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 分卷阅读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 《蝼蚁》作者:杯莫亭 内容简介: 你有没有好奇过蝼蚁的生活。本质是个狗血文。破镜重圆。 先占坑以示我的决心,用来练笔的,慢热、压抑,非小甜饼。 cp:林锦×陆重 ================================================================== 第一章 十万大山深处有一个小村寨,村里的人家大多姓陆,所以都叫它陆家寨。 清晨的炊烟从这个小村寨里缓缓升起,住在最东头的陆重要去镇上念小学了。 陆婆婆把缝了好几天的书包给陆重背上,不放心地叮嘱:“虫子,上学放学都跟着隔壁阿大,不要贪耍,放了学就回家知道不? 刚刚满七岁的陆重满脸都是要去上学的激动,一直去弄自己肩上的书包带子,听到婆婆的话后胡乱的点头,也不知道到底听没听进去。 陆婆婆摸摸他的脑袋,慈爱地笑了。 堂屋一个男人一瘸一拐地走出来,右眼看不到眼珠,而是覆盖着一个几乎眼睛两倍大的脓包,泛着黄色油光,看起来比恐怖片里怪物还要可怕几分。 陆重却好像完全不觉,冲走出来的男人大声地喊:“爸爸”。 那男人笑了,却因为眼睛上那个脓包反而显得面目狰狞,喉咙里发出咿咿呀呀刺耳的声音,从裤子兜里掏出五毛钱,小心翼翼地递给陆重。 陆重开心地接过来揣到自己上衣的兜里,怕弄丢还仔细地把兜上的扣子扣上,突然听到有人远远地叫自己名字,陆重知道是隔壁阿大,大声回:“阿大”。 “虫子,走喽。” 陆重马上就往院门跑,陆婆婆忙叫住他,“虫子,把这个蛋给阿大。” 陆重蹦蹦跳跳地往寨子口跑,阿大已经等在那里,他加快速度跑过去,把手里的鸡蛋举起来,“阿大,婆婆给你的”。 那个被叫做阿大的小男孩看起来比陆重大不少,接过鸡蛋剥开,两三口的吃了,吃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然后才说:“虫子,在学校里不要叫我阿大,要叫哥哥。” 陆重马上跟着喊了声哥哥,仰着脑袋问:“哥哥是什么意思啊?” “哥哥就是阿大,阿大就是哥哥”,说完又补充道:“我的学名叫陆超,在四年级一班,要是被人欺负了就来找我知道不?” 陆重点了点头,又喊了一句哥哥。 陆超拉着陆重的手往镇上走去,山里的小孩脚程很快,可到学校的路程也要走一个多小时。 陆超把陆重一直送到一年级三班教室才去自己班里,陆重抱着小书包坐在空位子上,想跟旁边的小朋友说话又有点不好意思,只能更加抱紧自己的小书包。 铃声响后老师进来了,让班上所有人在教室外边走廊上按照高矮顺序站好,开始排座位,陆重从站在中间被老师一下拉到第一个,不出所料的坐了第一桌,他的同桌是个脑袋很大、眼睛很大、耳朵也很大的男孩,老师叫他杨远航。 杨远航坐下来,吸了吸鼻涕,问陆重:“下课买糖,去不去?” 陆重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点头,说:“我要去。” 老师说完下课后,两个小豆丁拉着手就往小卖部走,陆重被小卖部各个小框里装的零食迷花了眼,选了好久才挑了一包两毛钱的棒棒糖,里边有一红一黄两根,陆重把红色那根棒棒糖和退回来的三毛钱又仔仔细细的放回口袋里,扣上扣子,才把另一根放进嘴里,幸福地眯了眯眼睛,好甜。 杨远航凑过来,“你的好不好吃?” 陆重把嘴里的棒棒糖拿出来递给杨远航,杨远航舔了一口,说“还是我的好吃点,你要不要吃?” 陆重也舔了下杨远航的烟斗糖,觉得还是自己的更好吃,把棒棒糖重新放进嘴里,开心地吃起来。 很快就到放学了,陆重乖乖地坐在教室等陆超,眼巴巴地看着门口,看到陆超出现立刻背起小书包跑过去,喊:“阿大,哥哥”。 陆超拉着他的手往寨子里走。 到的时候陆婆婆已经等在村口,陆重隔老远就喊:“婆婆”。 陆婆婆走过去接过陆重的书包,关心地问:“虫子,饿不饿?” 陆重摇摇脑袋,“不饿”。 到家陆爸爸正坐在院子台阶上扎灵花,因为他腿脚不好下不了地,所以只能在家里扎灵花做花圈,卖给有人过世的人家来补贴点家用。 陆爸爸一看到陆重就笑了,喉咙发出呀呀啊啊的声音,听不懂却可以感受到他的高兴。 一家人坐在桌上吃饭,陆婆婆先盛了一碗饭,每种菜都夹了点堆在饭上,冲陆重说:“给你妈抬饭去。” 陆重小心地把碗端在自己的胸前,走到最里边一间房间,那间房很昏暗,窗户被密密麻麻的木条钉死,唯一的光线来源是顶上有一个小窗户,小得几乎不能叫窗户,只是一个小口,大约成年人脑袋大小。 此时天还亮着,房间里虽暗却还是能看到大概的情况,陆重看到他的妈妈又坐在地上,抱着腿仰着头,看着那个小口透出来的那一小块天空。 陆重把碗放到她面前的地上,喊:“妈妈。” 坐在地上的人没有任何反应。 陆重把从学校带回来的那根棒棒糖从兜里拿出来,糖已经在里边化了,粘上衣服上的绒毛,脏兮兮的,陆重鼓起嘴吹了吹上边的灰,把棒棒糖放到妈妈的嘴边,小声的说:“妈妈你吃。” 他的妈妈终于收回视线,缓慢地低下头看了眼陆重又看了看嘴边的糖,陆重把糖又往她嘴边凑了凑,她才慢慢把糖含进去,陆重撑着小脑袋笑眯了眼。 她慢慢伸出手去摸陆重的脑袋,手上套着的铁链因为这个动作,在地上拖过发出呲啦的声音。 外边陆婆婆开始喊:“虫子吃饭了。” 陆重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往回看了一眼,才继续出发。 桌上是三大碗菜,可也只有其中一碗里有一点零星的肉,陆婆婆把那些几乎只有指甲大小的肉用筷子全部夹到陆重的碗里,笑着说:“乖孙,多吃点。” 陆爸爸也把夹菜时顺带夹到的肉放到陆重碗里。三个人刚吃完饭准备收拾碗筷,就听到院子有人喊:“祖婆”。 陆重跟着陆婆婆出去,是住在他们家上边的一个他叫大婆婆的老太太,他们就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大婆婆说:“祖婆,我明天去山那边那个村里吃酒,想借你那件的确良的衣服穿穿”。 陆婆婆进屋去给大婆婆拿衣服,大婆婆就在那里逗陆重:“虫子,你妈呢?” 妈妈不就在家里吗?陆重不知道她在问什么,呆呆地回道:“妈妈在家里。” 分卷阅读1 - 分卷阅读1 - 分卷阅读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 大婆婆没有再说什么,脸上露出一种莫名而奇怪的微笑。 晚上,陆重趴在陆婆婆的怀里看天上的星星,问:“婆婆,为什么大婆婆也要喊你婆婆”。 陆婆婆笑了,回道:“等你大了就知道了。” 后来,陆重才知道,祖婆其实是种尊称,寨子里每一代都会有一个女人被叫为祖婆,其他人都说因为她有通巫请祖的本事。 第二章 刚上了一个星期学陆重就再也不想去了,天天在教室里坐着哪里比得上之前在山上田里一通疯玩。 又是星期一,陆重死活不肯去学校,委委屈屈地说:“牛牛和阿山都不用去上学,我也不想去。” 昨天陆重跟寨子里其他小朋友去山上抓鸟,才知道婆婆之前说小孩子都要去上学是骗人的,整个寨里只有他跟阿大去读书。 陆婆婆耐心地劝他,“你不去上学就得像牛牛一样去砍柴,你干不干嘛?” 陆重想了想,去山上砍柴也很讨厌,手会很痛,不过砍完了可以跟牛牛他们去抓青蛙烤了吃,这么一比还是上学更不好玩,于是点了点脑袋。 陆婆婆呼吸一滞,又苦口婆心地温声说:“虫子,要去读书,认字,才能当文化人啊,你不是说你长大了要当文化人吗”。 陆重瘪着嘴,“婆婆我不念书不当文化人了。” 陆婆婆一听这话就生气了,拿过立在旁边的扫把就准备打陆重,陆重从小到大就没被打过,还是平时最疼他的婆婆,张嘴就开始哭,边哭边往院子里跑,还一边大喊“我不上学,就不上学。” 陆婆婆追着转了好几圈才拉住他,板着脸把书包硬给他背上,怕陆重中途跑,于是自己牵着陆重去学校。 陆重噘着嘴哭了一路,后来哭到直打嗝儿,直到陆婆婆在学校门口给他买了一包糖才慢慢停下来。 于是陆重知道了,在不上学这个事情上,婆婆是不会迁就自己的,那次后他再也没有因为这个闹过。也许更重要的原因,是那天他照常给妈妈抬饭过去,她跟他说了一句话,只有三个字,特别小声,要读书。 他们一直都说陆重的妈妈是哑巴,可只有陆重知道她不是,特别偶尔的时候,她会把陆重搂在怀里,陆重听到她会低低地念一首诗,用小卖部电视上的人说话的那种口音,他觉得比自己说的方言好听多了。 虽然更多的时候,她只是保持一直以来的那个姿势,并不理任何人。 *** 晚上陆重坐在院子里的小凳上帮婆婆摘辣椒,阿瑶妈妈抱着孩子来找陆婆婆,额上全是汗,满脸焦急,“祖婆,帮看看我家阿瑶吧。” 陆婆婆忙走过去,问:“阿瑶怎么了?” 阿瑶妈妈几乎快哭出来,“从早上就一直发抖,刚刚还吐了。” 果然,阿瑶小脸惨白惨白的,陆婆婆让她们坐在板凳上,自己也坐在旁边闭上了眼睛,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睁开眼。 一直趴在旁边看的陆重吓了一跳,觉得这时的婆婆好像不是平时的样子。 陆婆婆去厨房拿了个从没沾过油荤的碗,在院子的西北角把碗砸到地上,从碎片里挑出一个像三角形,半个指甲大小的碎片,用来扎阿瑶的右耳垂后。 小孩子皮肤嫩,马上就见血,阿瑶痛得哇哇大哭,陆婆婆仍然没有松手,反而把瓷碗碎片扎得更深几分。 陆重也被扎过耳朵,知道很痛,过去轻轻地拍阿瑶的手臂,学着平时婆婆的样子,皱着一张小脸说:“阿瑶,不哭不哭。” 过了差不多五分钟陆婆婆才移开碎片,摸了摸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阿瑶,说:“没事了,就是被惊着了。” 阿瑶妈妈一迭声地说谢谢。 她走后不久阿瑶爸爸送来了一筐鸡蛋,一袋米,还有一小块野猪肉。 陆婆婆接过来,什么都没说,陆重喊了一句:“黑叔。” 阿瑶爸爸哎了一声,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露出憨厚的笑容,坐了几分钟就走了。 陆婆婆把送来的米和蛋各拿了一半装在篮子里,递给陆重,问:“提得动吗?” 陆重轻轻松松地提起来,得意地回道:“这个很轻”,他可是寨子里出了名的小力士,虽然才七岁,可是力气比十四岁的阿吉还要大。 陆婆婆又从里屋拿了一包白糖,倒了一半在搪瓷缸,剩下的全部放在篮子里,说:“虫子,给黎公公送过去。” 陆重嗯了一声,拎起足足有他两个脑袋那么大的篮子,沿着石板路往寨子最上边跑。 路两边没有灯,很暗,只有月亮洒下淡淡的月光,地上千百年来被风雨和脚底磨得光滑的石块反射着月光,亮晶晶的,像波光粼粼的水面。整个寨子静悄悄的掩在黑夜里,只能听到陆重脚踏地的声音和喘气声,远远还有蛙叫和犬吠。 陆重跑了好一会儿才到,黎公公家的房子很大却很破,陆重进了院子先去摸了摸趴在门口看门的大灰的脑袋,大灰舔了舔他的手。 陆重冲屋里喊:“公公”。 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来,“是虫子吗?” “公公,我是虫子。” 门打开,陆重把篮子递过去,黎公公却不肯接,“虫子,这太多了,我们吃不了。” 陆重还是把篮子往里黎公公身上推,“婆婆说,给你吃,还有麻公公。” 黎公公终于颤着手接过,另一只手牵起陆重往屋里走。 屋里只点了一盏油灯,味道很闷,死气沉沉的,陆重却好像不觉得,走到床边小声地喊:“麻公公。” 躺在床上的人慢慢睁开眼睛,眼珠是不正常地黄色,嘶哑着声音说:“虫子来啦?” 陆重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手伸进被子里拉麻公公的手,手有点冰,还有老人特有的粗糙,说:“公公,我上学啦。” 麻公公咧开嘴,特别慢地翘起嘴角,好像为了这个笑用尽全身力气,回握了握陆重的手,说:“虫子出息了,以后当大官”,说完这句话就忍不住开始咳。 黎公公走过来喂他喝了口水,拍了拍他的背,才慢慢停止咳嗽。 陆重知道,麻公公生了很重的病,婆婆说是连巫祖也治不好的病。 晚上陆重跟婆婆睡的时候,陆重问:“婆婆,麻公公会死吗?”陆重很喜欢麻公公,他的名字就是麻公公取的,他还没生病的时候会给陆重讲各种好听的故事,还会写好看的字。 “会的,我们所有人都会死。” “我们死了会去哪里啊?” 陆婆婆帮陆重掖了掖被子,“会去天上,云里。” 陆重又问:“我们大家都会去云里吗?” 陆婆婆很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又开口:“睡吧,明天还要去上学。” *** 第二天陆重跟陆超去上学的 分卷阅读2 - 分卷阅读2 - 分卷阅读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 时候,遇到了牛牛和他爸爸去镇上买猪崽,牛牛跟陆重走在后面,牛牛悄悄的问:“你昨晚上又去那里啦?”边说边用手比了一个向上的手势。 陆重没看明白,“去哪里?” 牛牛瞪他一眼,说:“麻”。 整个寨子只有麻公公一个人姓麻,陆重抠了抠脑袋,说:“哦,我去麻公公家。” 牛牛冲他挤眉弄眼,脸上是兴奋又猥琐的神色,“你知道他们是什么吗?” 陆重疑惑地看着牛牛,满脸的“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他们是走后门的知不知道,你以后别去他们家,我妈说他们有病。” 陆重立马急了,说:“婆婆说,麻公公的病不会传染。” 牛牛觉得陆重真是笨死了,说:“你知道什么是走后门吗?就是捅屁股。” 陆重却觉得牛牛说的话越来越难懂了,肯定是因为他没上学的原因,陆重可怜地看他一眼,没再理牛牛,走了几步被路边的树吸引了注意,摘了片树叶开始吹爸爸教他的小调。 第三章 时间就在这座小寨子里缓缓流过,陆重也慢慢长大,读六年级了。 陆重今天要跟阿吉去三十多里外的石村套亲。 套亲就是两家人在相看满意后,男方抬着一个猪头、两条猪腿、两对儿斑鸠去女方家定婚期,阿吉要娶媳妇儿啦。 陆重虽然年纪小但是力气很大,又是年年考第一的小状元,所以抬猪头这一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了他。 到阿吉家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一堆人围在桌边掰手腕,看到陆重来都特别激动,喊道:“虫子虫子,快来,干死他”。 坐庄的一直是牛牛的爸爸,一身干农活练出的硬邦邦的肌肉,坐在哪里像座小山,没有人能在他手里坚持两分钟。 陆重做出哭丧脸,“牛叔我哪儿干得过”。 阿山拍拍他的肩膀,说:“试试嘛,不一定。” 陆重于是坐下来跟牛叔比试,牛叔那手掌几乎比陆重的手要大一半,小指头跟陆重的大拇指一般粗,握起来时更明显,一黑一白,一大一小,一粗一细。 两人摆好架势,阿山放开固定二人位置的手,大喊:“开始”。 话音刚落,陆重只觉一股大力把自己手往右边按,一个没注意手就偏了一小半,他咬紧牙关,憋气,把劲儿全集中到手上。 只见陆重慢慢把已经偏了的手扳正,两手交握的地方红得发紫,手臂上青筋凸起,然后两只手又重回最开始的状态,谁也没法赢谁。 就这样僵持了五分钟,牛叔先松开手,笑着说说:“不比了不比了,我认输”,说完重重拍了拍陆重的肩膀,冲他伸出了大拇指。 陆重摸摸脑袋,嘿嘿的笑。阿山跑过来,一下跳到陆重的背上,大声说:“虫子你好厉害”。 陆重吓一跳,赶紧反手背住阿山,喊道:“快下来,我还长个儿呢”,一群人哈哈大笑。 敲锣声传来,要出发了。 陆重抬着装猪头的托盘走在第一个,平时三十里地陆重一个半小时怎么都能到,今天一大帮子人,有老有少,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 快到姑娘家了,媒人扯着嗓子喊了一句:“放鞭炮咯!” 噼噼啪啪,陆重踩着鞭炮的声音和烟雾走进了院子,手上的东西马上有人接过,旁边的另一个人塞了两根县里才能买到的好烟在他手里,陆重放到兜里,给他爸带回去。 阿吉的准新娘子很好看,陆重听阿山说阿吉是去赶集的时候看见的她,追着人家十几里地才把筷子送出去,人家第一次还不收,后来不知道阿吉磨了多久才终于等到姑娘回礼的鞋。 阿山在陆重旁边,用手肘推他,说:“虫子,你想不想娶媳妇儿?” 陆重其实对结婚还没有多少概念,摇了摇头。 “我要娶镇上最漂亮的姑娘当媳妇儿,到时候你也来给我抬猪脑袋啊。” 陆重问:“最漂亮是谁?” 阿山想了想没想到,说:“反正比阿吉媳妇儿还漂亮。” *** 陆重吃过饭就走了,其他人还会在那里待到下午,最近秋收,陆重家劳力少,只有陆婆婆一个人下地,所以陆重得赶紧回去帮她。 一个人陆重就走了近路,沿着山腰走,那条路几乎没有其他人走过,得穿两座山,很易迷路,不过陆重经常和大灰在山里玩,已经走了很多遍了。 他一边赶路一边捡柴火,拿裤腰带系好背在背上。 走到深处,陆重居然看到下边山沟里有七八个人,穿着差不多的衣服,戴着帽子,坐在溪边一块空地上休息。其中有一个好像看到了他,激动得站起来冲他挥手。 陆重想了想,还是慢慢沿着坡下了沟。 那个冲他挥手的人已经跑过来接应他,满脸激动的说:“小朋友,你认识去最近的镇上路的吗?” 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离得近了陆重才看到他的帽子上有山南大学第3次溶洞考察队几个黄色的字。 这还是陆重除了课堂外,第一次跟人用普通话对话,抿了抿唇,才开口:“知道,我可以带你们去。” 那人冲早已经站起来收拾东西的同伴喊道:“咱们走,这个小朋友知道路。” 一行人出发,走了一阵陆重发现他们的速度连陆婆婆都不如,所以只能挑比较好走但是会远很多的路,他有点担心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回去做晚饭。 再回头,才发现走在最后边的叔叔背上还背着一个人,看不清楚脸,但看胳膊和腿,应该比自己也大不了多少,那叔叔背着个半大少年很是吃力,脚步比其他人更沉。 陆重为了加快速度,走过去冲那叔叔说:“我背他吧”。 那人一愣,“他很沉,你背不动”。 陆重说:“我试试”。 那人看陆重坚持,只好放下来让他试试,陆重这才发现背上的人已经醒了,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 陆重拒绝了周围的人想帮他提柴火的好意,先把捆好的柴挂在自己脖子上,然后蹲下身,让把人放到自己背上,陆重明显感觉到背上的人趴上来时挣扎了下,不过他直接就抓住那人的双腿,站了起来。 本来都很担心的一群人看到陆重像个没事儿人,依旧身轻如燕,都放下心来,有个姐姐问:“小朋友,你不觉得重吗?” 陆重有点不好意思,笑得特别腼腆,回道:“不觉得”。 其他人一拍大腿,“这天生神力啊。” 陆重领着一行人沿着山沟走,速度明显比刚刚快了一点,走了一个小时,身后又有人喊:“不行了不行了,我要休息”。 陆重只好也停下来,把背上的人放下来靠着一个大石块,他看了看太阳和树影,感觉应该已经三点左右了。 分卷阅读3 - 分卷阅读3 - 分卷阅读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 “我不小心摔了,要是没崴脚我也能走。” 陆重一愣,反应过来是在跟自己讲话,看了他一眼,也不知道该回什么,只好说:“哦”。 那少年以为陆重不信,急忙说:“真的,我之前跟他们考察过好几次,我平时在家训练能跑三十公里。” 陆重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些,可看他很郑重的样子又不敢随便回答,半天憋出一句:“知道了”,看到少年有迹象变黑的脸色又赶紧补充一句:“你很厉害”。 可不知为何那少年的脸色并没有变好看,他好像正准备说什么,就听到有人喊:“出发”。 陆重又蹲下,这次少年半点没犹豫就趴上来。 陆重估计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镇上,赶回家五点多,应该还来得及做饭,就是下午没能帮婆婆收谷子他有点郁闷。 “你叫什么名字啊?”耳边传来声音, 陆重愣了一下才回答:“陆重”。 “哪个lu哪个g?” “陆地的陆,重来的重”。 接下来少年没再说话,陆重暗自松了口气,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跟他说话的时候会那么紧张。 陆重应要求一直给他们带到政府招待所才准备走,最先发现陆重的那人姓谢,大家都叫他谢老师,谢老师非常郑重地跟陆重握了个手,道了声:“谢谢”,然后从包里摸出50块钱塞到他手里。 陆重赶紧把手背到背后,脸都红了,一直摇头,“我不要钱”。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钱,只看到上边有个50,他就知道这很多,爸爸要扎50个花圈,三个月,才能赚到。 谢老师看到他这样子,手一时停在那里,伸也不是收也不是。 还是刚刚陆重背着的那个少年一只脚跳过来,把手上的手表取下来放在陆重口袋里,他刚刚就看到陆重在他看时间的时候多看了好几眼这表。 陆重马上准备掏出来还他,赶紧按住陆重的口袋,说:“谢谢你背我这么久”。 陆重一直想要一块手表。 他们家唯一的钟挂在堂屋,离婆婆的房间很远,有了表婆婆就可以放在身边看时间,不用早上起床好几次,穿过几间房走很远去看几点钟,只因为害怕早饭做晚了会耽误自己上学。 他没有再拒绝,呐呐地说:“谢谢”,然后背起自己的柴往回走。 到家陆婆婆还没回来,陆爸爸也不在家,应该去地里帮忙去了,陆重赶紧生上火,开始做饭。 婆婆到家后饭已经熟了,她进屋一眼就发现了放在桌上的表,一看就是不便宜的玩意儿,陆重他大伯伯有一块,整整花了10块钱。 她拿到厨房问陆重:“虫子,这怎么来的?” 陆重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遍。 陆婆婆听完,板着脸,有点生气的说:“我平时怎么教你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你为什么要人家东西?” 陆重低着头没有说话。 “帮助人家是应该做的事情,不能要求回报,我是不是跟你说过?” 陆重偷偷抹了抹眼泪,委屈地说:“表我想给你,你就不用早上起几次了,可以多睡会。” 陆婆婆一下就听懂了陆重的意思,心里酸酸的,不知过了多久,长长地叹了口气,放缓了声音说:“那你拿人家东西是不是得回报啊?” 陆重抬头,重重地点了点头。 吃过饭,陆婆婆帮他把昨天打的两只斑鸠装到口袋里,又让陆重去后山采了一篮子野果,陆婆婆知道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肯定比不上那只手表的价值,可是山里人也只能拿得出这么些东西,希望他们能看在有几分野趣的面上不要嫌弃。 陆婆婆向来都是人给九分她还一寸,这可能是她这一辈子第一次占人便宜。 于是陆重提着东西又往镇上走,天色将暗未暗,远远能看到他小小的身影在山间穿梭,移动得很快,像只灵巧的小鹿。 第四章 林川柏一打开门就看到门口地上放着一个脏兮兮的编织袋子,上边还有模糊的“化肥”字样,口子被系起,他用脚踢了踢,也不知道里边装的什么,倒是旁边竹篮子里鲜红的果子看起来比较喜人。 跟林川柏住一屋的陈哥也出来,一看就说:“呀,那小孩好懂事。” 林川柏一愣,才反应过来应该是昨天背他那小孩拿来的,谢谢他送他表。 陈哥蹲下去解开那个编织袋,就看到两只死大鸟装在里边,那眼睛半睁半闭,猛一看到给他吓一跳。 林川柏皱着眉,问:“这什么玩意儿?” 陈哥也不认识,摇了摇头。 正好旁边有个打扫的阿姐过来,陈哥忙问:“大姐,请问这是什么鸟啊?” 那大姐嗯啊半天,才用十分蹩脚的普通话回道:“板纠,好次”。 林川柏跟陈哥大眼瞪小眼,说的啥? 片刻后陈哥恍然大悟,一拍脑袋,“她说的是斑鸠”。 林川柏看了一眼袋子里的死斑鸠,朝大姐说:“你拿去吃吧”。 那大姐一脸不可置信又狂喜的表情,这斑鸠可不好打,集上得卖一块钱呢。 陈哥满脸可惜,“真让她拿走啊”。 林川柏又用脚把那袋子往大姐那边踢了踢,说:“你要不要?” “要,要”,大姐一把拎起来,像是怕他们改变主意一样,打扫卫生的东西也不管了,跑得飞快。 陈哥还是觉得有点可惜,那可是真正的野味,说:“还是应该带走的,可惜了”。 林川柏今天脚已经好很多,能自己走路了,他一边慢慢拖着腿往吃吃早餐的地方走,一边说:“把车弄得脏兮兮的,烦死了,那果子倒还不错,带着路上吃”。 得了,赞助商的小公子都这么说了,陈秋源也不再啰嗦,拎起篮子,拿了一颗果子,随便在衣服上擦了擦,扔到嘴里,真甜。 这一个小小的插曲就这么过去了,对陆重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 陆重正坐在床上数自己挣的钱,他周末的时候会采菌和果子去镇上卖,三毛钱一斤,最挣钱的还是斑鸠,能卖一块钱,但很不好打,他这一年也就打到了五只。不过就算这样他也已经有八块三毛钱了,数了不知道几遍,小脸笑得停不下来。 陆重把三毛钱放回原来的位置,拿着那八块钱出去找陆婆婆,献宝似的拿出来,“婆婆,给你买肉”。 陆婆婆正在院子里晒已经收回来的谷子,还有一小半在地里没有割,她看到陆重手里那皱巴巴的钱,停下手里的活儿,摸了摸他的脑袋,“虫子,你自己留着买本子吧”。 陆重可不干,坚持道:“拿来买肉,买油”。 陆婆婆拿他没法,说:“那先留在你那里,我不够再问你要。” 分卷阅读4 - 分卷阅读4 - 分卷阅读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 陆重还是不答应,直接跑进屋准备放在婆婆枕头边,陆婆婆看着他的背影一脸欣慰的笑容。 陆重出来就问:“爸爸呢?” “后山砍竹子去了。” 陆婆婆把谷子全部铺开晒好,就准备去收地里剩下的那些,背起工具,下台阶的时候却不小心崴了脚。 陆重正在拿自己平时背的背篓,只听到哎哟一声,马上转头,陆婆婆坐在地上,他连忙跑过去,“婆婆,婆婆你怎么了?” “没事,崴了下脚。” 陆重担心得不行,“痛不痛?” 陆婆婆本身也会点医术,脚只是筋崴了,没有伤到骨头,说:“我没事,过几天就好”,边说边撑着地站起来,又准备继续往地里走。 陆重一看,赶紧拉住他,“婆婆,你今天就别下地了,我一个人就行”。 “这哪儿行,雨就要来了,得赶紧收,虫子,你给婆婆拿个板凳”。 于是,陆重一只手拿着板凳一只手扶着婆婆往地里走。 两人按照平时的分工,陆婆婆割稻子,陆重劲儿大负责打。 陆婆婆脚伤了,不能像平时那样直接弓着身体割,只能坐在板凳上先割一块地方,再移动板凳,割另外一块,比往常还要辛苦。 陆重看到婆婆没一会儿就有汗滴下来落到地上,第一次恨自己不能马上长大,手上更加用力。 这一刻,可能是陆重成长路上的第一声惊雷,虽然贫穷,但是他之前的生活几乎可以称得上无忧无虑,可今天他却发现,撑起了这整个家的婆婆的背影原来那么瘦小,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 后来,陆爸爸也来帮忙了,速度快了不少,陆重先回家做饭。 现在除了上学,家里的饭都是陆重做,反正也没肉,就是翻来覆去的下一点点油,再放青菜或者土豆,炒熟,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陆重做好饭后,还是像往常一样先给妈妈端过去,他偷偷给她炒了个鸡蛋埋在饭下边。 现在他已经从其他人的口中知道了,他妈妈是婆婆花了1000块钱买回来的。他觉得这个事情不对,可哪里不对自己又有点说不上来。 而其他人乐于谈论这个事情的点却在于,女人要是生娃生得不好,生出来个瘸子瞎子,连婆娘都得花那么多钱去老远的地方买,还得用铁链拴着怕她跑,不能干活白拿米养着,你看,就算是祖婆又怎么样? 人们好像从来都对他人的不幸最为津津乐道,好像这么说一遍又一遍,就能证明自己还不是最悲惨的。 陆重挨着妈妈在地上坐下,把饭放到她面前,她仍然是一直以来的那个姿势,陆重拨开她脸上的头发,发现这么多年她居然没多大变化。 他轻轻喊了声:“妈妈”。 她一动不动,陆重轻轻地搂着她,把脸靠在她的肩上,她身上的味道并不好闻,陆重却只觉得温柔,一声一声地喊她,妈妈,妈妈,妈妈。 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陆重才能这么放心地叫出这两个字,这是一个在他写过的上百篇作文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词语,他已经不是小时候懵懂不知的年纪,偶然不小心嘴里冒出来的这两个字,会让家里的气氛瞬间变得凝滞,他也越来越避免提起。 过了好久,突然感觉有一只手慢慢地放在他的背上,陆重一愣,眼泪立刻就涌出来,他转过头看到妈妈正看着他,那眼神像从遥远的地方过来,从一片无边的虚无慢慢聚成一个小点,最终定在陆重的脸上。 手沿着脸的轮廓慢慢划下,她像是被他突然已经长这么大这个事实吓到了,久久没有反应,陆重一直在流泪,怎么抹也停不下来,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眼泪。 突然,那双手紧紧地捏住陆重的肩膀,脸上表情也蓦地变得狰狞,“救我,救我”,声音小至嘶哑却有着呐喊的模样。 陆重眼睛瞪大,肩膀痛极,脑袋里一片空白。 她终于放开陆重,把一张纸片塞到他的手里,牢牢握住陆重的手,嘴里翻来覆去地念叨着“派出所,派出所,救我,救我”。 陆重被吓坏了,使劲儿地挣扎,把旁边地上的碗都打翻,终于挣开,一下跑了出去。 陆重一直跑到院子里才停下来,不敢回头,他低下头看手里的卡片,好像是从烟盒上撕下来的,脏兮兮,上边写着歪歪曲曲的三个字,铁锈般的红色,张秀景。 陆重突然反应过来这字是用什么写的,手一抖,纸片就掉到地上,他赶紧又捡起来放到最里边的口袋,心跳快得像要蹦出胸腔。 晚上吃饭的时候,陆重一直心不在焉,吃完了陆婆婆开始收碗筷,他终于鼓起勇气,把酝酿了很久的话说出口:“婆婆,把妈妈放出来吧。” 陆爸爸听到后,嘴里发出呀呀啊啊的声音,大力地点头,附和陆重。 陆婆婆的手一抖,然后再继续之前的动作,声音比往常还要平静,说:“她出来了可能你就没有妈妈了”。 陆重猛地抬头,片刻后又重新低下,再也没有说话。 第五章 陆重现在每天还是和陆超一起去上学,不过放学是他一个人回来,因为陆超已经读初三了,要上晚自习。 这天他跟陆超走在路上,他最近一直心事重重,也不像往常一样爱说话。 “虫子,我可能不会读高中了。” 陆重抬头看陆超,有点反应不过来,“阿大?” 陆超转过来看了他一眼,扯出一个笑,复又马上转过去,“我不像你,我成绩也不好,再读也只是浪费钱”。 这太突然了,上次陆超还在和陆重说两个人去一个城市读大学,可以相互照应,陆重不知道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只想到玩的小孩子了,他已经在老师和婆婆的耳提面命中知道,读书可能是他么这样的人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他伸出手,像小时候那样拉着陆超,睁大眼睛问:“你不是说要考大学吗?为什么不读了?成绩会变好的啊?” “可是有些人,再努力成绩都不会变好啊”。 他不努力吗?每天四点就起床,背书背到凌晨,拼了命在学习,可成绩就是上不去。连从来勒紧裤腰带不吃不喝也要送他上学的爸爸,也已经接受了他儿子是个不会读书的傻瓜这个事实,他又能怎么办。 陆超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眺望远处快要升起的太阳,努力咧开嘴做出个笑容,说:“不读书就不读书,咱们寨子之前从来没人上学大家不也过得好好的不是吗。” 他的语气有故作的轻松,也不知道是在说服陆重,还是在安慰自己。 陆重听懂了,他的心里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占满,好像除了叹气不知该做什么。 今天班里下午有一节体育课,一般就是 分卷阅读5 - 分卷阅读5 - 分卷阅读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 做十分钟操,然后就自由活动,陆重的眉一直皱着,翻来覆去想心里压着的事情。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站在镇派出所门口。 他远远地站着,手里捏着那张纸片,却提不起勇气过去。 终于,陆重迈开步子往派出所走,心里默念妈妈写给他的纸片上那个名字,张秀景,秀丽的秀,景色的景。 突然,他的肩膀被人一拍,“虫子,你干嘛呢?” 陆重觉得自己脚都软了,一看是阿山的妈妈,在旁边摆摊卖菜,陆重低着头回了一句“大娘,我没干嘛”,然后就飞快地往学校跑。 那一瞬间,他脑袋里涌出来的是婆婆说的那一句,她出来了可能你就没有妈妈了,只是这一句就让他丧失了这么久积攒起的所有勇气,他不想没有妈妈。他在心里默默地跟妈妈说对不起,发誓等自己再大一点一定要让妈妈出来,自己会好好照顾她,孝顺她一辈子。 后来的很多年,陆重都活在深深地后悔中,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是那天他踏进派出所是不是后来所有的一切都会不一样。可再后来他才知道,就算那天他真的进去,勇敢的把自己妈妈的名字说出来,在那个还没有电脑联网办公,政府尽可能避免跟少数民族起冲突的年代,也根本无济于事,他之前那么多年的后悔毫无意义。 一时间,他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去面对这样一个荒诞的事实,命运的洪流自顾自地向前,你挣扎了无数个日夜,终于抱着必死的决心跳下去,试图用血肉之躯阻挡它哪怕只是一瞬。它却从你身体里汹涌穿过,仿若你并无实质,不曾停驻一分一秒,剩下你站在那里茫然四顾,不知身在何方。 可那个时候的陆重,确实真真实实的活在对妈妈无限的愧疚里,他每天放下碗就走,不敢在她身边多呆一秒钟。不过她再也没有跟他说什么,仿佛那天状若癫狂的求救只是一场梦,而她早已忘记。 时间又飞快地流逝,陆重初二了,靠天吃饭已经养不活这么多人,寨子里的年轻人慢慢开始去外边做活,后来又去更远的地方打工。陆重仍然过着跟之前差不多的生活,只是他越来越沉默。 那一年的冬天,麻公公走了。 那天晚上陆重刚睡下,就听到院子里传来大灰的叫声,大灰很乖,基本上不乱叫,陆重有点奇怪,准备出去看看,出门就看到婆婆也披着衣服往外走,看到他就说:“你麻公公估计不行了。” 陆重呆在那里,直到婆婆叫他,让他去穿衣服准备去麻公公家。 到的时候麻公公只剩下最后一口气,黎公公坐在他旁边,握着他的手,脸上却不仅仅是悲伤。 麻公公看到陆重来了,就一直看着他,嘴唇颤动,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陆婆婆领着陆重走过去,让陆重跪下,说:“麻二哥,你安心地走吧,我会好好看顾孟生的。” 陆重一下子就明白麻公公一直看他的缘由,终于忍不住哭着说:“麻公公,我会孝顺黎公公,给他养老送终。” 话音刚落,麻公公就慢慢合上了眼睛。 陆婆婆轻轻说了句“节哀”。 黎公公却是笑了,虽然那笑容很淡,“他终于不用受病痛折磨,我该为他高兴才是”。 “你们先出去吧,我给他换身衣服”。 陆婆婆站在院子里跟陆重说:“虫子,你去把你大伯、二伯、阿瑶爸爸、牛牛爸爸喊过来,别跟他们说 麻公公走了,就说我有急事。” 陆重应了一声,跑向安静的夜色中。 喊人的这个差事进展得并不顺利,大家一听到去那个地方都不愿意,最后还是陆重一再说婆婆找他们有急事,几个人才不再说话,跟着他上去。 等他们到的时候麻公公遗体已经整理好,摆在堂屋,陆婆婆见他们都到了,才说:“你们也看到了,麻二哥走了,他留下遗愿是尽快入土为安,这么晚还请你们来实在对不住,是我这个老婆子想拜托你们帮麻二哥抬棺”,说完,陆婆婆朝他们几个人深深地作了个揖。 几个人都没有说话,人死为大,再怎么人都已经走了,陆重看到牛叔和黑叔已经动了脚步,却突然听到大伯说:“大娘,这个棺我们抬不得,他……”。 陆重知道,寨子里的人一直视麻公公为断子绝孙的不祥之人,不管是他坚持脱离本族来他族定居,还是和黎公公一辈子生活在一起,陆重听过太多人说过,他不反驳,心里却不并不认同。 陆婆婆没等陆重大伯把话说完,就大声喝止:“陆国平”。 “麻二这一生不偷你一分不抢你一厘,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前些年闹天灾的时候,谁家没吃过他家的米,谁没吃过他打的猎,你说,这个棺你怎么就抬不得?” 一时间,全部陷入沉默。 牛叔拉了拉陆重大伯,说:“祖婆,您别生气,这是我们做小辈的该做的,什么时候起棺您吩咐就是”。 陆婆婆点了点头,才重新进了堂屋。 堂屋里黎公公和婆婆在给麻公公准备后事,院子里牛叔他们在烤火,大灰乖乖地趴在麻公公的遗体旁边,好像也在悲伤。 陆重已经经历了好几个老人过世,可是从来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安静,没有儿女的哭声,没有来帮忙的人的说话声,甚至连来传信的都只是一只狗,他突然觉得好像人能这么安安静静走,也挺好的,至少麻公公肯定喜欢。 麻公公最后葬在离家不远的小山坡上,是他生前自己挑的地方。麻公公是叛族来的这里,黎公公却是本族人,寨子里还有他的亲戚,麻公公死后,他们好像也都突然原谅了这个离经叛道的老人,想把他接回家养老送终,以尽孝道,可是黎公公拒绝了,他仍然住在原先住的房子,每天晚上去给麻公公点灯,这是他们这一族的传统,人走后在他坟前点四十九天灯,灯不灭,照亮他走的路。 四十九天后,黎公公也在他们的房子里闭上了眼,再也没有醒来。 第六章 陆重之后的回忆永远都只到这里就停止,后面几年明明发生了很多事,妹妹出生,爸爸摔断腿,可在他的记忆中总是像蒙着一层大雾,看不分明,直到最后被一把大刀拦腰截断,留下血淋淋的断面。 陆重有一段时间一直以为那天是个昏暗的阴天,后来无意间翻看自己的笔记本,因为他习惯每天早上记笔记前会写上天气,才知道那天原来是个大太阳。 陆重当时读高一,马上要期末考,陆超是在他下午上课时在教室找到他的,跟老师说了几句话,老师看了陆重一眼,片刻后才说:“陆重,家里有人找你”。 陆重慢慢收拾东西,把抽屉里的书一本一本装进去,同桌好心地说:“陆重,你把书留在这儿 分卷阅读6 - 分卷阅读6 - 分卷阅读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 吧,明天帮你搬位子”,老师担心学生一直坐一个地方对视力不好,所以让他们两周就往旁边移一格座位,所以同桌还以为他是因为要搬座位才把书全部带走。 陆重看了她一眼,勾了勾嘴角,说:“谢谢”,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陆超脸色很差,见到他就说:“你家里出了点事,先回去。” 陆重问:“出了什么事?”陆超却不肯再说。 两人埋头赶路,连走带跑,一个小时就走完了平时要两个小时的路,下山就是寨子,陆重突然停下脚步,说:“阿大,反正我迟早都要知道的,你先告诉我吧。” 陆超一顿,抿了抿嘴唇,张开口好几次都没说出话来,好像这对他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你妈跑出来,把祖婆和陆叔砍死了。” 陆重之前想了千百种情况,可没有一种比得上现实的惨烈,一时间他几乎以为这是梦境,努力几次才找回声音,“我妈呢?” 陆超转过头看他,眼神不自觉的悲悯,“疯了。”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陆重到的时候婆婆和爸爸的尸体已经被人收拾好,摆在堂屋,陆重本来以为自己会哭,可是却一点没有,眼睛一直干干的。 他从婆婆房间柜子里棉被最下边把钱摸出来,冷静地拜托大伯帮忙去石村买棺材,请阿吉帮忙买白布、香、纸、烛。平时寨子里有人去世下葬的时辰都是婆婆看的,现在陆重也只能凭着之前婆婆教过他那只言片语的东西,对照着传下来的一本书,定了凌晨4点上山的时辰。 二伯问:“虫子,不停棺几天吗?” 陆重摇了摇头,停棺也只是为了让人来吊唁,可人死灯灭,又是枉死,不吉之兆,人家多半也不愿意上门,还是让他们早日入土吧。 晚上陆重一个人在院子里守灵,阿瑶妈妈抱着他妹妹过来,“虫子,你妹妹在我家她一直哭”,其实小孩是刚刚才开始哭的,不过婆婆说陆重一家人不吉利,不让他妹妹待在自己家,阿瑶妈妈觉得很不好意思,又不敢违逆婆婆的话,说话时都躲着陆重的视线。 陆重却没注意,把妹妹接过来抱着,问:“云姨,我妈在哪儿?” “我们怕她又伤人,就关在河边那个小屋里”,说完又赶紧补充,“我会按时给她送饭,你别担心”。 陆重感激又郑重地道了声谢,阿瑶妈妈呐呐说了句不客气,埋着头走了。 陆重这才第一次好好看自己的妹妹,她没哭了,睁着双眼睛看着他,鼻子小小的,嘴巴小小的,手也小小的。 她才一岁多,出生的时候陆重正在上课。他那时已经知道妈妈是被拐卖过来的,也已经知道购买和拘禁被拐卖的妇女是犯法,他终日活在想救妈妈又怕婆婆被抓起来的惶惶之中,潜意识的不敢面对这个跟自己一样,可能是因罪恶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小生命,不敢抱她,甚至连看也不敢看。 而婆婆也因为她不是男孩对她不管不问,做饭都只做陆重一个人的,整个家里唯一喜欢她的可能只有爸爸,陆重很多次看到爸爸坐在院子里怀里抱着妹妹干活,冲她做鬼脸发出怪声逗她笑。 陆重看着她懵懂又无知的小脸,叹了口气,准备去厨房熬点粥给她喝。路过一间房的时候,他看到墙角有流出来的干涸的血迹,只看了一眼陆重就迅速别过头。 陆重喂妹妹喝粥的时候才想到她还没有名字,想了半天给她取名叫安乐,希望她能平安快乐。 操办完婆婆和爸爸的后事后,陆重用背腰背着妹妹去河边的小屋,那是个茅草屋,很破,立在这儿很多年,也不知道是谁修的。 陆重看到妈妈仍然坐在地上,不过头再也没像之前那样仰着,而是深深埋在膝盖上,陆重看到她的手腕上还挂着那个铁环,上边拖着一小段铁链子,切口不平,一看就是用不怎么锋利的东西慢慢磨断的。 她的手很细,几乎只是骨头上包着一层皮,陆重不知道这么一双手怎么有力气在漆黑的夜晚拿着菜刀砍死两个人,而且刀刀入骨。 他很想问她,为什么不直接跑?为什么一定要杀掉他们?可是他问不出口,因为他知道,她其实也是受害者,最悲惨的莫过于,在这个故事里你说不出谁更悲惨一点。 最后只能嘶哑着问出一句:“为什么不等我回来,把我们全部都杀死呢?为什么?” 回答他的是无边的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陆重才重新站起来,去大伯家借锯子。他刚走进院门唤了声大伯,就看到大伯娘慌慌张张地跑出来,问:“大伯娘,我想借你们的锯子用一下。” 大伯娘立刻回答:“你就在那儿我给你拿过来”,声音因为着急都比平时尖利,陆重顿在那里,慢慢收回自己迈出的步子,大伯娘很快就拿过来了,说:“用完就放在你们那边,我们家有多的”。 陆重说了声谢谢,接过就走了。 陆重没走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大伯娘和大伯的争吵声,又走了一会儿然后听到大伯喊:“虫子”,他停下来,回头。 “虫子,这是一百块钱,你拿着去外边吧,别留在寨里了。” 陆重顿了片刻,伸手接过来,咬了咬嘴唇,问:“大伯,派出所没说抓我妈吗?” “镇派出所来人了,然后说你妈是精神失常,就又走了。” 陆重点头,说了声谢谢,转身往河边走。 听到大伯在身后的声音,“虫子,大伯是为你好”。 陆重没有回答,背上的安乐好像醒了,动了动腿,陆重赶快反手轻轻拍她的背,轻声哄道:“安乐乖”。 回去陆重用锯子把妈妈手上的铁环锯掉,他想她应该是真的疯了,眼神涣散落不到实处。 晚上,陆重抱着安乐在河边坐了很久,他身上带着婆婆做的香囊,也不怕蚊子,一瞬间他想跳下去算了,一了百了,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做。 他想好了,就去外边吧,走得远远的,一辈子都不要回来了。 “虫子?” 陆重听到陆超的声音,喊了声“阿大”。 陆超走过来坐在他旁边,两个人一起看着前方的河,片刻后,陆超说:“我妈那人就那样,你别生气。” 陆重笑了,“没事,本来这种事避讳点也好。” “你有什么打算?” “可能,会去外地吧,不想留在这儿了。” 陆超点了点头,“也好,东西收拾好了吗?” “不想去收,就这样吧,人上路就行了,走一步算一步。” 陆超想到陆重家屋里满地的血迹,顿了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陆超把一个东西从兜里拿出来递给陆重,陆重接过来,把外边的布打开里边是婆婆的一个银镯子。 陆超问:“你知 分卷阅读7 - 分卷阅读7 - 分卷阅读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 道这是什么吗?” “这不是婆婆的镯子?” “这个是历代祖婆的信物,我爸爸帮婆婆整理遗体时偷偷藏起来的。” 陆重有点懵,“为什么要藏起来啊?” 陆超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而问:“你知道祖婆是怎么选的吗?” 陆婆婆很少跟陆重说这方面的事情,小时候陆重很好奇这些鬼神古怪的事情,可陆婆婆从来不会跟他说什么,无论他再怎么要求。 陆超继续说:“我也只知道一点,好像是上一代祖婆去世后,会把寨上所有本族女娃的生辰八字写下来供给巫祖,巫祖自己会选出下一代祖婆。” “怎么选?” “我哪儿知道?这么多年都是如此肯定是有办法的”,陆超继续说:“不过,这次没选出来。” 陆重瞪大了眼,不应该啊,没听说过什么时候寨子里没有祖婆。 “因为我没把她”,陆超指了指陆重怀里,“她的生辰八字我没写上去。” 陆重总算听明白了,安乐应该就是下一代,不应该说这一代祖婆,担忧地问:“这样行吗?没人怀疑?” 陆超扔了个手边的石头到河里,“他们都说是因为婆婆死于非命巫祖生气了,没人怀疑,你知道祖婆必须得一辈子待在寨子里,绝不能离开,不过都什么年代了,咱们族都被汉化成这样了,还信这些,再说我也没见着巫祖保佑婆婆啊……我爸也不敢把这镯子给其他人,所以还是你给她拿着吧,等大了再给她。” “不过我说,你要是不想带她走,嫌麻烦,可以把她留在寨子里,她要是祖婆了肯定有人管她。” 陆重认真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拒绝,“算了,怎么我也是她亲哥哥,总是在亲人身边才好。” 陆超拍了拍他肩膀,准备回家,都走了几步,又倒回来跟他说:“虫子,好好活着”。 陆重仍然看着河面,居然笑了,回道:“我会的,我倒要看看还能再发生点什么”。 第七章 第二天天刚亮,陆重就背着妹妹,牵着妈妈踏上了行程。 除了怀里揣着的350块钱,什么都没带。从学校里背回来的书陆重本来想一把火烧了,可真正点上火,看到那些熟悉的纸张在火苗里蜷起,他马上条件反射地去把火扑灭,心里还是舍不得。 也许在陆重刚开始上学,每天为了逃避去学校绞尽脑汁的时候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想读书,想坐在教室想得发疯。他拼了命的学习为的不过是读完大学,找一个稳定的工作,买一个县里那种楼房,让婆婆、爸爸妈妈住在干净的房子里,一打开水龙头就会有水,不用走两三里山路一担一担去挑。 他靠着奖学金还是可以去读书,可是大学的学费怎么办?就算他侥幸筹到大学的学费,那妈妈和妹妹又怎么办呢? 生活是一个接一个的选择题,还特么都是单项。 陆重后来把书埋在的河边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们先坐车到县里,在长途客车站,陆重看着车次表,闭着眼睛随便选了个城市,也许只是因为它的名字很好听,顺城,人生所求不过一顺。 陆重花200块钱买了两张票,得坐两天两夜,还好他妈妈虽然已经痴傻,还能听懂话让干嘛就干嘛,会自己上厕所,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安乐很乖,几乎不哭,就算哼两声陆重一哄就好,旁边的乘客都啧啧称奇,说重来没有见过这么安静的小孩。 到顺城的时候刚刚下午两点,陆重背着妹妹拉着妈妈警惕地看着出站口招揽住宿的人,这个城市大得让他害怕,他也不知道去哪儿找便宜地方住,只能寄希望于这些过度热情的招揽者。 陆重千挑万选找了一个看起来面相慈善的人,举着一个两元一晚的牌子,陆重走过去,努力让自己表现得老成,装作随意地问:“还有住的地方吗?” 那人立刻脸上笑开了花,“有有,多的是,两元一晚上。” “行,带我去看看吧。” 那人叫了旁边另外一个人过来,“大斌,带这个小哥去看看房子。” 大斌走过来,满脸堆出笑,“哥,跟我来”,虽然他看起来比陆重大不知道几岁。 陆重跟着他穿了无数个小巷子和垃圾堆,终于到了,那好像是个修到一半废弃的大楼,破破旧旧,窗户还是一个个大窟窿,有的用纸糊上,有的花花绿绿的挂着晾晒的衣服,看起来住的人还不少。大斌给他们带到一楼最左边的一间房,比陆重老家的房子还要简陋,里边就一张木板床、一条长凳,连窗户都没有,黑漆漆的。不过倒是正好合了陆重的意,那窗户没有窗框、玻璃,太不安全了。 陆重在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看看这儿看看那儿,问:“能便宜点吗?这连窗户都没有?” 大斌做出哭脸,“就是因为没有窗户才只要两块啊,有窗户的都得两块五起”。 陆重从来没有砍过价,看人家不同意就罢了,说:“就这间吧,怎么付钱?” “半个月一付,你先给我30块钱就行。” 陆重贴身小兜里拿出个布包,再打开布包拿了30块钱给他,大斌一直盯着陆重的手,放这么仔细他还以为有多少钱,一看就一张100,暗自撇了撇嘴,接过钱就走了。 陆重打开灯,还行,灯挺亮的,说:“妈妈,坐凳子。” 他现在有意识的多跟妈妈说话,给她一些简单的指令让她做,陆妈妈茫然的转过头,陆重又指着板凳,说:“凳子,坐”,陆妈妈好像听懂了,乖乖地坐在凳子上。 陆重还背着小安乐,给她放下来,把尿,又重新背到背上,他一时间觉得心有点酸,他还算是有过几年被宠爱的童年,可是她这么小就跟着自己颠沛流离,可很快陆重又重新收拾起心情,这种情况下不容许他沉浸在情绪里太久。 他现在手里还剩将将100块钱,明天就必须得去找工作。陆重叮嘱妈妈乖乖坐在这里,锁上门,背着小安乐去买吃的,走了一条街发现一家餐馆,一看,一盘菜居然要两块!!!!陆重吓坏了,可又转了一圈后发现其他家都是三块。 陆重只好又去了前一家,他让老板炒碗蛋炒饭再加水煮成粥,那老板一听:“就汤饭呗”。 陆重家那边没有这个叫法,不过听起来应该就是这个,回道:“对”。 安乐好不容易被放下来被抱着,开心极了,手到处乱舞,喊:“大”。 陆重笑着纠正她,“不对,是阿大,阿大。” “大”。 饭上来后陆重小心地喂安乐,安乐不喜欢吃鸡蛋,可是陆重又怕她营养不够,只能哄着她吃,安乐苦着一张小脸,吃得慢吞吞。 餐馆老板看乐了,“小伙子 分卷阅读8 - 分卷阅读8 - 分卷阅读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 ,这么小就生闺女了啊?” 陆重脸都红了,“不不是,她是我妹妹。” “哟,那你们家大人呢?” 陆重没有回答,餐馆大叔也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答案,这里是这个城市的贫民窟,充满了外来做工的人,比电视上悲情不知道多少倍的故事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就算想同情,同情心也早就在之前的日子被挥霍完了,老板默默回去炒菜。 安乐吃了一小半就吃不下了,陆重几口把剩下的饭吃了,又要了两个店里最便宜的馒头,五毛一个。拎着给妈妈买的饭往回走,路上又在杂货店精打细算买了些生活必需品,这一天就花了30,肉痛得陆重一抽一抽的。 回去把买的褥子铺在床上,床让妈妈和妹妹睡,陆重自己准备就捡外边的纸壳铺地上凑合一下。 天黑了,陆重躺在地上闭着眼,没几分钟就睡着了,可是安乐在床上却不安分,动过来动过去,没人理她就开始哭。 陆重是被安乐的哭声吵醒的,连忙把她抱起来,安乐居然瞬间就不哭,陆重气笑了,他上辈子也不知道欠这小妮子什么,这辈子来给她做牛做马。 后来,安乐是趴在陆重胸口睡着的,陆重就这么被压着睡了一宿。 第八章 第二天陆重睁开眼天已经大亮,妈妈已经醒了坐在床上,眼睛不知道在看哪里,安乐也醒了,趴在陆重身上也不乱动,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玩陆重的衣服。 陆重爬起来,出于意料的身上也不是很难受,洗漱完,买吃的回来,就背着小安乐出门找工作。可想而知的不顺利,人家一看到陆重一副没成年的样子,身后又背个小孩,刚听他说完第一句就叫他走,陆重脸皮薄,被人家轰出来难堪又尴尬,脸都发烫,在外边吹了好久的风才去下一家。 路过一家面点店,贴着招工的广告,陆重想着进去碰碰运气,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长得一副看起来唱歌就好听的样子,问:“多大了?” “马上十七。” “背上这小妹妹是谁啊?” “我妹妹,”陆重有点摸不准胖子老板到底想知道什么,忙又补充:“我虽然年纪小,但是我力气很大的,比你力气还大。” “哟”,胖子老板倒是好奇了,“真的?” 陆重看他不信,四处看了看有没有什么重的东西可以搬,可看来看去只有老板这个人最沉,于是冲过去一把抱住他的腿将他举起来,胖子老板吓一跳,大喊:“我的亲娘诶,快放我下来”。 旁边的两个伙计都笑得跌倒。 陆重把他放回地上,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老板惊魂未定,说:“就要你了,700块钱一个月,包吃包住。” 陆重乐坏了,眼睛笑得眯起来,片刻后又说:“不用包住,我还有妈妈,我得跟她一起住”。 胖子老板看他这么小又照顾妈妈又看护妹妹,倒是生出几分佩服的心,大方地说:“那多给你一人的饭,带回去给你妈吃”。 陆重大声说:“谢谢,”真是遇到好人了。 陆重又一溜小跑跑回去,给妈妈买饭,下午就去朱老板的面点店上班,对,那个胖子老板姓朱。 朱老板默不作声地观察了陆重一下午,发现还真的请了对人,陆重力气大,又能揉面又能卸货,还爱干净,每隔小半天把安乐放下来玩一会儿,带她上厕所后都会认认真真地用肥皂洗两遍手,餐饮行业从业十多年的朱老板看到后不住点头,做餐饮最关键的是什么?干净呐。 朱老板看到陆重一直背着安乐,第二天把自己儿子用过的学步车带来送给他,陆重早就想给安乐买个,却苦于囊中羞涩,一迭声的说了好多句谢谢,那郑重的样子倒是让朱老板都不好意思,挥一挥手留下一个圆润的背影。 找到工作后陆重终于稍微有一点安心的感觉,现在每天吃饭又不花钱,陆重就去商店买了包奶粉,早上给他妈冲一杯,给安乐冲一杯,有时候安乐喝不完,他就喝剩下的。 下班回家陆重在外边空地的杂草堆里挖了几颗驱蚊草用塑料瓶种在房间里,那香气清爽又能驱蚊,还捡了好几块木头给安乐雕玩具。安乐就坐在学步车里,看着陆重雕东西,一会儿拍手,一会儿笑,喊:“大,牛”。 陆重也只能雕点儿简单玩意儿,跟他爸学的,但估计只学到十分之一,陆爸爸雕那些小动物才叫惟妙惟肖,陆重小时候的玩具都出自他手里。想到这儿心就一拧,陆重狠狠摇了摇头,不敢多想,专心手上的动作。 余光里看到妈妈也坐在床上看着这边,陆重现在就是把他妈当做跟安乐一样,带俩小孩,冲她招手,“妈,过来”。 陆妈妈慢慢走过来,蹲在安乐旁边,陆重先雕了一个牛给安乐,安乐一拿到就往嘴里送,陆重赶快拿过来,说:“不许吃,安乐”。 再递过去,安乐再吃,陆重没辙了,出去拿水仔细洗了洗,递给她,啃吧啃吧,当给你磨牙。 陆重又雕了一个毛毛虫,递给妈妈,陆妈妈一怔,飞快地瞟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接过,随后露出一个小孩般的笑容。 陆重也笑了,旁边安乐一直笑着大喊:“虫,虫”。 农村一直有贱名好养活的说法,婆婆给陆重小名取作虫子,就是因为虫子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坚韧的动物,渺小丑陋,却生生不息。雄兵百万保家卫国是只属于少数人的伟大,对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能在最艰苦的平凡里仍然将生活过成一朵精心养育的花,就已经是很了不起。 第二天,陆重抱着小安乐在水池旁边给她擦脸,住在他们隔壁的张阿姨看到了,忙说:“那水那么冰,小孩儿脸嫩着呢……来我这边接点热水嘛”。 现在正值酷暑,陆重觉得那水管里出来的水都是温的,完全没想到对这么小的娃娃是不是太冰,一时愧疚难当。 张阿姨拿盆给他接了点热水兑成温水,温声说:“那水咱们大人不觉得冰,可是小娃娃体弱,不一样。” 陆重连忙点头,“知道了,谢谢您”。 张阿姨一边看陆重给安乐洗脸,一边闲聊,“你们刚搬过来吧?” “嗯,就前几天”。 “我看你家也没有炉子,以后要热水就来姨这里倒,啊”。 陆重觉得他最近运气怎么这么好,尽遇见热心人,感动地直说谢谢。 上班了,陆重把安乐放在学步车里,再用一根绳把学步车系在门把手上,不用背她后轻松了不少。陆重现在就是小工,只要是不需要技术的他什么都得干,店里除了老板外,手艺最好的是陈师傅,所以他总是摆着几分高姿态,支使陆重干着干那,陆重也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跟陆重同样是小工的小兵偷偷拉住他,“ 分卷阅读9 - 分卷阅读9 - 分卷阅读1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 你别傻,他就是想偷懒,有些不该你干的活儿不用给他干,省得他尽挑你个软柿子捏”。 陆重嘿嘿一笑,没说话,他觉得自己现在什么都不会,多干点活儿是应该的,反正就费点力气也没多大损失。小兵看他不开窍,背着他骂了好几句傻帽,后来也不怎么跟他说话了。 朱老板不常在店里,两三天来一次,他特别喜欢安乐,老给安乐买酸奶,这边他钱还没付呢,安乐就已经喝完把瓶给扔了,惹得朱老板哈哈大笑,现在安乐一看到他笑得比花儿还灿烂,一个劲儿冲他大喊:“朱,朱”。 朱老板愁眉苦脸,抱着安乐说:“祖宗,咱能换个词儿喊吗?” 陆重直脸到笑抽筋。 第九章 转眼陆重就在店里干了半个月,收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笔工资,350块,扣100押金,到手250,朱老板觉得250不吉利,所以只给了他249。 陆重这段时间已经跟他混熟了,简直要掀桌,“为什么不是251?” 朱老板拍拍他的肩膀,一脸和蔼,“吃亏是福,年轻人”。 这天还剩一些点心,朱老板就让他们三个人分了带回家,陆重拎着一大包馒头花卷回去,看到隔壁的张阿姨,连忙分了一大半给他们一家四口,这大热天什么都过不了夜,吃不完浪费就可惜了。 张阿姨接过来,想说什么又嘴拙,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在这个城市,好多人看到他们都会绕开走远一点,太久没有受过别人的好意,久到已经不知道如何说谢谢才最恳切。 后来,还是看到她老公过来,她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回报的办法,急忙说:“这是我家那口子,以后有什么干不了的重活记得叫他帮忙啊”。 张阿姨的老公看起来也是极老实的样子,憨厚又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陆重也笑了,说:“谢谢叔,姨。” 吃过饭,安乐就又开始喊:“牛,牛”。 陆重简直怕了她了,她现在好像以为雕东西是晚上的固定活动,天一黑都开始喊,不是喊牛就喊虫,要不就喊大,反正会的词儿喊个遍,陆妈妈也跟着她一起拍手。 不过陆重也没事儿,就照着那天跟朱老板去送货路过的商店里摆着的玩具样子,给安乐雕小车,不过雕完了安乐居然还嫌弃,玩了两下就扔到地上,看得陆重想揍她。 中元节那晚,陆重买了些纸和香,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在路口画个圈烧纸,理智告诉陆重人死了就是消失,什么都不会有了,可心里却还是想着,是不是婆婆和爸爸真的只是去了另一个世界生活,总有一天我们所有人都会在那里重逢。 火苗在风里跳动,隐隐地能听到旁边传来的低低的哭声,陆重忍住眼眶瞬间涌出的湿意,大步地往回走。陆重是一个从来不会往回看的人,对于他来说,回忆是最无用的东西,除了让现在显得更不幸。 在经过了一小段其实不是很辛苦的学习后,陆重第一次自己独立揉面、发面、上屉的馒头出锅了,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屉馒头简直美得无与伦比,那棱那角,就是比别的馒头好看。而且不知怎的这天生意爆好,两点不到东西就全卖光了,朱老板大手一挥让他们先走,自己守店。第二天正好轮到陆重休息,他乐不可支地抱着安乐往回走,想着正好待会可以带妈妈去河边散散步。 安乐这两天已经从蹦字儿开始学会吐词儿,第一个说的就是“阿大”,高兴得陆重亲了她好几口,陆重边走边念看到的东西,车子,房子,大树,安乐就跟着“啊啊”。 两个人自得其乐,不过这快乐却没持续多久。 刚进院子陆重就听到一声短促的尖叫,他心一咯噔,飞快地跑过去,门是开着的,只看到一个男人压在陆妈妈身上正在扯她的衣服。 陆重把安乐往地上一放,眼睛血红,冲过去就把那男人往旁边一拉,陆重发起狠来,劲儿比得上两个壮年男子,那流浪汉被陆重直接扯到地上,陆重完全已经疯了,一拳一拳打在那人肚子上。那流浪汉开始还求饶,后来连声音都发不出来,陆重满脑袋只有一个念头,打死他打死他。 后来还是安乐的哭声让陆重的理智回笼,他看到那流浪汉已经被他打得鼻子、嘴都在流血,不过一看就死不了。把人拖出去扔到外边空地上,又踢了两脚,陆重看到隔壁张阿姨家炉子上烧着的水咕噜咕噜的冒泡,门却是紧闭着。 他转过头,默默地进屋,陆妈妈看到他像是很高兴的样子,一直冲着他笑,陆重回了她一个笑,坐在旁边把她的衣服扣子一颗一颗系好,片刻后,眼泪落下来一滴滴砸在手上。 这是陆重这么久来第一次真正的哭泣。 他知道山里每一种花的花期,知道所有作物的种序,知道怎么用一根棍子打蛇打鸟,知道如何用一条绳子套鱼,知道哪里可以打井,知道哪里可以找得到治病的药草,他是寨里最小的能者,就算只靠打猎、采集,一个人也可以养活一家子,可是在这个大到荒诞的城市里,他却连给亲人一个安全的避身之所都做不到。 不知过了多久,陆重发出一声愤怒又绝望的嘶吼,像是猎手失去了弓箭,又像是困兽进了牢笼,可瞬间就湮没在城市的喧嚣中。 擦干泪,陆重去了小兵之前跟他说过的一个卖血的地方,卖了400ml血,换回来500块钱。 第二天,陆重一早就把所有东西都装在一个大编织袋里,牵着妈妈背着安乐去找房子,张阿姨看到他有点不自然,陆重不看她也不跟她打招呼,目不斜视地走了。 陆重走了很久,离之前住的地方很远才开始看房子,他也不知道怎么找,只能看街上贴的小广告。昨天过后,陆重像是变了一个人,见人就先三分笑,也不像之前那样怕丢脸,别人一看他们穿得破破烂烂的样子不想租给他也不生气,依旧笑着跟人告别,最后还真有一个老阿姨愿意把房子租给他,押一付三,一个月300。陆重全身上下一共就700多块钱,一个劲儿地跟阿姨装可怜,作保证,生生让人变成了押一付一。 脸是什么?能当饭吃? 那是一间小阁楼,不过让人惊喜的里边居然是一室一厅,虽然依旧很简陋,可比之前那里实在好太多。等安顿完陆重整个人都躺着动不了,打定主意第二天跟朱老板辞职。 他发现自己其实一直没有真正放下读过几天书的人那种故作的清高,之前找工作都只找能学到技术的,潜意识里看不起卖力气的活儿。可是对于他来说,卖力气却是现在最适合他的工作,来钱快、现结、做多得多。 也许从长远来看,学个一技之长确实更好,可是,有时候现实哪里容得了你慢慢来。安乐只有两套换洗 分卷阅读10 - 分卷阅读10 - 分卷阅读1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1 的衣服,他和陆妈妈都只有一套,每天睡前都得把衣服洗了再睡,第二天不管干没干都得穿,而且马上天冷了,冬衣、被子也都还没有。 就是这些常人看来稀疏平常的东西,却是压在陆重身上沉甸甸的大山。 第二天讲明去意后,朱老板倒真是有几分舍不得,说:“是钱的问题吗?你要是急需钱我可以先借给你?” 陆重摇摇头,“还不到那个地步,如果这次我冲你伸手,那么下一次,我再遇到困难也只会期盼别人的帮助”,依赖对陆重来说似乎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朱老板好好看了好几眼陆重,像今天才真正看清这个年轻人,重重拍了拍他的手臂,“好好干”。 第十章 陆重现在白天去码头卸货,晚上帮人搬家,一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为了方便叫工,他还买了人生中第一支手机,100块钱的二手,没几天安乐就已经学会了看到他摸手机就喊“喂喂”。 晚上还好,安乐已经睡了,白天就没人看她,放家里跟陆妈妈在一起陆重又不放心,所以只能把她带在身边。安乐早就已经会走路,但可能因为陆重背得太多,所以特别不愿意自己走,动不动就要背要抱,陆重已经意识到这样不好,狠下心来在她撒娇的时候不理她,安乐这个鬼灵精,哼过几次看没效果就不闹了。 平时陆重干活儿的时候,安乐就坐在旁边小板凳上自己玩儿,慢慢的,码头上的人都知道,新来个小孩,力大无比,干活利落,去哪儿都带着妹妹。大家都说这小孩虽小,但有情有义,所以对陆重都比较照顾,有时他忙不过来,旁边卖烟的大娘还会帮他看一会儿安乐。 安乐一点儿都不怕生,谁来逗她都捧场,简直是个小万人迷,陆重回去给她换衣服经常能在她兜里翻到一堆花生瓜子和糖,她还献宝似的给他看,弄得陆重哭笑不得。 陆重现在的工钱是每天结一次,攒够600块钱后他马上跟房东阿姨联系,补了两个月的房租,又提出能不能重新漆一下墙,阿姨有点意外地接过钱,说只要不拆房子,里边让他随便弄,走的时候还给了陆重一袋老家送来的杏子,让带回家给妈妈和妹妹吃。 陆重花了一个整天把已经脏的不行的墙壁重新刷了一遍,用砂纸把家具原有的漆磨掉,原本准备刷上颜色,但看到那木头的纹路还挺好看,就只刷了一遍清漆,保留木头的原色,家里登时看起来顺眼多了。里边那间卧室给陆妈妈住,陆重加固了一下客厅的木架沙发,那沙发拖开就是张床,每天晚上他就睡那上边,当然,还有不跟陆重睡一块儿就嗷嗷哭的安乐。 这天,罗师傅给陆重打电话,问他下午要不要接活儿。罗师就是招陆重去搬家的人,他之前一直在码头当中人,后来拿自己积蓄买了一辆二手小皮卡,平时招揽点运输和搬家的活儿,听朋友推荐陆重干活利落就想着找个帮手,两人一拍即合。 平时陆重一般只晚上搬家,因为白天在码头能干的活儿多,不过他拒绝后罗师淡定地回了两个字,“四百。” 陆重抱着安乐就往他停车的地方冲。这次搬的距离不远,但是东西却是不少,整整十来个大纸箱,要搬家那人直接就不出现,电话遥控指挥他们去哪儿搬再送到哪儿。罗师的电话扩音很大,陆重在旁边听到连忙抢过来问了一嘴,“搬过去有人在家的吧?” 那头的人愣了片刻,不知冲谁大喊了一句:“操,我不能跟你们去了,我得回家开门去……我在那边等你们。” 目的地是顺城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门口保安仔细检查了后边的东西,并扣了罗师的身份证后才把他们放进去,入目先是一个大型花园,穿过花园才看到有小楼影影绰绰地藏在林间。开着车的罗师感叹了一句:“这辈子要是能在这儿有栋房子就值了。” 陆重刚刚一直在跟安乐玩对手指的游戏,闻言往外看了一眼,确实建得漂亮,闹市中世外桃源的感觉,然后就没有其他感想了。 罗师犹自说:“我一听是送到这儿就把报价翻了个倍,哈哈哈哈,人连价都没还,啧啧啧”。 陆重听到这儿忍不住笑,也不知道罗师这到底是高兴还是失落的意思。 到了开门的应该就是刚刚打电话的人,跟陆重差不多大,差不多高,指着楼梯旁的空地说:“东西搬进来放这儿。” 陆重把安乐留在车里,跟罗师两人去卸箱子,两个人来回搬了七八趟才算完事儿。 林川柏边靠着沙发背边喝可乐观察,发现年轻一点的这个工人真是不错,箱子按照上边写的类别摆放得整整齐齐,有字的那面冲着一个方向,方便人整理。人看起来也不错,干干净净的挺精神。 林川柏走过去,说:“喂,你帮我整理东西,我付你钱。” 陆重看他一眼,没作声。 “一千块,干不干?” 陆重收回正准备迈出的步子,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您说?怎么整理?” 林川柏从小到大就没干过家务,半天说不出个一二三,最后憋出一句:“你看着办吧”。 陆重忍不住眉心跳了跳,脸上的笑却更灿烂了,“行……麻烦您稍微等我一会儿。” 林川柏就看着那人出去,回来怀里抱了个小孩,他瞪大了眼:“你哪儿捡的?” 陆重觉得这人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可还是尽量热忱地回了句:“我妹妹”。 陆重把随身带的小板凳打开,让安乐坐在玄关门厅,安乐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亮的房子,一坐下就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那个比她还高的大花瓶看。 陆重捏了捏她的小脸,干活去了。 “放哪间房有要求吗?”陆重问。 林川柏皱了皱眉,“等着”,边说边拨了个电话,“哪间房是我的啊?……你凭什么不让我住楼上?……挂了拜拜。” 挂了电话林川柏说:“楼下的房间都行,你看着放吧。” 陆重活了十几年就没见过这么随性的人,暗自叹了口气,默默去看楼下有几间房。 真正到整理的时候陆重才发现,十八个箱子,一个写着书,一个写着杂物,四个写着衣服,三个写着鞋,余下的全部都写着模型二字,给主人平时的生活做了充分的注解。 陆重先把书、鞋、杂物整理好,分别放到柜子里,然后问:“衣服也要整理吗?” 林川柏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抬头看他没回话,满脸都是你这不是废话吗的表情。 陆重还以为有钱人会比较讲究,不喜欢别人碰他的衣服什么的,可明显林川柏并没有这种洁癖,陆重面无表情地去挂衣服、折袜子内裤。 终于只剩下模型,陆重小心翼翼地打开箱子,看着这些一看就很贵的玩意儿 分卷阅读11 - 分卷阅读11 - 分卷阅读1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2 半天没敢动手,问:“这些放哪儿?” 林川柏站起来,去各个房间看了一圈,发现还真没有放的地方,蹲在箱子旁边,看着自己这些宝贝,愁眉苦脸,不一会儿又开始叹气,脸皱着像个包子。 “要不订几个架子,把它们摆墙上?”陆重看他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实在没忍住建议道。 噔,林川柏马上抬头,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他。 陆重真想打自己一耳光,叫你多嘴! “我给你钱。” 陆重摆摆手,泄气地回道:“不用了”,1000块已经很多,他实在不好意思再多要。 可真要开始,才发现手里什么都没有,陆重说:“可这缺东西啊。” “缺什么?” “螺丝钉,钉锤,木板,锯子,小三角铁支架”,陆重想了几秒钟又说:“算了,不要三角支架,多要几根木条就行”。 林川柏拨了个电话,复述了一遍刚才陆重说的东西,说:“他们马上送来”。 有钱真好啊,陆重暗自感叹。 趁现在没事儿,他走到门口去看安乐,发现小东西居然已经靠着墙睡着了,陆重摸了摸她的头发,心里翻山倒海的愧疚,可一时间又想不到什么解决的办法。 林锦一进屋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个比自己弟弟还小的半大少年蹲在门边,面前是个坐着打瞌睡的小豆丁,要不是知道不可能,他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进错了门。 “哥”,还是林川柏先发现他,陆重抬起头,没记住他的脸,只记得这个人的眼睛怎么这么黑。 “嗯,你怎么还没搬完?” “我的模型没地方放。” 林锦放下书包,“订个展示柜不就行了”。 “不要”,林川柏指了指陆重,“他说可以用架子摆在墙上”。 陆重现在不光想打自己一耳光,还想捅自己一刀,叫你特么的话多。 林锦往那边看一眼,点点头没说话,上楼换衣服去了。 林川柏这才想起来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陆重愣了一秒,才回道:“陆重。” “哪个lu?哪个g啊?” “陆地的陆,重来的重。” 林川柏觉得这对话好熟悉,可又死活想不起来,盯着陆重看了好几分钟,实在没看出个名堂。 陆重被他看得直发毛,还好这时林锦下来了,说:“吃什么” 林川柏无所谓的说,“让林叔送呗,随便吃点,不饿”。 林锦开始拨电话,陆重赶快趁机跟林川柏说:“那个,我带我妹妹出去逛逛,一会儿再来”。 “你记得回来给我装架子啊”,林川柏不放心的叮嘱。 陆重应了一声,抱着安乐就出门了,安乐醒了,迷迷糊糊地趴在他的肩膀上,喊:“阿大”。 不在吃饭的时候留在别人家是陆重从小就知道的道理,虽然城里人也许并不在乎这一两顿饭。他抱着安乐出了小区大门往外走了好久才找到一家超市,旁边再没有其他店,进去逛了一圈发现除了牛奶就没有安乐能吃的东西,只好在卖点心的窗口买了几个包子。 陆重把安乐放在门口花台上坐着,自己半蹲在她面前,把包子馅用刚买的勺喂给她吃,安乐应该也饿了,吃得特别乖,过后又喂她喝了牛奶。 安乐吃完后陆重才把剩下的包子皮给吃了,勺子装进塑料袋放自己兜里,又抱着安乐往回走。 第十一章 林川柏是在吃饭的时候想起陆重到底是谁的,整个人兴奋得不行,拿筷子敲碗,边敲边眉飞色舞地说:“我,我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 林锦抬头看了他一眼。 “我不是初中的时候跟陈哥他们去x省野外考察吗?我跟你说过我脚崴了,有个小孩背我来着,你还记不记得,那小孩就他,哈哈哈,我就说他名字怎么那么耳熟。” 林锦其实已经完全不记得这码事儿,不过还是捧场地说:“很巧”。 “可不是吗?哈哈哈哈,好逗啊。” 于是,门铃一响,林川柏就跳着跑去开门,冲站在门外的人绽开一个超级无敌大的笑容,陆重下意识地抱紧安乐往后退一步。 两人就这么对视了起码两分钟,林川柏终于失落地发现陆重没认出他来。 他有点生气地说:“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陆重呆呆地摇了摇头。 林川柏又把脸往他面前凑近一点,“还没想起来吗?” 陆重更呆了,这什么情况。 林川柏终于放弃让陆重主动认出自己这一艰巨的任务,说:“我之前跟人去你家那边野外考察,我的脚崴了,你背了我好久”。 陆重在记忆里努力搜索,还是没印象。 “哎呀,你这么年轻怎么记性这么不好,我还给了你一块表,对了,你还在我房间门口放了两只死鸟,你还记不记得”。 这回陆重终于回忆起他是谁了,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不好意思地说:“想起来了。” 林川柏冲他翻了个白眼,你才想起来啊。 陆重怕他一直扯这个话题耽误回家的时间,忙问:“东西送来了吗?” “送来了,在这个屋里,走,我带你去……哎别换鞋套了,直接进来吧,反正明天都得打扫”。 陆重停止了摸鞋套的手,准备把安乐又放在门口,就听见有个声音说:“让她睡沙发上吧。” 他一怔,抬头就看到那个眼睛很黑的人,插着兜,站在他面前。 陆重低头看安乐已经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只好听从他的建议,把安乐放在沙发上躺着,然后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那人很随意地回了句:“不客气”。 陆重跟着林川柏进了一间房,然后惊呆了,送来的木料、工具大一堆,别说订几个板子,就是打几个衣柜都多得是,那木料他认不出是什么,有点类似檀木但又不是,不过光看纹路就知道是上好的。 陆重没多说废话,坐地上就开始锯木板,林川柏蹲在旁边看,木屑满天飞,陆重看了一眼蹲在旁边的人,说:“那个,你出去吧,这儿灰大,我弄完了叫你”。 “我不叫那个,我叫林川柏,你记住了没?” 陆重忙着比尺寸,敷衍地说:“记住了记住了”。 林川柏瞪他一眼,起身走了,一进客厅就看到自己大哥居然还坐在沙发上,“你怎么还在这儿?没上楼?” 林锦正坐在那儿看书,闻言朝安乐睡的地方抬了抬下巴,林川柏这才发现陆重家的小妹妹睡在那里,林川柏使坏地去捏她的鼻子,被林锦一把拍开。 林锦说:“正好你来了,你在这儿看着她,别让她掉下来,我上楼去了”。 林川柏马上拒绝,“不要,我还有别的事儿呢”,说完就跑个没影。 分卷阅读12 - 分卷阅读12 - 分卷阅读1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3 林锦只好又拿起书开始看。 陆重正要去外边把装模型的箱子搬进来,一抬头就看到林川柏又蹲在他旁边,手撑着脑袋,看他站起来就问:“你去哪儿啊?” “搬箱子”。 他先去看看安乐醒没醒,一走近又看到林川柏的哥哥,那个眼睛很黑的人,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看书。 林锦听到脚步声抬起头,两人对视了几秒钟,陆重先不自在地移开眼睛。 陆重蹲下来摸了摸安乐的脸,也不知道是不是兄妹间真的有心灵感应,安乐一直睡得很香,可这时却慢慢睁开眼,迷迷糊糊喊了声“阿大”。 “安乐再睡会啊,阿大马上就好了,待会就回家”,陆重边说边轻轻怕安乐,安乐翻了个身,又慢慢闭上了眼。 “你们兄妹感情很好。” 陆重一怔,随后才抬起头,这句话不是问句,而是陈述一个看法,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后只能勉强回了个“嗯”。 还好他没有再问什么,陆重赶紧去搬箱子。 陆重在送来的那一堆工具里看到了电钻,他大概知道怎么回事却从来没用过,还好送来的是完整包装,对照着说明书研究了一会儿才掌握用法,有了这个应该能比他预想的早弄完。 陆重吭哧吭哧又锯又打孔又固定,全身都是汗,三个小时才弄好大半,马上要十点了,林川柏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要不明天再继续?” 陆重摇了摇头,手上的动作不停,“明天还有明天的事”。 紧赶慢赶终于在十一点过全部安完,林川柏看着自己心爱的模型一个个贴着墙放在支架上,为了更好的固定,每块板都按照放着的模型的尺寸钉了两个凸起的卡口,印着蓝色的墙面就像那些船真的航行在水中一样,比之前放玻璃柜里好看多了。 当然容易沾灰这种事情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林川柏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眼睛亮晶晶的,陆重一瞬间觉得好像看到了安乐每回吃糖的时候。 他本来在收拾东西,突然念起,捡起一块废弃的边角料,盘腿坐回地上,摸出随身带的刻刀,林川柏也看到了,好奇地跑过来蹲在他面前,问:“你在做什么啊?” 陆重没有回话,一个小船的样子慢慢在他的刀下出现,林川柏张大了嘴,觉得这人简直无所不能。 终于雕完了,他随便雕的,细节还很粗糙,不过已经是一个扬着帆正在航行的小船的模样,陆重吹开上边的木屑,递给面前的林川柏,“给你”。 林川柏瞪大了眼,一脸的不可置信,马上又化为大大的笑容,接过来爱不释手地把玩,看着陆重的眼睛,真诚地说:“谢谢你”。 陆重回了一个淡淡的笑,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林川柏问:“能给我你的电话吗?”在陆重疑惑的眼神下又马上补充:“下次搬家的时候我可以打电话给你”。 陆重不疑有他,报了一串数字。 林川柏存好,看到陆重后背都被汗水打湿,这才发现这么久了还没给人水喝,赶快跑到厨房拿了瓶矿泉水递给陆重。 陆重是真的有点渴了,道了谢过后拧开一口气喝完一整瓶。 林锦这时正好从洗手间出来,抬头就看见陆重站在他前方不远处,正仰着头喝水,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起伏,夜风吹动衣服,勾勒出精瘦却有力的腰背,那是一具比一般少年更有生命力的身体。 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陆重走过去才发现安乐已经醒了,正坐在沙发上玩一个小熊玩偶,看到他过来就把小熊一扔,张开手,大声地喊“阿大,抱”。 “回家咯”,陆重笑着抱起她,接过林川柏递过来的钱,道了声谢。 “哥,这么晚了你开车送他们回去吧”,林川柏不会开车,只能求助林锦。 一听可把陆重吓到了,连忙摇头说:“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没事儿”。 林锦拿起车钥匙,说:“我送你们到小区门口,这么晚了估计保安不让你们出去。” 这么一说陆重也没法不答应了,满脸不好意思,说:“麻烦您了。” 推开门一阵夜风就轻抚而来,满是植物的气息,混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有点像老家旁边的山里的味道,陆重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这清新的空气。 林锦突然就打消了开车的念头,问:“还能走吗?我想散步过去。” 陆重当然没有异议,两人就这么肩并着肩一起往门口走。 “你很怕我?” 陆重条件反射地抬起头,复又重新低下,“没有啊”,不是怕,就是会有点紧张,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林锦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你多大了?” “十八”。 十八,真是很好的年纪啊。 接下来林锦没有再说话,陆重也自在不少,到了门口,保安果然需要业主确认才放行,陆重看着笔下出现的那龙飞凤舞的“林锦”两个字,觉得这人的字怎么这么好看。 门打开后,陆重转头跟林锦认真说了声“谢谢”,然后不等他回答就抱着安乐跑进夜色中,林锦只能看到那腿快得,跟个小豹子一样。 第十二章 陆重来的时候就认真记了路,发现这儿离住的地方不远。 他抱着安乐一路跑,安乐搂着他的脖子一直喊“灰,灰”,这是他们经常进行的游戏,陆重拿她没辙只好停下来,一只手环着她腋下,另一只手抱着她的腿,然后就以这样的姿势抱着她往前冲。 安乐两只小胳膊学着小鸟的样子扇来扇去,笑声洒满这条只有昏暗路灯的街道。 到家陆重一开门就发现妈妈坐在门口,听到声音马上怯怯地抬头看他,他有点惊讶,一看桌上的饭菜还剩大半。 平时陆重会很早起来去菜市场买菜,说是菜市场其实就是条小街,周边的农户会把种的菜背来卖,小本生意分角都不含糊,但在为了图个好兆头,早上刚开张的第一笔还是会多少便宜一点,陆重早起就是为了赶这个。 之前他也试过下午快散集的时候去,确实比早上便宜不少,但是菜又黄又蔫儿,肉也是不新鲜的紫红色,他再想省钱也不敢买,怕吃坏肚子。 他每天固定会买拳头大小的一块肉, 剁成肉末一半早上给安乐蒸蛋羹汽水肉,另一半炒在给妈妈做的菜里,饭菜做好了放桌上,她白天饿了就会去吃。所以一般他回家时,盘子都是空的,然而今天却没有。 陆重先把已经睡着的安乐放到床上,然后牵着妈妈的手到桌边坐下,指着菜问:“为什么不吃?” 陆妈妈迅速抬头瞟了他一眼,又重新低下,陆重耐心地问:“为什么,不吃饭?” “等,你”,暗哑的声音传 分卷阅读13 - 分卷阅读13 - 分卷阅读1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4 来,陆重一怔,他只是试着问一下,却不期却听到回答,她已经多年没说过话,久到陆重都已经快忘了她其实并不是哑巴。 陆重定定地看着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在看什么,片刻后蹲下,把头深深地埋在她的膝上,过了很久很久才又抬起。 那天深夜,陆重陪着她又吃了一顿饭,昏黄的灯光下是两盘因为再次加热而显得暗沉的菜,让人一看就没有食欲,可是两个人却都吃得极认真。 这边林锦沿着花园散了会儿步才往回走,到家林川柏窝在沙发里不知道在干什么,只留一双脚搭在沙发外,他刚准备上楼,就被叫住。 “看,陆重给我雕的”,手里拿着个什么玩意儿晃来晃去,表情那叫一个神气。 隔得有点远林锦没太看清,走过去拿来一看,哦,一个小船,看完后他塞回林川柏手里,“早点睡,再熬夜当心我揍你”。 “要你管!” 林锦不置可否地一笑,上楼去了。 第二天早上,陆重给安乐穿衣服,居然在她的外衣兜里翻出两块巧克力,包装特别又精致,一看就跟他偶尔给安乐买的那些不一样。 陆重突然意识到,他一直以来没有足够重视安乐喜欢收人东西的这个习惯,以为只是别人表达善意的方式,可今天收的是糖,那么明天呢?以后呢?是不是也会把收不该收的东西当做理所当然。 他狠下心,把还没完全清醒,眼睛还只睁开一个细缝的安乐拖起来,两大巴掌就打在她屁股上,安乐愣了几秒钟后才开始哇哇大哭。 陆重也不理她,让她站在墙角罚站,“为什么随便收别人的东西。” 安乐站在那里,哭得鼻子眼睛都红了,眼泪鼻涕满脸都是。 陆重当着她的面把巧克力从她兜里拿出来,“以后不许收别人的东西知道没”。 安乐其实还不能完全听懂话,可看到把她的糖拿走就瞬间崩溃了,一屁股坐到地上,打着滚哇哇的哭,一边哭还一边大喊“不,糖”。 陆重不管她,自顾自去做早饭,听到安乐从扯着嗓子哭慢慢变成一抽一抽的呜咽,他第一次对未来感到一丝恐惧,养大一个小孩太不容易了,就像一棵小树一样,随便一阵大风一晚上就能让它变弯,可如果想要让它再直回来,就可能得花费好几年的功夫,他突然很害怕不能带好安乐,看着锅里咕噜咕噜冒起的泡泡,陆重长长地吐了口气。 饭做好,端上桌,他才又去看安乐。 他也不指望一次就能让她改过来,走过去抱起她,安乐从来没见过陆重这么严厉的样子,刚刚吓坏了,直到这时才放下心来,搂住陆重的脖子,一个劲儿喊“阿大”,因为哭太久还不停地打嗝。 陆重用手慢慢顺她的背,把她放在小板凳上,让她自己用勺子吃早餐,这才去叫他妈妈。陆重现在发现她其实并不是疯,只是智力退化,变成个几岁小孩的样子,虽然不怎么会思考,但是听得懂话,而且知道穿衣服、吃饭。所以他一直想着等攒够钱了带她去医院看一看,兴许能治好也不一定。 一家三口吃了每天唯一一顿一起吃的饭,过后陆重就牵着安乐去了码头,路上看到有睡在路边乞讨的老人,他摸出那两块巧克力,冲安乐指了指老人面前的碗。 安乐瘪着嘴,一副我很想哭但是我憋着的表情,一步三回头地走过去,陆重就那么平静地看着她,终于她狠下心把巧克力放到那个碗里。 接下来的一路安乐都鼓着嘴,不让陆重牵,也不跟他说话,陆重心想这小丫头脾气还挺大。 又是从早忙到中午。 陆重他们的工资是计件的,一般人一次只能搬两件,但陆重要么就三件要么就四件,跟他一块儿的老赵说:“陆重,这么拼命攒钱娶媳妇儿呢,哈哈哈哈”,周围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 陆重略微有点腼腆的笑,没有回话,旁人还以为猜中了他的心思,笑得更大声了。 一直到12点半才算忙完早上这一拨,陆重坐在台阶上休息,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脸,旁边的安乐在玩前两天给她雕的小鸭子。 电话响了,陆重这手机屏幕是坏的,看不到来电显示,不过接打没问题,当时买的时候就图它便宜,要紧的电话他可以记在脑袋里。 “喂?” “陆重吗?” “是,您哪位?” “我,林川柏啊。” 陆重有点纳闷他为什么会给自己打电话,不过还是礼貌的问:“有什么事吗?” “我就想问你,要不要来跟我们一起玩儿,我们要去爬山。” 陆重简直要笑了,不知道这人是太不食人间烟火还是单纯的蠢,回了句:“不用了,我还得工作……先挂了啊。” 挂了电话他还是忍不住想笑,无奈地摇摇头,带着安乐去船娘那里买午饭。 吃饭的时候就接到罗师的电话,说今天没接到晚上的活儿,让他不用去了,听罢陆重问:“罗哥,现在在家吗?” “嗯,什么事?” “没事,我待会来找你,有点事儿。” 陆重吃过饭把安乐拜托给船娘照顾一会儿,自己去了罗师家,到了罗师正在吃饭,看到他来就让媳妇儿给加双筷子,陆重连忙拒绝,说已经吃过。 陆重也不啰嗦,直接就摸出已经准备好的四百块钱放到餐桌上,“罗哥,这四百块你收着。” 罗师夹了颗花生米吃,脸上没有惊讶的表情,却做出惊讶的语气,“干嘛你小陆,怎么平白无故给我钱呢?” 陆重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笑,“昨天不是那人让我给收拾东西嘛,给了整整一千呢,这四百是我感谢哥的,要不是你我哪儿能有这种好差事,哈哈哈”。 罗师笑着瞥了一眼陆重,“行,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也厚着脸收下,咱哥俩好好合作,啊”。 “是是,一定的”,陆重满脸憨厚的笑容,看到罗师酒杯空了,又给他倒了杯酒才走。 出了门陆重才舒了口气,罗师这人不错,就是在钱上很小心眼,几乎锱铢必较,陆重现在还指望搭他的伙接活儿呢,可不敢因为这几百块钱就得罪他。 陆重下午下工的时候,特意仔细检查了安乐的兜,果不其然又有糖和瓜子,他牵着安乐去把糖和瓜子退给摆摊的大娘,安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噘着嘴,似懂非懂的样子。 