平为了追你把我扔在马路上!他对你肯定不一般!” 孟滢此刻已经完全放松下来。 她甚至觉得有点可笑。 这出荒谬的闹剧啊! 倒了杯茶,闲闲的握在手里,孟滢若有所思的说,“爱,其实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她转向那个女孩:“我和方平不过是公司聚会上认识的,并没有象你想的那样。小妹妹,赶紧回学校上课去吧!” 女孩当真是年轻,忽而就破涕为笑了。 她甚至走过来环住孟滢的脖子,亲昵的说:“好姐姐,以后如果你再和方平见面,记得多替我说几句好话!” 女孩走了。 孟滢愣了很久。 那个落入湖里的夜里,她真的以为方平是爱香香的 但是现在,她发现,似乎那个男人,只爱自己。 十四 快下班时,孟滢意外的接到了方平的电话。 他知道校长的宝贝女儿来找过孟滢,紧张的打过来问她们都谈了些什么。 “你知道的,香香,她对我的前途很有好处。我教书几十年不过是个教授职称,每月拿可怜的工资,但是和她在一起,我就可以走上仕途……香香,我知道你爱我,我也很爱你,但是我们人鬼殊途,你能不能成全我和她的感情?”方平在电话里紧张的追问:“你能不能成全?” 孟滢冷冷的笑了。 “成全?谁又来成全过我?方教授,您好自为知吧。” 放下电话,身体不可抑制的颤抖。 是愤怒,悲哀,亦或绝望? 孟滢不知道。 她只听见自己轻轻的说,“爱情不过如此而已,是吗?” 孟滢心里涌起深深的难过。 游戏欢场如香香的女子,也终究没有逃过一个“情”字。 而她自己呢? 子青早已不在,张凡亦已离开。 自己也是一片空白。 一时间,她不知如何去安慰香香。 今天销售经理让孟滢下班后一起去陪客户。 孟滢早已习惯了这种应酬,面无表情的答应。 客户大多都喜欢去高级饭店或者ktv,但是今天这个有些与众不同,他选择了一家茶室见面。 一进茶室,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 孟滢暗自庆幸自己穿了一身淡雅的套装,否则弄妆艳抹,才真真是辱没了这种地方。 客户早已等在幽雅的小包厢中。经理一进门,先热情的寒暄起来。孟滢一抬头,却猛的一楞。 一个男人手握茶盏,透过袅袅热气宠辱不惊的看着她。 他随意的穿了一件白衬衫,平头,身上却似闪耀着淡淡阳光。 他,气质象极了子青。 孟滢头一次开始手足无措。 一见钟情这种事只在小说里才会发生,但是今天,孟滢真是象回到了年少,为了一个人的眼神而脸红心跳。 还好有香香。 这个时候香香开始独当一面,显示出游刃有余的气势。 说来香香在夜总会真是埋没人才,她懂得看人,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即可以逢迎下里巴人又懂得欣赏阳春白雪。 今天这个,香香没有刻意去谈生意,而是不着边际的说起了瑞士的气候,丹麦的阳光,梵高的画,甚至海子的诗。 最后,香香举起茶盏腼腆的笑着,“为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们以茶代酒,庆祝我们的初次见面”。 她顿了一下,不露痕迹的说,“也希望以后我们有更多继续合作的机会。” 席间,那个男人并没有多说话,而是一直若有所思的看着孟滢微笑。 老练如香香者,手心都有汗。 单字终是顺利签了下来。 虽然不是很大数额,但是这个客户是公司一直想极力争取的。 从茶室出来,那个男人礼貌的问孟滢,是否需要送她回家。 孟滢刚想答应,香香却抢先说:“不用,我家里很近,散步回去就好了。” 男人开了一辆半旧的莲花,不在多话,挥别后绝尘而去。 香香埋怨孟滢:“对付男人,一定要欲拒还迎,象你这种一头扎进去的花痴,是很容易被男人看低的。” 孟滢连连点头称是。 手心里一张名片,都被捏出汗水来。 “公孙轩”,那个男人的名字。 似乎也只有这个名字才配的上他的气质。 孟滢花痴的想。 爱情不过如此而已4 十五 晚风清凉。 孟滢散步回家,偶尔抬头看天,大颗星星水晶般低垂,象薄荷糖。 公孙轩,孟滢念叨着这个名字,心里忍不住浮起一点点喜悦。 “吓!脸红了呢!” 孟滢捂住了脸,跺着脚骂:“吴香香!你这个小狐狸精!” 忽然觉得背后一阵发凉。 回头,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跟着自己。 第一反应是流氓。 刚想跑,却被拉住了胳膊:“香香,是我!我是方平!” 孟滢镇定下来,“方教授,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里?” 方平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孟滢:“刚才你在和香香说话吗?她还在你身体里,是吗?” 孟滢耸耸肩,不置可否。 方平忽然沮丧起来。 “孟滢,我今天是来求你的。我老婆发现了我和校长女儿在一起的事,扬言要到学校去闹,让我名誉扫地,还说要把我害死香香的事情告诉那个女孩。” 方平呼吸忽然急促起来,抓住孟滢的手:“孟滢,你帮我!你帮帮我!” 孟滢冷冷的抽出手,面无表情的说:“我如何能帮到你?” 方平讪笑着,“你去找我老婆,告诉她你是吴香香!最后变个法术让她相信,告诉她你爱我,你已经原谅我了!她一定会害怕你,然后放弃对我的报复的!你死了以后,我老婆一直都很内疚……” 孟滢忽而诡异的笑了。 有风,一点一点自脚下旋转上升。 方平尖叫一声,扭头就跑。 孟滢的声音紧紧缠在他耳边:“方平,你不要欺人太甚。小心我不放过你…” 方平的速度出奇的快。 一眨眼就不见了。 孟滢呼了一口气,身体里有一种奇异的疲倦。 但是忽然又很兴奋,笑着对自己说:“你还有这么厉害的一面?” 香香没有说法。 她,似乎亦很疲倦呢。 十六 再见公孙轩。 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这段时间,孟滢听从了香香的建议,没有主动联系过公孙轩。 这天,在公司答谢晚会上,公孙轩代表公司来参会。 他出现在大堂里的一刹那,孟滢觉得世界都安静了。 周围有那么多西装革履的男人,但是公孙轩依然是随意的白衬衫,粗布裤子。 站在那里,却有说不出的自然和妥帖。 这个男人,孟滢想,这个男人的气质,似乎更应该出现在庭院深深的高门大院。 “谁把往事费思量,笑时泪断肠,”他就是那种生来就带着优雅气质的人,永远宠辱不惊。 答谢晚会的高潮是所有到场嘉宾的翩翩起舞,曲子是温柔的华尔兹。 孟滢端了杯酒,倚在柱子上冷眼旁观。 不知何时,开始不习惯这种衣香鬓影的应酬。 总觉得太过空洞,人人盲目而悲哀。 正想着,只听耳后有一声温柔的叹息,然后是一个男人低低的声音:“你看他们,像不像盲目游泳的鱼?” 孟滢回头,看到一双似洞察一切的眼睛。 微笑的眼睛。 公孙轩的眼睛。 一切都那么自然。 他们溜出了酒店,在凌晨的公路上开车,大声听音乐。 半旧的莲花性能依然很好,孟滢把头伸出去,看着天上急速掠过的云朵,开心的尖叫。 自己已经有多久、多久没发出这样快乐的声音了。 那个晚上,公孙轩吻了她。 他的唇温柔的掠过她的。 孟滢闭上眼,希望永远永远不要醒来。 她听到自己发出妩媚的笑。 空灵,妖媚。 公孙轩探究的看着她,浅浅叹息。 “孟滢,你好似有不同的灵魂,一面神秘,一面妖媚。” 孟滢不回答。 她无法回答。 心被幸福膨胀。 这样的女人,不要醒过来才好呢! 十七 一觉醒来,孟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是,是。 恋爱中的女人真是不异样。 头发和皮肤都闪烁着光泽,眉梢眼角都是风情。 孟滢捧住脸害羞的笑着,这次破天荒的,香香没蹦出来讽刺她。 公孙轩。 孟滢无数次再心里回忆这个名字。 他的气质,他的风度,他的谈吐…… 也许恋爱就是这样。 你遇见了命中注定的那一个,就会飞蛾扑火的喜欢。 没有理由,也没有退路。 彼时孟滢已经知道,公孙轩是一家外企的市场总监。 自从一起开车兜风的那个夜晚以后,公孙轩就不时会来接孟滢下班,安静的一起吃饭,或者去看场电影。 公孙轩不是浪漫的男人,亦不懂花言巧语。 买一束花送给孟滢,都会腼腆很久。 这与他在人前的气质非常不同。 在感情方面,公孙轩洁身自好,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标准。 那束花,是白色马蹄莲。 这很对孟滢的胃口,她喜欢白色清淡的花朵。 特意买了一个水晶花瓶来插花,客厅里的香气氤氲,很久才凋谢。 香香在看透了方平以后,反而逐渐平静下来。 不再有飞扬的性格,也失去了性格的棱角。 一个人时与孟滢聊天,说起感情,香香总是避之不及。 但是对于公孙轩,她亦存在一份欣赏。 那样的男人,不喜欢也难。 很久没有方平的消息了,孟滢也乐得自己的生活波澜无惊。 但是这天下班,刚出公司门口,就被一个跑过来的人“砰”的抱住了身体。 孟滢吓了一跳。 仔细一看,又是那个方平校长的宝贝女儿。 忽然就觉得厌恶,冷淡的问:“小姐,你找我有事吗?” 女孩泪眼婆娑。 “姐姐,你是我认识唯一的他的朋友……我不知道还可以去找谁,但是我心里真的很难过……” 孟滢的心忽然就软了下来。 那样年轻的泪,自己也曾流过。 原来,女孩不过是重蹈了香香的覆辙。 方平的老婆找到了她,在课堂上大骂她是狐狸精,还闹到了系主任那里。 鉴于女孩父亲的面子,系里当然不会张扬,只是暗自安抚了方平的妻子,然后把事情报告给了校长。 校长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从来都是宠上天,岂能容忍她去给一个中年男人当情人?! 校长毕竟是校长,很有手腕。 先是把女儿办了病假,锁在家里一个星期;然后找个借口让方平去疗养。 方平还沾沾自喜,以为校长因为女儿对自己刮目相看了,回来后才发现系里已经给他记了处分,降了薪水,理由就是“工作态度散漫,擅自离职去疗养。” 方平真真是有苦说不出,事情已成定局,他落了一个鸡飞蛋打。 方平毕竟是男人。 男人还是以事业为重。 眼看没了前途,方平自然不会再动爱情的脑筋。 在方平眼中,爱情不过是吃饱了饭消遣的娱乐节目,始终只是餐后甜点,丝毫上不了正餐。 他对校长女儿冷淡起来,甚至刻意去回避。 一来二去,女孩日渐绝望。 偷跑出家门,找不到方平,就来向孟滢哭诉。 十八 孟滢安慰着女孩,两人一起去附近的餐厅用餐。 刚进去电话就响了,是公孙轩。 他要来接孟滢下班,孟滢不忍心丢下女孩,又想陪着男朋友,干脆就把公孙轩叫过来,三人来个大团圆,谁也不冷落。 公孙轩出现的时候,女孩正在奋力消灭面前的食物,把失恋的伤害溺死在食物中。 看到公孙轩,眼睛忽然就瞪得发圆,嘴里也停止了咀嚼。 孟滢微笑。 这样的男人就是带有与生俱来的气质,总能轻易吸引女子的眼光。 三人一起用餐,公孙轩总能适时说一些不轻不重的小玩笑让大家开心,气氛到也融洽。 倒是那个女孩,似乎忽然之间就忘记了世界上还有方平这号人物存在,眼睛完全聚焦在公孙轩身上。 他何尝不知道这点,倒是越发泰然自若,甚至故意对孟滢作出一些比较亲密的动作,无形的告诫那个女孩。 孟滢越发欣赏起这个男人来了。 张爱玲说,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赞美就是愿意与她结婚。 孟滢觉得,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赞美,是无论遇见了多美年轻美好的异性,依然能维持自己的初衷,坚持当初的选择。 方平在公孙轩面前,实在是相形见绌。 估计那个女孩心里把自己有眼无珠骂了无数遍了。 晚饭吃的宾主尽欢,结束后,那个女孩已经完全不像失恋的落魄状,开始脸颊红润眉飞色舞。 公孙轩和孟滢礼貌的送她回家了——关禁闭中偷跑出来一天,不知道父母该多么着急。 命运真是戏剧。 这个夜晚,倒是成全了方平。 上午十点,校长正在开会,秘书心急火燎的冲进来,说他的宝贝女儿不见了。 校长对女儿的宠爱全校皆知,秘书得到这个消息后不敢怠慢,立刻冲进会议室报告。 校长一拍桌子,立刻回家探视。 果然是人去楼空。 女儿的手机也关机了,老婆疯了一样威胁自己,如果女儿有三长两短,自己也不活了。 校长认定女儿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爱情离家出走。 他当机立断,立刻给方平打电话,把他叫到家里来。 方平诚惶诚恐,见到校长后就差双腿下跪了,极力表明自己对他宝贝女儿绝无非分之想。 校长眉毛一竖:“难道我女儿配不上你?!” 方平是何等精明之人,踟躇之后变听出了这话的深意,当即转向,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会尽快离婚,对他的宝贝不离不弃。 女孩回家的时候,意外的看到了父亲和方平这两个曾经水火不容的男人在一起运筹帷幄;更加意外的是父亲一改之前的强硬,开始撮合她和方平的婚事。 要么怎么说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呢,这个女孩在短短的一个下午,已经彻底改变了对方平的感情。 她现在满心满眼全是公孙轩的影子,再看到方平,只觉得他秃头、啤酒肚、唯唯诺诺的样子活象一个奴才。 忽然就泄了气。 爱情中最忌讳的就是比较。 女孩冷眼旁观后,越发觉得方平还不如公孙轩的一个脚趾头。 年轻气盛,不懂得迂回拒绝,只是直截了当的对父亲说,自己已经不爱这个男人了。 “我不是说气话或者骄傲,只是忽然就不爱了。他不值得。他配不上我。” 女孩昂着头说完以后,径直就回房间了,留下方平和校长面面相觑。 爱情不过如此而已5 十九 方平咬牙切齿的从校长家出来,大力关门,“彭”的一声,不再顾忌自己的恼羞成怒。 “就差一步!就差一步!我方平差一点就得到校长的认可,差一步就峰回路转!” 方平愤愤的想着,“现在的女人真是善变!拿感情当玩笑,幼稚!” 忽而就慢下了脚步。 她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她离家出走的这半天下午,都做了什么? 仔细一想,不禁握紧了拳头。 嘴里咬牙切齿的挤出一个名字。 吴、香、香! …… 孟滢和公孙轩拉着手在楼下散步,寂静的小区里已经没有行人。 今天的月亮出奇的美,孟滢凝视月光下公孙轩的轮廓,满足的叹息:“世界上有百媚千红,你怎么会选择了我呢。” 公孙轩霸道的笑了:“因为你是我的。你注定是我的。” 他的手温柔的抚过她的长发,“孟滢,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仿佛是两个矛盾的综合体,总能时时给我惊喜。” 怀中的孟滢不安的动了动身体。 两个? 我和香香,他会更喜欢哪一个? 刚有这个想法,却忽然听到自己脱口而出:“男人是不是都像你这样?一个两个不算多,三个四个刚刚好?” 公孙轩大笑,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更紧的搂住了她。 忽然听到背后有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 “吴香香!!” 孟滢和公孙轩同时回头,看到了方平脸色铁青的站在身后。 孟滢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方教授,你怎么会在这里?” 方平紧紧的盯着她:“吴香香,你今天下去和校长女儿说什么了?为什么她忽然就不爱我了?” 公孙轩害怕方平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把孟滢拉到身后:“谁是吴香香?” 孟滢还没来得及解释,只见方平一步步逼近,嘴里歇斯底里的咆哮着:“把我害成这样你开心吗?老婆要和我离婚,校长要让我辞职,你为什么不安安心心做你的鬼,非来破坏我的好事?!” 孟滢忽而冷冷一笑。 “方平,我没有存心要害你。我要让你死太容易了,没必要这么麻烦。” 公孙轩警惕的后退一步。 孟滢说话的神态和平时判若两人。 她,是谁? 方平哈哈大笑,忽然对着公孙轩说:“你是孟滢的男朋友吧?你亲眼看到了,她根本就是被女鬼附身!那个女鬼借她的身体来陷害我,这样的女人你还敢要吗?” 公孙轩冷静的看着方平:“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但是今天如果你敢对她不利,我不会饶了你!” 方平诡异的笑了。“不,不,你会感谢我的!” 忽然,方平把手里的一瓶水朝孟滢泼了过来。 孟滢大惊,但是已经躲闪不及。 她下意识的以为瓶里装的是硫酸,但是继而发现皮肤上并没有灼热感,反而有一种浓烈的血腥。 忽然觉得痛彻心扉。 这是方平的血!! 那个男人居然用这种可怕的方法来对付香香! 孟滢觉得浑身无力。 她心灰意冷,身体中的力量好像在一丝丝抽离。 “不要,香香,不要离开……”她低低的说,渐渐瘫倒在地上。 失去意识之前,只看到公孙轩焦灼的脸。 “孟滢,孟滢,你怎么了?” 二十 孟滢昏昏沉沉,听到有人在叫她。 “孟滢,孟滢…” 她睁不开眼睛,觉得自己似在梦中。 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女子的影子。 她身着红裙,卷曲的长发,精致的脸庞,看上去象一个芭比娃娃。 忽然就想哭。 “那是你吗,香香?”孟滢在脑海里问。 那个女子静静的笑了。 然后一点一点的消失,空气中只剩下她的声音:“你该醒了哦,别睡懒觉了!” 忽然就睁开了眼。 孟滢看到自己安静的躺在床上,触目所及都是白色。 脑袋里渐渐清醒过来。 这是医院。 环顾四周,看到公孙轩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疲惫的睡着了。 孟滢小声的说:“香香,你还在吗。” 屏息等待回答。 没有回音。 一颗心在往下坠。 “香香,你给我一些提示!你还在吗?” 公孙轩被吵醒了。 “孟滢,你醒了?”他紧张的迎上来。 “我已经报了案,警察把那个变态男人带走了。你还好吧?” 孟滢难过的看着公孙轩,眼泪不停的流下来:“我不好…” 忽而听到自己接着撒娇的说:“我不好!除非你亲我一下!” 孟滢一愣。 公孙轩宠溺的笑了,在她的头上轻喙一口。 忽然心中一阵狂喜。 香香她没消失?! 所有的乌云都退去了,所有的鲜花都盛开了。 孟滢仰起脸笑了。 进而有些迟疑。 那天晚上… 公孙轩会不会相信方平,认定自己身上有女鬼附体? 她试探的问:“那个男人他……” 公孙轩不以为然的笑了:“那个男人根本就是个疯子!警察带走他的时候他还又哭又笑!我知道你们曾经在工作中有过接触,奇怪的是他发疯后怎么会缠着你,还用血撒了你一身!” 公孙轩拉起孟滢的手:“以后和我在一起吧!我会保护你了!永远!” 孟滢心砰砰的跳起来。“这算是什么,求婚吗?” 公孙轩腼腆的笑了。“我知道我太唐突,但是我真的希望你能好好考虑。” 孟滢听到自己说:“好,给我一些时间,我会认真考虑的!” 公孙轩去给孟滢买吃的,趁着病房没人的空隙,孟滢把头蒙在被子里,细声细气的说:“该死的香香,你干吗擅作主张,破坏我的大好姻缘?” 然后又咕咕笑了起来:“不过看在你大难不死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静了一会,孟滢听到自己冷静的说:“我已经不爱方平了,自然不会被他害死。但是男人都是一样,一样容易动情,也一样容易忘情。 孟滢,我奉劝你考虑清楚一些。” 二十一 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孟滢对下一段感情就显得很复杂。 有点紧张,有点期待。 婚纱店自己偷偷去了几次,在香香的帮助下挑了一款白色的,穿上后果然美仑美奂。 原来爱一个男人,会因着他这份爱而更加关爱自己。 孟滢习惯了睡前一杯牛奶,习惯了早上起来吃早餐。 她在心里已经暗自答应了公孙轩的求婚,只是碍于面子,想过段时间再告诉他。 只觉得岁月越来越静好。 工作不忙的时候,拿杯咖啡在附近的公园里,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周围没人的时候也和香香聊天,恍然间觉得前尘往事如云烟。 孟滢没什么同性朋友,和香香朝夕相处的这些日子,越发察觉出友情的难能可贵。 最重要的是,在与公孙轩的不断接触中,香香似乎也认可了这个男人。 想起公孙轩,孟滢微笑。 恋爱就是这样。 会没有理由的微笑。 “找个合适的时间把他带回家介绍给父母吧。”孟滢欢喜的想,自己离婚的事情一直瞒着父母,只怕这次忽然带着公孙轩回家他们会吓一跳呢。 公孙轩最近也有些紧张。 商场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现在却好似恢复了少年时期,会为一个人的眼神心跳半天。 孟滢说要考虑他的求婚,他变也当真不在追问,只静静等待一个答复。 私下跑去商场选了一只钻戒。 知道孟滢一定不会喜欢太繁复的样式,选了一个简单的戒指,小巧的钻石闪烁着温润的光。 想象着把它带到孟滢手上的样子,公孙轩从心底开始甜蜜起来。 手机有短信息过来。 公孙轩打开,不禁皱起了眉头。 又是那个校长女儿,年轻的女孩总是敢想敢做,自从那次吃过饭之后,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天天发一些笑话给自己。 公孙轩一次没有回复过,他有自己的原则。 如果没有结果,就不要给对方希望。 这次,女孩没有发笑话,而是简单的几行字:明天下午三点,xx公园见。你可以选择来或者不来,但是我会一直等你。 二十二 如果想有一个家,这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疲倦? 孟滢已经很久没有梦见子青了。 这个夜晚,却忽然回到了年少。 子青微笑着朝他一步步走来,然后忽然驶来一辆汽车,把他撞到了半空。 孟滢清晰的看到血从他身上缓缓流出。 却依然那么微笑的看着自己。 满是深情。 忽然就醒了过来。 剧烈的喘息。 不详的预感。 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手机显示的是凌晨三点。 同时还有一条未读的短信。 …… 阳光很好的下午,公孙轩处理了手头的事物,就匆匆来到了公园门口。 他一眼看到了那个女孩,微微眯起了眼。 女孩和初次见面的时候有了很大改善,今天她穿了一条黑色吊带裙,头发随意的披着,有一种和年龄不相称的沧桑美。 “这个丫头,几天不见怎么变了这么多?”公孙轩微笑,镇定的向她走去。 女孩仰起头,深深的看着公孙轩。 公孙轩暗暗奇怪。 她的眼神全然不似这个年龄该有的,似乎隐忍着很多痛苦。 良久,女孩沙哑的开口:“你爱孟滢,是吗。” 公孙轩毫不犹豫的点头。 “是。我爱她,想照顾她一辈子。” 女孩忽然诡异的笑了。 “如果你知道她身上被女鬼附身,你还会喜欢她吗。” 公孙轩一楞。 女孩妩媚的笑,牵起他的手。 “来,跟我来,让我证明给你看。” 公园门口是熙熙攘攘的马路,公孙轩几乎不能思想,任由女孩牵着他。 忽然听到对面一声大叫:“公孙轩!” 回过神来,发现是孟滢站在对面。 公孙轩才发现自己和女孩暧昧的拉着手,大惊之下,慌忙挣脱开。 那边的孟滢着急的跺着脚,发疯的大叫:“公孙轩,快离开她!她是方平!” 公孙轩更惊诧了。 回头看着女孩,女孩手上却好似有了千斤力量,紧紧箍着他的手腕。 然后,她冷冷的笑了。 “公孙轩,对不起了!” 下午十四点四十分。 北京热闹的街头。 很多人都见证了这样离奇的一幕。 一个年轻的女孩手轻轻一扬,身边男子就被甩向了汹涌的车流之中。 然而更不可思议的是,有一个更快的身影在他落地之前,就把他推到了另外一侧的人行道上。 刺耳的刹车声久久回荡在街头。 然后是一声凄惨的叫声。 孟滢!!…… 二十三 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你会用它来做什么? 飞奔到爱人的怀里。 告诉他,我爱他。 爱是信仰。 是真理。 是光。 照亮我们黯淡颓废的心。 …… 那个夜晚,方平孤单的爬上了顶楼。 工作没有前途了,事业无望;妻子要离婚,孩子也不肯跟着自己;最糟糕的是拿血泼孟滢。 从派出所出来以后,所有的同事都认定自己有神经病。 方平觉得从未有过的孤单。 自己活了这么多年,最终却一事无成! 也许,一切的错误都从甜殇人间开始…… 都从吴香香开始…… 方平面无表情的脸上划过一丝仇恨。 他漠然的朝下看了一眼,头也不回的跳了下去。 时钟,恰好指在了午夜十二点。 …… 就在同一个时间,校长被女儿房间里的尖叫声惊醒。 披上衣服匆匆跑过去,发现女孩坐在床上剧烈的喘气。 校长关切的走过来,想给女孩倒杯水,却被女孩厌恶的拒绝了。 “你给我出去!”女孩指着门口,生硬的说。 校长摸不到头脑,只好讪讪的退出去。 关门的一刹那,他从门缝中看到了女儿诡异的笑脸。 …… 孟滢的意识渐渐清晰起来。 她费力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在一片白色的房间里。 不用问,这一定是医院。 孟滢叹了口气,经验老道的侧过头。 不出所料,公孙轩就坐在旁边。 唯一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公孙轩看到孟滢醒过来,没有急切的欢喜,只是长久的盯着孟滢,眼睛里渐渐泛起了泪光。 孟滢努力向她微笑。 牵扯到脸上的肌肉都觉得酸痛。 这才看到自己几乎被包成了木乃伊。 手脚都是绷带。 公孙轩哽咽的摸着孟滢的头发。 “滢滢,还好你没事。医生都说你命大。你真傻,为了救我连自己的命都不顾……以后我不许你再做傻事!” 孟滢心底流过暖暖的小溪。 平时只有自己的父母称呼自己滢滢,今天听公孙轩这么叫起来,仿佛真的成了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 忽然想起来什么,孟滢着急的问:“那个女孩呢?” 公孙轩凄惨的一笑:“她蓄意谋杀我,自然被拘留了。” 孟滢有点不安。 “其实,她这样做也是不由自主。那天晚上我收到了她的短信,约我到公园门口见面。但是她无意中露了破绽,在短信里中称呼我为香香。我本来就有些怀疑,加上在新闻里看到了方平跳楼,这才确定她被方平附了身……” 说到这里,孟滢担忧的看了看公孙轩:“你,已经知道了香香在我身体里吧?” 公孙轩按住了孟滢的嘴唇。 “别说了,什么都不用说了。等你身体一好,我们就结婚吧!” 孟滢心里一阵欢喜,害羞的一笑。 “香香,你听到了吗。我们要结婚了呢。” 没有回音。 孟滢一楞。 “香香,不要怕,你出来和公孙轩说话啊!” 依然没有回音。 公孙轩难过的看着孟滢。 “滢滢,你被急救的时候曾经醒来过一次,和我说了一些话,你还记得吗。” 孟滢一头雾水。 “什么话?” 公孙轩深呼吸了一下,缓缓的说:“你说你爱我。你说,爱是信仰,是真理,是光。照亮了你黯淡颓废的心。你还告诉我,你会象海的女儿那样,获得一个不灭的灵魂。” 孟滢呆了半天,忽然发疯的大叫:“香香她离开了?!你们对她做什么了?” 二十四 九月的北京,处处弥漫着浪漫的气息。 这个秋天,孟滢穿上了婚纱,略带羞涩的与公孙轩交换了戒指。 初秋的阳光温暖的照在身上,一对壁人微笑的接受着众人的祝福。 看着父母欣慰的容颜,孟滢心里百感交集。 身边的伴娘拉了拉自己的衣服:“姐姐,你今天真漂亮!” 孟滢笑着拍拍她的脸:“你也不错啊,听说你爸爸介绍了一个学校的老师给你,怎么样,发展还顺利吗。” 女孩撇撇嘴:“我对大学老师有阴影!一看到他们就想起来方平!” 孟滢的笑容渐渐黯淡下去。 心里默默想着,“方平最终还是放过了我们,我想,他终究还是一个好人吧。” 公孙轩插话进来:“大好的日子干吗说些不开心的事情?来,我们去草地上合影吧!” 女孩立刻欢快起来,好啊好啊,我们去照相。 …… 婚后的日子平淡了很多。 孟滢不久就发现怀了孕,干脆辞了工作在家里静心待产。 公孙轩的事业蒸蒸日上,却依然尽可能的抽出时间来陪孟滢出去晒太阳,散步。 校长的宝贝女儿成了家里的常客,总是扬言要当孟滢肚子里孩子的干妈。 公孙轩看到女孩还时常会有怕怕的样子,让孟滢笑弯了腰。 有时女孩会穷追不舍的问孟滢:“为什么你们当初不起诉我?我差点杀死了你老公呢!” 孟滢总是笑笑的说:“因为你那时患病了啊!那段时间你不是记忆空白吗?和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我能计较什么呢。” 女孩闷闷的样子,小声的说:“我是不是真的爱方平?他去世之后我就出现了记忆空白,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孟滢了然于胸的样子看着女孩,手里忽然变出一块巧克力蛋糕:“想不想吃蛋糕?” 女孩哇哇的扑上来,这个话题就到此终结。 更多的时候,是孟滢一个人静静的在家中,收拾房间。 有时候放着音乐擦木地板,不知不觉就是一个上午。 偶尔会想起很多,一个人怔怔的看着阳光出神。 那次车祸。 被车撞到以后,孟滢被120直接推到急救室里。 验血以后,医生着急的大喊:“病人急需输血!可是她是ab血型,医院里的血库不够啊!” 公孙轩镇定的走出来,掳起自己的袖子:“我是这个血型!让我给她输血!” 他的血液顺着导管,流进了她的身体。 然后,孟滢曾经有过短暂的苏醒。 她说,爱是信仰。 是真理。 是光。 …… 想着想着,孟滢就泪如雨下。 香香…… 她终究爱上了公孙轩,也终究原谅了方平吧…… 预产期渐渐来临,孟滢变的越来越沉默。 这种沉默蕴涵了一种从容和释怀,让孟滢的眸子越发清亮起来。 有太多的故事,不知从何想起,亦不知道从何说起。 干脆就此守口如瓶吧,那些爱过恨过的往事,那些爱过恨过的人。 …… 生产那天,出奇的顺利。 从阵痛被送进医院到婴儿出世,不过短短两个小时。 公孙轩小心的抱着婴儿给孟滢看:“你看我们的宝贝!是个女孩哦!” 小小的婴儿,有花瓣一样娇嫩的脸庞。 清亮的眸子,卷曲的头发,盯着孟滢楞楞的看,然后挥舞着小拳头哇哇的哭。 孟滢喜悦的笑着,小心的把她抱在怀里:“轩,我们叫她公孙香香,好吗?” 怀里的女瑛似乎听懂了什么似的,倏地止住了哭。 抬起眼睛,寻找着孟滢的双眼,对上了,忽然就展颜一笑。 孟滢一楞。 继而更紧的抱住了她。 多么好…… 良辰美景,花好月圆,我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 小偷 李青站在窗前,透过许久未擦而显得朦胧的玻璃,看着外面的一切。 朦朦胧胧的高楼大厦,仿佛是海市蜃楼的假象,空中没有一只飞鸟,就连大街上行人也不多,这些走路的人看起来都很匆忙,李青看不清他们的脸,但他清楚地知道,他们的脸上一定是忧郁的。 经济大萧条的时代,人人自危。 李青是一个职业,隶属这个城市最大的集团——三只手公司。 看了一会窗外死寂的景色,李青有些不耐烦了,开始坐下来抽烟。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急促的一下,稍后匀速的两下,紧接着是急促的三下,没错,是张昭。 李青刚打开门,张昭的脑袋就先探进来:“没别人吧?” “没有。”李青淡淡地说。 “真没有?”张昭不信。 “进不进来?”李青不耐烦了。 张昭进来后一屁股陷在沙发上,将手里提着的袋子往茶几上一扔,抽起烟来。 “怎么,出任务了?”李青看着那个袋子问道。 “出了,收获不少。”张昭朝空中吐了一个烟圈。 “你小子没违反公司规定吧?” 李青这么问当然有他的道理。 在三只手公司中,张昭是业务最差的员工。 三只手公司有规定,只许偷食物,除此以外什么都不许拿。 若有违反,逐出公司,永不录用。 今天张昭的袋子突然鼓了这么多,显然有问题。 张昭听李青这么一说,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他猛吸了一口烟,然后掐灭,站起身子来说道:“你猜对了!” 他将袋子打开,倒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李青一看愣住了,提高嗓门说道:“你不想活了?被公司知道怎么办,是不是不要工作了?” “咳。”张昭很不以为然,“我说兄弟,现在都什么时候了,经济危机,通货膨胀!你还管公司的什么狗屁规定?养活自己吧先。我跟你说,只要我们都不说,公司怎么会知道。再说了,公司的宗旨我也记得,盗亦有道嘛,我不过偷了点别的东西,又没杀人,还真能把我怎么样?” “那你偷这个干嘛?”李青拎起一条红色的丁字裤,在张昭面前晃了晃。 “给老刘的。大哥,你是知道他的,人家有这癖好!”张昭不怀好意地笑笑。 “当然,我也没有把你这个兄弟给忘记了。”他拍了一下李青的肩膀,从兜里掏出一只手机,说道,“这给你,顺手拿的。最新款iphone。试试好不好用。” 第二天,李青去公司上班,远远地看见张昭和同事们聊得火热,他招招手,示意张昭过来说话。 张昭笑着问道:“怎么样,新款的功能好吧?” “还没用。我说你,低调一点。”李青生怕张昭说漏了嘴。 “放心,哎,你看这帽子,帅吧?”张昭指了指手里的帽子。 “偷来的帽子也敢拿来现眼,行啊。”李青露出鄙夷的眼色,他心道,帅个屁,怎么不拿个绿色的出来。 这时李青的手机响了,正要接,突然有人大声宣布:“刘小氓死了!” 刘小氓死了?! 李青看看张昭,张昭看看李青,似乎都不愿相信。 但是那人确确实实地说,刘小氓死了,已经在殡仪馆里了,正在化妆。 作为刘小氓的同事兼好友,李青和张昭去了殡仪馆送别。 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刘小氓的妻子。 这个打扮得妖艳的女子哭哭啼啼地,嘴里嚷着重复的一句话“好惨哪好惨哪!” 等到化妆师将刘小氓的尸体运出来,李青和张昭才知道什么叫好惨。 刘小氓的下半身不见了。 好端端的人只剩下了一半。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死掉的是个侏儒。 李青问道:“他下面的身体呢?” 化妆师道:“都稀巴烂了,从没见过这样的。”张昭更是看都不敢看。 怎么会这样呢? 经不住李青的再三询问,刘小氓的妻子把他俩拉到角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本来他和刘小氓是要在床上玩点刺激的,两个人开了音乐关了灯,脱了衣服抹了油,等到刘小氓穿好情趣衣裤,突然大叫一声就死了。 “真是好惨哪,他刚穿上那条丁字裤,网格衣都还没套,就这么死了。”妻子痛哭道,“那个东西都断了啊!呜……” 张昭听了,差点扑哧一声笑出来。 李青白了他一眼。 “不会吧,有这么离奇?老刘身体一向挺好啊!”张昭赶紧补救。 “等等。”李青似乎觉出了什么,问道,“嫂子,你说老刘是穿了那条丁字裤之后死的?” “是啊。” “那条丁字裤是我给……”张昭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李青的脸色变得很凝重。 他拉着张昭的手,说道跟我来,两人重又来到刘小氓的尸体前。 “不会吧你?”张昭吓得脸色煞白,“你要验尸?!” 李青没有理会,他叫来化妆师,问道:“您还记得给他换衣服的时候,那个伤口,是怎样的?” 化妆师五官都聚拢了起来,低声说道:“都是勒痕啊……” 送走了刘小氓,李青和张昭离开了殡仪馆。 一路上,李青一言不发,若有所思。 张昭则在一旁不停说话:“你说,会不会是那条丁字裤有问题?……哈哈,逗你的,你别瞎想了,真以为是恐怖故事哪!” 张昭见李青不搭理他,就用肘子顶了他一下,说道:“嘿,想什么呢,中邪了?” 李青抬起头,盯着张昭看了一会,把张昭看得都有点莫名其妙。 “你什么时候把帽子戴头上了?”李青突然蹦出一句话。 “刚戴没多久啊,怎么了?”张昭不解。 “快拿下来!”李青忽然大喊,整车人的目光都聚向了这里。 “看什么看!”李青大骂。 “发什么神经啊,是不是被老刘吓着了?”张昭说道。 只见李青瞪着眼,脸颊通红,似乎将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过了没多久,张昭觉得脑袋很不舒服,就想把帽子扯下来。 只是无论多么用力撕扯,帽子似乎与头皮紧紧粘在了一起。 张昭想张嘴说“李青救救我”,却再也说不出话。 渐渐地,张昭的双手失去了挣扎的力量,那顶绒线帽子将张昭的半个脑袋吞噬了。 帽子四周的小孔里,流出红黄夹杂的液体。 等李青转过头看到这些的时候,他竟然无法做出惊恐的表情了。 只有一顶被血染红的帽子,搭在张昭的脖子上。 回到房间,李青翻出张昭送他的iphone,毫不犹豫地抛向了空中。 这时候李青的手机响了,是公司的电话。 “喂……” 电话中传来一阵阵风的呼啸。 半夜床下鬼哭坟 石亮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患了绝症。当然,他也没有亲人可以告诉。 十几岁时,他的父母遇到山体滑坡,双双遇难,两年前唯一的奶奶去世。 他只好孤身一人到城里打工。 前段时间,他经常感觉头晕呕吐,还动不动就感冒发烧,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是白血病。 治这种病至少要二十多万,他没有这么多钱,于是决定回老家等死。 一个星期后,他回到云南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到山下时,天已经黑了,他只好在一个堂哥家里借宿了。 第二天,他来到山上的老屋,买了些生活用品,将屋子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 奶奶和爸爸妈妈都埋在老屋后不远的地方,上面长了很多野草,他一边用手拔草一边暗自流泪。 晚上躺在老屋的床上,石亮翻来覆去睡不着。 半夜正要入睡时,突然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他走下床,在屋里转了一圈,终于确定声音的来源是床下,有人在咿咿呀呀地唱:“一哭儿不孝,双亲惨死不尽人伦,不戴孝……” 这是当地的土段子——《鬼哭坟》,说的是古代有一个大孝子充军塞外,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他时时刻刻挂念着家里的父母。他终于能够回家后才知道,家中父母早已饿死,连个像样的坟都没有,他埋葬了父母后,跪在坟前失声痛哭。孝子一连哭了十几天,身体居然一点事儿没有。几天之后,官府张贴了阵亡者花名册,他的名字赫然在内,乡亲们这才明白,是他的魂魄给爹娘哭坟来了。 孝子的故事在当地流传极广,人人都能哼上两句,石亮惊出了一身冷汗。 白天,他刚在亲人坟前大哭一场,夜里就听到了这出戏。 更可怕的是,那唱戏声还是来自床下…… 第二天,石亮趁着光亮,仔细观察后发现,唱戏声居然是从床下一个老鼠洞发出来的。 难道《鬼哭坟》是老鼠唱的? 不可能啊,老鼠怎么能发出人的声音,更何况是唱戏。 晚上睡觉,他又听到《鬼哭坟》的戏文。 由于前一天没睡好,很快,石亮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没多久他感觉耳畔有呼吸声,似乎是人发出来的,他猛地睁开眼,心里怦怦乱跳。 他拿出电筒照亮房间,隐约看到衣柜旁蹲着一个人,那人一身黑衣,看到光亮抬起了头,竟然是一个脸上没有鼻子、眼睛等任何器官的怪物。 他不由得大声尖叫:“救命啊!鬼!” 说完,石亮不顾一切地从床上跳下来冲出屋外,一口气跑到山下刘老头家。 刘老头见是他,把他让进屋内,平静地问:“是不是在老屋看到啥了?” 石亮连连点头说:“三爷,我在老屋里看见了一个没有鼻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的人……还有我还听到老屋里一个老鼠洞会唱《鬼哭坟》……” 刘老头向四周看了看,神秘地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可别害怕,那还是两个月前的一天晚上,我到山上去掏野鸡窝,老远就看见你家老屋有灯光,我还以为有人住呢,到窗户前一看,一个人也没有,可是我真真切切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吓得我转身就跑。回到家里,我越想越不对劲,你家老屋根本没通电,咋会有灯光?还有明明里面没人,咋会有人说话?” 听完这些,石亮的心里充满了恐惧,当晚在刘老头家住了一夜,第二天,石亮鼓起勇气回到老屋。 刚推开门,他就觉得不对劲,床上的被子鼓鼓的,好像有人睡在里面。 他壮了壮胆,一把掀开被子,被子里是一个满身泥土的人,好像刚从土里挖出来一样。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床上?”石亮怯生生地问。 那人一动不动,石亮鼓足勇气,伸手到那人鼻子上探了探,竟然是个死人! 石亮心乱如麻,万一有人发现屋里的死人,他即使有一万张嘴也说不清啊。 想到这些,石亮赶紧把门锁上,立即下山,准备等天黑后把尸体搬出去,以撇清关系。 天快黑时,他回到家一看,神秘出现的死人居然又没了,难道是诈尸了? 这天晚上,石亮又听到老鼠洞里有声音,仔细一听,居然有人在吵架,模模糊糊听到一句:“我说了,你哥送到医院也没气了……” 他盯着那个鼠洞,度过了惊恐的一夜。 第二天,他又一次来到奶奶的坟前,准备跟最亲的人讲述自己的离奇遭遇,却发现奶奶坟上的土变得松松散散,用手一扒滑下一大片土,他不南地挖起土来,两三下竟然挖出了一只惨白的大脚,不久,一具死尸被他扒出来了。 他仔细辨认后发现,这分明就是昨天出现又消失的死尸…… 石亮准备报警,借宿的那位堂哥家倒是有一部座机。 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堂哥家,讲了事情的经过,堂哥听后,同意他进屋打电话。 石亮转身刚要进屋,突然感觉眼冒金星,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石亮醒过来后,抬头看了看四周,周围一片黑暗,自己被绳子捆着,他有些恍惚,甚至怀疑自己到了阴曹地府。 黑暗里走进来一个人,二话不说过来就对他拳打脚踢,说石亮害死了他二哥。 石亮更加糊涂了,自己这辈子连条鱼都没杀过,更别提杀人了,这是认错人了吧? 不久,又一个蒙着脸的人走了过来,石亮突然叫了声“石志远”。 蒙面人一惊,摘下脸上的防尘面具,幽幽地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石志远就是他那位堂哥。 其实他也不确定,只是这人的身形和走路的姿势像堂哥,自己又在他家昏倒,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叫出了声。 石亮挣扎着要站起来,打他的那人又踢了他一脚,哭诉道:“如果你不回来我二哥也不会死……” 石志远思索了一会儿,把打他的人拉到一边说了些什么,那人先摇头,后来才勉强点了点头。 石志远对石亮说:“既然你认出我,就必须答应跟着我们一起干。” 好汉不吃眼前亏,石亮点点头答应了。 石志远边解开绑他的绳子,边介绍说:“这是李成林,我们三个人在偷挖蛇纹玉。这种事情是犯法的,李清远死了,我们正缺人手。” 石亮揉揉被绑疼的手腕,疑惑不解,石志远叹了口气,慢慢说了事情的经过。 两年前,石志远打工时认识了李清远和李成林。 这两人很早就在中缅边境走私玉石,对这行可以说是轻车熟路。 他们知道后山有玉石,便找石志远合伙。 为了行动方便,石志远在当地找房子时,最后选定了已经没人住的石亮家。 采玉的各种钻具和风枪,还有液压劈裂机都需要用电,他们悄悄把电线扯到老屋。 这就是刘老头发现老屋里有灯光的原因。 可是石亮突然回来打乱了他们的计划,趁着石亮住自己家的那晚,石志远悄悄上山把老屋里的电线扯了,东西也藏起来了。 没有电,又要按时交货,三人只好晚上手工挖掘。 不想却出了事故,李清远被塌方的土石砸成重伤,深度昏迷。 石志远想起了老屋房梁上有他藏着的急救包,便趁深夜,套上防尘头套冒险溜进老屋。 没想到石亮突然惊醒,把戴着头套的他当成了没鼻子没脸的鬼,吓得连夜跑到了山下。 石志远估计石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索性把李清远抬到老屋床上救治,可是没多久,他就咽气了。 出了人命,石志远知道玉石暂时不能再开采了,就和李成林到洞里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起来。 等他们再回到老屋,却发现李清远的尸体被人动了,情急之下,石志远把尸首藏到了石亮奶奶的坟里。 当石亮来石志远家,说自己在山上发现一具死尸要报警时,石志远只好铤而走险,将石亮打晕,绑到了这里。 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石亮不解地问,那个老鼠洞里有人唱鬼哭坟是怎么回事。 石志远说,床下的老鼠洞是为了让电线通到矿洞里而专门打的线洞。 他觉得石亮不会呆太久,没把洞堵上,只是把床挪到了那里。 至于《鬼哭坟》这出戏,那肯定是李清远唱的,他一干活就喜欢哼哼两句。 重新拉上电线后,当晚,李成林继续在洞里挖掘,石志远以做思想工作为由头,带石亮回到了山下。 到了堂哥家里,两人边喝酒边聊起了天。 石亮喝醉后,把自己患病的事情说了出来。 石志远听完,叹息着堂弟的命苦,答应想办法给石亮筹钱治病。 第二天,石志远告诉石亮,他找李成林商量了,李成林不同意拿卖玉石的钱给他治病,连借也不行。 “事到如今,我看只有一个办法,李成林早就把他哥哥的死都归罪在你我身上了,早晚要对咱俩不利,既然这样不如咱们先动手,李成林在缅甸干的事儿死多少回都不冤,我做点手脚,弄成他偷挖玉石出事故死的,到时候咱俩一报警,把盗采的事儿推到他身上,我也落个清白之身。等货款一结,我马上带你做手术,你看怎么样?” 见石亮犹犹豫豫,但也没明确反对,石志远开始了他的计划。 石志远准备了新的电钻,在内部做了手脚,电钻运行几分钟后就会漏电。 石志远带石亮来到矿洞,告诉李成林,石亮同意加入他们,现在让他来帮忙,然后就将做了手脚的新电钻给了李成林,解释说那天捆石亮时,弄伤了他的胳膊,新电钻没有磨合不好用,就让他用旧电钻。 李成林平静地接过新电钻,石志远称去接通电源,离开了洞内,来到老屋,将电源合上。 接着石志远趴到床边的那个洞旁,很快听到了电钻运行的声音,几分钟后声音停了。 石志远迫不及待地回到洞里,果然闻到了一股焦煳味。 看到李成林和石亮都躺在地上,他微微一笑,自言自语地说:“你们也别怪我,人哪能不为自己着想?” 他心里清楚,其实新旧两个电钻都做了手脚。 石志远回家后立刻报了警,下午三名警察到了,他一边假装抹泪一边对警察说,石亮和外面的人串通偷采玉石结果出了事。 等到了矿洞里一看,石志远立刻傻眼了,地上只有李成林,石亮不见了。 警察问:“你不是说有两个人吗?” 石志远也惊疑不定,刚想解释,就听到一个声音说:“另一个在这儿。” 话音未落,石亮走了进来,他指着石志远说:“他才是真正的盗玉贼。” 石志远顿时浑身冰凉,惊得目瞪口呆。 眼看石亮要把警察带到自己家,他急忙上前阻拦,石志远不自然的神情和诡异的行为让警察更加怀疑了。 到了他家,石亮在地窖里找到了几十块未经处理的玉石石坯和打洞碎石用的各类工具,人赃俱在,石志远只好认罪。 几天后,石亮来看守所看石志远,石亮告诉他,是李成林的一个善意举动唤醒了他的良知。 那天,李成林真的以为他的胳膊不利索,就扔给他一瓶药,憨憨地说:“这药专治淤青的,你擦点,其实我哥的事也不能全怨你,兄弟,我没控制住情绪,对不住了。”说完,他就拿起新电钻准备干活。 本来就歉疚的石亮拿起旧电钻换过李成林手里的新钻,说自己还是想用新电钻,李成林便由着他了。 可是李成林打开电钻不久,忽然噼里啪啦闪起电火花,李成林倒在地上不停抽搐,很快被电流烧焦了。 旧钻怎么也会出问题? 惊愕之余的石亮仔细验看后才知道两个钻都被做了手脚。 不久,石志远走进洞内,石亮故意躺在地上装死,听到他那句“人哪有不为自己想的”,他全明白过来了。 石志远流下悔恨的泪水,他哽咽着说:“我家地窖里有个装酒的坛子,里面有我这些年来攒下的28万块,你拿去治病,就算我借给你的,这样我良心好过点……” 寻找血液 1 闹铃声把俺(六十四岁)吵醒了。俺把吵闹的闹钟按停,凌晨五点,俺用手揉了揉眼睛。 设置在床边正中央那扇没有窗帘的窗户,把早上的阳光带进了房间。 那扇窗有点问题,在开锁的状况下推开,顶多只能拉开约三厘米的空隙。也就是说,唯一的出入口只有房间那扇大门。 俺随意看了看手,却大吃一惊。手上都染红了!已经变干燥的红色液体覆盖在皮肤之上。那是血!再仔细一看,才发现全身都布满了血。俺惊恐地哀号起来。心想,以前担心的事态终于还是发生了。 “爸爸您怎么了!?请把门锁给打开吧!” 有人敲房门。那是次男继雄的声音。似乎由于房门锁着而无法进来的样子。俺从床上站起来,想要确认流血的部位。 “不、不、不、不知道从哪里、从哪里流血出来了!” 只要能看到的血印周围,俺都一一检查一遍。可虽然俺认为自己受伤了,却无论如何找不到受伤出血的位置。最后俺放弃寻找,走去解开了房门的锁。 “爸爸!” 继雄打开房门进来了。一见到俺他就“哇”地叫了出来。 “是、是、是、是哪里流血了,快给俺找,快找找啊继雄!” 老早以前俺就一直为生了这么一个胆小懦弱的次男而懊恼。这会儿还差点以为他要拔腿逃跑呢。不过他倒是听从了俺的命令,一边在俺背后搜寻伤痕,一边发出诸如“哇啊—!”或“咿—!”的怪叫声。 “啊,是这里!爸爸您右侧腹部受伤了!” 俺用手探向他所指的部位,结果摸到了一个从身体生长出来的硬物。 就在那时候,俺的老婆端子(二十五岁)与大儿子长雄(三十四岁)终于来了。 俺的眼睛入血了看不太清楚,不过他们似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脸好奇地从门口探头望进来。 “哇!” “恶!” 俺听到两人的惊呼。 “次雄,长在俺身上的那个到底是什么?” 次男像弱智儿般发出了“啊……”的困惑声,似乎无法肯定的开口道。 “依我看来呢……,从爸爸的侧腹长出来的东西嘛……,怎么看都像是菜刀呢……” 俺的意识开始模糊。 右侧腹部流出来的血逐渐增大了绒毯的染红面积,而且似乎完全没有止血的迹象。 没想到,俺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被菜刀刺伤的事情。 2 十年前俺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 当时俺驾驶的是一辆花钱让人打造的,防弹之外还附带洒水系统的战车一样的车子。助手席坐着的是最初的老婆。 那真是一次严重的事故。 俺那自豪的车子变成了奇怪的铁块。后来想想,自己能够活命简直就像奇迹一般。 俺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虽然全身缠满绷带却不觉丝毫疼痛。 为了了解同车老婆的状况,俺在医院里面到处走着。 见到俺的护士尖叫了起来,一开始俺就觉得走路怪怪的,后来发现原来其中一边脚承受了整个身体的重量,弯成了“の”字形。 据说由于俺当时全身骨折,院方判断为需要绝对静养。 俺怎么都无法接受。明明身体完全不痛,却逼着俺静养可没道理! 日后,终于有医生对俺进行了解释说明。 据说事故当时,俺的头部受了强烈的撞击。由于这个原因,在脑部留下了一点后遗症。 那就是完全失去了感觉疼痛的机能。 从此,俺就非常畏惧受伤。 有次俺在看报纸的时候,翻到《感觉温暖君》的漫画页面时,发现第四个图画框竟然被人涂了满满的红色。 这到底是最干的恶作剧呀虽然俺不知道不过就算对俺来说只是可有可无的漫画也着实让人感到气愤啊! 这么想着,却发现那是被俺手上流的血给染红的,原因是俺养了一条土佐犬,那天早上忘记给它喂食,结果它把俺的手指当成饵来啃了。 在脱衣场把汗衫脱下入浴时,却发现水泡渐渐变成了红色。 心想到底是谁买的这么恶趣味的东西,正要生气,才发现那是自己的血给染红的。 俺的背后有两三个图钉刺出来的伤。 造成流血的原因似乎是午睡的时候,睡姿恶劣的俺自己压到图钉上给导致的。 每次当俺注意到的时候,血总是流个不停。 皮肤被钉子勾到也没感觉;也试过小趾头被衣柜的角打伤骨折了,之后两天还能若无其事的度过。 感到身体危机的俺,每天睡觉前都会请主治医生重慈大夫(九十五岁)为俺做全身检查。 尽管如此,俺还是无法完全抹去心中的不安。 如果明天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全身淌血该怎么办?俺于是总带着不安入眠。 发生事故的那一年,由于痛失爱妻,俺的人生也失去了光辉。 俺变成了一个只为努力壮大自己公司而与不思长进的孩子们纠缠的苦闷人生。 俺的公司日益壮大,只是在没找到适当的接任人选之前,俺还不能退休。 变得越来越不苟言笑的同时,俺也日渐对这没有痛楚的世界产生了恐惧。 3 窗外山麓的景色正被早晨爽朗的气息所包围。 清脆的鸟鸣对全身沾满鲜血来到桌前的俺来说,简直如同一种不吉的讯号。来到桌前的还有继雄与端子。 “老公,你出血很严重呢,简直就像喷泉一样” 端子用手捂着嘴说道。 刚打完电话的长雄这时候也回来了。 “父亲,虽然我叫了急救车,不过从山脚到这栋别墅来最快也要花三十分钟左右的样子呢。怎么办?” 还要三十分钟呀…内心如此嚷着的同时,俺向腰间的菜刀望过去。那里确实被刺了,由于俺比较胖,不稍微扭转身体是看不到菜刀的。 “爸爸,不可以扭动身体呀。不然会像拧抹布一样把血给拧出来的!” “哦哦,没错没错” 听了继雄的忠告,俺不再扭动身体了。可是这样的出血量,俺怕是撑不了三十分钟吧?这里是山间的别墅,附近根本连一家医院都没有。 “端子……”长雄对比自己年幼的继母如此称呼着。“你捂着嘴巴是觉得不舒服吗?” 端子摇摇头。 “怎么会呢?这样捂着嘴我才能偷笑呀。一想到这个人很快就要死去,我真是太高兴了。” 老实说,这个女人是为了遗产才与俺结婚的。 “端子你说什么呀,竟然在我父亲要死的时候说这种话!”长雄在望向我这边的时候,还特意堆了个保险推销员式的笑容。 俺经常在心中称呼长男为“伪善者”。 “父亲,您可别把遗产分给这个女人。把公司交给我之后您就可以安心离开了” “哎呀你可真会说,长雄先生你才是吧。因为借了大笔债款,所以想早点分到遗产喔?” “哦哦,爸爸,他们两人的想法真恐怖!” 懦弱的继雄把椅子挪动到远离两人的地方去。 “你们啊,竟然在俺奄奄一息的时候说这种话!” “就是快死了才应该说这种话题呀” 端子小声地顶嘴到。 这臭女人,俺还是从遗嘱里把她删除掉吧。 “爸爸,您就别生气了。小心血压上涨会加快出血量呀” 继雄的声音把俺从盛怒中唤醒。 俺开始深呼吸,把满腔怒意强压下去。然后俺的脑海当中浮现出一张脸孔。 “话说回来,怎么不见重慈大夫的影子啊” 俺每次外出旅行时,都会让他随行在侧。这回当然也不例外,来这座山间别墅度假的人加上大夫一共是五人。 重慈大夫是个高龄的老头子。 要说他到底有多老,大约是每个见过他的人都会担忧的说道:“给这个人治病不会有问题吧?还是寻找其他医生比较好?我可不想把自己的命运交给这个像是出生在江户时代的人呀!” 然后到别家医院治病去。 因此他所经营的病院一直门可罗雀,以至于俺让他随行的时候他总会高兴地“去哇、去哇”地、随意丢下医院不管。 “大夫好像还在房间睡觉呢。明明现在正是最需要他的时候!”继雄说道。 “我去叫醒他好了” 长雄站了起来。 重慈大夫的房间也在一楼,就睡在俺旁边的房里。 听到俺哀号的时候本应第一个起床的人,可能因为耳背或者早就在床上寿终正寝的关系,到现在他房里还完全没有动静。 由于房门连着客厅的墙壁,所以俺可以清楚看到走到大夫房前唤醒他的长雄的身影。 终于,大夫搔着后脑勺步出了房间,被长雄带到俺们所在的桌前。 其间,俺体内不断涌出的血液仍不住地被绒毯吸收着。 “重慈大夫,睡觉的时候吵醒您真是抱歉。不过请快来看看,俺这伤势。” 长雄摇摇头,说道。 “不,父亲,这大夫是醒着的。” 重慈大夫就这样穿着白衣,以碎步快速移动到俺身边,就算外出旅行,他也依然常作白衣打扮。 “哎呀—,歹势啦。虽然听到你的叫喊声,但早上五点十四分开始放映的《途中下车之旅》是老夫每天必看的节目,总不能为了你而放弃那么重要的节目呀。” “庸医……” 端子一字一字地吐出感想。 “哎哟,怎样都好总之快点过来检查俺的身体吧?” 大夫开始检查俺的伤口。 “哈哈,被菜刀刺伤了啊,现在在这里是无能为力呀。”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验尸、” 长雄小声说着,什么验尸呀,俺可还没有死!如此想着的俺,再次面向了医师。 “大夫,俺已经没救了吗?” “正是如此。照现在的情况看来,在《早晨出发》的节目播出前你就会挂了,真是遗憾呀。” 端子把头转到桌子的方向,双眼润湿地摇着头。 “怎么会这样……。多么希望这不是真的……” 寻找血液2 俺举起一只手指着她,另一只手则紧紧揪着大夫的白衣下摆不放。 “啊啊,真是可憎的女人。大夫,难道就没有可以延长俺寿命的方法吗?” 在大夫那满脸的皱纹当中浮现出笑容。 “哟,那倒不用慌张。为了对付可能出现的类似状况,每次旅游时老夫都会把之前抽取出来准备给你输血用的血液带在身边。” 听了他的话,俺突然茅塞顿开! 大夫不时用注射针从俺身上抽取血液。 由于实在太频繁,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把俺的血液变卖到其他什么地方去了。 没想到,那些血液竟然是为了这种场合而提前准备的保险措施。 俺突然感觉大夫的背后出现了一道灵光。 “在急救车到来之前输血的话,应该可以暂时维持住你的性命吧。话说回来,急救车应该叫了吧?” 俺们为他说明了急救车到这里来需要三十分钟的时间。 “时间只能勉强凑合呢。不过算了,老夫房间有大量为你准备的血液,这就去拿过来。” 重慈大夫噔噔噔地小步返回自己房间。 “父亲,还有一线生存的希望不是很好吗!” “真的呢。一想到你也许还能活很久,我就觉得十分高兴呀。” 长雄与端子嘴里虽然这么说,但是失望情绪却表露无疑。连那“切”的不满声都能听到。 “如果爸爸死了,我不就要和这两个人一起生活咯!?那真是太恐怖了!” 继雄到现在还一脸要哭的样子摇着俺的肩膀。就在俺阻止次男“别摇了,血都要被你摇出来了”时,重慈大夫回来了。他依然挂着满脸微笑。 “啊啊,大夫,请快点输血吧。不知怎么的俺现在感觉头昏脑胀了” “嗯,不能给你输血了” 什么!? “抱歉,装着血液的袋子不知道被老夫我落在哪里了。” 今年已经九十五岁的大夫,在俺面前害羞地搔了搔头。 4 忘了!? “在房里没找到呀!” 长雄与端子露出一脸高兴的样子。 “从、从家里出发的时候你不是还拿着嘛!到底你是怎么弄丢的呀!” “不知道”重慈大夫晃着头。“但是,嗯……老夫到底有没有把袋子带到这别墅里呢?会不会在乘列车的时候落车厢里了呢?也许和你们其他的行李混到一起了吧?” 俺于是立刻命令老婆与孩子们去查看各自的行李。 “但是为了让爸爸失血而死,就算找到了那袋子,哥哥或端子可能反而会藏起来也说不定啊”继雄说道。 俺觉得他说得非常有道理。 “那就这么办吧。找到血袋的人可以获得俺的全部财产。包括公司和土地的全部!如果想要遗产的话就给俺拼死把血液给找出来!” 长雄和端子突然双双盯着俺的脸。 “老公,你放心吧,我立刻给你把血液找出来!” “我也是!” 两人说完后纷纷上楼,回到了各自的房间。继雄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候俺见到重慈大夫卷起袖子,似乎也想掺一脚。 “啊,大夫。就算你找到俺也不会给你分遗产的。” “哎,老夫就知道。” “对了,难道不能让在场的人给俺捐点血吗?” “你不是o型的嘛?在场的其他人都是a型、b型、ab型,根本捐不了血呀!” 俺听到从二楼传来三人翻查行李的声音。而自己体内的血也无间断地往外流着。 “大夫,你就不能帮俺止一下血吗?” 他点点头。 “老夫最爱用的手术刀带来了,缝纫用的针线也有,就在这里给你做简单的手术倒也可以。幸好,现在你应该不需要再麻痹了。” “拜托,俺还必须再活一阵子。就这样把公司交给他们俺是死不瞑目啊。俺才不要长年栽培的公司被他们毁于一旦。” “还不能死啊,你也真辛苦呢。” 大夫说着,从白衣里掏出了一把生锈的手术刀。 “等等等一下,那手术刀是怎么回事?竟然还有铁锈!” “哎哟,在这生死关头,那点小事就别管了。” 重慈大夫拿着手术刀的手颤抖得十分厉害。 “大夫,你上一次动手术是在几年前啊!” “大概是你还没出生的时候吧!” 俺以完全不像伤患的快速动作,一把打掉了大夫手上的手术刀。 “总之大夫,您快点回想一下自己到底把装了血的袋子忘在哪里了!没有那袋血的话俺就真的要死了!” 俺于是把从昨天由家里出发直到现在所发生的事一一整理回顾一遍。 昨天早上十点,俺们叫了两辆出租车从家里出发。全家只有俺有驾证,不过自从十年前那场事故以来,俺已经不再握方向盘了。 “从家里出发的时候,您确实带着血液的吧?” “绝对不会错,当时还放在老夫大腿上呢。” 出租车去到车站后俺们转乘列车继续出发。俺想起当时在摇晃的列车中,双手拿着车站便当的重慈大夫的身影。 “说起来,大夫您当时不是双手拿着车站便当吗?” “啊啊,是呀是呀。你记忆力还不错嘛。那便当真是好吃呀!” “……装着血液的袋子呢?” “啊啊!糟糕!落在候车位上了!” 这个痴呆老头!俺正想吼出来,突然听到背后传来了说话声。 “放心吧。大夫的行李我们都搬到列车上去了。当时那个装着血液的黑色袋子还是我拿着的呢。” 原来是继雄。他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一楼来了。 “那么继雄,血液在你房间里吗?” “没有,在我房间没找到。” 儿子把俺的期望给打破了。俺只觉得力气一下子消失无踪,连肩膀都跟着垂了下来。也许是心理作用吧,似乎连自己的体温都开始下降了,手脚的根部感觉已经开始发冷变冻。 “爸爸,怎么您脸色如此铁青!?” “那是因为流了这么多血导致的。继雄,俺想抽烟,给俺拿烟来。” “不行。抽烟对身体有害。您不是还要活个长命百岁吗!?” “……现在的状况亏你还说得出那种话来呀!” 下了列车,俺们再次乘上出租车。车子在山道上开了大约四十分钟之后,终于到达了这栋别墅。 不,下列车之后,俺们是先在站前的繁华街道上购买了食物和其他必需品。 这是每次到别墅来都一定会干的事情。 拿着大量行李购物实在麻烦,所以当时由继雄与重慈大夫两人先把大伙儿的行李运到别墅去。 顿时轻松了不少的俺与长雄、端子三人到站前小店里挑选食材。 长雄虽然汗流浃背,但依然堆着那张善人脸为俺们搬运装着食物的袋子。 在经过蛋糕店的时候,确实是端子说想要买蛋糕的。 “买个蛋糕给大伙儿吃吧?啊,既然这样就要顺便买把菜刀了。我记得别墅那里是不是连把菜刀都没有哇?” 这时候俺突然想起来了。当时她左手挂着的黑色袋子,会不会是重慈大夫的东西? “问一下,你们到别墅的时候,那装着血袋的黑色袋子在不在里面?” “我想可能不在吧……?” 继雄毫无自信地答道。 “继雄和重慈大夫乘出租车离开之后,我见到一个黑色袋子孤零零地躺在道路上”背后传来端子的声音。 俺回头张望,只见她已从二楼下来,走到椅子背后便站住了。“因为知道那袋子是重慈大夫的,所以买东西的时候,我就一直带在身上了。” 俺气得对着大夫举起了拳头。 “为什么那样重要的东西你会给俺丢在道路上!” “啊啊,你这拳头是要干什么。你,你不会想对老夫这一介老人施以暴力吧?对老夫这没多少日子可活的老人!” 明明会先死的人是俺的说! “对呀老公,不可以使用暴力哦。这个老爷子已经完全痴呆的了嘛,那么点小小的奇怪举动你就别太追究了。” 俺说你啊!你这没血没肉的女人! “总之那袋子当时是被端子拿着的。那么在你房间里找到那袋子了?” 她摇了摇头。 “到达别墅之后我确实是把袋子放到什么地方去了……” 果然没有找到呀。俺的视野越来越模糊,而且还开始犯困了。俺知道这是一个危险讯号。不断从伤口流出来的血就像沙漏一般,时刻提醒着俺,让俺用自己的眼睛来确认自己到底还剩下多么短暂的时间。 “但是袋子在这栋别墅里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吧。” “继雄说得没错” “最重要的是袋子放在别墅的哪里呀!” 大家抱着胳膊陷入沉思。这时候从客厅入口处传来伪善者长雄的叫声。 “昨天晚上,我见过那个袋子” 那叫声让大伙不禁一致向他望过去。 “什么,当真!?” “没错,我确实看到了。当时就放在这个客厅入口处附近。” “那就是说,长雄,你已经找到那血袋了吗!?” “不,没找到。只是昨天晚上我在大家面前模仿鸭嘴兽的时候确实见到袋子丢在那里了。” 听了长雄的话,俺回想起昨天晚饭时候的状况。大家吃着端子做的菜,然后俺还让老婆与两个儿子表演才艺。印象当中,长雄的鸭嘴兽表演是当中最烂最恶心的。 “这么说起来,哥哥昨天还被爸爸鄙视了呢!” “说到底,能够把鸭嘴兽那种连是哺乳动物还是鸟类都不清楚的动物演绎得那么相似的笨蛋,如果不是和它们有血缘关系,那就只可能是不完整的人类了。” 继雄和端子一唱一和地说着。 “吵死了吵死了,鸭嘴兽得罪你们了吗!干吗鄙视它!鸭嘴兽是生活在澳大利亚的原始哺乳生物,腿短,趾间还有蹼呢! 倒是端子你啊,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表演《团子三兄弟》! 父亲对你的表现可是很不满哦。 要不是你搞破坏,我的真本领早就迎来满堂彩了。 哼,你应该不会不知道,父亲最讨厌的就是团子了吧?” “我怎么会知道!我还以为十年前那个老婆是因为交通事故身亡的哩!你不说我还真无法想象原来她竟然是被团子咽喉而死的呀!” 把两人的吵嘴当耳边风,俺闭上双眼,开始回想昨晚发生的事情。就像走马灯一般,昨天的事情一幕幕出现在自己眼皮底下。 昨晚吃饭的时候观赏了三人的才艺表演。顺序是:端子,长雄,继雄。 长雄的才艺表演让俺的不耐烦程度达到最高潮,不过之后继雄的魔术表演还算凑合。这个懦弱又一事无成的次男,明明什么大事都干不成,却有一手灵巧的戏法手艺。 说起来,他房间的书柜里确实摆放着许多推理小说的样子呢。 以前也见过他一边望着星星一边发呆的样子。 “继雄呀,你在思考什么呢?” “我正在构思杀人手法。” 那时候,他双眼发光地说着这样的话。而我听完只是一笑置之。 “像你这么懦弱的人是无法想到的吧?况且想象杀人手法又有啥用呢?要写小说?还是杀人?像你这种胆怯的人根本不可能的啦!不管你大学是以多么优秀的成绩毕业,结果现在还不是只能每天带狗散步来消磨时间?” 继雄只是笑嘻嘻地听着俺把话说完。就算俺说的话多么尖酸刻薄,他都维持着一贯的傻笑,真是个无药可救的懦夫。 昨晚看完他的魔术表演时正好是十点整。阻止重慈大夫提案演唱宇多田光歌曲的发言之后,俺先大家一步回房睡觉。即使在旅行当中,俺也严格遵守着晚上十点睡觉,早上五点起床的规矩生活。 临睡之前,重慈大夫在俺房间为俺进行了身体检查。之后俺躺在床上望着窗外。房间很小,基本呈正方形,床就设置在入口正对面的墙边。从床边墙壁正中央那扇窗望出去,可以见到满天星光。 拜那扇只能打开3厘米的问题窗户所致,这房间的空气非常糟糕。曾经要求换房却没人愿意交换,最后演变成每次到这里住俺都不得不使用同一间房。 房门开着,客厅里老婆与两个儿子欢谈的声音听得很清楚。大抵是在说把蛋糕拿出来吃之类的话题。 由于皮肤没有感觉,俺无法感觉重慈大夫检查俺身体时的手势。心里甚至怀疑他根本没在检查,而是自个儿跑去打盹了。不过床底下传来一阵大夫震脚的声音,心想他应该还是清醒着的吧?可惜回头一看,那痴呆老人果然已经倒在床边的椅子上呼呼大睡起来了。 从大开的房门可以看到客厅里的桌子。俺能见到正在切着圆形蛋糕的端子的身影。 “大夫,大家开始吃蛋糕了哦。” 俺只是小声说着,没想到重慈大夫竟然立刻从椅子站了起来,喊着“上面有巧克力版的那块是老夫的!”然后出了房间。 俺叹了一口气,从床上起来走到门口处附近,稍微眺望了一下围着蛋糕的四人。端子当时手拿菜刀熟练地为每人分着蛋糕。 把门关起来上了锁之后,房里便只剩下俺一个人。俺关了电灯再打了个哈欠后,便躺回床上睡觉了。 “父亲回房之后,我们确实是开始吃蛋糕的吧。那个时候袋子好像已经不在客厅入口处了呢。” 耳边传来长雄的声音,于是俺睁开眼睛,把自己从昨天的走马灯回忆当中再次拉回这个现实世界。眼前的桌子边站着四人,俺的血依然流淌着。扭转身体,菜刀也依然插在俺身上。有关鸭嘴兽的话题不知什么时候结束了,现在客厅变得十分安静。 “如果长雄说的是实情,那就是说,袋子是在十点俺回房间之前消失的咯?” “那之后,大约十二点大家各自回房。……哎?”端子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说起来,这别墅应该只有一把菜刀吧……” 那又如何了?俺完全无法理解她话中的意思。这时候继雄也“啊,原来如此!”地叫了出来。 “那就是说,刺伤爸爸腹部的那把菜刀……” “嗯,看这里。菜刀的刀刃根部还沾着奶油呢。” 重慈大夫把那沾了血的菜刀放到桌子上。在那上面确实看得出切过蛋糕的痕迹。 “啊,等一下!这把菜刀是什么时候从俺腹间拔出来的!?” 用手摸索腰部,菜刀确实在不知何时消失了。 “呼呼呼,你的破绽太多了,老夫偷偷把菜刀拿走你都没发觉。” “你真的是医生吗!?” 长雄双手抱臂,露出一脸像是专门欺骗善良主妇的推销员般的困惑面孔。 “嗯嗯,但我们是在父亲回房之后才开始切蛋糕的吧!” 俺点点头。俺还清楚记得自己锁门之前见到的,正在切蛋糕的端子的身姿。 “之后应该立刻锁门了吧?这样一来,那把沾着奶油的菜刀到底是如何潜入父亲房里的呢?黄泉彼岸的父亲一定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吧……”长雄说。 俺可还没死呢!…… 大概是流血过量,俺觉得脑袋变得昏昏沉沉。于是俺再次命令老婆与两个儿子仔细寻找袋子的去向。舌头已经无法灵活运作,不知道他们是否准确理解了俺的意思。 在长雄,继雄,端子翻箱倒柜寻找血液的时候,俺开始想着自己会不会就带着这种无法释怀的不愉快心情死去呢?他们都是一群笨蛋,要是当中有人拥有维持公司不让它倒闭的能耐与胆量,俺也就能够无后顾之忧愉快的死去了呀…… 俺借助重慈大夫的手,走到客厅一端的沙发上躺下。双脚不断颤抖着,俺已经连独自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啊啊,说起来”在厨房寻找血袋的端子像是想起什么事情一般,不一会儿便来到俺所在的沙发旁。长雄与继雄听到声音也聚集到客厅来了。“我拿蛋糕出来的时候,在客厅门口好像踩到过什么东西。那不会就是装着血液的袋子吧……?” “什么!?然后呢,发生什么事情了……” 全身虚脱的俺连叫声都变得软绵绵的。 “因为觉得很生气,就踢了一脚咯” “俺的血啊~……” “但是那袋子之后到哪里去了呢?” 继男发出了疑问。既不在老婆与两个儿子房里,也不在大夫房里的话,到底会在哪里呢? 俺觉得自己就快要死了。就连一直感到讨厌的老婆与两个儿子,现在都觉得可爱极了。为了看他们最后一面,俺想一一扫视每个人。 不过就像存心阻碍俺一般,年老昏聩的大夫竟然搬了一张凳子坐到俺面前,还打开报纸开始翻阅体育新闻!昨天举办的相扑比赛新闻照片占据了俺所有的视野。真没想到在自己临死前看到的竟是两个相扑选手扭作一团的相片。 不过这时候俺却注意到某件事。 “哎,重慈大夫,你不震脚的吗?” 报纸之下大夫那双脚,正安稳地贴着地面。他好奇地问俺那又如何了“最近老夫把震脚的开关按停了”说着便收起了报纸。 俺心里浮现出某种可能性,脑中的电灯泡“噔”地亮了起来。 “继雄,到俺房间找一下!” 俺的声音非常虚弱。站在重慈大夫身旁的继雄还是听到了。 “呃—,我才不要,多恐怖啊!那房间到处都是血呢!” “那么长雄,快去俺房里找一下,特别是床底!” 长男听从命令进了房间。躺在沙发上的俺可以清楚看到自己房间。俺看着长男翻查床底的背影。然后他发出了“啊”的叫声。回到客厅的他,手上多了一个黑色袋子。 赶得及……。俺落下了心头大石。虽然意识只剩一半,但想到俺那半条老命还能继续在这世间挣扎存活下来,就觉得实在是太好了。 “但是,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呢……?” 端子侧头思考起来。 “你把袋子踢走的时候,大概重慈大夫正为躺在床上的俺作身体检查吧。被踢走的袋子就从大开的房门滚到俺房里去了。你看,入口正对着的就是床吧。就这样,那袋子偶然滚进了俺的床底下。” 接受检查的时候俺听到床底下有什么东西的声响。俺只把那声响误会为重慈大夫震脚的声音,不过那其实却是袋子滚动时发出的声音。 长雄和端子一脸可惜地望着那个袋子。看着他们两人,俺心里暗爽地伸出手腕,等待大夫为俺插输血管。 “重慈大夫,动作请快一点,俺就快不行了!” “那可糟了”医师拉开袋子,望着里面露出一脸遗憾的表情“这个袋子,里面是空的。” 5 “竟然忘了把东西放进去、你这可恶的痴呆老头子……” 半边意识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的俺,利用最后一点意志大声叫骂了出来。但那声音听起来只像少女咬耳朵时的喃呢。俺受到了打击,看来自己已经走到生命最后一级阶梯,再一步就要进鬼门了呀。 解体一般的无力感遍布全身,眼看可以吊着老命的方法已经没有了。只要再次闭上双眼,俺就会被无尽的大海吞噬,永眠于海底,再也无法浮起,仅此而已。 