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80:从深山打猎开始致富》 第1章 重生80年代 在寧夏村的一隅,有一座被泥巴墙围起来的老院子。 院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墙壁上的泥巴在岁月的侵蚀下,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剥落。 院子里,一个年轻人正慵懒地靠在椅子上,享受著冬日里那並不强烈的阳光。 虽说这阳光带来的温暖十分有限,可对於待在冰冷茅草屋里的人来说,此刻能晒晒太阳,已经算是一种愜意的享受了。 过了好一会儿,年轻人慢慢睁开了眼睛。 他的目光隨意地在院子里扫视著,看到了角落里那堆杂乱无章的木柴,狗窝里趴著的大黄狗,还有那高高大大的水缸,许多尘封已久的记忆,在他的脑海里渐渐清晰起来。 “真不敢相信,重生这种只在小说里出现的事,居然发生在我身上了……”夏长海喃喃自语道,声音里带著几分感慨,几分难以置信。 没错,夏长海是个重生者。 就在几天前,他一觉醒来,惊讶地发现自己回到了20岁的时候,回到了那个让他既怀念又痛苦的特殊年代。 这个年代有他数不清的快乐回忆,也藏著他一生都无法释怀的遗憾。上辈子,他即便拥有巨额財富,却选择独自一人度过一生,这背后的原因,都和这个特殊的年代有关。 就在夏长海沉浸在回忆中时,“嘎吱”一声,院子的大门被人推开了。 “老大,你还好吧?我妈让我给你送几个馒头过来。”王喜栋一边说著,一边端著一个小盆大步走进院子。盆里放著四个又白又大的馒头,在阳光的照耀下,馒头似乎还冒著丝丝热气,看起来十分诱人。 夏长海回过神来,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吐槽。王喜栋这进门不敲门的习惯,要是放在30年后,肯定会被人指责没礼貌。就算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如果换做是不太熟的人这么做,也是很容易得罪人的。 不过,夏长海自然不会和他计较这些。 在寧夏村,大家都知道夏家和王家关係特別好,两家虽然没有血缘关係,但感情却比亲兄弟还要深厚。 “你一天往我这儿跑好几趟,我啥样你还不知道啊?”夏长海说道。 “嘿嘿,我这不是担心你嘛,老大!”王喜栋笑著回答,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盆放在院子中间的大青石上。 这块大青石是夏长海的父亲从別处弄回来的,高度刚好合適,平时大家都把它当作桌子用。 王喜栋发现没有热水,赶紧跑去厨房给夏长海烧水。等他忙完回来,却发现盆里少了一个白面馒头。 “老大,你就吃这么一点啊?”王喜栋问道。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不太饿,你吃一个,剩下的带回去给如海和子婷吃。” 夏长海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和王喜栋家情况不一样,王喜栋还有弟弟妹妹。在这个物资不算丰富的年代,白面馒头可是很珍贵的食物,算得上是“稀罕物”了。 精细粮的价格比粗粮贵很多,普通人家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敞开了吃白面馒头。虽然这几年国內粮食供应比以前好了一些,但要是放在10年前,就算是女人生孩子坐月子,也不一定能顿顿都吃上白面馒头。 王喜栋愣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夏长海的意思,最后点了点头。两家关係这么好,平时互相帮忙、你来我往的,也不在乎这几个馒头。 王喜栋喝著热水,几口就把馒头吃完了,然后端起盆匆匆跑回家。把馒头分给弟弟妹妹后,他又立刻回到了夏长海的院子里,接著就在院子里忙活起来。 这几天他一直都是这样,上午先帮夏长海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下午再回去忙自家的农活。 看著正在院子里劈柴的王喜栋,夏长海陷入了沉思。 客观来讲,夏家和王喜栋家在村子里的经济条件都还算中等。夏长海的父亲夏建国和王喜栋的父亲都在机械厂上班,在那个时候,能在机械厂工作,就相当於端上了“铁饭碗”,要是放在现在,那就是有编制的稳定工作。 而且两家人口都不算多,爷爷奶奶那一辈儿都已经去世了,也没有需要帮扶的亲戚,家庭负担相对来说比较小,比村里其他家庭的压力要小很多。 即便如此,日子也只是勉强维持生计,也就是能保证每顿饭都有玉米窝窝头吃,偶尔能吃上一顿肉,衣服上的补丁比別人少几个而已。 平日里,两家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那点钱,都得留著给孩子们以后用。毕竟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准备彩礼,女方出嫁也得有嫁妆。两家的父母都是很负责任的人,早早地就开始为孩子们的未来做打算了。 要是没有重生这件事,夏长海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不错的。 他清楚地记得,再过一年,按照上级的安排,机械厂会扩大生產规模,到时候,他和王喜栋都有机会进入机械厂工作,成为吃国家饭的人。要是一个家庭有两个正式职工,每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差不多能有八九十块钱。 这样的收入,別说是夏长海家,就算是人口多一些的王喜栋家,生活也能宽裕起来。等手头的钱再多一些,再点钱请媒人介绍个能踏实过日子的对象,然后结婚、生孩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上辈子,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是按照这个规划生活的,然而,命运却没有让他们一帆风顺地走下去。 他们参加工作没多久,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了。夏长海的父亲和王喜栋的父亲在工作时遭遇意外,不幸因公殉职。 两人下葬后的第二个月,王喜栋的母亲因为心梗也离开了人世,紧接著,夏长海的母亲也出事了。 她在帮忙处理王家的事情时,突然脑溢血发作,虽然在医院抢救了两天,但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 这一连串的打击,让夏长海的精神彻底垮掉了。在同村人的流言蜚语中,夏长海一时衝动,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了王家身上,还和王喜栋大吵了一架,这也导致他们两人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多年以后,夏长海冷静下来,意识到母亲的死和王喜栋没有关係,想要向他道歉,可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一切都变了。 夏长海费了很大的劲,却始终找不到王喜栋,这件事成了他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折磨了他几十年。 “所有这些悲剧的源头,就是父亲和王叔遭遇的那场意外。 要是他们当时没有出事,后面那些可怕的事情就都不会发生。 当时厂里只是说发生了意外,可具体是怎么回事,一点都没说清楚,只知道那场事故特別严重,当场就死了40多个人。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想办法让父亲和王叔离开那个机械厂。” 夏长海很快就意识到,想要改变这一切,关键在於自己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第2章 进山打猎 夏长海心里清楚,要是想劝服父亲和王叔辞去工作,自己得有足够的话语权才行。要是这会儿就跟父亲提让他从机械厂离职,那肯定会被父亲臭骂一顿。 在当下这个时代,子女获取话语权的方式和以后没什么两样,归根结底就是得赚钱,而且得赚大钱。只有让父母確信子女就算不工作,家里的日子也能过得稳稳噹噹,他们才会放心地“退休”。 夏长海可是重活了一回,他再也不想像上辈子那样,尝尽生活的酸甜苦辣,到老了还浑身是病。就算以后家財万贯又如何?有钱赚还得有命才行。 只有亲身经歷过的人,才明白健康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財富。一旦失去了健康,赚再多钱都没意义。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眼下最让他发愁的是,到底该怎么赚钱发財呢? 就在夏长海为这事儿愁得不行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声。 王喜栋听到动静后,不等夏长海招呼,立马扔下手里的斧子就跑了出去。別看他名字听著有点憨憨的,实际上性格特別活泼开朗,在同龄人里,也就只有夏长海能管得住他。 没多会儿,王喜栋就耷拉著脑袋,一脸丧气地走了回来。 “怎么了这是?”夏长海好奇地问道。 王喜栋又坐回到树墩上,拿起斧子有气无力地劈著柴,失落地说:“袁家那两兄弟打到了一头100多斤的公野猪。”在他们当地,公野猪被叫做炮卵子。 寧夏村的日子不算富裕,但村子靠著大山,村民们靠山吃山,每年都有人进山打猎,抓些野生动物。 打到的猎物,一部分留著自己家吃,另一部分就拿到城里去卖钱。冬天的时候,肉特別少,光靠供销社供应的那点根本不够吃。 再加上现在政策稍微宽鬆了些,好多村民都拿著山里的特產去城里卖。 不过大多数人卖的都是榛子、松子、木耳这类山货。像野猪这种大型猎物,很难抓到,有时候好几个月都碰不上一回。 夏长海这会儿在家养伤,就是因为之前进山打猎的时候,不小心遇上了野猪。当时为了救王喜栋,他被野猪迎面撞飞了。 好在那是只母野猪,没有又尖又长的獠牙,不然的话,夏长海现在可就不是在这儿晒太阳养伤了,恐怕早就进棺材了。 因为这件事,王喜栋没少挨他父亲的揍,在床上躺了两天都下不来。 没那个本事还往深山里跑打猎,这不是去送死嘛!自己找死就算了,还连累了夏长海,而且夏长海是夏家的独苗苗,要是出点意外,夏家可就断了香火。 也就是王家,要是换了村里別家,夏长海的父亲夏建国肯定早就找上门去理论了,对方连大气都不敢出。 不管在哪个时代,断子绝孙这种事儿都跟挖人祖坟一样严重,不管闹到哪儿,夏家都占著理。 这就是王喜栋看到外面的情况后这么沮丧的原因,他和夏长海连只母野猪都搞不定,人家却打到了100多斤的公野猪,这也太丟人了,他哪还有心情去凑热闹围观。 夏长海可没太在意王喜栋的低落情绪,他的注意力全在野猪上,准確地说,是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外面的喧闹声给了他灵感,要说现阶段赚钱的法子,还有啥比进山打猎更合適的呢?打猎不用投入什么成本,而且回报还特別高。 他心里明白,寧夏村后面那连绵的群山里,野生资源多得很,用“泛滥”形容都不为过。山里有松鼠、野猪、狍子、熊,甚至还有人见过老虎。 就算不用等到几十年后,在80年代那会儿,要是能打到老虎,在黑市上能卖出个天价,根本不愁卖不掉。 想到这儿,夏长海心里一阵激动。这段时间调养下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恢復了八九成,虽说还有点小毛病,也不是短时间静静养著就能完全好的,但这並不妨碍他再次进山。 而且,要是真能打到好东西,对他身体恢復也有帮助,还能避免落下病根。毕竟,野味的营养可比那些咸肉丰富多了。 夏长海整理了一下有些混乱的思绪,对王喜栋说:“喜栋子,先別劈柴了,过来,我跟你说个事儿。” “啥事啊,大哥?”王喜栋问道,他这人情绪变化快,前后不过几分钟,就已经调整好了,刚才那副沮丧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来了。 “你想不想再进一次山?”夏长海直接问道。 “那肯定想啊!”王喜栋想都没想就回答道,“那只可恶的母猪,要是让我逮到它,我非得扒了它的皮,抽了它的筋……”说著说著,他的声音慢慢小了下去。 王喜栋一想起之前面对野猪时自己那副狼狈样,脸就热得发烫。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看著野猪朝自己衝过来,他脑袋一下子就懵了,连躲都不会了。 要不是夏长海从后面衝出来把他撞开,他这条命能不能保住都不好说。 可不是每个人都像夏长海这么幸运,被野猪那么猛地一撞,只是软组织受了点伤。在寧夏村,每隔几年就会有人被野猪害死,因为野猪受伤残疾的人更是有好几个。 夏长海伸手拍了下王喜栋的脑袋,说:“別这么胆小。”他活了两辈子,当然知道王喜栋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夏长海也清楚,这事儿也不能怪王喜栋。 那种突然发生的危险状况,別说是王喜栋,就算是东北那些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遇到了,估计也够呛。 (老猎手,指的是那种在经验、枪法、能力各方面都特別厉害的单人狩猎者) 在山里打猎巡查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毫无防备地遭遇危险。而且当时那只母野猪不是自己一只,夏长海被撞飞的那一刻,隱约看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好多黑影窜过去。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带著小猪崽的母野猪,对人的威胁比黑熊还大,它们为了保护孩子可是会拼命的。 所以,要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猎人寧愿多时间去抓狍子,也不愿意跟母野猪正面硬刚。 第3章 狩猎熊瞎子 刚刚討论的话题不知不觉间偏离了原本的方向。 王喜栋被夏长海拍了脑袋,却並没有生气,只是满脸困惑地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瞧见他这副表情,心里明白再跟他解释也是白费口舌。 “我打算再去山里一趟,你要不要一起?”夏长海突然说道。 “啊?!”王喜栋听到这话,脸色瞬间变了,“老大,你爸之前可是明令禁止咱们进山的啊。” 回想起之前的事,王喜栋就感觉屁股一阵隱痛。那次他爹下手毫不留情,要不是有人及时阻拦,他遭受的惩罚估计比夏长海还严重。 “我知道。”夏长海语气平稳,不慌不忙地回应,“上次只是意外,这次我心里有底,肯定不会出问题。” 停顿片刻后,他接著说道,声音里带著一丝兴奋,“这次,咱们来个大的……”说著,他压低声音,吐出几个字:猎杀黑熊! “別磨蹭了,赶紧回去准备!”夏长海催促道,又补上一句,“你要是不想去,那我就自己去。” “別別,老大,我这就回去拿东西……”王喜栋陪著尷尬的笑容,往后退了几步,隨后借著旁边木柴的助力,爬上墙头,翻身跳了下去。 王家和夏家仅一墙之隔,之前他端著盆的时候,怕不小心打翻才走正门。 望著王喜栋离去的背影,夏长海的表情缓和了一些。他心里清楚王喜栋为什么不支持自己的计划。 黑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熊瞎子。 它和体型庞大的棕熊不一样,黑熊体重相对较轻,一般在200斤左右,到了冬季刚开始的时候会稍微重一些,雄性黑熊最重能达到280- 300斤。虽说黑熊体型比不上棕熊,但数量却比棕熊多很多。而且,黑熊並不怕人。 每年秋收时节,黑熊和村民发生衝突的情况时有发生。 那些贪吃的黑熊根本不在乎村民在旁边敲锣打鼓,就连鞭炮声也嚇不到它们,不过它们对枪声倒是比较敏感。 和野猪不同,不能单纯依据体重来判断黑熊的危险性,一只体重150斤的母黑熊,就能轻鬆捕杀一头200斤的公野猪。 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在野外休息时,会特意把黑熊的粪便撒在营地周围,等粪便的气味散开,附近的动物都不敢靠近,由此可见黑熊在食物链中的地位很高。 要是放在以前,就算给夏长海再多的胆子,他也不敢进山猎熊。猎熊的危险程度远远超过打野猪,就他和王喜栋这两个人,在黑熊面前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然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夏长海发財之后,既不沉迷於女色,也不贪图享乐,唯一的爱好就是狩猎。 为了满足这个爱好,他了大价钱从东北山区请来了好几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还带著他们到国外去打猎。在狩猎过程中,还有专业人士进行科学指导。 通过这些经歷,夏长海积累了大量的狩猎经验,不管是侦查猎物、野外生存,还是设置陷阱、使用各类枪械射击,他都十分精通。 毫不夸张地讲,在当下,国內在狩猎方面,很难有人能比得上夏长海。 即便如此,猎熊依旧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稍有差错,就可能把性命丟在山里。 夏长海之所以愿意冒险,原因很简单:回报非常丰厚!毕竟高风险往往伴隨著高收益。 猎杀一头黑熊所获得的收益,是同等重量野猪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 熊掌和熊肉的价值自不必说,在未来,那可是只有在国宴上才能合法享用的美食。 单说熊油,就是十分难得的宝贝。用熊油烙出来的饼,在北方零下二三十度的野外放上一整晚,依旧鬆软可口,稍微加热一下,那香味比刚出锅的肉包子还诱人。 在长白山一带,熊油烙饼是资深猎人进山时必备的食物,它体积小巧,食用方便,而且热量很高。 不过在这个年代,熊肉和熊油並不怎么值钱,因为大家肚子里都缺油水,相比之下,还是更喜欢肥猪肉。 但黑熊真正的价值並不在熊肉和熊油上,熊膝盖骨,也叫假虎骨,对治疗风湿病有很好的效果;熊鼻子经过瓦片焙乾、研磨成粉后,和黄酒一起服用,能治疗癲癇;而最值钱的要数熊胆,一颗处理好的熊胆,在城里的国营商店,官方回收价就能高达五六百元,如果挖到铁胆,价格更是瞬间突破千元。 这还不是最珍贵的,夏长海曾经在远东见过金胆,价格是一克黄金对应一克胆!连国外那些不太懂行的人都愿意出这么高的价,要是在国內,价格肯定会更高! 所以,要是能成功猎杀一头黑熊,夏家和王家的生活条件將会得到极大的改善。夏长海可不想在大冷天里还天天在家喝稀粥、啃玉米窝窝头。 没过多久,王喜栋就按照夏长海的要求,把东西都拿到了夏长海家的院子里。 这些东西並不多,有两把锤子、两把凿子、打火石,还有锯子、绳子等一些小物件,奇怪的是,里面没有斧头,怎么看都不像是进山打猎的装备。 “老大,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做?”王喜栋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索性直接开口问道。 反正从小到大,他都跟著夏长海,听夏长海指挥就行。 夏长海动作嫻熟地把这些东西收拾好,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先进山,路上再详细说。” 此时,因为袁家兄弟抓到野猪,在外面看热闹的人还没有完全散去。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带著一大包东西匆匆走过,大家都感到十分疑惑。 “那好像是夏家和王家的两个小伙子吧。”寧夏村的人都知道夏家和王家关係亲密,比亲兄弟还要亲,一般只要有夏长海在的地方,大概率就能看到王喜栋。 “看著確实像他们俩。”有人附和道。 “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啊?看著像是要进山的样子。”有人猜测道。 “不会吧,我记得夏家那小子前阵子在山里差点丟了性命啊。”有人提出疑问。 “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估计是看到袁家兄弟抓到野猪,心里羡慕了。”有人分析道。 “別说他们了,我们看著也眼馋啊,100多斤的野猪,要是省著点吃,这个冬天都不用愁没油水了。”有人感慨地说。 “他们俩就这么进山,会不会有危险啊?”有人担忧地问道。 “这还真不好说。”有人摇著头回答。 “他们都吃过一次亏了,应该不会再这么莽撞了吧。”也有人这样说道。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著。 暂且不管后面人群的討论,在夏长海的带领下,他和王喜栋走了一个多时辰,终於抵达了目的地:一个长满大树的向阳山坡。 夏长海站在山坡高处,眯著眼睛向下仔细观察。 不得不说,年轻就是有优势,要是放在30年后,就算拿著望远镜,恐怕也没有现在看得清楚。 王喜栋不知道夏长海在看什么,有了上次的惨痛教训,他此刻精神高度紧张,时刻警惕著,生怕又突然冒出一只野猪来。 夏长海並没有在意王喜栋的紧张模样,毕竟第一次进山打猎的人大多都是这样。其实王喜栋的担心是多余的,夏长海一路上看似轻鬆隨意,实际上一刻都没有放鬆警惕,他確定这里是安全的。 几分钟后,夏长海眼神突然一紧,脸上露出一丝兴奋,他终於发现目標了! 第4章 山货,经验 “喜栋子,快点跟上!別磨蹭!” “好嘞,知道啦!” 以前,有个从东北来的老猎人给夏长海讲过这么一段往事。 在国內三年困难时期,山东那边闹大饥荒,日子过得特別艰难。 可当时大家都听说东北那地方可好了,到处流传著“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样的说法,意思就是东北的野生资源丰富得很,不愁吃的。 於是,好多山东人就带著全家老小,一路奔波往东北迁移,这在民间就叫做“闯关东”。跟山东等地的饥荒惨状比起来,东北的情况確实要好上不少。 虽说在东北也没办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吃得饱、穿得暖,但只要人勤快些,愿意多出力,最起码不会被饿死。 不过,那些从外地来东北的人面临一个大难题,他们没有本地户口。 在那个时候,没有本地户口可麻烦了,想找个工作特別难,没有一家国营单位愿意接收他们。他们既不是本地人,又没有自己的土地,没办法,很多人只能靠做些副业来维持生计。 在东北的山区和林区,副业主要就是打猎和采山货这两类。 采山货,说白了,就是到山里去採集各种东西。 像木耳、五味子、核桃、蘑菇这些,都是常见的山货。 这个行当一直延续到现在。在采山货里,采参是最赚钱的,但难度也是最大的,不是谁都能干得了的。 山货在其他地方可能很值钱,可在东北,因为產量大,大家都见得多了,也就不觉得稀罕。 所以,不少人就把心思打到了打猎上。 不得不承认,打猎確实比采山货来钱更快。像松鼠、野兔、马鹿这些野生动物,除了少数几种,比如野猪、獾子之类的,大多数野生动物的皮毛都能拿去卖钱。 就拿黄鼠狼来说吧,它还有黄皮子、黄叶子这些別称。它的皮毛,官方回收价公的能超过30块,母的也能有20块。 松鼠呢,也有人叫它灰狗子,它的皮毛更贵,一张差不多能卖50多块。 要是运气爆棚,打到一只紫貂,弄到它的皮毛,那可就发大財了,至少能卖200块往上。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大多数职工一个月工资也就四五十块钱。抓到一只紫貂,就意味著至少三四个月不用工作了。要是紫貂的品相好,卖的价格更高,省著点,够一年的。 这么大的诱惑,连本地的人都很难抵挡,更別提那些为了生存背井离乡的难民了。当然,皮货买卖这行水很深,里面的门道特別多。要是没有人带著入行,想靠这个赚钱可没那么容易。 所以,大多数人就把目標瞄准了另外一种猎物——熊!而且不是隨便什么熊,专挑冬天冬眠的熊下手。 在北方,熊到了冬天进入冬眠状態,大家把这叫做“熊蹲仓子”。 熊冬眠的地方,也就是“熊瞎子仓”,主要分为两种:天仓和地仓。 天仓指的是树洞,地仓就是岩洞。 一到冬天,熊就会找个这样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在里面呼呼大睡。在没有枪械的情况下,想要猎熊的话,找天仓更合適,成功率比较高,而且风险相对小一些。夏长海之前在山坡上找到的,就是一个天仓! 在寧夏村,王喜栋向来是个胆子不小的人。可这会儿,当他的目光落到不远处那个树洞时,还是忍不住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为啥呢?因为那树洞里藏著一头黑熊,这黑熊要是发起威来,能把人活生生地吞下去。 “来,把这个含上。”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块碎递给王喜栋。这块是他离家之前,专门从厨房柜子上敲下来的。这看著不怎么精致,里面有不少杂质,味道也有点怪怪的,但甜度特別高。 人在特別害怕的时候,手脚经常会不听使唤。这个时候,分能起到很好的刺激作用。在没有肾上腺素的情况下,绝对是能让人快速恢復状態的最佳选择。 看著王喜栋把吃下去,夏长海自己也吃了几颗。虽说他对接下来的行动心里有一定的把握,但这次行动容不得出半点差错,必须小心翼翼。 按照夏长海的吩咐,王喜栋跑到一边砍了好多树枝回来。他在距离熊洞10多米远的地方,把这些树枝堆成了一堆,还特意在里面加了不少松明子。 松明子是松树死后,松树油慢慢渗透到树体內部形成的一种特殊木材,有些地方也叫它松树油子。 在后来,不知道是哪个特別有商业头脑的人,给它取了像沉香、琥珀木之类好听的名字,还把它加工成手串、摆件这些工艺品,价格一下子就涨了好多。可在当时,这东西在山里到处都是,村民们都觉得它没啥用,根本看不上。 为啥大家不喜欢松明子呢?就是因为它燃烧的时候,会冒出滚滚黑烟,还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就跟烧汽车轮胎似的。 要不是实在没办法,根本没人会用它来烧火。可夏长海这次打猎,恰恰就需要松明子燃烧时的这种效果。 “把树枝堆的圈子铺大一点,圈子越大,咱们就越安全。动手之前,一定要保证这些树枝和松明子全都烧起来。 要是出现啥意外情况,就围著这个圈子跑。要是熊追我,你就想办法把它引开;等它追你了,我再想办法把它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夏长海把整个计划的每个细节都仔仔细细地给王喜栋讲了一遍,尤其是关於退路的安排。毕竟,就算是再厉害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每次打猎都能顺顺利利,一点危险都没有。不会给自己留后路、不做两手准备的猎人,很难在这行长久地干下去。 照理说,猎杀黑熊这种危险係数极高的事情,绝对不能带著新手去。这可是在拿自己的命冒险,谁会隨隨便便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呢? 但夏长海实在是没办法,除了王喜栋,他找不到更合適的人帮忙了。一方面,其他人都不太相信他;另一方面,真到了关键时刻,愿意为他拼命的,除了自己的家人,也就只有王喜栋了。 夏长海清楚地记得,上次自己受伤的时候,王喜栋看到他受伤的样子,眼睛一下子就红了,抄起镰刀就要去找那只把他弄伤的老母猪算帐。在夏长海心里,不管是做生意还是打猎,人品都比经验重要得多。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忙活,所有的准备工作终於全部完成了。 在没有枪枝,也没有其他辅助工具的情况下,他们要怎么猎杀这头黑熊呢?其实方法说起来也简单:先把两根特別粗壮的木棍,按照一定的角度斜著交叉放在树洞外面。然后,通过敲击树干或者用烟燻的办法,把正在冬眠的黑熊强行唤醒。 黑熊睡得正香呢,突然被吵醒,心里肯定特別生气,更何况黑熊本身就是脾气暴躁的动物。 这个时候,它满脑子就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把周围的东西全都撕成碎片。等黑熊从树洞里衝出来的时候,它的脑袋就会正好被那两根提前准备好的木棍卡住,动弹不得。 这个时候,只要有人拿著斧头,朝著熊头用力劈下去,就能一下子把熊杀死。不得不说,第一个想出这种猎熊方法的人,胆子可真够大的,简直就是不要命了。因为整个过程中,只要有一点点疏忽,猎人就会丟了性命。 夏长海一直都特別珍惜自己的生命,以前就算有机会,他也没敢尝试这种猎熊方法。之前他也就是和別人一起討论研究过,还对这个方法做了不少改进。没想到,今天真的要用到这个方法了。 夏长海亲自走过去,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確认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后,朝著王喜栋点了点头。 王喜栋看到夏长海的示意,深吸了一口气。此刻的他,心里既兴奋又紧张。他拿起锤子,开始用力敲击树干。敲击声顺著树干不断地传进树洞里面,在树洞里不停地迴响。 刚开始的时候,正在冬眠的黑熊只是身体稍微动了动,有点不安的样子。黑熊冬眠是为了降低身体的新陈代谢,减少能量的消耗,所以对外界的刺激反应比较迟钝。 在这冰天雪地的环境里,它好不容易才在树洞里找到个暖和的地方,睡得正舒服呢,不到万不得已,它才不想醒来呢。 第5章 成功猎杀 在静謐的山林里,原本只有雪簌簌飘落的细微声响,可渐渐地,一阵有节奏的敲击声打破了这份寧静,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这声音传进了正在树洞里冬眠的黑熊耳中,它的耳朵开始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就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不断拨弄著。 终於,黑熊再也忍受不了这噪音的折磨。它原本紧闭的眼睛猛地睁开,眼中闪烁著愤怒的光芒,紧接著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 那吼声在山林间迴荡,仿佛要將整个山林都震得摇晃起来。很明显,这头黑熊已经被彻底激怒,下定决心要把洞外那个製造噪音的討厌傢伙大卸八块。 在树洞不远处,夏长海听到这声咆哮,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心里清楚得很,冬眠的熊一般不会轻易发出声响,现在这情况肯定不妙。 此刻,他整个人高度紧张起来,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著,像是一张拉满的弓,眼睛一眨不眨地死死盯著树洞,不敢有丝毫懈怠。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一秒、两秒……夏长海在心里默默数著,当数到五秒的时候,那头凶猛无比的黑熊终於从树洞里钻了出来。 说来也奇怪,不知道是出於动物的天性,还是別的什么原因,黑熊和野猪在遭遇围猎的时候,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一旦发现人类,就会把人类当作首要的攻击目標。 不管周围有多少猎犬在狂吠,或者有其他什么干扰因素,它们就好像心里明白人类才是这场围猎的幕后主使一样,对人类紧追不捨。 这不,黑熊刚一露头,就凭藉著它那极其灵敏的嗅觉,瞬间锁定了夏长海的位置。哪怕它此刻闭上眼睛,也能准確无误地找到夏长海。 那股嗜血的本能让它忍不住想要再次怒吼,可还没等它叫出声来,夏长海眼疾手快,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手中的木棍狠狠地把黑熊卡在了树洞口。 要是换做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因为此时的黑熊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弄得有些懵圈,正处於短暂的惊愕状態,这个时候下手,成功的机率非常大。 这就好比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用力推了一把,正常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愣住,然后赶紧看向对方,心里琢磨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据统计,以往在猎杀黑熊的案例中,有95%都是在黑熊处於这种惊愕状態时,猎人果断地用斧子一击致命的。 当然了,要是这一击没有成功,也不用太过惊慌失措。 “喜栋,快动手啊!”夏长海焦急地大喊,他的声音在空旷的树林间不断迴荡,惊飞了远处树枝上停歇的一群飞鸟。 此时的他,脸涨得通红,额头上也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就像一颗颗晶莹的小珍珠。他在心里暗自庆幸,多亏了自己没有偷懒,用的是前世专门请大学教授帮忙改良设计的別棍。 这头黑熊的力气比他之前预想的要大得多,如果用最原始的方法,他肯定没办法把黑熊卡在洞口。老话说“四两拨千斤”,可真要做到这一点,自己本身往往也得有不小的力气才行。 “啊!”听到夏长海的呼喊,王喜栋这才从恍惚的状態中回过神来。 要知道,普通人面对黑熊这样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时,往往会被嚇得大脑一片空白,有的人甚至会嚇得大小便失禁。 这种恐惧的感觉,远远超过了面对母猪朝自己衝过来时的那种害怕。 王喜栋清醒过来后,下意识地看向夏长海。只见夏长海肌肉紧绷,脸因为用力而有些扭曲,额头上青筋暴起。 看到这一幕,王喜栋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怒火,他在心里暗暗发誓,绝不能再一次拖累夏长海。 “去死吧!”王喜栋大喊一声,使出全身的力气,抡起手中的棍子,狠狠地朝著黑熊的脑袋砸了过去。这一砸的力道实在是太大了,竟然把树洞边缘都砸凹了一块。 砸完之后,他迅速扔掉手中的棍子,接过夏长海手中的別棍,继续用力抵住黑熊,不让它从树洞里衝出来。 这其实是他们之前就商量好的策略。用棍子直接打死黑熊,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夏长海也没想著这么做。他的目的只是先用棍子把黑熊砸得暂时晕头转向,然后自己再接手。 別看王喜栋刚才砸黑熊脑袋的时候气势汹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可要是把棍子换成手斧,攻击距离一下子缩短了將近一半,他还真不一定有这个胆量。 毕竟,俗话说“死老虎都能让人望而却步”,更何况眼前这是一只活蹦乱跳、凶猛无比的黑熊呢。 確认王喜栋成功抵住黑熊后,夏长海迅速弯腰,抓起插在旁边雪地里的手斧。他一边大步朝著树洞走去,一边快速地甩动胳膊,这样做是为了促进手臂的血液回流,缓解刚才用力卡黑熊时带来的酸痛感。 从他喊王喜栋动手,到现在站在黑熊面前,还不到10秒钟的时间。 此时的黑熊因为头部受到了重击,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但它凭藉著动物的本能,不断地嗅著周围的气味,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似乎在寻找著敌人的位置。 夏长海深吸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將全身的力气都匯聚到右手。他高高地抡起手斧,朝著黑熊两眼之间的位置,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劈了下去。 他前世解剖过黑熊,知道这个地方是黑熊头部神经的交匯点,是黑熊身上的要害部位之一。 “嗷——”黑熊因为剧痛,瞬间从晕眩的状態中清醒过来,发出一声悽厉的嚎叫。可这嚎叫声只持续了不到一秒钟,就戛然而止了。 夏长海没有丝毫停顿,一斧接著一斧地朝著黑熊砍去。在短短几秒的时间里,他连续砍了十几下,直到黑熊的脑浆迸溅出来,溅到了他的脸上和身上,他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短暂的寂静过后,夏长海望著眼前这头已经断气的黑熊,它的舌头无力地耷拉在外面,样子十分可怖。 夏长海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这笑声中,包含著他前世所遭受的种种苦难,那些无数的遗憾,还有重生之后一直以来的迷茫。 在这一刻,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像是被一阵大风吹散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重生到现在,夏长海表面上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可实际上,他的內心一直处於一种迷茫的状態。 一方面,他总是担心脑海中的那些记忆只是一场虚幻的梦境,说不定哪天醒来,一切都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另一方面,他又害怕前世积累的那些经验和知识,在这一世根本派不上用场,那他的重生也就没有了意义。 直到此刻,当黑熊滚烫的鲜血和脑浆溅到他脸上,那种温热的触感让他无比真实地感受到了这一切。 他满头的热汗在寒冷的山风中迅速冷却,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 他终於可以確定,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他真的有机会改变自己的人生,去弥补那些曾经让他痛苦了几十年的遗憾。这一世,他暗暗发誓,绝对不会再让那些悲剧重新上演。 情绪宣泄完之后,夏长海很快就恢復了冷静,开始忙碌起来。 他们歷经了千辛万苦,还冒著生命危险,现在终於到了收穫成果的时候。 “喜栋,动手开膛吧!”夏长海对王喜栋说道。 “好嘞!”王喜栋满脸都是喜悦的神情,眼睛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要不是一直在等夏长海的命令,他早就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动手了。 这可是一只活生生的雄性黑熊啊!一想到之前自己被野猪嚇得惊慌失措的糗事,在这只黑熊面前,简直就不值一提。 前段时间,他因为被野猪嚇得狼狈不堪,没少被村里的人笑话。 那些调皮的小孩子,甚至还嘲笑他连猪都不如。现在,他终於有机会证明自己不是胆小鬼了。 “我倒要看看,这次谁还敢小瞧我!”王喜栋一边在心里想著,手上的动作也没閒著,十分麻利。他趁著黑熊的身体还温热,迅速割开了黑熊的颈动脉,让里面的鲜血流干。 接著,他左手按住刀锋,沿著黑熊喉咙下方,稳稳地划开了一道口子。他对力度的控制恰到好处,既顺利地破开了黑熊的肚皮,又没有伤到里面的內臟。 在农村长大的男孩子,大多都掌握一些处理猎物的技能,王喜栋也不例外。 王喜栋小心翼翼地拿起刀具,將黑熊的护心肢一根一根地割离。 隨后,他双手虔诚地捧出了那颗墨绿色的熊胆。 这颗熊胆的大小,差不多有三个握紧的拳头那么大,在这寒冷的山林间,散发著一种独特的光泽,显得格外珍贵。 夏长海看到这一幕,急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小布袋,小心翼翼地接过熊胆,轻轻地放入布袋中。 在猎熊这一行里,取熊胆的时机非常关键。如果不及时取出熊胆,胆汁就会被黑熊的肝臟吸收,这样一来,熊胆的品质和价值都会大打折扣。 第6章 收货,野味 “大哥,你瞅瞅这玩意儿,是铜胆不?”王喜栋皱著眉头,一脸困惑地问道。 夏长海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语气十分肯定:“不是,铜胆的顏色是那种黄铜色,这个是草胆。 但你可別小瞧它,它比普通的草胆大了整整一圈呢,要是拿去卖,肯定能换不少钱。” 在熊胆交易这行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品质差不多的情况下,熊胆个头越大,价格也就越高。到了以后,更是精细到按克来计算价格。 夏长海思索了一小会儿,接著说道:“等卖了钱,咱还是照老样子,二一添作五,平分这笔钱。” 王喜栋刚开始听到这话,明显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用力地点头回应:“行!” 按照打猎的传统分配方式,夏长海在整个狩猎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寻找黑熊踪跡、制定详细的狩猎计划都是他负责,而且在最危险的叉熊环节,他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正常情况下,他至少能拿三份收益。 而王喜栋虽说也出了不少力,可在打猎这个圈子里,单纯靠体力付出,並没有那么被看重,一般能给他一份收益,就已经算是很照顾他了。 这么算下来,要是这熊胆卖了钱,夏长海拿四分之三才合理。但夏长海却坚持要平分,不为別的,就因为他们俩是生死与共的好兄弟,这份情谊就算历经两辈子,也不会有丝毫改变,依旧坚不可摧。 夏长海小心翼翼地把熊胆收好,然后对王喜栋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把熊肠子掏出来,掛在附近树仓子那棵大树的枝丫上。 王喜栋马上站起身来,表情严肃认真。在他们这行,这可是敬畏山神的重要规矩,一点儿都不能马虎。 夏长海上辈子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根本不信这些。但重生之后,他变得小心谨慎起来,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顺手做一下,也算是给自己求个心里踏实。 等王喜栋把这事儿忙完,大半个时辰都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夏长海也没閒著,他跑到附近砍了几棵小树。 这冬天砍树可太有意思了,小树在低温的影响下,变得特別脆弱,只要在树干上砍出个小口子,然后用脚轻轻一踹,“咔吧”一声,树就断了。 可大树就完全不一样了,在严寒的作用下,树干硬得像铁棍似的。费了双倍的力气,了更多的时间,砍伐的成果还比不上秋天的一半,跟春夏季节比起来,更是相差甚远。 在60年代,那时候还没有油锯,林场的工人为了砍树,寧愿翻山越岭去找小树,也不愿意费力去砍大树。 处理完树干,夏长海找了棵松树靠著,专心处理起小树枝来。他把树枝上的枝叶和分叉清理得乾乾净净,把一端削得尖尖的,另一端则把毛刺磨平,这样握起来更舒服。 这次他们进山打猎,走得急,没带乾粮。不过,他们也不担心饿肚子,因为眼前就有现成的美食。 王喜栋在一旁休息,看到夏长海的动作,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大哥,你这是打算烤肉吃吗?” “嗯,”夏长海点点头,“先吃点热乎的,垫垫肚子。” “太好啦!”王喜栋兴奋得大喊起来,赶忙把手伸进口袋,掏出几个小纸包。这小子是个十足的吃货,平时上山打猎,没少偷偷给自己加餐。 他口袋里经常装著各种野生调料,像野辣椒、野薑这些都有,这也是夏长海决定烧烤的原因之一。 王喜栋借著之前燃起的篝火,在背风的地方又快速生起了一堆火。火焰不停地舔著柴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夏长海没有选熊大腿上的精瘦肉,而是从黑熊的肚子上割下了十几条厚厚的油脂。那哪是肉啊,分明就是一层又厚又肥的油膘,用树枝串起来,轻轻一晃,油光闪闪的。 在80年代,大家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粮油实行统购统销,这是当时的常態。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可能还好一点,可农村和乡镇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很多家庭一两个月都吃不上一顿有肉的饭菜。 寧夏村虽然靠山,山里的野生资源很丰富,但打猎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点真本事的人,要是贸然进山,能不能打到猎物先不说,就连能不能安全从山里走出来都是个问题。 整个村子里,能真正算得上猎人的人没几个,和夏长海年纪差不多的就更少了。所以,要是哪家有幸猎到野猪、马鹿或者黑熊,那简直比过年还要开心。 特別是在深秋和初冬的时候,野生动物经过秋天的大吃大喝,一个个都养得肥肥壮壮的。 就拿他们这次打到的黑熊来说,要是在春夏季节,这黑熊最多也就200来斤,可现在都快400斤了,多出来的全是白的油脂。把这些油脂拿回家熬成荤油,装一脸盆都装不完。 要知道,在那个粮油都要凭票供应的年代,一个五六口人的家庭,一年分到的油都没这么多。虽说在黑市上能买到更多的油,可那价格高得离谱,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夏长海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对野外烧烤的技巧非常熟悉。 这野外烧烤可不像烧烤摊用电炉子烤那么简单,火候的大小、佐料添加的时机、烤制时间的长短,每一个环节都有讲究。要是哪个地方没做好,这么珍贵的熊膘可就浪费了。 半个小时后,王喜栋心满意足地躺在地上,旁边散落著十几根还冒著油光的树枝。 “大哥,我以前咋不知道你还有这一手啊?”他吃了大半的烤串,现在打个嗝都是一股油腥味。 夏长海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把手中的枝条放到火里,利用木柴的余热把它烤软,然后弯成合適的弧度。 “你少吃点,小心吃坏肚子。”夏长海提醒道。毕竟大家长时间没吃这么油腻的东西,突然吃这么多熊油,肠胃肯定受不了。夏长海自己也就吃了几串就停下了。 “大哥,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再来十几串我都吃得下,我这肚子可结实了!”王喜栋眯著眼睛,一脸陶醉的样子,还在回味著刚才的美味。 夏长海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赶紧歇会儿,等下把黑熊拖回去。” “全都拖回去?”王喜栋有些惊讶地问道。 “嗯。”夏长海应了一声,熟练地把树枝摆放整齐,用带来的绳子紧紧地綑扎起来,没一会儿,就做成了一个简易的爬犁。“把熊舌头割下来,熊头就不要了,其他的都带回去。” 熊头不像猪头,能拆出不少肉来,它全是骨头,又重又占地方。 现在正是初冬,黑熊经过秋天的育肥,是一年中体重最重的时候。这只黑熊快400斤了,就算开膛把內臟取出来,也还有300多斤。 扛过重物的人都清楚,抱起一个100斤睡著的人,都比抱起一个120斤清醒的人要难,更何况这是一只死熊。 要是在以前,夏长海直接呼叫直升机或者开著越野车来运就行了,可现在根本没这个条件。 不过,冬天打猎也有好处,下过雪后,雪就像天然的润滑剂。 只要做个简易爬犁,別说300斤的猎物,就算是400斤的,他和王喜栋两个壮小伙也能拖回去,无非就是多点时间,多费点力气罢了。 王喜栋对这些根本不在乎,他別的没有,就是时间和力气多得是。 第7章 身体才是本钱,真的猎熊! 歇了没一会儿,夏长海仔细检查了一番简易爬犁,確定没有问题后,便准备出发返程。 “老大,你歇著吧,拖爬犁这活儿我来!”王喜栋和夏长海一起把黑熊抬上爬犁后,满脸兴奋,拍著胸脯保证,此刻的他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 “行,要是累了就吱声。”夏长海也没跟他客气。他心里清楚,今天要是不让王喜栋过足拖爬犁的癮,这小子晚上指定睡不著觉。 况且,自己的伤才刚刚好,刚刚又忙活了好一阵,这会儿確实累得不行。之前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现在活动量一降下来,寒风吹一吹,浑身的肌肉都酸痛不已。这时候要是还硬撑著,明天估计都起不了床,弄不好还会落下病根。“ 得琢磨个办法好好调养调养身体,在这个年代,可生不起病啊。” 夏长海心里暗自想著。隨后,两人带上所有的东西,踏上了回家的路。然而,他们並不知道,此时家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在寧夏村的夏家院子里,夏长海的父亲夏建军表情严肃地坐在炕上。 “到底怎么回事,都给我说清楚!”他上班上到一半,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儿子不见了,嚇得他假都没顾得上请,就急匆匆地往家赶。 沉默了片刻,王喜栋的父亲王和平先开了口:“夏大哥,我来说吧。我到处打听了一下,確实有不少人看见那俩孩子进了山,是从村子西边进去的。 我问过秀琴和嫂子,他们没带太多东西,家里就少了些零零碎碎的小物件,也没准备乾粮。我寻思著,他们可能是看到袁家兄弟抓到了野猪,心里不服气,就想著进山去采些山货,或者去掏灰鼠窝。” 灰鼠就是松鼠,它们一年四季都很活跃,寧夏村不少人冬天都喜欢去抓灰鼠,灰鼠的皮毛能卖钱,肉用来燉汤、烧烤味道都很不错,要是油炸的话,那就更鲜美了。 夏建国眼神锐利,像刀子一样在在场眾人的脸上扫过,语气中带著几分怀疑:“就只是这些事?” 他心里明白,要是仅仅是去掏灰鼠窝这种简单的事,妻子在电话里不会那么著急。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毕竟,这种活儿小孩子都能干,就算自己儿子前段时间受了伤,做这个也应该没问题。 见实在瞒不住了,王和平有些无奈地继续说道:“听如海讲,他们打算进山猎熊呢。” “啥?!”夏建国一下子愣住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猎熊?!”他转过头,对著站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王如海说道,“快,跟你夏叔叔讲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王和平见此情形,朝著王如海的屁股踢了一脚。 王如海才 12岁,被一屋子人紧紧盯著,只感觉头皮一阵发麻,他咽了咽口水,结结巴巴地说:“我听喜栋哥说……哎哟!” “说话大声点,是不是没吃饭!”王和平又朝他吼道。 “我听喜栋哥说,他要和夏长海大哥进山去抓熊瞎子!还说要带我吃红烧熊掌!” 王如海这话一说出口,现场瞬间安静得让人害怕。夏建国只感觉脑袋“嗡”的一声,一股寒意从头顶一直窜到脚底。 夏建国在寧夏村生活了四五十年,从小就跟著父母在山里采五味子、蘑菇和松子,他太清楚打猎有多危险了。 要是去猎山羊、马鹿这些动物,就算打不著,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但要是遇到野猪、野狼这些凶猛的野兽,別说是夏长海和王喜栋这两个没什么经验的年轻人,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也不一定能平安无事地回来。 其实,明白这个道理的不止夏建国。没过一会儿,李晓娟和周秀琴的抽泣声就传了出来。这並不是因为女人胆小懦弱,而是她们实在是感到太无助了。 以前,寧夏村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年轻人总是自视甚高,看到別人猎到了好东西,就觉得自己也能行。结果呢,就像山里的老人说的那样,对大自然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受到山神的惩罚。 夏建国清楚地记得,他年轻的时候,隔壁村有 5个年轻人,和寧夏村的 4个年轻人一起相约进山猎熊。 他们带著四把 56式枪,还牵著 3条猎狗。就这装备,別说是黑熊,就算是遇到老虎,也有几分胜算。可谁能想到,一直到第五天,都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跑山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叫“冬不过三”,意思是冬天进山打猎,不管碰到什么猎物,要是到了第三天还没抓到,就得往回走。就算是因为什么事情耽搁了,到第五天也必须出山。 当时大家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两个村子的人都行动起来了。男人们五人一组,进山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寻找,女人们则在山脚下等著接应。 这可是九条人命啊,而且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谁都不敢掉以轻心。这事儿甚至惊动了上级,还派了军人来帮忙搜寻。搜救工作持续了两天,最后在一座山头上找到了他们。 可惜的是,只有一个人还活著,其余八个人都死状惨烈。 后来大家才知道,他们遇到了猪神。这可不是真正的神,而是一只体型超级巨大的野猪,体重远远超过了正常野猪的標准。从现场留下的痕跡来看,他们遇到的那头野猪至少有 1000斤重。 野猪通常是群居动物,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小群体的形式生活。 在非繁殖期,不同族群的野猪要是碰到了,还会互相打斗。 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避开特定的时间段,就不用担心遇到大型野猪群。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出现猪神的时候。猪神能把野猪都聚集在一起,二十多头野猪就能把棕熊逼退,而猪神出现的时候,身边至少会跟著五十头野猪。 说起来也挺让人惋惜的,如果那九个年轻人当时发现猪神后就赶紧撤离,也不至於丟了性命。 可年轻人年轻气盛,面对那样的“猎物”,谁又愿意退缩呢?他们商量之后觉得自己有四把 56式枪,肯定能轻鬆对付。 心想猪神再厉害,也不过就是一头野猪罢了,一枪打不死,那就多打几枪。结果,他们开枪之后,等来的不是野猪群四处逃窜,而是几十头野猪一起朝著他们冲了过来,顶著枪林弹雨把他们给踩死了。 一群原本进山猎熊的人,最后却死在了野猪的手里,实在是可悲可嘆。 “大哥,要不我去找村长,让他帮忙召集人进山找找。这才过去几个小时,现在进山找人还来得及。这个季节要猎熊,得找到熊瞎子的窝,这可不好找,说不定那俩孩子现在还在山里迷路了呢。” 王和平焦急地说道。毕竟要进山救人,如果不知道具体位置,就只能靠多派人手,用“人海战术”了。找村长去动员大家,肯定比他们自己去一个个找人效果要好得多。 第8章 惊呆眾人,出名了! 夏建国眉头紧锁,双手不自觉地紧紧攥成拳头。他就夏长海这么一个宝贝儿子,此刻心里的焦急程度,可比王和平强烈多了。 可越是在这种火烧眉毛的节骨眼儿上,他心里越是清楚,绝对不能自乱阵脚。 沉思片刻后,他开口说道:“不行,长海和喜栋才进山里没几个小时,这点时间远远不够。就算现在去找村长帮忙,村长也没办法立刻发动大家展开行动。平常就下到山里头去拿个黄皮夹子,耗费的时间都比这长。 这样吧,你赶紧去通知老刘,把具体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这就去找老宋寻求帮助。咱们动作都得麻溜儿的,不管他们答不答应帮忙,都儘快赶回来,能召集到多少人算多少人。” “行,我知道了!”王和平用力地点点头,转身就朝著门外飞奔而去。在他心里,此刻时间就等同於生命,每一分每一秒都耽误不得。 可他刚跑到院子门口,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嘈杂的人声。声音有些模糊不清,但仔细分辨的话,还是能隱隱约约听到“夏长海”“王喜栋”这两个名字。 “大哥,大嫂,快出来看看!听这动静,好像是长海他们回来了!” “有熊!是黑熊啊!” “真的假的?咱们村都好久没人打到黑熊了吧!” “那肯定是真的啊,你看喜栋拖著的不就是嘛!” “乖乖,这头黑熊可真是个大傢伙!看著估计得有 250斤重吧。” “不止,你瞧瞧那两只爪子,都快赶上鹅蛋那么大了,这熊肯定小不了!” “这下夏家可算是发大財了,这个冬天光是吃油都不用愁了!” “吃油算什么,这么大的黑熊,它的熊胆肯定特別大!” 夏长海一路上往村子里走,不停地朝著村里的长辈们点头示意,礼貌地打著招呼。面对旁人的各种夸讚,他只是微笑著回应一下,並不多说什么,也不想给別人趁机提要求的机会。 上一世,他还没出人头地的时候,为人实在得很。只要自己有好东西,就特別乐意和別人分享。別人不管是找他借钱、借粮食,还是借其他物件儿,只要多说几句好听的话,他就不忍心让人家空手回去。 结果呢,等他遭遇困境、落魄的时候,村里没几个人愿意伸手帮他一把。別说是借钱了,就连一顿饭都没人愿意招待他,见了他就跟没看见似的。 还有些人更过分,居然在背后说他的坏话,把他当成茶余饭后閒聊的笑料。所以这一世,他下定决心要做出改变,变得稍微“自私”一点儿。 “喜栋,別再到处显摆了,赶紧走。”夏长海瞧见王喜栋那得意忘形的样子,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赶忙偷偷给他使了个眼色。照这速度走下去,再过一个小时都回不了家。人多嘴杂的,他可不想把全村人都吸引到家里来。 为了能快点到家,夏长海走上前去,拿起黑熊身上的另一条肩带,和王喜栋一起拖著这头黑熊往前走。 “哦哦,知道了。”王喜栋虽然特別享受別人对他的吹捧,但从小就对夏长海言听计从,见老大催促了,也就不再继续磨蹭。 两人好不容易到了夏家院子。 “妈,您快出来搭把手!”夏长海估算了一下时间,这个点儿母亲应该从地里干完活儿回来了。村里的路上虽然没有积雪,可他一路上著急赶路,这一趟下来,他和王喜栋都累得够呛。 他这话刚说完,院子的大门就“嘎吱”一声打开了。 让他有些意外的是,从门里出来的,不光有母亲李晓娟,父亲夏建国还有王家的几个人也在。 “爸,夏叔,你们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早啊?这还没到机械厂下班的点儿呢。”王喜栋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了看天,太阳都还没落山呢。 他原本还以为今天提前下班了,心里正暗自高兴,想著好不容易打到这么大一头黑熊,这下可以好好地炫耀一番了。 夏长海看著父亲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又瞅见王叔手里还拿著根棍子,心里“咯噔”一下,涌起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毕竟父亲是最了解自己的人,他还记得小时候,自己和王喜栋贪玩,不小心把两家的草垛子给点著了,当时父亲就是这副表情。 “先进屋再说。”夏建国说道。 “好嘞。”夏长海心里琢磨著,父亲没当场发火,那就还有商量的余地,暗暗鬆了一口气。他心里大概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人多干活就是快,几个人一起动手,没一会儿就把黑熊抬进了院子,放在院子中间的大青石上,大小还挺合適。 “妈,锅里有没有热水啊?”夏长海没等其他人开口,就抢先问道。 “有啊,刚烧开没一会儿。” “正好,那把这个处理一下。”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小心翼翼地从胸口掏出一个装熊胆的小袋子,把里面的熊胆倒了出来。他知道国营商店收购熊胆是有要求的,只收处理好的成品。 处理熊胆的方法倒也不算难,就是把熊胆放进热水里,等它收缩之后捞出来,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晾乾,然后再放进热水里,接著再晾乾,就这样反覆操作几次。 等到熊胆的体积缩小到原来的三分之二,再放进热水里也不会有变化了,这个时候就可以拿去卖了。 李晓娟看著眼前三个拳头大小、通体呈现墨绿色的熊胆,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就这熊胆的大小和品质,一看就知道能卖不少钱。 她也顾不上其他事情了,伸手拿起熊胆就往厨房走,还不忘招呼王喜栋的母亲:“秀琴,快来帮把手,这么好的宝贝,可千万別给弄坏了。”几个从来没见过新鲜熊胆的小孩,也满心好奇地跟著进了厨房。 夏长海看著这几个人渐渐走远,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向上扬了扬。他心里明白得很,把那两个最难应付的人支开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处理起来就轻鬆多了。 实际上,他选择在这个时候拿出熊胆,並不是真的因为熊胆急需处理。虽说从理论上来说,熊胆確实是越早处理,品质可能就越好,但现在正值寒冷的冬天,也不差这一会儿的时间。 他真正的目的是转移大家的注意力。毕竟不管在什么时候,那些爱哭闹、爱计较的女人,往往比男人更难对付,这可是个不变的道理。 夏长海正自己在心里琢磨著这些事儿呢,一扭头,突然发现父亲正用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眼神紧紧盯著自己。 那目光让他感觉浑身不自在,就好像有无数只小虫子在身上爬来爬去。 过了好一会儿,夏建国终於开口说话了:“你给我好好讲讲,这头熊你们是怎么猎到的?” “其实就是……”夏长海刚想开口解释,就被夏建国打断了。 “你先別说话。”夏建国看了他一眼,然后把目光转向王喜栋,“喜栋,你来跟我说说。” “啊?”王喜栋一下子就愣住了,往常遇到这种事儿,可都是夏长海出面解释的。 “啊什么啊,没听到你夏叔叔让你说吗?”王和平见儿子在那儿发呆,眼神瞬间变得严厉起来,手里的木棍也下意识地晃了晃。 直到这个时候,王喜栋才察觉到现场的气氛不太对劲。他这才反应过来,大家好像对他们猎到一头黑熊这件事,並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別著急,你慢慢说,从最开始的情况说起。”夏建国不紧不慢地补充了一句。 “好的,夏叔。”王喜栋应了一声,开始说道,“今天中午我去给老大送白面馒头,然后就听到外面……”他一点儿都没隱瞒,把事情的整个经过仔仔细细地讲了一遍。 在自己父亲和夏长海父亲面前,他连一句假话都不敢说,甚至最后进村的时候夏长海有什么反应,他都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第9章 一起吃熊肉! 王喜栋话音刚落,整个屋子瞬间安静下来。夏建国和王和平两人目光直直地落在夏长海身上,没有任何言语,也没有其他多余的动作。 哪怕夏长海有著两辈子的生活阅歷,在这样的注视下,心里也不禁发慌。 过了好一会儿,王和平满脸纠结地看向夏建国,缓缓说道:“大哥,长海这孩子看来真的是懂事长大了。” 要是搁在以前,夏长海和王喜栋去掏黑熊窝,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肯定都逃不过一顿严厉的教训。 要知道,那可是体重超过 300斤的大黑熊,它的力气大得惊人,隨便一巴掌挥过来,就能轻轻鬆鬆把一个成年人拍倒在地,甚至危及生命。 换做其他人,要是没有配备一两把 56式半自动步枪,再带上几条训练有素的猎犬,根本连想都不敢想主动去招惹黑熊。 可夏长海和王喜栋呢?他们居然只带著简单的武器,徒手就朝著黑熊窝去了,这简直就是把自己的性命往危险里送。 虽说他们带了把斧头,但在体型庞大、攻击力极强的黑熊面前,一把斧头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有限。 在 80年代的小山村,教育孩子的方式十分简单粗暴。那时可没人会考虑什么心理健康问题,比如抑鬱症之类的。村子里都是平房,就算孩子想通过极端方式发泄情绪,都找不到合適的地方。 要是孩子犯了错,家长们的教育手段很单一,就是动手打,只要不把孩子打伤打残,就觉得这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 在老一辈人的观念里,打孩子就是最直接、最管用的教育办法。 上次夏长海和王喜栋在山上碰到野猪,严格来讲,那完全是意外,和他们的行为没有关係,纯粹是运气太差了,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被打得浑身是伤。 这次他们主动去招惹黑熊,按照以往的经验,回来肯定要被狠狠教训一顿,让他们记住以后不能再这么冒险。 然而,这次的情况却有些特殊。如果王喜栋说的都是真话,那么他们这次猎熊的举动,或许並非一时衝动做出的傻事。 毕竟,夏长海和王喜栋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 二三十年前,像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有些已经能帮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去买酱油。 所以,父母对他们的期望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仅要求他们能保证自身安全,还希望他们具备一定的能力,有担当,懂得如何与人相处。 哪个家长不盼著自己的孩子能成长为有出息的大人呢? 再说了,做任何事情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就拿机械厂来说,每年都有十几个因工作意外导致死亡的指標,但即便如此,也没见谁因为害怕危险就主动辞职,大家依旧每天拼命工作。外面的人还挤破头想进机械厂呢。 在那个年代,比起工作中可能面临的伤亡风险,人们更担心自己没本事养活自己和家人,尤其是家里的男人们。 要是夏长海和王喜栋这次猎熊的事发生在专业猎户家庭,那绝对是一件值得大摆宴席庆祝的事情。 成功猎到黑熊,就意味著孩子在狩猎方面有了足够的能力,可以出师独立狩猎了。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想到这儿,夏建国看著夏长海的眼神也变得温和了一些,开口说道:“这次就算了,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干了!”说完,他和王和平一起转身,朝著厨房走去。 一方面是去看看厨房做饭需不需要帮忙打下手,另一方面则是要准备处理熊肉的工具。要把一头 300多斤的黑熊身上可食用的部分完整地拆解下来,在寒冷的冬天,可不是一件轻鬆的活儿。 看到大人们都离开了,王喜栋像是放下了心中一块大石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那种被盯著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他感觉自己的腿都快站不稳了。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偷偷摸摸地靠近夏长海,压低声音说:“老大,你说夏叔和我爸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啊?会不会是要奖励咱们呢?我要是跟我爸要那个鹿皮帽子,你觉得他会答应不?” 看著王喜栋嘮嘮叨叨的样子,夏长海忍不住嘆了口气。这小子的心思总是让人猜不透,还想著要奖励,刚刚差一点就要被打得起不了床了。 就拿王叔刚才手里拿的那根棍子来说,要是真的打下来,肯定够他们受的。 “喜栋啊。”夏长海喊了他一声。 “咋啦,老大?”王喜栋连忙回应道。 “以后少吃点猪脑,吃多了对脑子不好。”夏长海说道。 “没有吧,我觉得猪脑可好吃了,特別是放到油锅里一炸,那香味,简直绝了……”王喜栋根本没领会夏长海的意思,还在不停地说著。 …… 咕嚕……咕嚕…… 在夏家的院子里,架起了一口大铁锅,锅底粗大的木柴烧得噼里啪啦作响。 锅里的水沸腾著,熊肉和熊骨在水中上下翻滚,浓郁的肉香,混合著萝卜和大葱的香味,瀰漫在整个小院,然后不断向四周飘散。 在那个年代,还没有温室大棚技术,一到冬天,人们能吃的蔬菜大多是晚秋时囤积下来的土豆、大葱、萝卜之类的。 而铁锅燉这种烹飪方式,操作简单,还能最大程度地保留食材原本的味道。 孩子们可不像大人那样有耐心等待,他们早早地就拿著碗筷,守在大铁锅旁边。在猪肉都十分稀缺的年代,熊肉对孩子们的吸引力简直无法抵挡。 “如海,你看你馋成那样。你记著,只要以后你都听我的,別说是熊肉,就算是老虎肉,我都有办法给你弄来。 你是没看到,当时那头黑熊可凶了,它张开嘴巴,比人的脑袋都大……”王喜栋逮著机会就开始吹嘘,要不是他时不时地偷偷咽口水,还真有点让人信以为真。 夏长海没有和孩子们一起在院子里打闹,他正在厨房处理熊掌。一般来说,处理熊掌这种重要的活儿不会轮到他来做,毕竟一头熊总共就只有四只熊掌,哪怕浪费一只,都会让人心疼不已。 但因为这头熊是夏长海猎到的,大家也都没说什么。 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重新加工一下,山村人可不像城里人那么讲究,菜回锅再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当然,夏长海心里清楚,他肯定不会让熊掌出现回锅的情况。 他熟练地烫毛、去膜、划纹,整个操作过程连贯流畅,没有丝毫停顿。 光是看著他处理熊掌的手法,就能感觉到他很专业。 在一旁悄悄观察的李晓娟看到这一幕,心里鬆了一口气,但同时也產生了疑惑:这孩子怎么对处理熊掌这么在行呢?她活了这么多年,也就处理过两次熊掌,而且那两次处理熊掌的方法和处理野猪腿差不多,没什么特別的流程。 在整个寧夏村,其实大家都不太清楚熊掌到底该怎么正確处理,每家都有自己的一套做法。 李晓娟还记得在娘家的时候,处理熊掌就是直接扔到火里烤,烤到外面焦糊、裂开了,就觉得可以吃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著夏长海处理熊掌的过程,她心里总有一种感觉,好像熊掌就应该按照他这种方法来处理。 要是夏长海知道母亲心里的想法,肯定会忍不住夸讚:眼光真准!他处理熊掌的方法,確实是非常专业的。 夏长海前世见过各种各样的熊掌,黑熊、棕熊、灰熊的都有,甚至还吃过一些在保护名单上的熊的熊掌。 吃得多了,见得多了,自然就掌握了处理熊掌的技巧。毕竟,资深的美食家一般厨艺都不会差。 第10章 谁是真正的猎人 在夏长海的儿时记忆里,有一幕场景印象深刻,那便是母亲处理熊掌。那时候年纪小,对这件事没什么特別的感触,可如今回忆起来,却觉得当初母亲处理熊掌的手法实在是不够精细。 单说去除熊掌表面那层膜的环节,把熊掌洗刷乾净后,乍一看,似乎只剩下富有胶质的部分和鲜嫩的肉了,可实际上,在熊掌的表面还附著著一层薄膜。 要是这层膜没有清理掉,烹飪好的熊掌吃起来就会带著苦味,哪怕往里面加再多的,也难以掩盖住那股苦涩的味道。 还有在熊掌上面划纹路这一步骤,和切牛肉的方式大不一样。切牛肉讲究顺纹理切,而处理熊掌的时候则需要逆著纹路下刀,只有这样,才能打乱熊掌原本的肌肉纤维走向,让烹飪过程更加顺利,也更容易让调料渗透进去,使熊掌充分入味。 要是不这么做,光是燉煮熊掌就得上好几个小时,即便如此,也未必能达到满意的口感。 总而言之,处理熊掌远比处理熊肉要复杂得多。仅仅把熊掌煮熟並非难事,可要想將它烹飪得美味可口,那就全看厨师的手艺高低了。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在夏家宽敞的主屋內,夏长海一家人和王家的几口人都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著晚饭。 餐桌上摆放著 6道菜,其中 4道是荤菜,2道是素菜。除了热气腾腾的熊肉铁锅燉和精心烹製的熊掌,李晓娟从家里拿出了自家醃製的咸肉,周秀琴也回家取来了腊鱼。 而那两道素菜里,还特意加了鸡蛋和油渣,让素菜也变得香气四溢。 毫不夸张地讲,这样丰盛的饭菜,即便是过年的时候,很多家庭都难以达到这样的水准。 几个大人一边喝著酒,一边閒聊著家长里短,孩子们则在一旁狼吞虎咽地吃著饭。 在 80年代,根本不用担心孩子不好好吃饭,因为在那个物资相对匱乏的年代,孩子们都知道食物的珍贵,根本不存在挑食的情况,要是吃饭的速度慢了,盘子里的饭菜可就被別人抢光了。 尤其是王如海这小傢伙,別看他年纪不大,吃饭的速度可一点都不输给哥哥王喜栋。他还时不时地伸手去抢妹妹王子婷碗里的肉,每次都把妹妹惹得哇哇大哭,这一大家子人吃饭的场景,充满了浓浓的烟火气,热闹非凡。 不过,这小傢伙对夏长海的妹妹倒是格外照顾。 夏家除了夏长海这个大儿子,还有一个年仅 5岁的妹妹,名叫夏子梅。这小姑娘和王家那两个活泼好动的孩子性格截然不同,她从小就文文静静,乖巧懂事,是两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 就在夏家这边欢声笑语、吃得正开心的时候,离夏家不远处的袁家,氛围却大相逕庭。 袁家就是之前成功猎到野猪的那户人家。此刻,袁家一大家子 6口人也正围坐在饭桌前吃饭。他们桌上摆著 4道菜,而且全是荤菜,有土豆燉猪蹄、爆炒猪心、鲜美的排骨汤,还有大蒜炒猪皮,满满当当的全猪宴。 袁强,也就是袁家兄弟的父亲,愜意地抿了一口小酒,接著夹起一块肥嘟嘟的大肥膘,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当猪肉那特有的油脂在口腔中慢慢散开的时候,他感觉全身的疲惫都消散了,不禁感嘆这日子过得可真舒坦。 “你们哥俩今天表现不错,来,咱爷仨干一杯!”袁强满脸笑意,端起酒杯,和两个儿子碰了碰杯。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虽说公野猪的口感比不上母野猪,肉质相对比较柴,还带著点骚味,但他们猎到的这只公野猪年龄不大,而且在这个季节,野猪体內的油脂层长得很厚,吃起来味道倒也不差,和家养的猪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当然,让袁强这么开心的更重要原因是,这次成功猎到野猪,让他在村子里特別有面子。 袁强在机械厂干了好些年,一直都是个三级工。和他同一批进厂的工友们,现在最低都是四级工了,就连比他晚一两年进厂的夏建国和王和平,在厂里的等级都比他高。 所以,每次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袁强心里就不是滋味。要知道,四级工和五级工每个月的工资相差好几块钱呢,他兜里没钱,在別人面前说话都没什么底气。 从年龄和工作现状来看,袁强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也就这样了,很难再有什么大的发展。於是,他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了两个儿子身上。 在袁强心里,子女就是他后半辈子生活的依靠。看著满桌丰盛的饭菜,袁强夹起一块排骨,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了,甚至不自觉地哼起了小曲儿。 他心想,夏建国和王和平现在虽然挣得比他多,可那又怎么样呢? 他坚信,要不了多久,或许十年,或许更短的时间,自己就能在家里悠閒地安享晚年,而到那个时候,夏建国和王和平他们还得拖著年老体衰的身子在厂里辛苦工作呢。 这时,靠窗坐著的袁天杰,作为袁家兄弟中的老大,突然用力吸了吸鼻子,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瞬间钻进了他的鼻腔。 “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袁天杰心里犯起了嘀咕,“肯定不是普通猪肉的味道,这股香味太独特、太诱人了。” 袁天伟看到哥哥这副模样,好奇地轻轻推开窗户一条小缝。就在这一瞬间,那股浓郁的香气如潮水般涌进屋內,瞬间就把屋子里原本瀰漫的猪肉味给掩盖得一乾二净。 其实,这股香味的来源,正是夏长海精心製作的红烧熊掌。 那熊肉的品质极佳,经过夏长海的精心烹飪,散发出来的香气岂是普通猪肉能比的。要不是当时做饭的调料不够齐全,这道红烧熊掌就算端上国宴的餐桌,也完全不逊色。 “大冷天的,又不是过年过节,谁家这么奢侈,吃鱼啊?这日子还过不过了?”袁强听到小儿子说不是猪肉的味道,下意识地就以为是红烧鱼的香味。 毕竟在冬天,活鱼的价格比猪肉贵很多,除非是遇到重要的节日,一般人家都捨不得钱去买鱼吃。 大多数普通家庭都会选择在春夏季节去河里钓鱼,这样不用一分钱就能吃到鲜美的鱼肉,何必在冬天大价钱买鱼呢,这些钱用来买大米,够一家人吃上好长一段时间了。 “不是鱼,鱼的香味没这么浓。我猜是狍子肉。”袁天伟猜测道。“狍子肉哪能烧出这么香甜的味道?肯定不是狍子肉。”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爭论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袁强的妻子宋小丽端著一大盆玉米窝窝头推门走了进来。“別在这儿瞎猜了,我下午听隔壁吴老二说,是夏家跟王家的两个孩子猎到了一只黑熊,个头还不小呢。” “什么?黑熊?竟然是夏长海和王喜栋那俩被大家认为没什么出息的小子猎到的?” 袁强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脑海中一下子就浮现出不久前夏长海病懨懨、连站都站不稳的样子。“这怎么可能?他们连野猪都对付不了,怎么可能猎到黑熊?肯定是有人在造谣!” 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意识到这种事要是没有真凭实据,別人是不会隨便乱说的,毕竟黑熊可不是一般的野兽,要是没有真的猎到,谁也不敢隨便吹嘘。 这么看来,那两个小子真的猎到黑熊了,这个结论让袁强一时间愣在了原地,半天回不过神来。 “估计是掏了熊仓子才猎到的。”袁天杰稍微思考了一下,语气十分肯定地说道。 在他们这一带,猎熊的方法並不多,要是没有猎枪,除了设置陷阱,就只剩下掏熊仓子这一种办法了。整个寧夏村有猎枪的人家屈指可数,夏家、王家都没有,袁家也不例外。 现在正是冬天,野外冰天雪地的,设置陷阱很难成功,所以掏熊仓子就成了最有可能的猎熊方式。可问题是,夏长海和王喜栋那两个小子真有这么大的胆子去掏熊仓子吗? 袁天杰忍不住问自己,如果换做是他知道熊仓子在哪里,手里又没有枪,他敢去冒这个险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沉默不语,这无声的反应就是最好的回答。 大家都知道黑熊是非常凶猛的野兽,它的嘶吼声足以让人胆战心惊。就算是那些经验丰富的专业猎户,有胆量去猎杀黑熊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更何况夏长海和王喜栋只是两个毫无经验的年轻人。 想到这里,袁天杰突然觉得手里的野猪肉变得索然无味,和黑熊相比,自己猎到的这点野猪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第11章 参加大围猎 话说在另一边,几轮酒下肚后,夏建国和王和平都微微有了些醉意。 此时,夏长海瞅准了这个时机,突然把心里一直盘算著的事儿说了出来——他想要管理家里的钱財。 在那个时候,子女要是还没出去工作,也没结婚独立生活,基本上是没有管钱权力的。家里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其他大大小小的开销,都得先向父母请示,只有得到父母同意了才能去做。 有些家庭管得特別严,甚至把子女婚前的钱当成借的,等孩子工作了,还得连本带利地还回去。 夏家虽说没这么过分,但平日里夏长海同样没资格管钱。就拿这次打到黑熊的事儿来说,熊胆能卖多少钱先不说,这钱怎么支配根本轮不到他,最后他能分多少,全是李晓娟说了算。 当然,父母这么做也不是想把钱占为己有,而是想著攒下来,以后给夏长海结婚用。 “长海,你是不是想买啥东西呀?”周秀琴察觉到气氛有点不对劲,赶忙出声想岔开话题。 一般情况下,子女还没结婚分家就提出管钱,往往意味著和父母之间可能有矛盾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像是在和父母划清界限。 果然,夏建国听到夏长海这话,脸色一下子就变阴沉了,原本因为醉酒有些迷迷糊糊的眼神,瞬间变得犀利起来。很明显,如果夏长海今天不给个合理的说法,那可就麻烦了。 夏长海其实早就料到父亲会是这种反应,但他主意已定。“我想买把枪。”他语气平静地说道。 旁边的王喜栋一听到“枪”这个字,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哪个男孩子能不喜欢枪呢?他这辈子也就摸过一次枪,从那以后,兴奋得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安稳觉。 夏建国皱起了眉头,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儿子好像有点陌生了。“你是想参加大型围猎?”他问道。 在当地,打猎分小围和大围两种。小围相对简单,只要下个夹子、设个套子,就能抓到黄鼠狼、松鼠、紫貂、野鸡、狍子这些小型猎物,像王如海那样半大不小的孩子都能干。 可大围就完全不一样了,得带著枪和猎狗,深入到山林里,去围猎野猪、黑熊、棕熊,甚至是老虎这些大型猛兽。 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不是隨便找几个人,带上装备就能成功的。要是不懂其中的窍门,能不能找到猛兽的踪跡都是个问题。 夏建国心想,就夏长海那点本事,还想参加大围猎?这简直就是在做白日梦。 但又想到他们刚成功掏了熊仓子,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也不知道为啥,他总感觉夏长海好像心里有底,虽然夏长海之前从来没参加过大围猎。 夏长海毫不退缩,坚定地点点头说:“嗯,掏熊仓子可能靠点巧劲就行,但开春以后,要是没枪的话,打猎会特別困难。” “长海啊,听婶儿一句劝,大围猎太危险了,咱別去冒这个险,行不行?”周秀琴满脸都是焦急的神色,还不停地给王和平使眼色。 王和平赶忙附和道:“对对对,听说机械厂马上要扩招了,到时候我和你爸想想办法,爭取先给你弄个职工名额。这工作可比打猎安稳多了。” 在那个年代,一个职工名额那可是相当珍贵,亲兄弟为了爭这个名额反目成仇的事儿到处都有。王和平愿意先为夏长海考虑,这足以看出两家关係有多好。 李晓娟也劝道:“儿子啊,大围猎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你看村西老张家,就是因为去大围猎出了事,儿子没了,自己还丟了一条胳膊。” 面对大家的劝说,夏长海只是微笑著,静静地听著,一点都没有反驳。这种来自家人的关怀,是他上辈子一直渴望的,现在近在咫尺,让他心里暖烘烘的。 “好了,都別再说了。”夏建国突然敲了敲桌子,目光直直地看著夏长海,“你真的想好了?” “嗯。” “不后悔?” “不后悔。”夏长海眼神坚定,说话的语气十分坚决。 “好。”夏建国轻轻拍了拍李晓娟的手,深深地看了夏长海一眼,接著说道:“要不我让你娘先给你拿点钱?”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我想自己试试看。” 他心里清楚,虽然有启动资金的话,事情可能会容易些,但他重新活了一回,不想再给父母增加任何经济负担。上辈子父母为他操劳了一辈子,这辈子他一定要靠自己打出一片天地。 而且,他心里想著,凭藉自己对未来几十年的了解,要是连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那还折腾什么呢?还不如早点放弃算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完全亮,还不到六点呢,夏长海就早早地起了床。 “哟,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呀?”李晓娟听到院子里有动静,从厨房走了出来,满脸惊讶地看著夏长海。 往常要是没人叫,夏长海不到太阳晒屁股是绝对不会起床的,有时候还得她亲自去屋里,揪著夏长海的耳朵才能把他叫起来。 夏长海把毛巾拧乾,把盆里的冷水泼到墙角,冰冷的水一激,他一下子就清醒了。“今天和喜栋约好了有点事儿。”他没等李晓娟再问,接著又说,“妈,有没有粘豆包啊?给我拿几个。” 粘豆包在北方的冬天很常见,做起来简单,还容易储存,味道也不错,而且特別扛饿。就算是饭量大的成年男人,吃上三五个也就饱了。 好多猎人进山之前都会准备一些,以防万一,毕竟这东西不占多少分量,带著也方便。 “厨房锅里有,你自己去拿吧。黄色的是加了熊油的,你要是进山就带那种。”李晓娟停顿了一下,又压低声音说:“自己小心点,要是真缺钱,妈偷偷给你,你爸不会知道的。” 夏长海心里一热,好多话想说,最后只匯成了一句:“好的,妈。” 他走进厨房,往布袋里装了八九个粘豆包,拿起一个边吃边往外走。“妈,我先走了,等爸醒了,你帮我跟他说一声。” “知道了,你可一定要注意安全!” “放心吧!” 第12章 转换狩猎目標,紫貂 就在院门关上的那一刻,屋里某个房间里,有人静静地躺在床上,眼睛闭著,但嘴角微微上扬,能看出来他早就醒了,一直在默默地留意著儿子的一举一动。 夏长海来到村头,就看到一个头戴狗皮帽子、穿著大袄的人已经在那儿等著了。 “老大,我在这儿呢!”不是別人,正是王喜栋。 他满脸都是兴奋的神情,一点都看不出来昨天干了那么多累活后的疲惫。实际上,自从昨晚知道夏长海约他今天早上进山,他就兴奋得睡不著觉,不到四点就爬起来了。 “给,先吃个垫垫肚子。”夏长海太了解王喜栋的性子了,要是平常的事儿,约好六点,他能拖到中午才来,但要是去打猎进山,他肯定会早早地到。 夏长海也没跟王喜栋客气,接过他递过来的粘豆包,就大口咬了下去。这一口下去,本来不觉得饿的他,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嗯?这味道不太对啊!”王喜栋尝出了不一样的地方,几下就把手里的粘豆包吃完了,接著又满脸笑容地向夏长海要了两个。 “別吃太多,这东西油大,吃多了小心拉肚子。”夏长海好心提醒道。 这熊油粘豆包虽然营养丰富,但肠胃不太好的人,还真不一定能受得了。 说起来也挺奇怪的,粘豆包按理说应该算是素食,在80年代,可不像21世纪的这么精细,大多都是用粗粮做的,条件好点的家庭,才会適当多加点细粮。 夏长海还记得,上辈子他做粘豆包的时候,会往里面加红枣、桂圆这些食材,做出来的味道又香又甜,还不腻人。 要说他最喜欢的粘豆包口味,那肯定是加了熊油的那种荤粘豆包。 那个味道,他吃了几十年都吃不腻,后来因为熊成了保护动物,想吃都吃不到了,反而让他更加想念。想著想著,夏长海也忍不住又拿起一个吃了起来。 吃完早饭,王喜栋就跟著夏长海朝著昨天发现熊仓子的向阳坡走去。 “老大,咱今天还去掏熊仓子吗?”王喜栋问道。 “不去了,那太危险了。” 夏长海摇了摇头,“而且熊一般不会成群结队地冬眠,昨天那个向阳坡既然有一只黑熊在冬眠,那附近大概率不会再有其他熊仓子了。 要是去別的地方找,想法是不错,可难度实在太大了。別看我上次那么快就找到熊仓子,那是因为我有上辈子的记忆。 上辈子我一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发现那个熊仓子,当时我没自己去掏,而是把这个消息卖给了隔壁村的一个猎人,换了一只熊掌。 我不想冒险,所以得到的好处也不多。其实要是我下定决心去掏熊仓子,凭我的经验,一个冬天找三五个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我想来想去,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在没有枪之前,我可不想总是拿自己的命去冒险,上次没事不代表每次都能这么幸运,稍微出点差错,可就性命难保了。” 很多人对黑熊都有误解,觉得它们胖乎乎的,跑起来肯定不快,民间还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认为熊的危险性还比不上野猪。其实这些想法都是错的。 首先,熊的速度可不慢,就拿黑熊来说,它的速度能达到每小时48千米,而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博尔特,速度才每小时44.7千米,也就是说,熊轻轻鬆鬆就能跑过世界冠军。 別想著什么激发潜能,乌龟再怎么使劲也跑不过猎豹,普通人在黑熊面前,速度就跟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差距一样大。 其次,爬树也没办法摆脱熊的追捕,几乎所有种类的熊都很擅长爬树,除非熊不饿,主动放弃追捕,不然爬树就相当於送死,这招对付野猪还行,对付熊可就不管用了。 说回正题,夏长海综合考虑了各种情况后,决定先去猎捕其他动物,等有了更好的装备,再考虑去对付黑熊。 没过多久,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来到了昨天猎熊的向阳坡。 经过一夜,昨天猎熊留下的那些痕跡依然十分明显。 夏长海一眼就瞧见不远处他们之前扔掉的熊头,如今只剩下一半,也不知道被哪种凶猛的动物咬开了。 这场景让夏长海顿时警觉起来,毕竟能有这么强大咬合力的,不是熊就是老虎,而这两种动物,他们都根本对付不了。 夏长海没在这里多做停留,带著王喜栋绕开那个树仓子,朝著山上继续走去。一直走到一处相对平缓的地方,两人才停了下来。 王喜栋满心好奇地看著夏长海,只见他从布袋里掏出一堆模样奇特的夹子,还拿出不少从小孩田字格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张。 “喜栋,今天咱们抓紫貂!”夏长海说道。 在后世,抓紫貂属於违法行为,因为紫貂是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 可在民国时期,紫貂皮却大受人们的追捧,用紫貂皮製作的大衣,当时能卖出几千大洋的高价。 建国之后,民间对紫貂皮的热衷程度虽然有所降低,但从60年代开始,紫貂皮的价格就一直在攀升。 到了80年代,哪怕是品相不太好的紫貂皮,国营商店的收购价都能高达300块,这在当时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 夏长海上次费了好大劲,冒著被黑熊撕成碎片的危险,了大半天时间才弄到的熊胆,也就值七八百块左右。 这么算下来,两张品质不错的紫貂皮差不多就能抵得上一颗熊胆的价值了。 他心心念念想买的56式半自动步枪,价格在2000- 3000元之间,换算一下,还不到10张紫貂皮的价钱。一想到这些,夏长海心里就激动得不行。 他搓了搓被冻得麻木的双手,一边整理夹子,一边叮嘱王喜栋:“喜栋,你仔细看著,一会儿照著我做。” “行嘞!”王喜栋赶忙应道,他早就好奇夏长海到底打算怎么抓紫貂了。 这年头,谁都清楚紫貂皮值钱,一张紫貂皮的价格抵得上普通人四五个月的工资。要是一年能抓到两只紫貂,一家人的生活基本就不用愁了。 第13章 新的猎物出现 可包括寧夏村在內,周边好几个村子加起来,一年也就只能弄到两三张紫貂皮。 一方面是因为紫貂数量稀少,另一方面是这东西实在太难抓了。 平常对付灰狗子和黄大仙的那些陷阱,对紫貂根本不管用,这小傢伙比人们想像的要机灵得多。 不过既然夏长海决定抓紫貂,肯定有他的办法,王喜栋也不多问,准备跟著夏长海照做就行。 夏长海放弃掏熊仓子,转而选择抓紫貂,可不是一时衝动。 抓紫貂存在两个难题,一是很难找到它们的踪跡,二是陷阱不好设置。 紫貂不像野猪、黑熊这些大型猛兽,到处乱逛,它们的活动范围非常小,所以根本没办法追踪。 但这可难不倒夏长海,前世他发现向阳坡的熊仓子时,恰好看到有紫貂在附近觅食。 紫貂在冬季喜欢聚集在一起,既然看到了一只,那就说明附近肯定还有不少。 至於陷阱的问题,他也有自己的独特办法,他知道一种专门对付紫貂这种小巧又机敏动物的方法。 夏长海手脚麻利地整理好夹子后,弯下腰,眼睛紧紧盯著雪地上的痕跡,仔细查看。 没过一会儿,他就发现了目標——紫貂的脚印。雪地上零零散散分布著好几行脚印,从远处一直延伸到树林里。 这些脚印杂乱无章,方向也各不相同,明显能看出这些紫貂在这条路线上来回走了很多趟。 老话说得好,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活动路线,紫貂也不例外,它们通常会沿著同一条路线活动,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改变。 夏长海正是利用了紫貂的这个习性。 他把手里的纸递给王喜栋,然后小心翼翼地朝著那些脚印靠近,在距离脚印七八十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缓缓蹲下身子,摘下手套,徒手在雪地里挖起坑来。 他一直挖到二三十公分深,接著朝著脚印下方继续挖掘。 整个过程他都格外小心,因为他心里清楚,一旦出了一点差错,之前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 和黄皮子一样,紫貂的视力不太好,主要依靠听觉和触觉来感知周围环境,保障自身安全。 虽然它们很难发现陷阱,但只要察觉到平时走的路有异常,比如路断开了、有洞,或者有其他动物的脚印覆盖,就会立刻躲起来,甚至直接换个棲息地。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有经验的猎手一旦发现紫貂的踪跡,不会贸然行动,而是会回去准备大量夹子,想著一次多抓几只,因为他们明白,抓紫貂就像做一次性买卖,一旦惊动了它们,以后就很难再抓到了。 夏长海小心翼翼地在脚印下方挖出一个差不多两块砖头大小的空洞,这个空洞距离雪面只有不到一个指甲盖的厚度,从外面看几乎没有任何异常。 这时,他才稍微鬆了口气,对王喜栋说:“喜栋,给我递个夹子。”他接过夹子,轻轻放进洞里,又拿过一张纸盖在夹子上面。 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积雪先触髮夹子,导致抓不到紫貂,毕竟紫貂十分灵敏,比松鼠难对付多了。 確认一切都没问题后,夏长海把之前挖出来的雪慢慢填了回去,动作轻缓得就像电影里的慢动作,他感觉自己这辈子做任何事都没这么小心翼翼过。 “这种陷阱其实不难,关键就是动作要小,下手力度要轻……”夏长海一边操作,一边把一些关键细节讲给王喜栋听。这活儿確实没太大难度,重复做了几次后,王喜栋就学会了。 接下来,两人了好几个小时,才把二十多个夹子全部埋好。 “老大,要是这些夹子都能抓到紫貂,咱们可就发大財了!”王喜栋兴奋得声音都提高了几分。一张紫貂皮300块,20张就是6000块,他做梦都没敢想过能有这么多钱。 在80年代,万元户那可是人人羡慕的富豪,更別说6000块了。 夏长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別净做美梦了,能抓到三分之一就算运气好的了。要是紫貂这么容易抓,价格还能年年往上涨?”夏长海心里估算著,这20多个夹子,如果运气不是太差的话,大概能抓到5只紫貂,保守估计能赚1500元。 几个小时就能赚1500元,还没什么风险,可比猎熊划算太多了。 只可惜这是一次性的买卖,他就只知道这一处紫貂棲息地。要是还想抓紫貂,就得去高山上碰碰运气,可那里的环境更加恶劣,现在才初冬,积雪就已经齐腰深了,他可不想去那种地方冒险。 把东西收拾妥当后,夏长海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太阳已经过了头顶,就算现在下山回家,也赶不上吃午饭了。 “喜栋,找点乾柴生火,咱们吃点东西再下山。”夏长海说道。 “好嘞!”王喜栋应了一声,便开始行动起来。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尤其是在冬天。 荒郊野外没有现成的台阶可走,有些裸露在外的岩石,表面还结了一层薄冰,稍不注意就会滑倒,到时候滚到哪里、磕成什么样都很难说。 不过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是在山村土生土长的,这种低级错误他们自然不会犯。两人在山上吃饱喝足后,便沿著上山的原路返回,下山的速度和上山时差不多。 走著走著,走在前面的王喜栋突然停住了脚步,还在前方急切地挥手示意。 通常情况下,他俩之间的距离不过七八米,这么短的距离,王喜栋一停下,夏长海应该一眼就能看到,根本用不著特意打什么信號。 会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前面有猎物,不能发出声响! 夏长海瞬间反应过来,赶忙压低身子,儘量让脚步放轻,慢慢向前靠近。 “老大,你瞧那边。” 王喜栋在小土坡后面探出半个脑袋,手指向远处,小声说道:“好像是大个子呢!” 在跑山人的行话里,“大个子”指的就是马鹿。 夏长海顺著王喜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那动物腿很长,毛是灰色的,脖颈下面还长著长长的毛,果真是马鹿! 而且不是一只,是两大一小,看样子像是一家子。 第14章 意外收穫,马鹿 “它们在那儿干啥呢?” 王喜栋观察了一会儿,满脸都是疑惑。 马鹿可不像傻狍子,它们生性十分警惕。 老人们常念叨:“鹿活千年,步步担忧。” 要是没有猎犬帮忙,就算手里拿著枪,在野外想要猎到鹿也非常困难。 倒不是说杀死鹿有多难,纯粹是很难靠近它们。马鹿有著超强的听觉,能在几十米外就察觉到敌人的踪跡! 按道理来说,在王喜栋发现马鹿之前,马鹿早就应该发现他们了。毕竟被踩实的积雪发出的嘎吱声,根本藏不住。 可眼下的情况却很奇怪,那三只马鹿不但没有逃跑,还在原地不停地叫唤。 更准確地说,是最小的那只和稍小的那只在叫,体型最大、长著尖角的那只雄鹿,不停地晃著脑袋,看起来十分紧张。 夏长海没有回答王喜栋的问题,而是仔细观察著这三只马鹿。 他心里清楚,事出反常必有原因。 三只马鹿所在的地方周围没有任何可以遮蔽的东西,在这种环境下,对马鹿来说,几乎就等同於向其他野兽发出邀请:快来吃我吧! 夏长海可不傻,他才不会认为这些马鹿是想寻死。 “两只大一点的马鹿看著还算正常,就是那只小马鹿有点不对劲。” 夏长海的目光一直盯著最小的那只马鹿,从开始到现在,它都一动不动。 “喜栋,捡块石头扔下去试试。” “哦。” 王喜栋也没多问,夏长海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王喜栋隨手捡起几块石头,一股脑儿全朝著马鹿的方向扔了过去。 由於距离太远,根本没什么准头。 但这突然出现的动静,还是把马鹿嚇到了。 那只雄鹿像受到惊嚇的鸟儿一样,几下就跑得没影了,速度快得让夏长海忍不住惊嘆。 那只雌鹿原本也想跟著跑,刚迈出几步,听到小马鹿的叫声后,又停了下来。 生命的本能驱使它赶紧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但基因里的母性又让它捨不得离开小马鹿,一时之间犹豫不决。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心里有了计划。 “喜栋,快点,你从那边绕过去。” “看看能不能把那只雌鹿赶到这边来。” 夏长海一边指挥著王喜栋,一边从布袋里拿出一根绳子,又从地上捡起两块大小差不多的石头。 没一会儿,他就做好了一个投石带。 他拎起投石带转了几圈,找找手感。 投石带,也叫飞石索,据说最早是印第安人发明用来狩猎的。 对此,夏长海心里有些不屑。 一方面,他觉得这东西在追逐猎物的时候没什么用。 另一方面,他知道华夏民族早在战国时期就有类似的东西了,只不过当时是用於打仗。 出於兴趣,夏长海以前练习过飞石索。 虽说技术不算特別好,但现在也只能试试看了,有用最好,要是没用也没办法。 无论这次进山有没有收穫,其实都无所谓,要是能有所收穫,自然是再好不过;要是没收穫,也不必为此烦恼。 那天,在山里赶路的时候,竟意外撞见了马鹿,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惊喜。 夏长海当即下达命令,王喜栋听到后,立刻猫著腰,迈著小碎步,迅速跑到指定位置,紧接著一把扯下头上戴著的狗皮帽子,用力地挥舞起来。 夏长海看到王喜栋发出的信號,马上发出开始行动的指令。 “罗罗罗~” 王喜栋如同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一边大声呼喊著,一边朝著那只雌鹿拼命跑去。 雌鹿显然被这突然出现的场景嚇到了,呆愣在原地,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紧接著,恐惧的情绪瞬间涌上它的心头。 保命是最重要的,它顾不上身边的小鹿,下意识地朝著远离危险的方向拼命逃窜。 它奔跑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比刚才那只雄鹿跑得还要快!没几下,就已经跑出去十几米远,眼看著就要钻进旁边的小树林里。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 嗖—— 一道黑影从小土坡后面飞速射了出来。 原来是飞石索,两颗石头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相互缠绕著,高速旋转著。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雌鹿根本来不及躲避,直接撞上了飞石索! “喜栋子,先別管那只小鹿,赶紧过来帮忙!”夏长海手里拿著绳子,一边大声喊著,一边朝著雌鹿扑了过去。 “来啦!”王喜栋回应道。 没过几分钟,雌鹿就躺在了地上,舌头伸得很长,脖子上紧紧勒著的绳子表明它已经死了。为了保证皮毛完整,能卖个好价钱,夏长海和王喜栋硬是用绳子把它勒死了! 短暂的安静过后。 王喜栋抑制不住內心的兴奋,放声大笑起来。用绳子勒死马鹿这种事,他以前连做梦都不敢想。此时此刻,那种刺激的感觉让他浑身充满力量,仿佛有用不完的劲儿! 夏长海也躺在旁边的地上,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活了这么多年,刀猎、狗猎、枪猎他都尝试过,可像今天这样用飞石索配合绳子成功猎杀马鹿,还真是第一次。这种感觉,简直太畅快了! 兴奋的劲头来得快,去得也快,发泄完之后,两人又开始忙后续的事情。 雌鹿解决了,接下来就只剩下那只小马鹿。 看到敌人一步步靠近,小马鹿不停地发出“嗷嗷”的叫声,两只前蹄拼命地刨著地,想要挣脱逃跑。 只可惜,在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动物保护协会来救它。而且它也根本没办法逃脱。 就像夏长海之前猜测的那样,这三只马鹿一直待在空地上,不愿意离开,就是因为小马鹿遇到了麻烦。 它的左后蹄被一个兽夹紧紧夹住了。 要是仅仅只是被夹住,倒也还不算太糟糕,三条腿虽然跑得慢些,但也不至於完全不能动。 可糟糕的是,这个兽夹刚好卡在两块石头中间。 小马鹿脑子比较简单,根本想不到可以往后退来摆脱困境。 它越紧张就挣扎得越厉害,越挣扎就被卡得越紧。就算没有遇到夏长海和王喜栋,这只小马鹿最后的结局也只有死路一条,要么被冻死,要么成为其他猛兽的食物。 第15章 小有收穫,安全第一 小马鹿的皮毛不值钱,夏长海不想在它身上浪费太多精力。他隨手拿出一把侵刀,这是跑山人常用的工具,样子像放大版的匕首,既可以当作匕首在近身的时候使用,也能套在长棍上,增加攻击范围。 夏长海手起刀落,直接割破了小马鹿的喉咙。 “老大,这鹿要开膛吗?”王喜栋问道。 “小的就在这儿开膛,大的带回去让他们处理,咱们可別把皮货弄坏了。”夏长海吩咐道。 “好嘞。”王喜栋应道。 要知道,一块完好无损的雌马鹿皮和有刀伤瑕疵的皮,价格相差好几十块呢!要是把这皮弄坏了,回去肯定会被爹妈狠狠骂一顿。 按照以往的规矩,开膛之前要先祭拜山神。 处理完后,小马鹿的肉还剩下 100斤多一点。虽说和体型庞大的黑熊比起来差很多,但在鹿类里,这已经算是个头比较大的了。 就拿梅鹿来说,雄性成年个体的体重一般也在 200斤以下,还比不上这只雌马鹿呢。 夏长海估量了一下,这只雌马鹿开膛之后,至少还能有 200斤以上的肉。 “真可惜,没抓到那只雄马鹿……”王喜栋望著雄鹿消失的方向,一脸遗憾地说,“……要是抓到了,起码能多卖 100块钱!” 在那个年代,还没有“鹿之五宝”的说法,国营商店只收购鹿茸和鹿皮。(冷知识:鹿之五宝指的是鹿茸、鹿鞭、鹿筋、鹿血、鹿皮) 鹿茸只有雄马鹿才有,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鹿皮呢,因为雄性和雌性的体型有差异,雄性的鹿皮比雌性的大。 所以,大家在打猎的时候,如果有选择的机会,往往更愿意猎杀雄鹿。 “別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了。”夏长海把马鹿的两只蹄子並在一起,用绳子紧紧地扎好,方便搬运,“要是真碰上那大傢伙,咱俩加起来都不是它的对手。” 这个季节的雄马鹿体重很容易就超过 500斤,发起狂来,那衝击力就跟小货车撞人一样。夏长海寧愿去招惹熊瞎子,也不想和雄马鹿正面衝突。 “到时候別说抓这两只马鹿了,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很难说。” 王喜栋听了之后,觉得確实是这么个道理,心里暗暗责怪自己太贪心了。 “走吧,天快黑了,再不下山,小心被山猫叼走了。” ...... 在寧夏村,一群年轻人把袁家兄弟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地说著话。 “杰哥,你再给我们讲讲,当时是怎么抓住那只大野猪的唄。” “是啊,杰哥,那野猪那么大,獠牙那么长,你们当时难道不害怕吗?” “你净说些没用的,我杰哥怎么可能会怕?你以为杰哥跟那两个人一样没本事啊。” “我就觉得很奇怪,一个看见老母猪都嚇得腿发软,另一个还被野猪拱成重伤,就他们俩,怎么可能猎到黑熊?” “哈哈哈,你真是个笨蛋,你还真以为那黑熊是他们自己打到的啊。” “杰哥都已经说了,他们肯定是捡崖子了。” “真的假的?搞了半天他们是走了狗屎运啊……” 所谓“捡崖子”,简单来说,就是在野外捡到动物的尸体。在荒郊野外,总会有一些动物因为生病、不小心坠崖,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死亡。 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动物尸体都会被其他野生动物吃掉。(冷知识:实际上,只有极少数动物是完全的素食主义者,像野猪、马鹿、山羊这些动物,如果有机会,它们也会吃肉的。) 不过,偶尔也会有一小部分动物尸体被猎人发现。 早在 50年代末,寧夏村就发生过一件引起轰动的事情。有个猎人在跑山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一只坠崖而死的吊睛白额大虫,也就是老虎! 就靠著这只老虎,那家人一下子从农民变成了城里人。 当时,这件事在当地传得眾人皆知,好多人都嫉妒得不行,私下里大骂那家人占了老天爷的便宜,还诅咒他们以后断子绝孙。 原本,对於夏长海和王喜栋猎到黑熊这件事,大家並没有往“捡崖子”那方面去想。 毕竟,“捡崖子”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低到大家寧愿相信夏长海和王喜栋是突然变得厉害,成功掏了熊窝,也不愿意相信他们有那么好的运气。 但是! 概率再低,也经不住袁天杰故意引导舆论。在他的大肆宣扬下,很多人都觉得夏长海和王喜栋爱慕虚荣,明明是捡到的熊,却对外说是自己猎到的,简直就是人品有问题! 就因为这件事,夏长海和王喜栋在寧夏村同年龄段的人当中,名声彻底坏了。不少姑娘甚至直接把他们列入了绝对不能嫁的名单。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能力差点,大家都能理解,毕竟能做的事情有限。 可是,要是人品出了问题,那可就是大麻烦了。 往小了说,这是喜欢吹牛、爱撒谎;往大了说,这就是心术不正!谁愿意跟一个心术不正的人交往呢? 寧夏村的人群中央,袁天伟和袁天杰听到周围人的议论,彼此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 对於此刻大家的反应,他们再清楚不过了,这正是他们一直期望达到的效果。拋开上一辈的那些恩怨不说,仅仅从他们自身的立场来看,他们这么做也是有充分理由的。 在袁天伟和袁天杰的记忆里,他们兄弟俩刚成功猎到一头野猪,还没来得及好好休息,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抬著一头黑熊回来了。 这个时间点实在是太蹊蹺了,怎么看都像是故意在他们面前显摆,让他们难堪。不然怎么会这么巧,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在他们带著野猪回村的时候出现呢? 而且,他们並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妥。 在他们的观念里,做人就应该实话实说,把心里想的真实情况讲出来,这难道还有错吗? 从一开始,他们就对夏长海和王喜栋能猎到黑熊这件事心存疑虑,觉得他们根本没那个胆量去掏熊仓子。 刚开始,这种怀疑还只是藏在心里,可说著说著,到最后连他们自己都对“夏长海和王喜栋是捡现成便宜才得到黑熊”的说法深信不疑了。 第16章 猎得马鹿回村引起轰动 “就他们那没什么本事的样子,还想和我们比?简直太可笑了!”正当袁家兄弟陶醉在眾人的追捧和夸讚之中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声。 他们还没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听见有人扯著嗓子大喊:“都快过来看啊,夏长海和王喜栋又带回来两只猎物!”“这次还是大傢伙呢!” 听到这话,原本围在袁家兄弟身边的那些年轻人先是一愣,隨后就像一群受惊的鸭子,一窝蜂地朝著村头跑去。比起在这里和人爭论,他们更想亲眼看看那到底是什么厉害的猎物。 这个时候,大家似乎都把自己刚才说过的话拋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怎么可能!”当袁天杰听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又猎到了猎物,而且还是大型的,忍不住脱口而出。在冬季,想要猎到大型猎物可比掏熊仓子困难多了。 掏熊仓子只要能確定熊藏在哪里,把准备工作做得足够周全,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但大型猎物就不一样了,想要靠近它们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村子里有经验的老猎手都知道,要想成功猎到大型猎物,必须要有猎犬帮忙,而且数量还不能太少,至少得五六条才行。可在那个时候,大家连填饱肚子都成问题,谁家能有多余的粮食养那么多猎犬呢?至少夏长海和王喜栋家肯定是负担不起的。 这就奇怪了,没有猎犬的协助,夏长海和王喜栋到底是怎么猎到大型猎物的呢? 一时间,袁家兄弟站在原地愣住了,他们发现自己真的琢磨不透夏长海和王喜栋这两个人。 说他们有本事吧,之前还被一只野猪追得狼狈不堪;说他们没本事吧,可现在不仅猎到了黑熊,又搞来大型猎物,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 沉默了片刻,袁天杰咬了咬牙,说道:“走,过去瞧瞧,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寧夏村的村头,王喜栋扛著那只雌马鹿,就好像扛著一袋沉甸甸的大米,一只手紧紧抓著马鹿的两只脚,步伐坚定有力,每一步都走得虎虎生风。 远远望去,那气势还真有点像武松下山,充满了震撼力。这一幕让周围围观的一些姑娘看得眼睛发亮,脸上不自觉地泛起了红晕。 “我就说他怎么不让用爬犁,非要自己扛著进村呢。”夏长海在心里暗自偷笑,“原来是想在大伙面前露一手啊。”这只雌马鹿还没来得及开膛处理,连內臟带皮毛差不多有300斤重。 也就只有王喜栋这一身蛮劲能扛得动,换作別人,还真没这个力气。虽然夏长海心里这么想,但还是故意放慢了脚步,让王喜栋走在前面。 他可不想去抢这个风头,在他看来,这种出风头的事情,还是让年轻人去做比较好。 夏长海没有察觉到,他这种“谦让”的行为,反倒引起了人群中一位姑娘的好奇。 “喜栋,这是马鹿吧?”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不是马鹿,难道是雪尼玛啊。”在当地,“雪尼玛”可不是骂人的话,指的是傻狍子。 “这大傢伙看著得有300斤重啊!” “喜栋,你可真厉害!昨天弄回一只黑熊,今天又搞到两只大傢伙,你这是要发大財的节奏啊!” “这大傢伙身上怎么没有伤口啊?” “咦,你要不提我还真没注意,还真是一点伤都没有!”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討论著。连续两天都猎到大型猎物,这让寧夏村的村民们既兴奋又无比羡慕。就说昨天那只快400斤重的黑熊,足够两家人热热闹闹地过一个丰盛的新年了。 现在又有两只马鹿,这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大家已经开始在脑海里想像各种美食了,红烧熊肉段、铁锅燉马鹿、用熊油烙饼,再烤点肉,光是想想都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咕嚕……”有人没忍住咽了咽口水。可幻想归幻想,这些猎物又不是自己家的,就算想得再多,也只能是干著急没办法。 不过大家都是一个村子里的,关係好的话,到了饭点去人家家里串串门,聊聊天,对方总不至於把人赶出去吧? 这么想著,那些大爷大妈们对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態度变得更加热情了,反正说几句好听的话又不用钱。 就在这时,原本围在袁家兄弟身边的那些年轻人也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天哪,真的是马鹿!” “那只怎么没开膛啊?” “你想想啊,你看这皮毛,一点伤都没有,要是能把这张皮完好无损地扒下来,至少能卖200元呢!” “真的假的啊?我记得马鹿皮价格不是在100元以下吗?” “要是皮上有刀伤或者弹孔,价格就低了,现在就缺这种特別完整的皮子。” “喜栋哥,你们在哪里猎到的马鹿啊?” “是啊,喜栋哥,这马鹿可机灵了,你们是怎么抓到的?快跟我们说说唄。” “喜栋哥,分享一下你的打猎秘诀吧,我们都拜你为师!”这也是在场所有人都十分好奇的问题。 在冬季猎捕马鹿这种大型猎物,一般要么是下陷阱,要么是放猎犬追捕。 可不管是哪种方法,猎物身上都不可能没有伤。 大家实在想不明白,夏长海和王喜栋到底用了什么办法,不仅猎到了马鹿,而且还是一大一小两只,难道打猎还能“买一送一”? “不用不用,说什么拜师不拜师的。”王喜栋毕竟年轻,被大家这么一夸讚,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就是运气好,跟著我老大碰巧捡了个漏。” 他这话一说出口,周围的年轻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一种奇怪的气氛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王喜栋的本意是想说自己运气好,偶然碰到小马鹿被困住,他和老大就顺便得了个便宜,这確实是实话,而且他为了表示谦虚,都没把全部实情说出来。 实际上,小马鹿是被困住跑不掉了,可那只雌马鹿是夏长海亲手用飞石索抓住的,那可是实实在在的本事,一路上王喜栋没少求夏长海教他怎么用飞石索。 第17章 吃一顿鹿肉饺子 但在其他人听来,王喜栋这话可不是这个意思。袁家兄弟之前不是说他们猎熊是靠运气,是捡现成便宜吗?好,那王喜栋就顺著他们的话说,这次抓到马鹿还是运气好,又捡了个现成便宜。 可谁都清楚,哪有人能连续两次靠运气“捡现成便宜”打到猎物,这根本就不可能!这不是明摆著在打袁家兄弟的脸吗?而且还是当著这么多人的面,狠狠地打脸! 有人下意识地看向站在后面的袁家兄弟。 果然,此时他们的脸色黑得像锅底一样。 “哼!”袁天杰冷哼一声,带著弟弟转身就走。 看他们的背影,就好像是被打败了落荒而逃一样。这可把王喜栋弄糊涂了,因为上一辈的关係,他们和袁家的关係一直不太好。 可最近他自己忙得晕头转向,根本就没和袁家兄弟接触过。 唯一一次碰面,还是昨天看到他们猎到野猪回村。这好端端的,他们怎么就甩脸子走了呢?王喜栋实在想不明白,索性就不去想了。 反正他本来就看袁家兄弟不顺眼,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自己有多了不起似的。 只有夏长海眼神微微一动,结合周围人的反应和袁家兄弟的行为,他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他心里明白,袁家兄弟一直都是这样,见不得別人比他们厉害。 要是放在现在,就是典型的仇富心態。 夏长海懒得搭理他们,在他看来,这种心胸狭窄的人,根本不值得他时间和精力去计较,等以后有机会,隨便整治一下就行。 在夏家的院子里,李晓娟看著儿子和王喜栋抬回来的马鹿,也有些惊呆了。 她知道儿子今天和王喜栋一起上山打猎,还以为他们带那么多夹子是去抓灰鼠或者黄皮子呢。谁能想到,居然带回来两只马鹿! 李晓娟虽然是在山村长大的,但她並没有参加过大规模的围猎活动。 不过从小听身边的人讲,她也知道在冬季猎捕马鹿有多不容易。就算是那些家里养了猎犬的猎户,在冬天也不愿意进山去猎捕马鹿。这倒不是因为別的,主要是太损耗猎犬了。 在这冰天雪地的环境里,人走在山上脚下容易打滑,猎犬也一样。 可马鹿却能在雪地里行动自如,尤其是在厚厚的积雪区域,猎犬一头扎进去,连脑袋都看不见了,而马鹿却能轻鬆地在里面穿梭。 再执著的猎手,要是在这上面吃过几次亏,也就放弃了。 山里的猎物那么多,何必非要跟马鹿过不去呢?又浪费时间,运气不好的话,猎犬还可能受伤,实在是不划算。 “妈,今晚咱用鹿肉包饺子吃吧!”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拎起一只小马鹿的后腿晃了晃。 这小马鹿的肉质纹理,看著比后世那些號称顶级的黑猪肉还要好。 由於这小马鹿年纪小,肉不像成年马鹿那般有嚼劲,不过胜在鲜嫩多汁。要是用它和大白菜一起包饺子、包餛飩,那味道简直堪称一绝! “行呀。”儿子提出想吃,当妈的哪会拒绝呢?而且她自己也確实好久没尝过鹿肉饺子的滋味了。 旁边的王喜栋听到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说道:“我回去拿点酸白菜和辣椒。” “不用啦,喜栋,大娘这儿都……”李晓娟的话还没说完,王喜栋已经麻溜地翻过墙头,朝著自家跑去。没过多久,周秀琴端著一大盆酸白菜走进院子,后面还跟著如海和子婷。 看到夏长海,周秀琴略带不好意思地说:“喜栋这孩子,就知道吃,也不晓得害羞。” 李晓娟赶忙迎上去,接过那盆酸白菜,说道:“秀琴你可別这么说,小孩子嘴馋很正常。我家这小子一回来就吵著要吃鹿肉饺子。 刚好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本来还打算让长海去叫你呢,这下可省心了。等你家那位下班了,叫他过来喝两杯。 这俩孩子也不知道从哪儿弄回两只马鹿,咱们两家分一分,赶紧吃了,鹿肉可不能冻太久,不然就浪费了……” 两个女人凑到一起,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嘰嘰喳喳说个不停。夏长海在旁边站了没一会儿,就觉得脑袋被吵得嗡嗡响。他赶紧躲到一边,把厨房让给了她们。 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如海、子婷和子梅三个孩子,正全神贯注地盯著躺在地上的马鹿。他们的眼神里,既带著几分害怕,又充满了好奇。 平日里,他们虽然见过切成块的马鹿肉,可这么一整只活蹦乱跳的马鹿出现在眼前,还是第一次。 “如海啊,你可得有点志气。子婷和子梅年纪小,不敢伸手去摸也就算了,你都十几岁的大小伙子了,胆子怎么还像藏在粮仓里的耗子一样小!” 王喜栋站在一旁,对著弟弟如海念叨著,那架势仿佛自己是个什么都懂的大人。 “来,你凑近点好好看看,这是马鹿的牙,这是它的眼睛……” 王喜栋还在不停地说著,可瞧如海那眼珠子滴溜溜转的样子,就知道这小傢伙心里肯定在琢磨著什么,根本不像表面上那么老实。 “喜栋这孩子,就爱瞎吹,以后如海要是也变得油嘴滑舌的,有他受的。”夏长海在一旁默默想著,心里忍不住暗暗吐槽。 就在这时,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紧接著,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家里有人吗?是谁在啊?”夏长海听著这声音,总感觉特別熟悉,可绞尽脑汁想了半天,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他赶忙朝著院门口走去,只见一个男子站在门外。 这人穿著土布做的袄裤,头上戴著一顶狗皮帽子,个头不高,两只手都缩在袖子里,似乎是为了抵御冬日的寒冷。 “哟,原来是朱爷啊!快请进快请进!”夏长海终於认出了来人,脸上立刻堆满笑容,热情地把对方迎进小院。 这位朱爷,大名叫朱有才。虽说名字听起来文縐縐的,挺文雅,可在村子里,他却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只是他的命运不太好,老婆孩子早早离世,留下他独自一人生活。 第18章 老猎人,长海的打算 村里不少人私下里议论,说他年轻的时候打猎杀生太多,造了不少孽,所以老天爷罚他断子绝孙。 再加上他性格孤僻,为人处世也有些古怪,总是独来独往,村子里的大多数年轻人都挺怕他的。 在这个时空里,朱有才和夏长海一家其实没什么往来。 可要是放在上辈子,夏长海落魄潦倒的时候,朱有才曾帮过他一个大忙,这份恩情,夏长海一直牢牢地记在心里,记了一辈子! 后来夏长海发家致富了,一心想著回村子报答朱有才,可等他回到村子四处寻找时,却只看到一座小小的坟包,物是人非,让他满心都是遗憾。 夏长海心里明白,自己算不上什么大善人,可他一直坚信“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这个道理,只要是自己能做到的,绝对不会含糊。 “朱爷!”王喜栋看到朱有才进来,连忙站起身,热情地打招呼。夏长海也赶紧让身边的几个小孩子跟著一起问好。 “別这么客气,別这么客气。”朱有才被这热情的场面弄得有些不自在,说话都变得有些拘谨。 一番寒暄之后,朱有才开口问道:“长海啊,你爹在家不?”面对夏长海一家人的热情,他还是有些不太適应。 “我爹不在家,不过我娘在呢。”夏长海並没有把朱有才往屋子里请,而是让王喜栋去搬来一张长条椅,放在院子里,又给朱有才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这可不是夏长海故意怠慢客人,在他们这儿,有这样的规矩:要是一家的男主人不在家,家里只有女眷在,除非来的是亲戚,或者客人也是女性,不然就算邀请对方进屋,人家也不会进去的。有些上了年纪、性格又比较古板的人,甚至连院子都不会进。 “誒呀,朱爷,您来啦!”就在这时,李晓娟和周秀琴一起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朱有才看到她们,赶忙站起身来,整个人的言行举止都透著一股谦卑的感觉,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很低。 李晓娟本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看到朱有才这副模样,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对方肯定是有什么事儿想要求助於他们家。 於是,她也不绕圈子,直接说道:“朱爷,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咱们就別这么客气了。您要是有啥事儿,儘管说,只要我们能帮得上忙的,肯定不会含糊!” 李晓娟並不清楚夏长海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说话也没有把话说得太满。 朱有才听了这话,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说道:“我想跟你们家借一颗鹿心,再要点儿鹿骨。” 这话一说出口,原本还有些热闹的院子瞬间安静了下来。李晓娟和周秀琴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有些诧异。 这年头,借钱、借粮食、借工具的事儿他们见多了,可借鹿心和鹿骨这种事,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要是家里真的穷得吃不上饭了,也不该想著借这些东西啊。 朱有才见气氛有些不对劲,连忙说道:“要是不方便的话,那就算了,就当我没说。” “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呀!”李晓娟赶忙解释道,“这事儿不是不方便,主要是这两只大马鹿是两个孩子打猎打到的。按照我们猎户家的规矩,您要借东西,应该跟他们借才对。要是我们直接答应了,恐怕不太合適。”李晓娟对猎户家里的这些规矩,还是了解一些的。 听到这话,朱有才把目光投向了夏长海,试探地问道:“那长海,你看能不能……” 话还没说完,夏长海大手一挥,打断了他的话:“不用说了。”说完,转身就走进了屋子。 看到这一幕,朱有才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去。不过,他並没有生气。他心里明白,自己和夏家本来就不太熟,虽说鹿心和鹿骨比起鹿茸、鹿皮来不算多值钱,但拿到城里的药店里,好歹也能卖上几块钱。 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为了一毛钱都能爭得面红耳赤,几块钱对於不少家庭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自己这么冒昧地上门来借东西,对方拒绝也是人之常情,怪不得別人。 要不是自己实在是没办法了,又刚好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拉回来两只马鹿,他也不会厚著脸皮来求人家。 既然对方不愿意借,那自己只能再想想其他办法了。 想到这儿,朱有才站起身来,跟李晓娟打招呼:“长海他娘,我家里突然有点事儿,我就先走了啊。” 李晓娟和周秀琴也连忙站起来,脸上掛著略显尷尬的笑容。她们心里清楚朱有才的脾气,他能放下身段上门求助,肯定是遇到了天大的难事。 可夏长海不同意借,她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毕竟一边是自己的亲儿子,一边是不太熟悉的乡亲,孰轻孰重,李晓娟心里还是有数的。其实不只是她,就算是夏长海的父亲夏建国在家,要是夏长海不鬆口,他也不会隨便答应別人的请求。 孩子长大了,做父母的,得给他们足够的尊重。 就在朱有才快要走出小院的时候,夏长海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提著几把刀。 他喊道:“誒,朱爷,您这怎么就要走了呢?我还没把鹿心和鹿骨拿给您呢。” 夏长海扫了一眼现场的情况,突然反应过来,可能是自己刚才说的话让朱有才误会了。 他心里当然清楚朱有才要鹿心和鹿骨是用来做什么的。 在他的记忆里,上辈子朱有才的心臟就一直不太好,最后也是因为心臟病去世的。 听说用鹿骨磨成粉,再和鹿心一起熬汤,对心臟有好处。 夏长海心里跟明镜似的,却装作啥都不知道。 他把那几把刀具在院子里的大青石上整齐摆开,满脸堆笑地说道:“朱爷,早就听闻您给牲口开膛、剥皮的手艺,在咱们寧夏村那是无人能及!我一直想著找个机会去您家登门拜访呢,刚刚还和喜栋琢磨著带点啥礼物去才合適。喜栋,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说著,夏长海还悄悄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 第19章 学习真正的猎人技术 “没错没错!”王喜栋虽说身材魁梧,看著五大三粗的,可在这种节骨眼上,心思却格外细腻。 他瞬间明白了夏长海的意思,赶忙应和道:“我俩为这事儿可没少费脑筋,绞尽脑汁都想不出朱爷您喜好啥。” “朱爷,您看这样行不?麻烦您帮我们把这只雌马鹿处理一下,给它剥个皮。等处理完了,鹿心、鹿骨,再加上两只鹿后腿,您都拿回家去!”夏长海豪爽地说道。 “这……”朱有才被夏长海这前后判若两人的態度弄得有些发懵,一时间愣在原地,都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了。 “老朱啊,孩子都这么诚恳了,您就別推脱啦!”李晓娟在一旁赶忙劝说道。 “是啊,朱爷!您正好给这俩小子露两手,让他们瞧瞧啥才是真正的手艺!”周秀琴也跟著附和。 原本她们还在为这尷尬的场面发愁,不知如何化解,听到夏长海这么一说,心里暗暗鬆了口气,还在心里直夸夏长海这事儿办得漂亮,换做自己,都不一定能想出这么周全的法子。 “行!”朱有才平日里话不多,但心里明白著呢。他真切感受到了夏长海释放的善意,便顺著这个台阶应了下来。不过,他打心底里对夏长海充满了感激。 朱有才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对自己的手艺几斤几两再清楚不过。 什么“寧夏村一绝”,他年轻力壮的时候都不敢这么大言不惭!剥皮这活儿,说白了就是做多了就熟练的事儿,在寧夏村,能完整剥下鹿皮的人,起码有二十来个。 夏长海这么说,就是为了给他留面子,好让他拿鹿心和鹿骨的时候,不至於觉得自己是在低声下气地求別人。这样一来,面子和实惠都给全了,让一辈子过得艰苦的朱有才感动得差点掉眼泪。 这么多年,他一直孤身一人,已经很久没感受过这样的善意和温暖了。 半个小时过去,一张完好无损的鹿皮平平整整地铺在了大青石上。就像朱有才之前保证的那样,鹿皮没有一丝破损,就连里面那层薄薄的筋膜都完好如初。 要是往里面塞上,乍一看,简直跟活的马鹿没啥区別! 事情办妥之后,夏长海再三挽留朱有才留下来吃饭,可朱有才坚决不肯。他说道:“我就只是帮忙剥了个皮,又拿了鹿心、鹿骨,还带走两条鹿后腿,我都已经够不好意思了,哪还能留下来吃饭呢?我可不能这么厚著脸皮!” 话说到这份上,夏长海也不好再勉强,只能让朱有才离开了。 就在朱有才临走的时候,发生了个小插曲。 他突然停下脚步,转头问夏长海:“爷们儿,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真打算以后干猎人这行啊?” 夏长海回答得很乾脆:“对,我是这么打算的。” “那行,后天你到我家来一趟。”朱有才说完,也没再多解释。夏长海心想反正就一天时间,到时候去了就知道咋回事了,也就没多问。 夜幕降临,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按照家里的老规矩,大人坐一桌,小孩坐一桌。 在80年代的北方,那时候的大水饺可不像后来的饺子那般小巧精致,每个饺子都大得像拳头一样,里面满满都是肉。 饺子皮油光发亮,在灯光的照耀下,泛出诱人的光泽。 虽说这饺子叫鹿肉白菜水饺,但实际上肉和酸白菜的比例达到了九比一! 要是让生活在21世纪那些讲究饮食清淡的年轻人来吃,估计吃一个就得被腻得够呛。 可在这个物资匱乏、缺衣少食的年代,大家哪有那么多讲究。 那时候,大家的口味还停留在“越大越好,越肥越香”的阶段。用夏长海的话来说:“再挑食的人,把他关起来饿上三天,也会饿得像疯了一样,啥都吃得下去!注意,不是那种凶狠的恶犬,是饿到极致的饿犬!人要是到了绝境,狗能吃的东西,人都能咽得下去。” 这顿饭,大家吃的是鹿肉饺子、大酱萝卜,还有一大盘爆炒大葱。 两桌人吃得热火朝天,一个个都吃得满头大汗。 小马鹿后腿肉的鲜嫩,在寒冷的冬天里展现得淋漓尽致。这鹿肉饺子不用蘸任何调料,既能当主食填饱肚子,又能当作美味佳肴。 不过,夏长海还是特意给自己和王喜栋调了一份秘制辣酱。 这辣酱的原材料,自然是从王喜栋那宝贝“调料箱”里找来的。 王喜栋这小子,一到夏秋季节,就喜欢往山里跑,採集各种各样的野山椒。 这辣酱的味道,那叫一个刺激!看看王如海的反应就知道了。 这小傢伙以为哥哥们背著他偷偷吃啥好东西呢,趁大家不注意,偷偷尝了一口辣酱。 这一口下去,可把他辣惨了,当时就被辣得说不出话,脸涨得通红。他赶忙连灌了五六碗凉白开,这才勉强把嘴里的辣味压下去。 等他缓过神来,再看夏长海和王喜栋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就跟看两个怪物似的。王如海怎么也想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喜欢吃这么辣得让人受不了的东西! 饭局渐渐接近尾声,王喜栋心里的好奇心实在按捺不住,率先开口问道:“老大,我一直好奇呢,你为啥对朱爷这么客气啊?” 他这话一出口,饭桌上的人立马都把目光投向了夏长海。其实大家心里都藏著同样的疑问,就盼著能从夏长海嘴里得到答案。 “你们之前就认识?”夏建国也是一脸疑惑,不太理解儿子的做法。 白天听李晓娟讲了事情的经过,对於夏长海处理朱爷借鹿皮这一系列举动,他心里別提多满意了。 夏长海这事儿办得漂亮,既保住了面子,又顾全了里子,让夏家在村里倍儿有面儿。 要是这事儿传出去,估计村里的人都得对他夏建国刮目相看。 就冲自家孩子这办事儿的能力,谁都能看出他家的家教肯定差不了。 而在大家眼里,家教好往往意味著家长的人品也不错! 第20章 没有猎枪也要有猎犬 不过,夏建国作为夏长海的亲爹,心里清楚得很,夏长海可不是那种对谁都热情的老好人。 平时要是別人来家里借东西,这小子不直接甩脸色就谢天谢地了。 可这次倒好,又是给人找台阶下,又是送鹿腿的,明显透著不一样。 就像朱有才说的,剥一张鹿皮,正常情况下最多给个一两块钱手工费,夏长海给的远远超出了这个数,实在太反常了!夏建国还从来没见过儿子这么对待別人。 夏长海倒是不紧不慢,夹起一个蘸满辣椒酱的鹿肉大饺子,一口吞了下去,接著端起碗,“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饺皮汤。其实他早就料到大家会这么问,本来也没打算瞒著。 “朱爷曾经救过我的命。”夏长海放下碗,一脸认真地说道,“以后只要朱爷有事儿找我帮忙,我肯定不会犹豫,能帮的我一定帮!” 听到这话,夏建国神色变得严肃起来,又確认了一遍:“你没记错吧?” “嗯,绝对不会记错。”