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孤独的风景》 式微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式微 文件933633-1读入失败,相关服务器:10.9.10.107。可能是网站故障,欢迎来电010-51667135报错或者 发帖报错。 式微在线阅读 式微 - 【以爱之名】如果爱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以爱之名】如果爱 生命总是要面对那么的如果,现实生活里,我也总喜欢做这样或者那样的假设,不过这些都已经一点儿都不重要了,□而汹涌的现实已经彻底地推翻了我太多原有的假设,就比如她说,她发誓从来没有喜欢过我,于是,我所有安置在她身上,安置在这份感情上的假设全都土崩瓦解了,但我说过我是一个习惯了假设的孩子,那么,如果爱呢? 一 泰戈尔说:“爱情若被束缚,世人的旅程即刻终止,爱情若葬入坟墓,旅人就是倒在坟前的墓碑。” 爱是一个极度美好的名词,而爱要是成了如果的话,它就是字典里最为绝望的词汇了,就像现在的我,枕着过去的疼痛,在深夜里打下一些伤感的文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绝望的姿态。 我是一个习惯假设的孩子,因为我发现很多东西在现实中很难出现,所以,我假设,假设如果我可以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的话,我就不用面对很多随着成长带给我的无尽烦恼;如果通向成功的路很多,而不用抱着那些令我头痛的全日制普通中学的课本行走在那个经年不变的校园里,放弃我很多真正的理想,只为了考上大学改变我的命运;如果我能成为一名国家级的乒乓球选手,我就能和马琳、王皓、波尔在奥运会的赛场上过招;如果地球上没有冬天的话,我就能每天在乒乓场上,□着上身发好每个侧旋球,控制好每一次的近台挑打和远台大力扣杀;可他们告诉我,人必须要长大,读书才能改变命运,地球上注定了要四季轮回,冬季会很漫长,于是,我的假设一次又一次地被推翻了,所以,我不得不在逐渐行进的岁月里,抱着课本疾速地走过那个积满了白雪的乒乓球场。 在我慢慢失去了假设的激情后,我发现我突然要面对一个我从来没有假设过,也没想过需要去假设的假设——如果爱。 当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我必须去假设的假设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的世界里,我一直处于一厢情愿的位置上。 二 一直以来,顺着时间的掌纹,我走过青葱,走过荒芜,以为北风后面有一个童话的王国,里面的游乐场从来不会打佯,上映着的喜剧永远不会下档,没有离散,没有纷争,而横亘在你我之间的只是那道深深浅浅的现实鸿沟,逾越不了,我都已经接受了。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北风后面没有国家,没有游乐园,没有喜剧场,有的只是潮湿的空气和超高的气压,以及大片大片的苍茫,而横亘在你我之间的,一直是那颗你未曾爱过我的心和虚掩着的冷漠和决绝,你却要我冷静,没有了信仰的灵魂,我凭借着什么还能继续行走在这满是信仰而五彩斑斓的国度里,假装欢学? 爱情的失败是世界上最深刻的失败,而我却从头到尾都处于这种深刻失败的状态中,一厢情愿,我想,这应该是最为盛大的丢脸了,颜面无存,你却要我保持昂扬的姿态,对于那些从日冕中急邃洒下的光线,那些鱼灌而来的西北冷空气,那些溢出口的挫败感,你说,我该如何直面疼痛? 我想,半平米空间的角落和扭曲n度的身体才能蜷缩成自我保护的姿态,只有删除你和你带给我的记忆,屏蔽那些光和亮,朝风和暮霭,我才能振作起来,这是真的,两年的一厢情愿,给我留下了致命的后遗症,就请你成全我最后仅存的一点骄傲。 踏着岁月的辙痕,我一路缅怀,一路遗忘,原来岁月碾过的痕迹叫空白,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试图在空白里填充色彩,到头来,一切证明只是欲盖弥彰。 消失了的三月的记忆,是否还会流连在你我的肢体?转身微凉,念想成殇。 “你心里从来就没有过我,对吗?” “我不知道,也许有,也许没有。” “如果没有他,你还会爱谁?” “不知道,也许是你吧!” 三 这是一次让我感到绝望的对话,简单明了却又模糊不堪,简单明了的是你我的开始和结束,模糊不堪的是整个过程和你我各自为阵的将来。 如果爱,有些话本不必说出口,因为那些话总能让我突然就哽咽住了。 悲伤,18个笔画,勾勒出我两年以来的心绪。 也许,我的文字还是太过苍白,你们总能通过文字洞穿我的内心,我就一直□地站在你们面前,而我能做的,只是紧闭着双目,在北半球西伯利亚高压来袭的时候,蜷缩在无边的黑暗角落里守望温暖,千年极寒,我一直在凝结住的空气里颤抖着躯壳。 其实,有些话,你本不必说出口,就像冬季里的香樟树不必泛黄枯萎。 为什么总要摧毁这一切静好着的朦胧?为什么仅剩的一点安宁总是难以勾留?为什么要将那些包裹好了的情绪暴殄在死寂的天地之中?为什么有些话还是决绝地溢出了你的唇齿? 香樟叶还是簌簌地落了一地,这个冬季里,仅存的一点窝心还是被残忍地剥夺殆尽。 你不必说的话一如我不必等的人,你说出了口,我还是等待了一生,我说你心狠,你说这一切是真,我的脸颊滑过两行泪痕,从此不会有人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变得这么敏感而脆弱了,而你却似乎变得越来越坚强,曾经一切都是倒置的,这些,你还记得吗?我是如此了然。 我知道,我本不是你爱的人,我也知道,我的失败就像这鱼灌而入的西北风一样庞大,一切曾有过的暧昧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以为能够改变一切,回过头,原来是一切改变了我。 不表述的情是我悲伤的心,悲伤的心渴求最后一丝安宁。 如果爱,请不要再刺激我敏感的神经,如果不爱,请停止一切话语,离开我的世界。 爱让人变得感而极端,我想这是真的。 四 很长一段时间,我随身的mp3里,一直单曲循环着李维嘉演唱,郭敬明作词的《以爱之名》。 双眼一合聚散如霜花凋落,摊开双手总有人能给我温热。每每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就会突然难过得要死,因为我发现我的双眼一直保持着睁开的状态,那些聚散和因为聚散带给我的感念总会像冬季里落下的香樟叶一般保持着常绿,我一直紧握在手中,舍不得丢掉,于是,那些有人给过的我的温热就这样被我轻易地放过了,我知道,幸福就是这样从我指间悄然流失的。 双眼一合回忆太多绕不过,握紧双手你留给我一寸心魔。有你出现的梦境,我总是被魇得如此深刻,以至于梦境里每一个你脸上瞬间变化后冷漠的表情,都会复制到我清醒的头脑之中,隽永得让我感到由衷的挫败,决绝的语调,我一直接受不了,当你还爱我的时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你还是那个喜欢坐在我自行车后座上,哼唱我喜欢的旋律的清纯女孩,而我还是那个私藏了你十八岁年华的悲伤男孩,我们还沉浸在那片静好的时光里,憧憬未来。 太多的回忆,就在支离破碎的年岁里,打上了繁杂冗乱的死结,穷尽一生也绕不回曾经的纯粹和美好。 小四说,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谅的理由。 我想这也是真的,如果爱,如果不爱,我都选择离开,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你做的,你说过,你想要的只是简单的爱,没有纠缠,没有牵绊,我也说过,我能给你一场这样的恋爱,而如今,你就真的没有再做任何纠缠,可我却一直耿耿于怀,也许是我太过于固执,一直想让你给我一个答案,如果爱,如果爱我,如果曾爱过我,如果还爱着我,你用两年的若即若离给了我最确切而肯定的答案。 我想,有些事情加上了如果这两个字作为前缀的话,就真的没有了存在的必要,那就让离开给我,给你,给这份纠结的恋爱一个终极的了断吧! 五 现在,当我再次打开电脑继续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2011年了,冷空气就像粘稠的血一般流淌在江南的动静脉之中,我感觉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 白天,我又回去了高中的校园,岭哥说我还是那样的怀旧,我也就默认了,可当我听到那大段大段关于他高中时的记忆不受控制地从他嘴角滑落出来的时候,我就笑得差点晕过去了,我笑话他说,原来你比我更念旧啊!于是,他就追着我满校园跑,跑到高中教学楼的时候,我们就突然沉默地停下来了,高三15班的教室已经改成了高二13班,里面的课桌没有更换,讲台靠左边的位置,依然摆放着我的课桌,而你的课桌还是摆在我左手边往后一个座位的位置上,我就木然地站在窗外发呆,在教室里上自习的学弟学妹们正在复习功课,岭哥说要不进去看看,我说了句还是算了吧!就转身走开了,接着,我径直去了停车场,当看到那块你我习惯停放自行车的位置上已经长满了荒草的时候,我就突然哽咽住了。 一直以为有你的梦境我才会感到悲伤,原来,对于有你停留过的地方,我也会耿耿于怀。 县一中,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那一带沉淀在时光里的静好,龙泉大道两旁一字排开的香樟树还是那样葱郁,于是,我的头脑里又出现了很多假设,假设时光倒流,我们都回到高中年代;假设我们还可以在下完早自习后就跑去学校附近的兰州拉面馆点上一碗拉面;假设我们还能在下完晚自修后一起推着自行车走在城市里橘黄色的霓虹灯下;又假设你也回来了这里,而我们在这里再次相遇,我想这样我会幸福地昏死过去的,岭哥说一切都回不去了,我就伏在他的肩头,矫情地说,岭哥,我很难过,可他却做出一副呕吐的样子。 我真的很难过,我是一个不善于假装的孩子,一直不懂得如何去伪装和包裹自己的情绪,就像现在的我还穿着两件单薄的衣服在刺骨的西北风里瑟瑟发抖。 如果爱,时光的转轮就能逆转两年,一切都可以轮回,岁月转页的最后一行就还能打上未完待续的字符,我是那样的深信不疑。 当我打下上面那行字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我在榕树下认识的文友天绝那犀利的语言攻击,我想她又要让我撞墙去了。我想重申的是,我撞过了墙,南墙,我也看到了边,可是那个假设还是一直逗留在我的脑海,对此,我表示无能为力。 六 当我还悬浮着生活在那段抽去亲情、友情的真空岁月里时,我渴望爱情,爱情降临,我以为我能够安全着陆,在落地的那刻,我才发现我已经粉了身,碎了骨。 这是一个满载着爱恋的国度,当爱情濒临饱和,我们却看到了从自己口溢出的空虚,一路走来,喜欢过多少人,依赖过多少身躯,爱恋过多少心灵,我们似乎给不了答案,但是回头张望,我们知道,爱情碾过的痕迹叫深刻。 那些当时的爱恋已经入了髓,入了骨,虽然我们可能忘了她的容颜,忘了她的声音,忘了她的轮廓,忘了在她眼眸里绽放过的款款深情,忘了从她嘴角溢出的涓涓蜜语,忘了在她身上出现过的亲吻,但是,当时的感觉却依然羁绊在心头,无法泯灭,即使它带给我们的是撕心裂肺般的伤和痛,但我们不能否认,也不会否认,它们是那样真真切切地肆意存在过,就像左脸颊曾流过的一行血泪,我们至今依然能感觉到它的灼热。 我也曾像喜欢她一样深深地依赖过你。 我们都是善于忘却的动物,那些我们原本打算铭记一生的记忆却在我们行进着的年月里粉身碎骨了,记忆的碎片,我想,真的难以拼凑起你嘴角出现过的那道完美的唇部弧线。 在无法躲避也不能缺失爱恋的国度里,只有忘记一些东西,我们才能以崭新的姿态去邂逅一些人,一些事。 痴心的人不配有真爱。 我会像爱你一样去爱我的她,而你我那个完成不了的爱恋,我们都知道,流经就已足够,存在过,你我都已经感知到了,不是吗? 那些曾说过的来世不求爱情的话语,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如果爱,如果有爱,我想,我还是要去重新开始的,我想,当我已经开始经营另一份感情的时候,如果爱,如果不爱,都已经成了可有可无的假设了。 七 如果爱,那就让我们以爱之名,一味坚持或者无奈放弃,彻底结束或是重新开始,这些,你、我、我们都懂得! 【以爱之名】如果爱在线阅读 【以爱之名】如果爱 - 电影札记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电影札记 (1)我的爱情观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真的有来世吗/那么/我愿做/一只懂得飞翔的小鸟/一朵瞬间开放/无声消融的雪花/甚至/窗前的一角蓝天/掀起书页的风/落进你手心里的/一滴小雨/可是/你终究/还是离我而去/记忆只能在童话里/被提及/不经意的翻起/然后忘记/我的爱人啊/没有你的城市/只剩下/冰冷的空气/和沉默的废墟 有时候,我们扪心自问,自己所渴求的是什么?既然自己想要将过去永远尘封心底,那么自己追求的最终又是什么? 这是一个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在你还没有走到你生命尽头之前,你本无法给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盖棺定论?那是对后来人而言,可能我们至死都给不了答案,所以,人生?那简直就是一个无限轮回的巨大讽刺。 他叫李然。一个在感情上一塌糊涂的男人。在青涩年代里,遇到了成熟而孤独的助教罗惠,时过境迁,这段感情留给他的却是难以磨灭的对感情的认知。多年以后,已经成为省报记者的他在江城邂逅了单纯的大学女孩——周蒙,两人感情萌发,就像那个时节里盛放的樱花一般,落英缤纷,一切的海誓山盟都显得自然而然,然而,就在他们热恋的时候,出现了一个敢爱敢恨、格不羁却又执着的杜晓斌,一直追随着此时正和周蒙在一起的李然,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李然要去西藏采风,为期两年,离开江城之前,李然和周蒙约定好两年过后就结婚。到了西藏后,李然惊奇地发现杜晓斌竟然也跟着来到了西藏,距离的原因,两人走到了一起,并发生了关系,杜晓斌为了能留住李然,谎称自己怀孕了,于是,李然和杜晓斌闪婚而背弃了所有对周蒙许下的诺言,几年过去了,两人顺理成章有了孩子,然而,此时一个意外降临了,杜晓斌因为杀人罪入狱,后向李然提出了离婚,而李然并没有同意,就这样带着自己的女儿过上了漂泊的生活,等着杜晓斌出狱的那天。 她叫周蒙。一个天真、纯洁、清爽、委婉的女孩,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青春年代里,她只是默默地等待着自己生命中那个mr.right,只是希望能有一场普通却又深情的爱恋。天公在造物的时候总不忘了为世人附带一些美好的人和事,就在大四时,周蒙遇见了当时在省报工作的李然,两人坠入情网,缠绵悱恻,然而,天公却又总是那样不作美,或许,这就是一个注定了的轮回,生命中得到我们原本以为就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总会在行进的年岁里被命运剥夺殆尽,最后,只留给我们一副体无完肤的躯壳,里面盛满了因为种种经历而遗留下来的辛酸和苦涩,就在她和李然热恋的时候,出现了一个杜晓斌,并活生生地把李然从周蒙身边抢走,在获知李然和杜晓斌结婚后不久,周蒙的父亲因为脑癌去世了,两场突如其来的分离几乎让这个脆弱却又坚强着的女孩陷入了崩溃的边缘,辗转之后,周蒙在北京靠山屯做了一名支教,从此过上了平凡却又安定的生活,然而,李然一直没有在她头脑中消失,可是,面对残酷的现状,她不得不忍受着每日每夜的思念和痛苦。 她叫杜晓斌。一个敢于为真爱付出所有的倔强的女孩,读大学时,因为个人和外界的原因而走上了歧途,在学校决定开除她的时候,李然出现在了她的生命当中,渐渐地,杜晓斌疯狂地爱上了那个成熟却又显得有些幼稚的大男孩,并紧紧跟随着他去了西藏,种种无私的付出终于感动了李然,并和李然发生了关系,她毕竟是一个有头脑的女孩,为了不错过自己的真爱,她毅然拒绝了那个对自己一往情深的知识青年王勃,并谎称自己怀上了李然的孩子,最终她成功了,李然在他面前终于妥协了。有了孩子后,她一直筹划着帮助李然出版一本个人摄影集,就在这时,遇上了一个出版社的社长,而那个男人曾和她有过一夜情并还喜欢着这个极具个人魅力的杜晓斌,于是布下陷阱为了得到她,杜晓斌因为不堪忍受他的威胁而谋杀了他,因此进了监狱,四年时间,她一直没有和李然见面,四年后,她在狱中向李然提出了离婚。 这就是这部电视剧的大概脉络,感情的缠绵纠葛,错乱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离合聚散,青春期里人的怯弱、犹豫、张狂、不羁、幼稚和摇摆不定,最终酿成了这出两女一男的青春悲剧。 网络上有很多关于这部电视剧的疑惑,李然到底爱谁?他为什么要背叛周蒙而最终与杜晓斌结婚?他仅仅是出于对杜晓斌负责才和她结婚的吗?他对周蒙许下了那么多誓言却为何如此轻易地背叛了?如果说李然还爱着周蒙的话,为什么在杜晓斌向他提出离婚后他没有再去找周蒙?为什么周蒙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李然被杜晓斌从自己手中夺走?种种种种,作者似乎没有给出答案。 我想说的是,这一切都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罢了,因为人,迫于人,只是人。 在这些感情的纠葛中,也并没有谁对谁错,周蒙因为深爱着李然而尊重他的一切选择,李然出于对杜晓斌的责任而选择背弃李然和杜晓斌结婚,杜晓斌为了成全自己的真爱而做出了夺人所爱的行为,最终,即使杜晓斌向李然提出了离婚,即使李然心里还放不下周蒙,出于良心的不安,对周蒙的羞愧以及对杜晓斌的不离不弃,李然也不可能和周蒙重新开始。所以大家本无需去问个究竟,这一切都是青春给我们留下的后遗症,当我们大一些再大一些的时候,我们就会了然于,当我们踏过青春,才会知道,原来这就是青春。 关于这部电视剧,我一直认为还有一点,我们似乎出于极度忽略的状态,那就是李然的初恋罗惠,这个女人,在李然的感情上,甚至可以扩大到他的生命中,都对他产生了深厚的影响,正是与罗惠那段在世人看来不伦的爱情给了他无法磨灭的对感情甚至对人生的认知和践行,对于感情的摇摆不定,对于自己生命中应该去珍惜和把握的事物,我说李然始终处于一塌糊涂的状态中,直到故事的最后,谁又能说李然心里没有装着他的初恋呢?还是那句话,我一直很笃信,初恋的力量是伟大而难以撼动的,所以,对于那些还没有经历自己初恋的幸福的孩子们,作为一个失败的过来人,我真心希望你们把握好自己的初恋,尽可能地把你们感情史上可以说是最美好、最纯情也是最深刻的初恋安放在一个好一点再好一点的时间、地点、和人身上,这样,你们才能在离幸福最近的地方,保持着嘴角微翘的表情,然后满足地告诉自己,我的初恋没有悔。这是真的,受过伤的好孩子从来不说假话。 当青春已经一去不复返,我们紧紧地闭上眼睛,仔仔细细去回忆那些在我们青葱岁月里肆意绽放过的真情假意的时候,那些感与理、那些纯情与浪漫、那些疯狂与执着、那些真实与虚假,那些喜悦与悲伤、那些欣然与怅惘、那些得到与失去、那些拘谨与不羁、那些伤春与悲秋、那些寒冬与酷暑、那张曾经哭笑过的脸庞、那些曾经携手踏过的坎坷、那些晦暗而又明媚的日子、那些曾经一起目睹过的人和景、那些曾经一起走过的柏油马路、那些曾经一起穿梭过的大街小巷、那些曾经一起回忆起的过去、那些曾经一起憧憬过的将来、那些姗姗来迟却又款款而来的逝水和流年、那些我们所能回忆起来的关于青春的点点滴滴,而如今我们又把她、他、它、她们、他们还有它们安放在什么地方?那里会有最为原始的悸动吗?那里会有最为柔腻的抚慰吗?那里会有保鲜的温室吗?那里会有当时的明媚阳光吗?那里会有当时的那轮明月吗? 当时明月现,曾照彩云归。 明月只是当时的那一轮明月,彩云也已经被随后接踵而来的风风雨雨吹散得无影无踪,美好已成幻影,苦难也已经走向终结,而我们又该如何去寻回那些青春里隽永的过往呢? 青春,对于我们来说,自始至终都无处安放。 过往和现在,熟悉和陌生,似乎都只在一瞬之间,沉重的青春,如同曾经在最美好的时节里飘落的樱花,纷纷扬扬,辗转踯躅,却依旧无处安放,无法皈依。 关于《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在辛卯年三月十七日深夜里无处安放。 电影札记在线阅读 电影札记 - 《雏菊:等不到的爱情》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雏菊:等不到的爱情》 记住爱情要比等待爱情痛苦,因为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抱着必须要等待某人的心起码还是幸福的。 领悟太晚的爱情要比永远没有遇见爱情痛苦,因为没有去珍惜而失去了可以在一起的时光,走到了无法回头的悬崖边,才看到开在自己内心深处脆弱的花朵,毕竟让人感到忏悔而绝望。 无法说出自己爱情的人要比告白爱情的人痛苦,在看不到结局的等待中压抑自己急切的心,每天徘徊在想象中的庭院中,这是最为无奈的抉择。 四月的荷兰阿姆斯特丹,春日未尽,带有一丝燥热的清新在这个北欧的城市上空氤氲着,大片大片沁着芬芳的黄色雏菊在乡间的田野上无限地点缀开来,雏菊代表隐藏的爱,而春夏之交的四月是一个隐晦的季节。 她叫惠英。一个生活在这座陌生城市里的女画家,独特的气质就像雏菊沁出的独特芳香,单纯而美好,那段时间,每天4:15,惠英都会定时收到一盆雏菊,但却一直和那个送花的男人未曾谋面,渐渐地,惠英被这份日益萌发的美丽触动了,她把自己画的雏菊寄给了他,而他的回信总是带着雏菊的花粉,于是,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这份类似初恋的感觉支撑着她坚持下去,等待着与那个送花的男人相见的时刻,在准备个人画展的那段时间里,惠英每天都会去广场给人画肖像画,也就是在那段时间,一个男人出现在了她的生命里,碰巧的是那个男人也会时常送给她雏菊,于是,惠英在心里默认他就是自己一直在等待的送花人,惠英的心里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 他叫郑宇。一个被安排在这座城市里调查一个涉毒案件的国际刑警,为了完成任务而有意接近惠英,但在与惠英的接触过程中深深地被惠英清纯可人的格和形象吸引了,即使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惠英等待的那个人,但为了不失去惠英,他始终没有向惠英说出真相,于是,他时常给惠英送雏菊,也终于让惠英误打误撞地爱上了自己,在给这个纯洁女孩带来美好初恋的同时,也埋下了这个女孩悲伤的伏笔。 他叫朴义。一个有着冷酷灵魂的杀手,在他成功谋杀了一个上级指定对象的第二天,遇见了那个为准备个人画展而来到自己居住地写生的惠英,虽然没有和惠英面对面的相见,但却被惠英独特的气质吸引了,于是,每天都会送给惠英一盆雏菊,但却始终没有和惠英相见,因为他知道自己杀手的身份和流离的生活给不了这个单纯女孩想要的幸福,对于惠英,也正如雏菊的花语一般,只能隐藏在心底的爱,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惠英误把郑宇当成自己而渐渐把感情完全寄托在那个男人身上。 或许,如果这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三份感情的归属,也未必不是一个喜剧,然而,命运的转轮总是以出于我们意料之外的速率发生着急邃的转折和起伏,感情的世界总要经历过百转千回才能变得愈加深刻而隽永,其实,命运和感情只有在经历过种种平淡和动荡之后才能永远镌刻在我们的心室壁上,可又正是这种种平淡和动荡才给我们的命运和感情带来遗憾和悔恨,这是两个不可逆转的命题,矛盾却又不矛盾地在□的现实当中发生发展,对此,我们始终无能为力。 当惠英已经完全相信了郑宇就是那个自己一直等待着的送花人的时候,一次意外彻底击碎了她一直憧憬而似乎已经到来的美好和幸福,在一次惠英为郑宇画肖像画的时候,贩毒集团安排的杀手找到了郑宇,枪战过后,郑宇受了重伤,惠英也从此失去了声音,这次意外过后,郑宇被安排回到韩国不再手这宗案件,这让依然留在阿姆斯特丹的惠英第一次感到爱情给她带来的痛苦,于是,在失去声音的世界里,惠英越来越忧郁和悲伤。 然而,朴义一直在惠英看不见的地方关心着她,看着惠英慢慢消失了笑容的脸庞和日渐悲伤的神情,朴义还是选择以正面的角度出现在惠英的身边给她安慰,试图让这个悲伤的女孩重新找回原来的那份开心,但他还是没有向惠英透露自己的真是身份,杀手,送花人。两人只是浅浅的交往,与爱情无关,交往当中,朴义发现惠英已经完全爱上了郑宇,但他却不知道惠英爱上的并不是郑宇,而是那个给她带来最初悸动的送花人。 故事发展到这个时候也并完全是一个悲剧,随后,真正的悲剧接踵而来。 郑宇还是要求上级把自己安排调查那宗涉毒案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正义,更是出于完成那份和惠英没有完成的爱恋,就这样,郑宇回到了阿姆斯特丹,找到了惠英,就在朴义要把惠英交回给郑宇的时候,一个上级的命令让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上级命令他谋杀国际刑警郑宇,一方面,自己是忠于上级的冷酷杀手,另一方面,谋杀的对象是自己最爱的女孩的爱人。