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财神爷》 第一章 最强大腿 “陛下,找着了,程处亮找着了,他带着一只老虎进了长安城!” 甘露殿,程咬金正当跟李世民哭诉自己家老二程处亮失踪了五天五夜,请求李世民派人帮忙寻找的时候,一个小宦官进来禀报道。 “我儿子找到了?” 见那小宦官点点头,程咬金激动的恨不得立马飞回家,这几天急得他头发都白了好几十根。 程咬金想子心切,忽视了后半句,李世民却听得真切。 “你说程处亮身边有一只老虎?” “千真万确!百骑司的人亲眼所见,是一只白虎!” 程咬金却没功夫瞎琢磨什么老虎,管他白虎黑虎,只要儿子平安回来就好! 他归心似箭,谁知,还没来得及告退,又进来一名小宦官。 “陛下,程处亮嘴里鼻子里往外冒烟,好像中邪了!” 李世民和程咬金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啥玩意? 口鼻往外冒烟? “陛下,宿国公,程处亮让人拉着一个白色的怪物进了长安城!” 第三个小宦官跑进来禀报完时,看到李世民脸上阴晴不定,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 他哪里知道,李世民和程咬金的心脏快受不了了! 程处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程咬金再也坐不住,匆忙告退,火急火燎往家赶。 …… 当程处亮出现在长安城的时候,引起了一阵骚乱。 因为,他身边的确跟着一只老虎。 而且是一只十分罕见的白色老虎。 白色毛发,灰色条纹,蓝色眼睛,体型不大,长得十分萌,让人看了不禁想上去摸一摸。 可街上的人都躲得远远的,那毕竟是会吃人的百兽之王。 但是,那白虎却像只哈巴狗一样,朝程处亮讨好似的摇着尾巴。 没错,它就是程处亮的狗。 两个小时前,乡村医生程处亮带着自家的中华田园犬大壮,开着皮卡车,行驶在崎岖的山路上,去给一个小山村的老人看病。 看完病,给老人放下点药,程处亮又着急忙慌往卫生室赶。 毕竟十里八村就他一个医生,还有好多病人在等着他呢。 也许是昨晚没睡好,手握方向盘的程处亮精神有些恍惚,给他张床,他现在能立马睡着。 困意来袭,开车走山路是最危险的。 果不其然,在一个急弯处,出事了! 皮卡冲下了山谷! 等程处亮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只小白虎正兴奋的舔着自己的脸! 卧槽,老虎! 乡亲们都说这山里有狼有老虎,程处亮还不信,这回真碰上了,吓得他差点尿了。 求生的本能,让他赶紧使出浑身力气推开小老虎,爬起身就想跑。 还好只是一只幼虎,力气不大,一下子就被推开了。 自己不是武松,没有打虎的本事,既然这里有幼虎,附近肯定有成年老虎,趁它没出现,赶紧跑! 两条腿肯定拼不过四条腿,好在程处亮还有辆皮卡。 车呢? 我车呢? 找了一圈,却悲催的发现,皮卡挂在了一棵大树上。 狗呢? 大壮呢? “大壮?” 程处亮刚喊完,那只小白虎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在他腿上一阵乱蹭。 那副德行,像极了大壮。 看着脚下的小白虎,程处亮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怎么穿着古人的衣服和鞋子? 不会是…… 他飞快跑到河边,往水里一看! 卧槽,不仅衣服换了,头发都长了! 倒是这张脸还是原来的,一如既往的帅气。 真的……穿越了! 再看那只小白虎,正朝着自己摇尾巴,看不出有任何恶意。 我魂穿到了古人身上,难道大壮穿到了这只白虎身上? 我和大壮都挂了,然后灵魂穿越到这里,夺舍了他们的身体? 来不及懵逼,来不及吐槽,他得先找人了解一下,现如今是哪朝哪代,千万别碰上魏晋南北朝。 程处亮爬上树,从车里找到了自己的背包,能带的东西都带走。 有一箱子药,医疗工具箱,还有老乡送的玉米,土豆,地瓜,辣椒…… 唉,这人生地不熟的,这些天可全指望这些东西活命了。 程处亮又看了看小白虎。 你以前吃屎都行,现在他娘的成肉食动物了,进化来得太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可我去哪给你找那么多肉,我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他娘的是个未知数! 程处亮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深深的忧虑。 他回想起以前看到的网络小说,别人穿越后混得风生水起,不是当王爷就是做将军,身边还有一大波美女陪着。 如今这种狗血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除了懵逼,一时却无所适从。 正当程处亮各种纠结的时候,突然,一阵马蹄声传来。 紧接着,两个家丁打扮的人出现在了程处亮面前。 两人眼睛放光,就跟饿狼见了小羔羊一样。 五天五夜,长安城附近的地皮翻了个遍,终于找到了! “二少爷,可算找到您了,国公爷都进宫去请求陛下全城搜索了。” “二少爷,不就是一场赌局吗,国公爷说了,一百匹骏马咱还输的起,只要您能平安回家,比什么都好!” 程处亮看着眼前的古人,却是一脸懵逼。 什么二少爷?你们认错人了吧! 他转念一想,不对,差点忘了,我已经穿越了,他们找的人应该就是我。 然后,他一阵窃喜。 我爹竟然是国公,而且好像和皇帝关系还不错,竟然可以找皇帝帮忙。 穿越到这种家庭,又有皇帝陛下当靠山,岂不是可以混吃等死,少奋斗六十年! 只是不知道现在是哪一位皇帝当国。 程处亮又不好意思问。 这时,小白虎跑到程处亮跟前,朝那俩家丁龇牙咧嘴,吓得他俩一个趔趄。 “别怕,这是我的宠物。” 两个家丁凌乱了。 把百兽之王当宠物养? 您在长安城还是第一人! 长安城的纨绔们最厉害的宠物不过就是豹子罢了。 “弱弱的问一下,你俩叫什么名字?” 程处亮这一问,两人竟然像是受了多大的恩惠一般,受宠若惊。 “二少爷,小人叫来福。” “二少爷,小人叫郝建。” 在府里,不是谁都有机会被家主问及姓名的,今天在这荒郊野外找到了二少爷,那可是大功一件。 以国公爷的性格,一定会有奖赏。 程处亮拍了拍郝建的肩膀,“你这名字好,霸气侧漏,我喜欢。” 来福却是一脸幽怨。 郝建,多贱的名字啊,明明是我来福更好,更吉祥! 程处亮努力让自己适应新时代的新角色,安排来福找人把那辆皮卡拖回去,然后让郝建前边领路,回家见爸妈。 一路上,程处亮各种套路郝建,总算是大致知道了自己现在的情况。 自己穿越到了贞观三年的唐朝,爹是大名鼎鼎的程咬金! 这就牛逼了!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这简直是天下最强大腿啊! 有这样的爹,绝对是惹不起的存在! 我程处亮要咸鱼翻身了! 什么?你说皇帝才是最强大腿? 开什么玩笑! 李世民那种狠角色,连自己兄弟自己儿子都不放过,跟他混? 看看李承乾和李泰哥俩吧,一个被贬为庶人,一个被关进大牢,怎一个惨字了得。 程咬金就不一样了,绝对不是电视剧中那样的逗比, 他可是要实力有实力,要智商有智商,要情商有情商,要人情味有人情味…… 总之,就是一个很完美的大腿。 现在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未来了,一片光明! 程处亮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忙问郝建:“你刚才说的赌局……大家都知道了?” 虽然来自农村,但水平还是有的,套路郝建,悄无声息,不漏痕迹。 “您跟尉迟少爷打赌,说一年时间就能超越他们家,成为长安第一富豪,赌注是一百匹骏马。吴国公知道后,大肆宣扬,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国公爷勃然大怒,揍……揍了您一顿,您就赌气离开了长安,五天五夜不见人影,可是把国公爷急坏了。” “不过,二少爷您也不用担心,国公爷说了,一百匹骏马,咱府里还出的起,只要您平安回家,比什么都强!” 郝建说的没错,长安城内上至王侯将相,下到贩夫走卒,全都听说了程处亮和尉迟宝林的赌局。 而且,各大赌坊还开出了盘口,更是将这场赌局炒的热火朝天。 有钱没钱的都跑去下注,甚至有乞丐把刚讨来的五文钱全给押上了。 十个人中有九个半押的是尉迟宝林赢。 那半个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那人同时押了尉迟宝林和程处亮,说是程处亮那边太冷清,会伤了他的自尊心,对小孩身心成长不好。 你还真是善良! 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赢的人一定是尉迟宝林。 尉迟宝林的爹是吴国公尉迟敬德,食邑一千三百户,天下也就只有四个人的食邑能达到这个数。 再看程处亮的爹宿国公程咬金,食邑七白户,差了将近一半。 这还不算,更要命的是,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将齐王李元吉的所有财产都赐给了尉迟敬德,让他一跃成为长安首富! 一年时间超越他们家成为长安第一富豪,你拿什么超?抢吗? 大家的观点出奇的一致:程处亮这个二傻子,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和尉迟宝林打赌! 一百辆阿斯顿马丁……啊,不是,一百匹骏马,你输定了! 程处亮想想就头大,自己怎么穿越到了这么个坑货身上! 第二章 财神计划 程处亮你个甲鱼卵,你不知道十赌九输吗!赌什么不好,非得跟首富赌谁更有钱,这不是闲的蛋疼跑到关二爷面前耍大刀,找虐吗! 你害死老子了! 程处亮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 抱怨是最没用的。 现在自己成了二货程处亮,难道就这么认输? 要是输了,自己以后还怎么做人? 这是一百匹马骏马的问题吗,不,这是面子的问题! 可自己有赢的希望吗? 除非……除非再来一次穿越,穿越到赵公明身上,变成财神爷,然后自己给自己发金子。 男人,永远不要说自己不行!头可断,血可流,穿越者的脸面不能丢! 我有领先唐朝人一千多年的知识啊,知识就是财富! 单凭这一点,我完全可以成为大唐财神爷啊,别说超越尉迟家成为长安首富,就是天下首富也不在话下! 先从哪着手呢?搞房地产?开煤矿?开医院? …… 为了那场坑人的赌局,程处亮努力思考着自己的财神计划,不知不觉间进了长安城。 他本来并没有引起别人的关注,毕竟在长安城,穿着华丽衣服、骑着高头大马的人海了去了。 可当他们看到程处亮身旁还跟着一只小白虎的时候,顿时吓得东躲西藏! 卧槽,这是谁家的纨绔,还要不要脸了! 竟然带着老虎在大街上没心没肺的散步,就不怕伤着人吗! 程处亮却没有一点好人的觉悟,自顾自点上一颗烟,优哉游哉的抽起来。 当他吐出一个有一个烟圈的时候,周围的人再一次惊呆了! 快看!那小子嘴里、鼻子里冒烟了! 莫不是妖怪吧! “让开!让开!” 抽烟总会给思考带来灵感,程处亮刚点上第三颗烟,就被一队兵卒包围了,一个个如临大敌一般,拿着长枪指着程处亮。 郝建护主心切,站在程处亮的马前,喊道:“你们要干什么,不要命了吗!这位可是宿国公家的二公子!” 程处亮很满意,这家伙虽然贱,但很有狗腿子的觉悟嘛! 穿越到官二代身上,确实需要培养几个忠诚可靠能力强的狗腿,郝建就不错。 “我当是谁呢,王子犯法,尚且与民同罪。”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国字脸的油腻大叔。 程处亮很不服气,“大叔,我犯了什么法?” “当街遛虎,危害百姓生命安全!” 程处亮一头黑线,有种想骂人的冲动。 大壮也察觉到那油腻大叔对自己很不友好,朝他吼吼了两声。 可惜,它已经丧失了狗叫的技能。 但一声虎啸虽然稚嫩,还是体现了一只未来百兽之王的霸气。 “大叔,你可看清楚喽,这白虎才这么点大,怎么可能会伤人!大唐的律法,有哪条规定,不允许带着老虎上街了?” 大叔却很淡定。 “你这样的纨绔,老夫见得多了,莫说是你,就是太子殿下这么做,我魏征也不会坐视不管!” 卧槽,真是日了狗了! 他竟然是魏征! 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见到的第一个名人竟然是唐朝第一杠精魏征。 这个杠精,连李世民都怕他三分,自己还在这跟他逼逼,这不是找不自在吗! “来人,拿下!” 程处亮傻眼了。 装逼,要把自己给装进大牢的节奏啊! …… 程咬金在厅里踱来踱去,时不时看向门口。 按说老二应该比自己先到家,可都这么久了,怎么还不见他人影? 难道是路上出了意外? “国公爷,不好了,二少爷被郑国公带人给围住了!”管家程东着急慌忙跑进来说道。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程咬金顿时火冒三丈。 “好你个魏玄成,刚去了秘书监,就找我家麻烦,老夫跟你没完!” 他抄起家伙,带着府里的护卫杀气腾腾冲了出去。 老子可是从刀山剑海里出来的,岂能让你个嘴炮给欺负喽! 冲到巷口,他遇到了另一队人马。 “老秦,你身子骨弱,出来瞎跑啥!” “咳咳……听说贤侄被魏玄成给扣了,咳咳……这不是欺负我将门无人吗,老夫要为贤侄讨个公道!咳咳……” 程咬金也没跟这位老秦客套,一起带着人马,气势汹汹朝京兆府衙杀去。 街上的行人跟角马见了狮子似的,赶紧躲得远远的。 敢在长安城里如此嚣张的,肯定是大爷中的大爷,都是煞神,惹不起。 两人到了京兆尹府衙门口,正好碰到魏征带着程处亮往里走,后边还跟着几个人拉着一个挂有四个轱辘的白铁皮。 程咬金大喝一声:“魏玄成,为何要抓吾儿!” 程处亮循声望去。 印堂饱满,浓眉大眼,骨骼惊奇,身上隐约流露出一股气宇轩昂的英雄之气。 这气质,不愧是我在唐朝的老爹! “处亮,他魏玄成没把你怎么着吧!” 程咬金跳下马,提着刀大摇大摆朝程处亮走来。 他目露杀光,单是这股猛虎下山的气势就让人不寒而栗,魏征这边不仅没人敢上前阻拦,还很自觉地让开了一条路。 开什么玩笑,这位可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拦他?找死吗! 程咬金一把扶住儿子的胳膊,嘿嘿笑着,刚才的杀气瞬间烟消云散。 还好还好,没少毛,没掉肉,似乎还白嫩了不少。 看来这几天自己白为这小子担心了。 程处亮前一世是个孤儿,这一世,终于不再是自己孤苦伶仃一个人了。 是不是应该感谢上天,给了我这次穿越的机会! 他正在享受着慈父的疼爱,可下一刻,画风突变。 程咬金一只大手如钳子般拧住了程处亮的耳朵,气汹汹说道:“你小子这五天五夜跑哪去了,害得老子吃不好睡不香!你还知道回来!” 程处亮疼得龇牙咧嘴,他深深怀疑,这位大爷到底是不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父亲,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能不能给自己一点面子? 大壮看到主人被欺负,跳到程咬金脚下,一阵撕扯乱咬。 程咬金一把抓住大壮的尾巴,笑呵呵的看着它,“哎呦,这就是那只老虎啊,这真是够凶的!” 被提在半空中,大壮吓得一动也不敢动,可怜巴巴的看着这位大胡子怪蜀黍。 “咳咳……老程,都多大年纪了,还是这么调皮,贤侄平安归来,就是天大的喜事,你扭他耳朵干什么!咳咳……” 秦琼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程处亮,发现他一切完好,顿时放了心。 程处亮也看着眼前这位身材高大,脸色却十分苍白的人。 这副身板,这副面容,再加上和自家爹的关系,定是秦琼秦叔宝无疑了。 “秦伯伯好!” 初来乍到,讲文明懂礼貌嘴巴甜,绝对是给大家留下好印象的必备良药。 一旁的魏征却是满脸黑线。 我就这样被你们华丽的忽视了?当我不存在? 他干咳一声,道:“宿国公,翼国公,请两位暂且让一让,不要耽误本官公务!” “狗屁的公务,你还没回答我呢,为啥要抓我儿子!” 程咬金已处在发飙的边缘。 我儿子失踪了五天五夜,好不容易找着了,你竟然还要抓他去坐牢,你还是不是人了! 骂你算是轻的,相信此刻换成谁,气得都想胖揍魏征一顿! “程处亮当街遛虎,危害百姓人身安全!” “放你娘的狗屁!我大唐律法哪一条规定,不许当街遛虎了?你来看看,这只老虎还没你家狗大,它能危害的了谁!” 被程咬金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魏征头都大了。 “宿国公,我这是为他好,整日飞鹰走狗,游手好闲,如果不好好教导教导,早晚会毁了他!” “我呸!我儿子什么时候轮得着你教导了?我自己不会教吗!你咋不回家去教导你儿子呢!多管闲事!” 程咬金唾沫星子喷了魏征一脸。 程处亮都看懵逼了。 都说魏征是大唐第一杠精,连李世民都毫无还手之力,而自家这个爹竟然能杠精面前滔滔不绝,让杠精愁眉苦脸,牛逼啊! 魏征却傲娇的说道:“犬子整日埋头苦读圣贤书,岂是这些纨绔能相提并论的!” 程咬金一阵恶心,“魏玄成,你脸皮真够厚的,谁不知道你儿子是书呆子,读书都读傻了!” 魏征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骂我儿子是书呆子,你要死啊! “起码犬子不会傻乎乎的去跟人打必输的赌局!” 魏征这是往人伤口上撒盐,而且还把伤口又使劲撕了撕,再撒盐。 缺德! 程处亮很郁闷! 自己刚穿越过来,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说,就被贴上纨绔和傻子的标签,是不是太草率了? 程咬金胡子都气歪了,是被程处亮气的,自己咱就生了这么一个傻缺!而且他还有成为长安城最大笑话的趋势。 可自己儿子自己可以打可以骂,绝不允许别人说一句坏话。 就在程咬金准备为儿子鸣不平,要找魏征理论的时候,只听扑通一声。 秦琼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第三章 打针 嗯?堂堂国公爷当街碰瓷? 可又不像,他的脸上毫无血色,白的瘆人,气若游丝,根本不是能装出来的。 作为一个乡村医生兼单身狗,工作之余,程处亮经常看看历史方面的八卦秘闻。 网上说,秦琼身体很虚,原来是真的。 “快,把翼国公抬进后衙,老夫这就去请孙神医的徒弟刘神医。” 老兄弟为了救自己儿子都昏过去了,自己必须得亲自跑一趟。 程咬金最清楚这位老战友的身体状况。 早年他在战场上跟人拼刀子的时候,受伤无数,流血无数,然后就留下了后遗症,久病缠身,遭老罪了。 连孙神医都说,秦琼的病治不好,多活一年就是赚一年。 众人小心翼翼把秦琼抬进了京兆尹后衙,魏征看了秦琼一眼,摇了摇头,出了房间。 至于抓程处亮…… 堂堂翼国公、左武卫大将军,为了救他,都晕倒了,还抓个毛线啊。 照顾秦琼的重任自然落到了小辈程处亮的身上。 还孙神医刘神医,哥们可是二十一世纪十里八村有名的医生,他们的技术能有哥们高? “郝建,快把我的箱子拿过来!” 程处亮拿出一瓶葡萄糖,熟练的给秦琼打上了点滴。 这一刻,是值得历史大书特书的! 这一刻,是值得人类医学史大吹特吹的。 唐朝翼国公秦琼秦叔宝,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打点滴的人。 秦琼是明显的气血不足,自身造血功能有了障碍,哪怕有了二十一世纪的优秀乡村医生程处亮治疗,可要想跟上半辈子那样活蹦乱跳,上马杀人玩,想都别想。 程处亮还顺便从秦琼无名指上抽出了一小管血,在试纸上测了测血型。 还好不是熊猫血,是O型血。 程处亮想好了,要是实在不行,就给他输血。 他这边刚验完血,程咬金就带着那位刘神医火急火燎走了进来。 魏征也紧跟着,原来这家伙一直没离开。 三人看到眼前的场景,大吃一惊。 秦琼的手腕上插着一根细针,针连着一条透明的软管,软管的另一头插在了一个透明的瓶子里,瓶子上边还画着很多看不懂的符号。 嗯?瓶子里边装的是……清水? 清水能治病? 就算忽悠人,也得全套都做齐了吧? 起码得烧一张符纸放水里,那样子看上去至少高大上一点啊! 而且也没见过直接用针往肉里扎的,不都是从嘴里喝进去吗? 程咬金他们的三观被彻底颠覆了,惊讶的嘴都合不上。 这软管,这透明的瓶子,还有空心的细针,怎样的能工巧匠才能制作出如此精巧的东西? 程处亮又怎会有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是用来治病的吗? 着实让人惊讶。 程咬金阴沉着脸,质问道:“处亮,这是怎么回事?你插在老秦身上的是何物?为何我从未见过?” “噢,我在给秦伯伯打针呢,秦伯伯现在体虚力乏,我先给他补充点能量。” 三人一脸懵逼。 打针?这小子莫不是得了癔症?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为啥我们听不懂? “清水如何能治病?简直是胡闹!” 魏征又一次开启忧国忧民,恨铁不成钢,苦口婆心的唠叨模式。 “你个黄口小儿,口出狂言,口口声声喊着在给翼国公治病,你学过医术吗,万一出了岔子,你承担得起吗!” 不愧是大唐第一杠精,程处亮被魏征喷了一脸唾沫星子。 “你们这些纨绔,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干正事也就罢了,这可是人命关天,岂容你肆意妄为!” 卧槽,哥们敬你是个直臣,是李世民的镜子,所以一忍再忍,你还蹬鼻子上脸,给脸不要脸了! 别人怕你,哥们可不怕,哥们在网上见识过无数键盘侠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毒舌技能,难道还说不过你! 程处亮气沉丹田,一字一句慢慢说道:“爹,魏伯伯,淡定淡定,秦伯伯是我尊敬的人,我哪里会害他,我就算胆子再大,没有把握,也不敢冒然给秦伯伯治疗。” 程处亮本来想说一句有看有啊普,no看no毕毕,可自己毕竟初来乍到,太高调太张扬了不好,况且对方又是魏征,跟他作对就是作死。 两人狐疑的看着程处亮,总觉得这小子不靠谱。 “你会医术吗!快闪开,让刘神医看看!” 程咬金虽然极不赞同魏征对自己儿子的言语攻击,可人命关天,老二也太胡闹了。 也不知道这些精巧的器具他是从哪弄来的,但程咬金十分非常清楚,自己这个儿子飞鹰走犬在行,治病?呵呵! 当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连你秦伯伯的病你都来捣乱,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等回了家,必须得吊到树上打一顿! 那位刘神医也凑上来,虽然他很好奇,却鼻孔朝天,神医的派头做得很足。 原来眼前这个毛孩子就是跟尉迟宝林打赌的二货啊!你还好意思回来?宿国公府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不过你一定要输啊,我可是押了一百贯,赌你输。 刘神医狐疑的看着吊瓶。 身为孙思邈最得意的弟子,大唐第二神医,却对程处亮的这些东西见所未见,这种治疗手段闻所未闻,那只有一种解释—— 程处亮无视生命,在瞎几把捣乱! 如果不是他爹在场,刘神医早就破口大骂了,翼国公已是气若游丝,万一一口气接不上来,就死翘翘了,他还口出狂言,说是给翼国公治病,你这是在侮辱神圣的医者! “老夫行医几十年,从来没见过如此治疗之法。翼国公早年失血过多,精气外散,导致身体虚弱,再也经不起折腾,若不及时治疗,恐怕病情加重,后果不堪设想。” 刘神医就差把秦琼会被程处亮害死这句话直接说出来了。 哼,往人身体里注水,用这种法子治病,就是师父他老人家都不敢这样做,弄不好会死人的。 刘神医说得头头是道,听得程咬金和魏征一愣一愣的。 “你这瓶里装的是什么水?” “那不是水,是葡萄糖。” 要是清水的话,你们的翼国公秦琼早死得不能再死了。 刘神医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啊不,是程处亮在侮辱他的智商。 他只知道有葡萄,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一种叫做葡萄糖的药物,师父更是从未提起过。 是了,这臭小子在戏耍自己! “若是你执意要给翼国公治疗,那在下只好告辞了!” 妈蛋,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啊! 程咬金和魏征却是急了。 刘神医毕竟是专业的,听他的,应该没错。 “处亮,赶快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拿走,耽误了你秦伯伯的病情,万死莫赎!” 魏征好奇的打量着程处亮,难道这小子真会医术? 但他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不可能! 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老程家的老大程处默是将门虎子,是个骁将。 而老二程处亮,文不成武不就,干啥啥不行,整日游手好闲,和长安城的纨绔们飞鹰走犬,不干人事。 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医术! 而且,哪个神医不是年过半百?哪有这么年轻的大夫,忒不靠谱。 “处亮,要不你先出去等等,刘神医也好安心给翼国公治疗!” 你快滚吧,别耽误了秦琼的病情。 魏征语气缓和了不少,可程咬金却不愿再废口舌,直接走到床边,眼看就要拔出针头…… 刘神医悄无声息的点点头,这样才对嘛,跟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屁孩废什么话,只有本神医才能治好翼国公,他怎配在本神医面前卖弄! 程处亮咬咬牙,好,你们都质疑我的专业水平,那我只好放大招了! 第四章 拜见师叔 “爹,你肯定特别想知道,我这五天去哪了,现在我就从头到尾跟你说,免得你又打我。” 再怎么解释,也绝不能把穿越这事说出来,要不然自己可就彻底成为长安城的笑话了,会被大家当做是智障少年! 程咬金一脸黑线,你这臭小子,说得老子像是暴力狂一样,动不动就打人。 “五天前,我被一个人带走了,带我去了一个神奇的地方。那里的人们创造了一种就做飞机的东西,能把人带上天;还有汽车,就是刚才你们看到有四个轮子的白铁皮,坐上它,从长安到洛阳,不过一个时辰;还有手机,哪怕你在万里之外,也能通过手机找你聊天……那个人收我为徒,教我医术,最后他才告诉我,他叫徐之才,这些都是师父他老人家教给我的……” 他本来是想说孙思邈把他带走的,还好及时发现孙思邈这个时候还活得好好的,万一哪天见着了,那就太尴尬了。 所以才临时决定拿前朝名医徐之才做挡箭牌。 在场的三人听得目瞪口呆。 人能飞上天?那岂不是成了神仙! 你小子这是去了仙界啊! 程咬金和魏征在脑补仙界的画面,刘神医却如鹰眼般盯着程处亮,神色极不正常。 这小子又在骗人! 徐之才早在五十年前就死了,怎么可能是他师父? 程处亮呵呵道:“看刘神医的表情,好像觉得我是大骗子啊?” 刘神医不置可否。 程处亮百分百确定,这姓刘的肯定知道徐之才,该怎么忽悠他,让他信自己的鬼话呢? 还好自己当乡村医生的时候,为了给亲爱的乡亲们治病,也自学了一些中医,经常翻看中医经典,了解草药的习性。 而且还在一本小杂志上看到过一个隐秘的医学八卦——孙思邈的《千金方》在一定程度上参考过徐之才的《雷公药对》。 只要说出了这个秘密,看谁还敢怀疑哥们是徐之才的徒弟。 如果他们不信,就让他们去找孙思邈对质,以孙思邈的正直为人,大抵应该不会否认吧。 “师父跟我说过,他写了一本《雷公药对》,传给了一个姓孙的道童,他本来想再写一本医药论著留给我做纪念的,无奈时间是把杀猪刀,他还没来得及写,就走了,不过还好,他走得很安详……” 程处亮很想挤出几滴眼泪,把戏做足了,无奈自己终究不是当演员的料儿。 刘神医这次总算被惊到了。 因为他口中提到的那个姓孙的道童,就是如今自己的师父孙思邈孙神医。 他有幸听说过《雷公药对》,是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 师父说过,这本书是师祖的潜心之作,是徐家的不传绝学,外姓弟子根本就不知道这本书的存在。 师祖是在看师父天赋极高医德高尚的份上,才传给他的。 可程处亮怎么会知道这本书,难道他真是师祖的弟子?。 为什么,为什么师祖要收这么个二傻子当关门弟子? 自己刚才好像质疑过他,他会不会小肚鸡肠,马上算账? 想到此,刘神医顿感脊背发凉,因为之前他似乎听人说过,程处亮的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揍人。 那还是不要相认了吧?万一他是冒牌货呢? 大家是两个世界的人,你当你的纨绔,我做我的神医,井水不犯河水,挺好的…… 这时,一阵咳嗽传来,打破了颇为尴尬的氛围。 秦琼醒了。 刘神医赶紧为秦琼秦琼号了脉,然后好奇的观察着输液的瓶子和针管。 他又不可思议的看着程处亮,他不得不承认,程处亮这种治疗方法,很有效果。 最近这些天,刘神医没少去给秦琼号过脉,现在秦琼的脉搏明显比以前有力多了,而且脸色红润了不少。 程处亮不仅知道《雷公药对》的存在,医术又如此高明,想来定是师公的徒弟无疑了。 刘神医再也不敢有半分迟疑,扑通一声,跪在了程处亮面前。 他这突然的举动倒是吓了程处亮一大跳。 这是吓跪了? “师侄刘神威拜见师叔!” 程处亮有些懵逼。 凭空多了一个师侄? 事情来得太突然,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眼前的画面,很滑稽很无厘头,甚至让人觉得很煞笔。 可它就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一个中年男子跪在个毛孩子身前,还一脸崇拜。 “徐师祖是家师孙真人的授业恩师,您是师祖的徒弟,自然就是我的师叔!” 这也行? 可这些都是我瞎几把编的啊。 本以为找个死人做挡箭牌没啥事,谁他妈知道竟然弄巧成拙了,万一哪天遇到了孙思邈,岂不凉凉! 到时候,会不会遭雷劈? 比程处亮更懵逼的还有程咬金和魏征,尤其是魏征,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刚才他可骂人家是纨绔,整日游手好闲不干人事,说人家给秦琼看病是胡闹! 谁能想到,人家是徐之才徐神医的徒弟,是孙神医的师弟! 魏征感觉自己被算计了! 这脸打得,够狠! 老程跑到床边,不等秦琼开口,便迫不及待把刚才的事情讲述了一遍,语气中充满了自豪感。 得到了神医真传,我儿子厉害啊。 “孙神医之前也给你秦伯伯看过,说你秦伯伯身体亏损严重,伤了元气,已经无法补救,处亮,你带来了神奇的药,能不能治好你秦伯伯?” 秦琼、程咬金、魏征、刘神威四人眼皮都不敢眨,目光全聚焦在了程处亮身上。 尤其是秦琼,面色竟有一丝丝紧张。 只有病人自己最清楚被病痛折磨的痛苦。 这些年,他被折磨的瘦骨嶙峋。 尤其是冬天,最难熬,整日咳嗽,浑身酸痛无力,长时间站立、走路都是问题,哪里还有当年纵横疆场的半点英雄气概,不过苟延残喘罢了。 他对生活已近绝望之时,程处亮给他带来了希望。 “不能!” 程处亮回答的很干脆,他不想骗他们。 秦琼这种情况,哪怕放到二十一世纪,也没有好办法。 程处亮的回答,让众人的心情瞬间跌倒了谷底。 看着他们失望的表情,程处亮心里也很不舒服。 “但是……” 这两个字刚说出口,程处亮后脑勺又挨了一巴掌。 “但是啥?臭小子,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卖关子!” 江湖传言,程处亮的大哥程处默,虽然力大如牛,但是脑子却挺木。 程处亮没有理由不怀疑,程处默的脑子是被程咬金拍坏的。 为了预防变成木头人,他很自觉的和程咬金拉开了一段距离。 “有一个方法,虽然治不好秦伯伯的病,却能大大缓解秦伯伯的痛楚,起码能让秦伯伯像个正常人一样。” “什么办法?”在场四人眼放金光,异口同声问道。 第五章 我放弃治疗 “借血!” 程处亮话一出口,四人表情各异。 程咬金面色平静,魏征眼神复杂,刘神威一脸不可思议,当事人秦琼却是便秘一样的纠结。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魏征似乎对程处亮的治疗方法有意见。 活了大半辈子,听说过借钱借物借兵,就是没听说过借血! 血就是命,命能借吗! “不就是借血吗,去牢里抓几个死囚来,反正他们也活不成了,血留在他们身上也是浪费,给老秦用了又何妨!” 魏征脸色铁青。 “宿国公说的倒是轻巧,可你有没有想想后果,这种旁门左道的邪恶之风要是流传开来,富贵人家得了病,就去找人借血续命,岂不变成了人吃人!” 所有人都沉默了,魏征说得让人不寒而栗,他们不敢继续往下想。 程处亮很想上去胖揍魏征一顿。 去你麻痹的旁门左道! 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 不懂能不能别瞎逼逼。 他刚要为自己辩护,给魏征怼回去,秦琼却抢先开口了。 “老夫放弃治疗!” “老夫宁愿忍受病痛的折磨,也不会用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命!” 秦琼斩钉截铁,说得大义凛然。 魏征向秦琼投去了赞许的目光,老秦,我挺你! “哈哈哈哈哈……” 程处亮的笑声严重破坏了此时此刻庄重的气氛。 “你们搞错了,只是输点血而已,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死不了人!” 魏征狐疑的看着程处亮,“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血就是命,你怎说死不了人?” “适当的放点血不仅死不了人,还有利于身体健康,师父带我去的那个世界,很多人都主动献血帮助需要输血的人。” 几人老脸一红,好尴尬啊。 程咬金走过去又是一巴掌,“臭小子,为啥不早说,成心让我们难堪是不?” …… 程处亮此刻对秦琼的敬佩之情真如长江之水,延绵不绝。 宁愿放弃治疗,也不做那种拿别人命换自己命的缺德事,不愧是能为朋友两肋插刀,道德高尚的性情汉子。 这样的人,活该遇到我程医生。 程处亮让翼国公府里的护卫一字排开,他站在台阶上,学着领导的样子,清了清嗓子。 “你们的老大,翼国公,身体虚弱,需要补血,你们谁愿意贡献点血出来给翼国公用用?” 程处亮这小子坏得很,也不跟大伙说明白抽点血儿死不了人,都这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情搞恶作剧。 那个时候,几乎所有人的认知范围都跟魏征一样,抽走了血等于抽走了命。 那十个护卫一个怂蛋也没有,纷纷表示,只要能治好翼国公的病,放点血算什么,就是要自己的命,也在所不辞。 你们牛逼!服了! 真是让人羡慕,要是哥们也有一帮这样子死心塌地的小弟该多好。 “不是谁都有资格为翼国公献血的,都排好队,我先给你们测测血型。” 自己带的东西有限,本着节约一点是一点的传统美德,程处亮直接让他们自己用小刀割破手指,把血滴到试纸上。 反正是一帮糟老爷们,何必在意那些细节。 护卫们一个个神情紧张的看着试纸,虽然看不懂,但这也关系着自己的生死命运不是。 结果很快出来了,一个叫孙不二的是O型血。 而且这家伙五大三粗,身体壮得很,血液质量肯定很棒棒。 孙不二激动的都快哭了。 “当年若不是国公爷,我孙不二早死的不能再死了,今天国公爷需要,我这条命正好还给国公爷!” 他说的慷慨激昂,唾沫横飞。 “各位弟兄,兄弟我走了,希望各位帮忙照顾好家中老母,兄弟感激不尽!” 其他九人被他的大义凛然深深感动,眼圈都红了。 “孙兄弟,从今以后,你的娘就是我们的娘,你就放心的去吧!” 不就是抽个血吗,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刚才不一个个还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亢奋吗! 程处亮带着孙不二进了房间,让他和秦琼并排躺下,他还很好心的安慰道:“放心,没事的,就是有一丁点疼,你就静静躺着,别说话。” 孙不二心里暗暗骂了程处亮一顿。 你大爷的,狗屁的没事,抽完了血就得死,你还跟我说没事,骗鬼呢! “孙不二,你是不是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孙不三,一个叫孙不四?” 说话间,程处亮把连着软管针插进了孙不二的胳膊,软管另一头的针自然是插进了秦琼的身体里。 一阵操作猛如虎。 没办法,谁让哥们是专业的呢。 魏征目瞪口呆,大气不敢喘。 刘神医更是连眼睛都不敢眨。 这就是借血续命? 看着自己那殷红的血液通过软管,缓缓流进了秦琼的体内,孙不二一阵头晕。 他很想尿,可是他不敢。 虽然他刚才还慷慨悲壮,但面对死亡的时候,还是怂了。 这是人本能的恐惧,不怪他。 