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掠影》 第一章 考场归来 孙晓红一脚踏出考场,眼前一片漆黑,她顿感天旋地转,有点儿不知所措。此刻的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像根木头一样呆立那里。突然之间,她觉得有些不妙,张了张嘴巴,连忙收住了不停抖动的双腿。心想:可能是自己考试的时候过于紧张,晕场了。 她无助地站在考场的门口,屏住呼吸,轻轻闭上了眼睛,稍稍缓和了一下刚才失魂落魄的情绪。 万道金星,凭空而来,如同利剑,直入脑髓。她一个趔趄,急忙用手捂着胸口,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仰了一下,总算没有倒下去。她挺了一会儿,直了直腰,稳稳心神后,鼓起勇气把腿抬了起来。 她想尽快离开这块伤心之地,又扎煞着两手,试探着往前挪了一步,可她的双腿酸软,脚底一空,整个身体突然失去了重心,她踉踉跄跄地险些从台阶上摔下来。 不知什么原因,刚才她在考场上答卷的时候,突然间就晕了过去。幸亏监考的老师很负责任,他急忙找来了一位校医,并及时给她打了一针镇静剂后,又给她倒了一碗姜糖水,待她喝下之后,继续答卷,才没有耽误答卷的时间,没想到她出了考场,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她知道自己没有考好,心里暗说“完了”!惶惑的脸上立刻浮起一层淡淡的忧伤。为了掩饰她此刻的窘迫,她低着头,逃难一般,心情忐忑地握紧冰凉的手掌心,神情沮丧地离开了那个至今难忘的考场。 她像一个失忆的盲童,在大街上不辨方向地走着,所有的车辆,人群,高楼,还有前途,都像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随风在眼前飘然离去。她傻傻地向前走着,若不是身边有好心的同学大声喊她,估计她可能连家都回不去了。 回到家里以后,她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用沉默的方法来抗拒眼前的无奈。在那些特别狼狈的日子里,几乎没有人前来嘘寒问暖,她只能孤独地对着那面雪白的墙壁,暗自伤神。 十年寒窗,竟如此悲凉。那一度,泪水缓缓划过脸颊,像一道道没有愈合的伤疤,带着浅浅的憔悴和恍惚,让人见了很是心疼。 出成绩那天,她连去看的勇气都没有。她知道自己没有值得炫耀的成绩,也没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就独自一人跑到角落里,偷偷哭了一个晚上,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笑过。 见她心神不宁的样子,比她小两岁的妹妹,特意去学校替她看了那些自认为羞于启齿的成绩,虽说考的分数不是太惨,却也被最低的入取线排名在外。那有什么办法?优胜劣汰,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她失望,恼恨,却都无济于事。 为了避开各种非议,孙晓红不得不消极地呆在家里,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进。一想到自己多年的努力都化为泡影,就越想越郁闷,越想越难过,索性不再出门见人,她每天诚惶诚恐地倚着雪白的墙壁,靠静坐来打发那些毫无期待的光阴。 她白天忧虑,晚上失眠,一个好端端的人,几乎都瘦成皮包骨了,也不知道怜惜自己。她像个病人一样,脑子里昏沉沉的,整天无精打采,眼睛里看谁都摇摇晃晃,真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在那些晦涩的日子里,她一直都在反思,甚至都不能原谅自己,也不能走出自己。她是那么的脆弱和无助,稍有触景生情,她便痛苦不堪。 有时候,她看见自己用过的书就会失控般地流下眼泪,看见家里来了客人就像惊弓之鸟一样,立刻躲闪到角落里去。她越是这样颓废,胡同里的人就越是好奇。 流言胜似涂鸦,在口舌传递之间,竟然被别有用心的人越抹越黑。还好,孙晓红还算理智,没做出什么过于偏激的事情,不然,别人把她说成一本聊斋,连她自己或许都能相信。 面对不禁打压的女儿,小红妈左右为难,她劝也不是,不劝还不是,见她每天忧心忡忡的样子,小红妈也日日愁眉不展。 孙晓红没有考上大学,自己已经够全家人闹心的了。胡同里的人在背地里都在窃窃私语,议论纷纷。更可气的是,大岩她妈居然还明目张胆地跟着添堵,人前人后,也没少说些难听的坏话。 泼妇的舌头,歹人的心胸,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大岩她妈就是个特别嘴碎的女人,她智商低,情商也低,说话口无遮拦,偏爱扯东拽西。尤其是她那条恶毒的舌头,跟台烂泥塘里面的拖拉机似的满大街瞎突突,很不招人待见。用句很不好听的话形容她:一个猫两个脑袋二虎不精。 大家常常这样叫她,也不影响她恶语伤人。尤其是她说话时唾沫星子飞得老高,脑袋摇得跟波浪鼓似的,像一台散播谣言的留声机,眉飞色舞之间,还带着咬文嚼字的腔调,有的没的,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满嘴胡言乱语,令人十分讨厌。 她这个人有个特点:逢人三分奸笑,落语七分八卦,两扇嘴皮子使劲一合,只要有人给备份材料,她就会借题发挥,然后狂喷一气,经常在胡同里面掀起轩然大波。 没人捧,她却成了村里劣迹斑斑的名人,不管大人孩子,背地里都管她叫高音喇叭。只要是邻里之间有了矛盾,她夹在中间,不是煽风点火,就是火上浇油,甚至不用高人指教,她那张嘴巴,凭空都能杜撰出一部山寨版的评书来。 那天下午,她凑巧在胡同里碰见小红妈的第一句话就是:“小红妈呀,我看你这心可真够大的。看人家的孩子,书读得越多脑子越聪明,你家小红倒好,书没少读,人却越来越傻,啥都没考上。我看这书都就饭吃了,白念这么多年,有啥用,还浪费那么多钱!有这钱,在家养两头猪还能吃点儿肉呢,这下凉快了,一年到头,你们家就挣那么几个辛苦钱,现在都串起来倒提着花了……”她张嘴就说,毫不顾忌路人的存在。 她的话,句句都带着刺儿,句句都令人难以接受。小红妈听了,当时就愣住了,这么敏感的话题,大岩妈都不经过大脑过滤,就让她尖酸刻薄的毒舌头眨眼之间,戳成了千疮百孔,真的让她没法应答。 心想:她也太敢说了,这话要是让小红听见了,一定气得咬牙切齿,说不定还会在她的脸上留下几道血红的痕迹来,也不解恨。 “哪来的狂言诈语,跑这来搬弄是非?真是欺人太甚!”小红妈顿时气得满脸通红,她这毫无来由的话,太戳心了,话里话外,都是雪上加霜的羞辱,也有幸灾乐祸的嘲讽。 “别墨迹了!你最好离我远点!我现在不想和你说话!”不是小红妈护短,自己的女儿什么样自己知道。她就是考得再不好,那也是自己的女儿,大岩妈这样肆无忌惮地当着自己的面说小红的坏话,她这个当妈的绝对不能容忍。 “我跟你说句话是抬举你了,你应该高兴才是!这咋还来脾气了呢?”要说大岩妈缺心眼一点儿不假,她这人连眉眼高低都看不出来,还在那里装屯不错呢。 “别没事儿找事儿,我可是累了一天了很想回家歇歇,现在可没闲工夫搭理你,要是你再惹我说出那些不顺气的话,你可别怪我伤了两家多年的和气!”小红妈说着,低头就往前走。跟这种蒸不熟,煮不烂的人拌嘴,自己都感到掉价。 “你这人咋这样啊?跟你说句话是看着你了。我这一肚子话还没说呢,你就要走,真是江北胡子不开面!”要说大岩妈也真够可以的,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依然缠着小红妈唠叨个没完没了。 第二章 人言可畏 得了理,当然不会饶人。要不是把人惹急了,谁会自找麻烦?既然大岩妈都把事儿挑起来了,欺负到头上了,小红妈若再不奋起还击的话,那就是助纣为虐,别人就会嘲笑她活得窝囊,活得软弱。骑虎难下,反正自己是豁出去了,管她那些呢?吐沫星子淹死人,有些话不当面解释清楚,以后还得受她欺辱。 想到这里,小红妈也就没啥不好意思的了。就她那副身板子,人高马大的,扛个二百多斤重的麻袋,都是稀松平常的事儿,要是对付大岩妈的小体格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她心里有啥可害怕的。 本来这件事儿可以轻描淡写地不了了之,小红妈见胡同里的人越聚越多,还想给她留点儿面子,但看她故意嘴斜眼歪数落人的样子,实在可恨。她一腔热血直撞脑门,她本来就心气不顺,现在更加忍无可忍。 心想:“我好端端地走我的路,没招谁没惹谁,这不是逼哑巴说话吗?看来不给她两句,她还会蹬鼻子上脸,指不定还说出啥难听的话来呢!” 要说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差不多见好就收呗!可大岩妈根本不怕事大,还在那虎着脸硬挺着,小红妈也没有必要给她足够的面子,让她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拉屎。 因此,小红妈怒不可遏地凑了过去,用手指着她的鼻子嚷道:“她婶子,你说这话就不对了!咱们两家老邻旧居这么多年,从来都没红过脸,你今天说这话是不是有点儿过分啊?你当着大家的面给我说清楚了,我家小红哪里得罪你了?她考的好与不好,我这个当妈的都没说啥,你大白天跑来说三道四,害你那根筋疼了?神经病!” “说谁神经病呢?我这也不是一片好心吗?说你是看得起你,要是别人我就不说了!”面对这样的质问,大岩妈知道自己又惹祸了,她赶紧后退一步,她想溜走,可已经晚了。小红妈已经挡在面前,她见自己走是走不了了,她只好硬着头皮,含糊其辞。 “那意思我是请你来骂我们家小红的吗?这可真是的,嗑瓜子嗑出个臭虫,啥人都有?” “说谁是臭虫呢?你才是臭虫呢?”大岩妈自知理亏,她的语气顿时有点儿慌乱了。她抬起手很不自在地捋了捋头发,再看她脸上的神情,似乎有点儿招架不住了。她真的没有想到,小红妈居然这么厉害。 小红妈见她这样心虚,又毫不留情地埋怨起来:“杀人不过头点地,你可倒好,说说风凉话也就算了,还使劲踩上两脚。我看,你还是省省吧!你的好心我们算是领教了,求求你,嘴巴积点功德,千万别让你那条舌头累坏了脑子。今天你说啥,我都不跟你计较,要是以后你再当我面说话这么难听,我可就不客气了!”小红妈本想说两句就走,她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哪有闲功夫和大岩妈拌嘴呢。 “不客气,你能把我咋的,意思是我得怕你呗?你家小红是气儿吹的咋的?敢情没考上大学还有理了?平时不挺能耐的吗,这咋还不让说了呢?反正我这话都说了,你爱咋想咋想。”大岩妈见小红妈要打退堂鼓,以为怕她,就得寸进尺地进行挑衅,这下,她可彻底把小红妈给激怒了。 “谁用你怕?孩子平时一口一个婶子地叫你,人不亲土还亲呢。你可倒好,这么难听的话,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亏你说得出口?我告诉你,别说我没提醒,从今往后,小红的事儿谁说都行,就是不让你说!要不你就试试?你敢说,我就敢扇你嘴巴!”小红妈气得浑身发抖,要不是大伙在前面拉着,她非上前狠狠抽大岩妈两个嘴巴。 “我就说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有本事你把我送派出所去呀?”大岩妈依然不依不饶地说。这明摆着的无理取闹,气得小红妈浑身发抖。 “就你这张破嘴,派出所才没闲工夫搭理你呢!我家的事儿,谁用你跟着掺和?赶紧闭上你那张臭嘴!从我认识你开始,就没听见你在胡同里面说过一句好听的话。大家都烦你,你还不知自觉。我还真不是小瞧你,要是换做别人,这话你还真不敢说。你就知道欺负我们家小红!你没听说过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会咬手吗?就你这片好心,我们可受不起,从肚子里掏出来喂狗,狗都不吃,嫌恶心!”一定是气蒙了,不然,小红妈是不会这样说的。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顿觉胸闷,赶紧用手捂住胸口,张嘴喘了起来。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太难听了!”真是没有想到,大岩妈终于知道被怼的滋味有多难受了,她瞠目结舌地看了小红妈一眼,小声嘟囔了一句。 “难听吗?我也不想这么说话,这不都拜你所赐吗?没吃过肥猪肉,还没看见肥猪走吗?听说过没有,这叫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什么对待。就你这种人,这都算是好听的话了,还有更难听的呢,我都没好意思说出来。说出来,怕你听多了受不了。” “你少来这套!说你是看着你了,别人我还不想说呢!”大岩妈自知理亏,说话顿时也没了底气。 “还少来这套,你以为我愿意搭理你呀,这不是你自找的吗?我家孩子念书又没花你家钱,我都不心疼,你跟着心疼什么?又没从你腰包往出掏钱花,跟着起什么哄?我就知道从你嘴里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我今天说你几句,你也别不好意思听。孩子没考上大学,本来心里就挺难受的,你这顺嘴开河的话,最好背后说,别让我当面听见,你要是再敢往下说一句,我可就真不客气了!”小红妈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摔,怒目而视,双手叉腰,似乎要和她拼命。 难怪小红妈指责她,都说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孙晓红以前好像也没得罪过她,一个长辈,不能锦上添花吧,这也不能落井下石呀!她这样做,确实有点儿过分。 这会儿,大岩妈不知深浅地奚落完,还以为自己说的话有多好听呢,还故意冲小红妈翻翻大白眼睛,把头抬得老高,言外之意:“我就说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她这番挑衅,连傻子都能看出,她根本就没把小红妈放在眼里。 不过,她还真没想到小红妈会这样言辞激烈地抵触她。当她发现小红妈的脸色很不对劲儿时,赶紧把话拉了回来:“我也没说啥呀,这咋还急眼了呢?我……”她话还没等说完,就被小红妈顶了回来。 “你可别我我我了,我知道你心里是咋想的。我就不明白了,我姑娘没考上大学,闪你那根筋疼了?我告诉你,今天这话凑合听了,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敢再说别的,让我听见,我就敢动手打你!不信,你就试试?”小红妈气得浑身发抖,眼放寒光,咄咄逼人瞪着她,分毫不让。 两个人在胡同了,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一个针尖,一个麦芒,双方都恶语相向,互不相容地僵持着,像唱大戏一样越吵越凶,邻居们闻声都跑出来看热闹。 其实,这事儿跟大岩他妈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自己家的事情都没管明白,跑这里装傻充愣,非得趁热打铁扬把沙子,过过嘴瘾,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人越聚越多,人们像赶集一样,把整条胡同堵得水泻不通。他们一边说笑,一边嘀嘀咕咕,背地里指指点点说啥的都有,有熟悉的面孔,也有陌生的面孔,高高低低站了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个大圆。令人十分气愤的是,他们都是来看热闹的,居然没有一个是劝架的。 第三章 见缝插针 这边的两个女人更是刀枪不让。无师自通,别看她们都没念几天书,都能用最凌厉的语言互相揭短,互相拆台,什么七十年前的谷子,八十年前的糟糠,从她们的嘴巴里,没有方向地飞溅出去,昭然若揭,哗然一片。 本来是一件豆大的小事,大不见小不见就过去了。结果被她俩这么一闹,无端引出很多纠纷来。难听的话越说越多,雷人的事儿越讲越烂,她俩也没有个当妈的样儿,你来我往,就跟打仗有瘾似的,言语之间,一个比一个强势,一个比一个疯狂,听得围观的人跟看猴戏一样,也瞪大眼睛跟着一惊一乍的.也不知道她俩身上哪来那么多的吸引力,围观的人比垃圾场上的苍蝇还多,都像看一场拳王争霸赛似的,把鼻子都笑歪了,也久久不肯散去。 盖棺定论 ,人可以没有文化,但不能没有人性。面对这样的污言秽语和旁敲侧击,让隔窗在内的孙晓红听了,简直就是五雷轰定顶,肝肠俱裂。不就没考上大学了,这招谁惹谁了!她真的承受不了这样的人身攻击,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她不得不佩服这些常年生活在怪圈里的局外人,能轻而易举地对一个身单力薄的小女生进行丧心病狂地排斥,可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害怕舌头生锈,村子里稍有风吹草动,就拿出来练练。可见,大岩妈嘴巴上的功夫该有多闲啊。 胡同里硝烟弥漫,大战越演越烈。情绪失控的小红妈指着鼻子尖狠狠地数落大岩妈的种种不是时,大岩妈被她的举动吓懵了,她开始向后退让。一个胡同里住了这么多年,她从来没见过小红妈发过这么的火,今天算是领教什么叫当仁不让了。 前来围观的人越聚越多,大家故意把她俩围得水泄不通,都想看看她俩到底怎么收场。眼前没有台阶下,大岩妈怵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还不是,弄得场面很是尴尬。 “要说想看热闹,你就站在高岗上好好看呗,小红又没吃你家饭长大,还一口一个婶子地叫着,作为长辈,干嘛老黑人家小姑娘。你整天在胡同里面散布小道儿消息,不就是图个口舌之快,也不知道居心何在!”小红妈忿忿地说。反正脸已经撕破了,她也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村子里,一个连嘴巴都管不住的人,到底有多可怕,看看这两个家庭妇女的样子,就可想而知其他人了!不过,大岩妈今天确实装得有点儿大,她当小红妈的面这样无缘无故地编排小红,小红妈绝对不能让她白费唇舌污蔑自己的女儿的。这也难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也是天理和公道。像这样无耻荒诞的女人,如果不及时不给她两句犀利话刺激刺激她,她真还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谁都怕她呢,要再不给她点儿教训,说不定以后她那张破嘴还说谁呢? 因此,没等大岩妈再张嘴说话,小红妈抢先又说了一句:“你说话这么难听,嘴巴就应该改改!都说话到舌尖留半句,不积寿命积子孙,你说话这么尖酸刻薄,还能不能给自己积点儿口德了?”这话说得确实有点重,大岩妈有点儿听不下去了,想反驳却又找不到恰当的话来,被噎得脸色铁青,使劲跺了两下脚,就没词儿了。这能愿谁,归根结底,还不是自找的吗? 大岩妈咬着嘴唇不再说话,她特别尴尬地站在人群中间,把头耷拉下来,明显已经甘拜下风。小红妈还在不停地补刀:“人比人得活着,货比货得留着。小红一辈子才刚刚开始,以后啥样,谁也不知道。她考不上大学又没犯法,有啥见不得人的。再说,一辈子长着呢,这才哪到哪呀?不要一碗水把人看到底!我这个当妈的都没灰心,你怎么就知道她没啥用呢?有句老话说得好:养儿不笑养儿的,养女不笑为娼的。都在路上走呢,谁也不知道走到哪步,何必那么嘴损。姑娘儿子好几个,都挺操心的,我看呀,你也没比我强多少,管好自己家孩子得了,不要心多烂肺!咸吃萝卜淡操心,跑这来多嘴多舌,真是没事儿闲的!” 为了给她留点儿情面,小红妈不冷不热地回敬了一堆糟粕,也不管大岩妈能不能接受,她轰了一串连珠炮后,没等大岩妈还嘴,就气呼呼地转身走了。 这些话太呛人了,大岩妈张了张嘴,憋得满脸通红。她用手指了指小红妈的背影,气得半天没说出话来。刚才还很嚣张,这会儿却像霜打的茄子一样彻底蔫了。 想想也对,狗急了会跳墙,这兔子急了还咬手呢,何况人呢。她往地上使劲啐了一口,两脚一跺,也灰溜溜地走了。邻居们哈哈大笑,一哄而散。自此,两家人没了交往。 本来这件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小红的三姨听说小红妈在胡同里跟大岩她妈吵架,也跑到家里来干涉两嗓子。 也不知道附了那股子邪气,她一进门就冲小红妈喊了起来:“不是我说你,人家大岩她妈也是一份好心,她说两句就说两句呗,家里又没少了什么。你可倒好,说话也不考虑后果,当着大伙的面,把人损成那样,看你们家以后在胡同里面还怎么混?”她这话,小红在自己的小屋里听得一清二楚,她心里嘀咕着:“这可是亲姨呀,这胳膊肘咋还往外拐了呢?” 屋子里,小红妈还没消气,她坐在炕沿上,错愕地看着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气呼呼地说:“她这人说话太气人了,就算是有口无心,那也不能顺嘴开河呀!我看她太猖狂了,也没把谁放在眼里,我说她两句,算是提个醒,这次算便宜她了,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多管闲事儿!哼,有她好看的!” “你看看你这脾气,就是压不住火!人家说得不对呀?我早就告诉过你,一个小姑娘,供她念那么多年的书干嘛?差不多识两个字就行了。你可倒好,供完初中上高中,供完高中还想上大学,样样都供到了,这不也没给你长脸吗?这就是明摆着的理,还用人说?脸都丢到大街上了,你还在那犯糊涂呢!” “她们在外面吵架,感情我是罪魁祸首。不就没考上大学了,我咋就丢人了呢?就算丢了人,有爹妈在,也轮不到你跑来教训我啊!”三姨这话太伤人了,小红听了气得浑身发抖,眼泪也跟着簌簌流了下来。她刚擦完眼泪,又听见三姨在屋里叨叨了一堆更难听的话。 “你要不是我亲妹,我懒得跑到这来多管闲事。你看看你们家上上下下八九口人,老的老,小的小,都张嘴等着吃白饭。你可倒好,五个孩子挨个上学,供完老大供老二,供完老二供老三,一个都不让下地干活。结果咋样?还不是啥都没给你考上?这叫心强命不遂。你说你整天起早贪黑的为了啥,还不是白费力气。你就是再能干,好铁能捻几个钉。就你们这种活法,早晚都得累死。别看养了那么多孩子,等到老了,啥都不能干了,指谁能养老谁不待上前的,还不是跟我一样自己照顾自己。你现在累死累活,也没人领情,等到老了,就活该遭罪……” 第四章 心灰意冷 三姨这张嘴巴比大岩他妈的那张嘴巴还讨厌,甚至还加个更字。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锥心刺骨的话,还觉得不太过瘾,见小红妈黑着脸,坐在那里低头不语,以为自己的话奏效了呢,心中一阵窃喜,立刻滔滔不绝,继续说那些不着边际的陈辞滥调。 “你说你这个当妈的,就是糊涂!我以前跟说你啥你都不信。这回好了,钱没少花,孩子啥都没考上,这下你满意了呗?我看你呀,就是自作自受!做什么事儿也不长长脑子,总是一条道跑到黑,跑到南墙,不撞得头破血流那才怪呢!”如果多管闲事,能拯救命运的话,三姨这番心口不一的话,带着世俗的偏见,竟然从她的嘴里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似乎也有悖常理。 反正舌头在自己的嘴里待着,说深说浅它也不犯王法,小红妈见她这样说自己,心里也很生气。无奈她是自己的姐姐,即使她的话里也带着很不道德的厉刺,她也得硬着头皮挺着被扎得遍体鳞伤。 小红妈一直没有说话,三姨还以为自己的话说对了呢,她那张川流不息的嗓子,竟然像下水道的喷水管一样,继续向外面毫无节制地排放污水。至于污染到什么地方,污染到什么程度,她也就不顾忌那么多了。 “供孩子念书,就跟押宝一样,虽说是正经事,关键你得看孩子是不是那块料。菜由哪酸,盐搁哪咸,就说说这个理儿,今天咱俩不说别人,单说你家小红,就是个明显的例子。你看,就算你家小红把书念成了,翅膀也硬了,早晚得结婚吧,结婚以后,她脑子里面的东西都带到人家了,现在的孩子都自己顾自己,你啥也捞不着不说,还不是照样白供。如果她书念得不好,就像她现在这个样子,有啥用,还不是回家跟你种地,这高不成低不就的,啥也不是,花多少钱也是白花,能借什么力?到头来还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这世界上不应该的事情多了去了,吃饭还浪费粮食了呢,一日三餐,那顿不吃能行! 因此,三姨这番严重的人身攻击,经过这样一番渲染,已经上升到了社会的高度。就三姨这个水平,能直言不讳地叨唠出这么多的歪理邪说,平时得浪费多少脑细胞呀。小红也真是醉了。 别看小红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崇拜过那么多的语言大师。她就是冥思苦想,绞尽脑汁,熬上三天三夜,恐怕脑子里面都挤不出这么多的毒液来。可见三姨嘴巴上的杀伤力该有多大了。 孙晓红听了,顿时气得嘴唇发青,浑身发抖。她咬着牙齿,攥紧拳头,真想冲出来跟她从头到尾好好理论一番。无奈人家可是长辈,狗尿苔不济长到金銮殿上了。她的话,大可不听,权当龙卷风骚扰灾民。但是不听,心里又咽不下这口气。这回她算悟透了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的道理了。她气呼呼地坐在角落里,心灰意冷地闭着眼睛,心里千愁百感,万念俱灭。 三姨刚才说的这些话,血淋淋的,非常歹毒,像刽子手里行刑的亡命大刀,句句都砍在头上,实在让孙晓红无法忍受。单说两家的关系,还连着血脉呢,就算自己背后有千人指万人说的份,也不应该从她的嘴里说出这么伤人的话来呀。 “我说你呀,过日子也没个算计,整天瞎忙,榆木疙瘩不开窍,说一千道一万也是白说!”三姨在屋子里面吵嚷了半天,见没人搭话,也自讨没趣,嘴里又嘟嘟囔囔说了一句,就没好气地摔门而去。 “怎么能白说呢?妈妈可以无动于衷,你这样小看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我怎么可以听而不闻呢?真是太欺负人啦!太欺负人啦!”小红气急败坏地把手里的枕头使劲一扔,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她捂着脑袋大声地喊了起来。 这些争强好胜的女人,可能是在这里没遇上对手,扫了她的八面威风。三姨临出门前,好像也听见了小红的喊声,她还忿忿不平地回过头来,冲着孙晓红的里屋狠狠地瞪了一眼,好像她在屋子里面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似的,然后悻悻地离开了。 幸好小红的爸爸没有在家,要是他在家的话,三姨一定不敢这样嚣张地大放厥词。 这又何苦?三姨从村东头跑到村西头,就是为了说这几句狠话来奚落她,也真够难为她了!别看三姨那么大岁数,又没儿没女的,抡起舌头说自己外甥女的厌恶话,还一套一套的,也真是醉了。若不是自己亲耳听见,孙晓红还以为三姨是什么好人哪! 经过这番折腾,孙晓红算是长了见识,她受了这么多的刺激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人言可畏,她心里暗想,如果自己再这样颓废下去,以后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人总会在瞬间长大,那一刻,孙晓红不再钻牛角尖,她的脑子终于开窍了。 眼见小红的身体越来越瘦,妈妈很是担心。无奈之下,她决定找个人给她算算命,看看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起初,爸爸孙国栋是不同意她这么做的,他觉得靠算命打卦来决定人的命运,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自己不够努力,就不能怨天尤人。那些站在街边算卦的人,就是瞪着眼睛靠耍嘴皮子功夫吃饭的。她们要是能看破红尘,早就成仙得道了。还用天天坐在街边像个要饭似的,整天跟城管斗智斗勇。要说现在这人哪,多数都特别眼虚,都愿意巴结有钱的,也不知道是谁惯的,多数都嫌贫爱富,这要是在大街上看见哪个比自己穷的人,不上前踩上两脚都觉得自己有罪。算卦的人更是二五眼,她也贪财,靠的就是一张嘴吃饭。心里一有不顺,就愿意往他们跟前凑合,还不如直接赏几个钱得了。算卦,算卦,都是解心疑的,哪有说的那么神!” “你不信就不信呗,别跟着乱说!得罪人都不打草稿!”小红妈强烈制止他说这样的话。 “平时都看活人遭罪,谁见死人扛枷?再说自己的命运啥样,自己都能算个八九不离十,还到处找人算命,那不是瞎扯吗?” 听人劝吃饱饭。爸爸的话不无道理。可妈妈就是不听,她偏偏要较个真,求个明白,大有挤破脑袋也要硬往牛角尖里钻的意思。 爸爸见她这么固执,劝又不听,不劝吧,眼见她上当受骗吧,心里又特别的别扭,又对小红妈说:“算卦的两头堵,都会自圆其说。为了把钱骗到手,他们不但会察言观色,还会顺藤摸瓜,他们的话要是灵的话,咱家的小红也不致于今天这样!这几天,小红不是挺好的吗,你就消停消停,别给她添堵了吧?”可是妈妈执迷不悟,他能有什么办法,只能任由她去。 第五章 卜卦算命 那天下午,小红妈挎着一个竹筐,从地里摘菜回来,因为惦记家里的小红,她一直都低着头,皱着眉头,心里一直拧着一个难以解开的大疙瘩。虽说小红现在的状况比以前强多了,可她见谁都不说话,也是个难心的问题。“好端端的一个孩子,她怎么就这样了呢?”想着想着,小红妈就走到了胡同口。 她两脚刚拐进胡同,往前还没走几步,就被迎面走来的志满他妈给叫住了:“小红妈,你快点儿过来,我跟你说点儿事儿。”她这冷不丁的一嗓子,把小红妈给吓一跳。她抬头看去,只见,志满他妈一边朝她摆手,一边眯着一对儿小眼睛,笑盈盈地从对面走了过来。 她说话的声音不太大,两条小短腿倒腾得却挺快,她这般夸张的热情,好像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想要对小红妈说。小红妈心里很是纳闷:“她找我能有什么好事儿?” 这个女人,整天笑着,特别能言善辩,见谁都像见了亲人,小红妈对她从里到外都没有什么好感。因为她俩不是一路人,一个闲人,一个忙人,见了面也说不到一起去。 心强命不遂,如果志满他妈不是投错了胎,生错了地方,搭个梯子,她都能上天。因为她这张嘴巴太会说了,客人来了不吃饭,顶风都能送出二里地去。因此,跟她这样心怀叵测的人打交道,得加万分小心,稍不提防,就会中她的圈套,结果被卖了,都不知道朝谁要钱去。 她家里的条件相对来说,还比较不错,男人是修造厂的会计,国企职员,油水很多,自然不愁吃喝穿戴。几个孩子都送进城里念书,管吃管住,平时也不用她操心。这样一来,她就成了闲人。 于是,她在家里摆了一张麻将桌,整天招蜂引蝶地找来一群游手好闲的人在家里打麻将,简直就是一个局混子。她除了奸懒馋滑,就是爱打听小道消息。她不光嘴巴不好,心眼也不好使。 她这个人还有个特点,为人处事特别圆滑。在这条胡同里,不管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她都爱帮个忙,凑个热闹。混个脸熟,孩子大人,似乎跟谁都有话说。因为她家里有靠山,人脉广,社会关系又非常复杂,胡同里的人,还真没有人敢当面得罪她。 小红妈本来是不想和她说话,都一个胡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说句话也少不了什么,只好笑脸相迎。 志满她妈,倒也另类。 等她走到小红妈近前,并没有先开口说话,而是前后左右地看了一圈,发现周围没人,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嘴巴凑到小红妈的耳朵旁边,挤眉弄眼地往耳朵里吹风,弄得小红妈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小红妈心里不高兴,脸上也不好意思显示出来,再看她这副疑神疑鬼的样子,像被狼撵毛了一样,也觉得好笑。她心中顿生疑窦。站在原地看着她,心想:志满他妈也不是胆小的人啊,这大白天跟做贼似的,她到底想要干什么呢? “什么事儿啊?整得这么神秘!你平时不是挺能吵吵的吗,这咋还不敢大声说话了呢?”小红妈说完,疑惑不解地看着她。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儿,你不想找个算卦的吗?我给你打听好了,邻村的,是个老太太,她算得可准了!等你哪天不忙了,我带你去看看?”志满妈眨着眼睛,神神秘秘地说。 “啊,那算卦也不能白算啊,我是不是得给人家带点儿东西啊?”小红妈一听这话,笑了,她巴不得有个人带她去算卦呢。 “不用!不用!你就带点儿钱就行,其余啥都不要!老太太啥说没有,你带小红去了之后,只管听她说话就行!”小红妈哪里知道,志满妈说的这个老太太,实际就是她家的一个亲戚。 “那好吧!明天有时间,明天我和孩子去她家里看看吧!你看,你要是有时间也跟着走一趟呗?”志满见小红妈答应了,这板上钉钉的事情,眨眼之间,她就给办完了,心中暗自高兴。 “去那么多人反而不好,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去了也是旁听,啥忙帮不上,倒给添乱!她家特别好找,你们进村一打听就能找到,一点儿不费力气。”志满妈怕自己言多语实,说漏了嘴,又仔细地嘱咐了一番,赶紧回家去了。 晚饭后,小红妈又在村里打听了一番。听说这个老太太确实挺有本事,第二天早上,她就让小红爸赶着马车,带着她们娘俩,匆匆忙忙地赶到了那里。 算命的人,是个满脸白癜风的老太太,大约有六十多岁。她戴着一副老花眼镜,盘腿端坐在炕头上,眯着一双眼睛看了看小红的面相,又看了看她的双掌,嘴里振振有词地说:这孩子的前世是武士托生,可能是杀孽太重,为了赎罪,此生不管多么努力,都不会功成名就……” 老太太的话说到了一半,就不说了。她故弄玄虚地沉默着,就是让人看不出半点儿的破绽。 小红妈毕恭毕敬地扯着脖子,抬着脸一眼不眨地看着她,有问必答,一丝一毫都不敢怠慢。 老太太呷了一口茶水,她吊足了胃口,又绷着脸不紧不慢地问了一下小红的生日时辰。小红妈听了如实相报。老太太闭着眼睛,她自然地举起双掌,十根手指灵活地在胸前摆动起来。小红妈赶紧拿起装满热水的水壶,把她的水杯填满,又默不作声地望着她的脸,不停地点头应和。 爸爸在旁边听着她们的对话,默默地装了一斗烟,走到角落里,弯腰坐到椅子上,慢腾腾地吸了起来。妈妈却不以为然,她仍然抬着头,一脸虔诚地望着老太太,等着下话。 “这个孩子是土命,还是大驿土命,心地仁厚,特别善良,性格倔强。天生就是劳碌命,六亲不靠,手足不亲,一辈子单打独斗,自食其力。少年运势辛苦,白手起家,适合习一门技能或许还能出人头地。等中年以后,运势就会渐渐好起来,老年得福。她命中虽有官禄,却在出生的时候,被半命人给冲了。不过,不要紧,这孩子心地善良,做事有始有终,遇到磕磕绊绊的事情,命中自有贵人相助,单从她的生辰八字来看,她这辈子还算不错,适合吃子孙饭……” 老太太一口气算完卦,她微闭着双眼,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叨念些什么,一副释然的样子。随后睁开眼睛,拿起水杯,轻轻抿了一口。在阳光的照射下,她那张脸怪怪的,很是诡异,孙晓红见了,心里一惊,感觉后背直冒凉风。 老太太算完了卦,妈妈急忙把手里的二百元钱,毕恭毕敬地递了过去。老太太没有讨价还价,她毫不客气地接过钱后,顺手装进了衣兜里,然后端起茶杯,又慢慢喝了一口茶水,像个宿儒,紧紧地闭着嘴,一眼不眨地看着小红,半天没有说话,她的这双眼睛,太有震慑力了,看得孙晓红心里连连发毛。 第六章 翻然醒悟 可能老太太常年和社会上的一些俗男怨女打交道,见惯了世间的人情世故,面对陌生的人前来到访,竟然如此坦然自若地应对。她四平八稳地坐在那里,面色沉静,无所动容。她说话的逻辑更是有条不紊,钉是钉,卯是卯,甚至是一针见血,而且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可她的一双眼睛却出奇的敏锐。她给孙晓红留下的第一印象非常深刻,似乎跟市井中的灭绝师太有所雷同。 老太太瞪着眼睛一眼不眨地看着孙晓红,好像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完,她的这个匪夷所思的举动,让孙晓红很是烦感。“钱不是已经给她了吗?她到底还想说什么呢?” 因为她从小到大,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怪人,也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盯着看过。现在,她坐在这间昏暗的屋子里,她除了尴尬之外,就是过度的紧张。她低着头,被老太太看得心里发慌,她只觉头昏脑涨,脸颊发烫,浑身上下都很不舒服。 她很不自在地坐在那里,始终闭着嘴,问啥都不说话。她压抑地攥紧拳头,心里像长满蒿草一样,恨不得一下飞出这个低矮的门口,到外面痛痛快快地喘口气去。 老太太的话,简单明了,自我感觉天衣无缝,可小红妈非得要她再给小红批批八字。小红不想再听,刚要欠身要走,却被小红妈一把摁住。 为了掩饰心中的不满,孙晓红微蹙双眉,侧目偷偷看去,只见老太太那双犀利的眼神,既深邃又冷漠,而且还泛着异样的光彩,顿时给她深不可测的感觉。 虽然小红并不知道她这样做有何目的,但从她那双阅人无数的眼睛里,她仿佛看出了一张错综复杂的网,正慢慢靠近自己。她在心里反复地反省自己:“我的人生,真有她说的那么不堪吗?” 这样想着,孙晓红又心虚地看了老太太一眼,当四目相对的时候,见老太太还在盯着她看,就马上心有余悸把目光移向窗外。因为 老太太的眼神太过凌厉,眼眶里这双不寒而栗的瞳孔,具有极强的穿透力,似乎一眼就能看穿人的内心世界。老太太死死地盯着她,生怕孙小红悄悄从她的眼皮低下溜走一样,看得孙晓红开始怀疑人生。 “这世界没有人能预测到将来,也没有人断定后事。人生在世,该来的必定要来,想躲是躲不掉的。自己的命运都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一个不谙世故的小姑娘,刚刚走出校门,竟然靠算卦的老太太来主宰自己的未来,岂不是天方夜谭。既然什么都不害怕,还用算命干嘛。没考上大学又不是丢人的事,我何必豁出这脸,跑到这里来浪费时间。” 孙晓红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懦弱和无知。现在,她面对这样一个深居简出的老太太,慢慢沉静下来,任由老太太那双透视的眼睛,将自己从头顶扫荡到脚底。 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她不喜欢这种强迫性的交流方式,即便双方是在做一个不可言传的交易,她也受不了这般的挑剔和审视。人应该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的看法只是对自己的一种衬托,其实也没必要大惊小怪地四处寻找救命的稻草,来欺骗自己。 该交代的已经交代完毕, 老太太便不再说话。小红迅速瞟了妈妈一眼,并示意快点儿离开这里。她想说,再不离开,她就会憋疯的。可是老太太依然冷冷地盯着她,像看一件没有生气的物品一样,让她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滑稽的笑话。 说书的嘴,唱戏的腿,都百炼成钢。算命的话,亦真亦假,亦虚亦实,不管准不准,都是一支强心剂,算不好,也算不坏,跟吃营养药一样,虽说不起多大作用,也填补精神空缺,小红妈总算花钱买了个心安。回来的路上,小红妈还津津乐道地说老太太算得好,算得准的时候。而爸爸孙国栋给出的回应是:三个人理智健全的明眼人,居然活生生被一个稀里糊涂的老太太占了一通便宜,真是天大的笑话。 回来之后,孙晓红也想开了,她每天早起把自己的小屋收拾干净后,还决定到菜地里帮忙干活。 家里的菜地很大,蔬菜的品种也多,地里活多得像一团乱麻,没个头绪。从春天到秋天,爸爸和妈妈整天围着这块地转,累得都直不起腰来,他们也不泄气。 这个季节,地里的蔬菜都成熟了,青的青,红的红,把它们摘下来,装在麻袋里,小红的爸爸再赶着马车起早贪黑一车一车拉到集市上卖掉,那些顶风冒雨换来的辛苦钱,竟然成了家里主要的生活来源。种菜这种活很累,也很折腾,在村里谁见谁摇头,都不愿意吃这样的辛苦。 那有什么办法,老人养老要花钱,姑娘上学花钱,儿子处对象也要花钱,屈指一算,都不是小数目,家里要是断了钱路,就等于断了饭碗。小红妈是个非常要强的人,她就是拼死拼活去种菜买菜,也不会让自家的日子掉在地上,被人笑话。 要是没有这块菜地在支撑家里的一切费用,孙晓红恐怕还坚持不到高中毕业。以前,她在菜地看见爸爸驼背弯腰扛菜筐的样子,还不以为然,认为那是他应该做的事情。而现在,想到自己的处境,她真的不能再这么任性了。 七月的天气,变幻莫测,像魔术师的脸,一阵风一阵雨的,喜怒无常。天晴之后,大片的阳光,毫无遮拦地洒在茂密的菜叶子上,那些茄子和柿子的秧稞,端端地披了一层红橙黄绿的铠甲。远远望去,满地都是唾手可得的黄金,也都是家里的经济命脉。 孙晓红在地里摘完菜,回到家里,在院子里面打了一盆井凉水,放到脸盆架上,她把满是泥浆的手放进里面,一股沁凉的感觉直透心肺,这种莫名的感觉,瞬间打开了她的心结。 阳光在院子里涌动着,涤洗着眼前的一切,她低着头使劲地揉搓着手心里泥浆,就像揪掉以前的种种烦恼,心里充满了无尽的暖意。 她撩起一捧水,正要洗脸,突然听见胡同里穿来一阵清晰的脚步声,紧接着院外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孙晓红在家吗?”这试探性的问话,让她吃了一惊。 第七章 好友到访 这明显是一个女孩儿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是那么耳熟,那么亲切,根本不用多说,像心有灵犀,一句就够了。孙晓红歪着脖子向门口那边看去,果然看见一个纤弱的身影,正在院门口探着脑袋,朝院子里面不停地张望着,她心里一阵欣喜,急忙迎了上去。 女孩儿的身上穿着一件乳白色的体恤衫,下身穿了一条素淡碎花的半截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护士鞋。在阳光的映衬下,她的这身装束袅袅婷婷的,她是那样的清纯和明媚,这高雅的举止与眼前土里土气的乡树村舍气息格格不入。 她悠然地站在那里,看见孙晓红朝她走来,微微地笑着。那张白皙的脸上,带着自然的光泽,毫无造作之感。她梳着干净利落的学生头,她的发型,也很显气质,将她宽宽的额头袒露无余。看她这身打扮,从头到脚都带着学生的气质,即使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独自前行时,也会让很多人看出她的与众不同来。现在,她站在门口,连摆手打招呼的姿势,都是那样的迷人。 这个女生是孙晓红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名叫高智贤,她是孙晓红读高中时,第一个认识的人。她当时也是文科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高中三年,她俩形影不离,情同姐妹。 高智贤的爸爸是镇上银行的职员,可是她家的情况比孙晓红家的情况还要糟糕。高智贤有个弟弟,从小就疯疯癫癫的,为了给他治病,家里也没少花钱。可是一家人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他却疯得变本加厉。也不知造的哪门子孽,这个孩子每次犯病的时候,他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他不是疯狂变态地砸东西,就是没有理智地下死手打人,弄得他们家里四邻不安,鸡犬不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她们家里的玻璃换了一茬又一茬,电视机砸碎了一台再换一台。 有一次,弟弟犯病之后,他竟然抓起菜刀砍伤了自己的妈妈。三番五次的折磨之下,心力憔悴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他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她彻底崩溃,在一天夜里,妈妈趁家里人睡熟之机,竟然偷偷地喝了一瓶烈性的农药自杀了。妈妈死了以后,弟弟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直至今日,高智贤的弟弟,还被关在那里面壁思过。前后仔细想想,其实也挺可悲的。 人生苦短,命有多桀,情劫难逃。生活中,其实很多人都是表面风光,有些难以言表的东西,不说比说出来更要难过。后来,孙晓红名落孙山后,暂时在家务农。高智贤却幸运地考了一所外省理工学院,而且即将奔赴前程。自此以后,两个人的未来将会变形轨道,然后各自朝不同的方向继续运转。 今天,高智贤的到来,让孙晓红万分惊喜。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学霸级的人物,会在自己最失落,最低谷的时候,来家里看望自己。 再说 高智贤刚才在胡同里打听小红家的时候,被大岩妈截在半路,故意指错了方向。结果高智贤在村子里面绕了好几圈后,经人领路,又返了回来。“这都什么人哪,报复心也太强烈了吧?”这段被黑的过程,高智贤不知道究竟,她也没好意思跟孙晓红说出口。若不是后来大岩妈在胡同里炫耀,孙晓红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大岩妈这样做,未免太邪恶了吧!她的人品有问题,却不自知,真是没有教养。这在当时,要是让小红妈知道了,非找她拼命不可。 不过,高智贤的出现,在很大的程度上给孙晓红带来了一些动力。她可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啊,孙晓红以后就是不想努力,恐怕都不行了! 为了不让眼泪流了下来,她急忙迎出门外。她一边走一边喊:“高智贤,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这么远的路,你是怎么找到我家的?”最好的同学来家里看自己,孙晓红实在是太激动了,她一下子飞扑过来,一个趔趄,脑门差点儿撞到门框上。 她还没等笑出声来,突然发现高智贤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高个子男生,他穿得干净利落很是体面,也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孙晓红心里一惊。本能的条件反射,她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下。她觉得很是尴尬,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孙晓红有个与众不同的个性。她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从来不和男生说话。只要有男生站在她的面前,她就脸红。就连老师上课的时候,让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都红着脸,不敢抬头。现在家门口居然出现了一位男生,而且这位男生又不认识,她能不惊慌失措吗? “这个高智贤,她怎么能把一个陌生的男生带到我家里来呢?这要是让邻居们看见,得喷多少口水说我呀!”不过,这样的话就是心里有,她也不可能说出来。她不知道人家什么来路,万一得罪了,她跟高智贤可就不好解释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她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这位是谁呀?快点儿进来,快点儿进来!可别在门口站着了!” “他是理科班的卢明远,和你们是一届的,他和我们家是一个村的。今天我带他来,是有要事相求。这个忙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高智贤说完,一手把孙晓红拉到一边小声地对着她的耳朵说,“你们班不是有一个叫郭艳梅的吗,跟你是一个村的,他今天跟我来这儿,就是专门来找她的,这回你明白了吧!千万别想多了,想多了会破坏脑细胞,也影响智力发育。”高智贤说完,冲她使了个眼色,随后就带着卢明远走进了院子。 “郭艳梅呀!不会吧?你看你都把我说蒙了。我们俩在一起待了三年,她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吸引哪,我真的一点儿都没看出来。”说到郭艳梅,孙晓红使劲一拍脑袋,她恍然大悟。 这倒也并不奇怪,人到了这个年龄,谁还没点儿隐私。不过,自己的情商太低,很多事情,她连想都没想过。至于别人的事情,她也不好意思过问。今天人家求到头上,她也不好拒绝。只好代劳,并欣然前往。 “你俩先在我家等着,我这就去帮你找郭艳梅去!你看我就这样去了,不影响你们见面的情绪吧?”孙晓红绷着脸开着玩笑,卢明远只是笑,没有回答。 孙晓红高兴地把高智贤和卢明远让进屋后,拿起暖瓶,倒了两杯热水,递到了她俩面前,又笑着对卢明远说:“等我帮你办完这件大事儿,你是不是得好好谢谢我啊?” “一定谢谢!一定谢谢!那是必须的!”卢明远点头说着,有人替他铺路,他心里自然高兴。 “你可别再贫嘴了,这有啥可影响的。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耽误人家正事儿!你要是再磨蹭一会儿,我们赶不上公交汽车,就得走着回去。”高智贤接过水杯一本正经地说。 “这又不是去抢人,你跟着忙啥?噢,对了对了,我想问一下,一会儿我见到郭艳梅时,我应该跟她怎么翻译?”临出门前,孙晓红用手一拍脑袋,撇了撇嘴说。 “咱们都是老同学,有啥可翻译的!你见到她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什么都不用考虑。最好是实话实说,她要是有啥想法,让她亲自来跟卢明远解释。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她找来,下面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来解决吧!”高智贤绘声绘色地说着,然后把脸转过来,冲着孙晓红匿笑了一下,马上就把脸绷住了。 “好吧!没想到你这位村友的眼光还挺高,连郭艳梅这么高傲的人,也能想得出来,胆子真是不小啊!”孙晓红一脸惊讶地把高智贤拽到一边,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 “这有啥可奇怪的,这叫一切皆有可能!我原来以为文科班里的那些女生爱美,又贪慕虚荣,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到处去招蜂引蝶。没想到这理科班的学生,不显山不露水的也来这套,用句古诗很不恰当地形容一下,这就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啊!”不信你就去看看,郭艳梅百分之百会跟你来。” “郭艳梅她爸可是我们村小的教导主任,她们家的家教可严了,要想把她成功地拖下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位毛头小子的手段还是挺高明的啊!” 第八章 推心置腹 高智贤坐在炕沿上,她一直笑着,等孙晓红慢慢把话说完,她又不冷不热地补充了一句:“你说,咱们都是一个班的,平时都只顾埋头学习,很少接触,而且互相又不了解,你天天捧着书本做题,脑袋都钻到书堆里去了,又没钻心里看看谁在想些什么。别人心里有什么秘密,当然不能对谁都说了。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爱看书学习啊?我现在才看明白,原来你的世界里只有你自己,别说门了,好像连窗户都打不开,你把自己关得那么密不透风,连呼吸都成问题,你说你傻不傻呀?” “可也是!我都习惯这样了,那有什么办法?现在就是想改,恐怕也改不了了!”对于这样的尖端问题孙晓红就肤浅了,她为自己的无视存在而搪塞着。 高智贤说的没错,现在的高中生,个性十足,虚荣心都特强,他们一走进校门,马上就出现了两极分化。要么玩命地学,成为学霸,拼得片甲不留,然后考重点大学,去最大的城市,走最好的专业,再去无限风光。要么就是家里有钱有势,不想靠学业进步,也不想付出努力,就躲到学校里养个好身板,混张文凭,他们拼命地玩儿,成为学渣,然后交最烂的损友,找最漂亮的校花,最后一事无成不说,还成为众矢之的。这可能就是学霸和学渣的差别。 或许还有孙晓红这类的,即使付出很多努力,也没考上大学,整天躲在家里消极怠工的,把自己虐得满大街流言蜚语的,也有不少。 “这些人都是校园名流,天下绝版,他们做事的风格定然与众不同。哪有几个人像你,整天自虐,气死人不偿命,不用出门,就惹得满城风雨,你看我说得对不对?” “对什么对,简直一派胡言。我就不明白,你怎么又扯到我头上来了?我咋了,我不好吗?根正,苗红,典型的两袖清风,你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我这样的人才啊?竟敢小瞧我,我好像还没沦落到那么不堪的境地吧!你给我好好待着,我现在就去找郭艳梅,等会儿回来再跟你好好理论!” 孙晓红振振有词地说完,刚转身要走,好像想起了什么,回头看了卢明远一眼:“不是我吓唬你,郭艳梅她妈老厉害了,真的,这要是没把她叫来的话,你可别埋怨我啊?” “诶呀,让你去找,你就赶紧去找得了。她妈再凶又不吃人,见面非得实话实说啊,看风使舵你不会,有没有好脸色你也不会看呀?你这人简直就是奇葩,一到关键时就蒙。平时啥都会,就是不会脑筋急转弯!快去快去!”高智贤不停地催促着,孙晓红看了卢明远一眼,匆匆走出院门,直奔郭艳梅家,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就把郭艳梅连哄带骗给领了回来。 卢明远见到郭艳梅后,脸上虽有些怯生,也难掩心中激动。他不好意思把郭艳梅拉倒一边,小声嘀咕了几句,两个人就匆匆忙忙离开了。 “真没看出来,郭艳梅还挺有魅力呀?我和她前后桌这么多年,又住一个寝室,一点儿都不知道她和卢明远谈对象的事儿,你说我是不是弱智?我就不明白,她家的条件那么好,考个好学校也不成问题,不像我,考不上大学,连个退路都没有。她家有的是门路,走那条路都是光明大路,她现在怎么就这样了呢?” 看着他俩走出了院门,孙晓红微微眯起眼睛非常不解地说。 “你以为呢?要是啥事儿都让你知道,那还叫隐私啊?再说,你平时都钻到书堆里淘黄金去了,就你那一根筋的脑子,没人跟你说,你也不会往那方面想。可能人家不想上大学呗,他爸爸有能力,随便给她安排个工作,都是常事儿。有些事儿,真是羡慕不来的呀!”高智贤说着,看了孙晓红一眼。 “我怎么就一根筋了?就算是一根筋有啥不好?肚子里没有那么私心杂念,简单一点儿,活得也坦然些……”孙晓红轻轻地说着,她似乎触动了什么,话只说到了一半就不再说了。 高智贤见她这样,就把话题转移了:“算了,不说他们了,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说说你吧!马上就要开学了,你有没有什么新的打算?要是有什么打算的话,我来帮你分享分享。”高智贤这番无心的话,又触动了孙晓红的伤心之处,她立刻把眼皮一沉,脸色顿显无奈表情。 “我好像已经没有啥好说的?对于一个无所期待的人来说,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我现在所有的打算就是干活,家里的地里的,有的是农活等着我干,一辈子可能都忙不完。我不像你,考了那么好的大学,去了那么好的城市,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辈子都会高枕无忧。我不行,就我们家的这个条件,不说不好,也没有门路。我没有考上大学,就等于晚出生一个世纪,永远都活在循规蹈矩的日子里。要想从这样的环境里跳出来,可能比猴王出世还难!也是我自己对自己也没那么多过高的要求,随遇而安吧,其实这样活着挺累,也挺不错,最起码能自食其力,也没有压力。人都麻木了,就不会痴心妄想了!走一步看一步吧。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孙晓红皱紧眉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凡事往好处想,事实也没你想的那么消极。就算你没有考上大学,那不还有别的出路,也不至于跟大地母亲拼命呀?这么长时间没见面,我突然发现你还挺会说的,什么猴王出世?这都哪跟哪呀,听你说话,都得戴防震道具,免得吓着!” 这不伦不类脑洞大开的比喻,听得高智贤直皱眉头。 “也没什么,怎么活还不都是一辈子!不说了,你来我家一趟也不容易,以后就东的东,西的西,再想见面就难了!这些日子,我在家里跟奶奶学会了做饭。今天奶奶没在家,我正好也露露手艺。你不知道,以前,我连开水都不会烧,说出来都不怕你笑话。有一次,我妈让我烧开水,我可倒好,水是烧了一锅,盖上锅盖没多久,看见锅里冒烟,有了响声,以为水烧开了,就灌了一暖壶,结果倒出来让大伙一喝,一点儿都不烫嘴,我又倒进锅里重烧,害得妈妈大骂一顿,后来才知道,水放在锅里,一定要烧到翻花,才算烧开。你说我连水都不会烧,饭都不会做,将来还不得饿死呀!那个时候的心情,真是惨不忍睹啊!” 孙晓红说完这些话,苦笑着摇了摇头。稍停一会儿,她咬了咬嘴唇,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学会做饭,煎鱼,炒菜,还会包饺子。一会儿,我去厨房给你做点儿好吃的,算是为你践行。” 孙晓红说着,起身去了厨房。她把事先洗好的菜,放在案板上,拿起菜刀,慢慢地切了起来。 “那是当然,我今天就是特意来吃这顿饭的!切菜这活儿我也会干,把刀给我,我来帮你切菜!” 高智贤笑着走进了厨房,她站在孙晓红的背后,眼神复杂地盯着她手上的菜刀,跃跃欲试地靠了过来。 “今天你来我家看我,我是主,你是客,我怎么能让你干这些粗活呢!你还是歇歇吧!我一会儿就做好了,你就等着吃现成的吧!”孙晓红朝她摆摆手,不想让她也跟着动手做饭。 “感情你天天窝在家里,这样浪费生命啊?你天天这么辛苦地做这些杂活,不觉得挺委屈的吗?你也不想想,一个文科班的女才子,不去学校进修专业,整天在家里围着一口大锅打转转,这不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了吗?这叫什么事儿,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高智贤瞪大眼睛,站在厨房里愤愤不平地说着。 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情,要想得到公平的待遇,除非做个战无不胜的超人。 第九章 轻描淡写 “你可饶了我吧,我算是哪国的人才呀?充其量就是识两个字而已,根本就没有你说得那么酸。你这夸张的赞美,太肉麻了,我可承受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些话,只能让我一个人听到,这要是让外面那些家庭泼妇们听见,还不得酸掉大牙才怪?你都不知道,她们说起坏话来,嘴巴可厉害了,她们可不管你是谁,张嘴就来,那可怕的程度,堪比成群的蝗虫疯狂地攻击小苗。不给你咬个稀巴烂,也得给你扒层皮去。她们可真是稀有动物,也不知遗传了什么基因,个个脑子都非常活跃。在这个胡同里,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管谁家出了一点儿问题,都能见缝插针。别看脑子里没有文化,说起话来都一套一套的,她们的眼睛都跟天文望远镜似的,整天盯着别人的软肋。家家有啥事儿,除非不让她们知道。要是让她们知道了,全世界都能知道。不说别的,单说那张生猛的大嘴巴,堪比街头小报,一经渲染,就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可是深有体会的呀?”孙晓红自嘲地叹了一口气,她把声音压得很低,生怕被别人听去。 “你家周围这都是些什么人哪!还酸掉大牙,她咋不酸掉嘴吧呢?真是可恶!她们这么嚣张。没人敢管管吗?”高智贤非常鄙视这些无聊的人。因为她们无中生有的伤害,确实像灾难一样,可以毁灭一切。 “谁敢管呢,一个个跟母夜叉似的,都是腰里别冲牌,谁说跟谁来的主,跟她们一般见识,简直就是浪费感情!”孙晓红摇摇头,一副鄙夷不屑的样子。 “其实,她们也没什么可怕的,快当快当嘴而已。现在的人都看结果,不看过程,这叫一美遮百丑,没有好的高考成绩,社会的负面效应马上就体现出来了,谁都愿意听别人说自己好话,可炫耀好的资本在哪里呢?到头来还不是自欺欺人吗?” “这本来就是事实嘛,这有啥可谦虚的?你要是学习不好,就这么轻易放弃也没什么值得可惜的,关键是你的成绩也没这么糟糕啊,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再这么固执,早晚得把自己给害了!”高智贤说着,因为过于激动,她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 “其实,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现在最好的状态,就是过哪山爬哪坡,过哪河走哪桥。人生虽有遗憾,就看自己怎么看待,怎么消磨。我已经想好了,路是我自己选的,我认,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挺住,你就别再为我担心了。”孙晓红说着,弯下要去,往灶膛里面填了一把柴禾。 “ 你呀,就是想得多,说的少,结果把事情考虑得太复杂,结果限制了你的天赋,早晚都得把你憋坏了。你也不想想,这都啥年月了,你还那么保守。自己的路自己走,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有什么用?我建议你再去学校试试,要不真的要泯灭人才了!”高智贤眉头微皱,脸色暗沉,她想说服孙晓红去学校复读,却又想不出更好的说辞,就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大实话。 高智贤说完之后,她见孙晓红的反应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有点儿急了,顺口又提醒了一句“我在帮你说话呢,你咋一点儿都不往心里去呢?” “没有,没有,我这不听着呢吗。其实我也没你说得那么严重。要说咱们这届学生,考不上大学的人多了去了,要说浪费人才,也不差我一个。你就别劝我了,反正我现在也想开了,考上考不上大学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早晚都得面向社会。很多人在大学里镀金,做光环,那是他们的事情。现在,我没有那个条件,也没有那么多机会,只能自谋职业。有些事情,根本由不得自己,该面对的时候就不能躲闪,我还是能禁得住打压的,你就不用劝我了。” “你说的这些都不是理由,听说咱们班得有一多半同学去城里复习了。我真是怀疑,他们能去,你怎么就不能去呢?帮家里干点儿也算是好事,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啊?你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考虑呀!” “将来,将来会是什么样子,谁都不好确定。反正我现在也想开了,谁上大学,我都替她们高兴,咱们班同学去城里复习,我也一点儿都不羡慕。我只是把这个过程给省略了,然后缩短了我和社会的距离,我感觉现在过的日子也挺好的,简单,随性,也算是一种自由的活法吧!” 孙晓红理直气壮地说着,抬手把一碗搅好的鸡蛋,干净利落地倒进了烧好的油锅里面。“嗞啦!嗞啦!”她迅速用铲子翻了几下,一个鸡蛋饼很快就煎好了!她把鸡蛋饼铲到一个盘子里,端到餐桌上,回到厨房又做另外一个菜。 孙晓红刚才的一番话,让高智贤深感意外。她心里一怔,真的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孙晓红,她的内心竟然如此的强大和坦然。她不得不用佩服的目光,将孙晓红从头到脚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她身上的自信,带着一种锋芒毕露的倔强,把人拒之千里之外。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高智贤没有想到,一个面对前途谈人生的小女生,竟然能如此的淡定和镇静面对眼前的一切,她太不简单了。高智贤不得不对她这位暗暗佩服起来。 饭菜做好以后,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餐桌旁边。高智贤拿起筷子,她从盘子里面夹起一片瘦肉,放到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真香!我一直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现在看来,我不会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跟你在一起就是学本事,长见识,我算服了你了!” “这算啥本事!人要在这个世界生存就得吃饭,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做事。我手里没有金饭碗,也没有银饭碗,只能靠两只手活命。生活和活着,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命运对我来说,即使是活着,也不要活得那么卑微。”孙晓红意味深长地说,她平淡无波的声线,让人感到了一种无法捕捉的信心和力量。 卢明远从郭艳梅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他一直微笑着,看样子收获不错。郭艳梅没来送他,可能是碍于情面,因此才不肯露面。卢明远回来后,孙晓红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把他俩送到了站点。孙晓红的嘴巴,一向是很严守,不管什么样的事情,入了她的耳朵,就会立即停止。她不会外传和乱讲,即使再糟糕的事情,她也不会记在心里,权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为好朋友保守一辈子的秘密。 大巴车来了,他们一前一后上了车,还好赶上了最后一班车。车开走了,高智贤在车窗内向她使劲招手。车轮一闪而过,空中浮起一道尘灰,那是一条不可回环的记忆,瞬间淹没了所有的痕迹。 深秋的午后格外的深沉。空气中透着一股股潮湿的气息,像一片升腾的水雾,凉凉地覆盖着乡下的黄昏。 孙晓红挽着袖管,低头坐在院子里,她默默地洗着衣服。夕阳的光线涌进院子,洒遍她的全身,把她金色的影子照在东边的矮墙上。她的手不停地揉搓着,白净的手背,已经被肥皂水泡得通红,像那些刻骨铭心的疼痛,正一点一点地变得隐忍和麻木。 奶奶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她做完晚饭后,来到院子里面喂鸡。她看见小红还在洗衣服,就端着簸箕走了过来。她站在小红的身后,轻声地说:“小红,你一会儿洗完衣服去园子里面摘几根黄瓜来,一会儿你妈他们卖菜回来,咱们好吃饭!”说完,她就朝东墙的鸡窝那边走去。 第十章 家中琐碎 “好的,奶奶,等我洗完这件衣服,马上就去!”孙晓红低头应了一声,马上加快了手上的速度。 房门大开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徐徐飘了出来,弥漫在院子里面。这种黍米熏蒸的味道,像童年里朦胧的记忆,在心中荡开了一条洞开的隧道,围着这座四面玲珑的小院,慢慢回到过去,又快速回到现实,会让人很容易忘记那些无法领会的忧伤。 这是奶奶的味道,她的厨艺特别好,凡是奶奶做的菜,她都爱吃。孙晓红每天都在家里,专心致志跟奶奶学做饭,有条不紊地打理家务,现在没有那么多烦恼缠身,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是幸福。 现在她洗好衣服后,起身把脏水泼掉,又把那些湿漉漉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抖开,翘着脚晾到了衣杆上面。她回到屋里,扯来一条毛巾,随便擦了擦手,又顺手从橱柜里面拿出一个白色的瓷盆,快步走到院子里,她双手推开栅栏门,一脚迈进去,到园子里面的瓜架旁边摘菜去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个小园子,洒满了爷爷的汗水,瓜果蔬菜,样样不少。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总会想到餐桌上丰盛的菜品,都是他精心侍弄的成果。爷爷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他高大的身板现在已经变得佝偻,听奶奶说,爷爷年轻时候,念过私塾,他读过很多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他成了村里的一个铁匠,他读过的那些书,都装在一个很大的书箱子里面,像被遗弃的旧物,被放到仓房的角落里置而不问。因为没有太多的用途,家里没人拿它当作一回事儿,后来不是作废了,就是送人了,再就是被蛀虫嗑得成了粉末,成了一堆垃圾。 爷爷一辈子都忠厚善良,很少与村里人发生过矛盾。爷爷的一生非常的坎坷,他经历了清朝的覆灭,经历了民国的战乱,还经历了很多很多,但他从不津津乐道,溢于言表。 对于爷爷的印象,孙晓红只能从奶奶的只言片语中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些,至于其他的事情,爷爷不想说,她也从来没有问过,或者说,她也不知道从何问起。 后来,孙晓红一概这样理解爷爷:他一向很少说话,总是沉默着,他的身影,整天在园子里面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像夕阳下的乡村,朦胧不清,却又深沉厚重。 孙晓红进园子以后, 她站在瓜架下面,挑了几根鲜嫩黄瓜,摘下后,又弯腰拔了几棵大葱。家里人都爱吃大葱蘸酱,这是哪一顿都少不了的小菜。回过头来,她又摘了几个半青半红的小辣椒,这是爸爸爱吃的东西,他的口味很重,他顿顿离不开辣椒,感觉不吃辣椒,吃什么菜都没口味似的。 孙晓红摘完菜后,回到院子里,她站在墙角里慢慢扒起葱来。一股辣味直刺眼球,她急忙捂住眼睛,进屋洗脸去了。 掌灯时分, 一抹昏黄的月光,幽幽地洒进胡同,路面黯淡起来,周围渐渐变黑。 咣当一声院门开了,孙国栋赶着马车从院外走了进来。小红妈一脸疲惫地跟在马车的后面走进门来。她身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的钱包,用手捂着,生怕它掉在地上。钱在每个人的心里,永远都是重要的名词,小红妈习惯用沾满泥渍的右手紧紧地摁着这个小小的银行。钱包里鼓鼓的装满了零钱,里面的大票和小票都带着血汗的味道,也带着全家老老小小的满足和欣喜。 农村人光靠种地也挣不了几个钱,没有来钱路,又不想吃辛苦,就坐享其成,哪来那么多好事。因此,小红妈每每看到身上的钱包装得满满的,想到自己的力气终究是没有白费,她也就知足长乐了。 马车上面的菜筐也是空空的,看来今天他们的菜卖的不错,白天走了那么远的路,每到一个村子,他们都得大呼小叫地吆喝一番,然后再和那些斤斤计较的村民们讨价还价,他们从早晨一直周旋到晚上,有时候碰到几个爱占便宜的老太太过来碰瓷,小红妈也是睁一眼闭一眼,任由她们偷拿几个柿子,或者是偷拿几根葱,也不好多说什么。这些爱占便宜的老太太,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她们可以满大街倚老卖老,别说小红妈惹不起,就是几岁的小孩子,恐怕也得退让三分。 