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 分卷阅读1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 书名: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内容简介: 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 ☆、七步之后,一生之前 【前谱】 七步之后,一生之前: 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形式来进行对过往的回忆与祭奠,那个曾经在我的生命中留下深刻印记的人,总会在各种时候以与当初毫无差别的模样出落在我的脑海里,对我微笑,或者落寞的眺望,和单薄远逝的身影,这些像是一个诅咒一样寄生在我的意识里,无可忘却。 而我也知道,即使诅咒,亦是应当。 我毕竟欠得太多。 或者,这只是我的自赎。 无事的时候,在即将入夜时坐上开往市中心的公交车,在二层的最后,临窗看熟悉的城市一幕幕掠入眼帘。七星公园,解放桥,十字街,阳桥,西城路口……一个个地名,像锥子一样在脑海里敲凿,公交车停下又开走的时候,路灯会在某一瞬间啪啪地齐齐亮起,就像一连串偶尔被遗忘却必定在某一个时段骤然复现的记忆。 那时候我望着公交车上随车晃动的脑后壳,会想到底会不会出现奇迹,有一个人回过头来,对我再次露出熟悉的温暖的笑容。 甄仪的笑容。 可惜没有,再也没有了,我本来以为我们的结局可以完满,到头来却被我自己毁掉,我本来以为我对此可以云淡风轻,可在沉寂了一个月后,半夜里忽然醒来,望着窗外的微弱月光,竟然无声地流下泪来。 我是忘不了他了。 我想他了。 他曾经与我相挨站在解放桥上,背后车水如龙,行人接踵,桥下漓江静流,竹筏轻浮。那时他望着岸边垂钓的人们,轻声跟我说:安华,我多想等我老了的时候,也能像他们一样,坐在漓江岸边垂钓,那时候,你会在哪里呢? 能在哪里?在家做好饭等你回来呗。我记得当时自己这样说的。 他笑了,那样熟悉的,温暖的笑容。他又忽然收住了笑,平静至极:安华,其实等你长大之后,你可能会发现,我们的一生,其实只有七步路要走,很短的,但也很长。 七步。七步。即是一生。 他喜欢张国荣的《当爱已成往事》,彩铃和铃声都是它,没人的时候还会兀自在那里哼两句,他的声音有些沉,听起来很悠长,很好听。我曾经损他不敢在别人面前唱歌,他说他只唱给一个人听。 我知道他说的是我。 《当爱已成往事》真是一首悲哀的歌曲,它像是一曲魔咒,横亘了我与他的一生。他的最后一条短信摘录了张国荣的这首歌的结尾——“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甄仪,甄仪。忘,谈何容易,又如何舍得呢? 回首之时,彼此过往一览无遗,无怨,却有悔。 谨以此故事追念零落的笑容,远走的背影,和纷杂的往事。 甄仪,我一直在等你的原谅,和归来。 ☆、act.001 1. 余森常常懊悔自己没有充分在意过儿子余华然的成长,自从妻子离开之后,这十年里余森没日没夜地工作。他知道,单亲家庭的孩子需要谨慎而且加倍的关爱,但他生性沉闷,是个并不怎么懂得温情说话的人,平日里只有那么几句不可或缺的交流。除此之外,两父子基本没什么话可说。 当初的热血和梦想是早已经没有了的,那是拥有足够空间与时间的年青人,和具备充分条件的阶层,甚至是无路可退的亡命之徒才有资格追求的东西,像他那样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中年男人,独身带着一个儿子,唯有一心想着怎样给余华然过上一日比一日更好的生活。所以,他把一门心思放在自己的木雕店上。好在手艺提升,生意也愈来愈好,这一切伴随的是余华然的日渐成长,像是一个明朗的预兆。 那些日子里,夜半的时候,他关了灯,拉下木雕店的闸门,然后转身融入寂寥无人的清冷街道上时,觉得即使是冬夜的寒风也算不得什么凄厉,等到晨曦日起,天空吐出鱼肚白,余华然就会醒来,像寻常的男孩那样无忧无虑地融入这条街道,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令人悲伤的区别。 那么,现在的一切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可是这样淡薄的期待,和自我告慰,在一个雨幕瓢泼的暗夜里像崩碎的翡翠一样分崩离析,遗留下的只是两行透明液体,和遍地狼藉的曾经的憧憬。那时候他才恍然,这些年里,自己究竟忽略了怎样重要的东西,可是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 那个雨声吞噬一切声响的暗夜,他静静地站在自家门前,眺望余华然离去的马路尽头,只觉得自己灵魂的支撑正在无声执拗地远走,他留不住它,也无法留下它。那个夜里他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木雕店的,浑身都湿透,身体好像在抑制不住地颤抖,却感觉不到冷。 已经是凌晨,街道上没有什么人影,他像个游魂一样出现在雨中,两旁黯淡得一吹即息的灯火被雨与风裹挟着,半点儿也漫不过来。他没有开门,背靠着铁闸门瘫坐下去,一声不吭,脑子里混沌如泥沼,只是喉咙被一口痰淤积,难受得无以形容。 后来他终于抱头而哭,哭得声嘶力竭也没有人发现他,人们大多数睡沉,没睡的也只能听到雨声轰鸣。他曾经多担心儿子会因为自己母亲的离去而自卑,担心儿子会偏激得以为世界上只有自己一个人。 那一刻他终于明白最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究竟是怎样的心痛了,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当世界上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时,有怎样的失落和无处着落的无力。 他用脑袋一下一下地往后击打着铁闸门,希望借着身体的痛楚稀释内心的辛酸。那时候他是那样的累,十年来为了儿子而强自压抑的丧妻的悲伤此刻一并喷薄而出,世间人事,夜那样沉,雨那样重。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余森。毕业五年后重回桂林,约好了当年的室友回去看看母校桂城大学的变化,谁知道一个个临时放了我的鸽子。好在我已经辞了工作,准备到处看看哪里合适发展,于是按照原定的计划从长沙回去桂林。 注定是个并不令人欢喜的结局,半路塞车,抵达桂林已经是十点多,记忆中的路模糊不清,走着走着就没了准头,还没定下住的地方,雨就下起来了,风大雨大的,只能就近找了家西餐厅耗点时间。 雨没有停的意思,但是西餐厅即将打烊,我也只能出来,就是这时候我看见了街对面的余森。雨 分卷阅读1 - 分卷阅读2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 幕背后的这个男人像只孤独的幼兽,受伤了自己蜷缩在一处,也不舔舐伤口,似乎担心结痂后会忘记教训。 他是永远停留在这个雨夜里的善良的灵魂,我知道,从他抬起头来看我的时候我就坚信。他一双眼瞳深沉如海,深处似有暗流涌动,又被什么强大磅礴的力量硬生生地封印。铁青色的胡渣,淡淡的络腮。他圆圆的脸庞沾湿了雨珠,短短的黑发耷拉着趴下,嘴巴微张着,因为过于悲恸,呜咽控制不住地若隐若现。 他眼神那样无助那样无辜,像个天真的孩子。与他对视,我甚至心生怜悯。 “华然,是你吗?”他问。 伞挡住了屋檐上的光,路灯在我背后倾洒,我知道他认错人了,而我无意去纠结这个问题。 “你怎么了?”我问。 我看到他在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激动。 “华然……”他再叫了一声,蹒跚着想要撑起身来,谁知还没站起来,竟然就此晕阙过去。 ☆、act.002 2. 余森虽然身材匀称,但以他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子,背着他徒步一公里的路确实是件不可轻视的重活,何况是在下着大雨刮着大风的凌晨,把他背回家摔到床上时我已经几近筋疲力尽。无奈的是他发烧了,我唯有压榨尽自己的力气,去替他换了干净的衣服。 凌晨两点,余森家里那个老式的吊钟发出两声吓人的惊响。我随意套了件余森衣柜里较旧的衬衫,累得一躺到他的沙发上便沉沉入睡。梦到了什么已经不可究了,只隐约看到一片模糊,应该是一场雨,有一个单薄的身影在雨中徘徊,茫然世界里只有这么一道身影,令人痛惜。 这或许又是在篡改遇见余森的这一幕了,我并不十分清楚。醒来时日已高悬,温暖的阳光从窗口洒入,金黄色的光芒里,我惊诧于这间房子的精美,带着一种精雕的典雅与简朴。是余森自作的木雕,我是在后来才知晓,他用自己一双手装点了这个空落的家庭。 他替我盖了张薄毯子,鞋子和背包晾在阳光下,湿透的衣服被洗净了挂在阳台,随风飞扬,有悠扬的姿势。一大碗粥放在桌上,已经凉了,估计他也没料到我会一觉睡到十一点钟,只是茶壶壶嘴飘着几缕淡淡的青烟。 他回来的时候,我刚喝完粥。提着一条鲤鱼和一扎空心菜,以及小袋子鲜肉。“醒了?”他微笑着问,丝毫没了昨夜的痕迹。 我笑着点头,给他倒了一杯茶。既然他不想重温悲情,我自然没有理由去揭人伤疤。他接过茶,仰头喝光了,估计渴得够呛,顾不上细酌了。不过他倒是看到了被我叠好的毯子,我瞄到了他眼角不由自主的笑意。 “多谢你替我洗了衣服,”我看着阳台,由衷感激,塞车时闷出了汗,如果不是因为西餐厅冷气足,我都没脸在那里用餐,自然就不会遇到余森了。 “没什么,该说谢谢的应该是我呢。”他说着走向厨房,背影给我一种可以信赖甚至依赖的安全感,一如幻影凝实在眼前,“哦,我替你把背包里的文件吹干了,放在书房那边。”他回过身来,指着一间房子。 我觉得我当时肯定是脸色一青了,不然他也不会那样着急。 “哦,那个,我没看内容的。”他解释。想是他以为那些文件具有隐私性,说话结结巴巴的,“我担心……字迹晕开了,所以就……我就擅自给……” 知道他误解了,我尴尬地笑,连忙摇头,“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担心我那台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我看到余森松了一口气,他笑了起来,“那你不用担心,包装袋你拆开后又重包回去了,水没能渗透进去。”他摸着后脑勺,哈哈哈地笑起来。 有一种孩童般的纯澈,看得我有些失神,阳光照亮了他的轮廓,仿佛带着古朴的岁月痕迹。他这样的人,我竟然无法将昨夜噬泪的孤独男人融合在一体。这一下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些甚么了,只站在那呵呵地陪着他笑。 余森举了举手中的菜,向我示意一下就转身走进厨房里去了。我坐下来,听着厨房里细碎的声响,眼里是一个个别具生动的木雕,我抚摸着沙发搭手处余森用刻刀勾勒的纹路,感觉到一种至彻底的放松从身心弥漫。 “你的文件是公司机密还是情信啊?”吃饭时余森忽然开涮我之前的囧态。 我沉浸在他惊人的厨艺里,一时没反应过来,想也没想地回答他,“辞职了,到这边看看可不可以落脚呢。孤身寡人,哪来的情信啊,你觉得我是暗恋别人还不敢表白的那种人?” 余森笑没笑,我不知道,我的视线全部被桌上的饭菜吸引了,不过按照他的个性,我想他是苦笑着摇头罢。他是个绝佳的倾听者,当你想要向谁吐出内心的苦楚的时候,他绝对会是一个最合适的人,不管你倒出去的是什么,他都会沉默地接过去,然后揉进泥土里,不留半点痕迹。那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他或者沉默,或者微笑,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者,虽然他长得风华正好,也许这是气质使然。 那天他吃的不多,他脸上再举重若轻,内心终究还是揪紧的,总有一个方面会把一个人掩饰的情绪在侧面表现出来。我想了想,忍不住试探着问,“你还没退烧是吗?” 他又露出那个温暖的笑容,摇了摇头,“没事了的,小事情,一觉醒来就好了的。” “那就好。”我说,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掩藏自己的心绪,我的心也瞬间莫名地失落下去,说话有些蔫蔫的,“不过胃口再不好,也不能连肚子也饿上啊。” 估计他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微张着嘴巴望着我,一时沉默,闷声扒拉了两口饭,忽然又问我一个重要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 “我新搬过来没几年,身份证上不是这个地址的。”他补充着说,“而且那时候基本没什么路人了吧?” “但是你每个周末的中午都会给你儿子叫外卖啊。”我有些得意,“你店对面的西餐厅。” 没有看到他恍然大悟的神情,反而目睹他竭力虚戴的面具无声崩碎,眼神顿时颓败下去的过程短暂而悲壮,贸然间昨夜的哀伤溢于他的言表,我在那一刻错愕了一下,但转瞬便明白了他昨夜的悲伤原来是源自他的儿子。 这确实是个无从去自我调解的伤口,想不到有心掩身,但在无意中我还是揭开了他的伤口,当时我为之自责,觉得自己说话鲁莽,毕竟令人心悲神伤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可是日后回想起这一幕,我又暗自武断,觉得这其实也 分卷阅读2 - 分卷阅读3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3 是必定出现的局面,他迟早是得面对的。 只是直面的间隔时间如此之短,几乎不留喘息的机会,也不知道这伤痛会不会来得更浓郁一些。 ☆、act.003 3. “其实现在想想,华然他很早就喜欢上那个男人了吧。”余森后来跟我说起他的儿子,平静过后的他依旧有着余悸一般的悔意。 余森是自责的,他觉得余华然早早就表现出了对中年男人的过分依赖与沉迷,而他当初并没有觉察到半点异常。那其实是一种不加掩饰的表达了,再明白不过。余华然在面对长相帅气气质儒雅的男人时会有一种雀跃的目光从眼中迸发,他会在眨眼之间变成一个欲要表现自己的孩子,而他往时只是寡言落寂。他会望着离去的背影失神,甚至黯然神伤,仿佛什么重要的东西离开了自己再也回不来了。当时余森还以为儿子只是羡慕一些取得一些成就的男人,岂不料是个错误的转变开始,而他忽略了一个人的目光的本质属性。 余森一直觉得自己应该想到什么的,自从妻子离去之后,活泼的余华然日渐沉默,到后来几乎终日不开口说话。余森本以为是家庭命运的悲哀与青春期的浸染让余华然愈加寡言,只知道想办法让儿子过上更好的生活,或许是因此而进一步忽略了他的成长。当余华然偶尔间表现出惊人的活力时,余森除了暗自欣慰之外,再无其余想法。 “是我的错,我知道。”余森这么说的时候,眼里仍有些湿润。这是在我们熟识蛮久之后才有的对话了,我想他一个人把这些藏在心底,也是实在郁得难受,也没什么人什么地方可以去诉说。 或许这是我们成为知己的原因。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不忍被人窥探的秘密,那些秘密,或者欢喜或者可耻也或者不可告知,可是一个人永藏心事毕竟太苦太累,我们想要告诉某一个人,某一些人,我们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帮助,只希望有一个人安静地听我们说,沉默地看我们写,这让我们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并不孤单。即使彼此陌生,也会有一种莫名的信赖感,因为那来自一种类似于同病相怜的感同身受。在不同的地域,曾经用沉默与目光穿越空间与时间地交织过,也已足够。 是我的错——这几乎成了余森的口头禅,他的自责,余华然的一去不回头,将余森永久地囚禁在了那一个风雨飘荡的夜晚。他总会在某一个下雨的夜里惊醒,出现幻听似地一跳起床,连拖鞋都顾不上穿就冲出去打开家门,可是走廊里忽然亮起的声控灯只照得空间昏黄,却没有余华然归来的身影。那时候他才再一次明白,儿子已经跟着那个男人离开家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一个人住在这里,儿子的卧室空无人影,为儿子储备的零食像生活的痕迹那样堆放在那里,一切看起来一如往常,可最重要的一条已经改变,儿子为了那一份他并不认同的感情离开了他,余森又自责又心有不甘,觉得荒唐,十分矛盾。想念得深了,郁结得苦了,他偶尔也会撕开一包儿子喜欢的零食,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慢慢吃,静静地看儿子喜欢的综艺节目,有时候会忽然说两句嘱咐,可是再也听不到回应,家里飘荡的只是电视里浮夸的笑声。 他再也不敢看电视剧或者电影了,连以前在店铺里无事休息时翻看的杂志小说也没胆翻阅,因为里边的离别,会触及他内心的痛楚,一想到那个雨夜,他就难受得不行,有时候甚至一整天忙不了活。 有一天过去他的木雕店,毫无准备地目睹他茫然失神的神态,仿佛看见的是一匹在草原上守护一处窝厩的孤独的马,望着远方,沉默等待。我开口叫他的时候,初始时他竟然没有醒过神来。这是余华然离开后,不短的一段时间里余森的状态了。 余华然向余森出柜的时候,也是他彻底离开的那个雨夜。他事先收拾好了行李——其实也没带什么,只是一个背包——临出门了才告诉余森所有的事情。儿子说出此事时的平静,是余森直到后来也没想明白的。他像是一次寻常的旅游,但两父子都明白这也许就是长久的别离。 余森拦不下儿子,余华然在间或活泼的沉默寡言里已经长成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他也不知道说些甚么,同性恋这个词被囊括在儿子的身上,余森觉得自己的脑子也错乱得无从理清。 雨噼里啪啦下起来的时候,窗外亮起了两行白光。余华然情不自禁地在嘴角勾起的欣喜让余森明白了那个男人对儿子的重要性。如果是在过去,他或许会蛮横地把余华然锁进卧室,可那一刻他不能,儿子已经长大,也经历过生离死别,彼此都是暗藏着心事的人,他无法强迫儿子去做什么或者不去做什么,他觉得只要不妨碍到第三个人,那么儿子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他高兴,不再一天到晚闷声不吭,无疑那个男人可以让儿子的心情蜕变得灿烂。 “我其实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其实什么都不想要。”余华然在离家之前这样跟他的父亲说,“我要的,从来就只有这么一点,从来,就不多。可是你给不了我,除了他……谁也给不了我。” 余森语塞。他终究是一个不会说话的人,这样的人总是把心事藏在心底,把一切都收掩起来,什么罪都是自己去主动承担,直到没人在旁,直到他再也忍不住了,才会崩溃,才会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我当晚遇见他的前奏,以夜为幕,以雨为曲,看似浪漫,实则暗藏悲情,离别从来没有故事里的优美,有的只是悲伤。他把自己勾进了这一首曲子的谱调,再也走不下来,曲子一奏响,曲谱上的每一个音符都将跳动,这其实是他宿命里的一个遥远预兆。 ☆、act.004 4. 三月的桂林,有时凉爽得怡人,有时闷热得难耐,有时又会阴冷得打颤。在余森家借住两天后,天终于明朗起来。那天早上与余森一同出门——我其实是希望他出门在外的,因为那样他可以避免过多的回忆与伤怀——在逐渐苏醒的小道上闲聊,走到西门桥上的时候,余森停下来,说起余华然小时候的事情。 余华然幼时最喜欢的就是在西门桥下游泳,那时水质很好,清澈见底。但是余华然生性胆小,总得余森站在岸边看着才敢下水。基本是在放学后,放好书包再从家里出来,游不多久,母亲就会下班回来,在西门桥上往下望去,会看到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和男孩。 那时候余森在岸边抬头对自己的妻子微笑,那时候余华然抓着树杈乐呵呵地招手大叫,西门桥上的女人会有怎样满足的表情呢?桂林地 分卷阅读3 - 分卷阅读4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4 势平缓,漓江缓慢,但终是个不断流走的轨迹。