纠结过后,朴义还是选择违背上级命令,然而,上级却安排了另外的杀手,最后,郑宇被人枪杀了,而惠英也慢慢怀疑上了朴义,无奈之中,朴义还是向惠英透露了自己的身份,那个一直默默爱着她的送花人,然而,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局,结局是注定了的悲剧,在朴义的另一次谋杀行动中,惠英及时赶来并试图让朴义放弃罪恶,当然,朴义选择了违背命令而放弃这次谋杀,却招来了杀身之祸,最后,惠英为朴义挡住了飞来的子弹,于是,那幅盛开着四月黄色雏菊的宣纸渐渐被被鲜血覆盖住了。 是的,惠英死了,她最终还是没有等来朴义。 这是一个无可附加的爱情悲剧,我只能这么说。也许,一切在隐晦之中萌发的爱恋到最后也只能在隐晦之中枯萎泛黄而最终走向死亡。 爱情不同于亲情和友情,它毕竟还需要□的表达,而萌芽的爱恋在强悍的命运面前总显得不堪一击,只有通过那些□的表达才能赋予它些许的力量去抵御命运带来的风风雨雨和坎坎坷坷。 道理很简单,然而,现实之中,还是有为数不少的爱恋惨死在从不言说的沉默和等待当中,要知道,爱情是等不到的,等不到的爱情就像在头脑中反复构想的未来一样,不是有了真心和虔诚,它就会在我们的生命中款款而来,路途太远,看不到前程的旅人们难免会在不明确的路途中迷失。 席慕容说,爱原来就为的是相聚,为的是不再分离,若有一种爱是永不能相见,永不能启口,永不能再想起,就好像永不能燃起的火种,孤独地,凝望着黑暗的天空。 我想这是真的,相遇,相知和相守毕竟还是一份真挚爱情一体三胞的完美结合。在没有开始一份爱情之前,请不要妄下断言,它就注定了实现不了,在爱情还未走向畸形之前,请按照正常的交往去让结局明晰一些再明晰一些,爱情是神圣的,它不需要任何隐瞒和怯弱,一切懦弱的隐晦都是对真挚爱情的亵渎。 生命中已经有那么多未知的变数让我们难以负荷了,又何必在爱情中辗转反侧?如果可以的话,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可怜的人儿,请尽早地领悟爱情,让那些缠绵和□的情话从你们骄傲的唇齿间肆意地流淌出来,别让真爱在等待和沉默之中消失殆尽,那必将会成为你们生命中无可附加的悲剧。 关于《雏菊》,关于一份人为造成的爱情悲剧。 在辛卯年三月十八日深夜感叹不已。 《雏菊:等不到的爱情》在线阅读 《雏菊:等不到的爱情》 - 《十月奏鸣曲》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十月奏鸣曲》 我生来就是为了能与你同甘苦共患难/小乐不会抛弃你/正如太阳永不会抛弃这世界/我不会忘记你/就像我永远不会忘记呼吸——《人生之战》 当汹涌的潮水漫过古老的堤岸,黑色的玄武岩下压着的那张老旧信笺已经被风干得支离破碎,又有谁还记得上面曾经记载着一段年幼时许下的诺言,也许,那些时机还不成熟的誓言真的经不起风经不起浪,而我却依然伫立在那个陈旧的渡口边,翘首以待,你的回来。 当十月的奏鸣曲打下了最后一个完结的休止符,所有的和弦与泛音都已经在五线谱上尘埃落定,音律空灵绝美而又悲伤,那个一直反锁着的琴房你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如今,我抚着那些静止着的琴键弹不出声响,你还能否回来,和我一同演奏完这最后的一阕殇曲? 她叫幸珍。泰语中“月光”的意思,一个被遗弃在社会底层的孤儿,无依无靠地生活在那个当时混乱不堪的泰国。 他叫维拉。泰语中“太阳”的意思,一个来自农村的少年,却有着上层社会的文化修养,即将去美国攻读硕士学位。 1970年10月8日,两人在泰国著名演员米特·猜班察的葬礼上相遇了,因为遭遇暴雨,两人便在旅店住下了,彻夜的交谈中,两人对彼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维拉被幸珍的美丽打动的同时,也感叹于她凄惨的遭遇,而幸珍也被维拉的学识、修养和风度深深地打动了,那一晚,维拉给幸珍读了一本《人生之战》的小说,小说介绍的是女主人公小乐的情感经历,幸珍颇有感触,说自己也想成为像小乐一样的人,然而维拉并没有替幸珍读完整本小说,对于小说最后的结局,幸珍一点也不知道,于是,两人约定两年后的10月8日等维拉读完硕士后在这里相见,幸珍再告诉维拉自己想不想成为小乐这样的人,第二天一早,维拉离开了旅店去往美国留学,并留给幸珍一封信,信中,维拉表达了自己对幸珍的爱意,幸珍便在心里下定决心等待维拉留学回来,两年之中,幸珍在一家裁缝店打工,攒钱等着维拉的回来,为了读完那本维拉留给她的《人生之战》,幸珍上夜校学习认字,在夜校认识了来自中国的少年小林,交往中,小林爱上了幸珍,但幸珍只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哥哥,然而,小林一直没有放弃,一直陪在幸珍的身边,很快,幸珍读完了那本小说,原来女主人公小乐最终嫁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 两年过去了,在1972年10月8日,幸珍怀着两年如一日的期待来到了那家靠海的旅店,他们约定的见面地点,可是一直没有看到维拉的出现,小林说也许维拉早已经忘了她,但幸珍一直坚信着维拉会回来,1973年10月8日,幸珍又去了那家旅店,可等来的却是小林,在小林的劝说下,幸珍最终嫁给了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1974年10月8日,幸珍偷偷地又去了那家旅店,终于见到了维拉,于是两人相拥在了一起,原来72年,维拉还在美国读书,没有预期地回来,但委托朋友寄了一封信在那家旅店,但幸珍没有看到,73年,维拉回到了泰国,但因为一次学生游行活动被捕入狱一年,就这样又错过了一年,然而却错过了太多,那一天,两人享受着来之不易的重逢,倾诉对彼此的思念,但幸珍没有告诉维拉自己已婚的事实,第二天,幸珍离开了维拉,留给了他一封信。 我理解小乐,虽然不想当小乐,可是我已经是小乐了。 1975年10月8日,幸珍到了维拉为穷孩子教学的小教室,维拉送给她一个打字机,希望她能写下自己喜欢的故事,幸珍和维拉约定一年后拿作品来见他。 然而,他们都没想到这是彼此的最后的相见。1976年10月8日,幸珍拿着自己写的故事来到了那件小教室,然而小教室已经荒废了,原来,维拉为逃避通缉逃进了山里从此没有了音信,再后来,两人就真的错过了彼此,虽然彼此深爱着对方,但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不能再一起,就这样,幸珍跟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生活了一辈子,而对于那个自己内心一直深爱着的维拉,幸珍只能珍藏在心里。 多年以后,幸珍回到了那家旅店,回到了那片曾经和维拉一起呆过的海滩,她说,此时此刻,不只有沙滩,礁石,海水,对我来说,我曾在这里经历过悲欢离合,每一次当我又回到这里,微风带着回忆拂面而过,我依然记得那一天。 依然被一些情绪感动着,年少时曾有过的清纯爱恋,那些已经尘封了的情感往事,那些还未从唇齿间流露出来的情话,也许,都会随着年岁一同老去,但在我们的内心,依然鲜活如初,谁又知道呢? 也许,正如主人公名字的寓意那样,太阳和月亮始终是无法找到交集的,我错过了你的灼灼日光,而你也错过了我的凄凄月光,然而在你我心里,应该早有镌刻,就像幸珍在旅店的床头上刻下了一个太阳,而旁边是维拉刻下的月亮,在这个各自为阵的现实中,你我还可以扭曲出一张满足的面孔,然后笑着对自己说,起码,我们也曾在一起肆意地言情过,起码,太阳和月亮都是属于天空的美丽存在,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然而,谁又敢说这些只不过是自己暂时的矫情的说辞呢?这些恐怕都只是我们用来麻痹自己的镇定剂,也许,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才能嗅到我们内心的废墟散发出来的阵阵绝望的气息,维拉孤身一人度过了余生,幸珍抱着遗憾走过了剩下的荒芜岁月。 我想说的只是,这些毕竟还是虚构的现实,在真正的现实中,我祝福每一对还在一起的依然相爱的恋人,希望你们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那么即使最终分开了,起码,也有更多值得去追忆的点滴。 关于《十月奏鸣曲》,关于一段失之交臂却又静好如初的清纯爱恋。 在辛卯年三月十九日深夜里荡气回肠。 《十月奏鸣曲》在线阅读 《十月奏鸣曲》 - 《500 days of summer》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500 days of summer》&《和莎莫的50 你知道事情很遭吗?当你发现你相信的一切全是幻想,命运、神伴侣、真爱,跟胡说八道的童话故事。 她叫莎莫,英文里是夏天的意思,她说她向往自由而不受任何拘束的生活,实际上,她也过着这样的生活,在感情上,她不想属于任何人,但她却还是和一个又一个的男生恋爱并发生关系。 他叫汤姆汉森,一个单纯的大男孩,大学所学的专业是建筑学,但毕业后却做了写贺卡的工作,他说我觉得干嘛打造那些用完就丢的建筑,你可以创造永久保存的贺卡啊!面对莎莫对他的若即若离,汤姆做了无数次内心的挣扎,在心里告诉自己其实自己并不喜欢她,但他还是欺骗不了自己的内心,真的就这样喜欢上了和他在一起工作的莎莫。 “你喜欢我吗?”莎莫这样问汤姆。 “喜欢,我当然喜欢你。” “朋友的喜欢吗?” “对,朋友。”汤姆还是选择昧着心这样回答。 “只是朋友?” “对,只是我从来没想过,怎么啦?”汤姆很隐晦地这样说。 “没有,我觉得你很风趣,想跟你当朋友。可以吗?” “可以啊!对,你和我,我们应该当朋友。” “好。” 这是汤姆和莎莫在一次集体聚会后的对话,看到这样的对话,相信大家都已经猜测到了彼此想要表达的意思。 是的,你猜对了,第二天,在影音室里,莎莫突然吻上了汤姆的唇,在感的汤姆看来,两人就算正式的交往了,到此时,事情还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有过接吻,之后的恋爱就显得自然而然了,当然,他们在影音室里接吻后,也在家具店里牵手,在浴室做-爱,去电影院看电影,然后被剧情感动了,回到家,两人又缠绵在了一起,去音像店买a-片,然后模仿里面的动作,这难道不是恋爱吗?如果不是恋爱,我想这世上就没有真正的恋爱了,是的,安妮宝贝说过这样一句话,具体怎样说的我忘了,大概意思是如果两个人在恋爱之初,没有想与之在一天之内做-爱三次的欲望,那么这样的恋爱就不算恋爱。 然而,那么一天还是到来了,莎莫突然对汤姆说我很累了。为什么?汤姆问,在交往的那段时间里,汤姆尽量让他们的感情在浪漫和激情中生长,然而,莎莫还是感到累了。我们只是朋友,莎莫说。朋友?对待朋友可不是那样的,在影音室里接吻?在家具店牵手?在浴室做-爱?莎莫说这又怎么样?我只是喜欢你而已,我不想谈感情。莎莫竟然这样说,汤姆接受不了,摔门而出。 那一晚,两人都无法入睡,深夜里,莎莫敲响了汤姆的房门,对不起,我不该做出那样的事,于是,莎莫又吻上了汤姆的唇,我不想你哪天一觉醒来又改变主意了,汤姆有些惶恐。我不能给你保证,没人可以,我喜欢你。 这个时候,你还认为莎莫是喜欢汤姆的吗?那么我想你和我一样感了。 汤姆很多次这样问莎莫,我们这算是什么?莎莫说,我不知道,谁在乎啊!我很开心,你不开心吗?莎莫这样的回答令汤姆心里没底,这算是爱情吗?天知道。 最后的最后,他们还是分开了,没有任何的征兆,没有矛盾,没有争吵,我不想做任何人的女友,莎莫只是这样说,我们只是朋友,我有一天醒来就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一直不确定。对此,汤姆无言以对,沉默了很久,你知道事情很遭吗?当你发现你相信的一切全是幻想,命运、神伴侣、真爱,跟胡说八道的童话故事。这是注定的,就像我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一样,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 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只是你对我的想错了。。。。。。 多么轻松的一句话啊!就从那个曾经汤姆以为是自己的命中女神口中轻松地说了出来。 “我要走了,很高兴见到你很好。”莎莫起身离开了。 “莎莫,真心祝你幸福。” 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幸福。。。。。。 生命中遇到这样一个女生,汤姆能怎样?而我又能怎样?真的,祝莎莫幸福,也祝你幸福。 “我喜欢一个女生,我爱她,可她对我做了什么?在我脸上抹了一坨大便,当然,这太恶了,不是真的,重点是,我惨了,一方面,我想忘了她,另一方面,我知道全宇宙只有她能让我快乐,如果你回想跟某人的所有时光,不断在脑子里反复播放,你去寻找出状况的第一迹象,事情有两种可能,她是邪恶无情,可悲的人,或她是机器人。”汤姆对一个和自己相亲的女生这样说着。 “我可以问你问题吗?”女生说。 “嗯。” “她一开始就说她不要男友对吗?” “对。”于是,汤姆明白了这所有的一切。 这就是汤姆和莎莫一起的500天,当然,两人在交往100多天后就分开了,只是在接下来的300多天里,汤姆都活在莎莫给他带来的影里,那些曾有过的甜蜜和痛苦,汤姆一直挥之不去,一直无法释怀。500天,汤姆仿佛做了一场虚无的梦,正如他说的那样,他发现他相信的一切全是幻想。 一年多的日子不值得注意,一天开始又结束,这之间不会留下长久的回忆,大部分的日子,对人生没有影响。 和莎莫一起的500天后,那是5月23日的星期三,汤姆在一次面试中遇到了同样前来参加面试的秋天,是的,我们不能把重大的宇宙意义,归结为单纯的地球事件,一切都是注定的巧合,很自然的,两人都放弃了面试,相约去喝咖啡。 yes,yht.this is the end of the 500 days of summer and the bigining of the days of aumtumn. 泰戈尔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我说这是真的,当夏花已经不再绚烂,那么还有静美的秋叶等待着我们去拾掇,我们又何必感叹生死没有往复呢? 在我二十年的生命中,我就真的遇到过像莎莫这样的女孩,为了她,我伤透了心,分手后,她说我们只是朋友,这让我一直接受不了,较之于做普通朋友,我宁愿选择我们只是两个素未平生的陌生人,我做过这样的傻事,还傻傻地去试着挽回,可是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对天发誓,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 我不知道我该感到失败还是感到庆幸,也许,事到如今,这一切真的不那么重要了,我想,我终究会从那段感情中走出来的,还要去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景,邂逅陌生的人,遇见我真心喜欢也真心喜欢我的女孩,那才是我一辈子的幸福,这是真的,受过伤的好孩子从来不说假话。 和莎莫的500天,看得很纠结,写得更纠结,整部影片以杂乱无章的时间参差在了一起,主人公汤姆在幸福和伤感中循环不止,这些伤感和幸福都发生在和莎莫莎莫在一起的500天里,我说过,他和莎莫在一起100多天就分开了,之后的300多天,他只是活在影里,知道第500天,汤姆遇到了秋天,他才得到了彻底的解脱。 这样的解脱,我期待着,希望它能早日降临到我不幸的身上。 关于《500 days of summer》,关于感情的纠结和纠葛,更关于一颗死而复生的心灵。 在辛卯年三月二十日深夜里唏嘘不已。 《500 days of summer》&《和莎莫的50在线阅读 《500 days of summer》&《和莎莫的50 - 《If only》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If only》&《如果再爱一次》 会雨过天晴的/你说过/明天/别哭泣/别掉泪/等你醒来时/我依然在此/等你醒来时/共同击退所有的恐惧/如今我要把心收回/将你的照片留在地板上/偷回我的记忆/我再也承受不住/热泪盈眶/如今我面对这些年/我爱你的方式/泪水早已无影无踪/我们需要的只是多一点时间/多一点时间/让我明白/生命会赐予光芒/否则怎会放我们自由 如果你夺走了我的一切,又何必要我再爱一次?你让我再爱一次,为什么结局还是那样悲伤?请你告诉我,如果再爱一次,我能为那份业已破碎的感情做些什么? 我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我觉得我不能让她快乐。 这是一句看上去很不符合逻辑的傻话,然而,仔细想想,世间所有的离散大抵都是缘于快乐的丧失,恋爱从本质上来说毕竟还是游离于□的世俗之外的,它需要双方对等的热情,它总是经得起动荡,却经不起平淡,而热情是一切快乐的源泉,一方热情的丧失就会足以摧毁这座本来就不坚固的情感楼阁。 感情的世界里,最孤单的是一切等待没有结局,而最遗憾的是没有了甜言蜜语。 他叫伊恩。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无可挽救了。他是深爱着自己的女友珊曼莎的,但他却始终感觉珊曼莎和他在一起并不快乐,以至于他认为他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事实也是如此,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矛盾重重,感情已经开始恶化,彼此经常感到尴尬,只是彼此都不言说。 那是一个糟糕的梦,梦境里,两人的矛盾空前的激化了,那是珊曼莎毕业演奏的一天,珊曼莎准备了整整三年,对于她来说很重要,然而伊恩却说自己公司要开会可能赶不上演奏会的开始,但最终他还是赶上了,可他表现出来的淡漠让珊曼莎感到很失落,随后一连串地矛盾都被点燃了,珊曼莎愤恨地驱车离开演奏会所,就在十字路口,悲剧的一幕发生了,珊曼莎在车祸中死去了。 一觉醒来,伊恩惊魂未定,但发现珊曼莎还躺在自己身边,伊恩感到庆幸,原来只是噩梦一场,但经过这场梦,伊恩似乎懂得了很多,可随后的一系列事件都和自己那个梦境里所发生的出奇得相似,对,一切都按部就班的发生在两人身上,于是,伊恩开始拼命地试图扭转一切,他尽力改变事情发生的节奏,改变珊曼莎外出的路线,但梦境里出现的细节还是在现实中间接地发生了,于是,他明白了一切都是注定了的,他也知道自己真正要做的是什么。 他带珊曼莎去旅游,去做很多浪漫的事情,近似□地向珊曼莎表达自己对她的爱恋,满足她的一切要求,甚至放弃了公司的会议,提前到达音乐演奏厅为珊曼莎安排一场她单独的演奏,毕业演奏结束后,珊曼莎的表演很成功,是的,伊恩给珊曼莎带来了很多意外的惊喜和感动,随后,一场最后的告白也可以说是最后的告别开始了,因为伊恩知道死神即将来临。 珊曼莎,我对你一见钟情,但直到今天我才允许自己真正去体会,我一直先做考虑,毫无畏惧地下决定,今天,因为你,我从你身上学到了,我做的每个选择都不同了,我的人生彻底地改变了,我学到了如果自己那样做,才会过着充实的生活,不管剩五分钟或是五十年都无所谓,珊曼莎,要不是今天,要不是你,我永远不会懂得爱情,谢谢你教会我如何去爱,以及被爱。 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如果还有未来,如果还有明天,如火还有时间,伊恩或许一辈子不会向珊曼莎说出那番话,珊曼莎被感动的热泪盈眶,这是伊恩对自己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浪漫。 两人乘车离开演奏厅,11::00,悲剧还是如期地降临了,只是这次死去的是伊恩。 我爱你,从前我以为我付出了一切来爱你,但是我们仍然没有在一起,所以,如果能再爱一次,起码,还有我的生命。是的,经历了这些之后,伊恩真的懂得了什么是爱情,如何去对待爱与被爱,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真爱是彼此愿意用自己生命去呵护彼此之间的那份爱情。 看《if only》,被一种情愫感动了,关于一份来不及解救却来得及挽救的爱情。 这世间,有多少真挚的爱情就毁于对爱情认知的缺乏,我们始终以为牵过手,接过吻,交换过戒指,有了,爱情就会在即使是平淡乏味的岁月里滋生并且延续,而我们却忽视了它需要除以外的更深层次的养料,彼此的信任,彼此的热情,彼此的浪漫,多一些再多一些的小感动,这些都是爱情得以生长壮大的不可获取的养料,然而,太多的恋人对此都处于一种极度忽略的状态中,于是,就有了太多莫名的离散。 如果上天给我、给我们再爱一次的机会,我想,我愿意付出一切包括我的生命去呵护我的爱情,就像伊恩。然而,现实铁证如山,离散过的人和物是难以永恒而成为亘古的,那些在岁月的洪荒之中离散了的人们就在另一波岁月洪荒中离了散了,所以,那些还在恋爱之中幸福的孩子们,我在绝望中提醒你们,时刻珍惜你们的爱情,热烈表达你们的爱意,在攫取爱情果实的同时别忘了及时为它补充养分。别等到爱情已到了无可挽救的时候,才想起乞求上帝给自己再爱一次的机会,永远记住,那只是如果的事。 关于《if only》,关于《如果再爱一次》。 辛卯年三月二十一日深夜里感动涕零。 《if only》&《如果再爱一次》在线阅读 《If only》&《如果再爱一次》 - 将爱情进行到底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将爱情进行到底 雨果说,初萌的爱情看到的仅是生命,持续的爱情看到的是永恒。 我说,看到了生命的初萌爱情和看到了永恒的持续爱情都是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呵护的情感结晶,因为它们是那样清晰地见证过我们真挚的情感流露,无论如何,请相信爱情,哪怕它曾经深深地伤害过你们,请相信爱情,将爱情进行到底。 当生命的转轮以快于记忆消失的速率碾过时间的钟面,爱情一路走来,可能我们都忘却了过往的纯情和浪漫,那些□的表达渐渐隐没于生活的忙碌和奔波之中,请不要认为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死了,因为它还支配着我们在岁月的荒芜和平淡之中一路走下去。 当情感的流露以少于生活琐事的数量铺在婚姻的荒地,爱情一路走来,可能我们都忽略了它需要的养分和活力,只是任由它在平淡和乏味当中苦苦地延续和生长,请不要认为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死了,因为它还汲取着少之又少的养料在生活的夹缝中寻觅生机。 当彼此的信任以小于权利欲望的引力摆在生活的面前,爱情一路走来,可能我们都熟稔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在彼此之间近似肯定的猜测和怀疑当中濒临崩溃,请不要认为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死了,因为它还掺扶着我们在未知而充满悬念的光里走向白头。 在激情还未被生活打磨得消失殆尽的年代里,我们的爱情含苞待放,始终是我们心内的一首歌,我们在里面寻求满足和安慰,用那些跳跃的节奏和感的音符谱写着我们爱的罗曼史,在两个人的天堂之中随着音乐翩然起舞,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在花季和雨季中,我们的爱情沉浸在无比的滋润当中,寒冬腊月,雪花飞舞,我们的爱情接受着唯美透明的洗礼,爱的种子随着我们的欢愉播洒在岁月的动荡和未卜之中,在一切都显得平淡时,我们的爱情却一直发着高烧,烧过了四季变迁,烧到漫天通红,热情的碰撞,身体的结合,那些未曾过滤的瞬间显得那样的自然而然,我们甚至以为它们都已经镌刻在了我们的脑海当中,化为此生不腐的记忆。 然而,激情之死是这世上最无奈的死亡,当岁月铺成红毯,我们渐渐远离了婚姻的殿堂,在一起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三年和七年,那首爱的狂想曲已经逼近了结束的时刻,罗曼史就真的成了一部尘封已久的史诗,上面已经铺满了岁月的辙痕和平淡的影踪,握紧的双手本感觉不到曾有过的灼热和悸动,白发逐渐代替了青丝,那些伤春悲秋已经和伤悲没有了丝毫的瓜葛,宠辱不惊,波澜未动,所有的激情都泯灭在了生计那汪见不到底的沼泽里,我们甚至以为我们只是生活在一座死寂的坟墓当中,只是完全地为了延续生活还继续着并肩作战,为了一场没有硝烟的生活保卫战,为了在那座密不透风的坟墓中攫取一丝耐以为继的空气维持生存,爱情?那只是一种习惯。情话?早已经逼退在了无边的黑暗角落里喃喃自语。 这也许是命中注定了的爱情与亲情之间的过渡和转换,但别忘了,我们之间是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我们需要的是彼此的爱情,而绝非纯粹的亲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更爱我的母亲,更爱我的兄弟姐妹,如果可以说出口的话,那我想对你说,我是你的爱人,不是你的亲人,我需要你比身体更为□的情话和甜言蜜语。 瓦西列夫说,爱情需要薄薄的一层忧伤,需要一点点嫉妒、疑虑、戏剧的游戏。也许,我们对此一直处于高度忽略的状态,那么,就请我们在看到这句话的之后,给彼此一点忧伤,一点嫉妒,一点疑虑和戏剧□! 也许,还有很有爱情是在对彼此的猜忌中走向毁灭的,那么,请记住曹禺的一句话:长相知,才能不相疑;不相疑,才能长相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恋爱之初时,建立起对彼此的高度信任,在相守当中,完成两者之间完美的衔接和转换。