这样一天下来,小红妈说得口干舌燥的,嗓子直冒烟,人也着急上火,满嘴起泡,有时候嗓子哑得都说不出话来。想来想去,都是为了一口饭吃。好歹是卖空了菜筐,回来再数数包里的票子,总算没有白费辛苦,她常常拍拍胸脯,苦笑一声:值了。 小红妈进院后,回身关上院门,她没有直接进屋。而是快步走到院子里,看看猪窝,又瞧瞧鸡架,见这些小动物们吃饱喝足后,都闭着眼睛乖乖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时,这才满意地回到屋里。然后,她从水缸里面舀来一盆清水,又脱掉身上的外衣,开始洗脸。家里有奶奶打理家务,她心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能放心的事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自从她和大岩妈吵过架后,胡同里再也没有人当她的面说风凉话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吗,其实,她也不想把事情闹成这样,气是出了,人她也给得罪了,本来两家的关系处得不错,现在可倒好,两家的家庭主妇竟然为了几句话,闹个不亦乐乎。她这个人心直口快,哪说哪了。可是大岩妈就不一样了,她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呢,她本来就心胸狭隘,性情阴冷,只要有个机会,她随时随地都会打击报复小红一家。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有的时候,碰见像大岩妈这样的泼妇,多少得长个心眼,要不被暗算了,都不知道是谁干的。邻里之间,她竟然这样居心叵测,真是防不胜防啊。经过那次闹腾,现在胡同里消停多了,如果大家再无事生非的,那就是故意作妖了。都一个胡同里住着,平时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犯得着水火不相容吗? 一条鱼搅乱一锅腥,就一个大岩妈也代表不了一个胡同。像她这种不可理喻的人,在整个村子里面都找不出第二个。再说,自己家里的活忙得脚打后脑勺,她也没时间掰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白天,小红妈不是在地里摘菜,就是到市场上买菜,很少再跟邻里之间交往。时间一长,她啥都忘了。 马车进院后,立刻停了下来。孙国栋很快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了下来。累了一天的大白马,终于放松下来,它从夹板上下来,抖抖脖子上的鬃毛,抬着脖子站在院子里面,龇着大牙,把嘴巴对着天空“灰灰”地叫了几声,然后又使劲抖抖身上的汗毛,用前脚刨刨地,使劲嘚瑟了一会儿,就被孙国栋牵到了马棚里,栓在了槽头上面。 为了犒劳它,孙国栋特意给它拌了一些上好的草料,放进槽子里面,然后拿起一个大刷子,乐呵呵地给它刷起身上的卷毛来。大白马静静地站在马棚里,它一边慢悠悠地吃着草料,一边极为享受地感受着孙国栋给它的全方位按摩。马是通人性的动物,跟主人时间久了,感情也深。 这匹白马高高大大的,全身上下的毛油光锃亮的,长得膘肥体壮的,特别引人注目。它是孙国栋专门找人像挑明星似的,从草原上千挑万选买回来的。它来家里的时候才三岁,一眨眼,现在都已经七岁了。这几年之间,人老了,马胖了,合二为一,家里田里的活,都没少出力。孙国栋就像爱惜良将一样爱惜它。凡是苦活累活,他都要给它吃小灶,不让它受半点儿委屈。 人没有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孙国栋每次给它喂草喂料的时候,都把草料都筛得细细的,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从不糊弄。刚才他去草棚筛草的时候,发现棚子里面马草已经没有多少了,就打算去坝外割点儿新鲜的马草回来。新粮新草都养膘。 农村人养牛养马,家里的草棚里,至少得有两三个月或者是半年的草料,过些日子就要收秋了,到时候大家都忙着干田里的农活,大白马没有上好的草料吃,要是干不动活,那怎么能行。 孙国栋喂完马,又把马棚扫得干干净净。他从马棚里出来的时候,抬头看见小红的爷爷,挑着一担子黄蒿从院外走了进来,说了一声:“爸,你咋又出去割黄蒿了?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不是告诉你别去了吗?等我哪天有功夫,我赶车去坝外割它一车回来,就够你用了,何必大老远跑到西山去割,挑这一趟,那得多累呀!”孙国栋说完,赶忙走了过去。 现在正是割黄烟的季节,他从西山割来这些黄蒿是用来苫黄烟的。爷爷走到院心,弯腰放下肩上的担子,又把扁担倚在墙角,走到小红爸爸跟前说:“这几天没有雨,趁着晴天,就出去割一些,反正在家里也没啥事儿,割点儿就割点儿呗,累啥。”爷爷说着,扯下脖子上的白毛巾,在他的额头上擦起汗来。 第十一章 简约出行 晚饭的时候,全家人团团围坐在一起吃饭。白天各忙各的,谁都不打扰谁,只有这个时候,大家才能开心地坐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闲聊,每个人把自己一天的经历,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太顺当的,都愿意毫不保留说出来给家里人听。 餐桌前,小红爸爸盘腿坐在爷爷旁边,他一边夹菜一边对小红妈说:“地里的菜,这几天已经卖得差不多了,你明天去地里帮五子找找零活,这几天东跑西颠的,你也累得够呛,顺便也歇歇气儿。听刚才的天气预报,好像这几天没有雨,正好棚子里面的马草也快要吃没了,明天,我打算到坝外去割车马草回来,大白马断了粮草可不行!”孙国栋说着,端起饭碗往嘴里扒拉一口米饭,大嚼起来。 “你一个人去,能行吗?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小红妈端着饭碗盯着他说着,回头见爷爷的饭碗空了,就抬手接过饭碗,给爷爷盛了一碗饭,放在了他的眼前。 “不用,不用!谁都不用跟着去,也不是太远的路,我自己去就行。顺便再看看坝外的庄稼长得怎么样,这些日子,光顾卖菜了,自从封完垄后,我都好长时间没去坎下看地了。听说今年的庄稼长得都不错,也不知道咱家西北地的那块玉米结没接棒子!等我明天割完草后,再去地里看看。”孙国栋胸有成竹地说着。庄稼汉靠天吃饭,地里的收成好,家里的人就有饱饭吃,他能不高兴吗! 庄稼田,万万年,这是家里的祖训,孙国栋一点儿都不敢懈怠。 只有那些懒人才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地蛊惑人心,说什么指儿不养老,指地不打粮的浑话来。他们的目的无非是不想出力干活,就去村里乱说,然后跟寒号鸟一样得过且过,活该挨冷受冻,饿死也不值得可惜。 一想到今年风调雨顺,颗粒饱满的年景,孙国栋那张紫铜色的脸庞上,就会溢出了一抹毫无察觉的欣喜。似乎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片亲如母亲的土地上,同时也寄托在遇事浅薄的孩子们的身上,作为儿子,丈夫,还有父亲,他的沉默里,带着永恒的温度,像一条听不到声音的河水,匆匆流去了时间的棱角和静静的期待。 孙国栋说完,用筷子挑起一根大葱,他迅速去掉葱叶,把剩下的一节葱白,在酱碗里蘸了一下,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他嚼得有滋有味,像是吃一大块蒸肉似的香甜,看得人直流口水。农村人的餐桌上常年看不到山珍海味的影子,往往一顿合乎口味的粗茶淡饭,也会让人满足得热泪盈眶。 “你一个人去怎么能行?这荒草没窠的,把马车放在大坝下面吃草,你去野地里割草,离得那么远,满山遍野都看不到人影,要是有人从玉米地里钻出来,偷着把大白马牵走了怎么办呢。不行,你一个人去,我一点儿都不放心。还是跟个人吧,不能干活,还不能看车看马吗?” 小红妈说的也有道理,虽然她把手里的钱包看得那么紧,但是她并不是贪财之人。居家过日子,哪里都得算计。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受大穷。面对一家老小,如果不精打细算的话,那日子还不得过得乱七八糟啊! 再说,大白马是孙国栋的心尖,也是全家人的宝贝。它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要是丢了,小红妈都得急疯了,那还了得。这年头,知人直面不知心,平时说话唠嗑,都是表面现象,走路不哼哼都是好人,谁钻到谁心里看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倒不是戴有色眼镜看人,一个人出门在外,再怎么加小心,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尤其是小门小户,过日子都不容易,家里除了车就是马是值钱的东西,再就是几口人值钱了,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也伤不起呀,即使是出门割草这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也得加万分小心,怎么还能大意呢。 “你看,四儿起早贪黑去城里干瓦匠活了,整天忙得跟个泥人似的,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他是不能去了。五子在菜地里又看地,又摘菜,还得看着水泵,一点儿闪不开身子,让他去就等于把菜园子交给小偷了,没等马车出屯子,菜地就得罢园,他也不能离开菜地。其实,也没啥不放心的,我一个人去就行。实在不行,我到那儿少割点儿呗,大不了多去割几趟!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一个人能照顾过来。”孙国栋慢悠悠地说着。父亲就是父亲,他是全家的靠山,也是孩子们的脊梁,他波澜不惊的话,像一缕春风,徐徐飘进心田,让全家人都能感到温暖。 “要不,我跟你去吧!顺便再割些黄蒿回来,这样也好装车!”爷爷放下筷子眯起眼睛说。他本来有一双好眼睛,以前在生产队打铁时,在风匣下面,活活被烤成了这样。那个时候,因为家里穷,没钱治疗,就给他耽误了。他现在看东西,凡是超过五米以外,就馄饨不清了。 “你那么大岁数,就别跟着折腾了!再说那里的毒蚊子特别多,一群连这一群,轰轰的,你去就是跟着挨咬,回来就是一身包,好几天都不消肿。别去了,别去了!我去了也割不多少,就割够它吃一个月的,啥事儿没有,你们都不用惦记,我一个人就行。”孙国栋知道,老父亲这是心疼他,他这样劝他,无非也是不让他为自己担心。 再说,从家里到坝外,那么远的路,不用说干活,就是这一路的颠簸,他这把年纪了,恐怕也受不了,让他跟着自己去割马草,还不如谁都不去。 “爸,你带我去吧!我去给你看车看马去,我都好几年没去坝外了,还是小时候,奶奶领我采蘑菇,去过几次,这些年没去,现在也不知道变啥样了?我很想跟你去看看。”孙晓红的话,让孙国栋颇感意外。这孩子平时少言寡语的,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作为父亲,他深感欣慰。他听了之后,先是一惊,随后看了小红一眼,点了点头,他同意了。 不管怎么说,小红没有被重压击倒,她能从一个闭塞的世界里勇敢的走出来,需要的是勇气和信心,多么不容易啊,他这个当爹的,应该替孩子高兴才是。 小红说着,她的脸色也比以前好多了。经历这么多的世俗偏见,她现在能迈出这道坎,也算是这些年的书本没有白端。人总有成熟的一天,孙晓红总能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儿:人活着,最难正视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行,那就让小红跟我去吧!”孙国栋爽快答应了。小红妈开始还不同意,她见小红执意要去,也就不再阻拦,餐桌上几个人大眼儿瞪小眼儿对视了半天,最后也都点头默许了。 早晨的天空半明半昧,像一片幽蓝的海水微风荡漾。孙晓红早早地起来,特意从箱子里找出一身牛仔服,穿在身上。她走出门来,站在院子里面,默默地望着天空,脸上突然浮起了一层落寞的情绪。秋来了,一场秋风一场寒,大概人们愿意悲秋,也是敏感于人生易老,时光易逝吧。 早晨的风凉凉的,带着秋天的味道一阵沁人心脾。孙晓红不禁打了个寒噤。时间过得真快,天凉露重,忙忙碌碌的一年,眼看就要过去了,想想自己,她不禁又寞落起来。 “小红,快点儿进屋吃饭吧,一会儿好赶路呢!”奶奶见她这副样子,赶忙走出门来,招手叫她进屋吃饭。早饭后,孙国栋在院子里面套好了马车,小红上了马车坐好,大白马抖抖身上的鬃毛,抬起了两条前腿。马车出了院门,父女俩便匆匆忙忙地出发了。 夜里,孙国栋给大白马加了好几次草料,大白马吃饱喝足之后,立刻神气十足,精神倍增。出了门,不用吆喝,它的四条长腿,就跑了起来。胡同,村庄,在它的脚下,都快速地倒退着。 马车出了村子,向北顺山而下,眼前豁然开朗起来,金黄的稻田无边无际,一片连着一片,像鼓起的海浪,在风中飘过来荡过去,吹得人脑清目明,心神摇荡。 在孙晓红的记忆里,这里原来是一大片一大片坑坑洼洼的盐碱地,里面的水洼长满了高高低低的蒿草和芦苇。每到暑假的时候,村子里面很多男孩子,三个一帮,五个一伙儿,总喜欢背着家里的大人跳到泥塘里洗澡,然后整天躲里面的小水沟旁边捉鱼,捉虾,捉青蛙。一直到太阳落山也不回家,害得大人们在家里,找不到他们急得团团乱转。 这里除了泥洼塘之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草甸子。草甸子上还长着一丛丛半人高的马莲,裹着群蛙的叫声,一堆连着一堆,铺满了整个草塘,夏日里,阳光暖暖地照着,草塘里面的马莲都开花了,蓝汪汪的一片,特别好看,像幽蓝的梦幻,在野地里尽情地向天边奔跑。那个时候的天好蓝,月好圆,梦好长,稍稍一点儿的收获,就会满足得手舞足蹈。 第 十二章 往事随风 想到这里,孙晓红会心地笑了。童年的时光,就是一本无字天书,里面有数不完的故事,也有记不清楚的经历。对于一个成长的孩子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理解和分析,都是完美无憾的。 从前是个时过境迁的词汇,它却给孙晓红留下很多难忘的回忆。想起往日的时光,孙晓红就会心潮澎湃,思如泉涌。那个时候,每到春天的时候,孙晓红就会和村里的孩子们,成群结队地提着竹筐,蹦蹦跳跳地来到草塘里面挖婆婆丁,柳蒿芽,曲麻菜。回家的时候,还要采很多很多马莲花和细马莲,然后坐在院门口的柳树下面编马莲垛儿,一编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忘了吃饭。 可是,那样单纯的时光,像无声的脚步,慢慢地走着,可是走着走着,就再也不复返了。和她一起长大的女孩子们,有的进城里去打工,有的进城里的中学读书,有的因为家庭原因甚至过早地出嫁了。然而给她记忆最深的就是村西头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叫小波的女孩子,特别懂事,比孙晓红大一岁。她的不幸遭遇,确实让孙晓红永生难忘。 小波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也是一个经历坎坷的孩子。她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的嘴唇是紫的,手指头和脚趾头都是紫的。在孙晓红的记忆里,这个孩子走路时总是慢腾腾的,她在家里从来不敢做剧烈的运动,好像在院子里面荡秋千这样的游戏她也不敢做。别人玩的时候,她就会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任何人身边,生怕被人撞倒了,再也爬不起来。 因为她有病魔缠身,她每天都隔着家里的那扇玻璃窗,望着外面的世界发呆,她专注地看着,好像她的一颗心已经飞上了白云,随着风去了远方。她不爱哭,也不爱说话,却出奇地安静,安静得令人窒息。她是那么懂事,一坐就是一天,一天里她什么都不说,见了人总是微笑着。她那张生动的笑脸,似乎写尽了人生的悲苦与凄凉。 小波也有很多亲人,在身边一直照顾她的却只有爸爸。她的爸爸是个老实的退伍军人,他特别干净,每天都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后,再出门做事。她的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结婚后,都独自生活。她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年轻的时候出轨,因为爸爸管不住她,后来索性就不知去向了。有时候,小波也想妈妈,可是妈妈只顾自己风流快活,可能早都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小波也不总在屋子里面坐着,或者在夏日的黄昏,她也会像村中的一些年迈的老人一样,拎着一个小板凳,步履蹒跚地走到院子门口坐下来,然后把双肘拄在膝盖上,眨着那双明亮的眼睛,久久地望着天边,仿佛看见那抹昏黄的月光,像一条轻摇的小船,带着她许许多多的美好愿望,一直划到她单纯的世界里,慢慢停在心海深处。 胡同的对面是一所小学,小的时候,小红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小波家的门口时,她都要停下来,蹲在小波身边,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书本,指着上面告诉她今天学了什么。小波静静地听着,小红教她啥,她就会啥。她曾经还很天真地对小红说:“爸爸给我喝的药可苦了,可我一点儿都不怕。爸爸答应我,等我的病好了,我就可以和你一起上学了!”她还对小红说过,医生告诉过她,她的病只要是能挺过了三十岁,就会好起来的! 小波总是那么乐观,很少见到她的忧伤,但她也有不好过的日子,她最难过的日子,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天和寒风酷冷的冬天。每年到了最冷和最热的时候,她就会静静地坐在家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粗气,勃颈上整日挂着点滴管,困顿在炕头上,一动不动,像一个垂危的病人,看得人一心的凄凉。 已经不记得是哪年了,孙晓红只记得小波死的时候,是个深秋的夜晚,当时她只有十三岁,刚刚和童年挥手告别。她是半夜死的,而且还睁着眼睛,带着不舍和期待。她走得那么匆忙,甚至没有见到早晨那片温暖的阳光,除了她的爸爸,没有人为她送别。 可能因为她活着的时候怕冷,她的爸爸把她的尸体裹在一条厚厚的棉被里,把她背到了离村子不远的西山坡上,挖了一个深深的土坑,就把她埋了进去。第二天早晨,当村里的人们经过这里时,都默默抬起头来,茫然地望着山坡上新隆起的孤坟时,都为她的遭遇痛心疾首,感到惋惜和遗憾。 对于生命来说,人才是最脆弱的动物。没了健康,没了生命,再好的生存方式也是一场空幻。回到现实中来,孙晓红默默地发出一声感慨。 马车飞快地走着,孙晓红收回了那些信马游缰的回忆,她看着眼前的这片茫茫的稻田,心里又是一阵怅惘。这世界已经变得太快了,今非昔比,人总要想方设法去适应,才能成长起来。 就像现在的这片草塘,已经被目光长远的人一点儿一点儿地开垦出来,变成了无边无际的稻田。这里马莲花没有了,芦苇荡没有了,太阳底下那一张张黝黑的笑脸也没有了,甚至连童年的一点儿记忆都不存在了。 生活本身就没有什么一成不变,时间在变,人在变,连身边的生存环境也在变,它可以变得熟稔,也可以变得陌生,就像生命,那么短短的几十年,即使不向命运妥协,也都无一例外的生老病死。 孙晓红面无表情坐在车厢里,静静地看着那些飞速倒退的树林和田野,她的心中不免又想起自己的处境来。她把头低下来,想想从前,又想想现在,心中尽是无尽的惆怅。 “小红啊,你也别太灰心,别人爱说啥说啥,自己的事情还是要慎重考虑一下。我和你妈这辈子也没啥本事,除了能干活,也没啥靠山。我和你妈都商量好了,再让你这么耗下去的话,那不是太没正事儿了吗?要不再托托人,找找门路,你呢,该去城里复习也去城里复习吧?这年头,种地都得需要文化,年轻轻不去念书,怎么能行得通呢?” 孙国栋坐在车辕上,没有回头,他只是扬了扬手里的鞭子,心平气和地说了一句。他的这句话,很快将孙晓红的思路从那些不着边际的幻想中拉回了现实。 “爸,你不用担心我,我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和妈妈天天都那么忙,爷爷奶奶又那么大岁数,弟弟妹妹门又小,家里不搁个人照顾,怎么能行?爸,我不去城里复习,也不后悔。可能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就算是浪费再多的时间,不成材,也是白费功夫,你和妈不要整天为我担忧。既然我都决定不去学校复读了,你们也不要想得太多。”孙晓红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她的眼神慢慢暗了下去。 “小红啊,你也别想得太多。别看你三姨和大岩他妈说三道四的,那都不管用。这书,咱还得去念;路,还得自己去走,谁也替代不了。这学,咱还得去上,书,还得去念;我和你妈再苦再累也不差你这一年。听爸爸的话,你还是去吧!家里的事儿,有我和你妈在,你就不用惦记了。咱家从祖上起就没几个念书的,你要是把书念好了,我和你妈别看没有钱,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供得起你。咱不求别的,不蒸馒头还争口气呢!”爸爸的语调很坚定,就像一颗定心丸,给孙晓红很大的鼓舞。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孙晓红的眼睛湿润了。 “爸,你说啥呢?这跟本就不是跟谁置气的事情。我都想好了,我暂时先在家里待一段时间,现在政策这么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到机会了!书本上的知识,我是不会扔的,我在家里,一边干活,一边看书,一举两得,一旦遇到机会,还能派上用场。”孙晓红胸有成竹地说。 “干活就是干活,学习就是学习,这一心不可二用。你这样脚踏两只船,一会儿去江北,一会儿去江南,做能行吗?那不是胡扯吗?”孙国栋说着回过投来,他用怀疑的目光看了孙晓红一眼,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回过头去,使劲扬起手里的长鞭,在空中甩出一个响亮的声音,像是发泄心中的郁闷。 小红见他这样,没有说话,她慢慢抬着头,望着天上的白云,黯然失神。一只鹰,威严地从远处飞来,低低地盘旋着,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这苍凉的声音,怆然响起,在空中清晰地回荡着,仿佛一声沉闷的回响,将孙晓红心中的一处堵塞,瞬间通畅,她垂下双手,泪水落在清明的晨雾里,俶尔不见。 她知道,一个跌倒了又摔得支离破碎的人,要想还原到从前的样子,谈何容易。 第十三章 阴晴难定 太阳慢慢地升高,野地里的空气也渐渐燥热起来.大白马一口气跑了一大段路,它跑得有点儿累了,就把脚步放慢下来。它不时晃着脑袋,低头使劲地打着响鼻儿,意思是提醒主人,表示自己已经渴得受不了了。孙国栋见它这样顽劣,就抬起鞭子在空中使劲抽了一下,一声凄厉的尖响,从眼前荡漾过去,又在空旷的野地上疾速回旋过来。 大白马听见响声后,知道主人生气了,就故意摇响脖子下面的串铃,在这段人迹罕至的古道上,它又迅速加快了脚底的步子。一阵尘土飞过,大白马的脖子底下,一片响铃声声。 马车走了二十多里路后,在一条清澈的小河边停了下来。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大白马的身上沁出了汗渍,孙国栋从车上下来,把大白马赶到河边,找了一块干净的水边。大白马见了清凉的河水,灰灰叫了几声,便低下头来,毫不客气地喝了起来。 孙国栋手握缰绳,瞪着两眼,站在河边看大白马喝水,没有说话。两岸的青纱帐,随风摇曳着,发出刷刷的声响,像是一群人在疯狂的大笑,也像是一群孩子在河边嬉闹。 僻静的河水静静地流淌着,河面上铺满了圆圆的荷叶,荷叶上面开着各种各样的花,有荷花,鸡头米花,还有菱角花,这些花挨挨挤挤的铺满河面,像血脉相连的姐妹。几只肥胖的青蛙,蹲在荷叶上鼓着眼睛肆无忌惮地朝岸边聒噪,成群的鱼虾悠闲地在水草间窜来窜去,一些细小纤弱的浮萍,随着微微的水纹,左摇右摆地晃动着,它们把轻柔的倒影,映在河面上,跟蓝天白云一起漫游一个美丽的童话。这里的一切,都印着刻骨铭心的足迹,孙晓红都非常熟悉,她默默地看着,也沉醉着。 小河的两岸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芦苇和香蒲。入秋时节,这些芦苇和香蒲高高大大长势正旺,香蒲丛中生出一些像火腿肠一样的东西,一排排竖在水中,散发着淡淡的青草气息,令人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这样的神奇。 孙晓红从马车上跳下来,蹲在河边,她一边用手撩水,一边望着静静的河面出神。在她的眼底,那些碧绿的荷叶,一片连着一片,从眼前一圈一圈地平铺下去,像许许多多随波逐流的小船,朝着没有尽头的天边,慢慢地飘着,也飘在她无边的思绪里。 这是一条无名的小河,河水哗哗地流着,不急不缓,没有那么深,只没过成年男子的腰际。它悠然自得地穿过草莽,没有人知道它从哪里流出来,也没有人知道它又流到哪里去。常年累月,它只是不知疲倦地流着,它多像一条银色的飞龙,伴着两岸的花草树木,把瘦弱的身躯隐藏在河床里,兀兀穷年地数着属于自己的快乐,静静地流向远方。在它的血脉里,流淌着岁月的痕迹,有馈赠,也有残缺不全的记忆。 小红蹲累了,站起身来,她两眼望着天空,天上的流云四散而去,露出湛蓝通透的天幕,像深沉的大海,也像诗人的情怀,清新而辽阔。金灿灿的阳光洒在河面上,驱走了湿漉漉的薄雾,将天和地裹挟在一片明朗的暑气当中。 在她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带着她来到这里,沿着河沿挖柳蒿芽和小根菜。在妈妈的世界里,永远都是忙忙碌碌。她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没有人催促,甚至不用加油,就自行运转。她的头上,顶着繁重的生活压力,每天一睁开眼睛,她就面临着无休无止的忙碌。仿佛她的那双手里,有一辈子都干不完的农活,和一辈子都甩不掉的勤劳和刚强。 妈妈和一般的家庭妇女不一样,她是妈妈,却一直在做爸爸应该做的事情。她的脑子里面没有那么多复杂的东西,面对生活她也没有过多的奢求。只需一家老小吃得饱穿得暖,站在人前人前,不被人当成笑话说,即可知足。尤其是她的那双手,永远都停不下来,她天天泡在田地里,即使地里没有农活的时候,她也从不让自己清闲下来。 庄稼封垄以后,很多人都躺在家里睡懒觉,或者聚在一起扯闲片。妈妈却不一样,她就会穿着水叉,推着木板车,带着小红姐弟几个,来到河边捞菱角和鸡头米。 七八月份的时候,秋水彻寒,妈妈下河以后,淌着冰冷刺骨的河水,用镰刀和一团乱麻,去深深的河水里面割鸡头米。她在河水里面一泡就是一整天,她把那些皮球大小的鸡头米从河水里割下来之后,一个个甩到岸边的草坪上晾晒。 这些鸡头米的嘴巴都张着,像裂开的石榴果,煞是好看。可它浑身长满了锋利的硬刺,小红只能看,不能用手触碰。每次去河边割鸡头米的时候,妈妈都一再嘱咐,鸡头米的刺里有毒,被它刺伤了以后,会感染病菌的,一时半会儿好不起来。 等到晚上回家的时候,鸡头米上面的水也都晒干了,再装上板车,被妈妈连拖带拽地拉回家里,攒成堆,沤在一起,等它的外皮都烂掉之后,就会露出莲子般大小的籽粒来,再拿到土产收购点儿去卖,定会卖个好的价钱。这样的活儿,别人的妈妈一定不会去干,她们只会享受,而自己的妈妈却能苦中作乐。 妈妈每次去河里割鸡头米,都会带回很多奇形怪状的菱角来。小红亲眼看见过妈妈在河里捞菱角。她坐在岸边,把一些乱麻揉成团,用绳子系好后,使劲抛入菱角秧中间,再往回一拉,那些尖尖的菱角,就会和菱角秧一起被拉上岸来,她们姐弟几个立刻围上去,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从一个一个摘下来,装在一个篮筐里面,算做小小的收获。 晚上回家的时候,奶奶把这些菱角都放进大锅里煮熟后,捞出来,控去水分,晾凉了,再用一个小铡刀慢慢铡开,露出里面雪白的仁儿,孩子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守在奶奶跟前,铡一个吃一个。 吃菱角是小红最开心的事情,她坐在板凳上用竹签慢慢地挑着,那副神情,好像在品尝人间美味似的,吃得全神贯注,。 往事如风,不堪回首。现在的日子好了,已经没有人再来打扰这里的清净了。河水静静地流着,安静,平淡,波澜不惊,尽显大自然的沧桑和荒凉。 大白马喝饱了河水,它仰着头,一副骄傲的神情。孙国栋把它赶到路上,等小红上车坐好后,马车又快速往前走去。 马车过了河,离坝外就没有多远了。从河边到大坝这段路上,零零星星地长着一些柳树,因没人管理,这些柳树都长成了畸形,村民们习惯把这里的田野叫大柳树地。这片土地的得名,源于地中间的一棵百年的古柳。这棵柳树原本粗粗壮壮的,十几个人手拉手合抱一起恐怕都围不过来。它硕大的树冠,像一把顶天立地的大伞,高高地垂着,仿佛一个擎天撼地的巨人。 现在它的身躯,几经雷击火烧,人为砍杀,已经光秃得只剩下一些枯槁的丫杈。相传这棵柳树已经有几百年的树龄,很多愚昧的人们为了祈求它的庇护,故意在它的枝条上,系上长长的红绳,供上新鲜的果品,算是认作干爹干妈。 马车经过大柳树时,孙晓红望着这棵日渐被戕残的柳树,惋惜地对爸爸说:“爸,这棵柳树大约有多少岁了?”她认为古树跟人一样,日深月久,它贮满了天地的灵性,只是,它曾经有那么多的同伴,如今孑然一身,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有些不能说清的困惑,似乎跟自己的经历有相同之处,那就是:“一生空抱一生愁,千年可有千年寿?” “这,我也不知道。听你爷爷说,这棵柳树经历了好几个朝代,估计得有几百年了吧?具体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栽种的,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了。小红,你咋还突然想起问这事儿了?”孙国栋不解地看了孙晓红一眼,又继续赶车。 “它只是一棵树,又是那么老朽,孤零零的一棵,站在无人的荒野里,饱受那么多的摧残和磨难,其实,我觉得它也挺可怜的!”孙晓红又开始悲天悯人了。 “是啊,现在的人,大都无利不往,贪得无厌。他们只顾眼前,图一时之快,说话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谁还会在意一棵树有多少悲哀呢!”孙国栋说着,使劲甩了一声长鞭。孙晓红沉默,想到自己,她又把茫然的目光投向天空。 马车很快到了大坝下面。大白马爬上盘旋的陡坡后,又盘旋着走了下去,然后在坝外的一处树林里停了下来。孙国栋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下来之后,就把它赶到一处茂盛的草塘里悠闲地吃草去了。回身从车箱里取出两把镰刀,一把递给了小红说:“你在这里看着马车,我去江湾那边看看,这几天大江涨水没有。”说完,孙国栋转身走了。他快步穿过树林,很快消失在江湾的草莽之间。 孙晓红见爸爸走了,她挽起裤管和袖管,在附近的草塘里面慢慢割起草来。秋后的稗草灌满了浆水,半人多高,割下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都是上好的草料,牛马吃了,就会养得膘肥体壮。孙晓红慢慢割着,她看割得差不多有四五十捆了,就把割好的青草,细致地打成草捆,然后堆到马车跟前,然后一边歇气一边等爸爸回来,再装到车上。 她刚刚坐下,一阵凉风吹来,她冷不丁一个激灵。再抬头看去,只见一大片黑云低低地压了下来,云层中隆隆的雷声,已经迫近眼前。她慌忙站起来,翘起脚尖,循着爸爸的方向望去。还好孙国栋扛着山一样的草捆从江湾那边走了回来。 他来到马车近前,放下肩上的草捆,急忙牵来大白马,套在车上,嘴里焦急地说着:“江湾那边还有很多草捆,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那边装车,马上就要下雨,咱爷俩好赶紧回家!”孙国栋麻利地套好车后,牵扯着白马就走了。他在那边装好车后,又返了回来,继续往车上装草。等他们把草捆都装上车后,斗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倾泻下来。一时间,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让人寸步难行。 一道惊悚的闪电过后,便是一声恐怖的炸雷,像催魂的角鼓,吓得孙晓红脸色苍白,两腿发抖,急她忙把上衣脱下来,捂在头上。站在这无处躲藏的世界里,她几乎瘫倒在地。 第十四章 大难不死 “晓红,快走哇!快点儿到马车这边来,不要站在树下避雨,那里很危险,快点儿跟我往大坝那边跑!江水很快就漫过来了!再不跑就来不及了。”孙国栋瞪着铜铃般的眼珠子,扯着嗓子冲着孙晓红声嘶力竭地怒吼着,这怒吼声音里带着强悍的父性,穿透了茫茫的雨雾,让孙晓红听得心惊肉跳。可她的两条腿站在泥地里,像灌了铅似的,心里越害怕,她就越不敢向前迈步。雨点打在她的身上,疼得浑身抖动,她张了张嘴刚要说话,脸上的雨水很快钻到她的嘴里,她马上又闭上了嘴巴。 “晓红,你倒是快儿走哇!我在叫你呢,你听见没有?这是坝外,不是坎上,再不走就出人命的,你知道吗!”孙国栋见咋喊晓红都没动地方,就使劲地朝她招手。 可是雨下得太急了,孙小红连眼睛都睁不开,她闭着眼睛只听见爸爸喊他,却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叫她。她心里一急,两条陷在泥中寸步难行,她见自己走不出来,差点儿哭出声来。 “爸,水太深了,我害怕,我不敢往前走!我真的不敢往前走哇!爸,我太害怕了!” 为了能辨别方向, 孙晓红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努力地睁开眼睛。当她睁开眼睛看见雨水已经快没过脚踝了,她心里更是害怕,就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 “晓红,你不用害怕,往我这边走,这边好走。你离我就四五米远,几步就能走到!”孙国栋一边鼓励她往前走,一边试图伸出手来去拽晓红。这时,他的全身都已经湿透,此时此地,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像他们这么狼狈的人来。 雨越下越大,夹杂着鸡蛋大小的冰雹,向地面生硬地砸了下来,砸得孙晓红不敢抬起头来。紧接着,雷声在头顶上轰然炸响,突然,一条惊悚的闪电直劈下来,顿时将高坡上的一排杨树拦腰折断。 孙晓红连忙捂住了耳朵,把脸埋在衣服里面,立刻被吓得蒙头转向,怵在原地瑟瑟发抖。 暴怒的雷声还在响着,游龙般的闪电还在空中乱窜,它们都像疯狂的困兽,愤怒地冲出牢笼,毫不留情地发泄着万变的情绪。霎时间,草塘里的污水肆意奔流,来势凶猛,所到之处,立刻沟满壕平,几乎找不到一条可走的路。 在强悍的疾风暴雨面前,没有人能若无其事地冷静下来。水流冲过来慢慢地没了小腿肚子,孙晓红还没等抬起腿来,就被汹涌而来的洪水淹过了膝盖。水火不留情啊!没等小红反应过来,她脚下突然一滑,一下子摔进了水中。 “晓红,快点儿起来,快点儿起来啊,一会儿江水倒灌过来,再不跑命就没了!”孙国栋见孙晓红摔进水里,眼珠子急得都快要掉在地上了,情急之下,他撒开了手中的缰绳,在雨中拼命地朝她这边冲了过来,他跑到呆若木鸡的孙晓红面前,不由分说,一把抓过她的手,连扯带拽疯狂地向大坝下面的高岗跑去。他们顶着大雨,气喘吁吁地跑到高岗时,雨渐渐地小了起来。 大白马见主人在前面奔跑,它也拉着一车青草,在后面紧紧地追赶。幸亏它身大力不亏,它生生地将一车青草从淤陷的泥塘拖了出来,要是换做村里任何一匹马,都得被雨水拍倒在淤泥塘里丢了小命。吉人自有天相。还好父女两人都有惊无险,大白马也安然无恙,孙国栋站在高坡上,望着眼前的一切,他暗自庆幸起来。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一排排水泡在污浊的水面上漂浮着。狂躁的冷风猛烈地刮着,吹得树林里面草木横飞。孙晓红这才张开惊恐的双眼,再去看刚才割草的地方,早已经一片汪洋。若不是刚才跑得快,料不定她早就雨水给冲走了,在雷声的轰鸣里,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绝望,什么叫骇人听闻,什么叫绝处逢生了。 雨慢慢地停了下来,周围白亮亮的一片。坝外所有田地里的庄稼,都浸泡在雨水里苟延残喘。眼看粮食就要颗粒归仓,真没想到,仅仅二十几分钟的一场大雨,毁了农民们一年的收成。江湾地十涝九旱,旱得旱,涝得涝,人们没有了稳定的收入,定会有人欢喜有人愁啊。 孙国栋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站在大坝下面的坡地上,向四周环顾了一下。大片大片的乌云渐渐地散开,被阵阵凉风疾速地吹向了天边。田里的水,哗啦哗啦地从高处流往低处,草塘里面又露出了尖尖的草叶,连田野里面的秧苗也都弯着腰,向脚下的水流卑躬屈膝,躲过一劫的它们,又侥幸地活了过来。 看来这场暴雨没有引起江水的暴涨,不然的话,洪水泛滥,向大坝冲过来,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情况呢。那样的后果,孙国栋想想都感到后怕。他看着谎报军情的天空,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让人可以相信。 这样想着,他心里一阵高兴。还好刚才跑得及时,不然真就出不了泥潭了。他低头看了看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孙小红,又看了看大白马,想起刚才跟逃亡的情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心里突然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慨。他抬手拍了拍大白马的脑袋,这匹白马,他真没白养,以前听人说过白马是有灵性的动物,现在看来,他果然买对了,关键的时候,它真能舍得出力。 太阳出来了,被雨水冲刷过的草地是,汩汩地蒸腾起一团团的雾气来。孙国栋见大白马歇得差不多了,就掉转马头往回走。白马挺直前腿,刚要往前迈步,又停了下来。原因是雨后的黄土泥路,特别的粘稠,马车每走一步,整车草都跟着白马的节奏左摇右摆,好像在泥潭里面艰难地跋涉一般。 这下孙国栋犯难了,他顿时急得团团乱转。“马车走不出去这片草塘,该怎么办呢?要是能有个拖车就好了。”他想得倒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看见一只老鼠都是新鲜事儿,让他去找车找人,那不是闭着眼睛说瞎话吗。 “既然这样,总不能困在这里不走吧?”孙国栋心里不停地嘀咕着,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什么叫山穷水尽,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答了。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地方是不能久留的,无论如何,他都要带着晓红尽快离开这里。想到这里,他又拍拍白马的脑袋,于心不忍地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老伙计,今天能不能走出坝外,我算无能为力,现在就看你的本事了!”说完,孙国栋牵着大白马的缰绳,就往前走去。 坝外的路因为常年没人去走,很不实在, 车辙滚过去之后,后面的路面上立刻掀起两道黄泥沟。这些黄土泥厚厚地缠着车轮,让大白马显得非常地吃力。它走几步,就停了下来喘几口气。趁着大白马歇气儿的空儿,孙国栋从树上折来一根粗粗的杨树枝,然后把车轮上的泥巴慢慢刮掉后,再牵着白马往前走几步。这样反复刮了几次,好不容易才挨到了大坝低下,孙国栋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他站在大坝底下,望着十来米高的大坝,又开始打怵了。因为大坝上的坡度太陡了,路有那么窄,即使是盘旋着往上走,雨天赶着装满草捆的马车去爬坡,也是有危险的。孙国栋在坝底下面犹豫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 他望了望天空,太阳马上偏西,如果在这片荒郊野外再这么耗下去的话,回到家里还不得半夜啊。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还是决定放着胆子试试。于是,他果断地牵着大白马一步一步地往坝上走去。 孙晓红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在马车的后面,她的手紧紧抓着车上拢草捆的绳子,侧着身子,一步一步往上走。因为鞋底很滑,孙国栋索性脱掉鞋子,把它夹在草捆里,然后光着脚板,拉紧缰绳一边吆喝一边往前走。等走到坝顶的时候,他悬到嗓子眼儿的一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面。 可是,就在孙国栋打算牵马下坝的时候,他竟然被路边的一丛杂草绊得蹲坐在地。大白马突然受惊,顺着陡坡就滚了下去,孙晓红也顺着马车的方向翻滚着骨碌下去,和马车一起翻到在一个水沟,她的头侧仰着,浑身沾满泥水,一动不动地卧在沟边,脸上和手上流满了鲜血。 孙国栋看着滚落的马车,立刻吓得面如土色。他连滚带爬从坝上下来,现在,他已经顾不上去看大白马了,急忙从水沟里抱出满身泥浆的晓红,撕心裂肺地嚎啕起来:“晓红,你醒醒啊!你可别吓唬爸爸呀,你快点儿醒醒啊!你快点儿醒醒呀!我的老天爷呀,谁来救救我的女儿啊!晓红啊,你快醒醒吧,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可怎么办啊?”这凄惨的声音,在野外传得很远很远。 大白马慢慢从泥坑里挣扎起来,幸亏泥坑不深,它使劲一拉,竟然把那车青草给带了出来。孙国栋瞪着血红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大白马把车带出了泥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把晓红轻轻地放到大坝的斜坡上,捡起地上的马鞭就朝大白马狠狠打去。“是你害了我的女儿!是你害了我的女儿啊!你不是能跑吗?我看这回你往哪里跑?看我不打死你!” 大白马站在那里没有跑,似乎知道自己错了,就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挺着挨打。孙国栋知道自己下手太狠了,就把马鞭子往地上一扔,抱着脑袋,坐在晓红的旁边,嚎啕大哭起来。 “爸……你别打白马了……它……跑了一天的路……挺累的……”晓红慢慢地睁开眼睛,尽管她的声音非常的微弱,孙国栋听了,惊异地从大坝上跳了起来。可是,晓红的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又一头昏了过去。 第十五章 悚人听闻 太阳渐渐地落了下去,天空变得昏暗起来,这片苍凉的世界,埋在硕大的阴影里,像一潭恐怖的死水一样,漫过荒芜的草莽,又恢复了原始的安静。 孙国栋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便怀着一丝求助的幻想爬上了大坝,当他见坝前坝后都无人经过时,才发现自己的这一举动很是愚蠢。他垂头丧气地望着坝外被雨水覆盖的世界,感到万分沮丧。他那双晦涩的没有温度的目光,似乎比眼前这片白茫茫的雨水还要混沌不清。 现在救人要紧,什么都容不得他多想。只要能有人前来救他的女儿,他情愿给他跪上三天三夜也心甘情愿。可是最终还是没有人来。他沮丧地站在坝上,望着头顶上的那片天空,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带着晓红飞到医院里去。无奈,四下无人,一切都是徒劳,现在,他只能靠自己的双肩,将自己的女儿背到安全的地方去。事已至此,他也豁出去了,只要是能救醒晓红,一切都不重要了。 想到这里,他慢慢爬下大坝,眼里含着泪水,弯腰抱起斜坡上昏迷不醒的孙晓红,扛在肩膀上,然后淌着冰冷的雨水,一步一滑地向前走去。他清瘦的身影,在夕阳的褚色里,被拉长了一道坚韧的长线,越走越远,越走越不清晰。 孙晓红静静地躺在医院里,她一直昏迷着。她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只剩仅有的一口气了。幸亏医生高明,抢救及时,也是她命不该绝,她才得以死里逃生。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厚厚的绷带紧紧地裹着脑袋,只露出一双充血的眼睛和一张红肿的嘴巴。她现在还不能动弹,她的身体像被绑在床上一样,整个人一下子失去了自由。 可能是麻药的药劲没有过去,毫无知觉的孙晓红,还没有真切地感觉到全身的疼痛。她的一双眼睛,呆呆地望着雪白的天棚,像根僵硬的木头,她侧着耳朵,听着吊瓶里面有节奏的滴答声,眼睛却一眨不眨,很是吓人。 恹恹欲睡的妈妈,正趴在床角打着盹儿,连日来的惊吓和折腾,已经将她折磨得快要崩溃,到现在她肚子里面一粒米都没进过。此时,她睡得正香,从楼上到楼下她跑了好几趟,实在是太累,如果没人前来打扰,她会一直趴在那里昏睡。女儿没有醒来,她一点儿都不能大意。 病房的门虚掩着,里面非常安静,对面的病床上躺着一个女孩,好像跟自己的年龄差不多少,不知道她得了什么病,只见她脸色苍白,两眼微闭,好像刚刚睡熟不久的样子。 秋天的风很凉,打着旋,从半开的窗子撞进来,将药水的味道搅拌成了一团,又迅速从门口穿堂而过。孙晓红的嘴唇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被风一吹,她感到很不适应。她张了张嘴,觉得自己口渴得特别厉害,就想开口叫人,可是喉咙里面就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似的,发不出一点儿声音来,她又把眼睛慢慢闭上了,她想积攒一些力气,准备再一次发出声音。 无奈,眼皮太重,合上之后,竟然没有再次睁开。她突然觉得自己死过一次,又活了过来。 许久,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在病房门口停了下来。对床女孩儿的妈妈从门镜里朝病房里看了看,发现里面的人都在睡觉,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 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晓红妈急忙睁开了眼睛。她微笑着朝她点点头,把脸转向还在昏迷的小红,心里又是一阵惆怅。她怕自己再次伤心,不想跟陌生的人说有关晓红的事情,就用后脑勺背对给人家,表示自己心情的不好。 “这个孩子是你的姑娘吗?她头上缠这么厚绷带,这是怎么了?”女孩的妈妈看着床上的孙晓红,疑惑不解地询问起来。这声音虽然很轻,却听得晓红妈心头一阵,她连忙回过头来,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哎呀,说起来话长,孩子出这事儿,都怨我呀!要知道孩子摔成这样,说啥都不能让她去呀!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可后悔又有啥用,还不是看着孩子醒不来干着急,啥忙都帮不上啊!”晓红妈语无伦次的说着,她的情绪有些失控,嘴里东一句西一句,说得乱七八糟的,不用说别人听得人莫名其妙,就连自己说的啥都不知道。 “大姐,一个女孩子怎么能摔成这样,你说话可真吓人,她到底是怎么摔的呀?”女孩的妈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她不停地追问着。这个女人并不是很好奇,她只是觉得晓红妈挺可怜的,想要劝劝她不要再那么伤心难过,才这么说的。 “下暴雨的那天早上,她和她爸一起去坝外割草,要是我不让她去,也出不了这事儿。等他们割完草往回走的时候,马车从大坝上翻下来,把她活活地砸到了水沟里面。这不,手术都做完一天一夜了,她还有醒来!也不知道这孩子还有没有救?早知道摔成这样,我就不让她去了!”晓红妈看着满头绷带的孙晓红,嘴唇蠕动着,她小声地说着,她的眼里尽是无助的不安。 女孩儿的妈妈终于听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她不由得看了晓红一眼,打了个冷战。 “大姐呀,你就别担心了,我看这孩子应该没什么问题。她要是没救的话,医院早都把你们撵走了。我看你这一天一宿的,也没少张罗,你看你这人也挺好的,根本不用担心,你姑娘早晚都会醒来的!”女孩妈不停地安慰着小红妈,回身坐到女孩儿的床沿上。她真会说话,晓红妈听她说完,就不像刚才那么激动了。 女孩儿的妈见晓红妈的情绪稳定下来,她看了一眼熟睡的女儿,睡得很香,就给她掖了掖被角,回身接着又说:“下雨那天,我们村有娘俩也出事儿,当时,她们到地里拔草,等下雨的时候,都跑躲到树根底下避雨,一个炸雷居然把好端端的娘俩都给劈死了,也不知道这是咋的了,人的命,咋都这么脆弱啊,不是天灾,就是人祸,眨眼之间,这人说没就没有了,她们死得可真是可惜呀!”女人悲惋地把头低下,她眼里尽是无尽的失望。她的话,说对也对,说不对,它也没什么道理可言。 她俩正说着,病房的门开了,一个年轻的护士走了进来。晓红妈妈看见有人进来,急忙站起身来,笑着迎了过来。护士换完吊瓶后,又取下悬挂床尾的单据上,让晓红妈依次签好字后,重新放到原来的地方,这时,她突然看见晓红的眼睛在动,就略显激动地对小红妈说:“阿姨,你看,她醒了!你先看着她,我马上去叫医生。”护士说完,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晓红妈急忙凑过来,她眼里溢满泪水,握紧了小红的右手。医生推门进来,他用手翻看了孙晓红的眼睛,又给她粗略地做了一些检查,回身对小红妈说:“这孩子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她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除了轻微的脑震荡外,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家好好静养几天,她的身体很快就能恢复过来。”医生的话,直接给晓红妈吃了一颗定心丸。她不住地点头,千恩万谢地对那位医生说:“谢谢,谢谢你们救了我们家小红一条命啊!” 孙晓红又在医院观察了两天,觉得自己恢复挺好就出院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经历了这次磨难,孙晓红等于捡回了一条性命。 可能是她受了过度的惊吓,暂时还不能让她受任何刺激。临出院的那天早上,医生特意嘱咐她回家静养一段时间,身体就会慢慢好起来的。 孙晓红回到家里以后,她每天躺在自己的小屋里,就更少说话了。邻居们都纷纷来家里安慰她,西院的二娘,身体不好,她从来都不出院门,也拄着拐棍一挪一蹭地来家里劝她。 她进屋后,把拐杖放到墙角,坐在炕沿上,慢悠悠地说:“晓红啊,你可算是出院了,你可不知道,你出事儿那天,差点儿没把你妈吓死,为了给你张罗钱做手术,她把胡同里的人家可都求到了,你可得好好养伤,等你的病好了,可得听你妈话,可别让她老跟你上火了。你看你有这样的妈妈,那可是几辈子才能修来的福气啊!” “二娘,我知道!”孙晓红哽咽着点了点头,她的眼睛里又噙满了泪水。 “你都不知道,下暴雨那天,霹雷闪电的,挨着咱们村的新安屯出了好几个大事,咱是没看见,听听都是手脚冰凉啊!”二娘说着,把脸望向外面的天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孙晓红心里咯噔一声,她突然觉得二娘说的那几个大事,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那天下大雨的时候,你二伯也挨浇了,他正好去看地,没等走到地头,就下起了大雨。幸亏那块地挨着林场,要不是躲进那里的房子里避雨,他也得被淋感冒了。他在那里听林场的人说,打雷的时候,坎下有个养牛的专业户,他家里养的四五十头牛,全都被雷给劈死了,还听说那家的男人,到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没出院呢!你就在家好好养病吧,你爷爷奶奶都那么大岁数了,他们可再也经不起这么折腾了!”晓红默默地听着,身上一阵疼痛,她把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她真没想到一场瓢泼的大雨,竟然给人们带来这么多的伤害。 二娘在屋子里面又跟奶奶说了一会儿话,就拄起拐杖慢腾腾地走出了院子。 “二婶,快点儿给我开门啊?”第二天早上,天刚刚亮,晓红就听见有人在院外晃动大门。孙国栋听见喊声,拿着开门的钥匙,朝院门口走去,只见后院卖豆腐的吴艳丽抱着她的宝贝儿子,在门口叫门。孙国栋赶忙打开大门,把她让了进来。 “二婶,我今天有急事儿,你先帮我看一天孩子,我晚上再回来接他。你不知道,我们家出大事儿了!”吴艳丽见院门已经打开,二话不说就走了进去。她说话的语速非常快,她一边走一边说,等她把孩子使劲推到晓红妈怀里的时候,晓红妈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她人已经风风火火地走出了院门。 第十六章 石破天惊 “你说,艳丽这孩子说起来哪都好,就是这火毛脾气太烦人。你说她大清早就把孩子折腾过来,连个话都没说清楚就走了,也不知道她这耍的是哪出戏呀?”妈妈埋怨着,把手里的孩子慢慢平放到炕上。见小孩儿白白净净的,就用手捏了捏他的小脸蛋。 “我看你就别埋怨了。孩子都给你抱来了,人也走没影了,你现在墨迹啥都没人听见,那咋整,都一个胡同里住着,谁家还没有个大事小情啊,看一天又不耽误啥事,说那些有的没的干啥?”孙国栋看了晓红妈一眼,从墙上的衣挂上,拎起一件外衣,披在了身上。 “看你说的,我又没说不给她看,你又不看孩子,装啥好人。你快过来看看,这孩子好像都没睡醒,刚坐那块儿又睡着了,一会儿我还要去地里摘菜,地里扔了一堆烂摊子,一个人顶好几个人忙,你说家里哪有闲人替她看孩子,这不是没事儿添乱吗?”晓红妈着急地说。 “那你就晚去一会儿吧,兴许他妈一会儿就回来了呢?再忙也不差一天。”孙国栋说着,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他到马棚里,把大白马牵了出来,套上夹板,赶车就走了。 晓红迷迷糊糊地躺在屋子里,听见妈妈对爸爸的叨唠声音,侧着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明白怎么回事儿。听着爸爸关门的声音, 她试图想从被窝里爬出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可她的胳臂刚一动弹,全身上下除了牙关节不疼,哪个零件都没有好受的地方,她心里暗暗叫苦,没想到,一次小小的出行,就遭到了恐怖的灭顶之灾。 她心中的这道阴影,总是阴魂不散地附在身上,恐怕这辈子都抹不掉了。 从医院回来之后,又连续打了几天的滴流,她身上的淤肿几乎消得差不多了。头上的绷带拆掉以后,严重贫血的脸上还有局部的伤口没有愈合,但整个人的神情气色,恢复得还算不错。 农村孩子,也没有那么娇气,常年风吹日晒的,稍稍有点儿头疼脑热的,都不算什么大病,挺挺就过去了。这要不是意外受了硬伤,孙晓红常年都不待吃一片药的。这下可好,整天守个药匣子,吞了一肚子的苦水,想卖出房门一步,都得好好在脑子里面酝酿一番。 “妈,艳丽姐家出什么事儿了?她没跟你说吗?”她咬紧嘴唇,强撑着坐了起来,慢慢穿好衣服,她双手扶墙,颤抖着两腿,从里面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她晕晕乎乎地走到里面的屋子,每迈出一步,都感觉头有点儿大,沉甸甸地向下缀着,看啥都是双眼皮儿。 “没有啊。她走得那么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她就走没影了,我这不也在纳闷呢吗?你爸更是,让他开门,他连问都没问,就把人给放进来了。”晓红妈皱着眉头说。 “妈,你去地里忙吧,反正艳丽姐家的小孩儿也挺听话的,他一点儿也不淘气,给点儿好吃的,就能哄好,我在家里啥也干不了,看个孩子,应该没啥问题。”孙晓红说着,捂着胸口,轻轻地磕了一声。然后凑到炕沿这边,见小孩儿呼呼睡着,她裂了裂嘴,朝妈妈摆了摆手。 “这能行吗?你看你这个样子,在家里看孩子,我就是在地里干活也不放心呀。你说这可咋整,要是你奶奶在家就好了,好歹她能帮着照看一眼呀。” 听了妈妈的话,晓红这才想起,前些日子奶奶进城去了姑姑那里,她这人老不省心少不舍力的,在哪里都待不住,估计这几天她也应该快回来了。 “我都好多了,一个小孩儿有啥不好看的。妈,你去吧,我能看他!妈,你说,艳丽姐家到底出了啥事儿?她这人挺强势的,天天在外面卖豆腐,什么人都能碰上,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我说的不就是这个事儿吗?别看艳丽风一阵火一阵的,她这人的脾气很特性,过起日子来,那是灶坑打井,房檐开门,从来都不求人。今天早上,要是她家里没有别的事儿,她恐怕也不会大清早把孩子送到咱们家里啊?除非……”晓红妈说着说着,她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话到舌尖留半句,她欲言又止,不敢再说下去。 晓红妈的担心虽然没敢直接说出口,但她果然没有猜错,至于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晓红妈的心里一直还在打鼓。可她猜来猜去也没猜出什么端倪,索性提着一个竹筐去了菜地。 方岗村的后山有个老鹰嘴,老鹰嘴的山涧里有一条羊肠小路,这条小路曲曲弯弯,顺势而落,从山上通到山下,没有一段是平直的。 平时这里杂草丛生,藤缠荆络,到处是阴森森的歪脖树,尤其在雾霾弥漫的黄昏,尽显异常的诡异,因常年见不到阳光,村里的人也很少有人到这里走动。 山涧的两侧,原来是有山坡的,因邻村的一些不法村民,跟大队书记互相勾结,他们常常在半夜里开着铲车到这里偷挖黄土出去卖,几年时间,轻重缓急的地势地貌,几经破坏,跟摇摇欲坠的废墟一样危机四伏,全都斧劈刀削般的变得又险又陡,似乎有人在山涧里面轻轻咳嗽一声,就会被瞬间的塌方埋在里面。 不知道是避讳什么,还是受了什么民俗的影响,总之,村民们宁可绕路远行,也不愿抄这条近路回家,只有村里的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羊倌,常常背着一把雪亮的镰刀,无所顾忌地赶着羊群,优哉游哉地来回穿行。 孙晓红摔伤那天,这里恰好也惹出了祸端。那场疯狂的暴雨,不但淹没了坝外的百亩良田,也将老鹰嘴这里山涧两旁的陡坡直直地劈了下来。那些坍塌的泥土,掺杂着残枝败草,像一股股泥石流一样,将仅有的那条羊肠小路,堵得死死的。 大雨过后的第二天早上,村里的羊倌出来放羊。他赶着羊群从山涧里走过的时候,突然发现路旁的杂草里有一个沾满黄土泥的*袋,里面装得满满的,似乎装满了衣物。 出于好奇,羊倌拔开一人多高的蒿草,慢慢凑到近前,然后从后背上抽出镰刀,将麻袋扒拉一下。他这一看不要紧,一个人头从里面露了出来,他顿时吓得脸色惨白,两腿突突乱颤,差点儿趴在地上。等他反应过来时候,也就顾不得放羊了,他挥舞着鞭子,将那群羊圈了回来,快速地进村报案。村民们得到消息之后,纷纷跑到老鹰嘴这里看热闹,一时间,村里人声鼎沸,像是一窝乱群的蚂蚁四处乱闯。 警察接到报警之后,几辆警车迅速赶到老鹰嘴。警察们来到事发地点又照相,又做笔录,他们在老鹰嘴这里忙了整整一小天,才开车离去。 法医验尸后,发现被害人是和二十多岁的男性,被害的时间,大约是在两年以前。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死者的身体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是他的头部,曾经被钝器击打过,而且是一下致命。几天之内,警察几乎走遍了方岗村的每一家,但没有发现任何村民有作案动机。 死者的衣物已经腐烂不堪,只有腰间的一条的腰带,引起了村民的注意,经过明察暗访,案件终于在短期时间内有了眉目。原来是死者身上的这条腰带,给了村民一个红色的信号。因为这条腰带,全村只有唯一一条,而且这条皮袋是广州那边过来的洋货,凡是跟死者同龄的人,村里有好几个能一眼认出来。 警察们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凶手。被害人叫齐二,父母是做生意的,在当时,他家算是最有钱的一户。后来父母死了以后,除了给他留下了三间大瓦房外,还给他留了一个大额存折。存折上的数目虽然他没说过,但是就他花钱买的贵重物品的张狂劲儿,却让村里很多人垂涎三尺。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和哥哥嫂嫂住在了一起。后来还听说他去南方去打工了,再后来就什么消息都没有了。可能他死得太冤,无形之中惊动了上苍,连老天也都为他鸣不平,结果一场惊雷,就把他的哥哥嫂子送上了法庭。据犯人自己交代,是他们夫妻二人合伙灌醉了弟弟,然后一锤毙命。钱是一种邪恶的诱惑,当人心向恶的时候,连手足之间都会变得没有人性。 难怪,吴艳丽早晨那么慌张,其中的一个凶手,就是她老公的姐姐,也就是死者的嫂子。她匆匆忙忙离开村子,就是去了法庭。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过两小时,整个村里都在传播这件事情。人们越传越神,越传越玄乎,在他们绘声绘色的舌头尖上,甚至惊动了山神土地。 吴艳丽从法庭上回来的时候,她对家里的事情只字未提。其实她没说,晓红妈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人家不想说,她也就别好意思问了。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舌头伸那么长干嘛。这年头谁丢了谁也捡不着,犯得着没事儿找事儿吗? 晚饭的时候,郭艳梅到家里来看小红,她还告诉孙晓红说,毕业证书已经下来了,校方通知大家,务必本人到学校里去取,教导处才给盖章卡印。 “不就是一张毕业证书吗?我人都这样了,还要它何用?”孙晓红碎碎地念叨着,心里尽是无法诉说的怨言。 第十七章 如此泼妇 冷在三九,热在三伏。秋后的伏天,燥热得变本加厉,让人很难适应。 正午时分,骄阳似火,飞尘满天。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气,像火山口里崩喷的烈焰,在空中四处飞溅,它们的目的,无非是想把眼前的大地烤成一片焦碳。对着大自然低头,活着,即是忍耐。 乡村路上,行人稀少。那道斑驳的路面,散发着青草的味道,像一条九曲回旋的长蛇,在没有尽头的田野中间慵懒地爬向天边。天是蓝的,地是厚重的,人是大自然最沧桑的杰作。 一辆载满乘客的中巴,沿着浓荫遮蔽的公路优哉游哉地徐迟而过,被车轮碾过的路面,瞬间溅起一道道呛人的土雾,尽显烈日的烦燥和不安。 车厢里面十分拥挤,像一锅蒸熟的豆包,牢牢地把这些挥汗如雨的怨男俗女们都紧挨紧靠地粘在了一起。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喋喋不休地怨恨这千变万化的鬼天气,可说着说着,都没了动静。 随着车身的摇晃,恹恹欲睡的乘客们都闭紧了嘴巴,人们懒散地坐着,像一群呆愣的木偶,谁都不愿意多说一句话。在如此高温干燥的天气里乘车出行,简直就是一种空前绝后的煎熬。 一身朴素的孙晓红茫然地坐在最后一排的双人座位上,完全沉浸在自己孤独的世界里,她那么文静,又那么柔弱,好像一阵轻风吹来,都能将她刮倒在地。她身上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幸好是皮外伤,养养就好了,要是内伤,她这辈子也就废了。面对这样的世界,她现在已经别无所求。 她从考场回来,又经历那么多烦心的事情,她就没有高兴过。而高考的成绩,让她很难再露出笑容,她就像一个消极避世的人,越来越不合群,越来越不爱说话了。 然而不爱说话,并不代表自己什么都不是。她喜欢安静的世界,那里没有伤害,没有烦恼,也没有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那里的风景,一切都是清风朗月,天高云淡的样子。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把双手搭在膝盖上,忧郁地望着车窗外面的风景,逆着光线,不难看出她清秀的五官和恬淡的心绪,在自成风景的角落里,仿佛身边这个世界跟她没有任何关联。 隔着车窗, 放眼望去,窗外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青纱帐,那些一人多高的玉米杆长势喜人,它们喝足了昔日的雨水后,便躺在毒花花的太阳低下,哑然昏睡。它们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竟然还能安定自若的站在那里,难道自己连路边的一棵树或者是一棵小草都不如吗? 孙晓红的右面坐着一个穿着俗艳的农村妇女。这个女人,身体肥胖,说话粗声粗气,像个怨妇。上车的时候,她还没坐在那里,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竟然一眼相中了这个座位。就从前面蛮横地挤了过来,一屁股坐下后,就没见有过好的脸色。 只见,她铁青着脸,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因为车厢里过于闷热,她大口地喘着粗气,手里举着一个塑料瓶子,她一边喝矿泉水,一边絮絮叨叨地发着牢骚。孙晓红见她这样,一点儿好感没有,她一直把脸侧向窗外,以至于脖子抻得酸疼了一路。 女人没有发现自己有多烦人,依然絮絮叨叨地埋怨。从她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散发着熏人的口臭气味,在车厢里到处扩散,搅得周围的邻座都捂着鼻子,斜着眼睛瞪她。而她却不知自觉,依然狂喷口水。 这个无所顾忌的女人,可能是在家里我行我素惯了,她用宽大的手掌胡乱地在脸上擦着汗水,嘟嘟嚷嚷怨天由人:“这是什么鬼天气啊?热死我了!要是再这样热下去的话,我这脸上非晒出油不可!”她的呱噪,特别烦人,好像是故意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可是,身边乘客们都像躲避瘟神一样,都用后脑勺来抵触她,谁也不愿意触这样的霉头。 她见车上没人搭话,觉得特别尴尬,故意抬高声音催了一句:“我说司机师傅,你还能不能开快点儿了!”这句话说得很厌恶,她得罪人之后就心虚了。本来想找回点儿面子,这会儿又憋了回去。 可能是人丑多作怪。也不知道谁给她的自信和胆量,四周环顾了一下,她可不管别人高不高兴,嘴里嘟囔着,又开始大放厥词:“这车开得太慢了,就这蜗爬的速度,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啊!” “大姐,你脑子是不是受啥刺激了?你说你坐你的车,我转我的方向盘,我也没招谁惹谁,你这咋还骂上人了呢?我看你岁数大,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你呢,也别太得寸进尺,说两句就得了。要是嫌我开车慢,你可以随时下车,我一定不会拦着你!”司机听了,瞟了一眼车镜,用鼻子轻轻地哼了一声。 他不冷不热的挑衅,让女人非常难堪,她张嘴反驳说:“兄弟,你这是咋说话呢?咋这么难听啊?你那张嘴巴小时用抹布擦过咋的?” “大姐,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嫌我说话脏,你那条舌头满嘴喷粪,它也不干净啊,难听!我怎么没觉得难听啊!我说话不挺正常的吗?难听的话我都没好意思说,你要是听不惯,你可以把耳朵堵上不听啊!我又没强迫你听!我本来还不想这么说话,这不都是你自找的吗?你口口声声嫌我开得慢,要不你过来试试,看看方向盘听你使唤,还是听我使唤!”女人张了张嘴巴,被怼得哑口无言。 “你……你……我懒得和你一般见识!”看着司机的一脸坏笑,女人突然觉得自讨没趣。 “大姐,你说这话可就没意思了,你以为我愿意和你磨嘴皮子呢?这不是你自己没事儿找事儿自讨苦吃吗?”司机说完,脸上显出一副鄙夷的神情,他把手里的方向盘使劲一转,继续开车。 在众目睽睽之下,女人瞪着眼睛用手指着司机的后脑勺,刚要撒泼骂人,突然感觉眼前的这个司机有点儿不太好惹,就把刚刚抬起的手又缩了回来。女人见司机嘴巴这么厉害,她也觉得自己理屈词穷,就坐在那里跟个大青蛙似的暗暗鼓气。 “太热了!太热了!这么热的天气,我真是受不了了!”女人受了抢白之后,本该有所收敛,可是她的舌头却偏偏不愿在嘴里老实呆着,依旧像个怨妇一般,碎碎叨唠个没完。 客车继续往前走,很多人毫不避讳地朝她投来了厌恶的目光,可她的眼睛跟什么都没看见一样,嘴里依旧喋喋不休地咒骂着。从她嘴里吐出的言语,越来越尖酸刻薄,而且还带着强烈的杀伤力,仿佛车厢里的一切,都曾经跟她有深仇大恨似的,看谁都不顺眼。 她埋怨够了,也骂够了,见还是没人不搭理她,就把头转过来,瞥见孙晓红旁边还有空隙,就强势地喊了一声:“小姑娘,往里让让!再往里让让!你一个小孩儿占那么大地方干嘛?”女人说着,也不管孙晓红乐不乐意,居然把一个鼓鼓鼓鼓囊囊的大布包一下子堆到了她的旁边。 “大姐,你看看,里面已经没地儿了,你还想让我怎么串呀?再串都贴到车厢上了!”孙晓红一脸无辜地看了她一眼,感觉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 女人得了便宜后,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扰民。听见孙晓红这么说她,脸上略显激动,她刚要发火,突然发现里面确实没有地方了,这才嚣张地坐下来,顺手从座位上拿起一张广告纸,抡圆了手臂,不停为自己扇风。 孙晓红鄙夷地看了她两眼,“这都什么人啊?真没素质!讨厌!”孙晓红也是一脸的嫌弃,她没有说话,心里嘀咕着,自觉把身子往窗边靠了靠,很不情愿地给她腾出了一些地方,让给这个没有廉耻的女人。 女人见了,却毫不客气,她似乎觉得别人是应该的一样,又得寸进尺起来。 孙晓红瞪眼看着她把一个超大塑料袋子横在了她的眼前,她甚至想把自己死死地堵在里面,连动都不能动,好像还不太满足。 “她怎么能这样呢,真是欺人太甚!”孙晓红心里暗骂。这张嘴脸,布满了横丝肉,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大庭广众之下,一点儿都不知自重,她也太膨胀了,要是给点儿微风,都能飘出车厢去太空漫步。 孙晓红见她这般无理,顿时气得目瞪口呆,她满脸通红,很想为自己争辩几句:“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这跟地痞有什么两样?泼妇!”她想大声反驳,无奈自己身单力薄,突然又觉得不值,想起自己今天还有正事 ,又把想说的话咽了下去,“跟这种连狗都不如的人较劲,能讲出什么道理来,只能是自取其辱。算了,忍一会儿就下车了,权当自己昨天晚上没做好梦!” 