谁也不会想到十多年后这个三口之家会发生这样令人痛惜的灾难,就像茂密树荫里的巢穴,忽然有一天,狂风刮断了一根树杈,戳烂了巢穴的边缘,缓慢的,微不可察的,这个巢穴就慢慢离析了。 路线不一样,余森的木雕店在汽车站的方向,我们过了西门桥就分别,我沿着南环路一直走到西城路口,坐上驶往桂城大学的公交。上班的时候,店铺次第开门,候车的人不多,疾走的上班人倒是不少。五年不见,桂林似乎并没有怎么变过。 十字街,解放桥,七星公园……公交车的报声一如当年。我就这样坐在二层的后边,只我一人。隔着玻璃窗,看记忆里蹁跹的景色。那时候唯一让我觉得变化奇大的,是学校门前的马路修建好了,以前逼仄的小马路显得破烂不堪,青瓦小屋挤得仿佛蚁窝上的小孔。我下了公车,在学校对面一家看起来干净简约的小店里喝豆浆。 时隔五年,毫无联系。今时今日,我想我终于又回到了这里,我想我终于又可以看到他了。 贸然之间我发现自己心生惊惧,竟然有种退缩的念头。 阳光终于铺洒下来的时候,我起身,走进了过往。真有种恍然一梦的错觉,还是那样的教学楼,那样的绿树成荫,只是面孔全异,看着那一张张纯洁活气的笑脸,回想起五年来为了生计的奔波与奉承,让我忍不住有些惭愧。 去自己的学院,仰头看教职员工公示表,想看看他晋升到什么教职了,却看不到他的名字,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头看到尾,从尾看到头,终究没能发现他的名字。我犹豫再三,按照公示表上的号码往学院办公室打了电话,才得知他已经离开两年年了,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在意料之中,亦在意料之外。 一切似乎如旧,但忽然又觉得物是人非了。我怅然若失地在校道上逛,与多年前的自己一一背向错肩——运动场,情人坡,图书馆,陨石坑……他的记忆扑面而来,而我手抓不住,心留不了,我豁然发现这些记忆像是校道上的裂痕,皲裂了,却没有谁会真切地驻足,注意,被柏油重新浇洒修补得平整,人们则只会欢喜而笑。他们在你身旁,与你错肩,他们欢声笑语,你以为你融入他们了,但你凑过来跟他们搭上几句,笑过之后还是会发现自己与他们是不一样的。 被柏油浇补的路面,裂痕依旧是存在的,只是自己隐藏得太好,只是别人帮你修饰得太足,没多少人可以看出你的奇异来。而你自己是知道的。你骗得了所有人,骗不了自己。 可是唯一一个我不想隐藏的人,却在两年前离开这里了,他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联系的方式,或许只是为了根绝我的回首。其实我明白。彼时我也只是想见他一面而已,权当普通朋友的阔别,但得不到重逢。 我想毕业那年我离开他时,他会不会像余森那样伤怀难过得晕阙。可我毕竟不是余华然,他也不是余森,我们毕竟不是亲生父子。可是,他是怎样度过那么一段黝黑的废墟的,谁又说得清呢? 如此的回校,因为他的不在而显得意义全无。准备走的时候,在重叠的树荫下,看到一个男生,他像一只疲困的小狗一样耷拉着脑袋趴在图书馆后边的小石桌上,留给我一个单薄又清新的背影。 我蓦然有了想去了解这个男生的冲动,因这背影像是九年前的我。 男生只是瞄了我一眼,又毫无兴致地垂下眼去。兴许是他觉得自己这样有些失礼了,又闷闷地说了声“你好”。 这一幕一如九年前我与他的相识,两人对换,场景与氛围都是一样的。有种时空错乱的侥幸,仿佛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我问男生,“你是大一的吧?” 男生闷声“嗯”了一下,点了点头,下巴在双臂上划动。 “不用上课?”我用九年前他的询问再度铺设记忆的碎片。 男生抬头瞥着我,“要不要上课有区别么?” 我被噎了一下,望着他说不出话来。 男生又垂下脑袋,“反正不上课就是了。” 一阵沉默,我在回想九年前他这样问我的时候,我回答的是什么,应该没有这样锋利吧,我记不清了。 “你不用上课?”男生忽然反问我。 我一愣,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把我当作老师了。“我是回来缅怀一下而已,不是老师。”我说。 “原来是学长呵。”男生浅浅地笑了一下,不知道是敷衍还是什么。他侧过了头,望着缓下去的坡路,眼神迷惘。 我坐了一会儿,感觉无话可说,于是起身。 离开的时候他忽然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了他。 “我叫安华。”我说。 男生点了点头,带着懵懂孩童一般的懒散,眨了眨眼,“我叫童之明。” 童之明,童之明。我从未料到,这个看起来与世无争的男孩,给我的人生,给我的朋友的人生,会造成怎样无可平复的波澜。而对他的回忆,每一次都会浮现他的第一个反问——“……有区别么?” 有区别么? 这种诘问式的口吻,像极了他的人生。 ☆、act.005 5. 离开桂城大学,一时之间不知道去往何处。 过往只是天上的云色,黑夜尽处会被驱逐得一点不剩。我就算如何把它怀揣在心,也只是无形的一种妄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消散得无影无踪。我唯一能做的,兴许是在未曾彻底忘却之前,小心翼翼地将它铭记,尽力延长它溃散的时间罢了。 我没再坐公交了,忍着日晒在马路上缓慢地走,人来人往,车走疾尘。中午的时候终于来到了解放桥。在一家餐厅点了一份读书时喜欢的菠萝咕噜肉,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那时候的味道了。然后在旁边的一家旧书书店里看书。翻翻陈旧的杂志,过去喜欢看的,现在已经没有那种心境和心情了。倒是翻到一本小说,我和他都喜欢的一位女作家的第一部小说。泱泱三十余万字,我一口气读完时已经是傍晚。 小说用这样一个对话作为结尾—— 男人问,“我是否能回家?” 女人说,“我一直都在等你归来。” 这个对话我一直都很喜欢,也许是因为我一直都在等候他的原谅。想起当年这位女作家每一次出新书,他都会提前在网上预订,寄到时就会把沙发拖到阳台,在第一时间与我晒着太阳看她的故事。分开之后,晃然已经五年没再看 分卷阅读4 - 分卷阅读5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5 过她的文字了。如今重读,有种历史久远、记忆昨日的错乱的感觉,耳边清晰响起他留下的呼吸。 我把书放回书架,向书店的老板娘道了声谢谢。老板娘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而我只是微笑,没作解释就走了出去。她自然不会知道我在这里重温了什么,每一个人都有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局狭地保存在一两个人的心口,无人可读,你只有关注到一个人喜欢读怎样的书,写怎样的文字,才能隐约猜测他有着怎样的过去,虽也并不正确,但性格倒是离不开多远的地步。 夕阳落了下去,暮色逐渐降临。我在漓江边上停驻,望着岸边垂钓的中年或老者,猛然之间就想起他站在解放桥上的话。 “安华,我多想等我老了的时候,也能像他们一样,坐在漓江岸边垂钓,那时候,你会在哪里呢?” 我会在哪里呢?他还在这里的时候,我走了。我回来的时候,他却走了。我们的离去都有类似的决绝,不留余地;我们的挽留总是不合时宜的孤独无力,以至于不是他望我的背影,就是我找他的去处。而如今我找不到他了,再也找不到了。他那熟稔的、温暖的笑容仿佛那轮夕阳,忽然就被楼影淹没,吞噬,一点也不剩下。 他说:安华……我们的一生,其实只有七步路要走,很短的,但也很长…… 我当时并不了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如今我隐约懂得了一些,但也不确切。只是望着江边的背影,望着不知道隔了多久才抽出水面的鱼线,真真切切地明白,有些东西,是真的会让你永远都放不下的;有些人,是真的会让你永远都忘不了的;有些错,是真的会让你永远都弥补不了解脱不了也释怀不了的;有些时候,是真的会让你永远都感觉到自己的无奈和无力但也无法放弃与忘却的。我们都是围绕着鱼线逡巡徘徊的鱼儿,终有一天会自己留下一个不可能愈合的伤口,要么死去,要么带着疤痕苟且向生。 这似乎是一种偏执的原罪,或许我终生不得救赎。 我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七”,觉得它是我的幸运数字,也不知道是不是一种自己缚上的禁锢,但心甘情愿倒是真的。我走下阶梯,数到七,又从一开始往七数。终于走下去的时候,老人刚好收杆,双指大小的鱼在鱼线的尽头扭动着身躯,像在对诱惑下陷阱重重的命运作出顽抗。 老人一脸平静,收杆,捉鱼,上新的鱼饵,抛线下钩,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拖沓。我想如果坐在我面前的是他的话,应该不至于如此淡漠。 老人注意到我的目光罢,扭头望了我一眼,我对他微笑点头,他也回以浅笑,像个羞涩少女。我坐在他旁边,双腿肆意地垂下去,江面就在我的鞋底汨汨流过。 这亦是我与他当年喜欢的懒散做派了,无意中竟把它一年一年地保留了下来。 “来旅游的吧?”老人问。 “算是吧。”我说,又问他“你怎么知道”。 “我没见过你。”老人露出憨厚的笑,声音低而朴素。 我有一刹那怀疑过老人话中是否有什么其他的含义,但很快就觉得这样的揣测实在无聊且幼稚。“兴许是我变化太大了吧,”我笑着说,“上一次离开桂林的时候,还是五年前呢。” 老人点了点头,“也是,年轻人,一年一个模,变得可大咯。” 我以微笑回应,沉默不语,他的话在我心里激起了锋利的涟漪。老人也不说话了,眼睛盯着脚边的几根鱼竿。我望着鱼竿的倒影下,一根水草从上游流过,逐渐远去,这其中似乎昭示了成长中错肩之人的注定结局,想着令人心里郁闷。是种悲观的思维模式,他说过不止一次,我自己其实早就知道。 偶尔跟老人交谈两句,而后是更长的沉默,我一次也没有回头看背后有什么人走近、短暂停留后又离开,只是望着江面,看得几乎头脑发晕,像是晕船。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觉得失落了,绝望了,就这样盯着江水,直到你头晕目眩,你会觉得迷惘不清,但随后就会发现世间万物都逐渐清明起来。 用一种情绪驱逐另一种情绪,向来有着出乎意料的效用。 ☆、act.006 6. 即将晚上七点的时候,向老人告别,起身走上解放桥。 人很拥挤,车也堵成一片。七点整,头顶的路灯啪啪亮起,像是两串庞大的珍珠,被命运之手用无形的红线串连起来,绵延成一条彼此共走的道路。我在这条道路上沉默走过,回想起读书时候与他一起在这里走过的日日夜夜,一时之间心境寂然,也无风雨也无情。 我想此时此刻,他会不会也是在某一个城市里,在路灯下,一个人走过一盏又一盏光火,想念着过去,眷恋着某一个人。 我想此时此刻,有没有一个比我好得多的年轻人,陪在他身边,听他唱那首其实他唱起来真的十分好听的《当爱已成往事》。 我想此时此刻,他是不是也像我想他那样想着我。 只可惜天各一方,思念无处安放,也无迹可寻,谁也不知道谁的心思,谁也不知道谁的无奈。只要那个人一切安好,自己静静远观然后悄无声息地转身离开也罢。只是这样的毫无消息,着实令人有些焦灼。 兜兜转转回到余森家里时,余森正在熬汤。没有问我一天都去哪里转了,只笑着问了一句“回来啦”,这一切像极了过去与他在一起的场景,只是换了一个男人。我斜靠在厨房的门上,默默地看着这个几日之前还完全陌生的中年男人,自诩他是在为我熬汤。 “这么早就关门了?”我问他,我是指他的木雕店。 他“嗯”了一声,没有回头,“除了旅游的游人,帮衬的一般都是些老客户,或者老客户介绍的朋友,一般都会提前打电话过来定好时间的。” 他提起砂锅盖,顿时一阵清香甘甜扑鼻而来。是莲子银耳汤,我一闻就知道了。我不知道这个不算过于熟悉的中年男子为何会如此巧合地熬出我最喜欢的甜汤来,仿佛五年前的那道同样背对着我的身影。我勉力克制住自己即将失控的情绪,走回客厅,坐在沙发上。 阳台上,我的鞋子已经干了,我知道离开桂林的时候又到了。 只是我没有想过的是,没有第二个人的家里,余森的生活会是怎样。 当晚吃饭的时候,余森一直给我加汤,似乎想把整锅的汤都灌进我的肚子里。我喝着这个男人为我熬的汤,想着五年前的那一个男人。我觉得自己龌龊无耻,可是又沉溺于这样的温情。我再 分卷阅读5 - 分卷阅读6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6 一次知道离开的时候到了。 杯盘狼藉的餐后,我不顾余森的客气推脱,甚至带着一点冷硬,愣是挽起衣袖收拾了碗碟。洗碗的时候泪水终于抑制不住地流了出来。这一次落泪无关任何感情,只是忽然之间的想哭,仿佛一个人迎着洪流站得太久,被浪潮刮得早已麻木了,可是冥冥之中似乎早有注定,有一天望见水面飘过的一片略显熟悉的落叶,忽然就莫名其妙地哭起来。 不软弱,也不坚强,男人有一种泪,无关生性,只是纯粹的疲累与宣泄。 洗好碗,擦干泪,直到确定自己情绪稳定了才走出去。综艺节目的笑声一阵又一阵,余森靠着沙发睡着了,或许是几日来强自掩饰的悲伤搅得他睡眠太差。我像彼此初识那夜一样,拿出那张薄毯子为他盖上,替他脱了鞋子,把双脚小心翼翼地放上沙发。 我关了电视,这个家里顿时安静下去。低头看着余森圆圆的脸庞,觉得他的英俊与温文尔雅。他的络腮深了一些,胡渣也比两日前厚了一些。洗后干净的短发尽意地呼吸,眼皮下的瞳孔似乎在缓缓动了一下。鼻翼随着呼吸细不可察地一张一伏,身体奇妙地律动,看着有着孩童般的美感。他嘴唇动了动,不知道做了什么好梦。 我关了灯,轻手轻脚地往客房走去。掩门的时候,听到他的呓语,“华然。” 余华然。 余森在呼唤他的儿子。 而我不是。 我在那一刻忽然前所未有的想念已经不知何处的那个他。我走到书房,打开那台崭新的电脑。看着那个他的照片,一张一张过去的剪影,又一次觉得心口有潮水想要涌出来。 当初如此静好,我亲手毁灭了它。 我合上电脑,尽量不作声响地收拾自己的文件和行李。终于收拾好,准备出去的时候,看到电脑桌副手抽屉里露出信封的木色一角。我犹豫再三,终究敌不过自己的好奇,把那封信拿了出来。 还没有拆封,应该是余华然写给余森的一封信。我预感到那是一种沉重的剖析,鬼使神差地把信放进自己的背包,带回了客房。 日后,我从未为这一次的无耻后悔过,这封信如果当时被余森拆阅,不啻于火上浇油雪上加霜。一个人的承受能力是以时间段为限度的,在一个时间里担负的痛苦太重,会把人的心理彻底压垮。 这一个教训,我深有体会。 ☆、act.007 7. 次日离开的时候,余森送我到车站。把我当作一个第一次出门的孩子似的,替我买好饮料、面包和干果,叮嘱我坐车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我想他是在习惯性地照顾他的儿子余华然,所以微笑着承受这份并不属于我的恩情。 在候车室里等车进站,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找不到什么话题,避免尴尬,偶尔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我说你可以去开店了,我一个人等就行了。他说你好歹是个客人,而且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然后就在那挠头憨憨地笑。 有种似曾相识的温暖。 他送我一只巴掌大小的鹰,扬起了翅膀,双爪前探,像是即将降落礁石的姿态。木雕颜色醇厚,勾勒筋骨分明,鹰瞳灵动。 我说:“谢谢。” 他说:“没什么。” 然后就是接着沉默。 不知道为什么就如此隔阂,虽然之前也不算怎样熟悉,可是现在觉得有些陌生。我恍然间担心是不是他发现我拿走余华然给他写的那封信了,可是似乎这并不可能。 终于,车进站了,尴尬的场面被打破,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站起来,像是面对一个共知的审判。余森摸着口袋,像是在找烟和打火机,可他并不吸烟。我知道他只是有些紧张或者不安,毫无缘故。 “车到了,我走了。”我说。 “嗯。”余森点头,似乎绞尽脑汁才终于挤出一句话来,“那……什么时候有空再来桂林走走,来我家做客。” 我说:“好的。下次来一定还在你家蹭吃蹭喝,放心吧,很快就回来了。” “那感情好咯。”他又呵呵地笑,单纯又质朴。 他把我送到车座位上,环顾着四周陆续上车的乘客,似乎欲言又止。我并不催他,只是微笑着看他摩拳擦掌的紧张样子。我以为他一定会说的,可我猜错了,他最后什么都没说就下车了,只留了句“下次来一定找我”。等我想起应该跟他说一声“谢谢”或者“再见”的时候,他已经下车了。 我在车上,他在车下,我们隔着一面玻璃挥手,像是一对父子或恋人。在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读书时候每年两次的短暂分别,就是这样一幕场景。那时候有一个男人在桂林日夜等我回来,而如今,余森只是一次客套。 我还存有上大学之后的每一张车票,桂林,阳朔,长沙,永州……那代表了我曾经到过的地方,好像笔记一样被我细心地保留着。我想等我老了以后,从它们身上可以回忆自己的每一段光阴,每一个身影。这或许又昭示了一种孤单的可能,带着固执。 车开了,我回头,全世界像洪流一样纷杂,只余森静静地站在那里。我想他是不是在我身上施与未能给予余华然的父爱。多么好。我笑,带着轻松与感怀。我知道,不久之后我将再度回来这里,做一次永远的等待,我相信他一定会回来的。终有一天。他从来不是一个能够狠下心来的人,除了待他自己。 余华然给他父亲余森的信里,末尾说到—— ……如果有一天我终变成孤身一人,我也不会后悔,人活着向来不是为了完满而生的,虽然向往,但不苛求,因为我知道那样太累。我们在这个尘世里,比谁都不易,而我所想要的,从来就不多。 ……有人说我们这种人就是一只无脚鸟,一直飞,一直飞,到死的那一刻才会停下来,摔下去。他们说就算我们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也无法停留在一处安静的地方存活余世,只能盘旋在空中,与另一半不远也不近。等到其中一个累了,跟不上了,另一个没耐心了,不想等了,就逐渐拉远了距离,直到彼此再也看不到对方。 ……这并不悲哀,无脚鸟象征一个悲壮的结局,但我想要的,只是它振翅而飞的那一段过程。谁也不知道谁的结局,也许到我垂死的时候,我会飞到雪山上,让自己为冰封存,永远睁着眼睛看这个世界。因为我知道,我的命运其实并不悲哀,这个世界其实并不灰暗。 ……我热爱它…… 余华然有一种超乎同龄的思想,或许他没有青年该有的志气,但从他 分卷阅读6 - 分卷阅读7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7 的字里行间,我能看出他的云淡风轻与随遇而安。如果去除虚荣和贪婪,人一辈子所需要的,其实也就那么几件东西。不多,不少。 唯一令人无奈又可惜的是,世事古难全,我们像是一个戴着脚镣的罪人。 我想象在摆满了各种或大或小的木雕作品的店铺里,余森埋头雕刻的样子,昏黄的光芒撒落他的头顶,他偶尔抬头望向门口,街道上会不会有一道年轻的身影,让他有那么一个短暂的瞬间,以为是余华然背着背包回家了呢? 亲情,其实是最温暖的吧,因为那个人,一定会在原地,等你回家。 没有过错,没有期限。 永远。 等着你。 ☆、act.001 1. 1991年2月9日,余华然出生。 那时余森的母亲刚刚过世一个月,老父亲风寒病发住进了医院。老父亲的风寒是个顽疾了,一到腊月隆冬的季节就犯病,一双残疾的腿脚像冰窟里的铁条一样。这双腿据说是因为几十年前的风云变幻废掉的,但是其中因缘纠结,谁也说不准,也无人再想追究。若是往时,对几乎所有人来说是个欢庆节日的新春,对余森一家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魔咒。 余华然的出现让这个灰色调的家庭重新焕发生机,他像个小天使一样带来了春天的气息,老父亲想着见到自己的小孙子,竟然也有了气力,愣是回了家。从那一年开始,余森一家终于极其难得地眉开眼笑地歆享上新年的欢庆与团圆,一家人乐呵呵的,与别的家庭一样,鞭炮声响,红屑遍地。 木雕是老父亲废了双腿后学的赖以生存的技艺,余森学得真传,一早就独力掌管了木雕店的生意。余森的妻子黎莲在桂林报社做编辑,余华然尚未满月,黎莲便被社长急急诏了回去。当年的人都经历过洗礼,身子骨比现在的人好了不知多少倍,条巾包了生姜扎着额头,黎莲愣是走回岗位奋笔疾书。 余华然基本上是爷爷带大的,爷爷拄着双拐,把余华然从一个婴儿带到孩童。余华然五岁的时候,这位一生颠沛浮沉的老人终于寿终正寝。从此,余华然开始跟着父亲余森成长。 