一切可耻的猜忌都是对爱情的侮辱,是对我们一直引以为信仰的亵渎。 当爱情面临沦陷的危机时,我可怜的恋人们,请你们多一些激情,少一些猜忌,这样,你们才能在这场爱情保卫战之中完全地胜出,将爱情进行到底。 将爱情进行到底,致那些爱情濒临平淡和危机的恋人们。 辛卯年三月二十二日深夜里谆谆教诲。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所付诸的行动诠释了我的爱情观,然而,最终证明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所谓的爱情观在她看来只是令她感到极度的厌烦,以至于那些决绝的话语终于还是无法控制地从她骄傲的唇齿间肆意地流淌出来,是的,我的行为让她感到忍无可忍。如今,我用了六个不眠的夜晚通过六部纯美的爱情电影再次阐述了我的爱情观,是与非,对我来说,已不重要,这就是我头脑中关于爱情的观点,如果您也感到厌烦的话,那么,请你保持缄默,我想我再也承受不住这过多的不屑和嘲讽,这是真的,再次声明,受过伤的好孩子从来不说假话。 将爱情进行到底在线阅读 将爱情进行到底 - (2)我的人生价值观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2)我的人生价值观 《海上钢琴师》 陆地?陆地是一艘太大的船,太美的女人,太长的旅程,太浓的香水,是我创造不出的旋律,我永远下不了船,但我能步下人生舞台。 他叫丹尼伯曼td柠檬一九零零,一个被遗弃在一艘往返于欧洲和美洲之间的轮船上的弃婴,被一个烧煤工发现了,然后抚养他长大,从此就开始了他的海上生活,从晓事起,对于钢琴就格外的热衷,有着极高的音乐天赋,养父死后,轮船上那架木质的老旧钢琴成了他生命的唯一寄托,黑白琴键成了他人生唯一的舞台,每当汽笛声响起,舞会拉开帷幕,他的手指就蠢蠢欲动,人们随着他的琴声翩然起舞,而他就紧紧地闭上眼,享受此刻的完全的宁静,在没有舞会的时间里,他就倚靠在桅杆上,眺望远处海的尽头,虽然始终没有看到尽头,但他坚信海洋存在着一个尽头,然而陆地没有尽头。 在失去亲情,没有友情和爱情的年岁里,钢琴成为了他的全部,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是乐队里的一个喇叭手,唯一一次算不上爱情的爱情是喜欢上了一个从欧洲去往美洲探亲的女孩,但他自始至终没敢向她表白,女孩在下船之前,告诉了他自己的居住地址,但他还是没有下船去找过女孩,爱情也就这样惨死在萌芽之中。 一战爆发后,那艘轮船被废弃了,所有的船员都离开了那艘老旧轮船,包括他唯一的朋友,而他决定留在轮船上,就这样在船上度过了一战和二战,期间,他整天以钢琴为伴,创造出一首又一首绝妙的钢琴曲,不停地演奏,即使没有舞会,即使弹如雨下。二战结束后,当局决定炸毁那艘船,喇叭手找到了他,劝他下船去陆地生活,但他最终还是没有走下那艘老旧的轮船,还是选择了一辈子生活在海上,一声巨响过后,他还是带着他对音乐的信仰和对陆地的恐惧沉入了大海。 他说,延绵的大城市看不到尽头,困扰我的是,尽头在哪儿?世界的尽头在哪儿? 他说,钢琴上有八十八个键,琴键有限,琴艺无限,琴键创造出的音乐无限,然而在陆地上,上千万个琴键没有止尽,琴键无止尽,却弹不出旋律,我本不能立足,那陆地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 他说,离开海洋去往陆地,就好比自己因为一次海难失去了左手,然而上帝却赐给他一只右手,两只右手,该如何比十字架?该如何弹奏钢琴? 这就是一九零零,这就是那个海上钢琴师,有着世界顶尖的的琴艺,但他只想在轮船上为那些跳舞的乘客演奏,尽管有很多人劝他去陆地上发展,凭借着他的琴艺,他可以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誉和名利、金钱、女人以及属于他的一方新天地,然而他只是说,面对陆地上成千上万的街道,你如何取舍?如何选择?一个女人,一栋房子,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一种死法,充满太多变数无止无尽,你难道就不会崩溃吗? 始终被一种情愫感动着,在我们的内心,总栖息着一块属于我们自己的净土,在里面,有着符合我们自己特定规律的四季变迁和日出日落,我们完全能够自己,或者说是出于惯,我们只是按着自己的节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离开那儿,我们本无法思想,也无从思想,更不用说生存下去,像是一段最初的爱恋,像是一个最初的恋人,她(他)早已填满了我们的内心,谁都无法走进去了,我们心脏的容量是十分有限的,如果说非要填充进另外一个人,那我们迟早是要崩溃的。 我出生在海上,所以,就让我葬身在海底。 我想,那些一直泊不上岸的孤帆,就让它们在远洋中漂泊吧!而那些完成不了却又放弃不下的爱恋,就让它们在自己心里开花结果吧! (2)我的人生价值观在线阅读 (2)我的人生价值观 - 《阿甘正传》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阿甘正传》 我不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命运是不是都是注定的,还是生命中的偶然,像风一样飘着,不知道飘向哪儿,但我觉得也许两者都有,也或者两者是同时存在着。 ——福瑞斯甘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对于人本身来说,真正的公平只是存在于《圣经》里的美好希冀,在现实生活当中,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我们不能苛求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始终怀着同一种心境,上帝一打盹,人类就分出了高低贵贱,我们也必须承认人生来就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别,肢体上的残缺,智商情商的高低,或者格上的某种缺失,但是上帝赋予了我们平等的享受生命或者说是自己选择怎样去度过自己人生的权利,那么,请不要再去抱怨什么,命运中的生老病死我们无法掌控,但是命运的起承转合尽在我们的抉择当中,我们时刻在纵着我们命运的转轮,驶向何方,全在于我们自己。 他叫福瑞斯,福瑞斯甘,一个生长生活在单亲家庭里的孩子,天生智商就比普通人低,甚至一度不能自主地走路,一直受人歧视,遭人欺辱,然而他却有着近似病态的执着,这种执着给他带来坚强的心境的同时,也给别人留下了可以羞辱自己的笑柄,但无论如何,他还是保持着这样的状态从没改变过。 上帝毕竟没有亏待这个可怜的孩子,给了他一个让他一生惦记和追求的女孩珍妮,虽然珍妮的若即若离给了他无尽的痛楚,但最终他还是娶上了珍妮,并拥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然而,上帝很快剥夺了他来之不易的幸福,珍妮的早逝又让他再度陷入了痛苦之中,但是能每天看着自己和珍妮的爱情结晶小福瑞斯的成长,谁又能说这是彻底的痛苦呢?阿甘与自己儿子的相依为命想必说明了一切。 就是这样一个在别人看来有些痴傻的阿甘,参加过越南战争并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军人荣誉勋章,代表过美国乒乓球队在白受到了美国总统的接见,当过一艘捕虾船的船长,并因此成为一个年轻的百万富翁,更因为跑步穿越美洲大陆阿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河受到了全美人民的关注,这样的人生又有谁会说是不成功的呢? 看《阿甘正传》,始终被一种神感动着,在逆境中坚强,在痛苦中奔跑。 阿甘说,要想往前走,就必须甩掉过去。 我想,这是真的,我们往往被一些过往的痛苦牵绊住向前的脚步,于是,未来就惨死在了我们的奋斗之初,于是,更为无可挽救的痛苦就这样纷至沓来,这是一个无奈的恶循环,而现实之中,总会一幕接着一幕地上演,痛苦是必然的,我们始终无法避免,它们不会自动消失,这就需要我们的自我救赎,阿甘式的小智若愚在一定程度上是实用的,然而正是我们这些拥有正常智商的普通人,想得太多,却又做得太少,总指望着痛苦会在我们聪明的头脑里自动删除,而未来又会随着我们的憧憬款款而来,这些才是我们时常感到痛苦的终极缘故,我们却一直处于极度忽视的状态,我想,阿甘可以给你一些启发,但真正彻底的救赎全在于你自己,“自己怎么想,这么做。”,一直觉得这句话很好,痛苦人生中,需要的是实干家,而绝非空想家。 在痛苦中奔跑吧!我可怜的孩子们,当你在路的尽头回过头去张望过往的痕迹时,你会发现,萦绕在你心头你原本以为穷尽一生都挥之不去的痛苦就在无尽的奔跑中消失殆尽了,迎接你的又将是未知的美好着的前程。 关于《阿甘正传》,关于在痛苦中奔跑。 《阿甘正传》在线阅读 《阿甘正传》 - 《告白》:一个走失少年的内心独白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告白》:一个走失少年的内心独白 当黎明的曙光驱散了一夜的霾,黑暗已经走到了它固有的尽头,泯灭了的人就在一切已成定局的时候得到最为彻底的昭示,而你就站在由你一手造就的废墟之中回头张望你一路走过时带来的毁灭,你是否能够意识到了生命是何等的沉重?人是何等的扭曲? 你听到你生命里重要的东西破碎的声音吗?那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人不能承受之轻。 他叫渡边修哉。一个在人中彻底走失了的少年,一个在青春期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的不良少年,一个有着晦暗人生的悲情少年。 他的极端思想要追溯到他暗的童年。 他的母亲是一位出色的电子工程学者,在嫁给一个平庸的普通人之后,生下了修哉,为了修哉,她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和追求,把希望全都寄托在这个还不经世事的孩子身上,教他电子工程方面的知识,包括电子产品的构造和如何制作和组装电子产品,这对于一个还没有接受正规教育的孩子来说完全是一件无法完成和掌握的东西,渐渐地,修哉的母亲对修哉失望了,于是,她选择了放弃,与丈夫离婚后离开了修哉而做回原来的那个学者,就在母亲离开的那一刻,修哉说,我听到了重要的东西破碎的声音。 是的,他的确听到了,破碎的声音,在他的耳际,在他的心里,母亲对自己的撒手不管,决然离去给他的心理带来了毁灭的伤害和打击,他是一个深度依赖母亲的孩子,就像每一个渴求母爱的孩子一样,而对于修哉来说,母亲对于不仅仅是一个平凡的母亲,更是一个他崇敬的偶像,他甚至有着深厚的“恋母情结”,所以,母亲的离去给这个少年的心理覆盖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影,于是,他发誓要继承母亲的才华,做出轰动全国的事情以让母亲能够重新重视他,并回到他的身边。 这种极端的想法也就在他日积月累的失去母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变得越来越清晰,于是,他拼命地专研电子工程知识,并制作出一些天才式的小发明,倒走的时钟,当然,也包括那个在拉练上安装了触电装置的防盗钱包,那个开启他罪恶的首当其冲者。 森口悠子是他的班主任,在他向悠子老师提出自己要将那个防盗钱包作为参赛作品参加县里组织的发明大赛的想法时,悠子并不赞同,因为,她认为这是一个有着一定危险的发明,而修哉最后还是参加了那个比赛,并获得了初中组的第一名,他以为他能通过这项荣誉获得母亲对他的重视和欣赏,然而,这件事并没有产生太大的轰动,母亲本没有关注到他。在失望而归之后,他并没有放弃,他依然想通过这个发明获得应有的轰动效应,于是,他找到了同班同学下村直树,那个懦弱却又叛逆的少年,和他一起筹划了一场可能会产生轰动的犯罪行为,目标是悠子四岁的女儿爱美,工具还是那个防盗钱包,那一天,修哉亲手把那个钱包送到了爱美的手中,爱美在拉开拉链的那刻触电昏厥了,此时,修哉以为爱美已经触电身亡了,便交代直树将这件事情公布于众,从而获得母亲的关注,然而胆怯的直树为了掩盖罪恶,将爱美抛入了游泳池,制造出爱美溺水身亡的假象。在警方认定爱美是溺水身亡的时候,爱美的母亲悠子经过调查分析,断定了自己的女儿绝非意外身亡,而是被修哉和直树谋害的,于是,她在结业的那天,给他们喝下掺有艾滋病毒血的牛,当然,这只是她的谎言,她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报复,她并没有报警,因为,在日本,未成年人即使犯了杀人罪也不会被判刑的。 悠子离职之后,换了另一个班主任,第二个学期,直树因为内心的恐惧和罪恶感没有来到学校,而修哉还是选择继续呆在这个班级,但是,同学们在知道他杀人的真相之后开始对他百般的排斥和嘲讽,除了美月,那个注定了要成为修哉生命里唯一的知音。那次事件过后,因为种种差阳错,包括直树不想杀人却代替了修哉杀死了爱美,悠子并没有报警,并没有引起大的轰动,而修哉并没有放弃他固执的“理想”。 而对于美月,那个他真正的知己,真正爱他的女孩,修哉却处于忽略的状态,当然,他们有过甜蜜,但对于修哉来说,和美月在一起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在美月说出修哉之所以一心想做出轰动事件的真正原因之后,修哉对美月下了毒手,是的,他亲手杀害了那个爱他的女孩,这是他人生之中所犯下的最大的罪恶,当然,这并不是他罪恶的终止,因为,他的目的远远没有达到,母亲对他还处于忽略的状态,而更大的罪恶还在后面。 修哉筹划了一场毁灭的谋,他企图在毕业典礼上制造一场爆炸案,借此得到社会的关注,他母亲的关注,毕业典礼前的那天晚上,修哉把炸弹放在了演讲台下,引爆装置是他手机的发送键,第二天,当他结束完演讲之后,他按下了发送键,然而,炸弹并没有爆炸,接着他的手机响起,是悠子老师打来的。 原来,悠子一直都在关注着修哉的一举一动,就在毕业典礼开始前,她把炸弹带走了,并放到了修哉母亲的办公室,就在修哉按下发送键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他的母亲已经灰飞烟灭了。而这些都是悠子心的安排,她说,这就是她的报复。 这是一场完完全全的青春悲剧,是一场关于人和正义相互碰撞而演化出来的闹剧。 那个有着恋母情结的修哉却一手杀害了他的母亲,那个一心只为了得到他母亲关注的修哉却亲手杀害了爱他的美月,那个不想杀人却痛下杀心的直树,那个为了复仇而心编排了一场罪恶的悠子,这些,都是罪恶与罪恶赤-裸的昭示,我们不得不承认。 当然,这些罪恶都有其看似合理的源,修哉渴求母爱,悠子出于母爱,直树希望得到人的满足和旁人的尊重。但我们回过头去审视这种种因为这些看似合理的源所造成的罪恶行径时,我们不得不感叹这其间所付出的代价实在过于沉重和惨痛。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生命一路走来,总是难以避免地会渐染上一些晦暗的经历,而这些晦暗的经历往往会向原本纯净的人之中注入种种邪恶和丑陋,进而萌发出种种邪恶和丑陋的念头,而这些邪恶和丑陋的念头一旦没有得到克制便会造成种种邪恶和丑陋的行径。 但我想说的是,人之所以为人,懂得克制和约束是最起码的做人标准,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懂得克制和约束自己的人与低等生物又有何异?当然,在此我只想陈述罪恶本身,至于罪恶萌发的源,我不想做太多的强调,因为,对于能够避免的诱因我们本应尽量避免,而对于那些难以避免的诱因笔者表示无能为力,而无能为力的东西笔者一向保持着高度的缄默。 我还想说的是,在罪恶还没有伸出它鲜血淋漓的双手之前,请将它扼杀在萌芽之初,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罪恶源,这才是除罪恶的良方,一切惩治罪恶的方式不就是为了消除罪恶吗? 看《告白》,一直被人中的邪恶所震慑着,那些还在纯洁中肆意绽放的灵魂啊!我将要去往哪个偏僻的角落追寻你的踪迹?在这个满载着罪恶的世道上,谁能挺身而出去扫除这些污垢和泥泞?将正义之种播洒到每一寸栽有邪念的土地上,渗透到土壤中?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星球呵!我们怎能看着邪恶的因子充斥在空气中,渗透到我们的皮肤里?在我们的心室壁上留下一道无法抹灭的罪恶感? 镜头拉回到影片的最后一幕:那个在爆炸中停止了的时钟开始倒转,一切都恢复到最初,完好的墙壁,完好的卷宗,完好的天,完好的地,完好的人,完好的人。 这才是我们所渴求的生存状态,不是吗? 关于《告白》,关于正义与人的碰撞。 《告白》:一个走失少年的内心独白在线阅读 《告白》:一个走失少年的内心独白 - 命与命运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命与命运 我能确保我的生命安然无恙,但我却无法促使我的命运有所好转,你知道这样很糟糕吗? 命与命运,这是一个很深刻的人生命题,它就时时刻刻地摆在我的面前,我时常感到焦虑,当我看到我试着用生命去换取我更为光明的未来,而我的命运却丝毫没有起色的时候,我想,这世上最大的绝望也莫过于此,而我却要时时刻刻枕着这份绝望,去思考命与命运这个深刻的命题,对此,我表示从未有过的无力感。 我企图张开我并不宽阔的臂展去将理想和现实拉得拢一些再拢一些,可结果要么是我在现实里一再跌倒,要么是我在理想中渐次沉沦,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却没有因此而得以丝毫的缩短,我也曾试过站在理想的那段审视我面前的这个现实,而我看到的只是残酷,现实透过理想的滤镜总是显其斑驳,如今,我不得不站在现实的这段眺望我的理想,然而我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得本看不见轮廓的抽象物,遥不可及?那是我曾经的感受,我现在本不敢去想起我的理想,我甚至羞于在别人面前提起,这该有多讽刺? 前些天,听了一个新四军团长绘声绘色的讲座,不无例外地,他讲起了战争年代的烽火狼烟以及战士们为了争取胜利而做出的诸多牺牲,当然,我感到由衷的敬畏,毕竟,我还能安然地坐在电脑前打下这些无聊的东西是那些革命先烈们用鲜血为我争取而来的,但我当时想的更多的是,我羡慕他们,是的,我羡慕那些革命烈士们,他们当时进行的是一个近乎等价的交换,牺牲给他们带来了无上的荣耀,生命换来的可能是他们命运的转折,这样想来,他们的确是幸福的,但也有不少无名英雄们,他们在阵亡的时候甚至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但他们毕竟得到了后人的敬仰,那些坐落在全国各地的无名烈士纪念碑镌刻着他们的光荣,那也是属于他们的荣耀,起码,他们比我幸福。 但我不能把我这想法在人前说起,这毕竟是很欠扁的,但我的头脑里就是这么想的,而我是那样笃信着我自己的思想。 一直很向往那个刀戈戎马的年代呢!冷兵器时代尤其让我感到憧憬,在我看来,希腊则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者,希腊文明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已经得到了世人的尊崇,而让我感到敬畏的是希腊人敢于用生命与厄运抗争的神。 tonight,we dine in hell——今晚,我们在地狱用餐。这是《斯巴达三百勇士》的预告片中斯巴达王、希腊人雷奥尼达吼出的那句话,至今依然响彻在我的耳畔,这是对厄运发起的最后一次通告,是从一个面临死亡考验的生命里发出的最后一声呐喊。 公元前480年,波斯国王瑟西斯自小亚细亚起兵50万远征希腊,而作为希腊的门户,斯巴达城邦首当其冲,面对波斯的大举进攻,斯巴达已经被推到风口浪尖处,迎接它的很可能是灭顶之灾,然而,斯巴达人没有选择退缩,雷奥尼达亲自率领本国勇士300人及伯罗奔尼撒半岛其他城邦的7000人负责防守希腊的第一道防线——温泉关。雷奥尼达和他的希腊勇士们面对数百倍于自身的敌人毫不畏惧,与波斯军队展开了殊死的搏斗,使得波斯军队在前两天内没有丝毫进展,而且伤亡惨重。但在第三天,一个希腊的叛徒引导波斯军队抄小路进攻雷奥尼达的后方,致使罗奥尼腹背受敌,面对严峻的形势,雷奥尼达立即下令让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军队先撤,而自己则与300名斯巴达勇士死守温泉关,在经过几番激烈厮杀和鏖战,斯巴达全军覆灭,雷奥尼达壮烈殉国。斯巴达勇士虽然战败,但他们在温泉关对波斯军队顽强的抵抗为盟军雅典的海军展开和后方希腊民众的撤离争取到了极其宝贵的时间,斯巴达三百勇士用自己的生命改变了整个希腊的命运,也为自己书写了辉煌,他们英勇的事迹流芳千古,被历代希腊人所传诵。 《斯巴达三百勇士》便是据那段历史改编而来的,当然贯穿整部影片的是惨烈的杀戮,但我想说的是,当国家和生命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时,情理之中的杀戮是应该得到原谅的,看《斯巴达三百勇士》,着实让我艳羡了一回,虽然最后他们还是因寡不敌众而全军覆没了,但正如雷奥尼达说的那样,世人会知道自由斗士对抗暴君,他们勇敢地以寡敌众,他们在这里捍卫着斯巴达的尊严。他们的牺牲是有价值的,逝去的生命激励着一代代斯巴达人走上了抵抗波斯的正义之路。 这是战乱年代给我带来的一丝感动,而如今我所处的和平年代在我看来不过是一汪平淡无奇的死水,里面生长着大量像我一样的庸庸碌碌的生物,所有的辉煌只是属于他们的绝对荣耀,与我没有丝毫的瓜葛,我的生命似乎没有多大的存在价值,我不能为社会创作任何物质以及神财富,我甚至不能给我身边的人带来欢乐,我想,我的牺牲,应该说是我的死亡,那又能体现什么价值呢?最多是换取几滴同情的眼泪和家人无尽的伤心以及一抔黄土,这应该就是我的宿命吧!尽管我本不是一个宿命论者。 我想,我唯一能做的似乎只是心呵护我并不珍贵的身体,为了保证体力而三餐一宿,可他们却总是说,我是会英年早逝的,如果再这样熬夜的话,我想,他们说的是对的,我连我的生命都不能捍卫,这该有多么失败?而我的命运呢?它还倒影在那汪绝望的死水里发酵然后腐败变质呵!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长短不一,每个人的命运都有千差万别,对此,非人力可及也!而我能做的只是尽量确保我的生命安然无恙,在我生命安然无恙的同时,尽量让我的命运得以起色,而我现在最想做的只是快快结束这篇文章,躺在床上好好地睡上一觉,希望明早一觉醒来,我就能彻底想通“命与命运”这个深刻的人生命题。 关于《斯巴达三百勇士》,关于对命与命运的又一次思考。 命与命运在线阅读 命与命运 - 幸福终点站:随遇而安的等待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幸福终点站:随遇而安的等待 人生本来就是一段充满变数和波折的路程,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质,我们只有走过那一段段坎坎坷坷和跌宕起伏之后,我们才能站在幸福的终点站上迎接那款款而来的幸福,而当我们站在幸福的终点站上回首那一路走来时所面临过的未知和茫然时,我们就会发现,原来这就是生活的真谛。 然而,我们总在那看似没有尽头的人生路途中患得患失,怨天尤人,感叹着幸福的终点站是如何的遥不可及,可我们都忽视了幸福有时是需要等待的,等待,不是焦急的期盼,不是消极的生存状态,而是对幸福的绝对认知,对认知的绝对笃定,一种随遇而安的积极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态度。 他叫维克多·赖瓦斯基。一个从夸科夏来到美国纽约的旅人,为的是兑现他对死去的父亲的一个承诺——得到他父亲的偶像、著名的萨克斯风大师班尼高森的亲笔签名,是的,他是带着一个承诺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国度的,这个国度有着森严的入境制度和陌生环境,文化的差异,语言的不通,这是一个极为无奈的生活经历,然而,更为残酷的是,当维克多入境登记的时候,他被告知不能入境,原因是他的祖国夸科夏正在进行一场政变,美国政府临时取消了这个国家的公民的入境申请,是的,他作为一个无国籍的旅人被滞留在了纽约肯尼迪机场,而被拦在了美国的国门之外,而他能做的只是等待祖国战争结束的那一天,进入纽约城或者返回祖国夸科夏。 可是,他不知道他这一等待的期限竟然是漫长的九个月,当然,这并不在维克多的考虑范围之内,他考虑最多的是如何度过这段滞留的日子,于是,他还是顶着机场官员弗兰克·迪克逊的百般刁难,在一个被废弃的机场口定居下来,很难想象,作为一个没有国籍的滞留人员的维克多竟然在机场定居下来了,在这九个月的等待当中,维克多为了维持生存做过在机场推车的工作;为了帮助在机场认识的朋友获得那个办理签证的女工作人员黛洛丝的芳心而刻意接近她,最后,他成功撮合了那对有情人;他因顺利解决了一场恶劣的机场纠纷而得到了广大机场工作人员的尊重和崇拜;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他竟然和空姐艾米利发生了一段浪漫的爱情,为了能请她吃一顿晚餐,他参加了一个机场的建筑工队,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他建造了一千座喷泉,因为艾米利崇拜拿破仑,而拿破仑在征服巴伐利亚回国之后给约瑟芬建造了一千座喷泉。