程咬金、魏征、刘神威却都围在秦琼身旁,对孙不二连看都不看一眼。 借你的血,是看得起你,你还想咋滴,让我们到你床前嘘寒问暖?请注意自己的身份! 孙不二伤心的哭了。 “别紧张,放轻松放轻松,没事的。”见孙不二害怕的要死,程处亮好心安慰道。 程处亮对他表示深深的同情。 万恶的旧社会! 还好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官二代身上,要不然肯定也会被人当猪狗一样对待。 眼看差不多了,程处亮迅速拔下插头,为两人止了血。 孙不二跳下床,活动活动筋骨,啥感觉也没有。 他走出房门,正当暗自庆幸自己没事,还能活蹦乱跳的时候,程处亮拍了拍他肩头。 “回去吃点好的,约个骚的!” 孙不二瞬间石化,脸都吓绿了。 这不就是说自己活不成了吗! 这个钢铁汉子有种想哭的冲动。 …… “真是神了,我感觉身子轻松了好多,胸闷也好了,贤侄,你真是神医啊!” 秦琼喜出望外。 刘神威再一次给他号了脉,他的脉搏就跟兔子似的,很有跳跃感。 眨眼功夫,秦琼的病这就好了? 要知道,就连师父孙真人都说,秦琼的病深入骨髓,大罗金仙都治不好。 刘神威像看神仙一样看着程处亮,神情更加敬畏。 师叔牛逼啊,如此年轻,医术竟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再看看自己,跟着孙真人学医二十多年,虽然也有了神医的称号,可跟师叔比起来,简直就是渣渣。 程处亮搂着刘神威的脖子,把他拉到角落里,小声问道:“大侄子,你觉得师叔开个医馆……会赚钱吗?” 刘神威本以为程处亮开医是为馆治病救人,正要为师叔竖大拇指的时候,却听到了赚钱二字,脸部表情瞬间僵住…… 是了,师叔跟尉迟宝林打了赌,肯定想方设法赚钱,开医馆不过是手段罢了。 刘神威苦着脸道:“师父给人看病,从来不要诊金,师侄也都只是要一半的诊金……” 他的意思大抵是赚不了钱。 其实他很想说,医者仁心,当大夫是为了救死扶伤,说赚钱那就低俗了。 可他不敢说,怕程处亮揍他。 程处亮叹了口气,自己学的是西医,看病离不了仪器,也就能治个感冒发烧,而且带的药物就这么多,用完就没了。 中医也只懂个皮毛,跟刘神威比起来,差之千里。 开医馆算是彻底从财神计划中剔除了。 第六章 家里没钱? 把秦琼送回去后,程咬金父子也打道回府。 程咬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着程处亮,就差把他衣服脱干净,一个毛孔一个毛孔的检查了。 “说吧,这五天五夜到底发生了何事?” 程咬金目光如剑,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真是日了狗了,这他娘的咋解释? 把穿越的事情说出来?那肯定会被当成是神经病、脑残! 事到如今,还能怎么着,硬着头皮瞎编呗。 “爹,我真是被徐之才带走的,那一日,我和尉迟宝林打了赌,然后骑马出去打猎散心,碰到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也就是我师父徐之才,他在我额头上一点,然后我就昏了过去,等醒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有飞机,有汽车,有手机,他们住的房子能有千尺之高……” 程处亮忽悠起来,滔滔不绝,听得程咬金一愣一愣的,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师父说他没几年好活了,所以才要收个徒弟,传授本领,这不刚好遇到了我,他教了我整整五年,爹你说找了我五天五夜,我才知道,那边的五年,相当于这边的五天五夜……” 程咬金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的了。 天哪,我儿子去的这是个什么地方啊,神仙之所? “那里有这么厉害的医术,人肯定能长命百岁吧?” 此刻的程咬金,就像一个求知若渴的少年,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 “没有没有,爹你是不知道,那里也打仗,天天打,血肉横飞,而且空气还不好,水也脏,很多人因此都得了一种叫癌症的病,这种病无药可救,只有等死的份儿。” “那儿的人眼里就一样东西,钱!没什么比钱更重要,他们没日没夜拼命挣钱,却累坏了身体,最后又不得不拿钱去治病。上半辈子拿命赚钱,下半辈子拿钱买命,爹,你说,他们是不是很傻?” …… “师父见我思家心切,又不喜欢那地方,临死之前,便把我送了回来。还有那只小白虎大壮,是师父养的,让我一块带回来,好好待它。” 以程处亮优秀的忽悠能力,完全可以写一本书了。 人精程咬金都被他糊弄过去了。 程处亮的话,程咬金根本消化不了,那就暂且放到一边,现在咱们来谈谈那个沙雕的赌局。 这几天程咬金走到哪,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他儿子是二傻子。 那个挨千刀的尉迟敬德,竟然满城宣扬打赌的事情,弄得全长安城都知道了,你不就有钱吗,有什么了不起! “说吧,为何要和尉迟宝林打赌?如果是尉迟敬德给你下了套,老夫马上去找陛下给评评理,如果不是,你拿不出一个能说服老夫的理由,老夫打死你!” 程处亮赶紧往后退了两步,和程咬金拉开一段距离。 动不动就打人,他肯定得了易怒症,不知道还能不能抢救一下。 我去哪给你找理由,又不是我和尉迟宝林打的赌! 只能接着忽悠喽。 “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因为,我能赢!” 程咬金越听越来气,一脚踹了过来,还好程处亮反应神速,躲开了,要不然这一脚,够他喝一壶的。 “你能赢个屁,你拿什么赢?你个败家玩意,要气死老夫啊!” 自己生的儿子,含泪也要养着,事到如今,就是把这混蛋玩意打死也没用,只是可惜了那一百匹骏马,想想就肉疼。 程咬金自己生了会闷气,便自顾自离开了。 程处亮如释重负,如同出笼的鸟儿,带着大壮参观起了自己的新家。 大壮明显很喜欢这里,在院子里横冲直撞,还在树下撒了泡尿,宣示自己的领地。 程处亮逛得腿都酸了,可还没参观完。 卧槽,我家真大。 五进大院落,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比土豪还土豪呢! 有如此牛逼的老爹,还有这么大的房子,下辈子可以混吃等死喽。 可接下来的事情,却给了他当头一棒,让他彻底认清了眼前的事实。 “郝建,给我取点钱来,本少爷要出去消费消费,为我大唐的GDP做点贡献。” 魏征不是说哥们是纨绔吗,那就当一个纨绔好了。 身为纨绔,逛青楼喝花酒是必备的娱乐项目,自己可不能给纨绔丢脸。 郝建却苦着脸道:“二少爷,府里没钱!” “你个狗东西胆子不小,竟然敢骗本少爷,堂堂国公家会没钱!” 程处亮很快就适应了自己在唐朝的新角色,对待下人不能太好,必须上下有序,要不然他们还不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 “二少爷,府里是真没钱,不信您去问程管家和肖账房。” “去,把他俩找来。” 不一会儿,管家程东和账房肖安屁颠屁颠来到了程处亮跟前。 “本少爷要出门买东西,郝建那个狗东西却说府里没钱,这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呢还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呢?” 程东忙解释说:“二少爷息怒,郝建说得不假,府里确实没钱。” 您还好意思伸手要钱,就因为您和尉迟家打赌,我们这些当下人的出门都不敢抬头跟人说话。 碰上这么个智障主子,丢人哪! 程处亮纳闷了,国公爷家里都没钱,普通百姓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唐朝有那么穷吗? 肖安掰着手指头,为程处亮算起了账。 “咱国公府的禄米、职田、月奉、力课、赏赐、田租等等加起来,一年的收入大约是三千五百贯,钱倒是不少,可是府里人多,吃穿住行的支出也多,在加上迎来送往的,一年下来,剩不了多少,这是账本,请二少爷过目。” 程处亮最头疼的就是数学,翻了几页头就大了,直接扔给了肖安。 见程处亮失落的离开了,肖安道:“咱们欺骗二少爷,这样好吗?” 程东摇了摇头,轻叹一声,“这可是国公爷吩咐的,国公爷说了,以后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一百匹骏马的话费可不是个小数!” 一个人坐在厅里,蒙在鼓里的程处亮有些失魂落魄。 本以为跟着程咬金混,能躺着享受糜烂的生活,少奋斗六十年,结果倒好,程咬金竟然是个穷鬼。 程处亮恨死这幅躯体的原主人了。 还以为你家有矿呢,就这家庭条件,你竟还跟人家打赌争夺长安首富的位子,简直是个智商不在线的棒槌! 从未见过如此沙雕之徒。 不行,得想个赚钱的门道,来都来了,要是输了,丢的是自己的脸,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必须得赢。 刚才还跟程咬金说掉钱眼的人都傻,转眼自己就想着努力赚钱,不过自己可不是傻子,自己跟他们不一样,自己是被现实逼的。 财神计划得抓紧付诸行动! 干点什么好呢? 学败家子一样去卖地?倒是来钱超快。 这个想法只在他脑海中存在了三秒钟。 实力不允许啊! 以程咬金的脾气,一定会把自己吊树上抽死。 那到底干点啥好呢? 程处亮坐在凳子上,习惯性的往后一倚。 “卧槽!” 忘了,这不是卫生室里的沙发! 等他意识的这一点的时候,咣当一声,早已重重摔在了地上,四脚朝天。 大壮虽然变成了老虎,忠诚度却一点没变,第一个冲进来,一阵呜呜,很心疼的看着他。 “二少爷,您没事吧?” 郝建紧跟着跑进来,扶起程处亮,他脸上的表情很痛苦,仿佛摔倒的人是他自己。 程处亮右手扶着腰,扫视了一圈房间。 不是吧,堂堂国公爷家不至于这么寒酸吧,连把像样的椅子都没有? 哦,想起来了,李世民的时代好像还没有椅子这东西。 咦? 既然没有,就是商机! 卖家具搞创收! “小贱贱,长安城的木匠住哪?” “回二少爷的话,他们都住在大通坊。” “让魏勇带上几个人,明天上午跟我们去大通坊!” 虽然不清楚二少爷要干嘛,但他有吩咐,就赶紧去办。 刚刚荣升为程处亮小跟班的郝建,很有一个优秀狗腿子的觉悟。 动起脑迈开腿别多嘴,主人让干啥就干啥,不要问为什么。 在百忙之中,程处亮抽空画了一些家具的草图,太师椅、圈椅、八仙桌、圆餐桌、茶几等等。 当然,必须得有舒适的沙发,这时代没有海绵,暂时用马鬃之类的动物毛发填充也无妨。 至于木料,黄花梨、紫檀木、红木之类的,都长在海南岛东南亚,太远,而且自己本钱也不多,就先凑合凑合,先用普通木头。 权贵们对新鲜事物总是趋之若鹜,而且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把家具卖给他们,一定能赚钱! 等赚了钱,开火锅店,开烧烤店,开培训班,开煤矿,钱生钱…… 去他娘的长安第一富豪,大唐首富,非哥莫属! 第七章 程咬金的苦恼 程处亮原先是个能将就的人。 前世做乡村医生的时候,不是在给人看病,就是在去给人看病的路上,所以根本没时间好好吃饭,随便对付几口就得了。 但现在,他不想将就了。 身为国公家的少爷,怎么可以对生活将就呢! 吃穿住行,一定要将就,才是纨绔子弟该有的作风。 实在不习惯唐朝的吃食,所有的食物不是煮就是烤,味道很难吃,昨天晚上和今天早晨,程处亮都只喝了一点粥。 回头就去找铁匠打一口铁锅,吃不着炒菜,天天喝粥谁能受得了。 今天早晨吃饭的时候,程咬金眉头一直皱着,似乎有心事,不会还是因为那场赌局吧? “爹,看你情绪不高,有啥事跟儿子讲讲呗,说不定儿子能帮上忙。” 程咬金看到他就来气,你个败家子不给老子捣乱就谢天谢地了,还大言不惭说帮忙,是不是屁股又痒痒了? 可他又想起程处亮在一个神奇的地方呆了五年,开拓了眼界,增长了见闻,说不定真能帮上忙。 程咬金恍然大悟状,一拍程处亮的肩膀,“对啊,你去过仙界,肯定有好主意!” 程处亮肩头传来一阵剧痛,这程咬金下手真不知道轻重,难道自己是他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从破庙里捡回来的? “一个月后就是太上皇的寿辰,你说我该送个啥样的寿礼合适?” 这的确是个难题。 太上皇李渊是皇帝李世民的老爹,理论上富有四海,整个天下都是他老李家的,他缺啥,他能缺啥? 他还真缺一样东西。 但是,这样东西,程处亮给不了,程咬金给不了,谁也给不了。 权力! 皇帝当得好好的,享受着普天之下老子最大的快感,可是突然有一天,被自己儿子撵下了宝座,成了一名高级囚徒。 谁能甘心? 不甘心又能怎么办? 实力不允许他反杀啊。 送的寿礼,得让李渊满意,还得让李世民满意,真的好难。 不过,再难也难不倒程处亮。 身为一个穿越者,如果一个好的主意都拿不出,真是白吃了那么多大米。 程处亮自信满满,“爹,这事包在我身上,包您满意!” 谁知,他等来的不是表扬,而是一顿胖揍。 “小小年纪就学会吹牛了,讲话不过脑子,张口就来,还包你身上,是谁给你的勇气!” 程处亮懵了,随即进行了深刻的反省,自己太愚蠢了,初来乍到,性格跟之前那个程处亮千差万别,遇事一反常态的大包大揽,不挨揍才怪。 可那个程处亮到底啥性格?程处亮只知道他是个坑货,别的,真一无所知。 没办法,只能用老套路了。 “爹,我在那个世界看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就凭这件奇遇,难道还想不出一件合适的寿礼?” 程咬金的情绪果然缓和了不少。 “处亮,这可是天大的事,千万不可托大,老夫满意还不够,得让太上皇、陛下、皇后娘娘都满意才行!” “爹放心,我心里有数,一切OK!” 看着儿子的手势,程咬金有些发懵,“OK是啥意思?” “OK是那个世界的一种语言,意思就是没问题,放心就行!还有,爹,有个事我必须郑重说明一下,那个世界不是仙界,那里的人跟我们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人,这世上是没有神仙的!” 这件事一定要讲明,古人尤其是皇帝,都喜欢追求长生不老,万一李世民要自己带他去见神仙,自己真就凉凉了。 “爹,我还需要五百贯钱,虽然家里钱财紧张,但该出还得出。” 有了寿礼这事,程处亮跟家里要钱更正当了,而且不容反驳。 “这是大事,我这就让老肖给你借去。” 程咬金说得是借,为了欺骗程处亮说家里没钱,他真是费尽心思。 望着程处亮离去的背影,程咬金陷入了沉思,他总觉得不对劲儿。 程处亮回来后,无论做事还是说话,好像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也合理,处亮自己说了,在那边待了五年,这里的五天相当那边的五年。 五年,或许真能改变一个人吧。 半个时辰后,程处亮带着郝建和四个护卫,穿着便装,杀气腾腾冲进了大通坊。 大通坊在长安城西南,住着一群手艺人,有木匠、石匠、泥瓦匠等等。 靠手艺吃饭的,一般都很穷,比如程处亮眼前这三十余个木匠。 他们一听有活干,就跟发现猎物的鬣狗似的,呼啦啦一下子全围了上来。 那情景,像极了后世的人才市场,就差手里举着个通下水道之类的牌子。 没办法,都是为了生存,必须得抢啊。 这个时候谁要是还有闲心发扬文明礼让的高尚品德,早他娘的饿死了。 郝建和四个护卫一看那阵势,赶忙挡在程处亮跟前。 确定程处亮人身安全没问题了,郝建才清了清嗓子道:“我家少爷有一些木匠活需要你们给干干,也不是什么难活,就是打造一些家具。” “给多少工钱?” “对啊,多少钱?” 郝建按照自家少爷的指示,两手比划了个十。 程处亮事先找程东和肖安了解了,最好的工匠一天最多也就能挣四五十文。 “一天二十文钱,愿意干的站我右手边,不愿意干的,哪凉快哪待着去!” 郝建有些不耐烦了,我们用你,是看得起你,不是谁都有资格为宿国公府办事的。 人群中顿时炸了锅。 “啥玩意?二十文钱?咱们平时干一天最少也有二十五文啊!” “是啊,也太抠了,这活不能接!” “对,咱这手艺在长安城也是出了名的,二十文钱咱都干的话,以后这招牌可就砸了!” …… 四五个人认为这种纨绔,是闲的蛋疼,来戏谑他们的,拍拍屁股闪人了。 惹不起,我躲远远的还不行吗。 一个叫朱进的,把手揣进袖子里,回到原地,继续蹲在路边,静静等待着下一个主顾。 还有十一个人学着朱进的样子,也去路边继续蹲点了。 剩下的十七个,一番犹豫一番纠结之后,最终站在了郝建的右手边,也就是说,他们同意了。 没办法,家里日子不好过。 没活干,白吃白喝一天,得浪费多少粮食! 干一天,起码还有二十文钱入账,少是少点,可总比没有强。 程处亮背着手走上前去,跟领导人阅兵似的,从他们身前慢慢走过,然后又原路走回来。 “你们,不错,可惜……我不需要你们,郝建,去把蹲坑的那几位叫过来。” 那十七个匠懵逼了。 草塔娘的,敢耍我们! 弄他! 可他们看了看程处亮身后四个凶神恶煞的人手里的家伙,忍了又忍,一忍再忍,终于,按捺住了内心的冲动。 郝建也很懵逼。 二少爷这是玩的哪一出,不是说找木匠吗,二十文钱,这价格已经很低很低了,少爷还不满意? 万万没想到,二少爷竟是只铁公鸡。 以前没机会接触,不了解,现在才看清他的为人,本以为跟着他能多喝点汤,看来自己失算了…… 郝建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深深的忧虑。 程处亮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那十二个不为二十文钱折腰的木匠。 体瘦、脸黑、手糙,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额,搞错了,是老木匠,手活肯定特别棒。 第八章 木匠也有职业修养 “就是你们了,每天四十文,管吃管住!” 程处亮话刚说完,其他木匠又炸锅了。 “凭什么?不公平!” 一个黝黑的汉子大胆问道:“请问郎君,你选择木匠的标准是什么?” 程处亮摇了摇头,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 他悠悠说道:“标准只有一个,很简单,活好!” “俺们活也很好啊,所有木匠活俺们都能干!” “是吗,那我问问刚才不屑于给我干的那几位……”程处亮指着一位看着体格比较结实的汉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俺叫朱进。” “好,朱进,说说,一天二十文钱,你为啥不愿意干!” 朱进是个实诚人,有啥说啥,从来不会花言巧语。 “钱太少,俺的技艺可不止二十文钱,钱少,俺宁愿不干,也不能委屈了俺这一身本事,这是俺做木匠的曹守!” 好一个做木匠的曹守!你莫非也是穿越过来的? “你们都听见了吗,这就是自信,对自己手活的自信!这就是我需要的木匠!你们几个之所以答应,还不是觉得二十文钱足够买你们的技艺!” “能干,不等于会干,我要的是会干的人!” 一个糙汉子有种被耍了的感觉,叫嚣道:“俺不服,俺们也是为了生活啊,一天挣二十文钱,总比在这干等着强。” 一天四十文钱啊,眼前这位雇主简直就是个冤大头,遇到这种棒槌,必须据理力争。 “老子愿意用谁就用谁,轮不到你们在这瞎比比。” 程处亮不想跟他们浪费时间讲道理,“郝建,走,带着他们回府!” …… 朱进识得几个字,看着门匾上“宿国公府”四个大字,有种被坑了的感觉。 原来这位找他们做事的郎君就是被长安人说成是二傻子的程处亮。 给一个二傻子打工,总觉得有些怪异。 朱进小声把这可怕的事实告诉了工友,工友们一个个脸上写满了震惊。 他们嘀咕着,程处亮跟尉迟宝林打赌,必输无疑,刚才说得一天四十文,不会也是信口雌黄吧? 他们突然不想干了,想回家。 可人都进来了,还能走得出去吗,会不会被打死? 朱进他们硬着头皮跟在程处亮身后,肠子都悔青了,暗骂自己太贪心,为了四十文进了贼窝。 此刻,他们倒羡慕起那被程处亮拒绝的十七个木匠来。 可看着巍巍宿国公府里的大院落,心中又纷纷易阴起来。 要是有一天,俺也能拥有这样的大房子,一定要雇上七八个佣人,娶上八九个婆娘,彻底放飞自我。 程处亮刚进门,大壮那狗鼻子就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百米充刺朝他狂奔而来。 眼看着小老虎跑向自己的方向,木匠们吓了一跳。 草,宿国公家里竟然养着老虎,而且还是散养,就不能把它关进笼子里吗! 然而,大壮眼里只有程处亮,其他人都是空气。 它扑到程处亮的身上,头使劲往程处亮怀里蹭,非要程处亮摸摸它的头。 程家的护卫和仆人早已司空见惯,可木匠们没见过这种阵势啊。 都说纨绔白天吊没事,晚上吊事多,所以白天他们就各种作各种嗨,今天算是见识了。 他们很自觉的和程处亮保持一段距离,因为大壮一直跟在程处亮旁边。 来到一处闲置的小院落,程处亮把大壮关在门外,原本就紧张兮兮的木匠们更加忐忑不安。 最近一段时间,长安城里可不太平,有好些人失踪了,听说他们是被绑匪劫走下苦力去了,他程处亮不会就是绑匪吧? 程处亮哪里知道木匠们的心思,再次重申道:“找你们来就是打一下家具,至于工钱,已经说过了,只要你们技术过硬,每天四十文,管吃管住,放心,拖欠农民工工资那种缺德事,我程处亮是不会干的。” 木匠们听了,没有了在大通坊的激动,因为他们总觉得,程处亮不靠谱。 他在忽悠我们?应该不是,毕竟人家宿国公府在长安城里的名声不错。 就算忽悠,人家也不至于忽悠咱这些贱民吧! 木匠们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程处亮继续道:“我必须强调一点,那个叫朱进的说,要有做木匠的曹守,希望你们向他学习,打造的家具都是精品!” 被点名表扬,一米八的汉子朱进竟然脸红了。 都多大人了,还会害羞,该不会还是个处吧? 朱进觉得这时候自己得表表态,“郎君请放心,如果您真是要我们打造家具,俺们这些人技艺绝对没问题,俺们不能为了挣钱没了良心!” 程处亮点点头,并没发现朱进话里有话。 要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单纯,这世界就真和平了。 “但是……” 听到程处亮说出这俩字,木匠们面色一紧。 谁都清楚,但是后边没好事。 “但是,我要你们一个月时间都得待在这里,不得和外人接触,回家也不行,我会先把派人给你们每家送去二百文钱,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你们不用吃家里用家里的,能节省不少呢。” 能把限制人生自由说得如此清新脱俗,恐怕只有程处亮了。 一天四十文,一个月有一贯多,可代价却是失去一个月的人身自由。 干?还是不干? 好像没有不干这一选择项。 在一群带刀护卫的注视下,程处亮和木匠们签订了平等互信的雇佣合同,然后程处亮让郝建把房门一关,拿出了自己的图纸。 这可是自己在唐朝财神计划的第一个赚钱项目,保密工作必须得做好。 看着图纸,木匠们不可思议。 如此精巧的桌椅,怕是只有鲁班祖师爷能想得出来吧! “这是我百忙之中抽空随便画的,你们能看明白吗?” 虽然从未见过那上边的家具样式,但专业木匠二十年,图纸一看就能明白。 只是,这些图纸竟然是程处亮画出来的,这就惊奇了,人们可都说他是二傻子。 一个二傻子能设计出如此精巧的家具样式? 难道他是祖师爷转世? 嗯,一定是这样的,否则他绝对不可能想象出这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家具! 不缺好木匠,就缺好设计。 朱进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了,程处亮跟尉迟宝林打赌,似乎不是脑子进水,而是人家有真本事,有赢的把握…… “这一个月的时间,你们就按照图纸,赶制这些家具,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随时可以找我。期间你们不能出这个院子半步,一日两餐会有人送,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木材下午就能送到,今天就开工!” 监工的活交给了郝建。 本来程处亮还担心唐朝的木匠水平一般,做不好,第三天下午,他看到成果后,才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他们很认真很专业,活也细腻,打造出来的桌椅,简直超过了程处亮的预期。 纯手工能造出这么棒的家具,这才是真正的大国工匠啊! 还有更大的惊喜。 那个叫朱进的,大胆开动脑筋,竟然在椅背上雕刻了花朵。 程处亮原本就想做明清家具那样精美的桌椅,只是自己画不出来,也担心工匠们做不来。 朱进还真是个人才,捡到宝贝了! “朱进,你以后不用干这些活了,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程处亮把朱进单独叫进了房间。 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程处亮和朱进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达成一致。 做最好的木匠,出做好的家具。 程处亮走出院子的时候,心情很嗨,却见郝建一脸肉疼的样子。 “怎么了?” 郝建幽怨的说道:“二少爷,您也太大方了,每天四十文工钱不说,天天给他们吃白米饭,还顿顿有肉,这伙食都快赶上国公爷和您了,他们可都是贱民啊,咱府里能用他们,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恩德了!” 前天他还嫌程处亮抠门,现在倒埋怨起程处亮太大方来了。 他们吃的是我家的大米,你一个仆人,用你管! 之前还表扬你是个优秀的狗腿子,我看你是有点骄傲了! 程处亮大胆断定,如果郝建开厂办企业,一定会是个万恶的资本家。 程处亮朝他一瞪眼,“他们是为我干活,而且都是体力活,吃好点,多吃点,怎么了?本少爷乐意!老老实实做好你的本职工作,本少爷不会亏待你,其他的用不着你瞎几把曹心!” 第九章 祥瑞降世 穿越到唐朝已有一个星期的时间,程处亮有点喜欢上了唐朝的生活。 当然,饭食除外。 官二代的生活总是容易让人堕落腐化,如果再让程处亮回去做乡村医生,他可能得慎重考虑一下。 这一天,早就不记得是周几,他带着大壮到了唐朝最著名的一条街——朱雀大街。 郝建在监工,来福便幸运的成了程处亮的临时跟班。 这是大壮第二次在公开场合亮相。 上一次,因为杠精魏征的阻拦,只是十几个人有幸一睹大壮的雄姿。 不过,当时他们都被吓坏了。 等后来平复好心情,再跟别人吹牛皮说自己见到传说中的神兽白虎的时候,基本没人信。 切,你说你见到了白虎?我还见到了青龙呢! 这一次,长安城的百姓还是很害怕,宁愿绕着走,唯恐被猛兽幼崽给咬了。 他们的心理活动是:别看你表面上很萌,但改变不了你是老虎的本质。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真有人胆子大不怕死,想上去摸一摸。 大壮的本性是一只成年中华田园犬,是一只披着虎皮的中华田园犬,不是二哈,见到人就往上扑,然后跪舔。 看到有人不怀好意的靠近自己,它本能的想汪汪叫。 结果声音出来之后,就变成了小老虎的怒吼。 虎口一张,小獠牙一亮,颇有几分威风,那人吓了一大跳,忙退了回去。 这之后,程处亮带着大壮走到哪,哪的人都做鸟兽散,简直如秋风扫落叶,方圆十米之内,不见人烟。 所有人的目光都是聚焦在大壮身上,它的主人程处亮同志,则被华丽的忽视了。 程处亮突然有种酸酸的感觉,气得踹了大壮一脚,甩头就走,大壮赶紧爬进来,跟了上去。 围观的人都惊呆了。 我靠,那可是老虎,百兽之王,你不仅不知害怕,还敢踹它! 太放肆! 程处亮终于得到了群众们的关注,愤怒的关注。 但群众很不理解,很懵逼。 被人踹屁股,为什么神兽竟然一点脾气都没有? 程处亮,算你牛逼! 不过,它真的好像一只狗。 …… 此时,一个年轻的道士火急火燎进了大兴宫,见到李世民后,麻利的跪在了地上。 “臣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李世民正在和长孙皇后过二人世界,被人打扰,有些不爽。 “李淳风,大早晨你一惊一乍的干啥,朕何喜之有?” 说不出来,弄死你! 这个叫李淳风的年轻道士身体有些发抖,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陛下,我大唐出现祥瑞了!” 李世民揉了揉太阳穴,似乎并不感冒。 “这次又是何祥瑞啊?” 今天这个报告有祥瑞,明天那个上奏有祥瑞,要么是木头上长了只灵芝,要么是谁家出现了一只麒麟。 结果呢,灵芝是粘上去的,麒麟就是只哈巴狗。 那帮糟老头子坏得很,信你们个鬼!都他娘的是假的,都是骗朕的。 李淳风听出李世民对祥瑞似乎提不起多大的兴致,心里咯噔一下。 他心里把之前乱报祥瑞的大臣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 草,这帮臭不要脸的狗官,为了升官发财不择手段,令人发指! 祥瑞是能瞎编乱造的吗,就不怕天打五雷轰? 害得陛下现在都开始对祥瑞有反感情绪了。 可这次是真的祥瑞啊! “宿国公家的二儿子程处亮带回来了一只白虎,君仁则白虎见,这是国之将兴的吉兆!” 李淳风激动的语气都在发颤。 李世民仍然不为所动,“你见过那只白虎了?” 李淳风使劲点点头,“臣刚才在朱雀大街亲眼所见,宿国公的二儿子程处亮正带着它遛弯呢!” 李世民仍是一副不在意的慵懒样。 不就是一只白色的老虎吗,我李世民又不是没见过老虎,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气氛一时好尴尬。 好在宦官总管宗茂走进来,打破了这种尴尬,他禀告说袁天罡求见。 连你们道门的首领都亲自来了,你们是对朕的耐心有信心,还是对自己的口才有信心? 不等袁天罡山呼万岁,李世民抢先问道:“你也是为白虎之事而来?” 袁天罡有种不好的预感。 见自己徒弟李淳风跪在地上大气不敢喘,袁天罡便明白了一切。 “正是,天佑我大唐,白虎降世,乃是大吉之象。” “哼,你以为我不知道,白虎是你们道门的护法神吧!” 妄想借朕之手壮大你们道门,狗胆不小! 袁天罡不愧是道门的杠把子,在李世民面前表现的十分镇定。 李淳风还是太嫩,跟他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袁天罡不急不慢说道:“贫道此番觐见,不是为道门,而是为了陛下为了大唐!” 咦,明明是为自己,还冠冕堂皇说是为了朕,这牛鼻子老道的脸皮真他娘的厚! “说说看!” “陛下,古人有云,王者仁而不害,则白虎见,又云,国之将兴,白虎戏朝,而今白虎现世,恰恰说明,陛下乃天命所在,大唐必将隆兴。” 听到这句话,李世民脸上之前玩弄的表情不见了。 袁天罡这层意思可就意味深长了。 三年前,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了哥哥和弟弟,逼迫老爹退位,自己坐上了龙椅。 这是李世民的心病。 因为此事,他被天下无数人戳脊梁骨,说他杀兄篡位,得位不正。 尤其是那些自命不凡自以为很拽的山东大族,说三道四,弄得舆论对李世民很不利,百姓对他意见很大。 袁天罡说的话不无道理,白虎的出现,不就是自己天命所归的最好证明吗,自己发动玄武门之变是正确的,是得到上天认可的。 这只白虎,就是让他李世民打脸山东大族,打脸不服他的人的。 可以利用白虎,作一篇大文章。 …… 大壮一个劲儿的打喷嚏,弄得程处亮还以为它感冒了。 不过,看它活蹦乱跳的,精神头好得很,根本就没有一点生病的样子,倒是自己瞎担心了。 去了东市一家铁匠铺子,先前程处亮找人打的那口铁锅,铁匠李铁柱已经打好了。 他拿在手里颠了颠,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章丘铁锅,能炒菜就行。 前世作为一个单身狗,下厨炒菜是必备技能。 今晚上就回去做个辣椒炒肉,改善改善伙食,这些天光喝粥,都淡出个鸟来了。 想着想着,嘴里竟不自觉流出了口水。 走出铁匠铺,程处亮突然感觉外边的气氛有些诡异。 街上的人看大壮的眼神好像变了,不再是单纯的害怕,而是成了敬畏。 而且,他们还主动拉近了自己和大壮的距离,有原先的十米,慢慢靠近七米,五米,最后甚至是一米。 程处亮有些懵逼。 什么情况?发生了什么事?不会是他们得知了大壮是条狗的真相吧? 心里发虚的他一阵头皮发麻。 第十章 得罪不起的人 程处亮边走边琢磨长安城的百姓为何如此善变,最终也没琢磨出个一二三,索性也不瞎琢磨了,浪费脑细胞。 “哎呦,这不是程家老二吗!” 程处亮抬头看去,一个身穿紫袍的小帅哥正眯着眼笑嘻嘻的看着自己。 靠,竟然比本少爷还帅,太没天理了。 你才是老二,你们全家都是老二! 因为没有前世的记忆,程处亮并不知道这位欲女杀手是何方神圣,不过看面相和穿着,以程处亮多年的乡村社交经验,大胆猜测,一定是个富二代。 小帅哥似乎看穿了程处亮的心事。 “怎么,摇身一变成了神医的师弟,回来就不认识我李恪了?” 原来是李恪,这二代,富得流油啊! “李家老三嘛,你咋有时间出来逛街了,咦,堂堂蜀王爷,身边怎么两个打手都不带,就不怕街上的欲女把你抢走喽?” 李恪:“……” 程处亮对唐朝的这段历史还是比较了解的,李恪是李世民的三儿子。 他其实挺同情李恪的,作为一名优秀的青年皇子,在李承乾和李泰作死OVER的情况下,本有机会继承皇位,却被唐朝第一老阴比长孙无忌阴死了。 木秀于林比必遭阴,古人诚不我欺也。 “千万不要和我提赌局的事情,要不然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话题还没开始,富有先见之明的程处亮便让它提前结束了。 李恪只好硬生生憋回去,而且迅速找到了新的话题。 “这就是那只祥瑞白虎?还挺萌的吗!” 李恪摸了摸大壮的头,大壮竟然很享受的样子,而且还翻过身来卖萌。 一个摸头杀就被降服了,真没出息。 “小白虎,本王现在还能摸摸你,和你玩一会儿,怕是以后再也没机会了,你要成神了!” 程处亮一愣,李恪这话啥意思? 难不成大壮要上天? “它有名字吗?” “大壮!” “你就不能给它起个好听优雅的名字?” “谁说大壮不好听不优雅了,威武雄壮的老大,多霸气,多高大上!” 李恪:“……” “殿下,你刚才说大壮要成神,话里有话啊?” “你还不知道吧,袁天罡和李淳风今天上午去找父皇,说大壮是祥瑞,是上天的恩赐……” 听完李恪的讲述,程处亮气不打一处来。 麻辣隔壁,道门的人还要不要脸了,这是想把大壮当成巴结李世民的工具啊,你们经过老子同意了吗! 李恪见程处亮脸上青筋暴起,劝了几句,便拉着程处亮进了一家叫运来的酒楼。 当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所有人都很自觉的站了起来,仿佛在迎接领导视察。 长安人都认识李恪吗?李恪的人气有这么高吗? 在众人的行注目礼下,李恪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没想到本王在民间如此受欢迎! 可当他看清楚众人目光的焦点后,脸色瞬间拉了下来。 人家关注的根本就不是自己,而是大壮。 他还发现,程处亮那个混蛋正在嘲笑自己。 有了权威人士李恪的消息,程处亮总算明白长安城的百姓对大壮的态度改变如此之快了。 是道门在搞鬼。 道门的行动速度极快,才一个时辰功夫,“圣君在位,则白虎降世,国必隆兴”的歌谣已经在长安城传播开来。 但道门却没说,白虎的主人叫程处亮,他们觉得若是百姓们知道了白虎跟长安城著名智障在一起,会让白虎身价大跌。 这条消息迅速升温,很快就把程处亮和尉迟宝林的赌局顶下了头条。 大多数人也因此知道了白虎是祥瑞,不仅不会吃人,还能给人带来好运。 所以,看到白虎后,众人格外激动。 在众人肃穆的注视下,运来酒楼的吴掌柜亲自把大壮,还有李恪和程处亮领上了二楼最好的雅间。 他不认识李恪和程处亮,但他认识白虎啊。 祥瑞光临,运来酒楼要火了,东家要是知道了,心里肯定能乐开花,说不定还能给自己涨点工钱。 “昨天我看到尉迟宝林了……” 两人刚坐下,李恪便迫不及待的想方设法把话题引到赌局上,可一句话还没说完,房门突然被推开。 走进来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他气势汹汹说道:“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和本少爷抢房间?” 胖子名叫唐友仁,是吏部侍郎唐青的独子。 唐家三代单传,唐青对这个儿子极是宠溺,言听计从,然后唐友仁就顺理成章成了远近闻名的纨绔。 这不,这几天唐青去下边几个州县巡察官吏,唐青便夜不归宿,跑到平康坊夜夜笙歌,放飞自我。 昨晚更是和香满楼的云芳姑娘大战五回合,眼看快午时了才爬起床,腰疼的厉害不说,走路还发飘。 正好肚子也饿了,就到附近经常去的运来酒楼吃酒,而且每次他都必须在最好的雅间。 谁知,今天竟然有人敢跟他抢,简直不知死活,信不信我让我爹动动食指灭了你! 面对唐友仁的嚣张气焰,程处亮和李恪不为所动,没有丝毫害怕的样子。 