余华然生性比别的男孩要安静——这或许是幼儿时养成了跟爷爷一样呆在小圈子范围里的习惯,他不会到处乱跑上爬下窜,余森工作时,他要么在一旁眼定定地盯着余森手中的刻刀,要么趴在桌子上睡觉,要么把玩不用的断木和木屑。 余华然越来越喜欢凑在父亲身边,因为父亲会买各种各样的零食、玩具,会雕刻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一个个神灵活现像是真的一样,父亲还会陪他玩陪他嬉戏,就像一个好朋友一样。 邻居都说余华然跟余森长得很像,根本就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眼大大的,脸圆圆的。余森总是笑得乐不拢嘴,那时候余华然就会学着余森的样子,故意咧大嘴巴,发出呵呵呵的笑声,直到余森亲过去,满嘴的胡渣把他刺得又痒又舒服,才会咯咯咯咯笑着躲避。 时间流逝,在孩子身上尤为明显。七岁的时候,余华然上学,桂林到处江水,游泳的训诫与教育也比别的地方要早。余华然这个独处一家一铺的男孩下到游泳池里,分外好奇与兴奋,兴趣尤为浓郁,下课时还意犹未尽。余森接他放学,经过西门桥时,余华然的目光落在到西门桥下的江里。 余森平稳地停下自行车,攥紧他腰际衣角的一双小手在拉扯,“爸,爸,停车,停车。”他听到自己儿子兴奋的声音。 “怎么啦,儿子?”余森笑着摸了一把余华然被风吹得竖起的短刘海。 “游泳,我想游泳。”余华然跃跃欲试。 余森有过犹豫,但不想扫了儿子的兴。对于儿子的要求,他向来没有拒绝的时候,何况江水其实并不算深,他觉得只要自己寸步不离,儿子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于是他答应了儿子的恳求。 两父子一起下的水,余森半紧半松地抓着儿子的腰,余华然则兴奋热烈地比划在课堂上学到的招式,玩得不亦乐乎,直到黎莲下班回来,经过西门桥时发现一大一小的这两个男人。 这是一个奇妙的开始,余华然小小的身体里有一颗种子在发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颗种子究竟是在那一个傍晚出现的,还是早就植在心底,在那一个傍晚终于吸收日月精华而萌生起来。 可是在不断地成长之后,经年累月,时过境迁,余华然却依旧分明地记得那一天,两父子几乎那么咫尺倚靠在一起时,浑身上下弥漫流窜的电流,那种感觉好特别,有一股很平和的温暖覆盖在背后,仿佛挡住了所有的风和雨,热与冷。他最开始只是觉得新奇,觉得舒服,于是沉迷,每晚都恳求在西门桥下的游泳并且得到准许与满足。 日后他逐渐成长臻至成熟,才终于明白了那真切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他有道德的自我谴责,因此一直将一切埋藏在心底,直到那一个男人的出现,击溃了他的所有犹疑,担忧,羞愧,害怕,以至于一无反顾。 但是在这之前,一切都是温馨而令人羡慕的。一家三口的生活充满了爱与阳光,平和又温暖。余森负责了余华然的快乐,黎莲则填补了余华然的学识,是一个相对平衡的成长。 虽然随着余华然的长大,和他游泳技术的娴熟,余森一步步往岸上退走,但是夕阳下温暖的笑容依然,余华然也就依旧觉得满足。下课之后,黎莲下班之前,西门桥下,江水,江岸,是属于他们两父子的空间,夕阳西下,晚风逡巡,笑声朗朗似回音。 ☆、act.002 2. 对余华然而言,平和生活的打破是在五年级的时候。 那是阳春三月的一个周末,天气阴爽,不冷不热,是桂林最好的一段时光,雾气湿润而浓郁,整座城市仿若仙境。那天余华然一早出门,本来想去同学家玩游戏的,谁知道走到半路,才想起答应给那位同学带去的漫画忘了拿。 回到家的时候,听到喘息的微弱声音从父母的卧室传来,十二三岁的少年,虽有了一些模糊的生理知识,但一时之间也想不到哪里去,只是为这初次听及的声响好奇。 他敛着脚步漫过去,从虚掩的门缝里瞄进去,一阵惊悸,全然不曾预料到会目睹到那样一个场景。他没有羞愧,只是觉得隐约的愤怒。多年过后,他理解了世界上有一种情绪叫做妒忌。而当时,他蹑手蹑脚地离开那条门缝,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似的跑进了桂林三月的雾气里。 一整天都气鼓,游戏也玩不下去,没玩几局就撒腿离开, 分卷阅读7 - 分卷阅读8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8 回到家时父母已经不在家了。一切就跟以前一样,似乎不曾变过,可他明确地知道,有什么东西,已经跟过去不一样了。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连一个玩具可能都难以拱手分享,何况那个人是他的父亲。他忘记了那个女人是他的母亲,是父亲的妻子,某些理所应当的事情,因了他自己异于常人的品性一角而成了被摒弃的丑陋。 他就像一株长在悬崖边上的小树,蛮横地顺着嫉妒而生的狂风,将尚未长成的树冠,未作思虑便探向了悬崖外边,危险不知。还未懂得世事究竟与度心宽宏的少年并不自知,就是在那一天开始,他对母亲心生怨恨。 那一天他从西门桥上跳了下去,桥不高,水不深,或者说在父亲余森的指引下,余华然的游泳水平已经太好,以至于他的身体在落水的刹那作出了条件反射的自我保护。他在如长河般的漓江支流里不作停歇地游来游去,仿佛一支点燃的火箭,燃料未尽时,目标未及时,它不会停下来。 他一直游,顺着江水的方向,失去理智一般。游达虹桥的时候已经将近筋疲力尽了,他刹不住脚,直直地冲了过去,从落水阶上一窜而出,撞到一支刚好划过的竹筏,顿时就晕阙过去。 再醒来时是在家里,他并没有受伤。一向笑脸相向有求必应的父亲,第一次冷着脸,坐在床边瞪着他。他挣扎着想爬起来的时候,父亲低哼一声,起身走了。他就那样半支着身体,默默地望着父亲的背影被门帘掩盖,关门的声音像是一支冷箭,扑哧一声穿进他的心口,就再无动静。 他知道自己错了,父亲再三叮嘱游泳不能离开西门桥下的,他忘了。他知道自己错了,可他想不明白父亲为何这样生气,他想不明白父亲为何连一句话都不想跟他说,竟然连骂都懒得骂他。父亲的背影陌生极了,就跟街上那些路人一样,走远了几步,被雾气遮掩,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他抱着双腿,下巴抵着膝盖骨,就那样静静地蜷缩着,觉得委屈而且无助。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窗户上,玻璃仿佛一滴一滴地渗出了鲜血。他知道自己错了,可是这个错误,是因为谁呢?余华然清楚地知道,是母亲,抢走了他的父亲。 少年的心思缺乏缜密与周全,有的只是热血与莽撞,和占有欲。而世间本可避免的悲惨哀情,大多数就是来源自这样的冲动与错误的怨愤。 余华然开始明里暗里地与母亲作对,惹恼母亲,看到父亲好声好气地安慰母亲,余华然的心里就更加愤懑难平。于是开始争吵,顽皮,专门做母亲明令禁止的事情,比如爬树,马路上撒腿乱跑,偷溜进酒吧,不写作业…… 或许是黎莲太忙,往时缺乏了与儿子的感情交流,一有时间就忙着教他一些学识层面的东西,一般的好玩的少年,都静不下心来,何况余华然的内心对她还有着另一层没有人知晓的秘密。但报社的工作是繁琐的,忙碌一天之后,早已身心劳累,所以容不得余华然调皮,否则就忍不住地生气不耐。黎莲与余华然这两母子,从余华然上学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了是个逐渐隔阂不断摩擦的过程。那个三月的周末,不过是一条导引线而已,却足够引燃余华然内心的炸弹了。 天下无数家庭,皆有着或这或那的矛盾,如果彼此能平衡度过一段漫长时间,捱到余华然长大懂事,那么一切彼此间的不满自然可以得到谅解,可惜,黎莲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act.003 3. 暑假的时候,黎莲争取到了一个七日长假,这个长假是她好说歹说才跟社长申请到的。儿子与她日渐疏远,她亟需这个机会来重新把儿子拉回身边。她打算带儿子回娘家看看,她知道儿子喜欢游泳。娘家在梧州,三江环绕,她相信儿子会喜欢的。 黎莲甚至预先看到假期过后儿子对她粘如蜜糖,谁知道在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儿子时,得到的只是沉默的回应。 那天是阴天,若用日后的眼光回看,或许会觉得那就是一个不安的预兆,可在当时,谁会想去揣度这样毫无根据的迷信呢?余华然的漠然,在黎莲眼里只是无精打采,她以为儿子身体不舒服,就关心地摸他额头,想看看是不是生病了。谁知道被儿子一把打掉了她的手。 “别碰我。”余华然瞪着她。 黎莲莫名其妙,但转瞬之后,就被儿子的态度激怒。她自忖自己为了儿子有更好的成长空间与发展机会,从未松懈过,谁知道咽下了工作上的忙与累,委屈与不公,回到家里还受到儿子的冷眼与厌恶。辛苦求来的七日长假似乎是白忙活,预想中的母子欢笑像是个可笑的讥讽。一时悲从中来,有什么比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所厌恶要更痛心的呢? 她抑制不住地怒得浑身颤抖,“你说什么?” 母亲语气冷硬,这完全符合余华然心目中为她勾勒的形象,他昂起头,一步不退让,“别……碰……我。”他一字一顿地说。 “你的书是怎么读的,你的学是怎么上的,我是怎么教你的?”黎莲的忍耐被儿子的话一点一点地击溃,多年来在工作上生生咽下的疙瘩像发酵似地膨胀。 余森不在家,他还在木雕店铺里为自己的家庭一刀一刀地加砖添瓦,面带笑容与阳光,完全没有料到,彼时彼刻,他的儿子像面对仇人一样瞪着他的妻子,说:“关你什么事?我跟你有什么关系?你管我。” “我是你妈。”黎莲几乎是吼着说。 “我只有爸爸,没有妈。”余华然执拗地反击,一双眼睛像狼眼一样铁冷。 黎莲终于忍不住了,一个耳光刮了过去。 这个耳光打碎了所有的憧憬,余华然跑开之前,依旧狠狠地提醒她:“我只有爸爸,没有妈,我不认识你,我跟你没关系。” 黎莲跌坐在地面好久好久,想的都是儿子这段时间的对峙,想的都是工作上的吞声下气,想来想去,到最好,什么美好都被这些痛苦吞噬了。过去余华然还是一个孩童时的可爱,遥远得像是上一辈子的事情,温暖,却没了温度,距离已经拉得太远了。 她毕竟只是一个女人,如果说是家支撑了她的笑容,那么儿子余华然就是支撑家的主梁。余森跟余华然是不同的,丈夫与儿子,给予她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情。余华然出生之后,他就已经占据了黎莲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当初承诺白头的余森,从那一天开始,与她一样,都成为了父爱与母爱的奴隶,父为屋顶母为墙,安全地保护逐渐长大的主梁,而他俩为此甘愿。 父爱与母爱是伟大的,他们不会寻求任何的 分卷阅读8 - 分卷阅读9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9 回报,但是儿子的怨恨,那种基于无情地撇开彼此间血脉关系的仇恨,语言,像是刀锋,彻底捅碎黎莲的心。她经年累月独自咽下的苦累太多,她毕竟太单薄,又被最重要的人——她的儿子仇恨,终于承受不住地落泪。 她想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 午餐的时候,余华然没有回家,黎莲坐在桌边,呆呆地看着儿子最爱吃的烤鸭、酸笋和田螺冷掉,她一动不动,望着桂林温润的雾气从窗口漫入,逐渐朦胧了她的视线。悲伤过后,她忽然之间怒火中烧,将饭菜全都倒进了垃圾篓里。 谁知道这时候余华然恰好回家,看到了这一幕,他站在门边,一脸平静地与她对视。 黎莲从儿子那双平静的眼睛里看到了漠然,她再也没有了说话的力气,像个老妇一样缓慢地踱回卧室,蒙头想睡却睡不着。晚上借口不舒服没有出来吃饭,余森替她端着饭菜进来的时候,她终于在唯一的依靠面前泪奔。 “好了,好了,没事,啊?外边工作总会受点委屈的。”余森抱着她,轻拍她后背,安慰她,“要不辞了报社的工作吧,好吗?” 这个憨厚的男人,哪里会猜到女人的心思呢?黎莲满心的委屈想要倾诉,抬头时看到门外儿子冷冷的注视,最终还是无从开口。只说,“明天我想回梧州几天。” “也好。”余森说,“出去散散心。” 黎莲看到儿子余华然在外边冷笑,然后转身走开。那是她人生中最后一次看到儿子,用冷笑,和背影,留给她陌生至极也残忍至极的最后影像。 谁也没有想到,黎莲这一走,就是一生。 ☆、act.004 4. 彼此船运还盛行,黎莲乘坐的客船行至桂江中心时,不知怎么就撞到了迎面而来的运沙船。客船只是渔民自己打造的木舟,哪里经得起铁皮船的冲击,当下就破碎了。 或许是冥冥之中真有命里注定,木舟折断时,绑定龙骨的铁筋贯穿了黎莲的右大腿,恰好就刺破了动脉。桂江水面绽放了一朵血莲,脸色惨白的黎莲至死也没有闭上眼睛。 日后长大了的余华然,每一次回想起母亲的样子,都会浮现那一对腐白的眼瞳,像是对他的责备,责问他为何在少年时代如此无情残忍小器,责问他为何在那个早晨紧锁房门硬是不与母亲道别祝她一路顺风。 待他长大之后,他日渐发觉,是自己害死了母亲。她本该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荷,却成了孤独而终的血莲。 黎莲死后,余森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仿佛一个大小孩似地笑了,他有时候会失神,有时候会闷声不吭。他再也没有那么好的心情陪余华然玩耍了,庞大的悲伤、孤独,和独立培养儿子长大的责任像重重峰峦一样压在他的肩膀上,想轻松也轻松不下来。 余华然度过了一段漫长得仿佛一辈子的日子,他在失去母亲的同时也失去了父亲。他终于在成长中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他终于能够理解母亲的时候,那个女人的笑容早已在他的记忆中糜烂成模糊一片,最后浮现的,竟是一朵血莲,仿佛诅咒。 他为此自责。 余森偶尔会跟他搭两句话,但是空白得仿若陌生路人。余华然并不知道父亲只是压力使然,希望他能过得更好,不比完满家庭的孩子生活差上哪怕一丁点,所以逐渐生成了宁愿多干活也不想浪费时间在无关重要的交谈上,有时候又是因为太累了,所以没有力气与心情。他以为,父亲像母亲一样,逐步地远离他的生命。 那一刻他再也忍不住了,疯了似的扑过去抱着父亲,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抱着落泪。他已经长大得足够完全了解自己的一切,他知道自己的性取向,知道余森于他来说并不仅仅是父亲那么简单。而正是因为余森首先是他的父亲,余华然由始至终都得提醒自己,注意维护一段安全的距离。 那是他长大后唯一一次拥抱父亲,余森的身体竟然与他少年时代在西门桥下的记忆如出一辙。蜻蜓点水,在余森出于父子间的关心和爱护而回报以双手相拥前,余华然抽回了手,一声不吭地回了房间。 一个是为了生计和儿子的未来,一个是为了掩藏内心的炙热与安全,两父子不约而同地保持了寡言少语的沉默,这种沉默,一过就是十年。这寂静十年,变化最大,但父子间的交谈,竟然比不过以前的一月甚至十日之数。 余华然毕业,小学,初中,高中,进了桂城大学。因为离家近,他不想父亲担心太多。照例是每周回家,照例是礼貌性的问候,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余森看杂志,看新闻,研究木雕,或者干脆休息;余华然则是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聊天,睡觉。沉默成了这个两口之家的主要语调。 其实彼此间的心事,如果不吐露的话,谁也不会被无误地了解。余森从未想过,在他眼里儿子的逐渐疏远竟是为了不让他再受折磨,所以儿子选择了自己承受,勉力按捺,吞咽痛苦。那十年是余华然生命中最压抑的一段时光,愧疚与道德像一把逐渐闭合的钳子一样揪拧他的心,沉默其实已经是余华然竭尽全力才能保有的平衡了。 而让余华然看到生光的,是在他大学三年级学年的那个寒假。那天木料送来,余森打电话叫他到木雕店里搭下手。终于忙活完,余华然准备回家的时候,改变他人生的那个人终于出现在他面前。 陈西盛,这个开着黑色轿车到来的男人,短黑的头发,圆圆的脸庞,胡渣和络腮透着好看的森青色,他穿着合身又不俗套的西服,外边披一件毛呢大衣,举手投足间透出儒雅的气质与沉淀的修养。他的脸上总是露出淡淡的微笑,给人阳光又不炽热的温暖。 那一刻余华然目不转睛地看着陈西盛,浮现在他脑海的,竟然是他的父亲。 这是一个神似余森的男人,余华然在他出现的那一瞬间便被吸引住了。余森尚未说话,余华然便抢先向这个客人问候,像个合格的导购员一样领着客人观赏每一个作品,出乎余森意料地,一改往常地,余华然竟然对每一个木雕都作出完美的诠释。 陈西盛很满意,一直微笑着点头,不断低喃“很好,很好”、“不错,不错”,也不知道是满意余华然的表现,还是满意余森的木雕。最后他选择了一尊两人大的犀牛,留下了地址和手机号码,预付了钱款,拍了拍余华然的肩膀,才驾车离开。 那是这么多年来,余华然第一次说那么多话,第一次,笑得那样灿烂。 余森一直没有说话,儿子的表现 分卷阅读9 - 分卷阅读10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0 让他欣慰,也看到了未来和希望,然而,他并不知晓命运对他的家庭安排了怎样诡异的轨道,他并不知晓,不久之后余华然的离开,就像这一天的笑一样突然。 ☆、act.005 5. 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一见钟情的理由,或许是因为那个人跟你幻想中的另一半一模一样,或许是因为那个人跟过去的某一个人如出一辙,也或许,是说不出原因的原因,见到了,就忘不了,遇到了,就放不下。你们彼此此前从未相见过,一面之后却似一起走过了千山万水,睁眼闭眼都是他。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遇到这样一个人,或早,或晚。或错过,或驻足。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陌生,从陌生到陌生,有时候只是梦一场,有时候,就是一生。 余华然并不知道自己与陈西盛之间会有怎样的以后,彼时他只是卖家,陈西盛是客户。他也来不及多想彼此间的命运是否会有深度的交织,只是觉得陈西盛完美地填补了内心中的空缺,仿佛是恰好在他沉闷得悲情的生活里拉奏幻曲,又仿佛是他等候了十多年,陈西盛终于姗姗来迟出现在他面前,带着阳光与笑意。他像是一只一直在孤峰上啃着雪块幸存的鹰隼,等待了不知道多少个日月季年,终于听到山脚下响起一阵鹰啸,于是义无反顾地俯身跳了下去。 若是沿用故事的说法,那么他们倒确实是有着一份命中缘分。那天过后,余华然有了出去闲逛的想法,这自然是因为内心对再遇的期待了。缘分这东西,谁也说不清楚,你信它就存在,不信它就空无。不大不小的一座城市,要遇见一个毫无联系的特定的陌生人,谈何容易,是早一分晚一秒也要错过。但余华然终于是五天后的黄昏,于漓江岸边碰到陈西盛。 那天陈西盛戴了一顶黑色的遮阳帽,套着一件浅绿色的夹克,暗棕的裤子,扎带的皮鞋。他手中是一瓶梨汁,手肘靠着护栏,眯眼望着寂静的漓江流水。象鼻山在上游栖息,几只竹筏载着几个稀罕的游客缓缓拂过。 是跟初次见面时截然不同的形象,可余华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陈西盛,或许是因为陈西盛嘴角那抹淡淡的笑容实在是太熟悉了,有种与记忆共生了十多年的感觉。余华然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平缓着心绪,走过去,问好。 “你好。”余华然说。他站在陈西盛身旁,仿佛伏地叩首十万次去觐见神灵的虔诚信徒。 陈西盛望过来,笑意加深,“是你啊。”他说,朝余华然伸出了手。 缘分就是如此奇特,甚至于有些难以置信。“他居然记得我。”余华然想,他的内心仿佛升起了冬日里的太阳,炙热而灿烂。与陈西盛握手,血液般的温暖在他的身上弥漫,夕阳最后一缕光芒落在陈西盛眼中,余华然望着那朵光芒,感觉到璀璨的星光从遥远的苍穹铺洒下来,笼罩了他每一处毛孔。 “真想不到在这里会碰到你,小伙子。”陈西盛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散去,以至于他的目光也那样温和。 走快了的,在某一天放慢了脚步,停了下来;不想动的,在某一天站了起来,走了过去。就这样偶遇,或者期盼终得实现。