朦胧的视线当中,能够见到把手左右晃动的重慈大夫的身影。应该就在俺面前的他,看着看着却又像站在了非常遥远的地方。 “不对不对,老夫应该放了呀,不,肯定放了。一定有人在什么时候把袋子里的东西给抽走,以确保老夫无法对你进行输血,那样才能够真正杀害你呀!” “你真的把血液放到袋子里面去了吗……” “真的真的,老夫还没有痴呆到那种地步。虽然试过忘带老人止尿片,不过那o型血的血袋和点滴用的输血管可是真的放进去了!” “呃,你用老人止尿片的吗?”继雄惊讶的问道。 “啊,开玩笑,开玩笑而已”重慈大夫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现在是开玩笑的时候吗!俺翻了翻白眼,不过内心却很对“输血管”这个词在意了起来。空白的脑袋再一次被小灯泡照亮了。 但是俺无法相信。仔细琢磨着自己想到的可能性,不过那也实在太不可能了。 在死亡边缘,俺的内心满满地充斥着某个疑问。难道真的做得到吗? “幸好父亲买了重额保险,真是太好了。” 长雄安心地说道。反驳大儿子愚痴的能量早就从伤口流光了。俺已经懒得开口了。不过睁开眼睛瞪他的力量还是有的。 “老公,你都写好遗嘱了吧?” 俺用尽全力点了点头。其实早在几年前,俺就已经拜托律师制定好遗嘱了。遗产的分配,老婆与两个儿子的份额应该基本一样。 强烈而缓慢的死亡过程就像梦魔一样,俺的眼皮渐渐沉重起来。 终于要走了呀。 就像察觉俺要离开一般,四人围着沙发俯视俺的脸孔。 长雄和端子露出非常期待的眼神。重慈大夫是一脸复杂的表情。 只有继雄一人站在比较远的地方看着俺。 见到他嘴角浮现的笑容,俺终于把最后的疑问给解开了。 老实说,俺无法想象继雄策划这次罪行到底是基于什么目的。 那孩子小时候经常为俺表演他那一手不错的魔术戏法。 被戏法所感动,俺总对那孩子赞不绝口,而他也会露出非常高兴的表情。 也许这是他戏法的延长也说不定。 至少了解到他有杀害父亲的胆量,俺也安下了一颗悬着的心。 以前一直以为他懦弱无能,不过按现在的情况看来,公司暂时是不会有什么危机了。 这计划应该早在旅行前便策划好了。 来别墅的途中,继雄寻找空子把大夫袋子里的东西抽了出来。也许在上列车时就拿走了吧。 第二天早晨,俺会五点醒过来,这是家里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而在那之前,继雄便开始为杀人做好准备。他带着偷来的血液和输血管走出门,来到俺房间的窗户前。 他在窗户空隙中塞入了输血管,再把o型血的血液通过输血管淋到熟睡的俺身上。 因为俺经常抱怨说窗户的锁坏了呀,或者窗户只能拉开几厘米呀,所以这窗户的状况全家都知道。 完成前置工作之后,继雄把倒空的血袋和输血管处理掉,再回到客厅等候闹铃响起。 为什么他会把沾有奶油的菜刀用作杀人凶器呢?如果端子没有提出要买刀,结果又会如何呢?俺已经无从得知了。 于是到了五点,俺终于醒了。 在窗户光线的照射下,俺察觉到自己全身淌血的状况。 继雄假装听到俺的哀号,第一个来到俺房前敲门,而俺也解锁让他进来了。 进到房里的继雄假装为俺检查身体,实际上则拿着菜刀在俺看不见的地方刺了一刀。失去疼痛神经的俺,完全没有发现他干的事情。 四人俯视着躺在沙发上的俺。 他们头顶上那盏荧光灯显得特别耀眼。 俺弯起嘴角,给站在比别人后一步的继雄送上一个“俺注意到了”的讯号。 “哎,这个人怎么笑起来了?” 耳边传来端子不可思议的声音。 俺终于安心地阖上了双眼。 永不分离 桌子上的瓶子里面有诡异的红色。 那是血蚨的血。 传说中,只要用血蚨的血泡过七七四十九枚硬币,花一半留一半,花出去的那一半钱就会自动回来。 我和周坤已经谈了七年了,七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比如他从一个不名一文的愣头小伙变成一个事业有成的部门经理,而我从一个美丽的少女变成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 七年的时间消磨了所有的激情,我对他的存在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但是我现在发现他对我已经开始厌倦。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的应酬开始多了起来,晚归的时间越来越多,最近常常的夜不归宿。 但是我一直隐忍,因为我已经没有了谈条件的资本。 为了以后能得到的那张结婚证,我认了。 可是,他好像已经没有了和我去领结婚证的兴趣,这个事也一拖再拖到了现在。 今天晚上,是我的生日,我要告诉他一个消息,我们已经有了爱情的结晶,也是我用来和他结婚的筹码。 那瓶血蚨的血就是我的生日礼物,我要把他泼在我们的身上,让他永远的不能离开我。 也许爱情中的女人都是那样的执着,不管是真是假我都要试一试。 梳妆打扮,镜中不再年轻的女人在涂着厚厚的遮瑕膏,我想虽然我已经没有了年轻,但是我还有年轻女人所没有的风韵。 九点,我点上了蜡烛,他说今天晚上要早点回来,我想快了吧。 十点,菜凉了,我去热热。 十一点,我的妆大概花了,我去补补。 十二点,我已经有了睡意,他还是没有回来。 一点,门响,他回来了,但是我生日的那天已经过去了。 我起身迎接他,迎面扑来的是一阵香水的味道。 我皱了皱鼻子,但是我没有问出来,谁说的,女人还是笨点好。 我接过他的包,他没有说原因,但是他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大概他有什么要说的吧。 我没有说话,等着他开口,过了一会他说:“星,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吧,这些年辛苦你了。” 我的心一悸动,我已经隐约的感觉到来什么,我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他接着说:“但是这么长的时间我觉得我们真的不合适,我觉得我们没有共同语言。” 我有点冷笑,七年才感觉到没有共同语言? 周坤,你这个男人找理由都找的这么蹩脚。 忽然我看见他衣服上一根长发,红色的,好像是给我黑色头发的一种讥讽。 应该是我说话的时候了:“我可以见见她吗?” 他忽的抬起了头惊诧的看来我一眼说:“不用了,这就算是我们最后的晚餐吧。” “哈哈,七年的感情你就要用一顿饭来解决?不行!”我承认我歇斯底里了,但是我想谁遇到这种事也不会很优雅的转身。 “星,你别固执好不好,她是大学生,并且她已经有来我的孩子。” “谁不能生孩子,我没有生育能力吗?”我已经开始叫起来。 他起身说:“等你平静下来我们再谈吧。” “不,我不让你走,”我抓住了他的衣服。 “留下来。”我拼尽力气的抓住他。 他挣脱不开,使劲的推了我一下。 没想到,这好把我推到了桌子上的烛台上,疼痛霎时蔓延开来。 桌子上的那瓶血蚨的血还在闪着诡异的光,我抓起它泼向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他。 我知道我已经活不了了,烛台从我的胸前穿透出来。 我慢慢的起身,我想带着烛台的我是多么的恐怖,我依然笑着,剩下的那半瓶血泼到来我的身上。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周坤,你知道吗?有这个血,就是我死了,我也会回来找你。我是多么的爱你,但是我不能陪你了。” 意识开始模糊,我觉得我灵魂开始起出窍,他还在呆呆的站着,他没有想到救我吗?还是正好合了他的意。 他的眉头紧皱,好像在做什么重大的决定,突然他冲进厨房拿出一把刀来,他要和我一起走吗?好象不是,因为他的刀落向来我,难道他要分尸? 推定是正确的,他的嘴里还念念有词,“我不是故意的,也怪你这个女人不识时务,死缠烂打别怪我了......” 七年的感情就这样的结束了,我不甘。 我眼睁睁的看着他分解来我的尸体,只是,在他分解我的时候,看见肚子他孩子是什么样的表情? 他久久的注视,他颤抖来,战栗了,但是他没有停下手,把我分三份弃尸。 “不”,我大喊,我想哭,但是我已经没有了哭泣的能力。 看着他的车子绝尘而去,我发现有一种力量牵引着我,不,不仅仅是我的灵魂,还有我的那些身体,血肉模糊的向那个方向飞去。 原来,传说是真的? 我的嘴角浮起一丝冷笑,我还可以支配我的那些身体,我想到了一个报仇的计划。 跟着那个力量,我来到了花园小区的一个窗前,的确,我爱的那个男人在。 这么短的时间,他已经脱得一丝不挂的压在一个女人的身上。 看来解决了我,他很开心。 透过他依然健硕的脊梁我看见了一张年轻的脸,犹如我当年一样的年轻。 现在,她因为舒服呻吟着,忽然她微闭的眼睛骤然的睁开,眼神是那样的恐怖。 周坤因为她的表情也回过头,他看到可什么? 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他很熟悉的一双腿而已。 不过这双腿,已经不是那双美丽的腿,它现在在滴着血向他走来。 我依然用温柔的声音和他说话:“坤,还记得我的腿曾经是怎样的圈住你腰,现在在让我感受一下你的温度。” 床上的那个女人啊的一声大叫,没有了声音,看她突出的眼睛布满血丝,大概是吓死了。 周坤已经没有功夫去管她,到底是男人,承受能力强一些,但是我觉得还是一下就死去,能好受一些,不过如果是那样,多没有意思。 现在他已经赤身裸体的跑到了客厅,不要紧,我那个插着烛台的上身正好跟他来了个拥抱:“坤,外面好冷,抱抱我。” 我在阴暗的角落冷笑的看这个抓狂的男人,真好,现在他跑到厨房去了,我那个头颅还在案板上,想见他一面:“坤,看看,我现在还漂亮吗?” “不好意思,周坤,我吓到你了,其实我真的不想,哪一次见面我不是我把自己打扮的最漂亮,但是我现在已经没有了,这个能力,因为已经不能把身体接连到一起,你帮帮我,好不好?”我的身体一起向他走来,还有露着的骨头滴着血。 他大叫你到底想怎么样?“跟我一起走,我们永远不分离。” 血还在蔓延,但是我想他已经不害怕我了,因为他也变成了鬼,因为血蚨的血,我们永远不分离。 脑子里的鬼眼 一辆汽车风驰电掣的开往三藩市最大的一家医院。车上跳下来的是脑科医师彭西岸, 他赶到医院来是为一个病人开刀。诊症判断,那病人可能是脑部生瘤,须立刻开刀才行。 彭西岸是这一门的专家,他在另一家医院刚刚做完了一个同类的手术,现在又赶来这家医院工作。 脑部开刀是很严重的事情,病人获治愈的机会通常只得百分之五十。而即使能治愈,也有的情况是病人半身不遂或是脑力不正常。所以在施手术之前,病人的家属必先获通知,关于这种手术的危险性及其可能的后果。 彭西岸刚才一个手术是失败的。当他到这医院来的时候,心头有点沉重。 他自己也觉得奇怪,这些年来,替病人脑部开刀也做过千百次了。就如一般人饮茶吃饭一般普通,而失败的次数也着实不少。但以前从没有感到沮丧,何以今天竟这样。 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他先喝了一杯咖啡,提一提神。然后在三个护士和两个医生协助之下,正式进行工作。 病人的x光底片早已显示脑中有一块黑色物体,现在开刀的目的就是把它切除。 替病人麻醉后,彭西岸非常熟练地进行剖割工作。他很快接触到那黑色物体的部分。在这一刹那间……他忽然“咦”了一声。 一同工作的护土和医生也都看到一种奇异的现象。在病人的脑中,有一对眼睛,闪闪生光,而且似乎是在转动着的眼珠子。 在脑中有一对眼睛,这确是天大的奇闻!它比一般人类的眼睛稍小,但在形状及特征方面,都和人类的眼睛相似。 彭西岸与护士及其他医生对望一眼,一时间不知如何处理。但其他医生茫然无主意,显然等待他的决定。 在这一刹那,根本不容许他多作迟疑。彭西岸首先判断,这双眼睛是属于一块浅红色肌肉的。而这一小块肌肉正是x光底片所显示的“黑影”。 他决定把它切割出来,再慢慢研究。 在切割的时候,他极力不使这对眼睛受到任何损伤……将来要好好研究一下,它是医学上个最新奇的发现。 这样想着,刚才的恐惧和惊异之心才稍减。 但是那块怪肉并不如他想像的容易切除,它和那脑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彭西岸愈做手术,心里愈是吃惊,额上豆大的汗珠,一颗颗冒出来,彭西岸大口喘着气,这是第二个!一个晚上,接连死了两个病人,于他来说是一个新的打击。 他的医德并不良好,自行医以来,常常为了要多赚钱,而替病人作不必要的开脑手术,结果令人致死者颇多。 他自恃有点小聪明,在脑科方面,也确曾花过一点心血,由于“工多艺熟”的关系,渐渐给他闯出一个名堂来。他非但成了大富翁,而且成了“名医”。 然而即使如此,他在一个晚上接连在手术床上令两个病人死去的纪录还是没有。 这刻他在颓丧之余,唯一令他感觉兴奋的还是那一对怪眼。他把它放在一瓶药液中,小心翼翼地盛着。 彭西岸回到家中,整晚没有入睡。他细想,一双眼睛在脑中出现,决不是后期生长出来的,是这病人在胎儿时已含有这种质素,后来长大后逐渐发展而成。 如果解释说,他开始时并无这种质素,后来受了外界的感染,才长出这双“眼睛”来,那真是匪夷所思了。 他试将那双“怪眼”放在显微镜下观察,那的确是一双眼睛,与人眼的构造一模一样,“它”甚至在显微镜下瞪视着他。令他忽然心悸,不敢再看。 可是一个医生的好奇,令他舍不得将这双怪眼毁掉,他仍将它培养起来,以供进一步的研究。 这天之后,许多医生和医学院的学生络绎不绝,都来参观这双怪眼,嘖嘖称奇。 彭西岸为这双怪眼,而成了“新闻人物”。 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对眼睛竟逐渐长大起来。起初,它只像一双婴儿的眼睛,后来,它逐渐像一双成人的眼睛,而其他部分的肌肉也有所变化,发展成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巴。简言之,就是一个脸型。彭西岸还未成婚,平日风流自命,与很多女护土都有一手,甚至与女病人也有来往。 更荒唐的,是与男病人的家属也有过关系。 有一次,一个服装厂的老板患了脑疾。彭西岸去为他诊治的时候,发觉他的太太兰茜是一个明眸昭齿的美人。 藉着诊病的关系,彭西岸和兰茜稔熟了。她并不是那种冷苦冰霜的女人,对彭西岸的风趣,也觉欣赏。 于是,彭西岸在颇为大意的情形下,决定替她的丈夫进行剖脑手术。最后,那丈夫的病虽然痊愈了,但从此却必须乘坐轮椅。 自此之后,兰茜变成了一个半寡妇,她又缺少了闺房生活,和彭西岸的来往便更密切了。 一次,兰茜和彭西岸偷情,给她的丈夫无意间发现。 他非常之愤怒,可是又感到自己不能再予娇妻以幸福而悲愤莫名。终于,他在后花园让轮椅直滚下一个山坑而毙命。 兰茜和彭西岸目击这一幕惨剧。兰茜刺激过甚,又因良心谴责,精神大大失常。此后,彭西岸才和她中断来往。 这些“琐事”在以前是很少重回倒彭西岸脑中的。不知怎的,这几天,却常常想到一些在良心上有亏欠的事情。 “也许我是老了!”他自侃道。对着镜子,他拍拍自已的脑袋:“唉,我替别人开脑的机会很多,将来我这个脑袋不知被何人解剖?” 这时候与他来往较密的是一个商店东主曼儿,以前也是他的女病人。 曼儿一见到那双“怪眼”便十分的惊惧,催他把它毁去,彭西岸却不肯。 “请求你,我对这东西有种不祥的预感,请把它毁掉!”曼儿恳求。 “你怕它?它又不动的,怕什么?”彭四岸强作镇定。 实际上,彭西岸内心也不无恐惧,只是由于一种医学上的好奇心,使他不愿把那“怪眼”毁灭。另一方面,虚荣感也在鼓舞着他。因这“怪眼”的出现,已使他名闻全国,如果他能研究出什么成绩来,说不定拿个世界性的医学奖。美国医学协会也促他好好保管这一瓶东西,以便作进一步的探究。 半个月过去了,那怪眼的肉愈长愈快,已成为一个与人类脸型大小相近的东西。 并且它的厚度也在增长中。 彭西岸的惊异和恐惧亦与日俱增。这天晚上,他在房中忽然听见“格勒”一声。 他从寝室中出来一看,只见放置那“怪眼”的一瓶液体,仿佛在沸腾着,摇荡不定。 他急上前观看究竟,那怪眼随着液体上下浮动。一时弄不清究竟是它的移动令到那些液体翻腾,还是那些液体翻腾令到它上下移动?然而,不论那一种情况,都是匪夷所思的。 彭西岸很惊奇。这屋子里就只他一个人,他必须征询一下他人的意见。 于是他打电话给医学主席汤马斯。汤马斯在睡梦中被他叫醒,听他这样一说,也吓了一跳:“你安静观察一下,我立即到府上来。”彭西岸再看那怪眼,它的厚度已有增加。看上去与一个真人的脸孔无异。 随着它的腾动,逐渐有一种轻微的呼啸声发出来,看清楚了。竟是他的嘴部发出来的。 彭西岸愈看愈惊,他决定要离开这屋子。匆匆忙忙在衣柜中找出衣裳穿上。 当他坐在椅上穿皮鞋的时候,那瓶中的液体,因过分翻腾而逸出。 霎时间,忽觉灯光都变色了。那“怪眼”也整块变成青色,脸上五官狰狞,依稀中似乎像一张熟悉的脸孔。 记起来了,那不是兰茜坐轮椅的丈夫吗?他的五官就是这样的。彭西岸的头脑像给巨锤重重轰击了一下。心中有一个意念涌上来,走,快点走,迟一步恐怕连性命也不保!他顾不得一只脚没穿鞋子,夺门而逃。 可是他快,那“怪眼”也快,从瓶中冲天冒起,在半空飞扬着。“哼哼,哈哈……”它的嘴部发出一种异样的笑声。 不论彭西岸向那个方向跑,他都在前面拦住他。那“怪眼”现在已十足是一张“怪脸”,有眼睛,有鼻子,有嘴巴,嘴巴内还有尖锐的牙齿,这时在张牙咧嘴,到处拦截着他?房中这怪脸赫然是维信。他在嘲弄他,追逐他!“饶了我,饶了我!”彭西岸额上豆大的汗珠冒出来。那怪脸转动愈来愈急。它张开利齿,仿佛要咬噬彭西岸。彭西岸不得不举起双手,准备随时与地搏斗。驀地,那怪脸撞在他的右手上,一阵剧痛,细看右手,已少了块肉。 彭西岸掩住伤口,又痛又惊。 在他心神昏乱之际,那怪脸又咬在他的头上,利齿直穿入他的脑中,彭西岸痛极,两眼一花,倒在地上。在半昏迷的状态下,他觉得自己是躺在一张病床上,有人替他的脑子开刀,而执行手术的正是维信。“不,我不要他替我开脑,他是我的仇人!”彭西岸心里想说,可是叫不出声来。 维信狞笑着,用利刀把他的脑子剖开,在他头上乱划乱割,彭西岸痛不可当,可是他的手脚被麻醉,一点不能动弹!他憎恨,大骂,痛哭!然而这是他的命运。 一刹那间,他的神智清醒过来。他仍旧在自己家中,那狰狞的怪头正用利齿在不断咬噬他的脑袋。 他惊得再度昏过去了。 医学主席匆匆赶到彭西岸家中,正好看见那“怪脸”把彭西岸的头咬了一半。 他被这恐怖的景象吓得手忙脚乱,起初还力持镇静,想找一根棍棒把那“怪脸”打脱,但在这时候,那“怪脸”的眼睛一翻,对他瞪视一下,老医生心跳陡然加速,昏晕了过去。 不知经过了多久,他才醒转过来,房中一切已恢复平静,彭西岸还是躺在地板上,那“怪脸”却不知去向。 在老医生心目中以为彭西岸的头颅一定给咬去了半边,血肉淋漓,十分恐怖。哪知他一眼望去时,彭西岸的头脸完好如初,一点伤痕也没有,只是昏迷不醒地躺在地上。 老医生拍拍自己的脑袋:“也许我刚才所见的是梦境?” 他上前检验彭西岸的身体,彭西岸两眼慢慢张开。 老医生喜道:“你没有什么事吧?”彭西岸疲弱无力地摇摇头,表示无事。老医生扶他上床休息。问他许多话,彭西岸都不懂得回答,他一字不说,似乎太疲倦了,只是把眼睛闭牢。 “你睡一会吧。”老医生坐在客厅上陪他。他注意着那以前贮藏那“怪脸”的瓶子,里面的液体虽在,“怪脸”已不翼而飞。它究竟去了哪里? 他在屋中四处找寻,希望能在哪个角落找到那东西,可是到处找遍都不见。 不觉东方已白,天色大亮了。老医生再看看彭西岸,他十分宁静地睡着,脉博、气色十分正常,便离开了他。中午,老医生不放心,又打个电话到彭西岸家询问,接听的是彭西岸本人。 “你没事吧?”老医生欣喜地问。“没事,需要多休息数天。”对方简短地回答。这语调不像他平日的轻快和风趣。老医生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却说不出来。“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那瓶中的怪物到哪里去了?”老医生问。“不知道,我很疲倦。”彭西岸又是简短地答。“我要休息几天,请不必来电话。”彭西岸再补充一句。 老医生想告诉他昨晚所见的恐怖的景象……那东西咬着他的头,已吞进了一半……但他不敢说,怕那只是一种错觉。 这天,彭西岸的相好曼儿照常去看他。但彭西岸在门口把她拦住。 “我精神不好,要休息。四天后再来看我。”彭西岸道。 “为什么不让我进来侍候你?”曼儿急问。 “不,我需要冷静。”彭西岸漠然地把门关上。 曼儿给气坏了:“好,以后看我理不理你!”她赌气而去。于是,彭西岸与外界就隔绝了数天。 第四天,曼儿的气已平了。她想起,彭西岸那天的表情很奇怪,沉静而疲倦,也许他的确是需要冷静,自己错怪了他。这天,她特别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穿一件粉红色衬衫、一条灰色裙子,配合得很富青春气息,驾了自己的跑车来看他。 彭西岸这天的表情果然大不相同,他热烈地迎她进去,只说了几句话,便要求和她亲热,两人一直躲在房中。曼儿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避而不答,只用热吻代替他的答案。 第二天,有人发现曼儿的跑车停在一条河岸傍,并不见车子主人。 警察在附近搜索,赫然发现一具无头艳尸,穿粉红色的衬衫、灰色的裙子。她的头部自颈处不见,折断的地方很不整齐,看情形不是用利刀切去,而是被别的东西弄断的。 彭西岸前往认尸,证实是曼儿,但是对这件意外,并不能提供什么线索。 警员希望找到曼儿那失去的头颅,但无法寻获。有两个假定:一是让河水冲去了;一是让兽类或其他怪物吞去了。 这件新闻登出后,把那河岸附近的居民都吓昏了,妇女一到晚间便不敢出去。警方特别组织了一个搜索队,沿河岸寻找有无怪兽踪迹,但摸索了三晚,依然劳而无功。 另一方面,彭西岸已恢复工作。医学界人士追问他那“怪眼”的下落,他只是耸耸肩、搔搔头,表示不知去向。 医生主席汤玛斯老医生特地约他吃饭,问他的近况,他也只是支唔以对。总之,他已变成了另一个人,沉默得可怕,而且显得十分暴躁。 一个星期后,彭西岸又要为病人进行一次脑部开刀手术,患者是个五.十余岁的男人。 彭西岸要求尽量减少在旁协助的人,只选了一个年轻的女护士陪他。在把病人的脑子剖开后,彭西岸对护士说:“这个病人已无救了。”于是他着护土出去取一些应用品。护士回来,发现彭医生背向着她,似乎在思考什么。她咳嗽一声,彭医生回过脸来。 “你好像有心事?”护土问。 “是的,病人死了,我觉得很抱歉。” “没有关系,你已经尽了力,就是对得起病人了。”护士反而安慰他。 这件事情过去之后,本来一切如常,没有引起什么怀疑。但有关方面在检查那病人尸体的时候,发现一件令人骇异的怪事情……那病人的脑浆都失去了,他的脑盖里面全是空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医院方面要求彭西岸解释,彭西岸表示不知道.他不能提出一个圆满的理由。 院方召那护士作证。护士说,当她观察彭医生开刀时,病人的脑子是正常的,后来发生了什么变化,她不得而知。 医院对这件事非常怀疑,可是一时也不能作出什么结论。大约一星期后的一个晚上,有个护士在医院中巡房,忽然尖叫一声。她发现有个病人的头脑穿了一个大洞。 这病人患的是气管疾病,与头脑绝对无关,何以在头脑上穿一个洞而毙命,令人十分疑惑。 经检验后,病人的脑浆也已全部不见,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干了。医院方面觉得这件事不能再忽视,立即致电报警,要求调查。警方将这件案与河边的无头女尸联系起来。另一方面,院方把上次彭西岸进行手术时,一个老病人的脑浆也曾失去的情况向警方报告。 警方认为事有蹊跷,即在脑科手术房内暗中布置,装上一面镜子,是可以透视的,能在邻房望过来,而手术室的人却不察觉。一天,机会来了,彭西岸又要为一个病人进行脑科手术。和上次一样,他也只要一个女护士帮他。 院方早就通知了警探,躲在邻房窥伺。 起初,一切正常,彭西岸把病人的头皮切开,做应有的手术。过了一会,他摇摇头对护士说:“不行,这人已无法可救了。”他吩咐女护士出去取一些东西。 护土离去之后,房中突然出现骇人的场面……彭西岸露出狰狞面目,张开大口,竟向那病人头脑咬去,在吸餟病人的脑浆。 邻房警探见证确凿,立刻冲出,推门而入,举枪指吓:“彭医生,快站起来,你被捕了!” 彭西岸不料事情败得那么快,他抬起头来,口中仍满是鲜血,突然向最前的警探一喷,喷得他满脸血浆,接着夺门而出。另一个警探欲拦阻他,彭西岸像野兽一般怒吼一声,向他手臂上咬了一口,鲜血淋漓,痛人心肺。 就这样,让他冲出房去了。 后面两名警探穷追不舍。其中一名高喊道:“彭医生,你再跑,我就开枪了。” 彭西岸听而不闻,继续奔跑,警探向他开了一枪,正中他的右臂。彭西岸抱着右臂仍拼命奔跑,警探又开了两枪,一枪打中他的腰部,一枪打中他的腿部。彭西岸倒在地上,再也跑不动了。警探上前把他逮住,彭西岸脸色灰白,显得十分惊惶。警察将他暂时带返警署中,准备翌晨对他起诉。 彭西岸在牢中,不停地叫:“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食物,我要养料!” 狱卒把一片面包递给他,彭西岸咆哮道:“我不要这个,我不是指普通的的食物!” “你要什么?”狱卒诧异问。 彭西岸不答话,招手叫他向前,狱卒走近铁栏边,彭西岸突然抓着他的头发,将他的头拉近,张开大口便要咬他。 狱卒吓了一跳,持命将他推开,但是脸部也给他的牙齿咬伤了。“你真是一个疯子!”狱卒大骂。 以后,无论彭西岸说什么,狱卒也不敢再走上前。彭西岸急得暴跳如雷。半夜,他伏在地上,大哭起来,声音怪异,不像是人的哭声。将近凌晨时,他在牢中滚来滚去,两手抱着头颅,号叫不停。天亮后,一切静止下来,当警探陪同律师来看他时,他已毙命了,令人诧异的是他的身体虽然如常,头颅却干瘪得象一个梨子大小。 医学主席汤玛斯老医生赶来观看,他恍然大悟,点点头道:“真正的彭西岸早已死了,这积怨报复的冤魂在咬噬他的头颅后,又化成他的相貌,长在他肩上,‘怪头’需要吸食脑浆作为养料,一旦不能获得,便焦枯而毁灭。幸亏它作恶不多,没有继续为害人世。” 警方不大相信汤玛斯的话,他把彭西岸的死作为一件悬案处理。 墙壁里的灵魂 由于学校宿舍翻修,我们四个女生临时搬到市郊一个废弃很久的四合院里住。 黄昏中,我看着院内斑驳的一切,心中不禁弥漫着恐怖。 夜幕徐徐降临.在昏黄的灯光映照下,我们的脸上都笼罩着不安和紧张。 “这里太吓人了,我不敢一个人睡。”我忐忑地说。 “我也害怕,不如咱俩睡一张床吧!”蓝鱼跑了过来,我们相拥着躺下时,我感到她的身子在瑟瑟发抖。 翠儿和橘子如法炮制地躺在了一起。 在被莫名的恐惧折磨得筋疲力尽后,我们都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我梦见自己在雷电交加的雨夜被几个厉鬼劫持到了荒郊野外的墓地,我被吓得魂不附体,全身软得如一堆烂泥,在我就要昏死过去的时候,我突然听见了男朋友华君在喊:“救命呀!救命呀!” 难道他也被劫持在此? 我借着闪电强光四下寻找,并没看见华君的身影,只是他的呼救声在阴森的墓地上空飘荡着,我急得大哭起来,直至把自己哭醒了。 我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屋里开着灯,三个伙伴都围在我的身边,显然,是我的哭声吵醒了她们。 就在我向她们讲述我的梦时,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真的隐约听见了华君的呼救声:“救命呀!救命呀!” 顿时,我们四个人都被这叫声吓得慌恐不已。 这叫声虽然很模糊,但我非常确认,是我的男朋友华君在呼喊。 他和几名男生明明搬到一个同学家去住了,怎么会在半夜里跑到这里叫呢? 三个伙伴也觉得这件事情很奇怪。 我们又仔细听了一会儿,都感觉声音是从屋外传来的。 “是不是华君在附近遇到危险了?”我壮着胆子要出去看个究竟,哀求着三个同伴和我出了门。 推开门我们才知道,外面正在下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零星的闪电就像我梦中墓地里闪烁的鬼火,我们的腿都像注了铅一样,沉得挪不动,没走几步,我们便挤在一起,用耳朵听,并借助手电光,四下搜寻,结果一无所获。 我们又战战兢兢地回到了屋里。 就在我们的脑海中升腾着疑云时,华君的呼救声再次响起,轻轻的,幽幽的,缓缓地飘着,大家的表情一下子又凝重起来,心都悬到嗓子眼了。 “这里是不是闹鬼呀!”蓝鱼一下子抱紧了我,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可我听出来这确实是华君在喊呀!”我哆哆嗦嗦地说。 “对了,你给他打个电话呀!”翠儿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可我拨打了半天,华君的电话就是打不通,就连和他一起住的那几个人的电话我也打了,都关机了。 在我们失望之时,呼救声再次传来,屋子里变得更加沉寂了,我们除了听见这呼救声,还听到彼此急促的呼吸和怦怦的心跳。 听着听着,我感到更加惊慌了,因为我感觉到这声音是从墙壁中发出的。 听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把耳朵贴到了西侧的墙壁上,果然,听到的声音真切了许多。 如果真是华君在喊,他怎么会跑到墙壁里去呢? “华君,是你在喊吗?”我带着哭腔冲着墙壁喊道。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喊声刚落,墙壁里的声音也嘎然而止。 “真是闹鬼吧,快报案吧!”大家央求着我。 我双手颤抖着拨通了电话。 伴着刺耳的警笛声传来,我们更加感觉这个老宅充满了杀机。 班主任刁老师也在接到我们的电话后及时赶来了。 警察和刁老师在听了我们心惊肉跳的讲述后,都不太相信。 他们在住宅四周仔仔细细地寻找了一番,根本没发现华君和其他人。 于是他们又赶到华君的临时住处。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滑过,我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大家都沉默不语,在心里胡乱猜测着。 警笛声再次响彻窗外,警察和老师带回来一个不祥的消息——华君没在住处。 据同学讲,他吃完晚饭后说要来看我,之后就走了。 同学们还以为他晚上没回去是和我去网吧包宿了。 我紧张得哭起来,众人的表情也严肃得要结了冰。 难道华君真的跑到墙壁里去了?在又一番毫无所获的寻找后,警察也对着我们屋的西墙端详开了。 “你们真是听见从这里发出的喊声?”他们疑惑地问。 我们肯定地点着头。 “那怎么现在没人喊了?”警察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们都哑口无言。 在沉默良久后,警察决定凿墙。 一阵猛烈的锤击震得我的心一抽一抽的,渐渐的,墙上的裂缝竟显现出一扇门的轮廓。 又一通开凿后,这扇门被打开了,面前的一切让大家惊讶无比,原来这面墙是空心的,脸色铁青的华君一身污泥地躺在里面,手中捧着一束红色的野花。 见状,我哭喊着扑了过去,发现华君的身体已经冰凉僵硬,停止了呼吸。 当我从悲痛中缓过神来后才了解到,警察从我们住所边的庄稼地里发现了一个深陷的洞口,那里可以一直通到我们临时住所的空墙壁内。 警察进一步调查得知,这个老宅是早年地下党秘密活动据点,为了撤退方便,便修了一条通往室外的地道,墙上的木门就是入口,由于年久不用,便被表面刷上的泥灰给遮住了。 而地道的出口也被当地的农民用土填死了。 可能在连日暴雨的浸泡下,地道出口处的泥土松动了,华君行至此处,不慎落入其中。 他可能在向外攀爬失败后,便顺着地道爬到了墙中,最后因缺氧死亡。 在这座四合院周围的田野里,盛开着许多和华君手中捧的一样的野花,他应该是为了给我采摘野花才出的意外。 【痛似秋凉】 盘山公路上,一辆长途汽车熟练的爬坡、拐弯,仿佛在显示着这对于它来说有多容易,它对这里有多熟悉。 空气中,都是快乐。 前面是一对母子,母亲温柔、笑颜如花,孩子穿着干净的小衣服咿咿呀呀的说着他暂时还不懂的话,他们的声音不大,周围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他们左边是一对中年男女,正在小声的争吵着什么?男人有时会面带严肃,但是很快就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妻子或是别的什么。 争吵也是幸福。爱情从来都没有错,错的只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他们的后边是一个男孩子,正在努力的发着短信息,等待回复的时候就抓起一本薄薄的杂志,看上几眼,然后马上拿起手机,失望;再看看书,又像听到什么似的再拿起手机…… 可爱! 我看看乔,他也盯着那个男孩子,然后和我对视一笑。 一定是在谈恋爱,这个时候与恋人有关的任何消息都像圣喻,毫不忽视,心情也简单的如同爱人控制的水龙头,从来也不失效。 爱情就是伤心、快乐、伤心、快乐、伤心…… 我们坐在车子的最后一排,能看得到右边陡峭的山崖,我问乔:“你每年都走好几遍,为什么还害怕?” 他没有回答,仍旧不看山崖。 我们是很普通的人,每天早晨揉着怎么也睁不开的眼睛,随便在嘴里塞点什么就挤车去上班,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从来不请假,生了病也最好不去看医生,现在不是有非处方药了么?买来吃吃就好了。 不敢看医生,不是怕花当时的那一点钱,而是怕医生冷酷又威严的嘴里说出什么可怕的话来,比如你营养不良、比如你过度疲劳、比如你应该定时去补牙、体检、两个月验一次光、换一副眼镜…… 这时候心里的恐惧就需要用更多的钱来满足,我们还没有奢侈到能够为精神安慰而买单。 特别是我们买了房子,当然,现在还住在狭小的租住公寓里,但是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有自己的家了,也许那个时候还没有钱装修,可是我不在乎住在没有木地板没有超大屏幕电视机的屋子里。 为了它,我们要交按揭,于是,清早起床的时候都会一脸凝重,因为我们又欠了一天的债:2700/30/2=45,将近1/3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今天迟到、中午因为加班吃了麦当劳并且又去看了一场国产电影的话,这一天我们就白干了! 你一定以为我们很痛苦,错了,我无比幸福! 我的全部财产:我的智慧、我的快乐和我的爱人,都在我眼睛能够看到、伸手可以触及的地方,没有任何事情还能让我更关心,这使我无比踏实,无比快乐,还有什么更好的呢? 就像一个富人,如果他把钱全都抓在自己手里,那他也就能安然入睡了。 我们去另一个城市去看他的父母,要经过这样陡峭的山,他不喜欢这些山,他说他们让他感到很压抑,仿佛它要夺走他的什么东西一样。 “什么东西?”我问,“你的坚强?哈哈……” “不知道,但是我觉得那会很重要。”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我倒是不在乎,还很兴奋的站起来向下看,好深的峡谷,下面是土黄的山路,再向下根本看不到底,似乎不是我们上来的路,看上去渺无人烟。 乔紧张的抓着我的手,好像我可以隔着玻璃掉出去。 天气很热,所有的人都昏昏欲睡。 乔也睡着了,我看着他英俊的脸,挺拔的鼻子,心里偷偷的想,这一次他是不是会向我求婚了? 昨天不小心从旅行包里翻出一只小巧的丝绒盒子,又赶紧放了回去。 看他睡着的可爱样子,想着等他说:“嫁给我吧?”的时候应该做个什么样的表情,是惊讶、狂喜还是不屑一顾。 这一定得好好演习,将来等孩子长大了,孩子的孩子长大了,会问起的! 然后我们就互相打趣着,讲这个时候的事情。讲我们是怎样的相爱,又是怎样的度过一生…… 忽然,前面响起一个男人惊恐的尖叫声:“车,车啊……” 我也觉得车子转弯的速度有点不同寻常,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周围的东西都被弹了起来,我的身体也飞在空中,车子像一个被抛出的球一样,沿着自己应当的路线坠下去,群山在窗外旋转、再旋转…… 车子里没有说话的声音,偶尔传来急促的喘息,夹在呼啸的风声里,我的手忽然被抓住了,是乔。 我不知道他这是不是有意识的动作,还仅仅是条件反射,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温暖,足够抵挡这骇人的惊恐。 我只能回应身体的语言,我使劲向他靠过去,希望能帮助阻挡纷沓撞来的各种东西,或者仅仅是共同承受! 不知多久,是一声钝响、又一声、再一声…… 车子应该是在滚落,因为行李从架子上被挤了下来,夹在我们中间,乔的手是冰凉的,我的一样。 人们尖叫起来,那是怎样的叫声啊,像一群在火炉上的蚂蚁,像被忽然烧干时发出的短暂而杂乱的“滋滋……”声,瞬间就会消失。 车子终于不动了,我的周围是那样的安静,为什么没有爆炸,我还以为汽车出了问题都是会以“轰……”的一声结尾,我还以为自己会在那样的声音里结束思想,然后被慢慢当作燃料来消耗这一堆钢铁,然后骨肉模糊的等待着人们发现。 让我高兴的是,我可以和乔在一起,永远也不会有人能把我们分开,包括贫穷、包括富有、包括一切神圣与罪恶的理由。 我们作为灰烬,将永远在一起。 疼,浑身都疼,像有人拿利刃一点一点割着我的身体,慢慢插下去,又慢慢抽出来,无数把,无数个人,在认真的割着我的肉体,而灵魂,我也许不再害怕了。 我回过头,虽然我知道周围都塞满了东西,但是我还是使劲向左转我的头,使劲! 果然,我转了过来,我看到了他们——刚才幸福的人们。 前面的母子被甩到了对面的座位上,下面是那对中年男女,他们相互依偎着交叉在一起,被挤得扁扁的贴在座椅上,像一对哀伤的布偶。 那个孩子夹在座椅和车顶中间的仅留的缝隙里,白白胖胖的脸蛋上已经看不出什么地方曾经长过一双明亮的眼睛,他的母亲,我只看到他的母亲的头,头发散落在空中,一绺一绺都是带着鲜血的皮肉。 那个发短信息的男孩子?他的手机不知道落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只看到那双发短信的手交错着叠在乔的腿上,骨头白森森的露在外面。 乔呢?我的乔呢? 我使劲又回头,我们面对面了。 他甚至还保持着刚才睡觉的样子,脸上是理所当然的表情,好像在说:“你看,我说过什么?这个山崖,我说过我不喜欢。” 行李架被跌散了,一根金属管子直直的插在他的胸前,血正慢慢的流过他,流向我,流在我雪白的裙子上,一片一片殷开去…… 他死了么? 可是我还没有,我只是疼,钻心的疼,我真希望自己已经死了,可以和他去同一个地方。 然后我听到前面有人在呻吟,很轻的,就像田间清澈的露水声,是水,但是只是露水。 他瑟索着,好像在掏着什么?然后绝望嘶哑的低吼了一声,再也没有动静。 估计是想和别人联系吧?在找手机。 我要不要和别人联系,会不会只有我活着。忽然我怕起来,这个时候不怕死,怕活着,也许怕的只是孤单吧! 我轻轻碰了碰乔,希望他能像以前逗我的时候那样,慢慢睁开眼睛拖着长音说,“睡醒了……”然后在我额头上轻吻一个唇印。 他真的动了,轻微的一下,但是我看到了,我使劲向他的方向蹭,想越过头顶的包裹,可是我还是只看得到他的头,我感觉我们的身体紧紧挨在一起,不能动,而我们唯一的交流就是紧紧交握着的手。 他又动了一下,然后慢慢艰难的睁开了眼睛。我的泪水弥漫着,哽咽的问:“宝贝,我们还活着么?” “是啊,睡醒了……” 风从破烂的窗子吹进来,有了些许的凉意。 如果不是车祸,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他的家,也许现在已经坐在饭桌旁边等候着全家的聚餐了。 可是现在。 我问他“宝贝,你还能动么?” 他的脸上全是痛苦,微弱的声音“我的全身都被卡住了,动不了。” 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和他贴在一起,但是一样动不了,除了我的头还可以慢慢的转。 他的伤口在流血,眼看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我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也许下一秒钟就会像这里所有的人一样没有了任何气息。而且我不知道他身上还有没有其他的伤。 他甚至问我,“宝贝,有没有觉得哪疼?” “我哪都疼……” 不过现在好像好点了,于是我说,“不知道,好像不是那么疼了,麻木了吧”。 他的眼睛里全是怜惜,“真不应该带你来……” “不,我不觉得可惜,起码我们还活着,以后咱们就算共过生死了。” “哼哼……”他还笑了。 他又说,“我们应该求救,这里这么深,没有人会发现,要是在这儿待上一天咱们都会死的。” 我想起手机就在随身的包包里,于是使劲想把手缩回来,但是好像真的卡住了,根本动不了,我又动动身子,包还在,可是咫尺之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手机的声音,是短信的声音,谁的手机在响,他的主人不知道还能不能接听。 乔的眼睛忽然亮了,他说,“宝贝你听,声音就在附近”。 果然,就在我们的耳边,我借着微弱的光仔细看,原来它就掉在我和乔中间的行李里,听声音,是那个男孩一直攥着的那只手机。 我用头拱过去,行李太多,真后悔,昨天要是少拿点东西就好了,还疯了似的非要给他们带回上个月去云南的特产,真怀疑自己怎么没有把那个小小的公寓一起搬来。 手机就在包的褶皱里,我已经看到了它,它还在亮着,生命的灯火…… 乔一动也不动,估计是累了,他绝对不会死的,刚才还在笑的,我叫他“宝贝?宝贝” “恩?我累,我想睡一会。” “不行,宝贝,要是睡了可能会醒不过来。” 他听话的睁开眼睛,脸上有血。 我们一起拱那只手机,看到键盘,然后他顶着机器,我用舌头按下了“110……”! 忙音…… 忙音…… 忙音…… 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毫无防备的声音响起来,“这里是110,您什么事?” 我惊的几乎说不出话了,然后是狂喜。 “我们的车摔下来了,现在都不知道还有几个人活着,你们赶快来吧?” 那个声音一下子严肃起来“在什么位置,请尽量准确的形容一下。” “在盘山道大约中央的位置,刚才好像过了一个小小的加油站,然后我们就在拐弯的地方掉下来了。” 那个声音很惊讶,“那么高掉下来的?现在你在哪?周围是什么地方?” 我不能回头,乔看着外面,虚弱的说“秋凉峡谷……”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 入夜了,乔似乎越来越虚弱。他甚至不能再说一句话,只是发出含糊的“呜呜……”声来告诉我他还活着,或者只轻轻的攥一下我的手掌。 而我也这样回应给他。 我不愿说话,在这样寂静的地方,连鸟鸣都没有的地方,除了我们全部都是死人,他们会嫉妒能说话的灵魂。 于是我保持沉默,和我的乔做着手心里的交流。 我使劲攥他的手,他的动作越来越微弱,甚至都感觉不到了。 我觉得我的手湿了,粘稠的越来越粘稠的,一定是他的血,他的胸口还插着那根手指粗的金属管,如果不止住流血,我想他一定坚持不到救护的人来,我要救他。 忽然我想到了我的行李,里面有云南带来的白药,我想那一定是可以止血的,虽然想到了多么艰难,但是为了让他也活下来,我一定能做到。 我的动作他一定感觉到了,他勉强睁开眼睛,问“宝贝?什么?” 我笑笑,虽然他看不清楚,“我记得包包里有云南白药的,找找看。” “你哪疼?”他紧张的问。 “没有,我想给你。” “那你找到了也没办法给我涂的,宝贝,休息一下,别浪费体力了。我们能等到救援的。” 我没有放弃,继续用牙齿咬着行李的拉链,那“撕拉撕拉……”的声音在我听来就是天籁! 然后我一样一样把包里的东西叼出来使劲向其他的地方丢,幸好上面的都是小件。 这时,我发现了那个小盒子。 我的停顿又引起了乔的注意,“宝贝,别找了,”他几乎都没办法发出声音了。“我们现在应该尽量别动。” 然后他看见了。 我们的眼睛看着对方,只有眸子里闪着光。 他很窘的样子,“本来,本来想到家以后再给你的,现在”……“现在,……” 他似乎在鼓足勇气,或者说是鼓足说话的力气,他的喘息声里带着液体破碎的声音,像无数个小泡泡在他喉咙里爆炸。 “你,宝贝,你愿意……愿意嫁给我么?” 我哭了,是的,这是我绝对没有排演过的一幕,我也没有想到我会哭。 然后他居然可以从少了很多东西的包上面伸过头来,勉强的吻了我的头,或者仅仅是头发。 然后他失去了所有力气似的,那样安静平和的一歪,不动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死了,但是我知道,他攥着的手还没有放开…… 不论怎么样,我要救他,我可以。 我用牙齿咬起小盒子,一歪头,没有舍得扔出去,把盖子咬开,吻吻我的结婚戒指,要是有一点光就好了,真想看看我的戒指是怎样的美丽,有着怎样动人的光芒! 但是,现在我又在寻找了,寻找救命的云南白药,也许那只是一个信念,我不知道能不能找到,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能救我的宝贝。 不知多久,我的嘴触到了那金属的外壳,我欢喜的就要叫出来,嘴上粘稠的估计是我的血,是我柔弱的嘴唇和坚硬的物体摩擦一遍又一遍的产物,不过我不在乎,我找到了。 把它固定在行李的角落,咬开盖子,粉末洒了出来。 我伸过头去,用嘴叼着那管救命的药粉向下倒,然后用我们的手慢慢涂抹在他的伤口上,我能感到那根金属彻心的冰冷!也许是我碰到了乔的伤处,他醒了,看着我,说“你是最棒的,我的宝贝。” 我笑了,是的,因为有你在身边,我永远是最棒的。 我发现我们的嘴唇可以碰到了,我轻轻吻上他的嘴,我们的血慢慢融合在一起…… 现在我真的累了,我想睡,他温柔的嘴唇让我迷醉,那鲜血的芬芳吟唱了末日的希望,我想大叫,我想叫醒周围所有的亡魂,因为相爱,我们可以完成任何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慢慢逸出的思想只是在一点一点向远的地方延伸…… 我的理智还没有模糊,我还在和他说着话,说着我们的第一次相遇,说我们互相的一见钟情,说我们的幸运,说我们的爱情…… 他没有睡过去,他也就不会死,但是他不能做任何动作,只是安静的听着,像个无知、纯洁孩子。 远处越来越吵了,灯光朝着各个方向发散着。 是他们来找我们了,我抬起头,急匆匆闪过的灯光下乔的脸是那样的苍白,像一具冷漠的尸体。 我要告诉他们,我们在这,我使劲喊,但是他们听不到。 我想回过头去,于是我再一次握了握他的手然后用尽全力向后抽,用力向后抽,是什么断裂的声音,我顾不了那许多,我用自己的手臂推开挡在窗子上的椅子以及行李架的残骸,我用肩膀撞开早已碎裂的玻璃,我用头弄出一个免强能容纳我的洞,于是我钻了出来,什么东西从身体里走了出来,冰冷的风立刻吹透了衣服,凉彻心肺。 居然是这样的容易,我不过是失去了一部分身体,天啊,我的自由,我们的生命! 我像胜利者那样跌跌撞撞的向有灯光的地方跑去,一只翅上带血的飞蛾。 我边跑边叫,“在这边,车在这边……” 人们纷纷向我的方向跑来。 我知道,我成功了! 当我用尽力气爬回车子的时候,救护人员已经用激光焊条弄开了车体,抬出一具又一具尸体。 他们无不面目全非,仅仅是像人的形状。 其他人正在奋力的寻找,他们认为有一个幸存者。 没错,我的宝贝,他还活着,他就在最后靠近窗子的位置,我着急的大喊着,人们迅速的工作着,我的乔被抬了出来,人们大叫,“在这,他还活着,天呐,真是奇迹,快!快!医生,……” 人们纷杂着把他放在地上,让医生检查伤口。 他脸的另一半完全没有了踪迹,胸口的管子被拔了下来,他的腿是扁的,像刚才那对中年男女的样子,但是他还活着,是的,还活着。 我的眼泪滴在他血肉模糊而又万分苍白的面庞上! “从那么高掉下来!”医生喃喃的说,“居然还能打电话叫人,居然还在伤口上擦了药!” 他一边做紧急的处理,一边掩饰不住惊奇的对旁边的人说,“他最重的伤就是胸口,在他前面一定有什么东西作为缓冲,要不然这根管子的力量足够扎到车外面了。还有,要不是这些药,他早就流干了血死掉了,绝对等不到咱们来,都好几个小时了!……” “人的力量真是无穷的……” “是啊,真幸运!” 人们纷纷表达着意见。 是啊,人的力量真是无穷的,真幸运! 另一边,人们还在拉出尸体。 他们叫了起来,“天啊,是一个人!被穿在管子上了,就是刚才那根管子。她的身上有一个穿透的大洞!” “怎么这个样子了?”有人叹息! “那是因为她坐在全车最危险的地方,经历了所有的撞击,这样已经是不错的了!看她所有的肋骨都扎出来了!不过没有她,那个活下来的男孩绝对没有这么幸运。” “管子穿过了她的所有内脏,在车子摔下来的时候就把腹腔里的东西都搅乱了。” “也就是说车子还没着地她就死了”? “那当然!……” “她的身体都碎了,胳膊不在身上,腿也彻底断了,除了头,没有什么地方是完整的……” 我真高兴,刚才我的乔只能看到我的头! 我慢慢走过去,我的脸上全是血,嘴唇已经没有了皮肉,露出了惨白的牙床,里面闪闪的是…… 人们也看到了,用手电照亮那里! “是一枚戒指,她嘴里含着一枚戒指呢!压在舌头下面,真是奇怪。” 我笑了,借着光我看到我的结婚戒指,一枚小小但是璀璨无比的钻石。 我凝视着它,我要看看我的戒指是怎样的美丽,有着怎样动人的光芒…… 迷失圣诞夜 (一) 林娇娇和林傲傲到大学报到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对名副其实的姐妹花,坐着父亲开的奔驰来入学,模样俊秀气质出众。 姐姐林娇娇长发披肩,笑起来嘴角弯弯,除了平易近人,表情总是淡淡的亲切,妹妹林傲傲则不同,头发短短的,清瘦的脸更显出眼睛的凌厉,虽然是一家人,她是另类孤独的,新生入学应该说会跟宿舍姐妹打成一片,但林傲傲在入住的时候一言不发,让人觉得不好接近。 林娇娇在中文系,林傲傲在数学系,两人除了周末回家时相聚,在学校少有交集,小时候林娇娇一切都是让着比自己小一岁的妹妹,尽管如此,她还是喜欢同自己争,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妹妹因为年级低不能参加学校的秋游活动,气得哭了一个晚上,拿着剪刀把新买的裙子剪成碎片,尽管如此,父母也没有打她,只是安慰着,好好学习,跳级就能赶上姐姐了。 林傲傲那段时间简直是疯了一样,林健和尚清泉依照小女儿的意思给她请了个家教,放学了以后就开始补习,林娇娇曾经好奇的走到妹妹的房间想看她究竟在学什么,瞅见写字台上放着一本五年级的数学课本就明白了,她想跳级。 家教是个斯文到无敌的大学生乔木,一脸的白净,第一次到林家时就觉得有些诡异,房子是大而豪华的四房两厅,大多的颜色是黑白,散发着令人眩晕的香氛。 男主人还算正常,一个腹部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说话也是有礼有节,“请你到家里来辅导小女儿学习,主要是小学五年级的课程,每个星期一三五辅导三个课时,考试通过后你可以得到一万元的报酬,当然即使没有通过,你也可以得到一半的费用。” 女主人尚清泉很少从房间出来,有一次乔木路过她的卧室,撇了一眼,一个倒挂的黑色五角星映入眼帘,五角星的中间有一只山羊,也许是哪个地方旅游带过来的纪念品吧,乔木想着。 林傲傲从后面大喊一声,把乔木吓了一大跳。 “丫头,你不去背单词出来干什么,十分钟以后老师要检查的。”乔木惊魂未定的看着这个十岁的小女孩。 林娇娇不在家,因为今天是感恩节,父母带去游乐场出去玩耍,林傲傲坚持不肯去,因为很快就要考试了,要抓紧时间学习。 “老师,你偷看我妈妈的房间。”林傲傲的头发短的像个男孩子,鼻尖高傲的挺着,“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林傲傲喜欢乔木这样的高大白净斯文的家教老师,从第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他大概是天天洗澡,身上总是散发出销魂的檀香味,乔木坐在自己身边,认真耐心的说着那些陌生的事情,林傲傲一开始只是赌气因为秋游的事情想跳级,当看到乔木以后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为了能够经常看到这个帅老师,一定要跳级,还可以帮他赚钱。 (二) “什么秘密?”乔木的好奇心顿时起来。 “你跟我来。”林傲傲牵着乔木的手走进尚清泉的卧室。 乔木有点紧张,这样做是不是不妥,到女主人的卧室里去,万一他们突然回来…… 来不及反悔,已经进去了。 他看到了那面旗,林傲傲开了灯。 乔木有点惊诧,底色是暗红色的,仔细一看,是鲜血干涸后的颜色,整个卧室散发着浓厚的血腥味。 林傲傲带他到了洗手间,镜子旁边有个暗格,她瘦弱的身子慢慢蹲下,推开暗格,抬头对乔木道,“你知道吗,我的妈妈是吸血鬼。” 乔木跟着蹲下定睛一看,暗格里有一盏昏黄的灯,里面透出丝丝冷气,应该是一个小冰箱改装而成的,兔子的眼睛凸出来,喉咙被割破,血似乎流干了,喉管暴露出来,还有几只未成熟的小鸡,都被开肠破肚,敞开的小尸体里的内脏似乎还很新鲜,那些老鼠的嘴紧紧的咬合着,像是有满腔的怨气,眼珠子凹陷在灰黑色的皮肤里,个头很大,不像是普通的米老鼠,而是那种至少超过五年的。 林傲傲的眼神天真的看着吓了一跳的乔木,“乔老师,你怕了?” “老师有点事情,先回去了,有空你要好好学习。”乔木夺门而逃,一边收拾东西,有钱人的怪癖就是多,用动物的血去染一些怪旗,洗手间的暗格里放着动物的尸体,至于是不是吸血鬼,鬼才有兴趣去关心,总之这种阴森的地方还是远离的好。 过了几天,林健付了一万块钱给乔木,叹息一声道,“我太太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嗜好,只要她没有伤害人,这么多年我也只能如此,对了,感谢你这段时间对傲傲的辅导,她还经常问起你,她说她一定会考好,所以给了全款给你。” 从记事开始,林傲傲就觉得这个家很奇怪,妈妈总是到菜市场买些小动物来宰,用他们的血来染白色的黑色倒五角星的旗,等血干了以后就把旗叠好放到箱子里,有时候生吃,有时候喝血,表面上看起来跟常人没有两样,只是有时候忘记擦嘴巴,嘴角会沾着小动物的毛,对着姐妹俩笑着问,“晚餐想吃点什么?” 林傲傲完成了跳级考试,跟姐姐成了同桌,六年级的时候,两人一起秋游,在湖光山色中,林娇娇牵着妹妹的手跟同班的老师和同学一起照相。 有男生围着林娇娇,让她写毕业纪念册,很多的留言让林傲傲羡慕不已,她的同学还在念五年级,等到了写毕业册的时候,林傲傲已经上初一了,真遗憾。 林娇娇喜欢没人的时候翻开毕业册,里面有她喜欢的男生的照片和留言:你像白雪公主,漂亮又温柔,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一定会白头到老。 (三) 然后有一天毕业纪念册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林娇娇怀疑是妹妹干的,因为她很早以前就说过,如果有一天毕业纪念册不见了,肯定不是我拿的。 哭了很久,准备把妹妹狠揍一顿时,林健阻止了,你是姐姐,应该让着妹妹,你的东西都可以是她的。 尚清泉的父亲很有钱,林健的公司也是岳父资助开起来的,虽说过了这么多年,早就已经把债务还清,但还是觉得欠了他的,外公很疼姐妹两,每次过年过节时父母都会带上两个小朋友打扮的跟童话里的公主似的到外公家的别墅里去玩,有一人高的奶油蛋糕,拿来扔来扔去似乎很好玩,外公看着娇娇跟傲傲在院子里追逐,心里十分欣慰。女儿能够跟林健这样的好男人在一起,也算是了结自己的一桩心事。 有一天林娇娇和林傲傲出现在自己病床前时,恍惚中好像他们还没有念大学,还是在草丛里打闹的两个小朋友。 林娇娇已经哭的稀里哗啦,外公你不要死,我还没结婚,你一定要看着我幸福。 “外公不会死的。”林傲傲把头低下冷冷的对姐姐说,“你这样哭,外公会难过,你结婚很了不起吗?你还在念大学就想着嫁人,你要脸吗?” 外公勉强的笑笑,这两家伙就爱斗嘴,前世肯定是冤家,也不理她们俩,扭头对林健说:“我没什么问题,医生说休息两天就好。不过院子里的花都枯萎了,看的不舒服,林健去帮我找个保姆来,我现在身子没有以前硬朗了。” 尚清泉赶紧帮忙把父亲的枕头竖好,让他躺着更舒服点,鼻子酸酸的,母亲去世的早,是父亲把自己一手带大,而现在看着老态龙钟的父亲,自己却没有办法让他的痛苦减轻一点,医生说最多活不过半年,胃癌已经到了晚期,花多少钱都没有办法挽回生命,年轻的时候为了赚钱,父亲拼命的工作,饭菜也没按时吃,然后不停的喝酒应酬,到老了落下一身的病痛,都是为了让自己过的好一点。 “我回学校了。”林傲傲对父亲说,“送我,我下午还有活动呢。” 林娇娇说要再陪外公一会,晚些时候自己打车回学校。 林健拿出车钥匙对妻子说道,“你就陪娇娇在这里,我送傲傲回家,顺便去护理中心请个阿姨回来照顾老头子。” 在车上,林傲傲似乎不大高兴,对父亲撒娇道,“爸,你说姐怎么这么爱装,她在学校的时候明明说一点都不想来,说下午的欢迎新生仪式活动不想缺席。” “她的性格比较委婉圆滑,不像你。”林健似乎对小女儿格外偏爱。但妻子尚清泉还是比较待见大女儿,觉得女孩就要像林娇娇一样落落大方,时时刻刻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家里虽然不是豪门贵族,但好歹也是身价过千万家庭的孩子。但林傲傲不一样,她似乎更叛逆,耳朵上的打孔超过七个,短的波波头配上朋克风的靴子,很少穿裙子,一般都是牛仔裤鸭舌帽,对待不喜欢的男生的追求从来都是直接的拒绝----我不喜欢你,你不够帅。 林娇娇不会直接的打击那些喜欢她的男孩子,她会用很温柔的声音说,“对不起,也许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我们可以尝试做好朋友啊。” 那些男生听了这些话就如打了鸡血似的围绕在林娇娇身边,给人希望而不让人得到,这是让男人对自己服服帖帖最有效的办法。 下午的迎新会在秋天的寒风中开场,副校长匆忙的赶来到台上说了一大通废话,然后就轮到教师代表。 站在台上的乔木看着底下黑压压的一群新生,想到自己刚入学的时候,学费是借乡亲们的,衣服和裤子都是很老土的式样,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到一个富人家里去做家教得到了第一笔巨款,把学费还了一部分还给家里寄回去了几千块,把母亲感动的哭了,逢人便说,我家乔木能赚钱了。 读完了研究生,动用了很多关系,终于因为人品可靠,为人勤快可以留校任教,乔木成了大学讲师。 今天忽然想到了很多东西,十分激动,“同学们,在这金色的秋天,你们收获了高考成功的喜悦,带着五彩缤纷的梦想踏进了大学之门。乔木在此谨代表全校全体教师向你们致以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 林傲傲坐在台下呆了,是乔木,小学五年级时的家教老师,简直认不出来了,二十九岁的他成熟、稳重,耀眼的光芒无法抵挡,声音充满了磁性。 “众所周知,大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道路上非常重要的时期,你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事业观等等都将在这个时期逐步完善与成熟;这个阶段也是接受高等专业教育、掌握未来从事工作所需技能的重要时期;也是开始独立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过渡时期。短短的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希望你们珍惜这宝贵的时光。面对刚刚开始的大学生活,我们建议大家首先应该学会跟人和环境和谐相处,然后注重专业的学习,最后要学会创造丰富多彩的充实生活。最后,我要向大家表达的是,学校全体领导与老师会热情地、无私地帮助大家、关怀大家、热爱大家。祝愿大家身心健康,学习进步,生活快乐!谢谢!” 台下掌声雷动,大部分女生都用好奇而仰慕的眼神看着乔木。 舞会开始了,悠扬的音乐响起时,有男生找林傲傲跳舞,被拒绝得很彻底,对不起我不想跟你跳舞。 第二曲开始时,乔木拥着一个大眼睛的卷发女生从自己身边飘过,刚才那个邀请自己跳舞的男生又死皮赖脸的走过来,“我们跳舞好吗?” 林傲傲点点头,“好啊。” 当看到乔木时,林傲傲松开了那个男生的手,侧着冲开了乔木和他的舞伴,说了句,“交换跳吧。” 乔木一愣,仔细的看了很久,这个短发穿着小黑裙的女孩很面熟,林傲傲笑道,“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林傲傲,你以前教过我的。” 乔木这才想起,一边带她跳舞,一边在她耳边说道,“小丫头现在长这么大了。” 舞厅的大门忽然被推开,有迟到的新生进来了,这一刻,在场所有的男生似乎都屏住了呼吸。 林娇娇的礼服是粉红斜肩长裙,瀑布一样的黑色直发戴了一个孔雀羽毛发箍,微笑着在旁边角落坐下。 舞曲停了的时候,旁边的空位坐满了人。 “她是我姐姐。”林傲傲推了推发了呆的乔木,“小时候你应该见过她的,装淑女装气质。” 乔木还沉浸在看见她的那一瞬间,完美。 迷失圣诞夜2 (四) 林娇娇和学校年轻讲师乔木的恋情很快在学校传开了,对于乔木的强烈追求,这次林娇娇没有委婉拒绝,以前乔木来家里当家教时自己就喜欢他,只是因为没有机会接近。 周末回家晚餐,尚清泉和林健都不在家,外公最近身体越来越差,还好在护理院请的阿姨方如香还算是能干,整个别墅的卫生搞的干净不说,每天都会弄些干净可口的饭菜给外公吃,因此尚清泉还给她加了工资。 晚餐是林娇娇做的,咖喱牛腩饭和蔬菜沙拉,最近她疯狂的迷上做饭,因为乔木说如果她愿意,毕业后就结婚。 “他是我的,你明知道还抢。”林傲傲自己泡了一桶方便面,不吃姐姐做的晚餐。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你的,只是你十岁那年先认识他?”林娇娇看着妹妹有点气愤的脸色,有点莫名其妙。 从小大大,吃的穿的玩的父母都是给两人份,但林傲傲总是觉得林娇娇那份会好过自己的,嚷嚷着要换,父亲总是用姐姐应该让着妹妹的理论来对付自己,她要什么,自己便给什么,说林傲傲心脏不好,不要让她激动让她生气。 电话响了,林娇娇接了电话眼泪就掉下来,好像刚才的争吵已经不存在,哽咽着对林傲傲说道,“快点收拾东西,外公去世了。” 打了车往外公家走,出租车上两人不说一句话,尽管忍了很久,林傲傲还是默默的流了泪。 三层楼高的别墅挂了白色的灯笼,地上撒满纸钱,外公的遗体静静的躺在客厅的棺木里。 方如香帮着擦拭身体,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跟昨天不同的是,昨天老人还是活着,现在已经死了,吃了一碗自己煮的汤圆后平静离世。 院子里的菊花开的繁茂,黄灿灿的一片,在灯光中显得落寞,赏花人不在,只有花徒然美艳。 尚清泉长久的跪在地上,两个女儿扶起她的时候,腿已经麻木了。 方如香把房间整理好,对这家伤心的人说道,“明天再办后事,今天就在这里睡,别哭坏了身子。” 一切都弄的很妥帖,如果没有她在,老头子什么时候咽气恐怕都没人知道,对于这个保姆,尚清泉觉得很满意。睡在旁边的林健也没有睡,安慰着尚清泉。 “唉,人老了终归要走的,我也老了。”窗外传来一阵阵隐约传来的哭声,那是方如香在烧纸钱,“方姐倒是尽了孝,想不到这年头还能请到这么能干的保姆,老头子走了,我们也搬到这里来住,她还是可以继续在这里做下去。” “听你的吧。”林健翻了个身。 隔壁传来一阵叫声,林傲傲对着楼下烧纸的方如香吼道,“很吵啊,你不要哭了让我睡觉行不行。” 忽然变得很安静。 半夜里有惨叫声传来,有打斗的声音,还有人在喊救命,尚清泉赶紧起来到林娇娇房间去看,两个人扭打在一块,林娇娇满脸是血,眼睛红肿,林傲傲的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头皮都露了一小块,一大把头发握在林娇娇手里。 “你们在搞什么东西!”林健怒不可遏,今天是什么日子,两个人竟然动起手来。 “她抢我男朋友,我要她死。”林傲傲恶狠狠的看着姐姐。 一听这话,林健对准林娇娇就是一耳光扇过去,“你抢妹妹男朋友干什么,不准你这样做,上次那个乔老师以后也不要来往了。”说完赶紧到洗手间拿热毛巾敷着林傲傲的头皮。 林娇娇捂着脸愣了一下,“够了我受够了,从小到大什么好的东西都给她,凭什么,就凭她是垃圾堆捡来的,我是亲生的,她有心脏病了不起,她是柔弱的需要呵护的,可我呢,我是你们的亲生女儿,对我公平一点好不好。” 林傲傲扯掉毛巾,“你再说一次,谁是垃圾堆捡来的。” 尚清泉冲过去制止林娇娇,但来不及了。 “你,林傲傲,垃圾堆里的野货,如果不是我父母收养了你,你就是一堆狗***!现在外公死了,你最开心了,因为遗嘱里也有你的一份,你这辈子都可以不用奋斗了。” 林傲傲尖叫了一声,倒在地上翻着白眼,嘴里开始涌出唾沫。 (五) 林傲傲尖叫了一声,倒在地上翻着白眼,嘴里开始涌出唾沫。 “天哪,快叫救护车。”从外面赶进来的方如香大声提醒道。 如果林傲傲不醒来,林娇娇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这么恶毒的话怎么会脱口而出。 早知道妹妹有心脏病,严重到这样的程度,自己绝对不会说出来。 在高二的时候,学校的商店流行了一种窃听器,虽然昂贵,但貌似很有趣,偷偷买了装在父母床下,听到了这一切。 林健跟尚清泉是被人介绍认识的,尚清泉很喜欢林健的性格,温柔、宽容、有上进心,只是没有很好的条件罢了,便向父亲推荐了林健。 而这个妻子的唯一缺点是有点异食癖,喜欢吸小动物的血,常常吃点新鲜内脏,对人无害,据说是大学时在国外读书时被撒旦黑魔教的巫术蛊惑,尚清泉的父亲发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治疗了很多次依然如此,便后悔让女儿独自到国外留学,干脆就回到中国,急忙的找个夫婿嫁了。 林健没想到未来岳父这么爽快的答应了这桩婚事,结婚第二年就生下了女儿,林娇娇一岁那年得了肺炎,医生摇摇头说没救了的时候,一个道士过来对尚清泉说,如果有机会收养一个小孤儿会有办法积德,救林娇娇一命。 有些事就是如此神奇,在林娇娇的小身体几乎要停止呼吸的时候,拖着疲惫的身体早晨从回家拿换洗衣服的尚清泉路过家门口的垃圾桶时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 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孩被塑料袋装着挂在垃圾桶的边缘上,像只小狗,肚脐眼上还有血。 “我们的女儿有救了。”尚清泉感激老天爷。 也奇怪,从那以后,林娇娇很少生病,生的也越来越漂亮,带了那个小孤儿去做检查,除了心脏不好,其他一切正常。 慢慢的也将她当亲生女儿看待,尤其是林健,简直对小女儿是溺爱,他知道他命苦。 窃听了几个晚上,林娇娇慢慢知道的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暗自提醒自己,绝对不会说出去这个秘密。怎知道,人有时候自己对自己的承诺是最容易食言的。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孩子,尚清泉一下子瘦了很多。 “听说家里死了一个人,很快就要带走一个人的,你们要小心。”方如香提着过来医院照顾林傲傲。 乔木和林娇娇也怀着万分内疚的心情过来探望,林傲傲的呼吸很均匀,但就是没有醒来。 尚清泉看着父亲进去火葬场,出来的时候已经化成一盒子骨灰。 接了个电话,方如香打了电话过来,林傲傲在医院因为抢救无效死了。 冷冷清清的别墅里,一夜之间所有的花死了,因为气温突然下降,方如香又忙着往医院跑,无暇将花盆搬入室内,整个院子像坟场一样孤单冷清。 因为家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林娇娇请了一个星期的假陪母亲,公司的事情又不能不处理,也许就像方如香说的,家里去世了一个人,是要带一个人走的。 宁愿带走的是自己,尚清泉喝得烂醉,心犹如死了一般,躺在床上,身边黑漆漆一片,已经不知道是深夜几点,吐了一地,都是方如香伺候着,拿了盆子放在床边,呕吐物里有动物的毛碎。 门开了,林娇娇跟父亲已经回来,林健一脸的疲惫,开灯,安慰了下妻子,手里还带着宵夜----一只新鲜的兔子,“如果不能承受,明天傲傲的葬礼你就在家休息。” 尚清泉点点头,提着兔子的耳朵走进厨房,“不知道今晚傲傲会不会回来看我们,我一直也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你是知道的。” 睡到半夜,尚清泉翻了个身起来到洗手间,兔子的血喝的太多了,尿急。 身边的林健似乎已经习惯了她这样,这么多年不都这样过来了。 洗手间的灯坏了。 隐约有人坐在马桶上,仔细一看是一只大兔子,长长的耳朵和诱人的皮肉。 刀,赶紧到厨房去拿刀,宰了它,饱餐一顿。 忽然觉得一阵眩晕,头部剧痛,醒来的时候身边粘糊糊的,慢慢的睁开眼睛,尚清泉被眼前的惨象迷惑了。 林娇娇的床单被鲜血浸泡着,脸被砍成四分五裂,喉咙被切开,早已经没有了呼吸。 警察来的时候尚清泉还在问自己,我怎么会杀自己的亲女儿,不是我杀的。 林傲傲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恍若重生,短短几天,好像世界上很多事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林傲傲早就知道自己是被人抛弃的,对父亲自然是充满了感激,只是装心脏病发作罢了,人人都可以做到。 没想到的是外公死了,姐姐也死了,被妈妈砍死后吸血,方如香忽然成了自己的亲妈,爸爸还是那个爸爸,房子的户主变成了自己,乔木也奇迹般的成了自己的男朋友。 “等了那么多年,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林健拥着方如香在阳台上喝着咖啡。 “如果不逼老头子不吃那份注射了糖精的汤圆,他不会死的那么快,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方如香没有穿尚清泉留下的睡衣,她现在买得起任何衣服,何必跟一个精神病人穿的一样,“我们的女儿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你的财产,也算是对她的补偿了,记得那年圣诞吗,我们分手的日子,当时我就发誓一定要在将来的某一个圣诞实现我们全家过上好日子的梦想。” 那时林健没有想娶尚清泉的意思,只是想捞点钱给方如香花花罢了,方如香那时已经怀孕了,没有工作,整天吃了上顿愁下顿,现在奶粉太贵,养活自己尚且困难,何况肚子里的孩子。 尚清泉的父亲硬是看中了林健,刀架在脖子上逼林健娶了那个时而疯癫时而正常的尚清泉,他斗不过老头子,老头子在黑白两道都摆得平,而自己当时只是个小白领,漂泊在这个城市,连房子都买不起。 还好方如香愿意忍辱负重去乡下居住,还好乔木也很像当年的自己,为了钱什么都愿意做,还好捏造出来的心脏病诊断报告能够以假乱真。 一切都结束了,忍耐了这么多年,一家人可以团聚。方如香举起酒杯向老公和女儿和准女婿祝贺,“圣诞快乐。” 客厅里那棵雪松被装扮的很漂亮,树下堆满了礼物,都是送给林傲傲的。 林傲傲看见觉得姐姐也坐在餐桌中间,长长的头发,迷人的笑容,歪着血淋淋的头看着自己。 “我想林娇娇了。”林傲傲老实的说,“我觉得她死的有点惨。” 乔木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嘴上带着笑,“我觉得还是你比较可爱。” 林傲傲点点头,“算你有眼光。” 尚清泉所在的精神病医院里播放着圣诞节应节歌曲,天黑了,她的头发很久没扎了,蓬乱着伸出窗外,一边顺着歌曲的调子,看着高高的围墙哼着: 欢乐女神,圣洁美丽 灿烂光芒照大地 我们心中充满热情 来到你的圣殿里 你的力量能使人们 消除一切分歧 在你光辉照耀下面 人们团结成兄弟 …… 人体豆芽 新生入学第十三天,王美从噩梦中醒来。 她一声凄厉的尖叫把宿舍里另外三个人吓蒙了。有两个因为害怕继续假装睡觉,瑟瑟发抖的孟欣从床上走了下来,远远地问道:“你怎么啦?” 没有回答,只有“呜呜”的哭泣吉…… 孟欣咽了一口口水,走近了,说道:“你一定是做恶梦了,梦见鬼了?” 