夏长海肯定地点点头。 “好!”夏建国听了这话,拿起酒杯,一仰脖把里面的酒全乾了,脸上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咱夏家人就该懂得知恩图报,这才像话!” 说完,他扭头对李晓娟说道,“孩他娘,等周日中午,你好好准备一桌好菜,我要请朱爷来家里喝酒!” “好嘞!”李晓娟笑著应了下来,眉眼间满是笑意。 “到时候可別忘了带上我啊,我肯定把朱爷陪得开开心心的!”王和平也是打心眼里高兴,主动提出要作陪。 在场的人都没再追问夏长海和朱爷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儿。 大家都觉得,既然孩子这么肯定,那就肯定错不了。 为人父母的,要是连自己孩子都不信,还能信谁呢? 一旁的王喜栋听了这些,也在心里默默做了个决定。 以后每年逢年过节,他都要去朱爷家里拜访。 不为別的,就因为朱爷是老大的救命恩人,在他心里,朱爷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第二天,太阳都升得老高了,夏长海还在呼呼大睡,直到院子里传来一阵喧闹声,才把他从睡梦中吵醒。 他迷迷糊糊地穿上衣服,推开房门。 冬天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夏长海不禁打了个寒颤,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只见院子里,王如海正带著子婷和子梅在那玩耍。 三个小傢伙把小马鹿的皮顶在头上,玩起了角色扮演的游戏。经过一夜的霜冻,那张小马鹿的皮硬得像石头一样,顶在头上都不变形。 “这鬼天气,估计得有零下10摄氏度吧!”夏长海往手上哈了口热气,搓了搓冻得发红的双手。 在这个旧时代,很多东西都不方便,就拿看天气来说,夏长海连温度计都没见过,更別提什么天气预报了。 想要提前知道第二天的天气,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儿。 “起来啦。”李晓娟掀开门帘,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端著一个大盆,盆里装满了肉。“厨房锅里还温著饺子呢,你要是饿了就自己去盛。 我这准备送点鹿肉给你姐。”夏长海有个姐姐,不过几年前就已经嫁人了。 清晨,李晓娟神色认真地对夏长海说道:“今天你就別往山上跑了,留在家里照顾一下子梅。” 夏长海一听,赶忙著急地回应:“妈,我昨天在山上放了好些夹子呢!要是今天不及时收回来,万一被別人捡走,那损失可就大了!那些夹子可都是了不少钱买的呀!” 李晓娟刚要开口反对,心里琢磨著,才放了一天的夹子,能抓到什么稀罕玩意儿? 但又回想起夏长海这两天打猎的收穫,简直超乎想像。 不算那些打来的猎物肉,单是他带回来的一个熊胆和一张完整的雌马鹿皮,这两样东西,往少了说,也能卖1000块钱!这个数目,比旁人辛辛苦苦劳作一整年挣的工资都要多。 放在以前,她怎么都不会相信有人能在短短两天內赚这么多钱。 要是赚钱都这么轻鬆容易,那大家都不用上班了,全都跑去山里打猎,辛苦个把星期,就能歇上一两年!想到这儿,李晓娟犹豫了片刻,还是改口说道:“行吧,那我带著子梅去忙这事儿。你自己上山的时候千万得小心,注意安全,別一门心思只想著抓那些值钱的大猎物。” 夏长海顺手扯过毛巾,在脸上匆忙擦了几下。他起得晚,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知道啦,妈。我收完夹子还得去城里一趟呢,没功夫在山上耽搁太久。” 在夏长海心里,不管是熊胆还是鹿皮,只有换成实实在在的钱,才有真正的价值,放在家里就是占地方的物件儿。经过这几次进山打猎,夏长海越发觉得没有顺手的武器实在太不方便了。 就拿上次遇到的那只雄性马鹿来说,要是当时他手里有一把56式步枪,那只马鹿根本就別想逃脱!一只成年雄性马鹿的价值,可比他们之前抓到的那对马鹿母子加起来还要高得多! 而且,夏长海想要的可不只是枪,他还盼著能有几只厉害的猎犬!可不是家里那只懒洋洋,见到陌生人都懒得叫一声的大黄,而是那种在打猎时能真正发挥大作用的猎犬! 在夏长海看来,一个真正的猎人,就算没有枪,也不能没有得力的猎犬! 夏长海只用了5分钟,就风捲残云般吃完了早饭,手脚麻利地给自己绑好绑腿,拎起跨兜就准备出门。 他来到隔壁老王家,正好瞧见王如海在门口玩耍。 王如海看到夏长海这一身打猎的装扮,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兴奋地问道:“夏长海大哥,你今天又要去山上打猎呀?” “嗯,我跟你哥约好了,去山上把昨天放的夹子收回来。”夏长海回答道。 “那能不能带上我一起呀?我可有用啦,能帮你们拎东西,还能帮忙跑腿,你瞧瞧我这灵活的身手,到时候肯定能帮上大忙……” 王如海一边说著,一边手舞足蹈地展示自己。他那又黑又瘦的模样,活像一只调皮的大马猴。 第21章 我要跟你们一起上山打猎! 夏长海没有立刻回答他,只是微笑著看著王如海,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地吐出四个字:“別异想天开!” 要是去凿冰捞鱼、抓蛤蟆之类的轻鬆活儿,夏长海或许会带上王如海。 可这次他是要和王喜栋进山打猎!可別以为去收夹子就不算打猎,这得看夹子都布置在什么地方。 要是在山脚下,靠近寧夏村的那些地方,確实没什么危险,就算夏长海不带他,只要王如海胆子够大,自己一个人都能去。 夏长海像王如海这么大的时候,没少和王喜栋一起去山脚下套灰鼠。 但他们这次布置夹子的地方,已经深入到大山里面了。 谁也不知道在半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说不定会碰到野猪、狼、黑熊,甚至是老虎!到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自己能不能平安下山都不好说,更別提带上王如海了。 毫不夸张地讲,猎人每次进山打猎,就像是在拿自己的性命跟老天爷赌博! 这也是夏长海这么急切想买枪的原因。带一个12岁的孩子进山打猎这种冒险的事儿,夏长海可不会干,他还没糊涂到这个地步! “夏大哥,你就带上我嘛,我保证特別听话,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绝对不捣乱……”王如海使出了小孩子惯用的死缠烂打的招数。 就在这时,王喜栋听到夏长海的声音,从屋里走了出来。“ 老大,吃早饭了没?家里刚蒸好的粘豆包,快来尝尝。” 夏长海接过一个粘豆包,眼神朝著王如海的方向示意了一下。 跟夏长海这么多年,王喜栋哪能不明白他的意思。 王喜栋眼睛一瞪,对著王如海大声吼道:“如海,你在这儿瞎闹什么呢?” “我要跟你们一起上山打猎!”王如海理直气壮地说道。 面对自己的亲哥哥,王如海可没了刚才的客气劲儿。王喜栋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抬起一脚就朝著弟弟的屁股踹了过去。 “滚一边去!”王喜栋气呼呼地骂道。一想起去年的事儿,他就满心窝火。 去年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在王如海的苦苦哀求下,带他进山去布置野猪套子。 结果呢?回来之后被老爹狠狠揍了一顿,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法动弹。 那段时间,只要一看到藤条,他就嚇得直做噩梦! “你要是再敢打主意让你哥带你去打猎,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这可是他爹王和平当时放下的狠话。 从那以后,不管王如海说什么,王喜栋都当作耳边风。他还想多过几天安稳日子呢,可不想再被老爹收拾! 王喜栋接连拒绝了王如海好几次,王如海这才不再提跟著上山的事儿。本以为他能老实一阵子,没想到这小子没安静多久,又开始吵著要上山了! “想都別想,绝对不可能带你上山!”王喜栋態度强硬,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凭什么你能去,我就不能去?我偏要去!”王如海不依不饶地大声喊道。 王喜栋听了这话,气得肺都要炸了,心里想著这弟弟是不是就盼著他倒霉,变著法儿地折腾他! “老子今天非得好好教训你,看你还敢不敢去!”王喜栋说著,大步朝著王如海走去,想要抓住他。 王如海这小子倒是机灵,绕过夏长海,撒腿就往院子里跑。 “喜栋,你怎么又欺负你弟弟!”周秀琴的声音从里屋传了出来,“就不能让我省省心!” 平时王喜栋一般不会跟周秀琴顶嘴,可今天实在气不过,想都没想就回懟道:“我要不教训他,这小子就要跑去上山打猎了!” “啥?!”周秀琴一听,哗啦一声拉开帘子,几步就衝到王如海面前,一把將他按在腿上,抬手就开始打。 “让你上山!让你上山!”周秀琴一边打一边骂,“一天到晚就知道惹事!看我今天不好好收拾你,把你屁股打开!” 王喜栋见这架势,心里暗叫不好,悄悄拿起绑腿,趁著周秀琴不注意,赶紧往外面跑去。 他心里太清楚了,处於发火状態下的周秀琴,他可不敢招惹! 夏长海和王喜栋已经在向阳坡这片地方跑了两趟了,对这里的路径熟稔於心,仿佛闭著眼睛都能走。 路过之前猎杀那只体格庞大猎物的空地时,他们一眼就瞅见了雪地里那片带著血跡的积雪。 洁白的雪地里,那抹红色格外醒目,就像一幅纯净的白色画卷上突然出现的一团刺目的红墨。 在这片带血积雪的周围,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各种动物的脚印。 从那些相互交叠、杂乱无章的脚印就能推断出来,昨晚这里肯定是一场动物们的“狂欢派对”! 王喜栋在附近搜寻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猫爪印。 这爪印大得惊人,竟然比成年人的巴掌还要大上一圈。而这个爪印所在之处,距离夏长海之前埋伏雌马鹿的那个小土坡,直线距离还不到 30米! 这个发现,让夏长海心里“咯噔”一下,后背瞬间涌起一股凉意。 在这连绵不绝、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能有这么大体型的猫科动物,思来想去,恐怕就只有威风凛凛的老虎了! 就算把上辈子算上,夏长海也只是听別人说山里有老虎的传闻,自己从来都没亲眼瞧见过。 谁能想到,这辈子才刚开始,就和这位“山大王”有了这样的“间接接触”,发现了它的踪跡! “怪不得老一辈人总是反覆叮嘱,天一黑就千万別往山里钻。 要是真撞上老虎,那不得瞬间就被它当成一顿美美的夜宵给吞了?”夏长海忍不住低声感嘆道。 夏长海在远东地区的时候,有幸近距离目睹过真正的老虎。 那傢伙和国內动画片里画的简直是天壤之別,丝毫没有那种可爱的模样。 老虎不仅水性极佳,在水里就像一条灵活的大鱼;而且爬树的本领也相当厉害,上树就跟走平地似的;它的奔跑速度更是快得惊人,每小时能超过 50公里,就算是把博尔特和刘翔这两位短跑健將的速度加起来,都比不上它。 第22章 成功捕获紫貂 老虎长著四条无比强壮有力的腿,凭藉这四条腿,它轻轻鬆鬆就能跃到 5米高的地方,就像装了弹簧一样。 而且它那强有力的爪子,隨便一拍,力量大得超乎想像,足足有 1000公斤! 这么大的力量,要是实打实拍在人身上,就算是身体最强壮的人,也肯定会被拍得內出血,直接失去行动能力。 当时夏长海就忍不住吐槽,他严重怀疑武松是不是从外星球来的“超人”。 不然的话,正常人类在面对老虎的时候,不管你身高八尺,还是长到两米五,都只能乖乖地跪在地上,祈祷老虎刚刚吃饱,对自己没什么兴趣。 有人说可以用滑铲的方法来对付老虎,趁著老虎扑过来的时候,从它肚皮下面滑过去,再趁机用刀划开它的肚皮。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老虎可是猫科动物,它们的反应速度快得让人难以想像。 跟猫科动物比反应速度,还不如祈祷自己突然激发了身体里的“基因锁”,直接能飞起来逃跑呢! 想到这儿,夏长海紧张地快速扫视著四周。 还好,周围没发现什么异常的动静。 不过,这也让夏长海暗自下定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儘快想办法弄几条厉害的猎犬。 要是身边有几条嗅觉敏锐的猎犬,就不用太担心被老虎突然袭击了。 毕竟老虎身上那股独特的腥臊味,根本逃不过猎犬灵敏的鼻子! 这段小插曲过后,两人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紫貂经常出没的棲息地。 他们顺著紫貂在雪地上留下的足跡,来到了第一个放置捕猎夹子的地方。 “老大,看样子没抓到啊。”王喜栋满脸失望地说道。 第一个夹子的位置和之前布置的时候一模一样,周围的雪地上也看不到任何新的脚印。 这就说明,从昨天到现在,根本没有紫貂从这里经过。 夏长海倒是心態很平和,他觉得紫貂这种动物机灵得很,就像狡猾的兔子会有好几个藏身的窝一样,紫貂有好几条出行路线也是很正常的事。 “把夹子收起来吧。”夏长海说道。毕竟他们带了二十多个夹子,要是有一只紫貂被夹住,其他紫貂肯定会察觉到危险,全都跑得远远的,没必要把夹子浪费在这个没有收穫的地方。 “哦。”王喜栋应了一声,然后弯下腰,从雪地里小心翼翼地把夹子挖了出来。 之后,两人又朝著下一个埋伏点走去。 可到了下一个地方,还是什么都没抓到。 他们还是按照之前的做法,把夹子挖出来,接著去查看下一个点。 结果,后面一连找了四五个地方,全都一无所获,连个紫貂的影子都没瞧见。 这让夏长海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心里开始犯嘀咕,怀疑自己是不是把设夹子的地点给选错了? 但他仔细看了看地面上的脚印,那脚印的形状和特徵,明显就是紫貂留下的。 像紫貂这种体型的动物,很少有长著五指形状脚印的,这么明显的特徵,肯定不会认错!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王喜栋突然兴奋地大喊起来:“老大,有发现!” 夏长海赶忙顺著王喜栋手指的方向看去,远远地就看到在紫貂前行的路线上,有一块积雪明显向下凹陷,就像被什么东西压过一样。 两人立刻加快脚步,朝著那个凹陷处快步走去。 王喜栋伸手往凹陷的地方一抓,就感觉抓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他的脸上瞬间绽放出喜悦的笑容。 他把抓到的东西拎起来晃了晃,只见一只体长差不多半米的小傢伙出现在他手中。 这小傢伙长著一对尖尖的三角耳,全身的毛色是黄褐色的,还夹杂著一些白色的针毛,它的尾巴又粗又长,几乎和身体一样长。 虽然这只紫貂全身都被冻得硬邦邦的,像根冻僵的木棍似的,但依然难掩它的可爱模样。 “老大,这东西咋就这么值钱呢?”王喜栋把紫貂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怎么也想不明白。 在他看来,单从顏色上看,紫貂和黄皮子长得也没多大区別。 而且紫貂只是名字里带个“紫”字,又不是真的紫色。 它的尾巴还没有灰鼠的大,尾巴上大多是向后生长的长毛。 在王喜栋的印象里,长毛摸起来手感很粗糙,只有短毛才像絮一样柔软,贴在脸上特別舒服。 夏长海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示意王喜栋把脸凑过来。 然后,他举起紫貂的大尾巴,对著王喜栋的脸轻轻吹了一口气。 “啥感觉?”夏长海问道。 “没感觉啊。”王喜栋更加疑惑了,一脸茫然地看著夏长海。 见王喜栋还没明白过来,夏长海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不想再慢慢引导他了,直接说道:“你有没有感觉到扎眼睛?” 扎眼睛?王喜栋愣了一下,隨后轻轻“咦”了一声。 夏长海不说他还没注意,现在仔细想想,好像真的没感觉到紫貂尾巴扎眼睛。 这也太神奇了吧?王喜栋有些不太相信,他使劲瞪大了眼睛,强忍著本能的眨眼反应,又往紫貂尾巴跟前凑了凑。 “居然真的不扎!”王喜栋惊讶地叫了起来。 要知道,皮货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就是扎人。 像灰皮子、黄皮子的皮货,別说眼睛这么脆弱敏感的部位了,就算是脖子那里稍微嫩一点的皮肤,接触了都会觉得难受。 有些人皮肤敏感,接触了还会成片成片地出疹子。可这紫貂的毛连眼睛都不扎,那肯定也不会扎其他部位了。 “知道为啥它贵了吧。” 夏长海感慨地说,“这东西还特別保暖,要是用它做一身衣服,就咱们现在这大冷天,你单穿一件都能热得直冒汗!” “真是好东西啊。”王喜栋由衷地讚嘆道。 两人把这只紫貂小心翼翼地放进跨兜后,继续朝著下一个埋夹子的地方走去。 他们要把所有夹子都查看一遍,这在他们行话里就叫“溜夹子”。 第23章 收穫满满,发財的节奏 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的坏运气都用完了,接下来查看的十个夹子,有 6个抓到了紫貂,3个一点动静都没有,还有一个明显是触发了陷阱,但是只留下了几根紫貂毛和一点点血跡。 很明显,这只紫貂是被夹住后又拼命挣脱跑掉了。 这可把王喜栋给懊恼坏了,他气得直跺脚,恨不得顺著紫貂逃跑的足跡一路追下去。 要知道,跑掉的那只紫貂至少能卖 300块钱啊!换算到夏长海前世的物价,至少相当於 3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好了好了,咱们不是还剩十来个夹子没看嘛。” 夏长海见状,赶忙安慰了王喜栋几句。 在夏长海看来,得到了是运气好,失去了也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毕竟现在的收穫已经远远超出了他原本的预期!一开始,他还想著 20多个夹子要是能夹到 5- 6只紫貂,那就已经是走大运了。 谁能想到,到现在居然已经夹到了 7只!而且还有 10多个夹子没查看呢! 什么叫一夜暴富?这就是啊!7张大紫貂皮,保守估计能卖 2100元,要是和王喜栋平分的话,每人能拿到 1000多块钱! 再加上昨天卖鹿皮的收入,夏长海前前后后只了 3天时间,就已经到手 1100元了! “这次说不定能一次性就把枪给买回来!”想到这儿,夏长海也顾不上其他事情了,加快速度把所有夹子都查看了一遍。 当所有抓到的紫貂都整整齐齐地摆在面前时,王喜栋瞪大了眼睛,激动地大声喊道:“老大,我们要发大財了!!” 过了一会儿,王喜栋还在不停地喃喃自语:“老大,我们真的要发財了!” 他们这 20多个夹子,最终一共抓到了 12只紫貂,其中有 8只公貂,4只母貂。 这 12只紫貂里,有两只的皮毛破损比较明显,还有一只受了点轻伤,剩下的紫貂品质都相当不错! 在一个一个捡夹子的时候,两人还没觉得有什么特別的。 可当这 12只紫貂全都摆在眼前时,就算是见过大世面,见过亿万现金的夏长海,也忍不住有些兴奋起来。 经歷过的人都清楚,银行卡里显示的十几万数字和实实在在摆在面前的十几万现金,给人的视觉衝击和心理感受完全不一样。 王喜栋更是不停地用手轻轻抚摸著那些紫貂,嘴里时不时发出“桀桀桀”的怪笑声。 他这副模样,要是放在后世,妥妥的就是个变態痴汉,估计都得被送去做化学阉割! 不过夏长海倒是能理解王喜栋的情绪。 想当初他前世赚到第一个 100万的时候,也是这副激动得难以自持的样子。 而且,这次收穫的意义可不仅仅在於赚了多少钱,更重要的是,这代表著他们已经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这就好比雏鹰第一次勇敢地从悬崖上跳下去,在广阔无垠的天空中展开翅膀,自由自在地翱翔一样! 几分钟后,两人的情绪稍微平復了一些,但也顾不上吃东西了。 他们把所有紫貂都放进跨兜,然后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急匆匆地往山下走去,一路上什么都顾不上。 此刻就算有一只马鹿躺在他们面前,两人也不会多看一眼。 毕竟他们身上带著这么多值钱的紫貂皮,在山里每多待一秒,就多一分风险! 快走到村子的时候,王喜栋甚至把刀都掏了出来。夏长海並没有阻止他。 要知道,这 12张大紫貂皮,每张至少能卖 300元,总价值超过 3600元。 这个数字,別说是在寧夏村这样的小村子了,就算是在城里,那也是一笔巨款啊! 这么多钱,难保不会有人为了它而冒险抢劫。所以,小心一点总归是没错的! 他们这副警惕的样子,自然也吸引了不少村民的注意。 “那俩傢伙又从山里回来了。” “这次看著两手空空的,估计是没什么收穫。” “你那眼睛要是不管用,就趁早扔了吧!没看到人家那跨兜里鼓鼓囊囊的吗?” “你才脑子进了东西呢!就那么点大的跨兜,能装什么好东西?” “撑死了也就塞几只黄皮子!” “说不定就是些不值钱的山货。” …… 寧夏村这两天可热闹了,夏长海和王喜栋接连两天从山里带回好东西的消息传得那叫一个快。 村里人知道后,心里別提多羡慕嫉妒了。尤其是他们猎到黑熊和大个猎物的事儿传开,好多年轻人回家都被家长狠狠教育了一番。 那些家长说的话,跟以后的人差不多,都在念叨:“你瞅瞅人家那俩孩子,都知道进山打猎挣钱了,再看看你,整天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跟圈里的猪没啥两样。” 家长们的出发点肯定是希望自家孩子能上进,向夏长海和王喜栋看齐。 可被教训的年轻人可不这么想,他们觉得都是这俩人害的。 要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没这么厉害,自己也不会被父母训得这么惨! 於是,在村里的年轻男性群体中,夏长海和王喜栋就好像成了大家眼里“敌对阵营”的人。 之前他们收穫满满时,別人也不好意思说啥。 可现在大家以为他们没打到什么东西,这可让一些人觉得找到了机会。 人群里,袁氏兄弟的声音最大。他们可没忘记昨天王喜栋是怎么“羞辱”他们的。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走近了,袁天杰故意扯著嗓子大声说: “哟,这不是喜栋嘛!今天在山里有啥大收穫啊?是不是又打到一头大黑熊啦?” “哈哈,我看不像,你那跨兜哪能装得下黑熊啊。” “让我猜猜,难不成你挖到人参了?那要是真挖到了,这一兜可就值老多钱啦!” 袁天杰这话一听,好像就是普通的调侃,但在山里生活的人都能听出里面的嘲讽。 在山货里,棒槌,也就是人参,那可是稀罕物件,价格高低全看年份。 要是运气爆棚,挖到一棵 10年以上的老山参,那价格比熊胆还高得离谱。就算是现在,野山参也特別难寻,不是隨便就能挖到的。 一般只有 9- 10月份才有点机会,到了冬天,大雪封山,人参露在外面的枝叶都枯萎掉光了,这时候去挖参,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儿。袁天杰这么说,明摆著就是故意挤兑王喜栋。 第24章 这是你抓到的猎物,我怎么能要呢 大家都等著看这场热闹,想瞧瞧王喜栋会怎么应对。 可王喜栋就跟没听见似的,头也不回,脚步匆匆地跑开了。 只有夏长海微微侧了下脑袋,目光冷冷地扫了袁家兄弟一眼,那眼神里闪过的光,让人心里直发毛。 本来,夏长海不想计较之前那些事儿。 在这山村里,很多人都有个毛病,一边瞧不上穷人,一边又眼红別人发財。 要是每件事都较真,寧夏村上千户人家,起码能找出两三百个这样的,那他不得烦死! 可袁家兄弟一次又一次说风凉话,实在太招人烦了。 刚开始,袁家兄弟见王喜栋“落荒而逃”,还想追上去再嘲笑几句。 可当他们和夏长海对视时,心里突然一阵发凉,到嘴边的话硬生生给憋了回去。 这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从小到大,王喜栋干啥都跟著夏长海,不管是打猎还是其他事,拿主意的都是夏长海,王喜栋就是听他安排做事。 这么看来,他们好像把不该招惹的人给得罪了! 先不说袁家兄弟心里有多纠结,这边夏长海和王喜栋捂著衣兜一路小跑回了家。 考虑到家里没人,这次他们没去夏长海家,直接去了王喜栋家。 “汪汪汪~”王喜栋家的小白龙听到门口有动静,立马叫了起来。 小白龙是王如海从外面捡回来的土狗,浑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和夏长海家那只懒洋洋的狗不一样,小白龙看家护院特別尽职。 只要有陌生人靠近,肯定会叫。 有时候,夏长海家那边有点动静,它也会叫个不停,简直就是一人兼顾两院的安保工作。这可把夏长海气坏了,他不止一次想著把自家那只懒狗给燉了。 不过,小白龙叫了几声后,就开始疯狂摇尾巴,因为它听出了夏长海的声音。 “谁啊?”周秀琴听到声音,从屋里走了出来。 看到夏长海,她笑著招呼:“长海来啦,快进屋坐会儿。”接著扭头喊道:“如海,去把果盘拿过来。” “妈,您別忙了,我俩现在急得很。” 王喜栋拿起水瓢,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一口气喝了下去,“您別弄那些菜了,赶紧来帮我们一下。” “你这混小子,怎么跟你妈说话呢!” 周秀琴抬手就想往王喜栋脑袋上拍,“你就不能跟长海学学,懂点礼貌。还有,什么叫没用的菜?你要是今晚不想饿肚子,就別在这儿说风凉话……” 话还没说完,她就看到王喜栋从衣兜里倒出一小堆紫貂。 周秀琴一下子愣住了,整个人都呆在原地。 王喜栋看著周秀琴的反应,脸上露出一副求夸奖的表情,说道:“妈,您现在说说,那些菜还重要吗?” “哥,你弄这么多死耗子回来干啥呀?” 王如海拿起一只紫貂看了看,满脸嫌弃,“这灰扑扑的,一点都不好看,你还不如抓只活的回来给我养著玩呢。”说完,就隨手把紫貂丟到了一边。 王喜栋翻了个白眼,实在不想搭理这个傻弟弟,没好气地说:“滚滚滚,还抓活的给你玩,你咋不让我抓头野猪给你骑著玩呢!” “好啊!好啊!” 王如海一听,兴奋得直点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说话可得算数!抓不到你就是猪!” “你才是猪呢,赶紧给我滚一边去!” 王喜栋气得一脚踢过去,结果被王如海灵活地躲开了。 王如海还回过头,对著王喜栋扮了个鬼脸。 这下王喜栋更生气了,隨手抄起扫把就追了出去,两人在院子里闹得不可开交。 要是平时,周秀琴早就大声呵斥他们了,可这会儿她哪有心思管这俩调皮蛋。 她拿起一只紫貂仔细瞧了瞧,放下后又拿起另一只检查,嘴里还念叨著:“还真是紫貂啊!” 也难怪她这么惊讶,大家都知道做皮货生意能赚钱,可紫貂太难抓了。 这么多年来,周秀琴总共也就见过三次紫貂,其中有两次还是在国营商店里看到的紫貂皮货。 在她的记忆里,好像只有她公公,也就是王喜栋的爷爷,曾经抓到过一只紫貂,当时卖了 100多块钱呢! 所以现在一下子看到 6只紫貂摆在眼前,周秀琴感觉自己就像在做梦一样,太不真实了。 她也听说过现在紫貂皮的价格,每张至少能卖 300元。 这么算下来,摆在她面前的这些紫貂,价值 1800元啊!比她家的存款还多呢! 过了好一会儿,周秀琴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她察觉到夏长海正看著自己,顿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夏长海倒是没把这当回事儿。 在整个寧夏村,能面对这么多紫貂皮还能保持淡定的人,两只手都数得过来。 “大娘,这些紫貂都是(王喜栋)的,您要是喜欢,就留几只在家里,回头找个手艺好的师傅改成围脖。”夏长海诚恳地说,“剩下的让喜栋拿去换成钱。” 夏长海说的是心里话,像这么好品质的紫貂皮货,也就只有现在这个年代能见到了。 等以后法律完善了,野生紫貂可就成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到那时候,就算你有钱,也买不到了。 毕竟,要是谁敢抓野生紫貂,那可是要坐牢的,起码得判 3年!要不是现在情况特殊,夏长海自己都想留下几只。 “不不不,长海,这是你抓到的猎物,我怎么能要呢……” 周秀琴连忙摆手拒绝,她心里清楚,就凭自己那个傻儿子,根本弄不到这些东西。 要是其他的东西,像熊肉、鹿肉之类的,她也就收下了,毕竟王家和夏家这么多年的交情,也不在乎这些。 但这可是价值 1800元的紫貂啊!这么一大笔钱,她怎么能心安理得地接受呢?她还要不要面子了! “没事的,大娘,这些紫貂本来就是我和喜栋一起下夹子抓到的。” 夏长海边说,边把鼓鼓囊囊的衣兜从屁股后面翻到前面来,打开衣兜,往下一倒,“您看,我这儿也有 6只呢,我们一人一半。妈,您就別推辞了,赶紧帮我们把这些紫貂的皮剥下来吧,我还得和喜栋一起去市里把它们卖掉呢。” 第25章 商品琳琅满目的热闹市集 这时候,王喜栋好不容易抓住了王如海,把他按在腿上挠痒痒,嘴里还念叨著:“你这小子真是……” “好了,大娘,要是再不抓紧时间,今天就去不了市里了。”夏长海催促道。 “好好好。”周秀琴见劝不住,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她心里明白,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相处方式,大人要是管得太多,反而不太好。 在周秀琴的帮忙下,12只紫貂很快就处理好了。 夏长海又回家拿了熊胆和鹿皮,反正都是要去城里,乾脆一趟都处理掉。 值得一提的是,王如海听说要进城,吵著闹著也要跟著去。 刚开始,周秀琴不同意。 没想到这小子机灵得很,跑去一个劲儿地拍夏长海的马屁,那模样活脱脱就是个小跟班。 夏长海实在拗不过他,就帮他说了几句好话,周秀琴这才同意让他去。 不过,夏长海和王如海约法三章:要是在路上不听话,就立刻让他哥把他送回来! 到时候,別说是买好吃的了,回家还得挨一顿揍,揍得他下不了床! 王喜栋听了,心里別提多高兴了,他早就想好好收拾王如海了,只是周秀琴一直护著,他才没机会。 现在有了这个约定,就算回头王如海闹到他爸王和平那儿去,他也有理! 王如海看著一脸坏笑、跃跃欲试的哥哥,心里突然有点不想去了。 石湖市。 夏长海和王喜栋好奇地打量著周围的一切。 看他们那神態和姿势,就知道是从乡下来的。 当然,要说真的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也就只有王喜栋一个人。 夏长海更多的是带著一种怀念的心情。 有时候,国家发展得太快也不全是好事。 全国到处都在搞大基建,虽然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但也让很多东西慢慢地消失在歷史的长河里。 对於像夏长海这样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遗憾。 前世,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之中,夏长海身不由己。 年轻时的他,满心满眼都是灯红酒绿的繁华生活,觉得那才是人生的追求,根本没心思去留意身边的人和事。 可等他幡然醒悟时,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而这辈子,夏长海决定好好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老大,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王喜栋心里纳闷,他清楚去国营商店的路,可眼下他们走的方向明显不对。 夏长海一边兴致勃勃地观察著周围的一切,一边隨口说道:“先去跳蚤胡同瞅瞅。” 跳蚤胡同类似於后来的跳蚤市场,是老百姓自发形成的交易场所。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完全主导的时候,这儿可是有名的“投机倒把”之地,常常受到监管。 不过近年来,政策有所调整,跳蚤胡同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虽说还没有完全合法化、公开化,但监管力度確实放鬆了不少,像夏长海这样的普通百姓都能自由出入。 夏长海因为有著前世的记忆,他知道,十几年后,跳蚤胡同这块地方会建成石湖市最大的商场——石湖人民商场。 听说这个商场让好多人都赚得盆满钵满,成了人人羡慕的“万元户”。 当然,这些对夏长海来说並不重要。他之所以想去跳蚤胡同,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市场价格。毕竟大家都知道,官方统一收购的物品,定价往往不太合理。 那些店员只按规定办事,根本不在乎货物的品质好坏,其中的门道可多了去了。简单来说,就是怎么省事怎么来。 这些店员拿著固定工资,每天就盼著按时下班,赶紧把手里的活儿做完。至於“为人民服务”,也就是嘴上喊喊口號罢了。 石湖市城西,密密麻麻分布著许多小院,將这片区域划分成了大大小小数百个不同的地方。 小院之间形成的胡同错综复杂,就算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时候走著走著都会迷路。 远远看去,前面像是条死胡同,可走近了才发现,巷口还有个小小的缺口。 也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地形,即便在监管最严格的时候,这里的自由贸易也从未间断。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谁也说不清楚跳蚤胡同到底有多大规模。 在石湖市老百姓中间流传著一句话:只要你有钱,在跳蚤胡同,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这话虽说有些夸张,但也足以证明跳蚤胡同的规模之大。 哎呀,好像扯远了。 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和王如海,轻车熟路地在十几条胡同里穿梭。 这条路线,他这辈子走了几十次,哪怕时光流转,过去了这么多年,那些弯弯绕绕的路依旧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怎么也忘不掉。 他们一路向前,绕过一个弯后,终於来到了一片稍微开阔的地方。 刚一进入这片区域,一阵喧闹声便扑面而来,仿佛瞬间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原本还有些迷糊的王如海,一下子被这嘈杂的声音震得清醒过来。 “这……”他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目不转睛地打量著周围的一切。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摊位。 “来嘍,都来看看啊!自家养的大肥猪,今儿早上刚宰的,只要9毛钱一斤!没票的话,再加3毛钱!” “卖葫芦啦,又甜又脆的葫芦,5分钱一串!” “最新款的喇叭裤,就剩这8条啦,喜欢的別犹豫,下手晚了可就没啦!” “老母鸡,6毛钱一斤,便宜卖咯!” …… 卖肉的、卖山货的、卖日用品的……摊位上的商品种类繁多,比起国营商店来毫不逊色。 而且,这里和国营商店最大的区別,就在於摊主们的热情程度。在这儿,所有摊主都扯著嗓子,卖力地吆喝著招揽顾客。 王如海听著这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不知怎么的,心里涌起一股想要掏钱买东西的衝动。 当然,在这热闹的集市里,也有一些摊主与眾不同,他们看起来十分高冷。 王喜栋好奇地凑过去看了看,回来后忍不住惊嘆:“好傢伙!” 第26章 高价卖出紫貂皮 原来,这些摊主之所以这么低调,是因为他们卖的都是真正的好东西! 自行车、手錶、缝纫机、录音机,甚至还有电视机!全都是当时非常紧俏的工业大件! 要知道,在20世纪80年代,国內工业生產水平还比较落后,工业產品十分珍贵,价值极高。 相反,农產品的价格却被压得很低。 所以,在市面上很容易找到倒卖粮食、肉类的商贩,但要是想找倒卖工业大件的,可就难如登天了。 按照正常的购买流程,想买这些摊主摆出来的工业大件,都得有对应的票,比如自行车票、电视机票、录音机票等等。 而且这些票的来源基本都能追溯,大多在特定人群手中流转,极少会流到外面。 能做这种生意的人,都不是普通角色!要么在社会上关係过硬、人脉广泛,要么就是有一些特殊的进货渠道。 而这些人,正是夏长海的目標客户。 夏长海了5分钱,给王如海买了一串葫芦。 之后,他先在集市里逛了一圈,接著找了个不显眼的角落,在地上铺了一块布,把一张紫貂皮放在上面。 跳蚤胡同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只要遵守最基本的规矩,谁都能在这儿摆摊做生意。 夏长海的摊位看起来有些特別,別人的摊位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商品,他这儿却只摆了一件。 而且他也不吆喝,就静静地蹲在那儿,那模样,和那些卖工业大件的高冷摊主有的一拼。 不过,当人们看清他摊位上的商品后,顿时就明白了。 好傢伙,这可是好东西啊! 没过多久,夏长海的摊位前就围了不少人。 “哥们儿,你这紫貂皮咋卖啊?” “你倒是说个价呀,没价我们咋买?” “是啊,赶紧报个价吧。” …… 嘈杂的声音和周围人群带来的压迫感,让从来没经歷过这种场面的王如海有些害怕,下意识地躲到了哥哥王喜栋的身后。 王喜栋也全身肌肉紧绷,时刻警惕著,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 只有夏长海,神色十分镇定。 他可是和外国人谈过价值好几亿项目的人,眼前这阵仗,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就跟小孩子玩游戏似的。 他伸手轻轻拍了拍王喜栋,示意他放鬆些。 然后,面带微笑地看著周围的人,只是轻轻摇头,並没有回答他们关於价格的问题。 看到他这个反应,很多人心里暗暗嘆气。 原本看他这么年轻,还以为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想著能耍点手段占点便宜。 结果没想到,人家是个经验丰富的行家! 外行人可能不明白夏长海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但在场的这些人心里都清楚,这是待价而沽,也就是现场竞价,谁出价高就卖给谁 !一般只有遇到特別好的东西,才会採用这种卖法。 紫貂皮虽然比不上一些真正昂贵的奢侈品,但胜在稀缺! 紫貂皮的货源本就不多,再加上一部分被国营商店收购了,能流入黑市的就更是少之又少。 上一次在跳蚤胡同见到这玩意儿,还是夏天的时候呢。 在那个年代,可不是谁都有本事从公家手里搞到好东西的! 这可不单单是有钱就行,还得有权有势。而且就算有权,权力也分大小。 像紫貂皮这种稀缺的好东西,根本不愁卖,那些权力不够大的人,能搞到的好东西並不比普通人多多少。 隨著时间慢慢过去,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夏长海觉得时机差不多了,终於开口说道:“这是紫貂皮,刚弄来的新鲜货,是用夹子夹的,皮子一点都没受损。” 说著,他拿起那张紫貂皮,在眾人面前上下翻转,里里外外都展示了一遍。 这在行话里叫做“露真”,既然是要大家竞价购买,那肯定得让出价的人心里踏实。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颳来的,而且跳蚤胡同的规矩是钱货两清,一旦交易完成,要是商品出了问题,根本没处说理去! 眾人確认这紫貂皮確实没问题后,夏长海说了句:“开始出价吧。” 他的话音刚落,人群中就有人喊道:“我出300!” 几乎是同一时间,另一个声音紧接著响起:“320!” “350!” “380!” …… 不断攀升的报价声,让王喜栋兴奋得热血沸腾。 他知道紫貂皮值钱,可没想到竟然这么值钱。 来的路上,他还在琢磨著那1800块钱该怎么呢,大米0.18元一斤,大肥猪0.95元一斤,一件的確良衣服3.5元……1800元,感觉根本不完。 可现在看著这竞价的架势,他想著要是那6张大皮都能卖出去,估计2500元都不止!那可是2500元啊!王喜栋觉得这个数字,自己做梦都不敢想。 王如海对钱没什么具体概念,他只知道这张大皮要是卖了,能换来好多好多好吃的。 这么想著,他的眼神就不停地往哥哥的挎兜里瞟。 经过几轮激烈的竞价,报价声终於渐渐停了下来。 “700元!”这个报价一出来,其他人都纷纷摇头。 紫貂皮虽然稀缺,但这个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它本身的价值。 国营商店给出的最高价才380元,这都快溢价100%了!要是700元买下来,根本没办法转手卖出去,肯定得亏本! 夏长海看向最后报价的人,果然和他预料的一样,正是之前那个卖工业大件的摊主。 两人没有过多的废话,对方拿出钱,夏长海把紫貂皮递了过去。 就在那人拿著紫貂皮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夏长海突然喊住他:“哥们儿,我能问一下,你买这紫貂皮,是打算做个围脖,还是做大衣啊?” 在石湖市第一机械厂的后勤部,有个叫安开山的职工。 他在厂里职位不算高,可没人敢小瞧他。 为啥呢?这都得益於他那强硬的家庭背景。 他父亲,5年前还是第一机械厂的厂长,后来被调到上级部门,负责后勤相关事务。 而他岳父,正是第一机械厂后勤部的主任。 更巧的是,现在第一机械厂的厂长,曾跟著他父亲干了十几年,是他父亲带出来的徒弟。 第27章 交易紫貂,顺便交个朋友 凭藉这些关係,即便安开山没在厂里谋得一官半职,也没人敢轻易找他麻烦。 不过,安开山可不是那种游手好閒的人,他有个特別的爱好——赚钱。 在跳蚤胡同,他可是第一个敢卖工业大件的人,而且整个胡同里,就他有稳定的货源。 另外,拥有前世记忆的夏长海知道,安开山情商很高,人脉极其广泛。 在石湖市,不管哪个部门、哪个单位,他都能找到熟人,搭上关係。 就凭这一点,不管在什么时代,都有干出一番大事业的潜力。 实际上,后来安开山下海经商,经过十几年打拼,创办了一家市值过亿的企业,还在90年代登上过电视节目。 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 此时的安开山,不过是个有点本事、有点背景的小商贩。 最近,他正为一件事发愁,那就是给岳母挑选合適的生日礼物。 要是换做別人,安开山隨便买个奶油蛋糕,或者弄两瓶茅台,再不然搞一张工业票,就算是给了很大的人情。 可这次过生日的是他岳母薛颖。薛颖作为第一机械厂后勤部主任的妻子,娘家势力也不小,什么样的好东西没见过? 要是隨便买个礼物敷衍她,回家后估计连床都没得睡。 安开山为送什么礼物绞尽脑汁,女人喜欢的东西和男人不一样,再加上当时国內物资匱乏,他实在想不出送什么合適。 没想到,刚到跳蚤胡同,他就发现了一个绝佳礼物——紫貂皮。 这紫貂皮价格不算离谱,又很稀缺,女人肯定喜欢。 安开山心里盘算著,觉得这礼物简直太合適了,送这个给岳母,既好看又显诚意,没人能挑出毛病。 700元对別人来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对安开山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他隨便倒卖一个工业大件,赚的钱就是700元的好几倍,这点钱都不用动用他的工资。 就在安开山美滋滋地想像著老婆回家后怎么夸他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爷们儿,问一下,你买这张大皮,是打算做个围脖,还是做大衣呀?” 安开山皱了皱眉头,心里犯起嘀咕,这年头买东西,怎么还得被人问用途?这管得也太宽了吧。 夏长海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误会了,赶忙笑著解释:“爷们儿,你別误会! 我是想说,要是你打算做大衣,我这儿还有些紫貂皮。 要是价格你觉得合適,我可以都卖给你。” 说著,他拍了拍身上鼓鼓囊囊的挎兜,一看就知道里面有不少货。 夏长海心里很清楚,如果把所有紫貂皮都摆在摊位上卖,说不定能卖个高价。 但这么做风险太大了!700元或许还不至於让某些人动歪心思,可要是好几千块钱,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当然,也不是每张紫貂皮都能遇到像安开山这样愿意出高价的人。 保守估计,平均每张紫貂皮能卖500元,他身上还有11张,加上安开山买走的这一张,一共12张,算下来就是6200元!在那个万元户都稀罕的年代,6200元可不是小数目,都能买好几条人命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1???.???】 要不是认出了安开山,知道他的为人和家庭背景,夏长海根本不会叫住他。 他也想过其他办法,除非自己不嫌麻烦,把12张大皮拆开,上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一张一张慢慢卖。 不然的话,就算去国营商店交易也不安全。 国营商店没有单独的贵宾接待室,不管收货还是卖货,都在一个大厅里,人多嘴杂,保不准就有人动坏心思。 相比之下,和安开山私下交易,反而更高效、更安全。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对方真的有需求。 不过,夏长海估计安开山应该会感兴趣。 “谁要是乐意700块钱买一张大皮,那不是傻就是准备拿去送人。” 安开山显然不属於前者。 要是打算送人,这背后的门道可就多了。 用一张大皮做的围脖,和用十几张大皮做的大衣相比,显然后者承载的人情更重。 果然,听到夏长海的话,原本脸色有些阴沉的安开山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真还有?!”“瞧你说的,我说话向来算数,要是没货,哪敢在这儿揽生意?” “只要价格合適,我也不想再找別人了,全都从你这儿拿。” “哈哈哈,太痛快了!”安开山听了这话,高兴极了,“走走走,去丰泽园,今天我请客。” 丰泽园可是石湖市最上档次的酒店。 听说那里的大厨是二级厨师,在这个一级厨师能为国宴掌勺的年代,二级厨师的厨艺已经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顶级水准了,手艺自然没得说。 不过,好东西价格也不便宜,在那儿吃一顿饭,一般人可捨不得掏钱。 对方捨得在这儿设宴,足以看出对夏长海的重视程度。 来到餐桌旁,王喜栋还稍微注意点形象,没敢放开了吃。 但王如海可不管那么多,他头一回吃这么好的饭菜,简直像饿了很久一样,恨不得把脑袋都伸进碗里去。 那吃相,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看得王喜栋额头上的青筋直跳,桌下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不太懂商业谈判的规矩,可就算是去亲戚朋友家做客,王如海这样的表现也太丟人了。 王喜栋偷偷看向夏长海,心里直犯嘀咕,就怕王如海的行为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夏长海察觉到了王喜栋的心思,轻轻摇了摇头。 小孩子嘛,年龄小就是最好的藉口,没人会跟小孩子计较这些。再说了,以他的本事,怎么会被这点小事影响心情呢? 其实,不止夏长海注意到了王喜栋的小动作,安开山也一直悄悄观察著眾人。 王喜栋和那个小孩的反应,跟他预料的差不多,毕竟是乡下人,估计没见过什么大世面。 可夏长海这个人,他还真琢磨不透。 对方的言行举止、神態表情,都不像是一般人,但奇怪的是,他在石湖市压根没听说过有夏长海这號人物。 第28章 有了钞票还不是想买啥就买啥 从生意的角度考虑,安开山原本还想著压一压价格,可看现在这情况,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夏老兄,现在能看看货吗?”这顿饭吃下来,两人的关係亲近了不少,安开山也不再拐弯抹角,直接问了出来。 夏长海放下筷子,反问他:“货是有不少,就怕你没那么大的胃口。” “哦?”安开山一下子来了兴致,原本他以为对方手里也就三五张大皮,毕竟做一件紫貂皮大衣大概需要 4张大皮,可听夏长海这口气,好像数量还挺可观。 “你有多少?”安开山撇了撇嘴,心里有些不屑,也不看看他安开山是什么人,还怕吃不下这点货? “算上你手里那张,一共 12张!” “啥?!”“12张!”夏长海点了点头,肯定地说,“没错,就是 12张大皮,而且全都是鲜货。 ”所谓鲜货,就是剥皮后一周內的皮货,这个时候加工起来最容易,做出来的成品品质也是最好的,价格自然比存放时间久的陈货要高一些。 安开山倒吸了一口凉气,算上自己手里那张,对方还有 11张! “这傢伙从哪儿搞来这么多大皮?不是说这东西特別稀有,一个村子一年都不一定能打到一只吗?” 安开山满心疑惑,这傢伙该不会是把紫貂窝给端了吧?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关键是他还真没能力吃下这么多货。 要是 6张以下,他还能想办法拿下,可 12张……虽说他倒卖这些大件利润挺高,但这东西销量不好,有时候一个月才能做成一笔生意,所以他手里的存款並不多,也就三四千块钱左右。 他心里清楚,这点钱根本不够把剩下的 11张大皮全买下来。 要知道,国营商店的统一回收价都已经超过 300元一张了,如果对方真想按这个价格卖,早就去国营商店了,哪还会来跳蚤胡同呢? 想到这儿,安开山脸上的笑容有些不自然:“那我还真消化不了这么多。” 夏长海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接著说道:“要是没现金也没关係,我可以接受用物品交换。” “怎么个换法?”“其实我这次来,不光是卖大皮,还想买一把 56式。 不知道兄弟你有没有渠道?” 这话一出口,包厢里顿时安静下来。 安开山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著夏长海,王如海察觉到气氛不对,也默默放下了筷子。 过了好一会儿,安开山问道:“你买那玩意儿干什么?” 80年代的时候,虽然还没有在全国大规模收缴民间枪枝,但上面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意向。 毕竟这种武器留在民间,危险係数实在太高,之前也出过不少事。 夏长海拿起饮料,给王如海倒了一杯,语气平静地说:“別紧张。你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去打听我们的身份。 买枪就是为了打猎用,你要是方便的话,就帮我这个忙,要是实在没办法,那就算了。” 这確实是夏长海的真心话,他知道跳蚤胡同里有专门做这种生意的人,这些人只认钱。 他在这儿提出这个要求,也只是碰碰运气,毕竟要是能省事,谁愿意找麻烦呢? 安开山盯著夏长海看了一会儿,缓缓吐出一口气。 “我能帮你搞到,而且还是新的,不过这价格嘛……”“放心,肯定让你满意!”“行!” 一个小时后,夏长海拿著 4300元现金,外加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和200发子弹,和安开山告別。 那11张大皮,平均每张500元,总共5500元,再加上一个熊胆800元,鹿皮对方没要,这些货物总价值6300元。 支出的部分就比较简单了,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连枪带子弹折算下来2000元,安开山虽说一开始像是要狮子大开口,但实际上给了个折扣价,不然一把新枪至少得2300元,还不算子弹钱呢! 夏长海把王喜栋的3000元分给他之后,自己还剩下1300元。 其实王喜栋之前也想买一把56式,来之前周秀琴说过,王喜栋可以买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只可惜,就算是安开山,短时间內也只能搞到一把,只能等下次有机会再说了。 “兄弟,以后要是再弄到什么好货,可千万別忘了我啊!” 安开山虽说这次在买货上了一大笔钱,可他心里觉得特別值。 要知道,岳母那边的礼物难题总算是解决了,而且剩下的那些珍贵兽皮,不管是拿去和圈子里的朋友搞好关係,还是转手卖给其他的富家子弟,都稳赚不赔。 在这个时代,好多人只是为人低调,不代表他们兜里没钱。 和安开山分別后,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和王如海马不停蹄地赶往国营商店。 一方面,那张鹿皮得处理掉,虽说不值几个钱,但扔了怪可惜的;另一方面,他们手头宽裕了,可得好好採购一番。 以前没钱的时候,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只能省吃俭用。 现在不一样了,要是还天天啃玉米窝窝头,那不是傻嘛!买!必须买! 大米才0.18元一斤?来500斤!大肥猪0.95元一斤?牵一头回去!茅台8块钱一瓶?来20瓶!红梅香菸1块钱一包?拿两条!白面、冻梨,还有小孩爱吃的大白兔奶、各种点心,统统都要。 结果到结帐的时候发现票不够用了,夏长海直接跑去跳蚤胡同买,哪怕价格贵点也不在乎,他现在不差钱。 这可把不少摊主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几个小时前,这人还在摆摊卖东西,一副穷酸样,怎么眨眼间就变得这么阔绰了? 一番疯狂採购后,夏长海兜里就只剩下500块钱了。 王喜栋有点担心地说道:“老大,你这么个钱法,回家咋跟家里交代啊……”这可是整整1000块钱啊! 在寧夏村,绝大多数人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更別说一下子全出去了。 换做別人家的孩子,像夏长海这样大手大脚地钱,回家不得被家长狠狠收拾一顿? 夏长海瞥了王喜栋一眼,满不在乎地说:“赚钱不就是用来的嘛!要是只赚不,等死了钱有什么用。” 第29章 有这桿枪在,还怕赚不到钱? 说著,他拍了拍身旁裹得严严实实的56式步枪,“再说了,有这桿枪在,还怕赚不到钱?” 王喜栋一听这话,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对啊!老大没枪的时候都能赚不少钱,现在有了枪,肯定能赚更多,说不定马上就能发大財了! 想到这儿,王喜栋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王如海赶忙问道:“哥,你去哪儿?”“去买东西!” 傍晚时分,寧夏村迎来了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 在工厂上班的工人们成群结队地往家走。 “建国,听说你家儿子最近干了不少厉害事儿啊?又是猎到黑熊,又是打到紫貂的,这是不打算进厂上班,改行当猎人啦?” “那可太好了,以后我们都去建国家蹭饭吃。” “我要吃熊掌!” “你可真敢想,黑熊哪有那么容易打到,还熊掌,给你一巴掌要不要?”大家听了,哄堂大笑。 寧夏村就这么巴掌大的地方,有点风吹草动,一晚上全村人都知道了。 再加上夏建国在厂里人缘挺好,很多人都拿这件事跟他打趣。 每个年代都有坏人,但总体来说,80年代的人思想比后来单纯多了。 夏建国摇了摇头,回应道:“我还能不了解我那儿子?他就是运气好,碰巧弄到了些东西。打猎可不是长久的营生,去机械厂找份正式工作才是正道。” 大家听了,都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他们从小没少听打猎发財的故事,不少人也动过这个念头。 可现实却很残酷,別说是猎到老虎、黑熊、紫貂这些珍稀动物了,很多人在山里转了两三天,连个动物的影子都瞧不见。 那种“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的情况只是极少数,根本没法复製。 而且,打猎风险很大,都说山里宝贝多,可又有谁知道,那片山林里埋了多少人的尸骨?可別到时候钱没赚到,还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 夏家那小子这次运气確实不错,猎到一头熊和两只紫貂,能赚个千把块钱,看著好像挺多的。 但以后呢?这千把块钱也就相当於机械厂工人不到两年的工资,谁能保证夏长海以后还能这么走运?再考虑到打猎的风险,综合来看,在机械厂上班可比打猎划算多了。 “建国啊,你回去得跟长海好好聊聊。上面的意思很明显了,机械厂明年肯定要扩大规模。这时候可別出什么岔子,要是体检的时候出问题,那可就麻烦了……” 在那个年代,职工名额特別稀缺,肯定优先录取条件好的人。 至少体检这一关,谁都不能搞特殊,毕竟那么多工人都盯著呢。 要是这种事被捅到上面去,谁都担不起这个后果! 就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著的时候,“滴滴滴!”身后突然传来汽车喇叭声。 眾人下意识地转过头,只见一辆解放牌卡车从远处缓缓开了过来,车斗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眼尖的人一下子就看到了车上的大肥猪、一袋袋的大米,还有精细的麵粉……眾人都很纳闷,工厂什么时候又大採购了? 前几天不是才採购过吗? 而且,就算是採购,也不该把车开到寧夏村来啊,这方向完全反了呀! 大家心里充满了疑惑,但还是纷纷退到道路两边,给卡车让出通道。 当卡车快要从人群旁边开过去的时候,“吱——”卡车猛地来了个急剎车,稳稳地停了下来。 “爸!”“夏叔!”熟悉的声音从卡车上传来。夏建国抬起头,惊讶地说道:“儿子!喜栋!你们怎么在车里?” “夏叔叔,我们今天去市里大……大……大採购啦,没错,就是去大採购的!”王如海从车上跳了下来,小傢伙第一次坐卡车,兴奋得满脸通红。 大採购?听到这个词,夏建国心里更是疑惑不解。 他下意识地仔细打量著卡车上的物品。 之前天色有点暗,卡车又一直在开,他没太注意。 现在仔细一看,好傢伙!车上有两头肥硕的大肥猪,几十袋大米,还有各种包装精美的盒子……虽说这样的採购量和厂里集中採购比起来不算多,但粗略估算一下,肯定超过1000元了! 而且这辆解放牌卡车,要是没记错的话,从市里开到寧夏村,单独跑这一趟至少得5块钱! 这俩小子哪来这么多钱?难道是他们的妈妈给的?可这也不对啊,他平时找家里要个买烟的钱都难,家里怎么可能给这么多钱让夏长海他们拿去挥霍呢? 一时间,夏建国只感觉自己脑袋里乱成了一锅粥。 “各位叔叔好。”这时,夏长海也从副驾驶座走了下来,手里拿著一条灵芝香菸。 他一点都不吝嗇,见人就发,一人一包,把整包烟都发完了。 灵芝香菸虽说比不上夏长海专门给父亲买的红梅香菸,但对於在场的眾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烟了。 要知道,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还在抽2毛钱一包的生產牌香菸呢!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大家看著手里的灵芝香菸,自然也不会再摆著长辈的架子,纷纷热情地和夏长海打起了招呼。 直到这会儿,夏建国才总算回过神来。 看著儿子手里空空的烟盒,他只觉得一阵心疼,心里暗自骂道:“这败家的孩子,这么好的烟,你老子我平时都捨不得抽,你倒好,全给散了……”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现在可绝对不能说出口。 相反,他还得装出一副热情的样子。 只是有个问题,他实在等不及回家再问了。 他一把拉住王如海的胳膊,压低声音问道:“如海啊,叔知道你是个老实孩子,不会说谎。你跟叔说实话,他俩今天了多少钱?” 王如海掰著手指头认真地数了数,回答道:“夏大哥了1000元,喜栋哥了800元。” “一共1800元!” “啥?了1800元?”夏建国的惊呼声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王如海被他这反应嚇了一跳,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夏……夏大哥他们卖大皮赚了好几千呢,才了这么一点点,其他钱主要用来买……” 第30章 真正的打猎致富 “好了好了。”夏长海赶忙打断小傢伙的话,要是再让他说下去,自己藏著的那些事儿可就全得被抖搂出来了! 要知道,財不露白这个道理,在任何时代都是適用的! 让別人看到自己买了一车东西,和让別人知道自己赚了好几千块钱,这两者造成的影响可完全不一样! “爸,有什么事儿咱们回家再说。”夏长海使了个眼色,“天也不早了!” 夏建国在社会上闯荡这么多年,一听这话,哪还能不明白。“对对对,这天色確实不早了。” “那哥几个,我就先走一步了啊,回头见。” 眾人望著渐渐远去的解放牌卡车,一时间都没了言语。 “你们刚才听见建国喊什么了吗?” “他好像是说,那一车东西了1800元!” “而且那个小傢伙还说,那些钱是那俩小子夹大皮赚来的!” “他们买了这么一车东西都还没把钱完!” …… 沉默了一会儿,有人迈出步子向前走去。 “刚子,明天帮我跟厂里请个假。” “为啥呀,哥。” “你就说我要去山里夹大皮!” …… 天色渐暗,夜幕笼罩了整个村庄,夏长海的家中灯火通明。 王和平夫妇、夏长海的父母,一大家子人都围聚在了一起。 每个人的眼神里都透著疑惑,直勾勾地盯著夏长海和王喜栋,那场面,活脱脱像是在进行一场严肃的审讯。 夏建国率先开口,语气中带著一丝探究:“照你们这么说,昨天你们原本是打算去山里下夹子抓紫貂,也就是夹大皮,结果半路上运气好,碰到了那个大个子。然后这12张大皮,是今天早上才弄回来的,对不?” 夏长海和王喜栋忙不迭地点头。 其实,他们本来没打算隱瞒这件事,只是昨天大家都没问起,再加上当时朱爷那边出了些状况,所以就没主动提及。 王喜栋满脸都是懊悔的神情,懊恼地说道:“本来能抓到13只的,都怪我太粗心,有个夹子没安置好,让一只紫貂给跑掉了。” 一想到那跑掉的紫貂意味著整整500块钱打了水漂,王喜栋就满心自责,恨不得狠狠地扇自己两巴掌。 看著王喜栋那副捶胸顿足的模样,他父亲王和平的嘴角不受控制地抽了抽。 王和平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70元,王喜栋这次打猎的收穫,抵得上他三四年的工资了,可这小子还在为跑掉的500块钱唉声嘆气,这不是在自己面前显摆吗?简直就是在打自己的脸! “得忍住!一定要忍住!看在这小子带回来2000多块钱的份上,我不能发火……”王和平闭上眼睛,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著,试图压制住內心的怒火。 然而,这怒火哪是那么容易压下去的! 王和平心里跟明镜似的,那些紫貂皮明显是夏长海有意让给王喜栋的。 不然就王喜栋那本事,別说和夏长海对半分了,就算是一九分,他都算是占了大便宜! 毕竟从製作夹子,到四处寻找紫貂的棲息地,再到小心翼翼地布置陷阱,这些关键的活儿,几乎都是夏长海一手操办的。 要是没有夏长海,王喜栋还想夹到紫貂皮,那简直是异想天开! 自己没本事就算了,还在这儿瞎得瑟! “嗖!”王和平顺手从地上捡起一个果核,朝著王喜栋的脑袋就丟了过去,不偏不倚,正好砸中。 他狠狠地瞪了王喜栋一眼,骂道:“问你什么你就老老实实回答,別在这儿瞎扯些没用的!你要有长海一半的能耐,我就烧高香了!” 王喜栋刚想顶嘴,心里想著你砸我的果核还是我买的呢,可一抬头,看到夏建国那严肃得仿佛能吃人一样的眼神,顿时嚇得一哆嗦,赶紧躲到了夏长海的身后。 他对夏建国的畏惧,比对自己亲爹还要多几分!他心里清楚得很,现在这局面,只有夏长海能应付,自己要是乱说话,那可就惨了。 夏建国静静地凝视著夏长海,此刻他的心情和王和平一样,复杂得难以言表。 先是之前黑熊的事情,后来又冒出个大个子,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对儿子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有了心理准备。 可没想到,夏长海居然又悄无声息地干出这么一件惊人的大事。 12张大皮,卖了6300元,还搞到一把崭新的56式半自动步枪,外加满满一卡车的物资……这里面隨便拿出一样,都是他自己想都不敢想,更別说做到了。 都说父亲盼著孩子能快点长大、有出息,可当这一天真真切切到来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坦然接受呢? 沉默了好一会儿,夏建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情格外严肃,问夏长海:“你是不是真的铁了心不打算去上班了,一门心思就只想打猎?” 之前他之所以那么爽快地答应夏长海去打大围,一方面是不想打击儿子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他打心底觉得夏长海根本赚不到买枪的钱。 他觉得,平日里说再多的大道理都没用,不如让儿子去山里吃点苦头,等夏长海在山里四处碰壁,尝够了现实的苦头,自然就会明白,安安稳稳地上班才是正路! 可现在,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才过去两天,夏长海居然就把买枪的钱赚够了! 若不是偷偷掐了自己好几下,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夏建国都要以为自己还在做梦呢。 “儿子,要不咱別干这行了吧。”母亲在一旁忧心忡忡地劝说道,“打猎这事儿太危险了,你可以先去上班,等休息的时候再去山里打打猎,这样两边都不耽误……” 夏长海静静地听著母亲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的厌烦,反而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这是一位母亲对孩子最纯粹、最无私的关爱,他怎么可能会嫌弃呢? 上辈子,他无数次在梦中醒来,渴望的不就是这样温暖的场景吗? 等母亲说完,夏长海带著一丝歉意地笑了笑,然后目光坚定地看向自己的父亲,说道:“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去上班,不过,我也没打算一辈子靠打猎过日子。我心里有个计划,只是这个计划需要很多钱!” 言外之意,他现在打猎就是为了攒钱。 停顿了一下,夏长海接著说道:“不仅我不上班,我还想让您和王叔也辞去工作。” 第31章 日子会越来越有盼头 这话一出口,就像一颗炸弹在人群中炸开。 几位长辈都被惊得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就连王喜栋也惊讶得合不拢嘴。 他还真不知道夏长海居然有这样的想法! “哼!”夏建国冷哼了一声,“我要是辞职了,这一大家子人都得喝西北风!” “我能赚钱养活大家,你们就在家好好享清福就行!”夏长海认真地说道。 听到这话,夏建国下意识地想要反驳,可一想到儿子才刚赚了6000多元,到了嘴边的话又被他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等你真能赚到足够的钱再说吧!”说完,夏建国站起身,转身就走。 他觉得这会实在没法再聊下去了,再聊下去,事情只会越来越离谱! 夏建国这一走,王喜栋顿时没了顾忌,胆子也大了起来。 “爸,听到没,赶紧辞职在家养老吧。” “以后我来赚钱养你!”王喜栋拍著胸脯,信誓旦旦地说道。 “滚一边去!”看到儿子那得意忘形的样子,王和平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抄起旁边的鞋子就朝著王喜栋打去。 嚇得王喜栋连滚带爬地夺门而出,一边跑还一边喊:“你再这么对我,我以后可不给你养老啊!” “好啊,你个小王八犊子,终於把心里话给露出来了是吧!” “还敢说不给我养老,看我今天不打死你!”“给我站住,別跑!” …… 夏长海看著王家人乱成一团,嘴角微微上扬。 他心里可一点都没有因为没说服父亲而失落,恰恰相反,此刻他心情格外舒畅。 毕竟,今天试探父亲得到的结果,远比他之前预想的要好得多。 在他的记忆里,父亲夏建国是个特別固执的人,而且勤快得过分,一天到晚都閒不下来。 就好比现在很多退休老人,每个月拿著一两万的退休金,却还是要去种菜、捡废品,甚至找些零工来做。 要是子女劝他们別干了,还会被骂不孝顺。 他们根本就没考虑过,一旦自己身体出了问题,的医药费可比赚的那点钱多多了。 夏长海一直特別担心,就算自己以后赚了大钱,父亲还是不愿意从机械厂辞职,非要继续在那儿干活。 可现在是法治社会,他又不能强行把父亲拉回来。 要是父亲不离开机械厂,就隨时可能遭遇意外,这事儿让夏长海头疼了好久。 还好,从昨天夏建国的反应来看,他好像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顽固。 起码当时没有直接拒绝,只是说了句“等你赚到那么多钱再说吧”。 夏长海觉得,有这句话就足够了,只要没拒绝,那就还有希望。 他暗暗给自己打气:“接下来最重要的事就是努力赚钱!只要我能让家里过上好日子,再想些別的办法,父亲肯定会认真考虑我的提议!” 第二天,夏长海一觉醒来,发现父亲夏建国已经去上班了。 院子里,妹妹夏子梅正和王如海、王子婷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吃点心。 三个小傢伙乖巧得很,一声不吭,专注地拆著点心外面的包装。 对於小山村的孩子来说,那些印著漂亮图案、样式新奇的包装纸,可是难得的宝贝。 要是拿出去,不知道得让多少小朋友羡慕呢! “汪!”平日里懒得出奇的大黄,今天见到夏长海,居然主动叫了一声。 夏长海忍不住调侃:“算你还有点良心,不枉我专门买鸡架子餵你。” 他可算是摸透这只懒狗的脾气了,不给好处就没动静,典型的无利不起早。 “妈,早饭吃啥呀?”夏长海从厨房的水缸里舀了一盆水,也没兑热水,隨便洗了把脸。 结果喊了半天,都没人回应他。他找了一圈都没看到妈妈,便问夏子梅:“子梅,你看见妈了吗?”夏子梅小口小口地吃著点心,小手还在下面接著,生怕有碎屑掉到地上。 吃过苦的孩子都知道不能浪费粮食,她回答道:“爸爸说,妈妈天没亮就出去了,给大姐送点大米和麵粉。” 夏长海去仓库看了看,发现確实少了几袋大米、白面,连猪也少了一条腿。 不过他倒没太在意这些,他和大姐的感情一直很好。 以前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不用父母提醒,大姐总会主动让给他。 上辈子自己落魄的时候,大姐也没少帮衬自己。 而且他记得大姐最近好像又怀孕了,这个时候正需要补充营养。 在农村,娘家的支持就是女人的底气。 夏家这么大方,大姐在婆家不管生男生女,说话都有分量。 想像一下,直接几袋大米、白面送过去,隔三岔五再送点肉,谁敢说三道四? 別人家可能觉得离婚丟人,二婚女人不好找对象,但要是女方家里条件好,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就说昨天夏长海那阔气的样子,要不是夏子梅年纪小,估计媒人们早就挤破门槛了。实际上,现在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打主意了。 夏子梅年纪小不懂这些,可夏长海已经20岁了,在过去,这个年纪孩子都能生两个了,正是適合结婚的年纪。 夏家的当家夏建国口碑不错,还是机械厂的老员工,端著铁饭碗。 夏长海本人长得帅气,除了小时候调皮点,也没做过什么坏事。 虽说现在没工作,但看起来比他爸混得还好,毕竟谁捨得1800元买东西啊,那可是机械厂工人好几年的工资!这样的家庭,哪个姑娘不想嫁? 要是能促成这门亲事,夏家给媒人的谢礼肯定少不了,往少了说,起码得给一张大团结(10元人民幣),往多了说,说不定能给一头猪呢! 连续吃了好几天肉,夏长海早就吃腻了,没了胃口。 他隨便吃了几个白面馒头,又吃了个冻梨润润嗓子。 这时候,王喜栋从墙头翻了过来,手里还抓著两个大肉包,是猪肉馅的。 看他这动作,昨晚估计没被揍得太惨。 夏长海嘱咐三个小傢伙在家別乱跑,要是有什么事就喊隔壁的周秀琴帮忙。 第32章 打猎有了「新队友」 然后他从仓库拿了两袋大米、一大块猪肉,又拿了些烟和酒,准备去朱爷家。 之前朱爷和他约好了,让他今天过去一趟。 第一次登门拜访,不管从人情还是道理上来说,都不能空手去。 王喜栋听说要去朱爷家,直接把肉包子丟给弟弟,大声喊道:“老大,等我一下!”说完,几步就又从墙头翻了回去。 几分钟后,他再次出来的时候,手里也拿了不少东西。 夏长海看到这一幕,也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朱有才的家在寧夏村南边,靠近山的位置,从他家进山很方便,就是周围有点冷清。 当夏长海和王喜栋赶到的时候,正巧瞧见朱爷在院子里劈柴。 “哟,你们来就来嘛,还带这么多东西,真是太客气啦!” 朱爷赶忙停下手里的活儿,连连摆手,想要把礼物推拒回去。 他心里满是疑惑,实在搞不明白夏长海为什么对自己如此客气。 朱爷向来不是那种喜欢仗著年纪大就摆架子、占別人便宜的人。 之前剥皮那件事,他就觉得特別过意不去,如今对方又带著这么贵重的礼物登门,他更是觉得受之有愧。 只稍稍瞥了一眼,他就清楚,夏长海和王喜栋手里的这些礼品,加起来少说也得七八十块钱!別人家过年时,女婿去丈母娘家都很少送这么厚重的礼,他哪里敢收呢? “朱爷,您可別这么见外。晚辈第一次来拜访您,怎么能两手空空呢!您就別跟我们推辞啦。喜栋,快把东西给朱爷拿进屋里去。”夏长海一边伸手拦住朱有才,一边把手里的礼物递给王喜栋。 “好嘞!”王喜栋应了一声,便接过礼物往屋里走去。 经过一番推让,朱有才见实在没办法拒绝, 只好无奈地笑了笑,收下了礼物。经此一事,在朱有才心里,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分量变得不一样了。 毫不夸张地说,孤身一人的他,潜意识里已经把这两人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等王喜栋把礼物放好后,夏长海直接问道:“朱爷,您之前说让我们今天过来,到底有什么事呀?” “瞧我这记性,差点把正事儿给忘得一乾二净!”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朱有才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然后站起身,走出院子,说道,“你们俩跟我来。” 夏长海和王喜栋对视了一眼,心里都对朱爷要带他们去的地方充满好奇,但还是乖乖地跟了上去。 二十分钟后,朱有才带著他们来到了山里的一座小木屋前。 还没走近,夏长海就隱隱约约听到了一些熟悉的声响。 他突然想起朱有才年轻时的职业,心中一动,暗自思忖:难不成朱爷要把那个给我?要是真这样,可就帮了我大忙了! 暂且不说夏长海心里在琢磨什么,在朱有才的带领下,三个人来到了林间的小屋前。 此时,之前听到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清晰。 “汪汪汪!”起码有三四只狗在叫。 推开门,只见四条狗在屋里上躥下跳。 一条是青色的,一条是黑色的,还有两条是白色的。 它们一看到朱有才,显得格外兴奋,全都朝著朱有才身上扑去。 可紧接著,“嗷!”像是闻到了陌生的气味,四条狗瞬间安静了下来,齜著牙,压低身体,后腿紧紧绷著,摆出了攻击的姿势,这明显是要发动攻击的前兆。 “滴!”朱有才吹了一声口哨,四条狗立刻又恢復了平静。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心想:这狗真是训练有素,令行禁止,简直是好狗啊! “朱爷,这是猎犬吧?”夏长海问道。 他知道,能听懂哨音的可不只有牧羊犬。 实际上,猎人进山打猎的时候,如果彼此距离稍远一些,基本都是依靠哨音来指挥猎犬行动。 “没错,它们都陪著我好些年了。唉,可我这把老骨头……”朱有才嘆了口气,虽然没再多说什么,但这一句“年纪大了”,其中的无奈之情,大家都心领神会。 確实,猎人这一行当,通常是年纪越大,经验就越丰富。 可一旦上了年纪,人的体力就会大幅下降。 和很多人想像的不一样,用猎犬打猎,並不是让猎犬直接把猎物咬死。 猎犬的主要作用是牵制、拖延猎物,给猎人创造捕杀的机会。 除非猎物个头很小,否则最后致命的那一下,还是得由猎人来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猎人体力跟不上,就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猎狗累得没了力气,最后让猎物给跑掉了。 这种情况虽然没有什么危险,但要是次数多了,猎狗就会失去斗志,没了斗志的猎狗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第二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猎狗可能会伤亡惨重。 像大个子、傻狍子这类没什么攻击性的猎物还好说,但要是碰到野猪、黑熊这些猛兽,负责牵制的猎狗可就是在拿命冒险了。 猎人晚到一秒,猎狗面临的危险就增加一分。 很多猎人都听说过,一次狩猎下来,猎狗全军覆没的事情。 对於猎人来说,猎狗既是打猎时的得力助手,也是如同家人一般的存在。 谁愿意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家人去冒生命危险呢? 朱有才感慨了一会儿,话题一转,看向夏长海问道:“长海,你觉得我这几条狗咋样?”虽然是个问句,但他说话时满脸都是骄傲的神情,显然对自己的狗非常满意。 夏长海听了,认真地观察起这几条狗。 这一打量,还真让他吃了一惊。 不得不说,这几条狗的品相和状態都特別好! 在那个时候,养狗的人少之又少,別说是宠物狗了,就连普通的家犬都不常见。 毕竟当时人们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哪还有多余的粮食来餵狗呢? 由於观念和实际需求等因素,乡下养狗的情况比城里稍微好一些。 不过养的大多都是本地品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中华田园犬,主要用来看家护院。 在北方,人们习惯把狗叫做笨狗,这可不是说它们真的笨,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就像笨鸡、笨猪、笨鸡蛋一样,很多动物前面都能加个“笨”字。 第33章 好的猎犬有自己的血性 中华田园犬的品种多种多样,但不是所有的笨狗都能成为猎犬。 想要成为合格的猎犬,需要具备几个特点: 一是身体强壮,身体素质要好; 二是聪明伶俐,能听懂主人的指令; 三是勇敢无畏,面对猎物不害怕; 四是指令感强,主人一发出指令,就能立刻做出反应。 这些特点听起来似乎不难,单独拿出一项,感觉很多狗都能做到。 但实际上,要让一条狗同时具备这些特点,可没那么简单! “朱爷,您这青狗,看著像是个头狗吧?” 夏长海虽说嘴上说著在观察所有的狗,但他的目光大部分时间都落在那条体型最大的青狗身上。 北方山区的土狗,普遍体型都比较大。 七八十斤的个头很常见,体重达到一百斤的也不少,甚至有些能超过120斤! 那条青狗往地上一蹲,看起来就跟小藏獒似的! 尤其是它的眼神,透著锐利,还带著一丝理智,既冷静又隱隱有股嗜血的狠劲。 夏长海越看越喜欢。 “哟,你还知道头狗这说法?” 朱有才有些惊讶地看了夏长海一眼,一般外行人可不知道这个专业术语。 在外人眼中,猎狗和普通狗似乎没什么太大区別,无非就是体型更大、更强壮、更凶猛一些,看起来都差不多。 然而实际上,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 所谓头狗,简单来说,就是狗群里领头的那只。 每次发现猎物,它总是第一个衝上去。 而帮狗,也就是其他的狗,会跟著头狗行动,配合它牵制、追击猎物。 在狗群里,头狗的地位是最高的。 夏长海没在意朱有才的惊讶,又往跟前凑了凑。 在打猎的圈子里,一直流传著“青狗出头狗”这么个说法。 意思是,在同等强度的训练下,青狗更有可能成为头狗。这也是他猜测朱有才这条青狗是头狗的原因。 朱有才伸手轻轻摸了摸青狗的脑袋,说道:“没错,这青龙是头狗,香头也挺不错!” 夏长海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赶忙问道:“难不成是抬头香?” 朱有才这会儿也不再对夏长海懂这么多行话感到奇怪了,只是有些惋惜地摇了摇头:“我了好长时间训练,它也就只能算半个抬头香。” 夏长海听了,心里有点小失落。 不过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態,自我安慰道:抬头香那可是极品猎狗才有的特质,哪能那么容易碰到?半个抬头香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说的抬头香,是香头的一种。 大家都知道,狗追捕猎物主要靠嗅觉,行话就叫香头。 香头有好有坏,嗅觉越灵敏的自然就越好。 除了灵敏程度,香头还分为两大类:抬头香和低头香。 低头香,从名字就能猜到,猎狗得低著脑袋,靠著猎物留在岩石、泥土、落叶这些东西上的气味来追踪。 电视剧里的警犬大多是这种狗,比较常见。一般的狗经过特训,基本都能掌握这种本领。 毕竟狗的嗅觉本就很敏锐,人们只要引导它们的行为模式就行。 在春夏两季,低头香的猎狗还挺好用。 可一到秋天,满地都是落叶,风一吹到处飘,低头香的猎狗就没办法追踪了。 到处都是各种味道,根本分不清。 抬头香的狗就不一样了。 所谓抬头香,就是猎狗不用低著脑袋闻味,只要把鼻子朝天,嗅嗅空气,就能敏锐地捕捉到猎物路过时残留在空气中的气息! 哪怕猎物在几百米之外,中间还有条小河隔著,抬头香的狗也能精准追踪。 夏长海前世为了找一条抬头香的猎狗,前前后后了80多万,这就足以看出它有多珍贵了。 话题扯远了。 朱有才有些不舍地挨个摸了摸四条狗,然后问夏长海:“长海,这几条狗你要不要?” 夏长海反问道:“您捨得给我?” “跟了我这么多年的老伙计了,哪能捨得……” 朱有才闭上眼睛,像是不忍心说出口,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可要是继续跟著我,它们最后都没个好结局!” 看著有些落寞的朱爷,夏长海点了点头。 他能明白朱有才的意思,自己前世就经歷过类似的事。那条猎狗临死前的眼神,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王喜栋一脸茫然:你们在说啥呢?怎么就没好下场了?这些猎狗看著不都挺精神的吗? “老大,你们到底在讲啥啊,我咋一点儿都听不懂?” 王喜栋忍不住问道,“为啥它们跟著朱爷就得死啊?” 夏长海站起身来,思绪仿佛回到了前世。他没有直接回答王喜栋的问题,而是问道:“喜栋,你觉得猎狗老了,不能打猎了,该怎么处置?” “那肯定是带回家好好养著啊。”王喜栋想都没想就回答道,猎狗辛苦一辈子,老了也该享享清福。 “不对!”夏长海摇了摇头,“那不是猎狗想要的结局!” 前世,他就是这么对待自己第一条年迈的猎狗的。 结果呢?当那条猎狗確定自己再也没法上山打猎后,就不再吃东西了。 那时夏长海已经很有钱了,对自己的“老伙计”,他自然不会吝嗇。 长白山的熊瞎子肉、远东的大白鹅、南非的水牛肉……为了让猎狗吃东西,他前前后后了上百万!甚至还专门聘请了最顶尖的兽医24小时守著。 可即便如此,猎狗的身体还是越来越虚弱。 后来还是一位老猎人给夏长海提了个建议:“你带它去打猎试试。” 夏长海照做了,那条猎狗最后也死了。 但不一样的是,它死在夏长海怀里的时候,眼神里没有丝毫遗憾,除了满足,就只剩下对夏长海的眷恋和不舍! 就像將军要是死在病榻上,那是莫大的耻辱一样。 一条真正的猎狗,也无法接受自己在家里慢慢老死!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但事实就是这样。 朱有才眼眶微微泛红,眼神却坚定地盯著王喜栋,语气沉沉地说道:“小子,你给我牢牢记住,好狗就该在山里拼搏,就算死也得死在山里!” 第34章 与「新队友」朝夕相处 王喜栋赶忙挺直腰板,一脸严肃,恭敬地回应:“朱爷,您吩咐,我听著!” 之前,夏长海想要朱有才的狗,朱有才再三拒绝,可夏长海还是没让他白送,硬是塞给他400块钱。 在当时的市场上,一条成年的猎狗,价格也就七八十块。 要是好几条猎狗组成狗帮一起卖,总价还能再优惠点。 不过,夏长海不差那几十块钱。 朱有才的这个狗帮实在是厉害,就说头狗青龙,那可是有著“半个抬头香”的本事。 雪溜子、旱溜子也毫不逊色,咬猪、掛钳子不在话下,还能准確认出黑瞎子、马鹿、狍子这些猎物,一看就是在山里摸爬滚打、实战经验丰富的老猎狗。 要是把这几条狗放到30年后,標价50万都有人爭著抢! 別质疑值不值,毕竟物以稀为贵嘛。 在懂行的人眼里,没有几年时间,再加上点运气,根本训不出这么出色的狗。 除了头狗青龙,另外三条帮狗同样出色。 据朱有才介绍,那条黑狗叫黑豹,是四条狗里速度最快的。 它体重大概90斤,不算重,但是特別机灵,反应极快,喜欢攻击猎物的后半身。 要是遇到母猪还好,要是碰上公兽,它自己就能对付200斤左右的! 別觉得夸张,想想看,哪个雄性动物要害被咬住了还能正常行动? 剩下的两只白狗也不简单。 它们是双胞胎,一只叫大白,一只叫小白,体型比青龙还大一些,擅长配合进攻。 遇到厉害的猎物,冲在前面的往往是它们俩。 夏长海看到它们身上布满了伤疤,有的伤口又深又长,像条沟一样,明显是黑熊的利爪抓的; 还有些伤疤向外翻卷,边缘参差不齐,多半是野猪的獠牙造成的。 新狗里面,很多脾气倔强又莽撞,就像初生牛犊不怕虎,没吃过亏所以不知道害怕。 但像大白和小白这样,受了那么多次伤还毫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狗,真的非常少见。 藏獒够凶猛厉害吧?很多藏獒受伤几次之后,气势就明显弱了。 重生之前,夏长海就不止一次吐槽过,外面把藏獒吹得太神了。 或许是为了表达对夏长海的感谢,又或许还有其他原因。 朱有才临走的时候,送给夏长海一把硬弓。 听说这弓是他以前在集市上淘来的,看著像个古董,特別难拉开。 夏长海看了两眼,他也不懂这是不是古董,只知道拉起来特別费劲。 不过他也没太放在心上,毕竟现在都有枪了,谁还会去玩弓呢? 夏长海牵著猎狗回到家,直接把它们关进了小仓库。 別看这些猎狗在他手里挺老实,那是因为朱有才亲自把狗绳交到他手上。 猎狗有个特殊习性,如果是主人亲自把它们交给別人,一般不会乱叫。 但要是有陌生人未经允许碰狗绳,那可得小心自己的手指了! 不叫可不代表它们就听话。 换了新主人,猎狗心里多少有点害怕、慌张,这个时候带它们去打猎根本不现实,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它们跑得比人还快! 而且这个阶段的猎狗还特別容易伤人。 成年人还好说,可夏长海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呢,万一出点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夏长海反覆叮嘱三个孩子,绝对不能靠近猎狗,然后就开始亲自给四条猎狗准备丰盛的食物。 这是老一辈猎人传下来的方法,新主人当著猎狗的面亲自做美食,再加上点“表演”,猎狗很快就能重新认主。 到时候再带它们去山里转几圈,打几只野兔、野鸡,它们就会跟自家养了很久的狗一样听话。 接下来的几天,夏长海过得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有点宅。 他每天不是琢磨著给猎狗做好吃的,就是牵著它们在村里和附近的小山上溜达。 结果外面就开始传出一些不太好听的话,尤其是袁家兄弟。 他们之前第一次说夏长海捡漏,结果被王喜栋无意间拆穿了。 第二次又说夏长海上山啥都没打到,结果当天下午夏长海就拉回一卡车物资。 这让袁家兄弟丟尽了面子,於是他们到处造谣,说夏长海有钱就开始学坏了,居然还公开“炫富”! 虽说大家都知道袁家兄弟和夏长海、王喜栋之间有矛盾,但对於这个说法,很多人居然还挺认同! 这也不怪大家这么想,当时寧夏村谁不知道夏长海上山赚了大钱,拉回来价值1800元的物资,谁听了不眼红,恨不得那些东西是自己的! 在这个时候,夏长海牵著4条肥壮的狗到处晃悠,可不就像在炫富嘛! 有人可能会说,那是猎犬,又怎样?猎犬吃得可比土狗多多了! 那时候,人都捨不得大鱼大肉隨便吃,夏长海倒好,还养猎犬,要知道,猎犬可不能光吃素,每天至少得吃一顿肉! 这些话还传到了夏建国耳朵里。 对此,夏建国的態度很乾脆:不理会!要是有人说得太过分,就直接懟回去。 他心里清楚夏长海根本不是那种爱炫耀的人,就算夏长海真的是在炫富,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当时国家都在搞改革,早就没了过去那些陈旧的规矩,谁规定了赚钱后就不能展现自己的生活变好了? 现在又不是旧社会,哪还有“地主”这种说法。 要是非要论家庭出身,夏建国祖上三代都是贫农,根正苗红得不能再红了。 他家早就该过上好日子啦! 儿子有本事,做父母的自然也跟著有面子。 夏建国確认儿子夏长海不打算进厂,而且还特別有能力之后,在厂里说话都更有底气了! 俗话说得好,不想当將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在工厂里,要是连当科长的想法都没有,那格局可就小了,说不定哪天还能当上处长呢!领导又怎么样? 我要是没打算求你办事,根本就不用怕你! 要是真把事情闹大了,到时候谁更难堪还不一定呢! 要知道,在80年代,工人的地位可不是二三十年后能比的。 第35章 带著「新队友」进山操练操练 那时候要是想开除一名工人,手续特別繁琐,得经过层层审批。 像组长、主任这些小官根本没什么权力决定,就算是厂长,在做决定之前也得好好考虑考虑,这么做值不值得,毕竟还得接受上级的问询! 更別说还有举报信这一“厉害武器”,要是被人举报了,麻烦可就大了。 先不说外面那些流言蜚语。夏长海连著好几天都陪著那四条猎犬,总算是和它们混熟了。 不过说到默契程度,这还得在实际行动中慢慢培养。 眼看著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夏长海心里又开始琢磨著要行动了。 他现在有枪,又有猎犬,一切准备就绪,就差一个合適的机会了! 王喜栋对他的想法那是大力支持,这几天他可憋坏了,就盼著能进山打猎呢。 “明天就进山!”夏长海说道。 第二天凌晨5点刚过,天还没亮,四周一片漆黑,夏长海轻轻推开家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来。 此时他身著一身专业的猎人装扮,身前挎著专门用来装猎物的猎兜,背后背著56式步枪,胸前还掛著一个哨子。 院子里的几条狗听到动静,耳朵一下子就竖了起来。 本来夏长海还担心自家的大黄和新养的四条猎犬合不来。 可別小瞧了家犬的领地意识,因为它们常年待在自家院子里,很少外出,所以对领地的重视程度比野狗还要高。 野狗要是在自己的领地遇到猛兽,说不定还会选择避让。 但家犬不一样,它们就算拼了命也要守护自己的领地! 家犬连凶猛的野兽都不怕,又怎么会怕猎犬呢? 要是真打起来,肯定会毫不退缩。 按道理是这么回事,可问题在於,一边是家犬大黄,另一边是四条猎犬,而且大黄势单力薄。 要是真打起来,大黄说不定很快就会被猎犬撕成碎片。 为了保护大黄,夏长海甚至都打算先把它送到王喜栋家。大 黄和王喜栋家的小白龙很熟悉,送到那儿去不会打架。等这次打猎结束,再把大黄接回来就行。 然而,让夏长海没想到的是,青龙它们似乎並不想和大黄髮生衝突,甚至隱隱约约还对大黄有些畏惧。 这可把夏长海弄糊涂了,他甚至开玩笑地想,难道大黄身上有山大王的血统,天生就带著一种威慑力? 当然,这只是他的玩笑话。 毕竟狗和老虎存在生殖隔离,就算不存在,老虎的生殖器官结构特殊,充血后比农村土狗的脑袋还大,根本不可能完成配种。 夏长海快步上前,安抚住躁动的狗群。 这个时间点要是狗大声叫起来,肯定会被邻居骂的。 他轻轻解开青龙它们的狗绳,又到厨房拿了几个冻得像石头一样的粘豆包,然后走出了院门。 王喜栋还是和往常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外面等著了,手里还牵著一条狗绳。 小白龙一看到夏长海,兴奋地叫了起来。 “你怎么把小白龙带来了?”夏长海皱了皱眉头问道。 家犬和猎犬虽然都是狗,但它们的用途完全不一样。 在寧夏村,不是没有人尝试过带著家犬进山打猎,可结果都不太好,那些家犬要么在山里失踪了,要么死得很惨。 王喜栋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憨厚地笑著说:“我爸说小白龙以前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帮狗,我就想著带它来试试。” “哦?没想到小白龙还有这本事……”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小白龙一眼。 单从体型来看,还真看不出来小白龙能当猎犬。 原因很简单,它太瘦了! 和大白、小白比起来,它差远了,就连90斤重的黑豹都比它壮实。 就它这体型,感觉也就只能抓抓野兔、扑扑野鸡了。 不过既然已经把小白龙带出来了,再牵回去也麻烦,反正这次进山夏长海也没打算追捕大型动物,主要是想和青龙它们培养一下默契,顺便让它们找找打猎的感觉。 毕竟几个月没进山打猎了,再好的猎犬也可能会有点生疏。 夏长海牵著狗绳,让青龙它们和小白龙互相闻闻味道,熟悉一下彼此,然后两人带著五条狗,朝著大山出发了。 在大山的清晨,天色还未完全放亮,夏长海和王喜栋起了个大早,可他们不知道,还有人比他们更早出发。 在连绵的大山之中,袁家兄弟正艰难地朝著大山深处行进,他们的身影在蜿蜒的山路上时隱时现。 兄弟俩的背上,背著特製的大斧和粗壮的绳子等工具,每走一步,都显得有些吃力。 他们所背的大斧,可不是普通的斧头。 这斧子的斧刃异常宽大,在微弱的晨光下闪烁著冷冽的光,而斧柄更是比寻常斧头的柄长了差不多三倍。 乍一看,这斧头显得有些笨重,可它的威力却不容小覷。 要是使出全力抡下去,那力量简直惊人,別说是凶猛的熊的脑袋,就算是在寒冷冬天里,被冻得如同石头般坚硬的树干,也能被轻易砍断。 “大哥,咱打听到的消息靠不靠谱啊?” 袁天伟伸手压了压头上的狗皮帽子,在呼啸的山风中提高音量问道。 这天虽说没有下雪,但山里的寒风依旧凛冽刺骨,吹在脸上就像刀割一样。 “那肯定靠谱!这消息我可是了两块钱买来的!” 袁天杰一提起这事,心里就有点窝火。 都是沾亲带故的,对方居然收了钱才肯把確切地点告诉他。 “姐姐真是看走眼了,怎么就嫁给了这样的人……” 原来,给袁天杰提供消息的是他姐夫魏军,准確来说,消息的源头是魏军的父亲老魏头。 老魏头在林场上班,平日里也会兼职打猎。 他閒暇时喜欢在山里布置些夹子、套子,运气好的时候,能抓到傻狍子、马鹿、野猪之类的猎物。 这种打猎方式成本不高,收益却还不错。 袁家兄弟从小就对大山充满了好奇,经常往山里跑,很大程度上就是受老魏头的影响。 第36章 袁家兄弟设陷阱掏熊仓子 就在前几天,老魏头像往常一样去山里布置陷阱,意外发现了一个熊仓子,而且还是地仓! 换做是夏长海,说不定早就自己去掏这个熊仓子了。 可老魏头如今都六十多岁了,身体大不如前,儿子魏军小时候还被熊瞎子袭击过,现在只要一听到哪里有熊出没,就会下意识地绕著走,根本没办法去掏熊仓子。 老魏头起初打算用这个消息去某个猎户家换顿酒喝,后来从儿媳妇那儿得知,袁家兄弟正在四处打听熊仓子的消息。 他寻思著“好处不能便宜了外人”,与其把这个赚钱的机会让给別人,倒不如留给自家亲戚。 於是,就有了魏军和袁天杰之间的这次交易。 袁家兄弟之所以想尽办法、不惜钱买这个消息,除了想弄到熊胆卖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他们想爭一口气! 他们想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並不比夏长海和王喜栋差。 人家能掏熊仓子,他们也一样能行! 两人把心里的各种想法都暂时拋到脑后,鼓足了劲儿继续赶路。 在崎嶇的山路上走了好一会儿,终於来到了目的地。 通常情况下,黑熊冬眠喜欢选择向阳的山坡,他们找到的这个熊仓子位於山腰偏下的位置。 这个洞穴看起来不算大,宽度大概在2.5米左右,高度有两人多高。 洞口堆满了枯树枝和落叶,从外面很难看清里面的情况。 “老大,没错,里面肯定有黑熊!” 袁天伟小心翼翼地靠近洞口,仔细观察了一番后,確定这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熊仓子。 在冬天,判断洞穴里有没有冬眠的熊,方法其实並不复杂。 只要看看洞口有没有冰棱就行。 因为黑熊在冬眠时会呼吸,它的体温会使洞穴內部的温度比外面稍高一些。 这些热量会把洞口的积雪融化,再加上黑熊呼吸带出的水汽,就会在洞口凝结成一条条细长的冰棱。 所以,要是在野外看到某个洞穴洞口有不少冰棱,基本上就能確定里面有熊在冬眠。 听到弟弟这么说,袁天杰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神色。 对於掏熊仓子这项危险的活计来说,確定目標位置往往是最困难的一步。 现在这个难题解决了,接下来似乎就轻鬆多了! “快,今天咱俩一定要把这头黑熊拿下!晚上回村就能吃红烧熊掌啦!” 袁天杰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把黑熊带回村子,想像著到时候大家对他们投来羡慕和夸讚的目光。 “好嘞!”袁天伟应了一声。 俗话说,天仓小孩瞅一瞅,地仓阎王也发抖。 天仓和地仓只是黑熊冬眠位置的不同叫法,但对於猎人而言,应对的难度却有著天壤之別。 天仓,也就是树仓子,对猎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天然的陷阱。 熊要是被激怒了,想要从树洞里出来,就得从底部往上爬,速度肯定快不起来。 而且树仓子的出口一般都比较小,这就给猎人提供了很多布置陷阱的机会。 地仓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管洞穴是深是浅,熊一旦衝出来,根本不会减速。 几百斤重的大傢伙,以每小时四五十千米的速度猛衝出来,那衝击力简直难以想像。 並且地仓的洞口比较大,很难像夏长海那样用木棍把熊卡住。 所以, 就算是经验丰富的夏长海,要是遇到地仓,也得慎重考虑一下,冒这个险到底值不值得。 毕竟, 因为掏地仓而出事的例子太多了。 就算猎人手里有热武器,也不敢保证万无一失,更別说和熊近身搏斗了! 当然, 袁家兄弟敢来掏这个地仓,也不是一时衝动。 相反, 他们做了不少准备工作。 “天伟,那几根钢钉一定要钉结实了,这可关係到咱俩的小命!” 袁天杰一边收集柴火准备生火,一边不停地叮嘱弟弟,还时不时紧张地转头看向地仓深处,生怕里面的黑熊突然衝出来,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你就放心吧,大哥。这可是林场专门用来固定大松树的钢钉,绝对没问题!” 袁天伟说著,把头上的狗皮帽子扔到了一边,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水。 在零下十几度的寒冷天气里,泥土冻得像石头一样硬,他拿著锤子,把一根根二三十厘米长的钢钉往冻土里面钉。 每锤一下,都震得他双手发麻,但这样也能確保钢钉不会鬆动。 袁家兄弟的计划很简单,既然没办法用棍子限制熊的行动,那就用网来代替。 他们在地仓洞口用钢钉固定了一张大网,想著只要熊衝出来,就会一头撞进网里。 这样熊就跑不掉了,他们再找机会给熊致命一击。 为此,袁家兄弟还特意求父亲袁强从机械厂借来一张钢绳网,听说这张网的承载力超过5吨。 他们心想,“別说是熊,就算是老虎,被这网套住了,也绝不可能挣脱!”有了这张网,袁家兄弟心里踏实了不少。 几十分钟过去了。 兄弟俩把所有准备工作都完成了,还仔仔细细检查了好几遍,確定没有任何问题后,袁天杰紧紧盯著地仓深处,狠狠咬了咬牙,大声喊道:“动手!!” “行!!”袁天伟回应道,隨后把一个火把扔进了洞穴里。 火把一扔进去,洞口堆积的那些枯枝烂叶,在火焰的烘烤下,瞬间剧烈燃烧起来。 那些含有大量水分的物体在燃烧时,由於无法充分燃烧,產生了大量烟雾。 这些烟雾,一部分从洞口飘了出去,另一部分则朝著洞穴里面涌了进去!! 看到这个场景,兄弟俩不由自主地用力咽了咽口水。 他们的心里既紧张又兴奋,这种复杂的情绪从心底油然而生!! 他们以往打猎的最好成绩,也就是一次打到一只100多斤重的狍子。 像熊这种凶残的食肉猛兽,平常也就去山里采山货的时候,在老远的地方见过,什么时候想过要跟它正面交锋呢? 在他们这一辈人当中,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成功猎到过熊。 第37章 糟糕!袁家兄弟遭遇危险 要是他们这次真能把这个熊仓给端了,看谁还敢说他们比不上夏长海和王喜栋! 一想到自己能重新获得那份本就属於自己的荣耀,袁天杰顿时感觉头脑清醒了许多,原本对熊的恐惧也一下子消失得乾乾净净。 他紧紧握住手中的大斧,小声念叨著:“来吧,赶紧出来吧……” 没让兄弟俩等太久。 熊的嗅觉极其灵敏,再加上那些烟雾的味道实在是太刺鼻了。 站在洞口的兄弟俩都被熏得眼泪直流,更別说被困在封闭洞穴里的熊了。 没过一会儿,就听见从洞穴深处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熊吼声。 伴隨著这声吼叫,地面也微微震动起来,一头黑熊以极快的速度,撞开了还在燃烧的枯枝烂叶。 在火四处飞溅中,黑熊直直地衝进了事先布置好的钢绳网里! 钢绳网受到巨大的拉力,发出“嗡嗡嗡”的声响,其间还夹杂著钢钉被挤压进冻土的声音。直到这时,兄弟俩才回过神来! 这速度也太快了! 看著在钢绳网里疯狂挣扎,还时不时张开血盆大口,朝著他们怒吼的熊,袁天杰和袁天伟只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上心头,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这可不只是心理作用,不知不觉间,他们的后背已经被汗水湿透了。 儘管他们事先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还是低估了熊的厉害。 先不说它那快得惊人的速度,单单是刚才那声熊吼,就让他们头皮发麻,大脑都好像瞬间停止了思考。 实际上,如果不是提前有了心理准备,他们现在恐怕连站都站不稳。 所谓的“杀气”,虽然在电影里看起来像是一种超能力,但其实这是每一只大型食肉猛兽与生俱来的本领。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人类的染色体里,天生就有一段基因,让我们对这些嗜血的猛兽感到害怕。 就好比老鼠见到猫,本能地就会感到恐惧。 话题有点扯远了。 兄弟俩缓了几十秒,才慢慢恢復了对自己四肢的控制。 “大……大哥!!”袁天伟此刻已经没了之前的那份自信,他哆哆嗦嗦地拉了拉袁天杰的袖子,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啊?” 袁天杰的胆子明显比弟弟大一些。 看著在钢绳网里拼命挣扎,怎么也挣脱不出来的熊,他心里的恐惧渐渐消散,又鼓起了勇气。他隨手抓起一把雪,在脸上用力搓了搓。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袁天杰骂道,“一边儿去,看大哥我怎么收拾它!” 说完,他往手上吐了口唾沫。 他心想,移动的靶子不好打,这动不了的还能难倒我? 就算是熊,动不了不就是个活靶子嘛!一斧子砍不死,那就多砍几斧子! 他为了能更顺畅地发力,利索地把身上那件厚重的大袄脱下来,隨手扔给了袁天伟。 紧接著,他走到黑熊跟前,双脚在地面上用力地碾了碾,好让自己站得更稳,避免脚下打滑。此时,他的双眼紧紧盯著仍在奋力挣扎的黑熊,眼神中透著一股狠劲。 只见袁天杰腰部猛然发力,手中的大斧在半空中迅速划过,带出一道凌厉的弧线,那锋利的斧刃闪烁著冰冷的寒光,光是看上一眼,就能让人不寒而慄,想像得出这斧子要是砍在身上,会造成多么可怕的伤势。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只听“砰”的一声巨响! 袁天杰的意识瞬间模糊,他最后的记忆,永远定格在了一道快速闪过的黑影上。 耳边,还隱隱约约传来弟弟袁天伟那撕心裂肺、充满绝望的喊叫声…… 中午时分,夏长海和王喜栋带著几条猎狗,从山上慢悠悠地走了下来。 这次上山打猎,他们的收穫並不理想,仅仅抓到了几只野兔和野鸡。 王喜栋的挎兜里倒是还装著几只灰鼠,那是他用弹弓好不容易打下来的。 其实,这样的收穫才是打猎的常態。 山里的自然资源就算再丰富,也不可能夸张到隨便伸手就能抓到猎物。 对於猎人们来说,十次打猎,有九次都是空手而归,这才是大家日常打猎的真实情况。 往常,夏长海和王喜栋下山的时候,总会成为村里人的谈论焦点。 可今天却有些不同寻常。 村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太看到他们俩,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便又接著聊起其他事情了。 夏长海隱约听到人群中传来“袁家兄弟俩”“熊仓子”“打猎”这些词。 “难道那俩傢伙也去掏熊仓子了?”夏长海心里暗自思忖,“胆子可真够大的啊。”他著实没想到袁家兄弟居然如此大胆。 要知道,熊瞎子可不像野猪,它根本不怕人。 尤其是在冬眠时被吵醒的熊瞎子,那股子凶狠劲儿,就连老虎它都敢衝上去撕咬,更何况是普通的人呢! 所以,一般情况下,没人会轻易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就算是在最困难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也只有那些走投无路、 desperate的人,才会主动去掏熊仓子。 回到家后,夏长海和王喜栋熟练地处理起猎物。 他们先把野兔、野鸡的皮剥掉,用清水仔细清洗乾净,然后就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架起了简易的烧烤。 因为这次的猎物又小又少,不值得分给別人,两人乾脆决定自己享用。 在那个物资匱乏的年代,自然没有专业的烧烤架。 不过,有一个废旧的钢桶,再加上一些优质的木炭,就足以让他们吃得满足了。 烧烤的香味渐渐飘了出去,早就吃过饭的王如海闻到味儿,也顺著味儿凑了过来。 王喜栋这会儿玩性大发,带著点恶作剧的心思,把一个撒满辣椒粉的兔腿递给王如海。 这一下可把王如海辣得大喊大叫,嘴里还嚷嚷著要和王喜栋势不两立! 几个人正玩闹得开心的时候,院子里的几条狗突然全都警觉地站了起来。 它们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门外,嘴里发出“呼呼”的低沉吼声,摆出了只有在有陌生人靠近时才会有的警戒姿势。 第38章 赵长海上门寻求合作 果然,没过一会儿,就有人在门外喊道:“夏长海兄弟在家吗?” 夏长海愣了一下,居然有人来找自己?这可有点稀奇。 夏长海可不是个愣头青,相反,他有著两世的记忆,情商比一般人都要高。 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和王喜栋在村里的同辈人当中,处境有点“特殊”。 不管是因为別人嫉妒,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他们正在被大家有意无意地排挤,这是明摆著的事实。 不过,夏长海对此倒也不太在意。 虽然大家年龄差不多,但在他眼里,实在没必要和一群像小孩子一样勾心斗角的人计较太多。 他现在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大学生看著一群小学生在那儿爭来爭去,除了觉得有点好笑之外,並没有太多其他的情绪。 带著满心的疑惑,夏长海起身打开院门,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戴著狗皮帽子的男人。 这人身高不到1米7,下巴上还留著一小撮鬍鬚。 “赵大哥。”夏长海一眼就认出了来人,连忙把他迎进院子里,热情地打招呼说道。 这个人叫赵山河,比夏长海大10岁,住在村子的另一头。 因为他身材比较矮小,而且为人做事不太靠谱,总是闹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笑话,所以大家在私下里都叫他“赵二溜”。 对於这个外號,赵山河也不生气,时间久了,反而没什么人喊他的大名了。 但夏长海可不是那种喜欢拿別人的缺点开玩笑的人,在他看来,那根本就不是开玩笑,而是没素质的表现! 听到夏长海这么称呼自己,赵山河的眼睛微微一亮,原本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一下子都没了踪影。 “哈哈哈,我就说那些人都是有眼无珠,夏老弟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像他们说的那样……”赵山河笑著说道。 夏长海脸上带著淡淡的微笑,对於赵山河的话,既没有追问,也没有回应。 这种场面话,听听就算了。 可能是察觉到了夏长海的想法,赵山河有点尷尬地停住了话头。 直到这时,夏长海才主动开口问道:“赵大哥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呀?” 这是当地的一句客气话,其实真正的意思就是在问:你到我家来有什么事?要是换做別人,听到这话可能还会有点不好意思。 但赵二溜是谁啊?正如那句话说的,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號。 “老弟,今天我是来找你合作的。”赵山河说道。 从一开始喊夏长海兄弟,到后来喊夏老弟,再到现在直接喊老弟,也不知道他这自来熟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 不过夏长海倒也没把这当回事。 “什么意思?”夏长海疑惑地问道。 “袁家兄弟的事儿,你听说了吗?”赵山河问道。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道:“我才刚到家,还不知道呢。” 一听这话,赵山河顿时来了精神,主动讲了起来:“我跟你说,袁家兄弟今天可真是太惨了……” 通过赵山河的讲述,夏长海这才知道袁家兄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说起来,他们也真是够倒霉的。 按照袁家兄弟俩的计划,这个熊仓子本来都快掏成功了。 被钢绳网困住的熊瞎子,看起来威胁性甚至都比不上一头野猪。 就算不用大斧,拿根木棍都能把它给打死! 可谁能想到,那个地仓子里居然不止一只黑熊!听到这儿,夏长海也忍不住撇了撇嘴。 都说人要是倒霉了,喝口水都能塞牙缝。 袁家那兄弟俩肯定是平时没少做缺德事,不然怎么会碰到这种小概率事件呢? 正常情况下,一个熊仓里肯定只有一只黑熊。 但也有特殊情况,夏长海前世在南美那边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树洞型的熊仓里有两只黑熊在冬眠。 后来才知道,那两只熊是母子。 至於地仓里有两只黑熊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种事情別人想遇到都难,袁家兄弟倒好,第一次去掏熊仓就碰上了!这找谁说理去? 话题又扯远了。 就在袁天杰准备一斧子砍死被钢绳网困住的黑熊时,另一只体型更大的黑熊突然从里面冲了出来。 这只黑熊猛地一头就把袁天杰撞飞了七八米远。 也算是袁天杰运气好,没有脑袋先著地,不然的话,当场就得脑壳破裂。 袁天杰最后听到的那声惨叫,正是他弟弟袁天伟发出的。 到底是亲兄弟,看到哥哥被黑熊撞飞,袁天伟那小子不但没有逃跑,反而克服了对熊瞎子的恐惧,拎起大斧就衝上去拼命。 但事实证明,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潜能爆发根本没什么用!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 就好比游戏里那些玩得不好的“三秒男”,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最多变成“六秒男”,数据看著好像提高了不少,可实际上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面对袁天伟的拼命进攻,那只黑熊只是隨意地挥出一巴掌,就把他拍倒在地。 隨后,黑熊伸出锋利的爪子,轻轻一勾,把袁天伟往自己身子底下一拽,然后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这是黑熊常用的捕猎手段,一来可以防止猎物逃跑,二来也方便它下口,或者说下爪子! 也是袁天伟命大,之前他在钉钢钉的时候,出了满头大汗,却一直没把大服脱下来。黑熊这一勾一拽,只是在他胸口留下了三道不算太深的血痕。 这种伤势不但没有让袁天伟失去意识,反而因为剧烈的疼痛,让他从被黑熊拍晕的状態中清醒了过来。 看著熊瞎子那张血盆大口,袁天伟一边大声惨叫,一边左右摇晃著脑袋,拼命躲避。 可这时候叫又有什么用呢?他叫得越大声,黑熊就越兴奋。 黑熊瞧著怎么也咬不到自己脑袋,一爪子就狠狠扎在了袁天伟的肩膀上,把他牢牢固定住。 袁天伟满心绝望,心想自己今天怕是要命丧於此,得被装进小盒子了。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不远处突然传来一连串爆炸声,那声音震耳欲聋。 黑熊被嚇得惊慌失措,撒腿就跑。 第39章 谈好分成就能合作 可別误会,这可不是什么炸弹爆炸。 其实就是再普通不过的鞭炮罢了! 老跑山人一般都会在身上带著一串鞭炮,平常可能用不上,但真到了关键时刻,那效果说不定比拿著枪还管用! “这么看,袁家兄弟这条命可多亏了人家。” 王喜栋心里对赵山河的印象有了极大的转变。 不管赵山河平日里为人如何,在那种危险的情况下,他能挺身而出救人,就足以证明他人品过硬。 要知道,面对两只黑熊,就算有人选择见死不救,也不会有人指责。毕竟谁也没办法保证,黑熊受到惊嚇后,是选择逃跑,还是会转头攻击其他人。 当时赵山河手里可没枪,他完全是把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去赌这一把! 没错,那串救命的鞭炮就是赵山河扔出去的。 “那肯定的!”赵山河拍了拍胸脯,满脸骄傲地说道:“我当时要是退缩了,那俩小子今天可就彻底没救了。” 面对体重四五百斤的大黑熊,一个昏迷不醒,还断了三根肋骨,另一个被死死压在熊身底下,这种局面简直毫无生机。 袁天伟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赵大哥真厉害!”夏长海也端起杯子,用茶代替酒,向赵山河敬了一杯。 “客气了,都是小事。”赵山河笑著回应道。 心里美滋滋了一会儿后,赵山河终於说出了自己今天来的目的。 “老弟,你对那两只熊瞎子感不感兴趣?” “你说的是袭击袁家两兄弟的那两只熊?” “对!我远远瞧了一眼,那两只熊个头可不小,起码都有400斤重!” “尤其是第二只,估计得有500斤!”赵山河说著,脸上满是贪婪的神色。 熊的体型越大,熊胆也就越大,开出高品质熊胆的概率自然也就越高。 王喜栋忍不住说道:“你这明目张胆地要抢袁家兄弟的熊,就不怕他们事后找你麻烦?” “就他俩那被嚇破胆的样子,还敢找我算帐?”赵山河不屑地说, “还有袁强那老头,我冒著生命危险救了他两个儿子,他连句客气话都没有,这种人就活该断子绝孙……” 只要一想起那件事,赵山河心里的怒火就“噌”地一下冒了起来。 他之前拼尽全力,一下子救下了袁天杰和袁天伟兄弟俩,这可是实实在在帮袁家避免了绝后的大祸。 要是换做其他人家,肯定会对他感恩戴德,说不定还会当场磕头谢恩。 可袁家的家长袁强呢? 他连最基本的待客之道都不懂,別说是留赵山河吃顿饭表示感谢了,就连一句感激的话都吝嗇出口。 当时,袁家一家人都一门心思地照顾受伤的两兄弟,完全把赵山河晾在了一边,连个帮忙倒杯水的人都没有。 但赵山河心里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根本没法发火。 毕竟袁家刚刚遭遇这么大的变故,要是这时候还要求人家做这做那,那不是明摆著挟恩图报嘛! 到时候,就算自己本来有理,也会被人当成无理取闹。 “不管他们了!老弟,你痛快点,给我句准话,到底有没有兴趣跟我合作?” “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只能去找別人了!” “我当然感兴趣啦,只不过……”夏长海不紧不慢地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茶,然后慢悠悠地说道,“在利润分配上,我们这边得拿八成!” “啥?八成?!” 赵山河一听,瞬间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用手指著夏长海,大声叫嚷道:“你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別!” 王喜栋也跟著站起身,双眼圆睁,满脸怒容:“赵二溜,你特么说谁呢?!” 赵山河瞧了瞧王喜栋那一米八几的高大身形,又瞅了瞅他那沙包大的拳头,心里不禁有些发怵,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赶紧把手放了下来。 不过,他嘴上还是不肯服软:“你们也太黑心了,我找別人合作去!” “居然要八成利润,你怎么好意思开口?!” “八成很多吗?”夏长海脸上始终掛著淡淡的笑容,目光直直地盯著赵山河的眼睛,“你心里应该明白,要是你找其他人合作,恐怕连两成利润都拿不到!” 这话一出口,原本已经准备收拾东西走人的赵山河,身体明显一僵。 他的眼神开始变得游移不定。 “怎……怎么可能连两成都拿不到,至少也能有四成!” 夏长海冷笑一声,缓缓摇了摇头,解释道:“要是袁家那两兄弟找別人合作,別说四成,给六成利润都有可能。” “他们出两个人,就能占两成;事发地点占两成;作为组织者,还能再占两成。” 夏长海轻轻拍了拍身旁的青龙,刚刚紧张的气氛让这只猎狗察觉到主人似乎受到了威胁,它一直紧绷著身体,隨时准备向赵山河扑过去。 猎狗可不懂什么谈判技巧,在它们的认知里,谁要是对主人不利,那就是敌人! “我能给你们带路,找到那个熊窝!”赵山河还在硬撑著。 “然后呢?这有多大用处?”夏长海似笑非笑地看著赵山河, “你不会天真地以为,那两只黑熊经过这么一场折腾,还会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冬眠吧?” “到时候,还不得靠我们带著猎狗去重新寻找。” 停顿了一下,夏长海接著说道:“而且,如果我现在去袁家,说要帮他们兄弟报仇,你觉得袁强会不告诉我那个熊窝的具体位置?” 赵山河听了这话,就像被一道闪电击中了一样,嘴巴张了张,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是啊,仔细想想,如果自己是袁强,只要能报仇,不管是谁,肯定都会把熊窝的位置告诉对方。 这么看来,自己唯一的优势,也就是知道熊窝位置这点信息,实际上根本没什么价值! 夏长海见赵山河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知道差不多该结束这场谈判了:“你也別觉得自己吃了多大亏,只要你把我们带到地方,后面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 第40章 菜籽油炸的鱼真是香啊 “我不用动手?” 夏长海摇了摇头,做了个拿枪的手势:“我有这个!” 赵山河一听,心里的顾虑顿时烟消云散。 狗是人家的,枪也是人家的,对方还出两个人,自己就负责带个路,能分到两成利润,確实已经很不错了。 仔细琢磨琢磨,自己好像还得感谢人家呢。 想到这儿,赵山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老弟啊,我刚才太衝动了,你可別往心里去。” “以后你要是有啥事儿,儘管开口,我別的本事没有,出点力气还是没问题的……” 一番客气话之后,双方约定好第二天一大早就在村口集合,赵山河这才回去做准备。 虽说他只需要带个路,但作为跑山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毕竟,山里的情况复杂多变,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发生! 赵山河走后,王喜栋忍不住问道:“老大,狗和枪都是咱们的,为什么还要分给他两成利润?” 按照以往的惯例,像夏长海这种情况,事后给对方带个熊掌,或者分几十斤熊肉就足够了,根本没必要分钱。 就提供个地点,啥都不干,就想分两成利润,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夏长海目光深邃,反问道:“你觉得咱们去袁家,袁强会真的把熊窝的具体位置告诉我们吗?” 不用去打听,夏长海稍微思考一下就明白袁家兄弟为什么要去掏熊窝。 无非就是想和他们较劲,证明自己也有本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夏长海和王喜栋也算是间接导致袁家兄弟被熊袭击的“帮凶”。 在这种情况下,还指望袁强告诉他们熊窝的位置? 简直是异想天开! 这可不是简单的报仇问题。 要是夏长海他们真把那两头熊给解决了,这不就等於在说,袁家兄弟是窝囊废,比不上夏长海和王喜栋吗? 这种羞辱,可比身体受伤更让人难以接受! 王喜栋听了,陷入了沉思,他確实没考虑到这一点。 “还有。”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就冲赵山河救人这份胆量,就值得我分给他两成利润!” “好人就应该得到好报!”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是被一股浓烈的油烟味给熏醒的。 在那个没有手机的年代,人们可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夏长海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迅速穿好衣服,推开门,那股刺鼻的油烟味更浓了。 “妈,您这是在做什么好吃的呢?” “我怎么好像闻到炸鱼的香味了。” 在那个时候,油炸食品可是稀罕物。 普通人家,要是没到重大节日,根本不会做油炸类的食物。 原因很简单,太费油了! 就拿炸鱼来说,小半锅油炸一轮,起码得少一半。 而且炸过东西的油,多少会沾上其他食物的味道,没办法再次使用。 倒掉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个时候,买油都得凭油票,价格还贵得嚇人,没人会这么浪费。 人们通常会把用过的油盛到一个专门的小罐子里,等下次再炸同样的食物时,接著用。 反正只要不沾灰,这种反覆使用的油放几年都不会变质。 有人说这像地沟油? 没错,確实挺像的。 只不过在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別说像地沟油了,就算真的是地沟油,那也是好东西! 毕竟,那可是油水啊! 当然了,夏长海家可没用地沟油。 上次大採购的时候,夏长海一口气买了好几桶菜籽油,他实在是过够了没油水的日子! 以夏长海家的物资储备,偶尔费点油炸点东西吃,倒也不算稀奇。 真正让夏长海感到惊讶的是,炸的居然是鱼? 要知道,现在可不是春夏季节。 在寧夏村,像砖头一样硬的腊鱼隨处可见,可適合油炸的细鳞鱼却十分罕见。 就算能敲开好几米厚的冰层,也很难捕到藏在深水区域的细鳞鱼。 这东西,就算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夏长海还没来得及走进厨房。 就看见夏子梅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两只小手托著一个大盘子,盘子里堆满了金黄的细鳞鱼! 隨著小傢伙的走动,那堆金黄的细鳞鱼微微晃动著。 “哎呀,我的小心肝,慢点走!” 夏长海一个箭步衝到妹妹身边,接过盘子,隨手放在一旁,然后把小傢伙抱起来,转了好几圈。 逗得她咯咯直笑。 “哥哥,这个可好吃啦。” “你也尝尝。” 小傢伙在夏长海怀里还惦记著炸鱼。 “好嘞!” 夏长海捏起几条炸鱼放进嘴里,牙齿一咬,清脆的响声接连不断。 伴隨著的,还有一股炸鱼特有的香味。 味道和卖相一样好,確实美味! 这时候,李晓娟也从厨房走了出来,两只手各端著一盘炸鱼。 看到夏长海一手抱著子梅,一手拿著炸鱼往嘴里塞,连忙说道: “你这孩子,也不刷牙就吃东西。” “子梅,你可別学你哥哥,这样容易长蛀牙,知道吗……” 夏长海没理会母亲的嘮叨,心里满是好奇:“妈,这鱼是从哪儿来的呀?” 他上次在石湖市都没瞧见有人卖,自家是从哪弄来的呢? “这个啊,昨天你进山的时候,你姐夫柳文山专门送来的。” “好像是个新品种,味道確实不错。” 从李晓娟的话语中,能听出她十分开心。 老一辈的人好像都这样。 送的东西是什么、味道怎么样,这些都不重要。他们真正在乎的,是这件事背后所蕴含的意义! 就拿夏长海姐夫柳文山送鱼这件事来说吧。 一方面,女婿如此孝顺,这意味著女儿的生活肯定不会差。 另一方面,这也让家里人很有面子。 瞧瞧,我女婿大老远跑了十几里路,就为了给我送鱼吃,你们谁家的女婿能做到这么好? 这么一比较,优越感不就有了嘛! “是柳文山啊……”夏长海的语气一下子就变得冷淡起来。 李晓娟见状,眼睛一瞪,斥责道:“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没大没小!那是你姐夫,不许直呼其名!” “知道了,妈。”夏长海嘴上应著,可眼神里却没有丝毫波澜。 第41章 准备充分再次出门打猎 对於这个姐夫,夏长海的印象实在不好。 原因很简单,后来柳文山和他姐姐离婚了,而且还有家暴的恶行! 夏长海是在发家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当时他气得火冒三丈,差点就想僱人把柳文山狠狠教训一顿。 好在最后被姐姐给拦住了。 按照姐姐的说法,柳文山一开始不是这样的,对她体贴入微,不然她也不会嫁给他。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是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整个人就变了。 “对了,长海。”李晓娟接著说道,“你脑子灵活,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带著你姐夫赚点钱。你也清楚,你姐姐又怀孕了,文山那点工资,根本不够维持家里的开销。” 这也是李晓娟之前往柳文山家送东西的原因。 哪有父母忍心看著自己的女儿吃苦呢? 夏长海刚想拒绝,突然又反应过来。 仔细想想,他好像確实没必要现在就敌视柳文山。 毕竟就目前来看,柳文山確实是个好丈夫、好女婿。 要是仅凭还没发生的事就去指责他,於情於理都说不过去。 总不能直接跟姐姐说:“你老公以后会出轨,还会家暴,你赶紧离婚吧!” 要是真这么说了,估计不等姐姐动手,爸爸夏建国就得把他揍得很惨! 哪有做弟弟的诅咒自己亲姐姐离婚的呢? 沉默了一会儿,夏长海点点头说:“我知道了,过几天我就去找他。” 哼,出轨、家暴是吧?这辈子只要我在,倒要看看你还敢不敢变成那样! 在那短暂的小插曲结束之后,夏长海找来了油纸,精心包好十几条炸鱼,隨后换上了猎人专属的行头。 他牵著青龙等几条狗,朝著村口事先约定好的地方走去。 不出所料,当他赶到时,王喜栋和赵山河早已在那里等候多时了。 夏长海看著青龙它们和小白龙像平日里常见的狗狗那样,互相亲昵地打著招呼,之后便拿出炸鱼,与二人一同分享。 “大家再仔细检查一下,该带的东西都带齐了吗?” 夏长海这话看似是在询问王喜栋和赵山河两个人,可实际上,他主要是想提醒赵二溜。 毕竟赵二溜这个外號可不是凭空得来的,他总是丟三落四,实在让人难以放心。 这次出去追猎,据说很有可能会遇到两只黑熊,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小差错都可能引发大麻烦! “放心吧,都准备好了。”“齐全啦,一样不少。” 王喜栋和赵山河先后回应道。 听到他们肯定的答覆,夏长海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咱们出发!” 对於那些没有亲身经歷过的人来说,大雪封山之后的景象是他们难以想像的。 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雪景,都是经过后期精心处理的,画面唯美至极,漫山遍野银装素裹,一片洁白无瑕。 阳光洒在上面,树枝上悬掛著的冰棱闪烁著点点萤光,站在山顶俯瞰,仿佛真的置身於仙境一般。 然而,现实的场景却和电视里的截然不同。 “这鬼天气,今天怎么感觉冷得格外厉害啊?” 赵二溜一边用手不停地拍打著脸颊,一边嘴里不停地嘟囔著。 冬季的寒风冰冷刺骨,吹到脸上,不仅带走了身体的热量,那种刺痛感就像是被刀子割一样。 有经验的老猎人都清楚,一旦有了这种感觉,就必须格外小心谨慎。 要是任由皮肤暴露在外面,不做任何防护措施,用不了一个小时,皮肤就会被冻伤,情况严重的话,甚至会当场裂开! 而且这种因为寒冷导致的伤口,往往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完全癒合,处理起来特別麻烦。 好在夏长海经验丰富,自然不会忽略这个重要问题。 他伸手从背包里翻找出一个小玻璃罐。 “来,大家都往脸上抹点这个。” “老弟,这是什么呀?是猪籽油吗?” 赵山河好奇地把头凑了过来,询问道。 猪籽油是用菜籽油和猪油混合製成的一种特殊油脂,它能够有效防止皮肤皸裂,避免皮肤的水分流失,还能减少外界对皮肤的刺激。 不过,它也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抹在脸上时间久了会结冰。 这可不是普通的结冰,大家应该都见过猪油冷却后的样子,即便有菜籽油作为润滑剂,猪籽油还是会在使用者的脸上结成一层白色的涂层。 这层涂层不仅黏糊糊的,让人感觉特別不舒服,再加上菜籽油和猪油的价格並不便宜,所以赵山河除非是实在没办法,否则很少会使用这东西。 “可別把那破玩意儿和老大这个相提並论。” 王喜栋满脸嫌弃地说道,“老大这个可是用熊油特製的,比猪籽油强太多了,简直强一百倍!” 说著,他伸出食指,从瓶子里抠出一点熊油,涂在自己脸上,然后快速地揉搓起来。 没过一会儿,原本被寒风吹得有些苍白的脸,很快就恢復了血色,红扑扑的,就好像刚从温暖的屋子里出来,热得不行的样子。 看到这么神奇的变化,赵山河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熊油? 这东西他知道,確实不会因为低温而凝结,可它的质地不是很厚重吗? 居然还能製作成防护用品? 带著满心的疑惑,赵二溜也学著王喜栋的样子,从瓶子里抠出一点熊油,用手掌抹开后涂在脸上,试著揉搓了几下。 哇!他立刻就感觉到了不一样。 明显能感觉到,隨著手掌和脸皮的摩擦,一股暖流不断地涌出来,瞬间就把脸上之前积攒的寒意全都驱散乾净了。 这可真是个好东西啊!赵山河的眼睛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老弟,你这东西是在哪买的呀?能不能匀一瓶给我?”赵山河眼巴巴地问道。 夏长海摇了摇头,在赵山河那充满渴望的眼神注视下,把瓶子收了起来,说道:“这是我自己做的,外面根本没地方卖。一头熊也就只能做出这么一小瓶。” 在前世的时候,夏长海也是偶然间从远东的一户人家那里得到了这个配方,为了表达感谢,他还专门买了一卡车优质煤炭送给对方。 第42章 打出十几发子弹,应该是有收穫的 听到这话,赵山河不禁有些失望。 不过,夏长海接下来的话,又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要是这次打猎一切顺利的话,倒是可以分你一瓶。” “哈哈哈,我就知道老弟够义气!快,那个地仓子就在前面不远处!”赵山河一听,兴奋得不得了,主动跑到前面去给大家带路。 夏长海看著赵山河跑在前头的背影,嘴角微微向上扬了扬。 这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核心技巧:画大饼! 適当给予一些口头奖励,就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那些不会给下属加油打气的老板,可算不上是称职的老板! 当然,夏长海也不是故意忽悠赵山河。 要是这次真能成功猎到两头熊,给他一瓶熊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之前他说“一头熊就只能做出这么一小瓶”,其实是玩了个文字上的小把戏。 赵山河可能以为,需要用一整只黑熊的油脂才能熬出这么一小瓶,而实际上,在大部分熊油都被用来食用的情况下,夏长海是用剩下的油脂才熬製出了这一小瓶。 这也不算完全说谎,只是两人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而已。 在后世,因为大部分熊都被列入了保护动物名单,这东西可能会变得无比珍贵。 但在现在这个时候,它还真没那么值钱。 俗话说得好,望山跑死马。 夏长海三人低著头,闷声走了足足40多分钟,终於来到了那个向阳坡。 根本不用费心思仔细寻找,夏长海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地仓子。 主要是地面上有一堆燃烧后的黑色木炭灰烬,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显得格外醒目。 三个人小心翼翼地躲在暗处,观察了好一会儿周围的情况,確认没有危险之后,才慢慢地走到地仓子前。 通过仔细观察附近留下的各种痕跡,夏长海在脑海中大致还原了袁家两兄弟当时遭遇的场景。和赵山河之前描述的基本没什么差別。 这倒不是他不相信赵山河说的话,而是作为一名合格的猎人,这是最基本应该具备的素养,也是在野外生存必须掌握的技能。 “老大,你快过来看这个!”王喜栋从雪地里把那张钢绳网拖了出来。 原本固定得稳稳噹噹的钢绳网,现在出现了一个缺口。 並不是钢绳网本身损坏了,而是那些用来固定的钢钉,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硬生生地从地里拔了出来! 当然,黑熊也为挣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夏长海清楚地看到,钢绳网、附近的地面以及积雪上,都残留著大量的血跡! 赵山河甚至在不远处还找到了一些熊毛和肉块。 不用多想都知道,这些东西肯定是黑熊留下的。 对黑熊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但对夏长海他们而言,却是个难得的好消息。 在这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里,受伤的黑熊肯定要比全盛时期的黑熊更容易对付。 而且,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方便追踪! 血液留下的气味,是猎狗最为敏感的,没有其他气味能比得上。 夏长海牵著几条狗走到前面,让它们仔细去嗅探残留的血跡。 没过多久,只听见青龙突然叫了一声,然后一边使劲地拽著狗绳,一边发出“呜呜”的声音。 夏长海顿时喜形於色,他心里明白,这是猎狗发现猎物踪跡的典型表现。 “喜栋,这边!” 