也或许是命运终于开始垂帘这个男生,在他即将被压垮的时候,有一个人带着一缕阳光刺破了黑暗,接着整片夜幕都被卷了起来,撕了开去。 他们经常重复这样的巧遇,漓江,象鼻山,七星公园,芦笛岩,桂林书城,中心广场……他们总会在某一个时候相向而来,微笑着招呼,然后并肩而走,烦躁的白芒从他们背后退走,温和的星光在他们视野尽处逐渐轻盈漫近。周边万千路人,他们也是旁人眼中的陌生两个,余华然却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要幸运。世界那么大,你可以跟所有人保持陌生,只要有一个人站在你身旁,与你行走,与你停留。你可以没了所有的野心,所有的欲望,你的心,可以变得那样小,那样单纯。 你只要跟他可以相视而笑,推心清谈。 余华然不敢有奢望。掩藏自己足足十年的人,哪里还敢有那么多的苛求呢?他觉得只要维持这样的关系就好了,像个普通朋友那样,只有他自己知道,陈西盛比普通朋友要重要得多,重要得甚于他自己。 面对余森,余华然不再如刀绞心,他终于可以轻轻松松地与这位亲生父亲欢笑、交谈了。原来当自己笑起来的时候,父亲也会开心起来,连家里的灯光都要明亮许多,连那些木雕都要生动许多。灯光下,父亲叮嘱儿子多吃一点,那种轻松又厚重的温暖,一如少年时代,他站在西门桥下,父亲在岸上披着夕晖对他微笑。岁月泱泱,一晃如今。 他那时才恍悟,自己在自责中曾经更甚地给父亲施加折磨。 足足十年。 ☆、act.006 6. 相识一个寒假,他们已经足够熟悉,甚至有点亲似父子一般的意味,这令得余华然没日没夜地暗自欣喜。 开学了,陈西盛亲自送他回校。虽然家与学校同在桂林,但是陈西盛对此煞有介事,一大早就把车停在了余华然家门口,余华然上了车后,才发现车后座已经堆满了零食、学习用品和新衣服。余华然惊讶万分,不知陈西盛是如何知道他的喜好的,那些零食竟然全是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或许是平时一起出去时他购买的习惯被陈西盛注意到了,如此想着,余华然更是心甜如蜜。 新衣服自然也是合身的,就像量身订造,余华然被繁厚的温情笼罩,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而更隆重的幸福,是在这学期的第一个周五午后。那天余华然走出校门,正准备回家,陈西盛的车忽然就停在了他脚前。他们去了露营,在桂林最高的尧山山顶。陈西盛又变现出了他不同往常的一面,背着露营工具矫健如猴子般顺着旅游山路攀爬而上,余华然竭尽全力也追不及,最后还是陈西盛拉着他才勉强登陆山顶。 筋疲力尽,仰躺在石头上再也不想再动。余华然扭头望着陈西盛一个人把帐篷逐步架起来,感知到这个男人的学识底蕴。站在山顶,视野很宽阔。夕阳在遥远的天边缓慢陷落,一缕缕夕晖逐渐被抬高,被吞没,陈西盛忙碌的身影在这个过程中演绎着都市背后质朴的一面。 他微笑的眼睛,他洁白的牙齿,有金黄的夕晖闪烁着,像是梦境中沉沉黑暗里供迷途人仰望的星辰之光。夕阳在他背后,他的周身泛着一层温暖的光晕,他偶尔抬起头擦汗的时候,余华然有一种心口悸动的感觉,多像记忆中站在西门桥下江岸边上的人。那样遥远,又近在咫尺,没 分卷阅读10 - 分卷阅读11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1 了空间也没了时间,仿佛触手可及。 “华然,你的梦想是什么?”星空下,两人并肩而坐时,陈西盛问他。这个男人真是他命里的劫,连称呼都跟余森叫他时一模一样。 余华然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了,心想总不能告诉你我的梦想就是跟你永远在一起吧?他磨蹭了一下,才怯怯懦懦地说:“好想像现在这样,和一个彼此喜欢的人静静地看星空,没有旁人和喧嚣。” 说完后余华然就脸红了,他后知后觉这句话其实也明显地透露出某些告白,幸好是在夜里,不仔细看的话总算是难以发现。陈西盛却莫名地叹了一口气,沉默下去。 余华然有些自责,他以为是自己的话触动了陈西盛的往事,使其落寞。顺着陈西盛的目光,两人一起无声地俯瞰平如野原上的桂林,路灯,霓虹,车芒,像是戏剧里投放荷塘的盏盏花灯,有静有动,有萤火虫群聚的视觉。春季的夜,晚风呼呼地吹着,有点冷。 “桂林,其实真的很美。”陈西盛低声说。声音低沉,没了往日的轻松淡雅。 彼时余华然尚未理解这句话里边暗含的可能,他只是不自知地点头,说:“是啊,挺美的。” “你很喜欢桂林吧?”陈西盛扭过头来。 余华然目睹到一对沉厚的目光,他愣了一下,依旧是点头,“喜欢啊,我家就在这里啊。” 陈西盛沉默着,望着,片刻之后又重新露出那种淡淡的,温暖的,熟稔的笑容。他移开了目光,抬头,“其实我也是喜欢这里的啊。”他说。 余华然蓦然间预感到什么重大的事情要被宣告,他的心抖了抖,半是疑惑半是自欺地望着陈西盛。陈西盛的脸近在眼前,带着无可抑制的诱惑力。这么咫尺距离,像是错觉,余华然第一次发现陈西盛的微笑似乎隐约透着几分悲伤与哀愁,若隐若现,时有时无。 人们说命运从来都是公平的,不会对一个人只有残酷而没有温情。或许是的。余华然与陈西盛,彼此间从未说过有关爱情的只言片语,也未谈及对彼此的感觉,连稍微涉及另一半的归属的问题都像是被有意无意地避开躲过。他们只是像一个知己那样聊天,散步,吃饭,旅游,和静坐。 而那个夜晚,余华然默默地盯着眼前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侧脸时,陈西盛冷不防地转过脸来,他们四目相对,鼻息吞吐。在余华然回过神来之前,陈西盛缓缓凑了过来,温热的吻落在他的嘴唇上。余华然的心思,不知何时已被看穿,又或者,他与陈西盛,彼此都在等候,但总得有人首先上前一步。 时光静止了,晚风静止了,星辰静止了,眼下遥远处的桂林夜火也静止了,只剩下心跳在动,扑通、扑通的,一左一右地相互呼应。 幸运的惊喜,像是静寂夜空里划过的流星,突然就闪现眼前。他从未奢望过,陈西盛跟他有着同样的情愫。 “其实,我的梦想,跟你是一样的。”余华然听到陈西盛这样和声温柔地在他耳边说,“和一个彼此喜欢的人静静地看星空,没有旁人和喧嚣。我梦想中的那个人,就是你,华然。你愿意和我共享同一个梦想吗?” 我梦想中的那个人,就是你,华然。 你愿意和我共享同一个梦想吗? 他等待了这么久的这个男人,这样问他。 ☆、act.007 7. 他们没有入睡。 帐篷只是摆设,堪堪作为背后一处屏障,以防下雨时无处藏身。那个夜晚晴空始末,他们就坐在石头上,头顶着万丈蔚蓝苍穹,脚踏青青草苗,并肩相依地遥望沉睡中的桂林,仿佛在遥望不可归返的故土。 曾几何时,余华然躺在床上,从帘子未遮的缝隙里,透过窗和玻璃,望身处其中钴蓝色的桂林夜空时,也幻想过从高处俯瞰,看看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城市,有着怎样的寂静,与灯火。 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身临其境,和抽身旁观,就像一个人,在爱中,在爱后,沉湎与缅怀之间的不同。彼时陈西盛抱着他,共同静静地眺望,像是一尊雕塑。心跳清晰可辨,生命与心紧扣灵魂深处。幸福之突然,之繁重,令余华然有些受宠若惊,害怕幻觉一场,害怕不日之后烟消云散。 这样的幻梦不是没有过,天亮了,人醒了,梦就散了,人就没了,一切空空如也,只剩下自己。余华然连呼吸也是小心翼翼的,根本不敢去验证这是黄粱一梦还是祈求复真。他仔细听着陈西盛的心跳,呼吸,和陈西盛拿下巴摩挲他的脑袋时酥麻酥麻的细碎声。 这就是爱的声音,细不可听。余华然想。他听着这一份细弱但真切的声音,怀揣满满的幸福,一点睡意都没有。深夜时他冻得发抖,陈西盛想给他拿件外套,余华然不舍得这份迟来的怀抱,紧紧地抱着陈西盛,不让走。陈西盛低声笑着,打开自己的外套,拢到余华然身上。 彼时时光最好,最静,也最长久。他们共坐一块石头,共穿一个外衣,共享一片安静。仿佛整座尧山、整座桂林甚至整个星空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们两个人。 几乎没有说话。声音是多余的,有时候只想静静相拥,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是抱着。人有时候只有抱着某个人,才能确信自己存在,才能知道自己并非一无所有。 星月逐渐消隐,黑暗逐渐褪去,微茫从天边开始,逐渐向着半空蔓延。太阳出来的那一刹那,陈西盛说,“天亮了。” 余华然点头,轻声说,“嗯。天亮了。” 他们就这样过了一夜,以相拥的姿态,看了日落,望了星光淡月,等了晨曦,短暂又长得恍若一生。简单又难得。 “华然,我问你一件事情。”陈西盛吻他,轻声说。 余华然笑了,朝曦下陈西盛年轻许多,何况他本身就不老。“什么事?”他问。 但凡热恋中的人,都是炙热得盲目的罢,有过历练沉淀的还好,考虑起什么问题时还能保持基本的清醒与理智。初恋的年轻人,尤其是这样一个取向的男生,哪里有那么成熟的思维呢? 就算是要就此跳下去,也是会义无反顾的。 余华然就是这样。 陈西盛抱着他,紧紧拥着,像要把这个年轻人融进身体。桂林在朝曦下苏醒,尧山开始了又一日的重生。 “过些日子,跟我走好吗?”他说,“离开这里。 “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act.001 1. 听到童之明自杀的消息时,余 分卷阅读11 - 分卷阅读12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2 森正在给一个老客户的公司送去一尊鹰雕。 在医院里,余森又一次见到了童之明。这个恰满二十岁的年轻人,安安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满目苍白,一如他的脸色。童之明的手机删除了所有的短信、联系人,唯独留有余森的手机号。童之明亦是桂林人氏,却奇怪地不懂游泳,不知为何。他跳下了西门桥,兴许是死志明了,不作挣扎。 幸好他下跳和溺水的事情被人看得清楚,将他从江里救了起来。 余森坐在床边,昏迷中的童之明那样安静,像陶瓷般易碎。彼时余华然离家已经一年又一个月,余森对此般的孩子心生怜惜。他伸手抚摸童之明瘦削得几近见骨的脸廓,怅然叹息。 童之明却在这个时候醒了过来,睁眼就见到余森,一如终死之人,在灵魂的聚居地重逢早已故去的记挂之人。来不及激动,只觉得心中阳光一缕照进,尘埃毕现,却透着干净。 “你来了。”他说。 余森点头,轻声叹息,“你怎么这么傻呢?” “我知道我傻,可是我也知道自己无所谓。”童之明微笑着说,苍白的笑,像是纸折。“真的,无所谓,一点都无所谓。” 余森唯有叹气,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你自然是不懂,像我这样的人,有怎样的想法与心境。”童之明这么说着,望向窗外。 入暮,未退尽的暗红色云层如炭炙热,但明示着暗灭。 余森顺着童之明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一只不知名的鸟雀落在树杈,往病房里瞄了一眼,又扑哧一声展翅疾驰,眨眼间消失在黑夜压来的暮色中。 醒了,童之明就执拗地要出院。余森拗他不过,只好照办,替他办理出院手续。不愿意回学校,问他想去哪里又不答话,余森无奈,只得带他回家。 纠缠了这么久,终于还是让这个孩子住进来。余森心里感觉到无尽的迷惘与担忧,又知道自己总不能不管不顾这个轻生的男孩,于是矛盾异常。他是个善良的男人,又是个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儿子的父亲,面对童之明,他可谓是束手无措,哭笑不得。 “早点死,晚些死,都是死。早点死了好,不用那么难受。”童之明哝哝地说,“为什么要救我呢?”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余森望着那个扑在床上看窗外的身影,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感受。“年轻人,什么事不能重头来过?轻生是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一个人死了,连带着所有问题都会瓦解,那么,他的死就不会是轻生与错误了罢。”童之明回过头来,盯着余森,“成全别人。那能不能,勉强算是一次牺牲呢?” 未及余森回答,童之明又移开了目光,“反正我也很快就要死的啦,等死和自杀,有区别么?” 他说完便蒙头入睡。 有区别么?余森默默自问。他替童之明掖好被子,轻手轻脚地走出去,掩上门。一时之间,夜深而没有睡意。他到书房,拿出一本藏文佛经。看不懂文字,只是观赏文字的勾画,仿佛看着一幅幅木雕的素描,心境通明。 那时我已回到桂林,开了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厅,取名为“七步”,纪念甄仪对我说的话。生意处于不盈不亏的状态,但我乐于这样的生活,和等待。那晚客人都走光了,余森顶着一夜荒凉走了进来。 他不喜欢咖啡,没有茶,我替他斟了一杯凉白开,对坐。 他沉默一段时间后,忽然抬头望着我,“华然写的那封信,你拿走了吧?” 原来他果真知道那封信,只是因为恐惧而没有拆封。我想道歉,却看到他的微笑,熟悉的,温暖的,谅解的,感恩的。他说:“我想,到现在我可以保持冷静了。” 可还是没能足够冷静,阅尽七八页的信,大大小小明明细细地知晓余华然这么多年来的心事,余森还是忍不住落泪和哽噎。 “我的错,我对不起儿子。”他埋头痛哭,“华然曾经那么痛苦压抑,我却一点也不知道,十年啊……十年……他过得好像这世界上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他跟那个男人走的时候我还在心底骂他不孝忤逆。” 我沉默着听他絮叨自责,看他心碎看他哭。直到他停止哭腔,我才递给他纸巾。他说“谢谢”,我说“没关系”。 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对过去、对某人有着愧疚的人,同病相怜,救药难得。 和他沉默,他喝水,我和咖啡。后来他问我喝的咖啡叫什么。 ?我告诉他,“espresso。” 他说,“给我一杯试试。” “换一种吧?”我说。 “为什么?” “这是最苦的。” “……那正好。”他说。 ☆、act.002 2. 童之明从未见过他的父亲,只从母亲杨清的咬牙切齿里知道他的姓氏来源于一个“不知道死哪去了”的“那个死鬼”,只知道“那个死鬼”姓童,但是究竟名什么,已经记不得了。 反正是个陌生至极的名字,就算代入到“父亲”这个角色,亦不过是两三字符,空白无力,连半点声响半点影像都没有。也没分量。每一次被小伙伴欺负“没爸爸的小孩”,每一次被母亲杨清揪着耳朵破口大骂“野种”,他都会在心底无声地呼唤“爸爸”,但是那个给他带来童姓的男人,他的父亲,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于是他赞同了母亲杨清的话,不知道死哪去了,那个死鬼。 那是他人生之中,唯一一次,唯一一个,对杨清的认同。 他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远远地避开别人,为了自保,避免中伤与讥笑。上学时可以,但放了学,就算他在街上、在江边徘徊到再晚,总还得回去那个充满咒骂与恩怨的家。 回去晚了,无可避免地,耳腔满是杨清的恶语相向,有时候甚至有耳光落下来。他也是不懂得逢源服软,一个人执拗无畏得太过气焰,结果不外乎是一日一日加深加重的咆哮,敲打。他就像一个求死的傀儡,任由母亲骂尽所有的粗话,打尽所有的力气,才直直地望着她,静静地问,“骂(打)够了吗?” 瘦削的脸,幽幽的眼瞳,如此小时便是一副冷冽形象——结果又是一轮更撕心裂肺的相互摧残。 童之明是看不起母亲的,他觉得人可以作践自己放弃自己,但不可以作恶妨碍别人,更别提把对命运的不甘与愤怒、怨气迁到亲近的人身上了。他每日一早就起床,啃块昨夜剩下的冷饭团就出门。在街上像流浪狗一样闲逛,算准了时间,踩 分卷阅读12 - 分卷阅读13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3 着铃声进教室。 晚上亦然。 命运使然罢,小学毕业那年,他在夜里闲逛的时候,碰到一个醉驾的司机,结果成了那桩车祸里的受害者。其实伤势不大,倒是在做全身检查时得出一个噩耗,他遗传了一种叫做直肠癌的病。 杨清读的书少,性格又因为经历的遭难而变得暴躁,听到这个消息,未问清楚就嚎啕大哭。谁劝都没用,反而遭至怒骂,最后都没人敢去招惹她了。哭过之后,认定童之明得了绝症,坐在儿子病床边上一动不动地望着他。 那兴许是童之明记忆中,杨清唯一一次像个慈爱的母亲那样,静静地望着他,安详,垂怜,背着浓浓的爱意。可这唯一的施与却那样短暂,杨清一声不吭地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只留了家里那间两室一厅的房契。 童之明觉得,那是杨清最后的良心了,也或许是前半生过得实在肮脏可怖,于是不想带走任何带有记忆的东西,也就把房契留给了他。 她的儿子。 杨清的逃离,舍弃,对童之明来说,就像枯叶落在河面,激不起半圈涟漪,眨眼之后就淡忘了。没了母亲的声音和影子,童之明反而觉得生活明朗许多,他把房子重新打理了一遍,清洗得窗明几净,俨然新购买的二手房。 邻居可怜这个男孩,平日里碍于杨清,不敢靠近。如今杨清走了,善良的邻居们陆陆续续地对童之明施以援手。一群退休的老人,童之明一直记得他们的面孔,那是人世间第一次笼罩到他身上的温暖,他为之感激。 可是他拒绝了他们的恩施,不想受人恩惠。在他黯淡的充满打与骂、讥讽与玩味的成长中,他已经惧怕了亏欠,担心今日受了恩惠,他日会十倍百倍地偿还。就像他的出生与存在。 他不想这样。 他去做兼职,每天晚上到酒楼里做小工,赚点学费生活费,有免费晚餐,回家时记得打包好第二天的饭团。午餐是饥馑的,一开始的时候,不舍得花钱,后来发了工资,虽然少得可怜,但对他来说还是足够,生存的困境就这样一日一日地缓解。 后来严查雇佣童工的事情,饭店酒楼也不敢招他了,他就去捡垃圾。放假时跑到景区,给一些游客带路做导游。年轻的旅客是不会请他的,帮衬他的还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动了善心,起了怜悯。他自知自己半路出家,只是熟路,说的介绍简直就是胡编乱扯,所以主动开正职导游的半价。 但这些善良的中老年人,还是会给足他费用,他拒绝,他们就说是小费。反正是分别后就再不相见的陌生人,童之明也就感激着收了下来,作为回报,童之明会带他们去实在的店铺买纪念品,免得他们遭到讹诈,如此彼此就无拖无欠。 其实也是一个固执的少年,身影坚强又脆弱,令人睹之而哀怜。 但他自己是无所谓的,他遵循这样的生活,过得平静,安然,连蛰伏在身体里的病都忘了去。或许是见过了世间冷暖,已经心灰意冷罢,在他眼里,有病没病,孤不孤单,都没区别。 向死而生,往生而死,大概本就没有区别罢。 ☆、act.003 3. 若无那件事,恐怕他的人生就将这样平淡平和地渡过,无喜无忧。可他毕竟是遇到了那事,就像他忽然知道自己的暗疾一样突如其来。不过,以他性子,大概也还是没有区别的吧。 初二的暑假,烈日炎热,漓江水像是快要沸腾了。他戴着同学弃给他的蓝色棒球帽,坐在象鼻山景区入口的一棵大树下,借树荫避阳,右手无力地一挥一挥那面用红布自造的小旗,左瞄右探地找散户。 那些天都是些旅游团,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拉到生意了。就在他以为又一天白忙活的时候,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站在他跟前。 “你好,小伙子,你是……导游吗?”男人问。 童之明连忙蹦了起来,“我是,我是。”他说。 然后他又解释了一下,不想欺骗别人,“我不是导游,但我比导游熟悉这里。” 男人笑了,兴许是为童之明的认真与可爱。 “那你就当我的导游吧,我就自己一个人。”他说。 时至今日,童之明已经记不起这个男人到底长什么模样了,只知道男人穿着一件洗白的衬衫,黑色的西裤,脚上一双皮鞋。并不是旅游的装束,可那时的童之明,难得一单生意,哪里还有心眼去多管其它的事情。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童之明就带着男人生机勃勃地出发了。 也确实不是来旅游的,男人只在平地小阶上走走停停,连象鼻山都没有走上去。童之明以为男人大概是不想出汗,也就陪着男人站在树荫下,看桥下流水静淌。 