王美点了点头,哭着说道:“我,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梦,我睁开眼的时候,看见有一个影子似的东西在眼前,我想动却动不了,它拿着一把剪刀,在我身上,脸上,剪出一个个小口子,然后又把一颗颗豆子填到口子里,还念着‘长吧!长吧!长出来了我就可以大吃一顿了,豆芽好好吃啊!’我现在不敢看我自己,也许现在的我全身都是口子,好恐怖!” “难道传说是真的?”孟欣觉得脖子僵硬得很,她忍不住朝宿舍四周瞧了瞧,恍惚看见一个浓重的影子闪到她的电脑后面去了。 “什么传说?你不要吓我啊!” 孟欣没有说话,她打开了灯,借着光看王美的脖子,只见上面有一道又一道很小的疤痕,那些疤痕正以奇快的速度愈合。孟欣又赶紧掀开王美的衣服,只见上面也都是小口子,一些地方还流着血,所有的小口子都正在愈合。 孟欣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她一咬牙,用一个牙签从王美脖子处的一个口子里一剜,一颗红色的豆子掉了出来。她的呼吸变得很躁乱,等到她缓过神来时,所有的口子都不见了,没有任何的疤痕,王美的皮肤细嫩得惊人。 “怎么了?怎么了?你的样子这么吓人,到底怎么了?” “看来那个传说是真的,你有麻烦了啊!” “你快说到底怎么了啊!” 电脑那里传来了什么声音,阳台的门突然“砰”的一声狠撞了一下,有一个影子掠过阳台逃了出去。孟欣的脚在发抖,说:“既然它走了,那我就告诉你吧!” “你快说啊,吓死我了,呜呜呜……” “我入学的第一天,遇到一个迎新的师兄。我是自己来报到的,来的时候比较晚,迎接新生的校车都回校了,我只好自己搭出租车。那辆出租车在学校外面抛锚了,我就下车自己走,结果在学校外面的十字路口看到了那个师兄,他便帮我拿行李。那时候我就在想,在十字路口是最容易遇到鬼的,现在越想越觉得那个师兄不正常。”孟欣咬了咬牙,她的心跳还是很厉害,“师兄帮我把行李送到宿舍楼下,才突然对我说,‘我本来是不提醒别人的,不过你长得像我的前女友,我就告诉你吧!这个学校有个鬼专门在人身上种豆芽,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在身上涂一层橄榄油就没有事了。橄榄油是液体黄金,吸收的阳光异常多,涂上它以后那个东西就怕你了,记得一定要涂啊!’我又问了他不少关于鬼豆芽的事情,他跟我说了很多。我当时只把这当成黑段子来听,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传说是真的!” “鬼豆芽,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知道平常的豆芽是怎么做出来的吗?”孟欣翻出了一瓶橄榄油,边说话边涂了起来,她越想越觉得恐怖。 “用水是不是,把豆子放在水里?” “是的。那个师兄告诉我,鬼豆芽用的是血,并且是直接种在受害者的身体里的。你的伤口已经愈合,没有救了。你应该会在几天内死掉,死法会非常的恐怖!也许我们可以去找那个师兄,看看在他的帮助下,你能不能死得舒服一点点!”孟欣突然用阴森的语气说道,咧着嘴诡异地笑,这着实把王美吓坏了。 一大早醒来,王美发现全身起了红色的包包,就像全身爬满了蚊子被叮咬的那样。孟欣看到后差点儿吐出来。 同学们都要去军训了,孟欣本想就此逃开,后来觉得太不人道,就跑到校医室,生拉硬拽地把校医拉到了宿舍。校医一看,说道:“没事,没事,应该是麻疹、痘疹之类的,要马上隔离。其余的人搬离这里吧,这病七天就好了,得一次以后就不再犯了,不过传染性很强的。我通知学校提供一个房间给隔离病人,你们赶紧搬离,这里需要消毒,杀菌。” 孟欣心里紧张到快爆炸了,她的手在抖:“医生,我听过一个说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痘疹有两种:一种是被我们常说的痘疹——被病毒侵入:另一种是鬼在作祟,这就是传说中的鬼痘疹。当然,这样说有点……” 盂欣说着,她的心里突然浮现被种鬼痘疹死亡的场景,痘痘里的东西在蠕动着,那些场景恶心到她想吐。 “太扯了!”校医的声音突然抖动得很厉害,“你这个同学,是不是听到什么不好的传说啊?我警告你,你敢把听到的和看到的说出去,后果自负!” 孟欣僵住了,她看着校医的脸,那张脸刚刚还很温和,现在却透着一种惊恐,他的眼神直直的,像是一双死人的眼睛。 校医一走,王美拉住孟欣说:“姐,只有你能帮我了!” “姐?”孟欣骂了一句,“你还记得开学那天怎么骂我的吧!你骂我乡巴佬,现在被鬼缠上了,亲起来了?” 别心软啊!我跟这个人非亲非故,她连我的名字都弄不清,我干嘛帮她。孟欣的心里陷入了激烈的矛盾中。 “都是我不好。”王美哭着说,“你不会愿意看着我死得那么恐怖吧?” “哎!”孟欣觉得自己快崩溃了,“我这人就是心软啊!算了,帮就帮吧!你在这里呆着,校医来找你的话,你就跟她去,我去找那个师兄。” 孟欣向学校办公大楼走去,她想去档案室查那个师兄的情况。操场那里传来新生军训时喊“1、2、3、死、死、死……”的声音,“死”字像卡带了一样一直在脑海里回响。孟欣捂着耳朵,不由自主地恐惧起来。 负责管理档案的老师是个大好人,她叫孟欣自己去柜子里查,自己在一边儿泡茶。孟欣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师兄的档案,上面没有多少东西,她记下了他的手机,然后拿着档案走到老师的身边:“老师,这个师兄的情况你清楚吗?” 茶的清香飘了上来,女老师悠闲地抬起眼,突然脸变得像死人的脸一样惨白,她颤抖着把档案收了起来,放在柜子里,又用低沉阴森的声音说:“回去吧!别查了,会死的。” 孟欣还想问,老师已经把她推出了门。门狠狠地关上了,孟欣看着那个手机号码打了个寒战。 这肯定是一潭浑水,该不该趟?她迟疑了。 手机响了起来,“哒哒哒”,是王美打来的。 “姐,不对劲儿了!”电话里传来哭泣的声音,“我觉得皮肤下面有东西在动,不疼,可是非常非常的可怕。感觉豆子好像发芽了,它的芽悄悄地穿过肌肉,一直寄生到血管里面去,根系一直长一直长,一直长到心脏里去了,把心脏里的血都吸光了,好可怕……” 科幻小说读多了!孟欣在心里暗暗骂道。 “没事的!很快就会找到师兄的,也许你还有救。”放下电话,孟欣叹了一口气。 充什么大姐大!我又不是她姐!孟欣摇着头,拨通了师兄的号码。 “你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活人区。” 手机里传来的声音让孟欣纠结不已,她正想走,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你被鬼种了豆芽了?” 盂欣慌忙转过头,看见师兄戴着一顶黑帽子,笑着站在那里。 “你不是活人?” “我不知道,被种过鬼豆芽的人,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死还是活的。”师兄悲伤地说,他的样子看起来很无助。 “我的室友,她……”孟欣小心翼翼地说,她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流到了腿上,那是想逃跑的征兆。 “你不要怕,我也是受害者!”师兄摸了摸自己的脸,“我高三时有一个女朋友,她考到了这个大学。入学不久,她就被种了鬼豆芽,死得非常非常的惨。你知道吗?她死之前绝望地跑到一个荒地上,用手提跟我视频,我看见那些豆芽从她身上钻出来,一颗一颗,还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整个身体布满了豆芽……太可怕了!后来她失踪了,学校也没有给个说法。我那时候是在复读,填报志愿时就报了这个大学,跑过来调查这件事。可是不久我就后悔了,调查它就是在找死,我被种了第二种豆芽,人不人鬼不鬼的那种!” “第二种豆芽?” “第一种是血豆芽,被种在受害者身体里,吸食血管里的东西,会死得非常恐怖。第二种是黑豆芽,就是我被种的这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总之,可怕至极!”师兄的唇抖动着,孟欣这才注意到,那两片唇黑得像煤。 “这样啊!那我不干了,不能怪我啊王美,说起来也不关我事啊!”孟欣念叨着,边说着边挪动脚步。 “太迟了,你已经被卷进来了。见到了我,还知道了这么多事,它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会死得最惨的就是你了。”师兄的语气很阴森,孟欣完全呆住了。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好人没好报。那我们该怎么办啊?”孟欣无奈地耷拉着脑袋,“只能这样了,我们去看看能不能救那个王美了,我跟她才当了十多天舍友,怎么就撞鬼了?” 两个人朝王美被隔离的地方走去,那是一个小房间。他们走了进去,王美紧张地问:“怎么办?校医把我带到这儿就不理了,好像要让我自生自灭似的。” 师兄走过去,拿起王美的手,看了看说道:“还有得救,刚刚变成红肿,如果变成青绿色脓肿的话,就死定了。红肿证明里面的豆还没有发芽,开始发芽的话那些芽会一直穿到骨头里,吸食你的骨髓,那时候豆芽会跟骨头长在一起,拔出来的话会把骨头都弄碎的。” 师兄的一席话让孟欣和王美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两个人都打了一个冷战,恐怖的画面开始在两人的脑海里不断涌现。 “我要大吃一顿啊,豆芽好好吃啊!”有一个声音在耳边细语。 “那,那,那现在怎么办?”王美的脸青得像是涂了芥末。 “挖!挖出来!” 一把剪刀放在了王美面前,剪刀上面萧杀的光让孟欣不寒而栗。王美拿着剪刀,脸在抽搐着,手一直发抖…… “别犹豫了!里面的豆正在发芽,趁现在赶紧把它们剜出来啊!”师兄命令的语气说。 王美突然把眼一闭,用剪刀朝自己手上的包扎了下去。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孟欣吓得跑到了门口,用手捂住了眼睛。 里面静下来了,静得恐怖,发生了什么?她死了? “噼”的一声,里面的玻璃窗好像被撞坏了。孟欣赶紧跑进去,地上有三四颗血红色的豆子,王美已经不见了。盂欣着急地问:“怎么了?” “她受不了那种痛苦,跑了。唉,谁受得了呢?!” 孟欣突然觉得头很疼,一个画面在她脑海中浮现,不可抑止。画面里是一个全身布满小孔的人…… 他们找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没有王美的踪影。时间很快到了黄昏,师兄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她这样到处乱跑,会加快血液循环,豆芽会长得更快,到7点的话,估计就没有救了。” “我想到一个地方,你不是说你女朋友死前去到一个荒地吗?我们可以去那个荒地找她。”孟欣突然有一种说不清的勇气。 “这里根本没有什么荒地,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我知道在哪里。”孟欣向着远处走去,“我们军训第一天跑到南校区去玩足球,那里的围墙外有个小山岗,从外面看没什么,树林中却藏着一块荒地。我是为了捡足球爬了出去,那里很邪门。” 他们爬过围墙,那里的树木遮天蔽日。令师兄惊讶的是,在树的中间形成了一个大的空间。师兄用手电简一照,这果然是他和女朋友视频的那个荒地, 阴冷的风让两个人寒毛直竖,两个人拿着手电筒在黑暗中探寻着。“啊!”孟欣尖叫一声抱住了师兄。只见地上出现了一个人头,是王美,她的身体被埋得只剩下头露在外面。 “不用挖出来了,豆芽应该被鬼收割了!” “这样的事到底发生了几次?” “我和女朋友出事后,每年开学时,学校周边都会有人被种鬼豆芽。”师兄说话时,外面传来了“呼呼”的风声,“学校周边那些开饭馆的都搬走了,今年就轮到学生出事了!” 孟欣蹲下来,用手电筒照着王美的脸。她突然觉得王美的眼睛中有东西在蠕动,是什么昵?“咯嘣”一声,一个东西蹦了出来,撞在孟欣鼻子上,是豆芽!孟欣疯了似的将手电筒扔掉了,不顾一切地朝外面逃去。 她一直逃到了宿舍,将荒地甩在身后,她决定明天就回家。到了晚上,孟欣涂满了橄榄油,在恐惧中睡去。 恍惚中感觉有一只手在摸着自己的头!孟欣惊慌地睁开眼,是幻觉吗?昏暗中她看到有一个浓重的影子正拿着一把锥子,还有一个铁锤,在她的头上一下下凿着,种下黑色的豆子。但是不会感觉到痛,一定是梦!孟欣努力安慰自己,可是每凿一次,那声音都在脑海里回晌着,“咕噜噜”的声音像来自地底。 孟欣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头,上面布满了孔洞,正以奇快的速度愈合。她在想,也许这些都不是错觉,她被种了第二种豆芽! 找到师兄的时候,天上乌云密布,阴冷的风轻轻吹着。 盂欣恐惧地说:“我可能被种黑豆芽了!” 师兄迟疑了一下,将帽子拿开给她看,又戴上,孟欣震惊了!他说道:“你就当是错觉吧!黑豆芽长出来后,会把头盖骨都顶碎。我每晚都梦见这些豆芽在吸食着脑浆,吸啊吸啊,好像吸不完似的。 “我们要怎么办?” “我查了很久,这个鬼应该跟学校的饭堂有关系,里面有个姓陈的师傅,也许他知道真相。我们去找他,然后再找到那个鬼,用橄榄油对付他。” “我昨晚也涂了橄榄油,还是被种了。”孟欣说着,拿出那瓶橄榄油。 “假冒伪劣产品!”师兄骂着,“救命用的东西也能假!” 孟欣无奈地将那瓶东西扔到了垃圾桶,然后来到了饭堂的厨房,里面带着厨房特有的那种浓烈气昧,各种食物堆满在那里。孟欣找到了陈师傅,向他说了他们的遭遇。 陈师傅沉思了许久,说道:“这事本来我是不说的,你运气好,今晚我就要回家了,然后再回来办离休,说了也无妨。好几年前,饭堂的厨房来了一个小伙子,因为那段时间这个区出现了毒豆芽事件,我们干脆就自己发豆芽。饭堂厨房下面有一个地下室,他准备了很多大桶,将豆子放在桶里面,加上水,就这样。那些豆芽产得很多,饭堂的需求量不多,小伙子便拿一些出去卖,一来二去,就跟学校外面开饭店的一个女生好上了。可是女生的哥哥不同意,应该是产生了激烈的纠纷。有一天晚上,大家都走了,女生的哥哥跑来这里找他,应该是争吵了吧,打了起来,小伙子被失手打死了。” “后来呢?” “我们一开始都不知道小伙子死了,只是地下室的门打不开,谁都没有在意,因为那个女生的哥哥用小伙子的手机给我发了请假短信。”陈师傅突然面色铁青,摇了摇头说道,“过了很久,地下室的门透出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气味,那种气味太可怕了!我们将门打开了,几个人走下台阶,那种腐败的气息让每个人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发豆芽用的桶摆成两行,我们在最后一个桶里发现了小伙子。太可怕了,打开盖的时候,他已经严重腐烂了,奇怪的是,那些豆芽发得很茂盛,都钻进了骨头里面去了,头上也是豆芽,头盖骨都被顶碎了!” 陈师傅摇着头,孟欣觉得胸口很闷,像压了一块大石头,她问道:“然后他变成鬼,可是为什么每年都在一些人身上种豆芽?” “这我不清楚,不过地下室最里面有一间小房间,那件事发生后,小房间无论如何打不开。从门缝望进去,会看到像是豆芽的东西在动。”陈师傅说完,去收拾行李了。 盂欣跑出了厨房,对师兄说:“那个鬼很可能躲在厨房的地下室,我们该怎么办?” “终于找到他的巢穴了,我想他是要借鬼豆芽复活。我两夭前看到一个帖子,说是如果鬼吃够了鬼豆芽的话,就能复活,变成更可怕的东西。只有用橄榄油才能烧掉它。孟欣,我们没有退路了,明天你头上的黑豆芽就会长出来,你的头盖骨会碎掉。我们现在找到它,也许你还有救。”师兄惊恐万状地说。 走到饭堂厨房前的时候,师兄头上的帽子开始发生了异动,“沙沙沙”像有什么东西在钻着。 “没事儿!”师兄痛苦地咬着牙,他脖子上的青筋几乎要爆裂。 孟欣惊恐地拿过师兄手上的两桶橄榄油,说道:“这东西不会也是假货吧?!哎,我们会死在里面吗?” 师兄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也没有把握。 两个人穿过一堆碗筷,来到了地下室的门前,那个阴冷的门里面现在就躲藏着一个凶灵! 门被打开了,一种也许是鬼叫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孟欣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阴冷的风轻轻吹拂着汗毛,师兄的头痛得要爆炸似的。 地下室潮湿阴冷,那些桶上长满了青苔,鬼影重重。他们两个紧张万分地朝那个小房间走过去。在最后面的那个桶里,一个人倒在里面,全身缠满了豆芽。 “陈师傅!你怎么了?”孟欣的嘴唇白得可怕,她没有想到,陈师傅已经死了,他只不过想起地下室有一个东西要带回家做纪念,一下来就出事了。 “呃!”师兄跪在了地上,一些黑色的豆芽从帽子里穿了出来,他喊着,“把油涂在我头上。” 孟欣一涂,师兄的头上发生了反应,就像是水滚了的样子,豆芽不断地翻滚着,她喊道:“你会死的!” “我几年前就应该死去了,我应该陪女朋友一起去的,不要害怕,我们合力将那个门打开。”师兄痛苦地喊着。两个人拼命拉着那个门,一些豆芽从门缝里蹦了出来,有一个一下子就扎入了师兄的腿里,血流如注。 越来越多的豆芽从门缝蹦了出来,盂欣赶紧用油泼了出去。门上都是油,“啪”的一声,门竟然开了:里面的东西让两人惊吓到了极点。在屋子中间有一个腐烂的身体,那些豆芽不断地从身体里长出来,布满了整个房间。 “不好,它快复活了!”师兄慌张地说,“你看他的手,长出来了,长出来了!” “呵呵呜呜……”那个东西在叫着,分不清是在笑还是在哭。 “怎么办?”孟欣还没有说完,一个豆芽突然从师兄的眼眸里蹿了出来。师兄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惊叫,孟欣觉得自己快虚脱了。 那个门移动着,快关上了!师兄夺过孟欣手上的油,倒在了自己身上,一个鱼跃,跳进了小房间里,跟那个东西缠在了一起。 师兄点燃了火,小房间燃烧了起来,火中发出罕见的奇怪叫声…… 火燃烧了好久,一切也许只是一场梦吧。 孟欣瘫坐在地上,刚才的一切发展得太快,她根本来不及消化。她在地上坐了很久,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很痛,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蠕动着…… 第三张脸 引子 她忘记自己何时入了梦,更忘记自己已经入梦多久,此时此刻此境,她的脑海里尽是模模糊糊的影像。她就走在一条荒芜人烟的小路,幽蓝的月光把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种诡异的气氛中。 清脆的铃声划破了静寂的夜,她转过头,一辆自行车迎面而来,与她擦肩而过,消失在茫茫黑暗中。天啊,那是辆无人驾驶的自行车!她的手脚顿时发麻,身上冒起了鸡皮疙瘩,背部一股恶寒自肩头蹿起,顺着脊背往下游走。终于,她冲破了无声的恐惧,拔起腿逃命似地往前跑,穿越这浓浓的夜色,抵达黑夜的另一个尽头。 半轮冷月躲在云层里浮动着,她的身影霎时陷入了绵绵无际的黑暗,身上的白裙子仍扑闪扑闪亮着微弱的光。夜风把两旁的树枝吹得哗啦作响,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跑进一个坟地。阴沉得几乎让人窒息的空气将她团团围住,她止住喘息,隐约听到了一阵似有若无的声响,像是脚步声。 这声音就来自她的身后,她猛然回头,暗夜里她看见了三张脸——三张悬挂在半空的脸,她的眼光掠过了第一张脸、第二张脸,最后,停在上面…… a 余晓回家时已深夜一点,晚上她参加了好友陈亚楠的生日party,原本说好大家各自带上情侣过去玩,可余晓的男友林光推托有事,加上他素不喜欢热闹,不肯捧场。所以整个晚上余晓的心情一直不是很好,她喝了不少酒,看到别人纷纷成双成对,唯独她是孤单只影,那份落寞愈加浓郁了。 进了家门,发现林光还没睡,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余晓一边换鞋一边问:“你怎么还没睡?明天不用上班吗?”林光头也不回,语气淡淡地,却有几分温柔:“在等你呢。” “呵,那干嘛不打电话给我?” “我怕陈亚楠他们说我黏糊,怎么样,玩得开心吧?” 余晓本不想提今晚的事,但心里对林光没有陪她多少有些抱怨,便笑着说:“当然开心啊,认识好多帅哥呢,还留了电话号码。”说着,她在林光旁边坐了下来,静静的。 林光揽住了她的肩膀:“嗯?你喝酒了?好重的酒味啊!” “是啊,开心嘛!” “你生气了,晓晓?”林光一下就听出来了余晓话中的不悦。 余晓挣开林光的手,斜靠在沙发上,默不吭声。 “你是知道的,我不喜欢这种热闹聚会,并非不愿意跟你一起去。” “哦,是吗?”余晓睁开眼睛,她看着林光,轻声问,“你爱我吗?” “还用问吗?” “是的,还要问。你爱我吗?”她的神情看起来是那么认真。 “如果不爱你,我就不会大半夜的坐在这里等你回来。” 余晓抱住林光的腰,脸贴在他的怀里,声音细细地:“可我怎么感觉不到你爱我呢?以前你常说爱我,可是自从我们在一起以后,你就很少说过,是不是你们男人对已经得到的事物就不会珍惜了?我总觉得你越来越不在乎我了。” 林光把余晓紧紧搂在怀里,女人总是如此多疑。他说:“傻瓜,我怎么会不在乎你呢?爱不是每天挂在嘴上说的,我们又不是小孩子,对不对?” “好吧,就算你是对的。我先去洗澡了,一身的酒味难受得很。”说完,余晓起身往卧室走去。 林光叫住她,道:“对了,有你的信件。” “哦,什么信?”余晓回过头,她一时没明白过来。 “放在电视机上面,你自己看。” 余晓走过去,拿起信封看了一眼:“陆子明?”她放下信件,蹲在林光的身边,娇嗔地问:“你不吃醋吗?”林光不解:“吃醋?好端端的我干嘛吃醋?” “有男人给我写信啊!” “这有什么好吃醋的,谁没有异性朋友?再说你也不希望我把你管得紧紧吧,当初我对你有过承诺,做我的女朋友,你依然有很大的自由,可以跟别的男人吃饭、看电影,我只要你的心。不过我有点想不通,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流行鸿雁传情?”林光的语气中明显带着揶揄的味道,脸上却是不以为然。 余晓嘟起嘴巴:“我可没给他回过信。” “为什么?” 余晓的心情突然糟糕极了,她实在不想多说:“没为什么。”然后,她拿着信件进了卧室,再也没出来。等林光关掉电视进去时,她已经睡着了。 b 是夜,林光发觉余晓悄然起床了,他马上清醒过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他看见余晓按开床头灯,将光线调到最弱,抓着手机蹑手蹑脚走出卧室。林光心里咯噔一下,他看了下墙上的挂钟,3点半,这么晚余晓打电话给谁?他忍不住竖起耳朵,听到了余晓压低嗓音的说话声,可是听不清楚具体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余晓才返回卧室,关了灯,挨着林光躺下去,一只手很自然地放在他的身上。 林光突然觉得余晓压在他身上的这只手是如此的重,像注满了铅,压得他透不过气。一种难言的复杂心情油然而升,他翻了个身,背对着余晓。两年来,他第一次发现他们之间有了距离。 接下来的日子,余晓更加频繁地收到那个“陆子明”写来的信,也常常在三更半夜打很长时间的电话,林光不知道陆子明究竟是谁,之前从未听余晓提过,就是这段时间突然冒出来给余晓写信。 有一次逛街,林光不经意地问起谁是陆子明,余晓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她跟陆子明是大学同学,那时候两人彼此都有好感,但是谁也没向对方表白,毕业后各奔东西,便失去了联系。余晓最后说,她自己也没想到陆子明会突然给她写信。 尽管林光嘴上说不吃醋,但心里终归是不舒服的,他猜想余晓的电话都是打给那个陆子明的。他没追问,也不知道怎样问。他多么希望余晓把事情向他说清楚,可余晓守口如瓶,像是什么事也未曾发生似的。 一天天过去了,林光再也忍受不住了。终于有一天,趁余晓睡着以后偷偷拿过她的手机,翻看近期已拨电话的纪录,发现全是陆子明的名字,最近拨出去的一次时间是中午12点47分——原来他们白天也是频频互通电话。林光按下拨号键,往陆子明拨了电话过去,他的心里着实有些发虚,不知道电话接通以后跟对方怎样说话,更不知道余晓、陆子明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然而,他的顾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电话那头响起了一个令他完全震惊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他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重拨一次,依然提示是空号。他顿时懵住了,怎么回事?难道余晓这段时间一直在跟一个不存在的号码聊天吗?不可能,这明明是陆子明的名字啊,为什么会这样?林光的心里陡然打了个寒颤,他再次拿起手机对着陆子明的号码默念几遍,牢牢记了下来。 c 下午3点,林光信步跨上天桥,往车站方向走去,前面一对老夫妇正下着台阶,他只好停下来给老人家让路。那位老太太搭着老先生的手腕,一左一右,一步一步缓缓走下台阶。霎时间,林光想起了余晓当初说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余晓那缅腼的微笑历历在目。 我真傻,还在怀疑什么呢?一阵莫名的感动与信任让林光湿了眼眶,他不再犹豫了,眼前这对老夫妇的互相扶持,让他知道要把握的是什么,那相握的两只手才是永远,才是真情。 “咦,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回到家,林光惊讶地望向客厅里的余晓,心跳也不知为何急速加快。 “下午到了客户那边,提早办完事情,就回来了。”余晓躺在沙发上,手握遥控器盯着银幕。 “我刚才逛商场去了,没想到你回……回来了。啊,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冰箱里还有水饺,我去……”林光支支吾吾地。余晓回过头来,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不用啦,谢谢!” “我先换件衣服,你要不要吃些水果,等会儿我削给你。”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林光脑中乱哄哄一片,原本打算等余晓晚上下班回家后,两人好好促膝相谈的想法,也只好先作罢。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余晓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手机在茶几上劈里啪啦振动着。余晓弯下腰伸手拿过手机,她的嘴角闪过一丝诡谲的笑容。 “晓晓,要不我们去超市买菜?冰箱里肉菜好像剩不多了。”林光换好衣服了,踢踏着拖鞋返回客厅。余晓蓦然回头,脸上似罩了一层惊恐,手中胡乱地按着手机键盘。 林光愣愣地问:“你这是干什么?谁的电话啊?” 余晓搪塞着说道:“没……打错了。”她抓过手机就跑进卧室,“我打个电话回公司。” “砰!”房门关上了,门里门外,似乎悄然间成了两个世界。林光颓然地靠在沙发上,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只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名字:陆子明。 …… 时候已近午夜,沐浴后的林光走出浴室,卧房里早已熄灯,只剩一盏夜灯在亮着,余晓倒卧在床的另一边,也许睡去,也许尚未。打开衣橱,便看到余晓新买的性感内衣,以丝锻为质料的浓白内衣在昏暗的夜灯照耀下,泛着晕黄。内衣上滚着蕾丝花边,在裙摆、在高叉处、在领口,镂空的精细织花蕾丝,多多少少出卖了乳沟的底细,让乳芳有部分若隐若现。林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性感的女性内衣。 “嘿,想不到你还有这样内衣啊!”林光从镜子里瞄了眼余晓的反应,却是毫无动静,床上的余晓安静地继续躺着。林光略为失望,自讨没趣后便翻身上床,平躺在余晓的旁边。原本准备与余晓说他明天请假一天,好好陪余晓的打算,也就算了。 沁凉的微风徐徐吹来,整个房间安静无声,只有床头闹钟传来“滴答、滴答”的声响。睡不着!秒针规律的行进充斥在林光的脑海中,他张大眼睛,没有睡,只感到那杂沓的声音绵长持续,永无止期。迟睡加上茫然,只觉得整个头部肿胀沉重,耳朵里如堵塞住一般,轰轰地止不住鸣响。 看着身旁的女人,莫名的感触在林光心底悄然浮起,往昔甜蜜的时光不断出现在记忆中…… 那是个下着春雨的夜晚,他们散步在人民广场,雨时歇时下,毕竟是晚春,气温虽逐渐回升,却仍带有寒气,林光只觉身上薄丝衣衫触着肌肤一阵冷凉。在人民广场的凉亭里,他们并肩而坐,静静地望着星空。当林光伸手将余晓拥入怀里时,他那高大的肩臂还有温热的大手暖和了余晓的少女心…… 林光揉揉疲倦不堪的眼睛,紧接着,一个惊惧迅速攫获住他。 d 生日?这星期以来因为余晓的种种异常,林光惊恐了好久,烦恼了好久,整个人浑浑噩噩,连余晓的生日都忘了。苦楚的表情一逝而过,虽然短暂,还是被余晓看在眼里,她似笑非笑地:“瞧你积极地跑来公司接我下班,我还以为你准备给我庆祝生日呢!”站在办公桌前,林光脸红尴尬不已,不知如何接话。 余晓所在的办公室跟往常一样沉闷忙碌,直到一个送货小弟捧着一大朵的鲜花走进办公室。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住了,女同事们的心都像打鼓似的,既期待又害怕自己是那个幸运的人。 “麻烦哪位是余晓小姐?麻烦请签收,谢谢。” 当尘埃落定时,原本活跃的气氛淡了下来,众人心想原来是今天的寿星。 是给晓晓的?谁呢?林光讶异地心想,见余晓正高兴不已,便凑过去问:“谁送来的?” 只见白色信封上用深蓝色钢笔书写着“余晓小姐启”,右下角署名“陆子明”,还附了个纸盒子礼物。余晓用裁纸刀小心翼翼割开了纸盒子的胶纸,打开一看,里边是一条蓝宝石坠子的白金项链。她的脸微微一红,旁边的林光脸垮垮地说:“他怎么知道你的生日?” 余晓冷哼一声,说:“他可是一直记得啊!”说完,她就气嘟嘟地抱起鲜花和礼物回到座位上。 林光傻愣愣地站在那儿,“危险!”这字眼在他脑中一闪而过,遁得无声无息。陆子明是谁?为什么晓晓手机里存的是空号?这怎么回事?林光的脑子被重重疑惑冲击得发晕。 e 三天后的下午,林光找到了刘按。刘按是报社记者,也是林光打小玩到大的铁哥们,不过大学毕业后工作一忙起来,彼此联系就少了许多,尤其刘按,忙着跑新闻、赶稿子。见面之前,余光从抽屉里找出陆子明写给余晓的信,从信封上抄下了地址。 刘按见了林光,劈头就问:“找我出来有事么?不是光请我喝咖啡这么好吧?” “你现在是大忙人,找你真不容易!不过有个事比较棘手,确实需要你帮我一下。” 刘按继续问道:“什么事?瞧你满脸憔悴,几天没睡好是吧?” 林光苦笑着:“何止是没睡好!是这样的,能否帮我查查这个人?”说完,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纸片递上前。刘按还是疑惑重重,看了看纸片,念道:“陆子明?” “对,就这个人。” “你欠他钱了?” 林光扑哧一笑:“你才欠他钱呢,有问题没有?” “你觉得呢?”刘按反问道,脸上写满了自信。 “交给你肯定没问题,什么时候能有消息?” “这个地方我有朋友,查一个人不难,最迟晚上。”刘按指着纸片上的地址,说道。林光点了点头,指了那个电话号码,就问:“还有,你帮我查查这个号码,为什么我打了提示是空号?” 刘按扫了一眼电话号码,随即笑开了,脸色一摆:“林光,我说你是真傻还是逗我玩?” “怎么了?”林光被刘按弄得一头雾水。 “据我所知,这个地方的电话号码目前还是七位,这个八位数的当然是空号啊!” 林光夺过纸片,对着数字逐个逐个数着,除去前面的区号,果然是八位数。他失神地盯着纸上的号码,脑海里一片混乱,为什么余晓每天对着这个号码打那么多、那么久的电话呢?为什么…… f 晚上八点,林光接到刘按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刘按说已经查到陆子明的事情,但是他想知道林光为什么要调查陆子明。林光瞄了眼厨房,余晓正在洗碗,便急急地说:“你小子就别卖关子了,赶紧说。” 刘按沉吟片刻,叹道:“不是卖关子,我只是不明白,你要查一个死人干什么?” “死人?”林光感到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 “对,陆子明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死了,死于一场车祸……” 后面的话林光没听进去,他的脑子全给刘按那句话塞满了:陆子明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死了!陆子明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死了……这时候,余晓从厨房走出来,她被林光的样子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林光目光呆滞地望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好像喉咙被人生生拧断一般。 陆子明死了,那么余晓这段时间是在跟谁通信、通电话?林光越想,脑子就越疼。 “啪——”突然间,整栋楼一片漆黑,停电了。 g 林光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中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轻轻抚弄他的脸、他的头发,使他又痒又麻,便翻过身子,嘴里咕哝着:“别闹了!”稍过一会儿,那个东西又来了,似乎还有冰凉的液体滴落在他的脸上。林光猛地睁开疲倦的眼睛,一张苍白的脸贴在他的眼前。啊!他马上醒了过来,刚才那是陆子明吗?尽管他不认识陆子明,但他知道梦中的那张脸,就是陆子明。 他摸了摸身旁,余晓不见了!赶忙按开床头灯,灯没亮,对了,停电了!他努力张大眼睛,周围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一种不安、恐惧的感觉迅速包围了他。余晓去哪了?突然身后传来一个轻微的声响,林光感到全身的血液停住流动了,他动作僵硬地转过身,试探地叫了声:“余晓?”他的声音听起来极为空洞,在狭小的房间里响起了回音。 不见回应,他又低低地叫了一声,仍不见回应。时间仿佛随之静止,林光觉得自己像是不在家中,而是被人狠心地推进一个千年不化的冰窖,头冰身冷,几乎昏倒,浓密的寒气就快要把他埋没了。终于,他摸索到床头柜的打火机,点燃了蜡烛。随着烛光的一次次跳跃,他顿感身后有异,悚然回头,随即整个人触电般地后退几步,结结实实撞在衣柜上。 只见余晓梦游般地站在房门口,赤着脚,长发凌乱,穿着单薄的睡衣,状如鬼魅。 h 次日上午,林光失魂落魄地来到报社找刘按,一进副刊室就拉起刘按跑到走廊上。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无助与恐惧,所以仅仅犹豫了片刻,就将所有的事情同刘按一一道来。 刘按听完后先是一脸诧异,接着笑了笑:“林光,你什么时候改行当作家了?” 林光急了:“你以为我这是在编故事?好,我把陆子明写给晓晓的信封带来了,你看看邮戳上的日期,是前天的。” 刘按接过信封揣摩了大半天,然后说:“鬼魂写信?”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快被搞疯了。”林光双手捂住脸,他的样子看起来极其痛苦。 “晓晓现在怎么样了?” 林光摇了摇头,把手从脸上拿开,沮丧地道:“她病得很厉害,吃药、打针都不行,而且她的病很奇怪,没有发烧,也没有别的症状,就是昏昏沉沉,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我怀疑……她被鬼缠住了。” “晓晓知道陆子明已经死了的事吗?” “应该不知道,我没敢跟她说,怕吓到她。” 刘按想了想,缓声说:“唔,我不信鬼神之说,可有些事情确实很难解释清楚。这样吧,你带晓晓一同去陆子明的墓前拜祭一下,烧点纸钱,或许就能缓过这一劫。” 林光的眼睛一亮:“有用吗?” 刘按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事到如今只能放手一搏了。况且晓晓的病医院看不好,对不?” 林光兴奋极了,像抓到一根救命草:“好,我现在就去买票。”说完,就转身脚步蹬蹬地跑向电梯口,乘着电梯下楼去了。 i 余晓的样子看起来糟糕透了,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声音低低地:“林光。” “我在。”尽管林光已经足足一晚上未曾休息,可当他听到余晓的唤声,便立即从椅子上挺直腰背,抓过余晓的手贴在脸上。他的心阵阵绞痛,柔声说着:“晓晓,你别怕,我明天就带你去看病,你一定要好起来,知道吗?” 余晓虚弱地笑着:“你爱我吗,林光?” “爱!我爱你,晓晓!” “我也爱你,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总担心有一天你会讨厌我,离开我。” “傻瓜,不会的,只要我还活着,我永远不离开你。” “真的吗?永远不离开我吗?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你都不离开我吗?” “是的,永远,永远爱你,永远不离开你。” “谢谢你!”余晓突然睁圆了眼睛,一反刚才的孱弱,翻身坐起来,伸手圈住了一脸愕然的林光的脖子,咯咯笑着,“你不用带我去看病,我好了。” 林光顿时傻住了,他挣脱余晓的双手,摸摸她的额头:“晓晓,你怎么了?你、你可别吓我呀!” 余晓亲吻他的嘴唇,柔声道:“我没事,对不起啊,之前吓到你了,其实我也装得很辛苦的。” “装?什么意思?”有那么一刻,林光以为余晓神智失常了,抑或是自己神智失常。 “其实我没病,所有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包括以前跟你说的那个梦。”余晓见林光脸上尽是疑惑,接着说,“不过,我倒是真的做过一个恶梦,梦见自己在坟地里看到了三张脸,我不是跟你说过吗?第一张脸是你的,第二张脸是我的,我没跟你说,其实……那是陆子明的脸。” “陆子明?”林光完全懵了,这是唱哪一出戏啊! “对,就是因为梦到他的脸,我才想到后面的事情。” “这么说,你早就知道陆子明已经……死了?” “当然知道啊!毕业后,尽管我们各奔东西,但还是常常通过qq、msn联系,还是好朋友。一年前他出车祸的事是另外一个同学告诉我的,我原先准备去参加他的葬礼,可是太远了,所以没去。” “这些信又是怎么回事?”林光拉开床头柜的抽屉,里面尽是“陆子明”写给余晓的信件,不下十封。 余晓呵呵笑着,手指轻轻刮了下林光的鼻子:“很简单呀!我把信件内容通过e-mail发给那边的朋友,朋友照抄一份然后以陆子明的地址寄过来,这样你就以为陆子明真的给我写信。还有啊,那个生日礼物也是我朋友送过来的。”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林光不可思议地盯着余晓,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竟是如此的陌生,陌生到他一无所知的地步。 余晓搂着林光的腰,开始撒娇着:“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在乎我嘛!你如果在乎我,看到别的男人给我写信,你应该吃醋才对啊!可是你没有,我就只好在手机里储存一个空号,署上陆子明的名字。我想,如果你真的关心我的话,一旦发现我跟一个空号在聊天,你肯定立马跑去追查陆子明这个人,所以后来我就装作被鬼缠身的样子。看到你这么着急我,我不忍心再骗你了,我现在知道了,你是真的很爱我。” 林光只觉得心一点一点地冷却,最终凝成了一块冰。他拉开了余晓的手,淡淡地说:“好了,你没事就好。”说完,他起身朝外面走去。 “你要去哪里?”余晓愣住了,喊住他。 “去哪里都无所谓了,以后别这样,吓不到别人,也会伤到别人的。” “林光!”余晓跳下床,冲上前就抓住了林光的手臂,喃声道:“你是要离开我吗?你刚才不是说永远不离开我吗?” 林光挣开她:“是的,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谈何一生一世?在爱情线上,若有一个不信任出现,比如我不信任你,或者你怀疑我,就会出现不平衡,就会酝酿伤害,你难道不懂吗?” 余晓紧紧抱住他,哭喊着:“你别走,我错了,我是因为太爱你才这么做的,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 “你没错,你只是不该用来试探我,更不该拿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开玩笑。” 林光奋力挣脱开余晓,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 砰!余晓忏悔的哭声被关在了门里。 余晓不知道,在林光的口袋里,除了两张火车票,还有一枚戒指。本来,林光打算拜祭完陆子明之后便向余晓求婚,但现在,所有的梦想,都遗失在深深的往昔。 林光迈着疲惫的步伐孤独走在清晨的大街上,他手里攥着那枚戒指,用尽了全身力气往空中抛去。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飘散在潮湿的空气里…… 怨念 下班后,陈佳莹和五个同事准备出去happyhour。 医院一天的工作已经让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特别是他们几个急诊部门的,更是虚脱。但是,每个人还是兴致勃勃地要出去潇洒一番。 在一个餐厅酒吧里订了个包厢,卡拉ok,吃饭喝酒全部都在这里搞定,完美的一站式服务。 一直到午夜12点,陈佳莹站了起来,给喝得迷迷糊糊的同事们提了个醒,明天还要上班呢。 五音不全的麦霸段小芳马上尖叫,啊,已经这么晚了啊,明天我还要上早班呢!所有的人都被她的高分贝震醒。一个个不情愿地推攘着站起来。 郑风立刻出去买单,不到三分钟,他又冲了回来,对着陈佳莹,不好意思地说要送她回家。而陈佳莹却说要和大家一起,到离这里不远的公交车站去坐公交车。 一行人慢吞吞地走出了酒吧。 其实大家都住得很近。 段小芳、程惠和邹英都住在医院附近的一套三房公寓里,而陈佳莹家也在离医院不远的小区里,郑风和里外就住在医院的宿舍楼里。 六个人拖拖拉拉地往车站走去,这么晚了也只有夜宵线了,陈佳莹边走边想着。 这条街处于商业区边缘,照明也不是很好,他们现在走的一段路压根儿就没路灯,前面越来越黑,好像永远都没尽头。 难得有辆车经过,大都开着远光灯,照得人目眩。 前方有辆车疾驰而来,发出刺耳的引擎声,突如其来的光明,使周围像被泼了墨汁一样黑。 一行人沿着路边的绿化带走着,突然,陈佳莹的脚被拌了一下,一个趔趄,伴随着一声惊讶。 众人都被吸引过来,只见绿化带边上有只手,还有很多血。 一辆大卡车经过,巨大的光束把一切都揭示了,一个长发女人的上半身露出在绿化带外面,很多血,头发被揪扯过,一块头皮好像被利器削过,露出血淋淋黏糊糊的头盖骨,头皮却翻倒在另一边,伤口延伸到了右眼上面。 女人们都尖叫了,离得最近的陈佳莹腿一软就向后倒去,正巧倒在郑风身上,而郑风也被吓呆了,竟然没去扶她。 陈佳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那女人的手忽然动了,一把抓住陈佳莹的裤脚,用那破损不堪的脸紧盯着她,然后一个个扫过去,那眼神是在求助。 虽说他们都是急诊室的医生,可惜,都是初出茅庐的实习生,见到这种状况,竟然都失控了。 陈佳莹反映过来后,马上向后退去,那女人死拽着她的裤脚,陈佳莹就用另外一只脚去提那只手,几脚后变挣脱了,可惜,她已经失态了,起来后变像疯了一样向车站反方向狂奔,一边在尖叫。 其他人不知道是去追她还是也害怕得逃走了,不管是喝醉的还是清醒的,一个不含糊地朝着陈佳莹的方向连滚带爬地逃跑。 没有人看到那女人的眼神,迷离,绝望且憎恨。 其他人追上陈佳莹的时候,发现她坐在路边,屁股下面有滩水迹,瑟瑟发抖。 男人们也惊魂未定,喝醉的里外和邹英已经清醒了,可是还是不敢相信刚才的事,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 程惠第一个反应过来,拿出手机便拨打了110和120。郑风走到陈佳莹身边,哆嗦着安慰陈佳莹。 陈佳莹天生胆小,为了以前的男朋友,努力考上了医大,又在父亲的帮助下来到了现在的医院。 但是在医大的时候,她的解剖等课程全部都是走后门得来的及格,到了医院,她也只是帮帮手而已。 由于她父亲的关系,很多人都护着她。 对她来说,刚才那幕绝对是超出她的承受范围了。 结果,六个人又回到了那家酒吧,在里面糊里糊涂地过了一夜。 天一亮,才各自回家换衣服,准备上班。 时间总是能抚平很多伤口,特别是这类恐惧,就好像病愈了后,就会忘了病痛时的感觉。 一个月后,日子照常过着。 一个周末,里外和邹英约好了去见他的父母。 里外的家在郊区,路上要花2个多小时。 里外一大早就在邹英的公寓外等候了,这是他第一次带邹英去见他父母,感觉很是兴奋,也很期盼。 到了里外家里,里外的父母都很喜欢邹英,邹英个子不高,但是配里外是绰绰有余了。 文静,不太爱说话,不过,这也就让对方拿不准到底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是种很好的防卫方式。 里外的母亲把里外叫到一边,说,这个女孩子不错,你看她那屁股,将来一定能生好几个,能生啊。 快点定了就把事办了吧,我也好抱孙子。 以前,里外也带过不少女孩子回家,有漂亮的,他妈妈就说花枝招展不安全;有不漂亮的,又说人家会看不起;有胖的,说食量大,怕是好吃懒做;有瘦的,又说不能生,怕是不下蛋的。 里外也乐在其中,可以光明正大地用父母来压制对方,说是父母不同意,就只能分手,因为他早已尝尽了甜头。 说来也怪,就里外武大郎似的身材相貌,却很招女孩子喜欢,可能是看上的是他的钱包而不是他的人。 医生再怎么说都是个不错的行当,也还算体面,这年头,抓住钱要比抓住个帅哥重要啊。 都说小个子男人都是闷骚,经常能在床上让女人服服帖帖的,从此也就粘上了他,就像是后宫里干涸多年的妃子一样,日夜企盼他驾临。 这让里外很多医院的帅哥同事们眼红不已,就差没当场赐教了。 里外其实并不真正喜欢邹英,只是为了去交差。 因为他母亲说过,只要她抱上孙子,以后的日子怎么样她都不会管,不然,她就会像张膏药一样牢牢贴在儿子耳边,不时得催上几句。 里外很高兴,母亲终于中意了,好像要娶邹英的是他母亲而不是自己一般。 晚饭和自己的父亲也喝了不少。 回去的时候,本来要订出租车的,结果,里外说,想走走,吃得太饱了,吹吹风,走几步可能会舒服点。 于是就走出了家门。 他不知道,他将留给父母的,就只是这背影了。 里外哼着俗气的调调,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 从家里到外面的主干道上要走一段泥路,中间还有条铁轨,由于是条小路,这个砸道口就没有人看守,也没有护栏。 附近有个电厂,电厂的灯光散落在周边,把那条小路也照得清晰可辨。 邹英跟在里外后面,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眼前的里外一脚深一脚浅地向前晃动着。 在快到铁轨的时候,里外忽然回头看了邹英一眼,好像很满意地笑着,站在离铁轨一不之遥的地方。 随着汽笛声的逼近,一辆火车轰轰地驶来,灯很亮。 里外还在笑着,在那刺眼的灯光下显得很诡异。 邹英忽然看到里外后面出现了一个影子,太亮看不清,好像是半透明的,里外在一点点向铁轨靠近,却毫无察觉,他仿佛被定格了,还在笑着,站到铁轨上时,他猛地往火车的方向看去,火车在尖叫着,里外来不及呼喊,就被火车吞没了。 邹英楞在原地,仿佛听到了里外血肉被溅出的声音。 她没有动,什么反应都没有,就是站着。 火车继续吼着,仿佛为吞没了里外而觉得满足,发出了贪婪而有成就感的汽笛声,划破长空…… 程惠在睡梦中听到电话在响,半睡半醒地听到电话里有人说邹英在警察局。 程惠马上拉起还赖在床上的段小芳,一起赶往了地段派出所。 邹英坐在走廊的长凳上,面无表情,眼睛盯着空气中的某个点,眨都不眨一下。 程惠去问警察,被告知,昨天晚上她的男友里外被火车轧死,她就在离尸体2米处站了一个晚上,今天早上有人上早班经过才报的案。 程惠回头看去,才发现邹英的鞋子和裤脚上都溅有几滴黑黑的东西,已经凝固,看上去却显得很厚。 警察继续说,那时候问她话,她也不回答,不作任何回应,一直都保持着那样,简直就像个雕塑一样,建议带她去看一下医生。 程惠问警察里外的尸体时,那警察似乎还打了个冷战,很不愿意回答的样子。 只是说了一句,在w医院。这么巧,w医院正是程惠他们的医院。 里外的死因被断定为自杀。 程惠和段小芳带着毫无反应,只会挪步子的邹英离开了派出所,直接往医院赶去。 在出租车里,段小芳打电话给了陈佳莹和郑风,让他们一起去医院碰头。 陈佳莹正在家晒被子,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大的太阳了,一阵子的梅雨天气,使得整个房间都潮潮的,出霉后的第一个大太阳,一定不能放过,也没法再忍受感觉湿答答的被子了。 忽然,陈佳莹的母亲推门进来,手里拿着电话,说是同事有急事。 陈佳莹一接过来,刚喂了一声,那边便传来了段小芳的声音,里外死了,邹英好像也不对劲,你快点来医院吧。 陈佳莹的被子刚拿出来,还没来得及铺开,急急地拿起包就冲出了门,一种不好的预感无法抵挡地袭来。 陈佳莹到医院的时候,郑风已经在大门口等着了。 郑风因为住在医院宿舍,他早就已经知道了整件事,连里外的尸体都已经看过了。 他脸色苍白,嘴角微微的抽动着,不时地咽着口水。 陈佳莹看了他一眼便朝医院里面走去。 边走,郑风边告诉她,邹英在神经科做检查。 于是,他们一起到了位于三楼的神经科。 程惠和段小芳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程惠脸上阴云重重,段小芳却还只是单纯的担心。 没多久,医生开了门,是比他们大两届的师兄。 没办法,她好像是惊吓过渡,可能是看到或者听到了她难以接受的事情。 她把自己紧紧地封闭了,又好像丧失了意识一样。 亲眼目睹男朋友发生那种事,的确是很惨啊。 那医生边摇头边说,郑风马上递上了支烟,还点上了,无视走廊里的禁烟标志,自己也点了一支。 深深一口烟下肚,对嗓子的刺激并没有减少郑风的寒意,反而让他晕眩,他眼前都是里外的尸体。 把邹英托付给师兄,让他代为照顾一下后,四个人就去了停尸间。 走过无数次的走廊变地长而阴森,越靠近停尸间,温度也越低,越发地阴冷。 四个人几乎是并排着前进,谁都不敢跨出较大的步伐,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停尸间。 被火车轧过的尸体谁都没见过,唯一知道结果的郑风更是恐惧地慢慢站到了后面。 停尸间里值班的老头动作麻利地抽出了装有里外尸体的柜子。 还没等老头打开塑料薄膜,3个女人都察觉到了异常,就好像是被碎尸的袋子一样,根本找不出任何迹象表明里面放的是尸体。 袋子一打开,伴随着段小芳尖叫声的是程惠和陈佳莹一致的动作,用手塞进了嘴里,牙齿咬在了食指下手背上的皮肉,把头扭到了一边。 郑风根本就没有去看。 老头看到他们的表情就把袋子拉练拉上了,那声音听来极为刺耳。 虽然他们都只看了一眼,但是,那成了永远都抹不去的记忆。 只有个脑袋在最上面,下面是被轧烂的肢体,没办法组合起来,就被杂乱地堆在一起。 唯独那个头颅太过完整,让人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上面。 眼睛半睁着,显然死的时候是瞪着眼睛的,嘴巴张着,可是,嘴角却有点上扬,是惊愕还是大笑,无从考证了。 没有看到其他伤痕,显眼的只有那道从脑门到右眼上的伤,干涸的血渍勉强地连接着两边的皮肤,好像随时都会迸发出来一样。 所有人的腿都像陷入泥沼般无法移动,眼前闪现的都是里外那张诡异的脸。 忽然,段小芳失声大叫道,是那个女人,她来复仇了,她来了,她来了…… 然后就瘫倒在地上,失禁了,那叫声能把所有死人都吵醒。 陈佳莹回过神来,发现老头已经不见了,抽屉也已经关上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外面的偏间里,正抽着烟,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好像叹着气,摇着头…… 郑风和程惠搀扶着段小芳出了停尸间,陈佳莹跟在后面,机械地迈着步子。 他们重新回到了神经科,邹英仍然呆坐着,一动不动,若不是她的胸口仍然在起伏,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他们师兄吩咐他们把她送回了家里,要邹英的父母好好看着,说不定什么时候能解脱出来,也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总之要观察。 可是邹英的父母远在外地,路上也要三天两夜的时间。 于是,陈佳莹便提出把邹英安置到自己家里去,一来,她父母都在家,可以帮忙看着,二来,她自己也是学医的,可以更好地看护邹英。 郑风和程惠把邹英送到了陈佳莹的家里。 程惠就赶往医院去接段小芳,经过刚才的刺激,段小芳还在医院休息。 郑风留了下来。 郑风坐在陈佳莹家的客厅沙发上,邹英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他对过。 陈佳莹从厨房端了两杯乌龙出来,冒着热气。 郑风双手捧着茶杯,热量从手掌传递到身体各个部分,让他觉得舒适,放松了下来。 “你怎么觉得?”郑风努力镇定,试探着问陈佳莹。 “我不知道。”陈佳莹定定地注视着手里的茶杯,好像答案就在茶杯里。 “会不会是真的,真的是……”郑风知道不该这么说,马上就打住了,把茶杯递到嘴边,深深一大口,滚烫的开水也没能让他感觉出来,硬生生地吞了下去,只留下喉头阵阵撕裂般的疼痛。 他的表情好似欣慰,仿佛只有着疼痛才能告诉他还活在现实中。 “我不信鬼神之说,我们都是学医的,如果真有神神鬼鬼的,我们早就归西了,还能在这里讨论这个?别吓唬自己,程惠不是说了嘛,只是个意外,意外,巧合的意外。”陈佳莹开始有点恍惚,眼角好象发现邹英在笑,嘴角抽动了一下,眼睛还是盯着空气中的一个点,但是闪着冷冷的光。 陈佳莹想看仔细,一眨眼,邹英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安静地像个死人。 “可是你怎么解释那伤口,那道伤口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被火车轧死的人身上,还是说,里外是在死后才被推入轨道的。”郑风又开始紧张起来,不断挤压着手里的杯子,好象要把杯子碾碎。 “这只有里外自己最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们倒是可以去问问外科的同事,看看他们有什么看法。也许,里外是被杀的。”陈佳莹也开始激动了。 可过了一会儿,她好象又想到了什么,继续低声地说:“还是算了吧,警察都已经结案了,不要在纠缠了,再纠缠下去,可能……” 陈佳莹打住了,她继续要说的话,跟她的信仰想冲突,她是个无神主义者,这是现在唯一能支撑她的信念了。 一片沉寂…… 过了没多久,天色就变了,梅雨天虽然过了,但是,仍然闷热难耐,人好象都要发酵了。 郑风在陈佳莹家蹭了顿饭后就回家了。 当天晚上,陈佳莹和邹英同床,因为她家房子并不大。 天气虽然热,但是陈佳莹坚决不开空调,因为她认为,不是十分必要就不开,总认为对身体没好处。 加上自己有关节炎,就更是没福气享受这先进的设备了。 房间超南的窗户关着,因为怕晚上可能下雨。 门窗紧闭后,房间的燥热反而有所好转,一架电风扇在默默地转着,像个无声的幽灵。 陈佳莹睡外床,邹英靠墙睡。 晚上九点多,邹英就睡着了,跟白天没什么差别,只是眼睛闭上了,一样苍白的脸,一样没有表情,直挺挺地躺着。 陈佳莹经历了一天的惊魂,早已疲惫不堪,灯一关,躺在自己舒服的床上,没几分钟就去会周公了。 邹英缓慢地坐起来,面向前方,慢慢地转向陈佳莹,皎洁的月光透过薄纱窗帘,使得房间内棱角分明。 邹英的头上有血滴下来,一滴滴地掉在陈佳莹的脸上,粘粘的,一股腥臭的血味直奔大脑。 邹英在笑,那笑跟白天陈佳莹看到的一模一样,只是更直接,更明显。 忽然,邹莹头上的一快头皮掉落下来,啪一声掉在陈佳莹的胳膊上,冰凉冰凉的,没有任何温度,邹英右眼到右耳那块皮肤也耷拉在边上,看起来,好象有什么东西要从那个裂口里钻出来,又好象突然之间就要冲出来了,血在止不住地流。 陈佳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掉了一床,她已经忘了要尖叫了,一只手拼命地想抖掉那块掉下来的皮,可是好象被沾住了一样,怎么都弄不下来。 怨念2 邹英的表情变了,她在哭,眼了在眼眶里,眼睛血红,一滴泪落下,也是猩红的,是血。 那声音仿佛从远古传来,嘶哑而幽怨地念着,“为什么,为什么不救我,你们不是医生吗?为什么不救我,为什么不救我,为什么不救…………” 觉得身下一阵湿热,加上脸上被溅到的液体,陈佳莹终于醒了过来,像弹簧一样坐起来。 第一反应是看看身边的邹英,一切正常,只是她的手握住了自己的胳膊,怪不得才有被东西沾住的感觉,她的手的确冰凉。 靠近床的一扇南窗户竟然开着,薄纱窗帘在狂风中乱雾,像是被舞者甩起的一头白发,闪着阴冷的寒光。 雨水滴在窗台上,又溅到了她脸上,她这才清醒过来。 手往床上一摸,再摸摸自己屁股。再也严酷不过的现实,真正的现实展现在她面前。 二十八岁的她,在隔了整整十五年之后又重逢了——尿床了。 她尴尬之余仍然对刚才的梦记忆由新! 她没开灯,怕吵醒邹英,轻轻地从柜子里取出了一条床褥,准备扑上。 刚走到床前,发现邹英已经坐起来了,依然沉默。 陈佳莹脸上一阵燥热,忽然又想到邹英是病人,对外界没反应。 她就大大方方地换下了床褥,重新躺了上去。 可是,邹英还是坐着,跟陈佳莹梦里一样坐着。 陈佳莹刚才没睡好,眼皮依然沉重,不一会儿就又沉沉睡去,已经忘了那扇开着的窗了,本来应该是关着的啊。 夜很深了,月光总带着丝丝寒意,陈佳莹在睡梦中觉得冷,紧了紧身上的毯子,并没有醒。 衬着银色的月光,邹英保持着僵硬的笑容,没人看见,她额头上有道口子正要裂开。 郑风从陈佳莹家出来后,并没有直接回家。 对他来说,任何能让他想起里外的东西他都不想看到,更不用说接触了。 他转道去了程惠她们的住处。 程惠正在给段小芳换毛巾和热水。 段小芳回家后就一直高烧不退,有时甚至昏迷,还呓语不止。 程惠正在担心的时候,门铃响了。 猫眼里看到郑风正在抽烟,吐出的烟雾让猫眼里的他变得模糊,还扭曲。 让程惠产生了些许幻觉,仿佛看到那些烟雾凝聚成了另一张脸,一张眼熟的脸,笑着…… 又一声门铃声,程惠才像噩梦中醒来那样打了个哆嗦,马上打开门。 平时很少抽烟的郑风坐在程惠的家里,面前临时的烟灰缸已经快满了,那可是一只可乐罐大小的陶瓷杯啊。 程惠家的脱排都来不及排除郑风制造出来的烟雾,客厅里烟雾腾腾,程惠还在纳闷,郑风到底带了多少烟,桌面上已经有3个空壳了。 程惠只有不停地给他倒水,好缓解郑风喉咙的因过量抽烟而起的干渴。 突然,郑风跳起来,急速冲向程惠家的厕所,抱着马桶,拼命地吐,好象要把体内另一个自己吐出来一样。 抽烟过量的效果很明显。 他用卫生纸擦着嘴,好象一个醉鬼一样坐在马桶旁边,喘着粗气。 程惠走过去,冲掉了马桶里的呕吐物,搀起郑风往客厅去。 夜已经深了,客厅里只点了一盏黄幽幽的等,让房间显得更昏暗。 在厕所门口,程惠发现刚才还是关着的段小芳的房门开了,视线随即在屋内搜索段小芳的身影。 她就站在厨房的门口,客厅的另一端。 一身白色的睡裙使她的脸更苍白,最醒目的是她手里的那把切肉刀和她脸上的笑容。 那刀闪出的光芒映着她的笑容,让程惠不自觉地抖若寒蝉。 不管程惠怎么摇晃郑风,他都只像副皮囊一样没回应。 段小芳笑得咯咯有声,向着程惠他们走来。 程惠的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她贴着墙壁,任凭郑风从墙壁上滑落到地板上。 在段小芳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连呼吸都摒住了,眼睛紧闭,仿佛已经认命了。 可是,段小芳在她面前根本未驻足,只是擦肩而过,进了厕所。 程惠探出脑袋,借着微弱的光线看着厕所里的段小芳,她还在笑,面向着墙上的镜子,仿佛在说话。 忽然,段小芳又哭了,这个声音更像是程惠所熟悉的段小芳,那么,另一个声音是………… 就在程惠不解的时候,看到段小芳举起的菜刀就悬在她自己的脑袋上面,镜子里的段小芳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可脸上却又在笑…… 锋利的刀口像切豆腐般在小芳的脑袋上划下来,那血红得发黑,让看在一边的程惠竟然有了晕血的感觉。 刀停在了段小芳右眼上,血已经染红了一大片睡裙,像怒放的牡丹,大朵而艳丽。 匡当一声,刀掉落在洗脸盆里,段小芳也直直得往后倒去,头部结结实实地磕在了浴缸的角上。 程惠跑去扶住段小芳,血从头部蔓延到她的后背,整个后背也一片殷红,那条睡裙像是被印染成今年流行的款式,由深到浅漫漫转化。 程惠叫来了救护车,直接把郑风和段小芳送去了医院,并打电话给了陈佳莹,当时是凌晨两点。 电话铃把刚睡下的陈佳莹惊醒,电话里是一个断断续续的哆嗦声,呼吸很不稳定,短促。 陈佳莹听得直冒冷汗,喂了几声后,程惠终于开口了。 “小芳可能不行了,我看到她了……”程惠虽然尽量让自己镇定,可在陈佳莹听来还是毫无头绪。 忽然间,她也一个激灵,仿佛想到了什么,至少,她猜到了程惠所说的她了,没错,就是她。 “程惠,你先别慌,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陈佳莹紧握着电话,急急地问着。 挂了电话,陈佳莹立刻朝医院赶去。 房间里只留下黑暗中的邹英。 她两眼发直地盯着天花板,冷冷地笑着…… 陈佳莹在路上跑着,凌晨两点多的时候,路上根本就没人,到处都空旷旷的,只有几个可乐罐子被风到处乱抛,发出孤单的碰撞声,还有路边纸屑和塑料纸袋发出的沙沙声,一副萧条的景象。 脖子感到飕飕凉风,陈佳莹一刻不停地往医院赶,没时间停留,也不敢停留。 住院楼里静悄悄的,进了电梯更是死一般寂静。 一路的狂奔让陈佳莹的心像被打了一记强心针一样剧烈跳动,感觉血液急速上涌,脸很烫,现在要是放个熟鸡蛋在脸上滚,说不定还能熟了,额头,脖子,背上都在冒着汗,只有手是冰冷的,但也冒着细汗。 电梯里的等忽然灭了。 其实这部电梯已经很老了,经常有停电现象,据说是因为电源老化,可惜医院里说资金不足,不能换新的,只能暂时用着。 当然,这种事也只有医院内部才知道,万一出什么事,那后果也不用说了,反正也是医院,不就是多几个外伤和尸体的问题嘛。 有时想想也让人觉得愤怒不已。 可是,什么时候都能停电,偏偏在这个时候。 陈佳莹很着急,摸出手机给程惠打电话,没信号。 挂上电话,嘴里叨念着晦气。 有哭声从电梯门外传来,透着幽幽青光,好象有一大群萤火虫在发光。 是个女声,哭了一会儿,又很气愤地怒骂,可是明显中气不足,骂人也软绵绵的;忽然又转成幽怨地诉说…… 陈佳莹原本已经停了的汗又冒了出来,不同的是冷汗,电梯里唯一的一个风扇明明已经停了,可还是觉得背后有阵阵凉风。 陈佳莹瑟瑟发抖,那声音变得越来越靠近,源源不断地往陈佳莹的耳朵里传送:“他原本是我的,看上你就把我抛弃了,没想到你也被抛弃了,让那小狐狸精得了便宜。那也算了,万万没想到,在我最危难的关头,竟然视而不见,就因为那小妖精在旁边,你们都应该被审判…………” 那句被审判,把陈佳莹吓得哭了,后面的话她再也听不下去了,双手死命地塞住耳朵,可那声音还在脑子里回荡,还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睁开眼睛,周围围了几个小护士,其中一个护士正在摇晃她,还在叫她的名字,她们都一脸的问号。 身边的护士见陈佳莹醒了,就把她扶出了电梯,在她们办公室坐下。 护士给陈佳莹倒了杯水,问她要不要找医生看看。 陈佳莹还在发抖,杯子里的水不时得荡起阵阵涟漪。 头摇了摇。 “那你怎么会晕倒在电梯里?电梯刚要关门的时候,我正好看到你,才拦了下来,就看到你眉头紧皱,脸色发白,还不停地冒汗,你到底是怎么了?”护士盯着陈佳莹关切地问着。 陈佳莹抬起头,看到那日光灯就觉得晕眩,原来是场梦。 她知道自己有贫血,没想到会因为跑几步而晕倒。 她在苦笑,定了定神,然后就问了那护士段小芳的病房号,道了声谢就走了。 在护士看来,陈佳莹有点异样,却又不知道有什么不一样,她只是在医院医生名牌上看到过她,而对陈佳莹而言,她只是个不知名的小护士而已。 医院的走廊还是那么幽暗,特别是晚上,还弥漫着各种药和消毒水的味道。 陈佳莹眼睛虽然在搜索段小芳的病房,脑海里却还在想电梯里听到的那段话,或者说是梦里的话。 说的他是那么的熟悉,就好象亲身莅临过一样,是谁呢…… 想着,听到一个房间里穿出惊呼声,不要~~ 是程惠的声音。 陈佳莹打开房门,一阵风袭向她。 这里是位于23楼的特护病房,单人间,窗全部都打开着,段小芳瘦弱的身体就站在窗台上,风把她的长发吹起,已经看不清脸了,那样子,忽然让陈佳莹想到了凶灵中的贞子,不禁一个寒战。 窗台上的段小芳一只脚站着,一只叫在摇摆,前后前后,不知道哪一下,她会从这里跳下去,可是,她嘴里在笑,还是用刀砍自己那样的笑,痴痴的,悠远的…… 段小芳头上的伤口虽然缝合了,可是,上半个脑袋被包得厚厚实实的,包在头发下面,看不清她真实的表情,眼睛也看不见。 医院早就熄灯了,留下个安全出口的消防灯,那幽幽的绿光,让这个房间显得很冷,冷到了人心里。 程惠伸着一只手,双腿前后叉开,准备随时冲上去。 郑风被段小芳吓住了,紧紧靠着墙壁,还在一个劲地往后退,可是已经退无可退了。 程惠早该冲上去了,可是她好象是在犹豫,是在害怕,脚步始终没有前进过。 终于,段小芳用嘶哑的声音说了一句:“救我,救我,我还不想死,快救救我。” 说完,又是一串冷笑,终于,抓着窗框的手松开了,向前一步,最后看到的是她的发梢…… 郑风发出近乎女人的尖叫声,程惠的一只胳膊还是伸着,腿却在发抖,两眼直直地盯着原本段小芳站着的地方。 陈佳莹觉得喉咙在收缩,喘不过气来,脑子里全是电梯里梦见的那个声音和段小芳最后的话,再次晕眩了…… 醒来时,自己躺在病床上,天已经亮了,临床躺着的是郑风,床中间坐着的是程惠,正呆坐在椅子上。 程惠一直都被称作假小子,短发,干练泼辣,胆也大,上医大时,可是出了名的快刀手,因为不会阿谀奉承,所以,只能在急诊室里混,埋没人才啊! 陈佳莹看着程惠,程惠的目光突然收回,仿佛是察觉到了陈佳莹的目光,勉强地笑了笑,显然,她已经很累了。 用手搓了搓额头,淡淡地说,今天要开里外的追悼会,上午10点开始。 陈佳莹一看手机,已经9点了,马上跳起来,程惠推了推郑风,他突然睁开眼睛,一头汗,吓了程惠一跳,显然,又做噩梦了。 10点过了7分钟,程惠、郑风和陈佳莹紧赶慢赶,终于到了里外父母的家门口,哀乐在很远的地方就已经听到了,还有人在哭,不知道是不是请来的代哭的人,不过,很肯定,他母亲一定伤心欲绝。 他们三人走到里外的母亲面前,问候了声节哀,没想到老太太却说:“都是那个女人害死了他,看她颧骨那么高,就知道是个克夫命,我怎么就没想到啊~~~~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反对外外跟张建红了……” 又是一顿哭闹…… 三人都知道,老太太说的高颧骨女人就是邹英。 陈佳莹想到邹英,忽然感到一阵不安,不确定,却又很强烈。 那个张建红又是谁呢? 老太太手里有一本相册,是里外的,她在翻着,看着,自言自语着,打击很深。 忽然,一张脸印入了程惠的眼帘。 她急忙拉拉陈佳莹和郑风,三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那张照片上,错不了——那天晚上的那个女人,那个仿佛一直都没离开过他们的女人,那个让他们害怕的女人。 照片中,这个女人正和里外很亲密的样子,和里外抱在一起,却比里外高出半个头,长得不是很漂亮,却还算有气质。 旁边还有个男人,他们都不认识,看着照片,也喃喃地说,当初他们都快结婚了,结果老太太不同意,里外在外面也有了新欢。 老太太给了那女人点钱,就把她打发走了。 那女人是外地来的,为了里外,跟家里人断了关系,说是嫌里外太矮,配不上她。 她是跳舞出身的,却对里外死心塌地。 可想而只她受了多大的伤害。 后来听说有人看到她在几家夜总会里跳艳舞来维持生活。 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啊。 谁都知道里外是个花花公子,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么痴心的女人。 陈佳莹又想到那天晚上,她除了依然如故的胆怯外,多了份怜悯,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到了火葬场,进行告别仪式。 里外的尸体实在不方便展出,只能来了个衣冠冢。 玻璃棺材内,是他平时穿的衣物,还有一副金边小眼镜。 不知道什么时候,邹英也出现在了里外追悼会的大厅里。 只站在一隅,眼睛盯着里外的衣冠冢,仿佛里外就在里面,她的眼神有点冷,可是还是充满了忧伤,有时又会闪过一死满足。 显然没有经过梳洗,穿着睡觉时的衣服,没换过。 陈佳莹想叫程惠,可是,她在玻璃棺材的另一头,陈佳莹确认了一下,邹英还在角落,然后赶到程惠那里,等程惠也抬头看时,邹英已经不在那里了。 找遍了大厅也没再看到她。 里外的衣冠冢慢慢沉下去,家属们也跟着跑到一楼的焚烧处。 在焚烧处的一个角落,陈佳莹又看到了邹英,这次,她的衣服上是血,把玩着手里的东西,转来转去,终于转了过来,天啊,是陈佳莹她母亲的头颅,脸上都是血污。 邹英好象故意做给她看,又好象根本就没看到她,自顾自地玩弄着。 陈佳莹觉得恶心,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眼前一黑,又晕了。 醒来时,陈佳莹看到眼前的几个人围着她,程惠,郑风,里外的母亲,里外和邹英,手里的脑袋还在…… 陈佳莹拼命踢腿,甩手,嘴里喊着:“不要……” 陈佳莹的抓狂让在场的人都束手无策,在着急的时候,一杯水泼了上来。 只见一个老头手里拿着个白色的搪瓷杯子,定定地看着陈佳莹,脸上湿了,刚才大张的嘴巴里灌进了水,正在使劲咳嗽…… 老头慢慢地说,没办法了,常有人这样,这里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地方,我在这里烧死人已经十多个年头了,见多了,自己保重吧。 说完,就继续回边上的小隔间里,看了看墙上的钟,坐下来,听滑稽戏。 老头的话让所有人都觉得飕飕地冷,虽然炉内是熊熊的烈火,可是,在他们看来,确实妖艳的魔鬼。 在场的,只有4个人,陈佳莹,郑风,程惠和里外的老母亲。 坐出租车回家的路上,三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都没吭声。 司机把电台的音乐调大声,以趋赶这沉闷,结果是个女人在清唱,悠扬而悲哀,气氛变得更冷清。 谁都没有听出这是他们以前最爱听的歌曲《memory》,讲诉着一个悲惨的故事。 三个人没有直接回家,又去了那家餐厅酒吧。 又特意选了同一间包间,虽然只有他们三个人。 坐在包间里,每人都点了一杯伏特加加冰。 陈佳莹一饮而尽,一个深呼吸后,她开口打破了沉默,入夜以来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会这样?发生了什么事?”陈佳莹含着泪问着。 程惠呆呆地望着陈佳莹的空酒杯,不作声。 因为我们是罪人。 郑风深深一口烟,吐着烟雾。用手抓起杯中的一个冰块,塞进嘴里。 那冰冷的感觉是那么熟悉,却远远不及那种冷。 