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阴阳司》 前言·序章 战国末,诸子百家齐鸣,「阴阳家」学派独树一帜,他们深观阴阳消息,而作迂怪之变。 起初,学派认为世间万物皆可分为阴、阳,可随着人对自然的认知越来越清楚,也越来越复杂,他们发现把一切事物二分阴阳的思考方式,已经无法解释众多难以理解的事物。于是乎,五行八卦学说便萌生出了新芽。五行相生相克,不断循环并且从而变化,八卦则能表示出阴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动。 汉代,汉武帝罢黜百家,「阴阳家」五行八卦的思想被原始道教所吸收,即有了「阴阳道」,而那些主张参悟和修行「阴阳道」的人,则称之为「阴阳术士」。汉及后各代都出现了众多优秀的「阴阳术士」。「阴阳术士」在历史长河中扮演了越来越多的重要角色。他们观天象定历法,了解自然运作的法则;斩妖邪卫正道,守护天下的正义;辅佐明君治国,维持盛世的太平。 隋初,朝廷将「阴阳道」的能人志士官职化,便开始有了「阴阳官」雏形。 到了唐朝时期,朝廷欲适应人才体制的需要,将「阴阳道术」系统分为七术,以选拔和培养各术优秀的「阴阳官」。 「阴阳七术」,即「占事术」,「媒介术」,「结界术」,「鬼斩术」,「炼字术」,「现灵术」,「封印术」。 「阴阳道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修习的,条件是此人得有见鬼通灵的天赋,即有「见鬼眼」且有开字的能力。加上后天修习「炼字术」以提高自身的「阴阳道力」。 史上最激烈的一场「阴阳道力」大战,就发生在隋唐朝代更替之际。 隋末,天下大乱,枭雄四起,李渊兵起太原,起义军一路攻打到了长安,攻城大战一触即发。 以「阴阳大国师」马踏大地为最高战力的隋朝阴阳官守城二十日,未能让李渊的一兵一卒踏入长安城半步,僵局一直持续到第二十一日,李渊之子李世民建议临时换将,推荐同样是修习阴阳道的天行,率领跟随起义军的各路阴阳术士攻城,以「阴阳道」克制「阴阳道」。这招成效显著,起义军势如破竹,三日便破城而入。 长安城内的大小官员皆缴械投降于起义大军,可这场阴阳道战争之火,并没有因为长安的沦陷而熄灭。皇城之上,马、天二人的激战愈演愈烈,双方使出了最后的实力,成败在此一举。 天行鬼眼开字,“你我皆为「全视界·见鬼眼」,且「炼字」至最高「见二十一」,你是打不过我的。” 马踏大地轻呵一声,鬼眼开字。 天行:“什、什么……?!「见二十三」?!你是什么时候炼成的?” 马踏大地:“与我交手,怎容你三千问?小心身后……” 召唤出式神「绿蛤蟆·它灵」的马踏大地,利用「媒介术」以神器「青铜蛤蟆头」为脐带,连通式神附体,闪现到了天行的身后,挥出巨大绿色铁拳,势要一击必杀敌人。 呼——!!! 天行在铁拳击中的最后一瞬,呼哧一声,凭空消失了,即刻,反现在了马踏大地的身后,此时的天行被紫光护体,残影跟随在本体之后,他以同样的招式回击马踏大地,并将他击落于地。 撞击的力道将地面震裂,就连飞起的碎石弹射到墙壁上都留下了深坑,尘埃未散,马踏大地腾空而起,开始了反击。 马踏大地:“残影?你的式神居然是只「異物」?!这就有趣多了。” 二人交战到了日落月出,城中基础建设为此波及到的损毁,比起义军攻城时还要严重。城中的百姓害怕这场决斗会伤及自己,都躲藏到了城外青华山。可对修习「阴阳道」的人来说,这是一场一生都遇不到一次的最高战力之间的对决,不得不看。 观战者甲:“在他们二人之下,我等皆是蝼蚁,谁也阻止不了他们开战,但是我们可以……开盘啦,开盘啦,生死对决,买定离手啦……” 观战者乙:“喂,你说押谁更稳一点?” 观战者丙:“我看是马踏大地道高一筹,毕竟他是大隋的「阴阳大国师」,「阴阳道力」举国无双,无人能及。” 观战者丁:“非也,天行可是马踏大地的同门,出道虽晚,可潜力无穷,势头犹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他未必会输。” 观战者丙:“马的「见鬼眼」等级在天的之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你说什么也不是。” 观战者丁:“你瞎吗?天的式神是「異物」,灵力可比马的神兽厉害多了……” 观战者乙:“你们俩别挣了,都快打起来了。呀!不好,快看,他们就要打到我们这边来了,快逃啊……” 马、天二人打得不可开交,所到之处房屋尽毁,人畜遭殃。 天行:“隋朝大势已去,李家取而代之是天理定数,你是唯一一个将「占事术」修到「超·占事」境界的,难道你还算不到这数吗?” 马踏大地:“谁做天子与我无关,我一直追求我所‘见’的那个世界,把它变成我理解的样子。在此之前,我只能打败你。” 天行:“你所理解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马踏大地:“你的鬼眼还未修至最高境界,待你登顶,见过众生之生死、苦乐及世间之种种行色后,就会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而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专心接招,可别一不小心,被我杀掉咯!” 这场决斗,打到了第三日白日,马、天二人仍未分胜负…… 在一刻,晴天突响一声霹雳,一道天雷惊闪,正好劈到了马踏大地的身上。 是老天看腻了这场决斗,还是他想加快推动历史的车轮? 马踏大地顿时失去了知觉,天行把握住了这次“天赐良机”,聚最后的「阴阳道力」为一击,重伤马踏大地,破其「媒介」,使人与式神分离,马踏大地坠地不起…… 胜负已分!!! 天行赢了这场决斗,可他也伤得不轻,四肢微微颤抖着,道力用尽也与式神分离。他撑着身疲力竭的身子,来到将死又未死去的马踏大地身边。 “你所理解的,那个世界,到底是,是什么样子的?” 天行十分迫切的想知道,因为他似乎对这句话能感应到什么。 马踏大地:“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我快到达了,而你才快悟到了……那里、那个理想的世界,那儿,可能就是我们「阴阳道」的终点吧。你我都差一点点啊,就差一点点啊……” 长安城的沦陷,马踏大地的战败,注定是大隋的气数已尽。次年,李渊称帝建唐,定都长安。天行拒官退隐,悟道去了。 在这次长达几年的建国大业中,「阴阳道」派多次为自己正名。李唐初期,朝廷延续和完善了隋朝的三官体制,文、武、阴阳官,三官辅佐天子治国安邦。武帝时期,设立「阴阳省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阴阳官」的权力和职责,使其成为了朝廷里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前传·梁祝篇·第一章 黄府驱邪 一日清晨,在岭南之地的一座小城里,几个卖菜的妇人在对昨天夜里发生的一件怪事议论纷纷。 “你听说了吗?昨晚城南黄老板的府上又闹鬼了。” “是啊是啊,俺可听说了,这黄老板呀,今早一起来,竟发现自己睡在了离家百米之外的大街上。哎呦喂,你说这人,在屋内睡得好好的,半夜里居然让鬼给搬出了门,真是太邪乎了。” “可不是嘛,这回是这个月的第三回了!每回闹鬼之后,他可是都请了道士过来做法驱鬼,这么看来,上回请的道士也是都白搭进去了。” “欸,今天早一些的时候,我听黄府来买菜的丫鬟跟我说,他家老爷这回从隔壁村重金请来了张天师。” 路过买菜的另几个妇人听着热闹,也加入了她们的对话。 “嘿,我看没准这张天师也是二流货色。” “那可不好说,我可听闻这位张天师可不是普通的道士,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朝廷里的「阴阳官」呐!” “「阴阳官」?这张天师真有那么厉害吗?” “「阴阳官」可都是保卫皇城和天下太平的人,这能成为「阴阳官」的,都绝非等闲之辈啊......” “欸欸欸,你们快别说了,看,那不是黄老板家的丫鬟吗?” “她身后跟着的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张天师呀?他怎么看上去像个毛头小子……” 这几个妇人朝着经过她们身旁的一行人看去,指指点点,小声议论道。 她们指道的那个丫鬟,身后带着一个年轻道士,一路去到了城南黄府。 府主黄老板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 这黄老板白白胖胖,满面油光,是个中年发了福的人。可是昨夜被鬼这么一折腾,脸色看上去有些苍白,可能是被吓得还没收回魂,额头上还冒着一层薄薄可见的虚汗。 “诶哟,张天师你可终于法驾寒舍了,黄某恭候已久,天师快快请进。” 这位年轻的道士,甩了甩道袖上的尘灰,一本正经地说到:“黄老板你误会了,张天师乃家师!家师修法闭关,时日不出房门,特命其爱徒,也就是我,马一朝,来此助黄老板降妖除魔的。” “原来是张天师的高徒呀,想必马天师你也是道术高超,定能除了我这府中的恶鬼。” “欸——,别叫我天师,叫我大师,马大师!” “大师?为何要改叫大师呢?” “我说黄老板,你想想看,这‘天’字,被这一‘横’盖住了头,再也没有上升的空间了。而这‘大’字的头,可是一柱破天、没人敢盖的呀!” “哈哈哈,在下才疏学浅,不及大师一半的智慧,方才言失,还请大师见谅啊。” “好了,废话不多说,赶紧带我进去见识见识你家的,恶鬼!” 于是,黄老板就带着这位“大师”进了府中,来到了他睡觉的卧房。 “大师,就是这儿了。” “嗯——,我要你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大师放心,都已经准备好了。” 黄老板大声叫唤着下人们,把烛台、香炉、还有鸡血和糯米,通通都整齐的摆到了房前的桌子上。 “我说大师啊,我府上这鬼已经纠缠我一个多月了,它闹凶那晚的次日,我都是在大街上起的床。驱鬼的道士我都请了好几回了,到头来请的都是些江湖骗子!浪费钱财是小,可想想还要继续受这恶鬼的折磨,心里就发毛,不知,不知大师是否真能替我驱走这恶鬼?” “昂?你是在质疑我是江湖骗子咯?” “不敢不敢,大师乃张天师的高徒,一定有能力驱走这恶鬼的。” “光说不练假本事,等我降了这恶鬼,你可别忘了付我这降鬼酬金啊。” “大师请放心,就按说好的,你若降了这只鬼,一百两银子我定会双手奉上。” “那好我要做法了降鬼了,你们往后退了去,可别被这鬼吓破了胆了。” 一听要抓鬼了,黄老板和他的下人们都纷纷退到了后院里去,探着几个脑袋看着前院里的情况。 只见这位年轻的道士,舞起手中的拂尘,嘴里振振有词,道法耍得有模有样。 他先在屋外点起香来请神明,嘴里振振有词。忽然,狂风大作,落叶和灰尘被吹得满天飞舞,房间里的门窗也被吹得砰砰作响。 马一朝站在门口,将糯米撒至屋内各个角落,又将拂尘沾上了鸡血,对着房间,在空气中画了一道符,一长串乱七八糟的咒语念完后,一声大叫“定”! 此时,风停了,屋里屋外静悄悄的,没了一丝动静。 “大师,怎么样了?恶鬼抓住了吗?” “不对,不对、不对!黄老板请过来一下。” “大师要说什么,你就在那说吧,我可听着呢。” 这黄老板刚刚看到这大白天里既然刮起了邪风,心里害怕极了,一直都在后院不敢过去。 “有贫道在你大可放心,任何鬼怪休想伤你。你且过来就好,本道有重要的事要和你商议!” 虽说是怕,但黄老板还是言听计从,来到了那道士的身旁。 “黄老板你随我来。” 道士带着黄老板来到门前,要他看着地面上遍地的糯米。 “这?这怎么还有脚印?” “这是鬼的脚印!” “啊?鬼?鬼的脚印?” 黄老板差点吓得腿软坐在了地上。 “你放才也看见了,我可是一步也没进到去这房内,何况此时屋内又没人,不是鬼的?还会是谁的?” 道士扶着吓得不清黄老板,接着说到:“这糯米啊,这是有驱鬼的作用,遇鬼化黑,地板这糯米上的黑脚印就是鬼踩出来的。” “哦哦,那、那大师找我商议,所为何事呀?” “你别紧张,我不会让你去抓这鬼的,你且看清了这地上的脚印了。” 黄老板低头仔细端倪了这地上的黑脚印,“这、这、这有三种大小的脚印!” “黄老板作为一个生意人,果然眼精,之前说好的,抓一只鬼一百两银子,可这有三只,这价钱嘛……那就不是之前的价了吧?” “那,大师你要多少?” “这一只鬼一百两,三只鬼就三百两吧!” 黄老板大惊,“什么?三百两?你这是坐地起价啊,不行!” “那好吧,那我就走了。” 这道士一甩拂尘,扭身就走。 就在这时,屋内就像发生地震一般,花瓶和茶具翻倒落地,碎得稀碎,书本和墙上的字画也纷纷掉落,散落四处。就连桌子和椅子都凭空移动,乱成一团。 这些鬼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闹凶了! 黄老板见到此景,脸色发白了又白,前脚拌后脚摔倒在地,他赶紧抱住道士的大腿,“大师别走,大师别走,三百两就三百两!你赶紧收了这些恶鬼吧,求求你了……” “好,大丈夫一言九鼎,我这就去收了这三只恶鬼。你们把门关上,千万别进来啊。” 道士一个箭步,飞跃进了房间,黄老板把门一关,立刻退回到了后院。 只听见屋内一阵打斗,“嘿——喝——哈——嗒——” “恶鬼,哪里逃!看我乾坤袋,收——!” 屋内折腾了好一会儿后,房门打开了,道士从里面出来,手里还提着个布袋,他走到黄老板的面前,示意让他跟着自己进到屋内。 黄老板带着一群丫鬟和家丁,战战兢兢地跟在道士的身后,像条足节虫一样,在屋内逛了三圈。 果然,屋内除了一些打斗的痕迹之外,一切无恙,没了一丝古怪的感觉了。 黄老板摇着道士的胳膊,问这些鬼去了哪儿。 “瞧,这鬼啊都在这里了。” 道士举起手中的布袋,这里面像是装着什么活物,活蹦乱跳的,是一副要挣脱出来的样子。 黄老板对着道士眯了眯眼,道士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他点了点头,就当是回答了黄老板的疑问。 “你是说,这些鬼全被收伏在这个小小的布袋里?” “没错,你府上的恶鬼都没我收在了这「乾坤袋」里了,你要打开袋子看看吗?可别让人误会了我是抓了几只老鼠来骗你的钱财!” “不了不了,我相信大师,呵呵呵,大师果然道法高超,不负众望,真令我黄某人佩服,佩服呀!” “既然恶鬼已除,那这酬劳嘛……” “大师放心,我马上叫人去库房取来。” “欸——,看你那么爽快,给你个优惠价,二八八吧!” “好好好,就依大师的!既然鬼已被收服,大师可否赏脸在寒舍吃个便饭,让我好生犒劳大师?” “不必了,我得回去了,家师闭关修炼,其他的事还得我照看。” “欸,就一顿饭的功夫,吃饱喝足了回去,才好有精气神照顾尊师呀。更何况,我都让下人提前备好了上好的酒和饭菜,大师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啊。” 黄老板边说边慢慢的“牵引”着道士移步到客厅。 道士嘴上说着要先行离开,可身体却很诚实,等到了客厅看到那一桌子的美味佳肴,香醇佳酿,连嘴巴也变得“诚实”起来了,“那好吧,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酒席饭局之间,黄老板命人在家门烧起了炮仗,点上了大红灯笼,敲锣打鼓的,气氛比过年那会儿还要隆重。 半天的功夫,街头巷尾乃至全小城的人,都知道了有位道士,降服了黄府闹了一个月的三只恶鬼。 从这天起,这城里的人都知道了,城外张天师的座下,有位叫马一朝的高徒。 前传·梁祝篇·第二章 装神弄鬼 杯觥交错之间,马一朝喝得有些微微醉了。原本他对逗留在黄府上吃饭会被师父责骂这事还有些担心,可是小三杯下肚之后,便管不住自己的手和嘴,和黄老板畅饮起来。 黄老板是个生意人,还特别的精明。今日得高人驱除自家府中的恶鬼,自然是高兴不已,看得马一朝喝得有些上了头,就开始打听起他和他师父的一些事情。 “我说马大师,今日有幸能请到你来帮忙,你还不嫌弃这些粗菜涩酒,肯陪老夫喝上两杯,你这个朋友,我算是交定了。” 一朝口中的饭菜都还没有咽下去,急着开口说话,嘴里的饭碎菜粒喷了到处都是,“黄老板不必客气,你是做生意自然明白,我收了你的钱财,替你消了灾,这一出一进的,谁也别说谁帮了谁。至于交朋友嘛,我马一朝特别喜欢和向黄老板这样的大方人家交朋友,豪气!” 这些客套话也不知马一朝是何时,从何人处学会的,不过可以看出,一朝是个机灵的人,他可十分清楚见谁说谁话这套门路。 马一朝很小的时候就被父亲送到了张天师那里,拜入他的门下,做了他的徒弟。张天师是个性情古怪的老头,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平时喜欢一个人独处,喝点小酒唱段小曲,住在野村之外逍遥自在了去。 黄老板见马一朝好说话,赶忙倒满了两人的酒,向一朝敬去,“那,喝完了这杯酒,咱俩这就是好朋友啦,以后我有什么困难,还得靠你这个好朋友帮帮忙呀!” 一朝平时粗菜淡饭吃多了,此时能有这么多山珍海味摆在眼前,就光顾着吃喝,哪还有几分心思和人说话。黄老板的话也就听进了半句,听少了半句,他以为是什么客气话,就随口回了句“好”。 杯碰了杯,酒也喝了下去,黄老板开始直入正题了,“好朋友,我听说尊师是位很了不起的人物,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朝廷的「阴阳官」呀。” “哦,没错,家师年轻的时候,的确是在朝廷做过官。怎么突然提起家师了?” “嗬,今日能有幸见识到好朋友你施展道术,我就对道术产生了兴趣,不知你能否替我引荐一下,好让我和你师父见个面,也好涨涨我的见识。” 听到黄老板提这一要求,一朝脸色有些严肃,嘴部的肌肉也慢慢放慢咀嚼的速度,他告诉黄老板,他的师父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可能帮不了黄老板你这个忙。 “嘿嘿,能以「阴阳官」为职的人,各个都是能斩妖除魔,守正辟邪的高人。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想请你师父帮忙,当然咯,事成之后酬金肯定不会比这次的少。” 一朝早就料到黄老板有所他求,只是没想到他想找的人是师父而不是自己,“什么忙呀,要我师父亲自出马?我不行吗?” 黄老板不是不相信马一朝的能力,而是他觉得此事要张天师出手才更稳当,“哦,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和你师父道术肯定不分伯仲,既然好朋友你都答应要帮我,我当然相信你啦,哈哈哈。” 虽然黄老板把话圆了回来,可是一朝心里还是不舒服,一是觉得黄老板不是十分信任自己,二是自己并没有答应要帮这个忙。 看着这话题要“渐入困境”,一朝见桌子上的饭菜都被吃得差不多了,他右手半举着,左筷子打右筷子,迟迟“无从下手”,摆出一副无菜可夹的样子。 黄老板也觉得刚才说的话有些唐突,正好可以顺势缓和一下现场尴尬的气氛,他说了句“失陪一下”,便离桌吆喝到丫鬟,要她们吩咐厨房现备菜肴端上。 就在这时,别在一朝腰上的「乾坤袋」突然动了几下,三个恶鬼像是在布袋里面闹腾着。 一朝体察到了腰上的动静,先是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他低下了头,用大褂半掩着腰间的布袋,打开了小口。 “干什么?” 里面的三只恶鬼探出了小圆脑袋,眼睛仰看着一朝,“师兄,我们要是再不回去,师父会骂的!” “回去?我都还没吃饱呢,等我吃饱了再说吧。” “师兄,师父让我们来装神弄鬼,拿到钱就走,可没让我们留下来吃饭喝酒呀。” “那张老头子说不让就不让啊?平时我都是吃粗茶淡饭,连一点盐味也没有,这回放着满满一大桌吃不完的大餐不吃,岂不是暴殄天物了?” “可是,被人发现我们骗人就糟了……” “别废话了,我只有分寸。” 话一说完,马一朝就系紧了袋口,把布袋盖到大褂之下去了。这一小小的动作正好被入席的黄老板看到,问到一朝怎么了。 看到黄老板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马一朝急忙打着马虎眼,说是自己吃得有些撑,方才是在挪动腹中的食物,好让自己坐得舒服些。也许是一朝真吃得多了,鼓鼓的腹部确实能抓住人的注意力,加上穿的道褂做了掩饰,也就搪塞了过去。 东聊了几句,西聊了几句,在上第二轮新菜的时候,黄老板又提到了刚刚说的那事。 “不瞒你说,我确实还有件麻烦的事要请好朋友你帮忙,这事就是……” 一朝知道黄老板要开口了,担心他要求的事是自己帮不到的,毕竟这次是串通自家的鬼骗人的,哪有什么真材实料。 还好这时,上菜的丫鬟多嘴说了一句“真能吃”,正好声音大了些,被众人听到了,一朝趁势干咳了几下,表面上是感觉到尴尬,实则是要打断黄老板要说的话。 话才说了一半就被打断,重要的那部分还没说出口,黄老板自然是有些恼火,他迁怒于那个多嘴的丫鬟,高举着手掌接而怒斥道:“你懂什么?这叫能者多食!再多嘴,小心我赏你巴掌。” 上菜的丫鬟被吓到抖得不行,退到后面低着头不敢作声。 一朝没曾想到黄老板会动那么大的怒,也担心这个丫鬟会受到责罚,便将黄老板的注意力拉回到饭桌,“算了算了,可别因为心情坏了而浪费了桌上这些美味佳肴。来,我敬你一杯。” 黄老板一换嘴脸,笑嘻嘻地又同马一朝喝起酒来。 一朝时不时会回头看那个丫鬟几眼,看着她像个失了魂的小猫,蜷缩着身体站在后边,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她原本只是说了句大实话,可是却被自己利用这个点来转移话题脱身。一朝担心如果自己不答应或者马虎敷衍黄老板,可能会有所连累到那个丫鬟,所以,他这次主动问起了那事。 可这回,却是黄老板立马避开了,说是等过两天再把这事的原委告诉马一朝,今天呢就只管吃饭喝酒,别被其他事坏了兴致。 看着黄老板欲言又止,一朝觉着此事可能非同一般,既然事主有意推谈,自己也就不敢再提,也就拿起碗筷大快朵颐了。 前传·梁祝篇·第三章 地三仙 未时后半,在黄府受到盛情款待的一朝,吃饱喝足后准备打道回府了。 临别之时,黄老板还不忘提醒一朝,过两天会亲自登门拜访,到时再把委托之事告诉他。 一朝想着这两天时间,足够他做好翻脸不认账的准备了,随口一说“那就到时候恭候大驾了”便离开了黄府。 离开黄府,一朝在客栈叫了一份烧鸡外带,还打了一壶老酒,之后才离开了城,往家里返。 乡间的泥土小路,凹凸不平的,有些难行,加上刚刚还喝了酒,一朝走起路来晃晃悠悠,好几次差点摔进路边的水沟里。 三鬼装在布袋里也被晃得有些晕头转向,隔着布袋喊着:“师兄,师兄……” 听见叫唤一朝停住了脚步,依靠在一棵大树之下,先是干呕了几下,等到缓过神来,才打开布袋口。 “出来吧,这里有树荫,没人。” 三个鬼魂,一个接一个从布袋口钻了出来,变成人的模样,排成一路软趴在地上,缓缓自己被晃晕的身子。 “呵呵,我说你们地三仙,酒都没喝,怎么也晕得起不了身子?” 这三鬼叫地三仙,他们仨也有自己的名字,高的那个叫茄子,胖的那个叫土豆,矮的那个叫青椒。 这是他们的真名吗?很显然不是,可为什么起的都是蔬菜的名?这就要问他们的师父,张天师了。 说到师徒关系,事实上现在只有一朝是张天师真正的入室弟子,而地三仙只是寄居在天师家的鬼魂罢了。住的时间久了,和天师师徒俩也生了情谊,便也开始和一朝一样,叫张天师叫作师父了。 黄府闹鬼降鬼这事,是他们师徒谋划来骗人钱财的,可张天师年轻的时候,是「阴阳官」这事却是真的。 “师兄啊,我们是没喝酒,可是装在这布袋里,你左大摇右大摆的,晃得我们难受,才会如此头昏眼花的。” “你这胖土豆,我都没说你,你倒好意思怪起我来了?方才我在黄府捉鬼的时候,你好像下黑手打了我吧?” 土豆一惊,躲在了青椒身后,赶忙解释道:“我那还不是把戏演真了嘛,再说了,师兄你这强壮的身板,岂是我一下两下就能打坏的吗?” 听到土豆此般辩解,青椒和茄子也想起了那个时候自己也动了真格打了一朝几下,偷偷掩着嘴笑着。 一朝眯着迷醉双眼,抿着嘴微微点了两下头,慢慢摇着手,表示自己能理解为了真实才把戏演真了的这个说法而不去追究了。突然,他来了那么一句,“糟糕,有人来了!” 地三仙不知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惊到了,还是真怕让人见到他们,化作一溜烟想要钻进布袋里,冲得太急,仨鬼卡在布袋口挤不进去。 一朝不慌不忙松开系在布袋口的那条麻绳,等地三仙完全钻进布袋里,便立马收紧麻绳。他用食指挂着绳子,开始吊转起布袋来。 “你们仨在想什么,做师兄的我还不清楚吗?你们那几拳,想必是为了报平日里我欺负你们的仇,才下的黑手吧?” 地三仙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当,根本就没人来,而是师兄为了骗他们进布袋下的套。 “师兄误会了,我们可不敢报什么仇……” “师兄快别甩布袋了,我们知道错了……” “师兄饶命啊……” 一朝哪管什么误会不误会,总之,他是大师兄,只有他可以欺负人,没有人可以欺负他。就这样,马一朝一手甩转着布袋,一手提着烧鸡和老酒,踏着醉步往家里赶去。 张天师住在离城有十几里的小村里,与其说是小村,还不如说这里就他一户人家。这儿原本也有几户人家,自从张天师搬来后,就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只剩他一户了。 一朝回到来,见到师父就躺在摇椅上打着盹,手里缺了角的破扇还在微摇着,旁边的茶几上,茶水早已喝干,只留下半杯泡了化开了的茶叶。 “师父可能还没睡熟,可千万别吵醒了他。”一朝心想趁着师父没发现自己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赶紧回了屋,等他醒了问起,就说自己早就回来了,这样他在黄府喝酒吃饭的事就可以瞒混过去了。 可尽管他怎么地蹑手蹑脚,怎么地小心,终究还是躲不过他师父的法耳。 “现在是何时啦?” 张天师的这一问,吓得一朝立马出了一身冷汗,像根竹竿立着不敢动,好几秒才敢回过头来,笑咪咪对着师父,回道:“回师父,申时刚过,酉时了。” “事情办得如何?” “哦,事情都办妥了,酬金也拿到了。这是师父吩咐买的东西。” 一朝把手上提着的烧鸡和酒放在茶几上,又从袖中掏出钱袋交给了他师父,“我给师父从新泡壶茶吧。” “站住,他们仨呢?” 师父不这么问,一朝都忘了地三仙还装在布袋里,“在这呢。” 地三仙从布袋里出来,因为被晃得晕乎,都站不稳趴到了地上,说不出话了。 “他们这是怎么了?” 一朝怕他们会戳穿自己,抢着嘴说话,“呵,他们是太想家,太想师父您了,一时激动才这样的,呵呵呵。” 的确,地三仙为了这次的“计划”,已经在黄府呆了近一个月了,可他们这般模样,哪是激动的样子。 “你是一早就出了门,按计划理应早就回来了,怎么?出了意外的状况?” “这……没出啥意外,就是……” “你别说话,你们仨讲!” 三仙看着师父一本正经地盘问他们,又见师兄在一旁虎视眈眈盯着,真不知该讲真话还是实话。 其实,问也不用问,马一朝的脸色红彤彤的还没消去,身上散发的酒气也十分扑鼻。 张老头伸着食指和中指,弯曲到一半,敲了敲桌子,咚咚咚。 一朝明白师父的意思,他来到厅前,面对着祖师爷的灵位跪下。 原来,这张天师对一朝的处罚。食指和中指就代指人的双腿,弯曲的意思就是跪着,敲几下就是跪多少个时辰。 “偷吃也不晓得要擦干净嘴巴。”张老头看着地三仙在一旁偷掩着嘴幸灾乐祸地笑,也罚他们一起跪着,“还有你们仨,蛇鼠一窝,都给我滚过去。” 挨罚对他们四个来说也算是家常便饭,像罚跪这种还算是最舒服的了。 一朝来这儿学道有好几年了,张老头子却很少教授他道术,更多的是一些简单的符法,用来骗骗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而地三仙,是张天师一次外出,在某地收服的游魂,生前和死后都没怎么害过人,算得上是好鬼了。 这一家子靠着装神弄鬼,骗取豪绅的钱财度日。每次骗来的钱财也不少,可他们的日子过得还是那么拮据,因为张老头是出了名的铁公鸡。 跪着不动,加上吃饱喝足,一朝很快就眼生困意,微微曲着身子就睡去了,时间在梦里过得很快。 梦里的一朝还在饭桌上胡吃海塞,不知是谁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晴天霹雳,将他猛扇醒。 “是谁?敢偷袭本大师?啊?” “嘘——,师父来了!” 原来是地三仙听见屋内有开门的声响,以为是师父出来了,叫了半天师兄都不见一朝有反应,才出此下策的。 一听是师父来了,一朝赶紧回正身子,也不管泛红的脸蛋有多疼。 “你们四个,现在立刻出门,抓几条七星鱼回来。” “抓鱼?抓什么鱼?” “就是鱼腹有七颗黑斑鳞片的七星鱼。” “哦!师父想吃鱼,让徒儿到鱼市去买就好了,什么七星鱼八星鱼,我全给您买来。” “我要的鱼市场上可买不到,你们赶紧出发,晚饭前赶不回来就别吃饭了。” “那我去那抓这七星鱼?” “野外泥塘。” “啊?野外?那得去老远的地方,晚饭前能赶回来么?” “这我可不管,切记,要抓六条七星鱼,其中五条要一两的,一条要半两的。多一两不要,少一两重抓。” “师父你这嘴真刁,吃鱼还挑鱼有多重?” 张老头子挠了挠后背痒的地方,没有理会一朝,径直走入房间,一关房门啥也不理了。 前传·梁祝篇·第四章 河边的头骨与木箱 一朝小声地抱怨道:“这张老头怎么老不说清楚,这让我们上去给他抓鱼去呀?” “这鱼不都在河里么?” “我还用你们提醒?” “……” 显然,鱼要在河里抓的常识是众人皆知的,但这七星鱼真有那么容易抓到吗? 一朝在家中翻出三把纸伞,让地三仙分别在伞上糊上一层猪油,猪油能阻隔日光,接着又在猪油之上粘上一层能凝聚阴气的荷叶,这么做的原因是让地三仙在白天能躲在伞下,不受日光的照射,也能有阴气护着。 必备的东西都准备好后,一朝就领着地三仙出门了。 出门的时候,天空刚脱去一层闷热的气,几片广大而厚积的黑云正由天的那头飘来。 “师兄,我看这天是要下雨了,头顶灰沉沉的一片天。” “这黑云现在要飘过来,估计也得有些时候,我们还是早去早回吧。” 一朝快步朝河边走去,地三仙在日下没了影,就好像三把伞凭空浮着,紧跟在一朝身后。 在河道边,一朝折了根细竹条作为钓竿,牵上了带出来的鱼线,做了根简易的鱼杆。 “现在就差鱼钩和鱼饵了。你们仨钻到土里挖点蚯蚓出来,我去想办法弄个鱼钩回来。” 别看地三仙已经是鬼了,可他们还是害怕生前的那些东西,尤其是胖土豆,特别害怕像蚯蚓这类的软虫。 “师兄,我和你去弄鱼钩,让青椒和茄子去挖蚯蚓吧。” 大家都知道土豆害怕软虫,也就没为难他。就这样,一朝和土豆一组,青椒和茄子一组,各自出发了。 青椒茄子组在河岸边拾了个破碗,又在不远处寻了片肥沃的黑土地。 “青椒,你来撑伞”,茄子用他那能透穿泥土的鬼手,像在水中捞鱼一般,在泥土中“捞”蚯蚓,没一会儿的功夫,便将此处的蚯蚓一家老小,一锅端了。 “茄子,我看这浅层的蚯蚓都被咱们抓完了,是时候伸长手臂捞下面的了。你手臂比我长多了,这下面的,嘿嘿,我看就交给你了吧。” 茄子呢又叫高茄子,人如其名,他是地三仙里身高最高的,自然而然手臂也是最长的。 “你这矮青椒,我真服了你了!” 说到任劳任怨,茄子算是他们之中最愿意付出的那个,这次他也没说二话,伸直了手臂就往土里面掏。 又往深土里“捞”了几把之后,就在他们脚下不远的土里,茄子好像摸到什么硬硬的东西,那玩意圆圆的,像颗球,卡在了土中摸不出它的重量。 “青椒,我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圆不溜秋的。” “是不是这下面有什么宝贝呀?” “说不准,兴许是什么破碗烂盆埋在土里呢。” 茄子换了个姿势,脸紧贴着地,使右手臂能够更加往下,更加多方面的摸摸这东西的轮廓。 这圆球状的东西表面有两个大窟窿,人用食指和中指正好能分别插进去。茄子用手指勾住了窟窿内部,借着力要把这东西往外拔出来。奈何这东西的一半卡在了较硬土层里,茄子左右拉拔,费了好大的劲才让它有所松动。 “青椒,过来搂着我的腰,我一用力你也用力,咱们把这玩意拔出来看看是啥。” 俩鬼像拔萝卜一样,三下五除二的功夫最后终于把这东西从土里给拔了出来。 这不用眼看还真摸不出这玩意是什么东西,等到它出了土,差点没吓坏了这俩鬼。 “啊啊啊……这、这这……这是人的头颅啊!” 茄子的手指还勾着那头颅的眼窟窿,等他看清了死人头,吓得他直甩着手臂,劲使了过头,把那头颅甩进了一旁的芦苇荡里。 咚——! “哎哟喂,吓死我了。” 茄子喘着粗气,惊魂还未定,而青椒早已跪倒在地,面对着刚刚埋头颅的位置,双手合十在磕着头,嘴里一直叨叨着:“无心之过,有怪莫怪……” 三秒之后,俩鬼相互对视,噗呲一笑。 “呵呵呵,我们,好像也,不是人吧?” “呵呵呵,说到底,我们和‘它’也算是‘同道中鬼’了吧?干嘛要怕!” 这两鬼傻笑着,为刚才身为鬼还怕鬼的囧样逗得乐个不停,其实说不怕他们还真没那个胆。 “茄子,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什么声响?就你甩开那人头的时候,好像是它落地的时候撞到了什么东西。” “你也听到了?那响声干脆,似乎是撞到了大石头一类的硬物吧。” “那我们现在咋办?要不去找师兄吧?” “我看蚯蚓也挖得差不多了,都满满一碗了,我们去和师兄汇合吧。” 茄子和青椒起身走后没几步,不约而同就停住了,心里头就有些过意不去,哥俩把人家的头给拔出了土,又扔到了不知什么地方,就这样一走了之实在有点违背良心。 “你怎么不走了?” “别说我,你还不是停下了?” “唉,你是不是也,觉得不能这么走了?” “嗯。” “那,我们把它的头放回去?” “嗯。” 虽然这俩鬼良心发现,想把人家的头“还”回去,可是又因为害怕而把这事相互推脱,最后居然还吵了起来。 这时,一朝和土豆做好了鱼钩也往这走了过来,茄子和青椒的吵架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你们吵吵什么?看,蚯蚓都跑了。” 茄子刚刚挖到的蚯蚓都爬出了破碗,又钻回了黑土里。 一朝看着茄子和青椒知道蚯蚓跑了却无动于衷地站在那里,训斥道:“你俩中邪啦?干站着干什么?赶紧把蚯蚓抓回来呀。” 茄子不敢说话,青椒还支支吾吾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四人干站着半天,一朝等得有些不耐烦,一句“有什么就说啊”震得青椒立马把话说了出来。 “这下面有东西!” 青椒说这话的时候,脸色变得有些凝重,一朝看得出,他说的这“东西”,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东西。 “什么东西?” “是死人!” “死人?” “对,就在这下面。” 茄子和青椒讲述了方才事情的始末,还有最后想把死人头还回去的想法也告诉了一朝。 马一朝做为这四师兄弟里唯一的活人,胆子比鬼都大,他问清了头颅掉落的大概位置后,就钻进了那片芦苇荡里搜寻。 这片芦苇荡不算茂密,植物的枝干也只有大半个人那么高,就一下的功夫,一朝就找到了那个头颅,不过,他也有了新的发现。 “你们三个快过来,我发现了一个箱子。” 四人齐力把那个木箱和找到的死人头颅一并搬到了空地之上,一朝让茄子他们先把头颅放回原来埋着的位置,自己把箱子上的泥土和杂草处理干净。 “你们仨搞什么怎么那么久,弄完了赶紧过来看看这木箱。” 推推嚷嚷好不容易才把头颅深埋地下,这仨鬼回到了一朝身边,四人围着这个被锁起来的木箱瞧着。 “师兄,你说这里面装着是啥?” 就刚才搬动这箱子使得力气和里面物品碰撞发出的声响看来,一朝敢断言,这里面一定装着什么重物。 “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那还不容易!” 一朝举起脚边的大石头,一把砸在了锁在箱子外的锁头。 箱子打开后,众人诧异,原来这里面装着的,是满箱的金条。 前传·梁祝篇·第五章 一座荒坟 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黄金? 仔细观察下,一朝发现方才木箱所处的位置,那片半人高的芦苇荡里,似乎有人折腾过的痕迹,有几处的芦苇杆都被什么东西压倒过。 痕迹看上去不是新留下来的,可能有上两三天了。这里属于荒外,人迹罕至,所以痕迹保留得很好。 “这箱金条会不会是什么人藏在这儿的呀?”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谁都不会把这一箱金条置于此地而不理的,但这会是谁的呢?” 就在不远处的另一片芦苇荡里,青椒还有了新的发现,他叫唤到其他人,“喂,你们快来看,这里有块坟。” 青椒发现的这座野坟就埋在浅浅的枯叶堆里,微微凸起的坟包上早已长满了大堆杂草和芦苇,不知有多大多广。坟头的墓碑一角显露在众人的脚下。 “这儿居然还有座坟啊?不过看样子好像好久没人打理了,是座荒坟吧?” “看看不就知道了嘛。”说着话,一朝就清理着墓碑旁的杂物,等到清除干净之后,众人才看清了这座坟碑的全貌。 “哟呵,刚刚还真瞧不出来,原来这坟这么大,这么豪气啊。” 墓碑使用青壁大理石雕刻而成,碑文被灰土覆盖看不出写的是什么字,坟前还遗留着上次祭拜时摆放着的供品和未烧尽的蜡烛,只不过都已被灰土盖去了原有的颜色。 金条距离坟墓没有几步路,它们之间是否有着什么联系?难道这些金条是这墓主的陪葬品?还是说并无相关? 这些疑问一个接一个地浮现在一朝的脑海里,可一想到他们是出来抓鱼的,便将这些想法先放在一边。 “我们把这箱子放回原处吧。” 听着师兄要放弃这些飞来横财,三仙有些不乐意了,“师兄,这可是一大笔钱啊,就这么不要了?” 一朝噘着嘴,点了一下头,便把箱子盖好,哼哼着要三仙帮忙搭把手将箱子搬回原位。 其实,一朝也想将这箱金条搬回家去,可想想师父平日里教导过,这些突如其来的横财是会招来祸端的,就忍忍心,咬咬牙放弃了。反正家里钱多钱少,都是师父一人把关,先前挣来的钱也不少 三仙并不死心,劝导着师兄说这笔财富比整天出去装鬼骗人要容易得来的多。 自从见到这座坟墓,一朝心里就一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好是坏都说不准。 坟墓很大,从墓碑雕刻的精美程度来看,也只有豪绅土豪这类大户人家才配拥有的死后灵地,而且,不知是不是感觉有误,一朝感受到在坟的四周,有种古怪而令人心寒颤栗的感觉,似乎是有好几十双看不见的眼睛,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天色渐暗,十尺以外的地上都有些看不清楚,站在此处只能听见依稀的流水声。不容他们多做考虑,师父教给他们的任务还没完成,加上这箱东西来路不明,在把箱子归回原处之后,四人就匆匆离去了。 众人生了堆火,坐在河边开始钓起鱼来。 钓鱼本是一件极需耐心的事情,半天不见鱼咬钩也是常有的事。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河里的鱼像是都睡着了觉,竟没有一条咬饵的。 “我说师兄,这河里会不会压根就没有鱼啊?” 土豆摇了摇一朝的手臂,见他半天不说话,仔细一看才发现他早已睡着了。 “呵呵来,黄老板,我再敬你一杯,干了它……” “师兄,师兄……” 一朝睡得很熟,在梦里还在回味着黄府的那餐酒席,身旁的响动丝毫没有打扰到他的美梦。 茄子还再对刚刚发现的那箱金条念念不忘,一直有想将金条带走的想法,他问道另二仙:“我问问你们,如果地上掉了钱没人捡起,那这钱算谁的?” 土豆的想法很单纯,他说既然是掉在了地上,按理说就属于“地”的,显然,另外俩人并没有理会他。 “依我看,谁先看到的就算谁的。” “青椒说得对,这箱东西是咱们一起发现的,也就是说是属于咱们的,师兄他不要,不代表咱们不要,更不代表师父不要。咱把箱子扛回去给师父,等有了这么钱,咱以后即使干吃不做,也能过上好日子,哪还要去装鬼骗人家的钱财呢?” 茄子这么一说,青椒觉得在理,同意了茄子的观点,土豆本是没主见的人,看到其他人都这么说了,也和他俩站到了一起。 于是,他们仨在火堆里拾了根火把,往那片芦苇荡里走去。 夜空繁星点点,河水潺潺流淌,星光和火光在河面交相辉映,河底的小鱼时不时冒出水面吐个泡泡,泛起的圈圈涟漪拔动着河面的星辉万点。 野外的夜里能听见许多美妙的声音,晚风来时,惊起了蛙声一片,风止了,响起虫鸣点点。 忽然,鱼竿一抖,河面泛起一片水花,扑通一声,一朝竟被这一声响惊醒了,他眼疾手快,操起鱼竿要往岸上提,奈何河中之物力气甚大,一把差点把一朝拖入水中。 “快!快来帮忙!” 几声过后也不见任何人过来搭把手,一朝这才发现地三仙不在身旁,这儿只有他一人。 不管了,先把这家伙抓上来再说。 僵持一阵以后,河里的还是输给岸上的,等到一朝将这家伙拖上了岸,才看清这咬钩的是一只老鳖。老鳖不大,只是手脚勾住了河底的水草才显得力气特别大。 “哎,你这家伙,好咬不咬你咬我的钩,害我白高兴一场,不过算你好运,今天就放你一马。” 一朝取下老鳖嘴巴上的钩子,将它从新放进河里,让它游走了后,又放上新的鱼饵,把杆插到了土里。 回过头来,一朝叫着地三仙的名字,叫了好一会儿,都不见有人回答。 “这仨鬼跑哪去了?难不成……” 地三仙的心思一朝自然是了解的,好歹师兄弟做了这么多年,用屁股想都知道,他们一定又跑回去找那箱黄金了。 前传·梁祝篇·第六章 雨夜、草屋、老翁 一朝摆好鱼竿正要起身,就听到天边雷声隆隆,河面也被洒落的雨滴打花了脸。 “真够倒霉的,怎么就下雨了呢?” 