熊瞎子有个鲜为人知的习性,它们在冬眠蹲仓子的时候,一旦被惊扰出仓子,就会本能地往高处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步步踩大岗,步步奔高山。 而青龙拖拽的方向,正好也是朝著高处。 青龙拽著夏长海,径直穿过小树林,开始往山上攀爬。王喜栋紧紧地跟在后面。 原本可以离开的赵山河,也不知道是出於什么考虑,没有离开,而是拿著侵刀,跟在他们两人后面。 走在最前面的青龙,时而低下头仔细闻闻地面,时而抬起头在空气中嗅一嗅。 最后,它在一处灌木丛旁停了下来。 夏长海用水曲柳棍轻轻拨开灌木丛,果然看到下面有一大滩血跡。 汪!青龙回头衝著夏长海叫了一声,然后乖乖地在原地蹲下。 一只真正合格的猎犬,永远不会在主人还没放开狗绳的时候就突然衝出去,它们很清楚这样做可能会让主人陷入危险。 所以,一旦发现猎物,猎犬通常会用各种方式向主人示意,其中,蹲下是最容易训练的一种示意方式。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没有丝毫的迟疑,立刻解开狗绳的活扣。 嗖!嗖!嗖!所有的猎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跟著青龙朝著远处飞奔而去。 “跟上!”夏长海把背后背著的56式半自动步枪往前一甩,稳稳地握在手中。 他熟练地打开保险,一边奔跑,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几发子弹,夹在几根手指之间。这是夏长海一直以来的习惯。 56式半自动步枪使用的是7.62毫米口径的子弹,按照它原本的设计规格,正常装弹量是10发。 不过,夏长海心里十分清楚,要是往枪膛里再用力顶一顶,实际上还能再多塞进去1颗子弹,这样一来,总共就能装11发子弹了。 凭藉著他那快到极致的手速,只要和目標之间的距离在20米左右,他就能一口气射出15- 18发子弹! 这样惊人的射击频率,正是夏长海敢来追捕黑熊的最大底气所在! 在他看来,只要不是完全看不见东西的,被这十几发子弹击中,黑熊肯定是活不了了! “喜栋,要是一会儿看到了黑熊,我不喊你行动,你可千万不能轻举妄动,一定要记住了!”夏长海一脸严肃地叮嘱道。 “知道啦!”王喜栋回应道。 听到王喜栋这么回答,夏长海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他真的担心前几次打猎的经歷,让王喜栋变得过於自信,从而忽视了打猎过程中存在的危险。 这次他们选择的是徒步追猎,这种方式的危险性仅次於一个人拿著枪直接去和黑熊搏斗。 第43章 「新队友」大展身手,厉害的不得了! 要是王喜栋头脑一热,拿著匕首就衝上去,袁家两兄弟之前的遭遇就是活生生的教训! 到那个时候,就算自己手里有枪,夏长海也没办法確保王喜栋绝对安全。 至於赵山河,夏长海也没办法过多顾及他了。 毕竟生死都有各自的命运,既然他选择跟著一起来,那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风险。 冬天的山林,地面又湿又滑,还覆盖著厚厚的积雪,青龙它们的行动速度並不快。 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和赵山河,跟在猎狗后面,翻过了两道山岗。 突然,一阵寒风吹过,原本还算平稳前进的青龙像是被什么东西刺激到了一样,瞬间变得兴奋起来,速度猛地加快,朝著山坡下面冲了过去。 其他几条猎狗也不甘示弱,纷纷跟了上去。 没过多久,狗叫声和熊的吼叫声就交织在了一起。 听到这声音,夏长海立刻就明白,猎狗和黑熊碰面了! “喜栋,一定要牢牢记住我刚刚说的话,我没开口,你就老老实实地躲著,千万別乱动!”夏长海再次郑重地提醒道。 这一次,他没等王喜栋回应,自己也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冲了过去。 夏长海赶到的时候,眼前的场景十分惊险。 只见五只猎狗把一只黑熊围在中间,对著它不停地狂吠。 再瞧那黑熊,它高高地直立起庞大的身躯,一双熊掌好似蒲扇一般,正用力挥舞著,嘴里发出的阵阵吼声,充满了威慑力。 从黑熊身上的伤口不难判断,这正是之前从钢绳网逃脱的那只。 只是它受伤的情况比大家预估的更为严重。 黑熊的背上有好几处伤口,最大的一处比成年人的巴掌还大,伤口处的皮肤都没了,黄白色的脂肪层露在外面,下面的血肉都隱约可见。 除此之外,它的头部、胳膊、大腿等地方,也布满了一道道被撕裂的伤口。 不过,最严重的是它右爪的伤势。 夏长海看得真切,黑熊右爪有两根爪子已经不见了,还有一根爪子摇摇欲坠,仿佛隨时都会掉落。 都说十指连心,虽然熊掌的构造和人手不同,但爪子根部同样布满痛觉神经。 要是有人右手被硬生生拔掉三根指甲,那得多疼、反应得多剧烈啊! 几只猎狗似乎也发现了黑熊右爪这个弱点。 它们大部分攻击都集中在黑熊右侧,只有动作最为敏捷的黑豹和小白龙在左侧牵制它。 突然,黑豹猛地向黑熊扑去,可还没等咬到,又迅速跳了回来。 黑豹体重轻、身形小巧,能够快速调整位置。 相比之下,黑熊就没那么灵活了。 它下意识地挥动左掌防御,右侧自然而然就露出了破绽。 青龙等猎狗哪肯放过这个机会,一哄而上,对著黑熊右侧一阵猛咬。 小白龙也瞅准时机,一下子绕到黑熊身后,对著黑熊两腿之间狠狠咬了下去! 剎那间,一声痛苦至极的嚎叫声在山野间迴荡,那声音让人听著心里直发怵。 躲在山坡远处观望的赵山河,听到这声惨叫,只感觉胯下一凉,下意识地看向旁边的王喜栋。 都说狗隨主人,这小白狗平时看著老老实实的,没想到下嘴这么狠。 再看王喜栋,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难道他內心也…… “以后可千万不能得罪这傢伙!”赵山河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 其实,此时的王喜栋也紧张得冷汗直冒。 他只听父亲提过小白龙以前当过帮狗,却不知道它还有这么厉害的一招。 大家都清楚狗的咬合力有多强,就小白龙这一口,光想想都让所有男人胆战心惊! “等回去找个机会,一定要让如海那小子看看小白龙打猎的样子,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骑在小白龙身上!”王喜栋心里暗自想著。 暂且不说王喜栋和赵山河此刻的心思。 夏长海看到这一幕,觉得发动总攻的时机已经成熟。 “滴——”他吹响了嘴里代表“发起总攻”的哨子。 紧接著,他站起身,端起枪,毫不犹豫地朝著黑熊冲了过去。 但凡参加过大规模围猎的人都知道,不仅猎狗能认人,山里的野兽同样也能认人。 不管周围围著多少猎狗,只要野兽看到人,不管是野猪还是黑熊,它们的第一个攻击目標就会立刻换成人类。 所以,猎人现身的时候,往往就是发起总攻的最佳时机。 猎人吹响的哨音,是在提醒猎狗可以改变攻击方式了。 果然,那只黑熊看到夏长海出现后,仿佛之前身上的伤痛都瞬间消失了。 它不知从哪儿涌出一股力量,全身充满劲儿。此刻,它的眼中只有夏长海一个目標! “嗷——”黑熊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刺耳的咆哮,隨后四条腿用力蹬地,朝著夏长海猛衝过来。那气势汹汹的模样,比夏长海之前遇到的那只母野猪厉害多了! 几条猎狗看到黑熊要对主人不利,哪能坐视不管? 它们拼命咬住黑熊的后腿,就像用脚当剎车一样,使出全身力气往后拽。 好在这只黑熊此刻一门心思都在夏长海身上,要是它这会儿回头反击,至少得有一条猎狗丟了性命。 即便如此,五条猎狗加起来的力量和黑熊相比,还是相差甚远。 它们只能稍微减缓黑熊的衝锋速度,並不能让它完全停下来。 不过,对夏长海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他稍微调整了一下呼吸,当他集中精神时,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渐渐模糊,甚至消失了。 此刻,他的世界里就只有自己、手中的枪和眼前的黑熊。 他缓缓举起枪,瞄准目標。 等黑熊完全进入攻击范围,夏长海果断扣动扳机! “嘭!”一声枪响,黑熊的肩膀处炸开一团血雾。 子弹从这头进去,从另一头穿出一个大洞。哪怕是强壮的黑熊,也抵挡不住热武器的威力。 然而,黑熊仅仅只是停顿了一下,就又迈开步子继续衝过来,而且速度比之前更快了! 山坡上的王喜栋此时紧紧握著拳头,手心里全是汗水。 第44章 四百多斤的大黑熊就这么到手了! 他和黑熊隔著老远的距离,还站在高处,可在黑熊发起衝锋的那一刻,他都能感受到那股难以形容的衝击力。 他简直不敢想像,离黑熊最近、还被黑熊当成攻击目標的夏长海,承受著多大的压力! “老天爷啊,你一定要保佑老大別出什么事!”王喜栋一边抬头向天空祈祷,一边把手中的匕首握得更紧了。 要是真出现危险情况,他才不会听夏长海的话。 就算是死,他也要衝在老大前面保护他! 这是他父亲有天晚上跟他说的,也是他內心的真实想法。 和王喜栋相比,赵山河年长十几岁,经歷的事情更多。但此刻,他內心的紧张程度一点也不比王喜栋少。 “我这个小老弟,真是不简单啊……”赵山河不是没见过猎人打猎,他自己也曾经直面过黑熊的衝击。 可是,像夏长海这样打猎的,他还是头一回见。 一方面,夏长海年纪太小了; 另一方面,他实在是太冷静了。 其他猎人追捕黑熊的时候,都是先让猎狗消耗黑熊的体力,等黑熊明显没什么力气了,才会现身。 这样做风险最小。 可夏长海从赶到现场到发起总攻,前后加起来才几分钟。 就算这只黑熊受了伤,它的威胁依然很大。乍一看,好像是新手衝动、不冷静才做出的选择。 然而,从他面对黑熊衝击时的应对方式就能看出来,事实並非如此。 一般新手遇到黑熊衝过来,不管枪法好不好,脑子里基本上就只剩下扣扳机这一个想法了。 56式半自动步枪能在15秒內把10发子弹全部打出去,只要有一半子弹能打中黑熊,就能把它打死。 但夏长海並没有这么做。 “他这是在找感觉!”赵山河玩过枪,他知道训练和实战的差別很大。 夏长海第一枪虽然只打中了黑熊的肩膀,但很明显他是在试枪! 老猎手们常说,猎枪是有灵性的。 要是摸透了它的灵性,指哪打哪;要是摸不透,那就只能靠多钱买子弹来练习了。毕竟现在子弹可不便宜! 问题是,只有那些经验特別丰富的猎手,才敢在实战中试枪! “这小子之前真的没参加过大规模围猎吗?”赵山河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他听说过神童,可没听说过天生就会打猎的人! 再想起之前在夏长海家谈判时的情景,赵山河心里莫名对夏长海產生了一种恐惧。 我们再把视角转回到夏长海这边。 夏长海扣动扳机后,发现只打中了黑熊的肩膀,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態,仅仅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 他没有多余的动作,重新瞄准黑熊。 “嘭!”又是一声枪响。这一次,子弹准確地命中了黑熊的要害部位。 伴隨著子弹的衝击力,黑熊的鲜血和脑浆一起飞溅出来,洒出去十几米远。 头部中枪的黑熊突然停住了脚步,僵直了一两秒后,直挺挺地向后倒了下去。 拖著黑熊后腿的几条猎狗感觉到不对劲,急忙向两边跑开。 就在这时,又一声枪响传来,黑熊的心臟部位也挨了一枪。 不过此时的黑熊只是微微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了。 枪声停止后,五条猎狗又跑了回来,对著躺在地上、脑浆流了一地的黑熊疯狂撕咬起来。 夏长海看到黑熊倒地,手里的枪却丝毫没有放下的意思。 他慢慢地挪动脚步,端著枪的那只手自始至终都稳稳的,没有一丝晃动,枪的准星一直瞄准著黑熊的脑袋和心臟部位。 这时,在后面的王喜栋再也忍不住了,他急匆匆地跑下山,想要去看看黑熊的情况。 结果刚跑过去,就被夏长海一把拉住了。 “先別过去!”夏长海喊道。 此时的黑熊躺在地上,任由猎狗撕咬,一动不动,鲜血和脑浆混在一起,流得满地都是,怎么看都已经死透了。 头部中了一枪,心口又中了一枪,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救不活它。 但夏长海却丝毫不敢放鬆警惕!他前世亲眼见过好几次因为大意,猎人被看似已经死了的黑熊反杀的场景。至於类似的传闻,那就更多了。 黑熊的生命力顽强程度,远远超出了很多人的想像!哪怕黑熊已经死了,现在这种时候也绝不能掉以轻心! 夏长海可是重生回来的,他可不想因为一时疏忽,就命丧在熊瞎子手里,要是那样,可就太亏了! 王喜栋不明白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熊都已经死透了,怎么还得这么小心翼翼的。 不过他从小就对夏长海言听计从,既然老大不让做什么,那他不去做就是了。 他紧紧握著匕首,站在夏长海身旁,那架势就跟门神似的。 过了好几分钟,夏长海仔细確认周围確实没有任何危险了,这才放下手中的56式步枪,活动了一下因为长时间保持警惕而变得僵硬的肩膀,对王喜栋说道:“喜栋,去把这熊开膛破肚!” “好嘞,没问题!” 这次他们猎杀的这头黑熊,比上次去掏熊仓子遇到的那只体型还要大上一圈,估计体重肯定超过了400斤。 王喜栋手起刀落,锋利的刀刃切入熊的身体,白的脂肪组织顺著刀口向两边翻卷开来。 奇怪的是,这熊身上不但没有那种令人作呕的腥臭味,反而隱隱散发著一股淡淡的香气。 闻到这个味道,夏长海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词。 他赶忙对王喜栋喊道:“喜栋,先別管其他的,赶紧把熊胆取出来!” “明白,老大!” 在山里,王喜栋正准备对一头黑熊动手。 往常给熊开膛,一开始就是取熊胆,这次也不例外,他不太明白老大夏长海为啥要特意叮嘱这一点。不 过老大既然说了,他也没多想,手上的动作加快了几分。 王喜栋依照以往的经验,拿起锋利的侵刀,在黑熊喉咙下方三寸的位置,缓缓向下划开。 接著,他小心翼翼地把隔膜和肌肉分开,又將护心肢逐一割开。 就在这时,旁边的赵山河突然大声叫了起来:“老天,真的有胆!” 第45章 铜胆,这可是个稀罕东西 王喜栋脸上也满是惊喜,他又是割又是拉,双手伸进黑熊的腹腔,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大熊胆,然后一路小跑到夏长海身边,激动地喊道:“老大,是铜胆!” 夏长海仔细一看,王喜栋手里的这个熊胆,差不多有婴儿脑袋那么大,整个胆体呈现出黄铜色,和上次他们得到的草胆完全不同。 这確实是比草胆更值钱的铜胆!虽说从光泽和顏色判断,这个铜胆的品质不算顶尖,透过那层黄铜色的表面,还能隱约看到下面有一点墨绿色。 但不管品质如何,铜胆的价值可比草胆高多了! “就拿上次在石湖市打听到的价格来说,这么大一个铜胆,要是走私人交易的路子,最少也能卖2000元!” 草胆的话,在国营商店卖和在跳蚤胡同卖,价格相差不大,也就差个一两百块钱。夏长海上次卖的草胆,就只卖了800块。 可铜胆就大不一样了!铜胆的品质越高,数量就越少,说不定100只黑熊里都不一定能开出一个铜胆来。 对於这种稀罕的东西,官方的收购价和民间的成交价相差悬殊! 赵山河显然也知道铜胆的价值,他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颗铜胆,眼神里全是贪婪,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可没一会儿,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夏长海不用问,就知道赵山河在想什么, 他语气平静地问道:“老赵,这颗铜胆还是按照之前商量好的比例分,你没意见吧?”赵山河让夏长海这么称呼他。 “啊?”赵山河抬起头,满脸惊讶地看著夏长海,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啊什么啊?难道你还想多分点?”王喜栋眼神一冷,语气不太友好地说道。他最看不惯那些说话不算数的人。 “没有!绝对没有!”赵山河连忙摆手,这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他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就按之前说的分!就按之前说的分!” “两成的利润,嘿嘿……” 2000元的两成,那就是400元啊!这相当於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资了!他只是给夏长海他们带个路,就能赚这么多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刚才他还担心夏长海会反悔,不给他那两成利润了,毕竟这可是铜胆啊!没想到夏长海这么讲信用,说两成就两成! 想到这儿,赵山河心里既感激又兴奋,感觉浑身充满了力气。 他眼睛快速地扫了一圈,看到那只黑熊还没处理完,就主动走上前说道:“你们歇著吧,剩下的我来处理就行!” 夏长海点了点头,也没跟他客气,说道:“从熊肚子上割点囔囔踹下来,给青龙它们几个先垫垫肚子。”囔囔踹就是动物下腹部的赘肉。 在这山里打猎,信不信山神,全看个人。 信的人觉得有山神庇佑,不信的人也觉得无所谓。 但有个规矩,每个猎人都得遵守,那就是打猎得到的下等食物必须餵给猎狗! 这就像是猎人和猎狗之间达成的一种默契,或者说是契约。 猎狗在打猎的时候,那可是不顾生死,不管面对的是凶猛的野猪,还是可怕的熊瞎子,只要主人不喊撤退,它们就会拼命往前冲,哪怕丟了性命也绝不后退! 这就是在为猎人拼命啊!既然猎狗这么卖命,那事后猎人就得好好犒劳它们。 听到夏长海这么说,赵山河有点不確定,他对著黑熊的肚子比划了一下,问道:“割这儿的肉?” “对,找肥一点的地方割。” “多割点,让它们敞开了吃。” 听到这话,赵山河忍不住看了一眼青龙等几只猎狗,语气里满是羡慕:“跟著这么好的主人,你们几个可真是有口福了。” 囔囔踹这东西,口感確实不怎么样,要是放在二三十年后,估计白送都没人要。 但在现在这个时候,它可是个好东西! 囔囔踹的脂肪含量特別高,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油水足。 在普通人家,这可是比油还稀罕的东西,既能用来熬油,熬完油剩下的油渣子也能吃,要是嘴馋了,直接把它放在炉子里烤一烤,撒上点盐和辣椒,就是一道美味的菜! 要是让別人知道夏长海用囔囔踹餵狗,肯定会有人跳出来大骂这两个年轻人败家。 毕竟现在大家都没什么油水吃,人都还吃不饱呢,居然给狗吃这么好的东西! 不过夏长海他们三个人可不在乎这些。 王喜栋向来习惯听夏长海的话,老大说餵囔囔踹,他就喂,不会有任何异议。 赵山河虽说有点捨不得,但他都已经分到400块钱了,这时候哪还敢有什么意见? 別说餵狗囔囔踹了,就算夏长海要把整只熊都扔下山崖,他估计也会照做! 人可不能太贪心了! 不得不说,这五条猎狗的食量可真不小。 这边不停地喂,它们那边就一口接一口地吃,等它们吃得实在吃不下了,整只熊看起来都瘦了一圈。 赵山河估计这5条猎犬起码吃了10斤囔囔踹下去! 这可把他惊到了,心里直犯嘀咕,觉得自己可养不起这样的狗。 一顿就吃10斤,那一天下来不得吃30斤啊? 他要是有这財力,还在这山里打猎干嘛?在家舒舒服服地睡热炕、陪著老婆不好吗? 按照老规矩,他们把猎狗不太爱吃的熊內臟掏出来,掛在树梢上,以此来表示对山神的敬意。然后又砍掉熊头,扒下熊皮。 一番忙活下来,这只黑熊去掉这些之后,也就剩下350斤左右了,这还是连骨头一起算的重量。 此时,天色还早,王喜栋转头问夏长海:“老大,咱们接下来是接著去追其他猎物,还是先把这只熊拖回去?” “先拖回去吧。” 夏长海看了看几条猎狗的状態,它们吃饱喝足之后,都开始犯困了。 “回去休息几个时辰,下午再出来。反正找另外一只熊也不差这一会儿时间。” 另外那头熊可没受伤,夏长海可不敢让青龙它们以现在这种状態去追猎。 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就算真找到了,就这么硬上的话,肯定会损失惨重! 第46章 这好几百斤的熊拖回去,可是又风光了一把 王喜栋点了点头,然后起身去收集树枝准备生火。 像製作简易爬犁这种小事,现在已经不用夏长海亲自动手了。 王喜栋转身的时候没看到,夏长海在提到“另一只熊”时,眼底闪过一丝担忧。 之前赵山河找他合作的时候就说过,第二只熊比第一只大很多,体重超过了500斤。 可別小瞧这多出来的100斤,和其他猛兽一样,黑熊也是体型越大,杀伤力就越强。 500多斤的黑熊要是和400多斤的黑熊打起来,那简直就是一边倒的碾压局面! 到底该怎么对付第二只黑熊,夏长海回去之后还得好好琢磨琢磨。 晌午时分,寧夏村。 在这个没有手机、电脑,就连电视机都是稀罕物件的年代,人们吃饭的时候可不像后来那样安安静静的。 每到饭点,村头巷尾到处都是端著大海碗的人,他们一边和左邻右舍聊天,一边往嘴里扒拉著饭菜。 对他们来说,那些家长里短的八卦就是最好的“下饭菜”。 要是有特別劲爆的消息,就算是最难吃的玉米窝窝、地瓜干,他们也能吃得津津有味,仿佛尝到了肉的味道! 就比如说袁家两兄弟昨天遭遇的那场意外。 “我跟你们说,昨天那两兄弟回村的时候,我就在旁边,亲眼看见了,那场面,太嚇人了!” “袁天杰还好点,看著没受什么重伤,袁天伟可就倒霉了,那血顺著袖口不停地往下滴,一路上都是血跡!” “他那脸色白得呀,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白的脸!” “那还用说,袁天伟当时穿著大袄呢,要是出血不多,大袄也给吸乾了,能把大袄都浸透的血,你想想得流了多少!” “人没死就已经是万幸了!” “你们说这俩小子怎么想的,非要跑去掏熊仓子?” “那可不是咱们普通人能干的事儿,这不是自己找死嘛!” “这还用问,肯定是眼红了唄。夏家跟王家那俩小子之前掏了只大黑熊,他们就觉得自己也能行,结果就搞砸了。”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早上好像看到夏家、王家那俩小子和赵二溜一起进山了。” “嘖嘖嘖,能跟赵二溜混在一起,看来他们也不怎么样。” “是啊,跟那种不靠谱的人玩,能是什么好货!” “哎,我之前还觉得夏长海那小子有点出息,还想著给他家说门亲事呢,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吧。” 寧夏村的这些大爷大妈们,就喜欢在背后议论別人。 平常没什么事儿的时候,他们都能找点话题嘮个不停,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儿,正好合了他们的心意,大家越聊越兴奋,话题也是一个接著一个。 就在大家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大喊:“哈哈哈,我赵大爷又回来啦!” 这声音底气十足,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那好像是……赵二溜吧?” “这么冷的天,他怎么就穿那么一件单薄的衣服?脑子是不是糊涂了?” “你们快看,他后面拖著个什么东西?” “天哪,好像是熊瞎子!” “难不成赵二溜也去掏熊仓子了?” “不可能,他要有那本事,我把头砍下来给你当痰盂!” “那他拖著的这只熊瞎子是怎么回事?” “去问问不就知道了,在这儿瞎猜有什么用!” 远远瞧见乡亲们密密麻麻地朝著赵山河涌过去,夏长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他心里清楚,肯定会是这样的场景。之前他觉得王喜栋就特別爱炫耀,可没想到这个赵山河更夸张。 进村的最后那段路,赵山河非要自己拖著那头大黑熊,他身材本就不高,那熊足有三百好几十斤重,累得他气喘吁吁,感觉都快把肺给咳出来了。 即便如此, 他竟然还有力气大喊一嗓子。 夏长海一边摇头一边嘀咕:“难怪大家都叫他赵二溜,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他自认为自己的心理素质已经很不错了,但要是让他像赵山河这样做,说实话,他还真拉不下这个脸。 王喜栋就站在旁边,原本因为赵山河出尽了风头,心里正窝著一股火呢。 看到远处发生的那一幕,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他暗自庆幸自己没跟著赵山河一块儿进村,不然的话,可就不是风光一把,而是要沦为大家的笑柄了。 要是这事儿传回家里,他爹非得把他狠狠教训一顿不可。 王喜栋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绝对不跟赵二溜抢,他可丟不起这个人。 暂且不说夏长海心里在想什么。 人群之中,面对眾人的询问,赵山河瞬间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化身成了一个专业的说书人,把自己追猎那头大黑熊的过程讲得活灵活现,精彩至极。 不过,儘管他讲得绘声绘色,但他也不敢侵占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功劳。 毕竟,猎狗是人家的,枪也是人家的,最后给熊致命一击的同样是人家,他实在没什么可抢的。 赵山河满脸兴奋地跟大家讲:“我跟你们讲啊,我那老弟可太厉害了!就开了两枪,那头熊就直接被撂倒了!开完枪他连看都不看一眼,那枪法,简直绝了!照这情况来看,咱们寧夏村说不定要出一个厉害的老炮儿啦!” 眾人听到“老炮儿”这个称呼,脸色都微微有了变化。 尤其是那几个猎户家庭的家属,脸上满是怀疑的神情。 “老炮儿”这个称呼可不是能隨便乱叫的。 在打猎的圈子里,只有那些最顶尖的猎人才担得起这个称呼。 老炮儿,也叫老炮手,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叫法。 以前,人们打猎可没有像56式半自动这么厉害的武器,大多用的是老洋炮,就那种跟鸟銃差不多的枪,打一枪就得重新装一发子弹,所以当时大家把猎人也叫做炮手。 在这些炮手中,如果有人能被称为“老炮手”,或者以姓氏加个“炮”字作为称號,比如赵炮、李炮,那在十里八乡都会备受称讚,这意味著这个人在打猎这方面,已经达到了顶尖水平。 第47章 只吃大白馒头没什么意思,整点好吃的 很多老炮手名气大到,人们可能不知道他的本名,但只要一提到“某炮”,就能说出他住在哪里。 有人质疑道:“赵二溜,你说得也太夸张了吧,夏长海那小子真有你说的那么神?” 还有人附和著说:“是啊,可別吹牛吹过头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记得咱们寧夏村上次出老炮手,都已经是50多年前的事儿了吧?” 赵二溜一听这话,著急了。 別人说他什么都行,可要是质疑夏长海,他坚决不答应。 而且他说的都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根本没有吹牛。 他赶忙解释道:“怎么就夸张了?当时那头400多斤的大黑熊直衝著我们就过来了,夏长海可是一步都没往后退,眼睛都没眨一下。第一枪就打在这儿,熊的肩膀位置。” 说著,赵山河把熊皮掀开给大家看,熊皮上一个明晃晃的对穿弹孔格外醒目, “紧接著第二枪就把熊的脑袋给打爆了!我就问问,不是老炮手,能这么镇定吗?枪法能这么准吗?” 赵二溜这几句话把大家说得都闭上了嘴。 仔细想想,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好像夏长海还真有几分老炮手的风采。 可问题在於,夏长海才20岁啊。 大家都清楚,那些老炮儿可没有一个是低於40岁的。 倒不是说老炮儿这个称呼有年龄限制,主要是年龄小的话,哪有时间去积累丰富的经验、练习精准的枪法呢? 在差不多100米的距离,看似庞大的熊头,通过准星看过去,也就苹果那么大点儿。 枪法要是不过硬,连熊的皮毛都碰不到。 而且,单说心理素质这方面,年轻人就很难达到老炮儿的那种沉稳程度。 大家越想越觉得奇怪。 要不是知道赵二溜虽然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从不说谎,人品还是值得信赖的,再加上眼前这头大黑熊就实实在在地摆在这儿,他们甚至都要怀疑这是夏长海钱请赵二溜来当托的。 就在这时,夏长海大声喊道:“老赵,走啦!回去还得分肉呢。” 赵山河看了看周围的人,一边摇头一边嘆气说: “你们啊,就是爱小瞧人。以后你们就知道我赵大爷有没有说假话了……”说完,他重新把肩带整理好,拖著大黑熊往村子里走去。 看著赵山河渐渐远去的背影,围观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迷茫。 虽然他们心里不太愿意相信赵二溜刚才说的那些话,但心里又隱隱觉得,事实或许真的如此。 突然,人群里有个女人转身就走。 有人喊道:“刘婶儿,你这是去哪儿啊?” 刘婶儿头也不回地说:“去给夏家说媒!” 在夏家的院子里。 李晓娟一脸惊讶地看著赵山河,他端著几十斤熊肉,还拿著一只熊掌离开了。 李晓娟忍不住小声嘀咕:“这小子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吃错什么东西了?” 按照他们这儿的规矩,来的都是客人。 不管熟不熟悉,给客人倒杯茶,让客人坐下来吃点东西,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可赵山河一进夏家的门,就又是劈柴,又是扫地,连门口的积雪都清理得乾乾净净,怎么拦都拦不住。 而且他嘴巴特別甜,一口一个“李婶”,叫得李晓娟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晓娟心想,就为了这点熊肉和一只熊掌,没必要这样吧? 她知道赵山河是跟著夏长海他们一起上山打猎的,拿些肉回去也合情合理。 夏长海倒是表现得很淡定,对母亲说:“妈,你就別瞎琢磨了。他愿意干就让他干唄。我答应给他两成的好处呢。” 李晓娟瞪了夏长海一眼,说道:“你这说的什么话。 人家跟你们一起上山打熊瞎子,拿两成多吗?! 对了,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我说你小子之前怎么死活都不告诉我上山去干什么,原来又去招惹熊瞎子了? 妈不是一直跟你说嘛,出门在外,安全是最重要的,咱没必要去招惹那熊瞎子啊……” 夏长海没有和母亲顶嘴,他不紧不慢地从跨兜里掏出一个布袋,然后把里面的熊胆倒了出来。 他拎著熊胆的一角,举起来在空中晃了晃,问母亲:“妈,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晓娟隨口说:“不就是熊胆嘛,有什么好……” 话说到一半,她突然感觉不太对劲。 这熊胆怎么是黄铜色的? 过了几秒钟,李晓娟惊讶地叫起来:“这是铜胆?!哎呀,小祖宗,可別这么拿著熊胆。” 说完,她转身跑到厨房,拿了一个脸盆又跑回来,让夏长海把熊胆放到脸盆里。 李晓娟从小就听人说铜胆特別珍贵,在二三十年前,一个铜胆就能在他们这儿换个媳妇。 没错,就是用铜胆去换媳妇,卖闺女这种封建陋习可不是只有后来才有。 到现在,这铜胆的价格肯定更贵了。 看著母亲美滋滋地拿著熊胆去厨房处理,夏长海暗自鬆了口气。 有时候他都觉得母亲的嘮叨实在让人有些应付不来。 他心里默默吐槽:“怪不得前世父亲总跟我说,男人最重要的技能就是选择性失聪……” 吐槽完,他突然想起自己午饭还没吃呢。 於是他问母亲:“妈,锅里还有吃的吗?我都快饿死了。” 李晓娟回答:“没了,你自己拿个馒头垫垫吧。” 自从夏长海上次大採购之后,玉米窝窝和地瓜干就从家里的餐桌上消失了。 別人家过年过节才捨得吃的白面馒头,夏长海家蒸了一大筐,想吃的话自己去厨房拿就行。 夏长海撇了撇嘴,他可是两世为人,別人都稀罕白面馒头,可他却没什么感觉。 夏长海爬上墙头,正好看到王喜栋在院子里喝粥。 他喊道:“喜栋,想吃肉不?” 王喜栋连忙回答:“当然想了,老大!” 夏长海说:“那把你的调料箱拿过来,我给咱整顿好吃的。” 王喜栋高兴地应道:“好嘞!” 穷人家的孩子往往早早地就学会了各种生活技能,夏长海的厨艺那是相当出色。 第48章 几家欢喜几家愁 他的朋友们只要吃过他做的饭,就没有不想再吃第二顿的。 夏长海熟练地把熊肉用清水洗乾净,又从仓库里拿出白酒,先把熊肉在酒里过了一遍。 熊肉的腥臊味虽然没有野猪肉那么浓烈,但却更难去除,必须用浓香型白酒才能稍微淡化一些。 他嫌家里的菜刀不好用,直接把自己的侵刀洗乾净。 只见他刀光闪烁,很快就把熊肉片、熊里脊、熊囊囊踹都分好了。 要是赵山河此刻在现场,肯定会被惊到。 夏长海几乎没有大幅度的劈砍动作,那把刀就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顺著骨头的缝隙就把熊完整地分解开了。 没有肢解过几十只熊瞎子积累的刀工经验,根本做不到这样。 真可谓是古有庖丁解牛,今有夏长海解熊! 一旁的王喜栋不太懂这些门道,他只觉得夏大哥用刀的样子特別好看,就像蝴蝶在翩翩起舞。 只听“滋啦”一声,夏长海没有用菜籽油,而是直接拿出上次熬好的熊油用来炒菜,又加入野山椒、细盐、白等调料。 熊肉片韧性十足,在高温和辣椒的作用下,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气。 王喜栋光是闻著这股香味,就感觉刚才喝下去的粥已经消化完了。 半小时后,辣椒炒黑熊里脊、红烧黑熊排骨、椒盐熊油渣、豆皮卷大葱蘸酱,还有白萝卜汤,夏长海一下子做了5个菜,三荤一素一汤。 这可把旁边的李晓娟看呆了,她心想自己儿子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厨艺了?感觉比她这个烧了二三十年饭的人做得还好! 暂且不说李晓娟有多惊愕。 夏长海洗完手,示意大家可以开吃了。 早就等在一旁的王喜栋就等他这句话呢。 他赶紧夹起一块黑熊排骨放进嘴里。 王喜栋满脸期待地问:“哥,好不好吃啊?” 王喜栋已经吃过饭了,本来不饿,但是刚才夏长海炒菜时飘出来的香味实在太诱人,让他挪不开脚步。 王喜栋回答:“不好吃。” 王喜栋一听,有点失望:“啊~不好吃就算了,我还以为这味道……” 突然,他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说:“哥,你骗人!不好吃你夹那么快干什么!!” 王喜栋著急地喊道:“啊!你个混蛋,给我留一块!!” 夏长海笑骂道:“你这混小子,居然敢喊你哥混蛋,还想让我给你留一块,门儿都没有!” 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地爭了起来。 夏长海瞧著正在激烈爭抢的兄弟俩,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隨后,他转过身,轻轻地抱起子梅,温柔地说道:“来,宝贝,咱们吃块排骨呀。” 他心里早就有数,知道王喜栋和王如海一准会为了吃食爭个不停,所以每一道菜,他都提前单独盛出一份,放在了一旁。 当然啦,他可是个心里装著大家的人。 家里的大黄,他也没忘。这不,特意给它准备了半根盐水煮的熊瞎子脊椎骨,让它能尽情享用! 夏长海这儿吃得正开心,可离这不远的袁家,氛围却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寧夏村的规模著实不小,作为石湖市周边远近闻名的大村落,这里居住著上千户人家。然而,要说它大,似乎也不尽然。 你看,赵二溜、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同上山打猎,猎到一头熊瞎子的事儿,仅仅一顿饭的工夫,就在整个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 就连在家养伤的袁家两兄弟,也都听闻了这个消息。 袁家的偏房里,刺鼻的血腥味和浓郁的药味交织在一起,再加上屋內通风不畅,那股气味熏得人直想作呕。 “大哥,” 袁天伟躺在炕上,脸色白得像纸一样,虚弱地咳嗽了几声后说道,“你觉得,他们打到的那头熊,会不会就是咱们之前用网困住的那只呀?” 他因为及时得到救治,才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但大出血对身体的损耗极大,身体亏空得厉害,短时间內根本难以恢復。 这段时间,他只能一直臥床,就连去趟厕所都异常艰难。 “这还用说?肯定是!” 袁天杰气得牙关紧咬,刚从外面走进来的他,一闻到空气中那熟悉的熊腥味,心里的怒火“唰”地一下就躥了起来。 什么开两枪就把熊爆头,还说自己临危不乱,什么老炮手,一听就知道是夏长海和赵二溜合伙编造的谎言。 他们也不想想,一个之前连枪都没碰过的人,面对黑熊正面的猛烈衝击,怎么可能两枪就精准地把熊给爆头了? 这简直荒谬至极! 就算是天赋异稟的神童,也得经过学习,才能成为大学者,哪有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 这根本不符合常理,绝对不可能发生!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们那天离开后,赵二溜就和夏长海他们勾结在一起,跑去把困在钢绳网里的熊瞎子给弄走了! 一只被困住的黑熊,隨便找个人拿枪都能把它打死! “这个赵二溜,太可恶了,简直罪不可赦!” 袁天杰越想越气,一想到自己和弟弟为了抓这只熊,差点把命都丟了,最后却一无所获。 可夏长海他们呢,什么都没做,就轻轻鬆鬆地捡了一只大黑熊。 他心里就像有一团火在烧,却又不知道该往哪儿发泄。 要是只是丟了点熊肉,也就罢了,他忍一忍还能过去。 毕竟家有家规,行有行规。要是在他们袁家兄弟掏仓子抓熊的时候,夏长海他们中途插手,那就是坏了规矩! 事后要是闹起来,不管夏长海他们付出多大代价,从道义上讲,这只熊瞎子都应该归还给他们袁家兄弟。不然的话,夏长海他们的名声可就彻底臭了! 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掏仓子失败,兄弟俩都受伤回家抢救了,而且那只黑熊当时也没被当场猎杀。 这就意味著,其他人都有权利继续对这只熊进行狩猎! 更何况,外面都传言说,夏长海他们是靠著猎狗追猎才抓到那只熊瞎子的,並不是捡现成的便宜。 这么一来,关於猎物归属的问题,似乎也找不到什么能爭论的地方。 第49章 树大招风被「小人」惦记上了 袁天杰虽然勉强能咽下熊肉被別人拿走这口气,可关键是,这头熊还涉及到一颗铜胆啊! 现在谁不知道铜胆特別值钱? 少则能卖两千块,多的话,能卖到三四千块呢!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別说是同村的乡亲,就算是亲如兄弟,说不定为了这笔钱,都会反目成仇! 想到这儿,袁天杰的眼神变得愈发凶狠起来, 他恶狠狠地说道:“不行!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就算拿不回熊胆,他们也得分给我们两成……不,四成的利润! 要不是我们之前出手,他们哪能这么轻鬆就抓住那只黑熊?” 袁天杰下定决心,等父亲晚上回家,一家人好好商量商量,看看怎么才能让夏长海他们心甘情愿地把原本属於他们的那份吐出来! 咱们把视线转到夏长海这边。 此刻的夏长海, 还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袁家兄弟盯上了。 吃饱喝足后,他正躺在院子里悠閒地晒著太阳,心里却在琢磨著一件事: 怎样才能用最小的代价,搞定那只熊霸呢?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是熊霸? 熊霸,也叫熊羆,指的是熊里面体型最大的那种。 农村人文化程度不高,把“羆”念成了“罢”,时间久了,大家就都叫它熊霸了。 这么叫,倒也能体现出它在熊中的霸主地位。 熊霸这个称呼,確实有点自夸的意思。 夏长海曾经见过体型最大的熊,是生活在科迪亚克岛的棕熊。 那傢伙体型大得惊人,最大能长到2000多斤!站起来超过3米高! 在它面前,人类显得格外渺小,就连小皮卡都跟玩具车似的。 不过, 在寧夏村附近的群山中,最大的熊大概也就1000斤左右,而且不是黑熊,是棕熊。 实际上, 只要体重超过500斤的熊,都能被叫做熊霸。 要知道,对付熊霸和对付体型小一些的熊,难度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怎么才能减少伤亡呢? 对於猎人来说,只要手里有枪,提前规划好退路,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出现意外,自身的安全还是能有保障的。 但猎狗就不一样了。 它们需要靠近猎物,和猎物纠缠,防止猎物逃跑。 可要是想拖住一只处於全盛状態的熊霸…… 说实话, 夏长海对自己那几条猎狗没什么信心。 就算把猎狗的数量翻倍,他觉得也很难做到! 就拿之前猎黑熊那次来说,次狗猎、青龙它们倒是毫髮无损,可那是因为那只黑熊本身就受了伤,它最重要的武器——右爪,都直接废了! 而且夏长海也没耽搁太久,双方刚一碰面,没几分钟他就开枪把黑熊给解决了。 要是换成一只全盛状態的黑熊,情况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夏长海可不是没经歷过类似的危险。 前世, 他在墨西哥打猎的时候,刚下飞机没多久,猎狗还没缓过神来呢,就迎面碰上了一只600多斤的大棕熊,而且还是一只带著幼崽的母棕熊! 那只棕熊当时一巴掌就把夏长海拍晕了过去。 猎狗们看到主人遭到袭击,瞬间就炸了锅。 它们没有丝毫犹豫,为了保护夏长海,全都拼了命地和棕熊战斗! 那可是整整17只猎狗啊,其中还有藏獒、罗得西亚背脊犬、比特犬这些特別凶猛的超大型犬种。 结果呢? 前后还不到一刻钟,等同伴赶来的时候,17只猎狗,11只死了,5只残疾,只有1只受了点轻伤! 等夏长海醒来,看到那些死去的猎狗,心里特別难受,一句话也没说。 他直接给当地的黑帮匯了1000万美元,只冷冷地说了一句:“我要那只大棕熊死无全尸!” 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总费几乎翻了一倍,不过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 从那以后, 夏长海再遇到熊霸,那都是小心翼翼、谨慎又谨慎的! 他可不想因为一只熊霸,把自己在这个世界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家底都给折腾没了! 可问题来了,如果不让猎狗去牵制熊霸,那怎么才能防止熊霸逃跑呢? 要知道, 在没有被激怒之前,就算是熊霸,见到人第一反应也是赶紧躲开,而不是主动发起攻击! 就在夏长海为这件事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人找上门来了。 “长海,在家不?” 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 夏长海面无表情地看著来人,淡淡地打了个招呼:“姐夫啊。” 原来, 来的人正是夏长海的姐夫柳文山。 別看夏长海平时总是一副和和气气、很好相处的样子,见到赵山河也客客气气地尊称对方。 但实际上, 那只是他长期养成的一种习惯罢了。 真正的夏长海,可是前世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经歷过无数风浪,见过各种世面,早就躋身顶尖富豪行列的人! 所以, 当夏长海稍微收起偽装的时候,一股无形的强大威压瞬间在整个小院里瀰漫开来。 那是一种长期处於高位,自然而然形成的震慑人的气势! 別说是柳文山这个和他同辈的人,就算是真正的长辈,在这股气势面前,也得先被嚇住三分! 这一点,从陪著柳文山一起来的人身上就能看出来。 “何叔。” 夏长海看到有外人在场,这才稍微收敛了一下身上的气势。 这位何叔,名叫何胜利,是寧夏村的村长。 在那个时候,村长可不像后来那样权力大得夸张。 不过,在寧夏村,他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大家都会给他几分面子,没人敢轻易去招惹他。 和夏长海的淡定从容相比,何胜利的反应就大得多了。 他呆呆地看著夏长海,脸上的表情还有些惊恐未定。 作为村里的干部,何胜利也见过不少当官的人。 可奇怪的是,就在刚才,他从夏长海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比那些大官还要强大得多的气势! 他心里不禁暗自琢磨:“这小子看来真不是一般人啊!” 几乎是出於本能,何胜利放下了原本因为自己的身份和辈分而產生的傲气。 第50章 姐夫带著村长来借狗,我倒看看是怎么个事儿 “长海也在家呢。” 何胜利脸上露出笑容,眼神快速地在院子里扫了一圈,问道, “你妈呢?” “妈!” 夏长海转过头,朝著主屋喊了一声, “何村长找你。” 听到喊声,李晓娟赶忙从屋里走了出来。 和夏长海的冷淡不同,李晓娟特別热情,又是忙著泡茶,又是去拿果盘,忙得不可开交。 等双方互相寒暄完,何胜利直接进入正题: “长海啊,不瞒你说,我今天来是想找你借个东西。” 借东西? 李晓娟愣了一下,有点没明白对方的意思。 柳文山在旁边有些尷尬地解释道: “就是长海手里的那几条猎狗。” 其实这件事本来和柳文山没多大关係。 他今天来,本来是想问问李晓娟,上次他送的那种鱼味道怎么样。 要是她喜欢吃,过段时间他再去抓一些送来。 结果在半路上碰到了何胜利,何胜利非要拉著他,让他帮忙说情,还说自己直接上门借狗,不太符合礼数。 柳文山想著,对方是村长,借狗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算自己不帮忙,这事儿估计也能成。 自己顺便帮个忙,还能落个人情,这么好的事儿,没理由拒绝啊! 於是,他就满口答应了下来。 等柳文山真站在夏长海面前时,他瞬间就后悔不迭,心里直敲鼓: “我这是图啥呢?非要搅和进这事儿里!” 回想起刚才夏长海看向他的眼神,那股子不怒自威的强大气场, 柳文山心里没来由地升起一股敬畏,那感觉,就跟他头一回见副市长时一模一样, 甚至比那次的衝击还要强烈10倍! 李晓娟听女婿解释完,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对方想借的是青龙它们。 她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屋外的夏长海,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开了口: “这事儿啊,跟我说没用。” “那等老夏回来,咱们一起跟他商量商量。” 何胜利点点头,那神情仿佛对这种情况早就见怪不怪了。 在北方, 不少家庭平日里都是女人操持家里的琐碎事务,但要是碰上外面的大事,尤其是关键决策,还得男人拍板才行。 男人要是不同意,就算来的人再有本事,也解决不了问题。 聪明的女人只负责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会去主导家里的大事。 就拿猎狗来说,这可不是普通的物件,价值不菲,李晓娟做不了借狗的主,也是人之常情。 “不行不行,跟我家那口子商量也没用。” 李晓娟冲窗外示意了一下, “你们得找那孩子说。” “只有他同意了,这事儿才行!” “你说的是长海?” “对,现在家里这孩子可顶事了!” 李晓娟说起这话,语气里满是骄傲。 何胜利確定李晓娟不是在开玩笑后,心里突然闪过放弃的念头。 和柳文山一样, 他从心底不太愿意面对这个让人感觉有点古怪的晚辈。 可一想到林场那边火烧眉毛的紧急状况,他也只能咬咬牙,硬著头皮上了。 母亲在旁边,夏长海自然不能失了礼数。 看到几个人从屋里出来,他赶忙挺直了身子。 一番交谈后,夏长海皱著眉头问道: “何叔,我能问问你借狗打算干啥吗?” 猎狗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像野猪套子、灰鼠夹子,甚至猎枪,这些东西外借还算常见,可猎狗很少有人往外借,也很少有人会去借。 一方面, 不是自己从小训练的猎狗,用起来不顺手; 另一方面,双方都不太放心。 毕竟打猎的时候,要是出了意外,那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见夏长海一副不说清楚就没得商量的架势,何胜利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解释道: “我跟你们说的这事,你们可千万不能往外传啊。” “最近这段时间,林场那边不太安寧……” 听完何胜利的详细解释,夏长海这才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半个月前, 林场附近突然出现了一只野猪。 短短十几天,这只野猪就伤了9个人,还挑死了13条经验丰富的猎狗! “没人知道这只野猪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它找食物也没个固定的地方,就在林场周边晃荡。” “只要一瞧见人,它就会立马衝出来攻击。” “为了避免引起恐慌,林场下了封口令,严禁任何人把这事儿传出去。” “消息暂时倒是被捂住了,可问题是,现在根本拿这头野猪没办法!” “这事儿总不能一直拖著,再这么耽搁下去,林场的生產任务都得受影响!” “这责任谁也担不起!” 夏长海有些好奇,便开口问道:“那林场那边没找人帮忙解决吗?” “怎么没找,你知道他们找的第三个人是谁吗?” “是谁啊?”柳文山也被这话吸引了注意力。 何胜利压低声音说道:“是林场张场长的二儿子!” “听说他被野猪弄断了5根肋骨,其中一根差点把肺都扎破了!” 眾人听到这话,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要是肺被扎破了,那死亡率可相当高! “那那位张场长不得气炸了?” “谁说不是呢,刚开始他没把这事儿当回事,结果出了这档子事,他自己拿出500块钱,外加200斤油票,悬赏捕捉那头大野猪!” 据何胜利说, 最早遭到这只野猪袭击的,是隔壁十里村的许老头。 当时他正在山里挖地窨子,干得正起劲儿,一转身,就看见远处有只大野猪直勾勾地盯著自己。 在这一带,敢独自进山的人,多少都有点胆量。 遇到野猪这种事,也不算特別稀罕。一般情况下,大声喊两嗓子,把野猪嚇跑就行了; 要是情况严重点,放串小鞭炮也能解决问题。 许老头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也这么做了。 但结果却不尽人意。 受到惊嚇的大野猪不但没跑,反而朝著许老头加速冲了过来! 许老头一看这情形,哪还不知道自己遇上了攻击性极强的“猪愣子”。 他连锄头都顾不上拿,撒腿就跑。 第51章 凑个十几二十条猎狗,上山去会会野猪 可两条腿哪跑得过四条腿呢? 还没等他跑出树林,就被那只大野猪拱翻在地。 紧接著,野猪就使出了“三连招”——一撅、二挑、三甩。 折腾了好一会儿,野猪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许老头最后是被他儿子救下来的。 在山里挖地窨子,一般也就三五个时辰的事儿。 许老头的老伴见他从早上一直到下午都没回来,就猜到可能出事了,赶忙去叫儿子许俊豪。 许俊豪立刻叫上几个好哥们进了山,最后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昏迷不醒的许老头。 许老头断了两根肋骨,左边胸腔还被扎漏气了。 医生说,许老头算是命大,要是野猪的獠牙再偏5厘米,心臟被扎穿,那就不用送医院了,直接找阴阳先生处理后事就行,就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 在这依山傍水的地方,野猪伤人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作为村长,何胜利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 不过一开始,他没太当回事,只当是许老头运气不好,出门没看黄历。 接下来的两天,一切都很平静,似乎也印证了他的想法。 可就在他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的时候,谁能想到,那只大野猪又跑到林场去捣乱了! “那只野猪到底有多大啊?” “这可说不准。” “有人说它有1000斤,也有人说800斤。那畜生特別狡猾,专门在灌木丛多的地方出没,很多人到最后都没看清楚它的全貌。” 何胜利皱著眉头,这么多年,他也见过不少爱伤人的野猪,但像这么狡猾的,还真是头一回遇到。 “不过从现场留下的脚印深度来判断,这只野猪至少有600斤!” 听到这话,夏长海神情变得凝重起来,说道:“看来是大孤个子!” 在跑山人嘴里,“大个子”指的是马鹿,就像夏长海之前和王喜栋偶然碰到的那一大家子马鹿。而夏长海现在说的“大孤个子”,指的是大孤猪! 一般来说,能被叫做“大”的野猪,体型都得在300斤以上,而且大多是公猪。 至於“孤”字,就是说这只野猪脱离了群体,独自行动。 野猪本来是群居动物,现在却独自生活,可见它的特殊。 敢独自脱离群体生存的野猪,要么有特別的经歷,要么自身有问题。 后者虽然比较少见,但危险係数比前者高太多了! 这次伤人的这头大野猪,显然就属於后者。 “我记得林场里有不少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吧,就算是大孤猪,也不至於折腾这么久还抓不住啊。” “宋炮没去吗?” 宋炮在林场可是出了名的资深猎手,以胆子大、射击速度快而闻名。 林场的人常年在山里砍伐树木,对野兽伤人这种事並不陌生。 以前,林场甚至还遭遇过山大王(老虎)的袭击,最后成功將其击毙,而射出致命子弹的,正是宋炮。 他用16號猎枪的技术堪称一绝,在和老虎的那场战斗中,他5秒钟就打出了8发子弹,这数据相当惊人! 相比56式半自动步枪,16號猎枪的优势很明显,就是威力大。 像黑熊那么大的猎物,它一枪就能穿透两只。只要打中,伤口就有碗口那么大。 不过,16號猎枪也有很大的缺陷。 它的射程比较短,而且每打一枪就得重新装填一发子弹,射速实在是不怎么样。 能把16號猎枪打出那种射速的人,说实话,夏长海这么多年都没见过第二个! 按道理说,有宋炮这样厉害的人在,什么野猪搞不定呢? 何胜利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接著说道:“宋炮本来就是林场的员工,又是远近闻名的老猎手,怎么可能不出手呢?” “就衝著那些丰厚的奖励,他也不可能坐视不管啊。” “现在除了张场长自己拿出的500元现金、200斤油票,林场方面还拿出了200斤粮票和50斤肉票。” “谁要是能把那头野猪解决了,这些奖励就全归谁!” “你说,谁不想发这笔財啊!” 说到这儿,何胜利也忍不住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就算他是寧夏村的村长,面对500元现金、200斤油票、200斤粮票和50斤肉票这么丰厚的奖励,也十分心动! 可惜,他自己没那个本事去拿这些奖励,只能在这里想想。 缓了缓情绪,何胜利接著说道: “现在最大的难题不是杀不死那头野猪,而是根本没机会开枪!” “这怎么说?” “包括林场自己养的猎狗在內,前前后后一共有將近30只猎狗上山去对付那头野猪,最后活下来的只有17只,而且几乎都受了重伤,另外13只全都死了!” “每次都是这样,猎人还没赶到现场,野猪和猎狗之间就分出了胜负!” 猎人连野猪的影子都看不到,还怎么开枪呢?宋炮的枪法再厉害,看不到野猪,他也没办法啊! 宋炮都60多岁了,让他不带猎狗,自己一个人上山打猎,也不太现实。 在打猎的场景里,猎狗的关键职责是寻觅猎物、牵制住猎物,隨后等待猎人赶来,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可当下, 连寻觅猎物这个首要环节都出现状况了,后续的打猎活动自然也就无法顺利开展! 何胜利偷偷瞥了一眼夏长海,赶忙主动解释道:“我这次来借狗,真不是想让它们去白白送死。” “听说林场这次下了很大决心,打算一下子凑够20只猎狗上山,想用数量上的优势把那头野猪拖垮!” “当然,借狗肯定不会让你白借的。” “张场长讲了,如果猎狗在这个过程中出了事,每条赔偿70块钱!要是平安无事,每条还能拿到5斤粮票!” 出事赔70元,不出事能得5斤粮票,单看这报酬,对方確实很有诚意。 在那个时候,一只猎犬的成本最多也就50元左右,这还是把养狗耗费的时间成本都算进去了,要是不算,也就三四十块钱。 然而,夏长海还是摇了摇头。 “不借!” 第52章 不结就是不结,给个台阶就下了吧 听到这话,何胜利著急起来。 “长海啊,你听叔给你讲讲。” “叔知道你和猎狗感情深厚,捨不得让它们去冒险。 但你想想,这次有20只猎狗一起行动,这么多猎狗,还怕对付不了一头野猪吗?” “说不定到时候就是走个过场,根本没什么危险。” “而且就算真出了意外,一条狗能赔70块钱呢!” “叔跟你说实话,这事儿稳赚不赔。” “这样吧,等这事儿结束了,叔去给你找两条野串儿,咋样?” “要是你觉得报酬不满意,叔还能帮你去跟他们商量商量……” 野串儿就是家犬和野狗杂交的品种。 或许是因为还保留著一些野性,这种狗要是被驯化成猎狗,要么能成为领头的头狗,要么就是最厉害的帮狗! 能看出来,何胜利是真的急了,不然也不会许下这样的承诺。 大家都知道野串儿好,所以价格也贵,最关键的是,很难弄到。 有时候,得欠下不少人情才能搞到一条。 何胜利不停地说著,夏长海耐心地等他把话说完。 夏长海脸上掛著看似亲切,实则透著疏离感的微笑,不紧不慢地开口道: “何叔,这事儿可不是钱能解决的。” 紧接著,他又反问了一句: “您觉得我会缺那点钱吗?” 没等何胜利回应,夏长海就伸手指向院子的一角说道: “瞧见那边的竹篮没?里面放著的,是我今天早上刚拿回来的铜胆。” 何胜利和柳文山下意识地顺著夏长海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竹篮里,一颗处理过的熊胆正安静地躺在那儿,放在通风的地方阴干著。 这熊胆的顏色和普通熊胆差別很大,显然,夏长海没说假话。 “嘶——” 何胜利和柳文山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他们心里都清楚这铜胆的价值。 在那个“万元户”就是富豪的年代,一颗价值两三千块的铜胆意味著什么,两人再清楚不过了。 “怪不得这小子听到那些奖励,一点反应都没有。” 何胜利心里暗自想著。 柳文山也在一旁琢磨:“敢情他比我还有钱吶!” 想到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何胜利顿时觉得自己就像在行家面前卖弄,丟人现眼极了。 李晓娟听到儿子的话,有些惊讶地看向夏长海。 她惊讶的不是儿子拒绝了何胜利,而是夏长海竟然像是在故意炫耀財富! 平日里,这孩子可是相当低调的,今天怎么如此高调,做出这样张扬的事? 要是夏长海知道母亲此刻的想法,肯定会感嘆,果然还是母亲最了解自己。 他这么做,確实是有意为之,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何胜利知难而退。 夏长海的潜台词再明显不过了: 我都这么有钱了,你就別在这儿费劲劝我了,我是绝对不会把狗借给你的! 夏长海有著两世的人生经歷,他心里明白得很,像何胜利这种既是长辈,又在村里当官的人,要是跟他好好商量,他反而会觉得你好欺负。 在这种情况下,用金钱来表明態度,才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虽然这么做还是难免会得罪对方,但夏长海是真的不想掺和林场的这件事。 林场那边说得好听,说是借狗去追捕大孤猪,想用猎狗数量多的优势,拖住这头凶猛的畜生。 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分明就是想用猎狗的性命去硬撑时间! 大孤猪再厉害,攻击猎狗总需要时间吧? 一只狗能拖延一分钟,20只猎狗就能拖延20分钟,这样跟在后面的猎人就有足够的时间赶到现场。 只要进入枪械的射程范围,不管是什么野猪,猎人都能一枪把它打倒。 为了那区区几百块钱,就让自己心爱的猎狗青龙它们去送死,夏长海怎么可能答应? 而且,还有一点夏长海没说出口。 他感觉就算林场凑齐了20只猎狗,这次行动大概率还是会失败。 因为那只大孤猪之前的种种表现,都表明它似乎对人类的追捕方式非常熟悉。 可別以为野猪都是笨笨的,实际上,很多野猪表现出来的机灵劲儿,一点都不比狐狸差! “何叔,实在不好意思,这事儿我真帮不上忙。” 夏长海接著说道, “不瞒您说,青龙它们才到我家没多久,现在还不太听话。 就算我把它们借给你,到时候不仅帮不上忙,还可能会添乱。 要是在追捕的时候,它们突然闹起来,提前把野猪惊跑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夏长海这么说,也是给何胜利留了个台阶下。 何胜利听他这么说,心里虽然有些不痛快,但也找不到理由反驳。 毕竟对方不缺钱,而且话说得有礼有节,面子和里子都顾全了。 要是自己再继续纠缠下去,反而显得自己这个长辈不懂事了。 “算了算了,那我再去別家问问吧。” 何胜利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跟李晓娟打了个招呼后,便起身准备离开。 就在他走到院子门口的时候,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脚步猛地停了下来。 他转过身,对著夏长海说道: “差点忘了说,我听林场那边的人讲,好像有个叫李旺的人受伤了,听说还和你家是亲戚,不知道这事儿是真是假?” 这话刚一说完,只听见“哗啦”一声,李晓娟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可由於起身太急,再加上情绪激动,她眼前一黑,直直地朝著地面倒了下去。 “妈!!”夏长海见状,心急如焚地大喊道。 ...... 在夏长海家的主屋里, 夏长海满脸紧张地询问著一位身著白大褂的高瘦男子: “韩医生,我母亲她怎么样了,没什么大问题吧?” 韩医生取下听诊器,一边收拾著医药箱里的东西,一边说道: “问题不算严重,就是有点低血,再加上刚才情绪太激动,急火攻心了。 回去之后喝点红水,多注意休息,很快就能缓过来。” 听到医生这么说,屋子里的人这才都鬆了一口气。 第53章 夏母病倒,长海准备出手了 夏长海之前那声大喊,把王家的人全都吸引了过来。 王喜栋当时正在睡午觉,听到动静后,连衣服都顾不上穿,光著脚就翻过墙头跑了过来。 “韩医生,真是麻烦您了。” 说著,当著韩医生的面,夏长海往他的诊疗箱里放了一张大团结。 韩医生看到这一幕,脸上瞬间闪过一丝喜悦,但很快又把这丝情绪掩饰了下去。 “这样吧,接下来这几天,我每天都过来看看李婶,给她检查检查。” 韩医生客气地说道。 一番寒暄之后,周秀琴把韩医生送到了门外。 等周秀琴关上门转过身,夏长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静静地看著站在一旁,神色有些尷尬的何胜利和柳文山,一句话也不说。 王喜栋也同样面无表情地站在夏长海身后,只是他眼底时不时闪过的凶狠目光, 让柳文山感觉后背发凉,仿佛有一股寒意从脊椎骨往上冒。 柳文山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他心里想著,这事儿本来和自己一点关係都没有啊! 自己这次来,就是为了上门看望岳母,尽一尽做女婿的孝心。 可现在倒好,孝心没尽到不说,要是女婿伙同外人把岳母气晕这件事传出去,那自己可就完了! “日你仙人板板!” 柳文山在心里暗暗骂道,他现在恨不得立刻给身边的何胜利一巴掌。 “你借狗就借狗唄,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就算你喜欢囉嗦,能不能等我走了再说啊? 你这么一搞,我现在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这不是坑我吗?!” 过了好一会儿,何胜利实在忍不住了,主动开口打破了沉默: “长海啊,今天这事儿都怪我,我真不知道李旺是你舅舅。 我本来也是一番好心,就是想为林场解决点问题......” 柳文山也在一旁赶紧辩解: “长海,这事儿真和我没关係,我就是路上碰到何村长,跟著一起来看看,没想到会弄成这样......” “好了。” 夏长海打断了他们的话,他的语气没有丝毫的愤怒和激动,一如既往地平淡,甚至听起来比之前更加冷静。 然而,就是这种没有任何情感波动的语气,却让何胜利和柳文山心里直发怵,他们下意识地闭上了嘴。 “何村长,李旺的伤势怎么样了?” 夏长海突然问道。 何胜利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弄得有些懵,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看到夏长海的眼神逐渐变得犀利起来,他赶忙回答道: “没什么大问题。在受伤的几个人里面,他的伤势算是最轻的了,就是扭了腰,还有一些皮外伤。” 因为和夏长海家的这层关係,何胜利当时在林场特意多问了几句。 夏长海点了点头,他心里清楚,这种事情不是什么秘密,自己回头去一趟大王村就能打听清楚,何胜利应该没那么蠢,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 “那行,你回去跟林场那边说一声,到了狩猎行动那天,我会带著猎狗过去。” 夏长海说道。 “你同意借狗了?!” 何胜利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不是借狗,我要亲自参加狩猎!” 夏长海语气坚定地说道。 接著,他又看向柳文山: “姐夫,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 柳文山心里有一肚子的疑问,特別想问夏长海为什么要这么做, 但看到夏长海那毫无波澜的眼神,他硬生生地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只能无奈地点头答应。 何胜利和柳文山一走,王喜栋心里就像堵了块大石头。 他忧心忡忡地瞥了眼还在炕上歇著的李晓娟,又把目光投向夏长海,忍不住抱怨: “老大,就这么轻易放过这俩傢伙?哪能这么便宜他们!” 在王喜栋心里,李晓娟的地位可不一般。 想当年,周秀琴没奶水,要不是李晓娟出手帮忙,他恐怕早就饿坏了。 在他心里,李晓娟就跟自己半个亲娘似的。 刚刚,他一直紧盯著夏长海,就盼著老大能给自己个动手的眼神。 什么村长不村长、姐夫不姐夫的,他今天非得把这两人打得找不著北,尤其是那个姓何的,他压根儿就不信何胜利是无心之失。 李旺和李晓娟都姓李,稍微动点脑子就能猜到他们的关係, 何胜利会不清楚?这怎么可能! 这时,夏长海的脸上终於有了些变化,他眼神一凛,冷冷地说: “別著急,咱们有的是时间,一个一个收拾他们!” 王喜栋能想到的,夏长海心里早就有数了。 在他看来,根本没必要去纠结对方是无心还是故意。 何胜利既然得罪了他,那就別想轻易逃脱,他肯定会报復回去,就这么简单。 而且,夏长海还打算借著这次机会,好好敲打敲打柳文山。 这辈子有他在,倒要看看柳文山还敢不敢像上辈子那样,做出出轨、家暴的混帐事! 上辈子的夏长海,朋友不少,但仇人也挺多,这和他的性格有很大关係。 不管是朋友还是仇人,只要一提起夏长海,脑海里就会蹦出两个词: 护短、知恩图报。 这两个性格特点,虽然容易得罪人,但也让他交到了不少真心朋友。 对於李旺,夏长海的印象其实並不深。 母亲在世的时候,两家走动就不多,母亲去世后,往来更是少得可怜。 唯一一次两人单独接触,还是李旺拿著欠条上门来要钱。 这可不是电视剧里那种狗血剧情,纯粹就是债务问题。 直到李旺找上门,夏长海才知道,原来母亲当年在最困难的时候,向李旺借了2000块钱。那可是九几年,2000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要是按照房子的价值换算到2020年,差不多得有一两百万! 世上能有几个弟弟这么大方,借给姐姐这么多钱,还这么多年都不主动提还钱的事? 要不是李旺自己实在遇到了难处,估计这笔钱就这么算了。 得知情况后,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跑去银行取了100万现金。 第54章 卖了铜胆,带著猎狗上山会和 他还告诉李旺,以后要是有困难,儘管开口。 换做一般人,看到自家大侄子这么有钱,就算不想著趁机捞一笔,起码也会想办法占点便宜。 但李旺一家却不一样,他们给夏长海打了张借条,明確这100万是借的。 说实话,当时夏长海已经很有钱了,100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对方还不还钱,他根本不在乎。 可李旺一家这种做事的態度,却让他印象深刻。 一直到他重生之前,夏长海都记得李旺家好像每个月都还在给他还钱。 晚上,夏长海没跟父母详细说去林场的事,只是隨便找了个藉口,说不太放心把狗借给別人,打算亲自去看看情况。 李晓娟这会儿满脑子都是弟弟李旺的伤势,心慌意乱的,也没心思细问夏长海。 父亲夏建国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劲,但他也没多问,只是难得地叮嘱了夏长海一句: “去了注意安全。” 第二天一大早, 夏长海就带著王喜栋去了石湖市。 他们这次去有两个目的, 一是把那颗铜胆卖了, 二是为林场的狩猎行动准备些东西。 国营商店的价格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合理,那颗铜胆的官方收购价竟然只有1000元。 可让人惊讶的是,还真有人愿意按这个价格卖! 夏长海清楚地看到,有个模样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猎人,手里紧紧攥著1000元钱,满脸笑容,脚步轻快地离开了。 那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看得夏长海直摇头,心里直犯嘀咕,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到了跳蚤胡同,夏长海一眼就瞧见了安开山,他正懒洋洋地躺在那儿,跟“躺尸”似的。 “哟!铁子,你可算来了!” 安开山看到夏长海,满脸惊讶,语气里透著惊喜。 距离他俩上次交易,还不到10天。 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这傢伙不会又有啥好货了吧? 这也太快了点。 不过,这话他也就心里想想,没说出口。 安开山也不是不懂事的人,这种话他自然也不会说出来,他心里巴不得夏长海天天来找他呢。 上次的紫貂皮,虽然还没全卖出去,但已经让安开山赚了快2000元! 这可比卖一个工业大件赚得多得多。 说实话,就连安开山自己都没想到,倒腾山里的这些玩意儿居然这么赚钱! 要不是顾忌自己的身份,他都想去国营商店门口摆摊,跟人家抢生意了。 也正是因为尝到了甜头,安开山对夏长海越发重视起来。 这年头,能从山里搞出好东西的人可不多见,夏长海这样的“货源”,他可得牢牢抓住。 “走,咱还去老地方!今天我请客!” 安开山热情地招呼著,带著夏长海来到丰泽园的包厢。 进了包厢,安开山手里拿著那颗铜胆,脸上露出了纠结的神情。 一方面,他对这颗铜胆喜欢得不得了。 不管在哪个朝代,高端药材都是稀罕物件。 就凭手里这东西,安开山觉得自己能把人脉圈子再往上提一个档次。 可另一方面,夏长海提出的要求却让他头疼不已。 “我说你啊,上次要把式枪也就算了,这次怎么连雷管、炸药都要?难不成你们那边闹土匪了?” 安开山一脸认真地说道, “要是真有这事儿,你可得跟我说,我打个电话,保证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夏长海只是微微一笑,没有接安开山的话。 他心里清楚,上次交易之后,安开山肯定去调查过自己的身份,他才不会被安开山这看似关心的话给糊弄住。 见夏长海不搭理自己的玩笑话,安开山有些无奈地嘆了口气: “行吧,东西我倒是能给你弄来,不过你可得千万小心!那玩意儿威力可大了,一不小心真能闹出人命!” 搞到雷管这类管制物品,难度明显比搞56式半自动大多了。 吃完饭后,夏长海又等了一个多时辰,安开山才把东西弄来。 不仅如此,安开山还专门安排了一辆车,送夏长海和王喜栋回村。 这颗铜胆总共卖了2500元。 按照之前的约定,赵二溜能拿两成,也就是500元。 夏长海向来是个讲信用的人,这钱肯定一分都不会少赵二溜的。 剩下的2000元,夏长海和王喜栋本应各拿1000元。 但两人都没要现金,全都换成了雷管和炸药。 王喜栋拍著胸脯说: “夏长海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掏钱那是应该的!” 夏长海对王喜栋也不客气,毕竟这些雷管和炸药又不是一次性就用完的。 要是用得好,以后能赚回好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 夏长海本来就想买这些东西,只是之前手头紧,一直没机会。 这次借著卖铜胆赚了钱,又赶上大孤猪这事儿,正好一次性备足了,省得以后一次又一次麻烦安开山。 毕竟像雷管、炸药这种违禁品,一次性买得多点还好说,要是频繁去买,出岔子的概率可就大多了! 以夏长海现在的能力,真要是出了事,他可没办法全身而退。 很快,就到了林场组织猎杀大孤猪的日子。 夏长海一大早就和王喜栋、柳文山赶到了集合地点。 他们没等大部队,跟现场管事的人报了个身份,就率先上山了。 现场管事的人见多了这种情况,也没太在意。 这些日子,像夏长海他们这样的猎人,他见了太多了。 一个个都觉得自己能把那只大孤猪收拾了,带著丰厚的悬赏回家。 可结果呢? 每次都让人哭笑不得,不少猎人不是背著,就是抱著自家猎狗的尸体,哭哭啼啼地走下山。 那场面,真是让人忍不住摇头嘆息。 突然,管事的人反应过来了: “怪了,这三个人怎么没带猎狗?” 12號林场外围,林场为了便於管理,会按照顺序给不同的砍伐区域编號。 这次大孤猪闹事的地方,就在12號林场,准確地说是12號林场外围一座不太高的无名小山上,那只大孤猪就藏在山里。 夏长海三人一路往山上走,来到了之前猎狗和野猪正面衝突的地方。 第55章 这只大孤猪,有点邪门啊! 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之前光听何胜利说那只大孤猪有多厉害、多凶猛,他们还没什么直观感受。 可一看到现场留下的痕跡,几个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傢伙!这只大孤猪还真是名不虚传,据说它伤了9个人,挑死了13条狗,看来所言非虚。 夏长海仔细观察著现场,在脑海里大致还原了当时猎狗和野猪搏斗的场景。 他推测,当时参与围攻的猎狗大概有5只左右,其中有两只体型比较大,地上留下的爪印清晰可见。 这种超大型犬在对付大型猎物时很有一套,不管是咬住猎物的某个部位,还是攻击猎物的后腿,普通野猪一旦被它们缠住,基本上就没活路了。 但这只大孤猪可不是一般的野猪。 夏长海发现,现场绝大多数的血跡都集中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內。 这意味著,这只大孤猪几乎没怎么移动,就把围攻它的猎狗给挑死了!猎狗和野猪对抗,靠的是团队配合和灵活的身手,再厉害的猎狗也不敢跟野猪正面硬刚。 就拿藏獒来说,够凶猛了吧?可要是碰到长著獠牙的野猪,一对一单挑,藏獒也是输多贏少,更何况这还是只600斤以上的大孤猪! 它那体重,再配上两根尖锐的獠牙,要是撞过来,薄一点的钢板都能给顶出两个窟窿,狗在它面前更是不堪一击。 看著地上的血跡,夏长海仿佛看到了当时的场景:猎狗按照往常围猎的习惯,瞅准时机,一拥而上,想从野猪的两翼和后面攻击它的防御弱点。 可没想到,这只大孤猪比它们想像的聪明多了,就好像提前知道了猎狗的行动,先是虚晃一招,然后猛地回头一顶,尖锐的獠牙瞬间就刺穿了一只猎狗的身体,接著用力一甩,又把另外两只猎狗给砸飞了。 “这只大孤猪,有点邪门啊!”夏长海忍不住感嘆道。 在山里打猎的人大多敬畏山神,大家都觉得,无边无际的大山里,总有一些生灵,它们展现出来的智慧超出了常理。 就像传说里的黄鼠狼给人鞠躬、灵蛇报恩、凶狼復仇之类的故事,很多老一辈的人都讲过。 在他们看来,不管这些动物的行为是好是坏,统统都能归为“邪性”。 毕竟,畜生就是畜生,哪怕它们做出一些看似不寻常的举动,骨子里的兽性也不会改变。 王喜栋瞅著那只野猪威风凛凛的模样,心里暗暗惊嘆,嘴上忍不住说道:“老大,这野猪可真是厉害得很吶!难怪你没把青龙它们带来,就这野猪的身手,就算带来了,也不过是去白白送命罢了。” 说著,他俯下身,从地上拾起一根野猪的鬃毛,好奇地问道:“老大,你说要是想把这头猪困住,得需要多少只猎狗才行啊?” 夏长海皱著眉头,认真思考后分析道:“起码得15只以上,而且这些猎狗还得是同一个狗帮的。 要是不同帮的猎狗,彼此之间没默契,估计得30只以上才有可能。 这种体型庞大的野猪本身就极难猎捕,更何况这只还这么不一般,透著股邪乎劲儿!” 柳文山听了这话,下意识地询问:“那林场组织的这次打猎行动,你觉得能成功吗?” 夏长海毫不犹豫地回答:“肯定不行!” 他语气坚定,眼神中透著自信,“他们东拼西凑弄了20只猎狗,这些狗之间根本配合不起来。就这只大孤猪的机灵劲儿,只要它不想纠缠,隨时都能跑得没影。” 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仔细观察著周围的环境,忍不住抱怨起来:“这山坡打猎可太难了!” 在打猎的行话里,这种情况被称为“闹”。 从科学角度来讲,这里没有大片的原始森林,漫山遍野都是次生林,到处都是细细的树枝。 矮一些的地方,长满了老虎眼、山丁子树、刺老芽杆之类的植物。 在这种布满针杆灌木的地方,猎人行动极为不便,猎狗也没办法自由奔跑穿梭。 稍微不注意,衣服就会被掛住,狗毛也会被缠住。 要是走到植被茂密的地方,別说是快速奔跑了,就连转身都困难。 怪不得每次来猎杀这只大孤猪,猎人总是很难及时赶到现场,一边费力开路一边走,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柳文山听了夏长海的话,心里有些怀疑,不太相信真有这么难。 不过他也没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只是轻轻抿了抿嘴,转头开始四处打量周围的环境。 对於没什么打猎经验的他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让他忍不住想要探索一番。 夏长海自然察觉到了柳文山的心思,但他也没放在心上。 本来这次叫柳文山来,就没指望他能帮上什么大忙,等会儿事情发展起来,他自然就会明白谁的判断是对的。 观察了十多分钟,夏长海觉得该了解的都了解得差不多了。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估算了一下时间,心想林场那边也差不多该开始行动了。 “走,咱们往山上去,找个高处看看。” 就在夏长海他们往山上走没多久,12號林场这边就来了不少人。 其中有林场的工作人员,还有一群带著猎狗的主人。他们牵著自家的猎狗,相互热情地打著招呼。 “老李,你也来参加这次打猎啦!” “老吴,真没想到他们把你也请来了,咱们都好几年没见面了吧!” “哟,看你这年纪,老胳膊老腿的,还能爬得动这山吗?” “你可別小瞧我,我腿脚比你灵活多了!” 在那个时候,猎户的数量本就不多,就算大家彼此没见过面,也或多或少听说过对方的名字。 人群前面,有人正在清点人数。 张场长皱著眉头,一脸不满地问何胜利:“老何,你们寧夏村怎么少了几条狗啊?” 张场长作为国有林场的场长,职位比何胜利高不少,说话的语气也带著几分威严。 何胜利紧张得脑门直冒汗,硬著头皮解释道:“那几条猎狗是我们村一个小年轻的,他非要自己单独行动,好像已经提前上山了。” 第56章 我这心里气不过啊,就想来找那只畜生算帐! “是这样吗,小吴?”张场长转头问旁边的工作人员。 “报告场长,確实有三个人今天早上就上山了,不过……”小吴有些犹豫,不太敢把话说完。 “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別吞吞吐吐的!” “我没看到他们带狗,看样子像是准备打溜围。” 小吴这话一出口,在场的人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说话。 张场长张了张嘴,本来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把话又咽了回去。 虽说这三个人没按要求带猎狗,但人家也是冒著生命危险,亲自上山去对付那只凶残的大孤猪,他也不好再多指责什么。 “算了,已经有20条猎狗了,也不差那几条。” 张场长转头看向身边两鬢有些斑白的中年男子,“宋师傅,接下来的打猎任务就麻烦你多费心了。” 这人就是夏长海提到的宋老炮,他可是这附近出了名的老炮手,16號猎枪在他手里用得那叫一个得心应手,百发百中。宋老炮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没说多余的话。 “出发!”隨著一声令下,眾人带著猎狗,朝著山上进发。 在高高的山顶上,夏长海和王喜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上了整座山上最高的一棵树。 站在这个位置,整个无名小山的情况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没过多久,林场那边就有了动静,他们俩一下子就发现了。 这可不是因为他们眼神有多好,实在是林场那边好多条狗一起行动,发出的声音实在太大了。 “林场这次看来真是没別的办法了,连这样的猎狗都带来了。” 夏长海听著从远处时不时传来的狗叫声,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他心里越发觉得,自己当初没把狗借给林场的决定太明智了。 就凭林场带来的这些猎狗,还想抓住那只大孤猪?简直是异想天开! 在他看来,一只真正优秀的猎狗,在没看到猎物之前,是绝对不会隨便乱叫的。 那些还没见到猎物就管不住自己,乱叫一通的猎狗,连抓野兔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夏长海也明白,林场那边给的报酬是按照猎狗数量来计算的,所以出现这种猎狗没见到猎物就乱叫的情况,其实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老大,它们这么大动静,难道不怕把那只野猪嚇跑吗?”王喜栋一脸疑惑地问道。 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大的狗叫声,除非那只野猪是聋子,不然怎么可能听不到呢。 夏长海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没事,这只野猪不会怕的。”换做其他野猪,听到狗叫声,第一反应肯定是撒腿就跑。 但这只大孤猪可不一样,这段时间它挑死了那么多猎狗,早就不把猎狗放在眼里了。 夏长海甚至觉得,要不是这只大孤猪忌惮人类,说不定它还会主动去攻击那些猎狗,把它们吃掉呢。 毕竟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只要是它们能对付得了的动物,都在它们的食物范围內。 事实就和夏长海想的一模一样。 那群猎狗跑到山后没多久,就发现了大孤猪的踪跡。 紧接著,一阵密集的狗叫声就响了起来。 这是猎狗看到猎物后,给猎人发出的提示信號。 要是换做其他野猪,到了这一步,基本上这次狩猎就稳了。 毕竟有20只猎狗呢,就算没有猎人帮忙,对付一只野猪也足够了。 可这只大孤猪太特殊了。 夏长海站在高处,清楚地看到山下的植物不停地晃动,狗叫声的位置也在不断变化。 很明显,那些猎狗根本没办法让这只大野猪停下来乖乖受捕。 一般来说,猎狗追捕野猪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骚扰,猎狗们会不停地围绕著野猪,骚扰它,消耗它的体力,同时寻找机会发动攻击。 这个时候的野猪精力旺盛,攻击性特別强,不仅会全力防御,还会找机会反击或者逃跑。 第二个阶段就是定窝,简单来说,就是野猪的体力耗尽了,或者受伤太严重,没有力气再逃跑了,只能趴在地上,用地面来护住自己的后半身。 看似这样能暂时安全一些,实际上就是在等死。一旦猎物定了窝,那基本上就没救了。相反,如果猎狗没办法让猎物定窝,那就说明这只猎物还有反抗的能力。 山下的这场“战斗”持续了20多分钟。直到再也听不到狗叫声了,夏长海才和王喜栋从树上爬下来。 他们喊上早就等得不耐烦的柳文山,夏长海说道:“走,咱们回去吧。” 俗话说,下山容易上山难。不过对夏长海他们三人来说,下山倒没费什么力气,很快就回到了12號林场。和他们上山的时候相比,这里简直是一片“混乱”。 哭喊声、狗叫声、动物的哀嚎声还有人们的呼喊声交织在一起,空气中还瀰漫著淡淡的血腥味。 在林场的空地上,五六位穿著白大褂的人正忙得不可开交,他们在四处给受伤的猎狗掛水、包扎、擦药,那场面,比后世的宠物医院还要热闹。 “长海,你怎么在这儿?”人群中,一位中年男子看到从山上走下来的夏长海,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这个人正是夏长海的舅舅,李晓娟的亲弟弟李旺。 “舅舅,你不是受伤了吗?怎么还跑到这儿来了?”夏长海问道。 “我这心里气不过啊,就想来找那只畜生算帐!” 李旺回答道,紧接著他又反应过来,“先不说我了,你在这儿干什么?赶紧回家去,这儿太危险了!可別光想著赚钱,那只畜生厉害得很,邪门得很!” “不是来了20只猎狗吗?难道还没抓住那只野猪?”夏长海心里其实清楚是怎么回事,只是故意这么问。 “抓个屁!”李旺悄悄地指了指不远处,“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你去那边屋子里看看就知道了。” 夏长海点了点头,朝著李旺指的屋子走去。 仅仅一门之隔,屋子里和外面的气氛却截然不同。 屋子里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到处都瀰漫著死亡的气息。 夏长海定睛一看,地上一共躺著5只猎犬。其中3只已经没了气息,还有两只勉强活著。不用猜都知道,这些猎狗的伤肯定是那只大孤猪造成的。 第57章 就你们俩这种人,也配养猎狗? 夏长海蹲下身子,仔细查看那3只猎狗的尸体。 只见一只猎狗的脖子上有个窟窿,正好在大动脉的位置;一只猎狗的胸腔塌陷了,断骨从皮下刺了出来,惨白惨白的,看著十分嚇人; 还有一只猎狗从外表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外伤,但从它口鼻流出的鲜血来看,应该是死於內出血。 这三种死法都让夏长海更加確定了自己的想法,那只大孤猪反应速度极快,而且对猎狗的攻击模式相当熟悉。 “別说这辈子,就算上辈子我也没见过这么厉害的『狗漏子』。”在他们这,只有从猎狗手下成功逃脱过三次以上的野猪,才有资格被称为“狗漏子”。 这只大孤猪的过去,没人知道。但就这段时间来看,它已经不止三次从猎狗手下逃脱了。 这次更厉害,它以一敌二十,不仅自己跑掉了,还让林场这边损失惨重。 一只猎狗要是死了,得赔偿70元,光地上躺著的这几只,就得赔好几百块,用“大出血”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夏长海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默默感慨著,冷不丁地,柳文山那急切又带著愤怒的呼喊声在他耳边炸响。 “有没有医生啊!快来看看这两只猎狗啊!它们明明还有气儿,怎么就被扔在这儿没人管了?狗主人呢?这些没良心的,是不是想把它们活活拖死,然后卖钱啊!” 夏长海没有回应柳文山的叫嚷,只是眼神坚定地朝著那两只瘫倒在地上、气息微弱的猎狗走去。 他缓缓蹲下身子,目光直直地看向猎狗的眼睛。 猎狗似乎察觉到有人靠近,原本黯淡得如同死灰般的眼神,瞬间有了一丝光亮。 可它们身上的伤势实在是太重了,腹部的伤口触目惊心,肠子都有一部分露在外面,身体虚弱得根本没有力气再站起来,只能无助地躺在地上,发出一声声微弱又悽惨的呜呜声。 柳文山看到夏长海走过来,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救星一样,立刻凑了过去。 “长海,你赶紧看看,这两只狗还有救啊。我以前听人说,狗的肠子要是掉出来,只要把它塞回去就能活过来,我之前还真见过別人这么干的……” 夏长海对柳文山在一旁的絮絮叨叨充耳不闻,只是专注地看著这两只受伤的猎犬。 过了片刻,他突然动作迅速地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刀。 紧接著,手起刀落,两刀下去,鲜血顿时飞溅而出! 他这毫无预兆的举动,把柳文山惊得呆若木鸡,大脑瞬间一片空白,整个人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动弹不得。 过了好几秒,柳文山才终於回过神来,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你这个没人性的东西……”他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气得满脸通红,紧紧捏著拳头,不顾一切地朝著夏长海冲了过去。 然而,他根本不是王喜栋的对手。 王喜栋身形高大、体格强壮,一把就拽住了柳文山的领口,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按在了墙上。 两人的体格差距悬殊,柳文山在王喜栋的控制下,根本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 柳文山发现自己怎么挣扎都挣脱不开,只能瞪大了眼睛,愤怒到了极点,声嘶力竭地吼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它们明明还没死啊!你为什么要杀了它们?” 夏长海伸出手,动作轻柔地抚摸著两只猎狗的脑袋,那温柔的动作,仿佛是在为它们做最后的祷告,又像是在安抚即將离世的生命。 直到两只猎狗彻底没了动静,身体渐渐变得冰冷,他才缓缓站起身来。 “正常情况下,猎狗要是肠子掉出来,把肠子塞回去確实有可能活下来。” 夏长海的声音低沉而平静,“但有两种情况是例外的,一种是肠子破损得很严重,另一种是肠子折了。这两只猎狗,很不幸,都属於这种情况。它们现在活下去,只会承受更多的痛苦。” 他稍微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更加冰冷,眼神中透露出浓浓的厌恶,“不过你说的没错,这两只猎狗的主人,就是十足的混蛋!眼里只有钱,这种人根本就不配拥有猎狗!” 其实,夏长海心里清楚,这结束猎狗痛苦的两刀,本不该由他来动手。 在林场的空地上,不少人都被这边的动静吸引了过来,围在一旁指指点点。 黄家两兄弟和夏长海、王喜栋、柳文山三人,隱隱形成了对峙的局面。 “那是我们的狗,你少在这儿多管閒事!”黄大立朝著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脸上写满了不屑,眼神中充满了挑衅。 “呸!”柳文山气得满脸通红,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就你们俩这种人,也配养猎狗?狗还在那儿痛苦地挣扎著,没咽气呢,你们居然就想著把它们杀了吃狗肉,你们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啊?” 熟悉柳文山的人都知道,他平时性格比较软弱,从他以往的行事风格就能看出来。 可这次不知道是不是夏长海杀狗的场景对他刺激太大了,听完夏长海的解释后,他就气冲冲地跑出去打听狗主人是谁。 结果,刚巧听到黄家两兄弟在那儿商量著怎么把这两只受伤的狗变成餐桌上的狗肉,他一下子就火冒三丈,气不打一处来。 在这大山里討生活的人,在外人看来,个个都是在生死边缘闯荡的狠角色。 黄家两兄弟见柳文山身材瘦弱,又是孤身一人,自然不会轻易服软。 没说上几句,双方就剑拔弩张,摆出了要动手的架势。 要不是夏长海和王喜栋及时赶到,柳文山这会儿肯定得吃大亏。 听到柳文山指责他们要吃狗肉,黄大立的脸色微微一变,心里暗叫不好。 他心里明白,在这个大家都对猎狗有著特殊感情的地方,说要吃狗肉,简直就是在找死。 果然,周围原本只是在看热闹的人,一听到“吃狗肉”这几个字,眼神瞬间变得凶狠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把黄家两兄弟生吞活剥了。 第58章 就他们俩那点本事,喜栋一个人就能收拾得服 “你別在这儿瞎胡说!”黄大立恶狠狠地说道,眼睛里闪烁著凶光,像一头髮怒的野兽,“谁特么说要吃狗肉了?” “那你们刚才在嘀咕什么?別想抵赖!”柳文山毫不退缩,紧紧盯著黄大立,不依不饶地问道。 “我们商量什么关你屁事,你管得也太宽了吧!”黄大立的弟弟黄石宇也不甘示弱,捏紧了拳头,跃跃欲试,“我看你就是欠揍,找打呢!” “你爷爷我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王喜栋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听到黄石宇这话,哪里还能忍得住,像一阵长海一样立刻冲了上去。 看到有人要打架,周围的人一下子就兴奋起来,纷纷开始起鬨。 在这个山村里,打架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在场的人哪个不是从小打到大的?为了爭夺一点山林资源,或者因为几句拌嘴的话,甚至就因为互相看不顺眼,问一句“你瞅啥”,大家就能立马大打出手。 对这些年轻人来说,解决问题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永远都是打一架,谁打贏了,谁就有说话的分量。 看到王喜栋冲了上去,柳文山也热血上头,想跟著衝过去。 夏长海眼疾手快,伸手把他拦了下来。“就他们俩那点本事,喜栋一个人就能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你再上去,那不是欺负人嘛。”夏长海太了解王喜栋的厉害了,从小到大,王喜栋打架就没输过。 13岁那年,他就能把两个比自己大七八岁的壮小伙按在地上暴揍一顿。就因为他打架下手没轻没重,没少被父母拿著木棍教训。 “你就站在这儿好好看著吧。” 就像夏长海预料的那样,双方刚一交手,没几个回合,黄家两兄弟就被打得落流水,狼狈逃窜。 刚开始的时候,黄家两兄弟还一边和王喜栋对打,一边时不时地瞅著夏长海和柳文山,心里生怕他们俩也会突然加入战局。 结果,嘴贱的黄石宇刚一衝上去,就被王喜栋结结实实地扇了一个大耳光。 这一巴掌的力气可不小,黄石宇当时就被打得眼冒金星,神志不清,一屁股倒在了旁边,嘴里还吐出了几颗牙齿。 黄大立看到弟弟被打成这样,心疼得要命,哪里肯善罢甘休,立刻不顾一切地衝上去,要和王喜栋拼命。 可惜,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不是光靠拼命就能扭转局势的。 没几下,黄大立就被王喜栋按在地上,一顿暴打。 王喜栋的耳光不停地抽在黄大立的脸上,不一会儿,黄大立的腮帮子就高高地肿了起来,像个发麵馒头一样。 要是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打到这种程度,早就会有人出来拉架了。 到时候,双方各自放下几句狠话,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以后谁也不能再旧事重提,不然就是自己不给自己台阶下。 可黄家两兄弟是从岭南那边来的,別说是寧夏村,就是附近好几个村子,都没人认识他们。 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 相反,夏长海和王喜栋在这一片可是小有名气,认识他们的人不少。 再加上黄家两兄弟把受伤的狗丟在屋子里不管,任由它们自生自灭,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不道德了,很多人都看他们不顺眼,所以根本没人愿意去劝架。 王喜栋揍得正过癮呢,根本没注意到倒在一旁的黄石宇慢慢地醒了过来。 黄石宇迷迷糊糊的,只感觉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可脑子昏昏沉沉的,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 嘴里传来的刺痛感和那股浓烈的血腥味,不断刺激著他的大脑,让他的神志逐渐清醒过来。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他终於听出来了,那是自己哥哥悽惨的叫声。 与此同时,之前发生的事情也一点点在他脑海里清晰起来。 “我艹你大爷的!”黄石宇这会儿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完全失去了理智。 他翻身爬起来,朝著旁边跑去。一把抓起开战之前丟在旁边的包裹,在眾人惊恐的目光中,伸手在包裹里一阵乱掏,手里多了一把28號猎枪。 猎枪的数字越大,口径就越小。这把28號猎枪的威力比16號猎枪要低两个等级,而且从枪身和肩带磨损的程度就能看出来,这把枪已经用了很多年了。 但不管怎么说,枪始终是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哪怕它口径再小,哪怕它已经破旧不堪,对於血肉之躯的人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这枪要是打在人身上,那肯定是打哪儿废哪儿。 黄石宇咔嚓一声给猎枪上了膛,转身,眼睛里闪烁著疯狂的光芒,毫不犹豫地瞄准了王喜栋。 “去死吧!”隨著黄石宇一声疯狂的怒吼,嘭的一声巨响,枪响了……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陡然炸开!这突如其来的枪声,瞬间如同给喧闹嘈杂的现场按下了静音按钮,原本人声鼎沸的场景,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 王喜栋原本高高举起、挥舞得虎虎生风的拳头,就好像被魔法施了定身咒一般,猛地定格在了半空中。 而一直在扯著嗓子不停哀嚎的黄大立,也仿佛突然被人捂住了嘴巴,叫声戛然而止。 在场的所有人,都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著,下意识地整齐划一地將头转向了枪声传来的方向。 只见夏长海此刻的状態,和平时截然不同。 往日那副轻鬆隨意的神態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冷峻与肃杀之气。 他那张线条刚硬、轮廓分明的脸上,散发著一种让人胆寒的威严。 夏长海双手稳稳地端著 56式半自动步枪,身姿笔挺地站在那里,眼神专注而坚毅,眼睛、准星、枪口,三点精准地连成一线。 枪口处那裊裊升起、尚未完全消散的硝烟,如同一个醒目的標识,清清楚楚地向眾人表明,这里就是刚才那声枪响的源头。 仅仅过了短短几秒。 “啊!我的手啊!” 第59章 虽然听起来有点荒诞离奇,但我信! 黄石宇那悽厉的惨叫声,宛如一把尖锐的利刃,划破了广场上的寂静,在眾人耳边久久迴荡。 他双手紧紧捂住右手,整个人在地上痛苦地翻滚著,身体扭曲成怪异的形状。 即便如此,殷红的鲜血还是不断从他的指缝间渗出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洇出一朵朵触目惊心的血。 “石宇,你可別嚇我啊!” 听到弟弟的惨叫,黄大立心急如焚,用力一把推开面前的王喜栋,跌跌撞撞地朝著黄石宇衝过去。 刚才还囂张跋扈、不可一世的他,此刻早已嚇得脸色惨白,没了之前的半点气焰。 “医生!快来救救我弟弟啊!” “哦哦,来了来了!” 瞬间,周围的人群纷纷朝著黄家兄弟所在的地方涌去。 大家心里都清楚,不管事情的起因是什么,当下最要紧的就是赶紧救助受伤的人。 ...... 林场的警卫室里。 “是他先掏出枪的,我这完全是正当防卫,现场所有人都能给我作证。”夏长海神色镇定,条理清晰地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讲述了一遍,既没有夸大其词,也没有隱瞒任何细节。 原本,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打架斗殴,谁能想到对方竟然会突然掏出枪来。 而且拿出来的还是 28號猎枪,那可是散弹枪啊!夏长海怎么也想不明白,对方到底在想什么。 要是这一枪真开出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王喜栋肯定会被打成筛子,黄大立以及那个方向上的所有人,都得跟著遭殃! 当时,好多人都看到了地上那把 28號猎枪,心里都明白其中的巨大危险。 要不是黄石宇在地上疼得惨叫连连,叫得那么悽惨,再加上林场保卫科的人及时赶到现场,说不定在场的人早就忍不住动手了! 至於动手的理由?对方都要取自己的性命了,哪里还需要別的理由!先把对方制服再说! “好的,感谢您的配合。”负责审问的工作人员態度很客气,“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麻烦您先不要离开这里。”毕竟,这件事和夏长海放的枪多少有点关係。 而且,当时现场的状况,只要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明白。明明是二对一,竟然还动枪,这也太不地道了!玩不起就別玩,这种行为实在让人不齿。 再说夏长海开的那一枪,还真有水平。別看黄石宇叫得那么惨,实际上就只是擦破了手上一层皮而已。 疼肯定是疼的,但伤得並不严重,离残疾更是差得远。 回家养个三五个月,就算不怎么管,自己也能慢慢恢復。在那个时候,还没有轻伤几级这样的说法。 这时,有人小声问夏长海:“誒,兄弟,你那枪是瞄准打的,还是碰巧打到的呀?” “要是这都能碰巧,那明天公鸭子都能下蛋了!”就在眾人议论纷纷的时候,宋明远,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宋老炮,和张场长、夏长海的舅舅李旺一起走进了警卫室。 宋明远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先离开。 宋明远带著几分好奇,上下打量著夏长海,然后开口问道:“我特別好奇,你这枪法是跟谁学的呀?就那种距离,反应时间那么短,而且角度还特別刁钻,结果你居然就只擦破了他一层皮。说实话,我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枪法这么精准的人。” 面对林场里的这两位“大人物”,夏长海脸上又露出了那副標准的微笑,不卑不亢地回应道:“要是我说我是自学的,天生就会开枪,你会相信吗?” 这话一出口,李旺心里“咯噔”一下,顿时紧张起来,赶忙偷偷给夏长海使眼色。 这都乱说些什么呀!什么自学成才,又什么天生就会开枪?开玩笑也得看看对象和场合啊!眼前这两位,那可都是林场里说一不二的关键人物! 张场长就不用多说了,那可是林场实实在在的一把手,他的职位就算放到市里,也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再看宋明远,他是林场保卫科的科长,在林场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干部。 在这周边地区,谁敢像夏长海这样跟宋明远和张场长说话呀? 短暂的沉默在警卫室里蔓延开来。 “哈哈哈——”宋明远突然大笑起来,打破了这份沉默,“有意思,真的太有意思了。” 李旺见状,下意识地陪著笑脸说道:“我这外甥就爱开个玩笑,宋科长您可別往心里去,他就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年轻……” 可李旺的话还没说完。 宋明远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一本正经地说道:“虽然听起来有点荒诞离奇,但我信!” 李旺满脸疑惑,眼睛瞪得大大的,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死死盯著宋明远。 你信?信什么呀? 真的能相信夏长海打小就无师自通,天生就会开枪吗? 这也太离谱了吧! 自己只听说过有人生来就具备某些本能行为,可从来没听说过天生就会开枪这种奇奇怪怪的事! 李旺甚至偷偷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嘶——”疼得倒吸一口凉气,看来这不是在做梦! 先不说李旺这边陷入了自我怀疑。 张场长脸上掛著笑意,开口说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能得到宋科长认可的枪法,这么多年来我也仅仅见过两次……” 对方如此客气,夏长海自然也不会不给面子。 一时间,双方交谈得十分融洽,气氛看起来一片和谐。 寒暄了几句之后,张场长转头对李旺说:“李旺,去倒三杯茶来。” 夏长海心里明白,重头戏要来了。 林场发生了枪击伤人事件,这事儿说严重吧,確实没有造成重大伤亡;可说轻吧,也绝不是小事。 虽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要是强行把这件事压下去,张场长也得承担一定的风险。 夏长海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如果林场方面打算深入彻查此事,他就让王喜栋想办法通知安开山出面帮忙。 毕竟,欠人情总比进局子要好得多。 然而,从张场长他们走进警卫室到现在,对方对刚刚发生的枪击伤人事件只字未提。 第60章 要是不出意外,明天就能解决问题 夏长海可是经歷过两世的人,心里跟明镜似的,才不会天真地认为对方是心地善良、明察秋毫的在世包青天。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对方肯定另有打算! 张场长清了清嗓子,目光直直地看向夏长海,问道:“我从你姐夫那儿听说,你有办法对付山上的那只畜生?” 听到这话,夏长海瞬间就明白了张场长的意图。 “没错。” “有几成把握?” “要是不出意外,明天就能解决问题。” “此话当真?” “我这人向来不喜欢说大话。”夏长海语气篤定,眼神中透著坚定。 “行!”张场长轻轻拍了下桌子,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边的事我来处理,明天就等你的好消息了。” 隨后,张场长转头看向宋明远,说道:“老宋,麻烦你明天再跑一趟,怎么样?” “可以。”宋明远点了点头应道,“正好我也想看看,这小子到底有什么高招。” “那畜生实在是太凶残了!” 就在这时,李旺端著三杯茶走进了警卫室。 “李旺。” “明天你全力配合你外甥,要是有什么需求,及时匯报。” “啊?” 李旺一下子愣住了,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配合什么呀? 不过,看到张场长脸上一闪而过的不满神情,他赶忙应道:“保证完成任务!” 等张场长和宋科长离开后,李旺迫不及待地询问夏长海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问不知道,一问完,他狠狠拍了下自己的大腿。 “小长海,你这是糊涂啊!” “你这是给自己下了个死命令,把退路都断得乾乾净净了!” 还等什么好消息呢,这明摆著就是一种威胁。 张场长话里行间透露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要是夏长海明天能成功把山上那头野兽解决掉,这次的枪击事件就可以既往不咎,他会出面將事情妥善处理,让一切恢復平静。 反之,如果夏长海没能做到,那就只能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来处理这件事了。 李旺觉得,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才是最妥当的。再说那个宋明远,嘴上说去后面观摩,实际上不就是担心夏长海趁乱跑掉嘛。 “不行,我得去找林场场长说道说道这件事。”李旺气愤地说道。 “二十条猎狗都对付不了那头野兽,你去了又能怎么样?这明显就是故意刁难人!” 李旺越想越气,“就算这份工作不要了,我也不能眼睁睁看著你去冒这个险。”说著,他就准备往外走。 李旺之前在那头大孤猪手上吃过亏,他心里清楚得很,对付这头大孤猪有多危险。 这头猪凶猛无比,能轻而易举地咬死猎狗,说不定还会伤人!要是夏长海出了事,李晓娟那边肯定会乱成一团糟! 夏长海见李旺这副要衝出去理论的架势,赶忙上前拦住他。 要是真让李旺去找场长理论,事情只会变得更糟糕! “您先別著急,我不是在说大话,他也没有强迫我去做这件事……”夏长海好言安慰了许久,才让情绪激动的李旺慢慢冷静下来。 李旺眉头紧锁,满脸都是怀疑。“你真的有把握?你这个计划靠谱吗?”他问道。 夏长海伸出手指,在茶杯里蘸了蘸水,然后在桌面上画起了一幅简易地图。 他一边比划,一边说道:“今天我上山的时候,看见那头野猪遇到猎狗群了。奇怪的是,它没有往山上跑,反而朝著猎狗群冲了过去。” 李旺在林场工作多年,虽然不常参与打猎,但一眼就认出夏长海画的是那座无名孤山的地形轮廓。 “当时我就觉得奇怪,这头猪再厉害,也不该这么衝动吧。” 夏长海继续说道,“毕竟面对的是二十只猎狗,又不是之前的几只,怎么可能冲得过去呢。” 在自然界中,通常都是狮子主动冲向羚羊群,哪有羚羊反过来向狮群发起攻击的?这显然不符合常理。而且,野猪明明可以往山上跑,可它却没有这么做。 “除非这头猪疯了,不然只有一种可能。”夏长海的手指重重地落在桌上一处代表山坳的地方,“它的窝就在这下面!” “我今天仔细观察了一下,东边山岗上有两个小山包,中间是片低洼的地方,形成了一个类似长海口的地形。整座山上松树不多,大多都集中在那片区域。” 夏长海分析道,“依我看,那头野猪晚上很可能会在那里休息!” 熊在准备冬眠时,会选择向阳的山坡作为棲息地,野猪也有类似的习性。 它们休息时,会找既能防风又能挡雨的地方。 松树、低洼地、长海口……这些条件加起来,对野猪来说,无疑是个绝佳的棲息之所。 李旺问道:“你的意思是,等它睡觉的时候,把它困住?”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要是对付其他野猪,这个办法或许可行。但这头野猪不一样,一旦让它察觉到危险,就麻烦了!” 就像紫貂,一旦发现巢穴附近有危险,会立刻转移住处。而且下次可没有 20只猎狗帮他们去试探情况了。 “我们必须在它的巢穴附近动手!”夏长海坚定地说道。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完全亮,夏长海、宋明远,还有放心不下侄子的李旺,三人一起踏上了上山的路。 他们没有直接前往目的地,而是在半山腰停了下来。几人捡来乾柴,生起了火,准备吃早饭。 昨天上山的时候,夏长海用弹弓打下了一只灰皮鬆鸦。 没想到,这灰皮鬆鸦搭配著粘豆包一起吃,別有一番风味。 夏长海开口问道:“宋叔,我猜您祖籍是大兴安岭那边的,对不对?” 宋明远有些惊讶,看向夏长海,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宋明远小时候听爷爷讲过,自家祖上不是本地人,是从外地逃难过来的。 夏长海指了指宋明远手中的食物,解释道:“这种吃法,在全国都很少见,所以我就猜到了。” 宋明远递过去一个土豆,说道:“来,尝尝这个?” 第61章 走,那畜生应该出窝了 夏长海接过土豆,用小刀插著,放在火上烤。烤软一层,他就吃一层。 土豆的表面烤得滚烫,可中心部分还是凉的,这种强烈的温度对比,再加上土豆泥细腻的口感,味道確实不错。 夏长海上辈子就吃过这种土豆,知道它的製作方法並不复杂。 把土豆煮熟后,压成泥,加入食盐、大白菜、白砂等材料,捏成一团,放在外面冻成块状就好了。 土豆看起来有点像粘豆包,不过製作难度比粘豆包小很多。 在大兴安岭那边,正宗的土豆是甜口的,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但夏长海更喜欢咸辣口味的,在冰天雪地的时候,吃上几颗,全身都能暖和起来。 夏长海建议道:“宋叔,您下次做的时候,可以稍微加点油,不用太多,几勺就行。稍微烤一会儿,里面就会变得很软。” 宋明远听了,眼睛一亮,他还真没试过这种做法。其实这么多年,他早就吃腻了土豆,但现在吃,更多的是一种习惯。 接著,夏长海分享了几种独特的土豆烹飪方法。 其中的一些技巧,让宋明远频频点头。 毕竟,有些经验要是没亲自实践过,根本想不出来,连相关问题都提不出来。 借著土豆这个话题,夏长海巧妙地把交流引到了 16號猎枪的使用技巧上。 凭藉前世积累的高情商,再加上一些心理学知识,一顿饭的功夫,夏长海就学到了不少实用知识,比如 16號猎枪的使用小窍门、围猎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宋明远在大山里的奇特经歷,以及林场內部的一些情况等等。 最后,宋明远甚至拍著胸脯保证,就算夏长海今天没能成功搞定那头野猪,他也会想办法保住夏长海,不会让他因为打猎的事去坐牢。 夏长海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特別的,但一旁的李旺等人,脸上的表情就像见了鬼一样。 原本因为宋明远负责监视他们的行动,大家心里都很牴触。 虽然表面上不敢得罪他,背地里却没少抱怨。 正愁找不到机会对付他呢,结果夏长海一顿饭的时间,就和宋明远关係好得像相识几十年的老友。 “我记得宋明远在林场平时话不多啊……”李旺忍不住想拍自己的大腿。 隨著和夏长海接触越来越多,他越发觉得这个侄子深不可测。 夏长海枪法精准、头脑灵活,情商还特別高。 若不是从小看著夏长海长大,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 李旺怎么也想不明白,就凭自己妹妹和夏建国,怎么能培养出夏长海这样优秀的人?难道真的是天赋异稟?好吧,他都快相信玄学了。 与李旺复杂的心理活动不同,柳文山的想法很单纯。他心里只有敬畏! 先不说之前在夏长海家里发生的何胜利那件事。 在广场的空地上,夏长海开枪射击黄石宇的时候,柳文山就在旁边,看得真真切切。 实际上,夏长海掏枪的速度並不快。然而,他却能在黄石宇开枪之前就击中对方。 这完全是因为在黄石宇刚刚俯身向前的那一刻,夏长海就已经开始掏枪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他能看穿別人的心思,提前预判对方的行动! 还有在屋子里,夏长海毫不犹豫地刺穿了两只猎狗的心臟。 当时他的眼神,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那种神態,就像一个对杀戮早已习以为常的行刑者! 柳文山曾经见过被枪毙的杀人犯,那些人的眼神和夏长海给他的感觉极为相似。 柳文山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做任何可能得罪夏长海的事情。 哪怕只有一点点得罪的可能性,他也绝对不会去做!他现在是真的打心底里害怕夏长海。 或许夏长海自己都没想到,还没等他真正动手,敌人就已经被他的气势震慑住了。 不过这样也挺好,要是用上那些强硬手段,夏长海也担心下手太重,把柳文山弄伤了。 不然他姐姐非得跟他急不可! 在这三个人里面,王喜栋的心態最为镇定。 他心里琢磨著,自家老大连几百斤重的熊瞎子都能成功捕获。 而宋明远在他眼中,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在他看来,宋明远的本事,连开山本事的一半都比不上。 自始至终,王喜栋都没把宋明远放在心上。 至於那只大孤猪,他也觉得没什么可怕的。 这些日子跟著夏长海,他就没见过老大搞不定的猎物。 大孤猪就算再凶猛,难道还能比树仓子里肥壮的熊瞎子厉害? 当初他们靠著一把斧子、几根绳子,就把熊仓子给端了,区区山区的野猪,根本不足为惧。 他只要吃饱饭,到时候按照老大的吩咐行动就行。 时间过得飞快。 透过树影,夏长海大致估算了一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 他迅速收拾好东西,站起身说道: “走,那畜生应该出窝了。” 他们沿著岗崖子,朝著野猪老巢的方向前行。 刚开始没发现什么异常,越往前走,野猪的脚印就越来越多。 道路上散落著不少细枝条,那是野猪路过时蹭下来的。 这证明夏长海的推测是正確的。 前方那片洼凼,確实是那只老孤猪的巢穴。 想到这儿,眾人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走了大概 20分钟,宋明远突然示意大家停下。 他举起拳头,指了指前面。 这是发现目標的手势。 不过没有危险,要是有危险,举起的就不是拳头,而是猎枪了。 进山打猎的猎人都知道,不能空手而归。 这是无数猎人用生命换来的规矩。 即便夏长海如此高傲,进山打猎时也不敢不背著枪。 但在发现目標之前,枪口都是朝下的,而且保险也不会打开。 柳文山不太想听从宋明远的指示,可他知道自己是跟著“四三零”行动。 眾人纷纷压低身子,脚步放得极轻。 也有人跟著照做。 还没等靠近,一股刺鼻的怪味就直衝进鼻腔。 那股味道,比夏日乡村清晨的气味浓烈了整整十倍! 熏得人鼻子难受极了! 第62章 野猪早上起来肯定会撒尿,闻著味就能找到它 “看来那畜生已经走远了。” 黄明远瞅了瞅散发著尿骚味的积雪,这雪只有味道,却没了热气。 表面已经开始结冰。 这明显是冷却了二十分钟以上才会出现的跡象。 夏长海点了点头,不过还是多叮嘱了一句:“还是得留意周围,防止那畜生突然折返。” “嗯。” 柳文山听著二人的对话,满脑子都是疑惑。 他凑到李旺身边,小声问道:“大舅,他们说的啥意思啊?” 李旺看了柳文山一眼,他实在不明白夏长海他们这次带这小子来有什么用,一看就是没打过猎的外行。 不过好歹是自己侄子,只能耐著性子解释道: “野猪早上起来肯定会撒尿,闻著味就能找到它的窝。” “那泡尿憋了一整夜,味道特別浓烈,不需要什么经验,一闻就能闻出来。” “要是你在山上发现哪处有大量野猪尿,那附近大概率就有野猪窝。” “那野猪会不会憋著不尿,跑去別的地方撒呢?”柳文山突发奇想。 “在家附近撒尿会暴露自己巢穴的位置,那它们为啥不去別的地方尿呢?” 这话让走在前面的夏长海几人都忍不住回头。 “老弟,你这姐夫太离谱了吧?” 宋明远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 夏长海嘴角抽了抽,实在没法给柳文山辩解。 他突然有些后悔带柳文山上山了。 在自己人面前出丑也就算了,关键是在外人面前丟脸了! 瞧瞧这说的都是什么话。 为了保护自己巢穴的位置,野猪早起憋著不尿,跑去其他地方尿。 也就柳文山能想出这种话,那根本不是野猪,简直就是野猪精! 李旺看著柳文山那一脸懵懂的样子,深吸了好几口气,好不容易才把心头的衝动压下去。 他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不了解情况的人,也不能怪他。 李旺开口道:“我没碰到过你说的那种情况,野猪一般都是走到哪儿尿到哪儿。” 柳文山接著问:“那母野猪也撒尿吗?” 李旺回答:“也撒。”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柳文山又问:“那尿味也很浓烈吗?” 李旺回应:“挺浓烈的。” 李旺握紧拳头,说道:“要是它们睡前多喝水……” 李旺狠狠瞪了一眼,厉声道:“闭嘴!从现在起,不许你再说话。” 柳文山缩了缩脑袋,原本还准备再问几句。 可看到李旺那凶狠的眼神,最终还是决定等以后有机会再问。 確认大野猪已经离开巢穴。 夏长海等五人不再担心惊动对方,动作也放开了一些。 他们沿著岗座子又走了十来分钟,终於抵达目的地——野猪老巢! 有人发问:“老大,这该怎么办?” 眾人看向夏长海,夏长海之前只说先找到野猪窝,没提后续的计划。 夏长海拿起 56式枪瞄了瞄,隨后摇了摇头。 距离太远了。 障碍物太多。 就算打中了,大概率也无法將其击毙。 像这种 600斤以上的大野猪,光是猪皮连同下面的脂肪层就有好几厘米厚,更別说它体表那积累了十几年的“天然盔甲”。 野猪每到夏秋季节,就会在泥潭里打滚,然后到太阳下暴晒。 这样一来,能减少蚊虫叮咬。 二来,泥巴干了后,会形成一层硬壳。 一些聪明的野猪,还会去蹭松树。 藉助松树分泌的油脂,把各种树枝、石头、泥土等黏在身上。 日復一日地积累,以至於一些野猪身上的“盔甲”能厚达三四厘米! 甭说弓箭了,小口径子弹打在上面,威力都得削减六成以上! 夏长海坚信,光靠枪械远远不够,必须另想办法。 毕竟,仅依赖枪械,难以確保万无一失。 “喜栋,把雷管、炸药和引线递给我。” “好嘞。” 王喜栋从挎兜里掏出几个炸药包,这些都是提前分装好的,每个大约一斤重。 出发前,夏长海特意嘱咐王喜栋带上这些炸药包。 夏长海绕了个圈,从另一个方向悄悄靠近野猪巢穴。 柳文山瞧见夏长海的举动,眼睛一亮,忍不住猜测:“难不成这小子打算把炸药埋在野猪窝里,等它回来就炸?” “不是这样。” 宋明远摇了摇头,他也琢磨不透夏长海究竟要怎么狩猎。 这是他头一回看不懂別人的狩猎计划。 “野猪鼻子可灵了,要是把火药埋在窝里,大老远它就能闻到。” “到时候它肯定不会进窝。” 跑山的人都清楚,野猪的嗅觉丝毫不比猎狗差,甚至更为灵敏。 要不是猎狗身手敏捷、速度够快,还真不是野猪的对手。 真要那样,猎人养的就该是野猪,而不是猎狗了。 “那不埋窝里,离远点儿行不?” “多弄些炸药,直接震死它!” 柳文山越说越兴奋,仿佛已经看到野猪被炸得四分五裂的场景。 可惜,夏长海没搭理他,只是瞥了一眼。 “钱可不能这么烧!” “嗯?” 柳文山一时没反应过来。 “哎~” 还是李旺不忍心看侄子犯傻,开口解释:“你说的法子能弄死野猪,可太浪费了!” “要想远距离震死这么大的野猪,起码得好几百公斤炸药……” 话不用多说,傻子都明白这代价太大。 林场那边给的奖励是 500元现金,外加 200斤油、200斤粮和 50斤肉,统共加起来也就一千来块。 几百公斤炸药的价钱,远远超过这个数。 倘若真要耗费如此巨额的资金,那林场还不如把这情况向上反映。大不了接受查验,总好过平白无故砸钱进去! 听闻此言,柳文山有些灰心丧气。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究竟还能有啥法子呢?” 无人回应他,这同样也是眾人都迫切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视角切换到夏长海这边。 夏长海背著炸药包,从逆长海方向,小心翼翼地绕到野猪窝背后。 野猪窝在大松树的另一侧。 夏长海先是在距离大松树 50米的地方挖了个雪坑,將炸药包埋进去,拉出引线。 隨后又往后倒退 100米左右,再埋下一个炸药包。 同样拉出引线。 最后把四根引线拧成一股。 第63章 这猪,死得不冤! 一路延伸到小土堆后面。 做好標记后,夏长海立刻按原路返回。 喝了口水,夏长海开始向眾人说明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办法很简单,就是把野猪赶进提前设好的埋伏圈。 “你不是仗著身强体壮,还有这熟悉的山林吗?那我就在其他方向埋下炸弹,藉助火药味和声响,强行把你驱赶到我想要的方向。 只要你进入埋伏圈,后续的事就好办多了!大孤猪也是野猪,有我们两大炮手在,还能让它跑了?” 听完夏长海的话,宋明远和李旺都愣住了。 他们从未想过还能有这样的办法。 在他们的认知里,猎猪不过是带著猎狗围猎。 顶多就是设个套子,放个夹子,再弄点药饵之类的。 可夏长海倒好,直接用上了兵法! 沉默许久,李旺感慨道:“这猪,死得不冤!” 宋明远点了点头,心中也深表认同。 他看向夏长海那略显稚嫩的脸庞。 莫名涌起一种自己该金盆洗手的衝动。 难不成自己真的老了? 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只需静静等候…… 作为一名优秀的猎人,不仅要熟练掌握各种捕猎技巧,耐心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素质。 从上午大约九点钟开始,眾人就一直静静等待著。 时间缓缓流逝,一直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时候。 柳文山都快被漫长的等待弄得犯困了。 就在这时,李旺突然压低了声音,语气中满是急切,小声喊道:“来了!!” 柳文山瞬间清醒过来,条件反射般地想要翻身站起来。 可他刚有动作,就被夏长海伸手按住了。 夏长海轻声提醒:“小点声,可別把它惊动了。” 柳文山赶忙应了一声:“好。” 隨后,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透过树枝之间的缝隙,朝著山下张望。 只见山下有个像“肉山”一样的傢伙,正慢悠悠地朝著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 它每走一步,所经过的地方,树枝断裂的声音就接连不断地响起。 等到这头野猪走出了灌木林,来到空旷的山岗上时,在场的眾人都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头野猪的体型,根本不是林场所描述的 600斤,看这样子,起码得有 700斤重! 它就算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身上的肉都堆叠了好几层,显得格外臃肿。 这么庞大的野猪,除了夏长海之前偶然见过几次之外,在场的其他人,別说亲眼见到了,就连听都没听说过! 它大得实在是有些超乎想像,让人觉得离谱。 夏长海目光敏锐,他还发现这头野猪身上布满了伤疤。 它的腿上、背部、肚皮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地方。 甚至两只耳朵都各自缺了一大块! 那耳朵上的豁口,明显是被猎狗咬过留下的痕跡。 在战爭年代,想要区分老兵和新兵,有个很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身上的伤口。 伤口越多,往往意味著作战经验越丰富。 按照这个逻辑来看,这头野猪无疑是个歷经无数战斗的“老手”。 怪不得林场前前后后损失了十多条猎犬,却始终没能成功捕获它! 仔细琢磨一下,这头孤独的大野猪一直都在 12號林场附近徘徊,只要一有机会,就会袭击人类。 它明明已经察觉到周围存在的危险,却始终不愿意逃走。 说不定它心里一直怀著復仇的念头! 要是放在那种充满奇幻色彩的玄幻世界里,这头野猪妥妥的就是一头修炼成精的“野猪精”! 但在现实中,它现在也不过是一头陷入绝境、垂死挣扎的野猪罢了。 或许是因为夏长海上午离开的时候,在周围留下了一些不易察觉的气息,这头大野猪显得格外警觉。 它站在山岗的边缘位置,鼻子不停地嗅来嗅去。 还时不时发出“芬儿芬儿”的声响。 夏长海是上午就离开了,即便当时留下了一些气味,可经过这么长的时间,那些气味也早就消散得差不多了。 最后,大野猪还是慢慢地朝著自己的巢穴走去。 一直等到確认大野猪已经臥下,夏长海这才开口说道:“走,咱们下去!!” 夏长海拿出一个小鞭炮,点燃之后,朝著半空扔了出去。 “啪——” 鞭炮的声响虽然不算大,但在这片空旷的洼地里,却传得很远很远。 另一边的王喜栋听到了这个信號,立刻点燃了提前准备好的引线。 其实按照原本的安排,这个负责引线的位置应该是柳文山来的。 毕竟在这五个人当中,就数柳文山的捕猎经验最少。 不过之前在猎猞猁的时候,柳文山的表现还不错,这让夏长海对他的印象有了一些改变。 而且夏长海也担心柳文山万一在执行这个任务的时候出意外。 所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让王喜栋来负责引线这个工作了。 凭藉夏长海丰富的经验,他心里清楚,就算真的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保全自己肯定是没问题的。 突然响起的鞭炮声,让大野猪猛地抬起了脑袋。 它那藏在厚厚的肥皮下的小眼睛里,此刻充满了警惕。 它迅速扭头,开始环顾四周,试图找出声音的来源。 难道是自己听错了?產生错觉了? 就在大野猪打算再次趴下的时候,一股熟悉的味道突然从它身后飘了过来。 是枪味! 这头大野猪曾经遭遇过枪击,虽然没有被击中要害,但那股特殊又刺鼻的枪味,它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然而,它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 爆炸就毫无预兆地发生了! 巨大的爆炸声从它身后传来,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把大野猪惊得一下子跳了起来。 它以一种和自身庞大身躯极不相符的速度,朝著另一个方向拼命逃窜。 它刚跑出不到 30米,更大的爆炸声再次轰然响起。 “呼嗵呼嗵——” 大野猪拼了命地奔跑,把速度提升到了极限。 柳文山站在高处,望著那头狂奔的野猪,总感觉它跑得比自家的看门狗还要快! 只见它像一阵长海一样,嗖的一声就疾驰而过。 第64章 不得不服老啊,这次我算是输了 野猪跑过的沿途,带起了一大片树叶,纷纷扬扬地飘落在地。 不仅如此,也不知道是不是柳文山的心理作用,他甚至感觉脚下的大地都在微微颤动。 在下方。 柳文山看著远处那头朝著自己这个方向疯狂狂奔而来的大野猪。 这时,宋明远突然转头看向夏长海,开口说道:“有没有兴趣来比试比试?” 看到宋明远端起枪的动作,夏长海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夏长海提醒道:“我用的可是 56式半自动步枪,你確定不换把枪?” 宋明远自信满满地回应:“放心,我的枪可不比 56式差。” 此刻的宋明远,整个人的气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那种由內心深处的绝对自信所衍生出来的骄傲,毫不掩饰地流露在脸上。 他不再刻意隱藏自己的身形,而是大大方方地径直走到了山道中央。 紧接著,只听到“咔嚓”一声,他已经把子弹上膛了! 根本不用担心大野猪会绕开他们。 因为受到惊嚇的野猪,往往会更疯狂地朝著人衝过来! 看到宋明远这个举动,夏长海无奈地耸了耸肩。 虽说对方提出的这个挑战实在是够大胆的,可既然话已经说出口了,也没有收回的道理。 於是,夏长海也端起枪,走到了宋明远的身旁。 他望著越来越近的野猪,默默地在心里估算著最佳的攻击距离。 就在野猪踏入他心中预设的红线的那一刻。 夏长海迅速举枪,瞄准目標! 然后果断地扣动扳机,射击! 十分钟的时间,就这么如白驹过隙般迅速流逝。 眼前,有两门威力强劲的火炮。而 56式半自动步枪与 16號猎枪,组成了一套双重猎杀组合。即便那头大孤猪异常凶悍,在这样的阵仗面前,也只能乖乖落败。 柳文山绕著这头体型庞大的猎物,来来回迴转了好几圈。他嘴里不时发出“哇”的惊嘆声,显然是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撼到了。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自从上次进行猎杀行动之后,夏长海心里就一直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感觉,这头大孤猪似乎正在朝著“猪中霸王”的方向不断进化。 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谁也没办法给出一个確切的答案。 “嘿,你们快来看,这畜生的后腿有伤!”李旺在大孤猪的右后腿位置,发现了一道看起来特別嚇人的撕裂伤口。那伤口深得都快见到骨头了,根据伤口的癒合情况推测,受伤的时间大概在一个月之前。 或许,这就是它最近频繁疯狂攻击人类的根本原因。 “这是野猪夹子弄的。”夏长海盯著伤口仔细看了几眼,然后开口说道。那伤口呈现出锯齿状,还有明显的撕扯痕跡,这种形状特徵,只有野猪夹子才能造成,而且野猪夹子的杀伤力极大。 因为受到当时製作工艺和材料的限制,80年代的野猪夹子,咬合力比不上后来那些更为先进的夹子。 不过,对於狍子、马鹿、山羊这类体型相对较小的猎物而言,它依旧是个致命的威胁。这些动物的骨头比较纤细,腿部的肌肉层也很薄,一旦被野猪夹子夹住,不是骨头直接断裂,就是造成粉碎性骨折,基本没有逃脱的可能。 可要是遇到狍卵子、黑熊,甚至是老虎这些大型猎物,80年代的野猪夹子就显得有些无能为力了。 再看眼前这头大孤猪,简直就是野猪中的“战斗机器”。 它后腿上的伤口,明显是在拼命挣脱野猪夹子时留下的。 这伤口看著就让人胆战心惊,如果是在人身上,说不定会直接危及生命。 但野猪皮糙肉厚,对它来说,这伤口倒也不算特別严重的事。 只要伤口的炎症消退,大概不出一周就会开始结痂。 再过个大半个月,基本上就能完全康復了。 虽然伤疤会一直留在它身上,但这伤疤就像是它的又一枚“荣誉勋章”。 换个角度思考,这其实是非常恐怖的事情。 这头大孤猪后腿受伤化脓,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多次成功逃脱人们的围猎,甚至咬死了好多猎犬。它的战斗能力简直可以说是传奇级別! “真可惜啊,你要是再躲几年,说不定都能成为猪神了。” 其实,没人確切地知道猪神是怎么诞生的。 不过,衡量猪神的其中一个標准,就是体重。 对於野猪来说,想要长到超过 1000斤,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它能长到这么大,不仅仅是靠天生的条件,时机也非常重要。 然而,在漫长的时间里,往往隱藏著各种各样的危险。 看看这头大孤猪,它身上满是创伤,那场面真是让人看了心里直发怵。 刚开始在远处看的时候,还不太清楚。夏长海走近后,仔细数了数,那些小伤口先不说,光是长度超过 5厘米的大伤口,就有 20多处。这些伤口,有的是人类造成的,有的则是其他猛兽留下的痕跡。 野猪獠牙穿刺的伤口、老虎利爪抓挠和撕咬留下的印记,都清晰可见。 夏长海甚至还看到了一大片像是被雷击造成的灼伤痕跡。 真的很难想像,它到底有著多么顽强的生命力,才能在这么多伤痛下存活到现在。 就在夏长海心里暗自感嘆的时候,耳边传来了一声嘆息。 “唉,不得不服老啊,这次我算是输了。” 夏长海转过头,看到宋明远正站在野猪前面,眼睛紧紧盯著野猪脑门的伤口,脸上满是遗憾的神情。 当野猪进入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射程后,夏长海果断开了 4枪。 这 4枪里,有一枪没打中,一枪擦著猪肚皮飞了过去,一枪击中了前腿关节,还有一枪最关键,直接命中了野猪的脑门,这是致命的一击。 宋明远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出枪很快的人,可在这次行动中,他自始至终只开了两枪。 虽然这两枪都打到了野猪身上,但都没有造成致命伤。 谁输谁贏,现在已经一目了然了。 夏长海看了宋明远一眼,並没有说话。 他心里明白,在这个时候,不管说什么,听起来都像是在嘲讽对方。 所以,他乾脆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 第65章 这冰天雪地的,哪来的瘴气,別胡思乱想了 一般来说,强者都更需要自己一个人待著,有些事情,还是得自己慢慢去消化。 就在这时,王喜栋终於从洼地的另一边赶了过来。 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大孤猪,还有猪身上那些旧伤,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忍不住嘖嘖称奇。 