在他们回家的路上,会走过很长一段河堤,人特别少,陆重随手摘了片树叶吹以前学小调,安乐在旁边啊啊啊的跟着乱唱,夕阳的余晖洒在陆重身上,这时的他才好像有了几分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这是陆重每天最喜欢的时刻,看着阳光洒在河面上,河对面还亮着,他站着的这边却已经阴了,一片温暖安详的宁静。也只有这时, 分卷阅读14 - 分卷阅读14 - 分卷阅读1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5 他才能让自己放纵一会儿,脑袋什么都不想,只有眼前的河光和山色。 在经过一个桥洞时,有人摆摊卖二手书,陆重欣喜地看到有他从读初中起就一直很想要的《百年孤独》,拿在手上翻来覆去来回看了好几遍,也不知道突然想到什么,脸上的笑容一滞,又默默地把书放回去,转而买了本图文三字经。 快到楼下时碰到一个大哥,顶着一个大光头,右手臂上全是刺青,腋下夹着一块纸板,手里拿着一沓类似传单的东西,看到陆重就塞一张给他,叼着烟含含糊糊地说,“小兄弟,看到照片上的人了给我打电话,有重谢”。 陆重一看,是一张寻人启事。 “我爸,走丢好几年了都。” 陆重仔细地看了看上边的照片,发现确实没见过,仔细地折好放到兜里,说:“我会帮你注意的。” 那人哈哈大笑,拍他的肩膀,看到两个人往一个楼梯口走,笑得更大声了,“小兄弟,咱邻居啊。” 陆重也跟着笑了,“我住五楼,你呢?” “四楼,你楼下”,边说边捏了一下被陆重抱起来的安乐的脸蛋,安乐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我到了,对了,我叫张明,小兄弟怎么称呼?” “陆重”。 “成,那陆重,回见”。 “回见。” 陆重难得有一天回来得这么早,陆妈妈高兴得围着他一直转,他重新做了晚饭,吃罢去敲对面的门。 他已经观察过了,对面住着一个中年女人,听楼下大姨说是生不出孩子,丈夫跟人跑了,现在就剩她和她瞎了好多年的妈。 门先打开一小条缝,然后才又打开一小半,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精明又刻薄的中年妇女的脸,下巴比常人长不少,看起来有点诡异。 陆重微笑着说:“阿姨,我是住你们对面的,我叫陆重。” 那女人狐疑地看了好几眼陆重,“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想麻烦您带我妈去澡堂洗个澡”,说完又马上补充道:“放心,我付您钱”。 那人眼珠子转了好几圈后,一口喊:“二十”。 陆重本来以为五块十块就能搞定,没想到开口就二十,咬了咬牙才回:“行,不过我妈智力有点问题,您带她去的时候麻烦注意点。” 这边谈好陆重就去给他妈收衣服,是托码头卖烟的大娘给买的新的,陆妈妈迷迷糊糊地被拉着出门,直到陆重把她的手放到对面阿姨的手里,她才像终于反应过来什么,突然尖叫,抱着陆重的手臂就不撒手。 陆重轻轻地抚她的背,温声说了好多遍“跟这个姨去洗澡,回来我在家等你”后,她才慢慢松开,被拉着下楼还不停地往回看,陆重又冲她保证说:“我在这儿等你”,才终于放心的走了。 第十三章 这天,陆重又接到林川柏的电话,那时他正在搬货上台阶,大喘粗气,靠着墙才腾出手来接电话,一接通那头是完全不一样的朝气和轻松。 “喂,陆重,我是林川柏呀,今天要不要出来玩?” 陆重顿了顿,没有按照第一时间的想法直接拒绝,而是回道:“我来不了,不过你要是过来找我可以。” “好啊好啊,我来找你玩儿。” 陆重挂了电话,重新调整了下肩上大箱子的角度,又开始吭哧吭哧地爬。 林川柏到得很快,陆重接了电话跟老赵打了声招呼就去接他,老赵咧着被烟熏黄的牙笑,“嘿嘿,你停这一会儿,今天可得被我赶上了”。 陆重拿毛巾使劲儿打了打自己身上的灰,回道:“那可不一定” 这里是林川柏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看什么都是一副新鲜的样子,陆重把林川柏带到安乐旁边,说:“你先在这儿等我会儿,我还没下班”,怕他坐不了地上,又跟人借了个矮板凳给他坐。 林川柏看着陆重往河边跑,上了一艘船就不见了,他坐在那儿跟安乐大眼瞪小眼。 正在他百无聊赖地时候,陆重又出现了,扛着一个巨大无比的袋子,比周围其他人扛的都要大,几乎跟他卧室里那个两人位沙发一般大小,林川柏完全不能想象那得有多沉,他就这么看着陆重把那个袋子放到货车上,又跑上船扛另外的大袋子,然后又搬到车上。 来来回来他都数不清到底搬了多少个,整整两个小时,就没停一下。 可能唯一一次稍微称得上休息的,就是把袋子卸到车上后,陆重靠着车子站了四五分钟,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往船上跑。 林川柏总是忍不住想,在那五分钟的时间里,陆重想了些什么? 快一点钟陆重才下工,带着林川柏去吃饭,到了平时吃饭的地方,已经有很多人,汗味、烟味混着饭菜油腻的味道,熏得林川柏想吐,死活迈不出进去的步子。 陆重也不难为他,让船娘在外边支了张桌子,那桌子灰灰的的,不知道多久远的油迹就像从没擦干净过,林川柏顿了快十几秒钟才坐下。 陆重今天超规格地点了三菜一汤,菜看起来倒还凑合,可是豁了口的盘子和碗,特别是已经被用得起毛的筷子尖,林川柏鼓足勇气夹了一筷子菜,片刻后还是放到碗里,到最后也没动一口。 陆重没看他,也没说话,给安乐夹好菜后,安安静静吃自己的,足足吃了三大碗才终于放下筷子。 “你看,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朋友的。” 林川柏张开嘴,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无力地放弃了。 坐在出租车上时,林川柏还在想,自己怎么当时就不吃呢,应该也吃个三碗四碗的,吓死那个陆重,想象陆重下巴被吓掉的样子,林川柏忍不住嘿嘿笑出声,吓得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看了他好几眼。 笑完才又叹气,手撑着下巴看着窗外,是啊,为什么别人能吃自己就不能呢? 还没等他想明白个一二三,就接到他爸的电话,让他周末回家,林川柏本来这周也没什么事,就说现在回。 挂了他爸的电话林川柏又长按了个1,刚接通就问:“你今儿回不回家?” “观海那边。” “你他妈怎么周周都有事儿啊!” “切,谁还不知道谈恋爱啊,是小爷我没看上眼的。” “放屁……那我自己回了,白白。” 林川柏到家时正好赶上饭点,就他爸在家,他换了鞋踢踢踏踏地走过去,“爸,又你一个人啊,好歹堂堂一个大公司老总,怎么天天跟个孤寡老人一样。” 林雄坐沙发上看报纸,面无表情地说:“去洗手,马上开饭了。” “我说爸,要不你也包个小三小四啥的,陪你消磨消磨时间,还能防老年痴呆”。 林雄把报纸一收,“林川柏,让你去洗手,吃饭”。 林川柏撇撇 分卷阅读15 - 分卷阅读15 - 分卷阅读1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6 嘴,没再说话,也没问他妈去哪儿了,反正不是在打麻将就是在spa,拢共就那些地方,总之不在家就对了。 洗完手出来,刚刚一直在厨房的芳姨才看到他,惊喜地说:“川柏回来了啊!” 林川柏笑着喊了一声“芳姨”。 “先生没说你要回来,也没做什么你爱吃的。” 林川柏去帮着她摆盘,说:“没事,今天随便吃点,明天我要吃板栗鸡。” 芳姨眼睛都笑弯了,“行行,姨明儿给你做。” 父子俩坐在大大的餐桌上吃了一顿饭,林川柏边吃边想这桌子就不能换个小点的,就他们这一家四口,躺上边都够了,用得着这么大吗。 吃过饭不一会儿林锦居然回来了,林川柏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瞥他,“你不是说你不回的吗?” 坐他旁边的林雄拿报纸拍他脑袋,“叫哥,怎么没大没小的”。 林锦正上楼准备换衣服,听到后冲林川柏得意地挑眉,气得林川柏牙痒痒。 平时林川柏再怎么跟他爸插科打诨都行,林雄都不会生气,但是只要是跟他妈和他哥说话,稍微不客气点就会被训,哼,就是偏心。 林川柏偷偷溜到林锦的房间,人不在应该是去洗澡了,他躺在床上边等边翻漫画。 林锦围着浴巾一出来就看到林川柏把自己床弄得乱糟糟,忍不住皱了眉,说:“我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要上我的床,旁边有沙发有凳子你眼睛瞎啊?” 林川柏才不怕他,又在床上滚了两圈,问:“你那个小男朋友呢?” “分了。” 林川柏张大了嘴,“分了?之前不还好好的吗?上次还碰见你带他在梅园吃饭。” “太闹了。” “卧槽,这也能算理由?” 林锦正在擦头发,闻言转过头看他一眼,一脸不然呢的表情。 啧啧,这尼玛渣攻啊。 林川柏气呼呼地就摔门出去了,搞得林锦一头雾水,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惹到他。 是的,林川柏也喜欢男的,还是高一那年看到林锦跟他不知道几个前的前男朋友亲嘴,才觉醒的基佬之魂,不过一直没敢跟别人说,一门两基佬,他爸知道了估计要疯。 林川柏躺在床上身体跟被子缠成一团,这林锦不知道都跟多少人滚过床单了,自己还特么是个处男,太不公平了……太丢脸了,想着想着他咬着被子几乎要哭出来。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林川柏看到他妈从楼梯上施施然地走下来,那身材那脸蛋,说是他姐都有人信,他皮笑肉不笑地说:“哎哟,这稀客啊!” 说完就被他爸一巴掌拍在背上,刚喝下去的粥差点没吐出来。 一家人沉默不语地吃了一顿早饭。 林家说是顺城新贵其实说白了就是个暴发户,林川柏他爸年轻时是个裁缝,经人介绍认识了他妈,两人结婚后也算是和和美美。林锦小学时,林雄借钱开了个小的衣料加工厂,正好赶上当时外贸订单的大潮,没几年就发家了,后来又稀里糊涂地跟人合伙干房地产,最终暴富。 林川柏每次想自己老爹的发家史,就只有一个感想,这老天要你发财真是挡都挡不住。 他爸发了过后,他妈也不用上班了,一天就跟一帮跟他家类似情况的阔太太打麻将喝茶,买衣服买包,去香港扫货。他妈年轻时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个十里八乡一枝花的人物,捯饬起来还是挺能唬人的,现在有钱了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对她那张脸估计比两个儿子还上心。 偏偏他爸呢是个内心还是有点小文艺的男人,物质上上去了就更追求精神上的契合,一有机会就带着他妈游山玩水。 这边他爸感叹卢浮宫真是艺术的殿堂,不管你懂不懂艺术,都会被它的艺术气息所感染。那边他妈就埋怨都是看这些没用的东西,三天买东西哪里够,这可是时尚之都巴黎啊! 这边他爸吃到当地有特色的美食想着也带他妈去尝尝,那边他妈就赖在床上,说这么好的酒店不睡够本怎么行,谁要出去啊! 久而久之,他爸再也不跟他妈出去了。反正从林川柏有记忆一来,就没怎么看他爸妈一起行动过,他妈倒是生活丰富,太太团里各种活动目不暇接,反观他爸就是公司、家两条线,林川柏都忍不住替他委屈。 没吃几口林川柏就把勺子一搁,“吃饱了,不吃了”,说完就噔噔噔的跑上楼。 孙媛媛倒是一点不受影响,边细口慢咽地吃边吩咐:“老林,去把车开出来,待会送我去丽都。” “是,夫人”。 林锦眼观鼻,鼻观心,只管吃自己的。 林川柏回房就开始打游戏,没一会儿林雄就敲门进来,端着一盘白糖包放他面前,说:“没吃饱吧,这儿有你爱吃的糖包。” 林川柏鼻子一酸,却还是做出埋怨的样子,“爸,你也不管管她,哪家妈妈像她这样成天早上出去大晚上才回来的。” 林雄面不改色,拿了个包子塞他嘴里,转身走了。 林川柏把包子吐到手里,“爸,你离婚得了,这个婚有跟没有一个样。” 顿了片刻,林雄才回了一句“你还小,不懂”,说完就出去了还关了门,林川柏往地上一躺,泄愤似的狠狠咬包子。 林锦和林川柏是周日吃完晚饭才走的,坐林锦的车,路上林川柏接到陈铭东的电话,“川柏,出来喝酒。” “哪儿啊?” “pl,要来就快点。” 林川柏正好也不怎么想回家,回道:“行,我马上过来”。 正在开车的林锦扫他一眼,“明天早上你不是还有专业课?” “哎呀呀,你现在怎么跟爸一样爱叨叨。” 林锦轻笑一声,“十点半不回来你的那些小破船就别想要了。” 林川柏咬着牙敢怒不敢言,因为他知道林锦真的干得出来,上次他夜不归宿还关了电话,林锦就把他拼了老命一个星期不吃不喝才组装好的“好人理查德号”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卸下来,整整齐齐地铺满一地,他回家看到后几乎要崩溃。 林锦把林川柏扔在pl门口就扬长而去,林川柏吃了一肚子尾气。 pl仍然是一派灯红酒绿的景象,穿过一片人海林川柏才到了陈铭东包的卡座,一看都是平时一起玩的人。 “来来来,摇骰子。” 林川柏平时也是这么玩儿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提不起兴趣,摆摆手,“算了,今儿没心情”。 陈铭东让其他人先开,挨着林川柏问:“怎么了?心情不好?” “有点。” “要不叫几个妹妹一起玩儿?”陈铭东冲他挤了挤眼睛,满脸猥琐。 林川柏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你他妈叫来是我嫖她还是她嫖我啊? 分卷阅读16 - 分卷阅读16 - 分卷阅读1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7 !” 陈铭东简直要笑喷,在林川柏小脸蛋上啃了一口,“这细皮嫩肉的可不能便宜了她们”。 “我先回去了,你们好好玩儿”,林川柏边用袖子狠狠擦了刚刚被陈铭东亲到的地方边说,走出去的时候居然被人摸了屁股,他杀气腾腾的转过头,恨不得一把火烧了这儿。 第十四章 陆重趁着中午休息去银行开了两个账户,一个是给安乐存来以后读书的,另一个是存来给他妈妈看病的,柜员姐姐一再跟他推荐办卡吧,又方便又快捷,还能在atm机上使用,陆重笑着拒绝了,还是存折好,上边有数字,看着踏实。 他已经在码头上干了俩月,他算过一个月卸货加搬家拼死拼活干能赚3300左右,在其他人看来这已经很多了,毕竟码头上的平均工资水平只有2000,但陆重一点也不敢放松,家里还有一老一小,他连病也不敢生。 第一个月的工钱用来添置了三个人的衣服、被子,所剩无几。这个月因为帮林川柏收拾东西赚了笔大的,足足有4000多,陆重喜滋滋地在两个存折上各存了1500,走在回去的路上还不时从兜里掏出来看,忍不住要笑。 可是,偏偏有个词叫乐极生悲。 下午卸货的时候,背上的箱子从肩上往下滑,陆重习惯性用左手一勾,只听一声脆响,然后是左肩一股剧痛,陆重咬着牙,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下,他知道脱臼了。 这次来的是艘小货船,东西不多,他跟着老赵还有其他一共10个人就把这活儿包了下来,能省下给中人的钱,旁边两个人看到陆重这样也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在心里嘀咕这钱可不能按人头平均分。 还是老赵过来看到了,忙问:“陆重,怎么了?” “没事,胳膊扭到了。” “还能不能行?” “行,没事”,陆重边说边拿出码头上人手一条的红布带子,平时是搬那种四面光滑找不到抓手的东西用的,左手使不上劲儿,他就用牙和完好的右手把箱子用带子捆起来,提起,一把扛到背上。 老赵知道肯定没有陆重说的那么简单,但是船主就是看中他们干活快,没了陆重就不能按时搬完,就算再找别人也会浪费时间。他看着陆重一路小跑的步子,片刻后才默默去干自己的。 刚刚那两个人看到陆重现在一趟搬的跟之前一样多,也服气了,一帮人卯足了劲儿终于提前完成。 陆重搬完最后一箱后直接就坐到了地上,埋着头大喘粗气,感觉从来没这么累过,左肩膀痛到极致到现在已经麻木,老赵过来把工钱递给他,抿了抿唇张开口,最后却还是什么都没说地走了。 坐了一会儿陆重才站起来,慢慢拖着步子去找安乐,安乐好像也发现今天的阿大不一样,皱着小眉头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直看陆重,陆重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 还好罗师最近跑长途去了,晚上也不用搬家,陆重牵着安乐准备去找家正骨店把肩膀接回来。 林锦就是在这么一种情况下再一次碰到陆重,把车停到路边,鬼使神差地就跟上去。看着陆重牵着他妹妹,另一只手不自然的下垂,穿过一条街,又拐进一条小巷,最后停在一家正骨推拿店门口。 就在陆重准备进去的当口,被林锦搂着脑袋拖到一旁,喝道:“你不要你的手了?这种店也能信?” 陆重吓一跳,挣开一看居然是林川柏的哥哥。 林锦刚刚不知道他具体伤在哪里,也不敢乱拉,只能用胳膊搂他的头,这时才放下手,又说:“是脱臼了吗?去医院拍个片看看,愈合不好当心变成习惯性脱臼”,就跟他一个同学一样。 陆重低着头说:“不用了,谢谢。” “你别不当回事儿,这伤筋动骨的不趁现在好好治,以后骨头长死了就来不及了。” “真没事,接回来就好了,谢谢你”。 林锦气结,吐了口气才又说:“怎么这么倔呢?为什么不去医院?” 陆重终于抬起头,看着那双他一直觉得因为太黑而让他有点害怕的眼睛,回道:“因为,贵啊”,他的眼神很平静,无关窘迫或者悲伤,只是阐述一个事实,甚至还带着一点这么明显的事情为什么还要问的疑惑。 林锦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 陆重转过头朝推拿店走过去,没两步又被拉住牵着安乐的那边胳膊,“我带你去一家店,是我同学爷爷开的,他是骨科医院的退休医生……放心,是很平价的店,但医术有保证。” 陆重没有拒绝,他其实也有点怕愈合不好,毕竟接下来的几十年都得靠这双手讨饭吃,他朝林锦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一迭声地说:“谢谢,麻烦您了。” 安乐看到陆重鞠躬也跟着弯下腰,还以为是在玩什么游戏,林锦真是无奈了,带着这一大一小走出去,又把他俩塞到后座。 这是陆重人生中第一次坐轿车,看着干净的内饰整个人都不自在,把手上脏兮兮的安乐抱到自己膝上,握住她的两只手怕她乱碰弄脏车,又想到自己刚刚不小心踩到水,马上把脚微微抬起不接触到地垫,然后就保持这么个姿势一直到下车。 那家店离得不远,十分钟不到就到了。 林锦熄了火先打开车门把安乐抱起来,陆重才下车,他让林锦把安乐放下来,林锦说:“要上顶楼。” 陆重只好跟安乐说:“安乐,你的手别碰到哥哥衣服知道吗?你刚刚摸石头了,有灰。” 安乐转了转眼睛,把两只手分别揣在衣服两边的口袋里,乖极了。 林锦忍不住笑,亲了亲她的小脸蛋,安乐居然不好意思地脸红了,陆重一旁看到摇了摇头,果然两岁小孩也是能分得清美丑的。 到的时候正好前一个人刚走,林锦先跟老医生打招呼:“爷爷您好,我是章朝的同学,上次球队里有人受伤我们一起来过这儿……这是我朋友,脱臼了,麻烦您给看看。” 章老把老花镜往上推了推,“坐过来。” 陆重连忙坐到他面前的小凳上。 “哪边?” “左边肩膀。” “什么时候脱的?” “两点钟左右。” “嘿”,章老笑了一声,“这胳膊不想要啦?” 陆重没有说话。 “来来来,躺床上去,趴着,受伤的那边垂到地上”。 陆重依言去躺好,“有点痛,忍着啊……小李,拿块毛巾给他咬着”。 “不用了,我可以的”。 章老把陆重的手拉起来,完全外展,牵引着轻柔外旋,两三分钟后就听见他说:“好了”。 林锦一怔,这就好了?! 章老拿毛巾擦了擦手,说:“小伙子不错,一声都没哼,不像有的人,来正个骨跟杀猪一 分卷阅读17 - 分卷阅读17 - 分卷阅读1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8 样嚎,啧啧啧难听……回去多补点钙,小孩子正长身体呢”。 林锦又往陆重看去,只见他整个人俯卧在床上,没什么反应,可再一细看,肩胛骨微不可查的颤动还是泄露了他的隐忍。他好像想撑着起来,被章老按住,“再躺一会,我待会再检查一下”。 陆重只好又躺下,所以没看到林锦抱着安乐下了楼。 终于能坐起来,陆重抬头就看到安乐站在旁边抱着酸奶一边喝一边看他,突然林锦冲过来把什么东西往他怀里一塞,说:“我有点急事儿先走了,你自己回去啊。” 还没等陆重反应过来就走了,只能听到他跑下楼急促的脚步声,陆重把东西拿起来一看,是瓶钙片。 章老检查了下他的肩膀,发现没什么问题,拍了拍陆重,说:“好了,记得半个月不要提重物。” 陆重一个劲儿地说谢谢,又问多少钱。 “十块。” 陆重瞪大了眼,“什么?”怎么会这么少,刚刚那家推拿店门口写的价格还是五十。 章老鼓起眼睛,“说了十块,拿钱来赶快走,别堵这儿影响我做生意。” 陆重掏出十块钱递过去,章老接过来随手放兜里,又开始赶陆重走。陆重一只手抱着安乐下楼,安乐趴在他耳边小声地喊:“哥哥?” 陆重一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在问林锦,有点好笑地回答她,“哥哥有事走了。” 安乐嘟着嘴,一脸不高兴,陆重心想这才几岁啊就这样,再大点不得看到个帅哥就跟人跑。 楼下就是一家药房,陆重掏出兜里的钙片,走进去。店员看到就是刚刚卖出去那瓶,还以为他是来退货,皱着眉说:“售出概不退换”。 陆重被她弄了个脸红,“不是,我是想问一下这瓶钙片多少钱”。 “108,这是我们这儿最好的一种,特别易于人体吸收,小伙子要不要再来一瓶?” 陆重连忙拒绝,道了谢就走了。 林锦刚接到那个电话是林川柏打的,说摔了,走不了路,说完还在那头干嚎了两声。 到了校医院就看到林川柏坐在走廊上,旁边有几个人陪着,走近一看膝盖磕破了,一大块伤口,不过已经处理过,涂了红药水。 林川柏那几个同学都认识林锦,知道是林川柏的哥哥,大三金融系的名人,无他,帅呗。 “怎么弄的?” “跑步,摔了。” 林锦笑了,“真够出息的。” 林川柏大怒,“你大爷的,还有没有同情心了你。” 其他同学看到有人管他就先走了,林锦半蹲到地上,“我大爷也是你大爷……走吧,少爷”。 林川柏嘻嘻哈哈地趴上去,林锦已经足够小心,可还是碰到一点,“嘶,痛!” 林锦不知怎么就想到今天陆重那轻轻颤动的背。 心念一动,问:“你不是那天说要找那个陆重玩吗?” 林川柏随意回道:“我那天去青河码头找了啊……哇塞,你不知道,那陆重是个吃菠菜的,力气比那种大粗膀子的壮汉还要大,别人搬一个,他就能搬俩,别人搬俩,他就能搬仨,可猛了。” 哦,青河码头。 第二天一早,林锦准备去上课,开门就踩到什么东西,一看,是个用废纸折起的信封,打开是整整齐齐的108块钱,他意味不明地勾了勾嘴角,随手放到了玄关柜的抽屉里。 第十五章 林锦下午只有两节课,下课了他也没什么事,就往青河码头开。 他不否认,他对陆重很感兴趣。 林锦从高二觉察到自己性取向开始,交过的男朋友自己都记不清,安静的、活泼的、内敛的,可还从来没遇到过像陆重这么……有生命力的人。 就像沙漠里的灌木一样。 林锦把车停好,插着兜往码头走,到处溜达了一会儿,然后就看到了安乐。 他走过去蹲在安乐面前,安乐抬起头,一看是他就笑了,喊:“哥哥。” “真乖”,林锦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又问:“你哥哥呢?” 安乐歪着头看他。 林锦这才想起来安乐好像不叫陆重哥哥,可死活也想不起来叫的是什么。林锦一边逗安乐玩儿一边四处看,十多分钟后还真让他看到陆重,背上扛着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裹,偏偏步子很是轻巧,真真有几分举重若轻的感觉。 可没两分钟就消失在转角,林锦去旁边的小卖店准备买瓶水,那袋子矿泉水也不知道开了多久没卖完,到处都是灰,那老板随手用黑漆漆的抹布一擦,就递给他。 林锦连接都不想接,买了几根看起来还算凑合的棒棒糖就走了。 身后的老板冲他翻了个白眼。 林锦撕开棒棒糖放到安乐嘴里,又把剩下的也递给她,安乐吃着那一根剩下的却不接,还把手背到身后。 他只好塞到自己口袋里,没一会儿又看到陆重,可能是因为热所以把上衣脱了,光着上半身,林锦此刻真庆幸自己两只眼睛都是5.0,这种平时劳动形成的肌肉比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好看太多。 从来不吃糖的林锦掏出棒棒糖,就着陆重吃完了一根。这时,电话煞风景的响了。 “喂,怎么了?” “那个定秋回来了,晚上聚聚啊,梅园”。 “成,知道了”。 挂了电话林锦还在想沈定秋怎么突然回国,陆重就过来了,看到林锦后一愣,有点反应不过来,安乐冲他喊:“阿大”。 对了,叫的是阿大,林锦终于想起来。 陆重有点摸不清他的意图,斟酌着开口问:“您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就是这个学期要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来跟你取点材”,林锦随口胡诌。 陆重恍然大悟,估计是什么关于外来务工人员的,点点头,“有什么需要的您只管说。” “可能最近会经常过来,会不会打扰你?” “不会不会”,陆重忙摆手,有这么个机会可以回报他那天的善意,陆重觉得很开心。 “现在是准备回家了吗?” “嗯,今天还比较早,平时得六点多”。 “一般一天工作多少个小时?” 陆重仔细算了算,“我们这种工作哪有说多少个小时,有活儿就干呗,我因为要照顾家人所以干的时间会短点,早上八点到下午六点吧。” “十个小时?!” “中间会休息休息,吃个饭什么的,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六七点就到了”,陆重说到这儿有点不好意思,好像他比别人晚到两个小时是很丢脸的事情。 林锦说不出来自己心里此刻的感受,轻声问:“在这儿干了多久?” “现在是第三个月了”。 “……你之前不是在搬家公司?” 分卷阅读18 - 分卷阅读18 - 分卷阅读1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9 “搬家公司?”片刻后陆重脸上露出恍然的表情,“哦,不是,我就晚上的时候跟着干点搬家的活。” 林锦没想到是这么个情况,有点迟疑地问:“你的意思是,白天一直在这里,晚上又跟其他人去搬家?” “对啊,光在码头下货赚得太少了。” 林锦没有再在继续问下去,两个人就这么走在这条无人的长堤上,夕阳拉长他们的影子,过好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口:“夕阳很漂亮”。 陆重微笑着深吸了一口气,“我也觉得很漂亮”。 半小时后陆重快到家了,他停下来,说:“那个,我到了。” “那我先走了……明天再来找你。” “嗯”。 林锦都转身了又转回来,说:“对了,我叫林锦,锦绣的锦。” “我叫陆重,重来的重。” 两人就此道别,陆重站在那里看林锦走远了才往家走,林锦拐个弯就拦了辆车,刚都忘了自己车还在码头。 紧赶慢赶林锦到梅园的时候也已经快七点,人都到齐了就差他一个,当即被罚了三杯。 林锦坐到沈定秋旁边,问:“怎么回来了?” 沈定秋估计已经喝了不少,脸有点红,回道:“老爷子闹着要迁祖坟。” 这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林锦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什么时候走?” “还没定,估计就这个月吧。” 他们一帮人是初中同学,多年的交情了,又笑又闹,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吃完后又说去ktv续摊。 张枫问:“要不要让他们叫几个人过来?” 其他人都无所谓,不知谁喊了一嗓子:“记得要个男孩”,林锦笑骂了一句,他的性向早就不是秘密。 到了ktv就是喝酒,林锦躲在一旁跟沈定秋说话,他俩关系一直比其他人更近一点。 林锦问:“以后回国发展吗?” “肯定得回,不是家里这一档子谁管。” 林锦往后靠,把手臂搭沙发背上,“所以,及时行乐吧”。 刚说完就听到张枫喊了句:“林锦,这你的菜啊!” 林锦转过头一看,嗯,唇红齿白的美少年,果然符合自己一贯喜好,他勾了勾唇角,冲那人做了个过来的手势。 美少年走过来坐在他旁边,林锦捏着他下巴左右看了看,还好没化妆。 “多大了?” “十九”。 林锦没再说话,依旧把手往沙发背上一撑,那美少年顺势就慢慢往他怀里靠,林锦突然觉得有点腻歪,缩回手换了个姿势,又去找沈定秋说话。 吃过饭后,陆重边洗衣服边教安乐念三字经,“曰春秋,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 安乐跟着念:“曰曾秋,曰秋冬,此适时,印不穷”,陆妈妈坐在旁边板凳上看他们。 “曰南北,曰西东,此四方,应乎中”。 “曰南北,曰西工,此释荒,印乎中”。 蓦地听见敲门声,陆重擦干手去开门,居然是张明,看到他就问:“陆重小兄弟,能不能陪哥喝点酒?” 陆重看他整个人精神特别不对劲儿,想了想还是答应,“好,等我一会儿。” 换了身上被弄湿的衣服,陆重抱起安乐跟着下楼,张明带着他去街对面的一家大排档,点了花生毛豆和烤串,还有两瓶白酒。 安乐坐在陆重怀里,一直盯着对面的张明看,张明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强咧开嘴角,“我们家闺女我走的时候也这么大点”。 陆重估计他就是想找人陪着说会儿话,很偶尔的时候自己也会有这种心情,顺着他的话问:“那她现在在哪儿?” “跟着她妈呢”。 张明一口干了整整半瓶52度的白酒,陆重想劝他慢点喝又不知从何劝起。 “我家在湖南西边一个小镇,从我爷爷的爷爷那辈就开始学篆刻,到我爸第四代,不说富足吧起码衣食无忧,我也是从小就跟爷爷和爸爸学手艺。”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你现在这个年纪,死活不愿意继续干这一行,我爸就是每天坐在小桌前刻印章,一坐就是大半辈子,我就特不愿重复我爸这样的人生,总想着去闯一闯。当时年轻气盛,加上周围有几个朋友一撺掇,我就跟着他们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打拼,说是打拼其实就是混社会,帮人看场子、打架、偷抢反正坏事干尽。” “我,二十二岁吧应该是,那年被抓进去判了三年半,当时好像一进去就一下子清醒了,不知道自己这几年到底在干些什么,后来在里边好好表现争取到减刑,将将是我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出狱。” “我记得那天我就穿着我进去时的那身衣服,狱里发的东西我什么都没带,打着空手就出去了,一出铁门就看到我爸站门口等我,弯着背,像比我走的时候老了十几岁,当时我觉得我真他妈不是东西。从出来那天我就再也没回过家,过年也没回,回去才知道我妈的眼睛已经因为我哭瞎了,要不是想着还有爸妈我真想一刀把自己结果了。” “回去我就安心重新捡起手艺,跟我爸一块接活儿,可能真的像我爸说的那样,我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我们家店还真叫我打出个名堂,好多人从老远的地方来请我刻印章,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后来我认识个从外地来我们镇上卖衣裳的姑娘,我看她第一眼就觉得,真好看,简直照着我心窝窝里的样子长的,我死皮赖脸粘着她好久她才同意嫁给我,结婚第二年就给我生了个小闺女,你不知道我家闺女长得可俊了,大眼睛,高鼻梁,又聪明,还不到一岁就能满地跑。” 张明说着说着脸上浮现追忆的笑容,让人不忍心打扰。 “我闺女两岁那年,我爸老流鼻血又腹胀,我就带他去县医院检查,查出来说是肝癌中期,当时我天都要塌了,又担心他的病治不好,又担心治病的钱不够,一个人憋着谁也不敢讲,现在才懂,我们做儿女的怎么瞒得过父母,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你的一举一动,我爸感觉到到什么,趁我不在家偷偷翻了诊断书,留了一封信让我们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走了,然后再也没回来。” “我在周边一些他可能会去的地方找遍了都没找到,没两天县医院又来人说诊断书拿错了,我爸什么事儿都没有,就小毛病。我去厨房拿起菜刀就往医院冲,当时我就想着我都没爸了,砍死那个庸医,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是我媳妇儿生生把我拖住。” 听完后,陆重都不知道脸上该是什么表情。 有的人好像天生被上天厌弃,老天就是见不得他们顺遂。他们好像生来这个世界就是来承担苦难的,像一粒糖抛进大海,永远无法改变那深重的苦涩,也许只有经过的鱼才会知道那一丝稀有的甜蜜。(此句 分卷阅读19 - 分卷阅读19 - 分卷阅读2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0 改自野夫《乡关何处》) 陆重倒了慢慢一杯酒喝下去,呛得嘴巴喉咙发痛,心里似乎才稍微好过点。 张明犹自继续说:“我出来找我爸一年后就回去离了婚,想着怎么也不能拖累她,她死活不干,抱着闺女哭了好几天,可是我妈临死前我发过誓,一定会把爸找回来,就这么找了四年。” “今天我才知道,上个月她改嫁了,我真替她高兴,高兴”,说是高兴他却抹了把眼睛,可那眼泪就像止不住一样,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最后,陆重看着这么个秋天还穿着黑色的工字背心,右边手臂和背上全是刺青,顶着个大光头,三十几岁的魁梧大汉,坐在街边大排档的小板凳上,哭得像个小孩,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 陆重抬头看着天上的满月,怕低下头自己也会忍不住跟着哭。 第十六章 张明哭着哭着就趴到桌上,陆重推他两下也没反应,应该是醉了。去结账被老板告知已经提前结过,他边拖着张明往家走边想,这大哥不打无准备的仗啊,要醉还知道提前找好苦力。 到了4楼,从他裤子兜里摸出钥匙,进屋除了篆刻的工具外全是一摞一摞的寻人启事,陆重把人扔到床上,拿了一厚沓传单就抱着安乐回家了。 林锦到家的时候也是半醉,林川柏扶着他上楼,边走边念叨:“老子十点半就得回来,你就能玩到十二点,凭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林锦走路有点歪,可是脑袋却异常清醒,“凭我比你早被生出来两年”。 “切。” 林锦到了床边一下子就歪下去,感觉闭眼就要睡着,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居然还记得提醒林川柏:“给我设个四点的闹铃,我作业还没写。” 林川柏简直要为他留下感动的泪水,“卧槽,明年感动中国不提名你我不服,喝了嫖了回来还他妈记得写作业。” 回应他的只有平缓的呼吸声,林川柏狠狠瞪了床上的人一眼,却还是乖乖拿起手机。 陆重第二天到了码头就把从张明家拿的那一厚沓传单分发出去,这儿的人三教九流,指不定会有消息。 “陆重,这谁啊?” 陆重边发边回:“我朋友他爸,找到了他说给一万块钱。” 周围的人都是一声惊呼,“一万?那我可得好好瞅瞅。” 罗师一大早就给他来电话,说下周才能回来,陆重有点发愁,晚上不搬家,这个月少了不少钱。 中途坐台阶上休息的时候他问老赵:“赵哥,你知不知道晚上有没有什么能做的活?” 老赵吐了口烟,说:“你不是在跟罗秃子搬家?” “罗哥他跑长途去了,下星期才回来,我想着干点啥补贴下。” 老赵是知道陆重的情况的,跟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不一样,家里有两张嘴要养。烟已经吸到头老赵还舍不得丢,又吸了一口才扔到地上,砸吧砸吧嘴说:“要不你就捡点瓶子罐子去卖,多少赚点油钱。” 老赵还真不是瞎出主意,这一带人来人往,垃圾桶旁边都是喝完的瓶子,可陆重想了想却摇了摇头,“算了,我还有把力气,我去捡了那些干不动的人捡什么。” “嘿”,老赵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我可不知道了……走走走,又来船了”。 下工了陆重去接安乐,林锦已经在那里,看到他就笑着问:“下班了?” “嗯”,陆重满头的汗水,用挂在颈上的毛巾随手一擦,说:“我去洗个手”。 林锦看到他走到不远处的水龙头下,用旁边的肥皂仔细洗了手,又冲了把脸,头发都沾上晶亮的水珠。此时已入秋,林锦已经穿上了长袖针织衫,可陆重还是一件薄薄的短袖t恤,他问:“不冷吗?” “一直动着,都出汗了,不冷。” 安乐看到没人理她,生气了,伸着手喊:“抱”。 陆重才不上她的当,“我可不抱你,自己走”。 安乐又转过去朝着林锦喊:“哥哥,抱”。 林锦刚准备伸手就听陆重说:“别抱,她精着呢,坐一天了让她走会儿”,他只好爱莫能助地看着小安乐。 三个人就这么走在河堤上,陆重牵着安乐,林锦走在离他们一步之外的距离, “今天过得好吗?” 陆重似有点惊讶这个问题,不过还是认真回道:“挺好的”。 林锦低着头看了看脚下一格一格的砖,突然想起刚刚等陆重时,看到他跟一大帮人一起干活,除了他以外其他人全是正值壮年的男人,他在里边又小又瘦。 “在这儿,我是说在码头上工作的人有比你还小的吗?” 陆重想了想,“卸货的我应该是最小,不过有很多十几岁的小孩会当跑腿儿,卖东西什么的。” “我发现,你是不是力气比一般同龄人要大?” 陆重突然转过头,兴奋地说:“我们昨天刚比过,我现在是码头上力气最大的人”。 林锦看到陆重有点得意又努力克制的神情,忍不住翘起了嘴角,他好像从来没把这么艰辛的生活当作什么,不觉得多辛苦,也不觉得自己多伟大,就是很单纯地不当回事儿。 林锦张开口还想问什么,安乐突然指着旁边的树,喊:“吹,吹”。 陆重放开她,一跃而起,跳着从旁边的树上摘了几片树叶,开始给安乐吹小调。这是一种林锦从来没有听到过旋律,很朴素的好听,搜刮了脑海找不到可以形容的词语。 林锦也跳起来摘了一片叶子,学着陆重的样子放到嘴边,嘴巴都吹酸了,愣是发不出一点声音。 陆重看到后忍不住哈哈大笑,咧着一口大白牙,嘴角弯眼睛也弯,这时云散了,西斜的太阳正好洒在他的身上,这是一个仿佛以阳光作注脚的笑容。 “不是你这样,嘴唇抿着,嘴角两边吹气”。 林锦又按照他说的方法一试,还是不得要领,只好放弃,“这个好难!” 陆重弯着眼睛说:“不会的时候觉得难,会了就觉得简单了。” “我觉得我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 “怎么可能!” 林锦又试了试,吹得嘴巴又酸又软,才发出一声很难听的声音,他放下来,吐了口气,“不吹了,累死我了……这谁教你的?” 话音刚落就是突然地沉默,久到林锦几乎以为不会听到回答的时候,陆重淡淡回了一句:“我爸”。 林锦连着一个星期天天去找陆重,陆重已经跟他比较熟了,偶尔也会问他一两个问题。林锦发现陆重对自己的大学生活特别感兴趣,每次不经意提到的时候他会听得格外认真,林锦也会经常装作不经意提到大学的一些事情,就是想看那时对面少年亮亮的眼睛。 林川柏好几天回家 分卷阅读20 - 分卷阅读20 - 分卷阅读2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1 林锦都不在,每天晃荡到七八点才回来,还以为他又去祸害无知少男,见到他就吐槽:“你就不能跟人认真谈个恋爱,换来换去不累吗!” 林锦觉得这简直是天大的冤枉,“我每次都很认真啊。” “那你最长的一次恋爱是多久?” “半年?”林锦想了想,肯定地回道:“对,就是半年,我确定”。 林川柏啧啧两声,对他哥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你不觉得这样很不负责任吗?” 林锦一脸懵逼,“不负责任?我干嘛了我?” 林川柏斜了他一眼就回了自己房间,关了门,不想跟这种人白费口舌。 这天林锦到的时候陆重居然已经坐在安乐旁边等他,看到他就不好意思地说:“我以后晚上都得去搬家了……如果还有什么要问的问题的话你写给我,我可以把回答写下来给你送过去。” 林锦没想到是这么个情况,愣了几秒才想起来回答:“不用不用,需要的已经全部了解了。” 听到他这么说,陆重像是终于放下心来的样子,“那就好,希望真的可以帮到你。” 林锦跟陆重说了再见后就往路边走,坐在出租车上时还有点说不上来的情绪低落,他分不清是因为自己计划被打乱了,还是单纯的因为不能再每天见到陆重。 想不明白他也就不想了,打电话给林川柏。 “你吃饭了没?” “那一起吧,你想吃什么?” “怎么又梅园,吃那么多次了不腻啊你?” “成吧,我在那儿等你。” 林锦到的时候林川柏已经在那儿坐着了,穿着个大红色的卫衣,上面有只翠绿色的野鸭子,他走过去坐在他对面,表情嫌弃。 “菜我已经点了。” “你也不问问我想吃点什么?” “你事儿怎么这么多,反正我俩口味差不多”,林川柏终于回完短信,问:“咦,你今天不在外边逛荡啦?” 林锦喝了口茶,“管好你自己吧!” 林川柏撇撇嘴,这时服务生来上菜了。 林川柏又点了那道清水鹅肉,从来这儿第一次吃这道菜起,回回来都要点,林锦都不知道他怎么就吃不腻,林锦心不在焉的吃菜,心里突然冒出来个念头。 林川柏盛了碗汤慢慢地边吹边喝,蓦地想到什么,问:“你支不支持爸离婚?” 林锦连眼皮都不跳一下,“我无所谓,不过爸不会离的。” 林川柏把碗噔一下放桌上,怒目:“他怎么就不能为自己考虑考虑,受虐狂啊。” “有机会你自己问他吧”,片刻后林锦还是忍不住补充了一句,“你要真想知道,这事你要从爸的性格上分析。” “怎么分析?” “你那脑袋一天也想点事儿,跟个草履虫一样。” 林川柏听到完全没有一点不适,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反正咱们家你一个人聪明就够了,我是草履虫我骄傲,从源头上避免了兄弟阋墙的人间惨剧。” 林锦被他逗乐了,笑着摇了摇头。 吃过饭两人走出去,林川柏站在门口就不动,林锦还以为他是吃太撑了休息一下,也停下来站那里。 林川柏转过头,一脸无语,“去开车啊,愣着干嘛?” “我今天没开。” “那我们怎么回去?” “打车呗。” 林川柏想了几秒,“先走会儿吧,我消化消化。” 于是两个人就慢慢地往家走,林川柏突然问:“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晚上爸带我们俩去跑步?” 林雄小时候对他俩绝对是实行军事教育,负重跑步那都是轻的,动不动一放假就把他扔他朋友的部队上,说是要他们强身健体。 “记得啊,还得绑沙袋。” “哈哈哈,我那里边不是沙,芳姨给我换成了木屑,看着鼓一点也不沉。” “那她为什么不给我换?”林锦满脸郁卒。 “肯定是因为两个一起换目标太大了,容易被发现,所以她只能紧着最喜欢的人啦”,林川柏边说笑得停不下来。 两个人嘻嘻哈哈地往回走,在经过一个天桥的时候,有一个老奶奶摆着地摊卖一些用小珠子串起来的玩偶,说实话还挺可爱的,可能因为太晚,大家都步履匆匆没有人停下来看一看。 一场秋雨一场寒,白天刚下了雨,所以晚上温度很低,林川柏看到那个老奶奶站在那里一边叫卖一边不停地跺脚取暖,他走过去问:“这些多少钱?” “一个十块。” “这些全部呢?” “一共十二个一百二,不不不一百就行”,还没等林川柏回话她又连忙说:“给八十吧,八十全拿走。” 林川柏给了她张一百,拿个大塑料袋把地上的玩偶一股脑全塞里边,拎着就走了,那老奶奶在身后一迭声地不停说谢谢。 走了快两百米,林川柏终于还是忍不住把心里的疑问问出来:“你说,他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这么老了大晚上还在摆地摊,就为了赚抵不上别人一道菜的钱,他们图什么? 这个问题林锦答不上来。 林川柏似乎也不想知道答案,气氛一下子就低落,两个人沉默着打个车回家了。 到门口林川柏随手把手里的袋子扔在垃圾箱里,林锦吓一跳,“为什么给扔了?” 林川柏懵着一张脸,“那你说拿来干嘛?” 林锦也不知道能干嘛,不过觉得这么丢了太浪费,捡起来提着往家走,林川柏奇怪地看他一眼。 进了家门林川柏就跑去洗澡,林锦随手把袋子扔在茶几上,去上了个洗手间,出来又看到那个袋子,略一思忖,把里边的玩偶拿出来摆在电视柜上,看了几乎有五分钟,还是默默地收起来扔到了门口柜子里。 十块钱的东西摆在上万的家具上,不管那小玩意儿你觉得还是有几分有趣和可爱,可终归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不合时宜。 第十七章 陆重这天一大早下楼就碰到张明,张明看到他就熟稔地揽着他的肩膀,“陆重小兄弟,那天晚上谢谢你。” “没事,举手之劳。” 然后,陆重问了一个他一直以来都有点纳闷的问题,“张哥,你怎么确定你爸在顺城?” 张明居然回了句:“不确定啊,这是我找的第五个城市了。” 陆重睁大了眼,这不大海捞针吗?! “不过,我大舅会点《易经》,他推算说应该就在这一带。” 陆重条件反射想问万一他算得不准呢?可是没问出口,不准又能怎么样? 不等陆重想完就听到张明说:“我先走了啊,陆重,回见”,说完就抱着那一大摞传单往外跑,陆重看着他衣服被风吹得鼓鼓的背影,顺着风听到他五音不全的歌声,有点无 分卷阅读21 - 分卷阅读21 - 分卷阅读2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2 法把现在的他跟那天晚上哭得鼻涕横流的男人联系起来。 忍不住想笑,陆重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好,抱起安乐也往码头的方向跑。 林锦早上上完课给沈定秋打了个电话。 “喂,定秋,在哪儿呢?” “成,正好我来找你。” 林锦去的是沈定秋家的酒店,开门沈定秋一脸没睡醒的样子,他刚迈出第一步就想到什么,一脸嫌弃地问:“你没在里边办事儿吧?” “我他妈哪有那个心思!”沈定秋脸立刻就黑了,一把给林锦抓进来,关了门。 林锦小心翼翼地放开屏住的呼吸,发现确实没什么诡异的味道,这才放心自如的吸气。 “还真没有啊?” 沈定秋翻了个白眼,从冰箱里拿了瓶水递给林锦。 林锦接过随手放在一边,问:“你回来一直住这儿?” “嗯,宅子里最近乌烟瘴气的,不想回。” “对了,那天我就想问你,人太多不方便,你们家老爷子怎么了?” “他想把我大奶奶迁进祖坟,你说我舅爷爷他们怎么可能答应,奶奶去年才走,他又闹说不迁也行,那就把祖坟迁到我大奶奶埋的地方,还说祖爷爷给他托梦,说埋我大奶奶那块地是千年不遇的风水宝地。” 林锦越听嘴张得越大。 沈家是从沈定秋他爷爷那辈发的家,之前一直就是农村种地的,不过沈定秋的奶奶,张家,是顺城百年历史的世家大族。 他说的大奶奶是沈定秋爷爷的第一任老婆,沈爷爷读初中的时候家里做主给娶的,跟他说母亲病重骗他回家完了婚,所以沈爷爷一直对这个家里逼着娶的,没文化的农村媳妇儿很抵触。初中毕业沈爷爷参军参加了解放战争,战争结束后分配工作在顺城当个小办事员,可抵不住人长得高高大大又帅又精神,张家最小的小姐对他一见钟情。 沈爷爷跟她坦白了自己老家还有一房父母娶的老婆,都没有洞房,这种事情在那时候太普遍,张家小姐也不以为意,两人完了婚,在张家的支持下沈爷爷从此仕途青云直上。沈爷爷在顺城安家过后,就想着去老家把父母接过来颐养天年,可沈爷爷的父母说沈家的儿媳妇只有一个,死活不肯搬。 沈定秋的祖爷爷祖奶奶一辈子都没踏进顺城一步,给的银钱也一分不要,是他大奶奶一个人劳作奉养两个老人家,伺候他们到离世,安葬完父母后沈爷爷更是不管她。隔了两年,村里人来报丧,说大奶奶走了,沈爷爷给了点钱让他们随便把她葬了,还叮嘱离沈家祖坟远点。 这个悲剧了一生的女人,到死了躺在地里,都隔着她操劳了一辈子的家两座山的距离,从这头望不到那头。 沈定秋从小就不喜欢他爷爷,知道这档子事儿后更不喜欢了,评价他爷爷,渣出风格渣出水平。 林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你爷爷他这是悔悟了?” 沈定秋发出一声轻蔑的嗤笑,“他?悔悟个屁,估计是要死了,没脸去地下见沈家的列祖列宗……算了,不说他了,吃饭去?” 两个人到了餐厅,沈定秋才想起来问:“对了,你找我什么事?” 林锦都快忘记了,听他提醒才想起来,说:“就想问你梅园最近招不招人?” 沈定秋抬起头看他,似笑非笑,“你都这么问了,不招也得招啊。” 林锦大笑,“你让你们那边经理给我打一张招工启事什么的,我有用。” “您这够费心的啊,谁啊?” “最近认识的一个小孩,家里特别困难,但是人特别坚强。” 沈定秋挑了挑眉,“又看上了?” 林锦失笑,“还不算吧,就是想帮帮他。” “你是知道梅园的情况的,不怕他走歪路?” 梅园是沈定秋妈妈的产业,专做私房菜,一天就十二桌,当时为了防止有的客人酒后失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招的一水的男服务生,可哪想到岁月变换,男的也不轻省。梅园招人的时候对身材长相都有要求,所以店里一溜儿面容清朗、盘亮条顺的青年,穿着统一的仿古对襟白衫配黑裤,真是赏心悦目,自然也就进了某些有心人的眼。 特别是最近几年,已经有好几个被包养的,沈家不允许服务生跟客人发生不正当的私人关系,但是这种被包养了直接辞职的,他们自然也没辙。招人的时候没法完全分辨人家的真实意图,加之来的客人非富即贵,所以现在对这种事,沈家不说放任吧,起码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沈定秋没说明白,可林锦却知道他的意思,想了片刻回道:“你还记不记得初中毕业那年,我们去沙漠玩,有一种灌木长在沙漠深处,其貌不扬却能在最艰苦的环境存活,所以我有时候忍不住想知道,要是把它移植到更舒适的环境,它是长得更茂盛,还是变得跟其他平庸的草木一样。” 沈定秋玩味地看了一眼林锦,问:“那你想他是哪种?” 林锦转了转手里的杯子,“说不上来,变得更好当然最好,如果从此沦为平庸,我也有种理所当然的释然。” “哈哈,你这个人”,沈定秋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又说了点别的,林锦下午还有课,就先走了。 下午是公共大课,林锦有午睡的习惯,今天中午没休息整个人困得不行,趴桌上补觉,一睁眼就是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林锦坐起来,问:“你怎么来了?” 来的正是林锦同志前一任小男朋友,余裕,隔壁学校的,也不知道怎么溜到他边上坐着。 “想你不行啊!” 林锦最讨厌分手后还黏黏糊糊,皱着眉说:“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已经分手了吧?” 余裕一把搂住他的胳膊,“你记错啦!” 林锦满脑门黑线,又还在上课,动作不敢太大,只能任他搂着,催眠自己那只手不是自己的。 下课铃响,老师刚出门林锦就立刻把手抽出来,背着书包就转身走,余裕一路跟在他屁股后边,你快他就快,你慢他就慢。 林锦无语,停下来冲他说:“你到底想干嘛?” 余裕一脸委屈,“我们能不分手吗?” 林锦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不能,还有,你别跟着我了,烦死了。” 简直无情,余裕泫泪欲泣地看着林锦,林锦连余光都不扫他一下,大步地往停车场走。 余裕看到林锦走远了才收起脸上的表情,换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哼着歌继续往前走。 当天晚上林锦就收到了沈定秋让人送过来的招工启事,看了一眼就一个电话砸过去。 “你他妈招个服务生还要大专学历?多高技术含量?” “我们从明年起就只要本科生了好吗?” 林 分卷阅读22 - 分卷阅读22 - 分卷阅读2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3 锦又扫了一遍,说:“划掉,不要这条。” 沈定秋正在家听训呢,直接扔了一句:“我把经理电话发给你,你自己跟他说。” 林锦折腾人两回,终于满意地点头,特别叮嘱要他明天一定送到,蔡经理诺诺称是。 第十八章 林锦第二天出门就在门口信箱里看到蔡经理送过来的东西,拆开满意地点点头,塞到书包里。 今天他是上午四节课,下午两节,为了怕错过陆重,翘了最后一堂课。这还是林锦从小到大第一次翘课,觉得自己为了陆重真是牺牲重大。 开车的时候他还忍不住想,那小孩不知道会多开心,这工作从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二点,时间不算长,但工资却不少,也不用费多少力气。 停好车就直奔安乐而去,安乐还记得他,看到就冲他喊哥哥。 林锦笑着摸摸她的小脑袋,边跟她玩儿边等,也不知道怎么,今天直到七点还不见陆重的影子,天越来越暗,林锦都有点急了,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又等了一会儿才看到陆重慢慢拖着步子过来,看到他像是要打招呼却撑不起力气的样子,直接就坐在了面前的台阶上,低着头喘粗气。 平时的陆重,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精力满满,让人觉得像不会疲惫一样,林锦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累,忍不住问了一句废话:“累吗?” 陆重几乎休息了四五分钟才像终于有了说话的力气,“还好……老赵出事了。” 说完陆重才反应过来林锦并不知道老赵是谁。 老赵是他来码头的第一天,唯一一个愿意跟他说话还分活给他的人,带着他熟悉这里的规则,老赵无父无母,无儿无女,这个世界上可能只有陆重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赵国梁。 老赵今天搬货的时候一屁股坐到地上,腰使不上劲儿,怎么都站不起来,陆重觉得情况不对想送他到医院,老赵不愿意,说随便找个诊所看看,费那钱干嘛。可人到了诊所,医生一看就让他们去大医院好好检查一下,两个人面面相觑,心里都咯噔一下。 听完医生的话,陆重就又去背老赵,老赵却不肯动,一脸平静地说检查了又能怎么样,过一天算一天吧,不知道心情还能好点。这时他已经缓过劲儿,腰腿能动就是有点痛,摆摆手,一瘸一拐拖着腿就准备回家。 陆重却不管,冲过去就把他背起来就往医院跑,老赵在他背上一直挣扎,大喊大叫。 陆重鼻子一酸,说:“赵哥,活得不明不白就算了,要死起码咱也做个明白鬼。”老赵突然就定住,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声响,片刻后手慢慢垂落,安静地趴在陆重的背上。 陆重沉浸在刚刚的事情里情绪低落,林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都是沉默。 过了好半天陆重才重新抬起头,脸上又恢复成平时的表情,问:“怎么突然来找我?” 林锦盯着陆重看了好几眼,才把那张招工启事递给他。 梅园,招服务生,限男性,18-25岁,身高170以上,工作时间:下午5:00——12:00,底薪5000。 看完陆重却没有如林锦所料那么激动,反而一脸狐疑地问:“这工作是不是有问题?干这么一会儿就能赚这么多钱?” 一下子就把林锦给问懵了,这不按常理出牌啊,本来他不想暴露自己跟梅园的关系的,可现在也没法,“这是我认识的人开的,放心,没问题。” 陆重又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说:“人家不一定要我吧,这么多钱肯定要求很高。” 你只要去啊一定要啊! 林锦憋得胸口痛,又不想把话说太明白,劝道:“去试试?万一呢?” 陆重却还是没有答应,反而还给林锦,“我已经答应罗师这一年跟他搬家了。” “签合同了?” “啊?没有,没签。” “那你怕什么?” 陆重有点搞不明白林锦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是我已经答应他了。” 林锦简直想把陆重的脑袋敲出来放河里洗洗,“你就跟他实话实说,人往高处走,他能理解的。” 陆重鼓着一张脸摇头,“我已经答应他了。” 最后林锦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陆重满脸歉意地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可没一会儿就被啪啪啪打脸。 晚上搬完两家后已经是十一点半,回去的路上,罗师边开车边说:“那个,陆重。” “嗯?” “我准备跟他们去跑长途,不搬家了。” “啊?” 罗师还是稍微觉得有点歉疚,解释道:“实在不好意思,我儿子马上读初中了,得多给他赚点钱,长途累是累,钱也多点。” 话都这么说了陆重也完全理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还忍不住想打自己一耳光,叫你刚刚拒绝得那么痛快。 陆重等安乐和妈妈都睡了,又悄悄地下楼,在小巷子里走过来走过去,掏出手机想给林锦打个电话,可握在手里半天还是没按出去,他觉得好丢脸好对不起林锦啊。 又走过来又走过去,终于下定决心,问问林锦现在反悔还来不来得及,刚准备按出拨打键,一阵夜风就提醒他,现在已经很晚。 陆重吐了吐舌头,上楼睡觉。 林锦是在第二天一早接到陆重的电话的,他手机放餐桌上,正在厨房热奶,林川柏听到铃声拿起一看,喊:“小火人找你,我靠,谁是小火人。” 林锦一把把电话抢过来,又等它响了几声后才慢悠悠地接起,“喂,哪位?” 林川柏快被他这副惺惺作态的样子恶心吐了。 “喂,那个,我是陆重。” “有什么事吗?” “额,就是那个,额,想问一下,你昨天给我看的那个工作机会还有吗?” 林锦微微翘起了唇角,却还是装作随意的语气,“你今天下午就去昨天看到的那个地址面试,今天是最后一天,不要忘记了。” 陆重猛点头,反应过来对面的人看不到又连忙回道:“嗯嗯,我今天一定去,谢谢你,太谢谢了。” 挂了电话,林川柏就八卦兮兮地问:“小火人是谁?” 林锦抬头扫他一眼,“不告诉你。” 陆重这一整天都没去码头,除了因为下午的面试外,还要去看老赵。 到了老赵住的平房,一推开门陆重快被熏晕,一股酒气混着臭汗味,打开门散了一会儿他才往里走。老赵躺在床上,满脸通红,床上散落一堆酒瓶。 昨天陆重担心安乐,没等老赵的检查结果出来就先走了。他打开唯一的窗户通风,把房间里的垃圾、酒瓶扔出去,扶起歪东倒西的板凳、衣架。做完这些又拿起扫把开始打扫。 过了不知道多久,身后传来老赵低低的疑问,“陆重,你说我 分卷阅读23 - 分卷阅读23 - 分卷阅读2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4 们怎么就活得这么难?” 老赵从来就是个大条的性子,在码头上从来没听他说过一声苦,再累都是嘻嘻哈哈地笑着,还会给人讲荤段子笑话。 陆重拿着扫把的手一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把整个屋子都打扫了一遍才坐到床边,老赵颤着手递给他一瓶酒。 陆重抿了抿唇,接过来放到地上,“医院到底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让赶快做手术。” “说了什么病吗?” “股骨头坏死,说现在已经塌陷了,必须做换关节手术,而且我这种程度还得换两边,说不是什么太大的毛病,五万块的手术费,呵呵,五万。” 老赵灌了口酒,“我以前觉得吧,我穷是穷,起码这条命跟那些有钱人是一样的,但现在才知道,钱特么也是能买命的。我前几年就开始有点痛,害怕花钱就没管,想着能忍应该不是大事,医生说如果那时候来治很快就能治好。现在如果我有钱,做个手术也能治好,呵呵,可我不就没钱吗,只有等走不了路,瘫床上,等死吧。” 老赵说完就又喝了大半瓶酒,开始哼不知道从哪里学到的小调,边唱边拍床笑。 陆重又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也忍不住想刚刚老赵说的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 他再也不是刚来城里那个不知人事的傻小子,他们是这个城市眼中的下等人,虽然他很不愿意承认,别人一件衣服是自己一个月的工钱,别人开的车可能自己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 有一次搬家,房主找不到手机,毫无根据就认为是陆重偷的,陆重几乎要把衣服脱光也没找到,可他们就是一口咬定,就是陆重偷的,一定是他,陆重百口莫辩。好像就因为他穷,所以他就有了是个坏人的原罪。 最后陆重翻遍了房间,终于在沙发缝里找到手机,而直到最后那对夫妻也没有一句道歉。 那天晚上陆重难过了好久,陆婆婆小时候总是教他,要得到别人的喜欢,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他们笑对他们好,可是当他真的这么做,别人却不一定会回报同样的笑容同样的好意。 陆重一路想着想着就到了梅园,是个闹市里的小园子,青砖白墙,檐下一排还未亮起的红灯笼。他也不会欣赏这么雅致的装修,只觉得好看,怎么这么好看。 门还没开他就站在门口等,把背挺得笔直笔直,忐忑又紧张,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选中。 蔡经理在里边等了好久都不见人来,有点不耐烦,去洗手间从廊上往外随便一瞥,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他去打开门迟疑地问:“陆重?” 陆重突然听到叫自己名字,立马打起精神,笑着回道:“您好,我是陆重”。 蔡经理把他带到办公室,又倒了杯茶给他,陆重握在手里却不敢喝,紧张地心都要蹦出来。 “来多久了?” “没多久,就一会儿。” “怎么不进来?” “啊?”陆重有点窘迫地一笑,“我不知道可以推门进来。” 蔡经理阅人无数,就这几句话给陆重抖了个干净,倒是比较喜欢陆重这种淳朴的感觉,就是不知道跟林家大公子什么关系了,总之几十年的经历教会他最重要的道理是,人不可貌相。 他又客气地问了几个常规的问题后,就通知陆重明天来上班。 陆重睁大了眼,似是不敢相信,“明天上班?真的吗?确定是我吗?” “嗯,就你。” 陆重猛地站起来,冲对面的蔡经理一连鞠了好几个躬,嘴里是一口接一个的谢谢,杯子里的水洒了一地,又手忙脚乱地去擦。 蔡经理被他吓一跳,连忙站起来,向来舌灿莲花的人也被弄得说不出一句话。 回家的路上陆重买了两袋橙子,蹦蹦跳跳地往家走,本来阴着的天也被他看出几分阳光明媚。 到了先去对面刘阿姨家接安乐,他出门前跟她谈好了价钱,请她帮照看安乐一天,给五块。 刘阿姨因为要照顾眼睛看不见的老人,所以都是接活在家里干,陆重跟她已经打过几次交道,虽然人又贪钱又抠门,不过真的付钱给她做什么事情还是很仔细的。 安乐看到他就冲他跑过来,喊“阿大”,陆重一把把他抱起,发现安乐早上肩膀上脱线的地方已经缝上。 他把路上买的橙子放在门口柜子上边,“刘姨,给你和婆婆买了点橙子,放在这儿了,记得吃。” 刘淑芬正在给玩偶贴眼睛的手一滞,向来刻薄的脸上出现一丝裂缝,陆重从她那面无表情地样子里分明看出来无措。 陆重走过去,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说:“姨,能不能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什么事?” “我想请你帮我白天照顾下我妈和安乐,安乐平时跟着我去上工太累了,而且也不安全,我总害怕她被人骗走,我妈一天一个人待在家里我也怕她病越来越重,所以就想请你照看一下,也不用怎么,给做个饭,平时跟我妈说会儿话就行,我一个月给您700,您看行不行。” 刘淑芬继续垮着她那一张晚娘脸,嘴里却说:“不用,500就行。” 陆重愣了一下,然后咧着嘴笑,帮着她一起把剩下的玩偶眼睛贴完,才抱着安乐回家做饭,中途刘淑芬看了陆重好几眼,还是没有拒绝。 第十九章 自从把安乐扔在刘阿姨家,陆重每次出门都觉得轻松不少,想着拖油瓶这三个字真是形容贴切。 他现在每个存折里都有2000块钱,一共4000,他把替安乐存的2000取出来,给老赵送去,也没想让他还。 到了过后看到老赵还是昨天那样子,估计都没挪过窝,陆重忍不住皱眉,去旁边小摊给他炒了个盖饭放旁边。 “赵哥,你就想一直这么躺着?” “你这样让人家那些双腿都没有的人怎么办??” “不就五万吗?拼一拼三四年就能攒到,实在不行就六七年,总能赚到的吧。” 过了好久床上一动不动地老赵才发出闷闷的声音,“我不知道我还能干嘛?” 这估计才是老赵一蹶不振的根本原因,陆重以前听他说过,他从二十几岁就在码头上上工,一直干到现在三十大几,除了卖力气以外别的都不会,所以现在失去的不只是他行动自如的双腿,还有一直以来赖以为生的本事。 陆重看了眼窗外逼仄的天空,“说实话,我不知道……你昨天说为什么我们活得这么难,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已经这样了,就不要再去问什么公道,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再忍一忍。” 还有句话在陆重心里,但是没有说出来。老天越不 分卷阅读24 - 分卷阅读24 - 分卷阅读2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5 让我们好好活,我们越要好好活,活给他看看。 陆重把带来的钱放他枕头边,说:“这是2000块钱,放这儿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老赵转过脸看了看放在枕边的钱,又转回来盯着顶上布满霉渍的天花板,慢慢的,整个人蜷成一团,睡着了一般。可是只有凑近了才能发现,他身体在微微的颤动,像是在隐忍又像在发泄。 陆重回家换了身干净衣服就去了梅园,蔡经理让他四点半到,陆重又是提前十五分钟,四点十五就站在门口,四点半准时推门进去。 为了方便看时间,陆重还花300重新买了个屏幕好的手机,旧手机也没舍得丢,给了刘阿姨,有事的时候可以给他打电话。 里边已经有人开始忙碌起来,蔡经理把陆重带到领班那里,梅园的领班是个气质温润的中年男人,自我介绍叫陈良。他先让陆重去更衣室换衣服,衣服面料又冰又滑,陆重穿上觉得不自在,走出来时还有点扭捏。 饶是陈良已经见惯了各式各样好看的青年,也不得不承认陆重确实有种不一样的气质。眉眼五官只能说是比普通人略好,关键是整个人的感觉,有力却不带一点侵略性,是那种有着阳光味而不自知的性感。 陆重站在陈良对面一直去扯自己胸前的衣服,陈良问:“怎么了?” “好薄啊,像没穿一样,感觉不到”,陆重说着有点羞涩。 陈良冲他安抚地一笑,“习惯了就好了,这是春秋的制服,一共三套,三套一模一样,必须每天换洗。” 陆重边听边认真地点头,记在心里。 “梅园一天只开十二桌,无论一桌多少人,一个人也算是一桌,加上你现在服务生总共14个,每天营业前会抽签,一至十二号,抽到哪号当天就服务哪一桌,不允许私自调换。” “当然,有两个人不会抽到号码,那么这天,这两个人就是后补,在厨房帮忙,大桌有需要的时候会叫他们。” “这半个月你还不会参与抽签,先培训,要记住的东西很多,一定要用心。” 陆重咬着唇,一脸郑重地点头。 马上五点,陆陆续续地其他服务生都来了,看到陆重都新鲜地打量,直把陆重看得满脸通红。 “哎哟,这脸红得”,陆重抬头,然后脸更红了,说话的人真的是他长这么大见到的长得最好看的人,长眉凤眼,皮肤白得发亮。 “张池,这个星期你带一下陆重。” “没问题,包我身上”,张池挑眉一笑,陆重看得都移不开眼睛。 张池看到他这样哈哈大笑,陆重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自肺腑地说了一句:“你真好看”,听到夸奖的人笑得更欢了,揽着陆重去员工休息室。 真开始培训陆重才知道这5000块钱一点儿不好赚,每一步做什么,怎么做,姿势,仪态,语气都有严格的要求,特别是陆重有点不自觉的驼背,张池直接让陆重脑袋上顶着大半碗水,靠着墙壁站立。 快六点了,张池赶着去抽签,走之前还不忘叮嘱了一句:“坚持,实在撑不住了才可以放下来。” 陆重不敢说话,用眼神向他表示知道了。 看似简单的姿势,但做过的人都知道有多难,十分钟二十分钟不是问题,但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后就不是那么容易了。陆重腿和背都开始颤抖,额上也开始冒汗,他闭上眼睛嘴里无声地默念坚持,再坚持。 张池今天抽到的是3号小桌,好也不好,好的是轻松,两个人很快就吃完了,不怎么累,不好的当然是不像大桌那样有小费。 不过,这都是个人运气,也由不得谁不服。 张池恭恭敬敬地送走客人,前脚刚走后脚立刻去茶水间喝了一大杯水,他们为了怕中途想上洗手间,服务前会控制摄水量,每次都渴个半死,他喝完又坐在椅子上休息了会儿,这才想起来陆重。 到了休息室,张弛惊讶地发现陆重居然还是他走时的姿势,现在已经快9点,陆重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打湿变成半透明。 “休息过吗?” 陆重艰难地保持站立的姿态,轻轻摆了摆手。 “傻小子”,张池把陆重顶上的碗取下来,陆重像是个气球被人一下子拔了气芯,顺着墙就软到地上。 张池半蹲在他面前,看到陆重靠着墙喘气,像从水里拎出来的一样,衣服都湿透了,他坏心眼地用手指戳了戳陆重胸前印出的小红点,陆重两手捂住胸,一脸“花容失色”。 “摸一摸嘛,又不会少块肉”,陆重警惕地看着他,把胸护得更紧了。 张弛觉得陆重真是好玩,扶着他坐到沙发上,“傻小子,今天可以回去了”。 “现在吗?这么早?” “我是你的老师,我说可以就可以”,边说边递给他一个册子,“里边是梅园的菜品介绍,要全部背下来。” 陆重用双手接过,微拧着眉,像在做多么正式的交接。 现在,早上陆重仍然去码头卸货,下午三点回家洗澡换衣服,再去梅园。半个月的培训其实很短,学不了多少东西,但是陆重无时无刻不在复习,在码头休息的间隙会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过张池教给他的步骤,回家边练习站姿和走姿边背菜品介绍,在他这种刻意的非人的努力下,进步飞速,十天刚过陈良就点头让他正式参与抽签。 陆重第一次抽到的是1号小桌,他又在脑海里回忆一遍张池给他讲过的流程,才终于放心地吐了一口气。他先去服务台查询这次订位的客人的喜好,还好这次是位熟客,留下的信息比较多。 客人姓陈,约莫四十多岁,喜欢六安瓜片,青瓷餐具,喜面食,忌口葱、姜和芹菜,不吃辣,不食内脏。这些都是服务过他的人,通过细致的观察发现后添加进来的,陈良也告诉过陆重,记下客人的喜好也是工作的一项很重要内容。 往下看到不喜欢跟服务生说话时,陆重暗自松了口气,想到什么,又请服务台把前几次点的菜调出来看了看。 陆重又在脑袋里回忆了一遍刚刚看到的内容,才去准备茶和餐具,然后就安安心心地站在一旁,视线看着前方两步距离的地面,像个雕像一般,一动不动。 六点刚过,接引员就把人带到,来的除了陈先生以外,还有位年轻的女士,陆重把他们的外套挂好,沏上茶,然后就侧蹲在陈先生的脚边等他点菜。 点完菜后,陆重抬上放了花瓣的温水给客人净手,再用帕子擦干,然后又像隐形人一样站在一旁,等菜做好推上来。 今天这两位客人边吃边聊,坐了很久,一直到十点半才走,陆重送完客人打扫完,回到员工休息室直接瘫在沙发上,怎么觉得比搬一天货还累。 这种累完 分卷阅读25 - 分卷阅读25 - 分卷阅读2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6 全跟干体力活不一样,是精神高度集中过后的疲惫,陆重站在旁边又要让自己不引起一点注意,又要时刻注意到客人的需求,水没有了要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续上,有的菜温度低了会影响口感,就要提前通知厨房重新做这道菜,再在恰当的时候换上,更别提还要分心去记住哪道菜夹得比较多,哪道菜碰得最少。 又有一个人结束进来了,看到陆重这样就笑着问:“累吗?” 陆重狂点头,“累”,他记得说话这人叫赵程宫。 “12点过后会有工作餐,可以吃了再走”,赵程宫边换衣服边说。 “你不吃吗?” “家里有点事,得先走,如果要提前走的话跟陈哥说一声就行,这里不管的。” 陆重站起来送他,赵程宫微笑着跟他摆手再见。休息室里又只剩下陆重一个人,他终于对那天陈良的话有了一点懵懵懂懂的认识,他说来梅园吃饭一半买的是菜,另一半买的是服务,什么是服务呢,说白了就是伺候人。 陈良那天说这话其实是告诫的意思,因为在这种强烈的地位高低对比之下,人心很容易失衡,而走上歪路,但很明显,他的深意陆重这种榆木脑袋并没有接收到。 陆重一直等到12点吃工作餐,一来他觉得刚来走得太早不好,另外就是,他真的好饿啊! 今天后厨做的是海鲜面,陆重吸溜吸溜地吃了两大碗,感觉舌头都要被鲜掉了。 陈良中途也来随便吃一点,看到陆重吃得这么香也觉得乐,逗他:“好吃吗?” 陆重嘴里有面说不了话,猛点脑袋,咽下去后才说:“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像个小狗一样,陈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陆重这才发现来的人只有他跟陈良,其他人都没来吃,疑惑地问:“其他人呢?” “不饿吧,可能”,陈良淡淡地回答。 哦,陆重又开始乐滋滋地吃第三碗,开心得不行,唯一遗憾的就是不能让安乐和妈妈也尝一尝。 第二十章 转眼陆重就来梅园一个月了,他有两次打电话给林锦,想谢谢他给介绍这么好的工作,可两次都没接通,后来一忙起来陆重也忘了。 习惯了过后陆重觉得也没前几天那么费劲,特别有几次客人可能要谈重要的事情,直接让他出去不用守在一旁。虽然也得在外边站着,但陆重还是高兴坏了,感觉跟白捡钱一样。 这天陆重抽到小桌7号,等了半天等到的居然是林锦还有另外一个看起来比林锦长几岁的男人。 视线相遇两人都愣了,陆重是完全没想到,林锦是知道陆重在这里可没想到这么巧。 陆重当然不会傻乎乎地跟他打招呼,马上垂下视线,当做不认识的样子,林锦假咳了一声,落了座。 陆重照常半蹲在林锦的脚边等他点菜,林锦不知怎么视线就是聚集不到菜单上,老忍不住往一旁蹲着的人那儿瞥。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半边脸,鼻上的细汗,微张的唇,弯得恰到好处的腰背,他觉得陆重真是适合穿白衣服,干净得让人,想弄脏。 定了定神,才开口:“花开四季、芙蓉鸭、满江红、海白虾,再烫壶即墨黄酒。” 陆重一一记下,然后趁对面的人不注意,飞快地冲林锦眨了眨眼睛,林锦一怔,低下头,嘴角却慢慢升起。 菜刚上,林锦对面的男人就叫陆重出去,陆重乐得轻松,去门外守着,正好陈良路过,陆重很喜欢他,粘过去问:“陈哥,今天客人又让我出来了,真的不会被扣工资吧?” 陈良笑道:“有你累的时候。” 陆重想起张池跟他说,最烦就是被叫出来守在门口,又不能坐又不能玩别的,无聊得要死。可是陆重完全不这么觉得,脑袋里什么都不想,可以看看脚下的砖,可以看看顶上的灯,还可以数门上的纹路,怎么会无聊呢。 陆重在那里神游大海不知游到哪里,门突然开了,他微弓着身送客人直到出门,这才来打扫房间和桌子。 蓦地肩膀被拍了一下,一转身就看到林锦,陆重眼睛一亮,“林锦!” 林锦拉开椅子坐下,“还习惯吗?” “嗯,习惯,谢谢你给我介绍这个工作。” “不用谢……现在可以走了吗?能不能陪我去散散步?” 陆重当然是一口答应,“那你等我会儿,我打扫完了就能走了。” “我在外边等你。” 陆重麻利的收拾好,跟陈哥说今晚先走,陈哥正忙着盘账,扬手示意知道了。 林锦刚打完电话就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朝他冲过来,快得仿佛带风,最后停在他面前的陆重眉眼弯弯,眼睛里像有宇宙中最亮的那颗星星,他一下子觉得心脏被什么击中,咚的一声。 陆重问:“去哪儿散步啊?” “跟我走吧。” 林锦带着陆重到了顺城主河道玉明河的一条支流,沿着小河岸边走,这时他才注意到陆重居然只穿了一件稍厚的t恤,现在已经是11月份,自己已经穿上了风衣,像林川柏那种怕冷的都穿上了大衣。 林锦把外套脱下来给陆重披上,陆重吓一跳,像个被惊到的兔子往前跳了半步,满口说:“不用不用,我不冷。” 林锦不听,还是让他穿,陆重一把握住林锦的手,说:“我真不冷,你摸,我的手可烫了。” 林锦反手握住,发现他给陆重取的那个小火人的名字真是贴切得无与伦比,这手跟个小火炉一样,还冒汗。 “真的,我不怕冷,我冬天都不怎么穿棉服的。” “可是我会担心,怕你会冷,散步也散得不开心”,林锦看着陆重的眼睛低声说,语带蛊惑,陆重懵懵的忘记了反抗,等披着衣服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懊恼自己怎么刚刚就傻了,可探究这情绪却好像不是不高兴。 两个人就这么沿着河慢慢走,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只有每隔100米的路灯投下不怎么明亮的灯光。 林锦问:“现在每天有没有觉得轻松一点?” “有啊有啊,比以前轻松好多”,当然最主要的是不用带安乐,陆重为自己这种念头感到羞愧。 林锦点点头,“码头上那种工作很不安全。” “嗯,我会注意的,谢谢你。” 怎么牛头不对马嘴? 林锦愣了几秒才迟疑地问:“你还在码头上工作?” “是啊,不过我只干到中午一点,不会影响梅园这边的”,说完陆重还向他做出一个你安心啦的笑容。 林锦简直要被他打败了,可仔细一想又确实是陆重的性格,笑了笑,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两个人有时候说两句,有时候只是安静地感受这夜色和潺潺的水声,手背偶尔轻轻擦过,擦得林锦在深秋的 分卷阅读26 - 分卷阅读26 - 分卷阅读2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7 晚上春心荡漾,偷偷摸摸伸过去拉住,陆重转头奇怪地看他,林锦满脸无辜地说:“我的手好冷。” 陆重感受了一下,确实有点冰,呆兮兮地反手握回去,还说:“我给你捂捂。”以前跟陆超上学的时候,冬天为了取暖也会手拉着手,所以陆重完全没有一点不适。 林锦怕忍不住笑出来,忙低下头,掩饰性地咳了一声。 林锦一直到回家,脸上都带着春情泛滥的笑,他以前从没谈过这么纯情的恋爱,基本都是稍微示下好就火速勾搭上,不过现在他发现,慢慢地去攻陷一个人也很有意思,特别是这个人还跟以前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当然,目前暂时还在谈恋爱的上一个阶段。 洗完澡,他靠在床上给陆重打电话,接通后先没人说话,过了十几秒钟才听到陆重故意压低的声音。 “喂,安乐睡了,我不敢大声说话。” “我就想问问你到家了没有?” “早到了,都准备睡了。” 林锦躺下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今天过得好吗?” 陆重估计脑袋里就没有不好这个选项,“挺好的啊……没什么不好的事情。” 林锦听到这语气都能想象到陆重皱着一张脸苦思冥想的表情,明明已经很晚了,却一点没有挂电话意思,心念一动,问:“陆重,你谈过恋爱吗?” 虽然他心里其实已经知道答案。 本以为陆重起码会扭捏一会儿,没想到刚问完就听到他一口回道:“没有”。 “那如果谈恋爱,你喜欢什么样的?” “没想过。” “现在想想?” 陆重坐在楼道的楼梯上,一副严肃认真思考的模样,过了好一会儿才坚定地说:“对我好的。” 林锦失笑,这回答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看了眼时间不能再聊下去了,便说:“陆重,晚安。” “晚安。” 陆重躺在床上还有点说不出的兴奋,这种会有人惦记你回没回家,睡前打电话随便聊聊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新奇又美好的体验,以至于他没有像上次面对林川柏一样,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两个人之间隔着的天堑。 这天陆重没有抽到号,只好先在厨房里帮忙,仓库里的货还没整理,他就自告奋勇的去了。这活儿对陆重来说完全不够看,按类别一箱一箱地放货架上,连汗都出不了一滴。 中途陆重想去喝口水,要经过一条走廊,这条廊通往仓库和后门,平时完全没什么人来,可今天他一出门就看到不远处两个交缠在一起的身影,吓一跳,条件反射地躲起来。 按耐不住好奇地偷偷看过去,震惊地发现其中一个人居然是张池! 被人抱着抵在墙上,裤子褪到大腿处,一只大手不停地在他白皙的大腿和屁股上游移,裸露出来的皮肤在在昏暗的灯光下白得刺眼,两个人激烈地拥吻,用力得仿佛要把对方吃进肚子,而另一个中年男人陆重不认识。 陆重看了几眼就脸烫得冒烟,赶紧躲回仓库,噔,脚步瞬间顿住,男人? 他这才反应过来张池居然是和一个男人! 然后,他更加震惊地发现自己竟然硬了! 陆重目瞪口呆,脑袋转不过来,他从来这方面的欲望都很少,即使是青春期时,梦里都是一片模糊,只记得温柔又潮湿的触碰,却完全没有印象梦里的对象到底是男还是女。 不过没过多久他就慢慢平静下来,并且非常坦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平静地仿佛只是手上长了颗痣。 开始忍不住想梅园不是不允许服务生和客人有私人关系,这张池也是知道的啊,他不怕被开除吗? 陆重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被突然推门进来的张池吓一大跳。 张池开口就问:“刚刚你看到了吧?” 陆重还有点不好意思看他,低着头,呐呐地提醒他说:“梅园不准服务生跟客人谈恋爱。” 谈恋爱?张池简直上辈子吃的饭都要笑喷出来,“谁跟你说我是在跟他谈恋爱?” 陆重抬起头,满脸问号。 张池随便找个箱子坐下,“小傻子,哥哥来给你上上课补补脑。” “我跟他不叫谈恋爱,是买卖关系知道吧,我卖他买,他买我这个人,不对,是买我这个身体,他给我钱我陪他睡,钱货两清。” “你,你不怕被陈哥知道吗?” “所以,你不准去跟他说,我好不容易最近套到个人傻钱多的,有点包养我的意思,被打飞了我可饶不了你。” 顿了好一会儿,陆重才闷声回了句:“我不说”。 他并不赞同张弛的做法,可是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不会轻易地去评判一个人的对错,可能因为太年轻还不会掩饰,所以语气里还是带了一点不自知的情绪。 张池就是要他这句话,才不管别的,起身就走了。 陆重又开始继续自己之前的活,像什么事都没发过那么认真,把偏重的箱子放在中间不用弯腰就能拿到的那层货架,稍轻一点儿的放在最下边那层,最轻的放在最上边,这样就能避免砸到人,也能让以后来取东西的人更方便。 第二十一章 等陆重整理完刚好十点半,过去前厅,陈良碰到他就说今晚应该没他事儿了,陆重点点头,说:“那我先回去了,陈哥。” 陈良好笑地问他,“不吃宵夜啦?今天有饺子哟?” 陆重强忍着流口水地欲望拒绝,“好不容易能早点走,想回去陪我妹妹玩会儿。” “你还有妹妹呢?” “嗯,刚两岁多。” 陆重换好衣服从后门离开,没两步就感觉兜里电话在震,摸出来一看,果然是林锦。 “喂。” “下班了吗?” “刚出门你就打来了。” 林锦轻笑,“说明我这个时机找得好”,至于让人一下班就短信通知自己这种事,就不用让谁知道了。 “嗯,好巧。” “今天过得怎么样?” 陆重无奈,“你为什么老问这个问题?” 林锦做出惊讶的语气,“因为我真的想知道啊!” 陆重一下子被噎着,心里像涌出一汪泉水,吐出一串串温柔的气泡,他不知缘由,只觉喜悦,回道:“挺好的啊。” 又是这三个字,林锦都在想陆重这辈子是不是都没有回答不好的时候,突然听到那头的人问:“你呢?过得怎么样?” 这还是陆重第一次在两个人的对话里主动关心,被问到的人嘴角慢慢牵起,“我也过得很好,早上上课,下午去了学校图书馆,现在在家里跟你打电话。” “你们学校的图书馆是不是很大很多书啊?” 陆重语气里掩不住的艳羡,林锦怎么可能听不出来,“对,特别大,是个8层的大楼 分卷阅读27 - 分卷阅读27 - 分卷阅读2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8 ,里边全是书”,说完话锋一转,“你要不要去看看?” “啊?可以吗?” “当然可以。” 陆重以前在镇上读的小学和初中是没有图书馆的,所以当他知道县高中有图书馆时,期待了好久,那些买不起买不到的书,是不是就可以在图书馆找到了,每次一这么想他都恨不得马上中考。可好不容易等他读了高中,第一天上学课间就满心期待的跑过去,结果却大失所望。那个号称图书馆的地方,只是两间破旧的房子,里边的书架上放着些很破很老的书和杂志,歪歪扭扭的摆着,上边全是灰,甚至还有各种课本在里边充数。 虽然他并不知道真正的图书馆是什么样子,可是也能想到,绝对不是这样。 林锦这个提议真的是挠到了陆重心里的痒痒处,可陆重考虑了几乎有两三分钟,还是犹犹豫豫地拒绝:“……算了。” “那,不去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我带你去市里的公立图书馆怎么样?”林锦又试探着问道。 陆重惊喜地说:“还有这种吗?”说完又马上小声地补充:“我不是觉得你们学校的图书馆不好……我又不是学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陆重总是在林锦这种大学生面前自惭形秽,就像旧时不会认字的人面对秀才,尊敬又诚惶诚恐。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林锦其实有一点能体会陆重这种微妙的情绪,温声问:“那我们哪天去呢?” “我没什么事,你方便的时间就行”,陆重习惯性地抠了抠脑袋,腼腆地说:“麻烦你了”。 林锦还在为自己随便就能猜到陆重的心思而沾沾自喜时,并不会想到,他只是恰好在陆重18岁、刚刚踏进社会的时候遇到他,并在刻意又偶然的情况下成为他第一个信任的人,虽然可能陆重自己都没意识到。 很多年后,当林锦回忆起这段时光,他总是嫉妒又忿恨当时那个年轻的自己,因为太年轻所以格外有恃无恐。 林锦挂了电话才看到林川柏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也不知道站了多久,见他打完了就问:“你真又谈恋爱了?” 林锦瞥他一眼。 林川柏慢慢悠悠地走进来,倒在林锦床上,“我说你这次谈得够纯天然的啊,不出去浪,天天窝这儿打电话。” “你话怎么这么多?” “……刚刚枫哥打电话过来,说你电话一直占线,沈,沈定秋临时决定明天就走,让你去pl聚一聚。” “这么突然”,林锦边穿衣服边问,“你要不要一块?” 林川柏愣了几秒钟,说:“好吧,勉为其难陪你去一次。” 沈定秋定的房间在pl二楼,跟平时林川柏来的一楼完全是两个不一样的世界,安静又神秘,装修简单到极致,但是摆在外边的每一个花瓶,每一个案几,都能说出十分钟以上的来历。 林川柏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林锦身后,不停咂舌,“我都怀疑我跟你是不是亲兄弟了,怎么咱俩玩的东西档次差这么多?!” “我还以为你就喜欢那种闹闹嚷嚷的地方?” 林川柏瞪他一眼,“你必须给我弄一张刚刚你那种卡,我也要带陈铭冬来显摆显摆。” 林锦嗤笑,“多大点事儿。” 到了过后发现除了沈定秋外只有张枫和宁时起,张枫看到跟在林锦背后的林川柏就说:“小川柏,怎么今天跟你哥一起啊?” “让我哥带我来见见世面。” 张枫大笑,“这叫哪门子见世面,那天枫哥带你去岱……”,话还没说完就林锦一掌拍回去。 林川柏看了一眼他哥的表情,凑过去挨着张枫坐着,“枫哥,代什么啊,别吊我胃口啊。” “哈哈哈你哥怕把你带坏,算了算了,不说了不说了。” 然后怎么求张枫都只是笑不开口,林川柏气鼓鼓的瞪着林锦,林锦完全视他为无物,自顾自地跟好久不见的宁时起说话。 林川柏看他们几个人聊得热火朝天,无聊得要死,出去想看看这二楼到底有什么玄妙,不就是个聊天的地儿吗? 踢踢踏踏地边走边看,惊讶地发现走了这么一路居然没有见到半个人影,正啧啧称奇,突然被一股大力推进了旁边一个房间,按在门上,黑暗中铺天盖地的吻就砸下来。 林川柏被吻得喘不过气,拼命挣扎,最后使劲儿在对方舌上狠咬了一口,终于把自己的唇暂时解救出来。 “沈定秋,你他妈有毛病啊?” 沈定秋在他耳边低低地喘气,“见到你就病了。” 林川柏想推开他,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面前的人还是纹丝不动,“沈定秋,之前谁说不再招惹我来着,脸疼吗?” “没看到你还能忍,看到你就忍不住了”,话音刚落林川柏就感觉耳垂被含住,重重地吮吸,粘黏的水声混着男人压抑的喘息,他的脑袋里像炸了一个又一个烟花。 他死死咬住下唇,不让一丝声音泄露出来,偏偏被人发现了端倪,惹得身前的男人发出一声轻笑。 “啊……你他妈乱摸什么!” 