在唐友仁眼中,这是赤裸裸的蔑视,要不是自己昨晚被云芳榨干了,身体发虚,早上去揍他俩了。 “以为养老虎当宠物就很能耐吗,你们也不打听打听,长安城谁敢跟本少爷作对!” 来酒楼的路上,唐伦一直在回味昨晚不可描述之系列画面,准备吃完饭补充完体力,再回平康坊找一个妖娆的胡女干一炮,根本就没心思去听街上的传闻,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白虎是天大的祥瑞。 吴掌柜心里跟吃了黄莲似的,一边是能带祥瑞白虎逛街的贵公子,一边是运来酒楼最大的主顾,两边都得罪不起。 这可咋办? 真的好难啊!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唐大纨绔更不好惹,毕竟他家有钱有权有势,给云来酒楼带来了不少钱财。 “要不您两位移驾,小人今日给打个折……” 自己是被撵的那个,程处亮很不爽,冷冷说道:“掌柜的,你知不知道有个词叫先来后到?” 吴掌柜陪着笑脸道:“客观,不就是吃个饭吗,在哪吃不都一样,小人今日送您二位一壶好酒,如何?” “掌柜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为啥不让他换个地方,我们可是先来的!” 李恪说得云淡风轻,却不容置疑。这也许就是天生的皇家属性吧。 见两人不识好歹,弄得自己很没面子,唐友仁要发飙。 “吴掌柜,今儿若是本少爷不能在这个房间里吃饭,以后就再也不来了!” 吴掌柜急了,这哪成啊,谁不来,唐友仁也得来,他可是云来酒楼的财神爷。 “二位,唐公子不是你们能得罪的起的,还是快快让开,免得吃苦头。” 有了唐友仁的威胁,吴掌柜对程处亮、李恪讲话的语气明显多了分冷漠。 程处亮呵呵一笑:“李公子,长安城竟然还有我们得罪不起的人,这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了,哈哈哈,实在好笑!” 李恪很配合的点点头,“哈哈,我们就是不走,看你能奈我们何!” 每个酒楼都有几个打手,吴掌柜认为他们俩存心捣乱,正准备叫人来轰他们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是谁敢在运来酒楼闹事!” 运来酒楼东家侯景的及时出现,让吴掌柜如释重负,赶紧一五一十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了侯景。 唐友仁脸色很难看,“本少爷很生气,侯景你看着办吧!” 侯景却是气定神闲。 “竟敢得罪贵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来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唐友仁得意洋洋的看着两人,想跟本少爷斗,你们算老几!看见了吧,根本不用本少爷出手,你俩就得乖乖滚蛋。 侯景还算有眼力见,亏的本少爷如此照顾你的生意。 三个膀圆腰粗的汉子走了进来,侯景指了指站着的唐友仁,三人立马会意,架起唐友仁就往屋外走。 唐友仁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不可思的看着侯景,有没有搞错?侯景,你疯了吧? 他破口大骂:“侯景,你好大的胆子!本少爷要宰了你!他们两个算什么东西,你竟敢这样对我!” 吴掌柜也是瞠目结舌,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东家竟然把最大的财神爷给轰出去了? 侯景懒得搭理唐友仁,而是直接跪了下去。 “小人侯景,拜见蜀王爷,拜见程二爷!” 他表面上表现的很镇定,背上的衣衫却早已湿透。 他之前在长安一场马球赛上,有幸见过李恪和程处亮,从那时便牢牢记住了两人的模样。 今天这二位爷,还有祥瑞白虎到自己的酒楼吃饭,是喜庆的事。 可那个可恶的唐友仁,他自己找死不要紧,差点害了自己,害了运来酒楼!还好自己来得及时! 唐友仁此刻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他也吓跪了。 眼前这两位才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人,弄死自己,不过是抬抬脚的事,而且自己刚才好像还说,他俩不是东西…… 想到此,他脊背发凉,很想晕过去。 他昨天晚上骑在云芳身上,边运动还边嘲讽跟尉迟宝林打赌的程处亮是二傻子。 可面对这个所谓的二傻子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跟人家的差距有多大。 程处亮对这个贱货没有任何好感,他突然想起来一个恶趣味,说道:“只要你爬着出去,就饶了你!” 唐友仁不仅不生气,反而一个劲的谢谢。 这再次刷新了程处亮对古人的认知。 侯景也赶紧拖着裤裆湿透了的吴掌柜下了楼,免得碍了两位贵人的眼。 “以后把眼睛擦亮点,要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第十一章 女刺客 长安城的消息一像传播的很快。 帝都人民见多识广,可祥瑞这种事千年难遇,在歌谣的推波助澜下,越来越多的长安百姓走向街头,想一睹大壮的风采。 当众人得知大壮出现在运来酒楼后,跟潮水一样涌了进去。 侯景乐坏了,自运来酒楼开张至今,还从来没有今日之盛况。 以前真是高估唐友仁了,狗屁的财神爷,白虎大神才是自己真正的财神爷,一会儿可得好好孝敬孝敬它老人家。 来瞻仰祥瑞的人实在太多,简直是爆棚,到最后,侯景不得不在门口竖了个牌子:想进此门,先交二十文。 众人把侯景臭骂一顿,可为了看一看传说中的祥瑞,最后不得不狠狠心掏出了二十文钱。 “爹,那不就是一只老虎吗,为什么说它是祥瑞……” 一个小孩话还没说完,就被身后的大汉捂住了嘴,还朝他后脑勺抽了一巴掌。 “小兔崽子胡说八道什么,你见过老虎的眼睛是蓝色的吗!你见过老虎的皮毛是雪白的吗!趁现在赶紧睁大眼睛好好看看,牢牢记住它的样子,以后说给子孙后代听!” 整整半个时辰,侯景的笑容就没消失过,简直是乐疯了! 他发财了! 来一个人,就能白赚二十文,才半个时辰,都他娘的赚了三贯,比之前半个月的营业额还多。 白虎果然是祥瑞,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一千个一万个相信! 他还很懂事的给大壮送去了一只鸡,大壮就是自己的财神爷,可得伺候好喽。 侯景一脸谄媚,对大壮道:“白虎大神,您慢点吃,不够咱这还有!” 大壮对他的表现也很满意,此刻,正津津有味的啃着。 一旁背着铁锅的来福馋得直吞口水。 程处亮幽怨的瞥了一眼大壮,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活得竟然不如一条狗。 大壮,以后,你就是大唐的明星了,能在大唐横着走! 真让人羡慕嫉妒恨。 大壮似乎察觉到了程处亮郁闷的心情,朝他摇了摇尾巴后,然后又继续啃它的鸡肉了。 侯景自然对蜀王爷和程二爷也不敢怠慢喽,今天为他俩豁出去得罪了唐友仁,但愿他俩以后能多照顾照顾自己生意。 酒楼所有的招牌菜全都端了上来,满满一大桌子,十分丰盛。 把楼下交给了吴掌柜,侯景待在包厢里不打算走了,在一旁低弯着腰,陪着笑脸,唯恐再出什么纰漏,惹两位大爷不爽。 期间,李恪无数次想开口问程处亮关于那场赌局的事情,可侯景就跟狗皮膏药一样赖着不走,不给李恪开口的机会。 当李恪得知程处亮跟尉迟宝林打赌的时候,一脸不可思议,他不知道程处亮受了什么刺激,才做出如此沙雕的决定,弄得满城风雨。 所以,他第一时间就去找程处亮,谁知这厮竟然失踪了,过了五天五夜才找到。 今天终于在街上逮着他了,不问清楚憋得难受。 可你一个酒楼东家在这晃来晃去捣啥乱?本来他程处亮就不想说,你在这,他更不愿意说了。 “不要让她跑喽!” “抓住她!” 这时,窗外的小巷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异响。 程处亮和李恪打开窗子往下看去,一群提刀带枪的家伙正在追赶一个身着黑色衣服的妹纸。 那妹纸似乎还受了伤。 我靠,光天化日之下,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妹纸,还要不要脸了! 侯景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看到那情景后,一点也不惊讶,喃喃道:“好像是安化县男的人!” “听说昨晚有刺客刺杀安化县男,还是个女刺客。” “当时安化县男正在和小妾翻云覆雨,那女刺客突然夺门而入,一剑刺过去,电光火石之间,安化县男把那小妾推到身前,挡住了致命一击,听说那小妾很俊俏……” 说到此处,侯景咽了一口唾沫,眼神里充满了雄性猥琐的渴望。 我勒个去,妹纸刺杀当朝爵爷? 这得多大仇多大恨? 但那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程处亮可不是一个闲的蛋疼,喜欢管闲事的人。 当然,李恪也不是。 太子之位已有人选,他不稀罕,他的人生理想很简单,当一个闲散王爷,逍遥快活一生。 回到酒桌旁,看着桌上的饭菜,一点食欲也没有,要么烤要么煮要么蒸,跟家里的差不多,实在下不去口。 侯景似乎看穿了程处亮的心思,找了个借口离开。 不一会儿,他带来了五名妖娆性感的的胡姬,然后突然就变得很懂事的出去,关上了门。 卧槽,侯景搞营销还真有一套,还知道找公关小姐,要是让他帮自己打理生意,肯定会发啊。 胡姬们很有职业素养,一看李恪和程处亮这俩帅气的公子哥,还把白虎当宠物养,不用说,肯定是富家子,便纷纷用自己那高耸的凶器不断往两人身上蹭。 然后,程处亮可耻的石更了。 当然,李恪也直了。 偏偏她们穿着还非常暴露,小蛮腰大长腿,能露的全露了,唯恐别人看不到。 程处亮有一种想把她们就地正法的冲动。 该死的侯景,竟然用女色勾引哥们,你不知道男人喝了酒就容易冲动吗! 这是逼着哥们犯错误啊! 就在程处亮的狼爪顺着胡姬的大腿往上摸的时候,房间门突然开了,一脸谄笑的侯景又走了进来。 草拟大爷的,你还真会挑时候,老子想杀人! “李公子,程公子,小人给您带来一个舞剑女给您助助兴。” 果然,他身后跟着一位粉衣女子。 就是给侯景一百个狗胆,他也不敢打扰程处亮和李恪撩妹,只是长安城著名舞女来找活计,他当然得先给这俩贵人带来看看。 这是基本原则。 就像狒狒群里,最好看的雌狒狒要留给地位最高的雄狒狒。 看清女子面容,惊得程处亮站了起来。 “唐启韵,你也穿越了!” 眼前的女子竟然跟程处亮前世的梦中女神,有着黄金比例身材,有着天使面孔的唐启韵长得一模一样! 第十二章 我想吟诗一首 此时此刻,程处亮脑海里蹦出了一句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谁知那女子却冷冷道:“郎君认错人了,奴家名叫林英儿。” 呃…… 好尴尬啊! 李恪也被粉衣女子深深吸引了,眼睛都放光了。 他站起身,很绅士的道:“早就听说林姑娘乃长安第一舞剑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程处亮鄙视的看了他一眼! 真不要脸! 刚才还让一个火辣的胡姬骑在你腿上,现在看到东方美女,立马换上一副文质彬彬的恶心样! 不过嘛,他这撩妹的技巧倒是可以不耻下问的学一学。 听网上说,唐朝人喝酒的时候,有两大爱好,一是喜欢胡姬陪酒,二是喜欢看美女舞剑。 看李恪那副熊样,就知道这传言不假。 程处亮还知道,有一个叫公孙大娘的,号称大唐第一舞剑女,一舞剑器动四方,连诗圣杜甫都被她迷恋的不要不要的。 那个公孙大娘这会儿还没出生,自己是没机会见了,眼前这位林英儿,简直是绝色,程处亮有种沦陷的感觉。 当林英儿拔出剑来的时候,程处亮明显感觉到了一股逼人的寒气。 大壮也感觉到了,吓得跑到程处亮脚边不敢动。 林英儿冷漠的表情,再加上犀利的剑锋,宛若一个女杀手,让人不寒而栗,心里发毛。 这个形象似乎有点眼熟…… 林英儿挥舞着长剑,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可程处亮却紧张的要死,唯恐她手滑,误伤了自己。 看了一会儿,见林英儿手很稳,他这才放下心来,专心致志看美人舞剑。 李恪狼眼放光,不断的拍手叫好。 不行,出风头的事不能让李恪一个人全占喽。 “李老三,出了叫好,你还能不能说点别的?” 李恪愣了一下,才回味过来程处亮口中的李老三指的是自己,他脸色铁青。 “程老二,在美人面前,能不能不要如此粗鄙!” 呸,你是王爷,单是这身份,什么样的美女没有,干嘛跟我抢,装逼的事情还是交给我好了。 程处亮喝下一杯酒,有模有样的说道:“此时此刻,我想吟诗一首!” 李恪不可思议的看着程处亮,“你啥时候会吟诗了?我怎么不知道!” 程处亮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别打岔!” 他酝酿一下情绪,开口念道: 今有佳人林家女,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不好意思了杜甫,为了撩妹,哥们先借你诗一用。你那么有才,大不了以后再给公孙大娘写一篇就是。 李恪呆了。 眼前这人真的是程处亮吗? 来福也呆了。 二少爷啥时候会作诗了? 程处亮却没工夫搭理目瞪口呆的李恪。 刚才在念诗的时候,他分明看到,林英儿的左臂非常不自然。 她左臂用力的时候,眉头总是一皱。 “你左臂有伤,你是那个……” 程处亮话还没说完,砰地一声,门被暴力的踢开了。 房间里突然冲进来七八个大汉,浑身充斥着一股杀气。 他们快速抢占房间四角,呈包围之势,明显是江湖老手。 为首一人目露凶光,“你以为装扮成舞剑女就能逃过我家老爷的手掌心,刺杀朝廷功勋乃是死罪,今日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卧槽,果然是她! 难怪刚才看她的身影那么眼熟,她真是那个女刺客! 让程处亮惊讶的是,这女刺客如今已然换了一副新的形象,他们竟然还能辨认出来,比狗鼻子还灵,牛逼兮兮! 难道是她身上杀气太重? 林英儿轻哼一声,也不为自己辩解,“那狗贼杀我父母,侵我家产,该杀!只恨我学艺不精,不能为父母报仇!” 为首大汉握紧手中钢刀,一声令下:“上!” “是谁给你们的狗胆!” 竟然把我程二爷当成空气,瞎了你们的狗眼! 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位王爷,要是有半点闪失,不仅你们的头不够看,哥们也吃不了兜着走! “没看到本少爷在这吃饭吗,不长眼的狗东西,打扰本少爷吃饭,是不是活腻歪了!” 那汉子一进门就注意到了程处亮和李恪,一看他们的模样,两个毛都没长齐的纨绔,还有一个狗腿子仆人,他还真没放在眼里。 但他也知道,长安城随便拉出一个人就有可能手眼通天,还是低调一点好。 “安化县男府擒拿刺客,还请两位郎君移步,免得溅一身血!” 威胁谁呢! 公侯伯子男,不就是一个最末尾的男爵吗,我们家可是公爵,旁边那一位更是王爵,会被你给唬住? “安化县男是哪根葱?李老三,你听说过没?” 李恪摇了摇头,道:“闻所未闻。” “来福,你听说过没?” 来福心理素质比较一般,刚才看到这伙强盗般的人物,双腿竟不由的颤抖,有种想尿的感觉。 可听到二少爷这句后,瞬间雄起了。 对啊,我家老爷可是国公,一个小小的县男也好意思在我们面前嚣张,不知死活的东西。 他腰板一挺,十分神气的说道:“王……李公子,二少爷,小的从来没听过这号人,咱们哪有机会认识那些个阿猫阿狗!” 哎呦,来福,没看出来啊,你还是一条毒舌呢! 那大汉虽然生气,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敢这么嚣张说话的,要么很狂,要么脑子进水,要么……身份超然。 眼前这俩人,明显属于最后一个。 他一拱手,道:“敢问两位郎君尊姓大名?” 程处亮脑洞大开,忽然想起电视剧里很霸气的一句话,道:“本少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程处亮是也!” 大汉一愣,长安城里姓程的权贵不多,最有名的就是宿国公程咬金,他大儿子叫程处默,二儿子叫程处亮…… 程处亮?那个跟长安首富吴国公之子尉迟宝林打赌的二货? 纵然他是个二货,却也是自己惹不起的二货。 想到此,他头都大了。 事情变得很棘手啊。 林英儿也是很吃惊,这白皮嫩肉的小子竟然是程咬金家的二小子,都说将门出虎子,虽然他养了一只小白虎,可他怎么看都不像将门虎子啊。 对了,他哪是虎子,简直就是个傻子! 还有他旁边那位,肯定也不是一般人。 第十三章 托梦 “那个啥,程二爷,小人不敢打扰您的雅兴,不过您看您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们先把刺客抓了,免得她伤到您。” 知道了程处亮的身份,大汉秒怂,态度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样才对嘛,哥们最烦说话冲的人,做人要低调。 “你叫啥名字?” “小人王罡。” “王罡,我问你,她长得那么美,你为什么要抓她?” 程处亮话一出口,房间内的气氛顿时好尴尬。 李恪平静如水。 王罡一帮人脸上挂着黑线。 林英儿气得小脸通红。 而来福则默默低下了头,装作跟自家少爷不认识的样子。 “她是刺客,刺杀我家老爷!” 林英儿怒道:“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眼看两人越怼越凶,程处亮不耐烦了。 “行了行了,本少爷不是调解邻里纠纷的居委会大妈,要不你俩打一架?没有什么问题是打一架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就再打一架。” 王罡刚要说一句多谢程二爷成全,谁知程处亮下一句差点把他噎死。 “王罡,本少爷知道,你是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性情中人,肯定不舍得对倾国倾城的林姑娘下手,对吧。” 王罡有种日了狗的感觉,碰上谁不好,偏偏碰上程处亮,他很想胖揍程处亮一顿,可他不敢…… 宿国公府的人,是可以在长安城横着走的,招惹不起! 老子要是怜香惜玉,她林英儿会他娘的受伤! 而林英儿气得胸前双峰起起伏伏,恨不得上去撕烂程处亮的臭嘴! 跟糙汉子聊天没意思,程处亮转过头来看着林英儿。 简直就是跟唐启韵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身材都一样一样的,这要是娶回家,谁还天天在大街上瞎晃悠。 君王从此不早朝,铁杵磨成绣花针。 “林姑娘,你说安化县男害了你父母,是你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你放心,身边这位李老三是我哥们,天下没有他办不成的事,他会为你做主的。” 李恪眼神中充满了幽怨,“程老二,能不能不喊我李老三,我又不是没名字。” “好的,李老三。” 李恪:“……” 程处亮又温柔的对林英儿道:“林姑娘,有什么你就尽管说,即便李老三不管,还有我程处亮呢!” 林英儿总感觉这两人吊儿郎当的,不靠谱。 见她还在犹豫,程处亮忍不住催促道:“大胆说吧,安化县男害了你父母,是你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 林英儿咬咬牙,道:“是我爹告诉我的!” 我晕! 程处亮一口茶水差点喷出来。 你爹都死了,还咋告诉你杀他的是谁? 是留了小纸条,还是给你托梦了? “五年前,我爹托梦给我说,杀我者,车中猴,门东草。” 程处亮和李恪面面相觑。 “车中猴,门东草是什么鬼?” 等等,程处亮突然想起了什么,眼底摸过一丝震惊。 他努力按捺住心底的波澜,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听林英儿说。 “起初我也不明白这六个字是何意思,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我的师父尹慧师太,她告诉我,车(車)中猴,车(車)字上下各去一画,是申字,申又属猴。门(門)东(東)草,加起来是个兰(蘭)字,所以,害我父母的人的就叫申兰。” 这也可以? 古人的脑洞还真是大。 程处亮深深鄙视了一番林英儿的父亲。 搞茄子啊,你直接说姓名不行吗,都这时候了还有心情让你闺女猜字谜,真是闲的蛋疼! “天下叫申兰的多了去了,你怎么知道安化县男就是你要找的申兰?” 王罡等人赶紧点点头,深以为然。 不愧是宿国公家的二少爷,说话就是有水平,直中要害。 林英儿却底气很足,“我曾悄悄潜进那狗贼的府中,发现他府中很多器具都是我家的,这就是最好的证据!” “那你为何不报官,走法律途径维权,这种私下暗杀,可是违法的!” 林英儿冷哼一声:“一帮狗官,官官相护!” 李恪耷拉着脑袋,这女子真是口无遮拦。 程处亮一阵无语。 他有意无意走到林英儿身边,小声说道:“劫持我!” 林英儿黑黑的眼睛瞪得老大,傻傻的看着程处亮,意思是在问,为何要劫持你? 笨蛋,哥们这是在救你啊! 程处亮彻底无语了。 还有那个李恪,刚才不还很绅士很怜香惜玉吗,美女有难,咋还无动于衷。 老李家的人果然指望不上,关键时刻掉链子。 豁出去了,身份就是地位,身份就是护身符。 哥们要当个霸道总裁。 程处亮提足中气,极其霸道的对王罡等人说道:“这位林姑娘,本少爷看上了,要带她回宿国公府,你家主子想要人的话,就让他到宿国公府找本少爷!” 说完,他拉着林英儿,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大壮和来福赶紧跟上。 李恪摇了摇头,也闪人了。 王罡等人脸色铁青,他们很想拦住,可是根本没法拦,社会地位差距太大,实力不允许。 下了楼,程处亮吓了一跳。 一楼的人全都不见了,只剩五六个凶神恶煞的打手。 他们见程处亮带着林英儿下来,刀一横,拦住了去路。 程处亮回头看了看王罡。 王罡急道:“不知死活的狗东西,还不……” 还没等他说完,一队全副武装的护卫冲进了酒楼,张弓搭箭,对准了安化县男府的人。 “蜀王殿下,二少爷,末将来迟,还请赎罪。” 来人正是宿国公府的护卫,领头的叫魏勇。 王罡他们吓尿了。 程处亮的身份就够吓人了,他身边的那位小帅哥竟然是王爷! 要了血命了! 他们手中的刀刃仿佛变成了烫手山芋,赶紧扔到了地上。 “没事,我们走!” 程处亮他们大摇大摆走出酒楼的时候,正好碰上去宿国公府报信的侯景。 来回这趟折腾,侯景感觉自己小心脏都快蹦出来了,大口喘着粗气。 那会儿林英儿来他酒楼,问有没有人想看舞剑。 今天是什么日子,贵人来了,祥瑞来了,长安城第一舞女也来了,合该他侯景要发大财啊! 侯景想都没想,就把她带去了程处亮的房间,谁他妈知道林英儿就是刺杀安化县男的女刺客! 谢天谢地,两位,不,三位大爷没事。 要不然,自己这条小命就玩完了。 程处亮扫了一眼他竖在门口的那块牌子,对侯景道:“明天,带着它去宿国公府找我!” 草,赚钱赚到哥们头上来,胆子不小! 侯景看到程处亮刀一样的眼神,吓得瘫坐在地上,跪爬到程处亮跟前,“程二爷,小人罪该万死,罪该万死,饶命啊!” 程处亮有些凌乱。 哥们有说过要弄死吗? 你的表现明明很不错,还知道去府里给我叫人,觉悟很高! “你这是干啥,本少爷让你去是有大事跟你合作!” 侯景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作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吓死宝宝了,还以为要弄死我呢,原来是要跟我合作。 啥?程二爷主动跟我合作? 第十四章 墙上有字 程处亮对李恪的表现很失望,却也不忍责怪他。 毕竟李恪的身份很尴尬。 他是李世民的儿子,同时也是前朝隋炀帝的外孙,身体里既流淌着唐朝皇室的血,也掺杂着隋朝皇室的血。 当朝皇子,前朝余孽。 心理素质不好的话,很容易人格分裂。 没时间为李恪的身份瞎几把操心,他让魏勇带着一队人护送李恪回府,自己带着另一队人火急火燎往家赶,都顾不上和林英儿搭讪。 车中猴,门东草,当林英儿说出这六个字的时候,程处亮有种不好的预感。 进了大门,他直奔厨房而去。 他清楚的记得,厨房的墙壁上写着六个字。 禾中走,一日夫。 他对这六个字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它们在唐朝的笔画跟二十一世纪简体笔画一样一样的。 墙上的字是用木灰写上去的,已有些斑驳,但却非常好辨认。 “去把高二娘找来!” 见程处亮表情严肃,来福不敢怠慢,顾不上擦额头上的汗珠,一路小跑去了高二娘的住处。 不一会儿,高二娘便到了厨房。 她四十岁左右,在程家当厨娘已有三年,做的饭菜可口(程咬金语),人很勤快,话也不多。 “高二娘,墙上的字是你写上去的吗?” 高二娘眼中抹过一丝震惊。 护卫们见高二娘拳头攥得紧紧地,赶紧护在程处亮身前,唯恐她有什么出格的举动。 虽然他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们却察觉到了二少爷的严肃和高二娘的惊恐。 “二少爷,确实是奴家写上去的。” 呃……哥们还等着你的套路呢,这么快就招了? 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我好像记得你不识字的!” 程处亮直勾勾的看着高二娘。 他现在有些后怕。 他本来觉得这六个字没什么,是瞎写的,可林英儿的事提醒了他,他们老程家的程字,可是有个禾! 万一高二娘是程家的仇人,她在饭菜里下毒,全家岂不是要死光光! 想到此,程处亮后背发凉,竟冒出了冷汗。 还好发现的及时。 林英儿真是自己的幸运女神。 想到此,他颇有深意的看了看林英儿,天王老子也改变不了哥们要拿下你的雄心。 “呜呜……” 谁知这时候传来了哭泣声,严重破坏了此时此刻美好的氛围。 高二娘哭了…… 卧槽,你这是演的哪一出? 装可怜?博同情? “二少爷,事到如今,奴家也不瞒你了,这两个字是奴家的丈夫告诉我的。” 你不是寡妇吗,哪来的丈夫? 编,接着编。 “奴家的丈夫是个商贾,五年前,他运送货物来长安,半路却被一群歹人所害,他托梦告诉奴家,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我晕。 程处亮有种想杀人的冲动。 你们古人是不是都闲的蛋疼,人都死了,还玩猜字谜游戏?还想不想让人给你报仇雪恨了! 他娘的就不能直接说出名字吗? 今天你托梦,明天他托梦的,一个个很牛逼的样子,既然你们这么牛逼,还需要官府干什么,还需要捕快干什么? 这不是砸人饭碗吗! 只听高二娘继续说道:“奴家是不识字的,便去找人写出了这六个字,奴家天天照着写,时间久了,便学会了。可这六个字到底说的是什么,奴家问了很多人,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 “也就是说,你现在也不知道禾中走一日夫说的是啥意思?” 高二娘抽泣的更厉害了,“奴家对不起丈夫,到现在也不没查清杀他的凶手到底是谁……” 程处亮冷静下来,思考了好一会儿。 他现在可以肯定以及确定,禾中走,不是程字,一日夫很简单,是个春字。 程家没有人的姓名里带个春字,也就是说,程家不是高二娘的仇家。 程处亮悬着一颗石头算是落地了。 “不是你对不起他,而是他对不起你,直接说出名字来不就得了,干嘛绕关子!” 这句话不仅让高二娘无语,也引来了林英儿的不满。 程处亮这是连她爹也一块骂了。 程处亮却没心思理会她们的心情,他聚精会神看着禾中走三字,陷入了沉思。 禾中走……从稻田里走过……穿田而过…… 嗯?穿田而过? 不就是个申字吗! 哈哈,哥们真是个天才! “我知道杀害你夫君的是谁了!” 高二娘不敢相信的看着程处亮,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只要二少爷告诉奴家杀害我丈夫的凶手是谁,奴家甘愿为二少爷做牛做马,报答二少爷的恩情!” 程处亮又愕然了,要是你能再年轻一点,说不定哥们会考虑骑一下…… 程处亮终究是在人人平等的文明社会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实在无法接受别人动不动跪自己。 赶紧让她起来。 他认真严肃的说道:“凶手的名字叫,申春。不过,这个世界上叫申春的人有很多,是哪一个,本少爷就不晓得了。” “申春?”高二娘努力从记忆里搜寻着自己认识不认识一个叫申春的人。 可惜,没有。 “奴家总算知道害我丈夫的叫什么名字了,二少爷恩德,奴家没齿难忘!” 说罢,高二娘又要跪下磕头。 程处亮赶紧阻止她。 “其实你应该感谢的人是林姑娘,如果没有林姑娘,我也不会想起你写在墙上的这六个字。” 众人的目光齐聚到林英儿身上,可她好像在沉思着什么。 林英儿突然眼睛一亮,似乎想起了某件重要的事情。 “我倒听说过有一个人名叫申春!” “是谁?”程处亮和高二娘同时问道。 “安化县男申兰的弟弟叫申春!” 娘希匹,又是安化县男,看来命中注定你要被哥们灭掉。 就在此时,门子跑到厨房,呈上一张拜帖,禀报道:“二少爷,太史局的李道长来拜访您。” 太史局的李道长? 拜帖上的字还烫了金,真是个讲究人。 程处亮打开拜帖,赫然看到三个大字:李淳风! 这个人名他太熟悉了,这倒不是因为那会儿李恪跟他提起过,而是因为前世的时候,程处亮读过一本书。 《推背图》。 这本书预言了从唐、五代、宋、元、明、清、民国……一直到很远很远的未来的发展轨迹 它的牛逼之处在于,从唐朝到清朝,所有的预言都变成了现实。 让人细思极恐。 而它的作者正是李淳风和袁天罡。 “告诉他,本少爷正在为人疗伤,让他等会!” 门子有些为难,李道长可是陛下亲封的太史局侍郎,让他等着,合适吗? 第十五章 我不相亲 李淳风很郁闷。 在长安城,谁家算个命,不是主动上门,又是送钱财又是送宝贝的各种求自己? 今天倒好,竟然在宿国公府吃了瘪。 不就是一个纨绔吗,有什么好嚣张的! 想想就来气。 他程处亮算个什么东西,还让本道长在大门口等着?你以为你是天王老子吗! 要不是看在白虎的份上,本道长懒得搭理你。 李淳风很想一气之下闪人,可终究舍不得那只祥瑞白虎。 那可是关系到道门的兴衰荣辱。 师尊袁天罡说了,有了白虎护法,道门便可以一飞冲天,将其他旁门左道按在地上碾压。 就在李淳风各种吐槽抱怨的时候,一队人护卫着一辆马车停在了宿国公府门口。 车帘掀开,下来一位贵妇和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孩童。 李淳风倚在一颗大树旁,打了个哈欠。 程处亮那小子狂得很,连我这位长安第一神算子都得在这等着,连杯茶水都没有,更何况是一位妇人带着一个小屁孩。 你们就等着吃闭门羹吧。 果然,只见门子进去禀告出来后,还是苦瓜脸,火急火燎跑到妇人跟前。 “秦夫人,秦少爷,里边请!” 李淳风有些懵逼。 凭什么? 凭什么一个娘们一个毛孩子能进去,我堂堂太史局的朝廷命官不让进? 欺人太甚! 他娘的,李淳风现在有种想揍人的冲动。 …… “我用不着你给我疗伤,我好得很!” 此时,在国公府的一处厢房里,程处亮正在和林英儿对峙。 林英儿一千个一万个不相信程处亮这种二货纨绔会疗伤,这家伙肯定是趁机占自己便宜。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披着羊皮的流氓。 师父尹慧师太说过好多次了,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那张破嘴。 男人都是狼! “林姑娘,你不要紧张,我真的是大夫。” “而且是唐朝最好的大夫。”程处亮又在心中补充了一句。 林英儿后悔了,后悔跟着程处亮回来,她有一种刚脱离狼窝,又进了虎穴的感觉。 可她背后的伤口火辣辣的疼,疼得鼻尖上都有了汗珠。 程处亮背靠在崭新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十分傲娇的说道:“既然不想让本少爷为你疗伤,那你走吧。” 林英儿仍是狐疑的看着程处亮。 这小子色眼眯眯,会如此好心放自己走? 肯定有阴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林姑娘现在的伤口已经开始化脓,如果发炎,整个天下,除了我程处亮之外,无人能救。” 林英儿最瞧不起那些为了撩妹吹牛皮说大话的人渣。 本姑娘才不要和你们这些权贵纨绔打交道,这点伤不算什么,本姑娘要去为父报仇! “姑娘且慢!” 林英儿刚迈出门槛,迎面走来一位贵妇,挡住了她的去路。 “我可以为他证明,他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普天之下,他的医术的确是万中无一。” 门子早就通报说秦夫人带着秦怀道来访,眼前这位必然就是秦琼的夫人了。 程处亮赶紧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站起身迎上去,一本正经的行礼道:“侄儿见过婶婶。” 不愧是门神的女人,雍容华贵,那股气质,还真不是一般女人能拥有的属性。 她领着的小孩,应该就是秦琼的儿子秦怀道了。 小家伙眼睛直勾勾看着自己,奶声奶气道:“处亮哥哥好!” 程处亮使劲捏了捏他的小脸颊,很有肉感。 “贤侄,我今天过来,是特意向你表示感谢的,要不是贤侄你,你秦伯伯恐怕已是……” 说到此,秦夫人面露忧色,自家老爷的身体一如不如一日,孩子又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秦家的天可就塌了。 “婶婶说哪里话,只要秦伯伯安心静养,肯定会长命百岁。” 秦夫人呵呵笑道:“你小子嘴真甜。” 她又看了一眼林英儿,“这位姑娘是?” “哦,这是我朋友林英儿,她被奸人所害,身上受了伤。” 程处亮一副跟自己很熟的样子,林英儿看了很不爽。 “姑娘,处亮是孙神医的师弟,医术了得,我家国公爷那天晕倒了,就是处亮给救过来的,你可以不相信处亮,却可以相信我,你我都是女人,没必要骗你。” 程处亮一脸黑线,秦婶婶可真是会说话。 林英儿不等张嘴话说,突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还好程处亮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她,这才没让她脸着地。 疗伤,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众人很自觉的回避了,房间只剩下了程处亮和林英儿。 高耸的山峰,细细的小蛮腰,长长的玉腿,再加上白嫩光滑的皮肤,真是人间尤物。 欣赏着林英儿凹凸有致的美妙身材,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刻,程处亮竟然可耻的石更了。 他甚至忍不住想要去摸一摸林英儿的那两座高峰。 跟这样的尤物睡上一觉,这辈子值了! 不不不,要睡一辈子! 卧槽,程处亮,你他娘的还是不是人了,禽兽不如! 你正在给人疗伤呢,这时候瞎几把想啥呢! 他定了定心神,拿剪刀剪掉林英儿后背的衣物,伤口又长又深,亏她忍耐了这么长时间。 伤口已经化脓,很快就会发炎。 程处亮看了心很疼。 哥们这是爱上她了? 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没有消炎药的时代,伤口溃烂发炎,基本等于一只脚迈进了鬼门关。 林英儿是幸运的,她遇到了穿越过来的程处亮,遇到了程处亮带来的最有效果的药物。 这美人以后可是自己的女人,一定不能让伤疤毁了这副完美的躯体。 程处亮给她打了一针麻药,仔仔细细处理了伤口,小心翼翼包扎好,然后又开始输液。 手术后一定要用消炎药。 虽然很匮乏,用了就再也没有了,程处亮也很想节省,可他作为一名医生,还是要坚持操守的。 手术完美结束! 却也累了一身汗。 医生真不是好干的行当,还是做个混吃等死的纨绔爽。 出了房门,程处亮让管家程东派了一个丫鬟照顾林英儿。 秦夫人心疼的给程处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他前世是个孤儿,这一世,程咬金的老婆孙氏,也就是程处亮的母亲,也在去年去世,他根本没机会体会道这世间最伟大的东西——母爱。 这天气真怪,明明没有没有风,却有沙子进了眼睛,打湿了眼眶…… 程处亮揉了揉眼睛,舒服多了。 “贤侄,婶婶今日来,还有一事……” 程处亮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今年十五了吧,该成亲了,嫂嫂走得早,我这个当婶婶的也得了却嫂嫂未达成的心愿,前些日子,我……” “那个啥,婶婶,李淳风道长还在大门口等着呢,这事咱回头再说!” 话还没说完,他就一溜烟跑了。 秦夫人摇了摇头,这孩子是害羞了吗? 娶亲是终身大事,看来还是得让老秦去跟处亮他爹好好说道说道。 还有,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可能会跟人打那样的赌局,肯定是被人骗了,回头就让老秦去找吴国公,这赌局本就是小孩子见的游戏吗,当不得真! 