这雨说来就来,顿时间滴如珠帘般下大了去,一朝赶忙撑开地三仙留在地上的油伞,慌慌张张地朝荒坟那边跑去。 不知是雨势大了路难走,还是一朝睡懵了记错了方向,跑了也有一段路程,却始终找不到那座荒坟。 一朝被淋得湿了大半的下身,这风大雨急的,也顾不上去找地三仙了,眼下最重要的是找个能避避雨的地方落脚。 说来也巧,就在一朝跑去的那个方向,有一座草屋坐落在不远处,这就好像是特意出现在那里,正等着一朝那样。 “奇怪,这草屋来的时候怎么没见到它?哎,不管了,先进去避避风雨。” 草屋很小,只有十步长宽,屋壁有些破损,时不时会飘进些风雨,好在暂时还能当个临时的避风所。 一朝进了屋,抖了抖身上的雨水,他将伞立在一旁,透着窗户看向外边。 这天乌漆麻黑的,外面看不清任何东西。一朝关好门窗,坐在比较干燥的角落里,听着屋外的声音,时而风声响过雨声,时而雨声盖过风声,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了了。 一朝的裤子和鞋子都湿了,冷得他有些发抖,他脱了鞋子倒出了雨水,也稍微拧干了裤子。 “这倒霉天气,还真就差点给淋成落汤鸡了。不行,我得生个火烤烤身子。” 屋内有些零碎的柴火,不过淋了些雨,有点难燃起来。一朝拾起两块头打火,对着小堆的干草,一次没点着,两次没燃起来,三次总算见到了些火星。 生火就像照顾初生的婴儿般,不仅要细心,还要有耐心。一朝捧着包着火星的干草堆,使劲对着它吹着长气。 功夫不负有心人,浓烟一起,眼看就要燃起火来,一朝把草堆埋进柴火里,小心翼翼地护着刚刚冒出来的小火苗。 “哈哈,这火终于还是让我给点起来了……” 就在此时,不知屋外何人,大力将门一推,突如其来的门风,将这火苗吹成了一股青烟。 一朝也被吓了一跳,他跳起了身子躲在一旁,周围无光看不太清来者是何物,只好先将身子压在角落里不动,眼睛盯着门处,想要看清是什么东西。 听着声响,像是人的步伐,待那东西走进到了屋内才知道,原来真是个人闯了进来。 一朝:“喂——,你究竟是人是鬼?” 那人先是甩了甩身上的雨水,然后从胸口掏出了一支火折子一吹,火折子上的红色亮点隐隐燃烧,照清了那人的脸。 “你看我像人,还是像鬼啊?” 这人看上去虽然鬓须发白,年纪应过了半百,但他衣着朴素而整洁,身正,说话又底气十足,不像是什么山匪贼寇。 “你你你,你既然是人,为何在此装鬼吓人?!” “大言不惭!我装什么鬼,吓什么人呀?” 这人说话语气力道十足,有几分平时张老头训斥一朝的样子,震得一朝说话都有些结巴。 “你你你,为何突然推门?还还还,把我刚生的火给吹灭了。” “想必这又不是你家,我进来避雨还要知会你一声吗?” 说着话,这人已经把他身上带的行李卸下,放在了地上,还有腰间别的一把宝剑,也系了下来,立在了墙上。 这人随身携带着武器,看来是来者不善啊! 虽有些担心这人会大打出手,但一朝还是吐出了心里的不快:“你懂不懂,什么叫,什么叫先来后到啊?” 那人将火折了插在地上,然后盘腿而坐。他合上双眼,像是打坐了去,不再回答一朝的问题。 一朝见此人对自己不理不会,小声嘀咕道:“什么人啊,一点礼数也不讲,做错了还不认,不是看你和我师父一般年纪,我早就赶你出去了……” 还没等一朝把牢骚发完,屋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风雨欲小,这几声还是听得干脆的。 叩,叩,叩… 看来又是要进来避雨的人。 一朝见那人无动于衷地坐着,只好自己前去应门。 门外之人是一位老翁,头发已花白无漆,身着单薄,风雨吹得他瑟瑟发抖。 “小兄弟,老朽能否借贵宝地暂避一下这漫天风雨呀?” “老伯您不必客气,还请快快进来。” “多谢小兄弟了。” “您客气了,像您这么有礼貌的人,我当然愿意与您共享此地,不像这里的某些人……” 一朝扶着老翁进到了草屋内,回头却找不到刚刚那人的影子了。 “奇怪,这人跑哪去了,刚刚还坐在这的。” 老翁问到一朝在说谁,一朝说不明白,也不想说,就只好搪塞几句,说刚刚在胡说,这只有他和老翁两人。 那人虽然不见了人影,宝剑也消失了,可他的火折子却留在了地上,屋内有了这点火光,还是能稍微看清人彼此的模样。 一朝见老翁脸色苍白,两眼周围还有圈绿光,他以为是光线弱,自己看花了眼,想揉揉眼睛再看清一点。 老翁见到一朝注意自己脸上的古怪,便假装冷得发抖,让一朝帮忙为自己取些角落里放置的稻草,好围在身上保保暖。 一朝扶老翁坐到那人刚刚坐的位子,自己转身去角落取些稻草来。 果然没错,这老翁居心叵测,想害一朝性命。他趁一朝背对着自己,便伸长了如同枯枝般的手臂,想在一朝身后一把扯住他的脖子。 好在那人并没有离开,而是躲在了屋顶伺机而动,他似乎早就知道有危险来临…… 屋外雷声大作,屋内安静出奇,火折子的光照着人的影子,铺在了一朝看不见的墙上…… 那人双脚倒挂屋梁,双手宝剑一挥,将老翁细长的枯枝怪手快刀斩断。 此刻,一朝回头的瞬间,老翁迅速收回断枝,那人一钩弯回屋顶。一朝踩到了被斩落到枯手,却以为是普通的木头,并没太在意,也没有发现刚刚发生了什么。 “老伯,您要的稻草,刚紧披上。” 老翁笑脸相迎,伸出了双手接过了稻草。 “呀——,老伯,你的手怎么这么冰冷?” “呵呵,年纪大了,手脚冰凉是常事。” 没想到,这老东西还能生出断肢! 老翁知道自己头顶有位不速之客,想先对付了他,便说自己还感觉寒冷,又拜托一朝再去取些稻草来。 一朝刚转身,那老翁立刻仰面,露出丑陋的原样,张开满嘴污垢之口,朝屋顶上方吐射出一滩黑色黏稠的污物。 前传·梁祝篇·第七章 血色之瞳 屋顶之人早料到这老怪会先对付他,早在老怪出手之前闪躲到了别处,而那口污物喷射到屋顶反溅到了四处。 一朝感觉好像有什么凉凉的东西低落到了他脖子后部,他用手抹了抹。这团黑乎粘稠的东西还没到鼻前,就已经能闻到腐烂的味道。 “这是什么呀,怎么这么恶心?” 他抬头看向屋顶,空空如也,转身又见那位老翁发着抖、蜷缩坐着,就没想太多,回过头拾捡起稻草来。 天空突然电闪雷鸣,一道闪光照亮了草屋内昏暗的一切。借着这道光,老翁看清了那人藏身的位置,就在闪电消失的那一刻,老翁趁势立马伸长手臂朝那人袭去,可还是扑了个空,捅破了草屋的一壁。 这声惊响吓到了一朝,他朝声响那处看去,只见方才所遇的那人从角落里纵身一跃,跳到了自己跟前,手里还拿着把剑护在胸前。 “咦——?原来你没走啊?!” 那人没理会一朝,舞着剑式朝老翁砍去,却也被他躲了过去。 “住手……” 一朝见这人无缘无故对老翁动起手来,二话不说想要上前阻止,可那两人已经交起手来,旁观之人一时间无从插手。 草屋虽小,里面的破烂家具却倒落四地,给打斗增添了一丝凌乱和嘈杂。 舞剑之人明显技高一筹,剑锋所到之处必定斩成两半,原本脏乱破烂的草屋变得更加狼狈不堪。 看着一直闪躲逃窜的老翁不是那人的对手,一朝担心老翁会惨遭毒手,腰斩两半,他趁着一个间隙立马冲了上去,从身后拖住了那人,“住手!你怎么能对一个手无寸铁、也无缚鸡之力的老人痛下杀手呢?” “他不是人!” “我看你才不像是人!老伯你别怕,这里有我保护你。” 那人还在用力挣脱一朝的束缚,奈何被一朝锁住了下盘,难以动弹。老翁见此“天赐良机”,便突伸魔爪向那人心脏刺来。 眼看就要被一击命中要害了,那人会神凝气,一股强大的劲力又内而外喷发出来,将一朝震摄倒地,也震退了老翁的这击正面必杀。 突如其来的强大冲击力让一朝昏了过去,在倒下合眼的前一刻,他模糊地看见,那人的眼瞳变成血红色…… 打斗并没有结束,老怪见那人亮出了真本事,担心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想溜走保命,便化成一团绿烟,从门缝钻了出去,飞至半空。 可惜为时已晚,那人举着宝剑,食中二指由剑柄之处,顺着剑脊滑向剑舌,「阴阳道力」经眼传至宝剑,挥剑,剑光一闪,现了老怪真身,刺剑,一声“雷·引”,唤天降雷火引至老怪身上,瞬间将其炸至灰飞烟灭。 消灭完这老怪,这人将宝剑入鞘手好,眼瞳也恢复了正常的颜色。 草屋在这场打斗之后,破损得更加严重,雨水从屋顶的破口滴了下来。 他确认了一朝的伤势并无大碍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囊,拾起了倒在地上的两把油纸伞,撑开一把架在一朝的身上为他遮挡住了雨水,自己又撑开了另一把,便匆匆离去了。 后半夜的雨渐渐小了去,天也终于在亮之前停住了哭泣。 旭日初升,阳光透着薄雾撒遍了大地,叶瓣上了露珠散发着金色的光茫,茫茫黑夜就这样结束了。 早起的觅食的长嘴鸟儿,唤着清脆的叫声翱翔天际,鸟鸣穿过了林间,叫醒了昏睡的一朝。 迷糊中的一朝捂着脑门,在努力地想着“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嘛”这三个深奥的问题。 看着眼前的草屋,一朝慢慢记起来昨晚发生的事情,却找不见了昨晚遇到的那两人。 “那人来历不明又十分厉害,老伯一定难逃他的毒手了,我还是赶紧离开此地,以免也送了人头了……” 一朝越想越不对,收起了油伞屁颠屁颠地也离开了草屋。跑了有几里远了,他才放下心来好好整顿一番。 “唉——,这回好了,不仅没完成师父交付的任务,还差点断了性命,现在还和地三仙分散了。” 提起地三仙,又看到自己手里拿着油纸伞,不禁慌了神。这光天化日之下,这仨鬼没了油纸伞的庇护,会有危险,眼下最重要的事,就是找到地三仙,不能让他们晒到日光。 刚刚慌不择路,一朝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脚底也就只有一条林里小路可走,于是乎,他就顺着这条路走去,看看能通到何处。 没走多久,一朝便穿越到树林,进入到了丛间山路。此山不高,更应该称其为坡,路也不陡,只是碎石当道,难走罢了。 “青椒——、茄子——、土豆——,你们在哪——?” 一朝一路扯着嗓子喊着地三仙的名字,一路环顾四周,根本没有注意脚下所踩之物。这一脚下去,踩到了一坨软乎乎的东西,感觉很强烈。 是屎!而且就成色来看,是一坨新鲜得不得再新鲜的屎! “……” 一朝一边伸脚蹭着路边的杂草,一边发至肺腑的破口大骂。忽然,他脚边不远的草丛里发出了响动,像是里面藏着什么活的东西。 会是什么呢? 他悄悄凑近了身子探去,还没等脸靠近,一只大黑狗破草而出,着实吓着了他。倒霉的一朝下意识地后退几步,正好,另一只脚又踩到了软乎乎的东西,感觉依旧那么强烈,不用想,一定是踩到那坨新鲜的玩意儿了。 “……” 脏话骂到一半,那只大黑狗左右摇着尾巴,歪着脑袋站在了一朝面前看着他。 此情此景,一般人都会认为,这坨新鲜的屎一定是这条大黑狗拉的,而一朝正是这样的一般人。 “你这畜生,居然敢把屎拉在路的中间,看我不好好教训你!”说着说着,一朝撸起袖子,捡了块大石,决定要把气撒在这狗身上。 大黑狗意识到有危险,“唰”的一声又钻回了草丛里,不知躲到了何处去了。 一朝哪肯甘心自认倒霉,一心要找到黑狗报了这仇。一番苦寻之后,终于在一处沟沟里看见了这条大黑狗。 黑狗的毛色在这里实在太显眼了。 只见它埋着头,鼻子贴着地面嗅来嗅去,高翘的长毛尾巴左右摇摆着,想必是在寻找上去埋在这附近的骨头吧。 前传·梁祝篇·第八章 大黑狗螃蟹 一朝就着半人高的草堆躲着,蹑手蹑脚地移动着小碎步,猫在了那只大黑狗屁股正对的地方。 大黑狗丝毫没有发现有人就在附近,它依旧全神贯注地刨着地,拱着沙土。 淹埋在地下的东西渐渐展现了它的样貌,原来是根大骨头。没用多久,大黑狗就将它的宝贝刨了出来,叼在了嘴上,准备好好啃一顿。 一朝躬着身子,匍匐前行,就在那狗的身后,大叫一声,“吓——!” 大黑狗一惊,吓得腾空半米,嘴巴一松,骨头落了地。 就是现在,一朝一个健步流星,一把夺过那根大骨头朝前方跑去。大黑狗定下惊来,明白了什么事,朝着一朝追了过去。 两条路终究跑不过四条腿的,等到大黑狗马上就要追上一朝的时候,他立马一个滑铲急刹,改变方向往回跑去。大黑狗由于惯性,急刹不及摔了跟头,在地上猛得滚了几圈,等它甩完头回过神来,一朝又已经跑远了。 “哈——哈——哈——,不行啦,我跑不动了……” 几个来回下来,一朝的体力消耗殆尽,步伐越来越沉重,连呼吸都差点跟不上节奏要岔了气。可这大黑狗却是长跑的能手,一路紧追不放,有好几次都几乎能咬到一朝的屁股。 再这么跑下去不行了! 一朝清楚自己体力不支,大黑狗又紧贴着自己不放,他瞧见前方不远的地方是一处断崖,突然急中生智,想到了一招“悬崖勒马”,杀它个措“脚”不及。虽然这样做很可耻,但火烧眉毛了,于是,一朝要紧牙关,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做最后的冲刺。 还有二十步…… 还有十步…… 五……四……三…… 一朝估摸着断崖边的位置,不断修正自己奔跑的跨步长度,以免到时迈大了步,掉下去的是自己。 机会就在眼前,就是现在! 临崖边,左脚一迈,借力向右,蹬,侧身,倒地,虽然动作不是最佳,可是安全没有掉下去。 大黑狗就没那么好运了,正如一朝计划的那样,它来不及驻步,踩空掉落下了断崖,崖边的几块松石也因为冲击而滚落下去,轻尘低弥,一声厮长的哀鸣,随着它主人的下落,慢慢变细变弱,直至被风声盖过。 “危机”算是解除了。 一朝躺在地上,仰着天喘着粗气,还没等他稍微缓过来,耳边就传来了几声狗叫,吓得他立马坐起了身子,朝后方退去。 声音是在断崖之下传来的,一声接一声。一朝战战兢兢爬到崖边,朝下望去,只见那只大黑狗并没有掉落崖底,而是挂在了半崖壁上横生出来的一颗短树上。 “你还真是福大命大……” 看着大黑狗一时半会爬不上来,一朝想一走了之,回头走了几步路,才察觉自己的手里还揣着那根大骨头,心里面顿时过意不去,开始了“思想斗争”。 “谁让它想要咬我,一直追着我不放,活该!” “好像是我先惹它的呀?” “那是因为它把屎拉到路中间,好让你踩到的啊!” “可路是我自己走的,这也能怪它?” “算啦,反正它还没死呢,干脆别理它了!” “但是这里人迹罕至的,就这样走了,没人救它早晚也是死路一条……” “哎,那就救吧!” 最后,良心战胜了恶心,一朝决定爬下去拉它上来。好在大黑狗挂的地方离崖顶不是很远,一朝小心翼翼地探着脚下去,马上就要爬到那儿了。 大黑狗看到是一朝下来了,害怕他会落井下石,叫得更加大声,更加急密。 “喂——,别叫啦,我是来救你的。” 一朝把脚够到那棵短树的枝干上,重重踏了几脚试试看这树能否承受起他的重量。 “汪呜——,汪呜——,汪!” 大黑狗以为一朝是想踏断树枝,它使劲左右摆动着身子。一朝这才看清,原来它是卡在了那头的树杈里,如果它再乱动的话,说不定一松身就会掉下去。 一朝伸着手臂,想抓住大黑狗的前爪,好拉它过来,“喂,过来,伸手过来……” 黑狗像是明白了一朝的用意,知道一朝是下来救它的,黑狗也努力地伸着爪子,可就是差个几寸。一朝蹲下身子,万分小心地、一寸一寸地、向前移动着双脚。 “抓到你了!” 奈何这大黑狗被树杈卡得太紧,不用力根本没法帮它挣脱出来,可稍微一用力,这棵短树又颤得厉害,时刻有折断的危险。 短树之下就是悬空,从这坠落无疑是直至崖底,粉身碎骨。 时间拖得越久,一朝越感觉控制不住自己一直在颤抖的腿,他深吸一口气,打算奋力一搏,刚一用力,就听见清脆的“咔嚓”一声,树枝果然断了,断枝连同其上的一人一狗眼看就要掉了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朝右手紧握大黑狗的前爪不放,左手立马“回手掏”,勾住了还挂在崖壁上的另一半树枝。这半树枝实在承受不住这一人一狗的重量,差点连桩带根拔起,好在还能撑一会儿。 这一下大黑狗虽然从树杈中脱了身,但也是“刚出虎口,又入狼穴”,随时还有掉下去的可能,它仰着头看着一朝还拉着自己的爪子,嘴里呜呜的,不知是不是犹豫着什么。 树根还在慢慢地向外拔出,不知根有多深蒂有多固,每一刻都有脱落的危险。 或许,一朝一放手,少了狗的重量,人还有生的可能。 “喂,我马上救你上去,别担心。” “汪呜——” 人们常说,狗是最通人性的,有些时候,它们甚至会为它的主人放弃自己的生命。当然,大黑狗也愿意为这个愿意救它的人,放弃它的生命,只不过,它不知如何让一朝听懂,那句“汪呜”的意思。 “螃蟹,是你吗?螃蟹?” 在他们俩的上方,崖顶上,有一人在朝着他们喊着。 大黑狗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在叫着自己的名字,吠了两声作为回应。 “你们撑住,我马上救你们上来,坚持住。” 赶来的这人是个樵夫,经过这附近的时候,听见了狗叫的声音,顺着声音的方向就寻到了此地。他将捆柴用的麻绳解下,几条绑成一股,套在了肩上,摸着崖壁爬了下来。与一朝会合后,两人合力先将大黑狗拉到与人平齐,大黑狗顺势爬到那人身上,那人用绳索将大黑狗绑在背上,沿着来路一步步向上爬去。一朝没了“包袱”,身轻如燕,跟着那人也一点点摸了上来。 爬回了崖顶,众人才松了一口气。 “我叫梁山伯,是这的樵夫。哎呀,别舌忝我的脸啦……”山伯一边从新绑好散落的柴火,一边介绍着自己,而他家的狗,那只大黑狗,在山伯的周围转着圈,一逮到机会就凑上嘴去舌忝主人的脸。 “对了,还没感谢你救了我家的狗,它叫螃蟹。” 一朝顺手帮着山伯堆好柴火,听到他还感谢自己,支支吾吾地回道:“这……也别说谢,要不是我,你家狗也不会掉下去……” “嗯?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噢,没什么,我就问你叫什么名字,刚刚没记住。” “我叫山伯,我是个樵夫,靠山吃饭,所以别人都叫我山伯,很好记的,你呢?” “我叫马一朝。” 前传·梁祝篇·第九章 七星鱼 山伯为了答谢一朝,特意邀请他到家里吃餐便饭,“这也到了午前,想必马公子还未吃过午饭吧,若公子不嫌弃,请到我家作客,让我好好招待公子。” “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害怕公子你嫌弃我家饭菜不香呢。” “别叫我公子了,你多大?我们兄弟相称吧。” 山伯的年纪稍长一朝几岁,一番客气之后,他们就以兄弟相称了。 螃蟹在前方带路,时不时还会窜进路边的草丛里,这里闻闻那里嗅嗅,像是在逛自家花园。 梁马二人分担着柴火,走在后面一路闲聊了起来,山伯告诉一朝,他家住在这儿不远的小村子里,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世了,他是靠着邻里乡亲的照顾才能够长大成人,家境清寒读不起书,也无一技能傍身,每天只能靠着上山砍柴卖点钱两勉强度日。他还告诉一朝,山伯并不是他的本名,只是以砍柴为生的日子久了,大伙都山伯山伯叫习惯了,也就忘了他原有的名字。不过,山伯挺喜欢现在的这个名字,至少和他的实际很贴切,他就是一个靠山吃饭的汉子。 看到山伯如此乐观的处世心态,一朝开始对他这个刚刚认识的朋友刮目相看了,“我呢,那可比你幸福多了。我家尊长都健在,几个兄长也都挺照顾我的,不过我都好久没见过他们了,哎。” 马一朝来自岭南马氏一族,他们的族人擅长阴阳道术,曾在隋朝时期出过一位名誉全国的「阴阳官」,家族声势一时浩荡,可惜朝代更替,名声也随着历史的洪流慢慢消淡,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记起他们马氏一族。 一朝把他从小被父亲送去张老头子学道,与家人分离的事情也告诉了山伯,故事说到一半,二人就来到了山伯住的村子。 村里的人大多都是以耕地维生,民生淳朴,对待外人也很热情,他们见到有外人进来都会笑脸相迎,即使此刻他们还在拉牛耕地,都会停下来亲切地和一朝打招呼。 “这里的人都很和善啊。” “确实如此,这里的乡民都是好人,要不是他们对我的照顾,我可活不到今天。看,那就是我住的地方,请随我进来。” 山伯住的屋子虽比不上村里其他人的大,但也和他们的一样朴素简单。屋子的后面还有一块小菜地,菜地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蔬菜,还没进屋呢,单单凭这块院子的每一尺一寸,每一草一木都布置得有条有序,看得出这儿的主人是个会生活,会打理的人。 “马兄弟,你先进屋坐坐,桌上有茶水你休息会儿喝杯水,我放好柴火就去做饭,等会儿就可以吃饭了。” 屋子就一厅一室,里面放着的家具屈指可数,但都十分干净整洁。一朝坐在小厅里,一眼就可扫清四壁。摆在一旁的小木橱令一朝起了眼,木橱没什么特别的,可这里面放着的小布偶却十分抢眼,不仅是因为它们鲜艳的颜色与屋内陈旧的色调格格不入,还因为这些布偶做工精细,用料也不是一般人家可以消费的起的。 一朝凑近了想瞧个清楚,却因这时进屋的山伯与自己搭话而中断,山伯问一朝:“马兄弟,我这虽没什么山珍海味,但我小院种的蔬果青菜可都是下饭的好菜,希望你不会吃不惯这些东西。” “不不不,我是吃粗米糟糠长大的,你能请我吃饭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说到吃饭,自打一朝离开黄府,那就是他吃过的最后一餐饭,想想自己到现在都一天没米下肚,又折折腾腾的,早就饿得想把这院里能吃的都吃个精光。 炊烟袅袅,轻快的切菜声伴着锅里的沸油滋滋,还有那能把人味蕾吊到天上的饭菜香,已经把一朝勾得垂涎三尺,驻步灶前,雷打不动了,哪里还记得木橱里的什么布偶呀。 饥饿的人在等待开饭的每一刻每一秒都是煎熬,更何况是对一朝这个好吃的人来说,更是钻心的难受。好在山伯手脚麻利,一会儿的功夫,几碟诱人的菜肴就都摆上了桌。 得救了! 看着一朝狼吞虎咽的样子,山伯原本还在为这些饭菜不合客人胃口的担心总算是放下了,他小吃了几口,就把饭菜都留给了一朝,一朝也很给面子,颗粒不留,全部吃进了肚子,吃饱的感觉对一朝来说,很踏实。 “马兄弟,刚刚在路上听到你说,你会道术?” “哦对,我自幼跟我师父学习阴阳道术。” “马兄弟果然英雄少年,我虽见识短浅,但也是知道会阴阳道术的人都是厉害人物呀。对了,马兄弟可否认识张天师?” “张老头子?你有听过家师?” 说来也巧,张天师曾在数日之前路经山伯住的村子,正好碰见了卖柴回来的山伯,便向他讨了杯水喝。 “数日前我与你师父他老人家见过一面,没想到几天后还能结识他的徒弟,我们这缘分巧到不行啊,哈哈哈。” 那日,张天师第一眼见到山伯,便偷偷算出山伯命薄,却没有道明出来,而是给了山伯一道折符锦囊,让他在最危急的时刻打开使用,一来可以为山伯即将到来的“劫”准备着,二来也是为报那一杯水的恩情,可张老头知道,这道折符并不能完全抵挡住这次劫难,但也能作最好的打算。 一提到师父,一朝突然想起了师父交代他办的事情,就是抓几条七星鱼,这事还一点头绪也没有呢。不仅如此,一朝还和师弟地三仙走散了。想到这,一朝愁眉一锁,一声长气不自觉地叹了出来。 哎—— 山伯看出了一朝有心事,便问他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我师父让我抓几条鱼回去,我到现在连鱼的影子都没见到。” “抓鱼?” “对。” “那还不简单嘛!你师父想吃什么鱼,我让螃蟹帮你抓去。你别看螃蟹是狗,它可是抓鱼的好手,一定能帮到你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听过七星鱼吗?” “七星鱼?你师父喜欢吃七星鱼?” 山伯以为自己听错了,可一朝再三确认,师父让他抓的,就是七星鱼。 “这鱼我知道在哪有的抓,可这鱼,可不怎么好吃呀。” 七星鱼是一种生长在泥潭里的鱼,因为鱼身上有七星黑斑,故名七星鱼。这种鱼只吃污泥为生,肉质自然比不上其他的鱼,吃起来就正像吃泥一样,所以没有人会抓这种鱼来吃。 混沌篇·第一章 青华山遇劫 经过半年的长途跋涉,此刻的一朝就要抵达目的地,大唐的国都——长安。 以前,一朝总会听到别人讲,长安是怎样的气派,怎样的繁荣,他时常羡慕那些去过长安的人,现如今自己将有幸亲眼目睹这“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长安城了!心中充满了万般期待。 这是一朝第一次一个人出这么远的门,他已不再是毛头小子,他时常会想念起师父,也会记起师父的教诲,要学会独当一面,扛起一些责任了。 “越过此山,便是长安”,一朝告诫自己,胜利就在眼前,本是又饿又累的他,顿时涨了几分精神。 正是晌午,烈日当头,这青华山的风景再是秀美绝丽,对一个几月来风餐露宿的人来说,也无一顿饱饭来得更诱人。 还是小憩一会儿,恢复点力气再行赶路吧。一朝背依着一个大树坐下准备休憩,耳边几声鸟语,清幽而又远长,几片枯叶在眼前落下,又徒增几分睡意。 这氛围,果然还是适合睡午觉啊。 当他眯着眼快要睡着时,不知何方隐隐约约地传来了一丝微弱呼声,起初以为是幻听,等回过神来,定神一听,还真有人在呼喊。 一朝起身拍去身上的尘土,仔细顺着声音的方向摸了过去。走进了几步,声音越来越清晰,待他穿过一片草丛,见着一年轻男子,神情慌张,趴在坑边,伸着脑袋看向坑内。此人听见身后有动静,转身看见一朝走来,便上前抓住一朝的手臂。 年轻男子:“公,公子,请你救救……救救我家少爷,我家少爷他……他掉进了坑里,我一个人实在是,实在是没力拉他上来。” 见年轻男子如此慌张,一朝让他先冷静下来,把话讲个清楚。原来是他家的公子跌进了深坑之中,他凭一人之力无法将人救出。 一朝靠近坑边,探头一看,发现果然有个人掉进了猎人挖的陷阱里,黑漆漆的深坑底,一位衣着华贵的公子哥,正狼狈的坐着。坑有十几尺深,好在坑里没有什么尖物利器,人得以安然无事。 公子哥看到有人来了,站起身来,吆喝着救他出去,“朋友,行个好,救我上去。” 这位公子哥像只大灰熊一样,拖着笨重的身体爬着,好在人多力量大,一下就将他拉了上来。 被救起的那人在地上打了个滚,面朝天喘着气。家丁赶忙把他扶起,拍去身上的浑土和枯叶。公子哥先是缓了缓口气,擦了擦脸上的脏土,对一朝说道:“感谢恩公搭救之恩,你需要多少银两,我都可以给你。” 荒山野岭中,银两对于一朝来说,根本不具有任何的吸引力。 一朝回绝道:“举手之劳,无需言谢。可你怎么会这么大意,掉进这深坑之中?” 公子哥挠了挠头:“我本在此地狩猎,惊了一野山猪,一时追捕心切,它引我至此,没想野物没有猎到,反倒是跌进了他人的陷阱里,我这家丁身子单薄使不上力气,幸得恩人搭救!”说完向着一朝躬身相拜。 一朝扶起他来:“你客气了!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一朝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比他说的话还要响亮。 公子哥微微一笑:“想必恩公是腹中无物了!我正好先前猎到几头小物,虽不是什么山珍,但填饱肚子也绰绰有余了。” 一朝一听有东西吃了,眼睛都发亮了。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拒绝财物简单,但面对美食却抵挡不住诱惑。 公子哥接着说到:“猎物在我营中,恩公请随我来。”家丁收拾好东西,在前头为二人引路。 “在下姓林单字辰,家住长安,今年十六。还未请教恩公姓名!”林辰自报家门。 “我叫马一朝,比你大两岁,十八了,从广州来,要去长安。”一朝回道。 “广州”一名源自于三国时代。商时称“南越”,周时又称“百粤”、“扬粤”,秦时设为“南海郡”,到了唐时则称为广州都督府。 “恩公要去长安?太好了!若是不嫌弃的话,一定要来寒舍作客!我定备好美酒佳肴,好生招待恩公!” “你我兄弟称呼吧!恩公实在是不敢当!刚刚只是举手之劳罢了。” “那好,一朝兄,以后你我就兄弟相称。敢问一朝兄这次来长安,是从商还是探亲?我爹在朝中做官,凡事都可以给个方便,一朝兄尽管开口!” “哈哈!我这次来是来既不是从商,也非探亲!” “喔——,敢问一朝此行为何?” “我这次来长安,为的是参加即将举行的「阴阳省大会」!” 「阴阳省」,是朝廷四大最高中枢政务机构之一,掌管阴阳官的一切事物,配合尚书、门下和中书三省协助天子治理国家。而这「阴阳省大会」则是由阴阳省召开,奉天子之命,召集全国年轻的「阴阳术士」于长安,其内容之一就是选拔优秀的术士成为「阴阳官」。 “天啊!一朝兄莫非是「阴阳术士」?” “嘿嘿!我自幼跟随师父修习了好几年的「阴阳道」,也算是学有所成吧。我这次来长安,就是来参加今年的「阴阳省大会」的阴阳官选拔!” 朝廷阴阳官中最高职位有三:主掌宫中一切阴阳祭法及负责守护皇陵的「镇灵大阴阳官」,负责除邪祟杀妖魔保天下太平的「灭罪大阴阳官」,以及专注研究阴阳道法、修订阴阳官法令的「神道大阴阳官」。官职次于这三位之下的被称为大阴阳官,有七位,官名「七师」。这七位是所有新晋阴阳官的老师,分别负责「阴阳七术」的授课。 “想要成为阴阳官绝非易事。首先,必须有见鬼通灵的天赋,祖上好几代可能只有一人有此与生俱来的能力,可谓是万中无一了。其次,后天修炼的「阴阳道力」足够强大,修为有所建树的更是少之又少。想必一朝兄的「阴阳道力」是十分高深了!”林辰投来崇拜的眼神说到。 “嗯嗯,你懂的可真不少呀。「阴阳道力」是一个阴阳道士的强大的检验标准,只有不断修炼「阴阳道力」才能提升自身的实力。我现在也只是个泛泛之辈!” 一朝捂着空腹,心里只想吃上一口肉,哪里的心思炫耀什么。 林辰会了意,他指了指前方,说过了这弯几步就到。 果然没几步,就到了林辰的营地。这是一小块空地,四周都是树林。营中帐篷搭得很简单,火堆还冒着青烟,两匹马绑在树下,一白一黑。 林辰从篷中取出来绑了手脚的猎物,是几只野兔和野鸡。他让一朝先坐下休息,转头让家丁处理猎物,自己来生火。毕竟是富家少爷,生个火都难到了他,折腾了半天,连火星都未有见到。 一朝见状怕是要迟迟吃不到肉了。一朝上前叫起林辰,让他离柴堆远些。他从袖中捏起一符,举到鼻前一寸,有模有样晃了几下,便把符咒投向柴堆,顷刻间火便燃了起来。 林辰见状,也是吓了一跳,欢快拍着掌说到:“一朝兄果然…是奇人!刚刚你使的道法太神奇了!只不过,一朝兄施法太快,小弟…小弟我还没看个一清二楚呢!能否请一朝兄再展示一番?” “哈哈!小技!雕虫小技!拿不出…拿不出手呀!何况我现在哪来多余的力气再展示一番!”一朝一只手摸着后脑勺,一只手捂着饿扁了的肚子,可他那得意的表情暴露无疑了。 “一朝兄可否教我这一招?我要拜你为师!” “这我可教不了,我只会使,不知如何教会于你,你要是想再看,待我吃饱饭来有了力气,再给你露两手如何?” 林辰心领神会,转身着手料理猎物去了。一朝也一同帮忙去了。 家丁把兔子和野鸡也都洗净改刀好了,架上烤架,众人就等烤熟饱餐一顿了。 “这是我的随从,员工编号九五二七,你叫他阿七就行了,他可是做料理的高手啊。” “那就有劳阿七了。”一朝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吱吱油响的烤肉,他眼睛从来没有离开过眼前的食物,口水在嘴旁打转,都快流出来了。 被绑在树下的马儿也闻到了肉香,嘶叫了起来,小惊到了一下众人。 一朝嗦了一下口水,朝马儿望去,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站起身子走到马旁边,仔细地环顾着这匹白马,眉头一紧,伸出手,抚摸了一下马的前额。 此白马高九尺,额有日月状之旋毛,身显龙纹,毛色炳耀,鬣至膝尾而垂于地。 一朝转身对林辰问道:“这白马非一般的马。我感受到它是有灵气的,但也有种我道不明的感觉。它有什么来历吗?” “一朝兄果然是慧眼识珠啊!你说的没错!我这马儿,名曰「小白龙」,是皇上御赐的。它的祖先来历可不小呢!”林辰先抚摸着这白马的头,转而拍了拍那黑马的背:“我这黑马也是骏足良驹,可和我这‘小白龙’相较,却显得有些黯然失色了!” 太宗皇帝年间,有位名曰三藏的佛教高僧,历经千劫万难,最终达到天竺并取回无上圣经。三藏法师取经归来后,他的坐骑白龙马便一直被太宗皇帝养于宫中,好生伺候着,也与其他良驹配了种。这些白龙马的后代,都御赐给了功臣将相。 林辰父亲才朝中大臣,深得皇上恩宠,才得此「小白龙」,这种神马之后与普通的马不同,它们食肉不食草,所以活力更胜一筹,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一朝感叹能有此奇遇,居然当了伯乐一回,有幸能遇到这神马一匹。 “少爷,马公子!野鸡烤好了,可以食用了!”阿七在火堆旁招呼二人过去。 三人围在火堆旁。林辰取下鸡肉,分而食之。 一朝吃得急,烫到了自己的嘴唇,看得林辰笑出了声。他将酒壶递给一朝,:“一朝兄喝口酒吧,别噎着了。这还有好几只野兔在烤着呢!” 这两匹马这长嘶一叫,惊得一朝没接稳酒壶,酒水撒了一地。 “差点把你给忘了,这就给你送来,阿七,把这只鸡腿给它送去。”林辰掰下一块鸡肉,递给了阿七。 就在阿七送肉过去的时候,「小白龙」乱踢着蹄,使劲想挣脱束缚,似乎有什么吓着它了。 林辰环顾四周,发现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大下午的,怎么就起雾了?” 营子四周的树林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雾蒙蒙的一片,而且雾气越来越重,越来越近。 一朝一手拿着烤鸡,一手护着林辰主仆二人。“有妖气,大家小心。这白马不是饿了,是先感应到危险。” 雾气很迅速的吞没了三人,白茫茫的一片,只能听见马的嘶鸣声。 还没等三人反应过来,雾气又马上散去,像是风一般袭来,叫人生了几分寒颤之意。 雾散尽去,周围恢复到几秒钟前的样子。似乎什么也没改变。 一朝望向林辰主仆,“你们没事吧?” 见林辰二人摇头示意没事,一朝接着说到:“这雾来的急散的急,妖气凝重,大家还不能掉意轻心。检查看看四周有什么古怪!” 大家意志都还清醒,身体都没什么异样,马儿除了被惊着了,但还好好绑在树下。 “呀!我们的烤肉没了!”林辰低头大叫道。 果然有古怪,这刚刚还在火上烤的几只野兔不见了踪影,就连他们手中正吃着的野鸡也一同消失了。 一朝大怒:“岂有此理!一定是哪只山精妖怪闻到这肉的香气,施了妖法,将肉抢了去!” 势必要找出这个元凶! 林辰不想再惹麻烦,一把拉住一朝:“一朝兄,我看我们还是速速离去,此地有妖,不宜久留呀!” “不行!光天化日敢抢我马一朝的东西吃,我倒要看看是谁胆子这么肥!”说完便跟着遗留的妖气追了出去。 混沌篇·第二章 开眼破混沌 林辰主仆二人心里也害怕一朝一离开,会再碰上什么危险,也跟着也追了上去。 到嘴的肉就这样跑了?! 一朝心里那个恨啊,使他都忘记了饥饿,一路急奔。 与其说是跟着妖气,还不如说是烤肉的香气,人在饥饿时候的鼻子对食物的味道特别敏感。 急行几里之后,一朝发现一个隐蔽的山洞,此洞阴气重,孽障最深。一朝见林辰他们没跟上,也管不上三七二十一,先把肉抢回来要紧,于是只身一人,闯进了妖洞。 果不其然,洞内不深处正有几只小妖蹲在角落里,啃着那些刚刚烤熟的肉。 这是几只由狼、狐、豹幻化成了精的妖怪,体型都不大,与原形不同的是,它们学了人直立行走,退了好些毛,脸开始有了几分人样。 虽然它们是妖,但是看上去却并没有凶残害人的样子,反倒是像饿了许久的家畜争食一样。 一朝大喝到:“大胆妖孽!竟敢与我抢食!留下肉来,饶尔等不死!” 此时已是残骨遍地,烤肉被吃得差不多了。 “哪里来的毛头小子?竟敢在此撒野,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一只小妖张牙舞爪学着人说话,嘴里尽是油渣肉末。 “哎呀,夺人东西还敢无理放肆!”一朝见到此般模样,气打一处来,张言骂道。 这群小妖见一朝孤身一人,顿时来了威风,爱理不理地继续吃着手里的东西。 一朝怒火中烧,摆开架势准备干架。 “这山头是我们大王的。要想从此路过,得留下点钱财,你这烤肉顶多算是过路费,没吃你们的马已经算是很客气的了!”一只小妖叫嚣道。 “哟呵!你们这些妖孽,居然学起了土匪勾当,还拜了山大王?我倒要看看你们大王是何方神圣!报上名来!”一朝轻蔑地笑了起来。 “你可仔细听好了!别被吓到了…… 天地初开混沌生,上天入地无不能 青华山头做大王,神鬼都要敬三分 他就是我们的大王——「混沌大王」。”众妖欢呼道。 “混蛋大王?嘿!这名字起得真好听!你们大王在哪?出来让我瞧瞧,有多混蛋?哈哈哈……”一朝笑着,却没注意到自己头上方有团球般大小的黑物。 这团黑物就像一团雾气,盘旋在一朝头上。 “大胆!竟敢嘲笑本大王!”这团黑雾竟说了人话,慢慢散开,不一会儿又聚化成两条黑蛇从天而降,盘踞在一朝两脚边,一朝并没有及时反应过来,被这两条黑蛇缠绕住了双脚。 这两条黑蛇像龙绕柱一样,一圈一圈向上盘旋,蛇首到了一朝膝盖位置处便又化成黑色漩涡,人就像在急流中被锁住了双脚,不得动弹。 “本大王劝你识相一些,现在求饶犹未迟也!” 一朝向后腾出两步,怎知脚下这玩意像是粘住了双脚,跟着向后。 “雕虫小技何以为惧?待我破你妖法,将你打得魂飞魄散!” 混沌见一朝嘴硬,又被他这么一激,想要开始动真格了。 一朝两脚所陷之黑色漩涡,一处顺时所旋,一处逆时而转,膝盖以下都陷了进去,从外看不见其中的情况。 此时,漩涡加速旋转,人开始慢慢陷入其中,没多久就吞噬到一朝颈部。 这种感觉就像入了水中,水没到颈部,压得前胸连呼吸有些困难,他把头使劲向上伸,想要蠕动着身子向上浮,可奈何脚就像被什么东西拉住了,怎么也无法浮到表面,用不了多久,一朝就被这黑色漩涡完全吞噬。 在漩涡里面,一朝眼前一片黑暗,就好像眼睛失明了一样,无论睁眼眨眼都看不见任何东西。他想用手试探前方,却发现什么也没有,仿佛掉进了黑暗深渊。 “你这妖孽,使的是什么妖法?快将我放出,否则休怪我不客气!”一朝吼到。 “死到临头了,你还敢口出狂言?你若要是现在跪地求饶,给我磕个头,本大王还能放你一马!” “哼——,你也太看不起我了!我膝盖很硬,弯不起来,要我跪?除非我死了!” 口气很硬,可一朝心里却想着如果再困个一时半刻,他就求饶了。突然间,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勒住了他的脖子,使得自己无法呼吸。原来,这混沌大王又变化成黑蛇,勒住了一朝的脖子,可一朝手脚无法动弹,只能咬着牙。那黑蛇不像是蛇,更像是触手,滑溜溜的,没有一点温度。 人越是想要动弹,这东西越是勒得紧,一朝的头脑缺氧已经开始晕眩,只能紧闭着眼,怕眼珠会被挤得要凸掉了出来。 就要感觉自己快不行了,一朝眼前开始冒星,连说话的力气都使不上来。在此刻,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在被什么灼烧,有股热劲从眼睛流向身体。 洞中其他小妖,见那团黑物里没了动静,都以为它们大王已经了解了马一朝,正在一旁张牙舞爪,齐声喝彩。 突然,一只小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停住了笑声,并指向那团黑物向其他人说到:“不对!你们,你们快看!” 众妖望去,只见这团黑雾,闪着血色的星火之光,形状犹如人的眼睛,这血光刚开始忽隐忽现,后来越闪越明,刺痛了这些小妖的眼睛,它们急忙向后退去,躲进了洞穴的更深处。 勒在一朝脖子上的东西,开始松开来了,一朝得以喘过气来,可是眼睛却灼得厉害,张开眼却能透过这层黑雾看见了洞里的一切。他的体内似乎突然间充满了力量,不断充入到眼球里,就快要爆发出来。 啊啊啊…… 随着「混沌大王」的一声惨叫,这团黑雾被一股未知的能量迸发排斥散开,顷刻间就化为乌有了。 一朝跪趴在地上,干咳了几声,后爬倒在地上,使劲喘着粗气,庆幸自己还能活着。他张望着四周,发现周围焕然一新,眼睛所见的一切纹理都变得十分清晰,时间彷佛变慢了许多,阴暗角落里在结网的蜘蛛,从洞顶石尖滑落的水滴,就连空气里飘散的尘埃也能看清秋毫。他接着向那群小妖看去,却发现自己竟能看透他们的身体,骨骼和五脏都一览无遗。 洞里的小妖见势不妙,被一朝这一大招吓破了胆,手脚不自觉发着抖,看到一朝呆坐着不动,趁机朝向洞穴深处逃了去,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一朝看向自己的手,也看到了手中的掌骨和静脉,甚至流淌的血液,看得一清二楚。 林辰追到了附近,听见那声惨叫,找到了这山洞。见洞中的一朝正倒地不起,急忙上去,见一朝还活着,便松了口气。他上前想要扶起一朝,二人四目相对时,林辰突然大叫了一声,害怕地后退了半步,:“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怎么了?”一朝用手摸了摸眼皮。 “你的眼瞳怎么是红色的?刚刚发生什么事了?你是不是中了什么妖法?”林辰指着一朝的眼睛说到。 “血瞳”一词突然在一朝脑海里浮现,难道是「见鬼眼」开字啦? “开字了……我终于可以开字了!哈哈哈……”一朝用双手用力拍着自己的大腿,大笑到。 “开字?开什么字?”林辰向前迈了半步。 “怎么说呢?就是我刚刚发挥了超常的力量,我的「见鬼眼」终于可以开字了!”一朝激动地把双手搭在林辰肩上。 “「见鬼眼」又是什么?”林辰扶起一朝,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一朝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就是「阴阳术士」与生俱来的天赋。” 方才一朝「见鬼眼」开字的时候,进入了眼的「视界」,「视界」是见鬼眼的一种能力,不仅能把周围的环境看得细致入微,还能看透人身体的内部,除了这些,还有许多其他不为人知的能力。不过,眼开字是需消耗大部分的「阴阳道力」,对于「炼字」的新手来说,开一次字是相当费力的。 一朝感觉自己全身没了力气,身体和刚刚完全是两个状态。他靠在林辰怀里,腿软得站不直身来。