胸前的凸起被人反复捻弄,又痛又爽,林川柏好久没见到他了,之前都只有亲亲搂搂抱抱,哪里受过这种刺激,心里抗拒,身体却无意识的挺起了胸,像是在迎合一般。 蓦地一阵凉意,他为了图省事,大衣里随便穿了件衬衣就出门,哪想到正好方便了想作乱的人。扣子被一颗颗解开,然后被一把抱起托高抵在门上,胸前被粗舌卷过,按压捻拨,变得又肿又硬。 林川柏已经被攻陷了意识,只能随着沈定秋或轻或重的动作发出或大或小的呜呜声。 “唔……”,林川柏舒服的要哭出来。 等沈定秋往下,手伸进裤子一摸,意外的一片濡湿黏腻,他一怔,随后忍不住笑出声。 林川柏被他笑得满脸通红,用力推开覆在身前的人,沈定秋一个没站稳还真给他推坐到地上。 林川柏也不管里边的衬衣没扣,裹着大衣就往外跑,直接打个车回家,一路上都在恶狠狠地骂沈定秋,“流氓,坏蛋,王八蛋,老王八蛋。” “就知道欺负我,混蛋,傻逼,老傻逼。” 至于不小心听到别人提起那个人名字时的悸动,两年多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瞬间的慌乱,林川柏打开车窗,偷偷一起抹在了呼啸的风里。 “你刚跑哪儿去了?” 沈定秋坐下来才回道:“有点儿事。” 张枫看了一圈,“咦?川柏呢?” “他刚刚给我发短信,说没意思先回家了。” 没意思?沈定秋玩味地摸了摸下唇,他觉得挺有的啊。 第二十二章 陆重这天去码头干了大半天过后,顺道去看了看老赵,他开始都以为老赵估计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了,哪想到 分卷阅读28 - 分卷阅读28 - 分卷阅读2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29 没两天他居然在路口那儿支了个小摊卖肉饼。 据老赵说是他家祖传的手艺,陆重深表怀疑,不过味道倒还是不错的。 陆重靠在街边的墙上,远远看着,生意不说特别好,但是过得去。老赵为了不过多的把重量压到腿上,还请陆重帮他加高了凳子腿,不太忙时就半坐半靠着干活,这样既保护了腿也不会让客人觉得惫懒。 陆重远远看了一会儿,没过去打扰,然后整个人像充满了电一样元气满满地往回走。 生活有太多的苦难,可还是有更多的人在努力地活着。 回家洗了个冷水澡,陆重就准备去梅园了,正套着衣服,裤子就被一只小手拉住,一看安乐哭兮兮地说:“阿大,不走。” 陆重现在一天早出晚归,只有中途能陪安乐玩一两个小时,安乐每天晚上都努力睁着眼睛不睡着,等阿大回来,可每次都睁着睁着就不小心闭上,然后一觉醒来阿大又不见了。 安乐一脸想哭又努力憋住的表情,看得陆重心疼得不得了,又坐下来陪她玩。安乐其实是个内心世界很丰富的小孩,自己咿咿呀呀的可以玩一整天,不需要陆重跟她互动什么,她只是时不时会抬头看,如果陆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就会觉得安心。 陆重看着安乐把雕的木头玩偶摆过来摆过去,每隔一会儿就抬头冲他笑,摸摸她的小脑袋,想还是得抽时间多陪她,赚钱固然重要,但是陪她长大也很重要。 再不走就要迟到了,陆重狠下心把安乐抱到刘姨家,现在白天陆妈妈跟安乐基本常驻对面,陆妈妈跟刘姨学会了粘玩偶眼睛,虽然做得很慢,但是特别认真。他觉得这样也不错,起码比之前一个人呆着坐一天要强。 安乐明明不高兴,可看到陆重郁结的表情,却学着他平时的样子,轻轻地拍他的背,像是在安慰。陆重被她拍得眼泪几乎都要出来,笑着在她脸上大大亲了一口。 到梅园的时候刚刚五点,人已经到了不少,陆重赶紧去换衣服,他的柜子在最角落,走过去居然发现张池躲在那里。 张池立刻把撩起的衣服放下来,可还是被眼尖的陆重看到身上布满的红痕。 他走过去,不理会张池的反抗,把衣服拉起来一看,比刚刚扫到的那一眼更加触目惊心,新的伤痕叠在旧的上,特别是后背,就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应该是用细条状物打的。 可是陆重实在想不到会是谁。 “看够了没有”,张池冷着脸把衣服一把扯下来。 陆重没有问是谁打的,毕竟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只是说:“下班了等我,我家有专治这种伤的药。” 张池嘴唇颤了半天,还是没说出拒绝的话,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天陆重居然人品大爆发抽到了大桌,说是大桌其实也就是七八个人,他像个陀螺一样转来转去,一步都没停过,精神高度集中。期间有一位女士要陆重帮剔螃蟹,他只好出去跟陈哥说要一个人帮忙,来的是今天没抽到号的赵程宫。 于是赵程宫负责斟酒换菜,陆重就专心的剔螃蟹,他出生内陆,以前从没吃过螃蟹这种东西,怎么剔还是来梅园才学的。不过陆重手巧,教了两遍就上手,而且剔得又快又巧,简直是十指翻飞。 其中一位约莫三十多岁的女士,一直撑着下巴看陆重的动作,夸道:“这个小哥,手好俊的。” 另一位坐她旁边的女士附和道:“脸也好俊的。” 说完一帮人哈哈笑作一团,如果是其他嘴巧的服务生,这时就应该说点调皮话惹客人开心赚点小费,可是陆重自觉嘴拙,如果不是特意问起,绝不乱说一句,只是一直微笑。 可如果仔细看,还是能发现他耳廓慢慢爬起的红色。 好不容易把客人送走,陆重和赵程宫一起收拾,赵程宫话很少,陆重来了这么久也就第一天跟他说过话,陆重有心想搭话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纠结半天只好作罢。 回到休息室,张弛已经坐在那里玩手机,一看到他就抱怨:“我都等你好久了。” “不正好吃宵夜吗?” 张池嗤道:“谁要吃那些剩菜剩饭。” 陆重疑惑地看他。 “都是用客人没动过的菜做的,我才不要吃。” 听罢,陆重拉起张池就往厨房走,“不都说没动过吗?哪有那么多穷讲究。” 张池被陆重按着坐在凳子上,这还是他来梅园两年来第一次吃工作餐,坐那儿摸摸脖子摸摸耳朵,有点尴尬。 今晚做的是螃蟹粥,陆重滋遛滋遛地喝了一大口,好香。一下子想到什么,连忙把张池已经送到嘴边的勺子抢过来,“螃蟹是发物,你不能吃。” 于是,张池坐在凳子上一脸怨念的看着陆重连喝了三大碗,那粥香得他满肚子打鼓,差点昏厥。 陆重边喝边想,如果是自己刚来城里的时候,估计也会像张弛那样选择不吃,笑了笑,也不知道变成现在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中途陈良和赵程宫也过来,看到张池都一愣,随后又马上收起意外地表情,各自安静的喝粥。 陈良习惯性地又逗陆重,“今天喝三碗还是四碗呐?” “三碗吧,上次吃多了半宿没睡着。” “哈哈哈哈哈,跟你说了糯食不好消化还使劲吃。” 陆重憨憨地笑。 等换完衣服,陆重一看时间居然已经十二点半,惊呼:“已经这么晚了。” 旁边的张池翻了个白眼,“你以为!” 一出门才发现大降温,那风刮得,饶是陆重都冷得哆嗦,赶紧跑着回家还能暖和点。跑了几步才发现把张池给落了,又倒过去拉起张池的袖子就开始朝家跑,边跑还边喊:“好冷啊啊啊啊!” 张池觉得陆重真真是个神经病,可跑着跑着也开始不由自主地跟着喊:“冷啊啊啊啊。” 陆重拖着张池,像两个小疯子一样跑了一路,所以自然也没有感觉到兜里手机的震动。 林锦连打了三个电话都没人接,皱着眉去书房看他爸交给他的公司报表,看了没两眼又无意识地盯着手机。后来他觉得这实在太影响效率,就把手机扔到了旁边的抽屉里,眼不见为净。 等陆重和张池跑到楼下时,张池的肺都要炸了,最后爬楼梯完全是陆重给他拽上去的,他一边大喘气一边观察,这尼玛比自己住的还破啊。 “今晚你就住这儿吧,给家里人说一声。” “我家里人就我一个,不用说。” 陆重没有再问什么,张池乐得不用解释一大堆破事。 开门后陆重转过头,食指放到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张池捂着着嘴点头。 陆重只打开了门口的灯,轻手轻脚地走进去,张池跟在他身后也放缓了动作,却不小心踢 分卷阅读29 - 分卷阅读29 - 分卷阅读3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0 到旁边的家具,发出嘭的一声。 陆重恨不得揍他一拳,已经睡着的安乐被吵醒,哼哼唧唧几声就要开始哭。陆重赶快把大灯打开,冲过去抱起安乐,边拍她的背边慢慢走来走去,“安乐,乖,乖。” 像是闻到安心的味道,安乐又慢慢趴在陆重肩膀上,睡成一团。陆重总算松了一口气,要是这时候把安乐吵醒,那他今晚估计别想睡了。 陆重一手抱着安乐,一手去洗姜,随便切几刀,放到锅里加水,又往里边扔了几个干辣椒和一把茶叶,然后就站在那里等水开。 张池站在他身后默默地看着,昏暗的灯光下,陆重清瘦的背影像座小山一样,仿佛永远都不会倒下,他第一次觉得找一个陆重这样的人,就算他穷得叮当响,好像也不错。 姜茶好了,陆重倒了两大碗,朝张池使了个眼色让他过来,张池喝了一口后直接就喷了,压着嗓子问:“这什么啊,好恶心!” “姜茶,刚才受凉了防止感冒”。 张池鼓起勇气准备再喝一口,可闻到那个味道实在是喝不下,放下碗,说:“感冒就感冒吧,我不喝,这也太难喝了。” 姜茶趁热才有效,陆重边吹边喝,喝了一大半才说:“不喝算了。” 张池思前想后,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一脸沉重地又端起了碗。 喝完姜茶陆重才小心地把安乐放到床上,冲一直兴致勃勃看他照顾安乐的张池说:“脱衣服。” 什么?张池瞪大了眼,就在这里吗,是不是也太不讲究了,要不,就这里算了。 “上药。” 什么!张池垮着脸,把外套毛衣秋衣一齐脱了,打了个冷战。 陆重从柜子里拿出药酒,倒在自己手上。 涂到伤口时有一点痛,张池嘶了口气,问:“这什么药啊?这么臭。” “我自己做的,专门治外伤。” “卧槽,你别把我弄毁容,不,毁身了,我皮肤好着呢!” 陆重专心地一层一层把药水抹在伤口上,只淡淡回了两个字,“不会。” 张池立刻就不说话了,好像相信陆重是件特别自然地事情。 “好了,洗脚睡觉。” 张池跟着陆重进了浴室,发现真是破得让人叹为观止,就一个蹲坑一个水龙头,连热水器也没有,不过打扫得倒是很干净。 “这怎么洗啊?都没热水。” 然后陆重身体力行地给他做了演示,就拿冷水冲,洗完过后张池整个人被冻得牙齿咯咯地响。 终于能上床睡觉了。 他赶快脱衣服脱裤子,刚准备脱秋裤就被去浴室换好睡觉的衣服的陆重制止,怒斥道:“你干嘛?” “啊?脱裤子睡觉啊。” “不许脱,就这么睡。” 张池满脑门黑线,“我不脱睡不着。” 陆重还是坚持,“不行,我不允许有光屁股男人跟安乐在一个屋里。” 张池半天才反应过来安乐应该就他妹妹的名字,简直要抓狂,“这他妈她才几岁啊,懂个屁啊!” 陆重板着脸毫不退让。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成,不脱就不脱。 第二十三章 三个人睡在一张床上,陆重跟张池睡外边,盖一床被子,安乐睡最里边,盖着自己的粉红色小花朵被子。 陆重是挨着枕头就能睡着的人,可是张池不是啊,尤其是旁边还是一具滚烫的、年轻的、美好的男性肉体,他有心想做点什么,这儿戳戳那儿戳戳,可实在太困,没两分钟也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陆重是被压醒的,睁开眼张池像个八爪鱼整个缠在他身上,陆重想他要是再把这人带回家他就是白痴。 直接把张池推开,张池半睁开眼,睡眼朦胧,果然美人就是美人,连刚睡醒都这么好看,风情万种。不过陆重半点也没欣赏的意思,拧着眉把他推得更远,“你别离我那么近,热。” 陆重跟个人肉小暖炉一样,这一晚张池抱着他舒服得不得了,他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这么香了。 张池完全清醒,一把搂着陆重的手臂,“陆重,跟我谈恋爱吧!” 谈谈谈,谈你大爷! 陆重立刻抽出手,“你疯了!” “真的,跟我谈恋爱吧,我不嫌弃你穷,我倒贴还不行吗?”虽然他自己也富不到哪儿去。 陆重崩溃,早知道就不多管闲事了,“可是我不想跟你谈。” “那你喜欢男人吗?” 陆重嘴唇抿成一条线,半天才说:“算是吧。” 张池更激动了,只要你喜欢男的那就好办啊,“我也喜欢男的,你也喜欢男的,正好不是?” 正好个什么啊?陆重觉得张池脑子里长虫了吧!苦口婆心地说:“我真的不喜欢你,也不想跟你谈恋爱,你别瞎折腾了。” 张池盯着陆重的脸看了几乎有五分钟,然后惊恐地发现他说的好像是真话,向来无往不利的张池一下子自信心崩塌了,瘫到床上,“为什么啊?为什么不喜欢我啊?老子肤白貌美,屁股又翘,腿又长,你凭什么不喜欢我啊”,说完还蹬了两下腿。 陆重被他闹得头大,强忍着耐心说:“你很好看,但是我确实不喜欢你,不好意思。” 张池咬着唇,“你不喜欢我,那我也不要喜欢你了。” 这时安乐被吵醒了,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惊讶地发现阿大还在旁边,激动得马上爬到陆重怀里,大声喊:“阿大”。 陆重陪她在床上玩了一会儿举高高和骑马的游戏,安乐咯咯咯地一直笑。她也很喜欢张池,一看到就凑过去摸他高高的鼻梁,还糯糯地喊哥哥,张池一脸得意。 安乐这个看到好看的人都喊哥哥的毛病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陆重准备起床了,张池死活还要在床上赖会儿,他穿好衣服后面不改色地把被子一掀。 “啊啊啊,我起还不行吗!” 张池哆哆嗦嗦地把衣服穿好,一脸菜色地坐在凳子上,这间房比昨晚在灯光下看起来还要简陋,不过却被收拾得很整齐,几乎看不到什么杂乱的东西。 他默默看着陆重给妹妹穿衣服梳小辫,整理床铺,打扫完卫生又开始做早餐,陆重的妈妈看起来好像精神不太正常的样子,觉得陆重真是了不起。 他是真的不想喜欢陆重了,像陆重这么好的人,值得更好的、特别好的人,可不知怎么,他有点想哭。 吃完早饭后陆重要去码头,张池跟着他一起下楼,问:“你去哪儿啊?” “去码头卸点货。” 张池被打败了,叹了口气,冲他摆了摆手,“那你注意安全,我回家补会儿觉。” 又是忙碌的一晚。 陆重回家路上接到林锦的电话,林锦照常问了他今天过得好不好。 陆重已经完 分卷阅读30 - 分卷阅读30 - 分卷阅读3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1 全习惯了这每日一问,回道:“挺好的”,然后还学着林锦平时的样子补充道:“今天在码头看到他们钓上来一条好大的鱼,安乐那么大。” 两个人随便聊着,陆重很喜欢晚上打电话的这段时光,喜欢跟林锦分享一天做了什么事,也喜欢听林锦说他做了些什么,可是,并没有深想过原因。 林锦在中途装作不经意地问:“昨晚上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陆重目瞪口呆,“我没有啊”,赶快翻了一下未接,发现果真有林锦的三个电话,他抠了抠脑袋,“我没听到,然后早上看电话的时候也没有看到未接,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就好,可能不小心碰到什么键就把未接盖过去了,这种事也难免,林锦没再纠结这个问题,转而问:“明天我们几点钟见面?” “图书馆几点开门啊?” “八点半。” “那我们八点半在门口见好不好。” “行,要不要我来接你。” 陆重回绝,“不用不用,我自己可以过去的,陈哥告诉我怎么去了。” 林锦没有坚持。 睡前陆重躺在床上,完全没有像往常一样闭眼就睡着,满心都是一种不知名的激动,他隐隐地感觉到那激动是什么,可再一细看又什么都看不分明。 林锦是八点二十到的,远远地就看到陆重已经站在那里,穿着墨绿色衣服,整个人像棵青葱的小白杨。 走近了他就忍不住皱眉,陆重就只穿了一件毛衣,“怎么又只穿这么点?” 说完又准备把大衣脱下来给陆重。 陆重一把按住他的手,急切地解释:“我真的不冷,就是为了怕你又脱衣服给我,我才穿了这么厚的毛衣。” 就普通的毛衣还说这么厚,林锦失笑,算了,看样子是真的不冷。 他从大衣兜里摸出从家里带来的一罐热牛奶,递给陆重,陆重抬头看他,他只是笑。 陆重慢慢伸手,明明牛奶瓶只是温的,可他触到时却像被烫到,颤了一下才拿住,然后两只手握着,放在胸前。 林锦好笑的问他:“不喝吗?我特意从家里带来的,给你暖暖肚子。” 陆重把牛奶握得更紧,笑着回道:“待会再喝。” 两个人向图书馆门口走,走了一段路,林锦听到陆重的声音,“谢谢你。” 林锦好像明白他在谢什么,又好像不明白。 图书馆刚刚开门,他们俩是第一个,林锦先带着陆重去办卡,工作人员介绍有三种卡:第一种免费的,不能借书,只能在图书馆里看;第二种30,可以借两本书,期限两个星期;第三种70,可以借五本书,期限四个星期。 陆重认真地听完,然后说:“30的就好,谢谢。” 林锦带着陆重一层一层地逛,陆重已经从最开始的震惊回过神来,可仍然忍不住叹服,感觉眼睛看不过来。 就像喜甜的孩子进了糖果工厂,亢奋又有点无所适从。 林锦教陆重操作查找书籍的电脑,陆重还只在高中时上过电脑课,不过他记忆好,看林锦操作一遍也能记个八九不离十。 这次林锦让陆重自己试一下,陆重慢慢地回忆,动作虽然很慢但是没有出错,最后在输入书名时,他一个指头一个指头的敲出四个字,百年孤独。 林锦其实是有点好奇为什么陆重会想看这本,而且从私心上讲他并不想陆重看,这本书太过消极,而在他看来陆重的生活已经足够坎坷。 可看到陆重兴致勃勃的样子他说不出制止的话。 两个人循着显示的位置找到书,林锦本以为陆重会很喜欢在图书馆里看书的气氛,打定主意陪他待一天,可他的提议却被陆重拒绝。 陆重确实很心动,可是他还是更想趁难得的休息带安乐去玩。 林锦问:“是有什么安排吗?” “我想带安乐去爬山。” 林锦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那带我一起行吗?” 于是,爬山的两个人变成了三个。 陆重要先去回家接安乐,林锦没开车,陪着陆重去坐地铁。 这条线人特别多,在半天意半刻意的影响下,陆重慢慢被挤倒最角落,林锦就站在他面前,把他整个人圈在怀里。 陆重觉得挨得太近了不自在,可不知怎么,手却好像有了自己的意识,总是不想推开。 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大如擂鼓,可再仔细听,又好像只是地铁行在轨道上的声音。 “你在想什么?” 陆重抬头,林锦满眼笑意地看他。 林锦的眼睛特别黑,深邃又神秘,陆重觉得他的眼睛真好看,像有一片湖,又像有一轮月。 陆重被这双眼睛摄取了心魂,失神了片刻才回道:“没想什么。” “你想去爬哪座山?” “就河对面那座。” “那山太险了,你带着安乐不安全,换一座好吗?” 在陆重眼里那山跟个小土包一样,可仍不忍拂了他的好意,一口答应道:“好,换一座。” 林锦想了想,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出站过后陆重带着林锦往家走,还得走二十多分钟,入眼全是低低的矮楼,由于年代久远,斑驳破旧,又搭建出无数的窝棚,晾衣杆到处支着,把天空分割得支离破碎。林锦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现实比他的预期还是要差得多。 七拐八拐地进了一条小街,昨晚下了雨,所以低洼处积起了水潭,陆重停下来,思考了两秒钟,又上下看了看林锦。 林锦刚准备问怎么了,就被陆重一把抱起,还是那种标准公主抱的姿势,他愣了估计有十几秒,人生从来没有一刻如此喜感过。 偏偏陆重还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想你弄脏。” 林锦觉得自己读懂了陆重眼里此刻笨拙的温柔,轻声说:“弄脏了可以洗。” 陆重似是完全不考虑的直接摇头,“脏一个人既可以了。” 林锦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把吹落到陆重头发上一小片树叶捡下来,放在手里,捻着叶柄转。 直到踏过一串水潭,陆重才把林锦放下,林锦说:“下次要抱我的时候能不能先给我说一声,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陆重认真地点头,林锦忍不住低着头笑。 到了楼下,陆重说:“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去抱安乐”,说完又像是怕林锦多想似的补充道:“我妈妈这里不太好”,陆重指了指自己太阳穴,“见到陌生男人会害怕”。 “我在这儿等你。” 周围偶尔有路过的人都来回打量林锦,一个人的气质是不能掩饰的,这是一个跟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男人,林锦也在四处张望,破旧的小楼,满地的垃圾,腥臭的污水,这就是陆重平时生活的地方。 分卷阅读31 - 分卷阅读31 - 分卷阅读3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2 他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同情?难过?好像都不是,如果真要说的话,只是一点淡淡的惋惜。 思忖间陆重抱着安乐下来,安乐已经不太记得林锦了,怯怯地搂着陆重的脖子,睁大眼睛看他。 林锦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叹气,“这丫头忘性也太大了。” “一会儿就想起来了”,陆重帮安乐戴好帽子。 “我们去望山吧,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经常去,高度正好,离这儿也不远。” 陆重自然没有异议,突然想到什么,忙问:“饿了吗?我请你吃饭吧,谢谢你陪我去图书馆。” “望山脚下有家面馆不错,我们可以去那里吃”,林锦建议道。 陆重咧嘴,“好啊。” 一路说说笑笑地走过去,到了望山脚下却遇到了不速之客。 第二十四章 余裕跟林锦在一起的时候听他说过,周末有时候会来这里爬山,连续来了一个多月碰运气,想着能不能跟林锦偶遇一下,然后在这么安静的山间,旧情复燃,噼里啪啦。 所以当他看到林锦带着一个清秀的小男生边说边笑时,整个人生都崩塌了,冲到他面前你你你说个半天也没说出来一句。 林锦心想坏了,面上倒是什么都不显,冷着脸问:“你怎么在这儿?” 余裕突然委屈得想哭,“我来等你”。 陆重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搞不清楚状况。 林锦实在想时光倒回,把前几个月眼瞎的自己拎出来揍一顿。他没理余裕,准备先带陆重去吃东西,哪想到被无视的人直接失去理智。 “你真的一点不喜欢我了?是因为看上谁?就这个土包子?” “你什么时候喜欢吃这种清粥野菜了,也不怕淡出鸟?” “怎么?富家公子当腻了,来体会体会贫苦生活?” 林锦看他一张嘴真是越说越离谱,赶紧把陆重和安乐半推着进了面馆,说了一句“给我点碗素面”,就出去解决麻烦。 余裕咬着唇站在那里,鼻头冻得红红的,眼里全是水光盈盈,真是我见犹怜。不过林锦却只觉厌烦,想自己真是脾气太好了,所以这人才这么肆无忌惮。 “余裕,我劝你马上离开,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你,你威胁我?!” “不不不,我不是威胁,我只是跟你说一个事实,我以前还想着好歹在一起过,不要闹太僵,不过你再这样我可能真的要做点什么了。” “我才不怕你!”余裕梗着脖子,底气不足地嚷道。 林锦扯出一丝笑,却只有冷漠,“让你被开除,让你爸妈被解雇,真是太容易不过的事情了,我不屑去做,但你,不要逼我。” 说完就转身走了,余裕盯着他的背影简直想盯出个窟窿,不知过了多久,才狠狠抹了一把眼睛,慢慢转身迈出脚步。 林锦进去时面已经做好摆在桌上,陆重微低着头喂安乐吃面,他的动作熟练又仔细,把面在碗里用筷子掐断成适合安乐吃的长度,一看就是做过无数次。 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是林锦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吃了几口实在心里堵得慌,喊:“陆重。” 陆重平静地抬起头,看到林锦已经把筷子放下,碗里还剩一大半,讪笑着说:“是我不好,说要请客,应该请你去吃你真正喜欢的东西才对。” 他还是在刚刚才突然反应过来,林锦是林川柏的哥哥啊,他都知道自己跟林川柏不是一路人,怎么到了他哥哥这里就反而忘记。还跟人每晚上聊天,约着去图书馆,像朋友一样相处,那种羞愧、难堪的情绪让他连背都直不起来。 在林锦印象里陆重总是开心的、平静的、淡然的,从来没在他脸上看到这么窘迫的表情,心像被针戳了一下,绵密又尖锐的刺痛。 吃完过后两人默默地走出去,林锦不是回避问题的性格,边走边问:“上次川柏来找你,你跟他说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朋友,为什么会这么说?” 陆重拉着安乐的手慢慢上台阶,“两个不一样世界的人,怎么能成为朋友呢?你不知道我过着怎样的生活,我也不知道你过着怎样的生活,这样也能成为朋友吗?” 片刻后,林锦又问:“那你,觉得贫穷是很可耻的事情吗?”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陆重给问住了,他一时间想到了很多人,老家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叔叔伯伯;晚上舍不得开灯,借着路灯粘玩偶眼睛,一个赚几毛钱的刘姨;卖肉饼攒手术钱,一个烟屁股两三天都舍不得扔的老赵。 良久后摇了摇头,“我不觉得。” “既然不觉得,那你为什么会因为你暂时的贫穷而不愿意跟我们做朋友?” 陆重认认真真地想了好久,林锦没有打扰他,正好路边有长椅,一起坐下来休息,安乐捡了一大堆枯黄的落叶,一张张整齐地排在椅子上。 林锦去前边买了两瓶水和一罐酸奶,分别递给陆重和安乐。 陆重接过来却没有喝,握在手里,说:“我以前觉得人虽然生而不公平,有人锦衣玉食,有人食不果腹,可是这个身体下边的东西应该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可是来这儿我才知道,好像因为穷,别人就认为我们注定卑劣,有时候我干完活回家,路上遇到人他们都会绕开一点我走,好像我是什么脏东西。” 陆重的眼神低落,这些话他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可是却忍不住告诉林锦,希望所有疑惑都能在这里得到排解。 林锦在陆重面前半蹲下,抬头看着他小狗一样湿漉漉的眼睛。 “这个世界上的幸与不幸是一样多的,有人幸福自然就有人不幸,说来,我们还要谢谢你,你看你这么勇敢,一个人承担了这么多困难的事情,让幸福的人又多了几个。” “陆重,不要因为别人的错误来改变自己,穷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以穷为借口放任自己的人才丢脸……如果交朋友之前,要先比一比谁钱多钱少,谁富谁贵,那还有什么意思?人和人之间是要看谁更真心,看以诚相待,你很好,你值得所有人的喜欢。” 陆重半信半疑,“真的吗?” 林锦眼神坚定,“真的。” 陆重终于又慢慢开心起来,他对林锦有一种近乎执拗的信任,只要是林锦说的话他都相信。虽然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郁结,他思前想后,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也就不想了。 可是有时,听的人永远记得,说的人却早就忘记。 下山后两人分开,陆重把安乐送回家,林锦也准备回家一趟。 陆重抱着安乐走在路上,逗她:“今天开不开心?” 安乐在捏陆重耳朵玩,闻言立刻趴到他耳边大声说:“开心。” 陆重被她震得耳朵发麻, 分卷阅读32 - 分卷阅读32 - 分卷阅读3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3 哈哈大笑,安乐也跟着笑起来,可是笑过后,他还是觉得有一点莫名的不舒服,心里像是一张褶皱的纸,怎么都舒展不平。 林锦回家发现林川柏也在,正陪林雄打太极。林川柏跟他不一样,基本上每周都会回家,明明就是担心林雄一个人无聊,偏偏还嘴硬说自己是关爱孤寡老人。 还是林雄先看到林锦,笑着说:“小锦回来了!” “爸,你觉不觉得我哥最近回家的频率好高?”林川柏奸笑。 林雄面不改色,停下来进屋换衣服,“你们都是大人了,有自己的生活很正常……小锦,来我书房一下。” 林川柏幸灾乐祸的拍了拍林锦的肩膀,“小林总,快去受教吧!” “我就不知道了,你一天话怎么这么多?” “我哪儿跟你似的,话都说给某些人听了”,林川柏撇嘴道。 林锦想了想,居然觉得很有道理地点了点头,惹得林川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到了书房,林雄问:“项目部报的两个项目,你怎么想的?” 林锦斟酌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我比较倾向顺西大道这个项目。” “那个bt项目?” “是。” 林雄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茶,说:“小锦,首先说下我的想法,我赞成上另外一个,理由你先自己想想,晚上咱们再讨论。” 林锦若有所思地点头。 吃饭又是三个人,芳姨做了一大桌子菜,每个人喜欢的都有,林川柏气鼓鼓地用筷子戳碗里的饭,“她又去哪儿了?” “刚给我打电话了,说在打麻将晚点回来。” 林川柏瘪着嘴,“这有妈没妈一个样,还不如没有呢!” “川柏”,林雄不赞同地看他一眼。 “我又没说错,我都要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 “再怎么她也是你的妈妈,不能说这种话。” “爸,你真的不能跟她离婚吗,过你自己的。” 林雄放下筷子,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妈可能对你们有点关注不够,但是再怎么都是你们的妈妈,她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只是贪玩了点,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林川柏眼窝子酸酸的,“我才不要她的什么关注,我是担心你,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在身边,你就跟她离婚,找个你喜欢的也喜欢你的不行吗?” “川柏,姑且不说我想不想找个其他人,就算是我想,光想是不能成为理由的,如果谁都想什么就做什么,那社会不乱套了……我们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想却知道不应该做。” 这番话林雄说得苦口婆心,可惜林川柏还是一脸不忿的表情,林雄无奈地夹了一块他喜欢的板栗鸡在他碗里。 陆重一直到去梅园的路上都还在想,为什么心里总是像梗着什么东西,怎么都觉得不舒服,他边走边想,脚步前所未有的慢。在某一刻,眼前蓦地闪过一张面孔,他停下,脸上是恍然又惆怅的笑。 他终于在刚刚那一瞬间看清楚自己的心。 小时候参加阿吉的婚礼,他问阿吉,他怎么就知道遇见的那个人就是自己想要的新娘子? 阿吉说,当你碰到那个人时有人会在你耳边打鼓。 陆重突然就明白阿吉的意思,确实有人在你耳边打鼓,让你看到他时想不起别的,看不到别的,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大如擂鼓。 那种不舒服的情绪原来叫做嫉妒。 现在不喜欢了,不正好说明以前喜欢过吗? 比林锦也喜欢男生更让陆重震惊的是,原来,自己喜欢上他了。 第二十五章 九点,林川柏又准时接到沈定秋的电话,明明嘴角都翘老高,偏偏装作不耐烦地接起,“干嘛啊,都让你不要每天打电话了。” 他听到沈定秋在那头发出低沉的笑声,突然觉得脸烫,说:“你笑什么?” “宝宝,你都不会撒谎。” 林川柏炸毛,“谁是你宝宝!” 那头语气带笑地回道:“你呀。” 林川柏一下子说不出话来,片刻后才低低骂了句“流氓”,脸上绯红一片。 沈定秋笑道:“宝宝,开电脑我们视频吧。” “谁要看你啊,我不要。” “那你不看我,我看你。” “谁要给你看啊,我也不要”,说完林川柏倒在床上,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 “可是我想你啊,好多天没见了。” 林川柏撇嘴,“骗人,你明明就在那边乐不思蜀!” “你如果叫我回来我马上就回”,沈定秋毫不迟疑地说。 “真的?” “你只要一点头,我马上就订机票。” 可是刚刚还兴高采烈的林川柏此时却退缩了,片刻后呐呐地说:“算了,我哥怎么办?” 沈定秋叹了口气,“你呀”,语气无奈又宠溺,也不知道在叹林川柏,还是叹每次都说再也不要理这个胆小鬼可每次一见面就破功的自己。 林家书房里,爷俩坐一起喝茶聊天。 “刚刚跟你说的你想得怎么样了?” 林锦回道:“这次政府这边是三条路一起建,全部采用bt模式,有意向的社会方除了我们以外,还有宁家和星海,八九不离十也就这三家一人负责一条,而我们林氏是这三家里实力最弱的,您担心这个是吗?” 林雄赞赏地点点头,“对,我们不比星海,老牌企业根系复杂,更比不上宁家那么深厚的政治背景,政府最近融资比较困难,所以我很担心林氏被夹在中间,谈判时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太被动,最后两面不讨好……当然,我的判断不一定是正确的,不过还是先稳一点。” 看到林锦还是有点遗憾的神色,林雄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爸我是年纪越大越成了个风险规避者,等过几年我退了,你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我就不插手了。” 林锦罕见的脸上出现了有点不好意思的神色。 洗完澡躺在床上没一会儿,林锦就收到陆重已经下班的短信,他的眼神意味不明,把手机放在手里转了两转,然后随手扔到一边。 而这一晚上陆重都有点恍惚,虽然林锦说人和人之间不是看钱多钱少,是要拿真心来换,可是他不确定,他的真心,林锦到底想不想要。 他心神不宁,还差点把要的酒上错,还好及时发现,狠狠甩了甩脑袋,想把那些杂乱的念头一起甩出去。今晚的客人只吃了两个多小时,他却觉得度秒如年,好不容易结束,送走客人呆在门口,寒风吹得耳朵刀割一般的痛,却吹不断脑袋里的一团乱麻。 陆重从出门的第一时刻就把手机拿在手上,可是一直到他回家,都没有响起。 第二天一早,陆重刚到码头,王六就兴冲冲地跑过来,“陆重,找到啦!” 分卷阅读33 - 分卷阅读33 - 分卷阅读3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4 “什么找到了?” “就那天你给我那张纸,那个老头,说给一万那个。” 陆重赶快给张明打电话,张明听到后是一种疲惫的平静,说马上过来,陆重一怔,挂了电话又急忙问:“王六哥,看清楚了吧?没看错吧?” 王六不耐烦地说:“就是那个老头,我看了好多眼,肯定没错!” 陆重站在那里等,有点后悔,不应该急着给张明打电话的,应该自己先去看一看确认一下。 张明来得很快,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王六带着他们到了一个桥洞,远远看到有一个人半靠着墙坐在地上打瞌睡,带着顶脏兮兮的帽子,身上鼓鼓囊囊套了不知道多少层衣服,感觉就是捡到一件就往身上穿一件,也不管衣服的大小。 还没走近就闻到一大股尿骚味,陆重被熏得下意识顿了一步,张明却突然大步跑过去,他愣了一下也跟着过去。 张明趴在那人面前的地上仔细看了好久,可那人脸垂得很低还是不怎么看得清楚,张明只好把他的头抬起来,被吵醒的人看到围在他面前的三个人后吓坏了,立刻往角落里缩,用手紧紧抱住脑袋,一直发出害怕的呜呜声。 陆重别过脸有点不忍心看,张明好几次想把他的手拿开都失败,突然想到什么马上去看他的耳后,随后不知道是失望还是庆幸地说了一句:“不是。” 王六听到后就嚷道:“你别唬我,明明就是照片上那个人,该不会是不想给钱故意说不是吧?” 张明疲倦地解释:“我爸右耳朵背后有一颗大痣,他没有。” 王六白白耽误了一早上,张明给他二十块钱才骂骂咧咧地走了。 陆重有点不敢看张明的眼睛,张明却安慰他道:“这个算是我见到几百个中的最像我爸的一个了。” 陆重语塞,都不敢想象这么多次期待而来失望而归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 两个人沉默无言地走了。 陆重中午吃完饭,拎着在路边买的一袋包子又到了那个桥洞,那人仍然耷拉着脑袋打瞌睡,他默默地把包子放在旁边的地上。 也许这些包子只够他吃一天,也许明天他还是继续会挨饿,可是在此时与此刻,陆重做不到袖手旁观。 晚上梅园下班后,陆重走在路上,从来没有一刻觉得回家的路途这么无聊过,他拿出手机,整个通讯录里只有一个人的号码。 他给它备注的名字,黑眼睛。 不知道看了那三个字多久,陆重才重新合上手机,抬起头看着漆黑的夜空。 一团浓墨,没有星星也没有月色。 他不怎么想回家,随意地在街上走,夜已经深了,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匆匆走过。 路灯柱在地面上投出长长的影子,陆重沿着影子从这头走到那头,再从那头走到这头,来来回回不知疲倦。某一个时刻,发现自己的影子跟路灯柱的影子汇成了一条线,忍不住轻轻笑了。 回到家陆重躺下好久还是睡不着,又起来去厕所洗白天泡着的床单,床单上有安乐喝止咳药水不小心洒的污渍,陆重一点一点搓,搓一会儿又透下水继续,那污渍从一小块深褐色氤氲成大块的浅咖啡色,却无论再怎么用力都还是洗不干净。 陆重把床单扔到盆里,整个人往后重重的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 林锦是在第三天晚上接到陆重的电话,他在书桌前复习专业课,手机屏幕上小火人三个字不停闪烁,他脸上的笑容是种奇怪的复杂,盯着看了好几秒才接起。 陆重刚接通不等林锦说话就喊了一声“林锦”。 “怎么了?” 陆重完全是借着一股冲动拨了这个电话,却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无意识地抠了抠面前的栏杆的锈斑,片刻后才又问:“你······你最近是不是很忙?” 林锦笑着回道:“嗯,马上要期末考了。” “哦哦,这样啊”,陆重又说不出话,像站不住一样整个人慢慢蹲下来抱紧栏杆柱子,脑袋里空白一片。 “是有什么事吗?”林锦问。 沉默久到几乎以为电话已经挂断才听到陆重的声音,苦恼又难过,“怎么办?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林锦翻了一页书,食指轻轻叩了叩书面,回道:“这么巧,我也是。” 第二十六章 你还记不记得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心情? 慌乱?镇定?手足无措?还是泰然自若? 或许每个人都不一样,那句喜欢一出口,有的人会变得胆怯,可有的人却突然学会大胆。 陆重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只觉得原本空空的心里突然住进来一个人,他扫清尘土,擦亮窗几,想给他找一个最好的位子妥善安置,害怕他待得不高兴,更害怕他委屈。 满溢的情意不知如何表达,恨不得把心也掏出来划个口,翻个面给他瞧一瞧最深处的部分。 说你看,你在这里。 这天刚出梅园后门,就看到林锦站在对面的树下,穿着一件深灰色大衣,双手插在大衣兜里,整个人更显颀长。 见到陆重就冲他抬眼笑,陆重满脑袋只剩下之前在书上看到过的八个字,眉如远山,目似朗星。 那棵树明明已经掉完叶子只剩枝桠,却恍若仍然枝繁叶茂。 陆重把挽起的袖子放下来,又拉了拉衣摆才慢慢走过去,脸红得不像样。 “很热吗?怎么脸这么红?”林锦笑问。 陆重埋着头,一个劲儿地摇头却不说话。 林锦曲腿蹲下,从下边仰着看陆重通红的脸蛋,装作担心地说:“是不是发烧了?去医院看看?” 陆重小声地回答:“有点不好意思。” “可是你要是这么不好意思地话我们还怎么谈恋爱?” 听罢陆重迅速抬起头,强忍着脸上的热意,认真说:“我会好好谈的。” 林锦简直憋笑憋吐血,说:“走,咱们谈恋爱去吧。” “去……去哪里?” “带你去吃汤圆好不好?” 林锦带着陆重到了停车场,打开副驾驶门,陆重看了他一眼才坐进去,林锦也上了车,还贴心地给陆重系上了安全带。 陆重之前在罗师的车上也见过这种金属扣,不过没怎么注意,现在才知道居然可以拉出来,他好玩地扯了扯横在自己胸前的带子,问:“这是干什么用的啊?” 人总喜欢用自以为的常识去评判他人的无知,不过还好林锦并没有这种恶习。 相反,他还特别喜欢陆重对待不懂的东西时那种带着好奇的坦然,解释道:“这是安全带,车发生碰撞时把人固定在座位上,就不容易摔出去受伤。” 陆重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看了看林锦胸前,说:“那你也得系上。” 林锦 分卷阅读34 - 分卷阅读34 - 分卷阅读3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5 一愣,笑着拔出插在安全带口的插片,回道:“好,听你的。” 车子启动,密闭的空间安静又缱绻,陆重几乎可以闻到林锦身上独有的味道,混着淡淡的皮革气息,暖烘烘的。 他并拢双腿坐得笔直,双手紧握着安全带,眼睛直视前方的车流。 林锦余光扫到那拘谨的模样,心念一动,趁着等红灯的间隙凑过去亲了下他的脸颊。 噔!陆重被吓得几乎要跳起来,捂着被亲到的地方,不知该作何动作。 偏偏那使坏的人还装作无辜地问:“我亲自己的男朋友有问题吗?” “没……没有。” 一直到下车陆重脸上的红色都没有褪去,林锦拉住他的手往目的地走,不是第一次跟人牵手的陆重却第一次觉得手好像都不再是自己的。 到了才发现并非他想的那种很高级的地方,而是一个陈旧的小店,门口一个木板上随意写着“团圆汤圆”四个字,字迹出奇的丑,两个人找了位置坐下。 “他们家汤圆很好吃,开了很多年,你尝尝。” 汤圆很快被端上来,居然是桂花馅儿的,一口咬下嘴里鼻里全是金秋的香气,陆重眼睛发亮直点头。 他吃东西从来都吃得心无旁骛,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送,全部吃完放下勺子,一看林锦才吃了一小半。 上次吃面的时候陆重心事重重没好好吃,所以林锦是第一次知道他平时吃东西原来这么快,感觉像没有咀嚼就直接咽下去。 “慢一点,吃太快伤胃,细嚼慢咽才好。” 码头上抢活特别厉害,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约时间陆重已经养成了狼吞虎咽的习惯,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吃太快会对身体不好,挠了挠脑袋,笑着回道:“嗯,我一定改。” 说完支着脑袋看着对面,整个就像刚找到主人的小猫,林锦低着头吃的时候就一眼不眨地盯着他看,一抬头就马上转开眼睛,不自在的眼珠子到处转。 林锦被他逗得发笑,问:“吃饱了吗?” 陆重其实没怎么饱,但又潜意识地觉得要在林锦面前保持形象,点了点头,片刻后说:“我还以为你不会来这种地方吃东西呢?” 林锦瞥他一眼,“好吃就行了,我还吃过更破的,下次再带你去。” 又吃了几口就放下勺子,说:“走吧。” 陆重跟着出门,看着林锦熟门熟路地去门口结账,默默地把手心里攥了好久的钱放回裤兜,没走两步又回头看了看还剩好多汤圆的那只碗,顿了两秒才继续往外走。 撩开厚厚的隔热帘,外边居然飘起了雪花,一看已经快十二点,林锦说:“走,送你回家。” “我可以自己回去,不用麻烦的。”陆重一口拒绝。 林锦猛地停下脚步,在他身后埋头走路的陆重差点撞上他的背。 转过身一脸正色地说:“陆重同志,我发现你很没有当人家男朋友的自觉。” 陆重确实一直在惴惴不安,不知道谈恋爱到底该怎么谈?而自己都该做些什么? 脸上是被看穿心事的羞涩,却仍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林锦的眼睛,问:“你可以教我吗?” 雪花轻轻地撒在身上脸上,不觉冷只觉温柔。 林锦面无表情地跟陆重对视了好久,蓦地笑了,那笑容像是春天里的第一声鸟鸣,又像是破冰后涌出的第一股溪流,从嘴角蔓延到眉梢。陆重一直都只注意到林锦的眼睛,现在才发现他整个人都是好看的,比起之前觉得最好看的张池似乎也不遑多让。 “我们俩现在是情侣, 来接你,送你回家,带你去吃好吃的,关心你对你好,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愿意做的。” “不要怕什么麻烦打扰,不对,根本就不应该这么想,这是你的权利,懂吗?” 陆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追问:“那我呢,我应该怎么做?” “你应该光明正大的看我,摸我,亲我,想我的时候随时随地给我打电话。” 不出所料陆重的脸又慢慢红了,林锦发现自己简直迷上了逗陆重的游戏,爱极了他明明慌乱害羞又故作镇定的样子。 他转身继续往停车的地方走,片刻后手被人拉住,先是小心地握住半截,慢慢变成十指相扣,嘴角忍不住升起。 车门刚一合上,林锦就说:“刚刚我还没说完。” 陆重疑惑地转过脸,林锦倾身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口,微微拉开距离,气息吐在陆重的鼻尖,故意压低了声音说:“知道你还应该做什么吗?” 话音刚落便重新覆过去,舌尖叩开齿关,扫过舌面和齿龈,勾起对方的舌尖,卷动吮吸。 陆重从最开始的怔愣回过神来,微张着嘴,学着林锦的动作伸出舌去够他的舌,后来甚至还反客为主,主动去进攻勾缠。 这完全超乎林锦的意料,却更加挑动他的神经,使出浑身解数给陆重直吻了个脑袋缺氧,最后收获了一枚煮熟的虾子,过好久都还在冒热气。 林锦一直把陆重送到他家附近的路口,道别后陆重下了车,没走两步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往回走,过来叩了叩车窗。 玻璃慢慢滑下,林锦听到陆重认真地说:“下次换我送你回家,我们一人一次”,说完还在他唇上亲了一口才往家跑。 林锦看着那跑得太快都要出重影的身影,觉得真是好玩极了。 第二十七章 这天一早,陆重刚给安乐穿好衣服就接到张池的电话,压低了声音在那头小声说:“陆重,快来我家,我需要你的帮忙,快,快。” 陆重挂了电话还在纳闷,张池还能起这么早?! 跟安乐大眼瞪小眼了好几秒,一把抱起她,“走,我们去帮你张池哥哥。” 安乐眼睛一亮,大声复述:“哥哥。” 知道今天能跟着阿大出门,喂她吃早餐也不好好吃了,汽水肉吃了两口就摇脑袋,一个劲儿拉着陆重往门那儿走,看得陆重都想揍她。 最后没办法,只好拿一个蒸好的红薯给她抱在手上等饿的时候吃,出门前又把妈妈送到对面刘姨家。 一路上安乐兴奋得不得了,在陆重怀里扭来扭去,指指这儿指指那儿,嘴里咿咿呀呀闹个不停。 张池家有点远,得坐十多站地铁,正好赶上早高峰,陆重等了好多趟才坐上车,人一多安乐就收敛,搂着陆重的脖子,怯怯地看着周围的人群。 陆重对自己特别节俭,来来回回就那两套衣服,内衣洗破了缝缝补补都还在穿,可是对安乐和妈妈却是竭尽所能的大方。特别是安乐,虽然衣服不多,但陆重都是在能力范围内挑贵一点的买。 今天陆重就给她穿了一套大红色的棉袄,头上扎了两个小髻子,身上红红的脸蛋也红红的,看起来像个福娃娃一样,周围的 分卷阅读35 - 分卷阅读35 - 分卷阅读3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6 人都要被她萌翻了,刚上车就有个阿姨给陆重让座,“来来来,给小妹妹坐。” 陆重让安乐坐下,说:“安乐,快谢谢姐姐。” 安乐现在还只能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磕磕巴巴地学着阿大的话,说:“谢谢……姐……姐。” 估计已经年逾五十的大姐笑得更开心了,“也谢谢你,小妹妹。” 地铁摇摇晃晃,安乐新奇地睁大眼到处看,她早餐基本就没怎么吃,兴奋劲儿一过就开始哼饿,要吃红薯。 陆重不知道有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吃东西的规定,只是本能的觉得在人这么多的地方吃东西不合适,安慰安乐说:“忍一忍,咱们下车再吃好不好。” 安乐乖乖地点头,又把怀里大红薯搂得更紧了一点。? 终于等到下车,安乐问:“吃?” “再等一会儿。” 出了站,安乐又问:“吃!” 声音比刚才大了好多,听起来还有点生气,陆重失笑,捏了捏她的鼻子,说:“吃吧吃吧。” 安乐终于如愿以偿地开始剥红薯皮,这时林锦来电话了。 “喂,你在干嘛?” “我在去张池家的路上。” “张池?” “就梅园的一个同事,他说有事找我帮忙,我过去一趟。” 顿了一秒林锦才回道:“哦,好吧,先挂了。” 说完就挂了电话,陆重觉得林锦的语气有点怪,却想不清楚怪在哪里,拿着电话愣了两秒才放回去,然后惊讶地发现安乐怀里的红薯居然还是完整的,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不知道在看什么。 陆重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个在路边乞讨的老奶奶,他问安乐:“为什么不吃啊?” 安乐呀呀啊啊半天说不清楚,急得满脸通红,后来终于在陆重的引导下说出来:“给她……吃。” 虽然陆重早已猜到,可是听到安乐真的说出来却还是瞬间有落泪的冲动。 一个人抗起这么沉重的家,不是觉得不辛苦的,也曾在安乐半夜哭醒顶着蚊子或寒风抱着她在楼道来回溜达的时候自私地想过,要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就好了。 也许就算陆重是个正常性向的人,也不会选择结婚生子的普通人生活,毕竟安乐已经透支了太多他对于养育一个小孩的耐心和期待。 可是之前所有辛苦和劳累好像都在此刻得到了完美抚慰,陆重觉得就算下一秒老天就要自己离开人世,似乎也没有什么可遗憾,他已经给这个世界留下了最好的礼物和最大的善意。 他把安乐放到地上,笑着说说:“给奶奶拿过去。” 安乐看看阿大又看看那个老奶奶,慢慢地往那边走,到了蹲下把怀里抱着的红薯递给那位老奶奶。 奶奶像有点被吓着,过了好一会儿才颤着手接过,安乐似乎还担心她不知道该怎么吃,板着一张小脸剥了一圈红薯皮像是在给奶奶做示范。 安乐走回来时陆重冲她竖起了大拇指,小丫头突然就害羞了,开始用跑的,冲过来把脸埋在陆重的怀里,搂着陆重的脖子不说话。 陆重摸了摸她的脑袋,笑着抱起她继续往张池家走,在楼下打包了两份粥和包子。 张池家住二楼,陆重敲了门,里边传来警惕的声音,“谁?” “我,陆重。” 听到回答后张池才偷摸摸地打开门,把陆重拉进房间然后就立刻砰的一声关上,陆重都被他这样子弄紧张了,不自觉地压低声音问:“到底叫我来干嘛?” 张池小心翼翼地拉着陆重到了卧室,从床下拿出个鞋盒,陆重不知道怎么也屏住了呼吸,慢慢打开,里边整整齐齐码着半盒子百元钞票。 陆重瞪大了眼,哆哆嗦嗦地问:“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犯法的事情可不能做啊!” “什么啊……这是我自己存的”,张池终于忍不住提高了音量,还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看到陆重还是满脸怀疑的样子,又耐下心解释说:“真是我自己存的,老子节衣缩食了快两年才存下来的,犯你大爷的法,干净得不能再干净……额,就算是卖身也是你情我愿的,绝没有强买强卖!” 陆重有点不解地问:“你拿这么多钱是要做什么?” 张池的眼睛突然放大,眼神里涌现出一簇火苗,整个人亢奋得感觉马上就要蹦起来,一字一顿地说:“我…要…买…房!” 陆重总算搞清楚状况,把从楼下打包的包子和粥给安乐和张池摆好。 想了一下还是躲进厕所给林锦打了个电话。 响了好多声才接起,那头林锦心不在焉地说:“怎么了?” “没……没事,你吃早饭了没啊?”语气不自觉的讨好。 “吃了。” 陆重继续没话找话,“你在做什么啊?” “看书。” 陆重被这冷淡的两个字噎了个半死,脑子转了半天,蓦地福至心灵蹦出一句:“明天不是周六,你有事吗?我来找你吧?” “找我干嘛?” 语气总算有了点松动。 陆重笑嘻嘻地说:“不干嘛,就是找你玩啊,我早上去你家接你?” 那边思考了两秒,说:“嗯。” 虽然林锦的语气其实并没怎么变化,可是陆重就是知道警报解除,总算大大松了口气。 一出去就看到张池守在门口,斜靠着墙拿着勺子喝粥,睨着眼,小拇指不仅翘还一抖一抖的,问:“你跟谁打电话呢?” “没谁。” 张池仍然是一脸狐疑,不过没有再问。 收拾收拾就准备出门,张池换了好几个袋子装钱都觉得不保险,每换一个都要问一句:“不明显吧?看不出来吧?” 陆重觉得光天化日应该不至于出什么事,每次都点头,后来看到张池那还要纠结半天的架势,把他拨弄到一边,随便找了张报纸把钱包起来,放在一个无纺布袋子里,又去厨房翻了两个发芽的土豆压在上面。 “就这样吧。” “能行吗?”张池还是一脸不放心。 “没事,我们两个人还能看不住一个袋子?” 张池拎起袋子出门,陆重也牵着安乐走,门一关上张池还是觉得脚有点软,把手里的袋子递给陆重,说:“陆重,你给我提吧,我害怕。” 陆重无奈,只好帮他提着那袋子钱,张池自告奋勇地要抱安乐,安乐从小就不怎么喜欢被除了阿大以外的人抱,陆重还在担心张池被拒的时候,就看到安乐已经冲蹲在她面前张开怀抱的张池伸了手。 一时间陆重别提有多落寞了。 安乐的脑袋趴在张池的肩膀上,看着陆重说:“抱……累。” 张池还以为安乐是在担心自己,身上每个毛孔仿佛都被暖流拂过,抬了抬自己其实已经有点酸软的胳膊,中气十足地回道:“不 分卷阅读36 - 分卷阅读36 - 分卷阅读3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7 累,哥哥劲儿大。” 只有身后的陆重忍着笑,给安乐再一次竖起了大拇指。 坐在公交车上,张池一直在跟陆重讲自己以后怎么装修这个房子,“我跟你说,我早想好了,客厅我要安一个超级大的落地窗,坐在沙发上就可以看到外边的夜景,哈哈哈是不是很棒!” 陆重不怎么知道落地窗到底是什么样子,不过听张池说来真是很不错的样子,附和着点头。 “两间房,一间是我的卧室,另一件你说是弄成书房好呢还是客房?书房里一整面墙的架子都放着书是不是看起来很牛掰很有文化的样子?” 陆重还是配合地点头。 张池皱着眉思考了一会儿,又说:“要不还是装成客房好了,这样你还能来我家住。” 陆重一脸感动眼泪汪汪地转过脸看张池。 张池心里豪情万丈,大手一挥,说:“好,就这么定了,那间就是客房。” 第二十八章 到了售楼部,张池才知道,之前想得有多美现在脸就有多痛。 “旁边那个锦绣华城不是才5400一平吗?” “麻烦问一下,您是什么时候看的房价?” “去……前……前年。” 售楼小姐用了极高的职业素养才控制住自己的白眼不要太明显,深吸了一口气后继续说:“先生,这两年房价涨得很快,早就不是05年的水平……我们楼盘8600一平的价格在这个地段已经很划算了,离明年要开通的地铁很近,交通十分便利,马上也有大型超市入驻,很适合居住的,现在好多户型和楼层都已经被挑完了,只剩不到十套偏小户型的。” 张池没回话,满脸颓然,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转身,陆重跟售楼小姐道了谢才跟着往外走,他一直跟着张池到了花园旁边的长椅,一坐下张池就哭丧着说:“我的房子没了。” 陆重也感叹道:“涨得好快啊,两年就涨了三千多,好吓人。” 张池都要哭出来,这两年省吃俭用、伺候那些满脸油腻的老男人不就是为了买个自己的房子,现在突然落空,这特么还要不要人活了?! 陆重其实并不是太理解他为什么这么低沉,试探着问:“要不买个小一点的?” 张池立马反驳,双目圆瞪,“没有两室一厅的房子还叫家吗?!” 陆重:“……” “要不去看一个便宜一点的小区?” 张池又期期艾艾地说:“可是我喜欢这里啊。” 陆重真是被他搅得没辙,有点不想再理他,但又实在被涨价的这个幅度吓坏了,劝道:“要不还是先买个小一点的,以后赚到钱了再换,你看一年涨一千五,好可怕,要是再涨岂不是更买不起。” 张池是典型的天秤座,要他作出决定比登天还难,不过还好他还比较信任陆重,犹豫地问:“真的吗?” 陆重其实也只是个人建议,还真不敢给张池做决定,毕竟是关系十几万块钱的大事,说:“我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你,最终还是得要你自己决定。” 张池一下子就萎顿了,捏着手指从中午坐到太阳西斜还没下定决心。 陆重抱着无聊的安乐在小区里绕了好几圈,陪着她玩小区里的跷跷板和滑梯,安乐从没见过这么好玩的东西,高兴得嗓子都笑哑了。 玩了一会儿陆重就牵着她回去,怕疯太久出汗见风着凉,安乐恋恋不舍边走边回头,一步生生拖成三步。 陆重想说,等阿大努力挣钱以后也让你住上这样的房子,又怕说了却做不到,最终还是只摸摸安乐的头,一路沉默。 张池一看到陆重回来就扑过去,拉住陆重的手臂,整个人像挂在陆重身上,急切地说:“陆重,我听你的,你说买我就买,你说不买就不买。” 陆重使劲儿想把手抽出来都失败,张池那爪子不知道吃什么了攥得死紧,他有点哭笑不得,“这是你的钱,我怎么敢给你做决定。” “我委托你帮我决定,求求你,我的脑子要炸了!” 陆重怕等张池今晚班就别想上了,又抬头看了看四周,这房子依山傍水又有聚气之象,应该不会变便宜吧,捂着发颤的心脏,闭着眼,横下心直接说:“要不还是买? 张池似乎完全没听出陆重声音里的抖意,像是突然又找到了主心骨,眼睛霎时有了神采,大声说:“好!买!” 于是,张池在这种啼笑皆非的情形下,签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购房合同,虽然首付只够一个不到六十平的一室一厅让他失落良久,但两年之后却无数次从睡梦中笑醒,恨不得马上冲到陆重的床上,抱着他啃上两口。 不过,在此时此刻,张池确实紧张得连合同签名都签错了两次。 拿上自己的合同,还没等他好好咂摸咂摸成为房奴的滋味就被陆重拉着往车站跑。 “怎么……怎么了?” “快走,四点了,要迟到了!” 张池也没想到已经这么晚,跟着跑了几步就喘不过气,边摆手边说:“别跑了别跑了,老子今天有钱,请你打车!” 陆重从来没有坐过出租车,潜意识就害怕贵,跟不敢去医院一个道理。 “不是有公交车?” 张池瞪他一眼,自顾自地在路边拦了个车,打开车门才说:“我跑不动了”,说完就坐进副驾驶。 陆重没办法也跟着上了后排,张池先跟师傅说到梅园,然后才又说:“你傻啊,有人请你打车还不高兴。” 陆重实在不知道这有什么可高兴的。 可是张池却是激动坏了,一直跟师傅熟络地攀谈,好像打个车不过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可是只有天知道自己出钱打车于他也不过是第一次。 陆重东瞅瞅西瞅瞅,视线最终定格在计价表上,虽说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可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那数字一变他的心也跟着颤一下,超过50以后心跳好像都不再是自己的,连呼吸都放缓。 60……70……80…… 陆重觉得自己的心脏可能马上就要休克了。 还好在走到89块钱的时候终于到了梅园后门,车刚停稳陆重马上拉开车门跳下去,好像多坐一分钟都会又加钱一样,然后站在路边长长吁了口气。 张池看到他那翻白的脸色,问:“你晕车?” “不是,那个那个......数字跳得我害怕。” 张池嗤笑一声,嘴巴张合,还是没继续这个话题,看到陆重怀里正睡得天昏地暗的安乐,突然反应过来,问:“你待会儿上班你妹怎么办?” 对了!安乐还没送回去! 陆重看看时间,无奈地说:“来不及了,只能求求陈哥了。” “实在不行我今天就请假帮你看她,反正都是因为我才 分卷阅读37 - 分卷阅读37 - 分卷阅读3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8 这么迟的。” 不过陆重的担心事实证明完全是多虑了,陈良虽然批评他说下不为例,却还是开通地让他把安乐抱到自己办公室。 安乐换了个地方仍然睡得跟个小猪一样,完全没被弄醒。陆重给她安置好后才去换衣服,原本以为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晚,却还是发生了一点意料之外的事情。 陆重之前也碰到过喜欢动手动脚的客人,不过只要你保持距离,大多数人自恃身份,知道你没那个意思也会就此打住,不会多做纠缠。 可今晚却偏偏遇到个胡搅蛮缠的。 第二十九章 赵誓杰这人熟悉的都知道,一个字,坏,还不属于那种蔫坏,他的坏尽在明处。 从十四岁开荤以来身边就一直没断过人,年轻时一直喜欢胸大腿长的御姐,可年近三十,不知怎的突然就迷上了细皮嫩肉的小男生,特别是二十岁左右年纪不大不小,身体已经发育成熟却仍然满身少年气的男孩,最对他胃口。 如果只是这样,那他顶多算个好色之徒,还真不到坏的程度,偏偏这个赵誓杰跟旁人大不一样。咱一般人不管干嘛怎么都讲究个你情我愿,可他不,什么你情我愿一拍即合在他看来那是大大的没劲儿,就是要不情不愿才够味。 用他的话说,易折的果子总不会太甜。 赵誓杰不能说觊觎陆重良久,但起码也有一段时间了,第一次在梅园大厅看到就入了眼,当时陆重正送客人出门,背对着站在门口,梅园的工作服其实是宽松款的,挑身材却不显身材。 可古有田伯光闻香定位,今有赵誓杰透衣识骨,透过衣服就能大致看出一个人的身材,这就跟赵誓杰的本能一样,一直让他引以为豪。 陆重身材并不属于纤长的类型,甚至比起梅园其他服务生更显结实,却胜在体型匀称、臀线完美,转过身来脸上是还没收回的笑容,一双笑眼弯弯的像夜幕上的新月,赵誓杰当即眯了眯其实并不近视的眼睛。 这天晚上赵誓杰本来是约人在梅园吃饭的,可约的那人临时有事来不了,他当时已经走到包间门口,还在想是在这儿把晚饭吃了还是直接回家算了,手随便把门推开,居然看到陆重垂着眼站在那里。 梅园抽签的规矩老客们都知道,不少人也试过商量商量能不能指定某一个人服务,却都碰了壁,沈家说既然是定下的规矩,就算把梅园关门了也不能破坏。 赵誓杰哪成想自己今儿运气这么好,想什么来什么,不做点什么好像都对不起自己。 他抖了抖衣服领口,又理了理袖子,像一只自得满满的孔雀一样走进去。 陆重照例过来取客人脱下的外套,哪想到今天这位客人懒得连扣子也不解,就那么微张开手站着,他顿了几秒,才上前去一颗一颗地帮解开大衣的扣子。 这个姿势两人站得极近,陆重低着的额头仿若就在赵誓杰唇边,赵誓杰在陆重看不见的地方轻轻做了个亲吻的嘴型,随后嘴角斜斜地往上勾。 陆重其实是觉得有点奇怪的,可是一想这世上奇怪的人本来就不少,也就没多想什么,只是认真地帮把大衣脱了挂起来,再倒上在资料里看到的客人最喜欢的罗汉沉香。 而赵誓杰的目光就跟个渔网一样撒在陆重周身,可惜从来被教导尽量不要和客人有眼神接触的陆重还是一点也没察觉。 陆重在客人腿边蹲下,等着点单。 赵誓杰随意地翻着菜单,身体往陆重那边侧,这样一来大腿就直接贴上了陆重的手臂,陆重微不可查地往外边移了一点,避开身体接触。 赵誓杰轻笑一声,这才开始慢慢地点菜,点完过后问:“你们这儿现在最贵的酒是什么?” “您好,目前是90年的柏图斯。” “要一瓶。” 陆重如释重负地起身,走出包间后不自觉地吐了口气,想着待会儿要更注意一点才是。 在等菜送来的时候,陆重端水给客人净手,赵誓杰洗过后手晾着却不接擦手巾,陆重抿了抿唇,慢慢拿起擦手巾帮他把手擦干,心里已经有了警惕。 倒酒时陆重故意站在较远的位置,神情严肃,全身上下都写满了抗拒。赵誓杰看得发笑,觉得他就像是在笼子里使劲儿扑腾的小鸭子一样,怎么这么可爱。 这一顿饭赵誓杰吃得格外香,就着身边站着的人的紧张和无措,简直都止不住笑意。放下筷子,看到陆重大大松了一口气的表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陆重被他笑得起了浑身鸡皮疙瘩。 赵誓杰边笑边摇头,握住自己右手边的酒杯柄,摩挲良久,久到陆重已经在猜测难道这个酒杯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然后只见旁边的食指轻轻一拨,“哗”,酒杯摔到地上,溅落一地的晶莹。 陆重的心突然抖了一下,接着却是诡异的平静,浓云不雨才最磨人,雨终于落下来反倒不怎么可怕,只有种“终于来了”的宿命感。 这个举动绝不是无意为之,陆重心里一万个清楚,可没撕破脸前却没法不过去。 他上前几步,慢慢蹲下,可不知怎么膝盖好硬,试了好几次,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终于成功地蹲下身,伸出手一片片捡起落在地上的玻璃碎片。 一时间只听见玻璃相碰清脆又剔透的声音。 蓦地肩膀一凉,陆重一个激灵,猛然抬头,只见酒液从瓶口倾下,印着灯光泛着红宝石般的颜色,浸湿肩头再流向后背。突然,站着的人转了转瓶口的角度,酒液就这么砸在陆重的脸上,陆重下意识地想闭眼睛,眼帘半合复又重新睁开,反而比之前睁得还要大。 朦胧中他看见那人嘴巴开合,然后仿佛才听到声音,“这么贵的酒,怎么也得给你尝一尝不是?” 陆重一言未发,脑海里居然是一片澄明,只要他想,他可以有三千六百六十六种姿势把对面这个人砸出门外,可手指握起又松开又重新握起,最终还是再一次松开。 他终于认命一般垂下了头。 陆重刚来梅园没多久,张池服务的客人点了瓶拉菲,最后还剩一小点没喝完,虽然这并不是梅园酒单上最贵的酒,可中国人好像对拉菲都有种莫名的崇拜,张池激动得不行,倒进一个密封袋偷偷藏在衣服里带出来,跟陆重分着喝了。 两个人躲在更衣室里,你一口我一口,随即面面相觑,怎么又苦又涩,想吐出来又实在舍不得,一算这一口合着好几百呢,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咽下去。 可是就在此刻,陆重居然不合时宜地闻到了以前从客人嘴里听到过的那些形容酒香的词语,樱桃、李子、干草、苔藓、皮毛。 他几乎想笑,这么贵的酒原来就是这个味道啊。 陆重最后是被陈良带出来的,赵誓杰的德性不 分卷阅读38 - 分卷阅读38 - 分卷阅读3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39 是秘密,每次他来的时候陈良都特别注意,这次在门外察觉不对马上就借机进来。不过也是因为赵誓杰本身也没想过一次就能怎么样,所以他才能这么顺利带走陆重。 出门后陈良把手帕递给陆重,陆重接过来擦了擦眼睛,陈良拍拍他的手臂。 陆重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进来了陈良一直都知道,最开始也冷眼看着,可怎么越看越发现这个“空降”的比其他人都还要认真和勤恳,踏实又本分,忍不住地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孩。 这种事情在这里其实并不算少见,可因为这次是陆重所以他格外不忍,安慰道:“忍一忍就好了。” 陆重回了他一个笑,点点头却没说什么,只是去更衣室换衣服,然后背着仍然还在睡的安乐回家了。 自从林锦和陆重在一起以后,林锦就没让梅园那边再给自己通知,那边的人自然以为他跟陆重已经断了关系,这晚的事也就没想起来要告诉他。 不过林锦睡前还是估摸着时间给陆重打了个电话,接通时陆重刚好到家楼下,他在心里一直觉得今晚的事情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就当掉进臭水沟里沾了一身臭泥,可就在看到屏幕上闪烁的林锦两个字时,却瞬间湿了眼眶,突然就好委屈,而且怎么都止不住。 陆重狠狠抹了把眼睛,没敢接这个电话,怕被林锦听出什么。 他像大多数初涉爱河的人一样,希望自己在对方眼里无所不能的完美,却不懂有时示弱才是心贴近的开始。 陆重没接电话,林锦也没再打,想着反正明天也能见面,于是关灯睡觉。 而这边陆重轻轻把安乐放到床上,等安乐又重新睡熟后才小心翼翼地给她脱衣脱鞋,动作竭尽所能的轻缓,就怕把她吵醒。等一切弄完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想给林锦回个电话,又怕林锦已经睡了,想了想先发了个短信。 “睡了吗?” 抱着手机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等了十多分钟也没收到回信,应该已经睡了吧,陆重想,站起来洗洗也准备睡了。 吧嗒。 灯一关,迟来的黑暗笼罩整个房间,夜色中仿佛所有动作都变得柔缓,有时感觉甚至连时间也变成流质的状态,轻柔地从指间滑过。 卫生间的水龙头有点漏水,陆重拿了个盆在下面接着免得浪费,黑暗中滴答滴答的声音格外清晰,一滴一滴像就滴在人耳边。 从来都是沾枕头五分钟就会睡着的陆重却突然间坐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哪想到他只是拿起放到一旁充电的手机,愣了一会儿然后埋头打字。 “刚才的电话我没听见,不好意思啊,我明天来找你,晚安。 最后还学着张池,在末尾加了一个微笑的表情符号,看到发送成功的显示后才心满意足地睡去。 第三十章 陆重先给林锦打了个电话,第一个没人接,他也没在意,想着应该是手机不在身边,可隔了好一会还没接到回电,忍不住又打了一个。 响了很多声后终于接通,林锦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语气瓮瓮的。 “什么事?” 一下把陆重问住了,还在想怎么回答,林锦反应过来,说了句“等我开门”后就挂了。 陆重刚合上电话,面前的门就打开,林锦光着脚穿着睡衣,头发蓬蓬的,完全不是平时看到的干练模样。 拉着陆重进屋,问:“吃早餐了吗?” “吃了。” “那我再去睡会儿”,边说边牵着陆重上楼,又问:“你是陪我睡还是自己玩。” 陆重腾的一下子脸就红了,连忙回道:“我自己玩,自己玩就好。” 林锦从书架上抽出本书递给他,然后爬上床,盖好被子,闭上眼睛,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看得陆重叹为观止,一动发现自己的手居然还被拉着,而床上的人早已酣睡。 他的脸热得更厉害,又舍不得松开,于是顺势坐到床边的地上,一眼不眨地看着林锦熟睡的脸,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不知这样看了多久,才开始翻林锦刚刚递给他那本书,原来是《笑傲江湖》。 陆重没有看过书,只零零散散地看过几集电视剧,武侠小说胜就胜在情节抓人,引人入胜,可再精彩的小说碰到陆重这种看两行就看别处的人也是没辙。 整整半小时居然只翻了四五页。 床上的林锦动了动,陆重吓一跳,赶快胡乱翻到书一半的地方。 林锦松开拉着陆重的那只手,揉了揉眼睛,侧过身对着陆重,对面那人满脸纠结一副沉迷于书中剧情的样子。 “怎么坐地上?” “……这儿暖和。” 林锦笑了笑,起床去卫生间洗漱,陆重赶紧站起来揉了揉已经酸麻的胳膊和腿。 “我今天有个东西要赶,下午再出门可以吗?” 林锦洗完澡擦着头发走出来。 陆重自然没有意见,问:“你不吃早餐?” 不用早起的时候,林锦一般都睡到自然醒,一觉醒来直接吃午饭,今天算是起得早的,被陆重这么一说他还真有点饿,说:“那我们去弄点吃的。” 陆重跟着下楼,林锦打开冰箱,只翻出几个鸡蛋,一袋培根,一盒牛奶,连片吐司也没有,陆重也把脑袋凑过来,一看这冰箱可真够空的。 “就吃这点吗?不够吧!”他担心地说。 “忘叫人补东西了。” 陆重又仔细翻了一遍冷藏室,还真给他从一大堆饮料矿泉水里找出一包年糕,他问林锦:“你吃糯食吗?” 林锦正煎培根,抬头,“吃啊,怎么不吃。” 陆重洗过手,先把年糕切片,再在鸡蛋液里裹一圈,然后放到另一个锅里用小火慢慢地煎。 “年糕还能这么吃?” “啊?”陆重边翻面边回道:“我只吃过这一种做法的。” “好了,撒点糖就行了。” 杂七杂八终于勉强凑出一顿像样的早餐,林锦试了一口那个煎的年糕,说不上特别好吃,但很有种家常的味道。 “嗯,这个还不错。” 陆重正在帮他洗锅,闻言像中了大奖一般,开心得不行,眼睛又笑得弯起。 林锦要看公司几个项目的可研报告,不想去书房,就把文件全都拿到卧室的书桌,陆重坐在几步之外的懒骨头上看书,两个人各做各的,互不打扰却格外安心。 林锦忙起来是很认真的,不过屋里另外一个人就不一定了,陆重东蹭蹭西动动,等林锦看完一份报告后停下来,原本在几米之外的人已经慢慢磨到他脚边。 陆重刚准备辩解几句,是因为看小说太投入太激动,没注意就把沙发给挪动了。可还没等他开口就被林锦一把抱起来放到腿上,这实在太突然,而且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以至于一瞬间 分卷阅读39 - 分卷阅读39 - 分卷阅读4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0 连害羞都忘记了。 等终于回过神来,肚子好像都开始发烫,可陆重骨子里仍是遥远南部少数民族的泼辣和勇敢,羞却不怯,反而慢慢伸手搂住林锦的腰,虽然脸埋在他的肩上不敢抬起来。 林锦比陆重差不多高大半个头,就这么怀里抱着陆重,一边还不忘继续看文件,看到一章结束再把怀里的人捞出来接一个长长的吻。 这个吻跟之前大不一样,黏腻又情色,温柔又潮湿。 林锦倒是还算风平浪静,可小雏鸡陆重却是瞬间起了反应,下身硬硬的顶着牛仔裤,想要挣脱又舍不得,只好紧紧闭拢双腿,怕被看出端倪。 几个吻过后,整个人完全被陌生的情欲俘获,浑身发软,脑袋伏在林锦颈间,鼻子和额头无意识地去蹭林锦裸露的颈部大动脉处,像小猫一样发出细细地喘息声,腿不自觉地在林锦身上磨蹭,连眼睑都染上了浓郁的潮红。 可陆重越是难耐林锦越是不动声色,甚至看到关键地方还会拿起笔做批注,认真得不得了的样子。 陆重难受极了,又不敢打扰林锦正事,暗自忍耐,整个人都微微颤抖。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嗒”的一声,林锦终于合上笔盖,低头看着怀里闭着眼几乎要缩成一团的青年,第一次发现自己真是恶趣味。 手慢慢抚过陆重的下巴、喉结、锁骨,陆重下意识地一抖,睁开眼睛,眸子模糊又虚无,一片艳色。 陆重被摸得好舒服,简直想哼哼,可没一会儿林锦却突然停下来,半天不再动作。 陆重收紧手臂搂得更紧,仰着头,用眼神向抱着他的人无声渴求。 可某人视若无睹。 他终于忍不住,额头小幅度地去蹭林锦的下巴,小声地说:“摸摸我……林锦,你摸摸我。” 这一刻,陆重的世界里仿佛只有身边这个人,日月是他,山川也是他。 满眼通红的青年像被剥了壳的鸡蛋,光溜溜的被林锦抱在腿上,又冷又羞地蜷成一团。 全身除了常年不见阳光的屁股白得晃眼,余下的皮肤都是健康的小麦色,林锦一直以为那就是陆重本来的肤色,哪想到他原本那么白。 他看着陆重身上那无比明显的黑白分界线,又气又想笑,几乎可以想象陆重夏天只穿个小裤衩在太阳下到处撒欢跑的模样,越想气越不打一处出来。 大手抚过陆重的身体,偏偏隔着若有似无的距离,胸口、脊柱、腰窝、大腿内侧,就是不肯给个痛快。 陆重无意识地挺着身体去追逐林锦的手,可是林锦又怎么会让他如愿?一边轻轻去嘬他的嘴唇和脸颊,一边手指到处撩拨,指尖所及燃起一阵花火和颤栗。 最后,直到陆重快要哭出来,林锦才终于罢休,几乎在手停驻腰侧的同时,陆重就红着眼哭着射出来。 第三十一章 等林锦给陆重擦干净已经是下午一点多。 陆重被光溜溜地裹在被子里,林锦喜欢用天丝的床上用品,即便是在冬日,被窝里凉凉的、滑滑的,他忍不住一直拿腿去摩。 林锦点完外卖,又在厨房站了片刻,倒了杯咖啡走到窗边,打开窗户,眼睛半天不知该看哪里。 饭到了,陆重却睡着了。 林锦想叫他起来吃点东西,喊了两声陆重都没醒,也不知道是有多累。林锦随便吃了两口,又开始看文件,间隙时目光偶尔撒向床上的那个人,情绪不好形容。 过了一会儿,林川柏居然回来了。 在楼下乒乒乓乓,这儿碰碰那儿碰碰,连冰箱门都关得“嘭”的一声,整一个噪音制造机。 林锦看了眼仍在熟睡的人,实在听不下去,起身下楼。 林川柏看到林锦在家还一阵惊讶,“咦,你居然在?!” “你就不能小声点,吵死人了。” 林川柏才不怕他,笑嘻嘻地往楼上跑,林锦愣了一秒,一把抓住他。 “你干嘛?” “去你房间玩会儿啊。” “有什么好玩的,回你自己房间。”林锦仍不放手。 “我就去找几本漫画”,林川柏眼珠一转,问:“你藏什么东西了?” 林锦面不改色,威胁道:“不许上来,当心我揍你”,说完自顾自的上楼,把房门反锁。 可林川柏身为八卦界的刘胡兰,怎么可能被这种小困难打败,掏出手机噼里啪啦开始打字。 “信不信我马上来捶门?” 回信来得很快,言简意赅,“你敢。” 不会藏了个人吧?林川柏满脸八卦的光芒,“你看我敢不敢!” 林锦刚收到信息,就听到门口传来挠门声,一会儿大一会儿小,极有规律,也极挑衅,他对林川柏的难缠程度有充分的了解,终于败下阵来。 “你小声点,有人睡觉。” 我勒个乞力马扎罗的去!!! 林川柏沸腾了。 “我去!!!!!!!!是谁????你居然带人回家?????你居然让人睡你的床?????是谁!!!!!!” 林锦扫了一眼短信,没再回复,把手机扔到一边。 林川柏坐在门口,难受得想挠墙,恨不得马上冲进去看看到底是谁?谁这么大魅力让他哥给这待遇? 从来没见过他带人回来!而且还能睡他的床?自己都不能睡! 林川柏在外边被吊胃口吊得不上不下,抓心挠肺的时候,门蓦地开了。 他刚想凑上去就被林锦拖到楼下,扔到沙发上,林川柏木了几秒,一下子蹦起来扑向林锦。 “哥,是谁啊,给我讲讲呗,我快好奇死了,别吊我胃口啊哥。” “求你了,跟我说嘛,我保证保密,谁也不说,你不告诉我我肯定会食不下咽寝不能眠三日郁卒而死,哥,救救你弟弟吧。” 林川柏整个人挂在林锦身上,声音一声比一声凄厉。 “陆重。” “哥,反正我迟早会知道的,你早点告……什么?陆重?” 林锦面无表情地点头。 林川柏站定,满脸不可思议,终于知道了正确答案,心情却完全不能用高兴形容,过了好一会儿,他几乎是用谴责的语气说:“你为什么要招惹他?” 林锦吞回本来要出口的话,片刻后无所谓地回道:“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林川柏生气得不得了,也不知道是更生气他哥不负责,还是更生气陆重这么轻易就上了贼船,他的脑袋估计从来没处理过这么复杂的问题,没一会儿就开始负荷过重冒烟报警,半天理不清楚,赌气般扔下一句“懒得管你们,关我屁事”就冲回自己房间。 被这么一闹,林锦的心情再也说不上好,慢吞吞上楼,陆重已经醒了,闭着眼睛盘腿坐在床上,满头支棱着毛,一副还没完全清醒的样子。 林锦过 分卷阅读40 - 分卷阅读40 - 分卷阅读4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1 去搂着他,陆重迷迷糊糊地回拥,手下意识地轻轻拍他的背,像平时哄安乐,林锦满腔的烦闷居然奇异地被一点一点抚平。 一直到去吃饭的路上,陆重都还在自责怎么自己就睡着了,林锦转移他注意力,问:“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我什么都吃。” 林锦带陆重去吃寿喜烧,正好他也好久没吃了,陆重坐在那家看起来跟梅园差不多档次的日式餐厅,尽量不去想自己现在嘴里的这片牛肉标价多少钱。 破天荒地这顿饭陆重不用特别注意就吃得细嚼慢咽,看到林锦准备放下筷子就适时的说吃好了,林锦还惊讶怎么吃这么点儿。 他笑着回答:“刚睡醒好像不太饿。” 餐后甜点是柚子冰淇淋,奶味和柚子味完美结合,带一丝淡淡柚皮的苦,连陆重这种极度讨厌甜味的人都完全被征服,说不出一点不好。 “他们家抹茶大福很好吃,要不要给你妹妹打包带几个回去?” 陆重抬头,“不用了……她最近换牙,吃不了什么东西。” 林锦说:“那好吧。” 不给安乐带当然不是因为换牙的原因,这种可能只吃得到一次的东西,比起之后一直恋恋不忘,还不如让她一开始就没有尝过。 陆重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他只是害怕她尝过那种甜后,连不是那么甜的甜都会变得难以忍受。 冰淇淋只吃了一小半他就克制着放下勺子,林锦还以为是不合他口味,想着下次换点其他的。 送陆重去梅园的路上。 “本来今天准备带你去爬首脑峰的,看来只有下周再去了……以后你的周六都是我的,就这一天,我要求也不多,不许干别的给别人啊听见没?” 说完半天没听到回答,转头一看,陆重满脸为难。 码头上周末是最忙的,活儿是平天的两三倍,而且有时能接到做两三天的活儿,陆重知道林锦这个要求其实无比正常,陪恋人也是自己应该做的,可是一个月四个周六,他挣扎良久还是不敢答应。安乐老生病,之前还得肺炎,花了三千多块钱,妈妈最近身体也不好,不怎么吃东西,得存钱让她去体检。 种种能与人道不能与人道的原因,万般纠结,最后只能化为一句对不起。 不管理由多充分,拒绝就是拒绝,陆重连说两句对不起,越说语气越弱,连自己都知道苍白无力。 林锦突然就觉得没意思,像自己在逼迫什么,一路都没再说话。 陆重耷拉着脑袋进了梅园,刚进后门就被张池拉到角落。 “你跟林家老大怎么回事?” “啊?谁?” “林锦。” 陆重惊呆了,张池怎么会知道?!支支吾吾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张池看他这样,心里咯噔一下,还真让自己猜准了。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就跟人在一起?陆重你平时不挺聪明的嘛,这次脑袋长哪儿去了?林锦是适合的对象吗你也不想想?” 陆重皱着眉,为自己的爱情辩解:“我知道他有钱……很有钱,可……”。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不,也可以说就是钱的问题,我知道你跟我不一样,你不图他的钱,但是,比起你图的东西,还不如图他的钱呢!” 陆重梗着脖子看别处,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张池突然就软下来,眼睛看着陆重又好像不是,目光像投向遥远的时光深处,又好像只是咫尺的距离。 “陆重,有些人,他们的生活太容易了,好像什么东西都是可以随随便便就得到的,他们不知道你小心翼翼捧到他面前的东西,对你来说有多么珍贵,是走了多远一段路,经过多久的纠结,才终于出现在他面前,陆重,人都是很贱的,越是轻易的东西越是不会珍惜。” 第三十二章 直到下班回家的路上, 陆重都还是回想张池说的那句话,他其实知道说得有道理,但是,要一个第一次爱上的男孩承认自己可能是那个不被珍惜的东西,太难了,甚至反而让他心里生出无限的勇气。 是证明自己?还是证明爱情?抑或两者都是? 陆重回家看了看已经睡着的安乐和妈妈,又检查了水电气,然后锁好门就往林锦家跑。 他一路狂奔,跑过河,跑过桥,跑过人声鼎沸的夜市,跑过荒无人烟的小道,一直到小区大门才停下来。 绕着小区走了一圈,终于找到一个可以翻进去的地方,围墙旁正好有一棵树,很高,不过对他来说完全不是事。从树跨到围墙,再跳进小区,只花了不到十分钟,更幸运的是,到门口时林锦二楼房间的灯居然是亮着的。 一点零二分。 陆重弯着腰撑着膝盖,一边大喘气一边止不住笑。 林锦接到电话时还愣了一下,这么晚了,刚接通就听到那边陆重轻快又上扬的语调:“林锦,开窗。” 他怔了几秒,然后猛地从床上跳起来,几步冲到窗户边,一推开,陆重在花园门口跟他笑着招手,手机屏幕一晃一晃。 这可能是林锦第一次真真切切地看到心动的模样,虽然转瞬即逝,仿若流星过境。 陆重跟着上二楼,还在忐忑林锦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开心的样子,哪想到刚进屋,就被抵到墙上,吻像夏日的暴雨密密麻麻地砸下来。 唇舌激烈地纠缠在一起,黏腻的水声,急促的喘息声,还有衣物相互摩擦的声音,争先恐后地撞入耳膜。舌尖滑过嘴唇、耳垂、颈侧、喉结,所到之处又酥又麻,陆重无意识地脖子后仰,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好像都在因此骚动。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停下来,唇瓣分离牵扯一段银丝,两个人额头相贴,灼热的呼吸吐在彼此脸上。 林锦的眼眸如墨,像深不见底的漩涡,陆重定定的望着,眼神的胶着似乎比之前的吻更让人面红心跳。 “怎么突然过来了?” 林锦说着,又开始吻陆重,与刚刚截然不同的慢条斯理,嘬他的唇瓣,轻咬拉扯。 陆重艰难地回答:“唔……想zuo陪你。” 林锦轻笑,带着陆重倒在床上,陆重整个人压在他上边。 林锦只穿了睡衣,这个姿势,陆重立刻就感觉到他的反应,硬硬地抵在自己腿上,他把头埋在林锦胸前,却实在没憋住笑。 “笑什么?” 陆重抬头,神色得意又狡黠,“你硬了。” 林锦这种见惯风雨的老流氓,半点没有不自在,反而惩罚似的往上顶了顶胯,手上动作不停,几下就给陆重剥了个干净。 光溜溜的陆重瞬间就熄了气焰,可怜巴巴地缩着,林锦爱不释手地在他臀部流连,揉捏搓弄,间或拍打,时轻时重。陆重被弄得面红耳赤,眼睛像水洗过的星星, 分卷阅读41 - 分卷阅读41 - 分卷阅读4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2 难耐地喘息却不甘示弱地伸手解林锦的睡衣扣子,舔他裸露的皮肤,不得章法地像小兽一般连舔带咬。 林锦被他舔得猛吸了口凉气,眼神更暗,手上力气加大,狠狠地把他双腿掰开,大力地揉捏饱满的臀肉和大腿内侧,手指有意无意地滑过臀缝,有时还流连片刻。 “啊……唔”,陆重呼痛,可痛感过后绵密的爽意顺着脊柱窜到头顶,几乎让他打了个冷颤。 林锦一个翻身把陆重压在下边,伸手在床头柜里拿出前两天刚买的东西,生平第一次仔仔细细地给人做扩张。 陆重感觉到了手指深入,不算痛却说不出的难受,再也反击不起来,搂着林锦的脖子又羞又怕,腰背紧绷。他身边有个实战经验比理论经验还要丰富的张池,自从知道陆重是同类后就口无遮拦,什么私密的话都跟陆重倒,可是张池废话一堆偏偏没有说过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 “放松……别怕。” 说着,林锦又去找陆重的唇,辗转厮磨,温柔碾压。林锦吐字含糊,夹杂着低沉的喘息,陆重爱极了他此刻的声音,性感得不行,刚刚已经软下去的小陆重又有渐渐抬头的趋势。 待到三指进出顺利,林锦终于忍不住,一个挺进,陆重吃痛,条件反射地往后挣,被林锦一把箍住。 林锦慢慢地抽动,耐心地往里磨,用尽了温柔。陆重渐渐放松身体,感觉好像也没有预想中的那么痛,就胀胀的麻麻的。 林锦还担心陆重第一次会很难受,满脸心疼地问:“痛吗?” 陆重这个呆瓜,居然马上回了句:“不痛,就……” 不过,剩下的话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 腿被撑到最开,林锦发了狠似的用力顶撞,不断变换角度,去寻让身下的人失控的那个点。 顶得陆重不断往后磨,嘴里的呻吟支离破碎七零八落,林锦捞出个枕头垫陆重臀下,把他的右腿扛到肩上,大开大合地进攻。 陆重渐渐失神,脑子里一道道白光闪过,只知道随着林锦的动作嗯嗯啊啊地叫。 他终于为他刚刚那句不痛,还有不小心露出的得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结束时,两人躺在床上,均是一身大汗。 林锦这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没带套,他这方面向来洁癖又谨慎,从来都是做好万全措施,这还是第一次无套内射,脸上忍不住露出回味,怪不得刚刚那么舒服,又热又紧,不过幸亏是陆重。 转过脸去看旁边的人,陆重闭着眼睛,正在平静呼吸,脸红红的,他想抱陆重去浴室清洗,刚触到腿弯就被陆重拉住。 “嗯?” “去清洗,那个……在里边不弄出来,会拉肚子。” 陆重脸一热,撑着身体下床,虽然很痛,但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要人抱着去清理什么的实在太难堪。 “我自己去”,他坚持。 林锦充分尊重他的想法,不过还是体贴地说:“我先去给你放水。” 第三十三章 洗完澡两个人光溜溜地抱在一起说话。 “你明天什么时候走?” 陆重算了算,“六点起床就行。” 林锦惊了,“这么早?” “我妈醒得早,我得去给她做饭。” 林锦看了看已经指到三点的闹钟,叹了口气,关灯,把陆重的脑袋往自己怀里按,“睡吧睡吧,这才能睡几个小时啊。” 第二天早上醒来,陆重果然已经不在了。 昨天扔得满地的衣服已经被整齐折好放到枕头边,连用了一半的润滑剂都被仔细擦干净放到一旁,林锦笑了笑,倒头继续睡。 就这样,陆重每周都会偷偷来见林锦三四晚,有时刚见面两个人就会急不可耐地接吻做爱,有时却是什么都不做只是安安静静地拥在一起说话睡觉。 陆重也碰到过林川柏几次,林川柏开始还生气陆重不跟自己做朋友却跟林锦混在一块,后来陆重认真跟他道歉,时间久了也不气了,反而想要是陆重是他哥的”终结者”好像也不错。 时间飞逝,冬去春来,仔细一算陆重已经来顺城快一年了。 