我们都会像这冰块一样,被融化,消失,为了我们的罪。 程惠把嘴唇咬得惨白,没有办法了吗?她在问着自己。 虽然根本就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当然也不知道解决的方法。 “我们是刀俎上的肉了,被切只是时间问题。”郑风好像很有觉悟地说着。 “我要离开这里了。”程惠喝了一口酒,刺激的感觉穿肠而过,觉得爽快了很多。“我要去德国,继续进修。” 又是一片寂静。杯子里的冰块都化了,化成了水,一点看不出曾经是块冰块。 程惠先离开了酒吧,直接回家了,尽管那是最不想回去的地方。 其实在一周前,她就已经在作去德国的准备了。 是第二天的机票。 郑风送陈佳莹回家,到陈佳莹居住的小区门口,他们分手了。 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各走各的路。 站在门口,陈佳莹摸上门上的把手,一阵刺骨的冷从手上传到了大脑。 手像是条件反射地缩了回来。 再慢慢地试探着摸上去,一切正常。转动把手,推门而入。 屋里没有灯光。陈佳莹看了看手机,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父母也应该睡了。 陈佳莹直接走像洗手间去洗脸刷牙,准备睡觉。 手摸上墙壁上的电灯开关,是什么东西滑腻腻的,等开了,墙上是一片红色,她的手上也是,地上,从客厅延伸到厕所,浴缸里好像有东西,一切都映在了陈佳莹的眼里。 她母亲的头,父亲的头,杂乱的肢体,仿佛是被撕扯开的破衣裳,被扔在了浴缸里。 母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像在火葬场里看到的一样的表情。 她冲出卫生间,敲门声响起。 她本能地向门口跑去,开门要往外跑。 撞上了门口的郑风。 郑风见她如此慌张,一把抓住她的肩膀,表现地那么勇敢,在陈佳莹看来,他简直就成了救世主。 眼泪已经被遗忘了,只有张得很大的嘴巴和眼睛。 郑风扶着陈佳莹进屋,看到屋内的血,寻着血走去,他也看到了厕所里的一幕。 等他转身出厕所的时候,陈佳莹面前已经站着浑身是血的邹英,而那目光根本就不是邹英的,是照片上那女人的眼神,一样那么幸福。 邹英手里那着剌肉的刀,那样子像极了段小芳。 郑风当时就腿软了。 邹英的刀在陈佳莹身上一刀又一刀地剌着,那声音是郑风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而陈佳莹却没有一丝反抗。 她已经被吓死了吗? 可是明显地听到她在应答着邹英,如果那个还是邹英的话。 邹英每剌一下,就停下来说一段话:“知道吗?里外一直都暗恋着你。”又剌一下。 “知道。”陈佳莹没有任何表情地答着。 “他本来是我的,就因为你在情人节被男人甩了去找他,他才离开我的,知道吗?”又一下,血流如柱。 “知道。”陈佳莹仿佛已经灵魂出窍。 “可是后来你又转向别的男人,他从来没有为哪个女人这么伤心过。那个时候,那只狐狸精趁虚而入,夺走了他。是吗?”刀子不留情地剌着。邹英眼里满是悲愤。 “是的。” “可是,他现在已经是我的了。永远都是我的了。但是,他仍然很想念你,为了他,你也一起来,好吗?”邹英的表情转为绝望和深深的哀伤。 “好的。” 一刀深深扎进了陈佳莹的心脏,陈佳莹好像苏醒了,看着胸口的刀,血在不住地流,还有眼前的邹英的笑,她也笑了。 仿佛是种解脱,是种赎罪。 邹英转向呆在一边的郑风,还是在笑。 “你们有资格做医生吗?我被强盗袭击,抢走了我辛苦赚来的钱,我竭力反抗,喊破了嗓子,这么多人的街上,只有看的人,却没有出手相助的人。我被打成那样,也没有人救我。好容易看到你们,身为医生,却远远地逃跑了,你们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活在世上?看看我的身体吧。” 邹英露出了胳膊。 是尸斑。 郑风一眼就认出来了。 难道…… 郑风的表情让邹英很满意。 没错,其实,在里外死那天,这个女人就已经死了。 可是我还不能让她就这么死了,便宜她了。 我让她的灵魂继续留在这个躯壳里,受尽我的凌辱和折磨。 让她做尽天下所有的肮脏事,丑陋事,凶恶之事! 医生?!本来就是沾满鲜血的人的雅称而已,她现在已经喜欢上这种感觉了。 郑风不知道是自己眼花还是事实,邹英分裂成两个人,一个是李建红,头上的伤口还在,血已经凝固成黑色的污物,半边脸到身上都是。一个是邹英,满手的血,刀还握在手里。笑着…… 一声尖叫后,一切归于平静。 程惠在上飞机前的一刻,接到通知,说是陈佳莹一家被灭门,凶手是郑风,因为意图不轨未遂而转为凶杀。 程惠提着箱包,头也不回地上了飞机。 飞机平安到达了德国汉堡机场。 程惠准备在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她信了天主教,每个礼拜都去教堂,成了一个虔诚的信徒。 在研究所里,她忘我地工作,还是一样地干练。 但是,她从来都不一个人呆着,连住的地方都是和别人一起合租的公寓。 可是,要来的,终究会来。 一天下班后,她照例回家。 可是,她的两个室友都不在。 时间总能让人忘记很多事。 可是,那事从来没有在她脑海里消失过,时间只是让恐惧变淡了。 她吃完东西,打开手提电脑,准备上网。 msn突然弹出个窗口,是个多人聊天的模式。 进去一看,恍惚了,其他的人分别是:陈佳莹,郑风,里外,邹英,段小芳和张建红。 程惠一开始以为是巧合,终究心里还是害怕的。 突然,叫段小芳的打除了一行字:“程惠,德国好吗?我们这里很冷,又潮湿,还很想你啊……” 很正常的一行字,唯一不正常的是,程惠看到每个字都在滴血,一直往下淌着。 程惠再也不敢多看一眼,她想关掉窗口,怎么都关不掉,里面的字继续在流血。 关电脑电源也没用。 她想到了逃跑,去开门,打不开,只有一扇窗开着,13楼的风也很大。 程惠绝望了。 她坐到了电脑前面,打起字来:“你们还好吗?我也想你们,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屏幕里的陈佳莹打了一行字:一个笑脸,“我们是好朋友啊,少了你,我们很不习惯的。” 那么轻松的话语。可是,一样,每个字都在滴血。 “我出不去了吗?我出不去了,出不去了,出不去…………” 程惠毫无意识地打着同一句话。 脑海里浮现的却是他们死时的模样,可是,都在笑,笑声很温暖的,为什么表情却如此恐怖。 程惠打了整个屏幕的出不去,一直都在打。 血从脑袋上涌出来,一道裂口出现在了她的右眼上,一直到头顶…… 嘴里念了一句,“还是逃不过,终于来接我了吗?” 可是,手指还是没有停止,继续打着,出不去…… 程惠的室友回来时,程惠已经一头栽倒在电脑前,屏幕上全都是出不去的字样,当然,德国人看不懂。 他们报了案。 法医认定是心脏病致死,可是,无法解释她头上的那道伤口。 这套公寓在一夜间就搬空了。 13楼的102室,成了一个传说…… 每到晚上,就有一群人在里面唱歌,很热闹的样子,大家都很幸福地在一起…… 为了消除恐惧心理,从此,很多高层都消除了13楼的楼层,跳过13楼,12楼上就是14楼。 孕杀 第一篇章盗版cd与钻石戒指 “那么,如果有消息的话,我们会电话通知你的!” “谢谢你们给我这次机会,我想说,嗯,如果贵公司可以录取我的话,我一定会非常努力……”女孩脸上拼命挤出努力的笑容,身躯弯成九十度角。 这样子的女生,都是快要走出校门,慌忙出来找工作的,眉目间看人的样子有些羞涩,还很带着嫩气儿,该不会还是…… “关小姐,”一个面试官扶了扶眼镜,扭了扭身子,“请问,你有男朋友了吗?” “这个……”女孩局促地皱着眉头,费劲地思索着,权衡了好久才垂着头小声道,“嗯,是同校的男生呢。” “哦,”面试官继续追问,“你们交往多久啦?有没有一起去过情人酒店?” 女孩霍然抬起头来,怒视着这群西装履革的精英人物,男人们的眼光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 “啪!”门被狠狠地带上,仿佛和她有了十世冤仇一般…… 众所周知,大学旁边总会产生许多出租屋,g大也不例外。在其中一间小小的房子里面,女孩正用平生所知道最狠毒的语言咒骂着那些衣冠禽兽们,还一边骂,一边捶床。 “哼,那些家伙的眼光啊,简直就恨不得扒光你的衣服,我呸,我才不稀罕那破公司呢,日本人的公司就是bt,幸好没有去……”虽然这是第十八家面试的公司,虽然工作还是没有着落,虽然今天一肚子气,还好还有一双耳朵倾听烦恼。 “算了算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说不准明天就会有好消息。”粘在电脑前忙着大战的男生头也不回道。 “唉,我都没信心了,同宿舍的小美她们都找着了,偏我还一点消息都没有,我完啦,我完啦……”女生一头仰躺在床上,长声叹气。 “哦,哦。”男生正在大战的关头,根本无暇理会。 “方卓然!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哪?还有,你自己就半点都不上心吗?你每天这么玩玩玩,工作找了没有?喂,你听见我说话了没有啊?”关素芬推了男友一把,微微嗔道。 “哦。哦。”方卓然的三魂七魄尽被电脑勾去,人成了一具行尸。 关素芬一个动作把他扯回了人间,电脑黑屏了,因为电源拔了,“方卓然!猪头!我问你工作找了没有?” 方卓然如梦初醒地揉揉懵眼,好久才缓过神来,望望气冲冲的女友,“工作?我不打算去找了。” 关素芬愕然得说不出话来。 方卓然打了一个哈欠,挠着乱蓬蓬的头发,也不管几天胡子没剃,死皮赖脸地凑到她脸颊上香了几口,“我就是等你来养啊,好老婆,女强人!” “滚!~”嘴里嗔骂着,心里甜蜜蜜的,顺势倒在他怀中,这个长着娃娃脸的男生,其实有着很可靠的胸怀。 良久,她拿起提包,要回去了,她还住在宿舍里,开了门犹殷殷叮咛:“泡面我放在第一个抽屉里面了,袜子已经洗好了全部放在床头柜里,还有我发现药箱里的跌打酒又没有了,昨天去新买了一瓶,不过不是平常用的那个牌子……” “老太婆,你好唠叨啊~”方卓然作头疼状,伏在桌上。 “以后我就懒得理你!”关素芬把门一关,走人。 不逾十秒,手机响起。 “卓然,准备好了吗?” “当然,长官。”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在桌下的秘密之处探出一柄小银弓,握在掌心。 “你真的有把握一个人去?” 他很冷静的笑了一下,方才的疲倦之色一扫无踪,“没问题。” “那好。祝你好运!” 这个夜晚,星黯月朦,已是初冬的天气,天空有种阴霾的气息。 有一个斜背着粗帆布背包的男子,正在一串小巷中穿行。他头发蓬松,双目无神,一边走,一边接二连三地打着哈欠。 附近大学林立,加之又近市郊,所以许多的农民都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久而久之,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一一建立。 小巷的深处,隐隐约约浮起破碎迷离的蓝光。走近了,原来是一家网吧的招牌,“极速网吧”。 男子头也不抬就撞了进去。 里头的温度骤高,烟雾弥漫,几乎每个人的指头都夹了一根,人都坐满了,都聚精会神地操作着机器。 机器赫然便是他们的神。 “喂,还有机器吗?”男子问那个同样全神贯注的管理员。 “啪”,管理员甩出一块计时牌,“4号机器!” 男子便去找4号,可是4号机器的桌上却趴着一个中学生,看样子是睡着了。 男子推了他肩膀一把,道:“喂,起来吧!” 那中学生十分沉重,竟动也未动,仿佛酣梦未醒。 男子伸指慢慢在他鼻端一探,不禁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肩膀却被猛然拍了一下,男子一惊,那管理员不知何时已站在背后,目光森然。 “他睡着了。常有这样的客人……我们这儿有休息的地方。”说罢,扶起那中学生就往他自己的被铺走去。 男子不再说什么,径直在座位上坐了下来,却不开动机器,只好奇地侧脸去看旁边的人。他们似乎都在玩着同一个游戏,是最近风行的网络对战游戏。 “靠!又输了一盘!”有人在狠狠咒骂;“耶~老子真行!”有人在手舞足蹈;“再玩一盘,再玩一盘就走……”有人在立无谓决心。结果他们就一盘又一盘,一小时,两小时,十小时地玩下去,直到脸庞青白,精力耗尽为止。 来这里吧,来游戏吧,来打开你面前的机器吧,这里是忘记时间,忘记痛苦,忘记麻烦的女友,变态老师,严厉家长的天堂。 一个美妙的声音在男子耳边幽幽地响起。仿佛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抬动着他的右手,去打开机器的启动键。 暗室中银芒迸发,四周顿时漆黑一片,有几星路灯的关线照了进来,可以看见桌上所有的机器都不见了,一股又焦又腥的味道笼罩了整间小室。 每个人都在颤抖,他们多数已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吸引进来,又在这里呆了多久,他们只觉得身上很冷,肚子很饿,眼睛象揉了盐一般剧痛,他们甚至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然而他们刚才还在聚精会神地大战着! 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又有什么东西在发出幽恨的诅咒。 突然间,外面传来“啪啦”几声,路灯爆裂,眼睛完全失去了感觉。 小巷中,一重重青黑色的影子正围着那长着娃娃脸的男子。 管理员面目狰狞,浑身如同焦炭,只剩下一双充满怨毒的眼睛,“杀!”头一摆,那几十个影子立刻朝他扑来,他们都形如焦炭,披头散发,面目恐怖。 天上星月俱隐。 “天狼——缚邪!”黑暗中传出一声尖烈的狼嚎。如那寒光般凛冽。 万籁俱静。四周再次沉入深深的夜中。 月亮渐渐显出一角,干燥的风吹起地上一张破旧的过期报纸。显眼处刊登着当日头条:“某月某日,大学城某村某号发生一场惨不忍睹的火灾。该处原为一家叫‘极速’的网吧,当时仍有部分学生未能逃出而葬身火场。起火原因疑为烟头掉落,不慎点燃……” 方卓然回到自己的狗窝时,天空已经微微发亮。 他在爬上床前,打了一个电话。 “报告长官,任务完成!” “很好!” 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道:“长官,这个……我能提个要求吗?” “可以。” 他干巴巴地笑了笑,道:“能不能把奖金立刻存在我的户头上呢?我最近……有急用。” “呵呵,”对方爽快地笑道,“小子,想成家立室啊?行,没问题!” “谢谢长官!”他乐得隔着电话行了个礼。 …… 隔了几天,方卓然就差点被人用枕头捂死在床上。 这个人,自然是关素芬。 “方卓然你这只猪!”关素芬骂起人来,柳眉倒竖,脸却会涨红。“为什么这几天我打你电话都不通?你……你知不知道人家多担心你?” 方卓然大被盖过头,宿觉未醒,懒洋洋道:“我会有什么事呢?好啦好啦,咱们去吃饭吧?” “不去!我难过死了!” “又怎么了?” 关素芬好不沮丧地跌坐在椅子上,“面试又砸了……居然说不要女生!哼,性别歧视嘛,现代的工作啊,还有什么男女之分?” “有啊,”方卓然掀开被子,露出个头来,很认真地道,“买菜煮饭生孩子,当然是老婆做的事啦。” “滚——”关素芬脸庞更是通红,嗔道,“谁跟你买菜煮饭……生孩子,我才不当家庭主妇呢,方卓然我告诉你啊,我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性哦,绝对不要靠男人养活的!” “唉,”方卓然长长叹道,“其实我倒无所谓,虽然我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男性,可是我也愿意为你买菜煮饭带孩子,当家庭主夫——如果你能找到工作养我的话……” 关素芬拼命捶他,“讨厌,你明知人家找不到工作,偏说这些话来气人!” 方卓然忽然捉住她的手,微笑道:“那不如我来养你吧。” “你……”她愣了。 “我们去吃饭吧,顺便有样东西让你看……” 小饭馆里,她问:“你找到工作了?” “不是告诉过你,我就没打算去打工嘛!唠叨女人,没记性~”他三扒两扒就把面前的炸酱面解决了。 “那你又说……”她好不气馁,话到嘴边又不愿意说下去。 “咦,真的想通了?愿意回家帮我买菜煮饭生孩子啦?” “滚滚滚~又说有东西给我看?” 结了账,两人并肩步出小饭馆,慢慢地散步。夕阳倒照,极是醉人。 方卓然踢开脚前的一块小石子,忽然道:“我不打算去为别人打工,是想自己开一家小铺子,做些小生意,你说,好不好?” 男人这么问的时候,其实在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女人可以做的,只是说“好。” 关素芬还是一愣,没想到这个整天吃了就玩,玩了就睡的家伙居然有这种打算。她迟迟疑疑地答道:“好……当然好,不过,你有本钱吗?现在开铺子成本好贵的,而且办正什么的,又难!” “所以啊,我只是想想而已,哈哈……”方卓然仰头大笑,“我的终极目标就是当关素芬小姐的家庭主夫嘛!” “讨厌,难道你就真的一点都没有为将来着想过吗?”关素芬忍不住有些生气了。 “那么你说铺子用来卖什么好呢?我的意思是卖游戏软件,我就可以每天泡在游戏堆了,多爽……” 关素芬站定了,默然地望着他,眼泪就要不听话了,要忍住,要忍住! 可是方卓然却象没事人一样,双手插袋,兀自走了一段路,还以为她会一直一直地跟着他。她又怎么一直一直地跟着他呢?何况人生中,会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 走着走着,终于觉得不对劲了,回头一看,那人正在灯火阑栅处,“喂,你怎么不走了?呆站在那里干嘛?” “方卓然我不理你了!”她一跺脚,扭头就走。他会不会追来呢?走了几步,没听见追来的脚步声,偷偷扭头一看,那人正在原地抬头傻望,连看都没看她。 “喂喂喂,我说,你快来看看,这间商铺的名字和你有些关系,好奇怪呢!”他嚷嚷道。一边用手指着路边的一家商铺。 “什么啊?”虽然很不甘心,可是好奇心驱使还是去看个究竟。 那是一家未开张的商铺,门面不大,商号照例用红布裹着,可是红布极薄,里面的字一清二楚——“方关素芬影音店”。 “方——关——素——芬?” 望着她诧异的双眼,他挠了挠头发,道:“这个名字……好么?工商局都注册了这个名字,不过还是可以改的……” “方卓然你是一头猪!”她紧紧的抱着他,激动之余终于蹦出了一句话来。 “为什么我还是一头猪啊?” “因为你可爱嘛……” 方卓然拿出钥匙开了铁闸,“啪”,灯火通明,是个小小的铺位,虽然空空如也,可是到处充满希望。 “你哪来那么多钱啊?”她问。 他仍旧双手插袋,淡淡道:“我十六岁开始加入灵界警队,这种工作,不会是义务劳动,多多少少有些积蓄,这里门面小了点,不过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欲求,但求安稳,希望你不要嫌弃……” “嗯!”怎么会“嫌弃”呢?只是这个惊喜,太让人感动。“那么就让我发挥g大学生的智慧,把这家店子发展成g市最大最成功的影音店吧!” “女人其实也是野心的动物嘛……”不敢说得太大声,方卓然只好小声嘀咕。 “可是这家店不可以卖游戏软件……” “那卖什么啊?” “cd啦,vcd啦,dvd啦,mp3啦,等等。免得你每天打游戏,都不好好卖东西。” “正版cd进货好贵啊,余小钱也,不足维持!” “那就卖盗版的好了!” “小姐,现在风紧——要是被查到了要没收的,损失惨重哪!” “那我们就一起挨泡面好了~”关素芬笑道。 “那是你说的啊,到时可别忘了……”方卓然也笑道。 两人的脸在灯光下都洋溢着温暖的幸福。外面却突然刮起风来,仿佛宣布一场狂风暴雨即将来临。 “我们回去吧,看来要下大雨了。” 雨滴宛如眼泪,开始的是情人的眼泪,每一粒都弥足珍贵,越到后面,越像个毫无节制的小孩子嚎啕。方卓然只好把衬衫脱下,让关素芬当雨披。两人在雨中狂奔,回到家,已是两只落汤鸡。 “哇,冷死我了!”关素芬抱怨道,“这鬼天气!”不经意一瞥,方卓然结实鼓涨的胸肌、肱肌在灯光下表露无遗。原来这懒虫的身材也这么好看,平常没见他脱衣服,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喂,你色迷迷地看着我想怎么样啊?广告都有说,男女共处一室,男生肯定有损失……”他故作惊骇状。 “谁看你啊?”脸上一红,赶紧溜去洗手间换衣服去。 雨更大了。 “干脆不要走了吧……”他道。 她脸上又是绯然,吞吞吐吐道:“不行啦……虽然她们都……可是我还是……很保守的哦……” 方卓然瞪大眼道:“你觉得我会占你便宜?哼,我还怕‘有损失’呢!” 她气得去掐他,却发现地上已经铺上了地铺。 他在他的网游大战中。她却在久久地看着他,不知在想什么。 雨点稍竭,却开始闪起电来。一道金蛇蜿蜒,随即是轰隆一声巨响,她象只受惊的小兔般纵到他的背上。他却夸张地高喊:“救命啊,你想勒死我啊……” “方卓然你是头猪!”她狠狠的捶了他一记粉拳,背过身去。 “喂,我容忍有限度的,你干嘛老是骂我是猪?”他关掉电脑,脸上有些愠色。 “因为你就是一头猪……”太过分了,简直丢脸死了!突然被狠狠地从后抱住,再霸道地扳过来,他灼灼地逼视:“你再说一遍试试看!” 心在狂跳,他的样子好吓人。 “你……你、你是一头……”她口吃起来,不知道他想怎样。 他徐徐把她按在床上,嘴角浮起坏笑,轻声道:“你再说一遍试试看……” “方卓然你是一头猪!” “啪”。灯熄灭了。 缠绵中,两人一起滚落在地,恰好掉在地铺上。 “啊,吓了我一跳,幸好有地铺。”她道。 “不是‘幸好’,是‘不出所料’。”他得意道。 “不出所料?啊,原来你早就……坏死啦你……” 一室溶暖,几乎忘却室外风雨。 这一场秋雨足足下了三天三夜。室内的热度未减。 “等雨停了,我们去排队吧。”他环抱着她道。 “排什么队啊?” “登记结婚啊——传统人!反正我们都算毕业了。学校都不管了。” “嗯。不过,你这算哪门子求婚啊?” “那要怎样才算求婚?” “鲜花啦,钻石戒指啦。” 方卓然忍不住大笑:“那你还要不要我单腿跪下,崇拜地问,‘啊,关素芬公主,请您嫁给我吧’这样?” 关素芬背过身去,好一会才轻轻地道:“我知道这样好土气,不过,这是我从小的梦想嘛……” 方卓然挠挠头,不好意思地道:“我知道了,就是办铺子的事,把积蓄都花光了,你愿意等一等吗?” 关素芬还未回答,方卓然的手机就响了。他起身去听,没说几句,就诧异地道:“不是吧长官,现在?现在几点啦?” 现在是凌晨一点四十六分。 他叹了口气,看了她一眼,“好吧,我去。” “你要出去吗?” “嗯,任务来了。” “卓然,这么晚了,你不去不行吗?” 方卓然嘿然道:“钻石戒指啊,我的关素芬公主……”他从桌下翻出那柄银色小弓。 “乖乖等我回来,等明天雨停了,咱们就去金行挑个漂亮的‘圈套’环在你手指上啊……”临走前,他为她盖好被子。 钻石戒指,有时候是女人的圈套,也是男人的圈套。 “好,我等你回来……”她觉得有些晕头转向,只觉得幸福来得未免太过狂风骤雨了。 孕杀2 第二篇章水果刀与桃木剑 这一觉她足足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醒来后,还是觉得昏昏迷迷的,梳洗后,觉得还是应该回校一趟。虽然学校已经不管这些即将毕业的学生,可是还是有必要和姐妹们说一下终身大事。 此时正值午休,她们都在。一个个用古古怪怪带着笑意的眼神盯着她。 “看什么呢,你们?”她假装问道。 “素芬!终于……嘻嘻,三天三夜,一定缠绵得不得了吧?”“说来听听!”现代的学生思想开放,倒是非常正常的事。只不过在姐妹们的逼供下,十分尴尬地说了个大概。 “什么?结婚?哇,真传统啊!”众人不由大吃一惊。 “因为我是很传统的人嘛……”她喜上眉梢,暗自甜蜜。 “那我们岂不是要当伴娘了?” 正自闹哄,她的电话响了,一个厚重的男声道:“请问,是关小姐吗?” “是啊,有什么事吗?” 男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不忍,隔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道:“关小姐,我恐怕要告诉你一个非常沉重的消息——” 她潜意识一下子蹦紧了,失声问:“你是谁?” 男声道:“我是卓然的直属上司,我很难过地告诉你,卓然他昨晚受伤过重,已经殉职……” “你闭嘴!” 宿舍里的众人一起看定关素芬,不知她为何如此气愤。 男声愣了一下,“难道你已经知道了?” “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你打错电话了……”慌忙挂掉,却发现手脚已经不听使唤,男声继续道:“对不起……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医院见见他的……” “素芬!”“素芬你怎么了?”她眼前漆黑一团,只觉得四周的人象闪电般一掠而过,之后便完全失去了知觉。所有的幸福,就在一瞬间坍塌。 事隔多年,关素芬仍然记得那天的天空,是如此之晴朗。万里长空,没有一丝的云彩。阳光明媚,但空荡荡的天空却让她一阵阵地发冷。那里面好象藏着一根针,一下一下地刺得她的心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她几乎是被众人拖着走到医院,在最后的一刻,她仍然一宿情愿地相信,那只不过是一个善意的谎言,或许他要去执行一个很重要任务,不得已要离开她。或许他只是想和她开个玩笑。又或许,那个家伙只是欺骗她的感情,玩弄她的身体,现在始乱终弃,一走了之。 可是当她真真确确地抚摸到他冰冷的身体时,终于彻底崩溃。 他的双臂,前一天晚上,还有力地环抱在她的腰间,他的肩膀,还留着她的发香,他的嘴唇,曾经许下生世相依的誓言,为什么就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 张小娴说,“只要你一息尚存,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的,随时可以舍弃。” 可惜死亡,是世上最无可逆转的事情。最冷酷,最无情,最原始,最严肃,最无奈,最彻底,最斩钉截铁,最不容商量,最无可选择,最刻骨铭心,最伤人肺腑。 他终于去了一个她无法跟去的地方。 她颤抖得如一片风中残叶,想伏在他的身上痛哭,却被一只干燥的手按住了。 一个中年男人冷静地制止她:“他身上的伤口还未作进一步的消毒,所以你只能看他的脸。” “人都死了,还要什么消毒!”这就是那个上司了吧,她总觉得有一股恨意,无从发泄,不由冲着他道。 中年男人歉意地道:“对不起,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她脸色发白,趔趄了几步,摇摇欲倒,中年男人只好伸手去扶她,她的手从他的手臂下穿过去,已把白床单扯了下来。 她顿时被眼前所见惨状骇得呆住了。他的腹腔被破开两半,里面中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内脏,他死了! “不要再看了!”中年男人立刻捂住她的眼睛,但是那一副悲惨的景象,已经深深地,深深地,烙在她的脑海之中,今生今世都无法忘却! 她大叫:“我要跟你去!你说过雨一停我们就去结婚,你说过会用钻石戒指向我求婚,方卓然你是一头猪!你怎么可以说过不算数……” 是上天在惩罚她吧。谁叫她,对幸福太过贪婪,明明已经赐了他在身边,她却还要求一个钻石戒指。 接下来的几天,她的意识陷入崩溃的状态,不肯吃,不肯睡,只是反反复复地又哭又叫,时尔呢喃,脸上会浮起一丝腼腆的微笑,但是很快就从梦幻泡影中清醒过来,双手扯住自己的头发,恶狠狠地发出诅咒—— “我要你不得好死,你给我下地狱去,你怎么还不去死?” 唉。中年男人隔着玻璃窗长叹了一声。转身朝一个相貌威严的盛年男子道:“老方,她再这样下去,恐怕永远都无法离开这个病房。” 盛年男子襟前插着一朵白花,脸上满是憔悴之色,他摇了摇头,什么话都没有说。 第七天的早上,关素芬猛然清醒过来,拼命砸门:“让我出去!今天是他下葬的日子!让我出去……” 中年男人看定她,缓缓道:“关小姐,昨天……卓然的家人已经把他的骨灰带回家乡,他的所有东西,除了他们家传的神弓外,其他包括抚恤金,保险金,那家店铺,统统划入你的名下……” “什么?走了?”她不敢相信。 他们什么都留给了她。偏偏不让她保留他的骨灰。他们对她恨之入骨,但亦情至义尽。 她慢慢地转过身去,喃喃道:“走了么……” 中年男人不忍道:“关小姐,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但是身为我们这一行,随时已经准备牺牲,卓然他在天有灵,也不会好过……” 他准备她竭斯底里发作。 可是她静默着。忽然问:“卓然……他是怎么死的?” 中年男人沉吟片刻,递过去一份卷宗。 那天晚上,和方卓然一同执行任务的还有另外一个灵警,里面就是他目睹方卓然牺牲的笔录。 他的名字叫何大豪。 近期在附近地区发生了几件骇人听闻的杀人分尸事件,作案时间都是晚上,而被害人则五花八门,有公园里的流浪汉,夜班的工人,散步的情侣。其中有个出租车司机刚把客人拉到了点,从车里出来在路边的角落方了个便,就被撕成了肉块,连最见多识广的法医官见到也目瞪口呆。 原本专门负责此案的何大豪昼伏夜出地查探,断定必然是大型的山精妖怪出来。其实随着现代城市越来越膨胀,山野的面积越缩越小,许多过去世代隐藏在山野的异类都融入了城市之中。他们多数能化作人形,像寻常人一般生活,甚至学习,工作。他们不再表露自己的身份,也许平平庸庸地过完几十年,又悄无人知地到无人知晓的地方重新生活。这是异类中的“良民”。 但也有些渴望新鲜血肉的凶悍之辈。他们不受任何管制,往往踪迹飘忽,在某地狠狠的开一会杀戒,饱啖一顿后,就立刻换一个地方,又或者回到山野潜伏起来,等风平浪静再出来作案。 所以何大豪决定要求增加一名搭档。 他们的薪酬就跟危险程度联系在一起。他们或许在现实生活还有另外一种职业,所以愿意接手高度危险的任务的人并不多。 何大豪说:“那家伙已经吃掉了两个男人,三个女人和一个小孩,照理说应该已经填饱肚子又或者说离开此地。但是那天晚上,我们接到了警方的通知,说又在荒弃的公园里面发现一具被撕烂的尸体。我就觉得,那家伙远远还没有饱——甚至,根本没有把灵界警方放在眼里。 这宗命案与众不同的地方,是竟有一个目击者。 那是一个捡破烂的流浪汉,长期住在公园的角落,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吓成了一个白痴,浑身簌豆子般打颤,口水流得满脸都是,眼睛圆瞪,瞳孔大张,问他话,只会抱着头尖叫,或者忽然“哇,哇,哇……”地大叫。 这种叫声,仿如婴儿啼哭。 何大豪写道:“因为没有办法再讯问下去,我们就请来了催眠师,当他进入催眠状态时,我问他有没有看到那家伙的形状时,他模模糊糊地伸出两只手指,大拇指和小指,然后惊恐万状地尖叫,我们把他按住,还未来得及解除催眠,他突然静了下来,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笑容。他疯了。 线索断了。 在翻查受害人的资料时,我发现有几个受害人都是在闹市区中行走或者骑车,不知为何会走进黑暗的小巷里。正常来说,以现在的治安状况来看,要在半夜赶路的人一般都不会无端无故地从大街上跑到小巷里去。除非那里有什么东西诱使他们。会是什么东西呢?为了探查,我决定亲自在夜晚到几个作案地点附近去看看。 当我来到一个酒吧的后门时,就听见从后面的巷子里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可能是一个弃婴,哭得很凄惨。但是越走近去,血腥味已经掩饰不住。 我于是打电话让方卓然出来。我让他抄小路在小巷对面堵截。但我未料到,这样犯了一个不可逆转的过错!当我们在两边一起冲进小巷时,我扑了一个空,对面的方卓然却遇到了突然袭击!原来那家伙已经闻到了我刚才的气,可能见到我未上当,就知道是敌人。但是它一点也不惊慌,竟然还布下一个局…… 巷子很长,中间摆放着许多障碍物,不断有打斗的声音传来,“卓然,顶住啊!”我大喊,但当我冲过去的时候,一头牛头的怪物……” 看到这里,关素芬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原来就是这个“牛头的怪物”,夺走了他的生命,摧毁了她即将到手的幸福,她不甘心,她恨,她恨! “他被它压在地下,可是他手中的银弓已瞄准它,我喝道,‘射啊!’可是,他竟没有射。他吃力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断断续续地道:‘可是……它……’ 那怪物体态巨大,足足有两米高,在黑暗中发出凄厉的“哇哇”声,就是这种仿如婴儿的声音,把那些人诱了进来! 我急忙拔枪射去,一枪击中了它的后背,一枪击中了前腿。那怪物突然用头狠狠地向墙壁撞去,两边的巷墙轰然倒塌,我闪避不及,被压在瓦砾下。当我从里面爬出来时,方卓然已经…” 下面的字已经模糊不清。关素芬的泪水无法控制地涌出,她的眼睛已经枯萎。 两天后,中年男人忽然接到医院的电话,指关素芬已经可以出院。 “但是我两天前还见过她,她的情绪平静了吗?”他疑惑得地问。 “可以的了,她现在平静得很,你都不会相信,你最好自己来看看。” 他不信,他见到她的时候,她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 “医生,你怎么可以让她拿着刀子……”他急道,正要上前抢过刀。 她扬了扬左手的苹果,微微一笑:“你想来一个吗?” 他愕然地望着她,她的笑容是轻松,明净的。 “我想回去打扫一下房子,好多天了,里面一定满是尘。还有那家铺子,是应该收拾收拾了……”她轻轻地道。 中年男人关切道:“你真的放得下?” 她摇了摇头,道:“放不下的人,只因为无可牵绊,但是我心里面,有了一件牵绊的事。为了这件事,我不会随便结束生命。”她又笑了笑,把另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他,叹了一口气,续道,“以前我吃苹果都是不削皮的,后来认识了卓然,每次吃苹果,都是他帮我削好,这两天,我一直在练习削苹果,你看,我现在削得怎么样?” 中年男人苦涩地小啃了一口,点头道:“不错。” 他默然半响,终于在出院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朱常正”。 孕杀3 第三篇章.老头子和大和尚 “小姐,来买个纪念品吧!”青云观旅游区卖纪念品的小摊贩殷勤地招呼道。 那个黑衣女子便走了过去,摆摊的是个热情的老大娘,马上捧出许多护身符、小玉佩摆在她面前,“小姐,买个护身符吧,这个平安符,是经过观里的道长作过法的,保你一生平平安安!这个玉蝙蝠,招福招财……” 黑衣女子眉目漠然,似乎心不在焉。老大娘心里直犯嘀咕,这姑娘到底是买不买呢?无论她如何劝说,那黑衣女子就是一声不吭,她终于忍不住道:“小姐,你是买东西的吗?” 黑衣女子的视线定在小摊角落处,伸手一指,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啊,”老大娘马上把一把积满灰尘的桃木剑拿了起来,正想用抹布擦了一下,黑衣女子却不避污垢一手把剑身抽了出来,细细凝望。 “小姐,这可是真真正正的桃木剑哦,桃木这玩意啊,是辟邪的。以前的人家,只要把一把桃木剑挂在门口啊,那妖魔鬼怪的就不敢进来,连洋人也兴买这个回去,不瞒你说,这把剑我原本是不卖的!” “为什么不卖?”黑衣女子有些惊讶。 老大娘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这座观啊,在文格前住了许多道士,听说都会捉鬼驱魔什么的,后来文化大革铭,红卫兵砸观赶人,我们家老头子趁乱,就把他们供在案上的镇观之宝摸了回来,你瞧现在的青云观虽然香火鼎盛,那些出家的个个油头粉面,哪像以前那帮人?要不是急着等钱用,我们也不卖!” “我买。你要多少钱?”黑衣女子道。 老大娘一拍手掌,“总算遇上了知音人,知音人得知音价不是?就这个数!”她伸出了一个巴掌。 黑衣女子点点头,从钱包里翻出五张红色钱币。 老大娘眼珠子都瞪直了,心里直骂自己:“啊呀我的妈!早知道这是个有钱的主,就多宰她几刀!” “您慢走!下次再来呀~”老大娘乐颠颠地到后抬点钱去了,黑衣女子缓缓而去。 就凭这把剑,就能报仇了吗?那个怪物,真的会怕这样的镇观之宝吗? 关素芬抱着这把高价买来的桃木剑,在公共汽车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要不是司机到了终点站,过去把她摇醒,她还在昏昏入睡。 “小姐,下车了!到站了!” “这里是哪里?” “木实村,郊区,你搭最后一班车回市区吧!” 她就这样被赶了下来,发现天色已黑,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这个市郊的公共汽车站上。 欶欶欶,公路对面的草丛有异常的动静。她忙乱地躲到公车站后,侧身窥探着。 只见草丛中伸出一只小手,接着露出一个小男孩的脸,路灯很亮,那小男孩下巴尖尖,眉梢吊起,有几分邪狎的味道。不知为何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 他左右张望了好一会,见四周无人,便伏在草丛里静静地凝望着公路。关素芬的心伏伏地跳,缩紧身子不敢乱动,连呼吸也不敢多喘一口。 最后一班的公共汽车缓缓开来。关素芬犹豫了一下,没有上去。车子就冷冷清清地开走了。 又过了一会,有人声从远处隐约传来。 那小孩子随手摘下一片叶子,合在手心,念念有辞,忽然抿嘴一吹,那片叶子便轻飘飘地荡了过来。 那些人声渐渐近来,听得见话语来:“都这么晚了,不知道还有没有车子出去?”“幸许还有吧,唉,孩子烫得真厉害……” 一对夫妻抱着一个婴儿急冲冲地赶来,看样子是住在郊区出租屋的打工夫妇,手头并不富裕,不愿意打的出去,想来公共汽车站碰碰运气。 那片叶子飘然落地,地上白烟迷漫,竟幻化为一辆公共汽车。 关素芬不禁使劲揉了揉眼睛,这是什么法术?要不是亲眼目睹,杀了她也不会相信世上还真有这种幻术。 那对夫妇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了过来,兀自庆幸不已,“还好,还赶得上……”他们抱着婴儿就上了车。 关素芬看见那个隐在草丛里的小孩子伸舌舔了舔上唇,眼里冒出贪婪之色。 她的心狂乱地跳了起来,手里紧紧地握住那把桃木剑,身子却是僵硬的。 正在此时,婴儿忽然高声哭喊了起来,“宝宝怎么了?”妻子紧张道,往前看了看,惊呼了起来,“咦,这车怎么没有司机?”“可能是坏车了吧?”丈夫道,“没有办法了,咱们走几站吧?”妻子无奈,只好把婴儿交给丈夫,两人互相扶持而去。 一阵白烟过去,公共汽车颓然化回叶子,那个长相邪狎的小孩子恼恨地咬着手指,低声咒骂起来。 突然间,草丛里传出一把苍老的声音——“小明明,我的乖孙孙,你今天能分点儿食物给爷爷吃吗?爷爷好饿啊……” 那小孩子仿佛被针刺了一口般从草丛里跳了出来,指着草丛里高声骂道:“老不死的,你偷偷跟着我干什么?想分一杯羹,没门!” 一个白发苍苍的脑袋从草丛里冒了出来,一个面容凄苦的老人低声哀求道:“乖孙孙,你就可怜可怜爷爷吧,爷爷已经两天没有吃上饭啦……” 小孩子嘻嘻地冷笑道:“那你就等死吧,臭老头子!” 老头子可怜巴巴地伸出一只手,可是小孩子却朝他的手心狠狠地呸了一口。 太没人性了!关素芬气得发抖,不顾一切冲了出去,大声道:“你这孩子,一点家教都没有,你怎么可以这样对自己的爷爷?你小的时候,爷爷也抱过你,喂过你,亲过你啊,你怎么可以一点良心都没有?” 小孩子见她从对面冲过来,愣了一下,很快镇定下来,又看她手里握着桃木剑柄,不由轻轻地往后退了半步。 “这跟良心没有关系。”小孩子冷冷道,“我们家族的规矩是,没有办法自食其力的家伙,就应该去死!” “你!”关素芬嗖的一声把桃木剑拔了出来,直指着小孩子,“刚才你那套骗人的把戏,我都看见了,你……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小孩子终于看清了那把桃木剑的真面目,冷笑一声,斜吊着眼角道,“你拿着这玩具来逗我玩吗?” 关素芬还未反应过来,小孩子右手一挥,桃木剑“咔嚓”一声断成两段。 这就是所谓的镇观之宝?她呆立几秒,顿觉不妙,还想逃跑,小孩子已步步逼近,手中一扬,一股白烟把她笼住,她立刻觉得头晕目眩,很快就不支倒地。 小孩子上前掀起她的头发,把她慢慢拖到草丛,朝那老头子冷冷道:“这个食物我就分给你,毕竟,你也是出过力的……” 老头子欣喜若狂,顾不上抹嘴边的涎液,伸出两只骨瘦如柴的手就要往关素芬身上扑去。“慢!”小孩子阻止道,“只能分你一条腿,其他休想!” “好,好好……”老头子的咽喉咕咚地咽下一口口水,直点头道,“还是乖孙孙疼爷爷!” 小孩子弯下身去,指甲骤然伸长,正要朝关素芬的一条腿割去,忽然脑后被重重地一击,“你!”他还未来得及说下去就晕倒在地。 老头子捧着一块带血的石头,冷森森地笑了起来…… “素芬!老婆,起床啦~”好困啊,浑身都没有力气,耳边却传来遥远的呼唤声。是谁?是谁在叫我?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她的意识在断断续续地飘浮着,只觉四周都是黑暗,无法逃脱,一种浓烈的睡意笼罩着她的全身,也许就这样永远沉睡下去吧。可是耳边的声音没有放弃———— “关素芬你到底起不起来,太阳都晒pp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居然要娶你这样懒的婆娘……” 这个声音是——他! 她记起来了,那天她懒在床上不愿起来,他就是这么一次一次在床边唤她起来,她依旧不肯,用被子把自己紧紧地裹了起来,他竟拿碗筷在她耳边“当当当”地敲起来。 真的有声音。 嚓,嚓,嚓。 她慢慢地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幕的还是一片黑暗。黑暗中有刺耳的金属磨擦声。不远,就在身边。 她的眼睛渐渐能适应到这种黑暗,终于知道那刺耳的金属声是如何发出来的了。那个老头子正趴在她旁边,在石头上磨擦着一把尖刀! 即将被屠宰的牲畜面对着屠夫们磨刀霍霍是如何心情,她现在知道了。 她原本可以尖叫,她甚至可以晕过去,但是她一动不动,任其鱼肉,仿佛已丧失了挣扎的勇气。 老头子磨好了刀,伸出舌头舔了舔刀锋,慢慢朝她爬来。她已经闻得到老头子嘴里的熏臭味。 “真是一块上好的肉啊!”老头子叹罢,手起刀落—— 她陡然朝旁一滚,随手抓起一件物事就朝那老头子头上狠狠砸去,老头子惨叫连连,想伸手去挡,无奈她像疯了一般拼尽力气,仿佛把他当成杀夫凶手,血红了眼睛,迷失了理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你死! 过了良久,等那老头子伏地不动时,她终于在冰凉的月光中看清手里那件物事了——那是一根白惨惨的死人的腿骨!她尖叫着把它远远的扔了出去,正想逃奔出去,脚下却传来微弱的呻吟:“救……救我,求求你……救我……” 一只沾满血腥的手搭在她脚背上,她顿觉悚然,正想一脚踢开,岂料那老头子哀哀求道:“给我一点水,求求你……” 关素芬浑身打抖,“你……你会吃……吃人的!” 老头子颤颤道:“我……我不会吃……吃你的,你瞧瞧我的腿……” 过了一会,关素芬勉强看清了周围的环境,这是乡间一所废弃的小屋,可能是以前的人用来看守瓜田随意搭建的,从破漏屋顶渗进一些月光,借着月光,她慢慢看到,那老头子的双腿在膝盖处被整齐地截断!所以他只能靠双手攀爬,比一条狗都不如地苟然残喘。 “水……”他艰难地哀求着。 关素芬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道:“我给你取水,水在哪里?” 老头子用手一指,“外面,有条小溪……” 关素芬点了点头,心想即使用水,可这哪有盛水的器皿呢?她靠着微弱的月光顺手在地下一摸,感觉摸到了一个圆圆的东西,那东西刚好有两个圆孔,她用手指一拉,那东西就滚了出来。 “啊!”待她看清那东西时,吓得一下子跌坐在地上。 原来是一个骷髅头骨! “你这妖怪,吃人的怪物!你骗我,你骗我!”她发狠地又踹了地上的老头子一脚,她原本无力,这一脚已是软绵绵毫无力度。 老头子微弱的申辩道:“那……那是我以前……吃的,难道,你就从来不吃肉食?难道你吃下去的牲畜的肉,会比我吃的人肉少?” 她怔了一下,随即道:“人肉怎么可以根牲畜肉比?鸡鸭鱼牛羊,本来就是养来吃的……” 老头子哼哼两声,声音低得快要听不见:“难道人类自己吃自己的历史,还不够多么?” 关素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历史上人吃人的故事也知道一些,当下无法反驳,她想了想,终于朝门外奔去。 外面的月光有些白得有些刺眼。她绕过一片田洼,果然见到一条浅浅的小溪。她用手掬起一捧水,急急忙忙地往回赶。进了屋,不敢靠得太近,就洒在老头子的脸上。 老头子哼哼叽叽了几声,又唤道:“再……多一点……” 她又出去了一趟。如是者三,老头子才缓过来一些,问道:“你明知我……我是吃人的妖怪,为什么又救我?”关素芬迷惘地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不过,你刚才说的话……我想听下去。” 老头子叹息一声,缓缓道:“小姑娘,你也真奇怪,深更半夜的……一个人跑出来转逛,手里还拿着把破剑……运气好的,撞上个人,劫财劫色,撞上个像我们这些家伙,嘿嘿……”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地下慢慢摸索着那把尖刀。 关素芬站在他旁边,却看不见他的动作,只低低地道:“我的丈夫……被妖怪害死了,所以我要为他报仇!” 老头子干笑两声,道:“那怪不得,可是,就凭你——就凭你这豆芽的胳膊,麻杆的腿,还是你那把花里胡俏的烂木剑?” 关素芬难过道:“我……我不过和它一起死了就是!” 老头子不屑道:“只怕你的剑还没到它身边,人倒去了塞它牙缝儿~小姑娘,你知不知道你丈夫是被什么怪物害死的?” 关素芬想起何大豪的笔记,道:“它黑色的,身子很庞大……对了,会像婴儿一样啼哭!” “那是犀渠!(参照《山海经.中山经》釐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苍身,其音如婴儿,是食人,其名曰犀渠。)那是很古老的种族了,想不到现在还会有死剩的……”老头子的声音越说越低,关素芬要俯低身才勉强听到,“本来,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老头子就算拼了一命也要帮你这个忙,可是要真是那种家伙……唉哟,”他连连叹了几口气,“无能为力啊……” 关素芬不禁黯然不语,老头子忽然道:“对了,你可以找些有道行的人帮你,你认识当今灵界那些高手吗?” 关素芬道:“我丈夫自己就是灵界警察,他们的长官说已经派了许多的人追缉那个怪物,可是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她有些气愤道,“要不是他们这么无能,我也不会一个人来冒险……” 老头子的手一颤,刚摸到刀柄的手缩了一下,原来是灵警的人……哼,他很快又慢慢把手伸了出去,老子现下都快饿死了,还管这些干什么。 他装作很关心地道:“或许,你丈夫生前有认识别的高手呢?”随着关素芬越俯越低,人肉的香味钻入鼻端,他的肚子终于控制不住,突然发出翻天覆地的剧响,要不是关素芬正在沉思,他的阴谋诡计早已被拆穿。 幸好关素芬并不在意,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好象听他说过,他有个师妹叫做炅盈的……” “哈哈哈哈,哈哈!”老头子忍不住暴发出一阵大笑,关素芬大为不解问:“你笑什么?”老头子嗤笑道:“如果你的丈夫是炅盈的师兄,一百个犀渠都不可能是他对手,怎么可能还会死呢?” 关素芬惊讶道:“那个炅盈很厉害吗?” 老头子低沉沉地道:“光是听到那家伙的名字都能令人发抖!”又问道,“你认识炅盈吗?” 关素芬道:“见过一两次,不过,自从她走了之后,我们就没有她的消息了。” “那么就是——她不知道你的事啦?她不会知道你会来这里吧?”老头子已经摸起了刀子,他要用最后一口气把这个猎物撕碎,那温暖的血,新鲜的肉,啧啧,他已经忍不住流下了口水。 关素芬已经无法听清他说的话,只好蹲在他旁边,问:“你说什么?” 老头子的刀慢慢举到她身后,一边低低地道:“我说,她不会知道你来过这里吧……” 关素芬微微一笑,道:“她怎么会知道呢?对了,老伯伯,你的孙子呢?其实他还是很关心你的。” 老头子冷哼道:“你怎么知道?” 关素芬笑道:“虽然我不懂你们妖怪家族是怎么样的规矩,可是我质问他那时候啊,他的眼睛里真的有些暖暖的东西,嗯,我们就叫这种感情叫亲情,对了,他到哪里去了呢?” “他到哪里去了……他、他……”老头子只觉得肚中一阵翻江倒海般的疼痛袭来,握着刀的手不禁泫然落下。 关素芬不知就里,依然自顾自地道:“如果他要是真想不管你的话,大可以一走了之,我觉得他回来,就是想看看你,可是又不懂得表达感情,只好恶言恶语的……” 说着说着,她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听不到老头子说话了呢?“老伯伯你说呢?”她伸手去推他一下,触手竟是一堆软绵绵的东西,很滑,可是已经冰冷。 “老……老伯……”她压抑着心中的恐惧感,把那东西移到月光下一看,原来是一只死直了的老狐狸…… “要找当今的灵界高手!”关素芬默念着老狐狸这句话,迷惘地从天桥上俯望着大街。街上人来人往,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身穿黑衣,脸色苍白,腹部微微隆起的女子。 偶然有对情侣牵着手走过,女生嘟着小嘴走在前面,男生陪着笑脸跟在后头,她的心里就有惨淡的伤痛,不忍再看,只好用手遮住眼睛。 忽然从天桥的另一边走来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天桥中间,前面那个胳膊下夹了份报纸,就靠在栏杆上看起来,后面那个则拿出手机一边走一边“嗯嗯啊”地说了起来。 此时正值上班时间,来往人潮如涌,一个拿着精致lv手袋的办公室女郎款款而来。看着报纸的那个人朝打电话的使了个颜色,打电话的就“喂喂喂”地朝办公室女郎靠了过去,尾随其后。看报纸的也跟了上去,两人一左一右夹着办公室女郎,看报纸的手偷偷地伸向lv手袋。可能因为技艺未精,办公室女郎蓦然惊觉,回头一看,那打电话的人手里竟拿着一柄刀子! 原来两人偷窃不成,立刻开抢。“不许作声,把包拿来!”拿报纸的狠狠道。 办公室女郎犹豫了半秒,旁边来往的人都心照不宣,却没有一个人肯停下脚步。她只好无奈地把手袋慢慢递了过去,两个贼人正想转身离去,不料其中一个竟撞到一个行人的身上。 “妈的,你不长眼睛哪!”“阿弥陀佛,两位施主稍安勿躁……”来者竟然是个和尚!这和尚穿着灰色僧衣,背着一个写着“募捐”字样的挎包,中等身材,眉目明净。 两个贼人也不愿多作纠缠,脱身想走,却被那和尚一手一个扯住了衣领,像麻鹰捉小鸡一般拎了过去。 “请两位施主把那位女施主的财物归还!” “王八蛋我还你的命!”打手机的贼人扬起刀子就朝和尚捅去,和尚反应极快,右拳呼的一下狠砸在贼人脸上,随即回腕一切,那柄刀子啪地掉落在地。 两个贼人眼见围观的越来越多,这和尚又甚是难缠,不敢逗留,拨开众人便逃之夭夭去也。和尚把lv手袋还到索索发抖的办公室女郎手中,合什道:“阿弥陀佛,物归原主……” 办公室女郎感激莫名,脱口而出道:“和尚,我请你吃饭!”话音刚落,便觉不妥,只好改口道,“大师,你是出来募捐的吗?我捐钱好啦。” 那和尚依旧合什道:“些须小事,何足挂齿,我佛慈悲,不可为此事向施主摊捐……”说着,一边把右手轻按在她的头上,轻颂佛号,一派济世慈悲的模样。 办公室女郎觉得眼皮有些沉重,伸手往手袋里摸索道:“不行不行,一定要表点心意的,啊,我包里的钱太少了,你能跟我到银行里提点吗?” 和尚正要回答,忽然背后有个纤弱的声音问道:“请问……你是哪里的师傅?” 和尚有些懊恼地回头一看,原来是个穿着黑衣的女子,眉清目秀,只是脸色苍白,身段弱不胜柳,倒有几分姿色。 和尚答道:“贫僧在华严寺挂单,不知女施主有何贵干?” 黑衣女子迟疑了一下,嘴唇张了张,又好象不知道如何问才好,终于鼓起勇气道:“我想请问……你懂不懂法术?就是……灵……” 就在此时,办公室女郎浑身打了个激灵,见和尚正和黑衣女子说话,道:“那么就谢谢大师了!”于是转身而去。 和尚暗自咬牙切齿,脸上却神色自若,合什道:“女施主到底想问什么呢?” 黑衣女子咬了咬嘴唇,缓缓道:“我的丈夫被一个妖怪害死了,我听别人说,需要找有灵力的高手帮忙,才可以帮他报仇,所以我才问你懂不懂法术。” 和尚看了她一眼,心里想这女人如果不是疯子的话,又怎么知道我懂法术呢?他盘算了一下,点头道:“不错,贫僧的确习过一些法术,但是……”他欲言又止,吞吞吐吐不肯说下去。 黑衣女子扯住他的僧袖,苦苦哀求道:“大师,求你帮帮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我想自己报这个仇,可是没有力量,如果你肯帮我的话,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的!” 和尚淡然道:“女施主,生死有命,何况冤冤相报何时了?贫僧劝你节哀,好好保重自己吧。” 黑衣女子差点就跪在地上了,“大师,你不是在募捐吗?我有些钱,可以全部捐给你的……” 和尚正色道:“不可不可,用法术涂害生灵是大罪过,此事贫僧万不能答应!” 黑衣女子眼泪滑落,切切道:“大师,如果你不肯答应我,我就从这个天桥上跳下去,你不一样是涂害生灵么……” 和尚长叹一声,无奈道:“阿弥陀佛,女施主非要如此用强,那贫僧只好勉力一试吧。不过,贫僧需要向十方善信化缘十万才算完成方丈的法旨,请稍容几天……” “十万,我有!”关素芬见和尚肯答应,喜不自禁道,“我丈夫留下一点钱,我……我愿意捐十五万,请大师立刻帮我为夫报仇!” 和尚大吃一惊,脸上仍是毫不动容,合什谢道:“如此,贫僧定当竭尽所能,替女施主办成此事。” 关素芬喜道:“那就请大师随我到银行提钱吧。” g市的幸福路是全市最繁忙的一条街道,很自然的,也是交通黑点。 一辆交通警车停在路边,正在调解着一单交通意外。两辆轿车擦肩而过,互有损伤,两个车主就站在路中间互相对骂了起来。一个交通警察正为两人作调解。 不管这两人如何怒骂,场面如何混乱,这交警倒是镇定自若,井井有条。 忽然,他不经意抬头瞥见远处并肩而行的两个人,不由吃了一惊。 一个是灰衣僧人,一个是黑衣女子。 他的眉不由紧紧地皱了一下…… 银行的感应门自动开了,两人的影子清晰可见。 关素芬蓦然看见,身后的和尚在笑。 她心里一片凉嗖嗖的,不由回头一看,那大师慈眉善目,低头合什,哪里在笑?莫非是幻觉?她仍是不放心地停下了脚步。 “大师,你能否向我显示一下你的术?” 孕杀4 和尚垂眉不语,顺手捡起路旁的一片落叶,托在掌心,不一会儿,那片落叶竟徐徐升了起来,好象有只无形的手在空中托着一般。 关素芬瞪大了眼睛,一时忘了说话。良久才歉意道:“对不起,我不该怀疑大师你的。” 当她捧着一大堆的钱走出银行的时候,那和尚刚刚擦完额上的汗。 “大师,杀我丈夫的怪物叫犀渠,长得象牛,黑色的身躯,还会学婴儿啼哭,请你无论如何也要替我杀了它!” 和尚抬起眼睛,有隐隐的光华,她便安心了。 “但是我现在不能把钱给你——请您原谅我,这笔钱是用我丈夫的命换来的,我没有其他的愿望,只想早日报仇,所以,请你带着犀渠的头来见我,我自然会把募捐献上……” 和尚的心里“噔噔”的剧跳了几下,跳得心脏都作疼,这个臭女人!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个主意。随即勉强笑道:“没关系,贫僧一样尽力而为。阿弥陀佛,愿我佛慈悲,令女施主早日大仇得报。” 关素芬递过一条纸条,“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我叫关素芬。” 和尚缓缓伸手去接,就在两手相触的时候,他的右手飞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左手成爪状,快疾地罩在她的头顶。 “大师你干什么?”她还来不及思虑,只觉一股阴柔的暖气从头顶渗入,她的眼皮渐渐沉重,意识好象被蒙上了一层黑纱,似真亦幻,茫然不知所措。 和尚左右扫了一眼,此处人来人往,两人站在一起十分招人侧目,便轻声道:“你随我来。” 关素芬觉得全身四肢象不听使唤一般,痴痴迷迷地就跟在他后面去了。 和尚把她带到一个巷角处,伸手道:“现在,你可以把钱都给我了。” 关素芬浑身颤了一下,右手就要拉开手袋,却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你不肯吗?”和尚皱着眉暗忖,我的迷幻术怎么可能会失手呢?这女人还不乖乖地把钱拿出来? 关素芬依旧不动。 和尚冷哼了一声,狠声道:“拿不拿出来?” 关素芬的脸痛苦的扭曲起来,显然内心挣扎中,正在承受巨大的痛楚,黄豆大的汗一滴滴地冒出,却坚定地摇了摇头。 和尚瞧瞧四下无人,便干脆一把抓住她的手袋,骂道:“不知好歹的臭婆娘,非得老子动手不可哪!” 关素芬突然睁开眼睛,双手扯住手袋厉声道:“原来你也骗我!” 和尚大吃一惊,失声道:“你……居然醒得来?” 关素芬夺回手袋,急急向前跑去。和尚并不追逐,却悠悠地在后头道:“不用逃了,那边是个死胡同!” 果然,巷子尽头是一堵可恨的高墙。更无一人经过。 关素芬惊恐地扶着墙,眼睁睁地看着和尚得意洋洋地步步走来。 “走啊,看你还能逃得出我五指山?”和尚原形毕露,露出奸狞的笑,“还是乖乖把钱交出来吧……” 关素芬追悔莫及,自己怎么一次又一次地上当受骗呢?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愚蠢的?一切的一切,都应该去怪谁呢? 双手交出去的,不止是钱。还有一颗崩溃的心。 和尚贪婪地捧着一大堆钱,两眼生光,“我被华严寺除名,原本以为只有死路一条,怎么知道这偷学来的法术,还真能赚钱,也不枉我拜了那些死秃子为师!” 回头一望,那女人脸如死灰,靠在墙上颓然坐落在地。她穿的是一条黑色的裙子,风一过,隐隐约约露出里面的秘密。可是她已悲哀得一无所察。 她就象一只绝望的羔羊,在命运的玩弄下完全失去了挣扎的勇气。 玩弄?和尚的咽喉忽然“隆隆”作响,体内某样东西在蠢蠢若动。 “喂!你不是说只要能帮你报仇,你就什么都肯做的吗?”和尚转身回来。 关素芬从地上抬起头来,脸上惊疑未定。 和尚蹲在她面前,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托起她的腮,两眼像只贪婪的猫看见一尾鲜美的鱼儿,眯成一条线,“乖乖听话的话,就帮你达成愿望哦~” 关素芬挣扎着发出微弱的抗议:“不……” “不听话就掐死你!”和尚粗大的手指掐在她瘦弱的脖子上,立刻现出一道鲜红的痕印。她被掐得两眼翻白,差点背过气去。 和尚慢慢放开一点,另一只手已毫不犹豫地扯开她衣服上的纽扣,“你肯不肯也得听话!乖乖,老子十年未开斋了……” 关素芬双手拼命护着衣襟,高呼道:“救命啊,救命啊……” 和尚一手捂住她的嘴巴,一手重新掐紧了她的脖子,在她微弱的挣扎下,他的欲望越加强烈,呼吸紧促,他要吃了她,他要吃了她,他要吃了她! 她两眼昏黑,像堕入了地狱,万劫不复。 她慢慢放弃了挣扎,象一只死去的羔羊般僵硬地等待屠杀。 和尚喘息着,脱去僧袍,十年的欲,就要找到了一个出路。他正要俯身而上,她突然“哇”的一下,脏物吐了一地。他这才看清原来她的肚子已微微隆起。 他迟疑了一下,可是欲烧身,哪里顾得上其他?当他的手快要碰到她的身子时,一枚呼啸而来的子弹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脊柱上。即使医好,也是残废。 “果然是你!”从巷头匆匆赶来一个警察,他先把在地上打滚惨叫连连的和尚拷上,“释悟圆,华严寺沙弥,因偷学法术被逐出寺,你罪行累累,我会把你交还寺中戒律堂处置!”释悟圆听罢竟晕了过去。 他从地上拾起零乱的衣物,盖到她的身上,正要安慰几句。 “别碰我!我……好脏……”关素芬战傈地缩成一团,头低低地垂在胸前,怎么也不肯抬头看人。 她早就想死,所以她不怕死,可是为什么还要她承受如此羞耻的屈辱?难道上天只是为了惩罚她小小的贪心,竟十倍百倍给她磨难? 她开始有点埋怨方卓然,为什么你要爱上我?为什么你对我那么好?卓然,你现在在哪里? 第四篇章.孕的对峙 这城市久旱无雨,天气干燥得如同沙漠,人在闹市中一走,满嗓子都是沙子,咽得说不出话来。 自从那场三天三夜的大雨后,就再也没有下过一滴的雨。仿佛润湿人间的,只有眼泪。 关素芬在医院的病床上往外望,有对夫妻正坐在长椅上呢喃,那妻子肚子腆起,脸上满是幸福的笑意,那丈夫偶尔俯身在妻子的肚皮上侧耳倾听,似在感觉胎儿的活力。 她鼻子一酸,怅然转身。看不得了,看不得了,再看,只有泪落。 经过这么多的劫难后,腹中的胎儿却安然无恙,这阵子甚至连一些妊娠反应也轻了,真让人奇怪,这胎儿仿佛懂得母亲的心思,不再闹腾,乖乖地等待出生。 门口响起敲门声,可能是查房的护士。 “请进。” 进来的却是朱常正。他的脸很黑,硬梆梆的好像一块冰。 “关小姐,我们已经向释悟圆追还了你的钱,重新存入你的帐户。释悟圆也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可以告诉你的是,华严寺的寺规森严,他所受的惩罚远比凡间的刑罚严厉。”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话,顿了顿,忽然很严肃地道,“关小姐,我希望你不要再做这种冒险的事!因为你根本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报仇。” “那我凭什么?”关素芬冷笑,“你是想说,应该乖乖地坐在家里,等你们的好消息,等孩子出生的时候告诉他,害死你爸爸的妖怪现在还逍遥法外?” 朱常正道:“你做这种事,有为孩子着想过吗?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出了什么事,这孩子就保不住了?” 关素芬神色悲凉,喃喃道:“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把他生下来,我早就不想再活下去了……” “啪!”脸上挨了一记,她蓦然乍醒,捂着火烫的脸颊,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朱常正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你不配做孩子的母亲,卓然他不应该爱上你这样的女人,因为你根本就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女人!” 她被这句话彻底击倒,原来她做了那么多的事,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到头来,只不过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女人”! 她的小腿突然抽搐起来,疼痛钻心,连自己的身体也在惩罚她的任性。 “你……”朱常正一怔,随即掀开被子,熟练地帮她轻揉按摩,力度和部位都把握得刚刚好,片刻她的眉头就舒开了。 这会轮到她诧异了,“你?” 朱常正帮她盖好被子,平平道:“我的妻子……现在也和你,经常这样,习惯了……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绝对不希望她冒险为我报仇,我宁可她一生平平安安地度过,即使把我忘记也好,我只要她活着,然后再去追寻另一段属于她的幸福。” “对不起……”关素芬泪流满面,咽声道,“我只是……无法原谅自己,我以为这样……可以赎罪……” “你无须赎罪,因为你根本无罪。”朱常正道,“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你放心,我们的兄弟都在追捕这只怪物,有很多人都愿意为卓然报仇,但我绝对不希望你再去冒险,可以吗?” 关素芬把脸别到一边,默不作声。 朱常正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种执拗的女人还真是少见!他只得起身告辞道:“那你多保重。” 后来关素芬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被“软禁”在这间病室之中。这里是g市最好的医院,医生和护士都是专门配备的,病室里十分舒适,一切应有尽有,可是门是从外锁上的。室内有电话,甚至还有电脑,但是关素芬动也不动它们。 有一天她偶尔从窗外眺望,却让她看见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孔。 “凌医生……是你吗?”她挥着手大声喊道。 那个穿着白色医师袍的英俊医生闻声抬头,“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被人关起来啦~” 英俊医生不禁愕然…… 他和“看守”她的医生寒暄了几句,走了进来。 “黄医生说你患了产前抑郁症,随时会做出伤害胎儿的行为,所以经得你朋友的同意,暂时让你留在这个特别病房以便观察。”凌医生道。 “产前抑郁症?想得真周到……”关素芬落寞地看着窗外的落叶,轻轻叹气。 “你的先生呢?” “他……死了!” “对不起……” “没关系,”关素芬轻抹眼角,切切道,“凌医生,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可以吗?” 凌医生诚恳道:“尽力而为。” 关素芬道:“帮我离开这里。” 凌医生沉吟几秒,问:“为什么你这么急切要离开这里呢?如果你觉得闷的话,这里的专职护士会带你出去散散步的,放心,这里不是监狱,只要你没有做出伤害胎儿的事,你的人生自由并没有被限制。” “我想去找一个人。”关素芬道,“有人告诉我,只要找到她,就能为我丈夫报仇!” 凌医生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不解道:“如果你丈夫是被杀害的话,警方应该会追缉凶手,根本不用你一个孤身女子去冒险。”她摇了摇头,道:“你是一个只认科学的医生,有许多事就算告诉你,你也不会理解,你知不知道害死我丈夫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怪物?不要说寻常的警察,就算是……他们也没有办法。” 凌医生笑笑道:“世上本来就有许多事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我就是一个相信玄幻之事的医生,你不妨把经过告诉我,或许我认识你要找的那个人呢。” 关素芬全然不信,却被他的好意感动,便把心中抑郁缓缓倾诉。 那凌医生不发一言地听着,间中眉头轻拧,右手微握成拳,似有所作为。 “很荒谬,不是吗?”关素芬最后苦笑问。 “不。很悲哀。”凌医生道,“只是太难为你了。” “难为……”关素芬眼中泪光粼粼,强自忍住,“现在我什么都不想了,只希望早日能寻到那个人,求她答应我。” “那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凌医生问,“其实我也认识不少玄界的朋友,如果你需要帮忙的话,我甚至可以代为帮忙……” 关素芬一字一句地道:“她叫炅盈。” “那你先生的名字是?” “他叫方卓然。” 凌医生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哀痛、惋惜之色,沉默片刻,起身告辞道:“关小姐,你暂时安心在这里疗养,相信很快就会有消息。” 关素芬点了点头,虽然这个和善的医生看来并不能带来什么好消息,但一席倾听,把她连日的压抑稍为舒解,她甚是感激地把他送出门。 那凌医生一出门就打开手机沉声道:“盈,有件事我想你过来医院一趟。方卓然……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师兄,他死了……” 走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上,她的心剧烈得仿佛要跳出来。有种心悸、惊恐、渴望、哀楚、阴冷的感觉紧紧攫取着她,她的脚已有些发软。 她不由担忧地看了身旁的炅盈一眼。这个弱质纤纤的女子,会不会骗她?或者传说不过是名过于实? 炅盈忽然朝她微微一笑,道:“我的小师兄以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办案的事?有没有跟你谈过灵界的东西?” 关素芬摇摇头道:“他很少说这些事,只说过他是捉鬼捉妖怪的警察,别的任凭我怎么问,也是极少提及。” 炅盈眼珠儿滴溜溜地转了一圈,黠然问:“你见过鬼是什么样子的么?” 关素芬一怔,“没有……” “你连鬼都没见过,等会儿见到犀渠会不会吓得掉头就跑啊?” “不会的!我……我死都不怕,怎么会怕见到那些东西?”关素芬强自镇定道。 炅盈忽然低低道:“那么就让你瞧瞧鬼是什么样子的吧……”随即手一扬,关素芬只觉脸颊旁忽然掠过一股阴恻恻的风,猛然发觉走廊前面的椅子上满满的坐了许多穿白色衣服的人,仔细再看,他们身子透明,似雾似烟,样子也是十分模糊,他们有的低垂着头,仿佛在叹息,有的绻缩着身子,好象在沉睡,有的来回走动,似乎在徘徊。 她的心脏呯呯撞击,无法控制。 肩膀上突然传来一股冰冷的触觉,她尖叫着回头一瞥——一张惨白的脸映入眼帘,赫然就是她自己! “啪”,炅盈收起化妆镜,嘴角泛起一抹调皮的笑意,“好了,不吓你的啦,我们灵界的人身上都有一重护身的‘气’,如果不加控制的话,普通的幽魂是无发近身的,刚才我把我的‘气’全部敛去,你就能看见这些‘小朋友’。”再笑问,“你怕不怕?怕的话就不要跟我去了。” “不怕!”关素芬牙齿都在“格格格”地打抖,却依然坚持。 炅盈握住她的手,道:“那好吧,看来你不但固执的女人,还会是个坚强的母亲~” 果然,那些白色的幽魂骤然消失。她们下了电梯,炅盈把她带到了停车场,让她坐在车上。 “我们要去很远的地方吗?”她问。 “嗯。那家伙已经跑到隔壁城市去了,要开一两个小时的车呢,你可以在车里先睡一会儿。” 怎么可能睡得着呢?眼看着杀夫仇人就在眼前,这份焦躁不安的心,又如何能平息?高速公路上的夜灯不住地穿透她的眼皮,好象一把把雪白的小剑,刺入她悸动的心。 “睡不着?”炅盈熟练地操纵着方向盘问。 “嗯,我……太紧张了。”她问道,“可以和你聊聊天吗?” “当然可以!”炅盈笑答道。 “你真的很厉害吗?我听老狐狸伯伯说,你是高手?” “狐族说的么?马马虎虎吧,哈哈。” “请你认真地答我!”关素芬神情肃穆,“因为我的丈夫就是死在那个怪物的手里,我不想看见,再有一个人平白无辜地死去,如果这次给你带来致命的伤害的话,我……我情愿不要你为我报仇……” 炅盈的笑脸渐渐收敛,眼里闪过一道光芒:“在当今灵界,有胆子单挑本人的妖怪,恐怕还没有生出来!” 关素芬为她傲人的气势所骇然,好久说不出话来。车子稳稳地转过一个弯角,炅盈忽然道:“你知不知道我的小师兄牺牲的经过?” 关素芬黯然道:“知道啊,我看过他们写的笔录。” “你能再说一遍给我听听么?” 关素芬扭头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夜色,缓缓地把那篇的笔录复述了一遍。 炅盈凝神听着,最后颦眉道:“你说,方师兄本来已经神弓在手,却不往那怪物身上射去?” “是……啊,上面还写,他叫了一声,‘可是……它……’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不杀了它?他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说这话?他本应该赶快完成了任务回来的啊……”她越说越伤心,心中哀痛难止。 炅盈一言不发,似乎若有所思。 沉默了一会,炅盈道:“对了,你知不知道你和老狐狸一起的时候,你每一分每一秒都处于生死边缘?只要你再低下一点身去,他就会抓住你的衣服,然后一嘴巴咬住你的脖子,再割开你的咽喉,直到你动不了为止。” 关素芬不禁骇然,“怎么会呢?他……他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想吃我,可是后来他对我,还是很和气的。” 炅盈轻笑道:“他年老体衰,双腿残废,又被你扁了几下,自然要想办法与你盘旋,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他和你讲话的时候,手里一定还拿着那把刀。