离开宿国公府时,秦怀道说:“我长大了要跟处亮哥哥学医,一定要治好爹爹!” 声音虽然稚嫩,却让人很温暖。 不只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富人的孩子也得早懂事。 程处亮越跑越觉得不对劲。 这是我家啊,我为什么要跑? 不就是相个亲吗,有什么害怕的! 程处亮是真害怕。 在村里当医生的时候,他相过好几次亲,结果自己都是被拒绝的那个。 而且被拒绝的理由还出奇的一致。 不适合! 狗屁! 哪有什么合适不合适,只有愿意不愿意! 所以,他讨厌相亲! 再说了,他现在是程二爷,还愁找不着媳妇, 那个林英儿就不错,一定要把她拿下! 第十六章 大神是无价的 给林英儿做完了手术,程处亮很想好好睡一觉,无奈门口还有个牛鼻子老道还等着他。 这人毕竟是个历史名人,能掐会算的神算子,总这么晾着,也不是个事,万一结下了梁子,以后指不定会给自己挖坑使绊。 此时此刻,门外的李淳风快要气炸了。 都他娘的两个多时辰了,竟然还让自己等! 就在李淳风准备发飙的时候,门子跑过来嘿嘿傻笑,“李道长,让您久等了,我家二少爷有请!” 李淳风轻哼一声,一甩袖子,气冲冲进了宿国公府。 他已经准备好了一肚子的话术,等见到程处亮,一定要呛死他。 不兴师问罪,岂不是让你觉得我道门好欺负,我道门的脸往哪搁! 他今天还没吃饭,净吃气了,被程处亮气饱了。 现在肝疼得厉害。 他已经编好词了,一定要把程处亮臭骂一顿,今天这气必须撒出去,他程处亮必须当这个出气筒。 对,一定要让他陪着本道长一起肝疼。 这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福生无量天尊。 可等李淳风见到程处亮正在逗大壮玩的时候,心都化了。 好可爱的白虎,好萌的白虎,好威武的白虎。 不愧是祥瑞,不愧是我道门的护法大神。 但是,眼前的画面很不和谐啊! 可恶的程处亮,真他娘的不识抬举,竟然像对狗一样对待白虎大神。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的心又开始疼了。 狗日的程处亮,一定是没少虐待白虎大神。 李淳风脸上的表情就跟死了娘一样。 可怜的白虎大神,肯定受了不少委屈,今天一定要带它走。 只有在我们道门,它老人家才能好好享受大神的尊崇,吃香喝辣,人人敬仰。 李淳风看程处亮的眼神之中尽是鄙夷,他搞不明白,为什么老天会把白虎大神交给这么个东西。 简直是暴殄天物! 李淳风改变主意了,不愿再跟程处亮这种不明事理不辨是非的纨绔废话。 他抛开原先编排好的话术,直接说道:“一万贯,贫道带走它。” 他既然自称贫道,那就说明是代表道门而来,跟朝廷无关。 一万贯?好大的手笔! 都赶上宿国公府三年的收入了。 看来这大壮还真是祥瑞。 既然是祥瑞,一万贯可不够。 再者说,很快,他程处亮自己就能赚他个五万贯! 程处亮用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李淳风,表情很是诧异。 “我听说,白虎是你们护法大神,都是大神了,你好意思张嘴说一万贯?” 李淳风脸颊抽了抽,“五万贯!” 此时此刻,他的心在滴血。 他们道门现在是多事之秋,哪里能拿得出五万贯,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但能不买吗! 千年难遇的白虎啊! 有了白虎,道门就能一家独大,在大唐横着走,就能压死那些该死的秃驴们! 五万贯,他宿国公府十年恐怕也赚不够这些钱,程处亮也不怕撑死! 然而,程处亮的一句话却差点把李淳风给噎死。 “李道长,你这是在亵渎神灵吗!神灵是可以买卖的吗!” 李淳风想杀人! 程处亮他娘的太欺负人了! 老天爷没长眼睛啊,为什么要把白虎交给这么个纨绔! 那可是我们道门的东西! 五万贯还嫌不够,难不成他还要十万贯? 是了,他和尉迟宝林打了赌,现在急缺钱,自然是想乘机狮子大开口。 可现在道门就是砸锅卖铁,也拿不出十万贯啊! “我出十万贯!” 就在气氛一度尴尬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突然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程处亮心里蹭一下燃起了怒火。 看门老大爷呢?家里来了人,为什么不通报?就让他这么大摇大摆进来,就跟进自己家一样? 李淳风也是一惊,敢跟道门抢白虎,是嫌自己命长还是嫌自己命长呢? 可他回头看过去,又是一惊。 日了狗了,竟然是长孙无忌! 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 不仅是李世民钦定的第一功臣,还是李世民的大舅哥,简直是无敌版的存在,比张无忌牛逼多了。 “拜见齐国公!” 在长孙无忌面前,李淳风瞬间成了个软蛋。 程处亮也是对历史,尤其是唐初的历史比较感兴趣的人,李淳风口中的齐国公,他自然知道是谁。 唐朝第一老阴比强闯民宅,这是要来阴自己? 长孙无忌脸上虽然挂着笑容,可在程处亮眼中,总感觉阴森森的。 对这种一肚子坏水的人,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贤侄,你那只白虎可爱的很,老夫出十万贯,老夫还听说你和尉迟贤侄打赌,这样,老夫在资助你一万贯,一共十一万贯,给老夫如何?” 草,果然没好事! 原来也是打大壮的主意,而且还他娘的亲自上门,不好拒绝啊。 “长孙伯伯,大壮是我的宠物,小侄可没说要卖,家父和小侄都很喜欢它。” 我们老程家可不敢要你那十万贯钱,烫手。 长孙无忌却轻描淡写道:“太子也很喜欢。” 你大爷的,你唐朝第一老阴比的帽子就够唬人的了,竟然还搬出太子来,这是要压死哥们的节奏啊! “太子殿下是做大事的人,不屑于飞鹰走犬吧,前些天郑国公看到小侄带着大壮逛街,还要抓小侄去坐牢,要是这事被郑国公知道了,他还不得又跑到陛下那告太子殿下的状。” 太子李承乾有什么了不起的,现在见了魏征就跟斑羚见到鬣狗似的,以后还不是要被废掉。 最可怕的还是你这个老阴比。 长孙无忌有些凌乱…… 这是个毛孩子能说出来的话? 程家老二啥时候变得跟他爹一样了?猴精猴精的! “贤侄,你可是误会了,太子殿下喜欢白虎,可不是为了玩耍。它可是大唐的祥瑞,祥瑞还是放在宫里合适。” “不知长孙伯伯觉得大壮去东宫合适,还是去大兴宫合适?” 长孙无忌脸都绿了。 想死啊,跟这么跟长辈说话,你是傻缺还是脑子进水了! 还敢拆老子的台,信不信我分分钟弄死你! 旁边的李淳风算是服了,心理也平衡了。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连长孙无忌都敢怼,牛逼。 今天白虎他是带不走了,索性当个围观群众,看看热闹,长孙无忌的热闹可不是经常有的。 “如果陛下需要,我程家自会亲自送到宫中,这就不劳齐国公操心了。” 好熟悉的声音,好熟悉的口气。 没错,这时候,程咬金下班回家了。 程处亮总算松了口气,现在的自己根本不是长孙无忌的对手,老爹回来就好。 大壮是祥瑞的事情已经满城风雨,程咬金想不知道都难。 下值刚回家,就碰上两个不速之客,真是晦气。 想不到连长孙无忌都按捺不住,为了祥瑞,亲自来要,这些人都疯了吗? 长孙无忌面如土色。 李淳风抬头看着天,今天出门忘看黄历了,竟然会犯这种常识性错误,就不应该在今天来宿国公府! 程处亮笑了,笑得很纯洁,很纯真。 “爹,那个啥,既然长孙伯伯愿意出十一万贯,不如卖给他吧,不就是一只老虎吗,卖十一万贯,值!回头咱再去山里抓一只……” 程处亮说着说着,发现程咬金脸色越来越难看,像是要揍人的节奏! 不好,快跑! 他刚准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跑,一个公鸡嗓的声音从大门口传来。 “圣旨到!” 第十七章 今晚吃鸡,大吉大利 此去一别天永绝,他日只便梦相寻。 明天,大壮就要走了。 这是大壮在老程家的最后一天。 李世民很不要脸。 他在圣旨里说,封大壮为监兵神君,担心老程家养不好,要接到宫中供养。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句话得改改了,半路杀出个李世民! 早知如此,当时就应该第一时间答应长孙无忌,十一万贯卖给他。 程处亮看的很清楚,长孙无忌离开宿国公府时,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似的。 而那个李淳风,一脸悲痛,就跟死了亲娘一样。 李世民抠的一分钱没给,一道圣旨就把大壮带走,虽然给了自己一个兴平县子的爵位,可这能当饭吃吗! 呃……好像真能当饭吃哎! 有五百户食邑,还有八百亩地。 卧槽,哥们成地主了? 而且还是沾了大壮的光。 大壮,这些年,哥们真没白疼你啊。 你就安心的进宫享福吧,在那里,吃得好睡得好,肯定还有活太监伺候着,比跟着我强。 以后,你可就是国宝了,享受大熊猫的待遇。 大壮并不清楚自己的命运,一如既往围着程处亮上蹿下跳,也不嫌累。 可程咬金一进来,它立马就蔫了,老老实实趴在程处亮脚边,一动不动。 可见老程给它留下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老程摸了摸大壮的头,笑呵呵道:“陛下喜欢大壮是好事,送给陛下,总比卖给长孙无忌强!况且它是祥瑞,养在咱家也不合适。” “过会儿你哥哥就回来了,把处弼也从国子监叫回来,晚上咱们喝点!” 终于要见到传说中的哥哥了。 都说程处默力大如牛,一杆长枪挥舞起来,百十个人近身不得。 今天一定要见识见识。 可程处亮的心情仍然高兴不起来。 全都是因为那个可恶的林英儿,忘恩负义的混蛋! 醒过来没多久,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偷偷闪人了! 你以为这是你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要不是哥,你个小丫头早被申兰抓回去按在地上摩擦好几回了! 而且,哥还给你做了手术,治好了你。 这可是哥们穿越唐朝后,做的第一台手术,很成功。 程处亮一肚子气,所以今晚必须得加餐,吃鸡,吉利! 顺便给大壮践行。 让高二娘去买了老母鸡,鱼,猪肉、猪排、菠菜、莴笋、黄瓜、藕、萹豆、菹蔡、鸡蛋…… 总之,能买的都买了。 此刻,只有吃吃吃,才能化解程处亮内心的悲伤。 高二娘觉得二少爷似乎脑子出现问题了。 “连平头百姓都不吃的猪肉,您买它干嘛?” 程处亮尴尬的小脸红彤彤的。 草,忘了,苏东坡之前,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因为猪长得丑! 长得丑,也是一种错。 但是,既然哥穿越来了,就要引领风潮,等着吧,哥一定要培养一批养猪专业户,让猪肉端上家家户户的饭桌,为满足大唐百姓的口腹之欲做出突出贡献。 二师兄,你就等着哥为你正名吧。 半个时辰后,来福和高二娘就把所有的食材置办了回来。 “不许告诉任何人我在厨房,有找我的,就说我很快就回。” 来福瞄了一眼二少爷手里握着的菜刀,赶紧表态:谁说出去谁就是丧良心的王八蛋,不得好死! 程处亮一头扎进厨房,开始了烹蒸炸炒。 好几天没下厨了,竟有些生疏。 穿越的这些天可把他馋坏了,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顿。 在一旁打下手的高二娘看着程处亮华丽的动作,都傻眼了。 二少爷的刀法竟然比自己还娴熟,自己真是枉称厨娘,在二少爷面前,简直就是个小学生。 而且,二少爷手中的食材从来没见过。 有红色的,有手指那么长…… 还有圆的,比鸡蛋大,一刀下去,里边金黄一片…… 二少爷用的锅也不一样……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作为一个专业的厨娘,这一刻,她突然对厨房有了一种陌生感。 …… 一阵马蹄声惊醒了正在打盹的门子。 是哪个挨千刀的?还有没有公德心? 天都快黑了,还骑着马在大街上闹腾,能不能让人好生睡个觉! 他刚要破口大骂,发泄不满,可看清来人后,不仅硬生生憋了回去,还立马换上了一副笑脸。 原来,自我修养很高的专业演员,自古有之。 “大少爷,三少爷,你们回来了!” 门子三步并两步跑上前,拉住马匹,扶着来人下了马。 “爹爹可在?” “国公爷正在厅里等着呢!” 门子口中的大少爷自然是程处默,三少爷名叫程处弼。 两人并排进了府门。 程处默一到跟前,程咬金就抱着程处默的胳膊,使劲拍了拍,“又长高了!” 程处弼幽怨的看着,心理极其不平衡。 “爹,我也想像大哥那样上阵杀敌,你就别叫我去国子监了吧,天天之乎者也,难受的很!” 果不其然,程咬金紧跟着就给了他一个脑瓜崩。 “狗屁!突厥那帮鸟人蹦跶不了几天了,我大唐很快就能国泰民安,我们家虽然是将门,但也得会读书识字,等你成年了,再让你去军中历练,到时候能文能武,岂不更吃得开!” “爹,长安城里都在传言说二弟和宝林打赌,是真的吗?” “这种丢人的事,不提也罢!” 程咬金想想就来气! 输一百匹骏马事小,丢人事大! 可这小子走了狗屎运,竟然有那样的奇遇。 对了,老二人呢? “处亮跑哪了去了?哥哥弟弟都回来了,他倒不见人影了!” 一旁伺候的来福脸上抽了抽,硬着头皮说道:“小人也没看见二少爷。” “还不快去找!” 心虚的来福如释重负,一溜烟跑了。 “二少爷……” 来福跑到厨房,刚张开嘴,就被眼前的画面惊呆了! 二少爷就跟耍杂技似的晃动着铁锅,锅里的菜很有节奏的在跳跃。 高二娘却跟没事人一样,在一边傻傻的看着! 好大的胆子! 高二娘怎么搞得? 哪有主人做菜,下人站着看的道理! 不对啊,二少爷为什么在做菜? 起初他以为二少爷在厨房是因为好奇,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是跑来亲自做菜! 这是一个少爷应该做的事吗! 简直不务正业! 不过,二少爷做的饭菜好香啊。 他不禁使劲咽了咽口水。 只是,二少爷的锅里怎么着火了? “二少爷,小心!” 来福舀了一瓢水,一个箭步冲过去,就要泼到锅里。 幸好高二娘眼疾手快,挡住了来福,不然程处亮的这一锅葱爆羊肉就凉凉了! “高二娘,你干嘛,你没看见着火了吗,二少爷有危险!” 高二娘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那叫勾火,是二少爷做菜的绝招。” 来福:“……” 程处亮边翻炒边道:“羊肉、腰花腥味重的肉类可以勾火,但其他饭菜千万不要这样,否则就烧焦了!” 高二娘若有所思点点头,牢牢记在了心里。 今天,她真的涨姿势了。 二少爷给她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让她除了报仇之外,有了新的人生方向。 做大唐最好的厨娘,做最好的菜给老爷和少爷们吃。 程处亮装了盘,自己尝了一口,得到了一个非常现实的结论:吃草长大的羊,比吃饲料长大的肉质鲜嫩。 回过神来的来福,又咽了口唾沫,道:“二少爷,大少爷和三少爷回来了,国公爷正到处找你。” “我知道了,你去让郝建搬一张新打的餐桌过去。” 第十八章 没时间交流的兄弟 程咬金他们正对着带有转盘的餐桌不明觉厉的时候,阵阵菜香传进了饭厅,让人垂涎三尺。 “爹,咱家请新厨子了?” 程处默喝了一大杯茶,努力掩饰住自己的口水。 “没有,还是高二娘啊!” 程处弼迫不及待跑出去要一探究竟,差点把迎面走来的管家程东给撞飞喽。 丫鬟们在程东的指挥下,把一道道菜摆上餐桌。 现在最难受的就是她们,从未见过的美食就在自己手中,自己却没资格吃。 人世间最悲痛的事情莫过于此。 看着琳琅满目的菜肴,三人眼睛都直了! 这是什么情况? 程处亮走在队伍的最后,霸气侧漏,宛如厨神一般。 没错,哥就是大唐的厨神,论厨艺,哥要是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可当他正得意的时候,后脑勺又挨了一巴掌。 “你个臭小子,跑哪去了,处默和处弼都等你好长时间了!咦?你身上怎么有股子怪味?” 程处亮很不服,抗议道:“爹,你能不能等我说了话,再决定动不动手?” 他有理由相信,程咬金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我是你老子,想打就打,难道还要经过你同意不成!” 程处亮无语。 好好好,你厉害,你力气大,你说啥就是啥! 程处亮最快速度打量了一番程处默和程处弼,然后进行了精准的概括。 一个猛男,一个正太。 程家的基因果然很强大。 只是自己前世是个孤儿,现在突然有了亲兄弟,竟不知道该咋交流好。 “爹,大哥,三弟,这是我亲自为你们做的,今晚吃好喝好!” 好尴尬的开场白。 “你会做菜?”三人异口同声,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他们给程处亮留了面子,后边那句没说出来,能吃吗? “跟我师父瞎学的,你们尝尝!” 程咬金早把他的奇遇跟程处默两人说了,还带他们去瞻仰了一下大壮的威武雄姿。 程咬金抓起筷子,夹了一块肉片,小心翼翼的放进嘴里。 那天晚上,餐桌旁的程咬金完全没有一个国公爷该有的仪态,一直没放下筷子,只恨自己只长了一张嘴。 “大哥,在军中很辛苦吧?你是不是也跟爹一样,一杆马槊挥舞起来,百十个人近身不得?” 程处亮很想跟程处默和程处弼聊聊感情,毕竟大家是兄弟,亲的。 可二人根本没空搭理他,正忙着狼吞虎咽。 “吃饭的时候别说话!” 程咬金嫌他太唠叨,耽误大家吃饭,使劲瞪了他一眼,然后就捧着一块猪腿骨继续啃。 真是一帮吃货! 一大桌子饭菜,程处亮还没来得及动几下筷子,已经快光盘了。 程咬金、程处默、程处弼三人就跟三天三夜没吃饭似的,恨不得直接用手。 至于嘛! 怎么不至于! 太好吃了! 程咬金突然有种以前吃得是猪食的感觉。 上半辈子,真是白活了! 真不知道以前那些菜自己是怎么咽下去的! 程处弼被辣椒炒肉辣的鼻涕眼泪都出来了,可还是停不下筷子,一个劲往嘴里塞。 “二哥,这个辣椒好辣,可越辣我越想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 嘿嘿,等明天上茅房的时候,你就知道辣椒的威力了。 “二弟,猪肉有这么好吃吗,你是怎么做到的?” “不是猪肉不好吃,而是他们不会做!大哥,我敢打赌,从此以后,你会爱上猪肉的!” 怕是以后没有东坡肉这一词语了。 “处亮,你做的这个土豆丝很轻口,这土豆是何种作物?” 土豆丝当然好吃了,那可是后世练摊四大名菜之一。 “土豆、辣椒都是师父给我的,在那个世界到处都是。” “有没有种子?” 程咬金一语惊醒梦中人! 程处亮恍然大悟! 对啊,唐朝没有土豆,没有辣椒,没有地瓜,也没有玉米,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岂不赚翻了,财富很快就能超越尉迟敬德。 不不不,自己真是太狭隘了,竟然只想着自己赚钱,而忘记了天下苍生,堕落了啊! 这些作物要是推广开来,华夏百姓岂不是能提前一千多年解决温饱问题! 那哥岂不是能成为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为民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一个能进历史教科书的人! 程处亮这三个字,必将流芳千古,光芒万丈! 他没敢告诉程咬金这些作物的产量。 谁敢保证自己带来的这些东西不会变异,谁敢保证它们一定能适应唐朝的土壤和气候? 吹过的牛逼万一没实现,那就尴尬了。 李世民不是刚给了自己八百亩地吗,等忙完这阵子,就让人去种上,先看看效果。 餐桌上杯盘狼藉。 穿越到唐朝,总算是吃了一顿人吃的饭菜。 摸着鼓鼓的肚子,程处亮很有满足感,美美的睡了一觉。 等他第二天睡到自然醒的时候,程咬金已经带着大壮进了宫。 程处亮没和大壮告别。 他和大壮在一起五六年,是要感情的。 别离总是让人伤心。 相见不如怀念。 前世跟着自己吃了不少苦头,这一世你就去好好享福吧。 “二少爷,有个叫侯景的求见,说是您让他来的!” 门子很奇怪,最近找二少爷的人咋这么多呢?以往大家可是避之不及。 反差好像有点大。 这到底是咋回事?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侯景? 哦,想起来了,那个很纯粹的商人,掉进钱眼里的商人。 也许是第一次进权贵之家,侯景很紧张,紧张的连头都不敢抬。 毕竟他是个商人,商人虽然有钱,可毕竟是没有社会地位的。 一见到程处亮,他赶紧行礼,还把一个箱子递到程处亮面前。 “这是小人那日赚的五贯钱,一分不少,小人都给您带来了。” 才短短一会儿功夫,这家伙就用大壮的招牌赚了五贯钱,不愧是哥选中的人,有经营头脑。 “我有件事想找你帮忙……” 程处亮话还说完,侯景就如丧考妣般表态道:“您真是折煞小人了,能为二少爷效劳,那是小人的福分。” 程处亮可不相信他有这么高的觉悟。 “别扯那些没用的,我这个人一向公平公正公开,绝不以大欺小,说是跟你合作就是跟你合作。” “本少爷有个大买卖要做,你去给我找二十个胡姬,身材一定要好,再找三十个歌妓,颜值一定要高,安排个地方,本少爷要亲自培训!” 侯景凌乱了。 五十个美女? 程家二少爷毛还没找齐,胃口就这么大? 他知道咋玩吗? “本少爷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一看你就是个会办事的人,只要用心,手脚老实,保证你吃香喝辣!” “但是,如果你敢有歪心思,打断你的第三条腿,本少爷说到做到!” 侯景吓得双腿一紧。 现在就是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得罪宿国公府。 “还有,今天,本少爷请你吃饭!” 程处亮这一连串话语让侯景有些懵逼。 国公爷家的公子请他一个商人吃饭? 这可真是前所未有的奇景。 他不知道的是,眼前这位二少爷早已对他调查过了,他在程处亮面前就是透明人。 有头脑,有想法,就是格局有点小。 还得好好打磨打磨。 第十九章 我有一个梦想 昨天现场观摩了程处亮的厨艺,高二娘用剩下的食材练习了一晚上,总算会用铁锅了。 今天,程处亮让高二娘掌勺,请侯景尝尝他“发明”的炒菜。 谁知李承乾和李恪兄弟俩突然来访,侯景只能悲催的去角落里苦逼傻等。 没办法,不是谁都有资格能和太子殿下坐在一块聊天扯淡的。 这就是命。 李承乾和李恪虽然都是李世民生的,而且同龄,可两人的气质完全不一样。 毕竟,两人有着不同的境遇,经历了不同的事情。 身为大唐杠把子的接班人,李承乾天天被关在东宫学习,难得出宫一次,这次出来,还是李世民特批的。 关在笼子里的小鸟,说的就是他。 当然,他俩是带着任务来的,替李世民好好问问,这五天,或者说这五年,程处亮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不是遇到了神仙。 “太子殿下,蜀王殿下,两位大驾光临,真是让我蓬荜生辉,中午别走了,我请你们吃饭。” 虽然请皇室的人在自家吃饭很忌讳,可我程处亮既然来了,就要打破这种不合时宜的封建观念。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时代在发展,思想也要进步,只有解放思想,才能继往开来。 李承乾窃喜,正中下怀。 要是把这小子灌醉,保准他酒后吐真言。 李恪却撇撇嘴,“你家的饭菜有御厨做的好吃吗?” “靠,厨神做的,你说好吃不好吃?” 李承乾使劲瞪了李恪一眼。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可别忘了我们来是套路程处亮的。 程处亮不用猜就知道两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很是配合,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换上很傻很天真很好骗的憨厚表情。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太子和蜀王来肯定是慰问我的,虽然没带什么礼物,但我这种胸怀宽广的人,是不会计较的。” “我失踪的这五天,让二位担心了,不过,我遇到了好多好多神奇的事情,你们要不要听我忽……呼啦啦说道说道?” 哼,我要让你们知道,世界上最长的路,就是我程处亮的套路。 只要套路深,谁把谁当真。 程处亮的前半句让二人满头黑线,可有一句又让他们心中窃喜。 这小子可以啊,不打自招,倒省了不少唾沫。 接下来,是程处亮个人表演的时间。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教佩的季节,空气中充满着荷尔蒙的气味,在那片广阔无垠的大陆上,生存着一群数量庞大的哺乳动物——单身狗!” “为了生存,为了体面的生存,单身狗们背井离乡,迁徙到大城市,飘忽不定,居无定所,别人把他们的女神压在身下,啪啪啪享受快乐的时候,他们只能用勤劳的双手,憧憬着美好的向往,但每个单身狗都是有梦想的。” “那里的单身狗谈得最多的就是梦想,有的梦想当大官,有的梦想当土豪,有的梦想有自己的房子,有的梦想天天有美女日。他们怀揣了个白日梦,却天真的认为自己怀揣的是梦想。” 李承乾听得云里雾里,打断了程处亮。 “我听过哈巴狗大狼狗,就是没听过单身狗,你说的单身狗是什么狗,怎么感觉跟人一样?” “废话,单身狗就是光棍!” 李承乾:“……” 李恪:“……” 李承乾正了正身子,一本正经问道:“处亮,你有梦想吗?” 呃……为啥感觉眼前的画面好熟悉? 去你大爷的李承乾,你是在嘲笑我前世是单身狗吗! 你还把自己当成人生导师了! 你还好意思问?我的梦想不都是被你吃了吗! 程处亮很不雅观的挖了挖鼻屎。 “我当然有梦想了,身为中国……呃……大唐人,如果没有梦想,跟咸鱼又有什么区别!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 李承乾哥俩又是一阵无语。 没出息! 将门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程处亮很好的表现出了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瞬间换上忧郁面孔。 “我不像你们,含着金钥匙出生,我家里没矿,要想混吃等死,还得努力赚钱。” 李恪白了他一眼,“程老二,你变了!” “我变了吗!” 李恪使劲点点头,“你好像掉进钱眼里了!” 程处亮噢了一声,若有所思,良久,才吐出一句话:“那是你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啰里啰嗦,胡诌八扯,现在终于要切入正题了。 李承乾和李恪竖直耳朵,静静的听听着。 那你经历了什么,就快点说吧。 “师父带我过去后,我就过上了一种非人生活!” “凌晨四点就得起床学习,一直学到晚上十点,还要翻山越岭去给人看病。而别的小哥哥小姐姐们都活得好潇洒,长得好看又有钱,不是晒金链子就是方向盘,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朋友也多,又二十四小时在线,既不用学习又不用工作,还那么牛逼,随便一件衣服,都顶上我好几个月工资了。而我,只能默默的看着他们的朋友圈,时不时点个赞,假装和他们很熟,心好累,真的……” 虽然听不懂程处亮在瞎几把说什么,可哥俩真觉得他竟有些可怜。 “尊师都教给了你什么?” “教个毛线!天天让我干活,他自己却在撩妹聊骚!” “咳咳……” 李承乾咳嗽的很厉害,脸都红了。 撩妹聊骚肯定不是什么好话,程处亮好大的狗胆,一点尊师重道的觉悟都没有。 李承乾可以肯定,这话要是传到他师父徐神医那,徐神医一定会扒了他的皮。 但是,这一刻他在程处亮身上找到了共鸣。 他的老师们虽然不让他干活,却天天逼着他背各种古书典籍,什么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什么要施仁政才能世界和平…… 他都快吐了。 他也想像程处亮那样吐槽一下老师,出出怨气,可他不敢。 那些老师们,要么是大儒,要么是名臣,他一个也惹不起。 他是太子,听起来很牛逼,可其实现在什么都不是,而且还是如坐针毡,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被人给宰了。 比如他的大伯李建成,前车之鉴,坟头的草都老高了。 无知的百姓只看到了太子殿下表面的光鲜,背后的辛酸谁又能懂! 这太子当的,累啊! 程处亮作为二十一世纪本科毕业的不入流大学大学士,眼神还是不错的,一眼就看出李承乾的异样。 “太子殿下好像有心事,不过没关系,我请你好好吃一顿。我有个治疗坏心情的好方子!” “什么?”李承乾和李恪异口同声。 听说过有治病的药方,还真没听过有治疗心情的药方。 是我们孤陋寡闻,还是徐之才徐神医手段太高明? 这年头,谁还没个心情不好的时候,要是有了这种神奇的药方,岂不是天天快乐似神仙! 程处亮神秘一笑,“其实很简单,男人和女人的心情都一样,三分天注定,七分靠shopping!” “啥?烧饼?” 跟古人交流真的好麻烦啊,什么是小时?什么是方向盘?什么是撩妹?什么是shopping? 你们是十万个为什么吗! “对,烧饼!” “烧饼能治病?” 两人均是不相信的眼神,你是把我们当傻子吗! “看你俩的样子是怀疑我的专业啊,我这就证明给你们看!” 两个优秀的大唐青年,就这样被程处亮给套路了,还浑然不觉。 第二十章 太子不吃猪肉 郑屠夫郑祥是个勤劳能干的人。 虽然天天拿刀子杀猪,可身上没有一丁点杀气,人孝顺不说,还很讲义气。 他每天的工作很简单,买猪,杀猪,卖肉。 他是菜市场唯一一个卖猪肉的,可是生意却不咋滴,因为长安人很少吃猪肉。 人们都说,猪长得丑,吃了它的肉,也会变丑! 简直是胡说八道! 我老郑天天吃猪肉,我变丑了吗! 虽然我本来长得就不好看。 不过,他准备转行了。 家里好几张嘴等着吃饭,挣不着钱,都得喝西北风。 今天是自己卖的最后一头猪,把肉全卖光了,他就去卖羊肉。 隔壁摊上的老王,一天能杀三只羊,不到天黑就能全卖光,乐得他那张大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羊肉摊上人满为患,而他的猪肉摊却冷冷清清。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反正也没人买猪肉,这会儿功夫,他正趴在摊子上打盹儿。 “你的猪肉还有多少?” 声音很熟悉。 郑祥抬头一看,眼前这人不正是昨天来买猪肉的那位吗,昨天他可是买了几十斤,这么快就吃完了? 没错,就是来福。 “我要四根猪蹄,一根后腿,两只猪耳……” “您家要祭祀吗,一下子要这么多?”郑祥脸上难得挤出一丝笑容。 来福摇摇头,“今天家里来了两位贵客,我家少爷要请他们吃猪肉大餐,别说,你的猪肉还真不错,我家老爷少爷都喜欢吃。” 昨天晚上高二娘在厨房里练习的时候,来福跟狗一样坐在旁边,没少吃,他也喜欢了猪肉的味道。 昨晚过后,他有了新的人生理想:天天有猪肉吃。 郑祥虽然有些懵逼,但心情却舒畅了不少。 大户人家不都对猪肉嗤之以鼻吗?他们家竟然爱吃猪肉? 一看他们就是非常有品位的人家。唉……要是长安城家家户户都这么有品位就好了。 把猪肉放进背篓里,来福不忘嘱咐一句:“明天我可能还来,不,估计以后天天都得来买你的猪肉,你给我留着,要是买不着,回去得被二少爷打死。” 郑祥却苦着脸道:“实在对不起,明天,我就要改行了,不卖猪肉了。” “为啥?” “你知道的,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 郑祥就是被残酷现实打败的人之一,哪怕他的杀猪技术在长安城是最好的。 没人吃,能有啥办法。 来福却不以为然。 你看我来福,原先只是宿国公府排不上号的小厮,现在不也能天天在国公爷和少爷面前晃悠,成了一名高级小厮,管家程东看我的眼神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所以,遇到像二少爷这样的贵人,现实一点都不可怕。 “老郑,你可千万改行,不出三天,一定会有很多人争着抢着来买猪肉,听个哥的,准没错!” 说完话,来福背着一大筐猪肉高高兴兴走了。 今天晚上还去厨房等着,高二娘已经着魔了,一定会继续练厨艺,所以他特意多买了点。 能吃到香喷喷的猪肉,想想就开心。 来福把食材交给高二娘后,高二娘又开始忙活起来,学着二少爷的样子,把排骨洗净焯水…… 她开启了她崭新的厨娘生涯。 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喜欢上了做菜,边做边连连感叹,二少爷真是天人! 今天来了两位贵人,可得把菜做好喽,决不能让二少爷失了面子。 锅里的炖肉咕噜咕噜响,高二娘很有成就感。 她甚至偷偷啃了一块。 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 一个字,香!两个字,真香! 今天的菜几乎全是猪肉,这是二少爷特意吩咐的。 二少爷说,李家兄弟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点肉补充补充营养。 程家的菜很有特色,不是用盘,而是直接用盆盛。 就在李承乾和李恪对新式圆餐桌暗暗称奇的时候,一盆盆猪肉端了上来。 猪蹄汤,排骨炖冬瓜,辣椒炒肉,黄瓜拌猪耳…… 程处亮让人打来水,让两人洗了手,道:“我们家吃饭不兴分餐,都是做到一块一起吃,人多吃饭香,太子和蜀王可别介意。” 吃遍天下美食的李承乾哥俩闻着阵阵菜香,根本没心思搭理程处亮,看着餐桌,不禁吞了吞口水。 “这是什么肉?” “猪肉!” “大胆程处亮,百姓都不吃的东西,你竟然让太子殿下和蜀王爷吃,该当何罪!” 李承乾的跟班宦官吕锦一直待在李承乾的身后没说话,跟个死人似的,可这一开口,就吓了程处亮一大跳。 马勒戈壁,说话那么大声干嘛,想死啊! 这是程处亮第二次见到活太监,除了脸上没胡子,下边没第三条腿,样子跟爷们没多大差别。 一听是猪肉,李承乾表情瞬间变了,一脸厌恶,虽然没说话,意思却很明确,本宫不吃猪肉! 程处亮懒得搭理他们,自顾自盛了一碗排骨,吃得津津有味。 高二娘很有厨师的天赋嘛,回头再教她几道菜,充分挖掘她的潜力,以后哥就不用亲自下厨闻油烟了。 李恪见程处亮吃得满嘴油光,又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再也按耐不住,学着程处亮的样子,捞起一块,试着吃了一口。 然后,他再也没停下。 “大哥,这猪肉好吃到爆,你也快尝尝吧。” 程处亮没好气地说道:“比起你们家的御厨咋样?” 李恪羞得不好意思再说话,埋头只顾啃着手里的猪蹄。 程处亮这小子坏得很,有必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也就是你家饭菜好吃,否则敢打本王的脸,本王一定要你好看。 李承乾很纠结。 吃,还是不吃? 这可是猪肉,寻常百姓都不吃,他身为太子,怎么能吃如此下贱的东西。 但是,看三弟和程处亮吃得好香啊,就算程处亮是装出来的,但自己的三弟是诚实人,绝不可能戏耍本宫。 要不要尝尝? 那个死阉人吕锦是个傻子吗,难道就看不到本王有想尝尝的冲动,还跟木头似的杵着,真是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没人给自己台阶下,只好自己找台阶。 做太子做到这份上,真他娘的掉价。 李承乾轻咳几声,自己端起了碗。 吕锦不仅没有赶紧上前给他盛,反而阻拦他道:“太子殿下,您可不能吃这下贱的东西,猪长相丑陋不说,还好吃懒做,坊间都说,吃了猪肉,会变得跟猪一样。” 正在吃猪肉的李恪和程处亮怒目而视。 马勒戈壁,你才会变成猪,你们全家是猪! 李承乾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三弟吃得,处亮吃得,本宫为何吃不得!” 吕锦脸都绿了,这下完了,眼前的三位大佬全给得罪了。 自己委屈啊,这么做,不都是为了太子好吗? 李承乾已经给自己盛了一碗,刚要准备吃,谁知又被吕锦拦了下来。 “太子殿下,奴婢先尝尝!” “滚!” 程处亮算是看明白了,同样是李世民的儿子,但长孙皇后亲生的就是不一样。 刚才李恪吃得时候,也没看见这个死太监要为他试毒。 第二十一章 我九你一 侯景被晾在一个角落里,肚子饿的咕咕叫,但就是没人来通知他去吃饭。 说好的二少爷请客吃饭呢? 可走又不敢走。 他正叼着一根草无聊的时候,看到了几个熟人。 同福酒楼的郭淮,醉仙楼的苏永,刘记酒馆的刘云山,东兴楼的黄子轩,三鲜楼的冯章。 这几位的酒楼在长安城可都是大名鼎鼎,生意十分火爆,比自己的运来酒楼厉害多了。 侯景也没跟他们打招呼,大家虽然都是一个圈子的,但侯景的生意不如他们,他们从来不带侯景玩。 不仅如此,他们平时也是一个个很吊的样子,见到侯景都是鼻孔朝天,所以侯景很讨厌他们。 程二少爷怎么也把他们叫来了? 不一会儿,茶足饭饱的程处亮出现在了这些人面前。 这六位都很有老板范,体重就没有低于二百的。 “看来大家的伙食不错啊!” 这是程处亮的开场白,却让六个胖子尴尬的要死。 