张明也走了,去了下一个城市,陆重断断续续地跟他学刻字,送他走的时候刚好能把林锦这两个字刻得像模像样。张明走的那天下着暴雨,陆重送他到客车站,虽打着伞还是淋湿大半,裤腿上全是泥水,张明跟着人流往前走,进站前才停下,抬头四处看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在看什么,然后背对着陆重扬了扬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陆重看着他没入人潮,直至消失,两人都没有说再见。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那些年少时读到不知好在哪里的诗句,总有一天会在某个时刻突然就懂了,有人先我们千百年把同样的心境写在纸上,告诉我们人生艰难历来如此。 有一天林川柏来梅园吃饭,正好陆重抽到他的桌。 林川柏一个人,饭也吃得心不在焉,好好的一条鱼被他戳得千疮百孔。 “陆重,你坐下陪我吃饭吧。” 饭是肯定不能吃的,不过坐下说说话还是可以。 “你怎么了?”陆重问。 林川柏抬头看他一眼,没回答,反而问:“我哥哪天回你知道吗?” “他说是外天。” “哦”,林川柏戳完鱼又开始戳碗里的饭,反正有一口没一口,就是不好好吃。 陆重实在看不下去,拧着眉说:“好好把饭吃了。” 林川柏终于把筷子放下,撑着脑袋,满脸苦恼,“我离家出走了。” 啊? “我已经快两个星期没回家了……那个家,我爸妈那个,可是这么久了,居然都没人找我!”林川柏说得义愤填膺,气鼓鼓的。 陆重想笑,强忍着说:“你都这么大了,你爸妈肯定以为你有自己的事啊。” 林川柏还想说什么,可一想到家里那些事又不知从何说起,堵得心里闷闷的。 陆重又站起来,帮他把冷了的菜换了。 吃完还不到九点,陆重送林川柏出门,林川柏都走了又倒回来喊住陆重。 “陆重,我今天能去你家睡吗?” 陆重看着他,林川柏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地移开视线,片刻后,陆重点了点头。 张池今晚也结束得很快,陆重换衣服时他蹦过来贴着陆重说:“咱们待会儿吃串儿去吧。” “我有事,不去了。” 张池脸一下就垮下来,“你又干嘛去啊?又去找林锦?” 陆重看他一眼,“不是,他出差去了。” 张池撇撇嘴,不想跟陆重讨论这个话题,可憋了半天还是没忍住,问:“陆重,林锦对你好吗?”他昨晚跟以前的同事吃饭,听他们讲了一些林锦的事,听得满肚子的气和担心。 分卷阅读42 - 分卷阅读42 - 分卷阅读4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3 陆重正在装要带回去洗的衣服,闻言笑着回道:“挺好的啊。” 陆重的笑甜蜜又有些微的骄傲,张池怔了片刻,突然就打消了告诉他的念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经历一个注定让自己难过的人,起码现在是开心的,那就足够了。 “好就成,好就成”,他说着,神色落寞。 陆重带着林川柏回家,林川柏一路上看什么都新鲜,陆重不停地给他打预防针,家里很破,床很硬,厕所没有热水,有蜘蛛等等等等。 “蜘蛛!”林川柏不知是惊还是惧,“被咬了就变成spider-man了哇!” 陆重听不懂spider-man是什么,不过并不妨碍他的嫌弃。 到了陆重家,林川柏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天真。 他知道陆重很穷,家里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原以为不就是家具少点墙破点,可就算他已经把自己的预想下调了千倍万倍,眼前的情景还是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 入目只有一间跟自己浴室一般大的房间,除了一张木沙发,几根塑料凳子,一张靠在墙边的折叠桌以外,再没有别的家具,墙角堆了十来个大大小小的纸箱,重叠着一直快挨到房顶。 “要回家的话我现在可以送你去。” 林川柏终于从震惊中平复过来,马上回口:“说好的我今天住这儿啊,你别反悔。” 陆重看他一眼,没做声,去铺床了。 林川柏看着陆重把沙发拉开,放下靠背,从旁边纸箱里拿出褥子、床单铺上,才知道那居然是陆重的床。 安乐慢慢长大,陆重觉得再跟自己睡怎么都不合适,前段时间就在陆妈妈那屋给她支了张小床,小丫头哭天喊地闹了快半个多月才终于分床成功,现在陆重一个人睡沙发都不用费事展开,随便垫个东西就是一晚。 床很快整理好,林川柏在凳子和床之间看了半天,然后坐到了床上,陆重还是很照顾他的,去厨房烧了热水给他端盆来洗脚。 林川柏洗完脚脱衣躺下,陆重却还不能歇,得去把这两天的衣服洗了。林川柏躺在床上,灯被陆重关了,黑暗中隐隐能听见他在厕所洗衣服倒水的声音,侧过身,枕头被套上是干净的肥皂味。 林川柏睁着眼睛怎么都睡不着,陆重洗完衣服小心爬上床时他还醒着。 “陆重。” 陆重听到吓一跳,“你还没睡呢?!” “几点了?” “一点半,快睡吧,很晚了。” 林川柏没有再说什么,陆重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前一刻听到他问:“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陆重?” “嗯?”陆重迟钝地睁开眼,“什···什么?” 林川柏看着眼前虚空的黑暗,挣扎良久还是问出口:“你每天都这么累,不觉得辛苦吗?都没有休息的时候,买不起房子吃不起好吃的,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出国好好玩一次,这种生活有什么希望呢?要是我,肯定一天都过不下去,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 这个问题充满了“何不食肉糜”的天真,可林川柏的语气实在太过真诚,以至于陆重听到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想笑。 “这个我好像没想过……也许,就像手电筒一样吧,有大商店卖的那种多功能的,光线很亮的手电筒,需要充很久的电才能发光,也有街边小店卖的那种最普通的手电筒,光线很弱,只能照到很小一块地方,但只需要一节电池就能照亮。” “你,就是那支很贵的手电筒,需要很多很好的东西给你充电,而我,是最便宜的那支,不需要太多,只要一点点美好的东西就够了,今天下雨过后出了太阳,回家路过一棵很香的芒果树,夏天要到了,又能吃到又大又便宜的西瓜,这些,就已经足够让我每天夜里满怀期待地闭上眼睛。” “我们的电不一样,可你不能说我的不是光啊。” 第三十四章 林川柏是被陆重叫醒的,揉了揉眼刚睁开就听到陆重说:“待会儿我妈要出来,你别出声啊。” 林川柏愣了一秒,赶紧回道:“哦哦,好。” 陆重把床前的帘子拉上,挡住床上的人,这还是因为张池老过来才安的,每次都让他躲厕所太麻烦。 林川柏不知道是要做什么,不过还是乖乖地躲在被子里,大气都不敢出。 他听到有小姑娘脆脆的声音,“阿大,不要昨天的小辫。” 陆重连声说好,应该是他妹妹,林川柏想。 然后是脚步走动,有一个声音格外迟缓,林川柏竖起耳朵,隐约意识到了什么,门打开再关上,过了一会儿又打开。 陆重唰地拉开帘子,说:“可以出来了。” 林川柏一个挺身坐起来,哪知全身酸痛,腰都直不起,疼得他呲牙咧嘴。 陆重一看他这样就知道怎么回事,过去帮他按了按背,“床太硬了不习惯吧。” 林川柏点点头,“嗯···啊啊疼疼。” “我这个硬板床,你肯定睡不惯,半天就好了。” 陆重按过后好像是要比刚刚好点,林川柏坐在床上轻轻捶自己的腰背,想着缓一下再起床,眼光一扫,这才发现陆重的妹妹正坐在小凳子上一眼不眨的盯着自己。 他冲她做了个鬼脸,小姑娘立刻就咯咯的笑,不好意思地站起来,小跑着去厨房,边跑边喊阿大阿大。 林川柏赶快重新拉上帘子穿衣服。 早餐吃的面条,陆重给安乐蒸汽水肉时给林川柏也蒸了一碗,卧在面里,看起来清汤寡水却意外的好吃,也可能只是因为没尝过,新鲜,林川柏吃了个干干净净。 “这个肉汁拌面好吃。” 陆重也正好吃完放下碗,笑着说:“好吃就行,还怕你吃不惯。” 不过与林川柏截然相反的是,安乐吃得很慢,陆重碗都要洗完了她还剩一半的肉,林川柏看她吃得表情痛苦,跟在吃极苦的药一样。 “不想吃就别吃了。”他忍不住说。 安乐居然板着小脸教训他:“会浪费!” “那···给陆重,给你阿大吃,就不浪费了呀。” “不行不行,阿大吃肉,会肚肚痛。” 安乐满脸正色,像在说什么不得了的秘密,林川柏一顿,不自觉地放低声音,“那你还不好好吃。” 于是安乐又开始一脸苦大仇深的用勺子挖肉往嘴里放,她是不挑食,可是天天早上吃同样的东西谁都扛不住啊! 走的时候,陆重先把安乐送到对面刘姨家,林川柏在楼道等,闲着无聊透过半开的门缝往里望,陆重正在跟一个阿姨说话,屋里没有开灯,有点暗,定睛一看,最角落的窗边还坐着一个女人,头发盘在脑后,垂着脸,轮廓温柔,手上动作不断,一举一动像是老旧的钟摆,总是慢一格。 分卷阅读43 - 分卷阅读43 - 分卷阅读4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4 下楼时林川柏还在好奇,想问那个女人是不是就是陆重妈妈,可问了会不会揭人伤疤。 他欲言又止,后来还是陆重主动说起,“我妈怕陌生男人,所以······” 林川柏点点头,关切地问:“她是不是生病了。” “嗯,她···精神上有点问题,不过没有攻击性的。” “哦哦”,林川柏再八卦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多问,乖乖闭口不言。 走到路口,两人分道扬镳,陆重去码头,林川柏打车回家。 最近码头上的活儿越来越少,上游新建了一个大型码头,地势开阔平坦,货车直接开到船边,卸货装货都能用叉车,又省事又快。 陆重所在的青河码头已经很多年了,历史估计跟顺城建城一样悠久,虽然地理位置好,但由于地方有限,地势不平,一直以来都只能借助人力搬运。他之前就想过,这种落后的方式肯定会慢慢被时代所淘汰,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以往大家伙等工的时候都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打牌,消磨时间,可最近一段时间再也没有出现这种情景,一大堆人分坐在河边台阶上,几乎没人说话,每个人脸上都是一种带着恐惧的迷茫。 船一靠岸,黑压压的人群立刻涌过去,与被挑中那十来个人兴高采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剩下人脸上的那种失望、难过、羡慕,还有嫉妒,浓得仿佛有实质。 陆重还算好,毕竟年轻力大口碑好,一天怎么都能接上一两单,可其他人就不一定了,特别是年纪稍大点的,在这样一种供大于求的情形下,几乎是瞬间就被那只看不见的手所淘汰。 跟老杨关系不错的老孟已经一周没开张了,年近五十,家里两个娃娃还在乡下读高中,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媳妇走路不方便只能在家种点葱葱蒜蒜补贴家用,全家四口都指着他在码头上赚的这点辛苦费过活。 前段时间还能在他脸上看到焦急的神色,可经过太多次的拒绝和失望,表情渐渐变成一种麻木的无措。他像我们大多数人的父辈一样,不善言辞,满脸都是岁月留下的沟壑,被生活的重担过早地压低了背脊,却从来不曾有一刻被生活善待过。 陆重今天运气还不错,一来就碰到熟悉的老板来货,中途休息的时候他坐在旁边擦汗,盘算着以后该怎么办,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换工作是迟早的。 “人家多厉害啊,还能在大饭店上班,哪像我们这种,只能在一块地里刨食。” “碗里吃着锅里也不放过呗,哎,你这还不懂,真是。” 故意提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阴阳怪气,陆重差不多过了五分钟才反应过来是在说自己,半怒半笑的眼风扫过去,话音立刻变低。 毕竟陆重可是一拳打破过木板的男人,没人惹得起。 他没有再干什么,狗咬你一口你也不能咬回去不是,人家说一说也不会掉肉,当作没听到后边的窃窃私语,站起来把毛巾挂脖子上,继续干活去了。 中午陆重没去船娘那里买饭,买了六个包子坐墩子上啃,看着滚滚东流的河水,他的迷茫其实一点不比其他人少,吃完包子去水池接水喝,居然看到老孟。 三号仓库旁,老孟正在跟一个年轻人说话,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可能因为不惯于做这种事情,笑容生硬,像是生生撑起来的,稍不注意就会垮下去。那个年轻人陆重也认识,经常给人跑船押货,叫东子。 老孟面对那个差不多只有他一半年纪大的青年,背微微弓着,姿态卑微又讨好,说了几句话,又从兜里掏出瘪瘪的烟盒,颤着手抽出根烟递过去,青年嫌恶地推开,嘴巴张合,看表情说的绝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陆重强迫自己别过脸,打开水龙头,盯着落下的水流,却还是忍不住再一次望过去。 东子已经走了,只剩下老孟一个人站在那里,小心地把刚抽出来的烟放回烟盒,走了几步后停下,看了看四周,弯腰从地上捡起什么东西,他背对着陆重,所以看不清到底在做什么。 等又走了几步转过脸,陆重才知道他刚捡的应该是一截烟屁股,此刻正叼在他嘴上,吐出一阵烟雾。 陆重低下头,手捧了一把水,原想送到嘴边,却不知为何中途改变了主意,扑倒了脸上。 陆重啊陆重,自己的稀饭都吹不冷还想去帮别人吹汤圆,你又算什么东西? 第三十五章 林锦这次出差一周,今晚的飞机回来,陆重从早上就开始有点骚动。 其实平时两人也都是隔几天才见一次,这次分别不算太长,可恋人去了千里之外的城市,不知是不是距离拉长了时间,陆重觉得好像已经好久没见一样。 他的愉悦实在太明显,连陈良都发现。 “怎么了?捡到钱了这么开心?” 梅园不准和客人恋爱,所以陆重和林锦的事情,除了张池以外没人知道,被陈良这么一问,陆重像是读书时做坏事被老师抓包,紧张又羞愧,吞吞吐吐地回道:“没……没什么。” 陈良自然是一眼就看出陆重没说实话,不过也没多注意,毕竟陆重这么乖,一直让他很省心。 “今天赵誓杰有订桌,你自己注意点”,他换了个话题。 陆重情绪一下子就低落下来,眉皱得能夹死苍蝇。 “啊?陈哥,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要整我啊,我现在看到姓赵的都哆嗦。” 陈良也替陆重发愁,原本以为赵誓杰就那一阵儿,新鲜劲儿过了就好了,哪里知道他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还就盯上陆重了,像猫捉老鼠,看到老鼠四处逃窜惶惶不安就神清气爽。 不过话当然不能这么照实说。 “这些有钱人奇奇怪怪的,又惹不起,你尽量避着点,别让他看见……这样,你也可以稍微往好一点的地方想,赵誓杰这人虽然喜怒无常,还难缠,但还好不喜欢使下三滥的手段,真要是那种坏出水的,你现在早就遭殃了,哭都没地方哭。” 陆重都要哭出来,“陈哥,你一点都没安慰到我!” “快去抽签吧,时间到了”,陈良笑道,拍了拍他的手臂。 陆重乖乖去了大厅,然后抽了个空,他从来没有一次抽到空这么开心过,差点没狠狠亲上两口。 张池挑了挑眉,“空签还这么开心?昨天被电傻了?” 昨天张池又是在陆重家睡的,陆重换灯泡的时候,电线有点漏电,手被电到一麻,吓得直接从椅子上摔下来,要不是张池反应快接了一下,肯定得摔到脑袋。 陆重凑到张池耳边小声说:“赵誓杰。” “啧,那哥们真是……你要不跟林锦说说?”张池绞尽脑汁想了个建议。 哪知陆重刚听到就连连摇头,斩荆截铁的一个 分卷阅读44 - 分卷阅读44 - 分卷阅读4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5 “不”字。 “嘿你这……算了”,张池话没说完,男人诡异的自尊,自己还是别多事了。 陆重一整晚都保持高度戒备,躲在最安全的厨房看潘大厨做菜,想去洗手间,在门口侦查了很久,最后还是作罢。 潘黄河看到他鬼鬼祟祟的样子笑他:“嘛呢陆重,做贼呢?” 陆重带着备用的厨师帽站在一旁,有苦说不出,脸皱得像个苦瓜。 十点半,陈良过来说“走了”。 话音刚落,就看到眼前的人瞬间向外狂奔,只留下一个残影。 放完水,陆重终于长长吐了口气,刚刚差点没憋死他,一身轻松的洗手,又逃过一劫,陆重越想越开心,边洗边还哼起歌来。 走廊遇到张池,正在埋头回短信,余光扫到陆重,头也不抬地说:“今天不去你家了。” 陆重心说,你今天就是想去我也不会让你去的。 走了几步不知想到什么,又倒回来,一把抓住张池的胳膊,张池被他攥得手疼,看到陆重凝重的脸色,片刻后才反应过来。 “你……我没,你特么想什么呢,我是跟以前的朋友吃饭,什么乱七八糟的。” 陆重放手,再一次确认:“真的?” 张池白眼快翻到天上,却不知怎么总是忍不住咧开嘴角。 偏偏陆重还一脸正经地劝导:“你看你房子买了,工资也够还贷款,不用,不要伤害自己。” 身侧芭蕉阴影稀疏,掩住了张池多年未红过的眼眶。 想衷心道一声谢,又觉得太不像自己的风格,于是过去紧紧抱住陆重。 陆重最怕跟人身体接触,平时不注意拉拉胳膊碰下手什么的无所谓,可拥抱这种姿势对他来说实在贴太近了,瞬间就起了鸡皮疙瘩,兔子一样窜老高,嗖地溜了,留下张池一人在原地,笑得捂肚子,鼻头却酸酸的。 下班了。 陆重提着陈良给安乐买的小裙子,一路哼着调子往外走,他已经收到林锦到家的短信,待会就可以见面了。 心情愉悦,脚下生风。 哪知走到拐角处,前方的车突然大灯亮起,陆重无意识伸出手挡住眼睛。 几秒种后大灯熄灭,他重重眨了眨眼,眼睛被刺激后出现的斑影渐渐消失,终于回复清明,视线所及,赵誓杰已经站在面前。 陆重往后退了半步,全身紧绷,想着要是这人动手动脚的话自己就揍他,大不了梅园的工作不要了。 有手有脚哪里找不到饭吃?!绝不受这个气!对! 陆重做了一大堆心理建设,可最后压根就没用上。 赵誓杰双手插兜,围着陆重绕了一圈,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笑。 陆重被他笑得浑身起鸡皮疙瘩,绕开他,自顾自地往前走,身后幽幽传来两个字,“林锦”。 陆重猛地回头。 赵誓杰脸上玩味更重,“勾上林锦了,不得了了是吗?” 陆重本不想跟他说一句话,可终究还是没忍住,生硬地扔出一句:“不关你的事。” “嗯,你说得对,确实不关我的事”,赵誓杰故作信然地点点头,随后又马上接了一句,“不过,输给他我不舒服啊,陆重。” “林锦比我好?我看不见得吧!没小几岁,小情人倒是不比我少,不说四五十,二三十个怎么都有吧,啧啧啧后生可畏呀!这小子,手段不错,脸也不错,但就有一点,特别不好,我特看不上,你知道是什么吗陆重?……唉唉唉,别皱眉啊,这么好看的额头长纹了可就不好看了……说到哪儿来着,对,林锦,有一点特别不好,就是太抠了,分了手连个车子也不给,你说小不小气,寒碜……要是你和我一起,什么车子房子基金股票,想自己开公司也可以,反正什么都可以,你要什么我给……唔”。 剩下的话赵誓杰没机会说出口,被陆重一拳打在肚子上,即使已经收了大半的力,却还是让他登时痛得跌坐到地上。 他忍着剧痛抬起头,张着嘴,脸上还有点不可置信的茫然,看到陆重充血的眼睛,恶狠狠地,一个字一个字地砸下来。 “我说了,不、关、你、的、事。” 第三十六章 到林锦家门口,陆重狠狠揉了把有点僵硬的脸,又反复扯起嘴角,让笑容不要那么凝滞后,才伸出手按门铃。 门很快就开了,见面林锦先亲了亲他的右脸颊,带着他进屋。 “怎么,累了?” 陆重抬起眼,对上的眼眸漆黑似墨,他像被刺到一样马上垂下脸。 “有点。” “叫你干活不要那么卖力,怎么心眼儿这么实诚,就不会偷点懒?”林锦一边说一边牵着陆重往楼上走。 陆重没接话,目光一直盯着前方林锦的肩背,紧实有力,可仔细看却还是能看出些微这个年纪特有的单薄,他突然意识到其实林锦也不过才二十出头而已。如果赵誓杰说的是真的,二三十个,那是不是平均一两个月就得换一个,可自己已经跟他在一起好几个月了,赵誓杰肯定是骗人的。 对,那个人那么坏,肯定是个大骗子! “先洗澡吗?”林锦问。 “要洗,出汗了。” 陆重体热,特别容易出汗,已经习惯了一来就洗个澡。 他轻车熟路地去林锦单独给他腾的小柜子里拿浴巾和衣服,突然想起来自己第一次在这里洗澡的情景,不会开花洒,不会尿尿的时候要把马桶盖掀起来,更别说那个大片按键的按摩浴缸了。 一时间,他有点怔忪,心里说不出的感受。 洗完澡出去,林锦坐在沙发上看书,陆重像往常一样爬上沙发,坐到林锦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整个人窝在林锦的怀里。 要是张池在这儿,估计连上辈子的下巴都要掉下来,在他心里无所不能像座山一样的陆重,那个那么抗拒身体接触的陆重,居然会像个初生小猫一样恨不得长在一个人的怀里。 “怎么了,这么没精神?”陆重今天情绪不高,林锦早就看出来。 陆重更往身后的怀里靠,小声回道:“有点累。” “上次那本《百年孤独》看完了吗?” 一说到这个陆重就有点难过,期待了那么多年的书,好不容易得到,最后,居然看不懂!!! 他有点不满地嘟哝:“没看懂……那些名字怎么颠来倒去的,看了下页忘了上页。” 林锦忍不住笑,《百年孤独》中几代人很多名字都是重复的,又生涩难懂,自己当时都是理了很久的人物关系,还画了图,才好歹看明白,不过出于私心他并没有告诉陆重,只是说:“那过段时间再看。” 陆重犹自气鼓鼓地说“嗯”。 林锦笑着吻了吻陆重的头顶,一边继续看书,一边右手无意识地摩挲陆重光滑的 分卷阅读45 - 分卷阅读45 - 分卷阅读4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6 小腿。 陆重抬头,看林锦的脸。 林锦的脸部线条其实是偏凌厉的,不笑的时候特别冷漠,常年都是别人欠他几个亿的表情,可偏偏陆重总能在他脸上看出温柔。 不知道是情人眼里自带的滤镜作祟,还是确实某一块地方只有他触到过。 他没仔细想过。 可是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会没人喜欢呢?肯定海了去了,那天望山不还遇到一个吗?陆重又气愤又委屈的想。 要是,赵誓杰真的没说谎? 那是不是也有别的人曾经这么躺在这张沙发上,卧在他的怀里?是不是他也曾在黑暗中那么急切地吻过别人的唇?也曾在情动时用让人脸红心跳的方式叫过另外的名字? 陆重越想越难过得不得了,心酸得快滴出水来。 可难过过后却是生气,恨不得狠狠咬面前这人一口,让他记着疼,最好记一辈子,再也不敢去找别人。 可是陆重又怎么舍得,张开嘴却还是只舔了两下。 林锦仍在看书,面色平静,一点不知道身前的人心里的惊涛骇浪。 陆重突然坐起来,发狠似的去脱林锦的衣服,林锦吓一跳。 “怎么了?” 陆重不说话,解完睡衣扣子又埋头去扒林锦的裤子,林锦哭笑不得,可是随着陆重的动作眸色越来越沉。 昏暗的灯光下,是清晰可闻的肉体撞击声,缠绵的水声,还有男人压抑的粗喘。 滑过某处时陆重的声音蓦地变调,发出像不属于自己的呻吟,可立刻又被他吞入口中。 林锦去舔他的耳廓,低声诱哄:“乖,叫出来,叫给我听。” 陆重放松咬紧的牙关,可呻吟仍是克制的,堵在嗓子和鼻腔,偶有一两声和着短促的气音溢出来,林锦唇抿成一条线,看不出情绪,只是动作却越来越激烈。 那天晚上,陆重一次次不知餍足地缠上去,两个人不知道做了多少次,浑身沾满了彼此的汗液和精斑。 到后来,陆重已经完全失神,只是本能的去寻那个熟悉的怀抱,又哭又喊痛,林锦怕伤到他真要停下又紧紧搂着不答应。 平心而论,陆重绝对不是一个怕痛或者蛮横的人,甚至在很小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用懂事来表扬他,可他所有的娇气好像统统都给了一个人,在他面前变得不像自己,或者说,更像自己。 林锦每次都想这次完了就休息,否则伤身,可是每当陆重一缠过来,用湿漉漉的眼睛望他,刚刚的念头瞬间就飞到九霄云外。 他受不了陆重此时的眼神,眼睛里像藏了一场雨。 最后,终于两个人都累到脱力,林锦没带套,想抱陆重去清洗,居然脚步虚浮使不上劲儿,他有点错愕有点郁闷,可看着已经趴在枕头上睡着的人,不知怎么都转化成了笑。 他累极了,感觉闭眼就能睡着,可东西不弄出来又担心陆重拉肚子,努力睁着眼睛,缓了一会儿才小心抱着陆重往浴室走。他从来没有给人事后清理过,平时陆重害羞,都是自己一个人偷偷躲在浴室弄干净。 他的动作很轻,拧着眉,严肃得像在做什么尖端科研。 弄好把陆重放到床上时,陆重好像有点被吵醒了,动了下,闭着眼迷迷糊糊来寻林锦脸,终于碰到后在他唇边亲了一口,嘴里发出呓语。 “我的。” 下边手也不闲着,去摸小林锦,边拍边又皱着眉心嘟哝一句“我的”。 林锦的心脏一抖,麻意从胸口蔓延到指尖,片刻后,他在陆重鼻尖吻了一下。 第三十七章 第二天,林锦醒的时候身边的人又已经不见了,他下床放水,脑袋昏昏沉沉,大腿酸软,浑身无力。 总之,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他满肚子郁闷,这特么剧本不对啊,老子年轻力壮坚持锻炼怎么一晚上就不行了?虽然次数是有点多,可说好的一夜七次金枪不倒呢? 他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而这种怀疑在接通陆重电话时达到了顶峰。 那头陆重的声音中气十足,因为在干体力活所以说话有点喘,话音那叫一个活力四射,就差没隔着电话撒几颗恣意的汗珠。 “我在搬货……待会给你回电话啊……先挂了拜拜。” 林锦咬碎了牙,恶狠狠地按了挂断键。 林川柏今天破天荒地起得很早,想去问林锦要不要送早餐,到了门口,手都已经放到把手上又赶紧收回,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抬手叩门。 没有动静。 他咦了一声,这大早上的跑哪儿去了? 在家里到处溜了一圈居然在健身房看到他哥,正挥汗如雨地做仰卧起坐呢。 他抱臂倚在门框上,“大早上的这干嘛呢?你不都睡到自然醒?” 林锦没搭腔。 林川柏撇撇嘴,问:“我点四季的早餐你要不要吃?” “吃!给我多点点儿!” 这几个字林锦说得咬牙切齿,林川柏心想这人起早了脑子缺氧了吧。 ****** 陆重早上去给熟悉的老板下货,下午就回了家。 码头上越来越不好找工,耗在那儿性价比太低,正好最近陆妈妈精神比较好,天气也不错,所以陆重基本上下午都空下来陪妈妈和安乐去附近走一走,晒晒太阳。 重新去找活儿干的事情他不是不急,只是也不差这一两个月。 陆重还在上楼,安乐就已经听到他的脚步声跑出来迎接他,扯着嗓子喊:“阿大。” 他几步跑上楼,冲她做个嘘的动作,安乐马上两只手捂住嘴,捂得紧紧的。 陆重抱起安乐,小姑娘的眼睛亮得出奇,松开捂住嘴的手,却还记得阿大刚刚的提醒,特别小声地问:“阿大,去哪儿玩呀?” “你想去哪儿啊?” 安乐马上接嘴:“吹泡泡。” 这牛头不对马嘴的,陆重哭笑不得。 进屋的时候,陆妈妈正在刘姨旁边折纸盒,她最近情况越来越好,直接表现在开始认人了,话也慢慢多起来,而且陆重试探着带她下楼,看到陌生人虽说还是很害怕,但反应不是那么大了。 他终于有种天放晴了的感觉。 跟刘姨打完招呼,陆重一边牵着一个下楼,安乐激动得不得了,下个楼梯都连蹦带跳。 而陆妈妈却走得很慢,两只手紧紧抓着陆重的手,一次只敢下一步,从昏暗的楼梯口出来,她像突然被刺眼的阳光灼到,整个人一下子躲到陆重身后。 陆重没转过去看她,像什么都没发现一样慢慢带着她往前走,停顿了几分钟后,终于脚步松动。 他暗自松了口气。 顺城的春天很美,是跟老家不一样的风景,到处都是樱花和桃花,阳光洒在枝头,每一束都是春意。 陆妈妈很 分卷阅读46 - 分卷阅读46 - 分卷阅读4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7 容易累,所以陆重也不敢带她们去很远的地方,就去最近的河西公园晒太阳。 安乐一个人走在前边,又蹦又跳,总是被路边卖菠萝的摊贩吸引目光,盯了一会儿觉得不好意思,又小脸红红的跑回阿大身边。 陆重牵着妈妈走在后边,她睁大眼睛新奇地看四周,一会儿看左边一会儿看右边,脑袋转来转去,感觉像是看不过来一样。 到了公园,终于买到安乐心心念念一路的泡泡棒,嘴巴一鼓,一吹,一大串泡泡在阳光下反射斑斓的颜色,安乐吹完又去追最大的那个泡泡,轻轻拿手去接,泡泡却一下子就戳破,只在手上留下湿润的痕迹。 陆重则陪妈妈坐在不远处湖边的椅子,暖暖的阳光落在身上,湖面的微风轻轻柔柔的抚过,吹来春天的气息,陆妈妈眼睛亮亮的,说:“好香啊。” 刘姨一直说陆重和安乐要是自己不讲,绝对不会有人猜是兄妹,陆重长得像妈妈,安乐却一点儿影子都没沾上,跟捡来的一样,可他今天才知道安乐那些鬼灵精怪的表情是遗传的谁,至少陆妈妈现在的眼神他刚刚才在另一张脸上见过。 他有点释怀,更多的却是说不出来的难过。 “妈,渴了吗?……要不要喝水?” “……不渴……不喝。” 陆重刚准备问那要不要吃菠萝,就看到陆妈妈指着旁边的一棵树,说:“那,玉兰花。” 陆重有意识的引她多说话,说:“玉兰吗?长得好像含笑啊。” 他只是随口一说,哪知刚说完就被一口反驳,“一点都不像……含笑是米黄色的,玉兰是白的,叶子大,花也大……玉兰是乔木,含笑是……含笑是什么来着。” 陆妈妈坐在那里一直想一直想,可直到最后都没想起来含笑到底是什么。 这还是她第一次说这么长的句子,陆重猜测她是不是以前经常接触植物,所以才会这么熟悉,但没敢问什么。这段时间他也发现了,她很少会说到跟以前有关的东西,不知道是刻意不提,还是大多都忘记了。 虽然他有感觉,应该是后者。 陆重有心想给她找到家,可除了张秀景这个名字,其余的信息又一无所知,完全不知该从何下手……不过名字,是不是可以查一下,他突然想到,就跟林锦教他在图书馆查书一样。 陆重从来不是个拖沓的性子,既然打定主意,就准备明天一早就去派出所。 太阳西斜,准备回家做饭了。 他又一只手牵着一个往回走,走了没一会儿陆妈妈的脚步就慢下来,满头是汗,气喘吁吁,一副累坏了的样子。 陆重心里一紧,蹲下来背她。 背上的妈妈很轻,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她比之前更瘦了,连大腿处都能隐隐摸到骨头,他心里沉沉的,眉头紧锁。 蓦地,有手从他的头上抚过,温柔得像在摸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陆重一怔,不知怎么突然就湿了眼眶。 “长高了……” 她的语气跟她的手一样轻,柔软的惆怅,却仿佛带着山洪轰塌的力量,陆重的眼泪一下子就落下来,落到地上,隐没在尘土里。 陆重把她往上托了托,想让她更舒服,深深吸了吸鼻子,笑着回道:“我还会长更高的。” 随着他的笑容,眼睛一弯,滚动在眼眶的泪珠再一次掉下,滑到脸上,落入嘴里,咸咸的,甜甜的。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只是两只搂着陆重脖子的手,环得更紧。 第三十八章 陆重到南城派出所时,正好九点。 他进去也不知道该找谁,到处看指示牌,门卫大爷见他无头苍蝇一样转了好几圈,走出来问:“小同志,办什么事啊?” “爷爷,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查失踪人口。” 听到失踪二字,大爷的脸登时就严肃起来,带他到一间办公室,找到一个年轻大姐,指着陆重说:“这个娃娃报案,有人失踪。” 陆重一愣,赶紧摇头,“不是,不是报案,是找人。” 这实在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事情,他组织了下语言,才开口:“我妈妈,小时候走失了,我想来问一下能不能查到她的家人。” “别急,先坐下,咱慢慢说”,那姐姐语音温柔,让人顿时心生好感,还给陆重倒了杯水。 陆重说了谢谢才接过。 他俩不急大爷却急了,“那个,小陈,咱不是有那个什么什么库,赶紧,用机子查一下。” 被唤作小陈的姐姐顿时失笑,“李大爷,就算要查也得让我先了解了解情况对不对,您老别着急。” 李大爷还想说什么,就听到外边有人喊他,应了好几声,急急忙忙就往外走,完全又把这边给忘了的模样。 陈姐笑着摇摇头,开始写记录。 “你妈妈的基本信息提供一下。” “名字是张秀景,秀丽的秀,景色的景。” 陈姐一边听一边写,“年龄?” “四十左右……”,陆重不确定地说。 “家乡是哪里知道吗?” “不知道。” “走失的年纪呢?” 陆重艰难地开口,“不知道。” 陈姐放下笔,皱了皱眉,“信息太少了,我们的走失人口库和信息管理系统都是最近这几年才建的”,顿了顿,抬头扫了陆重一眼,“而且十几二十年前,现在要找……太难了,我先给你查一查。” 陆重连声说谢谢。 “张秀景这个名字,有三个”,陆重立刻坐直了背,紧紧盯着陈姐的脸,可马上就看到她摇头,“不过年龄都对不上啊。” 陆重肩膀一下子就垮下来,这其实是他意料之中的答案,可脸上仍然难掩失望。 “姐,意思是不是十多年前的这种走失基本上没可能查到了。” “不一定,建库之前所有纸质档案信息都会录到系统里,不是说以前的咱们就不管了。” “那,就是说……” 剩下的话陆重没有说出口,陈姐却已经点头。 “这种情况不少见,毕竟以前很多人都没有去派出所立案的意识,就算是现在,咱们市去年年底抓了一起贩卖儿童案,解救的好多孩子在系统里都查不到亲人,都已经这个年代了,哎,你说这叫什么什么事儿。” 回家的路上,陆重一直面色沉重,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怎么会差别这么大?有找年迈老父不惜倾家荡产的儿子,也有亲生骨肉走失却不寻的父母。 都说众生百态,又真的与己无关吗? 他撑在天桥的栏杆上,看着脚下密密麻麻的车流,良久后长长叹了口气。 ****** 这周六,林家难得吃了一顿人齐的晚饭。 林雄信奉食不言寝不语,所以平时吃饭时,餐 分卷阅读47 - 分卷阅读47 - 分卷阅读4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8 桌上除了碗筷相碰外再无其他声音。 不过,孙媛媛可不这样。 “老二,吃点肉,别光吃蔬菜,属兔子的啊你。” 林川柏抬眼,挑衅似得又去夹了一大筷子胡萝卜。 孙媛媛嗤笑一声,“爱吃不吃,惯得你。” 随后目光又落到旁边的林锦身上,老大不像老二,出生的时候家里条件还不好,还真是她自己一手带大的,都说百姓爱幺儿,但孙媛媛觉得林锦怎么看都比小的那个崽子顺眼。 “小锦,学校申请得怎么样了?” “需要的材料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下学期就递。” 闻言林川柏立刻抬头,看着林锦,满脸的诧异。 “不错不错”,孙媛媛突然想到什么,“老公,等老大学校确定了咱们去买房子吧,方便我去玩。” 在这种小事上林雄向来没什么意见,说:“你看着办吧。” 孙媛媛开心了,美滋滋地喝汤。 吃完饭林锦上楼,刚坐到房间椅子上就听到“嘭”的一声,门被推开,林川柏怒气冲冲地冲进来。 “你还要出国?!” 林锦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不出?” 林雄是坚定地送娃留学党,倒不是什么国外的月亮比较圆,只是单纯的觉得应该让孩子去深度体会下不一样的生活和文化,增长阅历,不过要移民是万万不行的。 之前林雄是准备高中毕业就把林锦送出去,什么都弄好了,哪知孙媛媛那几天老做噩梦,突然就舍不得,死活不许林锦走,从来都顺着孙媛媛的林雄那次异乎寻常地坚持,虽然最后还是没抵过孙媛媛的撒泼,妥协到只出去读研。 林川柏一噎,又立刻重振旗鼓,“那陆重怎么办?他知道吗?你们难道准备异地恋?异国恋?” 林锦罕见的语塞了。 从他的沉默中林川柏看到了答案,呐呐说:“陆重,他怎么办呢?” 这句话比上一句语气低很多,比起疑问更像是在喃喃自语。 林锦面容平静,仿佛刚刚一瞬间的失神只是幻觉,他淡淡地回道:“走之前我会处理好的。” 林川柏抬头,盯着他,眼里的怒火仿若实质。 “既然知道要走,当初为什么又要去招惹人家呢?把别人当猴子一样戏耍很好玩是吗?” 林锦皱了皱眉,半生气半无奈地说:“我也是有真心的,我对陆重的喜欢又不是作伪。” “不是作伪?”林川柏简直要笑出声,“不是作伪的真心就是明明知道自己要出国还去招惹别人,就是走之前给人处理好?呵!呵!” 林锦揉了揉眉心,觉得林川柏的脑回路真是难以理解。 “那我为他放弃出国就能证明真心,就能保证我俩天长地久了?” 林川柏再一次被噎住,刚想好怎么反击就又听到林锦说:“川柏,你现在想参军吗?” “啊?”林川柏茫然地睁大眼,不知道话题怎么跳跃到这里。 林锦没看他,低头看着自己手里没打开的那本书,手指划过封面,说:“你初二的时候天天念叨着要从军,要读军校,可结果志愿填的却是设计。” 林川柏还是丈二摸不着头脑,懵懂回道:“那么小我怎么知道!” “你看,你十四岁尚且不知道十八岁要做什么,又怎么能要求我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就确定接下来几十年要过的生活?” 这一次,林川柏彻底哑口无言,怒气冲冲地来蔫不拉几地离开,像是霜打的茄子。 更重要的是,他突然发现,话里话外,林锦从来没有把陆重纳入自己未来的规划,似乎连这种念头都没起过,他突然就失力,不想再争辩下去。 晚上他躺在床上,还是辗转反侧,连他一个外人都能看出陆重对林锦情根深种,这个打击,陆重能承受住吗? 他以前一直觉得他妈是这个家里的异类,现在才知道原来真是一脉相传,她生的儿子也同样没心没肺。 林川柏这晚没睡好,第二天起床时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林雄和孙媛媛都不在,林锦看他那样张嘴想说什么,想了想,最后还是放弃。 两人沉默着吃了早餐代午饭,吃完林锦正准备起身就被林川柏拉住,林川柏没看他,垂着眼说:“如果这样,那你早点跟陆重说清楚,别让他越陷越深,好吗?” 说到后来林川柏已经语带恳求,林锦眼前有什么东西一幕幕闪过,片刻后,他听见自己的声音。 “好。” 第三十九章 陆重是个不能干坏事的人,自从揍了赵誓杰,这几天一直提着心,稍有动静就如惊弓之鸟,快没折磨死他。 实在受不了,就去找陈良坦白。 “陈哥,我把赵誓杰打了。” 陈良正喝茶,一口水喷出来,“什么!你把谁打了?!” 陆重一边扯纸巾给他一边回道:“赵誓杰。” 陈良面露疑容,“可他也没来找你啊?” 陆重起初还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随后想通了什么,又破罐子破摔地说:“他来也没事,大不了我走……” 陈良抬手,“你先别说话,等我想想。” 陆重赶紧收声,乖乖坐在沙发上,一眼不眨地看着陈良。 “陆重,你有没有想过去公司上班?” “什么?” 陈良再一次重复:“你有没有想过去公司上班?” 陆重终于发现不是自己听错,脸一下子就红了,不好意思地用手抠后脑勺。 “陈哥,你别逗我了,我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让我卖卖力气还差不多。” 陈良的表情却完全不是开玩笑的样子,“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说说这个事情,你知道梅园的服务生不能超过25吗?” 陆重敛了表情,点头,“知道。” “那25岁过后呢,你准备去哪儿?就在码头上去给人下下货?做一辈子苦力?” 陆重没有说话,手紧紧捏着膝盖,这些事情他不是没想过,可就像个死局一样,人人都看得到,但要怎么破解呢? “年轻人想得远一点,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困难,你还有那么多年呢,多为以后考虑考虑……我之前待的那个公司是生产汽车零部件的,是个民营企业,不是太看重学历,正好我还有几个老朋友在里面,如果你要去的话我可以介绍你去,虽然可能最开始工资会比这边低很多,但起码你能学到一些基本的职业技能,之后再参加成人高考或者自考,路总会越走越宽的……你看你现在,不仅学不到什么东西,还累,一天都没个喘气儿的时候,哪有时间和精力去为自己以后打基础。” 陆重认真地听完,刚准备开口就被陈良制止,“你先别急着回答我,好好考虑下,等今晚下班时再说……还有赵誓杰那事我知道了,你别瞎 分卷阅读48 - 分卷阅读48 - 分卷阅读4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49 捉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好上班。” 陆重站起来,“嗯,我知道了,陈哥,那我先去干活了。” 陈良笑着颔首。 一出门张池正好路过,看到陆重无精打采地从陈良办公室出来,问:“被批了?” 陆重满脸无奈的笑,“你想哪里去了,没有。” “那你怎么一脸衰相?” 陆重没回答,转而问:“你知道梅园25岁会清理服务生的规定吗?” 张池一怔,“知道啊。” “那离开梅园了你准备干什么?” 这个问题张池从来没有想过,被这么一问,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茫,连脑仁儿都在疼,但他从来不是会为难自己的人,想不明白就不想了,还恬不知耻地教育陆重:“哎,到时候再说呗,一天想天想地的你累不累,哪里找不到口饭吃……来来来,给你听歌。” 边说边把一边耳机塞到陆重耳朵里,“好听吧?” 陆重听完,面无表情地说:“不好听。” 张池登时就怒了,“你居然说不好听,知道这是什么歌吗?知道是谁唱的吗?” 陆重一脸平静,“是谁?旋律是不错,不过都听不懂唱什么,有什么好听的。” 张池被噎个半死,把陆重右耳里的耳机扯回来,恨恨说:“粤语歌当然听不懂了,你个土包子!” 陆重懒得跟他啰嗦,说:“走吧走吧,抽签了抽签了。” 张池边走边朝他翻白眼,土包子。 晚上结束后,陆重去找陈良,陈良原本在盘库,看到陆重过来也先放下了,把他领到自己办公室。 “想好了?” 陆重抬头看陈良一眼,才回道:“嗯。” “怎么说?” 陆重很久没有回答,久到陈良已经忍不住准备再问一次的时候,听到他说:“陈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特别特别感谢你,真的,特别感谢,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遇到你这样的贵人……可是……可能,我可能得辜负你的好意了,对不起。” 这还真出乎陈良的意料,他觉得是个聪明人都知道该怎么选,陆重并不是个笨的,他点了根烟,耐心地问:“你怎么想的,跟我说说。” “陈哥,我知道你说的那条路是我现在可以选的最好的选择了,而且如果不是您我可能根本就不会有这种机会,只是……”,陆重越说越觉得前路迷茫,“只是我现在真的很需要梅园每个月这五千块钱,我妈最近瘦得厉害,我要带她去看病,你也知道的,我一个月也挣不到多少,现在手里存款只有两三万,根本看不了什么病……我妹也该读幼儿园了,所以……” 听完陈良半天没说话,陆重更是惶惶不安。 陈良抽完了一支烟后才叹了口气,说:“是我考虑得不周全,没有想到你的实际情况。” 陆重更觉得抱歉了,头都抬不起来。 思索片刻,他说:“这样,陆重,这个工厂企业是朝八晚四,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梅园这边是下午五点,正好有一个小时错开,你先两边干着,等这一两年困难时期过了,再做打算,就是这两个地方一个在北边一个在南边,你可能得辛苦……” 陈良还没说完就听到陆重一个劲儿说“不辛苦不辛苦”。 他转过脸,陆重满脸激动,眼里像有万年不灭的火焰,他不知怎么突然就笑了。 “好好干,陆重。” 晚上,陆重去找林锦的时候也跟他说了这个事情,本来在路上他还担心林锦会生气,因为陪他的时间可能会更少。 哪知林锦这次体贴得不得了,不仅没生气,还让他平时忙的话晚上就不用过来了,省得太辛苦。 陆重又感激又觉得抱歉,搂着他的脖子低声说:“对不起,等这段时间过了,稳定下来应该就有更多时间在一起了,你别生气,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林锦久久没有接话,陆重还以为自己刚刚说得太小声他没听见,仰起脸看他。 两人对视良久,林锦突然伸出手捂住陆重的眼睛,轻轻地吻他。 “睡吧,太晚了。” 第四十章 陈良让陆重下月一号早上八点准时去报到,现在已经月底,没剩几天。 28号,陆重一大早就出门,去吃老赵的喜酒。 对,准备打一辈子光棍的老赵,在他四十一岁这年,铁树开花,找到媳妇儿了。之前身体好的时候没找到,反而是腿瘸了,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儿后,让人看上。 所以,这人的际遇真是神奇! 陆重八点半就到了,是老赵新租的两间平房,虽然破得不成样子,但好歹算独门独户,门上贴着个大红的喜字,为这个破旧的院子增添了几分生气。 到的时候老赵已经忙活开,在钉床,看到陆重就嘿嘿笑,黝黑的脸上分明泛着紫。 陆重从来没见过他这么腼腆的样子,强忍着没笑出来,问:“赵哥,干嘛呢?” “这床有点晃,我加固一下”,说完想到什么,转身朝屋里喊:“雯雯,出来喊人。” 语罢,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围着围裙的女人走出来,看起来比老赵要小几岁,扎着头发,脸上是红彤彤的笑容,手里牵着一个约莫四五岁小姑娘,正怯怯地看着陆重。 “这是你嫂子,慧英,那个是我闺女,雯雯”,老赵稍有点不自在的介绍。 陆重马上喊了声“嫂子”。 陈慧英比老赵大方多了,笑着“哎”了一声,轻推了下雯雯,说:“雯雯,叫叔叔。” “叔叔。” 陆重笑着应了,摸了摸小姑娘的头顶。 “那个,慧英,中午多整点菜,再打点酒,我跟陆重喝两盅。” “成”,陈慧英脆声应道,把围裙解了就牵着雯雯出门买菜。 陆重去帮老赵钉床,问:“这床给谁打的啊?” “给雯雯睡的”,老赵手上动作不停,“大姑娘了,单独给她支张床,弄个房间。” 这个小院总共就两间房,厨房都是在外边搭的棚子,陆重没想到老赵这个大老粗还能有这么细的心。 “你们哪天领的证?”他问。 “啥?哦,没领”,老赵一边锯木头,一边继续说:“你嫂子领不了证,她以前那个男人天天打她,还打雯雯,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已经跑出来两三年了,婚都没离领什么证啊。” 陆重没料到居然是这么个情况,有点担忧地说:“那你们这样没名没分的,也不受法律保护……” 老赵倒是满不在乎的摆手,“哎,哪儿那么多弯弯道道,她愿意跟我过,我就当就是结婚,老子穷光蛋一个,屁都没有,谁也嫌弃不上谁……就是以后雯雯读书费点劲,大不了我带她们回老家,那边管得松。” 分卷阅读49 - 分卷阅读49 - 分卷阅读5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0 从来不考虑明天的赵国梁同志,居然想到了那么远的问题,陆重觉得,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他也不想再说煞风景的话,撸起袖子就开始干活,“赵哥,我帮你把墙收拾了,把窗子糊上。” 老赵不客气地笑,“就是叫你来干活的。” 午饭是在院子里吃的,支了一张小桌子,五菜一汤,荤素俱有。 陆重发现这家里有个女人就是不一样,老赵刚刚汗湿的衣服已经被换下,以前万年油腻的头发现在干净得根根分明,看他舒心的样子,怪不得胖了一圈儿。 两人边吃菜边喝酒,雯雯自从刚刚陆重给她雕了一个小猫后,一直黏在陆重身边,吃饭都要挨着他坐。 陆重说:“早知道我把安乐带过来了,陪雯雯玩儿。” 陈慧英已经听说陆重家有个妹妹,比雯雯小一点,边添饭边回道:“下次呗,反正来日方长。” 陆重笑着“嗯”了一声。 来日方长,他又嘴里咂摸一遍,发现这真是个很好很好的词语啊。 几个人吃吃笑笑,好不热闹。 吃完饭刚放下碗,老赵一抹嘴,说:“走吧。” 陈慧英脸上泛起红晕,“国梁,算了,不费那个钱,有那钱拿来干啥不好啊……陆重,你劝劝你哥,老大不小了照什么相啊,白费那钱。” 老赵却不依,鼓着眼睛说:“城里现在不都时兴结婚要拍婚纱照,咱也结婚啊,咱为啥不能拍啊。” 到这儿,陆重总算听明白了前因后果,再一次对老赵同志刮目相看,帮劝道:“嫂子,这大喜日子,赵哥不也想留个纪念嘛,节约也不在这几张照片……不是以后老了,什么都没留下,连个看看的念想也没有,多可惜啊。” 陈慧英脸上露出动容,手无意识在围裙上擦了好几遍,才像下定决心般开口:“那成吧,我把碗洗了就走。” “洗啥碗啊,回来再说……我都打听好了,店都在正兴市场旁边那条街呢,15路车半小时就到,我们早去早回。” 于是,大家收拾收拾向正兴市场出发,在老赵的一再要求下陆重也跟着去了,怀里抱着雯雯。 福州街是顺城婚纱摄影集聚地,一条街四五百米,两边都是摄影店,橱窗里摆着美轮美奂的婚纱,像明星海报一样的巨幅模特照挂在门口,即使在白天也打着光,让人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陈慧英看着那白色婚纱,想怎么能那么白呢?她低头看自己的裙子,中午做饭时不小心蹭到油,她已经很努力地马上用肥皂洗,可还是没洗干净,水干了后那里变得乌漆漆,又硬硬的,她下意识用手遮住那块地方。 第一次穿这么好看这么贵的裙子呢,嘴巴都说干了才还价到100块。 她突然就害怕了,“国梁,咱回去吧,这得多贵啊。” 老赵初到也有点迷花了眼,闻言又把背挺了挺,无所谓道:“没事,咱就照个三两张,钱我留着呢,够了。” 话虽是这么说,但他们还是走了好几转,在仔细观察了很久后,选定马路最头上,比较偏僻,店面也比较小的一家,叫和美摄影。 刚到门口,还没推门门就从里边拉开。 “欢迎光……” 拉门的是个小姑娘,盘着头,穿着统一制服,踩着高跟鞋,还以为来了客人,可看到人后“临”字就再没说出口,只是狐疑地看着面前的二男一女带一个小孩。 那目光露骨,疑惑、轻蔑、嫌恶,说不清楚哪一种多一点。 陈慧英被刺得往老赵身边缩了一下,嗫嚅说:“我们走吧。” 老赵却被激起了倔脾气,拉着陈慧英就往里走,“我们要拍照!婚纱照!还不让人拍怎么地?咱们有钱!” 那小姑娘嘴角扯了一下,什么都没说,把一张单子扔在他们面前的柜台上。 12888,9888、6888、2888…… 老赵手抖了一下,赶紧翻面,终于在最下边看到“488元套餐”几个字。 他把那张价目表来回翻了好几遍,问:“还有别的吗?” 小姑娘皮笑肉不笑地回道:“全在那上边,我们最低套餐488元。” 老赵嘴唇翕动,最终还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陈慧英轻轻扯了扯他的胳膊,小声说:“咱走吧,我想上厕所。” 老赵顿了片刻,才顺着她往外走,只是挺得直直的背再一次塌下去,再不复刚才的高大。 玻璃门快合上时,门里传来一声嗤笑,陆重一顿,下意识地想回头,可还是忍住了。 经过这一个插曲,几个人的心情都说不上好。 陆重建议道:“要不就找个照相馆拍,跟我小时候似的,又快又划算。” 陈慧英强挤出笑脸,捧场说:“对,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爹妈当年就是在照相馆拍的,效果可好了,咱也跟他们学学。” 老赵脸皮扯了扯,露出一个生硬的笑容,涩声说:“那走吧”。 最后,照片是在一家可以拍证件照的快印店拍的,大红的底,两人并排坐着,雯雯坐在老赵腿上。 开始老赵的笑容还很勉强,总是不自然,后来不知陈慧英跟他说了什么,渐渐表情舒展开,在两人相视一笑的瞬间,摄影师按下了快门键。 时间永远定格在这一秒。 过后,店主问:“要普通的还是快印,普通的明天取,快印马上取,一个30一个20。” 老赵刚说了一个“三”字就被陈慧英打断。 “20的就可以了,谢谢你。” 照完相,陆重该去梅园了。 “赵哥,嫂子,我先走了,晚上还要上班。” 陈慧英赶紧把他怀里的雯雯接过来,说:“赶紧走吧,别误了正事儿。” 老赵在一旁乐呵呵的点头。 就此道别,往不同的方向走。 陆重走了几步,不知想到什么突然回头,于是看到他们的背影。 老赵一手抱着雯雯,一手拉着陈慧英,两人紧紧挨在一起,旁若无人的十指相扣,像是电视上最缠绵悱恻的爱情剧里的恋人那样。 周围的人频频侧目,有善意的目光,有窃窃的嘲笑,更多的却是一种奇怪的打量。 或许因为他们的年纪已不再年轻,或许因为他们廉价的衣着还有满是生活沟壑的脸庞。 刚刚在摄影店受到冷遇的时候陆重没有难过,可就在这一刻,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在傍晚灿烂夺目的夕阳下,他悲伤得无以复加。 都说槐国蝼蚁,各有深情。 又道人间君臣眷属,蝼蚁何殊? 可我们却不相信那些我们鄙薄又不解的人生,也曾在那轮圆月下,生起跟我们一样的离愁。 第四十一章 张池知道陆重第二天要去“那种”公司 分卷阅读50 - 分卷阅读50 - 分卷阅读5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1 上班,晚上死活要跟着回家,美名曰给他加油打气。 陆重瞥了一眼那个在床上跟被子缠成一坨的人,不知道这油和气到底打在哪儿? “你怎么还不睡啊?”那一坨东西居然醒了,蠕动了两下,打着哈欠问。 陆重正在台灯下刻东西,埋着头,“睡不着。” 张池刚醒也不困,迷迷糊糊想到什么,问:“对了,你什么时候带你妈去看病啊?” “等再过几个月,我妈她没身份证没户口本,大的公立医院进不了,私立我打听过,可以倒是可以,就是会比较贵,所以,等再攒点钱。” “我看她现在精神不错,没什么问题啊,你别自己吓唬自己。” 陆重下意识地摇头,可到底在否认什么又想不清楚。 “我就是不放心,去看一下,安心点。” 张池一想觉得说得也有道理,余光又看到陆重在那儿雕雕雕,一点儿没要睡的架势。 “你怎么又在搞这玩意儿?俩月了天天戳戳戳,就南天门的柱子也该弄好了吧!” “之前是在练习,这个才是正式的。” “这啥?”张池又睁开扫了一眼,“筷子?林锦要生日了吗?你就送他双筷子?虽说是亲手做的,可……这也太寒碜了吧?” “生日?”陆重失笑,“不是啊,他10月份才生日,不是生日礼物……我又不是因为他生日才送这个的。” 最后一句声音小得近乎嘀咕,所以张池也没听见,滚了两转滚到床边,凑近看那筷子还怪好看的。 “那你给他雕完了也给我搞一双,我也想要,当我的专用筷。” 本以为小事一桩,哪知陆重居然一口拒绝,“不行。” 张池其实刚还是迷迷瞪瞪的,半眯着眼睛在说话,这一下就清醒了,“腾”地坐起来,义正严辞地控诉:“凭什么可以给林锦做就不能给我做啊?你,重色轻友!” 陆重脸憋得通红,不过打死他都说不出“这是定情信物”这种话,憋了半天,最后只能硬梆梆地回道:“反正就是不行。” 空气短暂的沉默。 “不给就不给,谁稀罕!”张池闷声闷气地说完,倒下就睡。 陆重无奈地看他一眼,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片刻后低头轻轻吹走木屑,才起身准备睡了。 不过,五点不到他就又醒了。 实在躺不住,又起床把待会儿要穿的衬衫西裤拿出来,越看越觉得衬衫有点皱,家里没有熨斗,他只好把皱的地方浸湿,用手慢慢的抹平,直抹得手掌发烫,总算勉强好了点。 啃了四个馒头,喝了碗小米粥,走之前去推睡得跟个猪一样的张池。 “你早点起来,别当着我妈我妹的面衣衫不整的……早餐在锅里,记得让她们吃啊……还有,你别给安乐梳头发,你手重,上回扯掉她好多根头发,就让她披着也行,反正别梳。” “……知道了知道了”,张池边说边拿被子捂住脑袋。 被用来放两人之间隔断的荞麦枕,也被他的动作踢到地上,陆重捡起来放一边,恨不得踹他一脚。 六点,准时出门。 路上已经陆陆续续有人行走,街边的早餐摊冒出蒸腾的热气,整个城市开始苏醒。 陆重站在地铁上,两边的景色呼啸而过,握住吊环的手心全是汗,刚刚弄湿的衬衫还没完全干,潮湿的水汽沿着背心往上冒,地铁轰隆轰隆,就像在耳边。 下地铁又转了一趟公交,坐了四站地才到海阳的大门,七点三十六分。 大门正对着的那栋楼的二楼202,劳资科,找李科长,陆重一边默念陈良的话一边往目的地的走。 202是间很大的办公室,到的时候有几个人正倚在工位旁聊天,陆重扣了扣已经打开的门,问:“您好,请问李科长在吗?” 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转过来,脸上的笑意未收,然后看到陆重后绽得更盛。 “找李哥是吧,他们劳资换办公室了,在左边第二间……算了,我带你去吧,跟我来”,不知旁边的人说了什么,她笑骂道:“我是严格执行李总的指示,对待来办事的同志像春天一般温暖好吗?你这个人,啧啧,满肚子糟粕。” 陆重跟在她身后,说了声谢谢。 她冲陆重笑了笑,“不客气”。 两人穿过走廊,又穿过一排工位,终于到了。 “李哥,有人找你。” 正在写东西的人抬头,脸上闪过疑色。 陆重赶快自我介绍:“李科长您好,我是陆重……今天是来面试的,陈哥,陈良介绍我过来的。” 李凤起点了点头,说:“坐吧。” 待陆重坐下后,他问:“简历拿来我看看。” 陆重懵了,他根本没有要准备简历这个意识,脸刷的变红,支支吾吾道:“不好意思,我没有准备简历,下午……” 李凤起皱了皱眉,打断他:“陆重是吧?” “嗯嗯,是。” “高中没毕业?” “……是。” “会用电脑的吧?简单的office会操作吧?” 陆重不自觉把脚并拢,涩声道:“不是太会……” 说到后来语气越来越弱,背也越来越塌,李凤起把钢笔盖合上,整个人往椅背靠,打量面前的人。 陆重移了移屁股,又把腰重新挺直了一点,眼睛看着桌上的笔筒,背上全是汗。 过了不知多久,才再一次听到李凤起的声音。 “你的情况陈良跟我说了,他是我的老领导,极力向我推荐你,这个面子我肯定要给,但是”,他话锋一转,“我们这种企业,都是拿kpi说话的,老板不可能拿钱养闲人。” 陆重手攥紧裤子,这个道理他懂,闻言点了点头,心想这下完了。 “我给你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能适应干得好就留下来,否则就给我滚蛋知道吗!?” 陆重一怔,然后才止不住的咧嘴,还以为没戏了,哪知峰回路转,坐在椅子上狂点脑袋。 李凤起仍旧是面无表情,“陈良建议把你先放到综合部,走吧,带你去认人。” 于是陆重跟在李凤起身后,再一次到了刚刚进的202办公室。 给陆重带路的那个姑娘看到他俩,眸子一亮,“李哥,又给我们输送新鲜血液呢?” 李凤起没接话,不过脸上倒是多了几分笑意。 综合部的部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女士,姓齐,短发淡妆,和陆重差不多高,一副看起来就很厉害模样。 齐部长对陆重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又吩咐小陈带陆重去办入职手续。 小陈就是那个带路的姑娘,叫陈潇潇,热情得陆重有点招架不住。 “你叫陆重啊?” “嗯对。” “多大了啊,看你好小 分卷阅读51 - 分卷阅读51 - 分卷阅读5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2 的?” “十九。” “十九!!!!好小啊!你是不是跳过级,十九就大学毕业,我毕业时都二十二了。” “我没有读大学。” 陈潇潇笑容一滞,又马上恢复表情,“现在大学生都不值钱的,那你肯定很厉害啦,对了,你是不是被挖过来的呀?” 陆重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勉强笑了笑。 陈潇潇带着陆重去办了工牌、饭卡,又领了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 陆重脖子上挂着工牌,怀里抱着一大堆东西,心里充满了一种翻腾的喜悦,让他几乎要用大半的力气才能克制着让自己不要笑出来。 这是他一直憧憬却从未想过能够拥有的生活,工作环境干净而亮堂,空气中有淡淡的他叫不出来的香气,行走的人都步履匆匆,面上是种让他羡慕不已的自信朝气。而且,居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电脑,还是电视上那种一格一格的办公位。 可不知是不是那喜悦太溢,以至于在某个呼吸的间隙,让陆重徒然生出几分想要落泪的不真实感。毕竟在这之前,他想过的最好的生活,不过像罗师一样,攒钱买个二手轻卡,可以帮人去南方拉菜,在满是汽油味又狭窄的驾驶仓里,虽然要为生活奔波,却可以顺便去很远的地方,看不同的风景。 他原本想,这样就已经足够好。 第四十二章 办完入职,陈潇潇又带着陆重在办公室认人。 “这是向姐…周姐…风风…小琪。” 陆重一一微笑问好。 “还有我们部门之前维一的一个壮丁,今天出去办事去了,等他回来再给你介绍。” 陆重嘴里一直说谢谢,他很感激陈潇潇,她的热情让他初来乍到的恐惧减轻了不少。 陈潇潇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勾,“不客气,同事嘛,互相帮助,应该的。” “我看平时你也没怎么帮助帮助小李啊?”向姐抱着水杯打趣道。 陈潇潇脸微红,嘴上倒是气势不减,“欣赏美是人类的本能好吗!” 几个女生又笑作一团,陆重不好意思地跟着笑了两声,然后去收拾工位了。 中午时,办公室闹嚷着点外卖。 “吃啥?拌饭还是小四川?” “拌饭吧,好久没吃了。” 陈潇潇一边翻外卖单一边说:“那你们要什么给我说,我来打电话。” 陆重的工位在最边上,别人在吵吵闹闹吃什么的时候,他正一脸严肃地移动鼠标看公司的内部章程,幸亏林锦之前有意识地教他用电脑,否则他此刻肯定抓瞎。 陈潇潇蹦蹦跳跳地跑过来,“陆重,我们点午饭,你看你吃什么,这是单子。” 陆重有点懵,“不是有食堂?” “别说了,咱们那食堂做得跟猪食一样,劝你不要去,保管你吃了一次再也不想吃第二次,还丧失对生活的希望。” 陆重接过来一看,是张菜单,各种味道的拌饭,价格都是十几块,其中最便宜的一种叫经典双拼,10块钱。 他抿了抿唇,又看了一遍,还是把菜单递回去。 “算了,我不用了,你们点吧,谢谢你。” 陈潇潇右手支脸,撑在陆重工位的隔断上,半娇半嗔地说:“人家真没骗你,那食堂真不好吃。” 陆重笑着回道:“谢谢你,我觉得有点贵,还是算了。” 陈潇潇似是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答案,笑容顿时僵在脸上,慢慢站直身体,嘴角抽动像要说什么,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最后不自在地捋了捋自己的马尾,消无声息地走了。 陆重又继续看屏幕上的文件。 到12点,陆重起身准备去吃饭,一看其他四个人围成一圈正在讨论什么,有人说话有人掩嘴笑,他也不知道该不该跟她们打声招呼,想想还是算了。 出门后他跟着人流往前走,准备先去食堂看看再作打算,他刚刚已经把米色工服给套上,混在穿着同样衣服的人群里,有一种愉悦的归属感。 到了一看,十元一餐,随吃。 刚刚办卡时往卡里存了100块,陆重想了想,决定今天“奢侈”一把,明天再自己带饭好了。 刷卡,取餐盘,打饭,陆重跟着前面的人动作学,然后一个人坐在靠边的桌子,每一种都是新鲜的体验。 没有她说的那么难吃嘛,他一边大口吃一边想。 ***** 等陆重回办公室,陈潇潇她们还没吃完。 向姐看到他,笑着问:“小陆,吃过了?” 陆重有点受宠若惊,忙回道:“嗯嗯,吃过了。” 然后也没人再说话,他摸了摸脑袋,坐回自己工位。 下午,陆重接到了他来海阳的第一个工作,打印开会材料。 他握着手里的u盘,抬头看了看屏幕,又低下头看u盘,一头雾水。这个应该是很基础很基础的技能,所以向姐连问都没问他会不会,就直接交代给他。 可陆重甚至连手里这个东西叫u盘,也是刚刚才知道。 也是,哪里有人会猜到这么年轻一个人居然连这种基本的东西都不会呢? 激动过后的无力感终于姗姗来迟,陆重像一下子被抽出去精气神,整个人都耷拉下来。 可活儿不能不干啊,他只好去找自以为最熟的陈潇潇帮忙。 “打印?这都不会,ctrl加p啊!” 陈潇潇盯着自己的电脑屏幕,十指飞速地敲击键盘,回话时甚至都没看陆重。 陆重看她这么忙,也不好再问下去,又默默回到自己工位,想要不问林锦,念头刚起又立刻打消,好丢脸啊。 就在他一筹莫展时,居然是余风过来帮他。 余风是刚刚陈潇潇唤作风风那个女孩,长发披肩,陆重打招呼时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笑,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看起来很冷漠很不好接近,所以当她站到陆重面前时,陆重完全没反应过来。 “把u盘插到这种usb口,双击我的电脑,找到可移动存储的设备,再双击打开……找到要的文档,双击打开……然后点文件,打印,这里可以选份数,你待会自己试一下……可以去打印机那里取了,就在饮水机旁边。” 说完余风不等陆重说谢谢就走了,陆重盯着她的背影好几秒,才去拿打印好的文件。 回来一看桌上多了一本书,《office办公软件大全》,翻开第一页还夹了一张公司的班车时刻表。 他往余风的办公桌方向看了一眼,不过被挡着什么都看不到。 把二十份材料打印好交给向姐以后,陆重开始研究班车表,没有到他住的地方附近的,不过有一趟往梅园那个方向,终点是梅园西边五六公里的展览桥。 就是不知道到那里大概要长时间? 陆重打定 分卷阅读52 - 分卷阅读52 - 分卷阅读5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3 主意明早先坐一次,再看晚上能不能也坐班车,这样还能省下地铁钱。 他美滋滋地把那张时刻表折好收到兜里,至于早上他可能得走十多公里才能坐到班车,晚上也要跑五公里才可以到梅园这种事,他连想都没想到。 辛不辛苦?费不费时? 对于有的人来说,这些从来不是要考虑的问题,钱,只有钱才是。 晚上陈良问他习不习惯,陆重把海阳夸得天花乱坠,陈良笑他胡说八道,陆重跟着憨憨地乐。 而那些隐秘的不适感受,从来不是需要跟人说起的。 下班换衣服时,陆重才看到林锦的信息,说在右边的槐树下等他。他把衣服往身上一套就飞奔出去,初到海阳还有今晚服务大桌的疲累好像瞬间就消失,满心只剩下要见恋人的喜悦。 陆重拉开车门坐进去,问:“今天怎么想起过来了?” 林锦像刚刚才从自己的意识里挣脱出来,脸上茫然未收,声音有点发滞,“正好在这附近。” 陆重拉安全带的手立刻停止,转过脸问:“怎么了?感冒了吗?” 林锦一怔,然后顺口说:“有点。” 陆重无意识地皱额头,嘴里念叨:“回去吃点药,不要不当回事,最近很容易得风热感冒,要是拖严重了……” “陆重。” “嗯?”冷不防被林锦打断,“怎么了?” 陆重等了很久林锦都没有说话。 他把脸凑过去,笑着问:“怎么了,怎么欲言又止的?” 已经熄火的车这时突然断电,音乐停止,顶灯亮起,映得陆重的眼底漫天星碎,林锦像被那光亮灼到,飞快地转过脸看前方,手忙脚乱地按下启动键。 陆重这才发觉林锦的不对劲儿,满腹担心,“是出什么事了吗?” 林锦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问:“你,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啊?现在?”陆重扫了眼时间已经过十二点。 可一看林锦完全不是在说笑的样子,他也不愿意扫兴,当即认真想了想,说:“将军山吧,他们一直说将军山的夜景顺城第一,一直想去来着。” “那我们就去那儿。” 陆重觉得今晚的林锦怪怪的,还是不放心他的状态,林锦却说没事,只是有点头痛。 半夜的路上很空旷,二十分钟不到就到了将军山脚下,由于太晚也没人管,林锦就直接开着车上去,一直开到最顶上的暮然亭。 将军山上的暮然亭是顺城的最高点,能俯瞰大半个顺城,天黑后往下看,整个城市流光溢彩,灯影成河,是著名的顺城八景之一。 可当陆重真的站在暮然亭边上,看着脚下的万家灯火,心里却是一种深深的失落。 多奇怪啊,说是看夜景,看的原来不是夜,而是城市的灯光。 待了没一会儿,陆重就有点儿想走了,林锦的脸隐在阴影里,看不真切,两人并肩站着,好几次陆重都以为他要说些什么,可到最后也没说出口。 陆重的手掌麻麻的,隐约感觉到一些事,可真的循迹过去,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没怎么说话。 到了平时林锦送陆重回家的那个路口,陆重都下车了,又重新拉开车门。 “等我一会儿好吗,有个东西,想给你。” 林锦顿了片刻,轻轻点头。 陆重回来得很快,上车就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林锦怀里,低着头边玩手指,边故作平静地说:“这么久了,也没送过什么礼物给你,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就是个小东西,是我的心意,你别嫌弃。” 那是个长条状的木头盒子,平时装女士手链的那种形状,颜色有点黑又有点综,不好形容,在昏暗的灯光下仍然泛着油润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摩挲。 打开居然是一双筷子。 乌黑的颜色,顶端处用银箔箍成一圈,下边一个指节长的部分,雕成一只小鸟的模样,那小鸟惟妙惟肖,连翅膀上的纹路都清晰可见。 即使用林锦的眼光来看,仍然可以用精致形容。 他把筷子拿起来,才发现另有玄机。最顶上的平面还刻有他的名字,一支刻着“林”,一支刻着“锦”。 “谢谢,我很喜欢。” 林锦的手指从那两个字上摩过,心里似乎也随着指尖的触感变得凹凸不平,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份礼物。 陆重还在低头掰他的手指,听到只是笑,也不抬头,说:“那我先回去了。” 第四十三章 直到最后,林锦的那句分手都没说出来。 每次想开口,一看到陆重的脸,那些话就像坠了铅,湮在喉咙里再也爬不上来。林锦向来说断就断,连“分手”两个字都不会跟一个人说第二次,他最受不了犹疑不决的人,偏偏这次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他总是控制不住地想,陆重会不会哭? 虽然在此之后,可能跟他再无关系。 而陆重也渐渐适应了海阳的工作,他还是很多东西都不会,但人勤快,脏活累活不需要人叫就会主动去干,所以其他人还是比较照应他。他终于了解陈良让他进综合部的初衷,这里主管后勤,大杂烩,对业务能力要求不算太高,他这种没有经验的小菜鸟也能很快上手。 一切好像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却似乎并没有让他如想象中那么高兴。 电脑可以学,软件可以学,流程可以学,可那些隐匿在话里行间,藏没在阅历深处的东西,又怎么学呢? 海阳的规定是一周上六天,单休。 陆重趁周日休息把家里的被子、冬衣都拆了洗了,在楼下晾成一排。安乐一直在他身边帮忙,递递衣架,拿拿夹子,十分认真。 陆重晾完一盆,跟安乐说:“去叫妈下来晒太阳。” 安乐抬头看他一眼,又低下头,吐出一个字,“不。” 陆重真是奇了怪了,他妈跟安乐不知道怎么,就是不对付。这话说得可能不怎么对,反正就怎么都不像正常母女,几乎零沟通,就像两个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他妈也就算了,关键是安乐这么小,能知道些什么? 他放下手里的事,蹲下把安乐拉到跟前,先理了理她的小辫,柔声问:“安乐,阿大问你啊,是不喜欢妈妈吗?” 安乐低着头,手一直去弄夹在自己衣摆上的夹子,就是不说话。 “那是我们的妈妈啊,你要是不喜欢她,她得多伤心啊对不对!” 安乐抬起头,嘟着嘴,委屈得眼睛都红了,“她不喜欢我!” “她不喜欢我……我怕,害怕她!” 说着说着就开始哭,眼泪掉得擦都擦不过来,陆重赶紧把她往怀里带,拉起衣摆给她擦眼睛。 “好了好了,不哭了不哭 分卷阅读53 - 分卷阅读53 - 分卷阅读5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4 了,阿大不问了啊,我们安乐不哭了,乖,乖。” 陆重哄了好久安乐才停下来,他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她:“爱哭鬼。” 安乐脸上还挂着泪痕,搂着陆重的脖子,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他肩膀,陆重顺势抱着她站起来,“走,我们上楼去。” 他心想,以后慢慢再说吧,母女连心,时间长了总会有改善。 上了楼,陆妈妈却不在房间,陆重又去对面刘姨家找了找,也不在,他有点急了。 突然想到什么,赶快往家里跑,到厕所门前一看,果然是关着的。他扣了扣门,听到里边传来回应的声音,才终于放下心来。 晚上下班后,陆重还在考虑待会儿要不要去找林锦,自从上次见面已经过了两周,最近林锦好像格外的忙,电话说不了两句就挂了。 可去找他的话,会不会打扰?他有点纠结,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正事要紧。 于是慢悠悠地溜达着往回走。 陆重回家路上会穿过顺城的老城区,路边休息了一个冬天的宵夜摊子重新开张,人声攒动油烟升起,初夏的夜风清凉又温柔,一起混杂成他最喜欢的人间烟火气。 陆重决定用掉他一月一次的喝酒份额,买了一听最便宜的本地啤酒,坐在离人群不远不近的马路牙子上,一边看弦月西匿,一边大口喝酒。 每次吞下,都忍不住发出惬意地呵气声。 生活最好的模样?是冬天的二两高粱酒,是夏天的一罐冰啤。 陆重幸福得眯起眼睛,恨不得跳起来蹦两下,掏出手机,打了几个字,又一个一个删掉。 重新打下:“今晚的月亮很好看”,然后按下发送键。 林锦的电话是在十多分钟后回过来的,陆重刚喝完最后一口宝贵的啤酒,一看那个名字,眼角眉梢都沾上笑。 “喂,你有没有看到今晚的月亮,好漂……” “陆重。” “什么?” 就在陆重准备再问一次的时候,他听到林锦的声音,“陆重,我大学毕业要出国,去读研究生,学校都已经申请好了。” 陆重没想到会听到这么个消息,有点发懵,“啊?” 他又开始无意识的挠后脑勺,出国,他从未想过的遥远,那岂不是说,很久很久都见不了面了。 他有点舍不得有点难过,可又马上自我安慰,“没事,不就分开一段时间吗,没关系的,现在不是还能用电脑面对面聊天,我会等……” “陆重,我的意思是,我们分手吧。” 一时间,陆重完全没反应过来,愣在那里。 林锦准备解释几句,话到嘴边又暗自吞下,现在说再多又有什么意义? 他的声音有自己才能听到的涩意,“那……就这样……挂了。” “……嘟……嘟……嘟……” 电话挂断很久,陆重才像意识回笼,他拿下放在耳边的手机,屏幕早已暗下去。片刻后,他用手背使劲儿擦了把眼睛,按了回拨。 哪有这样的?哪有二话不说就一句分手?就算是判刑也得有个罪名吧! 哪有这样不讲道理的? 陆重咬着下唇,强睁着糊住的双眼,一遍一遍地按下那个绿色的键,一直打到电量不足,手机报警,都没有接通。 他终于读懂林锦那晚的欲言又止。 又抹了把脸后,他站起来拔腿往林锦家跑,几乎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他就想亲口问一句,为什么? 如果有什么做错的地方,说出来他可以改啊! 凭什么就这么自作主张分手? 到楼下,以往每次来都亮着的二楼,今天一片漆黑。 陆重站在花园门口,隔着铁门,仰头看二楼房间的窗户。他知道窗边有一张边几,上边摆着吃了一半的巧克力豆,一旁沙发的左边有叠好的毯子,他怕热空调开得很低时,林锦会用来盖腿,他还知道衣柜的右下角有个抽屉,里边有全是小猴子的浴巾和睡衣,永远都是睡衣折在上边,浴巾放下边。 陆重一直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脑袋里掠过很多画面,清晰的,模糊的,原以为早就忘记的。 他才知道一个人的心居然能痛到这种程度,像被人用槌子猛击,一声一声,骨肉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 终于,脚步动了,转身,垂下头,拖着步子往来时的方向离开。 他突然就不想问为什么了,就算问到一个原因又能怎么样呢? 我昨天喜欢吃苹果,今天突然就不喜欢了,改喜欢吃梨,又能有什么原因呢? 第四十四章 那天过后,陆重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连天天见面的张池都没察觉他和林锦已经分手,有时甚至连他自己也忍不住怀疑,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林锦? 否则怎么除了那天夜里,他再没有过想哭的冲动。 唯一有一次,他半夜从噩梦中惊醒,突然就好想好想那人,半梦半醒间拨出电话,就在他都要丧失信心挂断的时候,接通了,他却蓦地清醒,不知该说些什么。 电话两头俱是沉默,耳边只有细微的声音,分不清是电流还是彼此的呼吸。 林锦挂了电话。 那一夜,陆重睁眼到天亮,他终于意识到,原来他们是真的分手了。 原来两个人分手后,连多说一句,都可能是错。 日子照常不紧不慢的过去,只是陆重越来越沉默。 人长大似乎从来都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往往在瞬息之间,一夜未眠,一次恸哭,或者仅仅只是因为一场日落。我们像生来就戴了一副糊满水汽的眼镜,冲撞跌倒,水汽蒸腾,一点一点看清那个名叫生活的东西。 天气也越来越热了。 去年还没怎么觉得,今年刚进七月就热得受不了,特别是他们住的这种老式板楼,空气不流通,像个蒸笼,连风扇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只有下半夜才能稍微凉快一点。 陆重睡前洗个澡,第二天早上起来衣服又全湿了,还有安乐,虽然早就给她铺上凉席,还是起了满身痱子。 他趁休息去市场扛回来大一卷隔热纸,花大半天把自己家和刘姨家全部贴上,又把窗帘也换成隔热的,勉强好点,但效果还是不大。 晚上他从梅园回来,刚把上衣一脱,就看到里屋的门打开,钻出个小脑袋,一见他就瘪嘴,“阿大,痒!” 陆重没想到她这么晚了还没睡,赶快又把衣服给套回去,拉她过来,再把门关了。 安乐身上的痱子一直没好,有几处还被她挠破,陆重看到心疼得不行。 “安乐,痒就请姨给你擦一擦,不要用手抓知不知道,小姑娘当心破相,变成丑八怪。” 安乐听得似懂非懂,一个劲儿哼唧:“疼!痒!” 陆重马上去打水给她擦身 分卷阅读54 - 分卷阅读54 - 分卷阅读5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5 ,再扑上痱子粉,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喜欢男人这件事情真是难办,家里没个女人,又有个小姑娘,再大点怎么办? 简直愁人。 一切弄完,安乐却怎么都不肯回自己的床,要跟阿大睡,陆重没辙,只好依她。快要睡着的时候,又听到她喊热,迷迷糊糊去拿枕头边的扇子,给她扇风,安乐翻了个身,终于睡了。 第二天醒来,陆重的左手酸得抬都抬不起来,拿热水敷了敷,做好早饭又给安乐搽了药膏后,才急急忙忙出门。 晚上,陆重其实抽到的是空签,但临到六点赵程宫的手被玻璃划了,客人又马上到,陈良只能安排他去顶班。 陆重“临危受命”,听说东西已经备好,所以连客人的信息都没查就急急忙忙去房间候着,站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静待即将到来的客人。 听到门口的脚步声,他马上弓身,最先进来的是个女生,路过时带起一阵香风,他还在想这香味挺好闻。抬头,后一个进来的人正好转身,顿时两个人都愣在那里。 是林锦。 陆重像被人猛敲一记,整个脑袋都在发懵,林锦也是完全没想到,他以为已经都安排好,不会出现这种意外。 “锦哥?”温柔的女声打断两人思绪。 陆重猛地低下头,眼泪一下子就浸湿眼眶,他狠狠抠住手心,才把那突如其来的泪意强压下去。 林锦没有坐,说:“时青,要不我们换一家?梅园吃那么多次,换个口味。” “我不,我都好久没吃过了,我要喝川柏说的桃花酿”,陈时青边说边开始翻菜单。 倒茶,取水净手,陆重完全是循着本能做出每一个动作,自己都不知道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出了好多新菜啊我都没吃过,我要吃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还有这个。” 点完单,陆重逃似的重新站回那个角落,黑暗似乎给了他安全感,他终于今晚第一次主动将目光投向林锦,看着他的侧脸,因为对面的人说些什么轻轻勾起,一贯的弧度。 只一眼又立刻移开。 37天。 37天没见了。 像拉开大坝的闸,见到才发现,他原来这么想念这个人,想到只是看着,就已经控制不住地想过去抱住他,求他不要分手。 林锦接了个电话。 “喂木头,嗯……梅园……跟个朋友……嗯……没有。” 陆重眼睛没看,耳朵却竖起来,然后发现林锦跟别人打电话和跟自己好像不太一样,以前没有注意,似乎……更软一点,啰嗦一点,还会说一些没有意义的废话。这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不能跟他人道明的温柔,瞬间就给了他勇气。 也许真的可以争取一次? 就像之前他沉迷手机小游戏,林锦怕他伤眼睛,不让一直玩,可每次只要他拉着林锦的胳膊小声地求,一直求,最后林锦都会妥协,用他特别喜欢的语气说:“哎,怕了你了,最后五分钟啊!” 陆重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玩那个游戏,他只是忍不住想看林锦对他露出那种表情,好像你所有做的,都会被原谅。 他下定决心待会儿就去找林锦,跟他说不分手可不可以?还像以前那样可不可以? 可,如果林锦不答应怎么办? 那……他就抱着他大腿哭,把鼻涕抹他一裤子,哭到他同意为止,陆重被自己脑子里的幻想惹得发笑。 林锦:“我都可以……那你过来吧,正好一起吃饭。” 然后听到林锦对面那个女生戏谑地说:“锦哥,约会还要叫第三个人?我可要告诉阿姨了,态度一点都不端正嘛!” 陆重正在上菜的手一抖,条件反射想去看林锦,半路又死死忍住,不让自己的反应太明显,他的耳朵嗡嗡作响,林锦回了什么都没听清。 陆重甚至连两个人的酒都倒错,陈时青笑着提醒:“小帅哥,我想喝桃花酿,这个度数有点高啦,我怕醉诶。” 陆重才反应过来,连忙换杯子,一迭声地说对不起。 他的头再也没抬起来过,永远只看着手周围十公分的范围,不知在害怕看到什么。像只胆小的蜗牛,刚刚想伸出触角就被重重的一脚吓回去,从此再也不敢冒出壳来。 后来又来了一个男生,加了不少菜,陆重急急忙忙地加单,把快冷的菜交代厨房重做,每一件事他都集中十二分的注意力,努力表现得正常,无所谓的样子,好像这样就能不被看轻。 可他还是心不在焉的,有时仅仅一个呼吸的停顿,思绪就不知道飘到哪里,以至于上后加的菜时,没有第一时间躲开那只突然伸过来拿酒的手。 那是一道炖得熟烂的鸡肉豆腐羹,怕凉得太快所以装在保温的小砂锅里,甚至陆重端起时里边还有翻腾的油花。 被碰翻的瞬间他条件反射地抓紧手里的锅沿,往自己怀里的方向带,于是里面的菜大半倒在他手上,却还是有另一小部分泼到桌边。 坐在最外侧,后来的那个男生一下子跳起来,摸着自己右手腕,怒骂:“操,你他妈眼睛长脑门上了!哎卧槽!烫死老子了!” 兵荒马乱,陆重的脑袋却马上清明起来,他立刻用没事的左手去按桌底跟总台连通的按钮,边弓着背连声说对不起,边徒手拿着滚烫的砂锅,快速把桌上的菜汁抹到里边。 这种失误在其他店里可能没什么大碍,毕竟没有直接伤到客人,可在梅园却是极重大事故了,好像已经两三年没发生过这么严重的事情。 陆重一直不停地鞠躬道歉,把自己摆成最卑微的姿态,只希望能够平息客人的怒气,不要投诉自己。他现在满心上下只剩下一个念头,千万要保住这份工作。 陈良来得很快,扫了一眼就大概知道了情况,劈头就把陆重狠狠骂了一顿:“你怎么搞的!来这么久了还犯这种低级错误!烫到客人你承担得起后果吗?!工作不想要了!还不赶快把地上的收拾了!” 陆重连连点头,赶紧蹲下去收拾流到地上的东西。 陈良骂完又立即换上笑脸,“实在对不住,我马上给三位换个房间,您看行不行?” 被锅底烫到的男生犹不解气,手上一痛,嘴里更是停不下来,“换换换换个屁啊,你们梅园现在就这个鬼样子?!烫死老子了!蔡启荣这个经理当到狗屁股上去了!招得都些什么玩意儿?!还吃……” “张枫!” 话没说完就被一旁的林锦厉声喝止。 陈时青看了一眼正半跪着擦地的陆重,手被烫起大片水疱肿得不成样子,不忍地说:“枫哥,算了,人家也不是故意的,您大人大量不跟他一般见识,咱们去吃火锅吧!” 被女生这么一讲,张枫也不好再说什么,把凳子一踢就往外走,“走走走 分卷阅读55 - 分卷阅读55 - 分卷阅读5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6 ,不吃了不吃了”。 陈良送他们离开,而这边地都擦干净了陆重却还一直保持那个姿势,陈良倒回来拉着他就往洗手间跑。 “手你还要不要了?!” 语气比刚刚还要凶,陆重之前关顾着紧张了,所以一直也没感觉到疼,等陈良把他的手放在冷水下冲,钻心刻骨的痛才开始一阵阵袭来。 冲了大概有十分钟,陈良皱着眉说:“这样不行,都起这么大水疱了,要去找医生挑破。” 陆重痛得都有点哆嗦,听话地点头:“那我去背面小区里那个诊所看看。” 比起其他血肉模糊的伤口,烫伤可能看起来不算太严重,痛感却是厉害得多,一时像火烤,一时又像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咬,陆重一度觉得烧死估计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死法了。 医生把水疱剪破,清创,陆重算是很能忍耐的人,都痛得嘴唇翻白,满额的汗。 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忍不住回想刚刚林锦说的那句话。 “这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们从初中就混在一起了,叫张枫。” 他的脸上有片刻的失神,而后又低下头自嘲地笑,谈了快半年了吧,连人家最好的哥们都不知道。 你视之敝屣,我招摇过市。 那种感觉,太难堪了。 钝重的疼痛蔓延到全身,不知是来自手,还是别的其他地方。 第四十五章 “天儿热,四天后来换药,注意别沾水,感染了就好玩儿了。” 陆重接过医生递来的纸巾,边擦汗边点头,这时陈良忙完也过来看看。 “怎么样?” “……已经弄好了。” 陈良又问医生:“医生,他这个,没多大事儿吧。” 诊所医生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头发微长,带着无框眼镜,整个人白得像纸。 他正在消毒刚用完的工具,闻言头也不抬,“放心吧,死不了。” 陈良被噎个半死,平息了下情绪继续问:“不会留疤吧?” “这我可不保证……不过,又不是大姑娘,就算留点疤又能怎么样。” 说一句顶一句,陆重看到陈良开始抽搐的嘴角,赶紧插话:“陈哥,我不会被开除吧?” 陈良“呵”了一声,转向陆重,“现在想起来担心了?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还会犯这种错?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十万分的小心,十二万分的注意,你看你!枉我还觉得你稳沉!” 陈良凶了几句又觉得不忍心了,语气慢慢平和下来,“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这次算你运气好,林锦……就今天另一个男孩,他人还不错,帮你说了几句话,应该没大事。” 冷不丁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陆重心里五味杂陈。 “反正你先好好养伤,这个月先别来上班了,给你请了假,正好拿着基础工资好好给我反省反省,要还有下次,你也不用再来了。” 陆重不敢接腔,只是点头。 包扎完,陈良还要赶回店里,让陆重直接回家。 白日的暑气还未完全消散,一离开空调房,身体瞬间就覆上一层细汗,陆重在那儿站了五分钟,然后往与家相反的方向走。 再一次看到那栋熟悉的小楼,却是跟之前完全不一样的心境,灯还暗着,看起来还没回家。 他又想起刚刚街边小店放的那首歌。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他一直觉得粤语歌词都怪怪的,所以从来不听,却在那一刻突然听懂。 好在林锦没一会儿就到了,大灯一照到蹲在门口的人就马上关掉,陆重慢慢站起来,却没抬头,只看着眼前的地面。 林锦默默下车。 一阵沉默后,陆重先开口:“筷子……把我的筷子还给我。” 林锦一怔,然后才说:“好。” 他没换鞋就直接上了二楼,那双筷子被放在床边的柜子里,下楼之前,鬼使神差地又打开木盒看了一眼,筷子上的微雕小鸟眉眼似笑。 他突然生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莫名的不安和焦躁,但还来不及抓住,就又偷偷溜走了。 出去陆重还是刚刚那个姿势,只是手里多了一株一米多高的树苗。 陆重似是察觉到林锦的目光,解释道:“就上次给……上次种的那棵枇杷苗,你应该也没什么用,我……就带走了。” 林锦才回忆起来,好像是有一次他说喜欢吃枇杷,但最近买的都差点儿味道,然后春天时,陆重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棵枇杷苗种在院子里,说过几年就可以结果吃了。 