狐族最是狡猾,遇到无法战胜的强敌,连逃跑都来不及,怎么还会留在那里和你闲话家常!所以啊,你这条命,都是靠老狐狸的孙子捡回来的!” “为什么?”关素芬大是不解。 炅盈道:“你还不懂?那老狐狸吃掉了自己的孙子嘛!他们狐族虽然狡黠,却没有吃自己族人的习惯,而且还是血亲,老狐狸因为饿得狠了,才横下心来吃了自己的孙子,你忽然说他孙子其实是关心他才回来看他的,哈哈,这个……他就被活活气死了!” “啊!”关素芬惊呼一声,恍然大悟,心有余悸。 “不过,你放心,你遇到的那只老狐狸,已经是狐族中最后一批‘被淘汰的一代’。今后象他那个类型的妖怪,应该屈指可数了。” “被淘汰的一代?”关素芬对这个名词更是不解,“妖怪也象手机汽车那样,会更新换代的么?” “对啊,”炅盈笑道,“以前的妖怪,都是隐藏在深山大川里,靠吸收日月精华和山林灵气修炼,有些修炼浅的,或者想修炼快些的,才靠嗜血吃人为生,后来人越来越多,山林地方越来越少,妖怪再也躲不下去的,就整族地迁到人的地方来,隐藏真正面目,过着跟人一样的生活,像狐族那样,甚至还有自己的村子呢!” “那他们岂不是到处吃人?”关素芬好奇起来。 “不会的。他们学习象人一样吃喝,甚至有的还和人结亲,不过,这些都是新一代妖怪的作风了,还有一些老的,又没有多少法力的妖怪,无法适应新的环境,他们,还是会吃人的……” “原来是这样,适者生存,就算是妖怪,也是如此……”关素芬点头道。 炅盈续道:“随着人守护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强,武器越来越先进,他们这些年老的妖怪,渐渐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所以肯定会被时代所淘汰。” 关素芬凝望着窗外的原野,叹道:“这么说来,还是我们的不好。人太自私了,自私得连一寸土地,也不肯与其他生灵分享……” 炅盈慢慢把车停住了,转身直视着关素芬的脸道:“我们到了。” “这里?”关素芬左右看了一下,竟到了一所高校的门前,她步下车子,不由疑惑道,“这里人这么多,它还敢出现?” 炅盈微笑道:“双拳难敌四手,它当然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出现,不过到了夜晚,呵呵,总会有漏网之鱼的……” 果然,在高校的小侧门偷偷摸摸地蹿来了两条身影,一男一女,显然约会得入迷,忘却时间的存在,过了关门时间才来翻墙。女的直埋怨:“都是你不好,我就说不行不行,你偏要……”男的只好陪着笑脸道:“对对,领导教训得对!” 两人来到墙角下,男的伏下当马,女的踮着脚就要翻过去了,黑暗中隐约传来一声幽怨的婴儿啼哭声…… 一声女人的凄厉的呼喊划破平静的夜色,但很快就象一块石头沉入水中,无声无息了。学校的保安缩缩身子,裹紧身上的棉袄,然后在简易床上重新沉沉睡去。这世界本来就不太平,只要事不关己,哪怕世界末日也不要去管! 又有两条身影来到小侧门后。 关素芬紧紧地捏着炅盈的手,在黑暗的地方连气都不敢多喘一口。炅盈笑了笑,扬手升起一团柔和的光芒,犹如明灯般罩在她们的身前。 墙角边绻缩着一个男生,颤抖地用手护住头,“别……别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炅盈问。 男生惨嚎了一声,指着一个方向,竟晕了过去。 “丢下自己的女友,自己逃命!“关素芬心理鄙夷,忽然想,如果是卓然,他一定会保护自己的.卓然........ 两人跟着那个方向去,渐渐深入偏僻小巷。关素芬脚上踢到一样东西,不由往下一看,原来是一件女生的外套,上面血迹斑斑,还粘着一缕长发,令人心惊胆颤。 “它要开餐了。”炅盈忽然停住了脚步,朝关素芬奇怪地眨了眨眼,道:“我改变主意了。” “什么?”关素芬诧异得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你不帮我了吗?” “那也不是。只不过我不想亲自出马了。免得被灵界的家伙说我欺负弱小!” “那我怎么办?你可是答应过我的啊!”关素芬正在追问,炅盈忽然一声低喝:“尺子!”恍惚中,一条黑色的长龙从她的手腕处升起,嗖地飞到自己的身边,来不及惊呼,手上已多了一根钝黑的长尺子,惊魂未定,竟发现那尺子的一端竟如长藤般紧紧缠在她的手腕之上! “这是我的乾坤尺,里面藏着一条魔龙,如果你真的连死不怕的话,就拿着它过去为你的丈夫报仇,你放心,只要你心意坚定,魔龙的力量绝对干得掉那只家伙,你敢不敢去?” 关素芬咬了咬牙,右手的长藤缠得手隐隐作疼,那把黑色的尺子竟自在震动起来,仿佛一只凶猛的巨兽急不可待要捕杀它的猎物。 “我去!”她道,话音刚落,右手被狠狠地向前扯动着,她被那把升在空中的尺子拖走了几步,转入一个更偏僻的尾巷,她终于亲眼见到不知在心中诅咒了千万遍的仇人! 孕杀5 女孩的破碎的身体横在地下,腹腔处已被掏空,和方卓然的死状一模一样。嘴巴和眼睛都死死张开,还有满地的血污,简直像一个人间屠场! 作恶者的嘴巴和眼睛此时也和被害者一样,死死张开。因为乾坤尺已发出了低沉的龙吟! 那只怪物慢慢往后退,一步,一步,又一步。它果然如书上说的,黑色的身躯,牛的形状,只是双目血红,立如人行。 “一头会站立的牛!”这是关素芬第一眼的感觉,然后就是: “我要杀了它!” 恰在此时,天边骤然掠过一条金蛇,西面响起阵阵闷沉的雷鸣。整个世界沉沦于一片的窒滞之中。 关素芬杀意暴盛,脚下未动,腕上的乾坤尺却凭空拖着她又向前走了几步。 犀渠对乾坤尺的出现极度惊恐,不住地发出婴儿啼哭声,“哇——哇——哇——”,一声比一声凄厉。 又是一道闪电划过。照着女人血红的眼睛和怪物通红的眼睛。 “犀渠的内丹,有解百毒的功效,自古以来就受到很多人的捕杀,到了近代,几近灭种,连灵界中人也以为它们已经绝种了,岂料还是有一对幸存。”炅盈像燕子般优雅地掠到巷墙上,抬头看着天上若隐若现的弯月,似乎在自言自语,也似乎在和什么人说话。 “它们不擅长面目变化,既变不成人,也习惯不了别的饮食,虽然也可以吸取日月精华,但是偶然,也会有特别饥饿的时候,例如——妊娠期间。” 乌云排山倒海地堆积了起来,风剧烈地摇撼着天地万物,似乎想要把一切都颠倒过来。狂风把关素芬的满头青丝都吹了起来,黑暗中,女人披头散发下一对血红的眼睛,闪出复仇的恨意! 乾坤尺的拖动在距离犀渠五、六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剩下的,只要她再向前走,魔龙就可以把那怪物整个吞噬。不需要念咒,不需要祈祷,只需要有坚决的杀意,就可以召唤令天地动容鬼神失色的魔邪之龙。 “啊————”天边最后一丝月色被乌云掩盖,女人暴然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叫喊,理智被复仇的火焰吞没,还等什么?还等什么?还等什么?她手持黑尺,猛然向前冲去。 恰在此时,那怪物也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叫喊。 手起尺落,血光四溅。 一道巨大的劈雳把天空一剖为二,连随即而来的暴雨,都带着血腥的味道。 怪物的一条前足无力地躺在血泊中。女人停下了,吃惊地捂住嘴,“你……” 在怪物的身下,蜿蜒着一滩腥红,其中冒出两堆小小的毛团,颤颤着蠕动。 “这最后的一对犀渠原本隐在深山老林之中,公的因为外出为怀孕的母的猎食,中伏而死,母的在极度饥饿下只好蹿到城市中冒险猎食……” 母犀渠一双通红的眼睛瞪得老大,不住地龇开一张锐牙,身往前倾,尽力掩盖护住自己的幼儿。 可是这哪里会是魔龙的对手呢?只要关素芬杀意再盛,它们立刻化为飞灰。 豆大的雨点从天上灌下,奋不顾身,如同女人的复仇意志,原来,最侥幸的想法是和它拼个同死,怎么知道会有今天一面倒的状况? 雨打不到她身上。从乾坤尺上散发着一股强大的热力,好象张开一道防护罩,把所有坠落的雨滴逼开,但是雨却把地上的血腥冲开了,冲淡了。 炅盈的身上也没有湿,她站在墙上,好象一尊雕像,冷冷地俯瞰着。 关素芬忽觉腹中一阵疼痛,是钻心的痛,从肉体到灵魂,刻骨铭心的痛。而这种痛,只要再多一点点的杀意,就可以解脱了。 她慢慢的,再次举起了黑尺。 “当你的孩子出世之时,你就可以告诉他,他的母亲在怀着他的时候,亲手把另一个母亲杀死。你可以告诉他,他是在强烈的仇恨下在你的腹中长大。”炅盈淡然道。 尺尖一凝,拿尺的手微微颤动。 从母犀渠的断足上渗出的血水,汨汨地流满一地。 炅盈的掌心满是汗,只是语气依然平静,“其实连方师兄自己,也是狼族后裔……” 关素芬猛然转过身来,仰首高声向炅盈质问道:“你说那么多的话,是不是想我放过它?你以为单凭你三言两语,我就会放过这只害死卓然,也害我受了那么多苦的怪物?你要我可怜它?可是我呢?在我生不如死的时候,谁又可怜过我?” 炅盈微微一笑,道:“如果我一心要你报不了仇的话,今天就不会带你到这里来。更不会把乾坤尺借给你。杀与不杀,原本只凭你的心意,你就当我在自言自语好了。” “但你怎可这么胡说卓然?” “这是事实,方家曾祖方小白是一匹狼王,只不过和人类联姻之后,狼族的本能渐渐退化,连方师兄自己,也是知道不久。当然,告诉他这个事实的,就是我。”炅盈道。 关素芬一怔,左手下意识地紧紧捂住隆起的腹部,“这孩子……难道也是……” 母犀渠忽然发出一声长长的悲鸣,穿透了雨幕,穿透了夜色,穿透了被复仇火焰所淹没的心。 杀不杀?杀不杀?杀不杀? 关素芬浑身发抖,手腕抬起又放下,放下又抬起,猛然间,丈夫凄惨的死状、流氓蛮横的咒骂、老狐狸贪婪的目光、大和尚淫猥的双手,一切的苦难、屈辱、伤痛纠缠在一起,闪电般掠过她的眼前,仇恨迅速占据她的意志,乾坤尺高高扬起,魔龙幻化而出,昂首啸吟,连周围的大气都能感受得到那股压倒一切的霸道气势,方圆数十米的雨滴都被这股气势逼开,激荡出一道巨大的气旋,气旋的中心就是关素芬的右腕—— 炅盈叹了口气,慢慢闭上眼睛。 突然,一堆小毛球扑通扑通地从母犀渠腹下滚了出来,一下子就被气旋刮到关素芬的脚下,“咕——哇——哇——”这小东西发出抗议般的婴儿啼哭,竟张开小小的嘴巴,咿咿呀呀地咬她的球鞋! 这刚睁开眼睛的小怪物,竟敢在魔龙面前挺身保护自己的母亲! 它以为它能够么?单凭这小小的嘴巴,还没长硬的牙,连关素芬的鞋带都啃不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母犀渠惊骇地尖叫起来,拼命挪动着身躯想用一只后足把那小毛球拢回来,可是怎么都够不到,魔龙正在半空俯视着,它稍微一动,只有粉身碎骨。它伸长脖子急切地不住呼唤: “哇儿——哇儿——” 关素芬低头瞧着那小毛球,黑色的皮毛犹粘着血污,就象一头刚出生的小狗,这么小的家伙,只怕她狠狠的伸脚一跺,就会变成一滩血肉。 明知道死路一条,还要巴巴地想同归于尽,这不就是她自己吗? 她想哭,又想笑,浑身麻木僵硬,头脑一片空白,无法思想,一旦思想,又疼痛难忍。实在是命运跟她开了一个太大的玩笑。她逃不脱这命运,于是只好选择。 她慢慢地,慢慢地弯下腰去,双手很轻很轻地捧起了那只挣扎的小毛球,缓缓走到那母犀渠的面前,把它放到了它身边。 两个母亲久久地互相凝望。 “这也是……卓然的愿望……”关素芬含着眼泪道。他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她懂了。一个生命之所以能来到世上的,是因为有爱,而不是恨。有爱与宽恕,才有生命的不息。仇恨可以带来毁灭,而爱与宽恕,则是重生。 炅盈睁开眼睛,不禁为眼前的情形一震。转念一想:“假如我所爱的人被杀了,我又能不能对仇人放下屠刀呢?哼,说不得,天上地下,人间炼狱,管他是天兵神将还是十殿阎君,我先杀个痛快再说!啊,原来我还不如一个普通女子呢。”这么一想,便对关素芬肃然起敬起来。她右手一扬,魔龙飞回她的腕上,化为黑镯。 cd小店里音乐悠扬,窗明几净,原木柜台上摆放着一束粉红粉黄的康乃馨。 “老板娘,有没有英文怀旧专辑?”有人喊道。 “有啊,在这边,请过来看……”一个挽着髻的美丽少妇招呼道,怀里原来抱着一个粉雕玉砌的婴儿。 “啊,这宝宝不会被吵醒?”那人有点吃惊。 “不会的不会的,他一听音乐就会睡得香香的,一点都不难带!”少妇微笑道。 “真乖!”那人拿了专辑,把钱放在柜台上,又赞了孩子几句,便走出店门。 不一会儿,一辆奥迪驶来,停到店门前。一对青年男女款款而入。男的俊朗,女的俏丽,惹得大街上路过的人都不住地扭头回望。 女的一进店门就嘻嘻地笑道:“宝宝又睡啦?快给我抱抱!” 关素芬诧异地看着两人,“原来你们……” 炅盈侧脸问凌道虚道:“你是她的医生呢,难道你没有告诉过她我们是认识的吗?” “医院里不谈私事嘛。”凌道虚笑道,“宝宝看来很健康!” “快让我抱抱……”炅盈急不可待地从关素芬怀里接过小婴儿,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得关素芬都有点心焦了。 “你啊,那么喜欢小孩子,以后和凌医生……”关素芬话未说完,已觉察出两人瞬间神色变化,立刻不往下说下去。 “对了,孩子改了名字没有?”凌道虚岔道。 “嗯,叫方恕。”关素芬笑道。 “方恕?宽恕?”炅盈问道。 “嗯。”关素芬点头道。 小婴儿在甜梦中蹬了两腿儿,又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重新在悠扬的音乐声中美美睡去。 炅盈皱眉奇道:“这孩子……怎么有点像……” “像谁啊?” “哦,像小师兄啦~”炅盈匆忙道,心里疑惑,难道…… “孩子当然像他父亲啦!”关素芬觉得又好气有好笑,接过小婴儿轻轻哼歌。 一室温馨。 鬼车 试胆会 将都市人硬拉到山区去,总有一种不搭调的感觉。傍晚我走出帐篷的时候,甚至还想去找便利商店买晚餐,但我现在在参加山上的野营活动,这里没有便利商店,晚餐就是大家围着锅子煮咖喱饭。 “好吃,在山上就是要吃咖喱!”我们这队的四个男生跟饿鬼一样贪婪地把一匙匙的咖喱加到碗盘里,小队的两个女生只是浅浅地加了一点。 大伙围着吃饭时,我注意到小队两个女生筱丝跟孟桦持汤匙的手微微发抖,我忍不住问:“怎么了,怕了?” 筱丝点头答:“对啊,听说那里不是真的有……那个吗?” “就是要这样才好玩啊,而且没关系啦,有我们四个男生在,只要一起行动应该就没事啦。”队中的带头人物裕展一边说一边大口吃着咖喱。 我们说的不是别的,正是稍晚将会举办的试胆会。听营区的人员说,在稍微前面一点的山区有一处废弃火车隧道,听说有火车在里面发生了翻覆意外才封闭的,现在那辆列车还留在隧道内,时常有灵异传言。听说主办单位针对试胆会还做过一番仔细的讨论,因为今晚的时间点正是鬼门开的时候,如果有些八字轻或有灵异体质的人真的卡到阴的话,那可就难处理了。 说起试胆会,这可是让男孩子又爱又恨的活动,一方面可以逞英雄表现给女生看,一方面明明怕得要死还要硬撑。但还好我们队上的男生胆子都还蛮大的,带头的裕展常常自告奋勇去抓在班上乱窜的蟑螂,王辛跟秋本也常常站上台演讲而面不改色,至于我,虽然自认胆子不大,但试胆会应该还吓不倒我。 吃完晚餐后,营区内先发出了集合的广播,然后发给一人一支简便的手电筒。看得出来每个男生都跃跃欲试,而女生们还没出发就几乎都缩在男生们后面了。 首先,因为怕我们在山区迷路,营区的活动人员先将我们集体带往隧道处,然后一小队一小队轮流进去,在隧道最深处会有工作人员等我们,他会在我们的手上盖上代表抵达最深处的印章后再让我们照原路出去。隧道内没有其他出路,所以不用担心会有人走失的问题。听起来,那个待在最深处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猜拳猜输了。 在大家前往隧道的路上,我忍不住问负责我们这一小队的工作人员大熊一个问题:“大熊,如果说那列翻覆的火车还在隧道里的话,那该不会真的有鬼吧?而且今晚鬼门开耶,毕竟真的死过人不是吗?” 大熊漫不经心地说:“放心,已经没有尸体了。” 哇靠,他的态度好像是要把我们放进去送死一样。但大熊接着又轻松地一笑:“放心吧,那列车发生翻覆意外的时候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你们不用担心,如果真的死过人,我们不会轻易办这种活动的,毕竟怕有些八字轻的人真的见到鬼。” 一闻听此言,队上的两个女生稍微松了口气。但在抵达隧道后,我们才发现,不管有没有死过人,这隧道乍看之下就是个闹鬼的绝佳场所,洞口内一片黑压压的,根本看不到里面有些什么,就像个怪物的大口,准备吞噬着无心闯入的人们。 我摸了一下胸口的护身符,这是奶奶知道我在鬼门开当晚会在外面参加活动时特别给我的。我以前只觉得这类东西只是心理作用,不过现在将这小小的护身符握在手中,心里的确踏实了点。 我们小队的顺序被安排在倒数第三,当我们准备进去时,已经有两小队抵达最深处出来了,这让我们安心不少,因为听他们说里面的情况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其实不恐怖才怪,他们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他们想表现出一点也不怕的样子,而当我们进去后,我几乎可以听到筱丝跟孟桦的发抖声,甚至听到我自己鸡皮疙瘩掉满地的声音。 裕展理所当然地走在第一个,我跟王辛并列走在第二个,然后是紧紧靠在一起的筱丝跟孟桦,最后才是秋本。 隧道内的环境异常安静,除了不知从哪发出的水滴声跟风呼呼吹进洞口的声音外,鸦雀无声。 为了打破这种安静恐怖的环境,裕展开口随便聊着各种话题—— “不知道把手电筒往上照会不会看到成群的蝙蝠。” “呃,没什么好怕的,你们不要躲那么后面啊。” “刚刚吃得好饱,现在走多了反而有点想吐。” 虽然裕展的话题都是随机挑出来的,不过至少减低了这诡异的隧道给我们的压迫感,我们也开口附和着他的话题。 聊过各种话题后,在最后面一直都没有开口说话的秋本说话了:“我们已走了多久?” 裕展想了想,说:“不知道,我没有记。” 我说:“我也没有算。” 王辛问“怎么了吗?” 秋本皱了皱眉,道:“没什么,我只觉得有点不对劲,为什么我们还没看到那列翻覆的火车?而且我们怎么都没遇到要出去的小队?” “可能我们还没走到火车那里,而要出来的小队也在路上而已,不要想太多了。”王辛说,这个时候胡思乱想的确只会让自己越来越怕而已,多想无益。 但秋本好像已经做好统计似的,分析道:“不对,我算过第一小队进隧道到出来的时间,总共二十五分钟,第二小队的时间是三十分钟,所以说进入隧道走到底再走出来的时间差平均是二十七点五分钟,也就是说走完单程的路程大概是十三分钟,但我相信我们已经走了十五分钟以上了。” 虽然说秋本的头脑是很好,但用在这时候也真是服了他。但他也说到了重点,如果我们真的走了那么久,那么怎么都没遇到要出来的小队?那列翻覆的火车呢? 此时筱丝已经有点惊惶了:“怎么办?我们该不会是迷路了吧?” “说什么傻话?大熊说过隧道内没有其他路的,怎么可能会迷路?”裕展嘴上虽这么说,但头上却不由自主地流下几滴冷汗。 秋本提议道:“不然我们就先停下来等一等吧,看看会不会遇到我们后面进来的小队,大家也顺便休息一下。” 小队进隧道的间隔是五分钟,所以说我们应该只要等个五分钟就可以遇到我们后面的小队了。但五分钟过后,我们的身后没有出现任何人,甚至没有半点灯光,也没有人从我们前方出现。 我们六个人的脸色都相当难看,负责带头的裕展相当介意地说:“该不会是我们遇到岔路,而我带头走错了……” “不可能,大熊说过隧道里只有一条路,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秋本摸着下巴思索。 “会出什么问题?我们一直顺着隧道走,我想不出哪里有问题呀?”裕展敲着头。 “或许其他小队都有人受伤所以在路上耽搁了……”王辛说出一个自我安慰的理由。 筱丝跟孟桦两人转头不断地看着后方与前方,期望有其他人的手电筒灯光出现,就算是一点点也好。突然,孟桦全身一阵颤动,就像羊癫疯发作一样地倒了下去。筱丝慌了手脚,我跟王辛则在第一时间抄到孟桦的身边将她压住,我喊着:“她怎么了?是羊癫疯吗?” 王辛说:“不是,她应该没有这种疾病。” 事情像是发生在一瞬间,孟桦身体的颤动停了,并且整个人直直地站了起来,竖立着。她的脸上面无表情,嘴唇青紫的紧闭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 鬼车2 火车来了 这一举动又把我们吓得不知所措了,我轻声叫了一下孟桦的名字,但她却没有任何反应。 筱丝突然说:“该不会是被上身了吧?我记得孟桦说过她的八字特别轻的……” “别……别说这种话吓人,她应该只是……只是卡到阴……”裕展结结巴巴地说完,才发觉这两者似乎没什么差别。 这时秋本突然提高音调,大声说:“你们听到什么没有?” 所有人凝神一听,果然听到隧道内传来一种轰轰轰的声音,我将脚放到铁轨上,竟感觉到一种震动,我喊道:“大家远离铁轨,有火车来了!” 多不切实际的一句话,但我还是喊了,而且也真的发生了。隧道的一端出现了一盏幽暗的灯光,并且离我们越来越近,轰轰声也越来越大,的确有火车朝我们驶来。我们紧靠着隧道边缘,紧张地等着火车的到来。当火车驶到我们面前时,竟然紧急刹车停在我们面前,车门“咻”的打开了。 那是一台我说不出型号的火车,看上去就像是……一台废弃的、翻覆的老旧火车……孟桦抬起脚,在我们都来不及阻止前,她动作死板地走上了火车,转身进入了车厢,像是一具被控制的傀儡。 我们余下五人面面相觑,裕展先开口了:“我们得上去。” “上去?” “她很明显是被上身并上了火车,我们得救她啊!” 这时,车头开始发出即将开车的紧迫车笛声。 “没时间了!想上去的就跟我后面!”裕展也踏上了火车。 “妈的!我也去!”王辛跟后。 我看了看秋本跟筱丝两人,心一硬,说:“我也上去,你们两个留在这里,以防我们回不来。” “但是……”秋本想说话,但车笛声却越来越急。 “别说了!”我纵身一跳跃入车厢,我身子刚跳进去,车门刚好关闭。车厢强烈地震动,又开始行驶了。 裕展转头看看左右两个车门,问说:“孟桦刚刚进了哪个车厢?” “右边那个。”我透过车门上的玻璃看了看右边车厢,这扇门是在座位后面的,所以我只能看到许多头出现在座位上面,很明显车厢内坐着许多人。 裕展跟王辛也都看到了,王辛的声音严重地发抖:“他们真的是人吗?” “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孟桦在里面,你看,在前面靠窗的位置那边,我记得她带着一个粉红色的头饰。”我指了指,又说,“计划如下,我们进入救走孟桦,然后在下次停车的时候离开。” “这样会不会太鲁莽了一点?你怎么知道下次停车是什么时候?而且其他的……人,他们说不定会伤害我们。” “没办法,事情发生得太快,火车突然过来,我们也一时英雄主义地跳上来,不然你说该怎么办?”我见王辛跟裕展无语,接着说,“好,记得动作自然一点,不要惊动到其他人。孟桦的旁边有很多位置,我们先坐到她旁边去,然后在火车停下来的时候拉着她赶紧下车。” 王辛跟裕展点点头,于是我们三人排成一个队伍。由我带头打开车厢的门进入。 当我们走在走道上时,车厢内的其他人并没有转头看我们,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们。我们尽可能动作自然,但还是无法不去注意那些其他在座位上的人。我通过眼角余光观察那些人们,他们的身体带着点灰蒙,肌肉干瘪,几乎能看得见骨头,他们的眼窝严重地往内陷落,就跟僵尸一样。 我们战战兢兢地走到孟桦身旁的座位,裕展跟王辛坐到孟桦身后的两个位置上。我则坐到孟桦隔壁走道的座位上。从我这里可以看到孟桦的样子,她还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变成僵尸,脸色虽然死青但还是有一点血色。从刚刚那些人的样子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绝对不是人,不是鬼魂就是妖怪,而孟桦现在看起来似乎要被他们给同化了。 我们坐在位置上,然后等待火车下一次的停靠,但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又会停在什么地方?我们根本不知道,只能赌运气了。 这时,从前面车厢走进一个“人”来,好死不死的,他竟直接坐在我的旁边。我的心跳在瞬间急跳了一百下,我该怎么办?假装成是他们的一份子?我学他们将手平放在大腿上,直视前方,看看能不能就此蒙混过去。但坐我身边的人似乎起了点疑心,他转过头用他黑暗且空无一物的眼窝盯着我看,他藏在眼窝内的眼神直勾勾地朝我射来。他在想什么?他发现了我是正常人类吗? 我一咬牙,也转过头去,跟他的脸面对面。我不知道我的脸上是怎样的表情,应该是怕得要死却又想佯装没什么事情的面孔。但这招似乎有效,那人接着把头转回前方,维持着跟其他人一样的姿势。我总算松了口气,也把头转回来,一动也不敢动。 煎熬此刻才开始,因为怕旁边的人发现我的真实身份,我维持着这个姿势完全不敢动,汗流满了我整身却又无法去擦,全身湿痒难耐。裕展跟王辛似乎也在注意我这边,看到坐我身边的人没有其他动作后也都松了口气,但真正惊悚的事情还在后面,前面的车厢门噗咻一声又打开,走进一个车长装扮的人。 车长的出现几乎让我的屁股离开椅子三公分,车长看上去是个正常人,他是个脸色苍白且五官没有任何特征的中年男人,看上去就像白无常。车长先走到我这个位置,坐我身边的人将右手手心向上,平举到车长面前,车长也把右手在他的手心上晃过,这动作似乎就代表了查票。车长接着看着我,等待我把手伸出来。 我浑身冒冷汗,也把自己的右手伸出去,车长手一晃过,明显发现有异状,他尖啸一声,抓住了我的手。此时后面的王辛跟裕展再也按捺不住了,分别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我想奋力甩掉车长的手,但他的手却像是个冰冷坚固的手铐一样铐住了我,而且还有种东西透过他的手掌流了过来。那是一道冰寒的能量,瞬间我感觉就好像有人拿了一大桶冰块从我后颈倒下来一样,那股能量甚至还将我身上的血管、肌肉都给冻结住了,我整个人被固定在座位上无法动弹。 车长接着向王辛跟裕展扑去,用怪力将两人按回座位上,就跟他对我做的事一样,王辛跟裕展也在座位上动弹不得,他们也被那股力量给固定住了。那道冰寒的能量在我身上各处不断流窜着,我感觉自己就快要变成了一具尸体,因为我已经渐渐感觉不到自己的体温。 “人上来了,就必须坚持到最后。”车长毫无感情地说完这一句话,手在孟桦的手心上晃过去后,他往车厢后节走去,继续查票。 除了眼睛能够转动外,我身体的其他地方都无法动弹,就连说话也没有办法。我看着窗外,发现火车外的情景变了。我们已经不是在隧道里,而变成在城市里,这列火车竟然行驶在市区的道路上。我看着窗外闪过的街景跟其他车辆,瞬间我懂了。我们搭上了一列在鬼门开当晚行驶,从鬼门开出的列车。 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件事,若我们不在列车停下前逃走,便会变成跟车上其他“人”一样了,这就是车长那句话的意思。但又该怎么逃走呢?我不断尝试动着双手双脚,但一点用也没有。 就在我几乎要放弃了的时候,我感觉到胸口传来一阵温暖。是奶奶送我的那个护身符,它在驱赶正在我身上肆虐的那股能量。我心一喜,又试着动了动手脚,果然有了些微的反应。 此时列车前方传来一阵刺耳的汽笛声,可能是快要到站的通知。我的心态由喜转急,我拼了命地站起来,虽然站是站起来了,但手脚还是无法自由运作。 而我的嘴巴也可以说话了:“王辛!你们等我一下,我马上……啊!” 那股力量终于完全被赶出我体内了,就像有一股电流从我身上穿梭过去一样,我感觉全身一阵酥麻的疼痛,整个人瘫倒在地上。但没有时间让我多躺在地上一刻,我马上站起来并将护身符挂在王辛的脖子上,一边说:“挂着这个很快就可以动了,再支撑一下。” 我才刚说完,后方马上有人用手扣住我的脖子,我用手肘用力往后面击去,那个人的手便松开了。我转头一看,袭击我的人是原本坐在前面的孟桦,她此时的模样已经变的跟其他人一样了。 而车厢内的其他人也都站了起来,纷纷向我们走来,他们不想让我们离开,一坐上来就得坐完全程。我一拳将那个刚刚坐在我身边的人给揍飞,他原本正想来掐住我的脖子。但面对更多走向我的乘客,我心慌了:“我们最好快点走了,我可对付不了他们全部啊。” “好了……”王辛终于勉强站起来,并且动作僵硬地要将护身符挂到裕展的脖子上。但裕展的眼睛却拼命地转来转去,好像有什么话要跟我们说。 裕展的眼晴最后直盯着倒在地上的孟桦,他是要我们快点带孟桦逃出去,不要理他了。 “别开玩笑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回去!”我说。 但王辛的动作此刻却停住了,他绝望地看着脚底,缓缓地说:“来不及了……” 经王辛这样一说,我也感觉到了,火车的速度开始放慢,就要停下来了。 王辛将护身符转递给我,急道:“你快点走!我来挡住他们。” “别扯了!我怎么可能让你们……” “快!”王辛不等我说完,一把把我推到车厢前方的车门,而此刻其他的乘客已经走到裕展的座位处了,他们已经将我们逼到了最后。 王辛拉开车门,车门外是车厢间连接的轨道,还有呼啸闪过的城市街景。 “快跳!这是惟一的机会了。”王辛推着我的后背,作势要将我推出车外。 “但你们三个要怎么办?你们不能留在车上啊!” “我会挡着他们,以防他们追出去。而且……”王辛苦笑了一下,“总得有人回去交代一下吧。” 我还来不及回话,只感觉王辛的手一用力,我整个人从车门站立处摔了出去。就在我的脸要迎面撞上街道上的柏油路时,我丧失了意识。 鬼门车 当我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医院里,而秋本跟筱丝就在床边,筱丝的眼睛已经是红彤彤一片,而秋本则双手抱胸站在床边,我一醒来,马上起身抓住秋本的衣服,急问道:“王辛他们呢?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 秋本语气不急不徐地说:“先别急,你昏迷了整整两天了。你的家人一开始都来了,不过现在他们都工作去了,我慢慢说给你听。” “你先回答我,他们人呢?在别的病房吗?” 我这句话问完,筱丝红透了的眼睛又忍不住泛出泪来,她的这个反应已经帮我解答了所有问题。王辛、裕展跟孟桦都死了,秋本跟筱丝最后走出隧道去求救,当他们回来找我们的时候,发现我们四个人躺在地上,只剩下我还有气息。 “你们上了那列火车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秋本拉过椅子坐下。 我不晓得该怎么回答,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只能说……我们上错了车吧……上了一列我们不该搭的火车。” “什么意思?” “还不懂吗?”我看向窗外,看到了许多民众拜祭烧金纸所传出的黑烟。 “那是一列在鬼门开时行驶的火车,我们不该上去的。我在想,当时孟桦根本不是被上身了,那列火车就是来载孟桦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 “孟桦的时候到了,而我们三个却跟着她搭上了火车,这一错搭,王辛跟裕展就跟着赔上了性命了。”我叹了一口气,眼神幽幽地从窗外转向秋本。 秋本点点头说:“其实这件事警方也来调查过了。孟桦的死因是心肌梗塞,而王辛跟裕展……找不到死因,我想你说得对。” 果然如此啊……我再一次将眼神飘向窗外,看着袅袅黑烟。 恐怖出租屋 (一)廉价的出租屋 “是这儿吗?” “就是这了,我这就打电话给房东。” “也不知道你找的房子靠不靠谱。” “放心吧,我做事,你什么时候没有满意过?” 我叫梦乐,是一名刚出校门的应届毕业生,在一家私企谋了个设计网站的活。我的女朋友叫婉儿,毕业后在一家工厂做一名文员。婉儿和我是同校的老乡,虽然长得不是特别耀眼,但是特别踏实能干。我们是在大二的时候好上的。 房子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浴室,厨房,厕所,阳台,客厅这些都是公用的。 房子很大,有三间房间。当然我和婉儿只拥有其中的一间,还有两间已经住人了。 我们的房间靠外面,对面就是浴室,另外两个房间靠里面。虽然房子在五楼,但一个月房租才四百块钱,这在苏州的市中心已经非常廉价了。所以我经常佩服自己的运气,实在是有够好的。 当我和婉儿拉着大小行李跟着房东爬到五楼的时候,早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房东一边和我办住房手续,一边交代我们各种注意事项。一旁的婉儿好像特别满意住房的条件,特别是听到房东说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热水,摆在浴室的全自动洗衣机也可以用之后,显得异常的兴奋。 没住几天,我们就和另外两个房间的住户混熟了。原来住在我们隔壁的是一个又高又壮的男生,名叫建树,也是毕业后就搬来这里住的,已经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住在建树对面的也是一对小情侣,只不过他们还在附近的一所大学读大四。男的叫天骄,长得又高又帅,谈吐举止间自有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女的叫诗雅,皮肤白得跟细瓷似的,打扮得非常漂亮。后来婉儿偷偷告诉我,说她初次见到天骄,居然有心跳加速的感觉。我告诉她,我初次见到诗雅,也有心跳加速的感觉。她笑着说:“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所以我们注定是一对,他们也注定是一对,我们和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渐渐的,我们的这个合租屋有了一种大家庭的氛围。我询问天骄网络怎么办理的时候,他说:“办什么网啊,拿个路由器通到我们的网络就行了,别糟蹋钱。”于是我和婉儿就用上了免费的网络。 每天晚上,婉儿都会煮几道拿手的好菜,如果其他人也在的话,会招呼他们一起来吃。诗雅总说:“以前我们这里谁都不会烧菜,厨房虽然什么都有,但总是被废弃在那里。现在婉儿姐姐来了,而且烧菜还这么好吃,我们可就享福喽!” 这天是建树的生日,他邀请所有合租的人陪他一起庆生。我们在饭点大吃大喝后,又在ktv好好疯狂了一把,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准备睡觉的时候,婉儿对我说:“房门锁不上了,门锁中间的小圆圈好像坏了。” 我说:“怕什么呀,大门锁得好好的,还有防盗门,你是怕天骄还是建树半夜开门把你掳走啊?放心吧,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选你吗,就是因为你长得很有安全感。”刚说完,我就遭到了婉儿一轮小粉拳的猛烈轰击。 最后,我想尽了一切方法,总算是哄着婉儿乖乖入睡了。 有人说,天堂、人间、地狱的距离只在一线之间。 (二)悬疑的命案 “出事了,出事了,快醒醒啊!” 当我被婉儿推醒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天骄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我定了定神,看了看手机的时间,午夜三点钟。 我迅速穿好衣服,和婉儿循着声音来到了厨房。眼前的一幕可把我吓坏了,只见天骄抱着满身是血,靠在橱柜上的诗雅。诗雅的颈部被人割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血液慢慢流淌,在厨房汇成了一条涓涓的细流。厨房的水果刀沾满了鲜血掉在地上,很明显,凶器就是这把水果刀。在诗雅的脚下,还有用鲜血写成的一个大大的字母“j”。诗雅已经毫无生命迹象,从地上鲜红的血液来看,她刚死不久。刚刚赶过来的建树也被眼前的惨状吓得脸色惨白,婉儿也早已躲到了我的身后。 我立马去大门看了看,然后回到厨房说:“门关得死死的,但是门锁已经被人从里面毁坏了,也就是说凶手确实是屋子里面的人。还有,我们出不去了,已经被困在这里了。” 此时的天骄早已失去了理智,不停地对我们大吼:“是谁,是谁,是你们中的谁杀了我的诗雅?” 建树擦了擦额头上的里冷汗,说:“你先冷静点,我们和你女朋友无冤无仇,怎么会杀她呢?我们还是先报警,不要再破坏现场了,等警察过来再说吧。”建树说完,就开始报警了。 报完警,婉儿小声地说:“这个字母会不会是诗雅妹妹留下的什么讯息啊?” 天骄立马惊觉,对建树吼道:“这里面只有你名字第一个字母是j,铁证如山,你就是杀人凶手。我看你天天晚上回来垂头丧气的,肯定是工作什么的不顺利,然后就产生了变态心理!” 建树也立马吼道:“我是被老板炒鱿鱼了,这几天也一直在找工作,但是我已经准备回老家了,所以今天才会叫大家陪我好好玩玩。倒是你,前几天我一直听到你们在吵架,我还听到你大声地骂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为此你们还差点打起来。要说凶手,我看你的嫌疑更大!” 婉儿轻轻拉着我的衣角,说道:“你不是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吗?你倒是赶快把凶手找出来啊!” 我连忙也对他们吼道:“大家先冷静冷静,这里面所有人都有杀人嫌疑,包括诗雅她自己。也有可能杀人凶手还躲在这座屋子的某个角落里,我们先在一起仔细搜查这个屋子,确定屋子里没别人了再说。” 于是,我们四个人小心仔细地搜查了屋子的每个角落,确定已经没有别人了。搜查中,我们还发现,所有房门锁上的小圆圈都坏掉了,也就是说,一旦有突发状况,我们连个可以躲藏的地方都没有! 突然,建树忽然想到了什么,支支吾吾的地说:“你们有没有想过,或许凶手不是人。” “不是人?”婉儿听到这里早已吓得直打哆嗦。 “你们知道这里房租为什么这么便宜吗?”建树接着说,“我也是偶然听这里的老人提起过,其实这里几年前出过人命。也是几个大学毕业生和在读生在这里合租房子,其中一个男生因为失恋加上失业,心情特别糟糕。可是屋子里面有一个认识的女生还一直在旁边数落他,男生情绪失控,就拿水果刀把那个女生给捅死了,好像就死在厨房里。” 一阵阴风从窗台刮来,令人不寒而栗。 婉儿战战兢兢,嘴里发出颤抖的声音:“你们说,是不是这个冤魂回来索命了啊?” “胡说,你们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竟然相信鬼神之说。我看凶手就是你,建树,你们忘了诗雅留下的讯息了吗?竟然还敢在这里装神弄鬼!”天骄愤怒的双眼直直地瞪着建树。 “我想不得不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了,或许凶手不会只杀一个人,有可能还会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那个字母肯定不是诗雅留下的什么提示讯息,因为如果是诗雅留下的,应该会写在手边,而不会是在脚下。而且为了不让凶手发现,字肯定会很小,不会像我们看到的那么大。那个j字母我估计是凶手留下的,是在寓意他的下一个目标。” 我刚说完,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气氛异常的诡异。 突然建树打破了这份寂静:“那不就是说,下个要死的人就是我了吗!我不想死啊,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我还要回家赡养父母,怎么办,怎么办,你们救救我啊!”建树说完,嚎哭了起来。 天骄不耐烦地说道:“吵死了,吵死了,总之你们之中肯定有一个人是杀人凶手,我再和你们呆在一起肯定凶多吉少。我还是回去用床抵住房门,静等警察来吧。” 我拉着婉儿说道:“我们也回房间这样做吧,只要警察来了,把门砸开,我们就安全了。建树,你也回去这样做吧,但愿是我想多了。” 我和婉儿回到房间,又仔细搜查了这个巴掌大小的地方后,确定没有什么异样后,才把床搬过去抵住了房门。我紧紧地搂住了不停颤抖的婉儿。可不知怎么的,我居然闭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识。 恐怖出租屋2 (三)附身的冤魂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而婉儿蜷缩在角落里依旧不停地在颤抖。这时我听见了门富有节奏地撞击墙壁的声音,不绝于耳。“砰……砰……砰……”恐怖极了。 我小心翼翼地搬开床,打开房门,和婉儿来到天骄房前的时候,眼前的景象更是恐怖到了极点,我和婉儿都不约而同地尖叫了起来。 只见房间的窗户全都打开着,寒风透过窗户击打着房门不停地砸着墙壁。天骄四肢伸展地躺在床上,他的身上和床单上全都是鲜血,刚才还在厨房的水果刀此时已经掉落在了床单上。 此时的建树也被尖叫声吸引,打开了房门。我和建树慢慢地走向天骄,天骄的整个脸都被鲜血覆盖了,整张床就像个大血池一般,在天骄的脚下,有个用鲜血写成的大写字母s。 我还在奇怪为什么天骄的床没有抵住房门时,建树像发了疯般,径直扑向掉落在床单上的水果刀,他把水果刀紧紧地握在手里,用极为凄厉的声音说道:“我明白了,原来凶手留下的字母并不是指我们名字第一个字的首字母,而是最后一个字的首字母。上次是字母j,所以天骄死了。这次是s,所以这回可是真正轮到我了,不会错了。” 我忙说:“你想干什么,冷静点!” 建树对我吼道:“冷静点……再冷静我就死了。现在只有两个可能,要么人就是你们杀的,要么你们就是被冤魂附身杀了人,所以我只要把你们杀了,或许还有活命的可能。” “我知道凶手是谁!”这时躲在我后面的婉儿突然指着我喊道,“凶手就是你,刚才我们一起躲在屋子里,你突然间就甩开我,然后搬开床打开房门就出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然后又眼神迷离地躺到床上。我被你反常的举动吓坏了,所以才会躲在墙角里。你,你,你肯定已经被冤魂附身了!” “凶手真的是我吗?还是婉儿为了保命故意陷害我,就像俗话所说的‘夫妻好比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可是刚才的确有段时间我失去了意识啊!”不容我多想,建树已经握着刀向我走过来了。 “该死,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地就死在这个大块头手里。”我立刻撒开腿奔了出去,一边跑还一边拿起手边的东西砸向建树,我和他在屋子里绕了几圈后,还是被他逼到了墙角里。 建树紧握着水果刀对我大叫道:“把你的小命交出来吧,这样我和你的小女朋友就得救了。”说完,他就用刀狠狠地扎向我的胸膛。 求生的本能催使我双手死死地抓住了刀刃,鲜红的血液从我的手掌中流出来。在这样千钧一发的情形下,我居然忘记了任何的疼痛,只是觉得有股丝丝的凉意。可是我毕竟没有建树的力气大,刀刃还是慢慢地向我的胸膛靠近。 “真的要完了吗,难道我就注定要命丧于此?”我的眼前恍惚间出现了死神以及他的钩镰刀。 突然,我感到建树好像慢慢地不再用力了,我抬起头,只见建树侧着身子在我面前缓缓地倒下,无数道鲜血从他的颈部向外喷出。婉儿拿着他平时切菜的菜刀战巍巍地站在我的面前,不停地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建树倒地的瞬间,那把杀人的菜刀也从婉儿的手里滚落下来。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了婉儿嘴角露出的诡异笑容。 我去找了些布料包住了手上的伤口,婉儿的神智也慢慢恢复了清醒。 我开口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天骄真的是我杀的吗?” 婉儿说:“刚才情势那么危急,建树不把我们杀死,他是不会甘心的。所以我就骗他你被冤魂附身了,让他分散注意力,这样我才能有机会攻击他。凶手肯定就是这个大块头,还用冤魂吓唬我们,想把我们都杀了。现在他终于死了,我们两个人总算获救了。” 我说:“可是我刚才的确有段时间失去意识了啊。” 婉儿说:“那是你神经高度紧张,太累了,坐在床上难得放松,就睡着了。后来我就听到了门撞击墙壁的声音,然后就吓得躲到了墙角里。” 我坐在地上努力定了定神,回味着刚才婉儿和我说的话。 婉儿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温柔乖巧,而且还笨笨的。她真的能有这么聪明?她真的能有勇气杀人?她怎么知道要割开颈部大动脉?刚才诡异的笑容又是怎么回事?种种疑问不断在我的脑海翻滚。 我正在出神,婉儿突然说:“你是不是觉得建树的脚下少了什么,要不我写个l吧。” 婉儿的这句话更是把我吓得三魂丢了七魄。 我突然想到婉儿说我在睡觉的那段时间杀了天骄,那么她也完全可能在那段时间杀了天骄。 “难道她真的被冤魂附身了?”我心里默念着,彻骨的寒意从脚下直灌入我的大脑。来自地狱的恐惧居然让我产生了要把婉儿杀死的冲动,但当我看到婉儿那楚楚可怜的眼睛,我还是放弃了这个无比罪恶的念头。 可是,除了婉儿被冤魂附身了,我实在找不出任何原因解释这些种种怪异的现象。 我立马起身朝自己的房间奔去,对婉儿喊道:“我们并没有脱离危险,我觉得这个屋子真的有冤魂,我去我们的房间躲起来,你去建树的房间躲起来吧。我想只要我们两个人分开,就算冤魂附身,也不能杀人了。警察马上就要来了,那时我们就真的获救了。” (四)人间的惨剧 我奔回房间,照旧关上房门,用床抵住。门外不停地传来了婉儿的敲门声和叫喊声:“快出来啊,你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男人,还怕什么冤魂。我都不怕了你还怕什么,我说过了,凶手就是建树。” 突然间,门外传来了婉儿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我虽然很担心婉儿的安全,但心里更是怕到了极点。因为我害怕是冤魂在勾引我出去,然后再把我杀了。 先前种种的恐怖画面走马灯似的在我眼前浮现。 正在我犹豫要不要开门时,突然间我灵光一闪。 “不好,婉儿有危险!有个人可能用装死这种障眼法骗过了我们!”我一边自责一边发了疯般推开床。等我打开房门,已经晚了。只见两条血流从对面的浴室淌出来。我不假思索地冲进浴室,只见婉儿面目狰狞地躺在浴缸里。浴缸的水龙头还开着,血水混着浴缸的水淹没了婉儿的身体。我的双眼早已决堤,抱起婉儿,用嘶哑的声音不停地喊着:“婉儿,婉儿,是我害了你啊……” 忽然,我的直觉感觉到背后站着一个人,我立马回过头去,可是已经晚了。 那把水果刀划开了我的颈部,鲜血喷涌而出,我试着用手捂住伤口,可惜完全挡不住血喷的速度。 只听那人大喊着:“真是太愚蠢了,竟然相信冤魂索命。不要怪我,要怪就怪那个可恶的女人。没想到在我自杀前还有这么多人陪葬,哈,哈,哈!”凄厉恐怖的笑声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不停地飘荡。 渐渐的,我的瞳孔开始慢慢放大…… (五)后记 半小时后,警察带人砸烂了大门。 当他们冲进屋子的时候,五具尸体整齐地排列在客厅的地板上,一把鲜血淋淋的水果刀笔直地插在尸体对面的墙壁中央,下面还写着一个大大的“冤”字。 猫蛊 1 高三,冲刺的一年,绝望的一年,也是充满着变数的一年。为了提高升学率,老师将优等生和差生进行了新的排列组合,班级的座位被按照分数重新编排,而并非依据身高。而且为了将优胜劣汰的政策贯彻到底,就连学生们的宿舍也被打乱编制。 于是我只好忍痛挥别了住了两年的房间,以及相处甚好的三个哥们,抱着行李和被褥,去了三楼的一间宿舍报到。 “有人吗?帮我开一下门!”我还没有拿到宿舍的钥匙,只好用力拍打着房门,走廊上有很多像我一样拿着行李搬迁的学生,但是他们都很快找到了自己新的安身之所,放好行李就开始打扫卫生。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紧闭的房门前。 “你也是这个宿舍的?”走廊的尽头走过来一个又高又瘦的男生,拎着行李站在我的身边,“昨晚老师刚通知我搬到这里,我们俩以后就是舍友了!” “你好,我叫杨义!”我友好的朝他笑了笑。 “张良,跟古人重名了!”张良笑嘻嘻的说,“不过你叫我‘瘦子’也行。” 看起来是个开朗且容易相处的人,居然毫不避讳自己特殊的身材,我立刻对这个室友增加了几分好感。不过可惜的是,瘦子张良也没有新宿舍的钥匙,我们俩寒暄了两句,只得一起努力拍门。 “这是怎么回事?”瘦子看着门缝里的灯光,“好像里面有人啊,为什么不给咱们开门?” “估计是刚才出去的人忘记关灯了,你帮我照看下东西,我这就去找宿管科的老师要钥匙!再这么敲下去也不是办法,晚上还有课要上!”说完我把行李往地上一甩,转头就要去找门钥匙。 然而就在这时,紧闭的房门突然敞开了一条缝隙,从里面传出一个颤抖的声音,“你、你们是新来的学生吗?” “原来有人啊!干吗不开门?”瘦子吃了半天的闭门羹,气不打一处来,抬腿就是一脚。 “砰”的一声,房门大敞四开,只见乱成一团的宿舍里站着一个矮小而瘦弱的男生。他带着一副硕大的眼镜,脸色惨白,似乎受到了惊吓,正诚惶诚恐的望着我们。 “没事,没事,大家都是同学!”眼见瘦子的小眼中燃烧着怒火,我急忙跑过去当和事佬,“可能他没听到,赶快收拾东西吧!再耽误一会儿晚上的课就要迟到了!” 放下行李我们就开始七手八脚的整理房间,三下五除二就将满屋的杂物扔了出去。可是当那些破球鞋、纸饭盒还有花花绿绿的海报被扫出房间之后,我们才发现水泥地面上不知被谁画了一个奇怪的红色圆圈。 “这是什么?”瘦子用脚蹭了两下,“好像是油漆,是你干的吗?” “怎么可能?”那个瘦小的男生委屈的摸了摸鼻子,“我也是刚刚搬过来,不过在我来之前,好像还有别人来过!因为我来报到的时候,宿舍的门并没有锁。” “对啊!咱们学校好像是四个人一间宿舍!”我顿时恍然大悟,“就咱们教导主任那抠门样儿,是绝不会浪费一张床位的!” “可能那个人放下行李忘了锁门。”瘦子抬腕看了一下手表,背起书包就跑,“快点走吧,还剩十分钟就要上课啦!” 我跟小个儿男生忽视了一眼,友好的点了点头,也锁上门上课去了。 2 因为我们的宿舍被编在一起,成绩自然也差不多,结果果然我跟小个儿男生被分在一个班级。 瘦子因为统考的时候比我们稍微高了几分,被分到了另一个班级,只是学号极其靠后,总是被班主任遗忘。他没事就嘟囔什么“宁做鸡首不做凤尾!”之类的话。 小个儿的外号叫“芝麻”,据说是因为他又瘦又小还不起眼,但是在数学方面却很有天分。老师上课时开玩笑的一句“就像芝麻一样,浓缩的都是精华”,奠定了他灰暗的人生基调。 芝麻就像所有的数学天才一样,在某些方面有着异乎常人的执著和坚持,但是大部分时间,他还是内向和怯懦的。 至于我们宿舍的最后一个人,则在一周后才出现。 那是一个秋雨淋漓的傍晚,我们三个正在宿舍里热火朝天地吃饭。门外突然走进来一个穿着黑色短风衣,浑身净湿的年轻人。 学校的学生无一例外,都穿着规格统一的运动服,这种另类的打扮与外面偷鸡摸狗的小混混无异。 “靠!你们这帮傻缺,怎么还住在这里?”那个人看了我们一眼,就极其奔放地说了一句话,接着重重地躺倒在空着的床上,似乎非常疲惫。 “你把嘴巴放干净点!”瘦子最先不干了,气愤地回嘴,“骂谁呢?这是我们的宿舍,不住在这里住哪?倒是你没事进我们屋干啥?” “嘿嘿嘿……”那个人阴冷地笑了一声,从背包里拿出一件校服,在我们眼前晃了晃,“看清楚没?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我为什么进这个屋?” “你、你该不会是这个寝室的第四个学生吧?”芝麻惊诧得差点被饭菜噎住。 “总算猜到了!”他就在我们面前脱下湿淋淋的衣裤,换上了一整套的校服,朝我们笑了笑,“我叫靳晨,前两天请事假回了趟家,今天才回来。” 虽然他笑起来的样子不难看,但是不知为何,看到他惨白的脸孔和湿漉漉的黑发,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 “这里不要久住,能走就尽快走吧!”靳晨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看了看地上红漆画做的圆圈,又背起书包走了。 “这小子真欠揍,早晚得把他赶出去!”瘦子朝门口竖起中指,埋头继续吃饭。 “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总觉得这个室友很可怕,周身都散发着阴冷的气息。 “其实……,我一直没敢跟你们说。”芝麻用勺子扒拉着饭盒里的饭,小声地嘟囔,似乎十分惶恐。 “都是哥们,吞吞吐吐的干什么?”脾气火爆的瘦子不耐烦地催促。 “过去我的宿舍就在隔壁……”芝麻推了推眼镜,压低声音,“这间宿舍一直有不好的传闻,听说半夜会有猫叫。” “猫?”我的心顿时一宽,“这山沟里野猫多得是,真是少见多怪!” “但是猫每次叫过,隔一段时间总有怪事发生……”芝麻的脸色越来越青,“你们知道一班的那个奥数冠军吗?他就是住这个宿舍的!” “我记得那个男生好像突然疯了!后来就申请了退学。” “是,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晚上……”芝麻哆哆嗦嗦地说,“我们睡得正香,突然他就穿着短裤背心从这个宿舍里冲了出来,似乎受到了惊吓,边跑还边喊着什么……” “他喊什么了?”此时我的心已经吊到了嗓子眼。 “就、就是‘猫’……” 天边突然划过一道闪电,撕裂昏暗的天空。在随之而来的振聋发聩的雷鸣声中,似乎夹杂着几声轻微的,细不可闻的猫叫。 3 每个学校都有些流传已久的鬼故事,虽然我们几个都被这个恐怖的传言吓得不轻,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仍然没有怪事发生,关于猫的一切就渐渐被我们抛到了脑后。 宿舍里叫靳晨的奇怪室友居然跟我在一个班级,他沉默寡言,带着一种奄奄的死气。每天总是趴在桌子上蒙头大睡,但是成绩却出人意料的好,老师也不爱管他,任他自生自灭。 “喂!你是叫杨义吗?”天气渐凉,秋霜满天,在一个晚秋的中午,靳晨在食堂里叫住了我。 “一起住了这么久,你还记不住我的名字啊!”算起来,这似乎是我们的第三次对话。 “嘿嘿,因为我每天都很忙啊!”靳晨笑了笑,在食堂里找到个偏僻的角落坐下。 “天天在课堂上也睡,我看整个高三最不忙的就是你!”我一边吃饭还要一边拿着电子字典记单词。 “眼睛所看到的,可不一定就是真的!”靳晨骇笑了一下,一把夺走我的电子字典,“喂,你认真点,我今天可来要找你们帮忙的。” 我抬起头看他,不明所以。 “那个东西最近可能就要行动了,”他望着窗外染满红霜的山景,缓缓地说,“我每晚都能感觉到它窥视的目光,不如我们先下手为强,一起把它干掉!” “干、干掉?”我有些结巴,这个词听着怎么有点吓人,“你、你想干掉什么?” “就是每晚蹲在窗外的东西啊!难道你不知道?” 我迷茫地摇了摇头。 “一进这个宿舍我就发现有点不对劲,所以才回家躲了几天!”他讶异的望着我,似乎对我的迟钝十分吃惊,“还有地上那个圆圈,我越看越觉得是某种咒符!” “你、你到底想说什么?”他的话在我听来不啻于天书奇谈。 “总之你们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如果不信的话,记得今夜12点起床看看窗外!”他并不回答,撂下一句话,转身就走。 不知为什么,虽然对他的话半信半疑,当晚我还是订了闹钟。 “滴滴——,滴滴——”不知过了多久,聒噪的声音准时响起,我立刻在睡眠中被唤醒,猛地睁开了双眼。 秋凉如水,夜色如墨,安静中偷着几许压抑。 我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下来,走到窗前,小心翼翼地拉开了窗帘。 哪知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立刻将我吓了一跳。 只见在如浓墨般深沉的黑暗中,正有一双透着荧光的绿色眼睛,幽幽地浮在半空中,窥视着我的方向。 我登时被吓得后退一步,只觉喉咙中像是塞了团棉花,连叫都叫不出。 与此同时,窗外的那双眼睛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突然动了一下,接着一个转身,敏捷地从窗台上跳了下去。 “这是什么?” 我惊魂未定,黑暗中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又吓得我一个激灵。 “别怕,是我!”瘦子拿着一只电筒,走到窗前推开了窗户。 “好、好像是猫……”我全身冷汗,就像刚被从水里捞上来一样,连舌根都不住颤抖。 “而且看起来是只黑猫!”瘦子朝楼下张望了一下,“这么高它也能爬上来,可真是厉害。” 窗外的凉风吹去身上的虚汗,我跟瘦子说了几句话,就又窝回床上。 在夜色中,隐约可见靳晨蜷缩在自己的床铺上,一动不动,活像个会呼吸的死人,仿佛对方才发生的事没有丝毫察觉。 奇怪的室友。 地面上红色的圆圈。 夜半时分偷窥的黑猫。 种种怪事纠缠在我的脑际,变成一团没有头绪的乱麻,让我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冥冥之中,窗外隐约正有一双绿莹莹的眼,透过漆黑的夜色,窥视着我们的生命。 猫蛊2 4 这晚过后,注意到那只猫的,还有瘦子。 每逢午夜,他就会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躲在窗帘后,等待着黑猫的到来。 而猫也从未辜负过他的期望,总是准时顺着树干爬上来,跃到我们的窗外停留一会儿。有时它看到瘦子站在窗前,干脆转身就走,似乎十分通人性。 时间一久,不光是我们俩,连芝麻都注意到黑猫的存在。 只要一到午夜,我们三个就会不约而同地睁开双眼,倾听着窗外清晰的猫叫。 “我再也受不了!”两周之后,瘦子终于爆发了,“天天睡不好觉,太影响学习了,今晚我一定要把那只猫杀了!” “把它撵走呢?”芝麻小心翼翼地说,“杀了太残忍。” “那猫一定有古怪……”我想起靳晨的话,“一只正常的猫,怎么会天天晚上爬我们宿舍的窗台?而且它就蹲在那儿看我们,简直太反常了!” “对,我也觉得那只猫有问题,所以一定要把它杀了!” 那只古怪的黑猫,激起了我们浓重的杀意。当晚我把那根细麻绳打成了个圆形的活结,放在了窗台上。等猫在午夜准时出现的时候,我们只是轻巧地拉了一下绳子,这个可怜的动物就被麻绳套住了后腿。 “喵——”猫受到了惊吓,猛地一窜,却被吊在半空,发出了凄惨的哀嚎。 “放了它吧!估计它吃点苦头就不会再来了!”芝麻望着扭动不停的猫,有点心软。 “既然抓住了,就干脆把它弄死!”瘦子一把把猫拽上来,将它装到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 “去厕所,那里没人!”我拿起早已准备好的木棍,跟着瘦子走出宿舍。 我们在冰冷的隔间里,狠狠地打着肮脏的口袋。猫在里面翻滚哀嚎,叫声一声比一声凄厉,那刺耳的叫声却令我们变得更加凶狠。 不知打了多久,我的手臂都有些发麻,袋子里流出粘腻的鲜血,我们才终于住手。 瘦子翻开口袋,确认黑猫已经被打死,就将它顺手扔到了走廊的垃圾箱里。 5 这晚过后,一切都归于平静。我们该复习的复习,该冲刺的冲刺,日子过得繁忙而充实。 但是奇怪的是靳晨,自从猫被打死之后,他又回复了初见时的冷漠,一回到宿舍就蒙头大睡,连话都不说多一句。 然而这种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月后,天气日益转凉,在一个冬雪飘飞的夜晚,我居然又听到了猫的叫声。 那晚飞溅的鲜血仍历历在目,我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急忙向窗外看去。 只见窗台上积着一层薄薄的瑞雪,冷风萧瑟,哪里有黑猫的影子? 或许是神经过敏?我挠了挠脑袋,又窝回床上,但是刚一闭上眼,细微的猫叫声又响了起来。 那声音仿佛萦绕在脑际,挥不去,赶不走,但是一旦寻找,它就又像清淡的晚风一般,融入浓浓夜色之中,毫无踪迹可寻。 整整一晚,我都被深深的恐惧包围,辗转反侧,无论如何也不能入睡。 寂静的深夜中时而传来床板的“咯吱”声,似乎有人跟我一样,也在不断翻身。 “我听到了,猫又在叫!”第二天午饭时间,瘦子双眼充血地说,“它没死,那晚我们还是失手了!” “不可能,那只猫明明被打死了,还是你把它扔到垃圾箱里的!”我故作平静地回答。 “其实我一直没敢跟你说……”他一边用饭勺狠狠的插着饭菜,一边小声说,“第二天早上,我特意翻了翻垃圾箱,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一种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我愣愣地瞪着瘦子,一句话也说不出。 瘦子的眼睛变得血红,“箱子里根本没有死猫,只有一滩血,甚至连那个黑色的垃圾袋也消失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握着筷子的手有些抖。 “再干一次!”瘦子恶狠狠地说,“我就不信这次杀不死它!” 我呆呆地望着眼前这个表情狰狞,凶神恶煞般的朋友,心中竟涌起一丝强烈的陌生感。 这是怎么回事?那只猫到底带来了怎样的噩运?为什么一夕之间,大家都变得面目全非? 从那天开始,瘦子就很少跟我们说话了。但是一回到宿舍,他就像是守候着猎物的猎人一样,精神百倍的守在窗前,等候着猫的出现。 然而窗外只有凄冷的北风,和飘飞的细雪,哪里有猫的影子? 但是那只猫似乎从未自我们身边离开过,夜半里,悄悄时,稍一走神,屋子里就会响起几声细不可闻的猫叫。 在这种情况下,不光是瘦子一个人,我跟芝麻也变得神经紧张,稍微一点大的响动就会将我们吓一跳。 而瘦子则渐渐处于一种半癫狂的状态,每当有猫叫声响起,他就会第一时间从床上弹起来,迅速冲到窗前。 他那亢奋的双眼,让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 果然,在寒假之前,预感终于变成了现实。 那天依旧是午夜,守在窗前的瘦子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像是羚羊般跳起来,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就往外跑。 “我看到它了,就在学校的围墙后!这次我一定要杀了它!”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喊。 “你想找死吗?千万别去!”原本像是死人般沉睡的靳晨突然从床上跳下来,紧紧搂住了瘦子的腰。 “你算老几?赶快放开我!”瘦子拼命地挣扎,头发乱成一团,活像是个失常的精神病人。 我跟芝麻也急忙爬起来,手脚并用的帮靳晨按住瘦子。 可是瘦子似乎丧失了理智,口涎直流,目光涣散,力气大得可怕,几下就挣脱我们的桎梏,飞快地冲出了大门。 “猫啊——,猫啊——”他边跑边凄厉地喊,声音沙哑可怕。 我望着在走廊中远去的瘦子,突然有种悲凉的感觉,仿佛他这一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6 然而就像我所想的一样,瘦子这一去,果然再也没有回来。 他疯了,第二天打扫操场的工人出来清雪,看到了坐在篮球架下,冻得脸庞青紫的瘦子。 据说他被发现时,手里还抱着半截木棍,嘴里不断念叨着“猫”之类的话。 “杨义,我好害怕,我再也受不了了!”瘦子被家长带走之后,学校也没有安排学生进来,芝麻看着瘦子曾经睡过的,空空如也的床铺,脸色惨白地对我说,“你说下一个会不会是我们?那只猫死了,它变成妖怪来报复!” “你怕什么?要怕也是我怕,毕竟杀它的时候我也有份。”我安慰他两句,走到宿舍中央,盯盯地望地面上那个红漆绘成的圆圈。 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这个奇怪的圆圈跟这一系列的怪事有关。 “那、那个,不是我画的……”芝麻摸着鼻子,小声地说,“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来之前就有了。” 这点我相信,因为我们报道的那天兵荒马乱,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让他去找油漆,画下这样的东西。 “不过我觉得这东西很邪门,看着就让人害怕……”芝麻胆战心惊地走过来,“你说?这些事会不会跟它有关?” “别胡思乱想了,马上就要期末,还是好好复习吧!”我背上书包,转身就往教室走去。 “你起来一下!”到了教室,我径直走向坐在最后一排,蒙头大睡的靳晨,“我有话要问你!” “是关于猫的事情吗?”他抬起头,脸上仍是失血的青白。 “晚上的猫叫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天我们明明已经把黑猫打死了,为什么宿舍里还会有猫的叫声?” “有的时候会叫的,并不只是一只猫。”靳晨似乎也很困扰,不耐烦地挠了挠脑袋,“而且,在半夜发出叫声的真的是猫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越来越不懂他在说什么。 “我以为把猫打死,一切就会结束,现在看来并非如此……”他完全无视我的问题,陷入了深沉的思考,“似乎从一开始我就犯了个错误,过去是,现在也是……” 眼见在他那里什么都问不出来,我只好长叹一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你不觉得那个家伙很奇怪吗?”瘦子离奇的发疯令周遭都飘荡着一种诡异的气氛,我跟芝麻变得形影不离,他突然说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 “谁?”我明知故问。 “靳晨!”芝麻小声说,“他晚上睡觉时连一点声息都没有,简直就像死人!” “可能是睡得比较沉吧。” “而且我一直没对你说……”他确定身边没有人注意,才继续说下去,“那天比我早到宿舍的人只有他,那个圆圈,还有猫的事情是不是他提前就布置好的?就是为了算计我们?” 我面上不置可否,心里却惴惴不安。 第一个提出杀猫的是他,但是他自己却并不动手,却怂恿我跟瘦子;第一个报到的也是他,但在报到之后就立刻请假回家,简直像在躲避什么。 难道这些离奇的事件,都是他一手布置? 人心是世上最黑暗的土壤,一旦孕育出芥蒂,就永远难以消除。 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我跟芝麻却对靳晨逐渐疏远,时不时还要提防着他。 午夜的猫叫声还在继续,不过频率比以前低了不少。 “你们在怀疑我吗?”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靳晨终于爆发了。一向冷淡的他很少发脾气,他朝我们怒吼,额上青筋暴流,眼珠血红,与当初的瘦子竟有几分相似,“靠,老子一定要把那只死猫揪出来,你们就给我等着吧!” 我跟芝麻噤声不语,垂首望着地面上的血红圆圈,算是默认。 狭小的斗室里,温度几乎降成冰点,靳晨狠狠瞪了我们一眼,愤怒地摔门而去。 而那晚过后,瘦子曾经睡过的靠窗的床铺上,又多了一个辗转反侧的身影,每当窗外传来细微的响动,他就会像是敏捷的猎狗般一跃而起。 这种癫狂的忘我状态,竟与前几天的瘦子如出一辙。 猫蛊3 8 窗外一弯弦月如钩,照亮皑皑白雪。 我窝在床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我神智模糊,马上就要入睡之时,突然从黑暗中传来几声细不可闻的猫叫。 我立刻睡意全无,急忙从床上跳起来,迅速的跑到窗前。 就像之前无数次看到的一样,窗台上只有一层耀目的积雪,哪里有什么黑猫的踪迹。 “杨义,刚才是不是我听错了,我怎么好像听到了猫叫?”芝麻也披着衣服,脸色惨白的靠近我,似乎吓得不清。 借着半明半暗的月光,我望着这个面孔憔悴,带着厚如瓶底的眼镜的朋友,似乎是第一天与他相识。 “怎么了,我的脸上有什么吗?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芝麻紧张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就是你吧?”我的声音变得冰冷而没有感情,“别装了,以为我不知道吗?策划这一切的都是你!” “杨、杨义,你这是什么意思?怎么突然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话?” “你一撒谎就会摸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冷冷地望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那只黑猫是你养的,地上奇怪的圆圈也是你画的,吓疯了瘦子的是你,骗走了靳晨的也是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得罪你了吗?” “是啊,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芝麻焦急地为自己辩解,“我之前根本都不认识你们,现在眼看就要高考了,我怎么会放弃学习,去陷害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呢?” 我顿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不过,我确实撒了谎……”他眼眶微红,慢慢低下头,“其实我才是第一个到宿舍报道的人,我来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地面。但是因为晚了点开门,瘦子就那么生气,我如果照实说,他一定会怀疑是我干的,所以才骗了你们!” 我看着他委屈的样子,突然有些怀疑自己的推测。 而且芝麻说得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无法反驳。难道发生在这个宿舍里的奇怪事情,真的是鬼怪作祟吗? “杨、杨义!你快看!那棵松树旁边是什么?”我正在发呆,芝麻突然拍了我一把,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把就推开了窗户。 冷风夹着细雪吹了进来,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校门口的那棵古松旁边,隐约站着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 那个人站在迷蒙的夜色里,似乎正望向我们。 “是靳晨!他回来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我匆忙套上外套,撒腿就往楼下跑去。 一楼的男厕所有扇破窗可以爬出去,上次瘦子跟靳晨都是从那里出去的。 我不假思索,很快就跑到了一楼,顺着那个破洞就爬出宿舍楼,冷风立刻扑面而来。 “杨、杨义,你说他为什么会回来?”芝麻跟在后面,在积雪中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进,“他会不会又是来算计我们的?” “不当面问清楚怎么能知道?”我踏着又冷又滑的冰雪,很快就绕到了操场前。 那棵高大的松树,在冷风中舞出诡异的剪影。 在暗影深处,正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 “靳晨!靳晨是你吗?快点回答我!”我大声朝他的方向喊,可是话一出口,立刻就被风雪打得七零八落。 “喵——”、“喵——”身后突然回荡起细微的猫叫声。 我惶恐地回头张望,却见身后只有被吓得脸色惨白的芝麻,哪里有猫的影子? 9 在这一天一地之间,似乎有无数只绿莹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无论我跑到哪里都无法摆脱它的目光。 我想到了瘦子血红的双眼,想到了靳晨苍白的脸色,突然觉得恐惧至极,撒腿就跑向松树。 靳晨回来了,证明他没有事!也许仔细问问他,事情就都会水落石出! “靳晨!你怎么样?”我边跑边挥舞着双手大喊,可是他却根本不理我。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跑到松树旁边,激动地伸手去抓他,触手却是清冷和飘忽。 