休息了片刻,一朝才有了力气告诉林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我闻着妖气,追妖至此,一时大意,困于黑雾之中,不知被何物勒了脖子,险些送命,在千钧一发之际,眼睛感觉火灼一般,全身充满力量,这黑雾便从我身上散去,消失殆尽了。” 就在话语之间,一朝眼睛瞳孔的红色慢慢褪去,由深变浅,最后转向了黑色,恢复了平常的模样。 这一仗,一朝虽战胜了「混沌大王」,却没能夺回肉来,有些失落。二人稍事歇息,决定一同先返回营地。 阿七与林辰跑散了,一时找不到人,就独自回到营中等候,看见二人平安归来,才放下了担心。 “少爷!马公子!你们没事就好!” “好什么好,到嘴的肉让人给抢了,还抢不回来,恐怕今晚又要饿肚子了。” “阿七刚刚和少爷走散了,怎知回途竟遇上一老虎食鹿,这老虎才吃一半不到便饱了,丢下这半边鹿肉走了。我见这肉新鲜,我们又丢了吃的东西,便决定把鹿肉扛了回来,先料理好了。” 一朝见到那半边阿七已经刀好的肉,心情像积了半天乌云的天空突然清明一般,脸上笑开了花,张罗着赶紧生火烤肉。 此时天色渐暗,林辰也帮忙在附近拾些干柴。一朝在一旁注意到,在林辰腰间,有一绿光闪现,像是鬼火,却有火无焰,仔细一看绿中还带着红光,像足了妖怪的眼睛。 又有妖怪抢食? “林辰,小心你腰上,有怪光!” 林辰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腰间,见到了这一所谓的“怪光”。 “啊哈,这是我玉佩的光。”他取下玉佩,朝一朝扔去。 一朝接住,仔细一看,还真是一块玉佩。 此玉,刻龙状,盘旋而有掌般大小,玉身青翠,透光无暇,龙喉处有红斑,似龙饮血。 林辰告诉一朝:“这玉有个美名,唤作「青龙饮血」,是我爹之前摆寿酒时收到的贺礼,之后他又给了我。我见这玉佩十分好看,就一直带着身上。这玉在暗处能发出荧光,白天不仔细还看不到我这玉呢!哈哈哈。” 一朝把玉还给林辰,说到:“吓我一跳,还以为又来什么山精妖怪呢。” 哈哈哈哈…… 混沌篇·第三章 一卦降饿鬼 在青华山露营了一夜后,天刚亮,三人就下了山去。 还没进这国都长安,一朝就已经被这长安城墙的雄伟给惊叹到了。眼前的城墙稳固如山,气势恢弘,让人凛然难犯之感。 地主林辰热情地给一朝介绍到:“长安城门有三,每门城楼三重,是为防御敌势。百尺正楼,巍峨壮观。城垣平而宽,若是伫立在这城垣上,极目眺望,定能将广阔的天宇、万壑绵延的群山尽收眼底!” 眼前就是魂牵梦绕的长安了! 一朝早就等不及要进城去一探究竟,刚迈进城中几步,就又被这的繁华惊叹到了。 八街九陌百尺楼,车如流水马如龙 夜灯初上尽繁华,不梦故里不梦卿 每个外乡客第一次来到长安,都像孩子第一次,对眼前的新鲜事物那是一步一个惊叹啊,这长安城不愧是盛世国都,哪哪都是一片气派。 东张西望的一朝,一个没注意,撞到了别人。一朝赶忙道歉,这路人也很有风度,没和他计较。方才道歉之间,一朝看到那路人的脸型五官都和他所见过的人大相径庭,问到林辰他是什么人。 林辰笑了笑,在一旁细心讲解到:“他是胡人!我们管这些来自异域的人叫胡人。他们的长相和肤色都与我们中土人士有所差别,一朝兄如果细看,你就会发现,这长安有很多的胡人!他们有些是来求学的,有些是来从商的,有些则是慕名而来游玩长安的。” “这胡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太新奇了!” “胡人有何新奇?这胡人带来的东西,那才叫新奇好玩!” “还有更好玩的东西?林辰兄弟,你快和我讲讲!” “想想我大唐,文化腾远,威震四方,吸引了许许多多来自异域各地的人。这长安就是各族文化交流的中心,在这你不仅能看到天竺的杂技、波斯的宝石、撒麻耳干的马驮……我都快数不过来了!” 一朝听得津津乐道。 “这些新奇有趣的东西,日后我领一朝兄一一去见识,保证让你乐不思蜀,安居不欲归!” “少爷,前边让人堵了路,咱们牵马过不去了。”阿七停住了脚步,回头向二人说道。 “前边敢情是发生了什么事,走去瞧瞧,凑个热闹。”林辰让阿七看好马匹,与一朝快步走向人群。 原来是有两队马车队在街上相遇,互不肯让对方先行,堵在了那里。 这是清阳郡主和杨家少爷杨进的马车队。 “这二人是什么来头?不懂礼让不说,还堵街闹市。” “他们来头可不小!这清阳郡主是将门之后,他的父亲是战功彪炳的大将军。可惜十多年前他病逝于边关前线。家中只留下一对年幼的女儿,皇上仁慈大爱,将她俩收养于宫中,视如己出。她们自幼就得皇上怜爱,不仅被赐了国姓李,还封为了重明,清阳郡主,这名义上已是皇上的女儿了。这妹妹清阳郡主可是出了名的刁蛮任性,鬼见了都要躲着走……”林辰边说边做了个鬼脸。 “哈哈!这姑娘家家这么厉害啊!敢跟她作对,想必这位杨进公子也不是一般人吧?” “没错,此人正是当朝宰相杨国忠的大儿子,也与深受皇上恩宠的贵妃娘娘有些亲戚关系,此人也是仗着自己皇亲国戚的身份,平时在街上都是横着走,傲世轻物且视人犹芥。唉——,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看来我们还是绕段路走吧。”林辰拉着一朝要往回走。 “敢情我初到长安,竟遇两路霸,还都是当朝权贵?!”一朝有些许无奈地说到。 三人原路返回,绕到了隔壁街,来到这,林辰才想起一件事,他提议道:“这长安啊不仅繁华热闹,美食呢更是多不胜数,尤其是这‘葫芦鸡’,味道一绝。一朝兄有没有兴趣去试试?” 这说到吃,一朝哪有不试的道理,马上就应承了。 “我知道有间饭馆,就在这条街上,离这不远。他家做的葫芦鸡,那真是让人垂涎欲滴啊!” 原来林辰想起了的事就是这间吃鸡的饭馆在这条街上啊。 到了那家吃鸡饭馆,林辰和阿七先去后院安顿马匹,让一朝进馆先歇息。 饭馆里都没在吃饭,而是都围在角落的一张饭桌旁,像是那里发生了什么事,连吃饭都顾不上了。 难道又有热闹看? 一朝上前,靠着人墙,伸着脖子。只见到一道士模样的人正低头在桌上画着道符。而坐其对面的男子,眼角无神,面容苍白,十分憔悴,口中还塞满饭,胸前的衣服沾满了饭菜和油渍,他的双手让人给绑在了背后,腹部凸起得像球那么大,像是有了十月身孕。 一朝向旁人打听,得知这有一名男子在两日前来到这家饭馆就餐。当时的他就像常人一样,无半点异状,坐下随即吆喝着店小二,点了红烧翅,一条清蒸石斑鱼,半只炸子鸡和两碗白饭,还将一锭黄金放在桌上。 店家见是有钱人家,不敢怠慢,饭菜都速速送上了。 才一会功夫,该男子将桌上的食物全部吃完,又向店小二吆喝道:“红烧翅,蒸条石斑,半只炸子鸡,两碗白饭,快上!”说完又将一锭黄金放在桌上。 店主见状,还以为是他没有吃饱,特地吩咐厨房在原有的饭菜上加量,不能轻怠了这位有钱的客人。 这男子也很快吃完了这第二轮的饭菜,像之前一样,又要了第三轮。如此反复,这人在这不停地吃了两天一夜,肚子都撑得像球般大了。店家怕吃出人命,最后怎么也不给他上菜了。 可是开饭馆的,顾客给了钱,哪有不给饭吃的道理? 好在今天恰逢一卦先生到此就餐,看此古怪,给这男子算了一卦,算出了其中的缘由。 他说,这男子是被「饿鬼」附了身。 「饿鬼」,鬼道最低者,常受饥饿之苦也。「饿鬼」分「外障饿鬼」,「内障饿鬼」和「饮食障饿鬼」。眼前的看来是第三者,这种「饿鬼」非常可怜,总是处在一种饥渴无度的煎熬中度日。它们四处奔波,只为寻找点东西吃。但是人间的食物一碰到「饿鬼」便会马上化为火炭,就算能吃进口中,也会变成火焰燃烧喉咙。即便是水,「饿鬼」喝下去也会变成一堆腐臭的脓血。因为不得吃不得喝,这些鬼饿得像木炭一般枯瘦,变得十分丑陋。 这「饮食障饿鬼」想着附在人身上,便能吃到人间的东西。被附身的人是吃了很多,哪知「饿鬼」的喉咙极细,似针,食物却吃不进它的肚子里。「饿鬼」依旧极度饥饿,所以它会一直吃,直到人被活活撑死。 店小二从店外急忙跑了进来,挤过了人群,对道士说到:“先…先生,您要的三颗红…红…红竹石,我买来了,给您”。 道士接过这红豆般大小的红色宝石,将它放在皿中,磨成粉状,又配成了药汤,给这男子服用下去。 一盏茶功夫,这男子球般大小的腹部慢慢消去,脸上也慢慢恢复了血色,能开始与人交谈。众人见此,拍起了手掌,都夸这道士本领高强。 道士对男子说到:“我算到你乃是位富商,你虽家财万贯,但却不懂得节俭。平日里大吃大喝不说,还总浪费粮食。念你无大恶之罪,姑且今日救你一命,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 “谢谢…谢谢先生救命…救命之恩!我定紧记…先生的话,今后一切从简,不…不再铺张浪费!只是,我害怕今后再遇这事。还请先生能给我指条安生路。”男子渐渐恢复了意识。 道士拿出刚刚画好的道符,交给那个男子,说到:“你捐出一半身家,拿来做善事,积点德,德乃三「业」之一,「业」重则鬼不敢近。另外,送你一道符,在你积满德前,能避鬼,保你平安!” 男子接过道符,放进胸口的袋中,向道士叩拜以表谢意。 众人有些不解,向道士求问到:“先生的神通,让大家佩服。人是救活了,可这「饿鬼」现在何处?” 道士解释到,:“方才我用「红竹石」配成汤,扩张了「饿鬼」的喉道,使食物进到它的腹中,它不觉饥饿了,便脱离了人身。” 林辰从店外走了进来,拍了拍一朝的肩膀,问到一朝:“这儿怎么这么热闹?” “这儿有人被「饿鬼」上身,被这位道士所救。” 林辰朝道士望去,惊呀地说:“这不是一卦先生吗?” “一卦先生?”一朝好奇心起。 “嗯!这是人们给他取的!他是个算卦的,每次来此为有缘人只算一卦。所以大家称他为一卦先生!” 人群散去,该吃饭的吃饭,该回家的回家,一卦先生收拾好他的东西,也走出了店门。 说到一卦先生,他本是来长安参加文举考试的秀才,以前常在这家店吃饭,见过他的人都说他生的眉清目秀,身着简约不失大气,说话也风趣有度。他来长安不久,就结识了许多士人好友。可惜时不运转,他先后考了三次文举,三次都名落孙山。到最后心灰意冷,变卖了所有的书本,堕落成一市井小混混。他不学无术,无一技傍身,整天浑浑噩噩,虚度年华,日子过得很艰难,饿急了便在集市上偷拿食物吃。他也没有往日清秀的面容,变得不修边幅,身上衣服破烂不堪,又脏又臭,就像过街老鼠一样,被人嫌弃与厌恶。 林辰给马一朝倒好了酒水,两人干了一杯,接着讲一卦的故事。 “不知从三年前的哪一天开始,有一段时间不见了他的身影,大家都以为他回老家去了。直到他再次出现在大家眼前时,他已经是现在这般模样。听说他现在住在城外百里的小村里,靠着种田维持生计。他时不时会来这吃个饭,每次来都只会给有缘人免费占一卦。他算的卦,无一差错,都一一灵验了。大家都为他这般神机妙算所折服。有些大官和富商为求能为自己算一卦,不惜付出黄金万两,但都被拒绝了。有人好奇就问他为什么不靠这算命谋生。他回道,他的本事全是一贵人相授,如果用来谋财,卦就不准了。” 一朝长叹了一口气,“这一卦先生道法高强,他所遇的那位贵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传授他这么多的本事,想必也是位高人。看来这世上奇人真多,真想一一认识,好让我也多些本事。” 混沌篇·第四章 长安遇李白 吃完了葫芦鸡,林辰邀请一朝到其府上做客。 一朝看得出林辰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到了林府之后,一朝才知道他原来理解的大,其实并不“大”。 “你家也太大了吧?!” “大吗?不大吧……来来来,快进来坐。” 正巧林父也在,林辰便向父亲引荐了一朝,并将他俩昨日所遇之事,事无巨细,一一向林父详尽。 林父夸奖一朝年轻有为,希望他能成为林辰的良师益友,“刚听我听小儿说,你是来长安是要参加即将到来的「阴阳省大会」的?” 一朝点了点头。 科举起源于隋代,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方式,通过考试且成绩优异者,会被授予官职。科举制度避免了官职被门阀世族垄断的显现,使得天下有才之人在朝廷有了用武之地。武帝时期,又增设武举和阴阳省大会。这文举啊,考四书五经,诗词歌赋。武举呢,着重于兵家战略,体能武功。高中文武举,便可位授予官职。 而这阴阳官的选拔却不同! 在「阴阳省大会」中获得入师资格后,才有机会拜入「七师」门下学艺,经过一年的学习,优者方能就任相应的官位,成为一名阴阳官。 林父捋了捋胡须,对一朝问到:“我官下有「七师」,那公子有想好拜谁门下学习呢?” “这倒没有想过,我想着走一步算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吧。”一朝挠了挠头。 林父也没怎么追问,怕问东问西失了礼仪,招呼着一朝接着说到:“也对,未来的事交给未来去想,今天先在这吃饱喝足,好好休息一番” 这林家两父子还真是一个模样,不仅很好相处,还待客十分客气有礼。 到了林府,一朝才算是结束了那些风餐露宿,连夜赶路的日子。半年来没得安歇,不仅要日防夜防着危险,还要日夜兼程,脚底走得磨起了好几层老皮。 美美的一觉过后,一朝恢复了精神,心情大好,精力也十分充沛,一早就缠着林辰带他出门玩耍。 这偌大的长安城,就算在逛个十天半个月,也只能领略到冰山一角。 又经昨日堵路之地,令人惊叹的是堵路的这俩路霸的马车队还留在原地不动。只不过,这热闹不新鲜,周围没人看了。 两队人马,列阵在前,犹如两军准备交战。这俩王权富贵居然在各自车队之后,扎起了营寨,打起了火锅。 那叫一个快活自在啊! 一朝感叹到:“神人!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认识认识他们!” “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到处玩玩!上次我们牵着马,没法从间隙这过,今天就我们两个人,从这走过去吧。”一朝边说边拉着林辰向前走去。 二人尝试着穿过郡主的马车队,却中途被两个卫兵拦住,其中一个说到:“郡主有令,任何人等,未经郡主许可,不得从这过去,两位请回吧。” “岂有此理,这公家路,为何百姓不得过去?” 卫兵重复了一遍刚刚说的话,让二人回头。 一朝见讨理无果,破口大骂:“长安是她家开的吗?哪有此般蛮横不讲理的人?” “是哪个刁民?敢骂本郡主,是活腻了,还是想死了?” 回应的少女约莫十六七岁年纪,穿着一身华服,个头刚好低一朝半个头,模样甚是可爱俏皮。 这像是可爱少女能说出的话么? 奴才爬到一朝跟前,郡主踩着他的后背,俯视着众人,他指着一朝的鼻子说到:“你们可知我是谁?得罪了本郡主,下场会有多惨,是你们想都不敢想的。” 林辰怕得罪郡主真的吃不了兜着走,彬彬有礼地请求郡主能命人让出道路,放他们过去。 “不行!本郡主过不去,谁也别想过去!除非那姓杨的给我让路,待我过去后,自然会放你们走去!若他不让,你们谁也别想能从这过去!” 郡主转过身去,将双手交叉在胸前,无视着众人。 一朝可再也沉不住气了,他把郡主拽下人背,对着她的脸,义正言辞地呵斥到:“你一姑娘家家,不在家里绣花,反倒是在此行恶霸之举,你别仗着自己地位高,来欺压百姓,别人可能表面上对你恭恭敬敬,心里却骂了你十遍不止。我马一朝绝非敢怒不敢言之人,今日我就要从这过,我看你敢拿我如何。” “你!你!你!你竟敢碰本郡主的手?!好大的胆子,我要砍下你的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林辰急忙向郡主求情,“郡主息怒!我这朋友刚到长安,不懂人情世故,也不知郡主威名,一时冲动得罪了郡主,还望郡主饶他这一次,我们这就往回走。” 郡主没有理会林辰,大声呼叫卫兵将马一朝拿下,并立即斩手示众。命令刚下,对面的杨家车队,竟然奇迹般的匆匆撤退了。 见此情景,郡主立马跑过去确认,看到对方屁颠屁颠开溜了,高兴地蹦跶起来,像足了这个年纪的少女应有的可爱模样,“哈哈,是我赢啦,是我赢啦,这姓杨的可真没用……” 还没让她高兴多久,远处迎来快马一匹,只见这骑马之人身穿官服,右手握缰,左手高举一卷稠,飞驰而来。 “圣旨到——!” 见圣旨如见皇上,众人皆跪下迎旨。 “召清阳郡主速回宫,不得有半刻延误,钦此!” “清阳领旨!” 接完旨后,清阳下令车队掉头,马不停蹄立即回宫,顾不上取一朝的手。 车马喧嚣,尘土飞扬。附近百姓听见动静,纷纷开门,探出脑袋观望,见马车队都已离去,有的开门营业,有的摆摊叫卖,街市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天子脚下哪有天子不知道的事?定是路霸之事传到了皇帝那里,这清阳郡主的任性野蛮,还得皇帝老子出手才能治得住她。杨进这头肯定也是收到了什么消息,怕惹怒了最不该惹怒的人,就先退了去。 一朝本是要吓吓郡主,以为自己能威慑住她,当听到郡主要动起真格来,其实已经吓得脚抖,好在那点点倔强的尊严让他硬生生撑了过去。 呼——!这一道圣旨来得可真是及时呀。 没有路霸阻路,一朝和林辰则畅通无阻的穿过这条路。走了没多久,一股淡淡的酒香飘来,这丹桂醇厚,久而弥香,只勾起二人的酒引子,二人四目相对,会意了一下,笑了,不约而同地顺着酒香飘来的地方走了过去。 这酒香源头是一酒楼,楼内宾客盈门,桌上杯觥交错。店小二见一朝二人走了进来,领了他们到了二楼寻了位子。二人坐下,点酒两盏。 只见席间有一书生打扮之人,脸喝得泛红,站起身来,摇摇晃晃。他先是打了饱嗝,在桌上拾起根木筷,欲步欲倒地走到了露台,竟以筷为剑,舞起‘剑’来。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君不见,大漠孤烟落日圆,霞光万道红四边。 君不见,伊人梳妆玉台前,回眸一笑落飞雁。 混沌篇·第五章 酒中李太白 酒客们纷纷放下酒杯,为其鼓起掌来,齐声喝彩,赞其诗绝。 林辰认出,舞剑赋诗之人正是诗仙李太白。李白虽满腹才华,诗歌一绝,但官场并不得意,常在此借酒消愁,以泄心中不平。 李白回到桌前,将杯中余酒一饮而尽,然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店小二见状,上前试图摇醒李白,唤了几声,见其不醒,嘴里碎碎念道:“又借喝醉不给钱,醒来又要赖账了,次次挨骂的都是我,我招谁惹谁了嘛……” 林辰拉住了从旁走过的店小二,询问了之前李白所欠的酒钱账,掏出银子交给小二,言到:“这些银子先结清之前的账,剩下就当李先生之后的酒钱吧,应该够他喝一阵子了。” 小二满心欢喜,点了点头,答到:“够了,够了,可是,你帮的这位先生虽是文人,可也是十足的烂酒鬼,说好听了穷得就只剩下那点才华了。他日若你找我们要回这酒钱,本店概不退款啊。” “请放心,这钱我给的心甘情愿,值得!” “公子真大方,我这就去结账。”小二收下银子,往楼下走去。 林辰回到座位上,招呼一朝继续喝酒,“这李太白天生浪漫,诗歌清新明快,用词壮丽优美,他的诗乃当代文人雅士常拜读、学习的典范,人常以‘诗仙’称之。在此能遇着他,还真是三生有幸了!” 李白从身后搭住了林辰的肩膀,“谢谢公子夸奖!我李白能得此评价,也真是三生有幸了!” 这人,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马、林二人被这突如其来搭讪惊着了,一朝的酒杯都没抓稳,酒水洒了一桌,林辰慌了撞了一下桌角,震得酒盅差点就倒。李白一把扶稳酒盅,对着嘴就喝了起来,三口下肚,便喝尽了盅中美酒。先是打了个酒嗝,对二人说到:“二位朋友,你们不喜欢这酒,也不可把酒洒了,给浪费了,我来替二位喝完吧,哈哈哈。” 这哪里是大文豪啊!分明就是一市井无赖,不仅装醉赖账,还夺人酒喝,真让人有些无言以对。 不过林辰倒是很待见这位“朋友”,招呼小二再上几盅酒来,再添几碟小菜。对李白说到:“先生喜欢喝酒,我便唤小二拿来,请先生喝个痛快吧。” 李白坐进席间,像是深交多年的朋友,与二人攀谈起来。 酒入桌席,林辰和李白都喝得很痛快。 “这酒醇香扑鼻,入口柔软,叫人回味无穷,才几杯下肚,却有些醉了!”林辰支手扶着头说到。 李白摇了摇头:“呵呵呵,这位朋友,你难道喝不出这酒掺了水吗?这酒根本喝不醉人,喝得我好不痛快,要不是我无所去处,才不会在此多喝半杯呢。” “此酒有掺了水?先生嗜酒如命,自是懂酒之人。但我也算是尝酒无数,认为这酒也算得上是上品了。”林辰直言到。 李白摇了摇手,说到:“非也非也,城外不远处有座茅舍,那里酿的酒,我竟找不出任何词藻来形容此香醇。它的味道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这儿的酒,连其一分都不到。只有喝过那里的酒,方知什么才是酒啊。” 一朝反问到:“听你这么一说,若这的酒比不上别处的,为何不去你说的那处喝去呢?” “说起来也很无奈,那处茅舍,鲜有人迹,不知为何只在晚上卖人酒喝。我这,白天忍不住酒虫蛀肠的痒,才来这儿小酌几杯的。”李白叹了口气。 林辰十分好奇,想一尝李白口中所述之酒,便追问茅舍在何处。 李白一是想报答请酒之恩,二是自己实在是嘴馋茅舍那儿的酒,便答应可以现在带他们出城寻酒去,喝个痛快。此时出城,大概天黑就能到,刚好酒也开始卖了。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三人已是筋疲力尽,一朝停下来,缓了口气,问到李白,离茅舍还有多远。 “就…就在前方…不远了,坚持一下吧。”李白也停了下来,喘着粗气,转头回答到。 果不其然,在不远处有一间很不起眼的茅舍。 三人走近,只见这茅舍简陋,只有客桌一张,桌上燃着油灯。透过这微弱的灯光,可以看见一位老翁在搬弄着酿酒的大缸。一朝环顾四周,这里荒山野岭,十里内不见人家灯火,周围安静的出奇,无虫鸣,无夜啼,不像是“活水之地”。一朝再看看这老翁,心里觉得有些古怪,但没有向众人道破。 这老翁见有客来,上前迎接,看是李白来此,便作揖打躬,连呼“先生大驾”。 老翁领三人就坐,说美酒马上送来,转身走到大缸边取酒。 老翁刚打开封缸的布,一阵奇香四溢,不待嗅而自入鼻中,众人立马感到神清气爽,方才的疲惫全都消失了。细闻这股清香,不似茉莉的浓郁,也不像山菊的淡香。萦绕在鼻间,使人感到舒畅惬意。 “酒来咯!”老翁将盛好酒的盅皿和酒杯放在托盘上,递给众人,一朝伸手要接,他注意到这老翁的手十分枯瘦苍白,没有一丝血色,指甲盖更是灰暗无光。一朝接过托盘,无意间触碰到老翁手,感觉冰冷,似乎人没有了体温一样。一朝看了一眼老翁,老翁见状,眼神有些闪躲,立马转身做别的事去了。 一朝装作若无其事,将酒杯斟满,分至三人。 李白满怀期待地让二人先尝。 林辰先把酒杯放至鼻前摇晃,待香味传入鼻中,又看了看杯中,然后一饮而尽,赞叹到:“此酒花香突出,口感细软,酒水无色,清亮透明,乃酒中极品呀。” 一朝抿了一口,也觉得这酒绝佳。 李白见二人都认同这酒更好,不负期待,便开一同怀畅饮起来。 几杯之后,李白醉眼朦胧,脑海里浮现当年在天门山所见之景:滚滚长江水被天门山拦腰截断,折东而流,隐约能见江中小船,如果从船上看,定将这两山印了眼帘,山之雄奇,看得一清二楚。 李白满腹感慨,诗性大起,赋诗一首: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吟完,便将此诗相送与茅舍老翁。老翁连声道谢。 “喝了这么久你的酒,还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名字呢。”李白问到。 “这酒叫‘太白’,是专门为你酿造的酒!”老翁答到。 “太白酒?太白酒,酒中太白!哈哈哈,这名字起得好,起得好啊。”李白举杯大声喝到。 林、白二人酒意正酣,没过多久,就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只有马一朝还算清醒,他原本有所怀疑,心中设下防备,装模作样的,其实并没怎么喝到酒。 “好了,当下就你我二人,你可以说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噢,不,准确来说,你并不是人!”一朝站起身来,对老翁说到。 老翁先是低声笑了一会:“公子果然非常人啊,能看透老朽的本象,可我并无害人之心呀。” “我知道你不会加害于我们,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着你脸上有些异常,似乎不像是活人,但我感觉不到你身上有一丝邪气,所以我没有对他们说出真相,也想看看你在弄何花样。”一朝先坐下,请老翁也坐下。 老翁望着熟睡的李白,说到:“这位先生乃是我生前的救命恩人。十年前在幽州,我与小儿遇一山虎,要害我俩性命,正值先生路过,将虎射杀,救下我爷俩。救命之恩,一直无以为报。我本是幽州一名酿酒师,后听闻先生爱酒如命,没来得及给先生送去我酿的美酒,便患疾而终。我死后,一直惦记此事,后来得知先生来了长安做官,我便也寻到了长安。一月前,我用酒香,将先生引到了茅舍。先生并不记得我了。先生每次来,都喜欢和我诉其心事,道其愁绪。我得知先生仕途不顺,满怀愤慨。先生喜欢喝我酿的酒,醉了能忘却许多烦恼,为此我十分开心。但因为我是鬼,见不得光,只能等太阳下山了,才在此备好酒水等待,希望先生能来畅饮。” 一朝倒了两杯酒,一杯递给老翁,自己喝了另一杯,说到:“老先生知恩图报,令人佩服,可您的恩已经得报,该去投胎了,鬼留人间,有违常理啊。” 老翁将酒饮尽,酒杯倒扣在桌上,说到:“我明白公子的意思,今日能得李白先生的诗,我也死而无憾了,是时候该往生去了,但只怕我这一走,先生再也喝不到我这酒了。”老翁转身从身后取出一小坛子,接着说到:“我这还有这最后一坛小酒,劳烦公子代我转交给先生,就说我回老家去了,没什么可留给先生的,只剩这酒了。 老翁欲走之际,回过头来,望了还在睡梦中的李白,说了一句“先生再见了”,便消失往生去了。 混沌篇·第六章 蓝色大鲤鱼 待林、李二人酒醒,天已大亮。一朝一夜未睡,守在一旁。 一朝将酒递给李白,说到:“这是昨夜那老翁托我转交给你的,他回老家去了,怕你以后再也喝不到他的酒,特地为你留了这一小坛。” “哎呀,这老头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连句道别都不说啊。”李白摸着这酒坛子,心里有些失落,“哎,喝了他这么久这酒,突然间要没得喝了,叫我如何是好呀?愁,愁,愁啊!”话刚说完,便将这酒,一饮而尽,将空坛摔碎在地上。 李白起身,向着朝阳申了个懒腰,要与二人就此别过,他说:“昨夜微醉时,我脑海里显现出天门山的奇景,为之感叹,斗志昂扬。既然在长安做官不如意,我还回去干嘛?更何况这卖酒老翁也不在了,我更不想留下来了,我还是去游山玩水,寄壮志于天地吧!” 李白手一躬,向二人拜别之后,转身离去,没有回过一次头来。 一朝心想,李白真是个随性洒脱之人,过得如此逍遥自在,今后有时间一定要多读读他的诗。 马、林告别李白后,就马上回城了。 阳光普照,大地焕然一新,远处的野村人家燃起袅袅炊烟,人们正开始一天的劳作。 “这一天之际在于晨,说的真不错!这大清早的世间就像被注入了新的活力,让人提起了动力!这沿路的景色与我们昨晚所见的截然不同,犹如旧人换了新衣一般惊奇!” 林辰的心像是也被这清晨温和的曙光照亮,变得活跃起来,消除了刚才的离别愁绪,开始与一朝闲聊起来。 “我的名字就是‘一朝’,不仅是因为我是清晨出生的,也寄予了父辈的厚望,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像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 “在我看来,一朝兄就是个明亮清爽的人!” 一朝看向林辰,想看清他的表情,好确认他是否在夸赞自己。 “哦?是吗?哈哈哈哈……” 林辰点了点头:“虽然你我从相遇到相识也不过几天,但一朝兄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呀。” 见林辰这么肯定自己,一朝也害羞了起来,手不停地挠着后脑勺,脸上还挂着止不住的笑容。 “不过,不是每日清晨都是艳阳高照,有时也会阴雨绵绵,就不见云开呀,哈哈哈,莫非令尊另有他意?” 林辰这一“回马枪”耍得真是时候,一朝本以为是林辰在夸奖自己,没想到还留着这么一手。 一朝:“哟呵,你这是先扬后抑,好把我摔得痛些?嘿——,真有你的。” 林辰:“岂敢岂敢,哈哈哈。” 二人身披清晨的余晖,有说有笑地向着长城走去。 步行片刻,两人到城门前,瞧见墙边有一妇人,蹲坐在两匹黑马旁边,面容疲惫憔悴,伸着脖子,东张西望着。妇人见二人正要路过,急忙起身上前一把拉住一朝的胳膊,询问到:“两位请留步,敢问你们哪一位是马一朝?” 一朝有些惊讶,回到:“夫人怎知我姓名?” “你就是马公子?”妇人紧接着问到。 一朝点了点头。 “太好了,我在此等候公子多时了。”妇人露出了笑容。 “夫人为何在此等我?”一朝问到。 “是一算命的道士,让我此时,在此等待公子的。”妇人有些激动。 “算命道士?难不成是一卦先生吗?是他让你来找我的?”一朝反问到。 妇人摇着头说到:“我且不知那道士是何许人也,只不过事态紧急,也顾不上问他的姓名,只希望马公子能出手相助,拜托你们了。” 这刚回城的二人,你看我我看你。听得是云里雾里,一朝要妇人从头道来,说的详尽些。 妇人缓了口气,咽了口口水,说到:“昨日我从外地探亲回来,身边随着的是我那一对五岁不到的儿女。本来这一路上是相安无事的,怎知途径青华山,在我休息小憩的时候,我的这一对儿女给妖怪抓了去,等我回过神来,他们已经逃到了林中深处,没了踪影。我自知时间紧迫,赶忙回城上报官府,官府已经派人与我前去搜查,可到现在都没有任何消息。后来,我遇着一算命道士,他让我今日在此备好两匹快马,等候公子归来,还让我转交一封信给你,还说只有公子能救回我这对年幼的儿女!”妇人说完,将信交给一朝。信上只有四句话: 一朝妖洞破混沌 群妖无王事端生 亡羊补牢犹未迟 解铃还须系铃人 一朝看完信,若有所思。 林辰也读过信,与一朝商量着:“信中所指是否就是先前一朝兄妖洞所破「混沌大王」一事?” 一朝:“我猜也是八九不离十,一定与那事有所关联。” 林辰:“莫非这「混沌大王」还没死?反而又在生事端,残害人命?” 一朝:“不知道,总之事不宜迟,我们还是马上去看看怎么回事。” 一朝向妇人说到:“夫人请放心,这事交给我们来办!天黑之前,定将夫人的孩儿带回。” 妇人虽不知眼前这两人什么来历,也不知他们有何能耐,事已至此,也只好姑且相信他们。 二人骑上快马,扬鞭而去。 照着先前的记忆,一朝很快就找到了先前的那个妖洞。 这里与先前似乎没什么变化。 准备进洞前,一朝告诫林辰:“上次来此,差点把命丢了。我们先不要打草惊蛇,探探洞中情况如何,再做打算。凡事小心为妙啊。” 林辰拍了拍一朝的肩膀,点了点头。 一朝舒叹了口气,眉头一紧,护着林辰,小心翼翼走近洞中。 这山中妖洞还真是大,洞内隧道纵深,阳光很快就照不进来了,眼前马上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路也变得寸步难行了。 一朝想起上次看到林辰腰间别这的那块玉,“林辰,你的玉可带着?” “你说的可是这「青龙饮血玉」?” 林辰把玉从腰间解出,递给一朝。 原来这玉有夜光的效果,放在身前可以微微看到眼前的路。 “嘿!没想到我这玉还有此等用处,真神了!” “嘘——,小声点,别被发现了。” 二人蹑手蹑脚地没走多久,便能听见洞中深处的声音,声音很杂,但是能清楚听见一阵犹如孩童银铃般的笑声,稚嫩清脆。 一朝靠着石壁,掩着身子,露出半张脸,向洞内深处望去。 洞腹深处,燃着篝火,四壁印着许多放大的影子,手舞足蹈着。 二人眼前所见,令他们匪夷所思。 与这大战在即的气氛完全相反,像是,像是一派欢腾。 只见一男一女俩孩童分别骑在俩妖怪的背上,相互追赶,像是在做游戏,其余众妖围在一旁欢呼加油,妖与人其乐融融,好不自在。 这俩孩童安然无事。 一朝救人心切,没心思去想是怎么回事,立马冲了出去,大声喝到:“大胆妖孽!我等在此,速速放人!否则……” 这群小妖,见是一朝来此,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都吓得四处逃窜去了。 这两孩童,反而是被一朝这突如其来的一吓,吓得嗷嗷大哭。 林辰上前急忙将这俩孩童护在身后,并且安抚着他们。 几只小妖被逼到墙角,一朝从胸口掏出道符,做好了施法的准备,怒吼到:“你们掠人孩童,作恶多端,你们大王现在何处,快快出来受死,今日我要收服你们,替天行道,都拿命来吧。” 那几只小妖瑟瑟发抖,蜷缩着身体抱在一起,连呼“大仙饶命”。 正当一朝出手之际,躲在林辰身后的俩孩童却止住了哭声,急忙站了出来,挡在了那几只小妖身前,似乎让一朝不要伤害它们。 一朝以为这两小毛头是被妖怪施了迷法,正邪不分,“你们大王教尔等掠人害命,还蛊惑人心,此等恶行理应当诛。” 小妖们跪倒在地,叩首顿拜,说到:“回大仙,我们的大王早已死了,我们没有蛊惑人心,我们也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抓了人家的娃娃,望大仙明察啊,且饶了我们性命……” 林辰见事情蹊跷,一把拉住一朝,让他先听完事情的始末。 听了小妖们的解释,众人才明白事情的缘由。原来是山下有条大河,河中的一只鲤鱼成了精,自封为王,名曰‘灵感’。这抓人小孩的勾当,就是灵感所为。 小妖:“以前我们「混沌大王」在时,他可不敢踏进青华山半步,自从你将我们大王打死了,没了大王的庇佑,他便前来欺负我们。我们不敌他一人,死的死,伤的伤。这不,前日他要我们给他抓童男童女吃。若是办不到,便要将我们全部杀掉。” 另一只小妖接着说到:“我们正为此发愁,正巧遇到一个妇人带着这俩孩童路过此地。我们以为是天赐良机,又害怕不答应灵感大王的要求,会被杀死,不得已才将小孩掠来洞中。” “我们虽是山精妖怪,但是我们没做过害人性命之事。之前大王在时,也让我们不可做害人的事,最多只能抢抢东西吃。这次掠的娃娃,我们也是好生伺候着,想着他们被灵感吃了之后,我们心里能好受些。” 一朝长叹一口气,说到:“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你们大王是我所杀的,祸端也是我带来的。既然祸是我闯的,理应由我来承担!你们先且放人,我定会帮你们对付「灵感大王」,替你们出头,还你们安宁。” 众妖见一朝肯出手相助,满心欢喜,都相互安慰着。 一朝接着问到:“这「灵感大王」什么时候会来?” 小妖回到:“这鱼精怕日光,只能在夜里上岸,所以它每次来都在晚上。” 眼看天也快黑了,一朝让林辰先带孩子们回去报平安,自己留下来对付灵感大王。 送走林辰,一朝回头和小妖们商量怎么对付灵感大王,心里早有了一计。 天如期的黑了下来。 洞外突然风声大作,疾风带来了一场淅淅沥沥的阵雨,风雨打着树叶滴答作响,树枝呼沙摇摆,徒增几分紧张的气氛。此时,一个黑影走进洞中,一股很重的鱼腥味随之而来,众人定睛一看,来者正是「灵感大王」。 此妖有人足,身高约五尺,全身通红,有鳞,眼珠外突,唇上有两短须,颈部有腮,凡是脚下所经之地都留下一摊黏糊的液体,一看便知这是红鲤鱼所化成精。 小妖按照计划,上前迎接「灵感大王」,说到:“大王大驾!小的们早已为大王抓来一男童,希望大王尽情享用美餐。男童就绑在在洞中,大王请往里走走。” 「灵感大王」顺着小妖所指方向走去。 在洞中的一个角落里,有个身形如成人的“童子”被绑在了地上。 这人正是一朝所扮的童子,他脸颊画了腮红,头上梳着小辫,装作被绑住了的样子,侧卧在地上。 这鱼精一见一朝这般模样,眉头一紧,转身问到小妖童子何在。 可小妖们早就没了踪迹。 一朝嘤嘤到:“我就是童子呀,你看我此般可爱,哪里不像孩童了?”一朝嘟着嘴,朝「灵感大王」抛了个媚眼。 “你也算是童子?你今天多大?我看你过十有七八了吧?!”灵感大王走前了几步,弯下身来,对着一朝龇牙咧嘴的说到。 这鱼嘴不停冒着泡沫,时不时还有些黏糊的液体流出滴在了地上,加上这刺鼻的鱼腥味,真让人难以忍受。 “人家今年才刚过八岁呢,我听说呀,大王就喜欢吃像人家这样的童男童女,你还不赶紧过来,把人家吃掉?人家都等不及了嘛……”一朝抖动着肩膀,做着撒娇的样子。 「灵感大王」嘿嘿一笑,说到:“你这娃娃,长得可真够急眼的,我这都不好意思吃你了。” “哟喂,人家之所以长得那么急,全因我娘爱给人家喝鲤鱼汤,尤其是这红鲤鱼,人家最爱吃的了。”一朝强忍着这股难闻的腥臭味,继续向这鱼精献媚。 灵感向前一把抱住一朝,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用舌头舔了舔一朝的脸。 一朝一时没忍住这鱼精口里腐臭的味道,用手捂住了口鼻。 灵感一惊,“你不是被绑起来了吗?” 一朝见到露了馅,立马抽身,要先发制人。只可惜这鱼精早有防备,躲开了,反过头来对着一朝吐出水去。一朝被水击倒在地,暂时起不了身来,灵感大王借机先跑出了洞外。一朝想站起身来,怎知这鱼精的口水使得地板又黏又滑,一不小心又摔了一个大跤。 不过洞口早有其他埋伏,几只小妖围着灵感大王,张牙舞爪势要与这鱼精决一死战,不想再饱受其霸凌之苦。 小妖自然不是这货的对手,交手不过两下,它们像捏死刚刚出生的雏鸡一样,纷纷被「灵感大王」拧断了脖子。一朝赶来时,为时已晚,满地都是尸首分离的残妖肢体。 「灵感大王」见一朝穷追不舍,也决定拼死相搏。 一朝想起了刚刚这些小妖哄孩子玩游戏的场景,再看到眼前的惨状,怒火中烧,问到:“它们与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你要痛下杀手?” 灵感呵了一声,说它们是杂碎,死有余辜,杀了它们反而弄脏了自己的手,说完就将一小妖的尸首踩在脚下蹂躏。这小妖的眼珠子被踏得突掉了出来,七孔流着血,下巴也歪到一旁。 一朝让其住手,这厮反而挑衅一朝,用力一踏,将这小妖的头踩裂了,脑浆四溅。 眼前死状激怒了一朝,他眼睛直瞪着这鱼精,鼻翼一直在颤抖,手握拳头,随着一声怒吼: “啊啊啊啊啊啊……” 一朝眼瞳血红,是「见鬼眼」开字了! 鱼精见到一朝要动起真格来,自知在岸上不是他的对手,抢得先机往山下逃去,一朝在其身后一路狂追到了河边。 扑通—— 这鱼精跳入了河水之中,一时间不见了踪影。 “可恶!鱼妖,快快出来受死……” 一朝止步岸边,指着河中破口大骂,可半天瞧不见鱼精的身影。 鱼精回到了自己的主场,也不胆怯了,反倒是浮出了水面,开始挑衅起一朝:“嘿,本大王在这儿呢,你不是要杀我嘛?下来啊,有种下来啊,哈哈哈哈。” 一朝难压心中怒火,可自己不擅水性,一时半会儿束手无策,奈何不了它。 “哟呵,怕啦?哈哈哈,我看你就是一胆小鬼……”「灵感大王」变本加厉,居然化成了鱼的真身,跳出水面拍打着水花,不停地嘲笑叫嚣道。 在不远的河水上游,有一个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河中的巨大身影,正飞快潜游而来…… 就在「灵感」再一次出水挑衅之时,那个河中巨影,突然猛的一下跃出水面,张开了一张巨口,把在半空中的「灵感大王」一口吞进了腹中,然后又扎进了河里,深潜下去,没影了…… 这,这,这是一条,一条巨大的,蓝色鲤鱼!!! 混沌篇·第七章 一朝戏清阳 开了「见鬼眼」的一朝,借助鬼眼「视界」的能力,看清刚刚把「灵感大王」吞食掉的那东西的模样。 这是一条巨大的蓝色鲤鱼,鱼身足有七八人大小,其后半身虽与普通鲤鱼无异,但奇怪的是它的脑袋,它长着犹如凶兽的头,眼睛鼓大凸起,外翻的鱼唇左右镶着向上弯翘的两颗尖齿,鱼鳃处还生有棕褐色的须发,最令人咂舌的是,这大鱼居然全身染着深蓝色,一排排整齐的鱼鳞,在出水的那一刻,像蓝色水晶,尤为耀光。 也就刚刚的那么一瞬间,之后,蓝色大鲤鱼再也没有浮出过水面,更不知到哪去了。 先不管这个了,还是先回到山洞再说吧。 因为道力有限,一朝已经有些乏力,「见鬼眼」开字也就持续了一下,便又闭字恢复了常态。 回到洞口,小妖们的尸体惨不忍睹,差不多都死绝了,一朝发现地上还有一只小妖颤抖着身体,勉强拖延一口没断的气,似乎有话要说。他将小妖扶起,靠在自己的怀里。 小妖说到:“大,大仙,我想必是将死之人。有一事放心不下,望大仙你能帮我了却此事。还记得是我们大王消失的那日,自你走后,洞中弥留着一股朦朦胧胧的黑气。我们以为是大王还活着,叫着大王的名字,却不得回应。没过多久,洞中的黑气慢慢汇聚在一起,直到凝固成一颗眼球般大小的黑蛋。这蛋坚硬无比,外表与石头无异。我们不知是何物所成,以为是大王遗留之物,不敢弃之,所以放在了洞中的草堆里。希望大仙日后能替我们保管此物。” 小妖咳了两声,口里的血顺着下巴流到了一朝的手上,眼睛快无力睁开了,说话声十分着微弱,一朝将耳朵凑了进去,听他说到:“想起从前,我们本是这里的山精野怪,胆小懦弱,总是受到别处的妖精欺负,直到遇到大王。大王本领高强,没有仗势欺人,反而待我们如亲人,处处保护我们。还记得大王说过,他曾受人点化,要到此地等候一位有缘人。怎知这有缘人未到,自己却……”话还没有说完,这只小妖就撒手人寰了。 一朝闭着眼,心里的情感很是复杂,嘴里有些说不出话,他仰起头,不让泪水流下来。 有几只秃鹫在天际盘旋,还有几只豺狼虎豹躲在草丛里,目露凶光。它们闻着血腥而来,都想吃这群小妖的肉。 一朝见此景,怒火未消反而更旺了。一声怒吼,将这群野兽惊得四下逃窜,鸟都吓落了几只。 将这群小妖尸体火化后,一朝正要回去,却想起了那只小妖临终之言,返回洞中,寻得了那颗黑蛋,收于腹中。 在离别此地之际,一朝回过头望了一眼这妖洞,心里想着,这里以后的妖王又会是谁呢?他长叹了一口气,沮丧地朝山下走去。 原来妖也有善良、重情义的,也有胆小但却不怕死的。它们虽不是人,但未曾害过人。有时候,妖比人更值得尊敬。 一朝回到长安城,见到了林辰和一家团聚的妇人在城门等候他。 