他嫌麻烦,花园只让人种了草皮,那棵枇杷苗孤零零的在角落里,不知道能不能活,他也根本没放在心上。但陆重每次来都会去看它,看看长得怎么样,有没有虫,前段时间还在旁边卧了肥。 林锦的目光再一次落到那棵树苗上,惊讶地发现,没种下多久,却已经长出一半高那么长的根须。 他把手里的盒子递过去,陆重接过,牢牢地攥在手里,然后转身离开。 不曾停顿,更不曾回头。 但只有陆重自己知道,心脏像被一只大手抓住,每一次握紧,指缝都渗出内里的血液,攫取呼吸般的疼痛。 他有点无奈地想,是不是他什么都要比别人慢一拍,连痛都是。 只是当他到家,这一切都想不起来了。 打开门,安乐就哭着扑过来。 “阿大……妈妈倒了……在厕所……姨送去医院,让你回来去。” 陆重眼前一黑,手都在抖,想摸手机出来打电话,却发现落在了梅园。 他努力平息下来,问安乐:“在哪个医院,姨说了吗?” 陆重没来之前,安乐翻来覆去都在背刘姨交待她的那两句话,所以一问就答出来:“一医。” 陆重转身就往外跑,安乐哭着追他,“阿大,我害怕。” 于是陆重抱着她一起,都下楼跑了很远,又倒回来拿存折。到了路口,却怎么都打不上车,他一边往医院的方向跑,一边拼命的招手,差不多十分钟后,才招到一辆空车。 “师傅,一医。” 安乐在陆重怀里一直哭,陆重咬着牙,自责的念头快把他逼疯。 为什么不早点带她去检查! 拖什么拖! 等什么多赚点钱! 为那些情情爱爱难过的时候为什么不多关注关注她的身体? …… 陆重,你可真是出息。 他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路灯,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 正在开车的司机听到声音吓一跳,从后视镜里不住的望,安乐哭声都止了,仰头愣愣地看着阿大,片刻后轻轻地去吹陆重的脸。 到了医院,陆重一路跌跌撞撞地找到急诊室,刘淑芬看到他整个人才松下来,骂道:“你这死孩子,怎么不接电话 分卷阅读56 - 分卷阅读56 - 分卷阅读5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7 啊?” 陆重紧紧抓住刘淑芬的手腕,“姨,我妈怎么样了?” 他的声音在抖,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刘淑芬拿手指去擦他的眼泪,“她在厕所晕倒了,楼下的小姑娘帮打的120。” 眼看陆重的眼泪越擦越多,刘淑芬笑着安慰:“别怕,医生还在检查,别担心,啊,没事的,肯定没事的,要是有事医生肯定早就出来了。” 只是说着说着,眼泪浸湿了眼眶,她强压住心底的不安。 陆重却像一下子松了口气,喃喃道:“对,对,肯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 她那么可怜,好不容易才过上几天安生日子,老天肯定不会这么不长眼。 对,一定没事的。 第四十六章 后来,陆妈妈终于转醒,医生说是肝昏迷,但具体原因得进一步检查。 陆重还是担心她没身份证的问题,忐忐忑忑地给主治医生说了实情,郑医生听罢久久没有说话,最后只说交给他处理就好。 进了医院,钱就像水一样。 等结果那几天,陆重一边担心检查结果,一边想怎么弄钱,急得嘴角长了一串燎泡。 他不停地祈祷,千万别是癌,千万别是什么重病。 可命运对他又何时谈得上眷顾? 结果是下午三点多出的。 “直肠癌……肝转移……腹部多处转移……晚期……恶化……病灶无法切除。” 陆重在郑医生办公室听着那一个接一个的词语,面上一片茫然。 他的嘴唇发抖,过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还能治疗吗?” 郑医生轻轻地摇头。 即使他已经给无数病人家属说过同样的话,可仍觉得不敢看对面青年的眼睛。 那种从期盼到木然再到绝望的眼神。 张池第二天一早就来了医院,看到陆重惊呆了。 “你耳朵那儿怎么回事?” 陆重连熬几宿,反应都变迟钝,“啊?什么?” 正好进电梯,陆重偏了偏头,看向镜面壁里的自己,右脑袋有一块白的地方,硬币大小,凑近一看,全是白发。 他几分怔忪,随后不在意地笑,满眼的血丝。 张池去看了陆妈妈,她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瘦得没有人形,脸色泛着蜡黄,他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一句。 陆重之前只请了三天假,现在根本不可能再去上班,和陈良说明情况后,请张池帮忙看护半天,下午就去海阳办了离职手续。 他其实有点说不清楚对海阳的感觉,这里有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可经过三个月的时间,他也清晰地认识到,这里是他不适合的生活。那种其他人都哄堂大笑,只有自己一个人茫然四顾,最后只能跟着干笑两声的感觉,他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 陆重办好手续又回办公室收东西,然后受到了有史以来最热烈的一次“欢迎”。 几乎所有人都凑过来跟他说“祝你妈妈早日康复”,像在进行什么比赛。随后探听着是怎么发现的病因?现在情况如何?待陆重简略说完,听众们似乎都感同身受地感慨一句“还这么年轻呢,好可惜”。 这些人里还包括几个之前从没说过话的同事,陆重觉得有点……滑稽。 他走到门口又回头,向姐正在跟其他人说自己有一个亲戚,也是得了直肠癌,四十多岁就做了造瘘手术,后来怎样怎样,周围的人围成一圈,热烈讨论。 他只看了一眼,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待走到大门,余风从后边追上他。 “陆重!” 陆重站定,回头,表情疑惑。 余风顺了顺胸口,气喘吁吁地说:“临走前一起吃个饭吧?” 余风帮了他很多,陆重本不应该拒绝,可确实抽不开身。 “不好意思,我还得赶紧回医院,要不下次?” 余风没强求,“那我送你去地铁吧?” 陆重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他们之间的交集好像并没有多到余风需要来送自己的程度,不过顿了片刻,他还是点了点头。 两个人并肩站在公交站台等车。 余风最先打破尴尬的沉默,“很奇怪吧,你现在心里?” 陆重回道:“是有一点。” “陆重,你知道我是哪里人吗?” 这话题的展开,陆重越发觉得奇怪了,“不知道”,随即认真猜了猜,“你应该就是本地的吧,我听你说话有顺城口音。” 这时,车来了,很空,两人坐到最后一排,然后他听到余风说:“我老家在湖南特别偏特别偏的一个小镇上,特别穷,我走的时候闭路电视都没通,我是我们那儿这么多年第一个一本大学生。” 余风看到陆重惊讶的眼神,忍不住笑了,“没想到吗?我装城里人装得很像吧!” 余风理了理自己的裙子,微笑着看着前方,“不过你不知道,我刚来读大学的时候,那个土呀,跟个村妞一样,穿的运动鞋还是365度,你敢信?连361度都有人仿冒?……可是我不懂啊,还每次只上体育课的时候才舍得穿,后来看到隔壁宿舍有两个女生偷偷指着我的鞋笑,我才慢慢回过味儿来。” 陆重安静地听着,什么都没说。 “其实,我这个人真的挺虚荣的,可能是因为是真的穷,所以格外怕人家说我没钱,你看我那几个大牌包,除了一个lv买的二手外,其余全是假的,超a,赚的钱全部拿来跟她们一起逛街买衣服买化妆品,可人家都是本地人啊,吃住在家里,不用房租,要不就是有父母补贴,我呢?有什么?每个月还得给家里打钱,只好月月月光,病都生不起,但他们都觉得我肯定是个小富二代,哈哈哈。” “每次中午他们点外卖的时候我都不想点的,好费钱啊,只点一个饭又丢人,还得来个小菜或者饮料吧,一下就奔二十几了,临到缺钱那两天,我只好说要减肥,不吃了。” 余风用手指把落到眼前的头发往后梳,脸上的表情充满自嘲。 “明明就是真的穷,却不敢面对,每天晚上睡前都觉得自己真是可怜,要在这种谎言中不知道生活多久,生怕什么时候就被戳穿,可天一亮,好像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所以……我真的很佩服你,可以大大方方地说出那句话,我没钱,太贵了,陆重,我真的真的很佩服你。” 陆重一直到最后都没回答什么,余风好像也并不需要回应。 车到站了,他往地铁口走,走了几步,听到余风在身后问:“陆重,我以后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陆重转身,冲她摇了摇手里的手机。 “随时。” 余风笑得露出满嘴白牙,可过了一会儿,不知怎么又捂住了眼睛。 医院的大门像隔断了两个世 分卷阅读57 - 分卷阅读57 - 分卷阅读5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8 界。 陆重进病房,张池在给陆妈妈擦嘴,看到他就满脸愁容,说:“今天一直在呕,怎么办啊?” 是啊,怎么办啊? 陆重也想知道,他昨天就问过医生,他们说这些都是晚期症状,谁都无能为力。 他接过张池手里的帕子,拿棉签蘸水帮妈妈润了润嘴唇,她以肉眼所见的速度瘦下去,双颊凹陷,皮肤是那种不正常的黄中泛黑。 陆重其实心里隐隐有感觉,她可能真的要走了,那种笼罩在她身上的气息,说不出来,却能感觉到。 可他还是好害怕,有她在,就算她什么都做不了,好像再漂泊都有一个家,她走了,他又该回哪里?去何处? 还有另外一件很棘手的事情,钱要用光了,现在他卡里只剩不到3000。 没多久,护士就通知缴费,张池跟着陆重一块,看着他把钱存进去,回去时两人没坐电梯,进了楼梯口,陆重走到门后,终于支撑不住地扶着墙蹲下去。 张池跟着蹲下,连拍一拍陆重都不敢,他的背影看起来那么无力,像是一片树叶就能压散。 张池看着陆重的头埋着,面对墙角,地上滴滴水迹。 片刻后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把眼睛睁到最大,抬头看门缝透出来的天,蓝得晃眼。 张池走的时候把银行卡留给了陆重,里边有他仅剩的三万多块钱,陆重伸手接过,低声说了句谢谢。 半分钟后,陆重叫住转身的张池:“你能不能给我介绍……那种人”,说到这,他移开视线,“无论叫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行。” 张池呆在那里。 他是个没有节操的人,也不管什么要脸不要脸,很多人骂他为了钱卖屁股他也无所谓,反而觉得这些人多管闲事。 可听到陆重这么说,他却突然觉得那真的是很不好很不好的事情,陆重不应该这么做。 他什么都没回答,陆重好似也不在意,看着走廊外,不知在看什么。 陆妈妈的情况很糟,无法排便,排出的都是恶臭的液体,腹部胀成一个球,进不了食只能靠输营养液维持,还一直呕吐。 她已经不认识陆重了,大半的时间都是昏迷,偶尔清醒时痛到极致会发出那种嘶哑的哀嚎。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啊!” 这个被命运摒弃了一生的女人,终于在生命的最后时光,向上天发出最绝望的质问。 陆重抱着她冰冷的双脚,泣不成声。 第四十七章 陆重一直在医院陪护,刘淑芬隔几天会给他带换洗衣服,半夜他再去洗手间用冷水随便冲一下。 可即便这么累,陆重仍然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病房里此起彼伏的呻吟,还有那种完全不同于正常人,粗粝又急促的呼吸,让漆黑的夜格外难熬。 陆重有时忍不住想,那些能在睡梦中就死去的人,不知是有多深的福祉。 他又去找郑医生,郑医生告诉他,针对他妈妈的肠梗阻可以做个支架,解决排便的问题,但手术费要三万多,而且只有70%的成功率,30%的可能直接穿孔死亡,所以对于晚期病人,他们一般不会主动建议。 “我妈妈能做吗?”陆重问。 “目前来看,可以。” 陆重思忖良久,还是不敢决定,说:“我考虑一下,明早答复您来得及吗?” 郑医生看了一眼病例,答道:“来得及”。 陆重离开时脑袋混混沌沌,要不要做这个支架?做了她会不那么难受,可万一手术失败了呢? 失败了呢? 这个决定太重,他连手都下意识发抖。 陆重走到半路又想起要去银行取点现金,排队时,他翻开手机里之前一条忘删的短信。 手指划过,无数次停顿,可最终还是没有按开。 晚一些时候,陈良也来医院探了病。 他站在床前,看着病床上干瘪枯瘦的女人,一时间觉得说什么似乎都不太合适。 没一会儿陈良就得走了,临走前,他把陆重叫到楼下,递给他一个信封。 “这里有两万块钱,一万是梅园给的慰问金,还有一万,是我个人的心意。” 认真算起来,陆重觉得自己其实也可以说得上是幸运的,没来多久,却遇到了很多很多好心人,他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变得那么爱哭,动不动就湿了眼眶。 陆重吸了吸鼻子,郑重道了声“谢谢陈哥。” 陈良却仍旧欲言又止,点了根烟,烟快吸到头,才下定决心般开口。 “陆重,知道我为什么来梅园吗……之前在海阳,部长当着,车配着,十来号人管着,虽然累,但也还好,反正比这边好,来了梅园之后,现在看到谁都得点头哈腰,因为哪个你都惹不起……我好多朋友还笑话我,苦了小二十年好不容易读了个博士,现在居然当了个‘拉皮条’的。” “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你知道为什么吗?” 陆重望着陈良指间明灭的烟头,片刻后,低声回答:“因为……钱吗?” 陈良点头,“我长你几岁,家里一儿一女,龙凤胎,今年刚念六年级,梅园千不好万不好,但给的钱多啊,是我之前工资的翻番。我希望能够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尽力给他们最好的生活,让他们可以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选自己想走的路,长大后,不用因为考虑就业或者要养家之类的目的,而去做不感兴趣的工作,我希望自己是他们最坚实的后盾。” 陆重认真地听着,陈良不知想到什么突然笑了。 “不是有一句话,说儿女都是讨债鬼,这话说得一点儿不差……但我们做父母的,又何尝不是心甘情愿?所以,其他人再怎么说又有什么关系,我愿意为我的孩子倾尽所有,这是本能,也是我的意愿,甚至,我并不需要他们为我做什么,他们只要能走好自己的人生,就已经是对我最好的报答。” 陆重模模糊糊感觉到陈良这番话的初衷,他沉默很久,问:“我就这么看着她受苦,什么都不做吗?” 陈良本不想把话说得太明白,可终究还是担心陆重走错路毁了自己。 “你已经做得足够好了,做了所有你能做的事情,只是以己度人,如果是我,绝不愿意我的孩子为了救我的命,而去做伤害自己,或者不该做的事情,这对我来说,比死还要可怕,我保证99%的父母都是如此,我是,你妈妈,也同样是。” 晚饭是刘淑芬送过来的。 她一边给陆妈妈擦身体,一边状似无意地说:“虫子,别怪姨说话不好听,你妈妈,兴许这么走了,对她还是一种解脱,你要想开点,她这辈子,太苦了……可是,你跟安乐,可要好好地过啊。” 陆重低着头猛扒饭,也不知 分卷阅读58 - 分卷阅读58 - 分卷阅读5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59 道听进去没有。 刘淑芬满脸忧色,随后长长叹了口气。 她一直待到晚上,两个人没有说话,坐在床边,看着输液管里下滴的液体,四周的吵闹似乎都与他们无关。? “姨,如果我没钱给她化疗,住重症监护室,甚至连让她走得少点痛苦都没本事做到,你说,她会不会怪我。” 刘淑芬一怔,陆重的表情难过、迷惘,又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平静,让人不忍心多看,她缓缓开口:“虫子,人命各有定数,有些人可能就是父母缘薄,子女缘薄,这辈子没有机会好好在一起,这不是你的错,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你妈妈,那么好的一个人,她肯定不会怪你的。” 陆重定定坐着,半响之后,把沾到她唇上的几缕发丝轻轻挽到耳后,用手把她的头发往一侧顺了顺,拿一根发绳松松地扎上。 发绳是他中午在门口买的,玫红色,买的时候就在想她一定喜欢。 他想着第二天一早就去找郑医生,钱还够做手术,起码现在能把排便问题解决了,减少点痛苦。他做好了可能妈妈进了手术室再也出不来的准备,可老天再一次不遂人愿。 临到午夜十二点,陆妈妈的情况急转直下,休克,多脏器衰竭,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单,立即被转入icu。 五天后,陆妈妈在icu的病床上去世。 没有人知道她离开时确切的年纪,只能从她即使被病痛折磨,却依稀还能辨认的姣好面容判断,这是个很年轻,也很漂亮的女人。 陆重这一辈子都记得听到医生说那句话时的心情,无法用伤不伤心难不难过来形容,嘴巴说出话,很久以后,似乎耳朵才听见声音。 “医生辛苦了。”他听见自己说。 后来很多次他都忍不住想,她肯定是不忍自己受苦,才会在他刚缴了卡里最后六千块钱之后匆匆离开。 毕竟,她是个那么温柔的人。 他还记得下午时见她的最后一面,精神看起来很不错,他把新买的一个小花形状的红色发卡给她看,她高兴地让别在枕头边,还一直转过脸去看,眼神欣喜得像个小孩。 那一刻,陆重恍惚间觉得她应该马上就要好了。 八月十六的月亮,圆盘一样挂在天边。 可是十分好月,不照人圆。 (上完) 上完了,下部就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写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笔力不够,写不出心里所想,谢谢每个给我鼓励的小天使。 第四十八章 “张安乐,信不信我把电给你断了!!!” 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一大一小立马正襟危坐,盯着电视,抱着碗猛往嘴里送。 陆重过来看到这俩人装模作样的样子,冷笑一声,径直走到垃圾桶旁,果然在一大堆欲盖弥彰的纸团下翻到之前还在餐桌上某个盘里的鱼肉。 安乐眼看罪行暴露,眼睛一转就伸手指身旁的人,“池哥扔的!我的早就吃完了!” 嘿!这臭丫头片子! 张池乐了,“你这小姑娘,一看就干不了革命工作,要是在抗战时候,肯定是出卖组织出卖同志的汉奸的干活!” “你才汉奸呢!” 这俩一唱一和,陆重怒极反笑,一手一个把他们手里的碗抽过来。 “不喜欢吃是吧?那就别吃了,饿着吧!” 这俩混蛋,反正一顿两顿不吃也饿不死。 过了一会儿,陆重正收拾厨房,安乐摸摸索索地走过来,跟在他屁股后边转,看到陆重完全视她为无物,有点急了。 “阿大,你别生气,我们不是浪费,你看我什么时候挑嘴过啊,就那鱼吧,真吃不下,实在是以前吃太多了,你不知道我在书上看到鱼那个字都犯恶心。” 陆重仍旧不动声色,“吃不下就能乱扔了?” 安乐眼看有松动的迹象,一下贴过来抱住陆重的胳膊,仰着头笑,“错了错了,阿大我错了,别生气嘛,下次再也不了。” 陆重最受不了安乐冲自己撒娇,在脸快要绷不住的前一刻,把粘在自己胳膊上的脑袋往外边推。 “别跟我来这套,乖乖去饿着吧,长点记性。” 安乐哀嚎一声,铩羽而归,悻悻离开。 陆重跟往常一样把吃剩的饭菜装到饭盒里,突然想到什么,叹了口气,把冰箱里剩的两大条鱼拿出来,洗净放到蒸锅里蒸。 其实安乐和张池不爱吃鱼他不是不知道,之前朱哥刚把月亮山庄的地盘下来时候,上边除了杂草外连棵像样的树都没有,开荒、种树什么都得从头开始,钱像砖头似的往里砸。为了多少补贴点,陆重学着在地里种了些蔬菜,又挖了个塘养鱼,这鱼99%都是要拿来卖的,安乐和张池嘴馋得不行,盯着那塘眼睛都能冒绿光,偶尔一两条在路上翻肚了,那可不得乐坏了,一条烤一条煮,鱼骨头都能咂巴两三遍。 可到后来鱼越养越多,变成了一做鱼那两人就狂翻白眼,平时陆重不会主动买,但这鱼是一楼张大爷钓的,给他也不好意思不要。 鱼蒸熟了,陆重把肉剔到刚刚那个饭盒里,这俩祖宗都不吃,只能便宜那帮小野猫。 陆重买的房子在顺城郊区一个镇上,离月亮山庄小二十分钟的路程,特别是现在安乐可以在网上自己买衣服后,一年也进不了一次城。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按部就班,不紧不慢。 陆重到月亮山庄时,魏小星他们正在打扫卫生,拿水管冲地,见到陆重就问:“陆哥,来喂猫呢?” 陆重笑着应是,问:“吃饭了吗?先把饭吃了再来弄。” “就门口这一块了,弄完就吃。” 陆重对他们很放心,也不多啰嗦,走一侧小门到了后院。先把地上的七八个盆洗干净,倒了一半的剩饭,再倒上一半猫粮,混了混,又把水盆里的水也重新接上。 等所有事情做完,三三两两的猫陆续从各个地方冒出来,有的自顾自的去吃饭,有的性格粘人的猫,就围在陆重脚边,拿脑袋来拱陆重的腿,一定要摸一摸后才会离开。 这群猫平时神出鬼没,但每次只要陆重一来,没几分钟肯定会出现。 陆重蹲在地上看了一会儿后,去了厨房。 今天其实是休息日,除了平时住宿舍的几个小年轻,其他人都回家了,大家正在吃饭,看到陆重就拉他上桌,陆重盛情难却,只好拿了副碗筷,边跟他们聊天边夹菜吃。 山庄的事情基本上朱哥管外,陆重管内,朱哥就是陆重刚来顺城上班那个面点店的老板,朱一豪。 人事是陆重的责任范围,他也没学过什么人力资源管理,但笨有笨招,一个人能不能吃苦,心眼儿正不正,留下来试用一个月什么都能看出来。这里的工作绝对说不上轻松 分卷阅读59 - 分卷阅读59 - 分卷阅读6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0 ,类似于农庄性质,菜地、果园、养殖场都得要人管,特别是春秋,忙的那一阵儿能累瘫过去。 虽然山庄的工资只是正常水平,但大老板心好,五险一金都给往高的交,加之员工多是安分随和的性格,所以大家的归属感很强,处得跟家人一样,干劲儿十足 聊着聊着魏小星想起什么,说:“对了,陆哥,下午接到顺乡公司的电话,下周周六日他们要来这边做团队建设。” “多少人?” “说明天给我准确的名单,预计四十几个。” 陆重点点头,回道:“好,知道了。” 一旁的陈思林插了一句,“这个顺乡是不是那个做土特产的。” 魏小星白他一眼,“人家那哪是土特产,洋气极了,我那天进专卖店看了,就我们平时吃的那种小花豆,包装那叫一个精致,又不是不接地气那种,关键你还不觉得它华而不实,真是有水平!” 你一句我一句,聊得热热闹闹,吃完陆重就跟着魏小星去盘账。 魏小星是这里唯一一个大学生,现在管做账报税内勤,身兼数职,刚毕业在人力市场到处投简历时被陆重看上,刚开始陆重还怕她不愿意来,哪知道这小姑娘连问都没问就跟着走了,后来一问,人振振有词,“这么帅怎么可能是坏人?” 令人绝倒。 陆重看账时,魏小星就支着脑袋一眼不眨地盯着他看,看就看吧,她还动不动就笑。 陆重被她笑得瘆得慌,拿起旁边一本杂志,摊开,一下捂到魏小星脸上。 “哎哎,怎么了我?陆哥,你不能这么对你的颜粉啊!” 陆重面不改色,“你那两个激光眼,我扛不住。” “这么久了,你应该已经习惯了啊?” “习惯不了。” 魏小星啧啧两声,换了个话题,“安乐呢?” “在家待着呢,前几天天天往外跑,晒得跟个泥鳅一样……对了,小星,有没有适合安乐这个年纪用的防晒霜啊?效果好一点的,上次我给她买的那个涂了跟没涂一样,有的话你帮我带一个我给你钱。” “有一种还不错,改天我给她买一支”,说完魏小星忍不住叹息,“你这么细心的大哥当得也没谁了!” 陆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养小姑娘嘛,本来就要细致一点。” 魏小星嫉妒得几乎咬碎了牙。 “嗷!陆哥!你还缺妹妹嘛!一顿饭能吃四两的那种!” 第四十九章 陆重回家时正好七点,一进小区,家家户户传出新闻联播的开场音乐,因为线路延迟,声音并不统一,四面八方的交错,混杂着飘散的菜香和远方的夕阳,给陆重一种奇妙的安定感。 生活中最琐碎的平静,却是世间万物最后的归途。 只是陆重的好心情在推开门的一瞬间,消失殆尽。 张池和安乐一人瘫沙发一边,脚架在茶几上,怀里抱一桶冰淇淋,不仅动作,连勺子往嘴里送的频率都一模一样。 陆重的火腾地往上冒,几步冲过去把安乐的冰淇淋拿走,然后拖着张池的衣服后领去阳台,噼里啪啦一通教育。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给安乐吃冰的东西,姑娘家跟我们不一样,冰的吃多了对她身体不好,就算她自己要吃都不能给。” “还有,前几天不是还在跟你说,不要在家里穿裤衩,穿个长裤,开着空调又不热,家里有个女孩啊,你就不能注意点,你看我平时连她的房间都不进……安乐现在已经是大姑娘了,本来跟我们两个人大男人生活在一起就很不方便,你还不上点心,你这个怎么当长辈的!” 张池也反应过来,挠了挠脸,不好意思地说:“我又搞忘她是个女的了。” 陆重恨不得揍他几拳。 张池马上认错:“我以后一定注意,绝不再犯,相信我!我用我的人格保证!” 你居然还有人格这么高级的东西?! 陆重腹诽,随后无奈地瞪他一眼,才开口说说其他事情。 “你那个房子这周到期了,租客想续租,我觉得那人还算靠谱,所以就同意了,月租金增幅按……” 张池还没听完就一个劲说行行行,不耐烦地打断:“哎呀,反正我全部家当都在你那儿,你全权做主,不用来问我了,你说行就行,你说不行就不行,你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啊宝贝儿么么哒。” 说完就嗖地溜回客厅,留下陆重哭笑不得,这人四年前把银行卡、购房合同一股脑儿全抱给自己,说怕放在手里造光了。反抗好几次后,陆重看他实在没有理财的天分,只好尽职尽责地当起了老妈子。 陆重没有立刻回屋,留在阳台把妈妈的灵位擦了擦,灵前放着一小张陆妈妈的照片,是张池之前用手机偷拍的,侧脸,很小很模糊,却是他能找到的唯一一张她的照片。 “阿大,吃西瓜啦!”安乐在客厅喊。 陆重放下手里的相框出去,安乐已经把西瓜切好摆在茶几上,陆重吃了一块,冰冰的,刚刚在阳台沾上的暑气瞬间消散,浑身舒坦得不行。 “这瓜好甜啊!”张池说。 “我就在路边随便买的……安乐,别吃太多,西瓜太寒了。” 安乐乖乖点头,“那我吃完这块不吃了。” 三个人一人盘踞一个角落,各玩各的,却又异常和谐,像这么多年的每一个夜晚。 陆重直接坐地毯上,边吃西瓜,边玩手机,表情严肃。 张池好奇伸脑袋过去看。 “你又在转发抽奖!我要取关你个抽奖博!” “别啊,有的抽奖要@真实好友,我需要你。” 张池撇撇嘴,也点开微博。 “怎么捣鼓半天才转了两条啊?” 陆重又叉了块西瓜,眼睛继续盯着手机屏幕,回道:“今天没什么合适的,奖品都是些化妆品啊啥的,就这个杯子和零食包,我正好需要。” 张池无语,“你说得就像你转了就能中一样……对了,中过吗亲?” 陆重脸上表情破裂,然后生无可恋的把手机一关,洗澡去了。 周五一整天,陆重都在为周末的接待做准备,清点需要外购的食物酒水,检查房间打扫情况,又专门再驱了一次虫蚁。 周六一早九点十分,顺乡公司的班车准时到达。 陆重一边领人去住宿,一边介绍:“后边的山林也是可以去的,没有蛇,但是可能会有虫蚁,进去之前一定要先问服务人员要驱虫的香囊,旁边的菜地、果园都可以摘,直接吃还是给厨房待会儿做都行,鱼塘旁边还有钓具,钓鱼也可以,反正有什么需要及时找服务人员,我们一定全力满足要求。” 顺乡公司女生居多,叽叽喳喳地三五成群,有人听到后问:“什么要求都可以吗 分卷阅读60 - 分卷阅读60 - 分卷阅读6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1 ?” 陆重还没回答呢,一堆姑娘就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陆重抿着唇跟着微笑。 这种公司客人其实比散客要省心,一般都有专人负责管理协调,顺乡的对接人是个小伙子,说晚饭他们想在户外吃烧烤行不行。 这太小意思了,陆重满口答应,又问了一些忌口,但那小伙子也不清楚,最后只能先按常规的准备。 陆重吃午饭时遇到陈慧英。 “姐,赵哥腿还成吗?” 陈慧英做得一手好面食,现在在月亮山庄厨房里干活,回道:“哎,还不就是老样子,天一湿就疼,平时倒没什么问题。” “要不去艾灸试试。” “我们也是这么打算的,你别担心,手术早做了,不能有什么大事。” “嗯,我就是有点担心他现在一天站太久……当初还是应该让他来这里上班,有什么事我还能照顾一下。” 陈慧英却是一脸不赞同,“这哪儿成,他要来了,人家指不定怎么说你呢,我能进来就已经感激不尽,可不能再给你添麻烦……倒是你,别只管别人,也操心操心自己的个人问题,年纪也不小了……” 陆重一听到“个人问题”四个字就头大,赶紧借口有事溜了。 晚上,把桌子支到院子里,烧烤架摆在一旁,边吃边烤。 月亮山庄的烧烤是一大特色,自酿的米酒和果子腌制,再加上苹果木炭烘烤,肉质鲜嫩又带有淡淡的果香,招揽了无数回头客。山庄的米酒其实半蒸馏过一次,很有一点度数,拿酒之前陆重跟顺乡的人说时他们还一脸不屑,说都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区区米酒不在话下,哪知现在刚吃到一半就醉倒一大片。 陆重发现这坐办公室的也是挺能闹腾的,到处窜着敬酒,动不动还抱成一团唱歌,又哭又笑,他觉得还挺好玩,一边笑一边帮着烤鱼。 中途有个小姑娘过来想自己烤着玩,陆重教她什么时候翻面,什么时候撒什么料。 陆重教得仔细,小姑娘也学得认真。 后来被其他人发现了,起哄:“帅哥,有女朋友吗?没有的话看我们小胡棋怎么样嘛?” 站在陆重身边那个叫胡棋的姑娘脸通红,咬着唇却没有反驳。 陆重收起意外,笑着回答:“我已经有爱人了。” 顺乡公司是林氏集团前几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所以这次团队活动也写成稿子投到了集团公众号,林锦中午吃饭时随手点开,然后在文章后附的花絮部分看到陆重的照片。 照片上的陆重穿着一件宽松的白t恤,正侧着脸跟人说话,鼻上覆着一层汗珠,嘴微张,锁骨连着颈侧线条因为侧头的动作而绷紧。 他像一下子被吓到,手一抖手机就掉进了汤里。 一时间捞也不是,不捞也不是。 旁边的肖秘书默默上来把汤收走,轻声问:“林总,我重新打一份上来?” 林锦按了按眉心,摆手,“算了,不吃了。” 第五十章 林锦晚上快十点才到家。 他现在大多数时候都住在观海这边,和父母一起,反倒是林川柏,一个月才偶尔回来一两天。 孙媛媛不知道是年纪大了,还是受什么刺激,这两年也不怎么爱出去了,都在家里待着,最近还在跟林雄学写毛笔字。 两个年过半百的人天天跟热恋一样黏在一起,林锦有时都觉得没眼看。 到家黑灯瞎火,一个人都没有,林锦晚饭没吃两口,现在也不怎么饿,直接回了房间。 领带解了扔到地上,拧开一瓶水喝了两口,走到床边,倒了下去。 年纪越大,林锦有时越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不知道故事里那些子承父业发扬光大,市值还能翻几番的人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自从五年前正式接手林氏集团,他怎么感觉就算是维持集团的正常发展都已经耗费了他全部的心力。 甚至无数次感到力不从心。 特别是近两年房地产业下行,涉足金融业的成效也不明显,还有跟政府合作的两个项目,由于中央喊停地方举债,十几个亿的项目款一直落实不了资金来源,这样下去光贷款利息就能把人给拖死。 林锦翻了个身,清空了下思绪,不期然又想起了陆重。 好像比之前胖了点……白了点。 陆重其实是不一样的,只是这个认知很久以后林锦才明白。 分手后他也陆陆续续交往过两三个人,但不知为何,总是不自觉的拿他们跟陆重比较,想如果是陆重肯定会这么做,如果是陆重他肯定会这么说,一比下来似乎所有人都差那么一点,像魔怔一样。 起初他以为是不习惯,毕竟没有跟其他人在一起那么久过,可后来想起的频率越来越高,甚至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里。 像是跟谁较劲儿一般,林锦每天都把日程安排很满,把自己弄得很累,刻意地不去想那个人,最后好像确实是有效果的,而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 过了一会儿,私人用的电话响了。 手机被林锦扔在床头,他从床上翻两圈滚过去,一看,林川柏。 “怎么了?” “爸是不是要生日了?“ “嗯,下个月初十。” “你礼物准备了吗?” “早就准备好了,你以为我是你!” 林川柏在那头笑了两声,“那是因为我更认真好吗!才不像你,完成任务一样,你也不看看每次爸更喜欢谁的礼物。” 林锦也忍不住跟着笑了,可马上笑容就消失在脸上,“川柏……” 刚叫了名字,就被林川柏打断。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别烦行吗?不要用那种好像是什么特别大不了的事情的语气来安慰我,我没事,以后这个事情咱就翻篇了,行吗……每个人的选择,每个人面对的情况都不一样,他有他的选择,我不认可并不代表他的做法就一定是错的,当然难过是肯定的我承认,但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多……哥,我已经长大了,长大到就算发生天大的事情,都能够每天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所以,你不要担心,我会很好的。” 林锦半落寞半欣慰地想,林川柏真的是长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小二逼。 大学毕业后没多久,他就发现了林川柏和沈定秋的事情,怎么说呢,一个是亲弟弟一个是最好的朋友,那种感觉……有点诡异。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当做不知道的样子,反正他们家起码得有一个人过得随心所欲吧。只是,他仍旧隐隐地担心,沈家独子,几代单传,真的能够和一个同性在一起过一辈子?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上个月沈定秋结婚了,新娘是长辈介绍的一个女孩,结婚前认识了三个月。 婚前单身 分卷阅读61 - 分卷阅读61 - 分卷阅读6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2 派对上,沈定秋喝得烂醉,最后抱着林锦哭得一塌糊涂,别人都起哄这人马上要进入坟墓,哀悼happy生活不再,只有林锦从他嘶哑的哭声中听懂那些不为人知的苦涩。 可即使他再怎么明白沈定秋的苦衷,仍然不免心生怨怼。 林锦强撑着从床上起来,去健身房跑了半小时步,又冲过澡后,倒到床上,累得闭眼就睡着。 晚上,时隔多年,他再一次梦见陆重。 梦见之前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老躺在床上看同一本书,陆重睡前边,林锦从身后拥着他,他看得比陆重快,所以陆重一页看完就会挠他一下,他再翻页。 他们在看《基督山伯爵》,陆重看什么都十分投入,无论是书还是电影,几乎是把自己完全沉浸在故事中,随着其中人物的命运或悲或喜。 看着看着,陆重突然转过脸来看他,眼里有泪的义愤填膺,控诉:“这些人,怎么这么坏!” 他被陆重的反应惹笑,说怎么像个小孩子,看书都能看哭,陆重一下子就不好意思,扯过被子遮住脸,他去挠陆重痒痒,两个人在被子里闹成一团,很快又吻得难舍难分。 在梦里他想睁开眼看陆重,却一下子惊醒。 窗外的天还暗着,漆黑似墨,拧开台灯,闹钟指着三点。 其实林锦之前托人找过陆重,可茫茫人海,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不过他却在机缘巧合之下,了解到陆重家里发生的事情。 他之前一直以为,虽然家庭环境不太好,但陆重应该是在一个很单纯的环境下长大的,才会这么大了仍然保留赤子之心,可现实却不是这样,他经历过最沉重的往事,却仍然对生活展开最不设防的怀抱。 而自己,却早早丧失了热泪盈眶的能力。 ***** 安乐今年小升初,暑假特别长,陆重怕她又像前几天那样天天往外跑,就给她报了个跆拳道班,消耗她多余到让人崩溃的精力。 安乐却不乐意了。 “人家都是学跳舞,凭什么我就得去学打架啊!” 陆重正在切橙子,听到后眼都不抬,“你要学跳舞也可以啊,我没意见。” 安乐仔细想了想,好像学这个更威风,以后要是有人欺负自己的话还能反打。 “我还是学跆拳道吧!” 陆重早就猜到这个结果,也不知道像谁,安乐好动得跟个猴子一样,他实在没法想象她跟别的小姑娘一样安安静静地跳舞。 去的路上,安乐问:“池哥去哪儿啦?” “工作去了。” “他到底做什么工作啊,我都不知道,这么神秘。” 陆重却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含含糊糊地回道:“就跟我差不多。”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张池在给人做模特,内衣模特。 一开始他听到特别生气,觉得不像正经工作,张池直说他想多了,又不露肉又不露脸,就穿上内裤拍个照,钱还给得不少。 陆重还是感觉不好,劝了好几次,可张池本质上就是个好逸恶劳的人,平时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又不费力又不用天天上班的工作,怎么可能放弃! 而且还大言不惭地说:“这也是我有资本,屁股翘,别人想干还干不了呢!” 陆重苦劝无果,后来看到他确实一个月就去拍几次,每次都很准时回家,才慢慢放下心来。 第五十一章 肖青河正在跟林锦汇报工作,集团工会要组织第三届职工联谊会,现在批预算。 林锦随手翻了几页方案,发现定的地点居然是陆重工作的月亮山庄。 肖青河看到林锦的目光停顿,解释道:“这次不是在集团酒店,工会那边今年想换个休闲一点的地方,方便大家交流,正好上次顺乡的团队活动反响不错,所以选在他们去的这个山庄,预算比上一年预计降低 20%左右。” 林锦顿了顿笔,随后签下名字。 肖青河出去带上了门,林锦闭上眼往椅背靠了靠,敏锐地想起前几天看的那篇文章,里边陆重那句“我已经有爱人了”。 不是女朋友而是爱人,说明他可能并不是为了搪塞,况且,陆重并不是一个会轻易撒谎的人。 林锦重新坐正,开始签批文件,想这样也好。 可好在哪里? 半点没往深想。 陆重中午吃完饭,去银行给刘淑芬在的养老院打钱。 刘淑芬其实年纪不大,今年刚六十,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太操劳,青光眼前两年加重,现在基本全盲。陆重本想让她跟自己住一块,方便照顾,但刘淑芬死活不肯给他添麻烦,陆重只好给她联系了附近的养老院,一个月2500,骗她说800,剩下的他偷偷再填上。 转完钱,他顺便再把这个月的房贷转到还款的卡里,然后盯着存折上那一列已经好久只减不增的数字,低落地叹了口气。 可马上他又安慰地想,好歹这几年已经把欠的外债还清了,还买了房子,这么一来觉得自己还挺厉害。 等陆重走在回去的路上时,心情已经完全好起来。 此时正是中午太阳顶头晒的时候,陆重脸上、颈上都是汗,不过他习惯了也不觉得怎么难受,戴着防晒的草帽,哼着歌,还把遇到的路边大爷挑着卖的桃全买完,他刚刚试了一个,又脆又甜。 看到停在路边那辆车时,陆重已经快到山庄后门脚下,这是条类似于县乡道的小路,平时车都很少,这大中午的更是一辆没有,他稍微靠近一点,哦,右前轮胎爆了。车头那个连他这种车盲都认识的标志反射着光,一时间陆重有一种特别小家子气的幸灾乐祸感。 这样不好,他赶紧压下去。 拿了个桃子随便在衣服擦了擦,边啃边继续往前走,不时还朝那头瞟两眼。 附近只有镇上有个修理店,离这儿还有段距离,而且这条路很少有车经过,这人不会就这么一直等在这儿吧?陆重都走过了,又倒回来,想还是发扬一下社会主义公德,给人提醒一句。 叩了叩车窗,没反应。 ???没人吗? 顿了几秒后,玻璃摇下,四目相对。 陆重脸上片刻的恍惚,神情几经变换,最后化为一个平静的笑容。 “……是你呀。” 林锦刚去看完项目,因为路程不远,就没带司机,他开的这辆车有一阵儿没动了,在回程快上高速匝道的时候忽然报警,轮胎失压。他没辙,只好往一侧的普通路上开,想着找个汽修店看一下,哪知四十码的速度开了快半小时,连个鬼影都看不到,这才给肖青河打了电话。 陆重刚朝这边走的时候林锦就已经看见。 一瞬间的情绪翻腾,多年未有的剧烈,他知道,马 分卷阅读62 - 分卷阅读62 - 分卷阅读6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3 上离开继续维持之前陌生人的状态,似乎对两个人都是最好,只是手指放在启动键,迟迟按不下去。 林锦就那么呆坐着,看着陆重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 午后阳光刺目,窗外的陆重与记忆中那个总是笑着小跑着奔向他的少年重合,某一刻,他分不清今夕往昔,明明隔着多年的光阴,却仿若仍触手可及。 而林锦还未回答,陆重就已经再开口:“还能走吗?镇上有个汽车修理店,往前一直走,大概两三公里,看到移动的大广告牌子后右转,然后第二个红绿灯左转100米左右就是了。” 林锦回过神来,脱口而出:“能带我去下吗?我怕找不到。” 陆重沉默两秒,说:“行吧。” 坐上车后,陆重才感觉到气氛诡异,他别着头看窗外,尴尬得起了满胳膊鸡皮疙瘩。 跟前男友见面到底要做些什么?要不要随便聊几句?聊什么?最近过得怎么样?吃了吗? 陆重抱着帽子和桃子,高压之下脑子一个短路,递过去个桃子,问:“吃吗?” 话刚出口他就反应过来犯二了,恨不得打自己一耳光,刚想默默收回来,手里一空,林锦接过桃子放到仪表盘上。 然后,又是一片难熬的沉默。 好不容易捱到地方,陆重早就扛不住,火烧屁股一样推开车门出去,说:“我得上班呢,先走了啊。” 说完不等林锦回答就跑了。 然后一路疾行,一直走到路边要等红灯才停下来。 其实陆重之前也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想过,如果以后再遇见林锦会是什么样的情形?自己应该怎么做? 出于面对前任人人皆有的那种奇异的好胜心,他希望那个时候的自己能过得很好,得体又客气地寒暄几句,随后洒脱地道别离开,从此天涯两端再不相见,不像年轻时那么狼狈和无措,也为这段感情画一个完整的休止符。 很久以前聊到时余风说,可能潜意识里他仍然对分开这件事情有那么一点点不甘心,所以才会这么在意自己看起来过得好还是不好。 当时陆重想了想,说也许吧。 可也就在刚才,他突然就释怀。可能林锦于他更像是一个短暂的旅伴,他们在某一个时间结伴而行,后又因为某些原因分道扬镳,不管当初是哭是笑,结局是喜是悲,至少一起走的那一段路是真的,也在后来化作不同的东西填满他的行囊。 接着陆重不知是惆怅还是落寞的发出一句感慨,原来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啊,连林锦都开始有皱纹了。 向来被赞誉青年才俊的林锦同志要是知道陆重此刻的心理活动,估计能喷出一口82年的老血。 而当时的他只是皱着眉看着陆重快得要出重影的步伐,想不通原因。 第五十二章 一检查,车胎破了。 “大哥,您这车……我真没修过,可不敢拿普通的蘑菇钉给您补,要不您换个地方?” 林锦没想到还有这种情况。 “你就按一般的方法处理,有问题我自己承担还不行?” 汽修店的小哥为难得脸都是汗,心里一个劲儿咆哮老板怎么还不回来!!! “……大哥,我真不敢。” “我自己全权负责,修坏了也不怪你,这样,我写个字据,这你总该相信了吧?” “不行……我我手抖。” 小哥油盐不进,正僵持不下的时候,肖青河带着司机到了,林锦长舒一口气,他很不擅长处理这种琐碎的事情,赶紧把钥匙扔给肖青河。 修理厂的人马上就到,但肖青河得把车开到空旷一点的地方,免得堵门口影响人家做生意,刚坐上驾驶座车都还没启动呢,就看到自家老板面无表情地走过来,把车门拉开,从仪表盘上拿走个东西,然后“嘭”地再关上。 这什么操作? 毛桃? 他不是对桃子过敏? 肖青河满肚子嘀咕,面上仍然毕恭毕敬。 林锦坐上车才觉得右手有点痒,他对桃子和螃蟹过敏,之前跟陆重在一起时陆重都会很注意,每次吃东西前都要仔细检查好几遍。 他把桃子用手帕包起来,不知怎么越看越气,开窗想扔了算了,但盯着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它放到了一旁的杯托里,眼不见为净,还扯了几张纸盖上边。 而这边肖青河刚把车开到合适的地方,转脸一看,副驾上有个手机。 款式一看就不是林锦的,刚刚有人坐这儿? 正在他脑内八卦的时候,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肖青河吓一跳,来电显示魏小星。 他可不敢接,马上给林锦打电话。 林锦接到电话立即指挥司机掉头,他没到的时候手机响个不停,真拿到手里倒是一声不吭了,有密码又不能回拨。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国产黑色手机,看起来用的时间应该不短,边角的漆都掉了,锁屏是个小姑娘的照片,林锦怔忪片刻,才反应过来原来陆重的妹妹已经这么大了。 要不要送到陆重上班的地方? 林锦思索片刻,不行,不能去。 于是他让司机先回去,自己就等在刚刚那个路口。 这一等从中午一直到傍晚。 他饿得满肚子打鼓,直犯恶心,去前边镇上转了一圈,一个看起来能吃的都没有,最后勉强去小超市买了包饼干,吃了两口胃就不舒服,只能放到一边。 就在他快要饿崩溃的时候,电话终于又响了。 马上按下接通,对面的陆重似是没有想到真的会有人接,愣了好几秒才试探性地说了句:“您好?” “陆重,你电话掉我车上了。” 陆重大大松了口气,这手机他用了很长时间,里边有很多重要客户的号码,在林锦那儿就好办了。 急问:“你在哪儿,我来拿?” “就在刚刚你见到我的那条路路边。” 那头一顿,然后才问:“你……怎么还在那里?” “我怕你急用手机,要是打电话过来的话马上就能给你送去了。” “……你吃东西了吗?” 不知怎么,听到这句话林锦没由来地鼻酸。 “吃了点饼干。” “你车修好了吗?方不方便开过来?正好我在这儿给你弄点吃的,鹅肉你吃的吧?” “吃,吃的。” “那你导航月亮山庄,我在门口等你。” 林锦慢慢往月亮山庄开,到的时候马上七点,陆重已经站在门口。 林锦停好车,把手机递给陆重,陆重随手放回兜里,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林锦一路跟着陆重到厨房,陆重去开火下面。 “今天我们厨房炖了鹅肉,炖了一下午又软又烂,拿这汤焖面,很好吃,这个面也是刚刚才擀好的… 分卷阅读63 - 分卷阅读63 - 分卷阅读6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4 …你喜欢吃软一点还是……” 后边的话陆重没有说出口,他想起来,林锦吃面喜欢吃煮得软软的,连苹果都吃面的不吃脆的,自己以前每次都嘲笑他是老奶奶口味。 一时间,两个人似乎都陷入回忆里,沉默着没有说话。 陆重看着锅里翻腾的水泡,不知看向哪里。 面煮好,放到桌上。 林锦吃了一口,不知是不是因为太饿,感觉好吃得要咬舌头。 平时陆重他们吃饭都是在外边,厨房只有个五六十公分的小矮桌,林锦穿着西装长手长脚的坐在小马扎上,看起来委屈得不行。 陆重一下就笑了,“不舒服吧?要不去前边餐厅吃?” 林锦却很不舍现在的氛围,忙说:“这儿就行,没事。” 然后继续一片沉默。 陆重这儿摸摸那儿碰碰,又开始觉得尴尬,还好这时电话响了,他如释重负地接起,是安乐。 “阿大,我跟池哥去打羽毛球了。” 陆重乐了,张池那个长在沙发上的人居然还能去打羽毛球,笑着问:“你怎么说动他的啊?” 安乐嘻嘻哈哈地笑,“我跟他说,他不跟我去打羽毛球,我以后就不跟他去吃烤串!” 陆重的电话有点扩音,林锦停了筷子正看他,陆重不好意思地冲林锦笑了笑,起身去了门外。 “嗯,那你们别打太晚。” “我就不来了,我这边还得有一会儿。” “那你买点回来我给你熬,要颜色黑一点的啊,别买山杨梅,那个是拿来泡酒的。” 陆重没走多远,隐约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能听个大概。 “你把电话给你池哥。” “待会儿回来在楼下超市买袋米,家里米快没有了,要之前买的红色袋子那种,不要黄色袋子的,安乐喜欢吃硬一点的饭,别买错了啊。” “其他的……再买瓶白胡椒粉吧,还有生抽,就这些啦,别的都还有。” “嗯,知道了。” 林锦听着听着,嘴里的面越来越没有味道,简直泛苦。 不过等陆重回到桌边,碗已经见底了。 他准备收碗,却被林锦抢过去,说:“我洗吧。” “啊……不用,就一个碗一个锅,随手就洗了。” 林锦却坚持,“我自己吃的,自己洗不是很正常?” 林锦年轻时很少下厨,只会煎点培根鸡蛋什么的,基本属于五谷不分,更别说要他洗碗了,每次都是堆在水槽里等阿姨来,陆重看不下去不知道给他收了都少次。 看到陆重满脸不放心,林锦无奈道:“人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这么多年我还能一直不会洗碗?” 陆重这才作罢,坐回桌边玩手机。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林锦忽然问。 陆重一怔,随后笑着回道:“挺好的,比我以前想的都要好。” 林锦打开水龙头,开始冲泡沫,说:“好就行。” 声音低至呢喃。 陆重没听清,却也没追问。 洗完碗,林锦觉得应该走了,道了别,陆重一直送他到门口。 林锦说了句再见,陆重却只是微笑着摆手,什么都没说。 回去的路上,林锦脑袋乱得不行,无数看不清的画面在眼前飞速略过,后来把窗户打开,呼啸的风让耳朵几近耳鸣,才终于好了一点。 爱得时候不真心,忘的时候不真诚。 蓦地想起之前在网上无意看到的一个电影片段里的话。 有点想笑。 林锦,你可真是贱啊! 第五十三章 回家的路上陆重接到余风的电话,说这周过来。 因为安乐,余风无论再怎么忙,每个月至少都会来一次,跟安乐聊一些女孩之间的私事,陆重都不知道没有她有些事情自己该怎么办。 “那我周六一早过来。” “嗯,到了提前给我打电话。” “有什么想吃的吗?我买过来,你那穷乡僻壤的,什么玩意儿都买不到。” 陆重哭笑不得,这虽然是郊区但也不至于有她说得这么惨吧。 “我没什么想吃的,你给安乐买点虾和鳕鱼吧,她爱吃你做的。” “哎这小意思,我明天下班就去买。” 余风突然想到什么,语气一下激动起来,“那个,我跟你说,吴冕跟家里出柜了,被他爸打个半死,我上周去看他连床都下不了,只能趴着哼哼,那挫样,逗死我了!” 吴冕严格来说应该算是陆重的前男友,余风介绍的,虽然在一起和分开好像都没有一句明白话。 两个人谈了两个月?三个月?反正没多长时间。 余风犹自遗憾,“不过,我还是挺佩服他的,你看现在有多少gay敢跟家人摊牌,骗婚骗得飞起,这么来看吴冕这人还是挺靠谱……哎,可惜了,你俩要是还在一起该多好,你也有个人知冷知热的人在身边,还是个医生,多方便啊。” 平心而论,吴冕这人确实不错,正直又善良,可能因为学医的关系,也很有耐心,只是人再好又怎么样?终归是不适合你的。 吴冕是那种典型高知家庭出来的小孩,一路顺风顺水读到博士,平时兴趣也很有个人风格,摄影、集邮、看电影、追美剧、听爵士,跟陆重完全南辕北辙,陆重大多数时候都听不懂那些让吴冕突然兴致勃勃的梗,而吴冕也对陆重山庄里柚子结果了、又打虫了之类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 导致两人分手更直接的一件事情是,有次陆重跟吴冕在外边吃饭,正好遇到吴冕的朋友,于是两拨人拼桌在一起吃,互相介绍的时候,陆重刚要说到工作,吴冕立马插话谎称陆重是顺城一所本地大学毕业,在某某公司上班。 陆重登时沉默,说不出当时的心情,说委屈好像也不是,有点无奈有点想笑。 过后,两个人都没有主动再联系,算是自然而然的分手。 而这一切,余风都不知道,陆重也觉得根本没必要让她知道。 所以只是笑着回道:“你别可惜了,又不是你觉得两个人都好就能在一起的。” “哎可不是吗?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不是你那个坑呗。” 余风说完上句,马上问:“陆重,你今天心情不好吗?” 陆重都被她问懵,“没有啊。” “是吗?我觉得你今晚蔫蔫的,有点心不在焉。” 陆重呼吸一滞,说:“可能是有点累了。” 余风不疑有他,赶紧说:“那我不跟你掰扯了,回去早点休息,周末见。” “周末见。” 挂了电话,陆重看着远方的弯月,随后长长吐了口气。 肖青河觉得林锦这两天心情肯定很不好,这实施方案都改第四稿了。 肖青河是从管培生直接调到秘书室, 分卷阅读64 - 分卷阅读64 - 分卷阅读6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5 今年是第四年,就他而言林锦并不是个难伺候的领导,不挑剔,也不会迁怒下属,只是情绪不高的时候对工作会变得格外严格。 平时就是个工作狂,最近更是狂上加狂,连续熬了好几晚的肖青河叫苦不迭,只祈求低气压赶快过去,恢复往日的平静。 下午刚上班,肖青河就被电话召唤。 “给市政府的函发过去了吗?” “昨天下午已经送到了。” 林锦略思考了下,说:“找个时间帮我约一下财政的周局。” 肖青河马上应是,踟蹰片刻还是问道:“陈副市长那边……” 林锦却是知道他要说什么,抬头,不是很耐心地解释:“按照机关一般流程,这个函,就算我们写给的市政府,十有八九还是会先转给财政提意见,毕竟跟资金相关,先探下周局那边的口风,如果财政那边的意见对我们比较有利的话,下一步就不会很被动。” 肖青河立刻就反应过来,脸上微烫,回道:“好,我马上去办。” 临下班时,林锦接到沈定秋电话,说晚上聚聚,但林锦马上有个会议,所以时间定到了九点。 本来想随便找个地方坐坐,但沈定秋哪儿都嫌吵,林锦被烦得不行,直接带他回了自己在公司附近的一套公寓。 沈定秋一进屋就去翻冰箱,里边只有一大堆矿泉水,他把冰箱门甩上,骂道:“怎么屁玩意儿没有?” 这个房子林锦有两个多月没来了,满屋子空气不流通的气味,林锦一边去开窗一边回道:“你一天怎么破事儿这么多?” “总得有点酒吧!” 林锦从冰箱里拿了两瓶水,塞了一瓶儿到沈定秋手里,说:“喝什么酒?平时没喝够?” 沈定秋盘腿坐在地毯上,一口气喝完一整瓶,然后把空瓶一捏,发出一声长长的“哎”。 林锦挑眉,“怎么了?你今天?” 沈定秋表情复杂,“婉婉怀孕了。” 林锦过了快两分钟才反应过来婉婉是沈定秋他媳妇儿,迟疑又不确定地说了句:“恭喜?” 沈定秋苦着脸又“哎”了一声。 林锦却是看不下去。 “怀孕又不是一个人就能怀上的,自己开的枪难道还怪枪子儿不成?” 沈定秋没理会林锦嘴里的挖苦,神色落寞,“我知道自己是自作自受,只是突然间才意识到,原来是真的回不去了……我们每个人都回不去了。” 一时间,林锦似乎也被触动,沉默着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沈定秋点了根烟,又递给林锦一根,林锦没接。 他笑一声,“你还真戒了啊?” “都戒了三四年了,还有假?” “你这人……”,沈定秋摇了摇头,“对自己也太狠了点。” “我这爱惜身体怎么能叫对自己狠? “啧啧啧,我都戒了七八次了,实在戒不掉。” “抽烟除了能麻痹那一刻,百害无一利,想明白了就戒了。” 沈定秋咬着烟,双手去拍林锦的肩膀,“你牛掰!” 林锦一把推开他,“你他妈小心点,别掉灰在我身上。” 林锦几乎没用力,沈定秋却顺势倒在地毯上,整个人大摊着,烟灰落到嘴边也没有擦。 林锦嫌弃他,看到这样又有点不忍,问:“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好好过呗!吃饭睡觉养娃娃,人生匆匆不就几十年,多大点事儿,闭闭眼就过了!” 说到这儿,沈定秋同情又幸灾乐祸地朝林锦说了句,“反正你也比我好不到哪儿去。” 第五十四章 周六一大早,余风就到了。 安乐跟着陆重去门口接她,一看到余风就扑过去,喊:“余风姐姐。” 陆重接过余风手里的袋子,跟在她们身后,看着两个人在前边捂着嘴互相说悄悄话,忍不住脸上的笑。 到家张池居然不在。 安乐说:“池哥肯定回对面了,他跟余风姐姐是老鼠和猫。” 余风去捏她的脸,“谁是老鼠谁是猫呢?” “哈哈哈当然你是猫他是老鼠啦!” 余风笑着穿好围裙进厨房,陆重想进去帮她却被赶出来,余风边扎头发边说:“哎你别来添乱,你那手艺,我可瞧不上。” 陆重做了这么多年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加这方面的技能点,手艺仍然仅仅停留在能吃的地步。特别是刀工,简直令人发指,他们家的炒肉片永远都是炒肉块,炒土豆丝都是炒土豆棍,所有菜感觉都一个味道,所以每次余风来安乐跟过年一样。 陆重是个闲不下来的人,转了一圈儿后决定去擦地。 余风手脚麻利,一个多小时就整出来五菜一汤,安乐跟在她身边,给她打下手。 临到饭点,张池还是没出现,余风眼皮一挑,戏谑道:“嘿,那人还真不吃啊?有骨气!我喜欢!” 陆重真是受不了这俩人,一见面就夹棍带棒,无奈地说:“你有时也少说两句,别硬挑他刺儿,张池人真不错。” 安乐在一旁附和点头。 “什么叫我硬挑他刺儿,那也得他有刺儿我才能挑啊……反正我就是看不惯他,自己当个大爷,成天那么懒,你还得伺候他,跟养了个祖宗一样。” 陆重却是摇头。 “张池他本来就性格就这样,有点懒散,我平时多做点也没什么,反正都是做嘛,又不累人,张池,真的帮了我很多,我妈当时治病他把所有积蓄都给借给我,还有这个房子,买的时候首付不够也是他卖了城里那套房子给我补上的,要是那房子还留着,现在可能都涨到四五万一平了,哪里是他现在手上在这两套房能比的……所以,说他是我的恩人也不为过,我平时多照顾点多做点又有什么关系?” 这些事情余风不是不知道,可就是一看到张池那大爷样就来气,蔫不拉几地说:“好了好了,知道啦!” 陆重转头让安乐去叫张池。 过了差不多快十分钟,才看到安乐拖着张池过来,张池满脸不自在地摸头发,一看到余风就说:“我可是给安乐面子,才不是为了吃你的饭!” 余风嘴巴刚张开准备说什么又合上,闭紧嘴转头去盛饭。 这不科学啊! 张池愣了一秒,然后立马趾高气扬地坐到餐桌边,那小人得志的模样看得余风咬牙切齿。 吃饭的氛围还算愉快,主要是张池和安乐都吃得极度投入,压根没有时间讲话,只有陆重和余风有一搭没一搭地边吃边聊。 最后,六个盘子扫得一干二净,连渣都不剩,张池直接撑得挺着肚子摊在椅子上,站都站不起来。 陆重刚准备把东西收到厨房去洗就被余风拉住。 “我跟陆重做饭,这碗总该你洗了吧!哪 分卷阅读65 - 分卷阅读65 - 分卷阅读6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6 能一点儿力都不出,吃白食不是这个吃法?” 张池估计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继续挺着肚皮说:“放那儿吧,我待会儿洗。” 余风冲陆重挤眼睛,陆重笑得无奈。 中午,林锦午觉醒来去洗手间,正好看到肖青河站在门口镜子前,脖子上挂着五六条领带,各种颜色,五彩缤纷。 两人面面相觑。 肖青河把领带一把扯下来,挺直背,喊了声“林总”。 “……那个……今天不是有联谊会嘛。” 林锦略微点了点头。 晚些时候,肖青河进办公室送文件,系着刚刚那堆领带里最丑的一根,偏暗的红色,窗帘一样的材质,底纹还故作凌乱地插了几根宝蓝色的线条,十分有小县城二婚新郎官的气质。 这审美…… 也是本事…… 林锦忍不住想捂眼睛。 肖青河送完文件,小心翼翼跟林锦请假。 “林总,下午我们几个人……可能得早点走,那个联谊会,工会要求三点半出发。” “知道了。” 抬头的瞬间再一次被那条领带闪瞎,林锦下意识闭了眼,忙叫住正准备出门的肖青河,从旁边抽屉里拿出个盒子。 “这条领带是我备用的,还没打开,跟你今天的衬衫比较搭,送你,祝你旗开得胜。” 肖青河的表情从懵逼变成惊喜,感动得溢于言表,大声说:“谢谢老板!” 林锦颔首,赶紧把他赶走:“去吧!” 一出门,肖青河就把新领带给系上,虽然他觉得跟之前好像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人不识货钱识货,这条看起来就很贵。 林锦安安静静过了一个下午,突然想起之前项目部报过一个项目,因为改规的问题搁置了,拨内线让肖青河去找一下当时的资料,拨了两次没人接,才反应过来秘书室那几个小年轻都联谊去了。 …… 哎,他叹了口气,认命地继续看报告。 破天荒地,六点刚过林锦就离开办公室,回家路上,有个路口本该右转,他一个怔忪,径直上了环城高速。 车停下时,是月亮山庄门口。 红灯笼从门口一路蜿蜒到深处,降低窗户,能听到里边传来的笑声闹声,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这里,手在某一刻好像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 林锦看着远处,不知过了多久,蓦地低下头笑了一声,启动车。 为什么会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 时间还早,林锦没回家,反而走了去老城的一条路,开了快一个小时才到目的地。 那是个学校的家属区,老式板楼,种满洋槐,像是记忆里每个人小时候都住过的地方。路窄得车都开不进去,林锦把车停在路边,穿过一条两边全是摊贩的小路,又经过一条小巷,才终于到小区门口。然后右转进第一栋楼,径直上了顶层。 敲门,里边传来靠近的脚步声,“谁呀?” “我,芳姨,小锦。” 门马上从里拉开,芳姨笑得眼睛发亮,“哎呀,小锦啊,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来看看你跟林叔。” 芳姨从进门起就牵着林锦的手不放,一直把他拉到沙发边坐下,一旁的林叔也笑呵呵的,说:“小锦来啦!” 林锦还没回答就听到挨着他的芳姨问:“小锦吃饭了没?想吃什么姨给你做?” 他其实不是太饿,但还是捧场地回道:“想吃您做的饺子。” 芳姨马上就站起来,“正好今天刚绞的肉,这就给你包啊。” 说完就急匆匆进了厨房,没一会儿先端出来一盘米糕,“小锦,先吃点东西垫下肚子,饺子一会儿就好。” 林锦笑着点头。 林叔腿脚不好,一直坐在单人沙发上,问:“你爸身体还好吧?” “还行,挺精神的。” “那就好”。 “林叔,您身体最近怎么样?” “我嘛,不就那样,老样子,这段时间倒是还可以。” 林锦吃了块米糕,有点被噎着,赶紧喝口水,“您和芳姨一定记得定时去检查,医院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会提前通知你们。” 林叔挠了挠自己的光脑袋,“哎,你这孩子,太费心了。” “您还跟我客气。” 正好这时焦点访谈开始了,林叔立刻不说话,坐正身体,摸摸索索戴好老花镜。 “看电视看电视。” 林锦翻电话有个未接,林川柏打的。 刚接通就听到那吊儿郎当的声音,“欸我去,你是在你办公室长根了是吧?”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还有一阵儿吧,什么事?” “哎呀哎呀算了算了。” 瞎扯了半天全是废话,这傻子,林锦忍不住腹诽。 回完电话进去饺子已经煮好摆在茶几上,一大海碗,估摸着起码有二三十个,林锦第一眼看到都愣了,哭笑不得,“芳姨,这么多我哪儿吃得下。” “吃不完就剩着,没事”,芳姨笑眯眯的。 成吧! 于是林锦埋头开始吃饺子。 芳姨在一旁守着他,上下来来回回打量好久,愁了眉,说:“瘦了。” 林锦嘴里有东西,不能说话,只是笑。 “再忙也要按时吃饭知道不?还有,要坚持锻炼身体,年轻时不注意老来才还债,知道不知道?” 林锦抿着唇,一直点头微笑。 后来,那碗饺子林锦拼了老命才吃完,直接撑到嗓子眼儿,感觉随时都要吐,芳姨这才后悔,边念叨“吃不下就别吃了呀”,边去给他找消食片。 林锦待到九点多才走,刚下楼就听到芳姨在身后喊他。 “刚刚都搞忘了,这是我昨天做的辣椒油,你带点回去,川柏和先生都……还有太太都爱吃。” 林锦接过袋子,“嗯,知道了。” 芳姨站在昏暗的路灯下,两只手紧紧攥在一起,林锦一度以为她想说什么,可一直到他离开,都只是安静地笑着。 到家林雄和林川柏在下象棋,孙媛媛一旁观战。 “将军!” “再将!” “啊啊啊啊啊啊,怎么又输了!”林川柏往后瘫在沙发上,神情呆滞。 林锦走过去,嗯,已经被杀成光杆,连卒子也不剩一个。 孙媛媛看到他手上挂着的西装,好奇地问:“小锦,怎么还在穿秋天的西装啊?” 林锦低头看了一眼,笑容温良,“之前一直放车上的,现在拿回来洗。” “那你放着吧,我明天叫阿姨来收拾。” “知道了。” 一侧的林川柏猛地窜起来,“再来一盘!我就不信了今天!” 林雄却是不接他这茬,开始收拾棋盘,“不来了不来了,我们老人家要休息了。” 分卷阅读66 - 分卷阅读66 - 分卷阅读6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7 “再来一盘!最后一盘!最后最后!就这一盘!” 林锦看了林川柏一眼,说:“我先上去洗澡了。” 两人正“吵”得热闹,只有孙媛媛听到了,回道:“上去吧,早点休息。” 洗完澡出来,林川柏已经在他床上趴着。 “你刚刚叫我干嘛?” “还好,不算太傻。” 林川柏翻了个身,“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桌子上衣服下边,芳姨让带给你的辣椒油,你不是喜欢拿来蘸饺子。” 林川柏坐起来,整张脸都变得生动,“你去看芳姨啦?”随即马上又撇嘴,“也不叫上我!” “顺便去的……两瓶你都拿走吧。” “我一瓶就够了,爸不是也喜欢吃辣,放一瓶在家里。” “可别,你都拿走吧,他现在身体不适合吃口味重的。” 林川柏皱眉,“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我说,当初就不该让芳姨和林叔走,为什么啊?凭什么啊?” 林锦眼皮都不抬一下,“他们年纪都大了,也该休息了。” “那……可以不做事情就住在这儿啊,反正房子这么大,又不是不够住。” 林锦都忍不住笑了,把原本要丢进脏衣篓的毛巾扔到林川柏头上。 林川柏手忙脚乱地把头上的毛巾扯下来砸回去,“卧槽,你他妈毛病啊!” “起开,我要睡了。” 林川柏盯着已经闭眼躺好全身上下都写着“我要睡觉”四个字的林锦,冷不丁地喊了句“哥”。 “嗯?” “你最近是发生什么事吗?” 林锦睁开眼,脸朝他微侧,仍旧不动声色,“怎么说?” 林川柏又凑近一点,停在离林锦脸约莫十公分的距离,盯了差不多快三分钟,表情从平静转为痛心疾首。 “老了好多啊,你看,这皱纹……林锦,你他妈踹我干嘛?!” 第五十五章 林川柏第二天一直睡到11点,起来只有阿姨在。 “先生和太太钓鱼去了。” 林川柏拿了个苹果在嘴里啃着,含糊不清地说:“我走了啊,跟我爸妈说一声。” 踢踢踏踏地走到门口,才想起辣椒油没拿,又重新上楼。 上车他直接往工作室开。 林川柏毕业回来什么都没干先玩了两年,沈定秋出差去哪儿他就跟去哪儿,白天沈定秋工作他就扛着相机到处闲逛溜达,晚上两个人没羞没躁地妖精打架。 后来林雄实在看不下去,硬把他弄到集团去坐班,可是林川柏怎么可能是那种老老实实上班的人,简直生不如死。还是林锦做通他爸的思想工作,让林川柏挑个喜欢的事情做,不求挣不挣钱,反正不能一天闲着没事干。 林川柏思来想去,自己还算喜欢摄影,那就开个工作室吧,像模像样地招了两个人,一个做后期,另一个干点杂事儿。 说是工作室,其实也就糊弄糊弄林雄,林川柏特别喜欢拍庙和桥,有兴趣就天南海北走一趟,没兴趣就天天窝家里打游戏,拍出来的照片倒是可以卖,不过,要是指着这个挣钱的话早八百辈子就垮了。 林川柏到时李正国跟小桥正在吃面,他闻到味道立马饿了,一坐下就嚷嚷:“我也要吃!” 看到李正国不理他,马上改变策略。 “正国,我饿了,求求你了,早餐也没吃,快饿死了。” 李正国瞪他一眼,却还是站起来往厨房走,小桥边吃面边冲林川柏竖起大拇指。 林川柏翘着二郎腿笑得得意。 吃完他刚放下筷子,李正国就递过来一张纸。 “兆丰区有个毗卢寺,没什么人气,不过殿里的壁画很不错,我看照片还有点意思,这是地址。” “正好明天没事,我看看去。” 可能吃太饱,没多久林川柏就开始犯困,他住的地方就在楼上,可连这几步路他现在都不想走,在沙发上翻了两转,找到舒服的姿势,抱着抱枕就睡着了。 小桥洗完碗出来,看到林川柏已经睡得四仰八叉,嘴角还有隐隐的水迹,她再一次为自己的饭碗感到担忧,在qq上问李正国:“咱们这个工作室,真的不会垮吗?” 李正国往沙发那边看了一眼,回了六个点。 这一觉林川柏直接睡到七点,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还是他跟沈定秋在国外的时候,在他们一起买的那个小房子里,他馋葱油鸡馋得不行,沈定秋这个从来连锅都没摸过的人,一边准备final一边看菜谱学着给他做,做坏了六只鸡,才勉强可以入口。 他最后一个人吃完了那一只近四斤的鸡,沈定秋得意得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一个劲儿明知故问:“宝贝儿,好吃吗?宝贝儿,爱我吗?” 他狂点头。 其实,也不是那么好吃。 有点咸,有点糊,鸡肉也太老。 可他还是吃光了,一点儿不剩,吃完还拿油乎乎的嘴去亲沈定秋,直把两个人都染得一身油味,再一起去洗澡。 结果可想而知,这个澡洗了快一个下午。 林川柏迷迷糊糊睁开眼,灯关着,天色将暗未暗,他坐起来,全身酸软,脸还呆滞着却蓦地开始流眼泪,像是屋檐落下的雨,怎么都止不住。 灯忽然打开,他反射性地抬手挡眼睛,房间马上再一次暗下来,有人走近,停在他身边。 那个人只是蹲在那里,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林川柏脑袋混混沌沌,明明似乎没有难受的情绪,却哭得停不下来。 有手指擦过他的脸,抹去他的眼泪,他看过去,那人的表情隐在黑暗里看不分明。 不知过了多久,眼泪终于慢慢停止。 “我们开灯吃饭,好不好?”那人轻声问。 顿了很久,林川柏点了点头。 灯打开,房间恢复明亮,李正国已经把饭菜做好摆在桌子上,那是一张写字桌,饭点时临时收拾出来吃饭。 林川柏去洗手间擦了把脸,回来时脸上还带着水珠,李正国扯了张纸巾想给他擦,林川柏侧过脸,躲开了。 李正国收回手,把纸巾捏在手心里,说:“吃吧。” 两个人默默无言地吃饭,才吃完一小碗,林川柏就说吃饱了,放下碗,拎着东西逃似的回了家。李正国坐在那里继续安静地吃,一直到把所有菜都吃干净,才收拾碗筷去洗,哗哗的水流声更显得此时的安静。 陆重这天休息,一大早就起来,吃完早餐安乐还没醒。 敲门,“安乐,该去庙里了。” …… “安乐,起床了,该去庙里了。” “阿大,我下次再去好不好,今天好困啊。” “……那你记得起来吃饭啊!” 于是 分卷阅读67 - 分卷阅读67 - 分卷阅读6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8 ,他一个人背着背篓去坐车。 陆重其实并不是一个信佛的人,只是年纪越大,越来越对那些说不清的东西心生敬畏。镇外山上有座毗卢寺,破破烂烂,因为人迹罕至香火也不怎么旺,他还是有次无意去那边爬山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这里还有座寺庙。 庙里只有一老一少两位比丘,那天不知因为什么,陆重在旁边的树下从中午一直坐到夜深,听着隐约传来的诵经声,还有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内心是一种奇异地平静。 从那过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去庙里待上大半天,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安静地坐着,看天上飘着的云,看树上落下的叶,看地上一刻也不停歇的蚂蚁,思绪有时候很远,有时候很近。 后来去了太多次,庙里的两位比丘也认得他,中午会邀他一起吃饭,饭菜极其朴素,每人一碗饭一碗菜,有时是豆芽煮豆腐,有时只是一大碗白水煮青菜。陆重见他们生活实在清苦,下一次再去时大着胆子背了一些柴米油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去之前还担心他们会觉得被冒犯,不过还好那位年老的比丘躬身谢过之后便收下了。 这次陆重背了一些米和面,到时两位师父还在做早课,他轻车熟路送到厨房,然后坐在大殿一侧的台阶上休息。开始还需要用帽子扇风,没两分钟山风吹过来,也吹走一身暑气。 他远远看山脚下的路,车辆只是虫蚁一样的小影。 院子里有脚步声他也没在意,虽说这里香客稀少,但也不是没有,逢到菩萨生日时甚至可以用络绎不绝来形容。 随后,他听到一个万分不确定地声音。 “陆重?” 第五十六章 来人正是林川柏。 可能昨天中午睡太久,这天他破天荒八点不到就醒了,平时去哪儿他都会叫上李正国,开车、拎东西什么的,但今天早上刚准备打电话,愣了一秒,还是收起手机。 一个人悄悄地出发。 然而,当他扛着一大包器材爬山累得跟条狗一样时,肠子都悔青了。 先骂了会儿山,又骂了会儿相机,最后一直在骂那个傻逼李正国。 好不容易走到庙门口,坐着歇了好半天才站起来。 这个庙也太破了吧! 他一边吐槽一边往里走,怎么连个香客也没有?我去!这地上怎么还这么多泥巴! 林川柏兴趣先失去大半。 又往右走了几步,咦?那个人怎么那么眼熟。 再走近一点儿,林川柏整个人瞪大了眼,这不陆重吗! “陆重?”他试探性地叫一声。 陆重抬头,林川柏几乎跟以前没什么变化,他一下子认出来,笑着喊了一声:“川柏!” 林川柏一顿,马上激动得跑过来,笑得露出满嘴白牙,“呀!陆重真的是你哇!” 陆重好久没见他也很开心,学着他说话:“真的是我哇。” 林川柏笑嘻嘻地在他旁边一屁股坐下,问:“你怎在这里呀?” “我就住在这附近,上来玩一玩,你呢?” 林川柏把相机从包里掏出来,晃了晃,“我来拍照。” “拍什么啊”,陆重有点搞不明白,“有什么可拍的吗?” “他们跟我说这里壁画很漂亮。” “壁画?”随后陆重露出恍然的表情,说:“走,我带你去!” 林川柏跟着陆重到了对面偏殿,门上晃悠悠地挂着一个破旧的牌匾,写着释迦殿三个字,陆重把门推开。 “你说的就这儿吧!” 陈旧的尘土味扑鼻而来,林川柏走进去,随意看了看就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叹。他见过很多庙宇的壁画,但也很少有保存这么完整这么精美的,即使现在看仍然颜色鲜亮、栩栩如生。 细细观赏,每一幅都是一个故事,生老病死串起来讲述了释迦牟尼出家的原因。 林川柏眼睛发亮,问陆重:“我可以拍照吗?这儿是谁管的呀?如果要拍照的话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林川柏已经很熟悉这套流程,因为闪光灯对颜料有一定伤害,加之担心文物被盗被破坏,所以大部分寺庙内殿都不允许拍照,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反正不是宗教局、文物局就是旅游局,虽然说手续很麻烦,但他也比较理解。 陆重思考了下,回道:“这里好像没哪个管吧,也不是景点,具体情况你待会儿可以问一下行静大师。” 于是两个人坐在殿门口边聊天边等,不过大多时候都是林川柏问陆重答。 林川柏对陆重现在的生活好奇得不得了,当初林锦和陆重分手后,林川柏像是自己做错什么一样,不敢面对陆重,等终于鼓起勇气约陆重见面,电话却再也打不通。 他一直后悔了很多年。 行静大师听到林川柏的请求,没考虑两分钟就同意了,林川柏完全没想到这么容易,看到大师平和的面容反而有点说不出紧张。 行静大师似是发现,笑着安慰:“衲僧也是出于私心,这画在这深山,若不是有缘之人,可能哪天就毁损消灭,现在能够让更多人看到,甚至流传后世,都是施主的功德。” 大师慈眉善目,语调平缓却格外让人信服,林川柏双手合十恭恭敬敬作了个揖,行静大师伸手虚扶,然后告别离去。 两人一直看着大师的背影消失在转角,林川柏忍不住称赞,“这才是真的大师啊,就是在这荒郊小庙可惜了!” 陆重却说:“可能大师自己并不这么觉得啊。” 林川柏体会片刻,点了点头,笑道:“你说得对!” 陆重又带着林川柏去后院逛了逛,林川柏问:“你准备待到什么时候啊?” “我可能过会儿就走了。” 林川柏忙说:“那我跟你一起,我送你回家。” 陆重疑惑,“你不是要拍照?” “嗐!真要拍哪是一时半会能拍好的,得用软件计算把它分成几块,最后拍完再合成,我一个人可搞不定,明天带帮手再来。” “那你要不要去我家吃饭?” 话音刚落林川柏就连说三个“要”,音调一个比一个高,听得陆重都忍不住笑。 这么多年好像林川柏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陆重觉得这真是一件很好很好的事情,莫名让他感到慰藉。 林川柏兴高采烈地跟着陆重下山,东西也不准备背回去了,好几十万的器材直接扔到大殿佛像的背后藏着,陆重都惊呆了,林川柏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没事,我平时都这么干的,我佛会帮我看着,丢不了。” “……” 小区没有车库,都是停在路边,陆重怕林川柏的车被蹭到,一直带他停到最里面,两个人再一起往外走。 林川柏新奇地四处看,待走到陆重家楼下正准备上楼时,忽然 分卷阅读68 - 分卷阅读68 - 分卷阅读6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69 停下来,极其认真地说了一句:“房子真好啊,祝贺你,陆重!”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陆重却是秒懂。 林川柏什么房子没见过,而这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小区,连他老家随便修的房子都比不上,可他知道陆重是从什么样的生活走来,所以才格外为他感到高兴。 陆重脸上有几分动容,揽着林川柏的胳膊,说:“走,咱们上楼!” 到家安乐和张池正在客厅打红白机游戏,万年不变的坦克大战,看到林川柏都愣了,这个人从来没见过。 陆重介绍:“这是林川柏,我以前的朋友……这是张池,这是安乐,你知道的,我妹妹。” 林川柏当然知道安乐,走过去兴冲冲地问:“安乐,还记得我吗?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安乐那时候才多大啊,必须是不记得,懵懵地摇脑袋。 林川柏也不觉得尴尬,问:“你们在打坦克吗?我能一起吗?” 等陆重把午饭做好,外边的三个人已经打成一片。 吃饭时张池要喝冰啤酒,林川柏也说庆祝重逢必须不醉不归,于是一人先开了一瓶啤酒,安乐喝桃汁。 可他们哪知道林川柏就嘴上装逼,酒量完全是一瓶啤酒倒,不,都还没喝完一瓶呢脑袋就搁在桌子上。 张池都震惊了,“这……就醉了?!” 陆重过去一看,林川柏脸通红,嘴里胡乱冒让人听不懂的词儿,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他把人背到自己床上,林川柏翻个身抱着被子就开始打小呼噜。 张池抱臂倚在门口,戏谑说:“看那口气,我还以为这哥们千杯不醉呢!” 陆重也是哭笑不得,“早知道就不给他喝了”。 “这,谁啊?”张池又问,他居然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号人。 “林锦的弟弟。” 纳尼???!!! 张池怒道:“你!居然还敢把阶级敌人带回家!” 陆重都无语了,“什么阶级什么敌人,走了走了,让他睡吧。” “不是吗?我又没说错?” 陆重却是完全不接他这茬,推搡着他往门口走,“走啦走啦走啦!” 可他们还是完全低估了林川柏的菜鸡程度,一直到要吃晚饭林川柏都还没有清醒的迹象,陆重去叫他被一巴掌呼开,还生气得不行,嘟嘟哝哝:“我要睡觉!” 陆重仔细检查了下他身上,还好没出现什么过敏反应。 吃晚饭时,安乐说:“那个哥哥,不会死了吧?” 陆重刚喝进口的汤一下子喷出来,边擦边瞪她,“瞎说什么呢你!” 安乐吐舌头,缩着肩膀乖乖吃饭。 时间很快到晚上,林川柏还在睡,那小呼噜,别提多香,看来这晚上是回不去了。陆重翻出林川柏的电话,一看吓一跳,12个未接,都是一个叫“根正苗红”的人打的。 他也不敢随便回,纠结半天只能在通讯录里翻出林锦的电话拨过去。 “怎么了你又?”可能以为是林川柏,林锦语气随意,又透着熟稔。 陆重没由来地愣了片刻,才说:“那个,我是陆重。” 在陆重看不到的地方,林锦马上坐直了身体。 “川柏在我家吃饭喝醉了,今晚在这儿睡一晚。” 陆重本以为只是例行告知一声,哪想到林锦居然不同意。 “川柏明天早上还要跟我爸去石阳,我来接他吧。” 人亲哥哥都这么说了,陆重肯定不会有意见,回道:“那你导航导盛世花苑,快到了给我打电话。” 去石阳?当然是在鬼扯。 肖青河写东西正写得满眼昏花,看到林锦风一样的跑出去,还没反应过来,林锦又跑回来从办公室拎了个袋子,一边向外疾行一边说:“让老陈回去不用等我了。” “……” 肖青河欲哭无泪。 说好的今天不把报告定稿明天就不用来上班呢? 老陈回去,那么我呢?我呢? 林锦一路奔驰,四十多公里的路程不到半小时就杀到,刚停下又想到什么,一个掉头往外开。他上次捡到陆重落下的手机时,就伺机想留个电话号码,可没成想陆重的手机有密码,这回应该能名正言顺要了吧,最不济也能有个微信号,林锦心里小算盘噼里啪啦响。 陆重接到林锦电话,“我的导航好像有点问题,导到了一条死路,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走。” “……那我微信发个定位给你。” 计划通√。 林锦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 “你随便发个东西到川柏的微信上吧,我怕我找不到你。” “……” 林锦再一次停在盛世花苑门口,陆重已经背着林川柏等在那里,林锦明明知道就林川柏那个小身板,陆重背他跟玩儿似的,可仍然忍不住担心他会累着。 赶紧下车,几步冲过去把林川柏接过来,过程中手指相碰,在盛夏的夜里,他心里像突然生出一只蝴蝶,轻轻扇了一下翅膀。 陆重帮着林锦把林川柏放到车后排,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回家,却被林锦叫住,从副驾拿出个纸袋递给他。 “给你的。” “我?”陆重接过来,刚要开口,林锦却已经笑着说“再见,陆重”。 他的笑从脸上到眼底,仿佛要看进人的心里。 陆重抿了抿唇,移开眼睛,没有接话。 走到楼下时,陆重打开纸袋,里边是一盒点心。 乔二桃酥。 到家陆重把东西随手放在餐桌上,收衣服去洗澡。 陆重不喜欢吃甜食,甚至所有带甜味的东西都不是很喜欢,唯一例外的可能只有这家乔二桃酥。这家店其实不是很有名,各种旅游攻略里也从来不会提到,只是林锦以前住过南城一阵儿,小时候经常吃,所以有一次去时顺手买了点儿,哪知道陆重尝了一口就眼睛发亮,说好吃。 林锦从来没有听到陆重评价过什么东西好吃或者难吃,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洗完澡出去,那盒桃酥打开摆在茶几上,空了小半,张池和安乐边吃边看电视。 看到陆重过来,张池还说:“这你哪儿买的啊?下次多买点!” 陆重白他一眼,“林锦给我的。” “……” “咳咳,哎我的妈呀,噎死我了!” “呸呸呸!” 陆重都懒得理他,抱着洗好的衣服去阳台上晾,张池在身后吼:“安乐,别吃了别吃了!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屁的桃酥!……这是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第五十七章 林川柏从小就不能喝酒,喝一杯能睡一天一夜,林锦费了老大劲把他扛回房间,还好林雄和孙媛媛都睡了,否则还得解释半天。 第二天一早,林锦刚洗完脸林川柏就冲进来。 “你 分卷阅读69 - 分卷阅读69 - 分卷阅读7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0 昨天为什么把我弄回来?我车还跟那边呢?” “为什么骗陆重?我什么时候要去石阳了?” 一个接一个的问题连珠炮似的抛出来,林锦直接语塞。 林川柏马上想到一种可能,沉默一会儿,万分不确定地问:“你……不会想吃回头草吧!” 林锦还是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林川柏跳脚了,话都说不清楚,“你你你”了半天说不出后话。 林锦反而平静下来,“我什么我,你别瞎担心了,他已经有伴侣了我又不能干什么。” 声音低落又有一种说不出的自嘲。 林川柏从来没有听到过他这种语气说话,顿时一滞,随后叹了口气,“你说你干的什么事啊!之前分手的是你,现在想重来的也是你,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林锦被他说得胸口像被人猛捶一拳,差点没喘过气。 赶紧把人赶走,“你先去把衣服换了,一身酒味,臭死了。” 林川柏走了,还带上了门,房间又恢复之前的安静。 林锦站了一会儿,然后换衣服,系领带,扣袖扣,戴手表,每一天好像都在重复同样的动作。 是啊,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很多年以前,他还在国外读研究生的时候,有一次朋友聚餐聊到最悲伤的故事这个话题,在轮到一个女孩时,平时性格像放鞭炮一样的人蓦地沉默,片刻后平静地说了一句:“you were mine。” 大家都在等她的下文,她却只是低下头喝酒。 当时的似懂非懂都变成了此刻的了悟。 有时候林锦也觉得自己挺没意思的,这么大的人了还黏黏糊糊惹人烦,他以前总认为,能有什么东西过不去呢?就算是有点遗憾又怎么样? 不是有句话,残缺才是美。? 但道理总是在自己身上行不通。 可能他没有重新遇到陆重,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午夜梦回时谁还能没有个越咂摸嘴里越苦的人,忍忍就继续睡了,偏偏命运从来不甘寂寞。身后记忆里被雾气遮掩的遥远山林,变成如今头顶上的一轮新月,每一次思虑,都提醒着他曾经拥有过多么美好的东西。 而他,又多么傻逼地把它弄丢。 林川柏今天一醒来就被手机上的未接吓坏了,苦着脸纠结了半天。 李正国对他的心思他其实一直知道,但是李正国总是保持在一个礼貌又让他觉得安全的范围之外,他也没有自恋到能跟人说不许喜欢自己这种话。 况且,那种小心翼翼爱着一个人的模样,他实在不忍伤害。 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算了。 去工作室之前磨磨蹭蹭,因为害怕尴尬,哪知到了李正国人居然根本不在。 “李哥他爸又打电话过来了……” 剩下的话小桥没有说出口林川柏却已经明白。 李正国高中辍学,ps什么都是自学的,林川柏当初招人时其实没准备要他,但当他说出抱歉两个字后,李正国脸上那种平静,仿佛一切都是意料之中的表情不知怎么一下就刺痛他,让他后边的话变成:“……工作可能会比较重,加班很多,你能够接受吗?” 后来他才知道,李正国他妈很早就去世,爸爸酗酒多年,每次喝完酒都会拿皮带抽他,李正国从五六年级就去外边捡瓶子、给人家洗碗挣学费,有时候辛辛苦苦攒的钱还会被他爸抢去买酒喝,直到高中他实在受不了,离开家离开学校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 林川柏皱了眉,讽刺道:“什么人都能叫爸吗?” 小桥也跟着撇嘴表达自己的不屑。 林川柏本想今天就带着李正国去毗卢寺开工,这么一来只有明天了,转了一圈回楼上睡个觉,又吃了个外卖,已经是下午六点多。 他想了想,还是趿着拖鞋下楼,没敲门,直接拿备用钥匙打开,里边漆黑一片。 忍不住嘀咕:“还没回来吗?” 拨了个电话,铃声却是从小房间里传来,他“咦”了一声,按断后走过去,推开门,打开灯。 灯亮时,李正国正靠墙坐在床上,低头看手里的手机,转过脸,看到是林川柏后随即绽开一个大大的笑,汗水流进眼里也没有让他的笑容消散分毫。 林川柏才恍然意识到,这个名字土里土气,说话总是一本正经的男人,其实比自己还要小三岁。 “怎么下来了?”看到林川柏发愣,李正国问。 林川柏刚准备回话就发现这房间里怎么这么热,像个蒸笼一样,才这两分钟他就出了满脑门汗,而李正国身上就跟水洗了一样。这个房间是后面隔出来专门给李正国睡的,虽然没装空调,但是外边却有两个大三匹。 “怎么不把外边空调打开啊?”林川柏不理解。 这个房间正好在死角,就算把外边两个空调风力开到最大,凉意也得很久才到这里,太费电了,所以李正国很少开。 不过当林川柏问时,他却只是简单地回道:“忘了。” 桌上的风扇卖力地咯吱摇晃脑袋,可吹出来的风还未走到床边就被热气侵散。 林川柏沉默,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说:“那我走了。” 李正国没有回话,突然跳下床,在林川柏转身的时候冲到门口帮他把外边的灯打开,胸口炙热的汗气一下子扑到林川柏脸上,林川柏条件反射地后退半步,这时,他才后知后觉地看到李正国的右边胳膊一大片擦伤。 “你这儿,不擦药吗?” 李正国低头看了看,无所谓地说:“没事儿,小伤。” 林川柏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半小时后,门铃响,出去一打开,是送外卖的小哥。 “您好,您的外卖,还有这是您要的创可贴。” 李正国接过来,不自觉的抬头往上看,虽然除了楼道的天花板以外,什么都看不见。 他提着饭坐在电脑前开始吃,眼睛再一次扫到那一盒创可贴,胸口像温水抚过,暖烘烘的。 开心之余,那一点淡淡的无奈似乎可以忽略不计。 人和人之间多么的不一样啊,原来真的有这种人,以为所有伤口都能用创可贴就治愈。 第五十八章 安乐的小升初成绩终于出了。 怎么说呢,完全在陆重的意料之中,四个字,惨不忍睹。 之前买房子的时候没想到读书这茬,后来才知道这个片区划的是十七中,在全市排名几近倒数,安乐六年级这一年陆重不知道在她学习上花了多少心思,就是想她能争气点,能考个好一点的私立学校,就算是比公立贵一大截他也认了。 哪成想,考得比平时还不如! 家里一片愁云惨淡,陆重连续几天在阳台上抽烟抽 分卷阅读70 - 分卷阅读70 - 分卷阅读7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1 到很晚,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学也就算了,但初中这么重要的阶段,他半点不敢含糊。 安乐最近都夹着尾巴做人,她本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就考砸一次嘛,但看到陆重这个样子也开始紧张起来,整个人安分得不行。 “阿大,吃芒果吗?” 陆重转身,安乐端着切好的芒果表情怯怯的,吼也吼了,凶也凶了,可真看到小丫头这样子又有点不忍,良久后,他长长吐了口气,说:“走吧,进屋吃。” 林川柏跟李正国一大清早就到了毗卢寺,有李正国林川柏可轻松了,坐旁边的椅子上遥控指挥,除非李正国拍得实在不满意要重拍,否则除了手指以外,连动都不用动一下。 吹着小风,听着鸟叫,边处理照片边刷网页,简直快乐似神仙。 只是除了一点,饭实在太特么素了! 他俩刚来就给庙里交了伙食费,一个人象征性地收了五块钱,他当时就在想五块能吃什么?中午饭菜一端上来傻眼了,一碗豆花,一碗饭,他还在伸着脖子等其他的菜呢,两位师父就已经开始吃。 林川柏目瞪口呆。 年轻一点的比丘叫永持,看到林川柏的表情,了然一笑,放下碗筷说:“稍等。” 林川柏松了口气,他就说嘛,怎么可能就这么点玩意儿。 只是他的翘首企盼等来的只是一碟辣椒。 …… 得!吃吧吃吧! 林川柏发狠似的往嘴里扒,说实话,因为新鲜,所以味道还不错,他连吃两大碗。只是这清汤寡水的,十一点多吃完,两点不到就饿得肚子打鼓,一直咕咕叫个不停。 满怀期待地点开外卖软件,不过这荒郊野岭的怎么可能有人送? 李正国忙完一阵儿过来喝水休息,看到林川柏捂着肚子趴在椅子上表情宛若智障,忙问:“怎么了?不舒服吗?” 林川柏仰起脑袋,委屈巴巴,“饿……想喝冰奶茶,想吃烧鹅,想吃泡芙,想吃牛肉干。” 李正国马上站起来,“我去给你买。” “别别,不用”,林川柏赶紧拉住李正国,他也就嘴上说说,真让人跑几十公里给他买吃的,自己就能把自己骂死。 “真的不用,待会儿我们回去的时候吃就行了。” “但你不是现在就想吃吗?要不我们今天提前回去?”李正国建议。 “别,第一天就这么拖,咱们这一个月都得耗这儿了”,说完林川柏灵光一闪,想到了他万能的大哥。 掏出手机,“我给我哥打电话试试。” 李正国迟疑道:“会不会太折腾?” 林川柏满不在乎,“我这不是折腾,是拉动内需好吗,反正他钱多,正好给别人赚点儿!” 电话拨出去,林锦意料之中地给他骂了一顿。 “林川柏你长本事了是吧?越大越娇气,饿十天八天都不一定死得了,还别说这就这一会儿,挨着吧你!惯得一身臭毛病!” “……又不是我一个人吃,陆重也饿。” “……” 那边一下没了声音,然后啪地挂断电话。 林川柏不死心地把定位发过去,林锦没理他,他摸了摸耳朵,说:“我把陆重搬出来骗人是不是不太好?” “那个陆重跟你哥……”,李正国还没问完就被打断。 “嘘,秘密”,林川柏把食指竖在唇前,片刻后满脸正气地说:“正好由我代表月亮折磨他了,叫他犯傻逼,反正陆重也不知道。” 要么说呢,中国人就是讲不得。 话音刚落,陆重就出现在院子里,喊他的名字。 林川柏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月亮山庄最近升级改造,正好里边有个大哥以前是干装修的,所以朱一豪就让那人全权负责,给陆重放了个长假。因为这么多年陆重就没怎么休息过,而忙的时候几天几宿住在山庄更是常事。 朱一豪的原话是:“你,就好好睡几个懒觉,再带安乐去外地玩一玩,休息休息,年轻人,既要忙工作也要忙生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 因为安乐上学的事情,陆重最近心情也不是很好,在家里待着闷,就来庙里看林川柏他们干活。 刚到林川柏就冲过来,眼里简直放绿光,“陆重,有吃的吗???” “吃的?什么吃的?没有啊?” 林川柏哀嚎一声,陆重莫名其妙。 “怎么了?” “我饿死了!” 陆重失笑,他差点忘记了,这里的菜不扛饿,他也是每次吃了就饿。 “你给我打电话啊,我给你带吃的。” 林川柏怨念得不行,“我哪儿知道你要来嘛……算了,走走走,我带你去看画,我们今天才把这一小块拍完,看!好看吧!” 确实很好看,陆重狂点头。 在墙上的时候灰扑扑的,他从来没觉得好看过,但拍下来适当通过软件处理,在电脑屏幕上恢复当初的鲜亮,那种古朴又厚重的美感,虽然有残缺,但还是让他移不开眼睛。 情不自禁地竖起大拇指,“太棒了!” 林川柏笑得开心,得意地接受了赞美。 想到什么,用鼠标放大一个角落,指着说:“你看这儿。” “看到那个女孩了吗?在路边,穿着橘色衣裙。” 顺着林川柏的手指,陆重看到了他话里的那个女孩,但仍然疑惑,不知为什么单独指出来给他看。 “发现有什么不一样了吗?你看她的脸,看她的笑,你看她腰上的香囊,还是蝴蝶的样式,还有她的裙子,发现了吗?”林川柏声音降低,随后像下结论一般,“她跟别的人都不一样。” 陆重隐约听懂了他的意思,将视线重新移过去,当他带着不同的眼光再一次看时,发现,好像真的是如此。 那是个跟其他所有人区别的女孩。 除了众佛以外,壁画上还有许多代表着芸芸众生的小人儿,他们大多千人一面,神情哀苦。只有这个女孩,眼睛那一点点肉眼几乎发现不了的弧度,腰间略微飞扬的丝绦,稍稍牵起的裙角,一切都隐在细不可察之处,即使隔着千年的光阴,却仍然让人感觉鲜活。 让人忍不住想,她是谁? 是画师的妻子吗?还是他喜爱的人? 那位不知名的画师是用怎样的心情将这样一个人留在这幅壁画上,然后让千年之后的他们不小心窥到。 他落笔时是笑着的吗? 林川柏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什么,说:“浪漫吧!” 陆重点头,回道:“很动人!” 两个人又挨在一起看林川柏以前拍的照片,林川柏一张一张给陆重讲解,有路有云有山有桥,最多的还是各种庙宇和佛像。 陆重问:“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拍寺庙?” “没为什么 分卷阅读71 - 分卷阅读71 - 分卷阅读7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2 ,觉得很美。” “怎么照片上都没有人?”他一直很奇怪这件事。 “凡夫俗子,有什么好拍的!”林川柏答得理直气壮。 这时,一个跟这里环境极度不符的人出现了,穿着xx外卖的衣服,背着保温箱,累得气喘吁吁的大哥。 “请问…哪位是…林…林川柏先生?” 林川柏一愣,随后欢呼着跑过去,冰咖啡、冰奶茶还有一大堆港式点心,他隔空给林锦发射了无数个爱的么么哒。 把东西分给陆重和李正国,林锦可能是考虑到他们在庙里,所以点的全是偏素的东西,虽然没有肉,林川柏已经十分满足。 陆重只要了一杯咖啡,奇道:“这儿还能有外卖送?” “我哥找人送过来的。” “哦。”陆重喝了口咖啡,没再说话。 大哥把东西送到就准备走了,虽然山上很凉快,但下边近三十八度的天气,爬上来浑身都是汗,说是洗了个澡也不夸张。 陆重递了张纸巾给他,大哥道完谢才接过来。 林川柏吃得通体舒畅,瞌睡遇枕头,饿肚有食物,简直爽歪歪。 而陆重一直没怎么说话,沉默着不知在想什么,林川柏打了个嗝,说:“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太娇气了,瞎折腾人?” “啊?”陆重完全没想到他会这么问,笑着回道:“没有,我只是在想,刚刚那个大哥今天肯定很开心。” 从他满身汗水仍然抑制不住的笑容就知道,这次肯定报酬不菲。 林川柏边嘬奶茶里的珍珠边傻呵呵地跟着笑。 陆重突然想起很多年前他还在码头上干活儿时,有一天给一家五金店搬货,那家的小姑娘看到陆重一个人扛那么大的箱子吓坏了,一直跟他爸爸说不要让大哥哥搬了,大哥哥好可怜啊。 后边说着说着还哭起来,老板没办法,还没搬完一半就让陆重走了。 而当时的陆重只有满满的无奈。 有的人只看到辛苦的可怜,却不知道连辛苦都没得辛苦才是最可怜。 第五十九章 后边接连几天陆重都来了庙里,倒不是为看林川柏他们拍照,而是他闲逛时发现后院在晒褥子,一问,才知道前两天下雨,师父们住的厢房屋顶漏雨。 正好趁这几天休息,他就请了个泥瓦工过来补一下,而自己帮着把旧墙漆了。 行静大师和永持师父也来帮忙,陆重本还很担心,哪想到年近八十的大师搬砖抬瓦跟年轻人没什么两样,走起路来更是虎虎生风。 林川柏正好在旁边,直看得五体投地,中午偷偷摸摸地去厨房找永持小师父。 “那个小师父……那我有个……不知道方不方便问?” “施主请说。” 林川柏挠挠耳朵,不知道自己问这个到底合不合适,“那个你们……出家人是不是有套保养秘法,外人能学吗……那,我就是问问,要是不行的话就算了,我绝对不是冒犯,绝对不是。” 永持笑着说:“施主是想问我师父平时怎么保养的对吗?” 林川柏点头如捣蒜。 “师父他老人家本身以前就习武,身体一直很好,现在年纪大了就早晚打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林川柏迟疑着问:“那个拳,其他人能学吗?我没别的想法,就想让我爸也学一学,他才刚过六十但精神比大师差远了,身体总是不好。” 永持微笑,“没什么不可以的,正好我会,待会教你,你再回去教你父亲。” 林川柏高兴得要蹦起来,连声说谢谢。 两点左右,昨天送外卖的大哥又来了,轻车熟路地把东西放林川柏身边的台阶上。 林川柏吓一跳,林锦那么爱他的吗? 不过有吃的谁管那么多,跑过去叫李正国也来吃。 “陆重呢?”李正国问。 林川柏咽了一大口萝卜糕,说:“在后边刷墙呢,跟师父们在一块儿,我总不能让他们一起来吃吧,这些东西都油呼呼的,谁知道里边荤的素的,冒犯了就不好了,我给他留着,等他过来时再吃。” 李正国大吃一惊,伸手去摸林川柏的额头。 “怎么了?”林川柏嘴里有东西,含含糊糊问。 “没事,觉得你今天特别聪明。” 林川柏一顿,随后破口大骂:“滚你大爷的李正国!” 嘴里的马蹄糕喷了李正国一脸,恶心得不行,李正国淡定地撩起衣服下摆擦脸,林川柏又气又恼,耳朵通红。 送外卖的大哥基本上每天都来,不来的时候陆重也正好不在,几次以后即便神经粗如麻绳的林川柏也察觉到不对劲儿了。 “我怀疑我们之中出了一个叛徒!” 李正国正开车,刚好红灯,林川柏扑过去在他脖子前做了一个锁喉的手势。 “老实交代!是不是你给林锦通风报信的!” 李正国面不改色,居然马上就承认,“你说他让我干什么我敢不答应吗?” “怎么了你就不敢不答应了!” 李正国转过脸看林川柏一眼,还是那张平静的脸,可林川柏分明看出“怎么了你还不知道还要来问我你好坏”的意味。 莫名地臊得他脸发烫。 林川柏收回手,正准备坐正身体就被李正国揽过去,然后在他的嘴角,轻轻印下一个吻。 这个吻极轻极轻,仿佛还没触到就已经离开,林川柏呆在那里,一时间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幻觉,红灯变绿,李正国继续往前开。 一路沉默。 一直到车进车库,林川柏才开口,低着头,语气艰涩:“你再这样……我现在不想跟谁谈恋爱,也不想跟谁在一起,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我不想接受……如果你再这样,你就走吧,就不要待在这里了。” 林川柏组织了一路的语言,好不容易才把这番话说出口,自己都觉得伤人,可又不能不说,完全不敢看李正国的反应。 李正国把车停好,转过身,摸了摸林川柏低着的头,脸上居然是笑着的,“我知道,走了,回家。” 他的语气比平时还要温和,好像林川柏只是在说寻常的话,林川柏那颗不知为何焦灼的心奇异地平静下来。? 第二天,外卖大哥终于没再来了,来的是林锦,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天林川柏说他老,今天奇特地穿了白t运动裤,林川柏好多年没看到他这个样子打扮了。 “您老?怎么屈尊来这种地方啦?” “陆重呢?”林锦问。 “后边……我说,你这样有聊没聊啊,天天跟初中生一样在人面前各种刷存在感,有劲儿吗你?” 林锦没理他,径直往后院走,然后看到正背对他蹲着的陆重。 屋顶昨天已经补好,泥工师傅 分卷阅读72 - 分卷阅读72 - 分卷阅读7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3 知道是给庙里修的,只收了料钱工钱一分不要,但是因为他手上还有其他活儿所以每次只能来半天,工期拖得有点久。后边的收尾工作陆重也能做,就没让他再来了,免得又白损失半天工。 林锦站定,喊了一声陆重。 陆重转头,从表情上看好像并不是很惊讶。 “你在干什么?”林锦走近问。 陆重回头,继续把还能用的瓦片往筐里装,回道:“把这些东西搬到那边去,以后可能用得上。” 林锦抿唇,小心翼翼地问:“我能帮你吗?” 陆重站起来,把筐上的绳子挂在扁担两头,漫不经心地扫了林锦一眼,说:“那你把这个挑到院子后边去吧。” 林锦面露喜色,过来曲腿就把扁担往肩上放,咬紧牙憋足劲儿站起来,意外地发现虽然很重,但完全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不过走了两步才知道厉害,因为掌握不了平衡,两边的筐各种晃荡,用手拉住都不行,慢慢挪动步子还是被带得趔趄,身体控制不住地往一侧歪。 就在他快要摔倒的前一刻,陆重冲过来把扁担单手举起,仿若无物地放到自己右肩,手随意搭着,然后大步地往后院走。 林锦站在那里,从未有过的挫败和手足无措。 陆重很快就回来。 林锦低声说:“对不起……” 陆重淡淡回了句:“没事”。 林锦站了片刻,然后绕着院子找了一圈儿,终于在某个角落发现一个竹篓。他学着陆重的动作,把那种大片的瓦装进去,虽然一篓装得不多,但怎么也能帮着分担点儿,就是必须得两只手提着走,不注意就会打到腿。 “那种发白的不要。” 林锦一愣,随后脆声回:“知道了。”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各自埋头干活,也不知道那堆灰不溜丢的瓦片有什么好看的,林锦一直止不住地想笑,手机在兜里震翻天他也没管,即便汗水也出得浑身畅快。 还剩最后一点的时候,林锦抬手擦了擦汗,说:“我……先走了。” 陆重抬头,复又重新低下,说:“嗯。” 陆重的脸上有不小心擦到的灰迹,林锦强忍着想给他擦干净的冲动,转身离开。 林川柏看到林锦准备走吃了一惊,问:“你不等……一起吗?” 林锦顿了顿,说:“不了,不方便”,随后又叮嘱道:“你记得送他回家,早点走,今天天气预报说有雨。” 林川柏心里百般不是滋味。 回家的路上林川柏问李正国:“你说,破镜重圆这种事情真的好吗?以前分开了,难道现在就不会因为同样的事情再分开?就算重新合在一起,那之前的裂纹呢?想着不膈应吗?” 李正国想了想,说:“好不好,我不知道,你不知道,只有镜子他们自己才知道。” 林川柏沉着脸,思考了半天,给林锦发了个微信。 “陆重没有男朋友,经常跟他在一起那个男人是他很多年的好朋友,住他家对面,我的意思是,希望你做什么决定之前好好考虑,不要再像以前那样了,好好想清楚,你是真的爱他,还是这么多年感情不顺,现在又求而不得产生的错觉,只有人渣才会伤害一个人两次。” “希望你不要让我后悔今天告诉你这件事。” 第六十章 林锦一整晚都没怎么睡,整个人陷入一种狂喜。 就像学生时期考试,临到交卷才发现最开始的公式就用错,正惴惴不安以为砸锅的时候老师突然宣布重考。 那种连指间都在发抖的喜悦。 他设想了无数种情形,模拟了无数的场景,终于在天即翻白的时候胸有成竹的闭上眼睛。 两个小时后起床,林锦精神抖擞,边刷牙边加陆重的微信,还没等出门就收到通过验证的消息。 初战告捷! 去公司的路上林锦还一直在考虑应该怎么把陆重约出来,他原本想带陆重去爬之前一直没去成的五老峰,看最有名的云海日出,可那里得去一整天,陆重会不会不答应? 思忖半天还是决定慢慢来,先吃个饭好了,就吃火锅,不能在包间,最好是大厅,又热闹又亲近,减少距离感。 想着想着就牵起了嘴角,拿出手机,打下:“很久没见了,改天一起吃个饭吧?” 几秒后,顶端显示对方正在输入,消失,又再显示,断断续续持续了很久,却没有信息真的过来,林锦的心猛然坠了坠。 又过了一会儿,终于收到陆重的回信,一个字,很简单,“好”。 林锦拿着手机,突然就高兴不起来了。 陆重又发过来信息,“就今天吧,今天下午成吗?” 林锦蓦地手忙脚乱,不自觉地坐正身体,“嗯行,我下午点来接你。” “不用,我今天没什么事,在离你近的地方吃就可以,你们公司在哪个位置?” “三环南陈桥附近。” “好的,你想吃什么,我先去订。” 林锦顿住,不是滋味地回:“火锅吧。” 那边马上发了个ok的表情。 林锦没再回什么,往后靠在椅背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没睡好,疲倦终于开始慢慢袭来,整个人提不起精神。 不过还没等他打个盹儿,就到公司楼下,临下车前才想起来交代老陈下午不用接他。 刚出电梯肖青河就迎过来,说:“林总,周局那边约好了,明天下午。” 林锦脚步不停,吩咐:“备两箱茅台,十五年的。” “好,我马上准备。” 喝了一整杯黑咖啡,林锦开始一天工作。 中午吃饭前才有功夫把肖青河提溜进来,交代:“我下午有事不在,今天的例会改到下周一,让每个部门做个10分钟的口头汇报,不要ppt不要废话。” 肖清河默默把手里那份不是很急的文件藏到背后,回道:“好,知道了。” 最后一份文件签完林锦就开车回家,他完全没想到陆重会说今天,一点准备都没有,等红灯时照了照镜子,越看越觉得自己脸色差爆了。 到家没人,也不知道林雄跟孙媛媛又跑哪里去了,他先把待会儿要穿的衣服拿出来,然后躺床上准备补个觉。还没等睡着呢,又爬起来偷偷溜进孙媛媛的衣帽间,从她放护肤品的小冰箱里翻了一张看起来最贵的面膜。 一边唾弃得不行,一边照着包装上的说明一丝不苟地洗脸、敷上,最后还学他妈平时的动作拍了几分钟脸促进吸收。 悲催的面膜袋子最后被裹了好几层塞到垃圾桶最下边,还被某个表里不一的人踩了好几脚,毁尸灭迹。 陆重中午就从家出发,他很久没进市区,想早点去顺便看看陈良,不巧的是打电话才知道他们一家去海边度假了。不过 分卷阅读73 - 分卷阅读73 - 分卷阅读7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4 陆重也不觉得计划被打乱,正好旁边有个商场,就进去给老赵家雯雯还有安乐一人买了条裙子。 吃饭的地方陆重早上就订好发给林锦,南陈桥附近的一程火锅,他也是在网上查的,评价不错,人均不到一百的大众消费。 两人约的六点,他差不多五点四十到门口,一走进去发现林锦居然早就到了,看到就冲他招手。 陆重走过去,笑着问:“怎么这么早就到了啊。” 表情自然又熟稔。 林锦一怔,然后才说:“我离得近……饿了吗?要不现在点菜。” 陆重抿了口茶,说:“你点吧,我没什么不吃的,都行。” 林锦只好什么都点一点儿,陆重看他那笔勾得停不下来,连忙制止:“别点多了,浪费就不好了,先点,不够再加。” 林锦乖乖停笔,问:“喝什么?酒喝吗? “那啤酒吧,冰的。” ok,再来两瓶冰啤酒。 点完菜,两人又是一阵沉默。 这次林锦先开口,找了个话题,问:“安乐呢?一晃这么久,她现在应该读初中了吧?” “嗯,马上初一。” “大姑娘了啊……读哪所初中?” “就我们片区的中学,离得近。” 林锦点点头,这时服务员上菜了,咣咣先端上来四盘牛羊肉,那盘子得有陆重两个脑袋那么大,另外旁边的推车上还全是林锦点的东西,陆重无语极了,说:“这么多我们俩吃得了吗?” “吃得了……吧”,林锦看陆重一眼,不确定地回答。 陆重转头问服务员:“菜可以退吗?这些还没上的。” 小妹回以歉意的微笑。 陆重把t恤袖子往肩膀上一挽,说:“得,吃吧吃吧,别浪费了”。 于是,两个人撸起袖子,一顿埋头苦吃。 林锦心里那个苦呀,原本想吃个小饭,聊个小天,叙个小旧,哪想到光塞一肚子肉了,话都没说上几句,想说吃不下就别吃了,又害怕陆重嫌他浪费粮食。 谁特么说的吃火锅?! 谁特么点的菜?! …… 他把自己剁了的心都有了。 好不容易大盘小盘扫荡得差不多,两个人都撑得肚子溜圆,林锦是再吃一口就得吐,陆重倒是看起来还可以。 两个人终于进入林锦之前一直设想的剧情,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陆重看到林锦吃撑了一脸难受,偏偏又装作没事的样子,老忍不住乐,以前的他怎么能想到那个连衣服褶都不允许在自己身上出现的人,会有一天在这个吵吵嚷嚷的火锅店,因为吃多了而一脸菜色。 问难受吗,要不要买点消食片,人还作出一副震惊的表情,说:“你太夸张了,我没事,哪里至于。” 陆重使坏,说:“酒还没喝完呢,你还行不行啊?” 只见林锦脑门一阵抽搐,端起杯子,咬着牙说:“来,干!” 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起身说:“走啦走啦,别喝了!” 说着几步走到收银台把单买了,林锦追都来不及,坐在凳子上说不出的泄气,只觉得今天这顿饭吃得一塌糊涂,屁作用都没有。 “走啊,一起散散步吧。” 林锦噔的一下站起来。 火锅店旁边正好是个公园,两人绕着湖慢慢走,天渐渐黑下去,走完一圈都没有人说话,不知道是因为不忍破坏此刻的氛围,还是仅仅因为,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林……” “那……” 声音同时响起,林锦抿唇,说:“你先说吧!” 陆重却仍旧沉默。 林锦盯着前边跑步的人手臂上晃动的mp3屏幕,把满腔的不安强压下去。 “其实,我当时真的是特别恨你的。” 终于是开口。 “恨得天天都诅咒你,什么以后喜欢的人都不喜欢你,被人甩一百遍,遇上的都是烂人,这些都想过无数次……不过慢慢的,好像就没有那么恨了,好像你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陌生人,怎么样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最后的最后,其实我反而是希望你过得很好。 “好像去年吧,我在杂志上还看到你的访问,当时就在想,哇这个人真的越来越优秀了,哇我第一次恋爱居然是跟这么棒的一个人,自己也觉得与有荣焉,好像青春没有被辜负那种感觉,就希望我们两个人都能过得越来越好,就算在彼此看不见的地方,也要变得更好。” 停顿片刻,陆重再次开口,“……你知道有一种日历吗,就那种小时候卖的,一年一大本,过一天撕一页那种,我有时候觉得生活是不是就是这种日历,过的每一天都撕了烧了找不到了,而我,也不想再去把它们翻出来,不管之前的是好是坏。” “林锦,我们以后就,别再见了吧!” 第六十一章 孙媛媛七月十五的生日,因为感觉不吉利,所以一直过的七月十六。 早上林锦刚准备出门,被林雄叫住:“周五你去机场接一下你大舅他们,下午两点的飞机。” “大舅?他们来干什么?” 不怪林锦有这个疑问,他们家跟他大舅一家很少有往来,上次见面记得还是好几年前。 “你妈不是周六生日,他们来给你妈过生。” 林锦皱眉,对那家子势利眼没什么好感,敷衍道:“再说吧,我不一定有时间,到时候让老陈去接。” “反正这事儿交给你了,待会我把航班信息发你。” 林锦嗯了一声,算是应下。 晚上他要请财政周局吃饭,饭局很私密,所以只带了肖青河一个人,四点半就从公司出发,下车时肖青河走在后边,捂着嘴非常压抑地咳了一声,声音极轻,却还是被走在前边的林锦听到。 “你,感冒了?”林锦停下脚步。 “没有,刚才嗓子有点痒。” 脸都红得跟个螃蟹一样还说没有,林锦继续往前走,说:“你别上去了,先回去吧。” 肖青河心里七上八下,“林总,我……” 林锦抬手打断,肖青河他一直觉得办事还算稳妥,不知道怎么也犯这种毛病,不过看在他生病的份上,没讲什么重话,只是说:“你先回去,别英勇在这儿,更给我添麻烦。” 肖青河又羞又愧,他中午吃了药感觉好多了,以为没什么大碍,哪想到刚在车上睡了一觉反而比之前更严重,还是误了事。 他大着胆子试探着问:“要不我现在打电话叫胡经理……” “算了,来不及了。” 说完,林锦一个人进了小楼。 不出意料,林锦这晚喝多了。 周正松是部队转业过来的,出了名的好酒,公斤级酒量不是瞎说,四个人喝了整整七瓶茅台,虽然林锦已经很注意 分卷阅读74 - 分卷阅读74 - 分卷阅读7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5 ,喝之前一直抓紧吃东西打底,但他一个人怎么跟三个人拼,醉得不行。 吃完饭刚把人送走转头就吐了一地,回家都是老陈连搀带扶。 不过这顿饭的效果还是不错的,当时林氏这个项目做的bot,又正赶上“钱荒”,所以和政府签的协议收益率破十,按照周正松的暗示,欠款政府是肯定不会失信,只是现在贷款利率持续走低,这个收益率……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回复跟林锦猜的八九不离十,但他听到只是作出为难的样子,说一个人也做不了主,还得报董事会决议。 另一个闲聊时听到的非常有用的信息是,顺城新的市委书记基本确定了,是上上届从顺城出去的市长,杀了个回马枪。 林锦到家就睡了个人事不省,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胃有点难受,但是还好头不晕,一下楼孙媛媛就抱怨:“小锦,怎么昨晚喝得那么醉呀!” 林雄正在看围棋比赛,解围说:“生意场上,难免的,别经常醉就行了。” “来小锦,把鸡汤喝了,我一早起来让阿姨熬的,已经不烫了。” 林锦说话都觉得累,所以只笑了笑。 喝完汤,吃了一碗小米粥,胃终于舒服了点,林锦又回房睡了一觉。 躺床上时他还在想,这上三十了,真是一年不如一年,去年喝醉睡一晚就没什么事了,今年怎么都缓不过劲儿。 再一次醒来,精神恢复了不少,起码面上看起来还行,睁眼他就给张枫打了个电话。 张枫比林锦大一两岁,出自从政世家,研究生一毕业就进了市发改委,今年上半年刚提副县,这之前一拨人里最疯的一个居然成了人民公仆,林锦怎么想都觉得魔幻。 “咋啦?” “有点事儿,晚上一起吃个饭?” “成啊,正好你下班来接我,我今天限号。” 林锦转头看了一下床头的闹钟,马上三点,问:“你们什么时候下班?” “六点。” 随便又扯了两句挂了电话,却没有马上放下手机,林锦盯着已经变黑的屏幕不知在看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把手机往床脚一扔,才起床去隔壁跑步。 临到六点林锦把车开到到市发改委门口,还没停两分钟就被协警敲窗户,说这里不准停车。 “不好意思,马上就走,等我打个电话。” 林锦给张枫打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通,“你现在能不能走,你们门口这儿不让停车。” 张枫那头好像在开会,压低嗓子说:“我马上让人下来接你。” 挂了电话,林锦转头跟协警小哥商量:“你好,我再停三分钟行吗,他们人马上下来,这附近实在找不到停车位。” 协警小哥第一次遇到开着上百万车的人脾气这么好,平时那些个谁不是鼻子快翻到天上去,对林锦的印象还不错,四处望了望,小声说:“五分钟之内必须得走啊,不是我就得挨罚了。” “一定。” 林锦话音刚落,就看到门口跑出来一人,一声正装,身材挺拔,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他印象中的公务员,那人先站定,目光扫了扫,随后径直朝他跑过来。 “林先生是吧,张局让我带您去我们委的车库。” 嘿这张枫,看来是走不成了。 “你上来吧”,林锦说, 那人依言绕到了副驾,上车就替张枫解释:“张局还在开党组会,可能还得有一会儿,他请您稍微等他一下。” 林锦点头,眼睛往旁扫了一眼,没再说什么。 那人带着林锦绕了一圈从后门进到地下车库,待停好车,说:“我带您去张局办公室休息。” 林锦却拒绝,“我就在车上等他吧,不上去了。” 一侧的人面色不改,略微笑着说:“那行,林先生再见。” “再见。” 待人下车后,林锦把座位往后调了调,两手垫在脑后,闭眼养神,也不知道这张枫什么时候能完事儿。 没由来地又想起前天陆重说的那句话,“以后别再见了吧”。 别再见了。 如果可以,他又何尝不想做到。 陆重说完后,掏出了烟,还问林锦要不要,林锦摇头后,自顾自地点上,烟星在指间或明或暗,点灰的姿势熟练。 林锦犹记得以前还在一块儿的时候,陆重老嫌弃他身上有烟味,说臭。 没人知道他此时的难过大大超过刚刚听到陆重说那句“别再见了”。 因为没有一刻,让林锦如此清楚的意识到,在他们互为陌生人的十年,陆重早已不是他记忆中的模样。 让人难过,又慌张。 突然有人拉车门,林锦坐起来,张枫已经站在窗外,他把车锁按开,张枫一坐进来就吐槽:“这会开得没完没了了”。 这人上车就整个摊在椅子上,公文包扔后座,领带也松了,扣子也解了,哪里像个党的干部的样子。 林锦无语,“你也注意点,还没走呢。” “没事,这黑灯瞎火的,看不着。” 林锦往出口开,视线变亮,张枫也装模做样的坐正身体。 “去哪儿吃?” “去我家吧,我让京棋准备饭了,难得能在家吃顿晚饭。” “成……我说张局,贵委也不给您配个车?” 张枫抬手,“嗐,别提了,公车改革,现在天天都是老子自己开,去政府开个会还得提前半小时去找车位,操蛋。” “特别是现在这个副市长,妈的是个工作魔,办公会动不动就从下午下班才开始,一开就六七个小时,还不管饭,妈的,有时候开完就凌晨,饿得前胸贴后背还得自己开车回家,老子眼泪都忍不住,比他妈那啥服务性行业都不如。” 张枫还跟以前一样,嘴一打开就停不下来,单口相声逗得林锦直乐。 电话响了,张枫的。 “喂……我们在路上,堵车……嗯,快到了我给你发微信……嗯。” 打电话来的应该是张枫他媳妇儿,张枫是他们几个人里第一个结婚的,家里介绍,小他七八岁,跟林锦还是校友,结婚时小姑娘还在读大四。 林锦往一旁瞟了一眼,打趣道:“婚姻生活看起来还不错?” “还行吧,小丫头乖,也听话。” 林锦突然想到什么,问:“刚刚你叫来接我那人是谁?” “谁?哦,张擐啊,我们基建办副主任。” 说完马上追问一句,“干嘛?” 感觉是同类的样子。 在这种单位,得多小心啊,林锦忍不住感叹。 不过他并没有多嘴,只是说:“看起来挺靠谱的。” “还成,办事能力没得挑,就是,不怎么会看眼色。” 进小区停好车,张枫领着林锦上楼,问:“你还没来过这里吧 分卷阅读75 - 分卷阅读75 - 分卷阅读7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6 ?” “嗯”,林锦应了一声,之前一说聚都是在外边,加上大家都越来越忙,就算在一个城市,一年也见不着几次。 到门口,张枫还没掏钥匙,门就从里边打开,一张笑脸探出来,“我听到你脚步声啦!” 这一秒,林锦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羡慕两个字。 他们一到就开饭,几个简单的家常菜,味道也谈不上多美味,但吃得宾主尽欢。 饭后张枫跟林锦在书房喝茶。 “需要我做什么,你说?” 林锦抿了口普洱,笑道:“不是,就跟你聊点事儿。” “什么?” “新书记。” 张枫从桌上翻出一沓文件,扔过来,一看,全是新书记之前在秦阳当一把手时发表的讲话,上边还画了各种标线,感觉张枫就算高三也没这么刻苦过。 “这人什么来头?” “好像是郭”,同时张枫比了个三的手势。 林锦了然,说:“那你……” 张枫无所谓笑了笑,“确实跟我们老爷子不是一条线,不过我估计再过段时间就下市州了,掺和不到……你呢,要干嘛?” “我就打听打听什么来路,父母官嘛。” 两人心照不宣地一笑,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定秋他媳妇儿怀孕了你知道吧?”张枫忽然问。 “嗯,知道。” 张枫叹了口气,往后靠向椅背,声音悠长:“转眼,我们都要老了啊!” “可不是,我昨晚上喝醉了,现在人都还难受。” 张枫一下来有了共鸣,坐起来,附和说:“我上次也是,喝多了,缓了快他妈半个月,你不知道,京棋现在一天让我吃的保健药,他奶奶的一大把,我都不知道年纪再大一点是不是得用碗装了。” “哎哎哎,少在我面前炫耀啊,别以为我听不出来。” “嘿嘿,我不是想给你传播点儿婚姻的正能量嘛,免得你一直孤家寡人一个!” 林锦扯了扯嘴皮,没说什么。 张枫跟他多少年交情了,一下就看出不对劲儿,挤眉弄眼三八兮兮地问:“怎么着?看起来有情况啊?” 林锦把杯子里最后一口茶饮尽,起身,“走了,这资料我带走了。” 这么多年怎么还是个锯嘴葫芦。 张枫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抛出俩字:“不送。” 第六十二章 余风这周也过来,送了安乐一个手机作小学毕业的礼物。 安乐一直用的刚上小学时陆重给她买的宝宝机,就能打设定好的五个电话,短信也收不到,五年级后,周围的同学都慢慢换了智能机,开始时她还把手机往身上带,后来却是天天放在房间里,再也没有拿到学校过。 陆重问起,她只说没什么机会需要打电话。 陆重也不疑有他,学校就在小区背后,接送都有张池,家里还有座机,确实也没什么机会用上。 但看到安乐拆开礼物时眼睛里的亮光,连吃饭时也把它放在碗旁,他再一次为自己的粗心感到抱歉。 余风有点感冒,抱着一杯板蓝根倚在厨房门框,陆重弓着背在厨房洗菜切菜,待会儿余风只需要炒一下就行。 “安乐读哪儿,定了吗?” 提到这个陆重就犯愁,“没呢,朱哥想找关系给弄到二中,但你也知道,现在管得太严,根本就没人敢冒这个险……好一点儿的私立呢,要不就是分不够,要不就是钱不够,哎。” 余风完全帮不上忙,也跟着叹了口气。 陆重倒是反而安慰她:“朱哥还在给我想办法呢,没事,实在不行就读十七中呗,我平时管严一点,课后多补点课,就算学校再不靠谱,也总不可能一个好学生都不出吧。” 余风还是满脸愁容。 陆重继续摘手里的青菜,轻声问:“你是出什么事了吗?我看你情绪不怎么好。” 余风惊讶地抬头,以为自己已经掩饰地足够好,一会儿后声音瓮声瓮气,“有人在追我。” “……所以?”陆重没搞懂这之间的联系。 余风兴致不高,随口道:“吃完饭再说吧。” 陆重回头深深看她一眼。 吃完饭,陆重把一大一小赶去客厅,朝还坐在餐桌边发呆的余风说:“怎么了,现在可以说了吗?” 余风视线扫向客厅,张池跟安乐都瘫在沙发上玩手机,她扯着陆重衣服一直把陆重拉到他的房间。 陆重轻轻合上门,余风刚准备坐床上就被叫住:“你坐这儿,坐椅子。” 余风真是服了陆重这个老古董了,“我就要坐你的床,你个基佬你怕毛呀!” “我不是怕你不方便吗。” 余风眼睛瞪圆,一字一顿,“我很方便!方便得不得了!” 陆重只好讪讪地自己坐到椅子上。 沉默片刻余风才开口,像是在组织语言,“就我们有个零部件供应商,之前招标时打过几次交道,后来也吃过两回饭,最近突然开始给我送花,发短信,打电话。” “你是很讨厌他吗?” 余风蹙眉,“不是,他人挺好的,身高长相都不错,和我也聊得来,是个不错的对象。” 陆重更纳闷了,“那不挺好的吗?” 余风抬头,眼神幽荡,忽然转了话题,“陆重,如果再重来一次,你还会跟之前那个人在一起吗?” 陆重一顿,不知她为什么会问这个,思忖后还是说了实话:“其实我最近遇到他了。” 一听,余风立马来了精神,满脸兴奋,一扫刚才的颓唐,“我怎么没听你说啊!” 这八卦样,脸也变得太快了。 “没什么好说的。” “说吧说吧,我想听。” 陆重无奈,只好把最近跟林锦的事情大略说了一下。 听完余风若有所思,“你是说他想吃回头草,然后你把它扼杀在摇篮里了。” “他没明说,我只是有那么个感觉,也有可能是我自己自恋了。” “你怎么想的呢?其实从你之前说得来看,他并不是个很差劲的人。” 陆重不自觉地点头。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他真的挺好的,也对我很好,我刚来这里,连抽水马桶都不会用,电脑不会开机,上那种扶梯也不知道要靠右,老被人白眼,都是他慢慢教我的,而且,从来不会让我觉得窘迫,小心地维护我那点儿过分要强的自尊心。” “那你……” “我们之前在一起的时间太短,在一起的机会也不多,很多矛盾其实都还没有爆发出来……这段感情,这么多年我也曾很多次的反省,也许就算他不出国,我俩也不一定能走到一个好的结果,性格、家庭、教育背景、周围的人际关系等等等等,差异太大了,更何况还是两个男人,方方面面怎么看都 分卷阅读76 - 分卷阅读76 - 分卷阅读7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7 是三个字,不适合……而且,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路走一路丢,如果总是往回看,估计早就过不下去了。” 余风听完,说:“我对那个人其实也挺有好感的,可他爸是神华集团冯志荣,就那个冯志荣,你听过的吧,这门不当户不对,要是差得不多也就算了,这天差地别的,说十万八千里也不为过,有什么可谈的……陆重啊,我们都被时间变成了斤斤计较趋利避害的大人”。 最后一句,半落寞半自嘲,语气几乎带笑。 余风神情平静,仔细看却还是有那么一丝丝不甘,陆重喉头有点发涩,即使余风是他觉得这个世上最好的女孩子,仍然无法违心地劝她去追求真爱。 余风突然把枕头一把扯过来抱住,使劲儿捏、扯、抓,发泄着情绪,陆重想开口让她换个东西,又生生咽下去。 一会儿后,陆重像平时摸安乐一样,轻轻抚了抚余风的头顶,余风的眼泪一下逼到眼眶,又强忍着退回去。 犹带泪花地嗔道:“讨厌,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 陆重向来嘴拙,心头翻来覆去无数种安慰,最后只说出来一句:“别委屈自己。” 余风把脸埋在枕头上,大力地点了点脑袋。 周日一早,余风就被叫回去加班,安乐起床后无比失落,“余风姐就走了啊?” “这么舍不得吗?” “她说今天做排骨吃的。” 陆重失笑,“没良心的家伙,人这么远跑来就是给你做饭的?” 安乐不服气地还嘴,“才不是呢,你以小人之心度……度我大人之腹。” 陆重简直觉得脑仁疼,“张安乐我可求求你好好念书吧!” 第六十三章 山庄都是做假期生意,陆重吃完早餐就出门,到的时候大家都开始忙起来。 后山栽的果树大部分都已经开始转色,但今年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群乌鸦和鸽子,前些日子把熟得早的桑葚叼了个满地,陆重这一个多月没干别的,净跟这帮鸟作斗争。 炮也放了,驱鸟鸣声的音箱也安了,都只管用几天,等那帮臭鸟熟悉以后又开始在枝头跳来跳去,耀武扬威。 最后他们只好采用最笨也是成本最高的方法,拉网把果树给罩上。 临到下午林川柏给陆重打电话,说要请他和安乐吃饭。 陆重半天摸不着头脑,“请我们吃饭干嘛啊?” “久别重逢你就不能让我请个客,庆祝庆祝嘛。” “那天不是刚吃过?太客气就见外了。” 林川柏笑道:“那天哪算啊,哎呀陆重,你就让我做个东请你们吃个饭不行吗?再说,我主要是请小安乐,她不是今年小学毕业,你嘛,就只是捎带,顺便的。” 林川柏出乎意料的坚持,陆重也不好再拒绝,回道:“那行吧,但今天估计不行,我们这还有客人,等我休假的时候提前跟你约。” 一旁的魏小星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她一直觉得陆重的人际关系有点过于简单,平时接的电话除了工作以外就是安乐和张池,天天家和山庄两点一线,她来了几年难得看到陆重跟人有约,忙说:“陆哥你去吧,今天客人不多,我们就够了。” 电话那头的林川柏也听到,马上说:“那就这么定了啊,我先去接安乐,然后再来接你,待会儿见,白白。” 陆重挂了电话朝魏小星投去一瞥,魏小星冲他笑得像朵花。 请陆重吃饭这个事儿,林川柏倒不是心血来潮,他是真的想好好请陆重兄妹吃顿饭,正正式式的,就像他刚刚说的那样,这么多年没见,久别重逢太值得庆祝了。 而另外一点小小的私心是,也为他那个虽然有错在先的大哥创造下机会。 他给林锦拨了个电话,眉眼间十二万分的得意,整个人躺在椅子上,二郎腿翘得老高。 “我今天晚上请陆重和他妹妹吃饭,说吧,怎么谢我。” 那头却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激动,平静得近乎诡异,“你们准备吃什么,需不需要我让人帮你订。” 林川柏坐起来,傻了,“你不来?!” “我来干什么,对了,没事你也别提到我。” 林川柏挂了电话还满脑子纳闷,这人怎么一天一个样,神经病。 他呆坐了会儿,走过去找李正国,李正国正蹲在台阶上看拍出来的照片。 林川柏也跟着看了几张,然后说:“今天把这一块儿拍完就收工吧,早点下山,我晚上要请陆重他们吃饭。” 李正国抬头,“需要我陪你去吗?” 林川柏本准备随口答应,看到那满眼真挚便是一顿,随后故作漫不经心地移开视线。 “算了,剩下的人你都不认识。” 李正国眼里的光即刻变得黯淡。 林川柏一时生出些许不忍,纠结片刻,还是沉默着转身回到自己刚刚待的地方。 走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林川柏把李正国放在最近的地铁口,然后去接安乐,静止的身影在后视镜里越来越小,林川柏紧盯着前方,似是一点儿没有看到。 陆重提前给安乐打了电话,所以林川柏到的时候安乐已经穿好衣服背好小包在等他,而张池盘着腿在沙发上打保卫萝卜。 安乐的小辫扎得有点松,看起来毛茸茸的,林川柏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小姑娘不开心了,噘着嘴嘟哝:“不要摸我的头发。” 林川柏把手收回来,在胸前做出投降的姿势,笑道:“好好好我错了。” 然后瞥了一眼还在沙发上奋战的张池,问:“你不用换衣服吗?” 张池终于把眼睛从屏幕上移开,脸有点懵,“我也要去?” “愿意赏脸吗?” 张池眼珠子一转,不吃白不吃,免得陆重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于是拍拍屁股从沙发上起来,把手机往兜里随便一揣,说:“走吧。” 林川柏的目光从张池那领口都洗懈一圈儿的白t上收回,笑着说:“那走吧。” 林川柏的车就停在楼下,安乐和张池坐后排,副驾位子自觉地留给了陆重。 安乐两手攥着腹前的挎包带子,整个人坐得直直的,上车就问:“哥哥,我们现在去接阿大吗?” “对啊,安乐想吃什么,什么都可以,哥哥带你去。” 出于卫生以及节约的考虑,陆重很少带安乐去外边吃东西,她所有好吃的记忆几乎都来自于余风,所以绞尽脑汁想了半天都想不出要吃什么,愁得脸皱成了一团。 倒是旁边从上车就成“一瘫”的张池来劲儿了,“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林川柏含笑点头。 于是张池去跟安乐打商量,“安乐,咱们去吃梅园吧,就你阿大和我之前上班的地方,那里的东西,超级好吃。” 蓦地听到 分卷阅读77 - 分卷阅读77 - 分卷阅读7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8 “梅园”两个字,林川柏有那么片刻地怔忪,而身后的安乐已经笑嘻嘻地拍手,“那我们就去吃那个吧,行吗,哥哥?” 林川柏表情恢复如常,他已经很久很久没去过梅园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一个单独给他预留的桌位,他想说要不换一家,马上又觉得自己想东想西反而像还在意什么。 应道:“行啊,必须得行啊,等我预定个位子先。” 梅园早已不是以前那个梅园,几年前搬了地方,还升了级,现在面向的客人更小众更高端,他不太想自己打电话过去,思忖后给林锦拨了电话。 林锦听罢,先是沉默,然后才问:“怎么想着去那儿吃啊?”说完不待林川柏回答又已经答应:“待会儿把桌号发给你。” 林川柏不喜欢戴蓝牙耳机,电话直接连的汽车蓝牙,所以这一席对话张池和安乐也都能听到。 张池看向窗外,满脸津津有味,一副我的耳朵其实是个摆设我什么都听不到的样子。 倒是安乐听到林川柏叫电话里那人哥,一下像找到了同盟,瞬间觉得林川柏跟她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 “哇,哥哥,你也有阿大啊?” 林川柏反应了半秒阿大的意思,回道:“对啊。” 安乐一下就跟林川柏亲近起来,笑着说:“我们都有阿大,就池哥没有。” 张池转过脸,佯装生气,“嘿你这破丫头,有阿大了不起是吧!” 安乐咯咯咯地笑。 林川柏本来有一丝闷气的胸口,也随着身后的笑声慢慢轻松。 其实之前他一直都觉得安乐跟陆重长得不太像,但这时他才发现,这兄妹俩笑起来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眼睛眯成个弯,满嘴牙仿佛少漏一颗就会被扣钱。 让人看到就想跟着一起笑。 他们是在山脚接到的陆重,因为山上有一段路施工封了半幅,所以陆重提前走了下来。 待他坐上车,张池便跟他说:“我们商量好了,去吃梅园。” 陆重“啊”了一声,“随便在附近吃点不行吗?梅园好像换地方了吧。” 不等张池回答,林川柏便已经开口:“哪能随便吃啊,就去梅园呗,你们也故地重游一次。” 张池也在后边小声嘀咕:“就是,我还没当过梅园的客人,正正经经吃回菜呢。” 陆重回头看他一眼,没再说什么算是妥协。 林川柏乐出了声,看着张池张牙舞爪的没想到老大还是陆重啊。 第六十四章 14年的时候因为市政规划占地,梅园被迫停业重新找地方,后来不知道沈定秋用了什么本事,居然在市中心的东山公园西北角批到一块地方。那块地原是之前市生态局准备建办公楼的位置,运气不好,还没启动前期手续国家就开始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第二年正月十五,梅园正式重新开业,跟游客和公园管理处完全隔绝开,单独辟了一条路进去,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林荫翠叠之后居然还有这么个地方,真正的闹中取静。 正好趁这个机会,沈定秋还做了升级改造,进一步缩小了目标客户群,而这一切也非常直观地体现在了价格上,直接翻了一番,没想到一通折腾,反而让梅园愈加火爆。 这些事陆重还是和陈良打电话时听说的。 进了市区,堵得一片红,安乐脸贴着窗户,惊叹:“好多车呀!” 林川柏被堵得没了脾气,一手支在车门撑着脑袋,一手搭在方向盘上,满脸放空的表情。 陆重在郊区呆久了,哪里看过这么一长串红尾巴的盛况,他本就觉得去梅园吃太破费了,心下不安,正好借堵车建议道:“要不就近换个地方吃吧,这也太堵了。” 林川柏掩嘴打了个哈欠,“我这开车的人还没嫌累呢,没事儿,就这一节,前边那个绿灯太短,过了就好了。” 过了一会儿,车终于开始慢慢蠕动,以连蜗牛都碾不死的速度。还好果然如林川柏所说,过了那个红灯就好多了,起码车能动着,他们到的时候六点刚过几分。 停好车,走了五十米林间小道,红灯笼在竹林中影影绰绰,越来越近,直至看到梅园两个字。 陆重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他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站在这块牌匾之下。 引导人带着他们往房间走,安乐一路张着嘴看花了眼,第一次知道还有这么漂亮的地方。而一旁的林川柏却是浑身不自在,脚步飞快,只想赶快进房间。 坐下后,各自说了忌口,服务人员下去备菜。 四人分坐四面,都只是安静喝茶,心有灵犀一般都没有说话。 最先开口的反而是张池,他看向陆重,眼神复杂,似是追忆又像是迷茫。 “这里,变成这样了呀!” 两人对视一眼,万千情绪只有彼此知道,这里变得比之前的梅园好得多得多,可有些东西带着时光和回忆的滤镜,总是不一般。 菜上得极快,林川柏重新恢复了活力,张罗着让大家吃,而话题总有意无意地往林锦身上引,陆重倒不是排斥,只是兴致不高,还故意岔开话头,两次以后即便迟钝如林川柏也发现端倪。 在心里默默为林锦哀悼两秒。 梅园的菜品精致却向来不以精致取胜,比起精巧的摆盘更加注重器皿的搭配,即便是普通白碟都不会让人忽视,温润的光华是时间和心力的打磨。 而种种细节也体现在菜品,说来并不高端,比如第一道上的点心,看起来就是一般灌汤包的模样,一口咬下除了出其的鲜美以外,又多了一丝独特的嫩滑,一问才知是牛髓的功劳。 不过这些张池和安乐是一概不懂的,甚至食材他们也大多吃不出来,但完全不妨碍舌头都要咬掉,满脑袋塞满了两个字,好吃。 吃到一半时陆重接到朱一豪的电话,这两天打电话过来只可能是安乐读书的事,他马上停了筷子,连出房间都等不及就按下了接通。 传来的却不是什么好消息,朱一豪拜托了好几个朋友,想把安乐弄进二中,二中虽然也不是什么顶尖的学校,但比十七中却是好太多了,可找了一圈儿,没人敢给他准信儿。 陆重其实也早就料到这个结果,失望是肯定的,却也不是太难过,打起精神好好谢了朱一豪。 陆重出去的时候实在太紧张,连门都忘了合上,所以屋里的三个人听了个全程。安乐又埋怨自己又觉得难为情,脸都要埋进碗里,张池罕见地脸上出现发愁这种神情。 陆重进来后,林川柏问:“安乐读书的事情可以找我啊,为什么不跟我说?” 陆重不是没有想到过找林川柏帮忙,他知道在他们眼里天大的事对于林川柏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顾虑太多,总觉得 分卷阅读78 - 分卷阅读78 - 分卷阅读7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79 一边拒绝一边再找他的家人帮忙,怎么都不像个意思。 最主要的是朱一豪那里还残存一丝希望,所以拖来拖去都没开得了口。 林川柏读懂了陆重沉默的意思,突然就觉得生气,又有点莫名的委屈。 他从来不是会掩饰的人,当即脸就拉了下来,要不是顾忌安乐,估计会当场发飙。 安乐和张池多会看眼色的人啊,发现情况不对,一个劲儿埋头吃东西降低存在感。陆重自知理亏,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一时间手足无措。 林川柏硬吞了两口,还是气不过,放下筷子,说:“陆重,出去走走吧……你们俩乖乖待这儿啊,想吃什么就加。” 陆重跟着往门外走,刚出去林川柏就憋不住,劈里啪啦一通说。 “陆重,在你心里我的身份是不是只有林锦的弟弟这一个,从来不是你的朋友,所以当年你跟他分手了就不跟我联系,所以你现在因为不想跟他扯上关系,连安乐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愿意要我帮忙。” “还有,就像今天来梅园吃饭,你肯定在想这里这么贵,我会付很多钱,你应该怎么回报我对不对?我想问,如果是张池请你去吃很贵的东西,你会有心理负担吗?没有吧,你可能反而会觉得要好好宰他一顿……陆重,他们要来这里吃饭我也欣然同意,不是因为这里多贵多高级多有面子,只是因为我觉得这里的东西确实很好吃,想让你们也尝一尝,在我心里跟请你去吃大头烧鹅没有任何区别,你也不用想着要怎么回请我,我并不是想要增加你的负担,心理和物质上都不想。” 林川柏越说越觉得委屈,难过极了,他真的在心里把陆重当做很好的朋友,之前因为林锦和陆重分手这事还生了很久林锦的气,可就像自己热脸贴人家冷屁股,陆重似乎并没有把他放在同样的位置。 而此时的陆重也在深刻的反省,越发让他觉得羞愧的是,林川柏说的好像的确是真的。 从一开始他就把林川柏划在一个不可能做朋友的界限之外,后来因为和林锦在一起,两个人变得熟悉,但换手机号的时候也压根没想过要通知他一声。 陆重没好意思看林川柏,垂着头,也是一副丧气。 好像我们都会犯这样的错,用一些奇怪的条件去框定我们身边出现的人,写上标签,哪些适合做朋友,哪些适合做好朋友,哪些又完全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然后在自己划定的圈子里小心地交际,好像这样就能够安全,不会被伤害。可是人又不是单选题,abcd能看个清楚,都说人以群分,可是在以群分之前,最重要难道不是想要去接触一个人的本心吗? 陆重意识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 他认错认得真心实意。 “我错了川柏,真的对不起,我不是不愿意跟你做好朋友,我这个人吧,哎,就是我错了,我总觉得我没钱你有钱,差距这么大好像不知道该怎么相处,害怕是我占便宜,都是我的问题你别生气。” 说别生气林川柏却更气了,“为什么要说什么有钱没钱?这关有钱没钱什么事儿?你有钱没钱对我有什么区别?” “所以是我错了,我是个庸俗的成年人啊,川柏,别生气了好吗,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林川柏从来都是好哄的,气来的快去得也快,陆重又围着认了几次错,脸色便渐渐缓和。 “你自己说的啊以后不会这样了,朋友之间没有谁占便宜这一说,算计谁多谁少就太没意思了,安乐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我们家修的好多楼盘都有配套初中,我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的”,然后还贴心地说:“放心,是我帮忙跟我哥没有关系,你不用觉得欠他什么。” 陆重郑重地道了声谢谢。 “走吧,饭还没吃完呢。” 两个人“吵完架”了又再一起回去,林川柏前陆重后,林川柏又成了个没事人,一点儿看不出几分钟前还气呼呼的样子,陆重边走边在想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这么好又可爱的人。 好得让人觉得因为他这个世界都美丽了一点。 陆重追上前,说:“你哪天有时间来我们山庄吧,我烤鸡给你吃,别的我不一定行,烤鸡我可是出了名的。” 林川柏从小就是捧场王,“哇这么厉害!我要吃!明天或者后天吧!” “行。” 第六十五章 一顿饭吃完,安乐对林川柏的熟悉度突飞猛进,往停车场走的路上,一直黏着林川柏问这个是什么,那个有什么用,像个好奇宝宝。 林川柏也耐心地回答。 陆重和张池走在两三步以后,这一晚的张池格外沉默,话少得有点不像他。 “陆重,你还记不记得梅园以前那个小辉,我当时跟他关系可好了,内裤都能混着穿那种,你还没来的时候他想离开回老家,我知道还哭了,边哭边流鼻涕求他不要走,走了我就没有朋友了,哈哈哈哈,逗死了。” 马上张池就收了笑,“可是,现在我却连他姓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陆重还是第一次知道张池也有这么感性的时候。 他语带安慰,“我读书时学到过一句诗,叫做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我最开始以为逆旅是很艰难的路的意思,想好有道理啊,人生坎途,大家都是在上边行路的人,很久以后我才偶然知道,逆旅原来是古时候的客栈,那句话的意思其实是,我们都是旅人,在路途中的客栈短暂相逢,停留,然后又各自离开,停了又走,走了又停。” 张池听得似懂非懂,问:“不能大家一起永远留在那间客栈里吗?为什么一定要离开?” 陆重被问住,想了想说:“也许每个人的目的地都不一样吧,而我们生来就是为了赶路。” 听完张池看起来比刚刚好像还要难过的样子,陆重都不敢再说话。 快到停车场时,迎面走来两个男人,稍后一点那个大夏天还西装革履,前边那人更高更瘦一点,穿着简单的白色polo衫,看到他们停下站定。 林川柏本来正在跟安乐解释园子里的水是从哪里引来的,余光扫到前边的人也缄了口,那两人站在小道中间,林川柏便领着安乐绕开他们往路右边走。 却被叫住,“川柏。” 林川柏本来想大家都装不认识路过就算了,要是像一般熟人那样还寒暄两句也太尴尬了,沈定秋却似乎完全不这么想。 “川柏,过来吃饭吗?” 这特么饭店不来吃饭难道来游泳啊。 林川柏都服了,这人傻了吧,不过嘴上只是很平静地回答:“嗯。” 沈定秋好像也只想了上句没想下句,顿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林川柏特别害怕这种场面,马上插道:“那个跟朋友一起的,还有事,先走了。 分卷阅读79 - 分卷阅读79 - 分卷阅读8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0 ” 说完没待沈定秋回话就抬脚离开。 沈定秋扫了一眼林川柏身边的人,最后视线落在陆重身上,陆重以为是林川柏的朋友,出于礼貌朝他微笑致意当打招呼,那人却面无表情的转过头。 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张池偷偷扯陆重的衣服,小声说:“这俩人有一腿吧。” ???!!! 陆重被惊得头皮发麻,这什么玩意儿,瞪他:“别瞎说!” 张池的脸上哪里还有刚才的低落,一脸兴味的八卦样,“什么瞎说,我别的不灵雷达灵得很,特别是发现奸情那一个,当初赵程宫跟小辉谈恋爱也是我最先发现的。” 陆重整个人都炸了,“什么!他们俩还谈过恋爱!” 张池怜悯地看了陆重一眼,啧啧两声,摇了摇头。 之后陆重拒绝了林川柏又要送他们回去的好意,三个人去乘地铁,上车正好有两个位子,安乐和张池坐着,陆重拉着吊环站他们面前。 张池逗安乐:“刚刚的菜好吃吗?” 安乐狂点头,“好吃,那个栗子蛋糕好好吃啊,那个南瓜汤,好香好香,跟平时咱们吃的南瓜感觉不一样,还有鱼,反正都好好吃啊,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里边擦了白松茸能不香吗,不过别的更精细地我就吃不出来啦,怎么说呢,哎钱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咳咳”,陆重瞪了一眼张池,不许他传播三观不正的思想。 “安乐吃完这顿饭,估计更嫌弃你做的菜了。” 张池打趣陆重,却立刻被一旁的安乐反驳:“池哥,你拿家里的饭和饭店比好吃,这是你的问题。” 陆重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张池转过脸,佯装生气,“你就见不得你阿大受一点儿欺负是吧,哎伤心,白疼你这个小白眼狼了。” 安乐笑嘻嘻地抱着张池胳膊撒娇。 陆重他们住的是货真价实的郊区,地铁都得换乘三趟,足足两个小时,安乐坐最后一趟的时候都睡着了,陆重抱着她防止摔着,地铁里冷气足,又把带着的外套盖在安乐腿上。 到站后也没忍心叫醒安乐,背着她往外走,张池跟在身后说:“你还说我惯着她,真正惯着的也不知道是谁。” 陆重没反驳,只是笑,张池拿着外套也笑起来。 这辈子如果说有什么人能让张池用上嫉妒这个词的话,那只有安乐了,他嫉妒安乐有这么个哥哥嫉妒得不行,有时候恨不得倒回去重新投胎。 前些年陆重刚离开梅园还没遇到朱一豪的时候,穷得叮当响,处理完他妈后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到五百块钱,一边照顾还小的安乐一边出去打零工,经常一天就吃三四个馒头。可即便这样他还是会尽最大努力保证安乐的生活,因为家里没冰箱所以每天起很早走很远的路去买新鲜肉和牛奶,回来变着花样做给安乐吃。 重感冒烧到四十多度也舍不得去医院,只是去诊所开点药,张池那天去找他的时候,大半夜还坐在楼下的椅子上,烧得脸通红,问他为什么在这里,迷迷糊糊说怕在家里出什么事吓到安乐。 可能就算安乐说要天上的星星,陆重都只会说好吧。 一想到这,张池化身一只酸酸的柠檬精。 林川柏本想着第二天就去吃陆重做的烤鸡,但拍壁画的事情已经进入尾声实在走不开,周六又是他妈妈生日,就重新约了时间。 他是周五饭点到家的,到时餐桌上除了坐着他爹妈以外还有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女生。 孙媛媛看到他就招手让他过来喊人:“你大舅,舅妈,不认识了?” “舅舅,舅妈。” 黎苹芝笑得满脸褶子,“川柏真是越长越帅了啊。” 林川柏扫了一眼旁边一直微笑那女生,问:“舅妈,你们家不是个男孩吗,什么时候生二胎啦?” 黎苹芝似是很满意林川柏问到这个,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这是你舅舅带的研究生,叫席清雅,今年刚二十三,特别乖,年年拿奖学金,除了成绩好还会做家务,现在会做家务的女娃可不常见啊,清雅做的饭菜啊比我这个当了二三十年的主妇……” 林川柏打断道:“叫薛什么来着。” 孙媛媛白他一眼,“席,毛主席的席,席清雅,什么薛啊。” “哦”,林川柏笑得意味深长,说:“我先上楼了。” “不吃饭吗?” “我外边吃了来的,你们慢吃啊。” 林川柏上楼的时候都还在笑,幸灾乐祸地给林锦打电话:“林宝玉,薛姨妈都带着薛宝钗进府了,您啥时候归家啊。” 听得林锦一头雾水。 第六十六章 林川柏打电话过来时林锦还在公司,一堆薛宝钗薛姨妈什么的直听得他云里雾里,后来才搞明白是他大舅他们来了,还带了一位适龄女性。 林锦冷哼一声,没多说什么。 肖青河当时正好在旁边,听到是林川柏,说:“中午我跟李菲吃饭,她说川柏前两天给她打电话,问咱们公司在兆丰那边的楼盘有没有好点的初中,好像是帮他有个朋友的孩子问的。” 林锦皱眉,林川柏哪有什么小孩上初中的朋友,这年龄也不对啊. 兆丰?继而想到什么,一愣,越想越觉得应该就是陆重。 “这事你接手,让李菲别管了,找一所好一点的私立,离崔塘近一点,条件、校风要好,学费不能太贵,师资要有经验,不要刚毕业的师范生,最好是连着高中……算了算了,你把所有初中的资料给我整理好,我自己选。” 肖青河满肚子腹诽,又要这好那好又要便宜,这么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神仙也做不到啊,再说资本家定价的时候怎么不这么想啊,还好林锦自己把这个烫手山芋接过去了。 林锦差不多九点半左右到的家,到时除了川柏以外其他人都在客厅聊天,他先跟大舅舅妈打招呼。 黎苹芝看到林锦比看到林川柏激动得多,“小锦这么晚才回来啊,真是辛苦,我还以为当老总跟我们这些坐班的不一样勒,没想到也要加班啊,对了吃饭了没?” “舅妈,我在公司吃过了。” 黎苹芝又介绍了一次席清雅,那词儿跟刚刚和林川柏说的一字不差,林锦点头,说:“你好。” 席清雅瞟了一眼,一下就觉得脸热,不敢抬头垂着眼也回了句“你好。” 小女儿情状惹得黎苹芝在一旁偷笑。 又随意说了几句,林锦跟林雄聊到今天去看的项目。 “早上我跟星海德刚总去他们刚建成的度假中心走了走,确实不错,临空经济区现在开发得比较成熟了,四号线延伸段年初试运行,预计年底通车,上半年通了两条大道一条高速,现在那 分卷阅读80 - 分卷阅读80 - 分卷阅读8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1 边政府主打生态旅游和健康养老,严格控制产业入驻,星海的度假村占地差不多两千八百多亩,高尔夫球场、跑马场、温泉酒店,疗养中心这些都有,他们那个酒店规格五星,价钱不算便宜,今天还是工作日,我去的时候爆满,据说开业这两个月都是满房,德刚总笑得嘴都合不上。” “李德刚这人,还是很有几分本事的,特别是眼光,少有人及。” “他们当时拿的就是附近最好的一块地,背靠国家级森林公园,把东北边的土坡铲平就临着紫云湖,风景、空气质量都很好,地势开阔,没有遮挡后看日出特别漂亮,日出紫云现在已经成了顺城十大必去景点之一,他们宣传的就是不用出门,在房间躺着看最美日出。” 黎苹芝和孙巡也被吸引,在一旁听得认真。 “星海这次营销部活儿也干得漂亮,临空有个长寿村,同时也是顺城百岁老人最多的行政区,以这个为噱头,炒天然氧吧这个概念,吸引了不少中老年人,前段时间还找检测机构,检测出那边的空气里某种有益成分比其他地方都要高,据说对咽炎、鼻炎、哮喘还有什么心脑血管方面的病症很有益处,德刚总说他们本来还要扩建的,但旁边的地已经被军区拿到,准备建老干疗养中心。” 黎苹芝忍不住插嘴:“小锦,这些都是真的吗?还是他们为了做生意故意这么宣传的?” 林锦转过身,回道:“这些当然都是宣传,但也得有依有据,不可能凭空编造,消费者又不是傻子对吧,退一万步说,就算一般消费者不懂,军区那帮‘老太爷’总不可能被蒙吧……哎对了,我之前听说大舅是不是就有咽炎和鼻炎,要不我安排你们去那边玩两天,吸吸氧,我这一天忙成这样可能也没多少时间陪您和大舅,你们难得休次假,也去好好享受享受,休息休息,就当我这个小辈尽孝心了。” 黎苹芝脸乐开了花又强自压住,“这怎么好意思啊,让你这么破费。” “您这么说就客气了,都是我应该的,那就这么定了,明天我让老陈送你们去,正好附近的村镇这几天在办灯节,你们可以顺道去玩一玩。” 黎苹芝假意推辞了几句便答应了,美滋滋地回房,看到席清雅苦着脸才想起此行的目的,可没等她第二天再遇到林锦,就被一大早登门的老陈连人带箱子打包运上车,热情得让她连话都找不到机会说。 林川柏压根不知道下边发生了什么,他讨厌黎苹芝所以一直找借口待在房间里打psp,通关已经是一点多,扭了扭脖子准备去楼下找点吃的,没吃晚饭可饿死他了。 啃着一根香蕉拿着一个三明治兜里还揣了一瓶鲜奶,他慢悠悠地上楼,十五的大月亮挂在窗边,洒下一层银光,然后,发现林锦还坐在露台的椅子上。 “七月半你坐这儿干嘛,不怕招鬼啊。” “还没睡?” “饿了,那些人害我晚饭都没吃,你呢,怎么不睡?” 林锦拿起手边的啤酒喝了一口,说:“赏赏月亮。” 林川柏也坐下来,把香蕉和三明治吃完,又喝了半瓶牛奶,然后拍拍肚子长舒口气,“总算舒坦了。” “……那个我说,哥,承认自己心情不好是件很难的事情吗?” “你这个人从小就别扭,就喜欢装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干嘛啊,你又不修仙入道的需要斩断七情六欲,我都受不了你……你还记不记得六年级有个亲戚的孩子寒假来我家做客,就特别胖右边耳垂上有颗大痣那个,他要你的cd机,你明明就不愿意,但是爸问你的时候你还是装作满不在乎地答应了,后来自己生闷气生了特久,老在其他地方找那个小胖子的茬。” 林锦失笑,“哪辈子的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我就是打个比方嘛,你从小到现在就没变过,一直就这破德行。” 林锦这回居然没有反驳,林川柏试探着问:“公事?还是私事?” 坐在一旁的人又喝了一大口啤酒,沉默良久,终于开口:“一半一半吧。” “公事我可帮不了你,私事嘛不定可以帮你出出主意,我猜猜,是,关于陆重?” 这次林锦沉默的时间比刚才还要久,林川柏都已经开始在想夜风有点凉要不要回去加件衣服是加个针织衫还是卫衣呢,才听到他说:“百分之八十吧。” 乖乖!陆重牛逼啊!居然有百分之八十!他以为六十最多了! 林川柏心里激动得半死,勉力维持面上的平静。 “那你准备怎么办?感觉陆重好像没有复合的想法啊。” 林锦叹了口气,把自己完全靠在椅背上,“所以,不知道啊。” “陆重这人面热心冷,面上看着是个软绵绵的老好人,但内心其实很有自己的想法,而且很难被外力改变,另外,他对人的戒心很强,当朋友容易当好朋友难,你看他身边的人,就那几个,还都是很多年以前就认识的,几乎没什么新的人。” 林川柏继续绞尽脑汁地分析:“最重要的一点,他之前的日子实在太苦了,好不容易现在过上挺好的生活,有自己的房子,有喜欢的工作,好朋友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个,一切都走上正轨,不一定会愿意为一段前途未卜的感情冒险,打破现在平静,而且这段感情还是之前失败过的,陆重不像是那种会跳同一个坑两次的人。” 夜色里林川柏看不见林锦的脸越来越黑。 “你特么这是来给我出主意还是泼冷水的?!” 林川柏终于忍不住嘿嘿笑出声,可笑过后越发觉得刚刚的分析很有道理,这确实像个无解的死局,一下子又笑不出来了。 “这样吧我们换个思路,这肯定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毋庸置疑,换个角度,你又有多大的决心呢?还是仅仅心血来潮,碰碰壁就算了。” 林锦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 林川柏接着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并没有真正爱过谁,你从高中到大学谈了那么多次恋爱,我也没觉得你谈时有多投入,分开过后又有多难过,你更像是在找玩伴,而不是恋人,而且我很怀疑你有真正地追求过人吗?就像陈铭冬说的那样,你的条件太出色了,好像只要稍微示意,感兴趣的人就会自己主动靠过来,毫不费力,但是,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吧,又不是什么动物,打一架展示展示力量,或者开开屏嚎两声就可以吸引配偶。” “爱一个人、想靠近一个人是本能啊,就像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你对陆重是这样吗?” 林锦仍旧是沉默,他也在想,这究竟是不是别人口中的爱? 如果要他说没有陆重就活不下去这种话好像不至于,甚至也不会像电影里那样食不 分卷阅读81 - 分卷阅读81 - 分卷阅读8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2 安寝难眠,他仍然会好好地生活,认真地工作。 只是就像一根不小心弄到指尖里的毛刺,发生时感受不到,未碰到时也不觉难受,但偶尔一不小心按到却会让胸口一抖,经年累月的疼痛。 怪不得有句诗,少年情事老来悲。 “我不知道这到底算什么,我只有在想到他一个人时,会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 林川柏一怔,他从来不知道他哥原来是一个这么会说话的人,一句话就让人眼眶发热。 他轻声问:“既然这样那之前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就分手?” 林锦仰起头看月亮,专注得好像真的要从里面看出一棵桂树。 “比起最后才摸到最好的牌更残忍的,是老天在第一张就把最好的牌给你,让你不懂珍惜,有恃无恐,总以为以后还会有更好的,即便心里早有预感,却想时间还早,日子还长,一切都来得及。” “我至今犯下的最大的错,就是误以为时间无所不能。” 第六十七章 那句话后,林川柏再没能从林锦口中撬出只言片语,任他怎么问林锦都不回答,后来嫌他吵得烦还直接躲回了房间。 气得林川柏胸口痛。 林锦熬了两个晚上,终于给安乐选出来两所比较合适的学校,都办了十年以上,校长有经验,风气好,最主要的是虽然这两所学校排名一般,但是刚带完毕业班的这届老师有几个业务能力很强,到时候把他们凑成一个班,不会比好的那几所差。 林锦把所有能想到的方面都想到了,既考虑了陆重的经济压力,又考虑了教学质量,算是最具性价比的选择。 两所学校唯二的差别就是学费和距离,离陆重家近的一年要贵一万,另一所便宜倒是便宜一点,但是和他们现在住的地方一南一北,还都在郊区,来回起码三四个小时。 林锦不好决定,所以把两所学校的资料都打包装到一个信封里,让肖青河给李菲,再转给林川柏。 肖青河极会看眼色,交给李菲后还叮嘱了一句:“就说是你整理的。” 李菲先是眉毛一挑,然后才回了个“好。” 林川柏拿到东西那天正好陈铭冬他哥结婚,他怕耽误事就给陆重发了顺丰。 陈铭冬还跟读书时那样总喜欢跟在林川柏屁股后边,“嘛玩意儿?说叫个服务生给你寄还不行?” “我自己寄吧,很重要的东西。” “陆重?这人谁啊?” 林川柏本准备随便瞎扯两句,但陈铭冬刚跟他分享完一个大秘密,让他觉得故意骗陈铭冬好像不太地道,况且这也不是什么不能与人说的事情。 所以在陈铭冬问第三遍的时候回道:“就我哥以前的男朋友。” 陈铭冬睁着三层眼皮的大眼睛问:“哪一个?” 林川柏噎住,然后说:“其中一个。” “不都说前男友了,怎么你还跟他有联系啊?” 这不是两三句话就能讲明白的事情,林川柏想了半天不知该从何说起,索性从头到尾简略给陈铭冬讲了一遍。 最后还嘱咐:“这事儿你知道就行了,别到处乱说,当心我哥听到剥了我的皮。” 陈铭冬有点没回过神儿来,“我滴个乖乖!这么牛掰的吗?锦哥居然还能有这一天,不过,应该很容易搞定吧,那可是林锦!” 林川柏抿嘴摇头,“哎那是你不认识陆重,不是一般人,我左想右想,估计死缠烂打还有点可能性,但你知道的我哥,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所以这事儿啊……” 两人交换眼神,异口同声:“没戏!” 当天下午五点左右陆重就收到林川柏寄来的资料,不禁咋舌这效率就是不一样。 信封厚得像本书,几乎包含了学校的所有信息,校长和老师的简历,过去三年带的学生成绩,收费清单,教室、宿舍照片,甚至连食堂菜单都附了一份。 陆重看得极认真,一页都没漏下,重点内容还用笔划出来,感觉像是去那两所学校走了一圈儿。 看完后他比较倾向新世纪,就是离得近的那所,虽然要贵一万多,但是平时省点还在他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这样安乐周末回家只要四十分钟,不会太辛苦。 不过他还是想让安乐也看看,尊重她的意见。 意料之外却也情理之中的,安乐想去远一点的齐林。 陆重面带忧色,“安乐,阿大有钱,这不是你需要考虑的事情,齐林虽然也很好,但是太远了,你回家不方便,路上太久我也不放心。” “我知道这一万块钱阿大有,但是如果能省下来不是更好吗?” 安乐边说边翻到其中一页,那是两所学校的各种对比,贴心地列了一个表格,却似乎把学校的名字写反了,打印的学校名被划掉,用钢笔在上边写了的正确的名字。 陆重愣了一秒。 “阿大你看得好仔细啊,要不是你标出来我都没发现打反了,这个距离,我周五回周日走,一趟多俩小时,一周多四小时,一个月也就多16个小时,一年才192个小时,我只辛苦这不到两百个小时每年就能节约一万块钱,三年就三万块,多划算啊!” “而且我昨天在网上查了,齐林离机场很近,才七站地,我可以去机场坐机场巴士,直接一趟就能到镇上,不用转车,到时候你来镇里接我就行了。” “阿大,我已经长大了,会自己照顾自己的,早锻炼总比晚锻炼好啊,以后出去读大学什么也不会不适应了。” 安乐说得头头是道,陆重几次张开嘴却根本无从反驳。 他一直回避一个事实,之前逝去的每一天,都是安乐渐渐长大的一天,不仅意味着成长,更意味着分离。陆重面带欣慰,失落和难过掩盖在笑容之下。 “阿大听你的!” 这一件困扰陆重多时的事情,终于算圆满的解决,安乐卸下了心理包袱,玩得更疯,余风打电话让她过去玩,蹦蹦跳跳收了两件衣服就跑了,都没让陆重送。 而张池这两天有亲戚过世,也去了乡下,所以家里只剩下陆重一个人。 一个人在家陆重也没动力做饭,天天面条,猪油加酱油一拌就是一顿,更懒一点就直接一天三顿都在山庄吃工作餐。 这天陆重又是忙到晚上九点多才下班,溜达着回家,临到小区门口又往镇上走准备去买了几个梨,没走几分钟路口转角处迎面走来一个人,一身黑色运动衫,耳朵里插着耳机。 两人俱是一愣。 陆重还没说话面前的人就已经着急解释,“我们有个项目在这边,这几天得过来盯着。” 看来是还记得之前那句别再见了。 陆重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直接走又似乎不合适,只好寒暄道:“这么晚,是运动去吗 分卷阅读82 - 分卷阅读82 - 分卷阅读8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3 ?” “我去找点吃的,晚饭没怎么吃,顺便运动运动。” “哦”,陆重实在没忍住,补了一句,“吃的都在那边,西边,这头没有。” “是吗?我刚刚倒是路过几家店,就人太多了,有点闹。” 陆重本来都往前走了几步,一下想到什么,又停下,面无表情的沉默几分钟,然后垂下眼。 “砂锅粥吃吗?” “啊……吃,吃的,我吃。” 陆重领着林锦走了几百米,到了一家背街旮旯的小店,鲜红的招牌,顺城啤酒几个字比店名还大。 “他们家牛肉粥猪肝粥还不错,肉和蔬菜都是在我经常买菜的店进的,油也是在买的超市桶装油,还算干净,你凑活吃一顿吧。” 林锦有点想笑,“我哪有你说的那么挑剔。” 陆重略勾了勾唇角,“你慢吃,我先走了。” 林锦木了一瞬,随即恢复如常,“谢谢!” 陆重顿了片刻,说:“谢谢你才是。” 林锦不明所以,因此只是笑。 到家十点半,梨也忘买了,陆重冲了个澡直接倒在床上,薄毯拉到头,整个人盖得严严实实。 屋里的空调发出嗡嗡的声音,窗外夜越来越深,初时还能听到几声婴儿啼哭,渐渐地一切归于寂静,偶有车辆行过的声音,远远的,像是从遥远的梦境传来。 不知过了多久,陆重突然一个挺身坐起来,眼神清明,哪里有半分刚刚睡醒的样子。 拧开台灯,拿过桌上林川柏寄过来的那本资料,循着记忆翻到某处,正是之前安乐跟他据理力争时特意打开的那页。 那笔迹多熟悉啊,曾经闲来无事被他一次次地铺上硫酸纸临摹,年轻时总喜欢赋予所有俗气的事情以诗意,能跟你写出相似的笔迹是那么浪漫,一笔一画都用尽心力。才发现,这么多年了,他如今写的字其实满是另一个人的痕迹。 比忘掉一个人更难的,是抹掉那些在不经意间刻在身体里的记忆。 陆重狂甩了甩脑袋,关灯再躺下,这一次灯没有再亮起。 第六十八章 林锦当然是哄鬼的,什么项目还需要他这个集团总经理来盯? 只是前几天偶然翻到下边子公司在崔塘建物流园的开工快报,心血来潮让肖青河安排去项目上看一趟,一看就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 林锦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就算待在一个地方又能干嘛,只是那天跟林川柏聊过后,他也深刻地自省,就很想试一回听从自己的心,而不是脑子。 反正也不会更差了,他自暴自弃地想。 说来也奇怪,兆丰这个区在顺城一直属于边缘地区,离得远还特别穷,林锦之前来过几次都没留下什么好印象,灰很大,垃圾乱扔,所谓最好的饭店都脏兮兮的,菜还难吃,人们说话的口音很重,开口就像吵架,彪悍得很,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产桃,桃子很好吃。 但自从知道陆重在这里,整个就变了。 兆丰区崔塘镇这个他之前从来没听说过的地方,突然就在心里成了地图上的一颗钉。 林锦住在镇上所谓的最好的酒店里,据说还是三星,但设施陈旧一股子不通风的霉味,肖青河订房的时候还忐忑林锦肯定得转身就走,没想到林锦转了一圈居然只说了句“嗯,有热水”,肖青河愣住都不知道怎么接话。 白天林锦去项目组临时搭的办公室远程办公,晚上就在崔塘四处溜达,他其实没想过要偶遇或一定怎样,只是单纯的想看一看陆重生活的地方,走一走他每天走的路。 林锦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像十五六岁怀春的少女一样,只因为跟一个人可能走过同一条巷弄而雀跃不已。吃早餐时会想陆重是不是也在这家店吃过包子喝过粥,买水果时会想陆重是不是也曾在这家店跟腰围和身高一样的女老板讨价还价,之前让人难以忍受的口音听多了还有几分可爱,甚至路边每一棵曾给陆重遮过太阳的柳树,都让他充满感激。 说出去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林锦给了自己五天的时间,就这五天。 但就在定好第二天七点老陈来接他,临走的前一晚,他又一次跟陆重不期而遇。 *** 暑假很快就过了,转眼就到安乐要去上学的日子,陆重给安乐打包东西足足打了两天,翻来覆去地检查,就怕有什么遗漏。 张池在一旁边看边吃开心果,说:“你至于吗?又不是去一两年不回来,一个星期回次家,忘带了回来拿呗。” 安乐也发牢骚附和,“就是啊,要是别的同学都只带一点儿东西那我就搞笑了。” 陆重没空理他们,自顾自地盘算还差什么。 安乐从小到大除了去找余风玩,从来没有离开家超过两天,陆重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她搬到宿舍,但最后还是克制着只带了两个大箱子,一个装被子褥子,另一个装衣服杂物。 陆重提前约好了出租车,张池帮着搬到楼下,嘴上说“我就不去了,不就上个学吗?去这么多人夸不夸张”,可直到车开出小区又掉头去对面车道,都还能远远看到张池站在原地,伸头朝马路上张望。 安乐终于迟钝地感受到离别的滋味,去握陆重的手,低低地喊了声阿大。 陆重回握过去,安抚性的朝安乐笑了笑,安乐默默靠在陆重肩膀,一路上都没说话。 他们九点出发,下高速了有点堵,到学校已经十一点多。报完到,缴好费,领到门禁卡和钥匙,到宿舍发现他们居然还是第一个到的。 安乐的名牌贴在靠窗的左边,上边床下边是衣柜和桌子,安乐铺床陆重去打水把整个宿舍都打扫了一遍。平时陆重虽然惯着安乐,但并不是什么都不让她干,相反安乐房间一直都是自己收拾,有空还会帮陆重抹地。所以两个熟练工不到一个小时就把所有东西都整理好,宿舍也打扫得干干净净。 陆重坐了几分钟,站起来,说:“那现在吃饭去吧?” “嗯”。 两个人一起往校外走,安乐久违地挽着陆重的胳膊。 齐林中学在一个跟崔塘差不多的镇上,门口那条街开了一圈小店,他们就近找了个家常菜馆,点了三菜一汤。 陆重先吃完放下筷子,从兜里摸出两千块钱递给安乐。 “我也不知道一个月生活费给多少才合适,你先拿着,用完就跟我说。” 安乐却没接,喝着汤眼睛往上瞥,说:“给这么多干嘛?两三百块就够了。” “你先放着,万一有别的需要呢,反正没有了你再跟我说,就不像之前一个月一个月的给了。” 安乐抿了抿嘴角,接过放到贴身小背包里。 吃完饭陆重又去超市买了两箱苹果和橙子,准备搬到宿舍,路上犹 分卷阅读83 - 分卷阅读83 - 分卷阅读8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4 不放心地嘱咐:“这两种水果能放,跟同学分着吃,坏了就丢掉不要吃了,当心坏肚子。” “记得每天都要喝奶,我刚刚路过你们学校的小超市,那里就有订奶的,牛奶喝腻了可以订酸奶。” “不要光吃喜欢吃的那两样,肉也要多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要学别人减肥什么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陆重唠叨了一路,平时他多说两句安乐就会不耐烦顶嘴,今天却是一直乖乖听着,还不时“嗯”两声回应。 宿舍又有人到了,就安乐对面床,小姑娘叫费天颖,爸爸妈妈一起过来的。 陆重把水果放到阳台,费爸爸递过来一根烟,问:“怎么称呼?” 陆重接过却没点上,回道:“叔叔,我叫陆重,张安乐是我妹妹,她就睡这个床。” “表哥?还是堂哥?” “我们是亲兄妹,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 费爸爸了然地“哦”了一声,费妈妈边套被子边插嘴:“哎呦你这个哥哥太管事了,你爸妈可真省心,好孩子啊。” 陆重微笑,没有接话。 又站了几分钟,陆重就准备走了,他让安乐不要送,安乐却死活不依,一直送他到校门口,陆重本来满肚子的不放心,可此时突然就不想多啰嗦,只说了一句:“阿大走了,好好念书啊。” 安乐垂着眼,听到只是点头,下巴都要戳到胸口。 陆重伸手抚了抚她耳边的头发,然后转身往外走。 待快要过马路时,安乐突然喊了声阿大,陆重转头,挥了挥手,做手势让她回去,安乐的眼泪终于落下来,砸到手上。 前几天她跟余风躺在床上睡前聊天,余风问她为什么不读近一点的学校,她还自觉了不起地说:“离得远点我就能独立了,不是天天都被阿大管着,担心我吃担心我喝,肯定三天两头来看我,我都这么大的人了早会自己照顾自己,就阿大整天还当我是个三五岁小姑娘。” 听完后余风沉默很久,然后说:“你不懂,就算你以后八十岁了在你阿大心里都还是个小姑娘啊”,说完轻轻拍了拍她的肚子,说:“睡吧。” 安乐如今终于隐约明白余风话的意思,却也只能被时间推搡着不断向前走。 送走安乐陆重像被人抽去了主心骨,干什么都有点没劲儿,做饭也敷衍,经常就一锅乱炖打发张池,只有周末安乐回家时才像又重新活过来。 张池倒是不挑嘴,但看陆重这个状态也担心,说:“你就是围着安乐转转久了,一下子不习惯而已,要不……你谈个恋爱吧,充实充实生活。” 陆重正拖地呢,闻言瞪他一眼。 “哎我跟你说真的,你这和尚日子也过得够久了吧,之前安乐在是不方便,但现在总可以了吧,你也不怕憋坏,哪有你这种gay啊,准备出家是吗,你看看我这种清心寡欲的一年还得打几次野食呢!” 陆重心想我可没看来你哪里清心寡欲,嘴上却说:“记得戴套,按时体检。” 张池讨了个没趣,嘟哝着吐槽:“算了,关我屁事,你个和尚gay,憋不死你!” 陆重装作没听见。 其实陆重何尝不想好好找个人在一起,他又不是准备孤独终老,只是一直以来都没遇到合适的。有时候上网看帖子,一夜情到处都是,可真正两个人长长久久在一起,寥寥可数。 陆重实在无法说服自己通过约炮这种方式来认识新的人,如果可能,他还是更想先了解彼此的性格、背景,然后再看要不要更近一步。 他觉得这明明是很正常的事情,可在其他人眼里却像是异类。 *** 孙媛媛这两天忙坏了,召集各方姐妹亲朋好友,电话就没停过,而目的呢只有一个,给林锦物色女朋友。 她之前一直都不太着急,毕竟她儿子这么优秀,想找个女朋友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但前几天她突然意识到,林锦还有两个月就三十三了。 三十三了啊,他爸三十三的时候林锦都读小学了。 于是孙媛媛坐不住了。 林雄一大早就看到她拿着个pad滑来滑去,嘴里念念叨叨:“这个不行,下巴太尖了,没福气……这个有点三白眼……诶这个长得不错,哎学历太低了。” “干嘛呢你大早上的?” 孙媛媛手上不停,“忙着呢,别烦我。” 林雄好奇走过去,一看就笑了,“哎哟姑奶奶你别瞎折腾了,你自己生的崽自己还不知道,你儿子哪是被安排的主,你没看之前你弟他们来的时候,把人撵到郊区从头待到尾,你可别瞎操心,小心事情不成还落埋怨。” 孙媛媛一愣,继而把pad往沙发上一扔,裹紧身上的披肩,面无表情说:“算了算了不管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吃早饭。” 说是不管了,但晚上孙媛媛还是在客厅一直等到林锦回来。 林锦看着她妈笑眯眯地走过来眼皮就是一跳,问:“妈,还没睡?” “怎么天天回来得这么晚啊,成天这么忙,什么时候才能让我和你爸抱孙子啊。” 来了来了,林锦脑子里警铃大作。 “那个孙思林你知道的吧,李曼阿姨家儿子,就比你大两个月,人二胎都生了,你看看你。” 林锦去倒了杯水,“这不是没遇到合适的吗,再说还早着呢,现在跟我一边大的人没结婚的大把都是,您别太着急了。” “我能不着急吗?你都快把公司当成家了,天天住那边算了,我就怕我闭眼那天都看不到我家孙儿,钱倒是赚了但孙子没了!” 林锦听得真是满头包,“我说妈,您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时髦都市女性,怎么能跟一般嘴碎老太太一样天天就想着抱孙呢,放心,这事我有分寸,你别着急啊,太累了我先上楼睡觉了。” “哎你……”,孙媛媛话还没说完林锦就已经几步窜上楼,留下她一个人气极反笑,连喝了两大杯水才喘过气来。 林锦回房先冲了个澡,越想越觉得自己苦逼。 这边爹妈逼婚,那头喜欢的人连面都捞不着见一次,公司里还一堆烦心事。 人生无望。 他临睡前又看了一遍今天肖青河发过来的房产资料,翻完后在某张图片上画了一个圈,重新发回去,打字:“就我圈起来这套,双拼就双拼吧,用川柏的名字买。” 第六十九章 林锦在崔塘附近买了个小双拼的事情,除了肖青河以外没人知道。 崔塘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主干道就一条不到一公里的四车道,大一点的超市、饭店、加油站都分布在这条主干道,支路上还有些零星小店,多是杂货铺和宵夜摊子。 他一周会去那边住上两三天,孙媛媛问起时只说忙得太晚 分卷阅读84 - 分卷阅读84 - 分卷阅读8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5 ,就近睡在公司旁边的公寓,孙媛媛有几分不愿,但林雄宽慰她说林锦一天辛苦,不折腾回来也能多睡一会儿,这才作罢。 林锦晚上会出去散一个小时步,不过,再没能遇到陆重。 倒是张池,在一家烧烤摊子前遇到过一次,林锦之前看过他的照片,所以一眼就认出来,随后朝旁边看了好几眼,才确定只有他一人。 第二次再在同一个地方遇到时,林锦沉思片刻,拍了拍他的肩膀。 张池刚啃了一口手上的大鸡腿,嘴巴一圈全是油和辣椒,转过脸来满是狐惑。盯着林锦看了半晌,眼睛眯起,嘴角也渐渐拉平。 应该是认出来了。 认出来就更好办了,免得还得啰嗦几句。林锦从运动裤兜里摸出一张名片递过去,说:“如果他有什么难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这个他是谁,不言而喻。 张池脸上狐疑更甚,刚烤好的大鸡腿挡在胸前,只警惕地看着林锦,却不伸手接。 林锦似不在意,继续维持那个姿势。 “你打的什么主意?”张池皱眉。 “如果他遇到什么难办的事情,多个人也多条路不是吗,再怎么说我从小在这儿长大,总比他多认识几个人,可能法子也多一点。” 这个说法可太谦虚了,张池脸上警惕稍敛,林锦趁热打铁:“我只是不想让他四处求人,太辛苦了。” 张池似被说动,站直身体,把鸡腿换到左手,然后伸右手去拿那张烫金名片,一沾就是一个油印子。 林锦顿了一秒,才松开手指。 张池把名片捏在手上,脸上仍是不放心,说:“这可是你自己给的,可不是陆重求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给你打电话了,你不能拿这个要挟他。” 连“要挟”都出来了,林锦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十恶不赦,不过倒没多说,只嗯了一声。 张池继续嘀咕:“反正我是不会告诉陆重的,他也不会记你这个好……你再献殷勤我也不会在他面前说你好话,用不上这张名片最好,不然以后要是他有男朋友了还不好……” 一眼扫过去,张池立即噤了声,林锦没再停留。 人走远了张池才抚了抚胸口,心想这人凶得要死,打死都不能让陆重再羊入虎口。 *** 经过一个月,陆重已经从安乐不在家的失落中恢复过来,生活又重新进入正轨。 转眼就到中秋,今年中秋在国庆前几天,安乐还没放假,所以只有陆重和张池两个人。 张池是看到陆重准备做米糕才反应过来,“要过中秋节了吗?” “嗯,明天十六。” “就我们俩也要做米糕?” 陆重扔给他一个“废话”的眼神,“这跟几个人有什么关系,中秋节吃米糕和吃月饼是习俗,一个人也要吃的,做小一点就是了。” 张池耸耸肩,“小老头就你一天规矩多。” 陆重没再搭话,继续舂米。 陆重老家的中秋不叫中秋,有一个很质朴的名字,月亮节,过八月十六而不是十五。 月亮节吃米糕是他们那里的习俗,米舂成粉调水和糖放进圆形模子里上蒸笼,蒸好后再用一种叫地菇的果实的汁液画上吉祥的图案,颜色是火一般的红,看起来不像月饼反而有点像现在的生日蛋糕。 小时候从月亮节前几天起陆重就开始激动,陆婆婆总会蒸一个比其他家都要大的米糕,大半分给左邻右舍,小半留给陆重。只有那天婆婆会从里屋拿出那个宝贝的糖罐罐,手也不抖地放上两大勺白糖,所以每次陆重看到那个罐子就会不自觉的咽口水。 因为张池的缘故,家里月饼和米糕都会备,随意爱吃什么,摆在桌上一大一小,都是不约而同的正圆。陆重想,可能天底下的人对美好的期盼大抵总是相同。 林锦第二次看到陆重还是在之前遇到张池的烧烤摊,十月的某个周四,不同的是张池是心急火燎地等在烧烤架前,陆重却是坐在角落的座位上,背着街一个人似乎在喝酒。 林锦仅路过随意一瞥,就能确定那个背影是陆重,像是突然有了某种超能力。 他颇有几分“近乡情怯”,踟蹰半晌,才掀帘进去。 待他坐下时陆重吓一跳,瞪着眼打量半天,林锦就坐在那里随他看,不动也不笑。 陆重脸皮终还是没那么厚,两分钟后便不自在地移开视线。 桌上两瓶啤酒,一瓶已经空了,一瓶还剩三分之二,林锦问老板再要了一瓶,自顾自地倒了一满杯,然后先喝了一大口上面的泡沫,再举杯。 “干杯!” 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陆重暗自腹诽,不过还是端起了杯子。 两人都是一饮而尽。 “有心事吗一个人喝闷酒?” 陆重奇怪地看他一眼,“谁规定的有心事才能喝酒?” 林锦讨个没趣,皱皱鼻子。 陆重也意识到自己口气有点冲,撇开眼,弥补一般解释:“就想喝了,没什么别的原因。” 林锦开始瞎聊,“这家店好像生意不怎么好,路口那家我看都坐满了。” “嗯,那家生意是这条街最好的,有时候还要排队,不过这家味道我觉得也不错,还没那么吵。” “我很久没吃过烧烤了,前些年还不觉得,现在只要一吃这种重油的东西,胃马上就不舒服。” 陆重抬眸,“一样的,年纪大了,我以前吃那种羊肉串,一般大小那种,一个人能吃一百串,现在三十串就歇菜了。” “一百串?!弄下来得一大盆吧?” 陆重不以为然,“那有什么,我十几岁的时候吃馒头都能吃十几个。” 林锦迟迟没有说话,又碰杯喝完,才低声说:“那以前让你多吃一块肉就跟要你命一样?” 陆重一怔,神色讪讪,不过仍坦然道:“当时在你面前保持形象不好意思放开吃而已,怕你被吓到。” 语罢,一时两人都无话。 陆重其实很有点束手无措,他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很明白也很直接,以他对林锦的了解,应该自尊心受挫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见他。 哪知,时光易己也易人。 两个人心有灵犀地换了不痛不痒的话题。 酒喝光了没再点,林锦想上洗手间,陆重给他指路尽头有个公厕,说完又想到那个公厕被树遮着可能不太好找,于是说带他去。 到后陆重才知道自己多虑了,那味儿隔条马路都能闻见,闭着眼也能找到。 林锦站在路口好久才鼓足勇气往厕所走,没走几步就停下来,又走几步,又停下,然后回头,脸上尴尬、恶心、狼狈、难受、委屈,好像大厨做菜,一大排调味料什么都加了一勺,混杂在一起,着实精彩。 男人的保护欲可能真的是 分卷阅读85 - 分卷阅读85 - 分卷阅读8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6 写进了骨头里,久别重逢陆重面对这个人一直很平静,但就在此刻,林锦破天荒的狼狈反而让他觉得有几分可爱,特别是还对照着刚认识时牛逼轰轰的模样。 “要不,憋着回你住的地方?”陆重建议。 林锦破罐子破摔,“憋不住了。” 大眼瞪小眼,陆重终于还是心软,说:“去我家上吧,就在旁边。” 林锦哪想到有这种好事,顿时心花怒放,脸就跟被电了一样抽搐好几下,好不容易控制笑容,几步冲回来站到陆重身边。 陆重话一出口就后悔,但都说了也不好再收回,边往家走边说:“上完厕所你就回去啊,已经很晚了。” “……哦” 陆重带着林锦从侧门进,左手第一栋就是,五楼。 上楼时陆重走前林锦走后,林锦的目光非常真诚也非常不和谐地黏在前方的屁股上。 苦思良久,好像比之前……胖了? 到门口陆重摸钥匙,越咂摸越觉得这事儿不对,他这不是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么一想手上动作就停下来。 转过脸,林锦正看他,面容平静,但眉间明显几缕焦急和不自在。 陆重叹了口气,反正都到这儿了,也不差这几步。回头,继续摸钥匙开门, 门开了,陆重弯腰给林锦拿鞋套。 林锦眼睛先迅速扫了一圈,房子是个两居室,门对着饭厅,再往里是客厅和卧室,深木色家具,极为简单的装修,说实话有点老气,但胜在窗明几净,整洁。 进卫生间放完水,林锦边洗手边四处看,洗手台上除了一瓶洗手液外再无他物,他又仔细盯了一会儿,原来镜子背后有个柜子,拉开里边整整齐齐摆满牙膏、洗浴用品。 啊原来是这样。 合上柜门,他开始思考怎么才能在这里多赖一会儿。 慢吞吞走出去,小心地问:“陆重,能给我杯水喝吗?” 陆重瞥他一眼,倒了杯水摆在一旁的餐桌上,林锦坐下来端着杯子喝,那嘴张合的大小估计比一般金鱼大不了多少。 半天水都没下去一半,陆重也发现了,瞬间真是哭笑不得,靠着柜子,好整以暇的抱臂看他,似笑非笑。 林锦老脸一红,还是做不惯无赖姿态,几口喝完,起身就准备离开。 就在陆重送他到门口,突然有人砰砰砰拍门。 “阿大阿大在家吗,我钥匙落宿舍了。” 陆重整个人被吓的几乎跳起来,扯着林锦就往阳台上跑,到了才发现好像藏不住,又把林锦拉到自己卧室,拧开门用力把人推进去。 “嘘,千万不要发出声音,拜托拜托。” 说完也不等林锦回答就关了门,还用钥匙反锁上。 林锦愣了几秒,然后嘴角慢慢上升,什么叫瞌睡遇到枕头。 这!就!是! 陆重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来了来了!” 安乐的手刚举起准备再拍门就从里打开,她皱眉埋怨:“我都敲了好久了,还以为没人在家呢,电话也不接。” “电话在客厅充电没带在身上,今天不是才周四,明天不上课了吗?” 闻言安乐又开心起来,“明天要征用我们的教室当临时考场,学校就放假了,正好肖萧他们家要来这边参加她舅舅的婚礼,我就顺路搭他们车回来了。” “哦哦,吃饭了没?饿不饿?”陆重接过安乐手里的箱子。 “好像有点饿诶,阿大给我煮几根面条吧,不要太多啊半碗就可以了。” 陆重笑着应好。 这房子半点不隔音,林锦站在门口把外边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他打开手机手电筒,扫视一圈,这是一间大约十一二平的房间,靠墙一张床,床头挨着书桌,对面是一壁柜子,摆得满满当当。 踮着脚走到书桌前把台灯拧开,视线变得更清楚。 桌面很干净,一个闹钟一沓白纸一个黑色笔记本,角落还有一小盆绿植。 侧脸看过去,床很小,感觉一米五都不到的样子,深灰色棉质床单,可能因为洗了太多次有些地方泛白,上面有经常摩擦产生的细小绒毛。毯子靠墙叠着,枕头边放着一本深蓝色外壳的硬皮书。 刚被推进来他就闻到房间里有陆重的味道,像阳光穿过树叶,干净清新又带一点浮尘。 这气味跟他记忆里的分毫不差,一下子就让他想起多年前每一个相拥而眠肌肤相贴的夜晚,那时他总喜欢把鼻子靠在陆重的颈侧。 几分钟前的黑暗里,他也在想象这间卧室会是什么样子?陆重每天晚上都是在一张什么样的床上睡去?会不会做梦?他猜,肯定很软很舒服。 像是进入一个旖丽的梦境,开了灯,梦醒了。 这间卧室不是他想象中的任何一种温馨,反而像是高中生的房间,林锦没有想到却又觉得似乎理所当然。 他偷偷往门口瞄了一眼,然后万分小心地、轻轻地坐到床上。床很硬,没有床垫,就是木板垫着一层薄薄的褥子。 林锦就那么安静地坐着,虽然知道陆重不在意这些,甚至可能这种简单到近乎艰苦的环境本身就是陆重所习惯的,但他仍然感到淡淡的心疼。 中途陆重偷偷跑进来过一次,满脸都是歉意,看到林锦坐在床上而不是椅子上后一顿,然后才小声说:“那死丫头好久没放假跟疯了一样,辛苦你再藏一会儿啊。” 门外隐隐传来电视节目声音和哈哈哈的大笑声,林锦也笑着点头。 陆重出去后,林锦站起来走了两步,视线落在书桌上那个黑色笔记本。 日记吗? 陆重之前好像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放这么随便应该不是隐秘的东西吧? 林锦心里像猫抓一样,斗争半天,想自己最近的做法已经不够君子,干脆小人到底算了。 横下心,翻开那个笔记本。 原来是记账簿。 一笔一笔记着每日花销,一天一页,空白处还整齐贴着小票。 “送安乐去学校打车费262元” “买两箱水果300元” “公交车2元” “地铁8元” “面条一把8.5元” “小葱0.6元” “快递寄存费1元” 林锦倒回去从头开始看,陆重不时还会在旁边写一两句话。 “下雨了,忘记带伞。” “今天的西瓜好便宜,五毛一斤,所以原谅它不好吃。” “今天擦了两遍地。” “安乐感冒了。” “收到一张假币!生气!坏蛋!!!!!!!”还把那张假币贴在下边,写了个大大的“假”字,林锦忍不住笑起来。 他以前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把那些生活的琐碎过得如此认真,从每一件稀疏平常的小事中汲取快乐,不惫怠所 分卷阅读86 - 分卷阅读86 - 分卷阅读8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7 有平凡的时刻,年轻时总是不屑,以为不过小题大做,到现在才懂得那是多么难得的能力。 林锦的心像是被酒浸泡的梅子,充满了温柔又肿胀的酸意。 十一点,安乐终于被陆重赶去睡觉,等安乐房间里动静变小,才悄悄去叫林锦。 “可以了,不好意思啊,让你藏到这么晚才走。” 林锦也不说话,只看着陆重,眼睛里藏着无数情绪。 陆重又疑惑地看他一眼,说:“走吧,我带你出去。” 两个人跟小偷一样轻手轻脚地往外走,陆重心里过意不去,准备送他到楼下,这次林锦走前陆重走后。 到三楼平台时,林锦停下转过头:“别送了,回去吧!” 陆重也停下脚步,顿了片刻,“那行,拜拜,早点回去休息。” 转身准备上楼,却猛然被抓住手指。 回过头,灯熄灭前只看到对面的人眼里的轻松和笑意。 黑暗里他的左手手指被紧紧攥住,唇上传来温热的触感,轻得像羽毛抚过,从唇珠轻轻滑到唇角,再滑到脸颊才重重印下。 第七十章 张池老家在隔壁市,他回去参加有个伯伯的丧事,说好的要去一周,但第四天就突然跑回来,大晚上的快12点。 陆重正准备睡了,听到对面有动静,还在担心不会来贼了吧,开门才看到是张池拎着行李袋正在找钥匙。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张池回头,喜上眉梢,“我还以为你睡了呢,不想待了就回来了呗……哎我去,钥匙去哪儿了?!” 陆重默默从玄关柜里摸出一把钥匙,递过去,“给,幸亏放了一把备用的在我这儿。” “我都忘了你们家还放了一把,幸亏幸亏。” 陆重帮他拎着袋子进去,“丧事办完了吗?” 张池冷笑道:“办完了,就是人还没火化呢架先打起来了,争那点赔偿金那个破房子,还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呢,我呸!” 别人的家事陆重也不好多说什么,把袋子放到卧室门边,忽然问:“你脖子上怎么了?” 张池愣了一下,马上打开手机相机,越照脸越黑,咬着牙狠狠说:“被狗啃了!” 谁家的狗这么有水平啊。 陆重憋着笑,没再招惹处于狂化边缘的人。 林锦年底连续出差,抽不出时间去崔塘,但他每天都会给陆重发微信,大多是图片或视频,有时是沿途的风景,有时是路边一跳一跳的麻雀,有时是天上的云,有时是夜晚的月。 陆重从来不回,林锦似也不在意。 转眼就是12月,天气越来越冷,陆重也越来越忙。 今年冬天遇到百年难遇的寒潮,陆重往年都是一件t恤一件普通运动外套打天下,今年破天荒的买了一件厚一点的夹克。而张池更是天天长在了家里,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还买了一件超长羽绒服,从头裹到脚,翠绿色,远看像颗青菜。 对了,陆重还见到了“被狗啃了”里那条“狗”。 那天他九点多回家,上楼看到有个男人正在拍张池家的门,他状若无意地打量,那男的倒是还浓眉大眼,长得人模人样,身材也不错。 陆重直接开门进了屋,张池居然裹着他的大羽绒服躺在他家沙发上。 “那人谁啊?” 顺城不是集中供暖的城市,陆重装修的时候钱不够所以没装地暖,张池家装了,冬天张池和安乐基本上都住对面,难得看到过来。 张池裹得严严实实还冻得哆嗦,盯着电视头也不回,“一个傻逼。” “那他现在是在追你吗?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陆重好奇道。 也不知道哪个字刺激了张池,他一下翻腾着坐起来,“追他奶奶个香蕉屁!他现在是在求复合!求复合好吗!老子好马不吃回头草,还是他妈根破草,害得老子有家不能回!有暖气不能住!” 复合?陆重倒是真有点好奇了。 张池以前私生活很混乱,据他说是为了赚快钱买房,陆重之前还存疑,但房子买了以后确实没看到他再跟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除了偶尔约个炮,勉强也能算个洁身自好。 “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啊?我们认识以前吗?” 半天张池才闷闷吐出一句:“他是我初恋。” 陆重吃了一惊,张池倒是一五一十地跟他讲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太曲折的故事,不过是高中刚懵懂察觉到性向两个小男孩偷偷在一起,后来不小心被发现,一个是有副厅级父亲的年级前三,一个是爸妈都下岗的吊车尾,那人把张池写给他的情书交出去,故事便从青春期误入歧途的早恋故事变成了小混混不堪入目的勾引,张池也自此辍学。 陆重沉默地听着,虽然他可以理解年纪小因为害怕而做出错事,但他站在张池朋友的角度,很难不去讨厌门外那个人。 说完张池几分怅然若失,那些自以为说来话长坎坷蜿蜒的故事,其实认真讲起来也不过十来分钟而已,是什么给了他一整晚也述不完的错觉? “我前段时间不是回去参加葬礼吗,我大伯是他的老师,正好就遇到了。” “那你怎么想的,绝对不会再接受他了是吗?” 张池想了一会儿,“这么说吧,这不是原不原谅的问题,我是真的不想再跟谁谈恋爱或者说在一起了,男的和女的扯证了离婚的都那么多,还两个没有贞操的男人,男人嘛你还不明白,不就那二两肉的事儿,这个圈子你还见得少?我一个人开心着呢,想干嘛就干嘛,没人管没人烦,实在……那个啥就出去打个鸟,挑个器大活好的岂不美滋滋。” 陆重盯着张池看了好久,才发现他好像是在说真的。 “反正,你高兴就好”,陆重并不觉得这种想法有什么不对。 晚上陆重久违地失眠了。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他犯困,魏小星给他泡了一大杯浓茶,可能实在太浓,搞得现在快两点了还精神得不行,他无聊地在床上翻来翻去,也不想玩手机。 “叮”的一声。 谁啊,这么晚了。 陆重摸过手机,一条微信,果然是林锦。 点开是个小视频,一个脑袋趴在桌上打瞌睡的人,那人鼻子前放着一本成斜面的书,书上有一支铅笔被呼出的气吹上去,又掉下来,吹上去,再掉下来,应着像吹号一样的呼噜声,特别有韵律。 陆重笑得肚子都痛了,实在没忍住回了个:“这个人谁啊?” 那头几乎是秒回,“我们工程部总监,连续开了十多个小时会大家都扛不住了。” 陆重还以为是网上的搞笑视频,没想到居然“确有其人”。 “现在开完了?” “没,可能还有两个小时。” 这么辛苦? 分卷阅读87 - 分卷阅读87 - 分卷阅读8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8 都两点半了。 陆重纠结着不知道该回什么,后悔刚刚要是跟之前一样当没看到就好了。 那头却紧接着又发过来一句:“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好困想说说话精神一下,就五分钟,打完我就继续干活了。” 后边还跟着一个小猫咪抱拳求求你的表情。 可怜巴巴的,陆重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拒绝,也有可能是夜色太深让他的心也变软,于是回了个“嗯”。 电话几乎马上就响了,安静的晚上让陆重一惊,赶快按下接听键。 接通后都没有说话,沉默片刻,才听到林锦轻轻喊了一声他的名字,隔着遥远的电波传来,在寂静的深夜里陡然生出几分不真实感。 “对不起。” 林锦本想跟陆重说一说今天有只猫偷偷溜到办公室的趣事,不知怎么张口却说了对不起。 多年以后,他终于再次说出这三个字。 对不起当初不懂珍惜,也放弃得太轻易。 陆重一时怔忪,应该回答什么?条件反射的“没关系”几乎脱口而出,到嘴边却又重重咽下。 他终于不想再自欺欺人,即便早已释然,但那么多个久难成眠的夜晚,那么多次触景伤情的难过,那种把心掏出来却被人扔到地上沾满尘土怎么也拍打不净的感觉,又怎么可能真的一点没关系呢? 陆重仍是沉默。 林锦笑着问:“你想不想揍我?给你出气,可以打我耳光,或者拿脚踹我,或者给你买一把衣架,你拿衣架打,小时候我爸就是这么揍我的,木衣架打坏三个才算结束战斗。” 话越说越没边,那头传来陆重闷闷的声音:“我才不想打你。” “那告诉我怎么样你才能原谅我好吗?” 陆重脑子乱的很,一会儿想我原谅你干什么,一会儿觉得这不是原谅不原谅的事,一会儿又感觉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林锦没再逼他,转而说起了最开始想说的事情。 “我们信息技术部偷偷养了只猫,在楼下公园里捡的,橘色,特别特别特别胖,像个球一样。” 陆重果然被吸引,“你们上班还能养猫吗?” “按理说是不行的,但也没有规章说不许,今天中午那只猫坐电梯上了顶楼,偷偷溜到我的办公室,把我喝了一半的酸奶给舔光了……” 肖青河伸着脑袋往这边望了两次后,林锦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我开会去了,早点睡,睡不着就听点歌闭着眼睛养神,不要看手机……陆重,晚安。” 陆重也道晚安后挂了电话。 困意终于来袭,还没等他想清楚脑袋里的事情便沉沉睡去。林锦这厢倒是精神抖擞,在一堆熬得面如菜色的人中间简直神光焕发。 第七十一章 林锦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开完会,在办公室小房间美美睡了一觉后,他又给陆重发微信。 想着已经更进一步,应该可以约出来吃个饭吧。 然而happy不过五分钟,震惊的发现,他居然被陆重拉黑了。 拉黑了! 打电话也是无法接通,不信邪用办公室座机拨过去倒是正常连接的嘟嘟声,林锦一下把电话挂断,气得脑仁冒烟。 他双手叉腰在办公室走过来走过去,仍然一脸的不可置信,憋了满肚子气,活像头喷火的牛魔王。 但这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没一会儿就像拔了气门芯的轮胎,瘪了。 只剩下满腔的失落和挫败。 陆重倒也不是真的讨厌林锦讨厌到拉黑,只是不想再跟他这么黏黏糊糊下去,林锦段位太高,太会顺杆子往上爬,他惹不起只好躲了。 年底他们都是单休,还只能休周一到周五,陆重找了一天周二,去养老院看刘淑芬。 今年冬天太冷,好多老人都没熬过去,镇上挂白的人家不少。他准备在网上买个取暖器带过去,选了好久才买了一个评价最高的,但也比较贵,两千七百多。他以前只知道油汀才几百块钱,刚看到的时候简直咂舌,难不成可以一秒变春天?但最后还是闭着眼咬紧牙点了确认付款。 陆重并不是一个大方的人,相反节约到近乎苛刻,他在阳台上种了一排葱、香菜、蒜苗、西红柿什么的,别人可能也种因为吃着新鲜方便,但他却纯粹为了省钱,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节约一分是一分”。 但对待亲近的人,陆重又是竭尽所能的大方。 到养老院时才刚到十点,一帮老头老太太在活动室看电视,活动室是个六十多平的大通间,摆着两个烧液化气的伞状取暖器,附近倒是暖和,但是隔得远一点的地方就只能形容“不冷”。 刘淑芬因为眼神不好,也不凑近去看电视,只坐在角落的椅子上发呆,陆重轻轻走过去,把手覆到刘淑芬放到腿上的手上,喊了声:“姨”。 刘淑芬整个人都精神起来,背挺直,表情也变得生动,“虫子吗?是虫子来看我了吗?” “嗯嗯,姨,我来了。” 刘淑芬穿得厚厚的但手还是很冰,陆重脸色有点不好看,说:“姨,我们去你屋,我给你买了个取暖器,咱们去试试。” 刘淑芬扶着陆重的手站起来,嘴里埋怨:“我又不冷,暖和着呢,瞎花这钱干啥,你还要存钱娶媳妇儿呢!” “这个是我们公司发的,不要钱,我们家都有好几个啦。” “那就拿去卖,总能卖到钱不是,给我浪费了。” 陆重牵着她慢慢走,“我拿都拿来了,你就用呗,当我孝敬你的啊。” 刘淑芬笑起来,两只手紧紧握着陆重牵着她的手,“姨知道你孝顺,天底下顶孝顺就是我们虫子了。” 到房间,陆重把取暖器拿出来安上,因为空间封闭,十多分钟就感觉到了明显的暖意,他放下心,这钱总算没白花。 “姨,天冷了你就别去活动室了,在屋里听收音机,这里比那边暖和,当心别感冒了。” 感冒了就会给陆重添麻烦,刘淑芬可认真地点头,“我不感冒。” 陆重把取暖器移得更近一点,“再过半个月我就来接你回家过年啊。” 刘淑芬不解,“这才冬月呢,”往年都是腊月才走。 “今年过年晚,我们早点回去。” 刘淑芬不知想到什么没像往常一样拒绝,笑着说:“嗯,我等你来接我。” 陆重把收音机打开,刘淑芬笑眯眯地听歌,听到熟悉的还跟着打拍子。 过了一会儿,忽然听到她说:“虫子,哪天带我去拍相片吧。” 陆重的眼泪一下逼到眼眶,他抿紧唇压下泪意,却仍旧模糊了眼睛,温声说:“好,我带你去拍相片,咱们买件新衣裳拍好不好。” “不要新衣裳,就穿你去年给我买的那 分卷阅读88 - 分卷阅读88 - 分卷阅读8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89 件,黑底玫红色花那件,她们都说我穿那个好看”,刘淑芬像个小姑娘一样说着还有点害羞。 “嗯,咱们就穿那件。” 陆重陪刘淑芬待到下午才离开,他之前一直想把刘淑芬接回家,刘淑芬死活不愿意,不知道是因为怕给自己添麻烦,还是真的像她说的那样舍不得一起说话的小姐妹。但家里白天没人,张池又是个傻的,真要接回家里他也不放心,这次他担心天太冷提前接回来也是先跟一楼的陈奶奶说好,白天把刘淑芬带他们家,有人说说话照顾着,下班了他再来接。 不过这样一两个月还成,时间久了也还是得再作考虑。 陆重去镇上照相馆溜了一圈儿,什么都没问的出来了,然后给林川柏打了个电话。 要是以往他肯定不会因为这么点小事麻烦别人,但是就像朱一豪说的那样,有时适当的让人帮点儿小忙反而显亲近,他心里总是没由来的感觉对不起林川柏,所以对于说好要当好朋友这件事他现在无比认真地践行。 林川柏满口应了,“来之前提前给你电话,我拍人拍得少,正好待会儿顺便买个人像头。” 陆重不太懂他说这些,突然想起来之前林川柏跟他说喜欢拍景不喜欢拍人那话,赶紧问:“麻烦吗?要是麻烦就算了,我忘了你不喜欢拍人这事儿了。” “嗨不麻烦,不喜欢拍人像是不喜欢认真去拍,就你这动动指头的事情,小case,免得你还去找别人,机器还没我的好。” 林川柏后来定在下周一来,陆重也把休假挪到了一天。 那天,林川柏中午吃完饭就过来了,捎上陆重往养老院开,“今天天儿不错,正好适合拍照。” “运气好,前几天都阴阴的,今天倒是一起床就放了晴。” “是要给谁拍啊?” “我姨”,察觉到林川柏的眼神,又补充道:“不是亲的,但对我很好,我把她当亲姨。” 林川柏大拍胸脯,“我肯定好好拍,保准拍的年轻起码十岁。” 陆重失笑,慢慢笑容又消散在脸上,眼睛看向窗外,悠悠长长不知投向哪里。 “不用年轻十岁,留下现在的样子就好。” 工作人员提前接到了电话,他们到时候刘淑芬已经穿好衣服梳好头发等着,林川柏扫了一圈,说:“在院子里拍吧,光线好,还有花。” 院子里栽着一排桂花,也不知道什么品种,大冬天还开着小花苞,靠近便是一阵香气。 陆重先把椅子搬到院子,再扶刘淑芬过去,大冬天老人家也没什么活动,看西洋景儿一般在院子里边晒太阳边凑热闹。 林川柏确实很少拍人像,就像之前说的那样,他一直觉得凡夫俗子有什么好拍的,不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不管漂亮的丑的他都没兴趣。但器材和技术摆在那儿,随便一照都比陆重之前去的照相馆摆出来照片效果好得多,虽然陆重并不知道好在哪里,但只要有眼睛都能看出来。 刘淑芬看不见,也不知道拍得怎么样,换了个坐姿不自在地问:“拍好没呀?” “还没嘞,照得好看的嘞,像贴画儿上的人嘞。” 说话的是个小老太太,戴着棕色毛线帽子,个子只到陆重胸口,其他老人家都围在几步以外,只有她踮着脚凑在林川柏和陆重中间往相机上瞅,不说话也带着个笑模样,让人看着就心生好感。 林川柏马上微蹲身体,把刚照好的照片放大让她看得更清楚。 “好看嘞,比我去年花了20块钱照的还好看嘞,小伙子拍得好嘞。” 刘淑芬才放心的笑了。 “拉近一点,照一张半身照,到胸口以上就行了。”陆重说。 林川柏心想不就是证件照嘛,可真是杀鸡用牛刀。 他拉进镜头,却比之前拍得都认真,连拍了好多张都不满意,小老太太还站在旁边好奇地眯着眼睛往相机上瞧。 林川柏发现后就把背包里的平板电脑取出来放一旁的凳子上,连上相机,这样照好的成片马上就能在电脑上看,还更清晰。 “奶奶,您看这边啊,电脑上看得清楚。” 刚才的照片在电脑上显示出来,老太太马上被吸引过去,院子里其他老人也凑了过来。 这样放大了看,才发现照得是真好,每一束光线,每一条皱纹好像都被赋予了无言的力量,连照片也变得厚重。 又按了几张,林川柏才挑出两张还算满意的,陆重拍他的肩膀,赞道:“果然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林川柏挑眉,那可不? 忽然感觉背上有动静,转头一看,才发现是刚刚那个小老太太用手指在抠他的衣服,看到他转头就眯着笑问:“小伙子,你拍照片贵不贵哇?多少钱一张哇?” 直接把林川柏问当机。 陆重赶紧解围:“奶奶,这是我的朋友,来帮我忙,不做这个生意。” 小老太太眼里有失望,却仍是那副笑模样,笑嘻嘻地说:“那算嘞算嘞。” 林川柏本不愿多事,但对这个笑得像弥勒一样的老奶奶也有几分喜欢,现在时间还早,就说:“奶奶,我也给您拍两张吧”,看到周围其他老人家瞬间亮起的眼睛,又马上解释道:“我待会儿还有事,赶快给您拍完我就得走了。” 这下总算全熄了,变成明晃晃的羡慕。 老太太这时倒是不好意思起来,整了整衣服,又理了理帽子,才站到刘淑芬一步以外的地方,整个人站得倍儿直。 林川柏一样给她拍了几张全身照和证件照,老太太拍完就小跑到电脑前蹲着,来来回回让林川柏给她看了好几遍。 “哎哟嘞,咋这么漂亮嘞,比真人还好看嘞。” 周围的其他老头老太太也凑一堆附和说拍得好。 老太太像小姑娘一般托着腮,看着给她拍的那张“证件照”,说:“等我死了就挂这张照片嘞,比我去年拍的那张要好嘞。” 林川柏愣住,不知道那个避讳的字眼为什么会如此自然的就说出口,还是半截身子都埋进土里的年纪。其他老人像她只说了今天出太阳一样,顺着这个话题就聊了起来,还有爱俏的老太太商量着要穿哪件衣裳还要去烫头。 那种不知是认命还是豁达的感觉,让林川柏心里挺不是滋味。 陆重也不好受,刘淑芬那天突然说要拍照他就知道是什么,但刘淑芬年纪不大,在院子里都属于小的,所以老忍不住猜,是不是因为提前感知到什么? 越想却是越害怕。 林川柏是个心很软的人,这么一来越发觉得自己刚刚的拒绝太冷漠,最近他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天冷人就喜欢躲懒。 算了,他咬咬牙,就当过年做好事了,于是略大声说:“我过几天再来给爷爷奶奶们每人都拍几张 分卷阅读89 - 分卷阅读89 - 分卷阅读9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0 ,你们提前打扮好啊,到时候咱们一个一个拍,不要钱,免费的。” 院子里一下炸开了锅,老人家们都喜形于色,眼里连连闪光,有人犹不放心地确认:“真的不要钱吗?” “不要钱,一分都不收。” 陆重看着正好脾气解释的林川柏,觉得他真是英武异常。 第七十二章 林川柏真要干一件事,那肯定是百分百认真,叫李正国准备了照片打印机和空白光盘,拍好后马上打印一份让老人平时看,再给个电子版存档方便以后要用的时候洗。 陆重倒是挺想来帮忙的,但年底预约办年会的多,实在走不开。 李正国比林川柏还要细心,提前把院里的所有老人名册要过来,排上时间次序表再发过去,免得到时候一窝蜂等着耽误事情。人倒是不多,四十来个,要是随便拍,咔咔一人五分钟,一早上就能完事儿,但是考虑到老人动作慢,林川柏又是个精益求精的拖拉性子,他还是安排了一整天。 林川柏第二天去看伦勃朗的画展,回家路上念头一动,上外环高速去了云山。 云山是顺城最大的墓地。 林雄在乡下置了地,家里老人百年之后都埋在那里,这还是林川柏第一次到墓园。和他想象中不一样,那里并没有他以为的阴风阵阵,跟其他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同,照样的晴空万里阳光普照。拾级而上,原来人最后的归宿不过这一平米不到的地方,他甚至不合时宜地想,如果这真的是人们在另一个世界的家,这么小难道躺着不会踢到人? 随意找了一个路口往里走,墓碑上有照片的其实不多,大部分只有名字、生辰、卒年,在他快把这一路走完准备下山回家时,看到一个女孩的照片。 墓碑上的照片已经被风化得模糊,却依稀仍能看到面容姣好、眉目温婉,披肩的长发,微侧着身体,是老式照相馆拍照的经典姿势,唇角淡淡牵起一抹微笑,一看就是好脾气。 1982—2005,“才二十三岁呀”,他暗自可惜。 但更让林川柏难过的是,碑前异常的干净,没有香烛的灰烬,也没有供奉的瓜果。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可当有一天,亲人也不再悲的时候呢?如果不是这张照片,谁会知道这里葬着一个长得像周慧敏的才不过二十三岁的漂亮姑娘。 走这一遭林川柏没有灵光一闪地学会什么,反而灌了满肚子的怅然。 他小心地把照片从保护套里取出来,双手合十冲墓碑鞠了三个躬,默念:“小姐姐我只是想帮你重新冲洗一张照片,您人美心善勿怪勿怪!” 虽然出了太阳但天还是冷,林川柏在墓山上吹了一脑门的冷风,坐到车里才后知后觉地哆嗦了两下,赶紧把暖风开到最大。 今天说好的要去观海那边吃晚饭,林川柏怕死了孙媛媛的念功,先去集团打了一圈儿才和林锦一块回家。秘书都已经很熟悉他,看到就叫他小林总,饮料水果一个不落地全摆出来,林川柏歪在林锦办公室的沙发上,边刷手机边啃香蕉,一腿搁在茶几上,二郎腿翘老高。 林锦最看不惯他这二皮脸样,开完会回来推开门,拿起手里的文件就往林川柏正一晃一晃的脚上狠拍。 “干嘛呀你!”林川柏整个人跳起来。 林锦眼风也不扫他一个,“少吃点,待会正吃饭又吃不下。” 在孙媛媛的暴风镇压下,他们两兄弟一顿饭不吃两碗是绝不能撂筷子的,那碗还不小,又不是十几岁的半大小子,谁现在能吃那么多,要是之前稍微吃点别的零嘴儿,铁定要撑着。 林川柏皱着眉嘟囔:“她是不是觉得小时候没管我们现在这么找补呢?” 林锦反问一句:“你说呢?” 林川柏做了个鬼脸,他也就在这里吐槽两句,那饭都不敢少吃一碗,孙媛媛心脏不好,要是惹她生气出了什么毛病就完蛋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实有时候细想起来,父母和子女的缘分并不比蒲公英和它的籽来得更深,说是血缘羁绊,但认真能好好相处也不过孩子出生那头十来年,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管后边再怎么努力也弥补不回来,刻意的上慈子孝反而生硬。 林川柏对孙媛媛就是这么一种感觉,亲也是亲的,毕竟是他妈,他也觉得她现在这样比之前好太多,可那种亲近怎么说呢,总是少了那么点亲昵,像陈铭冬那样在他妈面前随意撒娇作小儿姿态这种事打死他也不可能干出来,甚至有时出门孙媛媛挽他的胳膊他都觉得不自在。 每每此时,林川柏总是感觉自责,又有一丝遗憾。 六点一过,林锦就提溜着林川柏回家,林川柏不想开车,走前把钥匙扔给肖青河:“肖哥,找个人帮我把车开回去呗我明儿要用。”说完就窝进林锦的专车后座。 老陈退伍后就当了林雄的专职司机,现在又给林锦开,二十多年了说开车和走路一样熟悉也不为过,虽然是晚高峰却没让人有丝毫不适,林川柏更是舒服得眯了一觉。 下车他伸了个懒腰,说:“哪天我也请个司机,有人开车就是爽。” 林锦冷哼一声:“就你挣那几个钱还好意思请司机,也不怕把你腰给折了。” 林川柏脸一下就黑了,冲林锦的背影挥了好几拳。 吃了晚饭,聊了两个小时天交流感情,又吃了一碗酒酿圆子当宵夜,林川柏想着明天一早还要去养老院就上楼睡觉了,原本以为才十点多肯定睡不着,没想到在床上滚了两圈便睡得人事不省。 第二天还是李正国给他打电话才醒的,一看已经快8点,他们约好的九点在养老院见面。 林川柏大呼坏了,跳下床套好衣服刷了牙再抹把脸就往外跑,临出门前还从餐桌上抓起一个包子往嘴里塞,说不了话只一个劲儿地摆手打招呼示意走了。 孙媛媛正坐在餐桌边慢条斯理地喝燕窝,嫌弃他得不行,骂了好几声:“小混蛋,一天慌慌张张没个正形。” 紧赶慢赶总算将将九点钟到了,李正国已经把机器什么的都接好,还知机地搞来一张蓝色背景布,前边放了把椅子。 趁工作人员叫老人的功夫,李正国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杯和一把勺子,塞林川柏手里,打开是熬得软烂的红豆粥。 林川柏撇嘴,坐月子吗?还吃这玩意儿。 舀了一勺,嗯不甜沙沙的,好吃! 哇里边还有小年糕,真好吃! 李正国找来的蓝色背景布没有用上,好像镜头一对准背景布就昭示着什么,林川柏本能的排斥,他宁愿在普通的花前树下拍,大不了多费点事后期处理一张出来,也好过人拘谨地坐在那里,人人都知道这是在拍什么,却心照不宣地粉饰太平。 分卷阅读90 - 分卷阅读90 - 分卷阅读9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1 待久了他才发现,像“弥勒婆婆”那样真正对死亡坦然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老人也普通地谈论着自己的身后事,却更像一种仿若自我催眠一般的暗示,不断告诉自己那注定是终点,无人幸免所以不必胆怯。 这一种认知让林川柏心安,蚁鼠尚且偷生,怕死多正常啊,这太平盛世要是人人都从容赴死那才让他发毛。 林川柏有个朋友是专拍肖像的,之前和他闲聊时曾听他说起,拍人像最重要的是神态的捕捉,在醉得满脸傻笑时,那个一米八五240多斤的山东大汉甚至非常文艺的说了一句“一双眼睛便是一本书”。林川柏当时的反应很直接,一掌把那张笑得口水马上滴下来的大脸转过去,面无表情地抖了一地鸡皮疙瘩,嫌弃道:“你这本书我不想看。” 他是连续拍了快十个人时,才慢慢体会到那个“人形泰山”一本书的说法确实有几分意思。 和年轻人比起来,老年人的眼睛总被书上形容“浑浊”,但就像星子比之烛火,前者明亮却遥远,后者微光但照亮一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林川柏不会相信仅从一张张普通人的脸上能够看出如此多内容,从镜头中望过去,他似乎恍惚能触到那掩没在平静下的种种沉重、麻木、畏缩、追悔、悲悯和温柔,还有宝贵得像砂砾里的金子一样,阅尽世事后仍残有的天真。 可能因为源于漫长的人生,所以格外让人动容。 林川柏晚上回去整理照片,按人名新建文件夹,再往下建三个子文件夹,第一个改名叫“全身像”,第二个叫“半身像”,到第三个时他打完字后停顿很久,久到屏幕都黯淡,才默默把“遗像”两个字删除,重新郑重打下: 一生。 第七十三章 今年过年在二月中旬,刚过小年就下起了雪。 三十那天一大早陆重就开始卤东西,大锅里边满满当当煮着牛腱子、猪耳朵、猪大肠、猪肚、鸡腿、鸡爪子。 张池睡醒推开门就闻到香喷喷的肉味,口水一下流出来,朝厨房的陆重喊:“给我卤两根肠!” 陆重没回头,伸手回了个ok的手势。 顺城过年也是吃饺子,卤肉是陆重老家的过法,但现在张池已经完全被陆重带偏,哪年要是闻不到卤味估计还不习惯。 陆重打发张池去贴对联,张池拿出昨天买的对联和福字,随后一拍脑门,“我忘记买胶水了。” 陆重无奈,“我可真服了你了,跟你说了那么多次,算了,我熬浆糊。” “有吃的没?给我点吃的。”张池毫无愧色。 “蒸笼里有小笼包,粥在电饭锅里。” 张池先夹一个包子两口吃了,才哼着歌踢踢踏踏去刷牙。 五点,年夜饭已经准备好了,菜不多,九个。 开饭前陆重切了几盘卤菜,又装了一盘水果摆到阳台香案上,喊了声“妈,过年了”,然后领着安乐磕头、烧纸、上香。 又去楼下花园边给婆婆和爸爸烧了纸和香。 安乐从小就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分两次烧,陆重几次想跟她说,话到嘴边又不知从何说起。有些事就算再怎么过去,要说出口都还是很艰难的事情,还好安乐六年级过后就没再问了,可能也已经长大懂得不是所有问题都一定有答案,而陆重也装作糊涂。 六点准时开饭。 陆重把餐桌搬到了客厅,电视开到中央一台,一家人边看电视边吃饭,安乐先给刘淑芬指了桌上有什么菜,然后把各样都夹几筷子在刘淑芬的碗里,说:“姨,你还想吃什么跟我说啊,我给您夹。” 刘淑芬试探着去摸安乐的手,喊她:“乖闺女。” 虽然桌上只有四个人,但安乐和张池一个能顶俩,斗嘴斗得陆重耳朵都发嗡,张池还骗安乐喝酒,安乐那个傻帽被激将法一激,一口喝完一大杯葡萄酒,脸马上红扑扑。反正不是白的度数也不高,陆重假装没看到,专心给刘淑芬剥虾。 吃完饭,张池自告奋勇去洗碗,安乐打下手,陆重总算能清清静静看几分钟电视。 新闻联播里一派热闹的过年气象,好像这两天就没有一个人脸上不带笑。 刘淑芬说:“安乐都是大姑娘了。” 陆重笑,“什么大姑娘,跟个二傻子一样。” 刘淑芬佯作生气拍了陆重一掌,“你这个当哥的怎么说话呢?” “好好好,我错了,我们安乐不傻,聪明着呢,对吧?” 刘淑芬一脸与有荣焉,“那可不!” 陆重笑得不行,想这真是老小老小,越老越像小孩。 他给朱一豪和余风打电话拜年后,也给林川柏打了一个,先是没人接,隔了几分钟才回过来,一接通就是林川柏喜气洋洋的声音。 “陆重过年好!” “过年好川柏!” “你们吃饭了吗?”林川柏问。 “刚吃过,你们呢?” “哈哈我们马上就开饭。” 闲扯了几句就挂了,陆重又接到魏小星他们的拜年电话,春晚开场歌舞都结束这拜年才算告一段落,手机又开始一声接一声的震动,铺天盖地的短信和微信祝福。 陆重先去公司群里发了几个红包,震出一堆潜水的,然后挨个挨个地回之前收到的信息,加之给客户发祝福短信。 他没有偷懒简单的复制群发,而是一条一条地打字,虽然只是很简单的,某某称呼,新年快乐,万事顺意,起码算个心意。 顺着往下陆重翻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简单的六个字,陆重新年快乐,愣了一秒,他跳过那条短信继续回复,等所有祝福都回复完,所有新信息都发完后,还是倒过去给那条信息回了一句“谢谢,你也新年快乐”,然后把电话扔到一边,专心看起了晚会。 年后余风一回来就给陆重拉了个红线。 秦荆轲,男,31岁,研究院工程师,喜欢运动和画画,既往情史三段,无不良嗜好,父亲医生,母亲经商,重点已出柜。 陆重磨不过余风加了微信,聊了几次后发现余风这次还挺靠谱。 秦荆轲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且很会把握谈话的节奏,跟陆重这么不会找话题的人都能聊得风生水起,一晚上陆重不知道被惹笑多少次,对陆重的工作和生活也表达了礼貌而恰如其分的好奇,让人感觉亲切却不逾矩。 两个人约好星期五晚上去看电影,余风打电话来打听进展一听到这就开始坏笑,“哼哼哼哼,我就说怎么样,合适吧?还说我不靠谱!”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对了,你们俩怎么认识的啊?” “他妹跟我是高中同学,聚会聊天时聊到的,然后我让他妹约着一起出去玩了几次,通过我无微不至的观察把关,觉着这人行,然后才把他介绍给你, 分卷阅读91 - 分卷阅读91 - 分卷阅读9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2 我可是很负责任的。” 陆重笑道:“您老费心了!” 但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周五中午陆重给林川柏打电话问刘淑芬照片的事情,接电话的是李正国,他说了一个噩耗。 林雄出车祸走了。 陆重反应了几秒走了的意思,然后马上请假打车去李正国发来的地址。林家没有在殡仪馆停灵,灵堂设在老家,离顺城两个小时车程。 陆重到时那里已经停了很多车,一下去就看到一个巨型松枝拱门,两侧挂着挽联,灵堂是路口的一栋别墅,花圈和花环摆了一路,还有很多很多人。 林锦正在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看到陆重后冲他微点了点头,当作打招呼,陆重一瞬间觉得林锦瘦了好多,脸上的骨头都突出来了。 陆重往里走,林川柏绑着孝带跪在灵前,上完香他过去拍了拍林川柏的肩膀,小声说了句“节哀”。 林川柏眼睛里全是血丝,闻言冲他一笑,看起来却跟哭没什么两样。 他陪林川柏待了没一会儿林锦过来了,说:“陆重,帮我个忙,带川柏去吃点东西。” 陆重连忙点头,去扶林川柏站起来。 林锦带着他们往后院走,一个约莫五十几岁戴着围裙的阿姨迎过来,问:“小锦,想吃什么?” “芳姨,这是陆重,你给他俩做点吃的。” “嗯嗯行行。” 林锦交代完就回了前面,陆重扶着林川柏坐下,问他:“跪多久了,膝盖疼不疼?” 林川柏脑门上一圈冷汗,“刚才不觉得,现在开始疼了,针刺一样。” 陆重找芳姨要了一盆热水和毛巾,水是刚沸的,陆重的手都被烫得通红,更别提林川柏那细皮嫩肉,帕子捂上膝盖,林川柏先倒吸一口凉气,过了一会儿才发出一声舒服的长叹。 “好点了没?” “嗯,这样好多了。” 芳姨给他们俩一人做了一大碗黄焖牛肉面,肉是从昨天晚上熬到现在,酥烂入骨,面条是刚揉的手擀面,汤鲜味浓。 陆重吃完一半,林川柏面前的碗还像没动过一样,就上面的肉少了几片。 他叹了口气,“先吃点东西,胃口不好也得逼着自己吃,当药吃,否则怎么撑得住。” 林川柏不知道想到什么,眼圈一下就红了,他盯着碗,轻声问:“你当时也是这样的吗?” 陆重抬头。 “你也是这样难过吗?无时无刻不想哭,不敢闭眼睡觉,难过得要死了一样,你当时也是这样吗?” 陆重放下筷子,看着窗外院子里的石榴树,目露回忆,慢慢道:“我活到现在,曾经有两次想过不如死了算了,第一次,是我奶奶和爸爸去世,差一点我就跳到我们寨子的河里,想跟着死了就一了百了,死了就什么都不会知道什么都不用想……但是我死了又能怎么样呢,我妈怎么办?安乐怎么办?第二次,就是我妈离开的时候,那时我是真的不想活了,你知道那种感觉吗?不管你再怎么努力命运都不会善待你,乐于给你一点希望再亲手碾碎,但是,我死了安乐怎么办呢?谁赚钱养她?谁供她读书?谁给她买新衣服?谁看她长大恋爱结婚生子?” 陆重转回视线,定定看着林川柏不知何时抬起的双眼。 “川柏,死是很容易的事情,难的是我们总要为在意的人继续活着。我保证,一切都会过去的,再难过再煎熬都会过去的,不是有一句话,我们只活匆匆几十年却要死那么久,川柏,不要害怕,大家最后都是同样的归途所以不要去想为什么有人会比我们先出发。” 林川柏似乎听进去了,沉默半响,微点点头,然后夹了一大筷子面放进嘴里。 这时,芳姨提着保温壶回来了,林川柏几口咽下马上问:“我哥吃了吗?” 芳姨眉皱成一团,“就喝了一碗汤,饼一口没吃,这怎么行?人怎么扛得住?还有好几天呢。” 林川柏也面露愁容,“待会我带他过来,怎么都要逼他吃点东西。” 陆重想这不是清楚得很?还要他费劲儿一通劝? 没一会儿,又进来一个穿着黑色正装的中年男人,大约四十来岁,圆寸头,面容肃穆,气质精干。 “陈叔,你怎么过来了?”林川柏好奇问。 老陈略微放缓了表情,“林总让我送陆先生回家。” 林川柏才想到这茬,还是他哥细心,这儿离顺城一百多公里,地方又偏,他点头,“应该的。” 陆重却是没想到兵荒马乱林锦还能想到这种小事,一时心里百般滋味。 等林川柏也吃完面后,陆重跟着老陈往停车场走,越近脚步越慢,而后沉思良久,终于停下。 “陈叔是吗,那个……我今天先不走了,不好意思了。” 老陈倒是看不出什么吃惊的样子,依旧声音沉静:“不碍事,看陆先生您方便。” 陆重在路上给秦荆轲发了个微信说朋友父亲过世今晚去不了了,秦荆轲当然不会有异议,只是提议要不要改到下周,陆重不知作何考虑只回再说吧。 去而复返林川柏却是吃了一惊,随即想到什么,脸上久违露出个笑模样。 天色渐暗,但前来吊唁的人仍旧络绎不绝,陆重闲着没事便去回礼的地方帮忙整理礼品,这么晚还忙得脚不停歇。 十一点过后,来的人终于慢慢变少。 陆重之前参加过同事爷爷的葬礼,灵堂外就支起桌子打麻将打扑克,嗑瓜子聊天,吵闹得像在办喜事,与此刻的氛围截然不同。这里安静得只能听到匆忙的脚步声和风声,让人凭空生出几分冷意。 他往灵堂走,果不其然看到正低着头跪得笔直的人,不是林川柏。 站定片刻,然后往后院厨房去。 “休息会儿吃点儿东西吧?” 林锦慢慢抬头,看着陆重,而后轻轻摇了摇头,声音暗哑,“没胃口,等下饿了再吃。” “你已经两天没好好吃饭了,逝者已逝,活着的人更要顾惜自己,先去吃点东西,吃完休息会儿再来守夜好吗,你要是倒了让川柏、让你妈妈怎么办?后边还有好多事情,还有得你忙呢。” 林锦脸上有松动的神色,陆重赶紧伸手去拉他起来,林锦借力站起,随即抓住陆重准备放开的手,陆重微不可查地顿了一下,然后才继续带着林锦往灵堂旁边的小房间走。 这应该是园丁专门放养护花园杂物的房间,架子上整整齐齐摆着各式工具、肥料,还有一张藤椅和茶几。茶几上摆着一杯奶,一碟蛋羹,一碗汤圆,一盘焖牛肉,还有四瓣橙子,陆重想的是种类多点,一样吃几口也能下肚不少。 林锦先把蛋羹吃完,又喝了半杯牛奶,吃了两瓣橙子,正准备擦嘴,在陆重关切的眼神下又伸手端起汤圆,一口咬 分卷阅读92 - 分卷阅读92 - 分卷阅读9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3 下里边包的居然是肉,不过还好是鲜肉馅的,要是甜的他不定吃得下去。 这么一来,拿来的东西林锦差不多吃了个七七八八。 “眯会儿吧,我待会儿叫你。”陆重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张毯子铺到藤椅上。 林锦没再坚持,说:“那你帮我调个半个小时的闹钟。” 陆重颔首。 因为停灵,整栋房子的暖气都关了,初春的晚上寒风瑟瑟,躺下时林锦忍不住哆嗦了一下,陆重突然碰了碰他放在腿边的左手,但瞬间又放开。 只见陆重从兜里掏出张暖宝宝,掀开他的毛衣,贴到他肚子上,然后又摸出两张稍小一点的,撕开就要往他脚底贴。 林锦马上坐起来并收回腿,面有羞色,小声说:“我两天没换袜子了。” 陆重失笑,把暖宝宝递给他,整理碗准备收回厨房。 暖宝宝散发阵阵暖意,灼得林锦心底发烫。 陆重放完碗回来,躺着的人还大大睁着双眼,房间的灯已经关了,但窗外的廊灯正好照到林锦的眼上。 他走过去蹲下,轻轻把手覆到林锦的眼睛,颤巍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扇过他的手心,慢慢变成温热的湿意。有水痕从掌下划过,他装作不知,另一只手轻轻拍林锦的肩膀,低声哄道:“睡吧!” 陆重当然没调半小时的闹铃,他定的是两个小时以后,本想守着林锦没想到自己却睡过去,等睁开眼已是天光微露,他躺在一张床上,房间开着插电的取暖器,温暖如春。 陆重连着在那边待了三天,直到下葬的前一天中午才回家。张池只知道是他朋友父亲过世,问哪个朋友,陆重语焉不详地岔过去,自己都不知道在回避什么。 再看到林锦已经是两个月以后,四月的某个晚上。 那天陆重忙到十点才到家,进门刚换完衣服就听到敲门声,开门只见林锦提着几个保鲜盒,一见他就拎高到他眼前,笑着说:“我来给你送回礼。” 陆重站着一动不动,不说话也不笑,只盯着林锦的眼睛看,门外的声控灯熄了好久,直盯得连林锦都开始不自在,伸手去摸自己的脸,心里七上八下,才退后一步,让人进来。 带来的回礼是萝卜馅的饺子,馅和饺子皮分开,还没包。 葬礼时,芳姨用剩下的萝卜和肉末随手做了顿萝卜馅饺子,陆重吃了却赞不绝口,正好今天闲下来,林锦就让芳姨帮他调好馅,擀好皮,说自己要吃待会儿叫人来取,并一再叮嘱不用包。 芳姨不解其意,但依言照办,肖青河五点取回来,林锦马上出发,在楼下等了四个多小时,才看到晚归的陆重。 林锦把保鲜盒打开摆到台面,陆重一看到就回忆起之前的美味,本来就饿了大半天,难得有了点馋的感觉,问:“没包的吗?” “没,要自己包。” 于是两个人洗手包饺子。 陆重很喜欢吃饺子,但总是调不好馅儿,所以家里做得不多,包饺子手艺不好也不坏。出乎意料的,林锦包得却很不错,又快又好,一个个规规整整,在手上时没感觉,摆在一起瞬间就拉开差距。 陆重虎着脸手下变得小心翼翼认真无比,但如此正经出品的一个却比之前随便包的还要难看,林锦看了眼认真拍马屁:“你包得也很好,个人风格突出。” 陆重实在没忍住微微翻了个白眼。 最后几个陆重撒手扔给林锦,转去烧水,开了火也没离开,只背对着林锦站在燃气炉前等水开。 虽然才是春天,但陆重一向体热已经穿上了短袖,下边随意套了条灰色运动裤,因为洗了太多次翻白又单薄,关键是后两个字,单薄。垂在腿上显出整条腿的坚硬线条,屁股那里尤其明显,鼓鼓的,圆润挺翘。 一把火从林锦心头一直烧到指尖,他不自觉地捻了捻手指。 待到最后一个饺子也包好,他过去水池前洗了个手,洗好后仍留在那里,抽了张纸一根一根指头擦干,然后慢慢移到陆重身后,将前面的人整个圈在怀里。 陆重没动,不迎合却也不是拒绝的姿态。 林锦一下受到鼓励,左手放肆地放到陆重的胯上,随后一点点往下滑,慢慢滑到大腿根,来回极缓慢地摩挲几次后,继续往下,手握拳用手背掂了掂那两个小球,动作轻柔得似乎在最严谨地估算它们的重量。 陆重极力忍耐那一股从尾椎窜起来的战栗,他一直知道,这人向来最擅这种若有似无的撩拨,不管现在还是从前。 一时怒从心头起,蓦地抓住那只恼人的手,转身,曲膝报复似的用力顶了顶林锦胯下,头微向后仰,眼睛斜斜地勾着,里边的光像淬了这天底下最烈的酒。 “怎么?这么多年,就长了这点儿本事?” 第七十四章 这么多年……这点儿……本事。 一把火烧下来,直烧到林锦天灵盖,一根头发丝也没有幸免,陆重却止住他想进一步交流的动作,推开他,说:“水开了。” 俩人吃了一顿沉默无言的饺子,陆重倒是怡然自得,足足吃了三十个,但对面的人全程黑脸,盯着陆重咀嚼之用力,活像用他下饭似的。 吃完陆重正要收拾,手里的碗筷就被一把抢过去,林锦继续黑着脸洗干净收好,陆重倚在门口瞧,他怎么以前没发现这人这么逗。 林锦洗完刚擦干手,陆重就打发他走,林锦抬起头一脸控诉,陆重直接无视,走到门口把门打开,林锦面无表情地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狗屁的细水长流慢慢来! 正要出门时,林锦眼一沉,把站在玄关的陆重一下拉到怀里,用力搂住那精瘦有力的腰,嘴正好附到耳侧,随即一口咬住眼前的耳珠,含在嘴里大力吮吸、拨弄,还故意发出那种啧啧的水声,嘴里不停偏还含糊不清道:“我长了什么本事,你什么时候,验一验?” 说完在陆重脸上留恋地狠嘬了一口,然后放手转身利落离开。 留下陆重一个人耳朵慢慢翻红,咬牙切齿地骂出一句:“流氓!” 而流氓却是一路吹着口哨,神清气爽地开车回了家。 躺在床上陆重还在想,是不是自己真的素了太久了,才会这么一点就着,刚刚林锦动作时,那种从胸口喷涌到各个毛孔的痒,还有爽快,虽然强自忍耐住却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就像现在,甚至只是这么随便一想,下身就马上有了反应。 他一边伸手往下探,一边无语,男人果然是动物性,心里万般踌躇,身体却只忠于本能。 *** 林雄是出车祸去世的,开车带着孙媛媛去城外烧香,路口一辆失灵的大货车撞来,千钧一发之际他把方向盘往右打死,自己当场死亡,孙媛媛却被保护下来。 林雄 分卷阅读93 - 分卷阅读93 - 分卷阅读9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4 下葬后第二天孙媛媛才完全清醒,醒来第一句话就是问:“你爸呢?” 林锦润了润干涩的嘴唇,“昨天早上已经入土了。” “嘭!” 孙媛媛勉力坐起,把床头的杯子扫到地上,不甚大声地怒斥道:“你有什么权利不等我?不让我见最后一面?” 林锦的脸上仍是波澜不惊,说:“先生算的时辰,那时候您还没醒。” 孙媛媛却像瞬间失了力,一下似乎老了十岁,嘴唇颤动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过后,孙媛媛和保姆依然住在观海,林锦却开始长住崔塘新买的那栋房子,从陆重家那里过去只有三点几公里,一个红绿灯,开车不到十分钟。林川柏仍然住在之前的的公寓,一家三口一南一北一东,让人看不明白,肖青河都在心里偷偷嘀咕了好几次。 林川柏知道林锦住在崔塘以后倒是常过来,每次见面都要嘲笑林锦“千里追夫”这种戏码太狗血,林锦烦他烦得不行,开始还反驳两句,后来直接不理。住在这边一半是因为陆重,另一半是确实想找一个新的、绝对清净的地方住,他现在一看到人多车多就莫名烦躁,不过说出来大家似乎都不怎么相信,他也就不爱说了。 自从那天晚上以后,林锦每隔四五天就会去一次陆重家,还总是掩人耳目一般地提着各种吃的,大多是芳姨私房秘制,有时是些时令鲜果,两个人坐在一起吃东西,随便说一会儿话,就像是经年累月的老友。 这状态连张池都感到稀奇,他年后跟以前有个朋友合伙在老家那边开了家专卖鲜榨果汁的饮品店,这一阵儿经常不在顺城,但即便如此都已经碰到过林锦两次,一开始真是吓了一大跳,但仔细一看两个人又不太像情侣关系。 他半是担心半是告诫地对陆重说:“你可别又犯傻啊,谁知道人家是不是心血来潮,招猫逗狗地惹你一下又算了,当解闷儿玩呢……这狗啊是改不了吃屎的,越是臭狗就越喜欢,这种破镜重圆浪子回头的剧情多来劲儿啊,你可别又被狗啃了,人狗没事你缺胳膊断条腿,不值当。” 因为害怕重蹈覆辙,张池这话说得又重又难听,但他就这个德行陆重也是知道的,更难听的话都说过陆重也没当回事。但这次却完全出乎他意料,陆重听完皱了皱眉头,说:“怎么说话这么难听”,然后冷着脸回屋了。 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张池知道他生气了。 陆重是个脾气很硬但很好的人,这么多年生气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张池也一下愣住。 我去,这不对头啊! 其实就连陆重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脑袋里乱糟糟的一团,千丝万缕,找不到头绪。那一刻,他只是本能地觉得张池这嘴怎么这么臭,等火发出来,回屋坐到床上,才一时怔在那里。 还好第二天就是周五,安乐回家了,还带了一个小伙伴一起回来。 带来的小伙伴叫刘浪浪,是个圆乎乎的小丫头,穿着校服扎着马尾辫,脸红彤彤的,全身上下透着一股欢快劲儿,一见面就嘴甜地喊陆重哥哥,说给您添麻烦了。 几乎马上陆重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张罗着给她们做吃的,也没工夫再去想七想八。 晚上,趁刘浪浪洗澡时,安乐来跟陆重说悄悄话。 “浪浪家里只有个奶奶,但不是亲奶奶,她是被人遗弃的,两个月的时候被扔在桥底下,她奶奶就把她带回家了,但过年的时候她奶奶没熬过去,走了……她是特招进我们学校的,不要钱还给奖学金那种,就住我隔壁寝室,但前段时间我发现她们寝室的人欺负她。” 陆重完全没想到,这么阳光外放的性格他还以为是那种父母和睦的家庭养大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更让人觉得难得。 “欺负?吵架了吗?” “如果就只吵架叫什么欺负,她们可烦了,成天各种挤兑阴阳怪气,还往浪浪接的开水里偷偷掺凉水,把她的辅导书扔到厕所水池里。” 陆重的脸严肃起来,他对女生之间的斗争没有意识,以为不过小姑娘之间吵个架拌个嘴,但照说的这样就不是简单的闹别扭,而是心眼儿坏了。 “你们老师不管吗?”他疑惑道。 安乐冷笑,“其中一个女生的爸爸是区领导,老师心都偏到天边去了,说就小女生之间闹矛盾不是什么大事,浪浪也劝我,说忍一忍就过去了,但人都是紧着软柿子捏,你越后退她们越来劲,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当着她们的面,装了一盆冷水往她们的保温壶里灌,反正她们对浪浪做什么我就对她们做什么,老师不都说了是闹小矛盾吗,哈哈哈那三个被我吓坏了。” 陆重满脸黑线,他可一点儿都不觉得光荣,脾气这么横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但他又说不出让她也忍一忍这话,还是小孩子呢就过早的接触到这个社会的丑恶,到底是谁的错? 他无能为力可又舍不得早早教会她妥协。 最后只是说:“注意分寸,别过分,也别被欺负了,无论是谁无论什么都一定要跟我说,知道吗!”即便比起其他人他只是颗无足轻重的石头,无钱亦无权,但拼尽他全力都会护着安乐,不会让她受这种莫名的委屈。 刘浪浪洗完澡出来还把自己的衣服给洗了,红着脸问陆重晾在哪里,陆重听完安乐说完以后更心疼她了,带她到阳台,摸了摸她还是湿着的头发,温柔地问:“明天哥哥带你们去吃烤鸡好不好?” 刘浪浪眼睛亮晶晶的,开心地说嗯。 第七十五章 第二天一大早,陆重就带着安乐和浪浪去了山庄,出门前接到余风的电话,说今天要过来,于是约好在山庄会和。 一到那儿陆重就被负责采购的胡叔叫走,把安乐她们交给魏小星,安乐之前已经来过很多次,谁都认识,跟魏小星打了招呼后就带着刘浪浪去看后山的葡萄。 余风差不多吃午饭时才到,陆重正在烤鸡,两只光溜溜的童子鸡叉在铁签上,烤得焦黄酥亮,香气扑鼻。余风27岁以后就开始严格控制糖、盐和脂肪的摄入,好多年没吃过这么“堕落”的食物了,那股肉味简直馋得她肠子打结。 这两只鸡是陆重亲手抓亲手杀的,安乐倒是习惯了,但陆重考虑到小姑娘不适合看这么血腥的画面,避着她们去厨房处理。哪知刘浪浪偷偷跟过去,被陆重的利落刀法迷得神魂颠倒,眼睛发亮。 跑回来兴奋地跟安乐说:“哇!你哥哥杀鸡杀得好帅啊!” 魏小星在旁边不小心听了一耳朵,嘴里的茶差点没一口喷出来,00后果然不是她这种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 余风早餐就吃了一块龙利鱼和一个鸡蛋,所以刻意离火炉远远的,避免闻到香味犯错误,可也 分卷阅读94 - 分卷阅读94 - 分卷阅读9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5 不知道陆重往那鸡上抹了什么,香气勾得她抓心挠肝,她朝陆重怒吼:“你什么时候才能烤完啊!” 陆重抬头满脸无辜,“你饿了吗?饿了先吃点别的!” 饿你个大头鬼! 最后余风以刘胡兰般的意志硬是一口没吃陆重撕给她的大鸡腿,旁边的人一个个吃的满嘴油光,她狠狠嚼自己点的芥蓝,一盘白灼芥蓝被她吃出杀人的气势。 刘浪浪已经完全被陆重……的手艺征服,翻来覆去跟安乐说:“你哥哥好帅啊!” 安乐正撕烤得酥亮如纸的鸡皮吃,闻言敷衍地点头回应,“帅,帅。” 心想昨天可不见你说我哥帅,所以不是我哥帅是这鸡帅才是! 吃完饭后余风扯着陆重去散步,陆重知道她有话说就赶两个小跟班去看猫。 余风避开人就迫不及待问:“你跟秦荆轲怎么回事?他说约你好几次都没约出来。” 陆重就知道会问这个,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勉强回道:“觉得不怎么合适。” “之前你不是还对人家印象挺好,还一起约看电影来着,现在电影也没看,突然就不合适了”,余风脸上狐疑更甚,“你瞎掰呢你!” 比起脑回路较为奇葩的张池,陆重跟余风似乎更加无话不谈,但即便是对着余风,陆重仍然觉得不知该如何开口,毕竟有些东西连他自己都说不明白。 “别问了好吗,我最近脑子乱的很,过段时间再跟你说。” 余风听出陆重话中的恳求之意,也不愿逼他,叹了口气说:“好吧”,然后若有所指地说了一句:“无论什么,只要你于心无悔就好。” 因为临时要赶一个ppt,余风三点不到就要走,还把安乐和刘浪浪一起带走了。 有部口碑很好的动画片这个月正在上映,崔塘没有电影院,余风这次来除了跟陆重聊聊以外,最主要的就是接安乐去看这部动画片,多个刘浪浪也不要紧,一起打包带走就是,反正都是女生,她的床够大,睡得下。 刘浪浪觉得麻烦到别人了很不好意思,绞着手纠结,又不敢直接拒绝。 陆重终于在她的笑容之下看到不是被宠爱着长大的小孩特有的敏感和自卑,心里涩涩的,拍拍她的头,温声说:“小孩子要听大人的话才乖,我们都很喜欢你,想和你一起玩,不是给我们添麻烦。” 余风却更能理解这种纤细的情绪,没说什么安慰之语,而是一手拉着一个就往外跑,边跑便喊:“走啦走啦,长得好看的都打雷下雨看电影去啦!丑的在家里好好看家哦!” 安乐哈哈哈的大笑,跟着喊:“好好看家哦!” 刘浪浪跑着跑着不自觉也跟着笑起来。 三个人一起来,最后剩陆重光杆回去,他晚饭吃了才走,日头越来越长,回去洗了澡天色才将将暗下去。 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洗完随便套了条裤子,光着上身去阳台上抽烟,旁边还有一听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啤酒。 陆重蹙眉深吸一口烟,随即轻叼在嘴角,腾开手打开啤酒拉环后狠狠喝了一大口,烟雾和酒液混在嘴里一齐吞下,舒坦得五脏六腑都伸展开,然后才长长地呵出一团气。 想再多其实从他决定葬礼时留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昭示了什么,林锦最近的步步逼近也是缘于他的放任,越回避越是自欺欺人。对林锦,他并没有多年以前的那种一看到就心咚咚狂跳的感觉,但却还是会为他感到心疼。 似乎永远都无法做到对这个人无动于衷。 之前跳过一次的坑现在居然还跃跃欲试地想要跳第二次? 陆重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居然这么傻逼? 他站着的阳台正对着小区花园,楼下一串小孩子在玩耍,跑着尖叫着,还有大人呵斥的声音,窗户右上角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一个鸟窝,归巢的鸟儿也正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一切一切混在陆重的耳朵里成为一副热闹的尘世图卷,他的心也慢慢跟着静下来。 在害怕什么呢? 不过一个爱得太多,一个爱得太少,一个只求朝朝暮暮,另一个却望着天荒地老。 红尘俗世爱恨纠缠不过如此。 陆重手里的烟还剩下最后一口,他把烟头按灭在刚刚喝完的啤酒罐,扔到脚边的垃圾桶。 他并不想跟林锦一定有什么天长地久,甚至只是这么一想都因为太遥远而让人感觉荒唐,他的心仍然是自己的,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恨不得蹦出胸腔给一个人瞧一瞧,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顺其自然吧。 不是放过谁,而是放过自己。 万一,要是,假如,最不济,之前的结局再来一遍,好像,似乎,也能撑得住。 那,就这样吧。 林锦敏锐的感觉到了陆重的变化,他在有一天跟陆重分食完一个石榴后,试探性地约陆重第二天晚上一起跑步,陆重想了想居然答应了。 他一时愣了,然后再也忍不住咧开嘴笑出来,即使有一点刚升起的淡淡疑惑也马上被浓重的喜悦冲到脑后,再不见踪迹。 第七十六章 林锦毕竟不是白长了个脑子,睡了一觉过后便觉着不对,这转变太快了,快得让他有点惶恐。 不过任他猜破了脑袋也猜不到原因,索性也不想了,反正慢慢来,有松动总比之前动不动就逃到十万八千里要好。 所以第二天,他打扮得精神抖擞出现在陆重家楼下,约好的晚上八点,到的时候陆重也正好下楼。 两人同样的运动装扮,林锦一身灰,陆重一身黑,林锦后悔,早知道他应该也穿黑色那套来着。 他们沿着河边跑了几步,陆重蹲下重新系了遍鞋带,站起来后说:“我们比赛吧!看谁先到时光一号雕像那里。” 林锦买的房子就在时光一号二期,那是个专做别墅的楼盘,最近卖得很火,差不多是现在崔塘的地标。 “行啊,赢了奖品是什么?” 陆重眤他一眼,“奖品?什么都行啊,我让你先跑五分钟。” 林锦的脸刷地黑了,这也太看不起人了,虽然他知道陆重体质是很好,但他也是常年健身不辍的好吗! 恨恨道:“你别后悔,我赢了奖品就我说了算。” 陆重煞有介事地点头,“你说了算。” 喊了一二三开始,林锦马上拔脚向前冲,一会儿便不见身影,陆重拿出手机等了五分钟,然后像箭一样冲了出去。 如果林锦看到这一幕肯定不会再嘴硬,这比什么比啊,简直吊打。 就在林锦隐约能看到时光一号大门口那个踮着脚起舞的女人雕像时,一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带起一阵风,他瞬间走神,一看,果然是陆重,正回头看他冲他笑呢,露着一口大白牙。 林锦其实老 分卷阅读95 - 分卷阅读95 - 分卷阅读9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6 早就发现了,重逢以后陆重总是有点喜欢朝他“使坏”,好像特别乐意看自己吃瘪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在出气。 他完全没有生气的感觉,反而心里像淌出一条温柔的河。 反正注定输了,他放缓速度慢跑过去,陆重跟个没事儿人一样,脸不红气不喘,嘲讽他:“就这两把刷子还敢肖想奖品?” 林锦笑道:“不敢不敢……走,都到我家门口了,进去喝杯茶歇会儿脚。”说罢去拉陆重的手。 有钱人的世界他果真不懂,买房跟买白菜一样。 陆重挣了两下没挣开,也就任由他拉着。 林锦买的是二期,在靠里边,买的时候独栋卖完了,只好勉为其难买了个双拼,不过还好是边户有个凑合的花园,否则肖青河肯定得去倒腾二手。 真要说起来,这里算是林锦第一次真正为自己置业,所以挺上心,房子是精装的,但家居摆设都是他亲自敲定的方案,设计师再按他的心意一一布置。并不是时下流行的简约风格,暖色墙纸,家具一水的胡桃木,古朴厚重。 很符合中年成功男士气质。 嗯! 进屋林锦先给陆重泡了杯茶,“今年的新茶,尝一尝。” 陆重想说这么晚喝茶了待会儿睡不着,但他向来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的好意,也就咽下不说,默默端起了杯子。 陆重靠边坐在客厅三人位沙发上,明明旁边宽得不行,林锦非得也端杯茶挨着他坐一起。 林锦打开电视调出《星际穿越》,又调暗了客厅的灯光。 安乐寄宿后,家里的电视很少开,即便张池也大多数时候用手机追起点男频文,陆重一个人时更是不会想着去打开。那个盒子似乎装载着世间所有的欢歌笑语悲欢离愁,屏幕上繁花欢笑对应着现实里形单影只,让人格外感觉寂寥。 陆重很不喜欢那种空荡荡的热闹。 他看了看手机,九点半,本来想再坐十分钟就告辞,却被剧情吸引,一路看到快十一点,距离电影结束还有一个小时。 中途时俩人看得起劲儿,脑袋挨着脑袋,一边看还一边小声讨论那股看不见的力量到底是什么。 陆重反应过来后蓦地站起,“糟了,太晚了,我得回家了。” 就在沉浸于剧情的过程中,不知有意无意,两个人紧紧挨在了一起,腿贴腿,胳膊缠着胳膊,陡然分开,似乎连皮肤都生出一丝粘滞之意。 林锦慢慢从放松的姿势坐直身体,没强挽留,拿起遥控器按了退出。 陆重准备动身回家,刚要动作,就被猛地一扯,没防备之下整个人被拉着倒在沙发上,屁股正好坐到林锦怀里。 温暖又昏暗的灯光下,那一双眼睛亮得惊人,黑漆漆地摄人心魄,陆重躺在沙发上,忽然想起最开始见到这个人时,他叫他黑眼睛。 林锦俯身吻下去。 嘴唇相触的那一瞬,陆重心里落下不知何时偷偷升起的期待,吻得难舍难分之际他居然还分神去想,脸好身材好健康也没问题,不睡白不睡。 说不清是谁更主动一些,两个人嘴里纠缠激烈,手上动作倒是不约而同的慢条斯理。 陆重已经坐起来,双膝分开跪在林锦大腿两边,手紧紧搂着林锦的后脑勺,臀部略微腾空。林锦整个人靠在沙发后背,双手扶着陆重跪坐的大腿根,手下紧绷的肌肉蕴含的力量让他心颤。 紧贴的唇分开,两个人都喘着粗气,动情时陆重的眼睛总是水润润的,林锦的脸上有压抑的狰狞。他把陆重的运动裤扯到臀下,正好让屁股露在外头,那根干净的东西已经直直地站了起来。 他一手揉捏饱满的臀肉,一手覆在那根东西上慢慢撸动,大拇指指腹偶尔掠过前端,陆重被刺激得腰往后弯,随着他的动作一抖一抖。 其实陆重在林锦之后有过几次不太深入的性体验,但那也已经是很久以前,久旷之下几乎没一会儿便在林锦的手里交代。 林锦脸上的闷笑看得陆重一阵邪火,还没等他发作就被林锦捞起右腿,拖鞋掉到地上,那半边裤子也被褪下。 林锦躺到沙发上,带着陆重重新分跪坐在自己腰侧,陆重一边还穿着裤子,另一边却是光溜溜,耳朵红到爆炸,脸上还故作平静。 他把陆重挂在腿上的内裤从堆叠的裤子里抓出来,先抹了两下陆重腿间还半硬的东西,随便擦干自己沾湿的手后,身子往下一缩,把它含进嘴里。 陆重脑子瞬间炸成了烟花。 他看到林锦在他胯下微阖着眼皮,好看的眉头轻轻蹙着,嘴唇含着自己卖力吞吐,眼角眉梢一片潮红。 他的心里像煮了一锅沸腾的水,几乎立刻就在林锦嘴里硬到发疼。 林锦一边含弄,一边用手刺激下边两个圆丸,其实陆重就是特别的那个,一切都已早早预示。 陆重是唯一一个他愿意以口侍之的人,无论是多年以前,还是现在。 只是他明白得太晚。 林锦整个被陆重的味道笼罩,肥皂的清香,些许的汗味和腥臊,说不上好闻却让他几近痴迷,他浑身热得发烫,把陆重胯部往自己脸上按,嘴里吮吸的动作越发猛烈。 陆重眼睛发红,倒吸一口气,生生压抑那股射精的冲动,按住林锦的肩膀,从他嘴里抽出来。林锦恍然还沉浸在情欲里,眼神涣散,陆重从前就爱死了他现在的表情,忍得太阳穴突起,静了一秒,然后狠狠吻了下去。 说是吻不如说是啃咬,像要把身下的人嚼碎吃进肚子,林锦也恢复清明,用力回吻。 两个人像两只兽一样毫无章法地啃成一团,林锦的裤子也被扯下,互相套弄着对方,发泄着最原始的欲望。 情事终歇。 林锦搂着陆重躺在沙发上平静呼吸,手上、裤子上都脏兮兮也不想管,陆重只觉酣畅淋漓,神清气爽。 林锦的手还黏在陆重的臀上,手指慢悠悠地滑过臀缝,轻拍一下,“今天先放你一马。” 陆重蹬他一脚,反驳:“谁放过谁还不一定呢! 第七十七章 那晚以后,两人的肉体关系突飞猛进,但似乎,也仅限于肉体。 端午节,林锦和林川柏一起回家陪孙媛媛吃晚饭,林锦给司机放了假,林川柏自告奋勇来接他。 林川柏是知道他现在长住崔塘,问:“你住那么远,上班方不方便。” 林锦正靠在后座闭目养神,回道:“走外环还可以,况且我上班走得早。” 林川柏嘴巴停不下来,跟着音响怪模怪样哼了两嗓子后又换了个问题,“房子那么大,妈一个人住能行吗?” 林锦慢悠悠地睁开眼,说:“那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就是要不要把芳姨林叔接过来,给妈做个伴儿。”林川 分卷阅读96 - 分卷阅读96 - 分卷阅读9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7 柏说完还朝后视镜得意地挑了挑眉,好像觉得自己出了个了不起的主意。 林锦的脑门突突地发胀,恨不能打这个快三十岁还不长进的二傻子一顿,深呼吸平复了下心情,重新闭上眼。 眼不见为净。 芳姨没有儿女,全副身心都扑在他们两兄弟上,林川柏算是她一手带大,自己呢,勉强算半手,感情不可谓不深,甚至可以说替代了很大一部分他们成长中母亲这一角色也不为过。 但她毕竟不是他们真正的母亲,当孙媛媛想要当一个好妈妈时,那之前她所有的尽心尽力和亲密无间都瞬间成了一种罪过,而且越好越是错。 这些话要他怎么跟川柏说? 你的妈妈不过这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你念念不忘奉之如母的家佣是你亲生妈妈赶走的。 这些话要怎么说出口。 房子确实如林川柏所说,太大了。 林雄在时林锦从来没觉得,林雄养了只狗,叫做黑虎,老跟在他屁股后边跑来跑去,孙媛媛不让狗进屋,它就乖乖趴在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花园里还种满林雄亲自侍弄的花,四季都开得满满当当,每次来时总是感觉热闹。 但现在黑虎走失了,花园里的花也一片衰败,在如此盎然的春天居然显出几分萧瑟。 孙媛媛老了很多,但仍然打扮精致,头发整齐地梳着,披着一张粉色蝶穿花披肩,脸上妆容得体。 林雄在时不许吃饭的时候说话,林川柏总像只黄雀一样叽叽喳喳个不停,从小到大不知道被骂过多少次,现在没人管他了,他却再没有说话的兴致。 一顿饭吃得沉默无言。 林川柏那个手残不小心把鸡汤泼到身上,等不及吃完饭就回房去洗澡,偌大的餐桌只剩下孙媛媛和林锦两个人,林锦一口一口夹着菜,眼睛看着前方骨碟出神。 “你们是不是想,要是死的是我就好了。” 林锦从来不知道他妈的声音能这样好听,在空荡荡的餐厅里像金石相碰。 他抬起脸,神色迷茫,“妈,你说什么呢?” 孙媛媛嗤笑一声,没再接话。 晚上林川柏住在这边,林锦直接把他的车开走,一路脸沉的像水,竭力控制车速也一度飙到一百五。他直接把车停到陆重家楼下,上楼按门铃陆重刚打开门就被一把抱住。 陆重莫名其妙地拍了拍林锦的背,张池本来瘫在客厅沙发上也坐起来瞪大了眼,陆重看似乎暂时没有放手的迹象就这样半拖着林锦回了自己房间,并给了张池一发警告的眼神。 直到他们坐到床上林锦还是没有松手,他的胸口像突然开了个孔,被穿堂的风扯得七零八落,只有抱着怀里这个人好像才能好受一点。 他无法否认在听到那句话时,他心底那一闪而过的慌乱。 被说中的慌乱。 再巧言令色也无法掩饰他根本就是跟孙媛媛一样的人,自私而利己。他变成了小时候发誓千万不要的成为的样子,有多讨厌她就该多讨厌自己。 林锦的手越收越紧,陆重快要喘不过气来,却忽然松开,林锦满脸歉容。 “对不起,弄疼了吗?” “没有”,陆重脱了鞋盘腿坐上床,林锦改为把陆重的手握在手心。 陆重的右手手背和手腕处有浅浅的疤痕,是那次在梅园被烫伤,他曾经无数次梦到那天的场景。他当时猛然被吓到,愣神过后却已失去上前的立场,而后更是犹豫不决。 梦中他像一个旁观者,用尽全力想往陆重的方向跑,却阻在一堵透明的墙,只能眼睁睁站在那里看着那盘滚热的菜汤洒到陆重手上,一帧一帧慢动作,没有颜色,像是老式电影。 他还看到那个当时年轻的自己,眉目间明明满是踌躇,却幼稚地自以为冷漠。 他曾小心地问陆重痛不痛,陆重正在打一个小游戏,很随意地扫了一眼,说早就不痛了,说完又继续和屏幕上那只蛇斗争。他可以看出陆重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甚至不会回想烫伤的缘由,可是他却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林锦拉起陆重的右手,轻轻吻了吻那疤痕,然后欺过去碰陆重的嘴。 与其说是发泄,不如说是寻求抚慰。 陆重的手搂上林锦的背,放任那躁动的舌在自己嘴里扫荡,怀里的人渐渐平静,亲吻变得黏腻而湿热。 吻毕,两个人都有点气息不稳,却无关欲望,双双倒在床上,林锦仍然像抱个大布娃娃一样把陆重抱在怀里,陆重姿势有点不舒服,却也没挣扎。 陆重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林锦素来不喜袒露心事,闻言条件反射地回道:“没什么。” 陆重没再追问。 时间久到他都在想这人不会这么着一晚上吧,脑袋持续放空,手无意识地轻拍。 安乐明天回家,得从山庄买只鸡回来炖给她补补,上次看到都瘦了,炖半只炒半只。童子鸡也不错,可以拿葱油焖,要不要给余风也抓几只,杀了真空包装顺丰给她。 陆重脑子里想了好半天有的没的,忽然听到林锦说:“我妈今天问我是不是宁愿死的是她。” 背后有一搭没一搭的手顿时停住。 陆重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林锦已经继续说下去:“最可怕的是,我竟然真的这么想过。” 心里想和被人说出来感觉像两码事,恶毒的念头谁人不曾起过,只是付诸实际的人少之又少,但一旦被说出口,就像打破了某种奇怪的界限,想也变成不再单纯的想。有句话叫至亲至疏夫妻,对父母和子女来说,至亲至疏四个字似乎也当得上,可能因为同样亲密太近,期待太盛,所以格外容易心生裂隙,有的转瞬即忘,有的却经年难愈。 陆重实在不知该如何解慰,好在林锦也不需要从他这里得到答案,说完松快了些,吐了口气,没再开口,只把脸深深埋在陆重颈边。 林锦直到快12点才离开,他们还没有一起过夜过,陆重以为他会赖一晚上,还在纠结这床这么小很容易差枪走火吧要不要答应时,林锦说要走了。 林锦当然是想留宿的,但他认床,平日出差带上家里的床单被套都只能睡着半宿,明天要开股东大会,他不敢睡不好影响精神。 赧然道:“我有点认床,明天早上要开会。” 他略微有几分不自在,好像这是个特别丢人的毛病,他们此时离得很近,几近鼻尖对鼻尖,陆重被他的表情弄得心软软的。 “那你回去早点睡啊。”他轻声说。 出去时张池已经不在客厅,陆重送林锦到楼下,刚上楼掏钥匙准备开门对面的门就打开,张池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了一样,憋半天也没憋出个一二三,最后哼出来一句:“你俩在一起了?” 陆重想了一会儿 分卷阅读97 - 分卷阅读97 - 分卷阅读9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8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8 ,说:“算是吧。” 张池想叹气,最后却只耸了耸肩,故作无所谓道:“反正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陆重忽然笑了,“我知道,别担心。” “我担心你个香蕉屁!被切了卖了也不关我的事!”说完“砰”一下关上门。 也不知道被什么戳中笑点,陆重笑得不可自抑,钥匙插了好几次才插进钥孔。 第七十八章 陆重种的西红柿最近大丰收,几天就冒出来一茬,正常消耗根本吃不完。 是以林锦这天刚进门嘴里就被塞了个西红柿,陆重自己也正啃着一个,含糊不清道:“多吃几个,降血脂。” 林锦只吃过圣女果,从来没有像啃苹果一样啃过西红柿,小心翼翼咬了一口,味道有点奇怪,但还可以接受。 陆重在厨房给西红柿去皮,准备熬番茄酱,林锦洗了手来帮忙,一边学着陆重的动作在西红柿屁股上划十字刀,一边状若无意地问:“你之前送给我的那双筷子,现在还在吗?” 陆重手上微不可查的一顿,随即漫不经心地回答:“之间搬家不知道扔哪儿了。” 林锦轻轻“哦”了一声,最后的气息拖了长长的调子,充满惆怅的意味。 今天中午吃饭时,他随意点开了个视频网站,首页正好推送某地的纪录片,他记得陆重的家乡就在那边,所以打开看了看。 才知道,那双筷子原来有那么深刻的意义。 霎时,他脸上的表情几近失魂落魄。 认真说起来,林锦和陆重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周末陆重要管安乐,平时两个人又都很忙,特别是林锦,虽然已经尽量提前结束工作,但大多数时候回家都过了八点。 不过再晚只要有机会林锦都还是会去见一见陆重,所以他们95%的约会地点都是陆重家里,剩下的4.5%在滨河小道散步,特别特别偶尔,周末安乐有其他安排时陆重早上会去他家待上半天,中午再去上班。 林锦有时掰着指头算,在陆重心里如果按重要程度排序,第一肯定是安乐,第二第三反正张池和余风看怎么排,还有那个在养老院的阿姨,他怎么算自己进前五都有点勉强,还幸亏陆重不养猫不养狗,否则他的名次还得往后靠。 一想真让人泄气。 而且这个事情最操蛋的地方在于,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责怪,一定要怪,只能怪自己傻逼。 有句歌词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林锦觉得他是“我曾是前三,想到就心酸”。 这周六安乐要跟同学去玩,陆重去山庄转了一圈儿没什么事儿,就答应中午过后去找林锦。林锦早早做好了准备,让芳姨提前熬了一锅红烧牛肉,打电话叫跑腿公司取了送过来,又在网上订了一堆菜,准备自己做饭。 陆重到的时候不到两点,林锦去门口接他,进屋看到中岛台上摆了一大推菜吓一跳。 “还有谁要来吗?” 林锦莫名其妙,“没有啊,就我们两个人。” “这么多菜,八个人吃都够了吧!” 这么一看,林锦发现好像是有点多。 陆重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帮他把各种菜分类装到冰箱里,顺便还整理了下冰箱。 一边装一边念叨:“调味品和饮料这种不易腐烂的放到门后收纳架,这里温度偏高,绿叶蔬菜放到零度保鲜区保鲜的时间比较久,鸡蛋和乳制品要放到中间的收纳层,肉和虾放到冷冻室,你这上边有日期就不用写了,要是没有的话要在保鲜袋上写清楚日期,放太久的就不能吃了。” 林锦在一旁乖乖听了一堂“生活百事通”课。 好不容易整理完,林锦牵着陆重上楼去书房。 对他来说,书房跟卧室、车一样都是特别重要又私密的地方,所以他把二楼最大的一间房设计成了书房,布局跟大学时住的那栋房子很像,临窗是一张书桌,一旁挨着墙摆着一个米色沙发,铺着深卡其色花纹的地毯,地毯上扔着一蓝一绿两个巨型懒人沙发,比普通懒人沙发大一倍,另一面墙全是书架,架子上摆满书,除了这么多年他自己的买的以外,还有部分他爸留下来的。 献宝似的给陆重看:“我把我之前的所有书都搬过来了,你可以随便看。” 陆重却一下被地上的懒人沙发吸引,他以前就很喜欢林锦书房里那个像一坨球一样的沙发,之前好几次想买看到的尺寸都没那么大,只好作罢。现在一看,幸亏没买到,他家根本放不下。 正好这时林锦接了个电话,陆重让自己呈大字型整个人陷在懒人沙发里,阳光正好撒在脚边,屋里开着冷气,暖洋洋又不至于热,他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等林锦打完电话回了个邮件,回来一看,居然睡着了。 他失笑,不算他白费功夫,也挨着陆重躺在另一个沙发上。 翻了两页书,林锦没忍住转过脸去看陆重。 这人跟之前一样,沾枕头就睡着,好多次他还在说话没听到回应,仔细一看怀里的人已经睡得七荤八素,人家都说心里没事儿睡的香,他深以为然。 陆重跟以前变化不大,五官一点没变,只是壮了点,以前是抽条的柳枝,现在是茁壮的树干。 其实,这么多年林锦并没有刻意等什么,只是一不注意就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工作占据了他太多的精力,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都分予了仅有的几个家人和朋友。从好几年前开始,他就再没有结识新的人的欲望,甚至感觉麻烦和负担,有时候孙媛媛催得急,他也想过以后要跟怎样的人共度一生,但想来想去都想不清楚,身边的位置只觉面目模糊。 所以兜兜转转又重新遇到陆重,那种宿命一般的意味让他不受控制地激动和喜悦,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跟他携手共度每一轮朝光暮色,好像就应该是陆重这个样子,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对。 这个念头越久越是清晰。 他想要弥补对陆重的伤害,想要弥补自己的遗憾,想要跟陆重一起做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情,去看很多还没一起看过的风景。 林锦过去跟陆重躺在一块,虽然那个懒人沙发格外大,但是对于两个成年男人来说还是拥挤,陆重睡得正香被打扰,嘟哝两声,不耐地侧过身躲开,林锦拥着陆重,因为狭窄一半身体滑到了地毯上也没管,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太阳渐渐向西,投射到地上的光影拉得越来越长。 睁眼已是黄昏。 陆重迷迷糊糊坐起,林锦挨得太近他热出一身细汗,林锦也被吵醒,两个人都有点睡懵了。 “几点了?”林锦问,舔了舔干涩的唇。 陆重的手机在地毯上,他伸手拿起来,回道:“四点多了。” 林锦站起来 分卷阅读98 - 分卷阅读98 - 分卷阅读9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9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9 全身酸痛,左右扭了扭脖子,说:“渴了吧,我去拿水,你再坐会儿,起来急了当心头晕。” 陆重正腹诽哪个弱鸡站起来还能头晕,然后看到林锦皱着眉扶着脖子走过来。 …… 林锦把水递给他,陆重喝了半瓶,剩下半瓶被林锦接过去喝光了。 人还很得意:“看,一点儿不浪费。” 陆重跟哄儿子似的咧嘴拉出一个笑。 第七十九章 下楼林锦磨刀霍霍准备做晚饭,芳姨除了给他带一锅红烧牛肉外,还另有一盘糖醋小排,这两个肉菜了,他再做两个素菜一个汤就齐活儿。 四菜一汤,国宴标准。 做什么菜他早研究好,步骤简单但名字不简单那种,西红柿鸡蛋什么的一看就是新手,肯定不能做,虽然他也很“新”,但不能“新”得这么没品。 所以最后酌定的菜单是:南乳土豆、白灼芥蓝、菌菇四鲜汤。 菜谱他也早早收藏,对照着就开始一步一步做起来,陆重知道这人肯定没怎么下过厨,心惊胆战地在一旁时刻准备救场,没成想还像模像样,除了刀工着实差了点。 “无聊就去外边玩一玩,除了楼梯旁边那个房间以外哪儿都行,那间房重新刷了漆有味儿。” 陆重于是去客厅刷手机。 安乐今天跟同学约了去博物馆玩,过后准备去吃pizza,晚上还要看电影,下午时断断续续给陆重发了一大堆照片,有好看的展品,也有一大堆人的合影,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子,笑起来个个像小太阳一样。 陆重也忍不住跟着带出一丝微笑,把有安乐正脸的照片存下来,给她发微信:“要是太晚就去余风阿姨家睡,我给她说了,注意安全。” 安乐估计正玩得开心呢,也没回复,陆重收了手机,随便打开电视调了个电影看。 沙发旁的边几上摆着一个半开的医药箱,陆重看不过眼拿过来准备关上,一按居然按不动,打开,药倒是挺齐全,就是塞得乱七八糟。 难怪关不上! 他一边看电视一边把药盒全部拿出来,然后竖着像书一样放回去,有药名或者功效的那面朝上,这样一看不用翻就能找到,剩下没有盒单瓶的那种,他单独放到一角,本来应该在瓶盖上写名字的,不过他找不到纸、笔还有胶布,只能算了。 快五点半,陆重才吃上林锦这餐饭,几个菜正正式式地摆在餐桌上,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锦问:“喝酒吗?” 陆重可有可无,“随你,喝不喝都行。” “那喝一点吧。” 林锦去酒柜里拿了一支普通的意大利asti产区巴贝拉,去年的酒且没过桶,不贵但很适合日常佐餐,果香清新,配红烧牛肉正好,酸度够单宁感轻,口感陆重应该喜欢。 让陆重无比震惊的是,菜的味道居然非常不错。 几个素菜应该都是林锦做的,那慢吞吞又一板一眼的动作一看就是新手,他本想能入口就不错了,但是!!!