这头重达 700斤的大野猪,可比当初袁家兄弟捕获的那头大多了。 不过,王喜栋毕竟是跟著夏长海掏过熊仓的“老手”。 他可不像柳文山那样,一看到什么就急著表现自己。 他只是走上前去,推了推野猪,感受了一下它的重量,然后就恢復了平常的样子。 直到他看到野猪那一对尖锐的獠牙时,才来了兴致。 在冬季,野猪刚过完秋膘,又赶上繁衍的时期,这个时候它们的獠牙,是一年当中最锋利、最亮眼的时候。 再加上这头大孤猪体型巨大。 其他野猪的獠牙,最长也就七八厘米,可这头野猪,仅仅是露在外面的部分,就长达四十厘米,看著特別嚇人!远远望去,就跟 56式半自动步枪上的三棱军刺差不多。 王喜栋伸手拍了拍野猪的獠牙,好傢伙,硬得很! 他心里想著,要是把这獠牙拿回去掛在墙上,在家里的地位不得一下子就提高了?一想到这儿,王喜栋就兴奋得不行。 “老大,现在就开始处理这野猪吗?”他已经有点等不及了。 夏长海示意他別著急。 打猎是有规矩的,要是今天是王喜栋自己一个人围猎这头野猪,那他想怎么处理都行。 但现在有外人一起参与,这猎物该怎么处置,就不能全由他们自己决定了。 就算夏长海是这次狩猎的带头人,也得讲道理。 这叫什么?这就是尊重! 夏长海看过来的时候,柳文山眨了眨眼睛,没明白他的意思。 旁边的李旺看不下去了,说道:“你们自己商量,不用管我。” 夏长海点了点头,这两人一个是自己的亲舅舅,一个是自己的姐夫,確实不用太见外。 严格算起来,他们都算是自家人。 这个时候,宋明远也慢慢缓过神来了,只是他身上那股失落的劲儿,一时半会儿还没完全消散。 “把猪心留给我就行。” “行。” 这个要求真的不算高。 甚至可以说挺低的。 在那个时候,猪心可不是什么稀罕的好东西。要是猎狗捕获的猎物,开膛的时候,第一个就会把猪心、猪肝挑出来餵给猎狗。 猎狗就喜欢吃这两样。 见大家都没有意见,夏长海转头对王喜栋说:“喜栋,动手吧。” “明白!” 野猪这东西和鱼有点像,个头小的时候,肉比较鲜嫩,可长得越大,肉就越粗糙。 要是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那肉就难吃极了。 就拿这头 700斤的大野猪来说,夏长海光是闻了闻它的味道,就忍不住暗暗摇头。 那气味太冲了! 而且它绝大部分部位的肉,又老又柴! 要是有高压锅,再配上各种调料,说不定能做出美味的菜餚,和宴席上的菜有得一拼。 但在当时那个年代…… 要是价格能便宜点,说不定还会有人愿意要。 不管怎么说,这好歹也算是一道荤菜。 只是吃的时候可能比较费牙口。 把猪肺、猪肾臟这些没什么用的部位都扔掉,这头 700多斤的大野猪,估计也就剩下 400斤左右。 五个人平分的话,每人大概只需扛 100多斤。 这点重量,就算是像柳文山那么瘦弱的人,也能扛得动。 或者说,柳文山看上去比谁都兴奋。 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根本没想到打猎居然这么刺激!比钓鱼有意思多了! 看著他不顾李旺黑著脸,还不停地缠著对方问这问那的样子。 夏长海都开始头疼了,心里想著回去该怎么跟表姐解释,自己真不是故意把姐夫带到打猎这条“沟”里去的! …… 在林场这边。 因为发生了枪击事件,很多人都怀疑夏长海他们几个是在吹牛、说大话。 毕竟,谁也不相信,一个毛头小子,能靠打猎搞定连 20条猎狗都对付不了的大野猪,这听起来就像是在开玩笑。 然而,大家还是自发地来到了 12號林场的空地上等著。 一方面,大家当时也没什么別的事,閒著也是閒著。 另一方面,大家都想看看夏长海他们出丑。 要不是当初有人开了一枪,现在哪还会有这么多人站在这儿? 一想到这,就有人忍不住朝著空地角落的黄家兄弟瞪过去。 “这两个窝囊废!” “要是有机会,非得好好收拾他们一顿不可!” 没错,大家都觉得黄家兄弟太没出息了。 他们本来是可以离开的,但在听说夏长海他们要上山围捕那头大野猪后,就故意留了下来。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这是等著看夏长海他们的笑话呢。 在眾人的等待中,时间一点点过去。 没一会儿,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 一开始,大家心里都满怀著期待,盼望著能有奇蹟发生。 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那种等待的煎熬让大家心里渐渐不安起来。 疑惑就像野草一样,在每个人的心底慢慢生长。 人群开始变得躁动不安。 “他们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了吧?”有人满脸担忧地说道。 “別自己嚇自己,宋老炮不是跟他们一起去的嘛。”另一个人赶忙出声安慰。 “就是啊,到现在都没听到枪响,肯定没什么大事。”又有人跟著附和。 “打野猪才用枪呢,打麂子哪需要啊。”这时,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你这么一说……难道是瘴气?”有人小心翼翼地猜测著。 “这冰天雪地的,哪来的瘴气,別胡思乱想了。”这个猜测立刻就被否定了。 大家都心急如焚,可黄家两兄弟却跟没事人似的。 不仅如此,他们心里还暗自高兴,就盼著夏长海他们出点什么事。 “连条猎狗都不带,还想著打大野猪,简直是异想天开!”其中一人不屑地嘲笑道。 “就他那熊样,还想打麂子?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另一人也跟著嘲讽起来。 第66章 真不知道这野猪吃了什么,能长这么大! “可別到时候猎物没打著,自己反倒把命搭进去了。” “要是真出了事,我这儿有白布,免费送!”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那叫一个难听。 周围的人听了,大多都面露怒色。 这就好比別人兴高采烈地准备去干一番大事业,他们却在背后说风凉话,实在是让人心里不痛快。 好在夏长海等人的家属也在现场,要是没有他们在,就凭黄家兄弟刚才那几句难听的话,估计早就吵起来了。 “够了,你们俩都给我闭嘴!”张场长实在听不下去了,站出来制止他们。 张场长和夏长海他们平时没什么往来,交情並不深。 但要知道,跟夏长海一起上山的,还有宋明远和李旺。 一个是他的远房亲戚,一个是林场的员工。 要是他们真出了什么意外,张场长也脱不了干係。 而且,很多人都不知道,宋明远和张场长其实有点亲戚关係,只是出了五服,关係比较疏远了。 黄家两兄弟说夏长海他们几句也就算了,现在连宋明远也被他们一起骂,张场长怎么可能坐视不管呢? 看到张场长有些生气了,黄家两兄弟也不敢再继续说那些难听的话。 不过,从他们的眼神里还是能看出满满的恶意。 就在这时,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仿佛时间都凝固了。 就在大家焦急等待的时候。 轰隆!! 一声沉闷的巨响从远处传了过来。 紧接著,几声清脆的枪响打破了寂静的空气。 虽然声音传来的地方离得不算近,但声响足够清楚。 对於猎人们来说,他们怎么会听不出这熟悉的声音呢? 眾人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能不能打到那头大孤猪先不说。 只要有动静,起码能说明上山的人暂时还平安! 有人偷偷看了一眼黄家兄弟,只见他们脸色阴沉,一副倒霉透顶的样子。 又过了大概一个时辰。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 突然—— “快看,他们回来了!!!”一个猎人兴奋地大喊道。 远远望去,大家看到夏长海他们弯著腰,脚步沉重地往回走。 经验丰富的猎人一眼就看出来,他们拖著猎物呢。 几个人上山的时候,都没带什么多余的东西,就背了几个大挎兜,拿了两桿枪。 可现在却费了好大的劲,拖著东西下山。 这是不是意味著,他们真的打到那头大孤猪了…… “快,小吴,上去帮忙!”张场长满脸笑容,一边说著,一边带头朝著夏长海他们跑去。 他这一跑,原本还在观望的其他人也都跟著行动起来。 一下子,一大群人朝著夏长海他们涌了过去。 人多就是力量大,这句话还真没错。 那头重达 600多斤的大傢伙,大家没费太大的力气,就把它抬了回来! 因为当时忙著把猎物抬回来,大家也没顾得上仔细看。 等把猎物放好,尤其是看到那两颗又白又亮的大獠牙时。 眾人都忍不住惊嘆:“好傢伙”! 不管林子里的猪啊狗啊有多少,就这野猪的獠牙,简直太嚇人了!足足有 20厘米长,再加上野猪发起衝锋时那股子不要命的劲头,撞个人就跟玩似的! “这野猪开膛后都有 600斤,活著的时候不得有 700斤重?” “不止呢,你看看它那肚子,730斤都不止!” “嘖嘖嘖,真不知道这野猪吃了什么,能长这么大!” “唉,早知道我也跟他们一起上山了,就这对大獠牙,太让人喜欢了!” “你就吹吧,看看你之前打猎留下的枪伤,就知道你是迎著危险打的!” “就你那点胆子,到时候別嚇得腿软!” “別老说我,你自己又有多勇敢!” “你们说,那个叫夏长海的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歷,这野猪这么凶猛,他居然能搞定!” 为什么头狗那么少见呢? 运气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得有胆量。 一般的猪狗遇到凶猛的野兽,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跑。 头狗就不一样了,它敢直接衝上去和野兽对抗,所以才被叫做迎头狗。 同样的道理,敢正面面对野猪的衝击,还能不慌不忙、冷静开枪的人可不多见。 更何况,这还是头 700多斤的大野猪。 它衝起来的气势,一点都不比熊瞎子弱! 老宋能应付得来,这还比较好理解。 人家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这么多年的打猎经验,这点本事还是有的,没什么好惊讶的。 可夏长海就是个刚出来打猎的年轻人,他哪来的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呢? 大家既惊嘆又疑惑。 张场长看著眼前这头大野猪的尸体,满脸都是惊讶的神情。 作为林场的负责人,他也算是见过不少世面了。 但是! 这么大的野猪,他也是第一次见到! 他伸手大概比划了一下,感觉这野猪的脑袋,和陈列室里的老虎头差不多大! 想到这儿,他心里突然有了个想法。 要是能把这件事好好利用一下,他说不定也能像上任场长那样,在林场留下好名声,让大家一直记住他…… 每当张场长想到自己退休之后,人们一提到永安林场就能想起他,心里就激动不已。 他握紧拳头,暗暗发誓,一定要把这件事办成。 等心情稍微平静了一些,张场长把宋明远拉到一边,著急地问道:“老哥,这头野猪你要不要?要是你不要,就给我吧。” 宋明远听到这话,心里十分诧异。 平时张场长为了避嫌,总是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今天却这么反常,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宋明远强忍著心里的疑惑,语气平静地回答:“这事你问我没用。” 张场长接著追问道:“那我问谁有用?这次行动你不就是负责人吗?” 宋明远反问道:“谁说我是负责人了?”说完,他伸手指了指夏长海,解释道:“这次打猎几乎所有的事都是夏长海在操办,我就最后放了两枪,还都没打到关键的地方,可算不上什么负责人。” 按照打猎围捕的规矩,持枪打猎的时候,谁打出了致命的一枪,谁在分配猎物的时候就能占优势,甚至可以优先挑选猎物。 第67章 你是说,野猪头上那致命的一枪不是你打的? 张场长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问道:“你是说,野猪头上那致命的一枪不是你打的?” 宋明远生气地瞪了张场长一眼,说道:“你这说的什么话!这种事我能瞎编吗!”要不是看在亲戚的份上,他都要骂人了。 他好不容易才从以前打猎的阴影中走出来,而且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自己的两枪没起到什么关键作用,这张场长还一直追问,明显就是来找麻烦的。 宋明远气呼呼地转身就走。 然而张场长根本没在意发怒的宋明远,而是上下打量著夏长海,心里充满了震惊。 他怎么也没想到,夏长海竟然这么厉害。 “你想要这个野猪头?”有人这么问道。 “我能问问,要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吗?”另一个人疑惑地说道。 夏长海满脸诧异,看著眼前热情过头的张场长。他心里犯起了嘀咕,这张场长前后的態度简直是天差地別。 之前,张场长虽然也掛著笑容,但那笑容明显很敷衍,不过是应付场面的客套罢了。 可现在呢,那股子热情里,分明带著討好和巴结的意味。 而这所有的转变,都得从昨天那场意外的狩猎说起。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夏长海一头雾水。 野猪的脑袋又不像家猪的脑袋,味道並不好。他实在想不通张场长要这东西干嘛。 “其实也没什么特別的用处……”张场长有点不好意思,一边说著,一边搓了搓手,“就是想把它做成標本,放在陈列室里。” 看到夏长海的眼神里透露出一丝怀疑,张场长赶忙解释起来:“我就是想给员工们提个醒,可別小瞧了野猪的厉害。” “对对对,光靠嘴巴说,大家很难想像野猪到底有多凶。有个实物摆著,就直观多了。”一个长相猥琐的科员在旁边附和道。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表面上一副认真听著的样子,可心里却在暗自思忖。 他並不打算当场拆穿对方。这种形式主义的事情,他见得多了。 以前和那些有权力的人打交道的时候,像罚款、慰问受伤员工、组织义务劳动这些表面功夫,很多都是做做样子。 就算有的人实际上没参与,后面也能通过一些手段把他们“安排”进去。 夏长海不难想像,等这个野猪头標本进了陈列室,张场长会编造出什么样的故事。 说不定会说:“在张场长的英明带领下,永安林场於 xxxx年,在无名荒山上成功猎杀了这头重达 700多斤的大野猪……” 哼,难道还能说这野猪是一个叫夏长海的年轻人抓到的,和张场长没什么关係?这根本不可能! 质疑场长的权威性,那可不是明智之举。不管下一任场长是谁,只要坐上了这个位置,都会维护这份所谓的“荣耀”。 毕竟,这不仅是在给前任脸上贴金,也是在为自己以后留条后路。 只是让夏长海没想到的是,都这个时代了,居然还会碰到这种事。 思考了一会儿,夏长海开口说道:“既然是要做成標本,那我有个想法,也不知道合不合適,张场长愿不愿意听一听?” “你但说无妨。”张场长回应道。 夏长海转身把李旺叫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笑容,对张场长说道:“张场长,您可能不知道,我这位舅舅,他们家祖上三代都是做標本的。要是把这野猪头交给他处理,肯定能让您满意……” 李旺听到这话,一脸茫然,心里想著:“啊?我怎么完全不知道家里还有这手艺?” 在他看来,製作个標本能有多难啊。在这附近,隨便找个猎户家庭,要是说不会做標本,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打猎的。 听著夏长海在那胡编乱造,张场长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眯起了眼睛。 李旺又不傻,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眼见著夏长海越吹越离谱,都快扯到慈禧太后那个年代去了,张场长赶紧说道:“没想到李旺你还有这本事,行,製作標本这事儿就交给你了。” “我回头给你放 7天假,工作上的事儿你別操心,我会安排好的,你务必把这標本做好,可別出什么岔子,知道了吗!” 看到舅舅还是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夏长海赶忙接过话:“感谢张场长的信任!” “我舅舅肯定会把场长猎到的野猪头,做成最完美的標本,放在陈列室里,让大家都能看到!” 张场长虽然觉得夏长海的说法有点奇怪,什么“场长的猪头”,但也听出了话里的另一层意思,还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等张场长离开后。 李旺赶忙拉住夏长海,问道:“小长海,你们刚才说的都是啥呀?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 看著比自己大那么多岁,却一脸懵懂的舅舅,夏长海感到十分无奈。 他心想,难不成上辈子自己欠了舅舅的?这人也太老实了! 夏长海懒得跟舅舅解释其中的缘由,只是特意叮嘱道:“刚才张场长交代的任务,舅舅你可听好了啊?” “嗯,不就是做標本嘛,这有啥难的。”李旺满不在乎地说道。 “你別把话说得太满,我可把话撂这儿了,到时候可別出问题。” “要是你自己没把握,就去找手艺好的人帮忙。” “要是这事儿你办得漂亮,我估计啊,你很快就能涨工资了。” 处理完舅舅这边的事情后。 林场的奖励也发下来了。 別看只是一头野猪,它却关係到林场的生產任务,还解决了大家一直担心的大麻烦,张场长自然很高兴,给的奖励也很丰厚。 夏长海拿著奖励,叫上王喜栋和柳文山,找到宋明远。 “老宋,这些东西咱们平分,你要是不想要粮票,我就折现给你。”夏长海说道。 “那可不行!”宋明远说完,就把东西推了回去,“这不符合规矩,你是这次行动的牵头人,应该拿大头,剩下的再分给我们。” “老哥啊。”夏长海认真地说道,“我家虽然不是猎户家庭,但我爹从小就教育我,做人做事,不能只盯著钱財。” “钱財不过是身外之物,大家一起做事,最重要的是情义。” “今天能认识老哥你,我们几个都觉得特別幸运。以后要是在山林里遇到啥事儿,还得靠老哥你多照应照应。” 第68章 跟这种人交朋友,肯定不会吃亏! 夏长海这一番话,说得宋明远心里暖烘烘的,旁边几个常在山林里跑的人,听了也觉得很舒坦。 什么是厚道?这就是厚道! 这群人虽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的规矩,但从夏长海这简单的几句话里,他们就认定这个小伙子靠得住! 而且这次深入山林,大家收穫都不少。 宋明远也深受感动,拉著夏长海他们,非要请大家吃顿饭,还说要是拒绝就是不给面子。 几个人酒足饭饱之后,夏长海、王喜栋和柳文山一起回到了夏家。 至於带回来的那些东西,夏家处理起来倒是得心应手。 先不说那威风凛凛、看著就很凶猛的野猪肉。 单说林场给的奖励:500元现金、200斤油票、200斤粮票,还有 50斤肉票。五个人平分下来,每个人到手的奖励,算起来总价值差不多 2000块。 对其他人来说,这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財富。 但在夏家看来,倒也不是特別稀罕。 不过,当李晓娟听说那头大野猪重达 700多斤,还伤了好多人,甚至咬死了十几条猎狗时,顿时气得抬手连拍夏长海脑袋好几下。 “你这孩子,不要命啦?非要去冒这么大的险,要是你出了事儿,让妈妈可怎么活啊!” 说著说著,李晓娟就落下泪来。 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夏长海,看到妈妈这样,赶忙连连求饶,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下次绝对不会再这样了。 之前就知道夏长海要去林场对付那只大孤猪的夏建军,也狠狠地瞪了夏长海一眼。 他只知道夏长海要去对付大孤猪,却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没带猎狗就去打野猪了! 在这一带,猎人都清楚,只要有猎狗在,除非遇到极其特殊的情况,一般都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那只大孤猪再厉害,只要猎狗没全死,猎人就有机会安全脱身。 可要是选择单打独斗,那简直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不用 700斤的大孤猪,三四百斤的野猪就能把人拱死。 小河村几十年前,还发生过野猪吃人的事情。直到现在,还有人拿这事儿嚇唬家里的小孩。 夏长海心里明白自己这次確实莽撞了,所以没敢反驳半句。 费了好大的劲,夏长海才把母亲安抚好。 眼看天色渐渐晚了,夏建军便让柳文山今晚和夏长海挤一挤,明天再回去。 柳文山本来还有些犹豫,毕竟冬天晚上摸黑赶路,確实有点危险。 但一想到晚上能和夏长海一起睡,便同意了。 柳文山说老婆有孕在身,他实在放心不下,这个理由倒也合情合理。 没办法,夏建军只好去借了辆驴车,亲自送柳文山回家。 正好带上些吃的,去看望一下大女儿。 与此同时,夏长海这边发生的事情,影响也在慢慢扩散开来。 之前在小河村,夏长海也算有点名气,但大家对他的评价好坏参半。 有人觉得他是有点本事,但也没到技艺高超的程度。 还有人认为他不过是靠耍小聪明,走了狗屎运,实际上根本没什么真本事。 要不然每次他去狩猎,怎么总会传出一些不好的议论呢? 先是捡麂子那次,后来又好像和袁家两兄弟扯上了关係。他啥实际动作都没做,却惹来一堆是非,实在让人觉得奇怪。 但这次情况不一样了。 远近闻名的老炮手,林场保卫科科长宋明远亲自表態,说夏长海的本事,完全担得起“老炮手”这个名號! 別人说的话可能有假,可宋老炮手的话,谁敢不信?又有谁有资格质疑呢? 一时间,夏长海名声大噪。 毕竟“老炮手”这个称號,在十里八乡都没几个人能担当得起。 要是放在民国时期,那就是能开门收徒的资深手艺人! 更让人惊讶的是,夏长海才年仅 20岁! 在夏长海崭露头角之前,大家根本不敢想像,20岁的年轻人能成为老炮手! 除了手艺厉害,夏长海这次在狩猎中的英勇表现,也被大家传得神乎其神。 “当时情况可危急了,夏老炮眼疾手快,抬手就是一枪,不偏不倚,正好打在那黄石狗身上。” “就听『砰』的一声,黄石狗立马就倒下不动了。” “我听我家孩子说,那黄石狗当时拿的可是 28號猎枪,威力大得很!要不是夏老炮那关键的一枪,还不知道得死多少人呢!” “可不是嘛,我见过 28號猎枪的威力,一枪打出去,钢珠就跟洒水一样,一打一大片!” “现在想想都后怕,要是我家孩子出了事儿,可怎么办啊!” “你要不提这事儿,我都快忘了。那两个混蛋,下回再让我瞧见袁家那哥俩,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不可!” “老话说得好,做人不能太贪心,不能好处都占尽了。这就是道义啊!” “钱財都是身外之物,大家合作做事,情义才是最重要的。你们说说,夏建国那小子到底咋想的?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呢?” “回头我得让我家孩子多跟夏长海接触接触,跟这种人交朋友,肯定不会吃亏!” “可不是嘛,这年头,为了一点小钱,亲兄弟都能反目成仇。再看看人家夏长海,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你们说,这些事儿会不会是故意编出来给別人听的啊?” “这你就不懂了。王家和夏家向来关係好,你去小河村打听打听,夏长海每次有什么收穫,不都和王喜栋平分吗?听说上次打猎赚了好几千块,他也是毫不犹豫地对半分。” “上个月,他为了救王喜栋,还被野猪拱了,差点把命丟了!当时好多人还笑话他,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王喜栋也是个厉害的主儿,就他的本事,一只野猪根本不在话下。他当时是为了救人分不开身,这种捨己为人的精神,到了有些人嘴里就变味了,唉,小河村这风气可真不咋地!” 大王村,一户民宅里。 李旺看著拿回来的猪肉和猪腿。 第69章 能分到这么多,已经是我大侄子给我这个老舅 他的妻子刘依云看到后,脱口而出:“哟呵,李旺,你还真把那头大野猪给抓住了!” 这些日子,她没少听李旺念叨那头大野猪有多厉害。 本来还以为这事儿得折腾好久,没想到林场才组织了一次“总攻”,就把野猪搞定了?她觉得好像也没那么难嘛。 李旺把猪腿往桌子上一扔,打了盆水开始洗手。 这大野猪的腥膻味实在太重了,熏得人难受。要不是家里养狗,他都不想要这些肉,根本没法吃! “不对啊,钱怎么少了这么多?不是说有 500块吗?”刘依云兴奋劲还没过,突然皱起眉头,“你是不是又藏钱了?” “你就知足吧,能分到这么多,已经是我大侄子给我这个老舅面子了。” “按规矩,我本来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 “我等会儿还得去收拾一下外面的猪头,饭做好了没?我中午都没吃饭,快饿死了。” 什么?还有猪头? 刘依云赶忙跑到院子里,果然看到一个超大號的野猪头扔在角落里。 那 20厘米长的獠牙,看得她心里直发怵,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她连忙退回屋內,抱怨道:“你还不如多要条猪腿呢,这猪头有什么用啊,根本拆不了几块肉。” “张场长居然说要把这猪头做成標本,还只给我 7天假,连一毛钱工钱都没有。” 刘依云一听,立马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你先別著急,我去把你爹喊来,这事儿透著古怪。” 等人都到齐了,李旺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我真搞不明白,做个標本为什么非得让我来?长海这孩子,净给我找事儿干。” “做这东西又没钱赚,还得 7天时间,我这不是白忙活嘛。”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等会儿我得跟晓娟说说,让她好好管管……哎哟!” 李旺揉著脑袋,一脸疑惑地看著李国民:“爹,您打我干嘛?”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李国民更生气了。 李国民抄起大菸斗又要敲他,多亏刘依云赶紧拦住了。 “你这傻小子,脑子怎么就转不过弯来呢!” “张场长为啥指定让你做標本,你就一点都没看出来吗?”李国民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想想夏长海那小子说的话,只要你把这標本做好,马上就能涨工资!” “可做標本和涨工资有什么关係啊,爷爷。”17岁的李浩然挠了挠头,也是一脸困惑。 一旁的刘依云好像想到了什么,但又不太確定,陷入了沉思。 李国民对孙子可就有耐心多了。 “乖孙啊,你可別学你爹这么糊涂……” 李国民先把李旺数落了一顿,接著说道: “你好好想想,张场长为什么非要做这个標本?还不是为了撑场面,给林场爭荣誉。” “夏长海跟张场长说你爹做標本的手艺特別好,张场长一开始可能不信。但要是最后標本真的做得特別好,是不是就说明你爹给张场长脸上增光了?” “张场长脸上有光了,能不给你爹点好处吗?” “总之,你得记住,咱们家可欠了夏长海一个大人情,得好好谢谢人家。” 说完,李国民忍不住感嘆道: “李晓娟,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啊!” 为了不让李驍娟为大野猪的事儿操心,夏长海连著好多天都规规矩矩的。 没什么事儿的时候,他就在家里做饭,顺便锻链猎豹的体能。 那段时间,他尝试了五六种烹飪方法,想把那头大野猪的肉做好吃。 可每次都失败了,事实证明,野猪体型太大,肉根本煮不烂。 为了不浪费食材,夏长海只能把那些肉拿去餵狗。 嘿,你还別不信,青龙它们吃得可香了,对这新鲜的食物特別满意,直说味道鲜美有嚼劲,毕竟以前从来没吃过这种肉。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有一次,夏长海正拿著排骨餵大黄,孙大娘恰好来拜访。 孙大娘本名叫孙红丽,是小河村有名的媒人,消息十分灵通。 在这周围的村子里,经她撮合的夫妻,就算没有一百对,也有八十对了,而且满意率是 100%! 这可不只是因为她口才好,能说会道。 更重要的是,每次说媒之前,她都会亲自去调查对方的家庭情况、人品性格等真实状况,只有她认可了,才会去促成这门亲事。 这段时间,夏长海在村子里可是个热门人物,好多人都拜託孙大娘,希望能和夏家结成亲事。 孙大娘当然不会拒绝,一方面,夏长海確实是个年轻有为的人,条件很出眾;另一方面,夏家的背景和经济实力也很强。 做了这么多年媒人,她还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受欢迎的男方家庭。 看到孙大娘走进门,夏长海一下子愣住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只是听说过孙大娘的名號,从来没和她打过交道,自然不认识她。 不过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夏长海还是很有礼貌地问道:“大娘,您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夏长海礼貌地询问著。 “您看,这位是夏长海吧?”对方看到夏长海,眼睛一下子亮了。 小伙子长得英俊,身材也匀称,单看外貌,孙大娘觉得能打九十分! 但这还不是最吸引她的地方。 最让孙大娘在意的,是夏长海的眼睛。 孙大娘觉得自己见过很多人,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別说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了,就算是四五十岁的人,能通过她审视的都没几个! 然而,当她看向夏长海的眼睛时,感觉时光好像倒流了!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非要描述的话,孙大娘突然想起自己寿终正寢的爷爷。 老爷子活到了一百零三岁,经歷过財富的起伏、战爭的硝烟、饥荒的困苦…… 孙大娘从小就喜欢听爷爷讲故事、讲大道理。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学会了看人的本事! 在孙大娘的记忆里,爷爷的眼睛里满是岁月沉淀下来的故事。 可如今,同样带著故事感的眼睛,却出现在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身上…… 第70章 老弟啊,你可得帮我报仇哇! 这让孙大娘一时间非常惊讶。 理智告诉她,自己肯定是看错了。 但现实又让她明白,自己並没有看错。 夏长海察觉到孙大娘的异样,不过他没放在心上。 他用筷子把粘在盘子上的几块骨头扒拉下来,餵给旁边馋得直咽口水的大白和小白。 这俩傢伙个头大,饭量也大,什么都吃! 把盘子放在一边,既然知道对方是谁了,就不能没礼貌。 对待客人,礼貌可是不能少的。 “大娘,外面冷,快进屋吧。” 夏长海起身去厨房泡茶。 “妈,家里来客人了。” 后面的事情,等会儿再说吧。 他还得找时间处理两位大妈之间的事儿呢。 唯一让他觉得有点奇怪的是,他亲眼看到李驍在对方离开前,塞给那人五张大团结。 “老妈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这个问题在夏长海脑海里一闪而过。 不过他也没有再多问。 50元而已,对他来说只是一笔小钱! 夏长海不知道,母亲这么豪爽的举动,再加上她的其他行为,让孙大娘立刻做出了决定。 夏家啊,家境確实很不错! 家境一般的人家,哪能让狗都吃排骨呢? 要是谁家姑娘能嫁进这样的人家,那可真是掉进福窝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孙大娘的眼光一下子就高了起来。 男方个子太矮?不行! 身材太胖?一边儿去! 女方父亲是个赌鬼?能离多远离多远! 男方家底丰厚,条件又好,她作为媒人,自然不能掉以轻心。 毕竟,得讲究门当户对,不是吗? 孙大娘做媒婆这一行,向来坚守原则,她眼光越高,就越能说明夏长海足够优秀。 谁家不想自家闺女嫁过去能过上好日子呢? 所以,儘管孙大娘这边要求很高,可主动找她介绍自家闺女的人还是接连不断。 这种情况让其他到了適婚年龄的姑娘们羡慕不已! 自己找对象,既费精力又费钱,还得说好话,而且还得看对方脸色。 再看看夏长海,那简直就跟皇帝选妃似的! 人和人真是不能比,比起来真让人鬱闷! 和夏长海一样在家閒著的,还有王喜栋。 只不过他是被迫待在家里,根本没办法出门! 那天晚上,周秀琴知道自己儿子因为打架,差点被人用枪打死的时候。 瞬间就发火了…… 母子俩配合得那叫一个默契。 王喜栋的惨叫声几乎响了大半夜。 全村的狗都被闹得不停地狂叫。 王如海一开始还在旁边幸灾乐祸地看著。 “揍得好!” “右边,他刚躲开,没打著!!” “再来一下!!” 平日里王喜栋总是被欺负,这次王如海总算逮著机会能好好出出气、报报仇了。 结果王喜栋一边惨叫,一边大喊: “如海前些日子刚跟吴老二家那胖小子打架,眼眶都被打出了血!!” 王如海一听这话,心里暗叫不好。 撒腿就想跑。 可衝上来的王和平哪能让他跑掉? 一把就把他抓了回来。 摁在板凳上就开始打。 兄弟俩屁股疼得三天都下不了床,更別说出门了。 这样平静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一天早上。 “老弟啊,你可得帮我报仇哇!!” 赵二溜拉著夏长海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著。 一个比自己大 10岁的人这样,让夏长海感觉很彆扭。 整治奸诈小人他很拿手,可对付赵二溜这副厚脸皮,还真不是夏长海擅长的。 最后还是赵二溜的老婆杨玉凤看不下去了。 她上前一把揪住赵二溜的耳朵,瞪著眼说:“別在这儿哭哭啼啼的,昨晚还称兄道弟呢,人家一来,你嚎什么!” “誒哟,疼疼疼!” “我就是有感而发嘛。” 赵二溜揉了揉耳朵,小声嘟囔著。 这傢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婆揪耳朵。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杨玉凤当初才选了他。 要说疼老婆,赵二溜在整个小河村那可是数一数二的。 夏长海给他的 400元,他都没敢自己留著,直接交给老婆了。 有外人在,杨玉凤也没再多说什么。 “好好说话。” “好嘞!!” 夏长海似笑非笑,杨玉凤摆摆手,就出去了。 杨玉凤前脚刚走,赵二溜立刻来了精神,扯著嗓子喊道:“兄弟哟,你要是再晚来一步,可就见不著我啦!” 夏长海一听这话,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看了看赵二溜身上的伤,后背有一大块淤青,明显是被什么东西撞的。 “我看你活蹦乱跳的,哪像个受伤的人,比我还精神呢。” “得了,咱先不说这个。” “我不是让你等我把这事儿忙完,再去找那头熊羆,我自己去就行。” “可看你这伤势,也不像是被熊羆伤的啊。” 赵二溜一听这话,眼睛一下子亮了。 “兄弟,別管那熊羆了。” “我发现个厉害的东西,比熊羆厉害一百倍,可凶猛了!” 夏长海带著怀疑的眼神看著赵二溜。 比熊羆还猛 100倍? 哥斯拉? 就算是山大王也不敢这么说。 普通黑熊肯定不是老虎的对手,可熊羆不一样。 它的体型、力量、反应,各个方面都很厉害! 也就速度上稍微差了点。 但这並不影响它在山林里称雄! 看到夏长海不信,赵二溜转身开始翻柜子。 接著,在夏长海疑惑的目光中,他拿出了一根牙齿。 “这是……野猪牙?” 刚处理完那头大野猪,夏长海对这东西可不陌生。 因为张场长看中了野猪头,没拿到大野猪獠牙的王喜栋没少抱怨。 这獠牙是黄白色的,有弧度,表面没什么特別的纹理。 在全世界范围內,没有哪种动物的獠牙比野猪牙更常见了。 问题是,这东西並不稀奇啊! 夏长海从赵二溜手里接过獠牙,仔细地看了看。 这獠牙全长超过 40厘米,一端很尖锐,另一端有断裂的茬口。 伸手摸了摸,还很锋利,显然是最近刚断的。 没等夏长海开口,赵二溜就满脸兴奋地说:“我找朱爷问过了,他说这是猪神的牙!” “朱爷真的这么说?” “对,他问了我好多细节,最后確定这就是猪神的獠牙!” 第71章 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叫你一起去 嘶~ 听到这话,夏长海暗暗倒吸一口凉气。 紧接著,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感像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要知道,那可是传说中的猪神啊! 別说是这辈子,就算回到前世,夏长海也从来没见过猪神的真面目。 之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寧夏村有九个年轻人,扛著两根杆子,带著三条猎狗,一起上山打猎。 结果动静闹得很大,竟然惊动了军队! 最后是 8死 1残的惨烈结局,从那以后,有一段时间,大家一提到猪就害怕。 而他们,恰恰是遇到了猪神! 赵二溜换了个姿势,慢悠悠地说:“本来那天我是打算去找那头熊羆……” 隨著赵二溜慢慢讲述,夏长海这才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弄清楚。 之前因为林场那边有事,夏长海托人给赵二溜带话,说等自己这边忙完,就一起去找那头熊羆。 夏长海是个很讲礼数的人,毕竟原本约好下午一起上山围猎,计划有变动,理应通知对方一声。 在夏长海看来,赵二溜这人胆子可真够大的,没带猎狗就想一个人去打猎,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 这个道理,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能想明白。 在这冰天雪地的,又在外面守了一晚上,没有猎狗追踪,上哪儿找熊羆去? 可夏长海忘了,赵二溜根本就不是个正常人! 赵二溜的想法,和普通人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別。 这位老兄看夏长海没空,就想著自己先上山试试。 在他眼里,找熊羆並不是什么难事。 冬眠后甦醒的熊羆和其他季节不一样,经过秋天养膘,它们体內储备了足够的能量,並不急著找吃的。 它们首要的任务就是找个地方继续冬眠。 赵二溜觉得,只要自己多留意树洞和地穴,肯定能找到熊羆的踪跡! 抱著这样的想法,赵二溜在山上找了好多天。 杨玉凤看不上赵二溜这副“不务正业”的样子,但见他拿回 400元,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毕竟,普通人上一个月班,都不一定能挣到 400元。 就当给赵二溜放个假了。 一开始,赵二溜每天就是到处找树洞、寻地穴,一切都看起来很平常。 直到有一天,他鬼使神差地来到一个从来没去过的山岗。 他在树下稍微休息了一会儿。 夏长海听他说这些的时候,赵二溜那边正好又打起了呼嚕。 在荒郊野外睡觉,还能把整个寧夏村尽收眼底,赵二溜恐怕是独一份! 反正借夏长海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没有任何防护的山上睡觉,这不是白白给山里的野兽送上门嘛! 赵二溜呢,睡得迷迷糊糊的,就感觉脸痒痒的,几次伸手去拨弄,却怎么也拨弄不开,气得他刚想睁眼。 这一睁眼可不得了,一只大野猪就站在眼前,鼻子在他脸上不停地嗅著,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刚才那痒痒的感觉,原来是野猪鼻子上的硬毛在捣乱。 估计野猪也没想到“猎物”还醒著。赵二溜猛地坐起来,一人一猪大眼瞪小眼,就这么对视了几十秒。 最后赵二溜还是没稳住,大喊一声后,撒腿就跑!那速度,他这辈子恐怕都没跑这么快过。 “这牙是那头猪撞石头上撞断的。” 事实证明,人就算潜能爆发,也跑不过四条腿的野猪。要不是赵二溜运气好,被野猪一头撞进雪堆里,再加上野猪獠牙受伤,疼得到处乱跑,哪还有心思找他麻烦,说不定他真就交代在那儿了! 赵二溜端起桌上的茶,一口喝完,满脸期待地说:“兄弟,咱去把那头猪围起来咋样?”能猎到野猪,那可是十年都难遇到的事儿! 至少夏长海从来没听说过寧夏村附近出现过野猪。 “这事儿先別急。”夏长海皱著眉头,仔细看著手上的獠牙:“要想围猎野猪,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这样吧,你先在家养养身体,我去找朱爷打听一下情况。”“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叫你一起去。” 这时杨玉凤从外面走进来,吐槽道:“兄弟,你这说了跟没说一样,这些没头没脑的话,谁能听得懂啊。”“我都拦不住他。” 夏长海说:“这好办,等他再到处乱跑,嫂子你跟我说,回头上山就不带他。” 杨玉凤笑了:“那敢情好!他要是再不听话,就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 “別別,好弟弟啊,我保证听话。”“你可千万不能丟下我啊。” 夏长海婉拒了对方留他吃饭的提议,回到家,叫上已经能下地走动的王喜栋,还带了些礼物,直接去了朱爷家。 王如海那傢伙好动,就也带上他一起去了。 赵二溜说过找朱爷请教过,可有些事,还得自己亲自去问问。 猪神可不是一般的猎物。 这东西,夏长海都没对付过。 听说邪乎得很! 要是不把所有的风险都考虑周全,夏长海实在不敢轻易行动! 稍微不小心,他和王喜栋就是有十条命也不够赔的! 在寧夏村的南端,这儿和热闹的村子中心区域大不一样。 朱有才家的院子,总是透著一股冷冷清清的感觉。 夏长海站在墙外,扯著大嗓门喊道:“朱哥!我是夏长海啊,能直接进去不?” “门没锁,直接进来吧!” “好嘞!” 夏长海走进院子,朱有才看起来一点都不惊讶。 朱有才擦了擦头上的汗,说道:“桌上有茶,自己倒著喝,我刚把手里的活儿忙完。” “瞧您说的,哪能让您招呼我们,不然回去得被爹妈念叨死。” 夏长海嘴上这么说著,手脚麻利地倒了四杯茶。 王喜栋满脸討好地凑过去,接过朱有才手里的斧子,一个劲儿地夸这斧子好。 这其中自然有礼数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之前王喜栋看到夏长海从赵二溜那儿拿到的野猪獠牙,又听说了猪神的事儿。现在他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劲儿,连屁股上的肿痛都感觉不到了! 几人一阵忙活之后,终於坐了下来。 第72章 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们,別把猪神当成普通的 还没等夏长海开口,朱有才就先说道:“你们今天来,是为了猪神那事儿吧?” “朱爷,您就是厉害!”王喜栋笑著回应道。 “別在这儿说俏皮话了,之前赵二溜来找我的时候,我就猜到你们肯定会有些行动。” 朱有才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们,別把猪神当成普通的野猪。” “要是我去,肯定不会对它轻易动手!” “那傢伙,邪乎得很……” 朱有才这话一说出口,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凝重起来。 徐爷虽然年纪大了,没了年轻时的衝劲,但在寧夏村,他以前可是响噹噹的猎人。 这么多年过去,他的见识和经验依旧丰富。 他如此认真地提醒,足以证明猪神的危险程度! 一旁的王如海眨了眨眼睛,这段时间他听王喜栋讲了不少狩猎的事儿,可今天大家说的这些,他完全摸不著头脑。 “夏长海大哥,啥是猪神啊?” “就是一只特別大的野猪。” “能有多大呀,比上次你们在林场碰到的那头还大吗?”王如海见过哥哥带回来的猪腿,在他心里,那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野猪了! 夏长海其实也不太清楚,他也没亲眼见过真正的猪神,他知道的那些信息,都是听別人说的。 在场的这些人里,好像只有朱爷真正见过猪神。 朱有才眼神深邃,不紧不慢地说道:“其实我也没近距离接触过,就是远远地望了一眼,不过我爹说,那只猪至少有 1300斤!” 听到这个数字,眾人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1300斤意味著什么呢? 普通没怎么长膘的野猪,也就百来斤,狍子重一些,也就两三百斤,只有初冬刚攒够膘的,重量会多一点。 但超过 500斤的野猪,那是少之又少。 在林子里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常年在山里活动,上次有人见到一只 700多斤的大野猪,都想著拿回去显摆,甚至愿意用利益去交换。由此可见大野猪是多么稀罕。 而 1300斤,这重量简直让人不敢想像!听起来就像野猪成了精,长到 1000斤一样离谱,这能是真的吗? 不过夏长海他们心里清楚,朱爷不是那种会乱说的人。起码在这种事上,朱爷不会瞎编。 猪神之所以被大家称作神,就是因为它超乎常理的神奇。出现一些超乎常理的事,好像也在意料之中。 夏长海问道:“朱爷,您当时在现场亲眼看到了?”从朱有才的语气来看,显然不是他一个人看到的,而是和他父亲一起目睹的。 猎人对野猪的兴趣,就像钓鱼的人知道哪里有大鱼一样,一旦知道,肯定想尽办法要把鱼钓上来! “是啊,亲眼所见。” “要是能把那傢伙弄回来,可就太风光了……”光是想想,王喜栋就觉得特別兴奋! 朱有才苦笑著摇了摇头,说:“我也想啊,可不敢啊!” “你们猜猜当时岗子上聚集了多少野猪?” “80只?”夏长海知道猪神有召集野猪的能力,就隨口猜了个数字。二三十只野猪就敢和熊瞎子正面较量,这个数量已经比一般的野猪群多很多了。 朱有才摇了摇头,直到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他还是心有余悸:“至少 150只以上!” “开玩笑呢吧?150只?”王喜栋惊讶地叫了起来。 “嗯,只多不少。”朱有才看了王喜栋一眼,点了点头,对他的反应並不意外,接著说道:“整个岗子上密密麻麻全是野猪,就跟古代打仗似的,小野猪在最外面,大野猪和母猪在里头。”那场面,別提多震撼了! “那会儿在场的不只是我们,西滩村的老孙炮也在。” 老孙炮,是西滩村的老炮手,已经过去好些年了。 “我家有四条狗,老孙炮家有六条狗,加起来一共十条狗,当时老孙炮还带著枪呢。” “我们就隔著穗子沟看著,大气都不敢出!” “你们別觉得我们胆小,我父亲养的那只大狗,在这一片可是出了名的厉害,老孙炮的两只狗也很勇猛,就这十条猎狗进了猪群,一声都没叫,转了一圈就全都回来了。” “而且这些狗打死都不往前冲,后腿直打哆嗦。” 夏长海相信徐爷说的,当初那批猎狗很厉害。 能训练猎狗猎野猪的猎人,哪能隨隨便便就认怂。 再说了,就算不相信朱爷和他爹,老孙炮作为老炮手,还能不会指挥猎狗? 他要是不会指挥猎狗,根本就没资格被叫做老炮手! 还有那些勇猛的猎狗。 夏长海知道这种狗,虽然有点笨,但特別凶猛。 这种狗要么很早就死了,可只要没死,那都是最厉害的头狗,没点名气才怪呢。 它们向来以不要命著称,跟人类里的愣头青差不多。 一旦衝动起来,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连老虎都不放在眼里。 可就是这样的狗,居然被嚇得不敢进猪群。 “猎狗群都不敢上,就算有枪,我们也不可能去跟猪群拼命!” 一百五十多头野猪,都不用考虑猪神的厉害。 单单是这个数量,就足以让所有猎人放弃! 夏长海点了点头,如果是他在现场,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朱爷拿起桌子上的野猪断牙,仔细看了一会儿,最后肯定地说:“要是没什么意外,这只猪神只怕比我早年遇到的那只还要厉害。” 在朱爷家待了两个时辰后,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和王如海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 王喜栋手里拿著那根断牙,问道:“老大,这猪咱们还打不打?” “实在不行就算了,没必要去冒那个险。” 夏长海只是胆子大,又不是不要命。 猪神有著一千多斤的恐怖体重,还有很强的能力。 猪神的厉害,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 曾经朱爷父子俩,再加上老孙炮,还有十条猎狗,都只敢看著,不敢动手。 就他们这几个人,说难听点,在猪神面前,就跟小蚂蚁一样。 王如海轻轻点了点头,他年纪小,经歷的事儿少,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他都能看出来,猪神比熊瞎子厉害多了。 第73章 再狡猾的野猪也怕好猎手 不管什么动物,一旦被逼到绝境,都会变得特別凶狠! 就像山林里那些让老猎手都害怕的狼群,就是这个道理。 更別说那些单打独斗都能打败野狼的野猪群了! 就算野猪的数量少一些,没有 150只那么多,100只也绝对是让人害怕的数目! 有人摇了摇头,说:“现在这情况,还不好说。” 王喜栋和王如海能想到的,夏长海怎么会想不到呢? “暂时肯定不能轻易行动。” “喜栋,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咱们去山里看看情况。” “不管怎样,总得把猪神的情况弄清楚。” 距离赵二溜遭遇猪神已经过去好些日子了。 就算他们真的想对猪神下手,说不定好机会早就没了。 野猪没有冬眠的习惯,它们就喜欢到处跑。 在一个地方吃完了,就换个地方接著吃! “行。”王喜栋痛快地答应了。 他心里其实也憋著一股劲儿,就想会会那猪神。 关於猪神的事儿,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没有声张,还特意叮嘱王如海別乱说话。 为此,王喜栋心疼地拿出 5块钱,当作封口费,还暗暗发誓,回头一定要找到王如海藏钱的地方。 第二天,夏长海早早地就开始收拾东西。 这段时间他的表现,已经让李驍娟消了气。 或者说,李驍娟心里也明白,不可能一直拦著儿子。 打猎是有点危险,但要是真能打到值钱的东西,可比上班强多了! 这次上山只是去看看情况,夏长海没带太多吃的。 就隨手拿了点粘豆包,又揣上一饭盒醃小瓜。 用大酱醃製的小瓜,保质期长,味道还特別爽口,夏长海就喜欢吃这个。 配上白面馒头,那味道,吃十年都不会腻! 在小小的院子里,夏长海正忙著绑腿带,手里还握著一把猎枪。 青龙它们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一只比一只跳得高。 要不是被狗绳拴著,这几条狗恐怕早就跑开了。 牧羊犬的智商差不多和七八岁的孩子一样,猎狗也不逊色。 它们知道夏长海要出门,肯定是要上山打猎了。 这个消息可把青龙它们激动坏了。 这些日子,它们天天被关在家里,虽然吃喝不愁,但浑身都不舒服。 猎狗毕竟不是看家犬,大山才是它们的天地! 这次夏长海也不会让它们失望。 一切准备好之后,夏长海牵著青龙它们出了门。 “注意安全。”李晓娟像往常一样叮嘱道。 “知道啦。” 在村头,王喜栋带著小白龙早就等在那儿了。 见到青龙,小白龙主动走过去,低头嗅了嗅青龙的胸口,这是狗群里下级对首领表示服从的常见动作。 再次確认所有东西都带齐后。 夏长海和王喜栋直接朝著赵二溜出事的地方——乱蜂岗走去。 乱蜂岗在群山深处,很少有人去。 別看现在这个季节,这里没什么特別的。 到了夏天,可就热闹了! 不是人多,而是蜜蜂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乱蜂岗这里的野长得特別好,从春天到秋天,各种各样五彩斑斕的儿轮流开放。 夏长海和王喜栋小时候来过这里,本来想掏点蜂蜜回去尝尝,结果被蜜蜂蜇得满脸是包。 所以,赵二溜一说起那个地方的特徵,夏长海就想起了那段痛苦的经歷。 “老大,你看这边。” 刚走进乱蜂岗没多久,王喜栋就发现了线索。 雪地上,有一块半米来高的岩石,岩石上有两个很明显的凹坑。凹坑周围,好像有血跡渗出来的痕跡。 很明显,这是枪击留下的印记。 夏长海伸手摸了摸岩石表面,又拿出短刀敲了几下。这不是普通的石灰岩,质地非常坚硬。短刀砍在上面,只留下几个白点,根本刺不进去。 “那傢伙运气还真好,这要是扎到人身上,不得扎个透啊……”王喜栋拿出那颗断牙,在凹坑处比了比,忍不住说道。这么坚硬的岩石,如果换成是人的身体,会怎么样呢? 这让夏长海暗暗握紧了手中的枪,他可不想自己和王喜栋像赵山河那么倒霉。 確定好野猪出没的地点后,夏长海把那颗獠牙凑到青龙跟前,让它好好闻闻。 山里的夜晚,寒风呼啸,卷著积雪,像是要把所有的线索都抹掉。 没有猎犬帮忙,就算目標近在咫尺,也很难找到。就在这时,“汪——” 青龙叫了一声,它记住了那个气味。夏长海摸了摸青龙的头,夸道:“好样的!”接著一声令下:“出发!” 青龙立刻向前冲了出去,奔跑的时候,鼻子不停地在地面和空气中嗅著。它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能在十几厘米厚的积雪下,捕捉到极其细微的气味。 考虑到野猪的危险,夏长海打开了步枪的保险。在青龙的带领下,两人一口气走了三四里路,最后在一个他们从没到过的山岗下停了下来。 不是青龙不想往前走了,而是眼前的情况已经不需要它继续追踪了。 地上满是脚印,只要不是看不见的人,都能发现!这是一群野猪,而且数量相当多! 整个山岗上的积雪都被野猪群踩得结结实实的,还时不时能听到野猪的呼嚕声。 野猪的毛色在雪地里格外醒目。猪屎、猪粪到处都是,和积雪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土黄色。还好天气冷,没有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夏长海和王喜栋对视了一眼,不用说话,他们心里都明白,要找的野猪就在附近。 夏长海伸手做了个往下压的手势,示意要安静。 隨后,夏长海把狗绳递给王喜栋,叮嘱他在这儿等著。 之后,夏长海快速朝著山岗的崖壁爬去。 之前有山岗挡著,风声又大,没觉得有什么特別的。 可现在没了遮挡,夏长海感觉自己好像穿过了一道屏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各种各样的野猪叫声混在一起,就像一场毫无章法的野外音乐会。 夏长海抬手挡住风,眯著眼睛往下看。 只见在百米开外的一片空地上,密密麻麻地聚集著一群野猪。 第74章 虽然说擒贼先擒王,擒不住就得一锅端! 它们相互靠著,时不时因为各种原因发出叫声。 那些炮卵子猪像忠诚的卫兵一样,排列在野猪群的外层,獠牙朝外,屁股朝內。 它们既可以帮里面的猪挡风,又像是在建立一道防御线。 內层是母猪和黄毛子猪,在保护圈里活蹦乱跳的。 这个场景和朱爷描述的一模一样! 大概估计一下,野猪的数量至少有一百只以上。 虽然来之前心里已经有了准备。 可当亲眼看到这么庞大的野猪群时,就连夏长海,心里也忍不住一惊。 夏长海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开始在猪群里寻找。 他可没忘记这次来的目的:找到猪神! 猪神体型巨大,根本藏不住。 它比普通野猪大太多了,和周围的野猪站在一起,简直不像是同一种动物。 在猪群的中心位置,猪神正趴在那儿。 它全身乌黑,一根杂毛都没有,身上长满了硬毛,而且每一根都直直地竖著。 普通野猪虽然也有硬毛,但大多长在背上。 两肋和肚皮上的毛比较软。 之前在 12號林场打到的那只大公猪,毛算是多的了,也只是覆盖了两肋。 但猪神不一样,它两肋甚至下腹都长满了硬毛。 看起来就像一只浑身是刺的刺蝟。 就在夏长海刚有点动作的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危险,猪神突然抬起头。 它的大鼻子在空气中不停地动著。 嘴里还发出“呼嚕嚕”的声音。 一瞬间, 这片空地上的所有野猪,不管之前是躺著、趴著,还是在玩耍、找吃的,都立刻停下了动作,一起仰起头…… 野猪是群居动物,习性和羚羊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它们集体行动的时候,总会安排几只野猪放哨。 一旦发现危险,就会马上做出反应。 野猪的视力不太好,主要靠听觉和嗅觉来保护自己。 所以, 一旦感觉有不对劲的地方,它们就会仰起头,用鼻子去闻空气中的气味,还会发出“哼哼”的声音。 其他野猪看到这个信號,也会跟著做出同样的反应。 说来也怪,別看野猪在用鼻子闻,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听觉才是关键。 要是这时候有一点动静,猪群马上就会变得不安起来! 夏长海意识到这一点后,赶紧屏住呼吸,连喘气都儘量控制著。 山岗下的王喜栋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从小就跟著夏长海,对夏长海非常信任。 “安静!” 王喜栋压低声音下命令。 听到这个指令,五条猎狗立刻闭上嘴,乖乖地趴在地上,眼睛紧紧盯著王喜栋,等著他下一步的指示。 五秒, 十秒, 十五秒…… 夏长海紧张地憋了一分钟,直到猪群重新恢復了秩序,他嘴里念叨著“八六七”,才慢慢直起身,长舒了一口气。 好险啊! 他倒不是怕惊动猪神。 打猎最忌讳钻牛角尖。 对夏长海来说,能抓到猪神固然好,要是抓不到,也不强求。 问题是,一旦惊动了猪神,就別想再追野猪了,弄不好还会引得猪群疯狂攻击。 野猪群发起狂来,人类和老虎都不敢轻易招惹。 这山岗附近没什么能藏身的地方,要是猪群发起疯,他们根本没地方躲,后果不堪设想! 夏长海定了定神,调整了一下情绪,弯著腰离开了山岗,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 “先撤。” 两人带著狗悄悄地挪到另一个山岗,確定没发出声音后,夏长海才示意停下来。 王喜栋小声问道: “老大,咋回事啊?” “猪神在不在那儿?” 夏长海点了点头,把自己刚才看到的情况详细地说了一遍。 “要想抓住那头猪神,得先把它和猪群分开。” “用雷管行不行?” 既然野猪对声音敏感,那就弄个雷管,再装个延时引信。 就像之前对付大狐猪那样,把猪神和猪群隔开。 猪群他们没办法对付,但要是只剩下猪神,那就容易多了。 “不行。” 夏长海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我刚才在岗子上看了,这附近到处都是大嘴岗,怪石也多。” “除非猪神单独跑,不然根本追不上。” 猪群的气味会把猪神的气息完全盖住。 之前青龙能一直追踪,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猪神离开了猪群,自己跑了出来。 当然,要不是这样,他们也不会知道猪神的踪跡。 要是遇到野猪群的衝击,別说回去报信了,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可一旦猪神和猪群一起行动。 气味混在一起。 肯定会跟丟! 不把猪神和猪群分开,夏长海他们就没办法对付猪神。 但要是惊动了猪群,又会失去目標。 一时间,夏长海有些发愁。 感觉像是走进了死胡同! “哎,要是有足够多的雷管,一下子把这些野猪全炸死就好了!” 王喜栋烦躁地挠了挠头。 他最討厌这种费脑筋的事。 “全炸死……” 夏长海听到王喜栋的话,小声嘀咕了几句,突然,他灵机一动。 对啊! 既然没办法把猪神和猪群分开,那就把猪群和猪神一起解决掉! “喜栋,没想到你小子还挺聪明!” 夏长海拍了拍王喜栋的肩膀,脸上满是笑意。 王喜栋被夏长海夸得一头雾水: “啊?” 我刚才说了啥? 怎么就聪明了? “走,回去。” 有了主意的夏长海,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行动了。 要是一切顺利,別说夏家和王家这个冬天不愁吃的了。 就算把整个小村子都搬个地方,都没问题! 夜幕降临,夏长海回到家。 晚餐是一碗咸汤面,还有白馒头。 最近吃了太多油腻的东西,连家里最贪吃的猫——黑子,都好像对肉没了兴趣,直衝著青菜叫。 只有夏建国一个人,悠閒地喝著小酒,吃著卤猪耳朵。 吃到一半的时候,夏长海开口说: “妈,我想跟您要点钱。” 家里的財政大权掌握在母亲手里。 要是母亲不同意,就算父亲同意也没用。 当然,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重要的事情上,李晓娟向来能分得清轻重。 第75章 夏长海:我有个要花点钱的计划 听到夏长海的话,李晓娟放下筷子,一脸疑惑:“你要钱干什么?” 夏建国也好奇地看了过来。 从小到大,夏长海几乎没跟家里要过钱。 就算父母想多给点,夏长海也经常拒绝。 这孩子从小就独立。 而且,三百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那可是机械厂好几个月的工资呢! 突然要这么多钱,到底要做什么? 夏长海就著咸汤,咽下嘴里的馒头,放下筷子,抬起头说:“我有个赚钱的计划,感觉能赚不少钱。” “可现在手头缺钱。” 之前夏长海买了很多东西:二手对讲机、56式半自动步枪、雷管、炸药,还有家里的生活用品等等…… 这段时间的钱,抵得上普通家庭过去十年的开销! 现在夏长海手里只剩下三五百块。 其中一百块还是上次林场发的奖金。 要是平时,他隨便去山里转一圈,点时间布置陷阱,总能打到一些野味。 有了野味,钱也就有了。 但这次情况不一样。 不是他等不及,而是那群野猪等不起。 谁知道这些野猪过几天会跑到哪儿去? 就像炒股票一样,错过了这波机会,可能连汤都喝不上! 听了这话,夏建国和李晓娟对视了一眼。 他们结婚这么多年,这次遇到的事,实实在在涉及到了经济问题。 直接拒绝肯定不行。 夏长海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挑不出一点毛病。 不管是从感情还是道理上来说,大家都应该全力支持他。 可是啊! 毕竟这事儿牵扯到一大笔钱,换做是谁,都会为自家孩子操心。 在这种情形下,李晓娟出面参与这件事就不太合適了。 她的见识还不够,没办法做出准確的判断。 “来,跟我讲讲。”夏建国抓了一把生米,放在夏长海面前,自己也拿起几颗,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你到底在盘算什么赚钱计划?” 夏长海不再隱瞒了,他觉得也没什么可瞒著的。 夏长海心里明白,如果不把事情解释清楚,就算父母把钱给了他,也会整天提心弔胆的。 他不想让父母为这种事操心劳累。 而且,后续说不定还得靠父亲的人脉关係帮忙。 不管什么时候说,这事儿总是要说的。 还不如现在就坦诚地说出来。 夏长海並不担心父母会拒绝,因为这次的计划,比上次在林场的谋划可要稳当多了! 果然,夏长海把计划详细地说了出来之后。 夏建国用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眼神看著夏长海。 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冒出一句:“我挺好奇,你对这事儿有多大把握?” 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回答。 李晓娟就生气地大声说道。 “夏建国,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没把握?你竟然怀疑我儿子……” 看著父亲不停地为自己说话,夏长海心里满是愧疚。 他知道,这下麻烦了! 同样的场景,也在隔壁老王家发生了。 王喜栋左手拿著个大馒头,右手夹著肉,蘸著辣椒吃得满头大汗。 “妈,赶紧给我 600块钱。” “你要钱干什么呀?” “我打算做点生意,年前就开始计划了!” “真能赚钱吗?行,等你吃完,我回屋里给你拿。” 夏长海提出一个建议后,周秀琴想都没想,立刻就答应了。 这让王如海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妈,也给我拿 600……不对,60块。” “这也是夏大哥让我拿的。” 周秀琴听了,眉毛往上一挑,给王和平使了个眼色。 王和平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悄悄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往王如海那边靠了靠。 王如海完全没察觉到这些。 他早就沉浸在拿到钱后要买各种好吃的幻想当中了。 “那他有没有说为什么要你拿钱?” “呃……您別管了,反正就是夏长海大哥要我拿的。” “你確定吗?” 周秀琴的语气变得更加让人琢磨不透了。 直到这时,王如海才隱隱感觉有点不对劲。 沉默了两秒,他把筷子一扔,转身就跑。 可惜,他怎么可能逃得过早有准备的王和平的手。 “你这个臭小子,现在居然敢骗家里的钱了?!” “看我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哥,救我!!” 王喜栋早就躲到一边去了,看著弟弟哭得悽惨的样子,笑得嘴巴都咧到耳根了。 这小子刚才才给了我 5块钱封口费,还指望我救他?! 想得美!! 第二天,寧夏村的村口。 一群人围在一块小黑板前,你一言我一语地討论著。 “这到底是在弄啥呀?” “收山货竟然给2毛一斤?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啊,这价格比公家收购的高出一倍呢!” “谁说不是呢,看著就不太靠谱。” “怎么会是假的,赵二溜不是都说了嘛,稳赚不赔!” “你们看那边的秤,当场称重,当场就给钱。”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能有假?” “他要是不给钱,咱就不给他货!” “就是,他还敢硬抢不成?” “赵二溜哪来这么多钱啊?” “这你就不懂了,真正掏钱的是夏家和王家那两个年轻人!” “你是说……夏老炮?” “老夏家就他能顶事儿,不是他还能是谁?” 赵二溜被乡亲们围在中间,偷偷吐了口唾沫。 平常他做事就不太让人放心。 可这种收山货的事,还真是头一回干。 这会儿,他心里直发慌。 他胳膊轻轻碰了碰正在闭目养神的夏长海,小声说道:“老弟,这事儿能成不?我咋感觉他们光在这儿看,不想给咱供货呢?你瞧,都没人行动。要不咱再想想其他办法?” 夏长海微微睁开眼睛,看了赵二溜一眼,语气平淡地说:“急什么,这才刚开始呢。” 他心里明白,赵二溜就是太紧张了。 头一次摆摊做买卖的人,大多都这样。 总是担心自己哪里没弄好,做得不对,心里一直给自己增加压力。 实际上,哪有人真的那么在意呢? 人们通常只关心和自己利益相关的事。 他给出的收购价是国营商店的两倍,而且乡亲们不用专门跑去县城,能省下路费,还不用在路上耗费时间和精力。 只要村里的人不傻,就没理由不把山货卖给他! 第76章 说是大场面,得一起看看 只要村里的人不傻,就没理由不把山货卖给他! 现在大家都在观望,明显还在犹豫。 一般人面对不熟悉的事物,本能地会有些抗拒。 这也是正常的。 不过不用担心,只要有第一个人站出来尝试,后面跟著做的人肯定会一个接一个! 果然,没几分钟,村东头吴家的管家婆扛著一个大口袋,走到了夏长海面前。 她把口袋往秤上一放。 “赵二溜,东西我拿来了,你真的收吗?” 第一单生意,夏长海没让赵二溜出面。 他和赵山河、王喜栋手脚很麻利,一起把口袋里的东西倒出来,放进筐子里。 接著一筐筐地称重。 他客客气气地说道: “吴婶,您这说的什么话?我小黑板上写得明明白白,两毛一斤,我还能说话不算数?” “您稍等一会儿,我这就给您算帐。” 吴家这位管家婆脾气不太好,但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乡亲,夏长海作为晚辈,给足了她面子,她也不好发脾气:“行,不著急,你们慢慢弄,我也没什么事。” 大家在这山里长大,称重这种事都很熟练。 前前后后,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一袋子山货就全都称完了。 “吴大婶,您看看,总共是76斤半的货,我就按77斤算啦。按2毛一斤来算,一共是15.4元。这数字不太顺口,我给您凑个整数,16元,六六大顺,您觉得怎么样?” 卖山货的人,对钱数特別在意。 可別以为这多给的钱来得容易,背后都是辛苦。 採摘山货可不是轻鬆的活儿,得翻山越岭,在树林里不停地弯腰找,还得时刻小心野猪、熊瞎子这些猛兽。 採回来之后,也不能直接拿去卖。 得先把枯枝烂叶挑出来,仔细洗乾净,再放在太阳底下晒乾。 最后得到的,才是能卖的山货。 整个过程既费时间又费精力,回报还特別少。 除了个別品种,其他山货官方收购价都是1毛一斤。 嫌价格低? 那您可以选择不卖。 或者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人大量收购? 因为山货来得不容易,所以卖山货的人,哪怕一毛钱都很珍惜。 听到夏长海多给了6毛钱,吴大婶一下子开心得笑了起来。 在公家商店那边,这6斤山货的钱,她得上山忙活大半天才能挣到! “合適,太合適啦!” 拿到钱后,吴大婶往日的泼辣劲儿全没了,嘴里不停地夸讚夏长海,就连平时看不顺眼的赵二溜,这会儿看著也顺眼了! 临走的时候,吴大婶突然问: “你们以后还在这儿收山货吗?” 夏长海摇了摇头: “就这一两天,临时要用才收的。” “要不然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做菜还费油,谁会稀罕要。” 吴大婶没有反驳夏长海的话,作为当家的,她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 山货也就只能卖点小钱,真要靠它过日子可难了。 这人说得挺在理。 不过这也提醒了吴婶,她得赶紧回家,把家里剩下的山货都拿过来卖掉。 毕竟机会难得,错过了可就没了! 对方说了,收购就这一两天,可谁知道到底是一天还是两天呢? 万一收购提前结束,自己每斤山货就得少赚一毛钱,算上路费,亏得更多! 想到这儿,吴婶也顾不上和別人聊天,急急忙忙就往家走。 有了第一个成功卖货的例子,后面的事情就顺利多了。 虽说每户人家能拿出来的山货不算多,大多也就三四十斤,像吴婶那样一下子拿出70多斤的,很少见。 但村里家家户户都有存货啊! 村里的大爷大妈、妇女小孩,平时没事就会上山采些山货。 对於收入不稳定的他们来说,能多赚一点是一点! 这年头,谁会嫌钱多呢? 一天半之后。 夏长海看著几乎堆满整个院子的山货,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么多山货,就算猪再能吃,也吃不完! “喜栋,我叫的车到了吗?” “已经到村口了,老大。” “行,那就开始搬吧!” 一声令下,夏长海和王喜栋立刻忙活起来。 他俩负责把一袋袋山货搬到小推车上,赵二溜和柳文山则负责把小推车推到村口。 李旺和他儿子李浩然在旁边帮忙,把山货抬到卡车上。 没错,夏长海还把姐姐柳文山喊过来帮忙了。 夏长海的计划规模不小,光靠他和王喜栋、赵二溜三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要是带著外人一起干,还得操心对方听不听话、会不会嫉妒眼红。到时候,麻烦事肯定一堆。 夏长海可没有那种见不得自家亲戚好的小心眼。 在他看来,带自己人可比带外人划算多了! 实际上,要不是在机械厂请假不方便,他早就想拉著父亲夏建国和王叔来帮忙了。毕竟,他们才是真正的自家人! 对於夏长海的邀请,姐夫柳文山没多问就答应了。 自从上次在林场猎猪后,他心里就一直想著再找点事干。 再加上之前拿回去100块,还有夏家平时的照顾,他心里清楚,跟著夏长海乾肯定不会吃亏。就算是义务帮忙,估计也没人会说什么! 至於舅舅李旺,他不是夏长海喊来的。 作为晚辈,总不能使唤长辈干活,这於情於理都说不过去。他是被李老爷子和儿子李浩然一起赶过来的。 李老爷子教训他: “人家夏长海帮了咱这么大的忙,你就想这么算了?你现在正好休假,过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对亲孙子,李老爷子的態度就温和多了: “到时候多跟你表哥学学,只要能学到一点,將来肯定比你爸有出息!” 夏长海这边动静这么大,自然瞒不过寧夏村其他村民。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夏长海到底在谋划什么。 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夏长海高价收山货,还钱僱车,肯定是要有大动作。 投入这么多,赚头肯定不小。 一想到夏长海又要发財,很多人心里就有些嫉妒。 袁家兄弟俩更是如此。 之前,他们因为铜胆的事,一直在想办法把那笔钱要回来。 本来都准备好直接上门理论了。 第77章 巧设陷阱,请猪入瓮 不巧的是,夏长海因为林场打猎的事出了名。 没办法,兄弟俩只能把计划先放一放。 毕竟,说一位老炮手在打猎这件事上占他们便宜,这话谁能信呢! 袁天杰自我安慰,好事多磨。他想著,等夏长海这阵风头过了,再上门理论也不迟。 可没过几天,对方又开始搞新样了! 而且看样子,这次要做的事,赚的钱远比猎熊多得多。这怎么能不让袁家兄弟眼红呢? 但眼红也没用,除了赵二溜,人家用的全是自家人。 有人可能会问,王家又不是夏家的人啊?別开玩笑了,夏家跟王家关係好得就像一家人,比亲兄弟还亲呢,可不就是自家人嘛。 外人根本没机会插手。人家摆明了不信任外人。想要参与进去,只有一个办法——成为夏家人! 一时间,媒人孙大娘那儿变得更忙了。 而夏长海对此一无所知,因为抓猪那件事,他在相亲圈里人气暴涨,地位都快赶上钻石王老五了。 就算知道这件事,现在他也没时间去管。 等所有山货都装上了车,又准备好足够的食物后,夏长海跟母亲说了一声, 说今晚可能不回家,要在山里住一晚。 接著,他带著青龙它们上了车,直接朝著大山深处驶去! 时间已经耽误了一天半,计划得赶紧开始了! 当卡车缓缓驶入山区,与人们在山区行动的灵活性相比,它可就显得笨拙多了。 卡车只能沿著山岗的底部,蜿蜒曲折地向前行驶。 回想起前些年大炼钢铁的那段日子,山里不少地方都开闢出了供伐木使用的道路。 那些道路並不平坦,路面坑洼不平,但好歹能够让卡车通行。 就这样,一行人一路来到了乱蜂岗那片区域。 夏长海吩咐舅舅李旺,让他把卡车稳稳地停靠在路边,隨后便准备下车,朝著山里进发。 这些天,夏长海一直密切关注著野猪群的动向。 可野猪天生好动,这会儿还在南山活动,说不定下一刻就跑到北山去了。 野猪群的规模相当庞大,它们除非把一处积雪下的食物吃得乾乾净净,否则不会轻易迁移。 不然以它们的速度,早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夏长海顺著野猪群留下的痕跡,没用20分钟,就顺利找到了野猪大部队。 果不其然,隨著天色渐渐暗下来,野猪群开始变得躁动不安。 这个时间段,是野猪群一天中最为混乱的时候。 因为小公野猪受本能驱使,开始不停地纠缠母猪。 它们兴奋的嚎叫声、悽惨的呼喊声,以及相互衝突產生的嘈杂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喧闹的声响。 即便隔著几百米远,那嘈杂的声音还是让夏长海头疼不已。 不过,这种混乱的局面並非没有好处。 至少在此时,夏长海不用担心野猪敏锐的听觉会察觉他接下来的计划。 “老大,猪神就在那边!” 王喜栋兴奋地指著不远处的一棵大松树说道。 夏长海顺著王喜栋指的方向转过头望去,果然在松树下看到了他们的目標。 那只野猪体型巨大,獠牙锋利无比,身上还长满了標誌性的乌黑硬毛。 在树荫的遮挡下,乍一看,就像是大松树下的一团黑影。 猪神的附近,有几只体態肥硕的母猪。 它们时而在地上欢快地打滚,时而用鼻子亲昵地拱拱猪神,既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求偶。 然而,面对母猪们的热情,猪神却显得极为冷漠,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夏长海心中满是疑惑,忍不住想到: “话说,猪神这样庞大的体型,还能繁衍后代吗?它体重超过1000斤,如此庞大,母猪真能承受它充血后的状態?” 但紧接著,他又想起前世见过的某些身体素质强悍的黑人,心里又觉得这或许也不是什么难题。 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夏长海心底就莫名涌起一股无名火:“不管是人还是畜生,公的母的,我就是討厌黑色!” 夏长海强压下心中这些杂乱的思绪,带著王喜栋沿著来时的路返回。 冬季白天时间短,眼见天色越来越暗,时间紧迫,容不得有半点耽搁。 夏长海迅速开始分配任务: “老舅,卸货的事就交给你负责了。 柱子,你经验丰富,帮忙和老舅一起把后续的步骤安排好。 我去把雷管埋下,弄完就回来。注意,前面的人分散开一些,后面的人慢慢向中间聚拢……” 眾人对此都没有异议。 毕竟在打猎这个行当里,是有规矩的。 在这山下,论资排辈、人情世故都得遵守。 一旦行动开始,所有人都必须无条件听从领头人的指挥。 如果有不同意见,就得当场提出来一起商量,绝对不能表面服从,背后却不照做。 要是做不到这一点,从一开始就別参与这次行动。 其实夏长海的计划並不复杂,就是利用山中匱乏的食物,以食物作为诱饵,將野猪群一步步引入陷阱。 毕竟在冬季,山里食物稀缺,青草都被厚厚的积雪掩埋,冬季掉落的果实也深藏在雪下。 野猪想要填饱肚子,就得用鼻子费力地拱开积雪寻找食物。 这不仅耗费时间和体力,而且效率非常低。 再加上野猪群规模庞大,很多时候觅食都困难重重。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现容易获取的食物,它们往往不会考虑太多。 但可別小看了野猪的警惕性。 面对不熟悉的食物,它们有时寧愿放弃,也不会轻易冒险去吃! 眾人从天色渐暗就开始忙碌,一直忙到夜幕完全降临。 夏长海原本以为自己会最先完成任务,结果却成了最后一个。 坚冰的硬度远超他的想像。当然,手头缺少合適的工具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锤子和凿子,用来对付木头还行。可要用来对付硬度堪比岩石的坚冰,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 “就这么点雷管,真的能炸开湖面的冰吗?” 柳文山用力跺了跺湖面,作为一名资深的垂钓者,他比谁都清楚脚下冰层的坚硬程度。 第78章 等了一晚上,也算是有点收穫 別看现在才刚进入初冬,在零下十几度的低温环境下,短短几天湖面就能结上一块七八厘米厚的坚冰。 时间越久,冰层就越厚。 冰层只要达到15厘米厚,成年人就能在冰面上隨意奔跑、跳跃。 而一旦冰层厚达30厘米,几吨重的卡车都能在上面行驶! 以往他想要冬钓,往往得好几个小时去凿冰。 眼下这片湖泊,冰虽然还没有冻得特別结实,但冰层厚度起码也在10厘米以上! 在柳文山看来,想要炸开这么厚的冰层,所需雷管的数量,起码是暴风雪使用量的几十倍以上! 面对柳文山的疑虑,夏长海没有过多解释,只是淡淡地说了句: “没问题。” 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总不能跟对方说,这是通过精確测算,在力学的关键节点引爆炸弹,藉助衝击力引发整体崩塌的结果吧? 对於这群大多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来说,就算解释了,他们也很难理解。 反正说了也是白说。 “今晚大家就在卡车上凑合一晚,要是一切顺利,明天就能回家了!” 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眾人就纷纷起床。 难得在野外露营,而且当天还有任务要完成,所以大家都没睡踏实。 不过,或许是老天眷顾,持续多日的乌云终於散开了。 当阳光洒落在岗子上的那一刻,就算是见多识广的夏长海,也不禁被眼前的美景所震撼。 早饭准备得比较简单。 大家把带来的麵条放进锅里,再加上些大酱、辣椒、土豆、白菜之类的食材,一锅独具特色的“胡辣汤”就煮好了。 这锅汤卖相不太好,但在这寒冷的冬天,大清早喝上一碗,心里顿时觉得暖烘烘的。 眾人吃饱喝足后,便朝著事先確定好的区域出发。 那是一处陡峭的山崖,比周围的岗子都要高很多,站在上面,视野十分开阔。 而野猪群,就在不远处。 当阳光完全照在野猪群身上时,只见猪群的头领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 伴隨著一声独特的嚎叫,整个猪群开始行动起来。 正如夏长海所预料的那样,那些野猪发现雪地上的食物后,仅仅犹豫了一会儿,便开始大吃起来。 这么长时间安逸的生活,让它们早已忘记了危险的存在。 在许多野猪简单的思维里,只要猪群聚集在一起,就没有敌人敢来侵犯。 “老大,要不要我带人绕到后面去包抄?” 望著缓缓移动的猪群,王喜栋开口问道。 “別轻举妄动。” 夏长海紧紧盯著那头猪群头领,说道: “喜栋,你要记住。” “只有在確定猎物完全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赶杖的方法。” “不然,哪怕是权势再大的人来了,也绝不能轻易行动!” “今天,我们就在湖的另一侧进行堵杖就行。” 夏长海语气中的严肃认真,让王喜栋连忙点头回应: “好的。” 夏长海和王喜栋口中的“堵杖”“赶杖”,都是打猎行当中的专业术语。 打溜围和打狗围有所不同,打溜围对猎人个人能力的要求更高。 一般来说,打溜围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悄悄靠近猎物,等猎物进入攻击范围后,果断出手,一击命中! 这有点像后世的特种作战策略。 是经验丰富的老炮手常用的打猎方式。 另一种方式,就像上次在12號林场时那样,需要多个猎人相互配合。 有人在猎物后方製造声响,比如大声呼喊、燃放鞭炮,甚至开枪。 受到惊嚇的猎物自然会四处逃窜。 在打猎的圈子里,这就叫做“赶杖”。 而在猎物逃窜的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將其击杀,就是“堵杖”。 看似操作流程很简单,实际上很少有人能顺利完成。 因为这不仅要求猎人之间配合默契。 对地形的要求也非常高。 就像今天夏长海等人所在的这个区域,就不適合採用这种方法。 要想成功实施赶杖,必须保证猎物只有一条逃跑的路。 否则,堵杖就只能靠运气了。 你在东边设下埋伏,猎物却往西边跑了。 就算是再厉害的老炮手,也只能无奈嘆息! 当然,如果只是因为地形的原因,夏长海也不会如此慎重。 他不让王喜栋去赶野猪,主要是考虑到安全问题。 赶野猪的人都面临一个风险:要是野猪突然反击,该怎么办? 上次在12號林场,夏长海敢让王喜栋去赶野猪,是因为周围有很多树。 万一出了状况,王喜栋只要爬上树,就算野猪体型再大,也拿他没办法。毕竟,野猪不会爬树,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 但现在的情况不一样。 放眼望去,最近的树离这里都有几百米远。 在这样的距离下,让王喜栋去赶野猪,简直就是去送死。 这么庞大的猪群,说不定就有野猪会因为受到过度惊嚇而奋起反击。 要是被野猪拱死,那可真是太冤了。 先不说这些了。 眾人都紧张地盯著野猪群,只见猪群正缓缓朝著埋伏区域移动。 拐过一个弯后,夏长海立刻朝著下方跑去。 最关键的时刻就要来临了。 视线再转到那头猪王身上。 猪中王者,这个称呼名副其实。 要知道,自从建国之后,就有规定动物不许修炼成精,所以它自然也不可能获得精怪的能力。 但在漫长的时光流转中,它逐渐拥有了一种特殊的灵性,也可以把这理解为一种超敏锐的直觉,类似人类所说的第六感。 它生活在猪群里,却常常感觉周围的一切透著古怪。 它发现雪地上无端出现了一些食物,这场景和它记忆里人类布置陷阱时的样子极为相似。 可奇怪的是,同伴们沿著食物一路吃过去,並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状况。 它凑近仔细嗅了嗅,確认这些食物確实是山里常见的东西。 不过,这些食物的味道实在是乾涩难咽,有时候甚至得就著雪,才勉强能吃下去。 要是换做其他食物相对丰富的季节,遇到这种可疑的情况,它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带著同伴们远离这个地方。 第79章 一战成名,能力和年纪无关 但当下正值冬季,山林里的食物极度匱乏。 就算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可如果能让同伴们都吃得饱饱的,似乎冒险一试也值得。 退一步讲,哪怕只是为了让自己不再挨饿,冒这次险也不算亏本。 毕竟它已经好多天没有吃饱过饭,肚子一直饿著,实在难受。 於是,它决定赶紧吃,想著吃饱之后就带著大家儘快离开这里。 最终,猪王还是没能抵挡住食物的诱惑。 它带领著猪群,慢慢地朝著湖泊中心走去。 越靠近湖泊中心,食物散发出来的香气就越浓烈,比之前在雪地上闻到的香味浓郁太多了。 就在猪群吃得正香的时候。 在湖泊的一个角落里。 夏长海做了个特定的手势,其他人看到这个手势后,立刻按照计划行动起来。 只听到“滋滋滋”的声音。 裊裊的轻烟缓缓升起,引信快速燃烧,在冰面上留下一道焦黑的燃烧痕跡。 与此同时,在冰面中心进食的猪王突然停下动作,猛地抬起头。 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快速地扇动,用力地嗅著。 这里距离湖泊中心有几十米远,周围视野开阔,没有什么遮挡物。 別说是点燃引信,就算是在这儿现场製作气味浓烈的臭豆腐,那味道在短时间內也很难飘到湖中心。 然而,猪王却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丝硫磺的气味! 猪王心里清楚,闻到硫磺味,就意味著附近有两条腿的人类,还有会喷火的危险东西。 在短短千分之一秒的时间里,一系列危险的念头在猪王的脑海中快速闪过。 藏在它大脑深处,那些最为可怕、凶险的记忆,一下子就浮现了出来。 “嗷呜~” 猪王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发出警示的吼声。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砰砰砰”几声巨响。 ……怎么会变成这样。 猪群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一连串炸弹就在冰面上轰然爆炸! 冰面瞬间布满了像蜘蛛网一样的裂痕。 紧接著。 “咔嚓!” “轰隆!” 整个猪群一头扎进了冰冷刺骨的湖水之中! 在山区,居民们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 每当寒冬来临,大人们总会反覆叮嘱孩子: 要是湖面还没冻得结结实实,可千万別跑到冰面上玩耍。 这可不是家长们故意嚇唬孩子,实在是因为冰面之下隱藏著巨大的危险。 一旦有人掉进冰冷的湖水里,那刺骨的寒冷会迅速夺走人的体温,意识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內变得模糊。 对成年人来说,从落水到失去意识,大概只有5到8分钟的时间。 而孩子们身体更脆弱,他们的黄金救援时间更短,仅仅只有3分钟! 要是超过了这3分钟,孩子的肌肉就会开始僵硬,呼吸也会变得困难,心臟供血也会不足,最后很可能就会失去意识,溺亡的风险大大增加。 野猪和人类不同,它们的身体素质很强。 经过秋季的积累,野猪身上长满了厚厚的脂肪,保暖性能很好。 所以在接近0摄氏度的湖水里,野猪能比人类坚持更长的时间。 但即便如此,野猪想要从冰冷的湖水里逃生上岸,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人有灵活的五指,在满是碎冰漂浮的湖水中想要攀爬上岸都困难重重。 野猪只有蹄子,没办法抓握东西,上岸就更难了。 在湖水里,冰块不断挤压著野猪群。 它们只能拼命挣扎,发出悽惨的叫声。 混乱之中,经常有野猪因为同伴的撞击和挣扎被压到水下。 原本能给它们带来安全感的猪群,此时却成了害死它们的凶手。 在湖岸边,大家虽然提前知道了计划,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可当看到眼前这一幕时,还是忍不住目瞪口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毕竟,眼前是100多头野猪啊!其中还有猪群的首领。 就算是威风八面的老虎,看到这么大规模的野猪群,也会小心翼翼,不敢轻易靠近。 可现在,这群野猪竟然被一个20岁的年轻人给制服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有这样的事呢? 李旺的儿子李浩然,眼睛一直盯著不远处的夏长海。 以前看夏长海,就觉得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可现在,夏长海的背影好像散发著一种特殊的气场,让李浩然忍不住心生敬意。 之前,因为爷爷说的一些话,李浩然心里还有点不服气。 在他看来,夏长海只比自己大三岁,没什么了不起的。 夏长海能做到的事,他觉得自己也能做到,只是一直没遇到机会罢了。 但此时此刻,李浩然看向夏长海的眼神里,只剩下满满的崇拜。 夏长海用山货吸引野猪群,又用雷管炸开湖面。 藉助冰冷的湖水,成功地把野猪都困在了湖里。 这件事看起来好像很简单。 但仔细想想,有人试过这样做吗?从来没有! 很多时候,奇蹟就是在看似平凡的事情中发生的。 和李浩然不一样,柳文山心里的想法要复杂得多。 一方面,他越来越佩服自己的这个小舅子。 可另一方面,他又觉得夏长海在亲戚中的威望已经超过了自己这个当姐夫的。 要是现在让他在身边的亲戚里选一个人得罪,他肯定不会选夏长海。 “李晓娟真是养了个厉害的儿子啊!” 李旺走到夏长海身边说道。 他表面上看起来很镇定,可心里却满是挫败和羡慕。 他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好像都白活了。 论人情世故,他確实比不上夏长海,这点他也承认。 他本来就不太擅长处理这些事情,在说话方面也没什么天赋。 他在林场工作多年,资歷比夏长海老,实践经验也比夏长海丰富得多。 按道理来说,就算他能力不如夏长海,也不该差得这么离谱。 但现实却很残酷,他和夏长海之间的差距简直太大了! 两次和夏长海较量,夏长海在各个方面都把他比了下去。 在夏长海面前,他都不好意思提起自己年轻时的那些光辉事跡。 第80章 弥补了个小遗憾,满满的自豪感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突出的地方,连吹牛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心里特別羡慕夏家,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他知道,因为夏长海的存在,夏家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再看看自己的儿子李浩然,虽然没闯什么祸,但能力和夏长海比起来,实在是差太远了。 “也许真该听父亲的话,让浩然多跟夏长海学习学习。” 这个想法在李旺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要说现场谁最兴奋,那肯定是赵山河了。 外面的气温零下十几度,可他完全不在乎形象,撩起裤脚就蹲在湖边。 一边看著野猪在水里挣扎,一边还时不时地用水曲柳棍把游到湖边的野猪往湖里捅。 看著野猪们从一开始的疯狂挣扎,到后来渐渐没了力气,最后肚皮朝上漂浮在水面上,赵山河脸上得意的笑容都快藏不住了。 怪不得大家都说他做事没个度,有时候他还真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夏长海並不知道身后的人都在想些什么。 看著满湖的野猪,他心里也涌起一股豪情壮志。 他以前打过猎,设过陷阱抓过狗,还用吉普车追捕过猎物,甚至了解直升机狩猎的方法。 在他前世,尝试过很多种狩猎手段。 但用炸药炸湖赶猪这种事,对他来说还挺新鲜的。 一方面,他这辈子在国內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大规模的野猪群。 另一方面,等他有钱之后,对付群居的野猪有了更简单直接的办法。 不过这次临时想出来的办法,虽然有点原始,但效果却出奇地好。 就好像用核弹灭火一样,有一种暴力的美感。 就在夏长海想著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的余光突然看到不远处有动静。 他转过头一看,只见一个熟悉的巨大身影从浮冰下面慢慢地露出水面。 没错,这个大傢伙就是野猪群的首领——猪神。 “老大,小心!” 看到猪神从水里游上岸,王喜栋下意识地握紧手中的倭刀,站到夏长海身前。 只要这头猪有一点不对劲,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衝上去。 这是王和平一直叮嘱他的,夏家对王家有恩,就算遇到危险,他也要保护好夏长海,哪怕自己先死。 王喜栋觉得这没什么不公平的,夏长海平时带著他做事,从来不计较得失。 赵山河原本蹲在水边。 猪神上岸的时候,离他还不到十步远。 这可把他嚇得一屁股坐到地上,然后连滚带爬地跑了回来。 远远看著猪神,还没觉得有多可怕。 可当这么近距离地面对一头体重超过1000斤的超级大猪时,李旺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他赶紧把李浩然拉到身后,也抽出了倭刀。 原本看起来很憨厚的眼神,此刻也变得充满了警惕和凶狠。 在保护自己孩子这件事上,人的战斗意志总是无比强大的。 柳文山的反应是最慢的。 他直勾勾地盯著猪神,愣了好几秒。 过了好一会儿,才像是突然回过神来,拿起一包炸弹。 也不知道他是被嚇得不知所措,还是打算用炸弹和猪神同归於尽。 一瞬间,其他人都迅速进入了战斗状態。 只有夏长海不一样,他轻轻地拍了拍王喜栋的肩膀,指著猪神说:“喜栋,別紧张。” “看看它的腿,这头猪现在没什么威胁了。” 大家下意识地看向猪神的腿,只见它藏在硬毛下面的猪腿不停地颤抖著。 从水里冒出来才几十秒,它的身上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王喜栋还发现,猪神原本凶狠的眼神也变得呆滯了。 这种样子他很熟悉,几年前夏长海把猪神从冰窟窿里救出来的时候,它也是这副模样。 他下意识地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点了点头,確认了他的猜测。 这头猪被冻得晕头转向,都没了反应! “老天爷似乎挺关照我,看来是不想让我留下什么遗憾……” 夏长海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意。 他一边说著,一边將手中的枪倒过来握住。 並没有立刻把枪举到眼前,而是將那支56式半自动步枪竖直立起。 他伸出左手,朝著枪托的方向,用力按压枪口套圈,通过这个动作来解除枪枝的锁定状態。 紧接著,右手伸到枪口位置摸索,很快就摸到了一个凸起的部位。只见他用力一按,然后顺著这个劲儿,猛地把刺刀往前一折。 “咔!” 一声清脆的响声突然响起,刺刀一下子就弹了出来! 安开山交给夏长海的这支56式半自动步枪,属於第二个版本。 它的刺刀不是最开始那种摺叠式剑型的,而是换成了更长的摺叠式三棱刺刀。 刺刀上开著血槽,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刀刃闪烁著让人胆寒的寒光! 要是有人问夏长海最喜欢哪种狩猎方式,这还真不好说。 毕竟每种狩猎方式都有它独特的魅力。 但要是论哪种狩猎模式最刺激,那答案毫无疑问: 刀猎!! 光听名字就能知道,这是一种拿著刀,和猎物近距离搏斗、廝杀的狩猎方法!! 这是非洲当地居民经常使用的狩猎手段。 这种狩猎方式风险极高,不过它带来的刺激感也是超乎想像的!! 一旦体验过,绝对会让你留下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记忆!! 以前,夏长海身边有不少朋友,在经歷过一次刀猎后,就深深迷上了这项运动!! 狩猎时,四溅的鲜血和猎物的哀號,会强烈地刺激男性的感官系统,带来一种比单纯的愉悦更强烈的快感!! 那种征服猎物后的畅快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噠噠噠—— 也许是感觉到危险正在靠近,又或许是听到了脚步声。 原本就被冻得瑟瑟发抖的野猪,这会儿抖得更厉害了。 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呼嚕嚕”的声音。 只可惜,寒冷的天气让它的身体都不听使唤了。 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走到野猪面前。 他抬起手,猛地出击。 嗖的一声。 刀扎进野猪身体,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第一刀,割喉! 第81章 分割猪肉,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当利刃从野猪喉咙抽出来的那一瞬间,颈动脉的血喷射而出,溅出去好几米远,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也许是疼痛的刺激,野猪原本浑浊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清明起来。 可它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抗。 夏长海紧接著迅速刺出第二刀! 夏长海表情镇定,瞄准野猪心臟的位置,狠狠扎下去,双臂用力,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刀上。 十几厘米长的三棱军刺直接穿透了野猪的身体。 仅仅过了短短几秒钟,野猪就轰然倒在地上,身躯不受控制地痉挛、抽搐起来。 隨著最后一声像是嘆息的声音消失,野猪彻底没了动静,倒在雪地上,脑袋往下一沉,鼻子都被积雪掩埋了,彻底没了生机。 確认野猪已经死透后。 夏长海站起身,拿出56式半自动步枪,顺手抓了一把雪,开始擦拭三棱军刺,很快军刺就变得乾乾净净,焕然一新。 “喜栋,动手!” “好嘞!” 王喜栋早就等著夏长海这句话了。 同样是给猎物开膛,这次却有著不一样的意义。 要不是有规定的流程,夏长海都想亲自操刀。 这样的机会,別人求都求不来。 从李旺和赵二溜那满是羡慕的眼神里,就能看出这个机会有多难得。 给野猪开膛,比给熊瞎子开膛要容易多了。 顺著野猪柔软的肚皮划开,心肝肚肺一下子都流了出来。 尤其是那白的大肠,摊在地上,看著一个竹筐都装不下。 往常打猎,夏长海他们总会带上猎狗,不管打猎的时候能不能用得上,先带著再说。 “把猪心留给青龙,剩下的內臟先让大伙吃点。” 这並不是夏长海小气,捨不得那点肉。 101看书1?1???.???全手打无错站 而是这头野猪有些特殊,他想儘可能让它保持完整。 至少从外观上看起来是完整的。 等把湖里的猪群打捞上来,大家就可以隨便吃了。 敞开了吃都没问题! “这么多野猪,看来得叫些人来帮忙才行……” 就算只有100头野猪,把老人、小孩都算上,按照平均一头250斤来算,那也有25000斤,换算一下就是12.5吨! 当夏长海算出这个数字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毕竟这是一个物资非常匱乏、生產力又极其低下的年代。 就算放到以后,用吨来计算的猪肉,那也绝不是个小数目! 一想到要靠人力搬运这么重的猎物,夏长海就觉得头皮发麻。 他正琢磨著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 王喜栋那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老大,快过来看,有宝贝!” 宝贝? 夏长海听到这话,心里不由得一愣。 熊身上有熊胆,鹿身上有鹿茸。 可猪身上能有什么宝贝呢? 难道是那两个篮子和那根棍子? 嘿,还真说不定! 能长到猪神这么大的体型,它身上的东西说不定还真是个稀罕玩意儿! 用来泡酒的话,肯定很不错! 喝上一杯,保准浑身都舒坦! 夏长海赶紧走到王喜栋身边,就看见他正拿著刀在猪胆里划来划去,隨后掏出一个拳头大小、暗红色、圆溜溜的东西。 王喜栋小心翼翼地把表面的一层黏膜剥掉,递给夏长海。 “老大,你看看这是啥?” 其实王喜栋自己也不认识这东西,他这一连串的动作纯粹是出於本能。 在他看来,猪神这么神奇的生物,身体里要是有个不认识的东西,那肯定是宝贝! 不然怎么能配得上猪神这个名號呢? 夏长海看著手里这个古怪的玩意儿,也有点摸不著头脑。 他用手捏了捏,感觉硬邦邦的。 又用湖水简单冲洗了一下。 发现这东西看起来还挺有光泽,摸起来顺滑,一点也不刺手,闻起来也没什么怪味。 明明是从胆囊里取出来的,却一点都没有沾染胆囊那种苦腥味。 就在这时,李旺在旁边小声嘀咕了一句: “难不成是猪宝?” 这句话一下子提醒了大家。 夏长海眼睛一亮,立刻抽出匕首,在那块暗红色的石头上轻轻刮下一点粉末,放到嘴里尝了尝。 味道又辛又甘,性质平和,唇齿间还留著淡淡的中药味。 “竟然真的是猪宝!” 猪宝,在《唐本草》里最早有记载,当时把它叫做野猪黄,也叫猪辰砂、猪砂,是非常珍贵的中药材。 它和牛黄、狗宝、马宝、鸡宝、麟宝一起,被称为“中药六宝”。 猪宝具有清热、解毒、化痰等功效,在镇静方面的效果尤其明显。 夏长海曾经在一场私人拍卖会上见过猪宝,那次拍卖的猪宝每克成交价高达5000元,一共有7块,每块差不多只有石子那么大,就这样还被评定为极品。 一般情况下,猪宝也就黄豆般大小,有的甚至是沙状的。 像这么大,有拳头大小的猪宝,夏长海听都没听说过! 这也是他一开始没认出来的原因。 他小心翼翼地用布袋把猪宝装好,放进胸口的口袋里。 虽说没听说身边有人卖过这东西,但夏长海直觉这猪宝肯定价值不菲。 自从猪神游上岸后,短短半小时內,又有七八只野猪陆续游到了岸边。 和猪神一样,它们能游上岸简直就是奇蹟。 这些野猪都被冻得够呛,完全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有些野猪抖著抖著,自己就断气了,都不用大家动手。 这可把赵二溜给气坏了,他用匕首捅死了两只野猪,却总觉得不过癮。 看他那模样,要不是湖水温度太低,他都想直接跳到湖里去! 確认湖里不再有野猪挣扎的跡象后,大家开始搬运猎物。 湖里的猪群先暂时放在一边。 然而,岸上这些野猪要是不搬走,说不定会招来麻烦。 別看大雪封山,四周一片寂静。 越是在这种食物匱乏的时候,越容易出现猛兽! 万一引来了规模较大的狼群,这七八只野猪根本不够它们塞牙缝的,再多的野猪都能被瞬间吃光! 寧夏村这边。 李晓娟、周秀琴还有赵二溜的老婆杨玉凤在院子里收拾山货,可谁都能看出来,她们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 第82章 带著猪神回村,引得乡亲们都来围观 在这个年头,谁家孩子在山上待一整晚,当父母的都会特別担心。 这和人多人少可没关係。 一想到山里的猛兽,还有夏长海他们去打猎这件事。 李晓娟就后悔得不行。 早知道就不该答应把钱给夏长海!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夏长海他娘,你快出来看看,你家夏长海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头超大的野猪!” 听到这话,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不用多说,大家心里想的都一样! 纷纷起身,朝著村口走去。 此时,村口已经围满了人。 看著那头大得有些嚇人的超级野猪,人群里不时传来惊呼声。 “这野猪也太大了!” “看著起码得有800斤!” “怎么可能才800斤,至少1100斤!” “长这么大,这野猪都快成精了吧?” “这肯定是猪神!瞧瞧这浑身的刚毛,跟老一辈人描述的猪神简直一模一样!” “老天爷啊,怪不得夏家那小子那么多钱收山货,原来是把猪神给弄来了!” “……” 看著把卡车围得水泄不通的乡亲们,夏长海感到很无奈。 他早就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还特意让舅舅李旺把卡车往村里多开了一段路。 可卡车上除了猪神,还有买来的那些猪,而且都是体型很大的。 毕竟体型小的话,根本没办法从湖里游上来。 夏长海本来就是村里的名人,再加上这辆稀罕的卡车,还有那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野猪…… 这么多因素加在一起,吸引力一下子就爆棚了。 这不,卡车刚停下来没几分钟,乡亲们就都围了过来。 看这阵仗,都快赶上开大会了!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夏长海也不好意思按喇叭把人轰走。 毕竟猪神这么稀罕的东西,谁见了都会好奇。 要是换做他自己遇到,肯定也得好好瞧一瞧。 可他又不想被大家像看稀罕物一样围著。 想了一会儿,夏长海突然拉开车门,顺著爬到了车顶。 王喜栋看到后,以为夏长海要干什么大事,也赶紧跟了上去,站在夏长海身后,就像个保鏢似的。 “大伙都安静安静。” 隨著夏长海的呼喊,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他。 “我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吧,咱村里应该没人不认识我。” “刚才听有人说这是猪神,没错,这確实是猪神!” 这话一说完,人群一下子就喧闹起来。 之前大家只是猜测,和得到確切证实完全是两回事。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猪神就跟传说中会作揖行礼、討封的黄皮子一样,大家都相信它们存在,可谁也没亲眼见过。 可现在,猪神实实在在地出现在大家眼前。 这带来的心理震撼,一点都不亚於21世纪的年轻人亲眼见到吸血鬼! 夏长海又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能猎到这只猪神,多亏了各位乡亲的帮忙。要是没有你们卖给我山货……” 一番客气话之后,夏长海话锋一转:“都说独財不旺,所以今晚我厚著脸皮,想请大家帮个忙。” “一起帮我把车上的野猪抬回去。” 这话一说出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沉默了几秒钟后,人群里有人喊道:“夏家那小子,你能做得了主吗?” “不怕你老子回来揍你啊?” 夏长海还没来得及说话。 李晓娟的声音从人群外围传了过来。 “大家放心,我们家打猎的事儿,都由他做主!” 在过去的猎人圈子里,“山財不可独享”这样的说法確实曾广为流传。 但隨著时间的流逝,它早已成为被尘封在歷史角落里的旧习俗了。 曾经,猎人要是进山里打猎。 一旦捕获到大型猎物,村里的乡亲们便会主动到猎人家中帮忙。 要是打到了野猪,大家就会齐心协力帮忙把野猪从狩猎工具上卸下来,然后一起抬回村子; 要是猎到熊瞎子,大伙就会协助猎人给熊瞎子退毛、扒皮。 帮忙的活儿多种多样,数不胜数。 等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妥当之后,猎获猎物的主家会给村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分上一些肉。 分的肉量有多有少,少的话可能就一斤,多的时候能有好几斤。 要是主家的家境比较富裕,还会专门摆上宴席,好好款待前来帮忙的眾人。 然而,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过去是什么样的年代,如今又是什么样的年代,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就拿寧夏村来说,夏家与王家的生活十分富足,顿顿都有大鱼大肉,白米饭、白面馒头敞开了吃,野味也从来没有断过。 可村子里的大多数人家,生活却依旧艰苦。主食基本上就是地瓜干、玉米窝窝和白菜粥,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更別说是吃肉了。 像新婚夫妻这种人口较少的家庭,偶尔还能凑点钱买些肉解解馋。 但人口多的家庭,一大家子老老少少七八口人,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就已经觉得非常满足、感恩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猎人上山打到猎物,自家都不够吃,又怎么会愿意拿出来分给別人呢? 也就只有像夏家与王家这种关係特別好的家庭,才会相互帮助、互通有无。 至於“山財不可独享”这句话,早就被大家忘得一乾二净了。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人询问夏长海“能否做主”的原因。 毕竟在別人家儿子面前把事情答应得好好的,可等夏建军回来,主家却反悔了,这样的事情在寧夏村並不是没有发生过。 在现在这个社会,面子固然是很重要的。 但要是涉及到几十斤猪肉,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幸运的是,野猪群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大家別担心,我们家打猎的事情,我儿子完全能做主!”有大人站出来主持局面,情况马上就不一样了。 眾人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和热切。 几个时辰之后,夏家的小院里热闹极了。 包括被当作“猪神”的那头野猪在內,所有的猎物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 第83章 確实是一百多只野猪,可不是十多只 不仅是那几头野猪,就连墙边的柴火,都有人一口气码成了两大堆! 家里的水缸也被装得满满的。 而这次获得这么多收穫,仅仅只是耗费了三只炮卵子而已。 大家都知道,母猪的肉比公猪的肉更加鲜嫩。 可这次捕获的9只野猪,却全都是公的! 仔细想想,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只有公野猪才能长得那么壮实,体格也更加健壮有力。 一直忙到把所有人都送出了院门。 这个时候,李晓娟心疼得不行,她伸手一把揪住了夏长海的耳朵。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懂得节省了?” “就那几只野猪,咱们这么多人,慢慢抬的话,也就一个时辰的事儿……” 周秀琴和杨玉凤在一旁听了,也暗暗点头表示赞同。 她们可都不是那种娇弱、什么活儿都干不了的女人,在生活中,女人能顶半边天。 就算没有男人帮忙,就凭她们自己,点时间也能把那几头野猪全都运回来,根本不需要別人来插手。 当然,这些话也只能在心里想想,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 一想到莫名其妙就被分走了三头野猪,李晓娟就心疼得直抽抽。 炮卵子的肉虽说柴了点,但也不是不能吃啊! 用铁锅燉上大萝卜、白菜,再加上大酱,然后配上饃饃,那味道简直好极了! 好吧,这些事情以后再討论吧。 而且,家里不是还有肥猪肉嘛! 那些肥猪肉可都是能炼出不少油的好东西! 李晓娟大概估算了一下,就那三只体重超过350斤的肥猪,至少能炼出好几盆猪油。 这还没算炼完油剩下的油渣子呢。 这些用来过年的时候摆上几桌宴席,都还有剩余! 这么想著,李晓娟心里就愈发觉得心疼了。 在她看来,自家儿子就是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开始大手大脚地浪费了! “疼疼疼,妈!別揪了!”夏长海赶紧求饶。 李旺在一旁看到夏长海这副模样,忍不住偷偷抿嘴笑了起来。 他觉得这才像个20岁年轻人该有的样子嘛。 结果很不巧,他的这个举动被李晓娟看到了。 李晓娟立刻皱起眉头,把火气撒到了李旺身上: “你还笑,长海年纪小不懂事,你都快40岁的人了,怎么也不知道拦著点。” 別看李旺都快40岁了,在自己亲姐姐面前,他还是不敢有丝毫放肆! 十分钟之后。 李晓娟、周秀琴和杨玉凤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啥?你说你弄回来100多只野猪?!” “你確定是一百多只,不是十多只?” 杨玉凤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男人说的话。 赵二看到老婆这副表情,一下子慌了神。 他赶忙转头喊道: “兄弟,兄弟,你快来给评评理,我是不是弄回来100多只野猪?” 夏长海正专注於把野猪的獠牙取下来,头都没抬,一边回应著王喜栋和李旺的询问,一边说道:“不全是大野猪,还有好多小黄毛野猪呢。” “估计最大的也就是这几头了。” 李浩然也在一旁接著说: “姑妈,你是没看见,整个湖泊周围全是野猪,那场面可壮观了!” 当时的场景,就好像整个湖泊都被野猪给填满了一样。 杨玉凤心里清楚,自己男人有时候说话不太靠谱,但她一直都很信任夏长海。 既然夏长海说有100多头野猪,那就肯定是真的! 可问题在於,那可是100多头野猪啊! 面对这么庞大数量的野猪,別说是野猪这种大型猎物了,就算是小鸡,这么多数量也得摆满整个院子!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李晓娟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你们还在这儿磨蹭什么,外面有那么多野猪,万一被別人看见了可怎么办!” 夏长海无奈地说: “就咱们这几个人,根本没办法把野猪都运回来啊,我得等爹回来商量一下该怎么办。” “等什么等!你和喜栋现在就去机械厂!” 李晓娟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著急地说道。 “秀琴、玉凤,咱们姐妹三个去那边守著,绝对不能让別人抢先把野猪给弄走了!” “李旺、小山,你们带我们去那个有野猪的湖。” “老赵你也赶紧跟过来。” 杨玉凤看到赵二还在那儿慢悠悠地喝茶,想起上次的事情,气得都想踢他一脚。 见他慢悠悠地走过来,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么大的事情,居然到现在才说清楚! 夏长海看著三个女人风风火火的样子,本来想开口说那个地方很偏僻,这个时节根本不会有人去。 想著明天早上再去处理这些野猪也来得及。 但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他心里明白,女人有时候,顺著她们的意思做就好了。 不然的话,自己可就要吃苦头了! 老婆是这样,老妈也是这样! 在石湖市第二机械厂,夏长海站在那颇具復古风格的大门口,眼神中不禁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 这里,是他前世那场悲剧的开端。 但他心里很清楚,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父亲辞去工作,回家安享晚年。 “喂,你们俩是干什么的?” 门卫刘大爷大声喝问道。 在非上下班的时间段,机械厂门口很少有人往来,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出现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夏长海赶忙客气地说道: “大爷,麻烦您帮忙通报一下生產二组的夏建国,就说他家里人有急事找他。” 说著,他熟练地往刘大爷手里塞了一包烟。 刘大爷刚想拒绝,眼角的余光瞥见手中那一抹红色,发现竟然是一元一包的红梅香菸,这可比自己平时抽的生產牌香菸贵了十倍! 一瞬间,刘大爷的態度缓和了下来。 “你是他……”刘大爷问道。 “我是他儿子,这位是生產二组王和平的儿子。”夏长海回答道。 “急事?” “对,特別急的事。” 刘大爷听了之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虽说厂里有规定,上班期间不许外人进入,可自己也没真让他们进去,不过是帮忙通报一声而已,而且对方又是职工子弟,看起来確实有急事。 谁能拍著胸脯说自己做事毫无漏洞? 第84章 把猪肉卖给供销社,得了钱又得了人脉 在上班的时候,谁又敢打包票绝对不会出岔子呢? 没过多久,夏建国接到通知,心里满是焦虑,急匆匆地从机械厂赶了出来。 一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他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他赶忙快步迎上前去。 “长海,家里是不是出啥事儿了?” 夏建国紧张得拳头都攥紧了,心里七上八下,就怕听到什么坏消息。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道:“没出啥坏事。” 啊? 夏长海一副平静的样子,这可把夏建国弄糊涂了。 没什么事儿,跑到机械厂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我来这儿,主要是因为……” 夏长海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地说了一遍,包括野猪群的情况,还有猪的数量。 当夏建国听到夏长海说手里有一百多只野猪时,眼睛瞬间瞪得老大,就跟铜铃似的。 他和杨玉凤的反应差不多,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夏长海说错了。 那可是一百多只野猪啊! 先不说野猪群里公猪、母猪各有多少,单是这个数量,就足够让人惊掉下巴了! 据他了解,第二机械厂每年採购猪肉的总量,大概也就一百来头猪。 要知道,当时家猪普遍没有野猪长得大。 也就是说,夏长海这一次打猎获得的野猪数量,相当於机械厂一年的猪肉採购量!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要不是深知自己儿子从不撒谎,而且之前也知道那个狩猎计划,他都要怀疑夏长海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在说胡话。 好不容易让自己镇定下来,夏建国开口问道: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猪?” “爹,我想著您帮我牵个线,看看能不能让机械厂把这批猪一次性全买走。” “我不想一头一头地零卖,太麻烦了。” 其实只要愿意时间去推销,別说是一百来头猪,就算更多,也能找到买家。 哪怕价格稍微降一点,肯定有大把人抢著要。 在那个时候,哪怕便宜几分钱,都算是很大的折扣了。 夏长海做生意向来不做亏本买卖,在价格方面,很少有人能比得过他。 但夏长海並不想走低价大量销售的路子。 一方面,这样利润实在是太薄了。 一斤多赚一毛钱,一百斤也就多赚十块钱。 为了这点小钱,到处奔波去卖猪,实在不划算。 夏长海寧可少赚点,也不想费那个劲。 另一方面,他有更长远的打算。 夏长海心里可是有自己的小算盘。 要是他爹怎么都没办法说服机械厂,那就只能想別的办法了。 这次交易是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能成功,就能和第二机械厂建立联繫,拓展人脉。 夏建国听完儿子的话,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自己不过是机械厂的一名普通员工,儿子却要自己去和厂里领导谈生意,一时间,他都不知道该为儿子的想法感到骄傲,还是该为这事儿发愁。 “行吧,我去试试看。” “您先去谈,我在这儿等著。” “爹,要是对方不太乐意,您一定要强调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三分之一!” 夏长海担心老爹抓不住重点,赶紧叮嘱道。 “知道啦,你別把你爹当傻子!” 等夏建国走后,王喜栋有些担心地问道: “老大,要是机械厂不收购这些猪可咋办?” “放心吧,他们肯定会收的。眼瞅著就要过年了,他们能不要吗?” “现在市面上猪肉价格一天比一天高,我给的这个价格,打著灯笼都难找。” 夏长海停顿了一下,接著说道: “要是他们实在不收,那我就只能找別人了。我知道有个人,肯定有销售渠道。” 在第二机械厂的后勤部办公室里。 “你就是那个来卖猪的?” 第二机械厂后勤部副主任陈道一看著眼前的年轻人,微微皱起了眉头,这小伙子看著和自己儿子年龄差不多大。 夏建国介绍情况的时候,可没说对方这么年轻。 “你真能供应100多头猪?” 夏长海心里明白对方在怀疑,脸上却依旧带著微笑,神色丝毫未变: “陈主任,我要是没把握,哪敢来打扰您呀。” 他故意没提“副”字。 和体制內的领导交流,说话可得讲究技巧。 要是一口一个“副主任”叫著,还想谈成生意,那可太难了。 果然,听到夏长海这话,陈道一的表情立马缓和了许多。 80年代的工人,可不像后来的人那么世故圆滑。 就说李旺、夏建国,都是老实巴交的人。 大多数工人情商都不高。 实际上,当时98%以上的工人都是这样。 陈道一心里对此有些不满。 大家老是左一个“副主任”、右一个“副主任”地叫他,让他觉得自己的正职身份被忽视了,好像只有別人提醒,他才想起来自己是副主任似的。 “终於有人看出我有当主任的能力了。” “这小伙子还挺机灵……” 陈道一越想越开心。 这可把旁边的夏建国弄得一头雾水。 自家儿子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怎么感觉副主任的態度一下子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呢?而且看那表情,像是高兴得不行。 王喜栋心思比较单纯。 “老大就是厉害,做什么都能成功。” 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对方表情的变化,很快就大致推断出了对方的性格特点。 他脑海中立刻想出了第二套应对方案。 第一套方案主要是对付那些铁面无私、公私分明的人。 第二套方案则是专门针对性格上有弱点的人。 凭藉前世积累的经验,夏长海知道,领导坚持原则不可怕,就怕领导有特殊喜好。 只要能抓住领导的需求,事情办起来就轻鬆多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 在陈主任的热情陪同下,夏长海离开了机械厂。 双方初步达成了以下共识: 夏长海以每斤五毛钱的价格,向陈主任供应12吨野猪肉。 而陈主任那一方负责野猪肉的处理、运输、检疫等后续的一系列工作。 你可能会奇怪,陈主任作为甲方,为什么要揽下这么多活儿呢? 夏长海倒是想插手这些事,可人家怎么会放心交给他做呢? 第85章 能者多劳,带动身边的人一起致富 需要注意的是,夏长海是给陈道一提供12吨野猪肉,並不是直接供应给第二机械厂。 而陈道一本来就负责採购工作…… 这里面的门道,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 对於把野猪卖给机械厂这件事,夏长海守口如瓶,除了自己家里人,没跟任何人说。 赵二溜这个人,嘴巴特別不严实,就像个漏风的筛子,什么事儿都往外说。 之前铜胆那件事,要不是他多嘴,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老话说“財不露白”,可他完全没这个概念, 所以,夏长海下定决心不告诉他。 再说了,夏长海对他也不太信任。 夏长海经歷过很多事,见识过人性的丑恶,陷害、背叛、仇恨,人性的黑暗远远超出常人的想像。 赵家势力很大,夏长海自然不能对赵二溜毫无保留。 要是普通的事情也就算了,可这次涉及到夏长海和陈主任的私下交易。 一旦消息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贿赂公职人员,弄不好可是要坐牢的! 虽然夏长海没告诉赵二溜,但该给他的钱一点都没少。 除去收购山货、买雷管火药、租卡车等各项开销,这次狩猎一共赚了9000元。 夏长海很大方,舅舅李旺和姐夫柳文山,每家都分了1000元。 赵二溜虽说不是自家人,但猪獾的消息是他提供的,做事也出了不少力,拿了2000元,大家对此都没有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杨玉凤看到那么多钱,手里拿著厚厚的一沓大团结,激动得差点让赵二溜给夏长海磕头。 她不停地说这辈子都没想到能有这么多钱。 这些年, 赵二溜赚的钱,除去赡养老人,都在看病上了,两人一直没有孩子,这成了他们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说著说著,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到床底下,搬出一坛酒。 “这可是好东西,每晚喝一杯就行,可別喝多了!” “喝多了人受不了,炕也受不了哇。” 王喜栋一听,立刻露出一副明白的表情,显然他知道这酒的特殊之处。 这场景让向来脸皮厚的赵二溜都觉得有点好笑。 他赶紧拉起老婆,抱著酒就匆匆离开了。 在分配钱財的时候,三家人首先分走了4000元。 剩下的5000元,夏长海和王喜栋依照以往的惯例,进行了平分,每人都拿到了2500元。 经过这一番忙碌,这次的收穫与上次卖铜锯相比,似乎並没有增加多少。 甚至还比不上那次夹大皮所获得的收益。 不过,可別把一件事给忘了,每家都分到了將近千斤的野猪肉呢。 这些野猪肉,都是母猪和黄皮子的肉。 其肉质特別鲜嫩,口感甚至比家猪的肉还要好! 不难想像,在接下来整整一个冬天里,这几家人的餐桌上,猪肉將会成为主要的菜品! 除了野猪肉之外,还有那头猪宝。 夏长海向安开山打听猪宝的价格,安开山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只能帮忙去打听一下。 和人参这种连小孩子都知道的名贵中药材比起来,猪宝的知名度確实要低很多。 但夏长海对此並不著急。 像猪宝这种可遇不可求的药材,就算暂时卖不出去,留在家里也依旧是个宝贝。 说不定在关键的时候,它能发挥大作用,拯救人的性命呢! 这和很多高年份人参有价无市是同样的道理。 在90年代的香港,每当有富豪破產,最先被人们爭抢的,不是地產,也不是公司股份,而是家中珍藏的珍贵药材! 对於那些真正富有的人来说,钱財不过就是一串数字而已,他们更加在意的,是自身的身体健康。 经歷了猪神这件事情之后,夏长海又恢復到了以往那种佛系的生活態度。 一方面,追逐猪神的这段经歷,让他著实过了一把癮。 另一方面,就像他母亲说的那样,年关快要到了,安全是最重要的! 而王喜栋却变得越来越不安分,得到了他一直心心念念的猪神獠牙之后,就整天在家里摆弄。 这傢伙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一些獾子油,早上涂抹一遍,中午涂抹一遍,晚上还得再涂抹一遍。 一天要涂三次,比吃饭还准时。 这是他家祖传的方法,用獾子油涂抹野猪獠牙,等风乾之后,能够保证几十年都不会破损,也不会生出腐蚀斑。 悬掛很长时间之后取下来,用水一衝,就跟刚拔下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夏长海和王喜栋这边的生活安稳了下来,然而,野猪神事件產生的影响才刚刚在外面扩散开来。 外面的人並不清楚夏长海他们这次狩猎到底收穫了多少东西。 李旺、柳文山等人都明白財不外露的道理。 所以,每当有人问起这件事,他们都只是隨便应付一下,含糊过去。 而赵二溜向来是嘴巴最不严实的,这次被杨玉凤下了严厉的命令。 要是他对外透露自己得到了多少好处,那就准备倒大霉吧! 直接询问得不到答案,大家就开始从一些细节方面去探寻。 其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观察他们的一日三餐! 你可以不隨便买东西,但总不能不吃饭吧? 不看不知道,一看之下,很多人的心態一下子就失衡了。 吃猪肉倒也罢了。 上次夏长海分猪肉的时候,很多人刚吃过,心里倒也没有特別馋。 关键在於,他们吃的还有白米饭、白面馒头,抽的是喜庆香菸,喝的是茅台美酒…… 这些可都是要钱才能买到的好东西啊! 那是他们过年的时候都捨不得享用的伙食標准。 可人家却把这些当成日常饮食! 这么一对比,谁能心里不產生羡慕嫉妒的情绪呢? 要是只有一家这样改善生活,或许还能解释成偶然情况。 然而,李家、赵家与柳家,几乎在同一时期提高了生活水准。 这明显就说明夏长海他们那边挣到钱了呀! “只是帮个忙就能分到这么多钱,那夏长海他们到底赚了多少啊?” 第86章 靠山吃山,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一时间,这个疑问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有人猜测至少赚了两千,也有人肯定地说起码有五千。 甚至还有人夸大其词,声称夏长海已经成为万元户了! 当然,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很少。 万元户是什么概念呢? 別说在寧夏村,就算是在石湖市里,万元户也是非常少见的。 在大家的眼中,万元户都是那种在广播里才会出现的富豪,离自己特別遥远! 因为没有確凿的证据,这场议论到最后也没有得出一个確切的结论。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很確定: 夏家的家境確实变好了! 对一些人来说,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媒人孙大娘看著屋里挤满了前来登门的人,心里开始后悔接下了夏家的这桩活儿。 以前她发愁,是因为没有合適的人选可以挑选。 可这次,却是因为可供选择的人太多,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选了。 来的这些姑娘,个个身材和相貌都很出眾。 要是放在过去,她们都是能在十里八乡隨便被选中的人。 但在夏长海面前,却总让人感觉好像差了那么一点。 孙大娘这辈子都没有经歷过这种因为富足而带来的“烦恼”! 想到村里流传的一些传言,她不禁笑了起来: “还別说,真有一种给富豪挑选对象的感觉……” 悠閒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別快,就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一闪而过,转眼间就消失了。 就在夏长海在家里悠閒度日的时候,夏建国突然回来了,他告诉夏长海,陈道一有意请他帮忙。 夏长海满脸都是疑惑: “找我帮忙?” “没错。” 夏建国说话的语气很轻鬆: “他听说了你的本事,就想让你去厂里完成一个打標本的任务。” 一听这话,夏长海顿时鬆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对方那边出了什么特別难办的大事呢。 在他看来,不过就是打个標本而已,这简直太容易了! 夏建国所说的打標本,其实是行业內的一种特定任务。 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对於小山村的村民来说,野味虽然不是经常能见到,但隔一段时间也能吃上一回。 如今,山里的资源很丰富,有黑熊、野猪、黄皮子、傻狍子…… 不管是设置陷阱围猎,还是下套捕捉,只要愿意时间和精力,总能有所收穫。 这也使得野味在当地的价值並不高。 然而,对於从城里来的或者外地的大领导们来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本地人不稀罕的野味,在他们眼里可是稀罕的东西! 所以,每年年末上级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厂里就会安排人上山打猎。 当然,为集体做事,肯定不会让人白白忙活,好处是有很多的。 就拿工作安排来说,正常情况下,负责打標本的人会被给予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假期。 在这段时间里,你只需要专心打猎就行。 工作上的其他事情都不用操心,厂里领导会安排其他人去分担,而且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甚至还有额外的奖金! 並且,领导一开始通常会定下指標,比如一个月要猎获一只野猪、两只傻狍子之类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但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完成的。 对普通人来说,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別说一个月,就算一整年,能不能猎到那么多野味都得打个问號。 但毕竟是要招待重要的上级领导,厂里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 被选中去打猎的人,个个都有真本事。 就拿林场来说,肯定会派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去。 为了以防万一,通常还会安排第二个,甚至第三个猎手一起去狩猎。 反正猎物吃不完,厂里內部就能消化掉。 用公家的钱,办厂里的事,在这个年头,谁会嫌肉多呢? 除了人手厉害,装备也非常精良。 那种16號猎枪都拿不出手,清一色配备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还隨便用。 狩猎结束交回枪枝弹药的时候,报个数就行,没人会在损耗方面计较太多。 毕竟每年都有类似的招待活动,今年负责打猎的人,明年可能还得继续干。 老猎手本身枪法就很厉害,又有充足的子弹,完成任务自然没什么问题。 有时候可能头几天就把规定的猎物指標完成了。 当然,聪明的人不会急著交差,而是先给猎物放血,然后拿回家埋在雪地里。 北方冬天的温度很低,一晚上就能把猎物冻得硬邦邦的,比冷库还好用。 临近交付时间的时候,把猎物挖出来直接送去厂里,和刚猎到的几乎没什么区別。 一般人不常吃野味,也尝不出什么口感上的差异。 整个过程,放血、冷冻储存,就跟製作標本一样,既方便又省事! 对夏长海来说,製作標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可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种事向来都是厂里安排自己人去做的,为什么会找他这个外人来干呢? 要说整个第二机械厂找不出几个擅长打猎的人,那根本没人会相信! “我也不太清楚。” 夏建国显然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不过我听说,好像跟副厂长那个职位有关……” 虽说这只是传言,但夏长海一听就明白,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简单来说,第二机械厂的副厂长年后就要退休了,厂里包括陈道一在內,有不少人都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 论资歷、能力和功绩,有资格竞爭这个职位的几个人都差不多。 於是,厂长就稍微暗示了一下,谁要是能在这次把上面来的大领导招待好,副厂长的位子就归谁! 也正因为这件事这么关键,陈道一才会主动联繫夏长海。 