那是最轻松的一次游导了,男人不像别人,不会好奇疑问,只是微笑着听童之明说话,似乎连童之明说什么内容都不在意,只是想听这个青少年说话,听他尚未发育完全的嗓音。 童之明喝光了自带的凉白开,说话又说得口干舌燥时,男人就把自己买的那瓶矿泉水递给他。还没开过的矿泉水,童之明推脱两次也推脱不了,喉咙又实在难受得要命,在男人的淡淡的低沉的嗓音里,童之明拧开了瓶盖,浅浅地喝了一口。 他喝了,还给男人,男人微笑着点头,自己也仰头喝了一口。 童之明突然对这个男人心生感动,因为男人似乎并不嫌弃他。没有得到过认同的人,总会在获得的时候感激涕零。他毕竟是太年幼了,自认为见惯了世态炎凉,知道了人间百态,可在他自己真切地感受到温暖时,会简单得像是一张白纸,单纯又脆弱。 男人说,“桂林太热了,浑身不舒服,要不我们去龙胜吧,听说那里有温泉。” 童之明知道龙胜温泉,虽没去过,但近些日子尽在景区游逛,总还是耳濡目染一些的。何况他没有车,也没带足够的钱。他尴尬地把这一切告诉男人,并表示自己很抱歉。 男人摸摸他的脑袋,说,“没关系,我请你去,就当作是我们交个朋友的见面礼,何况我也是第一次去泡温泉,没个伴我还没那个胆量哟。” 男人还对他呵呵地笑,笑得和蔼又温和。 童之明无法拒绝,“好,交个朋友。”他答应了男人,跟男人用力地击了个掌。 他想自己区区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男孩,身无外物,是连被骗的资格都没有,又何须作过多的防备,作多余的担心? 于是他也就真的把男人当作朋友了,他问男人叫什么。男人想了想,说:“要不你 分卷阅读13 - 分卷阅读14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4 就叫我叔吧。我有个侄子,跟你一样年纪,看起来很像。” 童之明想了想,第一次开口叫这个男人,“叔。” 这个单纯的少年,霎时间被从未有过的温情包裹,诚惶得连基本的理智都没有了。 男人很高兴,笑着摸他的头,带他到粥城喝粥。日月双塔对岸,杉湖景区旁边的粥城,在童之明眼里一直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他诚惶诚恐地跟在男人的身后,走了进去。 连点单的声音都是颤颤巍巍的,男人善解人意,半是安慰半是鼓励地对他说:“之明,别紧张,没事的,想吃什么就点。叔在呢。” 叔在呢——这句话在童之明的耳中曾经起过怎样的作用,他竟然马上就不紧张了,声色清晰明了,一把合上菜单,对服务员说:“我叔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两个人相视而笑,仿佛真是一对亲叔侄。 他从未吃过那样美味的餐点,温润暖和,甘中带甜,吃完之后连喉咙都是滑溜的,仿佛汁液残留,香气回萦。那是他人生之中,第一顿值得时时回忆的吃食。日后遇到饥馑时候,他总会想起那天在粥城喝的粥,记不起男人的样子了,只记得粥送来的时候,香气缭绕,烟缕如未知笑容。 想来真是可怜。 ☆、act.004 4. 男人带他到车站坐车。 他站在人流如涌的车站里,被男人握着手,奇妙如从未享受过的父爱。男人带着他,寸步不离,去排队买票,去买水和干粮。男人又买了一份报纸,一起坐在候车室等车的时候,一起看报纸。男人看单数版面,童之明就看相连接的双数版面,看完一面之后,再换一面。再换一面。 像是默契。 彼时挨得很近,翻报纸时双手还会触碰在一起,童之明奇妙地感觉到一股暖流从指间急窜,遍布全身,像是所有的毛孔都舒张开来,迸发出一种无形的暖气,将他与男人两个人完全地包裹起来,隔绝外界。 他很少坐车,一坐车就易困。车还没离开桂城市区,他就沉沉欲睡。男人注意到了,把童之明的脑袋放到自己的肩膀上,轻声如父亲对儿子窃窃私语,“困了就睡吧,到了龙胜,我再唤醒你。” 这样亲近的关切,童之明根本无力顽抗。他命运不幸,从未享受过什么爱与情的抚慰,有的大概只是讥讽与怨愤,如今贸然间身陷温情,无法思索其间因由背后,只觉得精神恍惚,连灵魂都要飘起来。 那或许又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睡得安稳了。这个陌生的男人,第一天相遇相识便给予他莫大的感动,命里一场梦,劫也好,难也罢,总之是可以无怨无悔了。 到了龙胜,转车去温泉,车上再次入眠,仿佛之前一直不曾安心休息,如今终得恩赐。 男人温柔地摇醒他,“到了,孩子,到了。” 男人轻声笑着提醒他。 童之明模模糊糊地跟着男人下车,一路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陌生的地方,走了一个拐角,就不记得来路在何处。兜兜转转,穿屋过门,视野忽然之间就空旷清明起来,氤氲的雾气升腾,像是三月里阳朔的景色,不远处有温暖扑面而来。 “到了,”男人摸摸童之明的后脑勺,说,“龙胜温泉,我们下去试试。” 已经临近傍晚了,又是仲夏,池子里本就没有游客,空旷得很。童之明也来不及想什么,他什么也不懂,见着男人旁若无人地脱衣解带,他也就又紧张又尴尬地跟着效仿。男人微笑着,转身面对童之明,似乎不觉得廉耻,见着童之明一张瘦削的小脸红得像是渗出血了,就哈哈大笑起来。 童之明不敢明目张胆地直直地看男人,他是第一次目睹一个成年男子的全部身体,好奇新鲜,又觉得害羞。 男人照样是摸了摸童之明的后脑勺,拉着他走进池子里去。 彼时童之明并不知道,泡温泉之前是有着一些准备工作得完成的,否则容易晕眩,甚至害病。也不知道男人是不懂还是忘了,他们脱了衣服就直接下池,半点准备都没做。 结果才泡不多会儿,童之明就头晕目眩,他挣扎着想爬起来,但手脚发软,浑身无力。像是溺水,像是窒息。满眼都是白雾,世界苍白无踪,视野尽处像是有一个人影在不远也不近地徘徊,看不清晰。 他唯有竭尽全力,唤:“叔,叔。”声音微弱。 然后就晕睡过去。 醒过来时已是半夜,一片黑暗,窗外有雨声穿入。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谁抱着,一时间又惊又怕,连忙挣扎起来。等他在下一刻醒回神,想起抱着他的可能是谁时,男人已经被惊醒,打开了灯。 “你醒啦?”男人睡眼惺忪地问。 童之明点点头,但瞬间就面红耳赤。彼此间身无一物,肌肤紧贴同处一床,同盖一被。他羞得动弹不得。 “口渴吗?”男人问。 童之明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男人打了一个呵欠,还是掀被起身。身体完全裸露,但男人行走自然,旁若无人。男人给他倒来一杯水,又拿来为他预备的面包,一点一点地盯着他吃完,等着他缓缓吃饱喝足。 男人如此直截了当地坐在床上看着他,目光炙热却不逼人,童之明一颗心像是被海水淹没,上浮下潜,不得一息稳当。他的目光偶尔忍不住顺下去,目睹男人的躯体每一个地方,一看到就怕得连忙移走。 他发现男人在看着他笑,就问,“叔,你看什么,笑什么呢?” 男人摸摸童之明的脑袋,“看你呗。你很可爱。” 听着男人的话,童之明竟觉得心头满足高兴。 冷气开得足,又没穿衣服,纵然是炎热七月夜,男人冷得打颤。童之明见了,连忙掀开被子,想叫男人进来,可一时之间又开不了口。但动作已经作出,来不及害羞与尴尬了。 男人微笑着躺了进来,熄灭了灯。 童之明一动不敢动,男人抱着他,他浑身上下都因为彻底的生疏而紧绷。后来绷得骨头都僵了,筋脉都麻了,终于忍不住扭了扭身体。 “睡不舒服吗?”男人低声问,呼吸就在他的耳边。 童之明低低地“嗯”了一声,心有愧疚。 “那就躺在叔身上吧。”男人说。 童之明不敢动,僵着身体听任男人把他的身体扳过去。他的脑袋枕着男人的心口,异常清楚地听到男人规律的心跳声,扑通、扑通的。 他是第一次,距离一个人,那么的近。 也是第一次,有一 分卷阅读14 - 分卷阅读15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5 个人,把他放在心口。 一个男人。 他叫他,“叔。” ☆、act.005 5. 此去经年,岁月轮转,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何其之多,谁又会记得了谁,不去忘记? 几年光景,童之明就几乎把这个他第一次称之为“叔”的男人的记忆彻底抹除,也是事后知晓真相罢,虽然迟了,但毕竟明白了一些光鲜背后的苟且,温情背后的龌龊。令人作呕,但他不会记恨,想想彼时,他早已长成了一个对生死都不去在意的人。 他淡漠的态度,说到底只是人生所遇的堆砌。 那天是被压力逼醒的,沉重的压抑。他睁开眼来,看到男人正趴在他身上,眼神炙热地盯着他。目光那么陌生,令人惊惧。 “怎么了,叔?”童之明战战兢兢地问。 男人吞咽了一下,声音干涩至极,“孩子,叔爱你。” 童之明只觉得一片茫然,仿佛一束强光直直地照过来,刺得他想要遮掩躲避。但他躲闪不及,男人的身体,与对他来说绝对庞大的力量,令他动弹不了一分一毫。 “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你了。孩子。”男人这么说着,吻他,“你感受不到吗?相信我。” 爱这个字眼,彼时在童之明的眼里,或许并不是伴侣间两个人的暧昧给予与甘愿付出,不是彼此灵魂间的契合,更多的是家人间血脉的关切。他是感受到的,这个男人在一天之间给予他的关切与爱护,比此前所有日子里他所被施与的,都要多。 他说不出话来,只是懵懂地点头。人的单纯,有时候只是在于对某些东西的极度缺失。 那是他第一次直白了当地面对独属于成人间的游戏。在龙胜的酒店里,雾气弥漫,温泉在外,游人如织,房子里只他和男人两个人。是完全的无牵无挂,无遮无掩,但也无丝毫快感,只觉得身体像是被撕裂了,碰一碰都疼得想死。 “痛吗?”男人似关怀似程序性地问,平躺在一旁,四脚朝天,被子早已被踢落地上。 像个陈旧的木偶,童之明痛得其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但是看到男人惬意的目光和微笑,看到男人汗水淋漓的脸庞,感知到男人的身心舒畅。他回忆着一日之前的温暖,竟勉力挤出一丝笑容来,忍着痛楚摇了摇头。 男人笑了,于是他也就觉得值得。 那段短暂得连温暖与痛楚都留不下太多回忆的时光,像是漫长人生中的一座栈桥,走过了,再回头,就已经看不见,无影无踪。那天他是连穿衣服都痛得动不了,男人就细心地替他一件一件地穿好。是细心的,是耐心的,童之明感觉得到那种亲近。 走路不方便,男人就搀扶着他缓慢地走,一一经过相向而来的游客,和来不及观赏的风景。他羞愧紧张,不敢与旁人对视,于是一直低着头。他只记得那里的石板路爬满了青苔,有细小水滴沾在苔藓上,十分好看自然。 上车的时候,一抬脚,痛得差点晕过去,脸色苍白得吓人。“还很痛吗?”男人未等到回答,就拦腰把他抱起来,在众人的目光中安全稳当地把他放在座位上,临窗的位置,绑好安全带。男人摸了摸他的额头,低声吩咐:“安静睡一觉,嗯?” 童之明听话地点头,望着窗外快速移动的山峦,带着满足与感动入睡。 他一直觉得,在那个回程里,他是做过梦的,不然不会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梦到了什么,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仿佛浪潮流过的沙滩,抚平所有足印,抹除所有人存在过、停留过、张望过的痕迹。 一如男人出现的突如其来,他的消失也去势如风,不遗影踪。 童之明是被售票员唤醒的,已经回到了桂林,所有乘客都下车了。他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时候下车的,是半途离开,还是在桂林舍他而去,抑或是在车未开时就下去了。那时他是那样地信任那个男人。 他问售票员,“我叔呢?” 售票员皱了皱眉,不耐烦地挥手,“什么叔不叔的,哪里那么多废话?快下车,到站了。” 童之明在茫然中下车,再一次置身于人流如涌的车站,可这次没有人再握着他的手,没有人再带着他穿越重重人群。除了剧痛。身体的剧痛,撕裂一般的剧痛。他又是执拗,固执地自欺欺人,告诉自己,男人只是提前下车给他买矿泉水去了,男人会回来的。 他就在下车处等,一直等,盯着每一个过往的面孔,希望看到熟悉的那张微笑的脸庞。皮鞋,黑西裤,白衬衫,四十来岁的男人……他搜索这个装扮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在惊喜与失望中循环,一颗心终于随着黑夜的降临而冷却。 他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一如他未见过面的父亲,和终日咒骂的母亲一样,匆匆地离他而去,没有告别,悄无声息,无踪可寻。 ☆、act.006 6. 开始的时候,不免会时常想起那个男人,童之明的目光也逐渐不由自主地投放在四十来岁的男人身上,像在寻找某一个熟悉的身影。没有旅客请他当导游的时候,他就坐在象鼻山景区入口的那株大树下,发呆,看来往的陌生人。 自己去重走当日和男人走过的地方,歇过的地方,一旦看到中年男人仰头喝水就怅然若失,想起与男人共享过的那瓶矿泉水。他也偶尔在粥城外经过,看进去,门庭若市,可是没有那一个人在里面。他是不属于那里的,他知道,于是他就坐在杉湖岸边,望日月双塔落在湖面上的倒影,沉默不语,留给粥城和经过的路人一个单薄的背影。 轻易感动,只是因为之前从未歆享过温情。内心再敏感,他也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不多日之后,那个男人就逐渐淡出了他的记忆。生活如旧,一切又恢复从前。为生计奔波,日子不悲不喜。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有了不自知的关注与好奇。照例是不会过火热烈,只在遇见时远远地瞄一眼而已。 若是永不再见,也是最好不过,可怜的时候,他在后来还巧遇过那个男人一次,那个他曾经唤其为“叔”的男人。是在那个暑假结束之前,他带一对花甲夫妻游遍桂林之后。年轻时世代坎坷,这对花甲夫妻在退休之后弥补当年错过的浪漫。是两位教养极好的老人,走得缓慢又温暖,慈眉善目,对童之明也十分友善,三个人像朋友一样谈笑,散步,仿佛孙子与爷爷奶奶。 暮色降临,童之明回家,途中无意间就见到了男人,他的“叔”。男人搭肩一个年轻人,有说有笑。 分卷阅读15 - 分卷阅读16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6 童之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跑了过去,木桩一样杵在男人面前。 他不敢叫男人,男人的目光那样陌生,仿佛彼此从未见过,可他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当日那个人。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地盯着男人。他是在期待什么吗?童之明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是想再看看男人,看看男人对他微笑,用温厚的嗓音,关怀他。 男人合他意愿地露出微笑,熟悉的,温暖的,可是男人没有关心他,只是犹疑着问:“你好,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我们是认识的吗?还是你认错人了?” 怎么可能认错?童之明想,可他无法说出一言一语,男人的疑问在他脑海中萦绕,像是一把匕首,一下又一下地戳刺他的身体。他又感觉到身体下面撕裂的痛,一阵一阵,越来越剧烈。 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 我们是认识的吗…… 你认错人了…… 也确实,他连男人姓甚名啥都不知道,男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告诉他。 男人拉着那个年轻人离开了,擦着他的身体走过,童之明晃了晃,差点站立不稳倒到街上。他在那一刻彻底明了自己不过是男人觅食路途中的一处驿站,那一日,男人并非为他驻足,男人只是单纯地采摘,他是幼稚无知的果实,以为那只手是保护,殊不知是毫无感情的摧残。 他明白了。那个男人的感情,与其在房间里是一样的,一丝不挂,不屑遮掩,也不懂廉耻,不顾他人。他的感动,根本是愚蠢得可笑。他还那样真诚地叫他“叔”,幼齿无知。 那晚他第一次发病。 暴雨,雷声轰鸣。三更半夜,突然肚子剧烈绞痛,胀得似要爆炸,白天吃的东西,像是逃命似地欲往外逃窜。严重的腹泻,回去没几分钟就得再次出恭,累得几乎虚脱,浑身如跌落冰窖一样的冷。清洁时发现便血,暗红暗红,有些熟悉,贸然间就想起在龙胜的酒店里,与那个男人的肮脏事情。 一时间悲从中来,捂着肚子坐在马桶上,分不清是心痛还是身痛,分不清是心累还是身累。闪电毫无规律地从局狭的窗口刺进来,昏黄的灯火唯唯诺诺。雨滴从窗口泼进来,淋在他的身上。 又凄凉,又快意。他忽然觉得那些雨点滴落在自己嶙峋的瘦骨上,沁得他满心清凉。悲极竟然也会生欢。 他笑了,无声地笑,泪水却从眼眶漫出。 杨清不辞而别地抛弃他时,他都没那样沉重的感觉。他是在那时明白,温情过后,颓败带来的伤口最深最寒,像马群奔驰过后的雪原。他是个从出生开始便注定了不断被人抛弃的孤儿,是不该妄生奢求的。既然是自己不妥当地付出信任与期冀,最终获得失望,无知如此,他也就不怨任何人。 他只怪他自己天真。 ☆、act.007 7. 也许是情绪作怪吧,那夜过后,暗病就恢复以前的蛰伏状态,埋头不出。如往事一样来去如风。 他自小得不到好的营养,瘦骨嶙峋,应该是因为平时心境平和,而且习惯了,身体总归差不到哪里去,甚至于有比大多数人健康的趋势,看起来瘦而青秀,有着隐隐灵气,与人若即若离。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跟同桌黎潮谈话甚是投机。那应该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同学了,彼此间毫无间隙。黎潮是西安人,父亲在阳朔开了家酒楼,母亲在桂林建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家境不错,却难得地没有半点纨绔之气,待人和善好心。 相反,对独立的同龄人心怀敬佩,觉得比自己厉害认真。黎潮就是事先多次在景区闲逛时注意到了童之明,后来恰巧成为同学,就主动前来打招呼了。童之明见他笑得阳光近人,也就不好再像以前那样冷漠。殊不知,他就这样交了自己人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 黎潮喜欢看书,童之明在无课时就跟着他到图书馆,或者翻看他的小说和杂志。童之明是在那时沉迷上故事虚构出的美好人世的,他惊诧于铅字排列出的世界,连悲情也悲得动人,悲得美好又温润。 而他又是理性的,不会以为书本上的故事有一天会成真,毕竟生活教会了他永远不要去妄想。 黎潮会邀请童之明到他家做客。心境阳光的两个少年,不用多久就可以成为愿意为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黎潮有自己的书房,里边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整理得整整齐齐,排列有序,按照出版日期一本本相挨,仿佛记录成长的刻痕。 两个人席地而坐,冷气之下,神清气爽。阳光从落地窗安静倾洒,落在他们俩脚前。不知名的植物,长长的藤蔓在窗前垂下,迎风摇晃。 他们偶尔对话,声音安静,如在图书馆内。会为书本里的新奇惊叫出声,也会为描绘的丑陋低吭几声。黎父偶尔会给他们送来凉白开,或者削皮的水果,然后微笑着退出去。 在黎潮家里,时间是过得无比迅疾的,眨眼之间天就黑了。 黎母留他一起晚餐,是充满温馨的家常饭,吃得童之明在心底流连忘返。一家三口都好心地请他多吃,别客气。听儿子时常说起童之明,黎母也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家况,每次都会准备好一些果实给他带回家。 是个令人羡慕又敬佩的家庭,每一个都是善良的好人。 寒暑假,童之明与黎潮一起到阳朔,在黎父的酒楼做兼职,当服务员。端茶送水,洗碗拖地,童之明倒不觉得有什么。黎潮本已累得筋疲力尽,看到童之明连汗水都不流一滴,敬佩之余,也不好偷懒退缩,硬着头皮跟着童之明坚持下去。 十几岁的少年,永远有着使不完的干劲和动力。轮到他们放假时会一起租两辆自行车,吹着口哨在阳朔东街飞驰,跑阳朔边外的山野间小路。晚上看印象刘三姐,逛阳朔西街。 交情甚好,快乐无忧。可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还未开始读高二,黎潮一家就搬回了老家西安。 