妇人带着她的孩子向一朝拜谢,感谢他救命之恩,多亏有一朝愿意出手相救,她的这对儿女才得以保全性命。 一朝这回又算是做了回英雄。 林辰见一朝平安无事的归来,也送了口气,嚷嚷着要为一朝设宴庆功,祝贺他除魔卫道,凯旋归来。 可是一朝却没有心情去庆祝什么胜利,只想早早回去好好休息一番。 林辰见一朝脸色有些疲惫,也没怎么硬拉强拽,就随一朝回了家去。 一连几天,一朝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呆在房间里哪里都不想去。 林辰还以为他生病了,询问起一朝哪里不舒服。 一朝告诉林辰自己身体好得很,只是自从妖洞救人的那天起,连续几个晚上做着一个相同的梦。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梦。 一朝在梦中的意识十分清楚,似乎就身处现实般。他见自己被一团黑雾包围着,他使着劲想挣脱出来,却总是徒劳无功。在那团黑雾里,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就连自己的呐喊也无法感受到,让人无法知道自己身处何方。等到醒来,就感觉做过的梦十分真实,不像是在梦境之中,而像是被困在了某个空间里,不知怎么进入,也不知怎么出来的。 有一次做完梦醒来,一朝的手心握得都出了汗,他平复了一下心情,看到了那颗放在床头的黑蛋。这一看,竟让他隐隐约约感觉到,那颗黑蛋与自己有着某种感应,有一股能量一直都在吸引着自己。 一朝凝望着黑蛋久了,脑子里突然间闪过了梦中的某个瞬间,他开始怀疑这个东西究竟有什么魔力,竟让他如此难眠。 这就是一朝这几天来为什么不愿出门的原因,他想弄清楚这些事情。 林辰听到一朝这么一说,也觉得这事确实有些古怪,但自己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于是他就向一朝提议去找一卦先生,说不定一卦先生能解除其中的疑惑。 一朝听取了林辰的意见,要去拜访一卦。可林辰正巧有些家事要处理,不能一同前往。 林辰告诉了一朝一卦先生住处的大概位置,并借了匹快马给他。 一卦住在城外偏僻的野村里,要找他也非易事。 一朝只身一人骑着马奔赴城外,眼看就快要出城门了。怎知此时有队人马也要出城,快一朝一步,堵了去路。他只好乖乖在后面等着,可前方队伍迟迟没有前进半米,自己又不得出城去,心中开始有些恼火,上前询问才得知原来这是清阳郡主的车队。 怎么又是这路霸?真够倒霉的! 他问领队的马夫这次又是为何在此一动不动,堵了后人去路? 马夫告诉一朝,他们原本准备出城,怎知郡主听到有卖糖葫芦的叫卖声,便下车吃糖葫芦去了,让其他人在此等候。 一朝听完,火更大了,心里不停骂到这姑娘真是蛮横,让人无语。他想让车夫先驱车出城,别挡着后人。话还没说出口,突然有人从身后揪住了他的耳朵,一朝回过头来。 “啊哈,还真是你这个混蛋呀,上次让你侥幸逃脱,没好好教训你,这次又让你落在我手上,真是老天有眼啊。”清阳郡主一手拿着吃了一半到糖葫芦,一手揪着一朝的耳朵。 “大胆丫头,快放手,不然我不客气啦。”一朝被揪得面红耳赤。 “嘿,我就不放手,看你能把我怎样?嘿嘿……”郡主十分得意。 现场围起了看热闹的人群。 一朝觉得有些颜面尽失,使劲挣扎,可郡主死抓不放,痛得他感觉耳朵都快扯掉了,只好站着不动弹。 “好!不放手是吧?你既然蛮横无理,休怪我口下无情。”话一说完,一朝朝着郡主揪他耳朵的那只手臂,假装要用力咬去。 这一咬,把郡主吓到了,她大叫了一声,手上的糖葫芦也没抓紧,掉在了地上。 围观的人都笑出了声。 郡主立马要打一朝一个耳光,却被一朝用手接住了。 一朝用力捏着郡主的手臂,举在空中,僵持了一会儿。 “放手!我叫你放手啊……”这次换郡主使劲挣扎。 一朝在一旁十分得意地做着鬼脸,心里很解气,照着郡主原话说到:“嘿,我就不放手,看你能把我怎样?嘿嘿……” 这群观众笑得比刚刚还要大声。 郡主倍感羞愧,用另一只手向一朝扇了过来。一朝有点得意忘形,没来得及躲开,彻彻底底接了这一巴掌。 这一巴掌,响彻全场。 在场的人都被惊住了,干眼直瞪着二人。 一朝借力,顺势倒在地上,滚了两滚,然后脸贴着地趴着不动了。一朝感觉鼻血从鼻孔流出来了,他想了想,事已至此,已经是丢脸丢到家了,要找个台阶下,不然很尴尬啊。他心生一计,会心一笑,然后使劲扩张鼻孔,希望血多流一点。 郡主也被刚刚这一巴掌吓到了,没想到自己出手会那么大力,更没想到他既然没躲开。 这郡主虽骄纵任性,但心地却十分的善良,平时也就骂骂丫鬟随从什么的,也从来没有自己打过什么人。说到底,她的任性不是折磨人的肉体,而是折磨人的灵魂。所以大家都怕她,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一朝感觉身后还迟迟没有动静,便装做半死不活的样子,颤抖着身体,艰难的站了起来,他低着头,好让鼻血流下来,再呛了几声,像是喘不过气来。 郡主以为她把人打到吐血了,也慌了神,想上前看看一朝的伤势,却欲步又止,觉得有失面子。 一朝用余光扫了扫郡主,心想到“嘿嘿,这丫头果然吃软不吃硬啊,看我装得再惨一些。”他先是向着郡主拖拉地走了几步,见郡主有些后退,便一下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样。 郡主慌了神,吓得不知所措,她望了望四周,看见人群都对她指指点点,慌慌张张地跑上了马车,让车队速速离去。 一朝趴在地上,听着车队离去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消失,然后突然间站了起来,若无其事地拍着身上的尘土。这一下着实把围观的百姓,吓得四处逃散,都以为他诈尸了。他向老百姓解释到,这全都是在演戏,目的是吓吓这郡主,好让她长点记性。 在场的人都赞叹一朝的演技一流,连他们都被骗倒了。 “这郡主虽是任性,但她还少不更事。演了这么一出,她还以为自己打死人了,一定吓坏了吧?心中有了芥蒂,想必是要每晚都恶梦连连了……”不知是谁低声喃喃道。 一朝听清了这句话,觉得有些道理,原本得意洋洋的他却有些难受了,上了马出了城之后,越走他心里越纠结,越难受。 他的脑海里,有两个不同的“自己”在对他说话。 “我是不是不应该拿死去吓她?” “她太放纵了,是应该教训教训她!” “可我这对她过于残忍了吧?” “她之前是怎么欺负人的?她有想过别人的感受吗?” “可她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呀?” “哎……” 一朝调转马头,朝清阳去的方向骑去。 混沌篇·第八章 风卷漫天沙 一朝快马加鞭,想赶上郡主的车队。 今日如果不能解释清楚,下次不知何日能再见。 好在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大块空旷平原处,一朝很快瞧见了郡主的车队。他在后面直呼“等等”,好让车队停下来。随行的侍从听到呼声,转头一看,告诉郡主后面有人好像在追他们。 郡主撩开车窗帘向后方望去,看是一朝正骑着马向他们奔来,吓得一惊,大声喊到“鬼啊”,便让车队以最快速度“逃命”。 一朝见车队越跑越快,又呼到:“等一下!别走!我有事要解释清楚!” 谁知不喊还好,一喊人家反而跑得更快了。因为他们都以为是冤鬼前来索命了,吓得他们慌了神,一个劲的往前跑。 等到一朝快要追了上来,与郡主随行的其他人都四散奔逃开了。 一朝骑马飞驰,赶超了郡主的车队,逼停了郡主坐的马车。 马夫慌张地跌下车来,直呼饶命,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 一朝这才明白他们当自己是鬼了,难怪他们见到自己就使劲的跑。他刚要向车夫解释自己不是鬼,话还没说出口,车夫已经屁颠屁颠地跑开了。 一朝上前掀开门帘,见到丫鬟护在郡主身前,她对一朝说到:“公、公子!你别伤害我家郡主!有什么怨恨,你、你冲我来!” 一朝看到这丫鬟年纪轻轻,胆子倒挺大,话说的很勇敢无畏,但手脚还是止不住一直在发抖。 “你们别怕!我不是鬼!” “你别过来!求求你别害我们!” “都说了我不是鬼!我不会伤害你们!” 郡主躲在丫鬟身后,埋着头,不敢看一朝一眼。 “这大白天的,鬼哪敢出来呀?不信你们摸摸我的手,是不是还有体温!”一朝将手伸了过去。 郡主这才微微地冒出个头,推了推护在她身前的丫鬟,示意让她摸摸看。 “郡主,他说的没错!他的手还是热的!”丫鬟用食指尖稍稍碰了碰一朝的手,转头向郡主说到。 郡主也试着用指尖碰了碰摆在面前的手。 “你…你不是鬼?那你是…” “对!我是人!” “那方才…” “嗯!我是装的!想吓唬吓唬你!但我后来觉得…” 话都还没说完,郡主推开挡在身前的丫鬟,一脚,把一朝踹下了车。 “你敢骗我?岂有此理!”郡主感觉被耍了,刚刚的恐惧感立马全都消失不见,恼羞成怒地跑下车,想再教训一下一朝。 怎知车下不见一朝身影,郡主四下张望,大声骂到:“你这混小子,敢欺骗本郡主!快给我出来,让我再打你几下!” 一朝不知从哪儿突然冒了出来,在郡主身后大声一“嗬”,把郡主吓得大叫,转身就是一顿狂捶乱打,管他是谁,先打了再说! 千想万想也想不到,这郡主发起狂来是这般“霸道”,打得一朝只能蹲着抱头挨揍,无暇闪躲。 话说这马一朝也真挺扛揍的,一直在忍着。郡主打累了,停下手来缓着气,见一朝要站起身来,接着又是一轮拳打脚踢。 这回真的是后悔莫及,早知要遭此罪,还不如没心没肺,一走了之。 一朝哪知郡主这体力十分了得,打了半天都不见她肯收手,看来此番不残也重伤了。 突然,起了一阵风,风过得有点长。 风把郡主眼前的头发吹得乱飞,她停下手来,理了理头发,朝风吹来的方向望去。眼前的景象把郡主吓得说不出话来。见郡主突然间停下了手,一朝先是冒出个眼睛探探情况,风吹进眼里,才感觉到是起风了。看到郡主呆呆地站着望着远处,一朝站起了身来,活动活动筋骨,也朝风来的方向望去。 远方天际,像有一条黄龙腾起,向前滚滚而来。到了近处,才察觉是狂风卷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般袭来。 一朝意识到危险即将到来,见周围没有足够大的掩体容三人藏身,上前赶忙拉了一把郡主,喊到“快上马车”,可是郡主像是失了神,听不见一朝喊她。一朝见郡主迟迟没有反应,一把抱起郡主,跑到马车旁,将她一抛抛上了马车。 “哎呀!你能不能轻一点!摔疼人家啦!”郡主这才反应过来。 一朝用力一推,把郡主推进车厢里,回头自己脱下衣服,套在了马的头上。可马匹众多,衣服不够用,转身向车厢中的二人喊到:“赶紧脱衣服!” 郡主见一朝脱剩下一套单薄的内衣,赶忙把双手护在胸前,吱吱呜呜地说到:“你…你要干嘛?你可别…别乱来!” “哎呀!要你脱就脱!快点!” “你居然…要我在你面前脱…脱衣服?不行!我不干!” “你想什么去了?我得用衣服给马遮住眼睛!万一到时马被风沙惊到了,拉着车乱跑,谁都别想活命!” 郡主这才明白一朝的用意,赶忙脱下身上的外衣,并示意丫鬟也照做。 一朝接过衣服,转身赶忙去将栓在马车前马的眼睛遮住。 郡主掀开一小缝车帘,只见车外已是黄沙漫天,飞沙扬砾像是乌云笼罩,变大着,变宽着,遮去了半边苍穹,天色也渐暗淡下来。她爬到车前门,提起帘子,让一朝快些上车躲避。 好在一朝手脚机灵,利索地将所有马的眼睛都遮盖住了,自己也跑上了车。 一朝背对门帘,将底布压在屁股底下,张开双臂压着门帘边缘,直直地坐着,好让风沙不吹进来。郡主此刻也机灵起来,和丫鬟一人一边,压住了窗帘。 三人屏息静听车外的动静。 沙粒直落在车顶,打得淅沥作响。狂风像是闷雷般响着,持续了好一阵,惊得马儿们都嘶鸣起来。 一朝瞧着坐在对面的郡主,低头看到她的内衣胸扣没有扣紧,领角撇在了一边,露出了胸前一小块雪白的皮肤。郡主见一朝盯着自己看,才注意到自己在刚刚脱衣的慌乱之中,无意把胸扣也解开了,赶忙用手遮挡,风沙透过窗吹了进来,又急忙回手压住了窗帘,侧着脸不敢看一朝,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一朝回过神来,也立马将眼神朝向别处,心也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丫鬟却不知道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只见眼前二人的脸,通红。 不知过了多久,一朝听见外面嘈杂的声音小了去,透过帘缝向外张望,确认风沙已过,便下车探探情况。 郡主也随后下了马车,她见一朝站着不动,自己取下套在马头上的衣服。等回厢穿好了衣服,还见一朝还在那处站着。 “喂!你吓傻了吗?在那里呆呆的站着干嘛?”郡主把一朝的衣服也取了下来,抛给了一朝。 一朝神色凝重,没有捡起衣服,反而说了一句,很奇怪。 郡主有些不屑,说到:“有什么好奇怪的!不就是一场大风嘛?大惊小怪!” “不对!这场风虽大,扬的沙尘满天!可是,风过后却不见一粒沙子!四周就像刮风前一样干净,似乎什么也没改变!” 被一朝这么一说,郡主才恍然大悟,望着四周,起了鸡皮疙瘩。 “郡、郡主!你快看!那、那是什么?”丫鬟指着天边大声喊到。 一朝和郡主二人朝丫鬟所指方向看去。那里正是风吹来的地方。 一座城市,在天边显现,向着前方延伸着、拓展着。刚开始的时候,城市的外貌若隐若现,后来渐渐地清晰了起来,就连城中的街道也能看得一清二楚,仿佛人就在其中一样。 这座城市的建筑风格,不像是三人所见过的,感觉充满了异域风情。楼房高耸俨然,鳞次节比。街道纵横交错,像是城市的血脉和筋络。繁华气派,不输长安一丝一毫。 这座城市中心是一座巨大的两层方形建筑,上层楼体由大小柱有韵律地交替支撑着。下层的四周则由墙体构成,巨大而厚实,墙面雕有各色图案与花纹,这些图案和花纹可叫人说不出来具体像什么。这对着的这面墙的中心有一个大圆宙,雕刻也十分精巧华丽,边缘刻着许多同心多层小圆券。这个建筑的东西两面各有二座尖塔,有些街道的十字交点上也有尖塔。尖塔拔地而起,高耸入云,塔尖呈倒三角状,塔的上部内嵌有盘,像极了日晷,圆而大,盘内有三根长短粗细不一的铁针。塔中部有一列黑窗,窗口窄小,给塔增添了几分阴暗神秘气氛。 一朝正在仔细端详这座城市的全貌。 “郡主快看!哪儿好像有人!”丫鬟又有所发现。 “在哪?” “那!就那!西面尖塔的下方,零星站着的几个人!” 果然,如果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那儿居然有人。 “不!你们仔细看!何止零星几人!”一朝眼睛一眨不眨地眺望着远处,说话的声音有些低沉。 原来,这林立的楼房间,纵横的街道上,都站满了人。 他们都身穿异服,面容虽然看得不太清,但能感觉出他们绝非中土人士。 这座城市的突然出现让三人感到毛骨悚然。 更令众人感到害怕的是,这座城市里的人,居然也在望着他们。 混沌篇·第九章 野村访一卦 那座城市的人,竟然也直勾勾地盯着长安看,众人心底里顿时发了毛。 这风,突如其来!这城,气势恢弘!这人,不知是否来者不善? 没想到这一场大风沙过后,天空中竟会有这般似画非画,犹如仙境般的奇景。 郡主这小丫头,好奇地挥动手臂,尝试与对面的人交流。 没想到,对方竟然也有人挥手回应到。 “你们是谁?”一朝对着他们大喊到。几声过后也不得回应,也可能是相隔太远,声音传不过去。 “你说他们是什么人呀?他们来这里要干嘛?”郡主拉着一朝的袖子,轻言细语说到。 一朝见郡主说话一改往日的粗鲁,温柔的有些让他受不了了,他看了一眼郡主,对她说到:“怎么?你害怕他们要来吃了你吗?” “你说谁害怕啦?我才没有害怕!” “还说你不害怕?那你拉着我的袖子干吗?要我保护你吗?” 一朝摇了摇手臂。 郡主赶紧松手,转过身来,“哼!谁要你保护了?我才不要你保护我!” “那好咯!万一他们冲过来要吃了你,我第一个跑,好让他们先把你这个胆小鬼给抓起来!”一朝晃着脑袋,做着鬼脸。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郡主转身就是一脚,朝一朝的脚用力跺去。 这一跺可把一朝疼坏了,抱着脚丫,一阵乱跳。 “活该!谁让你欺负我家郡主的!知道我家郡主的厉害了吧!”丫鬟对着一朝说到,郡主则是在一旁得意的笑着。 在众人的打闹之间,这天边的城市开始模糊起来,建筑的轮廓也开始变得不那么清晰,像水蒸气一样越来越谈,没过多久就消失不见,无影无踪了。 一朝想起以前看过的两本书,书中提及过“蜃景”一词,所描绘的与眼前所见的景象,所差无几。 其中一书是《史记》,书中记载:“海旁蜄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然。云气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积。” 而另一本是他家的传家之书——《阴阳原本》,此书也有对蜃景的描绘:“蜃,蛟龙之属也,常现蓬莱海面之上,吐气而成楼台城廓、宫阙庙宇,皆为幻景。蜃景生于海上,为海市。生于陆上,则为山市。 一朝虽然知道了他们眼前看到的都是幻影,但此景也是他人生头一次看见,不由得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看来我们遇到「山市蜃景」了!”一朝解释到。 “山什么景?” “哟!你不知道?” “切!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嘿!说了你也不知道!” “哼!那你就别说!我也不想知道!”郡主气烘烘地转身上了马车。 一朝正要上马离去,听到郡主在身后唤他。 “喂!你不能走!你得先把我们送回城去。” 一朝回过头来,看到郡主从车窗探出个头来。 “凭什么我不能走?凭什么要先送你们回城?” 郡主义正言辞地说到:“是你把我的车夫吓跑的,现在就剩我们两个不会赶马的弱女子,你说你是不是得送我们先回城?” 一朝心里暗暗骂到:“你还弱女子?揍起人来,专下狠手,拳拳力道惊人!” 不过一朝觉得确实应该先把她俩送回去,便坐上了马车,赶起马来了。 一朝想着自己被郡主打了这么多次,心里有些憋屈,想了一计,故意让马车一路走崎岖不平的路,好让郡主受受颠簸之苦。 车子在凹凸不平的道路左摇右摆,而坐在车内的郡主呢,东一磕西一碰的,疼得她坐立难安。她掀起门帘,对一朝说到:“喂!我说你会不会赶马?是不是专门走这难走的路,故意折磨我的?” “我那敢折磨郡主你呢!你若不想我来赶马,我便下车就是!”一朝见此计收效显著,心中窃喜啊! 又颠簸了一段路,郡主见一朝并没有想要好好驾车的意思,以为他是在故意捉弄自己。郡主心里憋屈着,到了实在是难以忍受的地步,想要站起身来给一朝一点教训。 谁能想到呢?正巧一朝听到身后的动静,回头来看看是什么情况。正巧车子越过一块大石头,颠了一大簸。正巧郡主没站稳,顺势跌向了一朝。 就这样,郡主的嘴唇划过了一朝的脸颊。 空气好像凝固这么一会儿! 郡主回到了车厢内,抱着腿蜷坐着,脸发烫着,不论车子怎样颠簸,一句话也没说。一朝则呆若木鸡,目光无神,心扑通扑通乱跳,不知该把马朝什么方向赶去了。 就这样,他们不吵不闹,安安静静的回到了长安城。 “郡主,到城里了!”一朝掀起门帘,毕恭毕敬地说到。 “哦!好!辛苦了!”郡主下了马车,彬彬有礼地回答到。 “那我先走了…” “嗯!好…” “嗯……我叫马一朝,你叫什么?” “我叫李清阳!” “那,再见吧…” “好!再见…” 一声道别之后,两人各走各路,却不知对方此刻的脸上,难掩笑容。 一朝想起身有要事要去拜访一卦先生,便跃上马背,抓紧时间准备出城。 行至城门处,见一群人围着公告栏,他们看着墙上的告示,都在议论纷纷。 一朝下马前去查看情况。 见告示上写到:「神道召集令」。 一朝不解,听旁人打听到。 旁人解释到:“这「神道召集令」啊,是由「神道大阴阳官」发出来的,是召集全城阴阳官速速回「阴阳府」的命令。接到召集令的所有阴阳官,无论此时此刻在做什么,都得暂放一边,得马上回「阴阳府」报到。「镇灵」、「灭罪大阴阳官」也有同等的权力。不过这召集令却是十分罕见的,此令一出定有大事发生。” 朝廷有四省六部,四省指尚书、中书、门下、阴阳四省。「阴阳省」是负责一切阴阳官事务的行政单位,是全国最高的阴阳官的权力机构,由「镇灵、灭罪、神道」大阴阳官掌权。这「阴阳府」,就是阴阳省在长安的主事单位所在之地。 他们这么着急着集合是为哪般? 不过一朝一想到,不出半个月自己也要参加「阴阳省大会」了,心里倒是兴奋了些许,不过现在这事还不关己,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完成,不可耽误了片刻。 暂留了些许之后,一朝骑背上马,一声驱马,继续踏上拜访一卦先生之旅。 先前一朝有向林辰打听了一卦先生住处的大致位置,再加上一路上的打听,最后好不容易寻到了一卦先生所居住的野村外。 村子离城只有些许路程,但却偏僻了去。村中只有零星的几户人家,农田里的作物被打理的十分茂盛,估计这的村民绝大多数都是务农为生。 村头有棵老树,树下有一个放牛的牧童,骑在牛背上,牧童的帽子戴得很深,让人看不清他的脸。 一朝下了马,上前向牧童询问一卦先生的住处。 没等一朝靠近,牧童似乎知道他要干什么,扭着身子,伸手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土坡。 一朝看到这牧童穿着大了一码的衣服,手从宽大的袖子中伸了出来,他的手指十分修长,纤而细,皮肤有整齐的纹理,一层接一层的,肤色却有些灰暗,指甲盖也长长尖尖,有点像野兽的爪子。 这牧童看见一朝低着头想看清他的脸,立马把头埋得更深了去。 一朝在某一刻稍微看到了他的脸。 他在笑! 这是一张笑脸,可是这笑容却笑得让人心里有些发毛! 一朝顺着牧童所指的方向望去,见到山坡上有一座小木屋,转头向牧童答谢到。 可是这个牧童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一朝也始终没有看清过他的脸。 一朝以为这里的人可能是害怕见到生人,过于含蓄罢了! 才刚迈开了几步路,一朝突然间背后一凉,惊出了一身冷汗! 刚、刚刚一朝看到了某样东西,没有立即反应过来,走了几步后,才意识到了可怕。 骑着牛的牧童,没有影子! 一朝想要确认自己有没有看错,可是回过头来却看不见任何人! 牧童和牛,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牧童是骑在牛背上的,可地上的黑影里只有老牛的,牛背上却是空空无影。 一朝仔细回忆刚刚所看到的,十分肯定刚刚只看到了老牛的影子。 可一朝感受不到这里有一丝的妖气,但是对眼前所见之景,却说不清道不明其中的古怪,只好先向山坡上的小木屋走去。 这座木屋格局不大,可是却有一个广阔的庭院。院子一侧有一口深井,井旁堆着好些柴火,整整齐齐叠得好高。几把锄头靠在墙边,铁锄上还有几块未干的湿泥巴。院子另一侧则建了一个大木棚,植物的藤蔓爬满了整个横梁。棚下有一张石桌,桌上有一盘下完未收的棋。棋盘旁还有两杯茶,正冒着缕缕热气。 没想到一朝刚要敲门,门就打开了。 开门的正是他所寻之人——一卦先生。 “先生你好!在下姓马,想找先生……” 还没等一朝说完,一卦便摆手示意一朝进门。 混沌篇·第十章 清阳取夜露 “我知道你来找我所为何事!快进来吧!” 一朝谢过先生,便随他进到屋内。 一卦摆弄好了茶具,请了一朝坐下。 “方才我与一位许久未见的朋友下了一盘棋,其间他告诉我,你会来找我,而且他还告诉我你为何找我!让我先备好这茶,等你到了,给你解渴!”一卦冲了壶热茶,倒了一杯,递了给一朝。 “你所说的这位朋友真是厉害!竟能猜到我今日会来!你能告诉我他人在何处吗?真想见一见这样的高人!”一朝接过茶杯。 “你先把茶喝了!” 一朝虽然心中满是疑惑,但也只能先把茶一饮而尽。 “这茶的味道如此熟悉!味甘而清爽,味道有几分似我家乡的茶!” 一卦又给一朝到了一杯,说到:“这茶是刚刚来的那位朋友送我的。” “喝了此茶,我更想见见先生的这位朋友了!”一朝接过这第二杯茶,一口喝完。 “不急!先再喝一杯!” 一卦又给一朝倒了第三杯茶。 一朝实在是不知道眼前这人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只能老老实实照他说的做,把这第三杯茶也喝了。 这头两杯茶下肚也不见有什么,可刚喝完这第三杯,一朝便感觉头晕目眩,眼前的人影层层叠叠,没多久就倒在了桌子上,昏睡过去了。 一朝在昏睡中,又做起了之前每晚都做过的那个梦。 梦中的他,还是处于一片漆黑当中。这次唯一不同的是,他能开始看到新的景象了。 一道光划破了黑暗,有一股气体散发出来,飘飘扬扬升到了上方,变成了天空。另外一些混而浊的东西沉到了下面,形成了大地。那道光来的地方,则出现了日月星辰。天空中斗转星移,大地上出现了万物,山川、鱼鸟、花木、走兽,当然也包括了人类。春去秋来,落花再开。虫吃草,鸟吃虫,蛇吃鸟,鸡吃蛇,人吃鸡,人死后化为尘土,养育了青草鲜花,自然万物,循环轮替。 原有无边无际的黑暗,也越变越小,最终汇作一团黑雾,逗留在一朝面前。 突然,黑雾中射出几道红光,顷刻间,使黑雾化为乌有。 梦做到这里,一朝就醒了。 一朝揉了揉眼睛,往窗外望去,才知道现已是日落时分。 一卦从屋外走了进来,向一朝说到:“时辰不早了!留下了吃个便饭,饭后我就会告诉你你想知道的!” “上次是喝茶,这次又是吃饭,你不会又想让我再睡一觉吧?” “我可以把事情先告诉你!然而要不要吃饭,就随你喜欢。” “那好!你先说!我想知道什么?” “前些日,你灭一妖物,此妖名曰‘混沌大王’。” “确有此事!” “从那之后,你每晚都在做着同一个梦。你心中有疑问,所以来找我解梦!” “没错!” “你手中是否有一物?此物形似黑蛋,坚硬无比。” “是在我手上!” 一朝从胸前取出那颗黑蛋,交给了一卦。 “这正是「混沌大王」!只不过他现在变成了一颗蛋的模样!” “这……” “这「混沌大王」,乃是三界六道众生之外的「異物」。先天地而有混沌,无形而虚拟,无极而不灭。可却让你破了他的真身,只能说你和他之间,必有某些联系。” “有什么联系?” “我说不出来!” “那,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恢复真身?” “我不知道!但我的朋友或许能帮到你!这是他让我交给你的信。”一卦将信封交给了一朝。 一朝接过信,打开信封,读了信。 信中有写:“混沌生太极,太极化两仪,两仪成三界,三界有四象,四象立五行,五行归一生混沌。”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一卦将信递给一卦。 一卦看完信后,对一朝说:“信中所讲的是,要想恢复混沌的真身,必须集齐五行之力!” “那要如何集齐这五行之力?请先生明示!” “世间万物皆可分五行。铁有金,树是木,冰属水,阳近火,山为土。欲求五行之力,先齐五行之物!” “何为五行之物?” “「赤足金」,「梨花木」,「百花露」,「香炉灰」,「高岭土」。” “何处可取?取之多少?” “一勺最纯的金子磨成的粉砾,一杯百种鲜花的夜露,半碗香炉灰,半碗高岭土。离这百里外有座兰若寺,寺中香炉存着百年灰烬,你要到那去取这香炉灰烬。至于这高山岭土,得去西域吐蕃的万年雪山,山顶雪层之下便是那高岭的山土。不过在先帝皇陵之中,有一陶器陪葬物,乃高岭土所致,取而毁之,可再化成土。” 一卦边说边从身后的柜子里取出一个盒子,放在了桌子上。 “这盒子里装的是「梨花木碗」,你且拿去。待你集齐另四样东西,再到寒舍来找我。现在天色已晚,你还是在此度过一晚,明日一早,再做打算。” 一朝望向窗外,才知道天早已黑了去,就答应了一卦,住了下来。 夜里,一朝躺在床上,脑子里回想起无数遍一卦所说的话,虽然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想问个清楚,但又不知如何问起。 长夜漫漫,一朝辗转反侧,不得入睡。 暂住了一晚后,第二日早早,一朝就拜别了一卦,带着「梨花木碗」,回了长安。 一朝回到了林府,将这次行程所发生的事情,都一一告诉了林辰,其中包括与李清阳在城外见到「山市蜃景」和要集齐五行之物恢复「混沌大王」真身的事。 林辰调侃一朝:“一朝兄此行可谓是‘收获颇丰’呀!” “怎么说呢?” “你看,你先是美人伴游,后又得高人指点,怎么不是收获颇丰呢?”林辰笑呵呵说到。 “你可别笑话我了!哪来的‘美女’伴游,我且活受罪了去!话说回来,我正要和你商量这五行之物的事,林辰兄弟你有何建议?” “这「赤足金粉」倒是容易取得,我家金库里的黄金多了去了,我便让下人去取出一些,冶炼成纯金。可这另外三样,我就没了法子了!” 正当两人愁眉苦脸,没有任何思绪之时。 林辰瞧见门外的下人们正给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浇着水,这才突然想到,有一办法能取到「百花夜露」。 他告诉一朝:“这要先寻得百种鲜花,方有露水可取。眼下有一处地方,种有百种鲜花,我们大可不必满山遍野寻花去!” “何处有?” “皇宫里的后花园中!” “皇宫?” “不错!这贵妃娘娘是深得皇上的宠爱,皇上知道娘娘喜欢赏花,便下令在皇宫的后花园中,种上了上百种鲜花。现在正是花开时节,我们可以到那去取得花露!” 一朝皱了皱眉头,说到:“皇宫哪是我等一介草民可去的地方!此处去不得!去不得!” 林辰拍了拍一朝的肩膀,笑着说:“欸!我们确实去不得皇宫,更别说是那后花园了!不过,我们去不得,有人却行!而且此人说不定会帮我们!” “你说的是谁?” “还能有谁?就你那‘美人’啊!” 一朝大惊:“你说的可是清阳郡主?” “正是!她可是从小就在宫里长大,又贵为郡主,要去花园赏个花就是芝麻大的小事。眼下只有她可以帮到我们!” 被林辰这么一说,一朝也觉得唯有如此,才能取得这百花露水。 “那要如何联系到郡主?” 林辰拍了拍胸脯,说到:“这交给我来办!好歹我爹也是朝中一官,宫中自然有些熟人。我们可以书信一封,约她明日到城中酒馆见面,信托人转交给郡主便是了!” 一朝点头,同意了林辰的建议,两人写起信来。 第二日,一朝、林辰早早到了约定的酒馆。 刚过了约好的时辰片刻,二人就听到门外车马喧嚣,接着就见到一侍官模样的人走了进来,向着在座的各位喊到:“今日清阳郡主屈驾于此,要与这两位公子共商要事,其余人等速速回避!” 在场的其他宾客一听到郡主的名号,吓得都跑出了酒馆。就凭郡主这任性的性格,不用她赶,他们都不敢在此逗留。 郡主下了马车,由一队卫兵在前开路,大张旗鼓地走进了酒馆。 一朝还没等郡主坐下,便对其说到:“我说郡主啊!你每次出行都是此般车马满巷,兴师动众的吗?” 林辰见一朝对郡主有些不满,便压低声音,在一朝耳边小声说到:“一朝兄,我们这次是要求人办事,客气点!客气点!” “你懂什么?我这是要凸显皇家威严之势!”郡主没有正眼看一朝,语气十分轻浮,“你们这次请我来,所为何事啊?” 林辰客客气气,毕恭毕敬地将此事的原委向郡主详细道来,希望郡主能帮他们采一杯百花露水。 郡主听了一朝斩妖除魔的故事,撇了一眼一朝,对他说到:“哟呵!没想到你还是非同寻常的人!居然有通灵见鬼的能力!以前怎么就看不说来!呵呵……” 二人本以为要好一顿苦口婆心的劝说,怎么郡主却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我可以帮你们去采这杯百花露!不过事成之后,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算是交换!”郡主示意一朝。 混沌篇·第十一章 三约换花露 一朝也无奈,眼下只有她可以帮到他们。一朝表示,除了伤天害理、杀人放火的事情,其他的要求他都可以答应用作交换。 “那好!一言为定!明天的这个时候,还是这个地方见,到时我定会给你们采来百花露水!”郡主说完,转身就离去了。 这天夜里,一朝并不担心郡主能否采到露水,反而是担心答应了郡主的那个要求。不知郡主要他办什么事,心中总有一些不详的预感。 可是对于清阳来说,自小在皇宫中长大,加上皇上对她姐妹俩疼爱倍加,区区一杯花露水,也就是她一句吩咐的话就能做到的事。 第二日,一朝和林辰去到了酒馆。他们没想到,郡主早他们一步,先到了酒馆坐着。 一朝发现,郡主这次出来,不像昨天那样兴师动众了,反而低调了许多,她就带了家丁、丫鬟二人,也没有赶走其他酒馆的客人。 郡主的反常让一朝倍感惊讶。他一度怀疑眼前的这丫头,眼睛一直盯着她看,想看清这人究竟是谁! 一朝发现到,这郡主脸上的妆容就昨日相比,今日的化得更细、更浓了。 郡主见一朝盯着自己看,脸颊又开始泛红,为掩瞒自己的害羞,赶忙让家丁取出一坛子,摆在桌子上。 “这就是你们要的「百花夜露」!” 林辰接过坛子,打开坛盖,里面果然装的满满的露水。 露水清澈透明,就连装水的坛子,也是一件难得的陶艺品。 “露水我带来了,你答应我的那三个愿望,可别忘了!” “什么?三个?不是说好一个的吗?” 一朝顿时感觉眼前的女人有点像昨日的郡主,果然是斤斤计较的她。 郡主用手指圈了圈自己的小辫,笑嘻嘻地对一朝说到:“昨天你答应一个愿望换一杯露水,现在我给你一坛,这一坛能顶个十来杯,我却换你三个愿望,不为过吧?” 一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当了,不想答应这“坐地起价”的要求。 “你们两个可别不识相!这一坛的露水,可是我家郡主昨夜一人收集满的!郡主贵为皇亲,却肯卑躬屈膝为你们干这种苦差事,别说是区区三个愿望,就算是一万个你们也得答应!” 清阳的丫鬟也是个嘴齿伶俐的丫头,和清阳一样一脸高傲的表情,在哪都是仗势欺人,这就叫仆从主子,一个德行! 一朝有些轻蔑地反驳到:“她大可吩咐宫里的下人去做,又何苦为我们大驾屈尊呢?” “郡主那是喜欢……” 清阳打断了丫鬟的话,嫌她有些多嘴了,自己赶紧转移话题:“你要是不答应,我便让人将这坛子摔了去,叫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一朝很是无奈,只能答应郡主,要帮她完成三个愿望。 到此,一朝敢肯定,眼前这丫头,就是清阳郡主本人,她,一点也没变! 一朝收好装有「百花夜露」的坛子,与林辰正要起身离去。 清阳却拉住了一朝,说到:“欸!别急着走啊!你不是答应了我三个愿望了吗?我这第一个愿望,现在就要你来完成!” 一朝只好先坐下,想看看这丫头还有什么鬼想法。。 三人坐在酒桌旁,丫鬟招呼店小二端上了酒肴,丫鬟为三人斟好了酒。 郡主先喝一小杯,向二人说到:“我先前有听你们提到过,你们是不是要去兰若寺中取那百年的「香炉灰烬」?” 一朝点了点头,回答到:“没错!我们计划下一步就是去取香炉灰。” 清阳也点了点头,说到:“嗯!我这第一个要求就是——你们去兰若寺时,得带上我同行!” “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兰若寺?我没有听错吧?”一朝作惊讶状。 清阳点了点头,学着一朝的模样。 “你们办你们的事,我跟在旁边不会给你们添麻烦!我就当去游山玩水,图个乐子!” “天啊!我们可不想和你同行!” “为什么?” “为什么?谁让你每次出门都兴师动众,大费周章的。先前我遇你三次,三次都让你的挡了去路!不仅耽误了我的事,也弄得民怨载道!”一朝埋怨到之前的事。 “哼!”郡主被一朝这么一激,脸色有些生气,把头扭到一边去了。 林辰见二人有些不愉快,赶忙缓和缓和这紧张的气氛:“欸!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你看郡主今日出行,少了旧时的喧嚣,反而低调了起来!我想郡主也是会体恤百姓的!” 郡主是什么人啊?平日里蛮横任性,她才不会这么容易就消了气。 见半天一朝不肯表态,郡主越想越气,一拍桌子,站起身来,转身喊了一句“我们走”,便要与丫鬟离去。 林辰立马推了一下一朝,指着那坛百花露水,向一朝使了个眼色。 “等、等、等一下!” 郡主听到一朝叫停自己,心里头顿时一阵惊喜,停下脚步,可碍于面子,却不肯转身回头。 “明、明日你可有空?” “有——” “空”字还没说出口,郡主就意识到自己回答得太急,还是碍于面子,赶忙拉长调子补了一句“明日,应该可以!” “那好!明日一早,在此碰头!” “嗯!好!”说完,郡主就带着丫鬟走出了酒馆。 一朝端起酒杯,把杯里的酒,一口吞了下去。 林辰却在一旁摇了摇头,呵呵地笑着。 第二日,林辰因为要留下来监工冶金的事,不与一朝一同去兰若寺了。 在一朝临出门前,林辰拍了拍一朝的肩膀,叮嘱他要多“留意”一下身边的人。 一朝以为是要他注意安全,点头说自己会注意的。 林辰叹了一口气。 “林兄弟为何叹气?”一朝感到有些疑惑。 “唉!没什么!有人是榆木脑袋!” “敢情林兄弟说的是谁呀?”一朝由疑惑变得好奇起来。 “唉!没谁!一朝兄快去吧!早去早回!” 一朝又由好奇转为疑惑,觉得这林辰怎么一大早就怪怪的! 告别了林辰,一朝只身一人骑着马赶去了和郡主相约的酒馆。 郡主早早就在那等候了。 丫鬟在酒馆门口看到了远处一朝赶来的身影,急忙地跑了进去,对郡主说到:“马公子来了!” 郡主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铜镜照了照自己,整理了一下发饰,还向丫鬟问到自己的妆容可以吗。 见一朝进了门来,郡主立马将铜镜藏在身后,摆正了自己的姿势,面无表情的坐着。 一朝见郡主听进了自己的话,此次出行果然没有太高调,只带了一位随身丫鬟,心里对昨日所说的话有些愧疚了。 人家一个小姑娘,为了安全起见,出行带些随从,也说得过去,更何况人家贵为郡主呢。 再想到,自己要顾郡主此行的周全,若是有什么意外,责任全是要自己一人承担。一朝越想越觉得后悔。 郡主看到一朝愁眉苦脸的,还以为是自己打扮得不够漂亮,失落了不少。 就这样,这两个人,一个悔恨,一个失落,坐在一桌,半天没人先开口说话。 最后还是一朝先开了口。 “你知道兰若寺具体在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 “哦。” 然后场面又陷入了平静。 店小二端来酒水,他也是个明眼人,看着眼前二人一言不发,边摆好酒具边说到:“方才不小心听到客官有提及到要去兰若寺,小人对这兰若寺却有些耳闻,二位可否听我道来?” 一朝请店小二坐下细说,店小二却不敢与郡主同坐,坚持要站着说。 “小人在此做店小二已有数个年头,招呼过来来往往各地的客人,他们茶余饭后都喜欢聊聊自己的所见所闻。我这关于兰若寺的详情也是道听途说而来!” 店小二将手臂上的毛巾拎起,挂在肩上,接着说到:“我听闻这兰若寺,位于城西南一百余里处的黑风岭之上,那里常积阴寒,从早到晚都刮着黑风,故名‘黑风岭’。我还听说那里有厉害的邪魔常害人性命,原是要路径那的商人都宁可绕远路而行。这兰若寺原是山中的道寺,自建成以来一直炉火兴旺,自从山里来了邪魔作祟,导致寺中人迹罕至,谁也不知如今寺里是怎般模样!若郡主和公子执意要去这邪岭鬼寺,小人奉劝二位还是三思而后行,别白白丢了命啊!” 清阳的丫鬟听着沉不住气了,她反驳店小二:“郡主乃千金之躯,又有皇气护身,邪魔妖精若来侵犯,定要它魂飞魄散!” 一朝听店小二这么一讲,眉头一紧,却觉得此行将会是困难重重,而且自己却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可是又想到这地方既然危险恐怖,郡主定会害怕而放弃一同前行,他自己也少了个大包袱,心里头有了一丝慰藉。 谁知这郡主是没见过鬼,不知鬼的可怕,反倒是来了兴致。她呆惯了富丽堂皇的皇家别院,特别想见见外面的世界,体验这阴森诡异的别样“风情”。 这趟“兰若之旅”,她是非去不可了! “郡主你也听到了!我们此行非比寻常,你贵为万金之躯,还是别舍身与我去犯险了!” 一朝接着又诉说着他先前所遇到的恐怖经历,想吓吓郡主,好让她知难而退。 郡主怎么也听不进去,嚷嚷着一定要去。 “我不管!我就要去!你不带我也没有关系,我自己去!反正路又不是你开的!” 一朝知道,这丫头只要是铁了心要去,谁也劝不动。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了郡主。 “那好!我带你去!不过这一路上,你不可离开我三尺,还有凡事都得听我的!” 郡主连忙点头应承,高高兴兴地蹦跳着,示意一朝快些出发后,便走出了酒馆。 一朝弯腰捡起铜镜,也跟着走出了酒馆。 混沌篇·第十二章 起身赴兰若 一朝临出城前,买了点干粮和水备着。随后驾着小马车,带着清阳郡主和丫鬟出了长安,因为有任务在身,加上还要保护郡主的安全,一朝这一路上不敢有所松懈。 清阳就当是出门去踏青一样,像个小鸟叽叽喳喳在马车闹腾,时不时还冒出个头向一朝问东问西。 “你今年多大年纪了?” “十八。” “呀!比我还大三岁!那你猜猜我今年几岁?” 一朝瞟了一个白眼给她,“十五。” “你怎么知道我今年十五的?” 清阳拍了一下手,被一朝这一猜一个准的能力惊讶住了。 “你刚刚说了。” “什么?我刚刚有说过吗?哈哈哈哈!” 一朝被这丫头的蠢劲折服了,他没有接清阳的话,只是摇了摇头。 “那你再猜猜,我现在在想些什么?” “你在想我能不能猜出你现在在想什么。” “哇!你猜得可真准,我心里就是在想你能不能猜出来呢!” “……” 一朝刚开始还能忍受,可是越到后面,清阳总是问些幼稚的问题。 “为什么马儿是四条腿走路,人却是两条呢?” “马要是两条腿走路,你怎么骑它?人要是四条腿走路,那怎么骑马?” 一朝也是这么随便一说,清阳却觉得道理十足,像是闹扰着许久的问题得以解决,心情也突然间变得豁然开朗,她开始对眼前的这个男人刮目相看了。 “那马儿为什么不长翅膀?这样人骑着就可以飞起来了……”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一朝被问得烦了,双脚一踢马腹,跑到前面前去,讨个清净。 这段时日天干物燥的,加上此行路途遥远,一朝备的水早早的都让清阳喝了个精光。 走了没有多久,清阳突然间叫停一朝。 “怎么了?” “那个……” “哪个?” “我……” “你?你怎么了?” 丫鬟见郡主害羞不敢说出来,便替她说:“我家郡主想要解手!” “什么?现在吗?这荒郊野外的,我上哪去给你找茅房?” 郡主这一“招”,让一朝措手不及。 “昂!我不管!我就要憋不住了!你快些想办法!”清阳被尿憋得慌。 “我想办法?我怎么想办法?”一朝被郡主气得慌,丫鬟也在一旁干着急。 “要不,你尿车里?” “不要!尿了我以后还怎么坐?你快想其他办法!快点!” “我真服了你!来!下车!” “下车干嘛?” “带你去树林解手啊!” “啊?要去那!不要!” “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干脆你尿裤子吧!” “好你个马一朝!居然见死不救!亏我还喜欢你!” “亏你还什么?” 一朝居然没听清这句这么重要的话! “哼!我说我恨你!”清阳将头转到一侧,不再理会一朝。 一朝见郡主急得快要哭了,也不忍心这样不管她,便把清阳拉下马车,带着她到落叶堆前面。 “等等我施法起风,卷起落叶给你遮羞,你赶紧把‘事’办了!” 清阳见眼下情况危急,也无他计可施,微微地点了一下头,害羞得不敢抬头。 一朝从胸前掏出道符,唤来风华,将满地落叶卷起,层层环绕,将清阳周围围了起来…… “你不许偷看!” “我不会偷看!” 说完,一朝就把身体转了过去,直直地站着,一动不动。 只听见树林里,回荡着风卷残叶呼吱的声音。 “好了!” 一朝转回身来,要将叶堆散去。此刻,风停,叶未落地,飘散满天。 这两人,都害羞得不敢看对方,哪有心思去欣赏眼前的景色,匆匆地回到马车上。 又走了大概有半晌,清阳叫唤到自己肚子饿了,要吃东西。 一朝停下马车,从马背上取下备好的干粮,交给了清阳。 清阳见一朝给的是烧饼,嫌口太干,不愿意吃。 “谁让你一开始就把水喝完的?我这就只有这烧饼,你爱要不要!” “那我自己去找水!”清阳拿着水壶,下了马车,丫鬟也跟了下来。 “这荒山野岭的,你们姑娘家家找什么找!小心让野兽逮了去!” “我不管!我就要喝水!” “好好好!我去找!你们回车厢里等我,我去找水!别走开!”一朝抢过清阳手中的水壶,寻水去了。 没走多远,一朝便听到了如鸣珮环的流水声,顺着声音寻去,看见了一潭水。 潭水很清冽,能看清潭底的石头。潭边树林环抱,周围环境凄神寒骨,悄怆幽邃,让人不寒而栗。 一朝打了个冷颤,想快些把水取了,好速速离去。 岸边的石头长满了苔藓,变得湿滑起来了。一朝向蹲下身子取水,没踩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就在此刻,在对面的树丛里,一朝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掠过,像是狐狸。他朝影子去的方向望去,果然是一只白狐,它正在对面岸边看着一朝。这只狐狸四足伫立,目不转睛盯了一朝好一阵。 一朝刚要站起身里,眼前的这只白狐却扭头朝着树林深处跑去了,马上就没了身影。 一朝也没太当回事,取完水,就马上远路返回。可是等他回到来却不见郡主和丫鬟的人影。一朝以为出了什么事,赶忙在附近寻找二人的下落。 “才一会儿的功夫,怎么人就不见了呢?这该怎么办呀……”一朝喃喃到,东张西望的,却看不见任何人的影子,急得他直呼郡主的名字。 还没等一朝缓过神来,他便闻到了一股清新淡雅的茶香。一朝心里问到:“这荒岭的,哪来的茶香?” 一朝顺着香气寻去,发现远处路旁有座茅亭,茅亭下面有几个人影。走进几步,看到了亭子旁边,挂着一幅布制的“茶”字招牌,而那几个身影中,有一位像极了郡主。 果不其然,等一朝再走进几步,看清了眼前的人,郡主和丫鬟果然在这里。 一朝快步上前,指责郡主:“我不是让你在马车上等我吗?你怎么跑这来了?” 郡主好像没听见一朝说的话,见到是一朝来了,就邀他赶紧坐下,“快!坐下喝口茶!这茶可香了!” “我说你听没听到我说话?我问你干嘛乱跑?”一朝见清阳并没有一丝歉意,有些生气了。 “我这不是渴了嘛!等你老半天了都不见你回来,我闻到这茶香便寻了过来,要了壶茶喝喝。”说完,清阳又让丫鬟给自己倒了杯茶。 一朝有气不知要往哪里出。他回过头来,看了看这茅亭。 这亭子不大,像是临时搭建起来的,亭下只有一张桌子。亭子后面有辆马拉货车,车水有个大木桶,木桶上也写着个“茶”字。车旁有两个工人在忙活,而一个看是掌柜的人在一旁招呼着。 这人看见又有客人到了,便上前问到:“公子也需要喝杯茶水吗?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喝口我的茶,凉快凉快!”他边说边招呼着一朝坐下。 清阳给一朝挪了挪位置,示意要他坐旁边。一朝顺势坐下,却没有理会清阳,反倒是问起掌柜来了,“掌柜的为何在此处卖茶呀?” 掌柜给一朝倒了杯茶,“呵呵!我本是这附近的村人,看这天气炎热,就想着在这过道卖卖茶水,给过往的人解解暑气,自己也能挣点小钱!” “原来如此啊!”一朝喝了口茶,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方才的闷气也消了不少。 “哦!对了,向掌柜的打听个事,你听过黑风岭、兰若寺吗?” “这黑风岭啊!就在附近!不过听说那里正在闹妖!三位可是要去那?” “我们要去山中的兰若寺中办些事情!” “你们要去兰若寺,必先上这黑风岭!我奉劝各位还是迷途知返,喝完我这壶茶,就快快回去吧!”掌柜说完,又给一朝等人倒了杯茶。 “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要去闯一闯!” 一朝眼神很坚决。 清阳也在一旁随声附和着。 这茶水掌柜见他们去意已定,又向他们讲了个故事,众人喝着茶,听闻到。 “一百多年前,这黑风岭还不叫黑风岭。自从来了一只老妖,这山岭便时常挂起黑风,而后就有了“黑风岭”这个名字。那只老妖,妖力高深,威震四方,在山里称了王,得了个「黑山老妖」的名号。唉!这附近原有几座人丁兴旺的村庄,村民都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好不快活。怎料却让这厮给杀了人,掠了物。剩下活着的人整日担惊受怕,都远走他乡,逃命去了。从此以后,这个地方就变得人烟稀少。又到了后来,来了一位燕姓的流浪剑客,在兰若寺中借宿,夜里遭到黑山老妖的偷袭,一番大战,剑客斩杀了老妖,自己也受了重伤,不久也死了。” “听你这么一说,这妖怪在百年之前不是已经被杀死了吗?为何黑风岭还在闹妖?” “传言嘛!虚虚实实!就好像是真,可以传成假的,而假的又可以传成真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神人有时也难辨其本性啊!” “什么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我都被你绕晕了!那你们为何还在此地?你…你不怕让这些…妖物,给害了…害了…性命?”一朝突然一阵头昏目眩,话都说不清楚了。 一朝已经看不清眼前掌柜的脸了,他使劲甩了甩头,想使自己清醒点,他朝清阳看去,却不知清阳早就趴在桌子上不醒人事了。 掌柜的将脸凑到了一朝的眼前,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你问我为什么不怕?嘿嘿!你也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混沌篇·第十三章 茶舍中迷香 “嗯——,真好吃!好吃!” 一朝独自享用面前的这一桌满满的美食佳肴,他狼吞虎咽,吃得是满面油光,满头大汗。虽然嘴里已是塞满了酒菜,但他还是一手拿着大鹅腿,一手端着酒杯,不停地往嘴里送…… 啊!原来是在做梦啊…… 一朝咪咪眼,眼前是一阵烟雾缭绕,朦胧间,看见有几只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不停地把东西塞进一朝嘴巴里。 一朝感觉嘴巴都要撑爆了,赶紧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一朝向身后望去,水雾太大,只依稀看到两个人影,他问到:“你们在干嘛?” 也不知道是两个中的谁,回了一句“帮你洗干净身子”。 “哦!好!顺便帮我擦擦背!” 一朝怕是睡懵了,就顺着意思回了这么一句。 他回过头来,发现自己泡在一个大铁锅的热水中。此时眼前飘来一块黑乎乎的东西,一朝用手将它拎了起来,然后用手扫了扫着脸上的水,才看清了自己拿起来的原来是一块菜干,别处还有不少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东西,就像在锅里煲着的汤配料一样。 一朝慢慢反应过来,脑子回忆起昏睡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和清阳等人在茅舍喝茶,和掌柜的聊着关于黑风岭的事情,而后不知为何,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此刻、此情、此景告诉一朝,他现在绝不是在沐浴! 一朝站起身子,看见锅底有火光冒出,锅的旁边居然还对着柴火,还有这周遭的环境告诉他,他所处的这个地方,是伙房,而眼前的这两个也并不是什么人,是两只穿着人衣的妖怪,它们面目狰狞,獠牙向上翻起,头上长满了粗糙的黑毛,毛发散落到肩上。一朝敢断定,这两只妖现在正“炖”着自己! 一朝刚想跳出锅外,却让这“伙夫”又给按了下去。使劲挣扎一番,却不得挣脱出来。他想着对方人多,不可硬来,只能想想其他办法脱身。 好在水还煮得不是太热,加上锅内“汤水”已浑浊不清,一朝潜了下去。 这两妖怪,看到锅内没了动静,都伸着脖子向里处张望,可却不见一朝的踪影。 突然间,一朝像火箭那样从水底里冒了出来,咻的一声,出现在这二人眼前。 这两人被一朝突如其来这么一吓,没站稳脚跟,退后了几步,等回过神来,便恼羞成怒地要上前抓住一朝。 一朝等两人一靠近,把刚刚含在嘴里的水,朝二人的脸,使劲喷去。趁二人被水滋得睁不开眼睛,一朝立马一手抓一人的头,向中间这么用力一磕,见这两只妖怪还有没昏过去,一朝一把将二人的头,按在水里。 一番折腾之后,这两只妖怪没了意识。一朝穿上从妖怪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在柴堆里寻了根粗大的木棒,伸出脑袋探了探门外的情况。 现在天还没黑,门外没有什么动静,他关好了门,悄悄地溜了出去。 “这里究竟是哪里?又是什么人把他们抓到这的?清阳她们现在何处?” 带着这些疑问,一朝像摸石头过河一样,前顾后盼,摸索着这个地方。 这里像是人住的山庄,各处都挂上了红灯笼,贴上了大“囍”字,像要办喜事一样张灯结彩,红光满楼,怎么看也不像是妖怪住的地方! 一朝听见有什么动静,好像是有人来了!他赶紧找了个地方藏身,露出半个头看是什么情况。 原来又是长得像刚刚那般模样的另外两只妖怪!它们端着像饭菜一样东西,边走边聊着天。 一朝竖着耳朵,想听清楚它们在说什么。 “这次老爷在山口抓了一男两女三人,这男的已经被扔到厨房煮了去。听说这次还是上次的做法,直接将人活活煮死。” “哟哟呵!这水煮活人啊,先把人喂饱来,然后将其扔进滚沸锅内,他越是挣扎,肉绷得就越紧,等煮到骨肉分离就可以上桌啦!自从上次吃完这水煮活人啊,我到现在都忘不了那般美味!肉嫩汁多,汤还清甜鲜美,嘿嘿,今晚有幸又能吃上一口!” “对对对!你说得我现在都流了口水!” 好家伙!这里还真是妖怪的住处!自己险些要面命丧妖口! 一朝庆幸自己命还在,又想到这群妖怪居然敢食人,气不打一处来,拎起那根大木棒,朝着其中一只妖怪,当头一棒,将它敲晕了过去。他又立马将另一只妖怪按在地上,一手捂着他的嘴,一手举着木棒,对其小声呵斥到:“别出声!不想死的话,就乖乖听话!听到没?” 这只妖怪,看到同伴的脑袋开了花,吓得都尿了裤子。它连忙点头,表示听到了一朝说的话。 “我问你一句,你答一句,若你要是敢耍我,定要你去见阎王!听到没?” 它就像案板上等着被宰的鱼,哪敢不从啊! 一朝松开它的嘴,问到:“这里是哪?” “黑、黑、黑风山庄!” “刚才听你们说抓了三个人,另外两人呢?你们把她们怎么了?是不是也给煮了吃了?” “回大大大爷,她们现在在、在、在厢房!都好生伺伺伺候着呢! “好生伺候?你可千万别耍我!我的棒头可没长眼睛,小心在你脑袋上开个口子!” “小的怎怎怎敢耍大大爷你呢?我们家老爷看上了和你同行的那位姑娘,明天就要和她成亲了,所以吩咐小的们,要好好伺候我们未来的夫人。这不,大家都忙前忙后,准备着明天的喜事呢!小的说的话句句属实,大爷明察啊!” “你们家老爷?他是什么来头?” “我们家老爷就是这黑风岭的妖王,黑风庄的主人——黑山老爷!” 一朝这才想起他昏迷前,那卖茶的掌柜也好像提到过这黑风岭来了个新妖王。 “我问你,山下卖茶的掌柜和你们老爷是什么关系?” “那掌柜就是我家老爷!我家老爷每次都会幻化成人的模样,带我们下山去卖茶。茶中被下了迷香,人只要喝了一口不久就会不省人事,等人一倒下,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将他们抓回来吃掉!” “原来如此啊!看你们挺熟手的!我都没看出来你们有问题!” “大爷过奖了!嘿嘿!又不是第一次了,自从跟了我家老爷,整天吃香喝辣的,好不自在!” “哟呵!你居然敢笑!你们害了这么多人的性命,还不知好歹,看我不好好教训你!” 一朝照着这妖怪的背上就是一顿乱捶,打得它直呼饶命。 可能是动静太大,惊到了附近其他的妖怪,它们发现一朝逃了出来,扯着嗓子喊来更多的帮手,要把一朝抓住。 一朝见势不妙,停下手来逃命要紧,看见后方还没来人,先遛为上。 好在一朝身手敏捷,鼠蹿了一会,就甩开了追兵。他不知道自己现在何处,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清阳她们,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一朝、清阳等人中了迷香,被抓到了黑风庄。 一朝醒来发现自己险些命丧锅中,与小妖一番争斗后,逃了出来,途中听到两只小妖说它们的老爷要娶清阳做夫人。一朝见事情不妙,想要赶紧救出清阳,可却偏偏在山庄里迷了路。 这黑风庄还真是气势恢弘,鳞次栉比,房间多得数不胜数,这要是搁在长安,可不比王侯将相的住处差。 一朝心想,反正也不知道厢房所在何处,倒不如跟着感觉走,说不定瞎猫碰上死耗子,就这样给他找到清阳她们。 这里的建筑大多都是竹质的,加上这精雕细琢的建筑风格,称得上是闲情逸致的好去处。就算这里多么的好,一朝也不敢掉以轻心,毕竟这是妖怪的住处。 一朝走着走着,闻到了淡淡的胭脂香味,他寻着味道,来到了一间小院。 小院里很安静,四周都种的花开得正艳,阁楼上挂的窗帘也都绣着五颜六色的花。这里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未出阁的姑娘住的闺房。 一朝听见屋内有动静,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透着门缝朝里望去。 屋内正对着一朝的位置摆着一张梳妆台,台上摆着许多的女子梳妆打扮用的东西。一朝心想,这妖庄全是些山精妖怪,哪里用得上这些东西,该不会就是为了给清阳明日的婚事所准备的?难不成这就是囚禁清阳的地方? 一朝刚要进去探探情况,就看到了屋内出现了两位女子的身影。他仔细一瞧,发现这二人都不是清阳和她的丫鬟。 这其中一人,像是刚刚沐浴完,裹着单薄的内衣,头发还湿漉漉的,她走到了衣橱前,跟在身后的像是丫鬟的女子,帮着她穿上了外衣。她坐在梳妆台前,丫鬟在身后给她梳着头发,两人窃窃私语,时不时还捂着嘴笑着。 一朝家中五兄弟,没有姐妹,所以长这么大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见女子的闺房,当然,还有这闺房里的女子! 这可把一朝看入迷了,这也难怪,换作是其他血气方刚的男子,谁都会看得入迷! 一朝想听清她俩在说些什么,凑近身子竖着耳朵,一个没站稳,脑门磕在了门上。 “谁在外面?”房内女子听见声响,朝着门喊到。 一朝不敢出声,也不敢移动半步,就像定住在那似的,连呼吸和眨眼都小心翼翼。 “谁在外面?” 丫鬟放下梳子,走向门口。 混沌篇·第十四章 深闺识七夜 一朝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脑子一片空白,自己进也不行,退也不行。进呢,怕被人说成是偷窥淫贼,退呢,良心又过不去,自己的确是在偷窥了,但又不是有心之过。 在门要打开的前一刻,一朝终于开了口:“是、是我!我在此路过,听见房内有动静,便上前查探,实属无意冒犯,望姑娘见谅!” 门打开了,丫鬟看了看一朝,说到:“你是谁?怎么没见过你?你这淫贼好大的胆子!小姐的闺房也是你能来的?” 一朝被问的哑口无言,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房内的另一位女子,从梳妆台前站了起来,理了理头发和衣裳,也走到了门前。 这姑娘十六七的年纪,生得一张皓齿娥眉的脸蛋,嘴唇刚刚抹上朱砂,显得格外红艳动人,她见一朝一直盯着自己,害羞的低下头来,脸颊两侧泛起了淡淡腮红,让人更生怜爱之情。 当她第一眼看到一朝时,先是惊愕不已,后来像是见到了梦寐以求的人,欣喜若狂。她激动地双手挽起了一朝的手臂。 一朝吞吞吐吐地说:“姑娘所言正是!我初到山庄,对路不是特别熟悉,才误打误撞到了姑娘的闺房,无心之过,希望姑娘海涵!” “我看你是有意为之!在门外半天不出声,不用想都知道你是心里有鬼,看我不叫人将你逮住……” 姑娘打断了丫鬟,“不得无礼,这是我的一朝哥哥!” 这山庄妖孽众多,怎么会有曼妙女子在此?又想到这黑山老爷,不仅拐了人,还要强娶姑娘为妻。眼前这姑娘,想必也是这妖王拐来的良家少女。 一朝想到这,正义感油然而生,想把她们从水深火热中打救出来。他一把挡住了正要关上的门。 “姑娘且慢!” “你又想干嘛?”丫鬟有些不耐烦,硬推着门。 “姑娘可知此地是黑山老爷的住处?” “废话!这里叫黑风庄,不是黑山老爷住的,那是谁住的?” “欸!我不是这个意思!这里可是黑山老怪的地盘。我和我的朋友,就是让这厮迷昏给掳到这的。我当心姑娘也遭这厮的毒手,想一并将姑娘打救出去!” “哦!原来你不是山庄的客人……” 丫鬟刚说了几个字,就被她家小姐捂住了嘴。 “一朝哥哥的朋友也被抓到这儿了?” “嗯嗯,她叫李清阳,是一位和你一般年纪的姑娘。这黑山老怪专门强拐少女,要娶她们当老婆,清阳就是被它给掳了去,而且明天就要拜堂成亲了!” “公子不必担心我!我从小在此长大,这里很安全!我不想离开这,公子费心了!” “欸!这里可不安全!方才我差点成了这些妖怪口中餐了!姑娘还是快快与我离开这危险之地吧!” “我到了外面,反而才危险,我还是呆在这里好些吧!我想公子的当务之急,应该是先打救清阳姑娘,万不可在我这再浪费时间了!我想我应该知道清阳姑娘在哪,我且给公子指了路,公子赶紧去找她吧!” 一朝见姑娘的留意坚决,也觉得她说的话有理,想着先去救完清阳,到时再返回来劝劝她。 一朝从她那得知了清阳的具体位置,告诉她自己还会回来救她,转身准备要走了,可突然间又想到某事,转回身来,又用手挡住了快要关上的门。 “你还要干嘛?我看你是贼心不死!” “姑娘误会了!我还为请教你家小姐芳名!” 丫鬟关好门,转身问到:“小姐,你为什么不对那傻小子说实话呢?” 七夜没有开口,只是坐到了台前,拿起了梳子,梳起头发来。 台上的镜子里,印着这位少女泛红的脸颊,她低着头,嘴里不停地小声念到:“我的一朝哥哥回来了……” 这黑风庄原就是守备深严,加上先前被一朝那么一闹,小妖们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着实为寻找清阳更加了不少难度。 真不知一朝这飞檐走壁的功夫是哪学的,没费多大的劲就躲开了众多守卫。眼看离七夜所指的地方越来越近了,可这里的房间多得很,清阳被关在哪间之中,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一朝躲在角落里正愁着,看到有两只小妖在附近经过,想上去胁迫它们,好问出清阳的下落。 正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附近的某间房间里传来一阵瓶瓶罐罐摔碎的声音。一朝见这两只小妖被惊得提高了警觉,便收回步子继续蜷缩在角落里。 一朝感觉奇怪,为什么这两只妖精不前去查看情况,反倒是相互道了几句就离开了。 一朝等到四下无人的时候,向着那间房间摸去,刚刚靠近几步,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没错!这正是清阳的声音!想必刚刚砸东西的也是她。这丫头,到哪都不安分,都敢在妖怪的家胡闹。 一朝摸着墙壁,悄悄地打开了门。 “清阳——,是我!” 清阳见到开门的人正是一朝,喜出望外,上前一把就抱住了他。 “真的是你吗?我怎么听说你被它们吃掉了?太好了!你还活着!” 一朝被勒得快喘不过气来,使劲拍着清阳的肩膀,“松松松手,你快勒勒勒死我了……” 清阳也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了,赶紧松开手,往后退了几步。 一朝缓过来,弯下腰咳了几声,刚想抬头,就见到清阳两步一跨,一脚踢在一朝的大腿上。 一朝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踢得大叫一声,又意识到不能惊动到别人,立马捂住自己的嘴,压低着声音说到:“干嘛啊你?” “你问我干嘛?我还要问你呢?” “我?我怎么啦?”一朝摸着自己受伤的大腿,看着清阳,一脸茫然。 这李清阳一会儿满怀热情,一会儿怨气冲天,真让人招架不住! 清阳叉着腰,质问一朝:“你既然没死,为什么这么晚才来找我?你为什么不明天才来?找不到我,你不着急吗?” “我哪能不急啊?我一脱身就立马想要来找你了,只不过这里是妖怪的地盘,要找到你谈何容易呀!” 一朝掀开裤角,看了看大腿上的淤青,泪都快流出来了。 “我不管容易不容易,反正你现在找到了我,就证明你办得到,可是你来晚了,就是你的不对!” 清阳转过身去,不理会一朝,也不管他的腿疼不疼。 一朝不知是笑还是哭,心中是充满了委屈,自己千辛万苦来救她,到头来还要“天经地义”受这么一脚,疼得他恨不得马上就跑,就让她嫁给黑山老爷算了。 “好好好!算我不对!” “什么叫‘算’你不对?是我逼你的吗?就是你的不对!” 一朝真的忍到极限了!怒火冲冠,可是一想到她是“清阳”,就是那个可以名正言顺,理所当然耍脾气、闹情绪的郡主——“李清阳”,一朝强压着火气,鼻孔扩张,大口喘着粗气。 “好!是我错了!请郡主原谅!” “嗯——,你知道错了就好!本郡主宽宏大量,就原谅你这一回吧!” “谢谢郡主!” 清阳转回身来要扶起一朝,她脸上绽开了得意的笑容,像刚打赢一场仗似的。 “嗯!话说回来,你想好逃出去的办法了吗?” 一朝面无表情,他在绝望中看不到希望,他认命了,感叹自己这辈子最大的不幸就是,遇到了眼前的,这个人! “回郡主,我们接下来要去找七夜姑娘,得把她一起救出去。之后的我们再做打算。” “七夜?姑娘?” 一朝把刚刚遇到七夜的事一五一十的报告给郡主。 话音刚落,只见清阳又是两步一跨,又起一脚,向一朝另一只腿,踢去。 此刻,眼前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连疼痛的感觉,也那么的亲切! 一朝也不问为什么踢他了,因为怎么问错的都是他自己! “我说你为什么迟迟不来找我,原来是去跟人姑娘幽会去了!枉我还原谅你了!哼!” “我哪有?哎哟喂——,你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乱踢人呀?” 清阳气得走进了内房,而一朝却趴在地上,想他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要受这种委屈,落得如此狼狈,他流着泪,心里难受。 此时,门突然被踢开,一群小妖闯了进来,把一朝给绑了起来。一朝没有挣扎,他觉得自己很累了! 这黑山老爷老谋深算,想到一朝逃脱后一定会来找清阳,早早在房间四周插好眼线,安排好人守株待兔,就等着一朝这只兔子上勾。 这么一来,一朝又被五花大绑抬进了伙房,而清阳那边又派了重兵看守着。 黑山老爷怕再让一朝给跑了,自己亲自操刀,要给他开膛破腹,好好料理一番。 一朝被架在柱子上,手脚被绑了起来。 “好你个毛头小子!上次想将你活煮了,不料让你给跑了,这回先宰了你,再下锅,看你怎么跑!” 黑山老怪掐着一朝的嘴,命令一旁的小妖磨好刀,备好柴,煮好水,就等这一切准备就绪。 一朝目光呆滞,还未从清阳的“折磨”中清醒过来,看着眼前明晃晃的刀子,想到自己马上就一命呜呼了,便一下就恢复了神志。 可是为时已晚,一朝被绑的严严实实,动弹不得,就像那一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任人宰割了。 这老怪接过小妖手上磨好的刀,用指尖试了试刀锋利不利。 混沌篇·第十五章 突来的婚约 一朝心想不妙,不想想办法怕是真要命丧于此,现在能做的就是拖延时间,能活多一秒算一秒。 “等等等一下!” “放心!我这一刀下去,手起刀落,你不会感觉痛苦的!” “不不不是!黑山老怪,不不不,黑山大王,我是想说在我死之前,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 “别废话了,快让我了结了你!” 没想到这老怪不仅老谋深算,而且还不吃一朝这一套。黑山试着用刀在一朝脖子上比划比划,看要用什么力道砍下去才最合适。 一朝想起“见鬼眼”的能力,可是自己却不熟练“开眼”,以前那都是自己误打误撞,才使用到“见鬼眼”灭妖化险为夷的,现在反而是关键时刻掉了链子,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眼看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与其低声下气,死皮赖脸求活,还不如豪言壮语一番,慷慨求死。 “你这老怪,你可知我是何许人也?我乃当代大阴阳官,步青云,执牛耳,今日魂断你刀下,来世我定将报此血仇,也将你碎尸万段……” 这黑山老怪也不听一朝废话,手已经将刀举起,向一朝脖子划去。 “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七夜闯了进来,叫停了黑山老爷。 说时迟那时快,刀光一闪,刀刹住于脖前半厘,刃锋已嵌入肤肉半毫。 一朝见来的人是七夜姑娘,已经激动地叫不出声来了,下嘴唇咬着上嘴唇,感激老天派来了救星。 黑山把刀先放了下来,转身对着七夜说到:“你怎么到这来了?这里是下人的地方,你快出去!别溅你一身血咯!” “爹爹且慢!七夜有事要与爹爹商量!” 爹爹?原来七夜是这黑山怪的女儿,难怪先前她不愿与自己一同离开这黑风庄,原来这就是她的家啊!一朝这才恍然大悟,不过他心里还是为自己能保住小命,而万分激动着。 “噢!什么事非得让你这么急着来这?” “爹爹能否放了这位马公子?” “放了他?这到嘴的肉为何要放了?” “呃——因为、因为他刚才把我…把我…” 七夜显得十分害羞,脸都涨红了。 “把你怎么了?你倒是说啊!” 七夜将黑山拉到一边,小小声在他耳边轻轻道了一句。 一朝也好奇,这俩父女这弄什么把戏。 “什么!这小子居然偷看你洗澡?岂有此理!敢占我女儿便宜,看我不宰了他!” 这老怪被七夜的话惊到了,大声一喝。 黑山难解气愤,手又举起了刀,要向一朝砍去。 七夜一把拉住黑山老爷,恳求他能放一朝一马。 “爹爹等等!我还没说完!马公子他、他不仅看过了我的身子,还、还……哎呀!反正七夜这辈子,这辈子非马公子不嫁了!” 黑山和一朝大吃一惊,异口同声:“哈——?!” 一朝被五花大绑在架子上,像待宰的羔羊。 在危机时刻,七夜闯门而入,阻止了黑山屠宰一朝。 七夜告诉她的爹爹,也就是黑山老爷,自己已被一朝轻薄,此生非一朝不嫁。 此语一出,惊呆了众人,黑山和一朝四目相对,都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事实。 黑山老怪觉得是一朝欺负了自己的女儿,举着刀要将他就地正法。 “冤枉啊!我没有!我没有啊!” 一朝这回不仅要当了刀下魂,还得落得一淫贼的臭名。 七夜见势不妙,连忙护在一朝身前,再三恳求。 “爹爹,孩儿是已他的人了,这辈子也都跟定他了,倘若爹爹不许女儿嫁给他,执意要他性命,七夜也不会苟活,一样会随他而去!” 黑山咬着牙,一时间怒气涨红了脸,无奈长叹了一声,狠狠地将刀摔在地上,一声“孽债”之后,便甩手走出了房门。 七夜回过头来看了一朝一眼,点了一下头,也跟着走出房门,向黑山追去。 一朝看到七夜哭了,但他不明白七夜为什么会哭。 是同情我?还是自己太激动了?莫非真是我轻薄了人家?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这时,七夜的丫鬟吩咐其他小妖:“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驸马爷放下来?” 一朝被松了绑,他向丫鬟问到是怎么回事。 “正还用问?小姐是在救你!要不是小姐听说你要被宰了,立马赶了过来,你小命早就没有了!” “原来是七夜姑娘救了我一命啊!哈哈,请姑娘代我向七夜姑娘道谢!谢谢姑娘了!” “我会的!现在你就好好收拾收拾,准备娶我家小姐,当这黑风庄的驸马爷吧!” “等等!我……” 还没等一朝说完,那丫鬟也转身离开了。 一朝被小妖架到了一间房子里,房外有人看守,他不得离开房门本步。 难不成真要做了这黑山老妖的女婿? 一朝虽然是保住了性命,可是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要娶七夜为妻了。 一时间他也束手无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他不知道清阳现在怎么样了,二他可不想和妖怪人家成了亲,三他自己冷静不下来,事情的发展有些让他措手不及。 正当他焦头烂额,不知所措的时候,七夜的丫鬟把他要穿的新郎服给他带来了。 “姑娘来的正是时候!快代我向你家小姐说明,我不能娶她为妻啊!” 丫鬟将新郎服放在桌子上。 “公子你先安心在此过一夜吧!小姐已经和老爷商量好了,你与小姐明日和老爷夫人一同拜堂成亲!” “明天?这未免也太操之过急了吧?” “你这回真是三生有幸了!我家小姐生得漂亮可人,人又善良,你娶了她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哎,真不知小姐看上你什么,偏偏就要嫁给你!” 丫鬟放下东西,转身就要离开了。 “姑娘等等,我还有事情请教……” 丫鬟摔门而去,没有理会一朝。 唉,这儿的人都不喜欢听人把话说完吗?都急着去干嘛?一朝抱怨到。 一朝摆弄了一下放在桌上的新郎服,心想难不成自己真要和七夜成了夫妻?他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七夜的情形,觉得七夜确实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很温顺,比起清阳那丫头,好上千倍万倍,同样是大家闺秀,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就因为人和妖的不同? 这么一想,一朝也开始接受实现了。 突然,门一开,打破了一朝的臆想,他还以为是丫鬟又来了,刚想叫到“姑娘”,看到进来的却是黑山老爷。 黑山吩咐下人关好门在外等候,而自己要和一朝细谈。 他示意让一朝坐下。 “我问你一句,你如实答一句,若我知你有心欺骗我,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一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清楚了。 “多大年纪?” “过十有八!一事无成!” “可已有妻室否?” “家室未成!无人许我!” “何许人士?” “岭南人也!无名之辈!” “身患疾病否?” “大疾未有!小病众多!” 这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像是做户籍调查一样。 “嗯——!还行!” “嗯——?这样都行?” “男人嘛,总有些坏毛病,情理之中!再者,我看你生得眉清目秀,与我女儿也有些相配,做我女婿也不委屈你!你今夜好好休息,明日就完婚,入赘我黑风庄!” “嘿嘿!黑山大王,我熟思百虑之后觉得我与令千金实属不配啊!” “哼!你是说我女儿配不上你?” “哪里哪里!我是说我配不上令千金!我就一市井小民,无名无利,还不求上进的,七夜小姐跟了我,怕是要吃一辈子苦头啊!” “噢——,你放心好了!我这黑风庄这几年敛的财,劫的货够你们逍遥几辈子了!你就安心入赘我黑府,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将来定会让你们接手我这生意!” 这黑风岭位居商道附近,此道是商人旅客前往长安的首选之一,每年从外地来长安的人骆驿不绝,可是这外地人不知道这黑风岭是个是非之地,等到碰上了妖怪已经为时已晚,所以这黑山老怪所言的不虚。 一朝不想入赘这什么黑风庄,也更不想接手这什么“生意”。 “可这男女成婚乃人生之大事,我家中父母尚在,而我还未向高堂请明,怕草草娶了亲,惹得长辈不高兴,我看,明天的亲事再缓缓吧!” “欸!这个你也可放心,等到你俩成了婚,我就命人书信一封交于令尊,我想亲家们也会替你俩开心,怎么会责备于你呢?你说是吧?哈哈哈哈。” 这黑山老怪见招拆招的功力十分了得,一朝都快穷途末路了。 “话说回来,大王有所不知,你明日要娶的这姑娘可是大有来头啊!” “大有来头?难不成她还是大唐公主?” “哟!大王好眼力!她虽然不是什么公主,但她一直长在皇宫之中,一直以来皇上都视她为掌上明珠,比亲女儿都要疼爱!若是皇上知道她下嫁于你,一怒之下派兵踏平这黑风岭,到时大王可得不偿失啊!” 一朝以为把清阳的背景搬出来可以镇住黑山,好让它放了自己和清阳。 谁知这黑山老怪却哈哈大笑起来,一脸得意。 “那我岂不是要成皇亲国戚了?哈哈哈!” 这回答牛头不对马嘴啊! “我可是听说这丫头是蛮横无理,骄奢放纵出了名的!大王不担心婚后的生活会吃尽苦头?” “哈哈!我换夫人的就像换衣服一样,腻了自然就扔掉,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一朝无语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好了,我看你也累了,别的不多说,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你我都是主角,千万可养足了精神!” 黑山向一朝使了个眼色,拍了拍他的肩膀之后便离去了。 黑山老怪还是不信任一朝,怕他再生事端,门外依旧派了许多守卫监视。 夜未深,可已经感觉到,这一夜很漫长! 不只是一朝这么觉得,还有清阳和七夜! 混沌篇·第十六章 蛤蟆头它灵 夜深了,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 与其徒劳无功地干着急,不如先静下来好好地休息,恢复点精力,哪怕就是睡不着,也能让身体放松一下。 一朝枕着双手,架着腿抖着脚,躺在床上。他回想起这段时间的经历,所遇到人,所做的事,一幕幕在脑海里浮现。 没过多久,他便入了梦乡,梦见了他和哥哥一夕小时候的情景。 马家向来都是岭南的望族,其历史可追溯到先秦时期。相传,马家祖先是战国末期阴阳家始祖邹衍的学生之一,参与创造了最早的阴阳道术,是阴阳家经典的代表人物之一。一直以来,马家有许多在阴阳道上有所建树,有所修为的后人。大隋时期的大阴阳官马以学,是阴阳道的奇才,修为极高,独创马氏惊鬼阴阳术,著作有《阴阳原本》,他深受隋炀帝的赏识,官封最高阴阳大国师,一时之间权倾朝野,使马家声势到达了历史最高,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后来,隋朝被李唐所取代,马以学受降于大唐,后又被定以“叛经乱道,扰乱朝纲”之罪处死。万幸的是马氏一族大多没有被连罪,但家族从此没落了。马家一字辈的后人众多,一朝父亲这脉有子五人,一夕排行老二,一朝最小。一夕一朝都为同一妾室所生,所以他们素来都很亲近,小时候也常在一起玩耍。很巧的是,这两兄弟都有通灵见鬼的天赋。他们父亲因此想培养兄弟二人都成为大阴阳官,好让马家东山再起。 一夕、一朝和其他兄弟不一样,他俩不仅要背诵四书五经,还要学习阴阳道术。有时候就算学得累了,也不能松懈下来,所以兄弟俩常常叫苦连天。一夕十岁时,有一次扛不住学习的压力,从家中逃了出来,一个人在森林里迷了路,可两天后又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家,但是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他全部记不起来了。家里人见他安然无恙,也没去深究此事。从小到大,两兄弟相互扶持,相互鼓励,都以成为大阴阳官为目标不断努力着。 大概是这段时间里经历的事情太多,一朝这晚睡得很沉,第二天是被下人叫醒的。 下人送来了早点,告诉一朝等会老爷有事会过来见他。 一朝伸了个懒腰,揉了揉睡眼,看见了窗外早已是艳阳高照。 他刚用完早点,黑山老爷前脚就到。 这黑山老爷满面春风,得意洋洋,可以看得出他今天心情甚好。 “好女婿,早饭还算可口?” “还行!有劳大王了!” “欸!好女婿!从今往后你就是我黑家的人了,也该改口了!” 一朝笑了笑,应声敷衍了一下黑山老爷。 “来来来!你我成亲的吉时在下午,怕你早上闷得慌,先带你在庄内逛逛,让你开开眼界!也好熟悉熟悉我这黑风庄。” 一朝想着能暂时离开被监视的房间,就答应了黑山。 这黑风庄建在山腰之上,四周都有悬崖峭壁挡了去路,只有一个狭口通向外边,地势可谓是易守难攻。 庄内房屋众多,每间房的用处大有不同,有布坊,有酒窖,有粮仓,有铁铺……这就像是一个小型城镇。 “等等我带你去看看我的金库,里面的宝贝应有尽有,什么金银珠宝,神兵利器都一应俱全,包你大开眼界!” 一朝一路上都在寻找逃跑的机会,可是没有好的时机,只好都答应黑山的要求,见机行事,等待机会。 黑山所说的金库,就是一座山洞,洞门是几尺厚的的石壁,由钥匙触动机关,打开石门。 黑山命其他人在洞外等候,而让一朝和自己进到洞内。挂在石壁上的火把的焰光照亮了洞中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闪出来的光刺痛了一朝的眼睛,他都不敢相信眼前所见,这黑山老妖敛来的财宝算得上是富可敌国了! 在这金山银山的中间有块空地,放置着一个石台,石台之上摆放着一个方形的木盒。 一朝走到石台前,问到黑山:“敢问大王,这盒中所放的是何物?” “你说是这「蛤蟆头·它灵」?” 黑山打开盒子,取出了盒中之物放在了一朝手上。 “‘「蛤蟆头·它灵」?” “没错!相传上古圣君大禹在治水时期,曾收服过三只灵兽——绿色的蛤蟆「它灵」,蓝色的鲤鱼「藏(zàng)书」和红色的天狗「祸斗」,大禹就是凭借这三只灵兽的力量治理了泛滥的河水。可是大禹死后,继任的君主却无法控制三灵兽的力量,就命人用补天石铸三尊铜器封印了三灵兽。这三尊铜器分别是青铜蛤蟆头,蓝铜鲤鱼头和赤铜天狗头。你手上的就是这青铜蛤蟆头!” 一朝仔细观察着手上的这尊铜器。 这尊青铜形如球体,手掌就能握全,外形就是一只蛤蟆,只不过只有头部,没有身子。这蛤蟆头上的眼睛极大,炯炯有神,额头上有一大撮旋毛。虽然样式简单,但是做工精湛,使得这尊蛤蟆像就像活物一般。 “那其他两尊铜像现在何处?”一朝好奇地问到。 “其余的两尊我也不知道在哪里!自从三灵兽被封印在铜器之后,不断有人想强夺这三铜器,想解开封印,借助灵兽的力量来完成自己的宏图霸业。可惜后来这些铜器几经辗转,都不知了去向!” “那你又是如何得到这蛤蟆头的?” “这蛤蟆头原是隋朝的大阴阳官马踏大地的持有物,他被皇帝处死后,此物便收于皇家藏物之列。可是几年前却被宫里的太监偷了出来,之后几经‘转手’,最后就到了我手里!” 原来这“蛤蟆头·它灵”竟是马家祖先之物,今日一朝有幸能见到,真是缘分! “没想到此物竟有如此神奇的来历!想必黑山大王你就是凭借这宝贝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和地位吧?” “非也!我虽然得此宝贝,但不知如何运用它的力量,它在我手中就跟废铁一样!” “大王竟然不知如何运用它的力量?” “你也别笑话我!