夏建国说: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帮你回绝他。” “这种事儿,我觉得咱们这些普通职工还是少参与为好,万一没办好,平白无故地得罪人……” 夏长海摇了摇头,打开夏建国拿回来的一跨兜子弹,里面有几十盒,起码有300发。 对方连子弹都提前送过来了,这明显就是不想给他拒绝的机会。 再说了,夏长海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这送上门的好事,不要白不要!” “刚好最近没什么事,去山上转转也不错!” 第87章 穷家富路,出门也得吃饱饭 在北方这片土地上,隨著节气的更迭,气温持续走低。 最近几天,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整个天地都被一片白茫茫所笼罩。 村子里倒还有几分生机,家家户户都会清扫积雪,所以积雪的情况不算严重。 然而,山上的景象却截然不同。 有些山岗上的积雪竟然厚达一人多高! 不过,对於经验丰富的猎人来说,这样的天气反而是他们所期盼的。 原因之一,厚厚的积雪会把山中的动物驱赶下山。 那些野生动物可不笨,刨开几厘米厚的积雪找食物,和刨开几十厘米厚的积雪找食物,哪个更容易,它们心里十分清楚。 原因之二,行动变得困难重重。 积雪给猎人上山带来了不便,对猎物而言也是如此。 在同样的限制条件下,人类能够藉助工具来减少阻碍,可那些动物却没办法做到。 於是,天刚微微亮,夏长海就起床了。 “儿子,把这些都带上。” 李晓娟前一天晚上就知道夏长海要上山打猎,提前准备好了几个铝饭盒。 夏长海打开饭盒一看,瞬间被馋得直流口水。 “妈,你什么时候做的小甜饼呀?”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小甜饼这个名字是夏长海自己取的,製作方法很简单,就是把鸡蛋、麵粉、混合在一起,再加入少量猪油。 接著用勺子舀起麵糊放到锅里摊开,油炸成型。 只要掌握好麵饼的厚度,这种饼即使不加热也鬆软可口。 它不像粘豆包那样粘牙、吃多了还腻人,小孩子一口气吃十几个都没问题。 在普通人家,这可是过年时才会出现的美味。 绝对是孩子们的心头最爱! “昨晚趁你们睡觉的时候做的,快尝尝甜不甜。”李晓娟满脸期待地说道。 如今这年月,夏长海挣钱不多,不然谁家会在平日里费心思做小甜饼呢。 小甜饼这东西,既费油又耗,做上一锅,成本就像开闸放水一样,“哗哗”地往上涨! 夏长海拿起一个小甜饼就往嘴里塞,一口咬下去,眼睛顿时亮得像点了灯一样。 小麦的清香,混合著甜而不腻的味道,再加上那丝丝猪油带来的满足感,在嘴里不停地打转,馋得夏长海根本停不下来。 “好吃!” 夏长海讚嘆一声,像风捲残云一般,一口气干掉了一饭盒甜饼才停下。 毕竟一会儿要上山打猎,不敢吃得太撑,不然骑马跑起来,胃里会坠得难受。 夏长海把剩下的几个甜饼收进饭盒里,手脚麻利地打好绑腿,背上猎枪。 院子里的几条狗,看到夏长海这副准备出门打猎的样子,全都站了起来。 它们心里明白得很,主人一背枪,肯定是要上山打猎去了,这时候猎狗们兴奋极了。 这段时间一直窝在家里,夏长海憋得难受,这些狗更是如此。 在村子里遛弯那点距离,根本不足以让它们把体內的精力释放完! 夏长海牵起狗绳,朝著屋里喊道: “妈,我出门啦。” “注意安全啊。” “知道了。” 这次去打猎,夏长海只带上了王喜栋,没有叫赵二狗。 估计那傢伙也没什么精神。 自从夏长海上次教训了赵二狗之后,杨玉凤的脸色越发红润,可赵二狗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偶尔碰面,赵二狗连站都站不稳,两条腿发软直打颤。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总觉得赵二狗看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恨。 在这个年代, 山里人想要维持生计並不容易,要是碰上大雪封山,食物短缺的情况就会变得更加严重,比平常困难好几倍。 在自然界的食物链底层,那些野兽为了生存、满足觅食的需求,不得不前往危险的地方。 它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还得时刻警惕其他动物的攻击。 有一处布满乱石的塘洼地带。 夏长海和王喜栋趴在坡地上,身旁臥著五条猎猪犬,它们安静又乖巧,一动不动。 在主人没有下达指令的时候,训练有素的猎猪犬能够这样静臥两三个小时,不发出一点声音。 夏长海边伸手比划边说道: “你要把枪托抵在这个位置,別靠著肩膀,往內侧一点…… 动物在积雪中行走,大多是跳跃式前进的。 你开枪的时候不能直接瞄准目標,得提前预留一定的量。” “俗话说,打高处瞄毛梢,打低处瞄肚皮,准星对准了,落点的偏差就不会太大。” 夏长海正在给王喜栋传授打枪的基本要领。 既然有人提供子弹,不趁著这个机会练习一下枪法,实在是太可惜了。 “行了,说再多也没用,你先试著打几枪。” “看到那棵树了吗,先打固定靶,熟练一些之后再打移动靶。” 王喜栋迫不及待地装上子弹,打开保险。 確认周围没有人后,他“噠噠噠”地一口气打完了一夹十发子弹,直到扣动扳机没有反应了才停下来。 夏长海拿过枪,迅速检查了弹匣和枪膛,確认没有卡壳后又把枪递了回去。 “感觉怎么样?” “好,非常好!” 王喜栋一边齜牙咧嘴地揉著因枪托衝击而酸痛的肩胛骨,一边眼神发亮,反覆端详著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仿佛这枪在射击之后变得更加特別了。 看到他这副模样,夏长海淡淡地笑了笑,这在新手开枪后是很常见的反应。 初次接触射击的人,大多都是这种表现。 夏长海从口袋里又拿出一夹子弹,说道: “你多试几次,找到合適的著力点,別光用骨头硬扛。” “还有,別总是趴著,也可以试著站起来射击……” 在夏长海的指导下,又消耗了几十发子弹后,王喜栋的射击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 咱不敢说枪法有多厉害,起码像野猪那么大的目標,如果它老老实实待著不动,最差也能擦到边儿。 两人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一直到上午10点多钟才停下来休息。 隨便吃了点甜饼,又给青龙它们烤了几个肉馅糰子,夏长海和王喜栋顺著缓坡一路往上走,来到了岗崖子的顶端。 王喜栋开口问道: “老大,咱们这次出来,目標是什么呀?” 第88章 打猎路上碰上同行相互交流学习 夏长海眯起眼睛,向四周打量了一番,回答说: “除了野猪,碰到什么能打就打什么唄。” 按照陈道一的想法,猎物自然是越厉害越好,他恨不得夏长海能猎回一只老虎,好让他副厂长的职位更加稳固。 不过打猎这事儿,一方面要看猎人的本事,另一方面还得靠运气。 猎狗也只是起个辅助作用,青龙又不是那种顶尖的寻猎高手,哪能一进山就准確地找到猎物。 王喜栋点了点头,反正他都听老大的安排。 凭藉经验,夏长海带著王喜栋朝著远处的一处岗子走去。 他记得那个岗子上全是核桃树,如果这附近有猎物,那地方很可能就是猎物出没的地点。 两人一边走,一边閒聊著。 可就在快要走到那个岗子的时候,夏长海隱隱约约听到不远处有积雪被踩实的声音,而且那声音正快速地朝他们靠近。 与此同时,青龙它们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伏低身子,发出带著威胁意味的呜呜声。 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端起了枪。 王喜栋更是迅速抽出匕首,向前跨出一步,比夏长海还靠前半个身位。 几秒钟之后。 “老大,看著像是猎狗。” 那狗脖子上戴著狗圈,肯定不是野狗。 那只大黄狗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倒也不害怕,只是定在那里看了两眼,隨后转身就往回跑。 这让夏长海微微皱起了眉头。 猎狗和普通家犬不一样,它们在追捕猎物的时候,除非主人呼唤,否则不会轻易往回跑。 要么衝上去咬住猎物,要么就待在原地等待指令。 “难道前面出什么事了?” 这个念头刚在夏长海的脑海中闪过,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狗的哀號声,还有男人的斥骂声。 “这是谁家的冒失鬼,跑到山里拿狗撒气?”听到狗的惨叫,夏长海眉头一皱。 夏长海加快脚步,转过一道弯,就看到前面站著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背著枪,另一个人拎著东西。 正在训狗的,是那个背著枪的中年男子。 看清对方的模样后,夏长海总觉得拎东西的那个人很面熟,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过,对方先认出了夏长海: “夏先生!!” 这正式的称呼让夏长海有些惊讶。 “我是张场长的助理,小吴。” 对方这么一说,夏长海立刻想起来了。 “吴助理啊,你好你好,你们这是……” “上头领导要来检查,张场长安排打个標本。” 吴助理知道夏长海和张场长私下关係不错,没打算隱瞒,在他看来,夏长海和张场长的关係可不一般。 不然张场长能提拔他的舅舅李旺? 这让夏长海有些意外,林场不是有宋炮在吗? 怎么还请外人来打標本? 不过这是林场內部的事情,夏长海也就没有多问。 在吴助理的介绍下,夏长海也知道了训狗男子的身份,是岭南的周国民,那可是当地有名的神枪手。 原本夏长海还想不起来这人到底是谁。 按理说这么有名的神枪手,自己应该听说过才对。 岭南那块地方,他没少去。 结果吴助理把夏长海悄悄拉到一旁,低声说: “这老哥外號叫周老尿,脾气不太好,说话也不好听,要是他哪里得罪你们了,你可別往心里去,听完就算了。” 事关张场长交代的任务,吴助理確实有些为难。 周老尿这个名號,北方人一听,就能大概知道他的性格。 老尿,取尿性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脾气暴躁。 同样的玩笑话,別人听了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可到他这儿就行不通。 夏长海对这个人的名字没什么印象。 但吴助理一提到“周老尿”,他瞬间就有了印象。 前世的时候,他就听说岭南有个叫周老尿的炮手。 这人脾气火爆,而且本事也不小。 至於具体有多大本事,夏长海一时间还看不出来。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脾气確实够大的。 除了黄家那两兄弟,夏长海很少见到有猎人对狗动手的。 他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问道: “周老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夏长海前世今生,都不喜欢打狗。 他也看不惯別人打狗。 在他心里,狗虽然通人性,可毕竟不懂人事。 就算狗犯了错,人也不该太计较。 尤其是猎狗,平日里跟著猎人出生入死,不过就是想討口吃的。 从来都没有半句怨言。 所以,能宽容就儘量宽容些吧。 周老尿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怎么会听不出夏长海话里的意思呢? 要是换做別的事情,就凭他那火爆脾气,早就懟回去了。 可打狗这件事,他確实理亏。 不过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 “兄弟,不是老哥我不喜欢狗,实在是今天这情况太邪乎了。这狗死活都不肯往前冲。” 听到这话,夏长海看向周老尿手中牵著的6条狗。 之前没仔细看,还没发现什么。 这一仔细瞧,可真是不得了。 “嘿!老哥,您这狗是野串子吧?这可是条好狗啊!” 猎人向来都喜欢听別人夸讚自己的猎狗。 何况这头狗確实是周国民颇为得意的。 听到夏长海这么一夸,周老尿刚冒出来的那点恼火,转眼间就没了。 “我这可是正宗的蒙细串子!” 所谓野串子,就是普通猎狗与细狗的杂交后代。 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像青串子、香头串子、家串子之类的,夏长海也不太能分得清楚。 不过他倒是听说过蒙细串子。 在野串子里,蒙细串子確实算比较出色的,以凶悍著称。 可问题来了,这么厉害的狗,怎么会不愿意往前冲呢? 夏长海一时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就没再多想。 那边周老尿安抚好狗后,从挎兜里掏出些吃的餵狗。 他头也不回地问道: “看你们这架势,是打算去打猎吧?” 夏长海回答: “就是隨便打著玩玩。” “有目標了吗?” “暂时还没有。” 周国民拍了拍餵狗时沾上的碎屑,见猎狗恢復了精神,便说道: “你们运气真好,碰上我那就是缘分。我带你们上山,打个大猎物。” 第89章 经歷过两世,已经不愿意在计较太多了 “到时候要是有收穫,也不会让你们空手回去的。” 瞧他那神情和语气,仿佛山上的猎物都归他掌控似的。 夏长海示意王喜栋別出声。 反正吴助理提前打过招呼了,他也就没推辞。 “那就麻烦老哥您了。” 四人找了条缓坡,开始往山上走去。 “老大,咱为啥要跟著这老尿啊?” “青龙它们也不差,咱自己打不就行了。” 王喜栋小声抱怨道。 別人不知道夏长海的本事,他还能不知道吗? 夏长海身材高大,能去掏熊仓,还身怀猎神之能。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岭南那个所谓的神枪手,就凭那点半吊子功夫,连夏长海一半的本事都比不上。 还大言不惭地说“別让他们空手回去”,也不先去打听打听,哪有上山打猎会空手而归的? 早前因为黄家兄弟的事儿,王喜栋对岭南那地方就没什么好印象。 这周国民又一副眼高於顶、趾高气昂的样子,更让王喜栋心里不痛快了。 刚才要不是夏长海拦著,他非得跟对方理论理论,看看谁才是没真本事的那个!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都说了他是个急脾气,你没必要跟这种人计较。” 说著,夏长海指了指前方,眼神微微闪烁: “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吗?” “没看出来。” “你看看那些狗,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太对?” 王喜栋凝神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自家的青龙它们,有些迟疑地说: “它们怎么一直在来回跑啊?” 周国民带的6条狗,品种確实不错。头狗是蒙细串子,帮狗里还有一只青狗。 可这些狗的表现却很反常。 按理说,蒙细串子作为头狗,应该跑在最前面才对,可它却紧紧跟在周国民身边。 另外5条帮狗倒是愿意往前跑,可每次跑出个三五十米,就又跑了回来。 接著再往前跑,然后又折返,就这样循环往復,仿佛浑身的精力没处发泄。 夏长海缓缓开口: “喜栋,你记住我下面说的话。” “要是你发现自家的猎狗举止异常,没来由地往后退,乱叫,还不听指挥,別犹豫,立刻带狗下山。” “不管前面是有野猪、熊瞎子,哪怕是有座金山,也別再往前走!” 王喜栋一脸惊讶: “啊?” 狗不对劲就得下山?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见王喜栋一脸茫然,夏长海没再继续往下说,只是再三叮嘱他千万別忘了。 其实不是夏长海不想说,而是其中的缘由实在没法跟王喜栋讲清楚。 这个道理,是夏长海前世復盘失败经歷时领悟到的。 他回顾那些失败案例时,赫然发现好多问题从一开始就有跡象显露,只是当时自己没当回事。 要是早点明白这个道理,很多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而这次之所以继续跟著,理由也很简单。 青龙它们都没发出警示呢! 不得不承认,这周国民著实有些亢奋。 不过他那几条猎狗確实出眾。 瞧它们的前肩、身形,还有奔跑时的架势,像夏长海这样的资深猎人,只消看上两眼,就能断定这些都是围猎经验丰富的猎狗。 像这种品质的猎狗,就算不分开售卖,平均每只价格也能在100元以上。 夏长海手头的那几条狗,和周国民的相比,也只能自愧不如。 周国民开口道: “跟你们讲,围猎讲究的就是配合,这事儿可不能拖延。猎狗带著猎狗行动,效果是最好的。” 他接著说: “我这几条狗,除了头狗是单独买的,其余都是一窝生的。” 似乎是为了弥补之前猎狗狩猎时的失误,周国民滔滔不绝地夸讚起自己的猎狗来。 不过,这倒也不能算吹嘘。 他说的確实都是实情。 这时,夏长海才留意到,那几只猎狗还真有几分相似。 看它们的体態、身形,仔细端详,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前世,一位老猎人曾对夏长海说过类似的话。对方表示,最优秀的猎狗绝不是靠人训练出来的。 即便猎人技艺再高超,也无法让自己与猎狗融为一体。 真正顶尖的猎狗,都是在老猎狗带领下成长起来的! 就像周国民手下的这几只猎狗,母狗从小带著小狗,言传身教,小狗的本领只会青出於蓝而胜於蓝。 这还只是第二代,要是这样代代传承下去。 到了第三代、第四代,乃至第五代的时候。 那可就厉害了! 夏长海前世在英国见过一只传承了七代的史宾格猎狗。 它的主人是英国的一位伯爵。 伯爵曾向眾人展示过这只猎狗的本事。 那只体重不到60斤的史宾格猎狗,在没有其他猎狗协助的情况下,单凭一己之力,就放倒了一只体重超150斤的狍子! 若不是亲眼所见,夏长海根本不会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猎狗! 自那之后,夏长海摒弃了以往满世界搜罗现成猎犬的做法。 反倒开始亲力亲为,著手培育属於自己的猎犬。 在重生之前,夏长海手中就已经拥有了好几只训练有素的顶尖猎犬! 话题不知不觉间就扯远了。 就在周国民滔滔不绝讲述的时候。 那只一直紧紧跟隨周国民的蒙细串子,突然探出脑袋在空中嗅闻。 隨后加快脚步奔到前方,又在地上四处探寻气味。 汪汪~ 它扭头朝著周国民叫唤两声,接著便一路向西跑去。 它这一动,其余五条狗也纷纷跟著奔跑起来。 “嚯,撒起欢儿跑啦。” 夏长海讚嘆了一句。 周国民取下背在身后的猎枪,笑著说道: “那可不,不然咋能当头狗!” 说话间,眾人也加快了脚步。 等几人爬上岗崖子,便瞧见山坡下方,猎犬已將一只高大的傢伙围住。 见状,王喜栋嘴里嘟囔了一句: “竟然是这玩意儿。” “哦?看样子小兄弟以前也猎到过马鹿?” 还没等对方回应,他便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估计是母的吧,公的可不好猎。” 王喜栋心里冷哼一声,並未搭理对方。 对方这话多少带点轻视的意味,可他一时也找不到合適的话反驳。 第90章 真没想到这几只猎狗如此厉害 上次他和夏长海猎到的那两只大傢伙,都不是公的,其中一只是幼崽。 而眼前这只,两根鹿角高高耸立,直衝天际。 从鹿角分叉有八个来看,显然是一只成年雄性马鹿! 单从狩猎难度来讲,雄性马鹿確实比雌性马鹿棘手得多! 此刻,猎犬与这大傢伙处於对峙状態。 马鹿背靠大树,以鹿角为武器,警惕地威慑著猎犬。 在山林间,一群凶猛的猎狗从各个方向迅速围拢过来。 它们一边小心翼翼地慢慢靠近,一边发出此起彼伏的狂吠声,那叫声在寂静的山林中迴荡。 可別因为马鹿是食草动物,就轻视了它。 在当下这个时节,雄性马鹿的体重通常都不容小覷,轻轻鬆鬆就能超过400斤。 再看眼前的这头马鹿,光是目测,体重起码得有500斤! 而且它的鹿角,比一般同类的要大出好多! 要是不小心被这巨大的鹿角戳一下,那后果,可不比被野猪拱了好受。 那位吴助理明显是头一次参与这种带著猎狗围猎的活动,情绪十分激动。 他手指著下方的马鹿,大声喊道: “老周大哥,赶紧开枪啊!” “要是再围不住,这马鹿就要跑掉啦!” 周国民却表现得镇定自若,他不慌不忙地放下手中的枪。 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把侵刀,自信满满地说道: “只要被我的狗围住,就没有猎物能逃脱!” 说著,他隨手扯来一块布条,仔细地缠绕在侵刀的把手上。 又將布条系在自己手上,之后便大步朝著马鹿的方向走去。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忍不住发出讚嘆: “这人可真勇猛啊!” 同样是用刀进行狩猎,其中其实是有等级之分的。 101看书.com全手打无错站 一般来说,刀柄越长,在狩猎的等级划分里反而越低。 夏长海也有用侵刀狩猎的经歷,但他都是把侵刀套在一根棍子上使用。 毕竟要是直接拿著侵刀去对付这么庞大的马鹿,就好像拿著菜刀去和棕熊近身搏斗一样,实在太危险了! 他之前就听人说过,老周这个人手段厉害,养狗也很有一套。 可没想到,亲眼见到后,才发现老周居然如此厉害! 三人跟在周国民的身后。 当他们和那头大马鹿之间的距离只剩下大概50米的时候。 马鹿率先发起了攻击! 它低下头,將鹿角朝前,使出全身的力气朝著周国民猛衝过去。 看到这场景,吴助理嚇得忍不住惊叫起来。 毕竟被这样一头重达四五百斤的大傢伙撞上,往轻了说会骨折,往重了说甚至可能会丟掉性命! 周国民虽然不是林场的职工,但他是张场长请来帮忙的人。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林场肯定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王喜栋忍不住看向夏长海,有些担忧地说道: “老大,这……” “別担心。” 夏长海此时眼神中透露出自信,似乎根本没把马鹿放在眼里。 他满心期待著猎狗能在这场狩猎中展现出出色的表现。 在他看来,周国民选择进入狩猎区域的时机实在不太好。 甚至可以说糟糕到了极点。 要是换做是他,肯定会先向猎犬发出行动信號。 等猎犬们发动攻击后,他再从马鹿身后的视觉盲区悄悄地靠近。 等接近到合適的距离时,与猎犬相互配合,乾净利落地解决掉马鹿! 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朝著猎物走过去,身体完全没有任何遮蔽,猎物要是不警觉才奇怪呢! 不过,周国民既然敢这么做,又不像是寻死的样子,显然是心里有十足的把握。 而这份自信的底气,无疑来自他带来的那6只猎犬! 夏长海心里想著: “要让正在衝锋的马鹿停下来,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这些猎犬究竟打算怎么应对呢?” 夏长海饶有兴致地紧紧盯著那6只猎犬,他今天倒要好好看看,这些猎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隨著狩猎进入关键阶段,马鹿刚有攻击的动作,六只猎犬瞬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那只蒙细串子竟然如此大胆,直接挡在了马鹿和周国民之间。 摆出一副要正面阻拦马鹿的架势。 蒙细串子体重不过百来斤,在这只四五百斤重的雄性马鹿面前,就如同幼童站在壮汉身旁,显得格外弱小。 稍有狩猎常识的人都明白,单只猎犬根本没有能力阻拦马鹿! 两者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完全不是一个级別的! 面对蒙细串子这种近乎挑衅的行为,雄性马鹿彻底被激怒了。 它喘著粗气,奔跑的速度又一次加快。 就在马鹿即將撞上蒙细串子的千钧一髮之际,蒙细串子突然向旁边猛地跳开。 同一时刻,两只黑狗从马鹿的左侧发起攻击。 一只高高跃起,一口咬住马鹿的左耳,另一只则死死咬住马鹿的左前腿。 剩下的三只猎犬也没閒著,它们从右侧开始围攻马鹿。 但这三只猎犬並没有像左侧的同伴那样直接撕咬,而是纵身一跃,扑到了马鹿的身上。 强大的衝击力瞬间让马鹿失去了平衡。 马鹿踉蹌著走了几步后,轰然倒在了地上。 紧接著,猎犬们开始了狩猎时的常规压制动作。 有的扯著马鹿的耳朵,有的咬著马鹿的尾巴,之前那只蒙细串子,一口咬在了马鹿的鼻子上。 六只猎犬齐心协力,让倒地的马鹿根本没有办法再站起来。 就在这时,周国民走到了马鹿的跟前。 目睹了六只猎犬这精彩狩猎全过程的夏长海,忍不住再次讚嘆: “这些狗太厉害了!” 对於狩猎,外行的人往往只是看个热闹,而內行的人则能看出其中的门道。 刚才六只猎犬的这一系列行动,简直就是狩猎的经典范例,完全可以写进教科书里! 马鹿和野猪不一样,它没有锋利的獠牙,自身的杀伤力相对有限。 不过,马鹿也有著自己的优势——体型巨大,力气惊人! 要是一般的猎犬遇到马鹿衝锋这种紧急情况,机灵一点的可能会选择躲避。 第91章 人、狗好配合,轻鬆拿下马鹿 笨拙一些的可能只会在后面拉扯,根本没办法真正制住马鹿。 然而,如果採用这两种方式,最后成功制停马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除非猎狗的数量足够多,比如二三十只,否则成功的概率极小。 更常见的情况是,猎狗不仅抓不到马鹿,还会受伤,甚至会被马鹿拖拽著跑! 从力量方面来比较,猎狗和马鹿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但是周国民的这6只猎狗,却採用了完全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开始,那只蒙细串子挡在马鹿面前,目的就是为了激怒马鹿,同时分散它的一部分注意力。 就在马鹿快要撞上蒙细串子的瞬间,蒙细串子迅速闪到了一旁。 虽然马鹿並没有转身去追这只猎狗。 但不可避免的是,它的一部分注意力被吸引到了一侧。 这个时候,左边的两只猎狗迅速行动起来,一只咬住马鹿的耳朵,一只攻击马鹿的左前腿。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在快速奔跑的时候,重心本身就不太稳定。 这个时候,外界只要施加一个很小的力,就有可能让其摔倒。 同样的道理,马鹿在快速衝锋的时候突然遭到攻击,重心也不可避免地会失衡。 而右边三只猎狗的衝撞,更是让马鹿彻底失去平衡的关键因素。 这6只猎狗並没有依靠蛮劲,而是凭藉著精妙的配合,在所有猎犬都没有受伤的情况下,轻轻鬆鬆地就制服了马鹿! 整个狩猎过程仅仅持续了几秒钟,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指挥的口令! 如此默契的配合,难怪周国民会在大家面前不停地吹嘘自己的猎狗! 说实话,就算回想自己之前的经歷,夏长海手下的那些猎狗,也不一定能像刚才这样完美地完成狩猎! 一旁的王喜栋此时也惊讶得微微张著嘴巴。 不管他之前对周国民的印象有多不好,在这一刻,他都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在猎狗的世界里,就像人们常说的“母凭子贵”一样。 猎狗的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猎人在圈子里说话有没有底气。 就凭周国民这6只厉害的猎狗,他確实有足够的资本到处炫耀! 周国民站在还在疯狂挣扎的马鹿面前,冷冷地笑了笑。 隨后,他手起刀落。 “嘶!” 马鹿的动脉血像箭一样喷射出好几米远。 周国民直接伸手接了一些,然后仰头大口大口地吞咽下去。 他还对著其他人说道: “你们要不要来点?还热乎著呢,这可是大补的好东西!” 看著周国民半张脸因为充血涨得通红的样子,吴助理嚇得连忙摆手拒绝。 夏长海和王喜栋对这个也一点兴趣都没有。 看到大家都不感兴趣,周国民隨手抓了一把雪,在手上和脸上搓了几下。 紧接著,他就准备上前对猎物进行开膛处理。 看到这个场景,夏长海赶紧招呼王喜栋一起上前帮忙。 狩猎是有狩猎的规矩的。 虽然夏长海一开始没打算和周国民合作,但周国民之前既然已经参与到这次狩猎中,而且也没有离开。 按照道理,就应该遵循这些规矩。 人家在狩猎的时候出了这么多力,像开膛这种又脏又累的活,於情於理都不应该再让周国民一个人做。 不过,周国民这个人的习惯就像他的脾气一样固执。 他直接拒绝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帮忙,非要自己亲自开膛,还要亲自餵狗。 吴助理劝说道:“老周大哥,你就不敬畏山神吗?我看场子里那些猎手每次开膛前都有一些仪式呢。” 周国民手里抓著鹿肉,一块接一块地餵给那只紫细串子,语气里满是不屑:“那玩意儿有啥好敬畏的,我只相信自己,才不信什么神呢!” 听到这话,夏长海朝著他看了一眼。 怪不得这傢伙对猎狗的一些反常举动都不在意,原本还以为他不懂其中的门道。 现在想来,就算他知道,恐怕也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这个人实在是太骄傲、太自负了! 猎到马鹿的周国民並没有下山的打算。 他隨便用雪扒拉了一些盖在马鹿身上,就继续赶路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时间很宝贵,早点完成林场这边的事情,他还得赶到下一个地方去呢。 很明显,找他帮忙打標本的单位,肯定不止林场这一家! 对於这件事,夏长海倒也没有觉得特別意外。 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情况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技艺高超的猎人数量越来越少,进山狩猎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一方面,山林里野生动物的数量远远比不上从前了。 另一方面,大环境不太好,很多家庭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哪还有多余的粮食来饲养猎犬呢? 就算猎人的本领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很难顺利开展狩猎活动。 夏长海才刚刚在狩猎圈子里有点名气,而且他年纪还比较轻。 不然的话,早就会有相关的机构或者团体主动来找他合作了。 有三个人正沿著平缓的山坡慢慢向前走。 这段路,他们走了差不多30分钟。 忽然间,一直安安静静的蒙细串子像是发现了什么,撒开腿就跑了起来。 它脑袋低低地俯著,不停地在地面上用力嗅著。 其他5只猎犬瞧见蒙细串子的动作,也纷纷跟著行动起来,同样低头在地上嗅闻。 看到这一幕,周国民的眼睛里瞬间闪过一道光。 他心里清楚,有大傢伙出现了! 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极其凶猛的傢伙! “瞧瞧这脚印,是不是熊瞎子留下的呀?” 这话一出口,別说是夏长海他们,就算是稍微有点打猎经验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 “没错,看这脚印,这头熊的个头肯定小不了!” 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伸手在空中比划著名。 他心里暗自比较,这头熊可比他之前猎到的那两头大多了,大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夏长海抬起头,恰好和周国民的目光对上。 第92章 偶遇熊瞎子,痛失爱犬 周国民问道:“看出来这是什么留下的脚印了吗?” 夏长海回答:“依我看,应该是头熊羆!” 听到这个答案,周国民竖起大拇指,夸讚道: “眼光真不错。” 夏长海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脚印,接著说道: “从这脚印的大小、深度来看,这头熊的体重起码有800斤往上!” “这个时节,居然能碰到这么大的熊瞎子,真是太难得了!” 周国民兴奋得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夏长海看到他这副模样,不禁皱起了眉头,问道: “你该不会想著直接让猎犬衝上去吧?” 那么,猎狗能不能去对付熊瞎子呢? 答案是可以的。 只不过,几乎没有猎人会选择这么做。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於,这样做的话,猎狗的伤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熊瞎子的战斗力可不是野猪能比的,两者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一般情况下, 猎狗在猎熊的时候,顶多只能起到骚扰熊瞎子的作用。 没有哪个猎人会捨得让自己心爱的猎狗去正面和熊瞎子对抗,去牵制这个凶猛的大傢伙。 然而,周国民却不这么想。 他满不在乎地说道: “跟你讲你也不懂,我的猎狗,和別人的可不一样!” 说完,他就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口哨声刚落,六只猎狗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嗖”地一下冲了出去。 同行的另外四个人看到猎狗冲了出去,也不敢有丝毫耽搁,赶忙紧紧跟在后面。 人跑步的速度哪能比得上猎狗呢,好在一路上猎狗的叫声不断,能给他们指引方向,这才不至於跟丟。 可是,仅仅过了五分钟,猎狗的叫声却突然停了下来。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周国民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他大声喊道: “快!” 喊完,就朝著山上拼命地跑去。 在狩猎的时候,猎犬一旦发现了猎物,就会不停地叫。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 一是为了给猎人指引猎物所在的方向。 二是想用叫声来威慑猎物,让猎物感到害怕。 而当猎犬突然停止叫声的时候,通常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就是猎犬开始对猎物展开总攻,它们咬住了猎物,忙著和猎物搏斗,根本没时间出声。 第二种,就是狩猎的过程中出了问题,猎犬受伤了,甚至有可能已经死亡。 从之前发现的猎物踪跡来判断,这次遇到的可是一头体重超过800斤的熊羆。 就算周国民再怎么自信,他也不敢说,只靠他那几条猎狗,在没有猎人帮忙的情况下,就能成功拿下这头熊羆。 对他来说,猎狗能干扰熊羆、起到牵製作用,就已经算是帮了大忙了。 至於说成功捕获这头熊羆,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先不说这是头800多斤的大熊羆,就拿夏长海第一次进掏仓子猎到的那头三四百斤的黑熊来说。 周国民的那些猎犬,像“二六七”它们,根本就不是那头黑熊的对手。 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完全不是一个级別的。 而且,周国民还没有下达攻击的指令呢,按照常理,猎犬是不会贸然发动总攻的。 这样一来,第一种情况就可以被排除掉了。 那么,犬群突然安静下来,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猎犬出事了! 周国民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地狂奔起来。 大家顺著猎犬留下的痕跡,急匆匆地赶路。 突然,一个身影摇摇晃晃地朝著他们跑了过来。 “二虎!” 周国民大喊一声,连滚带爬地迎了上去,夏长海他们几个人也赶紧跟在后面。 二虎是五只猎犬中的一只,它的脑门上有一块纹,看起来特別像老虎头上的“王”字,特徵十分明显。 此时的二虎,右前腿少了一半,尾巴也断了半截,身上还有一道一尺来长的伤口,伤口处的肉都翻了出来,鲜血在寒冷的气温下,已经开始慢慢凝结。 看到周国民,二虎就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再也支撑不住身体,“扑通”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它嘴里不停地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眼睛里满是泪水,直直地望著周国民。 吴助理哪见过这么惨烈的场面,慌慌张张地在挎包里翻找著药品,想要救救二虎。 “別找了,它没救了。” 夏长海指了指二虎的两肋说道。 刚才二虎站著的时候还不太明显,现在一躺下,就能清楚地看到异样。 二虎整个右肋部位明显凹了下去。 对於猎狗来说,肋骨断了本来不是特別严重的伤,用布条勒住固定一下,大概一个月就能恢復。 但是! 如果所有的肋骨都断了,那可就没救了。 胸腔没有了肋骨的支撑,猎狗很快就会因为呼吸困难,最后窒息而死。 而且遭受了这么严重的撞击,大概率还会伴有严重的內出血。 別说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就算是放到以后,它生还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周国民心里也明白二虎的情况,他蹲下身子,轻轻地摸了摸二虎的脑袋。 然后,咬了咬牙,站起身来,继续向前走去。 夏长海拉了拉还呆呆站在原地的吴助理,说道: “走吧,去看看其他猎狗怎么样了。” 也许是刚才看到的场景太可怕了,吴助理整个人都懵了,被夏长海拉著,机械地向前走。 没走多远,四个人又看到一只猎狗倒在路边。 这只猎狗的肚子上破了一个很大的洞,內臟都流了出来,鲜血也淌了一地,看这伤势,不用想也知道它早就没了气息。 周国民看到这一幕,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拳头,强忍著悲痛,继续向前走。 夏长海很敏锐,他发现周国民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嘆了口气,他心想,看到现在这个情况,后面的情形大概也能猜到了。 一般来说,尾巴、肚皮这些地方,是猎狗身上最不容易受伤的部位。 而猎狗在和熊瞎子对抗的时候,受伤的部位大多集中在两肋和背部。 第93章 这狗和养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样,可惜了 熊瞎子对付体型小巧、动作灵活的猪狗时,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用爪子拍打和攻击。 现在看到的这两只狗,一只尾巴断了半截,一只肚子上破了个大洞。 这说明那头熊羆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一点也不比猪狗慢! 猎狗本来力量就不如熊瞎子,现在反应速度还比不上,可想而知那6只猎狗遭遇熊瞎子的时候,场面得有多惨烈! 四个人顺著地上的血跡,翻过了一个小山坡。 眼前出现的景象,就像地狱一般,让人触目惊心!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著三条狗。 其中一只是蒙细串子,它原本高大强壮,现在脑袋却整个瘪了下去,脑浆从眼眶里渗了出来。 另一只猎狗的肠子流了一地,虽然还有一口气,但看到周国民之后,还是挣扎著想要起身,往主人的方向爬。 夏长海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没救了。 这和之前在林场遇到的情况一样,这只猎狗的肠子断了。 要是肠子只是露在外面,把它塞回去,再找医生缝好伤口,短时间內或许还能保住性命。 但肠子一旦断了,那就彻底没希望了。 这个时候,周国民顾不上其他,他抱著剩下的那只猎狗,放声大哭起来。 这只猎狗是其他几只猎狗的母亲,也是陪伴周国民时间最长的一只。 和另外两只猎狗不同,这只猎狗从外表看,好像伤得不重,只是嘴角有一丝血跡。 但是夏长海知道它伤在哪里——它的脊椎断了。 这只猎狗大小便失禁,两条后腿无力地耷拉著,只能靠前腿费力地抓著周国民的裤脚。 只有脊椎断裂才会出现这样的症状。 这只猎狗现在虽然还没咽气,但也活不了多久了。 夏长海没有去打扰周国民,他知道这个坚强的男人此刻已经彻底崩溃了。 这个时候,不管跟他说什么都没用。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夏长海示意吴助理留意一下周国民,然后和王喜栋又向前走了一段路。 最后,他们在一丛灌木旁边,发现了剩下的那只猎狗。 这只猎狗只剩下上半身,腰部以下都不见了,应该是在和熊瞎子搏斗的时候,被熊瞎子一口咬成了两段。 它的內臟散落得到处都是,鲜血在灌木上结成了红色的冰柱。 “艹!” 王喜栋忍不住骂了一句。 夏长海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愤怒和寒意。 虽然这些不是他自己的猎狗,但作为猎人,看到这样的场景,谁都不可能无动於衷。 夏长海顺著熊瞎子留下的脚印,望向它离去的方向,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他蹲下身,把挎兜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也不在乎手上沾满血污,小心翼翼地把猎狗散落的臟器一一捡起来,和它的半截身体放在一起。 他觉得,猎狗就算要死,也不能这么悽惨,得让它们走得体面些。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往回走的时候,周国民已经稍微平復了一下情绪,正在尽力抢救那只命在旦夕的猎狗。 他知道这只猎狗撑不了多久了,但是哪怕它只能再活一个时辰,作为主人,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著它死去。 看到夏长海满手是血,挎兜里还露出一个狗头,之前还神气活现、天不怕地不怕的周国民,声音变得沙哑起来,他说道: “谢了,兄弟。” 说著,他的眼眶又红了起来。 夏长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把挎兜放在周国民身边,然后和王喜栋沿著来的路回去,打算把之前那两只猎狗也带过来。 他们虽然不太喜欢周国民这个人,但是对他的猎狗却没有任何意见。 相反,这6只敢和熊瞎子拼命的猎狗,都是真正的勇士! 当夏长海把最先发现的那只猎狗带回来的时候,它已经没有了呼吸,寒冷的天气让它的身体渐渐变得僵硬。 周国民把这只猎狗和另外三只死去的猎狗,一起埋在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松树下面。 他选择松树,是因为松树四季常青,他希望猎狗来世能像松树一样坚强。 冬天的冻土特別硬,挖过的人都知道,那简直和石头差不多。 但是周国民根本不在乎,他拿著侵刀,一下一下费力地挖著土。 他用力太猛,手心都被磨破了,鲜血顺著侵刀流了下来。 每挖深一寸,泥土就被鲜血染得更红一些。 夏长海拦住了想要说话的王喜栋,表情严肃地说: “隨他去吧,不然,他心里这道坎儿过不去。” 对於那些在打狗围的猎人来说,猎狗不仅仅是一起打猎的伙伴,更像是家人一样。 尤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猎狗,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没什么两样。 在和平年代,普通人的宠物狗死了,都会非常伤心。 更何况猎人和猎狗之间,可是有著过命的交情呢! 亲手为猎狗挖坟,这几乎是每个打狗围猎人都要经歷的事情,別人代替不了。 “老大,这只熊咋这么厉害啊?” 王喜栋心里满是疑惑。他跟著夏长海打过两只黑熊,在他看来,熊瞎子再厉害也有个限度。 之前袁家两兄弟因为掏地仓子受了重伤,他没少在背后说风凉话。 王喜栋不太喜欢周国民的性格,但不得不承认,周国民对自家的狗那是没得说。 就拿之前围猎大个子那次配合来说,实话实讲,夏长海的青龙它们確实比不上周国民的狗。 品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周国民的狗经验丰富。 可谁能想到,那么厉害的一群猎狗,从衝出去到全部被熊干掉,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 这让王喜栋怎么也想不明白。 这只熊不就是个头大了点嘛,怎么会这么凶猛呢? 吴助理听到王喜栋这话,也不由自主地看了过来。 他心里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本事。在12號林场那边,有只连挑十几条猎狗的大高个,都没在这个年轻人手里撑过十天。 这么一对比,眼下这只熊的“战绩”,还不如那个大高个呢! 之前周国民口出狂言的时候,吴助理没敢吭声。 第94章 这次这个,应该是棕熊 毕竟周国民那脾气,要是当场反驳,肯定得翻脸。 但现在不一样了,周国民都威风扫地了,吴助理也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夏长海从口袋里拿出一小撮毛,这是刚刚给最后一只猎狗收尸的时候,从狗嘴里掏出来的。他表情严肃地说道: “要是普通的熊,就那6只狗,就算抓不住,也能和它周旋好一会儿。” “然而,这只熊可不是一般的熊。” 他捏著熊毛,只见毛色是棕褐色的,和黑熊的毛色完全不一样,这就表明了它的身份——棕熊! 山里人都知道,棕熊和黑熊虽然都叫熊,可战斗力相差悬殊,就好比家猪和野猪的差距。 黑熊数量多一些,但体型普遍偏小。 棕熊数量稀少,不过大多体型庞大。 同样是熊,棕熊的战斗力往往比黑熊强两三倍! 更何况,眼前这只棕熊,在棕熊里个头都算大的了! “这东西可不好对付……” 夏长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青龙它们,忍不住感嘆道。 王喜栋点了点头,心里想,周国民那么厉害的狗群都落得这样的下场,要是换成自己这边的青龙它们,估计一只都活不下来。 吴助理有些后怕,得知那只熊是棕熊后,嚇得瞳孔都不自觉地放大了。 他赶忙转头四处张望,生怕那只棕熊突然冒出来。 这倒不是他胆子小,实在是林场在七八年前发生过一起极其惨烈的事件! 那时候他刚从外地调到永安林场没多久。 有一天清晨,他就听说伐木班晚上下山的时候,遇到熊瞎子了。 伐木班一个班里有五名成员,最后只有一人活了下来。 事发当时,就有两人不幸丟了性命,另外两人失踪了。 先不说去世的人,为了寻找失踪的两人,林场发动了好多人进山搜寻。 甚至还向石湖市的警务人员寻求了帮助。 经过三天三夜的艰难搜寻,他们终於找到了那两个人。 准確地说,找到的是两具尸体!! 吴助理不听老人的劝告,非要去现场看一看,结果这一看,给他带来了好几周的噩梦。 从那以后,夜里他连去厕所都不敢出门。 在吴助理眼里,那根本就不能叫尸体,而是一堆破碎的尸块!! 而造成这场惨案的罪魁祸首,就是一只体型庞大的棕熊!! 为了给死去的人报仇,林场了大价钱,请来好几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还和石湖市派来的神枪手一起,追踪了数十里,最后在一处乱石滩把那只棕熊打死了!! 之后还把棕熊拖回林场,让工作人员参观。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的事了。 总之,自从那起惨案发生后,吴助理对“棕熊”这两个字就怕得要命!! 实际上,要不是情况特殊,他早就想办法调离林场了!! 看到吴助理那副胆小的样子,王喜栋很是不屑。 “別担心,那傢伙要是还在这儿,早就衝出来把你脑袋砸开了。” “它哪会等你去找它。” 上山参与围捕的人,最看不起吴助理这种胆小怕事的人。 面对王喜栋的无礼,吴助理倒也没生气,或许他根本就没注意到王喜栋说话的语气不好。 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棕熊已经离开了,自己不会再有危险。 先不说夏长海他们这边的小声討论。 周国民前前后后忙乎了快半个小时,才把那些事处理好。 他顾不上手上的伤口,小心翼翼地抱起四只猎狗,分別放进四个土坑,然后用雪和泥土把它们埋了起来。 之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 这烟可不是商店里卖的那种成品烟,而是没有过滤嘴的自捲菸。 这种烟成本其实不低,品质好的菸丝一把能卖到5毛呢。 不过这烟劲儿大。 很多打猎的人都爱抽这种烟,晚上在山里休息的时候,点上一支,很少有动物敢靠近。 好像除了人,没有动物喜欢香菸的味道。 周国民在每个土坑前点上三根烟,插在积雪上。 接著,在王喜栋和吴助理惊讶的目光中,他在其中一个土坑前跪下,连著磕了三个头。 王喜栋和吴助理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毕竟他们不是干这行的,哪里能懂其中的讲究。 这是打野狗的猎人特有的行为。 他记得那个土坑里埋的,是那只叫蒙细屯子的狗。 这条狗曾经救过周国民的命!! 做完这些,周国民在那棵大松树前站了一会儿,然后背起那只脊椎断裂的猎狗,又把另一只抱在怀里。 路过夏长海身边时,他突然转过头问道: “兄弟,你们还打算去打那只熊吗?” “打!” “那老哥求你帮个忙。” 周国民抬起头,看向熊离开的方向,眼神里充满了杀意:“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它。” 夏长海用力点了点头。 “放心,我会多给它几枪!” “谢了!我欠你个人情,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给我传个信儿,我保证隨叫隨到!” 直到周国民和吴助理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王喜栋才开口问道: “老大,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还接著追吗?” 夏长海想都没想,直接摇头拒绝:“那畜生刚受到惊嚇,正拼命地跑呢,现在追没什么用。” “等它跑累了停下来再追也来得及。” 野猪受了惊,没个三五个时辰根本停不下来,棕熊也差不多。 这个时候要是在后面拼命追,先不说能不能追上。 就算真追上了,人和狗也得累得够呛。 都说人类的耐力是最强的,但夏长海觉得,得激发远古人类的基因片段才有那本事。 就现在这状態,他肯定跑不过野猪。 至於猎狗,或许比人强一点。 但强得也有限。 普通的猎狗也就追个一二里地,能追出5里地的,那已经是非常好的狗了。 棕熊要是真想跑,隨隨便便就能跑出去七八里。 可別相信书上说棕熊全力奔跑只能维持10- 15分钟。 要知道,那是时速50- 60千米每小时的全力奔跑。 它追人的时候,用得著跑那么快吗? 第95章 山中打猎,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会碰到什么猎物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夏长海就和王喜栋在原地生火,毕竟吃饱了才有力气,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情绪波动太大,明明距离上一顿饭才过去几个时辰,两人却都觉得肚子饿了。 夏长海藉助篝火,把铝饭盒放在火堆旁边。 靠火堆散发的余热来加热里面的小甜饼。 这样加热容易控制火候,不然稍微不注意,小甜饼就会变成硬邦邦的饼乾。 那味道可就差远了。 王喜栋也没閒著,他用树枝串起几个粘豆包,直接丟进火堆里烤。 反正这是给猎狗吃的,不用太讲究。 烤到里外都热乎就行了。 山里的猎犬可不像城里的宠物那么娇贵,能有粘豆包吃就很不错了。 大多数人家餵狗的食物,要么是撒点盐调味的白菜粥,要么就是滴几滴菜籽油的土豆糊糊,这就算很慷慨了。 人都很难顿顿吃上粘豆包,更別说狗了。 毫不夸张地说,夏长海家那几条猎狗的伙食標准,在寧夏村已经超过了99%的家庭。 这也是很多人想尽办法想和夏长海家攀亲戚的原因。 在80年代,人们对物质的要求还很低。能吃得好、吃得饱,就心满意足了! 王喜栋满心疑惑,问道: “老大,周国民为什么不把狗送下山,然后和咱们一起去打熊呢? 亲手为猎狗报仇,不是更解气吗?”在他看来,藉助別人去报仇的做法,怎么看都有点幼稚。 要是他,把猎狗送下山后,就算不睡觉也要立刻去找出那只熊! 夏长海说道:“他不是不想,而是没了心气儿。”夏长海拨弄著火堆,让火焰烧得更旺些。 “6只猎狗,一下子全没了,一只都没剩下。” “这对打狗的人来说,打击太大了。” “他最后能跟我说那几句话,说实话,我已经挺意外的了。” 夏长海稍微停顿了一下,接著说道: “而且要是他跟咱们一起,到时候很容易產生分歧。” 大家都说周国民脾气大、性子急,可现在看来,他並不是那种不顾一切的鲁莽之人。 人情世故方面,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想去理会。 周国民和那只熊之间,仇深似海,是那种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报復的关係。 严格来说,夏长海、王喜栋和那只熊之间,本来並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说夏长海嘴上答应会继续追捕那只熊。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所承受的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內。 一旦夏长海觉得继续追捕熊会严重危及自己和王喜栋的生命安全。 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放弃! 要是出现一方想放弃,另一方却坚持要追的情况。 矛盾肯定就会產生! 退一步讲,就算夏长海不放弃,最后真的抓住了那只熊。 可这损失又该算谁的呢? 在围猎熊羆的过程中,猎犬出现伤亡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要是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人各自行动,那倒没什么可爭议的。 毕竟生死都由命运决定,富贵也全看运气,自己的猎犬自然要自己负责! 然而,周国民加入进来后,夏长海心里难免会產生这样的想法: 自己所遭受的那些损失,都是周国民导致的。 这其实就是人的本性在作祟。 和情商高低没有关係,也不能简单地用是非对错来评判。 实际上,周国民心里明白得很,跟著夏长海他们一起行动,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矛盾肯定会出现。 与其到最后和夏长海闹得关係破裂,还不如自己提前避开。 等夏长海那边有了结果,他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交谈的时候。 原本趴在地上,大口啃著烤乾的粘豆包 (因为烤乾了,已经不能再叫粘豆包,得叫粘豆饼了)的黑豹,突然停了下来。 紧接著,它站起身,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夏长海背后的方向。 那个方向是一片长得足有两人高的灌木林。 夏长海很快就察觉到黑豹的异常表现。 在他养的几只猎犬当中,黑豹的速度是最快的,听觉也是最灵敏的。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同时在动作上格外小心,儘量不发出大的声响。 看到夏长海去摸枪,再加上黑豹的反应,其余几只猎狗也都纷纷站了起来,紧紧地围在夏长海身边。 它们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著,就像拉满弦的箭一样,隨时准备向未知的目標发动攻击。 王喜栋把声音压得很低,轻声说道: “老大,那边好像有什么动静。”他全神贯注地听著,能清楚地听到从灌木丛那边传来沙沙的声音。 夏长海握住枪,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然后小声吩咐道: “別让狗叫出声,我悄悄地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王喜栋回应道:“好的。” 在狩猎这个领域里,那些经验老到的猎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围猎的时候,有件事是绝对要避免的,那就是和猎物毫无防备地撞个正著。 所以,夏长海並没有急著去拨开眼前那片灌木丛。 獾子这种动物,可是出了名的不好对付。 要是不小心跟它撞上了,那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弄不好的话,自己身上就得掛彩,甚至连眼睛都可能保不住! 不管是围捕野狗,还是对付獾子,和它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始终是最为关键的。 夏长海弯著腰,脚步放得特別轻。 就这样,他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了一段距离。 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从灌木丛下方,轻轻地拨开枝叶。 只看了一眼,他就鬆了口气。 原来是蹄子印,问题不算严重。 在这座山里,长著蹄子的动物,无非就是马鹿、狍子、梅鹿、山羊这些吃草的傢伙。 夏长海转过头,朝著王喜栋打了一个特定的手势。 然后站起身来,从正面慢慢地拨开灌木。 眼前出现的,是四只青盖子,也就是人们平常说的狍子,它们还有个外號叫“雪尼玛”。 其中有三只是成年的大狍子,还有一只是小狍子。 第96章 碰到狍子,也得拿下啊 之前发出动静的,正是这只小狍子。 它隔著灌木丛,不停地啃食著上面残留的浆果,嘴巴一刻都没停过。 也许是距离太近了,又或许是它闻到了不一样的气味。 小狍子突然停止进食,脑袋转向了夏长海所在的方向。 要是对付体型较大的猎物,夏长海肯定会选择按兵不动。 就像之前在岗崖子上观察野猪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做的。 但对付狍子这种动物,就得用不一样的方法了。 看到小狍子转过头来,夏长海没有选择隱藏。 反而在王喜栋满是疑惑的目光注视下,手指有节奏地轻轻弹动著。 他还把灌木拨开了一个篮球大小的口子。 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狍子不但没有逃跑,反而慢慢地朝著这边凑了过来。 它先是试探著把头伸过来,透过那个空隙张望著。 大概是觉得看得不太清楚,它又往前迈了一步,伸长脖子,整个脑袋都伸进了灌木丛里。 看著狍子那一脸迷茫的眼神,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轻声说了句: “你好。” 话刚说完,他一只手迅速地掐住小狍子的脖子,同时捂住它的嘴。 另一只手则將匕首从下往上斜著刺进它的脖子,直接刺进大脑。 小狍子挣扎著,却发不出声音。 可它身体本能的抽搐,使得灌木沙沙作响。 瞬间,另外三只狍子纷纷扭过头看了过来。 然而,仅仅过了几秒钟,那三只傻狍子见没有再出现什么异常情况。 就好像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又继续在积雪里低头寻找食物。 等到那只小狍子不再动弹了,夏长海猛地用力,把它拽进了灌木丛里。 这时,王喜栋凑了过来。 他用匕首轻轻地戳了戳小狍子的脑袋,还特意把它的脑袋摆正。 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他以前也捕获过傻狍子,不过都是用套子套住的。 王喜栋可从来没听说过,居然还能像夏长海这样,徒手就抓住狍子! “老大,这傻傢伙也太笨了吧,刚才那样居然都不跑?” 王喜栋忍不住说道。 夏长海在狍子身上蹭了蹭匕首,隨口回应道: “不然怎么会叫傻狍子呢,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號。” “行了,你拿著这个。” 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把56式半自动步枪递给王喜栋。 他指了指另外三只傻狍子所在的地方,接著说道: “挑那只最大的打,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可別忘了提前瞄准。” 一听说要开枪,而且打的还是活物,王喜栋哪里还顾得上那只小狍子。 他立刻抄起枪,开始瞄准。 对於56式半自动步枪来说,三五十米的距离,几乎就跟贴著脸射击没什么区別。 “嘭!” 枪声在山间突然炸响,火光一闪。 只见那只最大的傻狍子横著飞出去好几米远,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才是中枪后目標正常该有的反应。 尤其是在这么近的距离,7.62毫米口径子弹的威力,根本不是傻狍子这种体型的猎物能够承受得住的。 直到这个时候,另外两只傻狍子才反应过来。 它们怪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几下躥跳之后,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小树林里。 “雪上飞”这个名號,可不是隨便说说的! 夏长海看了一眼那只倒地不起的狍子,提起了狗绳。 “快追!”他喊道。 王喜栋望了望前方,眼前白茫茫的一片,那两只傻狍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老大,这还能追得上吗?就刚才它们那速度,咱们在后面连它们的影子都看不到。”王喜栋有些犹豫地说道。 “別废话,赶紧的。” “再等下去,真就追不上了。”夏长海催促道。 顺著青龙它们给出的指引,夏长海带著王喜栋沿著踪跡追了几百米。 最后,在一处迎风坡停了下来。 这次夏长海没让王喜栋动手,他抬手就是一枪。 隔著100多米远,一只狍子应声倒地。 与此同时,夏长海鬆开了狗绳,让青龙它们去追剩下的那一只。 在开枪射击的那一瞬间,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剩余的那只狍子腿脚好像有点不对劲。 王喜栋亲眼看著狍子倒地,急急忙忙地衝上前去。 他踢了狍子两脚,满脸困惑地说: “这就给打死啦?” “它咋不跑呢?” 夏长海心里明白王喜栋在疑惑什么。 最开始用刃具对付狍子的时候,狍子反应不大。 或许可以用粗心,或者视线被灌木丛遮挡这些理由来解释。 可是开了枪之后,剩下的两只狍子按照常理来说,应该疯狂地逃窜才对。 就好比换做是野猪,不跑到精疲力竭、肚子饿得咕咕叫,绝对不会停下来。 之前周国良对付的那只熊羆也是这样,听到枪声被惊扰之后,就在满山乱跑。 然而,狍子却很奇怪。 本应该逃得不见踪影的狍子,在离第一现场几百米的地方就停住了。 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它们一下子忘记了刚刚亲眼看到同伴死在眼前这件事。 夏长海说:“得了,別琢磨了,这玩意儿出了名的好奇心重。” “別说开枪,你就是在它旁边放炮,只要不放第二下,它都不会跑!” “所以碰到这东西,打完第一枪,赶紧跟上去,肯定能有开第二枪的机会。” 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那能有第三枪的机会不?” 夏长海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 “还第三枪呢,它傻你也傻啊?这玩意儿真要蠢到那份上,早灭绝了!” 王喜栋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了尷尬的神色。 他也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太简单了。 “不过……”夏长海犹豫了一会儿,接著说,“要是在最开始那地方布置几个夹子,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穫。” 这个办法他自己也没试过,是前世一位老猎人告诉他的。 据老猎人说,狍子这动物,除了好奇心重,还有个特点: 它们恋群,顾家。 说白了,就是很看重同伴和家人。 第97章 打猎和打牌一样,也是要看运气的 这和向来无情、独来独往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拿这次来说,如果夏长海开了两枪,还有狍子没死。 当天那只狍子肯定不敢回头。 但到了第二天,它说不定就会回来找同伴。 所以只要布置好陷阱,大概率还能抓到狍子。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顺著狗叫声赶到的时候,最后一只狍子正被黑豹、大白和小白死死地压在雪地上。 確切地说,是被大白和小白咬住了耳朵,动弹不得。 夏长海手下的四只猎狗里,大白和小白体型是最大的,比青龙还要大上一圈。 单独拿出来,几乎和那只狍子体型差不多。 而且,猎狗一旦咬住猎物,猎物就只能靠脖颈挣扎发力,反抗的空间非常有限。 那只狍子把脑袋深深地埋在雪里,后腿不停地刨动著,却怎么也挣脱不了。 黑豹时不时地跳上狍子的脊背,狠狠地撕咬著。 对付这种猎物,它显然觉得没必要绕到后方去攻击。 青龙站在一旁,冷眼旁观,一点也没有参与围攻的意思,一副不屑於出手的样子。 只有当狍子剧烈挣扎的时候,它才会低吠两声。 夏长海脸上洋溢著笑容,步伐轻快地走上前去。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青龙的脑袋,嘴里不住地夸讚:“干得真漂亮!” 在狩猎圈子里,仅靠四只猎狗(原本是五只,不过这会儿先按四只来算)就能成功围困住狍子。 这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 当然,这只狍子本身受了伤,也是个关键因素。 夏长海弯下身子,凑近仔细查看。 他发现狍子的右后腿关节处高高肿起,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正是因为狍子受伤,行动不便,青龙它们才有机会追上它。 不然的话,以狍子的速度和敏捷程度,只要跑上一个上坡,就能轻鬆把猎狗远远甩开。 可別小瞧了狍子,虽然它平时看著傻乎乎的。 但一旦撒开腿奔跑起来,速度一点都不比梅鹿慢。 王喜栋在一旁气得直跺脚,对著青龙就是一顿数落:“你看看你,还好意思在这儿干站著……” 青龙之所以没有主动出击,是因为它觉得这只受伤的狍子没什么挑战性,根本瞧不上。 即便如此,它还是守在狍子旁边没离开。 经验丰富的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就青龙站的那个位置。 只要它稍微探探身子,就能一口咬住狍子。 但小白龙和青龙不一样。 黑豹、大白和小白在那边忙得不可开交,它却在一旁优哉游哉地踱步。 就好像在看一场狩猎表演似的,可把王喜栋给气坏了,肺都快气炸了。 王喜栋觉得这实在是太丟人了! 於是就有了之前训狗的那一幕。 夏长海看到这场景,赶忙劝说道: “算了算了,估计小白龙之前没吃过狍子肉,也没和狍子交过手,对它有点陌生罢了。 等回去用狍子肉好好犒劳它一顿,再带它多练练,肯定就没问题了。” 猎狗天生就对快速移动的目標感兴趣,喜欢追逐。 但喜欢追並不代表就会主动下口撕咬。 猎犬也不是天生就了解各种猎物。 在训练猎犬的过程中,让猎犬熟悉猎物的气味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像熊瞎子、野猪、狍子这类动物,如果条件允许。 最好能让猎犬接触到它们各自散发出来的气味。 当猎犬知道某种气味意味著有食物的时候。 它们就会主动去展开狩猎行动。 人有善良和邪恶之分,猎犬也有品质好坏的区別。 那些天生胆子小,或者总是想著偷懒的猎犬。 肯定不能算是优秀的猎犬。 有些猎犬在训练的时候表现得很听话,中规中矩。 可一旦到了实际狩猎的场景中,却立刻成了“逃兵”。 別的猎犬都在努力追捕猎物,它却在旁边冷眼旁观。 有的甚至假装很卖力,实际上只是做做样子,根本不会真的去撕咬猎物。 有些“演技”特別好的“滑头”猎犬。 就连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有可能被它们骗到。 对於这类猎犬,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 要么狠狠地教训它们一顿,让它们知道犯错会有什么后果;要么就直接放弃对它们的训练。 不过,小白龙应该不属於这类“滑头”猎犬。 这只猎犬纯粹是因为不认识狍子,从来没有捕杀过狍子,也没闻过狍子的气味。 在它的认知里,狍子根本就不在自己的狩猎目標范围內。 所以夏长海才让王喜栋回去给小白龙准备一顿丰盛的狍子肉大餐。 等小白龙尝到狍子肉的美味,自然就知道该怎么追捕狍子了! 狍子的体型比野猪小很多。 4只狍子加起来,体重最多也就100来斤。 最先捕获的那只小狍子,在还没开膛处理的时候。 重量甚至比不上一只黑豹。 经过开膛处理后,它的体重又减轻了不少。 按照以往的惯例,给猎犬餵完食物后。 会把肠子等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內臟掛到树上,用来祭祀山神。 夏长海和王喜栋製作了简易的爬犁。 拉著猎物就直接下山了。 他们並没有像周国民那样,先把狍子放走,然后再去猎捕其他猎物。 这並不是因为他们没这个能力,而是他们不想这么做。 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有个说法叫“乘胜追击”。 经验丰富的人都知道,打牌、打麻將的时候,如果手气好,就会多玩几把。 这样往往能贏得更多。 但是打猎的道理却和这不一样。 老话说得好,任何事情都不能做得太过分,打猎也是如此。 要是太贪婪,可能就会给自己招来灾祸。 老一辈的猎人都坚信,猎人能够顺利进山猎到猎物,並且平安归来。 是因为有山神在暗中庇佑。 不过这种庇佑並不是没有限度的。 要是猎人贪心不足,不懂得適时收手,往往就会遭遇意外! 这话乍一听,是不是感觉有点封建迷信的味道? 夏长海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隨著自己经歷的事情越来越多,他开始对这种说法有了一些相信。 第98章 碰到了熊霸,还是有些担心啊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也能解释得通。研究表明,猎人在首次进行狩猎的时候。 注意力最为集中,精力和体力也都处於最佳状態。 但隨著时间不断推移,猎人在各个方面的状態都会急剧下降。 夏长海和王喜栋先是跟著周国民跑了很远的路。 又在傻狍子的事情上耗费了不少精力,虽然都在同一座山上,但运动量著实不小。 他们现在的状態,连巔峰时期的一半都达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从科学的角度考虑,还是从迷信的角度出发。 下山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寧夏村。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拖著傻狍子从山上下来,乡亲们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 就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没有人凑上前去围观。 这让原本想要好好炫耀一番的王喜栋心里特別鬱闷。 他觉得这种情况太不正常了。 夏长海看出了王喜栋的沮丧,稍微想了想,就明白他在想什么。 夏长海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並没有多说什么。 其实村民们有这样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 一方面,快到年关了,各个国营单位都会组织人员去採集標本。 少的时候派一个人,多的时候会派好几个人。 这些人有枪有弹药,还带著猎狗,都是打猎的高手。 只要运气不是特別差,就算没有猎狗,靠下套子的方式。 多多少少也能捕获到一些猎物。 猎物多了之后,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另一方面,傻狍子实在算不上什么稀罕的猎物。 在体型较大的猎物当中,傻狍子是最容易捕捉的。 在傻狍子的繁殖旺季,它们甚至会自己跑到村民的院子里。 都不用拿枪,用擀麵杖就能敲晕几只。 而且傻狍子的出肉率並不高,肉质也很一般。 所以大家看到夏长海、王喜栋猎到傻狍子,也就是简单地感慨几句。 很快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也不知道大家要是看到那头熊羆,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一头体重超过800斤的棕熊羆。 光是想想,夏长海就觉得特別激动! 夜幕降临。 王家还是像往常一样,没有生火做饭,两户人家合在一起吃饭。 抓到4只狍子后,夏长海把两只公狍子送给了陈道。 最小的那只和另一只母狍子则留著自己家人吃。 狍子肉的质地比较老,尤其是腿上的肉。 嚼起来的口感就跟嚼橡子差不多。 这种肉用来做肉乾还不错,但要是煮著吃的话。 真比不上上次猎到的黄皮子肉。 相比之下,小狍子和母狍子的肉更加鲜嫩一些。 特別是肚子那块,还有脖子两侧的肉,口感很独特。 夏长海亲自下厨,做了两盘菜。 一盘是辣椒炒狍肉片,另一盘是红烧狍肉段,烧的是甜味的。 一辣一甜,再配上白面馒头,大家吃得特別过癮。 饭桌上自然少不了喝酒聊天,话题很自然地就聊到了夏长海、王喜栋白天打猎的事情上。 对於这件事,夏长海並没有打算隱瞒。 他把遇到周国良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一开始,李晓娟和周秀琴並没有太在意。 可一听他们打猎的时候遇到的是一只体重超过800斤的熊羆,而且还有可能是棕熊。 脸色立刻就变了! 在这山里生活的人,谁不知道棕熊的厉害? 別看黑熊的数量比棕熊多很多,但是山里发生的熊伤人事件。 至少有八成和棕熊有关! 体重1000斤,体长3米,跑起来时速超过50千米,既会爬树,又会游泳。 把这些条件都集中在一个动物身上,简直就是一台高效的杀戮机器! 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去对付这么凶猛的野兽,作为母亲,她们怎么能放心得下呢? 然而,李晓娟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夏建国用一个眼神给制止住了。 在民间,一直有个说法流传著。 说是要是遇到熊瞎子,跑又跑不掉的时候,有个保命的办法。 那就是直接躺下装死。 但在山里人看来,这种说法简直荒谬至极。 要知道,棕熊本身就是吃腐肉的动物。 你要是装死,可不就相当於主动把自己当成食物送上门了嘛! 要是真的想从棕熊的爪子底下逃脱,有两件事特別关键。 第一件事,出门之前得翻翻黄历。 选个吉利的日子再行动。 第二件事,面对棕熊的时候,千万不能表现出害怕的样子。 至於最后能不能成功脱离危险,那就或多或少得靠运气了。 夏长海打算去对付那头被称作“熊霸”的棕熊。 匡榕心里头是一百个不赞同。 可她还没来得及张嘴劝说,夏建国一个眼神就把她到嘴边的话给憋了回去。 夏建国直截了当地问夏长海: “你觉得自己能搞定那头畜生吗?” 夏长海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至少能保证自己的性命安全。 而且还有青龙它们跟著呢,要是情况不对,隨时都能撤回来。” 毕竟,和围猎其他动物相比,围猎熊的风险其实要低一些。 再说了,优秀的猎犬肯定不会眼睁睁看著主人在自己面前遭遇危险! 夏建国听出了夏长海话语里的自信,点了点头说: “要是你缺什么东西,別客气,儘管开口。 我来想办法给你弄。” “行。” 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看父亲。 他原本以为父亲会阻拦自己,没想到父亲不仅没有反对,还表示支持。 这可省了他好多解释的功夫。 晚饭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了。 李晓娟满脸的不高兴,身上仿佛都散发著一股寒意。 刚才人多,她为了给丈夫留面子,什么都没说。 现在就剩他们夫妻二人了,也就没必要再忍著了。 夏建国心里跟明镜似的,他清楚老婆在气什么。 “好啦好啦,不就是上山打猎嘛,那小子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这能一样吗!!” “那可是熊霸啊,是会吃人的大棕熊!!” “你就没想过,要是他出了什么事,我以后可怎么生活啊!!” 第99章 咱们当父母的,也该到了放手让他去闯的时候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还支持他去,难道你不清楚这事儿有多危险……” 夏建国没有急著反驳,就静静地等著李晓娟把话说完。 终於,等到老婆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他开口说道:“晓娟啊,我发现你有个问题。” “啥问题?” “你总是把夏长海当成还没长大的孩子。” “他才20岁,不是小孩子是什么?” 夏建国轻轻嘆了口气:“那是因为你没看到他在机械厂跟陈主任谈事情时的样子。”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到处宣扬的事情,夏建国也就没有再多说。 接著,他把自己看到的,还有后来琢磨出来的事情,都跟李晓娟讲了一遍。 “这孩子可比咱们机灵多了,考虑事情也更加周全。 他既然决定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咱们当父母的,也该到了放手让他去闯的时候了。” 说到最后,也不知道夏建国想到了什么,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丝惆悵。 听完夏建国的话,李晓娟的脑海里也浮现出夏长海之前做过的那些事。 像掏熊窝、去林场,还有给李学旺送人情…… 这些事情,要是换他们自己去做,不一定能做得比夏长海好。 可夏长海处理起来却轻轻鬆鬆…… “看来长海真的长大了!!” 隔壁的王家。 王和平和周秀琴之间,也在討论类似的话题。 不过他们俩的对话特別简短。 “你对这事儿怎么看?” “有啥好看的?长海都这么说了,肯定不会错。”王和平翻了个身,隨口回了一句。 “好像也是,长海这孩子稳重,要是没把握的话,肯定不会隨便乱说。” “喜栋能跟著长海,那可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周秀琴望向窗外,皎洁的月光在纷飞的大雪折射下,把周围照得一片银白。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想来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 第二天,夏长海一直睡得很沉。 直到王喜栋来叫他,他才慢慢醒过来。 他不起不行啊,王喜栋这小子进门都不知道隨手关门。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屋里积攒了一晚上的热气就全跑光了! 冻得夏长海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每到这种时候,夏长海就特別怀念后世的地暖。 哪怕有个空调,也能舒服不少啊! “老大,快起来,咱得上山去会会那头熊霸!” 一提到熊霸,王喜栋顿时精神抖擞。 昨晚他就睡了两三个时辰,天没亮就爬起来了。 这可把王如海气得早上顶著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狠狠地瞪著他。 要不是打不过王喜栋,估计早就动手了。 夏长海暗自嘆了口气,一边穿衣服一边说:“这事儿急不得,就一两天的时间,那头熊霸跑不了多远的。” 夏长海根本不担心找不到熊霸。 他之前仔细勘察过,那片山岗子,就数那个角落的条件最好。 那里有灌木丛、核桃树,是向阳的山坡,而且坡度还很平缓。 在这方圆好几里的地方,都找不到这么理想的棲息地。 要是没猜错的话,那头熊霸过去这几年,说不定一直都待在那座山上。 那里食物丰富,水源也充足,还有特別適合冬眠的地方。 除非脑子不清醒了,不然它才不会离开呢!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头棕熊才长得那么壮实。 棕熊的体型本来就比黑熊大,不过,除了像科迪亚克岛棕熊、阿拉斯加棕熊、欧洲棕熊这些特殊品种,一般的棕熊要长到一千斤以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要对付这么庞大的一头棕熊,光靠猎狗围堵、猎人拿著枪衝上去的常规方法,根本就行不通。 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实在是太危险! 只能想个巧妙的办法才行! 简单洗漱完,夏长海喝了一大碗狍肉疙瘩汤。 他吃得那叫一个香,王喜栋看了,也忍不住去盛了两碗汤来喝。 可喝完之后,他还觉得不过癮,又赶紧跑回去把自己的调料包和醋拿了过来。 自从尝过夏长海做的酸辣汤之后,这小子的口味变得越来越挑剔。 不管喝什么汤,都得酸辣够味才行! 不辣得满脸通红、浑身冒汗,他就觉得不尽兴。 为此,夏长海没少提醒他,平时一定要多喝水。 不然等以后痔疮犯了,可有他受的! 都说十个男人九个痔,尤其是那些爱吃辣的中年男士,几乎都逃不过。 那滋味,光想想都让人难受…… 就好像被狼牙棒折磨一样,严重痔疮发作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用这东西在身体里面来回折腾! 话题扯远了。 吃饱喝足之后,夏长海从炕柜里拿出厚厚的一沓钱,用布包好,揣进了怀里。 “走,喜栋,去趟超市。” “要收拾那头熊霸,不做好准备可不行。” 眼看就要过年了,得多买些东西。 家里虽然不缺肉,可过年总不能光吃肉吧? 说到钱,夏长海有自己的想法: 会钱,才能赚钱! 赚钱固然重要,可他重生到现在,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 从80年代往后,发財的机会多得是,也不差这一会儿功夫。 老天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夏长海不想活得太累! 石湖市,无疑处於安开山的势力范围之內。 夏长海原本並不想麻烦他。毕竟人情讲究有来有往,每次自己来到市里,都是安开山负责招待,可对方却从未去过寧夏村。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再深厚的情谊也会慢慢被消磨掉。 而且,他和安开山之间的交情並不深厚,仅仅是简单的合作关係罢了。 一个负责供货,另一个拥有销售渠道,两人的关係就是这么清晰明了。 然而,夏长海在跳蚤胡同大肆採购的时候,还是被安开山给撞见了。 “兄弟!哈哈,走,去老地方!” 安开山一看到夏长海,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热情。 这让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 难道安开山结婚了?不对呀,他早就结婚了。 难不成是二婚? 吃过一顿饭之后,夏长海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第100章 你可別告诉我,那么多炸药这几天全用完了? 原来,“九七三”靠著夏长海给他的东西,结识了一位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那人不是內陆的,听说在香港那边,拥有两家跨国贸易公司。 听到这个消息,王喜栋並没有什么特別的感觉。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跨国贸易公司意味著什么。 在王喜栋心里,这还不如成为万元户来得震撼。 只有夏长海明白其中的分量。 在这个年代,能够成功创办跨国贸易公司的人,在当地都是权势极大的人物。 毫不夸张地说,就算把前世今生加起来。 夏长海的社会地位都不一定能和对方相提並论。 毕竟,夏长海仅仅是有钱,而对方不仅有钱,还手握权力。 那可是连国家都重视的特殊人物。 夏长海不太清楚安开山是怎么和对方搭上关係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总归是件好事。 安开山的人脉越广泛,对他就越有好处。 “兄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你上次不是问猪宝的价格吗,我觉得这东西在国內一时半会儿不太好卖,要不送到那边去试试?” “听说那边对名贵药材极为看重,想必能卖出个好价钱。” 夏长海心里清楚,安开山说的是实话。 此人肯定是確实听说过相关消息,不然也不会了解那边的市场情况。 由於两种体制存在差异,那边的经济比內陆发达好几倍! “行,我回头给你带。” “不过这次还得麻烦老哥帮我弄点东西。” 安开山一听这话,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下意识地说道:“你可別告诉我,那么多炸药这几天全用完了?” “没没没,哪能那么快。” 夏长海原本確实想让对方再弄点炸药,上次狩猎猪群时爆破冰湖,用掉了一大半炸药。 可看到安开山这副模样,他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老弟啊,不是我不想帮你,主要是最近外面出了些状况,上面在安全方面查得特別严……” 夏长海稍微思考了一下,立刻就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事了。 他记得没错的话,这几年正处於某派平叛的敏感时期,这种事確实不能轻举妄动。 別说现在了,就算是他前世处於巔峰时期,也绝对不敢沾染丝毫关係! 政治斗爭,比任何事情都要残酷! “这次我不买炸药,就想弄点麻醉剂,兽用的也行。” “麻醉剂?你要那东西做什么?” 安开山有些疑惑。 他知道夏长海喜欢打猎,可谁打猎会用麻醉剂呢? 有那功夫,直接一枪打死不是更省事吗? “我盯上了一只熊羆,想把它捕获。” 安开山一听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人人都知道他爱財,却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个贪吃的人。 不然也不会隨时隨地都能订到丰泽园的包厢。 来这儿吃饭的顾客,很多人的职位都比他高。 他能有这般优待,纯粹是因为钱多。 他可是这儿的老主顾! 以安开山的身份地位,普通人难以吃到的美食,像鸡鸭鱼肉、精细糕点之类的,对他来说自然是不在话下。 甚至可以说都吃腻了。 像熊瞎子、野猪这类野味,他也常常能品尝到。 可那是头熊霸,而且还是棕熊。 就这种重量级的猎物,石湖市及周边乡镇,好几年都不一定能捕获一头。 就算打到了,也很难流入市场。 內部就直接处理掉了! 哪还轮得到安开山呢? 对於夏长海的打猎本领,和他多次合作过的安开山,自然是深信不疑。 这傢伙连猪神都能弄到手,拿下熊霸,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一想到能吃到那种珍贵的食材,安开山心里就充满了期待。 “兄弟,能不能匀我两个熊掌?” 似乎是生怕夏长海拒绝,他赶忙又补充道:“不是白拿,我出钱买!” 夏长海看著安开山一脸期待的样子,摊开双手说道:“要是这东西是我的,送你也没问题。” “但问题是,这东西是要留给第二机械厂的。” 机械厂? 打猎怎么会和第二机械厂扯上关係呢? 安开山愣了一下,接著试探著问道:“他们找你做標本?” “对,我已经答应人家了。” 听到这话,安开山像是鬆了口气,说道:“那就好说了。” 夏长海疑惑地看了看安开山,见他没有解释的意思,也就没再追问。 “是麻醉剂吧,这个简单,给我半小时。” “多少钱,我先把钱给你。” “说什么呢,这点小事还谈钱?包在我身上……” 等安开山离开后,王喜栋问道:“老大,这傢伙怎么看起来这么高兴?” “不知道。”夏长海心里隱隱有个猜测,但也不敢確定。 “管他呢,只要把东西给咱们就行。” “以他的背景,说不定本来就没打算要钱。” 都说后世贪官多,实际上在计划经济后期,尤其是那场运动之后,体制內的人情世故才真正达到了顶峰! 从数十年后的情况来看,北方部分区域的办事效率就足以说明问题。 要是存在关联,那就是鞭策督促。 要是毫无关联,就会相互推諉扯皮。 民间流传著“投资不过山海关、资金不入云贵川”,这话可不是夸张。 夏长海前世固执己见,在这些事情上遭遇了多次重大挫折!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把一卡车物资和麻醉剂运回到寧夏村后。 夏长海立刻著手筹备对付熊霸的特殊方法! 这可是祖辈传承下来的捕熊诀窍! “子梅哟,你喝的这是什么呀?怎么闻著这么香呢?”有人忍不住开口问道。 子梅歪著脑袋,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这东西叫什么。 “这是大哥带回来的,叫……叫……”子梅支支吾吾地说道。 “叫麦乳精。”王如海赶忙补充道。 他挨著子梅坐下,手里同样端著个大茶缸。 別看这小子平日里做事毛手毛脚的,可只要子梅一出门,他就像个贴身保鏢一样,紧紧跟著,那股劲头,还真有点小跟班的样子。 在王如海身后,妹妹王子婷拿著个小罐子,罐子里装著黄褐色的颗粒状物体,时不时往三人的大茶缸里倒上一点。 每当那些黄褐色的颗粒和热水接触,原本若有若无的香气,瞬间就变得浓郁起来。 第101章 夏家如此大方,我可不能掉链子! “这是夏长海大哥从外面买回来的。”王如海说道。 “买了好大的一罐子呢。”他边说边用手比划著名大小。 这话一说出来,本来就眼馋的小朋友们,更是馋得直咽口水。 不光是小朋友,不少年轻人和老人也感觉嘴里的唾沫不受控制地分泌了起来。 之前王如海没说出名字的时候,大家还真没反应过来。 一听到“麦乳精”这个名字,谁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呀! 怪不得味道这么好闻呢。 原来是麦乳精! 麦乳精,在 80年代,那可是食物中的“贵族”,营养品里的“尖子生”,走亲访友时的“硬通货”。 在那个年代,拿著麦乳精去拜访亲友,那场面,就跟后世直接送手机差不多。 当然,一罐 50元的价格,也让绝大多数家庭望而却步。 一般情况下,也就老人和小孩能在特殊节日里喝上那么一小口。 平时根本没人捨得喝! 整个寧夏村,估计也就夏家和王家捨得把这玩意儿给小孩当饮料喝。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大家在眼馋的同时,也有人满心疑惑: “如海,夏长海大哥买这么多麦乳精干什么呀?” “这东西放久了,要是没喝完,受潮可就结块了。” 王如海挠了挠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他们说,好像是打算餵什么动物,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眾人听了,纷纷惊讶道:“啊?” 这是什么情况? 有人竟然打算用麦乳精餵熊? 要知道,麦乳精这东西,人都快吃不起了,夏家居然想著拿去餵熊? 这也太不懂得节俭了吧! 不是说那家人一向行事低调吗? 都用上麦乳精餵熊了,这还能叫低调? 不过,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关键在於,王如海提到的是“钓熊”! 熊又不是鱼,什么时候能用“钓”这个字来形容对付熊的方式了? “钓熊”这种说法,简直闻所未闻。 一时间,眾人都觉得王如海肯定听错了。 夏长海表示,应该是“猎熊”,而不是“钓熊”。 就连王如海自己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他也觉得“钓熊”这说法实在太奇怪了。 可他当时確实清清楚楚听到的是“钓熊”啊…… 看著王如海一脸迷茫的样子。 不知怎么的,大家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要是夏长海去做这件事,说不定真能钓到熊! 暂且不说王如海那边的情况。 在夏家小院里,同样的疑问也在孙大娘脑海中浮现。 她这次登门,是想跟李驍说说最近的情况。 媒人终究只是负责牵线搭桥、筛选介绍。 真正能拿主意的,还得是男方。 对於孙大娘的到来,李驍表现得十分热情。 还亲自给孙大娘冲了一大碗麦乳精,这让孙大娘觉得特別有面子。 想想看,十里八乡的,哪家会给媒人冲麦乳精喝? 也就只有我孙大娘能有这待遇! 什么叫有排场? 这就是! 看今后还有谁敢说,孙大娘我家闺女不是寧夏村的头牌红人! 孙大娘心里早就盘算好了,等回村后,一定要把这段经歷好好吹嘘一番。 男方招待媒人,用的竟是麦乳精,而且还是大海碗盛的。 就问,你可曾见过这般阵仗?! 正当孙大娘畅想未来的风光地位时,突然,一股浓郁得难以形容的麦乳精香气从外面飘了进来。 这股香气,比她正喝著的这碗麦乳精浓郁数十倍! 那种感觉,仿佛有人直接在院子里倾倒了一整罐麦乳精! 她和李晓娟对视一眼,立刻起身,出门查看是怎么回事。 门一打开,就看见夏长海与王喜栋在院子里忙碌著。 夏长海握著一根木棍,在一个桶里不停地搅拌。王喜栋则拿著一罐麦乳精,配合著夏长海,往桶里倾倒。 期间,夏长海还不时拿起旁边的蜂蜜、白,以及一些瓶瓶罐罐,一股脑地往桶里加。 那浓郁的香气,正是从这个桶里飘散出来的。 看到李晓娟和孙大娘,夏长海与王喜栋转过头,咧嘴一笑,隨后又接著忙手中的活。 “哟,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怎么能把麦乳精往这里面倒呀!” 孙大娘看著那罐见底的麦乳精,心疼得直喊:“长海他娘,你可得管管,可別由著他们糟蹋好东西!” 李晓娟倒是一脸淡定,轻声安慰道:“没事儿,小孩子闹著玩呢,咱顾咱的,別管他们。” “那东西家里还有好几罐呢,大娘要是不嫌弃,走的时候带一罐回去。” 事关儿子的终身大事,李晓娟可不会小气。 当然,这和故事的主题並没有什么关係。 之前夏长海买回来麦乳精,当晚就用掉了两罐。 那小子非要用麦乳精做馒头吃。 嘿,你还別说,做出来的味道还真不错。 香甜软糯,蒸出来还特別有弹性。 就是成本太高了,两罐麦乳精,抵得上普通工人近两个月的工资了! 这么高成本的馒头,估计在寧夏村往前数 100年,他家也是独一份。 李晓娟对儿子败家这事並不担心,凭以往的经验,夏长海做事,就没亏过! “行了行了,隨他们折腾,外面冷,咱进去接著说刚才的事儿。” 言语间,李晓娟拽著孙大娘,再度迈进屋內。 直至孙大娘抱著麦乳精离开,仍未从方才的惊讶中缓过神来。 她实在难以理解,李晓娟口中的麦乳精与熊猫究竟有何关联。 不过孙大娘能確定一件事: 夏家,远比她想像的富有!! “本想著找个条件稍好点的人家,可眼下这情况……” 孙大娘自嘲地笑笑,就这条件,甭说寧夏村附近十里八乡,就算是市区也难寻啊!! “看来得调整下挑选標准了,夏家这条件,估计不怎么看重女方家物质条件,人品和相貌才是关键!!” 想到这儿,孙大娘顿感身上压力骤减。 这年头,条件好的对象不好找。 但人品、相貌出眾的,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夏家如此大方,我可不能掉链子!!” 瞧著怀里尚未开封的麦乳精,孙大娘忍不住盘算。 第102章 野兔虽难抓,但胜在成本低! 眼瞅著年关將至,拿这东西招待亲友,面子不得涨上天?? 孙大娘的到访並未打乱节奏。 夏长海吩咐王喜栋,將满满一罐麦乳精全倒入铁桶,待其充分溶解后,又把桶埋入雪地。 外界的严寒,使铁桶温度急剧下降。 没过多久,桶里的液体便开始慢慢结冰。 这时,夏长海又插入一根刀片。 “老大,这真能弄死熊猫?”王喜栋忍不住发问。 “直接弄死肯定不行。”夏长海捏著鼻子,小心將麻醉剂混入冰中,“要是一切顺利,能让它麻醉沉睡。” “到时候让青龙配合,十拿九稳!!” 夏长海大致给王喜栋解释了这东西的原理。 其实这是种颇为古老的捕熊方法。 方法很简单,就是把锋利刀片冻在冰块里,而且冰块中掺有不少血液。 熊闻到血腥味,就会本能地舔舐冰块。 过程中,刀片会划伤熊的舌头致其流血,而血腥味又会进一步刺激熊的食慾,让它更加用力舔舐。 在寒冷的侵袭下,熊瞎子的痛觉变得迟钝,故而不会激烈反抗。 待冰块融化殆尽,熊瞎子往往会因出血而体力大减。 古人缺乏枪枝,便採用这种手段来最大程度削弱熊瞎子的战斗力。 夏长海为增强效果,在冰块中额外掺入麦乳精、蜂蜜、白,甚至还有麻醉剂。 这並非他小题大做,此次他要对付的,是一只体重超 800斤的棕熊。 面对如此重量级的对手,常规方法的效力大幅缩水,顶多只剩五分之一。 夏长海寧愿多些钱財,也不愿让自己和王喜栋涉险。 “稳妥起见,我们先上山抓几只野兔回来。”夏长海提议道。 所谓跳猫,指的就是野兔,因其行动时一蹦一跳而得名。 熊瞎子不挑食,各类肉食皆可入口,但它们对野兔尤为青睞。 其一,野兔的肉质鲜嫩肥美,口感绝佳。 其二,野兔行动敏捷,极难捕获。 野兔短时间內的衝刺速度可达每小时 50千米,並不比熊瞎子慢。 而且它听觉敏锐,老远就能察觉熊瞎子的动静。 熊瞎子能制服野猪,却难以抓住野兔。 平时难以吃到,所以野兔对熊瞎子来说格外稀罕。 当然,人抓捕野兔也並非易事。 听闻夏长海之言,王喜栋面露迟疑:“老大,要不换个猎物?” “野兔虽难抓,但胜在成本低!” 山里人想猎捕野兔,用枪並不现实,野兔目標小且行动敏捷,难以瞄准。 一般而言,只能靠下药或者设夹子。 然而这两种方法效率低下。 有时甚至十天半月才能捕获一两只。 他们等不起。 夏长海说:“別担心,我有办法。” 野兔难抓? 那是因为没掌握诀窍! 在夏长海看来,野兔是山里相对容易捕获的猎物之一。 如果不是数量太多的话加上个体小皮毛也不值钱的话,他还抓什么熊瞎子和野猪啊! 光是抓兔子就能赚大钱。 俗话说,不同的动物都有各自独特的生存方式和活动规律。就像蛇在前行时,会沿著特定的路线蜿蜒游走;老鼠也有它们习惯的路径穿梭。 野兔同样如此,它有著相对固定的活动路线。 夏长海之前遇到过紫貂,紫貂在行动的时候,也喜欢沿著同一条路径走。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紫貂很少会改变这条路线。 不过,野兔和其他嚙齿类动物相比,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 野兔在行动路线的选择上,表现得特別执著,甚至可以说是“一根筋”。 紫貂虽然也有固定路线,但出发的时候,常常会有些变化。今天可能走 a路线,明天也许就换成 b路线,后天说不定又选择 c路线了。 野兔却不一样。 只要野兔认定某条路线是安全的,它就会一直沿著这条路线走下去。 直到这条路线不能满足它的需求,或者出现了意外情况,它才会改变路线。 所以,要是发现一条路径上有新鲜的野兔足跡,基本上就能確定这一带有野兔出没。 和其他人常用的捕兽夹不同,夏长海的跳兔套子是他自己动手製作的。 他找了一根大约 50公分长的铁丝,把其中 20公分弯成一个圈。这个圈的大小需要根据野兔的体型来调整,野兔体型越大,圈就得越大,剩下的部分则把它拉直。 做好这些后,再把铁丝绑在树枝上。 这样,一个跳兔套子就製作完成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起做了七八十个跳兔套子,隨后带著这些套子向山上走去。 野兔的数量很多,和老鼠的数量不相上下。他们俩刚走出不到半里地,就在一大片柏岗子上看到了密密麻麻的脚印。 其中,野兔那独特的三瓣形脚印,辨识度非常高。 夏长海仔细观察这些脚印,发现它们的行进方向是从岗子底部往顶部延伸,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树林中。 俗话说“野兔出窝,逢高必爬”。 野兔要是没吃饱肚子,是不会下山的。 要是时间再早一点,这个时候就可以下套抓野兔了。 但现在这个时间,大多数野兔都已经出门,跑到山上的林子里去了。 如果现在把套子布置在这儿,那就得等到明天才能有所收穫。 夏长海可不想等这么久。 “走,我们去另一边找找看。” 既然有野兔上山的脚印,那肯定也有下山的脚印。 於是,他们俩绕到岗子的另一侧,果然发现了大量往山下走的野兔脚印。 这里正是夏长海想要找的地方。 “喜栋,你注意听我说的位置。要把套子放在脚印上,铁丝圈距离脚印大概 5- 10公分,脚绊要弄长一点……” 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给王喜栋讲解布置套子的关键要点。 其实布置套子也不是很难,就是把跳兔套子插在脚印两边,把铁丝圈放在脚印上方大概 5- 10公分的位置。 野兔在行进的时候是蹦蹦跳跳的,如果运气不好,它的脑袋就会正好钻进那个圈套里。 它的原理和传统的野猪套差不多,野兔受到惊嚇后不会往后退,只会拼命地往前冲。 然而,铁丝圈只能卡住野兔的脑袋,却容纳不下它肥硕的脖颈和后腰。 第103章 老大,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吧 野兔越是挣扎用力,铁丝圈就勒得越紧。 一旦到了这种地步,野兔就像掉进瓮里的鱉一样,只能被困在原地,等待死亡。 当然,这一系列过程说起来好像很顺利,一气呵成。 但实际上,成功捕获野兔的概率大概只有 10%- 20%左右。 虽然这个概率比常规方法要高不少,但其中运气成分也占了很大比例。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捕获野兔,就得靠运气和经验了。 夏长海与王喜栋了两个小时,在每处有野兔脚印的路径上都安置了 3个野兔套。结果王喜栋逮到一只野兔,夏长海这边竟然逮到了三只。 一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们俩才再次出门去查看之前设的套子。 他们顺著之前留下的踪跡,来到了设套的地方。 远远地望去,就发现了有收穫。 “老大,你看那边!” 王喜栋兴奋地叫嚷著,说完就朝著那边跑了过去。 没过一会儿,王喜栋就拎著一只兔子回来了。 此时这只兔子还没有死,只是两条后腿因为血液循环不畅,有点麻木了。 夏长海接过兔子,熟练地解开铁丝圈,他手上垫了点东西,估量了一下,这只兔子大概有 5斤重,个头不算小了。 他捏住兔子的脊椎,稍微用力一拧。 只听“嘎巴”一声,兔子的脊椎就断裂了。 夏长海可没有那种“兔子那么可爱,怎么能吃”的想法。 实际上,对於种地的庄稼人来说,没有谁会喜欢兔子。 兔子的繁殖能力特別强,而且食量还很大,从早到晚不停地吃,边吃还边排泄。 要不是兔子没有翅膀,简直就跟蝗虫没什么两样。 夏长海隨手把兔子丟进了挎兜。 第一个套子就有收穫,这算是开门红,是个好兆头。 夏长海满心期待,想看看今天到底能抓到多少野兔。 之后,他们俩分开行动,夏长海和王喜栋开始逐个查看套子。 有些套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原因很明显,比如套子设置的高度不对,或者野兔没有走那条路线,又或者时间点不合適等等,各种各样的状况都有。 这也是夏长海在每条路径上都多放几个套子的原因。 有些套子有被触动过的跡象,但是却没有逮到兔子。 很明显,可能是野兔没有完全钻进铁丝圈,只是擦到了一点边,又或者乾脆是其他动物触碰的。 当然,这其中也和猎物体型大小有关係。 夏长海设置的铁丝网高度,本来就是把 4斤以下的小兔排除在外的。 他只要年轻、健壮且健康的野兔。 谁能想到那只鼬獾不挑嘴呢,既然做了这事儿,那就儘量做到完美。 30分钟后,两人在大柏树下碰面了。 他们总共设置了七十个套子,最后一共逮到了 11只半野兔,还抓到了 1只野鸡。 这些野兔清一色都是 4斤往上的大野兔,最大的一只估计有 7斤重。 这只野兔的个头可真不小。 夏长海特意留了一只活的野兔,想著带回去给几个小傢伙逗著玩。 “老大,这野鸡是从哪儿来的呀?”王喜栋看著夏长海手里的野鸡,满脸疑惑地问道。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也不清楚。” 谁能想到会有野鸡钻进捕野兔的套子里呢?夏长海看到那只野鸡蹲在原地,冲他咕咕叫的时候,也是十分诧异。 这只是个套子,又没有放诱饵。 怎么就会有野鸡钻进去呢? 想来想去,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这只野鸡自己想寻死。 至於那半只野兔,是王喜栋带来的。从伤口的牙印判断,应该是被黄皮子吃了一半。 別看黄皮子个头不大,但是凶狠起来,连比它大好几圈的老鼠都敢攻击! 夏长海亲眼见过一只小黄皮子不停地扑咬一只比它大好几圈的老鼠。 最后黄皮子居然还成功把老鼠咬死了! 那场面,简直让人难以想像,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不会相信。 按照常理来说,黄大仙吃剩的东西,打猎的人是绝对不敢要的。 黄皮子和山林间常见的老虎、狼、狐狸不一样。(老虎吃剩的猎物叫虎栈,狼吃剩的猎物叫狼栈) 那些动物吃剩的猎物没什么特別的讲究。 但是黄皮子却很邪性,自古就有黄大仙的传说,谁也不知道拿了它碰过的东西会怎么样。 不过今天不是夏长海占黄皮子的便宜,而是黄皮子占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便宜。 一码归一码,真要论收穫,也轮不到夏长海与王喜栋来评价。 看著地上那一小堆野兔,王喜栋眼睛都亮了。 野兔虽然体型不算大,皮毛也不太值钱,但是好在捕猎的难度比较低。 一天就能抓到十多只,那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能抓几百只? “老大,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吧。” 夏长海看了王喜栋一眼,心里琢磨著这小子到底在想什么。 故意问道:“来这儿做什么?” “抓野兔啊。” “抓野兔干什么呢?” 王喜栋想都没想,下意识地回答:“拿来吃啊。” 这一问,让王喜栋自己愣住了。 他眨了眨眼睛,突然反应过来,好像確实是这么回事儿。 自己又不缺吃的,野兔又卖不了多少钱,费这么大劲抓它做什么呢? 这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嘛。 这个念头一闪过,就被他拋到了脑后。 看到王喜栋不再坚持,夏长海淡淡地笑了笑。 他能理解王喜栋刚才的想法。 这就好比钓鱼,很多钓鱼的人就是这样。 因为一次钓了不少鱼,就天天跑去钓鱼。 可钓上来的鱼又不吃。 这种情况一开始就得制止。 不然就像抽菸上了癮一样,到时候想戒掉就难了。 要是在平时,夏长海也不会阻拦王喜栋,毕竟野兔好歹也是肉。 在这年头,谁家会嫌肉多呢? 就算自己不吃,拿去送人也是一份人情。 但现在,年关快要到了。 这个时候要是老是往山上跑,说不定会出什么事。 可別以为不会有事发生。 山里的情况就像天气一样,变化多端。 没看到夏长海每次进山都背著猎枪吗? 越是经验丰富的猎手,对大山就越是敬畏。 第104章 吃的差点没关係,关键是得让它们到时候有力 反而是那些刚入行的新手,总觉得自己运气好,什么都不怕。 这种人最容易出事。 夏长海可不想因为几只不值钱的野兔,就惹出麻烦来! 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实际上,如果不是陈道的身份特殊,夏长海也不会接这趟製作標本的活儿! 话题有点扯远了。 当夏长海与王喜栋扛著两只肥硕的野兔回到家时,可把婆媳俩嚇了一跳。她们心里明白,抓野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夏长海把最大的那只野兔递给夏子梅和王於婷玩耍,又从剩下的野兔里挑出四只,说道:“妈,这几只您帮我把皮剥了就行,不用开膛。剩下两只我给朱爷送去。” “夏大哥,我跟您一起去吧。”王如海连忙说道。 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主动? 王喜栋踢了弟弟一脚,没好气地说:“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拜了朱爷为师,现在没事就往山上跑,学习打猎呢。” “这是借献佛啊。” 听了这话,夏长海笑了,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机灵。 “行,拿去吧。” 夏长海把两只野兔递给王如海,接著又拿出一罐麦乳精,自言自语道:“既然拜了师,上门可不能空手。” 王喜栋看到这一幕,也反应过来了。 虽说在这年头拜师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有些规矩还是要遵守的。 这可不只是单纯学本事的问题,还关係到王如海以后的人品。 王家可不能占別人的便宜。 “如海你等著,我再去拿点东西,和你一起去。”王喜栋说完,一下子翻过墙头。 周秀琴也喊道:“菸酒也带上。” “知道了。” 王如海看著这阵仗,一脸无奈。本只想占个小便宜,怎么感觉事情闹大了。 先不说王如海心里有多纠结,王喜栋带著他去朱爷家后,夏长海就回家继续忙活。 夏长海没让母亲和周大娘动手,自己亲自操持,把四只野兔去毛剥皮,然后用锤子砸成肉泥,全部倒进那个特殊的容器里。 至此,对付熊羆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接下来只要在铁桶外面静静等著熊来就行了。 看著墙角那几只正在啃咬兔皮毛的猎犬,夏长海低声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明天的表现了……”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 就像过去每次进山打猎一样,夏长海早早地起了床,开始准备狩猎的各项事宜。 他认真地把绑腿扎紧,一颗一颗仔细查验子弹,对枪械进行全面检查,哪怕是极其微小的地方都不放过。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寧愿多些时间反覆检查,也绝不想因为疏忽而留下隱患。 在不懂行的人看来,打猎似乎很简单,不就是上山,找到猎物,然后把它抓住嘛。听起来是不是挺容易的?但实际上,这种想法就跟“把大象放进冰箱只需三步(打开冰箱门、塞进大象、关上冰箱门)”一样荒谬。要是真有人这么去做,结果会怎样,大家心里都清楚。 夏长海常说,打猎是一门大学问,其中涉及地理、生物、药理、天文等好多领域的知识。狩猎经验越是丰富的猎手,对大山就越是充满敬畏之心。他们从来不敢说某次打猎就一定能顺顺利利、稳稳成功。 相反,像之前周国民那样,有点自负、傲气的人,夏长海见过不少。这些人在某些方面可能確实能力很强,比一般人厉害得多。然而,正是这份过人的能力,往往让他们没有好下场。如果没有与之匹配的心態,迟早是要吃亏的。 再看夏长海这边。除了仔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还有一件事他特別上心,那就是餵狗。没错,就是给猎狗准备早餐。以前上山打猎的时候,要么不给猎狗餵早饭,让它们保持一定的飢饿感。因为猎狗追逐猎物本质上是捕食行为,饿的时候捕猎的积极性更高,效率也最高。通常就是让李晓娟隨便准备点简单的食物,像肉汤泡饭、粘豆包或者土豆汤之类的,没什么特別的讲究,就是给猎狗隨便吃点,垫垫肚子,不用餵饱。 可今天不一样,夏长海亲自下厨,燉了一锅肉汤,还往里面加了好多白和蜂蜜。 食物的量並不多,几条猎狗一分,每条也就只能勉强分到一两碗。 而且大多都是汤汤水水,別说肉块了,连骨头都没几根。 但即便这样的伙食,对猎狗来说已经相当奢侈了。 很多人都负担不起这样的伙食! 王喜栋端著一个大海碗,喝著辣汤,开口问道:“老大,今天怎么给它们准备这么好的吃的?” “不是说上山前不能让猎狗吃太饱吗?” 不光猎狗馋得不行,就连旁边的小孩,闻到这香味都想来一碗。 夏长海蹲在一旁,看著几条猎狗狼吞虎咽地吃著,说道:“今天的任务不好办,吃的差点没关係,关键是得让它们到时候有力气干活。” 王喜栋点了点头,也没再多想,隨口应了一声。 不过,王喜栋没注意到,夏长海说完这话时,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夏长海准备这么丰盛的早餐,一方面確实是想让猎狗体能更好。 上辈子夏长海带著猎狗上山围猎之前,总会请专业的人给猎狗调配营养餐。 营养餐里的各种营养成分,都是根据每条猎狗的具体情况,专门一对一调配的。 必要的时候,还会加一点点兴奋剂。 有数据显示,用这种方式餵养猎狗,能让它们的捕猎成功率提高 15%- 30%。 但这辈子,条件有限,夏长海没办法像以前那么讲究。 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用分来暂时替代肾上腺素。 这效果肯定比不上兴奋剂。 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对吧? 而且这些食物大多是汤汤水水,不会让猎狗有饱腹感。 等猎狗吃完,刚好能让它们精神振奋一些。 这是夏长海跟王喜栋说的理由。 还有另一个原因,夏长海没说出来。 第105章 要是真出了意外,这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顿饭! 那就是这次围猎,很可能会有猎狗回不来。 没错,夏长海担心这次打猎,会有猎狗在过程中遭遇不测。 周国民的那群猎狗够厉害了吧? 它们之间的配合和默契,简直达到了极致。 夏长海估计,要是能在进林场前解决掉周国民,那大块头就没机会动手了。 就凭那群猎狗的本事,肯定能把事情办妥! 可就是那么厉害的一群猎狗,遇到那头熊羆,最后却全军覆没了! 那条脊椎断裂的狗虽然当时没死。 但受了那么重的伤,也活不了多久。 夏长海心里明白,周国民同样清楚这一点。 周国民不愿意和夏长海一起去打猎,一方面是担心之后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也是想多陪陪自己的猎犬。 一只快不行的猎犬,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主人格外珍惜! 为了这次狩猎,夏长海做了很多准备。 准备了麻醉剂,也计划好了抓野兔的事,各个方面都安排得很细致。 可即便做了这么多,他还是不敢確定一切都会顺利。 谁也不知道那头熊羆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强。 万一上次那头熊羆根本就没使出全力呢? 这不是没有可能。 直到现在,夏长海都没搞清楚那头熊羆的真实实力。 熊羆的体重每增加 100斤,战斗力就会大幅提升。 800斤的熊羆和 1200斤的熊羆,实力相差巨大。 要是那头熊羆的体重超过了夏长海的预估。 到时候就只能靠青龙它们拼命了。 对付熊这种动物,尤其是熊羆,没有哪个猎人能保证自己的猎狗绝对安全。 “要是真出了意外,这就是它们的最后一顿饭!” 这就是夏长海心里犹豫的原因。 他特別害怕因为自己判断失误或者准备不充分,害了青龙它们的命! 就在这个时候, “汪汪~” 平时很高冷、不爱理人的大黄叫了两声。 夏长海顺著声音看过去,和大黄对视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平时懒洋洋的大黄,此刻眼神里竟然透著几分锐利。 这种眼神他很熟悉。 之前在朱爷身上就见过。 这让他想起朱爷曾经对王喜栋说过的话: “好狗,就应该死在山上,马革裹尸!” 等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夏长海带著王喜栋,直接朝著那片长满核桃树的岗子走去。 这次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他们俩行事特別小心。 一开始就解开了狗绳,让青龙等几条狗在前面探路,而且故意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夏长海还直接把 56式半自动步枪的保险打开了,时刻保持警惕,准备应对隨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上次遇到的那头熊羆就已经够厉害了,要是再来个更难对付的傢伙,那可就真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了! 两个时辰过去了,他们带著狗来到了上次遇到熊羆的那个山岗附近。 那里有三个小坟包,特別显眼。 青龙它们好像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围著坟包转了好几圈,嘴里时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和老朋友打招呼,又像是在表达对逝者的悼念。 等猎狗们回来,夏长海拿出上次从熊羆身上弄来的一撮毛,让青龙闻了闻,然后指引它朝著后一条狗洞所在的那条路走去。 “追!” 听到夏长海的命令,青龙马上低下头,在地上闻了起来。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在这大山里,有三种动物留下的气味特別浓烈:一种是臭鼬,一种是野猪,还有一种就是熊瞎子。 熊瞎子在这“三臭”里是最特別的。 臭鼬和野猪是排泄出来的味道很刺鼻,臭鼬的屁、野猪的尿,那味道,闻过一次就不想再闻第二次。 可熊瞎子自身就带著一股味儿。 它走过的地方、蹭过的树,就算过了好几周,那些味道还是能让嗅觉灵敏的动物感到害怕。 在大兴安岭这边,很多猎人平时会收集熊瞎子的粪便,晒乾后磨成粉末,洒在衣服上或者丟进火堆里,既能驱赶蚊子,还能嚇唬其他野兽,比一些专门的驱兽药都管用。 这也是夏长海不担心跟丟那头熊羆的原因。 果然,青龙只是简单闻了一圈,就找到了熊羆离开的方向。 “汪——” 发出信號后,它一下子就冲了出去。 其他四只猎狗看到后,也紧紧跟在后面。 和夏长海之前猜测的一样,那头熊羆没离开这片岗子,他们二人五狗从岗子东坡一直追到西坡。 隨著离熊羆越来越近,青龙它们也越来越兴奋。 看到这种情况,夏长海不敢再让青龙它们隨便行动了。 熊瞎子还没虚弱到任人宰割的地步,要是让猎狗们贸然衝上去,说不定会被熊瞎子伤到! 把猎狗安顿好之后,夏长海对王喜栋喊道:“喜栋,生火!” “好嘞!” 王喜栋没有像找金子时那样,堆起一大堆篝火,只是搭了一个简单的行军灶。他挖了个小坑,放上几块石头,再把锅架在上面。不到十分钟,行军灶就搭好了。 夏长海把隨身带著的几块红放进锅里,火焰舔著锅底,红慢慢融化、沸腾,然后变得焦糊。与此同时,那股淡淡的焦甜味道在空气中散开。这正是夏长海想要的效果。毕竟,主动出击不如守株待兔。 大家都知道,熊瞎子喜欢吃甜的。尤其是在食物短缺的冬天,这种习性表现得更明显。实际上,要不是这个季节大多数熊瞎子都在冬眠,夏长海可不敢这么明目张胆。谁知道招来的是一头熊,还是一群熊呢!要是只有两三只熊,夏长海觉得自己还能脱身。可要是三只以上,除非当场激发特殊能力,不然可就真的麻烦大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躲在暗处,紧张地盯著。当行军灶下的火焰因为木材烧完渐渐熄灭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与此同时,青龙它们好像也感觉到了危险。它们全都站了起来,耳朵竖得高高的,紧紧盯著一个方向。嘴角微微抖动,露出锋利的牙齿,摆出攻击的架势,这是猎犬进入战斗状態才有的样子。要不是夏长海紧紧拉住狗绳,它们早就衝出去了。 嗷~隨著一声熊吼,一只比他们之前见过的熊都要大得多的棕熊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只看了一眼,夏长海就忍不住暗暗吸了口凉气。这头熊远不止 800斤! 第106章 老大,要不咱撤了吧,没必要跟这头熊硬拼 按照经验,千斤重的熊体长在 2.5- 3米之间,可这只明显超过了这个范围。起码有 1400斤!夏长海暗自庆幸自己没衝动,没有解开狗绳。 就这头巨熊的体型,別说周围这几条狗,就算青龙它们一起上,大概率也是打不过的。 上次林场组织 20只猎狗围猎 700斤以上的熊,最后都输得很惨。更何况眼前这只超级巨熊呢?“就这体型,別说 20只,30只猎狗上去也是白白送死!” 猎狗围猎野猪的时候,周围越空旷、地面越崎嶇对它们越有利。 但要对付熊瞎子,周围环境可不能太空旷。最好是有很多树桩,地面还得平坦,这样才能限制熊瞎子的行动。 毕竟,熊瞎子那一对大爪子,碰一下就得受伤,撞上了可就性命难保,就算猎狗再多,也不够它打的! 再看现在的场景。也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遇到厉害的对手了,那头熊大摇大摆地来到现场,脑袋晃了晃,左右看了看,就直接朝著行军灶走了过去。 它根本不在乎还带著余温的柴火堆,一巴掌就把行军灶拍散了。瞬间,架在上面的铁锅被拍到了旁边的雪堆上。 “滋滋~” ……现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冰冷的积雪和铁锅接触,腾起一团白雾。这景象让熊愣了一下,不过没一会儿,它就不再理会,大步走过去,伸出大舌头对著铁锅舔了起来。 那比蜂蜜还甜的味道,让它特別兴奋。要知道,这种美味在秋天都很难吃到! 然而,没兴奋几秒钟,那甜美的味道就没了。“嗷~” 这变化让熊非常生气,它一边用爪子扒拉著铁锅,想找到更多好吃的,一边伸长脖子在空气中不停地闻。 躲在暗处的夏长海紧张得全身肌肉都绷紧了,手里紧紧握著 56式半自动步枪,大气都不敢出。 要知道,熊的嗅觉是人类的 2100倍,比猎狗还灵敏,几公里外腐肉的味道它们都能闻到。虽然出发前做了特殊处理,但夏长海还是担心熊会发现他们。一时间,空气好像都凝固了。 还好,熊闻到了別的诱人的味道。看到熊转头去舔旁边加了料的冰块,夏长海才暗暗鬆了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发现了! 面对一头 1400斤的棕熊,仅凭一桿枪和五条猎狗,根本没办法让王喜栋和自己安全离开。青龙它们也没办法爭取到足够的逃跑时间。 在死里逃生的庆幸之余,夏长海又开始纠结起来:“现在到底要不要撤退?” 是的,现在夏长海已经打算放弃这次围猎了。 原因很简单,就是这头熊实在是太大了! 夏长海心里琢磨著,这头熊再怎么重,顶多也就 1000斤出头。 他估算了一下,极限也就是在 1100斤到 1200斤这个区间,1200斤绝对就是最重的情况了! 之前他所做的一切准备,都是按照这个重量预期来进行的。 可眼前的实际状况,却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这头重达 1400斤的棕熊,根本不是他那些准备能对付得了的! 夏长海前世也曾参与过猎捕体重超 1400斤棕熊的活动,但那是怎样的配置啊? 开著改装过的吉普车,有直升机协助,手里拿著雷明顿 700步枪,身后还跟著专业的医疗团队和安保团队。 在北欧组织一次类似的狩猎活动,成本大概在 50万- 80万美元之间。换算成这个年代的人民幣,那可是好几千万! 这数字大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要是有这么多钱,夏长海还用得著打猎吗?直接把机械厂买下来,让父亲安享晚年多好! 话说回来,也没听说过生產事故会跟保安有什么关係,这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总之,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夏长海觉得这次狩猎的风险高得离谱。 这已经不是冒不冒险、狩猎过程中死伤多少的问题了。 稍有差池,夏长海自己都可能把命搭在这儿! 王喜栋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对夏长海说:“老大,要不咱撤了吧,没必要跟这头熊硬拼。” 说话的时候,他眼睛紧紧盯著那头正抱著加料冰块吃得津津有味的棕熊,左手在身上不停地擦著,才过去十几秒,他整个人就被冷汗湿透了。 夏长海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说道:“再观察一会儿吧。”他心里还抱著一丝侥倖。 说不定这头熊没看起来那么厉害呢?又或者这熊对麻醉剂特別敏感,只是还没发作? 夏长海可不是那种轻易就放弃的人。 他接著又说:“就算要撤,也得找个安全的时机。” 现在这头熊正吃得开心呢,要是他们弄出什么动静,熊以为他们是来抢食物的,那后果…… 估计用不了多久,棕熊吃人的消息就得在附近的村子里传开了。 就这样,夏长海和王喜栋躲在灌木丛后面,远远地看著那头棕熊疯狂地舔著加料冰块。 事实证明,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方法还真挺管用。 夏长海能看到有鲜血从熊的嘴角流下来,滴落在雪地上,晕染出一朵朵梅形状的痕跡。可那头熊却一点都没发觉,还在不停地舔著冰块。 但问题是,熊的反应和夏长海之前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那冰块的体积明显缩小了三分之二。 然而,事情並没有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 就好像掺在冰块里的麻醉剂失效了一样! 这让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嘆气,看来这次狩猎行动只能放弃了。 就在夏长海打算和王喜栋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 现场突然发生了变化。 在距离棕熊五十米左右的地方。 两个穿著猎人服装的“熟人”,从一处灌木的拐角处走了出来。 更准確地说,他们还带著几条猎狗。 想像一下,你正在家里吃饭,几个陌生人突然推门进来,你会是什么反应? 棕熊抱著加冰的肉块,呆呆地看著离自己很近的猎狗和猎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夏长海的麻醉剂並不是完全没有效果,只是效果不太理想。 第107章 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本来就有点晕乎乎的棕熊,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此刻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而同样被嚇得手足无措的,还有袁家兄弟。 没错,就是之前去掏熊仓没成功,还差点丟了性命的袁天杰和袁天伟。 看著眼前这头又大又嚇人的棕熊,兄弟俩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 “大……大哥,现……现在该怎么办啊?”袁天伟浑身不停地颤抖,说话都开始结巴了。 眼前的场景,一下子让他想起了之前那段可怕的经歷。 袁天杰紧紧咬著牙,努力压制著內心深处不断涌起的恐惧。 他小声说道:“咱们慢慢往后退。”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一开始,他们只是想跟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 要是捞不到好处,给他们添点麻烦也行。 却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在山岗上晃悠了好几个时辰,夏长海和王喜栋这边什么都没打到也就算了。 刚才袁天杰还在抱怨,说自家带来的猎狗太胆小了。 人都跟不上,更別说追踪猎物了。 为了这次狩猎,他还专门去借了一把 16號猎枪! 原本想著这次能大获丰收,打几只值钱的猎物回去,要是能打到熊瞎子就更好了,这样就能挽回他们在村子里的名声。 上次掏熊仓失败,他们成了村里人的笑料。 甚至有人传言,说他们被熊瞎子嚇得狼狈逃窜,所以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谁能受得了啊? 男人在爭斗中输了可以,但绝不能让人觉得胆小懦弱。 要是“胆小鬼”的名声传出去了,哪个女人会看得上他们? 这也是他们一直对夏长海心怀怨恨的原因之一。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结果现在情况反转,那几条笨狗倒是给他们找到了猎物,而且还是个体型巨大的傢伙。 这原本可以说是最完美的收穫了。 可问题在於,这猎物是不是太大了点? 袁家兄弟也多次上山打猎,可他们从来没见过体型这么大的熊瞎子! 这头熊单单体长就超过 3米…… 那熊掌,大得让人难以想像! 就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別说现在只有一把 16號猎枪,就算给他们每人都配上一把 56式半自动步枪,他们也不敢轻易上前! “一定要稳住,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兄弟俩眼睛死死地盯著那只暂时没动、还在发愣的熊,在心里默默祈祷。 只要能和熊拉开一点距离,他们就能脱离熊的视线范围。 到时候撒腿就跑,赶紧回家。 这样主动权就能重新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了。 袁天杰可没打算开枪嚇唬熊。稍微有点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在山里遇到熊瞎子,尤其是体型较大的那种。 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千万不能做出刺激熊的举动,哪怕是稍微大一点的动作都不行。 想要保住性命,就得正面对著熊瞎子,然后慢慢地往后退。 熊瞎子和野猪、大个子动物不一样。 它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听到枪声不但不会逃跑。 反而会立刻朝著枪声的方向衝过去。 除非能保证一枪就把熊瞎子打死,否则要是不想丟了性命,就得老实点! 只要能在熊瞎子发动攻击之前,儘快离开它的视线。 一般来说就不会有危险了。 不得不说,袁家兄弟的心理素质还真不错。 换做其他人,这个时候可能连站都站不稳,更別说往后退了。 但他们还能保持身体稳定,一点一点慢慢地往后挪动。 整个过程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这让躲在暗处观察的夏长海都不禁对他们另眼相看。 因为之前有过节,他本来就不喜欢袁家这哥俩。 然而! 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如果把自己放在他们那个处境。 说不定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比袁家这两兄弟应对得更好! 毫无预兆地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遭遇棕熊,那种心理上受到的衝击,只有亲身经歷过的人才能体会到! 这又不是玄幻小说里的世界,不存在“生死之间虽然充满危险,却也隱藏著巨大机缘”这种设定。 一旦脑袋受伤流血,可不会像小说里那样打通奇经八脉,只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危险,容不得有半点轻视。 在人类的基因里,早就刻下了对熊、虎、蛇这些危险生物的警惕。就像老鼠天生怕猫一样,人类只要看到这些像天敌一样的生物,本能就会让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这种源自本能的恐惧,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克服的。 袁家兄弟袁天杰和袁天伟,一步,两步,三步……他们放慢呼吸,努力让上半身保持稳定,双脚小心翼翼地往后移动。 而那头棕熊此时还没缓过神来,抱著冰块,直勾勾地盯著袁家兄弟,没有做出任何攻击的动作。照这样的情况,只要再多给他们一点时间,二人就能脱离棕熊的攻击范围。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袁家兄弟考虑得已经很周全了,可终究还是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袁天杰和袁天伟採取的应对方法没有任何问题,执行得也非常到位,可以说是野外遇到棕熊时求生的標准范例,整个过程没有一点疏漏。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现场可不只有他们两个人。 在袁氏兄弟上山之前,袁强,也就是这兄弟俩的父亲,为了儿子们的这次狩猎行动,放下了自己的面子。 他专门跑到老丈人家里,借来了几条猎狗。 袁强这么做,心里有著两个重要的考虑。 其一,围猎熊羆可比围捕獾危险多了,有猎狗在一旁协助,能让狩猎的难度降低一些。 其二,是为了保障儿子们的安全。猎狗的反应速度快,在遇到危险的紧急时刻,说不定能给猎人爭取到宝贵的逃生时间。袁强完全是出於对孩子的关心,才这么安排的。 可谁能想到,袁氏兄弟这次上山,会遇到如此难以应付的状况。 当时,袁天杰心里正暗自高兴,觉得自己和弟弟很快就能脱离危险了。 第108章 真是倒霉,被个熊瞎子嚇得躲树上了 就在这时,借来的那几条猎狗却突然有了行动。 它们看到不远处,有一头熊羆正紧紧盯著自己的主人。 在猎狗的“思维”里,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干它!” 在北方,这句话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攻击”。 当第一只猎狗做出攻击的架势时,袁氏兄弟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袁天杰赶忙大声呼喊: “別衝上去!” 但这些猎狗毕竟是临时借来的,对袁天杰的指令並没有那么服从。 头狗率先冲了出去,其他几条猎狗也跟著狂叫著,一起朝著熊羆冲了过去。 袁天杰顾不上其他了,大喊一声: “快跑!” 说完,他直接扔掉手里的猎具,撒腿就跑。 袁天伟的反应更快,哥哥的话还没讲完,他就已经冲了出去。 再看那头熊羆,原本它还有点迷迷糊糊的。 可一听到第一声狗叫,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要是听到其他声音,它可能还会犹豫一下。 但这狗叫声,它最近几天刚听到过,熟悉得很。 被惊醒的熊羆,一下子就恢復了顶级掠食者的本性。 袁氏兄弟这次上山,一共带了 4只猎狗。 从这几只猎狗的身形、奔跑的姿势,还有反应的灵敏程度来看,都不是普通的狗。 虽然和上周遇到的那几只特別厉害的猎犬相比,它们要差一些。 不过,和青龙它们比起来,倒也没差太多。 要是遇到的是普通的黑熊,这几只猎狗肯定能和它周旋好一会儿。 只可惜,这次它们碰上的,是个反应速度极快的重量级对手! 仅仅一个照面,冲在最前面的那头猎犬就被熊羆一巴掌拍飞了出去。 伴隨著“砰”的一声闷响,猎犬狠狠撞到了树干上。 瞬间,鲜血飞溅,这只猎犬当场就没了命。 其他三只猎犬还没来得及做出下一步的动作。 那头熊羆已经发出低沉的吼声,开始主动发起攻击。 从猎犬群开始衝锋,到最后一只猎犬被熊羆撕成两半,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这一幕,把夏长海与王喜栋嚇得冷汗直流。 