那天童之明送黎潮到机场。两个小伙伴依旧大大咧咧有说有笑,谁也不主动开口去说一些即将到来的离别。聊理想,说回忆,和彼此的糗事,仿佛只是一次寻常的谈心,第二天就会在学校重逢,然后彼此一笑,说声“你好”或者“早”。 直到登机时候到了,两个人才沉默下来。黎父黎母了解两个少年,知道他们难受,所以站在一边安静地等,不催儿子,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是一种难得的理解和尊重。 黎潮忽然拥抱童之明,“之明,你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一早就看得出来。不 分卷阅读16 - 分卷阅读17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7 管此后遇到什么,发生什么,都要告诉我,都要坚强。别让我失望,你是我的兄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不会忘记你,我希望你也一样。” 童之明点头,说:“当然,你是我的兄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都会记得你的。” 黎潮笑了,他松开这个熟识一年的好朋友,用男人的姿态,伸出右手,“珍重。” “珍重。”童之明由衷地说,握过手去。 “之明,一切都会好的,别放弃,要坚持。”黎潮笑着对他说,挥了挥手,转身率先走进登机走道。 之明,一切都会好的,别放弃,要坚持。童之明呆呆地站在那里,咀嚼黎潮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直到黎潮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他才恍然想起,他忘了说一声“再见”。 谁也没有说再见。 ☆、act.001 1. 那夜街上基本无人时,我吩咐雇员看好咖啡店,就与余森一起,徒步走回他家。 他一直在吞咽口水,espresso估计苦得他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忘不掉那股味了。我没有打趣他的兴致,看着他一直神色索然低着头走路,也就没有出声。临到家门,他才对我说:“安华,之明是个敏感又倔强的男孩,你可千万不要猜测他有什么过往,他会感觉得到的。” 我点头,保证。他自然不知道我在初初认识他几日之后就已经见过童之明了。 可是在我见到童之明时,我吃了一惊。一年不见,他更显瘦削了,骨骼在皮肤下若隐若现。彼时他尚未向我说起他的往事,我想他是经历了怎么的遭遇,竟然出现此般惊人的变化。 我勉力压下内心的疑问与震惊,毕竟我是答应过余森的,何况我怜悯这个男生。 “之明。”余森轻声唤他。 童之明从沙发上回过身来,他在病床已经躺得太久,一点睡意都没有。他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挤出一抹笑容来。 是仿若垂危之人的,苍白无力的笑。 我尚不知道,彼时他的直肠癌早已经异变,癌细胞已经摧残他的身体很长一段时日了,他身心俱废已经那样久。 “安华。”他叫我,“你好。” 我上前一步,不知道该不该见面露出个笑来,只说:“之明,你好,好久不见。” “你们认识?”余森惊讶地问。 童之明微弱地笑,望着我。我向余森点头,“其实在去年回母校时就认识了,不过我们只是浅聊过几句,我也想不到还会再见。” 余森有些狐疑地看着我和童之明,没有说话。 三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余森去冲茶水去了。 “余叔叔知道你是吗?”童之明问我。 我当然明白童之明问的是什么意思,令我惊讶地是,“你怎么知道我也是?” 童之明笑了,低头犹豫了一会,又抬头盯着我,“其实,我见过你的照片。” 我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一脸茫然地望着他。 童之明闭嘴沉默了片刻后,开口竟说出一个令我从身体到灵魂都剧烈颤抖起来的消息。他说:“安华,其实,我是认识甄仪的。” 听到这个名字,我已经在刹那之间愣住了。五年多了,差不多六年。我已经有那么久的时间,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了,这两个汉字。我尚不知道自己何时能跟别人说起这个名字,更不知道这个名字的主人,甄仪,他会不会再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一直在后悔中等待,等待…… 贸然间听到这个名字,我想那一刻我的意识都暂时遗失了罢…… “他给我看过你的照片,安华。那天见到你,我就猜到是你回来了。”童之明说,“你在他眼里那样重要,我想我自己是不会认错你的了。” 我一时心急,竟忘了他的病,抓着他手臂像发疯了似的,“那他呢,他去哪里了?你知道怎么联系到他吗?你……” “安华,安华。”余森冲过来摆开我的手,“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了?” 我此时才醒过神来,知道自己冲动莽撞了。跟童之明道歉,他微笑着摇头,说没什么。 “你们……怎么了?”余森疑惑地盯着我。 我望向童之明,他移开了目光。我想了想,告诉余森没事。 “我们想起母校里的一个公众笑话而已。”我说。 我不敢看余森的目光,我骗了他,我不想看见他眼中的怀疑。于是我起身沏茶,给余森一杯,给童之明一杯。把茶递给童之明的时候,他对我点了一下头,我想他是答应帮我向余森保守这个秘密。 余森小噙了一口,喃喃地叹息,“还是茶香啊。” 他指的是较于我给他的那杯特浓咖啡。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缓缓地喝着,想着甄仪。 甄仪。甄仪。你究竟是怎样认识童之明的呢? 你们之间……又发生过什么故事呢? 甄仪。 我在心底默默地呼唤这个名字。 甄仪。 ☆、act.002 2. 日后我才知道—— 童之明与甄仪的初次邂逅是在阳朔。那时黎潮一家尚未搬回西安,童之明与黎潮在酒楼当服务员。是暑假里的一天,夜里八九点钟的光景,童之明上菜后离开包厢,在走廊上看到一个酒醉的人踉踉跄跄地进入洗手间。 彼时甄仪不知道为何喝得烂醉,连走路都不稳。童之明担心会出什么问题,就跟了过去。果不其然,甄仪出来的时候,地面打滑,他一脚踩不稳就摔倒在地,脑袋磕到门槛,险险地破了一节手指长度的伤口,幸好伤势还轻。 童之明扶起他,出于服务员的素质,关切地问:“客人,你好,没事吧?你流血了。”童之明说着就掏出纸巾想给他擦拭血迹。 谁知甄仪却忽然捉住童之明的手,醉后乱语,“安华,安华,你怎么到这个时候才回来……安华,你知不知道,我等……” 话未说完,就吐了出来,吐了童之明满满一身。 (童之明把这一幕告诉我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泪来。那时我已错误地离开桂林两年,甄仪也早给我回了分手信,说“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我是怎么也想不到他那时还在想着我,等着我回来,为我醉,为我哭。而我以为他没有原谅我,竟不敢辞职回去,一直呆在长沙,多么可惜,多么傻。) 黎潮赶到,和童之明一起把甄仪抬了出去,安置在酒楼的客房里,经理吩咐童之明留在那里随时照顾 分卷阅读17 - 分卷阅读18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8 客人。命里的安排,如此巧合。若不是童之明心里有善,担心喝醉的客人会出事,也就不会跟过去,就不会跟甄仪搭上关系。但命运即是命运,如此安排,谁也逆转不得。 甄仪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悬。起床时才发现门后的童之明。彼时童之明已经坐在地上倚靠着墙睡着了,他听从经理的指令,竟然毫无怨言寸步不离地守了一夜。 甄仪是记不起昨夜的事情的,他只觉得脑袋沉得要命,口渴至极。见到客房里坐着一个人,心里莫名其妙。晃晃悠悠地走过去,推了推童之明的肩膀,看清了童之明酒楼服务员的制服。 童之明迷迷糊糊中醒过来,发现客人醒了,忙站起来,“先生你醒啦?” 甄仪不耐烦地点头,“你怎么在这?” “昨夜你喝醉了,摔倒在洗手间。”童之明想要解释整件事情,但声音逐渐消了下去。昨夜事情紧急,他没有留心。彼时甄仪站在他跟前,他才发现这个客人身着白衬衣、黑西裤、黑皮鞋。从何时起,他已经对这身装束心生特殊情愫。何况一眼迷惘的甄仪,那时还弥漫出一股童之明所无以理解的想掩藏却隐隐溢出的淡淡忧郁,像是一个谜一样地吸引了童之明。 “呃,那多谢你了……我已经没事,你去忙吧。”甄仪皱着眉头说。 童之明望了一眼甄仪额角那个已经结疤的小伤口,说:“那我先出去了。我是童之明,先生有什么事情可直接拨打酒楼的内部直线电话。祝你愉快。” 童之明礼貌鞠躬,退出,关门。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遇见。之后有挺长一段时间没再遇到,没有缘的人,即使在小如桂林的弹丸城市也难以错肩。不久后黎潮家转让了这家酒楼,搬回了西安。童之明辞了这份兼职,回桂林继续做他的零散导游。 生活平淡无奇,幻想在生计奔波中逐渐被啃噬。就在童之明即将忘记曾经在阳朔见过一个喝醉摔倒在洗手间里的客人时,甄仪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那是童之明高二上学期的一个秋季傍晚,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了,他一个人停留在解放桥上,望着桥下漓江的风景,江里游泳的人,岸边垂钓的人,路上散步或像他那样停驻的过客。 就这样他再次见到甄仪。 甄仪也是一个人站在解放桥上,就站在那个转角楼梯那里——我们未分开时我总是喜欢站在那里看漓江,仿佛身在空中。甄仪回身时,他们俩见到了彼此。只是无以得知,以那时醉后刚醒的状态,甄仪究竟是如何记得童之明的。 两人愣了一下,不约而同地点头示意。这一次遇见,有着命定的韵味。没有谁是意识迷醉不清醒的了,江风呼呼地吹,想起这个情景,真是令我嫉妒之余又满是钦羡。 毕竟当初是我残忍地选择离开甄仪。 ☆、act.003 3. 童之明回忆起甄仪时,从他苍白脸上泛出的淡淡的笑意,我也能感受到他身体里弥散出来的幸福感。那种怀念,思绪,丝毫不比我的弱。我想,童之明是深切爱着甄仪的罢。 可是他们彼此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童之明决口不提——只告诉我他们间的开始与结束。把中间辽阔的空白留给我想象,某一程度上像是对我的报复,为甄仪。我不置可否,童之明把他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回忆独自收藏,亦是人之常情。 我是理解他的。 曾几何时,我何尝不是另一个童之明。 可我知道,童之明与任何人相比,都要坎坷得多。 他本不敢再对旁人心存温情奢望,可是甄仪打破了他的原则,就像击溃了他的信仰一般让他迷恋起来。甄仪确实是一个会让任何人记住他的男人。 那一年,是童之明人生之中最美的时光,他居然会想,此前那样悲惨不公,或许就是因了获得甄仪,以此彰显命运的公平。他竟然因为甄仪的出现,相信起从未相信过半分的命运来。 不过我想,此前无心如童之明,大概只是因为害怕吧,担心自己的信任会像上一次那样坠入冰原,彻身受冻不得救。可是当他自控不住爱上某个人,他就会把自己的所有都放下,把自己的灵魂也付出。 童之明确实如此,他几乎把甄仪当作了所有。因此当甄仪在一年之后离开他,离开桂林,他就像自己的灵魂被抽离了身体,无精打采,失神落魄。他相信甄仪会回来的,终有一天——这坚定竟然与我一模一样,叫我如何不去尊重他的爱? 甄仪离开了,童之明像是要像所有人证明自己的忠贞似的,报考了甄仪之前任教的桂城大学,并幸运被录取,成了我的学弟。可是,甄仪依旧没有再出现过,他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里,不留联系可能。 童之明在邮件里将一切尽皆告诉了黎潮,他们一直保持虚拟却真挚的联系。 可幸的是,黎潮并没有歧视他,反倒像是早就看穿了他是怎样的一个人,预料到以之明性子,可能遇到怎样的命定非难,会有怎样态度,所以才会在机场分别时,告诉之明一切都会好的,告诉之明要坚持,别放弃。这个难得的好朋友,早就已有心理准备去接收之明晦涩的倾吐,耐心平静地劝之明看开些,毕竟生活是肯定不会尽如人意的。 有一人可以无顾忌地倾诉心事,童之明总算坚守着内心的道德。只不过黎潮很快就出国上学,两人的通信不可避免地中断,童之明连唯一的朋友也失去联系。没人可交流,心事再重也只能收在自己心底,等待腐烂,甚至霉变。 年轻人,信念那样莽撞易碎,童之明坚持了一年多,终于开始心灰意冷——仅仅止于对自身的绝望。他知道自己的心底,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空间依旧是为甄仪所留,可是他累了,倦了,也心伤心酸,过去那种对世事淡漠的态度重新萌生,觉得甄仪回不回来,亦无区别。 彼时的童之明是矛盾至极的,既希望甄仪有一天回来找他,又告诉自己,世界上什么都不会属于他,自己只不过是个注定被遗弃的孤儿,没有人会喜欢上他,包括没见过面的父亲,包括母亲,那时候也包括甄仪。 甚至包括他自己。他知道。 一旦没了愿景,顾忌与律己也就无从说起,也不必考究,于是开始了颓废与荒乱。缺乏足够成熟思维的年轻人,爱得热烈,破罐子也摔得狠。热恋时忠贞如一,为所爱之人做什么都甘愿;不如意时,什么也都不再在意,只要宣泄自己内心的痛楚,憋屈,不快,甚至怨恨,愤怒。 像是虐待自己 分卷阅读18 - 分卷阅读19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9 ,让对方心疼,后悔,其实傻得彻底,最后伤的,还不是自己? 在我认识童之明之前,他已经在网上与陌生人频频约会不知道多少次,没有一个人曾经重复约见过。他长得可行,虽然越来越瘦,但骨子里是个青秀的苗子,深得别人的喜欢。放纵,肆意,不计后果,借情欲来麻醉自己。这样的约会是不会也不需背负感情的,彼此间各取所需,陌生里来,陌生里去。 进了门就拥抱接吻,出了门就重归陌路,像是彼此共同切断一点点生命,用于宣泄,然后将这一点点生命从自己的生涯中无情地丢弃。所以往往到最后,生命变成残缺不堪。 不过这对当时的童之明来说,谁也不会多问、谁也不会多想、谁也不会多记的潜规则,恰是合了他的意愿,乐得如此,不过是酒鬼求得一醉,瘾君子求得迷欢。自知虚无,但要的不过就是这虚无。 成年人的游戏,他在短短一个学期已经轻车熟路,对一切信手拈来。他俨然成了游戏人间的浪子,终日欢笑旌歌,仿若无有感情之人。夜里与陌生的中年男子相拥而睡,接吻,肌肤交融。没有多余的话,除了调情就是玩笑,谎话连篇。他在半年之间,成长得仿佛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可他明明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一学生,人生戏场他登得过早,换得过急。 因为此前一两年对甄仪的苦苦思念,他的身体每况日下,直肠癌终于发作,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发生突变,生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放任,不去理会。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视生死的人,对一切都无所谓,看一切都觉得无区别。 与甄仪之间的感情背负,于他来说究竟算是什么?以至于他伤心时,可以那样自伤。 我从未想过,童之明,这个命途坎坷的年轻人,对自己竟然也可以这样残忍淡漠。每一次想起他苍白无血色的脸,淡淡的笑,平静的眼瞳,就无法将他与游戏肉体欲望的人联系起来。可他毕竟是这样做了,连自己也不给自己后路。 许是他太过孤单,没有了不舍的人,对己身也就没有爱护的自觉。反而想毁掉自己,促就他所消极以为的无情命运。 他只是一个可怜的人,因为固执而可怜得悲壮,可怜得傻笨。但凡爱过的人,不管是否仍心存遗憾,大概都无一例外地无法对他鄙夷起一分半毫罢。 ☆、act.004 4. 彼时,童之明已经很少回家,积蓄不多,但那样的生活,每日生存在别的男人的无感情的照顾下,也是不用花钱。他只在偶尔突然疯狂地想起甄仪,然后无限地厌恶自己的时候,回家,一个人摸黑坐着度过整个夜晚。 是在这样无规律的稀少的回家里,发现母亲的归来。 那天已经很晚了,童之明想着甄仪想得热泪落尽,心底绞痛,病疼阵阵,就买了一支烈酒想要买醉。每次睡不着,他就这样用酒灌自己,我想是因为初次见到甄仪时,甄仪亦是这样的作态,童之明便不自觉地引以为效。但这样的结果,不过是愁更愁,而且加速病发,更重地摧毁他的身体,然他对此已经毫不在意。 杨清废了不少口舌才让童之明认出她来——也或许当时根本就没有认出,只是童之明不以为意罢。她从他身上翻出钥匙,像一个慈爱的母亲一样扶着童之明进屋。这一对无以言说的母子。 第二天,童之明清醒过来时,杨清直直地问他:“房契呢?” 童之明一阵茫然,杨清又再次问他,“房契,房契在哪里?” 童之明听清了,没有说话,不作表态。他其实只是没心思理会她,他彼时没心思理会任何人,除了甄仪,除了可以跟他约见的男人。杨清以为童之明在生她的气,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自己做什么生意被人骗了,说自己被迫无奈借了高利贷,说自己再不还钱就要被人家卸胳膊卸腿了。 最后她终于搬上了当初她抛弃的亲情,又是愤怒又是恳求地低喊:“童之明,我是你的妈妈。你个不孝子,难道要看着你妈妈我被人活活打死吗?你个野种,不懂感恩的狗东西……” 杨清还骂了什么,童之明仿佛一句也没有听见似的,等到杨清骂骂咧咧累得再也骂不下去了,他才问,“说完了吗?” 杨清愤怒得一记耳光刮过去,把童之明刮得倒到了地上,连嘴角都撞破了,血迹缓缓渗了出来。杨清并不知道童之明的病重到什么地步,只是以为他喝醉喝昏了,就骂他,“跟你那个死鬼老爸一样,喝死你算了,没出息。两父子都没出息,果然是什么人出什么种。喝死吧。” 童之明淡淡的笑。 “有区别吗?”他轻声地问,像是反问杨清,他的母亲,又像是在问自己。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走到卧室翻箱倒柜,他自己也是头昏脑涨记不清楚。后来找到了,像丢一张废纸一样扔给杨清,“是这个吧?” 杨清拿到房契,仿佛喜获至宝。当即便离开了,真的是连多逗留一刻的心情都没有,连看一看儿子的健康的浅薄的爱都不肯施舍。走得风风火火,一溜烟似的消失在童之明的视野里,像是害怕童之明反悔。 可是彼时的童之明,眼中哪里还会在意这样的东西?等到杨清以最快的速度变卖房子,买家前来收房时,童之明才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稀少的行李,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那间房子,搬进学校宿舍。 他生性孤僻,与同学关系不好,搬进去后,占用了原来同学们堆放东西的空间,更是引得他们厌恶。可他像是看不到似的,我行我素,不多说一句话。行李放在那里就离开,隔好几天才回去睡一夜。 那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很差了,病发得频繁。于是用积蓄购买护肤品,把皮肤粉饰得比原本还要好,看起来仿佛时尚潮流的年轻人,青秀可爱。他忍着病痛欢笑嬉闹,与那些男人玩得不亦乐乎,竟然也能不被那些男人发现他的虚弱。 有时候半夜病发,因为担心被别人知道他有病,就跑到洗手间,咬着毛巾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会随身携带泻药,一旦发现自己即将发病的症状,就会吞了药片,将肚子泄个清空,那样就算腹泻也会干净如初不露异常。 难的只是掩饰揪心的痛。那种剧痛,仿佛是拿刀片一下一下地切割身体,真真切切的痛彻心扉。那时候他就会再次挑起约会男人的情欲,像是毒瘾发作似的,放肆地与男人进行毫无感情的性事。