虽然知识短短几个字,但他们觉得比挨一个耳光还疼。 长安城有几个人体重过百的,你们又不是官宦权贵,为啥吃得好长的胖? 因为我们有钱啊,难道有钱也是一种错? “叫你们来,也没别的事,本少爷准备入股你们的酒楼,咱们以后九一分成,如何?” 之所以是这六家酒楼,是因为程处亮都打听清楚了,他们六家酒楼位置不错,而且没有官方背景。 程处亮就是这么直接,不喜欢绕弯子浪费时间浪费唾沫。 在场的都是人精,不猜也知道程处亮的心思,肯定是为了赌局,想方设法捞钱。 万万没想到,他捞到咱么身上来了。 看到众人脸色垮了下来,程处亮又补充一句,“放心,不愿意的话,我不会强求,你们现在就可以走,我程处亮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这话颠覆了他们的认知,权贵人家有讲道理的吗,好像最大的流氓就是他们吧? 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权贵的份上,我们怎么可能会来你家做客。 苏永道:“既然程二爷说了,不会强求,那小人就不好意思了,小人不要脸皮,去做商人,就是为了赚钱,如今小人的醉仙楼还算可以,暂时不准备和人合伙,还望程二爷见谅。” 说完,他朝程处亮行了礼,走了。 跟他一起走的,还有郭淮。 剩下的四人面面相觑,心里却在嘀咕。 长安城酒楼无数,其中不少和权贵之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了权贵当靠山,很多事情办起来会非常方便。 宿国公可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皇帝陛下身边的大红人,有他做后台,生意想做不红火都难。 而且,他才只要一成,就权当支援程处亮那场沙雕赌局了。 冯章试探着问道:“程二爷,您确定九一分成?” 程处亮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对,九一分。” 冯章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您只要一成,会不会太少了?” 靠,是我表达的不清楚,还是你理解能力太差? 你好贪婪,想要九成?你也不怕撑着! 就是给你九成,你敢要吗! 你们这些商贾,脸皮他娘的比长安城的城墙还厚! “我说的是,我九,你们一。” 冯章:“……” 这反转,让冯章他们措手不及。 程处亮的行为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就算我们商贾地位低,也不能不把我们当人看吧! 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还谈个屁啊! 刚才你还口口声声说自己讲道理,打脸不!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我们惹不起,躲得远远的还不行吗! 拜拜了您呐! 冯章走了,刘云山走了,黄子轩也走了。 侯景却没走! 程处亮很好奇,“咦?你咋不走?” 侯景笑嘻嘻道:“谁走谁是傻子!他们看不出来,小人可是知道,二少爷不是贪财之人……” 他本来想把好色一块加上的,可想起在自家酒楼看到的情景,想想还是算了。 “而且二少爷能把祥瑞白虎大神带到大唐,肯定有大本事,跟您合作,那是小人的福分!” 侯景内心其实是非常纠结的,分一成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可他想赌一把。 宿国公府在长安城名声很好,不会如此霸道,而且区区几家酒楼,一年的营业收入根本不可能超过吴国公的财富,程二爷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 一定所谋很大! 他独特的嗅觉告诉他,跟着程二爷,能发大财。 要知道,跟程二爷见得第一面,他就赚了五贯钱。 “侯景,这辈子遇到本少爷,你上辈子得积了多少德,跟我来!” 此刻,吃撑了的李承乾和李恪正抱着肚子哼哼。 程处亮带着侯景进来,看到两人的熊样后,一脸鄙视。 “瞧你俩没出息的样儿,也不怕胃下垂!” 李承乾打了个饱嗝,道:“你家饭菜太好吃了,明天我还来!” 李恪道:“我现在算是明白你说的烧饼的意思了,就是吃吃吃,吃饱了,心情果然开心。” 侯景一眼认出了李恪,刚要跪下行礼,程处亮却跟他说:“这位蜀王爷你认识,这位是太子殿下!” 侯景突然有种想尿的感觉。 我的天呐,太子殿下,未来的天王老子! 我侯景真是吃了狗屎运,竟然有机会见到太子,这牛够吹十辈子了。 “小人侯景参见太子殿下,参加蜀王爷。” 他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万一哪句话说错了,哪个动作不到位,可是要掉脑袋的。 二少爷刚才好像说太子和蜀王没出息,而太子殿下还一点也不生气,二少爷好牛逼啊! 李承乾已经弯不下腰表现亲民的一面了,“处亮,他是谁?” “一个酒楼的东家。” 李承乾很不满,一个商贾也配来见本宫?程处亮,你在搞什么灰机? 程处亮却没给他发飙的机会,而是继续说道:“殿下,王爷,你们的钱够花吗?” 这不废话吗,谁敢说自己的钱够花? 虽然我们是皇子,可父皇管得很严格,说什么大唐初立,百废待兴,要节省…… 他李承乾连买大宝剑的钱都拿不出来,穷得叮当响。 两人摇了摇头。 “我有个赚钱的门路,开酒楼,咱们的生意一定能赚大钱!” 若是程处亮在吃饭之前说这句话,他哥俩肯定不以为然,但现在,他俩一千个一万个相信。 “买个酒楼怕是来不及了,所以我找来了他,就用他的酒楼,咱们四个人,五二二一分成,我五,太子和王爷是二,侯景一,你们有意见吗?” “我有意见!” 李承乾艰难的站起来,“凭什么你五,我和三弟二,我们都是三,三三三一!” 分你二成就很给你面子了,你看人家侯景,他只有一,他说什么了! 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 太子了不起啊,竟然得寸进尺! 第二十二章 大唐合伙人 侯景跪在地上,静静的听着三个人讨价还价。 酒楼是他的,他却只能分一成,他才是最应该拍桌子骂娘的那个人。 可他连坐着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能跟太子殿下合伙,已是天大的恩赐,还想干啥! 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只听那位完全不把太子放在眼里的二少爷又说道:“你们是有做菜的厨艺?还是酒楼是你们的?人家侯景都没觉得不公平,你俩嚷嚷啥,如果你们不愿意,我就找别人合伙!” 侯景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我什么时候觉得公平了?不管怎么分,我都是那个一,太他娘的不公平了,可我敢说吗! 程处亮继续愤愤说道:“我有菜谱,我有厨艺,我有赚钱的手段,而且我还跟尉迟宝林有赌约,急需钱,我拿五成,难道不应该吗!” “你们俩,一个是太子,一个是王爷,一个是未来的天下之主,一个是封地千里的皇室宗亲,我可什么都没有,连我爹的爵位都没资格继承,你们好意思跟我争?” 程处亮就差骂他俩厚颜无耻不要碧莲了! 他一番义正言辞的大道理,让两人彻底哑口无言。 两人你望着我,我看着你,确认过眼神,程处亮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算了,权当支援他打赌了,毕竟大家是兄弟。 最终,四人在和谐友善的氛围中,经过亲切友好的会谈,达成了广泛共识,合伙开酒楼,五二二一分成。 侯景忍不住要为二少爷点赞,看看人家这谈判,真是高手,比流氓还是流氓,比土匪还土匪。 “侯景,你还没吃饭吧,来尝尝我家的饭菜。” 侯景看了一眼,餐桌上杯盘狼藉,还摆满了骨头,这怎么下得去口…… “怎么,不喜欢?那会太子和蜀王也是吃得这些。” 一听这话,侯景赶紧拿起一块排骨往嘴里塞。 这可是太子吃剩的,自己能机会吃太子的剩菜,简直是烧高香了! 他幸福的想晕过去,这么多好事为啥都砸自己头上了? 刚啃下第一口,侯景的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 这是猪肉? 自己是开酒楼的,以前也吃过猪肉,可这么好吃的猪肉还真是头一次吃到。 猪肉竟然能做的这么好吃? 怕是御厨都做不出这种佳肴来吧? 他又尝了尝那盘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肉片,红红的佐料也不知道是啥。 好辣! 不过好好吃! 侯景一口气把所有的剩菜都吃光了。 这一刻,他突然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自己酒楼的饭菜简直是猪食!不,长安城所有酒楼里的饭菜都是猪食! 这些菜品要是推出去,运来酒楼肯定能成为大唐第一酒楼! 侯景毫不怀疑,自己能分到一成,也是赚大发了! 二少爷说得一点也不假,自己上辈子积了大福! 自己果然没有选错。 苏永,你们不是狗眼看人低,对我爱答不理吗,老子以后让你们高攀不起! 专业的事情还得有专业的人来干。 程处亮他们最适合当甩手掌柜,把酒馆交给侯景搭理,再好不过。 扯了一会儿毫无营养的淡,程处亮随便找了个理由打发走了三个合伙人,然后去看了看正在赶制的家具。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生活充满了美好。 他渐渐喜欢上了大唐的生活。 饱暖思YY,程处亮又想起了唐启韵,不,是林英儿。 这死丫头说走就走,连声起码的谢谢都没有,真是没良心!就是救只狗,它还会摇摇尾巴呢! 她是长安第一舞女,以前经常在各大酒楼走穴,只是如今身份暴露,她能去哪? 嘱咐侯景到处打听打听她的下落,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稍微眯了一会儿,程处亮就带着魏勇几个护卫去了郑祥的猪肉摊。 程处亮前世骑过毛驴,穿越过来,勤加练习,骑马已不再话下。 面对凶神恶煞的纨绔和护卫,郑祥有些害怕。 自己就是一个杀猪的,平时也没机会得罪这些人,他们这是来找麻烦收保护费的? 至于如此兴师动众? 程处亮马都没下,拿鞭子指着郑祥道:“听说,你从明天开始不卖猪肉了?” 郑祥心中纳闷,什么时候上边的人也关心起自己这些贱民卖不卖猪肉了,反正他们又不吃猪肉! 他苦着脸道:“长安城没人吃猪肉,生意干不下去了,俺不能让家里人活活饿死啊!” 程处亮很同情他。 底层群众干点小生意不容易啊。 程处亮很想好好劝劝他,可他转念一想,苦口婆心一大堆,人家也许根本不听。 劝说,有时候远不及威胁管用。 “好,那我给你指一条明路,从明天开始,继续卖猪肉!” “我不管你生意好不好,猪肉你必须得卖,要是你敢不卖,哼哼,哥们就对你不客气!” 说罢,他让魏勇一刀劈开了郑祥旁边的木凳。 “这就是后果!” 郑祥心里咯噔一下,他忍不住想哭。 为什么?自己招谁惹谁了,自己卖什么肉自己说了还不算?还有没有天理了?还有没有王法了? 委屈的郑祥苦着脸道:“这位郎君,小人什么地方得罪了您,为何要如此逼迫小人?” 魏勇等人都有些看不下去了,二少爷如此行径,这不是给宿国公府抹黑吗! 可又不敢劝。 “我就是看你不顺眼,明天,猪肉摊要是没开张,弄死你!” 撂下这句话,程处亮扬长而去,留下郑祥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隔壁羊肉摊老王同情的看了一眼,同时又很庆幸,庆幸自己卖得是羊肉,而不是猪肉。 唉,这老郑也忒倒霉了,也不知道那位郎君是谁家的纨绔,太嚣张了,令人发指,人渣! 周围人也是一阵唏嘘,却没一个人敢站出来为郑祥说句话。 没看见那几个人身上挂着刀吗,咱可惹不起,千万别没事找抽,要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恶少程处亮却像刚刚学完雷锋做完好事一般,十分骄傲自豪。 郑屠夫,哥们给你指的是一条明路,你就等着发财吧! 吃晚饭的时候,程处亮把和李承乾、李恪合伙开酒楼的事跟程咬金他们说了。 程处默嘴里塞了个鸡腿,竟然还能张嘴说话,简直是神技。 “二弟,要是我,我才不鸟他们俩,自己干多好,就凭你的这些菜,绝对能赚翻!” 还没等程处亮回答,程咬金先给了程处默一个巴掌。 “你懂个屁,钱都让咱们家赚了,长安城那么多不要脸皮的混蛋,碰上几个眼红的,还不整天给咱挖坑使绊!” 程处默不服气,“他们敢!看我不揍死他们!” “老子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笨蛋,要是所有问题都能用武力解决,还要律法干啥!万一哪个不开眼的去陛下面前煽风点火,够让咱们程家喝一壶的。” 程咬金又意味深长看了二儿子一眼。 “处亮,这事你做的对,有了太子和蜀王垫背,他们想找咱麻烦,可得好生掂量掂量。” 程咬金越发觉得自己的这个儿子陌生了,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难道那位徐之才徐神医不仅会医病救人,还有给人脑袋开光的本事? 程处亮也暗暗称奇,自己这个老爹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第二十三章 被人弹劾 万万没想到,李承乾和李恪就是俩吃货。 自从程处亮请他俩吃了顿饭后,两个人有事没有就往宿国公府跑。 他俩蹭吃蹭喝不说,还厚颜无耻的带来了第三张嘴,越王李泰。 真他娘的够义气。 李恪来吃也就算了,你李泰脸皮咋这么厚呢,你可足足有二十二个州的封地,是李恪的三倍啊,还不够你吃的吗! 看着三个人跟狗一样抱着骨头啃,没有一点龙子龙孙的威武霸气,程处亮一阵肉疼! 草,再被你们这样吃下去,老子得出去要饭了! “喂,我说你们三个,就不能找个大户去吃吗,比如吴国公就很不错,三天两头来我家白吃白喝,还有没有一点公德心!” 李承乾吃得满嘴都是油,很不文雅的打了个饱嗝。 “这能怪我们吗,谁让你们家做的饭菜好吃呢,本宫和越王、蜀王大驾光临,你应该感到荣幸才是!” 大爷的,臭不要脸,老子二世为人,还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你们的不要face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程处亮突然想到了一种动物,鬣狗。 对,他们哥仨儿就是典型的鬣狗,不要脸,耍流氓,仗势欺人! “亮子,剩下的这些菜我要打包,带回去给父皇和母后尝尝!” 呵呵! 吃够了喝够了,临走还要打包带走给爸妈吃,还真是孝顺! 你咋不直接带着全家搬过来住呢! “殿下,我没听错吧?你要拿这些剩菜剩汤给陛下和娘娘吃?啧啧啧,好有孝心啊!” “你这是在讽刺本宫吗?好大的胆子!” 哎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厉害。 程处亮白了李承乾一眼,“要是我,我就亲自下厨做给陛下和娘娘吃!” 李泰眼前一亮,激动地使劲拍了拍李恪的大腿,疼得李恪龇牙咧嘴。 “大哥,亮子说得对,我们亲自去做,更能表达咱们的一片孝心啊!” 李泰啊李泰,李世民这么多年真是没白疼你。 “可是,咱们也不会做啊!” 李承乾不愧是太子,一句话就说中了逼要害。 程处亮最烦这种偷懒不想干,还给自己找各种理由的人。 “笨蛋,那就去学啊!” 当天下午,宿国公府的厨房鸡飞狗跳。 就差那么一丁点,李氏兄弟三人眼看就要葬身火海,还好有着多年下厨经验的高二娘机智勇敢,镇定自若,才没有让大火焚身的人间惨剧发生。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铁锅都快被他们铲烂了,可简简单单一道辣椒炒肉,愣是被他们炒成了黑炭。 最后,他们三个也变成了黑炭。 起初高二娘还受宠若惊,兴致勃勃饶有耐心的教他们,不是谁都有机会教皇子们做饭的。 可是后来,实在看不下去了,要不是看在他们是皇子的面上,怕是早就动手打人了。 她干脆亲自动手,把剩余的食材做了几道菜,给他们打包好,目送他们回宫孝敬陛下和娘娘。 陛下和娘娘能吃到自己做的饭菜,想想就开心。 程处亮心里却是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家的厨房差点被李氏兄弟给烧了! …… 在神龙殿,李世民享受着当皇帝的快感,也在履行着当皇帝的义务。 一封封奏疏在他面前堆成了山,他一本本飞快的翻阅着,全国大事小事都得跟他汇报请示。 河东发洪水岭南蛮人作乱,这样的事上奏也就罢了,河南王二家的狗丢了、关中刘三媳妇生了四胞胎是什么鬼? 这种屁大的破事需要跟朕说吗! 想要朕活活累死吗?其心可诛! 李世民很想一把火把这些奏疏给烧了,好让自己解脱出来。 想想还是算了,自己立志要做千古一帝的,为了梦想,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于是,他按捺住想杀人的冲动,继续往下看,然后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程处亮! 这篇奏疏只有几百个字,却让人触目惊心。 你堂堂国公家的二儿子,去欺负一个杀猪的干啥,闲的蛋疼吗? 这不被一个叫唐伦的御史给弹劾了。 人家不卖猪肉改卖羊肉,碍你啥事了,你还不让?你以为你谁啊!朕看你有点飘啊! 唐伦说的没错,飞扬跋扈,鱼肉百姓,小小年纪就如此嚣张,朕不替老程好好教训教训你,岂不害了你! 听说太子和越王、蜀王有事没事就往他那凑,可千万别被他给带坏喽,于公于私,朕都必须得管管! 李世民正想着怎么收拾程处亮,宗茂进来禀告说,皇后娘娘带着太子和越王、蜀王来给他送晚膳。 “来的正好,朕正找他们三个!” 宗茂心里咯噔一下,陛下语气好像有点不对劲儿,要不要给娘娘和太子提个醒? 很快,李承乾哥仨儿一人提着一个食盒跟着长孙皇后走了进来,行完了礼,赶紧把菜肴从食盒里取出,摆在李世民面前。 “这是儿臣亲自给父皇做的膳食,您尝尝味道如何?” 李世民有点懵,看向长孙皇后,却见她笑着点了点头。 再看看他们口中所谓的膳食,样式倒是很特殊,以前从来没见过。 他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三个食盒里的饭菜他一一尝了个遍,李承乾哥仨儿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随时等待着父皇的表扬。 然而李世民就跟突然得了面瘫似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李承乾心里有点发毛,难道这些饭菜不好吃?或者不合父皇胃口? 长孙皇后也很意外,刚才她试吃了,然后她发现,宫里的御膳房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可为何陛下吃过之后脸色铁青呢? “李承乾,李泰,李恪!” 李世民分贝很高,把三人吓了一跳! 三人耷拉着脑袋,“儿臣在!” “你们跟朕说实话,这些菜是谁做的?” 李世民目光灼灼。 哼,三个小兔崽子还敢欺骗朕,连厨房都没进去过的人会做出如此美味的佳肴?你们当朕是傻子还是你们是傻子? 终究是没经历过恐吓洗礼的小屁孩,被李世民这么一吓,刚才的激动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忐忑不安。 “回父皇的话,是宿国公府里的高二娘做的。” 李世民不信,一个厨艺如此出神入化的厨娘,程咬金敢私藏? 以老程的性子,好像他还真敢! “父皇,其实是兴平县子程处亮教的高二娘,然后高二娘又教给儿臣做的。” 李恪说完后,李承乾和李泰赶紧小鸡啄米般点点头。 老三说得对,都是程处亮干的,有什么火,您冲他发,我们都是无辜的。 “这是什么肉?” “猪肉。” 李泰的回答彻底颠覆了李世民的三观。 猪肉也能吃,而且还如此美味? 这种新菜式要是传播开来,那猪肉岂不是可以代替羊肉,风靡大唐? 想到此,李世民又拿起唐伦的那份奏章,程处亮这臭小子,良心大大滴坏! 第二十四章 家里来了御厨 长孙皇后是一个贤惠的女人,是一个体贴的女人,是一个大方的女人,当然,也是一位性感的女人。 “承乾、青雀你们回去吧,恪儿,带些去给你母亲尝尝。” 李恪感激的朝长孙皇后行完礼,便迫不及待往自己亲生母亲杨妃寝宫跑去。 三个小屁孩都走了,长孙皇后给李世民轻揉着太阳穴,李世民的狼手却开始不老实起来。 如此少儿不宜的画面,一旁的宗茂最快速度退了出去,唯恐看到了不该看的内容。 饱暖思Y欲,吃饱了的李世民兴致来了挡也挡不住,就在御案旁,把长孙皇后就地正法了。 额,此处省略一万字…… 长孙皇后慵懒的躺在李世民怀里,李世民轻抚着她的发丝,嫣然一对痴情男女。 “皇后,你如何看程处亮?” 长孙皇后脸上的潮红尚未散去。 “妾身只知道他为我大唐带来了祥瑞,对我大唐有功,妾身还听说,他是孙神医的师弟,用非凡的医术救过翼国公。” 李世民轻哼一声,“当时翼国公还不是为了救他才晕倒的!” 他也担忧秦琼的身体,借血,听着就很玄乎,引起人无尽的遐想。 “皇后,你可知道他和尉迟宝林打赌的事情?” “臣妾知道,坊间都说程处亮傻,不自量力,臣妾也搞不明白,他为何要打这种必输的赌局。” “朕总觉得这小子不简单……” 李世民眼睛深邃,愣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不过,这小子做的菜肴味道却是不错,御膳房该撤掉了!只是这小子太不务正业,得到神医传承,不开个医馆好好治病救人,却把心思花在吃食上,对得起他的神医师傅吗!” 长孙皇后莞尔一笑,“回头妾身就派人去一趟宿国公府,好好教育一番,让他把心思用在正途上!” 李世民点点头,“他才十五岁,有皇后派人去,再合适不过。大唐有了孙神医,再多一个程神医又有何妨,这种人才多多益善!” 长孙皇后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 次日天还没亮,程处亮就被从床上拖下来,睡眼惺忪站在了长孙皇后身边的宦官总管黄勤面前。 这是第三次见到活的太监,司空见惯后,好奇心便烟消云散,程处亮现在只想睡觉,没心思研究太监。 黄勤脸部肌肉抽了抽。 皇后娘娘亲自教诲,那是莫大的恩赐,你不仅没有诚惶诚恐,还态度很不端正! 黄勤觉得他很欠揍,只是看在程大将军份上,按捺住想动手的冲动。 虽然看不惯,但差事还得办。 按照皇后的旨意,他对程处亮叨叨了好一会儿,无非是要他好好钻研医术,救死扶伤,为大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程处亮却昏昏欲睡,也不知道他听进去了几分。 大概是觉得程处亮无药可救了,黄勤摇了摇头,拍拍屁股走人。 可跟他一起来的六个人却留了下来。 黄勤说他们是来拜师学艺的,为了早点学好本领侍奉君王,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 有三个是李承乾兄弟仨的,其余三个都是御膳房的掌勺。 崇尚睡到自然醒的程处亮起床气非常重,看在长孙皇后的面子上,他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忍住了想揍人的冲动。 黄勤前脚刚走,他就打着哈欠回房睡回笼觉了。 六个人只好在厨房门口等着。 他们不明白,他们已经是大唐最好的厨子了,为何还要他们来宿国公府学艺,而且还是跟一个毛孩子学。 这要是传出去,丢死人了! 直到日上三竿,程处亮才再一次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六人都是宫里大名鼎鼎的厨师,仗着给皇帝和皇子做饭,本来心就傲,再加上又被程处亮晾了半天,脸都被气绿了,那表情就跟程处亮欠了他们八百万似的。 若不是皇后娘娘有令,他们早甩袖而去。 他们看不上程处亮,殊不知,程处亮更瞧不上他们。 程处亮本来打算尝尝所谓御厨的手艺,顺便让他们展示展示自己技艺,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他对大唐的吃食实在是没信心。 他领着六人进了厨房,高二娘已经在里边毕恭毕敬的候着了。 进去一看,他们心里更加鄙视。 国公府的厨房好小,太小了,小到再进来一个人的话站都没地方站。 有没有搞错?让咱们御厨来这种地方学习,这是侮辱我们吗? 其中一个叫孙大浪的,实在忍不住说道:“程二少爷,你这连铁釜都没有,咋做饭?” 虽然他看到了灶台上黑乎乎的锅,御厨的骄傲感和优越感却让他不好意思问那是啥玩意。 程处亮懒得搭理他。 你们不是御厨吗,你们不是很牛逼啊,没有铁釜就不会做饭了? 不用问也知道他们的水平,否则长孙皇后就不可能让他们来了。 既然来了,闭上嘴巴好好看着,哪那么多废话! “高二娘,本少爷今天教你一道疙瘩汤。” 和面,炝锅,加水,放面疙瘩,放盐,放菠菜,鸡蛋打散入锅,放香油,齐活! 程处亮一顿操作猛如虎,高二娘仔细看着,不敢错过每一个细节。 而那六个宫里人,看傻了! 他这是在做菜?无论厨具还是手法,为何跟我们完全不一样? 原以为程处亮在自己面前做饭是班门弄斧的黑铁,却没想到人家竟然是个王者。 程处亮给自己盛了一碗,自顾自吃起来,高二娘也是吃得津津有味。 六个人尴尬的站在一旁,肚子饿得咕咕叫,却不好意思张嘴。 疙瘩汤的香味不断往鼻子里钻,引得胃里饿得如同烧了一把火,那种滋味,好难受。 因为刚才他们自以为是的傲慢态度,程处亮对他们很没有好感,要不是看在长孙皇后的面子上,早把他们轰出去了。 “高二娘,给他们尝尝,要不然他们还以为自己多牛逼呢!” 六人脸色铁青! 草,我们可是御厨,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你等着,要是不好吃,有你好看! 捧着碗,第一口下肚后,他们瞬间明白,皇后娘娘为什么命令他们来学厨艺了。 陛下没把自己撵出宫已经是天大的恩赐,让自己来宿国公府,是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 还等什么,赶紧拜师啊! 六个人眼神一对,齐刷刷跪倒在程处亮面前。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别,我可不是你们的师父,要拜,你们就拜她!” 程处亮指了指高二娘。 哼,要我当你们师父?想得美! 高二娘慌忙往后躲,“二少爷,奴家可受不起,奴家受不起!” “你受得起!你们要想学厨艺,就赶紧拜她为师!” 六人面面相觑。 皇后娘娘明明说的是让我们来跟你拜师学艺,而你现在让我们拜眼前那个娘们,这样不好吧…… “怎么,不愿意?”程处亮没好气的道:“我想你们现在应该知道娘娘为何要来学习厨艺了吧,不是我针对谁,论厨艺,在座的各位都是渣渣!” 虽然这句话非常伤人,偏偏人家有实力这样说。 第二十五章 没有调查的发言都是瞎扯淡 “要想学,赶紧拜师,不然,立马滚蛋!”程处亮语气不容置疑。 六人虽然黑着脸,哪里还敢有半分犹豫,当即拜了高二娘。 高二娘本来还要推辞,见二少爷似乎要发飙,只得无可奈何同意了。 程处亮满意的点点头,态度还不错,有前途。 “高二娘,本少爷教会了你炒菜,算不算是你师父?” 孙大浪听到后,突然感到有种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高二娘眼神中先是惊愕,然后是狂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哭了,开心的哭了。 二少爷不仅帮助自己找到了杀夫仇人,还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找到了人生新方向,恩同再造。 话里话外又要收自己为徒,幸福来的好突然。 如果自己年轻个十岁,如果自己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一定要给二少爷生猴子!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高二娘扑通一声跪在程处亮面前。 这一拜,忠心耿耿,患难相随誓不背叛。 这一拜,春风得意遇师父,桃花也含笑映灶台。 这一拜,彻底改变了高二娘的身份,也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从此,她不再是宿国公府的下人,而是二少爷的徒弟。 收了个少妇徒弟,程处亮好像比高二娘更自豪。 “喂,你们几个,还不赶紧过来拜见师爷!” 李大浪他们有些懵逼。 才一会儿功夫,自己就成了这个小屁孩的徒孙,他们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 见六人没反应,程处亮挖了挖鼻屎,“要是不愿意的话,你们就回去告诉皇后娘娘,我教不了,放心,我是不会威胁你们的,我也不会跑去告黑状,我这个人最好说话了!” 六个人心里就跟吃了黄莲一样苦。 都这么赤裸裸了,您还说不是威胁? 一不如你意就撵我们走,能不能换一招?要是能走,我们早走了好不好,走了就有可能掉脑袋啊! 他们被程处亮折磨的一点脾气也没有,齐刷刷跪在他面前,叫了好几声师公。 乖,这样才是好同志嘛! “好了,既然你们拜了师,那就开始吧,学厨第一步,先去买食材,不过,钱财你们自己出!” 哥们没收你们学费已经是大仁大义了。 跟高二娘子交代了一下,程处亮便去继续他的财神爷计划,努力赚钱去了。 程处亮接受徒子徒孙们顶礼膜拜的时候,甘露殿内,大臣们也开始了他们的早朝表演。 昨天上了一封奏疏,唐伦觉得还不够,今天又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继续喷程处亮,把程处亮描述成了蛮横霸道,欺压良民,无恶不作的混蛋、人渣,一副誓要把程处亮拉下马的架势。 程咬金的脸一直黑着。 “说话,是要讲证据的,你有证据吗!” “我是御史,有风闻奏事之责。” 程咬金呵呵了。 “也就是说,你没有证据喽?” “那郑祥就是最好的证据,宿国公要是不信,可以去问他,程处亮是不是威胁他必须得卖猪肉!” “是郑屠夫亲口告诉你的?” “我是听他邻居说的。” 程咬金又呵呵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的发言都是瞎扯淡。” 这句话他是跟程处亮学的。 自从程处亮回家后,程咬金学到了不少新鲜热词。 两人你一眼我一语,互怼了起来。 “唐御史,你敢不敢和我去找那郑屠夫当面对质?” 唐伦没想到程咬金竟然如此顽固,不见棺材不落泪。 那好,今天就豁出去了,反正我家老仆亲眼看到了那天程处亮在猪肉摊前的所作所为,这事绝对是真的! “有何不敢!为百姓请命,我辈义不容辞!” 唐伦如同打了鸡血一般,说得慷慨激昂大义凛然,让在场的很多同僚竟然有些热血沸腾。 说滴忒好了! 不向强权低头,不为富贵折腰,敢于和权贵势力说不,勇于和权贵势力作斗争,这他娘的才是铁血真汉子。 兄弟,顶你! 可是,高高在上的李世民听着头都大了,吵来吵去有意思吗! 一个是自己的得力小弟,一个是一言不合就开喷的御史,为了一个杀猪的,在如此庄严肃穆的场合打嘴炮,你们觉得合适吗! 如果没尝过儿子们送来的猪肉,李世民可能会认为程处亮的确过分了,可现在他不这样认为了。 “唐卿,程处亮不过是个孩子,何必跟一个孩子过不去呢,朕看,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要再纠缠了!” 李世民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在群臣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陛下这是明显袒护程处亮,身为帝王,得一碗水端平啊,怎么可以如此偏心! 唐伦第一个表示不服。 “陛下,有句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现在不对他严加管教,以后恐怕他会更加飞扬跋扈!” 魏征脸上表情复杂。 他是御史中丞,是所有御史的老大,这个唐伦当众弹劾程处亮,竟然没有提前通知自己,眼中到底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上司! 他还没想到,唐伦会咬住程处亮不放,陛下求情也不行,这是铁了心要为自己树立起为了百姓,敢于和勋贵作斗争的青天大老爷形象啊。 这家伙想出名想疯了吧! 他更没有想到,伟光正的皇帝陛下会公然为程处亮说话,王子犯法尚且与民同罪,他程处亮有什么好维护的,陛下何必呢? 唐伦终究是他下属,他有必要为说几句。 “陛下,臣以为宿国公有句话说的很有道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把那郑屠夫叫来,一问便知!” 李世民深深看了魏征和唐伦一眼。 笨蛋,朕是为你们好,是在为你们打圆场,他唐伦是傻子,你魏征为何也听不明白?你已经在那臭小子吃过一次亏了,为何就没长个记性。 爱卿,真的,朕真的不像你们出丑,可你们为啥要飞蛾扑火。 程咬金对唐伦的不依不饶很气愤,陛下已经给你台阶了,你竟不识好歹,不知进退! 我儿为啥要让郑屠夫坚持卖猪肉,因为猪肉要大卖啊! 嘿嘿,我知道内幕,但我就不告诉你! “人家郑屠夫很忙,把他叫来,肯定会耽误人家做买卖啊,有种咱们就去他猪肉摊,唐御史,你敢不敢?” “有何不敢!若是下官冤枉了令郎,甘愿辞官!” 唐伦今天算是豁出去了。 成了,春雨楼头牌,败了,大不了回家种地。 “陛下,如若臣所奏为真,还请陛下为百姓做主!” 李世民同情的看了他一眼,摆摆手,“去吧!” 下朝后,文武百官分成两伙,乌泱泱朝菜市场涌去。 第二十六章 程二爷是俺恩公 “唐御史刚正不阿,真乃我辈楷模,我们力挺你!” “对,唐御史有古大臣之风,今日我等与你共进退!” “大唐,是天下人的大唐,不是勋贵们的大唐,今日我等就要为百姓伸张正义,还他们一个朗朗乾坤!” …… 看着身后的同僚,唐伦热血沸腾。 老实说,刚才他还有些胆怯,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可高昂的情绪会冲垮人的理智。 他坚信,青史留名,就在今日! 唐伦很享受此刻同僚众星捧月般的支持,他甚至开始憧憬未来有一天自己能当上宰辅重臣。 看到猪肉摊上空空如也,唐伦便明白了。 郑祥杀猪赔本,所以今天没杀猪,无奈架不住程处亮的恐吓,不得不出摊。 “郑屠夫,你今日可有猪肉卖?” 菜市场从未如此热闹,郑祥看着那么多人围着自己,黑压压一大片,而且还都穿着官服。 他双腿不听使唤的发抖,然后裤子湿了。 老天爷哎,这是啥情况? 没见过世面的郑祥瑟瑟发抖,说话都不利索了,“卖……卖光了……,俺……俺正准备收摊。” 唐伦见此,心中更加确定无疑。 在程处亮的淫威下,郑祥即便今日没杀猪,也不得不出摊,碰到有买肉的,也只能谎称卖光了,可怜啊! “你今日杀猪了没?” “杀……杀了一只。” 唐伦一愣,随即又明白了。 都是因为程处亮的恐吓威胁,原本老实本分的屠夫都不得不说谎话保命。 “据我所知,平时基本没人买猪肉,现在辰时刚过,为何就卖光了?” “这位老爷,今日一大早就来了六个人,他们把肉全买走了,老王可以给俺作证!” 郑祥下意识转身去找老王,可惜连人影都没看到。 当看见这帮老爷们围过来的时候,卖羊肉的老王挑起胆子一溜烟跑了,比兔子还快。 唐伦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剧情没按他设定的情节往下走。 “别怕,我等今天是来为你做主的,听说宿国公府的程处亮威胁你,要你必须卖猪肉,否则就要弄死你,是真是假?” “放屁!” 程咬金这边的人都是大老粗,上来直接开骂。 唐伦这边的人深深鄙视着他们,当街叫骂,有辱斯文! “像唐御史这种不怕死的人,真是越来越少了!” 事件的主角终于现身了。 程处亮好不容易挤到人群前,目光灼灼看着唐伦。 李承乾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得知事件的严重性后,第一时间派吕锦通知了程处亮,要他有个心理准备。 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能掀起轩然大波,真是小看了大唐的御史队伍,这要是发生在后世,自己绝对能刷屏,顺便把亲爹坑了。 “处亮,你来这干啥,赶快回家!” 程咬金护子心切,却不曾想暴露了程处亮的身份,很多人包括唐伦在内,根本没见过程处亮。 你这个人渣竟然还敢来,太好了,今天,我就给陛下,给郑屠夫,给大家一个完美的结局。 唐伦手指程处亮,问郑祥道:“威胁你的,可是他?” 看到程处亮的那一刻,郑祥如被电击一般,他一个箭步冲到程处亮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现场的人都看傻了,这是什么操作? 这是被程处亮恐吓的后遗症吗? “小人跪谢恩公,若是没有恩公指点,小人便没有今日!” 程处亮也有些懵,话说我咋就成你恩公了? 唐伦石化了。 大哥,你不带这么玩我的,他可是威胁你的人,你为什么给他下跪,还要喊他恩公? 