这头熊羆实在是太厉害了! 虽然他们俩之前就猜到这头熊羆实力不一般,但听別人说和自己亲眼看到,完全是两码事。 亲眼目睹熊羆捕杀的场景,才真正感受到那种让人胆寒的恐怖力量。 它有著让人无法抵抗的力量,反应速度快得惊人,爪子像匕首一样锋利。 这头熊羆就像是一台没有任何破绽的杀戮机器! 就连青龙它们,似乎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全身的毛髮都竖了起来,就像一只受到惊嚇炸毛的猫。 这种反应,只有猎犬在面临极度危险的时候才会出现! “哎,看来这次是没办法抓住这头熊羆了……” 眼前这如同修罗场一般的场景,让夏长海彻底打消了继续围猎的念头。 他可不想把自己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家底,一次就全赔在这儿! 和夏长海这边的灰心丧气不同。 另一边,袁天杰和袁天伟还在拼命地逃跑。 “真是倒霉,这几只破狗怎么这么没用!人没找到不说,连牵制一下熊羆都做不到……” 袁天杰在心里不停地抱怨。 当他听不到身后的犬吠声时,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他倒不是多在乎那几条猎犬的死活,关键是,他弟弟还没跑出多远呢! 这片林子平时就很少有人来,他们走的又是一条特別偏僻的小路。 再加上冬天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地面又湿又滑,特別难走。 五分钟过去了,他们才跑了不到两百米。 就这点距离,根本没办法摆脱那头熊羆的追捕。 袁天杰没有丝毫犹豫,朝著弟弟大喊: “天伟,快上树!” 上树? 在熊瞎子面前上树,这和躺在地上装死有什么区別? 不过,袁天伟看到哥哥手里的猎枪,突然想到了什么。 “差点忘了,哥手里有枪啊!” 要是有枪的话,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上树说不定真的行得通! 想到这儿,袁天伟也来不及仔细思考了。 他就近选了一棵树。 毕竟是在山村里长大的,袁天伟身手敏捷,几下就爬到了树顶。 袁天杰也赶紧跟在后面。 可他刚碰到树干,心里就觉得“不妙”。 这小子怎么选了棵“大棒子”啊? “大棒子”是当地的土话,指的是那种又高又乾的枯树。 对於上山砍柴的人来说,这种树可是砍柴的首选。 只要砍倒一棵,家里好几个月都不用愁没柴烧,连晒柴的时间都能省下来。 但对他们兄弟俩来说,这可就麻烦大了! 原本袁天杰想著,和弟弟先上树,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居高临下。 就算熊瞎子擅长爬树,他手里有枪,也不害怕。 毕竟熊瞎子爬树再快,也得顺著树干往上爬。 到时候只要对著熊瞎子的脑袋开一枪,肯定能把它打伤! 就 16號猎枪的威力,只要距离合適,一枪打爆熊瞎子的天灵盖,根本不是问题。 可现在他们上的是棵“大棒子”。 这棵树看起来又高又壮,实际上非常脆弱。 平时一个人在树上可能没什么问题,但要是加上他们兄弟俩,再算上熊瞎子的重量…… 这棵树说不定根本撑不住,直接就倒了! 不过,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袁天杰用牙齿咬住 16號猎枪的肩带,手脚並用,沿著袁天伟刚才爬树的路线,赶紧往上爬。 他刚爬上去没几分钟,熊瞎子就追过来了。 “嗷~”熊瞎子看到树上的两个人,在树下愤怒地吼叫著。 熊虽然擅长爬树,但它多年的生存经验告诉它,上树追猎物比在地面捕食危险多了。 实际上,每年都有熊瞎子从树上掉下来摔死的情况发生。 熊窝通常都在高大树木的下面被人发现。 然而,仅仅是小睡了一会儿,就被袁氏兄弟打扰了。 在袁家兄弟惊恐的眼神中,那头熊羆突然直立起了庞大的身躯。 鲜血和麻醉剂的刺激,让它下定决心要把眼前这两个“两条腿的傢伙”撕成碎片! 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它因为进食被打扰而燃起的怒火! 第109章 「砰」,见识下老式 16號猎枪的威力 看著那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和狰狞的熊头,攀在树枝上的袁天杰再也无法保持镇定。 “啊!” “去死吧!” 他怒吼著,將 16號猎枪对准了下方。 紧接著。 “砰——” 枪声响起! 在狩猎的领域里,老式 16號猎枪的设计理念,与 56式自动步枪有著极大的差异。 它所遵循的,並非是常规的设计思路,而是將目標锁定为追求极致的瞬间爆发力。 为了能够获得更为强大的瞬间火力,它甚至不惜牺牲掉射程与射速。 其口径达到了 16.8毫米,和 56式自动步枪 7.62毫米的口径相比,整整大出两倍还要多。 猎枪猛然发出声响。 只听见“嘭”的一声沉闷响声。 袁氏兄弟之前从来都没有使用过 16號猎枪,此刻他们只感觉耳边仿佛遭受了雷霆的轰击。 那巨大的声响震得他们眼前一阵发黑。 要不是他们紧紧抱住了树枝,恐怕早就从树上掉落下去了。 那些背对著枪口的人,当时的狼狈模样就可想而知了。 那只熊羆突然觉得耳边一阵强烈震动,还没等它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剧痛就从面部传了过来。 尤其是右眼,那种钻心的疼痛让它下意识地鬆开了巨爪,想要去抓挠缓解疼痛。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可是它却忘记了,自己此时正处在树上。 失去了两只前爪的支撑,熊羆的身体重心瞬间失去平衡。 伴隨著“哗啦啦”的一阵声响。 它撞断了无数的树枝,朝著树下坠落下去。 这一幕,让王喜栋立刻紧张了起来。 “老大,这畜生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此时的王喜栋,已经不再隱藏自己的身形,也没有必要再藏起来了。 他站起身,朝著袁天杰与袁天伟所在的方向远远望去,脸上露出了不爽的神情。 王喜栋並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但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情,確实有些值得说道的地方。 按照打猎的规矩,那只熊羆是他们最先发现的猎物,而且已经开始动手进行追捕了。 在这种情况下,这只猎物其实已经相当於有了归属。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未经他们同意,袁氏兄弟本来是没有权力插手这件事的。 不然的话,就破坏了打猎的规矩。 可以想像一下,要是每个人都像这样,专门抢夺別人的猎物,只想不劳而获,那整个打猎的秩序岂不是就乱套了? 然而。 俗话说得好:不知道情况的人就不应该被怪罪。 从袁氏兄弟今天的行动来看,很明显他们是无意间撞见那只熊羆的。 而且在他们动手之前,也没有人出面去制止他们。 再加上刚才对方开的那“最后一枪”。 这一系列行为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狩猎过程。 单从这个狩猎过程来看,袁氏兄弟所做的事情,似乎比他们还要多一些。 如此一来,当前的局面就变得非常尷尬了。 最先发现猎物的人,在这次狩猎中承担的任务相对较少。 而后续参与追捕的人,除了负责追踪和引诱猎物之外,几乎承担了其余所有的事务。 那么,这只熊羆的归属权到底应该怎么確定呢? 又或者说,它是不是应该归属於夏长海、王喜栋与袁氏兄弟的联合狩猎行动呢? “很难判断。” 夏长海摇了摇头,此时他的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 “得下去查看之后才能知道结果。” 如果他主动选择放弃,那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毕竟在狩猎活动中,失败的情况占大多数,成功的情况很少。 尤其是在狩猎大型猎物的时候,很多猎人常常连猎物的影子都难以找到。 他们需要一次次深入大山,费好几天的时间才能锁定目標。 即便付出了这么多努力,还得提前做好狩猎失败的心理准备。 然而。 夏长海在这次狩猎中投入了大量的金钱,耗费了许多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最后让袁氏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 说实话,夏长海心里有些难以接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人,本来可以自己决定和这个人后续的发展。 但就在这时,突然有其他人毫无预兆地插进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自己的成果据为己有。 这种滋味,真的是太憋屈了。 当然,心里虽然不满,但夏长海也得尊重现实情况。 从理论上来说,那只熊羆与袁天杰之间的距离,对於 16號猎枪而言,很难完全发挥出它的威力。 但是对方是从上向下开枪的,而那只熊羆又是直接硬接了子弹。 它到底能不能存活下来,就得看运气和它自身的造化了。 在远处。 看到熊羆从树上直直地坠落下去,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以及重物落地时沉闷的声音,袁天杰很快从惊恐的状態中回过神来。 他一边嘴里不停地念叨著,一边给手中的猎枪更换子弹,同时將枪口瞄准了正下方。 可是,熊羆落地时溅起的雪雾,让下方变得白茫茫一片,严重阻碍了视线,什么都看不清楚。 就在这个时候,弟弟袁天伟突然说道: “大哥你看,那边那个人是不是王喜栋?” 因为站的位置比较高,视野比较开阔。 顺著弟弟手指的方向,袁天杰很快就看到了从隱蔽的地方走出来的王喜栋。 他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果然在旁边发现了他们的劲敌——夏长海! 这两个人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问题在袁天杰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他就想到了答案。 根据之前村子里流传的消息,再结合与熊羆遭遇时地上残留的铁锅、燃烧后的余烬,以及对方所处的位置。 种种跡象都表明了一个结论: 这头熊羆原本竟然是夏长海与王喜栋的猎物! 对於这个情况,袁天杰倒不是特別在意。 他在意的是,原本属於那两个人的猎物,如今竟然被他们兄弟俩抢到手了! 如果不是当时周围没有人,他恨不得大声喊出一句: 谁说他们比不上夏长海与王家那两个傢伙?! 之前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村子里的人经常拿他们兄弟俩和夏长海、王喜栋进行比较。 第110章 不愧是超大號的棕熊,伤成这样还能站起啦 不,与其说是比较,倒不如说是在嘲笑他们自不量力! 袁天杰心里曾经无数次感到愤怒,他心想你们这些平庸的人有什么资格议论我们? 成天拿我们作比较,怎么不拿自己去比? 难道你们还能比我们厉害不成?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是在心里吐槽一下而已。 要是真的大声说出来,指不定那些人会怎么编排他们呢。 毕竟,在很多方面,他们確实比不上夏长海与王喜栋。 但是今天,袁天杰可以非常自豪地问一句: 还有谁?! 掏熊仓子又算得了什么? 就算是被称为猎神又能怎样? 这头熊羆难道还不够厉害吗?! 袁天杰已经开始想像,如果自己把这头熊羆拖回村子里,將会在寧夏村引起多么巨大的轰动,自己又能获得多么高的地位! 这不仅能让他们兄弟俩洗刷之前的耻辱,还能瞬间改变现在的局势。 从今往后,就不再是別人拿他们和夏长海、王喜栋作比较了,而是拿夏长海、王喜栋和他们作比较! 仅仅是比较顺序的改变,其中代表的地位可就有著天壤之別了! “就凭你们俩,回去再练 10年吧……!” 对未来美好的想像,让袁天杰心中的恐惧一下子就消失了。 此刻,他的手不再颤抖,呼吸也不再急促,只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在这种状態下,袁天杰觉得自己就算再去杀一只棕熊也不是什么难事! 就在他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的时候。 突然看到远处的王喜栋不停地对著他打手势。 “这个二愣子在那儿手舞足蹈的干什么?是在耍猴戏吗?”他一时间摸不著头脑。 不过紧接著,咔嚓。 一阵奇怪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时袁天杰感觉自己踩著的树干开始慢慢震动起来。 紧接著,就听到袁天伟用非常尖锐的声音喊道: “大哥,它活了!!!” 活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它又活过来了? 袁天杰愣住了,赶紧低头往树下看去。 紧接著,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绝对不可能!” 只见那只本应该已经死了的棕熊,居然颤颤巍巍地又站了起来。 和之前相比,它现在的状態简直是天差地別。 它的右眼只剩下一个可怕的窟窿,透明的体液混合著鲜血不停地往外流,明显已经瞎了。 脑袋上除了眼睛受伤之外,还有大大小小十几处伤口,小的伤口就跟小拇指差不多大,大的伤口几乎有半个拳头那么大。 这些伤口不光有枪伤,还有好几处一看就是从树上坠落时造成的。 身上一块块的熊皮都没有了,露出了底下惨白的脂肪和鲜红的血肉。 类似这样的伤口,还有很多! 这只棕熊从十几米高的树上直直地坠落下来,虽然那些树枝起到了一定的缓衝作用。 没有让它当场摔死。 然而! 在重力的巨大衝击下,树枝就像尖锐的匕首一样,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扎进了它的身体。 袁天杰甚至还看到,有一根树枝从棕熊的后臀区域插入,贯穿了大腿,从前腿的位置冒了出来! 那伤势,光看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换作是人类,早就动弹不得了! 可是。 这头棕熊的体重超过了 1400斤,是一只超大號的棕熊! 嘖~ 受了重伤的棕熊,不但没有变得虚弱,它的战斗力反而直线上升! 它用仅存的那只眼睛,恶狠狠地盯著树上的人。 没错,此刻在棕熊的眼里,袁氏兄弟不再是它的猎物,而是它的敌人! 对於猎物,棕熊还会权衡一下利弊,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 但是对於敌人,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必杀! 袁天杰显然也明白了棕熊的想法。 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残忍和强烈的杀念,再次唤醒了他心底的恐惧本能! 这个时候,他哪里还顾得上夏长海与王喜栋。 “不应该啊,这畜生怎么还没死……” “狗东西,给我去死!” 他端起枪,朝著试图往树上爬的棕熊开了一枪。 由於射程和角度的问题,这一枪並没有打中,但那熟悉的枪声,还是把棕熊嚇得缩了下去。 要不是它才刚爬了没多高,恐怕又得摔得很惨! 这也让那只熊羆不敢再继续往上攀爬,只能在树下围著树干不停地嘶吼,时不时还会人立起来,用锋利的爪子抓挠树干,样子十分凶狠。 看到这种情况,袁天杰心中的恐惧逐渐消散了一些,他觉得只要熊羆爬不上来,他们就处於绝对安全的境地,大不了就在树上多待几个时辰。 那只棕熊现在受了重伤,只要多耗些时间,它肯定拖不过他们。 虽然过程有些波折,但只要最后有个好结果就行。 想到这里,袁天杰暂时放下心来,开始思考接下来应该怎么应对。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畜生罢了,有什么好怕的。” “要是觉得丟人就回家去,別在这儿丟人现眼。” 说著,那人伸手指向不远处的夏长海与王喜栋,看他那个动作就知道没说什么好话。 在远处,王喜栋本来看到袁氏兄弟脱离了危险,刚鬆了一口气。 刚才他手舞足蹈地比划,其实是在向对方示警。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就算有恩怨,那也不是什么解不开的生死仇,不至於见死不救。 可他一转头,就看见袁天杰那小子对著自己指指点点的,王喜栋顿时就火冒三丈。 “这狗日的,活该他们被熊瞎子折腾。” 夏长海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王喜栋,他对王喜栋给袁氏兄弟示警这件事並没有什么意见,不过这年头,好心没有好报的事情经常发生。 老一辈的人总爱说过去的人品德好,心眼少,可是在物质条件匱乏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为了生存做出一些无奈的选择。 只有当物质条件变得富足之后,人们才会有精力去追求精神层面的提升。很多时候,越是没钱的人,做事的方式可能就越让人难以接受,这並不是因为他们的品行和道德有问题,而是为了生存不得已才这样做。 第111章 求仙问卜,不如找人帮助 “袁家那家人是什么德行你还不清楚吗?” “指望他们感恩,还不如指望老天下金子呢。” 夏长海满脸不屑地说道。他的话刚说完,就有人接著他的话说道: “不过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什么意思?难道熊瞎子真的爬不上来吗?” “谁说爬不上来就没事了。”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眼底闪过一丝波澜, “熊瞎子这东西,可比你想像的机灵多了!” “那俩傢伙出门前可得好好查查黄历,不然,嘿嘿……” 在北方的一些地方,人们总是喜欢把熊叫做大笨熊。 但实际上,在陆地食肉目动物当中,熊的智商是非常高的,在同类中名列前茅! 它们在某些方面所展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简直能和大猩猩相媲美! 平时它们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只是因为没有遇到需要它们施展聪明才智的机会罢了。 这就好比谁会没事干,去和一只蚂蚁展开激烈的对抗呢?一脚踩扁就好了。 只有当遇到用蛮力解决不了的难题时,熊才会开始动脑筋想办法。 就像现在这种情况。 在夏长海看来,那只熊能长到这么庞大的体型,肯定是熊类中的佼佼者,它的智商绝对不能小看! 袁天杰以为自己守在树上就可以轻鬆地把那只熊耗死。 他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那只熊肯定会想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办法来对付他们。 要是真的像他想的那样,那他们也得提前做好准备。 “喜栋,带上狗,咱们靠近一点。” “我要是没猜错的话,马上就该咱们上场了!” 镜头再转回到袁家兄弟这边。 看著树下那只只能愤怒地嘶吼,却不敢往树上爬的熊,袁天杰紧紧握著枪,又重新找回了自信。 他不停地大声叫嚷著,想要激怒对方。 一开始,熊还会回应他几声。 可是隨著时间慢慢过去,熊就好像没听见他说话一样,不再理会他。 对於这种情况,袁天杰不但不生气,反而在心里暗自高兴。 在他看来,这是熊的体力即將耗尽的表现。 一旦熊的体力耗尽了,那它离倒下也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他变得更加兴奋起来。 “蠢东西,有种你再爬上来啊。” “看老子今天不把你的脑浆打出来!” 袁天杰挥舞著手中的 16號猎枪,扯著嗓子大声喊道。 在他心里,觉得今晚这顿熊掌是吃定了。 和哥哥相比,弟弟袁天伟明显要胆小一些。 他紧紧地抱住树干,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紧张地看向树下的熊。 “大哥,赶紧想办法收拾它呀!” “它要是再衝上来可怎么办呀?” “你怎么这么胆小!” 袁天杰满脸不屑,对著手中的 16號猎枪扬了扬下巴, “你以为我这枪是个没用的烧火棍啊?” “唉,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怂呢?下次上山打猎別跟著我了。” “真没出息,我可不想跟著你丟人……” 不过,说到底,两人是亲兄弟。 袁天杰还是伸手去挎兜里,想要拿块给弟弟。 他听老人说过,人在特別害怕的时候,吃点会感觉好一些。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这个动作刺激到了熊。 他的手刚伸出去,树下的熊突然停了下来。 紧接著,熊的后腿用力一蹬,直立起身子。 伸出锋利的爪子,开始抓挠树干,还张开嘴啃咬起来。 要是换作其他的树木,在这种冰天雪地的环境下,別说是熊,就算是林场的工人拿著斧子都很难砍动,冬季伐木的时候都得用油锯才行。 可倒霉的是,袁氏兄弟选的这棵树是大榛子树! 別看这棵树又高又粗,实际上它已经干透了,质地非常脆! 一开始,袁天杰看到熊羆那些奇怪的举动,只觉得那不过是被困野兽的胡乱挣扎,根本没放在心上。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几分钟,熊羆却还在不停地折腾。 这时,袁天杰突然意识到情况不妙,一下子慌了神。 他心里清楚,要是这棵树倒了,就算没有熊羆捣乱,他弟弟从树上摔下去,也肯定会伤得很重! 想到这儿,袁天杰哪还顾得上其他,拿起傢伙就往树下冲,甚至还开了枪,希望能用枪声把熊羆嚇走。 此时此刻,袁天杰把名声、地位,还有这次进山的收穫,统统拋到了脑后。 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 可陷入疯狂的棕熊根本不怕枪声。 子弹擦过它庞大的身躯,留下一个个焦黑的斑点,却丝毫不能让它退缩。 或许是因为右眼的剧痛太过强烈,相比之下,这点枪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它只顾著大声嘶吼,不停地用爪子抓眼前的树干。 它那巴掌长的利爪,锋利得像匕首一样,每抓一下,就有大片木屑飞溅起来。 能明显看到,树干上的缺口在不断变大。 刚开始的时候,缺口只有鸡蛋大小,可现在竟然比人头还大了! 树上的袁氏兄弟,清楚地感觉到树干晃动得越来越厉害,那种末日来临的恐惧,紧紧地笼罩著他们。 “大哥,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袁天伟带著哭腔说道,“我还不想死啊,我都还没娶媳妇,还没给袁家传宗接代呢。” “住嘴!” 袁天杰大声怒喝, “谁说我们要死了,等会儿我就把这畜生打死!” 要不是他脸色惨白,手背上青筋都暴起来了,这话听起来还真挺有威慑力。 “观世音菩萨,求求您显显灵,救救我们吧。” “只要能让我们活下来,我愿意一辈子吃斋念佛……” 袁天伟根本不听哥哥的劝阻,自顾自地向满天神佛祈祷起来。 袁天杰刚想斥责弟弟,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求神没用,那找人帮忙总行吧!” 他们並不是孤立无援的。 袁天杰转过头,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正慢慢朝这边走来。 和其他遇到危险拼命呼救的人不一样,这两人並没有挥手大喊“救命”。 袁天杰没有出声,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串小鞭炮,又扯下一大块树皮,把鞭炮和树皮绑在一起。 第112章 猎狗青龙一狗当先,勇斗大棕熊 接著,他点燃鞭炮,朝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方向扔了过去。 瞬间,鞭炮声在山谷中炸响。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连熊羆都被惊得愣了一下。 以往,那些奇怪的声音,要么在它身边突然响起,要么在头顶上方突兀传来,它早就习惯了。 可这次,声音是从背后突然传来的,这让它感到十分诧异。 它顺著声音的方向,缓缓地转过头去。 看了看,发现没什么异常,便又转回身,继续之前抓挠树干的动作。 在灌木丛里,夏长海和王喜栋趴在地上,全身肌肉紧绷,眼睛死死地盯著不远处的熊羆。 直到透过树叶的间隙,看到熊羆转身离开了,两人才暗暗鬆了一口气。 “他妈的,老大,让我开枪崩了他们!” 王喜栋满脸狰狞,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刚才要不是夏长海反应快,他们俩今天肯定得有一个交代在这儿。 距离熊羆这么近,以熊羆的速度,他们连爬树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此时的夏长海,脸色阴沉得像墨汁一样,他也没想到,袁天杰这傢伙居然这么心狠手辣。 夏长海两世为人,比谁都清楚人性中的丑恶。 当他看到袁天杰鬼鬼祟祟地在口袋里翻找东西时,就留了个心眼。 本来只是想防备一下,以防万一。 可没想到袁天杰真的敢下此毒手。 袁天杰点燃鞭炮,想把熊羆的注意力引到他们身上,好给自己爭取活命的机会。 这件事和他前世经歷的一件事简直一模一样。 只不过前世那次,他是被人从树上推了下去。 要不是运气好,遇到一位老猎手,夏长海早几十年就死了。 而这一次,他及时反应了过来。 看到袁天杰拋出东西的那一刻,他一把拽过王喜栋,躲进了灌木丛中。 还顺手把几条猎狗抱在怀里。 他倒不是担心猎狗的安危,而是怕它们乱叫暴露目標。 果然,紧接著鞭炮声就响了起来,证实了他的猜想。 袁天杰是铁了心要他们死。 “不能开枪,在这距离开枪,咱们也得死。” 夏长海盯著因为计划失败而满脸绝望的袁天杰,冷冷地说: “咱们就趴在这儿別动。” 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要是自己都快没命了,那就另当別论。 与其费心思去掩盖罪行,不如借熊羆的手,收拾掉这个混蛋。 夏长海虽然不喜欢惹事,但也不怕事。 原本他的计划是,趁著熊羆的注意力全在袁家兄弟身上的时候。 自己带著隨从从背后悄悄摸过去,偷袭熊羆。 以他的枪法,再加上熊羆现在的状態,成功拿下熊羆肯定没问题。 这样既能降伏这头棕熊,又能顺便救人,简直是一举两得! 然而现在,夏长海改变主意了。 他打算等棕熊和袁家兄弟的事情有个结果后,再採取行动! 至於会不会出人命,他根本不在乎。 只要死的不是他和王喜栋就行! 毕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袁天杰的陷害计划失败了,他恼羞成怒,开始破口大骂。 他盼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看在同村人的情分上,能出手救他们一命。 可等了半天,两人都没露面,袁天杰便又大声叫骂起来。 最后,在绝望的哀號声中,只听“咔嚓”一声,那棵粗壮的大树轰然倒下。 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看到时机成熟了,夏长海鬆开了绳索。 嘴里吹响了总攻的哨音。 汪~ 早就等得不耐烦的青龙它们,一下子冲了出去。 夏长海能看出这只棕熊状態不好,猎狗们同样也能感觉到。 它们早就迫不及待,想要把这只棕熊拿下! 山里的野兽,大多见到人就会攻击。 但这只棕熊又是被注射了麻醉药,又是流了不少血,还从树上掉下来,又挨了枪子,之前还疯狂地抓挠树干,早就精疲力竭了。 所以,看到猎狗和夏长海、王喜栋,它不仅没有进攻的想法,反而转身就跑。 这一下,更激发了猎狗的追捕本能。 汪汪汪~ 青龙一马当先,狂叫著在后面追赶。 其他 4只猎狗也紧紧跟上。 “老大,那两个傢伙怎么办?” 王喜栋指著不远处因为从树上坠落而昏迷不醒的袁家兄弟,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 毕竟这两人都才 20岁左右,还是太年轻了。 “先把他们扔在这儿,现在没空管他们。”夏长海瞥了一眼说道。 “等咱们回来,再看看他们死没死。” 王喜栋点了点头,应了一声:“行。” 袁家兄弟先是想害別人,要是真死了,那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顺著狗叫声,两人快步追了上去。 不得不说,这只熊羆不愧是山林里的猛兽。 都伤成那样了,还逃窜到一处乱石滩,最后在一棵大松树下才被青龙它们拦住。 看到这场景,王喜栋立刻蹲下身子。 “老大,需不需要拔刀?” …… “你先等等。” 夏长海摘下手套,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带血的积雪,用几根手指捻了捻,发现雪没有马上凝结。 这说明这只熊羆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 “不用拔刀了,这畜生应该快不行了。” “等下你守在这周围,別让其他东西过来捣乱,剩下的事儿我来处理。” “记住了,这畜生要是跑了,千万別追著它跑……” 迅速安排好一切后,夏长海端起枪,朝著青龙那边跑去。 在大松树下。 熊羆瘫坐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警惕地看著四周,庞大的身躯因为伤痛而微微颤抖。 它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 身体里不断传来的虚弱感,让它只想躺下来休息一会儿。 只是,它周围的 5只猎狗显然不会让它如愿。 一阵狂风吹过,捲起一片雪雾,就在熊羆眨眼的瞬间,青龙动了! 它从右边猛地扑向熊羆那条受伤的后腿,一口咬了上去。 熊羆反应也很快,虽然右眼看不见了,但它还是下意识地挥起爪子,把青龙逼退。 抓住这个机会,最灵活的黑豹绕到左边,也扑了上去。 第113章 子弹上膛,14发之內拿下棕熊 它先是做了个假动作,骗过熊羆的爪子,然后对著熊羆的腰部咬了一口,在熊羆反应过来之前,又迅速退了回去。 “嗷~~” 熊羆的吼声震耳欲聋,愤怒和痛苦交织在一起,在山谷间迴荡,让人听了胆战心惊。 趁它病要它命,大白、小白还有小白龙看到熊羆乱了阵脚,也一起扑了上去。 能咬到就咬一口,咬不到就赶紧退回来,在旁边叫著助威。 一时间,猎狗和熊羆你来我往,爭斗得十分激烈。 等夏长海端著枪出现的时候,只见以大松树为中心,附近一大片雪地都被搅得乱七八糟。 狗毛、熊毛到处乱飞,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这畜生也太强悍了,超乎想像!” 夏长海忍不住低声惊嘆。 虽然现在看起来,猎狗好像占了上风,马上就能把这头熊羆彻底制服。 但实际上,夏长海心里清楚,这只是因为熊羆受到了各种限制,才產生的错觉。 这头熊羆先是被注射了大量麻醉剂,又从高处坠落,还中了枪,之后又疯狂发泄,却到现在都还没倒下。 即便如此,它还是能和青龙它们打得不分上下。 青龙它们能压制住熊羆,完全是靠拼命消耗自己的体力换来的优势。 只要它们的体力稍微下降一点,或者出现一点失误,局势就会立刻反转。 到那时,可就不是受点小伤这么简单了! 没错,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仅仅过了几分钟,青龙它们就都受伤了。 反应最慢、体型最大的两只猎狗,大白和小白,各自被熊羆抓了一爪。 还好伤口在背部,而且不算深。 小白龙表面上看没什么外伤,但口鼻间隱约有血跡,估计是被熊羆拍了一掌,体內受伤出血了。 黑豹最灵活,倒是没有受伤。 不过从它腹部剧烈的喘息频率能看出来,它的体力消耗非常严重。 而且它的战斗风格比较冒险激进,要是继续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 受伤最重的就是青龙了。 头狗也叫迎头狗,总是冲在最前面。 所以,它也是最容易受伤的。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从后颈到腹部,青龙身上有一道七八厘米长的撕裂伤口。 地上的狗血,大半都是它流的。 在体力充足的情况下,它们都几乎全员受伤。 再这么耗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不能再等了,必须速战速决!”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做了决定,他站在原地,举枪对著天空开了一枪。 对於猎狗来说,这枪声就是发起总攻的信號,根本不需要指挥。 剎那间,几只猎狗变得更加亢奋。 而那头熊羆,也同样变得亢奋起来! 棕熊发起怒来,可不是闹著玩的。 要知道,兔子被逼急了,都会奋起反抗咬上一口。 棕熊这样的大型猛兽,在面临绝境时,更是会展现出惊人的力量和攻击性。 曾经,有人见过棕熊在面对猎狗和猎人时,第一反应是惊慌地逃窜。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那是动物出於求生的本能反应。 就算是凶猛的野猪,一旦受了伤,也会儘量避免和其他生物发生衝突。 然而,事情总会有例外。 当棕熊发现自己退无可退,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 它就会显露出顶级掠食者的威风。 只听一声震天的怒吼! 棕熊猛地挥动它那粗壮有力的熊掌。 剎那间,5只猎狗就被它逼得连连后退。 紧接著,棕熊像是被激发了体內的潜能。 原本因为受伤而显得虚弱的身体,突然充满了力量。 它全然不顾腿上的伤势,强忍著疼痛,硬生生地站了起来。 又是一声愤怒的咆哮,棕熊毫不犹豫地朝著远处的夏长海冲了过去!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参与围猎的人们都紧张得心跳加速。 他们顾不上许多,纷纷扑到棕熊身上。 一边用牙齿撕咬,一边用力往后拉扯,试图阻止棕熊的进攻。 可是,棕熊的力量实在太大了。 儘管身上掛满了人,它依旧横衝直撞,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不过,眾人的阻拦也並非完全没有效果。 由於身上的负重增加,棕熊的奔跑速度还是稍微慢了一些。 对於普通人来说,光是看到棕熊衝锋时那可怕的气势,就已经嚇得不行了。 要是换成袁氏兄弟在这种情况下,估计早就嚇得浑身发抖了。 能不能拿稳手中的枪都是个问题,更別说开枪射击了! 人类对熊这种生物的恐惧,是刻在基因里的。 更何况,眼前这头棕熊体重高达 1400斤,更是让人胆战心惊。 就连见多识广的王喜栋,此刻也被嚇得愣住了。 他望著那近乎疯狂的棕熊,感觉自己的四肢都不听使唤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被噩梦缠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过了好一会儿,王喜栋才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他声音颤抖地喊了一声: “老大……” 王喜栋紧紧盯著夏长海,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著。 右手紧握著刀,因为紧张,还微微地颤抖著。 他已经做好了隨时衝出去帮助夏长海的准备。 先不说王喜栋这边有多紧张。 夏长海站在原地,坦然地面对著棕熊的衝击。 他的眼神坚定,没有丝毫的畏惧和动摇。 对於经歷过无数生死考验的夏长海来说,这点衝击根本算不了什么。 就像是春风轻轻拂过脸庞一样,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寒风呼啸著吹过。 夏长海左手稳稳地端著枪,右手除了食指扣在扳机上。 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无名指和中指之间,分別夹著一发子弹。 而且,他的手心还藏著一发子弹。 这可是夏长海独有的本领。 就像林场的宋明远,能用 16號猎枪打出半自动步枪的射速一样。 夏长海可以用极快的速度,给 56式半自动步枪装上三发子弹。 再加上之前强行压入枪膛的 11发子弹。 这样一来,夏长海一共有 14次射击的机会,用来击毙眼前的棕熊。 这就意味著,如果这 14发子弹不能成功射杀棕熊。 那么,面临危险的就是他自己了。 第114章 两秒五发子弹,成功拿下棕熊 以棕熊的速度,根本不会给他足够的时间去更换弹夹。 然而,时间紧迫,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 夏长海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在第二次吸气的瞬间,他的眼中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 紧接著,下一秒。 “嘭嘭嘭!” 夏长海没有选择单发射击,而是一口气连续射出三发子弹。 在射击正在狂奔的棕熊时,尤其是正面射击的时候。 可不能像射击野猪那样,採用“上打毛梢,下打肚皮”的方法。 因为棕熊奔跑的速度比野猪快很多,而且奔跑时身体起伏的频率也更高。 想要从正面准確射中棕熊,提前量很难精確计算。 如果有十足的把握能一枪命中心臟,那自然是最好的。 要是没有把握,那么三角射击法就是最稳妥的选择。 所谓三角射击法,就是以熊的鼻子为中心点,画出一个正三角形。 三角形的每个角对应一发子弹。 只见红光一闪,三发子弹如闪电般划破空气,飞速射向棕熊。 下一秒。 棕熊的右前腿和胸口处,顿时溅起两朵血。 子弹从小小的孔中射入,却带出了很大的伤口。 前面的弹孔小得像鸡蛋,后面的伤口却大得像碗口。 碎肉伴隨著鲜血,不停地往外流。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威力,可不是 16號猎枪能比的。 棕熊虽然能承受 16號猎枪从远处的射击,甚至能把树木撞坏。 但它却无法抵挡 7.62毫米子弹强大的穿透力。 棕熊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一个踉蹌。 差一点就在原地翻滚了两圈。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它直接把体重最大的大白和小白甩了出去。 青龙也被震得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不过,这点伤势还不足以让棕熊停下脚步。 在剧痛的刺激下,棕熊不但没有退缩。 反而更加疯狂地朝著夏长海狂奔过来。 此时,棕熊和夏长海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了 50米。 仅仅几个呼吸的时间,棕熊就能衝到夏长海面前,用它的利爪將夏长海置於死地。 然而,夏长海却镇定自若,內心没有丝毫的慌乱。 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著靠这三枪就能打死这头重达 1400斤的棕熊。 他的目的,只是打乱棕熊的攻击节奏。 中了两枪的棕熊,在奔跑的时候出现了明显的异样。 每当它的肌肉牵动,碰到伤口,就会不由自主地颤抖。 这使得棕熊的脑袋摇晃频率变得有规律可循。 夏长海见状,微微调整了一下枪口的位置。 他眼睛紧紧盯著棕熊,让枪口、准星和棕熊的脑袋处於一条直线上。 “噠噠噠——” 在短短 2秒內,夏长海又一口气射出 5发子弹。 每一发子弹都精准地朝著棕熊的脑袋飞去。 这一次,棕熊再也坚持不住了。 只见它脑袋猛地一扬,鲜血四溅。 隨后,一头栽倒在地,不停地挣扎著,但已经无济於事。 即便如此,它庞大的身躯还是因为惯性,向前滑行了三米多远。 由此可见,子弹的衝击力有多么强大! 等棕熊彻底停止挣扎的时候,它的鼻尖距离夏长海已经不到 5米了。 这时,落在后面的大白和小白终於赶了上来。 连同还掛在棕熊身上的三只猎犬,一起对著棕熊的尸体疯狂地撕咬起来。 它们一边撕咬,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在发泄著刚才的恐惧和愤怒。 “噠噠噠!” 王喜栋握著刀,从藏身的地方跑了出来。 他焦急地上下打量著夏长海,紧张地问道: “老大,你没受伤吧!” 刚才棕熊中了两枪还能继续猛衝,而且速度更快,这一幕可把他嚇坏了。 他当时都差点以为夏长海今天要遭遇危险了。 还好,老大最后成功把棕熊打死了! 確认夏长海没有受伤后,王喜栋的目光又落到了棕熊身上。 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傢伙,这熊也太大了吧!” 王喜栋瞪大了眼睛,看著眼前巨大的棕熊。 一时间,他竟然有些不敢靠近。 之前远远看著的时候,还没觉得有这么震撼。 现在近距离一看,才发现这棕熊的衝击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像! 棕熊的脑袋大得惊人,感觉两只手都合抱不过来。 它微微张开的嘴巴,就像一个血盆一样。 里面的一颗颗獠牙,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闪烁著让人害怕的寒光。 王喜栋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因为他清楚地看到了棕熊舌头上的倒刺。 他心想,这玩意儿可太可怕了。 不用咬,光是舔上一口,恐怕就得掉二两肉! 在王喜栋看来,熊瞎子最厉害的武器,就是它的利爪了。 之前,王喜栋跟著夏长海捕获过两只黑熊。 那两只黑熊的爪子,不过巴掌那么长。 可即便如此,也已经足够让人害怕了。 而眼前这只棕熊的爪子,竟然长达十多公分。 锋利得就像刀刃一样! 王喜栋一边伸手比划著名,一边在心里暗自惊嘆。 “怪不得没几个回合,周国民那傢伙的猎狗就在它手上吃了大亏,估计有不少都死了吧!” 不过,在感慨的同时,王喜栋的心里也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他想著,这棕熊再厉害又怎么样呢? 还不是被我们给制服了! 现在它躺在这儿,就像一条死狗一样,任人处置! 之前那么威风,现在还不是没了动静! 短短几秒,王喜栋的脑海中思绪万千。 而这一切,夏长海却丝毫没有察觉。 他端著枪,仔细地检查著棕熊的胸口。 確认棕熊已经没有了动静,这才稍微放鬆了一些。 但他並没有急著放下枪,而是重新把子弹装满。 然后对王喜栋说道:“喜栋,你来给这熊开膛。” “我来处理一下其他的事情。” “好嘞!”王喜栋兴奋地回应道。 他早就迫不及待想要试试了。 这么大的熊瞎子开膛,可不是谁都有机会见到的! 王喜栋在身上蹭了蹭刀,然后快步走到棕熊旁边,朝著它的胸口就是一刀。! 第115章 发財了!一克金胆等同於一克黄金! 夏长海任由王喜栋在那边忙活。 他把几只猎狗叫了过来。 在当时,给猎狗治伤可不像后世照顾宠物那么精细。 內伤根本顾不上,也没有办法处理。 只要確认猎狗没有骨折就行。 处理外伤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 像香菸灰、草木灰、香灰之类的东西,都能当作止血药来用。 要是实在没有条件,泥土也能暂时应急。 不过,夏长海还没到那么窘迫的地步。 在准备物资的时候,他专门买了不少消炎药。 把消炎药碾成粉末,就是现成的外伤药。 夏长海轻轻地拍了拍青龙的脑袋,温柔地说道: “稍微忍一下啊。” 隨后,他把裹著药粉的纱布,小心翼翼地按压在青龙的伤口上。 一阵刺痛感立刻袭来,青龙忍不住叫了起来。 它本能地想要张嘴咬东西。 可是,一看到主人夏长海,它马上就收起了咬人的动作。 反而亲昵地舔著夏长海的手,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那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哀怨。 它眼角耷拉著,模样看起来十分可怜,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 夏长海赶忙安慰它: “好了好了,很快就不疼啦。” 他知道,这么大的伤口,上药的时候肯定很疼。 於是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给你们准备一顿好吃的。” 经歷了这么多次围猎,这还是猎犬青龙头一次受伤。 而且这次还捕获了这么厉害的猎物。 不管是从感情上,还是从道理上来说,都应该好好奖赏它! 青龙受伤极重,情况危急。夏长海见状,立刻对其展开紧急处理。 处理完青龙的伤势,他又马不停蹄地为大白和小白处理伤口,仔细地包扎起来。 这边全部包扎完毕时,王喜栋还在熊羆那儿忙碌著。 事实证明,熊羆果然名不虚传,和普通熊类大不一样。 它的皮毛异常坚韧,比其他熊类要厚实许多。 这也和王喜栋的处理方式有关,他过於小心翼翼了。 王喜栋拿著刃具,一点一点地划开熊羆的外皮,那模样,就好像要把熊皮完整无缺地剥下来。 夏长海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了。 “喜栋,还是我来吧。” “剥熊皮可不是你这么弄的。” 夏长海从王喜栋手中接过刃具,顺著熊羆原本的伤口,斜著插入,紧接著手腕用力一转。 “关键就在於,刀口別往里,贴著脂肪层转动,这样皮就好剥了。” 没一会儿,大半张熊皮就被夏长海剥了下来。 夏长海不再继续演示剥熊皮,转而开始处理熊的內臟。 刚刚忙著照顾受伤的猪狗,还教王喜栋剥熊皮,他差点把熊胆这回事给忘了。 耽搁了这么久,也不知道熊胆有没有被污染。 夏长海隔开膈肌,划开腹膜,顺手把心臟掏了出来,想著这心臟可以拿去给青龙它们吃。 在一片忙乱之中,夏长海扒开肝臟,很快就找到了熊胆。 接著,夏长海用清水仔细地清洗熊胆表面的粘液。 看到熊胆的那一刻,夏长海忍不住惊嘆出声。 “天!”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王喜栋以为发生了意外,拿著刃具就凑了过来。 紧接著,他也惊讶得叫了起来。 “我的天,这熊胆怎么这么大?!” 王喜栋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情,盯著夏长海手中黄铜色的熊胆。 之前在 137號那边,有人挖出过大熊胆,可再大也就两个拳头大小。 和眼前这个熊胆相比,连其三分之一都不到! 况且之前那个还只是草胆。 那个草胆的价格都能和铜胆差不多了! 王喜栋接过熊胆,只感觉沉甸甸的,一只手根本托不住,得用两只手才行! “別说是铜胆,就算是草胆,也没人见过这么大的吧?!” 王喜栋捧著熊胆,反覆打量了好几圈,嘴里不停地念叨著。 若不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他根本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大的熊胆! 这熊胆几乎都有狗头那么大了! 一旁的夏长海,並没有表现出特別激动的样子。 相反,他轻轻嘆了口气。 “这熊胆,可不一般!!” “要是再过上几年,这就不是铜胆了,而是金胆!!” 王喜栋见识有限,没看出这熊胆有什么特別之处。 但夏长海曾在远东地区见过真正的金胆,一眼就看出来,这颗铜胆有向金胆转变的跡象。 最明显的就是,熊胆表面已经开始出现一些金色的斑点,虽然斑点很小,但特別显眼。 一克金胆的价值,等同於一克黄金! 要是这熊胆真变成了金胆,那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就算是在大型拍卖会上,那也是能压轴的宝贝!! “算了算了,人不能太贪心。”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强求不来,哪能什么好处都让我占了。” “再说了,几年后能不能再遇到这样的熊都不好说,更別说得到它的胆了。” 自我安慰了几句后,夏长海拿出一个布袋,让王喜栋把熊胆装进去。 隨后,他动作熟练,砍下两只熊掌,又割下一条大腿。 这只熊体型巨大,足有 1400斤,开膛之后重量仍超过 1200斤。 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个人根本没办法把它拖下山。 夏长海打算直接把熊埋在雪堆里,等回去之后再找人来搬运。 反正天气寒冷,把熊埋在雪地里,和放在冷库里没什么区別。 至於那两只熊掌和熊腿,自然是留给自己享用,毕竟他没忘记对青龙它们的承诺。 有赏有罚,这才是狩猎该有的规矩。 猎狗们不顾危险为主人打猎,它们想要的不过是一口吃的。 在这方面,猎人可不能吝嗇!! 挖好坑,把熊尸藏好后。 夏长海和王喜栋看时间不早了,不再停留,踏上了回家的路。 途中,二人经过袁氏兄弟掉落的地方,却发现他们不在那儿了。 不知道是自己醒了离开的,还是被其他动物叼走了。 对此,夏长海並没有太在意。 他当时没补上两枪,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救人? 呵呵!! 要知道,夏长海一开始还想著让熊把那两个傢伙吃掉呢。 第116章 蜂蜜燉熊掌配著茅子,神仙得很 谁知道这熊不爭气,树木倒下后,自己反倒被压死了。 夏长海心里之前就有过逃离的想法。 若不是这样,他也不会那么早露出一些跡象。 如今那两人消失不见,倒也省了不少麻烦。 不然夏长海又要纠结了,他真的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补上一枪,还是把人拖回去。 前者风险太大了,在这个年代,故意杀人罪的惩罚非常严厉,可不是点钱就能解决的事。 而选择后者,他又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人。 说真的,如果出手救了那两个傢伙,他以后一年都別想睡安稳觉! “喜栋,又遇到麻烦了?” “这熊还真不小啊。” “长海,回去得好好给青龙调养调养。” “需不需要叫韩医生来看看?” 夏长海和王喜栋回到村子,村民们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没有太在意。 並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 一方面,他们带回来的只有两只熊掌和一条熊腿,从这些东西很难判断那头熊到底有多大。 就算有少数人能看出一点门道,也不敢確定。 他们不相信就凭夏长海和王喜栋两个人,能搞定这么大一只熊,而且从毛色判断,这熊也只是一只棕熊。 另一方面,当时的场面看起来实在不太好。 除了黑豹没受伤,其余 4只猎狗都受了伤。 透过绷带渗出来的血跡,青龙看起来比实际情况还要惨。 就算不是专业猎人,也知道猎狗有多重要。 为了猎这头熊,让猎狗受这么重的伤。 先不说这打猎划不划算,光这些损失就太大了! 和村民们简单聊了几句后,夏长海就带著青龙它们回了家。 他可没功夫跟人说些没用的话。 有那时间,还不如在家多休息会儿。 而且,之前有人提醒过他,他也意识到,青龙它们的伤得找个医生看看。 哪怕只是开点消炎药和葡萄也好。 光靠药粉,恢復得太慢了。 夏家小院。 “韩医生,您慢走啊。” 李驍娟十分热情,亲自把客人送到门外。不仅付了诊费,还另外送了一条香菸。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是母亲在帮他拉拢人情。 不然的话,哪用得著这么破费? 就说那条香菸,它的价值都快是诊费的两三倍了。 照这样的標准,如果每次看病都这么“大方”,那谁还会找这位韩医生看病。 不过,夏长海也没再多问。 就一条香菸而已,他並没有太放在心上。 这位韩医生,给人看病的技术一般般,但给狗掛水倒是很熟练。 对於夏长海这个经常上山打猎的人来说,以后说不定还会用到对方。 夏长海安抚了一下因为掛水而有些烦躁的青龙(可能是动物),隨后开始准备做美食——蜂蜜燉熊掌!! 这道菜,是夏长海跟一位粤菜师傅学来的,在粤菜里算是经典菜品。 熊掌以肉质厚实、口感细腻、胶质丰富而出名。先要用刀在熊掌开口,然后填入野生蜂蜜,再在表面刷上一层浆。 最后放进蒸锅里蒸两个时辰。要注意,不能用高压锅,否则会破坏熊掌原本的肉质。 成品的味道—— 夏长海之前吃过几次,用一个字评价就是:绝!! 就连他这个不太爱吃甜食的人,都吃得停不下来。 夏长海的厨艺,肯定比不上那位特级粤菜大师。 但夏长海也有自己的优势。 他的食材特別好!! 是刚宰杀不到 5小时的新鲜熊掌,而且来自一头野生、没有污染的熊。 还有那真正的野生老蜂蜜。 要是到了 30年后,这样的食材,再多钱都很难找到!! 那时候,在非洲原始森林深处都能检测出农药残留,想要找没有污染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和夏长海家乡这边的美食可大不一样。 此时袁家没有人。 一家人都在市医院!! 看著手术室內惨白的灯光,在外面等待的袁强满脸痛苦,嘴里小声念叨著: “夏长海,王喜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们……” 第二天,太阳都升得老高了,夏长海才慢悠悠地从睡梦中醒来。 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因为熊掌的味道实在太鲜美,让人难以抗拒,还是猎捕熊瞎子的过程太过惊险刺激,父亲拉著他喝了好几杯酒。 53度的茅台和 42度的纯粮白酒混著喝下去,直接把他灌得醉得不省人事。 直到起床的时候,他的脑袋还晕晕乎乎的,就好像整个人还在云雾里晃荡一样。 他推开房门,看到的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青龙它们。 不得不说,在这个艰难的年月里,人生活得很不容易,可这些狗却过得十分滋润。 要是在前世,像青龙受的那种重伤,没有半个月根本恢復不了元气。 但在这儿,仅仅过了一夜,那些伤口竟然已经癒合了大半,精气神也恢復了不少。 狗狗们看到夏长海走出门,一个个立刻站起身来,尾巴摇得就像拨浪鼓似的。 知道情况的人明白,它们不过是被餵了药、输了液,还美美地吃了一顿。 要是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它们得到了什么特別好的东西呢。 “儿子,起来啦。” 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李晓娟从厨房走了出来, “快去洗把脸,你爹也真是的,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灌孩子酒。” 李晓娟一边念叨著,一边又转身回到厨房,给夏长海盛了一大碗碴子粥。 別看这碴子粥是粗粮,在宿醉后的第二天喝上一碗,可是养胃的好办法,比什么醒酒药都管用。 看著那满满一大海碗粥,夏长海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妈,我那个大黑熊胆昨晚收起来了吗?” 昨天一回到家,他就用开水把熊胆烫了两遍,本来打算晾乾后晚上再收起来,结果因为喝酒给忘了。 熊胆在彻底晾乾之前,质地很娇嫩,根本受不了寒冷。 要是在外面放一整晚,肯定会被冻坏,到时候价格至少得跌一半。 “那肯定收了!” 李晓娟狠狠地瞪了夏长海一眼, “要不是我昨晚看了一眼,你那宝贝熊胆可就报废了。” 第117章 打了熊,却让人给记恨上了 “你这小子,跟你爹一个样,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都不放在心上。”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起来,李晓娟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这一发火,家里最调皮、最自由散漫的大黄,都嚇得往窝里缩了缩。 这只狗在家里向来什么都不怕,就怕李晓娟发脾气。 其他人也都不敢出声。 夏长海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敢再多说一句话。 这事儿確实是他自己疏忽了。 要是没有母亲帮忙,少说也得损失一两千块钱,在现在这个时候,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喝完碴子粥,夏长海也搬了一把椅子,在院子里晒起太阳来。 这个地方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像打麻將、贴牌这些,他都不感兴趣。 有一次他吃坏了肚子,从那以后,夏长海就坚信,不管是大蘑菇还是小蘑菇,一概都不能吃。 “等过段时间找安开山问问,能不能弄台电视机回来,实在不行,收音机也行……” 因为前世的记忆影响,夏长海一直不太看得上那些所谓的“工业大件”。 收音机里全是播音腔,电视台也没几个。 可真正静下心来想想,又觉得是自己太挑剔了。 要是真用前世的標准来评判这个时代,就算是世界那头的国家也比不上。 再说了,总该有比现在强一些的地方吧?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把前世的创意拿到这个世界来,说不定我能在这里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 就在夏长海想得入神的时候,墙头上突然冒出一个人头。 正是昨晚同样喝多了的王喜栋。 “老大。” 王喜栋双臂用力,翻过墙头, “你终於醒啦,我都来找你好几趟了。” “喜栋啊,要不进来喝碗粥,养养胃。” 对於王喜栋这样不请自来的行为,夏长海早就习惯了。 这傢伙进院子走门的次数,比家里的大黄还少。 “不用了,大娘。” 王喜栋拍了拍胸口,说道,“我身体好著呢。” “哟,你小子还得意起来了啊,昨晚是谁非要跟我拜把子来著……” “快別说了,大娘,回去我可被我爹狠狠揍了一顿。” 王喜栋连忙摆手,脸上露出一丝尷尬。 昨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当著大家的面,非要和王和平拜把子。 结果可想而知。 要不是有人帮他说情,他今天能不能下床都是个问题! 几分钟后。 王喜栋揪著小白龙的脑袋,抬起头问道: “老大,我们什么时候去把那东西拿回来啊。” “再晚就被別人拖走了。” “就那个鬼地方,谁会閒著没事跑过去啊。” “袁家啊。” 袁家? 听到这个名字,夏长海愣了一下。 隨后他马上反应过来,有些惊讶地问道: “那两兄弟没死?” “我也没想到那两个傢伙命这么硬。” 王喜栋露出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 “我也是今天早上才听说的,好像是袁强那老头把他们拖回去的。” “……不过他们的情况好像不太好,连夜被送去市医院了。” “今天早上好像有人看到袁强和袁天伟回家了。” “那袁天杰呢?” 王喜栋摇了摇头, “没看到他。反正没跟他们一起回来。” 夏长海皱起了眉头,虽然没看到袁天杰,但这也能从侧面说明那小子的情况可能不太好。 然而!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突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按照常理来说,自家儿子要是受了重伤,作为家人,应该守在病床边才对。 可现在对方却提前回来了。 不对劲!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就算是回来取钱,也应该是家里的女眷回来操办,哪能让跑腿办事的老爷们回来。 而且。 以他对袁家的了解,自家儿子吃了这么大的亏,对方肯定不会轻易放过。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夏长海的眼底闪过一丝寒光。 “袁天杰那小子是死是活我不在乎,你这老傢伙最好別来招惹我,不然……” 袁家这边。 和夏家的担忧不同,袁强坐在屋里,嘴里叼著一根粗劣的工业香菸,菸头一会儿亮一会儿暗,菸灰落了一地。 劣质菸草燃烧散发出来的刺鼻气味,瀰漫在整个屋子里。 炕头上,袁天伟半躺著。 大家只看到袁强把袁天伟背了回来,却没人注意到他的胳膊和腿都打著石膏。 这还不算什么,伤筋动骨一百天嘛。 关键是,袁天伟的精神好像出了问题。 明明房间里只有两个人,袁强闷头抽菸,一声不吭。 可袁天伟却好像在和谁说话一样,自己一个人嘟囔著,脸上的表情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那夏家的人,没一个好东西……” 袁强抬起头,看了看神情异常的儿子,眼神变得更加凶狠,手指因为用力握紧而泛白。 那天发生的事情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儿子带著狗和猎枪上山打猎,作为父亲,袁强怎么能放心呢? 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发后,他就悄悄地跟了上去。 不得不说,真是一家人有一家人的特点。 袁家兄弟带著猎狗去追踪夏长海和王喜栋,最后居然都跟丟了。 袁强没了猎狗帮忙,结果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实际上,如果不是袁天杰开了枪,他恐怕这辈子都找不到两个儿子。 等他匆忙赶到现场的时候,就看到袁天杰和袁天伟躺在雪地里,一动不动。 四周还残留著不少血跡。 当时的场景,简直让人胆战心惊,毛骨悚然。 要是两个儿子都没了,他们老袁家可就断子绝孙了! 还好,他探了探两个儿子的鼻息,发现都还有呼吸。 袁强顾不上仔细追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人硬是把两人拖了回去。 他没找村里的韩医生,直接把儿子们送去了市医院! 经过全力抢救,两个儿子好歹保住了性命。 可这个结果却比死还让人难受! 大儿子袁天杰,下身受了重伤,两颗睪丸全碎了。 医生说,他们已经想尽办法尽力保留功能,但未来能恢復到什么程度,实在没办法保证。 单从伤势来看,基本丧失生育能力了。 第118章 大人的恩怨不能牵扯到孩子身上,这是底线 医护人员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是同情。 对一个男人来说,没了那个关键部位,说实话,真的还不如死了。 二儿子袁天伟,伤势相对轻一些,只是左臂和右腿骨折。 但脑袋好像受到了严重的撞击,精神状態很不稳定。 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 面对这样的结果,袁强实在难以接受。 不过是一次平常的上山打猎,还带著猎狗,做足了安全措施,怎么最后会变成这样呢? 大儿子成了丧失生育能力的残疾人,二儿子精神也不太正常了。 这和绝后又有什么区別? 冷静下来之后,袁强开始向袁天伟询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根本不相信这一切是兄弟俩自己造成的。 只是袁天伟一提到那天的事,就开始胡言乱语,说的话让人根本听不懂。 然而! 袁强还是从他混乱的话语中听到了两个关键人名: 夏长海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王喜栋 袁强当然知道自己儿子和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 这么看来,一切似乎都能解释得通了。 袁天杰和袁天伟变成这样,恐怕就是那两个人干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袁强哪里还坐得住。 当天晚上,他就带著袁天伟回了家。 不管是要追究责任,还是索要赔偿。 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定要让那些行凶的人付出代价!” 嘎吱—— 院子的门被推开了。 “强子,我们到了。” 话音刚落,几个人走进了袁强家。 一进屋,一位女子就快步跑到袁天伟身边。 看到弟弟那副悽惨的样子,眼泪立刻流了出来。 “天伟,別嚇大姐,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说著说著,她就抽泣起来。 这个人就是袁天杰和袁天伟的姐姐——袁丽丽。 袁强没有理会女儿的哭声,带著眾人来到院子里。 “说吧,你们觉得该怎么办?” 老魏头,也就是袁强的亲家,脸色阴沉地说道。 他向来很精明,可现在这件事,性质和以往不一样。 “不管这件事是谁干的,都得让他付出代价!” 看到自家小舅子那副模样,魏军也非常生气。 袁家的其他几位亲戚也纷纷表示,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 看到大家態度这么坚决,袁强微微点了点头,心里有了计划。 “行,那咱们现在就去找村长!” 正值晌午。 夏长海和王喜栋带著一群小孩子,在院子里吃著饭。 李小娟和周秀琴一大早就忙个不停,之后又赶到市里去採购年货。 上次夏长海和王喜栋买的年货,看著数量不少,可种类却不够齐全。 不管在什么年代,一到过年,人们对吃的都特別在意! 昨晚吃的那只熊掌特別大,两家加起来七八口人,居然都没吃完。 正好把它热一热,当作今天的午饭。 小孩子本来就喜欢吃甜食,再加上熊掌的肉味道独特,他们吃得可开心了。 老蜂蜜的香甜和熊掌完美融合,刚好能去掉熊掌本身的油腻。 就算多吃一些,也不会觉得腻。 就连旁边的几只狗,也跟著有了口福。 几岁的小孩子吃饭,哪有不洒东西的? 黑狗在下面捡著吃,也吃得很欢快。 “如海,你年纪还小,甜食不能吃太多,不然很快就会长蛀牙,晚上疼得睡不著觉,哥哥这是为你好……” 王喜栋夹起一块熊掌,表情严肃,耐心地劝说道。 “呸!” 王如海翻了个白眼,斜著眼睛看王喜栋, “你就是想自己多吃一块,跟小孩子抢东西,也不觉得害臊。” 王喜栋见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了,也不再装了: “你这当弟弟的,就这么跟哥哥说话?看来你是欠收拾了。” “你才不是我哥,你就是个冒牌货!” “三天不教训你,你就上房揭瓦,看我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有本事你抓到我再说!” 看著这对一吃饭就打闹起来的王家兄弟,夏长海喝著茶,嘴角微微上扬。 在这个时代,物质条件是不太好,但在夏长海看来,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物质替代不了的。 有时候,人只有失去了,才会真正明白,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过了几分钟,两人好不容易安静了下来。 突然,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哭声。 夏长海像被电到了一样,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王家两兄弟脸色也瞬间变了,迅速转身朝著院子外面跑去。 因为他们听出来,那是夏子梅的哭声! 等他们看清楚现场的情况。 王喜栋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老东西,我*尼玛!” 话刚说完,人就冲了上去。 在这个年代,没有电视,也没有手机,所以很多人不喜欢在家里吃饭。 每到吃饭的时间,村子里反而热闹起来。 人们一只手端著碗,另一只手拿著筷子,在村子里到处閒逛。 一顿饭吃上一两个时辰,是常有的事。 像夏子梅和王子婷那么大的孩子,不会跑太远,一般就在自家院子附近玩耍。 然而,当夏长海和王喜栋听到院子外面传来哭声时。 他们看到夏子梅坐在地上哭,比她大一点的王子婷挡在她前面,而两人的碗,正被袁强和魏军拿在手里。 这情况,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小孩子大多比较小气,不愿意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让给別人,尤其是陌生人。 也就是说,是袁强和魏军抢走了两个小傢伙的碗,还把夏子梅推倒在地上。 这就是王喜栋发怒的原因。 夏家与王家、袁家的关係不好,这是事实。 但大人之间的恩怨,怎么能牵扯到几岁的孩子身上呢? 真的要这样做吗? 这个时候的夏长海,也很难保持冷静了。 之前袁家两兄弟的所作所为,已经让他心里憋了一股火。 他还没找袁家算帐呢。 袁家反倒先找上门来了。 而且还欺负夏子梅! 家人可是夏长海的底线。 谁要是敢触碰,肯定没有好下场! 他紧跟在王喜栋后面,也冲了上去。 袁强看到他们俩气势汹汹的样子,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睛一下子红了。 第119章 把枪抵到脑袋上就老实了 他今天来,本来就是打算找夏长海和王喜栋麻烦的。 想到袁天杰和袁天伟那悽惨的模样,说实话,他恨不得把夏长海和王喜栋千刀万剐。 正愁没地方发泄怒火呢,现在对方先动手,正好藉机报復! 至於能不能打得过…… 他们这边算上袁天伟,一共有七个人,除去女儿袁丽丽,三个人对付一个,怎么会打不过呢? 很快,双方就打了起来。 王如海年纪小,打架帮不上忙,不过这孩子倒是挺机灵。 他先快步跑过去,把夏子梅和王子婷带出来,交给一个关係不错的邻居照顾,然后朝著一个方向拼命跑去。 没过多久,赵二溜和他老婆杨玉凤赶到了现场。 “兄弟,我来帮你!” “姓袁的,敢来我老弟家闹事,看老子今天不扒了你的皮!” 又过了一会儿。 李旺和李浩也赶到了。 他们俩今天本来是来向夏长海道谢的。 就在前几天,李旺升职了,从普通职工升成了小干部,月工资一下子涨了十块钱! 大家都清楚这是为什么。 这次不用老爷子提醒,李旺带著儿子李浩然直接来登门拜访。 刚走到寧夏村村口,就碰到了王如海。 王如海说: “袁家找上门来闹事,夏长海大哥和喜栋哥正跟他们对峙,我得去帮忙。”说完,他就急匆匆地跑开了。 其实也不用再多解释,李旺和李浩然一听这话,立刻朝著事发地赶过去。 到了现场,爷俩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动手。 还讲什么道理? 简直太可笑了! 都已经打起来了,还讲什么规矩! 直接动手解决问题就行了! 夏长海这边,加上他自己,有赵二溜、杨玉凤、李旺、王喜栋、李浩然,一共六个人。 袁家那边,除了有点古怪的袁天伟,也是六个人。 双方人数一下子就一样了。 一开始,赵二溜因为身材矮小,和袁强的老婆魏翠一对一打架时有点吃亏。 在寧夏村这个地方,身高不到 1.7米,確实算矮的。 可当他看到自己老婆杨玉凤脸上被袁丽丽挠出了一道红印后。 瞬间像打了鸡血一样。 他一个人就压制住了魏翠和袁丽丽,狠狠地揍她们。 一边打还一边骂,各种脏话不停地往外冒,把对方的女性亲属、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把旁边的袁老头气得心臟病都差点犯了。 他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打骂羞辱过? 这也让夏长海和王喜栋很惊讶。 他们没想到,赵二溜那个小个子,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 看著赵二溜完全不顾男女有別,对袁丽丽大打出手,夏长海一巴掌把袁强扇翻在地,感嘆道: “就一道红印子,就能激发出这么强的战斗力,要是见了血,还不得把对方生吞了。” “宠妻狂魔,果然都是隱藏的高手!” 要是二对六的局面,以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实力,说不定还真会吃亏。 尤其是对方还有女人在场,確实有点难对付。 不过现在最麻烦的袁丽丽被赵二溜搞定了,那傢伙可是出了名的爱惹事,打架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再加上李旺等人来帮忙。 局势很快就变得对夏长海他们有利了。 王喜栋身体强壮,轻轻鬆鬆就能一个人对付两个人,夏长海虽然身材没有王喜栋魁梧,但以前学的军用格斗术也不是白学的。 袁强看起来体格比他们壮实,可短短几分钟,就被对方连续扇了好几个耳光。 这让袁强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凶狠可怕。 新仇旧恨在他心里交织在一起,袁强仅存的一点理智也迅速没了。 终於,当又一次被夏长海打倒在地时,袁强再也忍不住了。 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个木质的东西。 他按了一下这个东西上的某个机关。 瞬间,一声尖锐的“噌”的声音传来。 在阳光的照射下,那银白色的刀刃闪著让人害怕的寒光。 没错,这就是街头斗殴时让人胆寒的凶器——弹簧刀!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之后,袁家就处在了大家八卦的焦点上。 饭点的时候,他们还带著一大帮人。 那些人从村长家出来后,就有人悄悄地跟在后面。 在这个娱乐活动很少的年代,人们对八卦的热衷程度超乎想像。 这也正是袁强一开始想要的效果。 他计划要做的事,本来就和“尊严”“民俗”有关。 然而,双方打起来之后,袁强有点后悔了。 换做任何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处在他这个位置,都会觉得特別羞愧。 他作为长辈,却被夏长海狠狠地扇了一耳光,耳朵嗡嗡直响。 这谁能受得了? 对方践踏的不仅仅是民俗礼法,更是他作为男人的尊严。 袁强甚至能听到围观人群中传来的笑声。 那笑声充满了嘲讽,一点善意都没有。 仇恨、怒火、羞愧……各种情绪像潮水一样涌来,让袁强热血上头,什么都顾不上了。 “嗡——” 弹簧机关被触发,寒光闪闪的刀刃从刀鞘里弹了出来。 袁强动作很隱蔽,现场情况又特別混乱,分散了围观者的注意力,再加上视角的问题。 没有人发现袁强手里多了一把刀。 一把足以致命的凶器! 拿著弹簧刀的袁强没有马上站起来,而是抬头死死地盯著夏长海。 看到夏长海又要挥拳,他用手撑著地,一下子站了起来。 握著弹簧刀,就要往前冲。 有街头打斗经验的人都知道,弹簧刀在近身搏斗的时候特別厉害。 比那些几十厘米长的砍刀还好用。 別说是毫无防备,就算提前有防备,也很难抵挡。 可以想像,一旦让他靠近,只需要几秒钟,夏长海就会有生命危险。 然而,就在下一秒,变故发生了。 “我劝你最好別乱动。” 一把 56式半自动步枪顶在了袁强的后脑勺上。 冰冷的枪口贴著皮肤,让袁强本能地打了个寒颤,抬手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朱爷!” “您怎么来了?” “朱爷,您可別开玩笑,那东西哪能往人脑袋上放啊。” 第120章 杀人?我还真是不怕 “要是走火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朱爷,不至於这样,有矛盾大家坐下来好好说,何必动手呢。” 大家看到朱爷突然出现,先是一愣,紧接著脸色大变,赶紧劝说道。 要知道,那可是 56式半自动步枪,稍微不注意走火了,袁强可就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谁都清楚,蓄意伤人,那是要坐牢甚至吃枪子儿的! 现场的氛围压抑得好似能挤出冰碴子,围观的群眾们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夏长海他们也敏锐地察觉到,袁强那边的情形透著股说不出的怪异。 老魏头神情严肃,抬手挡住袁丽丽,语气诚恳地劝道: “朱爷,您犯不上把事情闹得这么不可收拾吧。” “今天大家都没叫帮手。” “您这么做,可太不给我们面子了……” 周围的人纷纷暗自点头表示认同。 虽说夏长海他们和袁家这次闹得动静挺大。 但在寧夏村,老一辈的人对群殴这种事早就见怪不怪了。 二三十年前,別说是不到二十人的小打小闹,就连以整个村子为单位的大规模械斗都时常发生。 其中最惨烈的一次,全村人都被捲入其中。 那场械斗过后,十几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 即便械斗规模如此之大,村里也一直遵循著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追求公平! 不过这公平可不是体现在別的方面,而是在武器使用上。 要是一方不用武器,那另一方也得赤手空拳地应对。 双方要么都用器械械斗,要么都赤手空拳搏斗。 虽说並没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来监督执行这条规矩。 然而! 谁要是胆敢破坏这个规矩,就算最后贏得了爭斗,也会被眾人唾弃,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这份耻辱,就像跗骨之蛆,会如影隨形,伴隨一生! 今天袁家来找夏家和王家的麻烦,人多人少、以大欺小这些情况,大家都不会说什么。 袁家人口眾多,在大家看来,那是人家的本事。 在寧夏村,乃至周边的几个村子,甚至石湖市,兄弟姐妹多、家族兴旺,本就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资本。 可朱爷突然插手,还带著枪……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袁家的人都是空手参战的,您倒好,拿著枪算怎么回事?这哪里是帮忙, 分明就是在打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脸! “朱爷,您这……” 王喜栋沉不住气,刚要开口理论,就被夏长海打断了。 “我信朱爷。” 別人可能不了解朱爷的脾气秉性,可夏长海还能不清楚吗? 要说傲气,朱爷在寧夏村绝对能排进前三。 要不是现在情况特殊,別说他们现在已经占据上风了。 就算真的被袁家人打得性命垂危,朱爷也不会轻易掏出枪来。 当然,朱爷肯定也不会在一旁冷眼旁观。 他肯定会直接挽起袖子,衝上去大干一场!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让夏长海觉得疑点重重。 那就是袁强的表情。 这傢伙脸上除了恐惧,还明显带著慌张。 那模样,就跟做贼被当场抓住了似的! 就在这时,寧夏村的村长何胜利急匆匆地赶到了现场。 “哟,朱爷,您这是在搞什么呀。” “快把枪放下,多大点事儿啊,犯不著动枪吧。” 看到现场这混乱的场景,何胜利心里“咯噔”一下。 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摆了摆架子,来晚了一会儿,就出了这么大的乱子。 居然还动枪了? 要是朱爷真的开枪崩了袁强,他这个村长也基本算是做到头了! 面对眾人的劝说和老魏头的质疑,朱爷的脸上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他只是用枪口轻轻顶了顶袁强的后脑勺,冷冷地命令道: “把你手里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见袁强没有反应。 朱爷眼神瞬间一冷,手上的 56式半自动步枪又往前用力戳了戳。 “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袁强感受到背后传来的阵阵寒意。 儘管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事已至此,他也明白今天这关是躲不过去了。 他鬆开手,任由手里的东西掉落在地上。 短暂的寂静过后,人群瞬间像炸开了锅一样。 “弹簧刀!那肯定是弹簧刀!” “这傢伙拿著弹簧刀,想干什么?” “你傻呀?还用问,他掏出弹簧刀还能有什么好事?” “也就是说,刚才要不是朱爷,那夏长海可就危险了……” “袁强居然有胆子杀人?” “平常肯定没这胆子,但刚才那种情况,就不好说了。” 人群陷入一阵沉默。 眾人看到弹簧刀的那一刻,便瞬间明白了一切。 怪不得朱爷会拔枪。 原来是对方先违反了规矩。 夏长海看清地上的弹簧刀,心里猛地一紧。 紧接著,怒火如同决堤的洪水般汹涌而来。 他万万没想到,不仅袁天杰心狠手辣,这袁强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 甚至比袁天杰还要过分! 毕竟袁天杰只是借刀杀人,而袁强却打算亲自下手! 一时间,无数念头在夏长海脑海中飞速闪过,眼底的杀意越来越浓。 杀人?夏长海前世又不是没做过,他根本不怕! 王喜栋满脸怒容,大声怒吼道: “老杂毛,你是不是活腻歪了!” “想拼命是吧?来啊!看看谁先倒下。” 他接过王如海適时递过来的匕首,摆开架势,那模样,仿佛只要对方稍有动作,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衝上去拼命。 他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势,还有那凶狠的眼神,让袁丽丽、魏军等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 没人会怀疑王喜栋会说话不算数。 他和夏长海的交情,在寧夏村那可是出了名的铁。 夏长海曾经为了救他,被野猪撞飞。 而他,也同样愿意为夏长海不顾一切,哪怕是杀人! 袁强刚才那架势,明显是想置夏长海於死地,王喜栋怎能不怒髮衝冠! 地上有一把弹簧刀静静躺著。 就在不久前,老魏头还態度坚决、言辞正义地指责著对方,可此刻,他的脸上却写满了尷尬。 他刚刚才指责人家开枪伤人,结果袁强紧接著就掏出了弹簧刀。 第121章 先放下枪,讲讲因为什么事 这无疑是自己给自己製造难堪,就像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这傢伙怎么这么糊涂,咱们今天是来把事情说清楚、讲道理的,又不是来寻仇闹事的……” 老魏头在心里暗自埋怨,他看向袁强的眼神,仿佛能直接把袁强看穿。 说实话,他怎么也没想到,袁强居然会隨身带著这么危险的东西,还在这种场合拿了出来。 按照袁强之前的说法,他们今天主动找上门,是因为自己这方占著理。 袁天杰还躺在医院里,一直昏迷著,没有甦醒的跡象。 袁天伟的状態也糟糕透顶,任谁看了都能发现他的异样。 难道王喜栋能理直气壮地说,这一切和他毫无关係? 简直太荒唐了! 正是因为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他们才请寧夏村的村长来主持公道。 老魏头早就计划好了,到时候当著大家的面,直接把问题拋给对方,不拐弯抹角。 他一定要弄清楚,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捣鬼,才害得袁家两兄弟遭遇这样的事情。 山上留下的那些痕跡还在,真相是没办法被掩盖的。 等会儿带著人去现场仔细查看一番,任何谎言都將被拆穿。 可偏偏,袁强拿出的这把弹簧刀,把原本的计划和局面都搅得一团糟! 现在好了,大家都在纷纷议论,怎么还动起刀来了? 谁还会在意他们一开始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弹簧刀一出现,整个事情的性质仿佛都变了。 从围观村民们的反应就能明显看出来。 不管是上了年纪的老一辈,还是年轻的小辈。 在看到袁强扔出弹簧刀后,村民们的眼神从一开始好奇地想看热闹,变成了满满的厌恶和不屑。 就差直接往地上吐口水来表达他们的不满了。 唉,谁能想到会有人做出这么糊涂的事! 那些性格直爽的壮汉和老人,可不会给袁强留什么情面。 本来双方平日里就没什么往来,关係淡薄,看不顺眼就是看不顺眼! 可以想像,等今天这件事传扬出去之后。 袁家在寧夏村的名声算是彻底毁了。 就算袁天杰和袁天伟最后平安无事,以后在村里也別想抬起头来! 在这个年代,人们把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不光是袁家兄弟,就连他们的亲戚,恐怕都会因为这件事,被別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毕竟,要是有人为做出这种事的人出头,很容易让人对这个人的人品產生怀疑。 一想到自家的孙子、孙女可能会因为袁强的这个行为,在找对象的时候遇到麻烦, 甚至儿子的工作都可能受到牵连,老魏头心里就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衝动, 恨不得马上捡起地上的弹簧刀,先教训教训袁强,再去找夏长海算帐。 老魏头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著內心的怒火。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咬著牙继续应对眼前的局面。 而且,现在的情况还没有糟糕到完全无法挽救的地步。 老魏头快步走到前面,在眾人惊讶的目光中,狠狠地扇了袁强一耳光。 隨后,他赶忙转向朱爷,诚恳地说道: “朱爷,今天这事儿確实是袁强做得不对,太糊涂了。您看能不能先把枪放下,之后我肯定让袁强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何胜利也在一旁帮忙劝说: “朱爷,您消消气,先把枪收起来吧,这么多人都看著呢。” “这儿还有不少孩子,万一枪走火了,伤到谁都不好。” 朱爷转头看了看夏长海,见夏长海点头示意,这才把枪收了起来。 之后,朱爷没有再说话,老魏头和何胜利也都选择沉默,直接走到了夏长海与王喜栋的身后。 虽说老魏头对朱爷的態度非常不满,但何胜利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袁强装模作样地向大家道了个歉后,便开始进入主题。 “袁强,你今天把我找来,到底有什么事?” 夏长海静静地看著袁强,对於刚才袁强拿出弹簧刀的事情,他並没有追究。 这並不是因为夏长海度量大。 一方面,现在追究这件事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对方也不可能真心实意地道歉。 在这个年代,对於杀人未遂的判定標准很不明確。 就算把这件事闹到派出所,最后大概率也就是罚点款、道个歉就了事了。 毕竟只是打架的时候拿出了刀,又没有伤到任何人,这在当时不过是一件很普通、很轻微的民间纠纷。 夏长海一直秉持的原则是,要么不行动,一旦行动,就要让对方付出沉重的代价。 另一方面,夏长海也很好奇袁强今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袁家之前做了那样的事,对方居然还敢主动找上门来? 夏长海觉得这件事透著一股说不出的蹊蹺。 听到何胜利的话,袁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医院的住院单,向在场的眾人展示了一下,然后快速讲述起昨天自己上山救儿子的经过。 “……现在袁天杰还在医院里,从昨天一直到现在,始终昏迷不醒。” “袁天伟不仅手臂和腿部骨折了,脑袋也受了重伤。” 袁强指著躺在一旁的袁天伟说道, “现在他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以后能不能完全康復都很难说。” “我今天来,就是想找你们要个说法。” 袁强的眼睛都红了,紧紧盯著夏长海,质问道: “我就想知道,我袁家到底哪里招惹你了,你为什么要对他们俩下这样的狠手!” 袁强这番话一说出口,眾人先是一愣。 紧接著,人群就像炸开了锅一样,议论纷纷。 要是袁强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刚才他拔刀的行为,似乎也就能够理解了。 袁家总共就两个儿子,如今却都遭遇了这样的灾祸。 换做其他人,说不定不等事情发展到现在这样,早就拿起傢伙动手了。 甚至可能直接拿著菜刀衝到对方家里去! 这可是关乎家族延续的深仇大恨,谁能咽下这口气! 肯定会拼了命去討回公道! 可到底是多大的仇怨,才会让人做出这么残忍的事呢? 第122章 你说袁家兄弟受伤是他俩害的,把证据拿来 袁家与夏家、王家向来关係不好,这在十里八乡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以前也不过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矛盾、小摩擦。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点小摩擦、闹点小矛盾,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 通常吵上几次,气消了也就没事了。 再严重一点,大不了就是双方以后互不来往。 可从来没听说过,会有人下这么重的手。 会不会是哪里搞错了呢? 毕竟这是在进山围猎的时候出的事。 一旦进了山,什么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受重伤都算是幸运的,甚至还有人会在山里丟了性命! 非要把这件事算到夏长海与王喜栋头上,確实让人觉得有些牵强。 一直没有说话的朱爷,此时眉头紧紧皱在一起,他开口向袁强问道: “你说袁天杰和袁天伟受伤,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故意陷害的,你有证据吗?”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不能只凭你嘴上说说就行,你得拿出能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何胜利也点头表示赞同,跟著说道: “袁强,你要是有能证明你说法的东西,就赶紧拿出来,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事!” 袁强態度十分坚定,毫不犹豫地说道: “我这里有证据!” 袁强神情严肃,语气坚定: “我绝对没有胡编乱造,我有实实在在的证据!” 说著,他从挎包里拿出一口铁锅。 这口铁锅看起来很普通,锅底黑乎乎的,上面沾满了污渍,还附著不少杂物,锅身上还有一道奇怪的摩擦痕跡。 在铁锅的边缘,有一些像是动物毛髮的东西。 人群里有几个经常打猎的人看到后,似乎想到了什么,不自觉地看向夏长海与王喜栋,微微皱起了眉头。 “你可別乱说,就这能当作是確凿的证据?” 有人带著怀疑的语气问道。 之前袁强只是大概跟他讲了讲情况,具体的细节並没有说。 “这口铁锅是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现场不远处找到的。” 袁强情绪有些激动,眼睛直直地盯著夏长海,大声质问道: “我就问你,这口铁锅是不是你的?” 这句话就像一声炸雷,瞬间让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夏长海身上。 在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深山现场附近,发现了属於夏长海的东西。如果说这只是单纯的巧合,乡亲们可不会轻易相信! 况且这里是深山老林。 就算是村子附近大家常去的狩猎区域。 一般来说,猎人要是察觉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有其他猎人在活动,都会主动避开,另外选择一处地方狩猎。 並没有人强制规定必须这么做,但大家都很自觉地遵守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山里的猎物也足够多,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而且要是因为这个事情闹起来,传出去也不好听。 会让人觉得自己没本事,非要跟著別人后面捡便宜。 大家都丟不起这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两个猎人在同一狩猎区域碰面,一般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两人从不同的方向进入了同一区域,而且互相都没有发现对方。 第二种,其中一方是故意这么做的,说明双方之间存在过节。 在別人狩猎的时候捣乱,这可是猎人之间的大忌! 以夏长海、王喜栋和袁家兄弟之间的关係来看,显然更像是第二种情况。 当然,这所有的推断,都要建立在这口铁锅真的属於夏长海的基础上。 否则,一切都只是猜测。 面对袁强的质问,夏长海示意王喜栋不要说话,他面无表情地看著袁强,淡淡地回答道: “没错,这铁锅是我的。” 停顿了一会儿,他带著嘲讽的语气接著说道: “而且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那天,我和喜栋就在现场。” 夏长海的话刚说完,原本有些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著夏长海。 他们原本以为双方会互相推諉、拉扯一番,没想到夏长海居然直接承认了。 甚至还说出了这么惊人的消息。 原来,袁家兄弟遭遇意外的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竟然就在现场! 眾人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令人不安的想法。 那就是:“难道说,袁天杰和袁天伟兄弟俩遭遇意外,真的是夏长海和王喜栋下的毒手?”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生了根似的,怎么也甩不掉。 虽说夏长海、王喜栋和袁家向来就有矛盾。 但这传言听上去,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荒诞不经。 可现在,当事人自己都承认了一些事,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朱爷听到夏长海的回应后,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了他。 朱爷原本对事情的前因后果並不了解。 只是听王如海说袁家出了事,便匆忙赶了过来。 在他眼中,眼下这事儿可真是个烫手的山芋。 不管实际情况到底怎样。 只要夏长海坚持说那口铁锅是他的。 到最后,大概率也只能不了了之。 毕竟,谁能拿出確凿的证据,证明那铁锅就是夏长海的呢? 锅上面又没刻著他的名字。 再说了,就算铁锅真的是夏长海的。 又有什么铁证能表明,袁天杰和袁天伟出意外的时候,夏长海和王喜栋就在现场呢? 进山打猎的人,在山上遗落些东西太常见了。 別说一口铁锅,遇到紧急情况,连枪都可能被扔掉! 说不定只是个巧合。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的地方,刚好离夏长海他们之前去过的地方不远。 可现在,夏长海竟然主动承认了一些事,这实在让人摸不著头脑! “这小子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朱爷这会儿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你们这些小混蛋,怎么这么狠心啊!” 一直强忍著情绪的袁丽丽。 看到凶手似乎就在眼前,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 她衝上前去,就想找夏长海理论。 第123章 碰到无理取闹的,就得好好掰扯了 可看到赵二溜恶狠狠地瞪过来,又想起刚才发生的场景。 心里一害怕,脚步就停了下来。 她是真的被赵二溜给嚇怕了! “你说说,我家两个弟弟到底哪里得罪你了。非要把他们害成这样,呜呜~” 说著说著,袁丽丽就哭得泣不成声。 现场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就像一张被拉得紧紧的弓弦。 袁强这时开口说道: “乡亲们都听到了。是他自己承认害了我家两个孩子,我可没逼他说这话。” “何村长,您给评评理,这事儿该怎么解决。 我把话放这儿了,要是不给个说法,我就去市里!” “我就不信,这世道还没有王法了!” “对,去市里!” “他这明显就是蓄意谋杀,他们全家都应该被拉出去受审!”魏军捂著脸颊,在一旁应和道。 “去你的!” 王喜栋瞪大了眼睛,立刻就要衝上去和对方爭辩。 却被何村长给拦住了。 魏军继续说道:“你这个杀人犯还这么囂张。 我告诉你,不光夏长海要受到严惩,你作为帮凶,也別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哼,看老子今天不好好收拾你!” 何胜利一边阻拦著王喜栋,一边转头大声训斥: “你这小子赶紧闭嘴,別在这儿添乱!” 好一番折腾,才总算把王喜栋给安抚下来。 何胜利神情严肃,开口问道: “夏长海,你確定你刚才没说错话?” “袁天杰和袁天伟出事,真的是你乾的?” “饭可以隨便吃,但话可不能乱说。” 夏长海脸上的表情变得越发让人捉摸不透: “我可没说那两个人出意外是我乾的。” “你胡说八道!”夏长海的话音刚落,魏军马上反驳道。 “刚才明明是你说袁天杰、袁天伟出事的时候,你就在现场。” “大家都听到了,你现在想不认帐,没门儿!” “现场这么多人都能给作证,你別想抵赖!” 袁强赶忙扶起身旁嚇得瑟瑟发抖的袁天伟,轻声安慰道:“天伟,別怕。 你告诉大家,出事的时候,是不是看到那两个人了?” 袁天伟从始至终都低著头,一句话也不说。 可这时,他的身体却微微颤抖起来,看起来十分害怕夏长海。 袁强接连问了好几遍。 他才吞吞吐吐地承认,確实看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 听到当事人这么说,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刚才大家確实听到夏长海承认自己在现场。 再加上袁天伟的指认,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经很清楚了。 袁强满脸怨愤,盯著夏长海质问道: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哎,跟你这种人说话,简直就是浪费口水。”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 “我什么时候否认过自己在现场?我只是说,他们出事和我没有关係。” “你胡说!” “你人都在现场,怎么可能跟你无关?” 魏军想都没想,就大声反驳道。 袁丽丽也在一旁帮腔: “现场就你们几个人,要不是你乾的,难道是我弟弟自己摔成这样的?” “呵呵。”夏长海冷笑了一声。 “照你这么说,你生孩子的时候我要是去了你家,那孩子就是我生的?” 要说嘴毒,还真没人能说得过夏长海。 “你……” “你什么你,不懂就別瞎说话!” 夏长海突然提高了音量:“本来出了那档子事,我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 没打算找你家麻烦。 真没想到,你们袁家居然这么不要脸,还敢倒打一耙。 既然你今天不顾顏面,那就別怪我不客气了。 你不是想知道我和袁天杰、袁天伟是怎么扯上关係的吗?行,我现在就原原本本给你讲清楚。”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 夏长海详细地把整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包括他用的方法,事情发展的过程,还有那只熊羆的大小。 “你们要是不信,周国良就在林场,隨时可以叫他来对质。” “还有那只熊羆,是我昨天下午在林子里套住的。” “你们要是想看,我现在就派人去把它弄过来!” “熊羆还在我家拴著呢!” 夏长海指著自己家的门,理直气壮地说道。 就在这时,王如海恰好把那只熊羆拖了出来。 棕褐色的皮毛,比一般的熊脚掌大得多。 这只熊羆一出现,眾人一下子都不说话了。 王喜栋把手上的倭刀猛地插在地上: “我大哥心善,不忍心对那两个傢伙下手。 换做是我,当时就开枪把他们解决了。” “把熊瞎子往別人身上引,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要不是我大哥反应快,我们恐怕连被送去医院的机会都没有!” 眾人听了,都纷纷点头。 要是一切真的像夏长海说的那样。 那袁天杰確实不算是个好人。 在那种危险的情况下,把熊羆的注意力引到夏长海、王喜栋身上。 明显就是想让他们送命! 那可是一只重达 1400斤的大棕熊。 更何况夏长海和王喜栋只有两个人,还只有一把枪。 就算人数再多一倍,在那样近的距离下,也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你別在这里胡说八道!” 袁丽丽愤怒地盯著夏长海。 “我弟弟绝对不会做出那种事。 明显就是你们两个见死不救,还在这里给自己找藉口!” “我看是你们躲在树上,然后把熊瞎子引到我弟弟那边去的!” 夏长海眼睛微微一眯: “你嘴巴再不乾净,信不信我抽你耳光。” “你敢!” “你可以试试看!” 或许是看出夏长海不是在开玩笑。 魏军赶紧把袁丽丽拉到身后,说道: “你说袁天杰害你们,那你有什么证据?” 袁强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连忙说道: “对,你们让我拿证据,那你们的证据又在哪里?” “证据,呵呵……” 夏长海早就料到对方会这么问,不慌不忙地说。 “我就问你们两个问题: 第一,明知道岗子上有人,袁天杰为什么还要跟上去? 第二,你说我们爬树躲熊瞎子,那袁天杰和袁天伟为什么没死?我猜他们身上连一道熊爪印都没有吧?” 第124章 袁家兄弟想杀了我,难道我还得救他? 眾人一听,觉得夏长海说得有道理啊! 夏长海他们是先上山的。 之前王如海就说过,夏长海买麦乳精是为了钓熊瞎子。 当时还以为是小孩子听错了。 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相反,袁天杰和袁天伟明知道岗子上有人,还跟了上去。 这就很让人怀疑了。 他们又不是第一次进山打猎,不可能不懂规矩。 还有那只熊羆。 如果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故意害袁天杰和袁天伟。 那他们身上肯定会有熊瞎子攻击留下的痕跡。 那种伤口很容易辨认,有经验的老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根本做不了假! 见对方回答不上来,夏长海有些不屑地笑了笑,然后接著说道: “其实这件事,你们可以直接问袁天伟。 问问他有没有看到他大哥朝我们扔鞭炮。” 袁丽丽几步走到袁天伟身边: “天伟,你跟姐说实话。这傢伙是不是在诬陷天杰,你们受伤都是他们害的?” “別瞒著,有什么委屈,姐和我给你做主。” 魏军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口。 常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袁丽丽这会儿心急如焚,早就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听了夏长海的话,又看了看袁天伟的样子。 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判断。 夏长海或许有些细节没说全。 但大致上,应该没有说谎。 “真是倒霉透顶,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小舅子……” 先不说魏军心里这会儿有多纠结。 面对大姐袁丽丽的关心,袁天伟低著头,一声不吭。 不管大家怎么问,他就是紧闭嘴巴,什么都不说。 直到夏长海开口了: “袁天伟,今天必须把事情说清楚,不然哪儿也別想去。” “是大哥乾的!” “是他拿鞭炮炸你们的,跟我没关係。”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都怪大哥,就怪他,是他非要惹麻烦,那傢伙真该死!” 一直沉默的袁天伟,听到夏长海的话后,情绪一下子失控了。 他一边大声叫嚷著,一边试图往远处爬。 可惜,他腿上有伤,根本没法正常行走。 最后只能在地上一点点往前挪动。 眾人一阵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他平静下来。 此刻,现场的氛围全然变了样。 袁天伟说话顛三倒四,毫无逻辑,可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他这是默认了夏长海之前所说的话。 这就意味著,袁天杰在自己遭遇危险的时候,竟然真的打算把眾人的注意力引到夏长海和田三柱身上。 他连呼救都顾不上,就直接想用別人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生存机会! 暂且不说这种强烈的求生欲望到底对不对。 单看他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噁心到了极点! 现场所有人都带著鄙视、嫌弃的眼神,仿佛在看罪人一般,望向袁家的那几个人。 尤其是那几个猎户,他们的情绪早就超越了单纯的反感,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敌意。 这其实很好理解,哪个进山打猎的人,愿意碰上袁天杰这样的傢伙呢? 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就不惜让別人去送死。 这已经远远不是自私能形容的了! 多亏了这几年法律越来越完善,不然就凭今天这事儿,袁天杰绝对活不过今天! 就好比古代女人要是犯了出轨的错,会被浸猪笼一样,在打猎的这个圈子里,有些规矩那是绝对不能打破的。 一旦打破,就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 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有所忌惮。 怎么,不想死? 自己不想承担后果,自然会有人帮你承担! 老魏的脸色十分难看,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他站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 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丟人现眼过!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打围人,袁天杰犯的这些忌讳,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说句难听的,袁天杰做出那种事,別说是变成太监了,就像王喜栋说的,死了都是他活该! 要是换成他遇到那种情况,绝对不会有丝毫犹豫,直接一枪就把那个没骨气的傢伙给解决了! 你都想杀我了,我还能留著你的命? 这不是脑子被醃坏了是什么! 稍微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夏长海能咽下这口气,已经是非常给面子了。 而且,夏长海和王喜栋把麻烦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仅救了袁天杰和袁天伟,还帮他们报了仇。 你想要害別人,可人家却反过来救你,还为你报仇。 这到底什么是仁义? 什么又是大度呢? 以前,因为和夏长海接触不多,老魏头对他的了解大多都是听来的。 他们不住在同一个村子,很多事情都是从自家儿媳嘴里听说的。 原本还以为夏长海真的像袁丽丽描述的那样不堪。 可现在看来,老魏头突然觉得,自家那个表面上乖巧懂事的儿媳,说不定也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 像夏长海这样以德报怨的人,別说是年轻一辈了,就算是在老一辈里,又有几个能做到呢? 要是这样的人都不算好人,那还有谁能算得上好人? 再看看袁家,两个儿子没什么真本事,能力没见长,就知道跟著別人瞎凑热闹,明眼人都能猜到兄弟俩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在这种情况下,还捅出这么大的篓子。 他们做事的荒唐程度,简直难以想像。 袁强也没好到哪里去,人家夏长海救了袁天杰和袁天伟,他倒好,不仅不登门道谢,竟然还编造谎言去诬陷人家。 甚至还想著要把人害死。 做人可不能这么阴险恶毒! 这么一对比,就知道袁家这事儿办得有多差劲! 別说是围观的群眾了,就连袁家的亲戚都觉得脸上无光。 想到这儿,老魏头心里愈发局促不安。 他思索了一会儿,拉著魏军走到夏长海、王喜栋面前,说道: “孩子啊,这事儿是我们做得不地道,我代表老魏家向你赔不是。” “袁家的事儿,你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处理,我们绝对不会干涉!” 老魏头这话刚说完,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开口,袁丽丽就不乐意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 “你给我闭嘴!” 魏军大声怒喝。 第125章 难道这就是报应? 年轻人都好面子,来之前,魏军本想著为袁家出头,给老婆撑撑场面,顺便也给自己长长脸。 可谁能想到,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样! 早知道是这样,他才不会来瞎掺和呢! 一想到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魏军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咬了咬牙,低下头说道: “兄弟,之前是我糊涂,误解你了,在这儿给你赔个不是。” “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儘管开口,我要是说个不字,那我就是龟孙子!”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 之前也提到过,在山村里,大家对打架这类事情都习以为常。 夏长海看著这么多人在场,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老魏头和魏军对此也没什么怨言。 毕竟,他们自己理亏在先。 对方没有冷嘲热讽,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哪还能再要求更多呢? 说完这些,老魏头和魏军招呼都没跟袁强打,转身就走。 路过袁丽丽身边的时候,魏军沉著脸说道: “你走不走?现在不走,以后就別想再回这个家了!” 袁丽丽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著公公和丈夫一起离开。 魏家走了之后,另外那几家也跟著夏长海和何胜利陆续离开了。 他们走的时候,同样没跟袁强打招呼。 很明显,大家对袁强之前隱瞒真相的行为,心里都很不满。 很快,现场就只剩下袁强和袁天伟两个人了。 看著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袁强整个人都愣住了。 要不是袁天伟亲口承认,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居然会落到这种田地! 他想不明白,自己家明明是受害者,大儿子失去了生育能力,二儿子变得痴傻,为了给他们看病,家里的积蓄都快光了。 怎么到最后,自己反倒成了大家眼里的过错方呢? 可这一切,又再次证明夏长海之前说的都是真话。 “难道这就是报应?” 这个念头在袁强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夏长海没去理会袁强,转头对何胜利说道: “何村长,你今天是来断事的,怎么光站在这儿不说话呢。你说说,今天这事儿该怎么解决?把上次林场的事儿,也一起算上。” 夏长海对这件事心里有自己的想法。 他在社会上闯荡了几十年,之前何胜利那些看似公平的话,实际上处处都在偏向袁家,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何胜利有些尷尬地笑了笑: “这个……呃……其实吧……” “够了!” 袁强突然大声吼了一句,把何胜利嚇了一跳。 还没等何胜利发火,袁强就直接朝著夏长海走了过去。 “你给我站住!” 王喜栋立刻把刀横在身前,朱爷眼神一眯,微微抬起枪口,挡在了袁强面前。 袁强根本没管王喜栋,也没有停下脚步去解释的意思,继续自顾自地往前走。 就在王喜栋打算先动手的时候,夏长海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 “喜栋,没事。” “叫他过来。” “老大,可他之前……” 夏长海语气很平淡: “別担心,他没掌握什么对我们不利的东西。况且,咱们有朱爷在这儿呢。” 听到这话,王喜栋点了点头,拿著刀退到了一旁。 不过他还是保持著很近的距离,只要跨出一大步,就能再次挡在夏长海身前。 袁强走到离夏长海一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紧接著,在夏长海惊讶的目光中。 “扑通”一声。 他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 夏家小院的夜谈 夜幕缓缓降临,夏家的小院被静謐的氛围所笼罩。 李晓娟听说袁强居然企图拿著弹簧刀去袭击夏长海,心里猛地一惊,忍不住轻轻叫出了声。 她急忙走到夏长海身边,仔仔细细地查看他的身体,就怕遗漏了任何一处可能存在的伤口。 夏长海笑著安慰她: “妈,您別担心。当时朱爷用枪一下子就把那傢伙给控制住了,他根本就没机会动手。” 说完,夏长海举起了酒杯: “朱爷,您的大恩我都记在心里,我敬您!” “朱爷,您下次再有这样的事儿,可一定要带上我啊,您都不知道,当时我都快被嚇死了。” “要不是您眼神好,反应快,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儿呢。” 话还没说完,周秀琴就打断了他: “呸呸呸,可別乱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长海心里有数,就袁强那傢伙,根本就不是长海的对手。” “对对对,您瞧我这嘴,净说些不该说的。” 王喜栋端起大海碗,大声说道: “朱爷,我干了,您隨意!” 朱爷脸上带著笑意,语气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锐利: “慢点喝,慢点喝,我就是碰巧赶上了,都这么大年纪了,哪还能说眼神好呀。” 一阵寒暄之后,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 然而,夏长海却注意到,王和平的眼底闪过了一丝不容易被察觉的神色。 別看现在王和平和夏建国相处得挺融洽的。 夏长海心里明白,早些年在村里,他俩可都是出了名的爱打架的狠角色。 一年里打架的次数,比別人二十年加起来的都多! 这些年,他们成了家,有了孩子,这股好斗的性子才慢慢收敛了一些。 又或许是因为心里有了牵掛,才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了。 夏长海借著敬酒的机会,看似隨意地提了一句: “王叔,这事儿就麻烦您和建叔帮忙处理一下了。” 王和平看了看夏长海,又下意识地看向夏建国。 他明白夏长海这话里暗藏的意思。 夏建国开口问道: “你小子,真能行吗?” “那肯定行,您就等著看好戏吧。” 夏长海自信地挑了挑眉毛。 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都知道,护崽的野猪是最凶猛的。 夏长海是真担心夏建国和王和平一时衝动,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闹出人命来。 就他目前的能力,还没办法和法律对抗! “行,这事儿就包在我们身上了。” 夏建国最后答应了下来,夏长海暗暗鬆了一口气。 第126章 人总是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 大家酒足饭饱之后,老一辈的人又开始抽菸聊天。 夏长海和王喜栋没这个习惯,就带著几个年轻人往夏长海的屋子走去。 王喜栋性格隨性,一进屋就把鞋子一脱,直接上了炕。 王如海从炕柜里翻出了不少盐生和夏子梅。 王子婷在一旁,一边剥著生,一边吃了起来。 王喜栋瞅准机会,一口就把王如海攒下的生全吞了下去。 小傢伙气得大喊大叫。 “老大,袁家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不就是那老头给你磕了十几个响头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就是啊。” 王如海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停下了抓哥哥王喜栋头髮的动作,小脸微微鼓起: “得让他赔钱!” “至少 50块……不对,100块!” 夏长海笑著摇了摇头: “我当然知道那老头磕头没什么实际价值。” 夏长海也没想到,袁强那傢伙居然会当著那么多人的面给自己下跪磕头。 但不得不说,这一招还真让人有些无奈。 作为长辈,当眾给晚辈磕头道歉。 別的先不说,从道歉的方式来看,除了自杀谢罪,好像確实没有比这更有诚意的做法了。 有些人寧愿选择自杀,也绝对不会给晚辈磕头认错! 因为一旦这么做,就得做好下半辈子都没脸见人的心理准备! 经过这次事件,袁强乃至整个袁家,在寧夏村都要沦为大家的笑柄了。 未来两三代人,估计都抬不起头来! 袁强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夏长海也不好再步步紧逼。 毕竟在旁人看来,他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损失。 相反,袁家两兄弟,一个昏迷不醒,一个瘫倒在地。 而且可以预见,这次去医院看病,肯定会把袁家家底都掏空! 人、財、脸面……袁家这次的损失,用惨重都不足以形容! 简直就像一下子回到了解放前! 当然,袁家到底惨不惨,夏长海其实並不关心。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现在没动手,只是因为时机还不太合適。 “现在有太多人盯著,袁天杰那混蛋又在医院,不方便下手。” “等以后找著合適的机会,我肯定不会放过他。” 从袁天杰扔出鞭炮的那一刻起,夏长海和他之间的矛盾就已经无法调和了! 王喜栋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没夏长海那么聪明,考虑事情也没那么周全,反正到时候夏长海说怎么做,他就跟著怎么做! 这样就行了。 意外的访客 第二天。 夏长海刚起床没多久,家里就来了一位他没想到的客人。 “老哥,您这是……” 夏长海看著周国民手里提著酒、拿著烟的样子,忍不住眨了眨眼睛。 来的人正是之前偶然遇到的周老叔。 两人刚一见面,周国民的眼眶就红了。 “兄弟!你的大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了!” 仅仅过了一个晚上,消息就传到了林场那边。 周国民听说夏长海已经成功捕获了那只熊羆,立刻放下手里所有的事情,带著礼物就赶了过来。 说完,周国民就要给夏长海行礼,这可把夏长海嚇得不轻。 虽说周国民的脾气有点暴躁,但实际上他並没有什么坏心眼。 严格算起来,他也没对夏长海造成过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相反,在捕获熊羆这件事上,周国民的手下还帮了很大的忙。 要不是他的猎犬先去探路,说不定遇险的就是青龙它们了。 夏长海为周国民的猎犬报仇,是出於道义。 而他们之间的交情,又是另外一回事。 “兄弟,昨天的事儿我都听说了。” “这样,你跟老哥说实话,要不要我去收拾那家人。” “只要你一句话,我肯定给你办妥。” 周国民眼神里透著凶狠: “这年头,在山里失踪个人,太正常不过了……” 这话让夏长海有些意外,没想到周老叔居然是个这么重情重义的人。 “別这么夸张,真没那么严重,没必要这样。” 夏长海赶忙出声安抚对方。 他可不是那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记仇报復的人。 或许在周国民心里,夏长海为他死去的猎犬报仇,这份恩情重如泰山,值得他用性命去报答。 但对夏长海而言,自己去猎熊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 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把给周国民的猎犬报仇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然当时他也不会想著从猎熊的行动中撤退了。 一番你来我往的客套寒暄之后。 周国民突然把声音压低,神秘兮兮地说道: “其实我这次来找你,还有个重要消息要告诉你。” “你知道那只熊羆待的那个山岗子吧,那上面可有个好东西。” 夏长海心里犯起了嘀咕,心说能有什么东西比熊羆还稀罕呢? 这一下,成功引起了夏长海的兴趣。 周国民接著说: “我在那山岗子东坡的一片乱石堆里,发现了老虎崽子的脚印。” 老虎崽子? 夏长海听到这个词,明显愣了一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心想对方说的肯定不是真正的老虎幼崽。 要是真的老虎幼崽,周国民不会是这种反应。 他说的,应该是另外一种动物——猞猁。 猞猁属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它的外形有点像山猫,可体型比山猫大,性情也更加凶猛。 它不仅会捕食野兔、老鼠这些小动物,有时候甚至还会主动袭击麝子和小鹿。 也正因如此,它才有了“老虎崽子”这个外號,由此可见它的凶猛程度可不是一般动物能比的。 不过,对於周国民这样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来说,猞猁再怎么凶猛,也不算什么大难题。 真正让周国民这么上心的,是猞猁皮的价格十分昂贵! 到底有多贵呢? 比熊胆还贵! 准確地说,猞猁皮的价值和熊胆差不多。 在国营商店里,熊胆的收购价会根据市场行情出现短期波动。 但猞猁皮不一样,它的价格年年都在上涨。 到现在,一张猞猁皮已经涨到一千五百元了! 要知道,这可是 80年代的一千五百元啊! 第127章 研究研究,搞搞猞猁 夏长海之前一直觉得紫貂皮很珍贵,可官方收购紫貂皮的价格,也就三四百元一张。 也就是说,一张猞猁皮的价值,相当於五张紫貂皮! 周国民接著说道: “兄弟,你要是对这事儿感兴趣,明天早上韩医生来了之后,我带你去那地方。” “那地方挺偏僻的,我就怕咱俩去晚了,被別人抢先一步……” 等周国民离开后,夏长海陷入了沉思。 他刚才没有立刻答应周国民。 这倒不是因为他看不上这一千五百元,也不是不想赚这笔钱。 周国民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不参与猎取猞猁的行动,猎到猞猁后的收益都归夏长海。 这算是周国民对夏长海的一种回报。 相应的,周国民也不会参与狩猎的过程,所有的风险都得由夏长海一个人承担。 而这,正是夏长海有所顾虑的地方。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他都从来没有猎过猞猁。 只知道这动物很难对付,可具体难到什么程度,他心里完全没底。 在围猎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很让人头疼的。 夏长海前世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 有些突然发了財的土財主,不听別人的劝告,事前也不做任何准备。 有的人急急忙忙就往山里冲,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觉得自己身手厉害得不行,好像一拳就能打倒黑熊,一脚就能踢翻老虎。 可后来呢? 轻的只是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重的甚至连性命都丟了!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 打猎可不是隨便拿把猎枪就能解决问题的。 “算了,在这儿干想也没什么用,回去问问徐爷吧,他老人家经验丰富,应该知道一些对付猞猁的门道……” 弓箭初显身手 夏长海和王喜栋来到朱爷家,正巧碰上王如海在练习射箭。 王如海射出 10支箭,在 20米的距离上,竟然命中了 6支。 这可让夏长海对王如海刮目相看。 要知道,他用的可是没有任何辅助工具的原始弓啊! 王如海才跟著朱爷学了没几天,这么短的时间,又是第一次接触射箭。 换做其他人,能射中一发就已经算是运气爆棚了。 可王如海却有 6成的命中率,这可是只有经验丰富的老手才能达到的成绩! 王如海这射箭的天赋,要是放在现在,都够资格进国家队特训营了。 要是回到古代,没有猎枪的时候,他肯定是顶级猎手的苗子! 夏长海惊艷表现 夏长海看得心里直痒痒,也忍不住去试了几把。 他射出 10支箭,除了第一发只是擦过靶子边缘,其余 9发全部稳稳命中目標。 “你小子什么时候练过这玩意儿?” 朱爷惊讶地看著夏长海。 刚才夏长海射箭时的手法、姿势,看起来比他还专业。 9成的命中率,这可是朱爷练习了好几年后才好不容易达到的水平! 可夏长海一个才 20岁的年轻人,居然这么轻鬆就做到了! 这让朱爷不禁產生一种错觉,感觉自己过去几十年好像都白活了。 夏长海把弓箭还给王如海,在王如海崇拜的目光中,语气平淡地说: “以前閒著没事的时候瞎练过一段时间。” 他这么说还真不是在故意炫耀。 前世夏长海受伤养伤期间,实在无聊,就专门找人学了一段时间的弓箭。 以他当时的水平,在 20米的距离上,应该能做到百分百命中。 毕竟,他的教练可是前奥运冠军! 奥运比赛的標准距离是 70米,20米的距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第一发脱靶,纯粹是因为他对这把弓不太熟悉。 手工製作的原始弓,在精准度上难免会存在一些误差。 朱爷满腹狐疑地看了看夏长海的手指,既没发现有老茧,也没看到练弓时特有的摩擦伤痕。 这下他不得不相信夏长海说的话了。 “这小子枪法准,脑子还聪明,做人也周到,真不知道他到底还有多少本事!” 好在这个年代信息不发达。 要是换个生活在 21世纪的年轻人,估计瞬间就会联想到重生这种桥段! 先不说朱爷这边因为夏长海的射箭表现而感到震惊。 按照以往的习惯,夏长海和王喜栋到了朱爷家后,先帮忙干起活来。 王喜栋负责烧柴,夏长海则负责掌勺做饭。 自从朱爷那天拿枪指著袁强,为夏长海他们撑腰之后。 夏家、王家和朱爷之间最后的那点隔阂,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现在王如海没事就带著夏子梅、王子婷往朱爷这儿跑。 一方面是来听朱爷讲故事,另一方面也能跟著学些东西。 李晓娟私下里甚至还说,愿意把朱爷接到自己家去,为他养老送终! 对於这件事,夏建国没什么意见。 就说袁家人来闹事这一次,就算不算夏长海之前救过他们的命,朱爷的所作所为也值得他们把朱爷当成自家人看待! 不过朱爷性格倔强,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件事就只能先搁置下来。 一个时辰后,夏长海擦了擦手,从厨房把做好的菜端了出来。 一共做了四个菜,三个荤菜,一个汤。 有野猪肉炒大蒜、萝卜燉熊肉、辣椒炒油渣,外加一个白菜汤。 要是让寧夏村的其他人看到这桌菜,肯定会大骂夏长海他们败家。 毕竟又不是过年过节,做这么丰盛的饭菜,这日子还过不过啦?! 实际上,就算他们没看到这桌菜,光是从院子里飘出去的香味,就已经让附近的邻居们馋得不行了。 “这菜的油腥味这么大,得用了多少油啊?!” “有猪油渣、熊肉,还有辣椒……一顿饭好几个荤菜,这吃起来得多过癮啊!” “吃这么多荤菜,也不怕吃坏肚子!” “……” 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人羡慕,也有人在背后说风凉话。 不过有一点大家都认同。 那就是只要和夏家搞好关係,日子就能越过越好! 像李旺、柳文山这两个夏家的亲戚就不用说了。 就连赵二混那个整天游手好閒的人,自从和夏长海走得近了之后,伙食標准也蹭蹭往上涨。 第128章 死了三只猎狗,损失惨重啊! 以前他一天吃两顿稀粥都困难。 现在居然一天能吃两顿乾粮,就连早饭都能吃上大白面馒头了! “哎,袁家人上门闹事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想到上去帮忙呢?!” 事后,好多人回想起来都后悔不已。 这么好的发財机会就摆在眼前,自己居然没有抓住! 简直肠子都悔青了! 那天晚上,不少人家都传出这样的话: “以后只要夏家或者王家有什么事,啥都別管,先上去帮忙! 就算捞不到什么实际好处,能攒个人情也是好的!” 在朱爷家里。 “说吧,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是和围猎有关的事儿吧?” 朱爷开口问道。 “朱爷您眼光可真毒。” 王喜栋笑著说道: “我就说您眼神厉害,您还不承认。” “別在这儿贫嘴!快说,到底怎么回事?” 夏长海站起身来,给朱爷倒了杯酒,然后说道: “其实是想向朱爷您打听一种动物。” “朱爷,您以前围猎的时候,有没有碰到过老虎崽子?” 朱爷听到这话,脸色微微一变,接著眉心也皱了起来。 “你们打算去围猎那东西?” “没错,朱爷,您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夏长海点了点头,接著说道:“我知道那玩意儿不好围猎,可具体难在哪些地方,我还真不太清楚。” “您老可得给我们支支招啊。” 王喜栋和王如海也都把目光投向朱爷,等著他给出回应。 朱爷思索了一会儿,缓缓说道: “要是想去围猎老虎崽子,有一点一定要格外注意……” “千万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 “绝对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 朱爷这话一说出口,不仅王喜栋和王如海面露惊讶之色,就连夏长海也感到十分困惑。 民间有句常言: “寧可打狗围十次空手而归,莫要打溜围一次冒险。” 和打狗围比起来,打溜围不仅成功率低,危险係数更是高得嚇人。 在没有猎狗帮忙掩护的情况下,不管是追踪猎物,还是牵制猎物,猎人都得亲自去做。 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猎人受伤致残的机率几乎高达 100%! 也就是说,对於选择打溜围的猎人来说,可不是狩猎的目標越多就越好,必须要把风险这个关键因素考虑进去。 夏长海从来没听说过有哪种猎物不能用打狗围的方式,非得去选择危险的打溜围。 “朱爷,这是为什么呀?” 夏长海忍不住问道。 朱有才也没故意卖关子,直接解释道: “老虎崽子这动物,你们没见过,它的速度快得超乎想像,而且还特別灵活……” 据朱爷回忆,他小时候跟著父亲进山打猎,半路上遇到了一只梅鹿。 山里人都知道,对付梅鹿,一般都是靠设套或者下药,想要靠追是根本追不上的。 毕竟梅鹿“草上飞”的名號可不是白叫的。 然而,人明白这个道理,猎狗却不懂。 当时朱爷家的三只猎狗,都是刚带出来不久的新狗。 一看到猎物,瞬间就兴奋起来。 为了让这些狗长点记性,朱爷的父亲並没有阻拦,就让它们去追了。 猎狗有时候就跟人一样,爱犯倔。 你越是不让它去做,它就越要去。 只有让它们自己吃了亏,才知道什么猎物能追,什么猎物不能追。 因为这只猎物只是一只几乎没有攻击力的梅鹿,朱爷和他父亲也没太当回事。 兔子急了虽然会咬人,但也就这点本事了,总不可能变成泰坦巨兔吧,所以他们觉得这只梅鹿对猎狗构不成什么威胁。 然而,十分钟后,朱爷突然听到猎狗定窝的叫声! 猎狗追逐猎物的时候,习惯一边追一边叫。 要是追不上,就会默默回来。 要是猎狗在一个地方不停地叫,那就说明定窝了,也就是成功把猎物困住了! 虽然朱爷不太明白自家那几条猎狗是怎么围住梅鹿的,但叫声是不会骗人的。 朱爷和父亲听到有猎物出现,一刻也没耽误,赶紧朝著猎狗叫声的方向跑去。 梅鹿可是个稀罕玩意儿,鹿角、鹿肉、鹿皮,全都是宝贝! 作为猎人,他们养的猎狗必须得给力,绝对不能掉链子! 两人刚翻过一个山坡,就听见远处传来猎狗悽惨的叫声。 老朱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凝重。 他顾不上等朱爷,加快脚步,打算先独自赶过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等朱爷赶到事发地点时,看到的是自家猎狗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惨烈场景。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一只老虎崽子。 朱爷果断开枪,隨著枪声响起,那只老虎崽子“嗖”的一下就跑得没影了。 它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让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按理说,猎狗对枪声是非常敏感的。 通常情况下,枪响之后,猎狗会变得更加兴奋。 然而,朱爷开枪之后,却发现自家的三只猎狗一点动静都没有,连抬头看一眼的动作都没有。 朱爷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下糟了。 他走近一看,最不想看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三只猎狗,全部死了。 不远处,还躺著一只梅鹿,它脖子右侧的主动脉被撕开了,鲜血喷溅出好几米远,显然也已经死了。 三只猎狗的死状极其惨烈,两只的喉咙被咬破了,另一只的肚皮也破裂了,肠子流了一地。 朱爷痛心不已地说: “我那三条猎狗,虽说都是新狗,但品种很好,两只是青狗,一只是野串儿,而且全都身强体壮的。” “本来我还打算卖掉两只,自己留一只,哪能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朱爷似乎想起了那些不愉快的过往,缓缓摇了摇头,脸上满是失落的神情。 王喜栋在一旁忍不住咂舌道: “没几分钟就咬死了三只猎狗,这老虎崽子比熊羆还厉害啊!” 听完王喜栋的话,朱爷陷入了沉默。 王喜栋对这些猎狗的实力心中有数。 他跟著夏长海上山打猎过许多回,对猎狗的能力清清楚楚。 第129章 多带点礼品去拜访下「秦爷」 虽说这些猎狗比不上国军团练养的那些狗,可在这周围十里八乡,那也是数一数二厉害的。 只有少数经验丰富的老猎狗,才能比它们更胜一筹。 但就是这么厉害的猎狗,在那只老虎崽子面前,却毫无还手之力。 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没一会儿就被老虎崽子给收拾了。 若不是朱爷亲口讲述这件事,王喜栋根本就不敢相信。 