艾米利深受感动,就这样,两人相爱了,但这并不是两人之间的最终结局,因为艾米利有自己等待的人,而那个人不是维克多。 可是,谁能说维克多不幸福呢?影片的最后,夸科夏的战争结束了,维克多恢复了人身自由,而艾米利也为维克多弄来了一张为期一天的临时签证,他最终走出了肯尼迪机场,找到了那个萨克斯风大师并得到了他的亲笔签名,他最终完成了他父亲的遗愿的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至于那个他深爱的艾米利,影片没有给他太多的遗憾,对于爱情,正如艾米利说的那样,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之后给约瑟芬一个礼物,金色的挂坠后面刻着一个字——destiny,命,是的,这就是命,他们是相爱的,但相爱并不代表就能在一起,但无论如何,他们是相爱的,这对于维克多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维克多在经历了种种波折之后还是顺利地抵达了幸福的终点站,但这有着深厚的源,因为,维克多知道自己所追求的幸福是什么,他知道何所谓等待,何所谓积极的等待,他懂得随遇而安,这是他最终获得幸福的真正原因。 看《幸福终点站》,一直被汤姆·汉克斯饰演的维克多所感动着,我只能说汤姆·汉克斯是一个善于制造这种真正而隽永的感动的演员,他憨厚得有些痴傻的表情着实让我着迷,然而,更让我感动的是剧中维克多的经历,我想,人生总是这样,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总是要被放在命运的炼炉之中经受这样或者那样的锤炼,而有些人在强调着想要幸福的同时本不知道自己所追求的幸福是什么;有些人总在追求幸福的半道上患得患失而走向迷茫,而那个对他们而来本来就遥远的幸福终点站就这样变得愈加模糊而遥不可及;有些人则是抱着消极的态度等待结局,以为幸福总会在他们的等待中款款而来,要知道,幸福不完全是等来的,它更需要的是奋力一搏,我想说的是,如果命运将我们逼退到了只能等待的位置上,与其消极地面对,不如像维克多那样做一个随遇而安,快乐的等待者。 当然,关于这部影片,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关注的东西,通过肯尼迪机场所看到的美国的一切;人们的忙忙碌碌;在忙碌中迷失了的灵魂;人中的执着以及私利,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深入表达的东西。 那么,就让镜头倒回到影片最后的一幕,计程车司机问维克多要去哪儿?维克多说,我要回家。 是的,家,才是我们真正的幸福终点站。 关于《幸福终点站》,关于随遇而安的等待。 幸福终点站:随遇而安的等待在线阅读 幸福终点站:随遇而安的等待 - 音乐不说话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音乐不说话 (1)萨顶顶——天籁之音的缔造者 我想,雪域总离不开天籁之音的点缀,或许天籁之音就是伴着雪域业已存在着的,也或许雪域原本就是一曲极致的天籁之音。 这是一方希然宁泊的天地,每每雪花落下,声音总能惊起飞鸟和花,神香还未燃尽,万物在此衍生,唐拉雅秀在天空中呼吸,编制着念青唐古拉的情,袅袅梵音之中走来一朵自由行走的花,石榴女人牵着绿衣女孩的手开始了云云南南的征途,吟诵着陀罗尼的梵文,天地记中,没有记载浮华的起因,剑雨浮生,一切随遇而去,从此,有了信仰,远了尘世,美了自己。 萨顶顶是一个我所喜欢的为数不多的歌手之一。初次听她歌的时候,对这个女孩没有任何的了解,我想她应该是土生土长的藏人,她一定是一个呼吸着高原空气、在雪山之中行走、吟诵着原始梵文的藏传佛教信徒,可她却有着一副中原典型的容貌,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查阅了她的资料,可结果让我愕然,原名周鹏,汉族,生长在山东的摩羯座人,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首届通俗唱法本科,2008年为中国流行乐夺得第一个国际大奖——英国bbc世界音乐大奖亚太区最佳歌手大奖。 我总是在思考一个问题:究竟要对音乐有怎样深刻的领悟,才能完美地驾御如此别具一格的音乐。 【独辟蹊径之梵语演唱】 作为一个解放军艺术学院毕业的学生,萨顶顶的歌唱天赋和歌唱功底,相信没有人会去置疑,作为一名歌手,她有着一副令人惊羡的独特嗓音,极强的辨识度,对高音和低音部分之间的衔接和起承转合总能恰到好处,自然过渡,丝丝融合,不过这并不算是真正的别具一格,萨顶顶的独特在于她的演唱方式,本来凭着深厚扎实的学院派背景,萨顶顶完全可以照着前人的路径,随便发行几张专辑即可在当今华语乐坛立足,但她却独辟蹊径,抛弃尘世的浮名繁华,剑走偏锋地自学梵语,蛰伏四年,游历中国文化圣地,足迹遍布欧亚大陆,到各国采风,净心养,其中,西藏和印度之行让她于藏传佛教结下了不解之缘,所以,她的音乐感完全来自于自己对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的研究和体验,是从五千年的光华里提炼出来的真正属于民族的髓。 通过她的音乐,我仿佛能触到古老斑驳的墙桓和岁月碾过路面留下的辙痕,闭上眼,念青唐古拉山仿佛就伫立在眼前,山顶有着经年不化的皑皑白雪,遥远的梵音通过稀薄的空气呼啸而来,越过石头山,布达拉香火不断,来来往往的藏传佛教信徒,红黑相间的藏族服饰,手持转经筒,三步一磕头,睁开眼,梵音依然缭绕在耳畔,很清晰,犹如深临其境。萨顶顶歌曲给人最大的震撼也在于此,虽然歌词听不懂,但是她要传达给人们的神,人们总能领会到,那些都是关于淡泊,关于信仰,关于行走。 【独辟蹊径之自语演唱】 萨顶顶说,歌唱是先于文字的人类第一语言。 在人类没有语言之前就已经创造了音乐。这已经被世人所接受,秉承这个宗旨,萨顶顶创造了“自语”,随意的哼唱,伴着特定的节奏,天然成曲,个人认为,这是最为全球化的歌曲,真正的歌曲没有国籍,然而,语言文化的差异却与这个总是相背,“自语”很好地解决了这个一直存在的矛盾,所谓“自语”,简而言之就是自由的语言,没有语法和时态的限制,甚至不是固有的存在,演唱时可以做出稍微的改动都没有问题,只是旋律不变而已,萨顶顶说“自语”就是在孩子没有学会母语之前发出的声音。个人认为这是最为直接的全球化,所以,这样的歌曲必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流行,亚太地区太过于狭隘。 环球唱片亚太地区总裁max hole 把萨顶顶的“自语”称为“与神沟通的语言”,我想,再合适不过了。 【独辟蹊径之伴奏方式】 萨顶顶歌曲伴奏不拘泥于现有音乐模式,而是利用西方电子乐的节奏感将古老神秘的东方原生态民族音乐衬托得更加出彩和现代。 以cross-over的方式将行云流水般优美的东方民族乐器与现代电子合成器融合,这种当今世界最前沿的伴奏方式自然给人们一种超强的听觉震撼,形成独特的萨顶顶音乐。 【独辟蹊径之自编舞蹈】 一切音乐都离不开舞蹈,而萨顶顶的风格本来就是歌曲和舞蹈的紧密结合。 萨顶顶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舞蹈训练,然而,她却凭着对艺术的感悟字创了属于自己风格的舞蹈体系。 其舞蹈体系的宗旨就是“东方神秘主义”,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便是武术与舞蹈的结合,东方气质和西方典雅的结合。 有一点更是难能可贵,萨顶顶透露过,自己演唱时的舞蹈很多时候不是按照原先的编排来走的,而是据当时的感觉,自由起舞。这也是构成萨顶顶歌曲的一大元素。 离开了舞蹈的歌曲不算真正的歌曲,拘泥于特定舞蹈的歌曲也称不上真正的歌曲。 萨顶顶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然而,一切都不是可以造作,而是真情流露。虽然萨顶顶公开说“我是一个矫情的人。” 【独辟蹊径之汉族藏化】 汉族的人,有着藏族人的气质。 萨顶顶无论举办大小型演唱会,藏族服饰是离不开的。 藏族的服饰色彩浓艳却不失端庄,端庄之中又透着奔放,用“雍容华贵”来形容恰到好处。久而久之,萨顶顶便炼就了藏人的气质,举手投足之间无不体现着一个藏族女神的高贵。素颜的萨顶顶也让人感觉典雅,浓妆艳抹和轻描淡画在她脸上都是绝配,这一点,我至今无法形容和解释,就不再这臆想了,大家还是看照片去吧!(我想我必须擦一会儿鼻血再继续写。) “唱者身心合一,物我两忘;闻者襟豁然,神游情动。” 音乐不说话在线阅读 音乐不说话 - 式微与幻灭【魇殇】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式微与幻灭【魇殇】 简介:丘茨是西域神族归兹国的王子,和王妹丘慈相依为命,从小跟随父王尤利竺南征北战,归兹国日益壮大,而尤利竺却日渐奢靡,在一次征服米脂国的战斗中,丘茨终于明白了父王的残暴和自私,丘茨也和米脂国公主相爱,回国后,丘茨发动了政变,取代了尤利竺,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又一个丘茨从来不知道的关于归兹国的隐秘,最终,归兹国无可挽救地走向覆灭,丘茨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和最爱的人走向死亡,原来,一切人殇和国殇就如梦魇一般,一切都是注定了的悲伤。。。 西伯利亚高压已经整整一个月处在归兹国有记载以来的最大值上了,天穹中,被西北风拉扯着的黑色旋涡变得越来越大,遮天蔽日,绝望从乌云的罅隙间密密麻麻地遗漏下来,我就伫立在归兹国殿的城墙上,对着奢延国死寂的废墟,对着漆桓国冷漠的荒野,对着推邪国如潮的沙坟,对着雕国如浪的寒峰,微抬双臂,我看到我手掌中缓缓成形的赤焰鸟周身竟然散发出紫色的光环,我从来没有见过,耳边,喊杀声已经渐渐逼近,日逐帝国的铁骑踏过地面发出的分贝声,在黑黄色的空气里弥漫开来,我感觉到殿在高频率地颤抖。尤婆夷,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茫然地看着站在我身边的那个跟随了我三十年的女人。她用近似颤抖的声音告诉我,丘茨,我的王子,你已经失去了幻术,你手中的赤焰鸟已经不能帮助你了,鸠摩延神已经离开了你的身体,黑色旋涡不用多久就会吞没整个归兹。我没有相信她说的话,继续集结剩在我体内的火影幻术催化着我手掌中的赤焰鸟成形,紫色的光环越来越明显了,殿颤抖地更厉害了,尤婆夷走到我面前,没有费任何力气就合上了我的手掌,赤焰鸟消失了,一线一线紫色的体从我的掌纹里沁出,我感觉到我蓝色的瞳仁传来一股撕裂般的疼痛,于是我的视线里开始出现大片大片的深紫色,黑色旋涡已经包裹住了整个殿。 第一部分归兹国绿隐森林 我叫丘茨,是归兹国的王子,有着吐火罗族的王室血统,紫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瞳仁是吐火罗族特有的象征,在我的梦境里,时常出现那片绿隐森林,我骑在一匹高大的赤血马上,怀里依偎着我的王妹丘慈,穿过一丛又一丛的灌木,刺眼的红柳一直蔓延到天的尽头,我和丘慈的家,归兹国富丽堂皇的殿,就屹立在那儿,赤焰鸟滑过蓝色通透的天穹,整个归兹国的上空被赤焰的鸟羽翼扑闪出来的红色光芒浸染了。 她叫丘慈,是归兹国里最小的王室后代,也是我在归兹国里唯一同父同母的妹妹,她有着和我一样的蓝色瞳仁,但她的头发是那种像葡萄酒一样的红色,可她的红色发间却有着一异常深紫的头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深色的紫,连父王都没有。她总是侧着小脑袋问我,哥,为什么你手掌里都可以飞出火红火红的鸟儿,而我却不能,我总是说,傻丫头,等你的头发开始变成和哥一样的紫色的时候,你就能从你的手掌里召唤出赤焰鸟。那要怎样我的头发才能变成像哥一样的紫色呢?她总是一副不谙世事的样子,我总会她的小脑袋说,那你就快快长大呀!那我要长到多大才可以呢?她是那样深深地依赖着我,归兹国,父系的氏族,却有着深蒂固的母氏偏向,等到红柳枯荣了一千年以后就可以了。神族的一年是凡世的一百年。我集结我体内的火影幻术,手掌里一只赤焰鸟逐渐成形,脱离了我的手掌,在无边的黑色夜空里扑闪出耀眼的红色光芒,我不知道它们究竟有多大的摧毁力。 陪伴我和丘慈长大的是一个不知道多大年纪的女人,她叫尤婆夷,有传言说她是归兹国里年纪最大的人,但却没有谁知道她究竟多少岁,她也从来没有向别人说起,从她的容颜里,我完全看不到岁月留下的痕迹,但是她的声音瞒不了一切,她总是用近似颤抖的声音对我说,丘茨,我的王子,不要轻易召唤赤焰鸟,然后紧紧地合上我的手掌,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感觉到一股尖锐的疼痛通过我的感应神经传输到我的大脑,然后,我头发的紫色就会变得暗淡。 我的父亲叫尤利竺,是归兹国史上最伟大的王,刀戈戎马的年代,在那些赤焰鸟从他手掌中成形后漫天纷飞的日子里,整个天地像是置于炼炉一般,红得像是随时要燃烧起来,而每当赤焰鸟结队飞回他的掌心后,我知道就会有一个王国成为归兹的属国,肤施,独乐,阳周,木禾,平都,浅水,京室,洛都,白土,原斗,漆垣,奢延,雕,推邪,桢林,高望,在我长到十二岁的时候,归兹国已经成为一个有着二十个属国的大王国了,而我也知道,我的父王在一天一天变得苍老和奢靡,我看到他紫色的头发一天一天地暗淡下去,他的斗志也在女色里逐渐消弭,而他却经常把我抱在怀里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丘茨,知道成为王必须要具备的品质吗?他蓝色的瞳仁涣散而无神。坚毅,决心,霸气,我召唤出我手掌里的赤焰鸟坚决地说,他摇摇头说,识时务,别做无谓的挣扎才是最重要的,懂吗?我就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第二部分米脂国入境 当我十八岁的时候,紫色的头发逐渐加深,和父王一同并肩作战的经历,我已经将我的火影幻术掌握得十分娴熟了,在归兹国里,很少有头发的紫色比我的看上去更深的,丘慈的头发也开始有了微微的紫色,她已经能在她的手掌里召唤出赤焰鸟的雏形。我能为丘慈做的就是教她如何支配赤焰鸟,逐渐地,她已经能将赤焰鸟脱离她的手掌了,令我惊奇的是,她有着我无法比拟的天赋和潜能,那一天,我正在教丘慈如何让赤焰鸟破鸣的时候,突然接到了父王赤焰鸟的召唤,归兹殿里,父王已经集结了奢延、漆桓、推邪和雕四大护法,他们是父王在征服奢延国、漆桓国、推邪国和雕国后,从归兹国王室里挑选出来的首屈一指的异士,让他们接管那四个属国,他们都有着和我一样紫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瞳仁,但我知道,他们的幻术比不过我,因为,我已经是归兹国里一顶一的幻术师了,我头发的紫色的深度告诉了我,我召唤出来的赤焰鸟也告诉了我。而我的父王也应该知道了,因为他竟然让我作为领导者,带着四大护法去征服里归兹国七千里以外的米脂国,父王没有告诉我米脂国是怎样一个国度,他只是提醒我说,经得起诱惑,也是成为王的一个必需的品质。然后就转身离开了那个赤金的铺满红柳的王座,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这场战争交给我,或许是出于对我的信任,也或许是他真的失去了曾有的斗志,我没有多想,凭着我跟随父王征战的积累的经验和我引以为傲的幻术,我完全有信心征服米脂国,因为,我从来没有战败过。 那天,我跨上了我那匹赤血马,怀里坐着我的王妹丘慈,身后跟随着我的四大护法和一千名干练的剑士,而父王就站在归兹国高高的城墙上搂着襄洛国的公主,尤婆夷用颤抖的声音对我说,丘茨,我的王子,记住,不要轻易地召唤赤焰鸟,我应了一声后就出发了,丘慈调过头来问我,哥,你说我们能打败米脂国吗?我们都不会死吧!我腾出右手了她的头发说,傻丫头,当然。丘慈的头发已经呈现出明显的紫色,那异常深紫的发丝还是很刺眼。她就安静地依偎在我的怀里,我问她为什么要跟我一起出战,她说我不要离开哥,一刻也不要,于是,我的嘴角就挂满了笑容,丘慈,我们永远不会分开的。 一路上都很平静,因为途径的都是归兹的属国,一路上,属国的百姓们跪倒在铺满了红柳的街道上,他们叫我尊敬的王子。 越往北走人烟越稀少,最后完全没有了人烟,一条见不着对岸和尽头的河水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奢延说是帝原水,河水里有剧毒,外人一碰到就会被融化,我们已经进入了米脂国的国境了,奢延是归兹国绝顶的占卜师,于是,漆桓用大拇指扣着中指抬过头顶,然后一挥,眼前竟然出现了一座通体透明的桥,他说,我的王子,您可以过去了,记住,一会儿过桥的时候千万别怀疑这座桥的虚实,要不然桥就会被化解,漆桓是归兹国奇幻术最强的幻术师,我知道,那座桥只是他想象出来的,一旦接触到别人的怀疑的目光就会自动消失,我说思想是最难以掌控的,即使我能掌控,其他人不一定能,还是另想办法吧!推邪说这简单,只需在这段时间里把大家的思想控制起来就行,推邪是归兹国数一数二的臆象师,他能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控制其思想,于是,他撑起了一个巨大的屏障,把那些剑士的思想都控制住了,当我看见那些被控制住了思想的剑士们就像一具具抽去了灵魂的行尸走后,我不禁感叹没有思想该是多么可怕,丘慈调过头说,哥,很多时候我能看到你就像他们现在一样,木木地看着那些蔓延到天尽头的红柳,对于这,我丝毫没有察觉,哥那时候是不是看上去很可怕,没有啊!丘慈这样说。哥,你痛苦吗?丘慈竟然这样问我,我没有回答,我痛苦吗?我有痛苦吗? 在我没有遇到你之前,我想我只是一个想法简单的孩子,只是习惯漫无目的地踩着蔓延到天尽头的红柳一直走,一直走,走到红柳开始枯萎,走到我的目光开始涣散,走到父王用赤焰鸟召唤我回,走到我怀里的丘慈张开惺忪的睡眼,然后,我就原路折返。 我之所以不用推邪控制我的思想就是因为我完全能够控制自己的思想,我想丘慈也能,她此刻又在想什么呢?我无法得知。过了帝原水,我们完全到了米脂国的国境,这里与归兹国截然相反,天地是苍茫的,白色的天,有着不透风的云层,白色的地,覆盖着厚厚的不化的雪,天空突然传来一声飞鸟破鸣的声音,奢延说是米脂国的水银鸟,和归兹国的赤焰鸟一样,有着强大的摧毁力,只不过水银鸟是至的动物,以冰冻制服敌人,而赤焰鸟是至阳的动物,以火热制服敌人,于是,我集结我体内的火影幻术召唤出我手掌里的赤焰鸟与那只水银鸟打成一团,天穹中,白光和红光交替出现,出乎我的意料,赤焰鸟并没有占据优势,我知道,只是平分秋色,过了一阵,水银鸟突然消失了,从白色的覆满了雪的松林里走出来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女孩白皙的皮肤在白色的天地里显得没有丝毫的瑕疵,一袭白色锦袍勾勒出女孩致的身材,前貂尾,以蝉为文,冰蓝色的瞳仁里散发出幽幽的摄魂目光,我感觉到了一种飘然的境界,灵魂似乎被牵制住了一样,皮肤里传来被撕裂的紧凑感,但是没有疼痛,奢延凑到我耳边说,王子,她就是米脂人,提防她的摄魂术,于是,我打开了屏障,回头,我看到已经有很多来不及打开屏障的剑士到在了白色的地面上,紫色的血在白雪中弥散开来,血是从他们的瞳孔里渗出来的,他们的嘴角还挂着微笑,他们死的时候应该没有痛苦,女孩瞳孔里的幽蓝色的光似乎更加深邃,我看见身后不断有人倒下,一时间,却找不到应付的办法,赤血马开始摇晃,我能感觉到它在苦苦支撑着,丘慈隔着屏障对我说,哥,我们还是离开这吧!我这才意识到,为今之计只有避让,于是,我使用移位幻术把剩下的人转移了。 第三部分米脂国 暗袭 我们到了一个完全是人间的地方,这里,人们按照正常的方式生活着,天地也不是一片苍茫,有街道,有人家,有店铺,我问奢延这是什么地方,奢延占卜了一会儿说,我的王子,这里还是米脂国的国境,我疑惑地问为什么和刚才相比,又是另一番天地,奢延说,我们刚才所在的地方是米脂国殿一带,而这里是殿以外,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其实,归兹国也是这样的,我对此表示哑然,在归兹国生活了十八年,我竟然对归兹没有过多的了解,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十八年来,除了跟随父王征战以外的时间,我一直是带在殿里,而绿隐森林只是皇的后花园,丘慈对此也感到惊奇,因为她大部分时间是跟在我身边的,而这些,我身边的人一直没有跟我说起过,我感觉到一种庞大的被欺骗的玩弄,他们为什么要隐瞒我这些? 我们找了一家旅店住下了,一天的奔波,大家都显得有些疲乏,店里的那些凡人对我们似乎没有任何恐惧感,我们可都是有着紫色头发和蓝色瞳仁的异族人,他们竟然对此熟视无睹,一切都显得怪异,自从踏进米脂国的国境之后,来时的一千多人马到现在却只剩下我、丘慈、四大护法和十个剑士,而我们却连米脂国国王都没见到,我问奢延我们接下来命运的走势如何,奢延没有说,他只是说,我的王子,一切都有定数,我们只能去接近它。雕一直没有说话,嘴角挂着令我难以捉的笑意。 凡世的夜漆黑一片,草丛里,不知名的昆虫有规律地鸣叫着,它们叫,杀,杀,杀。我就坐在一棵叫不上名来也从没见过的高大乔木下,回想着白天里见到的那个米脂女孩,那张面孔让我感觉很熟悉,我们似乎已经熟稔了几千年,可是她冰蓝色瞳仁里散发出来的幽幽的寒光又让我感觉陌生,她到底是谁?她怎么会有如此高强的幻术?而她又怎么不问原由地就向我们发起攻击?父王为什么派我来征服这样一个国度?他的目的是什么?太多的疑问充斥在我的大脑,我看着我手心里逐渐成形的赤焰鸟发呆,丘慈就依偎在我的怀里,她问,哥,我们会不会死?我抚摩着她日渐变紫的头发说,不会的,相信哥。黑夜里,丘慈发间那异常深紫的发丝发出幽幽的光,我想到了白天里那个米脂女孩瞳仁里散发出来的光,两者竟然这么相似。哥,我累了。恩,你睡吧!看着安静地睡在我怀里的丘慈,我的头脑里又闪过那个米脂女孩,也许,就像奢延说的那样,一切都有定数,我们只能去接近它。靠在那个硕大的树,我沉沉地睡了过去,梦境里,那个米脂女孩从千年雪貂背上跨下来,双手交叉单膝跪在我面前,她叫我丘茨,我的王子,请带我离开这里,请带我离开这里,她的身后,还是那片苍茫的天和地和一个看不清脸庞的女人,也有着白皙的皮肤和能散发幽光的冰蓝色的瞳仁,她说,苏尔奈,你背叛了我,你背叛了我、、、 黎明破晓,东方升起一轮朝阳,原来太阳并不是永远都那么刺眼,凡世的朝阳显得和煦而温柔,我和奢延、漆桓、推邪、雕还有那十个剑士在大厅里吃早饭,陆陆续续进来了一些客人,奇怪的是,进来的都是女,没有一个男,我这才意识到,从我来到米脂国就没有见到除我们以外的其他男,我招来店小二,想问清楚,女人没有回答,只是浅浅地笑了笑就走开了,因为米脂国从来没有除了——没有男,雕终于开口说话了,虽然有点娘娘腔,但至少证明你不是哑巴,丘慈这样取笑着雕。你怎么知道,这些我都还没占卜出来,奢延感觉奇怪。听说的,听说的。从雕的眼神里,我似乎看到了他的惶恐和紧张。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漆桓这样问我。我想先潜入米脂王探探敌情。哥,太危险了,还是大家一起行动吧!不要紧,万一有意外,我用移位幻术就可以脱险。 夜里,在丘慈睡下后,我关上门走了出去,按照前一次移位的路线,我去了上次遇上那个米脂女孩的地方,还是那一片苍茫的天和地,时间的推移,这里似乎没有一点改变,只是,那些剑士的尸体已经被雪覆盖了,雪地里依稀可以看到剑士们紫色血的痕迹,穿过一片冗长的松林后,我看到了一座用白银搭建起来的殿,有着和归兹殿一样的建筑风格和气派,只是,归兹殿是用赤金搭建起来的,大殿里,一个面容模糊的女人坐在那个用白银雕刻得致的王位左侧对跪在殿里的女人们说,一会儿困住那个归兹王子后,你们就赶到那间旅店解决掉剩下的那些人,不得有误。而跪倒在前面的那个女人的背影我看着很眼熟。听到女人的话后,我才意识到,我的行踪已经被她们发现了,等我反映过来才发现,我已经被一群女人包围住了,她们的装饰和那天见到的米脂女孩一样,也有着白皙的皮肤和深邃的冰蓝色的瞳仁,于是,我召唤出我手掌里的赤焰鸟,赤焰鸟的羽翼扑闪出四散的红色火焰,整片天地瞬间被照得通红,我又一次看到了燃烧起来的天地,接着,天穹里出现了数不清的雪白的水银鸟,我继续召唤着我手掌里的赤焰鸟,那些在天空中出现的白色光芒逐渐熄灭了,天穹中出现了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糁人的红色,因为,我从来没有召唤出如此多的赤焰鸟,我看到眼前的那些女子的身体慢慢融化,但她们瞳孔里散发出来的幽蓝色的摄魂目光却没有因此减弱,我撑开屏障,支配着赤焰鸟衔去了遗留在地上的那一颗颗还在发光的眼眸子,忽然,我的屏障被化开了,幽蓝色的目光从屏障的缝隙里穿刺进来,星星点点打在我的身上,我感觉到皮肤被丝扯着,但却没有疼痛感,奢延告诉过我,其实,这是一种致命的攻击,也是这世上最温柔的致命幻术,这种幻术能使敌人的血逆流,最后从眼睛里流出,但自始至终都不会感到疼痛,相反,如果对手被这种幻术牵制住后,还会刻意地去聚拢那些目光,直到流干最后一滴血,所以,那些死去的剑士嘴角都是挂着微笑的。我急忙收回那些还逗留在天穹里的赤焰鸟,因为,我需要更多的幻术去修补那些被化开的屏障缝隙。于是,双方陷入了僵持,当我看清那个女人的容貌时,我简直惊呆了,世上竟还有这样完美无暇的面孔,你就是归兹国王子吗?女人的声音告诉了我,其实她已年近迟暮了。是,我透过屏障说着。我们米脂国与你归兹国素无瓜葛,为什么要来侵犯我们。为了我们国家更好的生存,我这样说,尽管我不知道父王派我来这征服米脂国的真正意图。你以为你是为了正义而战吗?错,你完全是在帮你父亲完成他的私人欲望。