对,你被他的淫威所胁迫,不得不委曲求全,下跪求饶。 “郑祥,你起来,今日有本官在此,没人敢把你怎样,你不要害怕!” 郑祥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唐伦,“这位老爷,俺不明白你的意思,谁说恩人威胁俺了?恩人是为俺好!” 唐伦很想上去扇郑祥一巴掌。 不识好歹的小民,本官为了你,当着群僚的面和程咬金打赌,连下半辈子的幸福都押上了,你咋就这么不争气! 唐伦觉得自己似乎分量不够,果断说道:“郑祥,这位是郑国公魏老爷,有什么冤情,你可以跟他诉说,他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魏征想骂娘。 唐伦,你为什么要把本官掺和进来? 一听是魏征,郑祥赶紧行礼,慢悠悠说道:“魏老爷,小人不明白,恩公给小人明明是给了小人一条活路,让小人继续卖猪肉养家活口,为何这位官爷非说恩公是在威胁小人,还请魏老爷做主,还恩公一个清白!” 唐伦如同遭到了晴天霹雳,整个人傻愣愣站在原地,似丢了魂魄一样。 突然,他朝程处亮歇斯底里吼道:“是你,是你威胁他这么说的对不对,一定是你!” 众人被他这一突然而来的反应吓了一跳。 “我不明白,为何要针对我程处亮,我还是个孩子啊!” 程处亮一脸无辜,“唐御史,如果我得罪了你,你直接找我就是了,为啥非要拉上一个杀猪的?人家干点小买卖不容易,你干嘛非得让人家害我,是何居心!” 唐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程处亮,你贼喊捉贼,血口喷人!” 魏征实在看不下去了,问道:“郑屠夫,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 “放心,有老夫在这,没人敢把你怎么着!”他又补充了一句。 郑祥看了看程处亮,又看了看唐伦,再看了看围着在的文武百官,终于,拿出了杀猪时的勇气。 “小人以前生意确实不好,见隔壁老王羊肉卖得快,便有了改杀羊的心思。可程大恩公找到我,苦口婆心劝我不要改行,继续杀猪。” “恩公当真是神人,从那之后,每天都有人来买猪肉,今儿一大早,更是有六七个人来把所有肉都买走了,而且还说,以后天天来买小人的猪肉,小人有多少他们要多少,这不他们还给了小人定金!” 郑祥得意的拿出一串铜钱,炫耀了一番,嘴里不忘说道:“亏得小人听了恩公的话!” 众人恍然大悟。 狗屁的威胁,原来是良言相劝。 反转来的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 魏征脸色很不好看,他很想把唐伦臭骂一顿,为什么不把事情搞清楚就贸然上奏! 人家程处亮明明是为郑屠夫谋幸福,为何到了你们口中,就变成了威逼胁迫? 程处亮很欣慰。 自己果然没看错人,这个郑屠夫真是个老实本分的厚道人,让徒孙们以后从他这买猪肉,是正确的选择。 第二十七章 有完没完 唐伦输了,输得很惨。 可他不服。 绝对不能就这么丢了官职,否则自己会变成天下最大的笑话,比程处亮还大的笑话。 输赢事小,丢脸事大,名声事大! “各位,下官还要继续弹劾程处亮!” 为了找回面子,挽回败局,气急败坏的唐伦豁出去了,一切都无所谓了,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 所有人被唐伦的惊(sha)艳(比)行为惊呆了,原先站在他身后的一些官员,也自觉的和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能在官场混的,自然都是人精,他们看到了唐伦的愤怒,却也看到了唐伦的悲哀。 跟豪门斗,没有好下场。 好久没热闹瞧了,唐伦,你使劲作,我们在心里默默支持你,加油! 他们手里就差拿着一块瓜了。 魏征脸色很难看,局势似乎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握,唐伦变成了一只疯狗,完全丧失了理智。 “唐御史,注意你的言行!” 你个疯子,这他妈是菜市场,是你议论是非的地方吗!没点逼数! 唐伦完全不给魏征面子,也不给宿国公府面子,当着那么多人,嚷嚷道:“程处亮做了坏事,难道还怕别人说不成!” 程咬金终于忍无可忍。 再不给你一点颜色,你还真以为老子好欺负呢,还想骑在老子头上拉屎,你找错人了! 他揪住唐伦的领子,咬牙切齿道:“唐伦,你欺人太甚,刚才你已是诬陷,现在又满嘴喷粪,真以为老子不敢动你吗!” 唐伦冷哼一声,毫无惧色。 “这次,我可是有人证,有物证!” 程处亮面无表情,就跟闲的蛋疼的围观群众一般,静静地看着唐伦尽情表演。 在程处亮眼中,唐伦就是个傻叉,他根本不配当自己的对手,打他都嫌脏了自己的小手。 “爹,何必跟一只疯狗置气,不过是沽名钓誉之徒罢了。” “爹,我听过一个故事,有一天,一只老虎遇到了一条疯狗,老虎眼皮都没抬一下,然后绕着走开了。然后老虎的儿子问他,豹子狗熊你都不放在眼里,为什么要害怕一只疯狗呢?老虎说,打赢一只疯狗光荣吗?儿子摇摇头。老虎又说,被疯狗咬一口倒霉不?儿子点点头。老虎最后说,既然如此,那咱为什么要降低逼格去招惹一只疯狗!” 程处亮说得轻描淡写,唐伦气得脸上红一块紫一块,这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 “程处亮,你不要太嚣张,天下之事,总归逃不过一个理字,本官一会儿就让你知道,什么是公道自在人心!” 程处亮挖了挖鼻屎。 难道你不知道吗,坏蛋死于话多。 都这时候了,你还瞎毕毕啥,有什么杀手锏,赶紧拿出来啊,大家可没空陪你在这口嗨。 唐伦也不想浪费时间,很快,他家的管家带来了一个妇人。 那妇人穿着麻布衣服,皮肤粗糙,一看就是个穷苦人。 她好像没见过这么多人,没被这么多人围观过,始终低着头,局促不安。 “唐御史,这是谁?”有人忍不住问道。 “她,高沈氏,是大通坊一个木匠的妻子,前几天她找到我,说她丈夫高鹏被宿国公府的二少爷抓走了,快一个月了都不见人影。高沈氏,本官说的可对?” 那高沈氏点点头,然后呜呜哭了起来。 “本官问你,你是如何知道是宿国公府的二少爷把你丈夫带走的?” 这女人出现后,唐伦又恢复了往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御史风采,自信满满一定能搞垮程处亮。 “是隔壁王虎跟民妇说的,他说,程二爷要打家具,一共从大通坊挑了十二个木匠,其中就有民妇的丈夫高鹏,他们都被程二爷带走了,至今杳无音讯……” 唐伦得意洋洋瞥了一眼程处亮,又问高沈氏道:“本官再问你,你可曾去找过其他木匠的家人?” “找了,可他们都说宿国公府名声好,不会干那种缺德事情,而且程二爷还预支了二百文的工钱,可民妇始终放心不下,处处打听,哪怕是给宿国公府干活,给家里捎句话也好,快一个月了,杳无音讯,民妇担心,自己的丈夫,怕是遭遇了不测……” 高沈氏说完,哭得更厉害了。 “程二爷,要不要下官把王虎找来对峙?”唐伦的语气充满了讽刺。 高沈氏一听,旁边那个帅帅的年轻人就是程处亮,跑过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住程处亮的大腿,哭嚎起来。 “程二爷,求求您放了民妇的丈夫吧,家里好几口子全靠他养活啊,求求您,奴家给您磕头了……” 程处亮很郁闷! 你这样好吗,弄得本少爷跟个人渣恶少似的,很有损本少爷高大帅气的形象啊! 幸好魏勇跟着,第一时间冲上去,把高沈氏架走了。 唐伦小眼睛始终盯着程处亮,有一点他很不明白。 程处亮还只是个孩子,为啥他表现的如此淡定,一点害怕的马脚都没露出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以为自己是开国功勋家属,无所畏惧? “程处亮,事到如今,你不为自己辩白一下?” “有什么好辩白的,高鹏他们确实在我家。” 程处亮一句话,如同一枚重磅炸弹扔进了人群。 “他怎么敢!” “果然是恶少!” “老唐厉害啊,这么快就扭转了败局!” …… 人群中炸了锅,尤其是支持唐伦的,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就跟吃了士力架似的,眼冒金光,撸起袖子,要跟程处亮干仗的架势。 可程处亮仍然云淡风轻无所畏惧,让人看着很不爽。 “来福,去把朱进和高鹏带到这里来!” 很快,两人就被领到了菜市场,看到里三层外三层,似乎很热闹的样子。 发生什么事了,咋这么多人? 就在高鹏不明所以的时候,他被带到了人群的最中心,然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自己婆娘怎会在这?还哭哭啼啼的? 高沈氏也看到高鹏,异常激动,蹭一下扑到他面前,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他。 “大鹏,可算是找到你了!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看着丈夫的模样,高沈氏万分惊喜,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可又感觉有些不对劲。 高鹏身上的衣服干干净净不说,他好像胖了不少,腮帮子的肉好像也鼓起来了…… 难道他不是被宿国公府的人囚禁起来各种毒打,然后做苦力? 眼前的景象让唐伦内心慌的一批,他刚要上前问话,只听啪的一声,高鹏给了高沈氏一巴掌! “是哪个王八蛋告诉你我被程二爷抓走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程二爷是找我打家具,工钱给的也高,你个臭婆娘,听风就是雨,送家里的二百文钱你没收到吗!” 唐伦的脸火辣辣的,很烫,仿佛高鹏那一巴掌是打在了他的脸上。 “我错了,是我错了,我这就去给程二爷磕头赔礼!” 高沈氏眼泪仍是止不住往下流,不过这次是幸福的泪水,丈夫不仅没事,还遇到了贵人,高兴!真高兴! 该死的狗官,还有挨千刀的王虎,良心真是被狗吃了,欺骗我说什么大鹏被宿国公府的人抓走了,呸!不要脸的东西,害我差点冤枉了贵人! “程二爷,民妇给您磕头了,是民妇瞎了狗眼,听信了他们的胡话,民妇该死,民妇该死……” 看到这一幕,唐伦大脑一片空白…… 第二十八章 赌局不能取消 唐伦,这个自诩为为民请命的男人,在程处亮面前栽了跟头。 据说,他当天回家后,吐了一升血,差那么一丁点,就一命呜呼了。 郑祥则成了菜市场最为风光的人,每天都有人来买他的猪肉,一买就是几十斤。 现在一天杀两头猪都不够卖的。 他边杀猪边感慨,长安人变了,变得像程二爷一样有品位了。 这样才对嘛,你们有猪肉吃,我有钱赚,用程二爷的话说咋说来着?噢,叫双赢。 郑祥不知道的是,皇宫大内里的皇帝陛下天天吃他家的猪肉,一顿也离不了。 当然,一切的美好都来源于他的恩公,程处亮。 程处亮可功夫关心有没有人买猪肉吃猪肉,现在对他来说,最宝贵的就是时间,必须跟时间赛跑。 郝建每天都会报告家具打造的进度,侯景按照程处亮的设计,也在紧锣密鼓重新装修着运来酒楼。 至于装修的钱,自然是有李承乾和李恪出,没办法,程处亮穷啊,程咬金说了,要攒钱买一百匹骏马,该省就省。 不过,老程今天心情不错。 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打脸不知死活的唐伦,很爽,所以他要请客喝酒,要老哥几个一起庆祝欢呼。 程处亮却觉得老程缺乏人道主义精神,人家都吐血了,你还庆祝,是不是有点缺德了? 于是,在程处亮的提议下,这场酒局的噱头变成了压惊,给程处亮压惊。 翼国公秦琼来了,吴国公尉迟敬德来了,潞国公侯君集来了,邹国公张公瑾来了,刚刚又改名的曹国公李勣也来了。 除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李靖,跟老程家关系不错的军中大佬都到了。 老程说自家的饭食比宫里御膳房的还好,长安首富尉迟敬德对此嗤之以鼻。 作为李世民最忠实可靠的打手,他没少在宫里蹭吃蹭喝,他可以证明,御膳房的饭菜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他甚至标榜,御膳房出品,必属精品。 一旁的程处亮看到尉迟敬德,两眼放光,他很想敲诈这位长安首富一笔,可看了看他那巨人强森般的肌肉,程处亮果断放弃了这个念头。 不过,不让首富放放血,实在不甘心。 “尉迟伯伯,敢不敢和小侄打个赌,我家的饭菜比御膳房的好吃,赌注一万贯!” 原本热闹的大厅突然陷入一种可怕的寂静。 又打赌? 你小子还嫌不够丢人吗! 不等他爹程咬金开口,秦琼先说道:“打什么赌,你小子天天还有没有正事?敬德老弟,他还是个孩子,咱不带孩子玩……” 他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张口道:“我看,之前那场赌局就取消吧?” 尉迟敬德抽了抽鼻子,“老秦,你说得轻巧,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有那么容易取消吗,况且,又不是我拿刀架这小子脖子上,逼他和宝林赌的。” 他说的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 李勣问了一个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处亮,老夫一直搞不明白,你为啥要跟宝林打那个赌?” 对啊,所有人都搞不懂为什么,这不是一句脑子进水一时冲动就能解释清楚的,程处亮到底经历了什么?哪怕是再缺心眼的纨绔,也不可能如此沙雕啊? 程处亮也想知道为啥,那个智障程处亮脑袋里到底咋想的? 但是,那个程处亮的身体被自己夺舍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永远是个谜。 现在他变成了唐朝的程处亮,换做别人问他,他可以拒绝回答,但在座的都是长辈,他必须得回答。 他无奈的笑了笑,道:“没啥,就是为了好玩!” 程咬金气得牙痒痒,恨不得过去抽死他。 好玩个屁,老子一世英名,全让你个小王八蛋给毁了。要不是看在你是老子亲生的份上,早把你打死了。 其他人对程咬金表示深深的同情,并暗自庆幸,庆幸这不是自家儿子。 秦琼叹了口气,还好怀道尚小,还有好好教育的空间,千万不能学程处亮,否则家底早晚败光。 “敬德,所谓的打赌,就是小孩家胡闹,咱们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况且,谁不知道你在长安城是数一数二的富豪,我们都明白,区区一百匹骏马,你是不在乎的!” 今天老程请大家来,除了一起嗨,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老哥几个帮忙劝劝尉迟敬德,看看能不能取消赌局,程处亮不要脸,可他要啊。 大家也都了然于心,都是军中大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商量的。 张公瑾紧跟着道:“是啊,处亮,快跟吴国公赔个礼道个歉,这事就算不过去了。” 侯君集嘿嘿一笑,“敬德,咱们都是刀山剑海里杀出来的,他们这帮孩子毛都没长齐,只知道胡闹,他们连给我们提鞋都不配,我们没必要和他们一般见识,我可听说了,外边很多人说你以大欺小呢!” 听到最后这句话,尉迟敬德不乐意了,“我以大欺小?又不是我跟这小子打的赌,是宝林,他们这是血口喷人!” “所以啊,咱跟孩子较什么劲,堂堂吴国公,人人敬仰的大英雄,放这臭小子一马,你的仁义之名必然遍播长安。” 程咬金在心里为哥几个竖起了大拇指,今天这顿饭请的值,这个人情我老程记下了。 被众人一说,尉迟敬德动摇了,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较真。既然是首富,就要有首富的胸怀不是,自己真不是差一百匹骏马的人。 “罢了罢了,既然如此,看在老哥几个的面子上,赌局取消,不过……老程,今天必须得让我喝痛快喽!” 大功告成,程咬金如释重负,没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 “敬德,今日能喝多少喝多少,绝对管够,大伙不醉不归……” 大厅里的气氛轻松多了,连一旁伺候的家丁们都松了一口气,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二少爷这个沙雕赌局而被人嘲笑了。 “慢着!” 皆大欢喜的局面即将到来的时候,程处亮突然冒了出来。 众人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这货要干嘛? “既然立下了赌约,怎么可以随便取消,我反对!” 程咬金要炸了。 你缺心眼吗! 老子费尽心思摆酒局让尉迟敬德主动取消赌局,好不容易成功了,你他娘的要造反吗! 程咬金捂着心口,浑身颤抖,手指指着程处亮,嘴唇哆哆嗦嗦,“我咋就生了你这么个败家玩意儿,今天非得打死你不可!” 程咬金这一声吼,众人从呆滞中醒过来,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秦琼和张公瑾,他们赶紧冲上去死死拉住程咬金。 “老程,不要冲动不要冲动。”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心里却也是在痛骂程处亮。 老程咋就生了这么个狗东西,不知好歹,不识抬举,若换成是我儿子,早吊树上抽死了! 感觉自己错过一个亿的尉迟敬德刚才还有些闷闷不乐,现在却哈哈大笑起来,“你们都听到了,不是我不愿意取消,是这小子不愿意,你们一定要给我作证,我可不是以大欺小,是他自找的,哈哈!” 他又道:“你小子敢作敢当,算是个男人!” 这夸人的话,在程处亮听来,却像是讽刺。 众人对程处亮彻底无语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二货啊! 原以为他跟徐神医学习了五年,脑袋瓜子能灵光一点,想不到还是一如既往的二。 看来,真没救了。 老程,好在你还有其他两个儿子继承香火。 “爹,你先别生气,孩儿不是脑子进水了,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孩儿绝对不敢拿宿国公府的脸面开玩笑!” 程咬金哪里听得进去,破口大骂道:“你个小畜生,不知天高地厚,老夫今天打死你算了,一了百了,免得出去给老夫丢人现眼!” 一个前边跑,一个后边追,那画面,仿佛非洲大草原上动物们的日常追逐…… 程咬金还随手抄起鸡毛掸子,满院子追着程处亮打,一副不把他打死不罢休的架势。 追着追着,两人就不见了踪影,然后,秦琼他们听到了杀猪般的惨叫声…… 第二十九章 真香 “爹,你觉得一万贯会不会太少?” “不少了,再多的话,尉迟老儿怕是会起疑心!” “也是,爹,没想到,你很有做演员的潜质啊,刚才演的太逼真了,连我差点都信了!” “老子是真想打死你!” …… 在别院里,程咬金父子小声嘀咕着,程处亮还时不时的装模作样惨叫一声。 “小子,你真有信心赌赢宝林?” “爹,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有师父教我的本领,绝对没问题,今天就先让吴国公放放血!” 程咬金仍不放心,“你可知道一句话,十赌九输!” “爹,我还知道一句话,不知结果是赌博,预知结果叫投资,咱们家的饭食你又不是不知道,御厨都到咱家来拜师学艺,咱们岂有输的道理!” 父子俩谋划定后,眨眼功夫,程咬金追着程处亮又回到了大厅,边追嘴里还边骂:“败家子,给老子站住!” 程处亮哪里人多往哪跑,拿各位国公爷当肉盾,若不是侯君集躲闪的快,老程手中的鸡毛掸子差点就砸他头顶上。 侯君集脸色很难看,老程,你可要搞清楚,老子来你家是喝酒的,不是挨揍的! “老程,我有必要说你几句,孩子是教出来的,不是打出来的,你能不能不要如此暴力!” 程咬金喘着粗气,没搭理侯君集,只是死死盯着程处亮。 有了人体盾牌,程处亮也不跑了,为自己争辩道:“各位伯伯在此作证,赌局不仅不取消,小子还要和尉迟伯伯再赌一场,赌我家的饭菜比宫里的好吃,一万贯的赌注,尉迟伯伯,你要不要和小子赌?” 尉迟敬德很爱财,要不然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把李元吉所有财产送给他的时候,他连起码该有的虚让都没有,直接收下! 而且,普天之下,谁做的饭菜能有御厨做的好吃! 百分之百赢,又有一万贯钱拿,傻子才不答应。 眼看程咬金又要冲过去揍程处亮,尉迟敬德果断出手,用他那虎背熊腰护住了程处亮。 “老程,不就是打个赌吗,至于吗,刚才你不还吹牛自己的饭菜好吃吗,怎么,不敢赌吗!” 程咬金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老不正经的,干嘛跟一个孩子较真,传出去也不怕被人笑话!” 尉迟敬德抢过程咬金手中的鸡毛掸子,放回原处。 “老子是那种怕人笑话的吗,老程你怎么跟个书呆子似的,永远生活在别人的评价中,这人,要做好自己,想干啥就干啥,莫管他们如何如何说!” 牛逼,这样的话都能说出来,不愧是长安城脸皮最厚的人。 “敬德,你要知道,那臭小子没本钱,那可是一万贯!” “他是没有,可你有啊!” 尉迟敬德堵得程咬金没话说。 你这是盯上我家的钱了! “敬德,你当真要和那臭小子赌?” “别墨迹了,赶紧让你家厨子做饭,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 在几位国公爷的共同见证下,又一场沙雕赌局诞生了。 张公瑾对李勣小声说道:“这孩子真是没救了,你们说老程的家业会不会被这小子败光啊?” 李勣却不动声色,如一尊泥菩萨一般,一弹指之后,他才幽幽开口道:“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郑屠夫的猪肉摊生意怎么就突然好了起来?长安城里谁会去买那么多猪肉?” 张公瑾眉头紧皱,也陷入了沉思,长安城几乎没人吃猪肉,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可这跟程处亮又有什么关系,现在我们讨论的是程处亮,不是猪肉。 李勣又小声道:“老程是个人精,明知是必输,为何还答应了?着实让人惊奇。” 有了李勣的提醒,张公瑾转念一想,然后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正当他要和李勣继续往下探讨的时候,一个威严的声音钻入了众人的耳朵。 “敢和吴国公赌一万贯,我看这小子倒有几分胆识!” 众人忙往门口看去,一个英姿雄武的形象出现在面前。 这些军中大佬们再也不见之前谈笑风生时的从容,一个个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快步迎了上去,争先恐后跪倒在地。 “臣等叩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世民身着便服,带着李承乾、李泰、李恪大摇大摆走了进来,王霸气质尽显无遗。 他那犀利的眼神扫过来,连在现代文明社会呆过小半辈子的程处亮汗毛都竖了起来。 以前只在电视剧中看到过,如今见着活得皇帝,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目空一切,寒气逼人。 与高冷的人相处,会让你产生厌恶,可皇帝的高冷是天生的傲视天下,你不仅不敢厌恶,还他娘的有种内心深处的畏惧。 李世民眼神直勾勾盯着程处亮。 “程处亮!” “臣在!”他差点说成了干嘛,还好反应迅速,及时改正。 “朕对你是越来越好奇了!” 程处亮学着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道:“臣惶恐。” 我是真的很害怕啊,万恶的封建社会,一句话说错,可就是要掉脑袋的。 “昨日在朝堂上,唐伦弹劾你时,朕便知道他必输无疑,朕还提醒过他,只是他太过利令智昏,不过,让这些人载个跟头也好,他们太自以为是。” 李世民看了尉迟敬德一眼,眼神中满是同情。 “敬德,今日,你也必输无疑!” 尉迟敬德表示不服,“陛下,这饭食还没上来,臣怎么就输了呢?” 侯君集他们也是满脑子问号,陛下这是故意护着程处亮? 看着他们一个个很茫然,李世民摇了摇头。 什么最可怕,无知最可怕! 这帮叱咤风云杀敌如麻英勇无比的战将,竟然会被一个孩子耍得团团转。 可他转念一想,这似乎对他们不公平,不是他们无知,而是程处亮太妖,徐之才到底教给了他多少东西? “程卿家,今日朕微服出宫,走着走着,就到了你家门口,所以进来看看,没想到这么热闹,朕很久和没和几位卿家把酒畅饮了,眼瞅着午时了,朕就和大家一起用膳,如何?” 你是老大,你说了算,你想在哪吃就在哪吃,用得着问我们? 几位平时牛逼哄哄的大佬,在李世民就跟霜打的茄子,唯唯诺诺。 程处亮偷偷鄙视了一下李世民,明明就是来蹭饭的,还说得如此冠冕堂皇,想不到皇帝为了一顿饭,连面皮都不要了。 皇帝也是人,难得清闲,和程咬金他们在一块,开始了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各种吹牛逼,想当年老子如何如何。 要是程处亮在他们几个面前吹牛,肯定会被揍死,可换成李世民,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很乖的样子。 程处亮不禁感慨,这就是地位的差别啊。 说话间,婢女们将一道道饭菜端了进来,李承乾哥仨儿看到后,眼放金光,哈喇子直流。 太好了,又能吃到宿国公家的美味佳肴,今天一定要少喝酒少说话多吃菜。 心思缜密的李勣注意到了李承乾他们的表情,这一刻,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然后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难道程家的饭菜真比御膳房做的还好吃,陛下也是来蹭饭的? 尉迟敬德瞧了一眼案几上的肉食,很普通嘛! “陛下,臣有幸吃过御膳,当真是回味无穷,程家二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竟敢和御膳房相提并论,臣没有揍他,已经是很给他面子了!” 这话要是放在之前,李世民听了,肯定会高兴,但现在,越听越觉得这是莫大的讽刺。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那你快尝尝老程家的饭菜!” 尉迟敬德夹起一块排骨,“这不像是羊肉……” “是猪肉!” 程处亮话刚说完,尉迟敬德就跟遭到电击一般,赶紧丢下筷子,“你个臭小子,百姓都不吃的东西,你竟然让老夫吃,如此戏耍老夫,老夫非揍你不可!” 李世民却道:“敬德,你先吃一口再说!” 可尉迟敬德犹豫了,哭丧着脸,哪里有人会吃猪肉。 他本想说一句士可杀不可辱,打死我也不吃,来表明自己不吃猪肉的决心,可李承乾,李泰,还有李恪,却迫不及待,跃跃欲试,“尉迟将军,你若不吃,我们可要吃了!” 三位皇子的反应让尉迟敬德有些懵,猪肉真的能吃? 一番痛苦的挣扎,他轻轻咬了一口,慢慢咀嚼了起来…… “真香!” 第三十章 皇帝也有烦恼 吃饭,是为了活着。 这是天下人的共识,所有的大唐子民,不,是全世界的人民,每天都要吃饭,填饱肚子活下去。 可今天,在程咬金家吃完了饭,秦琼、尉迟敬德、李勣、张公瑾、侯君集不这么认为了,他们的观念被彻底颠覆。 活着,应该是为了吃吃吃! 尉迟敬德输得心服口服,整个饭桌上,属他吃得最多。 一个肘子一只鸡下了肚,他竟然还能继续吃,程处亮怀疑,他的胃是无底洞。 他就是唐朝的大胃王,什么木下求饱,跟尉迟敬德比,简直弱爆了。如果他到后世做直播,一定能吃到那些大胃王们怀疑人生。 反正程处亮是怀疑人生了,怀疑这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他以后再也不敢轻易请这家伙吃饭,请不起。 尉迟敬德倒是条好汉,酒还没喝完,一万贯钱就送到了宿国公府,当着李世民的面,交到程处亮手中,还说什么程处亮有这么好的手艺,应该去宫里当御厨,否则就是屈才。 你大爷的,你咋不去宫里当太监当舔狗呢! 还好自己已经给李世民培训了三个御厨,要不然真有可能被李世民抓进宫做苦力。 看着程处亮轻轻松松一万贯到手,李世民脸部肌肉抽了抽,仿佛那一万贯是他输掉的。 这小子不是太聪明,而是太妖了。 他带来了神秘的治病手段,神奇的做菜技艺,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这个世界没有的东西? 李世民很想单独跟程处亮聊聊天,可程处亮这个熊孩子,喝得烂醉如泥。 都怪尉迟敬德,逮住程处亮一顿猛灌,不就是输了一万贯钱吗,至于这样吗,他还是个孩子啊。 气得李世民一甩袖子,闪人了,弄得老程手足无措。 额,就这么走了?不发表个讲话啥的吗? 程处亮是故意喝醉的,面对李世民,他选择了逃避。 他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李世民肯定会找机会问他在那个世界经历了什么,自己现在没法回答,干脆将计就计喝断片。 生气就生气吧,总不至于因为这点小事就砍头吧? 他想好了,等忙活完这几天,就去程家的庄子,爱护生命,远离长安,远离李世民。 李世民一走,宿国公又成了那几位军中大佬们的天地。 “老程,刚才陛下在,没放开,快再上几盆酱大骨,咱们继续喝!” “对,排骨也来几份,我带回去让小孙子也尝尝。” “那个啥,老程,明天我还来找你喝酒,这酒啊,一个人喝没意思,我就暂时撇下老婆孩子来陪你。” 程咬金听完这些无耻之徒的话,气不打一处来。 “老哥几个,欢迎你们天天来吃,我程咬金绝不是小气之人,但你们也知道,老夫生了个败家玩意儿,家都快被他败光了,没钱吃吃喝喝,所以你们以后每次来,一人一百贯的伙食费,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我们家也得过日子不是,还望老哥几个理解……” 他说得情真意切,可李勣他们听了,却很不爽。 程咬金啊程咬金,咱们可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的战友,不就是一顿饭吗,你好意思找我们要钱?你被猪肉蒙了心吗!你掉钱眼里了吗! 哼,你家的饭菜做的就跟猪食一样,你以为我们喜欢吃啊,那是为了给你留面子! 友尽,拜拜! 李勣他们气冲冲离开了宿国公府,程咬金却没工夫送他们,他直奔程处亮的房间,看着呼呼大睡的儿子,眉宇间却有些担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老二突然变得如此优秀,已经引起了陛下的关注,不知道这对他来说,是福是祸。 今天陛下走得时候,那眼神,隐隐约约带着几分杀气……这似乎不是什么好兆头。 其实,李世民着急回宫,跟喝醉了的程处亮关系不大,而是他爹李渊杀人了! 大兴宫里,被软禁的高级囚徒李渊无所事事,于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美女身上。 在他不停的耕耘播种下,李世民收获了许多弟弟妹妹。 今日不知伺候的美女是服务水平一般还是颜值一般,反正李渊没弄几下,突然停止了动作,然后把她掐死了。 得到消息的李世民这才匆匆回宫。 宫殿已经被打扫干净,那美女也被悄悄处置了。 李世民站在李渊跟前,李渊却连眼皮都懒得抬。 宦官宫女们埋着头,更是大气不敢喘。 大兴宫里的气氛十分压抑。 “你以为我老糊涂了吗,你送这么多美女来,不就是为了消耗我的身体,消耗我的精力,可你万万没想到,我的精力很旺盛生命力很顽强吧。” 李渊冷笑一声,继续说道:“不是想让我死吗,我给你出个主意,让尉迟敬德拿着刀直接杀了我便是,那多痛快!” 你以为李世民不想这样吗,他恨不得你现在就去死,免得占着大兴宫的位子。 李世民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哭嚎道:“儿臣冤枉,儿臣怎敢有如此想法,就是给儿臣十个胆子,儿臣也不敢啊!” 李渊仍是冷笑,“哼,兄长和弟弟你都敢杀害,还有你不敢的事?”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早已练就了厚脸皮,他为自己辩白道:“父皇,当时是他们先在玄武门埋伏了兵马要害儿臣,儿臣拼命搏斗,才得以保全性命,他们的死,完全是咎由自取!” “你!” 李渊指着李世民,本欲破口大骂,却发现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如今局势已是无法挽回。 只是可惜了建成,可惜了元吉…… 李渊如同突然被人抽去了力气一般,佝偻着背,蜷缩在台阶上。 “三年前,那个血型的早晨,是我一辈子的痛点,我……不想再看到手足相残的悲剧,你的弟弟们都小,对你构不成威胁,希望你能好好待他们。” 李渊是一个反抗意识非常强烈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晋阳起兵反隋。 他想反抗李世民,可再也没有了晋阳起兵时的条件,举目四顾,出了供他发泄的美女,再也没有任何人。 掐死那个美女,是一时冲动,也是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恨。 反抗终究是徒劳,李渊放弃了,只剩下苟延残喘。 “你,走吧。” 父子间的沟壑已是无法填满。 走出大兴宫的李世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刘文静。 刘文静是李世民的亲密战友,他的能力和分量与大唐开国宰相裴寂相当。 但在十年前,刘文静被李渊和李建成给杀了。 刘文静的死,给李世民留下了面积非常大的心理阴影,刘文静的血让李世民明白了,李渊站在李建成一边。 所以,玄武门之变时,他毫不留情杀了李建成和李元吉,然后让尉迟敬德带着家伙看住李渊。 如今三年过去,是时候做个彻底了结了。 第三十一章 你家狗能进宫吗 日子一天天过去。 终于,大唐人民等来了喜大普奔的大日子——太上皇的寿辰。 李世民虽然把他老子撵下了皇位,可他一直标榜自己是个大孝子,而今又坐稳了皇位,这场寿辰,自然要大办特办,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效果。 现在才是寅时,连鸡都没起床呢,长安城五品以上的在京官员却已陆陆续续赶到了朱雀门前,各怀心思。 程咬金眼观鼻鼻观心,一副老僧入定的模样。 他想一个人静静,可偏偏有人不愿意让他静。 “宿国公,听闻令郎又和吴国公打赌了?还赢了一万贯,厉害啊!” 河间王李孝恭走到程咬金跟前,明显想套话。 长安的勋贵们大多都知道程处亮赢了尉迟敬德一万贯钱,可打得什么赌,怎么赢的,却无人知晓。 长安人八卦心很重,他们对各种新鲜事总是充满了好奇。 程处亮和各位大佬有约定,谁要是把当日的情形说出去,就再也不给他们做好吃的了。 他怕啊,怕长安城不要脸的勋贵们都跑到他家蹭饭。 一向放荡不羁的大佬们竟然表现的跟一年级小学生一样,纷纷点头同意。 毕竟,美食的诱惑,他们抵挡不住。 程咬金恨铁不成钢的对李孝恭说道:“那小兔崽子不知天高地厚,让王爷笑话了,这几天我就让他回乡下好好反省反省!” 当事人之一的尉迟敬德凑过来,嘿嘿一笑,“不就是一万贯吗,老夫还输得起,但是,老程你不要忘了,一年后一百匹骏马,我可等着呢,哈哈……” 天就这么被尉迟敬德聊死了。 总算挨到了卯时,百官全部进宫,先去瞻仰祥瑞白虎神君。 尉迟敬德,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程咬金等等,玄武门之变的功臣,很自觉的没跟以往一样站在队伍的最前边。 走在最前边的反而是秦琼、李孝恭、李靖、李绩这些没有给李世民帮忙的。 无论对李渊还是对李世民来说,玄武门之变都是不愉快的记忆,是横亘在父子之间一道不可逾越的沟壑,是最不能提起的那一壶水。 今天是李渊过生日,众人都很识相,不要弄得太难堪,给彼此留一点体面。 大壮被一个宦官抱着,在一座高台上俯视百官。 面对黑压压的人群,大壮有些害怕。 它扫视了一圈,没找到那个人,有些失望,呜呜了两声后,便闭上眼睛,继续睡大觉。 尉迟敬德眼神出奇的好,他竟然看到大壮在发抖,然后很不屑的对程咬金说道:“这就是你家二小子带回来的白虎?怎么还没我家狗大?” 程咬金:“你家狗能进宫吗?” 尉迟敬德:“我家那狗跑得比兔子还快,追捕猎物是把好手,一头梅花鹿它都能给你逮着,这只白虎做不到吧!” 程咬金:“你家狗能进宫吗?” 尉迟敬德:“我家那狗贼听话,让它往东它不敢往西,让它蹲下它不敢站着。” 程咬金:“你家狗能进宫吗?” 尉迟敬德:“我家那狗……老程,你能不能换一句?” 如果袁天罡和李淳风有幸听到尉迟敬德的混账话,一定会被尉迟敬德气个半死,然后再被活活打死。 程咬金不想再搭理眼前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生物。 你家二狗子能和祥瑞相比吗! 