熊羆的凶猛,那是大家都知道的。 听说熊羆体重能达到 1400斤,弄死几只猎狗简直轻而易举。 而那只老虎崽子,连皮带毛也就六七十斤,体型甚至比小白龙还小。 可就是这么个小傢伙,不仅杀掉了三只猎狗,还顺便叼走了一只梅鹿。 说实话,王喜栋怎么也想不明白,它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怪不得大家都叫它老虎崽子,实在是太凶猛了! 这时,夏长海开口问道: “朱爷,后来你们有没有去想办法抓那只野兽啊?” 朱爷回答说: “当然去了,可都没成功。” “那只野兽行动速度特別快,听觉还极其敏锐。” “没办法进行围猎,它也不会掉进陷阱里,真是拿它没办法。” 看得出来,直到现在,朱爷对这件事还是有些不甘心。 夏长海听了之后,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他现在的处境,和当年朱爷的情况差不多,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有枪,朱爷当年也有枪。 要说他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他的 56式半自动步枪射程比朱爷的老洋枪远,而且还能连发。 但就这一点优势,根本不足以抓住那只野兽。 有围猎经验的人都明白,围猎的时候,最怕遇到听觉敏锐的猎物。 这种猎物嗅觉也很灵敏,还能藉助风向隱藏自己的气味。 不过,它那敏锐的听觉,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尤其是在秋冬季节,秋天树叶多,冬天又被积雪覆盖。 人可不像猫,脚底没有肉垫,走在上面,动静特別大。 別说是猎物了,就算是耳朵稍微灵敏点的人,都能听见。 那只野兽只要一听到动静,立马就跑! 朱爷看著夏长海的表情,自然明白他在纠结什么。 但朱爷还是摇了摇头,缓缓说道: “反正我见过別人用下套子或者下药的方法抓到过猎物。” “其他的办法,我还真没见过成功的。” 停顿了一会儿,还没等大家露出失望的表情,朱爷接著说道: “不过……” “朱爷,不过什么呀?!” 王喜栋满怀期待地问道。 “我也不能確定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几年前听人说,后山上有个人好像有办法抓住那只野兽。” “好像有人见过他在城里卖兽皮,那些皮毛色泽正常,也看不到有陷阱、套子留下的痕跡,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捕获的。” 后山上的那个人? 夏长海有些迟疑,问道: “朱爷,您说的是后山那位……秦爷?” 他差点就把那人“泰山狗子”的外號说出来了。 在当地,“山狗子”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带著些骂人的意思。 这个词专门用来形容那些单身没成家,脾气古怪,还长期在山里居住的人。 这词的贬义色彩很浓。 这些人要么在山里搭个小木屋居住,朱爷之前就是这样。之前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去接青龙的小屋,那就是朱爷之前独自住的地方。 要么就挖个地窝子,也就是地窨子,再在周围开垦个两三亩地,然后一个人在山上生活。 除了下山去採购生活必需品,以及售卖山货,他们基本上很少下山。 在其他人面前,夏长海当然没什么顾忌。 但在朱爷面前,他还真不好意思说这个词。 因为这个词除了表示久居深山之外,还隱含著粗野、落后的意思。 更確切地说,在过去的某个时候,朱爷和秦爷一样,也曾是“山狗子”中的一员。 朱爷年纪大了,怎么会看不出来夏长海的顾虑呢。 他摆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 “就是那个秦山狗子,之前我在山里碰到过他几次。” “他是有本事的,就是脾气不太好。” “你们要是真打算去拜访他,可得客气点,別惹他不高兴。” 周国民第二天就会到,夏长海自然不会耽搁。 和朱爷告別之后,两人回家拿了些东西,就直接朝著秦爷住的岗子走去。 在路上,王喜栋看著手里的东西,有烟有酒,这些东西加起来总价超过 100元了。 “老大,这礼物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在他的印象里,那个秦爷不过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 几年前他还和对方吵过一架。 这件事夏长海也知道,当时他就在现场。 就算对方真的知道怎么捕捉老虎崽子,也没必要带这么贵重的礼物吧。 一瓶好酒,一条好烟,就足够了! 夏长海笑著摇了摇头,以他的阅歷,怎么会猜不到王喜栋在想什么呢。 “喜栋,你可別小看人。” “能当『山狗子』的人,都不简单。” 这可不是高估对方。 隱居在深山里和在城市里宅著,完全是两回事。 在山里,要自己种地、观察天象、打猎、採集山货…… 一两天或许还能应付,那一个月呢?一年呢? 想要成为“山狗子”,至少得在山里住满一年! 在这一年里,没有人会来帮你。从穿衣吃饭到居住出行,所有的事情都得靠自己。 要是没点真本事,恐怕早就饿死在这山里了! 一开始夏长海並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不然他早就去登门拜访了。 就算对方可能不知道怎么对付老虎崽子,和他结个善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才 100元,夏长海確实没把这点钱放在心上。 夏长海和王喜栋沿著山路往前走,走了二十多分钟。 种种跡象都表明,他们离那位秦爷的“隱居之地”越来越近了。 山路两旁,有明显人工砍伐过的痕跡。 走到半路的时候,王喜栋突然说道: “老大,要是这位秦爷的身体和朱大爷一样,那他的体格可真是硬朗。” 第130章 要是没拦住,可就出人命了 “这地方太偏僻荒凉了,要是让我住这儿,我可住不习惯。” “我记得几年前见到他的时候……” 话还没说完,突然,前方不远处传来了枪声。 夏长海几乎是下意识地蹲下了身子,看到王喜栋还直直地站著,上去就踢了他一脚。 “蹲下!” 在没搞清楚状况之前,这个时候最容易被流弹击中! 与此同时,一声怒吼传来: “敢抢老子的猎物,你们是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是吧!” 当夏长海和王喜栋匆匆赶到那传出枪响的地方时,眼前的场景让他们一下子愣住了。 只见现场有四个人,分成了明显对立的两方。 其中一方是三个年轻小伙子,仔细瞧他们的面容,能发现几分相似之处,一看便知是一家人。 这三人中,有一个手里紧紧握著长刀,另外两人分別拽著一只狍子的两条后腿。 这只狍子个头不算大,粗略估计大概有 100来斤重。 它的身上有两处伤口。 一处是枪伤,位置在肩胛上方。 另一处是刀伤,在脖子那里。 这两处伤,任何一处都足以让这只狍子丟了性命! 而另一方只有一个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 此刻,他双手端著一把明显经过改装的 16號猎枪。 枪口处还残留著硝烟,很明显,刚刚那声枪响就是他开的枪。 老头的穿著十分破旧,衣和裤上到处都是补丁。 他的皮肤状態也很差,一看就是长期过著艰苦日子留下的痕跡,粗糙得很,还布满了皸裂。 乍一看,就是个穷苦老头的模样。 然而,不管是谁,第一眼看到他,注意力都不会放在他这身穿著打扮上,而是会被他的眼睛吸引住! 该怎么形容他的眼睛呢? 就像狼的眼睛一样! 王喜栋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曾经见过的一只孤狼的模样。 这老头的眼神,和那只孤狼简直一模一样! “大哥,是夏家与王家的那两个人来了。”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从丛林中走出来,人多的那一方,有个人转头小声跟领头的说道。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的环境里,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很明显,他们也是寧夏村的人,认出了夏长海和王喜栋。 王喜栋听到这话,看了过去。 只见对方戴著一顶改装过款式的狗皮帽,脸上还多了一块类似口罩的东西,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仔细瞧了许久,也没认出这人到底是谁。 夏长海只是隨意瞥了一眼,便没再关注。 反正肯定不是熟人,要是熟人的话,光看身形和眼睛就能认出来了。 他把目光转向那个老头,开口问道: “请问您是秦爷吗?” 虽说几年前他和王喜栋与对方见过一面,但也就仅仅那一次,再加上对方变化挺大,他一时间也不敢確定眼前的人就是秦爷。 “这儿可没有什么秦爷,只有秦四。” 秦四,是秦爷的本名。在他们那个年代,人们取名字往往都很简单隨意。 一方面是因为父母大多没什么文化。 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有一种说法,说是名字越普通、越“贱”,孩子就越好养活。 按照年龄大小排序来取名字,这种情况並不少见。 相反,像朱爷那样,姓朱又很有才华的人,那才是稀罕的。 秦爷在秦家排行老四,所以大家都叫他秦四。 夏长海问了话,秦四斜著眼睛看他,满脸都是不耐烦的神情。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双方之间有什么矛盾呢。 夏长海反应很快,一听秦四这语气,立刻明白对方把自己当成和那三个人一伙的了。 当下赶忙表明自己的態度: “秦爷,您这边发生的事儿和我可没有关係。” 秦四看夏长海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这才稍微转动了一下枪口,重新对准对面的三个人。 “我再重复一遍,赶紧给我跪下。” “要不然,下一枪我可就对著天开了!” “哼,你想得倒美,这是我大哥要抓的人,凭什么交给你!” 三人里最矮小的那个,脾气特別火爆,即便面对著枪口,依旧瞪大了眼睛,满脸愤怒。 “別以为老子会怕你,有种你就冲老天开枪。” 这人一边说著,一边一把扯下狗皮帽子,又解开了衣的扣子。 “来啊,朝这儿打。” “今儿你要是不打死我,你就是我儿子!” 这人帽子一脱,夏长海立刻认出了他是谁。 原来是何三財,何胜利的三儿子。 另外那两人,不用猜也能知道,肯定是何一財、何二財。 何家三兄弟向来都是形影不离的。 不过,现在可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 何三財话音刚落,夏长海心里暗叫不好! 北方人性格大多豪爽,说话直来直去的人有很多。 因为言语衝突就大打出手的事情,更是经常能见到。 然而,大多数人心里还是有分寸的,知道做事得有个限度。 不能把人弄伤,更不能闹出人命! 可惜,秦四並不在这大多数人之列! 这老头做事,真是一点儿都不考虑后果! 果然,听到何三財这番话,秦四先是愣了一下,紧接著眼中闪过凶光,枪口瞬间就转向了。 夏长海看到这一幕,大声呼喊: “秦爷,千万別啊!” 一边喊著,一边把手中的烟朝著秦四扔了过去。 紧接著。 “嘭!” 一声枪响在林间炸响。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夏长海扔出的烟砸中了秦四的手,秦四的枪管猛地一颤…… “秦爷!!” 王喜栋反应慢了些,猛地扑过去,想要抱住那老头,却被他灵活地躲开了。 冬日的雪很厚,王喜栋扑了个空,直直地栽进了雪堆里。 就这么耽搁了一下,秦四已经换好了子弹,抬起膝盖,再次瞄准了何三財。 此刻,何家三兄弟全都傻眼了。 先前朝天空开枪,那只是威慑。 可刚才这一枪,明显是衝著人去的! 要是夏长海没用烟砸开枪口,何三財恐怕性命都难保。 上过战场的人都清楚,当冰冷的枪口近距离瞄准自己时,只要见识过枪械的威力,嚇得失禁都不奇怪。 第131章 看样子秦爷是接纳我们了 战士都是这样,更何况何家这三个普通老百姓呢? 三兄弟呆呆地站在原地,望著秦四举著枪,愣在那里,完全没了反应。 “跪下!!” 夏长海扯著嗓子大喊了一声。 “噗通、噗通、噗通”。 三兄弟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就在何三財跪下的瞬间,一颗子弹擦著他的脑袋飞了过去。 子弹的余热把他脸上的汗毛和头髮都燎得焦卷了,留下了一道清晰的痕跡。 何三財摸了摸脑袋,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上的黑灰。 愣神了好几秒。 接著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秦爷!” 夏长海赶忙扑过去,死死地抓住秦四拿枪的手,王喜栋也从雪堆里爬了出来,抱住秦四的腰。 “秦爷,別衝动!” “为了这仨小子搭上自己的性命,不值得!!” 好一番劝说,才让秦四的情绪慢慢平復下来。 从跪地的何家三兄弟口中,眾人这才了解到了事情的全貌。 其实事情很简单,秦四在打猎的时候,开枪打中了一只狍子,可狍子没被打死,挣扎著跑了。 何家三兄弟正好碰上,就把这只狍子给捡了。 这事儿解决起来並不难。 双方都在猎物上留下了致命伤,就算是合伙狩猎。 无非就是分狍子的问题,五五分成,或者四六分成,都可以商量。 可何家三兄弟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非要把这只狍子独吞! 就是不想让秦四分一点好处! 秦四怎么可能咽下这口气?! 双方的爭执越来越激烈,从一开始的爭吵,逐渐发展到动手。 先前夏长海听到的那一声枪响,就是秦四愤怒到了极点,朝著天空开的。 那会儿,秦四还稍微有点理智,知道不能朝著人开枪。 可倒霉的是,何家的何三財嘴太损,非要去招惹秦四。 不难想像,如果夏长海当时不在场,今天非得闹出几条人命不可! “都给我滚,这什么破地方,打个猎还能碰到这么没规矩的人,真倒霉!!” 何家三兄弟被赶走之后。 秦四也不理会夏长海和王喜栋,自己拖著野猪就走。 虽说夏长海和王喜栋刚才做那些事,出发点是为秦四好,但手段確实有点强硬。 直到现在,秦四的手腕和腰部还隱隱作痛。 “这俩小子,下手还挺重。” 他在心里暗自嘀咕著。 对此,夏长海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出声反驳。 就这么默默地跟在秦四后面。 秦四拽著野猪走在前面,一声不吭。 夏长海与王喜栋拎著礼物,跟在后面,同样没有说话。 三个人就这么走了大概十分钟。 终於,秦四忍不住了。 他停下脚步,把手里的绳子往地上一扔,隨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喘著粗气说道: “你们俩小子,磨磨蹭蹭的,搞什么名堂!” “有话就赶紧说,有什么事別藏著掖著,別老跟著我。” 夏长海笑著给对方递过去一根烟,还主动帮他点上火。 “秦爷,我们知道您脾气直爽,我们兄弟俩今天来,是真心想向您请教一些事儿。” 在这老山里头,没几个人不喜欢抽菸的。 秦四闻了闻烟味,就知道这是好烟,比自己平时抽的强多了,心里头挺高兴。 他美滋滋地深吸了一大口,把烟在肺里憋了十几秒,才缓缓地吐出来。 “说正事吧!” 夏长海开口说道: “我听人说,您以前抓到过老虎崽子,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 这话一说出来,秦四的动作明显停了一下。 他有些惊讶地看了夏长海一眼,这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没想到这小子居然知道。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嗯,抓到过,怎么了?” “你们也碰到那东西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听,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秦爷您可真厉害!” “我们今天就是专程来请您出山,跟我们搭个伙!” “到时候好处肯定少不了您的!” 来之前,夏长海就想好了,给秦四一些好处,让他给指点指点。 不用秦四亲自去抓,他们自己去把那老虎崽子困住就行。 倒不是捨不得那点钱,纯粹是觉得,秦四和朱爷是一辈儿的人,又常年住在深山里,就算身体还算硬朗,估计也不想再折腾了。 至少很难再进山打猎了。 可刚才发生的事情让他明白,这位秦爷的身体比他想像中还要硬朗! 当然,脾气也比他想像中暴躁得多! 既然秦爷还能打猎,按照规矩,好处就得算他一份。 秦爷可不像何家那几个没本事的人,干啥啥不行! 钱財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把事情办大! 果然,听到夏长海的话,秦四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他又看了看夏长海、王喜栋手里拎著的那些礼品。 好多东西他都没买过,单看那烟,就知道价值不菲。 三个人带著礼物往山上走,一路上相谈甚欢。 夏长海连著抽了好几口烟,然后把烟叼在嘴里,起身拍了拍裤子。 “走,去我那儿咱们再好好聊聊。” “好嘞!” 夏长海一听对方这话,心里暗自高兴。 这说明对方已经接纳他们了,事情多半能成。 “秦爷,我来就行。” 王喜栋说著,主动上前去拉起绳子。 那只狍子有 100多斤重,而且山路也还算好走,王喜栋一个人拖著就走,根本不用秦四动手。 这一幕让秦四越发满意。 如今这个世道,年轻人大多都很浮躁,不懂规矩。 像夏长海和王喜栋这样懂礼数的,实在是少见。 他们走了二里多地,终於到了秦四的地窨子。 夏长海原本以为没多远,可实际走起来,路程比他想像的要远。 地窨子和地窝子差不多,一个用来住人,一个用来存放东西。 “秦爷,您选的这个地方可真好!” 夏长海看著秦四的地窨子,忍不住夸讚道。 別误会,他可不是在故意討好。 挖地窨子看似简单,就是在地上挖个一米多深的坑,再立几根支柱,然后用兽皮或者防水布封顶,保证不漏雨就行。 然而,真正干过这活儿的人才知道,这可没那么容易。 第132章 跟著秦爷又学到了新知识 一个好的地窨子,要背风向阳,下雨天不会积水,晴天又不会被太阳直晒。 周边最好还要有水源。 对土质也有要求,太软或者太硬都不合適。 总之,一个好的地窨子,人住进去会非常舒服。 就像秦四的这个地窨子。 他在顶上盖了两层,一层兽皮,外面又加了一层防水布。 还夯了几公分厚的黄土。 这保温效果,比空心青砖还要好。 秦四刚把地窨子中央的火生起来,没过一会儿,里面就暖和了起来。 夏长海估计了一下,室內外温差少说也有十来度。 夏长海夸讚了几句后,秦四顿时喜笑顏开。 他咧著嘴说道: “这块地我找了大半年呢,等明年开春,还能再往外扩建一圈。” 也许是太久没有和人畅快地聊天了,又或许是觉得夏长海很合自己的脾气。 秦四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嘰嘰喳喳说个不停。 先前那副沉默寡言的样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不过,他嘴上说得热闹,手上的活也没停下。 他没让夏长海、王喜栋帮忙,短短几十分钟,就包好了一脸盆饺子。 是猪肉白菜馅儿的,每个饺子都有小孩拳头那么大。 看著就让人喜欢。 他刷锅烧水,等那些水饺的肚子鼓起来,就迅速捞出来,放到外面雪地里降温。 一冷一热,那些饺子的口感一下子就提升了不少。 王喜栋从怀里掏出自己配製的佐料包,他向来都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他问道: “秦爷,有醋吗?” “有!” 加上醋,放了辣椒,再准备上几头蒜。 那味道,吃得秦四不停地喊过癮,还专门向王喜栋请教,哪些野山椒的味道更好。 “来,秦爷,尝尝这酒。” 夏长海刚好带了酒,当场就打开了一瓶。 吃著饺子,喝著酒,大家越吃越开心。 几杯酒喝下去后,秦四咂了咂嘴,开口说道: “好了,小伙子,你的这番心意我心领了。说说吧,那老虎崽子是怎么个情况?” “你去它的窝那边探过了吗?” 夏长海摇了摇头,把事情的大致经过讲了一遍。 他没提及袁家的事情,只说了周国民,还有狗帮和熊霸的事儿。 “不错!” 秦四轻轻拍了下桌子, “你这小伙子够仗义!来,我敬你一杯!” “使不得使不得,您是长辈,应该我敬您才对。” 夏长海赶忙推辞。 一番客气之后,秦四开始说起关於老虎崽子的事儿。 和朱爷说的一样,秦四也表示,要是想对付老虎崽子,最好別放猎狗。 原因有两点。 其一,狗群围猎的时候,很容易把老虎崽子的皮子弄坏。 其二,老虎崽子体型不算大,一旦被猎狗围住,肯定免不了被一阵撕咬。就算最后能抓住老虎崽子,那皮子也报废了,没法要了。 要知道,就算是猞猁皮,要是破损得太厉害,也没人愿意要。 “你要是想抓老虎崽子,得先去把它的窝摸清楚。” “这小虎崽和其他动物不一样,它特別恋窝。” “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可不会像野猪、狼那些动物一样,不管不顾地撒腿就跑。” “它们会躲在窝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一动不动。” 王喜栋满脸好奇地问: “好几天不吃不喝,不会饿死吗?” “饿不死的。” 秦四摇了摇头, “这动物有囤粮食的习惯,而且特別耐饿,三五天不吃东西,没什么大问题。” 听到这话,夏长海心里隱隱有了一些想法。 “秦爷,您的意思是,守在它的巢穴旁边等著?” “嗯,我之前抓那只小虎崽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得到秦四肯定的答覆后,夏长海却皱起了眉头。 说实话,这个答案和他之前预想的差別很大。 在他看来,这个办法还不如在老虎崽子巢穴附近多布置几个野猪夹子,靠运气去抓呢! 堵穴,这是狩猎者常用的行话。 简单来说,就是把猎物巢穴的所有出口都封起来,只留一个口子。 然后,往巢穴里面注水,或者用烟燻的方式。 目的是把猎物从巢穴里驱赶出来。 人们一般用这种方法对付獾子或者野兔。 这个操作过程並不复杂,也不需要什么特殊技巧。 只要把洞口找全,用泥土严严实实地封起来就行,七八岁的小孩子都能做。 然而,不得不说,堵穴这个方法的成功率实在是低得可怜! 俗话说得好,十次堵穴,有九次都抓不到猎物。 野生动物就像是天生的建筑大师,但凡会打洞的,都明白狡兔三窟的道理。 它们总能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挖出逃生通道! 夏长海之前对付跳猫的时候,选择在路上设套,而不是堵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就算洞穴里有很多野兔,要是没办法把所有洞口都堵死,那也是白费力气。 只要猎人稍微不注意,洞穴里的猎物就会跑得不见踪影! 当然,这还不是夏长海最担心的问题。 猞猁的皮毛非常值钱,猎人根本不值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它的洞穴。 毕竟老虎崽子很恋家,就算察觉到洞穴外面有异常情况,它们也只会蜷缩在洞里,不会马上逃跑。 问题在於,堵穴这种方法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 “堵穴一般就两种手段,烟燻或者水灌。” “可这两种方式都会让猎物体表受到严重损伤!” 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都会下意识地保护自己。 而猞猁最值钱的部分就是它的皮毛! 费了好大的劲,最后却得到一张破破烂烂、几乎没有售卖价值的猞猁皮。 有这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去套灰鼠呢! 看夏长海一副想说又不说的样子,秦四心里明白他在想什么。 “你別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 “老虎崽子和跳猫不一样,封堵它们的洞穴相对容易一些……” 听完秦四的一番讲解,夏长海拿起酒瓶,给秦四和自己都倒满了酒。 “秦爷,我再敬您一杯。” 秦四说的这个方法,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第133章 昨夜它走了,我陪到它最后一刻 “您这个法子,真是太妙了!” 秦四所说的方法,前面的步骤和常规的堵穴没什么不同,最精妙的地方在於最后一步。 他既不用烟燻,也不用水灌。 然而,他们选择用炮轰的方式! 別误会,这里说的可不是像 plz- 07自行火炮那样的大傢伙,而是实实在在的炮仗。 没错,你没听错,就是要用炮仗的巨大响声去对付老虎崽子! 利用老虎崽子听觉灵敏的特点,用很大的声响把它震晕,甚至震死! 这样一来,老虎崽子就没有机会伤害自己的皮毛了。 夏长海临走的时候,很客气地问: “秦爷,那我们明早就在村口集合,您看这样行不行?” 虽说抓老虎崽子的方法已经確定了,但之前都谈好了条件,肯定得遵守。 说好了让秦四参与一份,那就肯定不会少了他的。 可让夏长海没想到的是,秦四却摇了摇头,说道: “你们去吧。” “我那份就不要了,到时候记得把老虎崽子的肉分我一半就行。” “这怎么能行呢?!我们之前都已经说好了的。” 秦四眼睛一瞪,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我说行就行,赶紧走,別在这儿囉嗦!” 看著重新关上的房门,夏长海眨了眨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有点意思……” 按照官方的收购价,一张猪玀皮能卖 1500元,一份就是 500元。 在別的家庭,这可能是一笔能让兄弟反目的钱。 可秦四居然想都没想就放弃了。 该拿的就拿,不该拿的一点都不贪心。 不贪图小便宜,也不拒绝应得的利益。 单从这一点来看,这个人就值得深交。 “喜栋,咱们回家,明晚吃老虎崽子肉!” “好嘞!”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 因为自己还在恢復期,夏长海没给青龙它们餵太多食物。 他切了几块炮卵子肉,又搭配上白菜、土豆和粉条,在锅里摊起了大饼。 给狗盛好食物后,他顺口喊喜栋过来。 “自己盛饭吃,別吃太多,马上要上山,说不定得……” 话说到一半,夏长海突然反应过来。 自己这话等於白说。 就喜栋那饭量,別说吃个一两碗,放开了吃能吃掉半锅! 这傢伙简直就是个无底洞! 想到这儿,夏长海话锋一转。 他直接把勺子递给喜栋,说道: “你自己看著盛多少饭吧。” “好嘞!” 王喜栋就等著他这句话呢。 自从夏长海亲自下厨做过一次烧烤后,王喜栋就彻底被他的厨艺折服了。 回家没少吐槽周秀琴做的菜。 至於结果嘛…… 周秀琴自然是不会改的。 自古以来,解决问题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提问题的人闭嘴! 汪汪~ 黑豹看到王喜栋,兴奋得尾巴摇个不停。 四条狗里面,就属它最机灵。 王喜栋虽然还没绑上绑腿,但已经换好衣服了。 在这个时间点,只要王喜栋一出现,往往就意味著要上山打猎。 对他来说,除了吃东西,確实没有什么比打猎更让他开心的事了。 王喜栋一手拿著大饼,一手摸了摸黑豹的头。 “老大,咱们带上黑豹一起去咋样?” 上次五条猎狗去打猎,只有黑豹没受伤。 之前透支的体力,经过这段时间的休息,也已经完全恢復了。 夏长海想了几秒钟,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算了,別冒这个险。” 黑豹的速度虽然快,可跟老虎崽子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老话说好狗应该战死在山上,但没说要白白去送命! 以老虎崽子的战斗力,要是一对一正面硬拼,黑豹恐怕连两分钟都撑不住! 到时候就算夏长海想救它都来不及! 而且,这次他们目標明確,也不需要猎狗帮忙追踪。 两人迅速吃完早饭,就开始收拾东西。 铁锹、偃月刀、猎枪……还有最重要的炮仗。 那是夏长海昨晚熬夜做的。 这炮仗威力不算大,但是声响特別大! 比一般的鞭炮响好几倍! 这东西没有专门的名字,不过经常在山里跑的人基本都会做。 主要是用来驱赶野兽,或者遇到危险时发信號求救用的! 在冬季进行堵穴,和其他季节比起来,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所以有些物资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二人刚把东西收拾好没多久,周国民就赶过来了。 让夏长海惊讶的是,仅仅过了一夜,周国民就变得特別憔悴,看上去好像老了好几岁。 甚至,夏长海感觉他头上好像凭空多了不少白髮。 当夏长海的目光落到周国民的胳膊上时,脸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只见周国民的胳膊上,繫著一根黑色的丝带。 在他们生活的这个地方,黑色和白色都有著特殊的含义。 在打猎的圈子里也是一样。 胳膊上绑著黑色丝带,再看周国民这副模样…… 夏长海嘴巴微微张开,本想安慰他几句。 可一时间,却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节哀顺变。” “没事,我一直陪著它,直到它最后一刻。” 只是这么短短一句话的时间,周国民的眼圈就红了。 原来,就在昨天夜里,那只脊椎断裂的狗死了。 它死在了周国民的怀里。 从那以后,周国民没了狗的陪伴,变得孤孤单单的。 夏长海没有急著上山,而是冲了一杯麦乳精递给周国民。 作为同样在打狗国的人,他能深刻体会周国民现在的心情。 对於猎人来说,狗可不只是普通的工具。 尤其是在这个年代,猎人和猎狗几乎就是相互依靠、相依为命的。 后世被很多人传颂的宠物狗陪葬的事情,在这个时代的猎人看来,不过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不是他们冷漠无情,而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频繁了。 同样的,如果猎狗遭遇不幸,很多猎人往往会不顾一切地去报仇。 就像周国民之前做的那样。 要是夏长海当时没抓住那只熊羆,不难想像,等最后一条狗死去,周国民肯定会和那只熊羆拼个你死我活。 在成功捕获熊羆之前,周国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第134章 两个该死的偷狗贼 十多分钟后, 周国民的情绪终於平静下来。 (他定了定神) “让你见笑了,兄弟。” 夏长海笑著摆了摆手,没有再多说什么。 周国民收拾好情绪,不再耽误时间,马上就起身准备出发。 在周国民的带领下,三个人一路向西走去。 到达那个岗子后,又往山上走了 20多分钟。 在路上,周国民的身子忍不住地颤抖,因为他看到了那熟悉的血跡。 这些血跡,是之前熊霸扑杀猎狗时留下的。 连续好几天都是晴天,不仅没有把这些血跡衝掉,反而让它们看起来更加明显、更加刺眼。 他们顺著血跡往前走,翻过岗子,这时微风轻轻吹过。 岗子下面,就是之前像“修罗场”一样惨烈的地方。 周国民的头狗就是在这里丧命的。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周围的情况。 突然,下面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 夏长海对这个声音很熟悉。 那是铁锹铲进冻土时发出的声音。 北方的冬天,室外温度能低到零下一二十度。 在那样寒冷的环境下,所有东西都比平常坚硬,泥土也不例外! 他们顺著声音的方向看过去。 紧接著。 就看到周国民突然怪叫一声,原本只是有点泛红的眼睛,现在红得好像要滴血一样。 他猛地抽出腰间的匕首。 “尼玛,老子跟你们拼了!” 在乡村生活里,如果出现有人偷偷摸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旦被村民发现逮住了,通常情况下,也就是被眾人狠狠训斥一顿, 接著便会被扭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 在这种情形下,事情一般不会闹得太过严重,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然而, 在乡村里,有两样东西是绝对偷不得的。 一旦偷这两样东西的时候被人撞见,偷东西的人必定会遭到极为凶狠、毫不留情的报復。 其中一样是孩子。 另一样则是狗。 孩子的情况不用多说大家也都明白。 要是人贩子拐卖孩子被抓住了,还能侥倖活著,那真的可以说是走了大运。 在过去,这种拐卖孩子的罪行可是要受到五马分尸这样极其残酷刑罚的! 至於狗,这里面的缘由可就复杂多了。 偷狗的人大概可以分成两类。 有一类是职业偷狗者。 在他们眼里,狗皮、狗肉、狗內臟这些,都能换成实实在在的钱財。 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到处寻找目標,只要一发现有下手的机会,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偷狗。 和上山打猎相比,偷狗不仅获取收益的效率更高,而且所冒的风险相对来说也小很多。 再厉害、再凶猛的狗,也比不上山里那凶猛的熊瞎子。 还有一类偷狗的人,说起来还挺让人觉得可怜的。 他们因为各种各样无奈的原因,最终走上了盗窃这条歪路。 他们偷东西的目標可不仅仅是狗。 像家禽、腊鱼,地窖里存放的蔬菜,甚至连木材,只要是能偷到手的,他们几乎都不会放过。 这类人偷狗和职业偷狗贼不一样,他们不会直接在村子里给狗下药。 他们更倾向於对城市里那些流浪狗,或者是老死、病死的狗下手。 而此刻,夏长海就遇到了后一种偷狗的情况。 只见山岗下面,那棵埋著猎狗的松树底下,有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人手里正握著铁锹,看样子像是在挖掘著什么东西。 另一个人则在一旁负责把挖出来的东西搬运走。 之前周国民去猎熊的时候,有四条猎狗不幸丟了性命,都被他埋在了这同一棵松树下面。 这会儿,四个小坟包已经被挖开了两个。 周国民的那只叫蒙细串子的狗,还有另一只当帮手的狗叫二虎,都已经被挖了出来,就那么隨意地堆放在两人身后的简易爬犁上。 虽说距离周国民把狗埋在这里已经过去挺长一段时间了。 但北方的冬季特別寒冷,户外的东西很快就会被冻得像冰块一样。 这样的低温环境能让这些东西保存好几个月呢! 所以这两只狗被挖出来的时候,看起来和刚死的时候几乎没什么区別。 看到这一幕,周国民瞬间怒火中烧,愤怒到了极点。 “你们两个混蛋,我今天跟你们拼了!” 这个时候的周国民,哪还有之前那副沉稳的样子,他头髮都气得竖起来了,双眼布满了血丝,顺手操起一把镰刀,就朝著那两个男人冲了过去。 看到这场景,夏长海心里暗叫不好: “糟了!” 就在昨天,秦爷也是火冒三丈,直接朝著人开枪。 仔细追究起来,秦爷本来脾气就暴躁,又被何三財一番话给激怒了,这才动了怒。 即便当时闹得那么凶,顶天了也就是和何三財槓上了。 只要何一財与何二財不再去挑衅,早点低头认怂,大概率不会再有什么大麻烦。 可就眼下这情况,夏长海心里十分篤定,如果自己不出面去干预一下,今天肯定会有人丟掉性命! 那两个傢伙,就算现在低头认错,恐怕也很难逃过这一劫。 在那个物资匱乏、大家都缺衣少食的年代,民间可没有太多那种圣母般宽容的情怀,也没有“养狗就绝对不吃狗肉”这样的讲究。 然而—— 绝大多数人心里都秉持著一条原则: 绝对不会去食用自家养的狗。 確实,这种情况有点像在饥荒年间,人们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就互相交换孩子来吃的那种感觉。 在猎人这个圈子里,这种现象表现得尤其明显。 很多猎人都爱吃狗肉,山里的野狗在不少猎人眼中,那可是顶级的美味。 到了冬天,煮上一锅白菜萝卜燉狗肉,再撒上一些辣椒,那味道,简直好吃得不得了。 不过,他们绝对不会吃自己亲手饲养的猎狗。 不仅自己不会吃,也绝对不允许別人去碰自己的猎狗。 有句话说得好: 瓦罐经常在井边使用,难免会有打破的时候; 將军常年在战场上廝杀,大多会战死在阵前。 上山打野狗就跟行军打仗一样,意外隨时都有可能发生。 第135章 叫你扒狗坟,看我不打死你 更准確地说,那些有 5年以上打猎经验的老猎手,几乎都经歷过各种各样的意外。 所以,猎狗的平均寿命通常只有 2- 3年。 每当有猎狗因为意外死去,猎人总会挑选一棵高大又挺拔的松树,把猎狗埋葬在树下。 要是这个时候有外人看到了,猎人肯定会恶狠狠地警告对方: “谁敢把我的猎狗从坟里挖出来吃肉,我就扒了他的皮!” 可別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话。 对於猎人来说,猎狗可不只是普通的宠物,也不只是打猎时的伙伴,它们更像是和猎人同生共死、生死相依的家人。 猎狗和普通的看门狗有著本质上的区別。 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有很多人会捨得杀掉看门狗来吃肉。 但要是让猎人杀掉自己的猎狗吃肉,50个猎人里面,可能都找不出一个愿意这么做的。 就算真的有人这么做了,也绝对不敢声张,不敢让別人知道。 因为一旦这件事传出去了,这个人在猎人圈子里就会声名狼藉,被大家唾弃。 猎人特別看重自己的声誉,其实外人也是一样。 大家想想,一个能对自己家人下手的人,还能有什么好品性呢? 同样的道理,当猎人看到有人把自己视作“家人”的猎狗从坟里挖出来,还企图剥皮吃肉。 谁都能想像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猎人肯定会不顾一切地拼命!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路疾驰,匆忙地追赶著,费了好大的劲,终於追上周国民。 这个时候,周国民已经和那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了。 周国民的短刀此刻正握在其中一个男人手里,周国民则和另外一个男人扭作一团,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缠斗。 “是你们俩?!” 在翻滚的间隙,王喜栋看清了这两人的面容,瞬间愤怒地大喝一声: “王八蛋,上次的仇我还没报呢,你们还敢来这儿惹事!” 说完,王喜栋猛地一脚踢过去。 这一脚直接把压在周国民身上的黄大立踹飞了好几米远。 没错,这两人和夏长海他们是“老相识”了。 他们正是上次在林场和夏长海、王喜栋起过衝突的黄家兄弟: 黄大立和黄石宇。 这两人也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周国民的事,专门跑过来捣乱。 也是他们运气不好,凑巧赶上了。要是周国民没有为了报答夏长海,带著他们上山去找老虎崽子。 等黄家兄弟把坟里的狗刨出来,再把土填回去。 然后再来一场大雪,把所有的痕跡都掩盖住。 那这件事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 往后就算周国民发现狗的尸体不见了,也根本找不到凶手是谁。 只可惜,这两人运气实在太差。 竟然被人撞了个正著。 这边大家都没工夫去管王喜栋,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单凭王喜栋一个人,就能轻鬆搞定黄大立,更何况还有个身手厉害的周国民在呢。 夏长海则一脚踩在黄石宇的后背上,任由他在地上不停地挣扎、惨叫、哀嚎。 夏长海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一丝波澜。 他瞥了一眼黄石宇的右手,只见一把短刀直直地穿透了白色的绷带。 看这伤势,比上次中枪还要严重。 夏长海脚下又用力碾了碾,然后蹲下了身子。 “我说,上次你们怎么就捨得把自家的猎狗剥皮吃肉呢,敢情你们是惯犯啊?” “怎么著,自家的狗吃完了,就开始惦记上別人的狗了?” “干出这种缺德事,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 说完,夏长海朝著地上啐了一口,唾沫落在了黄石宇的脸旁边。 “你们要是在国內犯了事,就算跑到墨西哥去,也只有被灌水泥沉到海里的下场!” 这场混乱並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很快,黄家兄弟就被制服了,两人齐齐跪在地上,正对著狗坟。 这会儿,他们两个人的脸肿得就像发麵馒头一样,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窄窄的缝隙,一道道鲜血顺著脸颊不停地往下淌。 鲜血滴落在地面上,洇出了点点像红梅一样的痕跡。 这些伤,都是周国民用尽全力,挥著拳头狠狠揍出来的。 好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场,好歹没有闹出人命。 其实,夏长海这次並不是因为害怕才没有下狠手。原本这件事,他完全可以装作没看见,也不用自己动手。 要是周国民真的下狠手杀了人,再把尸体藏起来,只要他们几个人都守口如瓶,谁都不会察觉到。 这地方处在深山老林里,两个外乡人失踪了,又有谁会放在心上呢? 等被人发现的时候,说不定都过去大半个月了。 可问题是,也许是黄大立看出了夏长海的心思。 黄大立声称,这次来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另外四个人。 夏长海一时间也没法判断这话到底是真是假。 而且周国民发泄了一通之后,情绪也慢慢平復下来了。 於是,关於杀人藏尸这件事,就没人再提起了。 “老大,真的要把它挖出来吗?” “挖!这地方肯定不能就这么把狗埋著,不然等咱们走了以后,要是再有人把狗扒拉出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谁说不是呢,这俩傢伙真是太不是东西了,连猎猪狗都不放过。” 王喜栋嘴里不停地骂著,还时不时地转头看向旁边。 这个时候,周国民正跪在地上,一只手轻轻地摩挲著那串蒙细串子,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王喜栋还记得,当初埋蒙细串子的时候,周国民还专门给它磕了个头。 毕竟,只有那些救过人命的猎猪狗,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大礼。 对於猎人来说,不管这狗是不是自己家的,没有哪个猎人不喜欢猎猪狗的。 平日里见到猎猪狗,大家都会多亲近几分,还会投餵些好吃的。 可如今竟然有人来掘猎猪狗的坟,让死去的猎猪狗都不得安寧。 再加上上次在林场发生的那件事,王喜栋心里正憋著一股火,没处发泄呢。 他抄起铁锹,怒气冲冲地衝过去,朝著黄石宇就下手了, “你大爷的,我让你扒狗坟,让你扒……!” 当场就把黄石宇狠狠地揍了一顿。 第136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打一顿算了 而另一边, 黄大立也没能逃过这顿打。 王喜栋作为一个外人都气成这样,周国民作为狗的主人,又怎么可能忍得下这口气呢? 这一下,可算是彻底把周国民给激怒了。 周国民一把夺过夏长海手里的铁锹,对著黄大立就是一顿猛拍。 “去你的,我把你们当老乡,还分肉给你们吃,你们倒好,居然来扒老子狗的坟,你个混蛋……” 看他那架势,如果不是大冬天大家都穿著厚厚的衣裤,有衣服挡著。 要是在夏天,肯定得把黄大立揍得头破血流。 不过,从周国民下手的力度能看出来,他的气已经消了一些。 要不然他手里的铁锹就不是横著拍,而是竖著劈下去了! 要是真竖著劈,穿再厚的衣服也没用,肯定会伤得很重。 看到没出人命,夏长海也就没有去阻拦。 说实在的,就那俩傢伙乾的这些事,真的是太让人痛恨了! 掘猎猪狗的坟,对於猎人来说,这和掘自家祖坟没什么太大区別。 这可是周国民的狗,要是换成別人的狗,遇到这种事, 猎人就算冒著再大的风险,也得討个说法,不然都没办法告慰猎猪狗的在天之灵! “周爷,周爷,我再也不敢了!” 黄大立被周国民暴揍得只能抱著脑袋,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求饶。 此时此刻,他心里真的是后悔极了。 自从上次在林场出了那件事之后,他们俩的名声在这十里八乡算是彻底臭了。 不仅是这附近的十里八乡,也不知道消息怎么就传到岭南那边去了,搞得根本没人愿意再跟他俩一起打猎。 首先,猎人们都看不上他们俩的所作所为。 大家对他们二人的人品都不信任。 想想看,一个对自己养的猎狗的死活都毫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在意別人的猎狗呢? 和这样的人一起结伴打猎,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事来! 他们自家养的猎狗在林场一下子全死了,可他们挖洞掩埋猎狗的本事又不怎么样。 实在没办法了,黄家两兄弟就开始打起了坏主意。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各大国营单位打標的日子。 上山打猎本身就是一件危险的事,哪有绝对安全的呢? 他们只要平时多留意、多打听,很容易就能知道谁家的猎狗出了事。 这种事根本瞒不住,也没有人会刻意去隱瞒。 毕竟这是打猎过程中的损失,是要上报的,不然没办法核销帐目。 到时候,他们只要偷偷上山,趁著没人的时候,把那些死去的猎狗挖出来。 只要他们手脚够快,又因为这里不是他们的本地,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 一只猎狗,轻的有七八十斤,重的能达到一百多斤,狗皮能卖钱,狗肉还能自己吃。 虽说因为没有及时放血,这种猎狗的肉吃起来口感往往比较粗糙。 不过黄大立却表示自己不挑,还说再粗糙能比老炮卵子的肉糙吗? 很多人家连老炮卵子都吃不上,更別说吃猎狗了。 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肉就行! 最开始,一切都进行得挺顺利。 黄家两兄弟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就挖出了 4只死狗。 剔下来的肉加起来足足有二百多斤,狗皮还卖了 30多块钱。 这可把他们高兴坏了。 这本来就是无本的买卖,不用费什么力气,还有肉吃、有钱赚,两人一商量,都觉得这比上山打猎强多了。 於是,他们干得更起劲了。 原本,黄家两兄弟並不知道周国民的狗会出意外。 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些事,黄大立和黄玉石每次都会刻意避开永安林场。 也是巧合,双方在山上碰到了。 不用別人介绍,他们浓重的乡音就让彼此知道对方是老乡。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周国民又是个急性子的人,別人稍微奉承他几句,他就有些飘飘然了。 一来二去,他们就渐渐熟络起来了。 之后,就发生了前面提到的那些事。 那两个傢伙也不傻,得知周国民的狗出事后,就打算第一时间动手。 他们生怕被周国民看出什么异样。 两人特意等了好些日子,才再次往山上出发。 在岭南,周国民可是声名远扬的神枪手,谁不知道他有几只得力的狗帮手呢? 瞧瞧周国民那身形,往那儿一站,威风凛凛的,特別有气势。 黄家兄弟瞅准时机成熟了,天刚蒙蒙亮,就带著弟弟上了山。 俗话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这边猎犬还没开始搜寻目標呢,他们迎面就撞上了正主周国民! 哎呀呀! 周国民毕竟上了年纪,没打几下,就累得气喘吁吁。 才打了几十下,周国民就喘著粗气,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缓了好一会儿,他转过头看著夏长海,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兄弟,对不住啊,我这……” 夏长海摆了摆手,他心里明白周国民想说什么。 “老哥,你先带著他们下山吧。” “你说的地方我大概知道在哪了,我们自己去就行。” 本来掘墓这种事就犯忌讳,这个时候还让周国民带著路, 一路上还拖著两个累赘,实在是不太现实。 夏长海也说不出那种太不近人情的话。 万一在路上出点什么岔子,周国民这辈子心里都別想安生。 反正按照周国民说的,顺著山路再往前走一会儿,就能看到那片乱石林了。 也不需要周国民继续跟著他们了。 王喜栋也在一旁附和道: “放心吧,老哥,剩下的事儿交给我哥就行。” 周国民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他確实也没时间再耽搁了。 这份人情,只能先记在心里,以后再找机会还。 周国民衝著夏长海和王喜栋抱了抱拳,然后带著黄家两兄弟和狗,一起下了山。 看著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 王喜栋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老大,让他俩跟著一起下山,不会出啥事儿吧。” “放心,就他俩那点本事,就算给他们枪, 第137章 搞到一只猞猁 夏长海心里清楚得很,就刚才那两人的表现,想收拾他们简直易如反掌。 更何况队伍里还有受伤的人。 王喜栋点了点头,他虽然不太理解,但他对夏长海深信不疑。 毕竟夏长海作为老大,向来料事如神,从没有出过差错! 简单整理了一番后,夏长海和王喜栋不敢再有丝毫耽搁,迅速离开了那片乱石塘子。 他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实在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按照周国良指示的方向,夏长海与王喜栋步伐匆匆,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处位於低洼地段的乱石滩。 在这连绵的群山之中,这样的地貌並不常见。 听老一辈人说,这种地形能够聚水藏风,是招財的好兆头! 这话是真是假,已经无从查证。 但夏长海心里明白,在这种地方,运气好的话有可能捡到马踏金。 马踏金也就是后世所说的狗头金,是一种天然形成的金矿石,价值极高! 要是遇到感兴趣的收藏家,它拍出的价格往往比纯金还要高! 別不相信,狗头金的含金量虽然不算高,大致在 20k- 22k (按质量计算,大约是 83%- 92%,而纯金是 24k), 却能卖出高於纯金的价钱。 在和平年代,它可是比黄金还要保值的东西。 当然,前提是不能在国內私自进行交易。 因为集体土地上產出的所有东西,都归国家所有!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夏长海可没指望能捡到那稀罕玩意儿,他觉得自己没那么好的运气,也没那个閒工夫。 他今天的目標,是抓住那只老虎崽子! 依照周国良的提示,夏长海从东往西数,数到第三棵树,接著又沿著山坡往下走了 50米。 “应该就在那儿!” 王喜栋指著一块青白色的大石头说道。 这块石头,就是周国良所说的標誌性物体。 夏长海目光敏锐,绕著这块大石头转了一圈,果然在大石头下方发现了一个洞穴。 “喜栋,把火拿过来。” “好嘞。” 在动手之前,得先確认老虎崽子是不是在洞穴里。 方法很简单:用食物把它引出来。 冬季,大雪把整座山都封住了,万物都被厚厚的积雪掩埋。 想要从几厘米甚至十几厘米厚的积雪下面,准確找到食物並挖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也是人们喜欢在冬季设陷阱捕猎的原因。 只有在这个季节,动物们为了寻找食物,才会冒著危险出来觅食! 夏长海从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猪油渣子,用一根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油脂在火上滋滋作响,不断冒出来。 一直烤到半干不干,有些地方开始焦黑冒烟,他才把猪油渣丟到洞穴入口不远处。 隨后,他用铁锹铲起一锹积雪,把火堆扑灭。 没让夏长海等太久,就在两人紧盯著洞穴的时候,一只长得很像狸猫, 但体型比狸猫大很多,耳朵又短又宽,两颊还有三道明显棕黑色纵纹的动物,从洞穴里钻了出来。 它那条不成比例的黑尾巴,暴露了它的身份——这正是夏长海要找的老虎崽子! 这只老虎崽子十分警觉,它明明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却一直不肯完全走出洞穴。 它竖著耳朵,警惕地观察著四周,右脚小心翼翼地伸出来,好像隨时准备缩回去。 要是换成其他动物,以夏长海的枪法,在这样的距离下,开枪的命中率超过 95%,他早就动手了。 不过,为了让猞猁皮儘可能保持完整,夏长海並不打算马上开枪。 有枪眼的猞猁皮,价格至少比完好无损的要少 500元。 一颗子弹可不便宜,夏长海可不想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確认周围环境没有危险后,这只猞猁终於从洞穴里跑了出来。 它快速跑到那串猪油渣旁边,用鼻子闻了闻,然后叼起猪油渣就往回跑。 这小傢伙还挺小心,不在外面吃东西。 又过了几分钟,確定没有异常情况。 夏长海说: “喜栋,你守在左边,我在右边,都仔细盯著。” “放心吧,老大,洞口我都堵得死死的。” 王喜栋点头回应,这到手的钱,他可不想让它飞了。 很快,他们把猞猁可能逃跑的洞口都堵上了,前前后后加起来差不多有 60个。 都说猫咪身体柔软,能钻进比人们想像中更狭小的地方。 猞猁虽然不是猫,但同属於猫科动物,小心一点总没错。 一切准备妥当。 夏长海按照秦四教给他的方法,往几个大陶罐里装满了东西。 在密封的环境下,再加上夏长海自己额外的改造。 只听见一声巨响,好傢伙,夏长海感觉地面都跟著震动了一下。 伴隨著爆炸声,噼里啪啦一阵碎石四处飞溅。 夏长海移开堵在洞穴入口的大石头,一股浓烈刺鼻的硝烟味扑面而来。 夏长海手持利刃,等了好几分钟,都没看见有任何活物从里面跑出来,心里这才稍微安稳了一些。 要是计划失败,那只猞猁现在肯定早就跑没影了。 就算它再怎么恋家,也不至於待在洞穴里装死。 “喜栋,开始挖!” “来了!” 一个多时辰后,夏长海从洞里拖出一只猞猁。 只见这只猞猁七窍流血,身体已经变得硬邦邦的。 按理说,这么短的时间,尸体不至於冻成这样。 夏长海猜测,这只猞猁应该是死於心臟麻痹。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猝死。 这让夏长海想起了前世认识的一个朋友,那朋友是搞兔子养殖的。 据他说,兔子养殖户最怕过年。 因为一到春节,人们都喜欢燃放鞭炮。 那些突然炸响的鞭炮声,常常会让兔子大规模受惊,最后猝死,而且根本没办法追究责任。 甚至还有些居心不良的人,专门跑到养殖场附近燃放烟爆竹。 早些年,相关论坛上关於这类事情的討论有很多。 只是不知道秦四是怎么想到用这个办法来抓老虎崽子的。 王喜栋看著老虎崽子,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夏长海看到后,问道: “喜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第138章 尝尝老虎崽子什么味儿 “我咋感觉这事儿也太容易了,这东西真有那么值钱?” 王喜栋小声嘟囔著,心里很是怀疑。 夏长海暗自翻了个白眼,心想也就只有这傢伙会说抓老虎崽子简单了。 要是让朱爷听到这话,非得把他耳朵扯下来不可。 夏长海抬手,把老虎崽子扔给王喜栋,说: “別囉嗦了,赶紧收拾好,咱们回家!” 这次抓老虎崽子,表面上看过程很轻鬆。 从开始到结束,满打满算也就三个时辰。 但夏长海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知道这次行动为什么会这么顺利。 老虎崽子很难抓,一是因为很难找到它们的踪跡。 这种动物数量稀少,行动敏捷,机警得像狐狸一样,比梅鹿还难找到。 往往猎人还没靠近,它们就跑得不见踪影了,更別说找到它们的棲息地。 二是很难用枪猎杀。 人们猎取老虎崽子,大多是为了得到虎皮,所以很少用枪。 而且设陷阱也需要很高的技巧。 因此,即便发现了老虎崽子的踪跡,成功捕获的概率也非常低。 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导致猞猁皮的价格一路飆升。 而夏长海能这么轻鬆地抓住老虎崽子,完全是因为出发前就解决了这两个大难题。 周国民提供了老虎崽子巢穴的確切位置。 秦四爷则教给了他独特的抓捕方法。 这样一来,別说是夏长海自己去抓,就算是王如海按照这个方法做,也一样能成功。 不过话说回来,周国民和秦四爷愿意帮忙,说到底还是看在夏长海的面子上。 就拿那只鼬来说,要是没点本事,能把它留下来? 周国民如果不是想让夏长海帮他的猎狗报仇,怎么会轻易把老虎崽子的情报说出来? 这里面的关係错综复杂,环环相扣。 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看似轻鬆的三个时辰,实际上是夏长海两次打猎技术提升带来的结果。 接下来要给老虎崽放血、开膛,还要敬山神…… 这只老虎崽体型不算大,从头到脚也就一米多一点。 要是换成野猪,收拾起来十分钟都嫌短。 可王喜栋却了四倍的时间,累得满头大汗。 这张虎皮能值 1500元呢,要不是担心死后僵直会弄坏皮毛,夏长海都想带回去让朱爷帮忙扒皮了。 上次那个大的就是朱爷动手处理的,处理得堪称完美! “老大,弄好了!” 就在夏长海打算亲自上手的时候,王喜栋终於站了起来。 他一只手拎著猞猁的脑袋,把其他部分都处理好了。 从脖子以下,整个老虎崽的內臟、血肉、骨头都被分离了出来。 这张虎皮通体灰棕,背毛尖是青白色的,毛髮表面好像蒙著一层白色的浮霜,这种特殊的色泽是人工完全无法模仿的。 仅仅是看著,就让人觉得十分漂亮。 夏长海伸出手摸了摸,那熟悉的触感,让他不禁感慨: “还真是价格决定品质,怪不得这东西这么受欢迎……” 夏长海並非没接触过质感比猞猁皮更好的皮料。 就说上次摸到的紫貂皮,手感就比这猞猁皮还要出色。 但是! 大家都知道,动物体型越大,皮毛的质地往往就越粗糙。 像老虎崽这般大小的动物,全身都是又直又细的毛髮,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更何况,这次抓到的只是马猞猁。 老虎崽分为两种,一种是马猞猁,另一种是羊猞猁。 羊猞猁体型相对较小,可它的皮毛更加柔软、细腻。 有人专门做过统计,羊猞猁体表平均每平方厘米的毛髮超过 9000根。 而且它的背部有好几条不太明显的细纹,和玛瑙 4.9的缠丝纹特別像。 所以,羊猞猁又被叫做“玛瑙”! 能有这样的外號,就足以看出它的价值有多高! 要是夏长海没记错的话,在 1996年全国禁猎之前,一张羊猞猁的皮毛价格,曾经一路涨到接近 8000元! 要知道,那可是 90年代的 8000元啊! 在三四线城市,这笔钱能买下两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 当然,羊猞猁比马猞猁贵这么多,数量肯定也更加稀少。 夏长海心里都没底,寧夏村这片地方到底有没有羊猞猁。 看到王喜栋那边忙完了,夏长海抬头看了看天色。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就算现在直接回家,肯定也赶不上饭点了。 於是,他索性就在原地重新生起火来。 正好尝尝这老虎崽的肉是什么滋味。 能让秦四爷那个老滑头心心念念的东西,味道想来也不会差。 就在夏长海忙著准备午饭的时候。 在和他们隔著一条沟的另一边。 有四个人顺著生火冒出来的烟,朝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方向快步走来。 咕嚕嚕。 在荒山的山顶上,王喜栋眼巴巴地盯著火堆上的竹筒,那飘出来的香气,馋得他不停地咽口水。 透过竹筒里翻滚的沸水,可以看到里面全是麻將大小的肉块。 对於经验丰富的猎手来说,不管是万物生机勃勃的春夏,还是万物潜藏的寒冬,他们总能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无比美味的食物! 没有锅? 那根本不是问题! 夏长海找到一片竹林,几刀下去,没过多久就准备好了十几个竹筒。 在野外露营的时候,竹子简直就是万能的。 它既可以用来搭建住所、製作工具,又能用来煮饭烧水、驱赶蚊虫。 一开始,夏长海本打算把肉烤著吃。 在北方,什么东西都能拿来烤,这是大家最常用的烹飪方式。 可他又转念一想,狍肉这么难得,烧烤可能会破坏它原本的味道。 要是想完整地保留食材的原汁原味和鲜嫩口感,只有一个办法: 水煮! 刚好这老虎崽子体型不大,夏长海把它的后腿肉切成麻將大小的块状,又加入了刚找到的野生薑、天星草、浆果等。 除了盐,其他食材都是在附近就地取材的。 还是那句话,好的食材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夏长海用竹筷在竹筒里搅拌了一下,试试肉块的软硬度,然后说道: “好了,可以吃了。” 第139章 这仨人,不简单 王喜栋早就迫不及待了,哪还顾得上烫不烫。 他用袖子包住手,端起竹筒就开始捞肉。 夹起一块肉,吹了吹,就放进嘴里。 一口咬下去,肉汁在口中迸发开来。 “这味道……” 王喜栋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 这肉比鱼肉更细腻,比熊肉更有嚼劲,比狍子肉还鲜美,他从来没尝过这么好吃的味道! 每嚼一下,嘴里的味道都在发生变化!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 “老大,这味道有点像鱼肉!” 夏长海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这老虎崽子的肉吃起来居然是狍子肉的口感。 从肉的结构来看,有点像鱼脊背两侧的肉,但是鱼肉煮熟后一戳就散了,这老虎崽子的肉却紧实又有嚼劲!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虽然只是用清汤煮的,没放多少调料。 可夏长海却觉得这比家里的猪肉、熊肉好吃多了! “怪不得李四连狍皮都不要,却捨不得这半块肉,换做是我,我也捨不得……” “我觉得啊,要是用辣椒爆炒一下,那味道肯定更绝!” 夏长海正在琢磨怎么把剩下的狍肉做得更美味。 就在这时,突然,岗子上出现了三个人影。 这三个人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神色镇定,就好像早就知道会在这儿碰到他们一样,满脸笑容地直接走了过来。 这片山区物產丰富,又快到年末了,各大厂都在忙著採集標本。 在野外遇到其他猎人,本来是很平常的事。 然而,夏长海的目光在这几个人身上一扫,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这三个人一看就是外地人,他从来没见过。 算了,也许是自己想多了。 林场能请岭南的周国民来打標本,別的厂自然也能雇外地人来做这件事。 但关键是,这三个人居然每个人都背著枪! 这个年头,枪的价格有多贵,夏长海心里清楚得很。 就算是最便宜的 16號掛管猎枪,价格也得 600元往上。 而且这还只是老款的。 新枪起步价就得 800元,少一分都买不到! 寧夏村有上千户人家,全部凑起来也找不出 10桿枪,可这三个外地人居然人手一桿?! 倒不是说完全不可能,可看著就是让人觉得很奇怪。 夏长海眯起眼睛,虽然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还是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竹筒,把 56式半自动步枪挪到了方便拿取的位置。 看到夏长海有这样的动作,对方带头的那个人立刻堆满笑容,主动打招呼。 夏长海也把竹筒放在一边,借著身体的遮挡,悄悄抽出藏在身后的倭刀,暗暗藏进了袖筒里。 很快,那三个人就走到了跟前。 还隔著老远,带头的那个人就大声喊道。 “兄弟,今天收穫怎么样啊?” 只见这个人身高大概一米八,头上戴著狗皮帽子,五官没什么特別的,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总感觉透著一股说不出来的意思。 此时,他脸上堆满了笑容。 要是在村子里看到他,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庄稼汉。 在他身后,跟著两个身材矮小的人,一个胖,一个瘦。 和带头的人不一样,这两个人都蒙著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看他们的穿著打扮,和之前的何家三兄弟有几分相似,可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硬要说的话,就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离他们远一点。 夏长海脑子里快速地思考著,脸上却还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 “就打了一只小兽,够吃一顿的。 兄弟你们呢,看样子是收穫不小啊?” “哎,先不说了,说不定什么时候野兽就跑过来了。” 一番閒聊之后, 对方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说想向夏长海借点盐巴。 还说自己出门的时候带得不够,又不想专门回去拿一趟。 “唉,兄弟,你来晚啦,你看我这盐都已经加到汤里了。” 夏长海指著那些竹筒,客气地回应道。 “要不咱们一起吃,先凑合一下?” “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算了吧,我们回去拿一下就行。” “打扰了,兄弟,回头见!” “慢走啊。” 等那三个人的身影消失不见,夏长海脸上的笑容瞬间没了。 他望著远处的岗子,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王喜栋小声问道: “老大,这伙人有问题吗?” 虽然夏长海一开始就提醒他要小心,但从刚才的交谈来看,他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对方態度很客气,看著也不像是坏人。 可夏长海的反应却和他完全不一样。 实际上,他们还有不少盐巴。 “有!” 夏长海表情严肃, “而且问题还不小!” 夏长海没再多解释,立刻开始收拾东西: “赶紧收拾,咱们现在就回去!” 王喜栋虽然不知道夏长海发现了什么,但他向来都听夏长海的。 夏长海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 他们熄灭了火堆,带上烤好的兽肉,临走的时候, 夏长海稍微想了想,又把剩下的竹筒全部翻倒,扔到了火堆的余烬里。 在岗子上,一直没说话的瘦高个问道: “老大,这两个人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要不咱们把他们解决掉?” “蠢货。” 还没等老大开口,三个人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说话的不是刚才那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原来还有第四个人在。 “四狗,不会说话就把嘴闭上。” 瘦高个直接回懟过去。 “呵,我跟这个蠢货说话,关你什么事?” “我去,你是不是找打!” “就你?你就是个废物,能把我怎么样!” …… 这两人显然关係不好,一句话不对就吵了起来。 就在他们要动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之前那个声音醇厚的男子冷哼了一声: “都给我闭嘴!” 要是王喜栋此刻在场,肯定会惊讶得不行。 之前那个说话客气、满脸笑容的男子,现在身上居然散发著一股让人害怕的戾气。 那张普通得让人看过就忘的脸,此刻也好像带著一种让人胆寒的威严! 男子话音刚落,瘦高个和那个叫四狗的人就不敢再出声了,像被冻住了一样。 第140章 村里丟孩子了 “等这事结束了,你们爱怎么吵就怎么吵。” “但要是因为你们谁,让咱们暴露了,你们最好清楚我 423的手段!” 这话一说出来,其他人都像寒蝉一样,纷纷低下头,不敢说话。 看到现场安静下来,男子转头看向夏长海和王喜栋离开的方向,说道: “咱们绝对不能暴露,对方根本不认识我们,不然不会是那种反应。” “估计就是两个猎户家的孩子。” “都给我听好了,在撤离之前,別对本地人动手,有气也得给我忍著。” “这一票干完,就算你们拿著钱去派出所,也跟我没关係。” 一路上,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刻也没停歇,不到两个时辰就赶回了寧夏村。 直到这时,夏长海才鬆了一口气。 不管那些人是干什么的,都和他没关係了。 在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哪个非官方组织能公然挑衅寧夏村这样规模的村子。 回到这里,就算是安全了。 然而,两人到家没多久,就看到李晓娟神色慌张地从外面回来。 一进家门,她就把夏子梅、王如澜还有王子婷都叫到了一起。 李晓娟严肃地说,接下来的几天,要是没有大人陪著,孩子们绝对不许迈出院子一步! 谁要是不听话,就等著挨棍子。 “妈,这是怎么了?” “这都快过年了,怎么突然这样啊?” 夏长海满心都是疑惑。 李晓娟眼神警惕,挨个看了看三个孩子,说道: “就这几天,周围好几个村子,一下子丟了五六个孩子。 今天咱们村东边张三娘家的孩子也不见了!” 一听这话,夏长海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真的丟了?会不会是跑去谁家玩了?” 在这个山村里,孩子经常到处乱跑,有时候在草垛里都能睡上好几个小时,找不到人是常有的事。 “不可能,张三娘家那孩子可馋了,一到饭点肯定回家,谁都拦不住。” “肯定是人贩子乾的!” 人贩子,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拍子”,专门干拐卖人口这种缺德事。 在 1990年之前, 由於种种特殊原因,人口普查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存在大量的漏洞和问题。 重复登记和遗漏的情况屡屡出现,各地之间的信息无法互通。 放到现在来看,这些状况就如同荒诞不经的笑话,频繁发生。 当时,犯罪者逃避追捕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一名在北方被通缉的罪犯,逃到南方后竟然安稳地结婚生子,甚至还混入了政府机关,类似的事件数不胜数。 这种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导致人口贩卖活动猖獗。 婴儿、孩童,甚至年轻女子,都在人贩子罪恶的交易范围之內。 对於这种情况,民眾的態度和大多数人一样:必须严惩不贷! 並且主张买卖双方都应承担罪责,必须对双方进行惩处。 无论是贩卖者还是购买者,都要为自己的愚蠢和恶行付出代价。 有人听说过墨西哥的做法,那里的黑帮对待人贩子的手段极其严厉。 情节较轻的人贩子,会被砍掉右手和右腿,余生只能在街边乞討。 情节严重的,性命都难以保住。 而且死后也不得安寧,尸体会被肢解,拿去餵狗。 这种惩处方式看起来很残忍,甚至违背人道主义精神,从法律层面来讲也超出了常规標准。 然而不得不承认,这种违背常规法律的严厉刑罚,在遏制人口贩卖方面效果显著。 毕竟贩卖人口是极其恶劣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 在如此严厉的威慑下,就像我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样,谁还敢轻易涉足人口贩卖? 张家发生了一件事。 原本冷冷清清的院子,此时挤满了人。 几位妇女围在哭泣不止的张三娘身边,不停地安慰她,说已经报警了,她的孩子虎子肯定会平安回来。 虎子,就是张三娘家的孩子。 周围其他人的反应各不相同,有的纯粹是来看热闹的,有的在骂街发泄愤怒,还有些人真心想要帮忙,却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在当地,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莫名其妙地失踪。 有些孩子是因为意外走失的,比如遇到山猫、熊瞎子,或者掉进冰窟窿之类的。 但更多的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大家都清楚,孩子一旦被拐,找回来的可能性极小,几乎没有寻回的希望。 可是,防范意识不能没有。 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小孩子活泼好动,整天在村子里跑来跑去,家长根本没办法时刻跟著。 而且人贩子十分狡猾,他们四处流窜,在异地作案,同一个地方短期內绝对不会再次前往。 寧夏村上次出现类似孩子失踪的事件,还是 4年前。 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人们早已淡忘了人贩子带来的恐惧。 谁能想到,年关快要到了,竟然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的虎娃哟,你要是没了,娘可怎么活啊……” 张三娘在那里哭得死去活来。 张自强,也就是虎娃的父亲,坐在一旁,一根接一根地抽著烟。 平日里,他是个看起来天塌下来都能扛住的男子汉,可此刻,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 夏长海远远看了一眼,瞧见他腿上还绑著夹板。 这才想起来,两三个月前,听父亲隱隱约约提过一嘴。 说是张自强在机械厂上班的时候出了事,被捲入车辙,右腿粉碎性骨折。 那时,和他同在一个工组的夏建国还专门去医院探望过好几次。 真是祸不单行,这边一家之主的伤还没好,孩子又丟了! “都让让,何村长来了!” 突然,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中间让出了一条路。 张三娘一看到何胜利出现,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下子扑了过去。 她一把拉住何胜利的胳膊,哭著哀求道: “村长,您快想想办法,那些人肯定没走远,还能追回来,呜呜……” 孩子从失踪到现在,总共不过个把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又正值深冬,天黑路滑,那些人贩子肯定没跑远。 第141章 小风:我有一计 要是这会儿能確定他们的位置,孩子被找回的希望就大多了! “强子媳妇啊,我已经把这事儿向上匯报了。” “你放心,领导不会不管的。” “你现在就安心在家等消息……” 何胜利看似热心,可明眼人都知道,他说的不过是场面话。 这年头,要是人贩子那么好抓,民间也就不会一提到人贩子就谈虎色变了。 你看就这么短时间,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一个在外面玩耍的孩子! 家家户户都紧紧关著门。 这根本不是上面管不管的问题,孩子一旦被送出去,找回来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 谁来都没用! 至於让家长自己去找…… 那更是不切实际! 好多孩子被人贩子卖了,连卖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家长又能去哪里找呢? 就在这时,一直像雕塑一样坐著的张自强突然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何胜利跟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何村长,求您了,组织大伙搜山吧。” “那些人人生路不熟,又是外来的,没別的地方可去,肯定躲在山里!” “搜山一定能找到……” 在场的眾人听了,纷纷点头。 人贩子大多是外地人。 如今这个时代,村子里只要多了个陌生人,都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更別说一下子多了好几个。 又听说有诱拐小孩的事情,肯定得想办法把他们藏起来,不让人发现。 这就急需一个隱蔽的地方。 山上的条件再合適不过了。 隨便找个山洞或者地窖,就能把人藏起来。 “强子啊,不是我不想组织大伙上山找人,你也清楚,这种事我做不了主。” “没有上级指示,我这么做就是违反规定。 再说了,这个季节上山找人,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这责任谁能承担得起啊?” “而且,咱这片林子,光山岗就有四十多个,往深处走更是多得数不清。 就凭咱村里这点人手,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何胜利一脸为难的样子。 “村长,这都什么时候了,就別管什么规定不规定的了,您说句话,我们都愿意出人帮忙。” “是啊,村长,救人要紧。” “您要是不方便出面,我们自己组织也行。” 眾人赶忙上前扶起张自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平日里大家虽然会爭吵、打闹,但出了这么大的事,都是乡里乡亲的,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当旁观者。 乡亲们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不行!” 何胜利犹豫了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还是一口拒绝了。 他表示这种事必须经过上级批准。 否则,谁都不许擅自组织上山寻人! 哪怕是乡亲们私下自发组织也不行! “村长,那要是等上面批准,得多久啊?” “不清楚。” “快的话,两三天应该差不多。” 他这话刚说完,眾人的脸色都变了。 两三天的时间,孩子早就没影了,还找什么人! “就不能想个快点的法子?” 站在人群后面的王喜栋忍不住喊了一句。 “你说得倒轻鬆,你以为政府是你家开的啊,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別在这儿瞎捣乱!” 说话的不是何胜利,而是他的三儿子何三財。 这小子一看到是王喜栋说话,顿时眼睛一瞪,恶狠狠地吼了起来。 他可没忘记上次在后山碰到秦四的事情。 当时夏长海和王喜栋救了他,可这小子根本不领情,反而觉得夏长海、王喜栋和秦四是一伙的。 因为何胜利的关係,王喜栋本来就看不惯这家人。 今天又无缘无故被人骂了,谁也別想轻易把对方放过。 “你在那瞎嘟囔啥呢?你爹妈没教过你不能隨地拉屎吗?” 这话暗地里把何胜利也给骂了。 何三財刚要回骂,被何胜利拦住了。 虽说心里憋了一肚子火,但在大庭广眾之下,他身为村长,有些事別人能做,他和自家亲戚却不能做。 起码明面上不能做。 “王喜栋啊,这种事都是有规矩的,你说了不算,说了也没用。” “你要是有意见,明天可以去市里反映反映。” “上面要是同意了,我绝对没二话。” “真要能成,乡亲们都会感激你的。” 何胜利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带著笑容。 不过谁都能听出他话里的言外之意,你要是没办法,就別瞎折腾! 別在这儿浪费时间。 说完,他还特意看了看旁边的夏长海。 “我说得在理吧,小风。” ......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夏长海。 “对了,我差点忘了” “要不,小风你给想个办法?” “真要把孩子救出来,那可就成大英雄了。” 停顿了一下,何胜利的眼神看向一旁的张自强: “强子,还不赶紧求求人家,万一真有办法呢?” “时间可不等人吶~” 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深意。 此时张家的人早就慌了神,听到何胜利这话,下意识地就想给夏长海跪下。 结果被夏长海一把扶住。 “张叔,张婶,可別这样。” “都是一个村儿的,我不可能眼睁睁看著孩子被那些人带走。” 这时何三財故意大声喊道: “哟呵,你还真有办法?” “大家快来听听,夏长海真有办法救人。” 夏长海完全没理会他,把张自强扶到椅子上,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隨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张三娘也搀扶过来。 “你说的是真的吗?小风?” 听到夏长海的话,张三娘的眼神里突然闪过惊喜的光芒。 “张婶,你觉得我是会开那种玩笑的人吗?” “等下还得麻烦你们……” 张自强有些犹豫,小声说道: “这样真的能行吗,要是得罪了村长,虎娃可怎么办……” 啪! 话还没说完,在眾人惊讶的目光中,张三娘直接一巴掌打了过去。 她双眼布满血丝,脸上的肌肉微微颤抖: “闭嘴!” “小风,这件事你去办,剩下的交给我!” 第142章 走,去抓那些拐卖人口的傢伙 护犊子的野兽最为凶狠,人也是如此! 此刻的张三娘,谁劝都没用,她敢独自去和野猪拼命! “行,张婶,我这就去。” 说完,夏长海意味深长地看了何胜利一眼,然后带著王喜栋转身离开。 只留下何三財一脸茫然。 那傢伙到底说了什么? 怎么才说了几句话,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难道真有解决的办法? 不可能啊,村子里小孩被拐这种事,寧夏村又不是没发生过。 从古至今,被拐走的孩子几乎就没被找回来过。 过去也不是没人去山里搜寻,但就像何胜利说的,搜寻范围太大,人手根本不够! 別说一个寧夏村了,就算把十里八乡的壮劳力都聚集起来,也无济於事! 到最后,孩子没救回来,参与搜寻的人还可能受伤甚至残疾。 这也是何胜利死活不愿意去搜山的原因,他不想承担责任! 可张三娘脸上的神情却变了。 几分钟前还满脸绝望,现在眼里却充满了希望…… “那傢伙到底说了什么?” 想不明白的可不只是何三財。 何胜利也是一头雾水,他之前说那些话,就是想给夏长海挖坑。 今天这事儿,明明谁都不敢轻易做决定。 当然了,如果最后真能把孩子救回来。 那名声肯定会大大提高。 但这可能吗? 这明显是一件大概率会失败的事。 而一旦失败,出主意的人多少都得承担责任。 痛失爱子的父母,哪还能跟你心平气和地讲道理。 到那时候,非但捞不到好处,只怕还会惹一身麻烦! 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去管这档子事儿。 当然了,何胜利压根没指望夏长海会插手。 他不过是想趁机嘲讽对方几句罢了。 他已经听说了自己儿子在后山的事情。 可看著眼前这情形,何胜利心里没来由地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 这么一想,何胜利心里一紧,就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张三娘却在这时扑了上来,死死抓住他的胳膊,不让他走。 看到这一幕,何胜利没办法,只能给何三財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跟上来。 “但愿別出什么大乱子才好……” 他在心里暗暗祈祷。 从张家离开后,夏长海和王喜栋迎面撞上了赵二溜。 赵二溜这人就爱打听各种事儿,这会儿正打算去张家瞧瞧热闹呢。 他张嘴问道: “老弟,你俩这是要往哪儿去呀?” 夏长海没打算瞒著,直接说道: “去抓那些拐卖人口的傢伙。” “抓拐卖人口的? 哟,这可太厉害了! 我正准备去……找点乐子呢,居然有这种事!” 赵二溜眼睛瞪得老大,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直直地看著夏长海。 得到肯定的答覆后,赵二溜哪里还能忍得住? 他赶忙说道: “带上我一起唄!” 赵二溜本就喜欢凑热闹,更何况这次要对付的可是人人都痛恨的人贩子。 一想到这儿,他就感觉浑身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儿。 看著赵二溜那满是期待的眼神,夏长海心里琢磨起来。接下来的行动確实需要人手帮忙。 虽说就他和王喜栋也能应付,可多个人总归更方便些。 而且赵二溜向来天不怕地不怕,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其他人看他那副啥都不在乎的样子,平时没事都绕著他走,更別说和他正面起衝突了。 於是夏长海点了点头,同意道: “行,那就一起去。” 赵二溜立刻保证: “放心吧老弟,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要是我不听话,你直接扇我耳光!” 此刻,赵二溜已经开始想像自己大展身手的场景了。 他想著,要是能抓住几个贩子,看村里还有谁能说他没本事! 谁要是不服气,也去抓几个贩子试试? 没那个本事就別在那儿瞎说了! 就在这时,三人背后,突然有个人从拐角处飞快地冲了出来。 由於速度太快,差一点就没剎住,一个趔趄,话也跟著说了出来: “你们怎么在这儿?” 这人不是別人,正是何胜利的三儿子何三財。 一听这话,夏长海瞬间警惕起来。 听这语气,对方好像知道些什么。 何三財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转身就想跑。 夏长海大声喝道: “站住。” 何三財不敢出声,刚想开口,却看见夏长海脸色一沉,立马撒腿就跑。 可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王喜栋和赵二溜已经一前一后把他给拦住了。 “正愁没人带路呢,你就来了!” 三人不顾何三財的挣扎,堵住他的嘴,架著他就走了。 半小时后,何三財哭著跑回了张家院子。 “爹,夏长海他们抢走了钥匙,往村头武器库去啦!” “啥情况?!” 何胜利一听这话,下意识地提高了音量,一把將何三財拉到跟前。 这会儿也顾不上別的了,直接问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快说!” 何三財哭丧著脸,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夏长海等三人抓住他后,没做別的,就问了一个问题:村头武器库的钥匙在哪里? 在 85年前,由於国家歷史发展的需求,我国一直实行民兵制度。 各乡镇都有属於自己的武装力量。 寧夏村也不例外。 虽说 80年后,这一制度逐渐被取消了。 但还是有一些武器未来得及全部上缴,平时都统一锁在村头的武器库里。 而钥匙就掌握在村长何胜利的手中。 张自强之所以找何胜利组织搜山,一方面是因为只有村长牵头,才有足够的號召力。 另一方面是因为只有他能打开武器库,把里面的枪枝弹药分发下去。 不然的话,没有武器怎么搜山?又怎么抓坏人呢? 要是赤手空拳的,且不说那些凶狠残暴的坏人,光是山里的野兽就能让村民们吃尽苦头! 冬季可是猛兽最容易袭击人类的季节! “他们问,你就说了?” 何胜利咬著牙,气呼呼地问道。 “我……我不说……他们就烧我脚心……” 第143章 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孩子救出来 何三財结结巴巴地回答。 他本来就胆小怕事,更何况烧的还是脚心那么敏感的部位。 所以坚持了不到三分钟,就全交代了。 听到这话,何胜利就像被雷劈了一样,瞪大了眼睛看著自己这个不爭气的儿子。 隨后,他一只手捂著胸口,大口大口地喘著气,只感觉心臟一阵阵地抽痛。 要是对方严刑拷打,何三財坚持不住也就算了。 毕竟他年纪小,勉强还算个孩子。 可就因为受不了挠痒痒就说出钥匙的位置,这算怎么回事。 他想向上级反映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难道要告诉別人自己儿子是个软骨头? 在村子里丟人也就罢了,要是传到上面去,领导还不知道会怎么想。 老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儿子这么窝囊,当父亲的能好到哪儿去? 好不容易缓过神来,何胜利抬手就给了何三財一巴掌,骂道:“蠢货,还在这儿发呆!现在马上带我去武器库!” “那两个傢伙真是胆大包天,武器库里的东西他们居然也敢动!” 何胜利说著,就拉著儿子准备出门。 可刚迈出一步。 “嘎吱-砰!” 院子门突然被关上了。 张三娘贴心地从里面上了锁。 “村长,你先別急,我迟早会出去的。” 张三娘站在门前,眼神坚定。 何胜利先是一愣,隨后气得声音都有些发抖:“你反了是吧,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我告诉你,你这是……” “我知道!” 没等何胜利把话说完,张三娘就打断了他:“只要能把虎子救回来,我什么都不怕!” “你確定不让开?” “不让!” “好,那就別怪我动手了!” 何胜利脸色阴沉,打算强行闯出去,带儿子去救人。 张强见自己女人被欺负,愤怒地大喝一声,想上去帮忙。 无奈腿上有伤,使不上力气。 院子里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想帮忙,却又顾虑重重,犹豫不决。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村里广播的大喇叭突然响了起来。 “喂喂,能听到吗,老大,开了。” 王喜栋试了试音,把话筒递给夏长海。 “乡亲们,大家好,打扰一下,麻烦各位叔伯婶子先停下手里的事儿。我是夏长海……” 李晓娟和周秋琴听到喇叭里传来儿子的声音,互相看了看,都很惊讶。 这俩小子不是去老张家看热闹了吗,怎么跑到广播这儿来了? 而且这广播不是只有村长才能用吗? 喇叭一响,整个寧夏村都安静了下来。 眾人下意识地抬起头倾听。 毕竟每次大喇叭一响,都不是什么小事。 大家也都觉得很奇怪。 广播平时只有村长能上去用,怎么夏长海用上了? 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很多人应该都听说了,今天张叔家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 我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说过人贩子拐孩子的目的,反正我把我知道的跟大家说一说……” 在后世大家都知道的这些消息,在这个时代,却只有少数几名高层人员清楚。 这些事背后的血腥和残忍,让寧夏村的村民们脸色变得煞白。 过去,他们单纯地以为,人贩子拐卖儿童只是为了转手卖给別的人家。 可谁能想到,现实远比他们想像的要黑暗得多。 故意弄残孩子的手脚,让他们变成残疾人。听听,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莫说是孩子,就算是猫猫狗狗,又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震惊和愤怒过后,剩下的就是满腔的气愤。 无尽的怒火从眾人的心底熊熊燃烧起来。 “这些丧尽天良的傢伙!” “那些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 “他们的心肠怎么这么狠毒?” 无论男女老少,听到那些可怕的消息后,都在愤怒地咒骂。 大家恨不得用最恶毒的诅咒,让那些人贩子全家都不得好死。 做出这种恶行的人,根本就不配做人,他们就是恶魔,就是畜生。 然而,骂得再激烈,又有什么用呢。 一种无力感,涌上了眾人的心头。 大家都明白,谩骂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老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那些人贩子坏事做尽,最后说不定反而比他们过得还好。 一想到那些孩子会因为人贩子而一辈子受苦遭罪,不少人就忍不住悲伤起来。 人是感性的动物,並不是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才叫事。 对於孩子,绝大多数人都会本能地想要保护他们。 “老天爷啊,你睁开眼看看吧!” “那些人贩子,真的该死!” 有人在无助地哭喊著,尤其是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 这时,原本低沉的喇叭声再次响了起来。 “场面话我就不多说了,本来这次何村长是不同意搜山的,他担心会有人出意外。” “我知道,他其实是怕担责任,怕上面事后追究,没法交差。” “他怕,可我夏长海不怕。” “我也不怕告诉大家,武器库的钥匙已经被我抢过来了,这次广播也是我强行打开的。” “我就想问一句,有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上山?” “要是有,就去武器库门口集合,我等 30分钟。时间一到,不管你们来不来,我跟喜栋、赵山河都会自己上山。” 只有一个目的:把孩子救出来,顺便解决一些麻烦。 “那些麻烦事儿,都见鬼去吧!” 夏长海的声音在村子上空迴荡著。 寧夏村的人,就好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里却还在小声嘟囔著。 过了一会儿,大家才慢慢恢復了行动。 村东,老吴家 母亲问道:“儿子,你在找什么呢?” 儿子回答:“妈,同学有急事,我得赶紧去帮忙。” 母亲听了,微微一愣,好像想到了什么,但並没有阻拦或劝说,只是跟著儿子在仓库里翻找东西。 村西,老马家 长辈劝道:“老三,你年纪还小,留在家里陪陪妈吧。” 老三反驳道:“我都 16岁了,哪里小了!” 老三坚决地表示:“除非你今天打死我,不然谁都別想拦住我!” 第144章 多年以后,这个草场,成为了大家回忆的地方 兄长鼓励道:“好小子,走,大哥带你去干一番大事业。” 父亲激励道:“儿子,爭口气,让咱老马家在村里也风光风光!” 老三回应道:“您就等著英雄儿子凯旋而归吧!” 村北,老何家 姐姐劝阻道:“妹,这是我们男人的事,你就別掺和了。” 妹妹不满地说:“哟,还瞧不起女人啦?” 姐姐连忙说道:“不敢不敢,瞧你说的。” 妹妹威胁道:“哼,你要是再拦著,看我晚上回来不揍得你满地找牙!” 姐姐质疑道:“话说,你这事儿跟咱爸妈说了吗?” 妹妹不屑地说:“同意个啥,你看人家夏长海,把广播站都用上了,也没要家长同意,你瞧你那胆小的样子!” 还没到下班时间,村子里大多是年轻人和妇女,长辈们基本都在工厂里。 夏长海不是不想等,只是每多耽误一分钟, 孩子遭遇意外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人贩子逃脱的概率也上升一分。 他等得起,可那些孩子等不起! 何胜利听著夏长海的话,只觉得血压蹭蹭往上升,脑袋里怒火直冒。 他不是不同意帮忙,只是害怕担责任,怕自己出丑…… 的確,这些实实在在是他內心的真实想法。 只不过,这种事怎么能公开宣扬呢? “这个可恨的傢伙,他这么做简直是要把我逼入绝境……” 他之所以不愿承担责任,只是因为心里担忧,稍有不慎就会丟掉自己的村长职位。 然而夏长海这么一捣乱,他仿佛都能预见到后续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事。 在当下这个时代,民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旦大部分村民都对他產生不满,不再认可他,那他这个村长的位置,基本上也就保不住了! 想到这里,何胜利的眼睛瞬间布满血丝,变得通红。 “赶快把这个麻烦的女人拉开!” 他心里清楚,必须得採取一些行动,来挽回自己在村民心中的形象。 何家三兄弟向来不是好惹的角色,他们也深深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何家如今能有这样的地位和局面,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何胜利担任村长这一职务。 要是他们父亲的村长职位被撤销,何家今后的日子…… “老二,老三。” 何一財使了个眼神,给两个弟弟示意。 另外两兄弟心领神会,点了点头,眼底也浮现出一丝凶狠的神色。 “张婶,你到底让不让开?!” “不让!” “那就別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何二財就握紧拳头,朝著张婶的肚子狠狠砸去。 他想著先靠武力让对方屈服,至於后续的事情,等之后再想办法处理。 大不了赔点钱了事。 和父亲的村长职务相比,那点赔偿的钱根本不值一提! 就在何二財的拳头快要碰到张婶身体的那一刻。 突然有一双手,像钳子一样迅速地钳住了他的手。 何二財抬起头一看,忍不住惊呼出声: “老山狗!” 这个人正是住在山上的秦四。 “哈哈哈,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当面叫我山狗子了,你们何家的人,还真是一个比一个不讲道义。” 说完,秦四的眼底闪过一道冰冷的光,语气充满愤怒: “居然对一个女人下这么重的手,简直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都给我滚一边去!” 別看秦四年纪大了,可他力气却不小。 只见他一使劲,就把何家三兄弟全都推得一个踉蹌,差点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们站稳起身,就发现周围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著他们。 这种眼神,让何家三兄弟心里直发毛。 “爸……” 人群中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唤,声音里带著几分犹豫和迟疑。 紧接著,又有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村长,您就先在这儿待一会儿,行不行啊?” 何胜利环顾四周,这才惊讶地发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场的这些人看向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那眼神里包含的情绪十分复杂,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一时间, 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安静得让人有些窒息。过了好几秒,他苦笑著嘆了口气,心中满是无奈。 “我现在,哪里还有別的选择……” 这一刻,何胜利满心懊悔,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去招惹夏长海。 仔细想想,他跟夏长海原本毫无瓜葛,根本没有任何过节啊…… 武器库门前。 夏长海发出“徵召令”仅仅过去 10分钟,人们就从各个地方纷纷赶来。 有的人手里拿著倭刀,有的人则握著斧头。 在这些人当中,有十几岁的少年,年纪比夏长海还小; 也有两鬢头髮都已经全白的老者。 眾人来到草场上,没有像往常那样閒聊打趣,也看不到平日里的那种散漫隨意,而是很自觉地站成了几排。 他们从来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现场也没有人指挥。 但奇怪的是,在这一刻,大家站得竟然颇为整齐。 不仅如此,每个人都感觉身上像是压了一股特殊的压力。 这股压力,让大家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胸膛,抬起了头。 这样的变化,让在一旁围观的女孩们眼中闪烁著光芒。 她们第一次发现,那些平日里看起来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小伙子们,此刻竟也有著如此帅气的一面。 多年以后,每到快过年的时候,就会有不少人带著自家孩子来到这个草场。 他们指著草场的某个位置,满脸骄傲地说, 当年,孩子他爹就是在这儿,跟著夏长海先生进山去剿灭土匪、打击那些可恶的人贩子。 这件事,成为了夏长海传奇经歷中的一段佳话,被人们口口相传。 当然了,这些都是之后发生的事情。 草场上聚集了很多人,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站在前排的三个人。 准確来讲,应该是两个人。 赵二溜可不算在內。 毕竟,不管是谁看到赵二溜那副模样,都很难对他產生好印象。 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僵硬,脑门上不停地冒汗。 都已经三十岁的人了,还这么沉不住气! 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他像村头的吴老二一样,患上了帕金森呢! 第145章 虎崽子的价值,一般人不知道也正常 他这么紧张,下去待著不行吗? 非要硬撑著站在这么多人面前,这不是更丟人现眼吗? 围观人群里的杨玉凤,尷尬得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其实,她並不反对赵二溜在这件事上出头。 或者说,只要是和夏长海有关的事情,她都不会反对。 事实已经证明,跟著夏长海做事,绝对不会吃亏。 而且,赵家欠夏长海的实在是太多了。 若不是夏长海帮忙,赵家哪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顿顿都能吃上细粮,大米、白面馒头隨便吃,完全不用发愁。 更不用说,他们还有孩子要抚养…… 没错,杨玉凤心里已经有了明確的想法。 就冲这一点,赵家就应该为夏长海全力以赴,哪怕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但是。 一件事归一件事,赵二溜好不容易等来这么一个可以出人头地的机会,就不能爭点气吗?! 这些年来,外人对赵二溜的评价本就不太好,杨玉凤此刻只觉得尷尬到了极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也太丟人了!! 哪有大老爷们像他这样没出息的?? 旁边站著的那两个晚辈都比他强!! 站在中间的夏长海,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沉稳淡定。 整个人由內而外散发著一种让人折服的魅力!! 说句心里话,要是杨玉凤能年轻 15岁,就凭刚才夏长海通过喇叭说的那些话,还有他此刻的神態模样。 她肯定这辈子非夏长海不嫁!! 比不上夏长海也就算了。 可你赵二溜连王喜栋都比不上?? 人家王喜栋虽说看上去也有点紧张,但哪像你这副狼狈的样子!! 赵二溜內心无奈极了:…… 我也想下去啊,可关键是我的腿根本不听使唤,迈不开步子啊!! 有没有哪位好心人来拉我一把啊……!!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夏长海瞅准了时机,没有再多说废话,直接打开了武器库的大门。 “以前用过枪的人优先领取,每人领 10发子弹。 这次咱们要对付的可是人贩子,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可別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听到这话,那些原本打算混在人群里,趁机摸把枪的人,默默地收起了自己心里的小算盘。 夏长海说得確实有道理,一个从来没摸过枪的人,拿到枪之后,说不定对自己人来说比敌人还危险!! 再说了,武器库里的枪也没有大家想像中的那么好。 基本上都是三八式、汉阳造,还有老套筒这类老旧的枪枝,极少数是 56式半自动步枪,而且还是比较老的款式。 这些枪常年缺乏保养,谁也不知道它们还能有多大的威力。 不过,夏长海也没指望这些枪能发挥出多么强大的战斗力。 只要在关键时刻能打响,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就行!! “小风,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做??” 一位头髮白的老者扛著一把 56式自动步枪,走上前主动问道。 这把枪是老者自己带来的。 “楚二爷!” 夏长海、王喜栋和赵二溜都不敢有丝毫怠慢,赶忙向老者打招呼。 楚二爷名叫楚援朝,和朱爷、秦四是同一辈的人,也是那一辈里为数不多还活跃在村子里的老猎手。 他为人热情善良,在村子里的威望一直都很高。 “別这么客气,小风,你有什么计划儘管说,这次大伙都听你的安排。”楚援朝摆了摆手,示意大家不用这么拘谨,“小风,你知道那些姓华的人藏在什么地方吗?” 也不知道楚二爷是凭藉多年的经验,还是从一些细微的地方察觉到了异常。 夏长海眼神中透著警惕,微微点了点头说道: “前几天我去山上閒逛的时候,看到有几个人行为鬼鬼祟祟的。” “当时就感觉不太对劲,可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几个人肯定就是人口贩子!” 隨后,夏长海把之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讲述了一遍。 赵二溜原本紧绷著的神经,此时稍微放鬆了一些,开口问道:“会不会只是碰巧遇到的呢?” 当下这个时候,正是各个猎户收集猎物標本的时期。 虽说那几个人装备很豪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桿枪,但仅仅因为这个就判定他们是人贩子,似乎有点太草率了。 总感觉这么判断有些莽撞。 谁说拿著枪的猎户就一定不怀好意呢? 说不定人家只是关係好的朋友,相约一起上山打猎呢。 “不对,肯定不是凑巧!”夏长海还没来得及回答,楚援朝就神色严肃地摇了摇头,反驳道,“要是真正的猎户,看到小风他们猎到了虎崽子,绝对不可能一声不吭。” 先不说虎崽子这种极其珍稀的猎物,就算是普通的狍子、兔子,其他猎户看到了也会忍不住议论几句。 一方面是出於好奇,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沾沾喜气。 这就好比人们看到別人办喜事,就算不上前道贺,也会忍不住多瞧几眼。 进山打猎的人都很讲究,希望能十拿九稳。 猎户们敬畏山神,在这些方面都特別在意。 可是夏长海遇到的那几个人,自始至终对虎崽子这么珍贵的猎物都没有任何反应。 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而且面对夏长海主动打招呼,他们的態度还很冷淡。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他们要么根本不认识虎崽子,要么就是不知道它的价值!”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足以说明: 他们肯定不是猎户! 甚至都不是本地人。 在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哪有人不认识虎崽子呢? 就连七八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这玩意儿很值钱! 夏长海点了点头,说道: “楚二爷说得有道理,我当时就觉得奇怪,那几个人不是故意避开不谈, 而是看了一眼就直接略过了,就好像根本没认出来是什么东西似的。” “很有可能是没认出来。” 毕竟不是山里的人,不熟悉各种野兽也很正常。 这虎崽子本就不是一般人能轻易接触到的。 第146章 老黄家这两兄弟居然和人贩子有关係 要知道,仅是官方的回收价格就已经超过 1500元了,如果做成衣服,价格更是高得离谱。 在內陆地区,也就只有上面那些特定的人群才有资格使用,绝大多数都流向了香港地区,还有不少被出口到国外。 “而且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他们居然没带猎犬!” “打猎不带狗,这还怎么打猎啊。” “三个人,三把枪,要是换作是你,你会这样去打猎吗?” 这一句话,直接把赵二溜问得哑口无言。 是啊,带著三把枪上山,明显是准备干一番大的。 而要做这种大的打猎买卖,肯定得带上猎犬。 就算自己没有猎犬,也会想法子借几条来。 要是没有猎犬帮忙追踪猎物,再厉害的猎人也不敢保证打猎能够成功。 “这么仔细一分析,那些人还真的很可疑。” 有人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觉得这有什么可疑的,夏长海纯粹是在瞎猜。 楚二爷懒得理会赵二溜这种人,转头看向夏长海: “既然已经確定了他们的位置,那咱们赶紧出发吧!” “可千万別让那些傢伙给跑了!” 楚二爷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对於人贩子这类罪犯,他隨著年纪越来越大,心里的痛恨就越发强烈。 …… “別急,再等两个人。” 等人? 楚二爷愣了一下,不明白夏长海要等谁。 不过既然夏长海这么说了,肯定有他的考虑。 就这么短短几句话的时间,楚二爷就觉得夏长海果然像传闻中说的那样优秀。 沉稳、心思细腻、考虑事情还很周全…… 別说下一代人了,就算是和他们这一代人相比,能比得上夏长海的人也没几个。 楚二爷到了这把年纪,自己也没什么別的盼头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下一代身上。 而夏长海,无疑就是他心中最完美的下一代的代表。 “老夏家总算是出了个了不起的人物!” 楚二爷忍不住有些羡慕。 没让大家等太久。 没过一会儿,就看见两辆大卡车从远处缓缓开了过来。 “长海,人我都按照你的要求带来了!” 等卡车停稳之后,李狂与周国民从车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著黄家那两兄弟。 夏长海在出发之前就给林场打了电话,把这边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让舅舅李狂务必把黄家两兄弟带过来。 李狂一听夏长海打算去缉拿人贩子,立刻安排了两辆大卡车。 以前,要去山林的话,非得依靠卡车才行。 毕竟,如果让这么多人都徒步上山,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至於黄家的两兄弟,他们才刚到林场,身上受的伤都还没来得及处理,就又稀里糊涂地被拽了过来。 在路上,周国民和李旺对他们“格外关照”,又折腾了他们一番。 之前偷狗那件事暂且先不说。 可如今,他们竟然还和人贩子有牵连…… 他们能有什么好下场呢? 要不是目前事情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他们俩能不能活著到达寧夏村都得打个大大的问號。 简单地互相问候了几句之后,夏长海直接进入正题。 “黄大立,黄石宇,你们给我老实交代,那几个人口贩子到底是什么背景? 总共有多少人?他们的武器装备怎么样?” “我劝你们最好如实说出来,否则……” 夏长海指了指周围的人群,有些话不必说得太直白,大家也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刚开始的时候,眾人还在好奇,这两个陌生人到底是谁。 可一听这两人竟然和人贩子有关係,眾人看他们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眼神里充满了厌恶、怨恨,甚至隱隱透露出杀意…… 已经有人忍不住抽出了长刀和手斧。 永远都不要小瞧国人对人贩子的厌恶和痛恨程度。 要是有机会,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人贩子碎尸万段! 杀意,初次听闻,仿佛是只存在於奇幻世界里的虚幻概念。 但在真实的生活中,它切切实实地存在著。 简单来讲,它是人类的潜意识在整合了听觉、视觉、嗅觉等各种感官收集到的信息后,所產生的一种神经信號反馈。 这是一种深深扎根於基因当中的本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它对人的衝击异常强烈。 黄氏兄弟满心疑惑,他们不过是偷了周国民的狗,照理说不应该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能保住性命,都算是运气极佳了。 可李旺为什么要打他们呢? 他们和李旺之间似乎並没有什么交集。 难道是之前挖坟的时候,不小心侵犯到对方的地盘了? 但问题在於,他们挖坟的地方距离这里非常远。 刚从卡车上下来,就听到夏长海在打听人贩子的事情。 紧接著,黄玉石察觉到周围人群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杀意,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只感觉裤襠一阵温热。 不管是谁,被一群充满愤怒、仿佛要嗜血的人团团围住,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作为大哥,黄大立相对镇定一些,但显然也被嚇得够呛,赶忙大声喊道: “这是误会啊!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人贩子!” 开什么玩笑,他和人贩子完全扯不上关係。 偷狗要是被抓住了,通常就是挨一顿打,赔点钱也就过去了。 可要是偷小孩被抓住…… 黄大立可是亲眼目睹过那种悽惨的场景。 十年前,在岭南地区,有两个人贩子作案时被乡亲们堵住了去路。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可当孩子的父母赶到现场,局势瞬间失去了控制。 所有人一拥而上。 根本没人能说清楚那两个人贩子究竟是死在谁的手里。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面目全非,就像两堆烂泥一样。 没错,就是真正如同烂泥一般的惨状。 除了少数比较坚硬的骨头,他们全身上下几乎所有的骨头都被打碎了。 身上更是布满了砍伤的痕跡。 那种惨状,就连法医看了都忍不住犯噁心。 因为涉及到人贩子,警务人员大致了解情况后,並没有进行深入的追查。 第147章 上山看看怎么回事 这种社会败类,死了也是罪有应得,还能给国家节省些粮食。 黄大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说不定自己哪天也会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杀人不过头点地,被打成肉泥这样的死法,实在是太过残忍了! “我们只是偷了狗,绝对没有偷小孩!” “你撒谎!” 王喜栋眼睛一瞪,大声呵斥道: “你们把上山时的详细经过再重新说一遍!” “我敢肯定,那四个人就是人贩子!” “你还敢嘴硬说没偷小孩?!” 听到这话,黄大立明显愣了一下,隨后苦著脸解释道: “我当时就是隨口吹个牛,其实就是偶然碰到他们的……” 经过一番解释,大家才知道,黄家这两兄弟也是在上山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那四个人。 双方实际上並不认识。 他们之所以撒谎,纯粹是担心周国民会把他们抓起来。 眾人听了这话,都有些失望。 不过夏长海敏锐地察觉到黄大立讲述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追问道: “你们俩当时是几点上山的?” “不太清楚,反正天还没亮我们就偷偷上山了。” “那你確定看到烟柱了吗?” “確定看到了,当时我还担心挖狗的时候会碰到在山上过夜的猎人, 要不是我弟弟坚持,我都打算改天再来挖了。” 王喜栋握紧拳头,恶狠狠地盯著黄氏兄弟: “老大,我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啊?” “这傢伙是不是在说谎?” “要不咱们用刑逼供吧,我就不信撬不开他的嘴!” 黄大立身体猛地一颤: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我没说谎,我真的没说谎,我是真的不知道当时具体的时间。” “行了,他应该没那个胆子说谎。” “我再问你,那你还记不记得当时烟柱在山上的什么位置?” “好像在东坡……对,肯定是东坡!” 一看王喜栋瞪眼,黄石宇赶忙抢先回答。 “是东坡再稍微偏一点点的地方!” “我们在岗崖子上匆匆扫了一眼,那里有块风凹地,烟柱就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黄大立接著补充道。 夏长海点了点头,示意把这两个傢伙捆起来。 赵二溜问道: “老弟,你是不是发现什么重要线索了?” 在他看来,夏长海问的那些问题根本没什么用,也毫无逻辑可言。 “嗯,有一些猜测。” 夏长海也没有隱瞒, “我怀疑那几个傢伙的藏身之处就在那片风凹地。” 这话一说出口,眾人都下意识地朝他看了过来。 夏长海也没有故意卖关子,解释道: “你们仔细想想,如果是正常打猎做標记,根本没必要那么拼命。” “这个时节在山上过夜,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儿。” “而且就算真的是猎人在山上过夜,选择的地点也不会是那里。” 打猎最好趁早,但也不能太早。 天才刚刚蒙蒙亮的时候,视野还很模糊,这个时候在山上行走,很容易发生意外。 稍微有点经验的猎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我猜,那缕烟应该是那些人贩子把火堆熄灭后留下的。” “为了隱藏自己的踪跡,他们白天肯定不敢生火,可晚上要是不生火,又会冷得受不了。” 山上深夜的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一二十度,在这样的低温环境下,別说是小孩,就算是成年男子也很难承受。 “他们应该是晚上生火取暖,天快亮的时候,就用雪把火灭掉。” “但那些傢伙经验不足,不知道应该先浇水……” 这是一位老猎人刚刚说出来的诀窍。 在冬天的野外熄灭篝火,如果直接用雪覆盖,会產生很多烟。 而且那种烟很特別,凑近看顏色比较浅淡,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稍微浓一点的水蒸气。 可一旦飘到高空,从远处看,烟柱就会非常醒目。 要是想熄灭篝火又不產生烟柱,应该先用水浇,然后马上用大量的积雪覆盖。 或者等木材快要燃尽的时候,把较粗的木棍抽出来,插进积雪里。 这样的话,就算有一些烟雾產生,也没办法形成烟柱,风一吹就散了。 眾人听了之后,一下子就明白了。 尤其是楚二爷,说实话,夏长海说的这个方法,连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资深猎手都从来没听说过。 他从来没听別人提起过这种熄灭篝火的技巧。 显然,这是夏长海自己琢磨出来的。 “哎,人和人真是不能比,不服不行啊。” “这小子到底还懂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楚二爷稍微感慨了一下,便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 在当下这种危急的情形下,他当然希望夏长海越厉害越好。 “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去救人吧!” 说著,楚二爷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装备。 “別急,先別著急。”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了楚二爷一眼,这老头的脾气还真是有点急。 不过话说回来,和他同辈分的秦四爷、朱爷,脾气都挺温和的。 这年头怎么老一辈的脾气一个比一个暴躁…… “现在孩子还在对方手里,就算真的要和他们硬拼, 也得先把孩子救出来,免得对方狗急跳墙伤害孩子。” “再说了,上面那些只是我的推测,山上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还不清楚呢!” “至少得先摸清楚对方到底有多少人。” 赵二溜挠了挠自己的脑袋: “不是说有 4个人吗?” “你可真笨!” 王喜栋忍不住吐槽道: “你家收麦子的时候难道不留人看守吗?!” 听眾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那些人贩子也许不算聪明,但也不至於傻到那种程度。 不管进行什么行动,肯定会有人负责看守。 这就意味著,对方至少有五个人,甚至可能更多。 “那就由你来安排接下来的行动吧,我们都听你的。” 楚二爷思考了一番,也觉得夏长海说的话很有道理。 確实是自己考虑得不够周全。 “这样吧,楚二爷,您一会儿去召集几个靠得住的人, 带人把那可能存在的岗哨先围起来,五个人编成一组,每组至少配备两桿枪。” “我和喜栋先去山上探探情况。” 第148章 偶遇一群野猪 “我也要去!” 赵二溜一听要把自己留在山下,怎么都不肯答应。 “也把我带上吧。” 李旺这时也开口说道: “对方人数眾多,咱们人少的话去了容易吃亏。” “行吧。” 很快,夏长海就把人员安排好了。 他、李旺、赵二溜还有王喜栋先上山,其他人在山下守候。 山下的人有两个任务, 其一,封锁整座山,防止人贩子逃跑; 其二,一旦看到他们发出的信號,立刻上山前去支援。 山中 四个人趴在雪地上,身上披著从村里卫生所借来的大白褂。 在积雪的掩护下,他们和周围的环境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如果不靠近的话,实在很难发现他们的存在。 王二虎摸了摸身上的大白褂,兴奋得不得了: “老大,等回头咱们去市里也弄一件这玩意儿!” 夏长海眯著眼睛,观察著下方的风凹地,心里明白王二虎在想什么,淡淡地回应道: “没必要。能用得上这东西去抓的猎物,咱们看不上。” 王二虎挠了挠头,应道: “好像……確实是这么回事儿。” 王二虎和夏长海一起打猎很多次了,除了用套子抓獾和那些皮毛值钱的猎物外,其他时候大多都是直接和猎物正面搏斗。 就说那体型庞大的熊羆,不也是正面交锋把它拿下的吗! 哪有偷偷摸摸去偷袭的情况! 根本不存在! 一旁的李旺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涌起一股想揍夏长海一顿的衝动。 別人上山打猎,一看到猎物就兴奋得不行。 不管是灰鼠还是黄皮子,都能让他们开心好久。 这年头,谁家不缺肉吃呢! 可夏长海倒好,对猎物特別挑剔。 想想夏长海之前打猎的“辉煌战绩”,先是掏仓子抓猎物, 接著是猎大个,后来又猎猪神、熊羆…… 有些话到了嘴边,李旺又强行咽了回去。 上次猎猪神分到的野猪肉,他可没少吃。 “话说,能生出夏长海这样的人,他大姐得是什么样的天才啊?” “这小子该不会是抱养的吧……” 夏长海並不知道,自家亲老舅已经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夏家亲生的了。 看到下方有动静,夏长海低声提醒道: “都別乱动,有情况!” 眾人立刻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朝下方看去。 只见角落处,一丛灌木晃动了几下,隨后走出来两个人。 透过灌木的缝隙,隱隱约约能看到里面支著一顶白色帐篷。 这两个人,穿著那种绿色的大袄,头上戴著狗皮帽子。 高个子的那个人身高超过一米八,身材壮实,手里还提著一把形状很特別的弯刀。 李旺可能认不出来,但夏长海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廓尔喀军刀,也就是后世军迷们疯狂追捧的尼泊尔军刀。 夏长海暗暗皱起了眉头。 需知,八十年代与后来的时代大不相同,那时既没有国际物流,也不存在海淘。 在这个信息极度匱乏、流通不畅的年代,別说拥有狗腿刀了,知晓其名的人都寥寥无几。 矮个子个头確实不高,大概一米七左右,身形也颇为瘦小。 站在高个子身旁,就宛如孩童一般。 不过,对方背著一把老式 56式自动步枪。 论起威胁程度,这把枪反倒超越了他身旁的壮汉。 两人从帐篷里走出来,先到旁边的大树下解决了个人生理问题。 之后,他们又在大树下抽起了烟。 抽菸的时候,他们好像在交谈著什么。 只是距离太远,只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动,却听不见说的是什么。 “老大,这些人好像和之前咱们遇到的那三个傢伙不一样。” “嗯,看来对方的人数比咱们之前预计的要多。” 算上之前碰到的四个人,这个人口贩卖组织已经出现六个人了。 人数多倒也罢了。 要说人手数量,守在大本营的夏长海並不害怕。 关键在於,现在对方还多了一把枪。 而且还是 56式半自动步枪。 这枪的威力可不能小瞧。 “老弟,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啊?” 赵二溜平时做事一向果断,可这次也清楚当下的情况不太好处理。 这些人口贩子,似乎和以往遇到的不太一样。 他们看起来像是不要命的样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动手,把对方逼急了,很可能会伤害到孩子。 夏长海显然也想到了这点。 人口贩子都是些没人性的坏人,绝对不能高估他们的底线。 可要是不动手,时间拖得越久,就越可能发生意外。 这冰天雪地的,孩子们就待在下面那个简易帐篷里。 夏长海十分担心帐篷里孩子的安危。 “老舅,就咱们现在这个距离,你有多大把握能击中对方?” 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最大射程是 1500米,有效射程是 400米, 而他们和对方之间的距离,估计在 350米到 400米之间。 李旺闭上一只眼睛,瞄准看了看,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不行,这么远的距离我没试过,没把握。” “距离缩短一半,我才有把握打中。” 听到这话,夏长海在心里暗暗嘆了口气。 不过倒也没有太失望。 他本来也就是抱著试试的心態问问。 不可否认,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有效射程是 400米。 虽然有些射击技术特別好的人,在 600米的距离上还能保证一定的射击精准度。 但这背后,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艰苦训练,消耗了无数子弹,甚至还得有点天赋才行。 毕竟,正常情况下,人看 200米开外的物体时,视觉上就已经很模糊了。 要是相隔 400米,人体大小的靶子,肉眼直接看也就 1.5- 3厘米那么大。 想像一下,在 400米的距离上,要击中一个只有 2厘米大小的目標, 这难度简直难以想像! 也只有夏长海这种前世接受过专业训练,还勤练了十几年的人,才有把握做到。 “看来得再想想其他办法了。” 夏长海心里想著。 就在夏长海思考的时候, 不远处,突然冒出一群野猪。 这群野猪由一只大野猪带领著,数量有 20多只,规模还挺大。 第149章 这不是野猪,这是会跑的肉串啊 它们休息了一上午,这会儿肚子饿了,正用鼻子在地上不停地嗅, 寻找被积雪盖住的嫩芽、果实,以及其他能吃的东西。 深冬的时候,食物很少,它们也没得挑。 野猪群发出呼嚕呼嚕的声音, 这声音很大,一下子就引起了夏长海的注意。 夏长海看了看下面的野猪群,又看了看位於同一直线上、距离只有一百米左右的风凹地, 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喜栋,咱们今天生火做饭的地方,你还记得怎么去吗?” “记得,没问题。” “行,你现在赶紧出发,別走山路,去那儿拿几样东西过来。” 风呼呼地刮著。 一个矮个子男人嘴里叼著香菸,深吸了一口,那本来就不长的香菸一下子就短了三分之一。 这烟是他自己卷的,烟劲倒是大,可因为卷得不够紧实,燃烧得不太顺畅。 他没有急著把烟吐出来,硬是憋了十几秒,才缓缓吐出一口烟。 “猴子,老大说过,让咱们少抽菸。” “要是被发现了,又得挨骂……” 那个身材高大的壮汉看著手里的香菸,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 “爱骂就骂,我才不管呢!” 被叫做猴子的矮个子男人咬牙切齿地说: “这鬼天气,还不让生火,真是烦死了,就算是神仙来了也受不了!” “要不你来守著试试,站著说话不腰疼。” “我都说了一百遍了,找个山洞躲躲,非要在这破帐篷里待著。” “等回头里面那几个小子被冻死了,看能有什么好结果。” 矮个子男人就像被点燃的火药桶,不停地抱怨著。 “还有,胖虎,是我带你参与这趟事儿的,別老是一口一个老大叫得那么欢,那傢伙不靠谱,咱们得留个心眼……” “哦,知道了。” 名叫胖虎的高大壮汉点了点头,表情有点迷茫。 “猴子,咱们什么时候弄点吃的啊?” 矮个子男人有些无奈地看了看胖虎,见他低著头捂著肚子,忍不住深深地嘆了口气。 合著自己刚才说了那么多,全都白说了。 一看就知道,这傢伙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就知道吃。” “每次给的钱就那么点,能吃什么好东西啊!” “让你去买枪你不买,天天扛著一把破刀,你力气再大,能比枪厉害吗?” 说著,矮个子男人从怀里拿出一块玉米饼。 “先吃点垫垫肚子,等他们打猎回来,就有肉吃了。” “也不知道那几个傢伙在干什么,到现在还不回来,真是一群废物!” “还有这鬼天气,怎么比往年冷这么多。”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的动静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等看清是什么情况,胖虎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脸上露出高兴的神色。 “猴子,是野猪!是野猪啊!” “闭嘴,別乱叫!” “赶紧趴下!” 猴子这会儿也一脸惊讶,看著那二十多头野猪。 按理说,这里有人活动,晚上还会生火,动物一般是不会靠近的。 最近,营地里突然出现二十多只野猪,这事儿確实有点奇怪。 但在猴子眼里,这哪是什么奇怪的事,分明是老天爷送的大餐! 猴子心里想著: “不用多,只要开枪打死五六只,往后几天就能顿顿喝肉汤、吃烤肉了。” 一想到烤肉那香喷喷、油滋滋的样子,猴子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贩卖人口虽然能赚钱,可这毕竟是会掉脑袋的违法勾当,一年也就敢干一两次。 每次拿到钱,开头一两个月还能瀟洒地钱,往后就只能像平常一样吃野菜过日子。 对他们来说,能改善一下伙食简直就像中了大奖! 猴子心里暗暗得意: “等那几个傢伙回来,我非得好好嘲笑他们一番!” 还小声嘀咕著: “出去打猎又怎么样,还不如我在这儿守著有收穫。” 猴子开始幻想起来,想像著出去打猎的四个人空手回来,却发现营地里多了二十多只野猪, 而自己和胖虎在一旁开心地喝著肉汤、吃著烤肉,那场面得多解气! 猴子强忍著內心的激动,对胖虎说: “胖虎,等会儿我开枪,你帮我把野猪抓住。可別让这些到嘴的肥肉跑了!” 在猴子看来,那些野猪就是一个个会跑的烤肉串。 胖虎也早就等不及了。 岗子上,有人看到下面出现的野猪群,目光落在负责看守的两个人身上。 夏长海摸著下巴,冷冷地说: “看来负责看守的就这两个人。” 没错,这群野猪就是他引来的。 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用食物当诱饵。 之前狼王喜栋下山的时候,把吃剩的竹筒扔到了火堆的余烬里, 本来是不想留给那些不明身份的人,没想到却派上了別的用场。 沾了灰的肉块,人不喜欢吃,野猪却不嫌弃。 在这寒冷的冬天,能吃到一口带盐味的老虎崽子肉,对野猪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当那头带头的大野猪吃到第一口老虎崽子肉时,感觉猪生都完美了。 那味道,简直太棒了! 肉又嫩又多汁,还很有嚼劲,只可惜数量太少。 每隔十几米才有一两块,根本不够吃。 美食的诱惑太大了,让这头大野猪完全不顾前方的危险,一步步走进了风凹地。 有几头母猪好像察觉到了风凹地有人的气息。 然而!! 在繁殖季节,野猪群都听公猪的指挥。 公猪往哪儿走,其他野猪就得跟著往哪儿走。 夏长海吩咐道: “老舅、喜栋,咱们三个从他们身后绕过去。等他们子弹打完了,马上动手。” “能活捉最好,要是不行就直接开枪!” 这就是夏长海引野猪群过来的目的。 第一,试探一下对方留守的人数。 要是帐篷里有人,面对 20多头野猪,肯定会出来。 第二,消耗对方的弹药。 他们用的是 56式半自动步枪,弹匣最大容量是 10发。 也就是说,打完 10枪,对方的火力就会出现空缺。 这个时候动手,最安全。 “老弟,那我呢?” 见夏长海没给自己安排任务,赵二溜有点不高兴。 第150章 好在孩子们都平安无事 他还等著大展身手呢! 夏长海说: “你在上面负责警戒。” “要是发现有异常情况,马上发信號。” “別忘了,外面还有 4个人呢。” “我、喜栋和老舅的命,可都交到你手上了。” 一听这话,原本不开心的赵二溜马上高兴了起来。 他拍著胸脯保证: “你们放心,出了事我负责!” “一只苍蝇都別想飞进去!” 王喜栋看著赵二溜那模样,心里直犯嘀咕,这大冷天的,哪来的苍蝇? 不过看了夏长海一眼后,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旁边的李旺偷偷地对夏长海竖起了大拇指。 夏长海这轻鬆就把赵二溜给稳住了。 夏长海微微一笑,其实他这么安排是有原因的。 不让赵二溜参与行动,主要是因为他枪法太差。 有他没他,对行动影响不大。 其次,夏长海、王喜栋和李旺三个人,拿下对方两个人没问题,但再多一个赵二溜,行动就不好开展了。 另外,对方可能还有人在外面。 別看现在己方人数占优势,万一外面的 4个人回来了,局势就会反过来。 要是对方一下子多了 4桿枪,夏长海都不敢保证能安全撤离。 赵二溜虽然射击的技术不怎么样,但他的眼力却相当厉害。 在和夏长海一起做事之前,他常年在山里靠打猎、设陷阱捕捉野兽为生。 在那样的环境里,他的视力自然是好得没话说。 所以,安排他去负责警戒任务,完全不用担心,肯定能胜任。 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夏长海反覆叮嘱赵二溜: “一定要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要是发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別管其他人,赶紧撤离!” 赵二溜回答道:“明白了!” 另外一个人也跟著应和: “好嘞,老大!” 听到他们肯定的答覆后,夏长海舔了舔嘴唇,眼神变得更加锐利,浑身散发著斗志。 他大喊一声: “那么……出发!” 在野猪群中,有一只叫炮卵子的野猪,隨著队伍慢慢走进风凹地的时候,终於察觉到情况有些异常。 它仰起鼻子,不停地抽动著,努力探寻著空气中那一丝微弱的气味分子。 