因为病痛,童之明会流泪,会痛哭出声,男人错以为这又是童之明的调戏,于是更加尽兴,或者以为是童之明对某段留不住的感 分卷阅读19 - 分卷阅读20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0 情的悲伤,于是怜悯他,听他蜷缩起来痛哭。 与童之明约会过的男人,绝大多数会记得这个年轻人,因为他放得开,因为他玩得尽兴,却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只是童之明为了掩饰痛苦而不得不为之的做作。而这,大概也是童之明所希望看到的罢。 他希望看到的,除此之外,还有些什么呢? ☆、act.005 5. 童之明最后一次放纵,是清明节那天。 他之前在网上认识过一个在永州工作的中年男人,聊得还算开心,只不过桂林距永州毕竟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也就一直没有见面。照例是不知彼此背景的,清明节的时候,童之明忽然动了去看一看男人的想法。 他也知道自己身体越来越差了,支撑了不久,兴许是想在走不动之前不落遗憾吧,决定了便打电话,得知男人不回家,便立马出发。到桂林汽车总站买票,得知乘车点是在桂林北站。于是又急匆匆地赶去北站,幸好赶上了。 像是奔赴一场祭奠,心底一路上都是沉静的。 车走的是乡县的二级公路,走走停停,足足走了五个小时才到永州。像是预兆,刚到永州,还在零陵的时候就碰上塞车。一车子的人都下车去走路或者打车了,童之明从未来过这里,束手无策。跟着别人下车后,只能打电话给男人。 可是男人说话带着点口音,在电话里老说不清楚。童之明心烦气躁,干脆直接招了辆的士。的士载着他横跨整座永州,从零陵开到冷水滩,计费表上数字不断地转动,抵达时差不多拿走了他钱包里的所有钱。 见到了男人,彼此感觉还不错,与想象中一样,没有失望。这个男人是他所有的约会中,话说得最多的:除了调情,还有生活,感情,和希望。童之明已经练就面不改色的撒谎本领,华丽的话说得男人一直点头。 这也是他唯一一次不舍忘记的约会。 男人亲自给他做饭,给他端饭,夹菜,给他斟水,削水果。吃饱后,男人会拿热水浸泡的毛巾给他擦脸。那一刻,童之明恍惚地觉得,他像是一个儿子,男人就是他的父亲。 那样亲近,那样温厚。跟以往约会时他所遇到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 必不可少的泄欲。两个人都尽兴,童之明的身体很幸运地没有病发,不用勉强,不用伪装,又惬意又轻松。完事后,他们相拥而眠,低声交谈,无关性欲,只说生活,说男人的家庭,说男人的感情经历,说男人的工作规划…… 唯独没有说他的。 男人像是顾及童之明的隐私,不想主动打听他的任何事情。 如此正好,不用再撒谎。 睡到半夜的时候,男人的手机响了。那样安静的夜,又近在咫尺,童之明不用刻意也能清楚听到男人的通话。 是男人的前男友,喝醉了,给他打电话。骂男人不放手,骂男人分手了还给他打电话,幼稚像小学生……而男人只是低声应着,道歉,嘱咐电波另一端的人少醉酒,注意身体。 那样温暖,那样亲近,那样不舍,那样怀念,那样期待,那样等候,一个人,在遥远的彼端,关心着另一端的人,虽然彼此已然分手。 童之明听着听着,默默地落下泪来。甄仪走了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他自怜自己等了这么久也等不到甄仪回来,他妒忌那个未知的陌生人,嫉妒那个陌生人分手后这个男人还对其念念不忘,埋怨不回口,还关心他喝醉伤身。 命运就是这样不公平,就算他早已对此淡漠,彼时也忍不住感怀心痛,不能自已。 次日离开,下雨,他冷得打颤。男人把自己的外套解下,披到他的身上。到了汽车站,男人又奔波着为他买票。得知没有当日回桂林的汽车,又撑伞陪他坐车赶去火车站。买到的动车票是两个小时之后才进站的,男人就陪他在候车室里等,等到车来。 前一夜没睡好,男人坐在椅子上忍不住地打瞌睡。童之明把男人的脑袋轻轻地移向自己肩上,说:“叔,挨着这里睡吧,舒服点。” 男人点点头,笑了笑,就听话地靠着他的肩头沉沉睡去。 经年之后,他想起少年时代,跟一个不该相信的陌生男人坐车前往龙胜之时,他也是这样靠在那个男人的肩上入睡。如今,眼前这个令人感动的温情的充满爱的男人睡在他肩上,他忽然之间心里就满足了,再无遗憾,平静无波。 隐约之间,自欺之间,他终于在等候了那么久之后,虚假地获得一次真切的温情。不分谁人,借此契合记忆与希冀。 他唤男人,“叔。” 男人笑着“哎”了一声。 他再唤。 男人再应。 他断断续续地唤了那么多次,男人就不厌不烦地应了那么多次。 童之明知晓自己的肮脏,也知道自己没有任何机会了。他像是抓着最后的呼吸那样,静静地感受着男人的温度。害怕吵醒男人,连身体僵掉了也不舍得抽手动一动,即使知道虚假无结果,他也沉迷于这样安静的平和的短暂幸福。 后来车到了,他把外套还给男人,说了声“再见”。即将拐弯走下登车楼梯时,回头,看到男人笑着朝他挥手。他没有说话,急急地闪了进去。泪水喷涌而出,不想让男人看到。 他打电话给男人,说了声“谢谢”然后挂断。他祝福这个特别的男人。 动车带着他快速地离开永州,掠影模糊。他的期待,无预兆地以一种平静的方式实现,虚假也满足。他在心底告诉自己,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彼此欺骗,彼此抛弃,什么都是假的,什么都是妄求,什么都不属于他,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他也不属于这个世界。 他其实早就知道。 也终于开始彻底地不在意了。生与死,在他心底最深处,本来就是没有区别的。 这个执拗却可怜的年轻人。 ☆、act.006 6. 他最后一次重温以前跟甄仪走过的路。那些路,无一例外都是我当年和甄仪走过的,某种程度上,童之明在甄仪眼中像是我的替代品。我对童之明心有亏欠。 “你不需这样,每一个人的选择,不管心境如何,其实都是自己的甘愿,怨不得旁人。”童之明笑着说。苍白是他唯一的神色,我在他面前,像是一个可耻的小人。他彼时已经可以那样云淡风轻。 我耐不住他的可怜,不经思索便与他说,“我会想办法找到甄仪的,你等我。” 谁知童之 分卷阅读20 - 分卷阅读21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1 明摇了摇头,说:“谁也等不了一个人太久,就算真的等到了,彼此间也有些东西是早已变化了的。你等吧,我知道他会回来的。” 我看着童之明,一时之间已经不知道能说什么。 “就算他回来,我也是没脸见他了的。”他说。“假如我也能等到那个时候的话。不过,兴许是等不到了吧……” “但我毫无怨言,对这一生,人世。”他笑着说,不过二十岁,言语却像是迟暮老者,“在最后能遇见你,认识余叔叔,也算是命运对我的补偿了。” 童之明遇见余森,亦是一件戏剧性的剧情。从永州回来,童之明的身体就一直隐隐作痛,没有以往发作时的风雨狂暴了,反而像是点燃的引线,缓慢的燃烧,不知道何时就会燃尽,然后引爆。 走过曾经与甄仪一起的记忆,他像是满足了最后的夙愿,忽然之间就累得不行。恰好停在余森的木雕店前,想起以前与甄仪去阳朔旅游时,在东街印象刘三姐旁边,有一家家的木雕店。甄仪抚摸那些木雕,满眼的喜欢。 就这样童之明走进了余森的木雕店,像甄仪那样,一一抚摸那些精美的木雕作品。脉络有致,摸在手中舒服生动。像甄仪站在一旁望着他,童之明忍不住微笑起来。 余森过来招呼这位客人,可还未容他开口,童之明忽然就晕倒在地,怎么叫唤都不醒。打了120,做了紧急救治。想联系他的家人,却未曾料到,童之明的手机里一个联系人都没有,就连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都删除了。像是与过去划清界限,像是与人生撇清关系。 余森把自己的号码保存进去,出于同情与善良,只因他也有一个此般年纪的儿子,余华然。而他不知道余华然在另一座城市生活得如何。 童之明来感谢余森,在他已经看见终点的苍白路途里。他人生中第二次感谢别人,一个是永州的男人,另一个是余森。他说:“谢谢你,救了我,让我再一次感受到难得的温暖。” 他向余森鞠躬,一如当年在阳朔的酒楼当服务员时,与甄仪分别的姿势。 余森见他身体微颤,连忙扶住他,“孩子,你没事吧?快坐。快坐。”他把他扶到椅子上。 孩子——多么温暖的称呼。童之明挤出一抹微笑,望着这个唤他“孩子”的中年男人。他发现这个终日沉浸在木雕艺术中的中年男人那样文雅,浑身散发出浓郁如湖水般的气质。 忽然就有了把自己的一切告诉眼前人的冲动。黎潮出国后,童之明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跟别人谈过心了,那段日子以来的所有经历,情绪,压抑,悲伤,沉重地积郁在他心口,仿佛巨石契合,撬动不得。 他把自己自小到大的事情,无分巨细地一一跟余森诉说,没见过面的父亲,两次抛弃他的母亲,与他一起去龙胜的男人,和约会的糜烂过程,包括他在永州的经历。 他说,“我至今仍深爱着一个男人,我们相恋了两年,他离开我差不多三年。我如今对不起他,但我依旧忘不了他。我已经没有等他或者去找他的想法,没机会了,我想他只会偶尔在我的心底出现罢。” 最后,他问,“你会嘲笑我吗?一个男孩,爱上一个男人。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连我自己也想嘲笑自己。” 余森沉默了一会儿,把童之明揽入怀中,“别伤心,我理解并尊重你。其实,我的儿子跟你一样,他跟着一个跟我年纪相当的男人去了另一座城市。我们只是偶尔电话,我却不确切知道他的所在,他的好坏。” “我只希望他能快乐,”余森说,“我希望你也一样。” 我希望你也一样——这句话隐约在童之明的脑海里掠起一圈涟漪,但瞬间平复下去。他隐约记得有谁跟他说过这句话,可是却想不起来了。他轻轻推开余森出于同情与善良的拥抱,微笑,再一次感谢余森,“谢谢你,叔叔。不过,我得走了。” 彼时,余森也只得目送童之明就这样离开,他以为童之明只是想回去学校,孰料到之明的话有着那样的含义。 谢谢你,叔叔。不过,我得走了。 我得走了。 ☆、act.007 7. 那晚四五点钟的光景,童之明忽然痛得要死,手捂着肚子,蜷缩着,连打滚都打滚不了,连嘶叫都嘶叫不了。他浑身冷汗地在那里呻吟,嘴里低喃着一个名字,我隐约听见他在叫甄仪。 “仪。仪。” 俨然是个垂危老人频临死亡的状况,我又担心又害怕,不知道该做什么。余森匆忙替他按摩,灌他吃药,提醒我打120。病发得那样厉害,童之明那样痛苦,就像是一口气吸下去后就再也呼不出来。开车送他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没有意识,身体满身是冷,冷得像块暴露一夜的石头。 余森一直站在手术室门口,木头般一动不动。 我觉得浑身无力,靠着苍白墙壁的身体缓缓擦下去,坐到地上。人心如此柔软,人身如此脆弱,人世如此无奈。想到自己,想到甄仪,我捂脸想哭,却哭不出来,流不出泪水。医院凄凉的空气像是野兽张大了血嘴,缓缓地向我突进,压抑又空洞。 贸然之间就想起甄仪在解放桥上跟我说的话:安华,我多想等我老了的时候,也能像他们一样,坐在漓江岸边垂钓,那时候,你会在哪里呢? 甄仪,童之明如此痛苦,你又在哪里呢? 甄仪,我等了你这么久,你又在哪里呢? 往事如风,风起叶落,谁对或错已经无关紧要,走过的路,转身就成了回忆,不复存在,或许根本就是一场梦。我们都是追逐幻梦的人,不想醒来,或想重入。只是梦终究是幻境,天涯既窄且阔,我们一旦分别之后,就难以再见,谁也找不到谁。 甄仪说:安华,等你长大之后,你可能会发现,我们的一生,其实只有七步路要走,很短的,但也很长。 七步。七步,即是一生。 若如他所言,那么,童之明究竟走了哪几步路?似乎尚未走过,一生便即将到了尽头。医院那样沉静,一如人在梦中,从未醒来。 余森拉我起来,扶我坐到走廊的座椅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他望着对面,我看着地板。白炽灯苍茫,视野里一片迷惘。护士走过的时候,留下一串清脆规律的脚步声,听起来像是心跳在远去。 童之明的状况比预想中严重,我们都不是他的亲属,无法签字,医生只能做些基本的护理,暂时延续他的生命。他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一点血色都没了,被浅蓝色的病服 分卷阅读21 - 分卷阅读22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2 包裹,垫着无色被子,看起来简直无法形容为一尊细小的陶瓷,更像泡沫,触之即破。 他已经那样的虚弱,那一刻看着他,觉得他真是瘦得只剩下皮肤与骨头。 足足昏迷了一天一夜,童之明才醒过来,眼神空洞,晃神好一会儿之后才认出我和余森来。他竟然又挤出那抹一无所谓的淡淡笑容,说:“你们在啊?” 我不忍直视,别过脸去。 如我们生存在夹缝中的人,快乐得简单,毁灭得容易。我悲怆之中隐约觉得,生命那样复杂,生活那样艰难。心思淡漠如童之明,也敌不过无可自抑的感情,落此下场,也不知道他是幸或不幸。 不过,以他性子,该是无悔无怨的了。 余森回去之后,我留下来照顾童之明。童之明像是害怕自己时日无多,余森前脚刚走,就虚弱地跟我说:“安华,你一定要等甄仪回来。他是始终想着念着你的。” 人情这样可笑,我们可是算作情敌了的,他居然这样劝我,让我无地自容。我不想在这上面与他纠缠了,说多了只会坏他心情,毁他病况。我告诉他,“不如你去做手术吧,一定会成功的。” “到时候就可以等到甄仪回来了,是吧?”他率先向我开起玩笑来。未等我回话,他又兀自喃喃自语,“我的日子不多了,说不了多少句了。没用的,安华,对我来说,任何的安慰,其实都已经是没有半点作用的了。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不可能有完美的,否则老天爷都看不惯。” 他说:“安华,甄仪爱的是你,我知道。你们不要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等着彼此,那样永远也不会重逢。你也许不会相信,我是有多想,亲眼看到你们站在一起啊。” “我相信的。”我说。 童之明最后说,“余叔叔是个好人,你我不要害了他。” 我明白他的意思,沉默地点头。 他又对我笑了。我握着他的手,感受到他的体温那样微弱,仿佛逐渐冷去的开水。 沸腾过,喧闹后,也终归凉寂。 童之明。童之明。 ☆、act.001 1. 不久之后,童之明在医院病逝。 余森替童之明办了丧事,丧事本就伤心,在童之明身上就更加悲凉。根本没有几个人来吊唁,除了他家原来的邻居老人,就只有他的辅导员与几名班干部。我在网上发了告示,贴了童之明的照片,希望甄仪看到后可以回来一趟。 彼时我真的无其它想法,只希望能完成童之明一个夙愿。可是甄仪没有出现,我想他是没有看到这个消息罢,他不是一个无情的人,我是始终相信他的。 倒是有一大群人在网上留言,言语看起来由衷而真挚。是那些曾经与童之明约会过的男人。不知道是否是有些同病相怜兔死狐悲的意味,但毕竟是个告慰:始终有人在他死去的时候,还记得他。 不像他身边的某些人。 丧事之后的一天,余森忽然问我:“安华,你今年应该也差不多三十了吧?” “嗯,”我点头,预感到他会说什么,“二十八了。”我说。 “怎么不找个女朋友,结婚生个孩子呢?”余森抬头望着我。 我尽量让自己笑得不露破绽,“你以为我回来桂林是做什么?还不是忘记不了初恋嘛。” 这句话并不是欺骗。我记得童之明恳求过我的话。 余森点了点头,似乎相信了,没再追究这个话题。他逐渐开始习惯喝咖啡了,时时帮衬我的咖啡厅,但都是在晚上他打烊之后。然后找到我,和我一起喝咖啡,或者沏他带来的茶。有着知己举杯对饮的错觉,喝到凌晨街上基本无人才分别。 这样的生活,缓慢平稳,不急不迫,我乐得喜欢。 有一次喝茶时,余华然打电话给余森。 我看到余森跟他的儿子聊天时脸上情不自禁的兴奋与笑容,眼中满满都是亲生血脉父子间的关怀。那通电话的末尾,余森郑重地说:“华然,如果你哪一天受气了,不开心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一直在家的。你随时可以回来看看。千万莫要傻想。” 童之明给他的影响太深,这份影响因为余华然而使得余森心生惊惧。理所应当,纯属深厚父爱。 我隐约听到余华然在电话里笑,开心的笑。余森的手机音量开得大,坐在桌子对面的我也能听到声音。 余森忐忑着问,“华然,你什么时候回家一趟,爸爸想看看你。” “对不起啊爸,暂时还不行。”余华然说,“我们的新公司才刚起步,有些忙,暂时还走不开。等以后业务稳定了,我们一起回去看您。” “那好,那好。”余森面有失望,但还是如此说。 上天垂怜,余华然终得稳稳幸福,这份幸福不知几多人羡慕与追求,我也一样。而毫不例外,我能感知到这幸福,可见却遥远,不属于我。 后来挂断电话,余森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问他为何叹息,只是替他满上一杯茶,他一饮而尽,起身跟我道别,回家。 漆黑夜幕下的桂林街道,似有迷雾。余森的背影单薄而孤寂,他融进淡淡的路灯光晕与尽处无灯的黑暗里,隐约像是一个沧桑的老人。 这样的背影,我见得很多。 自从开了这家二十四小时的咖啡厅后,我基本都是值夜班。夜里寂静的桂林,总会有那么零星几个孤单的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因为各种各样差异不一的原因,始终处于孤独。黑夜是件绝好的披风,阻断所有揣测八卦的目光与流言,让你安全,给你自由。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样一个人。 如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余森不了解童之明为何会那样放纵作践自己,他其实是始终理解不了同性情感的。他问我,“就算是我们这样的人,一男一女分手了,大不了是喝酒求醉一些时日,到后来还是会冷静放下,重新开始一段感情。之明他怎么会那样固执那样傻呢?” 我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他们相爱太难吧,一旦爱上了,就永远放不下忘不掉。就好比同生共死的人,经历之后又怎么不会惺惺相惜?同性间的爱恋,大抵也是一次同生共死。” “是这样吗?”余森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我。 我端起咖啡,微笑着掩饰,“估计吧,猜测的原因,再接近也不会是真相。不过我想,也相差不远了。” 相差不远——我知道,那根本就是一个真相。没有差距。 分卷阅读22 - 分卷阅读23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3 我们,本来就是在甘愿地自焚。 无所畏惧,义无反顾。 因为我们自知,我们已经别无选择。 ☆、act.002 2. 甄仪终于回来桂林,童之明逝世差不多三个月之后。 那天上午,我向雇员交接好就离开咖啡厅,刚走出去就呆在了原地。甄仪出现在我面前,仿佛从一开始就站在了那里,等着我出来,等了已经很久很久。 我说不出话来,心口潮涌。 是甄仪走过来,拥抱我,说:“回来了。” 我用力地抱着他,这熟悉的拥抱,曾经离开了我五六年。 我想我终于等到了他。 我按捺住内心翻涌的情绪,领着他回到我的租房。一直相拥,静默不语,有很多话想说,怆然而生,发酵在心,却开不了口。贸然间想起童之明生前的话,他说分开之后,就算有幸能再等到彼此,有些东西也是终究会变的。 我想此时此刻彼此间说不出话来,是不是因为我们之间有些东西已经变了。 静默相拥了不知道多久,甄仪松开我,说:“安华,这次回桂林,我是来看之明的。” 他果然还是知道之明的噩耗的,却迟了三个月。而我当初那么想着甄仪可以回来送童之明最后一程,时隔三个月,甄仪当真回来看他了,我的心底却像是吃醋一样酸酸的有些难受。 “明天再去吧。”我说。 “不行,今天得去。”甄仪摇头,毋容置疑。 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得今天?”我们甚至还未来得及说过任何一句彼此间关于离别、悔意、想念、等待的话。想起来,竟然只有甄仪的一句——回来了。 “7月5号,是我和之明第一次遇见的日子。” 甄仪静静地与我对视,我看不出他的眼神。 我早已经无法再拒绝甄仪,最后还是只能带他过去。 我们两个似乎站在了一起,如了童之明的愿,也不知道他看不看得到,看到了是否真的开心。对着童之明的墓碑,看着遗照上那个瘦削苍白的笑脸,我们一直沉默,谁也没说话。 后来甄仪弯身鞠躬,说:“之明,我回来看你了。