同样武功盖世,人家老秦情商咋就那么高,做人的差距咋这么大呢? 程咬金觉得尉迟敬德没救了,自觉的和他拉开一段距离,一副我不认识这个傻子的模样。 程咬金、尉迟敬德等等,这些李世民的铁杆可以开心的调侃,可其他人却是五味杂陈。 弑兄杀敌,逼父退位,这是大逆不道的事,他李世民现在又打出白虎祥瑞这张牌,说什么仁君在位必有白虎现世,不就想证明他是天命所在吗! 恶心! 可是能咋滴,连魏征这样的硬骨头都屈服了,他以前可是跟着李建成混的! 哪怕你心疼太上皇,这次给他送贺礼,也不能太好,要是被李世民知道了,会认为你心思旧君,不给你小鞋穿才怪呢。 千万不要相信伟大帝王有宽广胸襟之类的鬼话,谁信谁死。 最小肚鸡肠的人,神经最敏感的人,恰恰就是他们。 盛装出席的李世民带着文武百官步行来到大兴宫前,跪在殿前。 “儿臣(臣等)恭祝父皇(太上皇)福寿万年!” 一个人喊可能没什么,可百十号人一起喊,那声势,地动山摇。 可大殿内的人一点反应都没有,仿佛聋了一般,就这么把李世民和文武百官晾着。 李世民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大兴宫,是天下之主皇帝住的地方,李渊虽然退位了,可他就是赖着不走。 李世民一点办法也没有,总不能再让尉迟敬德拿着家伙强逼他一次吧。 那他李世民的名声就彻底臭了。 “儿臣(臣等)恭祝父皇(太上皇)福寿万年!” 众人又喊了一次,只是依然没有回应。 所有人都明白,李渊是故意的。 他心里憋屈啊,自己身为开国之君,皇位做的好好的,突然有一天,闯进一群人,把自己撵走了,而背后的主使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儿子。 然后,自己就成了最窝囊的大一统王朝的开国之君。 这就好比,你正在跟你女神在床上做不可描述之事,正爽的时候,突然闯进一群人,把你女神带走了不说,还把你丁丁割了,从此你再也没东西能石更不起来日女神了。 换谁,谁心里能舒服?不被气死已经是万幸。 李世民很尴尬,再喊一次吧。 “儿臣(臣等)恭祝父皇(太上皇)福寿万年!” 意料之中,殿里还是没有声音传出来。 李世民怏怏站起身,道:“晋献寿礼吧!” 晋献寿礼,不仅是表达自己对太上皇的敬意,更是暗自较劲的好机会。 家里有钱的,想方设法弄个大宝贝,家里穷点的,千方百计别出心裁,目的都是为了博得太上皇欢心。 但也都不敢晋献太出彩的,毕竟只是个没有权力的太上皇,巴结过了头反而会遭李世民恨。 第三十二章 女子天团 “河间王李孝恭,晋献红珊瑚树一颗!” 两个小宦官抬着一颗一人多高的红珊瑚树进了大兴宫。 “这是臣经略荆州时所得,特意献给太上皇,祝太上皇福寿安康。” 李孝恭一脸得意,其他人啧啧称奇的同时,内心却在疯狂吐槽。 这么大的一颗红珊瑚树,恐怕得一万年才能长成吧? 上来就放大招,你真舍得下血本,还给不给我们活路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很多人突然觉得自己的礼物有些拿不出手了。 “任城王李道宗,晋献汗血宝马一匹!” 百官群众又是一阵惊叹,纷纷踮起脚跟仰着脖子往前看。 汗血宝马只是在书本中读到过,没想到还真有这玩意。 但见一匹体态轻盈优雅,毛色发亮的骏马被牵进了大兴宫。 众人伸长脖子往前看去,那亮滑的肌肤,那修长的美腿,那完美的身躯,那俊俏的脸孔,简直是极品啊! 有的人竟然还擦了擦口水。 不就是一匹马吗,至于吗? 请问,当你看到一辆阿斯顿马丁的时候,心不心动,想不想据为己有? 李世民的眼睛也直了,他也想要。 李道宗虽然年轻,但毕竟和李世民是一起扛过枪挨过刀的好基友,很懂李世民的心思。 确认过眼神,是对的人。 李道宗对他小声说道:“陛下,我还有两匹更好的呢,回头就给您送进宫。” 骏马从视野中消失后,众人收回了恋恋不舍的目光。 继续献寿礼。 “蔡国公,尚书右仆射杜如晦,晋献南海珍珠十颗。” “魏国公,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晋献和田玉如意一双。” 宰相竟然也罕见的大放血了,他们俩为了弥补李世民父子俩的隔阂,真是豁出去不过日子了。 …… 但是,所有人的寿礼都没有两位王爷的贵重。 李孝恭和李道宗一脸傲娇,那模样,比小学生得了三好学生奖状还骄傲! 你们都睁大眼睛好好看看,谁的寿礼能超过我们! 今天,最大的风头要被两位王爷抢占了。 这样也好,在太上皇面前,还是把高调露脸的机会让给李家人吧。 “郑国公,秘书监魏征,晋献南山不老松一盆。” 宦官总管宗茂刚念完,魏征便出列道:“臣恭祝太上皇寿比南山不老松!” 百官被彻底惊呆了。 卧槽,还有这种cao作? 这就是杠精的寿礼?太抠门了吧? 你是堂堂郑国公哎,是陛下没给你发俸禄,还是你自己败光了? 大喜的日子,你拿出一盆花来当寿礼,恶心谁呢! 终于逮着杠精的把柄了,大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正当众人撸起袖子,摩拳擦掌,准备替李渊父子鸣不平,要痛骂魏征一顿的时候,李世民发话了。 “魏卿的寿礼寓意不错,朕很喜欢,太上皇一定也会喜欢!” 百官:“……” 好吧,你是天王老子,你说啥就是啥。 “翼国公,左武卫大将军秦琼,晋献梅花鹿两只!” “这是臣亲自去山里抓来的,鹿血鹿茸,都是好东西,太上皇用了,对圣体大有裨益,臣恭祝太上皇万寿无疆。”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秦琼是在证明自己,证明自己还能披挂上阵,战场杀敌。 可谁都清楚,秦琼废了。 就在一个月前,为了救老程家的二小子,他还当众晕倒了。 李世民哪里不懂他的心情,只是,他真的不忍心再让秦琼出征了。 他的血,快为大唐流尽了。 此时此刻,李世民又莫名其妙的想起了程处亮。 他不是跟神医徐之才学了五年医吗,听说牛逼的很,改天让他进宫,好好问问,到底有没有办法治好老秦,他可是我大唐第一战将。 …… “齐国公,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晋献……晋献美人二十名。” 宗茂都有些结巴了,晋献美女,这也太直接了吧。 二十名穿着宝路,身高一样,身材一样的美女出现在了大兴宫前。 在乐曲的伴奏下,她们翩翩起舞,而且舞蹈很具有条逗性,比起长安城的胡姬来,不遑多让。 如果程处亮在场的话,一定会联想到后世的棒子女团。 长孙无忌好大的手笔! 晃动的爽封,扭动的蛮腰,细长的白腿,再加上迷人的面孔,这也太有货了! 看着劲爆的舞蹈,有些人觉得鼻子发干,好像有液体流了出来。 拿手一擦,不好,流鼻血了,没带纸巾咋办? 长孙无忌慢悠悠捋着自己下颚的胡须,脸上挂着标志性的阴笑。 李渊好筛,那就投其所好。 反正你已经没有了行使皇权的机会,与其空自怜,不如把所有的精力都释放到女人的肚皮上,二十个,应该够了。 俗话说得好,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太上皇,您就努力耕作吧,臣为您加油鼓劲。 长孙无忌的寿礼,李世民很喜欢。 不愧是大舅哥,最懂朕的心思。 温柔乡,英雄冢,女人最容易消磨男人的意志,有了这一女团,父皇,您就放开手脚,嗨起来吧,天下的事您也不用C心,一切有我呢! 女团的表演勾起了百官原始的冲动,甚至有人盼着这场虚伪的仪式赶紧结束,自己好回家和小妾啪啪啪,或者去平康坊放飞自我。 总之,一定要把体内的洪荒之力发泄出去才行。 可李渊依然没有现身,仿佛对美女也没多大兴趣。 本来李孝恭和李道宗还以为长孙无忌抢了他们的风头,现在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大眼瞪小眼,然后得出了相同的观点:太上皇是故意让李世民下不来台。 李世民脸色铁青。 如此尴尬的场面,尽力过无数大风大浪的宗茂竟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继续念礼单吗?可太上皇好像根本不关心哎。 李世民扫了一眼群臣,除了程咬金和尉迟敬德外,其他人都低着头。 他目光落到了程咬金身上,四目相对,他发现程咬金的眼神里竟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 该死的程咬金,如果你的寿礼也得不到太上皇回应,你给朕等着! 第三十三章 太上皇很喜欢 “宿国公,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晋献……沙……沙发一套!” 唱礼单的宗茂有点懵,还特意仔细看了好几眼礼单上的文字。 李世民也有点懵。 文武百官都懵了。 沙发是什么玩意? 只见十几个小宦官,抬着四个巨大的箱子走了过来。 “再念一遍,是什么东西?” 一早晨不见人影的李渊突然从大兴宫里走了出来。 百官赶紧下跪,山呼万岁。 我滴乖乖,您可是今天的主角,总算露面了,还以为你昨晚跟美女肉搏太久,忘记了时间。 宗茂赶紧又唱了一遍:“宿国公,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晋献沙发一套!” “沙发是为何物?” 程咬金出列,拱手答道:“启奏太上皇,打开箱子,您一看便知。” 老程指挥着宦官们七手八脚拆开箱子,按照程处亮交给他的方法一一摆好。 甭管当多大官,好奇是谁都改不了的毛病。这不,文武百官争着挤着往前塞,都想第一个看看沙发到底是什么东东。 有点像罗汉床,但又看不见木头,好生奇怪。 在老程的邀请下,李渊走到沙发前,仔细打量了打量,然后一屁股坐了上去。 一秒钟不到,李渊一个激灵,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竟然是惊恐! 太上皇被惊吓到了? “程咬金,你好大的狗胆,惊了圣驾,该当何罪!” 长孙无忌第一个跳出来,一副正义凛然忠心护主的样子,恨不得马上将老程就地正法。 其他人心中也是一惊,难道这沙发咬人?咬到太上皇的屁股了? 程咬金白了长孙无忌一眼,一边扶着李渊,一边充当活体说明书。 “太上皇,这沙发很柔软,第一次坐可能不适应,有种往里陷的感觉,不过很舒服的,您再试试。” 李世民狐疑的看着程咬金,你确定没问题? 程咬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李世民一愣。 三?老程是啥意思? “父皇,儿臣替您试一试这沙发!” 说完,李世民就要往沙发上坐,试试到底有什么幺蛾子。 “滚开,他们献给朕的寿礼,你坐什么!” 李渊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李世民只好姗姗走开。 李渊再一次坐在沙发上,不过这次学乖了,先是坐在边沿上,然后一点点往里靠。 百官的心脏都跳到嗓子眼了,生怕太上皇又一惊一乍的。 结果,人家太上皇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这次坐在沙发上,似乎很享受,就像刚办完不可描述之事一样。 什么情况? 不就是放屁股的玩意吗,竟如此神奇? “好!好!好!程卿家果然有心,朕喜欢的很!” 其他人的礼物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不说,老程送的沙发,太上皇竟然还连说了三个好! 李孝恭和李道宗脸色铁青,忍不住想哭。 这么个破烂玩意儿,就把我们价值连城的红珊瑚树和汗血宝马给比下去了? 长孙无忌更是气得牙痒痒,那二十名女子,他可是千挑万选出来的,而且还整整训练了半年! 何止是他们三个,在场的都不敢相信,一套沙发,就把太上皇征服了。 包括李世民。 “父皇,儿臣也想试试这沙发到底有何神奇之处……” 李渊懒得看李世民,没好气地说道:“想坐就坐,你是皇帝,用得着问我这个老不死的吗!” 李渊每次跟李世民说话的时候,都跟吃了枪药似的。 李世民也只能受着,谁让自己抢了他的皇位呢。 他坐到另一张单人沙发上,果然很舒服。 百官也很想上去坐一坐,可这套沙发已经成了李渊的私人物品,除了李世民,谁都没资格坐。 好遗憾。 “程卿家,你是怎么想到的,真乃奇才!” 程咬金嘿嘿一笑,“臣就是个粗人,就是打死臣,臣也造不出这玩意儿,这都是臣的二子程处亮做的!” 有这么个儿子,我骄傲,我自豪! 长孙无忌,尉迟敬德,张公瑾等等,心中却是一万个不爽,大抵一万只草泥马在心中奔腾而过。 为了给太上皇过生日,辛辛苦苦挖空心思准备了这么长时间,全被程咬金这厮给搅了,此人着实可恨! 程咬金一点也不在乎众人对他的偏见,只认为这些人太小家子气,他朝着大家乐呵呵道:“我儿不仅打造了沙发,还有不少桌椅,明日在东市举办家具展销会,欢迎诸位捧场!” 借太上皇的寿辰打广告,绝了! 李渊坐在沙发上,很享受的样子,突然也来了兴致,对程咬金道:“朕听说他被徐之才带去了一个神奇的地方,午后让他进宫来,朕要好好问问他,在那个地方看到了什么!对了,那只白虎不也是他带回来的吗!” 说到这,李渊意味深长的看了李世民一眼。 程咬金心中一惊,糟糕,竟忘了这茬,好像被太上皇记恨上了。 李渊倚在沙发上,浑身舒坦,比坐那些木头不知舒服多少倍,这才是人该坐的东西。 为什么,为什么别人想不出来,偏偏是程咬金的二小子想到了? 因为他有心。 别人老想着给这宝贝那宝贝,可除了做个摆设,一无是处,唯独这沙发,送到了自己的心坎里。 这沙发好像还可以用来……能解锁很多新姿势…… 李渊双手撑在沙发上,很正经的对李世民道:“这沙发,朕喜欢,你是不是该给个赏赐,嘉奖程家二小子这份忠心?” 李世民忙点头称是。 今天你过生日你最大,你说啥就是啥,你开心就好。 …… 程处亮是没资格进宫给李渊祝寿的,所以,他可以幸福的睡到自然醒。 但程处亮也没时间多睡,还有一大摊子事等着他去处理。 一千份传单交到了来福手中,今天务必宣传出去,让长安城的土豪知道,明天东市有家具展销会。 上边只写着一句话,舒适家具,让你的生活更有品位。 随后,程处亮亲自到了安邑坊的一处院落。 这里住着二十个胡姬,三十个歌女,一个个不仅身材出众,颜值也都在八十分左右。 程处亮已经培训了她们很长时间,明天,就看她们的了。 “本少爷教给你们的舞蹈,再来一遍!” 胡姬一个个都是非常开放的女子,而且腰部力量腿部力量都很强,后世棒子女团的热舞,一学就会。 侯景天天来看胡姬们跳舞,恨不得上去和她们大战三百回合,生撕了她们。 看完之后,侯景绝对立马抱着自己刚纳的小妾钻进房间,做不可描述之事。 程二爷真是天人,那么劲爆的舞蹈,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来的,看着让人热血沸腾,好嗨哟! 第三十四章 李氏父子不是人 程处亮从未像今天穿的这般正式。 反正这身宽大华丽的衣服,要是让他自己穿,他绝对穿不上。 头上顶着发冠,就跟顶着一个苹果似的,很不舒服。 太上皇宣他进宫,把程处亮吓了一大跳。 乖乖在女人肚皮上精尽人亡不好吗,咱俩又不认识,你找我干啥? 宣旨太监前脚刚走,李承乾又蹦蹦跳跳到了宿国公府。 他很没有自知之明,他已经被列入了宿国公府不受欢迎之人目录,可他一如既往厚着脸皮有事没事来玩,不为别的,只为蹭饭。 李承乾带来了李世民的口谕,说,太上皇心情不好,让程处亮找点新奇玩意儿哄太上皇开心,否则轻饶不了程处亮。 程处亮对此嗤之以鼻。 你爸为什么不开心?你自己心里没点笔数吗?还不是因为你杀了李建成和李元吉,把他撵下了皇位! 你自己惹的事,凭啥让我给你擦屁股?当皇帝的都这么霸道吗? 程处亮只有一个时辰准备。 李世民给自己出了道难题。 什么东西能让人玩物丧志? 以程处亮的亲生经历来看,莫过于游戏,比如吃鸡,可这在唐朝不现实。 他躺在沙发上,瞎几把琢磨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小时候,放寒暑假的情景…… 有了! 程处亮蹭的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刚要出门,却发现李承乾扭扭捏捏,一副很不好意思张嘴的样子。 “你咋了?” “亮子,我还没吃饭,能不能……” “不能!”程处亮说得斩钉截铁。 就知道你小子没安好心,今天可是你爷爷过生日,宫里有的是好吃的,再者说,已经给你培训了一个厨子,你竟然还要到我家来蹭吃蹭喝,还要不要碧莲了? 可李承乾的肚子正咕咕响,不管他实在缺乏人道主义精神。 “厨房还有些鸡蛋面,你自己去找高二娘,让她下面给你吃吧。” 程处亮开了口,李承乾嗖的一下朝厨房跑去,眨眼间就不见了人影,比去自己东宫的厨房还轻车熟路。 程处亮摇了摇头,自我反省了一番,自己还是太单纯太善良。 没时间吐槽,吩咐来福去东市买了些纸板,又让管家程东找了一个做皮影的匠人。 程处亮在纸上给匠人画出了红桃、方片、梅花、黑桃样式,至于J、Q、K的图案,就改为校尉、将军、元帅的相貌,反正李渊他们也不懂。 匠人手艺真不是盖的,按照程处亮的要求,很快一副扑克牌便问世了。 李承乾在一旁看的猴急猴急的,不明白程处亮手中的五十多张纸板是干啥用的,上边的符号一个也不认识。 让程东暂时凑个人数,在程处亮的指导下,三个人玩起了斗地主。 中国人果然天生就是玩扑克牌的人才,摸牌,出牌,用不了几把,规则全掌握了。 只是程东很扫兴,谁和他一伙谁绝对输,无论程处亮还是李承乾当地主,他手里有好牌也不敢出,气得李承乾想杀人。 “你手里的炸弹留着生猴子吗!” …… 进宫的时辰就要到了,输了三百五十文铜钱的李承乾回归了理性。 “亮子,我有些上瘾了,万一皇爷爷也抵挡不住诱惑,咋办?” 上瘾就对了,业余生活匮乏的时代,一副扑克牌足够让古人疯狂。 “陛下可是吩咐了,一切以太上皇高兴为宗旨,就得让太上皇上瘾,我才能不负陛下所托。” 程处亮说得大义凛然,听得李承乾一愣一愣的。 能把害人玩物丧志说得如此清新脱俗,也是没谁了。 程处亮阴森一笑,“听说陛下给了太上皇很多很多金钱,一会儿咱哥俩去陪太上皇解解闷!” 在李承乾的陪同下,程处亮大摇大摆进了皇宫大内。 引导宦官见他东张西望,毫无礼数,提醒了好几次,喉咙都快咳破了,可程处亮就是一块冥顽不化的石头,依然我行我素。 进了大兴宫,祝寿的人吃饱喝足都走了,但见李渊挺着大肚腩倚在沙发上,脸上有些憔悴,一看就是不可描述之事做多了。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则站在一旁陪着笑脸。 程处亮看得分明,那是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 李渊瞅了一眼程处亮,道:“你就是程处亮?” “正是微臣!” “来人啊,拉出去砍了喂狗!” 卧槽! 程处亮头皮发麻,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什么情况,咱俩第一次见面,才刚说一句话,就要被你砍了喂狗?哥们招你惹你了? 你那么大能耐,有本事找你儿子发火啊!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一言不发,仿佛程处亮喂不喂狗跟他俩无关。 程处亮暗自腹诽,李世民不是人,是你让我来哄你爹开心的,我啥都没做,你爹就要杀我,你竟然坐视不管,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果然,谁都靠不住,生死关头还得靠自己! 眼看两个膀粗腰圆的侍卫就要把自己拖出去,程处亮使出浑身力气喊道:“微臣不服!为何杀我?” 李渊抬手示意护卫暂停一下,“朕杀人还需要理由吗!不过,既然你问了,朕就让你死个明白,你有如此好的沙发,为何不早晋献?” 我晕。 程处亮此刻的心情,大抵如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你还好意思说,你现在还坐在我的沙发上呢,这就翻脸不认人了? “太上皇,这沙发制作工艺复杂,是需要时间的,微臣花费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做好,总算没错过太上皇的寿辰。” 李渊没有一点冤枉人的羞耻感,反而觉得这是理所应当。 “你既然知道今天是朕的寿辰,就这么空着手来的?” 程处亮现在知道李世民和李承乾脸皮为什么比长安城的城墙还厚了,都是遗传了李渊的基因。 见程处亮愣在那不说话,李渊冷哼一声,“这沙发虽然是你做的,却是程咬金送给朕的,你身为兴平县子,怎么着也得表示一下吧!” 李世民紧跟着说道:“程处亮,还不快快给太上皇晋献寿礼!” 程处亮彻底被李家人的不要脸给折服了。 刚才李渊要杀我的时候,你不出来求情,现在他伸手找我要礼物,你倒替他帮腔,当时你让李承乾给我传话的时候,可不是这样说的! 是你翻脸不认人在先,就别怪我不义了。 “太上皇,微臣当然给您准备了寿礼,微臣给您做了一首诗,以表达微臣对您的敬仰之情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又如长江之水延绵不断。” “别废话,读来听听。” “噢!”程处亮清了清嗓子,大声朗诵道:“这个老头不是人……” 第三十五章 斗地主 “大胆!” 李世民脸色铁青。 程处亮啊程处亮,老子让你来是为太上皇解闷的,不是让你来添堵的,你他娘的存心捣乱是不是! 竟敢骂我爹不是人,好大的胆子,真以为老子不忍杀你吗!把老子逼急了,老子连亲兄弟都敢杀! 长孙皇后脸色煞白,恨不得现在就去给程处亮两巴掌。 这是一个小辈该说的话?太没教养,公公肯定特别特别生气,我要不要表现一下? 李承乾惊呆了,那些曾经当众骂皇爷爷的,坟头上的草已经老高老高了,程处亮要挂!要不要提前给宿国公报个信? 殿内的宦官宫女更是快吓尿了,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样作死的,他们能预感到,程处亮很快就会血溅当场。 李渊嘴唇动了动,他没有发作,只是静静的看着程处亮花样作死。 程处亮却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脸不红心不跳,非常淡定的继续道:“九天仙尊下凡尘。” 呼—— 众人长舒一口气。 李渊不是人,原来是神仙下凡啊,你能不能一口气念完! 紧张诡异的气氛顿时烟消云散。 原来他是在做铺垫,刚才真是吓死宝宝了。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面部肌肉放松了不少,可脸色仍然很难看。 程处亮这小子,真是太任性,你起码事先跟我们打声招呼啊,好让我们有个思想准备。 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程处亮偷偷瞥了李世民一眼,果然最靠不住的人是李世民,刚才竟然说要杀我,哼,哥们再吓唬吓唬你。 “养个儿子会做贼……” 李世民终于忍无可忍,“你小子不要太过分,这可是大不敬之罪!” 自己爹被人骂了,孝顺的李承乾立马抛开兄弟情谊,指着程处亮鼻子道:“亮子,我要你立即向父皇请罪,现在,立刻,马上!” 李渊仍是云淡风轻,转头颇有深意看了儿子和孙子一眼,“急什么,听他把话说完!”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一点定性都没有,你看我,我就很淡定嘛,刚才这个小子不是也骂我了,我说什么了?我早猜到了,下面肯定有反转。 “偷得蟠桃献父亲!” 终于把这首该死的诗念完了。 伴君如伴虎这句话,程处亮以前只在书上看到,根本理解不了话语背后的辛酸,如今站在俩皇帝跟前,算是彻底体会到了。 一言不合就要砍你脑袋,再强大的心脏也受不了啊。 李渊站起身,走到程处亮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呵呵一笑,“你小子倒有几分才华,听说你是神仙的徒弟?” 程处亮忙解释说:“太上皇,不是神仙,我师父徐之才不是神仙,是神医!” 你们是不是想长生想疯了,这世上有狗屁的神仙。 是哪个王八蛋说我去了仙界?这不会害哥们吗! “徐之才,朕听说过,前齐时的名医,现在得一百二三十岁了吧,能活这么大年纪,还能带你去仙界,不是神仙是什么?” 越描越黑,越解释越被怀疑,程处亮欲哭无泪。 “能被仙人选中,是你小子的福分。”李渊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满是羡慕。 “你从那里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快拿出来给朕瞧瞧!”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看着程处亮,毕竟所有人对神仙都是心向往之。 “臣听闻太上皇近日闷闷不乐,特意带来了一副扑克牌,为太上皇解忧。” 说罢,程处亮从怀中拿出那副扑克牌。 “这玩意名叫扑克,是师父带我去的那个世界的玩物,看似简单,却隐藏着大智慧,不知太上皇敢不敢和臣玩一玩?” 李渊冷笑一声,“有何不敢,想当年朕指挥百万雄兵……算了,以前的事情不提也罢,这东西怎么玩?” “听说太上皇多金,今天臣带了十两金子,斗胆想和太上皇争一争锋!” 一听要赌钱,长孙皇后觉得不妥,这等毁人心志的东西怎么可以带进宫? 她刚要上前说话,却被李世民拉住了,示意她且先看一看。 “小子,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让朕看一看神仙的徒弟有何能耐!” 李渊,程处亮,还有李承乾,三人坐在沙发上摆开阵势,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则站在他们身后观战。 程处亮跟他们介绍了一下扑克牌和斗地主的规则,李渊早已迫不及待让开始,“别墨迹了,如此简单的规则,看朕抢到地主怎么收拾你!” 刚开始,程处亮利用当地主的机会,大杀四方。 可等到李渊完全熟悉了规则之后,便成了他的天下。 李渊手里握着牌,表情平淡如水,完全猜不透他牌面的好坏。 程处亮恍然大悟,善于权谋的人,都是老狐狸,玩起扑克牌,肯定是手到擒来。 李渊越是不动声色,李承乾就越不敢出牌,结果在这个猪队友的帮助下,程处亮的十两金子很快就输光了。 李世民看不下去了,一把拉开程处亮,自己坐到桌前,李承乾也乖乖给长孙皇后让了位子。 李渊从未像今天这般开心。 “老二,儿媳,俗话说赌场无父子,休怪朕不客气。” 程处亮站在一旁,本想帮李渊看牌,谁知却被李渊嫌弃了,“滚一边去,打的还没朕好,狗头军师。” 程处亮很受伤,又跑到李世民身后,结果再遭打击。 李世民也没好气的说道:“闪边去,朕自己会打!” 完了,再也不能一块愉快的玩耍了。 程处亮看清了李家人的真实面目,自己伤心的在大兴宫转悠起来。 李承乾很同情他,追了上去。 “承乾,你的皇爷爷什么都不缺,就是太寂寞。” “亮子,你别开玩笑了,这里有如此多的美女,皇爷爷怎会寂寞呢?” 李承乾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一位大胸宫女,流出了哈喇子。 程处亮有理由相信,若是这家伙以后当上皇帝,肯定会搜罗全天下的美女,然后不断蹂躏耕伐。 “好了,不跟你说了,净街鼓马上就要响了,我得赶紧回家吃饭了,明天我还有大事要做。” 一说到吃饭,李承乾两眼放光,他很想跟着去,可惜晚上不能出宫。 虽然高二娘帮自己培训了一个厨子,可他做的饭菜总是差些火候,不如程家的香。 李承乾回头看了一眼正打得火热的爷爷和爸妈,摇了摇头,也走了。 据说,那天晚上,李世民夫妻俩陪李渊打牌打到很久,他们还聊了很多李世民小时候的事情。 第三十六章 买家具送老婆 朱进很激动,激动的饭都没吃。 他打造的沙发,不仅得到了太上皇的认可,伟光正的皇帝陛下竟然也喜欢的不得了,还专门找二少爷要了一套。 而且,陛下还赏赐了二少爷黄金百两,绢帛百匹。 虽然东西不多,可在朱进看来,这是天大的荣耀,只有二少爷这样的天人才会有这种待遇。 朱进觉得喊程处亮为程二爷太过生分,于是自作主张,称呼改为二少爷,起码听着更亲切不是。 二少爷不愧是长安城闻名遐迩的诚信之人,说话算话,一个月的期限已到,今天朱进他们十二个木匠可以大摇大摆走出宿国公府,回家看婆娘和孩子。 朱进不仅没有鸟出牢笼的K感,反而有些恋恋不舍。 在这里,吃得好,每天白米饭,还有馋人的肉汤,虽然每天都要辛苦干活,可工友们都说,自己胖了不少。 穿得好,二少爷发了两套制服,非常合身,唯一的缺点是得三天洗一次,咱这些糙老爷们需要那么麻烦吗? 住得也好,青砖大瓦房,不漏雨。 朱进回头看了看宿国公府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恍如昨梦。 好在,自己还有机会继续跟着二少爷混。 二少爷说了,以后要开办一家家具厂,让他做技术总监,虽然不知道啥是技术总监,但不明觉厉,听起来很霸气的样子。 拿着手里沉甸甸的铜钱,朱进心里很有满足感,一个月没回家了,思家心切,但西市马上就开了,先去给婆娘买几尺花布,再给孩子买些糖果解馋。 朱进去的是西市,不过,今天的东市却是格外热闹。 今天是休浴的日子,很多达官贵人到东市淘宝。 而且他们都得到了消息,程咬金的二儿子要在东市举办一个什么家具展销会,其中就有太上皇称赞不已的沙发。 听说皇帝陛下还专门找程处亮要了一套,自己也要买一套回去,看看这沙发到底有何神奇之处。 未时,东市已是人山人海。 一块空地上,宿国公府的人搭建了一个临时的棚子,棚子前是个台子。 人群挤在台子前,努力向棚子里望,很想知道棚子里到底是何种样式的家具,可惜,他们的视线被一块幕布遮挡住了。 人群中有不少勋贵子弟,其中就有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 为了给太上皇祝寿,长孙无忌精心准备了半年,可风头全被宿国公府抢去了,气得长孙无忌一整天没吃饭。 长孙冲是个听话的好孩子,他爹长孙无忌让他来打探打探,程处亮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然后,他就来了,而且还碰到了老熟人,尉迟宝林。 “宝林兄,不去校场练武,咋跑到这儿凑热闹了?” 尉迟宝林对程处亮所谓的家具展销会没有半点兴趣,你卖家具关我毛事,反正我又不买! 可老爹非让自己来,还说什么程处亮现在正拼命赚钱,自己得有危机感,说不定程处亮那小子真能赢。 尉迟宝林很郁闷,老爹啥时候变得这么胆小谨慎了? 别说是卖家具,就是把整个宿国公府都卖了,他们家也不如我们家有钱,这场赌局,我们想输是极其困难的! 尉迟宝林好奇的打量着长孙冲,“冲哥,难道你是来买家具的?” 长孙冲连忙摆手,“不不不,我就是来看看,随便逛逛。” 他把尉迟宝林拉到一旁,小声道:“宝林尽管放心,我和兄弟们都站在你这边,我们早就商量好了,绝对不会买他的家具,程处亮太不自量力,竟然和宝林你斗富,长安城,谁能有你宝林有钱!” 长孙冲这话说到了尉迟宝林的心坎里,对,谁有钱都没我有钱,就凭这句话,他决定今天中午请长孙冲搓一顿,然后再去平康坊放松放松。 “哟,你们俩在密谋什么呢?” 程处亮的突然出现,吓了两人一大跳。 “宝林,哥们万万没想到,你也来给我捧场,不愧是兄弟!” 尉迟宝林尴尬说道:“我只是路过而已,路过!” 程处亮呵呵一笑,“既然来了,何不到里边看看,今天买家具送老婆!” “啥?送老婆?” 长孙冲一听说有女人,眼睛顿时发亮,天底下竟然还有这好事? 程处亮点点头,“当然,不过不是谁买都送的,只有出价最高的才有机会得美女。” 长孙冲立即换上了嫌弃的表情。 骗子! 等程处亮走远了,长孙冲拍了拍尉迟宝林的肩膀,“我长孙冲今天绝对不买程处亮一件家具,否则我就是小狗!” 尉迟宝林却道:“冲哥,你觉得会有人买吗?到现在我也没看到他的家具在哪里。” 就在两人你一句我一句闲扯淡的时候,周围却突然陷入了沉默,两人左右看了看,然后发现,现场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 但见台上出现了二十个胡姬,只遮挡了该遮挡的地方,她们穿的是程处亮设计的比基尼,小蛮腰和大长腿,能报漏的全部报漏在外边,省了不少布料。 这已经够博眼球了,可程处亮觉得远远不够,让她们跟后世的棒子舞团一样,跳着劲爆的舞蹈,那画面是个男人看了,绝对热血沸腾,嘴唇发干。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音响设备,古筝、琵琶等乐器声音太小,没法带动现场气氛彻底嗨起来。 但胡姬们跳得很卖力……很多人看得都流鼻血了。 美女,永远是吸引眼球的最佳选择,是营销公关的绝佳手段。 程处亮有些庆幸,庆幸自己穿越到了热情奔放,不,是包容开放的唐朝,如果是明清,自己去哪找这么多热情的妹子。 程处亮想好了,回头举办一个这就是街舞的选秀,肯定能大赚一笔。 胡姬们一个接一个的条斗动作,将现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巢,这个时候,顶着黑眼圈的侯景出现了。 这些天,他快被榨干了,他每天都会去欣赏胡姬们练习舞蹈,看着看着,就有了最原始的冲动。 胡姬们一个个颜值很高,身材很火爆,可他知道,那是二少爷的,他不能碰,所以他就去找小妾。 这些天的次数比以往一年都多。 胡姬们不见了,突然出现一个油腻男子,台下观众不愿意了。 “你是谁,胡姬呢?” “滚下去,我们要看胡姬跳舞!” …… 侯景早已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直接无视观众的抗议,扯开嗓子喊道:“诸位老爷,各位应该都听说了,我家二少爷打造了一些新式家具,连太上皇和陛下都喜欢得很,我家二少爷说了,今天优惠大酬宾,吐血大甩卖,诸位老爷随便挑随便选。” 台下有人起哄道:“买家具送美女吗?” “送,何止是送美女,送老婆有没有!” 侯景一出口,犹如一枚重磅炸弹丢进了公厕,顿时就炸了。 围观群众一个个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唯恐自己听错了,“你说得可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们看!” 两条横幅出现在侯景身后,但见上边分别写着:买家具送老婆!程式家具,让你的生活更有品味。 人群再次被点燃了,很多人高喊着我要买我要买,快送我老婆! 第三十七章 报仇的境界 面对情绪高昂澎湃的人群,侯景的双腿在发抖,他是真的害怕了。 万一他们知道了买家具送老婆不过是句骗人的玩笑话,会不会把自己生撕了? 侯景给自己的答案是,极有可能。 长安城的人什么事做不出来,去年李二狗不就因为乱倒垃圾,被几个不良人给活活打死了吗! 李二狗只是乱扔垃圾,自己可是当众欺诈啊。 想到此,侯景不禁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程处亮。 程处亮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侯景,路是你自己选的,跪着也要走完啊,加油,相信你不会让哥们失望的。 侯景只好硬着头皮朝众人道:“事先声明,今日只有出价最高者,才有机会送老婆……” 此话一出,立即引来一片嘘声。 “切,我就知道他在玩文字游戏!” “走了走了,都是骗人的,大家伙散了吧!” 侯景嘴角抽了抽,他很有自知之明,万一一会儿出了岔子,背锅的肯定是自己,他们会说,是自己这个厚颜无耻的商人给二少爷出的馊主意,二少爷也是受害者。 已经跳进了二少爷的大坑里,后悔是来不及了。 他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商人逐利,天经地义,没有风险哪有收益! 为了赚钱,管他三七二十一,想通了的侯景大声道:“好了废话多说无益,展销会正式开始!” 胡姬们将幕布的轻轻拉下,棚子里的各种新式家具终于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然而,他们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家具,而是美女。 对,这次又是美女,清一色的东方美女。 三十个妹纸端庄优雅的坐在各种座椅上,宛若画中仙女。 程处亮借鉴车展的先进经验,把车模引进到了大唐,总之,能抓眼球才是硬道理。 美女的杀伤力是巨大的,很多人的狼眼再次放出了绿光。 难道这就是买家具要送的老婆?好漂亮啊! 我要买! 长孙冲跟着人潮进了家具展区,他努力克制住自己最原始的冲动。 一个男人如果见了美女没反应,那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被阉割了,要么是个盖。 长孙冲明显是个完整而且正常的男人。 他下边已经石更了,好在藏在宽大的衣裳下,别人看不出异样。 他跟没事人一样,走到一张椅子旁。 美女模特一看他身上那股傲人气质,便知道是富家子,急忙扭着腰胯走过来,热情的邀请他坐上去试试。 “郎君,跪坐久了,对膝盖不好,这种椅子,更符合人体工程学,坐着办公写字,很方便,而且若是累了,您可以胳膊放在两边的扶手上,往后一趟,很舒适的!” 她又指着一张书桌道:“这是和椅子配套的书桌,桌面上可以放文房四宝,下边还有抽屉……” 这套家具的确很好用,眼前的美女说得一点也不假。 长孙冲早已厌烦了跪坐,脚踝累,膝盖累,腰累,脖子也累。 