只见在寂落的冷风中,只有一件黑色外套挂在松树的枝桠上,哪里有靳晨的影子? “喵——”、“喵——”身后又传来若有若无的猫叫声,只是这次还夹杂着几许人类的笑声。 我急忙回头看去。只见芝麻正站在风雪之中,嘴角弯成一个诡异的弧度,一声又一声的猫叫正从他的嘴边逸出。 “是、是你!果然是你!”我看了看手里的黑色衣服,突然明白了,“这件衣服也是你挂在这里的?就是为了把我引出宿舍!” “当然了!不然的话你死在宿舍里,学校一定会立刻就怀疑我,可是在操场上就不同了,尤其是当你的尸体还抓着凶手的衣服时!”芝麻一改平时胆小怕事的模样,阴森森地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弹刀。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得罪你了吗?”他简直与鬼魅无异,在暗夜中看来格外的可怕。 “不为什么,其实我只是想试试人类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多么脆弱!”芝麻又咧开嘴,得意地发出几声猫叫,“只是一个可怕的故事,一只死去的黑猫,和一个奇怪的图形,就能吓疯好几个学生,你不觉得很有趣吗?” “果然都是你搞的鬼!” “对啊,但是我并没有撒谎,那确实不是我报道时画的,而是在一年前,但是那次只成功的吓疯了一个人!那个宿舍的人可没有你们这么笨!” “你这个变态!我跟你拼了!”我大吼一声,抡起手里的黑风衣就往他的脸上抽去,可是芝麻却灵敏地躲开了,拿出刀子就往我的胸膛上捅。 眼看那雪亮的尖刀就要扎进我的胸脯里,我只好闭上眼睛等死。 哪知就在这时,从高大的松树下斜斜窜出一个黑影。那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抡起木棍,“砰”的一声就重重地打在了芝麻的头上。 芝麻厚如瓶底的眼镜立刻被打得飞出去,他双眼翻白,似乎不可置信的看了那个人最后一眼,就像是破败的棉絮般瘫倒在了地上。 我死里逃生,只觉双腿发软,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 “你没事吧?”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他伸手将我扶起来,指着躺在雪地里的芝麻,“我猜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可是没想到是他!” 在淡淡的月色中,清晰可见,那人穿着一身黑衣服,脸色青白,正是失踪了一周之久的靳晨。 “你、你怎么会回来?你不是吓疯了吗?”这比刚才的事情更令我惊讶。 “哎呦,我只是请了两周的病假而已!”靳晨阴森地笑了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装疯失踪,否则怎么能把他引出来?我最近就住在民房里,有空在学校附近溜达,正巧今天傍晚看到他鬼鬼祟祟地往树上挂衣服,就知道要出事了,还好赶得及!” “谢谢你,如果你没有来,我还不知道会怎么样。”这确实是我的肺腑之言。 “算了吧,客气什么?你赶快去跟老师报告吧,我也该回家了!”靳晨扔掉手中的木棍,利落地翻墙而出,朝我挥了挥手,“一周后再见!”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芝麻有严重的神经分裂症,他总是把自己想象成巫师,扮演左右人心的角色,并乐在其中。 之所以要杀我灭口,不过是因为我发现了他的秘密。那只被我们打死的黑猫就是他养的,之前他每晚都偷着给猫喂吃的,所以黑猫才会天天准时出现在我们的窗前。 而他捡走猫尸,并且每晚在夜深人静时偷偷学猫叫的声音,营造出一种恐怖的氛围,成功的吓疯了瘦子。 这场恐怖的闹剧,居然都是由一个精神病患者独自导演,真是莫大的讽刺。 但是风波平息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一周后来上课的靳晨居然不认得我,与我们相处的事情也忘得精光,而且开朗又健谈,活像是换一个人。 我起初不知所措,后来就和他成了要好的朋友。 校园渐渐恢复了平静,在宁静的夜晚中,再也不曾响起过恐怖的猫叫声。 不过次年的六月,高考结束之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竟偶然在宿舍的柜子里发现了一张合影。 照片上的几个男生似乎是之前住在这个宿舍的学生,其中一个人表情阴沉,气质酷似那个救我一命的靳晨。 后来我问了很多人,才终于得知。 这个男生就是两年前疯了的那个奥数冠军。 恶犬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绝对没有错。历史上也有很多忠犬救主的故事,确实也让人非常感动,包括我自己在内。所以我一直对狗怀有一种特别的感情,但还没有发展到想要养一条的地步。 记得后来我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忠犬八公的故事》,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被感动得当场落泪。从那时起,我就动了养狗的念头。但因为我略有洁癖,很是担忧卫生问题,终于没有行动。后来不知听哪个小屁孩儿说:“男人没有狗,就像宴会没有酒。”于是我终于下了决心,托朋友给我去拿一条狗。据说这个朋友在狗贩子中间很有人缘。 那天请我这个朋友吃饭的时候,我特别对他交待,要好狗,而且一定要长得好看,沙皮一类的决不能要。为了感谢他,我还预先给了他100元钱。 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一直期待着朋友的回复,但一直没有音讯。我又不好意思催促,以免让他觉得我不信任他。 那段时间里,每当电话响起,我都会急忙拿起电话,但每次结果都让我很失望。晚上我出去散步的时候,见到别人牵着狗,我都会幻想自己将来也要这样做。可以说那时的我,将人与狗之间的关系想象得很美妙。如果你也曾经梦想得到什么,你就可以想见我那时的心情。 后来我终于没有忍住。我还是给那个朋友拨了一通电话。为了不让他觉得我等得着急,于是我装的很随意。我先与他东拉西扯,闲聊了半个小时。 最后他终于失去了耐心,对我说:“你是不是想问我狗的事情啊?” 我说:“狗?哦对,你不说我还真忘记了。那件事怎么样了?” 他说:“大型狗城市不让养,现在有中型的狗,还有小型的狗,看你喜欢哪种?” 我说:“我喜欢金毛或者喜乐蒂。” 他说:“狗贩子说了,以我的关系,能便宜。这种狗大约一万块就能搞定。” 我尴尬地说:“那一百块……” 他抢着说:“你别告诉我那一百块是让我买狗的。” 我问:“怎么了?” 他说:“那一百块你就是去买狗肉火锅都不够钱!现在哪条狗不要几千块啊?那一百我请狗贩子吃饭了。我还以为是活动经费呢!” 我说:“大哥,我真没钱。你看能不能给我弄条不要钱的狗啊?” 他说:“好吧,好吧!你等着。” 说完他就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他打来电话,很简短地告诉我:“带条毯子,来拿狗。” 放下电话,我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我担心他是从农村随便找来了一条菜狗。我想:如果真是这样,我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但是没办法,事已至此,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我到了朋友家,他递给我一个纸箱子。纸箱子上面还盖了一层薄毛毯。我心情复杂地掀开了毯子,当我见到那条小狗的时候,我不禁喜上眉梢。这条小狗,长得可真漂亮。圆圆的小脸上耷拉着两只小耳朵,鼻头是我最喜欢的黑色。它的身体圆滚滚的,因为怕冷团成了一个绒球。小狗的毛色很纯,是我最喜欢的金黄色,只有肚皮有一点白色,不过应该不碍事。 我问:“这是什么狗?” 他说:“我问狗贩子了,他们也说不上来,反正这狗不是什么有名的品种。但是好看,它的父母也很好看。这小狗长大了应该像它的父亲,是个帅小伙子。你知道它父亲可是有不少*追求的。” 我听了他的比喻感到有点好笑。我又掀开毯子看这条小狗。它团缩在纸箱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眼睛一直闭着,我推断应该是刚刚出生不久。想到它刚出生就离开了父母,心里不禁感到有点发酸。我当即决定一定要对它很好,不让它的父母担心。 我将自己的毛毯裹在它的身上,将他抱了回家。路上我不时还打开毛毯看看它,一路上它都打着呼噜,睡得很沉。见到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在它的额头上狠狠地亲了几下。 从那天起,我每天都用牛奶混合着幼犬狗良,用微波加热到温手的温度,一点一点地喂给它吃。有的时候我还会给它的食物加一点绞碎的菜叶或者胡萝卜,为了让它长得强壮,我还在它的食物里参了不少钙片。为了给它起一个好名字,我翻遍了字典,最后我决定叫它“小黄”。这是一个看上去简单,但实际蕴含了深厚哲理的名字,取义天玄地黄,大地厚德载物之意。但我的朋友比较肤浅,他揶揄我说:“你翻的不会是小学生字典吧?” 给它起了名字之后,每次喂它东西时,我都会一边叫它的名字,一边抚摸它的头。它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样子非常可爱。我发现它最喜欢吮吸我蘸了牛奶的手指。果然是吃什么像什么,不久它就学会了像小牛一样跳跃,那个纸箱子再也关不住它了。自那时起,它就整天追着我跑,为的就是要我把手指给它吮吸。真不知道它把我的手指当作什么了。 记得那时我喜欢坐在书桌前上网,有一天我又在上网时,突然感觉脚趾被什么东西咬住了。我低头一看,它正趴在我的脚边,闭着眼睛非常投入地吮吸我的脚趾。我被它吮吸得很痒,就把脚抽了回来。它却不肯放弃,扑上来抱着我的脚,又接着吮吸。看来它是觉得手指没有指望了,于是决定退而求其次了。 我很开心地把这件事当笑话讲给我的朋友们听。结果我的朋友们说:“是不是小狗身体缺乏盐分啊?”言外之意就是我的脚长期不洗,挂满了盐霜。这句话噎得我三分钟没喘上来气。 可能是食物营养丰富的缘故,小狗长得很快,仅仅一个月左右,它的身长就增加了一倍。它的力量也越变越大,甚至可以用头顶着门,将门推开。要知道这时的它才有一个多月大,身体的长度也只有我一只鞋那么大而已。 见到它长得很快,我知道必须让它认我做主人了。为了让它熟悉我的味道,我将穿过的衣服垫在了它的身子下面。我不知道它是喜欢我的味道,还是将那件衣服当成了自己的财产,后来我拿走那件衣服时,它追着我咬。我就是不还给他它,结果它以不睡觉抗议,最后我只得屈服将衣服还了回去。 没过多久,它就学会了迎接我回家。只要一听到我的脚步声,它就会跑到门前等着我,当我开门的时候,它就会扑过来抱住我的小腿。 这件事让我很开心,因为我知道,在它的心理,我就是神。 但是,有一天我回家的时候,它却没有过来迎接我,而是躲到了桌子下面。我觉得它的行动很可疑,于是我四处寻找。 最后,我推开卧室的门,床上都是屎和尿。让我一直想不通的是:床这么高,它这么小的身子,怎么会有这么强的弹跳力,居然能跳上比它还高两倍的床? 我将它抓了过来,揪住它的脖子,大声地呵斥它:“你怎么在我的床上大小便!”说完,“啪啪”地打了它的屁股几下。这是我第一次打它。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在我打它的时候,它居然被我吓出了尿。于是床上又多出了一大片尿渍。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不理谁。我给它食物,它也没有吃。以前它喜欢趴在我脚上与我一起看电视,但是这一天它远远地望着我,没有过来。 第二天,我去买了一个狗厕所,还有很多除臭的活性炭。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教会了它使用厕所。 随着天气慢慢转热,它开始掉毛了,每天屋子里都满是细绒毛团。有一天我的电脑无法运行,我打开机箱一看,竟然连散热器上也都挂满了狗毛,怎么清理也清理不干净。以前我不喜欢吸尘器,因为那东西噪音太大。但是我最后还是买了一个吸力十分强劲的。它显然像我一样也不喜欢吸尘器,每当我一打开开关,它就开始对着吸尘器叫。 后来它还试图去咬吸尘器的电线。为了吓跑它,我将吸尘器的吸头对准它的后背就是一阵狂吸,它一边尖叫,一边翻白眼,居然又被吓出了尿。为此我笑话了它很久。那天它气得不肯理我,最后在骨头的诱惑下,它才终于把这件事忘记。 在我的教养下,它越来越懂事了。但是它的好奇心与破坏天性却总是让它闯祸。我有一张非常贵的实木书桌,它可能是好奇书桌里面有什么,于是只用了一天的功夫,就将那书桌的木门咬穿了。我真佩服它的牙口。 它知道自己闯了祸。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它又躲在了桌子下面不敢出来。我又暴打了它一顿。它钻到桌子下面,再也不肯理我了。 第二天早晨我去上班,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它突然窜了过来。我以为它是良心发现,舍不得我走,结果它竟然从门缝里钻了出去。我当时就崩溃了,脑海里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这家伙居然恨我恨到了要离家出走的地步…… 我没去追它。 那一天我根本无心上班了。当我回家的时候,心里觉得很难过。但想到它的种种行为,又让我愤恨无比。为什么这条狗这么不仁义呢?为什么我之前看过的故事不是这样写的呢?居然还离家出走,我愤恨地骂道:“被打狗队打死才好。” 当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听到了熟悉的叫声。原来它自己回了家,一直蹲在门口等我回来。我又生气,又高兴。我骂它道:“你不是有本事离家出走吗?有本事别回来啊!” 它低着头,一边慢慢地摇着尾巴,一边呜呜地叫。看它那么可怜的样子,我说:“那就原谅你这一次。”它像是能听懂我的话,用力地摇起了尾巴。我打开门,它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然后在屋子里撒欢似地跑了十几个来回。最后吐着舌头喘着粗气,像猫一样在我的身上蹭来蹭去。 我以为它是稀罕我,结果我看到裤子上都沾满了泥,感情它是上我身上搓泥来了。我一把抓住它的脖子,把它扔到了卫生间,然后用热水给它洗了一个澡。平时它最讨厌洗澡,但这次它没有反抗,反而像是很享受的样子。 在给了它三块肉骨头之后,我们就和好了。从那之后,它一直都很听话,再也没有损坏过东西。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年后它长大成为了成年犬。身体变得越来越健壮了,而毛发也愈发光亮。就像我朋友说的,虽然不是什么有名的品种,但它却真的越变越帅气了。外出遛狗的时候,一群*主动跑过来围着它不停地嗅。它倒是来者不拒,与那些*们相处得很好。 恶犬2 很多人都说,黄色的狗旺财。自从养了它之后,我的财运还真的有很大改善。那一年我的职位连升三级,工资也跟着职位翻了三倍。我从没有女人理睬的王老五,变成了女孩喜欢的钻石王老五。主动给我介绍女友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了。 在他们介绍的女孩中,我看上了一个女孩,她叫王芳。虽然她不是很漂亮,但是这个人性格温柔娴熟,头脑也很是聪明。于是我们很快就确定了关系,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每次约会回来的时候,它都会围着我一边转一边嗅,还用一种多疑的眼神看着我。我一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直到小黄见到王芳的那天,我这才发现,原来狗也会嫉妒。 那天我将女友领回家的时候,它一直盯着王芳看。我只要不在王芳跟前,它就恶狠狠地冲王芳叫。等王芳走了之后,我对它说:“你个混蛋,你在外面勾搭那么多*我说你什么了?你真不够意思,我给过你女朋友脸色看吗?” 它趴在地上,将下巴放在爪子上。我骂它时,它抬起眼皮看看我,然后又闭上眼睛,装没听见。 我更生气了,我说道:“你下次再对王芳这样,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它打呼噜。 我说:“以后你的女朋友再来,我就把它们都赶跑了!” 它还是打呼噜。 我说:“我说话的时候,你装睡觉是吧?行,今天没有肉骨头。” 它听了急忙站了起来,两眼炯炯有神地盯着我,像是在抗议一般冲着我“汪汪”地叫了两声。 我心想:“这个小王八蛋,还敢顶嘴。” 第二次王芳再来的时候,它没敢吭声。但是我看得出它的不满。因为整个过程中,它连眼皮都没抬,一直趴在桌子下面装睡觉。等王芳走,我对它说:“你真没有礼貌。” 它不理我。打呼噜,装睡觉。 我说:“今天没有你的骨头。” 出乎我的预料,它仍然在装睡觉。 晚上吃饭的时候,它躲在桌子下面不出来。我以为它伤心了。于是我就趴在地上看它。结果发现它正在眉飞色舞地啃一块肉骨头,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我感到它的目光很是尴尬。我根据那骨头的形状来判断,很像是昨天给它的。 怪不得一点面子都不给,原来这家伙有存货! 那天晚上,我带它出去遛花园。它只顾自己玩,没空理我,我扔球它都不去捡。我很恼火,于是打电话给我的朋友。我朋友说:“你太敏感了吧?狗怎么会有那么多想法。”说完“啪”地就把电话挂了。 我正在为朋友的话恼火的时候。突然远处传来一阵犬吠声。不一会儿,一条黑色的狼狗窜到了我的跟前,两只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我看。我心脏怦怦地跳,吓得僵在原地不敢动弹。小黄见到这情景像箭一般窜了过来,扑到那条狼狗的脖子上就咬。但是小黄体型太小,狼狗根本就没把它放在眼里。只是一甩头,小黄就被狼狗甩出了很远。紧接着它扑到了小黄身上,作势撕咬。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叫声。那黑狗转过身看了看,就放开了小黄,向那男人跑了过去。我愤恨地想:这么大的狗不栓起来,真没素质。狗不懂事也就算了,难道人也像狗一样不懂事吗? 我叫回了小黄,带它回了家。它今天的勇敢行为让我很是感动。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这条狗没有白养。 但是就是从那天起,这条狗起了一些变化。一开始我并没有上心,但后来这些变化就越来越明显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正要睡着的时候听到了门“吱呀”一声响。我知道是它进来了。我估计它是今天吓到了,不敢自己睡觉。我这样想,就没有哄它走。夜里,我听到了它急促的喘息声。我睁开眼往床下看,在漆黑的屋子里我看到了一双反着绿光眼睛。那双瞪圆了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使我感到有点毛骨悚然。 我咽了口唾沫,对它呵斥到:“怎么还不睡觉!” 我不知道是幻觉还是什么,那双绿眼睛突然变成了红色。我感到背上一凉,连汗毛都竖了起来。我急忙摸向床头的灯。刺眼的灯光照过来,我却见它趴在我的拖鞋上,团缩成一个绒球,正在睡觉。看它呼吸均匀的样子,不像是刚刚还在盯着我看。我跳下床,它像是吓了一跳,抬起头,睡眼惺忪地看着我。 我问它:“刚刚是你在盯着我看吗?” 它看看我,又闭上了眼睛。就像我是个神经病,而它不愿意搭理我一样。我怀疑是错觉,于是关上了灯,又躺了下来。 我刚一躺下,就听见了狗所特有的恐吓声。那种“呜呜”的声响发自喉咙,是狗在恐吓对手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声音。我定睛向床下看,一双绿色的大眼睛正在盯着我。 “坏了,”我想:“小黄八成是精神分裂了,估计是被吓的。” 我又打开灯,它像是很不耐烦,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看我,又闭上眼睛睡觉了。我担心它真的发疯什么的,虽然它很小,但是被它咬一口也会很疼。于是我呵斥它,让它出去。它慵懒地推开卧室门,走了出去。我急忙跳下床,把它锁在了外面。 那一夜,我没敢再关灯。 第二天,睡觉时,我特意关好了卧室门。但是当我早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它竟然又在我的卧室里了。这让我感到很费解。我不得不猜测它是在我锁门前进来的,或者半夜我起来去了厕所,然后它尾随我进了卧室。 于是这天睡觉前,我给它套上了锁链。它很是不满,但我贿赂了它一块肉骨头。平时嗜骨头如命的它盯着骨头看了看,连动都没有动。 第二天一早,我见它又睡在我的拖鞋上。我跑到屋子里看那锁链,并没有损坏的痕迹。我抓起小黄的两只前爪,问它:“你在搞什么鬼?” 它睁着无辜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我摇摇头,心想:“唉,你真是疯了,怎么会笨到去问狗问题。” 那天我回家的时候,我感觉它像是病了。见到我回来,它只是趴在地上,轻轻地摇了几下尾巴。我走过去抱起它,摸它的鼻子。鼻子热得烫手,而且很干燥,没有一点鼻涕。 于是我拿出了一点药喂给它。它不肯吃,我就捏开它的嘴巴,将药放在了它的舌头上,然后用手箍住它的嘴巴,它只好将药咽了下去。我给它倒了一点温水,它过来一边舔,一边摇尾巴。 晚上的时候,它的精神看上去好多了。我给了它一点糖馒头,这是它最爱吃的东西。它只是咬了一小口,喝了点水,就睡觉了。 我摸了摸它的鼻子,显然药有作用了。鼻子已经发凉,也不再那么干燥了。它像是很感激地看着我,用舌头添我的手指,然后就又闭上眼睛睡着了。 夜里我睡觉时,我听到外面有狗跑动的脚步声。一开始很慢,爪子上的指甲在地板上敲出了“哒哒”的声响。后来它像是跑了起来,而且越跑越快。最后像是刹不住脚步一样,撞到了我卧室的门上,门被它撞得“砰砰”直响。 最后我终于无法忍耐了,就打开了灯,推开门呵斥它。 结果我看见它睡眼惺忪地眯着眼睛,慵懒地从窝里走了出来。并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不禁怀疑是自己做梦了。它见我站在门口,就慢慢地走了过来,它仍带着疑惑的表情,尾巴摇得很慢。我感觉它肯定是认为我疯了,看它的样子,像是随时都准备好将尾巴夹起来,跑到桌子下面躲起来。 我走过去,它马上眯着眼趴在地上,尾巴夹在了两推之间。就像怕我打它一样。后来我温柔地摸了摸它的头,它这才睁开眼睛,站直身体,快速地摇起了尾巴。我摸了摸它的鼻子,已经完全不热了。看来这病是好了。 这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们精神都不太好。我给了它一点素食,因为我觉得它最近可能是上火了,多吃些素食对它有好处。而它似乎也是这样觉得,给它的素食它一眨眼的功夫就都吃光了。在喝光了所有的水之后,它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喉咙里发出了细细的“哼哼”声。 我问它:“你不会是没有吃饱吧?” 它大喊“汪”。 于是我又给了它一些食物和水。它又以很快的速度吃光了。我觉得它病刚好,不能再给它食物了。于是我就出门上班了。我在下楼的时候,听到了它不满的吠声。 我隐约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我看看表,时间来不及了,于是我就只好去上班了。 当我回家的时候,屋子里乱的就像被龙卷风吹过。我看它病刚好,就没打它,只是骂了它。第二天,我离开的时候,用锁链将它锁在了暖气上。但是当我回家的时候,却发现所有的东西都乱了套。鞋柜里面的鞋子被扔了一地,门口堆满了杂物,茶几上的东西都被拖到了地上,就连花瓶都摔到了地上,变得粉碎。更匪夷所思的是,有一些它根本弄不动,或者够不着的东西也变化了位置,屋子里撒得到处都是活性炭。 而锁它的链子,也被拉断了。那条链子是铁质的,即使以我的臂力,不借助工具都难以扯断。我真搞不懂它那么一只小狗,从哪里来的力气。 我见到这情景,拉起它就是一顿暴打。以前它犯错之后,我打它,它是从来不叫的。但是这次我打它的时候,它叫的声音很尖锐。就像一个委屈的孩子一样。 我将它放下,它立即就钻到了桌子下面,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我。我没有理睬它,拿起吸尘器去收拾东西。当我无意中瞥到它的时候,它仍趴在那里,用眼睛盯着我刚才站过的地方。正在我盯着它看的时候,它突然就冲了出来,像发疯了一样咬住我的裤腿,使劲地撕咬,我吓坏了,一脚就把它踢开。它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之后,爬了起来,继续向我狂叫不止。 我举起吸尘器的吸头追打它,它机敏地跳开,继续向我叫。它呲着牙,眼睛都充了血。 我见它这样疯狂,我气疯了。我回过身拿起了扫帚就追打它,它一边机敏地躲闪,一边伺机冲过来咬我。在与它疯狂的搏斗中,我发现它的嘴角流出了白沫。我心里一凉,心想:坏了,别再是狂犬病吧。我担心被它咬到,于是慢慢地向后退,然后把门一关,将它锁在了客厅里。后来我发现,实际上更准确的说法是:我把自己锁在了卧室里。 我给朋友打电话,问他怎么办。 他问:“你给狗打过疫苗吗?” 我说:“没有。” 他生气地说:“怎么不打呢?狂犬病致死率百分之百你知道吗!” 我问:“那现在怎么办?” 他说:“你等等,我叫人去。现在只能是把它杀了。” 我说:“就不能治疗吗?” 他说:“你文盲啊!这病没治你知道吗!” 我只好说:“那好吧。不过你确定吗?” 他问:“前几天有发病迹象吗?” 我说:“发过烧,吃了点药缓解了。” 他说:“那是潜伏期。行了,你别管了,你呆着千万别动,我带人去。”说罢他撂下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我把门打开了一道缝。我见它像是叫得口渴,正在拼命喝水。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它舌头舔水的声音很大,根本就没听到我的行动。当我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它像是有所察觉,突然停止了喝水,身体一动不动了,只有耳朵像雷达一样转了转。我急忙停下来,屏住呼吸观察它下一步的行动。 这时我看到大门离我还有几步距离,如果我跑一定可以跑出去。但是我现在穿的是拖鞋。而且屋子很乱,门口有一大堆鞋子,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跌倒。我只好继续定在那里,屏住呼吸观察它的动静。不一会儿,它又低下头,喝起了水。 我慢步走到门前,却发现我已经把门锁上,而钥匙在我的口袋里。我只要拿出钥匙,它的耳朵肯定可以听到。但事到如今,我顾不了许多,我深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掏出了钥匙,在众多钥匙中找到了开门那把,然后插入到了锁里。当我再转过头的时候,它已经站在了我的跟前。 我发疯一般地打开门,它则像弹簧一般跳了起来。我抬起腿,对着它就是一脚,拖鞋与它一起飞出了好几米远。我趁它没站起来的机会,低头捡起了一双鞋子,光着脚跑到了门外。 刚关上门,我就听到屋子里一阵疯狂的犬吠。紧接着,屋子里就发出了东西被砸碎的声音。就像一个狂暴的泼妇在里面撒泼一般。几分钟之后,屋子里重新恢复了平静。 不一会儿,我的朋友带着一个人跑了上来。他一边埋怨我文盲,一边让他的朋友拿出抄网。紧接着我打开了门,从门缝里,我看到它正蹲在门前,身上全是血。 这时我的朋友走了过来,他将我推开,然后让跟他一起来的那个人将抄网伸进了门缝,两个人使过眼色后,我的朋友猛地打开了门。拿抄网的那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猛地一捞,就把小黄捞进了网里。几乎一丝停顿都没有,他们就已经跑到了窗户边,一个负责开窗户,另一个拿着网将小黄倒了出去。 我快步跑到窗前,往楼下看。小黄在空中尖叫着,翻滚着,然后砰地一声砸在了草地上。它立即翻身爬起来,抬起头冲着我狂吠了几声,然后就钻进杂草丛不见了。 我的朋友说:“不是吧!这么高摔下去不死!” 另一个喊道:“快下去打死它,别让他咬到人!” 说完他们两个撒丫就向楼下跑去。 我被他们这一连串的行动吓得惊呆了。小黄在空中翻滚尖叫的样子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重演,直到他们两个人出现在楼下,我才回过神。他们用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棍子拨动着杂草。 不知道为什么,这时的我完全忘记了小黄的危险,只希望它能突然从草丛里跳出来,活蹦乱跳就像以前一样。我知道这不可能,但我仍抱有一线希望:毕竟草这么高,应该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 但很快这希望就破灭了。 不一会儿他们像是发现了什么,用那棍子向草丛里戳了戳,他戳得很小心,看动作像是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就好象它拨动的是一条蛇一般。过了一会儿,在确定了没有危险之后,他猫下腰抓起了小黄,小黄一动不动地在他手中,四肢耷拉着,没有一点生气。 我的眼泪马上就流了出来。我用手捂着眼,蹲在地上痛哭起来。 过了一会儿,我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去卫生间洗了脸。带了一个布袋子下楼去。我将狗的尸体装进袋子,想找个地方埋了。结果我的朋友一把抓过袋子,说:“扔了就得了。”话音未落,就扔到了一旁的垃圾箱里。 我看着那个垃圾箱一言未发。 我朋友说:“你看我救了你,你还不请我吃一顿?” 我僵硬地笑了笑,说:“没问题。” 他带来的朋友可能是看我脸色不好,用胳膊肘偷偷地捅了捅他,然后使了个眼色。我朋友马上改口说:“我就是随便说说,晚上我们还有事。我们先走了。没事,不就一条狗吗?我回来给你再弄一条去。给你弄个金毛,最近狗跌价了,那金毛不要钱都没人要。回来等下了狗,我给你拿一条来。” 我说:“不用了,我再也不养狗了。” 他们没说话,点了点头,算是告别,就走了。 我独自上楼。上楼时,眼前都是小黄被扔到楼下的情景,我感到四肢僵硬,而身体却在剧烈地颤抖。当我走到最后一梯的时候,眼泪终于冲破了堤防,哗地涌了出来。 我一边用袖子擦拭,一边掏钥匙开门。进了门之后,我两腿一软,瘫坐了下去。我就这样一直倚着门,哭了一晚上。 后来我告诉自己:“小黄是病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病是没救的病。”这样的安慰开始作用不大,但是后来我接受了自己的说法。不接受又能怎么办呢? 每天回家的时候,我都希望能再听到它迫不及待见到我而不停挠门的声音,我甚至希望当我一推开门,见到的是满屋混乱的场景。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它以前喜欢藏骨头的角落,好想再听到那种“咯吱咯吱”嚼骨头的声音。看电视的时候,我好怀念它趴在我的脚上的温暖。有的时候,我会听到门口有它的叫声,这时我会立即打开门,看它是不是回来了。我常抱有一丝幻想,那就是它并没有摔死,而是摔晕了。它从袋子里钻了出来,终于养好了伤,又跑回了家。 那段时间,屋子冰冷而又安静。我常常独自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特别想念它的时候,我会打开电脑,浏览它与我过去的合影。我还记得它刚到我家时,那圆圆的头,与它那毛线球一般的身体。我怀念它含着我手指的感觉,我怀念它的爪子刮在地板上的声音,我甚至怀念它身上的臭味,怀念房屋角落里永远清理不干净的绒毛。在每个失眠的夜里,我都会怀念它趴在拖鞋上熟睡的呼噜声,每当想起它睡眼惺忪的样子,我都会露出微笑。但最终它竟然被我扔到垃圾箱里,连一个像样的安葬都没有,尸体也不知道被人运到了哪里,每当想到这我都会将被子蒙在头上大哭一场。 几个月之后,我终于决定再养一只狗。我发誓一定会给它打疫苗。 为此,我打开了网页,搜索狂犬疫苗的相关信息。在网络的百科全书上,我看到了狂犬病的知识。其中一条说明引起了我的注意:“狂犬病又称恐水症,病人与病犬极其害怕水声。” 我想起来小黄发疯的那天,它埋头喝水的那一幕。它并不怕水。所以这并不是狂犬病。我又回想起小黄发疯之前几天的异样,我的后背开始发凉。我感到身后有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睛,正在盯着我。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我甚至不敢挪动身体。 在强烈的尿意的催促下,我终于站了起来,当我回过身的那一瞬间,我见到身后亮着一双熟悉的大眼睛。那是是一双发着绿色幽光的大眼睛。我急忙打开灯,那双眼睛立即没有了踪影。我的手颤抖着放在按钮上。我鼓足勇气又关上了灯。那双眼睛靠近了一些。我又打开灯,眼睛又不见了。我又关上了灯,那双眼睛又出现了,比上一次还要靠近。如此往复,每一次都要靠近一些。最后当那双眼睛距离我只有不到一米,变成了血红色的时候,我再也不敢关灯了。 那天晚上我睡不着。开着灯坐在床上,我抱着一个热水罐。 慢慢地,紧张的情绪开始缓解,我困倦极了,眼皮抵抗不住如万斤般的重力,终于闭上了。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犬类特有的“呜呜”声,那是攻击前的恐吓,我知道。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见到一直全身漆黑的狼狗站在床下。它正呲牙咧嘴地盯着我,见到我也看着它,它慢慢地弓起身子,像是要向我扑过来。我拿起罐子作势要砸,而它却并没有退却的意思。 就在这时,突然灯灭了。我看向窗外,外面也是一团漆黑。应该是停电了。就在我脑子飞速转动,思考该如何是好的时候,突然一条全身闪着金光的小狗钻了进来。它身上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屋子。狼狗见到它突然出现,被吓了一跳。我从那熟悉的身形上看出,那条闪着金光的狗,就是我的小黄。 狼狗对着小黄怒目而视,小黄突然敏捷地窜了起来,狼狗一闪身,就躲了过去。小黄落地一侧身,又弹跳了起来,狼狗没料到它如此敏捷,来不及闪身就被咬住了脖子。狼狗疯狂地抖动身体,想将小黄甩下来。但是小黄咬得很死,怎么甩也甩不掉。 很快狼狗发现小黄的攻击并不足以致命,于是就围魏救赵,向我猛扑过来。小黄见状只得松口,跳到了我们之间。大狼狗将它扑到身下,然后一口就将它吞了一半下去。 我见到这情况拿起水罐猛地砸向了狼狗的头,但是没有丝毫作用,它还是将小黄整个吞了下去。屋子又重回了黑暗。紧接着,它*的红色眼睛盯向了我,我已经无处可逃。它离我越来越近,已经走到了床边。我向床里退去。它轻轻一跳,就跃到了床上。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准备等它扑向我的时候,保护好自己的脖子,然后用胳膊绞住它的脖子,拧掉它的头。我在电视里见过特种兵这样对付军犬。 它也在观察着我,似乎在找最好的机会下手。这时外面传来了一声鸡叫。天蒙蒙亮了。它趁我这一分心的瞬间,向我猛扑过来。我伸手一挡,拦住了它的嘴,但我没想到它如此之重,以至于将我扑了一个跟头。一旦躺下,我就不再是它的对手了。因为那时它身体的力量将被全部使用上。这就像鳄鱼在陆地上任人宰割,而在水里就连身材巨大的河马都拿它没办法一样。 我拧住它的头,不让他靠近我的脖子,而它拼命地挣扎,我的喉咙已经碰到了它那锐利的尖牙。我们僵持了很久,就在我要放弃的时候,我见到了一道金光,那狼狗立即放弃了进攻,尖叫着满地打滚。 我见到小黄咬穿了它的肚子,正在一口口地将它吞噬。 就在它肚子完全破开的时候,我见到一团黑色的油状物从它的伤口流了出来。紧接着这些油状物像泡沫一样膨胀了起来。不一会儿小黄就将狼狗完全吞噬掉了,那些泡沫也幻化成了人形,竟有十几个人之多,我疑惑地问他们,你们怎么会被狼狗吞到肚子里? 他们中的一个人说:“那狼狗是被虐杀的狗的怨气所幻化成的实体,凡是虐狗,杀狗的,它都要来寻仇。除非那被杀的狗肯原谅那个杀他的人,就像你的狗。” “你们的狗不肯原谅你们吗?” 他们说:“我们杀的不是自己的狗,如果是的话,他们一定会原谅我们的。无一例外。” “为什么?”我问。 他们笑了笑说:“因为狗永远是狗,而人就不一定了。” 我不解地问:“可是我之前并没有要杀我的狗,他为什么要来我的家里呢?” “那黑狗能看到你的心里,在你的潜意识中,你其实是很讨厌这条黄狗的,因为它跟你想得完全不一样。” “这么说小黄当初把我轰出家门,是为了救我?可是这样说不通啊!既然黑狗是小黄的守护者,它为什么还要救我呢?” 他们重复了那句话:“因为狗永远是狗,而人就不一定了。”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他们向我鞠躬行礼之后,就打开门跑了出去。 小黄抬起头,冲我摇了摇尾巴。它摇的很慢,像是在猜疑我。我跳下了床,它向后退了几步。我慢慢地走向它,它就像以前一样,闭上了眼睛,趴在了地上,就像是我要打它一样。 当我的手温柔地触摸到它的时候,它站了起来,冲我欢快地摇了摇尾巴,钻到了我的怀里。它的身体十分温暖,那绒毛就像丝一般顺滑。我抱起它,它舔了添我的脸颊,然后它挣扎着从我的身上跳了下来,向门口跑去。 我知道它要走了。 它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看着我,我冲它点了点头,对它说:“你自由了。”说完我就转过了身,我不想让它见到我流眼泪。 当我再转过身时,它已经穿过了门。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它。 几天后,我的朋友问我,你还要金毛吗?最近有个金毛新下了几条狗,都特别纯,我给你拿一条。 我问它:“原来小黄那样的狗,还有吗?” 他愣了一会儿,说:“有吧?我回来给你看看去。” 断手指 每间学校都有一个以上与之相匹配的传说,每个传说里都背负着一个郁结难解的怨愤和悲凉,也许还有些少无奈。 每间学校都会立令禁止流传,然而每个传说都象那神秘的宗教总会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因为血腥的味道并不能被任何人为的措施轻易地掩盖。 就是其中一个。 它属于典型的校园传说,传说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假如你碰到了一根齐根断了的手指,那么你就会死。 事实上,我进了这所大学,所听到的传说就只有它一个而已。 关于的来历,它将会怎么出现,出现之后怎样,时间地点等统统都没有交代,更何况近十几年来这所大学一直平安无事。 我觉得荒谬至极,可是向我讲述这个故事的师兄却一脸凝重,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漫不经心,道:“不错,虽然我们不知道它十几年来为何没有再兴风作浪,但是根据历届的传统,只要这个传说没有彻底消除,我们就负有义务不让它湮没,继续警示后人,你看,关于1981年的记录里是还有杀人的记录的。一个女生在电梯里自己用白围巾活活勒死了自己。” 之所以成为真正的传说,就在于它嗜血的本性,这点让无论内容多简单的它照样成为历代学生心头上的一块巨大的阴影。 可是说实话,我对于那记录也并不很信得过,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人们的嘴能把黑说成白,把鹿说成马,为何就不能凭空编造一个子虚乌有的传说呢? “你必须向我们宣誓将此传说世世代代流传下去,然后正式接掌学生会的工作。”师兄仿佛看出我的违逆到底,这样说道。 然后,所有部长都站起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异口同声道:“照主席的话去做。” 我揣测师兄好象话中有话,我如果不宣誓的话,就无法接任学生会主席一职。 威胁? 我在心底咬牙切齿地说了这么一句,就举起手道:“我,王捷,在此向天发誓,负责将此传说传给后届学生会并在自己任职期间谨守以此传说警醒同学,以保安宁。” 我的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于是正式成为学校第203届学生会主席。 “老张,你带几个同学去看看东区的工地建设成怎么样了,学生会刚刚接到投诉说夜晚施工噪音太大,你问问工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张为难道:“啊?可是,主席,我这边已经没人手了,能不能从总部调些过来?” 我回头疑惑道:“没人手?老张,你的手下有四五十个,比我还多,怎么会没有了?” 老张指着图书馆道:“喏,都派去守那个了。” 图书馆是传说中出没的地方,历届学生会都会派一定的人去维持秩序,防止突发情况,我一摆手:“调回来!全部调回来!” “什么?”老张吃了一惊:“主席,那里是……” 我打断了他的说话:“第一,我从来没承认过有;第二,发誓对于我来说不过是玩家家;第三,现在是我在主持学生会工作,所以一切听我调度;第四,从今天起,你们不要再提这三个字。” 老张的嘴巴张了半天才合上,良久低低地道:“如果出了事的话……” 我平缓一下呼吸,一字一句地道:“既然从来没有这个传说,就绝对不会出事,出了事我一人负责。” 老张再也找不出什么话来反驳,只好点头道:“我这就去办。” 我叫住他道:“还有,告诫全校学生,不要再津津乐道于那些歪道邪说。我要让在我们这一代湮没直到灭绝。这个无聊的东西困扰我们已经够久了。” 我立志要做一个出色的学生会主席,要做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是上天似乎偏偏与我为难,一连串的麻烦接踵而来,让我疲于应付,但是最重大的打击却在一天早上突然降临了。 那日,我早早地起了床,准备把昨晚熬夜没做完的总结报告写完它,写了半个钟,我伸了伸懒腰,看了看时钟,是六点半,我低下头继续写。 就在这时,在我办公室阳台那边突然传来一阵长长的凄厉的叫喊声。 发生了什么事?? 我“呼”地一声站起来,把桌上的墨水瓶都打翻了。 还没等我冲到阳台,周围已经一片大哗,很多还在睡眼惺忪的学生都从窗口探出头惊惧地四处发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谁在叫??” 大乱间,不知道有谁说了一句:“好象那尖叫声是从图书馆方向传来的。” 霎时,人群中爆发出另外一个人绝望的喊声:“是!复活了!!我早说过它还会再回来杀人的!” 我见局势不妙,赶紧趴在阳台上声嘶力竭地吼叫:“不准乱猜测!!大家先静下来,不要轻易听信……” 我的言语渐渐淹没在人声鼎沸中,各楼层无一例外都起了大骚乱。 很多人争先恐后地往楼下跑,还四处大喊大叫:“传说复活了!大家快逃吧!”那种场面不啻于火灾逃生。 我恼怒地回到办公室,准备调集人手,大门却“砰”的一声被人撞开了,老张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我。 我随手拿起一件外衣道:“你来得正好,跟我去抓那个乱说话的肇事分子。” “报告主席,”老张的声音从来没有象今天这么嘶哑这么低沉,我一愣,心头瞬间沉重下来,直觉告诉我,不知名的灾难已经降临了。 老张垂下头无力地道:“图书馆——出事了。” 我使劲控制我那颤抖的右手把外衣又放回衣架,僵硬地问道:“什么事?” “一个男生跑到图书馆门口意图自焚,已经被救下来了,但全身烧得不成样子,休克了,现在校医院抢救着。” “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自焚?” “不清楚,只听得他宿舍的人说,他平日从来都爱睡懒觉,今日出去竟是神不知鬼不觉,无人知晓。” 我紧张地思索了一阵子,无奈竟找不出一点头绪,我平静一下心情道:“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是什么传说干的,你立即带领所有人手控制校园大局,不能让他们继续动乱下去,说服他们那只是单纯的自杀案。我去跟police局交涉。”我抓起外衣就匆匆往外跑。 “主席”,老张消沉的语音在风中听来象极了报丧的哀音,我全身不由自主一震:“现场发现了一个用血写成的死字,经化验,不是那自杀男生的。” ?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也浮现出了这三个字。 我的脚步踉跄了一下,老张上来要扶我,我靠着墙壁勉强站住了,沮丧地道:“我知道了,学生那边……先不去管它吧,你跟police交涉一下,我去医院看看那个伤者。” “是,”老张毕恭毕敬地道:“那么图书馆那边要不要加派人手?” 我只觉眼前天旋地转,一片模糊,心里象丢了什么器官一样空落落的,无力地摆了一摆手:“你……你自己自主决定吧。” 话语出口的的那一刹那,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嗓音原来比老张的还要低沉,那里面仿佛沉浸了更多的悲哀和不详——不详已经来到了。 我赶到了医院,那里早已站满了大批的学生会干部。 大家见我来了,都主动地让出一条道来,尽管发生了那么大的事,但是没有任何人怪我,我拼了命是全校都知道的,天道酬勤,为什么我这么搏命却始终无法获得该有的荣誉?? 怨天尤人的我来到了床前,当我看到了那具焦黑的物体正一动不动地躺在众多管线的包围中,浓重的味道扑鼻而来,那张完全辨认不出的脸就象一记重锤狠狠地击在我的身上,记忆里一片空白,一片真正的空白,只有耳边回响着那微弱的心电图跳动的声音。 我的誓言,我的保全校安宁的誓言在一瞬间被击得粉碎,连同我那争强好胜的心。 “主席来看你了,有什么话要说吗?”一位学生干部俯下头轻轻对那伤者道。 那物体突然全身抽动起来,眼白猛往上翻,我连忙凑上前去,只听见他断断续续地道:“爱…………” 终于从当事人口里听到了当年我排斥的那三个字,尽管有心理准备,但我的口却一如既往地僵硬得再说不出第二句话,反倒是旁边那位学生干部急急追问道:“爱是什么意思??” 那男生脸上突然现出一个狰狞的惨笑:“记……记住了……”两目一闭,与此同时,心电图上的曲线立刻变成了直线。 顿时,房里乱成一团:“快!快叫医生来!病人不行了!” 我呆若木鸡地站在床边,仿佛全身都不属于我,动不了,完全动不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人命关天,作为学生会主席,不能轻视。”师兄的话如同流星一划而过,我最终痛苦失声。 我一直从自己的观点出发,一直认为那是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却忘了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古训,却从来没有想过一旦那个传说是真的,校园将会掀起如何的腥风血浪。 是我的错! 从始至终都是我的错! 杀害学生的凶手不是,而是我,第一个不相信校园传说的学生会主席! 是我的虚荣心! 师兄,请原谅我! 学生会的人连忙扶住啜泣的我道:“主席节哀,现在不是悲痛的时候,还有很多事要处理。” 我茫然望向窗外,正是春光旖旎时,一只喜鹊站在枝头上,静静地看着屋内忙乱的人群,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分明看见它的眼里也有跟我一样浓重的悲哀。 一只乌鸦,我是一只披着喜鹊皮的乌鸦。 走出医院,正好碰上匆匆赶来的老张,对我道:“校方要你去一次,好象是要商量处理事宜。” 我淡淡地道:“说我没空,请副主席代劳。” 拔腿就往外走,老张在我后面叫道:“你要去哪里?” “图书馆。”和和的微风吹着,刮起了我凌乱的头发,遮掩住了那一双满是血丝的眼睛,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妄想在我这一代复活。 我王捷以人格尊严发誓,彻底铲除你这个祸害,这次是真的,决不说谎! “主席!” 图书馆外也站了很多学生会的人,我点点头:“现场在哪里?” 一个人嗫嚅道:“police说我们不可以进。” 我怒道:“荒谬!校园里出了事,学生会有监督的责任,他们再敢拦你们,就去告他。” 我径直跨过封锁线,一个police忙跑过来对我道:“你们不准进来。” 我拿出主席证给他看:“你们这样做对媒体来说可是大新闻。我有权控告你们专断。” 他只好退开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主席。”现场早已惨不忍睹,那个死字显得更加惊心动魄,很多police正对它拍照。 我走上前附下身去,一个police惊叫道:“不要破坏现场啊!” 我咬破食指,在那个死字前面写了一个不字,然后在众人惊异的眼光中走出了图书馆。 我叫来现在大四的几个人,准备详细地问他们关于的事,例如的过去、历史等。 “在建校后不久就有了,据说只有一个食指,见到它的人都会死……” 我不耐烦地打断道:“这些我都知道,我要的是它的来历。” “我们不清楚。” “难道连一个说法都没有吗?” 终于,当中有一个人犹豫了一下,才道:“我倒听过一个解释,不过不知是否真的。说的是以前有一个女生投湖了,捞上来的时候少了右手的食指,怎么找也找不到,听说那女生是故意留下那截食指用来杀人的。” 我勉强打起精神道:“那女生为什么跳湖?” “情变。” 难道真是情变? 那男生临死前所说的爱是什么意思? 是杀人的传说,他为什么要我们去爱它呢? 难道那里还包含着什么其他的信息? 我想得昏昏沉沉,爱,爱,爱………… 我猛地跳了起来,想通了!我想通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个男生传递的原来是这样一个信息。 其实那根本不是什么,一切都是人们的幻象,不真实的幻象。 我疯了一样跑到图书馆,对着空旷旷的大堂叫道:“你给我出来!,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根本不是什么!” 脑后传来一阵清凉无比的风,我身子一直,要出来的东西终于出来了。 我缓缓回过头去,楼梯上传来一阵陌生而又奇怪的叩叩声,然后我便看见了在楼梯的一个角落,一个小小的长条形的东西正在一步一步地跳下楼梯,每跳下一步,那涩红的血就点点滴滴飞溅出来,染到楼梯上。 当它跳到我前面时,我看清原来真的是一根食指,被齐根截断在关节处,它全身都淌满了血,那种不鲜红的暗色的血。 它停在离我不远处,开始在地面上写字。 我凝神观看,一笔,两笔,三笔,它在写死字,它要杀我,它想杀的下一个人是我。 我冷冷地说:“你不用写了。你杀不死我的。我已经说过你不是什么,现出你的原形来吧,在我面前你是无法隐藏的。” 蓦然停止了,在原地直打圈圈,不久,在它的后面泛起一道白光,在白光中隐隐现出一个披肩头发的身影,一个飘渺的女声回响在大堂上空,听起来竟有几分颤抖:“为——什——么——你——会——知——道?” 我道:“这要感谢那个男生。他在临死前给了我最重要的提示,他说了四个字‘爱、断、手、指’,我想了很久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我们去爱一个杀人的凶手。但是我忽略了一个事实,那时他已垂危,再加上烧得厉害,要讲话已经很困难,这就有了第一个可能。根本不是爱的宾语,爱跟代表着两句话。是为了说明他所说的跟这个传说有关,爱才是他想要揭示的重点。后来我听到了关于你因情变投湖的传言,我才恍然大悟。所有鬼都拥有生前的形体,不是一个生命体,它不能作为独立的灵魂活动,你是将所有的怨恨集中在那根食指上面,然后借助人们对你的恐惧或痛恨的力量将你本身的灵体隐藏起来并趁机杀人,因此造成了的幻象。当我心中对你再没有一丝恐惧和痛恨时,你便无处躲藏了,你也再也没有办法置我于死地了。你只是一个柔弱的鬼魂,停手吧,再这样下去最终伤的最重的是你自己。” 良久,一声幽幽的叹息飘来:“太聪明了,简直跟他完全一样。你既然猜出了这么多,你又可曾想过为什么我杀了那么多人,却只有他能提出这个重要的提示?” 我一愣,当时急于破坏的法力,倒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好摇摇头道:“不知道。或许他是碰巧撞上的吧。” “碰巧撞上?”我突然听到空气来传来一丝笑声,白光慢慢地散退,人影也慢慢地变清晰,当白光散尽,一个清瘦俏丽的女孩清清楚楚地站在我的眼前,清楚得不象是灵体该有的颜色,她缓缓抬起右手道:“我现在让你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碰巧撞上的?” 我捂着嘴大叫一声,仓皇间已退了两三步,她的右手中间少了一截,就是那在地上立着的食指。 她的食指是真的断了的?! 怎么会这样?! 我的推理明明是天衣无缝的呀! “你猜不出这些是正常的。没有人能猜到结果是这样,包括我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接受。我的确是因情变而死的,传言中这点没有错。我和我男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从没有想过他会变心。但是上天总是喜欢将不可能化为可能,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勃然大怒之下亲手砍断了右手的食指。我要把这截血淋淋的手指提给他看,问他还记不记得那年我们去水库游泳,他溺水时是谁为了救他而把右手的食指都拉脱了臼。他盯着那根手指看了很久很久,然后他抬起头漠然道:‘我记得,我之所以记得才这样做的。你为什么还留在这个世上?你早已经死了,从水库爬出的那一天,你吃了很多受污染的水,患上了肺病,三天后你就死了。我给你火化了,我给你立了墓碑,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难道你还指望我会跟一个鬼呆在一起?’我死了?我已经死了??我整个怔在那里,身体开始慢慢变轻,脚渐渐离开地面,身体的颜色变得越来越透明,原来我真的已经死了,只是因为对于他的强烈眷恋而抵值着灵体与身体的交换,现在他亲手粉碎了这最后的一道眷恋,我便再也没法作为人类而存在了。” “你说得没错,我没有杀人的能力,只有借助别人的怨力杀人。为了报复,我杀了很多他身边的人,但是始终无法对他下手。他太了解我了,他不怕我也不恨我,他的心里就象一个空的玻璃樽,什么也不装,我在他面前根本无处躲藏。我对他的女友下过几次手,都被他破坏了。他最终受不了了,有一天,他气势汹汹地跑来找我:‘八婆,你到底想怎样?我放过你,你不要这么不识抬举。你要再敢对我的女人下手,我就挖了你的坟!’‘我的女人’?他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我,他的心里还是那么空,有时真怀疑他是不是和尚转生而来的。他怕我,说明他内疚;他恨我,说明他曾经爱过我,但他两者都没有,我对于他只是一个玩具。我牺牲了自己去救一个把我当玩具的人。”说到这里,她不禁流下泪来。 我有点手足无措:“那……那那个负心的人后来怎样了?” 她惨然一笑:“跟他的女人出国了,过着幸福的日子。我到最后,都没能把他怎样,反而因为背负了沉重的血债而不得不成为图书馆的游魂。然而我不甘心,我在等他回来,直觉告诉我他会回来的。” “既然你等的是他,为什么要对那个男生下手?为什么你要让他自焚?” 她回过头来对着我道:“你还猜不出来吗?为什么那个男生会知道那么多?那个负心的人出到美国不久后也死了,那个男生就是他本人转生而来的。” 我大吃一惊:“什么?” “他终于回来了,所以我才会再次出来。他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他的心里充满了对我的畏惧,我终于等到了杀他的力量。想起多年来的苦难,我毫不犹豫地下手了。巨大的阵痛促成了他前世记忆的苏醒,我问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只要他一点头,我就救他,象当年水库那样毫不迟疑。然而他再次执拗地摇摇头,坚定地跟我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从来都是你一相情愿。’我彻底绝望了,我要永远留在图书馆,他转生一次,我便杀他一次。他欠我的太多太多,所以无论转生多少次,他都要回到这里来的,来还他当年的债。” 她望了望已变成哑巴的我,道:“你既然与这件事毫不相关,我放过你,反正我已杀了他。我要回去沉睡,等着他的下一辈子终结在我的手里。” “不,请等一下,我想是你搞错了。” 她愕然回过头来:“你说什么?错的是我?” 我道:“你爱他是真的到了刻骨铭心的地步吗?” 她点点头道:“是真的。” 我继续道:“那么假如,我是说假如,请求你不要爱他,而来爱我,你做得到吗?” 她坚决地道:“做不到。我爱的只是他一个人。” 我轻轻道:“你原来明白这个道理,可为什么却在自己的事情上这么执迷不悟?你爱了一个人就会全心全意,不允许另外的人插进来,他何尝不是这样?他欠你的债和他对你的感情完全是两回事。他只是想向你表明他的心意,想让你幡然醒悟,他对你的确已经仁至义尽,错的一直是你自己。你不是因为他对你无爱无恨而下手不了,而是因为你根本没有杀他的理由。不甘心失败和对自己希望太过强烈的追求渴望使你陷在了痛苦的深渊。如果他真的如你所说是这么卑鄙的人的话,那他为什么骗了你那么多年却不能在临死时再骗你一次以苟活下去呢?你只能说没有缘分,上天不会因此而怜悯你,爱是不能被勉强的。这个简单的道理其实很多人都看不透。” 她怔怔地浮在那里,地上的无力地垂了下来:“你的意思是说,我找错了一段缘分,爱错了一个人?我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女孩?” 我沉声道:“以前是,但现在不是了。我爱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 就在我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发觉周围的空气有了变异,旁边整齐的借书室变成了两排参天的古树,远处一望无垠的大海边,有两个细小的身影在沙滩上追逐。 对面的她早已泪流满面:“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是你?难道我猜错了?你才是他的转世?尽管你在那时侯没有爱我,但在今生能听到这句话,我也满足了。你也猜错了。上天毕竟是怜悯我的。” 她的身体越变越透明,跟人一样,当鬼失去了可以怨恨的东西后也会死去。人死为鬼,鬼死为界,我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伸出手去想拉住她,可是已经太迟了,在我掌心有一股青烟袅袅升起。我的真爱,她的真爱,在找到对方的一刹那,也就是永远分别的时刻。 “月下老人老糊涂了,经常会乱拴线,这辈子他爱你,下辈子你爱他,然后人世间就有了永远还不清的债和解不开的结。” 在走出图书馆的那一刻,我想起了以前奶奶的说话。 泪流满面的她已经没了,只剩下泪流满面的我,站在明媚的阳光下。 树上的喜鹊“哑哑”地叫了两声,果然,披着喜鹊皮的乌鸦。 走错房间 (一) 方岚收拾好最后一件行李,伸展了一下有些疲累的四肢,然后转身微笑着巡视自己的新家。工作了两三年了,独自在这城市闯荡的自己终于结束了四处租房的半流浪生涯,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说真的,方岚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不错,在现今房价高涨的情况下,她居然能以二十万的价格在这不错的地段买到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真是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六层式的住宅区总共也只盖好了六、七年的时间而已,方岚买的房子在这个新村13号的401室,虽然房子不是新的,但原来的房主也没有长住过,所有的设备装潢都还很新,总之她是捡了个大便宜。 方岚十分庆幸自己在网上看到这则卖房广告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房主联系并在看过房子之后便立刻作了决定,如果她也象林聆那样因为房价便宜而疑神疑鬼、犹豫不决的话,说不定房子早让别人买走了。虽然房主说急着用钱要她把房款一次付清,害她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之外还问林聆借了五万,但看着这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就算接下来要每天吃泡面她也甘之如饴。 “唉,总算忙完了!”收拾完客厅的林聆一边轻捶着微酸的手臂,一边走进方岚所在的卧室。一头微卷的中长发加上漂亮的娃娃脸,以及那娇小的身段,可爱的林聆总是让人误以为是高中生。她与方岚是大学时代的好友,现在又是同事,关系十分的亲密。“你也收拾完了吗?”林聆一边问道,一边懒懒地摊在了床上。 “嗯,都好了!”方岚也在床上坐下。与林聆的美不同,长发及腰的方岚属于那种带有古典韵致的温婉美人,不算十分亮眼,但很柔美。 “真不敢想象,你连考虑都不考虑就把这房子买下了来!” “这么好的房子只卖二十万,我不先下手为强,还不让别人给抢先了?” 林聆有些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不赞同地道:“就因为这房子很好,却卖得这么便宜,才让人不放心啊!没理由的嘛。” “好了啦!”方岚微笑着揉了揉林聆的头发“你别疑神疑鬼的啦,我总算有家了,你该为我高兴啊!请我吃晚饭吧!” “吸血鬼啊!”林聆夸张地哇哇大叫“哪有这样的啊,骗人家来给你搬家,还要人家请你吃饭,好过分啊!” “没办法啊”方岚装出小媳妇的可怜样,目光“幽怨”地望着林聆“泫然欲泣”道:“人家的积蓄都用来买房了,你不请我吃饭,难道要我沿街乞讨不成,呜,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说完做作地往床上一扑,就学起林黛玉来了。 “好了啦!”林聆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她总觉得方岚不去演戏实在是浪费“又来这一套,我认输还不行吗?我请你吃饭啦!”其实,就算方岚不说,她也打算这么做的,谁让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呢。 “嘻嘻!”方岚狡黠地笑了,哪里还有半点难过的样子啊“我要吃海鲜!”很可耻地开口道。 “你抢劫啊!”林聆哇哇大叫,明知对方在故意逗她,她还是很配合地双手插腰做出恶霸状“白吃的人还想提要求,不要太过分哦!我做主,两碗光面,吃到你撑!”说着将方岚从床上拖起,替她拿好钥匙,推着她往外走。 “再加两块排骨,两个荷包蛋!”方岚象没骨头似的任由林聆推着走,并懒洋洋地讨价还价。 “要不要加点巴豆啊?”林聆拿好了钱包,总算把那个女人推到了门口了。 “那不用了,要求太多,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方岚继续与林聆调笑着,并打开了房门。 一股阴寒的冷风在方岚打开门的那一瞬向她迎面扑来,冰冷而带着不安的气息让她竟然无法再向前跨出一步,就这样呆立在原地无法移动,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栗与寒气从她的腰椎处升起并漫延到四肢百骸,头皮一阵发麻,全身的汗毛也顿时竖立起。“这就是毛骨悚然的感觉吗?”方岚的大脑里突然冒出这句话,这种如坠冰窖的感觉没有比毛骨悚然这个词更能贴切的表现出来了。只是,没有经历过这种感觉的人是无法体会这个词中所包含的恐惧的,但在这一刻,方岚却莫明其妙的有了这种经历。 “岚,你怎么了?”跟在身后的林聆不解于方岚的突然沉默与停下的脚步,忍不住去拉她的手,却低呼出声:“你的手怎么那么冰啊,岚,你不舒服吗?天啊,你的脸色也好难看啊!”林聆伸手探上方岚的额头,触摸到的也是一片冰冷,而她的双眼则直直地望着对面的402室,那看上去有些陈旧的暗红色的大门以及锈迹斑斑的铁门总让人有种不舒服的感觉。林聆曾听方岚讲过,房主说402室是没有人住的,空关了好几年了。但此刻门上的猫眼却让林聆有种强烈的被窥视的感觉,这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直觉得心里发慌。“岚!”林聆大叫了一声,并用力摇着方岚的肩膀。 方岚眨了眨眼睛,终于有了反映,转头看向一脸担忧的林聆,故作轻松地笑道:“你干吗叫得那么大声啊!我又没聋!” “你没事吧?” “没事啊!你怎么了?”不能让林聆知道她刚才的感觉,不然她又要大叫了! “你刚才好怪,一直盯着对门看,叫你你也不理人家!”林聆不安地抚着胸口,一想起方岚刚才的样子就有种说不出的害怕与诡异。 “哦,可能是一时闪神啦。没什么,这一阵子太累了,有点精神恍惚也很正常啦!”见林聆似乎还要说什么,方岚忙岔开话题道:“别说了啦,人家都饿死了,快走吧!”说着关上了房门。 “去哪个海鲜坊呢?”锁好铁门的方岚又开始逗林聆,并转身,突然脸色又微微一变。 “吃光面啦!”被逗弄的林聆又可爱地叫了起来,没有发现方岚的异常。 “好啦,随便吃什么,快走啦!”说着便拉着不停地咕哝着的好友急急的下楼。方岚的心一阵狂跳,她不敢告诉林聆,刚才她转身时发现402室的房门似乎被打开了一条缝隙,但再定神看时,却发现房门还是紧闭着的。她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但这里的气氛真的很诡异。说真的,连她自己都开始觉得买下这房子有些欠缺考虑了。 走出楼房的两人都没有看到,402室的房门慢慢地开启了一条缝隙,在那阴暗的房间里似乎有什么未知的事物在窥视着外面,窥视着对门的401室,其间似乎还夹杂着似有若无的阴惨惨的飘乎的凄冷笑声,随即“砰”的一声,门又重重关上,轻扬起一片厚重的灰层。而此刻,走在路上的方岚兀然地打了个寒颤,一股强烈的不安与恐惧令她忍不住回头望向401室的窗口,虽然,那里什么也没有! 走错房间2 (二) 初秋的夜晚已有了些凉意,吃过晚餐的方岚与林聆悠闲地走在回方岚新家的路上。傍晚时的诡异也因晚餐中的愉快气氛而消失无踪了。但随着临近家门,那种不安又向方岚袭来,让她的情绪不免有些低落。 突然,身边的林聆停了下来,并扯了扯方岚的衣袖。方岚不解地望着好友并用眼神询问。 林聆微皱着眉,有些不快地轻声说道:“岚,周围的人好奇怪啊,都死盯着我们,不知道在看什么,我看向他们时,那些人又装模作样地把眼光移开,这里的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 方岚闻言看了看四周,有不少正在闲聊的老年人,似乎是在偷偷瞥着她们,眼神都很怪异,但发现她看向自己时,又全都把目光移开、回避。但方岚也没介意,笑着对林聆说道:“我是刚搬来的,别人难免多看两眼罗,你也知道那些老人啦,总喜欢看个热闹,探听个什么的,这也不足为奇啊!” “这个我也知道啦,可他们的眼神真的很奇怪啦!”林聆有些烦燥地道,并因为找不到原因而有些气闷。 “好了,别胡思乱想了,明天还要上班呢,等会儿拿好你的包包,快点回家休息吧,”说着,又顿了顿道:“要不然睡在我这儿也行。” “不了,我还是回家吧!不过,你要是害怕的话,求我留下来陪你,本小姐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说着装出一付了不起的样子“嘿嘿”地奸笑着。 “我求求你了,”方岚“卑微”而又“崇拜”地双手合握在胸前,乞怜着声音道:“你快回家吧,别再折磨小女子了!”说完忍不住笑了出来,并向家中逃去。 “坏人岚,你敢捉弄我,亏人家还尽心尽力地帮你,我要打得你变猪头啦!”说着也笑着追了过去。 直到两人都不见了踪迹,周围的那些老人们才互相对望了几眼,忍不住摇头叹了口气,眼中有着无奈与同情。 送走了林聆,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虽然有路灯,但已经空无一人的小区里面还是有些阴森,只有离方岚新家不远的转角处的小卖部里还亮着灯。想到冰箱里面空无一物,方岚决定先去买几包泡面以备不时之需。 店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伯,自称姓赵。灰白的头发,略胖的身形,脸色红润健康,声音洪亮,看上去倒也十可的和蔼可亲。在方岚选泡面口味的时候,那老人也随口与方岚攀谈了起来。 一听说方岚是新搬来13号401室的,老人的笑容不由敛了起来,神色凝重地说道:“小姑娘,你别怪我老头多管闲事,住在这小区的人都有个习惯,过了晚上十一点,家住这13号里的住户,或是住在这13号附近的年纪大点的人要是回来晚了,宁可在外面住宿也不愿回家,就连我这小卖部也都是在十点半或十点四十左右准时关门。你也最好留个心,晚上千万别在十一点后回家,十一点过后,门外若有动静,就算有人敲门也千万别开啊!” “为什么?”方岚不安地问着,傍晚时的恐怖感觉又缠住了她。 “唉,你也别问了。时候不早了,快回去吧,我也要关门了。对了,记住最重要的一点,千万别走错房间啊!要是进了那402室……”老汉顿了顿,叹了口气没再说下去。看着方岚有些苍白的脸色,心有不忍地道:“小姑娘啊,要是有地方住,还是别留在那里了吧。那姓刘的一家真是没天良啊,这种房子还卖人!”最后那句是赵老伯的自言自语。 方岚脸色苍白地拎着几袋泡面,站在13号门洞前,不知该前进还是后退,虽然楼道里有路灯不至于漆黑一片,但下午的阴风阵阵与赵老伯的话始终盘旋在脑中,拖住了她的脚步。 好不容易有了个家,她不想就这么轻易放弃啊!方岚咬了咬牙,安慰着自己,也许自己只是太累了,产生了幻觉,而那些老人也总爱疑神疑鬼地故弄玄虚,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怪,人总是在自己吓自己。晚上和林聆回来,还有送她回家时也没有怪事发生啊,她只是这几天累坏了而已。而且,那赵老伯的话也很矛盾啊,她怎么可能走错房间跑到402号去呢,自己的家还会认错吗,何况她又没钥匙。想到这,方岚更肯定自己只是在吓自己,便深吸了口气,鼓足勇气走进了13号。 一路上还算无惊无险。在终于走到了四楼时,方岚还是感觉到了楼下几层所没有的寒气直直侵入她的肌肤,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而傍晚402室房门打开的那一幕又跃入她的脑海。虽然她没有回头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402室的门开了,这种感觉是那样的真实而又强烈。在这空无一人的楼道里,气氛压抑、恐怖而又安静的令她想尖叫,但她唯一能做的是快点打开房门躲进家里。好不容易颤抖着双手打开了房门,她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也顾不上铁门没锁就关上了大门。随着门“砰”的一声关紧,方岚有如刚跑完一千五百米一般虚脱地抚着狂跳的心滑坐在了地上。冷汗伴着止也止不住的泪水一起流了下来。