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 我识趣地走出去,想给他们一个空间。 谁知道甄仪也跟着出来了。我问他,“你就不能跟之明多说几句话吗?” 甄仪望了我一眼,没有回答。他闷声走了几步,停下来,说:“说什么都是虚伪的假话,我不想再骗他了。” 我头脑嗡了一声,抓住了他的字眼,不敢相信地望着他。 “对,没错。”甄仪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是骗了他。” 我想不到甄仪会欺骗童之明,他本是那样完美的男人。 “你怎么能骗他?” “你觉得,”甄仪迎上我的目光,丝毫不让地与我对视,“这句话应该由你来问吗?” 我就此语塞,说不出话来。 “伤心的时候,谁都会犯错。”甄仪低头轻语,“当初你伤害了我,后来我伤害了他。我们都是有罪的人,谁也没资格教训谁。除了受害者。” “除了童之明……”他说,“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他。” 甄仪说完就不再吭声了,我愣了一会儿,抬脚跟着他一步一步地走,一前一后,一无言语,像在送葬。 世间轮转,巧合无处不在。余森突然毫无缘由地来墓园,恰恰就撞见我跟在甄仪身后气氛诡异地走。 “安华,安华。”他叫我时我才看到他,不知怎的,背后略湿,像是吓出了冷汗。 甄仪听到余森叫我,也停了下来,望了望余森,又回头一脸平静地看着我。 “余大哥。”我硬着头皮跟余森打招呼,余光里看到甄仪撇开了脸,一个人兀自离开。我的心里忽然又焦急又惶恐。 “怎么了?”余森看出我的异常,问我。 “没什么,只是有点急事。”我连忙摇头,想扯开话题,就问,“你是来看之明的?” 幸运的,余森被我转移了注意力,“是啊。之明昏迷时常常念叨着7月5号,兴许是他的某一个重要的日子吧。今天恰好没啥事,就过来看看他。” “噢。”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甄仪就要离开墓园了。 余森兴许看出我的焦急,“你有事就先去忙吧,我呆会自己回去就行了,不用等我。” 我求之不得,“好,那我走了。”日后想起,真是内疚这样欺瞒他。可这也是情非得已了。 我匆匆忙忙追出去,甄仪果然没有等我的意思,已经走出很远。我跑过来,在最后一刻坐上他招的出租车。 不方便说话,或者不好说话,不想说话,整个车程都保持沉默。在汽车站,下车,我问他,“你现在就要回去?” 甄仪点头,“是的,留在这里干嘛?” “你……”我一时之间又说不出话,语塞到后来,干脆直接问他,“为什么就不能留下陪我聊聊天?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了吗?” “等我?等一个人很伟大是吗?谁没有等过某个人呢?谁不是在等着某个人呢?”甄仪忽然又笑了,笑得那样陌生,“你不是已经有了新朋友了么?长得比我有气质多了,还需要我陪你聊天?” “你误会了,”我连忙解释,“只是普通朋友,他根本就不是我们这样的人。” “哦,直男?如果不是直男,你早就跟他卿卿我我了吧?” 我目瞪口呆,我从未想过,甄仪会如此针锋相对地与我说话。 阔别终于重逢,可我发现他已经那样陌生。 ☆、act.003 3. 那晚余森来咖啡厅找我,一大堆铺垫掩饰之后,终于开口问我,“今天走在你前面那个人,你们认识的吧?” 我想了想,已经无心去隐瞒了,“是的。我们认识。” “哦,”余森点了点头,说,“看气氛,是你们闹翻了?” 我张嘴吸了一口气,移开了目光,不敢看他,“他就是甄仪。” 余森皱眉想了一会,我提醒他,“就是之明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男人。” “那他人呢?”余森忽然坐直了身体。 “走了。”我黯黯地说。 兴许是余森心急吧,没有听出我的心情,“走了?”他几乎是喊的。 我点了点头,没心思再多说了。 余森想知道些答案似的,一连串地问我, 分卷阅读23 - 分卷阅读24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4 “怎么这么快就走了,去了哪里,是哪里人,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我心里本就悲伤郁闷,被他问得烦躁,第一次对他发火,“你能不能别问了?你看不到我很烦吗?” 余森愣愣地望着我。 “对不起。”我醒过神来,知道自己没有控制好情绪。向余森道了歉,匆匆离开了咖啡厅。 余森在我背后一直唤我“安华……安华”,可我实在不想再多说了,我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泪崩,于是不敢回头地匆匆离开。 这样头也不回地离开,当初我把这个背影留给甄仪时,他落过泪吧? 我每一次回想起与甄仪的分手,都后悔得无法自已,悔得肠子都青了,悔得眼泪都凉了。仿佛一个流氓,为了意气,宁愿把自己的手掌整个地切下来也不愿服输。我那样的傻。 与我以前的冷酷对比,甄仪终究是给我宏大的退让。他执意不留在桂林哪怕一夜的时候,还是留给我一个共同进餐的机会。 我得以向他解释与余森的关系,告诉他那段日子以来发生过的事情。彼此终于都平静下来,冰释一半前嫌,像是千百回争吵后终得谅解。可是甄仪还是不肯留下来,“我已经结婚了。”他说,“跟一个离婚的女人,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 我毫无准备听到这个消息,觉得一巴掌狠狠地拍打在我的脑袋上。不过想想,于甄仪来说,这样的结局似乎再好不过。我毕竟是伤害了他。如此,纵使我再想与他重归于好,我也只能挤出笑来,“那很好,祝福你。”我说。 他说,“谢谢。” 一时之间,我也无意探询他跟童之明之间发生过什么纠葛了,只是问他,“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你离开桂林后,去了哪里?” “长沙。”他抬头看着我,“我忘不了你,想远远地看着你就够了。” 我心里一热,一紧,一急,一喜,又一悲,“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看到你一个人工作生活得不错,哪里舍得惊扰你呢?” 我埋下头来,心里百感杂陈。原来他从未怪过我,原来他一直记挂着我,原来他一直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我,在我想着他、希望他能够原谅我的时候。我一直那样幸福。 而我并不自知。 我对外作出虚假的笑容,用空无的幸福面对旁人,谁知道甄仪见以为真。我们又在同一座城市的时候,他有心对我躲藏,我找不到他。我们竟然就这样悲哀地错过了那么多。 “我也一直在想你,等着你原谅我。”我压抑住内心的哭腔,说,“一直,希望你回来。” “我知道,”甄仪露出微笑,带着无奈,带着满足,一如过去那样熟稔与温暖,他说,“看到你的咖啡厅我就已经知道了。” 心声基本诉说,似乎也没有什么需要多说的了。大概我们彼此也没想过,心情平复得那样迅疾。我结账,笑着说,“那时那么期待,如今隔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可以用自己努力赚来的钱,请你吃一顿饭。” 他也笑,我看出他的欣慰,他说:“我也等这一顿饭等了很久很久了。看到你如今明事如此,十分放心。” 其实有那么个恍惚之间,觉得这一餐饭就像漫长人生,想一直这样静静对坐下来。但我没有告诉他。我送他离开,以知己的身份,无关特殊感情。握手,笑着说再见。 临开车时,我隔着车窗,给车上的甄仪打电话,问他,“你当初离开桂林的时候,有跟之明好好分手吗?”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之间想问他这个问题,忽然得就像童之明的生命那样突兀不可预知。 谁知道甄仪摇头,说:“没有。当时我不辞而别……所以我知道自己很对不起他。唉……” 不忍看到他的愧疚与自责,我说:“忘了吧,之明死得平静无怨。以他性子,他大概也是不希望有人记得他的。” 甄仪只是叹息,落寞地望着我,我想那里边有多少会是对我的依旧不舍。 “一路顺风。”我挤出笑容,挂掉电话,对他挥手。 车开了,他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中,只剩下星散尘埃,在马路上无处着落,像是被抛弃的灵魂。 我在心底替甄仪向童之明道歉。 童之明,他的生命里,旁人对他,竟然有这么多突然的不辞而别。 ☆、act.004 4. “也许是习惯了吧,对于不辞而别,我半点难受都没有。只是在心里想着,他(她)走了,离开了,我又一次只有自己了,重新回到过去日子。这样的淡漠像是无情,只是在甄仪离开之后,日复一日地问自己,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他为什么要离开。 “那或许,是我唯一一次对不辞而别心生痛楚罢。” 童之明病逝之前一天,像是回光返照,气色忽然好了一些。他想出去走走,我推着他出去。他已经虚弱得站不起来,坐在轮椅上,穿着病号服。那天他气色极好,目光清明,脸上隐有温暖血色,嘴含笑意,俨然一个知道自己不久后即将康复的小孩子,期待着与伙伴们的玩耍。 可是童之明此后再也不能,而且从来不能够。 我像是看穿了命运的玩笑,清楚明白这是最后一次虚假欺骗了。心里悲凉戚戚,只是不好挑明,唯有勉力挤出笑来。日后回想起童之明彼时高兴却不显兴奋,没有出院的期冀,只有再看一眼日光再嗅一次风爽再置身一次俗世的告慰或满足,大概他又是知道的。 因为他知道,所以才会在我推他回病房后、准备离开时,跟我说:“安华,替我感谢余叔叔,他那么善良,无亲无故却照顾我,待我如父子。这份恩情,重如山,深似海,只是我无以为报,白浪费了他的心神。” 我想这是否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他从未害过别人,一直在遭非难摧残,十分不平。世间在他身上的映照,大抵只是一滩死湖之水。可是无论是我还是他,童之明,也无以向谁表达愤慨。何况童之明他本身就是一个无所谓生无所谓死无所谓世间一切的人,甄仪离开他后,连半点愤慨也是迟迟出现又早早湮灭了罢。 那天我推着他在医院的院子里,入眼是明媚日光和苍翠绿意,迟暮的老人,患病的男子女子,和幼稚的孩童。我担心日头太猛,会晒得他发病,想把他推进树荫里去。他忽然一把抓住轮椅的轮子,爆发出的力量庞大,但一瞬之后就消失,连呼吸都忽然萎靡了一些,气色也弱了下去。 “就在这里吧。”他说, 分卷阅读24 - 分卷阅读25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5 “再看看太阳。好温暖。” 当年在桂林的景区当零散的导游,不知道等多久才等到一个愿意雇请他的游客。他就戴着一顶陈旧的帽子,拿着一瓶自己烧的凉白开,靠着树根坐在树荫下意兴阑珊地望着每一个走向自己的人。 那一天是什么时候——酷暑炙热还是云阴风凉……他大概是忘记了。忘记了哪一天开始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像一根刺一样留在了他的心底,忘记了哪一天开始生活里再已不是独独只有生计与漠视别人的轻视讥笑那样轻松简单。成长的含义,不外乎是逐渐毁灭独立习惯,陷入某一个人的微笑里,最终或者有幸共生一世,或者不幸自悲一生——对童之明来说,成长大抵就只是这样的吧。 “安华,抱歉我不能告诉你我与甄仪之间的过往。那段日子是我的珍宝,不想与人分享。但你可大放心,甄仪从未出格,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我只是担心说出来,记忆会像呼出的气那样散去,那样我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我明白的,之明。”我说。 有一个下-身萎缩双腿瘦小似没有的男孩,在木椅子上乐呵呵地跟他的父母玩笑。被不幸搅拌得狼狈不堪的年轻双亲,早早地浮现辛苦痕迹,却依旧笑得那样尽兴,依旧爱他们的儿子爱得亲切。童之明一直远远地望着那个男孩,嘴里依旧是淡淡笑意。 “你看,其实我还不是最悲惨的人。”他又笑着对我说。 我回以微笑,心底空茫。童之明看到的是那个带着病症出生的男孩,觉得自己四肢健全便是幸运,却浑然不顾自己遗传的癌症,全然不理彼此的父母有何不同。这或许,是他之前得以平静过活的秘密——不去羡慕,不去对比,于是也就犯不着悲伤埋怨与仇恨。 “你把心事藏在心底,一藏就是那么久,该有怎样疲累。这几天里把它说出来,应该会轻松不少了。”我说着,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后脑勺,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我的弟弟。谁知道我这一摸,几根头发就跟着我的手指脱落。 “累都是不累……”童之明说,“我有的东西,本就只有那么几样,不记着想着,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是否活过。以前没有朋友,已经习惯了闷声不说话,后来认识黎潮,噼里啪啦地把一切都说出来,说完有欣喜,觉得世界上有人知道我过得怎样,但是黎潮出了国,我也就不能再去用自己的事情浪费他的宝贵时间。 “有一段时间写过日记,不久之后又断掉,把笔记本扔进漓江,不知道被冲到了哪里。写日记不过是担心以后忘了当日,可值得我铭记的,早已深刻于心,不会淡去。我想,过往若是被自己忘记,那就是应该被忘记的了。强求无用,白费心力,也没价值。” 过往若是被自己忘记,那就是应该被忘记的了。其间的谈话模糊似桂林三月雾气,朦胧渐忘,只深刻记得童之明说: “我不是没有过反抗命运的想法,可是接连失望,人也就绝望下来。何况谁也没有待我和善的义务,包括父母,因此我并不怪他们,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生活,久追不得,会比死难受。 “我想,你会理解这种难受。” 我想,我是理解的。 ☆、act.005 5. 我毕竟比不上童之明,能够简单地把不幸与不得自行调剂甚至忘却,于是我只能把一切都记载下来,把思绪与想念、失落与悲伤放在电脑上,一个人微笑着,轻轻松松地应对生活。 余森像是忘了当日在墓园看到的我与甄仪的诡异气氛,绝口不再提起。不必再找合理借口,我自然是无比满足。我们依旧在夜里共饮咖啡或茶水,谈天说地,偶尔在彼此有空的时候去爬山,徒步,距离不远不近,纯粹无杂质。 他会偶尔跟我提起,余华然在逐渐熟悉的城市里,怎样成长成为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怎样与那个男人快乐无忧地生活。时至如今,余森依旧不知道余华然爱上的那个男人姓甚名谁,他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兴许只有余华然的心情与未来罢。 后来余华然和陈西盛回来看望余森,余森邀请我过去,我以咖啡厅生意为由拒绝了他。我担心与余华然或陈西盛相见,会被他们俩看穿我内心的雷同,招他们怀疑。我始终记得,童之明告诉我:余叔叔是个好人,你我莫要害了他。我始终,记得甄仪。 时常思念甄仪,想他的时候,或者写日记,或者出去闲逛,一遍一遍地重走以前共同走过的路,七星公园、解放桥、十字街、中心广场、阳桥、西城路口……会到书店看旧书,到漓江边看中老男人游泳或者钓鱼,看入夜时马路上的路灯齐齐啪啪亮起,仿若梦境里的串串珍珠,美丽又温暖。 甄仪偶尔会来桂林,我偶尔会去长沙,彼此聊聊天,谈谈笑。彼此有意无意地避开彼此间的感情,只说生活与世事,咖啡与书籍。我见过他的家人,贤淑的女人,活泼的孩子,三口之家并无间隙,其乐融融,我由衷地为甄仪感到高兴,真挚地为他祝福。 最近一次去看他,夜里在湘江桥上散步,恍然像是还在桂林的解放桥,他是老师,我是学生。风呼呼地吹,行人不多。他时隔多年,再次低声哼唱《当爱已成往事》,唱及最后,吐出“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此情此景,应了歌词。 彼时才隐约明白,那首歌真切的韵味,千帆过后,一片无垠,记忆静好,回首已无声。 夜了他回家时,问我:“安华,你记得我说的七步吗?” 我点头,“记得。” “找个终生伴侣,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无关爱与不爱,只是找一个合适的人,付出自己的关心与爱护,并感恩地歆享对方赋予你的爱,最大限度的坦诚,和睦无欺,携手下半辈子。” 甄仪说,“你不该一直这样单着。” 如果不是不想搅乱他平静安和的生活,我会说:我已经找到了,那个人,就是你,甄仪,一如你当初去长沙,静静远观就已足够。 仿若当初我们彼此间说过的情话。 可我知道此时说这些已经不应该。 “你快要跟我老妈一样啰嗦了。”我笑着说,封藏着内心的情绪,“这种事也急不来不是?我总不能请求每一个来我咖啡厅的女客人给予交往机会。这些还是随缘,老天待我不错,不会让我难堪的。” 老天待我不错,不然也不会让我认识你。 “那好吧,你自己斟酌,你也长大了。”他笑着说,那样的熟稔的温暖的笑容。 我们拥抱, 分卷阅读25 - 分卷阅读26 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26 在湘江桥上。“再见。”他说,然后松开我,向我挥手。 “再见。”我也挥手,轻松地对他笑。 那么多次机会,我始终没问甄仪,童之明至死仍在怀念的那两年,甄仪施与他怎样的爱与关怀——无论是真或虚。已成往事的过去,本就没有再去撩拨的必要。 因我知道,我们都是饮鸩止渴地借着回忆与希冀来生存的人,就像童之明至死一刻仍嘴噙淡淡笑意,眼神空洞却睁着眼睛,直至最后一丝气力也失去。就像如今,我只能笑着与甄仪道别,看着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不想也不能让他难做,令他担心,无论我心里是有着怎样磅礴却无力的爱与念。 其实我们都是这样的一群人,我其实早就明白。 毕竟没有多少个人,我们这样的人,能如余华然,有幸向命运求得幸福。 我在心底再一次默默地低喃,再见。 也不知道自己是在跟谁、跟什么道别。 ☆、提早的结局 其实我由始至终都没有清晰明白,爱为何物——无论是同性之间还是男女感情。歌有唱,诗有吟,言语付诸,文字描绘,无论其间是欢乐多还是悲情多,大抵都是美的。 爱这字眼,说的多,听的也多,相信的不少,怀疑的也不少。我并不真切知道爱为何物,只是一直在等待它的出现。或许它就是简单的彼此思念,简单的一起散步,简单的共同进餐看电视,简单的回忆往生幻想未来…… 生活单调如我,想要的也就这样简单。 那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能够出现这么一个人,陪着我做这些简单的事情。想与等,想得热烈,等得急切。后来遇见甄仪,觉得那就是爱。他确实陪我完成了那些简单的夙愿。而你知道,结局如是。 我怀疑爱为何物,倒不是怀疑爱之存在,就像童之明无所谓生死,倒不是不相信生死。我们都是这么一群人,在想与等之间一步一步地走,相遇,或者错肩,但一直在走,不肯停下来,因为害怕遇不见,连伤心的机会都不被施与。 是种甘愿,因为并无选择,因为心有侥幸期冀,不管它微弱单薄如何,总归是我们生之希望,总归是我们最想获得的恩赐。所以义无反顾。 只是在成长中学知,在错误中明白,选择时应该周全谨慎,不管是选择一种人生,还是选择某一个人。或者相反,选择更换一种人生,选择离开某一个人。 我十分后悔当年离开甄仪时,与他说的话。 我说我不相信我们之间的爱情——什么都不懂的时候,总是轻易把一些美好又沉重的字眼镶嵌进自己苍白的人生里。 我说我不相信,不光光是不相信你,还不相信我自己。当初的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冷静之后才看得清。换个角度,你看,我能这样决绝,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够爱你,或许只是因为,当初我只是太寂寞。 后悔,其实是世上最无用的事情。 就像不知道爱为何物,我不知道此后的人生里,我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在答案揭晓之前,你我都不可知。于是只能想,只能等。 想与等。 分卷阅读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