他又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美女模特。 奇怪了,她竟然不害怕自己。 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平康坊,那些女人在自己面前,都是畏手畏脚,眼神里的害怕藏不住。 可这里的女子却落落大方,满脸真挚,让人心里很舒服。 这就是知识女性的魅力,程处亮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她们培训成今天这样子。 长孙冲正和美女模特探讨书桌的妙处,一花枝招展的公子凑了过来,“美人,可否为在下展示一下这书桌如何使用?” 那公子哥一靠近,长孙冲瞬间闻到了一股人渣的味道。 “好的。” 美女模特抬起头露齿一笑,公子哥整个人都呆了,谁也不知道他脑袋里到底在想一下什么龌龊画面。 她端坐在椅子上,拿起一只毛笔,在纸上写下了一首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长孙冲和公子都没空去欣赏这首诗的妙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美女模特,几乎同时道:“这套桌椅,我要了!” “是我先要的!” “滚一边去,明明是我先要的!”长孙冲表现的很从容,也很霸气,这是骨子里天生带来的纨绔属性。 两个人秉承着在美女面前绝对不能怂的原则,谁也不让谁。 美女模特赶紧向侯景做了汇报。 侯景往那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两个人他都惹不起。 一个是长孙皇后娘家的大侄子长孙冲,一个是安化县男申兰,事情很不好办啊。 自己解决不了就汇报领导,他也没犹豫,赶紧去找程处亮。 程处亮得知公子哥是安化县男后的第一反应是四处观望,好像在搜寻什么人。 然后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林英儿。 虽然她男扮女装,可对她日思夜想的程处亮还是一眼认了出来。 果然没错,有申兰的地方,真能找到林英儿的倩影。 他嘱咐了侯景几句,便快步朝林英儿走去。 妈的,终于找到你了。 哥们一定要好好问问你,为啥不辞而别,不知道做手术是需要花钱的吗! 哥们救了你,你不仅不知感激,竟然还想在我的展销会上杀人,是不是不太厚道啊! 还好哥们发现的早,要不然一个月的筹划全毁你手里了。 程处亮悄悄绕道林英儿的身后,轻轻一拍她的右肩,吓得林英儿一个激灵。 电光火石之间,她迅速转身,同时一把短匕向程处亮刺过去。 程处亮应该感谢自己那张独一无二的帅脸,如果不是这张厚面皮,他就血溅当场,一命呜呼了。 林英儿认出了这张脸,及时收手,悲剧才没有发生。 程处亮把林英儿拉到一间小棚子里,质问她:“你竟然想在这里刺杀申兰,是不是要砸我场子?” 林英儿冷冰冰,“我只想为我家人报仇!” “报仇报仇,就知道报仇,可你知不知道,你在这里动手,我这场家具展销会可就全完了!我还靠着卖家具赚钱,赢尉迟宝林那傻大个呢!” 林英儿白了他一眼,你好像才是傻大个吧,只有傻子才会去和首富比谁钱多。 “我一定要杀申兰!” 为了报仇,林英儿已经丧失理性了,额,不对,女人好像本来就没有多少理性,更多的是感性和性感。 “你只是杀了他,可你自己也变成了杀人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傻逼才这样干!” 林英儿撇过脸去,没理他,她心里大概在吐槽程处亮站着说话不腰疼。 程处亮继续叨叨,“报仇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不仅杀了他,还要让他遭万人唾弃,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林英儿狐疑的看着程处亮,“我只是想报仇而已,只要杀了申兰,哪怕丢点我自己的性命也没关系。” 程处亮无语了,你似不似傻!你死了,我怎么办,我还没泡到你呢! “如果你爹泉下有知,肯定不答应你一命换一命,好了,你乖乖在这等着,我现在就去杀申兰,不仅让他死,还让他臭掉!” 第三十八章 抢沙发 自从认识了林英儿,程处亮就把小角色安化县男申兰纳入关注范围之内。本来他想等到家具展销会结束后再弄申兰,可林英儿的突然出现,让他临时决定今天就弄他,弄死他。 程处亮走到长孙冲和申兰跟前时,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竞价已经到了一百贯。 一百贯,买一套桌椅,贵吗? 对有钱人来说,一点也不贵,他们向来买东西不看标价,不买对的,只买贵的。 况且旁边还有一位知性美女,谁买下了桌椅,说不定能得到她的青睐,然后…… “申兄,既然这位郎君愿意出一百贯,何不成人之美,我这里还有更好的东西,你要不要看看?” 程处亮没有点破长孙冲的身份,怕吓尿申兰,电光火石之间,程处亮还偷偷向长孙冲使了个眼色。 冲冲,沙发是你的了,这臭小子自不量力,敢跟你抢沙发,我这就去给他挖坑使绊。 申兰对程处亮的态度,其实是非常复杂的。 他恨程处亮。 如果不是程处亮半路杀出,那个女刺客早就被他就地正法了,也不至于现在整日提心吊胆防偷袭,出门泡妞都得着保镖。 他又怕程处亮。 程处亮的身份地位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所以当程处亮说桌椅卖给长孙冲的时候,他没理由发对。 他今天来参加家具展销会,纯粹是为了好奇心,来看看那套打败了汗血宝马,打动太上皇的沙发到底长什么样。 这还没看到沙发,先相中了桌椅,以及推销桌椅的美人。 这套桌椅的标价其实只有五十贯,可被两人一争,翻了一倍,程处亮对两人的傻逼行径很满意。 趁着长孙冲现在情绪亢奋,脑袋发热,赶紧让美女模特陪他交了钱。 程处亮则带着申兰去了展区最后面,那里摆着一套豪华沙发,沙发上躺着一位绝色女子。 刚才那美女模特已是让申兰春心荡漾,然而,眼前这位,无论身材,颜值,还是气质,更胜一筹。 当看到沙发和美女的第一眼,他就明白太上皇为什么如此喜欢沙发了。 这简直是个神器! 茶几上摆着标价,上边写着:太上皇同款沙发,价格一千贯。 那女子看到程处亮后,急忙起身。 “快给申兄介绍一下这沙发的妙处。” 女子心领神会,移步到申兰身边,申兰顿感香气扑鼻,神魂梦绕。 她扶申兰坐到沙发上,脸上始终挂着温柔的笑容。 “先生,我们生产的沙发美观,柔软,坐在上面,躺在上边,都很舒服的……而且还能解锁很多新姿势,不信您试试……” 说这句话的时候,女子脸上绯红。 二少爷好坏,让奴家说这样的话,好羞涩。 申兰都看痴了,顺便脑补了一下那种不可描述之画面。 不愧是太上皇喜欢的神器,真的可以解锁好多好多姿势,这要是买回去,嘿嘿,光是想想,就让人有些迫不及待了。 旁边的茶几上只写着太上皇同款,没有标价。 “一千贯,我要了!” 不就是一千贯吗,我安化县男什么时候心疼过钱! “等等,我愿出一千三百贯!” 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程处亮闻到了一股狐臭味。 他转身一看,突厥人!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李靖、李勣这些杀神会在今年把突厥人往死里揍,打得突厥人的老大劼利可汗找不着北。 都这节骨眼了,你们竟然还有工夫在长安城逛街,心得多大啊! 可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来的都是客,既然人家想花钱,为大唐GDP贡献一份力量,程处亮也不能拦着不是。 一看他的穿着,就是突厥上层人士,不坑他们一笔,啊,说错了,不可他合作一次,实在遗憾。 “阁下,你很有眼光,这沙发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到的,在大唐,只有我们尊敬的太上皇和伟大的陛下才有。” 那人操着蹩脚的汉话道:“你的意思是说,只有最尊贵的人才能坐这沙发?” 程处亮使劲点点头,“你说的一点也不错。” “那我要买回去,献给我们伟大的劼利可汗!” 申兰很生气,他印象中,还从来没有人敢和他抢东西,当然,刚才那个不开眼的小伙除外。 若不是给程处亮留面子,申兰早揍那个其丑无比的突厥人了。 一个野蛮人竟然想买他看上的东西,他也配? “程二爷,这套沙发可是我先要的!” 只想着坑突厥人,差点忘了旁边还有个作死的申兰。 程处亮再次点了点头,“阁下,不好意思,的确是申兄先看中的。” 突厥人问道:“他是你朋友?” “怎么说呢,这位是安化县男,你可以称呼他申县男。” 这位突厥人有一个小册子,上边写着长安城里万万不能得罪的人,其中就有程处亮的老爹程咬金,但是,没有申县男的名字。 程处亮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也就是说,程处亮跟这位申县男关系很一般,那就好办了。 “我愿意出两千贯!” 不就是个县男吗,没什么好怕的。 “五千贯!一个蛮夷也配和我抢沙发!” 对申兰的表现,程处亮很满意。 这就是唐朝人的自信,若是放在宋朝或者清朝,怕是早就让给这些凶悍的蛮夷了。 “我可是劼利可汗坐下的吐屯莫含里,小心我揍你!” 程处亮赶紧站到两人中间,你俩可千万不能在这里打架,会影响我生意的。要打出去打,谁死谁活不管我事,但是,前提是得有人先把沙发买了。 “二位,既然你们都相中了这套沙发,为了公平起见,我看不如这样,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申兰有种日了狗的感觉,他隐隐约约觉得程处亮在给自己挖坑。 见申兰有些犹豫,程处亮示意旁边的女子,她即刻会意,对申兰道:“郎君,这沙发仅此一套,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家店了。”说话间,她还不断朝申兰暗送秋波,申兰的骨头都酥了。 “竞价就竞价,我申兰决不允许让这套太上皇同款的沙发被野蛮不开花的外族人买去!” 程处亮脸色很难看,卧槽,申兰,你想表忠心就表忠心,干嘛损我,弄得我好想为了钱不分好坏是非似的。 “程二爷,我们也要竞价,我们也想买这套沙发!” 不知何时,程处亮他们身旁已经围了一大群人。 大家都知道了,这款沙发一共有三套,太上皇一套,陛下一套,谁都想拥有剩下的那一套。 能够拥有和皇族一样的东西,那是何等的荣耀,以后逢人吹牛,看谁敢说自己是胡咧咧。 “好,既然你们想买,都可以参与竞价,我程处亮最公平,一定尽力满足你们的心愿。” 第三十九章 此子太可怕 有的人买沙发,是为了好奇。有的人买沙发,是为了荣耀。有的人买沙发,是为了送礼。有的人买沙发是为了装逼。而有的人买沙发,是为了方便。 长孙冲觉得自己一百贯买一套桌椅已经足够疯狂了,可当他看到短短一刻钟功夫,那套沙发已经竞价到五千贯的时候,他震惊了。 “父亲,这些人都疯了吗?” “他们不是疯了,相反,都出奇的聪明!”长孙无忌也悄悄到了东市,他对昨天的事情还耿耿于怀,可看到眼前万人抢沙发的情景,竟释怀了。 “那只是套沙发而已!” “对,那是一套只有太上皇和陛下才有的沙发,全天下仅此三套,你想不想要?” 长孙无忌眯着眼,心中不禁感慨,这或许只是个开始罢了,此子太可怕,天知道他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 “程家二小子有两下子,冲儿,有事没事多到宿国公家串串门,听说太子、越王、蜀王经常去。” 长孙家没有要买沙发的意思,可其他人已经争得面红耳赤,价格抬到了八千贯,仿佛钱已经不是钱了。 莫含里是一个很没有涵养的人,他嘴里嚷嚷道:“沙发放在我们美丽的草原,那画面定会非常优美,我要把沙发带回草原,献给我们尊敬的可汗,我愿意出八千贯!” “我出八千五百贯!” 竟然还有人出价! 莫含里循声望去,是一个西域商人。 莫含里认识他,奥兰,狡猾狡猾的。 奥兰迎上莫含里的目光,咧嘴笑了笑,别怪我跟你抢哦。 如此发大财的机会,傻子才会拱手相让。 他早想好了,把这套沙发买回去,一点点的拆开分解,然后仿造,再高价卖到西方世界,他就发财了! “程二爷,如果您愿意卖给我,我还可以免费赠送你十名胡姬。” 我擦,西域商人好不要脸,为了一套沙发,竟然向程处亮用美人计,而且一次就是十个。听说胡姬榨人不吐骨头,程处亮受得了吗! 申兰一直没出价,只是静静的看着其他人的表演。 这样可不好,这是不给我程处亮面子啊,有必要再刺激刺激他。 有了程处亮的暗示,美女模特不断搔首弄姿,疯狂的朝申兰放电。 申兰是个男人,是个非常好色的男人,他真的受不了了,七魂已被勾去了三个。 “九千贯!” 申兰豁出去了,钱没了,大不了再去搞,沙发要定了,美人也要定了,恨不得现在就要。 这个价格应该不会有人再跟我抢了,因为没人能有我这样的魄力。 申兰,原先只不过是菜市场杀羊卖肉的,能封个安化县男,靠得就是胆大和魄力。 他咬了咬牙,大声说道:“一万贯!” 正当申兰一脸得意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犹如让他吃了苍蝇屎一般。 又是那个可恶的莫含里,这家伙是不是有病啊,为啥非得跟我抢?旁边不有的是新奇的桌椅吗,你随便买一件,带回你们的草原,就是宝贝一件,至于吗? “一万贯,还有没有人要出价?” 没有人回应。 思来想去,申兰决定放弃,不靠谱的直觉告诉他,无论自己出价多少,莫含里都会比自己高。 在莫含里眼中,这沙发俨然成了龙椅,他势在必得。 痛失沙发,申兰转身就要走,程处亮果断出击,结束了这场竞价拍卖。 “好,那就恭喜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安化县男,这套沙发,归你了!普天之下,除了太上皇和陛下,也就是你拥有沙发,而且还是同款,这份荣耀,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啥?有没有搞错? 现场的人一脸懵逼。 莫含里当即不愿意了,程处亮年纪轻轻的,是不是耳朵不好使? “程二爷,是我喊的一万贯,不是安化县男,沙发应该归我!” 他还请周围的人为自己作证,众人纷纷点头,表示是莫含里喊的价。 程处亮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我耳朵又不聋,当然知道是你喊的一万贯,但是……” 莫含里急道:“能不能没有但是?沙发我买定了!” 程处亮挖了挖鼻孔,“不能!” “但是,这沙发乃是我雇佣高级匠人打造,工序复杂,用料奢华,一个月时间总共才做了三套,如此贵重的家具,怎么可以流落到漠北草原?再说了,你们草原上有房子吗,买了沙发你放哪儿?” 莫含里气急败坏道:“你管我有没有房子,我有钱买就行了!” 程处亮对他极其失望的摇了摇头,“莫含里阁下,你错了,钱不是万能的。我程处亮是个有道义的人,这可是太上皇和陛下的同款沙发,是荣耀和身份的象征,绝不可以让外族人买去!” “所以,骚瑞,我宁愿亏本,九千贯卖给安化县男,也不赚你莫含里的一万贯!” 程处亮的话说完了。 难道你们不应该为我的民族大义所感动,给点热烈的欢呼和雷鸣般的掌声吗? 可惜,没有。 所有人都只是静静的看着程处亮。 不就是套沙发吗,还说得如此冠冕堂皇,狗屁的民族大义,你敢卖给突厥的劼利可汗吗?你不敢! 要是让陛下知道了自己屁股下的沙发跟劼利可汗的一模一样,一定会割你小鸡鸡。 莫含里一声不吭的走了,围观看热闹的人也走了,买不上沙发,还可以买其他桌椅,以后再也不用跪着吃饭跪着看书跪着码字,从此咱要坐起来! 申兰让人回家抬钱,他本人则在美女模特的陪伴下,坐在沙发上,惬意品茶。 程处亮百忙之中抽空去看了看林英儿。 “你不是说要弄死申兰吗?为什么他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而且似乎还很享受的样子?” 如果不是程处亮死死拉着林英儿,她早冲出去砍申兰了。 “着啥急,这叫欲擒故纵,让他死之前,不得先吃他一块肉啊!” “你的伤咋样了,让我看看……”说着,程处亮就要去看她的伤口。 “登徒子!” 林英儿气得想扇程处亮一巴掌,手臂都抬到了半空中,却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和动作。 算了,自己这条命是他救的,师父说过,不能恩将仇报。 程处亮吓得小心脏都要跳出来了,这一巴掌要是扇到自己脸上,可就没脸见人了。 这丫头简直就是魔鬼,一言不合就动手,没有一点温柔可言,太他娘的吓人了,我程处亮怎么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女子? 他甚至怀疑自己得了受虐症。 “行了,我说过的,一定会帮你报仇,不仅要弄死申兰,还要搞臭他!” 第四十章 做人要低调 安化县男府的王罡等人护送着五大箱子铜钱,浩浩荡荡穿过东市,送到了家具展销会现场。 街市两边的人啧啧称奇,很多人大半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花九千贯买一套沙发,真是任性。 有些人甚至憧憬,要是我有这么多钱,一定先买套大房子,再买几匹骏马,然后到平康坊找个女孩放飞理想。 回家路上的长孙无忌看到这一幕后,喃喃道:“安化县男要完了。” 长孙冲很疑惑,“他得罪人了吗?” “这人哪,一定要低调,太过张扬,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长孙冲还是一脸懵逼,“安化县男没张扬啊,我倒觉得,那个莫含里太张扬,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是突厥人。” 长孙无忌五味杂陈看了自己儿子一眼,心里突然冒出一种孩子还是别人家的好的感觉。 “他露富了!” “吴国公尉迟将军也天天露富啊,他还不是在长安城横着走,陛下对他一如既往的恩宠,也没人说他要完。” 长孙无忌终于忍无可忍,抽了自己儿子后脑勺一巴掌,“笨蛋,尉迟敬德是有实力,谁的拳头能有他的硬!” “咱家实力也不弱啊,您是皇后娘娘的亲哥,是陛下的大舅哥,谁敢惹咱!” 长孙无忌:“……” …… 九千贯顺顺利利交到了程处亮手中,那套沙发顺理成章成为申兰的私人物品。 交接完后,申兰找到程处亮,神神秘秘的小声道:“程二爷,家具展销会刚开始的时候,您说买家具送老婆,要送的老婆是不是刚才那位女子?” 程处亮一愣,捏着下巴道:“买家具送老婆?我有说过这话吗?” 申兰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那样子仿佛要生吞程处亮。 “你说过的,大家都可以证明!” “噢!”程处亮好好回忆了一下,“我好像是这样说过,那好,你既然想送就送吧,这是你的权利,我不能干涉。” “程二爷不亏是讲诚信的人,你继续说。” “我说完了啊!” 申兰茫然的看着程处亮,不是吧?你送的老婆呢?在哪里呢? 他看了一眼沙发旁的美女模特,恍然大悟,这应该就是买家具送的老婆了。 他走上前,拉起美女的胳膊,就要往外走。 程处亮急忙拦在申兰身前,很疑惑的问道:“申兄,你这是干啥,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吗?” “啊?这位美人难道不是你送给我的老婆吗?” 程处亮把美女轻轻拉到自己身边,仍是不解的问:“申兄,我怎么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申兰想骂人,擦,是你口口声声说买家具送老婆,好,家具我买了,你却跟我装傻充愣,你他娘的是不是耍我? 毕竟程处亮的身份非同一般,申兰咬咬牙,努力按捺住自己的情绪。 “程二爷,做买卖可得讲诚信,钱你都收了,你难道要后悔,今天无论如何,你必须送我老婆,否则我就去京兆府告你诈骗!” 申兰说话声音很高,很快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这边。 “大伙儿给我做个证,家具展销会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说买家具送老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申兰料定程处亮不敢把自己怎么样,钱都花了,可不能当冤大头,一定要讨个说法。 程处亮处惊不变,云淡风轻,很淡定的道:“我是这么说过!” “那你倒是送啊!你送的老婆呢?” 这个问题,不仅申兰想知道答案,在场所有人都想知道,他们也很想看一看,被程处亮当附属品送出的女子到底长啥样。 “申兰,你想女人想疯了吧,哥们的意思是买家具送给老婆,什么时候说要送给你一个老婆了?” 程处亮的解释引来一片嘘声。 申兰怒了,“程处亮,你不要欺人太甚,你明明说的就是买家具送老婆,外边的条幅上写得清清楚楚,你少跟我玩文字游戏!”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 一群人出了大棚,申兰指着条幅道:“大家看清楚喽,买家具送老婆!” 申兰拿到了指证程处亮撒谎骗人的关键证据,很是得意。 程处亮却很不在乎,“你眼瞎啊,没看到送和老中间还有一个字吗?” 众人又朝条幅看去,送和老中间没有字啊,写的的确是买家具送老婆。 “有字有字,真有一个给字!”一个离条幅最近的汉子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大声道:“写的的确是买家具送给老婆!” 众人纷纷朝前挤,这回看清了,只见送和老只见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点,几乎看不到,仔细一看,是个给字。 “程处亮,你耍我,家具我不买了,赶紧把钱退换给我,否则我要弹劾你!”得知真相的申兰气得脸都绿了。 程处亮呵呵一笑,“申兄说笑了,刚才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情我愿,怎么能后悔呢,这世上可没有卖后悔药的!” “你就不怕我弹劾你?” 程处亮很霸气的回答说:“就凭你?你还不够格!” 两人正你一句我一句互怼,突然,一人带着一队武侯冲进东市,来到家具展销会现场。 申兰一看领头者是京兆尹张立文,赶紧凑过去,哭诉自己的遭遇,痛诉程处亮的卑鄙奸诈。 张立文很忙,没空听他倾诉,举起一道令牌,道:“奉圣喻!” 所有人赶忙跪早地上,准备认真聆听陛下新指示的同时,纷纷猜测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是程处亮的行为激怒了陛下? 不可能啊,刚刚才发生的事情,不可能这么快传进宫中。 又或者是因为程处亮拒绝了突厥人的一万贯钱,陛下要奖励他? 似乎也不可能。 见众人都跪在地上,大气不敢喘,张立文这才一字一字道:“安化县男申兰,目无王法,鱼肉乡邻,杀人越货,骇人听闻,现缉入天牢,待有司查证,依律论罪!” 申兰大脑里一片空白。 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天衣无缝,怎么可能会捅进宫里?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这样? 武侯当即锁了申兰极其府中护卫,在张立文的带领下,撤了,前后不到一刻钟的功夫。 众人纷纷看向程处亮,心中狐疑的猜测,莫不是申兰惹怒了他,然后他想宫里打了报告? 若真是这样,那程处亮太可怕了。 程处亮望着张立文离去的背影,嘴角一翘,这唐伦效率还真是高,一个时辰就搞定了,真是个人才。 第四十一章 唐伦的魄力 这段时间,唐伦是颓废的。 诬告程处亮,被罢免了官职不说,御史们的脸面也被他丢尽了。 你行的时候,你的身边围着一群网红,你不行的时候,你的身边连条狗都没有。 以前那些亲密的同僚们,那些曾经一起骂过人一起嫖过娼的同僚们,如同躲瘟疫一样躲着他,没有来安慰他那颗受伤的心灵。 他算是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世态炎凉。 不过还好,他们没有对自己落井下石。 一个时辰前,宿国公府的管家程东去了唐伦家,这是半个月来,第一个来拜访唐伦的人。 “如果你是来看我笑话的,走好,不送!” 唐伦对程处亮,生气,又不生气,很矛盾很纠结。 “唐御史,您的遭遇,我家二少爷表示很遗憾,他也不想这样的,二少爷让小人交给您一份东西,二少爷说,您是一个要为民请命的人,此事非您出马不可!” 黄鼠狼给鸡拜年,肯定没安好心!唐伦面带狐疑之色,接过程东手中的册子,快速的翻阅,越往后翻脸面越难看。 “这是真的?” “件件属实,我家二少爷以他的人格担保。” 唐伦心中暗暗吐槽,程处亮那小子有人格吗? 册子上记录着申兰一件件罪名,什么杀人越货,什么强抢民女,什么与贼勾结,什么狡诈勒索……件件触目惊心,甚至时间地点都记录的清清楚楚。 唐伦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表现的从容一点,“老夫不过一介草民,让老夫看这些是何意?莫不是你家二少爷拿老夫当枪使?” “唐御史误会了,小人方才说了,您是一个为民请命的人,相信您一定不愿意让一个如此穷凶极恶之徒逍遥法外。还有就是……” 程东顿了顿,继续道:“我家二少爷想给你一个起复的机会,世态炎凉的感觉,相信您体会到了。” “册子,我给您放这里,如何做,您自己选择。我家二少爷还送您一句话,人生几何,莫要蹉跎。” 程东华丽的闪人了,留下唐伦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半个月时间,被罢了官,唐伦各种不甘,可没有人愿意帮他,因为是他自己花样作死,在皇帝面前以官职作为赌注,输得很惨是他活该。 失去曾经拥有过的东西,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半个月来,唐伦苍老了许多。 万万没想到,反而是被自己弹劾的程处亮给了自己一个机会。 唐伦咬咬牙,好,程处亮,这个情,我领了! 他已没有资格向李世民上奏,所以他跑到了魏征的家,把册子交给了魏征。 “简直是令人发指!” 魏征看完后,怒火中烧。 勋贵中有这样的人渣败类,简直是大唐之耻,必须将他绳之于法,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魏征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他立即带着唐伦进宫。 再次见到伟大的陛下,唐伦心里发虚,羞臊之情溢于言表。 毕竟当时自己当着百官的面,吹牛逼要搞程处亮,陛下还劝过自己,自己却没能听进去…… “唐伦,你已经吃过一次大亏,这次又弹劾人,难道不怕又是诬告,朕治你罪吗?” 唐伦跪在地上,浑身发颤,头也不敢抬。 能不怕吗,不怕才怪。 可怕能怎么着,因为怕,就让穷凶恶极的申兰逍遥法外?因为怕就选择性失明?因为怕就余生默默无闻碌碌无为?因为怕就隐居山林辛苦种地而空留一辈子遗憾? 他唐伦是个要面子的人,是个不甘平凡的人,为了锦绣前程,索性赌一把。 成功,会所嫩模,失败,回家搬砖。 “启奏陛下,正因为罪臣吃过一次亏,所以这次才慎之又慎,但申兰的罪行罄竹难书,如果罪臣为自身安危而畏缩不敢上奏陛下,罪臣与贪生怕死之人又有何异!” 李世民不置可否,他很清楚,御史们一个个都是嘴炮,舌头是他们升官发财的保障。 “魏卿,你怎么看?” 我能怎么看,我站在一边看呗。 “陛下,安化县男之事,臣之前早有耳闻,只是未找到相关证据,不敢贸然上奏。就在今日,他以九千贯的价格买了程处亮一套沙发,九千贯,一个小小的县男出手如此阔卓……” “啥?你说程处亮一套沙发卖了九千贯?”李世民很不礼貌的打断了魏征的进言。 魏征一时没回过神来。 陛下,你关心的不应该是申兰花九千贯买了一套沙发吗,为什么你抓的重点反而是程处亮一套沙发卖了九千贯呢? 唐伦也无语了,陛下原来好像根本不关心申兰是谁,他眼里只有程处亮,看来程处亮在陛下心中分量很重啊,以后还是少招惹他。 “这个臭小子……” 见魏征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李世民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偏离主题了。 “那个啥,你们弹劾的那人叫申什么来着?” “安化县男申兰。”如果眼前之人不是李世民,魏征早吹胡子瞪眼睛了! “对,申兰,先关押起来,彻查,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大唐决不允许有这样的蛀虫存在!” 李世民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唐伦,道:“既然这事是你先上奏的,那么就交给你查办,朕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唐伦激动啊,激动的眼泪鼻涕止不住的往下流,“罪臣叩谢陛下隆恩!” 这次一定要好好表现,有理有据有节的审理申兰,千万不要像对待程处亮那样简单粗暴。 对了,自己要不要去跟程处亮道一声谢?毕竟这个人情有些大…… 等魏征和唐伦退下,李世民对宗茂道:“程处亮是如何把一套沙发卖到九千贯的,百骑司可有消息?” 宗茂永远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回陛下,其实是一万贯,只是出一万贯的是个突厥人,程处亮不愿卖予他,说是为了民族大义……” 宗茂把东市发生的事情条理清楚的转述给了李世民,就好像他亲眼见过一般。 当听到程处亮打着太上皇同款,陛下也在用这套沙发的时候,气不打一处来,“让那臭小子明日进宫,竟然连朕的旗号都敢打,简直无法无天!” 第四十二章 梭哈 昨天的家具展销会,程处亮赚了六万贯。 新鲜事物总能引起格外的关注,那些各种新式家具,都被疯抢了。甚至有人因为没买到沙发而耿耿于怀。 这个人就是李孝恭。 他叫嚷着如果程处亮不在最短时间内给他制作一套沙发,他就领兵拆了宿国公府。 程处亮懒得搭理他,有能耐你去拆啊,我爹可是右武卫大将军,底下有的是兵哥哥,怕你不成! 没时间搭理李孝恭,程处亮忙着怎么对付李世民,他有一种被饿狼盯上的感觉。 对程处亮来说,进宫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他不愿意面对咄咄逼人,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李世民,在李世民面前,程处亮觉得自己就是只蚂蚁,随时都有被踩死的危险。 百骑司无孔不入,自己借着皇室名义卖沙发的事情,李世民肯定已经知晓了。 这次是躲不过去了,没办法,只能拿钱消灾。 硬着头皮进了宫,刚准备给李世民拍一通马屁再说其他的,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嘛,可李世民一点面子也不给,挂着一副死人脸,道:“程处亮,你可知罪?” 程处亮懵逼了。 我一不杀人放火,二不偷盗抢劫,三不位谢幼女,我犯啥罪了? 见程处亮很没有自知之明,就跟没事人一样杵在那,李世民气不打一处来。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拿太上皇和朕的名义卖家具,说什么太上皇同款,这是大不敬,太上皇很不高兴,朕也很不高兴!” 不就是借你们的名字搞了一下宣传推广,至于给我扣这么重的帽子吗。 “陛下,臣这样做不是没有道理的。” 李世民眉头一皱,就知道你小子会找各种理由。 “好,如果你能说服朕,朕就不追究,否则,哼哼,别怪朕无情。” 程处亮见李世民是这种态度,没什么好说的了。 “陛下,臣之所以这么样做,也是为了帮助陛下啊!如今我大唐百废俱兴,正是用钱的时候,朕用了太上皇和陛下的名义,自然要给太上皇和陛下一定酬劳。” 说这话的时候,程处亮一阵肉疼。 “昨天的家具展销会,臣一共赚了六万贯,除去一万贯的各种成本,臣带了两万贯进宫,这两万贯是太上皇和陛下的分成。” 李世民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些,这样才对嘛。 “朕知道你和尉迟宝林打赌,你现在很缺钱,可是朕也明白,朕若不收下,也辜负了你一片心意不是,那朕就勉为其难收下了。也只有这样,才能免除你大不敬之罪,朕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你。” 李世民说得苦口婆心,程处亮听得却很恶心。 我呸,把受贿说得如此清新脱俗,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陛下圣明!” 除了这四个字,程处亮还真不知道该说好。 遇到不要脸的六忙,而且还是天下最大的六忙,真是没有一点办法,只能认栽。 见程处亮就跟霜打的茄子,李世民心中竟一阵窃喜,他似乎很乐意看到程处亮吃瘪。 偶尔调细一下神仙,不,是神医……的弟子,原来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对了,太上皇听说你赚了六万贯,要找你打扑克,你现在就过去吧!” 被你欺负完,还得被你爹欺负,回头,你是不是还准备要让你老婆你儿子你闺女也来欺负啊? 刚出了甘露殿,程处亮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和老李家犯冲,要不要去乡下躲一躲的时候,差点撞倒了迎面蹦蹦跳跳过来的小女孩。 “你是谁,好大的胆子,看到本公主,竟然不知避让,我要去告诉父皇!” 眼前这个女孩五六岁模样,婴儿肥还未褪去,胖嘟嘟的很可爱。 可当程处亮听完她说的话,顿时觉得她根本不是可爱,而是可怕。 果然,老李家没一个好东西,连这么个小屁孩都如此霸道,动不动就去李世民那儿打报告,自己以后还是不要进宫的好,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程处亮白了那小姑娘一眼,哼,小小年纪就如此跋扈,要是放在后世,你早被刷屏了,嚣张给谁看! 程处亮没搭理她,大摇大摆去了大兴宫。 李渊正坦胸露乳,毫无形象的半躺在沙发上,和两个美女打扑克,周围还围着一群美女,有端着酒的,有拿着葡萄的,简直不要太腐败! 仔细一看,正是长孙无忌送给他的那二十个佳丽。 酒池肉林也不过如此吧? “你小子快滚过来,朕都等你好几天了!” 老李家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张嘴就骂人,难道这是因为他们身体里有胡人基因的缘故,粗鲁! “带钱了吗?” 程处亮赶紧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自己可是优秀有为青年,绝不能沾上赌博的恶习。 “过来跟朕玩两把,先赊着!跟她们打牌一点意思都没有!” 旁边的美女听到后,委屈的都快哭了。 您可是太上皇,我们哪敢赢您,还要不要命了! 李渊左手边的美女赶紧给程处亮让了座,还感激的看了程处亮一眼。 终于解脱了,跟太上皇打牌,太惊悚太吓人了。 “扑克牌是你带来的,除了斗地主,肯定还有别的玩法,快跟朕说道说道,老是斗地主,朕都玩腻了!” 程处亮嘿嘿一笑,“不愧是我大唐人人敬仰的太上皇,这扑克牌却是还有其他玩法,今天臣就再介绍一种非常非常刺激的……梭哈。” “啥?所嘎?” “是梭哈!” 程处亮把梭哈的玩法详细介绍了一遍。 放眼整个大唐,只有他懂梭哈怎么玩,程处亮很自信,只要他愿意,他完全可以成为大唐的高进。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低估了李渊玩扑克牌的天赋。 李渊毕竟是造过反当过皇帝的人,对人心的把握,对局势的判断非常牛逼,等他完全掌握了玩法以后,成为了牌桌上的王者,神挡杀神,鬼挡杀鬼。 最后,程处亮输了一百贯。 他的心在流血。 为什么,为什么李家人总是逮住我一个人欺负? 今天带的钱全被李世民抢走了,如今程处亮身无分文,正当他准备给李渊写欠条的时候,原本还得意洋洋的李渊突然道:“你不是和尉迟敬德的儿子打赌吗?” “朕不喜欢尉迟敬德,你赢了他儿子,就是替朕出气,所以,这些钱朕不要了,权当支援你!” 李渊会如此好心为自己着想?肯定是错觉! 程处亮想起来了,当年就是尉迟敬德拿着家伙威胁李渊退位的,别说不喜欢,是恨死了。 差点被你给套路,上了你的当! “太上皇,一码归一码,臣要靠真本事赢尉迟宝林!” 李渊一愣,“你小子倒有几分骨气!” 眼瞅着中午了,见李渊没有管自己午饭的意思,程处亮闪人了。 李家人NO厚道,为了让你开心,哥们钱该送送该输输了,你们竟然抠的连顿饭都不管,伤心。 “程家小子!” 程处亮迈出大殿门槛的那一刻,李渊突然叫住了他。 程处亮还以为李渊改变了主意,要留自己吃饭呢,谁知人家下一秒道:“以后遇到什么难题,尽管来找朕,只要你能让尉迟家吃瘪,朕挺你!” 原来李渊也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