刚才在门外有着一种强烈的存在感让她惊恐万分的不敢回头,也幸好她没回头,不然,她就会看见一只苍白而泛青的指甲尖长的女人的手(或可称之为爪子)从402室微开的门缝里缓缓地伸出来,而那手的目标显然就是方岚。如果她当时回头了,那她就再也没有力气也没有机会开门或逃跑了。 好不容易稳定情绪的方岚终于有力气站了起来,并无意中看向厅里的挂钟,这时时针刚指向十一点整,而方岚所不知道的是,房外的楼道里的路灯瞬时全部熄灭,再也无法亮起来了! 走错房间3 (三) 受了惊吓的方岚已经完全没有刚搬完家的喜悦了,只是以最快的速度洗完澡,回到卧室后紧闭房门关灯上床,并用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都盖的严严实实的,生怕有一点肌肤露在外面。她只想快点进入梦乡,这样可以让她忘了那些不安。可是,虽然她很累,但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她就会看见402室那半开的房门。 方岚就这样躲在被窝里,想快点睡着,但却连眼睛也不敢闭上,脑海里却反复地想着傍晚所发生的事以及赵老伯所说的话,越想越不安,也越想越害怕。方岚有些后悔没有留下林聆来陪自己了,能多个人壮胆也好啊!也或许,她真的不应该考虑都不考虑一下就买下这所房子,就象林聆所说的那样,这么好的房子卖的却这么便宜,多多少少总是会有些问题的,她真的不该这么急着决定啊! 时间早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整个房间里都安静的可怕,安静的令人窒息,她唯一能听见的是自己小心翼翼地压抑着的呼吸声。突然,一种铁门开启的长长的“吱扭”声从大门外传来。虽然方岚在自己的卧室里,也关闭了房门,并用被子闷住了头,但在这静寂的夜里,那声音却格外的清晰、刺耳而又渗人。方岚顿时全身一僵,如果她没听错的话,这是她家的铁门打开的声音。但这么晚了,会是谁?突然,赵老伯的话又浮现在她的脑中“十一点过后,门外若有动静,就算有人敲门也千万别开啊”,不错,不能出去!方岚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努力地想平抚自己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 “叩、叩、叩”一阵冰冷、毫无温度的规则的敲门声瞬间击碎了方岚之前所做的所有的心理建设。她惊恐地睁大眼睛,瞳孔急速的收缩着,此刻的敲门声有如死神的催魂曲般让她几乎崩溃。冷汗沿着额头缓缓地流下,身体无法克制地抖得有如秋风中的残叶,她甚至可以听见自己牙齿打战时彼此碰撞的“得得”声以及自己的急促的心跳声。 门外的敲门声还在有规则地继续着,敲门的人(也许不是人)似乎很有耐心并不打算离去。方岚颤抖地用那已经浸透冷汗的手捂住自己微微抖动着的双唇,以防止自己发出声音,因恐惧而莫明涌出的泪水早已爬满她苍白的脸蛋儿。 “有鬼!”她的脑海中猛地浮现出这两个让人惊恐万状的字。毕竟,在这夜深人寂的夜里,有谁会来敲她这个新搬住户的房门?先别说她在这一个熟人都没有了,就算是朋友,也只有林聆知道她新家的地址啊,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可能是林聆了。而如果是小偷或强盗的话,根本不可能这么“礼貌”地来敲门了。也不可能会有人搞这么低级的恶作剧来捉弄她啊! 不知过了多久,敲门声终于停了下来,方岚躲在被子里依旧一动也不敢动,她生怕自己发出一点声音,到时候又把门外那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给引回来。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门外还是没有一点动静。在确定那敲门声没有再响起后,全身都已被冷汗浸湿了的方岚,才鼓足勇气悄悄地拉开被子的一角,害怕地偷偷张望着。虽然她很怕自己会因此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但没有亲自确认自己是否安全,她也不能安心啊!屋里昏暗一片,只有从窗外投进的惨淡的月光给房间蒙上了一层诡异的阴蓝。她微微颤抖的手摸索着打开了床头灯,刹时,明亮的灯光扫去了一室的阖暗,也让她稍微地扫去了心中的恐惧与不安。方岚小心地用力撑起自己虚软的身体靠在床头拥被而坐,适才所受的惊吓让她再也忍不住地将脸埋入膝盖轻声哭泣着。 突然,震耳欲聋的电话铃声猛然响起,方岚被这划破夜空的突兀的巨响吓得大叫出声,她苍白着脸象看着怪兽一般惊恐地看着那响个不停的电话。此时床头的闹钟显示着两点三十分,她不知道这么晚了,会有谁打电话给她,但那铃声显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又过了片刻,方岚才战战兢兢地哆嗦着拿起了电话移向耳边,她只“喂”了一声,便立刻惊声哭叫着将电话扔向最远的地方。那电话里没有人说话,只有寒透人心的尖锐刺耳的凄惨的笑声,唯一能确定的是那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而与此同时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只是这次不再是规则的轻击,而是那有如怪兽要破门而入般用尽全力的杂乱而又激烈的巨响着的“砰砰”声。 “走开,走开,求求你,快走开,不要缠着我!”方岚再也忍不住了,她无法控制地伸手抓起枕头用力扔向卧室的房门,然后双手用力地捂住了耳朵,几近崩溃与绝望地尖叫着恸哭出声。而回应她的还是几乎疯狂的巨大的敲门声以及铁门来回撞击大门与墙壁的“哐啷”巨响,而电话里的可怕凄厉的笑声也从门外,阴恻恻地渗进来,那根本就不象是人所发出的声波。所有的这些恐怖的声响交织着方岚的哭泣声,就这样,持续了一夜…… 清晨五点多钟,当第一丝曙光从窗外照进来时,周围的一切终于平静了下来。心力交瘁的方岚隐约听见门外传来一声巨大的关门声,而那声音似乎是从402室传来的。经历了如此惊心动魄的恐怖的一夜,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一些的方岚再也支撑不住地晕了过去! 走错房间4 5 (四) 林聆微皱着眉放下了手中的电话。又是忙音。 “怎么,还没联系上方岚吗?”林聆的老板,也曾是她们学长的迟蔚峰一脸凝重地问道。 “电话忙音,手机又没开,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岚从来不会这么无缘无故地不来上班的,就算有事也至少会打个电话啊!可现在都中午了……”林聆没再说下去,她都快担心死了,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该不会真的是那房子有问题吧?”。于是忍不住说:“都叫她考虑一下再买了!” “买什么?”迟蔚峰挑了挑眉,五观深刻的脸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切。“买房子啊!”林聆有些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这个学长怎么就跟个木头人似的,生意上的头脑不知算不算是基因突变啊!人家追女朋友,在还没到手之前,谁不是殷勤百倍地活象猎犬,非把对方的行踪查个一清二楚不可。他道好,只想好好地看着心爱的女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病态啊),却为了不想给她压力(他自己说的)而从不追查或过问她的行踪(脑子有病),只期望佳人能在某一天能惊觉(惊吓比较快啦)最好的其实一直就在她身边(除非他突然出意外死了),然后,happyend(没睡醒呢)。 而据林聆所知,她这个学长从大学时代起就已经哈方岚哈得半死了,所以才会想尽了方法让佳人一毕业就背井离乡地跑来他的公司工作,为的就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也连带着她这个方岚的好友也沾光得了个好职业。本来林聆是很看好他们这一对的——方岚对人和善,开朗大方却不失温柔婉约,从外表看来简直就是古代仕女的翻版,而学长高大威猛,内外兼备,两人根本就是“美女与野兽”……呃,错了!是郎才女貌的最佳组合。谁知道这个品行、外表、才学都没的挑剔,还曾当过校园“白马”的迟蔚峰,居然纯情含蓄(也许是闷骚吧)的让人吐血,所以才会和方岚同事了两、三年了,却还处在“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暗恋阶段,并从未在方岚面前表现出青眼有加的蛛丝马迹,反而一再地掩饰(只有方岚看不出来他蹩脚的演技,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迟蔚峰那纯纯的初恋给了谁)。也难怪她难得有同情心想帮上一把而对方岚说“学长喜欢你”,却总是换来方岚含羞带怯的一句“别乱说”。每当这种时候,林聆就有种想撞墙的冲动,这两人明明是郎有情,妹有意却偏偏爱玩“猜猜我在想什么”,难怪有人说“恋爱中的男女都是白痴”啦!急得他们这些看热闹的旁人都恨不得一脚踢他们进洞房了! 瞧,这不……“买什么房子?”真是气死人的问题,全公司连打扫的阿姨都知道方岚搬了新家了,他这个第一男主角(看来很快就会变成路人甲了)却还在那“茫然无言问苍天”。 “鬼屋啦!”林聆没好气地回答着,并开始收拾东西。她越想越不放心,所以决定翘班去找好友。 “鬼屋?!”听到回答的迟蔚峰,脸上终于有了比较明显的担心与惊慌的神情,林聆的心里总算有了些安慰,学长还是很关心方岚的。正想问他是不是愿意和她一起去找方岚,谁知……迟蔚峰紧皱着眉头,表情有些受伤地道:“难道我对她不好吗?所以她才想辞职自己开个‘鬼屋’营业?可是,只要她开口,我能帮她创一份更好的事业啊,那种‘东西’能有好的市场吗?林聆,你帮我劝……呃,林聆?林聆?”陷入“痛苦深思”的男主角终于发现第一女配角不见了踪迹,忙到处寻找。 “在这!”林聆站在办公室的门口,无力地招着手道:“我要去找方岚,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啊?”见对方似乎犹豫了一下,忙道:“不去别后悔!”她决定了,这一次一定要把这两个害她出现未老先衰、早生华发现象的家伙给送作堆,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我去!”林聆的最后一句果然起了作用,只见迟蔚峰一脸坚定地拿起了车钥匙跟了过来。 一路上,林聆把方岚买房搬家的事情经过都大约地告诉了迟蔚峰,最后叹了口气道:“希望岚的翘班和这间房子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我总觉得这么好的房子卖得这么便宜一定有问题。” “别胡思乱想了,也许就如同房主所说的那样,他急着等钱用,所以才会把房子便宜卖的。”迟蔚峰又恢复了一惯的冷静,十分理性的道。 “可是,就算岚买的401室没问题,但我的直觉告诉我,那间402室一定有问题!那里明明没人住,可昨天我和岚出去吃晚饭的时候总觉得那屋里有人正从猫眼里面看着我们。”想了想又道:“也不对,该怎么说那,如果我说感觉上象是在被整间402注视的话似乎比较贴切。但那不是很奇怪吗?房间怎么会盯着人看呢?” “是很奇怪!”迟蔚峰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道:“所以才说你是胡思乱想啊!你们女孩子就是想象力太丰富了。对了,是这里吗?” “对,就在前面停!” 迟蔚峰停好车后随着林聆进了13号,“401室是吧?”说着便一马当先的跑在了前头。 “是啦!”林聆疾步跟在了后头,有些受不了地嘀咕着:“早不知道在干吗呢,现在急了!”却见迟蔚峰早不见了踪影,忙叫道:“等等我啦!”耳畔却已传来了敲门声。 “方岚,你在吗?”声音停了下,林聆听到了打开铁门地声音,心想也许她在家呢!忙赶快了两步。 公房的每层之间都是采用两层式的折回式的楼梯,所以当林聆走到三楼半转上四楼时却吓了一跳,因为她没在楼梯口的401门口看到迟蔚峰。一种不好的预感让她急忙奔上四楼,却见迟蔚峰站在402室的门口一副要进门的样子,可那房门并没有开啊。 林聆忍不住大叫一声:“学长!” 被吓一跳的迟蔚峰忙回头看向林聆,不解地问道:“做什么啊?”说着还伸手推着房门,在遇到房门紧闭的阻力后不由“咦”了一声道:“方岚,怎么啦,开门啊!” “学长!”林聆已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忙上前将迟蔚峰拉开道:“你在敲哪个门啊,这是402室!”然后拉着他转身道:“这才是401室!” 迟蔚峰有些疑惑地定睛一看,确实没错,但,“我刚上来时根本没看见这里的401室啊!”然后指向身后的402室道:“而且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上面写着401,刚才还有人开门呢,我以为是方岚。”说着,不由陷入了沉思。 林聆只觉得心里发毛,她刚才是见学长想进门的样子,但那房门并没有开啊。会是……林聆打了个冷颤,不敢再想,忙道:“还是快找方岚吧。”说完,便拖着迟蔚峰一起用力敲门,也这才发现方岚的铁门是大开的,而一种好象是针对自己的怨毒的注视也从身后的402室向射来,让林聆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五) 方岚悠悠地睁开了眼睛,在片刻的茫然之后,便记起了昨夜所发生的事情。她立刻惊坐起惊恐地目光散乱地打量着四周,在发现自己还在卧室里时,才稍稍地安心一些。这时却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她的神精又立刻紧绷,双手用力地抱住头闭着眼睛哭叫着:“走开,别再缠着我了!走开!”她已经经不起任何的惊吓了,也不愿去想是谁在敲门。 “方岚,你在吗?我是林聆,快开门啊!” “方岚,你没事吧?我是迟蔚峰!” 门外隐约传来了好友和学长的声音,让方岚安静了一些,但现在的她有如惊弓之鸟一般,不敢轻易相信门外站的不是昨夜的那可怕的“东西”,也许“它”会学别人的声音来骗她开门。于是,她开始有些歇斯底里地大声哭叫道:“我不会相信‘你’的,快走开啊!别再敲门了!求求‘你’!” 林聆和迟蔚峰对望一眼,他们确实听见了方岚的声音从门里传出来,她的话很奇怪,语音里带着哭声和不稳定的情绪,但她的行为更奇怪,他们不明白方岚为什么不开门。一种不好的预感同时袭上两人的思绪。 “学长,方岚该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林聆忍不住伸手掩住嘴唇,担心与不安让她的眼中不自觉的浮现泪光。 迟蔚峰紧锁着眉头,神色严肃地略一沉吟,然后对林聆道:“林聆,你让一下,我来撞门!” 已经没了主意的林聆当然不会有异意,便退向了一边的楼梯并下了一阶。她下意识地避开了靠近402室的位置。她不敢说出来,可能是幻觉吧,她所感觉到的怨毒的注视始终从那间紧闭的房门里向她射来,尽管林聆知道那里是没人住的。 高大健硕的迟蔚峰没有白白浪费在健身上所花用的时间,在几下全力的撞击之后终于破坏了那把顽固的门锁。大门因强烈的冲击而反弹到后面的墙上,发出了一声巨响。迟蔚峰因为惯性的作用而向前跌撞了两步,但随即便稳住了身形,在略微打量了下房内的结构后向内奔去。林聆也紧随其后,但在进门后却略一停顿,然后关上了房门,并从客厅处拿了一张椅子顶在了门后。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直觉让她觉得这样比较好一些,虽然门锁坏了,但总觉得应该把门关上。 此刻的迟蔚峰已经站在了那间房门紧闭的卧室前,幸好门没上锁,不然可能又要费他一番力气了。在进门之前,他已经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来面对房内可能会有的情况。而在看到缩在床上抱着头哭泣的方岚时,不由的松了口气!除了门边上有两个枕头,一部电话被扔在房内的一角而让整个空间显的有些凌乱之外,一切还算是差强人意,最重要的是方岚除了情绪不稳之外,没有受伤,也没有衣衫不整……不能怪他,在这种情形之下,很难让人不往那方面去想。尽管他不会介意方岚可能会遭遇到的任状何况,迟蔚峰只要方岚能活生生地在他面前就足够了!刚才在门外担惊受怕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爱方岚,他不能忍受失去她! 迟蔚峰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地让自己的手停止因极度的担心与害怕方岚受到伤害的恐惧而引起的颤抖,然后快步走向床边,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扶方岚的肩膀,并轻声道:“方岚……” “走开!”他的手才刚刚碰到她的身体,方岚就象触电般地惊跳了起来,并失控地推打着迟蔚峰,挂着泪痕的苍白的脸上依然双目紧闭,一夜的惊吓让她显得憔悴不堪。 迟蔚峰忙乱地压住方岚的双手,然后将她搂进怀中,柔声安慰道:“别怕!方岚,我是迟蔚峰,没事了!没事了!” “学长?”渐渐冷静下来的方岚怯生生地睁开了眼睛,在确认了眼前那张熟悉的脸后,再也忍不住地扑入迟蔚峰的怀里放声大哭。站在门边的林聆没有去打扰他们,但看着好友哭得这么伤心,她也忍不住红了眼眶。轻轻抹了抹眼角后便去厨房煮开水,准备热茶。 二十分钟后,情绪稍微稳定的方岚双手捧着茶杯,心有余悸地给两人讲了她昨夜的经历以及那个赵老伯所说的话,因为还没有从惊恐中完全恢复过来,她的陈述有些混乱,但在场的两人还是大约了解了所有的情况。见方岚捧着茶杯的双手仍微微颤抖着,始终坐在她身边的迟蔚峰体贴地用双手轻轻合握住她的,也将温暖和安心悄悄地传递着。 听了事情的经过,林聆的脸色都吓得苍白了,正如她所说的,这么便宜的房子肯定有问题。但体贴的她并没有重复这种目前已经没有意义的话,一夜惊魂的方岚现在需要的是朋友的安慰和帮助,而不是用这种话来加重她的后悔与懊恼。 迟蔚峰一直沉默而认真地听着方岚的叙述,他一向是个无神论者,认为鬼怪之说根本是无稽之谈。但现在,不能说他肯承认这世上有“鬼怪”,可在这里发生的事确实很奇怪,先不说方岚所遇到的事是不是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光说他会把402室错当401室这件事上就透着古怪,当时他确实看清楚了门牌号码。好吧,就当他是一时心急看错了,但视力正常,而精神状况也一向良好的他怎么会没看到就在楼梯口的401室呢?而他的眼睛告诉他,那时401室所在的位置上明明白白的是一堵墙,他当时只是因为太担心而没去在意为什么这一层只有一户。而在他敲门时402室的门确实开启了,虽然开启的速度很慢,并且没有发出声音,但他不可能连门是不是开了也分不出吧?而在林聆来了之后,那门却是关闭着的,就好象从来没开过。这里也有一个问题,照当时的正常情况来说,打开的门在下一刻就关上的话必定是很迅速的,所以不可能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吧,但当时就是在没有任何声音,甚至没有任何时间空隙的情形下,门就关上了! 猛的,方岚所转述的那位赵老伯的话在迟蔚峰的脑子里闪了一下,“千万别走错房间!”这句话有些奇怪,但刚才,他确实差一点就走错房间啊!想到这,迟蔚峰这个大男人都不由的心里一阵发毛,不敢去想要是当时他进了402室的话会怎么样。 迟蔚峰望了一眼楚楚可怜的方岚,想了想道:“这件事确实有些奇怪,我想这里原来的房主因该会了解一些情况。你还有他的电话号码吧?”见方岚点了点头,又道:“我来打给他,就跟他说在产权的移交上还有些问题要问他,请他过来面谈。” 方岚找出了电话号码,迟蔚峰便很快地打通了,并以方岚男友的身份约了对方马上过来。挂断后,时间是一点五十分,然后三个人便静静地等那个原房主的出现。 走错房间6 7 (六)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时钟显示已经三点五十分了,也就是说从他们打电话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了,可那个刘姓的原房主还没有到。在一个小时前他曾打过来一个电话,说是马上就快到了,可一个小时过去了,方岚他们还是没有等到他的人。 林聆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急躁地在房内来回地踱步。又过了几分钟,忍不住道:“学长,你再打个电话给他,看看他现在人在哪儿,我们不能老这么等下去啊!如果他一时半会儿来不了的话,我们就别等了!这地方实在是有点邪门!岚,你还是收拾点衣物,晚上住到我那儿去吧!”说完后,见迟蔚峰依言拿起了电话试着联系那位房主,林聆不由又抱怨道:“那个姓刘的不会想等到天黑了再来吧?我可不想在这里等到天黑,我看我们还是趁天还亮着快点走吧!” 方岚也同意林聆的话,她真的不想再在这里待着了,不由望向迟蔚峰。只见迟蔚峰已拨通了电话,但听了好一会儿后,挂断,然后皱着眉道:“电话通了,但没人接听!” “什么嘛!”林聆不由地叫了起来,气呼呼地道:“那家伙肯定是心里有鬼,所以不敢来了!” “应该不会,”迟蔚峰略沉思,冷静地分析道:“如果他不敢来的话,一开始就可以推托了,说有事或是没时间,任何一个借口都可以,没必要同意之后再爽约。就算当时没考虑清楚,事后反悔不想来的话,那他根本没必要在一个小时前又打电话过来说他就快到了啊,他也完全可以利用第二个电话来推辞,就说临时有事来不了了,那也是合情合理的理由!” “也可能他在耍花枪呢,有些人就是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明明根本没打算过来,却弄得好象跟真的一样!这也是不无可能的呀!反正我就觉得他今天不可能会来了!岚,别等了,我帮你收拾东西,马上就走吧!那个门锁也别管了,如果那个小卖部的老伯说的是真的话,这里根本不会有小偷光顾啦!”说着便动了起来。 迟蔚峰在一旁静静地帮着忙。林聆的话有些道理,虽然他并不太相信那个房主会有这么无聊,但等不到他的人,他们也没理由在这里耗时间了。而且,迟蔚峰也觉得应该趁着天没黑之前快些离开,最主要的是,以方岚目前的精神状况实在不适合再待在这里了。 三个人很快地就收拾好一些简单的换洗衣物和日用品,由迟蔚峰提着旅行袋,林聆扶着已换下睡衣的方岚一起离开。迟蔚峰还是拿着手机试图联系上那位姓刘的男子,在出门时,一阵手机铃声传入三人的耳内。迟蔚峰愣了愣,将已拨通的手机从耳边移开,那不是他们的电话,最主要的是那铃声的频率和手机里所传出的铃声频率是一样的。三个人都呆在了原地没有动,好不容易情绪稳定一些的方岚又开始了痉挛似的颤抖,并惊恐地缩在了迟蔚峰的身后,紧紧地贴着他。如果他们没听错的话,那铃声是从402室内传出来的。 迟蔚峰犹豫了一下,轻轻一按,挂断了手机。随即,那铃声也停止了!迟蔚峰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深吸了一口气后,按了重拨。就如三人想的一样,那铃声又响了起来,并且确确实实的是从402室内传出来的,现在他们能够肯定,那是原房主的手机,但为什么会在那里啊?恐怖诡异的气氛瞬间笼罩住整个四楼。半响后,林聆苍白着脸,声音微颤地道:“他走错房间了!” 林聆的话道出了最诡异的情况,迟蔚峰也不由的脸色微变,但他还是不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这一切一定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最有可能的是有人在搞鬼。在略微平复了自己的紧张情绪后,迟蔚峰大步跨向402室,他一定要把那个搞鬼的人给揪出来。迟蔚峰下意识地去开铁门,但这时,铁门却是锁住的,记得他和林聆来的时候铁门根本没锁,他曾打开过。但不管了,如果有人存心搞鬼的话,事后锁上门也是有可能的。于是,他在方岚和林聆惊恐的低呼声中高声叫道:“里面是谁,快出来!如果你想搞恶作剧的话,你的目的已经达成了,别再装神弄鬼了!”在等了片刻,仍没有回音后,迟蔚峰又道:“如果你再不出来的话,我就报警了!”门还是没有开,但却从屋内传出了一些阴恻恻的笑声,不很清晰,但门外的三人都听到了!这时的方岚已经害怕的快崩溃了,缩在了比她还矮半个头的林聆怀里无声地抽泣着,就连想出声阻止迟蔚峰都无法发出声音,而林聆也已全身虚软,但仍颤着声音对迟蔚峰道:“学长,别叫了,我们还是快走吧!” 迟蔚峰望了望方岚,虽然他很心痛,但不甘心就这样离开,任由那个把方岚吓坏的家伙在那里偷笑。很明显的,那人就在402室里面,极有可能就是那个姓刘的原房主。他绝不能放过他。在又等了片刻,房门还是没有开,迟蔚峰毅然拨打了110,想通过强制的手段来迫使对方无处可逃,并谨慎地站在门口以防止对方逃跑,不过他还是让两个吓坏了的女生回到了房里。 十分钟后,警察便赶来了,有两人。一位年约四十,姓高,中等身材,长的很平凡,但不象一般的警察那般严肃,脸上挂着友善的笑容,看似庸碌,但那双眼中藏着智慧与干练;另一位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姓李,一看就是才从警校毕业没多久的,一米八的身高,长得不错,挺帅的,但毕竟年轻,不免给人一种浮躁高傲的感觉。 迟蔚峰把大约的经过说了一下,但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们大惊小怪或精神异常,便十分注意用词修饰地表示,有人装神弄鬼吓唬他的女友,那人很可能是这里的原户主,而此刻,他就躲在402室内。听了他的话,那位年轻的警察十分的不以为意,虽然他没说什么,但表情很明显显示他把迟蔚峰当作胆小的无聊份子,并为因这种事而特地跑来感到浪费时间。而那位年纪较大的警察,虽然他始终保持着笑容,但迟蔚峰仍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些耐人寻味的凝重神情。 那位姓高的老警察笑着对迟蔚峰道:“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你和你的那两位朋友可以先离开,余下的事情我们会处理的。” “离开?”迟蔚峰一时没反应过来,顿了顿道:“不需要我们留下录口供吗?如果嫌疑人在那屋里的,也应该需要我们在场指认啊!”事情还没查清楚就让报案人离开,这种做法太奇怪了,难道他们不担心有人报假案戏弄警察吗?而他注意到连那个年轻的警察也是一脸疑惑与不赞同地望着姓高的警察。 “没关系,如果有问题的话我们会通知你来警局的,你刚才不是留了你的资料了吗?”那名老警察似乎急着赶人。 “对不起,我坚持留下。一定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迟蔚峰此刻甚至开始怀疑这警察该不会是和那姓刘的串通好的吧,等他们一走就准备放人。 “你,唉!”姓高的警察见迟蔚峰那么坚持,也不便再说什么了,只得叹了口气并敛起笑容,别有深意的道:“你要留下也可以,不过最好照看好你的那两位朋友,她们已经吓得不轻了吧?唉,真是没完没了啊!”最后那一句是他的自言自语,只是不知道这没完没了指的是什么。 (七) 那位老警察嘱咐完了迟蔚峰后转头对那个年轻人说:“小李,你打个电话回去,就说是402室里好象有人,让他们再派几个人过来!” “啊?”那个年轻警察显然有些迷惑,问道:“就这么说吗?” “是的,你叫小赵听电话,他会明白的!” “噢!”小李应了声,嘴里不免嘀咕着:“不就是一个躲在房里的变态嘛,有必要那么兴师动众吗?”但他仍是依言打了电话,挂断后仍是十分疑惑地道:“小赵说他们马上赶过来。”他本来以为是老高老糊涂了,并不指望局里会理他,而且他还作好了被骂的准备呢,没想到小赵居然马上就说带人过来,甚至没问他地址。好厉害,这个402室很有名吗? 又大约过了十五分钟,又来了三名警察,其中领头的是一个年约二十八,九岁的年轻人。长得很高,有将近一九零,身材魁梧,脸也很黑,五观嘛,不能说英俊,但很有性格也很正气,仿佛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职业。听老高的称呼,此人就是电话里的小赵。 那人来了后,老高将他拉到了一边轻声地交待了几句,迟蔚峰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见他一边听一边点着头,并有些神色凝重地向他这边望了几眼。结束谈话后,那个小赵走了过来,公事化地对迟蔚峰道:“是你报的案说这里的原户主在402室里?” “对,原本我们约了见面的,但等到现在也不见他来,但他的手机铃声却从402室里传出来。我们敲过门,但没人开。因为我女朋友昨夜曾被人惊吓过,而我们怀疑惊吓她的人就是这位姓刘的,所以就报了案。” 了解情况后,那位小赵点了点头,然后示意手下去开门,当看到铁门是紧锁的时,忍不住皱紧了眉,嘴里喃喃自语道:“又是锁着的吗?”说着,又和老高交换了一下眼神。 就在另一位警察在用工具开门时,迟蔚峰突然注意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来了的这两批警察居然都没有敲门喊话。照一般的情况来说,如果屋内有犯罪嫌疑人在的话,他们至少会先确定一下里面是否有人,或通过敲门、叫喊的方式来设法让里面的人能够自己开门出来。但他们就好象是笃定不会有人开门似的,甚至也没有质疑过他报案的真实性,这一切的不合常理甚至可以从那位姓李的年轻警察脸上所表现出的疑惑以及不赞同的神情里看出来。 五分钟后,门锁被打开了,但负责开锁的警察却没有直接的进去,而是退在了一边象是在等那位小赵的指示。而此刻,迟蔚峰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安的强烈感觉,似乎有一种会让人全身发冷的气息从那间房里传出来,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该怎么说呢,迟蔚峰拼命地想寻找一个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心中的这种感受,“死亡!”这两个字突然跃入了他的脑海。对!就是这种死亡的气息。迟蔚峰连自己都为这个想法而感到震惊,但在此刻,已戴上白手套的小赵与老高以及后来的那两位警察更是加深了他的不安。为什么?他们甚至不了解屋里的情况就确定有罪案发生了吗?这一切太不合常理了,但他们却又表现得理所当然的样子。 在进屋之前,那位小赵突然回头看了一眼想跟进去一探究竟的迟蔚峰,并用非常严肃的口吻道:“迟先生,请您留在这里,由小李陪着你,没有我们的允许,请不要擅自进来打扰我们工作。”说完后,便头也不回地进了402室。 人家都开口了,而且还有个人看着,迟蔚峰纵有再多的不满,也只能等在外面了。 “学长?”林聆的轻唤从他的身后传来,她已经冷静一些了,在安抚了方岚后忍不住跑出来看一下事情的发展。 “林聆?你怎么出来了?方岚呢?她好点了吗?” “好多了!”说着望了眼一旁的小李后道:“警察来啦?事情怎么样了?” “进去了几个人,不知道在搞什么?”迟蔚峰有点不太高兴地撇了一眼402室,那几个警察还不忘将门虚掩上,偏偏里面又十分的昏暗,害他什么也看不到。 “噢!”林聆点了点头,忽又想起了什么似的道:“学长,你和这位警察先生进屋里来等吧!别站在外面了!” 两人对看了一眼,觉得林聆的话有道理,他们没必要站在这里傻等,还不如进去坐一会呢。于是便一起进了屋里。那位警察坐在了客厅里,而迟蔚峰则进里屋安抚心上人去了。林聆在给年轻警察倒了杯茶后,忍不住有些好奇402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见那位警察正在打量着屋里的装潢,林聆便偷偷地溜了出去。 站在402室的门前,林聆双手抚着胸口以平复自己的紧张的情绪,虽然她仍旧很害怕,但女人好奇的天性还是战胜了恐惧心理,再一想到里面还有好几名警察在,便也不由的更加壮了胆。事后证明林聆非常地后悔自己的好奇心泛滥,但此刻,想一探究竟的心理压过了一切。 林聆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轻轻地推开了虚掩的房门走了进去…… 就象她事情过了很久以后跟别人描述的一样,在经过了昏暗的玄关后,她看到了那个吊死在布满灰层与蜘蛛网的天花板上的男人,他的身上布满了血淋淋的仿佛是用爪子所抓出来的伤痕,他的脸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那些可怕的伤痕与血迹足矣让任何一个看到这情形的人崩溃,而那凸出的死灰色的眼球里充满了恐惧。林聆仿佛能从那里看到一种被传递的死亡的诅咒。 在尖叫了一声后,林聆便失去了知觉。 走错房间 完 (十五) 苏可馨的母亲一向身体不好,而让她曾经引以为傲的女儿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情,受不了打击的她终于一病不起,就在于珊珊住院一个星期后便去世了。祸不单行,苏可馨的父亲也因为妻子的病逝而悲痛欲绝,终日精神恍忽的他在一个月后死于车祸。一个原本美好的家庭竟然因为一份莫明其妙的妒忌而在瞬间家破人亡,支离破碎。已是满腹的委屈与悲愤的苏可馨终于因为一连串的不幸与打击而彻底崩溃了! 在医院住了两个月的于珊珊回到学校后便听到了同学间的窃窃私语,而他们所谈的内容却令她震惊——苏可馨的精神状态似乎出现了问题,除了常常一个人发呆之外,她还会自言自语,就好象一个身体里面住了两个灵魂一般自己与自己对话。学校已经注意到这一情况而在考虑是否要联系苏可馨唯一的亲人——她的奶奶来决定是让她继续升学还是让她考虑退学。于珊珊不敢相信这件事情,于是开始仔细地观察留意,但事实证明根本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去证实这件传闻,复学的第一天她就看到了“两个苏可馨”的诡异的场面。一个是怯懦、无助、自卑而总是在哭泣的苏可馨,另一个则是有着冷酷、疯狂、残忍的眼神的苏可馨,那个可怕的苏可馨并不常出现,但每次出现后便总是在责骂、教训另一个自己,而那个柔弱的她却总是被她自己给骂到哭泣。现在于珊珊终于知道这是精神病中最诡异的那一类,俗称“人格分裂”。就因为当初她的一念之差所犯的错,一直都是快乐而又优秀的苏可馨疯了。 看着曾经的好友变成了这个模样,听着别人毫不避忌的在那里“疯子”、“小偷”地叫着、聊着,于珊珊突然感到一股莫明的心寒。她知道苏可馨是无辜的,因为一切都是她一手导演的,但这样的后果却是她预料不到也承担不起的。就因为这一个被她栽赃陷害的污点,别人就能全盘否定苏可馨曾经的努力与优秀,难道以前老师的信任与同学的拥戴都是一种虚幻的假象吗?其实苏可馨从未被人真心接受过,所以在出了事情之后,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她是无辜的,也没有一个人想过要去察一察真相。相比之下,这些人更愿意去扩大谈论别人的缺失与不幸,并为有人可以让他们来幸灾乐祸而兴奋不已。于珊珊忽然发现这些朝夕相处了近三年的同学、老师就如同这段时间里在镜子中看到的自己那般陌生而又麻木不仁。别说苏可馨是无辜的了,就算她真的因为一念之差而犯下了错误,这些曾与她这么亲密的人也不愿意去宽容地原谅她,帮助她吗?他们并不了解真相啊,却能把这个当作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来娱乐!也许是这个世道太太平了,所以他们才想用别人的不幸与污点来肯定自己的幸福与高尚,却在一不小心之下把他们最恶劣的人性全都暴露无疑,“人言可畏!”难道这些将来准备进名牌大学,有可能成为社会菁英的高才生们竟然不知道这四个字是可以杀人的吗? 于珊珊看着周围那些丑陋的嘴脸,开始觉得呼吸困难。在她陷害苏可馨的时候,那嘴脸一定比她现在所看到的要可怕上千百倍吧!深深的罪恶感如狂风暴雨般袭来,因此而生的愧疚与悔恨又开始压迫着她那虚弱的心脏,一点点开始苏醒的良知让于珊珊想说出真相,但苏可馨的遭遇却让她害怕启口,曾经那么优秀那么受欢迎的她都会被逼疯了,那么这些将人性中的残忍发挥到淋漓尽致的“高尚人群”又会怎么对待罪魁祸首的她呢?这样的压力与痛苦终于让刚刚出院,才复学三天的于珊珊再次因为心脏的原因晕倒住院,而这次严重到必需让她休学一年来放弃即将进行的高考。 在那之后,于珊珊再也没有见过苏可馨了,只是从来探望她的同学那里知道了一些情况:苏可馨终于退学了!而之所以会退学的原因却让班里的每个同学以及老师都心惊胆战。那个来探望于珊珊的同学脸色苍白地说了整个事情发生的经过。起因只是因为坐在苏可馨隔壁的同学丢了一枝钢笔而已,而那位同学则立刻指责苏可馨,说是她拿的。于是又立即跳出了一群自诩正义的同学,任凭苏可馨百般辩解,仍是咄咄逼人地齐声讨伐!他们翻乱她的书包,清空了她的课桌,在没有找到任何赃物的情况下,仍是“小偷,疯子”的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最后由老师出面调解才平息了整件事情。结果,那位同学在书包的夹层里找到了她的钢笔。虽然知道冤枉了苏可馨,但她却毫无愧疚地刻薄地大声道:“就算她现在没偷我的钢笔,也不代表她以后不会偷,手脚不干净就已经够惹人嫌的了,现在连精神都不正常了,谁知道一个疯子将来会做出什么事情啊!”话音刚落,就引起了不少的附合声与嗤笑声,虽然也有些同学觉得这话有些过分,但终是没有出声制止,连老师也只是不痛不痒地随意地苛责了一下那位同学,说什么钢笔找到了就好,别再说些没有意义的话,甚至没有让她道歉的意图。 当时,没有人知道苏可馨的心情是怎样的,她只是苍白着脸,目光呆滞地定定地望着前方,泪水毫无所觉地冰冷地往下划落,仿佛那泪水不是从她体内流出的一般。周围布满了调笑的低语,虽然声音不大,但那一句句刺耳的“疯子”直直地钻入了她的耳中,也钻入了班里每一个同学,包括老师的耳中。 那位转述的同学眼中透出了回忆的恐惧,连声音都微微地发着抖,并忍不住发冷地双手环臂轻搓着取暖,顿了顿后才继续说下去。 当时大家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大,就好象已经忘了正在上课了,老师制止了好几次都没有用。那时苏可馨突然侧过脸望了一眼那位“丢钢笔”的女生,而那位女生却傲慢而又厌恶地回瞪着她,并厉声地说了句:“看什么看,疯子!”这句话又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虽然在事后,所有人回想起来时都觉得并不好笑,但当时,他们都笑了,就好象在欺负弱者时的那种病态而又扭曲的满足感,这种人性中最冷酷无知的一面他们可谓是发挥到极致了。而这时,苏可馨突然也笑了,开始只是轻笑,然后变得越来越大声,那声音里透着一种让人心寒的压力。渐渐地,其他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并开始感到某种前所未有的不安情绪,连老师都被这种场面震地说不出话来。然后,另一个“苏可馨”出现了,“她”的眼中带着嗜血而又疯狂的笑意,直直地望着那个女生,用一种让人战栗的温柔声音问道:“你说谁是疯子?”那个女生早已吓的说不出话来了,只能呆呆地望着她。虽然大家都见识过这个“苏可馨”,但“她”却是一直都存在于那个属于苏可馨的私人世界中,与别人一向是隔绝的。但此刻,“她”却跳出了那个界限,开始面对所有的人了。这样的场面实在令人措手不及而又毛骨悚然,要知道,这个“苏可馨”是个完全陌生的未知数,最重要的是:“她”不是正常情况下出现的! 气氛变的越来越紧张,空气中弥漫着让人窒息的危险波动。就在有人忍不住快要尖叫时,“苏可馨”笑着开口道:“你不知道一个疯子将来会做出什么事情是吗,我来告诉你。”说着,她的眼中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兴奋而又残忍的神情,猛地拿起那枝钢笔,在一片惊呼声中向那名女生刺去。在血花飞溅时狂笑道:“疯子是会杀人的,而我要杀光你们全部的人!” 于珊珊没有看到当时的情况,但从那位述说的同学脸上的表情就可以猜出那时的情形有多可怕。幸好有几位男生反应快,及时制服了苏可馨并夺下了钢笔,而那位女生也本能地闪了一下,所以只是伤了手臂,但那样的情形相信在场的每一人,都会终生难忘的!何况当时已陷入疯狂的苏可馨突然伸手抓向自己的脸,在制造出一道道血痕之后,用那种恶毒的声音伴随着那有如千年寒冰般的眼神大声笑道:“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这样的情景,无论是谁都不会轻易忘记的吧。就因为这件事情,苏可馨终于退学了,但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学校封锁了消息,只是让苏可馨的奶奶带走了她。在那之后,就没人见过她了。 于珊珊说到这时,所有的人脸色全变得煞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那些死状恐怖的受害者。但他们弄不懂的是,在调查案件时,所有人口中的苏可馨都是正常的啊,莫非她曾被治愈过,但最终因为某些原因使她的旧病复发,引出了那个残忍、疯狂的人格来。那这个诱因又是什么呢? (十六) 于珊珊忍不住流下了两行悔恨、愧疚的眼泪,轻轻吸了吸鼻子又接下去道:“我通过多方打听后才知道可馨的奶奶带了可馨去了外地治疗,她休养了两年,病情才终于稳定了,由于另一个人格似乎没有再出现的迹象,所以她们又回来了,并住到了现在的这个家里。虽然过得很清苦,但可馨仍是上夜校修完了高中和大专的学业。在她工作一年后,奶奶也去世了,然后她就一直独居着,也没和别人有过密的接触,更没有人知道她的病史。 其实,我一直想向可馨忏悔我的过错,但终是没有勇气说出来。这件事情也影响到了我的病情,四年前我父母在做了很多的努力之后决定带我去国外做手术。我知道自己病的有多重,那次出国很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但我不能把这件事情带到另一个世界啊!如果不把事情说出来,就算死我也不会安心的。我不敢约可馨见面,在犹豫了好几天后终于决定给她写一封信告诉她所有的真相。但我也是因为听说她已经好了,才敢这样做的。我不知道她终究还是想不开!被最好的朋友出卖,她一定很受打击,所以才会承受不了而自杀的吧!没想到,最终还是我害了她!”于珊珊抽噎着说不出话来了,隔了好一会儿才道:“我这次回来,还想着当面向她道歉,无论她是骂我,打我都没有关系,只要给我机会弥补我所犯下的罪过,无论什么后果我都能承受,但绝不该是可馨的死讯啊!让我连一个赎罪的机会都没有了!” 于珊珊的话令在场的其他几人都心口沉闷的说不出话来,望着面前这个病弱的女孩,他们是同情多过于厌恶。虽然她的行为很令人发指,但在那种年纪,是人都会犯一些可笑的错误的,只是于珊珊做的更为过火,但那样的年纪其实还是处在无知与幼稚的阶段,她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如果知道会让自己受良心谴责这么多年,甚至还几乎赔上自己的生命,她也许就不会做这种可怕的事情了。但事到如今一切都晚了,苏可馨的死再加上之后牵扯不清的人命,于珊珊是注定这辈子都无法从良心的枷锁中解脱出来了。 但如果真是因为于珊珊的信惹出的事情,那为什么陈维妤又表现得和这件事情有关呢?迟蔚峰他们还是分析得出陈维妤的恐惧并非只是因为隔壁死了个人那么简单,直觉告诉他们,苏可馨的死因一定和她有一定的关联,但那个关联又是什么呢? 就在大家都在沉思的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把所有人都从静默中拉回,方岚、林聆以及于珊珊都露出了茫然的神情,而迟蔚峰与赵晔的眼中却有着一丝了然,并有一种“终于等到”的松了一口气的神情。赵晔站起身来去开门,而迟蔚峰则意味深长地望着于珊珊道:“也许你的信是致使苏可馨自杀的原因之一,但不一定是全部,现在来的这人应该会说出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我想,那才是苏可馨自杀的关键吧!” “来的是谁?”方岚忍不住问着并向门口望去,走进来的陈维妤则回答了所有人的疑问。 赵晔给精神仍有些恍忽的陈维妤倒了杯热茶,并给她和于珊珊做了下介绍后才道:“刚才就是陈小姐给迟蔚峰打的电话,是他让陈小姐过来的。”原来刚才迟蔚峰和赵晔说的就是这件事情。 迟蔚峰认真地望着陈维妤道:“陈小姐,你肯来这里是不是表示你终于想通了,愿意把整件事情说出来了?” 闻言后,陈维妤用力地点了点头,紧握成拳的双手的指关节处有些泛白,可看出她的紧张与决心。陈维妤不打算再沉默了。她的声音还是有些微颤,但仍是十分坚定地道:“是的,我会把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都说出来。” “你所说的是不是和苏可馨的死因有关?”林聆小心翼翼地用尽量不会刺激到她的语气讯问着,因为陈维妤看上去情绪还是很不稳定。 她用力地咬了咬下唇,半响后才艰涩地道:“不错,我要说的是苏可馨的死因。她的死和我们都有关系!”“我们”?大家都注意到陈维妤用的是复数,看来这件事牵扯的人还真不少。 “你说的是什么关系?你们指的又是谁?”赵晔代所有人提出了问题。 陈维妤凄然地苦笑着回答道:“我们?哈!我和己康,楼上的502,几乎是所有13号的居民,可能还包括一些外人吧,我也说不清。”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赵晔他们不知道居然会扯上这么多的人,但在之前的调查中,为什么没人说出来啊!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封信。” “信?!”于珊珊他们一起叫了出来,并暗想该不会是“那封信”吧? “对,就是一封信!那封信里却说出了我们所不知道的关于苏可馨的过去。原来她曾在高中时被人陷害并因此而得过‘人格分裂’的精神病,这封信就是陷害她的那个同学写来道歉的。” “事情就发生在她自杀前的一个月……” 陈维妤虽然和苏可馨就住在对门,但两家并不太熟,最多见面时打个招呼或点头问候一声而已。但那几天陈维妤还是发觉了苏可馨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常常红着眼睛好象是哭过。那一天是因为有人把402的电费帐单错送到401室的信箱内,陈维拿回家时才发现,正想着给她送过去,就听见对面开铁门的声音。她便想也不想地拿着帐单打开了门,正好见苏可馨正准备开门回家,便上去拍了拍她,而她竟很大反应的尖叫着跳开,吓了陈维妤一大跳。在了解了对方的意图之后,苏可馨才惊魂未定地道了声谢谢后急急地开门回家。虽然当时苏可馨的表现和平常很不一样,但不爱多管闲事的陈维妤也没多想,正准备回家的她却被刚上楼的502室的女主人给叫住了。 (十七) “当时她神神密密地叫我去她家一趟,说有话跟我说。我知道这个女人最喜欢东拉西扯、说三道四了,本不想理她,但她说这件事和苏可馨这阵子的奇怪表现有关,倒是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便去了她家。才坐定,她便从屋里象献宝似的拿出了一封信让我看。一看前面的名字我就知道是写给苏可馨的,当时我的心里对那女人的行为真的反感到了极点,便说了一句‘你怎么可以拿别人的信?这是侵犯人隐私的!我没兴趣看,要看你自己看吧,我回家了!’我才想要走,就被给拉住了,她对我说这封信不是她拿的,是昨天她去苏可馨家串门时,她儿子顺手从苏可馨的桌上拿来的。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是让人吃惊,而且还关系到我和我丈夫的安危所以她才拿来给我看的。她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如果关系到我和己康的安危的话,那确实不得不关注一下。也许是我的私心大过于道德心吧,最终我还是读了那封信。” “信的内容确实让我震惊,我虽有些同情苏可馨的遭遇,但与一个曾有过过激行为的精神病人同住在一起的恐惧心理还是战胜了我的道德观与良知。从那之后,我和便和己康一起心存芥蒂地处处避开苏可馨。而502的那个女人则更是把那封信当作新闻来传阅,没几天的功夫,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于是,一些窃窃私语和无聊的传闻便到处散播开来。” 这件事传得越来越凶,苏可馨可能也从大家的目光与行为上感觉到了些什么,人变得更沉默,更孤僻了。就在她自杀的前三天这件事情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那天陈维妤和刘己康下班回家便听见四楼吵吵闹闹的,上楼看时却见到围了不少看热闹的邻居,而502的那个女人则拉着孩子大声地骂苏可馨是“疯子”。一问才知道原来她带儿子回家时正好见到苏可馨要出门,那小孩便口无遮拦地叫了她声疯子,受了刺激的苏可馨终于爆发了并与之吵了起来,于是,一场死亡的诅咒就此引起了开端。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陈维妤的脸上有着回忆的深深的恐惧,声音颤抖到几乎无法发出正常的声音:“被人们围攻着一边发抖一边哭得十分可怜的苏可馨突然就象变了个人似的。她停止了哭泣,大笑着抬头看向我们所有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眼神,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冰冷的感觉让我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被冻结住了,仿佛多看一眼,我的灵魂就会被她从体内抽离。就在我们都受惊地说不出话来时,她突然用力地抓向自己的脸,狂笑着说‘我是疯子!哈哈,你们知道吗,疯子是会杀人的!’然后她向我们伸出了指甲上沾满血痕的双手阴狠地冷笑着说‘看到了吗?这是我的血,总有一天我要你们加倍奉还!用你们的命,用你们的血来还!’说完后,她仍旧大笑着走回家中,留下我们这些人留在原地面面相觑。直到那时我才觉得自己以及这些邻居的表现真的有些过分和冷血。苏可馨其实是十分可怜的,我们非但没有关心过她,反而一直在用有色眼光歧视她、嘲笑她。 但当时我也只是这样想了想,就象大多数的人一样,明明知道什么是是非对错,但不一定会去做。虽然苏可馨给我们的惊吓不轻,但我们还是过着自己的生活,没去管其他的,直到苏可馨自杀后才觉得害怕。我每天都做恶梦梦见她带着一脸的血痕冷笑着向我们诅咒。可能是因为羞愧和害怕吧,没有人愿意提起那天所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人再说起那封信。而502室的男孩死后,大家更是忌讳地绝口不提。后来,我和己康还有那些当时曾围观的邻居们都不约而同地搬离了那里。本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还是躲不开啊,也许,这就是报应吧!” “躲不开什么?可馨死后又发生什么事了?”于珊珊想不到,自己的一封信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风波!她原想赎罪,却不料反带给苏可馨更多的灾难。看来这件事要比她想象中的严重,她只知道可馨死了,但赵晔他们并没有告诉她之后发生的事情,原本她还奇怪这个警察为什么带她来和一些“不相关”的人来谈可馨的事情。可现在,陈维妤述说的事情所透出来的让人难受到无法形容的隐隐讯息让于珊珊有种无法面对的压力感,她直觉地感到自己当初所犯的错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悬亘的心仿佛有一种将被未知的黑洞吞没的惶然感觉。 赵晔和其他几人互相对望了一眼后,才叹了口气,把苏可馨死后的这几年所发生的离奇死亡事件细细地说了一遍,最后又指着林聆道:“这个女孩儿就是‘苏可馨’现在的目标,虽然她与此事毫不相干。如果苏可馨自杀时是那个疯狂而又可怕的人格的话,那完全可以想象她想破门而出的意图是什么。可以说,现在的‘苏可馨’是个没有思想的杀人工具,如果她真的得逞的话,到时候真的会引起一场可怕的腥风血雨,恐怕也没有人能够制止得了她了!” 赵晔的话让于珊珊倒抽一口气,随即便伏下了身子双手抚着胸口猛咳起来,那苍白的脸色和那几乎要将肺都咳破的声音让人不由地担心她是否会就此死去。林聆和方岚忙上前探看。过了好一会后,于珊珊才渐渐地止了咳,气喘吁吁地道:“你们带我去可馨的家,这一切都是由我引起的,也该由我来解决。” “不行,这太危险了!‘它’已经不是以前的苏可馨了,你去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只怕是白白送命。”赵晔第一个反对。 “就算是死也没关系,这是我欠可馨的!我不能再让无辜的人因为我所犯下的错而送命了。”说着于珊珊又苦笑了一声道:“其实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看得出来,我的心脏其实支持不了多久了,一样要死,还不如死的有点价值,如果能把可馨的事情给解决的话,我也能走的安心一点。” “那也不行!”这回林聆也忍不住开口道:“我和岚都是当事人,知道这件事情有多危险,‘它’已经没有人性了,我们不能让你去。一定还会有别的办法的,我们再想想,也许有人能对付‘它’!” “既然你们都是当事人,那也应该知道现在的可馨有多难对付吧。如果真有办法的话,警局也不会让这件事一拖拖了四年还无法解决吧!总之,我是心意已决,就算你们不带我去,我也会自己跑去的。如果有你们陪着,也许还能将危险降到最低。”说着,于珊珊的眼中又现出了一丝复杂的神情,喃喃低语道:“有些事情总是要解决的,不然,可馨的怨气无法平息,而我也会不得安宁!” 众人的一再劝说仍是改变不了于珊珊的决心,最后,在无可奈何之下他们终于决定除了陈维妤之外一齐陪她去苏可馨的家。其实,迟蔚峰是想让方岚和林聆也留下的,但她们却说什么也不肯,一定要看到事情的发展,还说多个人多份把握,迟蔚峰拗不过她们,也只能作罢了。原本是想过两天等于珊珊精神好一点再去的,但她却说不能再等了,于是,计划就订在了当天夜里。而现在,除了让陈维妤回家外,一群人略作休息后,便决定一起先去401室等待今夜关键时刻的来临。 (十八) 傍晚时分,那位姓高的老警察也来了,在了解了情况之后也只是叹了一口气没多说什么,但仍是决定留下帮忙。于是,六个人都沉默不语地等着夜幕的降临,气氛十分的凝重。 连续几天没睡好的林聆坐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地打起了瞌睡,就在半梦半醒之间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在这里睡着便猛地清醒过来。她揉了揉眼睛发现天已经全黑了,而其他的几人都坐在那里不言不语,不过看上去没什么事情发生。因为觉得有点口渴,她便起身走向厨房想倒点茶,在起身时,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向她袭来,林聆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但她似乎是忽略了一些十分重要的东西,但却一时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房间里安静地有些不正常,林聆只能听见自己走路的声音,在走进厨房时,一种阴冷而强烈的存在感直直地从她背后袭来,心中猛地一怵的林聆无法抑制地飞快地转身。在这一刹那所有的灯光一齐熄灭,如灯光熄灭的速度一般迅速的是场景的转换,双腿发软的林聆再也支撑不住地跌坐在地,她无法出声地张大了嘴抬头望向半空,眼中是满满的无以复加的恐惧——这间阴暗陈旧的房间是402室!而在她的眼前,“苏可馨”就浮在半空“看”着她,那头长得不可思议的头发和身上的有如长袍的红衣如遇气流般地飘浮飞扬着仿佛随时会飞射过来将林聆包裹住,鲜血从她那张没有瞳孔的阴白而扭曲的脸上那一道道缓缓出现的伤口中一滴滴地往下流淌,那如黑洞的嘴也阴森森地笑咧着,有几道血痕流经她的口中再从下唇滴落下来,更为那抹无法形容的恐怖笑容增添了极度的死亡血腥的效果。 林聆颤抖着双手撑着地挪退到了墙边,她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而她的呼吸也如抽筋般的急促,冷汗伴着无法控制的泪水爬满了她全无血色的脸庞。她是在梦中还是真的走错了房间啊?她想大叫,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苏可馨“望”了她好一会儿,就在林聆那极度惊恐的目光中她终于缓缓地伸出了那双指甲紫黑而尖长的青白枯瘦的双手向林聆探来,在那双手臂完全伸直的瞬间,苏可馨猛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超自然的速度扑向已无退路的林聆。林聆张大了眼睛惊恐而又无助地望着那张瞬间就在眼前的鬼脸,忍不住将头微侧向一边尽量避开“它”的贴近。她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苏可馨”似乎在打量着她的恐惧,而那冰冷的十根指甲则牢牢地掐在她的脸上。随着一阵阴恻恻的笑声,林聆吃痛地感到脸上的力量加重,这令她想起了刘己康那鲜血淋漓的脸。林聆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而忍不住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看来,她这次是躲不过了。 “可馨!”一声呼唤瞬间打破了这如诅咒般的阴森的氛围,林聆感到了脸上力量的停顿而不由地睁开了眼睛,只见于珊珊满脸悲伤地站在她们面前望着“苏可馨”,泪水在她的眼眶中打着转,半晌后终于流了下来。她用那轻柔却充满悲切的声音道:“收手吧,可馨!一切的事情都是因我而起的,我知道你的孤单、寂寞、委屈和愤怒,但这和林聆没有关系。如果有人要因此而付出代价的话,那也应该是我啊!让我来赔你吧,把我的灵魂拿去,别再伤害那些无辜的人了!” 林聆无法从“苏可馨”那张恐怖的脸上看出任何的情绪波动,但那股杀气却并没有消失。此刻,林聆只能象是待宰的羔羊一般任人决定她的生死。脸上的力道又突然地加重,令她忍不住痛苦地皱紧了眉头,眼看着她是在劫难逃了,于珊珊又痛哭着惊呼道:“不要!”她的声音中满含着悔恨,眼中充满着怜惜地道:“可馨,别再滥杀无辜了!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把你变成这样的,以前的你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优秀,无论我是如何对你恶言相向你都只是一笑置之。而我不但没珍惜你这个朋友,却用这种残忍的手段伤害了你,把你变成了杀人的厉鬼,我今天是来赎罪的,让我来分担你的所有痛苦和寂寞吧,我会留在这里永远地陪着你,直到消除你所有的怨恨和委屈!” 于珊珊的话似乎起了作用,只见苏可馨渐渐地松开了手,突然猛地转身扑向于珊珊并伸手掐住了她的脖子,而于珊珊却毫无反抗地用那种悲悯的目光望着她。就在林聆为即将发生的惨剧而忍不住要惊呼出声时,苏可馨却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动作,过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她终于慢慢地松开了手,缩下了身子钻进了于珊珊的怀中,一阵让人心碎的悲哭声传了出来,那种就象从地狱深处传来的充满寂寞与绝望的哭声让林聆都不由得一阵心酸,这一刻,她似乎完全能了解苏可馨曾经经历过的痛苦和委屈。也许,那时的苏可馨所缺的就是这样一个可以让她痛哭的怀抱吧! 林聆已然站了起来,流着泪望着将苏可馨紧紧搂住的于珊珊,一时间无法言语。不过林聆知道,这次的眼泪却不是为恐惧而流的,这些泪是为苏可馨而流的,在了解了所有的事情后,林聆真正的为她而心痛,虽然她杀了那么多的人,但林聆却再也无法指责她。 “林聆,你走吧!”于珊珊突然开口。 “走?”林聆终于能说话了,那种让她无法出声的压力已然消失。“那你呢?” “我会留下来的!”于珊珊微笑着看了眼怀中的苏可馨道:“可馨需要我!”说着,又指向身后,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片刺眼的亮光“快从那里出去吧,方岚他们正担心你呢。” 方岚?林聆突然想起,自己莫明其妙地出现在402室里,那其他的人呢?他们没事吧?“放心,他们都很好!”仿佛是看出了林聆的担心,于珊珊善解人意地道:“不过你要是再不出去的话,他们就不好了!” 闻言后,林聆不由地一惊,身不由己地向那亮处走去。却又想起了什么,刚想讯问于珊珊,只觉得眼前一亮便渐渐地失去了知道,耳边隐约听见于珊珊的声音:“告诉他们没事了,可馨再也不会伤人了,我会守着她的。” “于珊珊!”林聆大叫着睁开了眼睛,却看见方岚他们正紧张地守在她身边。 见她醒来,早已哭得一塌胡涂的方岚立刻激动地紧搂着她哭道:“林聆,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再也醒不过来了呢,如果你出事了,我该怎么办啊!” “出了什么事了?”林聆一头雾水地问,并忍不住寻找于珊珊的身影,却无所获,正想讯问其他的人,却又被方岚打断了。 “你刚才就象第一次被苏可馨袭击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我还以为……”说到这,方岚再也说不下去了,只是抱着林聆使劲的哭着,那样子看得一旁的迟蔚峰都有些吃味了。 在众人的一顿劝说下,方岚总算松了手,而林聆也把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听到是于珊珊救了林聆时,大家都不由有些感慨,但也因此发现不知何时起,她就已不在屋里了。都奇怪她是什么时候去了402室的,不过当时所有人都因为林聆而忙作了一团,所以也没注意到。 大家都十分地担心于珊珊,便决定一起去402室查看一下。当时已经过了十一点了,但开门后却让所有人松了口气,路灯竟然是亮着的。也许于珊珊真的化解了苏可馨的怨气了。可打开了402室的门后,却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众人无措地互相望着,于珊珊就这样失踪了! 尾声 一个月后 林聆、方岚和迟蔚峰手拿着白菊花,肃穆地站在苏可馨地坟前。 回想着一个月前的经历,真是有如隔世啊!在默默地为她献上祝愿的话后,方岚蹲下身擦拭着墓牌,迟蔚峰也在一旁静静地陪着。林聆望着他们两人不由觉得好笑,就连来扫墓都能感到他们你侬我侬的恩爱气氛,也不知道这份感情怎么会拖了那么久。林聆无聊地望向四周,忽然目光被左前方的一点吸引住了。那里正站着一个扫墓的年约二十的少女,长长的马尾,一身利落的运动装,十分美丽的脸上充满了一股灵气。当然,吸引林聆的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脸上的快乐神情,以及她上香及烧纸钱的手法。她没用任何的工具,上香时只是香头朝下然后往上一挑便点燃了,烧纸钱时也只是在空中随意地挥舞了两下便起了火。 她的奇特让林聆忍不住上前了几步,却听那女孩儿一边烧着纸钱一边用清脆悦耳的声音道:“我已帮你完成了心愿,也算向我师父交了差,你就好自为知吧!我已经买下了你隔壁,以后就是邻居了,不过别没事拖着你的朋友来找我,我也很忙的,不能总是做白工吧!下回有好事再来找我,知道了吗?拜拜!”说完后,那女孩便站起身来,在转身看到林聆后便笑了笑,然后走了! “林聆,你在看什么啊?”方岚走了过来也望向那女孩的背影,不由“咦”了一声。 “怎么了?”紧跟在她身后的迟蔚峰关心地问着。 “那个女孩好象就是向我买房子的人!” “什么?”林聆没听清楚。 “我还没跟你说呢,前天有个女孩来找我硬是问我买下了那间401室。刚开始我因为考虑到以前所发生的事情,所以不肯卖。但那女孩却说她不介意,而且还说她知道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解决了,硬是求着我卖给她!后来我想苏可馨的事情确实是没什么问题了,而那房子空关着也是浪费,所以就同意了!” 方岚的话让林聆忍不住呆了呆,一道闪过脑海的灵光令她不由自主的看向那女孩儿扫墓的墓牌…… 林聆顿时呆若木鸡,那墓牌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于珊珊的名字,立牌的时间是在一年前。原来,于珊珊早就死了! 血符 第一章你知不知道我死的有多惨 “你知不知道我死的有多惨?”这凄惨的叫喊犹如夜空里划过耳边的蝙蝠,让人不寒而栗。睡正香的王瑰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的弹了起来。“不用怕!这是我的手机铃声。”一旁的姜少奇一边坏怀的笑,一边拿起手机接电话。“变态!”王瑰骂了一句,就蒙着被子继续找周公去了。也不知道过了有多久,大约在半夜里,迷迷糊糊的王瑰又隐约听到那恐怖的铃声,但这次他只是翻了个身,便沉入了梦乡。 “你知不知道我死的有多惨?”…这诡异的铃声一遍又一遍的回荡在屋子里,而寒夜的冷风也顺着窗户的空隙溜了进来。这一次王瑰再也无法忍受,扯开被子,打开身边的灯,大声的叫道:“有完没……”,可他的话还没从嘴里吐完,就活生生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吞了回去。在他的前方,不足一米距离的书桌上,红色的血犹如瀑布的流水一般从桌上淌到地上,而在血水中则有一具七零八落的尸体。 凄惨的叫声正是来自于姜少奇那部手机的铃声,而现在手机有一半塞进了姜少奇的嘴里,露出了有屏幕的另一半。姜少奇圆圆的脑袋也随着手机的震动,仿佛一个不倒翁,在桌子上晃来晃去,而他的眼睛如铜铃一般凸出来,死死的盯着王瑰。 “救……救命啊!”王瑰想喊出声来,可他那颤抖的声音竟然是那样的无力。 而铃声还是一遍又一遍的,毫无止尽的响着,仿佛要把周围的一切都拖下地狱。 海王大学一年一度的"新生欢迎大会"热闹非凡,在可以容纳近三千人的学校大礼堂里座无虚席,甚至连走廊和礼堂外面的窗户边都挤满了人。这些观众除了刚入学的新生以外,各高年纪的学生也都来捧场,甚至一些其它大学的学生和社会上的人士也都跑来观看。当然这场欢迎大会之所以如此吸引人,不是因为海王大学校长的欢迎致词有多么动听,而全是因为该校的学生会副主席、兼文艺部部长的校花秦梦遥,这位刚刚在全国showgirl电视比赛中拿到亚军的美人会在这场新生欢迎大会上登台献艺,所以才吸引了如此多的人来。 校保安不停的扯着嗓子,用身体连成一线,努力让礼堂外的人不再往里面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距离这喧闹礼堂的不远处,立着一座大哲学家黑格尔的雕像,那儿倒是一个清静地方,雕像的下面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的青年,从他有些失望和迷茫的眼神里一看就知道是刚入学的新生,正是刚刚考入大学的周瞳。 “不过如此!”周瞳苦笑着摇了摇头,心里不免有些抱怨老妈千方百计逼着自己考大学了。 周瞳提提手,拖着自己的行李,往宿舍的方向走去。可当他走到一个转弯处的时候,突然一辆红色跑车冲了出来,好在周瞳反应迅速,匆忙一闪,跌倒在地上,不过总算勉强避开了车。而开车的人,也被吓了一跳,踩了急刹车。 车门“砰”的一声打开,一个高挑美丽的女孩从车上跳了下来,周瞳出于一个男性的本能,稍稍愣了一下,但这种感觉很快就被心里的怒火烧得一干二净。 “臭丫头,你想杀人啊?”周瞳站起身来,嘴上毫不留情,即使面对的是这样一位美女,刚才也确实是危险,就差那么一点点,周瞳也许真直接被送太平间了。 这次倒是轮到美女愣了一愣,她实在没有想到这个男生会如此对自己说话。 美女深吸了一口气,想到刚才毕竟是自己不对,所以还是努力的挤出一点笑容,问道:“你是新生吧?”。 “你管我是不是,在校园里这么开车,如果你不是女孩子,看我不狠狠揍你。”周瞳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也不再看美女一眼,转身就走。 “没风度的男人!”美女哼了一声,也转身上了车,急急忙忙的往礼堂的方向赶去。 当她的车开到礼堂的时候,有人大声的叫道:“那是秦梦遥的车!”,一时间,人群一阵骚动,立刻向那辆耀眼的红色跑车围了过去。 在大礼堂的主席台上,此时的海王大学校长林书海却是脸色难看之极,心事重重,一副烦躁不安的神态。他的校长助理从台下慌慌张张的跑上来,在林书海的耳边说道:“校长,公安,部的人来了。”。此时的林书海再也坐不住,甚至忘了交代一句,便走下主席台,赶往自己的校长办公室。 在他的办公室里,已经有一个人在等着他。 “林校长,您好,我是公安,部特别刑侦组的警官。”严咏洁递上了自己的警,官证。 林书海接过证书看了一眼,然后礼貌的递还给严咏洁。 “在贵校发生的这起命案,已经由我们特别刑侦组接手,以后希望能得到校长您的配合。”严咏洁开门见山的说道。 “这个自然,我实在没有想到会在我们学校发生如此恶性的血案,实在是令人痛心,令人痛心啊!”林书海说着不由连连摇头。 在一番感叹后,林书海又语重心长的对严咏洁说:“严警官,这起案件关系到我们学校的声誉,而且一旦公开,势必在校园里造成恐慌,所以我希望严警官的调查能低调一点。”。在林书海心里,其实死一个学生倒是次要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一旦这件事情曝光出去,或者被新闻媒体知道,势必引起校内大乱,到时候自己这个校长的乌纱帽恐怕也就不保了。不过好在这起命案是发生在深夜,而且是在研究生公寓里,命案被发现后校方也严格的封锁了消息,和死者姜少奇同住在一起的王瑰也被送到医院监护起来,家属那边学校也打点好了,和警方也通过气,所以这起命案并没有在学校里传开,只是让林书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件命案竟然会惊动了公安,部的人。 第二章又遇 “林校长,请放心,我们会谨慎的处理。”严咏洁点了点头,然后才继续说道:“我这次来主要有两件事情,一是为了调查方便,希望校长能安排我以学生身份到贵校来学习,二是希望您能把姜少奇和王瑰的档案给我。”。 “完全没有问题!”林书海听了严咏洁的话后,爽快的答应道。 每年新生入学后,按照所修读的专业,分配到各个不同的系,然后再由各系分配成班,每个班再指定一位辅导员,负责班级的管理。辅导员通常由高年(纪)级比较优秀的学生担(当)任,因为死者姜少奇是历史系考古专业的研究生,所以在严咏洁的要求下,林书海把她安排到历史系大一(三)班。 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天晚上八点,各班召开了第一次班会。三班的班会教室里,性格外向一点的同学已经开始互相认识,攀结交情起来,性格内向一点的坐在后面,也是新鲜好奇的看着周围的同学们。严咏洁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离开大学两年后又踏进了校园,而且还是以一个大学新生的身份,她特别选了一套看起来比较青春的衣服,头发也梳了一个大大的马尾,不过即使这样,她天生丽质的美貌也丝毫没有减弱,反而更显清纯。当她走进教室的时候,原本吵闹的教室立刻安静了不少,男生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她。然而在教室里只有一个人吸引了她的目光,虽然她早就知道周瞳奇迹般的考进了国内的一流学府海王大学,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周瞳会选择攻读历史专业。 “周瞳!”