我突然哑口无言,我不知道父王到底是为了从米脂得到什么,但我隐约能感觉到他不仅仅是为了扩充领地这么简单。就在这时,女人身后飞来了一群白色的水银鸟将我团团围住,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打开屏障的话,那些温柔的幽蓝目光便会致我于死地,而如果不打开屏障的话,我将会被那些水银鸟羽翼扑闪出来的玄冰动住,更糟糕的是,我的移位幻术本用不上,屏障已经被水银鸟裹得密不透风。就在这时,我看见无数的赤焰鸟飞了过来,一个个硕大无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体型的赤焰鸟,父王也召唤不出这么硕大的赤焰鸟,接着,那些依附在我屏障上的水银鸟很快被融化掉了,我看见丘慈站在我面前,她的头发已经成了深紫色,远远深过我的,眼神里透出了令人畏惧的庄严,而她才十一岁,丘慈熟练地支配着那些漫天飞舞的赤焰鸟,女人的身体开始慢慢融化。 我看到她空洞而诧异的眼神在她倒下的时候,天地已经浸染在一片通红之中,白雪彻底地融化了,逐渐恢复了凡间的景象,一切都是那样祥和,我化开屏障跑到丘慈身前,她叫了我一声哥后倒在了我的怀里,我看见他深紫色的头发开始逐渐变的黯淡,而发间那异常深紫的发丝还是那么刺眼,哥,旅店—— 第四部分米脂国真相 我撑开屏障,按照原来的路径移位到了旅店,旅店的大厅里凌乱不堪,地上躺着那十个剑士的尸体,紫色的血从他们的瞳孔里完全流失了,而他们的嘴角依旧挂着笑意,奢延、漆桓、推邪和雕坐在一旁,目光涣散,我还是来晚了。 这一晚,还是静好的,但我和丘慈、四大护法在院子里商量接下来的行动计划时,天空突然飘下了淅淅沥沥的体,透明的,从黑色的天穹里密密麻麻地洒下来,滴在身体上,我感觉格外的清凉,奢延说这就是凡间的雨,我从来没有见过,归兹国里只有坚固的冰,而我们的水是要通过将冰融化后再使用的,我说雨真是个好东西,于是,我没有撑开屏障去遮挡,丘慈似乎也很享受雨点滴在身上的感觉,只有雕在第一时间撑开了屏障避雨,他说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于是就转身离开了,从他后背的衣服上,我看见了一块明显的紫色,而他身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幻术袍,我问丘慈怎么会预料到我去米脂国会有危险,丘慈说是苏尔奈姐姐告诉我的,苏尔奈?好熟悉的名字,可我一时间想不起来在哪听过,就是我们到米脂国第一天遇到的那个女孩,她还告诉我小心身边的人。她为什么要告诉我们这些?她说完这些后就消失了,临走前她还了我的头发,我一头雾水,米脂国有太多令我匪夷所思的怪事,对了!你怎么会有这么高强的幻术,你召唤出来的赤焰鸟是我没有见过的。我也不知道,看着哥被那个女人困住后,我的身体里就有一股喷发出来的力量,然后就有无数赤焰鸟从我手掌里自动成形,接着我感觉我的身体就不受我支配地控制起那些赤焰鸟,当女人倒下后,我的身体就像突然被掏空了一样,丘慈的话令我半信半疑,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怎么会凭空出现超强的幻术?我看着丘慈微微泛紫的头发出神,发间那异常深紫的发丝还是那样的刺眼。 午夜,所有人都已经睡下了,我就倚靠在院子里那棵高大的乔木下,我必须要理一理思绪,一切都显得凌乱而无章法,当我们的人马刚进入米脂国就遭遇到那个米脂女孩,她向我们发动了攻击但最后却帮助了我们,而我去米脂国探听敌情也被他们事先得知,还有所有剩下的剑士都死了,奢延、漆桓和推邪都或多或少地受了伤,惟独雕没有受任何伤,而且雕还惧怕雨水,他背后的那块紫色明显不是血,看上去像是散开的颜料、、、 伴着无数还是凌乱的头绪,我睡了过去,梦境里,那个米脂女孩从千年雪貂的背上跨下来,双手交叉单膝跪在我面前,她说,丘茨,我的王子,请带我离开,请带我离开。 第二天,米脂国殿被摧毁的消息就在米脂国传开了,从那些百姓的眼中,我看到了他们的绝望,我感觉到一种庞大的负罪感,以往的征战,我面对的仅仅是那些神族,为了归兹国的利益,我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这次我面对的手无寸铁的凡人,我感觉我的征战完全是□裸的侵略,于是,我惊奇地意识到,父王发动的那些战争全都是侵略战争,我感觉我完全成了父王的工具,一个能帮他攻城掠地的工具,但是,天生的好奇,我还是决定留下来把一切弄清楚,尽管有一个我不想看到的结局。正午,太阳已经升到天顶,那个米脂女孩潜进了雕的房间,隔着窗户纸,我看见他们在说着什么,而我们就躲在院子里那棵高大的乔木后面,漆桓不在,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房间里那个女孩的身体开始扭曲,对,她在慢慢地消融,回头,我看见推邪的手在微微地摆动,于是,我把我的匕首擦进了他的咽喉,我看见他紫色的血从他的咽喉里喷涌出来,他用颤抖的声音对我说,王子,你,你——我说,我已经知道一切了,随后,他的身体倒了下去,紫色的头发瞬间暗淡了下去,蓝色的瞳仁变得涣散。我和丘慈、奢延冲进了房间,房间里,漆桓的身体正在消融,我看见他诧异的眼神,蓝色的瞳仁已经完全涣散。我集结我体内的火影幻术召唤我手掌的赤焰鸟,控制着赤焰鸟向雕飞了过去,他也在第一时间召唤出水银鸟,他竟然能召唤出水银鸟,而且是我来米脂国从未见过的庞大体形的水银鸟,房间小小的空间里挤满了数不清的赤焰鸟和水银鸟,突然,轰的一声,房间垮塌下来,我们都撑开了屏障,雕的屏障竟然是通体的白色,而我们的都是蓝色,他究竟是谁? 天穹里,赤焰鸟和水银鸟扭打成一团,洒下了星星点点的火粒子和水粒子,附近的房屋已经崩塌,我看见无数的米脂人仓皇地逃串的身影,负罪感充斥着我整颗心脏,战争给我们带来只是无边的灾难,这一刻,我感觉到了疲倦,原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的思绪飞回到了那一片绿隐森林,我就骑在一匹高大的赤血马上,怀里依偎着我的王妹丘慈,穿过一丛又一丛的灌木,刺眼的红柳一直蔓延到天的尽头,我和丘慈的家,归兹国富丽堂皇的殿,就屹立在那儿,赤焰鸟滑过蓝色通透的天穹,整个归兹国的上空被赤焰鸟羽翼扑闪出来的红色光芒浸染了。哥,你痛苦吗?你痛苦吗? 第五部分米脂国苏尔奈 父王,停止这一切吧!雕的身后,出现了那个米脂女孩,她竟然叫雕为父王,而此时雕的背后已经被上了一把玄冰制成的匕首,于是,天穹中那些纷飞的水银鸟开始融化,天空飘起了雨,雕倒了下去,我看见他头发的紫色慢慢褪去,紫色的颜料和他白色的血融在了一起,他不是吐火罗人。苏尔奈,你背叛了我,你背叛了我,雕的声音苍白无力,女孩跪倒在雕跟前,颤抖地抱起他的头放在前,父王,原谅我,原谅我,我不想看到你再痛苦了。雕的蓝色瞳仁里锐利的目光开始变得缓和,慢慢抬起手臂抚摩着女孩白皙的脸庞,苏尔奈,我的女儿。我走上前去,担心雕会对女孩下毒手,雕缓缓掉过头来看着我,他说,丘茨,我的王子,你将来一定是一个仁慈的王,希望你能施行仁政,这样百姓就有不用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了,请你帮我照顾好我的女儿苏尔奈,我答应了他,毅然决然地答应了他,我的王子,我有一件事还没有弄清楚。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怀疑到了你是吗?雕点了点头,因为当我们到达米脂国的第一天见到你女儿苏尔奈后,我感觉很面熟,可是一时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后来才意识到她竟然和你长得出奇的相像。可是,这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很常见啊!还有那天晚上下雨,我发现你十分惧怕,第一时间称开了屏障,我还看到你背后有一大块接着紫色颜料,还记得那天我们的谈话吗?你很了解米脂国,你所知道的连奢延都未能占卜到,点点滴滴,我就怀疑上了你,今晚,我让漆桓变身成苏尔奈的模样进入你的房间,想证实这一切,后来,我发现推邪在使用臆想术向你通风报信,接着,一切都已经明晰了。雕笑了笑说,丘茨,我的王子,你很聪明,你很聪明,于是,他就咽气了,头发变成了异常的惨白。 他叫苏克萨,是米脂国的国王,我的父王,别人都以为米脂国里没有男,其实错了,米脂国自古就有男,而且是唯一的,八年前,当你们归兹国征服雕国后,我父王就混进了归兹国,他把头发染成了紫色,这也就是他要躲避雨水的原因,苏尔奈向我解释着。可是他为什么要潜入归兹国。因为父王知道,你们归兹国迟早有一天会来征服米脂国,就像征服其他国家一样。从此,他就费尽心思保卫米脂国,在归兹和米脂之间来回奔波,他一次一次劝服尤利竺,你的父王推迟攻打米脂的时间,可是,你的父王还是在八年之后决定攻打我们米脂,于是,就有接下来的一切了。可为什么我的父王要征服米脂,这里可是清一色的女子呀!因为你父王的个人欲望。于是,我想起了这样一个事实,每次父王在征服完一个国家之后,总会暗中派人去俘获那些有姿色的女子,那天出发前,他站在城墙上搂着的女子就是襄洛国的公主,想到这,我参透了一切,我没有带走米脂国的任何一个女子回国,只是我的马背上坐着苏尔奈。那天,她双手交叉单膝跪在我面前说,丘茨,我的王子,请带我离开,请带我离开。我扶起她说,苏尔奈,我喜欢你,做我的王后好吗?于是,她的嘴角出现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她说,丘茨,我的王子,其实,我在八年前就已经喜欢上了你。 第六部分鸠摩延神丝 归兹国殿,还是那样富丽堂皇,父王搂着一个女人坐在那个赤金的铺满红柳的王位上大发雷霆,他说,丘茨,你失败了,你是归兹国的耻辱,我笑了笑说,不,我没有失败,失败的是你,尤利竺,于是,他的手掌里飞出了无数赤焰鸟,小得让我惊奇,我也召唤出我的赤焰鸟,只有一只,但我知道,已经足够制服我的父王,当我看到他的身体开始慢慢融化,紫色的头发很快失去了光泽,蓝色的瞳孔变得异常的涣散时,我知道,尤利竺,我的父王,他已经迟暮了,他不在是归兹国史上最伟大的王了,因为,我才是,从父王涣散的眼神里我看到了他庞大的绝望,我竟然为他感到失败,曾经的他,叱咤风云,不可一世,我也意识到今天是会被载入归兹国史册的一天,一场普通的廷政变就这样在我内心挣扎了无数次后上演了,我木然地站在空旷的殿里,他们叫我尊敬的王,当我坐上那个赤金的铺满红柳的宝座后,我看到了尤婆夷一脸的失望,她用近似颤抖的声音对我说,丘茨,我的王子,不要轻易地召唤赤焰鸟。我说,请叫我王,接着,她转身离开了殿,看着她有些佝偻的背影,我感觉尤婆顿时苍老了很多,于是,我站起身来,向殿里的大臣们宣布,苏尔奈是归兹国第十五代王后,身旁,我的王妹,丘慈会心地笑了笑。 绿隐森林,红柳肆意地盛开了,一直蔓延到天的尽头,赤血马上,苏尔奈依偎在我的怀里,这就是我一直生活的绿隐森林,小时侯,经常和丘慈呆在这,一呆就是一天,苏尔奈侧过头对我说,丘茨,我的王,你快乐吗?我说,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很快乐。于是苏尔奈撅着小嘴。可是,在遇到你之后,我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快乐。苏尔奈吻上了我的唇,她是那样的极具诱惑里,赤血马走过的地方,红柳迅速地枯萎下去。我感觉我的掌心沁出了粘稠的体。丘茨,我的王,你的头发怎么突然变得暗淡了。我笑着说没事。 我找到了奢延,把之前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他,他占卜了一会儿对我说,丘茨,我的王,苏尔奈不能成为你的王后,你们之间不能有任何的肌肤之亲,我问为什么,奢延说,吐火罗人是至阳的族类,这就注定了只能和吐火罗人的女成婚,因为吐火罗人以外的族类阳都比不过吐火罗族,而更关键的是,米脂人是一种至的族类,如果你们成婚了,大王你将失去法力,甚至生命难保。那为什么我的父王——我没有问下去,我已经知道了一切了,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父王会在女色中逐渐消弭我想起父王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他说,经得起诱惑,也是成为王必需的品质。那有什么办法吗?我知道,如果让我放弃苏尔奈,我做不到,我是那样深深地爱着她。办法只有一个,传说,归兹国有一件神物,是归兹祖先鸠摩延神从他头发里抽出的一最为深紫的发丝,如果把那头发植在苏尔奈的发间,她就能拥有吐火罗人的血统。而那头发我已经找到了它的下落。一深紫色的发丝,我第一时间想到了丘慈,在丘慈头上是吗?是的,就在丘慈头上,我这才明白为什么那次丘慈凭空拥有了超强的幻术,就是因为那深紫色的头发。那如果把那头发从丘慈头上取下来的话,是不是丘慈就会失去幻术,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的个人欲望伤害到我妹妹。丘慈,我的王,丘慈不仅会失去所有的幻术,她会死去。因为上天赋予了她这件神物的时候,她的生命体就依附在了那头发上,一旦拔除了,她的生命就到了尽头,这样说,她一直就像一个玻璃球一样,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是的,王,那头发一直没有脱落,算是她的万幸了。 我不能因为我的个人欲望夺走丘慈的生命,她可是我在归兹国里最亲最亲的亲人啊!我一点也不敢在丘慈面前提起这件事,我抚摩着她的越发变紫的头发说,丘慈,你一定要保护好你那深紫色的头发知道吗?不能让她脱落,她没有回答我,哥,你很喜欢苏尔奈姐姐是吗?我说是的,她是我这一生中最爱最爱的女人,就像你是我这一生中最疼最疼的王妹一样,于是,丘慈没有说话,她就依偎在我的怀里,看着那蔓延到天尽头的红柳,天穹中,赤焰鸟发出一声悲鸣,天地还是浸染在一片通红之中。 苏尔奈姐姐,你很喜欢我的哥吗?丘慈依偎在苏尔奈的怀里,绿隐森林还是一如的静好。是的,他是我一生中最爱的男人,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他,成为她的妻子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恩,我哥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他也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好的王,苏尔奈脸上洋溢着幸福。 当我赶到绿隐森林的时候,看到苏尔奈抱着丘慈,丘慈的手掌里喷涌出紫色的血,她怎么了?她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苏尔奈恸哭起来。我跑了过去,抱住了丘慈,为什么这么傻?丘慈挣扎着抬起手臂抚摩着我的脸颊,哥,你知道吗?每次我见到你木然地看着蔓延到天尽头的红柳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很痛,我知道,你太缺少爱了,母后因为生我时死去了,是我剥夺了你的母爱,我一直觉的是我欠你的,可你却一直代替父王照顾着我,给我爱,而我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一天比一天寂寞,我知道,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爱,我也知道,只有苏尔奈姐姐能,所以哥别为我难过,能够让哥得到爱,我宁愿选择死。我已经泪流满面了,傻丫头,你和苏尔奈一样,你们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啊!哥,你不会再有痛苦了,不会再有痛苦了,丘慈的手从我脸上掉了下去,从手掌喷涌出来的紫色血摊开在丘慈的身体下面,红柳迅速开满了整个绿隐森林。苏尔奈的头发成了紫色,她已经拥有了吐火罗人的血统,我可以娶她做我的王后了,她发间那异常深紫的头发还是那样刺眼,我吻了吻那头发,仿佛看到了丘慈就依偎在我的怀里,我们就坐在那匹高大的赤血马上,在那片绿隐森林里穿过一丛又一丛的灌木,刺眼的红柳一直蔓延到天的尽头,我和丘慈的家,归兹国富丽堂皇的殿,就屹立在那儿,赤焰鸟滑过蓝色通透的天穹,整个归兹国的上空被赤焰鸟羽翼扑闪出来的红色光芒浸染了。 式微与幻灭【魇殇】在线阅读 式微与幻灭【魇殇】 - 落与破灭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落与破灭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江湖上的腥风血雨就像江南粘稠的五月天,霾似乎没有完结的那天,我很不喜欢,但我却始终在江湖上逗留,熟稔着一场接一场暗无天日的厮杀和尔虞我诈。 我叫桑落。 我出生在桑叶开始大片大片凋落的季节,很多时候,我会为这两个字感到万分的羞愧,我知道这两个字在江湖上被公认为虚伪、背叛、不仁不义,甚至败类的代名词,即使我已经成为了武林的盟主,即使武林中人总会对我毕恭毕敬。 我的父亲叫桑青崖。我和他一直生活在江南一个武林名门——傲天居。我打心底里恨他,因为他在江湖上一直碌碌无为,无所追求,虽然我知道他有着绝顶上乘的功夫,正因为如此,我才恨他的畏畏缩缩,恨他所谓的清高,但在我的武功还没有完全超越他之前,我是尊重他的,我知道我需要他,我需要他那一身上乘的武功,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桑青崖只是我的一个工具,一个必不可少但最终会成为可有可无的工具,他总是对我格外的亲昵,因为在这世上,我是唯一一个与他有所关联的人,自从在我十岁的时候,我母亲被他的仇人杀死之后。桑青崖甚至没有告诉过我是谁杀死我的母亲,我时常问他为什么不为他的妻子、我的母亲报仇雪恨,而他总是用那一副与世无争的腔调对我说,孩子,冤冤相报何时了,即使我为你母亲报了仇,那又能如何,你母亲已经死了,现在,我只是希望你能好好地活着,这是我现在唯一的心愿。于是,他揽我入怀,我安静地依偎在他怀里,看着漫天寂寥的星空,我知道我的眼球里已经布满了血丝,终有一天,我会用我自己的行动来报复他的无能,到那时,我要让他知道作为一个真正的杀手应该是什么样的。 江南,一年不变的四季在我二十年的生命里悉数走过,我满怀着仇恨和桑青崖生活了二十年,时间的推移,他已经日渐苍老,而他的心志已经苍老到可以入土的程度,我是这样认为的,当然,作为他唯一的亲人,他已经把他所有的武功都传授给了我,这就意味着他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我时常感觉他是我的累赘,我的行为、思想都无可避免地受到他自以为理所当然的约束和控制,于是,我一天一天企盼着能彻底摆脱他,只身去闯荡江湖,去打拼一片属于我自己的天地。 和我一起长大的人叫天绝。他是傲天居的少庄主,从小到大,他都过着衣食无忧的少爷生活,而我只是他的一个玩偶,尽管他从来不这么认为。从懂事起,我就被庄主安排在他身边陪他玩耍。天绝是一个单纯的少年,我不得不承认,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完全没有一副高高在上的少爷架子,他甚至已经完全依赖上了我,他的很多决定都是我为他做出的,但我知道,我是从心里排斥他的,或许是出于妒忌,我妒忌他拥有的一切,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一个无忧无虑、没有仇恨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一个雷厉风行的父亲,这一切让我感到由衷的艳羡,但在我的前二十年生命里,也只是艳羡而已。 和我、天绝一起长大的还有一个女孩,他是天灭一个世交的女儿,她叫暮凌,她和天绝从小就定了娃娃亲,在我们还不懂得什么叫□情之前,我们只是最好的玩伴和朋友,我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友谊,但暮凌是亲近天绝的,我能感觉得到,毕竟,天绝是那样一个开朗、英俊、纯粹的男孩,而我一直沉默寡言,排斥着周遭的一切,但我并不想排斥暮凌,然而实际上,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会突然变得沉默,然后,暮凌就会和天绝呆在一起,把我搁在角落里,看着他们忘情的玩耍,我感觉到满心的不平衡,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我会不平衡的真正原因,直到有一天,天灭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了一项决定。 是的,暮凌和天绝要正式完婚了。那是我们十六岁的时候,暮凌没有经过丝毫的考虑就答应了,也许,在她心里,早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天绝的妻,他们结婚的那晚,我一直无法入睡,一个人呆在他们婚房外,此时,我知道,我是爱暮凌的,于是,在他们熄灯的时候,我冲了进去,掀开帘子后,我看到了天绝和暮凌赤身裸体,暮凌急忙穿上衣物后,朝我的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第二天,天灭找到了我,他狠狠地教训了我并对我下了狠手,从头到尾,桑青崖都在场,但他却眼睁睁地看着我被天灭欺辱,从那时候起,我心里明白了很多东西 ,我知道,我今后要做的是什么。 暮凌和天绝婚后一直沉浸在幸福和恩爱之中,经过那晚的事之后,我和天绝、暮凌之间有了介怀,是的,我们做不了朋友了,但我从来不感到可惜,因为,我从来没把他们当成是我的朋友,我知道,我只是天绝的仆人,而对于暮凌,我要她做我的妻,桑落的妻。 我找过暮凌,向她表明了我的心意,然而她的反应让我感觉到她的不屑,她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我爱的人是天绝,所以,你死了那份心吧! 是的,她说她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她爱的人一直都只是天绝。但我不甘心,为什么这样一个文绉绉似乎一无是处的天绝可以拥有暮凌,而我拥有绝顶的功夫,我能给暮凌幸福的。我发誓,我要把暮凌夺回来,从天绝手里夺回来。 二十岁,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礼。我的武功已经完全超越了桑青崖,在傲天居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包括庄主天灭。但我那时并没有萌发恶毒的想法,我心里想的只是带着暮凌离开傲天居,离开桑青崖。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在庄主的房间外听到天灭和庄主夫人私下的谈话,庄主夫人不知为什么和天灭发生了口角,庄主夫人一怒之下把我母亲的死亡真相说了出来,原来,我母亲是因为不忍天灭对她的□而反抗,天灭一怒之下杀死了我的母亲。天灭和庄主夫人的争吵越来越激烈,于是,天灭抽刀杀死了庄主夫人,这一切,被我亲眼目睹了。 第二天,天灭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昨晚庄主夫人不慎掉入池塘淹死了,我知道,我报仇的绝好机会来了,于是,我站了出来向当场的人说出了真相,是天灭亲手杀了夫人,于是,在场的人都沸腾了,天灭盛怒之下拔剑向我刺来,我也顺势拔出了剑,桑青崖在一旁极力地劝阻我,无奈之下,我朝他刺了一剑,当然,他丝毫没有防备,我以为他会躲闪,但他一点都没有,也或许是因为我出剑的速度已经远远地超越了他的反应速度,不偏不倚地,我把剑刺进了他的心脏,是的,我杀死了我的父亲桑青崖,但我当时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负罪,桑青崖倒下后,天灭也冲了过来,我选择迎战,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激战,就在我和傲天居庄主之间发生了,整个大厅沉浸在刀光剑影之中,在场的人做鸟兽散,激战之后,天灭倒在了我的脚下,他死之前的表情是无比惊诧的,他之前本不知道江湖上还存在着我这样一个武功绝顶的杀手,是的,在这之前,我从未让他发现我是个习武之人,当然,这得感谢我已经死去的父亲,那个懦弱的桑青崖。 杀死天灭之后,我找到了天绝和暮凌,天绝被吓得脸色青黑,始终躲在暮凌的身后,这是多么一个胆小如鼠之辈,暮凌为什么这样爱着他,我这样想着,于是,不平衡感充斥着我的整颗心脏,我推开暮凌之后,把剑对准了天绝,天绝向我磕头求饶,他说,你不能这样对我,我一直把你当成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屑地笑了笑,是吗?我可高攀不少天少爷,我是你的仆人,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是我的朋友,在这个世界上,我不需要朋友。天绝似乎惊诧于我这番话,于是他说,我愿意把傲天居让给你,只要你能饶我一命,让我和暮凌离开,当然,我没有答应,我说,你太幼稚了,只要你死了,傲天居和暮凌都是我的。不等他继续说话,我就把剑刺进了他的心脏,暮凌已经吓晕过去了。 之后,我召集了傲天居里的所有人,所有不愿屈服的人都被我一一杀死了,是的,我成为了傲天居新任的庄主,我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所有人都对我毕恭毕敬,然而,暮凌却一直躲着我,她说,她宁愿死也不会向一个弑父弑主的恶人屈服。 