不止是我,就连天下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它!” 一朝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手里的这铜器就像玩具一样,根本感觉不出来它有传说的那样威力无穷。他把这蛤蟆头还给了黑山。 黑山接过蛤蟆头,将它收回到盒子里,又把盒子递给了一朝。 “好女婿!我这蛤蟆头就当是我女儿七夜的嫁妆,今日就把它赠与你了!这金库之中还有哪些你看上,尽管拿去,你以后只管对我女儿好就行了!” 一朝心想,这蛤蟆头乃马家祖先之物,本就属于马家后人所有,所以就收下了盒子,但是其他的,他分文未要! 黑山带领一朝参观完他的金库后,见已是中午时分,便派人将一朝带回他原住的房间。 一路上,随行的人都虎视眈眈地盯着一朝,一朝也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安分的回到房间。 房内早有丫鬟在此等候,要为一朝梳妆,以备等会的婚礼。 这妖怪办婚礼也很讲究,排场一点也不比人们的差。 不仅要放鞭炮,还要演奏起了喜乐。乐师们演奏着五花八门的乐器,高音叠起,缕缕不绝,一时之间黑风庄内好不热闹,一派喜庆。 替一朝梳洗的丫鬟将一朝的长发梳齐,绑成辫子,盘于发顶,系上高高的礼帽。 一朝看见镜中刮净杂须,面目清秀的自己,才意识到自己已不是稚嫩的孩童,也到了成家的年纪,这也是一朝第一次这么清楚的看清了自己的样貌。 一朝换上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婚服,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式,有那么一时两刻间有了认命的想法。 这婚服也有特别的名称,全身上下都是青蓝色。 吉时一到,一朝在礼官的指示下,按照习俗,过一些成亲的礼节,这当然少不了拜堂成亲的仪式。 这妖怪的婚礼参照着人的婚礼进行,一朝参加过他大哥的婚礼,也懂一些婚礼的礼数,显得不会那么生手。 黑山与清阳的拜堂仪式在前,一朝与七夜的在后。 清阳誓死不从,但被绑的严实,也勉勉强强完成了拜堂的仪式。 轮到一朝与七夜了,与清阳不同,一朝扮演的是新郎的角色,七夜被红盖头遮住了头,全场观礼的嘉宾,目光都集中在一朝身上,一朝虽是被逼无奈,但也只能老老实实将流程走完。 四人完成了拜堂,也已是傍晚时分。 清阳和七夜被送到洞房,等待自己的新郎。黑山和一朝,要在晚宴上招待大家。庄内设了盛大的晚宴,每个人都尽兴作乐,大吃大喝。 黑山在酒桌上豪言壮语,底下的人马屁更是拍了响亮。 一朝自然是没有心情吃这餐饭,他身处“贼窝”,还做了“贼人”的女婿,心里自然苦不堪言。 一朝早早离开酒席。 他在七夜房门前踌躇不前,手举在门前,又不敢推门。 堂堂七尺男儿,竟在此犹豫不决,像个娘们一样。 一朝一咬牙,敲起门来,听到有人应门,便开门进了屋内。 混沌篇·第十七章 逃离黑风庄 桌子上点着新婚用的大红蜡烛,旁边摆着的是一些象征新婚大吉的糕点,当然少不了洞房花烛夜里新人要喝的交杯酒。 当然,一朝的注意力不在这些东西上。他走进床边,但又不知道此刻应该说些什么比较合适,于是就咳了两声,缓解一下现场尴尬的气氛。 七夜穿着新娘服,盖着新娘盖头,正襟危坐地坐在床边,听见一朝的咳声,头朝声音的方向稍微扭了一下,但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比较合适,只好一动不动地坐着。 一朝也坐到了床边离七夜有一尺的地方,七夜也从盖头下方看到了一朝的影子,落在了她的脚上。 就这样,两人相敬如宾地坐着,谁也不敢说第一句话。 这样下去实在不行,怎么样都要把话说得清楚。 一朝叹了一口气,心里为自己鼓了一把劲,先开口了。 “七夜姑娘,我、我……唉——,怎么说呢!我不能和你成亲,我……” 七夜打断了一朝的话。 “我知道!” “我……” “我知道公子意中人不是我!公子也并不是我要等的人!昨日和爹爹说你轻薄我的事,完全是迫于形势危急,虽是下策,但只有这样才能拖住爹爹,好再寻机会救你们出去!虽然是假戏真做,方才你进来,我也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 一朝明白了七夜的用意,也理解当时确实是危急时刻,能保住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马公子,现在庄内的人都在庆祝婚礼,是守备最松懈的时候,我带你去找清阳姑娘,然后你俩趁机赶紧逃出去!” 七夜自己掀开了盖头。 “情况紧急,没时间在这浪费了!我们赶紧行动吧!” 果然,其他的人都在欢天喜地的吃喝玩闹着,酒也喝多了,庄内一片人声嘈杂,根本没人在意有人进进出出的。一朝在七夜的带领下避开了人群,很顺利的来到了清阳所在的屋子前。 屋内灯火通明,屋外没人把守,十分平静。 一朝检查了一下四周,确保安全后,弓着身子,让七夜跟在身后,打开门,刚迈进第一只脚,屋内的蜡烛立马吹熄了,眼前漆黑一片。这第二只脚刚迈进去,一朝就感觉到一个黑影正向自己袭来,好在反应够快,闪躲开了,东西摔到了地上。 原来是有人要用东西砸向进门的人,好在现场漆黑一片,砸的人也看不清,没砸中一朝的头,要不肯定得昏过去。 透过门外的光,一朝才看清,这个“袭击”自己的人正是清阳。 清阳也是宁死不从黑山,想等黑山进来,用东西砸他,拼个鱼死网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可没想到,没等到黑山却等来了一朝。 清阳见到来者是一朝,又惊又喜,差点大叫起来,一朝赶紧捂住她的嘴,七夜也很机灵,马上将门关上。三人就这样,不敢动,静静地听着门外的动静。 门外没有什么动静。 一朝把食指竖在嘴前,示意清阳小声行事,清阳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你怎么来了?” “来救你呗!” “那你怎么才来?” “我这不来了嘛!” “你刚刚吓死我了!” “我才要被你吓死了!” …… 两人虽然能见到对方而万分激动,但难免要先吵架一番。 七夜打断了他俩的斗嘴,小声说到:“好啦!先别吵了!趁现在爹爹还没来,你们赶紧逃吧!” “她又是谁?”清阳向一朝问到。 “这位就是我和你说的七夜姑娘,这次真多亏了她,我们才有机会逃出去!我们真得好好谢谢人家!” “好了!先别解释了,感谢的话以后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你们得赶紧逃出去。我听说清阳姑娘是大唐的郡主,所以今早就帮你的丫鬟先逃了出去,让她回长安搬救兵,好来解救你们。要逃的话,只有现在了,不过看来是等不到援兵了,二位还是先逃离黑风庄再说吧!” 一朝担心自己带清阳这么一走,黑山会怪罪七夜,怕会连累到了七夜。 七夜告诉一朝,自己是爹爹唯一的孩子,黑山待她如掌上明珠,不会怪罪于她,打消了一朝的顾虑。 “马公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当然记得!” “那间屋子的后方,有片花丛,在花丛的下方遮蔽着一条小径,那是我小时候经常偷跑出去玩的‘秘密通道’,那条小径通到庄外,你们赶紧到那儿去吧!在山的北边有座兰若寺,那里是我们不敢涉足的地方,你们刚好先去那儿暂避,等待救援!” “那你呢?” “我留在这儿假扮清阳姑娘,想办法拖住爹爹,为你们争取一点时间!你们快动身吧!” 一朝一番答谢之后,带着清阳,朝七夜的闺房离去。 七夜重新盖上盖头,坐在床边,心里面五谷杂陈。她不是担心接下来怎么对自己的爹爹解释,而是对自己刚刚做的事情有些后悔。 没错!那时七夜确实是为了救一朝性命,才跟爹爹说谎要和一朝成亲,但她第一眼对一朝的感觉,就已经产生了好感,她觉得一朝为人正直,有情有义,有她可爱之处。经过一夜的思想挣扎,竟有了将错就错,与一朝成亲的念头。就有了当时在一朝进房门的时候,七夜的不知所措。那时她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嫁给一朝,他们已是拜了堂的夫妻了,照理说有了正式的名份,如果这洞房花烛夜一过,便是实打实的夫妻了。 可是最后,理性战胜了妄念。她选择了尊重一朝,毕竟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何况她和一朝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实在不敢拿一辈子的幸福来赌这一次的冲动。 回过头来,一朝带着清阳,找到了七夜所以的能通往外面的那条通到。这一路上,虽然没惊动到其他人,但他们也不敢掉以轻心,抓紧每一秒钟的时间逃命。 顺着通道,一会儿的功夫便逃出了黑风庄,朝着北边的兰若寺进发。 从黑风庄逃了出来,一朝和清阳没走多远,就见天空刮起了黑风。 这风吹的让人眼睛睁不开,一朝抬头看着夜空,寻着北斗星。北斗所引的地方就是北面,而黑风岭的北面正是兰若寺的所在。 因为婚服厚重,加上夜行山路,二人实在有些疲惫不堪,刚想坐下歇息,却听见附近呼声渐起,朝声源望去,能见到火光冲天。 一朝对清阳说到:“想必是黑山知道了我们已经逃跑的事!可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发现了。” 正如一朝所讲,黑山发现了他们已经逃跑,正派人举着火把四处寻找他们的下落。 眼看追兵就在身后不远处,一朝也不敢多做休息,拉上清阳赶紧逃命。 可是黑风刮到人脸上,就像很细小的冰粒打到脸上一样,虽不能伤人,也叫人如坐针毡,刺痒难耐。在这林里,人很容易就迷失方向,一朝也感觉到自己一直在林中打转,一时之间拿不准方向,只好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蹿。 正当他慌了神的时候,一个白影从脚下掠过,停在了二人的前方。 一朝以为是追兵追了上来,步伐没扎稳,差点连同清阳一起摔倒在地。 二人定睛一看,才发现脚边略过的不是什么妖怪邪物,而是一只白色的山狐。 “咦?这狐狸怎么这么眼熟,好像之前在哪里见过?”一朝嘀咕着。 清阳也不知所措,只能是躲在一朝身后。 原来是一朝之前在水潭边遇到的那只白狐。 它定睛望着他们,驻步不前。 一朝一动身,白狐便向前小碎几步,然后再回头望向一朝他们。 清阳:“它是不是要帮我们呀?还是说它在给我们引路?” 女人的直觉往往是准确的。 一朝看着这漫天黑风,四周荒无,身后不知多远处还有追兵,正是无计可施之际,与其在这里瞎转悠,倒不如信一信这白狐,说不定瞎猫碰上死耗子,还这让它给带出险境。 一朝二话不说,拉着清阳的手,紧跟着白狐,一路狂奔。 黑风不间断地在林间刮着,吹得树叶沙沙做响,夜空只有星星点点,四周又是漆黑一片。 白狐时不时会向身后望去,见一朝他们没跟上,就会停下来等等他们。 可能是婚服裙尾太长,清阳一个不小心踩到了裙尾,绊了一下脚,摔倒在了地上。 “没事吧?” 清阳活动了一下脚关节,感觉十分疼痛。 “没事!” 清阳勉强地站起身来,可是没走几步,又摔倒在地,嗑到了硬物。 “真的没事?” “这是什么东西呀?刚刚不小心磕了一下这东西,真疼!” 一朝朝清阳所指的地方看去,发现这里竟有块大石碑在此立着。 石碑上部爬满了藤蔓,枯叶堆得很高,遮掉了石碑的下半部分。一朝扯去藤蔓,扫去枯叶,借着月光看清了上面的字。 “兰若寺” 没想到,这只白狐竟把他们引到了这儿来! 一朝朝着石碑后方望去,从树枝间隙可以隐约看到一座古寺。 身后的追兵也快要赶了上来! “还能站起来走吗?”一朝问到。 清阳尝试着要站起来,可是脚确实是太疼了,站不稳。 一朝扶住要倒下的清阳,将她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一把抱起清阳。 “抓稳我!” 此时,一朝却不见了白狐的踪影,难道它引他们到这就走了?还是说它已经进到了兰若寺之中? 一朝不敢多想,抱着清阳,越过石碑,朝古寺跑去。 混沌篇·第十八章 夜访兰若寺 二人来到门前喊人开门,半天不得人前来应门,一朝见寺门是木质的,且不大,想尝试能否先踹开寺门。 没想到,门居然是没拴上的,一朝这一脚用力过猛,踹空了,差点让他和清阳摔个狗吃屎。 一朝将清阳抱到一旁放下,回过头来马上将门拴拴上,他透过门缝看得到那些妖怪也追到了寺前。 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敢向前迈出一步,都围在离寺有十几尺的地方,不肯离去,只好在这守着。 这真的是千钧一发,差点又要被抓了回去。 七夜说的没错,这些妖怪真不敢靠近这兰若寺。 “它们已经追到了门外,不过放心,它们不敢进来,我们暂时安全了!” 一朝回过头来安慰清阳,同时也扶起了清阳向厅堂走去。 这寺里的家具都十分老旧了,房梁上都结满了蜘蛛的网,堂前的牌匾也布满了灰尘,看不清上面的字了。 这里感觉已经没人住很久了,一片死寂。 一朝扶清阳到凳子旁,吹了吹表面的灰尘,示意让清阳先休息一会。清阳刚坐下,凳子就吱吱作响起来,就像要摇摇欲坠一样。 “没事!你坐稳了!我给你看看你的脚伤得重不重!” 清阳点了点头。 一朝弯下腰,脱去清阳的鞋子,检查了一下她的脚,发现并无大概,可能就是崴了一下,休息一阵就好。 刚刚从妖怪的抓捕中逃了出来,心悬着还没放下来。 “呀———!鬼啊———!” 清阳看到一朝身后有个人提着灯笼,在看着他们。 一朝被清阳这一惊一乍,吓得没蹲稳,倒在地上。他回头瞧去,发现还真有人在身后,一朝赶忙站起身,护在清阳身前,作自卫状,大声喝到“什么人?” “二位莫怕!老朽是人不是鬼!” 那人将灯笼提到面前,照清了自己的脸。 这是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面容和蔼。 “二位为何这般新人打扮?想必今天是你俩成亲之日吧?晚上不好好洞房,怎么就跑到这儿来了?” “老先生误会了!我俩并不是夫妻!无奈今夜被妖怪追赶到这,情急之下才闯进了你这寺庙,打扰之处还望老先生见谅,容我二人在此避一避。” 老者表示自己听到了寺外的声响。 “没事没事!二位尽管在此躲避妖怪,它们是不敢进来这兰若寺半步的!” “请问老先生,为何妖怪都不敢靠近这兰若寺?其中有什么缘由吗?” 老者:“这儿的故事长着呢?你们真想听?” 一朝一边给清阳揉着脚,一边请老先生把这儿的故事讲给他们听。 老者沏了壶热茶,倒给了二人,开始讲他的故事。 “这儿的故事与我有关,回想起很多很多年前,噢——!那时的我还是一个毛头小子,我还记得,我是在长安的一家银号做着杂工,我没什么亲人,也没什么朋友,就是,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人。钱挣得不多,生活还算过得去。可我那银号老板吝啬小气,处处刁难于我,让我难堪,好取笑与我,给他生活添些乐趣。我记得有一次,他让我到外地去收一笔坏账,由于路上遇雨,我未能保护好账本,让账本给雨淋湿了,上面的字迹都糊得看不清了,话说账本坏了,账就无据可依,哪还收得回来呀。可我还是相信人是善良诚实的,如果欠账的人有诚信可言就算没了账本,也会一分不欠的把账还与我。当时的我真愚笨,愣是以为人心向善,怀着一颗期盼的心接着去要账。怎想,那欠账的人也实在可恶,欺负我说我拿本假账骗他,就赖着账不还了。呵呵呵,我还真是天真呀!” 老者将灯笼里的蜡烛取出,引燃了放在桌子的的油灯。 他接着说到:“我因为害怕收不到账会被银号的老板责骂,也不敢回去,可自己身无分文,风餐露宿的实在难过,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到了这破寺,我看这里虽不是什么豪庭别院,但至少能躲避风雨,便在此借宿下来。可就在第一晚,我就遇到了小倩。” “小倩?” “嗯!小倩!说到小倩,她也是个苦命的女子。哎,她原是山里黑山老妖的丫鬟,是狐妖所化。黑山老妖每晚都得靠吃活人的心脏来增加自己的功力,所以就命令小倩就利用自己的美色,勾引住男人,再趁他们不备的时候,就下手取了他们的性命,挖去他们的心脏。” 灯光照亮了厅堂,四周和这位老翁一样,都特别的老旧,若是看得仔细,还能发现到角落里的爬虫鼠蚁。 “我第一次见到小倩时,就是在这里,那时候的小倩,可比你身边这位姑娘生得更动人,可我并没对她有半点轻薄之意。” 老者指了指清阳。 清阳有些害怕,躲在一朝的身后。 “小倩见我为人正直,不愿害我,反倒是劝我让我马上离开这地方,以后都不要回来。可我哪儿都去不了,只能留在这。到了第二天晚上,小倩见我还没有离去,便告诉了我黑山老妖逼她们害人的事。我对小倩心生同情,不肯一人独自离开活命,想带小倩一起走,可是小倩却害怕黑山老妖不会放过她,也不愿连累我,让我一个人先走。无奈我只是一个连账都收不回来的毛头小子,哪里斗得过黑山老妖啊!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倩为了活命,去害其他的人。” 这位老者说着说着,眼眶都湿润了,他把头转到一边去,不想让人看到他流泪。 清阳好奇大过于恐惧,她探出个脑袋问到这个老人。 清阳:“那后来又怎么样了?小倩姑娘现在又在哪里呢?” 老者:“后来啊,后来没多久,小倩不杀我的事情也被一个黑山老妖的丫鬟发现了,出于对小倩的嫉妒,便去向黑山老妖告发了小倩,黑山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一怒之下当晚便将小倩杀害了。杀完小倩之后还不解气,又跑来兰若寺,要取我性命。我见小倩惨遭毒手,我一个人也不想苟活于世,就和黑山以死相搏,了却性命,随小倩而去的,可是,可是老天不肯让我与小倩在九泉相聚,却派了燕大侠把我给救了下来。” 清阳:“燕大侠?这位燕大侠又是何许人也?” 老者:“这位燕大侠,是位云游四海的剑客,他武功高强,剑法精湛,为人正义。正好那晚,他路经此地,本也想在此借宿一晚,可是却碰上黑山老妖要杀我,便出手相救。那晚燕大侠虽然成功击退了黑山老妖,可是双方都受了重创,元气大伤。” 一朝:“老先生口中所说的黑山老妖可否就是现在山下的那只老怪?” 老者:“正是!这老妖盘踞在此多年,一直兴风作浪,所害之人数不胜数,真不知何日才能铲除这厮恶妖啊!” 一朝:“噢!对了,老先生,刚刚听了你的故事,这兰若寺在以前黑山老妖是敢进来的呀,可为何现它们不敢踏进这兰若寺半步?” 老者:“呵呵——,这正是接下来故事要讲的!这兰若寺中,有一棵桃树,这棵树开的花万年不谢,花香四季常留能驱邪避妖。自打这树种下种子那时起,就再也没有妖魔能踏进这兰若寺半步!” 正如老者所说,兰若寺就像被一把伞保护着,寺外黑风吹满天,而寺中却风平浪静,完全是两个世界。 清阳:“一棵树竟有如此神奇的能力?” 老者:“这可不是一棵普通的桃树!据说在上古时期,仙境玄都红雨有一棵开花万年桃树,圣君神农曾折断桃树的一枝带回了中土,经过神农的悉心栽培,树枝终于发出了新芽,花了百年的时间长成了新的大树。” 清阳:“那寺中的这棵桃树就是神农所种?” 一朝:“哎哟!这里这棵树肯定不是神农种的!傻瓜!” 清阳拍打着一朝的肩膀,说:“你说谁傻?你怎么知道这树不是神农种的?那你说是谁种的,你说呀!说不出来你才是傻瓜!” 清阳做着鬼脸,把脚收了回来,不让一朝按摩了。 一朝看见清阳生起小闷气来,也挺可爱的,就没有争辩下来,反而笑了起来。 老者也随着一朝笑了起来,捋了捋斑白的胡须,说:“呵呵,这棵树是我种的!当年燕大侠云游四方的时候,在一个叫桃源的地方带回了那棵桃树结的种子。可没想到燕大侠却在这丢了性命,他临死的时候,把种子交给了我,让我替他种下。我想着燕大侠命丧于此,我就把树种种在院子里,这样他的桃树就可以永远陪着他了。后来经过我悉心栽培,皇天不负有心人,这颗种子到最后竟然长成大树了!” 一朝:“老先生一直都住在这兰若寺?” 老者:“没错!我早已不想再踏足红尘,只想图个清静,便将这儿当成了家,更何况我本来就没有归处!只是没想到,这一晃就是一辈子了!” 老者所讲的故事虽然长,但一朝把每一句话都听了进去,而且听得可入迷了,就像自己亲身了经历的故事一样。 可是清阳听得有些困了,哈欠连连。也难怪她,这几天过的胆战心惊的,谁能休息好呢? 老者:“夜也深了,我想二位也累了困了,让老朽带二位到客房歇息吧!什么事情也等明天再说吧!” 老者将蜡烛重新点燃,放回到灯笼里,站起身来,要带他们去休息。 清阳见到终于可以休息了,她也跟着站起身来,催促一朝也快点起来。 一朝、清阳在老者的引领下走到了客房,老者点燃了房中的蜡烛。 “二位快快歇息吧!老朽的房间就在附近,有事就唤我!” 老者刚要迈出房门,就被一朝叫住了。一朝想要两间房间,支支吾吾的,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清阳跑到一朝身边,捂住他的嘴,笑嘻嘻地对老者说到:“老先生你辛苦了,快些去休息吧,有事我们叫你。” 等到老者关好门离开,清阳才松开一朝的嘴。 “你刚刚干嘛不让我说话?”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那你说,我要说什么?” “你想说不能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想要两间房间!” “你知道我们不能住一起还不让我说?” “我一个人害怕,你得在房间里守着我!保护我的安全!” 这几天的经历让清阳明白了世间的险恶,在这里不像是在宫中,时时要保护好自己,可想到自己势单力薄,只好倚仗一朝的保护。 一朝反复思量,也觉得自己应该守护着清阳,想到好不容易才从黑山的手里救出了清阳,这回不能再大意让清阳再涉险,于是便答应了她,自己会为她守夜。 清阳睡在内房,一朝将屏风作为隔挡立在中间,而他自己则在外厅的桌子上打盹。 混沌篇·第十九章 玄都红雨树 天微微亮,第一道阳光透过窗缝,射到了一朝的脸上。 一朝揉了揉眼,伸了个懒腰,打开窗户让空气透进来。 原来昨晚下了点小雨,地上有些地方湿了一块。一朝深呼了两口新鲜空气,这雨后的清晨让人倍感清新,心情大好。 清阳还没起来,被子也踢了一半,这刚下过雨的,天变得有些凉了,一朝怕清阳着了凉,想帮她把被子重新盖好。 “这丫头睡相还真难看,还留口水,哎,真服了你了。”一朝低声自语喃喃,扯出了压在清阳身下的被单,重新给她盖好。 一朝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拿着脸盆要去打水洗漱。刚走到院子,便看到了昨晚的那位老者,坐在树下磨着斧头。 这位老人双腿叉开坐在矮木凳上,头顶着少了一圈的草帽,微微地眯起眼,耳边有几根白发没扎好随风飘摆着,一双长满老茧的大手握着斧头,“哧哧”地在磨刀石上来回地磨着。走进了,才闻到一股花香,弥漫在老者周围。 “老先生早啊,您这是在干嘛呢?” 老者抬头看了看一朝,笑了笑,温和的说:“这砍柴的斧头钝了,我寻思着给它磨得锋利来。” 一朝蹲下身来,把脸盆放在一旁,对着老者说到:“先生还会磨刀的功夫呀?” “老朽都这番年纪,都砍了半辈子柴了,连磨刀都不会,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哈哈哈。” 两人闲聊期间,一朝发现他们身旁的那棵树,开满了桃花。 “这未到桃花开的时节,可这棵桃树花开正艳,莫非这就是老先生昨夜所提及的那棵来自仙境的桃树?” “嘿,这正是我说的那棵仙桃树哩。” 一朝站起身来,围着眼前的这棵十几尺高的树打转。他左看右看,怎么看也觉得这是一棵极为普通的桃树。 难道是花特别? 一朝凑近鼻子闻了闻,可这桃花香也与以前闻到的其他桃花香味没什么不同。 老者看见一朝有些失望,就让他把手放在树干上,仔细感受一下。 一朝照着老先生所说的,把手轻轻地放在树干之上。 这粗糙的树皮摸上去暖暖的,静下心来,就能感受到树干之内有东西在颤动,说得形象些,就像是人手臂上的经脉在跳动。 噗通、噗通、噗通…… 这树,这树竟然有脉搏?! 一朝不敢相信自己的手,他将手拿开,放到树干的另一块地方,也感受到了同样的颤动,很有节奏,如同脉搏一样跳动着。 这棵树是活的?不,准确来说,这棵树就好像,是一个活着的人啊…… 一朝十分惊讶,感叹眼前的这棵树竟是如此神奇。原来不仅是人,树也一样,是不可貌相而论。 老先生走到一朝身边,握住他的手,移到了树与人的心脏同高的位置。 “你摸摸看这里,就这个地方。” 一朝把手放在老者所指的位置,轻捂着那里。 此处的跳动尤其突出,就像里面住着一个精灵,它感应到外面有人,由平静顿时转为活跃,凸凸地乱撞,像是在给外面的人回应一样。 老者:“你所触碰之处就是这棵桃树树心的所在。” 一朝十分诧异,“树居然还能有心?” 老者解释道:“万物生灵皆可有心,灵由心生,心随灵动!这棵树的根连结着大地,根长一尺里,心就连系一尺。若人与树能够‘络心’,人就能感受到树感受到的一切。公子不妨尝试一下与树心相通!” “‘络心’?” “就是人之心与树之心相连通,相互感应对方的感受!” 一朝重新将手放回到树心之上,按照老者所说的心平气和,与之交心。他闭上眼睛,放平了呼吸,不愠不燥地感受着,保持心跳和树的一样。 几次「络心」失败后,一朝抓准了节奏,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心开始蓬发,又像黏土般柔化拉扯,不难受,也不舒服。 人与树的两颗心开始慢慢地相互连通。 一朝一片空白的脑海里,渐渐浮现一些画面,一帧一帧地清晰了起来。 温和的风从他发间滑过,一阵泥土的芬芳袭鼻而来,耳旁风声、鸟声、水流声、走兽嘶鸣声,细细柔柔,不绝如缕。 他看见了山川河流不息,农野山夫耕耘;听见了丛中鸟语虫鸣,林间萧萧风声;感觉到了冬寒夏炎,昼夜不停交替,斗转星移。 脑海里的一切都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自身与自然万物都融合在一起。大地的根脉就是人体的神经,四通八达连结着,布满整个大地。就连野田里的一只野兔跳动,树梢上的一只雏鸟哀鸣,河底里的一只草鱼吐泡,一朝也能感受到分分毫毫,此时此刻犹如彼时彼刻,好像自己就在那儿。 一朝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移动半步,依旧是站在树前,刚才所见、所闻、所感在睁眼的顷刻间,烟消云散。 他被这神奇的能力所折服,看着自己的手掌,嘴唇颤抖着,久久不能话语。 老者轻抚着一朝的背,好让他回过神来。 “你别看这棵桃树只有十几尺高,它埋在地里的根络纵深百里,你眼前所见所闻所感,就是其根触所到之处的所见所闻所感。呵呵呵!人无需出门远行,只要站在此处,与这树连结,两心一相接,人就能知方圆百里之内的一切事情。” 老者轻轻拍打着树干,一脸得意地向一朝解释到。 “关于这桃树还有一段传说,公子可否有兴趣听老朽道来?” 一朝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传说故事那可是充满了好奇,一听要给他讲故事,他就像捡到宝了一样开心。 “哈哈,我可喜欢听故事了,还有劳老先生给我讲讲呗。” 老先生唤一朝坐好,自己也端坐好了身子,先是清了清嗓子,再捋了捋胡子,有模有样地说起了故事。 “相传在很久很久之前,北方有一块离世仙境,住在那儿的人和普通人一样,都会生老病死。那儿虽然已是景色绝丽的人间仙境,可是全境上下却开不出一朵花来。少了花的点缀,就少了很多的缤纷绚丽和生气活力。有一次,仙境里的人求天所得一颗树种,上苍告诉他们若是能坚持不懈地悉心照料,树到最后就一定能开出花来。经过好几代人的努力,种子长出了新芽,新芽长成了树苗,树苗变成了大树——世间的第一棵桃树!” “那结果呢?” “结果就是树长成了!可是,无论再过多少年,都未能见到花苞。” “为什么呢?” 老者又捋了捋腮下的胡须。 “呵呵呵——,这,当时那里的人和你一样,也不知道其中的缘由。直到后来……” “那、那后来怎么样了?”一朝两眼冒光,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 “后来呀,直到后来啊,仙境出现了一对年轻的男女。这男的叫玄都,这女的叫红雨,两人是青梅竹马。玄都喜欢红雨,但他又十分害羞,不敢向红雨表明心意,只好每天坐在树旁,跟树诉说自己心中的那份对她的爱慕。日复一日,风吹叶摆,人依树前,玄都依旧对着树诉说他那道不完的爱意。她的笑,她的美,她的点点滴滴,似乎都是最美好的,玄都将他心中的那份甜、那份执着传递给了树,这树也为之动容了,枝头上竟然长出了许多的花苞,但花苞还是迟迟不绽放。无奈,当红雨得知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的时候,可惜玄都已经不幸患疾去世了。她终日不食,只好每天都到树下,这个之前玄都每天都会来的地方,坐在同样的位置,倾耳聆听着,仿佛她能听到他所说过的情话,她哭泣着,伤心着。不知过了多久,红雨的泪流尽了,自己也日渐消瘦,最后香消玉殒,随玄都而去了!可是,红雨的伤心泪滴在地上,渗进了土里,却滋润了树根。正是这般深情痴意,连树都为之感动,绽开了满枝的鲜花,就像玄都红雨对彼此的爱一样,万年不谢!” “没有想到,这树居然有这一段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呀。” 造化弄人啊,奈何情深缘浅,有情人终不得眷属! “唉——,玄都红雨的故事虽然是悲剧收尾,但是后来仙树得以开花。这仙树开出了仙境里的第一朵花,也是世间的第一朵桃花。仙境代代人的梦想与使命终于完成了,为了纪念玄都和红雨,从此之后,仙境里的人,男的都叫玄都,女的都叫红雨。而世人便称呼仙境为玄都红雨,将桃树命名为玄都树,桃花命名为红雨花。” “红雨花?这花的名字可真好听啊。” 一朝捧起一朵桃花。 花开虽美,却要人付出代价。 相思树下,守一世花开,盼伊人晓我心意,知我情谊。无奈情海无涯,让人流连忘返,不肯回头! 可怜,君已不在,独我泪深苦远,空叹缘浅。泪尽心竭,愿随君天涯去。此生与君情,如一场云烟,烟消云散! 玄都的情,无言,至深! 红雨的爱,固执,至坚! 混沌篇·第二十章 狻猊焚香炉 寺外的妖群已经散去,但是为了防止妖群有所埋伏,一朝不敢贸然带清阳离开兰若寺,还是要等到阿朱搬来救兵驰援,方可安全带清阳离开。 一朝从井里打起了一盆水给清阳洗漱用。他把水端回到房内,看见清阳还没有起床,也不知道现在该做些什么,就趴在了桌上,回想起刚才老者告诉他的故事。 玄都红雨的爱情故事虽然凄美感人,但毕竟是悲剧收尾,不禁让一朝幻想自己命中的那个人,她会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也是有情人终不成眷属! 幻想到悲情处,一朝拍了拍自己的脸,好让自己清醒一点,别去想这些有的没的。这大清早就闲得没事做,一朝也就只好托着腮,抖着腿,摆着一脸的无聊。 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上了线,一朝突然间想起一件事,手臂一滑,没撑住头,磕在桌子上。 “哎呀——,差点给忘了!” 他想起来,自己来兰若寺是有重要任务的,就是来取这儿的香炉灰。 一朝快步走到床边,要唤醒清阳。轻在耳旁唤了几声,“清阳,清阳,醒醒呀,醒醒……” 这丫头睡得跟死猪一样! 见叫不醒她,一朝无奈只好作罢,自己一个人去找寺里的老者,向他打探打探关于香炉灰的事。 一朝来到院子里,左瞧右瞧都不见那位老者的人影,眼前的只有一把刚刚磨好的斧头,靠在那边的墙角。 此时院中就好像空无一人,安静得出奇。一朝想自己先转悠转悠几圈,看看能否有所发现,可是一路上连尊可拜的神像都没有,跟别说能找到香炉的影子。 就这瞎转悠的功夫,一朝也不知道怎么走到了一间很破旧的小屋子前。 这屋子的门窗都破烂不堪,里面家具无一完整,都东倒西歪的,角落里杂草丛生,苔藓都爬满了半壁。一朝走进屋内,不经意间发现了墙上有许许多多的剑痕,仔细观察之后才发现原来不只是墙上,就连柱子上,房梁上,家具也是被剑斩坏的。不过这些剑痕看上去都是些旧迹了,想必在很久之前,这里曾发生过什么打斗的场面。 从破屋里出来,一朝也觉得自己找不到什么线索,与其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不如等见到老者,再向他询问香炉灰的下落。 一朝想先回房间,可在经过种有仙桃树的院子的时候,看到了清阳在挥着斧头砍那棵桃树。 万万没想到,这疯丫头居然干出这种事,一朝边跑过去边大声直呼“停手”。 清阳被一朝这么一叫,吓得斧头差点没抓稳,“你叫什么叫?吓死人啦。” 一朝赶紧从清阳手中夺过斧头,满脸怒气,问到:“你你你,你可知道你现在在干嘛?” “你是眼瞎了吗?没看到我在砍树吗?” “我的姑奶奶,你知道你砍的是什么树吗?” 一朝把怒火使劲往心里压。 “这树有什么了不起的?本郡主不就砍了它两节枝干吗?” 清阳一脸有理的看着一朝,想夺回斧头,却被一朝挡着着。 “你砍树枝干什么?” “砍树当柴啊。” “你要柴火干嘛?” “这井水洗脸太冷了,我要把水烧开来,本郡主可来不用冷水洗脸。” “你要柴火可以去拾呀,为何偏偏要砍这棵树呀?” “我在柴房找不到柴火,回头看见这里有把斧头,想着不用麻烦去找了,干脆就自己动手砍柴咯。” 一朝叹了一气,说到底清阳还是个大小姐,哪会砍柴啊,连力气都使不上,就是班门弄斧,不自量力。 不幸中的万幸是,清阳砍的是树枝,而不是主干,要不然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这棵树只是被砍掉了两节人手臂粗般的树枝,而树干也只是被刮了几道斧痕,整体来说不算大碍。 一朝没时间向清阳解释这棵树的来历,他让她赶紧先把砍下的树枝藏好,自己来善后。 清阳这一脸的不乐意也丝毫不隐藏,大小姐的脾性加上起床气,就是雷打不动地站在那儿,和一朝堵着气。 “我的姑奶奶,算是服了你了……” 无奈之下的一朝,只好答应一会儿后会端盆热水给她送去,好说歹说,清阳才作罢,不情愿地拾起那两节树杆,拖拖拉拉地朝房里走去。 老者还没有回来,得赶紧收拾现场的残局,一朝先是把斧头放回原位,再把这些断枝落叶都扫了干净,好在手疾眼快,一会儿的功夫就把“残局”收拾干净了。 可这树本身的惨状却无法掩盖了,只能等那老者回来,再负荆请罪,求得原谅了。 忽然间,一朝感觉到自己的心在颤抖,心情一下子就冷落下来,他觉得难受,好像听见了某人在某处嘶鸣着,声音极其微弱但很凄惨。 其实这种感觉从清阳开始砍树的时候就有了,只不过突然一下强烈了起来,盖过了其他感受。 一朝很自觉地望向身旁那棵桃树,看着它那被砍掉枝节的缺口,这、这就像是活人断了四肢一样。突然间,一朝看到了缺口在流血,血红的液体缓缓流淌出来,而耳旁的嘶鸣声也愈加清晰。 是它吗?是树在苦痛的悲鸣吗? 一朝将手放到树上,想与这棵桃树再一次连通心意。 没错,的确是它在悲痛地嘶鸣着! 一朝感受到,这棵树被砍去了枝节,就像人断了手脚,疼得它的心不断地颤抖着,一朝的心也跟着颤抖着。 似乎刚刚断枝的痛,一朝也能体会到,他看到一股血潮卷起,血水汹涌而来,顷刻间吞噬了自己,突然一声惊鸣,像是强忍了许久,到最后爆发开来,像一根细针般,电光一闪刺进了一朝的耳朵里。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朝脑子空白一片,等到他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倒坐在了地上,等到再次朝树看去时,树上的缺口却长出了新枝,就好像没被砍过一样,耳旁也听不到任何古怪的声音。 原来这棵树能让那些与之“络心”过的人感同身受,使人看到幻像。其实树并没有流血,也不会发出嘶鸣声,一切都是人脑子里所产生幻想。 这棵桃树竟有如此强的愈合力,才一阵功夫,居然能重新长出新枝。 总算是松了口气,想到这样一来,清阳砍树的事情也可以瞒过去。毕竟私自砍伐他人的树是不占理的,再者也不了解老者的脾性,万一他追究起来就很难办了。 也不知寺外情况如何了,那群妖怪是否还未退散,一朝心想赶紧取得所需的香炉灰烬,等到援兵一来,好早早带清阳回去。 一朝返回房间,却不见清阳的身影。比起担心清阳会遇到什么危险,一朝更害怕她再会闯出什么祸端。所以想马上找到她,看紧她。 寻遍四周,也找不到清阳那丫头,可是却碰到了那位老先生。 刚刚想找的人,找不到,现在找现在想找的人,却找到了刚刚想找的人,一朝也不知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 “老先生可否见到与我一起的那位姑娘?” “自昨晚别过之后,我就不曾见过她了。” “这丫头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公子不必担心,只要有这棵桃树在,妖怪是不敢进来寺中半步的,我想清阳姑娘一定还在寺中,咱们这就去找找看……” “我们还是先别理这丫头了,我琢磨她肯定是在寺中瞎逛着,晚点她自然就会回来的,对了,不瞒老先生,我这次来兰若寺确实是为一事而来,还希望老先生能帮忙。” 一朝将要取兰若寺的百年香炉灰烬的事情告诉了老者,出乎他意料的是老者刚好知道哪里可取香炉灰,也没有多问原因,他告诉一朝这香炉灰在这里多的是,取多少都行。 于是,老者便带着一朝前去取香炉灰。这二人来到一间破庙。一开门,震得梁上灰尘四落,这庙里供奉着天师画像,画像的油彩都以褪了色,供台上也积满了尘埃,供灯七零八落,厅堂正中摆着一座香炉,有人一般高,炉底三足鼎立,炉身是六角星型亭身,三柱而撑起圆形尖顶重檐炉顶,炉耳处却张满了蛛网。 一朝打开炉底香灰罩门,低头看去,这炉中尽是满满的白灰。一朝用手扫出灰烬,装满一小布袋,这也就算成功获取了所需五行之物的香炉灰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老者见状却哈哈大笑起来,他告诉一朝这香炉与别处道庙的无异,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香炉灰每个道庙都有,可专门到兰若寺来取,想必是因为只有兰若寺独有,也就只有它了!”老者边说着话,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让光照进来,好让人看清供台上的东西。 原来老者想让一朝看的东西,就是台上一坛像人脑袋大小的焚香炉。 老者擦去炉上灰尘,在阳光照射之下,炉身散着紫金之光,每换一个角度,光便深一层或淡一层。 一朝走前瞧看,眼前的这东西形状就像妇女腌菜用的菜坛,坛身肥大而三足短小,特别的是它的顶盖,像一朵莲花,一只狮形坐兽蹲坐在花心里的莲蓬之上,前足踩着彩球。 “这顶座所雕刻的是狮子吗?”一朝问到。 “非也!它叫狻猊(suān ní),龙生九子之一,是一种猛兽,形如狮,能食虎豹,喜烟好坐,常被人雕刻于香炉顶上。” “这就是此物特别之处?” “不尽是,此物乃神器,有名‘狻猊焚香炉’,出自西域,百年前流入中土。无论用此物来焚烧何物,所生之烟皆为紫色。当焚香时,狻猊兽便会张口,炉烟便从此喷出,飘至空中,化身为龙,犹如紫气冲天,龙腾云雾,而炉中香,可燃百年而不灭。此炉乃吉瑞之物,镇庙可保香火不断!这就是为什么兰若寺自建成以来能一直香火旺盛了。” 老者打开香炉盖,倒出一碗炉灰交给一朝,并告诉他这是百年以前所焚香之烬。 一朝接过炉灰,手心碰到炉壁,清楚的感觉到,碗中炉灰虽不能燃烧,但炉壁却仍旧保持温度,而炉灰像是刚刚燃尽一样,根本让人无法相信这灰已燃了百年,一朝这才明白一卦先生为何要他来此了。 盗墓贼篇·第一章 先皇陵被盗 取得了所需的「狻猊焚香炉」中的「香炉灰烬」,一朝赶紧返回客房,此时清阳正端坐在床上,一声不吭。 “你方才到哪去了?也不知和我说一声?” 清阳没有理会一朝的问话,反而侧过身去一言不发。 不知道这姑奶奶发什么闷气,还是别去热脸贴冷屁股了! 一朝把香炉灰打包装好,放进了包袱里。就这一会儿的功夫,寺外传来了好一阵的人声嚷嚷。 老者前去应门,得知原来是丫鬟请来的救兵已经抵达了兰若寺,正要接清阳郡主回宫呢。 清阳听到可以回家了,开心的像换了个人似的,连拉带拽,让一朝也快快离开这里。 这搬来的救兵,阵仗十分大,犹如一支精良的军队,百号人列成两队,在兰若寺前恭迎郡主。 “臣乃神道官下阴阳官「赤凰」丘空谷,救驾来迟,望郡主恕罪!” 说这话的人大有来头,他身穿赤红色修边的阴阳官服,衣服上正前是一只展翅高飞的大凤凰。 此人跪倒在地俯着面,一股内而外散发出的超强「阴阳道力」袭面而来。 这人正是「七师」之一,「灭罪」官下的「赤凰」丘空谷,身披「赤凰阴阳服」,是一个拥有极高阴阳道术的大阴阳官。 “空谷叔叔快请起吧,清阳这回又给您添麻烦了。” “郡主言重了,保卫皇上和郡主的安全是下官义不容辞的职责……” “空谷叔叔别和我行什么君臣之礼了,您是看着我长大的,您就不必拘于礼节了。” “下官不敢与郡主攀亲,还望郡主能重君臣之礼,不可有损皇室尊严!” 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让来让去的,一朝想开口说话,但还是被「赤凰」无形的道力给震慑住了,这股暗力虽不是自发的,却是十分强劲,这种压迫让人第一感觉就是不敢轻举妄动。 “空谷叔叔,请等一下,我回寺中取些东西,速来。” 清阳跑回了寺院内折腾了一番,回来的时候,手里头多了一个用破布包裹着的东西。 “好了好了,空谷叔叔,我们该回去了。再晚回去,怕皇上要担心。” “下官这就护送郡主回宫。