第十八章 暗气暗憋 女人颧骨高,杀人不用刀,这个叼妇实在是太强势了,她见孙晓红没有反应,以为怕她,便得寸进尺起来,她支开两腿,又大跨度地往里面挪了挪,然后把她壮硕的身体,塞满了将近三分之二的座位,才肯罢休。这人的底座打得太结实了,一屁股下去能把地砸个坑,要不是前面有那么多人压着车头,这辆大巴车非得被她坐翻不可。 物极必返,凶极必乱。她可能是在家里跋扈惯了,她全然不顾孙晓红的感受,她占了便宜之后,还用傲慢的目光,狠狠地白了孙晓红一眼,并且傲慢地从塑料袋里面掏出一个大毛桃,用手不干不净地擦吧擦吧,旁若无人地放到嘴里大嚼起来,一直吧唧着嚼到满嘴丫子冒白沫,弄得满嘴丫子跟废品收购站里白色垃圾一样,让人心恶心不堪。 “真不是个东西!简直刁妇一个!碰见这样臭不要脸的人,跟走路捡个水烟袋一样,都别扭出弯儿来了!”挤在角落里面的孙晓红,咬着嘴唇紧靠窗边,脸色绷得像三秋露水,朝她的脸上冷冷地泼了过去。女人见了,不再得寸进尺,她竟不以为然地坐在那里,不停地抖动着懒散的象腿,脸上瞬时闪过一副得意的神情。 女人吃完桃子后,把桃核往车厢里一撇,又把粘乎乎的手往裤子上来回蹭了几下,顺势趴到布包上,开始闭目养神。她这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神情,实在是可恶至极。孙晓红心想:要是打人不犯法的话,自己非抽冷子打她个生活不能自理,看她还敢不敢欺软怕硬。 “这也太能装了!出门碰见这种奇葩,也真是醉了!就得司机这样的人来治她,不然给她个梯子,她都能上天!”孙晓红心里暗骂倒霉。此时,她怀抱背包,两眼微闭,有意无意地听着油嘴滑舌的司机,扭着肥胖的脖子,扯着烟嗓津津乐道地和年轻的女车长,高一声低一声地打趣儿逗闷子,她不由得皱紧了眉头。难怪人群会分出三六九等,山林子大,还真是什么鸟兽都有。 客车爬过了一个起伏的缓坡,车轮一阵颠簸后,孙晓红无聊地睁开了眼睛,她把脸侧向窗外,一种无法掩饰的忧郁,排满了她的额头。想想自己的处境,她再也无心观赏外面的风景。 几天钱,她从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嘴里知道,她们学校所有的文科班里,只有一个瘦小的男生仅仅考了一个专科时,她心中的各种滋味真是难以言表。这是个集体落榜的消息,她听了之后万分惆怅,竟然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沮丧。 在很多人的劝说下,她现在也想开了。在这个偏远的乡下,根本也没有人把读书放在眼里。若不是爸爸一再坚持让她读高中,她恐怕早都成了众所云云的村姑了。不过,就她家里的经济条件,如今能读到高中毕业,已经算是不错了,自己应该满足才是。 很多充分的借口,都替代不了残酷的现实。虽然她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但她还是觉得辜负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懊悔之余,当她看到胡同里那些东游西逛的孩子,整天在外面招惹是非让父母操心的时候,她才觉得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的。 考不上大学也比东游西逛,恶贯满盈强,这些年,自己也算尽到最大努力了。不管怎么说,那张农村普通高中的毕业证书,她得的还算是心安理得。一开始,她不想来取,听人说以后出门找工作时,拿着它可以当敲门砖用时,她觉得应该珍惜才是,或许以后真能派上用场。 为了去学校取回那张毕业证书,她今天还特意起了个大早,她甚至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才匆匆忙忙赶上这头班的城乡公交车。可是,她刚坐到车上,身边就来了这样一个厚脸皮的女人。她气呼呼地攥着小手,向车厢里面扫了一眼。为了避开女人的再次骚扰,孙晓红把目光又投向窗外。 车窗外面的阳光,散发着刺眼的光芒,四处招摇着。这些强烈的光线,透过树叶的缝隙,尾随着超重的车身,洒下一路惨白的光斑。在车轮的碾压下,像是一串串瞬间炸裂的气泡,在无限延长的公路上,化为一地幻影。 客车进村后,司机轻浮地吹了一声口哨,双手熟练地把方向盘使劲一转,他一脚刹车下去,那辆客车就稳稳地停在了一个岔路旁边。 车门开了,车厢里一阵骚动,乘客们纷纷起身,手里拎着大包小包开始往车门口移动。车长先跳下车去,倚在车门一旁,她一手捂着票夹子,一手支着车身,仰着头,绷着一张黑脸,像讨债的帮凶一样,对着陆续下车的乘客,极不礼貌地催促着快点儿下车。 车上的司机,则是一脸的惬意。他把身子往后一挺,整个人都靠在靠背上,他顺手抓起旁边的一瓶带有冰碴的矿泉水,使劲拧开盖儿后,一仰脖儿,借着高岗下坡倾倒下去。他一口气灌下半瓶后,抬手拉开车窗,把矿泉水瓶往窗外一甩。只见那瓶水“啪”的一声落在太阳底下,还没等停稳,立刻有一个拾荒的老太太快步跑到近前,弯腰将它捡走。 司机笑了,斜着眼睛把头转向正在下车的乘客。 他见大家下车太慢,很不耐烦,也随帮唱影地跟着车长高一声低一声地嚷道:“快点儿,快点儿,后面的人别磨蹭了,都往前串串!往前串串!都着急赶路,大家都行个方便行不行!” 孙晓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把怀里的背包斜挎在肩膀上,用手使劲拽拽衣襟,想要往出走,见堵在旁边的女人跟没有知觉一样,仍旧坐在那里闭目养神,就故意大声说了一句:“大姐,我要下车了,麻烦让让!” “嚷什么嚷!我这刚眯一会儿,你就吓我一跳!下车就下车呗,你喊那么大声音干嘛?咋的吓死人不偿命啊?”女人翻着白眼傲慢地说。说完,她故意把两条象腿稍稍并拢一下,实际上跟没动弹一样。 孙晓红见她这般刁蛮无理,不想跟她一般见识。只好侧着身子,从她的眼前生硬地挤了过去。她刚要往前迈步,突然感觉有人在背后拽了一下背包。 孙晓红马上回头去看,只见那个女人,特别心虚地把脸转到一边。孙晓红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才手搭扶手,随着推推搡搡的乘客们一步一挪地走到车门口。 一道刺眼的光线迎面射来,孙晓红顿时感觉一阵眩晕,她立刻攥紧拳头揉了揉眼睛,猫着腰刚要下车,突然回头对司机说:“师傅,麻烦问一下,现在几点了?” “不知道!你可快点儿下车吧!你看你把车门都堵住了,别人还怎么下车?”司机打了个哈欠,手举拳头,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待理不理地扫了她一眼,冷冷地说道。 “你可别墨迹了,快点儿下车吧!”没等司机数落完,车长一步窜上车来,不阴不阳地甩了一句。可能她觉得还不过瘾,趁孙晓红稍不留神,她用胳膊肘故意使劲一怼,只见孙晓红一个趔趄从车上摔了下来,幸亏是两手拄地,不然她一定会摔得鼻青脸肿。 “啪”的一声,车门在车长的狞笑中迅速合拢。待孙晓红从地上爬起来,回头看时,那辆客车已经带着肆无忌惮的坏笑声,在坑坑洼洼路中幸灾乐祸地扬长而去。 第十九章 出门遇贼 孙晓红呆呆地望着远去的车身,气得两眼冒火,想想这一路上被人欺负得怒不敢言的滋味,她十分委屈。她僵直地站在那里,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掉了下来。都说好人有好报,恶人有天报,可是那些行恶忤逆之人,司空见惯地做了那么多倒行逆施的坏事,也没见得天理难容啊! 想到这里,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把背包往身后一甩,刚要迈步往前走,突然发觉背包的拉链开了。她睁大眼睛往包里看去。“糟糕!”里面的钱包竟然不翼而飞。她的脑子里面立刻闪出那个鬼鬼祟祟的同座。出门遇贼,她还是深有体会的。 “这个女人真是可恶,一定是她偷了自己的钱包!没错,就是她!”这样想着,孙晓红把脚一跺,气得满脸通红,浑身发抖,她咬牙切齿地握紧了拳头。可是自己身单力薄,就算找到那个女人讨要钱包,人家也未必还给你,说不定倒打一耙,还会挨上一顿拳脚。 经过这次教训,对于涉世不深的孙晓红来说,算是长了一分见识:一辆公交车上的江湖也不能小觑,真是人心险恶,难辩良莠。在浅薄的人群里说厚道,简直就是对牛弹琴,对虎吹箫。 人都是这样,看其面长得都跟人相似,不知其心有多龌龊。孙晓红丢了钱包之后,脑子突然清醒过来,生气归生气,她今天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 她也知道,对于一个胡搅蛮缠毫无人性的人讲素质,哪有什么道理可讲。这个空空如也的钱包,权当无私奉献给灾民了。 她拍拍自己的衣兜,暗自窃笑。还好自己买车票的时候,把剩下的钱都塞到了裤袋里面,女人偷去的也仅仅是个空包。要不是自己当时多了个心眼,今天可就没钱坐车回家了。 她今天算是开了眼界,除个这个带着三只手的泼妇,她一想到车上那些邪恶的嘴脸,气就不打一处来,孙晓红就恨得牙根痒痒。可那又怎样?面对这般热得窒息的天气,冷漠的境遇,懊悔的心情,她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整个人都要快崩溃了。不过,她现在坚强多了。心想:这世界上没有公德的事情多了去了,要是件件都被活活气死的话,那一辈子得被气死多少次啊! 当她稳定心神,眯着眼睛再去看天时,刚才还响晴的天空,忽然变得昏暗起来,像一个惨白的梦,在她的视线里飘来荡去,越来越模糊不清。 孙晓红在路边辨了辨方向,抬腿朝学校走去。天上的乌云越聚越多,凉风骤起,一群聒噪的麻雀掠过头顶,迅速去了天边。一场雨即将来临,她耸了耸肩膀的背包,抬起双腿,加快了脚步。 新丰街是一个庞大的偏远村落,村民们的日子穷的多,富的少,两极分化。很多有能力的人都去外地或者是城里打拼去了,还有多数的村民,还在过着不思进取和随遇而安的日子。 毕竟是贫富悬殊太大,这里的房屋建筑,也各有差别。大多数未经翻新的房屋,依然保留着蓝窗木格一律朝阳的风格。一排排低矮的泥墙,残缺不全地堆在潮湿的雨季里,袒露着坑洼不平的墙面,像是一群蓬头垢面的留守老人,带着潦倒的标签,死死地撑着摇摇欲坠的门面,在灰黄相间的小院内,以沧桑和陈旧示人。 最不容易改变的便是村中那些四通八达的道路,虽历经年久失修,它还是一成不变地迂回在轻重缓急的车轮下,把很多不同的面孔悄悄地领进来,又默默无声地送出去。 为了便利农村的孩子都能读上高中,在乡政府的协助下,当地的教育部门,特意组织群众在新丰街的东面盖了一所初中和高中一体的学校。这所中学虽然不大,却像村中的一块金子招牌,恰到好处地吸引着十里八村的目光。 每年到了开学旺季,村子里面就会异常的热闹,周围几个乡镇的新生们在家长的陪同下,都会像赶集一样来学校报到。因此,新丰街也因这所学校而远近闻名。 现在,学校的大门是敞开的。从甬路两旁散发出来的花香味道,幽幽地飘向校园的每个角落,成为青春的信仰。有人把这里当成人生的跳板,有人拿着父母的血汗钱躲在这里虚度光阴。对于一所可有可无的农村高中来说,成材的人远远小于滥竽充数的人。 现在离开学还早,空旷的校园里面冷冷清清的,寥寥无几的人影,在阳光下来回晃动,像一首即将终结的曲谱,拉着悠长的尾音,郁郁寡欢地徘徊在往而不复的时光里。 一些来领毕业证书的学生,还在浓密的树荫下窃窃私语。然而,再多的议论与构想,也没有人能预测到未来的样子。他们在校园里面没有滞留多久就离开了。他们出了校门,立刻各奔东西。 一阵恼人的热风,在空中没有方向地乱吹,没有人在意它的到来,也没有人在意它的存在。只有草丛里面那些乱窜的蚱蜢,还在寂寥地跳着;成双成对的菜粉蝶悠然地飞过树叶的缝隙,倏尔不见,几只大蜻蜓绕着鲜花盛开的花坛,一会儿飞过来,一会儿又飞过去,久久不肯离去。 看来,这些身小力微的生灵们,也并没有什么太高的理想,它们本来就见识短浅,假使没有了强大的依附,也很难飞到天上去。 孙晓红气喘吁吁赶到学校门口时,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了。眼见学校就要关了校门,她却犹豫着迟迟走进校门了去,她没有见到一个熟人,暂时还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她茫然地站在学校门口,用双手捂着砰砰乱跳的胸口,望着学校的那扇大门,见里面已经没有人再往出走,这才鼓起勇气,怯懦地迈着双脚,很不自信地往前走了几步。可她还没走几步,就被叫住了。 “喂,孙晓红,你怎么才来呀!我都在门口等你一上午了!你要再晚来一会儿,学校的大门都上锁了,看你怎么进来!”这一惊一乍的声音是从高智贤的喉咙里面发出来的,孙晓红不用回头,都能猜到她脸上的表情有多丰富。 高智贤她们家离学校不远,就在邻村。早晨她哥骑着摩托车,把她送到学校门口就走了,说是中午来接她。高智贤取完毕业证书后,见孙晓红还没来,就一直站在学校门口的一家超市里面等她。可她在里面等了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到孙晓红的影子,正在纳闷,突然瞥见孙晓红耷拉着脑袋站在学校门口,立刻兴奋地走了出来。 刚才,孙晓红在车上憋了一肚子的气,现在总算碰见了自己的好友,她的心情突然大好,一下子把刚才的种种不快,都抛到九霄云外。凡事都往前赶,自己总是落在别人后面。 她急忙回头,苦笑着对高智贤说道:“谢天谢地,我总算见到一个亲人啦!别管怎么说,我是不是没来晚吧?我现在都快被太阳晒死了,好不容易见一次面,你不但不同情我,还说风凉话了讽刺我,亏你还是我最好的同学,现在都什么节骨眼儿了,还拿我开玩笑!”孙晓红故意嗔怪地说。 孙晓红说着,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快速地向空荡荡的校园里面瞟了一眼,校园里静悄悄的,别说是个熟人,甚至连个会喘气的耗子都没见着,她又迅速把焦急的目光收了回来。 第二十一 章 暗箱操作 “就咱俩这关系,我和谁开玩笑我也不能和你开玩笑啊,这不都是关心你吗?你可别挑我理呀?我看你这脸色不大好,是不是在路上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了,看把你热得!给,我这还有一瓶矿泉,赶紧喝一口吧!”高智贤说着,低头打开身上的背包,从里面取出一瓶矿泉水来,顺手递给了孙晓红。高智贤无心的一席话,顿时让孙晓红激动起来。 “可不,你以为我愿意来晚啊?我家要是离学校近的话,也不至于在车上让小偷把钱包偷走!要不是自己多个心眼,把钱都放进裤袋里,我今天恐怕连家都回不去了!你知道我现在有多难过吗?恐怕连哭都找不着调。”孙晓红接过矿泉水瓶,使劲地拧开了瓶盖,迫不及待地送到嘴边。 可能是心情不好,加上天气太热,孙晓红一上午都口干舌燥的,现在见到水比见到亲妈都亲。她一仰脖儿,“咕噜咕噜”几口,就把一瓶矿泉水喝个底朝天。这才抿抿嘴巴,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这一路车做的,比发配到北极村滚雪球还要难受百倍。 见她这副狼狈相,居然把高智贤吓了一跳。这哪是喝水呀,简直就是灌水。她瞪着眼睛,一直看着孙晓红把水喝完,似信非信地撇撇嘴,摇摇头说:“你慢点儿喝,矿泉水有的是,喝没了这瓶,我再去超市去给你买冰镇的,你可别喝醉了,喝醉了没法收场。反正钱包丢了也没损失啥重要的东西,你跟矿泉水瓶叫啥劲儿?” “我不是较劲,我只是恨我自己,白读了这么多年的书,竟然让一个泼妇给钻了空子,你说,我这不是废人一个吗?看来以后再出门,我得在包里装件利器,留做防身。万一再碰到这样的人,我好正当防卫!”孙晓红自形惭愧地说,她今天最不应该的就是和一个泼妇坐在一起。 “我从小胆子就小,你可别吓唬我,我可担当不了!你说这个小偷是不是有病啊,这光天化日的,居然连个穷学生也不放过,她可真不够长眼的啊?” “小偷要是能睁开眼睛,她就不是小偷了,但凡有点儿良心,她也不会对一个穷学生下手。反正兜里的钱也没少一分,丢个钱包也没多大损失,权当赈灾救济难民了!”孙晓红喝足了水后,努力地抿了抿嘴巴,然后抬起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汗渍,她白皙的脸上,立刻泛出一层淡淡的红晕。 “我真是服了你了!什么倒霉的事情都能碰上。走吧,咱俩可别在这斗嘴皮子了。再不去找班主任老师领毕业证书,一会儿那些老师都下班了,你可真就白跑一趟了!”高智贤催促着说着,拉着孙晓红就往学校里面走。 孙晓红四下环顾一下,见附近一个熟人没有,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她小声问道:“喂,小高,咱班同学都谁来了?我怎么就看见你一个呀?” “反正该来的都来过了,没来的我也没去打听。咱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个个都高来高去的,都像是学校的武林高手。你现在能看见我一个就不错了,要是再晚来一会儿,整个校园连蚂蚁都会爬光的!”高智贤兴冲冲地说着,她在前面走得飞快,像一阵风,孙晓红只好一路小跑般地跟在她的后面。 “喂,你说话的水平真是越来越夸张了,简直是超越了我的想象力。要是那些歹毒的小人被你撞见,都得落荒而逃!”孙晓红讪讪地着说,走着走着,因体力不支,她有点儿气喘吁吁了。 “这你就肤浅了吧?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还有比这更夸张的想象力呢,你可能听都没听说过。”高智贤说着,脸上露出一副神秘的表情。孙晓红见她神情大变,马上把话转了回来。 “知道得越多,烦恼就越多,谁啥样都跟我无关,都是同学,我才不想那么八卦呢!”孙晓红莞尔一笑,把目光垂向地面。她现在连自己的都顾不过来,哪有什么闲情逸致去关心他人的隐私。 “有些事情是很难预料的,甚至都超乎了你的想象!你知道吗,我今天在门口等你的时候,无意听到一个意外的消息,可能说死你都不会相信,咱们班的赵家一被学校保送上了大学!我当时一听,就懵了!你说这不是胡扯吗?”一脸不屑的高智贤说完这句话时,连她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 “不会吧?赵家一被保送上了大学?咱们班有很多学习好的都没排上号,就他那副德行,凭什么呀?”这倒是个惊人的消息,孙晓红听完顿时一愣。 学校里那么多优等生,都没能考上大学,哪个不比他强,唯独赵家一,一个没有廉耻的学渣子,一个校园的混混,竟然能被学校保送上了大学,这倒是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孙晓红对这个问题实在是难以理解,心想:他赵家一要是能上大学,有他兜底,全校学生都能考上大学,于是,她张嘴就说:“这怎么可能,他要是能被学校保送上大学,除非校长是他舅舅。不过这事儿,我可以羡慕,但不嫉妒,也不敢苟同意见。”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虽然校长不是他舅舅,可收他家的红包,他舅舅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那么多。你知道他爸爸是怎么贿赂校长的吗?听说他家里养了很多羊。为了争取这个保送的名额,他爸不惜血本把羊群都挑了,然后把卖羊的钱都砸到了这唯一的名额上。你猜猜,他家送礼花了那么多钱,连咱们的班主任老师在中间都得了不少好处……”高智贤像讲故事一样,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其中的每一处细节。讲到精彩之处,她还特意大惊小怪地渲染一番。 孙晓红凝神听着,她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带着名利和铜臭的暗箱操作。难怪高考结束后,每年都有那么多人冒名顶替去上大学,原来他们成功的捷径都用到了钱上。孙晓红听了这番内容之后,瞬间茅塞顿开,心情也跟着凝重起来,她不再感到自卑了。 孙晓红走着走着,慢慢停下了脚步,她顿时感到眼前一片眩晕,一双愤怒的眼珠儿差点儿从眼眶里面掉出来。“凭什么?他赵家一有什么资格被学校保送?这种抵龙换凤的事情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为了钱,竟然欺上瞒下,真是坑人不浅!”孙晓红忿忿地说。 “这还用问,是钱出的主意呗。你想知道他是怎么被选上的吗?我要是说出真相来,恐怕连鬼都不信。”高智贤虽然考上了大学,但她还是替那些无辜者抱不平。 “得了,得了!你还是省省吧,这么恶心的事情,你还是别说了,说了我也不想听,听多了过敏,没药可治!”孙晓红一阵心痛,她朝高智贤摆摆手,她们的话题就此而止。 她们继续往前走着,孙晓红感觉这里的一切,突然变得陌生起来。在潮湿的热风中,她的目光穿过浓密的林荫,看到那片薄凉的白云,在空中微微地荡漾着。想想自己眼前的处境,她仿佛听见零落一地的秋声,在渐去的光阴里化作一声声低吟的悲凉,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她眯着眼睛抬头望去,厚厚的云层低低地压了下来,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她想寻找的东西,现在都不复存在了,心里又不安起来。 第二十一章 斯文败类 “听说,咱们班有好多同学都报名去城里的重点中学复习了,你也别太固执了,要是托托关系能去上学的话,就别在家里闷着了,不去试试,等将来后悔就晚了!我劝你应该有这样的打算。”高智贤见她忐忑不安的样子,有意无意地问了一句。开学后,她就去外地上学了,不管以后发展啥样,她不希望看见自己唯一的好朋友,天天这样消沉下去。 “打算?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去城里中学复习,我连想都不敢想。自费上大学,我们家又拿不出那笔钱。我现在的情况就是走一步算一步,听天由命呗!”孙晓红轻轻地叹了口气说。 “你才多大啊,就这么宿命?我怎么感觉你像个小脚老太太似的,满脑子都是消极的情绪。考不上大学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人人都像你这么悲观的话,那以后的日子就别过了!我看你平时也挺聪明的,咋关键时刻就爱往牛角尖里钻呢?”高智贤瞪着眼睛埋怨起来。 高智贤的话也不无道理。人活着,总得抬起头来多往前看看,看到希望了,日子才有个盼头。想到这里,孙晓红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头。她的心里顿时翻江倒海,各种滋味一起涌上心头,眼圈一红,差点掉下眼泪来。为了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她耸了耸肩膀,勉强地苦笑一下,不再说话。 她们踩着坚硬的水泥路面,快速朝前走去。头顶上,忽明忽暗的阳光,追逐着她们细长的影子,一直跟到甬路的尽头,一下栽倒在操场上,立刻在眼前摔出了万道金星,然后还是一片茫然。 好恐怖的结局,给人以蚀骨般的疼痛。可是,在这个无人瞩目的地方,教室依旧是过去的教室,不减当年的一分锐气,操场还是曾经的操场,再怎么努力也创造不出丝毫的新意。此时,它们都面对着仁慈的苍天,无端的沉默着,多像一艘命运的渡船,在梦的漩涡中激烈地挣扎,在死气沉沉的绿树红墙里面,极端地流淌着岁月的痕迹。 孙晓红怅然地望着这里的一切,耳边传来一阵沙哑的风声,像一首沧桑的老歌,载着时光的影子,飘呀飘呀,在空空的小院深处轻轻回荡。她的脸色愈发难看。她凝视着远处的教室,仿佛看见灰暗的窗台上,流泻着一缕缕晶莹而纯净的光,像附了诡异的微笑,把整个校园都沾染了一层圣洁的气息,却单单将自己排斥在外。 孙晓红默默地移动着脚步,她的头晕晕的,想起曾经的努力,现在化为一地泡影,她心里又是一阵难过,鼻子酸酸的,眼前又是一片模糊。 两个人都沉默了,高智贤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安慰晓红。她们静静地穿过操场,迅速走到了教务处的门口。她们站在门口,往里面探头看了一眼,发现没有人出来走动,可能那些老师们都在等下班的时间吧。孙晓红抬手看了看手表,幸好还来得及,不然错过了这个时间,找不到人,她真就白跑一趟了。 这样想着,孙晓红心中一阵暗喜,她紧紧地拉着高智贤的手,两个人轻轻推开正门,径直走了进去。 走廊里面异常的安静。雪白的墙壁上树影婆娑,瓦灰色的水泥地面斑驳凌乱,白漆的门牌上嵌着朱红的方字上布满灰尘,却依然醒目夺眼。这些有板有眼的装饰,尽管附带着一股清高的傲气,也只能顶着徒有虚名的空壳,从她们的身旁灰溜溜地渐次退去。 数学组的房门虚掩着,透过走廊里面刺眼的光线,可以清晰地看到班主任李老师来回晃动的身影,她们轻轻地走到数学组的门口停了下来。两人对望一下,互相使了个眼色,证明这次真就没有白来。 孙晓红探着头踮起脚尖,往门镜里面看着。数学组里很静,她清楚地看见班主任李老师麻利地整理好桌上的东西后,坐在靠背椅子上,悠然地翘起二郎腿,抬手看了看手表,又无聊地向窗外望了一眼,回手从桌子上面拿起一张报纸,心不在焉地看了起来。 看报纸,喝茶水,摆摆老资格,倒也是他的惯例。可能是他感觉下班的时间还没到,就抬手点燃一支香烟,放在嘴边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闭紧嘴巴,鼓起腮帮子,用鼻孔把刺鼻的烟雾徐徐地喷了出去。那些灰白的烟圈,也迎合着主人的意图,排着队,带着刺鼻的味道,在屋子里面盘旋缭绕,很不检点地飘了起来。不到一分钟,整个房间里蓝烟袅袅,瘴气弥漫。 再看李老师两眼一合,整个人优哉游哉地往靠背椅上一仰,对着那扇半开半闭的屋门,沉浸在这团灰白色的烟雾当中。这团烟雾,像一个没有答案的谜团,轻描淡写地飞出窗外,转瞬被一阵热风吹散。像个烟囱,紧接着又有一团冒了出去。 李老师,四十左右岁的男人,一张酷似英国人的面皮上,有着很多中国人难以捉摸的情绪。可笑的是,他的鼻梁上始终架着一副特别势力的眼镜,恰如其分地扣在一双灰蓝的眼睛上,并严丝合缝地堵住了他满脑子的见利忘义。 这副眼镜的镜片是棕褐色的,从孙晓红认识他时,就没有换过。这副眼镜,像一个虚假的面具,时时掩盖着他双复杂而又贪婪的眼神。李老师的个子又瘦又高,稍微有些驼背。从背影了看,倒像一根欲折的竹竿,或者是一条年老的水蛇。 在孙晓红的印象里,对他没有一丝的好感。他这个人很势力与人相处时,见风使舵,喜欢夸大其词,一副装腔作势的样子,跟墙头草似的,总把名利和地位放在前面。 可能是他的城府太深,私心杂念缀得太多,走路的时候,风柳摇摆,像个八十岁的老头,总是心事重重地低着头,好像从来没有挺直过腰板,很不受人尊重。 他经常在学校里差别对待学生,不管学生品质啥样,只要是家里有钱,家长有实力,他都捧在手里,刮目相看。在多数学生面前尽管他的人品有所争议,可他却这所学校里不可或缺的人物。因为他是教高三数学的,学校里无可替代,便助长了他的狂妄。总之,名声不好,说到底还是人品战胜了智商,功利大于名誉。 隔着虚掩的门缝,孙晓红见到班主任老师这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心里略微有些烦感。她想快点儿拿回毕业证书,两眼紧紧盯着坐相不雅的李老师,硬着头皮轻轻地敲了敲门。 “请进!”这突然的敲门声,瞬间打断了李老师所有的想象,他快速睁开眼睛,见孙晓红和高智贤走进门来,脸色冷得像一汪清水。别看高智贤是理科班唯一考上大学的人选,因家庭原因,也不着老师们待见。 李老师见她俩见来,故意把脸侧向一边,待理不理地说:“你是来取毕业证书的吧?我这抽屉里面还有几个,你自己找找看吧!” 说着,刘老师极不情愿地拉开抽屉,伸手从里面拿出几本毕业证书,“啪”的一声扔到桌子上,示意孙晓红自己去找。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真的不敢相信教了他们三年的高中班主任老师,表面上一脸和善,背地里会是这样一个锱铢必较之人,以前,还真是高看他的为人了。 刘老师的态度十分傲慢,孙晓红的双脚僵住了,她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垂着手站在那里,竟然不知所云。这还没怎么样呢,他就一碗水把人看到底了。 以前在校的时候,同学们在背地里议论刘老师的种种劣迹,孙晓红还不大相信。或许,她把老师这个名词看得太高尚了,尽管李老师的教学水平也就一般,而且教了她们三年,孙晓红也没有觉得他的身上有任何的瑕疵。今天如果不是亲自领教,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表里不一的李老师,到底有多么的可恶。 “他怎么能这样做呢?”孙晓红又是一阵委屈,她脸色煞白,眼泪在眼眶里面打着转转,面对刘老师的差别对待,她正想上前怒不可遏和他理论一番,她狠狠地咬了咬嘴唇,把目光冷冷地转移到了桌子上面的几本毕业证书上面。 “算了,他又不是谁的上帝。我现在已经不是他的学生了,还跟他这样的人计较什么!”想到这里,孙晓红快步走到桌前,毫不在乎地从里面捡出自己的毕业证书,回手装进背包里面就想往门外走。她刚要迈步,突然觉得哪里不妥。尽管毕业证书都已经放进了包里,她又很不放心地拿了出来。 她迫不及待地翻开一看,愣住了,里面果然出了差错。她手里举着毕业证书,看了看高智贤,又怪异地看了看里老师,张嘴说道:“老师你看,这里怎么写了个男字?麻烦你帮我改改吧!”孙晓红说完,把毕业证书递到了李老师的面前。 李老师斜着眼睛瞟了一下,他把眼镜框向上推了推,极不耐烦地接过毕业证书,举到眼前仔细一看,果然在性别一处写了个男字。 “一点儿小毛病,你现在拿着它去校长室去改,等改过来之后,扣个学校的钢印就可以用了!”这明明是他的失误,可刘老师说这些话的时候,连眼皮都没撩一下,说完之后,就很不耐烦地想把她们支走。 “这哪里是一点儿小毛病啊?分明是在推脱自己责任。”孙晓红小声嘟囔着,快步走出了数学组。 她们前脚刚刚出门,刘老师后脚就离开了座位,像有人在身后追债似的,匆匆走出了数学组,他侧着身子从她们旁边赶了过去,头也没回地走到外面,又径直朝甬路那边走去,然后向左一转,他就不见了人影。 第二十二章 良言心暖 孙晓红转过头来,用嫌弃的目光对着他远去的背影,足足看了一分钟的时间,才咬着嘴唇幽幽地说了一声:“势力小人,斯文败类,这种跟老鼠一样的人品也配当高中老师,简直是误人子弟,早晚得有报应!”孙晓红说完还觉得不太解恨,她又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呸,他就是菜碗里的一只烂苍蝇,恶心死了!。” “这种人都狗眼看人低,别看他穿得人模狗样的,身上连人字的一撇都没有,说他一句,都害怕脏了舌头!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还是快点儿走吧,这话要是让其他老师听见,非得把咱俩活吞了不可!”高智贤冲孙晓红做了个鬼脸,两个人急匆匆地离开了走廊。 她们从校长室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下午一点儿多钟,正是一天里最热的时间内。天空中,火辣辣的阳光,毒花花地倾泻下来,没有丝毫的内敛和宽容。 她们远远看见门卫的老头,手里拿着一把大锁,已经很不耐烦地等在门口了。当她俩从他身旁经过时,孙晓红瞟见他面色阴沉,眼神凌厉地盯着她俩走出校门的脚步,然后把大手一挥,两扇铁门在他的手掌里迅速合拢。看来他也等不及了,在这样的人堆儿里混社会,都犯一个通病。 紧接着背后“咣当”一声,孙晓红的心中又是一阵怅然。再回头看时,那个老头已经快步离去,像深秋的一阵冷风,令人不寒而栗。 这个闷重的声音,久久回荡耳边,带着一种暴戾的怨气。孙晓红深深明白,这以后的路,定会更加难走。高智贤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臂,两个人一起往前,她们把一丝丝苦涩的微笑,都埋在里肚子里面 “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建议你还是去复习吧,听人说,半个学期下来,也没多少费用!你也不用顾忌,这或许是条出路。你再好好想想,千万别跟自己较真,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她们慢慢地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后,高智贤停了下来,继续劝她说。 “嗯!看看再说吧!”孙晓红轻声应了一声,她默默地点点头,极力克制内心的不安和惶惑,她把无助的目光垂到了地面上。这样的话题,她都想了好多次,每次想起,她心里都隐隐做痛。 “机会难得,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你可得想清楚了!要是不去,就太可惜了!”高智贤说着,又从背包里面拿出一块绿箭牌口香糖,递给了孙晓红:“这东西败火,你也消消气儿,好好想想自己的事情。”自己发的心火,已经无可救药。一片口香糖要是能解忧的话,宁愿买断一个超市,也不愿意自己折磨自己。 孙晓红撕开包装,把口香糖放进口里,一股清凉的薄荷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那种甜津津的味道,卷走了她心中所有的不快。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翘起,像绽开的花朵。 “也没什么可惜的,咱们班里没考上大学的,又不止我一人!家里的钱都是血汗钱,挣得都不容易。以前,为了给我交学费,我连弟弟挖树道沟的钱都花过,看到他们老是为我付出,我心里就不是滋味,说心里话,我一点儿都不想牵连他们。如果,我再拿着这些血汗钱去城里复习,万一再考不上,那可怎么办?到时候,我还有啥脸面去见他们?”一向自信的孙晓红怯懦地低下头,她说话的声音很没底气。 “喂,去学校里复习应该是件好事,我又不是拖你下水,你想那么多干嘛?万一你考上了大学,你还得感谢我呢?现在的问题就是一句话,去还是不去,你自己可得拿好主意。再这么优柔寡断的话,你可真没救了!看以后还有谁来说你?”显然,高智贤有些激动。在她的心里,现在的放弃,就等于毁了自己的未来。 “我知道你为我好,我就是心里没有把握,我回家再好好想想!”孙晓红唯唯诺诺地说着,她把眉头皱成了一座冰冷的雪峰。这个特别夸张的表情,分明是在打退堂鼓。 高智贤无语了,但是她还是没有忍住,接着又说:“这有什么好想的,行,马上就去报名,不行拉倒。你这前怕狼后怕虎的想法,根本不是你的个性,这叫自毁前程!我就不明白,你有啥想不开的?算了,算了!好话歹话,我都跟你说过了,我现在也不跟你墨迹了,到时候你就想开了。”高智贤喋喋不休地说着。纵然她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的答案,也很难解开孙晓红心中的疙瘩。 “就你敢用刺扎我,连点儿自尊都不给我,不跟你贫了,太尴尬了!”孙晓红故作嗔怪地说。 “你这人太麻木了,不随时扎你几下,你也不知道什么叫疼,谁叫你和我是好朋友呢!用刺扎你,就是对你的最大帮助,目的就是让你觉醒。你想喊冤啊,连门都没有。不许找理由搪塞,回家后赶紧打好行李,养精蓄锐,等开学之后,咱俩或许还能见上一面!到时候,我可不想看到你这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难看死了。” “不许你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你这叫灵魂绑架,我严重抗议!”孙晓红“噗嗤”笑出声来,朝她眨了一下眼睛,又把笑容收敛起来,她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她把头又低了下来。 “亏你笑得出来,这都火烧眉毛了,你还敢抗议,今天不给你上节政治课,你还真不知道形势的轻重缓急。” “你倒是挺有自信。看来,我在大街上摔倒了,连墙都不扶(服),就扶(服)你了!”孙晓红苦笑一下,毫不避讳地开了一句玩笑。 “那是,服我就对了,我是谁呀?跟你坐了三年的同桌,要是连你都统治不了,咱们这关系不都白处了吗?”高智贤得意地扬起脸,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她们正往前走,一辆红色的摩托车从对面开过来,骑车的人是高智贤的哥哥。他见两人过来,把车停在路边,调转车把,一脚蹬地,礼貌地朝孙晓红笑了笑。 “这是我哥,晓红,你家那么远,让我哥送你回家吧?”高智贤笑着介绍说。 “不用!不用!我坐公交回去就行了!大巴车马上就来了,你们快点儿走吧,不用管我。你没看又要下雨吗?再不走就要挨浇了。”孙晓红急忙摆摆手,她不想给高智贤再添麻烦。 “去复习吧,机会难得,说不定还有希望!自己的事儿,上点儿心吧!”高智贤临走时,她回头再次提醒她。说完,她上了摩托车就一溜烟似的飞走了。 顺着高低不平的路面,踩着阳光的影子,孙晓红又返回到村前的岔路上。周围空荡荡的,凉风骤起,一大片浮动的阴云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头顶,一场暴雨,马上就要来临。 环乡的大巴车准时到来,孙晓红上了车。车上的座位都空着,没有了拥挤和吵闹,心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大巴车迅速往前开去,很快甩掉了那片令人心悸的乌云,孙晓红想到刚才李欣瑶对她说的一番话,突然感觉眼前清风跌宕,蓝天白云浸透其中,好不惬意。 一路上,大巴车上又上来几位乘客,他们互不干扰,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燥热的阳光,毫不吝啬地倾泻下来,像丹青的手笔,把大地染成一片金黄。 第二十三 章 真没教养 孙晓红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后四点多钟了。 她站在村口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偏西,天色将晚,整个村子都沉浸在一片寂静里。 顺着窄窄的村路,孙晓红慢慢地往前走着,路边的野花零星地洒在草丛里,夹着小路幽然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向南北方向随性地漫延。远处的田野,近处的树林,都波澜不惊,像一片绿色的海,远比想象的安静。 她的眼前,是一座古老而简朴的村落,村里前前后后几百户人家低矮的房屋,在胡同里面等同排列,如同手足兄弟。她慢慢地向前走着,像走进了一个传奇的故事。 村东头一排百岁以上的老榆树,围着几户陈旧的老宅,盘旋着褐色的虬枝,正了然生趣地向天空张望。这可能就是永和村的风水得名,就连田间地头里丛蔓的寸草,都透着一股鲜活的灵秀!也许这里的先人们,曾经对这块厚重的土地给予了无限的期望吧,连给它取的名字里,都蕴涵着一种云淡风轻和济世安宁的味道。 孙晓红心不在焉地顺着胡同往里走,一只鸟从远处疾飞来,不停地抖动着斑驳的翅膀,胆怯地落在一家门前的柳树上。它不停地晃着脑袋,左右张望,见有人向它靠近,又瞬间飞走。 坐了一天的车,她觉得很累,感觉两条腿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上,她想尽快回到家里,好好睡上一觉,立刻加快了脚步,她低头走着,无心去看周围的一切。 可是,当她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心里又不安起来。她心神不宁地扎煞着两手,灰头土脸地拐进胡同。她默默地走着,高智贤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尽管她也是一番好意,可她都摇头否定。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自己的境况自己明白,感觉自己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现在也只能得过且过了。 胡同里面很静,在刺眼的阳光下,孙晓红的身影幽幽地往前移动。她闷闷不乐地走着,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突然眼前一阵眩晕,她感觉整个身体悬在空气里一般,几乎步步踏空。 她只顾着想着心事,不料想一辆疾驰的自行车,故意迎面朝她飞奔过来。她猛然一个裂趣,若不是脑子反应快,躲闪及时,她险些被这个不管不顾的愣头愣脑的孩子一下撞倒在地,她气愤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了指着个孩子,喊道:“你这孩子!把车子骑这么快干嘛?这是把我撞了,万一撞倒小孩儿怎么办呢?看你爸不打死你!” 男孩哈哈大笑,故意推车朝她冲过来。“你不要命了,再往我身上撞,我可真就不客气了!”她裂趣着猛地退后一步,侧仰着身子,两手捂着砰砰乱跳的胸口,惊恐万状地咧着嘴,瞪大眼睛看着那个莽撞的影子,大声惨叫起来。 “不客气又能咋样,有能耐你也过来撞我呀?志满他妈都说了,像你这样的大学漏子,在村里就是三等残废,啥都不是。”男孩儿更加嚣张,也不知道志满他妈是怎么想的,她背后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真是不可理喻,看我一会儿不找她说理去。 “谁是三等残废?你信不信,如果你再说一句,我就扇你嘴巴!”这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孙晓红实在是太了解了,她刚想怒嗔怼对,可那辆肆无忌惮的自行车就像一阵风似的,毫不顾忌她的任何感受,幸灾乐祸地在胡同口处迅速消失。 “又是志满他妈,这个人两面三刀的,她居然背地里这么说我,我什么时候得罪她了,气死我了!”孙晓红气得浑身颤抖,本来她的心情就不好,加上刚才差点儿被撞。她愤怒地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差点儿就掉了下来。无奈,那个毛头小子已经跑远了,就算她能把他扯着耳朵揪回来并毫不留情地理论一番,估计和这样顽劣的孩子也纠缠不出什么名堂来。 骑飞车的孩子名叫王五儿,大约十六七岁,是村里修配厂王师傅的老儿子,他们家和孙晓红住在一个胡同里。他们家五六个兄弟姐妹,就数他最不让人省心。因为他从小就缺乏爹娘的管教,总是有事儿没事儿给老王捅出点娄子出来,尤其是这个孩子经常下狠手打人,而且从来不计后果。 他这般顽劣,弄得胡同里的家长们,都恨之入骨,背地里也都仔细叮嘱自己家的孩子看见他一定离他远点,免得无辜受害。他呢,也不在乎,我行我素,该咋样还是咋样,即使惹了大祸,也不知道悔改,让老王整日头疼。 说起来,这个孩子也挺可怜的,他五岁时,妈妈就得病去世,因为老王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他就在村里成了野孩子,每天纠结一些半大小子,在村里不是上树就是爬墙的,很不让人省心。有一次,他半夜里,拿着手电筒,偷偷爬到邻家的屋檐上掏老家贼窝里的蛋,可他刚爬到上面,扒掉房檐上的砖瓦后,伸出手来还没等去掏,他就从房檐上摔下来,若不是摔在柴草垛上,一定会把他摔得稀巴烂。他是没事儿了,可房檐上的砖瓦却都被他刮了下来,他差点儿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 这下可好,等人家找上门来评理时,差点儿把老王的眼珠子给气冒了。这孩子让他养的,真是不省心,没等长大,就成了一个恶霸。 后来老王给又他找了后妈,家里根本就没有人顾及到他的成长,于是他借着一些因由,更加变本加厉地在村里胡闹起来。 王五儿在学校里也没念几天书,因为和同学打群架被开除,他只好流落到社会上,整天纠集一些不良的社会小混混,在村子里面偷鸡摸狗,因此,他背地里也带坏了很多半路辍学的男孩子。这个不可救药的孩子,不光光是孙晓红讨厌他,就连一条胡同里的人看见他都头疼得要命。 看着他那副乐极生悲的影子,孙晓红心有余悸地站在那里,忍气吞声地恼恨了半天,才渐渐缓过神来。她望着空空荡荡的胡同口,使劲地跺了跺脚,瞬间绷起一张不可名状的脸,冷冷地转过身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自己家的院门口,伸手推开嘎吱作响的栅栏门,双脚慌乱踏入。 第 二十四章 一声叹息 孙晓红进院的时候,奶奶正在院子里面喂鸡,她腰间系着一条围裙,手里端着一个簸箕。无意瞥见小红失魂落魄的样子,很是不解。“这孩子从小就心思重,心里有啥事儿都闷着,这可不好。” 这样想着, 她略微皱了一下眉头,刚想要问她怎么回事儿,突然发现小红的脸色很不好看,就把刚才想要说的话换了内容:“小红,你这是跟谁生气了?你今天不是去学校取毕业证书去了吗?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奶奶,我没跟谁生气,我这是自己跟自己赌气呢!我没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小红垂着眼帘,嘴里小声地嘟囔着,心不在焉地敷衍了奶奶一句,低着头不管不顾地径直往院子里走。她这副样子,跟被秋霜摔打过的美人蕉一样,再也精神不起来了。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又遇见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了?”奶奶心里想着,她站在院子里疑惑不解地看着孙晓红不声不吭地打开房门,躲进自己的小屋里,拉上窗帘,一头扎在了炕上,就一动不动了。 “这孩子唱得是哪一出啊!”奶奶见她这样,轻轻地摇了摇头,嘴里咕咕地叫着,顺便把手里的秕谷均匀地洒在喂鸡的槽子里,母鸡们不停扑棱着翅膀,都把脑袋扎在槽子里面,互不相让地争抢啄食。 奶奶喂鸡的时候,还不时回过头来,翘起脚跟向屋子里面张望。等母鸡们吃饱散开后,奶奶悄悄地回到屋里,伸手解开腰间的围裙,换上一件蓝布外衫,又朝里面的小屋探了探头,她很不放心地把耳朵贴在玻璃窗上,听听里面没什么动静,就轻声地问了一声:“小红,饭菜都放在锅里了,刚热完的,我一会儿去园子里面摘菜,你要是饿了,就自己端出来吃吧!”奶奶说完,又靠近窗前,侧着耳朵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奶奶,我知道了,你去外面忙吧,不用担心我!”奶奶的话音刚落,小屋子里面就传出来一声有气无力的回答。这微弱的声音,就像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拉着琢磨不透的长调。 “这孩子,动不动就这样,真是愁人!”奶奶见小红安然无恙,也就不再啰嗦,她侧耳听了听,觉得也没有必要疑神疑鬼,她顺手提了一个柳条筐,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她在门口犹豫了半天,才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她慢悠悠地进了园子,回头又看了几眼,估计问题不大,这才放心去里面干活。 院子里面空荡荡的,吃饱的鸡鸭鹅狗们,都安静得卧在院子里的阴凉处闭目养神,天边的火烧云五颜六色,散发着奇异的光芒,一团一团地向地面缠来,压抑得令人窒息。 孙晓红静静地躺在那里,紧紧地咬着嘴唇。她的两只眼睛静静地盯着棚顶上的灯泡一动不动。在尴尬的成绩背后,总会有许多令人尴尬的事情。 此时此刻,孙晓红的内心是矛盾的。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有这样无助过。那一串串沮丧的眼泪,顺着眼角慢慢地滑落,任由无声得流淌。 一石激起千层浪,总之都怪自己没有用,一想到这些问题,她的脑袋就开始莫名的膨胀。可是,这样不堪一击的考试成绩,归根到底还不是自己没用,又能去怪谁呢? 在这样一个三辈同堂九口人的家里,生活上过得虽然不算太富裕,但是孙晓红根本也没有不知足的地方。在她们姐弟五人当中,她在学校里待的时间最长,读得书最多,干的活最少。这也是她这辈子最难忘,也最感恩的一段经历。 想起姐姐,她更是难过。当年,姐姐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挺用心,可是初中毕业后,她就不想念了。于是,妈妈想让她再复习一年,哪怕是考个中等的专业也好啊。可是姐姐不听,她特别想在城里谋求一个好的工作,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只身一人去省城投奔当官的大伯父家留了下来。 不久以后,姐姐在那里的中介,找了一份还算满意的临时工,虽然钱挣得不多,却还满意。她每天吃住在伯父家里,为了讨人欢心,她每月拿出工资的三分之一上交给伯母,算做她在这里的食宿费。 大伯父在省里一家银行当行长,因为业务的繁忙,他几乎常年去外地出差,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因此姐姐跟伯母相处的时间比较长些。开始的时候,伯母对她的照顾还算不错。 可是人无千日好,花没百日红,最终还是出了问题。这寄人篱下的日子没有多久,大伯母就摘掉了她脸上虚假的面具,露出她本来的面目。她开始嫌弃姐姐是低人一等农村的女孩,就找了个借口,背着伯父,把晓红的姐姐遣送到她娘家姐姐的家里当了保姆。这样一来,一是解决了亲戚家的家务问题,二是变相地把晓红的姐姐驱逐自家的门外。 当时,孙晓红的大姑姑在县城里面工作,她听说了这件事情,就怒气冲冲坐车去伯父家,把姐姐从伯父家里接到县城里来,给她报了个裁剪班,跟一个漂亮的女师傅学了裁剪的手艺,后来给一家高档的精品裤店做件子。她从十五岁时,就在大姑姑的身边生活。如今,她依然像亲生女儿一样,跟单身的大姑姑住在单位的宿舍里,日子虽然单调,总算能平静下来,起码少了很多白眼。 妹妹还在外地读初中,她在学校里的成绩一直很好,是个好苗,学校对她做重点的培养。学校里面有宿舍和食堂,为了不耽误学习,她就在学校里吃住。眼下,暑假还没结束,妹妹就提前去了学校。她现在正在做最后冲刺的准备,估计明年一定考得不错。在妹妹面前,自愧不如的孙晓红深感无地自容。 可是一想到两个弟弟,她心里更是惭愧。大弟弟,生下来就瘦小体弱,怕他将来不能养家糊口,就提了两瓶好酒,在村里给他请了个瓦匠师傅,天天跟着师傅提着一个铅锥,在墙边摆砖弄瓦。以前为了交学费,她连弟弟的血汗钱都没放过。现在,自己居然考了这样的成绩,真是没脸见人。 而那个最小的弟弟,居然连初中都没毕业,就下田干活。他正是长见识的年纪,可他每天和爸妈起早贪黑在菜地里忙来忙去,一点儿自由都没有。 爸爸呢?他整天沉默寡言的。他时常在大雾弥漫的天气里,一个人去村外古城的废墟上,踩着坍塌的城墙,走了一圈又是一圈。作为一个坚强的父亲,孙晓红永远都不可能懂得,他的承受和担当有多么的厚重。 孙晓红并不知道爸爸的沉默里,有过多少深层的含义。只是听爸爸平时和人聊天的时候,她才渺渺知道一些:爸爸是军人出身,他年轻的时候,在空军地勤当过话务员,曾经参加过一些有名的战役,而且在战场上,双耳机指挥雷达作战。他人生最辉煌的一段经历,就是在部队里超期八年服役。转业后,在地方林业局工作。后来因为家乡建设需要人才,爸爸放弃了优越的工薪生活,回到村子里面当了队长…… 第 二十五章 决心已定 很多年过去了,爸爸一直都沉默着,他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一定有很多鲜为人知的经历,可他没有对孩子们一一说过,他们姐妹几个定然一概不知了。村里也有好事的人曾经问过他的过去,他也只是摇头笑答:时过境迁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好马不提当年良。 现在自己拍拍胸口想想,爸爸和妈妈为了这个家,他们确实也不容易,为了把她培养成人,就算再苦再累,他们也舍不得让自己到地里干一天农活。可是,自己还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苦心。 早上天还没亮,爸爸和妈妈就赶着马车出去走村串巷了。每天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回来了。估计今天的菜一定不怎么好卖,就多走几个村子吧?或许他们已经赶在回来的路上了。 他们那么辛苦,每天都要做一大堆事情。一想到这些,孙晓红的心里就更加慌乱。她突然觉得自己再这样一塌糊涂混日子,真的无法去面对他们了。 眼看着太阳慢慢偏西,孙晓红的心里愈加不安起来。她一个翻身,把脸趴在枕头下面,想大声哭一场,可她哽咽了几声,却又哭不出来。 天已经快黑下来了,年迈的爷爷也没有回来,早上爸爸和妈妈走了以后,爷爷也出门割黄蒿了。爷爷平时有个习惯,每年到青黄不接时节,他都会拎着一条粗粗的棕麻绳,带着刀镰,挑着一根磨得油亮的榆木扁担,顶着满天的露水,一个人到西山坎下临近江湾的野甸子上割黄蒿和艾草去了。 他每次把艾草割回来后,就会打开草捆,将它们立在墙脚的阴凉处阴蔫后,在晚上没事儿的时候,他就坐在院子里,借着篝火慢腾腾地捻成草绳,再团成一个壮硕的草团,搁置在仓房的角落里,留着秋天的夜晚当薰香点燃后,用作驱走蚊虫的叮咬。 孙晓红紧紧地闭着眼睛,在屋子里面似睡非醒地闷着,她正胡思乱想,突然听见院门口有开门的声音,知道是爷爷从坎下回来了,就眯着眼睛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看见爷爷已经把那些堆得跟小山一样的草捆,都竖着摆在东墙根下面了。就急忙进屋给端来一盆清水,放在窗下的脸盆架上,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等着爷爷过来洗脸。 爷爷在墙边摆完草捆后,回身走到脸盆架前面准备洗脸,他熟练地先挽起袖管,露出一节酱紫色的胳膊。又抬手摘掉头上的草帽,抖了抖上面的草沫子,放在窗台上,这才用他那双宽大的手掌从脸盆里捧了一捧清水,慢慢地洗起脸来。 他洗掉脸上的汗渍后,顺手扯下衣杆上的白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水珠,他一边擦脸一边随意地问了一句:“小红啊,你今天不是到学校去取毕业证书了吗?跟爷爷说说,你取回来了吗?” “爷爷,早取回来了!”听了爷爷的问话,她的脸色突然灰暗难看起来。可能是心情不好,孙晓红把话说到了一半,就咬着嘴唇,耷拉着脑袋,小声地嘟囔了几句,就闭嘴不往下说了。面对这个敏感的话题,她自觉好像犯了大错的孩子一样,低垂着脑袋竟无言以答。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带这一种不甘和无可奈何。爷爷的手停住了,他疑惑地看了孙晓红一眼,很是不解。他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孙女,很容易就被压力摧垮了。 孙晓红说完,两眼怔怔地对着低矮的墙角,整个人都显得那样的无助。她只要一想到那些让她啼笑皆非的分数,就特别烦心,她茫然地站在院子里,无措地握紧双手,像是跟自己拼命地较劲,让人看了揪心。 爷爷见她这副沮丧的模样,微微一笑,心疼地说:“不就是没考好吗?这有啥难,开学后再去复习一年,来年再考一次,说不定还能考个更好的大学呢?”面对爷爷的安慰,孙晓红苦笑了一下,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脸色更加难看。 “爷爷,我不想再去学校复习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只要一迈进校门,就感觉压力特别大。脑子里面整天稀里糊涂的,一碰起书本就头疼,已经彻底崩溃。要是来年再考不上,这一年的时间就白白浪费了,还不如出门找点儿活儿干,多少还能挣点儿钱回来,也少给家里增加负担。”孙晓红说完,回头朝院门口瞥了一眼,又轻轻地把头转了回来。 “这孩子,想的还挺多。你以为钱那么好挣呢?都像你说的那么轻松的话,谁还到学校里念书考学。你爸和你妈都还能干,又不指望你挣钱养家,你现在什么都不用考虑,该上学上学,该复习复习,什么都不用多想!”爷爷说着,把手里的毛巾搭在脸盆架上,顺手拿起窗台上的蒲扇,坐在门口的木凳上,轻轻地扇了起来。 “反正我现在都想好了,过几天思欢她们去工地打工,我也想跟她们一起去。别的活我不会干,搬砖伺候瓦匠的活,她们能干,我就能干,这样的活又不是没有干过,有啥了不起的!”孙晓红闷着头绷着脸小声地说着。 孙晓红嘴上说得轻松越快,可心里却特别矛盾。她知道,家里的人口多,上有老下有小的,妹妹在初中上学,眼看就要中考。爸爸妈妈的负担本来就重,如果自己再去学校复习,无疑是给家里带来更大的负担,她不想成为家里的累赘,就擅自做主。 “你这孩子,总爱想一出是一出。你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居然和思欢她们去工地打工,再说思欢像个淘小子似的,你天天和她南了北了的混在一起,这不是胡闹吗?不信,等你妈晚上回来,你跟她说,你看你妈能让你去吗?” 爷爷听了小红的话,把手里的蒲扇举在空中停了停,他皱起眉头很不理解地问了一句。 “爷爷,你就别跟着操心了!我看思欢她们出门打工也挺好的,虽然没念几天书,但都挺能干活的,每年都给家里挣很多钱回来,我妈也没啥不让去的。再说出门打工,咱靠劳动挣钱,不偷不抢的,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思欢她们能干,我有什么不能干的?我都这么大了,整天待在家里,饭来张口,水来洗手,憋都能憋出毛病来!以后,我天天跟她们出去干活,多少能挣点儿钱,也能散散心……” “爷爷老了,这辈子也没什么大本事。你要想出门打工的事情,我看还是得想好了。最好你还得跟你妈好好商量商再说吧!” 第 二十六章 骨中倔强 爷爷年轻的时候,见过世面,凡事想得周到,他见孙晓红没有说话,继续说道:“大人的话,你也别嫌啰嗦,良药糊口嘛,说出来总是有好处的,你别不爱听。咱们家子一辈父一辈,都是从地垄沟这么爬过来的。你爸他们没念成书,是没赶上好时机,都被耽误了。就你们这辈儿人读的书多。别看你现在没考上大学,没事儿的时候,也应该多看看书,写写字,学到脑子里面的知识,到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虽然机会不好碰,但是说不定哪一天真能遇到,咱这些年的书就没有白读。你可千万不要破罐子破摔,把学的东西都给荒废掉啊!” 爷爷说着,把手中的蒲扇慢慢地放在腿上,他静静坐在屋门口,仰着脸,眯缝起眼睛,望着响晴的天空,慢悠悠地说着。他那张刚毅的古铜色的脸变得严肃起来。 “嗯嗯!爷爷,我知道了!”孙晓红听了爷爷的话,咬着嘴唇,默默地点了点头,眼睛里又噙满了泪水,她倏地抬起手来,使劲地擦掉后,倔强地望向天空。 “这事儿可得想好了,千万不能出马一条枪,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不是把自己给坑了吗?”爷爷慢条斯理地说着,他的话虽不多,但句句都有分量。 园子的门响了,奶奶挎着篮子走了过来。她快步走到爷孙俩面前,把手里装满韭菜花的篮子,轻轻地放到了地上,一边拍打身上的尘土一边说:“你看看这爷俩,一老一小唠得黏糊,是不是光顾唠嗑了,连饭都忘吃了吧?饭菜都在锅里热着呢,再不吃可就凉了!” 奶奶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孙晓红,她连忙“嗯”了一声,急忙跑到屋子里面,从锅里端出饭菜,轻轻地放到了炕桌上面。转身又去锅台后面的橱柜里取出几双碗筷来,把饭盛到碗里,等爷爷过来吃饭。 爷爷弯着腰,慢悠悠地走进屋里。他脱掉身上的汗衫,抖了抖,挂在墙上的衣挂上。然后盘腿坐到炕头上,爷孙两个面对面地吃起午饭来。 奶奶则从炕头的烟袋里面,取出一根长长的烟杆,慢悠悠地装满一锅旱烟,再把翡翠烟嘴儿放到嘴里,用牙咬住,使劲划着一根火柴,用手拢着,再轻轻地送到烟锅里,小心点燃一锅儿旱烟,然后眯着眼睛地坐在门口的板凳上,优哉游哉地吸起旱烟来。 那些无拘无束的烟圈,带着一股泥土的气味,浸没在透明的空气里,徐徐向门外扩散,像是一种慰藉,像是一种解脱,夹杂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黄昏后的阳光,渐渐黯淡,一股雾气升腾起来,整个院子朦胧起来。一阵微风过后,丝丝缕缕的白云,荡浮在一碧如洗的天幕上,像一场轻盈的梦,滑向无边的空旷,在沉默中一触即散。 晚饭后,爷爷和奶奶都坐在窗台下面聊天。院子里面更加安静。孙晓红躲在自己的小屋里,瞪着眼睛,呆呆地望着天棚上关闭的白炽灯泡,一动不动地躺着。直到星星出来的时候,她才走出门来,弯腰从屋中的角落里拾了一条小凳子,默不作声地走到院子里,落寞地坐在洒满月光屋檐下,脸上挂满惆怅。 那一刻,她双手抱头,把脸埋在膝盖里,对着天空的明月,整个人都浸没在无惊无扰的光阴里。 “咣当”一声,院门口的栅栏门突然打开。随着一声吆喝,爸爸赶着马车买菜快速地走进了院子里面。孙晓红很不自然地站了起来,她心里万分纠结,见马车已经走到近前,便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 妈妈坐在车上,一身简朴的衣裤。她酱紫的脸庞挂满灰尘,像岁月在沧桑的老树上刻下的年轮,一圈一圈地荡漾着风霜的痕迹。她的一双眼睛深陷在眼窝里,满含着无比的刚强和坚韧。可她并没有留意到孙晓红的微妙变化,依然像往常一样,用浏览的目光,将院子里面的鸡鸭鹅狗扫描一番。 马车在院子里面停下后,妈妈从车上下来。车厢里的蔬菜已经卖空,只剩下一些枯黄的烂菜叶子,被小红妈装在一个空袋子里面,放到墙角处。等吃过晚饭后,她就会用菜刀把这些菜叶子全都剁碎,然后拌上秕谷和饲料,再拿到院子里面去喂鸡喂鸭。 孙晓红也过来帮忙卸车,大家七手八脚很快卸完车后,爸爸把那匹大汗淋漓的白马拴进马棚里,在马槽里拌好草料后,又拎来一盆井水。渴了一天的大白马,嗅到井水的气息,嘴里立刻发出“嚯嚯”抬着脑袋迅速凑了过来,它使劲地把脑袋往桶里一扎,就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大半桶。 奶奶已经把饭菜端了上来,大家七手八脚忙完后,围在一起吃晚饭。孙晓红低着头,坐在妈妈的对面,她把碗里的饭慢腾腾地送到嘴里,像吞咽一颗带刺的草果一样,嗫喏地嚼着。 为了不让妈妈看出她内心的惶惑和不安,她故意用碗遮住了半个脸庞,来掩饰内心的郁闷和失落。妈妈见她这样反常,立刻把手里的饭碗放到桌子上,直视着她的眼睛问道:“小红,你今天去学校取毕业证书,是不是知道赵家一被保送了,像他这样次的孩子都能上大学,也不知道这些年的书都是咋念的!”妈妈的话过于凌厉,并且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她不想面对的问题。孙晓红听了如同被针猛然刺了一下,她瞬时哆嗦了一下,顿时没了底气,她把头埋得更低了。 她本来是想含糊其辞地躲闪过去,然后找个机会再说,没想到妈妈还是有针对的。现在,她特别害怕妈妈投来的目光,生怕被这道利剑刺得遍体鳞伤。她只好硬着头皮挺着,感觉自己更加脆弱了。 “嗯!他是被保送的,他家还送了礼……”孙晓红低垂双眸,使劲地咬着嘴唇应了一声,她的脑子里面轰的一声,脸色也变得异常的惨白,她整个人都僵坐在那里,一副木然受过的样子。这个时候,她就像做了错事不敢面对家长的孩子,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因为极尽地克制,才没有流出来。她的声音很小,可一桌子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大家都撂下碗筷,把目光都汇拢在孙晓红的身上,即使谁也没有说话,饭桌上的气氛顿时也变得异常的尴尬。 “考不上大学也没啥丢人显眼的!村里考上大学的孩子也没几个,都像你这样整天愁眉苦脸的大眼儿瞪小眼儿能愁出个大学来,那才怪呢,别的不说,就说咱家,如果我和你爸遇到点困难,就在家里硬挺,那地里的活儿谁都不敢,还不得把全家人都饿死了。我看你也别在家里发愁了,明天跟我们出去买菜,也长长见识!” 妈妈的话,缓和了紧张的气氛,也让孙晓红如释重负,她没有想到妈妈会这样轻而易举地理解她原谅她。她连忙点头,端起饭碗,继续一声不吭地埋头吃饭。 “是啊,晓红,你妈说得太对了!现在家家的孩子都在学校里面念书,不一定都个个能考上大学啊。村里考不上大学的孩子多了,我看有出息的也不少。咱不缺鼻子不缺眼睛也不比谁差,干啥不行。人这一辈子,干啥都吃碗饭。可不要因为没考上大学,把自己憋出一身病来,多不值当……”奶奶的话,虽然絮叨,孙晓红听了如同感冒后出了一场淋漓的大汗,通体舒畅。 她也知道,有些高学历自恃清高的无业游民,在社会上浪荡,甚至还不如考不上大学的人混得好呢。虽说这只是一个搪塞的借口,却也是耳闻目睹的事实。想到这里,孙晓红心里也就不再那么纠结了。 爸爸在旁边一直没有吱声,他闷头想了半天说:“晓红啊,考不上也别灰心,你要是还想复习,我和你妈都支持你。考场无常,说不定再复习一年,就能考个好大学呢!” “爸,我不想去复习,万一考不上怎么办?我都想好了,先跟思欢她们出门打工,如果以后有机会,我就去参加社会成人考试!现在成人考试的机会有的是,我可以边打工边复习,到考试的时候,再去碰碰运气,说不定哪天时来运转,瞎猫就撞上个死耗子!”孙晓红不停地摇着头说。她那张白皙的脸上,透着几分倔强来。 “你以为成人考试那么容易吗?它也不是谁说考就能考上的事情。不是妈打消你的积极性,你天天闷在家里都待傻了,没有好心情,考啥都白费,还不如出去透透气,机会有的是,等过了这道坎再说。”妈妈的话都为她着想,孙晓红默默地点了点头。 妈妈见她半晌没说话,接着又说:“家里的活有的是,我看你就别跟思欢她们出去打工了。你要是想体验体验生活还不容易,都不用出村去找,在家门口就能直接体验。明天正好村里有集,给你找个差事儿,你吃完早饭后,把今天下午从菜园子里面摘回来的那筐菜,用单轮车推到集上卖光了就行,卖菜的钱都归你,去城里给自己添件衣服穿,你看咋样?要是你连家里的菜都卖不出去的话,你就得赶紧去学校复习去!” 妈妈的话带着一种不容置辩的强硬,她本来是想用激将法难住孙晓红。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的这句话,并没有吓倒弱不禁风的孙晓红,反倒引起了孙晓红极大的兴趣。她连想都没想张嘴就说:“买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有什么不敢去的!说好了,我明天一定把筐里的菜都卖光了!” 第二十七章 突如其来 午夜时分,一阵凄厉的狗叫声打破了夜空的安宁.这声清脆的狗叫声,一声比一声吃紧,而且毫无征兆地敲醒了胡同里的酣梦。 起初,是一只狗狂叫不止,后来村里的狗都跟着沸反盈天叫起来。狗窝里的大黑狗,听见混杂的嘈杂声,也支棱着耳朵,不明情况地从狗窝里面钻了出来,它抖抖身上的长毛,把两只前脚竖在窗台上,也高一声低一声地跟着凑热闹。 晓红妈听见狗的叫声,她突然从梦中惊醒,以为有人丢了东西,在胡同里捉贼,出于好奇,她眯着眼睛,侧起耳朵仔细听了听,结果除了狗叫的声音,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一团浓密的黑云,四面聚来,在夜空里低低地盘旋着,像一股不祥的预兆,将胡同瞬间笼罩起来。晓红妈迷迷糊糊把脑袋挨近枕头,她刚想再睡,突然感觉头皮发炸,后背一凉,心里有些发毛,一下子又精神起来。屋子里面很黑,她感觉到处都是人影晃动,突然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 她捂着嘴巴,惊慌失措地用手悄悄地碰了一下正在酣睡的孙国栋:“他爸,你快儿醒醒!你快点儿醒醒啊!咱家的大黑狗咋叫得这么瘆人呢?” “屯子里的狗哪天夜里不叫,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明天还要出去买菜,你不好好睡觉,平白无故发神经,你想要干嘛?你不想好好睡觉,还不让人睡了,真是吃饱饭撑的没事儿干。它们叫它们的,你跟着起什么哄?你愿意听你听,别再烦我!”孙国栋闭着眼睛,慢悠悠地翻了个身,把脸转到另一边去,又打着呼噜睡着了。 “你就知道睡觉!跟你说啥都白费。不信,你起来听听,我觉得这狗叫声很是蹊跷,好像胡同里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半夜狗叫,不是捉贼,就是分赃!不去拉倒!” “我看这精神头就不够你用的了,胡同里谁家有什么事儿,跟你有啥关系,你这一天到晚跟个穆桂英似的,阵阵都落不下,这么大岁数,天天发神经,还让不让人省点儿心了!”晓红妈一看孙国栋真生气了,她也就不再唠叨了。她闭着眼睛又听了半天,听得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架,索性她也就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狗的叫声也渐渐停了下来。晓红妈起来做饭,她来到鸡舍,弯腰打开栅栏门,刚要转身离开,隐隐约约听见胡同的东北角处,传出来断断续续的哭声。这是女人的哭声,呜呜咽咽的,很是悲凉。这噩梦般的声音不像是丢了东西,也不像挨了训斥受了委屈。这声音不大,阴森森地从胡同口处传来,乍一听去,她身上一冷,汗毛倒竖,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胡同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晓红妈感到奇怪,整夜里不是狗叫,就是人哭,她想探个究竟,她从屋子里面迈出来,就快步向院门那边走去。 可她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志满他妈挤眉眨眼地朝她走来,等她走到晓红妈的近前时,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对着晓红妈的耳朵说:“晓红她妈,不好了,大岩他爸昨天半夜喝药死了!” “这怎么可能呢,昨天下午我还在集上看见他和卖驴肉的小贩子侃大山来着,他绷着脸,把大家逗得都快笑暴肚皮了。大岩他爸这人平时争强好胜的,从来都不屈居人下。性格这么开朗的人,他到底有啥事儿想不开,好好的日子不过,他怎么还自寻短见了呢?”晓红妈虽然跟大岩妈闹了个半红脸,听志满她妈一说,她顿时大吃了一惊。 她推开两扇铁门,快速走到院外,踮起脚尖,朝大岩家门口望了望,果然看见一捆蜡黄色的碎头纸,从墙头上耷拉出来。晓红妈倒吸一口凉气,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昨天夜里,大岩他爸在后屯跟人推牌九,结果把自己姑娘的彩礼钱给输了个精光。夜里回来后,又被他老婆臭骂一顿,觉得没脸见人了,就摔门走了。当时,他老婆正在气头上,也没管他,等到天亮时,她老婆起来做饭,去仓房舀米。一进门,突然才发现他喝了一瓶烈性农药,就连哭带嚎地叫人来救,可是他已经死了。你说,这活蹦乱跳的人说死就死了,可惜了岁数不说,扔下这娘几个,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志满妈絮絮叨叨地说着,脸上满是愁容。 “可不,钱输光了不好再挣呗!一个响当当的大老爷们,真没志气,他心眼儿咋这么小啊,满身的木匠手艺,家里没钱花,拿着锛凿斧锯,出去现挣都赶趟,还喝药死了,死算什么能耐?扔下孤儿寡母的,多坑人?”晓红妈盯着大岩家的院门,忿忿地说着。 胡同里的哭声越来越响,有大岩妈的,大岩的,还有大岩三个姐姐的,其间还夹杂着三姑六婆的絮叨声,非常凄惨。她们一声接着一声的嚎啕声,引来无数双好奇的眼睛前来吊丧。晓红妈和志满妈也夹在人群里,朝他家的院门口走去。 大岩家的屋门敞开着,他爸爸的尸体,头朝里,两脚朝外,仰面直挺挺地停在正中的桌子上。他的身上蒙了一条白色的床单。头前点着一盏长明灯,脚下蹲着一只领魂鸡,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任凭旁边的人怎样哭喊,都不再醒来。局外的人,都扯着脖子,静静地看着,看得人一心悲凉。 晓红妈心软了,她本想迈步走进院子去安慰安慰大岩妈。一想到两个人的过节,她又停下了脚步。她不想让大岩妈误会自己,就赶忙从人群里挤出来,回到家里对晓红说:“晓红啊,一会儿我跟你爸出去买菜,我给你留一百元钱,吃完早饭后,给大岩他妈送去。记住,把钱给她马上回来,别再他家多待,听见没有?”