暮凌说我是一个弑父弑主的恶人,我说,我从来没有把桑青崖当成我的父亲,更没有把天灭当成我的主子,又何来弑父弑主之说呢?暮凌向我吐了一口唾沫,我知道,她打心里面憎恨和厌烦我。 傲天居在我的管理之下已经成为江湖上的赫赫名门,不断有人投靠我,而我也积极笼络着各方豪杰归于我的门下,是的,我在为武林盟主的宝座而努力。 我知道,江湖中一直流传着关于我弑父弑主的话语,但我已经在心里告诉了自己,既然,我无法用言语让天下人信服,那么,我就用我的行动让天下人臣服在我的剑下。 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成为了武林的盟主,我的威严已经遍及江湖的角角落落,但我知道,没有人是从心里尊重我的,但我不在乎,毕竟,他们都已经屈服在了我的脚下,而关于暮凌,我一生中最爱的女子,一直把自己锁在深闺之中不见外人,当然,我会经常到她的闺房过夜,但她从此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我也不在乎。 毕竟,最后在她身边的人不是天绝,而是我,桑落。 落与破灭在线阅读 落与破灭 - 佛教情怀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佛教情怀 我是一个有着佛教情怀的人,应该说是有着深厚的佛教情怀,尽管我无比信仰着无神论,我始终坚信这世上并没有所谓的鬼魂和神仙,没有传说中转世和轮回,如果有的话,那我想我前世一定是一个虔诚的佛教教徒,而且应该是一个每年都会穿着一身破旧不堪的喇嘛服饰磕着长头觐见的藏传佛教教徒,所以,我身边的人说我可以剃度去少林寺出家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想,我是真该立地成佛的,然而,在现实中,我依然时常酒穿肠、香烟滤肺,那么,就请佛陀容许我“酒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我也时常向我身边的人宣称我是“俗家弟子”,他们十分赞同,并说我是“俗到家的弟子”。对此,我保持着高度的缄默,就请佛祖赦免每一个冒犯神灵的孩子们吧! 一直很喜欢禅宗开创者慧能和尚的一首诗: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人本来就是赤条条地来到这人世间,最终也将赤条条地离开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这中间的一切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当然,这并不是佛教对世人的说教,而是众所周知的公理,那么,我们又何必为了无法勾留的过往和物欲而渐染尘埃呢?菩提树下还有那么多匆匆的过往无法勾留,又何况于这各奔前程的世道? 这是我时常在思考的问题,一直在思考,但一直想不通。 天绝老是这样开导我,她说,人活一世,不能无欲无求,正因为有了这种种物欲和需求,才有了社会的进步。我也时常开导她叫她皈依佛门,做个清心寡欲的尼姑。她说,不可能的,她还没有结婚生子,还没有体会到两人世界,三人世界是怎样一种滋味,不能白来这世上一趟。我说,你应该博爱,钟爱是自私的,向我学习吧!用我们的爱去普度众生岂不是更有价值。末了她说,那你就继续你的博爱吧!我就这么多爱,普度不了世上那么多的苦难人们。于是我说,好吧!咱俩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此割袍断义吧!可第二天,她又找到我说介绍个漂亮女生给我认识,于是,我就向她要了那个女生的qq号,堂而皇之地说我只是为了去普度那个女生。 是的,我终究还是一个五不清净的伪教徒,红尘有你,我始终是无法释怀,世俗中有那么多的难以抗拒的诱惑在我眼前转悠,我想,我的身上早已经彻头彻尾地布满尘埃了。 我说,我总是在现实和信仰之间左右徘徊,我一直笃定的信仰与我正在经历的现实或者说是我正在经历的现实与我一直笃定的现实总是相差过大,这也是我时常感到纠结的终极原因。 我所谓的佛教情怀也时常让我感觉困惑,一方面我想与世无争,一方面我又不安于现状;一方面我认为有些东西无须解释,另一方面,我总想着去化解心结;一方面我认为我的一些想法无须让身边的人知晓,另一方面我渴求自己的心灵得到安抚。 我想,我是信仰佛教的,要不然我为何时常以化外之人自居,为何我的音乐播放器里一直循环播放着朱哲琴和萨顶顶的藏族风歌曲,为何经常会有类似于“忘却人间情话,淡远江山纷扰”这种矫情的句子在我头脑中反复回荡。 那么,就让我带着这份深厚的“佛教情怀”继续我的苦难生活吧!我想,等到我度尽了苦难,我就能回过头来,感叹着我已经远离了岸堤。 我是要在白茫茫一片汪洋中自生自灭的。 藏传转经筒/雪域布达拉/谁在匍匐/面朝拉萨/吐蕃的喇嘛/边陲的崖/松赞的唐卡/文成的发/珞巴的哈达/纳西的茶/大昭的佛法/萨迦的塔/古格王朝万里无人家/格萨尔王史诗造神话/天葬的尸/鹰鹫的爪/谁的灵魂在升华/转世的活佛/谁家的娃/喜马拉雅/珠穆朗玛/雪山延绵/经年不化 【五蕴】我所谓的佛法 观自在菩萨/行深波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舌鼻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波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所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波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莫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波若波罗密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心经》 南传、北传、藏传佛教中对于“五蕴”的概念是没有区别的,五蕴,即:色、受、想、行、识的蕴集,这是佛法的基本概念。其中,色蕴是属于物质的,又称色法,其余四蕴都归于神质名叫做心法。 我想,这样说还是太空乏了,那么,我就说说我所谓的佛法吧! 【色篇】 也不知道是人的进步还是退化,或者说是“字”本身意义上的延伸或者聚拢。 在如今人们的思想里,对于“色”一字总会想入非非,□、色鬼、色魔、色胆包天,这种种词汇总会让人联系起那件不齿的事情,而五蕴中所谓的色是指包括地、水、风、火、四大和合所构成的世间的一切物质,所以,“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色,既是显色(物体本身的颜色)、形色(物体的形状和体态特征),当然,一些特殊的感觉比如寒热、饥渴也可以成为“色”,而狭义的色,既是我们一般认为的体,诸如眼耳舌鼻身意色声香味触法,我想,对于这一点,有着为数不少的人处于盲目的状态。 在一部影片中看到过这样一个男孩,片名我忘了,那个男孩似乎迷恋上了月亮,于是,他总会对这月亮自-慰,这是我们认为的“色”吗?是的,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但又很多人不理解他这种怪异的行为,对这异或者异的照片,直接一点就是看着a-片自-慰的行为是可以被大家所接受的,但对着月亮自-慰难免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我想说,这是符合常理的,因为上文提到过广义上的色包括世间的一切物质,当然更包括那轮清晰而实在的月亮,在小男孩看来,月亮已经成了他理想中的情人,当然,它能激起他的-欲,所以,他这种行为也不是那样难以理解的。 《心经》中所说的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空即是色,其实就是那个道理,色与空之间没有界限,意识到这一点,世间和人中的很多怪现象都迎刃而解了,比如同--恋,比如恋物癖,比如洁癖,那都是在情理之中的,都可以用佛法里的“色相”来加以解释。 再比如说,我一直用着我高二时买的那块“双鱼牌”双面反胶的乒乓球拍不舍得更换,即使它已经失去了摩擦,失去了弹,我还是时常带在身边,你总不能用世俗眼光里所谓的“色”来评价我这个行为吧! 这个道理可以说是深奥也可以说是浅显,当你有足够宽阔的心境去理解的话,我想,你最终会懂得。 【受篇】 佛陀说,“受”是人的神成分之一。 它含有领纳之义,是神层面上的,即身体感官接触外物而引发的种种感觉。担惊受怕、挨饿受冻、受宠若惊、感同身受等等,通过那些词汇,你就能理解佛法中“受”的意思,它包括我们每天都必须体验到的感觉活着情绪的演变和发展,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感觉与感情的作用,受在佛法上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即使心理学所说的快、不快和中庸三种感情。 “受”的原语是vadaa,即从知的语而来,由知识而起的感觉。所以,知道的东西越多,感受的方式也会更复杂,因此,世人有着太多复杂的感情都是因为知道得太多,猫狗等低等生物为什么活得那样自由自在,你见过它们哭吗?我想在它们基因突变之前是断不会发生,要不然,达尔文先生的进化论将面临被推翻的风险,因为它们知道的少,它们本不懂得什么得与失,离和聚,所以它们不会患得患失,悲离欢合,(ps:貌似对于离合它们还是会有一些感受的,这个暂且不论。)而人毕竟是高等生物,天生的高智商以及后天的学习,出于天生的高智商,对于亲人的逝世、朋友的离散、爱情的破灭、梦想的落空,我们会感到悲伤,出于后天的学习,我们会时常伤春悲秋,看到欢快的场景我们会感到高兴,看到悲伤的场景我们会感到难过。 所以,对于人来说,要怎样才能少一些多余的感受呢?那就是尽量不去接触和学习那些不该有的知识和体验。 众所周知,早恋的成功率是极低的,也有很多人因为过早地接触了爱情,偷吃了禁果而在自己的感情史上留下了长久而惨痛的遗憾,那么,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遗憾呢?那就是别过早地体验爱情,没有爱情,又何来失恋的痛楚呢?“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说的就是这一个道理。 我想,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得。 【想篇】 佛法中对于“想蕴”的定义是取像或者想象。 取像是基于感觉和知觉上构成的一种概念、联想、分析、综合的作用效果,而想象是记忆以往领受上的对象。 这也是对我们现在所说的“想”的含义最好最全面的解释。如果说“受蕴”是具象的话,那么,“想蕴”就是抽象的,它必须要通过事物在我们头脑中形成一个影像,然后我们经过大脑的分析之后,才能知道我们感觉到了什么,是一种间接的经历过程,而“受蕴”是一种直接的经历过程。 “想”中有一种感觉叫做“思念”,是的,感情的世界里,正因为有了思念才会有种种发散的感受,而这些发散的感受里面大部分让我们感到痛苦,绕了这么久,我想说的只是世人之所以感到痛苦是因为世人总是想得太多,用佛教术语说就是私心杂念,佛门讲究五清净,心无挂碍,心无挂碍,故无所恐怖,也便无所痛苦。 那么,我可怜的孩子,当你面临一段已经不可挽回的爱情时,还是选择彻底的忘记吧!别为自己的头脑中填充进一些不该有的念想,也别让自己沉浸在一片似乎只有对方的环境之中,这些虚构出来的环境,会让你的头脑不自觉地进行联想和分析,那么,我想你始终走不出那份影。 处理感情是如此,对待世间万物也该如此,襟开阔,不拘泥于过往,方能豁然开朗,相信,前方的风景总是更美丽。 不是吗? 【行篇】 “行蕴”是神成分之活动意志,是纵世人行为的意念,行为是受到意念控制和驱使的,意念的千差万别就造成了行为的各不相同,里面有好的意念,也有坏的想象。 苏小懒在《流经存在的邂逅》一文中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当你陷入并拥有一段的感情的时候,好好享受就是,但是别人为今生只是他,唯一只是他。 一直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很喜欢这句话所透露出来的深刻道理,是的,这就是意念的力量,当你拥有并陷入一段感情的时候,好好享受就是,至于这份感情将会有一个怎样的归宿,那不是现在想的问题,现在也本无法想象,而现在能做的只是去享受并巩固这段感情,使他能够经历往后的风风雨雨,如果从一开始就顾及未来的话,那么,这份感情迟早要走向消失。 但这并不是说不去考虑将来,而是相信将来,相信这份感情一定会有一个好的归宿,这就是好的意念,它能引导这份感情一路走下去,走过四季变迁,走过人生中的坎坎坷坷,最终结出它最灿烂最成熟的果实。 而一切邪恶的意念将驱使人做出极端的行为,而这些极端的行为必将导致人的毁灭,所以,《心经》中说,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心中少一些不必要的意念,这样,人生岂不是过得更坦然,更顺意吗? 【识篇】 “识蕴”是一种能察觉到事物存在的直觉,是六(眼、耳、舌、鼻、身、意)触对六尘(色、香、味、触、法)所产生出来的反应,是支配受、想、行三者,是保持这三种作用的统一。 它能直接地感觉到受、想、行三者的存在并它对此做出反应,而反应的区别则在于使三者达到统一,还是出现分歧,因此,“识蕴”是心法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众所周知,世人会感到痛苦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出于内心的挣扎,而出现挣扎便是因为神世界里的受、想、行出现了不应有的分歧,这对于一个红尘中人来说是难以避免的,意志的不同意直接导致内心的煎熬,这就是人之所以痛苦的解释之一。 所以,不能忽视“识蕴”的决定作用,当你已经选择了坚持,那么,千万不要轻易地动摇,当然,从佛法中来说,不应有执念,有了执念,就会有失落。 《心经》中的那句无受想行识,无眼耳舌鼻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正是这个道理。 【结语】 当你真正体会到佛法中色、受、想、行、识的真正涵义之后,你在回过头来去读读那篇《心经》的话,我想,你会有另外一番感悟的。 佛法中所谓的大乘佛法,小乘佛法之所以能用作普度众生,其依据也在于此,它的确能除一切苦,此言不虚。 我是如此的笃信,而你呢? 佛教情怀在线阅读 佛教情怀 - 我的姐妹花儿们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我的姐妹花儿们 我是一个时常混迹在女人堆里的单纯的男孩,他们和她们总说我是个花心大萝卜,对此我表示沉默,我想说的是我只是在高中时和网络上才是这样的,自从上了大学,现实中的我习惯独来独往,我并不是他们所说的花心大萝卜,好男孩从来不说假话。 那么,还是说说我那些可爱的姐妹们吧!她们是这篇文章的主角。 天绝是我在“榕树下”比较稳定的一个异朋友,当我将这个极高的荣誉授予天绝的时候,我觉得对不起很多和我熟络的女孩。 苑榕,那个已经失恋五年了却依旧没有从那份感情中走出来的女孩,她的笔名叫做“紫色唇膏”,于是,她在我脑海里的形象就定格成了一个擦着紫色唇膏油、妖艳而无比寂寞的女人,是的,我把她叫做妖艳而寂寞的女人,尽管她还只是一个20岁的花季少女,尽管她时常以清纯女孩自居,对此,我表示怀疑,我说,好吧!如果你把笔名改成“粉色唇膏”的话,我就信了。但是她说她偏爱紫色,于是,我至今依然没有改变我对她的印象。她是经常陪我“过夜”的女孩,当然,我所说的“过夜”并不是大家想的那个意思,她和我一样是一个习惯晚睡的夜猫子,我把她这个习惯的形成原因解释为“异常寂寞”,她反问我,那你熬夜又是因为什么呢?非常寂寞吧?我说,我是一个习惯在深夜里写字的孩子,于是,她说,那我只是一个习惯陪着你熬夜孩子,于是,我就幸福地晕死过去了。 滕宇涵,她的资料表真实姓名就叫做这个名字,但我一直没有去确认,我习惯叫她小野,因为她的笔名叫做大漠小野,认识她是一个很有趣的经历,那天在榕树下90后文学社群组里看到了一个名为“高调招聘男友”的帖子,出于好奇,我急切地打开了那个帖子,(ps:我也曾做过这样的事情,但一直无人问津,我把我至今单身的原因归结于此。)她是一个有着重口味儿的女孩,我不得不这么说,看完帖子后,出于我本中的矜持,我回复了四个字,低调走过。没想到她很快就回复了我,竟然是一个字,嗯。直觉告诉了我,这是一个不简单的女孩,一个“嗯”字尽显低调奢华,紧接着我又回复了七个字,调头回来求应聘。然后她说,刚要睡觉。“睡觉”二字让我顿时感觉春心荡漾,想入非非,我急忙向她询问有何要求,她的回答让我感觉茫然,她说,只要是男的就行。我说,好吧!那啥时候咱一起去把证给领了?很久,她没有回复,我想,她是太过激动了,因为她那个帖子发出去都快一星期了竟然没有一条回复,而我是第一个,我想也应该是最后一个了。不出我所料,几分钟后,她通过qq向我发出了好友申请,于是,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她说,她和前男友已经分手四年了,我问她现在几岁了,她只告诉了我她还未成年,于是我就感慨万分了,十三四岁就开始谈恋爱,典型的早恋患者,我把她叫做“失足少女”,而她也默认了。和她交谈很有意思,我们甚至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有时她会很无厘头,比如最近《3d□》在香港上映了,但还没有公布在网络上,她说,她突然很想看,我说,我这有,是我朋友在香港影院里偷拍的,要不要?她说,等我需要的时候吧!我满怀着关心且抱着拯救饥渴灵魂的诚恳态度对她说,那你需要的时候就跟我说一声吧!她“嗯”了,于是,我就笑得差点晕了过去。是的,她总是那样□,我发现,她有一个爱好,就是每次和我交谈完毕后,她会说,我去洗澡了。“洗澡”二字又让我春心荡漾到千里之外的吉林去了,我说,那我意-。她说,好吧!我洗澡,你意-。我就笑得晕死过去了。 小,当然这是我对她的昵称,她的笔名叫沙漏,她是一个很懂事很贴心的女孩,所以,我叫她小,我想她应该很喜欢沙漏,所以她的笔名叫做沙漏,当然,这完全是一句废话,但我还是把我的这个想法告诉了她,她没有回答我,她问,按照这个逻辑的话,你的笔名叫做烟雨道相思,那么,你应该很喜欢相思吧!于是,我就在接下来的一大段时间里无语了,我说,你搞错了重点,重点是我喜欢烟雨,其次才是相思。她说,一样一样的,我说,好吧!我就是一个害相思的患者,而她说,你应该是一个有着重度相思病的患者,相当于绝症晚期。于是,我就彻底无语了。她和我年纪一样,21岁,属马的金牛座人,而我是属马的手座人,我说,你这头金牛迟早会被我这个手给猎杀的,而她说,不用啦!我自己送上门,就不劳烦桑爷了,对此,我还是保持着无语。她已经远离了象牙塔,是的,她已经告别了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了,她现在在做营销方面的工作,她说,她很羡慕我们这些还在象牙塔里的幸福的孩子,而我说,我还羡慕你呢!不用像我们这样在象牙塔里浪费大把大把青春。她是一个让我感觉窝心的姑娘,我想,她也一定认为我是一个让她感觉窝心的小伙子,这是属于我们俩心灵上的沟通,那是神与神之间的对话,一般人不懂的,我们总是这样“夫唱妇随”,我说我是夫,你是妇。她说那当然了。我想,是我想得太多了。(^-^) 漂流瓶是我在大学里认识的走得比较近的一个异朋友,她说,她认识我是在扬帆文学社的qq群里面,她时常看我写的文章,她问过社长,为什么那个叫做桑未落的男生老是失恋,社长解释不了,于是,她就找到了我本人,交流中,我们成了要好的异朋友,而她也渐渐懂了我为什么老是失恋了,我说,我在我二十岁的生命里只谈过一次恋爱,而我却已经失恋了无数次了,而那无数次失恋都是因为那个女孩。而如今,她就再也不会问我为什么老是失恋了,因为,她渐渐理解和懂得了我。漂流瓶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93年出生的,掐指一算,她竟然还未成年,和她对比起来,我表示很不平衡,我都已经成年快三个年头了,还在上着该死的大二,(ps:本人并没有留过级。),或者是我上学太晚了,或者是她上学太早了,反正,两者之中必定有一方是不正常的,而我想那个人应该不是我,我是大学寝室六个人当中年纪最小的,这也是我时常用这安慰着我自己,是的,我还很小呢!尽管我已经是二十出头的年纪了,这要是放在古代,我都已经是几个女人的丈夫、几个孩子的父亲了,对此,我表示庆幸而又遗憾。漂流瓶和我一样,是喜欢文字的孩子,但是她的文字时常令我感到困惑,她说她没有经历过恋爱,我说,没有经历过怎么能写出那样深刻而感的关于爱情的文字呢?她对此解释不了,后来,我也没再细问了,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对象,或许,在心里面已经谈过一次、两次或者更多次的恋爱,当然,这是一段又一段不与人说的暗恋经历,我也问过她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对此,她没有反对,而我对此向她表示深深的理解和遗憾。 最后,还是来说说天绝吧! 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他?是的,我用的是单人旁的“他”,而不是女字旁的“她”,当然,这与她在网上是以雄身份出现有关,从一开始交往,我就把他当成雄,正因为这样,我和她聊得很开,包括人生,包括爱情,包括亲情,当然更包括“”。还记得那天晚上凌晨时分,一个陌生的号码突然打到我的手机上,归属地显示为北京,我按下接通键的时候,一个阳怪调的声音让我感觉毛骨悚然,她说她是天绝,聊了几句后,我还没有发现出什么端倪,直到她交代了自己的别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一个雌动物,我不得不佩服她声音的欺骗力,是的,她是一个假小子,这是我对她的第一感觉。那时,她正在北京一家印刷厂工作,从事着类似于排版的活儿,进一步接触之后,我推翻了我原本对她的一些看法,她也和其他女生一样,敏感而脆弱,即使她从来不承认,当然,更多的是一份不该有的迷茫,她还是一个刚满18岁的女孩,可是,她已经走出了象牙塔,初中毕业后,直接上了一所职高,职高毕业后就步入了社会,她说,她时常感觉到前途的渺茫,一方面,她想通过成人高考继续学业,体验体验象牙塔的生活,另一方面,她不敢向家里人说出她的这个想法,因为当初是她违背了父母的意愿而选择上职高,当然,她的父母希望她能按照正常的步骤初中毕业后上高中,然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大学。但是,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不走寻常路,为此,她几乎与父母反目,而成不成仇我不太清楚,但通过她的描述,我想,她和她父母的关系应该闹得很僵,我说,你有时的一些行为比我的还要极端,你现在终于为自己的极端付出了代价了吧!为此,她表示很无奈。是的,她为她的极端付出了惨痛而难以挽回的代价,未成年,人生路就宣告了崎岖难行。她说,路是我选的,我爬也会爬到终点的。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只能苦口婆心的劝导她,劝她和父母好好谈谈,天下毕竟没有不怜惜自己孩子的父母,我始终坚信着这一点。而她却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极端不放,我说,那样的话,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更为艰难的一条是你一边工作,一边准备成人高考,这里面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也注定是一条艰难的荆棘路;另外一条更轻松,那就是慢慢耗着,耗到你可以嫁人的时候。对于后一条她对我嗤之以鼻,她说,我才不是那种吃软饭的人,况且,我这辈子都不嫁人。我问她难道你想做尼姑不成,她说,no,对于我来说是娶老婆。我一时转不过弯来,她接着说,我今后要找一个女生和我结婚,于是,我就受惊了,原来,我认识的天绝是一个同-恋者,实在难以想象。我说,我保证不把这个秘密说出去,就想我从不在网上揭露你的真实别一样。她笑着说,没事,你说吧!我现在已经找到对象了。(ps:此人我也认识,出于隐私,我还是保持沉默的好,毕竟,现代中国人的思想还没有先进到可以接受同恋的地步,当然,我在一些文章中有提到过,细心的你,去找找哦!)这就是那个让我时常为她感到纠结的孩子,她是一个让人感觉揪心的孩子,我只能这么说。 当然,还有很多值得我去写的女孩,她们是那样浓墨重彩般地出现在或者曾经出现在我二十年来并不光鲜的生命里,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我想说的是,谢谢她们陪伴我走过一年又一年的伤春悲秋和炎夏寒冬,她们都是一群含苞待放的女人花,一群我可爱的姐妹们,真心祝愿她们能够安然地不受任何摧残地茁壮成长,我想,再有几年,我就可以喝上她们的喜酒了。(ps:没事偷着乐。) 