郡主,这位少年是?” “哦,他呀,他是,是我的随从,也带上他吧。” “下官遵命。起驾——” 清阳这丫头,她自己一个人登上马车,留着一朝一个人跟在队伍的最后,一朝心里咒骂着“这丫头见利忘义,一点良心也没有,也不给「赤凰」老师介绍介绍自己”。 正当众人准备要离开之际,老者从寺中匆匆跑出来,叫住了一朝。 “马公子,请留步,马公子,请留步啊……” 一朝回过头来,看到那位老者正伫立在寺门内,唤着一朝回去。 “老先生,我们差点忘了与您辞行了,请您见谅。” 老者把手上的木盒子递给一朝:“马公子不必客气,你带上这个,这个兴许你会用得上。” “这是什么?” “这是「狻猊焚香炉」,我看它与你有缘,所以我想把它赠与你。” “万万不可啊,我们这两天已经很麻烦您了,这最后还要收您东西,实在是过意不去,更何况这香炉乃贵重之物,我那就更不能收下了。” “这东西在我这已经尘封许久,一直没使上用处,就像是废铜烂铁般搁置,真是十足的浪费,马公子就依老朽的意思,带走它吧。” 好一阵客气推拖,在老者强烈要求之下,一朝最后还是收下了这香炉。 “那就谢谢老先生了。” 这老者开始注意到寺外的这队人马,他瞧见了「赤凰」,并与他对上了眼。 「赤凰」看着这老头的面目,觉得这老头有点不对劲,在他身上有一股特别的气息,说不上来,刚想开「见鬼眼」一探此人的究竟,却被这老头的一个眼神打断了。 那眼神,似乎好像在告诉「赤凰」,你最好别乱来! 这老头深藏不露,不是很好对付。但见他并未加害郡主,也没有透露出任何的敌意,「赤凰」便留住了这个“秘密”不去深究,转而指挥队伍,朝城里出发。 老者一换脸色,笑眯眯地转对一朝说:“你们赶紧回去吧,我敢肯定,我们不久还会再相见的。” 有了「赤凰」的护送,回城之路一切太平,因为黑山不敢铤而走险去挑衅,这位拥有超强道力的阴阳官。 走了也有好几个时辰,回城的这队人马刚刚城脚边,却看到了城门较以往加强了守备,进出城的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盘问和搜身才可放行。 “空谷叔叔,前方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停下不走了?”清阳从车帘下探出个头,向队伍最前的赤鹤阴阳官问到。 “回郡主,城门戒备森严,想必是有事发生,待下官去问个清楚。” 「赤凰」大声吆喝城门的侍卫过来问话,“发生什么事情了?” “回大人的话,昨晚确实有件大事发生了!” “什么大事?” “昨夜凌晨,先帝的陵墓被一群盗墓贼给盗了,圣陵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先帝的安寝,被这一群不知死活的盗墓贼惊扰了,这件事情传到了宫内,皇上龙颜大怒,已经派「镇灵大阴阳官」大人前去处理此事了,势必要揪出这伙穷凶极恶的盗墓贼,就连长安城也被下令起来戒严。” 清阳在马车里也到了皇陵被盗的消息,她掀起车帘,对着一朝叫唤道:“喂,那个马一朝,你过来一下。” 一朝走到马车下,可能是因为「赤凰」在场吧,他说话的语气变得十分客气,毕恭毕敬的,“小的在,请问郡主叫我有何吩咐?” “嗯……那个,嗯……算了,没什么了……” 清阳想了想,在这个风口浪尖可不能再惹出什么祸端,最后只是让「赤凰」速速送她回宫。 什么啊?就这样走啦?! 算了,还是找个可以歇脚的地方吃个饭,补充点体力再做打算吧。 一朝来到了之前碰到饿鬼的那家饭馆,小二招呼了他点上了酒菜。在饭菜还未上桌之际,一朝打开了他的包袱,确认了一下包袱中的物品是否丢失。 “一瓶花露,一个木碗,一袋香灰,一坛香炉”一朝一边数着,一边自语到,“嘿,还有这玩意……” 正当一朝把玩着这个拳头般大小的青铜器物,一位路过的旁人不小心撞到了一朝的手臂,一朝没拿稳,这青铜器物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滚到了隔壁桌食客的脚下。一朝立马弯下身子去捡,可是却被那食客先捡了起来。 那人捡起蛤蟆头,仔细看了两眼,似乎认出了这个东西来历非凡,神情有些惊讶。与他同桌吃饭的其中一个人,夺过了他手上的蛤蟆头,看都没看,就还给了一朝。 “这位小兄弟,这东西是你的吧?” 一朝接过蛤蟆头,“谢谢这位大哥,此物正是小弟掉的!” “敢问小兄弟,你这东西是哪来的?” “一个朋友送的。” “噢?是这样啊,那好吧,我们就不打扰你用餐了。” 这人也没多问什么,拿起筷子招呼他的朋友继续吃饭。 一朝也回到了自己的饭桌上,他很在意刚刚那伙人对他说的那一番问话,产生了一丝疑惑,他悄悄打量那桌的人。 这桌一共坐着五号人,他们身着都很普通,衣服甚至有些土灰,一看就不像是做什么正经生意,更不像是农夫一类的人。反倒是他们各个神情都十分严肃,什么话也不说,就专心地吃着饭。一朝也有所注意到,这些人的鞋子都很脏,像是刚从外地来的,在一些泥泞的地方呆过,鞋底和鞋沿都沾上了泥,而这些泥却不是常见田里或者山里的泥,更像是用于埋葬死人陵墓特用的泥。 一朝想起先前在老家拜师学习阴阳道术的时候,曾经和师傅一起做过立坟埋人的活,他认得出这种泥,这种泥因为要有防止棺木和尸体与空气想接触,其有一种特殊的成分,长期与空气接触,泥的表面会长成一层薄薄的青苔,而这些青苔则会吸取泥中的这种成分,从而保持新鲜的活力,长久不会枯干。 隔壁桌刚刚与一朝对话的那个人,看到一朝在偷偷地观察他们,感觉到了一朝对他们的身份有所怀疑。他对其余四人小声说了几句,便一起匆忙了离开了饭馆,而桌上的饭菜都还留着大半。 这伙人会不会就是,盗陵的那伙盗贼? 虽然这些人的举动有所反常,但是一朝也不敢多疑,怕自己多管了什么闲事,惹上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毕竟这些人灰头土脸的,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不是好惹的。 饭饱茶足之后,一朝结完账,便拿上随身的包袱,出了店门,赶去林府与林辰碰头。 事实上,那伙人佯装离开,一直躲在了饭馆附近的角落里,暗中观察着一朝的动静。 “大哥,你说那小子身上的东西,就是我们要找的宝物吗?” “我看八九不离十了,铁定就是我们要一直苦苦寻找的东西,走,跟上去瞧瞧,这小子是什么来头。” 这伙人尾随着一朝,一路跟到了林府。他们看见一朝进了去,误以为一朝是这户达官家的公子,便围在一起打起了商量。 “这小子果然是高官之后,那东西一定就是我们要的宝物。留下一个人在此地把守,其余的跟我出城,待我向老大禀明情况,再做打算。” 最后,这五人分开行动,四人朝城外散去,留下一人观察着林府的情况。 下人告诉林辰一朝回来了,林辰赶忙到了客厅与一朝见了面。 “一朝兄,你可算是回来了,怎么样?取回香灰了吗?” “嗯嗯,我已经带回了所需之物,你呢?你这的事情办得如何了?” “兄弟放心,冶炼赤足金已经到了最后阶段,想必今晚就可以打磨成我们想要的金粉啦。” “那就好,这回真是麻烦林辰兄弟了。” “哪儿的话,能帮到你我就很开心了,哪里会麻烦呢?哦对了,想必你应该听说了吧,那件事……” “你是说皇陵被盗的事吗?” “从今早开始,长安城里就实施了戒严,看来,是有人捅破天了……” 盗墓贼篇·第二章 追踪盗墓贼 “对了,一卦先生交代的事,你进展如何?” 一朝将包袱里的东西摊在了桌子上,一件青铜器物,一个小火炉,一小袋灰烬,还有「梨花木碗」,加上先前清阳收集的「百花夜露」。 “这个小炉子是干什么用的?” “这个就是狻猊焚香炉,一卦先生让我取的香灰烬就是用它焚烧而来的。别看这炉子小巧玲珑,用这玩意焚烧的香可以烧至上百年而不灭呢。” “这炉子真有这么神奇的作用?就单凭这样式,我家都不知有多少与之相像的呢。” 林辰家中本来就有许多稀世宝贝,他也是见怪不怪了,注意力没放在炉子多久,便转移到了那件起眼的青铜器物上了。 “这个又是啥?” “这啊,这个是「蛤蟆头它灵」。” “我看得出这器物长得像蛤蟆……它也是用来焚香的?” “这东西是马家祖上之物,但是我也不知道它有何用处,你要是喜欢,送你便是了。” 林辰虽然对这蛤蟆头十分感兴趣,但一听到是人家祖上的东西,就打消了占为己有的念头。 “不,不用了,这是你家祖先之物,我才不能要呢。” “你还是收下吧,反正我也没有用处,我留着也是废物一件。” 虽然一朝百般劝说,可是林辰还是没想收下这件器物,就在二人你推我让的时候,林父下朝回到了府中。 林父一脸不悦,看来是上朝的时候遇到了什么坏事,就连看到一朝,也少了份初见时的热情。 “父亲,怎看你不高兴,是否遇到了什么事?” 林父叹了一声气,坐在椅子上,先喝了口茶,“唉,昨天夜里出了件大事,圣上大怒,现在弄得满朝文武人心惶惶,就连城内都开始了戒严。” 一朝问到:“林大人所说的大事,是否是皇陵被盗一事?” “嗯?你也听闻了此事?” “在下今早进城,是听守城的侍卫说的,略有耳闻,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唉——,昨夜有伙贼人潜入皇陵,杀害了守陵的阴阳官,大肆在皇陵里搜刮陪葬的祀品。这伙贼人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惊扰先帝安息,实在目无皇威,胆大包天,理应全部抓起来极刑处死。” 林父又喝了口茶,接着说到:“现在龙颜大怒,圣上已经下达圣旨,三日之内,若不将这些贼人逮捕归案,一些与此相关的官员通通以死谢罪。” “那么现在情况如何?” “这次是主管守陵祭祀的「镇灵大阴阳官」的失职,他已经接到圣旨前去处理此事,我们文武百官虽然与「阴阳官」官职和权能不同,但同朝为官,还算是和他们有些交情,希望他们能渡过这次难关吧!” 听到这里,林辰若有所思,他把一朝拉到别处,小声说到:“一朝兄,我看机会来了。” 一朝满脸疑惑的看着林辰。 “什么机会?” “我问你,一卦先生所说的五行之物,我们已经拿到了三样,至于那赤足金粉,今晚也能赶工出来,就还剩下一样物品了!” “你是说高岭土?” “正是此物呀,「高山岭土」产于西域雪山,我们要到那去挖土显然是行不通的。相传先帝的陪葬物里,就有一件高岭土所制的陶器。哟嘿,原本我们还要想办法怎么到皇陵之下去取的,看来这回有人已经帮我们把事给办了。” “你是说这盗墓贼很有可能把那件陶器给盗了出来?” “怎么没有可能?能当成先帝的陪葬品,当然都是一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像这些容易偷走的物品,换作你是贼人,你会把它盗走吗?” 一朝被林辰这番话一下子打开了窍,“说的也是,那,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 “欸——,还别高兴得太早,就现在的情况对我们来说,要想拿到那件陶器也是困难重重,首先我们得知道这伙贼人的藏身之处,再者还得确定他们是否盗出了那宝贝。” “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依我看,我们与其在家中‘纸上谈兵’,倒不如出去寻找什么线索,搞不好我们还真能碰上这伙贼人。” “对,那我们即刻出发,越快找到这些盗墓贼越好。” 现在的长安城,已经被这伙贼人弄的是满城风雨。二人从家中出来,看到街道上四次都是巡逻的士兵,他们对路上的所有人都严加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物。 墙上也已经贴满了悬赏的告示,上面写明,凡是能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将给予重赏。 “一朝兄弟,看来这回是老天在帮助我们!如果能抓到这些贼人,说不定我们既能拿到我们想要的东西,还能封官加禄呢……” 林辰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有人朝着他们这儿喊着,“什么人?别跑!” 他们回过头来朝向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原来是巡逻的士兵在喊叫。 自打一朝和林辰从林府中出来,就有个人一直尾随跟踪着二人。这人贼头贼脑,行径可疑,就算不在这个全场戒严的时刻,也会被当成什么不法之徒。 被士兵这么一喊,那人立马慌了阵脚,慌不择路,一头撞向了一朝等人,匆忙跑了出去,身后的士兵也立马上前追捕了过去。 一朝认出了此人,这人正是不久前在饭馆遇到的可疑的五人之一。一朝这才把这伙人和盗墓贼联系起来。趁着这人还未跑远,一朝立马掏出追踪符,一把朝着这人投掷出去,粘在了他的后背之上。 “这人我记得!” “怎么了?” 一朝向林辰解释到:“方才我在饭馆,遇到一伙可疑的人物,当时我就怀疑了他们的身份,现在更加肯定了,他们可能跟盗窃皇陵有关!” “那还等什么?追啊!” 于是乎,一朝林辰等人便跟在了士兵后面,一同追击着这个可疑的人。 逃跑的这人好歹也是个“盗贼”,身手自然了得,飞檐走壁都不在话下,一会儿的功夫便将追兵甩了个没影,不知逃到何处去了。 这二人跟在后面,也追了个气喘吁吁,虽然让他跑了,但一朝先前看见这伙贼人身上沾有特殊的泥土,这种泥土是埋葬死人专用的,所以多少都带有丝微阴寒之气,若是能顺着气息寻去,说不定还有机会能找到此人。 这丝阴寒气是刚刚留下的,不算难寻,跟着气息最后来到了城门口,“我想这人应该是逃出了城,这下我们该怎么办?” 林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看来我们这一趟,是非要去城外走一遭了,出了城,你还能闻到那股气息吗?” 一朝:“还能,不过味道像是越来越弱了。” 林辰:“事不宜迟,走!” 两人一言一合,朝着城外寻去。 大概走了十几里的山路,翻过了几个低矮的山丘,就到了一片密林。这里虽然离城区不远,可也还算是人迹罕至了。七拐八拐来到了密林的深处,在一个不起眼的土坡下方,他们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山洞,咋看这个山洞像是野兽废弃的旧窝,洞口还散落遍地动物的遗骸。凑近洞口处,还能隐约听见里面传来阵阵人声。 谁也想不到,这儿居然还能藏人! “应该就是这儿没错了吧?” 一朝趴在洞口边,探头望了望洞里的情况。但是洞里很深很暗,不走进去是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东西。 林辰拍了拍一朝的肩膀,小声说到:“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走,进去瞧瞧。” 山洞内部有间小房子那么大,走进洞中才将这里看得一览无遗。 进来才知道,这洞原来那么浅啊。 不过,就在洞里的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小洞,这个小洞像是人工挖凿的。洞口很小,只能容许一个人进出。人声就是传这个小洞里发出来的,看来这洞中洞里,才藏有乾坤。 两人刚迈出几步,不知是谁一不小心触动了洞口的机关,一个“天罗地网”从天而降,一把将这二人套住,系住大网的绳索被机关牵动一收缩,像套中猎物一样,将人吊挂在半空之中。 洞里的人也听见了机关的声响,操上了家伙,纷纷从那个小洞里,像老鼠一样一个接一个“钻”了出来,将逮了个正着的一朝林辰二人团团的围了起来。 一朝看到了他们正追踪的那人也在其中。那人也认出了一朝,便对一个看似那伙贼人首领的人说到:“老大,就是他,他手上有我们要的东西。” “你确定是他?” “没错,我们五人都亲眼所见,他手里拿着蛤蟆头。” 原来,一朝在饭馆见过的那可疑的五人,一个没少,此刻全都站在眼前。 贼人首领仰天大笑着,对着二人说到:“哈哈哈哈,俺…俺正想着…要…要去找你呢,没…没…料到你自己却…送送送…上门来了!” 盗墓者篇·第三章 赤天狗祸斗 一朝这头也来到了城外,城门还是戒备森严,进出的人都要被盘查。 “都快到城门了,你还不给我解绑?我这个样子进城就是‘此地无银’了!” 贼人老二也觉得有理,一边松绑一边说着:“你最好给我老实一点!你的同伴还在我们手上,识相的就乖乖听话,要不然,你们小命就玩完了!” “这位大哥,你就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的!”一朝在一边笑脸迎合着他。 松完绑之后,贼人老二让一朝走在前面,不准离他半步远,进城的时候也不能多讲一句话。 一朝全部答应了他,便和他一同进城。 在进城门盘查的时候,官兵问到一朝,“你是什么人?” 一朝回答到自己是林大人家的公子林辰,这官兵也听闻过林大人的名号,自然就给一朝放行。可是,这贼人作死,居然看了一眼那个问话的官兵,眼神有些闪烁,果不其然就被拦了下来。 “你是干嘛的?” 被这么一问,这贼人有些紧张,手脚直抖嗦,回答也是吞吞吐吐,一看就心里有鬼,毕竟他犯得是死罪。 一朝见状,赶忙打马虎眼,“官爷,这是我家下人,从小就贼眉鼠眼的,还经常偷我家的东西吃,见到官爷也不问声好,我看他就是欠打!”说完,便狠狠地踹着这贼人几脚。 一朝假戏真做,用尽全身的力气踹得那人嗷嗷叫,也算是出了口恶气。 这官兵也是一脸看热闹的表情,笑呵呵的,“好了好了!别在这生事,快走吧!” “还不谢谢官爷?” “谢谢官爷,谢谢官爷……” 走到了差不多看不见官兵的地方,这贼人刚刚可是憋着一肚子的气,白白挨了几脚。这回,他要把这些气还给一朝,正要在背后踢上一脚。 一朝早就料到这人要报仇,机智地闪开了这一脚,并对他说到:“欸!你最好别轻举妄动,眼下城中布满了士兵,只要我一喊,你也插翅难逃!” 这贼人不服,硬是要把气撒在一朝身上。真好此时,有官兵经过,他这才收手。 一朝拍了拍那贼人的肩膀,“兄弟,不是我夸自己,要不是刚才我急中生智,如果我不那样做,你以为你过得了刚刚那关?走吧,干正事要紧,我同伴的命还在你们手里。” 这话虽然是安慰的话,但不知道为什么人家听起来就来气! 这贼人心想,得先把宝贝拿到手,之后再好好收拾收拾一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最后,两人还是有惊无险的回到了林府。 一朝刚进门,就大声吩咐下人请他爹,也就是林父出来,说有客人到。 下人听得糊里糊涂,但却知道一朝是府上贵客,也就照办,到屋内去请老爷了。 一朝来到客厅,拿起桌上的水果就吃了起来,完全当作是自己家一样,他也让贼人随便坐。 贼人的防范意识很强,他让一朝赶紧去拿蛤蟆头,然后马上离开这。 这个时候,林父也从内房来到了客厅,一朝见他出来,立马跑到林父身边,冲着他大喊着:“爹,孩儿回来了,给你带了个朋友认识认识。” 林父也被一朝这出戏整懵了,看到一朝拼命使着眼色,虽然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但也就配合了起来,“哦哦哦,回来就好!” 一朝吩咐下人:“你,去一朝的房间,抽屉里有个拳头大的青铜器,你去拿过来。” 转而就给林父介绍他身边的这个人:“爹,这位是稻师傅,我新交的朋友,带过来给你认识认识。” 这贼人半推半就也配合起来,有模有样的装起客人来了。 下人很快取到了东西,并且交给了一朝,一朝打开包袱,示意贼人这里面的东西就是蛤蟆头。 贼人见事已办好,就嚷嚷着要走,客客气气和林父告辞。 两人刚要迈出厅门,只见一朝回头,端起桌上的茶杯,愣是喝了两杯茶水,“还真有些口渴了。” 喝完水之后,一朝就和贼人离开了林府。 谁也不知道一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林父看到桌子上,那个刚刚一朝用来喝水的杯子倒扣着,觉着这事有蹊跷,上前一看,才发现了一朝在水杯旁的桌面上,用水写下的一个“贼”字。 林父若有所思,想到“稻师傅”还有这“贼”字,他灵光一闪,“盗贼”二字脱口而出,他明白了一朝这出戏的意思。 他立马派下人跟踪一朝,自己再去通知「镇灵大阴阳官」,有了盗墓贼的消息。 一朝也有所担心,不知道林父是否能领会自己的意思。他随贼人出了城后,沿路故意放慢了脚步,行至一大石头处,一朝便走下不肯走了。 “哎呀,累了累了!走不动了!” 贼人一直紧步跟在一朝的身后。既然一朝拿到了蛤蟆头,也就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加上之前进城的时候受了一肚子一朝的气,心胸狭窄的贼人老二,已经动了杀心,他想杀掉一朝,最后再拿走宝物。 正好,他们此刻正处于荒野无人的地方,这贼人悄悄拾起脚边的一块石头,趁一朝不注意,慢慢靠近一朝的身后,一下就把石头往他头上拍去。 一朝并没有料到这贼人要杀他,但当时他看到了地上的影子,背后一凉,能隐约感受到身后的杀气,可还是没来得及躲开,后脑勺实打实地受了这一击。 这一击并没有致命,反倒是拍得一朝脑门直冒金星,身体也跟着脑子摇晃起来,没站稳,最后扑通一下倒在了地上。 贼人从一朝身上搜出了蛤蟆头,看见一朝并没有死,他杀红了眼了,又拾起了一块更大更硬的石头,想要接着补上致命一击。 一朝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了,他迷迷糊糊的,只能看见眼前站着个人影,这个人已经再次举起了石头…… 就在这贼人就要痛下杀手的时候,一个巨大黑影般的怪物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谁也不知道,那怪物是何时出现的。 当贼人察觉到身后好像站着什么东西的时候,没等他回头,这个怪物一口,就将它身前贼人的脑袋给咬了下来,血顺着脖子上的动脉,喷溅四处。 贼人的血溅到了一朝的眼睛里,他马上擦拭着眼睛里的血,血渍沾染了眼球,一朝看不清这吃人的怪物是何模样。 接着,在那怪物的身后,走来一个人,站在贼那没了头的贼人尸体旁,他弯下腰来,从贼人的手里拿走了一朝刚刚被抢走的蛤蟆头。 这人身型很高大,凛然正气,他身穿着墨兰色的阴阳官服,官服胸前和衣袖处绣着十二只不同形态的布谷鸟。这身官服,与先前一朝见过的「赤凰」所穿的官服有些类似。(阴阳官官服上的图饰,是区分官阶的),一朝敢肯定,这人是个阴阳官,而且官阶不低! 此人莫非也是「七师」之一? 这个阴阳官打扮的人,斜着头,看了一朝一眼,“祸斗,把他也吃掉吧。” 原来这人误把一朝当成贼人一伙,命令着那怪物把一朝也吃掉。 一朝这才意识到,危险来了! 眼前的这个吃人怪,其实就是上古神兽——「祸斗」,它是一只身型巨大的赤色四尾天狗。传说中在它在上古大禹治水时期作乱,最后被圣君大禹制服,封印在一个容器里。 这天狗已经张开了血盆大口,就要向一朝咬去! 千钧一发之际,在天狗与一朝的厘毫间,一个白影犹如电光石火般出现,一脚将天狗踢到百米开外。 踢开天狗的这人脸上蒙着面纱,露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 这人也拥有“见鬼”的能力! “血瞳”,即“开字阴阳眼”,是拥有“见鬼”能力的标志。阴阳眼“开字”的时候,人的眼睛就会呈红色,从而释放阴阳道力。 每个修炼阴阳道的人,因道力的不同,见鬼眼也是不同的。 官服男:“哦——,来了个有意思的人了。” 面纱男:“这人的命不属于你!” 一朝对这个救他的人有种十分熟悉的感觉,像是一个他认识很久的人,但又不敢肯定是他。 官服男也感觉眼前的这个蒙着面纱的神秘人似乎在哪见过,他心里已经有了个怀疑的对象,可是他更感兴趣的是,这面纱男肩上趴着“东西”。 这“东西”看上去像一只圆滚滚的黑色小猫,但却不见其耳鼻,这货正温顺地趴在主人的肩上,眯着眼打盹儿。 官服男随即也开起「见鬼眼」,通过“视界”看清了这东西的真身。 “哟——,这不是三界六道众生外的異兽吗?你的式神可真是稀世之物啊。” 面纱男:“彼此彼此,你的天狗也来头不小。” 官服男:“好,让我来试试你有几斤几两吧。” 官服男通过“开字阴阳眼”将阴阳道力传送给大天狗。得到道力的大天狗,体型开始慢慢变大,脑袋也一分为三,朝着面纱男飞驰而来。 面纱男很明显的感觉到,天狗的力量和速度完全提上了一个等级,眼前的敌人不容小视。 看到敌人袭来,面纱男唤醒了肩上的式神。听到主人唤名,这只黑猫一跃而起,幻化成大天狗的模样,迎头挡下了敌人的第一击。 场上的两只大天狗,一只赤,一只黑。赤色的那只是本尊,黑色的那只不仅有变化成对手样子的能力,而且还能模仿对手的招式。几个回合下来,这是赤红天狗就像在和自己的影子在对打一样。 “嚯——,原来它有这种能力啊。” “我式神的能力可远不止这些,你可小心了!” 双方一人一语之间,都在小心视探着对方的实力。 从这两人的身上,一朝能感受到他们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超强的「阴阳道力」,心中不经意间产生一种莫名的敬畏,不知从何而来,又不知为何如此畏惧,这大概就是弱者对强者力量的恐惧吧! 眼下先不管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趁这两人无暇顾及自己,赶紧溜了去,保命要紧。 官服男看到一朝跑了,要上去追,却被面纱男挡了下来。 面纱男:“你的对手可是我!你居然还敢分心?” 黑色大天狗虽然能将正牌赤色大天狗的招式一一接下,但战事越久,越显得吃力。面纱男所注入的「阴阳道力」消耗严重,在他的式神体内就像存在着一个无底“黑洞”,大部分道力被它吞噬,无法利用在战斗中,时间越长,吞噬就越加明显。 官服男还有要事在身,此时并不是一较高下的时候,“你现在还处于「異兽贪食」的阶段,等到你能完全驾驭你的式神,我再与你一较高下。” 面纱男心里清楚,自己对「異兽」式神的掌控能力还不能随心所欲,久战下去一定不是对方的对手,而且这个弱点还被对手查觉,所以只有越早脱离战斗越好,何况自己要救的人也已经暂时的安全了。 面纱男:“不亏是大唐的七大战力!可是方才,你从这盗贼身上拿了一件东西,这东西可不属于你!” 官服男从袖中拿出了蛤蟆头,问到:“是这个东西吗?” 面纱男:“正是此物!蛤蟆头它灵!” 官服男:“反正它灵也不在这儿的封印里,给你便是。”说完,便将蛤蟆头它灵扔给了面纱男,骑着恢复常态的大天狗离开了。 面纱男拿到了蛤蟆头,他唤回式神变回了原来的样子。这只黑猫爬上了主人的肩上接着睡觉了。 面纱男是知晓官服男的真实身份,他有所顾虑,担心一朝的安全,便悄悄随之跟了上去,暗中观察。 盗墓者篇·第四章 盗墓贼伏法 贼人老二已经命丧天狗口下,而林辰这边的贼人一伙,还在等一朝二人回来。 林辰觉得这贼人老大挺能聊,也就试探着探探他的口风:“阿阿阿牛大哥,等我同伴拿好宝贝回来,你要怎么处置我们?” “俺俺阿牛不是不讲理理的人,俺说放你们走,就就放你们走,等这宝贝把俺变变聪明了,俺也会会把宝贝还还给你们。” 被他这么一说,林辰觉得这人虽然是笨了点,掩盖不了他善良的本质,反倒是同情起他来了,“阿阿阿牛大哥,你变聪明之后,就能和你的青梅竹马成亲了吗?” 阿牛点了点头,“等等等俺成了亲,一定请你吃吃吃喜酒。” “好!我一定来!” 这时,出去探风的探子顺着地道回来了,他把他在外面搜集到的情况一一告诉了这伙人。 “我刚刚在地道口,亲眼目睹了二当家被一只大红狗咬掉了脑袋,血溅了一地!那大狗的样子极其可怕,当时我就被吓得差点昏过去,好在我都在地道里没被发现……” “那我的同伴呢?就是那个跟你们二当家走的那个,他现在怎么样了?”林辰听到贼人老二的死讯,担心起了一朝的安危。 “我不知道,这之后又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身穿官服……” 还没等这人把话说完,又有一个探子回来报到,他嚷嚷着“不好了不好了,官兵已经搜到这附近了!” 这一番话打乱了这伙人的“军心”,有人的心已经动摇了起来。 “我们反正也盗到了皇陵里的金银珠宝,还管什么使人聪明的宝贝,咱们赶紧把钱财分了跑路去吧,在这儿只有等死的份了。” 果然,此话一出,彻底戳破了这些表面兄弟的虚假情意,除了阿牛,其余的人纷纷挤进地道里,瓜分财宝去了。 这些人的贪念,让他们原本丑陋的样子暴露无疑。刚刚还以兄弟相称,现在竟因为这些财物而大打出手,洞穴里一时间乱成一团,从皇陵中盗来的宝物也散落了一地。 阿牛坐在一旁却哭了起来,嘴里念着对不起死去的老二,早知会害了兄弟的性命,说什么他也不会要这蛤蟆头。 这伙贼人抢到了宝物,都钻出了山洞,四处逃散去了。 此情此景,阿牛也不想做什么变聪明的美梦了,他解开了林辰身上的绳索,要放林辰走。 林辰见他是位有情有义的人,便要他和自己一同离去,林辰好说歹说,可这阿牛害怕自己会连累林辰,死活不肯走。 这时,这二人听到洞口有动静,还以为是官兵闯了进来,吓得他们不敢吱声,心都悬在了嗓子眼里了,只能静静地盯着洞口看。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细小的洞口钻了进来。 来者正是一朝! 虚惊一场! 看到一朝能平安无事的归来,林辰顿时松了口气。突然间他想起一件事来,把脚边放着的一袋东西拿给了一朝。 一朝接过这袋沉甸甸的破瓦片,问到林辰这是何物。 林辰告诉他,“这便是我们要找的高岭土陶器的碎片,带上它!” “真的吗?太好了!噢!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们一件重要的事!这附近来了只吃人的大红狗子,我们最好还是赶紧离开这儿。” “我也听说了!之前我还以为你也被那红狗给吃了呢!” 林辰放心不下阿牛,想带他一起走。 “阿牛大哥,你随我们一起走吧!我可以求我的父亲在皇上面前给你求情,说不定能免你一死呢!” “不必呢!我害了我兄弟,理应和他同赴黄泉的!你们先走吧,别理我了!” 就这说话的功夫,山洞外已经被官兵层层围住,谁也走不了了。 一朝心想:“这下完了!我们一定会被当成是和他们一伙的了,现在逃也逃不掉了。” 阿牛不想因为自己而再连累到别人,于是就让一朝和林辰跟着他,从地道中逃出洞穴。 “你们跟着俺,俺带你们从地道出去!” “走地道?” “俺们以这洞穴为中心,挖了众多条地道,为得危机时刻能靠此脱险!” “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吧!” 阿牛带头,林辰在中,一朝殿后,三人顺着一条地道,慢慢地爬到了地面上。 谁知,他们刚刚上到地面,却发现那只大天狗,早早就守在这里! 之前天狗就闻到过一朝身上的味道,它也是闻着味道,找到了一朝等人。 大天狗前爪轻轻一挥,将其三人撞倒在地,顺势用爪子按住了他们。 刚出虎穴,又入虎口啊! 不!是刚出贼穴,又入犬口啊! “哦——?原来这里还有三个小毛贼啊。” 说话的这人,正是一朝刚刚遇到的那个阴阳官。 他走过了来,命令大天狗将三人活吞。 “大人且慢!口下留情啊!” 得幸林父及时赶到,一朝他们才未成为盘中餐。 “哦——,林大人来了。” “「兰莺」大人,且慢动手!这位是小儿啊!”林父赶紧指认林辰是他的儿子,“还有这位,这位是我的世侄,就是他告诉我这伙盗墓贼的所在,他们与这伙人无关!还望「兰莺」大人明察!” 原来,站在他们面前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兰莺阴阳官」! 「兰莺」叶吾夜,「镇灵」官下「七师」之一,身披「兰莺阴阳服」。 一朝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儿见到「七师兰莺」,而且自己之前也差点在他手上送了命。 这也就很好解释了,为什么一朝能从这人的身上感应到如此强的「阴阳道力」,因为这就是大唐七大战力之一! “哟——,原来这是令公子和令世侄啊。那这人是?” 「兰莺」用他的小指指着阿牛的脸。 “他……他……”林父有些答不上来,他也不清楚这人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和林辰他们在一起。 “他是我的朋友!”林辰斩钉截铁地说到。 “嘿——,小娃子,包庇犯人可是重罪,要谨言慎行啊。” 林辰清楚在「兰莺」面前是瞒不住阿牛的身份的。 “林辰兄弟,俺阿牛谢谢你当俺是朋友!不过一人做事一人当,俺犯了罪就要认,俺不想连累你!” 阿牛不愿拖累任何人,一人做事一人当,一口便认了自己是这伙盗墓贼的首领。 「兰莺」插着腰,弯下身来看着阿牛。 “哦——,原来你就是这伙人的头儿啊。” 周围树林里人声密布,那些四散逃跑的贼人全部都被抓了起来,通通押到了「兰莺」的面前。 “启禀大人,这些逃跑的贼人一个不少,已被我们全部抓获,听候大人发落!” 这些贼人跪在地上一直哆嗦,不敢抬头,有些害怕得尿了裤子,喊着“饶命啊大人”。 「兰莺」十分痛恨这些贪生怕死的人。 “你们盗掘皇陵,惊扰先帝安息,犯下滔天大罪。皇上已经下了‘斩立决’,要本官将尔等逮捕归案后,立马处以「犬食」极刑,将你们就地正法。” 「犬食」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喂食给大天狗,这种极刑是「兰莺」特创的,用来对付那些十恶不赦的罪人。 被天狗吃掉人,灵魂也会一同被吃掉,也就是说,他们将永世不得超生! “等等!俺能不能有个请求?” 「兰莺」以为阿牛怕死,轻蔑地看着阿牛,“哦——?你是求本官放过你吗?” 阿牛并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他自知犯了死罪,不可豁免,他也不敢要求什么,只是家中老母尚在,怕她会遭受诛连。阿牛乞求镇灵能不能向皇上求情,免他母亲一死。 阿牛的回答出乎众人的意料,「兰莺」念阿牛有片孝心,就答应阿牛,在罪有应得的人伏法之后,他会禀明皇上法外开恩,放过无辜受牵连的人。 虽然「兰莺」愿意为他母亲向皇上求情,但是阿牛还是担心着母亲将来要过孤苦一人,无依无靠的生活。 “林辰兄弟,没想到俺在死之前还能有你这么一位好朋友,但是俺要先走一步,请不了你吃俺的喜酒了。” “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能早点交到你这位朋友,教你写字!” “林辰兄弟,俺死不足惜,但俺有个不情之请,还希望兄弟你能帮我!” “我知道!我会替你照顾你阿娘,代你尽孝!” 阿牛听到林辰这么一说,顿时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现在他也没有什么好放不下的了,可以慷慨赴死了! 朋友间的死别,虽只有三言两语,但其至珍无价的情义,却能清晰地表达于字里行间。 夕阳沉下的山谷里,回荡着这群“死刑犯”最后的惨叫声,也惊起了站在枯树枝头的几只昏鸦。 一朝不忍林辰目睹这些惨状,并将他拉到一旁。 当听到最后的一声悲鸣,林辰的心一颤,他认得出这声,是阿牛的! 难道,这世上真有能让人变聪明的宝贝吗?就算有,那人变聪明了,又会是一件好事吗? 所有参与此事的盗墓贼,都被「兰莺」就地正法,以示王法尊严,那些被盗窃的皇陵宝物也都被收缴,带回了宫里。 林父上前祝贺到:“大人,这次你可算是完成了皇上带给你的任务了,恭喜你了!” 「兰莺」摇了摇头,不以为然,“我看这些小毛贼并不是杀害守陵阴阳官的真正凶手。” 林父望着这些已经尸首分离的贼人尸体,有些错愕,问到:“难道另有其人?” 「兰莺」点了点头,他告诉林父,这些贼人虽然精通盗墓倒斗之法,可是却都是些常人,他们是可不能轻易杀死守陵的阴阳官的。 “那是何人所为?” 林父追问到。 「兰莺」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只是说这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安全。 「兰莺」解决了盗墓贼一事,来到皇陵向「镇灵大阴阳官」复命。 皇陵自从被破坏之后,皇上下令让「镇灵」尽最大努力,将皇陵重修,以免先皇遗冥被打扰。 “大人,下官已完成大人所交的任务,盗墓贼已全部伏法。” “办的好!我定在皇上面前给你请功!” “下官不敢。此乃下官应尽之责。不过有一事,下官不知当讲不当讲?” 「镇灵」知道「兰莺」心中所想,他告诉「兰莺」,这事事关重大,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不必惊动皇上! 「兰莺」所担心之事,正是皇陵被破坏的真相。他和「镇灵」都看出来了,这群盗墓贼虽然下斗的本领了得,但破坏皇陵和杀害守陵阴阳官的,却另有其人,而且这些人绝非常人,要对付他们十分棘手。 「镇灵」要负责皇陵的修复工作,不得离开,便让「兰莺」开始着手暗中调查此事。 被盗的皇陵是大唐高祖皇帝的陵墓,墓里机关重重,危机四伏,这群盗墓贼却有着十分了得的本事,竟能从外部打通地道直入墓室深处。 盗墓者篇·第五章 无影的牧童 盗窃皇陵一事,随着以阿牛为首的盗墓贼一伙全部伏法而暂告一段落。 回到长安的一朝林辰二人发现城内解除了戒严,百姓的生活又好像恢复如初。 不日就要到中元节了,阴阳省大会的召开也是指日可待。对于每一个像一朝一样怀揣着成为阴阳官的人来说,中元节的这一天无疑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 在此之前,一朝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办完,那就是恢复「混沌大王」的真身! 一朝带着从洞穴中拿到的那袋碎瓦片,和林辰回到了林府。刚进家门,下人就告诉他们,赤足金已冶炼完成,也按照吩咐磨成了金粉,随即就交给了一朝。 一卦先生所要求的五行之物,一朝已经集齐全部——「梨花木碗」、「百花夜露」、「香炉灰烬」、「高岭山土」以及「赤足金粉」。 “没想到为了收集这些东西,要经历那么多的事!” “是啊!短短的几天,确实经历了不少事情,也遇见了许多不错的人。” 一朝和林辰一言一语,回忆起这些天来的点点滴滴。 「梨花木碗」,是一朝得到的第一件五行之物,是当初一卦先生交给他的。 「百花夜露」,是清阳郡主采集宫中百种鲜花的露水,一朝也因此与清阳结缘,作为交换花露的条件,一朝还答应了要完成清阳许的三个愿望。 「香炉灰烬」,取自于兰若寺中狻猊焚香炉所燃烧的百年香灰,一朝不仅得到了香灰,还从寺中老者那儿获赠了狻猊焚香炉。 「高岭山土」,却是盗墓贼阿牛用生命换来的。林辰一看到这袋高岭土所制的陶器碎片,不禁睹物思人,想起了阿牛。阿牛是个好人,只可惜误入了歧途,丢了性命。 「赤足金粉」,顾名思义就是黄金的粉末,是在林辰的帮助下得到的。对于像林辰这样的大户人家,要冶炼赤足黄金,自然不在话下。 “一朝兄弟,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物已齐,眼下要紧的是去找一卦先生,希望能在中元节之前,完成复活混沌大王的事。到时,你也好全心全意参加阴阳省大会!” “林兄弟说的是!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出城去找一卦先生!” 一朝将五行之物打包好,和林辰一同出发,前往一卦先生家中。 两人骑着快马,来到了一卦所在的野村。 林辰这是第一次来这,他左顾右盼,数了数这儿为数不多的几间茅舍。 “这里穷乡僻壤的,连个人影都很少见。” “这儿的确有些偏僻,也就这几户人家,喏,那间就是一卦先生的家,我之前来过这。” 一朝指着前方的一处茅舍,认出了这是一卦的住处。 院子里有种一些作物,棚上的瓜果也有些熟透了的,掉在了地上。屋脚旁的杂草也冒出了半人高的头,这儿看上去有段时间没人打理了。 两人敲门许久,也不见有人来应门。 “先生是不是外出未归啊?怎么半天也没人来开门?” “我也不知道!先生交代过我,要我集齐五行之物后就来找他的!” 就在两人苦等无果的时候,一位骑着黄牛的牧童向这儿走了过来,对着二人说到:“喂——,你们是来找一卦先生的吗?” 林辰回到话:“是的!小兄弟,你知道一卦先生去哪了吗?他此刻好像没在家里。” 牧童端坐在牛背上,手里还玩弄着狗尾巴草,“先生有事外出了!” 听到一卦先生不在家,两人有些失落,他们问到牧童,一卦何时才回来,牧童回答到不知道。 “那先生去了何处?” “我也不知道。” 这一问三不知的,一朝不客气的说到:“你一个小屁孩,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 这小孩也是不好惹的,他见一朝把气撒在他的头上,也不客气的说到:“谁教你小屁孩就一定要知道所有的事情?而且谁是大人谁是小孩还不一定呢,我看你也就二十不到,一点都不知道尊老。” “哎呀,你这小破孩,怎么没大没小?你说谁不懂尊老了?” “我说你!你知不知道,我可比你年长多了!按年纪,你应该叫我声叔叔!” “叔叔?真好笑!你一个小破孩说什么傻话?赶紧回家找你阿娘要奶吃去!” “大言不惭的家伙!你阿娘没教你要注意言行举止吗?” 林辰看着这两人在拌嘴,确实可笑,他拉着一朝,让他别和小孩一般见识,也好声好气劝到牧童,“小兄弟,我们是一卦先生的朋友,这次来此地有要事相求,如果小兄弟知道一卦先生的行踪,还望能告诉我们一下!” 牧童看林辰还算是个彬彬有礼的人,说话也变得客气有加起来,“我看你像是个识得礼数之人,实话告诉你,我真不知道一卦先生的行踪,但是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找先生!” “噢?小兄弟知道我们找先生所为何事?” “你们不是要找先生复活混沌大王吗?” “小兄弟所言正是,我们就是为此事而来!只不过,小兄弟是怎么知道此事的?” “是我家主人告诉我的!” “你家主人?” 