晓红妈再三叮嘱,生怕出什么差错。 “我不去!” “杀人不过头点地,没有啥过不去的坎儿,人都没了,以前的事儿,就别计较了!去吧,不看大岩他妈,那不是还有几个孩子呢吗?” 妈妈说这话的时候,像是安慰自己,也像是劝说别人,晓红不再说话。吃过早饭,她就去了大岩家里…… 大岩爸的死,给整个胡同都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邻居之间有了矛盾之后,再也不互相斤斤计较了! 第 二十八章 出门 赶集 孙晓红回来以后,见爸爸赶着马车已经走了,就开始往三轮车上装菜,一切都准备停当以后,她弯腰抓起车把,推起三轮车摇摇晃晃也出了院门。 嘈杂的集市上,万头攒动,已经人满为患。透过拥挤的缝隙,依次排去的摊位上,除了各种各样的青菜水果和干鲜外,还堆满了杂七杂八的廉价的百货,这些带着山野味道的商品,穿街而过,像一阵乌拉拉的疾风,瞬息淹没在一浪盖过一浪的噪声里。 阳光热辣辣的,当头洒下,像是要着火,闷得人喘不过气来。孙晓红匆匆来到集市后,她把手里的三轮车把一扭,转身停靠在一个落下的地方。在这些喧嚣的讨价还价的叫卖声里,她不无尴尬地直起腰,用手擦了擦脸颊上的汗珠,无奈地看了几眼那些被霸街小贩兼容并固的摊位,连个缝隙都挤不进去,心里不免有些怅然失望。 她焦急地探着头,翘起脚跟远远望去,这道壮观的街面,像一条顾首不顾尾的长蛇阵,在来来往往的人流中迂回曲折地招揽着火爆的生意。 刚才,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焦急地推着三轮车一路飞奔,可自己紧赶慢赶,等满头大汗地赶到集市一看,还是晚来了一步。此时,黑压压的人群,已经挨挨挤挤地充斥着这里的每个角落,她本来是想找个摊位,可是瞄来瞄去,却连一个下脚的地方,都被争强好胜的小贩们给抢占一空。 在万般状况之下,她只好站在那里,从人群的缝隙里面左瞧瞧,右看看,又往后退了几步,她的一双眼睛在人群的外围焦急地搜寻了半天,终于捡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地方,虽然有点儿落下,但凭目测还能凑合着打一个简易的地摊,她也算是给自己找了个能将就买菜的位置。 她把三轮车推过来支好,从车上取出一块白色的厚塑料布,平整地铺成一个地摊,回手再把车斗里面的茄子、黄瓜、西红柿和小水葱规规矩矩地放在地摊上。一切摆好后,又在上面摆好天平秤,在秤的下面麻利地压了一沓方便袋,然后又把三轮车支在一边,把小马扎往地上一放,算是准备就绪。 待一切摆放停当后,她轻轻地喘了一口气,然后不动声色地坐在马扎上,面对着吵闹的街面,像模像样地卖起菜来。 人群里,一位中年妇女微笑着朝她走来。孙晓红笃定她要买自己的青菜,立刻扯过一个所料袋站了起来,眼看就要开秤卖菜,一股腥膻臊臭的味道,从空中徐徐飘来。 孙晓红皱了皱眉,赶紧捂住口鼻,转头一看,一辆蓝色低速载货汽车,像蜗爬一般地开到了她的眼前。等她回过身来,再看那位买菜的中年妇女,早已经混入人群不见了。 她恼恨这辆拉牲口的货车,无端地搅了她的买卖。而自己呢,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她隐隐地觉得今天不知道冲撞了哪门子邪风,不但感到晦气,还诸事不顺。 而这辆载着牲口的货车,好像专门跟她作对似的,不歪不斜,很不知趣地开到她的面前,把她的摊位正好堵个严严实实,看样子还不能马上离开。 孙晓红瞪着眼睛生气地看着令人作呕的车身,像一面高墙似的挡住了她的生意,她也只能扎煞着两只手,敢怒而不敢言。她心里一阵厌恶,立刻把那张漂亮的脸蛋,像拉门帘一样冷冷地拉了下来。 她心里不停地埋怨:“这都是什么人啊!怎么都跟土匪一样霸道!真是不可理喻。”可是矫情归矫情,货车就是不肯往前移动,她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况且货车上的司机,根本也没把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孙晓红也只能是干着急,就算生再大的气也无计可施。 货车上的司机,似乎比她还要着急。只听“嚓”的一声,突然来一个急刹车,货车的后车轮往前一拱,竟然压着地摊上面的塑料布,稳稳地停了下来,还好没有压到地摊上的茄子,不然,她今天就更晦气了。 孙晓红急忙站了起来,她看了看地摊上的青菜,又看了看车上开车的司机,她惹不起这些强悍的车匪路霸,只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鄙夷地看瞟了他们几眼,又不屑一顾地坐了下来。 开车的是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他的上身光着膀子,袒露着一身酱紫色的肥肉。无意当中,孙晓红又抬头瞥见到这个痞气十足的男人脸上,还有一块刀疤,心里顿时一惊。她不用细问来头,一看面相就知道此人不太好惹,无奈货车的轱辘不动,她也只能忍气吞声地闷头静等。 在货车副驾的位置上,还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虽说年纪不大,鼻梁上也架着一副墨镜,一副目中无人的神态,孙晓红用排斥的目光,不停地猜测着这副狗仗人势的尊容时,她怎么看都觉得他跟一个混社会的无良公子不相上下。 司机使劲地摁了几声喇叭,见路上的行人跟没听见似的。就想强行地挤过去,可是集市上的行人实在太多,他只好抬手摘下眼眶上的太阳镜,把脑袋伸出探出窗外,冲着街面恶狠狠地吼了起来:“喂!喂!前面的人能不能给闪开点儿道儿呀!你家大道啊,来回乱晃,货车可没长眼,小心撞着不管!”这声音刚一出口,很快就被一浪接着一浪吵闹声,瞬息淹没。 无奈,壮汉喊了半天,见没人搭理,他又把头缩了回来。集市上的人越来越多,货车简直是寸步难行。副驾上的人朝他摆摆手,意思是叫他住嘴,不要搅了今天的财气。他只好两手把着方向盘,气哼哼地坐在驾驶室里,对着拥挤的街面大声骂娘。 这辆货车,焦躁不安地停在道路中间,路上的行人还是不肯让路,司机的一腔怒火又往脑门上撞。他专横跋扈地推开车门,骂骂吱吱地甩了几句不堪入耳的脏话后,又一屁股坐回到了座位上,情绪失控地摁起喇叭来。 人们听见了如此扰民的喇叭声,回头见是宰杀牲口的货车来了,都知趣地闪出一条路来,这辆货车才得以在集市上慢慢通过。货车被夹在人群里,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好似穷凶极恶的霸王,威风八面地穿街而过。 第 二十九章 当街宰杀 “欺人太甚,人模狗样的,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啥了不起的!”货车总算是开过去了。孙晓红心里暗骂,她斜着眼睛,无意间又向车上瞟了一眼。只见货车后面的栏杆里,立着两头牛,一头驴和几只肥胖的绵羊。它们都被粗大的绳索牢牢地串绑着。 在烈日的暴晒下,这些待杀的牲口,都垂着脑袋,伸出血红的舌头,大口地喘着粗气。牲口身上的毛都脏兮兮地卷曲着,而且湿漉漉的粘成一片,那种腥膻的味道,如同一阵带着标签的妖雾,肆无忌惮地扫荡着人们的鼻息。人们不用细猜,都知道它们是从远处的草原上,连夜顶着露水被拉回来的。可能这些牲口知道自己将被宰杀的命运,都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在车箱里站着,一些浑浊不清的眼泪,不断从眼眶里面流出来。 货车司机小心地往前开车,他突然从倒车镜里,发现孙晓红的那张生气的小脸时,有一打无一打总往货车上瞄,就故意用手碰了一下副驾上的那个人,指了指倒车镜,一脸坏笑地说:“喂,小新,你看那个穿白裙子的小姑娘怎么样?白白净净的,我都瞅她半天了,你看,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咱们这辆车,她是不是对你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你看怎么样,你要是觉得这个小姑娘不错,哥们一会儿出面,去给你搭个桥,你看怎么样?”货车司机轻浮地抖着双腿,那副阴邪的嘴脸,跟个社会混混一样,很是讨人厌烦。 “我看你还是给我省省心吧!有那精神头干点啥不好,是不是闲的找骂。消停开你的车得了,别没事儿找事儿。不是我说你,你瞅瞅你这个熊样,都这么大岁数了,满嘴胡子邋遢的,还满大街撩妹,你脸可够大的。我看你一个人挨骂也就算了,可别拉我下水,小心挨打没人拉你。”那个被叫做小新的人,笑嘻嘻地把脸凑过来看了看倒车镜,一副毫不在乎的神色黑他。 “那也说不定,现在的小姑娘都见钱眼开,要是让她们知道你家这么有钱,都得跟绿豆苍蝇一样,一群一群地往身上嗡嗡扑来,到时候你拿撵扇子扇都撵不走!”司机满嘴口无遮拦的浑话,就跟他曾经被人扑过很多次似的。 “你可拉倒吧,人家可没得罪你,没事儿少往人家小姑娘身上泼脏水。这个地方是菜市场,人多嘴杂,你这话太厌恶,只能在家里偷着说,在集市上可不能乱说,真要是捅了马蜂窝,惹急了人家,挨了巴掌,吃不了就得兜着走,最好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许胡说八道。” 柳丛新嘴里虽这么说,眼睛却一直往倒车镜里瞄。他这副口是心非的样子,货车司机都看在眼里,他把嘴角一撇,露出一丝轻佻的嘲笑。 “切,我发现你可真能装!相中就相中了呗,你说那些臭氧层子有什么用,还我满嘴胡说八道,就你小子那点儿歪歪心眼,我一看就破。你看那小姑娘长得多水灵,要不,一会儿买完肉,我就跟你大哥去说。在这块地盘上,还真就没有我办不成的事儿,今天这事儿真要是被我撺掇成了,我看你就偷着乐吧?说不定你还得感谢哥们的真知灼见呢!”司机不停地挑唆着说。他大放厥词后,还肆无忌惮地伸出他那张大手,在小新的肩膀上使劲啪了一下,歪着脑袋,露出一脸的坏笑。 “喂!请你不要这么过分好不好?我说哥们,麻烦你把那双小眼睛睁大了好好看看,刚才是你开车差点儿压了人家的菜摊,你还好意思跟我提这事儿,真是没事儿找事儿?” “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我可是一片好心啊?” “你这份好心太扎手了,我可接受不起。要说你这人哪都好,就是嘴不好,刚才你没看出来人家正跟你运气吗!你以为她那是看上我?鬼才相信呢!好好开你的车得了,千万别再乱说话,集市上的人这么多,你要是给我捅出娄子来,回去我大哥该往死里打我了,麻烦你嘴巴下面的那张嘴,多少留点儿阴德好吧,小心挨打没人拉。”小新再次提醒他说。 “你看你,我就是开句玩笑话,你还当真生气了,真没劲!得,就算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司机一看小新的脸色不太好看,他马上把话题一转,岔开了刚才的事情。 “有你这么开玩笑的吗?就知道设套坑我。有你这样的损友,早晚都得被你引导牙路上去。”小新说着,眼角露出一抹犀利的目光。不过,他还是侧着脸,回头看了一眼。 “这叫什么话?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好吗?好心当做驴肝肺!哥们权当放了一炮。”司机嘟嘟囔囔地说,两眼盯着前方,紧紧地握住手里的方向盘,猛地向左一转,货车稳稳当当地驶进了一个露天的屠宰场内。 待这辆货车小心谨慎地行驶到指定的位置时,慢慢地停了下来。货车刚刚停下,一辆黑色的本田,随后停在了货车的旁边。车门推开后,柳丛新的大哥柳丛之,从车上大摇大摆地走了下来。 他站在那里,两手叉腰往货车上看了看,回头朝人群里面一摆手,几个彪形大汉快步地走了过来。 司机和车上的年轻人从货车上跳下来,这几个剽悍的男人赶快过来帮忙,他们七手八脚地搭好了案板后,又把那几头牲口一个一个地从货车上弄了下来。 一头羸弱的黑牛,被一个高个子壮汉牵了过来。换了一身皮衣的柳丛新,手里拎着一把碗口般大的铁锤,大步流星地朝这边走了过来。 他来到近前,瞅准了黑牛的脑门,猛然抡起大锤,狠狠地砸了下去,老牛一个趔趄,身体摇晃着瞬时倒地。小新回手抽出背后皮袋里的杀牛刀,一刀扎下,一股血腥味道,立刻从黑牛的脖子里蹿了出来,殷红的血液,汩汩地流了出来,瞬时淌了一地,溅满了这片露天的屠宰场。这血腥的宰杀场面,令人瞠目结舌…… 第 三十章 集市散场 黑牛的血很快就流干了,它口吐白沫,死不瞑目地望着围观的村民,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它尸体很快被几个大汉抬到了案板上,经刘丛新手中的尖刀迅速*后,集市上的一些看客们蜂拥而上,立刻把这块露天的牛肉摊位围了个水泄不通。 柳丛新杀完黑牛,又去杀花牛。紧接着那头倔驴和几只肥羊仅在眨眼之间,也都成了刀下之鬼。为了招揽上衣,柳丛新特意从车上取下一根长木杆,把这几张血淋淋的毛皮高高地挑了起来,然后搭在车厢上面的栏杆上,成了一张活牛宰杀的广告。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几个男人肆无忌惮地哄笑着围了过来,他们的眼睛里都放着异样的光芒,似乎看到了餐桌上的牛肉和驴肉做成的美食而馋涎欲滴。 两个小时以后,集市上的人都慢慢散去,那片露天的屠宰场里,也渐渐冷清起来。刚才宰杀牲口的摊位前,除了一堆狼藉的骨头和高高挑起来的几张带着斑驳血迹的毛皮外,再就是地面上一滩滩爬满蛆虫的血污里,时时散发出难闻的怪味。柳丛新见案板上的鲜肉,已经卖得差不多了,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他哼着小调,拍拍腰间的钱包,看来他今天收入不错,一切跟预算的一样,他心满意足了。 起风了,空中的温度慢慢变凉,天上的黑云越聚越多,好像又要下雨。集市上的行人已渐渐散开,几个远道而来的小贩,也在自己的摊位上,忙活着收拾东西,然后再带着饱满的腰包,他们挣足了钱,准备随时离开市场。 经过一阵忙碌, 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深谙世故的村民们,在奸诈圆滑的小商贩面前,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地讨价还价后,也都津津乐道地各得所需,然后满载而归。 他们离开后,一条干净的街面,横七竖八地堆满了垃圾。什么草腰子,葱皮子,烂菜叶子和随地乱滚的烂水果,夹杂着凌乱不堪的塑料袋,熟视无睹地都摆在小村的脸面上,任由来往的车辆疯狂地碾压。 所谓的文明秩序,在这个自私,冷漠和市侩的地方,只是一个摇摆不定的幌子,像个蓬头垢面的怨妇,不知羞耻地在村中晃来晃去,随便践踏虚伪的自尊。几只乌鸦循着混杂的气味,聒噪在集市上,左右盘旋。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如此轮流的风水,里面暗存的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都恰到好处的被小贩们兜售给贪贱吃穷的村民们,和挂羊头卖狗肉一样,竟然如出一辙。 孙晓红卖完了菜,抬头看了看天,大片的乌云正集聚会拢。她见街面上已经没人前来买菜,也想早点儿回家,就弯腰拎起马扎,随手把它放到三轮车上,接着收拾地摊上的东西。还好,她第一天出来买菜,收入还算可以。要是能占个好位置,说不准还能多卖点儿钱。 天空暗了下来,空空荡荡的集市依然还有人叫卖。那些没有底气的叫卖声,也渐渐低沉下去。孙晓红收拾好了地摊,把单轮车掉过头来,紧紧地握住车把,正准备往回走。一个女人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小红,你今天咋来集市卖菜了,是不是你妈又出去卖菜了?”说话的人,是后院的二姐,晓红不回头,用后脑勺都能认出是她。 “嗯,车上装不下,剩下这些她让我推到集市上来卖!我看也没多少,就来了!” “看看,看看。都说三岁看大,七岁知老,你妈过日子就不怕吃苦,我看你就随你妈,以后也能过日子,谁家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上辈子烧高香点大蜡了……”从她嘴里随便溜达出来的这句话虽糙,却也在理,孙晓红一点儿也不避讳。 她轻轻地放下手里的三轮车,抖了抖身上的灰土,微笑着回过头来,与那张见人只有三分笑的女人相觑。 “是二姐呀,集市都快散了,你怎么才来呀?你看,卖货的人都快走没了,你想买啥咋不早点儿来呢?”孙红指了指空荡荡的街面,不慌不忙地说. 在胡同里,二姐是孙晓红家斜对门的邻居,她和孙晓红家的关系,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二姐的亲妹妹是孙晓红妈妈的娘家侄媳妇。因为这层微妙的关系,二姐也随了妹妹的称呼,她管孙晓红的妈妈也叫老姑。 孙晓红一口一个二姐的叫她,其实,她的年龄比孙晓红还大三十多岁呢。二姐这个人能说会道,为人处事,不但能左右逢源,而且还滴水不露。在这条鱼龙混杂的胡同里,也是有名的刀切豆腐两面见光。她不管见谁都满脸带笑,因此人缘特别好。 现在,她见孙晓红和她搭话,就快步走到近前,眯着眼睛,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来这里随便溜达溜达。碰着合适的东西就多少买点儿,碰不着合适的东西就拉倒。”这位二姐一边言不由衷地解释,一边瞄着她的三轮车不肯离去。 孙晓红似乎明白她的用意,她急忙掀开车斗里面的塑料布,露出几根卖剩的黄瓜说:“二姐,我这还有几根黄瓜,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回家里吃吧!”说着,孙晓红把这几根黄瓜,装在所料袋里,爽快地递给了她。 “哎呀,你看这多不好意思!”二姐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脸上也笑成绽放的鲜花。也许她会心安理得认为“人家主动送菜,自己绝对不是来捡便宜的”。 她知道孙晓红家里有一片菜地,每年到了暑假,孙晓红天天都在妈妈身后站在集市上买菜,跟那些村民和小贩们有打不完的交道。那个时候,与其说她是帮家里买菜,还不如说是帮自己攒学费。 因为,她和妹妹的学费,几乎都是出自家里的菜地。她一个学生,抛头露面出来卖菜,也是为家里承当一份负担。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这些菜都是自己家地里产的,拿回去也吃不完,谁赶上就送给谁。二姐,你就拿着吧,不用跟我客气了!”说着,孙晓红又往袋子里面装了几个西红柿。 “够了,够了!不要再装了!”二姐急忙摆手说。孙晓红麻利地系好了方便袋,笑着把菜交到了二姐的手里。 “你看看小妹儿多会来事儿,二姐今天就不客气了!”二姐接过方便袋,笑着说。她把菜拎在手里,转身刚要走,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于是,她又问了一句:“晓红啊,考大学的分数下来没?下来告诉二姐一声,我好第一个去参加你的升学宴。”其实,自从考完试后,孙晓红最不爱听的就是别人问她分数,因为自己考得确实不太理想。 她特别恼恨这句话,也害怕听到这句话,每次有人在身当着她的面,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的提及这个问题时,她都觉得背后有一根锋利的钢针,正狠狠地戳在了自己的痛处。 第 三十一章 暗然生事 孙晓红特别排斥这些好奇的目光,她认为这是一种故意的伤害。每次有人向她提及此事,她一个字都不想回答,然后就是逃避。可是,这是闹哄哄的集市,人多嘴杂,她一向是不喜欢在人多的场合里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况且二姐在这种场合说出这样的话,确实有点儿尴尬。她不想正面回答,马上就变了语调。 “成绩现在还没有发表呢,可能还得等几天才知道吧!二姐,家里还有很多活儿,我就不跟你细说了,我先走了!”孙晓红朝二姐抿着嘴,嫣然一笑,她小声说着,害怕二姐继续问她,急忙握起三轮车的车把,往前使劲一推,像回避什么国家机密一样,快速离开了集市。 可她没往前走进,感觉二姐的一双眼睛在背上游动,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她果然看见站在那里看她,很不自然地笑了一下,快速离开了这片狼藉不堪的菜市场。 “哦!这孩子是怎么了?”二姐站在那里,见她这么着急回家,也就不再继续追问。她殊不知道孙晓红心里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而她竟然不知深浅地问个没完没了,孙晓红也只能用逃避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焦灼和不安。 其实,孙晓红知道成绩后,就没有开心过。她知道自己没有考好,就一直保持着缄默,她不想向外人透露自己的成绩,也不想被人没完没了地刨根究底。可是,人嘴两扇皮,她能管得了谁的嘴巴呢?没有办法,她只能逃避。 这些年来,她在学校里面拼命地读书,甚至把所有的希望,都像赌博一样,全都压在了考场上的那张答题卡上,可是,在考数学的时候,她好像没答好。从考场出来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已经没有希望了。可没有希望,并不代表自己一无是处。要想抬头做人,必须走出自己。 孙晓红推着车,渐渐地走远了。她单薄的背影,在惨白的日光下,慢慢变成了一条细细的白线,很快消失在集市的尽头,又慌乱地拐进了胡同里面。 孙晓红离开集市后,小贩们基本上都离开了。二姐又在那里的摊位上转了一圈。集市上除了几个贩鱼的,还有几个卖肉的,他们在冷冷清清的摊位前,闲的没事儿干,就互相高声扯皮嬉笑,引来一些路人跟着起哄。 二姐在集市上转悠了一圈儿,她慢慢走到杀驴卖肉的摊位旁边,她盯着案板,想买几斤驴肉回家包饺子,还没等张嘴说话,就被柳丛新的大哥柳丛之给叫住了:“二姐,约点儿牛肉回家包饺子呗!刚杀的,都是草原牛,已经没剩多少了,便宜点儿卖给你几斤!” 话一出口,就知道是个行家的话。二姐认识柳丛之也不是一天两天,他跟二姐的老公是战友,虽然平常日子没有什么来往,但是偶尔见面也不显得生分,因为柳丛之管她叫嫂子,有时候在集市上彼此见面,还要口无遮拦地开几句犀利的玩笑话,她也毫不避讳,有时候也跟着斗嘴。 柳丛之这个人财大气粗,靠贩牛发家,人到中年却又靠杀牛生财,他家地多,车多,人也多,大家大业的,他现在的身份,不但是个地地道道的土财主,也是个远近闻名的暴发户,整个村子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羡慕他的。 二姐听见柳丛之在旁边叫她,就止住了脚步回头去看,当她看到这血腥的案板飞满苍蝇时,她喉咙里一痒,差点呕吐出来,立刻把目光收敛起来,看向别处。 “我今天不想吃牛肉,家里有的是青菜,这便宜你还是让别人去捡吧!我再去别处溜达溜达。”二姐说着,转身抬腿要走,又被柳丛之叫住了。 “你看这话说的,好像你整天吃素似的。什么便宜不便宜的,你好歹给兄弟一个面子啊!案板上的肉就剩这些了,保准都是好肉,你随便挑,相中哪块咱割哪块,什么钱不钱的,说别的那可就外道了!”柳丛之绷着脸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 “我今天真不是来买肉的,就是出来溜达溜达。你看看这天阴得太黑了,集市也散了,我得赶紧回家了,要不一会儿下雨了,我就没法走了。”柳丛之的一番好心,二姐并不领情。她听他说完话之后,还是摇了摇头,顺口搪塞几句,抬腿又要离开。 “你看你这人,不买肉就不买呗,急着走啥?没事儿说两句话总还可以吧?”柳丛之抬头看了看天,觉得一时半会儿还下不了雨,就凑到二姐跟前,好像真有什么重要的话想和她说。“我就知道有事儿,什么事儿,快点儿说吧!”二姐听他这么一说,反倒不好意思走了。 “你看二姐就是明白人,和你这样的人说话办事,一点就透,就是痛快。既然全都被你说中了,我也就不绕弯子了!其实我就是想问问,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小姑娘你熟悉吗?要是熟悉的话,我想求帮忙你办件事儿!”二姐听了这话,又看看他神神秘秘的样子,她有点莫名惊诧了。 像他这样重量级别的大人物,在村东头一走,西头乱颤,在村里就没有他办不了的事情,现在,他有事儿找自己去办,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二姐越想越不对劲儿,就若有所思地打量了柳丛之一眼,心说:“他无缘无故打听人家小姑娘干嘛?人家可是清清白白的学生啊!他一个贩牛的老板,不老老实实卖肉,怎么打起人家小姑娘的主意了?”二姐不敢再往下想,她也不想淌这条浑水沟,就含糊其辞地应承着,尽量回避柳丛之灼灼期待的目光。 在这片鱼龙混杂的市井里,个个都跟人精似的深不可测。别看相互之间称兄道弟,骨子里却都背着手拿着刀为了各自的利益,阴狠地算计身边共事的兄弟,尤其是市场上杀驴倒马的这类人,特别的牲性,为了一丁点的蝇头小利,说翻脸就翻脸,稍不留神,就会拼个你死我活。 柳丛之的人品,二姐已是心中有数。也许是好奇心做怪,二姐特别想知道柳丛之怎么突然打听起孙晓红来。就把迈出的脚,又心生疑窦地收了回来,她还是想知道,这个柳丛之无缘无故地问她的这件事情,到底有何目的。 “你看,我家小新今年都二十多岁了。整天这样跟我东奔西走的混市场,到现在连个对象都找不成。我的意思就是想求求你帮忙给他介绍个对象。刚才司机跟我说,今天集市上有个卖菜的小姑娘长得不错,我就在一旁留意了一下,觉得真是不错。” 柳丛之说到这里,看了二姐一眼。他这人很会察言观色,他见二姐没说什么,觉得有戏,心想:这年头人好不赶命好,啥好事儿都得有贵人帮忙。 “这不,刚才我看见你和她唠得挺热乎,就知道你们不是一般的认识。我寻思来寻思去,这件事就你帮忙最合适不过了。二姐,你要是有时间的话,麻烦你去给弟弟问问?”柳丛之察言观色地说着,他很想让弟弟尽快去接近孙晓红,首先得从二姐的舌头尖上,打开一个缺口。这条路要是疏通了,他的弟弟才能有机可乘。 二姐明白了,她心里不停地匿笑着,当她再斜着眼睛去看柳丛之身后的刘丛新的时候,眼里全是鄙夷和嘲笑。“那么好的姑娘,怎么会相中这样一个杀生成性的二愣子呢!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如果自己舍了这张老脸,登门去提这件事情,要是被孙晓红不阴不阳地抢白几句,这岂不是自讨没趣吗。”二姐心里这样想着,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二姐她人又不傻,这挨累不讨好的事情,她是不会答应的。要说二姐这人的嘴皮子功夫甚佳,说话聊天还真是滴水不漏,她虽然知道柳丛之这个人心怀叵测,城府过深,但她还是站在他的面前,依然不露声色地笑脸相对。 “我说兄弟你真不愧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人,眼光确实是高!你可不知道,这个小姑娘在我们那条胡同里面,可是数一数二的聪明。偷偷惦记她的人,可不在少数。她前些日子刚刚考完大学,分数还没下来。不是我给你头上泼凉水,顺便奉劝一句,这件事儿还是别问了,问了也是白问。这个小姑娘要是真考上大学了,一定没戏!”二姐滔滔不绝地赞美,让柳丛之有点儿沮丧。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灰心。他不相信世界上没有钱摆不平的事情,就笑着对二姐说:“这有啥难!二姐,你说句实话,她家的经济情况到底怎么样?”柳丛之低头寻思了半天,又问了一个奇葩的问题,这回轮到二姐吃惊了。 “你问这干啥?人家又不是供不起大学生。之前,你也没好好打听打听,这小姑娘的爸妈可都是正而巴经过日子的人,家里虽说不太富裕,可供个孩子上大学还算是绰绰有余。不是我劝你,趁早别想了,真就没戏!”二姐说的确实也对,她一点儿也没夸张。 “我的意思是,如果她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我们家可以出钱供她上大学,只要这小姑娘能点头同意和小新处对象,这事儿就好办多了!二姐,你先去她家探探口风,看看她爸妈啥意思,回来我们再想办法,我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三十二章 异想天开 “这你就不知道了,老孙家祖祖辈辈可都是念大书的人,她大伯父还是省城里面的大官呢。她爸爸别看整天抱着垄沟找豆包,年轻的时候,在部队超期八年服役,大小也是个干部呢。要不是她奶奶让他回来养老送终,说不定在部队还能继续升职呢!” “你看,我就说嘛,我的眼光最辣,集市上这么多小姑娘,我一眼就看出这小姑娘和别人不一样。不过,从这个小姑娘的穿戴来看,她家的日子也就一般。行,二姐,这个亲事说定了,就你去说合适。她想要什么东西,只要不出格都给,而且都包在我的身上。”柳丛之竖起拇指,然后拍拍胸脯信誓旦旦地说着。 “这你就见怪了,你别看老孙家没有多少钱,人家姑娘找对象可不图钱财。你刚才看见那个晓红,心气可高了,一般人都到不了跟前,我看你还是别提了,去了也是碰一鼻子灰,要去你还是找别人去吧,我可不去接唾沫星子,惹这麻烦。再说这八下都没一撇呢,你倒是想给点儿啥,到时候说出来,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着!真是!”二姐撇撇嘴说,她也见不得动不动就拿钱砸人的商人,她转身要走,又被柳丛之给叫住了。 “二姐,我这还没说完呢,你就要走,再说,我也没说啥呢,你这么激动干嘛,这不是明摆着给我下不来台吗?二姐,你看就给我一个面子,算兄弟求你,麻烦你去她家一趟,把我家的情况跟她妈说明白了,没准你去一提,说不定就能成了呢?”柳丛之压低声音说,为了弟弟的亲事,他豁出这张老脸,再也不装老大了。 “去,我倒是能去,不过,这事儿确实有点儿难办。你都不知道,这个小姑娘脑子特别聪明,学习成绩一直都不错,前几天刚考完大学,分数下来后,别看考的不好,要是再到学校里面复习一年,说不定来年能考个重点,就你家小新那样,人家能相中吗?感觉我去也是白去,弄不好碰一鼻子灰,你可别怪我没帮你忙?” 二姐看着眼前柳丛之,眨巴眨巴眼睛,摇摇头说。 “二姐,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一家女,百家求,她要是没有文化,我还不提这事儿了呢。我家小新咋了,一天挣个千头八百的跟闹着玩儿似的,满市场也找不出他这样的小伙子来。她要是嫁给我家小新,保证天天享清福,上哪里去找这样的好事,她还不愿意,到时候俩人真成了,她就得偷着乐了!”柳丛之一副得意的神情,他说话的时候,还特意拍拍腰间鼓鼓的钱包,以示自己财大气粗,啥事儿都不在乎。 “你看你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了,你说,咱俩说这些话,只是咱俩的想法,谁也代表不了。人家小姑娘又不知道你家里啥情况,就算知道你家啥情况,人家小姑娘要是不同意,你还能带一帮人去家里抢亲啊?还有,就算人家小姑娘同意了,你家小新不同意,我也照样是白跑一趟,不是我说你,是不是你当老板当得太霸道了,财大气粗起来,说啥事儿都跟钱有关系?要不有时间,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心里就有底了。”其实,这事儿明摆着不合适,二姐真不想管。可柳丛之非得让她去,她又不能抹了他的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勉强答应着。她心里这个后悔,你说在集市上看见谁不行,非得看见柳丛之这号人物,这不是自找麻烦嘛? “二姐,你这是抬举我,我一个常年跑市场的,哪有你说的那么邪乎。现在日子好过了,兜里是有几个钱,可跟城里那些有钱人相比,咱连个跑堂的都不如,你就不用变相恶心我了。听你的,听你的,你看我们家哥四个,虽然家家日子过得都还不错,可是一个有文化的没有,刚才我看那小姑娘文文明明的,确实不错,不然,我这个当哥哥的,也不管这事儿。你看小新常年南了北了去贩牛贩马,也没时间谈对象,要是能找个有文化的大学漏子,他常年在外做买卖也能放心。这个主我就做了,你自己去她家给问问,我去了不好。要是姑娘同意的话,咱家宁可多花点儿彩礼钱也行。” “看看,看看!你就知道用钱砸。不过,这事儿可真不好说。我这个人最不愿意保媒拉纤的,有事儿没事儿让人烦。再说,保媒这事儿,也得看缘分,缘分到了,两个人一辈子和和睦睦,不吵不闹。缘分不到,两人打打闹闹也是过日子,家里一有什么分歧,什么脏话都有,而且先骂媒人不是东西。在村里我都见得多了。这是你面子大,看来我不想去也不行了,我可从来没当过媒人,好吧,我去试试吧,要是成了,你也别高兴太早,要是不成,你也别埋怨我。我就是给你们两家牵个线,以后有啥事儿都不要找我。”二姐把自己推个一干二净。她不想沾光,也不想得罪人。就保媒这事儿来说,她还是第一次,因心里没数,脑子里也一直打鼓。 “二姐,这事儿就难为你了。你说,家家过日子,谁不想找个好媳妇,我这个弟弟的事情,给你添麻烦了,你可得给上点儿心啊?”柳丛之微微一笑,转身朝肉案子走去。把明面上剩下的一大块足有十多斤重的羊肉,迅速装到一个超大的塑料袋里,转身递到了二姐面前。 “给,二姐,这羊是新杀的,拿回去包饺子过阴天去吧!”要说柳丛之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用剩羊肉贿赂二姐,可谓一举两得。 “又不是外人,说得那么客气干嘛?这么多的羊肉你还是留着卖吧,我可不要!” 二姐没有接他的羊肉,她感觉这羊肉太棘手,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到时候办不成事情,这羊肉吃得也不能心安理得。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把羊肉带回家去,这要是让晓红妈知道,这算咋回事儿啊。 想到这里,二姐笑着说:“大柳,小新的事儿,我可以帮你去问,成与不成那得看人家咋说。这袋子里的羊肉,你还照样去卖,我表示感谢。钉是钉,卯是卯,咱还是别把这些事情掺和在一起,这事儿要是让人知道了,我成啥人了,你说我在胡同里还咋待?这些羊肉我说啥都不能拿,你能卖你就卖,你要是不能卖,你就用车拉回去,我可不要。” 二姐不停地摇着头,摆摆手说,她不想让别人说闲话,也不想让自己在胡同里无地自容。她这样想着,很快离开了柳丛之的牛肉摊位。 第三十三章 路遇车匪 闰月年的秋天,霜降来得比较迟些,中秋节都过去十多天了,地里的玉米还是青翠浓绿。正是庄稼灌浆时节,天气却阴晴难测,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年的雨水到了秋后来得却格外的勤,而且直接延长了庄稼的生长期,正是这些多余的雨水,带着浓浓的湿气,一场连着一场,一天连着一天,下得村民们心烦意乱。 早晨出门的时候,天空还是响晴的,马车走到半路天空就阴了下来。幸亏晓红妈想到带了一把雨伞,马车刚进邻村的村口,还没等开秤买菜,天空就下起了大雨。秋天的雨来得及,跟小孩子的脸一样善变,说下就下,说停就停。村里的人们都匆忙进屋躲雨,雨哗哗地下着,一眨眼的功夫,街面上连个人影都抓不到。 孙国栋见没人出来买菜,就咧着嘴,牵着马的笼头,把车赶到一个空屋的屋檐下避雨。他看着满满的一车菜,一斤没卖,心里非常着急。可是光着急有什么用,人家不出来买菜,你又不能挨家挨户去送,再怎么矫情,那不也得等太阳出来,才能做生意嘛。相比之下,晓红妈坐在车箱里,倒显得一脸的平静,今天的这车菜,都是她亲手挑拣出来的,质量都非常好,即使碰到再恶劣的雨天,也不愁卖个好价钱,她走街串巷卖了半辈子菜,心里还是挺有把握的。 雨还在下着,孙国栋抬头望了望天,雨随风走,感情这雨都下到了这边。真是隔道不下雨呀,别看这里乌云密布,可家里那边却万里无云,阳光灿烂。这个时候,孙晓红已经把三轮车上的韭菜辣椒都卖完了,就剩一些黄瓜和茄子还在等着买主前来挑选。 雨没下多久,就停了下来。太阳一出来,买卖就开秤了。果然不出所料,停在屋檐下的马车还没等动地方,就被一群村民给围住了。大家七嘴八舌地指指点点,他们买什么菜的都有,萝卜、白菜、茄子、柿子。你装一袋,她装一袋,眼见着车上的青菜越来越少,晓红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有些村民还是晓红妈的回头客,她们一边往兜里装菜,一边帮忙宣传,不一会儿,就招来很多买主。 一车青菜,没出两个小时,几乎都卖空了。这些人买完菜后,各自满意散开。等晓红妈收拾好车箱,见菜筐里面还有几把小葱没有卖出去,见附近有个腿脚不好的老太太在地上捡菜叶子,就顺手把几把小葱送给了她,另外还把大家挑剩下的歪瓜裂枣也一并送给了她。 老太太也不客气,她用袋子装好青菜后,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还说晓红妈做买卖心眼好使,从不短斤少两,以后一定会有福报。 老太太真会说话, 晓红妈听了只是笑笑,她点点头,没有回答。自己家里什么情况自己明白,她从14岁就下田干活,家里家外,她都干了三十多年了,也没看自己哪天消停过,要说享福,也就是说说罢了。等自己真有享福那天,恐怕也就快不食人间烟火了。 等他们从邻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马车慢悠悠地在林荫道上走着,晓红妈坐在车箱里,从钱包里掏出一大把花花绿绿的毛票,慢慢地数了起来。 “你知道这车菜卖了多少钱吗?我告诉你,能把你吓一跳!”晓红妈查完钱后,得意洋洋地问孙国栋。 “钱在你手里攥着,我哪知道多少啊?这话让你说的,还吓我一跳,我有那么见钱眼开吗?今天这车菜,就是比平常多卖出个三头五百的,也都是汗珠子掉在地上摔出来的,属于正常现象,我有啥可激动的。”孙国栋坐在车辕上,不紧不慢地说着,他抬起鞭子,在大白马身上轻轻地抽了一下。 大白马仰着脖子,往前一窜,它轻松地跑了起来,马车立刻也跟着马蹄的声音,快速飞了起来。 “幸亏在地里种了一茬秋菜,要不是菜价涨成这样,能卖这么多钱,我连想都不敢想。看来,这点儿累算是没有白挨,好歹见回头钱了!” 孙晓红妈说着,把手里的钱票小心谨慎地装进钱包里,这些钱都是辛苦钱,她不是舍不得花,而是每花一分,都应该用在刀刃上。因为,兜里有了钱,人就有底气,那些不想挨累,又没有钱花的人,站到人前,连要饭的人都会瞧不起。 “这年头钱毛,又不好赚,不出点儿力气怎么能行。就拿咱家来说吧,一没靠山,二没势力,没什么门路,就得多吃点儿辛苦,挣点儿小钱,心里也算踏实。”孙国栋说着,又甩了一下鞭子,马车继续往前跑着。 “挨点儿累我倒不愁,我就愁咱家晓红啊。你看这孩子,平时家里来个人也不爱说个话,都二十三四的人了,整天待在家里,让她干啥就干啥,也不知道她心里都想些啥?”晓红妈把钱包的拉链拉上后,两手捂着,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没事儿啊,你别看她没考上大学,那也是暂时委屈一点儿,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她又不是三岁五岁,她以后想做啥事儿,心里自然有数,你跟着愁啥?”孙国栋慢悠悠地说着。 “我怎么不愁,这高不成低不就的,以后找对象都是个难题,你看后院的玲子,就比她小一岁,人家也没念那么多年的书,十五六就去城里打工。现在一个月都挣五六千了,前几天,人家都把对象领回来了。她可倒好,整天闷在家里不出声,好像多清高似的,都把人给愁死了,别人不着急没关系,你说,我是她妈,她天天这样,我能不急吗?” “孩子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她今年没考上大学,心里也不好受。咱们再给她施加压力,还让她活不活了。我看,这话咱俩也就在背后说说,当面可千万别说!” “晓红今天这样,都是你给惯的。敢情她身上有毛病还不让说了。她要是再这样执迷不悟的话,早晚得害了自己!”晓红妈也不是故意唠叨,她就是恨铁不成钢,她倒是有办法让晓红振作起来,或者怎么样,就算是想到学校里重读一遍高中呢,她这个当妈的,也不会反对。可是,她天天一声不吭,有些事儿就难办了。 “你也不用生气,凡事要耐住性子,晓红又不傻,就算她心里有什么打算,也不能急于求成,总得给她一段考虑的时间吧。我看,你就别操那没有用的心了?” 两个人正说着,柳丛新的货车从对面疾驰而来,当它快到马车跟前时,车上的司机故意一摁喇叭,大白马突然受惊,像货车冲了过去,幸亏孙国栋眼疾手快,他及时握住了马的缰绳,这匹马才没有撞倒货车身上。 货车司机本来是想搞个恶作剧,没想到马车朝他面前疯狂地冲来,他一个急刹车,货车的轮胎与柏油地面摩擦后,发出一声凄厉的声音,紧接着车轮下面腾的飞起一道黑色的烟雾,夹杂着薰胶皮的味道,直入口鼻。 孙国栋拉缰绳的手一直没有松开,可能是勒得太紧,只见大白马把两条前腿竖得老高,仰着头,嘴里灰灰地叫着,若不是后面有缰绳扯着,估计它一定会和货车拼个你死我活。 现在,马车和货车虽然都保住了安全,可是晓红妈一个跟头栽倒在车箱里,吓得面如土色,心脏突突突乱跳,她大口喘着粗气,紧紧地抓住车箱。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她浑身发抖,心脏突突乱跳。 货车停下来之后,司机蛮横地从车上下来,他狠狠地摘掉脸上的墨镜,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朝马车走了过来。 “喂,老头,是马没长眼睛还是你没长眼睛呢,这大白天的,让马车跟货车往一起撞,你不要命了咋的?”司机的这句话,很没有礼貌,气得孙国栋浑身发抖,他举起马鞭子,对着司机的鼻子生气的说。 “看你这小伙子挺不错的,你这年轻轻的,张嘴就骂人,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我还想问你呢,我赶着马车好好走我的路,哪里惹到你了。你要是不摁喇叭,马能害怕吗。明知是你不对在先,咋还怨上我了呢?”孙国栋面对市场混混的无理取闹,脸上毫无惧色。 第三十四章 针锋相对 “怨你咋的,我今天就怨你一次,你能把我咋的,有意见到国务院说去。这道路又不是你家的,我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害你哪根筋疼,再说,我在车上摁我的喇叭,管你屁事儿,你不愿意听,可以绕道走哇,我又没拦着你。你赶着马车冲过来干嘛,不想活了,说句痛快话,别往我这撞啊?”司机顺嘴开河说道。 “你说这话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你要是把我惹急了,一会儿我就报警,让派出所的警察来解决问题。”孙国栋冷冷地说。他说报警,其实也就是那么一说,目的是吓唬吓唬这个司机。可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就是有,也得躲得远远的,有这样的祖宗在,这池浑水谁也趟不起。 “好啊,有胆你就报啊,你以为警察来了,你就有理了?”司机一听报警,有点儿心虚,可嘴里还不服输,依然骂骂吱吱不肯住嘴。他这般狗仗人势的嘴脸,实在是可恶至极。 “你跟谁说话呢,没老没少的,你在家里跟你爹妈也这么说话吗,你这么缺德,也不怕遭报应!”孙国栋指着他的鼻子大吼起来。他平时从来都没有生过这么大的气,司机的恶语相向,确实把他激怒了。 “ 我说你这话,都算是照顾你了,咋的,我就说了,你又不是我爹我妈,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司机两手叉腰,大有打死人不偿命的架势,他低头看看货车下面还冒着烟的轮胎,气焰更是嚣张,根本就没有让步的可能。 “司机开车走路,就得多长几只眼睛,这溜光大道,你不会好好走啊,你没事儿摁什么喇叭?你这不是拿别人的性命开玩笑吗?”孙国栋气愤至极,他举着马鞭,声厉俱色地说着。 “你是谁呀,管天管地,还管到我头上来了,老子谁都不怕,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照你这么说,我怎么开车还得提前跟你打个报告啊?要不是躲你的马车,车能开成这样?这不是开玩笑吗?老头,告诉你吧,反正这喇叭我也摁了,车轱辘也蹭坏了,你就说怎么赔钱吧?”司机是话有点儿耍赖了,他见孙国栋一点儿也没怕他,腾地来了火气。 “小伙子,你还能不能讲点儿理了,我跟你井水不犯河水,你开你的车,我们走我们的路,各不相扰,咋的,你看老头好欺负,还想讹谁啊?让我赔钱,想得挺美!”孙国栋彻底被他激怒了,他见司机蛮不讲理,就举着鞭子,气得咬牙缺齿。瞪着眼睛看他,要是他再得寸进尺,他可就真不客气了。 “跟我说那些都没用,要说讲理,咱俩就掰扯掰扯。老头,我真没想讹你,你过来,好好看看,货车后面的两个轮胎都快磨漏了,你是不是应该自觉赔偿啊?你要是不想赔的话,是不是得把马给我留下,反正我这里正愁没地方买牲口呢!”司机厚着脸皮说着,慢慢凑到了马车前面。他想伸手去摸白马,立刻被孙国栋大声喝住。 “你给我住手,喂,小伙子,你再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你以为我让着你,就是怕你了。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马的主意你就别打了。我看你这开车走南闯北的人,也不讲个理啊?那好,咱俩也别在这里磨嘴皮子,你不是让我赔两个轮胎吗?那好,我现在就赔给你。老伴,把镰刀给我?我先把轮胎放完气儿卸下来再说。”孙国栋朝晓红妈摆了摆手,抄起镰刀就往货车那边走去。 大白马见他这副猥琐的样子,向后退了一步,然后扬起脑袋,龇着大牙,朝他顶了过来,像是要张口咬死他也不解恨。吓得他急忙倒退几步,岔开两腿,站在路边,惊慌失措地指着白马说道: “老头,你这是要干啥?你想用马车撞我吗?还不让我说话了?”司机一看孙国栋要来真格的,怕捅出娄子来,自己一个打工的,万一给老板惹出什么麻烦来,那就该吃不了兜着走了,他见势不好,急忙改口说道。 “谁赶马车撞你了,你给我听好了,你不是让我给你赔轮胎吗?好,我现在就赔给你。”孙国栋说着,举起镰刀就要去给轮胎放气,司机见情况不妙,连忙摆手说到:“老头,我看你脾气挺倔啊?不就是两个轮胎吗,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我看你们卖趟菜也不容易,算了,也算兄弟积点德,这轮胎就不用赔了!” “哼,算你识趣,别以为谁都好欺负,有那能耐去做点儿好事,没事儿跑屯子里面装什么大尾巴狼,你以为谁都怕你呀?这年头,你以为谁都好惹,楞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我一个种地的,这辈子父母健在,女儿成帮,出门卖菜掉井不挂下巴,今天被人打死了,也没啥可遗憾的。今天这事儿,谁都没理,不用墨迹,你说你想怎么解决,我都接着,一定奉陪到底。谁要是半路打退堂鼓,他就是狗娘养的。” 孙国栋并不领情,这样的人,他在外面见得多了。一个庄稼人,要是被一个混混吓倒,那真是白活了。 “有话好好说嘛,我也没说非得要你的白马!”司机被镇住了,他心虚地说着,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起来。可是说出的话,泼出的水,他想当面服软,见孙国栋义愤填膺的样子,他又把话给憋了回来。 他们正在僵持不下,只见货车的车窗摇了下来,刘丛新的脑袋从里面露了出来,他朝司机大声喊道:“还墨迹啥呢?快点儿走吧,再磨蹭一会儿天黑了!你不想回家我还想回家呢。你倒是有完没完了。” 司机本来是想讹点钱花,他听到柳丛新喊声,也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就咧着嘴对孙国栋说:“今天算你捡着,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要是以前,我一定饶不了你,哼!”司机忿忿地坐到了车上。车门关好以后,货车一溜烟似的开走了。 “你敢,借你俩胆用用!给你惯的,大白天敢拦路打劫,小心打不死你!”孙国栋手里拿着镰刀,站在马路上,看着货车远去的后影,气得头上的青筋乱跳,他指着货车骂道:“小王八犊子,真是丧尽天良,也不睁开眼睛看看,谁都敢欺负!”说完,他把镰刀递给了小红妈妈,气哼哼地扯过马的缰绳,继续往前赶路。 “这辆货车,我在市场上见过好多次,好像是柳丛之弟弟的,他们常年在市场上杀驴倒马的,听说,他弟弟可生性了,市场一霸,说打就撂,跟刮地皮似的,谁碰见谁倒霉,都避让三分,就连十里八村的人见到他也没人敢惹。下车跟你拌嘴的是个司机,刚才从车上露头的那个小子,就是柳丛新。这两个人,名声非常不好,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晓红妈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每一句都是关于柳丛新的一些小道消息,不是胡作非为,就是杀牲成性,总之却没有一句是好听的话。人,她倒是没有见过。可这孩子的名声,她也只能这样恭维了。 “这都是什么人啊?表面上跟个人似的,实际上就是一群土匪,谁家要是养了这样的孩子,别看现在开个货车满大街招摇撞骗,说不定哪天就得惹祸,生了这样的儿女,有多大的产业早晚都得败光。”孙国栋气哼哼地说着,使劲甩了一下鞭子,大白马又打起精神往前跑去。 “常年在市场上横着膀子混,整天前呼后拥的,弄一大帮人五人六的跟地痞流氓一样欺行霸市,不待学好的,这种人早晚都得出事儿,在路上碰见,千万别跟他们硬碰硬,咱惹不起呀,还是离着远点儿,跟这种人一般见识,都能把眼珠子气冒了,也没地方讲理去!”晓红妈的话里充满了很多无奈。 马车拐进胡同的时候,二姐已经在门口等好长时间了,她见孙国栋把车赶了过来,脸上都笑成一朵鲜花了。马车来到近前,还没等晓红妈张嘴说话,二姐先从小板凳上站起来,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哎呀,老姑夫,你们可算回来了。卖了一天的菜,又没少挣钱吧?这钱不够你俩挣的了,在咱们这条胡同里,数你家来钱路多,孩子们又懂事,眼看都要成爆发户了,真让我羡慕嫉妒没有恨哪!”她张嘴说钱闭嘴说钱,这番冷笑热哈哈虚情假意,孙国栋听起来特别恶心。 他只是用鼻子冷冷地哼了一声,脸上再没任何表情,还把脸转了过去。去了悟空,又来了只猴子,他对这种阴奉阳违的女人一向是不屑一顾。 二姐见孙国栋一点儿情面不给,知道今天的事情不是一般的难办,她本应该知难而退,可她一看晓红妈在车箱里朝她微笑,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一股自信,又笑眯眯地凑了过来。 “老姑,我都在门口等你半天了!你要是不忙的话,快点儿下车,我有件好事正要跟你说呢!” 二姐说着,瞟了孙国栋一眼,她见孙国栋阴沉着脸,一句话没有说,她心里咯噔一声,脸上却一点儿也没显露出来,为了达到目的,她就又把目光转移到小红妈的身上。 看见她这番殷勤的举动,孙国栋料想她一定有事儿,他原本不想让晓红妈下车跟她说话,但又不好直说,于是,他皱了皱眉头,心想:一个家庭妇女,整天好吃懒做东游西逛的,她肚子里面能有什么好事,是不是打麻将又输了,大概是又想变相朝晓红妈借钱吧。 第 三十五章,巧舌如簧 孙国栋也不是特别排斥晓红妈和二姐交往,二姐这人一惊一乍的,眼睛鼻子一起上阵,舌头和牙一碰面,也没个准话。跟她说话得多加小心防备,要是脑子不灵活,反应慢,一旦入了她的圈套,被她三两句话绕进去,一时半会儿拐不出来,就得吃亏。 就晓红妈那点儿智商,说话直来直去的,任人唯亲,平时算个小账还算,要说耍个心眼,出个计谋,她和二姐真的没有可比性。 孙国栋也是一个特别耿直的人,最忌讳好吃懒做不守本分的女人,整天描眉打鬓,把自己捯饬得跟妖精一样,没事儿的时候,走东家,窜西家,靠占人便宜活着,见了谁都能贴乎上。连身上浓浓的化妆品气味,都能飞来一群绿头苍蝇,在胡同里招蜂引蝶。根本就不是什么过日子的人,跟她这样的人在一起待久了,早晚都得学坏。 别看农村的胡同小,里面的江湖也还真是深不可测。像二姐这样的风云人物,不多不少,跟菜碗里煮熟的一只死苍蝇一样,只要有一个在背后捣鼓起来,胡同里定会被她恶心得热闹非凡。 不是孙国栋贬低她,看人下菜碟,二姐有时候真的不太靠谱,要是家里有这样不着调的女人,整天没事儿东游西逛的,要是能把日子过消停,后山的石头都能开花结果。 想到这里,孙国栋皱紧眉头把马车停了下来,他冷漠地看着晓红妈下车以后,居然连眼皮都没撩一下,赶着马车走了。 他不想和她说话,也不想讨她麻烦。孙国栋这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二姐也都心知肚明。可她这人就是脸皮厚,即使被人甩了脸子看,也不影响她的抵抗力,不该说的话照样还说,不应该办的事情,照样还办,在她的脑子里,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廉耻二字。可见,一个不知羞耻的女人,在碰壁之后,她的心里承受能力该有多么强大啊! 她知道孙国栋没有缘由地烦她,眼见孙国栋很不高兴地从自己旁边走掉了,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过去了,她依然强做笑脸,装作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她又不傻,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是为了那十几斤羊肉,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还是强装高兴,陪着笑脸迎了过来。 “老姑啊,你说你这一天得干多少活啊,忙完家里,忙山上,忙完山上,又忙着挣钱,好家伙,这钱不够你家挣的了!胡同里这么多人家,真的没法儿比呀!要讲能过日子,我就佩服你,真是太要强了!”二姐心不在焉地说着,为了找到一个恰当的话题,她的一双眼睛将小红妈从上到下扫荡个遍。 “这不是孩子们都没完事儿吗?趁着身板硬实,能多干点儿就多干点儿,要啥强。”晓红妈笑了笑,面对二姐的老套,随口应和着。 相对来说,晓红妈这个人倒是胸无城府。别人随便给个话题,她就能掰扯半天。但是若说到正题上,她就会三思而后行了。一旦遇到非常严肃的问题,她在外面根本就不能独断专行,因为家里还有一个深思熟虑的孙国栋给她撑腰呢。外面她怎么说话都是表面现象,回到家里,她就是丫鬟拿钥匙当家说了不算了。因此,刚才她听了二姐奉承她的话,丝毫没有含蓄,张嘴就答。 “那倒也不是,你跟别人就是不一样,别说这个胡同,就连村里都找不出几个像你这样会过日子的人来。你看看你们家,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没有你这样的能人支撑着,也真是不行啊。要不咋说找不好朋友一记着,讨不到好老婆一辈子。我老姑父,有你这样的贤内助,真是前辈子积德行善了!快儿过来歇会儿。”二姐说着,把自己的小板凳让给了晓红妈。 二姐这个人真是太会说话,无事献殷勤,为了讨好晓红妈,她绞尽脑汁找出一堆奉承的话,说得晓红妈心花怒放,乐得合不拢嘴。 “你也别那么说,家家过日子不都这样吗。反正日子咋过都是过,干活又累不死人,上上下下十来口人,不干咋整。”谁都愿意听好话,晓红妈抿嘴笑着,听见二姐这么夸她,马上把刚才的不快抛掷脑后。她坐在二姐的板凳上,一边揉腿一边说。 “那是你能干活,你家的日子才过得这么好。你没听说吗,男人有福随身带,女人有福托满家。我看你就是你们全家的福星,真是一福压百祸啊!”二姐总是能恰到好处地把话说到点子上,让人高兴,要不咋说好人出在嘴上,好马出在腿上呢。 “看你说的,我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啊。让你这么一夸,我都快美上天了。你老姑没念几天书,一个大老粗,不干活干啥?其实,也没你说得那么邪乎,要讲过日子,那是一家门口一个天,好日子也都是熬出来的,一天到晚汗珠子掉在地上摔成八瓣,自己的难处自己知道,跟谁说都没有用!你老姑我天生就是劳碌命,平时多干点儿活,多挣点儿钱,有点儿积蓄,万一有个措手不及,也好应对,总比抬脸跟别人借强。光顾唠嗑了,你看我这脑袋记性可差了,你刚才要和我说啥事儿了,现在都给忘了?”晓红妈说着,抖抖身上的灰尘,这虚头巴脑的话说多了也没啥意思,就故意引开话题说。 “老姑,你认识杀牛卖肉的柳丛之吗?”这句话正中下怀,二姐正愁没法说这件事呢,既然晓红妈问了,她也只能实话实说了。为了不让晓红妈起疑心,她也不能冒冒失失地全盘托出。 “怎么不认识,他家在山下住,常年杀驴倒马的,哥四个,都是市场一霸,走路横膀子晃,谁都不敢招惹他们。这非亲非故的,你咋还说起他来了呢?”晓红妈眉头一皱,突然想起刚才的事情,二姐不提这人还好,可刚一张嘴,晓红妈就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当着二姐的面,她又不好发作,只好忍了,看看她到底想要说啥。 晓红妈说完之后,二姐却瞪大眼睛不敢再说下去。没想到晓红妈对柳丛之兄弟几个这么烦感,如果她当面说出实情的话,晓红妈的心里一定会不舒服。如果她什么都不说的话,于情于理也过不去呀,毕竟自己是受人之托,而且还拿了人家的好处。 她眨巴眨巴眼睛,犹豫了半天,不就是给两家传个话吗,她觉得也没啥可隐瞒的。再说有自己妹妹那层关系,晓红妈又不是外人,她有啥可顾忌的。 于是,她笑着说道:“其实也没啥大事儿,中午赶集的时候,我在市场上看见柳丛之了,他跟我打听说,他在集市上看见你家晓红也在集上卖菜,还说对她印象挺好的,想让我给问问你家晓红多大了,有没有对象,要是没有的话,给他弟弟介绍介绍!” “什么?他是不是弄错了?”晓红妈惊讶地看着二姐半天没说出话来。她心里暗骂:就他弟弟那副德行,想打晓红的主意,那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竟想高口味嘛! “他人那么精,怎么会弄错!”二姐不停地揣测着晓红妈的表情变化,试探着说着。她没敢把柳丛之和她说过的一席话告诉给晓红妈。这要是让晓红妈知道非气疯了不可。 因为晓红妈亲眼见过柳丛新在市场上杀牛杀马。别说看见那血腥的场面,就是想想心里都直打哆嗦。这小子下手特狠,为了挣钱,死在他手底下的老牛老马不计其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天天杀牲,不知悔悟,得造多大的孽呀。跟这样的人过日子,晚上都不敢睡觉。 二姐也想到了,要是晓红妈特别抵触的话,她就不能再往下说了。她要是再说的话,那就得等着挨骂了。 “弄不弄错倒也没啥,都属于正常现象。她家有钱有车有房,可我们家穷啊,我们家除了人多之外,什么都没有啊,你说这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孩子又说不到一块去,攀什么亲戚?老姑说话就直接,不会拐弯抹角,你别嫌我说话不好听,这都是事实,这不可能的事儿,今天就当笑话听了。以后,他在市场上碰见你,再问起晓红的事情,你就说不知道,其余什么都不用说,他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真是冤家路窄,刚才的事情还没过去半个小时,居然就有人当面说亲,真是滑稽可笑。 晓红也不是心高自傲的人,她的单纯让人无法理解。这段时间,她满脑门郁闷,跟谁也不愿意说话。别说晓红还不想找对象,就是想找,这笸箩大的雨点儿也轮不到柳丛新的头上啊,就算是二姐费尽心机想促成这件好事,人家摇头不同意,那也枉然。 她见晓红妈撇着嘴,一脸不屑的样子,来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把话又给兜了回来。 “嗯,他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就不同意。我当时也像你这么想的,就他弟弟那样,一天到晚驴性八道的,跟咱家晓红也不般配呀,好歹这是问问,又没当成真事,我也就是随口说说,老姑你可别往心里去呀!”二姐这人就会左右逢源,她见晓红妈满脸的不高兴,心里一沉,这事儿可真就没戏,可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她心里不安又能怎样。 第 三十六章 见机行事 “没事儿,你老姑我心大,问问就问问呗,还不是替老姑操心把关吗。咱家的姑娘多,惦记的人就多,姑娘大了,到结婚的年龄,想留也留不住,早晚都是人家的人,我这个当妈的也没那么糊涂,你说有人给孩子提个媒,说个好人家,我在中间拦着,那不是没正事儿吗?你老姑又不是胡搅蛮缠的人,都啥年代了,这事儿也给孩子做主。” 晓红妈本来以为二姐跟她说啥好事呢,一提这事儿,她马上就明白了,明摆着是个陷阱,就是脑子再笨的人,也能看出个端倪来,二姐要是不在中间得了什么好处,她怎么会怜着一张挨累不讨好的脸,跟她低三下四说话。想到这里,她用蔑视的目光看了二姐一眼: “现在说这事儿,我感觉还早了点儿,你看,晓红刚从学校门里出来,啥都不懂,我是想让她到社会上锻炼个一年半载的,遇事也有个主见,我看她眼下这种情况,先不着急找对象,说不定以后还有啥好机会呢,这要是糊里糊涂结了婚,生了孩子,再找个南了北了不着调的男人,她这些年的书可真就白念了!”晓红妈怕二姐继续劝她,就把不是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可不是呗,找对象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儿,要是不把眼睛睁大了,爹妈那得跟着操多少心啊!”二姐一看没戏,敷衍着说。 “你这话就说对了,你说,谁家姑娘不盼望找个好对象过舒心的日子啊,关键是柳丛新这个孩子真是没有可取之处,但凡有点儿人样,老姑也不能说出这话。你呢也是一片好心,不管怎么说,老姑还是得谢谢你!两个孩子合不合适咱先放在一边,最起码有啥好事儿,能最先想到我们家晓红。” 听到这么充分的理由来彻底回绝,二姐也就无话可答了。她自知心亏,也就不敢再多言语。 晓红妈嘴上没说什么,心里一直再在骂:今天路上的账还没算呢,还敢打我家晓红的主意,真是炮仗铺失火想(响)得到啊,真不要脸。其实,她对二姐也是一脑门子疑窦,总之不能泯灭了人家一片好心,话哪说哪了,点到为止,再说就没啥意思了。 “你看我这人,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饿了一天,我这肚子都打鼓了,我得赶紧回家吃饭了,要是回去晚了,你老姑父又来叫我了。” 晓红妈嘴里说着,她抬头看看天空,起身想走。 她的话音刚落,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稳稳地拐进了胡同。二姐立在院门口,两只眼睛就跟犯了花痴一样,直勾勾地盯了过去。 轿车开到四婶家的门口时,慢慢地停了下来。车门开了,打扮入时的玲子,抬头挺胸地从里面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把背包骄傲地往肩上一搭,转过身来,在胡同里一颦一笑,简直太漂亮了,看得二姐心旌摇动,这浓妆淡抹的派头,简直跟城里的富婆大有相像之处。 玲子下车以后,把披肩的长发往后一甩,弯着腰对着车内微微一笑,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马上从车内走了出来。只见他五短身材,一副憨态可掬的模样。虽然不太出众,却也是一身富态。两个人手挽着手,大摇大摆地进了四婶家的院子。这两个人,虽说年龄差距挺大,但是看看后影,都带着一种高不可攀的傲气,其实也挺般配。 这会儿,二姐何止是眼红啊,她的一双眼睛都看直了。她那副纷至沓来的眼神,就跟看星外来客一样,惊讶得一塌糊涂。人都爱慕虚荣,她一个半老徐娘,抻着脖子看人家,至于这样吗?她的目光一直把人送没影了,这才回过头来,瞪着眼睛说: “老姑你看,玲子又把对象领回来了。你看那小伙子不错吧,城里人,家里特别有钱,好像爹妈是做什么大买卖的,听说一天就能挣好几万元。要不咋说玲子真有眼光,她在城里打工这几年,真是没有白待!她人长得漂亮,嫁得也漂亮啊!真是有福不用忙,没福跑断肠啊?”她就没说玲子是个小三上位,而且那个男人比她大二十多岁。 二姐故意这么说的,她想刺激刺激晓红妈,就拿玲子的事情来促成柳丛之托她办的事情。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得来这么多小道消息,简直把人家的底细摸个一清二楚,这些细致入微的情节,可能玲子自己都不知道吧。 二姐这个人的精明之处,就是善于察言观色。都说不见钱眼开,那都是牙外的话,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某种目的,只要是给个机会,不光男人贪财好色,有时女人也贪财好色。要说不贪财不好色的,也大有人在,那个人就是傻子或者是智障。 所谓的洁身自好,就是男人到了该娶的年龄就娶,女人到了该嫁的年龄就嫁,只要是不出格,不过分,都是理所当然,也没有人背地里指指点点去说闲话。如果到了结婚的年龄,该娶的不娶,该嫁的不嫁,那就成了老大难的问题了,都是俗人,都这么淌着河水过来的,除了眼睛嘴巴不一样,其余的差不多都那么回事儿,还有什么清高可谈。 世上难办的事儿多了,可是谁怕钱多扎手啊,手里有钱铺路,凡事都水到渠成。二姐心想,要是自己真能把这件好事给办成了,财大气粗的柳丛之说不定拿啥来酬谢自己呢。因此,她的嘴巴上又涂了一层蜂蜜。 要说二姐这张嘴就跟弹簧似的,她能把话缩回去,又能把舌头伸出来, 她得了人家的好处,说来说去也不想把事情办得稀里糊涂,没个交代。钱的好处是应人所及,她就不相信,小红妈能不为钱所动?可是,她不知道刚才村外的事情,就试探性地说了一句: “老姑啊,不知道你是咋想的,我就觉得吧,你家晓红和柳丛之的弟弟也挺般配的,他们家有钱,有地,有房子,还有车,别说在农村,就连城里人的日子也没有几个能比得上的,要是他俩真的成了,你们家晓红进门就当家,有的是福享,可能比玲子也差不到哪去,你回去再跟晓红说说?”二姐说完,侧着眼睛看着晓红妈,等着答话。 “人家倒是挺好,就是不知道人啥样?这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当妈的也不能深说,只能是给点儿建议。不瞒你说,我家晓红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她整天想啥,谁也不知道,今年高考的分数,给她的打击挺大的,一时半会儿也缓不过来。本来我和她爸想让她再复习一年,可她也不愿意,只能由着她了。要是现在跟她提这件事,恐怕不行!”晓红妈摇摇头说。 要说人啥样,晓红妈心里能没个数吗?这附近十里八村的,只要提起柳丛之这人的名字,动动嘴,一打听,都清清楚楚的。刚才,她已经给足面子了,二姐要是再往下说,话可就没这么好听的了。 即使刚才在路上没有柳丛新跟着参与拌嘴,他们家的风气,她都亲自领教过了,眼见着是个火坑,她怎么能忍心把姑娘往里推呢?因此,她只能找个借口,在不得罪人的情况下,敷衍着回绝了事。 “嗯,也行,这也不是着急的事情。等过段时间,她心情好了再说。”二姐见小红妈把门给封住了,她也不好再说什么。做贼心虚,这要是让晓红妈知道自己收了人家十斤羊肉,还不得把自己恨死呀。言多语失,她怕说漏了嘴,赶紧转移话题。 既然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两个人也就没什么要说的必要了,晓红妈见天色不早,朝二姐不冷不热地摆摆手,转身回家去了。 第三十七章 故弄玄虚 看着晓红妈就这么跟没事儿似的走了,她的心里不免有一种被人抛弃的失落感。没想到自己处心积虑想要办成的这件事,跟耳旁风一样,居然被晓红妈三言两语就给撂下了,真是莫大的讽刺。出于本能的嫉妒,对于晓红妈的婉拒,她怀恨在心。 “不就是念了几天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跟我摆架子,算什么能耐?” 二姐气得发疯,心里暗骂。她怎么也想不通,即使自己巧舌如簧,单凭自己刀切豆腐八面见光的嘴唇,竟然连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没解释清楚,就被人草草收场,这也太让人难堪了吧! 现在人都走了,又不能喊回来,她站在门口,像丢了魂儿一样,怅然地望着晓红妈的背影,心里很是烦躁。她气急败坏地拎起小板凳,刚想要发脾气,见胡同里面有人走动的声音,她又把满脸的怒气收敛起来,在门口左右张望了一会儿,见没人走过来,就悻悻地回院去了。 她这个人两面三刀,阴奉阳违,跟条变色龙一样,见啥人说啥话。却也没有说服晓红她妈。可能二姐想急于促成这件事情,尽管她有左右逢源的本事,无奈孙家的人不好说话,她也不能死气白咧地缠着人家不放。不过,她一点儿都不灰心,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以后有的是机会,那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傍晚,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从院子里面射出来,把整个胡同分割成许多大小不均的部分。微风轻轻徐来,成群结队的飞虫逆光而来,在空中嘤嘤嗡嗡地飞着,失望吗?一点儿也不失望,几千年飞蛾扑火的闹剧,还在故伎重演。 “妈,这是我今天卖的菜钱,都在这里,给!”晚饭时,全家人都坐在一起吃饭。晓红吃饱以后,她放下碗筷,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拿来一沓叠得整齐的毛票递给妈妈。 第一天出门卖菜,还算顺利,她不用大声吆喝,也不用躲熟人,她理直气壮地摆地摊,招呼客人,靠的也是一双手干活,她也并没有觉得自己怎么丢人。 “你都拿着吧,我不要了,说好了这些钱都归你,你就好好收着吧。过些日子,等钱攒够了,你也去城里给自己挑件新衣服,胡同里的小姑娘都有好看的衣服穿,咱也比不起,你也别老可一件穿,这些年光顾念书了,钱都花在了费用上,家里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给你买过。你现在好歹也能买菜挣钱了,就挑自己喜欢的去买一件吧!”妈妈一改常态地说着,她没有伸手去接晓红手里的钱。 晓红站在哪里,听妈妈这么一说,心里别提多美了,她看着手里握着这些花花绿绿的零碎钱,一时竟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一天下来,虽说没有多大收入,那也是自己亲自赚的辛苦钱啊。 她把钱紧紧地攥在手里,又不声不响地返回屋子里,小心翼翼地把这些钱装到一个精致的盒子面,再藏到一个不易察觉的角落,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妈妈也不是财迷,她平时把钱看得那么紧,那不也是为全家人能过上好日子吗。现在自己不念书了,多少也能给家里减轻许多负担,她应该理解妈妈才是。 以前,妈妈总是当着她的面念叨黑爪子挣钱白爪子花,就觉得非常惭愧。后来,她在高中里读书的时候,从来都不乱花钱,她知道爸爸妈妈挣钱不容易,就拼命地学习,为了对得起他们的血汗钱,她每天啃着馒头,只睡三个小时的魔鬼训练,还嫌可用的时间太少。可是,她的疲劳战术并没有给她带来好的成绩,相反却把自己给坑得惨不忍睹。想想这些,觉得自己也挺可悲的。 她一直承认自己努力,可是高考的成绩也一直是她的心病。书是彻底不想念了,学校她也不想进了,既然什么都不想做,这卖菜,摆地摊,也挺锻炼人的。 夜里,她闭着眼睛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以前,她觉得自己又重新来过一样,面对周围的一切,好的,坏的,高兴的,忧伤的,都像是雾里看花,不可控制地在脑子里面旋转。可是,转来转去,自己又能怎么样呢? 今非昔比,现在的一切都变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她茫茫然地站在生活的边缘,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她真是不知道如何向前迈步。 她静静地想着,一个困盹上来,即刻安然入睡,几分钟没过,她便酣然入梦了,夜色斑驳,小院寂静,她的鼻息变得均匀起来。