严咏洁忍不住叫出了声,而本来坐在后面和一个清秀的女同学聊得正起劲的周瞳,此时也看到了走进来的严咏洁。 “你……”周瞳嘴巴张的大大的,仿佛脱节了一般。 严咏洁立刻向他打了个眼色,周瞳虽然心里有很多惊讶和好奇,但还是忍了下来,恢复常态。 恰在这个时候,三班的辅导员也走了进来。而当这位辅导员走进来的时候,教室竟然发起一阵惊呼。 同学们都开始在底下窃窃私语,“真没想到秦梦遥会是我们的辅导员!”,“太不可思议了,待会一定要找她签名。”,“我简直不敢相信会是她!”,“她看起来比电视上更漂亮”…… “大家请安静一下!”秦梦遥有些得意的站在台上,等到下面渐渐安静下来后,才微笑着说道:“同学们好,我叫秦梦遥,是你们大三的学姐,也是校学生会副主席,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大家的辅导员,大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我。现在我先点名,点完名后,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学校的情况!” 然而在下面却传来一声“切”,秦梦遥的脸色变了变,向后面看去,一眼就看到了昨天那个对自己出言不逊的男生,正是他发出的声音。 “后面那位同学有什么事情吗?”秦梦遥问道。 “没事,刚才嗓子被脏东西恶心到了。”周瞳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说道。 秦梦遥的脸一下就红了,血气上涌,却又毫无办法。 “有些人就是不懂礼貌,辅导员,你不用理会的。”说话的是一个长相颇有些英俊的男生。 秦梦遥感激的向这位男生点了点头。 而其他同学也都把目光投向了周瞳,对这位刚进学校就敢得罪辅导员的同学充满好奇。 周瞳此时却真的被这位如此明目张胆献媚的男同学恶心的不轻,如果不是严咏洁在身边,他立刻上去狠扁这小子。 倒是严咏洁幸灾乐祸的在他耳边小声说道:“一向对美女献殷勤,都是你的专利啊,现在怎么给人家抢了风头!”。 “还说,昨天我差点就被这位学生会副主席撞死!”周瞳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快,换个人恐怕真被撞到,不死也残废。 这个时候,秦梦遥已经拿起花名册点名,当她点到刚才帮她的那位男生名字的时候,朝他笑了笑,直弄得这位叫冯天荣的男同学头晕目眩,恨不得立刻就匍匐在这位辅导员的脚下,当牛做马。 而点到周瞳的时候,周瞳这次倒是爽快的答了“到”,而秦梦遥也别有用意的多看了一眼他。 周瞳这个时候倒是没兴趣考虑这些无聊的小事情,他只盼着这次班会赶快结束,好问清楚严咏洁来这里扮大学生究竟是为什么。 终于等到班会结束,周瞳迫不及待的拉着严咏洁就走,也不管四周男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目光,而此时站在台上的秦梦遥却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周瞳拉着严咏洁一直走到一个安静无人的地方才放开她,自己刚想开口,却被严咏洁阻止了。 “你不用问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没打算瞒你,或许你这次也可以再出份力。”经历过“死亡塔罗牌事件”之后,严咏洁对于周瞳的能力还是颇为相信。 “那就最好,否则我又要费尽心思打探咏洁姐的秘密了。”周瞳笑着说。 “又贫嘴!”严咏洁毫不留情的敲了周瞳的脑袋瓜,“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点东西!”。 而现在这个时候大部分学生也都去上晚自习了,所以又显得格外的清静,但是清静之外也总让人感觉多了一分阴冷。 为了方便严咏洁查案,校长林书海特地为她安排了一栋校园里非常僻静的公寓,而且让她一个人单独住了一间,而这栋公寓的位置就在命案发生的14栋研究生公寓的旁边。14栋公寓里所有的人都已经被迁走,理由是公寓维修,虽然住在里面的人对这突如其来的维修通知颇有不满,但也拗不过学校,只好都匆匆搬到了学校为他们另外安排的地方。 血符2 第三章恐怖死亡命案 严咏洁带着周瞳来到房间,然后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调出了档案。 一些极其血腥的图片出现在周瞳的面前,虽然他已经见过不少大场面,但面对这些犹如修罗地狱样的场景,还是不寒而栗,胃中一阵一阵的翻腾。 “这……这些是什么东西?”周瞳把目光从图片上移开,惊奇的向严咏洁问道。 “这就是一个星期前,8月23日在海王大学研究生公寓七楼701室发生的一起命案,死者的身体被刀分割成六块。”严咏洁非常严肃的说道。 周瞳听到这样的描述,头皮有点发麻,他实在有些不敢相信,在美丽的校园里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凶手真是心理变态,杀了人以后还碎尸!不过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在学校里一点风声也没听到?” “校方对这件事情做了严格的保密,当他们发现出了命案后第一件事情竟然是搬走研究生宿舍里所有的住户,封锁消息,打点完一切之后才通知警方。”严咏洁有些生气的说道。 “这样岂不是耽误了案件侦破的最好时机!这群混蛋!”周瞳对于学校这样的做法实在大为不满。 “嗯,正是这样,虽然让人气愤但也无可奈何,对于像海王大学这样在国际上都享有盛名的学校,即使我们警方也不得不对他们作出一定的妥协!”严咏洁叹了口气,似乎不想再就这个问题上和周瞳讨论下去,于是又在电脑上打开一份声音文档,“你还是先听听这断录音吧。”。 “你知不知道我死的有多惨?”,那阴冷凄惨的声音在严咏洁的电脑里一遍又一遍的回放着。 “挺吓人的声音,你从什么地方录下来的?” “不是我录的,是在死者的手机里下载出来的,发现死者的时候,手机被塞在死者的嘴里,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着这句话。而且我们的警员在现场勘探中发现了七个用鲜血写的古文字。”说着,严咏洁又调出一张图片。 在这张图片上有七个繁体的古文字。 “这是秦代的小篆。”周瞳在仔细辨认了图片之后肯定的说道。 “看来你选择历史专业不是瞎蒙的啊,果然有点道行。”严咏洁忍不住赞了周瞳一句。 周瞳难得听到严咏洁对他的赞扬,脸竟然破天荒的红了一次。 “让我仔细看看这行字写的是什么?”周瞳说着便自己动手,把图片发大了好几倍,原本有些模糊的字迹,终于变得清晰起来。 “阴曹地府我最大!”周瞳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 “这七个字应该是凶手留下的,死者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用小篆写下这七个字,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在作案现场写这七个字?”严咏洁把自己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 “还有一点很奇怪,咏洁,你有没有发现这七个字有什么问题?”周瞳指着图片上的七个字问道。 “看来你也注意到了,这七个字大小一致,整齐划一,准确的来说,不是凶手写出来的,经过我们鉴证科的同事鉴定,凶手预先已经用打印机在纸上打印好这七个字,然后把纸上的字挖空,作案之后再用死者的血淋上去。” “凶手看来是早有预谋的,并非一时的冲动。”周瞳想到凶手的狡猾和残暴,有些不寒而栗,“那部手机里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都是死者的几个朋友,都排除了他们作案的可能,不过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案发现场还有一个人,竟然毫发无伤,直到被铃声吵醒,才发现室友死在自己的旁边。” “现在他人呢?”周瞳立刻问道。 “他受刺激很大,目前在医院由警方监护着……”严咏洁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从隔壁的研究生公寓,传来一声“救命”的惊呼。 往常的夏夜里,多半都是有些闷热的,可此时的严咏洁和周瞳都不约而同的感受到一股凉气。 从他们所在的这个房间就可以远远看到研究生公寓,那里漆黑一片,学校甚至对其停止了供电,是什么人在这个时候跑进去,而且还大呼救命。两个人带着同样的疑问冲下了楼。 可当他们来到研究生公寓楼下的时候,在朦胧的月光下却看见一个人影正站在研究生公寓的楼顶。虽然严咏洁和周瞳看不到他的脸,但都可以感觉到这个人的目光正死死的盯着他们两个人。 “你从楼梯上去找人!”严咏洁说完,就施展轻功,借着公寓外突出的窗台,迅速的向公寓楼顶攀沿上去。 楼顶上的人似乎也没有想到严咏洁会有如此举动,但他的动作也不慢,还没等严咏洁上来,就已经消失在楼顶。 严咏洁攀上楼顶,环顾四周,却空无一人。在楼顶的中间有一个楼梯口,严咏洁毫不犹豫的跑了过去,刚才那个家伙不可能就这样凭空消失,除了从这个楼梯口逃走。 严咏洁沿着楼梯往下搜索,但依旧不见人影,而这个时候,传来了周瞳的呼叫声。 严咏洁担心周瞳遇到危险,立刻朝周瞳的方向移动过去。她看见周瞳定定的站在一间屋子的外面。 “周瞳!”严咏洁叫了一声。 周瞳却并没有回应她,严咏洁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只好走到周瞳的旁边,顺着他的目光向房间里看去。 此时的月光有种说不出的诡异,透过窗户,如流水一般泻入房间。在房间中间的顶上,有一台吊扇,正缓慢的转动着,在它的下面挂着一条染满了血的绳子,绳子上挂着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具尸体,随着吊扇的摇动尸体也跟着摆来摆去,死者的脖子被绳子紧紧勒着,而舌头已经滑了出来,眼睛往外突,虽然已经死去,但他那惊恐的表情却依然留在脸上。 “王瑰!”严咏洁终于惊叫道。 “你认识他?”周瞳也从巨大的震惊中清醒过来。 “他就是和姜少奇一起的室友,王瑰。” “你不是说他在医院吗?怎么会又跑回来这里?”周瞳有些不解的问道。 但他的问题,严咏洁也无法回答。 “这已经是第二条人命了,不管学校是什么立场,警方必须采取行动。”严咏洁说完,拨通了刑侦队的电话。 十几分钟后,警车呼啸的鸣笛打破了校园的宁静。 校长林书海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他急匆匆的带着学校的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研究生公寓楼。 此时整个公寓楼已经被警方封锁,在公寓楼的旁边围满了学生,都在议论纷纷。 “立刻安排人疏散四周的学生,让他们回自己的寝室!”林书海一边用手绢擦着额头的汗一边下令道。 可无论校保安如何努力,还是无法驱散四周围观的同学。 林书海只有无奈的叹了口气。 “我是校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我过去!”林书海挤进围观的人群,来到警方的封锁线外。 守在封锁线旁的警察让林书海走了进来,然后极其简单的对他说:“我们接到报警,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负责的警官正在里面等你”。 林书海连忙急匆匆的走进了公寓楼里,一进去,立刻看到了严咏洁。 “严警官,你这样做对学校的影响非常大,一切后果你要负责!”林书海说话的时候显得异常激动。 “林校长,请你跟我来!”严咏洁并不是一个怕恐吓的人。 林书海见状,只好跟在严咏洁身后上了楼。 当林书海看到王瑰的尸体,他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好在旁边的人扶住了他。 “校长,我只是希望你明白现在事情的严重性。”严咏洁看着林书海冷静的说道,“这个凶手极有可能还在校园内,如果不尽快把他找出来,很有可能还有其他学生会遇害。”。 “可是……” “不用可是了,校长,关于案件的详情我们警方依旧不会向外界透露,但是校方目前一定要配合警方,加强安全措施,保障其他同学的生命安全!”严咏洁有些不礼貌的打断了林书海的话,她实在不喜欢和这种官僚味很重的人打交道,在她看来,一个学校的校长至少应该是一个学识渊博、仁厚谦德的人,可眼前这位校长分明是那种如果发生火灾,就会大呼“让领导先走!”的那种政客。 “只好如此了!”林书海有些沮丧的说道。 “另外,也请校长继续对我的身份保密,这样更有利于案件的调查。”严咏洁嘱咐道。 林书海没有再说话,只是无力的点了点头。 无论你怎么做,怎么想,时间却不会等人,它都会悄无声息的溜走。此时的林书海如果有办法让时间停止,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去这么做,可惜他不能,所以第二天一早,他就必须硬着头皮面对一切。 林书海起床接到的第一个电话就是教育部领导打来的,找他去谈话。 警方没有对外公布案情,但各种留言和猜测在当天晚上就已经开始满天飞,学生们议论纷纷,并通过网络和校园内的bbs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广泛流传,最离谱的一个故事版本是说姜少奇抢了王瑰的女朋友,王瑰怀恨在心痛下杀手,然后自己也畏罪自杀。据说这个故事是有根据的,而根据就是王瑰以前的女友秦梦遥和王瑰分手以后,确实和他的室友姜少奇有些扯不清的关系。而学校方面的“官方”说法只有四个字:正在调查! 学校乱成一锅粥,最无所谓的恐怕就是周瞳了,他第一天就没有去上课,不过他也不轻松,在昨晚目睹了一系列的恐怖画面之后,现在只有一件事情能勾起他的兴趣,那就是尽快找到凶手。 周瞳选择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去王瑰昨晚本来应该待的地方,静安医院。严咏洁没有陪他一起去,当然她也没去上课,而是去调查另一件事情,只是告诉周瞳医院的地址,并打电话给负责的警员,招呼了一声,方便周瞳的调查。 在静安医院的门口,负责监护王瑰的警员已经在等着周瞳了。这是一个一眼看上去就非常年轻的警员,也许是刚从警校毕业,脸上还有一丝稚嫩的痕迹。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上司要他配合调查的人竟然比他还年轻。 “你……就是周瞳?”警员荆怀涛第一次看到周瞳说的第一句话。 周瞳闻言只是坏坏的笑了笑。 王瑰被监护的病房是在三楼307室,这是一个单间,而负责监护的荆怀涛晚上就坐在307室的门外,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王瑰确实是自己溜出去的。当荆怀涛接到严咏洁质问电话的时候,慌忙打开房间,发现窗户是打开的,床上空无一人,只有窗帘在微风中轻轻摆动。 “这几天有没有什么人来看过王瑰?”周瞳问道。 “来访的人员我们都有登记,主要是他的父母亲戚,但他都不怎么说话,人显得比较痴呆,不过昨天下午有个女孩来看过他,好像进去聊了很久。”荆怀涛回忆道。 第四章初步死亡猜想 “那个女孩叫什么?”周瞳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非常漂亮的一个女孩……”荆怀涛的脸稍微红了一下,一边翻开登记本一边说道:“就是showgirl大赛里拿到亚军的那个秦梦遥!”。 “是她?”周瞳有些吃惊,连忙拿过荆怀涛手中的笔记本,果然看见登记人上有秦梦遥的名字。 严咏洁再一次来到研究生公寓,她实在想不明白昨天晚上在楼顶阳台出现的那个神秘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溜走的?如果可以找到这个人,即使他不是凶手,也应该是这两起凶杀案的关键人物。她站在楼顶的阳台上,环顾四周,现在是白天,所以视线清晰,让她对周围的环境可以一幕了然。可除了在阳台的中间有一个楼梯口以外,再也没有可以下楼的地方,而且在这座公寓楼相邻的四周也没有其它的楼房,距离最近的一处也就是严咏洁现在住的公寓楼,可是离研究生公寓楼也有三十多米的距离,即使是严咏洁这样武功高强的人也跳不了这么远。但是如果对方不是跳到其它的楼房逃走,而又没有走楼梯,那么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他是从楼顶的另一边借助楼房边上突出的部分连续下跳,或者借助绳索这样的工具攀爬下去,但是对于严咏洁这样听觉敏锐的人,对方如此大的动作,不可能逃过她的耳朵。 严咏洁绕着阳台走了几圈,也没有发现任何绳索,或者是铁爪、钉勾之类攀爬工具使用过的痕迹。 严咏洁思前想后,只剩下一个可能。那个神秘人确实是从楼梯口逃走的,他借助对公寓楼环境的熟悉,先躲藏起来,当严咏洁和周瞳被王瑰的尸体吸引注意力的时候,他借机逃走。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神秘人极大可能是学校里面的人,而且很可能就是住过研究生公寓楼的人。严咏洁决定先向学校拿到近几年所有在研究生公寓楼的住过的人员名单,然后一一进行排查。 周瞳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钟左右了,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校门口有一个最令他头痛的人等着他。 “你……你怎么会来这里的,你不是去南方大学了吗?”当周瞳在校门口看到一身靓丽打扮的美女李莹,嘴巴惊讶得都几乎合不拢了。 这位美丽的大小姐,作为周瞳以前的高中同学,一个给周瞳带来无数麻烦的同学,毕业后考进了外省一所大学,周瞳原本以为自己要有相当一段时间看不到她了,可还开学还没几天,她却又出现在自己面前。 “够吃惊吧?我是坐中午的航班过来的。”李莹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她那橘红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更加显眼。 “惊吓要更多一点!”周瞳摸了摸头,小声的说道。 “哼,你也太不够朋友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也不打电话告诉我!”李莹忽然把脸一板。 “什么大事情?”周瞳一脸迷惑。 “还装,我在网上看到了,听说你们学校发生了非常恐怖的连环谋杀案?”李莹有些鬼祟的凑到周瞳的耳边说道。 “你还真够八卦的,即使有,这关你什么事情?”周瞳心里有些感叹网络的力量,这昨天晚上刚发生的事情,竟然如此快的传开了。 “本来不关我事情,不过你在这个学校,肯定会插手调查这件案子,那么就关我的事了!”李莹斩钉截铁的说道。 周瞳看着李莹说道:“我不大理解你说的意思!”。 “你这个猪头”李莹心里暗暗的骂道,不过她嘴上还是说:“这还不明白么,调查这样的案件一定是非常惊险刺激,恐怖有趣,而且还可以把坏人绳之于法,我李小姐岂有不搀合一脚的?!”。 “i服了you,能够把恐怖和有趣这样的词合在一起说,不过你就这样跑过来,不怕学校把你开除么?”周瞳有些大感头痛。 “怕什么,反正我知道我上这所大学,全是那个人用钱买来的!”李莹始终无法原谅父亲所做的事情。 周瞳听她说起她的父亲,也有些为她难过,心里不免一软,说道:“既然来了,我先安排你住下,至于调查案件的事情,以后再说。”。 “这才乖吗!”李莹脸上的乌云终于散了,开心的摸着周瞳的脑袋笑道。 周瞳一时心软嘴快答应让李莹留下来,可他哪里有位置安排这位大小姐住呢,最后只好把麻烦丢给严咏洁。 严咏洁看到周瞳领着李莹来找她,确实也是吃了一惊,不过事已至此,而且好歹李莹对自己算是有救命之恩,虽然心中还是有些顾虑,但还是先把李莹安排到自己隔壁的房间住了下来。 待到一切都妥当后,周瞳才问严咏洁道:“咏洁,王瑰的验尸报告出来没有?”。 一旁的李莹立刻也聚精会神起来,竖起耳朵,等待严咏洁的回答。 严咏洁点点头,说道:“死者确实是被勒死,身上没有找到其它伤痕,也没有服用任何药物的迹象。”。 “那可真是有些奇怪了,现场没有找到可疑的指纹,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像王瑰这么一个大男人,谁可以这么轻易的杀了他?”周瞳有些迷惑的说道。 “这还不简单,肯定是自杀!”李莹非常肯定的猜测道。 “不可能,死者头顶上的吊扇是转动的,换句话说,死者应该是先被人勒死,然后挂在吊扇上,最后凶手才打开吊扇的开关。”严咏洁没等周瞳说话,自己就先向李莹说明了情况。 “我借你一根绳子,你试试在转动的吊扇下自杀?”周瞳看着李莹讥讽道。 李莹被周瞳的话气得满脸通红,却又不便在严咏洁面前发飙,只好“哼“了一声,把头偏向严咏洁,不再理周瞳。 “在验尸报告里,还有一点内容,恐怕是你们做梦也想不到的!”严咏洁怕这两个人又闹起来,立刻转移话题说道。 “是不是有关绳子上的血迹?”周瞳立刻问道。 “你怎么会知道?”严咏洁有些惊讶。 “很简单,你刚才已经说过王瑰身上除了勒痕,没有其它伤,那么他不可能在绳子上留下血迹,当然,血迹也不可能是凶手自己的,所以我才会猜测到这一点!”周瞳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 “那你怎么不猜血迹是谁的?”李莹根本不知道周瞳和严咏洁所说的事情,不过她要找一切机会奚落周瞳。 “如果我这也能猜到,就是周半仙了!”周瞳苦笑道。 “血迹是姜少奇的!”严咏洁语调里竟然也仿佛多了一丝寒气。 周瞳和严咏洁都没有再说话,两个人都静静的站在那儿,李莹看到他们严肃的表情,也没有出声,知趣的坐到了旁边。 “用染满姜少奇血迹的绳子勒死王瑰,那么就是说杀死姜少奇和王飞的是同一个人,但是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留下这样的线索给警方?”周瞳的心里反复的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而严咏洁也想着同样的问题,但目前这却是一个迷题,一个凶手留给他们的迷题! 严咏洁的调查把目标锁定在曾经住过14栋研究生公寓楼的人,再仔细阅读了所有的住户资料,以及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以后,还真让她发现了一个极为可疑的人物。 这个人叫刘青特,原本是姜少奇和王瑰的同学,也是他们很要好的朋友,三个人一起考上了海王大学历史系的研究生,但就在一年前,刘青特却因为在一篇学术论文中涉嫌弄虚作假,伪造文物,而被学校开除。举报他的正是姜少奇和王瑰两个人。 当严咏洁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立即把刘青特作为首要的嫌疑人物。同时,她也决定和周瞳一起去拜访刘青特一次。 “咏洁,你的效率可真高啊,这么快就圈定了一个嫌疑对象!”周瞳坐在严咏洁的车上笑着说道。 “我只是觉得他有杀人的动机。”严咏洁的语气很平静,在没有证据之前,她不会做任何轻率的定论。 周瞳的身体还是歪歪的躺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不过语气确实比刚才严肃了一些,话题一转,说道:“如果是普通的谋杀,凶手应该竭尽全力不留下任何线索,在最快的时间里完成整个凶杀过程,然后迅速的离开,但是这个凶手却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布置凶杀现场,同时留给我们一些追查的线索,他如此反常的做法,一定有原因!”。 严咏洁点点头,对周瞳的说法表示认同,然后接着周瞳的话继续说道:“凶手杀姜少奇的时候,留下‘阴曹地府我最大’七个字,我觉得他是不是有些故弄玄虚,真正让我不明白的是他杀王瑰的方式,我觉得是一件十分不合情理的事情,因为在姜少奇遇害的时候他就有机会杀王瑰,可他没有那么做,而是过了好几天才对王瑰动手。而且他用染有姜少奇血迹的绳子勒死王瑰,分明就是故意告诉我们杀姜少奇和王瑰的人都是他一个人,更不能让人理解的是他把王瑰勒死后挂在吊扇上,竟然打开吊扇的开关,也就是告诉我们王瑰绝不可能是自杀。”。 周瞳把歪躺着的身体缓缓摆正,才非常肯定的说道:“我看凶手不像是完全的在故弄玄虚,他之所以搞这么多事情出来,如果我没有猜错,他是在做死亡预告!”。 “死亡预告?”严咏洁一脚狠狠的踩下刹车,没绑安全带的周瞳差点飞了出去。 “我只是猜测而已,不用这么大反应吧!”周瞳摸着自己被撞痛的头抱怨道。 “为什么你会认为凶手是在做死亡预告?”严咏洁吃惊的问道。 “你会不会猜谜语?”周瞳反问道。 “你是说……凶手杀姜少奇时留下的七个字是一个谜语?” “相信第一个谜语的答案,你也可以猜到。” “‘阴曹地府我最大’,‘阴曹地府我最大’……王瑰,果然就是王瑰的名字!”严咏洁恍然大悟。 “可惜这个我们知道的太晚了!”周瞳叹了口气,“现在最让人头痛的是第二个谜语的答案是什么?如果能在凶手动手之前猜到,就可以想办法抓住这个变态加自大的混蛋了!”。 “染血的绳子、转动的吊扇、悬挂的尸体……答案究竟是什么?”严咏洁也自言自语般陷入沉思。 刘青特住在市区一幢八层高的公寓楼里,公寓楼应该已经有了相当的年限,无论是外墙还是内部的装饰都显得有些陈旧。虽然是在白天,但是公寓楼里的光线还是非常昏暗,空气中还不时的散发出一股霉味。 严咏洁和周瞳顺着窄小的楼梯,摸上了六楼。 站在607的房门前,严咏洁敲了敲门。 过了一会儿,门才被打开,一个戴着眼镜,模样清瘦斯文的男青年出现在他们面前,正是严咏洁和周瞳要找的人,刘青特。 “刘先生,你好,我是严咏洁警官,这是我的同事周瞳。”严咏洁拿出自己的警,官证。 周瞳听她这么说心里想笑,但还是忍住了,没想到自己刚才还是她同学,现在就立刻变同事了,外表美丽的女警官撒起谎来也是一点都不含糊的。 血符3 第五章秦梦遥? “你们……找我有什么事情?”刘青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迷惑。 “有几起凶杀案,想请你协助调查一下。”严咏洁说话的时候,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刘青特的眼睛。 刘青特听到“凶杀案”三个字,一时间倒有些不知所措。 “不介意我们进来聊聊吧!”周瞳也不等刘青特说话,自己就迈开步子,准备进屋。 “当然可以,请进,请进!”刘青特这才尴尬的把门完全拉开。 周瞳毫不客气,大大咧咧的走了进去,严咏洁跟在他的后面,也进了屋子。 这是一个一居室的小房间,房里一片杂乱,到处堆的都是书。周瞳粗粗看了一下,大部分都是一些历史文化方面的书籍。 “真是不好意思,你看我这儿地方小,又全是书,你们坐这儿吧。”刘青特一边说一边挪开凳子上的一堆书,然后请周瞳和严咏洁坐了下来。 “刘先生,你应该认识姜少奇和王瑰吧?”严咏洁开门见山的问道。 刘青特听到他们两个的名字,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说道:“他们这两个无耻的家伙!”。 “你是指他们举报了关于你论文作假的事情?”严咏洁问道。 “我做假?这帮卑鄙的家伙!为了把我赶出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我不会让他们得逞!”刘青特的情绪立刻激动了起来。 “你是想说你的论文没有作假?”周瞳忽然插嘴问道。 “当然……不过和你们说这些,你们也听不懂!”刘青特说话时吞吞吐吐,似乎有意要隐瞒一些东西。 “有些事情是我们来这里必须搞懂的,8月23日凌晨1点至3点以及8月30日晚上9点至11点,你在什么地方,和谁在一起?”严咏洁对刘青特傲慢的态度有些不满,所以直截了当的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刘青特疑惑不解。 “姜少奇和王瑰在这两个时间分别被谋杀了!”严咏洁说话时候的眼神盯着刘青特。 刘青特的表情先是惊恐,然后又转化为愤怒,大声的叫道:“你们怀疑是我杀他们两个?我虽然讨厌这两个家伙,但还不至于要去杀他们!”。 “刘先生,请你先别激动,我们只是来调查情况,至少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是你杀了他们,请你先回答我们的问题!”严咏洁以一个警探贯有的态度,继续问道。 刘青特此时憋红了脸,还想辩解什么,但终于没有说出口,想了一会了才开口说道:“凌晨1点,我早就睡觉了,至于8月30日晚上9点到11点,我也是在公寓里读书,没有出去!”。 “你确定这两个时间段,你都是在公寓里?”严咏洁有些怀疑的问道。 “我确定!”刘青特非常肯定说道。 李莹怒火冲冲的走在校园里,每经过一颗可怜的小树,都要狠狠的扯下一把叶子,她很生气,后果也很严重,至少给校园里的绿化工人带来很多麻烦!李莹心里现在已经把周瞳和严咏洁都骂了千万遍,自己逃学来帮他们查案子,可他们出去调查却不告诉自己,根本没把自己当回事情。越想她就越生气,越生气她就越把怒火发泄到身边的花花草草上。 “你没事吧?”终于有人看不下去,在李莹的身后问道。 “要你管!”李莹毫不客气的转身呵斥。 然而连李莹也没有想到,在她身后说话的是一位金发碧眼,有着一脸爽朗笑容的英俊青年。 “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而且脾气最火爆的中国女孩!”这位外国青年依旧还是一副风趣的样子。 李莹闻言,脸倒是微微红了一下,但只是一闪而过,很快还是以生硬的语气回道:“你是我见过最多管闲事的外国人!”。说完,她就跺跺脚,转身离开,不想继续纠缠。 但这个外国青年似乎一点都不介意李莹不友好的态度,还是追了上去,仿佛牛皮糖一样,粘着李莹说道:“我叫威廉,是来自英国的留学生,希望能和你交个朋友!”。 李莹停下脚步,看着眼前这个叫做威廉的英俊留学生,心里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周瞳和严咏洁从刘青特那儿调查回来的时候,恰好看到李莹从宿舍里走了出来。一头长发,淡淡的红妆,浅蓝色的连衣裙让她那近乎完美的身材更显诱人,就是周瞳看到淑女一般打扮的李莹,也大吃一惊。 “丫头……你转性了?”周瞳看着迎面而来的李莹,依旧还是口无遮拦的说道。 本是满面春风的李莹听周瞳这么一说,眼看就要变脸,可严咏洁却是抢先一步握住了她的手,笑盈盈的说道:“今天你好漂亮啊!”。李莹这才又开心的笑了起来,也恰好在这个时候,威廉拿着一大束玫瑰花走了过来。 李莹看到威廉过来,立刻朝他点头笑了笑。 “哦,原来是女为悦己者容!”严咏洁说着就放开了李莹的手。 李莹故意瞟了一眼周瞳,然后指高气昂的挽着威廉的手,漫步离开。 周瞳站在一旁只有大跌眼镜的份。 “怎么,吃醋了?”严咏洁用手指点了点周瞳的额头。 周瞳“嘿嘿”的干笑了两声,不以为然的说道:“如果是咏洁,我可能真的会吃醋哦!”。 “你骨头又痒了,是么?”严咏洁故作生气的举起拳头。 周瞳连忙跳开,保持和她有两米的距离,这才说道:“不开玩笑了,做正事,做正事!”。 严咏洁闻言收起了拳头。 周瞳又回到严咏洁身旁,正色问道:“刘青特的论文你看过没有?”。 “这倒是没有,你觉得这案子和他的论文有关系?”严咏洁显然对一篇涉嫌做假的论文没有太大兴趣。 “也许会有线索!”周瞳却对这篇论文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好的,相信找校长拿到这篇论文不是什么难事。不过,先前你说的‘死亡预告’有头绪了吗?如果你推测的没有错,就是说凶手还会继续杀人!”严咏洁有种非常不安的情绪。 “暂时还没有头绪,不过现在可以肯定凶手是一个非常自大狡猾的家伙,而且有意在卖弄他的学问,我想这第二个迷题恐怕也要从这方面下手,或许可以解开。”周瞳一边说一边也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你还记得8月30日,王瑰死的那天晚上,我们不是在公寓楼的阳台看到有一个人吗?”严咏洁突然问道。 “不错,不过以你的身手都让他跑了,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 “人虽然跑了,不过我再去调查过,按照我的推断,这个人应该是非常熟悉研究生公寓楼,也就是说凶手很有可能是学校内部的人,或者是曾经住过研究生公寓的人,除了刘青特是值得怀疑的对象外,目前也不排除有其他嫌疑人,所以我们要尽量多调查一些可疑人员,绝不能让凶手再有机会下手!” “不错,我现在就要去找一个人!”周瞳忽然想起一个人很有调查的必要。 “谁?” “现在暂时要保密!”周瞳做了一个保密的手势,然后向严咏洁挥挥手,就笑容满面的迈着大步走了。 周瞳要找的人自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秦梦遥了,她在王瑰死亡的当天下午竟然去医院看过他,实在有些让人纳闷。不过现在秦梦遥却并不在学校,而是去了一间画廊为一家护肤产品拍广告。周瞳问清楚位置,就叫了辆计程车赶了过去。 秦梦遥拍广告的那家画廊算的上是这座城市里首屈一指的私人画廊,里面陈列有许多国内知名画家的真迹,当然还有更多的是一些世界名画的仿制品,而这些仿制品才是真正卖的最好的东西,价格不高,却也看上去颇有格调,极其适合一般家庭和某些暴发户的装饰需求。画廊的装璜才是真正值得称道的地方,雍容华丽,颇有些西欧宫廷的味道,选择在这里拍广告,确实不错。 不过今天画廊却被广告公司包了下来,不再对外营业,周瞳费了一些心思,耍了一点小花招,才冒充工作人员混进了拍摄现场。周瞳一眼就看到了在灯光照耀下的秦梦遥,她穿了一件华贵的西欧样式低胸礼服,神态悠然的摆着各种姿态,配合着摄影师拍着照片。 周瞳站在一旁,口水忍不住的往外冒,身体一阵一阵的发热,早把秦梦遥开车撞他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心里只是一个劲的感慨,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让男人发疯的尤物! 不过在他的视线里却出现了一只“苍蝇”,准确的说是一个让他恶心的男人,也就是他的同班同学冯天荣。此时的冯天荣拿着一大把鲜花,色迷迷的盯着秦梦遥,恨不得一口把她吞下去。周瞳知道自己刚才的样子也比冯天荣好不到哪里去,不过这却一点也减少不了他对冯天荣的厌恶,虽然他不想从秦梦遥身上移开目光,不过这只“苍蝇”的出现,确实让他少了许多兴致。周瞳擦了擦嘴,侧开身子,漫不经心的看起了四周的名画。看着看着,他忽然被秦梦遥身后的一幅画吸引了目光,那幅画是著名印象画家塞尚的作品。这幅仿塞尚画的本身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倒是画下面铭牌上的字,让周瞳吃了一惊。 “印象画派塞尚作品《吊死鬼之屋》” “吊死鬼之屋?”周瞳一边念着一边把头不自觉的抬了上去,他看到了秦梦遥头上那华丽而巨大的水晶吊灯,灯光迷幻而又诡异,王瑰被杀的场景也一遍又一遍的在他的脑海里重复着,他忽然有了一种极其不祥的感觉。 正当闪光灯不停的闪烁,四周的人都围着秦梦遥忙个不停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一个人突然冲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秦梦遥。 秦梦遥甚至没有看清扑向她的人是谁,就被一把抱住,滚了出去。当她看清楚抱着她的人是周瞳的时候,立刻勃然大怒。然而没等她发飙,周瞳就捂住她的嘴,把她紧紧压倒在身下,紧跟其后,传来一声巨响。在原来秦梦遥站的位置,顶上的吊灯轰然落地,玻璃渣四散飞溅,整个现场顿时响起一片惊叫,混乱不堪。 ——未完待续 血符4 第六章迷雾 警笛和救护车的嘶鸣终于让混乱的现场略微收敛,人们在警察和医生的帮助下,逐渐平静下来。因为吊灯落下的时候并没有砸中人,所以大部分受伤的人都是在混乱中被踩踏,又或者被碰倒的设备砸伤。秦梦遥因为被周瞳压在身下,所以毫发无伤,而周瞳则被玻璃碎片割了几道不算太显眼的伤口,流了一点点血。不过秦梦遥受到的惊吓却是不小,面对警察的询问,也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周瞳在医生的帮助下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就来到秦梦遥的身边说道:“你没事吧?”。 “没事……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秦梦遥的神态稍微平静了一点。 “巧合!”周瞳打着哈哈说道。 秦梦遥显然并不会相信事情有这么巧合,她的眼神里闪现了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不安。 “吊灯会突然落下来也是巧合吗?”秦梦遥忽然问道。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不过或许你比我更清楚!”周瞳看着秦梦遥说道。 “你来这里恐怕不光是看我拍广告吧?” “8月30日下午,你去医院看望过王瑰,晚上他就离奇死亡了,你说这算是巧合吗?”周瞳闻言直截了当的问道。 秦梦遥脸色立刻一变,她实在有些惊讶,这个刚入学的新生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问自己这样的事情。 “我想这不应该是你问的问题!” 周瞳却很快收起了严肃的表情,一脸贱笑的说:“对救命恩人说话可不能这么刻薄!”。 “我累了,想回去休息!”秦梦遥说完就站起身来,她的忠实fans冯天荣立刻跑了过来,讨好般的想扶着她,可秦梦遥却甩开了他的手。这个时候,秦梦遥的经纪人李欣也走了过来,她是一个看起来极其斯文干练的女人。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位保安,在他们的拥簇下,秦梦遥离开了画廊。冯天荣回过头,狠狠的瞪了周瞳一眼,才心有不甘的离开。 周瞳没有理会冯天荣,心里想着姜少奇、王瑰和秦梦遥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凶手为什么要杀害他们?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凶手下一步会有什么计划?如果不能抓到凶手,命案随时会可能再度发生。 严咏洁得知消息后,早就到了画廊,但却不愿意太早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直到秦梦遥和冯天荣离开之后她才现身。 “了不起啊,好一个英雄救美!”严咏洁对周瞳瞒着自己来调查秦梦遥有些不满。 “纯属巧合。”周瞳无奈的笑了笑。 “你怎么会知道吊灯会落下来?” “你先过来看看!”周瞳说着把严咏洁带到《吊死鬼之屋》那幅画下面,然后才继续说道:“我本来是想问秦梦遥关于王瑰的一些事情,不过却偶然看到这副画,让我联想到王瑰的死和画的标题实在是太吻合了,所以我忍不住顺着画往上看,就发现吊灯的钢索已经被人动了手脚,真是千钧一发啊!”。 周瞳回想起刚才一幕,心中直道“侥幸”。 “如果不是你误打误撞到了这里,谁又能想得到凶手布置的犯罪现场,竟然是隐喻了印象画家塞尚的作品《吊死鬼之屋》!”严咏洁感叹的说道。 “凶手搞这么多花样,似乎是在转移我们的视线,目前我倒是觉得刘青特、秦梦遥两个人都似乎对我们隐瞒了很多东西,我想拜托你去查查这四个人究竟是什么关系,一起做过些什么,反正是有关他们一起的一切信息!”周瞳正色说道。 严咏洁笑着说:“就算你不说,我也有这样的打算!”。 威廉带着李莹去了一家豪华的西餐厅,他实在不像是一个普通的留学生,出手如此阔绰大方。李莹这位富家小姐倒是见多了大场面,对于身为学生来如此高档的餐厅吃饭倒也不以为然。不过她现在却没有什么吃饭的兴致,心里一直在恨周瞳为什么没有追上来,甚至在他的表情里看不到一点点嫉妒! 威廉坐在李莹的对面,看着心不在焉的她,忽然说道:“在想他?”。 “谁?”李莹嘴里的果汁差点喷了出来。 “刚刚那个男孩子。”威廉轻巧的切开了一小块牛肉。 李莹听他这么说,倒是愣住了。 “别介意,能被你这样的美女利用,也是我的荣幸!”威廉把牛肉送入嘴里。 “你倒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李莹虽然被揭穿了,但还是没有丝毫的尴尬。 “你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威廉看着李莹笑着说道。 “对了,你来中国修读什么科目?”李莹转换了话题。 “中国古代史。”威廉端起一杯红酒,轻轻摇了摇,“中国的历史和中国女孩一样,令人着迷!”。 “我可不赞同你这样的观点,至少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么沧桑!”李莹俏皮的嘟了嘟了嘴。 “ofcourse!”威廉愉快的笑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严咏洁就再次找到了校长林书海,向他拿刘青特以前的论文以及那件被认定为伪造的文物。 “你们怀疑这两件案子都是刘青特做的?”林书海好奇的问道。 “他确实是我们目前调查的对象之一。”严咏洁淡淡的回答。 “如果真是他,那实在是让人痛心疾首!”林书海的心里实在是希望严咏洁能早日抓到凶手,如果再闹出一件命案,他这个校长估计也不用当了。 “林校长,对于刘青特论文造假这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他似乎并不承认学校的结论。”严咏洁问道。 “你等一下,我拿点东西给你看。”林书海说完,叫来他的助理,让他把有关刘青特那篇论文的东西一并拿来。 不过五分钟,校长助理就把一份论文和一件用黑胶带包好的东西拿到了校长办公室。 “严警官,这就是刘青特的论文,以及被学术委员会鉴定的为伪造的文物。”林书海把论文递给了严咏洁,然后打开黑胶带,拿出了一块圆圆的铁牌。 严咏洁看看了论文的封面,上面写着:《成吉思汗陵墓考证》。她对历史虽然并不精通,但成吉思汗的大名和事迹还是非常清楚的。接着她的目光就被林书海手上奇特的铁牌吸引了。 铁牌的周边隆起,带有一个趺座,上面有一个活环。趺座上铸有一个虎头,两前爪上举与虎头相平。铁牌距边大约1厘米处有弦纹一道,牌面凸起,正反两面都从右至左,自上而下有一些严咏洁并不认识的文字。 第七章骨牌 “这个铁牌是什么东西?”严咏洁感兴趣的问道。 “准确的讲这个叫做符牌,是皇帝的信物,在元代,有了它就可以调动文臣武将,千万军马。不过这块符牌经过专家的鉴定是属于伪造!”林书海说着就把铁牌丢在了桌上,然后继续有些不懈的说道:“我刚看到这篇论文,就觉得简直是无稽之谈,要知道自从成吉思汗于1227年去世以来,世界各国的考古学家和探宝者都在为传说中埋藏着无数奇珍异宝的成吉思汗陵墓而苦苦寻觅,可惜无一不是铩羽而归。几个乳臭未干的研究生怎么可能发现成吉思汗陵墓!”。 “林校长,你刚才说几个?”严咏洁立刻问道。 “不错,当时刘青特向历史系申报考察项目的时候,并不是说要去寻找成吉思汗陵墓,而是以藏地区历史文化考察的名义申请的学校拨款,当时历史系一共派了四个人去,分别就是刘青特、姜少奇、王瑰和秦梦遥,结果他们回来后,刘青特就向系里递交了这篇论文和符牌,不过第二天姜少奇和王瑰就向系里告发刘青特的这篇论文是造假,是为了骗取学校里的考察经费,经过我们调查,也证实了刘青特所谓在考察中发现的成吉思汗符牌是伪造的,所以学校才开除了他!这样说了,刘青特为了报复他们,杀了姜少奇和王瑰也不是没有可能!”林书海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心中也更加认定了刘青特就是凶手。 “符牌和论文可以一起交给我吗?”严咏洁感觉整个案子似乎和刘青特的这篇论文有着强烈的关系。 “当然可以!”林书海一点都不在意的点了点头。 严咏洁立刻拿着论文和符牌找到了周瞳,并把校长所提供的线索转告了他。 “看来这件案子真的与刘青特的这篇论文有莫大的关系,两位死者都是参加了那次考察的人员,而凶手要杀的秦梦遥也是考察组里的一员。”整个案件似乎终于找到了突破口,严咏洁说话的时候显得相当兴奋。 “如果真是这样,案子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更加复杂,在没有调查清楚前,我想你先需要派人保护好刘青特和秦梦遥!”周瞳说完就拿起刘青特的论文翻看起来。 “不光是要保护,他们两个也都有极大的可能是凶手,我要安排人手监控他们的一举一动”严咏洁说完,就急忙离开了,她需要赶回特别刑侦组,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刘青特的论文写得并不是那么深奥难懂,反而给周瞳的感觉更像是一篇离奇的小说。在这篇论文里,刘青特引证了一些极其罕见的材料和近乎模拟两可的传闻后,得出一个结论,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极有可能隐藏在七块符牌中,而这七块符牌在当时被交给了他亲信的七位大将军手里,只要找到这七块符牌,就可以知道成吉思汗准确的安葬之地。为了证明这个观点,通过细致的考察,刘青特还发现了其中一块符牌的下落,并找到了它。 周瞳一边看一边大皱眉头,这样的文章实在太难以让人信服,因为史书记载蒙古族贵族死后不起坟,只是埋葬之后"以马揉之使平",然后在这片墓地上,当着母骆驼的面,把子骆驼杀死,淋血在地上,然后派千骑士兵守护。到来年的春天,草生长茂盛之后,士兵迁帐撤走,而一般人所看到的只是茫茫草原,不知其墓地的所在。如果皇室要祭祀时,就拉着那只丧子的母骆驼引路,母骆驼悲呜之处,就是墓地了。由于墓地上无任何标志,也就从此无法辨认灵柩真正所在地点了。所以现在元朝一代的帝陵仍无法找到。可是如果按照刘青特的说法,成吉思汗死后显然并没有按照这样的习俗埋葬。仅仅凭借这篇论文显然是没有办法让任何人接受这样的论点,但是如果真有这样的符牌存在,并能找到其中一块,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周瞳拿起那块被鉴定为伪造物的符牌,反复的翻看起来。 恰好在这个时候,李莹闯了进来。 “这个破玩意有什么好玩么?”李莹看着周瞳手中的铁牌不懈的问道。 “黄毛丫头,你懂什么?”周瞳和李莹斗嘴习惯了,完全属于本能性的反应说道。 “我不懂?这种叫做符牌,是元代皇帝的信物,可以说是属于国宝级别的文物,如果是真的,那么它大约价值1500万美金!不过,显然,你这个是假货!”李莹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周瞳有些惊讶,因为即使是专门研究历史的学者,也不可能一眼看到这块符牌就能说个所以然出来。 “有什么稀奇,我家里就有一块!”李莹说着从周瞳手里拿过符牌,在手中抛了起来。 “你肯定?”周瞳有些激动的一把抓住李莹的肩膀。 李莹没想到周瞳会有这么大反应,连忙挣开他的手,叫道:“你抓痛我了!”。 周瞳放开了李莹,严肃的说:“丫头,你可要想清楚,这件事情非同小可!”。 李莹听周瞳这么一说,倒也不敢再开玩笑,拿起那块符牌仔细看了一番后,才说道:“确实很像,不过是不是和我们家那块一样,试试就知道了,你把窗帘拉上。”。 周瞳不知道李莹搞什么名堂,不够他还是非常听话的拉上了窗帘,房间立刻暗了下来。 李莹举起符牌,晃了半天,然后说:“可以拉开窗帘了。”。 “怎么样?”周瞳一边问一边拉开窗帘。 “虽然我不是文物专家,但这块符牌肯定是假的,因为我家那块符牌在暗处可以发出一层淡淡的蓝色光晕。”李莹非常肯定的说道。 “你家里怎么会有这么一块符牌?” “那个人喜欢摆弄这些东西,符牌是他在好多年前,从一个国外的黑市上高价买回来的。”李莹不愿意叫他的爸爸,所以用“那个人”来称呼。 “你有办法把那块符牌拿来给我看看吗?”周瞳问道。 “这倒是不难,不过我有什么好处么?”李莹说着用手轻轻拍了拍周瞳的脸蛋。 周瞳非常猥琐的用舌头添了添嘴唇,然后凑到李莹的耳边,轻轻说道:“今晚我就是你的人了!”。 “你去死!”李莹脸上一红,一脚踹开了周瞳。 血符5 第八章双拳撼金刀 沉寂的黑夜并不可怕,真正让人可怕的是对周围事物的一无所知。周瞳就在这样一个漆黑没有月光的深夜里,一个人来到14栋研究生公寓,那个连续发生了两起命案的701房间。他来这里是要等一个人,一个他知道今夜一定会来的人,而这个人或许能给整个案件带来线索。周瞳并不是一个胆大的人,也不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虽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是没有鬼怪这种恐怖东西的,但在这样的夜里,一个人待在血案发生的房间,心里还是难免一阵阵的发怵。 房间里的尸体虽然已经清理走,但在墙上、地上却都还依旧残留着死者的血迹,空气中甚至还弥漫着一种血腥的味道,让人反胃。周瞳搬了一张椅子,静静的坐在一个角落里,紧张却耐心的等待着。 终于,在寂静无声的夜里,想起了轻碎的脚步声。“吱呀”一声,房门被推开了,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闪了进来。 “终于等到你了”周瞳在角落里忽然出声道。 来人“砰”的一声,就摔倒在地上,他实在没有想到在深夜里会有一个人在这里等着他。这个人爬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猛的往门外跑,但刚迈出第一步,就被周瞳抓住了衣领。 “别杀我!求求你!别杀我!”来人慌乱的哀求道。 周瞳自己也完全没有想到来人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倒是有些出乎意外。 “先看看我是谁?”周瞳打开早就准备好的电筒,照在自己的脸上。 “啊……周……周警官!” “刘青特,总算你还认识我!”周瞳把电棒照在了刘青特的脸上。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刘青特惊魂未定的问道。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周瞳说着放开他的衣领。 “我……我……”刘青特想解释却实在想不到适当的理由,所以终于还是垂头无语。 “我想你应该是来找符牌的吧?”周瞳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是每个字听在刘青特的耳朵里却如电击一般。 “什么符牌?我听不懂你说什么!”刘青特强作镇定。 “你的论文我已经看过了,本来我并不相信,但是我现在却深信不已!”周瞳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符牌,符牌在寂静的黑夜里发出淡淡的蓝色光晕,犹如一只巨大的萤火虫。 原本极力克制自己的刘青特,眼睛立刻瞪了起来,目光直直的盯着符牌,一刻也不愿意再离开。 “你……你怎么会……会有这块符牌?”刘青特惊讶的问道。 周瞳把符牌重新收到了怀里,才说道:“这个你不用管,不过现在你应该会有很多话要对我说。”。 刘青特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年轻警官,竟然会拿到了一块符牌,所以呆了半响,他终于开口说道:“不错,我是来找符牌的,因为我怀疑他们偷换了我交给学校的那块符牌,只要找到这块真符牌,我就能洗脱论文造假的罪名!”。说完,刘青特又把目光投向了周瞳胸前。 “不过可惜,我手上的这块符牌却不是你们找到的那块,不过我相信他们的死却是和符牌大有关联!”周瞳语气严肃的说道。 “你怀疑是我杀了他们?”刘青特的神情有些紧张。 “如果今天晚上你没来这里,我会真的怀疑是你,不过现在我却相信你没有杀人。” “为什么你能这么肯定?”刘青特有些意外的问道。 “因为如果是你干的,你不会现在才来找符牌。”周瞳颇为轻松的说道。 刘青特闻言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欲言又止,没有再开口。 “你刚才的反应有些奇怪。”周瞳突然说道,“你为什么认为有人会杀你?”。 “我……我只是害怕,你们早上告诉我姜少奇和王瑰被杀了,所以我才有这样的本能反应。”刘青特支支吾吾的解释道。 “你现在还对我们有所隐瞒,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周瞳显然不相信刘青特这样的托词,于是又继续问道:“我问你,你们是在什么地方找到那块符牌的?”。 刘青特的脸抽搐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如果你再不告诉我们真相,下一个没命的就是你!”周瞳知道刘青特的心理防线已经动摇,只要再稍加压力,就会说出实情。 而此时天上的乌云渐渐散去,月亮浮现出来,撒下一片月光。 “我……我们……是……”刘青特的额头已经渗出了汗水,可就在这个时候,却突然传来“砰”的一声,一个人影破窗而入。 整个事情来的太过突然,周瞳和刘青特两个人都毫无准备,只见这个打扮怪异的家伙,手提一把金色弯刀,直奔刘青特而去。 周瞳眼看对方手起刀落,刘青特的人头就要不保,不免大惊失色。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串钥匙,如流星击石一般,打中金刀,只听到“当”的一声,砍下的金刀偏了开来,只削下刘青特一小撮头发。 那人神色有些惊讶,不过他也没有再挥刀,而此时门口又闪出一人,正是严咏洁。 周瞳看到严咏洁到了,立刻安心下来,笑嘻嘻的说道:“咏洁姐来的真是及时!”。 “少给我贫嘴,又擅自行动,待会再和你算帐!”严咏洁狠狠瞪了周瞳一眼,然后把目光投向那个手提金刀的人。只见他头戴帽子,穿着浅蓝长袍,外套黑色坎肩,腰间扎一条长长的绸带,腰后扎出两条穗带,还挂着香皮袋、玉佩。严咏洁有些惊讶的说道:“你是蒙古人!?”。 “我要杀的只是他,其余人立刻离开!”那蒙古大汉的汉语虽然说得别扭,但他把手中的金刀一提,气势却是逼人。 “他……他是达尔扈特人,救我!”刘青特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躲到了严咏洁的身后。 严咏洁闻言心中却是忍不住想笑,眼前这个人仿佛是从古代来的,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岂能说想杀人就要杀人。 “你为什么要杀他?”周瞳在旁笑着问道。 蒙古大汉听周瞳这么一问,仿佛勾起他心中的恨事,怒火冲天,瞪着严咏洁身后的刘青特,一言不发,如惊雷般挥刀砍了过去。 严咏洁觉得事情蹊跷,不愿意冒然动武,但眼下却也决不能让这蒙古人杀了刘青特。金刀来势凶猛,她不敢大意,立刻全力施展古拳法迎了上去。刀似狂风,拳如骤雨,整个房间里一时间风雨交集。 周瞳和刘青特贴着墙蹲在角落里,大气也不敢出,刘青特几次想往门外溜,都被周瞳拉了回来。 蒙古人使的金刀甚为奇特,形似弯月,刀背厚重,刀锋却又薄如蝉翼,每一次的挥动,都在夜空里划出一道金色的光线,仿佛把四周的空间都割裂开来。 严咏洁的古拳法轻巧灵动,挥洒自如,在刀光中进退有余,实在是有神鬼莫测之功。 蒙古大汉不愿久战,大喝一声,全然不顾严咏洁打向胸口的一拳,金刀由上至下劈向她。 周瞳倒吸了一口凉气,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 严咏洁也是眉头一紧,她没有想到蒙古大汉会用这种两败俱伤的打法,自己这一拳全力而发,去如飞箭,势难收回,而蒙古大汉的这一刀也是雷霆万钧,泰山压顶。严咏洁可不想和他同归于尽,变招却也来不及,仓促间她只好就地一滚,从蒙古大汉的跨下滚了过去。 蒙古大汉怎会想到严咏洁有此一招,对于他而言,宁可死于刀下,也绝不可能钻敌人的裤裆,而对于严咏洁而言,这实在是无关紧要。蒙古大汉这一刀已经是用尽全力,片刻间无法转身挥刀,而严咏洁却是轻巧的绕到他的背后。 蒙古大汉知道情况不妙,一旦让背后的严咏洁治住自己的穴道,那么只有束手就擒,好在他面对窗户,所以情急之下,他也顾不了那么多,纵身破窗而出,逃之夭夭了。 严咏洁想追出去,可到窗边一看早已没了那蒙古大汉的影子了。 “咏洁,我看我们先审审这小子!”周瞳见蒙古大汉被严咏洁打走,心情立刻轻松下来。 “刘青特,你现在还不说实话?”严咏洁回过头质问道。 刘青特的额头上早已是汗水涟涟,不过他终究还是打开了话匣子。 第九章绑架 原来,早在一年多前一次考古活动中,刘青特就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古籍,记载了有关成吉思汗陵墓的一些内容,根据这些记载,刘青特找到了关于成吉思汗古墓的一些线索,如果能找到书中记载的七块符牌,就可以知道古墓的准确位置。但是如此重大的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相信他的说法,为了证实自己理论的正确,刘青特就以藏文化研究为名义,向学校申请了一份考察资金。而他真实的目的却是去内蒙古寻找其中一块符牌。他的冒险举动也得到了姜少奇、王瑰和秦梦遥三位同窗好友的支持。四个人偷偷潜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霍洛苏木(乡)布拉格嘎查(村)的恩和巴音,在那里他们从达尔扈特人守护的八白室里盗走了圣物成吉思汗符牌。达尔扈特人发现圣物失踪之后,一直在追查,而刚才出现的那位蒙古大汉,正是达尔扈特人的金刀勇士。 刘青特讲到这里,舔了舔嘴唇。 “你们盗走的符牌,现在在哪里?”严咏洁追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否则我就不会晚上来这里找了,那次回来之后,因为有了实证,我就一直在写论文,没想到却被人偷换了符牌,不但没有了研究成果,还被学校开除。”刘青特唉声叹气的说道。 “我看他确实不知道那块符牌现在在哪里。”周瞳也相信刘青特并没有撒谎,“现在姜少奇和王瑰都死了,如果凶手是冲着符牌来的,那么现在唯一可能知道符牌下落的秦梦遥会非常危险!”。 “你们看会不会是刚才的达尔扈特人杀了姜少奇和王瑰?”刘青特声音颤抖的问道。 周瞳好笑的瞪了刘青特一眼,说:“不会是他,凶手是个喜欢耍小聪明,自以为是,躲在暗处的家伙,绝对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出来杀人。”。 严咏洁也表示同意的点点头,然后说道:“秦梦遥那边,我已经安排了人去保护她,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找她问清楚,相信她当着刘青特的面也没办法再继续隐瞒。”。 严咏洁忽然又想起什么,问周瞳:“你手上的那块符牌是从哪里弄来的?”。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周瞳有意卖关子。 严咏洁哼了一声,然后义正严词的说:“你可要小心看好了,那可是国宝!”。 “你放心!”周瞳说着又捂了捂口袋。 “能不能再给我仔细看看,那块符牌?”刘青特忍不住说道。 周瞳闻言有些犹豫,他还真怕弄坏或者搞丢这块符牌,不但成为千古罪人,而且有多少条命也不够赔给李莹家。 但是严咏洁却向周瞳点了点头,示意他拿给刘青特看。周瞳这才活像一个吝啬的土财主一样,从怀里掏出符牌,递给了刘青特。 刘青特小心翼翼的接过符牌,仔细端详起来,大约过了有十来分钟,才露出兴奋的神色,说道:“虽然不是我拿到的那块符牌,但这块也确实是七块符牌之一,七块我已经看过两块,再找到另外五块符牌,就可以找到成吉思汗陵墓所在了!”。 “我这块符牌和达尔扈特人那块符牌有什么不同?”周瞳有些好奇的问道。 “两块外观样式都差不多,但是花纹和背面的文字却大不相同,两块符牌的正反两面都有用蒙古文写的文字,正面都是一样,写的是“上天眷命,皇帝圣旨,如不钦奉,治罪不恕’,达尔扈特人那块符牌的背面则写的是‘绕羊越马,改道而行’,而这块符牌背面的文字是‘大汗修墓,一辈子零三天’。”刘青特拿着符牌,手舞足蹈的为周瞳和严咏洁解释道。 “这背面的文字是什么意思?”严咏洁对两块符牌背面的艰涩文字大惑不解。 “现在我也不知道,也许要找齐七块符牌,才能揭开谜底!”刘青特有些沮丧的说道。 “这件案子看来不仅仅是单纯的复仇谋杀那么简单了,我需要立刻回特别刑侦组,向孙耀明组长汇报情况。”严咏洁意识到如果这几起谋杀真的和成吉思汗陵墓有关,那么案件涉及的问题就严重的多了。 “这小子,你打算怎么处理?”周瞳指着刘青特。 “带他一起去!”严咏洁说着就用手铐铐上了刘青特。 “也好,待在公安局里对他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了。”周瞳一边笑着从刘青特手里拿过符牌。 “所谓怀璧其罪,你自己也要多小心,!”严咏洁关心的叮嘱道。 周瞳慎重的点了点头。 阳光懒散的在床边轻抚,空气里也凝结着睡眠的气氛,周瞳捂着薄被,正呼呼大睡。昨天晚上折腾了大半夜,他这时候睡得正甜,宿舍里的同学也都去上课了,可偏偏手机铃声却不解风情的响了起来。 周瞳被铃声吵醒,但他并没有立即接电话,心里骂个不停,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早打电话。可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周瞳终于放弃了抵抗,百般不耐的拿起了手机。 “谁?”周瞳没好气的问道。 “李莹在我这里。”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冰冷陌生毫无感情的声音。 “什么?”周瞳立刻清醒了不少。 “中午十二点前,一个人到郊外十里河废工厂,拿符牌来换人,不要告诉任何人,我清楚你的一举一动,如果不按照我的要求做,就过来收尸吧!”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周瞳想也不想,立刻拨李莹的电话,可是无法接通。他又跑到严咏洁住的公寓,房间里没有李莹的人,严咏洁也不在。他想打严咏洁的电话,寻求帮助,但考虑再三还是放下了电话,不能拿李莹的生命来冒险。 周瞳看了看手表,离十二点还有两个小时不到,如果自己再不赶过去,恐怖就没办法及时赶到了。他飞快的跑下楼,用父亲在笔记本里记载的办法,撬开了一辆“小绵羊”,并且点着了火,一加油门,朝着学校外面飞驰而去。 “老爸,你在天有灵,我可是为了救人才用你的方法来偷车!”周瞳在心里默默念道。 “小绵羊”在公路上风驰电急,更像是脱缰的野马,一路狂飙。周瞳终于在十一点五十五分的时候赶到了十里河废工厂。 这家废弃的工厂原来是一家国营机械厂,后来由于经营不善而破产了,厂房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矗立在一堆杂草里,残破不堪,一片荒凉的景致。 中午时分,正是烈日当头,眩目的阳光几乎让周瞳睁不开眼睛。工厂的外面用铁丝网围了起来,从外面看过去,更像是一座监狱。周瞳丢下“小绵羊”,在四周的铁丝网找到一个破洞,钻了进去。工厂外面散落的废弃物,把阳光割裂开来,四周变成了一个明暗交错的黑白世界。工厂的铁门是敞开着的,周瞳用力向里推,随着铁门与地面产生的巨大摩擦声,他走进了工厂。可是在空旷的厂房里,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有人吗?我来了!”周瞳大声的喊叫着,而除了回声以外,没有任何人搭理他。 周瞳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往里面走,并且观察着四周的状况。 厂房内除了几条废弃的生产线外,还有盘纸、水松纸等大小包装的旧纸盒以及一些磨具,铁链、钢条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地上。 当周瞳走到厂房中间的时候,终于有一个声音从厂房顶上一个角落的扩音器里传来。 血符6 第十章骨牌线索 “你果然很守约!”声音明显被处理过,听起来有些阴阳怪调。 “李莹在什么地方?”周瞳看不到人,只好对着远处的扩音器叫道。 “你很快就可以见到她,不过你先把符牌放到生产线的传送带上!” “先让我看到她!”周瞳不是傻子,他先要确认李莹没有事情。 “不要和我讨价还价,不过你的要求也不过分,先让你听听她的声音!”说完,扩音器里传来了李莹的叫声:“你这个王八蛋,不要脸的,不得好死的,快放了我……”。 确实是李莹的声音,也只有她被人挟持后还能如此嚣张! “现在你相信了吧?如果不想她有事,就立刻把符牌放到传送带上。” 周瞳有些犹豫,毕竟这块符牌事关重大。 “我杀人绝对不会手软的!” 周瞳想起被分尸的姜少奇,心里咯噔了一下,他连忙掏出了符牌,放到了传送带上。 忽然传来机械的启动声,传送带竟然动了起来。 “现在可以把人给我了吧?”周瞳叫道。 “你继续往前走,有一个小门,进去就可以找到她了。” 周瞳毫不犹豫的往前跑,果然在一条生产线旁边,发现一个很小的门,周瞳弯着腰钻了进去,门后是一条狭窄的走廊,似乎直通厂房的后面,而且走廊很窄,仅能让一人通过,而且漆黑一片。周瞳艰难的摸索着往前走,走到尽头的时候,从上面传来一丝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到有一个木梯子,通往下面的一个暗室。 “李莹,你在里面吗?”周瞳扶着木梯,往里面叫唤道,打心眼里,他还真有点怕,不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陷阱。 “嗯……呜……呜”里面发出了支支吾吾的声音,听起来确实是李莹。 周瞳不再犹豫,抓住木梯,缓缓向下爬去。 严咏洁忙了一个晚上,从特别刑侦组回来之后,想找周瞳一起去秦梦遥那里查案,却找不到他的人,手机也关机了,更离谱的是连李莹也不见了。 “真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严咏洁恨恨的骂了一句,不过骂完之后,她还是无可奈何。 秦梦遥在获得showgirl大赛的亚军后,由于身份特殊,所以并没有住在学校宿舍里,而是搬到了由演艺公司提供的别墅里。不过这幢别墅却离学校并不远,出校门口,步行十分钟就可以到,也算是方便秦梦遥上学的需要。 秦梦遥今天并不在学校,所以严咏洁来到秦梦遥别墅外,按响了门铃。 等了一会,并没有人出来开门,严咏洁又按了一次,过了大约十几秒,终于看到秦梦遥从别墅里走了出来。 “严咏洁?你来这里找我有事吗?”秦梦遥的声音有些冷漠。 “是的,辅导员,我有些事情想请教你。”严咏洁倒不是有意还在秦梦遥面前继续装扮学生,不过她也不喜欢在门口大声说自己是警察。 秦梦遥有些不大情愿的为她开了门,然后说道:“那么进来再说吧。”。 严咏洁跟随秦梦遥走进别墅,客厅里装潢的颇有艺术特质,造型简单却别致,令人赏心悦目。 秦梦遥招呼严咏洁坐了下来,然后才问:“有什么事情吗?”。 “我想向你请教一些有关刘青特的事情。”严咏洁说话的语气淡淡的,但这句话一出口,就像利剑一样射中了秦梦遥。 她呆呆愣了足有数十秒,才看着严咏洁警惕的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严咏洁也无需再向她隐瞒自己的身份,于是掏出自己的警官,证放到了沙发前的茶几上。 “相信不用我多说,你也知道我来这里的原因,符牌究竟是被谁掉包,真的符牌现在又在什么地方?”严咏洁说话的语气不容置疑,有一种迫人的压力。 秦梦遥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她实在没有想到事情会变的越来越失去控制,先是姜少奇和王瑰的离奇死亡,接着自己差点被吊灯砸死,而现在又有警察找上门来调查,一旦这些牵涉上自己,无疑会造成巨大的负面,新闻,不要说自己的星途会毁掉,搞不好还要因为盗窃罪进监狱。 “你要知道上次吊灯突然坠落下来,绝对不是意外,如果你再不配合我们,下一个受害的人就极有可能是你!” 秦梦遥还是闭口不语。 严咏洁早有准备,拿出一叠相片,递到秦梦遥的面前,然后说:“你看看,姜少奇和王瑰是怎么死的!”。 那一叠照片的表现力完全不亚于一部美国恐怖片,极尽血腥,看的秦梦遥脸色惨白,肠胃翻腾。这些照片完全没有处理过,严咏洁也并没有做特别的挑选,实在是谋杀现场本身呈现的画面令人不寒而栗。 秦梦遥的心理防线终于彻底崩溃了。 “符牌不是我偷的,是刘青特他们,一定是达尔扈特人的报复,一定是!”秦梦遥激动的说道。 “谁偷的符牌已经没有追究的价值,如果能找到符牌,归还给达尔扈特人,还可以将功补过。”严咏洁并不想也觉得没有必要向她解释,杀人的并非达尔扈特人。 “你相信我,我真的不知道符牌现在在什么地方!” “那你告诉我刘青特手中原来真的符牌是被谁换调的,而你和姜少奇、王瑰为什么要指证说刘青特伪造文物,骗取学校研究资金?” “这……”秦梦遥再次陷入了沉默中。 严咏洁知道秦梦遥的顾虑,所以毫不犹豫的告诉她:“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你把你所知道的事情说出来,关于以前你们四人偷符牌的事情,可以不予追究,整个事件也不会对外界泄漏!”。 秦梦遥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早知道事情会演变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就不该参加刘青特组织的那个研究小组。当时刘青特找到我们,说起他的发现,我们都觉得很震惊,而那个时候的我们也急于想证实自己,所以毫不犹豫的加入了他的计划,但更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在恩和巴音真的找到了近乎传说中的成吉思汗符牌,也就是说刘青特的发现完全是正确的,只要我们找到另外六块符牌,就可以找到成吉思汗陵墓,那可是轰动世界的壮举!”。 说到这里,秦梦遥脸上显出一种少有的光彩,仿佛又回到了那刚拿到符牌的时候。 “不过好景不长,拿到符牌不久,我们四个人的意见就有了分歧。刘青特急于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公布于世,而姜少奇、王瑰……还有我……则更倾向于……倾向于自己寻找成吉思汗陵墓!”秦梦遥脸红了起来。 “也就是说你们三个对成吉思汗陵墓里的东西更感兴趣。”严咏洁开始有点明白了。 秦梦遥不好意思的点点头,然后才继续说道:“成吉思汗陵墓的诱惑力确实太大了,也许你听过秦始皇陵,但比起成吉思汗陵,那实在算不上什么!也就因为这样,所以我们一起设法调换了刘青特手中的符牌,然后到学校那里……告……诬告他,而真的符牌就由我们三个人轮流保管,自从姜少奇和王瑰出事后,我就再没有看到过那块符牌。”。 “据我了解,王瑰在医院的时候,你去看过他,还聊了很久,之后他就出事了,你和他究竟聊了些什么?”严咏洁问道。 “我……我知道姜少奇和王瑰出了事情,于是想去看看王瑰,另外问问符牌的下落,因为那个星期,刚好由姜少奇看管符牌,可是王瑰说他也不知道姜少奇把符牌放在什么地方了,我没有再问,就离开了。”秦梦遥的表情有些无辜。 严咏洁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继续问道:“另外,我还想问一下,再找到第一块符牌以后,你们就没有再寻找其它符牌吗?”。 “我们有继续寻找,而且有了一些眉目,不过我回来没多久就参加了showgirl大赛,关于寻找成吉思汗陵墓的事情就参与的很少了,都是姜少奇和王瑰在进行。” “那他们有没有和你提过什么?” 秦梦遥想了想,说道:“有的,他们说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可能有一块符牌,不过他们有没有去找过,我就不清楚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