我的姐妹花儿们在线阅读 我的姐妹花儿们 - 童年:那个无比明媚的年代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童年:那个无比明媚的年代 漂流瓶是一个不安分的女孩,我说她总喜欢瞎折腾,就比如她心血来潮说想看看我关于描写童年的文字,天知道,我最怕的就是命题作文,虽然它给了我一个直接的写作方向,但较之于命题,我宁愿写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作文,正因为这样,我小学语文老师经常在班上指名道姓说我写的作文狗屁不通,拿过作文簿的时候,我总能看到一个让我感到绝望的分数,可是,那时的我是一个十分害羞的孩子,我只能忍气吞声,并在心里诅咒着她,但我还是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夸奖,这是每一个爱学习的孩子最渴望的事情,当然,我也一样。其实,童年又何尝不是一个命题作文呢?我们只是按照正常的框架去构造我们的未来,虽然这约束了孩子的天,但它毕竟能够指引孩子们朝着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有目的地前行,是的,比较光明,虽然,那时的我们还少不经事,不知道什么叫爱和恨,什么叫未来和前途,但是我们知道我们要做的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有目标的日子是无比明媚的,所以,童年对我来说,是一个无比明媚的年代。 (1)那时年还很少 这是我现在一个文友的笔名,我不知道最后那个“少”字是读第三声,还是第四声,但我习惯读作第三声,我认为他应该也是这样想的。 童年,那时年还很少。 平淡无奇却又五彩缤纷的日子,没有给我幼小的心灵造成太大的腐蚀,那些用十个手指头还能数完的年岁毕竟太少了,我没有太多的阅历,也没有经历太多的沧桑,我本看不到也想象不了我在未来的岁月里将是一个怎样的生存状态,我也本猜不到我们生命的会停顿在哪年哪月哪日,本不会想到我还显得很年轻的父母会有一天就变得苍老,然后永远离开我,每次过年的时候,长辈们总会感叹说,看,你长了一岁,但我们却老了一岁。当然,我对此只是一笑而过,只是觉得这是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但是具体是什么哲理,全日制普通小学教科书没有告诉我。 是的,那时年还很少,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任由我去挥霍,而我也在这种种不计成本的挥霍之中充实着我的童年生活,我会花上一个礼拜的时间去看一本《哆啦a梦》漫画书,会没日没夜地守着动画频道看《猫和老鼠》,那时有很多梦想呢!我发誓要做像三毛一样的英雄,参军打日本鬼子,我要做孙悟空,扛着金箍和师傅去西天取经,当然我取经的目的并不是用取来的经卷去普度众生,我只是想和齐天大圣一样神通广大,捉妖打怪兽。我认为《宠物小灵》里面的皮卡丘很可爱,于是,我就梦想着我有一天也能有一个可爱的皮卡丘,于是,对着我爸妈又哭又闹,最后他们终于买了一个给我,尽管那个皮卡丘不像动画片里的那个一样会动会说话,但我还是非常喜非常地喜欢。 有时,我总在做一个假设。假设以现在的心智再次回到我的童年,我会怎样?我想,那一定恨滑稽,一边是天真烂漫的时光,一边是我愁眉不展的表情。即使这样,我还是很乐意做这样的假设,那么,我写出来的作文就能得到我小学语文老师的赏识了,那我做梦都会笑出声来的。 这终归是一个虚无的假设,因为,那时年还很少,而如今,年岁已经在我的生命里被拉伸地冗长而凌乱,最终在我的心室壁上打下了万劫不复的忧愁情结。 (2)童年不识愁滋味 我说,我的心室壁上已经遗留下了万劫不复的忧愁情结,是的,我很忧愁,当我回头张望我走过的路时,我会因为没有看到我留下清晰的脚步而感到忧愁;当我翘首眺望我今后要走的路时,我会因为我看不到那清晰的轮廓而感到忧愁。 几年前,当我还是那个外表明媚,内心忧愁的大男孩时,在他们看到我那些写满忧愁文字的时候,他们总说我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对此,我反驳不了,因为那时的我的的确确还只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少年,而几年过去了,我已经向那个成年礼告别了三个年头了,我已经长成了一个拥有一米七的身高、六十公斤体重的成年人了,那么,我如今说我很忧愁,相信没有人会再那样批评我了吧! 那么,请在容许我说一声,我很忧愁。 漂流瓶是一个残忍的女孩,她竟然让我站在忧愁得快要濒临绝望的边缘去回顾我那个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你说,她残不残忍? 童年不识愁滋味,那是真的,那时的我,不会写诗,不会填词,不会用文字去描绘我的内心。它是一个形象的世界,与我现在所陷入的这个抽象的文字世界没有丝毫的瓜葛和牵连,事实上,我也本不忧愁,所以,我写不出忧伤的文字。 我的小时候,吵闹而又任,而会吵会闹的人,终究不会太过忧愁,这是真的,如今的我,在很多时候沉默而又安静,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我现在很忧愁,所以,对比之下,我的童年是真的不识愁滋味。 (ps:弱弱地问一下,那个长得有点婴儿肥却比我高一个脑袋的女孩突然转学了,为此我难过了一阵子,那叫不叫忧愁?) (3)一本日记、我不敢触的幸福 有一本日记,白色的书皮,上面印有邓爷爷的那个极具代表的挥手动作,里面记载着我的童年,我已经将它尘封了很久很久,一直不敢轻易地去翻动,我怕我的悲伤会想小四一样逆流成河,我怕我的心会明晰地抽搐着疼痛。为了完成这篇文章,我不得不再次打开它。 【童年的友谊】 1998年9月21日星期三晴 我决定了,再也不和小牛玩了,他真是个小气的家伙,向他借块橡皮他都不借,害得语文老师说我课堂作业写得不整洁,都怪小牛,我决定和他断交。 1998年9月22日星期四晴 小牛真是我的好兄弟,他今天请我吃了一包方便面,还说昨天都是他的错,我已经原谅他了,我决定今后跟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那是我童年时候的友谊,那么干净,干净得彼此能够一眼洞穿对方的心思,因为彼此都将对对方的不满或感激那么毫无保留地流露在外,这样,哪怕彼此间有了矛盾,我们也能及时地化解,过后,依旧称兄道弟,依旧肝胆相照,现在的我,不敢去回忆那时的友谊,我怕我会忍不住去对比,而对比之后,我担心自己会怀疑现在友谊的纯度和牢固,一句忘了经过大脑过滤的话语,就能顷刻在彼此间画下一道沟壑,下了雨,汇成河,就再也逾越不了了,很脆弱,但我一直选择细心地去呵护,但总是事与愿违,在与很多朋友慢慢失去联系的时候,恍然间,我才发现能陪在自己身边并与自己同甘苦共患难的大都是我童年时候的玩伴,不知道,这叫不叫友谊,因为有一些与我本就是志不同道不合,但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彼此间丝毫没有介怀,说出的话语可以不经过大脑的加工和处理,和贴心,那种童年时的幸福,我不敢触,却时刻感怀。 我的心,始终,向往孩童时代的纯友谊。 【童年的爱情】 1999年3月17日星期二晴 今天,我们班春游,老师叫我们男生牵着女生的手,保护好女生的安全,我牵着诗诗的手,她悄悄地跟我说,我是她心目中地英雄。 我决定,我要变超人,保护何诗诗。 1999年3月19日星期四晴 今天,我向何诗诗“表白”了。 我说,我要做她的保护神。她答应让我每天保护她回家,我向她保证将来一定买辆自行车送她回家,因为,她说过,她很细目那些坐在男朋友自行车后座上的大姐姐。但她说不用,我能每天陪她走路回家她就很满足了,但我最大的梦想还是为他买辆自行车。 这就是我童年时那懵懵懂懂的“爱情”,我不知道那叫不叫爱情,但我知道,我们现在只是朋友,当我和她谈起我当初那个梦想的时候,我们都笑了,她笑着说,我的梦想可是坐在老公宝马车里哭哦!于是,我也笑了,笑得很麻木,笑得很失望,没想到那个曾经纯真无邪,只是想和我手牵手上下学的女孩也变了。应该不是她变了,而是我一直没变。 对不起,我给不了你“宝马式”的爱情,甚至连那个“单车式”的爱情我现在都给不起。是我太失败了,还是你太成功了,我想,还是你太成功了,因为我现在败得一塌糊涂。 一直渴望一份“柏拉图式“的恋爱,没有太多物欲上的限制,只是纯粹的神上的交流,一直在寻觅,却一直空手而归,我想,这样的爱情只存在于那个不懂爱情的孩提时代,多么荒谬! 但我的心,一直渴望童年时代的爱情。 【童年的社会】 1999年10月1日星期五晴 今天是国庆节,是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的日子,我们一起在教室里观看了国庆阅兵仪式,我心里万分激动,我为我是中国的一名少先队员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这就是我童年时的社会,在一个欣欣向荣的时代里,人民群总为了中国的繁荣富强而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那时候的社会,没有过多的尔虞我诈,物欲横流。为什么时代越发展,社会越虚无?虚无得让我们感觉明明离它很近却似乎总是游离于它的左右,虚无得明明感觉很真实却又总让我们难以揣测。 童年时的社会,人们有着明确地价值取向,社会有一个很明确地道德标准,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对一些行为作出判断,而如今,我们没了主见,对类似于“百姓该不该向灾区捐款?”、“富二代、拜金女该不该遭到否定?”这种我们曾经能给一个答案的社会问题,如今我们只能保持缄默了,就连“沉默是金”这样的金玉良言都颇受争议。 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我表示有些迷失,有点纠结。 我的心,一直憧憬童年时的社会。 写到这里,我想沉沉地睡去,在梦里找回童年时的一些温存,在童年时的社会里,拥有几份童年时的友谊和一份童年时的爱情。 如今,那本关于我承载着我童年美好回忆的日记依旧不满尘埃,于是,我小心地拂拭。 童年:那个无比明媚的年代在线阅读 童年:那个无比明媚的年代 - 狗的贞操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狗的贞操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七岁的时候,我丢失了一只狗,结果很糟糕,我一度认为我丢失了我的神寄托。 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养宠物的经历,也将是最后一次,1996年那个年味儿还很浓的除夕,父亲从集市上买回一只狗,打算做红烧狗,当然我那时还是十分欢喜吃狗的,可之前吃的要么是从集市买来的杀好的狗,要么是从饭店里买来的现成的狗,可那一次,父亲却买来了一只活生生的狗,我第一眼便喜欢上了这只毛茸茸,眼神里透着一丝恐惧的小东西,在我的哭闹下,终于保住了它的小生命。 是的,我挽救了它的生命,但我却没能改变它的命运。 在为这只狗清洗了一番并正式命名之后,我就成了这只狗的真正主人,当然,我为它想了很多名字,可天知道我六岁的时候所掌握的词汇缺乏到什么程度,那些名字大都难等大雅之堂,所以我对它往往以“狗”相称,我想这样也好,起码能让它找准自己,也算是可以准确给它自己加以定位了,而人往往无法摆正自己,认清自己,这样说来,人还不如犬呢! 此后,我时常带着它出去逛,用现在时髦一点的词汇就是“遛狗”,我带它去野外晒太阳,带它去我学校溜达,去河里游泳,我六岁到七岁那一年里我所有的行为,它几乎都已目睹,在鱼龙混杂的地方和场所,为了不和它走散,我会用铁链套在它的脖子上,,这样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可当我坐在教室里课的时候,它却吊着我的心,是的,我困着它的身,它却吊着我的心。 生活在我家所在的社区里的人们大都太过自我,他们打心底里讨厌狗,甚至是憎恨,嫌它们吵,嫌它们脏,把看到两只狗“交-配”当成是看到这世上最为肮脏的东西,都嗤之以鼻,当然,在我心智还未成熟的六七岁时,我本不知道什么是“交-配”,什么是“”,什么是“做-爱”,有一天,我看到我的狗和另一只公狗纠缠在一起,而我的狗从喉咙处发着低沉的哀号声,出于保护它,我找来一木朝它们身体的交合处猛打了一,可是它们的身体像是黏在了一起,再几下去,还是没能分开它们,狗的哀号声变得更加低沉,我急得都快哭了,于是,我回家找到我爸妈说了这个情况,我爸妈诧异而略显尴尬地说由它们去吧!别管它们。而我对爸妈的话感到更加的诧异,无奈之下,我又回到了“案发现场”,它们依旧交合在一起,就在我万分焦急的时候,身旁一个大人朝它们扔了几块砖头,那只公狗大概是受到惊吓便抽身跑开了,我看见我狗的尾巴处有鲜红的血流下,我担心得要死,就询问那个扔砖头的大人,他只是摇着头说,这只狗失去了贞,记住,别让它和其他狗搞在一起,这样它的贞就又没了。那时,我本不知道贞是个什么东西,只知道我的狗受了很重的伤,流了很大一滩血,那个大人说的应该是对的,我想,我是应该守住它的贞,不让它和其他狗搞在一起,这样,它就不会受伤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有我在的时候,我牢牢地把它控制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不在的时候便把它锁在我的房间里,我想,这样我就能守住它的贞,可是,我惊奇地发现它开始变得郁郁寡欢,整天无打采,从它迷离的眼神里,我看出了它的疲惫,我想,它一定是病了,便找来感冒药溶进水里喂给它喝,可是本没有起色,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一天天消沉下去而无能为力。 97年伊始的一天,我放学回到家,在房间里没有找到它,我找遍家里和社区的角角落落都没有找到它,为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生我爸妈的气。 是的,我丢失了我的狗,我不知道为什么,它离开了我,我对它这么好,把它看得这么重要,我的心情开始低落,我认为我失去了我的神寄托。 而当我逐渐长大,接触了更多的知识,我才理解了这一切,守住它的贞?那是一件多么愚不可及的事儿,因为愚蠢,我失去了我的神寄托,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养过宠物,我怕我虽然能挽救它们的生命,却无法改变它们的命运。 那简直就是一桩十恶不赦的罪过。 狗的贞操在线阅读 狗的贞操 - 拾忆:三个人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拾忆:三个人 三个人,我,小牛,岭哥。 我们是三个从小玩到大的挚友,我们至今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当我闭上眼睛去回忆童年的时候,总会出现他们俩人的身影,我童年做过的所有好事和坏事似乎都离不开他们俩。 小牛是一个十分自负的人,我一直不太喜欢他这个格,比如说他的乒乓球水平一直在我之下,而他却总在别人面前说他自己比我厉害,还比如他时常和我比身高,比体重,当然,对于这两种东西,我甘拜下风,我说,好吧!我比不过你,我承认你四肢发达。于是他就笑得屁颠屁颠的,事实也证明了我还没说出来的那后半句。尽管如此,我还总是和他保持着亲密无间的关系,小时候一直想不通这对矛盾为什么会长久地存在,但高中学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关于整体和局部的辩证关系之后,我才给这对矛盾之所以长久地存在以一个十分合理的解释,是的,我们不能因为局部而否定了整体,他除了自负的格外,整体上来说还是个好孩子。 小牛的家庭条件比我家好,他的爸爸是一名伟大的森林警察,所以,我人生中第一次坐警车的经历就是拜他所赐,我想,如果地球不撞上太阳的话,我这辈子应该不会再次坐上警车了,这是一次很好的经历,而小牛总是能给我这样的机会去经历一些再我童年看来很上档次的事情,比如进游戏厅玩拳皇和打坦克游戏,比如我人生中第一块带有胶皮的乒乓球拍是他用腻了之后送给我的,(ps:我之前用的都是我爸爸用木板做成的球拍,它本打不出旋转球和弧圈球,而且很容易把乒乓球球打爆。)而他之所以时常跟着我是因为我总会带着他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刺激的事情,比如,趁着午睡时间去偷摘我邻居家熟透的枣子;比如暑假时常去泉江河里游泳,(ps:他至今还是一个旱鸭子,尽管他说他的游泳技术已经如火纯青了,我对此表示无语,是骡子是马,拉出去溜溜就知道。) 当然,我和他有过很长一段绝交的时间,还是因为他的自负让我几乎忍无可忍,最终我们轰轰烈烈地吵了一架,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事情了,直到小学毕业我们都没有和好,与他真正意义上的和好是中考考完的那个傍晚,我们从各自的考试情况一直聊回到童年,当然之后我们的关系进展地很顺利,而之后很多的事情并不是那么不顺利,比如我们俩的高考经历,比如我们俩的爱情经历,再比如他现在时常在我的读者群里说我坏话,砸我的场子,弄得我下不来台。 那么,说说岭哥吧!其实,他长了我和小牛好几岁,我和小牛是90后,而他是80后,尽管他总是说自己有着一颗90后的心,事实也是如此,要不然怎么与我和小牛成为了挚友呢?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我也时常担心着是不是我已经有了一颗80后的心了,这是一个我不敢想象的事情。 岭哥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被他妈逼着去学体育,因为他的学习成绩不好,对于这一点,我不得不佩服他-妈-的高瞻远瞩,他妈是一个爱唠叨的女人,我不得不这么说,所以,我和小牛去找运哥的时候一般不进去他家,而是在他楼下吹一声口哨,他就知道是在老地方见面,我和小牛都知道跨进他家的门槛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我们必将面临一个少则半小时多则未知的唠叨,大到天南地北,小到为人处世,她总能拉扯到一块,在我们当时那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年代里,是断然听不懂也接受不了的,我一直觉得她没能当上一名演讲家是一件相当可惜的事情。她不太愿意岭哥和我们呆在一起,可能因为我们三人凑在一起做了太多坏事了。 岭哥是喜欢和我们呆在一起的,他总是不顾他-妈-的反对毅然决然地离家和我们见面,而见面完之后,我们就开始我们漫无目的而浩浩荡荡的闲逛,有钱的时候会去游戏厅,天热的时候会去泉江河里游泳,(ps:我们会事先准备好换洗的内裤。)天不热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打乒乓球,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在大街小巷里瞎逛,然后将足迹踏遍那个并不大的小县城。如今我们依然保持着那个习惯,每次寒暑假回到家,从四面八方回来的我们都会相约出去踩马路,令我感到茫然的是,现在岭哥妈依然不太喜欢他和我们走到一起。当然,现在的娱乐方式多了,但我们在更多的时间里只是边走边聊,这已经成了一种惯,我们三个人共同的惯。 当然,在我们三人都告别了那个幼稚的童年之后,我们三人身上都发生了很多变故,但那些不是我现在想写的,我现在只想回忆我们童年的美好时光,时间改变了我们很多,但唯一而且亘古不变的是,我们三个人之间深厚而纯粹的兄弟情谊。 拾忆:三个人在线阅读 拾忆:三个人 - 式微童年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式微童年 我不得不再次将我的文章与“式微”二字搭上关系,一是因为我这部集子的名字就叫做“式微”,二是因为用这个词去形容我的童年正好合适。 其实,我的童年并没有什么值得去写的,没有一些轰轰烈烈的大事件,没有一些扣人心弦的大起伏,只是平平凡凡、平平淡淡的,但我还是就童年写了五六千字,这除了我自认为不凡的写作能力之外,更多的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童年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我更不例外,我是一个话多的孩子,我总是用大段大段的文字去阐述我一个简单的观点,到最后,我的观点没有阐述清楚,而我打字的手却已经处于痉挛的状态了。 我想,这五六千字并没有把我的童年阐述清楚,我想说的是,我所经历过的童年,你们也经历过,只不过是时间和地点诸如此类的区别。 我也会玩一些类似与跳房子、捉迷藏、老鹰抓小**这种低智商的游戏,我也有过偷家里钱去□买我心仪已久的玩具的经历,我也有过被父母罚跪并被痛打的血的教训,也有过暗恋的异,而且不止一个,可能是上帝对我的惩罚,让我长大后变成如今这样一个痴情的种子。 是的,我的童年很平凡,甚至可以说是太过于平凡,没有外婆的澎湖湾,我家附近没有池塘,更没有榕树,倒是有无数每到夏天就会叫个不停的知了。 但有一点我认为不同,那就是我认为日渐式微的童年。 是的,我的童年就是一个日渐式微的过程。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到我本还不晓事的时候,我的家庭还是很幸福的,但后来,我的家庭就充斥着各种矛盾了,父亲患了甲亢病后,几乎失去了工作能力,只能在家开个个人诊所,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当然,这种情况下,和母亲的争吵越来越多,生活条件越来越差,因此,与外婆家的联系也越来越少,而家里的欢笑声也几乎绝迹了,“家”给我的只是一种无尽的压抑感和负重感,所以,我的童年是一个逐渐褪色的过程,我把它叫做“式微”。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童年是暗的,我说过,童年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无比明媚的年代,毕竟,我已经安然无恙地度过了我的童年;毕竟,我现在的家庭出现了转机,因为我外甥女的降临和我的升入大学,我的家庭已经开始有了欢声笑语,我的父母正在享受着天伦之乐;毕竟,较之于我如今前途迷茫、亲情远离、爱情受挫、友情缺失、吃不饱、穿不暖的生存状态,那是天与壤之间的差别。 式微童年在线阅读 式微童年 - 突围记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突围记 (1)题记 当我还是那个愤怒而安静的高中生时,我一直都在突围,一味地叛逆着人情,冲撞着世故,当我挥手告别了那个青涩而又晦暗的年代后,我以为我已经成功地突围和脱逃了,而如今,当我愕然地发现我已经身陷在另一个更大、更为华丽的牢笼里时,我才恍然意识到,生活只是一场单调向另外一场单调的过渡,而人生是一场突围向另外一场突围的继续。 (2)我的突围情结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一种“突围”的冲动,我只知道青春期的我始终压抑不住这股冲动,因为我愕然地发现我周遭的一切包括长辈的思想、旁人的观点以及那些业已存在的条条框框似乎都与我的人生价值观和世界观有着极大的冲突,我想彻底地改变它们,我是一个喜欢逆转的孩子,尤其是那种华丽丽的逆转,我认为那些出现在小说和影视作品里总能绝地逢生,力挽狂澜的大人物简直就是英雄,而我想做一个英雄,我可不想做一个该死的普通人,那种丢到人海中就立即消失不见的普通人,那种人是可悲的,我把它叫做“我的突围情结”。 我不知道这种情结是我骨子里的东西还是后天的形成,但我把我这种情结的诱因归结为一篇文章——余秋雨山居笔记里《苏东坡突围》一文,在高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迷宋词迷得紧,我不得不佩服那些词人遣词造句的能力,那些毫无关联的词汇就这样在他们笔下串联成了经典,特别是苏东坡的豪放词,我认为他的词简直就是绝唱和巅峰,而苏东坡是一个善于创造巅峰的伟人,所以,我一直视苏东坡为我的偶像,他突围,于是,我也就跟着突围。 苏东坡是一个享誉千古的大文豪,然而他却因为他骨子里的高傲和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风亮节遭到了身边人包括沈括在内的在朝官员的排挤和围攻,众口一词,莫须有的罪名终于将他送去了海南那个荒凉的、鸟不拉屎的人间绝境,然而苏东坡却一直用自己书生的颓笔和意气向世人宣告着他在突围,发配到黄州之后便有了绝唱之作《念奴娇·赤壁怀古》以及前、后《赤壁赋》,辗转到杭州后便有了至今依然为世人所知的“苏堤”,最终贬至海南之后便有了“苏公祠”、“东坡书院”,这是最为无声也是最为有效的突围,而那些排斥他的小人们大都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青史留名与他们无关。 他成功的突围一直鞭笞和鼓舞着我在高中三年里左右冲突,虽然我没有他一流的文笔,但我固执地认为我的意气绝对不解他当年,所以,他们时常说我“没有苏东坡的命,倒落下了苏东坡的病”,我说,好吧!我想,当我成功地突围出去了,我一定要站在牢笼之外,看着你们深陷囵圄,垂死挣扎。 这样,我做梦都会笑出声来的。 (3)突围记事:文科突围战 我说过,我是一个学文科的可怜的孩子,当然,我说我可怜那是后话了,在当时文理分科的时候,包括之后的两年内,我都认为我完全是一个英雄,在世人们都不看好文科甚至漠视文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选择投身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文科突围战中,即使我身边的人都在反对和打击我,但最令我可气的是,我的文科老师们竟然也自暴自弃,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我一直抱着极度漠视的态度对这些言论冷眼相对。 我一度认为我选择文科是对的,当然,这只局限于我的高中时代。当我看着那些表情略显呆滞的理科生抱着厚厚一叠教科书和资料书急速地走过我教室的窗前,而我却可以悠闲地喝着速溶咖啡翻看着摊在我课桌上的小说时,我感到由衷的骄傲;当我看着那些站在学校大礼堂台上的理科生半天挤不出一句话,脸部肌在抽搐地扭曲,而我却能在台上侃侃而谈,随机应变时,我感到由衷的骄傲;当我看到那些一直孑然一身,独来独往的理科生落寞地骑着自行车快速地穿过人群,而我却能和我的女朋友推着自行车悠闲漫步时,我感到由衷的骄傲,面对这样的场景,又有谁不会感到骄傲呢?而我似乎已经将这种骄傲上演到了极致,是的,那叫极致。 然而,我也时常感到悲哀,当然,这种悲哀是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可能充斥在我今后的人生当中。当临考前我看着那些优哉游哉的理科生抱着篮球嘻嘻哈哈地走过我教室的窗前,而我却暗无天日地背诵着那些该死的历史事件,哲学理论,地理知识时,我感到由衷的悲哀;当我看着那些拿着全国奥赛荣誉证书骄傲地站在学校大礼堂挺抬头,而我只能在台下为他们喝着倒彩时,我感到由衷的悲哀;当我看着他们用理论分析着一切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象,而我却支支吾吾地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时,我感到由衷的悲哀。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我选择文科到底是骄傲多一些?还是悲哀多一些?高二和高三两年一直在思考,在对比,却一直想不通,但如今,我面对我极差的高考分数,面对我大学里学的那个我不喜欢的文科专业时,我知道,我的悲哀已经掩盖了那些阿q式的骄傲,是的,我很悲哀呢! 我想,自从我义无反顾地选择文科的那天起,我就已经进入了一个巨大而无形的牢笼之中。 理论和事实都说明了一个现状,我在这场文科突围战中丢盔弃甲,落败而归。 (4)突围记事:爱情突围战 我不得不回忆我高中时的恋情,尽管我很不愿意再提起,那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一如我正在昏暗的寝室里打着这些令我作呕的文字,我想,我是会自杀身亡的。 他们总是说,千万别偷吃伊甸园里的禁果,禁果有毒。我说,我不信。 他们总是说,千万别早恋,早恋的成功率约等于零。我说,我也不信。 他们总是说,千万别找有过初恋的女生,她们的心一直在她们初恋男友身上,我说,我更不信。 他们总是说,好吧!别怪我没有提醒你。我说,好吧!于是我牵着我女朋友的手转身离开,留给他们一个高傲而华丽的背影。 是的,我是一个早恋的失足少年,我如今不得不这么说。但在当时,我还沉浸在爱情的甜蜜和满足当中时,我认为我简直就是一个成功的少年,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有着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还有一群前呼后应、肝胆相照的朋友,谁能说我不幸福呢?我不幸福的话,那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就真的又要在现实中存在了。 我的女朋友是我高二、高三的同班同学,有着致的五官和姣好的身材,迷恋她的人很多,当然包括我,但很遗憾,她的初恋不是我,这在我和她交往之前我就有所耳闻,在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的朋友时,他们劝我别去招惹“二手”的女生,初恋对于女生来说是最深刻的,之后的恋情对于她们来说,都是无关痛痒,可有可无。我说,那简直就是屁话,我就不信了。于是,我还是刻意地接近她,当然,我成功了,华丽丽的成功,她一点都没有拒绝的意思。 高中的恋情总是要直面残酷的流言蜚语,在那个学习至上的年代里,一切恋爱都是不务正业,就像在那个保守的年代里,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一样。摆在我们这份感情面前的阻力更是强悍,而我一直试图携着她的手在这场爱情保卫战中突围出来。 而当我如今再去审视这份感情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而一厢情愿,先不论她如今当着我面说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就论她即使喜欢过我,她也本没有这打算陪我一同参与这场爱情保卫战。是的,在我们短短一年的恋爱中,我们有过两次的分手,我想,她的内心一定很矛盾,一方面不想伤我的心,另一方面却受不了种种流言蜚语的攻击,而我却一厢情愿地拉着她的手前后奔走,以为爱情至上,那是一件多么可笑而滑稽的事情,而我却一直没有发现,还以为不悔。 那么,说说她那句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吧!是的,辗转反侧之后,她还是在高考前向我提出了分手,当初没有给我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而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真正的理由,正如她所说的那句话,我很失败呢!四年的一厢情愿,那是最为盛大的丢脸了。我想,他们说的都很对,对得让我感觉无“颜”以对,如今,我不得不承认初恋的力量是伟大而难以撼动的,而我却一直在做着以卵击石的可笑而又可怜的行为。 那么,我还是要感谢她的,在无比纠结和矛盾的情况下,她还是顾全了我一直引以为重的面子。 如今,我想说的,只是,我在这场爱情突围战中输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我现在已经基本丧失了再爱上一个女孩的能力了,我想,我已经将自己困在了自己设置的情感牢笼里了。 我也不得不承认,这是至理名言和她的绝对骄傲,我的终极悲哀。 (5)突围记事:校园突围战 我所就读的高中是省重点呢!它自诩为全县硬件设施最齐全,师资力量最雄厚的高等中学,仔细对比,事实似乎也是如此,所以,我毅然决然地在中考志愿表上勾选了它。 然而,当我在那所中学就读了一年之后,我就开始厌烦它了,闭塞而有限的空间让我感到压抑和窒息,严格的管理让我感到厌烦,我每天重复地生活在里面,我觉得它简直就是沈先生笔下的“围城”,甚至还不如围城,因为,它简直就不算是一座城堡,我习惯把它叫做“贫民窟”。尽管这是很不尊重母校的行为,但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我不是一个会说假话的孩子。 当我走在那条并不宽阔的黑色小道上,抬头发现香樟叶与香樟叶的罅隙间遗漏下星星点点的光线时,我感到的不是惬意,而是拥堵。 当我挤在一间不足五十平米却容纳着六十来号学生的教室,极目望去,看到的却是黑压压一群人头,白茫茫一片书海的时候,我感到的不是充实,而是窒息。 当我置身在结束了课间往教室里走的人群中,拘束着挪步却还是不小心踩到前面女生的鞋子时,我感到的不是歉意,而是怨恨。 为什么我要生活在这样一个拥挤的人间炼狱里,每天重复着经手单调的琐事,我总是与那所校园格格不入,所以,我一直憧憬着人们所说的象牙塔,我想,里面应该又一个崭新而自由的世界,在里面,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不做我不想做的,我可以找一处没有人的地方不受任何打扰地大睡一觉,我可以逃了我不喜欢的课然后投身到暗无天日的写作中去,那该有多幸福。 然而,当我脱下了那身我一直认为丑陋不堪的校服而换上我认为帅帅的、酷酷的服饰走进我梦寐的象牙塔后,我才恍然发现,我已经身处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牢笼之中,大学的生活是空虚的,我时常一个人呆在寝室,而我的室友却忙着学习或谈恋爱,我说过,当我看着那些在图书馆埋头读书的人时,我会为自己捏一把冷汗,然后,安慰着自己说明天开始做一个好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是第二天,我又经不住诱惑去参加party了,而大学的party往往都是无聊透顶的;当我急速地低头穿过凌云东路旁的香樟树,极目望去,周遭都是相拥而行的恋人时,我会感到艳羡,然后,安慰自己说,从明天起,好好找一个人去喜欢,可是,真到了有女孩子向我示爱的时候,我却发现我本喜欢不上她。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沦陷了,在这个华丽的象牙塔里。 那么,我曾经那个所谓的“校园突围战”呢?我现在丝毫不敢在人前提起。 那简直就是一件让人笑掉大牙的事情。 (6)突围记事:亲情突围战 我一度认为亲情将会是我人生的牵绊,我的一切思想和观念包括行为都受到家人的限制和干预。 十几岁的年纪是叛逆心理的高发期,我也不例外,我不分青红皂白地排斥着家人的一切意见和建议,我认为,他们简直在将自己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于是,我从从心里排斥他们,认为他们的话简直就是荒天下之大谬。 一直很想快点再快点地结束高中生涯,去一个远离家人的陌生城市里,从此,和他们断绝联系,当我和他们发生争执时,这种想法就灌满了我整颗充满了血的大脑里,是的,我曾经是一个典型的叛逆少年,我逆反着父母,漠视亲情,甚至将亲情逼退到爱情和友情之后而将它置于第三的可有可无的位置。 现在想来,那是多么的愚昧和极端。 当我真的就背上行囊,一个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走着陌生的路,看着陌生的景,接触着陌生的人时,我想家了,尽管我一直在人前说着男儿志在四方,岂能为家庭所累?然而,到了象牙塔,我急切地向家里人倾诉我的大学感受和体验,与他们分享我所取得的成绩,希望他们能分担一些我的苦恼,小到生活琐事,大到学业大事,我觉得我把我初中和高中三年没有和我父亲说的话在这两年里都弥补上了,这是真的,我现在深深地依赖着他,我认为他讲的每一句在我曾经看来简直是谬论的话都当成至理名言并付诸实践,实践的结果证明那的确是至理名言,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在这场亲情突围战中依然处于失败的状态。 万幸的是,这种失败带来的后果是良的,越大越懂得亲情的珍贵,我想,这也是真的。 (7)突围记事:友情突围战 我曾一直坚信着友情是一生的,它不会像爱情一样经不住时间和距离的考验。 我在高中时代结识了很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努力学习,在一起谈论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和世界观,一起趴在教室外的阳台上,对着楼下走过的漂亮女生吹口哨,一起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甚至躲在厕所里共享一支廉价的香烟,那时,我们是多么铁的兄弟。 高考后,我们又聚在了一起,说着今后一定要保持着联系,然后喝得酣畅淋漓,昏天黑地。 然而,当我们跨进了象牙塔的那道门槛后,彼此之间联系就变得越来越少,如今,只有少数几个高中的朋友还会在网上若有若无、可有可无地聊着,话题也少得可怜,有时甚至感到尴尬,人多么可怕,从熟络到陌生之间的转换竟然可以如此之快。 我想,友情毕竟不是唯一的,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总会接触不同的人,也总会在这些人当中结交一些新鲜的朋友,而这些朋友是我们在未来三四年之后会经常往来的人,所以,较之于联系曾经的朋友,我们更愿意联络他们,这是真的,人都有避远求近的心理,毕竟,分开了这么久,我们都改变了很多,而原来的朋友只了解原来的自己,对于现在的自己,他们知之甚少甚至丝毫不知。 那么,我在这场友情突围战中也宣告了彻彻底底的失败,这是最为无奈的失败,我只能这么说。 (8)循环的突围 我想,当我写下上面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又在重复着突围,是的,我说过,象牙塔是一个更大更为华丽的牢笼,也许,当我即将背上行囊离开这所我还将生活两年的象牙塔时,我会发现,我正在进行着一场突围到另一场突围的衔接和继续,而等待我的又将是一个怎样怪异的牢笼呢? 突围不说话,它是只会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它固有的循环,可能最后的最后,我又将回到最初的那个牢笼。 谁能说不会呢? 式微象牙塔 象牙塔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我又一次套用了钱老的这句话,因为我实在无法找到另一个这样贴近我想法和客观存在的句子了,那么,请原谅我这么说。 象牙塔更是一个社会,光鲜的人招摇过市,落魄的人无路可逃。前一句是我从他们口中听到的,后一句是我自己的深刻体会,曾经,在我还没有走进象牙塔的时候,我排斥这样的描述,然而,如今不得不承认了。 已经在象牙塔生活了两年的光景呢!我发现我一直处于一种式微的生存状态中,在很多时间里,我想逃出去,逃避这段看上去光鲜然而实际上已是晦暗不堪的岁月,但想到这儿毕竟是我用十年寒窗的苦读打拼下来的一方领地的时候,当高考结束的六月到开学的九月那个燥热的暑假期间,我本不知道我来到这方领地是占山为王还是画地为牢,只是漫无目的地等待着,而现在,两年过去了,当然,我不能用‘弹指一挥间’这个矫情的句子来描述这段时间的流转,那太假了,因为这两年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度日如年,但是我没有理由去选择放弃,它毕竟是我人生空白阶段里唯一一个最好的避风港,离开它,我本不知道我该如何生存在这个五彩斑斓却又略显黑暗的世道上,所以,在我每次萌发了想逃出去的想法的第一时间,我会立即肯定地加以否定,但随后问题出现了,我发现呆在这里,我本无路可逃,当看到那些在图书馆奋笔疾书的好学生,我会为自己的碌碌无为感到羞愧难当,当看到路上依偎行走着的恋人们,我会感到由衷的艳羡,好吧!我承认是嫉妒,这是真的。这种生存状态我已经持续了两年的时间,真的很不好受,但是我不能选择逃避,这一点我无数次地警告过我自己,所以,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在象牙塔里,我无路可逃,然而,在社会上,我无路可走。较之于无路可走,我宁愿选择无路可逃,简单的说就是,较之于‘逃’,我宁愿选择‘走’,道理很简单,我也一直笃信着。 所以,我一直在行走,走过激情四溢,走过日渐式微,一直走到我濒临死亡,走到我看着的那轮血红的夕阳沉到地平线以下就不再升起来的那天,走到世界的末日,我的末日。 一月的低压/二月的天/三月的江南/四月的峦/五月吹皱不惊的澜/六月飘起落败的棉/七月的黑夜有梦魇/八月是我不哭的眼/九月的高压扭曲谁的脸/十月青山不老颜/时光流转/光往前/岁月不减/四季变迁 突围记在线阅读 突围记 - 【一】冬日絮语 在看孤独的风景 作者:叶扬 【一】冬日絮语 (1)12月:莫然隐者 刚刚度过了一个悠闲的假期呢!室友们都外出度假去了,带着他们的女朋友,天涯海角而不计成本地游荡,他们走时‘安慰’我说,现在寝室就剩你一个人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别委屈了自己,我知道这句话隐的意思,不是好意,但我从不介怀,我知道他们在关心我,是的,他们总为我的现在的生存状态担忧,而令我担忧的是我的将来的生存状态,看着我一天比一天地落寞下去,他们似乎比我更加着急,我也总是安慰他们说,其实我也不是一个会时常感到寂寞的孩子,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以及特定的场合才会突然失去了许多说话的欲望,然后目光就会变得异常地呆滞,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这样的,也不知道这种状态在我身上持续了多长时间,我想这样总是不好的,但我现在本改变不了,在我对一些事情还没有彻底放下之前,在我的行为可以不受我意识控制之前。 lc(我最为亲密的室友之一)这样问过我,你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东西?对此,我回答不了,仔细想来,我真不知道我头脑里成天都想些什么,我想,在一切还没有在我头脑里形成较为清晰的轮廓之前,我的头脑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空白的状态之中,就像邓爷爷说的那样,中国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不知道我人生的空白阶段是不是等于邓爷爷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倒希望是那样的,起码,在我的有生之年,我还能度过这令我作呕的空白,不过这些对于我来说毕竟太遥远了,我能考虑到的只是,我在未来的一个小时之内该想些什么,然后由我逐渐变得衰弱的神经传达到我相应的身体部位,最后做出相应的行为,这是真的,我能做的似乎只有这些。lc说我应该去做一个归隐山林的隐士,于是,我笑得很尴尬,是的,‘隐士’这个在古代看来是代表高尚、与世无争的美好词汇,但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们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褒义词,反而带有些许贬义,而我只能引用陈道明的一句话来回复他的这句话,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大概意思就是真正看破了红尘只有两种方式可以证明,一是死亡,二是出家。lc似乎没有听到后面那一句,他问,二是什么?我说,二是出家做和尚,于是,他就笑了,我也跟着傻笑了一阵。 谁说不是呢? 红尘中有那么多的世俗琐事还横亘在我们面前,我们身上所担负的责任,当然,所谓的建设祖国太假了,对于我们这些平凡人来说,责任就意味着对父母的赡养,对家族的振兴,对自己命运的把握,起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种族的繁衍,为了家族的传承,我们还是要娶妻嫁夫,然后生育子女,延续血脉。而对于我来说,红尘有你,我本无法释怀,起码,此时此刻我是这样想的。 话题说得似乎有些远了,我把这段文字的题目叫做‘寞然隐者’,隐士与寂寞。 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寂寞的感觉。 也许,寂寞不该用‘感觉’这个词汇去描述,寂寞大都是通过行为表现出来的,寂寞的人,时常会发呆,这是寂寞的第一行为反应,头脑一片空白,本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其次,在发呆的时候,我们会借助一些东西来加以掩饰,就比如手捧着一本书,只是看着其中的一行,甚至一个字,这些都无所谓,我们本没有在看什么;也比如,手捧着一杯滚烫的装有速溶咖啡的杯子,任由蒸汽熏着自己的眼睛,忘了此时自己的眼睑上已经有了体的痕迹;就是这样,物化了的走神,还比如依靠在阳台上,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们会看得很清晰,他们的五官,他们走路的姿势,他们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更比如我现在在电脑屏幕前打下这些文字,当然,这是最为高级的发呆了,换句话说,这就是最为高级的寂寞。另外一种寂寞就是较为隐蔽的寂寞,置身于人群却又隔绝在人群之外的沉默,人群的沸腾与自己毫无瓜葛,这种寂寞很容易被自己和被他人察觉。还有一种是隐藏了的寂寞,那是掺杂在人群之中的假装出来的欢谑,随着人群一同欢呼,一同沸腾,当一切欢愉停止下来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感到莫名的怅惘,不知道为何欢呼,为何兴奋。这种寂寞不易察觉,却很致命。 那么,何为隐士呢? 古代所谓的隐士就是那些隐居在山林之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的人们,在世俗之人看来他们是何等的高雅,然而,大俗和大雅其实都是只在一线之间进行转换的,大雅之人其实最是大俗,而那些看上去俗不可耐的人往往才是真正的大雅之人,别忘了,古代那些所谓的隐士们大多是被世俗过滤出去的人,因为适应不了社会的优胜劣汰等等一系列潜规则或者是出于自己思想里所谓的‘情’才放弃了世俗的东西,比如名利,比如妻子,在他们放弃了这些的同时,他们也放弃了社会,放弃了祖国,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笔者看来本不值得夸赞,所以,‘隐士’放在现代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和年代里,本不值得被世人所推崇,因此,‘隐士’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简直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贬义词,所以,奉劝那些原本想夸赞一个人与世无争的行为时,千万别用‘隐士’这个欠扁的名词,它是一个贬义的形容词,千万别忘了。人活一世,没能为社会创造一些价值,或者说是没能稍微实现一点个人价值,那是应该感到羞耻的,尤其是对于那些人生才刚刚起步的年轻人,当然,在你已经老得可以退休的时候,你可以选择回到田园、回到农村过自己的隐居生活,但别忘了,还有这样一句话真真正正而且十分合理地存在着,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山。 接下来,还是说说寂寞与隐士之间的关系吧! 正如lc说的那样,我现在过的就是那种半隐居的生活,应该也算是一个可耻的‘半隐士’,是的,我很寂寞,作为一个‘半隐士’,我时常会感到寂寞,上文提到的那几种寂寞的表现方式,我都曾有过,真的很不好受,只是我还时常用那句连我自己都不齿的‘古来圣贤皆寂寞’来安慰自己和敷衍别人,他们是圣贤,所以,他们的寂寞是无价的,而我不是圣贤,所以我的寂寞简直不名一文,充其量只能创造出一些在别人眼里狗屎不通的文字,或者只能说出一些类似于‘大学就是一个堕落的天堂’、‘其实,我们都在远走,我们都很寂寞’这样很欠扁的话语,其实我想说的是,隐士很寂寞,即使在那个崇拜隐士的古老年代里,隐士也是寂寞的,当他们一个人背着锄头行走在乡间小道时,回头,发现杳无人烟的时候,他们迷离的眼神说明了他们很寂寞;当夜深人静之时,他们在昏暗的灯下翻看着那些早已经泛黄发霉了的四书五经的时候,他们倦怠而摇曳的身影说明了他们很寂寞;当他们的欲望包括食欲,说话欲,□等等一切人类最起码的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他们真的很寂寞。对于这些,我深深地了解,别忘了,我也是一个‘半隐士’,很欠扁地这样说,(ps:因为现在令我感到寂寞的直接原因是我口袋里的货币已经不足以供我去食堂吃上一顿饱饭,更不用说去超市购买‘香烟’这种昂贵的奢侈品了,我只能依靠贱格菜小鸟,我另一个最为亲密的室友,来满足我的烟瘾,对于这样一个生存状态,我表示寂寞透顶。)而在这个崭新的现代社会当中,那些所谓的隐士在看到别人叱咤官场、商场、情场的时候,出于人本里的一些思想会支配着他们的脸部神经,随后作出一些相应的行为,或是嫉妒,或是漠视,或是不满,或是其他,而这些都是出于艳羡,人本之中的对比欲,正因为这种对比上的极度落差,他们会时常感到寂寞。 说了这么多,你们可能还没有看懂我段文字所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我想说的只是,现代社会本不存在纯粹的隐士;现代社会也不需要隐士,即使是假隐士,半隐士,或者说是真正纯粹的隐士;在现代社会做一个隐士,也绝非那么简单,首先你得耐得住这前所未有的无与伦比的很不好受的寂寞感,人是都懂得趋利避害的。 隐士是可悲的。 寂寞的隐士是可耻的。 时常感到寂寞的隐士是可怜的。 与其做一个可悲、可耻、可怜的寂寞隐士,倒不如回归到现实的社会中来,去市场上逛逛,购买一些生活的必需品,去桌球室打几杆桌球,或者打开你的台灯发发呆,买包烟抽抽寂寞,也或者和你身边的人交换一下同等的货币量,都是好的,起码,你是在拉动国家内需,也算是为国家gdp的缓慢畸形地增长贡献了自己的绵薄之力,不是吗? 【一】冬日絮语在线阅读 【一】冬日絮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