她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天快亮的时候,一个非常奇怪的声音,悠悠地钻进了她的耳朵里,像一个魔咒,把她引到了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 “这件衣服你穿着真好看,是今年流行的新款,你看这衣服的肩,你再看看这腰儿,好像照你这身材做的一样,简直太合适了。人靠衣服马靠鞍,你穿上这身衣服真是精神多了!”这个声音一直响在她的耳畔。她没有买过衣服,也没有进过高档服装店。以前上学的时候,她穿的衣服不是妈妈用缝纫机亲手给她做的,就是捡姐姐的旧衣服穿,她不明真相地听着,即使她用最丰富的想象里力,才猜不出外面发生着什么怪异的情况来。 “买这件衣服得花多少钱呐?看这料子,都是上等货,是不是挺贵的呀?”这是另外一种声音,她们有问有答,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叽叽喳喳地说得特别热闹,这声音把自己弄得跟梦游一样晕晕乎乎,让灵魂在空中飘来飘去。 “不多,不多,才一千多元。你看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多洋气呀,我们这是*店,店里的衣服没有一件是重复样式,都是今年的新款,我们店里的衣服,不光样式好,质量也好,满大街都找不出第二家来。”这声音太形象了,如果不隔着一层黑暗,她都穿越到冥灵世界里去。 早晨的阳光,总是会给人一些好的幻想。连外面的说话声,都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美好的梦境。 半寐半醒之中,晓红感觉自己站在一个特别豪华的商场里面,对着一个雕琢华丽的穿衣镜前转来转 去,一个导购员站在一旁,正慢声细语地介绍衣服的品牌和样式,这声音越听越耳熟,这是谁在耳边说话呢,她脑子里有点儿蒙,什么都想不起来,感觉进了一个非常蹊跷的迷魂阵似的,甚至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这絮絮叨叨的声音,越说声音越大,而且越说越离谱,她怎么听都不像是在商场里面听到的。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依然躺在炕头上昏昏大睡。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还没起来呢,怎么就会听到这种声音呢,是不是自己想买衣服,因进城心切,连买什么样的衣服,都能想得出来,晓红莫名奇妙地猜测着。 被窝里面暖乎乎的,她知道自己又在做梦。可这梦也太逼真了,好像一个导购员手里拎着一件衣服,就站在她跟前说话一样真真切切,她想睁开眼睛,可是眼皮就跟粘在眼眶上一样,怎么使劲也睁不开。她正在纳闷,就听见妈妈的大嗓门开始在屋子外面叫她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晓红啊,快点儿起来吧,你四婶都来半天了,你再不起来,太阳都照屁股了!饭菜都做好了,你快点儿起来吃饭,一会儿还得去市场买菜呢!”妈妈在外面一边敲玻璃窗,一边大喊,有外人在场看笑话,弄得自己很是被动。 “妈,你别喊了,我马上起来!”孙晓红眯着眼睛,突然清醒过来。也不知道动地那门子肝火,妈妈这手劲也太大了,自己要是再不起来,她这地震般呐喊声,不但都能把玻璃敲碎了,估计还能把玻璃窗给卸下来,拍到自己身上。 她心说不好,赶紧起来,要是再赖着不起,一会儿就有好脸色看了。想起刚才,果然是自己做了一场美梦,晓红在被窝里长长地伸了懒腰,经妈妈的一再提醒,她突然想起去市场卖菜的事情,使劲一拍脑门,马上掀开被子,腾地一下从被窝里面爬了出来。 她穿好衣服从小屋里走了出来,当她看见四婶穿一件新衣服正跟妈妈卖弄的时候,她差点儿憋岔气儿了。这老太太,胖得跟个皮球似的,丑得让人不忍直视,还特意穿上一件红色的衣服在屋子里面扭来扭去的,让晓红妈妈看,明摆着实在夸富。 我天,这哪里是进了什么商场啊,这分明是四婶在妈妈面前显摆玲子给她买的衣服呢,这云里雾里地一顿神忽悠,我还真以为是在做梦呢,这一大清早光顾做美梦了,感情这也能当个事儿说,真是没事儿闲出花来了,烦不烦啊。 这也难怪,同样是家里养了女儿,玲子十五六岁就出门打工挣钱,而晓红一直在学校里念书,别说是让她挣钱,玲子的工龄和晓红的学龄一样,可是晓红每月她花的钱都赶上玲子的工资多了,晓红妈也是知道的。看着四婶穿得那么好,自己穿得跟要饭似的,说啥她这心里也不能平衡。 四婶平时老实巴交的,别看走路一步三晃的,就爱出个风头,关键时刻,她就爱来这么一手,无非就是想刺激刺激晓红妈妈,把她比下去,让她没事儿闹闹心,自己好偷着乐。 这不,昨天玲子对象来了,她今天起早穿上新衣服就来晓红家里显摆,晓红感觉她就是故意来气人的。不就是买件高档衣服吗?有啥可显摆的。还不如大明旗鼓骂我一顿好受呢,孙晓红终于感到了世态炎凉,人到马高蹬短的时候,竟然连一个村妇都能看低自己,真是够可以的。 第三十八章 围追堵截 “一个遍地撒网,随处开花的女人,脸皮厚得跟一堵墙似的,随便从哪个男人身上刮来一件好看的衣服,拿回来给老妈穿在身上,多少都会带点儿社会风情,这件衣服到底值不值钱,谁心里不明白怎么回事啊,说得好听一点儿那是用青春饭换来的,说不好听的,当了五年的小三,才给老妈换件衣服穿,有什么值得可炫耀的。” 这倒是一句实话。有些事儿忍忍,大不见小不见稀里糊涂就过去了,可有些忍无可忍的事情,就没那么容易被原谅了。晓红不想当面揭穿,也不想让四婶儿小瞧自己,接下来就剩下尴尬了。 晓红这样较真,也不是想把两家的关系弄成僵局,她就是年轻气盛,咽不下这口气。说起来,玲子还比晓红小一岁呢,有时候在胡同里见面,一口一声姐姐,叫得特别亲热。要不是被四婶儿气急了,一向单纯的晓红,她怎么也不会这样黑玲子。 为了一句两句不该说的话,弄得邻里之间狗咬狗一嘴毛,谁家都不得安生,又是何苦。 其实,四婶也没啥可得意的,养了四五个孩子,就玲子一个能借力的,还得靠攒私房钱照顾自己。子不教父之过,正因为她家风不好,家教不严,还见钱眼开,若不然,玲子也不会出息今天这样。女儿混成这样,她应该给遮着点儿羞耻,可她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不佩为人父母。 晓红鄙夷地看着四婶,她的衣服确实穿得挺美,可是没等穿坏,都被人指坏了。玲子也是,人品不好,再漂亮的脸蛋,掉进烂人圈里,也就是一堆社会渣滓,光有钱当啥,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 孙晓红不屑一顾地想着,我怎么了,她们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我,我天天抬头走路,迈一步走两个脚窝,走得正,行得正,又没有出去招蜂引蝶,败坏门风,跟这些人相比,我又没低谁一等,有啥可自卑的! 这倒是事实,孙晓红并没有扑风捉影,如果胡同里的人不都千篇一律地挤兑自己,她的脑子也不会产生这么多尖酸刻薄的形容词。说起来这都被一个模子里的嫌贫爱富给害的,因为她们的人身攻击,实在是太过分了! 妈妈忙里忙外地干活,她越过围栏,喂了鸡鸭,又去喂猪,没有一刻能闲下来。四婶儿则跟在她的身后东一嘴西一嘴地瞎转悠,嘴里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废话,妈妈连听的功夫都没有,她依然没有要走的意思。“她这是要干嘛呀?”晓红越看越烦,当时想把她撵走,又怕老妈骂她,不撵走吧,她跟条尾巴一样在眼前转来转去,都把人给转迷糊了。 晓红心里这个恨啊:“你说你那么大岁数,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不行吗,谁还能把你当哑巴卖了啊。非得还穿件红袍,跟个老妖婆似的,一大清早,跑我家里晃悠来晃悠去,以为谁买不起衣服,故意来家里恶心人,这不是心理有病吗?” 再听她说话的腔调更是气人,不是谁家有钱,就是谁家有势力,弄得自己跟救世主似的,谁都不如她知道得多。她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前门牙都快磨平了,也没说出一句正儿八经的话来。 “这都是什么人啊,表面上都装好人,背地里都会编瞎话骗人。害得我妈拿她们都当好人,家里有啥事儿都愿意跟她们说,她们倒好,转身就把人卖了,真是不可理喻!” “我看晓红也挺能做买卖的,再锻炼几年,也是把好手,可比念书强多了。看我们家玲子,虽说没念多少书吧,可比村里的小姑娘可强多了!”这含沙射影的话,笨人都能听得出来,她明摆着是说给自己听。晓红就算心里有气,也只能装做什么都没听见。 “狗眼看人低,讨厌死了”晓红就是看不惯,现在才哪到哪呀,怎么就一碗水把我给看到底了!我也没得罪谁呀,感觉胡同里看我热闹的人还真是不少啊! 当矬子不说短话,谁也不能一杆子支到头,有啥可显摆的。如果自己不念这么多年的书,就这样的衣服别说一件,就算是十件,可能也买的起,没准开个服装加工,然后成车往回拉呢。太伤自尊了,不就是玲子找了个有钱的对象吗,给她买件衣服也不能穿一辈子,还能美上天啊! “神经病!”小红心里叨咕着,那么要尖干嘛,腰包里再有钱又能怎样,太阳也不总在一家红,马粪蛋子还有发烧的时候呢。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将来谁啥样还不知道呢。 这样想着,晓红也就不生气了,她摇摇头,再也无心去听这些闲言碎语,她无语地拿起脸盆,顾自到一旁洗脸去了。 “晓红,你身上这件衣服穿好几年了吧,我看都洗得发白了,要是再洗几次,都能洗出布丝来!现在的小姑娘都爱打扮,你咋不买一件新衣服穿呢?你看我家玲子,家里衣服多得是,有的衣服买回来也挺贵的,还没等上身,一看不时兴了,就都给人了!反正家里有钱,她也不在乎这些……” 四婶的话,说得太露骨了,要说不生气,那肚量得多大啊!晓红的脸上露出冷漠的神情,她强忍着羞愤看了四婶一眼,意思是让她马上住嘴。而且她看四婶的每一个眼神,都充满了鄙视。 四婶显摆完了还是显摆,真是瞎子闹眼睛没治了。她故意跟唱对台戏似的,晓红越不爱听啥,她就越说啥,弄得自己很是难堪,四婶的舌头像把尖刀,刀刀见血,专往晓红心尖上扎。 她可以用厌恶至极的话来形容此刻的心情,看来人到难处,不狠狠被踩上一觉,都不知道啥叫痛苦不堪。她不想一大早就闹得很不愉快,能忍的时候,还是忍忍吧。 四婶这些话说得实在是太伤人了,她明明知道晓红手里没钱买衣服,还用软刀子挖苦她,其实四婶也不太地道,她一步迈不了三指,常年靠姑娘活着,有钱就偷着花呗,这么大岁数,还跑到晓红面前卖弄风骚,这跟大岩他妈也没啥区别。 出于礼貌,开始的时候,晓红还凑合忍气吞声听上几句,后来她越说越不像话,晓红见她还不走开,干脆把洗脸盆端进里屋,把门咣当一关,以示愤怒,再也不出来了。 四婶吃了闭门羹之后,又在院子里面绕了几圈,见也没人搭理她,就迈着娘娘步走出了院子。这不是变态吗,经她这么一顿骚扰,连晓红家院子里的鸭子都气得嘎嘎乱叫。 有钱就了不起呀,再说玲子对象家有钱,又不代表你家有钱,玲子是怎么嫁到人家去的,村里人都知道,还起早跑到家里来打马红眼,那不是神经病吗? 晓红就是想不通,两家前后院对门住着,谁不知道谁呀,穿件好衣服就美得不得了了,咋不上天去美呢,跟有钱的人家比,你连人家保姆都不如,还跟我妈较劲,真是烦人。晓红心想,这一大清早,招谁惹谁了,睡个早觉,也不能消停。 她在心里不停地埋怨着,忽然觉得这个胡同里嫌贫爱富的人还真是不少,好像她们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愿意跟自己作对,好像她们都是自己前世的冤家债主,如果不找茬声讨自己一顿,都算是白活了。晓红洗完脸,刚坐到餐桌旁边,就听见妈妈在院子里面喊她: “晓红啊,菜都装到三轮车上了。你待会儿去集上,别忘买两袋盐回来,家里的盐罐子空了!”晓红妈又要出门卖菜,临出门前,她在院子门口嘱咐一番,上车就走了。 “知道了!卖完菜我就去买!”晓红答应着,跑到院门口,把脑袋伸到外面,看胡同里空空的,回手把院门关好,就快速进屋吃早饭了。 “晓红,你今天穿的这条裙子好漂亮啊?倒是岁数小,体型也好看,就这儿水水灵灵的小模样,穿什么都好看,美女吗,走在大街上,谁都爱多看一眼!” 早饭后,晓红把嘴巴一抹,回屋换了一条白色的裙子,从门里出来,推起三轮车,匆匆忙忙地走出了院门。可她还没等走出几步,二姐已经笑盈盈地站到了她的面前,一眼不眨盯着自己看。 孙晓红被二姐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低头一看,身上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子,也没觉得怎么好看啊,这都是姐姐穿旧的衣服,现在都过时了,能有什么好看的,纯属无中生有。晓红听二姐这么夸她,笑了笑,她放下车把,朝她摆了摆手,她哪里明白二姐话里的意思,就想尽快去市场,没有搭话,抬腿继续往前走。 “先别急着走哇,我还有事儿想跟你叨咕叨咕呢。昨天我已经跟老姑说了,不知道她回家跟你说了没有?”二姐说着话的时候,脸上有一种浑浊不清的表情。这种莫名其妙的表情,让晓红感觉怪怪的,不就是穿了一条旧裙子吗,至于大惊小怪吗,真是病得不轻。 孙晓红笑而不答,至于妈妈昨天跟她说了什么,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听了也是闹心。不然要是对自己有好处,妈妈回家也绝对不会一声不吭。自己也没有必要跟她解释一番,还是赶紧去市场吧,不然去晚了,又没位置了。 “你看你长得这么白净,还穿条裙子,往市场里一站,还不得把市场上的男人都看迷糊啊?我看你哪里是去买菜,这不是去集市上选美吗?只要你站到集市上微微一笑,立马就能迷倒一片。 第 三十 九章 没话找话 “酸不酸呀!”可能是自己活得岁数小,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听二姐这么一说,她当时就不高兴了。还好是穿了一条旧裙子,就把她吃惊成这样,还弄出一堆废话来。要是穿件戏服出来,还不得把她惊掉下巴啊! 她低头看看身上的裙子,又诧异地看看二姐,这也没啥不对的地方啊?真是少见多怪! “我出门卖菜都没觉得委屈,你有啥头疼脑热的。你就是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没事儿多养养身体,免得思虑过度,得老年综合症没人照顾!”晓红想马上甩掉二姐,推车要走,二姐又来纠缠。 “开什么玩笑,不就是穿条旧裙子吗,有啥可奇怪的,就我这形象,还迷倒一片,挤倒一片还差不多,你这话吓我一跳儿,咱能不能不这么大惊小怪!”孙晓红抿嘴笑着。她把前额的头发向后一撩,满不在乎地说。 “你要是能把人都挤倒了,就不用去市场卖菜了,就都成国家特级保护动物了!”二姐撇撇嘴说。 “二姐,你咋啥都说呢,斗嘴是吧!我看你这条成精的舌头应该收敛收敛了,说说我倒没啥关系,抬抬手就过去了,万一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真跟你较劲的话,你就没有现在这么幸运呢!小心挠你!”孙晓红意在提醒她,再这么顺嘴开河的话,她也不是好惹的人。欺负人也得有个适可而止,若是急眼了,狗能跳墙,兔子也会咬手。 “没看出来,这小嘴儿还挺厉害呀。看你没考上大学,整天跟萝卜白菜打交道,真是浪费人才了!”这句话倒是真心话,可是太敏感了,二姐随口这么一说,晓红的脸色一暗,她马上就不高兴。 “这你就过奖了,和你比我可差远了,就你这口才,在胡同里练了这么多年,要是不去乡政府当妇联主席,都委屈你这张恶习不改的嘴巴了!我看天儿这么热,你应该站在大街上给大家扇扇风,要不然你那条舌头,真的成了高射炮打蚊子,大才小用了!”晓红的巧妙地应答,说得二姐当时一愣。她知道自己说走嘴了,可话都说出去了,想收回也晚了,只好陪着笑脸说: “我也是随便这么一说,你还真生气啊?行了,行了,你去买菜吧,不跟你说了。等你一会儿回来,我再跟你细说。”二姐见晓红生气了,她又把话兜了回来。 “我跟你有啥可说的,我的事儿你不懂,你的事儿我又不懂,咱俩都说不到一块儿去,我还着急卖菜,还是别给你添乱了!”晓红是一个特别有自尊心的人,她不想让二姐把自己当成话柄,在胡同里乱说乱讲。 其实, 孙晓红就烦这些无事生非的人。既然自己命里不顺,就不怕谁来折腾,脑残的时候,就应该补脑。缺心的时候,就应该补补心眼儿。人要是缺了德,人品自然矮化。二姐刚才说她的这些犀利话,她还是挺在乎的。她不想再和她墨迹下去,抬腿就走。 “快点儿走开,小心压着脚!”晓红脚下一使劲,三轮车突然往前一冲,把二姐闪在了一边。 “哎吆,这孩子真是性急,三轮车骑得这么快啊,你这是要飞呀!可别学人家思欢,整天跟个假小子似的,小心嫁不出去!”二姐龇着牙,往后一闪,惊慌失措指着晓红的背影喊道。她没想到晓红会来这么一手,看来她以后再和年轻人说话,可得多加小心了! 她这样大言不惭地污蔑自己,孙晓红真想一个秤砣砸过去,让她满脸开花。见其面,知其心,看着二姐的夸张表情,眼神里带着一股嘲讽的味道,让孙晓红很难接受她的阴奉阳违。孙晓红不知道她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感到心里阵阵发毛。 “思欢挺好的呀,她嫁不出跟你有啥关系?二姐,你那张嘴巴可要管好了,这样背后说人家闲话,可是不太好,等我一会儿卖完了菜,就去告诉思欢,看你怎么和她交代。不跟你说了,走了!”晓红像一只愤怒的小鸟一样,她本来想快速离开胡同,不跟她这种人浪费时间,可她又提到了思欢,她又把三轮车停了下来。 “二姐,你牵扯的人太多了,我劝你呀,没事儿别老打别人的主意!” “我就是替你不值啊!你看看,念过书的人跟社会人就是不一样,你看这细皮嫩肉的,天天泡市场干粗活,用拿过笔的小手去拎秤杆子,真是太可惜了!”二姐嬉皮笑脸地说,她的话越说越离谱,孙晓红看她吞吞吐吐,没话找话的样子,感觉她就是故意,可是自己着急去市场上买菜,还真是没细想。 “顺便提醒一下,你的担心,都是多余,你还是免了吧!我还要卖菜,走了!”晓红看着一车青菜,说完就走。 “我以前从来没见你穿过裙子,现在看了,觉得挺好看的,女大十八变,像你这么文明的的小姑娘,还真是不愁嫁,就怕心高眼浅,找不到满意的人家,误了大好的前程。”目的不纯,一定没有好话听。 简直是无耻逻辑!晓红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她还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就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她的脚也没有停下来,继续往前走去。 “你看,我还没说啥事儿呢,你就要走,小人儿不大,还挺有个性。这要是将来找个婆家,脾气这么犟,还不得受老婆婆气呀!”二姐诙谐地拦着晓红,她故意没话找话说,弄得小红满脸通红。二姐的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达目的不罢休,自己又了解内情,她哪里知道里面有什么猫腻。 这不堪入耳的声音跟在她的身后,像一条恶心毛毛虫,一声比一声烦人,晓红被烦得不行,脸色非常难看,她虽然没有觉得二姐的话里有什么不怀好意,但这肉麻的话,她还是第一次从二姐的嘴巴里说出来,而且越说越不像话,让她实在接受不了。 她越走越快,可她越想甩掉这条尾巴,这声音越是紧追不舍。晓红非常生气,索性把三轮车放置路边,不走了。 她回过头来,用凌厉的目光看了二姐一眼:“二姐,你想说啥就说吧,不用拐弯抹角阴阳怪气的,我见识短,听不懂。你就明说好了,我不生气!你快点儿说,我还要急着去卖菜呢。” “我看你也挺好的,这不是想给你介绍个对象嘛。我寻思男方家里有钱有房也有车,人也挺能挣钱的,我觉得你俩也挺合适的,就想撮合撮合,我昨天都跟你妈说了,你妈也说了,她们也是帮着把把关,至于成与不成,还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二姐见彻底惹怒了孙晓红,就眨巴眨巴眼睛,自圆其说起来。 二姐绕了一个大弯,原来想说的是这么回事儿,晓红的怒气渐渐转为惊慌,她脑子里一阵慌乱,隐隐约约感觉胡同里面有无数双眼睛,每天躲在暗处盯着自己,鬼鬼祟祟地偷窥她的一切秘密一样,做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她们这些人怎么都这样啊!她们想要干嘛!”孙晓红脊背一阵发凉,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我要去市场买菜,没时间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走了!”听了二姐的话,晓红没好气地推起三轮车,抬腿就走,她可没工夫和这样的人扯闲篇磨嘴皮子,有那时间还不如到市场上练秤砣,还能多卖点儿菜呢。 “要说这个人,你可能不认识。我跟你说了,行不行你自己心里有个数,他就是坎下有名的富豪柳丛之的弟弟柳丛新,是个杀牛卖肉的,你一会儿到市场就能可看见他了!”二姐的这番话,晓红全当耳旁风了,她管他是谁呀,他就玉皇大帝的弟弟,跟自己有半毛钱关系。二姐见孙晓红跟她爸一样给人一种疏离的感觉,跟谁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顿时心凉半截。 她站在胡同里,特别恼火,没想到她如意的算盘,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落空了,看来这个孙晓红还真不好对付。 打不着黄皮子,惹腚骚。二姐愿意是想给晓红母女从中挑拨离间后,再装好人,可晓红软硬不吃。人在江边站,哪有不湿鞋的,她早上这个事先准备好的计划,算是白献殷勤了。一时失算,她居然被一个小姑娘触了眉头,也悻悻地回家生闷气去了。 不过,这个女人,她还真得罪不得。她要是暗地里做梗,自己在市场上可就麻烦了。出了胡同,朝北一拐,没走几步,晓红就到了市场。 孙晓红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不料事有麻烦,她前脚刚到市场,铺开地摊,还没等往上面摆菜,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就悄悄地走到了身后。 他绷着脸,看看孙晓红,又看看三轮车里的青菜,用手挨个扒拉几下,粗声大气地说了一声。 “这三轮车上的菜可都挺新鲜的!芹菜多少钱一斤啊?给我约几斤!”男人的出现,把孙晓红吓了一跳。她回头一看,见是一个老板模样的人站在身后,心里有点儿局促。 为了卖菜,她也顾不得多想,随口说道:“芹菜一元钱一斤,自家小园子里种的,一点儿化肥没有,您想约几斤,自己挑吧!” 孙晓红干脆地说着,麻利地把托盘秤拎了过来,然后把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递给了那个男人。 第四十章 暗中作梗 “像这样的菜,你一天能卖多少斤?”柳丛之接过了方便袋,弯腰蹲下身来,捡起地摊上的青菜,慢慢地装进了塑料袋里。 “也就一百多斤吧,多了也卖不出去,差不多就行了!”市场上的人越来越多,晓红的地摊前也站了一排人等着买菜。她一边答话一边约秤,忙个不亦乐乎。 “这些菜,你都给我约约,样样都要十斤,约好了,放在一边,帮我看着点儿,一会儿,我会让人来拿!”柳丛之装好菜,起身站在一旁,慢腾腾地从腰包里掏出一百元钱,等晓红给大家约完菜后,递到了她的手里。 孙晓红把钱握在手里,低头翻开钱包一看傻眼了。她刚才是卖了几秤,可兜里的钱都拿出来也不到十元钱,就算是把三轮车上所有的菜都卖光了,也找不开这百元大钞啊! “我兜里的零钱不够找零,你还是给我零钱吧!”她为难地看了男人一眼。这时,有人前来买菜,晓红忙着过秤,她拎起秤砣,把它挂在秤杆上,把柳丛之冷在了一边,又开始卖菜。 柳丛之接过钱来,伸手摘掉脸上的墨镜,没说给钱,也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不动声色地站在晓红的身后,一直看着晓红手忙脚乱地把三轮车上的菜都搬了下来,都放在了地摊上。 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的菜卖得特别顺手,没出半个小时,三轮车的菜都被抢购一空。看着鼓鼓的钱包,晓红心里暗暗得意起来。 “麻烦你把这些菜帮我送到那边的摊位上吧,我到那边给你找零钱去!”柳丛之见她把菜都卖完了,这才上前搭话。 “好吧!”孙晓红嘴里答应着,她一边收拾地摊,一边清理烂菜叶子。等抬头顺着柳丛之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不觉一愣。 在那片露天的屠宰场里,她又看见了那辆搭着几张牛皮的蓝色货车,她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想起了早晨出门时,二姐将她堵在胡同里跟她说的那些话来,心里顿感厌恶。她的偏见马上就在脸上显露出来。人家也没说什么呀,她想发作,也找不出任何理由。 她看着眼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想必就是远近有名的柳丛之吧。像他这样财大气粗的“富豪”,可能是平时对人吆五喝六惯了,竟然跑到菜市场上对一个小姑娘指手划脚,她的确很难接受。若不是二姐从中作梗,她的反应可能也没有这么大。 看来,他们这是在暗地里串通好了,现在是故意来试探我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打我的主意,想得真美!” 看到这里,孙晓红皱了皱眉头,她弯腰把兜里的菜都倒进了车斗里,随口说道:“大哥,前面的人太多了,路都被堵死了,三轮车根本就过不去。一样的菜市场上有的是,要不,你到那边去买吧!”说完,她就绷着脸,一言不发了。 “这些菜秤都过了,袋也装了,再到那边去买,那多不好!要不你再等我一会儿,我去找点儿零钱给你送来!”男人有些为难,他四下里看看,见周围没有熟人,索性挤进人群里不见了。 晓红见他半天没来付钱,以为骗她,见有人前来买菜,就把这些菜全都给卖光了。 孙晓红卖完菜,她骑在三轮车上,优哉游哉地离开了集市。她正高兴地往前走,不料想一辆蓝色的货车很快从后面追了上来。 货车停下后,满身油渍的柳丛新从车上跳了下来,无所顾忌地朝她走来,他身上的血腥味儿,散发着恶心的味道,像中了邪咒一样也跟着飘了过来。 孙晓红知道他来拿菜,顿感头皮发炸,后背直冒凉风,她蹬车的两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一个杀牛的混混,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她心里嘀咕着,马上就镇定下来。 “我大哥刚才在你这里买了一些菜,差多少钱?我给!”柳丛新说着,撩起上衣,露出腰间的钱包。 “不用拿了,那些菜都被我卖了!”孙晓红瞥了他一眼,她不慌不忙地说,柳丛新伸手刚要取钱。可他的手还没等伸一半,就停住了。 “让你卖了?他买你那么多菜,你怎么说卖就给卖了呢?不是都说好了吗,他身上没有零钱,让你在市场上等他一会儿,他取完钱后,就来拿菜。又没说不给你钱?大家大业的,他能差你这点儿小钱啊?”柳丛新一听,气得脸色发白,他想发作,又憋了回去。他把脑袋转向一边,满脸都是无可奈何。 “他也没说等多长时间啊,要知道他还来拿,我也不能把菜卖给别人啊!你们不着急,我还着急回家呢!”孙晓红的狡辩也不无道理,她也不想让柳丛新扫了面子,就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振振有词地说。 “这事儿让你办的,说你点儿啥好听呢?我啥也不说,就想问问你出道今年了?你这手可够快的,连个眨眼的功夫都不给,还能不能讲点儿信用了?”柳丛新气得直翻白眼,他哪里知道孙晓红这是故意气他。 “你不会给他留着啊,再着急回家也不差这点儿时间!”柳丛新的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孙晓红。 这张脸清秀、冷漠,寒气逼人,高傲得拒人千里之外,一点儿也不给他套近乎的机会。面对这样的女孩儿,柳丛新有点儿望而怯步了。 刚才过来的时候,哥哥还特意嘱咐他,跟人家小姑娘说话时,一定要注意分寸,有话好好说,给人留个好印象呢。可是自己还没说啥,就被顶了回来,他的笑容一下子僵硬起来。 “我自己的菜,我愿意卖给谁就卖给谁。我现在不想跟你吵吵,你要是觉得你有理的话,回去去跟你哥说去,别跑来来烦我。我可没工夫跟你磨嘴皮子!”晓红满脸通红地说。 “满市场都是买卖人,数你厉害,我彻底服了!”柳丛新说着,嘴角上扬,撇了一下。 “他又没给我钱,我知道他买不买呀。再说满市场的菜,我都告诉他去别出买了,你跟我生气也没用,你不会再去买呗,用得着跟我大呼小叫吗,这么多人看着,好像我欠你什么东西没还似的。真没见过你们这样的有钱人,在市场上买点儿菜也这么矫情!”孙晓红说完,两手握住车把,推起三轮车就从他的面前无所畏惧地走来过去。 “这小姑娘的嘴巴也太厉害了,我也没说啥呀,咋还弄我一身不是了?得,菜没买着,还挨了一顿刺儿!这都什么事儿啊!”柳丛新站在马路中间,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又指了指晓红的背影,他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 他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被人抢白了之后,他很难再高兴起来。他气得手心痒痒,如果现在有人给他拿块板砖,说不定一激动他能把她的脑袋给打爆了。他在集市上混了这么多年,竟然被一个小姑娘给数落得哑口无言,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可咽不下又能怎样,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也难分对错,算了,懒得跟她一般见识。 没有拿到菜,他只好原路返回,他郁闷地上了车,一屁股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有叫司机把车头折了回去。 他一肚子气回到肉摊旁边,从案板上拎起一块牛骨头,使劲往地上一摔,气得浑身颤抖。他还故意找茬把一个帮工的给狠狠地骂了一顿,才算解气。 孙晓红目不斜视地低头骑车,她的三轮车刚拐进胡同,二姐就从对面迎了过来。 “这么快就回来了,今天的菜卖得挺顺利呀,是不是被人给包圆了!看看咱们家的晓红,天生脑袋就灵活,再好好培养培养,将来过日子也是把好手,要是能碰到一个有钱的人家嫁过去,那日子可就没谁了!” 这句话本来是句好听的话,可是到了二姐的嘴里,就变得阴阳怪气了。殊不知道,用心良苦的柳丛之,刚才又来胡同了找二姐,他想方设法创造一切机会,就是想让自己的弟弟和孙晓红接上线,为了他那个不争气的弟弟,他还是真是拼了。 难怪胡同里的人,都暗地里说二姐的坏话,每次在胡同里面到她的时候,都觉得她心里有鬼似的。孙晓红猜测着,她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为了能摆脱二姐的纠缠,她“嗯”了一声,两脚一用力,那辆三轮车嗖的一下,又从她的眼前冲了过去。 孙晓红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多时了。刚才,她光顾生气了,她把早上妈妈嘱咐她的话忘个一干二净。还好家里还有一些,要不,她还得返回市场去买。 午饭后,爸爸喂饱了白马,在院子里找了一把笤帚,将车箱扫得干干净净,他们下午还要去菜地摘菜,趁着这几天没雨,他们想尽快把地里的菜都处理掉,然后准备抢收大田。 妈妈则脱下那件沾满泥渍的上衣,把它摁在水盆里,慢慢洗了起来。 “妈,你说怪不怪,你猜我今天在胡同里碰见谁了?”晓红一边说一边凑到她妈跟前,慢慢蹲了下来,看着水盆里的衣服,闷闷不乐地说。 第四十一章 是非曲折 “谁呀?还把你气成这样,你也没问问她,到底想要干啥?”晓红妈的手停了下来,她看着晓红,好像知道她要对自己说些什么,显得不太镇定。 晓红那边却是一片沉静,她欲言又止,看得出来,她心里很是矛盾。这个孩子,有个特点,不管跟谁说话都爱脸红,尤其是和陌生男人说话,能从眉毛一直红到脖子底下,她平时也不跟一些乱七八糟的人交往,更不爱出门招惹麻烦,就算心里有话也不轻易说出。若不是今天遇到这么荒唐的事情,她也不会主动跟妈妈袒露心机。 女孩子大了,心事就多,今天这件事情,她不想跟妈妈隐瞒,就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就是后院的二姐,你都不知道她有多变态吗?我早晨出门的时候,她在胡同里拦着我,我跟她打招呼,你猜她都说了些什么?净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可恶心了,都没法听。你说怪不怪,等我从市场上回来的时候,她还站在门口堵我,两次见面,她都跟我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故意绕弯,还以为我没听懂咋回事儿呢。” “她那人就混合,见谁都嘻嘻哈哈,一个胡同里住着,觉得不外,没事儿开句玩笑话,你也别往心里去,再说你一个小孩儿,哪来那么气生?她都跟你说啥了?” “她说要给我介绍对象,真是的,你猜她把谁介绍给我了?”孙晓红一脸不屑地说。 “你就是爱耍小性子,这不也是为你好吗,她说没说给你介绍谁了?” “说了!” “说了,你咋还真生气呢?她经常去市场买菜,认识人多,菜市场上那些做买卖的人,她基本上都认识,这有啥大惊小怪的。这些人脑子活,都会挣钱,帮你介绍谁都不奇怪,可能你二姐见你也不想念书了,就想给你介绍个会做买卖的好对象呗!” “她的这片好心,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晓红很不高兴地说, “我就没见过她这样的,还说把市场上杀牛那个小子介绍给我。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胡说一通,你说,她这人咋这样啊?我咋了,又没低人一等,干嘛这样看我?”孙晓红一脸不快地说着。 “她是咋跟你说的?还把你气成这样。我看你就是自己找气生!”晓红妈问完,又低头洗了起来。 “她也没怎么说,就说柳丛新他们家里很有钱,她明知道这小子是个市场混混,非得把他介绍给我,更可气的是,他大哥买我的菜不给钱,还让我等着。我等了半天,他也没来拿菜,我就把菜卖了。后来才想明白,这是他们哥俩做的扣,可能就是二姐背后给出的主意。不然的话,我从市场上回来的时候,她不可能在胡同里堵着我还说这事儿……”晓红一脸无奈地说着。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管他要不要,好歹都给他留点呗,你咋还全都给卖了呢?你这孩子,就是太任性了,想一出是一出,啥事儿也不好好想想,出马一条枪,那得得罪多少人啊。那你跟她都说了什么?” “我才没工夫搭理她呢,刚才在胡同里,我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就回来了,不然她又没完没了缠着我问这问那,瞪着一双三角眼,跟查户口似的,烦死人了。也不知道她得了人家多少好处,把一个混混儿夸得跟一朵花似的,我真是听够了。是,柳丛新家里有钱,那是他们家的事情,跟我有何相干,像他这样的人品,就算是元宝砌锅台又能怎样,还不是一堆废物垃圾!找这样的对象,还不如叫我跳河自杀得了!” “这话你可别当你二姐面说,把她惹毛了,在胡同里乱说一气,有你听的。再说人都吃五谷杂粮,人和人比能一样吗?在你眼里,柳丛新是这样的不堪,在别人眼里可能就是红人。可能你二姐也是一片好心,不同意就跟她明说,也没有必要得罪她。人嘴两扇皮,做事儿两不知。这年头交一个人不好交,可得罪一个人就等于得罪了一大群人。你看上回,我跟大岩他妈在胡同里拌嘴,就有好几个人见了我贼眉鼠眼地躲着我,背地里都和大岩他妈靠近,指不定背后都说我啥呢!”妈妈说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你看四婶儿,没事儿也跟着凑热闹,你看她早上那副张狂劲儿,都多大岁数了,还那么势利!就跟我跟她有深仇大恨似的,见了我要是不踩两脚,都对不起她那两条腿!也不知道天天都想干啥?”孙晓红忿忿地说。 “看不顺眼的事儿多了,哪来那么多求真儿的事情,人都眼高手低,大不见小不见就过去了,嘴都长在人家的脸上,说好说赖也沾不到身上,爱说啥就说啥吧!你要是不想和她们说话,就躲远点儿,跟她硬碰硬也没啥好处!”妈妈继续洗衣服,像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情,她可能早都麻木了。 “她这人啥都敢说,都是大伙把她惯的,要不她也不敢这么放肆。”泼妇这两个字,在胡同里从来都没消失过。虽然晓红没有骂出口,心里还是诋毁的。她们的舌头就像野地里的草籽一样,长出一茬,又生出一茬,真是生生不息,句句毁人不倦,叫人恨得咬牙切齿。 “一家过日子,八十家瞭高看热闹,过得好了,人家捧你,过得不好,人家踩你!人敬有的,狗咬丑的,人都犯一个通病,你不想接受也得挺着。胡同里的人都不识几个字,谁都不捧着书本说话,说深说浅,笑在面,冷在心,整天针尖对麦芒的有啥用,你就别跟她们计较了。邻里之间有个大事小情,咱们还得靠这些人给解围壮胆呢。要不被大家孤立了,以后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妈妈的话很有道理,孙晓红没有说话,她突然觉得周围一片昏暗,最近一段时间接踵而至的事情,总是让她很不开心。 “不是妈说你,爱钻牛角尖有啥好处,还不是自己往死胡同里钻。一丁点儿小事,抬抬手就过去了,没有必要总记在心里,跟自己过不去。要是再想不开,以后,在胡同里再碰到你二姐,她爱说啥说啥,你就装做啥都没听见,千万别跟她顶嘴。她也是一番好心,你要是和她吵起来,胡同里的人先笑话你,都得说你没大没小,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没事儿讨那些麻烦干啥?还有,以后在菜市场上卖菜,一定要多加小心,再碰见柳丛之他们哥俩,也躲远点儿,尽量少和他们发生矛盾冲突,好像咱们跟他们之间不清不楚似的。那种人,都明里一套,背后一套,报复心都特别强,说不定什么时候,猝不及防地咬你一口,你都不敢还嘴!”妈妈虽然没有往下说,晓红也知道她要说什么。 这些人也太猖狂了,晓红越来越不明白了,这样看来,社会上黑白颠倒的事情,还真是不少,可能人们都愿意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都说成对的,也大有人在。 其实,晓红她也不想计较什么,她 无非是不想让人贬低自己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最后连个家庭妇女都不如,这比扇她两个嘴巴都不能容忍。妈妈这样说也没啥错,自己确实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再这样下去,自己早晚都得被她们给同化了。 妈妈说得对,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分海阔天空,一两句犀利话,她有啥不能忍的,于是,她挪过妈妈手底的水盆,低头说到。 “妈,剩下的这些衣服,我来洗吧,你进屋歇会儿?一会儿洗完衣服,我也跟你们去地里摘菜!” “地里的活不用你干,你下午把屋子打扫干净就行。你看看,盆里的水有点儿凉了,你再兑点儿热水再洗吧!”妈妈说完,起身擦了擦手,她下午还要去菜地摘菜,家里的活儿扔给晓红,她就放下不管了。 晓红把手伸进水盆里,感觉水有点儿凉,起身从屋里拎出一壶热水,慢慢倒进了盆子里面。一些细碎的肥皂泡,像速生的泡大珠一样,挨挨挤挤地膨胀起来,这些粘稠的,像唾液一般的泡沫,立刻飘满了水盆的边缘,裂了又生,生了又裂,反反复复地溢了出来,满院子飘散。 阳光暖暖地照着, 胡同里又安静下来。这些日子,四儿一直没有回来,他所在的工地很忙,他们盖了两年的楼房,暂时还不能封顶,工地上,很多力工都请假回家,整个工地处于半停工状态。 四儿跟师傅出去这么多年,他可是工地的主力,一到工地缺人手的时候,他一个人就能顶五个人用,即使家里再忙,他也不能从工地上脱身回家。现在,他好像有两三个月没有回家了,家里的人整天周旋于菜地和市场之间,也没有人去工地看他,眼看地里的庄稼就要动刀,也不知道他现在咋样了。 最近一段时间,胡同里男人经常扛着行李去工地干活,可能是城里的建筑工地缺人手,为了抢工期,老板们都花高 第四十二章 半米阳光 最近一段时间,城里的建筑工地上大缺人手,老板们为了抢工期,就不顾质量。想方设法的他们在工地上盲目地展开疲劳战术,他们不要质量,只要速度的做法,致使很多年轻的力工因身体吃不消,都纷纷离开工地。老板们见力工越来越少,都急红了眼睛。他们宁可花高出一倍的薪水来村里找人干活,也不愿把一堆烂摊子活儿撂在来年春天在盖。这还不算,他们背地里还昧着良心,把住户的楼照偷偷拿去银行贷款,为了打通关节,他们请客送礼,大吃二喝,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 现在工地人手吃紧,他们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七拼八凑地招揽各路人马,来工地干活儿。 今年的冻期早,如果楼房不及时封顶的话,就会给他们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老板在人困马乏的状态下,亲自上阵指挥工人加班加点三班倒,然后挑灯夜战,打算抢在入冬之前强行完工。 农村人没有来钱路,只能靠力气维持生计,为了多赚外快,胡同里一来招工,他们便蜂拥而去,村里很多男人都不顾家人的反对,成群结队地背着行李去城里打工,他们杂乱的脚步,在院门口轻轻一闪,就匆匆忙忙走过去了。他们走了以后,地里的庄稼就留给了家里的女人。 可是有人去了,脑子灵活儿一点儿的,见事不妙,就以借钱为由,干完活多少能要出点儿钱回来,可有的人去了工地后,脑袋跟榆木疙瘩不开窍的,只是一味地埋头干活的,到头来除了颗粒不收之外,好像连路费都拿不回来。 看到这番情景,晓红突然想起了远在工地的小四儿,他的心里又是一阵失落。四儿身体不好,他小的时候没吃过几天奶,他刚刚满月妈妈就到砖厂出窑,几乎是奶奶喂大的,因为食火过大,营养不良,他的脾胃不和,又满脸菜色,嘴唇常年脱皮,他的身体非常单薄。爸爸不想让他待在庄稼院里,就让他学了手艺。 四儿没念过多少书,他十三岁辍学就跟了师傅学瓦匠。然后常年到外地干活,几乎每年春节前后在家里能待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工地一开工,他就得跟师傅去工地,他们常年住在四面透风的空房子里艰难度日,随便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暂时安身之处。 以前,四儿跟着师傅去城里盖楼,常常因为包公头不讲信用,大楼封顶之后,很多工头都卷款逃跑,留下一些偷工减料的烂尾楼,被人告上法庭,弄得他们师徒好几年的工钱都打了水漂。等他们一群瓦匠带着力工好不容找到工头要账的时候,才发现欠账的比要账的腰杆还硬。可能他们背后都有靠山给支招,不然他们也不会猖狂得这么明目张胆。有一回,爸爸替他要钱,临时住在工地的床铺上,工地半夜失火,爸爸非但没有要回钱来,还差点儿把命丢在那里。爸爸回来以后,半夜睡不着觉,蹲在院子里一颗接着一颗抽旱烟,他郁闷了好长时间,也没缓过神儿来。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啊!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老板欠人家农民工的血汗钱,比杀死害命还要歹毒,可他们个个都脑满肠肥,红光满面,一个个都开名车,住豪宅,逍遥法外,活得非常滋润,无辜的力工们纵有千般声讨,万般查访,究竟也没有能力把他们都推上法庭,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现在有了劳动法,政策又好,四儿和师傅他们再出去干活,有劳务市场给他们撑腰,已经没有那么多的风险了。自打城里棚户区改造以后,他们的收入,也是一年比一年好。四儿是个特别顾家的孩子,他从工地上挣回来的钱,一个不花,都拿回来交给妈妈。妈妈把他的钱都攒起来,也很不少,都留着给他结婚时用。 午后的阳光,斜射在院子里,像一团燃烧的火苗,散发着白亮亮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晓红洗完衣服,再用力把水拧干,一一把它们晾到了晾衣杆上。她见衣杆上没有晾满,回到屋子里翻开箱子,找出几件穿过的衣服,也想拿到院子里面洗洗。 她翻着翻着,突然从箱子里面拎出一件红色的上衣。这件上衣是姐姐在城里上班时,用她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的。那个时候,姐姐挣的钱不多,仅仅够自己糊口,她平时花钱特别谨慎,从来都不乱花钱,但给两个妹妹买件衣服,却没有心疼过。 当时姐姐在商场里买了两件款式不同的红衣服,一件给了妹妹,这件颜色比较鲜艳的就留给了自己。姐姐还说晓红的皮肤白,穿红的比较好看,就特意买下来送给她。 孙晓红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一直都没舍得穿,在春天开学的时候,她只穿过一次,然后就如获至宝地放进柜子里面压箱底,以后就再也没有穿过。现在她把它找出来,捧在手里,不禁又想起了姐姐。 孙晓红一直都觉得姐姐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跟自己相比,可强多了。姐姐的人生经历,可谓一段比一段曲折,说起她的往事,连她自己都唏嘘不已。 姐姐上初三那年,因村里的教学质量不好,为了让姐姐考个好的高中,她就被妈妈送到离家很远的四姨家去寄读。四姨家也住在农村,那里的中学也不是像传言说的那么好。妈妈非得让她去,姐姐也没有办法,只好试试。 原因是那个时候,四姨夫在那所中学里当校长。这个四姨夫,孙晓红还是几岁的时候见过他,现在她都二十好几了,恐怕走到对面,她都认不出这个姨父来。 虽说两家人走动得不是太近,可是,如果姐姐去他们那里的中学读书,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十指连心,姐妹连心,毕竟这是一门求之不得的好亲戚,姐姐心里自然愿意前往。 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临走前,深谙人情世故的妈妈卖了一头肥猪,特意托人去城里买回来一辆自行车,送给了姐姐。还特意嘱咐姐姐,到了那里,手脚要勤快,嘴巴要会说话,眼睛里要多装点事儿,没事儿的时候,多帮四姨干点儿力所能及的活儿,还要学会照顾自己,没什么事儿别老往家里跑等等。再就是四姨家里的孩子多,她告诉姐姐有什么磕磕碰碰的小矛盾,要躲着点儿,让着点儿,免得被别人说闲话,笑话自己。 姐姐当时也点儿头答应着,也是岁数小,她的脑子里,不停地幻想着四姨家如何如何地对她好,没怎么考虑,就稀里糊涂地跟着爸爸去了那里。 为了讨好姨父,爸爸赶着马车,去四姨家送姐姐上学的时候,还给他们家带了二百多斤的小米,算是姐姐在他们家住的酬谢。到了那里之后,四姨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就将爸爸给打发走了。 生活里,有些事情,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美好。姐姐到了她家的第一天,他们全家人还算热情,没想到刚刚过了一夜,她们家所有的成员都原形毕露。 当姐姐发现四姨家一团糟的时候,她立马就后悔了。原来,看似表面风光的四姨夫,别看平时说话咬文嚼字的,满嘴丫子都是仁义道德,可论起是非来,像个泼妇一样,满脑子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尖酸刻薄。 他这个人心胸特别狭隘,嫉妒心特别强,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在亲戚朋友面前,但凡有人过日子想超过他,他都想方设法踩上两脚,才算拉倒。他家里以前的事情,姐姐根本就不了解,自打姐姐去了之后,他居然装模做样地摆起穷谱来了。 他每天下班回家吃饭,每顿饭都要单独摆个方桌,然后盘腿坐在炕头上,大呼小叫地让四姨烫酒换 菜,他把她指使得团团乱转,屋里屋外脚不沾地,还不善罢甘休。 姐姐感觉他就是有意刁难四姨给自己看。后来听说,四姨夫这个男人,从小就没了爹娘,他几岁就跟他婶子在一起,其间,他尝尽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即使跟四姨这样毫无心机的人结婚生子,依然摆脱不了童年的阴影。 待他醉酒以后,就毫不留情地对全家人发号施令,弄得老婆孩子全都战战兢兢地面壁站立,听他跟唱歌一样,一一训斥。有人说,麻脸胡须不可交,最恶不过水蛇腰。他这个人,本来面相就很粗糙,竟然还长了一脸连毛胡子,发起火来,活像一尊面目狰狞的阎王。 而四姨呢,除了心甘情愿忍受他的任何屈辱外,还要整天面对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家务活,在他的摧残和折磨下,鬼哭狼嚎的四姨每天就像一个疯女人一样,不是指天道地地咒骂三尺,就是摔盘子摔碗怨天尤人。 在四姨夫的纵容下,他们家里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都跟她作对,她谁都管不了,只能愚昧地跟家里的东西发泄心中的不满。 第 四十三章 世态炎凉 这是一个非常离谱切矛且矛盾重重的家庭,晚辈不尊长辈,长辈无视晚辈的无知和野蛮。在外人看来,他们家夫妻不和,兄弟姐妹不和,邻里之间也不能和睦相处,一石激起千层浪,姐姐的到来,让他们不太平静的生活又掀起了层层涟漪。他们家的人都很自私,言语之间都带着一种很强的攻击性,去伤害别人。 别看姐姐年纪小,她的眼睛揉不尽半点儿沙粒,她进门没到半日,就看出他们家其实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破大家,别看四姨夫是个校长,他对子女的教育,真就没什么家教可言。可是,为了求学,姐姐想到妈妈把她送到这里也不容易,就一忍再忍。她不停地劝慰自己,一年时间,不长不短,很快就会过去,即使他们全家都对自己不好,自己咬牙一挺,咋还不将就挺过去。 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姐姐每天早上起来等不到吃饭,就空着肚子骑着自行车去学校上课,中午饿得肚子咕咕叫,衣兜里又没有零钱买吃的,只能眼巴巴饿着。同桌午休回家吃饭,她只能捂着肚子爬在桌子上犯迷糊,饿劲儿一过,她的黯淡无光的眼睛看啥都是双眼皮。晚上放学回来的时候,四姨还没有做饭,她还要帮着四姨围着锅台转来转去做晚饭,然后等到很晚才能勉强吃到最后的一顿饭。 有时候,四姨家里来了客人,炕头上摆上酒桌之后,四姨夫便和客人推杯换盏,高谈阔论,还要全家人大眼瞪小眼陪着,等客人走了,饭菜也凉得差不多了,姐姐没有心情吃饭,半夜里饿得头昏眼花,她跟没娘的孩子一样,受尽四姨一家的欺辱。 姐姐是奶奶的心尖,她在家里哪受过这些窝囊气呀!一天,两天,她背地里掐指一算,在这里一共没待上一周,竟然挨了五天饿。四姨天天都甩脸子给她看,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她实在是待够了。没办法,她只能忍气吞声,暗气暗憋,几天下来,她居然瘦了好几斤。 可能四姨的女儿也看她不顺眼吧,她没事儿的时候,也总爱找茬跟姐姐拌嘴,不是说姐姐的衣服不好,就是嫌姐姐活儿干得慢,反正哪里都不如自己,她还仗着他们人多势众,数落姐姐一大堆不是,把姐姐欺负得连大气都不敢出。 四姨家的人都变本加厉地欺负姐姐,个个都非常过分。每天放学回家,她都回偷偷地躲到角落里大哭一场。人心不古,世态炎凉,一气之下,姐姐很想快点儿离开这种是非之地。 周五那天,姐姐在学校里一天没有吃饭,她饿得两眼直冒金星,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时间,她骑着自行车有气无力地往回走,可走到半路上,就走不动了。 她下了自行车,坐在路旁,望着回家的那条长路,她突然想起这些天来的遭遇,自己又没有做错什么,可四姨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对她恶语相向,她越想越伤心,越想越难过,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回到四姨家见家里没人,就收拾收拾自己衣物,骑着车子顶着星星跑了回来。等四姨知道的时候,姐姐已经到家很长时间,可能是做贼心虚,她们家居然连个解释都没有,就断了联系。 姐姐回到家里,二话不说,她趴在炕上一顿痛哭,等奶奶把饭菜端上来之后,全家人看她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样子,妈妈气得浑身颤抖,一夜之间起了满嘴大泡,这才后悔把姐姐送到四姨家里去寄读是个错误。 等姐姐想好回到原来那所学校的时候,已经跟不上进度了,她见自己考试无望,就不再去学校里念书,只好跟着村里的几个小姑娘去砖厂干零活去了。 那年冬天,姑姑去省城出差,说是要去大伯父家里待几天,她顺便把姐姐也带了过去。姐姐去了之后,大伯母见她长得挺水灵的,就把她留下来,还答应给她找份工作。 姐姐信以为真,跟姑姑商量之后,就留了下来。姐姐天天到外面上班,晚上回大伯母家里吃住,每月开支还要按时给大伯母交伙食费。人没千日好,花没百日红,姐姐在大伯母家大约待了半年的时间,大伯母的姐姐家缺保姆,大伯母就把姐姐送到她们家里当起保姆来了。 姐姐永生难忘,她被送走的第二天就是春节,这寄人篱下的日子真是悲催。后来姑姑听说姐姐当了保姆,她连夜坐火车进省城,把姐姐给接了回来。 姐姐现在过得很好,她每天和姑姑在一起,住在单位的宿舍里,每月有固定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没什么大富大贵,却也活得心安理得。 晓红手里捧着这件红衣服,突然想起姐姐的这些遭遇,她的眼眶里溢满了泪水。奶奶常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人活着,一定要自力更生,挣的就是一口志气。四姨是亲戚,大伯父也是亲戚,一想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晓红就气得咬牙切齿:人模狗样的,这样的亲戚没有也罢! 晓红洗完衣服后,把它们都一一挂在衣杆上,为了让日光充足地晒干衣服,她还特意把这件红色的衣服挂在最东面,就回屋去了。院子里面静悄悄,倾斜的阳光,懒散地照在瓜架上,几只蜻蜓从远处飞来,它们在墙头上停停歇歇,歇歇停停,随着斑驳的树影在风中翩然舞动。 下午,汪丽莉来家里找她,两个人也是高中同学,坐同桌,还同住一个寝室。可汪丽莉读到高二的时候,突然得了一种坏血病,就休学回家养病了。汪丽莉的爸爸叫汪书海,他跟小红的爸爸年轻的时候就是好朋好友,两家的关系非常好。 汪丽莉不是汪书海的亲生女儿,当年,汪书海把她从薛景臣家里抱回来的时候,她刚刚九个月大小。那个时候,她的爸爸和她的妈妈正闹离婚,两个人都很自私,他们离婚后,谁也不愿要这个累赘。据说,她妈妈离婚的时候,肚子里面还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孩子,没等出生,就随娘改嫁了。 后来薛景臣在村里找了一个大龄剩女,女人什么都要,就是不要这个孩子,无奈之下,正好汪书海结婚十多年都没有孩子,薛景臣就把她送给了他。 有后妈就有后爹,两家都住在一个村里,相差不过一二百米远,现在汪丽莉都二十多岁了,薛景臣都没来汪书海家看过汪丽莉一眼。可见这样的父亲,到底有多么的可恶,已经可想而知了。 村里的人都知道丽莉是抱养的孩子,可邻居们都替她保守这个秘密。她长大以后,更是没人向她透露这件事情。幸亏有汪家这样的养父养母,即使家里并不富裕,为了给她治病,汪书海带着丽莉到处求医问药,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几年之间,汪丽莉住了好几次的医院,现在,她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 两个月前,汪书海带她去省城的一家医院检查,她回来之后,听说了孙晓红的事情后,马上来家里看她。两个人在屋子里面待了一会儿,她们就出去溜达去了。 晓红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看见奶奶在园子里面摘豆角,就冲着里面喊了一声:“奶奶,我跟丽莉出去溜达,一会儿就回来!”奶奶回头应了一声,继续摘她的豆角。 孙晓红从门里出来,把门栓一插,转身离开。好朋友见面,自然会有很多话说,她们手挽着手,亲密得像一对姐妹,她们边走边聊,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出了西边的胡同,她们沿着陡坡往北走出三五十米,就来到了西山坡上。两个人都各怀心事地望着山下那片一望无际的草甸子,并排坐在山头上,尽管是满山的秋色,眼前的万千风景,也难言心中的惆怅和落寞。 真是造化弄人,昔日的一对好友,如今一个重病在身,一个失意落魄,想起不再往复的时光,她们的脸上都浅浅地写着尽不如意。 “晓红,你这些天,在市场上买菜还适应吗?听说常年蹲市场的那些小贩们,嘴皮子都特别厉害,还有欺行霸市的,都是腰里别冲牌,谁说跟谁来的那些没理辩三分的主,你一个小姑娘,整天和她们打交道,你不害怕吗?要是不行的话,就别再逞强了!”丽莉担心地说。 “没你说得那么严重,大家都养家糊口,除非他不想活了。我就卖自己家的菜,一天才卖一小车,卖光了就推车回家,跟卖冰棍的小哥站在一起,他就给我冰棍吃。跟卖西瓜的小哥站在一起,他就给我西瓜吃。我卖的是大葱,送给他们吃,他们都摇头不要。市场上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可我从他们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看出自卑来。”晓红滔滔不绝地说,她的眼里闪着令人难以捕捉的光亮。 “你真是太厉害了!我要是没有病的话,也跟你去市场做买卖,也见识见识这些土财主们是怎么谋财做生意的!”丽莉笑了,她的脸上绽放出一朵美丽的花来。 第四十四章 移花接木 “一切皆有可能,你这样想就对了,家里条件不好,就得自己去创造条件,非得去靠大学,才有出息啊!我不是说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社会上那么多高学历的无业游民,他们找不到工作,和咱们现在的情况来比,我看也没强多少。我算是想明白了,只要有人能做的事情,我就能做,没啥了不起的。”孙晓红非常自信地说着,这些日子,她在市场上也看懂了很多事情,人活着,本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为生活去奔波劳碌,多付出一些,也未尝不可,谁都可以这样做。 “你说得真对,我就没你想得开。在医院治疗的那段日子里,一想到自己得的病,我整个人都是崩溃的,也不知道,我这个病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啊?”丽莉低下头,又难过地叹了一口气。 “我看你恢复得挺好的,好好调养,你人那么好,没准明天就好了!等你病好了,咱俩一起去市场买菜!”听了晓红的劝慰,丽莉会心地笑了。 “那是一定,以后我就跟你混市场,成为市场霸主!”丽莉咯咯咯地笑出声来。 “你要是去市场做买卖,不出三天,就能混个脸熟。开始的时候,我也非常排斥这个地方,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我没有任何选择,只能硬着头皮来尝试这样的生活环境,来锻炼自己的胆量。我觉得在市场上做买卖也挺好的,不是我嫌贫爱富,这几天来,我不光挣到了钱,还认识了很多人,也长了很多见识。以后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现在是挺好的。”晓红点了点头说。 “你性格好,跟谁都能合得来,把你放在哪里都没事儿,我就差得多了,去市场买菜还差不多,要是让我去市场上卖东西,还不得当逃兵啊!” “瞧你那点儿出息。市场上又没人吃你,你怕啥?其实,你也不用灰心,你身上那点儿小病,又不能老长在身上。心情要是好一点儿,病情也好得快些。人这一辈子,干啥都吃一碗饭,何必总跟自己过不去,有唉声叹气那功夫,啥事儿都做完了。”晓红推心置腹地说,她的话,像一缕温暖的阳光,徐徐洒进了丽莉的心怀。 “嗯,我听你的,以后不发愁了,天天唱歌!”丽莉笑了,她笑得那么开心,像从来都没有生过病似的。 “你这样想就对了,好心情就会带来好运气。你都不知道,市场上还有很多更厉害的人,他们都是白手起家,经历比我们还惨,可他们个个都能吃苦,干啥都有韧劲儿。我的三轮车跟他们的大排档一点儿也不发生冲突,有时候,他们忙完了,还特意走过来教我怎么做买卖呢!她们也没读过书,说起她们的经历,每个人都有着与众不同的坚强,我觉得和她们相处,就能见到真实的自己!”孙晓红滔滔不绝地说着,她的眼里绽放出异样的光彩来。 “听说市场上的人可霸道了,两句话不和,就动拳脚打人,是真的吗?”丽莉失望地问道。 “那是一条鱼搅合一窝腥,以点概面,其实也不是那样的,再说,我这点儿小买卖,也没什么竞争力,他们就是想找我茬,也没啥意思。大家出来做生意,都不容易,得饶人处且饶人,有啥可计较的。”晓红说完,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又说,“市场上好人也有的是,也没有谣传得那么不堪,慢慢来吧,在市场上和她们混熟就好了,谁让咱生得伟大,活得闹心呢!”晓红自嘲地说。 “和你说话,就是不一样。有时候我可想找你说话了,别看你现在这样,将来一定能自己顶起一摊来,从小到大,我都能从你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你看你,干啥像啥,而且说干就干,一点儿也不退缩,这一点儿乐观,我都老崇拜你了,真是自愧不如啊!”丽莉幽幽地说着,她的脸上泛起了一层淡淡的忧伤。 “我有什么可崇拜的,要不是逼上梁山,我也不会到市场上体验生活。你也不用那么说,你现在过得不也挺好吗?有个头疼脑热的,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人活着,不管怎么样,都得有个好的心态,心态好了,啥都不算个事儿。要不整天发愁,愁都能愁出病来。我看你恢复得也挺好的,也别老在家里闷着,容易闷出抑郁症来!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天天来我家,还有人跟我唠嗑,我就不会再感到孤单!”别看晓红嘴上劝丽莉,其实她心里也不太好受,想起这些难熬的日子,真像是做了一场春秋大梦待梦醒之后,她心里也寒蝉若禁,没那么多的底气。 “好吧!只要你有空,我一定赖在你家不走,还要你给我做好吃的东西!有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真是滑稽可笑,以前那么拼命地学习,每次考试得了高分,都要激动得手舞足蹈,现在倒好,整天待在家里闲逛,浑身上下一点儿力气都没有,突然觉得自己一点儿价值都没有了,跟这山头的草木一样,被冷风一吹,一下子就心灰意冷,真是生无可恋啊。”丽莉小声地说着,她细微的声音飘在风中,一点点地向远方扩散。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多愁善感了!我就是想啊,有些事,想不开的时候就不想,没动力的时候就躺着不动,权当休养生息了,把日子过得简单一点儿,有啥不好!你什么都不要想,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养病,等你把病养好了,想干嘛干嘛!以前,我总是躲在家里胡思乱想,可世界那么大,干啥还不都是为了吃口饭,去市场上买菜,不偷不抢,能撑起一张脸做事儿,我看都是好样的!”晓红说着,朝空旷的远方望了一眼,她的眼里尽是一片萧条和冷漠。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个人在山头上坐够了,就手拉手往回走。她们进村后,便各自回家。 昏暗的胡同里树影斑驳,蟋蟀的吵闹声此起彼伏,一串连着一串。晓红走进胡同里,当她经过赵晓峰家门口时,突然听见她家的院子里面传来一阵争吵的声音。 这是她嫂子的声音,这个人的嗓门很高,人也厉害,她在家里一手遮天,稍有不顺,就大闹天宫,她肆无忌惮的嗓音,很有穿透力,从门窗里出来,再跃过高墙,顶风都能传出二里地去,她天天这样闹下去,不光全家人不得安生,连胡同里的邻居们都跟着瞠目结舌。 晓峰的哥哥和孙晓红是初中同学,他后来读了两年技校,毕业后,没有去找工作,他从学校里回来后,经媒人介绍,很快就跟村里的一个姑娘一见钟情。 这姑娘性格很好,心灵手巧,又贤惠又能干,无可挑剔,她和晓峰的哥哥也谈得来,就算十里八村都寻个遍,也找不出来这样好的姑娘来。 两个人慢慢相处,姑娘也常来家里帮忙干这干那,她既不嫌晓峰她妈常年生病喝药,也不嫌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他们相处半年以后,就匆匆忙忙地去民政局领证结婚了。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结婚还没到一年,就被迫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媳妇不生孩子,她妈没孙子抱,就在两人中间横加干涉阻挠,媳妇受不了婆婆的气,在法院一纸诉状,主动提出离婚的请求。 其实,两个人的感情还没有达到离婚的地步,平时有说有笑的,即使没有孩子,他们也能过得很好。要是没有她妈跟着掺和,他哥哥也没想这么快离婚。 家里若有贤妻,男人免贪横事,可是家有恶母,儿女就得遭殃。晓峰她妈见媳妇的肚子里没有了动静,她就开始用各种恶毒的语言,指桑骂槐地攻击她是一个不下蛋的母鸡。 开始的时候,儿媳妇还能勉强容忍她的胡搅蛮缠,后来她再骂杂儿,她就回了娘家。媳妇不生孩子,晓峰的哥哥倒是也能想得开,也没想坑人家。可晓峰她妈想不开呀,媳妇桌上桌下伺候她半年,她非但不说半句感谢的话,居然还替儿嫌妻,不让儿子和媳妇同住一处。像她这样不近人情的刁难妈妈,在胡同里面都快被人说成一本书了,也不知道悔改。 在她妈一再的逼迫下,晓峰哥哥不得不含泪进了法院。如果当初两个人不选择离婚的话,她妈就有自杀的可能。为了放媳妇一条生路,也给自己留条活路,晓峰的哥哥只能随了他妈的心愿忍痛割爱了。 晓峰的哥哥离婚后,就背着行李去外地打工。他在外面浪荡了两年后,刚回到家里,就被大家劝着订了一门亲事,然后就把这位横竖都不讲理的女人娶进了门里。 这个女人倒是能生孩子,她先给晓峰的哥哥生了一个女儿,随后又生了一个男生。按理说晓峰她妈抱着孙子和孙女,也应该满意了,她却没有想到,她帮儿子挑选的这个媳妇,太能作了。自打她进门以后,谁也不敢惹她,就像别人在她手里有短处似的,哪怕说句错话,她都能掰扯出一大堆歪理邪说。 真是天上难找,地上难寻。晓峰妈以前像训贼一样骂过晓峰哥哥的前妻,人家从没反驳过她一句。她在家里倚老卖老,说啥是啥,从来没人敢惹。 第四十五章 人心叵测 风水轮流转,不知哪天到谁家。物极必反,凡事不能过火,晓峰妈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怎么过火。她做什么事儿都是理,她说什么话都对,儿媳妇如果逆着来,那就是虐待老人,那就是畜生。她把自己的小账算得清清楚楚的,自己兜里的钱,攥得死死的,一分不往外掏。背地里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还说都给家里花光了,她吃儿子的,喝儿子的,整天还跟外人说,自己养活自己。 更让人气愤的是,她天天在外面和一些老太太闲逛,儿媳妇干一天活回来,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只能吃一口开水泡饭将就,她还在胡同里到处扬言,天天给儿媳妇做饭吃。 都说家里不和外人欺,晓峰她妈矫情到头了,她的目的算是达到了。她整天没事儿,两只眼睛专门盯着儿媳妇,横挑鼻子竖挑眼睛的耍耍威风,立立规矩,大言不惭地拿出家长的态度,胡乱行使手里的大权,还以为自己有多威风呢。 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自己当然不会心疼。晓红妈这种飞扬跋扈的把戏,无非是想把儿媳妇管得服服帖帖,然后再低声下气地尊重她,惧怕她。可是有人吃她这一套,也有人不吃她这一套。人心都是肉长的,既然婆婆为老不尊,新过门的媳妇也没有必要给她撑着面子。每当晓峰她妈再瞪着眼睛对儿媳妇无理取闹的时候,也就没有以前那样顺利成章地得逞了。 儿媳妇以前对她也挺好,见她这样,也换不回一样大小,时间一长,也不在乎她了。其实,这也不怨别人,都是咎由自取。她以前在家里一手遮天,有事没事儿都能闹得天翻地覆。可现在的情况和以前大有不同,媳妇换了,家里的门风也变了,她在家里的地位也改朝换代了,如果,她再不醒悟,若是再拿出她以前对付公婆和儿媳妇的手段来,也没人听她摆弄了。 面对比她还要强势几倍的儿媳妇,她在家里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整天像个避猫鼠一样,大气都不敢出,为了出口怨气,她多次在背后指使儿子和媳妇打架,结果都被儿子给顶了回去。其实,晓峰的哥哥也挺恨她的,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是一肚子怨言。可是抱怨又能怎么样,她是妈,她说什么,做什么都有理,任凭她在家里怎么霸道,儿子惹妈,那不是大逆不道吗? 因此,他就是不想忍气吞声,也得受着,而且还不能大声喘气。他是她的儿子,儿子与生俱来,就得在夹缝中求生存,两头受气,还不许声张。 儿子是自己养的,他可以忍受一切,人家新来的媳妇,你又没养过,她可不吃这一套,晓峰的新嫂子也听说过她妈是什么样的人,一进门就没把她放在眼里,她想当面挑刺,也不敢,只是背地里瞎嘟嘟,也没人听。 有钱难买后悔药,她现在才觉得自己手里捧个浑身长满硬刺的刺猬,稍有不顺,就闹个天翻地覆,纯属是活该造孽,整个胡同里的人都在背地里说她的闲话,基本上也没人同情她!晓峰她妈天天这样做,也不知道图啥?不过,晓峰的这个嫂子也确实过分,她都那么大岁数了,再怎么着,也是婆婆,常年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还跟她较劲,也确实令人不齿。 院子里很静,一直是那个声音再吵,可能是那个紫牙床的女人吵累了,胡同里也就平息下来了。孙晓红嗤之以鼻地朝晓峰家的院子里瞟了一眼,嘴里小声骂道:“哼,谁家要是讨了这样的媳妇,可真是倒了大霉!” 晓红低头往前走着,冷不丁想起自己下午洗得那些衣服,就加快了脚步的速度。她推门进院,来到衣杆下面,慢慢地从衣杆上面收衣服,她收着收着,突然发现自己最喜欢的那件红色的上衣不见。她以为是奶奶帮她收起来,就回过头来冲窗子里面喊道:“奶奶,你把我那件红色的衣服收回去了吗?” “红色的衣服?没有哇!我刚坐下歇一会儿,没帮你收衣服!你再好好找找,是不是被风吹到园子里面去了?”奶奶听见喊声,怕晓红着急,她嘴里叼着一个大烟斗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把一个手电筒递给了晓红,就静静地站在屋门口,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焦急的晓红,猫着腰在院子里面走来走去。 “奶奶,我姐给我买的那件红色的衣服真的不见了,我还以为你刚才帮我收回去了呢!没事儿,你回屋去吧,我再到别处找找!不用担心我。”晓红说着,在院子里面找了起来,可她找了半天,也没看见这件衣服的影子,心里觉得不可思议。 “真是奇怪,我明明把衣服晾在衣杆上,它怎么说没就没了呢?难道它自己会飞吗?