牧童一谈到他言中所谓的主人,立刻显现出一副得意的模样,“说到我家主人,那可是全天下最厉害的阴阳术士,他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他知道你们会找不到一卦先生,特地让我来此等候你们!” 不仅是林辰,就连一朝也被这牧童口中的“主人”对他们此行目的的了解所震惊。 带着疑惑,林辰追问到:“你家主人是何许人也?居有如此先见!而且为何还特地让你在此等候我们?” “你们随我来吧!我家主人就深居在这后山之上!等见到他后,你们自然就知道!” “那还有劳小兄弟带路了!” 虽然不知道这小孩要带他们去见什么人,但二人觉得这人肯定不简单,就算办不成正事,见一见他也何尝不是一件坏事。 牧童骑着黄牛在前面引路,上山的路有些崎岖,走得很慢,一朝和林辰也只好牵马跟在后面慢行。 路途有些遥远,三人便聊起天来。 “小兄弟我问你呀,你家主人和一卦先生熟吗?” “岂止是熟啊!一卦先生还是我家主人的学生呢!” 别看这小孩还是个黄头小子,他说的话,句句惊人! “什么?学生?” 一朝和林辰异口同声地说到。 牧童回过头来看着二人:“怎么?不信?到时你们大可询问一卦先生,他的回答自当和我说的一样。” 二人深知一卦先生的占卜道术可谓是首屈一指了,他的老师岂不是…… 走了大半的路程,太阳也逐渐西沉,落日的余晖斜散大地,万物也拖起了长长的影子。 一朝越瞧越觉着眼前这孩童好像之前见过,好像是在第一次来拜访一卦先生的时候。 那天的记忆,浮上了脑海,他们的确有过一面之缘! 他,就是那时,一朝看到的没有影子的那个牧童! 一朝把马缰递给林辰,让他帮忙牵马,自己跑上前去一探究竟。 果然,这里只有他,没有影子! “你究竟是什么人?” 一朝拦下了牧童,质问道。 牧童知道一朝对自己的身份有所怀疑了,但并没有惊讶,反而很平常地说了一句,“我不是人”。 一朝挡在人前,不让他走,林辰也赶了上来,看着一朝神色紧张,询问到发生什么事了。一朝把其中的蹊跷告诉了林辰,林辰也因此有所戒备。 看到二人不肯前行,牧童开口说到:“放心!我虽不是人,但我也不是坏人,我知道你们有所顾忌,担心我会欺骗你们,等见到我家主人,你们便会知道你们想知道的所有事情。如果你们还想救活混沌大王,就跟我走!否则,你们大可回头,我也不拦你们。” 说完,牧童拍了拍牛背,示意绕开二人,头也不回的,向着山的深处走去。 一朝二人虽然担心会有危险,但行已至此,也只好“冒险”一番,也想看一看这牧童的主人究竟是何许人也。 山路蜿蜒曲折,延展到了山林的深处,行过半里茂密的树林,三人来到一片空旷之地。 这片空地上,伫立着一栋山间小宅。宅邸全是青竹所建,从很远处就能闻见竹子的清香。竹屋的精致优雅,和四周安逸舒适的环境格格相入,这儿就像是诗中所描绘的,闲情雅致的文人隐居之处。 “就是这儿了!” 牧童爬下牛背,让二人进去。 宅中丫鬟也早早在门口迎候客人,“马公子林公子,我家主子已备好茶水,恭候二位多时了!请二位随我来!” 丫鬟带着二人进了门,林辰细心的注意到,这个丫鬟也没有影子! 林辰拉了拉一朝的衣袖,示意一朝看地上。一朝小声说到:“我也注意到了!随机应变!” 来到了一处露台,这里还有三个身影可人的丫鬟,她们蹲坐在露台的席子上,在服侍着一个白衣男子。 这名白衣男子侧卧背对着客人,一只脚立着,头枕在丫鬟的腿上,身边的三个丫鬟,一个在帮他掏耳朵,一个在给他捶着腿,一个则在一旁煮着茶。 屋内的这四个丫鬟,居然都生得同一模样! “主人!” 丫鬟轻唤了一声。 这男子转过身来。 一朝看到那男子的脸,惊叫一声,“哥!” 盗墓者篇·第六章 初遇马一夕 一朝这声“哥”,把身旁的林辰给震住了。 “哥?这人是你哥?” “一夕哥哥!怎么就是你?” 这白衣男子坐起身子,身旁的丫鬟,一个帮他端正好衣襟会客,另两个则起身上前,扶着一朝和林辰到席间坐下。 “好久不见了!一朝!” 丫鬟把煮好的清茶沏到杯子里,给主人和客人奉上。 “是啊!一夕哥,没想到在这能见到你啊!” 马家兄弟二人许久未见,相谈甚欢,林辰在一旁插不上话,方才还在担心着会“羊入虎口”,但得知这人是一朝的哥哥,心中的顾虑全然消散。 “一夕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林辰,是我的好朋友!” “林辰兄弟,吾弟一直承蒙你的照顾,一夕感激不尽,请喝茶!” “没有没有!先生言重,是我一直受到一朝兄的照顾!” 林辰端起茶杯,喝上一口,又言:“我听一朝兄说起过先生,今日得以一见,荣幸至极啊!” 一夕示意丫鬟给客人添茶。 一朝和林辰四顾相望,这四个丫鬟长得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所以总是会出现错觉。 “你称一朝为兄,想必年纪比他还小,你也不必称我为先生,索性和一朝一样,叫我一夕哥吧!” “那就听先生的!” 客套话说完,三人聊起正事。 一朝:“哥,你怎么会在这深山老林里?” 一夕:“说来话长,日后有机会在与你细说,你们这次来,不是有要事要办吗?” 一朝:“对对对!差点忘了!我听那带我们来这的牧童说,你有办法能救活混沌大王?” 一夕:“没错!所需的东西你们带来了吗?” 一朝会意到话中所指的东西就是五行之物,他随即打开随身携带的包袱,将里面包裹的五行之物一一列在桌前。 “木碗,花露,炉灰,岭土,金粉,全都在这了!” “还有一样东西!” “你是说这个吧?” 一朝从胸前掏出一颗黑蛋,这正是混沌大王现在的模样,这么重要的东西,一朝自然不会忘记。 “你先将黑蛋放置木碗之中,倒上炉灰、金粉和岭土没过黑蛋,最后淋上几滴花露即可!” “就这么简单?” “嗯!就这么简单!你照做便是!” 一朝心想,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才收集齐五行之物,以为要做上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仪式方可事成,没想到就“这么简单”! 一朝按照一夕所说,完成了所有步骤,一朝和林辰盯着碗中,等了片刻,可碗中并没有什么变化。 看着眼前二人目不转睛盯着碗中看,一夕笑了笑,说到:“别急啊!这还只是完成了一小步,日后还得你悉心照料这颗蛋,每日太阳升起和落下之前,都要给它淋上几滴花露。” 一朝:“那何时它才能苏醒?” 一夕:“不知道!” 一朝:“那我岂不是要像种花一样,照顾着它?” 一夕:“没错!混沌乃三界六道之外的異物,属于稀世珍兽,要想救活它,岂是易事!” 林辰:“既然混沌是稀世的珍兽,理应本领高强,怎么会这么轻易的被一朝兄打败?” 一朝:“什么叫‘轻易的被我打败’?你是在看扁我呀?” 林辰听到一朝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赶紧打马虎眼,“我不是这个意思!呵呵呵呵……” “你还笑我?” “哪有……” “分明就有!” “没有!” 丫鬟们见到这有趣的斗嘴画面,在一旁掩着面偷偷地笑着。 一夕:“混沌生于太初之前,无形虚拟,无极不灭,力量自然无穷。你能轻易破混沌,是因为混沌命中与你有一‘劫’!” “‘劫’?” 一夕:“劫是也‘缘’的一种,乃命格中的定数,生至毁灭,毁灭至再生,则称为一劫!你破了混沌的真身,是你们劫的开始,现在你又在救混沌,是在完成劫的结尾。” 一朝:“我听说,混沌是受人指点,才在青华山下等候一位与它有缘之人,这人会不会就是我?” 一夕:“我占算过你的劫数,你确实是混沌的应劫之人!” 看到丫鬟在笑,一朝想起个事来。 “一夕哥哥!问你个事。” “你说无妨!” “为什么她们没有影子?” 一夕没有先回答一朝的问题,倒是一甩袖子,眼前的四个丫鬟“嘭”的一声,立马变成了片状纸人。 一朝被这突如其来的“戏法”吓了一跳,本能的反应身子一颤,撞到了桌上的一杯茶水。 一夕又甩一下衣袖,这些纸人又“嘭”的一声,变回了四个丫鬟,“我一个人生活略感无聊,寻思着变些纸人来和我说说话。这些丫头都是我用「式符」所变,既然不是人,何来的人影呢!” 林辰:“那为何她们生得一个模样呢?我都分不清谁是谁了!” 一夕哈哈笑了笑,“有时我也会分不清她们谁是谁!不过我都管她们叫一个名字,丫头!” 一朝和林辰齐声:“丫头?” 丫头们闻声,齐刷刷看了过来。 林辰:“没事没事!不是叫你们!呵呵……” 一朝:“那带我们来这的孩童,也没有人影,是否也是这式符变的?” 一夕:“他可不是「式符」所变!他可是鬼!” “鬼?” 这回换林辰被吓到了,他也本能反应身子一颤,也撞到了桌上另一杯茶水。 丫鬟们看到这两人一惊一咋的,一边偷偷笑着,一边擦拭干净桌上的水迹。 一夕:“你们说的那‘孩童’和她们不一样!你们别看他还是孩童模样,他可是死有三十个年头了,如果按生忌来算,都是你我的叔辈了!” 一朝:“我听他说,一卦先生是你的学生,是真的吗?” 一夕点了点头。 一朝得知真相后,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他,心里不免内疚起来。 丫头们重新把茶水沏好,又给客人奉上,“公子请喝茶!” “哦!谢谢!” “哦!谢谢!” 这两人不止异口同声,就连喝茶的动作也是一样的。 几杯茶饮过后,天也就黑了下来,月亮也高挂在无云的夜空中。 月光照到了露台上,也照进了席间,透过月光,一朝注意到,在一朝的肩上,有团黑黑的东西慢慢显现。 “哥,你的肩上有东西!” 一夕侧着脑袋看向肩膀,对着那团黑物,叫了声名字——「大鬼」! 大鬼听见叫唤,伸着脑袋蹭着一夕的脸,就像只猫咪在讨好着主人一样。 一夕:“这是我的式神,它叫「大鬼」!它现在现身吸取月之光华!” 一朝见过它! 先前从镇灵大阴阳官手下救他的面纱男,肩上也有这么一只长这样的式神。那时候,一朝就觉得救他的人是他熟悉的人,猜到了有可能是一夕。 “哥,那天救我的是不是你?” “你这臭小子,那天你居然认不出我来,我都白救你了!” “哥,你蒙着面纱,不就是不想我认出你嘛?” “不愧是我弟弟,这么了解我!” 林辰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问到二人那时发生了什么事。 一朝:“那天我与贼人回你家取蛤蟆头,回程的时候,贼人要害我性命,却被大天狗吃了,原来这大天狗就是「兰莺」大人的式神!当时,他误当我也是贼人,让大天狗把我也吃了,好在我哥出手把我救下,否则我都见不到你了!” 林辰:“什么?一夕哥,你和「兰莺阴阳官」交过手啦?” 一夕:“嗯!确实和他比划了一番。” 林辰:“哇!能和「七师兰莺」交过手,想必一夕哥也是个道力极高的人!” 一夕:“「兰莺」的「阴阳道力」还高我一个阶段,我能全身而退,全靠了「大鬼」。” 听见主人在夸自己,这货钻进了主人的怀里,挠着一夕的肚子。 这货毛茸茸的,身形就像个小皮球般圆滚滚,一脸温顺的样子,一朝伸手要摸「大鬼」,结果「大鬼」就像换了副嘴脸,龇牙咧嘴的,警告人最好别靠近它。 一夕抚摸着这团“毛球”,安抚着说到:“别怕!他是我的弟弟!” 「大鬼」很听一夕的话,又变回原来温顺的样子,“你现在可以摸它了!” 一朝心有余悸,迟迟不敢伸手。 看到一朝这么胆小,一夕干脆把「大鬼」放在一朝的怀里。 「大鬼」闻到了一朝身上有与一夕相同的“味道”,便像只乖巧的小猫咪,蹭着一朝。 见这货如此的可爱,一朝也打消了顾虑,鼓起勇气,轻轻地摸了一下「大鬼」毛茸茸的后背。 “哟!这手感,还真不错!” 听见一朝这么一说,林辰也想上来摸一下,结果「大鬼」又龇牙咧嘴起来,把林辰吓了一大跳,惹得旁人哈哈大笑。 一朝:“哥,我能不能也持有一只像「大鬼」一样的式神?” 一夕:“式神是会消耗主人的「阴阳道力」,就你现在的道力而言,持有一只式神,会很吃力!” 一朝:“哪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挖苦自己亲弟弟的?” 一夕:“我也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拿我来说吧,我也常常吃不消「大鬼」对我道力的消耗,只有每晚让「大鬼」吸收月华,勉强维持而已。!哦,对了!你的「阴阳眼」开过字了没有?” 一朝:“开过两次!一次是对付混沌的时候,另一次是对付鱼精的时候。” 一夕:“你开字让我瞧瞧!” 一朝:“这…我还不能随心所欲的开字!那两次开字,都是在危机关头乱使出来的!” 一夕:“马上就要到中元了,离阴阳省大会召开的日子就剩半个月了,选拔阴阳官的考试困难重重,如果你能做到随心所欲的开字,那么你胜选的几率就会大大地提升。这几天你就留在我这,我来给你特训一番!” 一朝很了解自己的哥哥,马家五兄弟中,只有他和自己有见鬼能力,在修炼阴阳道这方面,哥哥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对自己也是十分严厉。 一朝心想,这几天有苦要受了!但为了能成为一名阴阳官,再苦再累,也要扛下来! 夜里,一朝和林辰已经睡下。 一夕还在露台陪着「大鬼」晒月光。 丫头给一夕递了热茶,小声地问到:“主人,你还没告诉一朝公子吗?” “你指的是一朝和混沌的劫数,不止一劫这事吗?” “是的。” 一夕接过了茶,喝上了一口,叹了声气。 “唉——,还不是时候呀!” 「大鬼」躺在一夕的怀里,睡得很香,伴着夜莺的啼唱,一夕哼起了歌儿。 “今夕何夕 今非昔比 秋去空念 再看一眼 独枕难眠 风吹花瓣 叶落满地 深埋红尘 春来不倦 不负故人 相思情意 唯我一夕 苦恨长存!” 盗墓贼篇·第七章 见十一鬼眼 在山中竹屋过了一宿,马家两兄弟默契十足,都已洗漱完毕到了厅堂。 这时才响起第一声鸡啼,天微微亮,其他的人都还在睡梦中。 一朝已准备好开始一夕对他的特训。 他俩来到院内,一夕先让一朝小试牛刀,探探他的实力。 “你的「见鬼眼」还不能随心所欲的「开字」,我现在就教你如何能得心应手。” 面对哥哥的亲身教导,一朝还是十分用心,一来不想在哥哥面前丢脸,二来是为了能在「阴阳省大会」选拔中多几分胜算。 按照一夕所说的方法,一朝先摒弃心中所有的杂念,将全身的「阴阳道力」汇聚眼睛一处,当道力达到一点,「见鬼眼」即可「开字」,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虽然按照要求做了几次,可一朝还是不能很好将道力汇聚起来,用他的话来说,道力就像水,而自己用手去抓水,水总会一直从指间溜走,永远也无法抓住一样。 “没关系,这也是要熟能生巧的!我现在就将我道力传输给你,助你「开字」!” 一夕开启他的「阴阳眼」,他让一朝看着他的眼睛,以眼对眼,传输道力。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眼睛里就像射入了闪电,刺激而没有痛楚感,身体就像干瘪的皮囊注满了空气一样,饱满而充斥着无穷的能量。 一朝感觉身体里有股神奇的力量,这股力量,像滑蛇一样,游遍全身上下。 在一夕的帮助下,一朝的「阴阳眼」顺利「开字」。在「开字」的状态下,一朝看清了一夕的「血瞳」里,有像树的年轮一样的圆圈。 “哥,你的「血瞳」里有奇怪的东西!” “这是「眼轮」!「眼轮」的圈数代表着「见鬼眼」的等级!” 一朝从未见过他人的「见鬼眼血瞳」,即使是在老家跟随师父学习皮毛道术的时候,也未曾见过他的「眼轮」。 「眼轮」是要在双方的「见鬼眼」都「开字」时才能看见,也就是要在「血瞳」的状态下,「眼轮」才会出现,而要看到对方的「眼轮」,也必须通过自己的「血瞳」。 “「见鬼眼」还有等级之分?” “当然!最低级为一轮,称为「见鬼眼」,二轮为「见二鬼眼」,每提升一次道力「眼轮」就多一圈,等级分为「见三」、「见四」……依此类推!” 一朝盯了一夕的眼睛,仔细地数着:“一、三、五、……九、十一,十一圈「眼轮」!一夕哥,你是「见十一鬼眼」?” “不错!孺子可教也!领悟得很快!「眼轮」轮数是一个人「阴阳道力」强弱的体现,轮数越多,道力越强。” 这才刚被夸奖一下,一朝就得意起来,问着一夕:“哥,快帮我看看,我是九还是十一?” 一夕没有正面回答,怕打击了一朝的自信心,他只是告诫一朝要不断努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朝不知道自己「眼轮」的圈数,也没有镜子可以看到自己的眼睛,听到哥哥这么说他,虽然有些失望,但也明白了多少。 “你仔细看看别处,看看是否和以前有所不同了?” 一朝望向前方竹丛,竹叶上的晨露,竹节上的飞虫,还有那落叶层堆下的千足,所有细致入微的东西,都能被「见鬼眼」看得一清二楚。 “这就是「视界」!” 「视界」是「见鬼眼」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能透视、放大事物原有的本质。 “对了哥!你还记得我们马家的传世之书《阴阳原本》吗?我记得上面有记载有关「见鬼眼炼字」的内容……” “不错!是有你说的这些!不过,你现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说到《阴阳原本》,我正要送你一本书!希望它能对于你将来学习「阴阳道」有所帮助吧!” “书?什么书?” “别急,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一夕吩咐丫鬟去房内取书。 一朝都不知道这丫鬟是什么时候来的,方才自己根本就没注意到她。 不过,一朝通过「见鬼眼」的「视界」看清了丫鬟的真身,是一张式符纸人。 “主人,你要的书拿来了!” 一夕将丫鬟手上的书交给了一朝。 “超阴阳原本?” “这部《超阴阳原本》是我在马家祖书《阴阳原本》的基础上,加以注解和添加的全新版本。” “哥,你都能写书了?你也太厉害了吧!” “哪里!我只不过在旧书上添了点东西而已!此书虽好,但还需读书的人用心拜读才是!” “知道了哥!我一定好好读这本书的!你就安心吧!” 一朝随即打开了《超阴阳原本》,随手翻了几页看看,粗略一阅,尽是些看不懂的东西,但又怕被哥哥笑话,就没有说出来。 还是哥哥了解弟弟,一夕自然明白一朝的底子,他安慰到:“一朝,往后修道的日子,你可要加倍努力!将来你所遇到的困难会是艰险万分,希望此书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吧!来日方长,慢慢来吧!” 一朝有了台阶可下,他合上了书,对着哥哥点了点头,“哥,我会努力的!我一定会超过你的!” 一夕拍了拍一朝的肩膀,会心一笑,“这几日,我定将我能传授给你的知识全数教于你……” “快来看啊!快来看啊……” 屋内传来了林辰急促的喊声,打断了一夕的话。 一朝兄弟俩闻声急忙而去,还以为林辰出了什么事,“怎么了?林辰兄弟。” “你们看!” 林辰指着桌子上的「梨花木碗」,要众人看去。 原来,这碗中土下的“黑蛋”,经过了一晚的月照,竟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了新芽。芽包虽小,但也有指甲盖大小了。 “还真是!快来看啊!哥。” 一朝拿起木碗,环顾碗中,看着这棵小小的芽包,激动万分。 一夕也看到了,他对大家说:“看来这方法是可行之策!若加以悉心照料,不出时日,「混沌」就将重生于世了!” “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 一朝说不出的兴奋,可是一夕心里除了替一朝开心之外,还多了分忧虑。 太阳东升西落,时间一天就过去了。 在这一天里,一朝跟着一夕,学到了一些有关阴阳道学重要的知识,实力不算是突飞猛进,但也有了些实质的进步。 这晚,一朝吃过晚饭之后,便回到了房间,趴在桌前。 自从「混沌」的黑蛋长出了新芽之后,一朝就抱着这碗寸步不离,嘴里还碎碎念叨,“怎么还不见长高啊?” 林辰看到一朝这般孩子气,都忍不住要笑话他,“我看你今晚是要抱住这碗睡了。” “嘿,我不抱这碗,难道抱你吗?” “哟呵,千万别,我才不稀罕你抱我呢。我看,我还是到露台赏赏月光好了,你一个人慢慢看个够吧。” “去去去。” 林辰出了房间来到了露台,看到一夕也在这坐着喝茶,便要上去和他聊聊天。 丫鬟也给林辰倒上了一杯清茶,林辰谢到。 “一夕哥,我能向你请教几一个问题吗?” “哦?林辰兄弟有何疑问,但说无妨。” “其实,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就是好奇……” “你说!” “我听说一卦先生可是你的弟子?” “弟子说不上,我不收弟子,我只是教了他一些阴阳道的皮毛而已。” “皮毛?一卦先生的占算能力可谓首屈一指,名扬长安了呀。这哪是皮毛呀?如果这就是皮毛,那一夕哥你可真是太厉害了!” 一夕笑了笑,他示意让林辰先喝口茶,凉了就不好喝了。 “一卦的占算确实厉害,可这是他本身的天赋和实力,我也只是扮演着一个授业之人的角色,他能有如今的名声,全是他的造化,和我没多大的关系。” 林辰边喝着热茶,边听着一夕的话。 “一夕哥你过谦了,那你是怎么认识一卦先生的呢?” 一夕叹了声气,他说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 六年前,那时的一夕和现在的一朝一样,离开故土来到长安,也是要参加「阴阳省大会」。 一夕刚到长安,便在饭馆门口见到了失魂落魄的一卦,却没有过多的在意。 当时的一卦,因为参加了多次的科举,都名落孙山,从此萎靡不振,浑浑噩噩度日,像个死人一直在街道上徘徊。 后来,那年的「阴阳省大会」如期举行,一夕顺利的通过了大会的阴阳官考核,也如意地拜入「七师」门下学习。 “那,一夕哥,你又为何辞了官,到这深山老林里来隐居了呢?” “这事一时我也说不明白,大概是我不喜欢仕途里种种的尔虞我诈吧……” “啊——” 屋内传来一声尖叫,发出的声音是女声,但是声音的方向却是从一朝房内传出来的。 一夕和林辰没多想,起身就往一朝房间跑去。 一朝房门是打开着的,丫鬟倒在了地上,她像是受到了惊吓,面容显得十分可怕,见到一夕他们来了,就用手指指向了内厅的桌子上,“你们快看……” 二人朝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桌上有棵怪花,怪花的花苞将一朝的头整个包了起来,蠕动着,花径处有凸起的东西由上而下滑着,就像是在一朝身上吮吸着什么一样。 而一朝就像失去了意志,一动不动的,靠在桌上。 “这花吃人啦,这花吃人啦……” 丫鬟还沉浸在这画面的恐惧之中,胡言乱语着。 林辰见状虽然没被吓晕了过去,但也被吓得呆住了身子,不知所措。 而一夕却十分冷静,他两步向前,拖起一朝的身体,想试着扯动,好让那怪花自动松嘴,把一朝的头吐出来。 这怪花是长在「梨花木碗」中的,换句话说,也就是那颗黑蛋所长之物。 怪花并没有松开一朝,反倒是还继续从一朝身上吸取着什么。 “大鬼!” 一夕召唤出「大鬼」。 「大鬼」突现,跳到了桌上,露出了凶恶的表情。「大鬼」的怒气,对一般的邪灵妖物是有震慑的作用,可是那怪花不但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还用它的大花叶朝「大鬼」一把扇了过去。 盗墓贼篇·第八章 牧童编草燕 「大鬼」就像个皮球,滚了两滚,幸好没掉到桌下去。 “大鬼!” 一夕口气十分严正,喝到。 「大鬼」不敢怠慢,冲了上去,一口咬在了怪花的花茎上。 就这一咬,这怪花才肯松口,把一朝的头吐了出来。 一夕把一朝扶到床上,并仔细为他检查了一番,好在发现的及时,并没有出什么大碍。 “丫头,把花拿到窗前,放到月光能照到的位置。” “是,主人。” 林辰也来到了床边看望一朝,他问到一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夕看着躺在床上昏睡的一朝,心地里不免有些担心,他告诉林辰,这是「異兽贪食」。 “方才我们所见,正是「混沌」在吸取一朝的「阴阳道力」!” 林辰一脸错愕。 “「混沌」和「大鬼」一样,都属「異物」。” 马家祖书《阴阳原本》有载,「異物」,三界六道众生外之異物,创世而源生,惊世而少有,能力无极无穷。持「異物」为式神者,必陷于「異兽之贪食」,食其阴阳道力,至竭为止,人死。 传说有载之「異物」:「大鬼」,「小鬼」,「混沌」,「垓下」,「大风」。 “一夕哥,你说了那么多,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 林辰由错愕转至一脸茫然。 “对你这个不通阴阳道的人说了这么多,也是难为你了,你先回房休息吧。一朝只是耗力过度昏睡过去了,没什么大碍,我今晚就留在这照看他,放心去睡吧!”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辛苦一夕哥了,那我就先出去了。” 一夕点了点头,然后静静地看着一朝,心里想着,我们学阴阳道的人,虽然能靠占算测出人的命格。可是,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我们明知命里有劫难,却无法去避免发生,能做的也就只有未雨绸缪,把损失降到最小了吧。 一朝一夕手足情深。一夕深知「異兽贪食」的痛苦,但又对弟弟命中的「劫」束手无策感到愧疚。 天亮了,一朝向往常一起起了床,看了看桌上的「混沌」,长势甚好,都已经长出了拳头那么大的花苞。 一朝对着窗户打了个晨哈,还伸了个懒腰,就像昨晚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他一个人从房里出来,看不见丫头,也瞧不见一夕哥哥,只有林辰,也是一个人坐在露台上,手里不知在弄着什么玩意。 “哈!” 一朝从背后吓了一下林辰。 “啊——!” 吓得林辰差点骂了脏话,他拍打这胸脯,缓着气,“一朝兄!差点被你吓死了!” “你在这干嘛呢?看见我哥了吗?” “没有!” 林辰想到昨晚那件恐怖的事,又看到一朝若无其事的样子,不经问到:“一朝兄,你没事吧?” 一朝看着林辰诡异的样子,“能有什么事啊?” “就昨晚,你……” “啊!昨晚啊,睡得可香啦!” “你真的没事?” “你到底要问什么?” “一朝兄,你还记得昨晚你昏睡前发生的事吗?” 一朝皱着眉头,回想起昨晚来。 “昨晚?昨晚……喔!我想起来了!我那时就趴在桌子上,看着「混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就这样?” “就这样!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混沌」昨晚还是嫩芽,今早都已长出了花苞,看来它要恢复真身意思是指日可待了!” “那真好!你不记得了,也真好!” 林辰的这句话,前半句说的响亮,后半句则压低了声段。 “你到底要说什么呀?” “我不知道怎么跟你道明白!你去问一夕哥吧……” “那我哥呢?” 一个别人的声音插了进来。 “主人正在休息,有什么事吩咐我做就行。” 原来是之前带他们进山的那位牧童! 林辰对着牧童说到:“张大哥,你回来啦?” “我摘了些稻草回来,现在可以教你编织了!” 一朝看到牧童手里提着两捆稻草,问到林辰这是要干嘛。 “我醒来的时候,就见到张大哥在这编着草燕,我寻思着好玩,便要张大哥教我编织,奈何编织用的稻草不够,我不熟这地,只好劳烦张大哥去摘些回来。这不,我们现在有草可编了!” 林辰边说着话,边和牧童把稻草分好,捋顺。 一朝呆在一旁,也这编草的手艺十分感兴趣,但之前有得罪过这个牧童,也就不好加入。 毕竟是自己失言在先,于情于理,也该去道个歉! 一朝鼓起勇气,略带严肃,“这个,这个,张大哥!之前多有冒犯,实属无礼,还望大哥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一次呗!” 牧童虽然忙于手中活,没有正眼瞧一朝,可是却对一朝的歉意有表接受,语气十分温和地说:“我虽年纪略长,但话音稚气未脱,让人误会我是个童子也属正常!上次的事,也不完全怪你!” “张大哥果然大气!那你就是不怪我了?” “主人是我的恩人,你又是主人的弟弟,我岂能有怪你之理?” 看到两人冰释前嫌,林辰也感到欣慰,他问到一朝,“你要学编草燕吗?” “好呀!” 就这样,一朝也加入了学习的队伍中来。 “对了!张大哥,你刚刚说我哥是你的恩人,这是怎么回事?” 牧童听到一朝这么问,他放下了手中的草绳,长叹一声“唉”。 “这事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我本姓张,名牧之,家父乃朝中大臣。不料,在三十多年前,也就是我八岁的时候,家父卷入了官斗,不幸被奸臣所害。奸臣串通城外的强盗,强掳走了做为要挟,诱骗我爹出城,假借强盗之手杀了我爹和我,还将我的尸体投入荒村枯井之中。死后的我,不仅受尽日晒雨淋,还要认识虫咬蚁食。长久以来,怨气难消,直至聚怨成了恶灵,四处害人。” 才说到这里,牧童已经泪眼朦胧,几度哽咽。 林辰抚着牧童的后背,安慰着他。 “我没事!听我讲完!后来,我害人的事传到了那个奸臣耳里,他怕有朝一日我会找他寻仇,于是他就利用自己的权力,让阴阳官来消灭我。之后,我便遇到了那个奉命前来收服我的阴阳官。我自然是抵不过他,我非贪生怕死之人,但不甘我爹背负乱臣贼子的骂名留世。在我弥留之际,我将我的遭遇后告诉了那位阴阳官。他得知我的故事后,不但没有把我打得灰飞烟灭,还决定要用他的「阴阳道力」来帮我化解怨恨!” “你说的这位阴阳官,是不是就是一夕哥?” “正是主人!主人放过我的事让那奸臣得知,主人为此,还被迫掉了官职!可是主人却说是自己主动请辞的!我欠主人的恩情,十辈子也还不清了!” 林辰已经感动哭了,“没想到一夕哥如此重情重义!” 一朝听了,很感动却不意外,感动是因为他哥哥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不意外是他本就知道他哥哥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我哥从小就很重情义,五兄弟中,他最疼我,比我娘都要疼我!我闯祸了,都是他替我挨的打……”一朝回忆起从前,眼眶不经也湿润起来。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你化解怨气了吗?” “主人说我积怨太深,要化解怨气非一日之功!还需像愚公移山那样,一点一点慢慢来!” “对了张大哥!你可曾记得,我们先前有过一面之缘?你还为我指路了呢!” “你是说在一卦先生家前?” 一朝点了点头。 牧童回答到,“当然记得!” “可我当时见你,并不是现在这么模样,准确来说,是‘人样’!” 一朝先前看到牧童的模样是像个野兽,那时他的手臂修长,纤而细,皮肤有整齐的纹理,层次分明,肤色却有些灰暗,指甲盖也长长尖尖,就像像野兽的爪子。 “这是怨气所致!每隔一段时间,我便会变成野兽的样子。一到那时,我便会来寻求主人,主人自会有办法替我暂时消除怨气,而我又可以变回人样!” “原来如此啊!” “可是,每次主人消耗「阴阳道力」为我消散怨气之后,主人都会十分虚弱,弱到连丫头也召唤不出来了!喏,就像今天这样,主人要闭关休息,才叫我过来照顾二位的!” “你说一夕哥在闭关?他怎么了?” 林辰见到一朝在询问一夕的情况,他想起早上在一夕闭关前答应过一夕,不会将他输道力给一朝的事讲给一朝听。 “嗯……一夕哥有些累了而已!他要睡久一些罢了!”林辰边说,边悄悄地给牧童使眼色。 “哦哦哦!好像是这样!哈哈,还是先抓紧跟我学编草燕吧……” “原来如此啊!” 牧童成功转移了话题,于是三人就专心地编起了草燕。 与其说一朝心灵手巧,不如说是老师教得好!才一会儿的功夫,一朝和林辰都各自完成了自己的草燕,与牧童所编的比较起来,虽然差了点,但也都算看得过去,确实有了燕子的样子。 盗墓贼篇·第九章 十日十月剑 就在一朝准备做第二只的时候,天空突然大变。 三人站在此处,虽看不清远处的地上发生了什么,但天边的变化却能看得一清二楚。 天显之景,正是前段时间出现过的「山市蜃楼」。 蜃景里的古城和人,就如上次所见,一点也没变,仿佛情景再现。 “此乃不详之兆!” 一夕穿着睡袍,来到了露台,也看到了天上的奇景,对着众人说了那句“此乃不详之兆”。 “哥,你醒啦?” “是「大鬼」把我叫醒的!它感受到了那座「山市蜃楼」里强大而又神秘的力量!” “为何说这是不详的征兆呢?” “对于大唐来说,任何一个强大而又神秘的国度,都是一个‘威胁’!这「山市」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我来长安的六年里,出现过了十几回!较上次黄沙过后出现的那次,我感觉这次它的出现,力量更加强大了!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了!” “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一夕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奇景只有在长安附近能见到。我看这是‘剑有所指,来者不善’啊!” 林辰拍了拍胸膛,表示大唐只要有三大阴阳官保护长安,就算什么妖魔鬼怪,也休想伤吾皇和长安百姓半根毫毛! “但愿如此吧……” 一夕刚说完,不一会儿,天上的「山市蜃楼」便随风飘散,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众人回到屋中,一夕、林辰和牧童坐到露台,丫头为三位沏茶,林辰见一朝回了房间,对一夕悄悄说到:“一夕哥,你没事了吧?” 一夕也轻轻回了句“我没事”。 一朝捧着种有「混沌」的木碗跑了出来,“我屋内晒不到太阳,拿到此处晒晒!” 一朝把木碗放到露台一旁阳光晒得到的地方放着,“想不到一夜之间,它竟可以长得那么快!” 一夕给了眼色众人,示意昨晚的事,先不能告诉一朝,众人也明白。 一朝也凑近了茶桌,“丫头姑娘,给我也沏上一杯呗!” 丫头笑了笑,“好的!” 一夕耸了耸肩,「大鬼」从一夕肩上一跃而下,爬到了「混沌」花下,它试探着用前爪轻轻碰触几下那花的花苞,就像猫咪逗尾巴草一样,十分可爱有趣。 一朝端起茶,边抿上了几口,边看着这有趣的画面,笑嘻嘻的,好不自在。 只有其他的几人,心里都有着不同的担心。 在一夕这小住几天的时间里,一朝勤奋跟着哥哥学习阴阳道法,而林辰也在这玩得差不多了,眼看距离「阴阳省大会」召开的日子不剩几日,一朝收拾好了行李,与林辰告别一夕,正要赶回长安城了。 一夕在一朝临走前,特意叮嘱了几句,“大会阴阳官的入师考核也非难事,你要平常心对待!时间紧迫,这几日所学的虽然不多,但可以勉强应付了考核了!另外就是要注意安全!打不过就跑,知道吗?” “哎呦!哥!你怎么跟娘一样爱唠叨?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嗯!那就好,那就好!还有就是……” 一夕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锦囊,交给了一朝,“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打开!知道了吗?” “哥,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呀?”一朝刚要看锦囊里是什么玩意,就被一夕拦下。 “切记!要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方可打开!” 一朝有些扫了兴,把锦囊装进行囊里,就要走了,“知道啦!哥,那我们走啦!各位,告辞了!” 林辰也跟大家告别,“一夕哥,张大哥,丫头,我们走啦!告辞!” 一夕挥了挥手,站在门前,和牧童、丫头目送着一朝林辰二人离开。 这时,丫头对着一夕说:“主人,你终究还是把锦囊给了一朝公子了!” “嗯!是啊!” “那这几日,一朝公子会不会再次陷入「異兽贪食」?” “放心!我昨夜已经将我的道力让「混沌」吸了大半,估计应该能撑到它恢复真身!到时的事,再说吧!” 看到二人没了影,一夕便回了屋里,把茶换成了酒,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一朝和林辰回到了长安,因为天色已晚,一朝还在林府上住了一晚。 第二日,一朝也要和林辰告别,前去「阴阳省部寮」报到。 “预祝一朝兄,马到成功!” “哈哈,好!谢谢林辰兄弟!那我就告辞啦!” 两人在林府门前短暂寒暄几句后,一朝便离开林府,往「阴阳省部寮」赶去。 在林府门前不远的一处茶档,坐着两个年轻男子打扮的人,一直朝着林府张望,见到一朝从林府出来,便起身上前,其中一人走在了前面拦住了一朝。 “马公子请留步!” 一朝瞧见眼前这人有些眼熟,却道不出名字来,只好带着疑问回到:“这位兄台怎知我姓马?” “这么快就不认得我了?” “兄台你是?” “什么兄台?你可瞧仔细了!” 一朝皱了眉头,眼看这人眼熟,却实在猜不出是谁。 那人见一朝满脸疑惑,也不想再逗他,“你认不得我可不打紧,你再看看我家主子,你可认得?” 这人半移身子,露出了他身后站着的人。 一朝随即看了过去,他身后的人也是个相貌清秀,年轻公子打扮的人。 不过,一朝还是一眼看穿了此人的身份。 “清阳!” 来者正是一朝再熟悉不过的人了! “你怎么来了?还有,你是清阳的丫鬟!” 没错!这正是清阳郡主和她的贴身丫鬟! “你可小声点!郡主和我好不容易偷偷跑出来,你可别大声宣扬,引人注目了!” 一朝压低了声音,“你们怎么这身打扮?” 清阳环顾了四下,见无人注意到她们,也压低了声音,“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在附近的茶馆订了间厢房,到了那再说!” 一朝跟着清阳她们来到了茶厢,丫鬟把一袋碎银给了店家,并交代不能让任何人靠近此处。 “你们怎么来了?” “郡主想你了呗……” 清阳立马打断,“胡说!再乱说就掌你嘴了!” 可是,尴尬的气氛还是开始了! 一朝和清阳都不敢直视对方,场面也就冷了好长一段时间,两人就干坐着。 丫鬟见状,还是不怕“死”,她了解郡主,她知道郡主心里所想,却不敢开口。于是,她得帮着一把,打破这尴尬的氛围。 “马公子可知今天是何日子?” “今天?今天是什么日子?” “七月七!” “七月七?” 一朝摸不着头脑。 “今天是七夕!你还真是个榆木脑袋!” 见一朝这么不识趣,清阳也忍不住说话了。 一朝这才回过神来,“原来是七夕啊!我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呢!” 清阳听到一朝这么一说,生气地一拍桌子,着实吓了其他人一跳。 “什么叫‘你以为是什么重要的日子’?亏我还冒着危险偷偷跑出宫来!” 一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话,也不知道清阳为何会生气起来,他只好顺着清阳的话说下去,“你们怎么还偷偷跑了出来?” 清阳被气得转过脸去,心想着热脸贴了冷屁股,一言不发了。 丫鬟赶紧打着圆场,“马公子有所不知!自从上次郡主在「黑风岭」遇险,幸得「赤凰」大人解救,方能平安回来。皇上怕郡主再到宫外出事,便下令不让郡主离开皇宫半步。不过因为今天郡主收到探子来报,说马公子已经回到林府,郡主想着今天是七夕,便斗胆违抗皇命,乔装打扮偷偷跑了出来,就是为了见公子一面!” 一朝这才明白了事情的缘由,他试图想哄哄清阳,可是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好在丫鬟是个明白人,她推攘着清阳,“郡主,你不是有样礼物要送给马公子吗?” “哼!我现在不想给他了!” 说到礼物,一朝突然想起了,自己也有样东西要送给清阳,于是他赶忙从行李翻出那样东西。 一朝把先前那两只跟老张学着编的草燕递到了清阳的面前,“这个是我用草叶编出来的,送给一只吧!” 清阳斜眼看了看草燕,气消了大半,但是碍于面子还是没有理会一朝。 丫鬟推了一下一朝的手,让他再哄哄郡主,一朝拿去草燕,拉动了机关,草燕编能扇动翅膀,噗呲噗呲的。 “你看你看,它的翅膀还能动呢!好玩吧?” 一朝站到清阳的眼前,把玩着这手里的草燕,逗得清阳终于开口笑了。 见到她笑了,一朝这才安了心,“这只给你。” 清阳看到一朝一共有两只草燕,却送自己一只,便问一朝:“那另一只你是不是也要送给其他姑娘呀?” “你想哪去了?这只我要留着!这两只草燕本是一对,雌的给了,雄的给我!你要不要?不要我就拿回来了!” “要要要!谁说我不要?拿来!” 清阳一把从一朝手里夺过那只草燕,要一朝教她怎么把玩这只草燕,谁都看得出,清阳心里乐开了花。 “对了,郡主,你不是还有礼物要给马公子的吗?” 丫鬟提醒了清阳,随后从箱子里拿出一个长方形的木盒子交给清阳。 清阳捧着木盒递给一朝。 “喏,这是送给你的!” “这是什么呀?” “你打开看看呗!” 一朝解开系在盒子上的绳子,打开了木盒的盖子。 原来,盒子里装的是一把木剑! “这么小的木剑?” 一朝掏出木剑,和自己的手臂比丈,这木剑也就和自己的半截手臂一样长。 “这可是郡主请了全国最好的木匠雕刻而成的,你可别小瞧了它!” 一朝仔细瞧看着这把木剑,果然,这把木剑虽小,可是却雕工巨细,十分精美,果然是出得名匠之手! 剑脊犹如鱼脊骨,剑背处浮雕着鱼鳞纹,剑格则是六瓣桃花图案,剑把末端还挂有剑穗,剑穗也是红结所编的六瓣花开的图样,花蕊中心编有一块小粉玉,玉中刻有一字“朝”。 此剑剑刃、剑锋、剑尖都并未开锋,看上去像件饰品,并无杀伤力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