尝下来居然比他做的好吃,居然比他这个做了十多年饭的人做的好吃。 什么鬼! 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陆重的手艺数十年如一日的没有长进,做肉菜还成,反正各种炖,都那个味,素菜他就完全不在行了。 看到陆重面色凝重,林锦忐忑地问:“怎么样?” 陆重点了点头,“很好吃。” 真的假的?林锦狐疑,自己也挑了一筷子,嚼了嚼,好像确实还行,比他想象中要好。 陆重狠狠喝一大口酒,满肚子憋屈,这难不成真是天赋问题? 最后除了汤还剩小半,其余几个菜被扫荡得干干净净,陆重开始还不平衡后来完全被芳姨炖的红烧牛肉征服,特别是里边的牛筋,软软滑滑,又特别入味,吃起来跟吸果冻一样,吃得他满脸幸福。 林锦看得想笑,难得看陆重这么喜欢吃一样东西,他吃了一块后就没再夹了。 陆重很喜欢那种一看就满满胶原蛋白的肉,但又不喜欢太难嚼,所以要炖得烂烂的,比如牛筋、猪蹄、鸡爪,都是他的最爱。只是他做了那么多次炖牛筋,跟这个比起来,他简直连伙夫都不如。 太伤自尊了! 吃完饭陆重去洗碗,林锦在他身后转来转去,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虽然厨房确实挺大,但陆重还是被他晃得头晕。 “你干嘛?不能去外边待着吗?” 林锦就面无表情地插着裤兜去了客厅。 等陆重也洗完碗擦干手进客厅,林锦又开始在陆重面前绕来绕去,一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的样子,陆重隐隐约约感觉到什么。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说:“那我走了。” 林锦的脸立马垮下来,说:“真的要走啊?” 安乐今晚不回家,陆重留下来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有心想逗一逗林锦,于是便道:“真的啊!还假的不成!” 林锦想留又怕陆重不愿意,磨磨唧唧地送陆重出去,快要到花园门口时,他轻轻勾手指挠了挠陆重的手心,看着转过来的眼睛压低声音说:“今晚留下来,好不好?” 这个人撒娇也撒得别别扭扭! 陆重心里憋了一团笑,面上却做出严肃为难的表情,说:“好。” ??? 表情和话内容相差太大,林锦一时没反应过来,陆重已经忍不住笑出声。 林锦终于回过味儿,脸上也染了笑,不轻不重地拍了一掌陆重的屁股,说:“小坏蛋,故意的吧你!” 陆重心里解气,叫这人从来就别扭,以前也是,不高兴就冷着一张脸,怎么问都不说,非得让人猜,好多次都气得他牙痒痒。 天色还没完全暗下去,陆重就说:“去散散步吧,助消化。” 于是两个人沿着门口的路散步。 这个别墅群建得特别分散,入住率也不高,多是投资或避暑用途,一路上他们只遇到几个人。溜达了一个多小时,天也已经黑了,他们就准备往回走,趁着夜色林锦悄悄拉住陆重的手。 因为工作的原因,也许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在阳光下、在大街上光明正大地和陆重牵手,有时候仔细一想,他委屈陆重的时候总是很多,所以在不用避讳的地方,他想多牵一会儿,对陆重更好一点儿。 回去各自洗了澡,陆重在主卧的浴室,林锦去了楼下的浴室。 等林锦洗完上楼,陆重已经洗完穿着他买的小鸭子睡衣盘腿坐在床上,正在看手机。 跟书房的大气不同,林锦的卧室偏小,睡觉的地方他不喜欢有太多东西,一张床,床边两个边几,对面一个斗柜,不挤也不空,正好。在他心里,卧室就该紧凑又温暖,灯光必须是暖色,床也不能 分卷阅读99 - 分卷阅读99 - 分卷阅读10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0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0 太宽,两米的足够了,太大的话两个人睡着中间隔一条河,有什么意思。 林锦从床尾脱鞋爬上床,四目相对,虚空中劈里啪啦滋出一串火花。 都这么大年纪了,陆重留下来自然知道会发生什么,甚至很有几分摩拳擦掌的感觉,这些天他光练“手艺”了。 林锦调暗了灯光,房间更显暖意昏黄,他似乎还准备再说会儿话酝酿气氛,陆重却一把抓住他的领口把人拉过来,亲了上去。 这个吻无比急切,像夏日的狂风骤雨,衣服扔到地下,瞬间两人都赤条条地滚到床上。唇舌忘情地交缠,身体和腿也缠到一起,好像只有这样互相重重摩擦才能解那股身体里的渴意,可动作越是重身体却越是渴得厉害。 林锦把陆重压在身下,唇向下移到胸前,舌尖轻拨细捻,另一只手继续往下圈住套弄。 陆重弓起了腰,整个人成一个动人的拱。 忽然,一个翻身,陆重骑到林锦身上,林锦扶住陆重的胯,笑着看他。 陆重故意发狠,说:“笑什么笑,咬死你。” 说着便用牙齿去咬林锦的喉结,林锦一把把他捞上来,又接了个长长的吻。 林锦反应过来不对劲儿时他的手已经被交叉按在头顶,挣了两下,纹丝不动,陆重如果真要用力,两个林锦也招架不了,他的眼睛慢慢睁大,身体僵硬。 陆重的眼神黑得发亮,像馋骨头馋久了的小狗,林锦被他的视线盯得浑身发烫。 片刻后,他慢慢放松自己的身体,头偏向一侧,脖子红成一片,眼角的红更烈,成一个妥协的姿态。 陆重把他的脸扳过来,低下头一下一下啄他的唇,轻轻地,刚触到便又离开,像刚学会亲吻的年轻人,动作郑重又不得章法,林锦被他惹得起了一身火。 亲了一会儿,陆重像是累了,放开对林锦手的钳制,倒在林锦身上,闷声说:“你来吧,累。” 他没好气地想,这个人娇气得很,又怕死,感冒三天不好就要去医院检查,要是今天把他弄痛了肯定难哄,麻烦! 林锦一下愣住,刚刚的一段时间,他好不容易做好心理建设,哪想到居然还有人“临阵脱逃”,不过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翻身便覆到陆重背上。 陆重没有健身房练出来的好看的腹肌和线条,但他的身体很结实,硬邦邦的,却又并不属于壮硕的范畴,四肢的骨架甚至可以说偏细。也不知是不是之前干搬运活干得多的原因,他的下肢比上肢要有力,大腿粗壮,跟其他部位相比略显不协调,于是连着上边的臀肉也比常人更为丰满,软乎乎白生生的两团。 此时他俯跪在床上,从林锦的角度看下去,充满了一种勃发的……肉欲。 这具身体比年轻时更好看,也更让人迷恋。 林锦几乎立刻感觉到自己硬得发疼,他大力分开陆重的双腿,手在他大腿内侧最嫩的那块肉揉搓,舔吻从后颈沿着脊柱一路向下,动作重又急不可耐。 陆重控制不住地轻微发抖,好像连脚底都起了鸡皮疙瘩,想怎么林锦的手像刀一样,都把他摸痛了。进入的那一刻,陆重痛得绷紧后背,林锦也满额头的汗,他把手臂伸到陆重嘴边,柔声说:“乖,痛就咬我。” 陆重马上不客气地张嘴咬了一大口,嘴里感觉到血味才松开,又像突然后悔,伸出舌尖一点一点细细舔舐伤口,爽意混杂着痛意,林锦被他舔得魂儿都去了半条。 而后动作愈发激烈,林锦一边向前用力地顶,一边伸手去抚摸陆重的前端,指上沾满流出的液体,然后把手指伸到陆重嘴里。 鼻间一股腥味,陆重被臊得耳朵都在滴血,偏偏又似着了魔一般不受控制地去吮吸嘴里的手指,而且舔得那么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放过,像是在品尝什么。 那天晚上他们不知道折腾到几点,只知道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身体又软肚子又饿,林锦叹道:“不行,还是得细水长流,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陆重也好不到哪儿去,身上跟被几百只大象踩过一样,还嘴硬回道:“你不行我行啊,我来。” 然后就被武力镇压。 “哈哈哈痒痒…不许挠我…哈哈哈…我错了我错了…” 第八十章 林锦最近很是春风得意,无论工作还是生活。 直接表现在居然给一年多没放过假,刚刚脱单的肖青河特批了三天恋爱假,喜得肖青河简直想烧香拜拜那位远在崔塘的“大佛”。 他被闷头一棒敲醒是不久后的一个周二,他们一帮玩得好的朋友约好第二天一起吃个晚饭,时间也是他定的,因为这周陆重休周三。solo好几年的他夸下海口这次要带家属,群里顿时炸翻天,众人期待爆表。 晚上在陆重家一起做饭时,他貌似很随意地邀请:“明天我朋友聚会,陪我一起去吧,见见面。” 陆重正在切菜,闻言甚至连手下的刀都未曾停顿半刻,便拒绝了:“不了,明天我有事,”说完像是觉得太生硬又加了一句“下次吧。” 林锦却完全没有被安慰到,站在那里,一时想说吃完就送你回来就一顿饭的时间两个小时都不行吗,可直到最后也没有开口。 他不是没有感觉这次重新在一起后陆重对他跟之前有所不同,这并不是说对他不好或不关心,相反陆重比年轻时更体贴得多。只是,他曾得到过那种一颗心滚烫只为他一人跳动的目光,又怎会分不清如今跟常人无异的视线。 他怪自己不应该这么贪心,原来想的不过陆重愿意重新接受他就好,可人从来得寸进尺,得了60就想要100,得了星星就想要月亮。 吃过饭没一会儿林锦就离开了,他看起来跟平常一样,亲了亲陆重的脸并道了晚安。 但回家后在客厅坐了很久。 他能感觉到,陆重也许仍然是爱他的,只是这份爱里少了些什么,好像我爱你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你如何回应,你的生活是怎样,我不期待也不好奇。 可好奇,是万爱之源。 曾经沧海难为水,即便海仍还是那片海,风却永远不再是那一年的风。 张池讨厌死林锦了。 他之前就跟长在陆重家沙发上一样,但自从林锦经常过来以后他自由活动的空间急剧减少,不怪他怎么都看那个人不顺眼。 难得今天牛皮糖走得早,张池听到下楼的脚步声后就奔到陆重家。 “咦,今天走这么早?” 陆重正在水池前洗泡酒要用的瓶子,问:“吃饭了吗?” “必须吃了啊!” “吃的什么?外卖?” “不然呢!”张池委屈。 陆重转过脸,无奈道:“让你来跟我们一块儿吃不来,天天吃外卖,钱多烧得慌 分卷阅读100 - 分卷阅读100 - 分卷阅读10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1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1 ?” 张池很有骨气地“嗤”了一声,“我才不想当电灯泡,再说,我看着那谁吃不下。” 陆重忍不住笑,“他怎么你了你就饭都吃不下?” 张池没吱声,但嫌弃溢于言表,片刻后谄媚道:“陆重给我煮个面吧,今天下午那个饭齁咸,我都没吃两口。” 陆重随口应了,“稍微等会儿啊,把这个洗完给你下……以后要是他在,我就把饭菜给你端过去,这样总行了吧,天天吃外卖,又不健康又费钱。” 张池想了下,说:“好吧,你做好了给我打电话,我自己过来拿,免得你难跑。” 陆重把洗好的玻璃瓶倒扣着沥干,接水上锅准备烧开煮面。 楼下不知道哪家的电视开得太大声,传来女声撕心裂肺的“你不爱我了吗”,然后响起煽情的背景音乐。 陆重没绷住,一下笑出声。 “你真的一点都不恨他吗?”张池突然问。 陆重像是完全不知这是从何问起,眼里都是疑惑,“所以……我应该恨他吗?” 张池拍桌而起,“怎么不该恨啊!你看他,玩弄你的感情,你的身体…” …… 陆重老脸一红,掩饰性地清了清嗓子,互相玩弄、互相玩弄。 “践踏你的感受,看着你被人欺负被烫伤手也不管,还有你妈妈生病时,你那么难过绝望,当时他在干什么?他在哪儿?指不定哪儿花天酒地呢,你怎么能不恨呢,恨死他都活该!” 张池越说越生气,陆重的神情却是越发严肃,他真不知道张池心里居然是这么想的。 “其他的还能沾个边,我妈生病这事儿谁都怪不着,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我没本事没钱早点带她去治病,而且我们俩当时已经分开,即便是还在一起,他又不会起死回生,哦,或许因为他有钱,可以给我钱……当然,如果当时他真的在的话我肯定会问他借,我会很感激,就不会那么捉襟见肘,但他不在也并不是他的错,这不是任何人的错。” “另外那些…发生时我确实很难过,也确实曾像你说的那样恨过他,但时间长了,好像都不怎么想得起来了,我可能确实不是记仇的那种人,那些不好的坏的记忆都不自觉地被我抛在脑后,不愿去想,明天太长昨天太短,今天我想和他在一起于是便在一起了,想那么多干嘛。” 张池被这一通道理说得接不上话,闷声闷气地说:“随便你吧,只有你个二傻子,被捅了一刀还跟没伤口一样傻兮兮地跟着人跑。” 没伤口吗?陆重恍然想,好像也不是如此。 时间总会留下足迹。 他仍然很爱他,却学会了保留。 像所有老练的成年人,把最宝贵的东西深深藏着,估量着对方拿出的筹码,再在天平另一端小心翼翼地放上自己的,不敢多给一克一毫。 第二天林锦单人赴宴,被嘲笑个半死,在座单身的就他和宁时起,但宁时起刚离婚,别人也不会真伤口上撒盐,所以全部炮火都对准了他。 “林大,你行不行啊,带个人都带不来,你带个秘书也行啊。” “不行不行,他的那个秘书我见过,矮胖子,他估计吃不下。” “我看呐,你就是以前风流多了,风水轮流转,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可不是要还嘛! 林锦尽管来之前已经做好了被戏谑的准备,可还是被这群傻逼噎得半死,众人看他脸越来越黑也不敢再说换了话题,毕竟林大这人发起火来见谁烧谁。 林锦吃了两筷子就没夹了,吃毛吃,气都气饱了。 宁时起跟人换位子坐到他旁边,问:“定秋怎么没来?” “他?在家当女儿奴呢,现在根本叫不出来。” “哦,他闺女是挺可爱的。” 再可爱也经不住天天晒啊,沈定秋还算有点公德做不出朋友圈晒娃的暴行,但就苦了他们这一帮朋友,一天收到起码三次照片群发。 林锦问:“你没收到吗?” 宁时起推了推眼镜,“我把他拉黑了。” 林锦摸出手机一通操作后竖起了大拇指。 大家现在都是有家有口的,第二天还要上班,吃完晚饭也没再续摊,各自告别回家,时间还不到十点。 林锦本来不想打电话给陆重,但憋了一路临到家了还是没忍住,只是他刚拿出手机电话就响了。 林川柏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哥,我手被砍了!” 第八十一章 林锦霎时心都漏跳一拍,然后想到林川柏从小就3分痛也要说成7分,还能哇啦哇啦的说明应该不是太严重,他定了定神,问清哪个医院,马上让老陈掉头。 林川柏的伤口在右手臂,到医院已经止住血但还没缝合,急诊里到处都是缺胳膊断腿少截肠子的,他这点伤医生根本顾不上,林锦托起他的手臂仔细观察,看起来可怕但还好都是皮外伤,他总算松了口气。 然后就气不打一处出来,这傻逼小学语文老师死得早?“砍”字是这么用的? 送林川柏来医院的是个小交警,一问才知道林川柏居然是见义勇为受的伤。 林锦挑了挑眉,哟,真让人刮目相看。 林川柏晚上跟陈铭冬去买衣服,买完陈铭冬有事先走,他在附近溜达找便利店买可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女生喊“我的包”,然后有个人影从他面前飞奔而过,他想也没想就跟着追上去。 “所以,那个抢包贼有刀,拒不受捕所以持械伤人?”林锦问。 林川柏嘴角一抽,开始觉得自己有什么事儿就找哥哥这毛病真得改,还不等他打岔,小交警就已经顺嘴说下去。 “嗨不是,那个小毛贼哪敢有那胆子拿刀伤人,还没等追上呢就自己吓得腿发抖摔了,这位小同志也是无妄之灾,正好跑到一个巷子,里边两夫妻打架。” “伤口是……” 林川柏心一横,破罐子破摔:“那女的冲过来,我吓一跳就挡了一下,被她手里的刀砍到了。” …… 林锦觉得是不是自己真的太乏味,怎么别人的人生都这么精彩? “走,我带你去宁佳,这得等到什么时候。” 林川柏不愿折腾,“算了,这么晚了,也不是什么大毛病,等会儿就等会儿呗,护士姐姐说马上就来。” 急诊区乱糟糟的,林川柏这个伤患才勉强在走廊里有半边凳子坐,源源不断还有新的病人推过来,有个男的被推进来时脑袋顶居然还插着一把刀。 林锦很久很久没来过公立医院了,他们家因为孙媛媛身体不好,林雄刚发家就常年在宁佳预定vip通道,他站在那里,看着闹嚷忙碌的情景,一时有点无措又有些震撼。 医生这个职业真是了不起。 小交警看到有家属来就走 分卷阅读101 - 分卷阅读101 - 分卷阅读10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2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2 了,没一会儿医生来给林川柏打麻醉、缝针。 总共缝了七针,林川柏说:“这七也太不吉利了,医生,我们家做生意的,您给我再缝一针凑个八吧?” 那医生面相年轻,头顶的头发却少得很倔强,皮笑肉不笑地说:“那要不要我再给你缝个小猪佩奇啊?” 林川柏马上闭紧嘴巴。 车停在负三楼地下停车场,晚上人不多,他们走到电梯时正好开门,林川柏都进去了林锦才注意到电梯是往上的,不过也没有再下来,坐个倒车也无妨。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林川柏麻药过了伤口开始钝钝的疼,靠在林锦身上使不上力,林锦半扶着不让他摔倒,电梯一路上行,一直到18楼才停下打开。 18楼是住院区,进来一对面容愁苦的夫妻,林锦无意从渐渐关合的门看过去,角落处有个人靠墙跌跪在地上,头深深垂着,背高高拱起,好像连挺直身体这么简单的动作对他而言都困难无比,那种绝望和无力仿若实质,攫得人跟着心口发痛。 周围护士或家属来来去去,没有任何人投注目光,似乎这是一件实在稀疏平常的事情。 林锦的手猛然一抖。 上车后林锦问林川柏:“你回哪儿?先送你回去。” “去你那儿行吗?” 林锦皱眉,“我家白天没人,谁照顾你?你还是回观海吧,起码有阿姨在。” 林川柏满不在乎:“没事,白天我去陆重家,跟张池搭伴儿,还能有人一起玩。” 听完林锦眉头皱得,别说苍蝇,蟑螂都能夹死半只。 “不想去观海你就回你自己的房子,别去磋磨陆重,那谁,李正国呢,怎么正有事的时候不在。” 林川柏表情蓦地变得奇怪,片刻后平静道:“他去临洋了?” “临洋?他跑北边去干嘛?”林锦奇怪。 林川柏突然恼了,“你去干嘛我哪儿知道?我又不是他爹又不是他妈!管他去干嘛!关我屁事!” 这怎么一下就炸了,林锦探究地看了林川柏一眼,林川柏的脸隐在阴影里,看不分明。 “送我回家,我不想去观海,肯定得被妈念叨死。” “老陈,去御山府。” 老陈应声变道,“好的,林总。” 送完林川柏,林锦才顾得上看手机,居然有陆重的一个未接来电,他阴沉了一晚上的心情立刻变得艳阳高照,可马上又直直地坠下来。 就在刚刚,他忽然意识到,他的陆重是不是也曾像医院那个人一样,求天问地绝望无门?一直以来,对于这段曾不小心错过的感情,他遗憾也后悔,分不清哪种情绪更多一些,可此时此刻,没顶的悔意几乎将他碾碎。 已经过了十二点,林锦没回电话,发了一条微信解释刚刚去医院接川柏没听到电话,并回了一个亲亲小虫子的表情。 这套小虫子的表情包是他专门找人画的。 他前段时间在网上偶然看到韩国某个插画师画了一张小青虫的插画,眼睛笑成一个弯,胖乎乎的歪着脑袋,他一下被击中觉得特别像陆重,而且陆重的小名正好也叫虫子。 他叫肖青河联系这位插画师买下版权,并要求多画几张各种动作各种表情的。 肖青河接到任务时丈二摸不着头脑,他的业务范围已经拓展到这么宽了吗?不过,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好秘书,一位集古代丫鬟、小厮、管家、幕僚、老鸨(?)多维一体服务性行业多年资深从业者,他必须急老板之所急,想老板之所想,老板想不到的地方也要想。 于是,一周以后肖青河交给林锦一套小青虫系列图,有吃饭、睡觉、旅行等正经场景,还有亲亲、抱抱、飞吻、来困觉觉等不那么正经的场景,分别以电子档、明信片、表情包三种形式。 林锦看后当时没作任何表示,但月末在肖青河的月度考核表上签了一句“月绩效+30%”。 肖青河接过自己的考核表,面上毫无波澜一脸正气“都是我作为员工应该做的”,心里实则“oh!yes!” 林锦第二天下班直接去陆重家,门打开一看过去,沙发上那个脑袋瓜子怎么那么眼熟? 再一看,大惊。 “你怎么在这里!” 林川柏把他的ps4搬来了,正坐在客厅地上指挥张池打怪物猎人,抬头冲他得意地一笑。 林锦憋了一口老血,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而陆重已经把菜都洗好切好,就等下锅。 自从发现林锦随便看着菜谱炒,都比他精心制作的菜好吃以后,陆重非常自觉的只做前期准备工作,最重要的一步等着林锦来。 林锦不喜欢做饭,觉得琐碎麻烦,但是给陆重做他千百个愿意,况且做菜最折磨的步骤就是洗和切,而陆重每次提前甚至连姜蒜都会给他备好,他只用做“炒”这一个动作,所以他完全不排斥,甚至非常有成就感。 但是!他愿意做,不代表他愿意给除了陆重以外的别人做! 要是让林川柏知道,那代表所有人都会知道,他这张脸别想要了。 林锦脸有点黑,陆重现在已经完全get这种别扭性子,收拾起来简直手到擒来,把林锦拉进卧室避开人,他坐着林锦站着,然后用下巴去戳林锦的硬邦邦的肚子,说一句戳一下,“肉我炒……你炒蘑菇和藕好不好……我想吃你做的。” 同时仰起头附赠一记亮晶晶的眼神。 林锦那一刻忽然明白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绝对是真的。 他故意仍板着脸,说:“那你给我放风,不能让他们看到。” 这人偶像包袱可真重,陆重心想,嘴上却甜得很:“一定的!” 第八十二章 出去时林川柏朝他俩暧昧的笑,林锦火大,他习惯了平日只有他跟陆重两个人,有其他人就觉得烦躁,即便这个人是他亲弟弟。 他蹙着额头小声嘀咕:“要不要去我家,我就想跟你一个人待在一起。” 陆重最招架不住林锦这种无意间撒娇的模样,虽然林锦可能并不会承认,每次他都会觉得自己化身昏聩的君王,无条件想答应宠妃的要求。 他点头,说:“好啊。” 林锦眼睛一亮,“那我们走,让他们吃外卖去吧。” 陆重忍不住笑,“我菜都切好了,吃了再走。” 林锦高高扬起的嘴角瞬间耷拉下来。 两个人跟做贼一样做了顿饭,其实林川柏跟张池打游戏都打疯了,哪里顾得上来厨房看到底是谁在做,只有林锦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吃完饭,陆重跟林锦筷子一放,屁股一拍就走了,关门前陆重还不忘叮嘱:“今晚不回来了,记得锁门啊”。 留下林川柏跟张池目瞪口呆,大眼瞪小眼,半天后同时骂出一句: 分卷阅读102 - 分卷阅读102 - 分卷阅读10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3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3 “卧槽!” “谈恋爱的人这么没有人性的吗?”林川柏真是叹为观止。 张池一边扒饭,一边不忘翻白眼,要怪就怪资产阶级的腐蚀性,太强! 陆重跟林锦慢慢散着步去,路上随便聊着天。 “你爸走了你妈妈现在一个人住吗?”陆重好奇。 他一直都觉得林锦的家庭氛围很奇怪,虽然了解不多,但从细枝末节上就能看出端倪,像以前在一起,他从来没在林锦嘴里听他提到过他妈,有一段时间他还在想林锦是不是单亲家庭,后来才知道不是。 “嗯,只有她,还有个做家务的阿姨”,林锦顿了片刻,像是在思考该怎么措辞,“我们家一直是我爸联系起来的,有他在才是个家,他不在了就都散了,我妈这个人……怎么说呢,说自私好像有点太苛刻,她是一个绝对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丈夫、父母、子女都排在后边,就像有一次川柏生病晚上发烧烧到快四十度,送去医院之前她居然还记得涂口红,她这辈子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取悦自己,不肯也不会为了别人受委屈,如果我不是她的儿子,我可能会觉得她的生活态度挺帅的,很超前很个性,但作为妈妈这个角色,她……并不合格。” 陆重听得一愣一愣,跟听故事一样,林锦不太喜欢聊这个话题,如果不是陆重他根本就不会多说。 他岔开话头,问:“昨天晚上给你回的微信看到了吗?” “看到了啊。” “发的表情呢?” 陆重一脸莫名,“那不是一起的吗?” 林锦没再说什么,正好路过水果店就进去买了些水果。 晚上,他们俩靠在一起看电影,看一会儿林锦便把陆重捞过来接个或长或短的吻,陆重简直怀疑他们看的不是《绿里奇迹》而是什么情色电影,却无法否认在某一个时刻被亲得心脏乱跳,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越是想控制,它越是跳个不休。 年轻时他们总是一见面就滚到床上一秒都不愿等,现在却更喜欢安静地拥抱亲吻,那种分享每一缕呼吸每一次脉搏跳动的感觉,好像比做爱更让人感到亲密无间。 电影没看完他们就睡了,第二天陆重是被轻微手机震动的声音吵醒的,迷糊间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停止,然后有手盖住他的眼睛,“啪哒”一声,片刻后手移开他才意识到原来是林锦开他那侧的台灯。 身边的人轻手轻脚地起床穿衣,卫生间传来细微的流水声,又过了一会儿,一个轻柔并带着冰凉水汽的吻印在他脸上,有清冽的须后水的味道。 灯重新暗下去,门打开又关上。 陆重睁开眼睛,摸过床头的手机一看,才五点多。 上次他住在这里时林锦也是五点就起床,他还以为是不是那天有事得起早,这么一看,似乎是常态。 他其实是最近才对林锦的工作有个大概的认识,大集团的一把手,却并不是他以为的风光无限,反而只有一个字,忙。他们晚上待在一起时,经常是他在看电视或玩手机,林锦却要看邮件、接电话,很多时候放下手机眉间都是一团浓得化不开的疲惫。 林氏集团总部在最繁华的市中心,离这边接近四十公里,他曾问过林锦住这么远上班会不会不方便,林锦说早点走就行,他当时过耳就忘,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早。 川柏今天无意说了一句“怪不得最近下班都不长在办公室了”。 是不是,也有赶回来和他一起吃晚饭的原因? 陆重东想西想,没一会儿又睡着了。 在核定下周行程时,林锦让肖青河以后尽量把周日空出来,肖青河一边应是,一边马上把原定在这周日的调研取消重新安排时间。 从晚上不加班,到周日不工作,恋爱使人堕落呀古人诚不欺我,肖青河暗想。 星期天,林锦起了个大早去花鸟市场,废了老大功夫才从一家店里买到一株枇杷苗,还是老板临时去老家给他挖来的,他记了一整张a4纸的注意事项,然后才把那株小苗郑重地种在院子中央。 这周安乐周五有班级活动,所以周六早上才到家,陆重看到只有她一个人,奇道:“你不是说要带浪浪过来吃火锅吗,怎么就你自己?” 安乐瘪着嘴,想说什么又停住。 陆重走近,问:“到底怎么啦?跟她闹别扭啦?” 安乐脸上有些许不自然,又过了几分钟才开口:“没有,我突然发现她有点坏。” “坏?”陆重帮安乐把包拎到卧室,“出什么事了。” 安乐坐到沙发上,满脸被欺骗的义愤填膺,“就是我发现她这个人很虚伪!” “她明明跟我说过好多次她讨厌陈淳琪和王莫雷,但昨天中午,她居然跟她们有说有笑的一起去食堂吃饭,你说她是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还有,她还给偷偷给老师打小报告,别人不知道,但我知道就是她告的。” “告什么?告你了?” “没,她告我们班学委和班长谈恋爱。” 陆重这回是真的惊了,这泥煤的才初中生啊! 他看了好几眼安乐,恨不能从她脸上就看出什么,状似好奇地问:“你们班上谈恋爱的多吗?” 安乐完全没有听出弦外之音,反而兴致勃勃地跟陆重八卦,“就我都知道好几对儿呢,还有我们班和隔壁班的,我听他们说还有高年级的在追我们班班花。” 这都什么跟什么! 陆重心里跟火烧一样,又不敢直接问怕引起安乐反感,以后不跟他说实话,反复试探无果,最后只好安慰自己安乐好像还没怎么开窍的样子。 晚上,陆重跟林锦视频时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林锦说:“你担心她谈恋爱,直接告诉她现在还小,不准谈不就行了吗?” 陆重听完白他一眼,没好气道:“林总,这么简单粗暴你以为养娃娃是养条狗吗?” 林锦也不以为意,他很喜欢听陆重唠叨这种家常里短的事情,虽然他通常都给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 “你不知道现在小娃娃可难管了,你要是直接跟他说不准怎么怎么样,指不定他就起逆反心理,跟你对着干,明明之前没有谈恋爱,你说不准,那我偏要谈一个试试。” 林锦设身处地想了想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好像,确实是“作”得神厌鬼弃。况且陆重也并不是要谁给他出主意,只是想跟人聊一聊,关于安乐的教育问题可以说是他屈指可数的禁区之一,别人不能也没有资格指手画脚,虽然他本人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 “眼珠子”似的捧在手里养了十几年,哪能容他人轻易置喙。 林锦很懂,所以从来不多嘴。 第八十三章 林川柏跟张池混了一个星期才走。 有一天晚上陆 分卷阅读103 - 分卷阅读103 - 分卷阅读10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4 重突然想起有件东西他忘了给林川柏,林川柏好奇得不得了,追问:“什么什么?给我的礼物吗?” “养老院的老人给你的,我那天拿回来准备给你打电话,一岔就忘记了,等着,马上给你。” 林川柏游戏也不玩了,坐在沙发上满怀期待。 张池说:“肯定是他们集资给你买了个小礼物,谢谢你帮他们拍照,不要太期待了,肯定就是个一般小玩意儿,你不一定喜欢。” 林川柏一脸正气地反驳:“怎么能这么说呢,一般二般都是别人的心意,我肯定会喜欢好好保管的。” 然后只见陆重拿出一个卷轴样的东西,解开系带,展开。 林川柏愣了,张池直接笑跌在地毯上。 鲜红的锦旗上描了两行金灿灿的字:助人为乐,高风亮节! …… 这都什么跟什么!林川柏觉得自己似乎过于乐观了。 陆重比张池好一点,笑容还能控制,之前拿回来就放着,他今天也是第一次看。 林川柏面如菜色,“我可以不要吗?” 张池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努力做出正经的表情:“那怎么可以呢亲,不管什么都是别人的心意,你肯定会喜欢会好好保管的,好好拿着,回去挂在墙上啊亲。” 林川柏一副生无可恋地接过来。 一边是面容白皙头发棕黄衣着时尚的精致青年,远看耳朵上的钻石耳钉闪闪发光,一边是虽然已到二十一世纪却仍然充满八十年代气息的锦旗,对比之下更显喜感。 张池笑得浑身无力,靠在沙发上摸出手机,“等一会儿等一会儿,等我拍张照。” “跟我一起喊:一二三,茄子!” 笑声翻出窗外,惊扰了远方的星星。 日升月落,朝移暮转,时间转眼便到了盛夏。 陆重很不喜欢夏天,除了热,东西稍微放一会儿就容易坏以外,还有窗外的蝉,叫得让人心烦意乱。 不过夏天却是山庄生意最好的时候,非周末的房间都是满的,预约更是排到两周以后,陆重七月份一天没休,估计八月也同样闲不了。 反而林锦最近重点抓的几个项目都稳步推进,比前阶段经常需要调度省心得多,所以,这段时间他稍微没那么忙,正好晚上能去接陆重下班。 关于接下班这件事情,陆重开始觉得完全小题大做,无他,这个不解风情的人只是单纯地认为自己一个大男人又不是姑娘家,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一点没有必要。林锦跟他辩了几句无果,第二天直接把车开到山庄门口等着。 陆重差不多十点左右下班,出门后径直往大门口走,身后有车打了个双闪,转头,林锦脑袋从车窗伸出来,喊:“上车”。 那一刻,陆重心里其实还是挺高兴的,有人记挂着的感觉,确实不赖。 陆重坐上车,林锦转过头看他,陆重跟他对视几秒,然后冲方向盘使眼色,示意“开啊”。 林锦看这人毫无反应,终于叹了口气,“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上车第一件事记得系安全带。” 陆重确实忘了,赶紧把安全带系上。 “晚饭吃了吗?”陆重在路上时问。 “吃了。” “吃的什么?” “就在公司随便吃了点。” 林锦回答得不咸不淡,陆重这时才发现,好像……在生气? 不过陆重也不是当年那个一见他生气就跳脚的小年轻,想不明白就不想,反正他又不可能气一辈子。 这段路实在太短,没说几句便到陆重家楼下,因为是周五安乐在家,林锦把陆重送到门口就准备离开,临下车前陆重心念一动,破天荒地主动把人抓过来接了个深吻,林锦愣了一瞬反客为主欺过去,吻毕,两人倒在放平的座位上,均是气喘吁吁。 林锦那自从陆重说不让他来接后垮了一晚上的脸终于多云转晴。 陆重都不知道这人怎么这么喜欢生闷气,经常莫名其妙地生气不管他又莫名其妙地好起来。 安乐一直不知道自己阿大其实偷偷在谈恋爱,张池纳闷陆重为什么不告诉安乐,陆重无奈回答:“慢慢再说吧”。 张池好奇,有一天试探地问:“小安乐,你想要什么样的嫂子啊?” 安乐听后如临大敌,眉头皱的死紧,特别警惕地问:“我阿大交女朋友了?!” “没,没,我随便问问”,没有女盆友,男盆友倒是有一枚。 安乐眼神仍然充满怀疑,“池哥你别骗我,阿大是不是交女朋友了?怎么认识的?认识多久了?多大了?哪里人?靠谱吗?准备结婚吗?” 一连串的问题扔出来,张池根本招架不住,好不容易把安乐糊弄过去,差点没指天发誓只是随口一问,安乐才慢慢恢复平静。 张池开始觉得这事棘手了。 过了好久,他还是忍不住轻声问出口:“安乐,你不想你阿大结婚是吗?” “不是”,安乐马上条件反射的回答,但是过后却没再说一句,脸上矛盾错杂,似乎连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想的。 张池跟陆重说起安乐的反应,陆重却是毫不意外。 “安乐从小就粘我,小时候我抱抱别的小孩子都会哭,所以……”,说罢摇了摇头。 张池控制不住地幸灾乐祸,某位姓林的同志道路艰且阻啊。 *** 一天周六,凌晨两点陆重都睡了忽然听到有人敲门,而且敲门声越来越大。 这么晚他实在想不出是谁,从猫眼看出去没看到人,心里陡然一惊,正准备去拿餐桌上放着的水果刀,然后听到门外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怎么是林锦? 他马上打开反锁的门,果然是林锦正靠在墙边,一看到他就笑嘻嘻地问:“陆重你睡觉了吗?” 陆重提着心终于落地,继而满肚子邪火,这么晚了这人不睡干什么呢! “陆重你睡觉了吗?”见陆重没回答林锦又问了一遍,非常锲而不舍。 “睡了,被你吵醒了”,他没好气道。 “哦,被我吵醒了,对不起。”林锦仍是笑着说。 ??? 陆重怎么觉得这人有点不对劲儿,打开灯仔细看了看,林锦的面色如常,看不出什么问题。 林锦绕开陆重径直进了陆重房间,陆重跟着进去,只见这人坐在自己床上,看到他又开始笑,说:“陆重我想喝水。” 语气乖得不正常,这尼玛绝对有问题。 陆重突然福至心灵,走到林锦跟前,说:“张嘴,我闻闻。” 面前的人马上把嘴张到最大,一股酒味,陆重又伸手摸了摸他额头,果然有点烫。 原来是喝醉了。 陆重从来没有见过林锦喝醉,甚至听都没听说过,林锦是个很爱惜身体的人,而且酒量不错,即便是迫 分卷阅读104 - 分卷阅读104 - 分卷阅读10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5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5 不得已的应酬也从来不会让自己喝醉,顶多脚步稍微虚浮。 他看着眼前还大大张着的嘴巴,五味杂陈。 难怪不敢喝醉,这一喝醉就变智障啊。 “嘴巴闭上吧啊,乖。” 林锦马上合上嘴巴,黑漆漆地一双眼盯着陆重,陆重摸摸他的脸,说:“我去给你倒水,呆这儿别动啊。” 林锦乖乖点头。 第八十四章 陆重去厨房调了一杯蜂蜜水,回房林锦居然把衣服脱了躺到床上,毯子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个脑袋,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起来,把水喝了。” 林锦坐起来,露出赤裸的上半身,抱着水杯喝光,然后傻兮兮地笑,“甜的。” 陆重无力扶额,“你这是喝了多少啊?” “两瓶茅台,半瓶白兰地,还喝了两杯威士忌。” “为什么喝那么多?” “张枫家媳妇儿生了个儿子请吃饭,宁时起胃溃疡,沈定秋要带闺女,那帮傻逼玩意儿只能灌我一个人,没注意喝杂了。” 还别人傻逼玩意儿,现在最大的傻逼玩意儿就是你自己! 林锦问什么答什么,还回答得事无巨细,陆重一时玩心起,问:“你家门的密码多少?” “110414。” 一字不差,看来记忆力没问题,陆重终于意识到林锦这个毛病多危险了,估计现在问他保险柜密码都会说。 “保险柜密码多少?” “第一层是09……”,陆重立刻捂住林锦的嘴,心想果然。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们睡觉啊”,陆重也躺上床。 这张床只有一米三左右,两个男人躺在一起更显拥挤,陆重平躺着不舒服,只好侧着身体。 林锦也侧过来,于是两人呈面对面的姿势,鼻尖几乎相碰。 “怎么还不睡?” 林锦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睡不着。” 陆重刚睡了一觉现在也比较精神,于是开始逗林锦玩,难得这么好的机会。 “川柏跟他那个助理是情侣吗?”他小小八卦了一下。 “不是,李正国喜欢川柏,川柏可能不喜欢李正国。” 还“可能”?醉了都这么严谨的吗? “那川柏喜欢谁?” “沈定秋,以前喜欢,现在不知道。” 沈定秋,这名字有点耳熟,但陆重死活没想起来,问:“沈定秋是谁?我认识吗” “是我的好朋友,梅园是他的产业。” 陆重恍然大悟,以前的东家。 “那个沈定秋不喜欢川柏吗?” “喜欢,但他结婚了,还生了个女儿。” 陆重撇嘴,骂了一句:“渣男!” 林锦也跟着骂:“渣男。” 陆重觉得林锦这样子真是可爱死了,比平时可爱百倍,又问:“那你觉得你自己是渣男吗?” 林锦反常的没有马上回答,表情懵懵的,又过了片刻,方小声道:“应该……一点……吧。” 陆重快被逗死了,忍住笑问:“为什么?” 林锦定定看着他,然后一下把他抱住,说:“宝贝儿对不起。” 这人到底真醉还是假醉?陆重把脑袋从自己肩膀上扒下来仔细观察,看了半天,眼神确实不甚清明。 “宝贝儿是谁?” “你。”回答得干脆又利落。 虽然能够猜到答案,但陆重还是止不住的心头泛甜,然后他问了一个正常情况下打死他也问不出口的问题,小声地,些许难为情地,好像在做什么特别丢人的事情。 “那……你还叫过谁……那个,宝贝儿?” “灰灰。” 陆重正苦思灰灰是谁这名儿怎么觉着不对劲,就听林锦继续说:“灰灰是我小学养的狗,你和他一样可爱,最可爱。” 一瞬间陆重都不知道自己应该高兴还是生气,哭笑不得,“我谢谢你呀!” 林锦自豪地说:“不客气。” 陆重实在忍不住,把毯子拉上来盖住脸,笑得脸酸痛,笑过以后他把灯关了,又用毯子把林锦的肚子遮住,说:“好了,不说话了,睡觉哦乖。” 不自觉用上跟安乐说话时的语气。 黑暗中陆重合上眼睛,林锦却一直小声在嘀咕,凑近仔细一听,竟然在说“陆重是个坏蛋。” 他一下子睁开眼,震惊得合不上嘴! “我怎么坏蛋了?!” 又问了一遍人家才舍得开口。 “你拿桃子给我吃,明明知道我过敏还给我吃桃子,以前你摸都不让我摸的。” 林锦语气极其委屈,陆重压根就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给他吃桃子了。 “还有筷子明明就在你抽屉里,我上次看见了,你还骗我说不见了,那明明是我的筷子,送了就是我的!我的!” 陆重啧了一声,论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之翘楚。 “给你买的小鸭子睡衣你也不穿,好不容易才买到跟以前一样的,你明明以前很喜欢那件睡衣,现在也不喜欢了。” 操! 这也能算个点?谁三十几岁还穿一身小黄鸭的睡衣,二不二啊! 一连串的“明明”,充分表达了说话者的不满和忿愤。 “反正就以前的好现在的不好呗!”语气里有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火气。 哪知那人一口否认。 “现在的也好……屁股变大了。” 陆重真真是愣了估计足足一分钟,然后一巴掌拍过去,“你特么脑子里边一天装些什么垃圾,快睡觉臭流氓,再说话我就把你嘴巴缝上。” 林锦突然间来劲儿,压到陆重身上像小狗一样,这边闻闻那边闻闻,从脖子一直到腿间,一边嘴里还不住嘟哝:“让我闻一闻这是不是我家虫子。” 陆重被他挠到痒痒肉,又不敢笑出声,挣扎到浑身脱力,最后手脚并用才把这个神经病压住,不让他乱动。 折腾到半夜才睡,理所当然的,第二天起迟了,还是安乐过来挠门陆重才醒。 “阿大什么时候吃早餐啊,我饿了。” “好好,我马上就来做,饿了先吃块饼干啊。” 陆重立刻起来穿衣,这时林锦才艰难的睁开眼,一时间分不清自己在哪里,又使劲闭上再睁开,脑袋才算清楚一些,然后看见旁边套t恤的陆重。 “我不是在酒店吗,怎么在你家?” 陆重瞥他一眼,“问你自己,昨天为什么半夜来拍门。” 林锦表情顿时有些讪讪,“我喝大了”,说完蓦地坐直身体,“我,昨天没乱说什么吧?” “你猜?”陆重意味不明地坏笑。 林锦更忐忑了,他明明让沈定秋那个混蛋把他放酒店啊,这也太不靠谱了。 “我出去做早饭,你还要睡会儿吗?”陆重问。 “安乐不是在家,我就在这里待 分卷阅读105 - 分卷阅读105 - 分卷阅读10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6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6 着等她走了我再走呗。” 陆重走过去在林锦难得乱糟糟的头发上胡撸一把,“不至于,我先去做早饭,你过会儿起来吃。” 林锦又重新躺下,身体累得不行偏偏脑袋很精神,过了五分钟,他实在躺不住也起床。 安乐在客厅里看动画片,声音开得巨大,嘭嘭嘭地打斗声可以想象战况激烈,陆重站在厨房灶前,高压锅一圈儿一圈儿甩着冒气儿,阳台上还有洗衣机咕噜咕噜转动的声音。 “张安乐你要几个蛋?” “俩,全熟的。” 屋子里有点吵闹,两个人说话都用喊的,不知道陆重跟安乐怎么说的,看到林锦安乐完全没有意外,还懂事地喊了他一声“哥哥”。 陆重听到转过头,冲他扬扬眉毛,“你呢,要几个?” 鸡蛋? “一个吧,一个就够了”,吃多了胆固醇高。 “牙刷给你放杯子里了,绿的那把,毛巾用我的,靠外天蓝色上边有个小兔子那张。” 林锦应了一声,进卫生间洗漱,弄好出来早饭在正好摆上桌。 小米粥、包子、馅饼、鸡蛋,还有炒油麦菜和白灼西蓝花。 一顿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饭。 林锦昨晚喝多了脑袋不痛但是胃有点烧,陆重先给他盛了一碗粥上的米油,安乐看到竖起了眉毛。 “这个哥哥昨晚上喝醉了不舒服,你分点给他”,陆重把锅侧提起来给安乐看,“你看我煮了这么多,上边全是米油,够你喝的,别这么小气啊乖。” 安乐没再表示什么不满,但那板着脸的小模样也不见得怎么高兴就是了。 林锦觉着自己跟欺负未成年人一样不落忍,嘴巴都接到碗边也没下去口,要不还给她算了。 陆重似是看出他心里所想,用勺子敲了敲他的碗,眼神示意“喝吧”。 林锦深深回看他一眼。 一口下肚,温热又绵绸,五脏六腑都在这股温度里抚慰着舒展,林锦小口喝粥,想不能再这么喝大酒了,这喝一顿感觉短命半年。 最后,三个人把一桌子东西消灭得精光,林锦胃口不好没吃多少,倒是安乐出乎他意料,食量跟个小子差不多。 吃完林锦自觉去洗碗,边洗边想昨天沈定秋说的一句话,他说“这再邪魅狂狷放荡不羁的人呐到某个岁数总会开始留恋这人间烟火,写进基因的改不了,要谁提前十年跟我说谁的屎不臭我铁定得抽他个大的,但现在,我闺女的粑粑可不就是不臭嘛,臭也是香的。” 他当时满脑子只有邪什么玩意?现在想起,才觉得挺有几分道理。 年轻时总以为一生只看一张脸是件特别恐怖的事情,到现在才知道,能一生只共一人一面,其艰其辛,其幸其运,实不足与人言。 第八十五章 陆重趁这会儿去给安乐做了个考前动员,这周四安乐就期末考,上次期中测试的成绩吧,陆重想到只能叹气,班上50个人,正好40名。 平时看着挺机灵的小丫头啊怎么读书就是不开窍,他不是那种一味看成绩的家长,但安乐这学习态度明显就是没努力,他在这个问题上总是陷入两难,不想太逼迫她怕她压力大,又担心对她太放松以后埋怨自己。 “下周考试复习得怎么样了?” “就…那样…吧。” 一提到学习这个话题,瞬间从天不怕地不怕的霹雳小火娃变成畏畏缩缩的小倭瓜。 “安乐,你跟阿大说实话,这成绩上不去,是学不懂呢,还是别的什么,找到原因咱们好想办法。” 安乐坐在地毯上垂着脸,也不说话,一副不合作的姿态。 陆重暗自叹了口气,小姑娘到叛逆期了不好管,小学时还会跟自己争辩下回肯定能考好,虽然大多都实现不了吧,也总比现在老沉默以对强。 “阿大其实没想要你考第一名或者前十,一定要到什么名次,只是想你尽自己全力不要留遗憾,你阿大我就是个高中肄业,前三十年都在吃没文化的亏,估计还得吃一辈子,我不想你跟我一样,总是机会选择你而不是你去选择机会。” 一番话陆重说得苦口婆心,安乐不知被哪句触动,抬起头辩解:“现在大学那么多,要上总会有能上的,我看新闻说现在大学生跟大白菜一样,还没民工挣得多呢,学那么多年有什么意思,你和朱伯伯都没上过大学我看不也过得挺好的嘛。” 陆重像被人从太阳穴猛打一拳,脑袋发嗡嗡,他完全没有想到安乐居然是这么想的? 他深吸一口气,再慢慢吐出来。 “之前有个报道,说一个北大研究生回家杀猪月入几万这条新闻你看过吧”,他镇定了情绪,又顿了顿才继续,语气比平常略低,像是无奈又像是挫败,“但是安乐,北大研究生毕业选择杀猪和高中毕业只能去杀猪,这是两件事,你知道吗?” 陆重没再开口,站起来离开客厅,怕自己再待下去会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林锦已经洗完了站在厨房门口,眼神带着安慰。 没由来的,他一下就鼻酸。 和林锦在一起越久他发现自己好像越软弱,好多明明之前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难以忍受,他的心不受控制,总是越理智而驰。 安乐低着头进了房间,现在外面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锦不知该说什么,反到是陆重主动开口:“其实她没有错,错的是我,是我没有给她正确的示范和引导,我满足于普通的一茶一饭不思进取,她有样学样,才会以为这样的生活就已经足够,是我教不了她太多才会让她的眼界只有这么点。” 说完陆重故作轻松的笑了一下,笑得林锦心疼死了,他把陆重拉近,右手一下一下轻抚他的后颈。 “她就是太小了对以后没有概念,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跟你没关系,川柏小时候还想去当兵呢,你敢信?别什么都怪到自己头上,你把她带得这么好已经很了不起了。” 挣扎片刻,陆重把额头轻轻抵在林锦右肩,强打起精神跟他鬼扯,“瞎哄我呢,你就嘴巴里有土,什么东西都能说出朵花儿来。” 林锦搂住他,凑他耳边低语:“我嘴巴有没有花儿你不应该最清楚嘛!” !!! 陆重用脑门狠狠撞了一下他肩膀,怒道:“你怎么现在变得这么不要脸!你以前不是这样啊!” “装逼装多了累啊,也要偶尔释放本性。” “您这偶尔真频繁。” 话题歪到天边,陆重却诡异地没有刚才那么难过了,反正现在知道了原因就能想办法改变,安乐才初一,还有时间。 “咚”! 两个人吓一跳,瞬间分开,隔了得有两米那么远,脸上都略微不自然。 安乐推开门拉着箱子跑出来,“阿 分卷阅读106 - 分卷阅读106 - 分卷阅读10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7 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107 大,我们今天要提前去给老班过生日,我现在就要走。” 小脸儿兴奋得完全看不出刚刚跟陆重聊得不怎么愉快的样子,安乐就这样,也不知道算优点还是缺点,这一秒跟你吼,下一秒就能冲你笑起来,是个金鱼脑袋。 陆重还没说话呢,林锦先说:“我送她去吧,你别管了,你不是今天也得去上班?” “你昨晚开车过来的?!”陆重火气噔一下又冒起来。 林锦赶紧掏出手机,“我找了代驾,你看,这儿还有扣费短信呢,我没那么不惜命。” 安乐盯着他俩看,心里莫名不安。 陆重想了想,说:“那我跟你们一块儿去吧”,说完给魏小星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晚点到。 陆重要换衣服,林锦去提安乐手里的行李箱,笑着说:“走吧小姑娘,我们先把东西放车上。” 安乐背着包跟在后边下楼,说:“谢谢哥哥。” “不谢,我小时候还抱过你给你买过糖呢,不过估计你不记得了。” “怎么你们谁都抱过我啊!”安乐哀嚎,“搞得我一点儿地位都没有。” 林锦一本正经地回道:“真不好意思啊怪我生早了。” 安乐被他逗得咯咯咯地笑。 陆重一上车就看到车上两个人聊得火热,有点惊讶,安乐说实话并不是一个好接近的孩子,她不怎么喜欢搭理生人,就是林川柏也是见了好几次以后才熟悉起来。 “啊,我作业忘带了,我马上去拿。”安乐看到陆重才突然想起。 等安乐下车,陆重冲旁边的人挑眉,“油嘴滑舌。” 林锦俯过来帮他把安全带系上,回道:“这叫有亲和力。” 陆重突然想起来,安乐小时候就特别喜欢林锦和张池,他身边长得最好看的两个,论长相川柏跟他们比起来都要差一点,直接表现在会主动要抱抱而且几天不见还会念叨。张明其实她见的次数更多,但从来不让碰,一上手就哭得震天响,待遇差别特别明显。 我去,这小丫头从小就是个颜控呀! “怎么了?”林锦看陆重一直在笑。 “没什么,我就想到安乐她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小时候见过那么多人,就记得你跟张池。” 林锦勉为其难接受了跟别人并列第一的名次,赞道:“我们安乐真有眼光!” 一路通畅到了学校,安乐蹦下车拉着箱子就往大门跑,跟进了水的鱼一样,头都不带回的。 陆重想捂胸口。 “现在送你去上班?” “嗯,我今天还有事。”陆重蔫蔫地回答。 林锦好笑地看他一眼。 车行到半路下起暴雨,林锦减速并打双闪,没过十分钟忽然变成倾盆大雨,雨刷开到最快都看不清前方。 “这雨太大了,要不先停一会儿吧。” “嗯,我停前边应急带”。 车子以不到三十码的速度慢慢开,不到一百米的距离走了好几分钟,才终于把车停下。 雨砸到车上砰砰砰的巨响,像下的不是雨而是石子,窗外一片乌蒙蒙,开始还能看到一两辆打着双闪的车经过,随着雨势渐大也没有了。 音乐熄了,只剩下落石般的雨声,将他们包围。 陆重靠在椅背,侧着脸看雨珠打在一旁的玻璃,水滴争先恐后地往下流,像一幅奇妙的画。 林锦虚趴在方向盘上,右手伸过去握陆重放在腿上的左手。 “这雨可真大!” 陆重嗯一声,没回头,任由他那么握着。 车里出奇的静谧,像是天地宇宙只剩下这一方天地,只余他们二人。 “陆重,有句很俗气的话,我好像一直忘了跟你说。” 握住的手轻轻颤了一下。 “我爱你。” 本以为林锦应该是笑着说的,陆重回头,才看到他眉眼深沉一幅严肃的样子。 陆重又嗯了一声,林锦也转头去看雨,指腹温柔地捻他的手心。 雨势终于渐渐放缓,乌色散去,远方的天光格外明亮,车辆开始陆陆续续从他们旁边经过,陆重降低车窗,闻到了夏日雨后特殊的味道,像是每一缕风都有一双湿润的眼睛。 车子启动前,林锦说:“我说,我的筷子你准备什么时候还我啊?” 什么你的筷子!臭不要脸!陆重觉得自己最近翻白眼的次数明显增多。 话到嘴边却变成:“看你表现吧!” 林锦笑了,开动车,继续上路。 “你今晚大概什么时候下班?我好来接你。” “不确定,我提前十分钟给你打电话?” “行。” (完) 分卷阅读107 - 分卷阅读107 - 第八十六章 番外一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六章 番外一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六章 番外一 “柏啊,那个你知不知道啊,那个,那个我听我哥说,沈定秋离婚了。” 陈铭冬在电话那头磕磕巴巴,一句话半天才说完。 林川柏打了一晚上《战神》眼睛都杀红了,肩膀歪夹着手机,手里还在劈里啪啦操作手柄,心不在焉道:“什么意思?需要我给他开个庆祝party吗?一天管好你自己吧,别他妈多管闲事。” 说完把电话往沙发上一扔,继续投入战斗。 没两分钟电话又响了,瞥了一眼是林锦,林川柏一个没注意被怪物一爪子挠死。 啊啊啊啊操!没存档! 他气得头发都要立起来,接通电话语气不善:“干嘛?” 没等林锦开口又说:“那个沈定秋离婚了我知道了,如果你想说的是这个,憋回去。” 林锦噎了一秒。 “他离婚干你屁事,脑子有毛病你,陆重问你上次说的酒要几罐。” 林川柏莫名地松了口气,放松肩膀后靠到沙发上,不太有精神的拉长嗓子:“要个一两罐就行了,我给冬儿子要的,我自己又不喝。” 刚说完林锦就无情地把电话挂了,林川柏啧啧两声,赤着脚去冰箱里找喝的。 他很讨厌那种感觉,好像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对沈定秋离婚这事给点反应,但天地良心,他真心一点波动都没有,一定要说的话,只是一些昨日已惘的怅然。他是那种你不喜欢我我就绝不要喜欢你的人,即便最开始,也是沈定秋先来撩拨,他才慢慢对沈定秋产生好感。 所以一喊停,他的大脑就强迫他忘记,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林川柏找到一瓶乌龙茶,站在冰箱前,拧开灌下去大半瓶,冰得他打了个哆嗦。 沈家跟他们家不一样他也是分开后才意识到。 外人看来可能他们都划在“有钱人”那拨,但是有钱人之间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他们林家算是末级,反正不是倒数第一就第二,发家时间短,没什么根基,但沈定秋不同,外家张氏几百年绵延的望族,后人遍布各届,关系盘根错节,就算不在第一梯队,但第二怎么也跑不了。 很早以前他以为两个人在一起相爱就够了,长大才发现,在一起和相爱其实是两回事。 林锦在帮陆重给安乐包书皮,电话开的外放,陆重听到后问:“沈定秋离婚了啊?” “嗯,被陈迟微蹬了,就她媳妇儿,他们俩其实女儿生下来没多久就分居了,陈迟微开始应该还挺喜欢沈定秋的,结婚虽然是家里安排但她也愿意,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看上了个意大利人,我还以为早就得离呢没想到拖这么久。” 陆重瞥他一眼,“你还知道得挺详细。” 林锦一下就笑了。 “这些都是他自己跟我说的,我猜吧他其实就想借我的口让川柏知道。” “你告诉川柏了?” “怎么可能?川柏还喜不喜欢他另说,川柏的脾气我知道,从小就偷着倔,不可能吃他这根回头草。”说完一下想到自己也是根回头草,顿时讪讪地,抬头不自在地看了一眼陆重。 陆重似笑非笑地跟他对视。 “我这根草跟他不一样。”林锦嘀咕一句,装作无比认真地低下头,继续裁纸,生硬地转移话:“这张我裁得好,一点儿毛边都没有,倍儿直!” 陆重忍住笑,没难为他,顺着话头说:“你裁就行了,不要包,你那手艺安乐看不上。” “不行,要在挫折中成长,一直不尝试怎么能包得好,我跟你说你不能独占这项荣誉!” “我可求求你赶紧把这项荣誉拿走吧我不想要。”陆重想给他磕头。 他包了这么多年早就烦死了,偏偏安乐就喜欢手工包的这种,文具店卖的现成的坚决不要,包就包吧她还特别不爱惜,一个学期一本书起码得包两次,他迫不及待希望林锦同志能快速成长担当大任。 林川柏周五的时候过来拿酒顺便蹭饭。 自从有次张池撞见林锦做饭大加宣传并嘲笑,林锦就破罐子破摔,再不避讳。林川柏站在厨房门口欣赏大厨英姿,啧啧称奇,那里面那个真的是他哥?他怎么看怎么觉得魔幻。 偷拍一张,微信发给陈铭冬共赏。 刚发完照片电话就响了,是叫他移车的,来的时候他绕着小区转了两圈都没找到车位,就把车停在了一辆感觉开了得有二十年才能那么破的捷达前边,想着这灰积得都几百年没动过了应该没事,哪想到,人家“身残志坚”着呢! “我车挡着别人了,移车去了啊!” 陆重立刻从厨房钻出来,揽着他肩膀。 “走走走,我跟你一起,我们小区有些人横得很,怕你被欺负。” 林锦转过头看他们一眼,又转回去。 “不就移个车,不至于吧。” 陆重冲他使了个眼色,林川柏马上闭上嘴巴。 一下楼,陆重熟门熟路地从一楼电表箱里翻出包烟,林川柏愣了一下,然后笑喷了。 “我说你至于嘛?” 陆重把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再吐出来,脸皱得像个包子。 “你不知道,他现在管我跟管孙子似的。” “上班抽啊?” 陆重脸更苦了,“山庄禁烟,怕烧起来。” 林川柏笑得更厉害,“你现在知道他是个控制狂了吧,读书的时候怕我去跟别人鬼混,天天放学黑着一张脸站在我们教室后门,简直是我的童年阴影。” 陆重皱着脸,说:“走走走。” 也就第一口稍微吸得大口了点,过后陆重都只舍得小口小口抽,珍惜得不行,两个人走到停车的地方,还剩个烟屁股。 车主已经等在那里,五十岁左右的大叔,白背心大裤衩,腿上的毛比脑袋上的毛更旺盛,林川柏把车移开,又再停到捷达开走后的空位。他开的是辆骚包兮兮的墨绿色911,大叔走之前居然朝他们吹了个口哨,脸上是跟年纪完全不相称的飞扬,赞道:“好车!” 林川柏也回了声口哨,说:“谢谢!” 三个人都笑起来。 车停完,陆重看了看时间,安乐应该快到了,就没有回去,准备到小区门口接她。 林川柏戏谑道:“你是想散散烟味儿吧?” “看破不说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请你务必拥有!”陆重一本正经。 两个人于是坐在小区门口的椅子上等安乐,陆重给林锦发了个微信,林锦回了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张池呢?跑哪儿去了?” “在家睡觉呢,据说昨晚看了通宵的小说。” “真让人羡慕!”林川柏感叹。 陆重脱他一眼,“羡慕什么?不长脑子吗?” “哈哈哈哈你这么说他知道吗,对了,给你看个视频,巨逗!” “什么?”陆重凑过去看林川柏的手机。 视频很有年代感,应该是用以前的手机拍的,小小的,色调偏黄不算清晰,不知怎么也没有声音,似乎是个学校操场,一堆穿着校服的学生在草坪上跑来跑去。 镜头突然抖了几下,陆重定睛一看,林锦双手插兜走过来,别人都是白衣蓝裤,偏偏他穿了个一身白,脸上一副不耐烦的表情,有两个男生在一旁打闹差点撞到他,“嗖”地迅速躲开,脸上的嫌弃溢于言表,还拍了拍压根就没碰到衣袖,才继续插着兜往前走。 “这是什么时候?他怎么这么欠揍?”陆重笑着吐槽。 看起来像只仰着头的公鸡,一脸全世界我最牛逼的样子,好像比第一次见面时还要年轻,陆重很少回忆过去,都快想不起来林锦以前是什么模样。 “哈哈哈哈我们高中,冬儿子前几天在qq空间翻到的,他把这个视频存下来其他的全部毁尸灭迹了,据说惨不忍睹绝对不忍再看第二眼。” 视频里林锦继续走,走到一个花台,花台边坐了一圈儿人,他在那里看到了林川柏。跟现在完全一个样,也就脸稍微圆点,裤子同样的蓝色但比周围的人略浅,被两个人抬着作势要扔到花园里,扑腾着伸手朝林锦求救。林锦过去踹了一脚抱林川柏腿那人,眼看要摔到地上的时候,旁边一人伸手一揽,就把林川柏接到怀里。 一边放着林川柏一边给陆重指人,“当时我在初中部他们在高中,开运动会呢,我就跟冬儿子去找我哥玩儿,这帮疯子就知道欺负我,这个是冬儿子他哥,跟他一点都不像对吧,一个筷子一个汤圆,这个是齐越哥,高三出国了一直没回来,这个是枫哥,这个是宁哥,这个是……沈定秋。” 第八十六章 番外一 - 第八十六章 番外一 - 第八十七章 番外二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七章 番外二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七章 番外二 林川柏突然顿住。 他第一次以完全旁观者的角度看自己和沈定秋,才发现,其实挺明显的。好像以前每一次别人逗他最后都是沈定秋在护着,他也习以为常地躲在他身后寻求庇护。 林川柏一直没说话,陆重也不敢吱声。 似乎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是片刻,林川柏开口:“沈定秋,你……知道的吧?” 陆重不知所以,轻轻“嗯”了一声。 “他……”林川柏皱了皱眉,像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述,“我其实,他……” 又语塞。 脑中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 陆重有点心疼,安慰他:“想不清楚就别想了,反正怎么高兴你就怎么做,千金难买你开心。” “听完,林川柏心里陡然一松,有了借口不再去理那一团乱麻,便迅速丢到脑后,笑着复述:“对,千金难买我开心!” 又等了几分钟安乐到了,在小区门口下车,看到陆重就拖着箱子飞奔过来。 “阿大!” 陆重马上迎过去抓住她的书包带子,“慢点,当心摔了。” 自从安乐知道林锦的真实身份后,着实经历了一段鸡飞狗跳的日子,简而言之可以写成一本书,叫作《会有妹妹替我虐你》。 名字由曾混迹学校门口小书店报刊亭多年资深读者余风女士倾情提供。 对陆重来说最美好的结果,就是安乐的叛逆期“嗖”地结束了,从迫不及待闯荡江湖的女侠重新变成哥哥的贴心小棉袄。 不仅像小时候一样又乖又懂事,成绩还明显进步!!! 他简直做梦都要笑醒,早知道有这功效,他应该早点把林锦拉出来溜溜。 到家菜都冷了,林锦狗腿地去帮安乐放箱子和书包,陆重去热菜。 没几分钟林锦也过来,开口就问:“抽烟了?”!!! 陆重竭力控制自己的心虚,眼睛一眼不眨盯着锅里,“没有,你别冤枉好人!!” “嘴巴张过来,我闻闻。” 嘿!就知道!机智如他早就跟烟盒一起藏了一瓶口气清新剂。 陆重得意地把脸侧过去,张开嘴,“啊”。 林锦闻了闻,慢条斯理地说:“手。” 陆重马上瞄了瞄自己的右手,应该闻不出来吧! 但,万一呢? 又要被唠叨好几天。 “哎跟你说了没抽,怎么就不能给我一丁点信任呢?安乐,过来盛饭,安乐。” 赶紧遁了。 吃完饭,林锦把川柏带回自己房子,准备跟他聊一聊之前沈定秋跟他讲的一些情况。 他不是要为沈定秋说话,相反他并不希望他们俩复合,在他心里甚至那个李正国都比沈定秋合适,只是觉得,川柏有权利知道。 听完后林川柏半开玩笑地吐槽了一句:“他可真是水深火热”。 却是再没别的。 他们站在露台上,夜风凉爽又温柔,吹得院子里树叶沙沙作响。 “我说你那院子中间是个什么玩意儿?有没有点审美啊?那么矮,那么细,你种在边上遮住不行,种在中间光裸裸一个小树丫,不觉得难看啊?”林川柏低落不到五分钟又开始犯贱。 林锦的脸瞬间比夜色还黑,冷淡道:“不觉得。” “你说你种哪儿不行,一定要放中间,还放路边,刚刚我来的时候都没注意。” “我就不该把你带回来,滚!” “我不!说好了今晚住这儿的,我就不!” 那眉飞色舞的表情林锦真想把他扔下去,这时陆重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们到没到家?川柏晚上要不要吃宵夜? “到家了。” “他说他不吃。” 林川柏一下反应过来,“我他妈什么唔……” 林锦环看林川柏的脖子,捂住他的嘴,面不改色。 “嗯,你也早点睡,帮我跟安乐说晚安,嗯。” 电话挂断林锦放开手,林川柏重获自由马上后退一步,怒吼:“我他妈什么时候说不吃了?!” “都十点了吃什么吃。” “我知道,你就是怕我让陆重给我烤肉。” 林锦不置可否地一笑。 重色轻弟!林川柏咬牙切齿,随即马上可怜巴巴道:“我渴了,哥,给我倒杯水吧!” 林锦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去卧室给他倒水,回来林川柏躺在躺椅上,他把水放到一旁茶几,林川柏端过来喝了一口,突然说:“哥,我很想爸。” 林锦一下子眼泪都要被他说出来,良久后低声说:“我也很想他。” 他们并排躺在椅子上抬头看天,月亮是被隐掉小半的椭圆,隐在云里模模糊糊。 暂满还亏,团圆几时? “你有给他烧钱吗?”林川柏轻声问。 “清明、七月半、中秋、春节一次没落,估计得烧了几个亿了,我还给他烧了最新款的手机、电脑、跑车和别墅,肯定不会降低生活质量,烧纸的时候还给他说,让他多在那边买点地屯着,别等我们来投奔他的时候地价涨了房子都买不起,那就歇菜了。” 林川柏听到一半就开始乐,乐着乐着又开始哭。 “要不要再给他烧个媳妇儿啊,我们都不在他一个人孤不孤单?” “媳妇儿就算了吧,咱妈以后还得去呢,不得闹翻天,我让人给他扎几个小丫鬓,下次去烧给他。” “我看行!” 两个都三十往上的人讨论着完全不着调的胡话,却那么认真,好像这个世上真的存在某个通道通向另一个世界,而我们所有的怀念和哀思都能借以传递。 最终,所有人都会在那里重逢。 林川柏忽然想到什么,“噗嗤”一下笑出声。 “要是爸还在,知道你和陆重,估计会打断你的狗腿。” 林锦双手交叉垫着头,望着乌云遮住雾蒙蒙的天空,也笑了。 “那我宁愿被他打断,大不了跑呗。” 林川柏昨晚很晚才睡着,第二夭日上三竿才起,林锦要开会,一大早就走了。 他睡得迷迷瞪瞪,肚子又饿,冰箱里翻遍了也找不到吃的,打着哈欠开车回家,顺便在路上订了外卖。 出电梯,家门口居然蹲着一人,旁边放着一个硕大的背包。 他先是愣住,然后瞪大眼睛。 “李正国?!你怎么在这儿?!” 大概一年半以前,李正国消停一阵子后,又趁他不注意时偷偷亲他,那段时间他被他妈逼着相亲烦躁得要死,火气特别大,就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 反正大意就是他们不合适,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他保养一次车的,诸如此类,林川柏清醒后都想打自己一巴掌,不知道当时怎么那么混蛋。 第二天李正国就消失了,给他发了条短信,就五个字,我去临洋了。 他后来打了几次电话都没人接,一直到现在。 李正国听到声音抬起头,整个人晒得跟块儿巧克力一样,衬得一口咧嘴的大白牙更白。 林川柏走近,手里拎着的外卖散发阵阵香气,勾起几声让人尴尬的“咕咕”,两人愣住,互相都以为是自己发出的。 又响起几声,方确定“罪魁祸首”。 “没吃饭?” “……嗯” “什么时候来的?”林川柏边按指纹边问。 “昨晚上。” 门“滴答”一声地打开,林川柏震惊地回头。 “你一直在这儿等着?!我不在你就先去别的地方待会儿啊。” 李正国定定看着他,说:“我没有别的地方想去,也没有别的人想见。” 坦诚得让林川柏说不出话。 默默进屋,林川柏习惯性地把手里的袋子递给李正国,进了卫生间,出来时饭菜已经清清爽爽地装在盘子里,摆在桌上。 林川柏一贯的“眼大肚子小”,点的东西从来吃不完,于是说:“一起吃吧!” 可即便他点得再多也禁不住有个快二十个小时水米未进的“饿狼”,李正国先是慢慢地夹,完全看不出刚才肚子打鼓的样子,等林川柏放下筷子,才风卷云残地几大口把剩下的饭菜扫荡得一干二净,包括林川柏吃不下留在碗里的。 看得对面的人目瞪口呆。 “吃饱了吗?”林川柏呆兮兮的问。 “没有。” “有方便面,自己去煮。” 李正国比林川柏还要熟悉他的厨房,轻车熟路地打开右上角的柜子,翻出两包方便面,日期还算新鲜,又从冰箱里找到几个蛋,一看,果然还是自己在的时候买的,在冰箱里放了一年多。 他不自觉地叹了口气,把鸡蛋拿出来,又把过期的沙拉酱、牛奶、培根、蔫黄瓜、烂成一滩的番茄全部清理掉,才接水煮面。 方便面的香味飘来,林川柏发现自己好像没吃饱。 “给我也煮一包。” “不行。”李正国一口拒绝,在林川柏发飙的前一秒补充道:“吃这个不健康。” 林川柏泄了骂人的劲儿,眼睛转了一圈,迟疑地说:“那……加几颗枸杞?” …… 最后李正国勉强给林川柏吃了小半碗,他珍惜地吃完差点儿没舔碗。 “别吃了,下午给你做板栗鸡,烤排骨好不好?焗南瓜吃不吃?” 林川柏条件发射马上要说“好”,话到嘴边又憋回去,吞吞吐吐说:“你不是……去临洋了吗?” “回来了。” “还去吗?” 李正国正收碗准备拿去洗,闻言看他一眼,却没回答。 林川柏盘腿坐在沙发上一个哈欠接着一个,李正国洗完碗又开始帮他用白酒消毒冰箱,像是之前,从来没离开过的时候。 林川柏又打了个哈欠,含糊不清道:“别忙了,明天阿姨就来了。” “你睡吧。” 李正国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于是林川柏便没心没肺地抱着抱枕撅起屁股睡得昏天黑地,一觉到了傍晚,被饭菜的香气唤醒,坐起来,却不小心扭到脖子,“啊”的一声。 李正国拿着锅铲就跑过来,扔到茶几上,又把手在衣服上擦两下,才一手扶着林川柏的肩膀,一手帮他慢慢揉脖子。 “还好没落枕,应该就扯到了,揉一揉就好。” 林川柏眼睛转来转去,换了好几个地方,终于落在李正国的胳膊上。 这人干什么去了?一身鼓鼓囊囊的腱子肉,又瞄了瞄自己软绵绵的白胳膊。 …… 操!想竖中指! “转一转,还疼吗?” 林川柏慢慢扭动脖子,试了几回,“嗯,好多了。” “那我先去做饭,你赶紧起床,马上就能吃了。” “……哦。” 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全是他爱吃的,林川柏坐在椅子上等最后一个菜出锅,第一次不那么坦然。 他其实说不上来对李正国到底是什么感觉,怦怦怦心跳加速?似乎从没有过。但他在这个人面前却无比放松,很多藏在心里,甚至不愿和他哥和陈铭冬说的话,不知怎么都能在李正国面前自然地说出口。 当年他刚和沈定秋分手,满腹心事全部倒给了刚招进来的李正国,每一天都翻来覆去地絮叨那些过去,李正国好像从来没有不耐烦,总是坐在他对面安安静静地听他说,给他用冰勺子敷每一次睡醒红肿的眼睛。 一顿饭安安静静地吃完,林川柏捧场地吃了三碗。 吃过收拾好,李正国拎起他那个靠在沙发边的背包,林川柏一下站起来,“那个,楼下你的房间还留着。” 李正国抬头看他一眼复又低下,“我刚刚订了旅店。” 说着背起背包往外走。 林川柏追到门口,纠结良久,终于在电梯打开的前一秒问:“你明天还来吗?” 李正国回头,忽然笑了,那笑容很轻很轻,极浅的一抹,包容的,无奈的,转瞬即逝。 “你知道的,只要你想我来,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我在哪儿。” 第八十七章 番外二 - 第八十七章 番外二 - 第八十八章 番外三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八章 番外三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八章 番外三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林川柏去找陈铭冬那天,正好碰到沈定秋,一个进一个出,四目相对,均是无言。 沈定秋年轻时最不喜欢穿正装,每每穿上都会不舒服的这边扯扯那边扯扯,林川柏老笑他是不是偷偷长了尾巴。但现在却是一身三件套西装,脸瘦能见骨,越发显得挺拔,整个人像一把凛冽的冰刃。 其实并没有十年,却恍惚间觉得过了好久好久。 沈定秋朝林川柏笑了一下,不知是不是因为最近笑得实在太少,笑容都显得有一丝僵硬。 林川柏准备当没见到,顾自进屋,却被拦住。 “川柏,能陪我喝杯东西吗?” 他想拒绝,抬头看到沈定秋瘦得脱形的脸,一下又不忍,便答应了。 两个人并肩往外走,林川柏忽然说:“这附近也没什么喝东西的地方,有什么话要不现在说吧。” 沈定秋眼神一暗,抿了抿唇,“那车上说吧。” 说着把停在门口的车门拉开,林川柏回头看他一眼,坐了进去,沈定秋接着从另一边上车,刚刚跟在他身边的两个人一前一后地守在车外。 又是一片沉默。 “你最近好吗?”他听陈铭冬说沈定秋最近在跟陈迟微打官司争女儿的抚养权。 转过脸,才发现沈定秋一直在看他,那目光遥远、深邃、温柔又复杂,几乎让人承受不住。 “还行。” “官司,还顺利吗?”林川柏回过头,埋看脸看手里的手机。 其实他知道答案,陈铭冬家跟陈迟微是远亲,血缘远但走得近,如果顺利的话沈定秋不会来这里。 “我不会输的“,沈定秋的声音发涩,听起来像另一个人,过了很久方重新开口:“我已经把你弄丢了,要是再没有欢欢……” 剩下的话没有说出口却已经足够让人懂得。 林川柏低着头,心突然一抽一抽地疼,像是什么东西落到地上,又像是什么终于飘走了。他没忍住,抬头又看一眼,小声说:“你,多吃点饭呀!” 话音刚落,沈定秋的眼泪便流下来,大颗大颗,像是剪断的珠子,他的脸上其实并没有悲伤的表情,可就是止不住。 这么多年林川柏从来没有看到沈定秋哭过,沈定秋从小就有个外号,叫“小院儿刘胡兰”,头可断血可流哭决不能够。 他一下子也跟着红了眼睛。 在林川柏打开车门下车再关上的前一秒,他听到沈定秋嘶哑着喊了一声:“坤柏!” 声音明明不大,却恍若落在耳边。 林川柏小时候叫林坤柏,后来他爸找人给他算命,说名字里“坤”字不好,土泄木,便改成了“川”,水来生木。名字是要多叫才会有用,家人朋友都改了称呼,唯独一个人,把他的曾用名变成了专有。 昨天林川柏给李正国发短信要吃鱼,李正国今天提前下班去市场买菜,到门口时先敲了几下,没反应,才对着林川柏发的那一串数字输进去。 刚进屋,便听到哭声。 客厅拉着窗帘,昏暗的,林川柏抱着抱枕趴在沙发上,嚎陶大哭。 像是小孩子的那种哭法,扯着嗓子,抽着气,用尽全身力气。 李正国站在那里拎着袋子半天不敢动,心脏像被人用没开刃的刀一下一下割。 不知哭了多久,林川柏终于坐起来,变成小声的抽泣,李正国把东西放到地上,去洗手间用热水泡了帕子,拧干,过去帮林川柏擦脸。 他的脸上全是眼泪和鼻涕,糊在一起,眼睛都睁不开,靠在李正国怀里,哭的太久已经没有眼泪,肩膀却一直在抽动,偶尔哼两声。 李正国帮他擦了两次,喂了半杯水,然后进厨房开始做饭。 厨房里灯火通明,蒸锅里烧着水,水池里泡着樱桃,洗得干干净净地菜整齐摆在案台边,外面仍旧昏暗,像被割裂成两个世界。 在李正国从葱、姜、蒜、西红柿、洋葱切到柿子椒时,林川柏默默地摸过来,坐在中岛旁,脸趴到台面上。 倒是没哭了。 李正国把红的黄的柿子椒切成整齐的丝,林川柏开始闷声闷气地说话。 “我今天见到他了,我以为我会很激动,高兴,或者幸灾乐祸,但其实,我只是很难过。” “他哭了我也想哭,胸口很痛,有那么一秒我想要不要原谅他,重新在一起,可下一秒想到他爸他妈他那一大堆亲戚,他们家那个阴森森的老宅,就觉得好累,还是,算了。” “我什么都不想折腾,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待着。” 林川柏没有继续说下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受,刚刚他哭,一半因为沈定秋,另一半,是流给曾经那个勇敢的天不怕地不怕仿佛永远不会退缩的自己。 李正国做菜的手艺很好,不仅好吃,还很好看,所有东西切得整整齐齐,一碟一碟摆得清清爽爽,边做边收拾,做完厨房基本不乱。 林川柏脑袋空空的,趴在那里看李正国做饭。 李正国蓦地走近,盯着林川柏,林川柏摸了摸自己的脸,心虚地问:“怎么了?” 李正国的食指指节轻轻点在林川柏的眼睑上说:“这里,肿了。” 林川柏一下回想起自己刚刚哭成那个傻缺样。 李正国提前把泡开的茶叶放了冷藏,现在捞出来用棉布包上正好给林川柏冷敷,林川柏闭着眼,闻到茶叶味还有李正国手指上残留的樱桃香气,在大脑反应过来前嘴巴已经先问出口:“你为什么回来了?” 李正国连眼神都没有动,继续用茶包轻压他的眼睑。 “我原来是想一定要出人头地才回来的,后来再想太遥远了,万一你跟别人跑了我哪儿找地方哭去……哎别睁眼当心进眼睛疼……还是回来一边守着你一边努力出人头地吧。” 林川柏张开嘴,想说什么,又缄了口。 李正国用他一贯平静的语调,继续道:“我知道你现在可能接受不了谁,但如果你不讨厌我的话,能不能让我陪在你身边,我没有很多钱,但刚好我有很多很多时间,很多很多耐心……偶尔,我是说可能偶尔,我也会有一点难过,有一点累,那个时候,能不能请你稍微拉一拉我,让我不要放弃。” 林川柏一下睁开眼,李正国连忙把茶包移开,互相望着,却忘了刚刚想要说什么。 这时烤箱定时到了,李正国戴上手套取出来夹了一根芦笋喂给他吃,问:“老吗?” 林川柏定定看着李正国,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向他的眼睛,除了一片坦然再无他物,片刻后,他张嘴咬了一口,说:“刚好。” 另一边,林锦跟陆重正在研究地图。 市政府准备搬到新区,正式通知还没出,但林锦已经早通过沈定秋知道,他准备把公司也搬过去,响应政府号召,也节约费用。 “这两块地都比较适合建办公楼,但应该大概率还是a3地块,那里基本是净地,不用做什么征拆,洪楼地块虽然位置好,面积也大,但上边有个保温厂是军产,硬骨头,还是让更有本事的人去啃吧。” “那你从这边去上班不是更远?”陆重问。 “距离更远,但时间应该差不多,因为没现在这么堵。” 看陆重兴致勃勃的样子,林锦把大致的新区规划图调出来给他看。 “你看政府在这里,离a3地块五公里不到,趁土地封闭前,得赶紧拍下来……这里有个湖,我昨天刚去过风景很好,旁边很适合建高档住宅,当然得看水源地红线怎么画……这块地我们也在准备拍,以后做商业开发,旁边还有医院、学校,都会搬一部分过来。” 陆重认真研究,不时问两句。 “那边房价怎么样?” “刚开始第一期肯定会低一些”,说罢林锦挑了挑眉,“陆经理,你能对我有点信心吗?一百块钱卖你也行啊!” 陆重笑着看他一眼,“算了,你还有那么多张嘴巴要养,给我个内部折扣就行。” 林锦还以为陆重说着玩的,一下愣住没反应过来。 “你,真的要搬过去啊?” 陆重好整以暇地看他,“你别跟我说你天天在我耳边念叨新区怎么怎么样没打这个主意?” 这不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吗?林锦马上按照规划图事无巨细地重新给陆重介绍一遍。 陆重要搬过去倒不全是为了林锦,当然这也是一个因素,林锦住这边离得太远了,每天起太早睡不了几个小时,住近一些的话可以晚上晚点回来。另外就是崔塘实在太小,没什么发展前景,很多公共基础设施都不健全,以后年纪大了看病也不方便,他要搬的话张池肯定得一起这没问题。 唯一的问题可能就是他现在的工作。 这个山庄是朱一豪用征拆赔款建起来的,一年流水不少但开销也大,一进一出其实赚不了多少钱,但因为崔塘是他的老家,建一个小时候那样山青水绿的地方一直是他的夙愿。陆重想了想,现在内部管理魏小星能独当一面,外边的事老孟也靠得住,哪天先跟朱哥提一提,探探反应。 但是,陆重想着最没问题的人却出问题了,张池反应巨大,他实在找不到人吐槽最后电话都勉强打到余风那里。 “你说他是不是二,住得好好的搬什么搬,我看他就是心疼那个姓林的!” 余风自从怀孕以后脾气温和不少,劝他:“人家陆重都说了,主要是因为你们现在住那里发展不起来,我觉得也是,地铁不通医院也没有,以后年纪大了确实不方便。” 张池噎了一下,然后当没听到继续吧啦吧啦一通说。 余风听得心烦,“我看你就是看不惯林锦,怎么做你都不爽,只有他们俩掰了你才高兴,我给你支一招,你实在看不惯啊就这么想,可能陆重上辈子杀了林锦全家,这辈子还债来了,好白菜从来都是被猪拱的,挂了啊白白,别影响我胎教。” 那头先把电话给挂了。 第八十八章 番外三 - 第八十八章 番外三 - 第八十九章 番外四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九章 番外四 蝼蚁 作者:杯莫亭 第八十九章 番外四 余风凌晨的时候发作,陆重接到电话立刻起床穿衣服,林锦去开车,他去对面叫张池。 到医院,余风已经进产房,在产房门口碰到余风她老公汪世兴,于是从一个人走来走去坐立不安,变成三个人走来走去。只有林锦,跟余风实在不算熟,保持了正常状态。 陆重在楼道里像没头苍蝇一样来回走了十几圈后,林锦实在看不下去,把他拉过来按到长椅上坐着,陆重害怕地问:“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出来?会不会出什么事啊?” “刚刚护士不是说才进去两个小时吗,没这么快,别自己吓自己,这就是个常规手术,人医生身经百战闭眼都能做。” 陆重总算镇定了点。 这以后要是安乐生孩子陆重不得崩溃啊,还没等林锦说什么,那边护士突然喊了声:“余风家属。”然后被突然冲过来的四个男人吓一跳,往后退了半步,才又大声喊:“余风家属哪位?” 汪世兴从张池背后挤到前面,举起手,“我我我,我是她老公。” “恭喜,生产很顺利,再观察一个小时产妇就能出来了。” “谢谢谢谢,麻烦问一下男孩女孩啊?” “小子,六斤六两。” 汪世兴的笑容马上僵在脸上,他们家这一辈生的全是儿子,盼个丫头跟盼什么一样,之前他妈还说余风怀相像生闺女,高兴得不行,哪想到! 张池用肩膀撞汪世兴,“怎么?不高兴啊,看不起小子?” 汪世兴苦着脸,“不是想要闺女嘛!” “男孩女孩一样的,你这表情当心余风待会儿骂你。”陆重友情提醒。 汪世兴果然马上恢复正常,笑得灿烂无比说:“男孩好男孩好,皮实!” 特别官方。 张池撑着椅背膀笑得不行,林锦也笑了,把陆重拉到远一点的角落,递给他一张名片。 “我拿笔写的这串电话是常敏的,你待会儿给余风,我让人订了产后恢复中心,能出院的时候让她打电话,常敏会安排好。” 陆重抬头,没反应过来,“啊?” “这事儿怪我,我也是昨天刚知道有这种地方,没想到她这么快,否则提前安排的话生也能在那边生。” 陆重终于回过神来,问:“谁跟你说的啊?” “常敏啊,她不是去年刚生完二胎嘛,他们在外边聊天的时候我听了一耳朵。” 常敏是林锦的生活秘书,年初刚修完产假回来上班,陆重想象林锦面无表情地走过其实耳朵在偷听人家说生娃娃的事情,就觉得可乐。 “行,知道了,那我替她谢谢你?” 林锦的手放在陆重后颈,笑道:“别转手了,你直接谢谢我就行。” “那,谢谢你。”陆重笑起来。 “嗯不客气”,林锦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注意便吻了一下他嘴角,说:“我先走了,早上要开晨会,没事了就早点回去补觉。” 陆重应了一声,送他到电梯口。 余风是顺产的,推出来就能下床,除了脸色有点憔悴以外看不出别的。 张池啧了一声,心想女战士就是猛。 陆重把名片给余风,又转述林锦的话时,余风明显愣了一下,这家会所她听说过,出了名的高规格服务,也是出了名的,贵,起码二十万往上。 她认真地看着陆重,想要是在他脸上看到有一丝丝为难的话,她就绝不能收,可陆重脸上除了真诚的笑以外,再看不出其他。 还冲她使眼色,示意“接着。” 像是极自然的事情。 她那颗虽从未明说,但这两年来一直为陆重提着的心,忽然悠悠地落到了实处。 张池在一旁帮腔:“接着啦,这一点对他,毛毛雨啦。” 后来回家的路上张池说了一句:“汪世兴这人,还凑和。”对于他来说凑和两个字已经是很高的评价。 汪世兴是余风的高中同学,两年前工作变动调来顺城做分区经理,同学聚会时两人见面,没多久便确认关系。张池开始特别不理解,因为从外表上看两人也差太多了,余风不穿高跟鞋跟汪世兴一样高,除了个子矮以外汪世兴还胖。 走路上就是真人版的美女和牛粪。 陆重倒是对汪世兴印象不错,什么时候都笑眯眯的,也不见他着急,余风那个急脾气可能就得要这种性格的人才降得住。 所以啊,这坑合不合适,只有萝卜才知道。 差不多也是在十月份的时候,李正国要参加成人自考,林川柏比他还要紧张。 “考场你提前去踩点了吗?需不需要在附近定个酒店,万一堵车迟到了怎么办?” 李正国失笑,“我就拿个本科证,这才第一回考试呢,你也是经历过高考这种大阵仗的人了,还能被这点小风小浪吓到?” 林川柏睨他一眼,没好气道:“我这不是提前体会送儿子高考的感觉嘛!” “那您可真行,四岁就能生下我。” 话音刚落便是一声怒吼:“我他妈就大你三岁零八个月,不是四岁!” 李正国呛了一口,这关注点也太清奇了。 过了几分钟,林川柏又开口:“咱们明天去庙里拜拜吧?” 李正国从来不会扫他的兴,兴致勃勃问:“去哪个庙?” “法华寺吧,不是说那里求学业比较灵”,说完蓦地意识到什么,马上转移话题,“我要去拜拜,保佑我下辈子继续投个好胎。” 李正国憋着笑,问:“你哪天去给老人家拍像?我陪你一起?” “算了,我一个人就行,你们不是活儿都是排满的,正好我也什么事。” “那行,你好好做功德,祝你心想事成,下辈子继续投个好胎。” 林川柏半躺在沙发上,拍拍肚子,笑着说:“也不用很好,跟这辈子差不多就行。” 吃完晚饭李正国陪林川柏拼高达,确切地说是林川柏拼他在旁边复习,快十点时,准备回家。 林川柏愣了一秒,看了看窗外,说:“是不是下雨了,要不……你今晚就住这儿,我的意思是万一淋雨淋感冒了,影响考试。” 此时两人都坐在地毯上,中间散了一地的工具和拼了一小半的模型,李正国看着林川柏,直把他看得眼神躲闪,才跪坐起来探身过去,越过一地杂乱,手箍着林川柏的后脑勺,吻下去。 林川柏僵了片刻,又慢慢重新放松,不迎合,却也没有拒绝。 对于李正国来说,这便已经足够。 他第一次见到林川柏就觉得这人怎么这么像只猫呢,干什么都懒洋洋地,说话是,走路也是。后来熟悉了才发现,这人就是只猫,高兴就冲你笑,不高兴就不理人,生气就伸爪子挠,只有很少很少的人,才能摸到他最柔软的肚皮。 林川柏是那种很怕痛的人,很久以前小区有块地方陷下去了,他没注意被绊倒,摔了一跤,从此以后再走那条路他都会不自觉地靠另外一边,即便那陷下去的坑早就被填平。 所以他担心的从来不是沈定秋。 他担心的只有这一个人而已,怕他讨厌自己,怕他,认识更有意思的人。 (两年后) 林锦回家的时候陆重正在统计这周的订单,搬到新区后他在郊区租了块地,种一些观赏性的花木,专供城里的花店和一些小公司。 他很喜欢侍弄花花草草,也很擅长,很小的时候就经常移栽山里的花株到院子里,成活率很高。 林锦刚进来他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但林锦一直忍到把他拉去平时最喜欢待的阳台,让他窝在懒人沙发里成最舒服的姿势,又接了杯温水放旁边的茶几,才开口。 “我找到你妈妈的亲人了。” 陆重第一时间像是没有听懂,抬头懵懵地看着林锦。 林锦坐在他旁边地上,把他的双手握在手心。 “我回国后不是托人找过你嘛,没找到,但当时查到了你老家,知道了你妈妈……的情况,我就让他们试试能不能找到她的家人,后来也没有结果。就刚刚,我之前的受托人联系我,他们在调查别的事情的时候偶然找到了她的信息。” “张秀景,65年生,失踪的时候……19岁。” 陆重看着林锦拿出来的照片,第一眼就知道,是她。 照片里她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开朗,眼睛里像有无数闪烁的小星星,微微抬头看着远方,期待的,希冀的,仿佛看向铺展在她脚下的未来,光明又有无限可能。 他忽然侧开脸,不忍再看。 “她家就在顺城边上,现在的晨明镇,离这里才几十公里,父母都是当地的花农,她是他们家第一个考上大专的,就现在的顺城工业学院……据他们,推测,她应该是在顺城被人贩子带走,拐卖到了s省。” “那”,陆重顿了顿,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两位老人,“她的父母呢?还在吗?” 林锦把他的手握得更紧,艰难地开口:“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去派出所查过没查到吗,你妈妈失踪后她的家人找了她很久,也报案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系统联网时没有录进去,她母亲没过两年就去世了,父亲后来九零年的时候收养了个小姑娘,二十三岁时候出车祸去世,第二年他也走了。” 陆重的脑子一直木木的。 他突然想起婆婆,那个在他遥远的记忆里总是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其实他一直都懂的,不管再怎么粉饰,他和安乐身体里的一半血液都是源于罪恶。所以他才会在家里只供了妈妈的灵位,所有的故事里,只有她,还有那两位老人,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陆重一直那么坐着,也不说话,从下午一直坐到天黑。 过了很久很久,他问:“我妈妈,她还有家人吗?” “有个舅舅。” “我想把她送去跟她的爸爸妈妈合葬。” 林锦没有说话。 “我想,她应该很想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吧。” 林锦吐了口气,把陆重搂紧,说:“好。” 陆重转过头去看窗外,天空黑压压的,城里的灯光让人看不到星星。他想起小时候他曾无数次走过的那条山路,窄窄的,蜿蜒的,明明是条小路却被人称做桥,云桥。 陆重睡着了,林锦又过了半小时才轻手轻脚地把他抱起来,陆重睡得极不安稳,眉心皱着,呼吸也时而急促,刚放到床上便翻身埋进被子。 林锦坐在床沿,拉着陆重靠外侧的手。 如果来路注定坎坷的话,那么他希望这个人的前方从此坦途。 陆重的筷子随意地放在床头柜的第一层抽屉,跟他的表放在一起,每天早上都会看到,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觉得没有必要,没有专门给他。 他之前总是耿耿于怀,也突然在这一刻释然,懂得了陆重,也懂了自己。 (番外完) 第八十九章 番外四 - 第八十九章 番外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