这院子了面的风也不大啊,顶多能掉在地上,也跑不了多远啊!”晓红低着头,犄角旮旯地找遍了整个院子,还是没有发现这件衣服。 她推开园子的小门,一步迈了进去,她在园子里面又转了几圈,也没有找到这件衣服,她心里更加纳闷:“这件衣服也不值多少钱,到底是谁把它拿走了呢?”孙晓红蹙眉想着,她抬头望了望前院的几户人家,心里犯了疑惑。 这几家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他们都是本分人家,家里又没有女孩子,他们不可能为了一件漂亮的衣服翻墙过来,万一被人发现,颜面何在。 不管他们拿没拿,都不好家家去问,丢东西这事儿,都属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如果自己过于声张,很容易在邻里之间产生误会。在屈死旁人笑死贼的情况下,即使衣服找不到了,她谁都不敢怀疑。她宁可相信这件衣服被风刮走了,也不相信被多年的邻居给偷走了。 孙晓红举着手电筒,沿着墙根低头走着。当她走到徐凤树家的后墙时,她突然发现了一排深浅不一的脚印。这些脚印从潮湿的垄沟里密密麻麻地踩过来,而且一直踩到这里就没有了。她看到这里,突然觉得徐凤术的老婆有点儿形迹可疑。这是猜猜而已,自己又没摁住人家,万一人家没拿,惹恼了人家,那不是活打官司事不赢吗? 这是一个成年女人的脚印,可能是徐凤树老婆踩出来的,可是仅凭这些脚印,又能说明了什么呢?它上面又没写着衣服是她拿走的!没有确凿的证据,即便人家真的拿了衣服,也很难证明。 看来,这件衣服确实是丢了,不用猜,一定是徐凤术的老婆聂亚荣给拿走了。她这个人特别小气,跟个母老虎似的,一点儿都不懂人语,她要是偷走了这件衣服,就等于肥肉进了老虎口。 要想从她手里要回衣服,谈何容易,晓红明明知道是谁拿走了,自己却不敢当面去要,晓红怔怔地站在那里,心想:她家里又没有女孩子,衣服那么瘦,她这么大的岁数,也不能穿小姑娘的衣服,这衣服拿回去她也派不上用场,聂亚荣偷走了这件衣服,她到底想干嘛呢?一时间,晓红竟不知所措了。 “丢件衣服也穷不到哪里去,只是可惜了姐姐的一片心意。算了,丢就丢吧,还是别去招惹这样的麻烦了!”孙晓红在墙外权衡了很长时间,还是没敢声张,为了顾及两家人的脸面,她又悄悄地退了回来。晓红越想越生气,“她怎么能这样啊,这么爱小,拿走一件衣服,也发不了大财,图啥呢?” 看见一件衣服都能动心的人,也很难让人瞧得起。孙晓红望了望徐家的院子,闷闷不乐地回到屋子里面,她一头躺在炕上,越想越生气,那又怎样,只能自认倒霉。 这件事儿要是让妈妈知道,她又该埋怨自己没脑子,做事儿不长记性。 掌灯的时候,一缕灯光从徐凤术家的后窗子里面射了出来。这道灯光像一个居高临下的监控器,在整个夜晚里,随时随地地监视着晓红家院子里面的一切。孙晓红悄无声息地坐在屋子里,望着这道不怀好意的光线,心中顿生厌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从此以后,晓红在胡同里见到聂亚荣时,看她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印象大改,她不得不冷眼相对,刮目相看了。 徐凤术是个木匠,他家乍一搬到前院的时候,住的是两间破败不堪的土坯房,这间房子,因年久失修,随时的一场大雨,都有倒塌的危险。晓红妈见他家的日子过得可怜,就把自己家里闲的那两间房子,借给他们住了一年多的时间,一直住到他们家盖了新房,才搬回去住。按理说,这样的帮助也算挺大,他们家可倒好,孩子大人跟应该的一样,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过。 他家就两个男孩,而且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在胡同对面的小学校里念书。每天从门前走过,晓红妈都要往他们的书包里塞一些好吃的东西,他们也是一口一个娘的叫着,两家也没什么不妥的事情发生。后来,他们盖了自己的房子,一家四口才搬离了这个院子,也改了门道,以后孩子上学,也就不从晓红家门口走了,两家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冷淡起来。 想起以前,两家走动得也很好,有什么大事小情的,两家人你来我往,处得跟一家人似的。他老婆也不像今天这么可恶,真实人心难测,转眼无恩。晓红一想到那件红色衣服,心里就非常别扭。 算了,丢就丢了吧,反正也找不回来了,谁爱穿谁就穿吧,权当救济贫困户了。 第四十六章 痴呆懵懂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末为。晓红就是想不明白,以前徐凤术家那么穷,四口人吃饭连饭碗都不够用,也没见她老婆有三只手啊。现在她竟然为了一件不能穿的衣服,丢了名声,值得吗? 晚上,妈妈从菜地里回来,她知道这事儿后,也觉得不可思议。她看着前院那扇后窗里透出的灯光,她半信半疑地想了半天才说:“丢了就丢了吧,反正也找不回来了,前后院住着,为了一件衣服闹个半红脸,多让人笑话。你这样捕风捉影地乱猜,又没抓住人家,万一人家反咬一口,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女人,骂人跟唱歌似的,整天见人哭穷,不占点便宜,都得急红眼。德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就别她一般见识了,哪天自己进城再买一件吧!”她不是怕聂亚荣,而是觉得自己跟这样胡搅蛮缠的人,也弄不出什么是非来。 “这是姐姐用半个月工资买来的,我就穿过一次,跟新的一样,竟然在眼皮子底下就被人给偷走了!跟这样的人家做邻居,早晚还得防盗,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真是倒霉!”晓红忿忿地说。她两眼通红,恨不得飞过墙去,给那个女人一顿狠狠的教训。 “生气也没招,你又不能上门去要,去要人家也不能承认,再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算是闹到乡政府去,也是活打官司是不赢,我看,你就别去捅那个马蜂窝吧!既然她有胆拿了你的衣服,就有胆跟你掰扯,惹她干嘛!丢一件衣服,也不能坏了年成。”晓红妈说着,走了出去,她叉着腰站在院子里,皱着眉头看了半天,四周的界墙都一人多高,要想爬墙过来,还得穿过园子,再迈过二道矮墙,才能到院子里来拿衣服。 这要是让院子里面的狼狗看见了,还不得把她扯碎了生吞下去啊!看来,这个贼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晓红妈在院子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她回屋后,见晓红还在生气,就劝她说: “ 偷人不富,宽绰一步,有啥了不起。她还她,我们还是我们,这年头,好人不贴标签,坏人也挂晃,走路不哼哼都是好人。这件事还得三思而行,又不能诬赖好人。如果衣服不是聂亚荣拿走的,这不是屈死旁人笑死贼吗?以后还是多加点儿小心吧!。” 晓红妈想的也不无道理,农村人没什么文化,为了芝麻大的小事儿,两家如果起了冲突,万一谁的脑袋一热,指不定惹出什么祸患来呢。那麻烦可就大了,到时候也不好收场啊。 晓红仔细想想,妈妈说得也对,这件事儿谁都不能怪,怪就怪自己晾衣服的时候,没有把它挂在眼皮底下,这下倒好,给小偷钻了空子不说,还没地方申冤告状去,尽管孙晓红心里很不情愿,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就当花钱买了一次教训。话又说回来,谁能想到挂在自己院子里的衣服,都能被人偷走,连看家护院的大黑狗都没汪汪一声,除了左右邻居能走动这么熟,那还有谁?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用一件衣服看穿一个人,像这种雁过拔毛的女人,孙晓红还头一次见到。俗话说,碗边饭也吃不饱人,受穷的命,再能偷也断不了下贱。心穷,就是脑袋上顶座金山,也填不满贪婪的沟壑。孙晓红非常心疼自己那件不翼而飞的衣服,却也没有办法。 至此以后,晓红在胡同里再看见聂亚荣的时候,再也不主动和她打招呼了。抓住一回当百回,就连妈妈跟她交往的时候,也多加了几分小心,生怕她来家里再顺手牵羊拿走自己家的东西。为人失去信用,这做贼的帽子牢牢地扣在她的头上,一点儿也不过分。 这个疙瘩算是结上了,虽然谁也没有声张这件事情,但它让两家的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 秋风卷起了片片黄叶,随处乱吹。秋收时节,天气忽冷忽热,忽阴忽晴,说变就变。大人们都到地里掰玉米去了,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老人在家里忙着家务,孩子们因缺少了家长的管束,就像一群散放的羊群,便多了几分淘气和胡闹。 胡同里很静,几个顽皮的小男孩嬉笑着从角落里跑了出来,他们一边打闹,一边叫喊,不是上房檐上去掏鸟窝,就是爬墙头去摘邻家果树上的海棠果,一个个都弄成难看的小花脸,玩得叽叽喳喳的,像是有人给搭个梯子,他们都能闹到天上去蹦迪。 他们肆无忌惮的吵闹声,越来越响,随着飘忽不定的风声,一头落进了二娘家的院子里面。这吵闹的声音,立刻把正在睡觉的大宝给吵醒了。他忽的一声从炕头上爬起来,竖着耳朵坐起来,他眯着眼睛听了一会儿,就爬到了窗台前面瞪着眼睛,傻愣愣地往外看。 二伯父低头坐在院子里,他的脚边胡乱摆着一些刚刚割下来的葵花的花盘,今年的雨水特别调和,园子里面的葵花都长得特别好,花盘割下来个个都籽粒饱满,长得跟盆口大小。此时,他的手里正举着一个木棒,不停地敲打着那些花盘,他每敲一下,就有无数黑得发亮的葵花籽,从他的手边飞溅出来,像小星星一样,瞬间崩落一地。 他的后背对着窗台,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对呆滞的眼睛,透过厚厚的玻璃,直视着二伯的后背,像一双没有光泽的煤球一样,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愣愣地看着。 他是二伯大女儿的儿子,是先天的智障。他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连吃饭喝水这样简单的动作,他都不能自理。一出生他就是这个样子,他今年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可是他的智商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他用一种与生俱来的孤独,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人喜欢他,也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 老天却有不公,上帝给了他一副健壮的骨架,却没有给他一个完整的灵魂。他每天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窗外的天空,却不能自己独立迈出一步。即使有人故意训斥他几句,他也笑呵呵地没有任何情绪地像听笑话一样听着开心。 因为二伯的女儿和女婿在城里都有工作,或许他们也是在找理由逃避责任。孩子生下来后,他们夫妻俩见他是个傻子,句商量着把这个累赘送进福利院去,再给他更名换姓,然后残忍地让他待在那里,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二娘把孩子捧在手里,面对这样的小生命,她怎么忍心让他的父母把他送走呢,毕竟孩子跟自己有血脉关系,既然他的爹妈不待见他,她不嫌麻烦,也不嫌累,就坚持着把孩子给抱了回来。 二娘每天一口水一口饭喂他,从不厌烦这个孩子。他在农村一待就是二十多年,可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嘴巴下面依然挂着一个小毛巾,依然淌着川流不息的哈喇子,人长得白白胖胖,脑子里依然空空如也。 这个孩子先天知道烦恼,也不知道忧伤,在他的世界里,永远都是那么单纯,那么幼稚。他整日地坐着,好似没有了灵魂的宠物。他有名有姓,村里的人为了取笑他,都管他叫小傻子,他也不知道生气,还点头答应,只有二伯和二娘管他叫大宝。不管别人管他叫啥,哪怕是故意骂他,他也能哈哈哈地乐出一大串鼻涕泡泡。 午饭后,大宝就一直坐在窗前看二伯敲打葵花盘,他两手扒着窗台专注地看着,从他空洞的眼神里,看不出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大宝,不要看了,快过来睡觉吧!”二娘站在他的身后,见他这副呆傻的样子,很是心疼。 “我---不---睡—觉-----,我要------吃-----”大宝指着外面的葵花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着。他每说一个字,就有一串哈喇子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二娘明白他的意思,他这是想嗑瓜子。看来他对啥都不敏感,唯独对葵花籽情有独钟。 “你想吃它,也得等姥爷把它晒干了,炒过了才能吃啊!别看了,快点儿过来睡觉!”大宝爱吃葵花籽,还是二娘给他养成的习惯。以前,胡同里有人告诉过二娘,说这孩子脑子不好使,多给他吃点儿炒熟的花生和葵花籽补补,他的脑子就好使了。也不知道这是哪国人的偏方,自此以后,二娘家的园子里除了种花生,就是种葵花。 秋天一到,二伯把葵花头割下来之后,敲下籽粒后,在院子里铺一块塑料布,满院子晒葵花和花生,晒干以后收起来,把它们都装在一个很大的帆布口袋里,留着炒熟以后,二娘一个一个把瓜籽仁从壳里扒出来,给大宝吃。 炒熟的葵花籽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大宝闻到这种味道,他的嘴角就会情不自禁地淌出很多哈喇子。 “大宝,听话,快点儿过来睡觉,要不姥姥生气了!”二娘见大宝不听话,又喊了一声。可能这话喊得有点儿强硬, 大宝一听,显得异常的激动。他张开两手使劲地向玻璃抓去,把头往前用力一顶,他的脑袋“咕咚”一声撞在了窗户框上,他捂着红肿的脑袋咧着嘴巴,瞅着二娘呜呜地哭了起来。 二娘见他鼻涕眼泪和哈喇子一同流了下来,赶忙过来帮他擦嘴。他却死死地抱着二娘的胳臂,狠狠地咬了一口。 第四十七章 思虑过度 大宝的嘴巴咬得太狠了,二娘没等回过神来,“嗷”的一声惨叫,使劲甩开大宝,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毕竟二娘几十斤的体重,哪禁得起大宝二百来斤的身体碾压,只见她两手拄地,身体一歪,整个人的重心都栽到了右手的手腕上。她龇牙咧嘴地倒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弹。等二伯闻声跑进屋子里,把二娘扶到炕上一看手腕,她的手腕已经肿得跟小碗口一样粗。就这一下,差点断了她一条胳臂。二伯翻箱捣柜找了半天,也没找出一粒药片,就到厨房里取来一瓶白酒,他拧下瓶盖,倒在一条热毛巾上,轻轻地在胳膊上揉了起来。 可是越揉越疼,越揉越肿,二伯见二娘咧着嘴,疼得满脸冒汗,一眼瞥见角落里的大宝,立刻气往上撞,他从炕头上抄起掸子,回手扯过大宝,举起手来,刚要打他,大宝连滚带爬跑到炕沿边,眼看就要掉在地上,二伯又心疼了。面对这样的孩子,他怎么能忍心下手打他。 “小心点儿,别掉在地上摔坏了,看你把姥姥咬的,都受伤了,如果你再咬人的话,就把你送回去,看谁还要你!” 二伯“嗨”了一声,使劲把大宝抱起来,放回炕里。这孩子实在太沉了,也就二伯能抱动他。二伯把他放好后,又唉声叹气地去给二娘揉胳臂去了。 “我--不--回--家!”一听说回家,大宝张开大嘴嚎啕大哭,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可怜相,让人顿生怜悯,二伯摇摇头,用他脖子下面的小手巾,给他擦了擦下巴说:“不许再哭了,以后你要是再咬姥姥的话,我就把你送回去,让你爸妈狠狠打你,看有没有人敢管你!”可能他也知道自己惹祸了,一听说要把自己送回去,他就捂起耳朵,蜷缩在角落里,吓得瑟瑟发抖。 这孩子长这么大,从来都不会咬人,今天发的是那股邪气?二伯见他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他的心又软了。屋子里老的老,小的小,谁都没有说话。 晓红妈从地里回来,她脱下沾满菜叶的外衣正要洗脸,突然听见二娘家的院子里传出大宝的哭声,心里很是纳闷:这孩子越大越不好看了,大白天的不好好玩儿,哭个啥劲儿? “这家人到底都在干嘛,孩子这么哭,咋没有人管管呢!” 晓红妈再也听不下去了,她急忙放下手里衣服,往西院看了半天,听见哭声越来越大,就赶过来进屋一看,她也傻眼了。 她见二娘的胳臂肿得不成样子,惊得瞪大眼睛说道:“二嫂这只胳膊都肿成这样了,咋还挺着呢?赶紧去医院看看,要是去晚了,麻烦可就大了!二哥,你快去找国栋,让他马上把车套上,赶紧去正骨医院。” “看把你姥姥都摔成啥样了,看以后谁还心疼你,你今天好好在家里待着,不许惹祸,我们现在去城里给你姥姥看胳臂去!在家里听太太的话,不许到处乱爬!” 二伯说完,转身去找国栋套车,晓红妈从箱子里面,给二娘翻出一件干净的外衣穿上,又把晓红的奶奶找来帮忙照看大宝,孙国栋把马车套好后,赶到二伯家的门口,大家七手八脚把二娘抬到车上,就去了城里。 二娘的手腕子摔得很重,开始的时候,她死活都不去医院治疗,二伯知道,她是不放心把大宝一人留在家里。经晓红妈的一再劝说,她才同意,临出门前,她还看着孩子掉了几滴伤心的眼泪。 正骨医院的医生给她的胳臂拍了一个片子,又做了一些处理,他们在那里又等了两个多小时,片子才洗出来。 二伯把片子拿给医生,医生拿着片子看了又看,告诉二娘,她的这只手腕已经被摔成粉碎性骨折,打完石膏以后,伤筋动骨一百天,医生嘱咐二娘回家后要静养一段时间,不能干重活,还要多补补钙,慢慢就会痊愈。医生还建议二娘住院观察几天,二娘担心大宝,开了一些管跌打损伤的药片之后,端着打完石膏的手腕就回来了。 二娘回来后,大宝见二娘摔成这样,老老实实地坐在角落里,像一个受伤的小鸟一样,眼里充满了恐惧,呆呆地望着二娘一动不动。见二娘一直看他,就默默地爬过来,小心地摸着二娘的胳臂,嘟起嘴巴,往上面连连吹气。 “要不,把大宝送回去吧,他都这么大了,他妈也能照顾他了!”二伯默默地坐在二娘旁边,他把声音压得很低,无可奈何地说。 “这孩子在咱们这里已经待了二十多年,冷不丁就给送回去了,他能习惯吗?这样的孩子,不好伺候,再说他妈从小到大都没伺候一天,两天半新鲜过去了,她能照顾好他吗?”二娘恋恋不舍地说。 “这你就想多了,她是他妈,孩子再不像样,她也得好好照顾。孩子回到自己家慢慢就习惯了,农村的条件再好,也不如城里的条件。你就是不摔,孩子是人家的,早晚都得回去,咱俩这么大岁数,眼看就拿不动腿了,还是让他爸妈把他接回去吧!回去了,孩子也能享享福,省得跟咱们遭罪受。”二伯低着头,连连叹气说。他也知道孩子是留不住的,能送回去的时候就送回去吧,都是自己的儿女,也没啥可说的。 二娘低头沉默了半天,她这个样子,以后也没法再照顾孩子,于是也点头同意了。自己老了,腿脚也不灵便,加上手腕摔成这样,这孩子她也抱不动了,万一再有个头疼脑热,她也照顾不过来了,让他爸妈把他接走也是好事,她就是过不去心里这道坎。 大宝听说姥爷要把他送回城里,当时就哇哇大哭。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爬到二娘身边,搂着她的脖子,呜哩哇啦又是一顿翻译,谁也没听懂他要表达的意思。二娘见他这样,眼泪当时就流了下来。 两天后,大宝的爸爸开车来到二伯家,来接大宝回家。临走前,大宝两手扳着炕沿,死活不走。他张着大嘴瞅着二娘一边哭一边用手抹脸,闹得跟个花脸虎一样惨不忍睹。 大宝还是被他的爸爸强行给带走了,他哇哇的哭闹声,随着车后的一道烟雾,马上在胡同里消失了。二娘站在院门口,手把门栓,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足足站了一个下午,才回到屋子里面。 二娘的胳膊摔成这样,连自己都没法照顾,她真的不能再留这个孩子。大宝被接走以后,屋子里面空空荡荡的,好像缺了很多人,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的,二娘哭了好几天才缓过神来。二伯见她这样伤心,就劝她说:“城里又不是太远,交通又这么方便,你要是想大宝了,我们可以随时进城去看他。你整天这样发愁,还不得憋出毛病来啊?”二娘不说话,只是呜咽,她的体质也越来越差。 三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二娘的手腕渐渐好转。她跟着二伯去医院卸了石膏,虽然这只手愈合得挺好,但是做起家务来,也大不如从前麻利了。 家里缺了大宝,二娘突然没事儿可做,她便闲了下来。生活没了规律,二娘脸上也没了笑容,她也很少去外面走动,甚至二伯不在家的时候,她连吃饭都冷一口热一口对付了,最近一段时间,她的老胃病又犯了,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了。 二娘没事儿的时候,也喜欢磨磨蹭蹭地到院外溜达,她在胡同里见人就说:“老了,没用了。要是这只手还能干活,我还想把大宝接回来!”时间长了,胡同里的人只是笑,从来不做任何回答。 初冬的一天夜里,二娘围着一条棉被坐在炕头上,她久久地望着玻璃窗上的霜花,幽幽地对二伯说着:“大宝有段时间没来信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啥样了?等过了春节,我想去她家看看,也不知道他想我了没有?”二娘幽幽地说,大宝过得好与不好,都是她的一块心病,要是几天没了大宝的消息,她恐怕连吃肉都不香。她这辈子心里最放不下的,就是这个孩子。 “那能不想吗,这孩子从小就在身边长大,要不是你身体不好,我也不同意让她妈把他接回去。这孩子要是没有这病,该有多好啊!” “可不是,这孩子要是没病的话,现在都能娶上媳妇了,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自己家的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前辈子造的那门子孽呀!偏偏让他长成这样,谁见了谁揪心,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黑暗中,二娘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孩子好好的,他妈也照顾得挺好的,你就不要再担心了!这半夜三更的,不好好睡觉,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吗?再这么胡思乱想,我看你就快得精神病了!”二伯躺在炕头上,闭着眼睛说着。 “她妈真要是照顾得好,我也就放心了!就怕他爸妈都嫌弃他,不好好待他!” “这你就多余了,好好睡觉吧,啥事没有,人家条件那么好,比你照顾得好!你天天这样愁眉苦脸的,啥事儿也想不开,别把自己折腾出毛病让儿女担心,就算帮她们忙了。你要是有个好歹,孩子们还得顾你,这不是给儿女添乱吗?”二娘没有说话,她轻轻咳嗽两声,突然捂住了胸口“哎吆,哎呦”连着叫了几声。二伯急忙起身,见二娘脸色苍白,她蜷曲着身子,半天才喘上一口气来。 二伯拉开电灯,见二娘的脸色憋得紫青,心说不好,她一定是得了急病,赶紧去出门去找医生。 第四十八章 叶落归根 二伯这样想着,他迈出门槛的双脚,还没等走到屋门口,又退了回来。他是急着出门去找医生,可可村子里面除了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老中医外,都是刚才学校门里出来的实习生,哪有几个能看病的医生啊,要是把病人带去给他们做实验,还不得把二娘耽误了哇! 二伯站在门口犹豫着,他的脑子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的事情。村里一个年轻的小大夫,给一个感冒的老人注射药物时,因为兑的药量过多,老人回家就捂着胸口躺在炕头上折腾还没到半个小时,就过世了。后来,即使这个小大夫赔了老人的家属很多钱,却也买不回老人的一条性命。他回头看看在炕头上折腾不成样子的二娘,怎么也不忍心把病情不明的二娘,送到他们的手上治疗。 这样想着,二伯又返回屋里,在屋子里面急得团团乱转,待她再次出门去找人的时候,突然听见孙国栋家的黑狗,在院子里面大叫不止,他脑子里面立刻闪过一个念头:“赶紧把二娘送到县医院里!”于是,他连想都没想就对二娘说:“村里的大夫,我实在是信不着,你在屋里再挺会儿,我去东院去找国栋,让他赶车把你拉到县医院去!” 二伯没等二娘回话,他就匆忙走出门去。他三步当做两步很快来到孙国栋家的门口,见门栓上有一把大锁,就咚咚咚地敲了起来。他一边敲一边喊:“国栋,快点儿开门啊,快点儿开门啊!你二嫂生病了!你快点儿出来开门啊!” 院子里的大黑狗,听见二伯粗重的声音,它慌忙从狗窝里蹿出来,把两条前腿搭在窗台上,疯狂地叫了起来。它的叫声,引起一阵慌乱,人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胡同里很快就亮起来道道灯光。 狗的叫声,将孙国栋从梦中叫醒。他侧着耳朵听了听,突然听见院外有人喊他,他急忙拉亮电灯,推了推晓红妈:“你听,好像是西院二哥的声音,这么晚了,他跑到门口喊我,是不是家里又有什么急事啊?”孙国栋说着,急忙穿好衣服,没等晓红妈说话,他已经快步走了出去。 “把大衣披上,外面那么冷,小心感冒!”晓红妈也觉得蹊跷,她快速地穿好衣服,也随后跟了出来。她看见二伯把两手插在袖管里,在院门口心急火燎地来回地走着,就知道事情不妙。 二伯见他们走到门口,急忙大声喊道: “国栋啊,你快点儿进院把马车套上,跟我进趟城里,你二嫂得了急病,在炕上都折腾不行了,再不去医院的话,麻烦可就大了!我现在就回去给你二嫂穿衣服等你们……”二伯急切地说,他打完招呼后,急忙往回走,回到家里,他找出几件棉衣,迅速给二娘穿在身上,一边等孙国栋套车,一边从衣柜里面往出掏钱。 孙国栋快速回到院子里面,他从马棚里面牵出了大白马。秋收以后,大白马就在马棚里养精蓄锐。每天吃上好的草料,喝干净的井水,没事儿的时候,还要跟着孙国栋出去溜溜弯儿,兜兜风,它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神气。孙国栋把夹板往它的脖子上一架,它就像一名出征的战士一样,神气十足地站到了院子中间。 现在,它往车辕里面一站,威风凛凛,煞气腾腾,仿佛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力气。它静静地等着院门一开,它好一路狂奔起来。 晓红妈也穿好衣服,随后跟了出来,出门前她还从柜子里面拿出一沓钱来。她想得非常周到,怕二伯家手头紧,万一到了医院需要动手术,这深更半夜的,去哪里借钱啊? 马车套好以后,孙国栋把它赶到二伯家的门口,他放下鞭子,把马的缰绳拴在他家的大门垛上,就匆匆进屋把二娘给抱了出来。晓红妈还从屋子里面拿了一条被子,放在车箱里,待二伯锁上房门,几个人坐着马车,顶着满天的霜雪匆匆地往城里的方向赶去。 他们来到医院后,二娘立刻被几名护士推进了急诊室。晓红妈楼上楼下地跑着,她替二娘挂完号,又交了医疗费和手术费,然后便守在走廊里。静等二娘手术的消息。 经医生诊治, 二娘得了急性胃穿孔,她在急诊室里抢救了三个小时后,摸了摸阎王的鼻子,总算没被留下,一口气上来,她又活了过来。她被护士从急诊室里昏迷不醒地推了出来,又在重症监护室里待了一天,才被安排到普通病房里住了下来。 幸亏救得及时,二娘才得以脱离危险。因家里没人照顾,二娘住了一周医院,没等身体恢复好,就忙着提前出院了。出院时,医生叮嘱她回家要好好静养,多吃一些养胃的食物。见她执意要走,只好放她回来。 二娘手术以后,身体越来越弱,她回到家里,便一蹶不振。她在炕头上躺了一个多月,才勉强能起身在屋里走动。二娘手术的消息没有告诉儿子文辉,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听说的,就连夜从城里赶了回来,他来到家里一看,就想把老两口都接到城里养老。 可二娘不想让自己的病拖累儿子,就一直没有答应。都说人挪活,树挪死,可是故土难离,二娘舍不得的东西,不光光是这两见间土屋,还有这座两间土房的小院。 树高百尺,叶落归根。文辉在家里做了一个多月的思想工作,总算说通了二娘。可一提往城里搬家,二娘就眼泪汪汪的。她想到自己一走,就断了一切念想,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 老两口大半辈子都住在农村,也没有攒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除了两口人的几亩田地,再就是这两间土房,虽说破家值万贯,可他什么都带不走。地可以租给别人种,房子也不能安个轱辘推走,卖了又觉得可惜,这两间房子的椽柱都是上好的木料,虽然陈旧了一点,但是翻盖以后,卸下屋顶的那些笔直的檩木,足以做三间瓦房的门框和窗框用。 远亲不赶近邻,二伯前思后想和文辉商量了很长时间,决定把房子卖给孙国栋。为此,二伯特意来家里对晓红妈说:“他二婶,咱们两家处了二十多年的邻居,跟一家人似的,有些话我就不藏着掖着了。这不文辉来了,非得让我跟你二嫂去城里住。不去吧,孩子的一番心意。去吧,跟儿媳妇住在一起,麻烦事儿也多,也不方便,可那也没有办法。我和你二嫂想来想去,还是想跟儿子去城里住好!走吧,早晚都得有这一天!”二伯无奈地摇着头,在他一声接一声的叹息,晓红妈看出了他的不易。 “养儿防老,早晚都得去儿子那里,你们这样想就对了!家里多个人照顾二嫂,总比你一个人照顾好,去了城里,身边又是儿子,又是孙子,说不定一高兴,二嫂的病就好起来了呢!”晓红妈点点儿头,她非常赞成二伯的想法。 “我今天来,有件事情想跟你们两口子商量商量。这不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这两间土房和一个小院。你二嫂不想卖给别人,看你们两口子挺能过日子的,就想留给你们,哪怕少要点儿钱,晚给几天也行!这事儿我都想好久了,看你们一天忙得脚步沾地,就没有倒出功夫跟你们说,你们俩也商量商量,要是觉得还行,这房子就留给你们,要是不行的话,我再卖给别人。” 二伯的话已经说到家了,晓红妈也觉得四儿也不小了,也应该托媒人说门亲事了,趁着这两年家里也攒了不少钱,买下二伯家里的房子也是绰绰有余,可是现在把房子买下来也是空着,如果房子空的时间太久,人气不旺,就会影响家里的运气。晓红妈沉默了良久,她看看二伯,又看看孙国栋,没有作答。她有她的想法,暂时有这个打算,年轻人都喜欢自由,这房子离自己这么近,她也不知道四儿同不同意买。 孙国栋坐在那里,一直低头不语,毕竟买下这两间房子不是三瓜俩枣的事情,再说买下来也是空着,他心里没有任何准备,很难有个决定。 二伯见晓红妈为难,苦笑了一下:“你们要是不想买也行,我们再卖给别人也没关系。这房子住了四十多年,看哪里都舍不得。你二嫂的意思说人不亲土还亲呢,我们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房子虽然旧了点儿,卖给旁不相干的人,真是有点儿可惜了。我们也别的意思,就是想给你们留个念想。” 孙国栋听二伯这么一说,心就软了,他看了晓红妈一眼,一拍大腿,爽快地说:“二哥,这房子我留下了,一会儿你去找个中间人来,咱们就写合同吧!钱是现成的,都在存折里,你要是急用,等写完合同,我就让晓红她妈去银行给取回来!”孙国栋这样的决定,这倒是出乎晓红妈的意外,当着二伯的面,她又不好一口回绝,只好默认。 “不忙!不忙!这房钱,你们什么时候给都行!我和你二嫂也不着急用钱!文辉也说了,二叔二婶也不是外人,这些年你们也没少照顾我们,这钱啥时有啥时给,不用放在心上。”二伯摆摆手,嘴里不停地说。 第四十九章 老屋易主 “那怎么行,你和二嫂这么高看我们两口子,我们感动还来不及呢,家里又不是没有存钱,怎么能拖欠你们的房钱呢!亲是亲,财是财。除此之外,我们两家的感情还是有的!”晓红妈笑着说。 “你们是啥人,我和你二嫂都一清二楚,也没把你们当外人,要不这房子也不能留给你们!”二伯用无比信任的口气说。 “我这人你也知道,心里有啥说啥,而且说到做到,在外面办事从不拖拖拉拉打马红眼。你跟我二嫂也不容易,卖了房子,到了城里,也得适应一阵子能缓过劲儿来。兜里有点儿钱垫底,心里就有准,就不要跟我们外道了。你们在家里等着,一会儿我去银行取钱,等写完合同,我就把钱点给你们!”晓红妈说着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哎,跟文辉去城里住,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呀!说心里话,跟你们处了这么多年邻居,子一辈父一辈的,真是没待够哇!你二嫂要是没得病的话,我们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走。这些年,你们也没少帮助我们,你二嫂的命都是你们救的,现在就要走了,还真是有点儿舍不得啊!”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二伯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 二伯说的确实是心里话,他家一有大事小情,孙国栋两口子没少帮忙,他们就是进了城里,也忘不了晓红一家老小对他们的恩情。这房钱,他也没有多要,也算作是一种变相的报答吧。 “咱两家这么多年的老邻居,处得比亲兄弟还好,说啥都不是外人,该咋办就咋办,再说你们去儿子那里,还是兜里揣点儿钱好,虽然儿子不说什么,儿媳妇要是说话了,咱在那里也没法待下去!没啥说的,把钱尽快还给你们,你们就拿着,千万别有什么顾虑。以后,我们家要是缺钱的话,再进城找你们去借,这脸面上的钱,一定分毫不差,你们也别不好意思拿,我去去就来。”晓红妈说着,起身走了出去。 二伯眼泪汪汪地看着孙国栋,他双手捂着脑袋,把头埋在前胸,像是有很多难言的苦衷。 孙国栋见他这副进退两难的模样,心里也明白他的苦衷,就皱着眉头劝他:“二哥,儿子来接你们进城养老,一家人在一起,我看也是件好事,你们就去吧,也别有什么顾虑了!文辉也不是说一次两次了,如果你们不去的话,可就泯灭了孩子的一片孝心!人都这样,等老了投奔儿女也很正常,想多了也没用,顺其自然吧!”听了孙国栋的安慰,二伯无奈地点点头。他这人向来都不爱说话,现在就更加沉默。他抬头向窗外瞟了一眼,低低地应了一句。 “嗯!”二伯的喉咙里哽咽着,一时说不出话来。孙国栋见他这样闹腾,又开导他说。 “去儿子那里养老,早晚都得有这一天,都说养儿防老,养儿防老,老了不去儿子那里去哪里。早去比晚去的好,你也别想不开。你看,你俩现在都这么大岁数了,到了那里也好有个照应。这两间房子,什么钱不钱的,我先帮你照看着,如果你和二嫂在儿子那里,想什么时候回来,咱们还有地方住,到这就是家,你就当我是你亲弟,就是到了城里,有啥难事儿,一定记着回来找我,兴许还能帮上忙呢!”孙国栋的一席话,说得二伯感激涕零,两行眼泪顺着苍老的面颊簌簌地流了下来。 晓红妈从银行回来后,二伯又在胡同里找了几个中间人,很快写了卖房合同,晓红妈也把房钱交给了二伯。她把合同收好以后,又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算是答谢各位的帮忙。 没过多久,二伯和二娘就被儿子给接到城里去了。他们搬走以后,晓红妈起早贪黑拾掇了好几天,才算把这两间房子打扫干净。这两间房屋,因年久失修,门和窗都已经不太结实了。晓红妈忙完之后,修了房盖,又换了窗上的玻璃。又因暂时没人居住,她还找人把两家的界比墙推倒铲平,又特意买了一把大锁,将它的门窗牢牢地锁了起来。 这样一折腾,原本两家的小院,最后变成了一个大院,看着宽敞的大院,晓红妈心里暗自高兴,她现在又给儿子,制了一份可行的家产,每当走在胡同里的时候,自然把头抬得很高,很是扬眉吐气。胡同里的人都当面说晓红妈有正事儿,连儿子结婚的房子都准备好了,有这么能干的婆婆做坚强的后盾,谁家姑娘嫁过来,都会享福。 大岩爸爸死后不久,家里就没有了经济收入。他活着的时候,家里风光无限,死了以后,他家的日子就变得寒酸起来。大岩妈这才想到他爸的许多好处来。可是光想有什么用,要不是自己的嘴巴太歹毒,大岩他爸也不会自杀而死,到头来还不是自己坑自己。到了这个时候,她就是搬块石头把天砸个窟窿,又能怎样。这也叫自作自受,也叫自己把自己往绝路上赶。 更可气的是,他姐夫怕人财两空,居然就来家里催婚,想白捡人,他大姐就勉为其难地结婚了。他妈在胡同里走动的时候,总是垂头丧气的样子,家里突然没了依靠,她又不太会过日子,每次在胡同里走动的时候,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嚣张了。 她这人因嘴巴不好,到处得罪人,在胡同里树敌太多,很不招人待见。此一时,彼一时,以后她再抬头跟人家取借的时候,也变得低声下气了。 说到底,她这个女人也不是一个太会吃苦过日子的人,她一个人带着几个孩子的日子也挺拮据的。没过多久,就哭天抹泪地过不下去了。 于是,她娘家人就来家里撺掇她改嫁,她这人别看心浮气躁,遇事儿也没啥主见,没等挨过了春节,她就卖掉了房子,携儿带女地嫁给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很快搬离了这个胡同。 大岩妈搬走了以后,买他家房子是一个村医,叫李永福,他家里有四个儿子,因为没有生个女儿,他老婆就把几个儿子,叫做大丫,二丫,三丫和四丫。虽然这种叫法有点儿滑稽可笑,但是大家都这么叫,也就见怪不怪了。 他家搬到这个胡同了的时候,大丫已经结婚另住了,而且还有了孩子。家里的二丫也订了婚,三丫和四丫还在学校里念书。家里的经济收入,靠村医给小孩子们治个头疼脑热的收入,把日子维持得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丑妻近地家中宝。 村医的老婆别看长得丑,她为人和善,很容易让人接近,他们家搬到胡同里的第一天,她就和大家混得很熟。他家的生意很好,每天都有跟多人来家里给孩子看病。尤其是换季的时候,小孩子感冒发烧那是常事,前来他家看病的人挤满了一屋子,他家的日子过得异常的红火。 李永福挣的钱多,他家花的也多。三个儿子,一个要结婚,两个要上学,都得拿钱来打点。如果他不能挣钱的话,几个儿子能要了他的老命。 在农村,相对来说,腊月似乎是一年当中最闲的一个月,也是消费最多的月份。粮食卖了以后,家家户户都有了一定的收入,对于年吃年用,又大手大脚的年轻人,钱到手,饭到口,根本攒不住钱财。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定会拿着一年的血汗钱,变着花样把手里的钱花出去。等到春天开犁种地,他们就去银行贷款,至于这笔钱能不能还上,还得看当年的收成。 居家过日子,也不都是这样,对于一些有正事的父母,也都喜欢选择这个月,给适龄的孩子们办喜事。李永福也在这个月里找人择了一个好日子,在家里备了几桌流水席,给二丫操办婚事。 待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想在胡同里找几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去新娘家里迎亲。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了孙晓红。她知道晓红是个不爱出头的姑娘,让她帮忙娶亲,一定要自己亲自去说。 二丫他妈忙完家务后,就匆忙来到晓红家的院门口。她推开院门刚要往里走,可还没等往前迈步,窝里的大黑狗听见院外的脚步声,“腾”地一声从狗窝里面蹿了出来。它瞪着一双凶狠的眼睛,露出尖尖的牙齿,一边嚎叫,一边拼命地像她扑过去。 若不是脖颈上套着一条粗壮的铁链,它能冲过来把二丫他妈的撕成碎片给活啃了。 “我的妈呀!这院里养的是什么鬼东西啊!”二丫他妈吓得倒退几步,连忙闪到门旁,两条腿突突乱颤。她越害怕,黑狗越吼。如果没有主人允许,它才不管是谁,只要有人迈进院子,它就毫不留情地大吼大叫,直到把人赶走为止。 晓红妈正在屋子里面缝被子,她听见外面的黑狗发疯的叫着,就知道院外有人。她急忙走出屋门,在院子里面喝住了大黑狗。 黑狗见晓红妈出来,就乖乖地回窝里趴下了。二丫妈这才战战兢兢地走进院子里,她的眼睛一边瞄着狗窝,一边急匆匆往院子里走。她裂着嘴巴,跟吃八个苦瓜似的,还絮絮叨叨到埋怨着:“我的天呀,来你家一趟真是不容易呀,就这鬼能把人不吓个半死,也得吓出精神病来!没事儿,在院子里面养这破玩意干啥?” “瞅你那个小胆,养条狗就把你吓成这样,赶明我要是养只虎,还不得把你吓搬家啊!”晓红妈笑着跟她开玩笑说, 第五十章 随口一说 她越往前走,黑狗吼得很凶,它见二丫他妈还往前走,像头发怒的狮子一样,高高竖起两条前腿硬往上扑。二丫他妈见状,也不顾得贫嘴,她一路躲躲闪闪,跟遇见追兵一样惊慌失措。 “快点儿回窝里去!快点儿回去!”晓红妈见她吓成这样,她几步走到黑狗旁边,伸手拍了拍它的脑袋,它立刻停止了疯狂的吼叫,像个惹祸的小孩子,乖乖地回到窝里,伸出血红的舌头,很不情愿地趴了下来。 二丫他妈总算躲到屋子里面,她进屋后,屁股还没等挨上炕沿,仍然战战兢兢地用手指着窗外的狗窝,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晓红她妈,你看看你家养的这是什么鬼东西啊?你瞧它副模样,跟吓死人不偿命似的,都把我吓出后遗症来了。以后,再也不上你家来了,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是真害怕呀!”说完,二丫他妈还捂着突突乱跳的胸口,心有余悸地对着窗外的狗窝,斜着眼睛看了几眼,生怕那条大黑狗钻到屋里来咬她。 “它天天栓着,怕它干啥,它又不真咬你!顶多是吓唬吓唬你,你看把你吓得!快点儿进屋吧!”晓红妈一边说,一边往屋子里面让二丫他妈。 “你们家养这么大个的狗,你说我能不害怕吗?”二丫他妈说着,又胆战心惊得往窗外看了一眼。 这条黑狗确实把她给吓坏了。 晓红妈见她脸色惨白,说话语无伦次,就笑着半开玩笑说:“我的嫂子啊,你说你一个大活人,胆子咋这么小呢,竟然被一只狗吓成这样,我说你啥场面没见过,咋还怕起一只狗来了呢,你还能不能有点儿出息了!你好好看看,那狗明明用铁链栓着,见人叫几声,再凶也是狗仗人势,怕它干啥?快点儿坐下,要不我给你请个聚魂马来压压惊?” “拉倒吧!你就会说那风凉话,感情你家的狗,又没吓着你,你当然不知道害怕。我家从来不养狗,见到你家这鬼东西,我是真害怕呀,你过来摸摸我这胸口还突突呢,心脏都快蹦出来了!不是我说你,没事儿家里养一条那么大的狗干啥,多吓人啊,万一挣脱了绳索,咬到谁家小孩儿,看你笑啥,哭都找不着门!”二丫他妈捂着胸口,不停地数落着。 “看你说得邪乎!好像我们家这条狗常年害人似的。整个胡同,就你怕狗。我和晓红她爸常年在外边种菜卖菜,孩子们也都不在家,家里还有两个老人,他们的腿脚也不好,家里养条狗,万一家里来个了生人,狗一叫,也好有个知会儿,左邻右舍听见了,也能过来帮忙照看一下。以后,你要是再到我家来,提前打个招呼,我好在门口帮你看狗!省得把你吓成这样!”晓红妈知道二丫妈找她有事儿,她家那么忙,谁愿意无缘无故跑过来给一条狗较劲。 “这人呐,岁数大了,就爱忘事,刚才这么一出,我差点儿被吓糊涂了。你看进屋说了半天的话,光顾打狗官司了,我差点儿把正经的事儿给忘了!”二丫他妈一拍脑袋,终于把话说到了正题上来。 “啥好事儿,我听听,是不是你家二丫结婚,你家又要添人进口,把你给忙蒙了?要是办喜事儿,家里有啥还没忙过来的,你只管开口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晓红妈见她这副神经兮兮的样子,笑着说。胡同里一家有事儿十家帮忙,从胡同头数到胡同尾,不管谁家儿子结婚的妆新活,几乎都是晓红妈帮忙做的。她这人就这么实惠,赶上观音菩萨了,有求必应。 “可不是,我这个人整天瞎忙。哎呀,为了儿子,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说心里话,今天这忙你还真帮不上,我是来求你家晓红的。这不,二丫下周要结婚,全都准备好了,就缺一个迎亲的小姑娘。我想来想去,你家晓红去最合适,她有文化,长得也漂亮,出去接亲也给咱家长长脸。到了二丫结婚那天,晓红要是没啥事儿的话,求她给大娘帮个忙,替我们接趟新媳妇怎么样?” “刚才丽莉来家里找她,两个人就走了。等她回来我跟她说一声,去倒是能去,应该没啥事儿。她要是愿意去就让她去,要是不愿意让她去,你再去找别人。” “找啥别人,她去就最合适。今天咱就订下了,她回来你就跟她说,就算大娘求她帮忙,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孩子多好,我一眼就相中了,我家三丫长得丑,高攀不上,要不就让她给我当儿媳妇了。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又不是拿不出手,有啥不敢去的!”二丫他妈对晓红倒是挺满意的,她坚决让晓红帮忙,晓红妈也没啥可说的了。 “我们家这个晓红啊,哪里都好,就是不爱出头。家里有啥事儿,不是她姐去办,就是她妹去办,她可倒好,书呆子一个,这高不成低不就的,也不知道以后咋整。你看她这些年净念书了,一说话脸就红,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让她去锻炼锻炼也行。眼看也二十二三了,要是不想念书的话,也该找个婆家了!”一说起晓红的事儿,晓红妈就发愁,想想她也这么大了,天天还跟小孩一样任性,她就一肚子无名烈火。 “这事儿你也不用那么着急,姑娘大了,有的是人家惦记。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小伙子凭长样,凭能力,哪样都好,就是从小没妈,他也没念几天书,就下地干活了,我看挺好,就是不知道你家晓红找啥样的?还是算了吧,别听我瞎胡说。”二丫他妈看了晓红妈一眼,她先点了点头,想了一会儿,她又摇头反悔了。 “你看你说这话就外道了。都一个胡同住着,也不是外人。你来帮忙,我有啥信不着的。你跟我说说,这孩子是谁家的,要是合适的话,等你家忙完了事情,你把他叫到家里来,我去看看,也给孩子把把关。”晓红的妈妈迫不及待地问。 “想看他也容易,都不用特意找,他就能来!他就是二丫的小舅子,下周他来家里送亲,你偷偷看一眼,要是行,我就给你们两家搭个桥。要是不行,也不用得罪人家,总比当面说强。” “不知道他家现在都有啥人?”晓红妈追问道。 “好像也没啥人了,有个六十多岁的老爹,还有个十八九的妹子。这家人都挺能干活的,日子过得也不错,我看真是不错,就是不知道你家晓红找不找这样的?” “有啥不能找的,她又不比别人多个鼻子,少个眼睛,有啥不能找到。我是她妈,啥事不用由着她来。都这个岁数了,再不找,就是老姑娘了,到时候,像她大姑似的,年轻时心高气傲,自觉了不起,到找对象时不好好找,别人给介绍,她看谁都相不中,都挑花眼了,也找到一个合适的,现在四十多岁了,还那么矫情,你说她这样的,谁还敢要。我看我们家这几个小姑娘都随她大姑,愁死我了!”晓红妈以点概面,还把晓红的大姑给牵扯进来。 “这家伙,一棒子打死一面。养了这么好的姑娘你愁啥,还是缘分没到,缘分到了,她自己就找了,还用操那么多心!”二丫他妈笑着打圆场说。 “关键她得找哇,她要是自己能谈对象,我就不着急了,可现在连个目标都没有,你说气不气人。平时见人也不说句话,往自己的小屋里一钻,就不出来了!想啥也不对你说,我都替她难受!” “没事儿,别看人不说话,啥事儿都比你明白啊!贵人语话迟,你一个大老粗,跟你有啥话说,三句话没说完,就被你堵回来,再说就没意思了。我看她挺爱说爱笑的,啥也不用考虑,说定了,下周就让她去接亲。她要是不想去的话,就是不给大娘面子,我这么大岁数,跑到你家来,不白让你家的狗吓得这么惨了!” 二丫他妈说得倒挺爽快,她甚至连草稿都不打,就把这事儿说定了。临出门的时候,她嘴里还一再叮嘱: “这事儿就说好了,我家还有一大摊子事儿等着我呢,我就不在这唠叨了。晓红妈,孩子回来的时候,你就告诉她,要是再躲在家里不出头的话,等年龄相当的小伙子,都被人抢走了,看你还找不着急!说多了得罪人,我先走了!”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二丫他妈说着,推开屋门朝狗窝那边瞟了一眼,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院子。 二丫他妈刚离开不久,晓红就从丽莉家回来了,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还没等迈过门槛,妈妈就在屋子里面大声对她说:“晓红啊,你这几天有时间吗?” “有啊,我哪天都有时间,你问这干嘛?是不是后院的二姐又来家里说柳丛新了?”晓红一听这话,心里有点儿不太高兴。这些日子,二姐天天来家里墨迹柳丛新的事情,她巴不得自己一下子就同意这门亲事。有时候,她听腻烦了,也不管家里有没有活儿,就去丽莉家待上一天也不回家。 第五十一章 心存疑窦 “你这孩子就是疑心重,总爱把人往坏处想。你二姐来说这事儿,也是想帮你找个条件好的人家,也是为了你好。你看你,不同意就不同意呗,说明白不就得了,不领情就算了,还生那么大气干嘛?就算是心里有怨气,也不能把人家当仇人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还念了那么多年的书,连个好歹都不知道。人家咋得罪你了!”晓红妈絮絮叨叨地埋怨着,她好像特别着急晓红的对象,只要有人跟她说起这事儿,她就兴致很高,听得晓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不知道怎样应对。 要说二姐这人也真可笑,自己都跟她说自己不愿意了,自己都没跟柳丛新说过半句话,她还天天缠着自己不放,弄得好像跟真事儿似的,这要是在胡同里传出去,对自己的影响该多不好!自己躲着点儿,也没有啥错,来死气白咧地老折磨我干嘛?想到这里,晓红懒洋洋地说: “她那么能说,我哪敢把她当仇人啊!要是给我介绍个好人,我还能感激感激她,就这样的人家,连想都不要想!妈,她都跟你说啥了,一进门就跟我说这事儿,我可不跟你解释了,说了你也听不懂!村里小姑娘有的是,找谁不好,偏来找我,这不是自讨没趣吗?以后,再说这事儿,我就跟她急眼!别说我不给她面子!”晓红摆摆手,抬腿迈进屋里。 “你看你这是什么态度,跟你妈也这么硬气,还不让说话了!以后你二姐再来家里,你也掂量掂量,要是再当人家面乱说话,把人给得罪光了,看以后谁来给你介绍对象!”妈妈见她这样说话,非常生气,她嘴里不停地数落起晓红来。 “妈妈,你不是还没糊涂吗?我不是反对她给我介绍对象,你也不问问她给我介绍那是啥人啊?一个市场混混,杀牛杀马都不眨眼,太吓人了。以后,二姐再说这事儿,我就告诉她,柳丛新家就是元宝砌锅台,我也不同意,告诉他去打别人的主意吧!”晓红气呼呼地说。 “你看你这孩子,不同意就不同意呗,说这些没用的干啥。四门贴告示,还有不识字的呢。人家有钱有势,把大门堵上,一群一群盯上门来,还愁找不到媳妇啊,非得你一棵树上吊死人啊!你这话也就在家里说,到外面可不能瞎说,万一传到柳家人的耳朵里,那多不好!” “那没事儿惹我干嘛,还一群一群的?就他那副德行,我看一群绿豆苍蝇还差不多?看中她家的姑娘,那得多势力眼啊?爱谁谁,反正我不同意!二丫他妈是不是也来说这件事儿啊?”晓红特备敏感这样的话题,家里一有人来,就觉得跟自己有关。 “不是,刚才二丫他妈来家里,说二丫下周结婚,让你帮忙去给接趟新媳妇,你去不去?”晓红妈用眼睛的余光看了她一眼,不紧不慢地问了一句。 “我不想去!胡同里那么多小姑娘,能说会道的,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都跟人精似的,哪个都比我强,跑来找我干啥?”可能是闲话听多了,孙晓红赌气地说。 “就算是长得再好,人家不愿意用,那也没招,你大娘就让你去。你大娘腿脚不好,都亲自登门来家里请你了,咱可不能卷了人家的面子。到了那天,你就是去了也不用你干啥,把新娘子接回来,就没啥事儿了。你大娘都说了,胡同里的小姑娘再好也不用,就你合适,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把你赖上了,你就看着办吧!”晓红妈绷着脸说。 晓红也不是不开窍的人,她一听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长这么大小,还从来没看见这么请人办事儿的呢,于是,她爽快地答应了:“大娘这人挺有意思,还上门来请,不就去接个亲吗,我有啥不能去的!”李家倒是挺正派的人家,这个忙,也是应该帮的。 婚礼那天早上,晓红早早地起来梳洗之后,从箱子里面取出一套素淡的衣裤穿在身上,这套衣服是今年的新款,非常合身,她穿上细高跟棉皮鞋,有穿上一件草绿色的大衣,配上一条乳白色的毛围脖,站在镜子前面照来照去,整个人显得特别清秀。 她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越看越难过。没想到自己念了那么多年的书,现在却是这般境地,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她宁愿当初在家务农,也不到学校里念书,说不定自己已经在市场上撑起一摊来了呢。现在可好,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人生真是跟自己开了一个滑稽的玩笑。 “晓红啊,你穿好了就早点儿去吧,去晚了,你大娘该着急了!”晓红妈见她站在镜子前面发愣,就喊了她一声。 “好的,我这就去!”孙晓红说着,快步走了出去。等她来到二丫家门口的时候,娶亲的车已经等在门口了,她随着娶亲的几个小姑娘,一起上了花车,娶亲的车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新娘家住在坎下,大约二十多里的路程,娶亲的车队顺风顺水,一路畅通无阻,佩戴红花的结亲很快停在了新娘家的门口。待新郎叫开新娘家的屋门时,接亲的队伍鱼贯而入,将新娘家的屋子挤得水泄不通。几个年轻人在新娘家折腾了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新郎才把新娘从屋子里面抱了出来。 新娘子的个子不高,长得很漂亮,跟新郎也很般配。农村小伙子找媳妇,不图一张脸蛋,只要是能干活,孝顺,朴朴实实能过日子就行。 农村的婚礼特别的简单,没有那么多新花样。接亲队伍把新娘接回家里后,新郎和新郎手拉手走下花车,他们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新娘很快被送进了洞房,前来送亲的娘家人也都入了酒席,他们在席间推杯换盏,互相寒暄,待酒足饭饱之后,都高兴地离开了。 孙晓红亲眼目睹婚礼的整个过程,心里顿生感慨。人这一辈子,一旦成家,就得过新的生活,承担一份家庭的责任。想起自己,她又茫然了。 农村办喜事说道很多,这一天下来,婆家人不知道要加多少小心,陪多少好话,直到把娘家的客人送走以后,二丫的婚礼这才圆满结束。 孙晓红穿着高跟鞋帮了一天的忙,累得筋疲力尽,等她晚上回到家里,整个人往自己的小屋一趴,就不想再爬起来。她软弱无力地躺在炕上,脑子里面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大堆事情,具体想些什么,她也没个头绪,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二嫂,你家晓红能在家吗?这几年没见着,她都长成大姑娘了!”孙晓红迷迷糊糊地睡着,就听院子里面有说话的声音。这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这动静好像跟晓红妈特别熟悉。她不明原委地想听听这个人到底想要问什么,就把脑袋侧了起来。 “在家,她今天去给二丫接亲去了。这不都累了一天了吗,她在屋子里面趴着呢!”妈妈不停地跟他打着招呼,好像他们一起进的院子,要不大黑狗咋没叫唤呢? “我早晨去老李家随礼,一进院子就看见她了,我真不知道是你家的姑娘,在院子里面一打听,才知道是你家晓红。真是不扛混呢,转眼她都这么大了,你这姑娘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男人一边赞美一边往院子里面走。 孙晓红心里泛着疑惑,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心里不停地猜着:胡同里管她妈叫二嫂的人,她都认识,唯独这个声音,她从来没有听过。 而且这个人一进院子就打听自己,他是谁呢?天都快黑了,他来家里找我干嘛?该不是谁家又有人要结婚,来请我去接亲吧?这样想着,晓红把脑袋往枕头上一扣,她又迷糊过去。这样的人,她见得不再少数,他们来家里的目的,全都一个意思,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屋门开了,晓红妈的身后跟了一个瘦高个子的男人,他们一前一后地走进了屋子里面。一阵冷风顺着窗缝也吹进了小屋。孙晓红把身体蜷缩起来,她仍然眯着眼睛,支棱起耳朵,静静地听着外面的说话声,她就是想听听这个陌生的男人无缘无故地来家里找她,到底是想干啥。 “晓红今年多大了?她是属啥的?”男人一进门,就打听晓红的一切,听了这莫名其妙的问话,晓红有点儿躺不住了,她究竟不知道这个男人有何目的,就想出门看看,可一动弹,顿觉浑身酸软,又不动了。她心里正不高兴,随后就听到妈妈的回答。 “二十三,属猴的。今年夏天毕业的,也没让她出去干啥,就在家里帮忙干点儿零活儿,姑娘大了,也操心那!”这是妈妈是声音,她倒是挺配合的,两个人有问有答,一唱一合的,还挺附和逻辑。她就不明白了,妈妈为啥把这样的男人领到家里,说话的语气还那么热情,感觉从头到尾都好像在巴结人家。 晓红最烦那些没事儿喜欢刨根问底的人,尤其是问起自己的年龄,她都觉得那是一种不怀好意的诋毁。“有事儿说事儿,问人家女孩子年龄干嘛?不认不识的,跑到家里搞什么名堂。是不是又来家里保媒的?”最近一段时间,家里经常来一些给自己提亲的人。她实在是招架不住了,就往外躲。可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最后还是被妈妈挨门挨户给找了回来。 第 五十二章 登门提亲 男人问一句,妈妈答一句,两个人一唱一和,说得特别热闹,孙晓红不明情况,心里有点儿蒙。她又耐着性子听了一会儿,听他们的意思,好像自己是一件物品一样,任由舌头和牙齿来品头论足,孙晓红这个气呀,但她还是忍住了。 男人的嘴巴跟一个探测仪一样,没有多大功夫,就从妈妈的嘴里,把晓红的底细摸个一清二楚。晓红越听越不对劲,她可没有那么多耐心和他们周旋,就想发作:他这人怎么能这样啊,他盘根究底地问起自己来,好像比查户口的户籍问得还细,他这么急于问我的情况,到底想要干嘛!”晓红正在胡思乱想时,耳边又听见男人问话了。 “二十三也不小了,女孩子到了这个年龄,如果再不找对象的话,可就找不着好的了!”晓红听了这句话,心里非常纳闷。这个男人真够可以,进门就问我的情况,他怎么知道我没找对象,我找不找对象是我自己的事儿,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都不着急,你跟着瞎操什么心,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吗。 她就是弄不懂,一个中年男人,嘴巴甚至比一个家庭泼妇的嘴巴还碎,可真是太可怕了。但是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归,我就不出来跟你说话,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男人说了半天,见晓红还没从里面出来见他,心里有些着急了。他在屋子里面背着手踱来踱去。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心烦意乱地想让晓红妈去叫晓红,却又怕晓红妈多心,就没敢开口。 晓红妈见他坐卧不安的样子,也很着急,接着他的话茬说着: “你这话说得太对了,你看,胡同里志满她姐跟她同岁,人家十九就结婚了,现在孩子都满地跑了。我们家晓红可倒好,还在家里当秀女呢,你说,我能不着急吗?”晓红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这个男人是妈妈请到家里来的。 她一听这话,气得脑袋都快爆炸了。没想到妈妈在背地里,竟然到处求人给自己介绍对象。自己不秃头,又不眼瞎,现在不找对象,并不代表将来嫁不出去。别看自己二十多岁了,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她还是能沉得住气的。自己又不是嫁不出去,妈妈怎么能上赶子把自己随便拱手送人哪! 她忽然想到这些日子,家里天天有陌生人来,该不会也是来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吧!想想这也不怨别人,自己要是考上了大学,他们也不会明目张胆地跑到家里来羞辱自己。 “我侄子也二十三,今年也没考上大学。要不是二丫他妈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晓红是你姑娘呢!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看这两个人挺合适的,我今天来,就是来问问这事儿,不知道你家晓红能不能同意?”男人顺藤摸瓜地说着,可能就是为了让她听见,就故意提高嗓门,他的一双眼睛不停地往门口瞄。 “这年头,找个有文化的,总比找个没有文化的好,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一定能说到一块去,不会吵架,我看也挺好的。”妈妈的话,令她头脑发胀,她真不知道妈妈是怎么想的,她可是自己的亲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晓红实在气不过,心中暗想:“有你这么当妈的吗?你连人长啥样都没见着,就随便答应人家!你真的忍心这样做吗?” 孙晓红的气还没消,又听到那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声音说:“我刚才从李永福家出来的时候,看见你家晓红已经回来了,她是不是躲到屋子里面躲起来了?”男人继续说道,似乎他说的每一句话里,都想把晓红从屋子里面逼出来,大有不到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架势。看来,今天自己不把话当面说清楚,这个男人不会自己走的。 “不就是替你侄子当说客的吗,没事儿盯稍干嘛,真有病!我就这么耗着,看你怎么走出这个门槛。”对于这样没有素质的人,孙晓红还是挺排斥的。不过,她还是能克制住自己的。 “晓红,你快点儿出来,你王叔来家里想跟你说点儿事儿!”妈妈终于发话了,听她迫不及待的声音,孙晓红装作没听见一样,依然趴在那里没动地方。 没事儿乱点鸳鸯谱,真是没趣儿。她不想和这样的人说话,也不想和这样的人见面。她这人很倔,越是有人逼她做不喜欢的事情,她就越不做。反正自己也没有学业,没有工作,没有社会地位,一个连自我都没有的人,别说没找对象,就是想找个对象,自己都说了不算。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以前上学的时候,自己对未来的生活还有点儿信心,现在看来,前途一片渺茫,她早已经心灰意冷。既然自己什么也左右不了,也不能随便找个对象把自己嫁出去,那样的人生,岂不更加悲催。 妈妈见晓红在屋子里面没有动静,她的声音里似乎多了一些愤怒:“晓红,别躺着了快点儿出来吧,你看,你王叔都等你半天,你倒是出来给个知会儿啊!”听这意思,这人跟自己耗上了。自己要是不从门里出来见他一面,估计妈妈非得骂自己一顿不可。 “出来就出来呗,喊那么凶干嘛!”晓红很不情愿地从炕上爬起来,她推来里屋的房门,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倚在门口,冷冷地看着里面的男人一眼,没有说话。眼前这个男人,她似乎在哪里见过,她想了半天也没猜出是谁,索性就不猜了。 “晓红,这是你王叔,他在咱们乡上的银行上班,今天到咱家来,是专门来给你介绍对象的。快点儿进来,让你王叔好好跟你说说。”妈妈一直挺在意这件事情的,见她眉飞色舞的样子,就知道这个男人没少和她说好听的话。 男人的目的达到了,晓红脸上马上没了笑容。她冷冷地站在那里,何止是有点儿不太高兴。 她突然感觉妈妈有点儿高兴过头了,心里很不痛快,妈妈是不是想快点儿给我嫁出去呀,她谁都能信得着,像他这样说话的人,虚头巴脑的,能给我介绍出啥好人家来。 “这就是你家晓红吧,我还是她小时候见过几回,女大十八变,我一点儿都认不出来了,你这姑娘太优秀了,哪都出彩!”晓红见男人说话的样子显得非常轻松,就觉得他是一个巧舌如簧的人,见啥人说啥话,这回该轮到孙晓红紧张了。 听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以前见过自己似的,可是在自己的印象中,她从来都没有这个人的影子。就是有,小时候的事儿,她记性再好,也记不清楚了。 因此,晓红朝他点了点头,算是应付了事后,刚转身要走。却被妈妈给叫住了:“晓红,你先别走,你王叔有话还没跟你说呢!你先别忙着走,听你王叔说完,再走也赶趟儿!”妈妈的口气很是强硬,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 没办法,晓红只好硬着头皮进屋,规规矩矩地坐到了这个让她叫王叔的对面。 “晓红啊,看你这么着急要走,叔就长话短说。我给你介绍的这个对象,不是别人,是我亲侄子。他跟你一样,也是今年毕业的,他也没考上大学,暂时在家里干活。以后托托关系,我想找个好的工作单位把他安排进去。家里就他一个儿子,身下还有个妹妹,现在也在村里的初中念书。等他有了工作,稳定下来,啥也不用愁了,也挺好的。他家的情况,刚才我都跟你妈说了,都是一个村子住着,也知根知底,他爸他妈,你妈也都认识。我觉得你俩挺合适的,这不,我从二丫家出来,就来登门拜访了!” 这个男人,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他这圆滑的腔调,让晓红立刻消除了对他的种种偏见。出于礼貌,她微微地笑着,静等他把话说完。 我从学校门里出来这才几天啊,上门提亲的人,都快把门槛自踢破了。孙晓红心中非常懊恼,她听了男人的话,皱了皱眉头,看了妈妈一眼,她什么话都没说,就把头低了下来。 “晓红,这是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我和你爸都不难为你。你也别不说话,你王叔来家里,就是问问你啥意思。行,咱就见见,不行拉倒,有啥可犹豫的!”妈妈倒是爽快,她坐在旁边见机而说。 “我还没想好呢。感觉现在找对象是不是早了点儿,眼看就要过年了,明年再说吧!”孙晓红低头想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等你想好了,黄瓜菜都馊了!你这孩子就是太矫情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等你想明白了,般对般的小伙子都被人抢走了,看你咋办?自己的事儿自己都不上心,我说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让人操心啊?”晓红妈当着王叔的面,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数落。 晓红没有说话,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清楚,现在家里有外人,妈妈说啥,她都得听着。男人见她低头不语,就趁热打铁说:“我大侄子可好了,又能干,又聪明,在天底下,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五十二章 明里暗里 听了这话,晓红差点儿笑出声来。真是好笑,世界上缺啥都不缺人,三条腿的蛤蟆找不着,两条腿的活人满大街有的是,还打着灯笼难找,还以为在夜里捉蚂蚁呢,都钻到洞里去了,当然找不到了,跟我绕小路弯弯,想得美,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于是,她绷着脸说:“我家没有灯笼,我暂时也没有这个打算,麻烦您老人家为我操心了!”晓红这样说着,两腿慢慢向门口移动。 心说,他还真把自己当成豪门显贵呢,我一个落魄的学生,攀这样的高枝,还真是消磨不起。她歪着脑袋,侧着脸看了男人一眼,心里嘀咕着:既然他人这么好,咋不去找县长姑娘呢。明知道我没啥出息,还来家里找我,这不是给国家浪费人才吗? 男人盯着孙晓红的一举一动,那巴望的眼神,让晓红觉得特别的恶心。 看来自己再不说话,他们还得劝自己上勾。还不如自己把话挑明,也好让他回去传个话,也让那边死心。不然在家里这么耗着,也没啥意思,还不如趁早给个痛快话,不然,妈妈又该说一些难听的话来刺激自己了。 想到这里,晓红把头抬起来,她一本正经地对男人说:“王叔,我的事儿,劳烦您跟着操心费神了。可能这事儿说得太急,我还有没想好。您也累了一天,回家休息吧。我要是想好了,让我妈再告诉你一声!”晓红分明是在下逐客令,男人好像还有话要说,他看了晓红一眼,似乎还没有要走的意思,这让晓红又犯难了。 “赶趟,天还没黑呢,我不着急回家。我就是想说说我侄子家里的情况,他家的条件都摆在这里,人也挺好的,我看你俩正经挺合适的,你也没啥可想的,我看就别拖拉了,眼看就要过年了,赶紧找个好日子相亲吧。现在这事儿,一时一变,万一碰到合适,人家还会等你呀!我看,赶早不赶晚,别等机会错过了,后悔就晚了!”男人见晓红这样搪塞自己,情急之下,他一脸郁结地看着晓红妈,随口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来。 这叫什么话,感觉自己照人矮了一截似的。她也知道眼看就要过年了,也不知道他家找啥急。捡的的东西还要拿起来看看呢,这么大的活人,不说挑挑拣拣吧,咋也不能剜到筐里就是菜呀!孙晓红心里这个恨呀,她瞟了男人一眼,啥话都没说。她突然感觉自己的智商有点儿瘸,甚至有点儿跟不上思路了。听这口气,他们都已经盘算好了一切,是不是根本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一个村里住着,谁也不了解谁,说相亲就相亲,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儿草率啊!再说,我暂时还不想定亲,反正头年也没几天了,过了年再说,也没啥不好吧。”晓红听了这话,心里挺不高兴,她感觉这个男人就是想变着花样,让自己嫁给他的侄子。 他们太小看穷人了,我就不按他们的套路去做,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相比刚才的慌乱,孙晓红一下子冷静了很多。她分毫不乱地撩了一下前额的头发,毫不避讳地看了男人一眼。 这双冰冷的目光,看得男人皱起了眉头。可能心虚,他连忙避开这两道锋芒毕露的目光,从衣兜里掏出一颗香烟,放在嘴里。 妈妈见他要吸烟,连忙找来一个打火机递给了他。男人低着头,狠狠地吸了一口,又恢复了常态。晓红见他这样着急为自己的侄子说媒,就知道其中定有猫腻。至于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 要说眼前这个男人,晓红可能是不太了解。只要提起他的侄子,虽说不在一个学校里面念书,但是他的一些“先进事迹”,晓红还是早有耳闻的,她说不上全都知道,只要有人提起,她就略知一二。 这个小道消息来自于郭艳梅的嘴里,因为他们两家挨得很近,而且多少会了解一些。她们几个同学没事儿在一起议论这个男孩的时候,大家对他都没有什么好的评价,鉴于郭艳梅绘声绘色的描述,里面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听了之后,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这个男生和他们不是在同一所学校里读书,说是去城里读书,实则是拿着他爸妈的血汗钱去学校里混天数。他整天骑着一台赛车,嘴里吹着口哨,疯狂地穿梭于城乡之间,估计他也不是以学业为目的。他的嘴边留着浓密的胡子,身上斜背着一个仿造的军挎,一脸的痞气,上课的时候,他经常溜出教室,跟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在城里喝酒抽烟,或者在网吧里面打群架,有的时候,兜里揣着一些刀具,蹲在漆黑的角落里,对着大街吹口哨。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夹在一群无良学生的中间,随帮唱影地站在学校门口,对着一些长得漂亮的女生品头论足…… 他在外面啥样,家长也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没法管。类似这样的事情,他叔叔可能知道一点儿,但他可以替侄子打掩盖,可妈妈不知道啊,狗带嚼子也是好人,只要有人给晓红介绍对象,她就兴奋。妈妈这样做,真是太伤人了,撇开自己的女儿,她把谁都想得那么好。 要不是他叔叔一再提醒,估计孙晓红也没这么烦感。开什么玩笑,这样的人品,也佩拿到我的眼前来说事儿,真是眉眼高低没看清楚,拿我当傻子欺骗,想得倒挺美,可惜他一厢情愿想错了人,也找错了门径。不管他叔怎么折腾,她孙晓红铁定是不会上当受骗的。 这回,晓红心里有谱了,没事儿跑来打我的主意,你可以糊弄我妈,要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不行,这事儿绝对不能依着他们。”晓红看着他这种小人心里特别的别扭,心说:“他们这样做,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好赖我还念了几天书,多少还懂点儿人情世故,不然自己没有主意,连人都没见着,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去哪里要钱去?” 跟凤凰走是俊鸟,他算什么东西。晓红不甘心被人当做话柄扯来扯去,她有她自己的尊严。她心烦意乱地坐在那里,想到二丫媳妇上车之前哭哭啼啼的样子,她的心里就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一个女孩子,只要结了婚,她的一切就不再属于自己了。况且这样一个不足以托付终身的人,也没啥可说。 想到这里,她苦笑了一下,心不在焉地说:“王叔,要不这样,我再考虑考虑!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没准备好,这事儿等过了春节再说吧!要是有合适的人,也别耽误人家。”她不想和他墨迹得没完没了,就想速战速决。 “你看这孩子,你怎么说话呢!”晓红妈见她这样吞吞吐吐,模凌两可的回答,她坐在炕沿上,气得不知说啥是好。 “好吧,都听你的,好事多磨,过了春节再提也不晚。你也别多心,我的意思就是,你俩不认识不要紧,先见个面,互相有个了解,以后再慢慢相处,兴许就能合得来呢?”男人察言观色地打着圆场,他的态度给人种迫不及待的感觉,孙晓红的面色始终沉得像一汪清水,她特别清楚男人的来意,因此,她那张精致的面孔上没有任何波动。 “嗯,我早都看出来了!今天好像让你失望了,你回去可以转告你侄子,我现在还不想找对象,就是想找对象也不在家门口找,省得我妈跟我操心。好姑娘有的是,你再去别人家看看……”孙晓红不卑不亢地看着这个男人,她冷冰冰的话语,把这个男人说得瞠目结舌。 “你就是好姑娘,我侄子就相中你了,不想去别处看。听你这话,好像不太相信我?这你就想错了,我和你爸妈认识这么多年,怎么也得给你选个好人家啊!我和你妈都商量好了,明后天要是有时间的话,你俩都去我家见个面,认识一下,一回生,两回熟吗!有王叔在,你啥也不用担心!” “担心,我有啥可担心的!我看是你多心拉吧,没事儿,你们怎么安排我怎么做,不就是去相一次亲吗,有啥不敢面对的……”话说到一半,又被她咽了回去,孙晓红抬起头来,眉眼间带着几分难以捉摸的傲气。她不想为了此事,当着外人的面,和自己的妈妈发生争执。 “这个小姑娘真是太有个性了!”自以为能说的男人见绕了半天,也没有说动孙晓红,不免有些尴尬,他骑虎难下,就紧紧盯着那张不为所动的脸,紧皱眉头,暗自思忖一会儿,急忙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行,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正好明天有空,你们都去我家里吧,去我们家方便!”男人自以为大功告成,连忙撤退。他匆忙离开院子后,很快消失在朦胧的暮色当中。 “人家登门上户给你介绍个对象,管他成不成呢,都是一份好心。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还甩脸子给人家看,你看你刚才那样,都快要把我给气死了!”晓红妈把人送走以后,她回到屋子,关上房门,就瞪着眼睛,毫不留情地把晓红狠狠地数落一顿。 第 五十三章 徘徊不定 “他生气,他侄子混成那样,都要上天了,村子里面谁不知道啊,可他连句实话都不说,就跑到家里来骗我,我还生气呢!他叔跟他一样不知天高地厚,这种事情他也想得出来,真是不可理喻!”情急之下,晓红的脸色很不好看。她越说越气,差点儿就哭出声来。 “我咋没看出来呢。现在的人都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稍有风吹草动,就埋汰人家。我看那孩子挺好的,那天在集市上,我见过一眼,我咋没看出那么多毛病来呢?我看就你事儿多!一听说有人给你介绍对象,你就看谁都不顺眼,也不知道你有多大的蔓。”晓红妈一边扫地,一边指责晓红。可能是恨铁不成钢吧,也不知道她在胡同里受了谁的影响,说话的口气越来越难以接受。晓红不敢和她硬碰硬,只好听着。要是实在听不下去了,也小声嘀咕几句。 “你就听他叔说他的好处,他这个人跟柳丛新也没啥两样,就是比他多念几天书,整天跟个大爷似的,东游西逛。你都不好好打听打听,就跟着起哄说我。你知道他给我介绍的那是啥对象啊?他爸是个酒鬼,整天好吃懒做的,到处蹭吃蹭喝也就算了,在外面酗酒回家,还往死里打他妈。这样不着调的人家,太吓人了,听着都头皮发炸,我可不敢恭维,还是让他家儿子另选高明吧。” 晓红搬出一大堆事实,无风不起浪,这道听途说的话,有时也不是不可信。只要有人说,一定有它的出去。孙晓红说这话,对事儿不对人,她看人的眼光还是挺准的。 一个人可以跌倒无数次,可没有醒悟的疼痛,会让自己成为一个废人,就是一次跌倒,一辈子都爬不起来,可就惨了。孙晓红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心里,可是面对人生的选择,这点儿主见,她还是有的。 “你这孩子,就是太矫情。这些捕风捉影的话,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别人说啥,那是别人的事儿。我可告诉你,饭可以多吃,话可不能乱说。你又没有见过人家,凭啥这样说人家,这要是传出去让人听见多不好!”晓红妈惊讶了,连忙摆手制止晓红。 “他爸整天迷迷糊糊地喝成那样,村里谁不知道啊,可能就你不知道!可鼻子上面它有眼睛啊,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叔当你的面把他夸成一朵花,你就相信啊。妈,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可别听风就是雨的!我可是你亲姑娘啊,以后吃亏的是我自己,我可不想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自己废了,你还是求求他叔,放过我吧。”晓红一脸苦相地说。 “跟你妈怎么说话呢,这八下还没一撇呢,我咋就把你给废了。他爸啥样,跟孩子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就是让你去看看,也没说非成不可?好好准备准备,说好了明天去相亲,就不能半路打退堂鼓,我可不想跟着塞牙缝子!”妈妈的话很强硬,看来,她不去相亲也不成了。 “你们也太强势了,这事儿都不跟我商量商量,就一口答应了。妈,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叫威逼利诱,赶鸭子上架,我现在都喘不上气儿来了,你们还能不能给我点儿自由了!这事儿要是被你俩撺掇成了,我都能想象出村里人怎么说你……”孙晓红的脸憋得发紫,她把事情想到了最坏的程度。可最令人气愤的事情,还在后面。 “人嘴两扇皮,做事儿两不知,都是老鸹落到猪身上,光看别人黑,看不到自己也黑,你可别听他们胡编乱造,这世界上就没好人了!”妈妈鄙夷地说着,要是把她给惹急眼了,脾气上来,管他是谁都敢骂。孙晓红眼前一黑,感觉自己一头栽进了万丈深渊,再也不能自拔! 为了信守承诺,也怕晓红反悔,晓红妈又唠唠叨叨的一顿说教。这个时候,晓红不得不佩服妈妈的口语表达能力。她这是没有文化啊,不然,她能造出一本天书来。 “无风不起浪,他们家要是没有过分的事儿,好端端的,谁没事儿说他家那点儿破事儿干嘛!我说这些话,你一个字都不相信,他叔说啥你信啥,明知道下面是个火坑,你就忍心看着你姑娘往里跳啊?”晓红绷着脸说,她的声音近乎哀求。 “我都答应人家了,就不能反悔。人家也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说个亲,搭个桥,也属于正常,不能出尔反尔,你还是好好准备准备,明天晚上去他家相亲。都说好的,就不能变卦,不管人啥样,也得走一趟!”妈妈的语气特别强硬,一点儿余地都没给她留,这让孙晓红顿时心灰意冷。 “谁没头没脸啊,没头没脸那还叫人嘛。”不过,妈妈说得也没错,相一次亲,见一次面,自己也没啥丢人的,自己不同意,他们还能抢亲啊,跟这些人打交道,还真得动动一番脑筋! 明摆着不成的事情,妈妈非要钻牛角尖,晓红都把嘴皮子都磨薄了,妈妈也不听她一句解释,她仍然固执地坚持让自己去相亲,晓红的据理力争居然没有奏效,她拗不过妈妈,也只能悻悻地回屋里,一个人生闷气去了。 可光生气是没有用的,她得尽快想个办法摆脱他们的控制,可是胳膊再硬也拗不过大腿,况且有妈妈在中间推波助澜,她想说个不字都难,到底怎么办呢? 夜里,孙晓红又失眠了,她躺在漆黑的屋子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一直想着这件难缠的事情。她蒙着被子,蜷缩在被窝里面,她越想头越大,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想出一个好的对策。 天亮的时候,她才慢慢睡着,妈妈做好饭后,也没有叫醒她,可能也觉得她心里不太好受。等她从被窝里面爬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她穿好衣服,站在镜子面前,看了看自己红肿的眼睛,一句话没说,扯过一条围脖就走了出去。 妈妈随后就赶了出来,她站在院子里大声喊道:“晓红,这大冷的早晨,你不在家吃饭,出去干啥?” “我去丽莉家待会儿!你放心吧,我走不多远,下午一定回来,不耽误你发横财!”晓红头也不回地说着,继续往前走。她的话很伤人,妈妈被她气得浑身颤抖,她用手指着孙晓红的背影说: “你给我站住!你这是跟谁说话呢?没大没小的,大清早不好好在家待着,发什么神经!”冷风中,任凭她怎么唠叨,晓红都跟没听见一样,她憋得实在是喘不气来,她对这个妈,简直是太失望了。 当她走到丽莉家门口的时候,见院门紧锁,她停下了脚步,向院子里面张望了半天,见她家的窗帘还没打开,便转身离开了。她开始羡慕丽莉,她的养母绝对不会荒唐地逼迫她做出这种事情。 她焦急地在胡同里面转来转去,实在是没地方去了,就去了西山头上。她站在山边望着空旷的原野,在无助的风雪中,山体在硕大的阴影里,投下悲凉的一曲。人生不过如此,孙晓红心中的万千愁绪,也抵不过一场寒霜的欺凌。她顶着缕缕寒冷的北风,沿着起伏不定的山坡,足足地走了一大圈,又神情沮丧地兜转回来。 她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看见妹妹在看书,默了一瞬,走过去说:“昨天有人来家里给我介绍对象,咱妈连打听都没打听,就同意了,今天晚上,妈让我去相亲,咱们村的,和我同岁,也没考上大学,听说名声不咋好!”此时,孙晓红一肚子怨言,为了倾吐为快,她也只能跟妹妹道道委屈了,不然,她很快会疯掉。 “什么?她怎么什么人都相信呢?如果这男生人品不好,肚子有多少墨水也是人渣,这不是坑人吗?不去!不去!”妹妹先是漫不经心端着书本听着,当她听到名声不好这句话时,顿时一愣,她把手中的书本,往桌子上一撂,那副愕然的表情很是夸张。 “我都说不去了,可咱妈说不去不行!她都跟人家订好了,要是不去的话,媒人该生气了,也不知道她是咋想的。我都跟她说那个男生的情况了,可咱妈就是不听,她宁可相信他叔的那张嘴,也不相信我!”晓红小声嘟囔说,她的声音发颤,像是要哭出声来。 “去就去呗,有啥可怕的。他又不是三头六背,怕他干啥。你要是一个人不愿意去,待会儿,我去三婶家把丽阳找来,我俩陪你去,看他们能把你怎么着!”妹妹说着,又端起书本,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满不在乎的笑意。她的一番话,给孙晓红吃了一颗定心丸。现在,她不再慌乱。 晚饭后,妹妹去三婶家里,很快把丽阳找了过来。丽阳是孙晓红堂叔家的独生女儿,她比晓红小一岁,爱美,好打扮,非常自恋。初中毕业后,学了裁剪,整天在家里做衣服。 她这个人嘴巴不饶人,清高得简直目中无人,谁都敢说。妹妹让她一起去,无非是想告诉那个男孩没戏。有她在场压镇,估计男孩借他两胆,也不敢乱来。 第 五十四章 可见一斑 “周日那天,我去老李家帮忙接亲,也不知道什么功夫,居然被人给盯梢了。你猜怎么着,那人还真是个死心眼儿,还撵到家里,当着我妈的面,也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非要给我当媒人,我觉得这非亲非故的,能信着他吗?我不同意,你二娘就骂我,你说,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晓红说着,把脸色沉了下来,她最烦道德绑架,然后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又不会自己谈对象,人家主动来家里给你当介绍人,应该是好事啊?瞧你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跟谁都过不去似的,真有那么严重吗?”丽阳一语道破机关。见她这么说自己,孙晓红竭力地为自己辩解。 “哪有哇!他要是给我介绍个好人吧,我也就不计较了。关键是他把我当成啥人了,还把我介绍给他那个不学无数的侄子,这不明摆着是捡我的便宜吗?你说这个亲,我是去呢?还是不去呢?弄得我满脑子官司,真是流年不顺,左右为难啊!你看你有没有啥好主意,帮姐姐一把!”一口气说完这些话,晓红觉得心口不再那么堵了。不过,她这口气喘得还是不顺。 不行,她得想方设法制止这件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于是,她小声说:“一会儿,咱们到了那里之后,我不张嘴说话,你俩就看眼色行事儿,他们爱干嘛干嘛,最好不能在那里待的时间过长,最好待到七点左右,七点一过,咱们应付应付就回来,看他们怎么说!”孙晓振振有词地说着。 “行,反正你也不同意,这事儿又不怨你,别别扭扭地在那里待那么久干嘛?找这样的人还不如养只鸟准成呢!要么找个好的,要不找个穷的,他这一瓶不满半瓶子逛荡的浪荡子,扯他干啥?有那么多闲工夫,在外面晒晒太阳,还能增加点儿维生素呢!扯他那闲篇,又浪费时间,又伤感情,真是没有必要。我看我二娘挺精明个人,这咋还越来越糊涂了呢!”丽阳说着,也点头同意晓红的看法。 暮色里,传来几阵轻轻的笑声,这些笑声透着几分嘲讽。三个人在小屋里嘀嘀咕咕地商量了半天,她们商量好了对策,就从小屋里面走了出来。 临出门前,孙晓红把一件旧格尼大衣穿在身上,又在柜子里面找出一条围脖,往脖子上随便一挂,就往外走。她这身打扮又土又老,跟刚刨完土豆垄似的,一点儿也不好看。妹妹和丽阳走在她的两侧,她们在漆黑的胡同里走成一排,像风一样飘了过去。 晓红没有惊慌,她一边走一边笑,像是去做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 妈妈并没有反对丽阳一起去相亲,她觉得多个人去多双眼睛看,也挺好的。妈妈怕她们走到半路,就没了影子,因此,她跟在她们的后面,看着她们有说有笑的背影,也大步走出了院子,跟在了她们的身后。 这个被叫做王叔的男人,他家在村子的西南角落。他家的房子是新盖的,即使在昏黑的夜里,也特别好找。孙晓红她们出了院门,顺着胡同往西走,从胡同里出来后往南走,大约走二百米左右,遇见胡同,再往东面一拐,在胡同里过了四五家门口,就到了。 他家的房子倒坐南衙,得从后面入门进院,沿着细长的院脖儿往南走。进院后,丽阳在后面小声 说:“到他家这条道儿真别愣,赶上山路十八弯了,这黑灯瞎火的,跟走迷宫一样,整得挺神秘呀!”说完,她回头看了晓红妈一眼,缩了一下脖子,撇撇嘴角,做个滑稽的鬼脸。 “不许乱说,让人听见,人家该挑理了!”黑暗里,晓红妈在身后轻轻地说了一声。几个人不再说话了。去见一个不该见的人,去说一些不该说的话,她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啊。 “有啥了不起的,还不让人说话了!感情我们到他家门口拜访,还得把嘴封住啊!”面对这种浅薄的人,就应该用浅薄的方法应对。晓红并非害怕他们,她是害怕妈妈那张嘴,她天天唠唠叨叨的总说这件事情,谁要是能受得了,算她长得结实。 晓红这样想着,一抬头,差点撞到门框,她往后一闪,几个人同时停了下来。妈妈上前敲了敲屋门,屋子里面的女主人和王叔听见外面的敲门声,陪着笑脸迎了出来。 晓红妈让她们几个管这个女人叫婶子。乍一看去,这个女人有四十多岁,从她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来看,已经看不出任何年轻的样子,她个子不高,说话干脆利落,滴水不露。倒是一身的肥肉,显得她与众不同的富态来。 她站在门口,看了看这几个小姑娘,马上认出了晓红,就热情地把大家让进屋子里面。然后拿起桌子上面的暖瓶和茶杯,一边寒暄,一边忙着给大家倒茶水。可能是他们事先早有安排,王叔把晓红她们让进屋子里面之后,就出门去找他侄子去了。 她很会说话,言谈之间,女人又将晓红的年龄等各方面条件询问了遍,才和晓红妈聊起家常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说话的腔调都是一个韵味!”晓红默默地感慨着。 晓红妈原来就认识王婶,她们一见面倒是唠个热闹,一进门就把几个女孩子撂在一边,唠一些个家长里短的事情。间或,王婶还转过身来朝晓红笑笑,以示自己的友好。晓红脸一红,对她笑笑,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身边有妹妹和丽阳陪着,她一点儿都不紧张。她紧闭嘴唇,只管听,只管看,不做任何反应。 王叔家的条件非常好,他家盖的是三间砖瓦结构的房屋,可屋子里面的装修简直跟城里的楼房一样敞亮。这在村里,也是无人可及的。 晓红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她将这间屋子从上到下细细地打量起来。这是一间城乡结合的家庭,在这些豪华的家具里,她看出了一种特殊的家庭环境。在农村,工薪人家和种地人家却是有所不同,连女主人说话的底气都那么高高在上,真是慕煞众人。 孙晓红正在胡思乱想,屋门开了,从外面走进一行人来。出于礼貌,晓红连忙站起身来,在闪烁的灯光下,她清晰看见,走在前面的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她个子矮小,面色黑瘦,可能是身体不好,她略微驼背,两腿弯曲,不能笔直地站着,一看就是过苦日子累的,不用猜,她一定是男生他妈。 她妈的身后,有个漂亮的女孩儿,她的个子也不是很高,大约一米五几,脸上笑盈盈的,她身上的衣服很时尚,脸上一副玩世不恭,不知天高地厚样子,这种很潮的初中生打扮,一点儿也不像个女生,倒像是山寨女王,她一进屋就冲到孙晓红面前,嘻嘻哈哈地问了一大堆废话,孙晓红惊得唏嘘不已,她吱吱唔唔半天,也没做任何回答。 女孩儿的身后,不用介绍,就是那个相亲对象了。晓红抬头看去,他的个子也不是很高,若不是穿了一双带跟的皮鞋,估计他也就是一米六左右,可他的头发却弄得很高。 可能他觉得自己脸上的五官,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自觉对不起观众,就在头上下了一番功夫,把茂 密的头发染了赤橙黄绿青蓝紫的颜色,然后让发型师给他做了个大海航行波浪卷,再让一阵狂风断然吹过,在自己的至高点上,留下一片惊涛骇浪般的海啸。这不伦不类的打扮,让孙晓红顿生烦感。 这几个人像检阅部队一样鱼贯而入,然后被女主人热情地让到了坐位上,孙晓红一脸嫌弃地瞟了男生一眼,当时心里很不高兴。她不屑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王叔跟在后面,见大家都到齐了,他大步走到屋子中间,互相介绍一番,他马上切入正题。 “晓红啊,这位就是我侄子,我从小摸着头顶长大的,都是农村孩子啥说没有,我看你俩都挺好的,没别的意思,叔就是希望你俩能走到一块,好好过日子。多余的话,我们几个大人,就不跟着掺和了,你们自己聊,像你们这种情况很难碰到一起,互相都多了解了解,我和你妈到东屋去唠嗑了!”说完,他朝屋子里的几个小姑娘摆摆手出去了。男生的妹妹,很想当着晓红的,卖弄一下自己的口才,见没人和她搭话,也跟在他们的身后出去了。 男生回身关好门,热别熟练地从衣兜里掏出一盒香烟来,他先是递给给丽阳一颗,接着又递给晓红妹妹一颗,他见晓红冷冷地坐在那里,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没敢过来搭讪,他又掏出一个打火机,依次给丽阳和妹妹点燃后,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就一个人坐大言不惭地坐在晓红的对面,顺势翘着二郎腿,无所顾忌地抽起烟来。 借着烟雾,他眯着眼睛,看了孙晓红一眼,见孙晓红没有说话,马上转移目光,找茬跟丽阳说话。因为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个人连一个字的交流都没有,彼此都沉默着,弄得屋子里面的气氛异常的尴尬。这哪里是来相亲,分明是出来恶心人,找这样的对象,看一眼就够了,我可没那么多耐心,还是省省吧! 他这人也很知趣,见孙晓红对他特别冷淡,也就随便了。晓红见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咋看都不像是个好人,她勉强坐了十分钟,实在忍无可忍了,一切全都免谈,她不想和这样的人说话,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连个招呼都没打,就满不在乎地走了出去。 这样错误的人选,皮囊再好也是一个渣子,还是留给居上的后来人吧! 第五十五章 节外生枝 像这样拙劣的相亲方式,孙晓红还是第一次遇到。丽阳和妹妹见姐姐走了,她们俩也互相使了个眼色,也随后跟了出来。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那位自恋的公子哥,还歪着脑袋一动不动地陶醉在云里雾里,不知所云。他好像也对叔叔安排的相亲对象有很大的成见,不然他也不会把自己打扮得跟妖精一样,装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出来整蛊自己,也蛊惑别人。 遇见这样不淑的人渣,必须快刀斩乱麻,以绝后患。孙晓红一步跨出房门,她连头也不回地走进了东屋,屋子里面这聊得火热,忽然见晓红出现在门口,一看就知没戏。所有的声音顿时戛然而止。 他们都诧异地看着她,继而都站了起来。 做为媒人的王叔,也觉得不大对头。他们处心积虑地安排的这场荒唐的见面,就这样匆匆结束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大家面面相觑,谁都没有想到,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对待自己的个人问题,竟然如此果断,他心里也暗暗伸出拇指来表示佩服。 人也见了,面子也给足了,也该散场了。不是孙晓红嫌贫爱富,她能一眼看透的男生,也还真是少数。 怪就怪他自己不争气,既然这样,那么也无需再费唇舌,还不如速战速决来个痛快的,免得夜长梦多,有人从中作梗,她就更难摆脱纠缠了。人生大事,不能这样当成儿戏,无奈孙晓红一个人不同意,谁拿她也没办法。 男生碰壁之后,知道晓红没有瞧起自己,也没有感到自卑。他只是年轻气盛,就自讨没趣地只顾吸烟,他无不尴尬地坐在西屋没有露面。看来,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只是不敢面对而已。屋子里面的人,见孙晓红一言不发地出现在门口,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屋子里的气气氛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 有些事,心里有,无需用语言说出,就足够明了。 孙晓红觉得和这个男生根本就是两路人,没有什么交集,用媒人的话说,只能是年龄相仿,一辈子的时间她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难为别人。她认为自己没有那么绝情,彼此不合适,自己这样做,是最好的交代,也是给这个另类的男生做个必要的提醒。 孙晓红不同意,有她不同意的道理。 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还这么不着调,整天混迹于大街小巷里胡作非为,他还以为谁都崇拜他呢!,还把自己弄成这副公子哥的模样,难怪他妈妈那个样子,他再这样下去的话,也真够爹妈操心的,跟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能有什么幸福可言。可能她妈妈的现在,就是自己的将来,自己没有必要为一个没有生活能力的跳梁小丑挺而走险。 回到家里后,孙晓红又被妈妈一顿数落。她见目的已经达到,也不做任何争辩。老妈说老妈的,我该干啥干啥,一点儿也不影响自己的情绪。 她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有后话。第二天晚饭后,孙晓红刚要出门去找丽莉,那个叫王叔的人,又阴魂不散地来到家里,当起了说客。 这次,他改了套路,进门之后,直奔主题:“晓红啊,我侄子咋样?是不是挺帅!要不,你给提点儿保留意见,哪怕不成熟的也行,我侄子那边已经点头同意了,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能怎么想?其实也没啥想法。这个问题我可以永久性回避,回去替我谢谢他,他这样的风流人物,我可高攀不起,还是另找高明吧!” “这你就说错了,我侄子还真就相中你了,你说咋办吧?” “那是他的事情,好像跟我没啥关系!” “不管是谁的事情,我今天来就是想听听你的想法。” 这个男人真是太烦人了,赶又赶不走,说又不想说,她只好以退为进,漫不经心地说:“你侄子挺好,他妈也挺好,他妹妹也挺好!他应该找个更适合他的,我这个人土里土气的,根本不行,跟不上潮流。” 晓红笑着说,她不想和他们一家有任何纠缠,也不想得罪他们,就违心地搪塞着说。 “既然他们都挺好的,那你昨天咋还走了呢!我看你俩也挺合适的,都老大不小了,要是没有啥意见的话,趁着年前还有几天,让他们家摆桌酒席,咱们两家的家长就见见面,商量商量把这门亲事给订了吧?” 王叔步步紧逼,问得孙晓红有点儿不好意思。 “什么?定下来?怎么可能?这又不是逼亲,我可没有答应你们。王叔,我谢谢你替我操心,这两天,你跑前跑后也挺辛苦,难为你了!我还是跟你实话实说吧,我现在还不是找对象的时候,过了年我还要参加成人高考,这事儿等过两年再说吧,再有就是,我不想在咱们村里找对象,你回去跟你侄子捎个话,要是有合适的姑娘,让他赶紧找吧,不要为一棵歪脖树耽误一大片森林!” “我现在看你就挺合适的,像我侄子这样的小伙子,在村里都找不出第二个,你可得想好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以后,要是碰不到合适的,后悔可就晚了!” 晓红听了这话,差点儿没恶心吐了。还大言不惭地过了村就没这个店了,晓红心说,就他那个侄子,别的不看,就看那个脑袋跟抱窝的母鸡似的,跟这样的人结婚,那不是开玩笑吗? “开什么玩笑,我要是一辈子不找对象,他还能打光棍啊!” 晓红说完,一脚跨过门槛,走了出去。 “这孩子太任性了,我也没辙,她叔跟着操心了!”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妈妈走过来,苦笑着对王叔说,“随她去吧,她不同意就不同意吧,强扭的瓜不甜,她现在不同意,我也不好给她做主,结婚以后,两口子拌嘴的时候,她该落埋怨我了。成破利害我都跟她说明白了,她也老大不小了,让她自己想吧!”妈妈在趁机打圆场,也是在推脱理由,可能她也没怎么看好这个男生吧,不然她的态度也不会转的这么快吧! 男人的一番苦心落空了,他觉得的一件好事儿,就这样不欢而散,也心有不甘。 他弄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想的,本来还想说点儿什么,见晓红已经断然拒绝,他再说啥都是废话,只好讪讪地在昏暗的胡同里,悄然离开。 一场大雪过后,整个村子都掩埋在白花花的积雪里面。今年的雪特别多,整个冬天都是昏沉沉的,几乎每天都很难见到温暖的阳光。外面的空气很冷,滴水成冰,树枝上的积雪,簌簌而落,在空中随狂风乱舞,像一群发狂的疯子,在野外肆虐地奔跑。 一辆摩托车缓缓地驶进了胡同,当它靠近院门口时,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把摩托车停靠下来。 “院里有人吗?”顶着头盔的小伙子,下了摩托以后,他从斜挎的包里,拿出一封信来,踮起脚跟,朝着院里喊了一声。 清脆的声音,划过寂静的胡同,在空中回荡着。大黑狗听见院外的声音,立刻冲出狗窝,对着院门又是一阵狂吼。 孙国栋正在院子里扫雪,突然听见院外有人喊,就放下手中的扫帚,朝门口走了过去。 “孙叔,给,这是你家的信!”投递员见有人从院子里面走出来,微笑着迎上前来。他把信交到孙国栋手中,骑着摩托车走了。 孙国栋把信拿到屋里,撕开信封后,认真地看了起来。 这封信是晓红大伯寄来的,信上说,今年春节,他们全家人要来家里过年。孙国栋看完信后,脸色很是难看。他什么话都没说,把信往窗台上一放,又出门扫雪去了。 “晓红,你快点儿过来,是不是你大伯又来信了。你给奶奶看看上面都写了啥?” 奶奶从门外走进来,她见到窗台上的信封,连忙把晓红叫过来。 “好的!好的!我这就给你看看!你听着,我给你大声朗读一遍!”晓红说着,拿起信封就看了起来。可她看着看着,表情就变了,就没有读出声来。 信上无非是写一些对爷爷和奶奶问候的话,晓红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奶奶不知道上面都写了什么,虽然她不识字,也把脸凑过来跟着晓红一起看。 “晓红,你大伯在信上都写些啥,你给奶奶念念!”奶奶指着信上的内容,笑容可掬地说。 孙晓红本不想让奶奶失望,当她看到信上几乎都是敷衍的语句时,她默默地摇了摇头,把信重新叠好,装进信封里放到奶奶的手里说:“我大伯说他今年要回来过年,让我们做好准备呢!” “啊!啊!他怎么想起回来过年了呢?他已经不是我的儿子了。我老了,什么都干不动了,他嫌弃我拖累他,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一次,他已经没有我这个妈了,还回来干啥?”奶奶略微有些激动,她已经有十多年没见到自己的儿子,突然听说儿子要回来,她的两只手不由得颤抖起来。在她有生之年还能见到儿子一面,也真是不太容易啊。 “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我把儿子培养成人,可他翅膀硬了,人也飞走了,他就不要我这个妈了……”奶奶的眼里泛着泪花,她的一双布满老茧的手,捧着书信,嘴里不停地叨念着。 第五十六章 无话可说 孙晓红没见过伯父,也从来没见过奶奶这样伤心过。看来伯父的人品还是有问题的。 以前她也听妈妈说过,*时期,大伯父在省直工作,后来被下放到劳改农场,当时伯母也同样受到了迫害。她受道迫害的理由令人啼笑皆非,就是因为烫了一头卷发,结果被一群气势汹汹的红卫兵造反派给盯上了,他们的头头,趁机带人闯进家里,一把揪住伯母的头发,从六楼上扯了下来。可怜手无缚鸡之力的伯母,被人惨无人道地从顶楼一直拖到底楼,没等沾地,她就全身粉碎性骨折,一下子瘫倒在地,昏了过去。红卫兵头头见事不好,把她撂在地上,慌忙扬长而去。 邻居们匆忙赶来,见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当时都吓呆了。大家七手八脚地把伯母抬到楼上,又帮忙找来一位中医给她接骨,她总算捡回来一条性命。按理说,非常时期,她应该低调才是,还烫头顶风上,这不是故意找麻烦吗,结果害了自己。 伯母的伤没等养好,就随着伯父去了劳改农场。后来她的脾气变得异常的暴躁和偏激,一有不顺,便无比嚣张,在家里一手遮天,伯父拿她也没办法。 这样一来,家中的女儿和四岁的儿子,因没人照管,伯父就把他们送回老家,寄养在农村小院了,让奶奶照顾。可这一晃就是三四年的时间。三四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算短,这两个孩子一直等到伯父平反之后,才被他们接走。想想这些,奶奶就更加伤心了。 后来,伯父从省直调到了银行,高升之后,就和家里没了任何联系。有人说,官身不由自主,忠孝不能两全,那都是搪塞。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就是孝敬父母。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做再大的官,又有何用。 可世界上有伤心的儿女,没有伤心的爹娘。 奶奶养的这个当官的儿子,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谓光宗耀祖。然而,数数奶奶的年龄,如今已经将近八旬,也许有了今天就没有了明天。可伯父始终对两个老人不闻不问,也许他真的很忙,也许他故意回避,他的音讯就像从地球上失联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时候奶奶想他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心里也暗暗埋怨过伯父。无奈,人家不愿意回到这个穷家里来,怕丢脸面,她当妈的也没辙。 “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这是村里的老话,别看伯父的职位和身份都比爸爸高,这句话恰如其分地用他的身上,也未尝不可。当外人的面,奶奶从来不说这句话,她怕别人笑话。可当家里没人的时候,奶奶把它常挂在嘴边,跟爷爷发发牢骚,就没事儿了。 “偏疼儿女不得济呀!”这打牙往肚子里咽的话,也只能烂在肚子里发霉了。看到奶奶脸上特别沮丧的表情,孙晓红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伯父,也有了很大的偏见。 孙晓红从来都没有见过伯父,她只是从爸爸妈妈的只言片语中听说过这个人,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和他这个身兼要职的哥哥有过任何来往。好像伯父这个称呼在她的脑子里只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代名词一样,很容易被人忽略。在孙晓红的世界里,爸爸是一个特别有涵养的人,他就是再苦再累,也从来不嫌弃爷爷奶奶拖他的后腿,毕竟那个黑白颠倒的时代,没能让他的才华得以展示。 他感觉这样的日子也好,人活得踏实,不昧着良心做事,夜里也不做恶梦,也是一种善良。他不想和伯父比高低,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也没什么可比性。 这些年,爷爷和奶奶一直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日子虽然清苦了一些,他们也算知足。伯父是个什么样的人,爸爸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晓红。她们的家史,不用宣扬,村里人也都知道。 作为一个省建行的一行之长,尽管他位高权重,却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没有,这跟忘本和负义也没什么差别。难怪爸爸刚才看信的时候,脸色很不好看,原来是有渊源的。 这封信,像一枚沾满污秽的石子,落在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里,立刻激起千层波澜。待平静之后,全家人都沉默了。他们不是不欢迎伯父一家回来过年,而是变质的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回来见村里的父老乡亲。 “这些年,他们也是头一次回来,不就是吃几顿饭吗?他们愿意回来就回来吧,反正咱家的条件他也知道,家里有啥吃啥,他让我整天摆酒席宴菜招待他们,咱也花不起那钱,他们要是觉得不习惯的话,不用说话就得走了,都是一个娘生的孩子,咱就别跟他们计较了!”这是妈妈的意思,她见奶奶整天唉声叹气,就赶忙出来解围。 “哼!跟他一般见识,气死都不知道咋死的。像他这样的人心里能有谁?就有他老婆孩子!这么多年,家里的两个老人连问都不问问,要躲就躲得远远的,还有啥脸回来过年?这些年,咱也没说让他赡养老人啊,看把他吓得,连封信都不写,好像咱们图他什么似的,这年头离开谁都能活,我又不求他借他,老驴老马还盼年节呢,他凭啥大过年的跑回来,给全家人添堵?”爸爸闷头坐在炕沿上吸着一袋旱烟,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人家回来是看老人的,又不是看你的,你有啥权利不让人家回来过年?再说他们见咱家条件不好,在这里也就待个一两天就走了,你可得绷住了,到时候可别乱说!”妈妈很不赞同爸爸的说法,她反驳道。 “可别让他装人了,他心里要是还有老人的话,这么多年能不闻不问。他在西北屯下放的那些年,两个孩子都放在咱们家里桌上桌下伺候两三年,哪个没给他照顾好,要不是咱们全家救济他们,恐怕早都完蛋了。他可倒好,让他帮忙照顾照顾咱家的孩子,他却把大姑娘送到他二大姨子家当保姆,这是人办的事儿吗?呸!他算什么哥哥,连西院的二哥都不如,还恬不知耻地有脸回家过年,不是我瞧不起他,他回来过年,有那好吃的东西全都喂狗,都比给他吃强,狗见人还晃荡晃荡尾巴呢,他能干啥!” “那也不能这么说你哥哥,再说还有你大嫂和孩子呢!咋也别让人说出话来。过两天,他们就回来了,到时候,你可别甩脸子给人家看,好像咱们两口子不愿意招待人家似的。千万别没事儿找事儿,省得节外生枝。” “他爱咋想咋想,听兔子叫,还不用种黄豆了呢!我就不信了,他能把我咋的。”孙国栋的倔脾气一上来,气得脸色发紫。 “咋的倒不能咋的,就是怕外人笑话。风言风语的,说啥的都有,都看着呢,让他出息去吧,咱可不跟他塞牙缝子。”晓红妈怕他越说越离谱,就把话题给引开,可是,孙国栋听了,更加恼火,依然冷冷地说: “外人,他要是知道外人会到处说他,他就不这么做了。他有今天的地位,常年连个人影都见不着,拿我这个弟弟当成啥人了。我是想啊,他在外面当他的官,我在家里种我的地,我们俩井水不犯河水,知道的我们不求他借他,知道的说我对他够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想巴结他呢?我把他当成哥哥,他可没把我当成弟弟。” “那也不能这么说,他常年那么忙,有些事儿可能会想不到也难说。咋说你们也是亲兄弟,事儿都过去了,还说那些没用的干啥?”晓红妈不以为然地说。 “国家主席还忙呢,到了年节的时候,还记得看看自己的爹娘呢!我看他就是装糊涂,在外面人五人六的,平时连一分钱都舍不出来给爹妈,他就是当再大的官,也不受人尊重,连个种地的都不如,有啥了不起的,我就是把他看得太高了!”孙国栋闷声闷气地说。 “那有啥办法,他们要回来,我们也不好扫了他的面子,虽说家里也没多少钱,该准备啥还得准备啥,顶多平时紧巴点儿,穷汉盼来年,大不了老年咱家再多种几亩地茄子,不就是多干点儿活呗,也累不死人!再说家丑不可外扬,到啥时候也不让外人笑话。就算他不在乎,咱们还在乎呢!”晓红妈说的没错,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留下骂名,死了也不得安生。 “嗨!真是太不像话了!”孙国栋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吸着旱烟,烟锅里里面的火星一闪一闪地冒着,屋子里面很快被一层蓝色的烟雾笼罩起来。 “他们这次回来是看爹妈的,你跟着发愁有什么用, 好好睡你的觉吧,明天还有一大堆活儿等着你干呢!” 第 五十七章 品头论足 孙国栋听了晓红妈的话,漫不经心地把手里的烟袋锅往炕沿帮上,使劲地磕了磕,他倒空里面的烟灰后,把他装在一个灰色的小布袋里,轻轻地放在枕边,然后他头朝里,两脚朝外,两手交叠着放在脑后,一头栽在枕头上,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大的人字,便一动不动了。 黑暗里,他睁着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空洞地望着没有光亮的天棚,想着许多不堪回首的前程往事,心中万千思绪,百感交集。这些郁结,像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一直困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的新潮不能平静。他直挺挺地躺着,很久很久都没合上眼睛。 抛开其他,单说才华,孙国栋要比哥哥强好多倍,但是为了回家给父母养老,他在部队放弃了大好的前途,坦然地回到村里心甘情愿地务农。跟现在的哥哥相比,他不知道这样的牺牲是否值得。但是,回家给父母养老,他这样做的确是问心无愧的。 可他无为的回归,并没有给父母创造一个安逸的生活条件。相对哥哥锦衣玉食的日子,家里多子,过度的劳碌,常年疲惫不堪的繁忙,也许他连普通都算不上,但妻贤子孝,他也并不觉得自行惭愧,因为他尽了孝道,尽其所能地赡养了老人,他在众人面前,还是能挺直腰杆的。 腊月二十七那天,天气阴沉沉的,忽而空中刮起一阵寒风,在胡同里冷飕飕的吹着,大片大片的雪花凌空飞降,它们铺天盖地,随风飘起,眨眼之间,将这个偏僻的小村笼罩在一片皑皑的雪色之中。 胡同里异常的安静,几乎没有人愿意出来走动,一些贪玩的孩子们也一改往日的疯狂,都躲到屋子里面去了。它们的到来,像是要把这纷纷扰扰的世界,在瞬间染成一片空白。 天近中午的时候,一辆超豪华的越野车缓缓地拐进了胡同里面。雪雾中,车灯的能见度很低,只能照到几米远的地方。它慢慢驶到晓红家的门口时,稳稳地停了下来。车篷上落满了雪花,像一个披着斗篷的村夫,拉着一个草垛,从野外归来。 轿车停下后,司机从车上下来,他不顾吃了几粒雪花,对着光线向四周辨了辨方向,觉得没什么问题,回身打开后面的车门,点头哈腰地和里面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待里面有了响动,他便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静静得等着孙国栋大哥从车里下来。雪花落在他的头上,像洒了一层白色的泡沫,继而被狂风出走。寒风中,他用手抹去脸上雪花,还是一脸谦和的微笑。 胡同里的人听见汽车的喇叭声,都闻声而来,秒秒间呼啦啦来了一群。这些善于围观的闲人们,他们的耳朵实在是太灵了,喘息之间,就把孙国家的大门口围得密不透风。他们站在门口,都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像一群呆头鹅一样,踮着脚尖,像看稀有动物一样,大惊小怪地往车里望着,都想看看这个衣锦还乡的人,到底有多高明。 人怕出名,猪怕壮。村里人,就是实在,没有那么多讲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他们对孙晓红的大伯,早就有了想法,甚至胡同里还有一些知情的人士,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小道消息,全然不顾地站着车前,大肆喧哗着。因为缺少了约束,他们毫无顾忌地在背地里指指点点,添枝加叶地说笑着。他们伶牙俐齿的口才,像新闻评论员一样,也不知道谁给他的权利,扯开嗓子,裂开嘴巴,就是一顿胡言乱语。言语之间,还交头接耳地摆着怪异的动作,屏息静气地窥视车里的动静。 车门被司机打开后,一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走了下来,只见他梳着油亮的背头,眼眶上架了一副墨镜,身上穿上了一件灰黑色的羊绒大衣,可惜这副皮囊,笔直地站在那里,倒也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这个人就是孙晓红的大伯,他的到来,给平时省吃俭用的家庭,平添了一份不小的消费。 胡同里的人,见了这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也不觉得怎么惊奇,他们前来围观,就是想看看这位财大气粗的企业老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他们都彻底失望了。 大伯父下车以后,他没有马上往院子里面走去,而是回过身来,小心翼翼地从车门里搀扶出一位浑身发福的中年妇女来。围观的人又是一阵唏嘘,对于这位养尊处优的老女人,竟然旁若无人地被人搀扶着走路,大家还是第一次见到。 紧接着又有一位长得特别清秀的女孩,也跟着从车门里走了出来。这两个人,都是衣着华丽,面容光鲜。一位是他河东狮吼的太太,一位是娇生惯养的女儿。她们傲慢的藐视一切的样子,俨然小人得志的嘴脸。人群里有人开始撇嘴了,有人甚至还说出一些尖酸刻薄的话,来攻击她们。她们听了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到车前,挺胸抬头地停了下来。 司机关好车门后,又跑到车尾打开了后备箱。他从里面拎出一个黑色的皮箱,放在地上,又迅速关上后备箱。这才点头哈腰地走在前面,他伸手推开院门后,就规规矩矩地立在门边往院子里面指了指,等他们一家一次进院后,他才拖着皮箱走了进去。 这些人似乎还不过瘾,他们虽然没有跟进院子里来,在院外也没见消停,他们品头论足的声音,顶风都能听出十里。 在司机的指引下,他们一家人径直走进了院子。他们刚走进院脖,孙国栋一家也迎了出来。在众人的眼里,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他们原本是亲兄弟,相差的程度,却有着天壤之别。他们兄弟两人见面后,互相寒暄了几句,都谦让一番,这才走进屋子里面。因多年没有见面,他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彼此都变得陌生起来。 司机默不作声地尾随后面,他很快把手里的皮箱送进屋中之后,又小心翼翼地退了出来。他快步走到院外,迅速打开车门,两脚一蹬,很快上了车,然后,两手紧握方向盘,把车一点一点地倒出胡同后,只见车尾一阵晃悠,这辆车很快消失在茫茫的雪雾当中。 紧接着,院外传来一阵接着一阵的嬉笑声,其间有好说之人,便在一旁开始肆无忌惮地八卦起来。家家卖烧酒,不露是好手。他们互相之间的品头论足,无非也是凭空猜测而已。 “老孙太太家的大儿子回来过年了,听说他在省城里挣了大钱,家里过得跟皇宫一样,吃的都是山珍海味,穿的都国外上等货,我还听说他们家普通一顿饭都能顶上咱们村十家全年的收入,还真是了不起呀。你看,他们出门有专车接送,回家有保姆伺候,真是有派!我们活十辈子也不赶人家一辈子挣的钱多,想必是回来看老爹老妈的吧?他也算挺孝顺的吧,他腰包里这么有钱,回来过个年,能少给他弟弟扔钱吗?看来,孙国栋今年撞到了这样的财神爷,他今年不用出力干活,也能发笔小财了!” 人群里一阵骚动,有人还在窃窃私语。他们的想象里实在是太丰富了,孙国栋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被他们的舌头描绘得绘声绘色,可见,造谣生事的人,心里肮脏的程度该有多么的邪恶。 “嗯,不就有几个臭钱吗?有啥可显摆的。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花就得了,挣那么多都是祸害。有人能一日暴富,也有人一日暴穷。小心咋呼大了不好装车,羡慕那事儿干啥,腰里有那么多钱,听说十多年都不回来一趟,这样的儿子,养了又能咋样,啥力都借不着,还不如不养,别看现在有多风光,他连爹妈都没有,我看也是日本选手完犊子!跟耍猴似的,看他们干啥,有这功夫喘口气还匀乎呢,走了!”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大家闻声回头望去的时候,她已经转身走了。 她刚离开,有人就接着她的话茬,继续说道: “可不是,看着人模狗样的,没想到长得跟人似的,可惜连牲口都不如,还有脸回家过年,也不怕人笑掉大牙,真是醉了!我看这样的人都有限度,如果不死都能赶上,看看他到底能出息到什么程度。”这是一个老人的声音,他的话音刚落,人群里有很多人也开始抱不平了,要不是碍于左邻右舍的情面,一定有人敢放胆冲出来指责他一番。骂归骂,恨归恨,关上门都一家人,他们咋替孙国栋抱不平,也都是外人。 大家见孙家的大门已经牢牢关上,便不做停留,他们在一句比一句的嘲笑中,一哄而散。胡同里马上恢复了寂静。各家的烟囱里,冒出了缕缕的炊烟,这些白色的烟雾,像一条条长龙一样,滚滚飘向天边,渐渐融化在苍茫的天幕里…… 第五十八章 忍气吞声 昏暗窄小的屋子里面,热气腾腾,灶台上面的锅碗瓢盆里,散发出来的浓浓肉香味道,令人馋涎欲滴。这些都是原汁原味的绿色食品,大伯父回来一次不容易,兄弟俩都多少年没见面了,这次回来聚聚,下一次指不定又是哪一天,作为弟弟,管自己日子过得怎样,晓红妈猪肉和鲤鱼都准备得非常充足,为了让他们尝鲜,还特意杀了一个颜色鲜艳的大公鸡还招待他们,也是理所当然的。 屋子里面,已经挤满了亲朋好友。不管人品啥样,晓红的大伯毕竟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们也不能乱了礼节。待他们一家人走进门来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分站两旁,像检阅一样,都变得严肃起来。这个时候,大家都不知所措地望着他们,不知道怎样和他们打招呼才好。 大伯母尴尬地从他们身边穿过,不免有些紧张。但是她还是故作镇定迈进了里屋。她站在里屋中间,面对那条炕沿,她正在犹豫是坐还是不坐的时候,晓红的堂婶,也就是丽阳的妈妈,推门走了进来,她刚要开口说话,就听门外有人说话:“大哥大嫂你们回来了!”正在烧饭的晓红妈,见大哥大嫂走进门来,她马上解掉身上的围裙,她擦干净了两手,一脚踏出厨房,立刻笑脸相向。 屋子里面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融洽起来。晓红妈脱鞋上炕,她抬手打开被阁子,从里面取出两条干净的被子来。然后把被子铺在热乎乎的炕头上,笑着对晓红的大伯母说:“大嫂,这一路上坐车也挺累的,快点儿坐到炕头上暖和暖和吧!”她这人也够实惠,她见晓红妈铺好了被子,就迫不及待地脱掉身上的貂皮大衣后,一点儿也没客气,她一边招呼女儿,一边爬到了炕上。 她上炕之后,一屁股坐在上面,才发现晓红的奶奶还站在地上和大伯父说话,她想要站起来说句话,吱吱唔唔了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来,她见插不上嘴,顺势又坐了下来。她这种不把老人放在眼里的行为,让晓红妈感到非常的差异。她心里嘀咕着:她怎么能这样呢?好歹她也是大城市里见过世面的女人,可是她连声起码的招呼都没有,她这样做是不是有悖常理呢? 在他们的眼里,可能农村人层次低,没什么文化,都非常俗气,那也未见得你也有多么尊贵。这种场合,也来摆谱,可能是她来错地方了。大哥大嫂的形象,立刻在晓红妈的心里大打折扣。 于是, 晓红妈看了看婶子,又看了看大伯父,急忙说道:“厨房里还有几个菜没做,你们先坐着,我去炒菜了!”说完,她转身走了出去。 “我也去给你帮忙!”婶子见晓红妈趁机走了出去,她也随声附和地跟了出去。奶奶见大伯母没有跟自己说话,悄悄地走了出去,然后闷不做声地蹲在灶台前,默默地往里面添了一把柴草,便低头不语了。爷爷在西院扫雪,刚才,院子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全然不知。他扫完雪后,就扛着扫把走了回来,当他走到门口看到地上的车辙痕迹时,知道儿子已经进屋了,他在院外徘徊了一会儿,才蹒跚着走进院里。他见屋子里的女人们都在忙着做饭,他又迈出房门扫雪去了。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他们一家三口,他们面面相觑了半天,谁也没有说话。看来,大伯母真是累了,她上炕之后,索性把手伸进被里面,把头一歪,就像新婚的小媳妇坐福一样,在屋外众目斜视之下,旁若无人地躺了下来,看来,她真把自己当成娘娘了,走到哪里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态。她女儿见她躺在被子上面,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资本,她竟然坐得那样的安稳,连声奶奶都没有叫,也挨着她的妈妈躺了下来…… 大伯父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他见孙国栋正在院子里的水井旁边汲水,就走过来问道:“国栋,今年的收成怎样?如果种地有什么困难的话,你尽管说出来,我来替你想想办法。” “今年雨水调和,又是自老山,加上菜地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收成还算不错!”孙国栋说着,把柳罐斗子里面的井水,倒进了水桶里面,然后,又把柳罐摇到了井口里面。以前,他常年到村中的老井那边挑水,现在条件好了,他就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打了一眼小水井,无需走出院子,就能吃上井水。这样不光吃水方便,给园子浇菜也方便。 “那就好!那就好!我这常年都在外面忙,两位老人住在这里,你就多费心了!”什么费心,这都是借口,一样都是儿子,你就再忙的话这信不写一封,连个电话都没有,谁也说不过去。还跑到家里来演刘备摔孩子叼买人心的把戏,你把我这个兄弟当成啥人了。这话也不应该我说,念了那么多年的书,走了那么多个城市,家里也养了几个孩子,他连这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跟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话可谈。孙国栋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若不是怕老爸老妈身体不好,他今天绝对不能容忍他们两口子,在家里来作威作福。 因此,孙国栋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他继续摇着辘轳把,慢慢往上汲水。 晓红的大伯父还要问话,院门执拗一声,晓红的姐姐和姑姑顶风冒雪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姐姐看见伯父站在院子里和爸爸说话,她把脸扭到旁边,好像心里很不高兴。 姑姑走上前来:“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招呼一声!要知道你们回来,我们就搭顺风车多好,我俩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赶上最后一班车。要是再晚一会儿,恐怕就回不来了!”姑姑不停地埋怨着,伸手就去开房门。 大家进屋不久,晓红的小姑姑,也抱着孩子急匆匆地来到了家里。大家七嘴八舌地互相问候,屋子里面可就热闹了。睡红眼睛的大伯母听见说话的声音,她急忙从被子上面爬起来,她一把抱过小姑姑怀中的孩子,也大一声小一声地笑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南北大炕放了两张桌子,在南炕的桌上旁边,爷爷奶奶坐在正位上,晓红的伯父和爸爸分坐两旁,接下来就是伯母,妈妈,还有堂叔堂婶,大姑姑和小姑姑,至于晚辈们,都坐在北炕的方桌旁边,大家团团围坐,屋子里面好不热闹。 席间,伯父和伯母在觥筹交错中,不停地和大家推杯换盏,可他们喝到肚子里面的酒水,全都是爸爸和妈妈的汗水,如果他们不来家里过年的话,这些酒喜宴菜,将是他们全家大半年的收入啊。孙晓红偷偷地瞄着伯父和伯母,见他们假得不能再假的面孔时,她心中升起了一股厌恶之情。 感情他们不是回来过年的,好像是故意回来扫荡似的。这样的亲戚有跟没有,有多大的区别。 “妈,伯父家里那么有钱,怎么会空着手回来看爷爷奶奶呀,他们也不怕爷爷奶奶生气吗?”晚饭后,人各自散开,一屋子的人都在陪伯父一家三口聊天,晓红来到厨房里,她一边帮妈妈洗碗,一边生气地问。 “大人的事儿,小孩子不要跟着掺和!他们在家里也呆不了几天,过了大年夜,他们就回去了,听妈的话,咱们啥都别说,不就是吃几顿饭吗,我和你爸好里好面都招待了,就让他们好里好面地走吧!”晓红妈小声地说着,她斜着眼睛,朝里屋瞄了一眼,又朝晓红摆了摆手,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示意晓红不要多说一句话。 “妈,你看!这一大屋子的人都在咱家白吃白喝,就咱们家里这条件,哪供得起呀!他们都这样,这明摆着是欺负人吗?他们走了,咱们家怎么办呢?”晓红攥着小手,朝里屋望了一眼,她刚要开口说话,突然看见堂婶把嘴巴凑到伯母的耳朵边,嘀嘀咕咕了半天,也不知道她们都说了些什么?待堂婶说完后,突然发现晓红正盯着她看,脸一红,把头转到了一边。 “她们到底是看人下菜碟,妈,你不用低声下气地伺候她们,她们一定是在背后说你的坏话呢。你这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了,你看他们家一个一个的,都那么势利,那么嫌贫爱富,你跟我爸伺候得再好,他们没有爷爷奶奶,也不把你们放在眼里,一群白眼狼!” “我的小姑奶奶,你能不能小点儿声说话。这样是让他们听见了,你大娘还不得闹翻天呢!这孩子,你可别再添乱了,他们是啥人,我和你爸都清楚,这不也是为了哄你爷爷奶奶高兴吗?我看他们回来过年也就这一次了,还能指望有什么以后啊!”这种人,除了自私还是自私。其实,妈妈早都把他们一碗水看到底了,只不过是不想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而已。 第五十九章 百般刁难 雪,整整下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天空终于晴开。早晨的阳光静静地泻在瓦楞相间的屋顶上,散发着彻骨的寒气。院子里,半尺多厚的积雪,把高高低低的鸡架和狗窝都染成了白亮亮的一片。孙国栋早早地起来,他轻轻地推开房门,眼前一片冰雪世界,顿感豁然开朗,他一脚踏出门去,在雪地上踩出一溜深深的脚印。 夜里,他两次起来去马棚里,给票肥体壮的大白马喂足了草料,现在,它见主人站在门口,就用两只前腿不停地刨着地面,嘴里发出灰灰的声音,以示自己对他的友好。孙国栋知道它渴了,又返回到屋子里,提来一桶清水,給它饮了个痛快,然后从墙角里拾起了一把扫帚,到院子里面,慢悠悠地清理积雪去了。 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胡同里突然热闹起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过后,几个调皮的男孩子匆匆跑过门口,一股硝烟的气味顺风弥散过来,继而被冷风慌乱地卷走。 马上就要过年了,家家户户的烟囱里,时常会飘出炖鸡和煮鱼的肉香味,与眼前的雪色融为一体,更显吉庆。丰收年景,村里的人理所当然地品尝自己的劳动所得,心里有一种说不尽的感慨。 院门开了,孙晓红从院子里面走了出来,一道雪光映入眼帘,她马上眯起了眼睛。今天是除夕,妈妈催她去村里请客。 她站在门口看着无人清理的胡同走了出去。 胡同里的积雪成堆,高过半尺左右,每走一步都特别费劲。她蹒跚地走着,冰冷的寒风摔打在她的脸上,像挥之不去的往事,在心头隐隐作痛,也像恍惚不清的人情世故,在凛冽的霜雪中迷失了去向。 冰冷的寒风吹在她的脸上,像挥之不去的往事,在心头隐隐作痛。也像恍惚不清的人情世故,在凛冽的风中迷失了去向。 孙晓红顶风走出了胡同,一阵冷风吹过灰白相间的草垛,所有污秽的东西,都被席卷一空。 农村人过年,都要图个吉利。孙国栋扫完院子后,他把扫帚放回原处,站在院子里,抖了抖衣服上的雪尘,又默不作声地走进屋里,忙着拿起一瓶浆糊,把一沓事先准备好的春联,挂钱和福字,逐一在屋里屋外的门窗上贴了起来。即便哥哥嫂子不回来过年,他们家年年也这样过。 待一切打理完毕后,孙国栋又像往年一样,在屋檐下面的椽柱上,挂了两盏鲜艳的大红灯笼。这两盏灯是孙国栋特意从集市上买来的,而且每年他都要更换新的。接好拉线后,等到了晚上,他把电源一拉,这两盏红灯,带着十足的年味,把整个小院照得灯火通明,亮亮堂堂,似乎聚拢了一切好运,看着都觉得喜庆。 过年先上坟祭祖,孙国栋忙完之后,把大白马牵出了马棚,他套上马车,走出胡同,带着大伯父去坟地上坟,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屋子里面的人,还在忙得不可开交,做饭的做饭,切菜的切菜。爷爷则盘腿坐在炕梢闭目养神,奶奶一直跟妈妈在厨房里忙个不停,只有大伯母和她的小女儿,像看热闹一样,她们像陌生的天外来客一样,都瞅瞅,西望望,在袖手旁观。大家都在忙,也没人上前招呼她们。 姐姐和大姑姑正在里屋贴年画,在栩栩如生的年画上,两个神情夸张的大头娃娃,正伸着胖乎乎的小手,朝着屋中的每一个人嘟嘴卖萌,特别讨喜。 孙晓红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家里的活已经忙得差不多了,她回屋换了一件浅蓝色的小袄,慢慢走到里屋门口,她推开门见屋里异常热闹,自觉没趣,就静静地倚在门框上听了一会儿,她不想接近大伯父一家,就默默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 这些细小甚微的事情,大伯父好像并不在意,可能自认为腰包里有钱 走到那里,都被人惧让三分,不然大伯母也不会那么嚣张。这两天,除了上茅厕方便,大伯母好像从进门后就没有出过门,奶奶还帮忙刷锅洗碗呢,她就跟什么都没看见一样,还真把自己当贵宾了。 孙晓红目不转睛地看着大伯父一家虚伪的面孔,心中顿生厌烦。他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还真是能装,连回趟老家都得戴一套虚假的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表里不一的事儿,看他们口无遮拦的样子,真是一点儿羞耻心都没有。孙晓红这样想着,她那双伶俐的目光变得冷漠起来:“不就是有几个钱吗?有啥了不起的,跑到农村来装,连亲兄弟都挤兑,算什么能耐,既然这样,还回来干嘛,谁也不认识谁更好,看把爸妈累得两条腿都遛直了!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看他们累死人也不搭一把的架势,替他们做了多少,也未必领情。” 哥哥也没有哥哥的样,嫂子也没有嫂子的样子,他们一家都不是善类,谁知道他们心里玩的什么猫腻儿。 孙晓红鄙夷不屑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没有近前。她想到妈妈还在厨房里干活,转身去了厨房。 晚饭后,堂叔堂婶没有回家,他们是妈妈请来的说客,堂婶特别能说,为了陪好大伯母,他们已经在这里待两天了。他们看着电视,聊着家常,时不时还开点儿玩笑,总算没有冷场。 大伯父有钱,堂婶找机会巴结还巴结不上呢,现在正好溜须拍马,言语之间,她踩着妈妈的肩膀说妈妈是个没有文化的粗人,还说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一边炫耀家中富足的状况。没孩子显摆干净,没老人显摆孝心,孙晓红咋看咋觉得他们才是一路人。 可能堂婶怕影响她们之间的谈话兴致,还特意把晓红的妹和两个弟弟撵到晓红的屋子里面玩扑克。屋子里面没有家里人,她们说话方便多了,堂婶的嘴巴也就顺嘴开河,无所顾忌了。 奶奶和妈妈却忙个没完,她们做了上顿做下顿,一刻都没停息。妈妈是个好脸的人,她宁可身受累,也不让脸受热,为了招待好伯父一家,都已经半夜十点多钟了,她还在厨房里忙着包饺子。这是老辈留下的规矩,每年三十晚上,等到午夜接完神儿后,全家人都要吃一顿素馅的饺子,来预示一年的风调雨顺。 今年大伯回家过年,这个先例也不能破。今年吃饺子的人特别多,连大带小数一数,也得二十多人,而包饺子的人只有奶奶和妈妈,她们晚饭后就开始包,这都好几个小时了,还没有包完。 眼看她们包得起劲儿,大伯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他皱着眉头,看看案板上的饺子,低头闻了闻,觉得不对劲儿,就问了一句:“妈,你包的这是啥馅饺子啊?我怎么没闻出来香味儿啊?” “啊,素馅的!老辈子的规矩,我们年年都这样吃,你小时候也吃过,这么多年没回来过年是不是都给忘了?”奶奶没有抬头,继续包着手里的饺子。 “那个时候不是条件不好吗,一年到头也看着肉。现在不一样了,咋还吃素呢?这样的门风是不是得改改呀?”伯父说着,一脸不高兴地用手捏了捏奶奶包的那些素馅饺子,把两手背到了身后。 “是啊,我们年年这样吃,都习惯了,其实,素馅饺子也挺香的!”妈妈一边擀面皮,一边说,生怕那句话不慎,惹他生气。 “大过年的,咋还老吃素呢?我们家过年从来不吃素,都吃肉馅饺子。吃素馅饺子,没滋没味儿的,还不如不吃了!”听了伯父的话,晓红妈诧异了,她停下手里的擀面杖,皱皱眉头,看了一眼伯父,没有说话,一种莫名的烦感涌上心头,他可是省里有名的企业家,现在回到老家咋就成了这副德行。“我们家又不欠他什么,跑回来装什么大爷?”活这么多年,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啊,晓红妈彻底被激怒了。要不是看在年迈的公婆,她一定跟他理论一番。山场大,什么山猫野兽都有,现在算是开了眼界,真是受益匪浅啊。 心想:既然这么挑剔,为啥还回来过年?明知道农村生活条件不好,作为大哥就应该担待一些,既然回来了,就得入乡随俗,兄弟媳妇天天桌上桌下伺候着,好吃就多吃两口,不好吃就少吃两口,这样的话怎么能说出口呢?干嘛还这样挖苦人,好像我有肉舍不得跟他吃似的,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就张嘴儿了? 伯父见老妈和兄弟媳妇都没有说话,就悻悻地走了出去。晓红妈心里有气,也不能发作。她悄悄地把孙国栋叫了出来,小声对他说:“国栋啊,你大哥这人可真够矫情的了,我和妈都包了大半宿饺子,人家过来冷不丁来了一嗓子,说不吃素馅的,你说可咋办?你说他想吃肉馅的,都早点儿说啊!你看仓房里的肉都冻着,拿出来现化冰,那饺子还不得包到天亮啊!”晓红妈就是不能理解,吃顿饺子还挑三捡四的,这人真是不可就药。这那里是什么哥哥,兄弟俩见面一点儿都不亲,来句完整的话,都没好好说过,分明是前世的冤家对头,一见面就势不两立。 “别包了,有啥吃啥,不吃拉倒!”孙国栋气得咬牙切齿,这就是他一奶同胞的哥哥,没想到他发达了之后,变成这副嘴脸。 “算了吧,多的活儿都干了,不差这几个饺子。你一会儿去仓房拿块肉进来,我给他们一家少包几个。他们不吃素咱们吃,大过年的,就当图个吉利。” “才十多年没见面,他咋变成这样了啊!要是日子过成三根肠子闲两根半,他就不这样了啊!穷人别得地,得地就起屁,这不是故意难为人吗?”孙国栋说着,转身去仓房拿块肉来,他把肉放在菜墩上,抄起砍刀,就要往下剁。 第六十章 别有用心 “让你回来气我!看我给你包肉馅饺子吃!看我给你包肉馅饺子吃!”孙国栋实在忍无可忍, 手举刀落,一块四四方方的冻肉,很快就被他剁成了肉沫。他一边剁肉,一边跟自己置气。他把心中所有的不快,全部都发泄到了这块肉上。他对这样的哥哥,实在是太失望了。 剁完肉后,他手提砍刀,沮丧地站在厨房里,面对满是刀痕的案板,气得全身发抖。在别人看来,这或许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不值得一提,可它竟然发生在哥哥的身上,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了。他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他们两兄弟远日无冤,近日无仇,哥哥这样旁敲侧击地折磨自己,到底为了什么? 一向忠厚老实的孙国栋,眼见他们在家里无理取闹,肆无忌惮地做着过格的事情,他真的无语了。他平时非常孝顺,他在父母面前从来没有发过脾气,他的沉默寡言和遇事冷静,在胡同里也是有目共睹的,他在村里从来都不招惹是非,对待左邻右舍更是有求必应。即使孩子们不懂事在外面惹了麻烦,他也很少发火打骂孩子。将心比心,哥哥也不能这么对待自己啊! 若不是今天的事儿实在是太窝心了,他也不会忍常人所不能忍受地大发脾气。孙国栋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么尽心尽力地招待哥哥一家,他居然会这样叼难自己,实在是说不过去,他可是自己的亲哥哥啊!即使不喜欢这个家,也无需用这种方法折磨人啊!既然他这样瞧不起人,干脆就不要来往,断了算了,像这样冷血的哥哥,没有也罢。 “爸,你回屋歇着去吧,这些活儿,不用你干,我来吧!”孙晓红听见厨房里面有剁肉的声音,她连忙跑出来看,她见爸爸那张紫红的脸颊上溢出了两行泪水。 她轻轻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砍刀,用抹布擦干净后,放到刀架上面,然后把案板上的碎肉,全部都拾捡起来,放进一个白色的瓷盆里面,又把瓷盆放在滚热的灶台上面。 孙国栋转身出门,他的背影略显苍老,在这个委曲求全的大年夜里 ,他一个人悄悄地来到马棚里,给大白马加了一些草料后,静静地看着它一口一口把槽子里面的草料吃干净后,就捂着脸,在里面蹲了好长时间,直到有人叫他,他才慢慢地走了出来。 妈妈包完素馅饺子后,待瓷盆里面的冰碴全部化掉后,她又特意拌了一盆肉馅,另外包了一些饺子,摆在面板上,这才稍稍喘了一口气。这几天家里客多,把她忙得团团乱转,连个歇脚的功夫都不给。要不是晓红天天给她打下手,恐怕她的腰都能累折了。 煮年夜饺子的时候,妈妈先煮熟了素馅饺子,热气腾腾的素馅饺子端上来之后,先放到爷爷的眼前,然后妈妈又去给大伯父一家煮肉馅饺子。连日来的劳碌,她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没等大家吃完饺子,她就趴在晓红的小屋里睡着了。 餐桌上,伯父吃饺子的时候,故意把一个肉馅的饺子,放进爷爷的碗里,奶奶见他这么忤逆,一把夺过爷爷的饭碗,重新给他换了一个。一顿阖家欢乐的年夜饭,大家都吃得很不痛快。孙晓红亲眼看着伯父像个小丑一样在全家人面前窜来窜去,搬弄是非,他自私的程度真是令人瞠目结舌,她不得不佩服大伯父竟然把小市民的冷漠和尖酸刻薄,全都体现在他一个人身上,她心里就非常烦感。 这种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只是表面风光,还真不是小瞧他,论人品他连胡同里的三岁小孩都不如,让他来孝敬父母,养老送终,没等父母到寿,他还不得把爹娘给活埋了啊。 吃过了肉馅饺子,他应该有所收敛。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也都眼巴巴陪着折腾了大半夜,也都该休息了,可伯父意犹未尽地又变着花样又来折磨大家了。孙晓红实在看不下去,就跑去叫醒妈妈。 “妈,你快点儿醒醒,我大伯父又在屋里整事儿了!”晓红妈刚刚眯了一会儿,就被晓红给叫醒了。她急忙进屋去看,只见大伯父手里拿着几块硬币,突然把晓红姐弟五人叫到跟前说:“伯父这次回来也没给你们带什么礼物,我手里这几枚纪念币,都是限量版的,很有收藏的价值,全国发行也没有多少。我特意托人从银行里面换了几枚,给你们一人一枚留作纪念,快点儿收起来吧!”说完大伯就把这些硬币发到了他们姐弟的手中。 “给孩子们发纪念币?他什么意思?这些东西,银行每年都有,十元钱一枚,感情他就拿这东西来家里糊弄孩子们啊!真把我们一家都当成傻子了!”孙国栋气得浑身发颤,他真想抢过这些东西,一把扔到窗外去,无奈家里还有老人,他们一辈子好脸,要是让他们看到儿女反目,那得该多伤心啊! “不就是五十元钱吗?咱们给他,我孙国栋再穷也拿得起!拿五十算寒掺他,咱给他一张整的,他不差钱,咱也不差事儿!过了这个年,他们就走了,以后咱们和他就桥归桥,路归路,让他汉高祖斩白蛇一刀两断。” 也许是出一时之气,孙国栋把晓红妈拉到一边气呼呼地说。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大哥不是回家过年来的,他是来跟父母示威,给弟弟找茬,原因就是他成功了,有钱了,除此之外,他身上也没啥值得骄傲的东西。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耷拉鬃。孙国栋无语了,他也认了,他默默地离开屋子,在院子里转了好多圈,心情才算慢慢平静下来。回屋后,他在北炕的炕梢挤了个地方,脑袋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妈妈赶紧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百元的红票,笑着对伯父的小女儿说:“丽丽呀,你头一次来农村过年,婶子也没准备啥东西给你,这一百元钱给你压岁,回家后,你看啥好就给自己买点儿啥吧!”伯父的女儿毫不谦让地把钱接了过去,旁若无人地揣在了衣兜里面。 在孙晓红看来,伯父一家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他们家的人眼眶子都高,除了认识钱,谁都没有。 抱着孩子的小姑,在屋子里面急得满头大汗。她嫁得不好,小姑父从小没妈,常年寄宿在嫂子的门槛下,他们结婚的时候,连把烧柴都没有,连住的地方都是借的,让她拿压岁钱,这不是难为她妈。孙国栋见了,把小姑拽到一边,叫她不要说话,他倒是要看看,自己的大哥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 爷爷坐在炕梢,把刚才的事情都看个一清二楚。他打开自己的柜子,从里面取出四块现大洋来,依次摆在炕上说:“你们哥俩都在,我这辈子养了四个儿女,也没攒下金银财宝,能活到今天,就攒下这么点儿值钱的东西,今天,我当着大家的面,不偏不向分给你们,我留着也没用,一家两块,都拿去吧!”伯父一听,赶紧抓起两块现大洋,放在手里掂了几下,回手递给了他的女儿,不怀好意地说到:“我就说嘛,咱家老爹就是有货,你看他把压箱子底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他箱子里面一定还有宝贝!我说老爹,你是不是都应该拿出来让我们都见识见识啊?” 他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孙国栋,原来哥哥这趟回来,在家里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为了分老人的家产来的。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爸爸妈妈若是真有家产的话,他们也不会把日子过得这样拮据。此时此刻,孙国栋恍然大悟,他使劲一拍脑门,苦笑了一下,他不得不佩服哥哥的别有用心。这回他算长了见识,想想自己这么多年的孝心,在哥哥面前,竟然一文不值,他一声叹息过后,转身走了出去。姐姐见炕上的两块没人拿,就把它收了起来。 孙晓红始终都不明白大伯父回家过年的用意,大年初一的早晨,他们一家就被专车给接走了。人都是恋亲的动物,尽管兄弟不睦,全家人对他有很多偏见与不满,可他临走的时候,还是把他送出了胡同。而后的几年里,孙国栋一直都没有跟他联系过。 他们走得倒是干净利落,可腰酸腿疼的妈妈,像台机器一样,连轴转着伺候了几天,都没听见过他们一家说过一个字的感谢话。 妈妈回头坐在炕头上,翻开这几天的账单,再摸摸日见干瘪的钱包,她傻眼了。她细致入微地统计了一下,大伯父这次回家过年,不但吃掉了一年的种子化肥钱,还吃掉了他们家一年的柴米油盐的花销。甚至连四弟在工地上血汗钱,都折进了一半大多。 望着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连孙国栋都吓了一跳。他看了看这笔没有温度的,而且算也算不清的账单,顿时心灰意冷,他摇了摇头,嘴里连连发出一串串无可奈何的“嗨”声。 第 六十一章 疑惑不解 新年一过,胡同里又恢复了原有的忙碌,意犹未尽的年味,还在孩子们的笑声中随风荡漾。早春的天气,阴晴不定,像小孩子的脸,千变万化,层出怪异。 阳光洒进院子,孙晓红赤着两手,一声不吭地握紧辘轳在井边打水。屋顶上的积雪还在慢慢地融化,从屋檐下滚落的雪水,变成一排排的冰溜子,倒悬起来,像利剑一样直垂地面。 孙晓红使劲地摇着辘轳,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料峭的寒气,掠过阴霾的天空,一股股呼啸而来,将她额头上的刘海儿,瞬息吹向脑后。她慢慢地摇着,好像在摇醒整个寒冬 在彻骨的寒潮里,村里有人忙着备耕了,窄小的胡同时常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脚步声。他们或是外出打工,或是出门创业,在惊惧忙乱的时光里,这周而复始的声音,年年相似,又年年不同。 他们走后,天上的太阳和月亮照样往前走,日子照常早出晚归。胡同里灰白的墙面,斑驳的乱枝,还有狼藉不堪的草垛,都像是那些没有廉耻的乞丐,孱弱无力地蹲在太阳底下,伸出脏兮兮的头脸,面对着惨淡的日光和怒吼的西风,向不堪的世俗祈求风调雨顺。 此时的孙晓红,也怅然地对着这大好的春光,虚度着人生中最美好的光阴。她满心欢喜地汲满了一桶水后,把柳罐轻轻放到井边,正要提起水桶。院门开了,丽莉神色不安地从院外走了进来。 她见晓红又在提水,笑了笑,温声说道:“晓红,你又提水了,每次到你家来,都没见你闲着,你是真能干活儿啊!”说着,她迈着细碎的脚步,快速走到了水井前面。 “我也不是能干,爸妈都去地里干活去了,然后家里的人该上学的上学,该打工的打工,都不着家,就我一个吃闲饭的,再不帮家里干点儿活,也说不过去呀!多干点儿活,也给家里减少一负担!”孙晓红苦笑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说到这里,眼见晓红又摇上一柳罐斗子清水,就走过来帮忙。孙晓红朝她摆摆手,弯腰把水倒进水桶里,接着又把柳罐放进井里,一边摇着辘轳一边说:“ 他们都不在家里,水缸里没水做饭怎么能行,奶奶该着急了!这些零了巴碎的活儿,都不算什么累活儿,我能帮着干点儿就干点儿呗!奶奶那么大年纪,我怎么忍心看着她出来拎水。,别在院子里站着了,快点儿进屋坐吧!”晓红看了丽莉一眼,不以为然地笑笑,待水桶装满水后,她拎起沉重的水桶,快步朝屋里走去。 丽莉跟在她的身后,一起走进了屋子里面。南窗台上,奶奶养的那盆君子兰花开得正艳。上面几片橘红色的花瓣,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像一轮小小的太阳,驱走了整个寒冬的冷漠。 “看你家多好!人多热闹,兄弟姐妹在一起,吃饭也香,我真羡慕你呀!”丽莉站在她的身后,见她拎得吃力,就想过来给她搭把手,却被晓红给止住了:“不用,不用,你等着,我马上完活儿!”孙晓红把水桶拎进厨房里,抬手倒进水缸里,才喘息着朝丽莉笑笑。 “我有啥好羡慕的,把日子都过成这样了,一天比一天没出息,想想自己都感到惭愧!”她放下水桶,扯过一条抹布擦了擦手,突然看见丽莉的嘴唇有点儿发紫,就随便问了一句:“丽莉,你是不是不太舒服啊?我看你的脸色咋这么不好啊?”说着,她摸了摸丽莉的脑门,吃惊地说。 “我没有哪里不舒服,我可能就是怕冷,每年的开春都这样!没事儿,挺挺就过去了!”丽莉晃着脑袋,毫无掩饰地说。 听丽莉说话的腔调,心事忡忡的,好像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孙晓红知道,她得的是血脉上的病,本来她的身子就特别虚弱,跟个千金小姐似的,冬天怕冷夏天怕热的,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望着眼窝红肿的丽莉,分明是刚刚哭过,孙晓红心里犯了疑惑,她皱着眉头猜疑起来。在她们的世界里,丽莉是个十分内秀的女孩子,平时少言寡语的,很少触碰一些是是非非。她今天这个样子,一定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便如此,丽莉也不会吐露半点儿声息。她父亲汪书海,一直对她疼爱有加,他怎么舍得让自己的女儿伤心难过呢。这件事情一定跟她的病情有关,孙晓红开始胡思乱想了。 “有病就得赶紧去医院治,千万不能在家硬挺。要是难受挺大发了,你爸妈多花钱不说,遭罪的还是你自己!”晓红的脸严肃起来。她自我感觉没有猜错,就虎着脸劝道。现在,她只剩下丽莉这一个好朋友了,她要是有什么闪失,自己一定会很难过的。 “真的没有挺,就是胸口有点儿闷,想出来透透气,就跑到这里来看看你,刚才跟你说说话,现在感觉好多了!”丽莉苦笑着搪塞说。见面就拿人家的病根说话,晓红也觉得不好,她把话峰一转,刚要八卦伯父一家回家过年的事情,突然听见大黑狗对着院门口一阵狂叫,就把头转向屋外,仔细听了听,走了出去。 晓红出门一看,是丽莉他爸汪书海,她心里纳闷,丽莉前脚刚刚进门,他怎么后脚就找上门来了呢?是不是丽莉在家里跟谁吵架了?这样想着,孙晓红急忙喝住了大黑狗,她快步跑到院门口,打开院门笑着说:“叔,你来了!快点儿进院吧!” “晓红,我就不进院了,丽莉在你家吗?要是她在你家,你快点儿把她叫出来跟我回家!”丽莉爸迫不及待地问着,看他那副着急的样子,好像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非常急躁地想把丽莉给找回去。 “她刚来还没坐稳当呢,就让她回去,家里有什么事儿啊,让你这么着急,连点儿空档都不给你宝贝姑娘留,我得给你提点儿意见了。你这个爸爸,是不是把姑娘管得太严了!”晓红开着玩笑说着。 “哎呀,这事儿我也是干着急没办法啊,我怎么跟你说呢?算了,还是别说了,你赶紧进屋把丽莉给我叫出来吧,家里来客人了,都来一上午了,她倒是躲到这里来了,人家还在家里等着她呢!”看着汪书海急得满头大汗,孙晓红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她也不好意思再留丽莉,万一耽误人家的大事儿,那可不好,只好陪着笑脸说:“你家的客人可真够贵的呀,还非得丽莉回去招待呀!” “晓红,我家的事儿你不知道,以后有时间,叔慢慢再跟你说,你赶紧进屋把丽莉给我叫出来,家里的客人都等不及了!她要是再不回去,人家可就亲自到你家来找了!”汪书海急切地催促着,他的眼睛不停地向院子里面张望。 “有这么严重!那好吧,我这就去给你叫丽莉去!” “对,就是这么严重!”听了王叔的话,孙晓红越来越糊涂了,总之是人家自己的事情,自己最好不要刨根问底。她见丽莉的爸爸摆手不想进院,就跑回屋子里,很不理解地对丽莉说:“丽莉,你老爸在门外来请你回家了,你要是不跟他回去的话,他可就要闯进来拉你回家了!” “他这人就那样,见不得别人说一句好听的话,不用替我担心,我知道他会来找我的!”丽莉脸色平静地说,晓红摸了摸后脑勺,她更加的糊涂了。 “你可真是,知道你还到处乱跑!他那么大岁数,遛他干啥?那就赶紧回家吧,不然他该生我的气了!”晓红说着,她把丽莉送出了院门。 “我爸那人你不知道,他从来都不生气,他要是有脾气真生气的话,就不会来你家找我了!早都像赶狗一样,把她们给撵走了。”这都哪跟哪啊,孙晓红越听越不像话,更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没想到这么文明的小姑娘发起火来,威力还真不小呢! 汪书海见丽莉很不高兴地从院子里面走出来,连忙迎了过来,她朝一脑门子心思的晓红摆摆手后,拉着丽莉的手,一起走进胡同深处。 孙晓红茫然地站在门口,她抬头看了看响晴的天空,感觉自己还有好多活儿没干,就去墙角取来一把扫帚,慢悠悠地扫了起来。 汪书海带着丽莉从狭长幽静的胡同里很快走了出来,然后向左一拐又进另一个胡同,他们没走出几步,丽莉远远看见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家门口。她突然停下来不走了。汪书海见她不往前走,非常着急:“丽莉,你不能这样!她是你妈,这件事儿早晚都得面对,你以为这样躲来躲去的就没事儿吗?听人劝吃饱饭,你也这么大了,不要再任性了!” 丽莉一听,她十分沮丧地说:“爸,我就是气不过!你还是让她们快点儿走吧,我根本就不想看见她们!你知道吗,我现在心里特别难受,一想到她们以前那样对我,我都想到大街上骂人。她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想扔就扔,想看就看。我是人,不是随便乱扔的垃圾!想赎罪让我给她机会是吗?想得美,让她滚远点儿吧,我不欢迎!” “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说呢?好歹她也是你的亲妈呀,今天她们大老远的来看你,你连个照面都不打,那可不行呀!赶紧跟我回家,哪怕不说话,也让她们看看你现在过得很好,不是啊!” “我有妈,用她来看我!别让她猫哭耗子假慈悲了,让她赶紧离开,我不想见到她!你再这样逼我去见她们,我马上就会疯掉的,爸,你就饶了我吧!” “这不是瞪着眼睛说傻话吗?她们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来看看你,说几句话就走了,你有啥不敢面对的?”汪书海苦口婆心地说着,他见丽莉这样,也是一脸失落。 “爸,我就是气不过,也受不了,你就让她们走吧!”丽莉说着,她嚎啕着蹲了下来泣不成声。她蹲在那里哭着哭着,就不哭了,她突然站起身来,咬牙切齿地抹了抹眼泪,忿忿地说: “她们不就是想来看我笑话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爸,你也不用为难,我现在就去见她们,我倒要看看她们想要对我说什么!早知道现在这样,当初她们都干嘛去了!”快步走到家门口,伸手推开院门就走了进去。 第六十二章 塞翁失马 汪书海见丽莉悲痛欲绝地跑进了门里,他一把没有拉住,也急匆匆地进了院门。 低矮的屋里已经挤满了人。丽莉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姑姑姑父,也都喧宾夺主地匆忙赶来,他们在炕沿上挨挨挤挤地坐着。屋子里的气氛非常紧张,每个角落里都充斥着*味儿。这些来者不善的亲人们,都带着复杂的情绪都绷着脸端坐着,他们的眼神都跟三堂会审一样,一眼不眨地盯着对面的女人,一言不发。 屋子很小,像一个即将爆裂的气球,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支离破碎。丽莉跑进屋后,站在屋子中间,她那张红得发紫的脸孔,显出让人很难理解的表情。她不停地环视着屋中的一切,甚至将屋中的每一个人都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最后才把目光落到那位所谓的客人身上。紧接着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充满怨恨的话来:“你怎么还没走呢?你是不是把我们全家人都气疯了才肯离开!我不想和你说话,我的忍耐是有限的,趁我现在心情还好,赶紧走吧!”丽莉强忍怒火,好说好商量着提示女人快点儿离开。 “丽莉,我是你妈呀!”女人见她进门,错愕地站起身来,伸手要去拉她。她的这句话不说则已,一说出来,丽莉的脸色陡然大变,一副被彻底激怒的样子:“我有妈,我妈比你强多了,你,我根本就不认识,从哪来的,就回到哪去儿,别跑这来找不自在!”丽莉毫不留情地指责她,女人一下子坐到了炕沿边上。 “丽莉,不许这样跟你妈说话!快点儿坐下,好好说话”汪书海冲女人歉意地笑笑,转身拉过丽莉,让她坐下。 “我咋不好好说话了?你不是我妈,我也不敢有你这样的妈!求你以后别没事儿就来我家烦我。你来多少次我也不会认你。你要是明智一点儿,现在就给我走,赶紧走,我一眼都不想看到你!”因为情绪失控,丽莉用手指着女人的鼻子尖,歇斯底里喊过之后,她的嗓子一下子变得沙哑起来。 只见她两眼发红,嘴唇发紫,差点儿要倒下去。 汪书海怕她犯病晕倒,急忙跑过来用手扶住了她的后背。女人见状,眼眶里泪光闪闪,不敢再说话了。 屋子里气氛顿时尴尬起来,女人很不自然地看着屋中的所有人,瞠目结舌地坐在那里,欲言又止。 汪书海一脸无奈地看着女人,意在告诉她自己已经尽力了,叫她好自为之,可女人偏偏坐在那里赖着不走,他也没有办法。丽莉站在女人的对面,她的一身打扮,更让她气愤不已。 女人四十多岁,浑身上下都是珠光宝气,像挂满奢侈礼物的圣诞树一样胖得俗不可耐。她身上穿了一件墨绿色的裁剪得体的羊绒大衣,趁着一双黑色的半高跟皮鞋,倒也很有葱茏的气质。她见丽莉这么不欢迎她,一点儿也不失望,她两眼含着泪光,嘴唇微微颤动,正激动不已地望着这个怒目而视的丽莉,竟然不知所措。 一时气急,丽莉轻轻地咳嗽了两三声,顿感胸闷,她猫着腰,双手捂着胸口,怒目圆睁地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孔时,她的心又是一紧,接着又大声喊了起来:“这里根本就不是你来的地方,求你你不要自欺欺人了!你还不快走,再不走,我走!”说着,丽莉转身夺门而走。汪书海挡在门前,又把她给拦了回来:“丽莉,这是你妈,你这么懂事儿,不能这样和她说话!” “她是谁妈,她心里有数,我跟她一点儿关系没有。你快点儿走吧,我不想听你墨迹。你是不是不想走?那好,我来帮你走!”丽莉见女人还是坐着没动,突然猝不及防地朝女人的脸上伸手抓来,若不是离得太远,她的脸上一定会绽放出万朵桃花来。 “她是你妈,不许这么无理,快点儿去坐!” 可她的手刚举起,就被汪书海一把给擎住了。这触目惊心的一幕被女人看在眼里,她瞪大眼睛僵直地愣在那里,没有躲闪,也没有说话。屋子里的气氛又变得僵持起来。 过了一会儿,女人见丽莉还在哭闹,她低头从包里掏出一沓厚厚的钞票来。她懊悔地把这些钱小心翼翼地地道丽莉面前,唯唯诺诺地说:“丽莉,是妈不好,妈对不起你,这些钱你先拿着,以后,缺钱的时候,妈妈还会给你!”女人的情绪也有些控制不住,她从包里取出一张面巾纸,轻轻地擦着眼角的泪水,很没有底气地说着。 “闭嘴,你一句对不起就把事儿给解决了,没想到吧,我管谁叫妈都不管你叫妈。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你还是快点儿走吧,就算你是我妈,我也不敢认你呀,你不知道,我从小胆子就小,有你这样的妈我害怕,说不定那天心血来潮,再把我卖了,我都没地方要钱去!你还是省省吧,没有必要来这里假惺惺地前来认我,就当我那个时候得了一场暴病死了。” “丽莉,我那个时候也难呀!”女人呜咽着,有点儿泣不成声。 “别哭了,赶紧带着你的臭钱走吧,这些钱我一分不要。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以后各部相扰。请你记住,我跟你半点儿关系没有,麻烦你以后不要来家里烦我!” “丽莉,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汪书海见丽莉说话语气强硬,感到特别伤人,就赶忙过了打圆场。 屋子里的人都沉默了,面对这样一对冤家母女,每个人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同情,怨恨,恼怒和委屈怜悯,都一股脑儿地摆在眼前,都被窗外的一缕明媚的阳光吮吸得一干二净。 两行悲痛欲绝的眼泪,从丽莉的脸上恣意地流下。她斜着脸,把嘴角上挑,喘着粗气,一副斗鸡的样子。她使劲地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依然倔强地说:“我这样说话,都算是照顾她了!肚子里还有更难听的呢,我都没好意思说出口来,我今天本来心情挺好的,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我就一句话赶紧走开,你要是识趣儿一点儿,就赶紧离开,别自讨麻烦。最好以后也别来烦我,我可没有时间跟你搭理你!”丽莉越说越生气,她眉毛眼睛一起上阵,说得自己急赤白脸。 “丽莉,你听我说……”女人的手里举着钱,她吱吱呜呜的说了半天,可她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没说完,就被丽莉的那张厉害的嘴巴给打断了。 “做都做了,你还有啥说的?你现在说啥都晚了,既然你什么都不在乎,就赶紧闭嘴离开,这不是你说话的地方,你心里要是有什么憋屈的话,最好到大街上去说,有的是人替你鸣不平,我不行,我什么都不懂,你现在跟我说啥都白扯,你最好想清楚了,你不是我妈,我也不是你的女儿。就算是,我也不会认你,你快点儿走吧!你看见没有,我们全家人都不欢迎你,你再赖着不走,你信不信,我会拿把铁锹把给铲出去!”说着,丽莉转身走出去,真的就从墙角取来一把铁锹来。 她回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见女人还是眼泪汪汪地看着自己,一副甘愿受辱的样子,她更加生气。汪书海一把夺过铁锹,嘴里埋怨说:“这孩子,你傻呀,你这样做,不是缺心眼吗?” “我本来就没长心,哪来的心眼儿,要是有心眼儿的话,早都自杀了!”丽莉说着,又跑进厨房,从里面取出一根擀面杖来,只听“砰”的一声,怆然响起,又沉闷地落在地上,再往门外看去,那条被汪书海夺下的擀面杖,还在门槛下面,不停地打滚儿。 屋子里的人都没有说话,大家都冷冷地盯着这对冤家母女看,女人见了,无不尴尬地站起来,她见丽莉的情绪这样失控,也自觉没趣儿地裂了裂嘴。她想再纠缠什么,无奈丽莉不待见自己,也是惘然,她舍不得,又走不开真是左右为难。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她现在才想回屋,已经为时晚矣。临走之前,女人还是很不甘心地把钱举到丽莉的面前,她用乞求的目光,哀婉地看了丽莉一眼说:“你不认我,我也很难受,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我的错。我这次来,也没准备好,说心里话,看你今天这样幸福,我也没资格让你叫我一声妈。这些钱,你还是拿着吧……”女人说完,掩面而泣,再也无法控制自己。 “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能买通我吗?想得美!赶紧走吧,别让我再费唇舌了!你马上走,我一眼都不想看到你!”丽莉挣脱汪书海的双手,她抬手就是一巴掌。女人的手被击落之后,她手中的钞票像雪片一样纷纷扬扬地落得满屋子都是。 女人愕然了,她颓然地站在屋子里面,张大嘴巴,愣愣地看着丽莉的举动,怵在哪儿呆住了。现在,她已经进退两难,走也不是,不走还不是。 此情此景,也无需更多的解释。她身后的那个微胖的女儿,惊恐万分地拉过女人的胳臂,她一个趔趄就被拽到了门外。她们在院子里面没有过多的停留,慌慌张张走出院门后,她们上了车子,拐过胡同口,上了正路,就一溜烟儿似的离开了这个村子。 这个女孩,就是丽莉的亲妹妹。她没出生的时候,就被妈妈带到了继父家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一点儿没错。从穿着打扮来看,她们现在的日子好像过得也挺舒心的。 她们走了没过多久,丽莉就病倒了。因为病情加重,汪书海在市里给她联系了好几个大医院,都没收留她。这样汪书海不得不把她带到了省城里的大医院,后来又辗转几次医院,丽莉的病情也得以控制。后来听说丽莉在治病期间,她都有的花销都是她这个亲生母亲给解决的,而且,她最严重的那次手术也是她妈在省城里四处托人拉关系,给她做的。 丽莉病好以后,没有再回到村里来,听说留在了她妈妈的身边了,后来,她和孙晓红也没任何联系了。 第六十三章 偶然获悉 阳春三月,天气渐渐转暖。满院子的冰雪,被春风瞬息抽干。园子里的海棠树和杏树上,渐渐透出淡然的青痕,浑然不觉地给小院的春天增添一缕勃勃的生机。 晓红在厨房里洗碗,水花在她的手背上不停地翻滚着,跳跃着,像涂了一层白色的泡沫,碎了又生,生了又碎,不做任何停留。 阳光从窗外涌进来,落进水盆里,闪着虚无缥缈的光芒,仿佛把这些明媚与喜忧掺半的日子,都融进一个不复重叠的网中,晴是晴,暖是暖,如同生命的尺度,可长可短,都有着倔强的姿势。 这样的日子,爸爸和妈妈更加忙碌,他们又开始在地里种菜,一棵一棵的菜苗,在他们的手里都变得金贵起来,为了抢种,他们披星戴月地早出晚归,一整天都见不到她们的影子。 窗内阳光正好, 晓红洗完碗筷后,她默默拿起窗台上的小喷壶,给花慢慢浇水。这些花儿都被奶奶侍弄得很好,虽然经历了那么漫长的寒冬,却依然还能开出这么鲜艳的花儿来,比起孱弱的人性顽强多了。 想起自己,跟这些向阳的花儿比较起来,若是经不起风吹雨打,恐怕早都凋零枯萎了。奶奶特别喜欢花,她养的花儿,常年不谢,墙角的那棵夹竹桃已经养了十年,在充足的养分里,它长得高高大大的,特别讨人喜欢,它开花的样子也特别诱人,像落了满树的蝴蝶,煽动着柔嫩的翅膀,在狭小的空间里,默默散发着非比寻常的幽香,总会让人产生无限的感慨。 孙晓红缄默地站在窗前,她忽然想起自己的一切,又是满脸的沮丧。生活在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世界里,她只能俯首就地,逆来顺受,不然又能怎样。但她又不甘心这样消沉下去。任何理由都是借口,人活着总得有点儿志气,总得要为自己做些什么吧!若什么志向都没有的话,跟行尸走肉的活死人有什么区别? 听到院子里面“嘎嘎”的鹅叫声,孙晓红知道院外又有人来。她循声走出院外一看,见郭艳梅站在门口,正朝她笑呢。她的突然出现,令晓红很是费解。 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了。听说她去城里重点高中复读了,这个时候应该是最紧张的复习阶段,她擅自离开学校来家里看自己,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吧!不然,又是什么呢? 她这样想着,好不开心地把她让进屋子里面,老同学偶然见面,定然是一顿忘乎所以的寒暄。晓红好奇地问这问那,问着问着,她的脸色变得低靡起来:“咱们班同学的基础都不错,难得都去城里复习,今天的高考一定都没问题,看你们多好,个个都有出头之日,我真是羡慕你们啊!” “这有啥可羡慕的!其实,你也可以去的,你就是前怕狼后怕虎的,心里没有啥主见。现在临高考还有一百多天了,你要是想去,我回去给你问问,现在学校都不收费用了,这个时候去正是关键时期,好像你去了也没啥问题!”郭艳梅的话,确实没错,现在学校里正在模拟考试,孙晓红若是现在去了,正好能赶上,如果考得好,高考一定有望。这样的好机会若是错过了,那谁也没有办法帮助她了! “我就不去学校添乱了,文化课我都扔接近大半年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帮家里干活儿,也没心思看书,连页书本都没碰过,这么长时间没摸书本,以前学的那些知识,恐怕都忘光了吧?你让我现在再去学校里复习,我啥都不会,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儿,那还能赶趟了吗?算了吧,我这辈子没有那考大学的命,也就不强求,勉强能过过书隐,好歹也高中毕业,多少识几个大字,也算没有白活儿。”孙晓红自嘲地说着,面对没有把握的事情,她也是一脸的无奈。 “你也不用那么悲观,如果基础不好,再怎么复习,成绩也不乐观,还不如你压力小呐。有的学生真是拼了老命一天到晚的学,结果考试成绩出来后还是原地不动,他们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几乎都快崩溃了。人活着,真就不能跟命争。对了,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件非常突然的事情,你知道吗,咱们乡里好像最近一段时间,想要从咱们这届毕业生里,考一批民办教师,不知道你听说没有。这不,我爸怕我考大学没把握,就特意找人去学校把我给催回来了!” “真有这事儿,你这是听谁说的,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要是真能当个民办教师,这些年的书本也算没有白摸,最起码还能发挥点儿能量,为下一代做点儿贡献。这事儿真是好事儿!可我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拿啥去考?”晓红惊异地看着郭艳梅说。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事儿可没处看去!你越是没信心,没准儿就能考上。不是我说你,你看看你,整天在家里眯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进跟个大家闺秀似的,村里有啥好事儿,没人来特意告诉你,你怎么能知道呢?我就说你现在这个样子,要是再在家里待上两年,你都得待傻了!” “可不,这样的机会也真是难得,你知道都有啥条件吗?”孙晓红追问道。 “是高中毕业的就行,好像年龄这方面有限制,不能超过25岁,我看,你去参加正好,说不定就能考上。我就是特意来告诉你,到时候去考试的时候,咱俩一起去考场,还有个伴儿!说不定真就能考上呢!”郭艳梅详细地说着。 “能行吗?我都好长时间没摸书本了,到时候考不上该丢人现眼了!”孙晓红摸了额头,她很没自信地说。 “还能行吗,你把那个吗去掉,就是能行。你跟村里那些考生比,你可比他们强多了,别的内容不考,就考初高中课程,题也不难,都是书上的学过的内容,一点儿也难不住你,你要去考,板上钉钉能考上,你有啥害怕的。好像明天早晨就得到村里的中心校报名,报名七天,过午不候,你可得当回事儿啊!错过了这次机会,可就不好再找了!”郭艳梅怕孙晓红打退堂鼓不去,又加重了语气催她。见她神神秘秘的样子,孙晓红的心动摇了。心想,当个民办教师也挺不错,就干脆地点头了。 “有这儿好事儿,我当然要试一试了。行,就这么定了,我明天一定拿着毕业证书去学校报名,回来我就找书复习,你要是手里有什么好书,也替我找几本看看!”说完,孙晓红使劲地点了点头,她同意了! 两个又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郭艳梅在家里没坐多大一会儿就离开了。她给晓红带来的这个消息像一场及时雨一样,化解了她心中所有的冷漠。她们慢慢走出胡同口的时候,郭艳梅挽着晓红的手,不好意思地说:“晓红,去我家待会儿,卢明远来了!我们家都挺喜欢他的,见过家长后,我们就能正常交往了!” “这不是挺好吗?你俩处得那么好,我就不去当电灯泡打扰你们了。等吃喜糖的时候,别把我拉下就行!”孙晓红停下了脚步,看着身边的郭艳梅,她不再往前走。 “这事儿还得谢谢你呀!没有你和高智贤,我俩还走不到一起呢!”郭艳梅嘴角上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脸上泛起的一层红晕,在阳光中不停地闪动着,略显迷人的光彩。 孙晓红笑了笑,她没有说话,自己的情商也不高,这件事儿本来就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要说郭艳梅最应该感谢的人是高智贤还差不多,自己与卢明远又不认识,这感谢二字还是免了吧! 想到考民办教师,孙晓红又犯了疑心病,这马上就要高考了,学校里复习那么紧张,郭艳梅她爸怎么会让她回来报考民办教师呢?他这样做,不是前功尽弃了吗。听说考上民办教师得参加工作八年,才能有转正的机会呢,他居然让自己的女儿,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去当民办教师,这样的做法,也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送走了郭艳梅,孙晓红迫不及待地返回家里,她在屋子里面翻箱倒柜地找出很多书来,然后一本一本地把它们摞到桌面上。看着这些书,孙晓红又是一阵感慨。 是玻璃它总要发光的,只是这片玻璃被灰尘涂得太厚了,没人替它擦洗,就会变得暗淡无光。没想到它像淋了一场暴雨一样,又从泥泞的土里露出来,没想到还有重见天日的机会。她的一颗快要冬眠的心脏,又活跃起来了。 她在屋子里面捣鼓了将近一个上午,终于把这些沉默了一年的课本,都摆放在阳光下面暴晒,这些布满灰尘的书本,像一件件被遗弃的旧物一样,重新被利用起来,觉得自己还有 一些微薄的价值。 第六十四章 小人得志 第二天报名后,她在家里开始了紧张的复习。寂静的窗外,暖风瞬息掠过,将满天的阴霾吹得烟消云散。孙晓红默默地打开书本,眼前豁然开朗,那种久违的书香,徐徐地缭绕着她的周围,她望着书页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考试,名额有限,看着那些虎视眈眈的竞争者,她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去报名的。不过,有家里人的支持,她心里还算挺有底气的。一个月的复习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她起早贪黑地读写,也想利用这短暂的时间,为的就是给自己一个满意的交代。 也不知道丽阳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她特意跑来家里告诉晓红,说这次考试的名额已经内定了,她就是考了第一名,也是给别人铺路。孙晓红撇撇嘴,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这次考试,已经备受上级领导关注,况且乡政府已经把网撒到了每个村镇,考试的时候,还有上面领导亲自督导坐镇,形势这么紧张,有那么多人前来报名考试,谁要是敢在风口浪尖上营私舞弊的话,那不是自己找栽吗?因此,孙晓红并不相信人们以讹传讹地谎报机情。 考试那天,考场就设在胡同对面的中心校里,孙晓红默不作声地夹在人群里迈进校门。她充满自信地在考场上准确无误地答完所有的试卷后,又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两遍,卷面上的题并不难,一切得心应手。她暗自欣喜地走出考场,站在明媚的太阳底下,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三五成群的考生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学校,孙晓红也随着人流往前走,可她往前没走几步,无意间一回头,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慢慢停了下来,朝她这边望着。 孙晓红心里一怔,马上转过脸来,加快了脚底的速度。这个人她认识,就是那天晚上妈妈逼着她相亲的那个男生。不过,他浑身上下的打扮都跟那天晚上的打扮竟然大相径庭,看起来一本正经的样子,脑袋上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似的跟抱窝鸡一般的发型,也改成了干净利落的清新造型。看来,这个人平时很会伪装,他恶心自己就算了,还出来恶心别人,也不知道居心何在。无缘对面不相逢,孙晓红平时最讨厌这种人,她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还形容他,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儿过分。 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去理解,也不需要解释清楚。既然两个毫不相干人做了同一件毫不相干的事儿,就不存在着任何关联,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还是各自相安无事最好。 孙晓红快步往前走,那个男生立在原地,一直看着她大步走出校门,才默默走出校门,朝相反的方向离开。 几天后,考试的结果在学校的展示板上得以公布,郭艳梅顺理成章地考取了第一名,而孙晓红依然名落孙山。这天壤之别的榜单,令她感到十分可笑。孙晓红想起她从考场上出来遇见郭艳梅的时候,她当时,还特意跟她对了一下答案,她试卷上有那么多道题都答得不对,怎么就稀里糊涂地得了第一名呢。这个时候,她才想起丽阳对她说的那些话,她终于相信不堪的谎言背后,竟然会有这么阴暗的事情,居然在众目之下能掩人耳目。 为了能确定一下自己准确的分数,她亲自去了一趟学校的教导处想看看自己的答卷,可回馈的结果却是:学校只能公开成绩榜单,却不能公开卷面分数。她碰壁之后,终于脑清目明,只好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郁闷了好长时间,才把自己从阴暗的角落里解放出来。经历这么多不公的事情之后,她也变得愤青起来。 几天后,当郭艳梅满怀欣喜地把她要去中心校上班的消息告诉给孙晓红时,她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惊诧。为了一个本该属于自己的名额,跟自己的同学反目成仇,就算争个头破血出也没有那个必要,谁让人家的老子有权呢!原来这句话是当笑话听的,现在看来,她也只能拍拍脑袋想想前因后果,连自己都感到自己愚蠢。自己没钱,没势,没地位,要想出人投地,就得离开这块俗得掉渣的地方,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也许就会有不同的天地。 可是自己的翅膀还没有长满羽翼,怎么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飞翔?明人不跟愚人置气,能忍的时候,还是忍耐着点吧! 观阵清,入阵迷,吃瓜的人只知道胡乱起哄,他们并不知道内情,就一阵风似的瞎传。这满城风雨的消息,不径而走。无疑对孙晓红来说,又是棒打一片。然而,孙晓红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村子那么小,村中仅有的那几个高门子弟,都快挤掉门牙来争抢的这几个特别金贵的名额,它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轮到自己的头上呢?已经内定的事情,她就是想不开硬想也没办法。 毕竟狼多肉少,学校内部子女都安排不过来,有些人竟然背地里请客送礼,打通各种渠道,明争暗夺地使用各种方法,就算自己的考卷得了高分又能如何,还不是花了一笔冤枉的报名费,盲目地陪着这些整装待命的人选,避重就轻地走了一个遮人耳目的过程而已。 斗大的雨点,若是真的砸在了自己的头上,那才叫意外呢!不过,没考上更好,听说他们考上八年以后才能转正,谁也不能料想八年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孙晓红也想好了,自己就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看看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再上当受骗。 别看郭艳梅把这次考试看得很重,那是她爸已经事先早都安排好的。孙晓红没有灰心,她觉得用这种方法鼓励自己,也是一种促进。郭艳梅当然高兴了,有了这份工作,最起码她不用参加高考了。 也不是孙晓红瞧不起她,像她这样的人,看着好像挺高明的,可她斗大的字没识两挎兜,一瓶不满半瓶子乱逛荡的人,能被她爸安排到学校里去教学,那不是误人子弟吗? 如果,郭艳梅之类的人,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她们要是在学校里能教出好学生来,那走到胡同里,拿块儿大饼子扔给大黑狗吃饱了,再拉去训练训练,恐怕它都能去教小学生做数学题。 人不如人,技不如技,就没有必要跟人争长短高低。人家郭艳梅拼的是靠山,拼的是势力,即使自己没有实力和能力,似乎也能有恃无恐地立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郭艳梅家里有个善于给儿女铺路的爸爸,她在人前如果不骄傲自大,那就不是她了。 就如某些人而言,心,原来是红的,眼睛是黑的。可眼睛一红,心就黑了。所谓商人霸市,车匪霸路,泼妇霸街,常人都不敢惹,他们因缺少了约束,管它南北西东,更加放肆。 郭艳梅当上老师后,整个人都变得张扬起来。她每天挎着一个杏黄色的手拎皮包,身穿一套咖色的时尚女装,她把自己打扮得斯斯文文的模样,踱着方步,趾高气扬地进出于中心小学校的大门时。那高傲的眼神,简直不可一世。 更让人恶心的是,她明明是踩了孙晓红的肩膀,用极其不正当的手段,冒名顶替孙晓红的名额进步的,可她平日里再见到孙晓红时,竟然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来贬低她。有时候,孙晓红在胡同里和她走个对面,她竟然像不认识似的,还故意把头仰得很高,好像谁欠了她一大笔钱不还似的一脸怒气。 孙晓红见她这么势利,也毫不在乎,兔子蹦得再高,也跳不出笼子那么大地方,为了争抢一个朝不保夕的饭碗,来满足一己之利,她这么做,也没什么好下场。 人这一辈子,谁也不能把谁一碗水看到底,张开眼睛瞅瞅,马粪蛋子还有发烧的时候,更何况自己还没有落魄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有啥可张扬的?真是小人得志。 在孙晓红的眼里,原来的那个郭艳梅不见了,为了某种利益,她改头换面以后,就变得有些飘飘然了,飘得可能连自己姓啥都给忘了。 可能在农村创建中学浪费资源吧,这年春天,乡里仅有的一家农村高中也解散了。村里大多数的孩子,因家长花不起高额的费用,他们读完了初中就被迫辍学,就此流落到社会上,有的在家种地,有的进城学手艺,有的外出打工,还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整天惹事生非的也大有人在。 还有一些被潜移默化的家长们,不想让孩子小小年纪就荒废学业,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孩子们送到城里的高中就读。因此“陪读”这个怪异的名词,就成了一种望子成龙的标签,在学校的周围随处生根,遍地开花。 第六十五章 错综复杂 农村家长们微乎甚微的腰包,不声不响地成就了学校周边的一些被人瞩目的行业。为了招揽生意,学区附近的商品房大都挂起了学生住宿,学生餐,还有很多专门挣陪读生的单间出租的招牌,他们的收入,大都来源于农村家长们的血汗。这些明里暗里的买卖,遍及着每个学校的前后左右,几乎吸干了每个家长的骨髓油。 由于农村学生的大量涌入,每个城中的普通小学里,都得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来源于寄宿和家长的陪读。尽管这样,村民们也不管自己的孩子能不能成才,依旧一茬接着一茬地盲目地往城里送学生。可有的学生,并不体谅家长的良苦用心,他们常常避开繁重的学业,拿着父母的辛苦钱,在网吧,歌厅去鬼混。结果书没读成,吃喝嫖赌的恶习却给惯成了,很没有社会公德。 孙晓红进城报了成人招考,她从一所重点中学门口当街穿过时,往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慢慢停了下来。她回头望着那些高高下下的台阶上面的大门上悬挂着的镏金大字时,她的一颗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她这样做,还不是自己的决定。 一想到自己的那些同学好友,都在里面枕戈待旦拼命的时候,她又望而怯步。这个地方,门槛子太高,根本就不属于自己,她想进都进不来。门里门外,仅仅几步之遥,却有着千差万别的命运,可没有人给她开通行证,她也迈不进这座高门槛,只能过过眼瘾,看看罢了。 这趟进城报考,可能是受了什么刺激,孙晓红从城里回来后,立刻断了所有的来往,整天埋头坐在家里闭关学习功课。离考试还差两个多月时间,家里经常有人打扰,索性她就躲到西院那两间空屋子里面用功去了。 二伯父和二娘已经搬走快半年的时间了,有时候二伯父也回村来看晓红的爷爷奶奶。他来家里说那边儿子和儿媳妇都挺孝顺,就是工作忙,有时候也顾不上他们。老两口去了之后,他们下班回家后,也成吃上一口现成的饭菜了。城里的日子没有风吹日晒,对他们来说是件好事儿,他们换了一种生活方式,晓红再见到他们的时候,觉得二伯父也比以前精神多了。 清明时节,很难再见晴天。天空灰蒙蒙一片,冷风阵阵袭来,院子里刺骨般的冷寂。门外下着下雨,滴滴答答地响着,像一种不祥的征兆在屋顶上面盘旋围绕,直透人的心髓。 孙晓红端坐在屋子里面安静地看书,她背对着窗子,一阵阴冷的风从玻璃的缝隙里钻了进来,她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寒噤,连忙把一件大衣披在了身上。 一阵慌乱的脚步声,窸窸窣窣地从院外走来。“咣当”一声,屋门开了,姐姐披了一件雨衣,神色慌张地从门外走了进来。一串串水珠儿顺着她的脸颊缓缓地流下,根本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孙晓红见她脸色苍白的样子,错愕地问道:“姐,外面的雨下得那么大,你怎么说回就回来了?” “这几天,大姑姑单位放假,我们就顶雨回来了。晓红,快回东院看看吧,咱爷爷不行了!”听了这话,孙晓红的脸僵住了,她的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 “早上我从东院过来的时候,爷爷坐在炕头还好好的呢,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虽说生老病死是人生必走的一道坎儿,可孙晓红宁愿糊涂到底,她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她跟着姐姐很快跑回到家里。 爷爷老了,他紧紧闭着眼睛,盘腿坐在炕上,他弯驼的脊梁像一棵屈曲盘旋的虬干,已经不再焕发生机。他静静地坐着,像一座雕像,也像一尊菩萨,在那个没有阳光的中午他默默无声地离开了这个沉寂的世界。爷爷是坐着去世的,他走得那样的安详,像个睡梦中的老人,他的脸一点儿也不可怕。 大姑姑跪在屋子里面掩面而泣,她两手紧紧地攥着爷爷的手,嘴里碎碎地念着。有人进来,用木板在屋子中间搭了一个简单的尸床。四婶过来慢慢分开姑姑的双手,把她扶到了一边,看着几个妇女过来,在上面铺好一条薄薄的被子后,他们就把爷爷的遗体慢慢地抬到了上面,又用一条蓝色的夹被,将他的遗体全都遮了起来。 听姐姐说,他当时正在和大姑姑说话,一口痰没嗑上来,他憋了半天,也没喘上这口气,就永远地离开了她们。爷爷今年九十多岁了,他除了眼睛有毛病外,身体一直都很好。没想到一口痰要了他的命,晓红进门后,一下子跪在了爷爷的脚下,顿时泣不成声。 全家人立刻哭成一团,这凄惨的声音连同瓦盆里面的纸灰一起从屋子里面飘进胡同,在村子里的上空久久回荡着。左邻右舍们听见了,都急忙赶过来帮忙处理丧事。 大姑姑今年42岁,年轻时心高气傲,人长得又特别的漂亮,而且在择偶问题上,特别的挑剔,一来二去,结果把自己婚姻大事彻底给耽误了,最后成了一个高龄剩女。前些日子,大伯母给她介绍一个比她大十五六岁的离婚老男人,此人貌不惊人,衣不压众,貌似忠厚老实,在她的滴水不露的一再怂恿下,这很不方便的两地生活,大姑姑也就认命了。 等爷爷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相处好长一段时间。过年的时候,大姑姑本想跟爷爷说起这件事情。可是家的人太多,她也就没好意思开这个口。今天早晨,她回到家里屁股还没坐稳,就跟爷爷说了这件事情。 爷爷听了,想了半天,才慢慢地说:“桂清啊,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早晚都得有个家。你嫂子给你介绍的对象,我们也听说了,就是不知道人品啥样,还应该多了解了解。按理说,你嫂子给你当介绍人,我和你妈也没啥不放心的,你要是真想好了,我和你妈也就放心了!” 爷爷说完,他低头听着外面的雨声,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说:“今年的雨水挺好,看样子又是个丰收年,国栋他们来年就能过上好日子了!”爷爷说完,就不停地咳嗽起来。因为咳嗽得特别厉害,他用手捂着胸口,这口气儿,他还是没有喘上来,就这样,爷爷就去世了。姑姑觉得心愧,就一直哭个不停。她撕心裂肺的痛的哭声,一声比一声惨痛。 奶奶过来劝她:“桂清啊,你就别哭了,哭坏了身子,自己遭罪。人这一辈子,生老病死都由不得自己。生有时,死有地,该井死,河死不了,你爸活了九十多岁,也算到寿了!他喘不上气来,也不怪你!”可是奶奶越是这样说,她越是哭个不停。她一直都在埋怨自己,如果自己不说出那件事情,爷爷可能就不会死得那么早,他可能再活十年八年都不成问题。 “既然她想哭,就让她哭够吧!”奶奶见她哭个没完,也就不再劝她。 爷爷的灵柩就停在院子里面。它是爸爸到村里的棺材铺,特意选的一口上好的棺材,他找人把棺材运回家里后,又和他们冒雨在院子里面搭了个冷棚子,爷爷的遗体这才安心地入殓了。 爷爷入殓后,院子里又来了很多奔丧的人。因为孙晓红的大伯还没有回来,爷爷的灵柩停在院子里面停放了两天后,还是下不了葬。孙国栋在院子里急得团团乱转,他又气又急,气得眼珠子都快要冒出来了,无奈,他是大哥,是大哥就得忍耐,是大哥,就得向他忍让三分。 听说他去韩国谈生意去了,这个时候他已经坐飞机往回赶了。直到第二天掌灯十分,大伯父才一个人风尘仆仆地从院子外面走了进来。他的车就停在院外,他进院后,朝司机摆摆手,车子倒退着出了胡同,就开走去城里去接大伯母了。 大伯父跨步走到爷爷的棺材前,他摘下头上的眼镜,交给旁边的四婶,而后斯文地跪了下来。大家见大伯父磕头,呼啦啦跪倒了二十多个晚生下辈,出于礼貌,他们陪着大伯父磕完头后,一直跪在棺材前面没有起来。 只见大伯父两手拄地,把一个头重重地磕了下去,他沙哑的声音变得含糊不清:“爸,我回来晚了!这么多年儿子都没回来看你,儿子不孝啊!爸,我回来给你磕头了!”大伯父在爷爷的灵柩前磕了三个头后,又起身去给爷爷烧纸。孙晓红跪在一旁,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心说:“真能装,活着不孝,死了乱叫。虚情假意的,给谁看啊!” 大家听他这么一说,全都起身走开,把他一个人撂在了棺材前面,再无人理睬。 晓红妈拿了一块白色的孝布,走了过来,正要给伯父戴上,孙国栋一把夺过来说:“他也是儿子,他没有孝布是他的事儿,这孝布不能给他!他不养老,也不探亲,随便掉几滴眼泪,就算尽孝了,多简单的,假孝心,给谁看啊!既然他谁都没有,还给他戴孝干嘛?”孙晓红妈妈听了,又把手里的孝布拿了回去。 等司机把大伯母从家里接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她下车之后,连看都没看棺材一眼,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屋子里面去了。 雨停了,院子了人影晃动,大伯母这次回来,没有再装,可能大家都忙着丧事,没有时间招待她。她立在墙边,像一个看热闹的靠边站一样,往屋子力战,冷冷地看着大家忙里忙外,什么都插不上手来。 丧事办得很简单,出殡之前,村里的阴阳先生帮忙在村东的乱葬岗子里找了一处坡地,挖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墓穴后,等大家把棺材抬到了坟地,在阴阳先生的指挥下,爷爷的灵柩按吉时下葬。当他的棺椁被一锹一锹的黄土埋上之后,大姑姑一头栽倒在地,大家一拥而上,把她搀起来,扶回了家里。 有人说“雨浇新坟,骡马成群。”看来老孙家要发财了。还有人说,爷爷去世的时候是坐着死的,晚生下辈一定会有做官之人,即使没有做官的,也会出个文人。应该给他打个坐棺才对,可惜,把他的遗体放到卧棺里,可能就不灵验了。 孙国栋听了,只是默默苦笑了一下,他才不相信这些旁门左道。都看活人遭罪,谁见死人扛枷,人死如灯灭,如果有魂有灵的话,那谁也不用烦恼了。 丧事办完之后,大伯父他们就灰溜溜地走了。 爷爷去世以后,屋子里面好像少了很多人,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地冷落起来。孙国栋的头上又增添了很多的白发,奶奶也苍老了很多,妈妈还是那么忙得不可开交。大姑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也不知道大伯母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她和那个老男人结婚的时候,连个口信儿都没有,致使爸爸对她的做法有很大的成见。 大姑姑结婚以后,和那个老男人过着两地生活。这个时候,孙晓红的姐姐也开始谈对象了,她的对象是一个直近的亲属给介绍的,男方是个体育老师,个子很高,家庭条件也不错,姐姐觉得他对自己还不错,两个人谈了好长时间,姐姐还一直犹豫着没有确定下来。 第 六十六章 进城卖菜 蔬菜上市的时候,孙国栋更忙了,他每天天不亮,就赶着马车和晓红妈去城里的早市卖菜。他们中午回来的时候,胡乱地吃几口饭,顾不上休息,就得去地里摘菜。摘完菜后,还要给菜地灌水,施肥,打药,然后掐尖打岔,忙个不亦乐乎。晚上,他还要住在菜地中间的窝棚里,守着这块能长出金子的聚宝盆彻夜防贼。 这个季节很忙,正是大白马挨累是时候,白天它要满载重负地走街窜巷,晚上它吃饱草料后,就卧在窝棚旁边休息,最近一段时间,白天的家中很少见到孙国栋的影子。尽管每天他都累得筋疲力尽的,但用手摸一摸日渐鼓起的腰包,他连走路都似乎很有底气。眼见着一车车新鲜的蔬菜卖掉之后,不到半日就能换来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票子时,晓红妈都会激动好长时间。 在这条狭长的胡同里面,每天有两三千元进账的住户,除了他们,还真找不出来第二家来。 孙国栋每次出门卖菜回来,都会带回一些卖剩下的菜来,家中的剩菜多得是,怎么吃都吃不过来。晓红妈就会从里面拣出一些好的菜,都挨家挨户地送人了。剩下那些不好的菜,直接扔进栏子里面喂了鸡鸭鹅狗。 乡村的午夜静悄悄的,月光洒在院子里,像清冷的流水在漫流。院子里的篝火还冒着灰白的烟雾,发出刺鼻的柴草气味儿,成群结队的蚊虫循着这种味道,绕着院子嘤嘤嗡嗡地飞来飞去,没有一刻的停歇。它们可能不太在乎生命的长短,只要有光亮的地方,就甘愿振翅赴死。 院门没有上锁,虚掩着的屋门里,奶奶还没有入睡,她坐在黑暗里,不停像窗外望一眼,她一直在等着孙国栋赶着马车回来。她的烟袋锅里,正一闪一闪地冒着火星,像一种焦灼的心情。 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响过,大白马轻缓的蹄声很快从胡同里面传进院子。屋子里面的灯亮了,奶奶马上磕掉烟袋锅里的烟灰,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来到院门口,将两扇院门推开后,就站在院门口张望。院门关上以后,奶奶锁上大门,回屋睡觉去了。 马车进院后,孙国栋将吃饱喝足的大白马从车上卸下后,麻利地栓在院子里面的木桩上,又拌了一些草料放在槽子里,放在木桩旁边。他回屋脱掉沾满露水的外衣,默默地坐在炕沿上,点燃了一支旱烟,低着头,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晓红妈见他进屋,很快给他铺了被褥。为了不影响起早卖菜,孙国栋抽完烟后,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上面的钟摆不停地晃动着,马上就到了十一点半,想想自己还能睡两三个小时的时间,为了不误时间,他得赶紧休息,就随手扯过一条被子,盖在自己的腿上,和衣躺在炕头上。 他闭着眼睛仰卧在那里,可能是连日来的人困马乏,他实在是太累了,他的脑袋刚挨上枕头,整个人就睡了过去,他睡得很沉,喉咙里就发出了一串连着一串的呼噜声,也打得山响。 夜色渐渐沉淀下来,满天的露水把寂静的小村笼罩在一片潮湿之中。大白马一个激灵从地上站起来,它的嘴里不停地发出“咴咴”的响声。孙国栋听见响声后,连忙睁开眼睛。他伸手拉开电灯往墙上一看,挂钟上的时针已经指向了三点儿。 他赶忙掀开被子,从炕头上爬了起来。 他来到院子里面,院子里的篝火早已经熄灭,黑白的烟灰里裹着飞虫的尸体,狼藉地散落一地。孙国栋收拾好木桩旁边的碎草沫子后,快速套上马车,又拢了拢车上的菜包,待晓红妈和五子走出屋门后,他们便顶着漫天的露水,悄悄离开胡同去城里的早市卖菜去了。 等孙晓红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院子里面的雾气也早已经散开。这段时间,家里的人都忙着去菜地摘菜,她也跟着去忙。夜里睡得很死,经过白天的一番折腾,她也累了。黑暗中她轻微的呼吸声,盘旋在屋中的每个角落。她睡得那样的香甜,连半夜里爸爸赶着马车进门的声音,她都没有听到。 孙国栋和晓红妈明天还要起早进城卖菜,他们说是去卖菜,实际上是他们再用马车把菜拉到菜市场里批发给那些小贩们去卖。因为菜地里的菜实在是太多了,仅靠走村串户去卖,根本卖不过来,只好进城批发。为了抢头行价,他们起早赶到那里,若是去晚了,耽误了开菜时间,那就麻烦了,不光整车菜卖不出去,还要走村窜巷折腾,又误时又误工,卖不了多少钱不说,还能把人给折腾散架子。 进城卖菜就是成包滚给那些街边的小贩们,虽然成包批发收入少了一些,但是薄利多销,去的及时,卖得也很痛快,基本上不耽误田里的农活。因此,他们起得很早,等孙晓红睁开眼睛醒来时,他们已经到菜市场很长时间了。 到城里买菜不比乡下,马车进城卖菜,一路上的麻烦事儿也多。什么环保啊,什么马路规章啊,一些纠缠不清的事情,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实在令人痛疼。为了避免这些口舌纠缠,孙国栋只好顶着露水起早赶车进城,他怕和晓红妈两个人到菜市场照顾不过来,就让小弟五子也一同跟着去了。 天刚放亮的时候,菜市场里已经是嘈杂一片。晨雾中,刚刚上市的萝卜,白菜,茄子和大葱等,成堆地摆在鱼龙混杂的市井里面,像迂回曲折的迷宫一样,把整个菜市场围成了一个硕大的方阵。陆陆续续的人群,从四面八方赶来,不停地涌进这里。一时间,在这个不大却也不小的地方,买菜的,卖菜的,看热闹的,形形*的人们在讨价还价的聒噪声里,乱哄哄地吵成一片。 当孙国栋赶着马车走到菜市场门口的时候,裹紧棉大衣的小贩们,已经蓬头垢面地站在各自的摊位上,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提着沙哑的烟嗓儿,不失时机地盯着每个从身边路过的人叫买叫卖。一时间,汽车的喇叭声,互相的招呼声,讨价还价的咋呼声,夹杂在一起,闹哄哄地吵成一片。 马车来到菜市场的门口后,爸爸向工作人员递交了场地费,大白马这才不停地摇着脖子下面的那串清脆的铃铛,拉着一车高如小山一样的麻袋,轻车熟路地从菜市场旁边的两扇铁门外拐了进来。五子坐在车辕上,不停地甩着长鞭赶车,别看他今年才二十多岁,赶起马车来走夜路却很老道。他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凌厉地看着菜市场周围的情况,在人群中寻找那些熟悉的小贩。 孙国栋和晓红妈则坐在车上,脸上都是困倦的样子。因为走了很长的夜路,他们满头满脸都挂着露水,连身上的衣服也都是湿漉漉的,像是淋了一场大雨,浑身上下都透着露水的亮光。 他们半夜三点多钟就从家里出发。这匹高大的白马也真够厉害,四五十里的路程,它几乎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赶到了。在一声接着一声的吆喝中,马车在菜市场西北角的一块空地上,稳稳当当地停了下来。这块儿地方,相对整个菜市场来说,比较安静,好卖菜,马车也容易转弯。 马车停下以后,大白马使劲地抖着身子,大口喘着粗气,它站在那里,晃着脑袋直打响鼻。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它跑得也是筋疲力竭的,别看它是牲口,跟了孙国栋挣了十年的钱,它没少出力,也没少出汗,也真是够辛苦的。 车上百十多个的麻袋里面装满了茄子。那些茄子,都是头天下午新摘下来的。个个都紫莹莹的,油光锃亮,令小贩们的眼睛灼灼发光。不用问价,他们都知道这是菜市场上最抢手的新鲜货。 马车停下后,还没等五子从车上跳下来,小贩们就已经蜂拥而至,他们互相争吵着,顿时把马车里外三层地围了起来。 “早啊兄弟,今天的茄子开什么价钱?实在一点儿,给咱哥们卸几包下来!”有人阴阳怪气地上前搭讪问价。妈妈回头看去,都是熟人,急忙从车上下来,笑脸迎了过去。 “随行就市,别人卖啥价,我们就卖啥价,这样公平,谁也吃不了亏,也占不了便宜!”五子从车上跳下来,还没等开口说话,旁边的妈妈就代他回答了。他只好从车辕里面卸下大白马,再把马的缰绳拴到一根木桩上,转过身来,挡在小贩子面前,用手抹了一下前额的露水,随即露出一脸的憨笑。 小贩们开始讨价还价了。五子低着头,站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他歪着脑袋,放浪不羁地看了看这些唯利是图的小商小贩们,喜笑颜开地转来转去,便从衣兜里面掏出一盒烟,放在手心里,倒着使劲敲出一支,叼在嘴里,顺手从衣兜里又掏出一个打火机,他还没等点着,迎面又走来一个高个子小贩。 第三 六十七章 市场交易 “喂,兄弟!能不能再便宜一点儿啊?要是能再便宜一点儿,这一车茄子,我都包了!”弟弟猛一抬头见是熟人砍价,急忙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支烟,陪着笑脸递了过去:“三哥呀!我当是谁呢!你看今天这阵势,真是难为小弟了。你想要菜,怎么不提前知乎一声?小弟我好亲自给你送过去!” 五子的这句话说得眼前的小贩心花怒放,他的话音刚落,小贩子的声音就接上了话茬:“你小子油嘴滑舌的,嘴巴甜得就是会说话!这张嘴巴不白给,我就稀罕你这样能说会道的兄弟。要不你别在家种菜了,趁现在生意好,你赶紧过来,跟三哥我混市场得了,说不准也能混个人模狗样,当个老大来独霸市场,也不错嘛!”几句半真半假的犀利话抛出去后,对方也毫不客气,伸手接过烟后,“啪”的一声摁着了打火机,把脸凑了过来,狠狠地吸了一口,便抖着双腿,慢悠悠地吐出一串灰白色的烟圈来。 “你可饶了我吧!我要是跟你混市场,整天鬼精鬼诈的瞎算计,就我这副身板子,才百十来斤,一掌就能被人打飞,禁不起折腾。说不定哪天被你卖了,都不知道去哪里取钱,我现在连个对象都没有呢,你还是放过小弟一马,这样的好差事儿,还是去找别人吧!”五子急忙低下头,将手指里的烟卷点燃后,狠狠地吸了一口,眯着眼睛,开始吞云吐雾。 “怎么说话呢?你竟胡说八道!都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有你这么黑三哥的吗?这不明摆着挨打没人拉吗?臭小子几天不见,嘴皮子功夫见长啊,连这样的玩笑也敢开,你就不怕我收拾你一顿?这话虽说有点儿过,也算是抬举三哥,我喜欢。你还别说,我要真有那个本事,就不吃这碗饭了,早都到联合国当外交大使了。不过,人家嫌我没文化粗鲁,不愿意搭理我。老天爷都给我托梦了,他老人家说我生来就是卖菜的命,一辈子都离不开称杆和秤砣,我也没有办法,只好听天认命喽!”小贩子口无遮拦地胡说,围观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一同起哄。 谁都知道,这个号称三哥的人物,别看个子矮小,其貌不扬,他可是菜市场的一霸,远近闻名,无人敢惹。凡是前来开菜的菜农,不管菜好菜孬,都要过他这关,不然有他从中搅合,很难成交。今天从他的嘴里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算是发自内心的感慨。他似乎跟赶车的五子混得很熟,话里话外称兄道弟的,听得人一愣一愣的,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拉倒吧,你要是认命了,我们都得喝西北风去。到底还是三哥面子大,有肚量,整个菜市场里,墙倒了我都不服,就服你。每次到菜市场里来,只要有三哥罩着,我谁都不怕,你就是我亲哥!以后家里有好菜,只要你能满意,我第一个给你送来!”顺情说好话,耿直讨人嫌。弟弟想到以后,还要靠他来照顾自己家的生意,目前为止,这个公认的三哥,他还真得罪不起。 “好!这才叫哥们!要说种菜卖菜都不是人干的活,整天起早贪黑的,折腾个要死。可是咱都是社会良民,都养家糊口的,不干这活儿,还能去偷去抢啊!”小贩说完,把手里的烟卷点燃了,往嘴里一放,又把身上的棉大衣裹了裹,把脸转向晓红的妈妈。 “我可不跟你贫嘴了,这一大早的还是干点儿正事儿吧!阿姨,能不能再让一点儿,这个价有点儿高,你要是再让让,这车茄子我一个人全都包了!”他吸足了一口烟,鼓着腮帮子,两股白烟优哉游哉地从鼻孔里面,徐徐地喷了出来,小贩把脸转向了晓红妈妈,又开始理直气壮地往下砍价。 “这个价格,已经是市场上最低的价格了。就因为咱们是老交情,我才没有给你涨价。换做别人,他一袋都拿不走。大家都不容易,你就别再往下压价了!车上的菜,我们挑又挑,选又选,都是一等一的好菜,在这个市场里,一点儿也不愁卖。便宜的菜,市场上也有,要不,你再去别处看看!”生意场上,货比三家,晓红妈见他磨叽个没完,害怕他搅扰买菜,就想快点儿把他支走。 “阿姨,你不要把话说得那么死吗?这世道,计划没有变化快,包庇都是买主,我不就是开个玩笑吗,又没说不买。你这么大岁数,怎么还当真了?就您老人家这暴脾气,有话还真得好好说!”小贩讪笑着,极尽讨好的样子,他的一双眼睛,一直都没从马车上移开。 “不是阿姨不给你面子,整个市场谁也不能给谁扛价。不信你去附近打听打听,整个市场里还有比这更低的价格吗?再说,地里的茄子都摘光了,三五天之内,恐怕都进不了城!有货不愁客。你要,咱就赶紧点钱卸货。不要,我再卖给别人,谁也不耽误谁,你看怎么样?”小红马马把菜价咬得很死,似乎一点儿都不讲情面,小贩怕得不到这样的好货,又占不了丝毫的便宜,可他越想软磨硬泡,人家越不愿意搭理他。 “阿姨,你看我像是差事儿的人嘛?就咱们这些年的关系,你就不能再让让?让让,让让,咱们两家的买卖又不是一回两回了!”小贩继续磨叽,根本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因为这车茄子太好出手了,转手就能挣钱,他怎能放过。 “小伙子,阿姨知道你不差事儿,你也别怪阿姨不松口。你不知道阿姨家也有难处啊。我家上有老,下有小。我的两个女儿现在都在读高中,老二今年刚考完大学,成绩不怎么好,还想参加社会成人招考,也不知道能考啥样。老三开学就上高一,别看这一车一车的茄子不起眼,它可是一笔可观的学费啊。农村没有出钱路,我们不种菜换钱,拿什么供孩子念书啊!”晓红妈妈说完,不再唠叨,原本和谐的气氛便得尴尬起来。 那些闲逛的小贩们听了妈妈的话,虽然不敢朝前走,却围着马车转来转去,始终没有离开。 这个被五子称做三哥的小贩,他紧紧地裹着大衣,嘴里叼着烟,叉着两腿在马车前面,皱眉寻思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说:“那好吧!不过阿姨也不能一口价蹲到底,多少让点儿回扣,就算是给我让点儿辛苦费,买卖不成仁义在,以后还得交往不是?我也不难为你,你就抬抬手,说个合适的价,我立马点钱。”妈妈听了,也思想了半天,她狠了狠心,一咬牙,终于点了点头,这笔买卖算是成交了。 “跟阿姨这样的人做买卖,就是痛快。一会儿卸完车后,我请你们一家三口吃早饭!”小贩说着,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不过,他也不是虚乎,他确实想要招待他们一顿。 “谢了!三哥这人,别看粗枝大叶的,就是讲究。这顿饭就免了吧,我们一会儿还要赶路,回家还要休息,你这番心意,我们就领了。明天地里再有好菜,我还亲自给你送来!跟三哥这样的人混,就是长见识!”五子见交易谈妥了,掐指算算也没吃多大的亏,立刻嬉皮笑脸竖起了拇指,然后又没深没浅地忽悠了三哥一顿。 “我看你小子就别瞎赞美了,三哥我也会骄傲的。赶紧的,赶紧帮我卸车吧!咱大清早出来混图个啥,还不是为了多挣点儿钱来养家糊口啊。你知道现在啥是正事儿吗?就是麻溜帮我卸车!”小贩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把烟蒂往地上一扔,摆手招呼过来几名彪形大汉,站在马车面前,准备卸车。 “好嘞!”说着,五子放下手里的皮鞭子,又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蒂掐死后,往旁边使劲一扔,他迅速爬到车上,伸手解开笼车的绳子,开始从车上往下搬麻袋。 “阿姨,你再数数!不够,我再添上!”这边,高个子小贩从衣兜里面,掏出一沓钱来,放在手里数了数,递给了孙晓红的妈妈。 “够了,够了,一个不差!跟你们这样的人做生意,一点儿也不拖拉,阿姨就是少挣几个也没话说。以后想要什么菜,提前打个招呼,我一定让五子赶车给你送来。”晓红妈妈接过那些钱,又仔细地数了一遍,然后把钱装在衣兜里。 “好说,好说,就凭咱们这么多年的关系,有阿姨这句话,就值了!”三哥虽然一身痞气,但他说话办事儿还是挺讲究的。换句话说,他挺爷们。 眼看着这些人把装满茄子的麻袋都搬走了,不一会儿,他们又把空麻袋还了回来。 要说三哥也真够义气,卸完车后,他打发一个年轻的小贩,快步跑到街边的小吃那里,特意买了三份早餐送了过来。 晓红妈妈接过热乎乎的包装盒,捧在手里,也是一番感动。这时,五子已经解开了拴马的缰绳,把大白马牵到车前把马车套好后,孙国栋和小红妈坐上车后,一边吃盒饭,一边看着大白马神气十足地拉着马车,慢悠悠地往回走去。 孙国栋吃完餐盒里面的饭菜,他接过五子手里的鞭子,继续赶车。五子回身坐进车里,慢慢地吃起盒饭来。今天的这趟菜卖得痛快,虽然挣的钱少了一点儿,但回家的时间比以往提前了三四个小时。 五子吃完盒饭,就优哉游哉地仰面躺在车上,他闭着眼睛,心中暗想:回家以后,终于可以足足睡一个上午,没人来叨扰他的美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