突然,一股它无比熟悉的味道钻进了它的鼻腔—— 是两脚兽的味道!! 炮卵子立刻进入了警戒状態。 往常遇到这种情况,炮卵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在这山里,谁都知道两脚兽不好惹。 他们手里拿著能喷火的棍子,那些比野猪大得多的动物,都能被轻易打倒。 炮卵子就亲眼见过一头黑熊,倒在了两脚兽的面前。 可是,嘴里正吃著的从未尝过的美味,让炮卵子有些犹豫不决。 都说人为財死,鸟为食亡。 炮卵子心里想著,自己要是就这么走了,这好吃的可就没了! 它琢磨著: “这么美味的东西,其他动物肯定也喜欢……” 就在它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危险降临了! 嘭嘭嘭!! 一连串的枪声突然从附近响了起来。 炮卵子刚愣了一下,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被大黑瞎子狠狠拍了一巴掌,不受控制地短暂飞了起来。 紧接著,腹部传来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痛!! 快跑!! 伴隨著一声嘶吼,炮卵子在本能的驱使下,拋下了自己的妻儿,拼命地狂奔起来。 其实,就算它不拋弃妻儿,也没有任何办法。 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整个猪群就像一锅沸腾的开水,乱成了一团。 不管是黄皮子,还是老母猪,都四处逃窜!! 谁都顾不上谁了!! “胖虎,快点,別让它们跑了!!” 一个矮个子男人一边喊著,一边朝著几只大猪开枪射击。 在他眼里,根本不在乎猪肉嫩不嫩,他只觉得肉多才是最重要的。 小猪跑了没关係,大猪绝对不能让它们跑掉!! 这边打猎打得正热闹。 然而,他们却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的身后,有三个人影正借著灌木丛的掩护,悄悄地朝著帐篷靠近! 这几个人动作迅速,很快就来到了帐篷旁边。 他们拿著 56式半自动步枪自带的军刺,小心翼翼地挑开了帐篷的一道缝隙。 夏长海透过缝隙往里面看去,看到里面的情景后,顿时鬆了一口气。 “孩子们都平安无事。” 帐篷里一共有六个孩子,他们的手脚都被绳子绑著,眼睛也被布条蒙住了,很明显是被控制起来了。 对方可能也担心孩子们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被冻死,给孩子们裹了一层又一层厚厚的东西。 即便裹了这么多,孩子们的小脸还是冻得没有一点血色。 北方深冬的时候,就算是白天,要是没有火炕取暖,室內的温度最多也就零下七八度。 这就是寧夏村家家户户都砌火炕的原因。 要不然的话,晚上根本没办法睡觉。 而在山上,温度就更低了。 在南方,人们常说的“冻死了”,大多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那种寒冷只是体表感觉冷,虽然不好受,但一般不会危及生命。 可在北方,寒冷真的是能要人命的。 在后世的法律里明確规定,在业主没有主动报停的情况下,就算业主欠费,相关部门也不能擅自停止暖气供应。 (这里並没有要引发爭议的意思,只是南北在寒冷的概念和实际情况上,確实存在很大的差异) 確认孩子们安全之后,夏长海等三个人並没有马上把孩子们解救出来。 他们决定先朝著还在猎猪的两个人贩子靠近。 夏长海可不会像电影里的主角那样犯傻,他知道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关键的。 他们看到对方有三桿枪,已经打出去四发子弹,还有五发备用子弹。 夏长海默默地数著对方开枪的次数。 经验丰富的猎手都明白,上山打猎的时候,不怕猎物凶猛,就怕猎物突然受惊。 一旦猎物受惊,见到人就会不顾一切地衝上来。 也怕猎物太胆小,一碰到猎人或者猎狗,连犹豫都不犹豫,转身就跑。 最让人头疼的,是那种迎著人猛衝过来的猎物,这个时候就非常考验猎人的心理素质和枪法了。 第151章 围捕人贩子,还是第一次 不过,不管是野猪还是黑熊,一般几枪下去,基本就能解决问题。 就像之前夏长海遇到一头迎头衝过来的熊羆,那头熊羆足足有 1400斤,够厉害了吧? 可还是被夏长海几枪就给撂倒了。 只要是普通的动物,就没有制服不了的。 但要是猎物一门心思只想逃跑,那就麻烦了。 就像现在这个场景,野猪四处逃窜,矮个子男人在后面拼命地开枪射击。 那个男人的枪法还算不错,打中了不少野猪。 可他击中的部位大多是野猪的后腿、屁股这些不会致命的地方。 这样一来,反而让野猪跑得更快了。 要是换成夏长海来处理,他肯定会让王喜栋提前绕到野猪群的后方,採用打围的方法,把野猪往自己这边驱赶。 等野猪被赶到合適的位置,他再现身! 在弹药数量相同的情况下,用这种方法打猎,成功率起码能提高 2到 5倍! 夏长海强忍著心里的各种想法,继续专注地观察著。 6枪,7枪…… 当夏长海数到第 8枪的时候。 也许是野猪已经跑得太远了,又或许是那个矮个子男人觉得再继续射击就是浪费弹药。 他突然停止了开枪,然后伸手去拿装弹药的地方。 看到这个情况,夏长海果断做出决定: “动手!”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端起枪就瞄准了目標。 不得不说,这次遇到的这伙人贩子还真不是一般人。 夏长海他们三个人刚一露面,那个矮个子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就做出了反应,下意识地把枪口调转了过来。 他的动作速度极快,几乎就像是和夏长海他们现身的动作同步进行的。 要是换做別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可惜,他碰到的是夏长海…… 因为对方手里拿著枪,从一开始,夏长海就紧紧地盯著这个矮个子男人。 就在对方抬枪的那一瞬间,夏长海没有丝毫的迟疑。 嘭! 一发子弹呼啸著划破空气。 矮个子男人隨即倒在了地上。 “猴子!” 胖虎转过头,大声地喊了起来。 “去你大爷的!” 王喜栋从旁边猛地冲了出来,一脚就把对方手里的狗腿刀踢掉了。 李旺也紧跟其后,衝上去把胖虎压制住。 伴隨著一声清晰的骨裂声,鲜血从胖虎的鼻腔里喷了出来。 这其实是街头斗殴里常用的一个小技巧。 鼻骨和人体其他的骨骼相比,是头骨中比较脆弱的一部分。 而且鼻骨周围有很多毛细血管,一旦受到严重的撞击,就很容易大量出血,还可能引发呛咳,甚至会让人窒息。 再加上那种难以忍受的剧痛,一般人要是这个部位受到衝击,很快就会支撑不住倒下! 胖虎虽然不是一般人,可他一开始就受了重伤,再加上王喜栋的体格比他还强壮。 他仅仅挣扎了几分钟,就被一棍子打断了腿骨。 接著,又被夏长海用枪托敲晕了过去! 赵二溜从岗崖子上跑了下来,看著那两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贩子,眼睛眨了眨。 “这么快就结束了?” 夏长海正在给被他敲晕的矮个男人搜身,他语气平淡地回应道: “不然呢。” “可这也太轻鬆了吧……” 赵二溜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清楚,就是感觉这件事特別奇怪。 出发之前,他还激动得热血澎湃呢。 他进山打过猎,野猪、野狼这些他都见过。 可围捕人贩子,这还是他第一次经歷。 他原本以为会像说书人讲的故事那样,和对方大战好多回合,过程肯定惊险刺激,时刻都在生死边缘徘徊。 结果呢,根本没有出现什么激烈的场面! 仔细想想,从始至终,有遇到什么波折吗? 准確地说,从夏长海宣布行动开始,到把敌人制服,前前后后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 这让赵二溜心里充满了疑惑。 就好像自己一拳打在了上,有力气却使不出来,別提有多憋屈了! 夏长海听出了赵二溜话里的意思,在心里暗自翻了个白眼。 “等回去了再给你慢慢讲。” 他们这次面对的,不过是两个带著一桿枪的人贩子,而他们这边有四个人,还是採用偷袭的方式。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全占了,要是这样还得经过一场大战才能把对方拿下,那还不如直接回家睡觉呢,还上山干什么! “別在那儿发呆了,快来帮忙。” 夏长海搜了半天,在那个人身上只找到了一些子弹、几块玉米饼,还有几毛钱。 这让夏长海忍不住嘀咕起来。 他原本以为在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次行动,能大获全胜,收穫满满。 没想到这两个人穷得叮噹响! 不是都说人口买卖很赚钱吗? 还好,那把狗腿刀和 56式半自动步枪还算是值点钱,多少满足了一点夏长海对“缴获好装备”的期待。 “老舅,你先带著孩子转移!” “喜栋,你腿脚麻利,下山去找人来帮忙,多叫几个人!” “接下来还有更难的仗要打呢!” 时间紧迫,事不宜迟,夏长海可不像那些愚蠢的小说主角,做完了事还在原地傻站著,等著敌人找上门来。 因为要安排孩子们的事情,夏长海转过头,看著地上的尸体说: “老赵,过来搭把手,把这傢伙抬到旁边埋了。” “行。” 也不知道是赵二溜神经大条,还是他平日里见多了血腥的场面,面对这具头部中弹的尸体,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相比之下,李旺的反应就大多了。 李旺指著昏迷过去的胖虎,问道:“那这傢伙怎么处理?” 夏长海回答他: “交给我,先把他拖到一边去,看看能不能从他嘴里撬出点有用的话来。” 黄家兄弟对这人贩子团伙的具体情况一点都不了解,这傢伙总不可能也什么都不知道吧? 至於能不能让他开口说话,夏长海根本就不担心。 要是不考虑人道主义的话,一千个人里面,可能都找不出一个能扛得住严刑逼供的! 第152章 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灌辣椒水、钉竹籤、火烤、剥皮…… 要是这些方法都不管用,还有其他的手段。 总之,他肯定有办法让这个人开口。 这人贩子长得五大三粗的,应该没那么容易死。 有人觉得这些手段残忍? 抱歉,“残忍”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对待人的行为的。 人贩子这种人,也配被当作人来看待?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到几分钟前。 地点是山岗的另一边。 夏长海之前遇到的那四个人,正拖著一大一小两只体型庞大的猎物,在山坡上艰难前行。 其中一个人满脸佩服地说道: “老大,您那一枪,简直太厉害了!跟神枪手似的!” 另一个人也隨声附和: “可不是嘛!就您这枪法,要是去当猎人,绝对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又有人不屑地说: “猎人能有啥大前途?辛苦一整年,也就够勉强维持生计。” 这时,有人好奇地问: “说真的,这玩意儿我从来没吃过,你们说它味道会怎么样?” “別瞎问了,鹿肉能难吃吗?正好给你补补身体,你看你一脸没精神的样子。” “去去去,你別胡说,我哪虚弱了!” “哈哈,看你,还急眼了!” 也许是成功打到了猎物,大家心情都很不错,一路上有说有笑。 就连带头的大哥,嘴角都忍不住微微上扬。 有了这两只大猎物,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了。 节省下来的时间,“三九三”这个团伙就能多去做几趟拐卖小孩的“生意”。 “但是盐的问题还没解决呢。” “实在没办法的话,只能找时间冒险去市里买一些了。” “要是不吃盐,人可就没力气干活了……” 想到这儿,带头大哥的脑海中,浮现出之前碰到的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模样。 “都怪那两个傢伙!” “下次再让我遇到他们,绝对不会轻易放过!” 就在带头大哥心里暗暗生气的时候,突然, 嘭嘭嘭! 远处传来一阵隱隱约约的枪响。 仔细辨別方向,枪声正是从他们营地那边传来的。 枪声一响,这四个人立刻停下了脚步。 他们脸上原本轻鬆的表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凝重和腾腾的杀气! 一般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人贩子分为两类。 一类叫肉牙婆。 另一类叫素牙婆。 (在古代,人贩子就被叫做素牙婆) 素牙婆这类人贩子主要由妇女和老人组成,他们把孩子拐走后,通常会卖给其他家庭。 比如把男孩卖给没有儿子的家庭,把女孩卖给想要童养媳的人家。 这类人贩子虽然也是违法犯罪的坏人,但相对来说没那么凶狠残暴。 而肉牙婆这一类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恶徒,就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样。 他们贩卖人体器官,为了让孩子去乞討,不惜打断孩子的手脚; 拐卖妇女,还逼迫她们从事非法的色情行业…… 只要是能赚钱的坏事,他们什么都干,完全没有道德底线。 在这些人贩子当中,由罪犯组成的团伙是最危险的。 为了钱財,他们可以说是疯狂到了极点,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而夏长海他们这次遇到的这帮人,就是这种极其凶残的类型。 毕竟普通的人贩子一般是不会携带枪枝的。 “老大,营地那边是不是出事了?” 此时,这几个人都紧紧握住了手中的枪。 “我也不清楚。” 带头大哥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问道: “你们看到信號弹了吗?” 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一旦有情况发生,就要发射信號弹。 “没看到。” “我也没瞧见。” “信號弹那么亮,要是发射了,肯定能看到啊。” 三个人都摇了摇头。 “会不会是有其他猎人在这山上打猎?” “这可说不准。” “要不我和彪子先回去看看情况?” “要是没什么事,咱们再把胖虎也叫过来,那傢伙力气大。” 虽然没有看到信號弹,但他们几个人依旧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不行!” 带头大哥皱紧眉头,果断下命令: “先把猎物放在这儿,我们一起回去!” 他能在外面逃亡这么多年都没被抓住,靠的就是这份小心谨慎。 其他人听了,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现在是冰天雪地的,隨便找个地方把猎物埋起来,很难被人发现。 无非就是多点时间罢了。 几十分钟后,这几个人来到了营地附近。 他们小心翼翼的,没有直接下去,而是在附近找地方潜伏起来观察。 “老大,看那边!” 有人指著帐篷所在的方向说道。 透过灌木丛,可以隱隱约约看到胖虎和猴子並肩坐在一起,背对著他们。 在他们面前,有一堆烧得很旺的篝火。 周围还躺著两三只野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打来的。 看到这一幕,这几个人原本悬著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 原来是同伴发现了野猪,所以才开的枪。 难怪没有发射信號弹。 “哎呀,可把我嚇坏了。” “咱们在外面累死累活的,这小子倒好,在这儿舒舒服服地吃东西!” “猴子的厨艺还是老样子,一闻就知道把东西烤焦了!” “也只有胖虎那傢伙能吃得下猴子烤的东西。” 他们一边说著,一边把枪收了起来,朝著岗子下面走去。 带头大哥没有参与他们的交谈,不过从他重新把枪背在身上这个动作可以看出,他显然也放鬆了警惕。 他之前说过白天不能生火,因为那样很容易暴露位置。 但这几天情况比较特殊,他心里也明白。 原本的计划出了问题,食物提前吃完了。 不然他也不会带著人出来打猎,还冒著寒风去换盐巴。 在这冰天雪地的,又刚打到猎物,同伴们想烤点东西吃,这完全可以理解。 来这里之前,他没想到北方的冬天比南方冷这么多。 而且,那几头野猪正好可以弥补去市里买盐巴所费的时间。 四个人当中,瘦高个最先跑到下面,大声说道: “胖虎,猴子,你们俩可真行啊,自己吃东西也不叫上哥几个。” “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第153章 狡猾的人贩子 “我跟你们说,我们打到了两只马鹿,那肉可比你们烤的这些香多了。” “话说你们俩没听见我叫你们吗?” 瘦高个说了这么多,胖虎和猴子还是背对著他,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 瘦高个有点生气了,快步走上前去,一脚踢向猴子: “哼,猴子,你现在挺囂张啊,连我都……” 话还没说完。 砰砰! 只见原本坐著的两人直直地倒了下去。 出现在瘦高个眼前的,是一具脑袋被轰出一个大洞的尸体, 还有一具喉咙被割开、十根手指都不见的尸体。 瘦高个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呆呆地站了几秒钟,然后转身大喊: “有埋伏!” 喊完之后,他急忙往回跑。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他回头呼喊的那一刻,数十发子弹从四面八方射了过来。 被 56式半自动步枪集中射击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呢? 夏长海前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这辈子可算是见识到了。 电影里演的中枪场景都是假的。在电影里,中枪的人浑身溅血, 身体不停地颤抖,最后还能慢慢倒下。那都是经过美化处理的! 而现实要残酷得多。真实的情况是——破碎。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当被集中射击的目標被子弹击中时, 身体就像被扔进粉碎机的洋娃娃一样,瞬间碎成无数块。 血肉和骨头混在衣物纤维里,四处飞溅。 在事发的地方,立刻形成了一团团血雾。 仅仅几十发 7.62毫米口径的子弹,就能让人死得连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当然,夏长海也没忘记另外那三个人。 在激烈的枪声中,同样多的子弹朝著他们飞了过去。 噠噠噠! 山谷里,枪声接连不断。 要说像雨点一样密集,倒也有点夸张。 因为担心防线会出现漏洞,让敌人跑掉,再加上队伍里年轻人不多,枪法好的人没几个。 所以,王喜栋只从山下带了十几个人上来。 其中一半人拿的是三八式步枪,这种枪每打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性能只比老洋枪稍微好一点。 就这种装备,很难形成密集的弹雨攻击。 面对这么多人的集中射击,那三个傢伙也没占到便宜。 虽然这三个人反应很快,在枪声响起的瞬间就下意识地躲避。 但还是有两个人受伤了。 一个人的肩膀中了枪,另一个人的脑门擦过了子弹。 “啊!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救救我,我不想死!” 呜呜呜~ 看著因为肩胛骨被打碎而躺在地上不停地惨叫、痛哭的同伴,带头大哥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就不再理会。 他把目光转向不远处的石堆。 敌人的攻击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噠噠噠!! 脑门擦伤的那个人伤势比较轻,他强忍著疼痛,不停地开枪还击。 “老大,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是因为受到了惊嚇,还是流血太多,四狗的脸色非常苍白。 虽然不知道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但对方来势汹汹,显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们。 很明显,现在已经不可能和对方谈判了。 带头大哥沉默了一会儿,说: “你在这儿守著,我去拿雷管!” “炸死他们!” “好!” 四狗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 从枪声就能听出来,对方的火力比他们强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光靠他们现有的这些枪械,根本没办法和对方对抗。 他们急需更强大的火力支援! 四狗踢了地上那个人两脚,说: “別嚎了,肩膀中弹死不了!” “赶紧起来帮忙,不然我们都得死!” 五分钟后。 带头大哥背著一个包,藉助低矮的灌木丛作掩护,一路弯著腰,朝著山下逃跑。 没错,他的策略就是逃跑。 还去拿雷管? 想都別想! 他根本就没往帐篷那边去。 就刚才那种局势,带头大哥一眼就看出来了,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 对面有十几个人,而他们这边只剩下三个人,其中还有两个伤员。 拿什么去和对方硬拼呢? 在这种局面下,任何武器都起不了什么作用! 而且就算他去了帐篷那里,也会发现,里面早就什么都没有了。 夏长海早就把帐篷里的子弹、雷管、孩子等所有东西都转移走了。 要不是时间太紧张,他还能把现场布置得更复杂一些。 夏长海甚至想过用那些雷管设几个陷阱,把对方全部消灭掉! 听著身后逐渐稀疏的枪声。 带头大哥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你们就尽力拖住那些人吧。” “等明年的今天,我会给你们烧点纸钱……” 他还会惦记同伴? 他们这种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人性,怎么会在乎同伴的死活呢? 现在只是那些孩子还没卖出去,要是拿到了钱,他们才不会管同伴的死活。 杀人抢劫这种事,他可没少干! “也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歷?” 是警察吗? 感觉不像。 从枪声和他们的行动方式来看,都不像是警察。 警察抓人,一般都是先把地方包围起来,然后再进行突击抓捕。 哪会布置陷阱还留下尸体呢? 但要说他们是山下的村民,他又不太相信。 作为常年干违法犯罪勾当的人,这些年他在各地流窜,经手拐卖的孩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这期间,他也遇到过山里的人。 他对这些山里人的评价只有一个: 不专业! 一群人举著火把在山上乱晃,这也能叫搜捕? 有一次他被包围了,只是放了几枪,就把那些人嚇得赶紧逃跑了。 他自己轻轻鬆鬆就逃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敢一直在这座山上待著,频繁地作案, 不像其他同伙,捞一笔钱就赶紧转移地方。 除非有官方的力量介入,不然那些村民根本就拿他没办法。 “等这件事过去了,得好好调查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带头大哥眼中闪过一丝凶狠,咬牙切齿地说: “要是真的是那两个小鬼坏了我的事,我非把他们全家都杀光不可!” 能成为人贩子团伙的头目,光靠心狠手辣可不行。 还得有脑子才行! 第154章 弄死人贩子也不多 他们搬到这座山上还不到两天。 在这期间,没有碰到过任何人。 按道理来说,他们的行踪不应该被发现。 想来想去,唯一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就是之前遇到的那两个年轻人! 毕竟只有他们两个人见过自己这群人,也最有可能发现异常然后去通风报信。 “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应该直接把他们解决掉,然后赶紧转移……” 带头大哥强忍著心中的烦躁,把背包带紧了紧,加快了脚步。 他心里明白,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不管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 他打算先找个地方躲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了再出来。 过年这段时间是个好时机,只要能熬过这段时间,风声就会慢慢平息。 到时候,不管是回到这里,还是换个地方,都可以。 他的想法倒是挺美好,然而,他刚走了没多远。 就有两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老大,那傢伙想自己逃跑!” 王喜栋手里拿著武器,眼神像老鹰一样锐利,对著对面大声喊道。 “果然是你们两个!” 带头大哥下意识地喊了出来。 “看来你还不算太傻。” 夏长海听出了对方的声音,知道对方已经猜到是他和王喜栋在背后搞的鬼。 但猜到又能怎么样呢? “扔下同伴自己逃命,你这个人还真是没义气。” 夏长海的语气里带著几分嘲讽。 刚才他一看对面少了个人,就觉得事情不对劲。 什么都没说,拉著王喜栋就往岗子上跑。 一眼就看到了想要偷偷逃跑的带头大哥。 “哼!” 带头大哥没有说话,眼神不停地转动,四处张望。 “別找了,就我们俩。” 夏长海说道: “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不用枪,你也別用刀。 你要是能打得过我,我就放你走。” “你说的是真的?” “我向来不说假话。” 沉默了一小会儿,对方点了点头,说: “好!!” 现在他也没有別的办法了。 看到对方乖乖地把手里的刀放下,夏长海也遵守承诺,把枪递给了王喜栋。 寧夏村的人都知道夏长海枪法很准,打猎的技术也很好。 然而,却没有人知道,他在无限制格斗方面的本领,同样非常厉害!! 上次对付袁家那几个没用的傢伙,他连十分之一的本事都没使出来。 或者说,当著那么多人的面,他也不方便用一些太狠的手段。 前世夏长海发达之后,有一段时间特別中二,在国內到处寻找“武林高手”。 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找到。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穫!! 他了很多钱,从一些所谓的大师那里学到了不少致命的招数!! 其中有些招数,比泰拳还要凶狠残暴!! 甚至可以说是残忍到了极点!! 带头大哥慢慢地將手中的利刃放下,眼神如鹰隼一般,紧紧地盯著夏长海。 他心里满是疑惑,对方明明手里握著枪,却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 是太无聊了找点乐子? 还是脑子糊涂了? 又或者是太过狂妄,不把人放在眼里? 不过,这些猜测对他来说並不重要。 此时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抓住对方! 没错,在他看来,所谓的约定根本一文不值。 什么约定不约定的,只有傻人才会去遵守! 对方人多,而且个个都像恶狼一样凶狠。 要是真的一对一单挑,说实话,他心里也没什么底气。 “只要能抓住那傢伙,再逼他把枪交出来,到时候……” 男子的眼底闪过一丝贪婪和凶狠。 反正他手上已经沾满了好几条人命,再多两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这儿。 男子猛地挺直身躯,一股强大的气势如同汹涌的海啸一般爆发开来, 能量波动剧烈翻涌,连周围的空间都好像被扭曲了。 周围的积雪和泥土竟然慢慢地飘了起来,如果这时候有普通人在场, 光是这股气势就能让他们瞬间丟了性命。 可惜,这一切只是夏长海的幻想。 无规则自由格斗,看起来复杂, 实际上关键就在於三点: 第一点,要足够凶狠; 第二点,身体素质必须过硬; 第三点,本能反应要足够快。 前两点,夏长海和对方不相上下。 就算对方是杀人犯又怎么样? 前世的夏长海见过的死人,多得超乎常人的想像。 更何况,对方还是个人贩子。 在夏长海眼中,这个人就像一个滑稽可笑的跳樑小丑。 一想到有国人被这个人迫害,夏长海就气得火冒三丈,仿佛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的战斗力瞬间提升了500%! 而在第三点上,夏长海更是远远超过对方! 夏长海侧身躲开对方挥来的拳头,趁机抓住对方的手腕, 左臂弯曲,然后对著对方的关节狠狠一击。 只听见“咔嚓”一声清脆的响声。 对方右手的关节瞬间反向弯曲,骨头都刺破了皮肤,鲜血渗了出来! 剧痛让对方发出了一声不似人类的惨叫。 对此,夏长海的表情十分冷漠。 从之前胖虎那里,他早就知道了眼前这个人犯下的累累罪行。 这就是他提议和对方徒手搏斗的原因。 他不想让对方死得太轻鬆。 “起来,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咱们接著打!” “打贏我,我就放你走!” 夏长海不停地挑衅著对方。 他想要在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折磨对方,让对方生不如死。 啊! 也许是这些刺激起了作用,那个人的双眼变得通红。 他瞪著赤红的眼睛,疯狂地吼叫著,再次朝著夏长海扑了过来。 可惜,现实中並没有奇蹟发生。 反派也没有突然爆发的高光时刻。 20分钟后,夏长海看著那个四肢瘫软、只能在地上痛苦地哀嚎、像蛆虫一样挣扎的人贩子,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 总算是发泄了一部分心头的怒火。 “老大,要不要直接把他弄死?” 王喜栋把衣服递给夏长海,还朝著那个人吐了一口唾沫。 在他看来,夏长海的做法没什么不对的。 对於这种人贩子,再怎么残忍对待都不为过。 第155章 三死两伤,回村处理 “先別急。” 夏长海穿上衣服,说道: “把他带回去,交给乡亲们处置。” 听到这话,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这主意简直太棒了! 这些年,村里有十多户家庭遭遇了孩子被拐的悲剧。 確实,有些家庭在经歷了一段时间的悲痛后,生活逐渐恢復了正常。 但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从失去孩子的巨大悲痛中走出来。 因为孩子被拐而发疯、自杀、失踪的案例,光是听说的就有好几个。 王喜栋不知道一个孩子能卖多少钱。 然而,不管多少钱,都无法弥补那些破碎家庭的痛苦和创伤。 “这些傢伙,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趁著王喜栋去喊人的时候,夏长海翻检起对方逃跑时都捨不得扔下的包。 这傢伙跑路都还带著这个包,一看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不简单。 包里的东西不算多,有一大团黏糊糊的,夏长海数了数,正好500元。 钱的数额不算大,但也算是意外之財了。 此外,包里还有几个用来包东西的报纸、一包双喜烟、一个本子,以及一些零碎的小物件。 其他东西倒没什么特別的,关键是那个本子。 在现在这个社会,不识字、没文化的人还真不少。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很多家庭连一支笔都找不到,更別说隨时带著本子记录事情了。 “难道这傢伙还是个有文化的人?” 夏长海心里充满了好奇,忍不住打开本子看了看。 只见本子上罗列著一个个地址,有石湖市的,还有其他地方的。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夏长海心里隱隱有个想法,可又不太確定。 “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回去找安开山那傢伙问问清楚。” 来的时候还是下午,等事情处理完准备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在卡车上,大家都为今天的行动感到兴奋不已。 虽然大多数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开过一枪,但这趟进山行动也算是收穫不小。 然而。 仅仅是听到山上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再加上后来看到的三具人贩子尸体和两个活著的人贩子, 大家就已经开始展开丰富的想像,在脑海中“脑补”出了一连串精彩的故事! 有几个口才好的人,已经在心里盘算著,等回去之后要把今天这件事,分成10章50回,绘声绘色地讲给別人听! 当然,在这件事上最有发言权的,还得是那十几个上山支援的人。 他们每个人身边都围了一圈人。 尤其是那两个伤员。 他们简直就像被眾星环绕的月亮,风头一时无两! 子弹可不长眼睛,儘管夏长海做了非常周全的准备,又是布置陷阱,又是寻找掩体。 可还是有两个人受了伤。 当然,都是被流弹擦伤的轻伤。 一个人的大腿被擦破了一块皮,另一个人的脸上被划开了一道口子。 刚开始的时候,他俩还有些沮丧,毕竟这么多人上山,其他人都平平安安的,就他们受了伤。 这也太丟人了! 可当被大家团团围住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心里反而涌起一股自豪感。 难怪夏长海来安慰他们的时候,说了句“伤疤是勇士的勋章”。 之前还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现在好像有点懂了! 就在大家返程的时候。 寧夏村的村口。 按照往常这个时间点,各家各户都在忙著做饭,可现在却黑压压地站了一大群人。 有寧夏村本村的村民,也有从其他村子赶来的人。 “这臭小子,等我回去非得好好收拾他一顿!” 夏建国生气地说道。 “他居然敢把村长关起来,简直太无法无天了!” “长海他爹啊,这不是情况特殊嘛,伟人都说过,特殊情况就得特殊处理。” “就是啊,要不是长海,那些孩子怎么可能救得出来?” 夏长海把那几个孩子救出来之后,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敢再把他们关回去。 “长海这次可是大英雄,你要是敢动他,那几家不得把你骂个狗血淋头。” “话说回来,出了这么大的事,何胜利那傢伙居然不同意搜山,以前真是看错他了!” “別提那混蛋了,他们一家子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我现在看见他就来气。” “这次要不是夏长海,那几个孩子哪还有活路?” “听说我家闺女在跟他家老二处对象呢,回头我得赶紧劝劝,就他们家这样……” 在人群之中,本该主持大局、站在队伍最前面的何村长,此刻就像一只落水的狗。 看似站在人群里,实际上却被所有人暗暗排斥。 听著不远处乡亲们毫不掩饰的指责,何胜利再也无法维持往日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態了。 他紧紧地握著拳头,心里燃起一股无名之火。 “都怪那个该死的傢伙……” 说实话,如果不是夏长海插手,何胜利的选择其实也没什么错。 就像他说的,搜山这个命令下起来容易。 可下了命令之后呢? 一群人黑压压地衝进深山,万一出了事可怎么办? 救人的前提是不能让自己陷入危险。 但这一点,恰恰是谁都没办法保证的。 掉进冰窟窿、遇到野猪、不小心坠落到山沟里…… 为什么古代追捕逃犯的人那么多,却很少有人敢去深山老林? 不就是因为那里太危险,死亡率太高了吗? 再加上现在是大雪封山的隆冬时节,山上白天的气温都在零下十几度, 到了晚上,温度更是低得可怕。 虽说搜山的人不会不带乾粮,但就算准备得再充足, 晚上在山上过夜,那也相当於把自己的命交给山神决定了。 老话说,冬不过三。 冬天进山,绝对不能超过三天。 否则十个人进去,可能一个都回不来! 但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一般都会选择当天就下山。 人性都是自私的。 这种既没有安全保障,又没有实际好处的事情,绝大多数人从心底里都是抗拒的,这和何胜利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 你家孩子丟了,跟我能有多大关係? 看在都是同村人的份上,在村子里帮忙找找,搭把手,这还能接受。 但要我冒著生命危险去搜山…… 实在是没办法,谁家不过日子啊! 第156章 跪下,给恩人磕头 何胜利当著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了张强搜山的请求,说到底,就是考虑到了其中的利害关係。 本来呢,这丟孩子的事情,过几天大家就淡忘了。 人们也就是在茶余饭后,把它当作閒聊的话题,或者当作一个教训罢了。 它的影响,根本比不上谁家发了大財那么轰动。 上头或许会派人来,但也就是走个形式。 做个笔录,找几个人聊几句,仅此而已。 不是不想追查,实在是条件不允许。 在那个电话都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各个地方部门之间几乎没有信息交流。 跨市搜寻,难度就跟跨国搜寻差不多。 有时候连孩子的性別都能搞错,又怎么去寻找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孩子呢? 到最后,估计就和以往那些闹得沸沸扬扬却没有结果的事件一样,不了了之。 可何胜利怎么也没想到,夏长海竟然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 他不仅私自打开武器库,还动员全村人进山搜寻! 在古代,这可是要杀头的大罪! 这还不算完,如果最后没找到孩子,夏长海不管怎样都得去蹲一段时间监狱。 到那时,他何胜利也別想有好日子过! 然而,夏长海成功了! 一想到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下场”, 何胜利只感觉像是有一盆冷水,从头顶一直浇到脚底。 他心里明白得很,自己必须得做点什么来补救。 村长这个职位,他肯定是保不住了! 这也是他今天甘愿放下尊严,不要面子,在这儿等夏长海的原因。 “只要他能帮我说几句好话,我就能保住村长的职位……” 先不说何胜利的这点“小心思”。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大家都在翘首以盼的时候,只见远处两辆解放牌卡车慢慢地开了过来。 看到村口聚集了这么多人,车上的人都很惊讶。 车停稳之后,夏长海打开车门,跳了下来。 “爸,妈,你们怎么在这儿?” “你还好意思问我们怎么在这儿! 你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大胆了!” “上山围猎还不够,还动员这么多人进山。 要是出了意外,我怎么跟人家交代?!” 夏建国一边说著,一边抬起手,做出要打人的样子。 可刚摆出这个动作,就感觉有无数道带著“威胁”意味的目光,从四周射了过来。 这让他后背一阵发冷。 这时,李晓娟挤到夏长海跟前,一把揪住夏建国的耳朵。 “你敢打我宝贝儿子?你要是弄伤他一根头髮,晚上你就去跟大黄睡!” “疼疼疼,我不打了。” 这场闹剧结束之后,夏建国和李晓娟自觉地退到了一旁。 因为他们清楚,现在,夏长海以及所有进山的人,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只见十几个大人,簇拥著六个孩子,走到了夏长海等人面前。 “都跪下,给恩人磕头!” “长海啊,我就知道你肯定能把那些孩子救出来。” “这次真的多亏你了,你放心,我会向上级给你申请表彰的。” 夏长海看著在自己面前討好的何胜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扭头和旁边的人说起话来。 从他走出张家大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和对方彻底断绝关係。 此刻,他会后悔吗? 哼! 已经来不及了! 王喜栋心里有些不痛快,往地上啐了一口痰,也没刻意压低声音: “这小子!” 何胜利听到这话,嘴角抽了抽,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 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之前多有冒犯,长海你大人有大量,可別跟我计较。” “我已经在草场上安排好给你们接风洗尘的宴席了……” “就不用何村长操心了。” 夏长海看都没看对方一眼,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付出代价!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里,一群人簇拥著6个孩子迎面走来。 “跪下,给恩人磕头!” 这话刚出口,十来个人齐刷刷地跪了下去。 “使不得,使不得啊,叔、婶,你们这样是要折我的寿啊。” 夏长海一边说著,一边急忙上前去搀扶。 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都比他大七八岁,最年长的都能当他父母了, 居然给他磕头,要不是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不定当场就发火了。 夏长海不清楚別的地方是什么规矩,反正寧夏村这儿,长辈给晚辈磕头,差不多就相当於诅咒对方“早点死”! 这太不吉利了,简直折寿!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可受不起这么大的礼!” 夏长海一只手扶住张自强,另一只手把他家的小儿子抱了起来。 小傢伙虎头虎脑的,一点也不怕人,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夏长海,甚至还想去摸他背后的枪,不愧叫虎娃。 其他人也纷纷劝道: “是啊,叔、婶,不用这么客气。” “这是我们分內的事。” “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我们还是会这么做的。” “傻小子,这种事谁希望还有下一次啊。” “对对对,瞧我这嘴……” “哈哈哈,三忙子,你要是不会说话就別开口。” “……” 一群年轻人嘻嘻哈哈地打闹著,原本严肃、压抑的气氛一下子就没了。 这正是夏长海希望看到的。 俗话说,做好事不图回报。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就应该把这种优良美德传承下去。 当然,这些只是场面话而已。 夏长海纯粹是不喜欢那种尷尬的场景。 一群人围著自己,又哭又闹,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自己还得耐著性子一个一个去安慰。 那场面,简直跟办丧事一样。 一想到那个画面,夏长海就浑身不舒服。 再说了,今天做这件事,也不完全是为了別人。 也算是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吧。 哪个热血青年没幻想过抓住坏人贩子呢? 看到人贩子,在马路上大喝一声“抓坏人贩子”,然后带著路人一起去围追堵截。 经过一番追逐、搏斗,最后把人贩子制服。 接著在警察来之前,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人贩子,让他知道作恶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得多痛快啊! 第157章 一下子变得抢手了 以前社会安定,在国內找个人贩子比找大熊猫还难, 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再加上有法律的约束,也不能隨便惩罚坏人。 但现在这个年代不一样了。 坏人贩子作恶多端,那是他们自作自受,就算死了也不值得同情。 想到这儿,夏长海突然想起来,自己手里还扣著两个活的人贩子呢。 他转头大声喊道: “把那两个还活著的带出来!” “动作快点!” 在楚二爷的催促下,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子晃晃悠悠地从车上走了下来。 一路上,大家没少“照顾”他。 在他旁边,是那个四肢骨折的带头大哥。 他倒是没挨打,不过因为路上车子顛簸,早就疼晕过去了。 眾人也没惯著他,直接端来一盆冰水,浇到他脸上,硬生生把他弄醒了。 “长海,这两个人是……” 李晓娟看到那两人的悽惨模样,有些犹豫地问道。 “都是人贩子团伙里的,一共6个,死了4个,地上躺著那个好像是领头的。” 眾人一听这话,原本还有些不忍的表情瞬间变了。 一下子,从疑惑、不忍心变成了怨恨、厌恶,还有难以克制的愤怒!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夏长海说道: “喜栋,把他们俩带到那边小树林里,好好审问审问。” “大家要是有什么想问的,直接过去就行。” 人群中,有几个人看向夏长海,眼神里满是感激,他们明白夏长海这么做的用意。 有些事情,能实际去做,却不方便说出来。 问题解决之后,大家各自回家了。 別看夏建国在外面吹鬍子瞪眼,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回到家,关上门,竟然咧开嘴笑了起来。 今天夏长海经歷的这件事,意义远远超过了给夏家长脸。 这事儿都能单独写进族谱里了。 他甚至能想像到,经过今天这事儿,夏家在寧夏村,甚至在周围十里八乡会有怎样的地位。 而他夏建国,作为夏长海的父亲,又会收穫怎样的好名声。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啊。” 夏建国哼著小曲儿,难得地亲自下厨房做饭。 另一边。 李晓娟却是另外一种状態。 在外面的时候,她努力维护著女儿,回到家就开始数落夏长海。 “妈,我真的没事,没受伤。” “还说没事,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晓娟指著衣服上的一道口子, “听喜栋说,你有枪不用,非要跟人硬拼,你这是想出风头还是咋的, 你要是出了事,让娘可怎么活啊,呜呜……” 李晓娟一开始数落,夏长海就赶紧安抚她。 突然,他脑子一转,紧张地喊道: “哎呀,妈,我好像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那张猞猁皮还掛在房樑上呢,得赶紧拿下来,不然就坏了。” 一听这话,李晓娟哪还顾得上哭。 猞猁皮要是坏了,那可损失好几百块钱呢。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掛在樑上。” 说著,李晓娟就跑了出去。 听著母亲的声音越来越远,夏长海这才鬆了一口气。 母亲的关爱要是太浓烈了,有时候还真让人有点吃不消。 望著窗外又一次飘落的雪,夏长海眼神深沉。 洁白的雪,刚好能盖住人性的丑恶与残忍,也能盖住寧夏村上空那隱隱约约的痛苦叫声。 今晚,註定有人熬不过去。 对夏长海来说,人贩子这件事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但对外面的世界而言,这件事產生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和夏长海家情况差不多,那些和他一起进山的人回家后,都遭遇了“两种待遇”。 一方面,父母念叨著孩子做事太莽撞,那么危险的事,应该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特別骄傲。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下那6个孩子,积攒了多大的功德啊! 从这以后出门,他们都能骄傲地喊一嗓子: “我家孩子亲手抓住了大坏蛋!” 什么?你说你家孩子没亲手抓住? 你这就是纯粹嫉妒,就算你家孩子没亲手抓,有本事也让他去经歷一次啊? 做不到就別瞎攀比! 就凭这一件事,以后孩子找对象都更有面子! 女方家来村里打听家庭情况,街坊邻居都会说, 他家孩子,人品那叫一个好,当初村里发生什么什么事的时候,那孩子…… “哈哈,好孩子,来,吃块大肥肉!” 几家欢乐几家愁。 夏长海又不是希特勒,没有煽动別人的本事。 当时在寧夏村,也不是所有人都积极响应他的號召。 本来嘛,去还是不去,都是各家自己的选择。 然而,当那些没去的人看到夏长海他们真的把孩子救了回来,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时。 他们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有些东西不对比,可能还看不出差別。 可现在,那些没跟著夏长海进山的人,感觉自己好像低人一等! 不用別人明说,从村里姑娘们鄙视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可以想像,在这件事的影响完全消失之前, 他们这些人在媒人介绍对象的名单里,肯定是最不被看好的! 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一个没担当的男人呢? 一点担当都没有! 甚至还不如赵二溜,跑得连人影都找不著! 相反,那些家庭条件不如他们,却跟著夏长海进山的人, 地位一下子就变了,成了各大媒人爭抢的对象! 这年头,只要物质条件差距不是特別大,人们往往更看重人品和品德! 对此,孙大娘感触特別深。 自古以来做媒,都是一家有女百家求。 男方钱请媒人帮忙说自己的好话,时不时还得给媒人送点礼。 孙大娘虽说在寧夏村是第一媒婆,职业操守没问题,每次介绍对象都会去实地考察。 但给男方做介绍的时候,也难免会把一些情况说得好一点。 比如性格、人品、家庭状况这些。 可到了夏长海这儿,情况完全反过来了! 她都已经实实在在地说了,一点都没夸大。 可还是有好多人抢著把自家闺女往夏长海这儿送。 原本孙大娘以为这已经够夸张的了,没想到夏长海又干出这么一件轰动的事。 第158章 这么多人上门,可真是麻烦 80年代的人,在找对象方面,可不像后来那么开放。 就算夏长海物质条件不错,之前也有人不把他放在眼里。 没钱的话,还能努力去挣。 可要是人本身没能力,那这一辈子可能就没什么前途了。 而经过这次事件,大家彻底看清了夏长海的为人。 他有责任感,做事果断,能力很强,心地善良,还热心帮助別人。 要不是亲眼所见,没人会相信世上还有这么近乎完美的人。 事情发生后,还没到第二天,孙大娘家门口就快被人踏破了。 通常都是男方钱请人帮忙美言? 並不是! 这次是女方主动掏钱,求孙大娘帮忙说好话。 甚至孙大娘的好多亲戚都来登门拜访,求她帮忙牵线搭桥说媒。 这情况让孙大娘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仅仅一个晚上她就收了100多元的好处费。 发愁的是,选择太多了,实在让人难以抉择。 原本她已经筛选得只剩下七八个合適的人选,就等男方来挑选, 现在可好,候选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几十人。 而且个个都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家教还好。 可这还只是第一批。 不难想像,等明天消息在周边传开,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找她帮忙说媒。 “老天爷啊,这么多人,让我怎么选啊?” “你这么优秀,这不是给我这个媒人出难题嘛!” 第二天,又送走了一批客人后,夏长海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他躺倒在炕上,眼神有些发直,嘴里嘟囔著: “不过就是救了几个孩子,怎么就这么麻烦呀。” 天刚蒙蒙亮,来拜访的客人就接连不断地来了。 那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还比较好应付,可麻烦的是来了好多长辈。 其中有那六个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还有村里那些备受敬重、德高望重的老者等等。 在前世的时候,夏长海就特別討厌和这些长辈打交道。 彼此之间並不熟悉,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还得陪著笑脸去听他们夸讚自己。 这感觉简直就像是身处大型社交尷尬现场。 “老大,来点儿不?” 喜栋递过来一把瓜子。 “你从哪儿搞来的?上次买的不是都吃完了吗?” 夏长海抓过一把,发现还是五香味的。 “是早上那些人带来的,这个口味比原来的好吃,过年就买这个吃吧。” 这些人来“骚扰”的可不止夏长海一个人。 別人家或许还能躲一躲,可在寧夏村,谁不知道王喜栋和夏长海家关係好啊。 要么这些人两家都不登门,要是来拜访,肯定两家都得走到。 当然,大家也都是出於一片好心。 可是平白无故地收別人的礼物,难免会被其他人说閒话。 实际上,不光是夏长海和王喜栋,就连那几个孩子的家人,赵二溜家也收到了礼物。 这可把杨玉凤得意坏了。 两人嗑完瓜子后,夏长海觉得再这么一直待在家里可不是个办法。 上午来的人就这么多了,下午肯定只会更多。 问题在於,要怎样才能让李晓娟同意自己出门呢? 其实夏长海老早就想偷偷溜走了,只是母亲不让, 说人家都登门拜访了,自己作为这件事的主角却不在家,这样很不礼貌。 他正纠结著呢。 王喜栋突然说道: “老大,昨天秦四爷走的时候,好像把那半拉老虎崽子落下了。” “咱们什么时候给送过去啊?” 听到这话,夏长海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昨天光顾著忙其他事情了,把这事儿给忘得一乾二净。 这件事可不能再拖下去了。 “走,现在就去!” “把那张猞猁皮也带上,下午顺便去卖了!” 虽说李晓娟不太想让夏长海出门,但按照村里的规矩,打猎打到的东西,当天就得处理好。 不然很容易被一些人动坏心思。 秦四爷虽然没有亲自去打猎,可打猎用的方法是他提供的。 按照道理来说,收穫应该和他平分。毕竟,那些东西能值好几百块钱呢! 然而,对方现在已经给足了面子,不要钱,只想要半拉老虎崽子。 这种待遇已经非常特殊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拖延时间,那就真的有点说不过去了。 没办法,李晓娟只能回应道: “早去早回。” “好嘞,没问题!” 夏长海隨口就应了下来。 先出了门再说,到了外面,谁还能限制自己的自由呢? 好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手机,家长要是想找孩子都没什么办法。 夏长海和王喜栋带著礼物,还有半拉老虎崽子,並没有急著去后山,而是先去了朱爷爷家。 要不是朱爷爷指点他们,他们哪能打到老虎崽子呢。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在途中路过那片曾有人贩子出没的小树林时,就顺路进去查看了一番。 他们没找到人贩子,却在地上发现了不少沾著血跡的衣服碎片。 夏长海在角落里还看到了几块碎肉。 看到这些,他心里顿时涌起一阵愤怒。 这些人贩子就该受到严惩! 抓住了就应该枪毙,看以后还有谁敢拐卖儿童! 从朱爷爷家出来后,两人便前往后山。 “秦四爷,给您送老虎崽子来啦!” 大老远王喜栋就大声喊了起来。 这次秦四爷见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態度和上次相比完全不一样。 不仅没有摆架子,还表现得十分热情。 用他自己的话说,夏长海和王喜栋都是真爷们,很对他的脾气。 “秦爷,饭我们就不吃了,还赶著去趟市里呢。” “得赶紧把这东西卖出去。” “放在家里怕被人惦记。” 夏长海猎到老虎崽子,还有抓过人贩子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周围的村子。 一张品相完好的猞猁皮,至少能值1500元。 这玩意儿又不像纸钞那样好藏起来。 不早点卖出去,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 秦四爷听了,点了点头,觉得確实是这个道理。 “那你东西都带齐了没?” 秦四爷话里有话地说道: “这城里啊,可不像你想像的那么太平。” 夏长海明白他话里的提醒意思。 他伸手拍了拍身边带著的长条形物件,说道: “秦爷,您就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 秦四爷看到他这样,轻轻点了点头。 这年轻人做事向来都很周全,真让人省心。 第159章 三颗草胆,1900 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山上下来后,就直接前往石湖市。 原本夏长海打算去安山把那张猞猁皮卖掉,顺便把东西也卖给他。 可在跳蚤胡同找了一圈,却没找到安山这个人。 他思索了一会儿,反正猞猁皮也不是什么特別稀有的东西,卖给国营商店应该也差不多,於是他带著王喜栋就往国营商店去了。 之前他们来这儿大多是买东西,卖东西的次数並不多。 夏长海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 和国营商店平时一样,里面的顾客很少。 这里虽说不像跳蚤胡同的物价那么实惠,但好在商品种类很齐全,而且有官方的信誉做保障。 对於那些一辈子都在土地里辛勤劳作的山村人来说,国营商店就跟国家一样值得信赖。 简单来说,就是让人信得过! 事实也的確是这样。 国营商店的服务態度算不上好,但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会在购物的时候挑剔这些了! 两人走进国营商店左侧的售卖区。 这边的人明显比另一边少。 只见两张桌子旁边,有四个工作人员。 其中两人负责收货查验,另外两人负责点钞收款。 一个手里拿著只九分饱兔子的老头,从里面拿出几卷大叶子,这就是市面上常见的菸草叶子。 这种东西一般在夏秋两季大量售卖,冬天拿出来卖的情况並不多见。 老头说道: “这叶子品相中等,虫眼超过20个,3分一张。” “一共5块7毛6分,卖不卖?” 老头皱著眉头,显然对这个价格不太满意,可国营商店不是能隨便讲价的地方,最后他也只能无奈地嘆了口气,点了点头。 “你拿好。” 老头签完字、按完手印后,另一边的工作人员迅速点好了现钞。 老头刚走,一个留著山羊鬍的中年男子走上前,掏出几张灰皮子和黄皮子。 在这个年代,比较重视工业,农业相对受轻视。 皮货虽然和工业没什么关係,但价值比大叶子菸草要高很多。 “共24元5毛!” 山羊鬍男子接过钱,当场仔细数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用布包好,揣进了袄的內兜。 他眉眼间满是笑意,抬脚就往门外走去。 门外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 毕竟这20多元钱,抵得上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年关越来越近,有了这笔钱,他心里盘算著能给家人添件新衣服,还能准备些年货,心里感到十分满足。 男人图的不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家人能吃饱穿暖,过上安稳的日子吗? 等山羊鬍男子离开后,夏长海和王喜栋正准备上前。 突然,一个精瘦的男子从他们身后窜了出来。 “麻烦让一下,著急!” 他一边喊著,一边满脸堆笑,大大方方地走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前面。 有人递给他烟…… 他客气地接过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对方態度这么好,而且又是在国营商店里,夏长海和王喜栋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夏长海也没再计较,接过对方递来的烟,看了一眼,发现是拆开的红双喜。 这种烟可不常见,档次挺高的。 在这个年头,捨得抽这种烟的人並不多。 国营单位的人,为了避嫌,在公开场合一般很少抽菸。 其他人又捨不得这份钱。 至少不会拿来隨便浪费。 这红双喜1块钱一根,价格是普通香菸的几十倍。 夏长海有些好奇,这人插队到底是要卖什么东西。 “又来了?”桌子后面的男职员显然和对方认识, “这次又带了什么好货?” 精瘦男子嘿嘿一笑,没有回答,而是从怀里小心地掏出一个布兜,倒出三个黑乎乎的东西。 夏长海凑近一看,好傢伙,是三颗草胆。 虽说只是最普通的草胆,但个头看起来可不小。 男职员从身后拿出一桿做工精细的小秤,调侃道: “运气不错啊。” “嘿嘿,托您的福。”精瘦男子说著,就把手里那包烟递了过去。 “放那儿吧。” 大家对这种情况都见怪不怪了。 按照规定,国营商店的职员是不能收任何好处的。 但不过是一包拆开的烟,也没人会太过於计较。 和三颗草胆相比,这包已经拆开的红双喜真的算不上什么。 男职员把三颗胆放到秤上称重。 然后大声喊道: “三颗草胆,品质两中一上,一共1900元!” “卖的话就签字。” “行行行。”瘦高个男子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根了,赶忙拿起笔签字。 围观的人站得比较远,之前没看清他卖的是什么。 可1900元这个数字,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说多少钱?” “我要是没听错,好像是1900元!” “天吶,啥玩意儿这么值钱?!” “三颗胆这个价,倒也还算公道。” “公不公道我不知道,我要是能白捡这便宜,能高兴疯!!” “別贪心,给我三分之一就行。” “別做梦了,五分之一我都愿意当牛做马!!” 听到1900元这个数字,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对现场绝大多数人来说,1900元,那可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大笔钱! 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五六十元,一年不吃不喝也就720块。 得攒將近3年才能凑够1900元! 这还是最理想的情况。 毕竟,谁又真的能做到不吃不喝呢? 实际上,绝大多数家庭都是一个人上班,要养活一家四五口人。 別说存钱了,能不欠债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对穷苦百姓来说,所谓过年,也就是给孩子添件新衣服,饭桌上多几道菜而已! 可要是有了1900元,那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还管什么是不是春节? 天天都跟过年一样! 瘦高个男子显然也预料到了眾人的反应。 他用手指蘸了点唾沫,不紧不慢地一张张数著钞票。 还数了两遍! 確认数目没错后,又用鼻子使劲闻了闻。 最后在眾人直勾勾的目光中,把钱揣进了怀里。 任谁都能看出他脸上的得意劲儿! “不好意思,耽误你们时间了。” 男子闪到一旁,示意夏长海和王喜栋上前。 第160章 猞猁皮。稀罕玩意儿 夕阳缓缓落下,夏日的微风轻柔地拂过,夏长海眼神隨意地看向对面的人。 他慢悠悠地將手伸进兜里,掏出一卷厚厚的报纸,“啪”的一声,把报纸扔在了柜檯上。 在这行,卖皮货的人习惯这样打包。 先把皮货平摊开,用报纸紧紧裹住,再拿绳子仔细扎好。 这种打包方式既方便快捷,又能避免皮货沾上脏污。 毕竟有些污渍一旦沾上,就很难清洗乾净,皮货的价值也会跟著大幅降低。 男店员看到桌上的报纸卷,下意识地伸手想去拉开看看。 王喜栋动作迅速,大手一下子就按住了报纸。 “小心点儿。” 男店员微微皱起眉头,刚要开口抱怨几句。 可一抬头,看到王喜栋那如铁塔般壮硕的身材,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的目光又不自觉地转向旁边的夏长海。 不知为何,看到夏长海面带微笑却身姿挺拔地站在那儿,男店员心里猛地一紧。 就好像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老虎,虽然被困在笼子里,但那骨子里的野性只是暂时被压抑住了。 只要有机会,它就会瞬间爆发,將眼前的一切都撕得粉碎。 男店员察觉到了危险,赶紧收敛了自己的情绪。 他心里明白,在这世上,有些人是可以招惹的,而有些人绝对不能去招惹。 他们这些在国营商店工作的店员,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心里跟明镜似的。 可不能因为自己有份公职,就觉得能为所欲为。 这里是北方,来店里打交道的很多都是上山打猎的人。 打猎这营生,那可是在刀口上討生活。 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猎人弄死国营商店店员的事情。 夏长海不紧不慢地俯下身,开始解开捆著报纸的绳子。 隨著“哗啦”一声,绳子鬆开,原本被束缚的报纸瞬间被里面的皮货撑开。 男店员看著在眼前缓缓展开的皮货,一下子愣住了。 他感觉这东西看著有点熟悉,可绞尽脑汁,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 这时,那个身形精瘦的男子对这皮货產生了浓厚的兴趣,快步走了过来。 “你们这儿卖的啥呀,都不介绍介绍……哎呀,这竟然是老虎皮!” 经他这么一喊,男店员也回过神来。 “这是猞猁皮!” 男店员心想,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人家不叫老虎皮,而是叫猞猁皮。 “哪儿呢?猞猁在哪呢?” 男店员这一嗓子,把店里其他三名店员也吸引了过来。 有个女店员看到猞猁皮,忍不住伸手就想去摸。 旁边一位年长些的妇女赶忙拍了下她的手。 “別这么毛毛躁躁的,先戴上手套再拿!” 那女店员倒也乖巧,轻轻点了点头。 毕竟国营商店是有这样的规定的。 等人把猞猁皮完全展开,一张模样像山猫,但体型比山猫大出好几倍的皮货出现在眾人眼前。 “这就是猞猁皮吗?” 一位年轻姑娘眼中满是好奇。 她去年才进国营商店工作,总听人说猞猁皮特別值钱,可一直都没见过真的。 店里老一辈的店员说过,这种猞猁皮一两年才能见到一张,特別稀罕。 “耳朵尖尖的,上面还有黑色耸立的簇毛,尾巴短得跟身体不成比例,两颊还长著长长的下垂鬢毛……” “真的是猞猁!而且这品相,几乎都快完美了!” 先前还有些不耐烦的男店员,这会儿也趴在柜檯上,凑得很近,仔细地端详著。 和他一样的,还有刚才那个看起来很张扬的精瘦男子。 只不过,精瘦男子看猞猁皮的眼神,就跟刚才周围围观群眾看他手里钞票时一模一样,满是贪婪。 “这上面没有刀口,没有撕裂的痕跡,连弹孔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 “难道这只猞猁是自己生病死的?” 夏长海有些不耐烦了,伸手轻轻敲了敲柜檯。 “看完了没?收不收这皮货?痛快点给个价。” “要是不收,我就去找二贩子了。” 其实夏长海並不赶时间,只是这几个人的反应,引来了越来越多人的目光。 离得远的人可能看不清他们在卖什么,但就看这几个人的架势,谁都能猜到是出了好东西。 “兄弟,你真有这打算?太巧了,我就是二贩子!” 精瘦男子听到夏长海这么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一边去!” 男店员想都没想,直接懟了回去。 “收,我们肯定收!” “小娟,你赶紧去把捲尺给我拿过来。” 在珍贵皮货的交易中,除了要看皮货的品相好不好,尺寸大小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做皮货买卖有个讲究,尺寸寧愿大一些,也不能小了。 大了还能裁剪修改,要是小了,可就麻烦了。 男店员手脚很是麻利,很快就量好了尺寸,还认真地记在了小本子上。 之后,他客客气气地对夏长海说道: “麻烦您稍微等一下,我去问问价格。” “你连价格都不清楚?” 王喜栋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 他以前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 男店员有些尷尬地解释道: “以前我们收过一张品相完美的猞猁皮,可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现在市场价格变化挺大的,所以……” 收货的人却报不出价格,確实有点说不过去。 “行吧,那你去吧。” 夏长海一听,心里就明白这猞猁皮的来歷。 在这附近的十里八乡,能拿出一整张猞猁皮的,也就只有秦四爷了。 说来也巧,他最近刚好和秦四爷搭上了线。 男店员刚离开,精瘦男子又悄悄地凑了过来。 “兄弟,把这皮货卖给我唄。” “他给你出多少钱,我也出多少,绝对不会坑你!”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说道: “你確定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现钱?” 原本夏长海觉得这张猞猁皮大概也就值1500元左右,可看今天这情形,价格恐怕得上涨。 “呃……” 精瘦男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真拿不出那么多钱。 夏长海没理会他的尷尬,接著说道: “而且你別忘了,在这地方做生意,以后还想不想在这儿混下去了?” 第161章 討价还价这一块,还是很有自信心的 虽然现在有些政策放开了,鼓励大家自由贸易。 但在国营商店做生意,有些规矩是不能打破的,夏长海心里非常清楚这一点。 反正他是不会在这儿做这种私下交易的,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哎,兄弟你说得对,我这脑子……” 男子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脸上闪过一丝后怕。 石湖市现在有两个买卖市场。 一个是国营商店,另一个是跳蚤胡同。 像精瘦男子这样的二贩子心里明白,不管是在称重的准確性上,还是在货物的周转上,和国营商店都没法比。 要是被国营商店拉黑了,一年下来损失可就大了,这可不止是一张猞猁皮的损失。 消息要是传开了,谁还会把东西卖给他! 没了货源,还怎么做二贩子呢? 一想到自己差点因为贪心把自己给坑了,精瘦男子惊出了一身冷汗。 “谢了,兄弟!” 他从兜里掏出两包烟,分別塞进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口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人还挺识趣……” 看著精瘦男子离去的背影,夏长海暗暗点头。 在他看来,能克制住自己的贪念,而且执行力还强的人,不管在哪个时代,都不会过得太差。 夏长海正想著,去询价的男店员回来了。 男店员把本子往柜檯上一放,直接说道:“两千六,卖吗?” “啥?怎么会这样!” 王喜栋惊讶得大喊出声。 当听到对方报出的价格时,他的眼睛瞬间瞪得又大又圆,就像两颗铜铃。 这段时间跟著夏长海,王喜栋也见识过不少钱財交易。 少的时候能分个几百元,多的时候一两千元也有过,这样的情况已经有好几回了。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张猞猁皮竟然如此值钱! 要知道,上次那颗大铜胆,经过安开山的手卖出去,也才卖了2500元。 要是在国营商店这边出售,最多也就2000元上下。 但这次这张猞猁皮,对方一开口报价就高达2600元! 比那颗大铜胆还多了100元! 听对方说话的语气,似乎价格还有商量的空间。 “这东西凭什么这么值钱呢?” 王喜栋下意识地看向平铺在桌子上的猞猁皮。 他仔细端详著,却实在没发现这东西有什么特別之处。 他感觉这猞猁皮摸起来还不如紫貂皮舒服呢。 国营商店里的几名员工,也和王喜栋有著类似的反应。 他们显然也没预料到,现在猞猁皮的价格居然会这么高。 在他们的印象里,这东西大概也就值1500元左右。 2600元,这价格涨幅超过了七成! “两千六啊,我得工作好多个月才能挣这么多钱……” 那小姑娘一边说著,一边不停地抚摸著猞猁皮。 她那亲昵的样子,就好像在抚摸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別看他们是国营商店的职员,端著铁饭碗。 可实际上,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元,和那些在工厂里干活的工人差不多。 毕竟他们的工作不是体力活,还能坐著上班,工资少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但2600元,相当於她四五年工作的总收入! 在寧夏村,如果有人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不管长得怎么样,那在各大媒人眼中都是抢手的对象。 虽说比不上夏长海,能让女方倒贴也要嫁。 但娶个媳妇,甚至在外面再养几个,都不是什么难事。 王喜栋咽了咽口水,转过头看向夏长海: “老大,这价格……” “不卖!这个价太低了!” 夏长海摇了摇头,语气十分坚决。 说完,他就伸出手,看样子是打算拿起猞猁皮走人。 “咱们可以谈谈嘛……你要是不满意,好歹说个价呀!” 男职员先是愣了一下,隨后赶忙伸手按住猞猁皮。 他也没想到夏长海会这么干脆,说不卖就不卖。 看到对方的反应,夏长海心里暗自想道:“果然如此。” 前世的他经歷过无数次商业谈判,在这方面的能力, 在这个时代,虽说不敢说自己是全国第一,但进入前十还是很有把握的。 那名男职员询价回来后的各种小动作和表情,都表明他心里预估的价格远不止2600元! 这猞猁皮的价格肯定还能往上涨! “那就三千六吧,加一千,六六大顺,这个数字多好听。” 围观的群眾和几位国营商店的职员听到这话,嘴角都忍不住微微抽搐。 在这个年头,敢跟国营商店討价还价的人就已经很少见了,而夏长海竟然一下子加价一千元…… 光是这样,价格就已经涨了不少。 问题是,加价就加价吧,还扯什么六六大顺。 要是还能继续加价,哪怕加个1400元,估计他也愿意! 不过,也有一小部分人听到这话后若有所思。 他们觉得夏长海的话术好像挺有意思的,至少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三千六……” 男职员有些犹豫,脸上满是为难的神色。 他沉默了几秒钟。 “不行,这个价格太高了!” “三千五怎么样?” “三千一!” “……” “不成,真的不成,我能决定的最高价格只有三千二。” 男职员不停地摇头, “你要是坚持要高价的话,那我就只能打电话向上级请示了。” 夏长海盯著对方看了几秒钟,隨后突然笑了。 成交! “喜栋,把笔和本子拿过来。” 啊? 王喜栋有些呆呆地看著夏长海,一时没反应过来。 “把本子和笔拿过来,要签字了!” “哦哦哦。” 他连忙应了几声,把本子和笔递给夏长海。 “老大,这就谈成了?” 就在上一秒,双方还像是要吵起来的样子,结果下一秒居然就成交了…… “要不要再去跳蚤胡同问问其他买家的价格?” 王喜栋看了看刚才对方的態度,总觉得价格还能再往上加一点。 夏长海快速地在纸上写了几笔,签好了自己的名字。 “没必要,不会有比这个价格更高的了。” 毫无疑问,猞猁皮的价格肯定是上涨了。 但3200元这个价格,绝对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上面某位领导对这张猞猁皮感兴趣,专门交代了相关事宜。 那名男职员是带著任务来和他议价的。 第162章 卖完钱,吃点好的 不然的话,这猞猁皮的价格大概也就是2000元上下。 现在要是不卖,不仅卖不出高价,说不定还会得罪国营商店以及他们背后的人。 能有资格一个电话就让国营商店这边抬高700元成本的人,在整个石湖市都没几个! 看到夏长海签字画押,那名男职员明显鬆了一口气。 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没有麻烦同事,而是亲自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叠钞票。 五块,十块,十五块,二十块…… 32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不能出错。 他数了两遍,夏长海也数了两遍。 三百二十张“大团结”,捏在手里厚厚的一沓,看起来就特別带劲!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和夏长海他们一样来卖货的,也有纯粹来看热闹的。 不过此刻,他们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夏长海! 无数道目光都投向夏长海,这让他暗暗皱起了眉头。 他可不是之前那个喜欢炫耀的愣头青。 確认钱数没有问题后,他把钱捲起来,放进了口袋。 隨后,他冲王喜栋甩了下头,说道: “走了,喜栋。” “啊?好的。” 虽说王喜栋不太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不顺道在国营商店买点东西, 但既然老大没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著两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原本小声议论的人群,声音突然提高了很多。 “天吶,3200元,我这辈子恐怕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著,猞猁是吧?” “怎么,你也想抓猞猁去卖?” “他们能抓到,我为什么就抓不到?” “別做梦了,猞猁跟老虎崽子差不多凶猛,你连靠近它都做不到,还抓呢,简直是异想天开!” “他们要是能分我一半钱就好了。” “呵呵,还分你一半,1600元,都能买你一条命了!” “我要是有那么多钱,马上就去买辆自行车,再娶个媳妇!” “……” 之前夏长海他们卖货得到1900元的时候,就已经让眾人羡慕嫉妒不已了。 现在又冒出个3200元,而且看起来他们作为猎人,这完全是无本买卖。 一时间,很多人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自己辛苦工作一年,也就攒个百八十块钱,运气不好的话,可能还得倒贴钱。 可別人只是打个猎,就能赚到他们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在背后抱怨几句。 对夏长海和王喜栋並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但是! 並非所有人都只是这样! 在人群中,有几个人盯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眼神不停地闪烁! “真是难得的肥羊……” 早上出门的时间太晚了,又在朱爷和秦四爷那里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从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要是现在就回去,会不会遇到来拜访的人暂且不说,肯定的是,到家也没东西吃! 夏长海身上揣著这么一大笔钱,可不想饿著肚子回去。 他可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 正巧,在离国营商店不远处,有一家饭馆。 和国营商店一样,这家饭馆也是国字號的。 要说去饭馆吃饭,夏长海自然不陌生。 不说前世,每次安开山招待他和王喜栋,都是在丰泽园的包厢里。 那里的大厨,厨艺仅次於能做国宴的二级厨师! 不过,重生之后,他还真没在这种国营小饭店吃过饭。 “走,喜栋,今天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 “好嘞!” 王喜栋是个十足的吃货,只要有吃的,他才不会挑剔呢。 因为不是吃饭的时间,饭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半躺在大堂角落的椅子上。 听到有人进门,男子只是隨意地瞥了一眼,然后指了指墙上的小黑板,懒洋洋地说道: “吃什么自己看。” 对此,夏长海並没有感到生气。 国营单位大多都有类似的情况。 反正干多干少工资都一样,何必费心思去热情招呼客人呢?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谁太认真工作,不仅不会得到夸奖,反而会被別人当成“傻瓜”。 甚至还可能因此受到排挤! 大家都在偷懒,就你拼命干活,这是什么意思? 是想表现自己,还是在暗示別人都是没用的人? 夏长海把这些杂念拋在脑后,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小黑板。 上面可供选择的菜品並不多,零零散散就那么几种。 其中有些菜品明显是刚刚被擦掉的,因为黑板上还留著一些痕跡。 虽然菜品数量不多,但基本上都是硬菜: 土豆燉牛肉、红烧鱼、锅包肉、油煎豆腐、醋鱼片,还有大米饭。 店里没有凉菜,菜品价格从1毛钱到1块多不等。 “喜栋,你想吃什么?”夏长海问道。 “嗯……” 王喜栋抬起头,盯著小黑板看了好一会儿, “那就来个锅包肉吧。” “算了,还是我来点吧。” 看到王喜栋那纠结的样子,夏长海心里直痒痒。 “老板,除了锅包肉,其他的菜都各来一份。主食能不能换成大馒头?” 这段时间夏长海天天吃大米饭,早就吃腻了。 “馒头没有,卷行不行?” 或许是很少遇到这么豪爽点菜的客人,躺在角落的中年男子多问了一句。 “也行!” “那你们稍等一会儿!” 男子站起身,朝著厨房走去,顺手还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帽子和围裙。 原来这傢伙既是厨师,又是收银员,还是店小二。 没让两人等太久。 最先端上来的是油煎豆腐,餐盘超大,比人脸大好几圈,里面高高地堆著满满一盘豆腐。 北方菜系向来以分量大而闻名。 再加上这个年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下馆子对普通家庭来说,就相当於后世全家出去旅游一样奢侈。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饭店,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至少分量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在这一点上,作为石湖市最厉害的饭店——丰泽园也不例外! 第163章 让人给盯上了 要是饭店分量不足,在这个时代,可比后世曝光某家餐馆使用地沟油还要严重! 不用讲究什么客套,油煎豆腐刚一上桌,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拿起了筷子。 他们耽搁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 “这味道……还真不错!” 冒著热气的豆腐一入口,夏长海的眼睛微微一亮。 他原本以为这种国营饭店的菜都是大眾口味,只要不难吃就不错了。 没想到味道居然还挺好! 做油煎豆腐,最难的就是掌握火候。 油煎时间太短,豆腐里面就热不透; 油煎时间太长,豆腐又容易煎糊。 要想把这个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可不是一般厨师能做到的! 一口卷,一口豆腐。 再配上店里赠送的辣椒,两人吃得满头大汗。 这让夏长海对后面的几道菜更加期待了。 就在夏长海和王喜栋在饭馆里吃得正香的时候。 饭店外面。 几个人鬼鬼祟祟地站在墙角,看上去像是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的眼睛一直盯著饭店的大门。 好像在监视著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壮汉带著四五个人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人呢?” “还在饭店里面,一直都没出来。”负责监视的小弟指了指国营饭店的大门。 “妈的,我们在这儿又冷又饿,他们倒在里面吃得舒舒服服。” “老大,要不要衝进去把人带出来?” 有人恶狠狠地说道。 结果他刚说完,脑袋就挨了一巴掌。 “就知道冲,冲什么冲。” 壮汉生气地说道: “那可是国营饭店,你以为是你们家的厕所啊!” “去那里面抢人,你是嫌自己脑袋上的窟窿不够多吧!” 財不外露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 可国营商店每天的营业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一把把的现钞就那么当著大家的面放进柜子里,连个锁都没有。 但又有谁敢去抢呢?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同样的道理,去国营饭店绑人,性质和打劫国营商店差不多! 到时候,负责抓捕的可就不只是公安了。 军队说不定都会强势介入! 有命赚钱没命的道理,壮汉还是明白的。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了两个帮手在暗中盯著。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进去。” “是!” 虽说夏长海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饭点怎么还有人来饭店,但他也没太在意。 他和王喜栋正专心对付著刚上桌的红烧鱼呢。 夏长海把店里的菜尝了个遍,心里暗自感嘆,这其中当属那道红烧鱼的味道最为出眾。 那鲜美的滋味,简直能和前世他在港澳尝过的那些大厨的手艺相媲美。 “老板,你这红烧鱼除了加了蜂蜜,还放了別的啥呀?味道真的绝了!”夏长海忍不住向老板问道。 老板听到夏长海这话,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你可是第一个尝出里面加了蜂蜜的人,厉害啊!”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讚道。 夏长海笑著回应:“我也没別的什么大爱好,就是对吃的特別感兴趣。” “吃的美食多了,舌头自然就变得灵敏了。” “说真的,老板,你这红烧鱼的手艺,那是真厉害!” “比丰泽园那些有名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要知道,没有哪个厨师不喜欢听別人夸讚自己厨艺精湛的。 老板一听夏长海这番话,顿时挺直了胸膛,满脸骄傲。 他搬来一把椅子,在夏长海身旁坐下。 “跟你说,这道菜可是我的招牌。” “在整个石湖市,就没人敢在红烧鱼这道菜上和我唐三较量!” “你猜猜,我一天能卖出多少盘红烧鱼?” 王喜栋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30条?” 唐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最少80条!” 夏长海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这红烧鱼的价格可不便宜,一天居然能卖出80条以上。 怪不得这老板如此自信,口气这么大。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厨师这行也是如此。 看来这老板说自己的红烧鱼是全市第一,还真不是吹牛! “你刚才问这鱼除了蜂蜜还加了啥,来,你尝尝这鱼的汤汁。” 老板神神秘秘地指著盘子里的红烧鱼说道。 汤汁? 夏长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汁,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这是……酸果?” 王喜栋也跟著尝了尝,说道: “还真是酸果!” 酸果是山上的一种无名果实,个头不大,却酸得让人牙根发软。 人和动物一般都不喜欢吃,只有到了冬天,实在没东西可吃的时候,野猪才会刨开积雪找酸果吃。 夏长海怎么也没想到,这种果子竟然还能用来做菜! 老板同样感到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提示了一下,夏长海就能立刻尝出来。 利用酸果的酸味来凸显蜂蜜的甘甜,这可是他从滇菜中领悟到的精髓! 整个石湖市那么多厨师都做不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却轻鬆做到了。 夏长海並不知道老板心里在想什么,他接著说道: “我知道西边有个菜系,喜欢用辣味来衬托甜味。给你个建议,你可以……” 一旁的壮汉看著夏长海和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心里满是疑惑。 “你们確定刚才卖猞猁皮的是这两个人?” 按照手下的描述,是两个年轻猎人卖了猞猁皮赚了一笔钱。 可眼前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厨师在交流做菜经验…… “没错啊,老大,我亲眼看到他俩收钱的!” 壮汉旁边的小弟挠了挠头,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张猞猁皮不是他们猎到的,他们也是倒卖的?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一个厨师怎么会有猞猁皮呢?这和他们的职业完全不搭边啊! “行吧,再观察观察。” 到了这个地步,壮汉也没有別的办法,只能先继续盯著。 一个时辰过去了。 夏长海这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和老板的交谈。 他没想到,这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国营饭店里,竟然藏著一个这么有商业头脑的人。 没错,他觉得老板不是单纯厨艺天赋高,而是有著经商的天赋。 第164章 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傢伙就是这种人。 別看这老板的红烧鱼在石湖市无人能及。 但这並不意味著他厨艺就有多厉害,而是因为他脑子灵活,敢於尝试別人没用过的食材。 刚开始,他们的话题还只是围绕厨艺。 可越聊越投机,一番交流下来,发现两人在很多商业理念上竟然惊人地相似。 和安开山那种走体制路线的商业智慧不同,这老板属於典型的草根创业者。 靠著新的经营模式和一股闯劲,在商海中打拼。 这和夏长海前世的经歷差不多。 “夏老弟啊,你这么聪明的脑子,当猎户太可惜了。” 老板感慨道。 夏长海笑著回应:“ 大哥別笑话我,你不也在这儿当厨师嘛。” 老板听了,表情微微一滯,隨后摇头苦笑道: “你这话可真扎心……” 夏长海认真地劝说道: “老哥,我是真心觉得,要是你真想在事业上大干一场,现在就是个绝佳的机会。” “要是错过了这次机遇,以后再想创业,难度可就不是一点点增加,而是十倍、百倍地增长!” 老板听了夏长海的分析,陷入了沉思。 多年后,国內餐饮巨头百胜集团的老总许天魁在接受採访时坦言, 如果没有夏长海当初的指点,就不会有自己今天的成就。 他甚至宣称,愿意將百胜集团的半壁江山分给夏长海。 眾人听到这话,都惊讶不已。 那时,夏长海已经成为世界首富,百胜集团的半数股份,对他来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要是能用这些股份换来夏长海的友谊和指点,估计很多势力都会爭著抢著要,哪还轮得到百胜集团。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吃饱喝足后,还打包了几道菜才离开饭店。 別看夏长海饭量不小,但这一顿饭下来,费竟然没超过10元。 以夏长海的赚钱能力,要是距离近的话,下馆子根本不算什么。 “或许可以考虑在市区买套房子。” “不管是自己住,还是等著拆迁,都不会亏本。” 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终於走出饭店,老板鬆了一口气。 老板觉得,这一个多小时比和人吵架还累。 毕竟,三个大男人对著一盘菜吃了一个多小时,想想这画面都觉得尷尬。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不多点几个菜呢? 没办法,钱来得不容易,哪能隨便乱! 壮汉可不管老板那异样的眼神,带著手下赶紧跟上夏长海和王喜栋。 “这臭小子,让我丟这么大面子,等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他!” 在国营饭店斜对面的阴暗胡同里,蹲著四个人。 他们戴著狗尾巴帽子,帽子把大半张脸都遮住了。 冬日的阳光本就黯淡,根本照不清他们的模样。 从胡同外面往里看,只能模糊地看到几个人影。 “吃顿饭怎么这么久?” “这鬼天气,鼻涕都快冻住了!” 最矮的那个人双手缩在袖子里,不停地跺脚,嘴里骂骂咧咧的。 要是平时,其他人或许还会搭话。 可在这冰天雪地中苦苦等了一个多钟头,谁心里都憋著一股火! 零下十几度的低温,冻得他们连抽菸的手都伸不出来。 就在大家的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 突然有人低声喊道:“出来了!” 一瞬间,四个人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透过狗皮帽子的帽檐,紧紧盯著外面。 只见夏长海和王喜栋肩上扛著几个铝饭盒,腋下还夹著个东西,走了出来。 他们身后还跟著另外两个人。 “老大,是那两个人吗?”一个穿著绿色大袄、满脸横肉的人问道。 这个壮汉虽然个子不高,但一看就不好惹。 在道上混的人都知道,不怕对手身材高大强壮,就怕这种个子不高却浑身透著狠劲的人。 他们才是真正的狠角色! 壮汉点了点头,眼神死死地盯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的背影,恶狠狠地说: “就是他俩,在里面磨蹭这么久,今天非得好好教训教训他们。” “二狗,下一班车在东站还是西站?” 之前那个一直抱怨的小个子掏出一个小本子,回答道: “西站,老大。” “咱们可以在黄土角那儿抄近路拦住他们。” “那地方没什么人,旁边还有小树林,只要咱们动作快点,五分钟就能解决战斗!” 这几个人都是在街头混日子的,干过不少违法的勾当,对石湖市的地形了如指掌,甚至比警察还熟悉。 “很好。” 壮汉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 “老三,到时候把那个瘦子的舌头割了。” “看著就心烦。” 小个子旁边,一个穿著黄袄、颧骨突出、浑身散发著阴冷气息的男子,听到壮汉的话,微微点了点头。 俗话说,会叫的狗不咬人,这傢伙就是这种人。 “按照老规矩,能不闹出人命就別闹出人命。” “但要是对方不识趣,就別手下留情,解决完赶紧撤,去西坡那边集合……” 就在壮汉这边紧张地安排著抢劫计划时。 走在前面的夏长海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微微侧过头,朝身后看了一眼。 那一闪而过的熟悉身影,让他確定了心中的猜想。 “怎么了,老大?”王喜栋问道。 “待会儿小心点,我们可能被人盯上了。”夏长海说道。 王喜栋一听,心里猛地一紧,立刻警惕地环顾四周。 在石湖市,偶尔会发生抢劫事件,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在道上混的人,大多都听说过这类传闻。 以往的抢劫事件,大多发生在偏僻的胡同里,大家都知道那些地方地形复杂,属於三不管地带,什么样的人都有。 可谁能想到,在国营商店附近也会遇到这种事。 “老大,是后面那几个人吗?” 王喜栋假装整理东西,快速朝身后瞥了一眼。 但马路上行人太多,一时半会儿也分不清到底有没有危险。 夏长海说:“之前在饭店里,后来进来的那三个人,你还记得吧?” “就是他们。” 在国营饭店的时候,夏长海就觉得那三个人行为举止很可疑。 哪有人在饭店只点一盘菜的? 三个大男人围著一盘菜吃,连主食都不点,还时不时偷偷看他和王喜栋。 也就王喜栋心大,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第165章 让抢劫的盯上了 经夏长海这么一提醒,王喜栋立刻反应过来: “那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去警察局?” 王喜栋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匕首,他对自己一对三的能力还有点信心。 但这里毕竟是对方的地盘,谁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其他同伙。 夏长海思索了几秒钟,摇了摇头说: “去警察局没用。” “他们还没动手,警察不会管的。” “咱们总不能一直躲在饭店里不出来吧!” “而且,咱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说著,夏长海轻轻拍了拍自己夹著的长条形包裹,露出里面东西的一角。 王喜栋看到后,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老大,你什么时候把这东西带来了!安检不是过不去吗?” “哼,我自有办法。” 想抢劫?哼! 谁抢谁还不一定呢! 有了这东西,王喜栋顿时有了底气,不再像刚才那么小心翼翼。 好不容易来一趟石湖市,要是空手回去,家里那几个小傢伙指不定要怎么闹呢。 於是,他们买了炉果、槽子糕、老虎爪子(一种路边的麵食小吃)、画…… 这些东西都很便宜,大多只要几分钱,贵一点的也不过几毛钱。 虽然买了不少东西,但加起来还没到十块钱。 两人还专门等了一炉爆米,又买了几瓶健力宝汽水。 一边走一边吃。 身后跟著的那几个人看得又馋又气。 那时候,普通老百姓收入都不高,很多城市家庭的生活水平还不如农村家庭。 农村起码有土地,可以自己种点地瓜、玉米之类的。 虽然想吃顿好的不容易,但也不至於饿死人。 若不是生活实在过不下去,谁会冒著生命危险去干抢劫这种事。 在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哪还有閒钱去买那些街头小吃? 尤其是那健力宝汽水,橙色的液体十分亮眼,晃动时里面的气泡不停地翻滚著,看著就让人直咽口水。 这汽水价格可不便宜,一块二一瓶,很多城里人都捨不得买。 可那两个傢伙,一人竟然买了三瓶! “这两个傢伙,真能显摆,等会儿把他们买的东西全抢过来!” 壮汉咽了咽口水,恶狠狠地说道。 其余几个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他们在这儿又冷又饿,还得小心翼翼不被发现,而那两个“肥羊”却一路上吃喝玩乐,逍遥自在。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以前地主家的败家子呢。 晃悠了半个多小时,夏长海和王喜栋终於不再閒逛,直接朝著西边的车站走去。 看到这一幕,壮汉终於鬆了口气,不用再像个傻瓜似的一直跟著了。 他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地说: “走,去前面拦住他们!” “今天一定要把他们身上的东西都抢过来!” 黄土角是去西站的必经之路。 当夏长海和王喜栋走到这里时,发现前后各有两个人,打扮得像是在路边卖东西的。 他们看了看周围,左边是个小土坡,右边不远处是一片小树林。 这个地方进可攻、退可守,如果受害者反抗,劫匪能迅速逃走,还能防止受害者逃跑。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 如果对方真是劫匪,肯定会在这儿动手。 果然,他们刚走到一半,前面的人突然停下脚步,还发出一声低呼。 夏长海定睛一看,只见前面拐角处,七个人把本来就不宽的土路堵得严严实实。 他们有的拿著匕首,有的握著铁棍、大刀,脸上都蒙著布,看不清模样。 但夏长海一眼就认出,为首的那个壮汉,就是在饭店里见过的人。 这傢伙连衣服都没换,真是囂张至极。 “都给老子听好了,趁我还没彻底发火,赶紧滚蛋!” 一个身材壮硕的大汉,手里紧紧握著一把长刀, 刀尖指向除夏长海和王喜栋之外的其他人,大声吼道。 这话一出口,那些人哪还敢多说半个字。 他们纷纷低下头,一副狼狈的样子,匆匆忙忙地跑开了。 虽然有些人心里满是疑惑,不明白这些劫匪为什么不要他们的財物。 但却没有一个人敢回头去问个究竟。 万一因为自己的犹豫,惹得劫匪们更加生气,那可就麻烦大了。 毕竟,大家都清楚,这些劫匪向来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等那些无关的人都走光了,七个劫匪慢悠悠地朝著夏长海和王喜栋走去,在距离他们七八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哟,你们俩还挺神气啊!” 一个穿著深蓝色袄的男子开口说道,他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说话的语气里满是轻蔑。 他原本想著看夏长海和王喜栋的笑话,可没想到,两人看到他们这么一群劫匪,脸上的表情一点变化都没有,也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意思。 那个偏瘦的男子,也就是王喜栋,甚至还露出了一丝让人看不懂的笑容。 这可把他给惹恼了,心里想著:难道他们看不出来这是打劫吗? 夏长海根本就不想理会这个小嘍囉,眼睛直接看向为首的壮汉,语气冰冷地吐出两个字: “让开!” 这两个字一出口,整个现场瞬间安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壮汉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好像自己听错了一样:“你说什么?” “我大哥都发话了,好狗不挡道,你们几个赶紧滚一边儿去!” 王喜栋皱著眉头,扯著嗓子大声喝道。 “哈哈哈!” 壮汉气得反而笑了起来,连说三个“好”字, “我在这行混了五六年了,还是头一次碰到像你们这么有种的人。” 隨后,他转头对著一个穿黄袄的男子喊道: “老三!” 一边喊,一边还用衣服擦了擦手中的长刀, “我改主意了,等会儿把这俩傢伙的舌头都给我割了,再把手筋脚筋也挑断!” “好。” 穿黄袄的男子冷冷地应了一声,这次他没有沉默。 他的眼睛里闪过两道冰冷的光,远远看去,就像飢饿的恶狼一般,透著一股阴森的气息。 夏长海可没有被他们的狠话嚇住。 “听你们这口气,干这种打劫的勾当不是第一次了吧?” 夏长海脸上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冰冷。 第166章 人渣的命,不值钱 “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晚了!” “今天非得让你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几个劫匪发出一阵狰狞的笑声,看著夏长海和王喜栋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两只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兔子。 夏长海冷笑了一声: “呵。” “既然你们都是些不知死活的东西,那我也就不用客气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夏长海的语气冷得像冰碴子一样。 只见他把手中的东西放在地上,右手拿起夹著的一个长条形物体,左手顺著一拉。 瞬间,里面的东西就露了出来。 对面的七个劫匪听到夏长海的话,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枪口正对著自己。 那黑洞洞的枪口,看起来深邃无比,就像无尽的深渊,仿佛要把他们的灵魂都给吸进去。 还没等他们有所动作,就听到: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接连响起。 开枪的正是夏长海手中的那杆56式半自动步枪! 夏长海心里明白,这世上的人心复杂得很,贪婪和黑暗到处都有。 就算是后世法律那么完善,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时,还是有人敢冒险去做违法的事情。 就像《资本论》里说的: “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鋌而走险; 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无视人权; 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夏长海从不觉得过去的人就比后世的人更善良、更单纯。 相反,他一直坚信“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 饿急了的兔子都会向野猫发起攻击,更何况是人呢? 所以,每次来石湖市卖货,他都会提前做好两手准备。 以前没带枪的时候,他会在身上带著匕首、石灰包、辣椒粉之类的小物件,用来防身。 自从有了枪,他的心里就更踏实了,感觉自己更有底气了! 按照规定,车站是不允许携带枪枝的, 安检也肯定过不去,但夏长海总有自己的办法把枪带进车站。 本来带枪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没想到今天还真派上用场了! 隨著四声枪响,七个劫匪中有四个人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 在不到十米的距离,以夏长海的枪法,那是绝对不会失手的。 倒下的四个人当中,除了之前说过话的三个傢伙, 还有一个看起来身材最壮实、面相最凶狠的。 那个为首的壮汉,被叫做老三的阴冷男子, 还有一个一看就不怀好意的傢伙,都被击中了。 俗话说“顏值即正义”,可这几个劫匪长得就一脸凶相,一看就不是好人! 至於为什么只开了四枪,而现场却有七个劫匪。 原因其实很简单,剩下的三个人此刻已经被嚇得瘫倒在地上, 浑身不停地颤抖,就像筛糠一样。 其中有两个人甚至嚇得尿了裤子! 一看就知道他们被嚇得不轻。 即便如此,夏长海还是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他端著枪,微微弯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朝著那几个劫匪靠近。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准星始终紧紧地锁定著他们。 王喜栋也从腰间抽出匕首,跟在夏长海的身后。 虽然他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但在多次打架斗殴的过程中,也养成了谨慎小心的习惯。 他知道,在猎物彻底失去反抗能力之前,绝对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等走到那些劫匪跟前,夏长海先抬起脚,把他们的武器都踢到了一边。 “喜栋,把他们都捆起来!” “再搜一搜他们身上!” 王喜栋连忙回应道: “好嘞!” 就在夏长海准备转身的时候,躺在地上的壮汉突然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踝。 “救……救命……” “求你……救救我……” 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把夏长海嚇了一跳,他没想到这傢伙居然还没死。 夏长海扭头一看。 只见壮汉双手捂著肚子,脸色白得像纸一样。 这傢伙也不知道是运气太好,还是老天爷故意捉弄他。 肚子被枪打中了,竟然还没咽气。 不过,在这么近的距离开枪,子弹在他体內造成的空腔效应,足以让他受到极其严重的创伤! 从地上那不断扩散的血跡就能看出来,他的情况非常不妙。 一般来说,一次性失血量达到人体总血量的30%以上就会有生命危险, 以一个60公斤重的人来算,失血量达到1200- 1400毫升,就会危及生命。 而这个壮汉的出血量,明显已经超过了这个数值! 此刻他还能保持清醒,大概率是迴光返照,死亡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对於这种作恶多端的人,夏长海根本就不想理会,抬起脚就想甩开他的手。 结果,壮汉接下来的话,让他下意识地停住了动作。 “我衣服夹层里有钱……” “只要……只要你把我送去……” 话还没说完,壮汉的手一松,就没了气息。 夏长海对此没有丝毫的波动,一条人命在他面前消逝,他根本就不在乎。 从壮汉说出要挑断王喜栋手筋脚筋的那一刻起,在夏长海眼里,他就已经不配被当人看了。 在这个年代,杀人不过头点地,像这种心狠手辣的劫匪,死了反而比活著更让人觉得痛快! 这种人渣的命,还不如一条狗值得让人惋惜! 夏长海只在意壮汉说的一句话: 衣服夹层里有钱! 他顾不上其他的事情了,立刻在壮汉的身上摸索起来。 几分钟后,夏长海看著手中的几卷大团结,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的神情。 竟然整整有800元,比上次从人贩子背包里找到的钱还要多。 也不知道这傢伙攒了多长时间才攒下这么多钱。 “算你死前做了件有用的事!” 要不是壮汉临死前说了出来,谁能想到他把钱捲成好几卷,藏在厚厚的大袄夹层里呢。 那袄的那么厚,要是不仔细找,就算把衣服翻个底朝天,都不一定能发现里面藏著钱! 这时,王喜栋抱著一堆东西跑了过来。 “老大,这些傢伙还真挺有钱的!” 他咧著嘴,一边说著,一边把手里的兜打开给夏长海看。 兜里面零零散散的,有一堆毛票,加起来也有100多元,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 第167章 警察上门寻找英雄人物 夏长海拿起一件白色的丝织品,疑惑地看了王喜栋一眼,问道: “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还往家拿?” “不知道啊。” 王喜栋满不在乎地回答道, “不过老大你不知道,我发现这东西弹性可好了,摸起来还软软的, 拿回去让我妈改一改,说不定能做几个帽子啥的。” 看著王喜栋那兴奋的样子,夏长海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王喜栋戴著用这丝织品做成的帽子的画面。 王喜栋却丝毫没有察觉到夏长海的表情变化。 好傢伙,没想到王喜栋居然还有这种奇奇怪怪的想法! “老大,到时候也给你做一个。” “別別,我可不喜欢白色的。”夏长海连忙摆手拒绝。 这审美,他可实在是接受不了! 把抢来的这些东西都收拾好之后,王喜栋指著那三个瘫在地上、头都不敢抬起来的人,问道: “老大,这三个傢伙怎么处理?” 夏长海思索了几秒钟,刚要开口说话,就听到远处传来了摩托车的轰鸣声。 而且听声音,好像还不止一辆! 夏长海的脑海中瞬间闪过一个念头: “难道这些人还有同伙?这下糟了!” “站住!不准动!马上举起手来!” “立刻放下手中的武器!重复一遍,现在就放下!” 夏长海眼神微凝,注视著眼前將自己重重包围的警察队伍。 怎么石湖市警方的反应速度会这么快? 按照以往的经验,警方出警至少需要两个时辰才能抵达现场啊? 虽说警察系统的办事效率向来不容小覷,但在当下这个年代, 跨区域的资源调配始终存在客观难度。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各地警方都配备了精锐力量, 处理案件时一向秉持快速果断、严格执法的原则。 一旦到了必须採取强硬手段的关键时刻,他们绝不会有丝毫犹豫! 然而,国內面临著一个极为现实的难题:庞大的人口基数! 以亿为单位计算的人口总量,仅仅是日常管理就已经困难重重! 警力不足成为了一个难以迴避的突出问题。 夏长海並非没有考虑过在距离石湖市如此近的地方使用武器的后果。 他原本以为,他们至少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能够撤离“四零三”现场。 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他们完成撤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完成“为民除害”的行动,转眼就被警察包围了!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夏长海无奈地鬆开了紧握武器的手。 同时,他示意身旁的王喜栋也放下装备。 先稳定住当前的局势,再从长计议后续的应对办法! 就在执法人员准备为他戴上手銬时,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等一下,先別抓人!” 夏长海循声望去,只见安开山骑著一辆大二八槓自行车,气喘吁吁地赶到了现场。 他那略显肥胖的身躯上,早已布满了豆大的汗珠。 安开山停好自行车,拿起隨身的包,挺直了腰板,神情严肃。 不知为何,夏长海看到这一幕,心中竟產生了一种类似看到別人驾驶豪车停在酒店门口的感觉。 安开山先是朝夏长海微微点头示意,隨后径直走向带队的警察。 经过一番交流,夏长海注意到那名警察的表情从最初的厌恶, 逐渐转变为迟疑,接著流露出惊讶,最后竟满是敬佩之色。 几分钟后,那位看起来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的警察走到夏长海面前。 他双脚併拢,“啪”地一声,郑重地敬了一个礼。 “您好,请问您是夏长海同志吗?” 从对方的气质判断,夏长海有九成的把握確定此人曾经是一名军人。 这一发现,让夏长海心中不禁生出一股敬意。 夏长海的前世,曾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混混。 抽菸、喝酒、赌博,几乎所有的不良嗜好他都沾染过。 然而,一次在国外旅游时,他遭遇了恐怖袭击。 当时负责保护他的三名保鏢,为了掩护他安全撤离, 一人身中七枪当场牺牲,一人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 被发现时尸体已经残缺不全,还有一人双腿被炸飞,终身残疾。 而这三名保鏢,全部都是退伍军人! 经歷了这件事之后,夏长海一夜之间彻底醒悟,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从那以后,他对军人始终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当然,蜕变之后的夏长海,行事风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前后耗时两百天,耗费上千万元,僱佣黑水公司將那个发动恐怖袭击的武装分子组织从上到下清理得乾乾净净! 还將幕后黑手的骨灰撒在了两位牺牲保鏢的墓前,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话题暂且回到当下。 夏长海看著那名警察,大声回答道: “我就是夏长海!” 確认身份之后,那名警察激动地握住了他的手,说道: “原来您就是救出六个孩子的小英雄……” 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夏长海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他对付人贩子、成功救出六个孩子的事跡,当天就传到了警局。 上级领导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找他,是因为內心有些纠结。 抓坏人、救孩子,这无疑是一件大功。 但六名人贩子全部死亡,而且尸检报告显示,他们的死因均为外力所致。 这一情况,触及到了一些“红线”。 这让上级领导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不过,儘管上级领导內心纠结,但基层的警察们却对夏长海充满了敬佩之情: 以往抓住人贩子,只能將他们交给法律进行制裁,很难真正解心头之恨。 任何亲眼目睹过人贩子恶行的人,都恨不得將他们千刀万剐! 在大家眼中,人贩子就应该下十八层地狱,遭受无尽的折磨! 所以,当眾人从法医那里得知人贩子的死因时,第一反应都是:痛快!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酷热难耐的夏日里喝下一杯冰镇汽水, 从心底里感到畅快淋漓,全身都舒爽起来。 这种情感,以往只能深埋在心底,如今终於有了释放的机会! 第168章 有当杀人狂魔的潜质 “哈哈,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听著夏长海讲述对付人贩子的细节,带队的警察拍著夏长海的肩膀大笑起来。 周围的其他警员,脸上也都露出了畅快的神情。 就在这时,负责检查现场的警员跑了过来,在带队警察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夏长海隱约听到了“通缉犯”“流窜”等字眼。 几分钟后,那名警察走了回来…… “你们可以回家了,没什么事了。” 夏长海有些疑惑地问道:“这里……” “放心吧,都交给我处理。” “不过是几个从外地流窜过来的通缉犯死了而已,虚惊一场。” 说完,他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安开山,招呼道: “小安。” “来了,柳叔。” “我这边还有事要忙,你安排辆车送他们俩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保证完成任务!” “你小子別贫嘴,这次多亏你提前通风报信。” “居然敢不经我同意就调动人员,看我回去怎么跟你父亲说……” 待执法人员全部撤离后,夏长海递给安开山一根烟,说道: “这次多谢了。” 从安开山与其他人的对话中,夏长海大致能猜到, 这次石湖市警方之所以反应如此迅速,是有人动用了关係。 “谢什么,也没帮上什么大忙。” “本来还担心你会吃亏,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厉害!” “一对七,还当场打死四个……太牛了!” 安开山下意识地看了眼远处尚未乾涸的血跡。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一码归一码,这人情我记下了。” 他可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年轻人。 他心里清楚,调动这么多警员,安开山肯定费了不少心思。 想到这里,夏长海突然想起一件事。 他从兜里拿出从人贩子背包里找到的笔记本,递给安开山。 安开山接过笔记本,翻看了几页,问道: “这是?” “我猜五月一號是各地人贩子交易或者碰头的日子,你可以先从石湖市开始调查……” 听完夏长海的话,安开山眼中顿时泛起了光芒。 如果笔记本里的內容属实,那这份线索的价值可就太大了! 抓住一两个人贩子,意义相对有限。 但要是能抓住人贩子交易链中的关键人物,那才是真正的大功一件! “好兄弟!以后有事儘管找我,肯定给你办得妥妥噹噹的!” 留下一句话后,安开山为夏长海二人安排好车辆,便匆匆离去了。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验证笔记本里的內容了。 等安开山离开后,夏长海才想起还有东西没给他。 “算了,下次再给他吧,也不著急。” “司机师傅,麻烦掉个头。” “去哪儿?” “国营商店!” 寧夏村。 夏长海拉了一车物资回到村里,乡亲们都觉得这件事有些奇怪。 一来,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夏家经济宽裕。 谁让夏长海这么有本事呢? 若不是这次发生了人贩子的事情,谁能想到他居然有能力抓住像“老拐子”这样难抓的人物。 要知道,抓捕“老拐子”的难度比抓捕斑龙(梅鹿)还要大! 以往大家连见他一面都很难,更別说抓住他了。 二来,这也是夏长海有意营造的结果。 一直以来,夏家的生活都比较富裕,难免会招来一些人的嫉妒。 除非搬离寧夏村,否则有些麻烦很难避免。 明处的攻击容易防范,但暗处的算计却难以预料。 平时能解决的小问题,就没必要给自己惹来更多的麻烦。 “长海回来啦?” “这是去市里买东西了吧?” “哟,买了这么多东西啊。” “谢谢啊,怪不得都说这孩子人好呢。” 因为上次人贩子的事情,夏长海与乡亲们的关係亲近了许多。 一路上,夏长海对大家都很客气。 实际上,他专门买了好几条烟,打算分给乡亲们。 这些烟的档次虽然比不上红双喜、牡丹等高档香菸,但比解放牌、工业牌香菸要好得多。 而且他每次都是拿出两根分给乡亲们,把大家乐得合不拢嘴。 要知道,很多乡亲连一分钱一根的工业牌香菸都捨不得抽! 更別说这种档次的好烟了! 回到家后。 夏长海和王喜栋大包小包地往院子里搬东西。 王如海好奇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便凑了过来。 本以为会有好吃的,结果看到是柴米油盐肉之类的日常用品,瞬间失去了兴趣。 “如海,別傻站著,过来帮我拿东西。” 王喜栋像对待兄弟一样大大咧咧地喊道。 “哼!” 王如海撇了撇嘴,“我帮夏大哥拿,才不帮你这个臭东西拿!” “哟。” 王喜栋挑了挑眉,“你小子现在胆子挺大啊。” “不后悔?” “才不后悔!” “嘖嘖,本来想著回来给某人带了好吃的,看来还是拿去餵狗吧……” 说著,王喜栋从身后拿出几瓶汽水。 听到玻璃瓶碰撞的声音,王如海像兔子一样一下子窜了过去。 “哥,你是我亲哥,这是汽水吗?” “汽水?什么汽水?这是马尿……” 夏长海没有理会这对吵闹的兄弟,拿过两瓶汽水,打开后递给了夏子梅和王子婷。 “还是女儿贴心,以后要是结婚,可不能生儿子,太让人操心了……” 咦? 我怎么突然想到结婚生子的事情了? 这春天还没到呢。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夏长海又过上了悠閒的日子。 没事就躺在家里,逗逗狗,晒晒太阳,陪几个孩子玩耍。 一来,几条猎狗上次受的伤还没有完全恢復。 二来,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感到有些疲惫。 有时候晚上躺在炕上回想起来,夏长海都觉得不可思议。 本来只是答应机械厂的人帮忙打標本,结果因为周国民遇到危险,又捲入了人贩子的事情。 在山里遇到危险,倒也算是常见。 但牵扯到人贩子就有些奇怪了。 再加上在石湖市的行动中,短短几天时间,夏长海手上就沾染了五六条人命。 他和王喜栋两人,经歷了如此惊险的事情。 换作別人,晚上肯定会辗转难眠! “几天时间杀了五六个人,乡亲们要是知道了,不得把我当成杀人狂魔?” “不过说起来,前世我杀人的时候也没这么淡定啊。” “难不成我真的有成为杀人狂魔的潜质?” 第169章 现在又不缺钱缺粮的,这个时候去掏什么熊仓 思来想去,夏长海给自己找了一个心理安慰的理由: 他杀的都是罪有应得的人! 人贩子作恶多端,那些傢伙死不足惜,任何有良知的人遇到那种情况,都不会放过他们。 就算是枪毙他们都算是便宜了,他们就应该遭受十大酷刑! 还得用药物让他们保持清醒! 不这样做,都不足以让他们为所犯下的罪行赎罪! 夏长海记得前世看过一种酷刑,把人全身涂满泥巴,放在火堆上慢慢烘烤,就像烤鸡一样。 等烤得差不多了,用乾结的泥巴將泥巴剥落,人的全身皮肤也会隨之脱落。 这时候再往裸露的肌肉上涂抹蜂蜜水,然后將人放在野外吸引昆虫叮咬。 最理想的情况是引来食肉蚂蚁。 它们会一点点地啃噬受刑者的身体,受刑者將承受难以想像的痛苦,直至死亡! 这种方法虽然残忍,但用在人贩子身上,夏长海觉得再合適不过了! 至於后来遇到的那帮劫匪,性质也和人贩子差不多。 俗话说,盗亦有道。 抢劫行为固然可恶,但故意伤人致残甚至杀人,就完全不可原谅了! 山村里的人拿东西到市里来卖,大多都是穷苦人家。 这样的家庭根本经不起任何风雨。 如果只是抢钱,对方或许还能勉强挺过去。 但要是导致人员伤残,那毁掉的就是一整个家庭! 老老少少都得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因为营养不良而饿死的人不在少数! 话题又扯远了。 在给自己找了心理安慰之后,夏长海把那些奇怪的念头拋到了脑后。 然而,没等他休息几天。 杨玉凤突然找上门来,一见到夏长海就哭了起来。 夏长海感受到对方身体的接触,有些尷尬,但也看出她確实遇到了天大的麻烦。 否则,不会如此情绪失控。 “婶儿,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说说啊。” 这时,李晓娟也听到动静走了出来,好不容易才把杨玉凤安抚下来。 经过一番沟通,夏长海才弄清楚事情的缘由: 赵二溜非要上山去掏熊仓! 原来,因为上次人贩子的事情,赵二溜在村子里的地位一下子提高了。 很多人不再喊他“二溜”,而是改口叫他“赵哥”。 这让从未体验过这种被人尊重感觉的赵二溜有些得意忘形。 心理上极度膨胀。 本来,心理膨胀就膨胀吧,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坏处。 反正赵家的財政大权都在杨玉凤手上,赵二溜想在外面挥霍也没有资本! 然而,隨著名气越来越大,就有人找上门来想和他合伙做事。 更准確地说,是拉他一起去打猎。 “他非要跟著那两个人去山上掏熊仓,我怎么劝都不管用。” “这马上就要过年了,万一出点什么事,我和肚子里的孩子可怎么办啊……” 说著说著,杨玉凤又哭了起来。 李晓娟在旁边听著,眉头皱得紧紧的: “现在又不缺钱缺粮的,这个时候去掏什么熊仓?!” 夏长海点点头,他也不明白赵二溜为什么要这么做。 每年快到过年的前一两个月,猎人们都会选择消停一段时间。 一来,深冬时节,打猎的难度极大。 二来,大家都担心会发生意外。 这个时候要是出了什么事,还怎么安心过年? 太不吉利了! 若不是为了打標本,夏长海也不会频繁地往山里跑。 通常情况下,只有单身汉或者生活极度困苦的人,才会在这个时候进山打猎。 很明显,赵二溜並不属於这两类人。 李晓娟说道:“长海,要不你去劝劝他吧。” “就算要掏熊仓,也该等过了年再说。” 夏长海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 “以我对他的了解,直接劝说根本没用。” “这次得让他吃点苦头才行。” “这样吧,明天他们上山的时候,我和喜栋在后面跟著……” 王喜栋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问道: “老大,听你这语气,怎么感觉赵二溜肯定会出问题似的?” 李晓娟和杨玉凤也满脸疑惑地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露出一抹神秘的笑容: “如果是別人,我不敢確定,但和那两个人一起……” 在寧夏村的村南头,有户猎户人家,刘家兄弟刘军和刘亚便出生於此。 这兄弟俩与赵二溜一样,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混混。 不过,若仅仅是混混,也不至於让夏长海重生后还对他们印象深刻。 寧夏村人口眾多,混混並不稀罕。 这兄弟俩之所以在夏长海心中留下深刻印记,是因为前世, 他们曾与王喜栋一同上山合伙打围。 那时夏长海身体不適,没参与此事。 三人带著猎狗,扛著一桿枪,计划打围。 起初一切看似顺利,然而,当天下午王喜栋被抬了回来,背上十几道熊爪印。 夏长海问清缘由后,抄起侵刀就要找刘家兄弟拼命。 原来,三人在山上追野猪时,发现了地仓子,准备掏仓。 他们都是老手,知道掏仓风险大,提前做了诸多准备,还选了逃生路线,以防万一。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当熊瞎子衝出洞穴,本应负责开枪的刘军和负责转移熊瞎子注意力的刘亚,却当场慌了神,扔下王喜栋独自逃命。 王喜栋凭藉运气和其他猎人帮助才捡回一条命。 自那以后,刘家兄弟躲了一个月没敢回家,夏长海也因找不到人,怒砸了他们家。 从那之后,寧夏村没人再敢和刘家兄弟合伙打围。 前世的事已过去,如今到了这一世。 夏长海觉得,前世刘家兄弟有猎狗、有枪都能出那么大紕漏, 这一世他们找不靠谱的赵二溜去掏仓子,肯定会出事。 次日,赵二溜以五毛钱为酬劳,让王喜栋弟弟帮忙盯著。 確认赵二溜出发后,早有准备的夏长海与王喜栋立刻出门。 他们抄近道,比赵二溜等人更早到村头。 老远就听见赵二溜喊: “兄弟!” 夏长海回头,见赵二溜与两个高大的傢伙走来,正是刘家兄弟。 刘家兄弟身材高大,典型北方人模样。 第170章 掏熊仓这事儿,简直就跟和阎王爷玩牌赌命差 赵二溜很高兴,问:“兄弟,你们这是要上山打围?” 夏长海点头表示休息好几天,手痒痒。 赵二溜热情邀请:“要不跟老哥去掏个仓子?” 此话一出,刘家兄弟面露不满。 打围有规矩,通常把头才能邀人入伙。 此次虽没把头一说,且约定猎物三人平分,但他们早就盯上了那个熊仓子,认为只有自己有资格邀人。 赵二溜此举,在他们看来是越权。 多一人就得多分一份收益,他们本可拿三分之二,现在却只能拿三分之一,收益瞬间减半。 儘管夏长海在村里名声响亮,他们也不愿接受。 夏长海一眼看穿他们想法,心中冷笑,却摇头说:“算了,我就想溜达溜达,你们去吧。” 赵二溜有些遗憾,说回来给夏长海带野货。 刘家兄弟始终没说话。 看著三人远去,夏长海笑容意味深长,让王喜栋检查东西,等著看好戏。 作为常上山的人,赵二溜经验不少,又和夏长海打过交道, 见过世面,对此次掏仓信心满满,称“区区一个天仓,我出马手到擒来”。 在刘家兄弟引领下,三人来到目的地,一棵三人粗的大樺树。 赵二溜仔细打量树洞,看到洞口掛著冰棱,確认是熊仓子。 刘军姿態谦卑,他和弟弟第一次掏仓子,不知具体操作。 这也是他们找赵二溜的原因,至於不找夏长海,是因为之前夏长海召集搜山时,他们是没参加的一批, 因此在村里受了不少气,姑娘们態度也急转直下,他们认为这都是夏长海的错。 此次掏仓,他们想证明自己。 赵二溜让刘亚在下面,要踩著他上去,刘亚觉得不稳, 赵二溜展示小腿肌肉,强调没问题,还说熊瞎子一露头就用斧子解决。 刘家兄弟虽不安,但事已至此,只能咬牙答应,让赵二溜吩咐,他们全力配合。 赵二溜指挥他们多捡柴火,堆大篝火,还提醒刘亚用力踩实,否则出意外跑不掉。 赵二溜此时体会到发號施令的快感,刘家兄弟虽心里不爽,但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只是暗暗嘟囔。 等准备工作差不多,赵二溜起身走到树下,对著树干敲了敲。 通过声音判断熊瞎子大小,赵二溜分析这棵树粗细, 推测熊瞎子团起来不到1米高,体重250- 350斤,八成是头小母熊。 一番解释后,赵二溜指著位置吩咐,刘亚之前对他有所质疑, 此刻被他的“博学”震慑,二话不说抡起斧子就砍。 砍了几下,刘军担心动静大惊醒熊瞎子,赵二溜表示放心, 熊瞎子认实的动静,空处动静它懒得搭理。 刘家兄弟不再多言,继续挥斧。 10分钟后,赵二溜蹲下身,眼睛贴在缝隙处往里看。 借著昏暗光线,他隱约看到里面的黑熊,以及一起一伏的熊身。 赵二溜吩咐刘军等他上去就把侵刀插进去,然后换木棍顶住熊脖子,坚持1分钟,他负责砍死熊瞎子。 刘军点头,觉得没啥难度。 赵二溜示意刘亚扶著树干站在树洞下,不用蹲下,自己一个箭步跨到刘亚脖子上,压低身体。 赵二溜踩著刘亚肩膀,问顶得住不,得到肯定答覆后,凑近仓子门,探头瞅了瞅,深吸一口气,让刘军动手。 刘军毫不含糊,拿起侵刀,顺著裂缝扎了进去。 黑熊惨叫响起,要知道,熊瞎子在天仓冬眠比在地仓冬眠更容易甦醒。 不过,甦醒归甦醒,它並不想动弹,就像人冬天赖床, 熊瞎子蹲仓子越蹲越懒,尤其是深冬,更是懒得动。 可这次刀都插进来了,剧痛让黑熊瞬间甦醒。 听到动静,赵二溜瞬间紧张起来,紧握大斧,盯著仓门,等著黑熊露头,让刘军顶住。 赵二溜清楚黑熊厉害,不想像袁家兄弟那样受伤臥床。 他心里盘算著,要三斧砍死这熊瞎子,还想著难道非得等熊瞎子到地面才能发挥? 黑熊爬了足足两分钟,才从树洞底部慢慢爬上来。 它的爪子、鼻子、嘴巴…… 一点点从树仓子中露出。 赵二溜心跳加速,手心出汗湿透斧柄。 当黑熊整个脑袋出现在阳光下,赵二溜大喝: “刘军,顶住!” 刘军浑身哆嗦一下,咬牙抓起木棍,从下往上顶住黑熊脖子。 黑熊半边身体撑著树洞內壁,不好发力,一时间动弹不得,只能徒劳挣扎。 赵二溜终於要动手了,他双手举起大斧,爆喝一声,对著熊脑子劈下去。 然而,下一秒,赵二溜喊出: “我尼玛……二”。 对於不諳此道的外行而言,掏熊仓这事儿,简直就跟和阎王爷玩牌赌命差不多。 稍有闪失,那可就是把性命往熊嘴边送! 然而,对內行来说,掏熊仓的关键在於两点: 其一,是负责用物件抵住熊脖子的人; 其二,是负责抡斧砍熊脑袋的人。 只要这两个环节不出岔子,掏熊仓的难度与风险,就不至於高到无法掌控。 就拿刘军负责的抵住熊脑袋这活儿来说,表面看似乎不难,只需用棍子把熊脑袋卡在仓门边缘就行。 可別小瞧了,那面对的可是黑熊! 体重达三五百斤,爪子拍击力量轻鬆超千斤,全身肌肉总量是人类五倍有余。 且不说黑熊带来的心理威慑,单是它那能掀翻小汽车的恐怖力量,就不是一般人能抗衡的。 之前夏长海“三二零”大病初癒,头一回带著王喜栋上山掏熊仓, 还特意做了些准备,才好不容易用棍子抵住熊脑袋。 赵二溜他们这次碰上的熊,体格虽小些,可仓门的高度,还是让刘军承受著极大压力。 仅仅几秒钟,他就满头大汗,一半是紧张,另一半则是实打实的体力消耗。 刘军咬紧牙关,脑门青筋暴起,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棍子上,拼尽全力与熊对峙。 他心里清楚,一旦让熊挣脱,他们几个都得遭殃! 这时,站在刘亚肩膀上的赵二溜也意识到情况危急。 刘军刚抵住熊脑袋,赵二溜便一刻不耽搁,运足力气,双手抡起大斧就砍了下去。 这一斧子要是砍实了,熊脑袋必定一分为二! 第171章 刘亚被熊重伤进医院 赵二溜心里盘算著,一颗熊胆能卖500元,三人平分,每人能落160元左右。 拿到钱,给媳妇扯件漂亮衣裳,再买点补品,好好给她补补。 还想著熊肉能炒著吃,再请夏长海老弟来整瓶熊鞭酒,今晚的伙食算是有了著落。 甚至还惦记著熊皮也能卖钱,要是刘亚他们不要,自己还能多赚点。 正想著美事,赵二溜大喝一声“给爷死!”, 可下一秒,“我尼玛……” 赵二溜突觉脚下一崴,身体重心瞬间失衡。 原本要砍在熊脑袋上的大斧,哐的一声,砍在了仓门边缘。 刘军这边,只感觉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巨力顺著棍子涌来, 震得他双手发麻,大喊“快来帮忙,撑不住了!” 赵二溜一听,顾不上大斧,双手一松,直接摔在雪地上,还碰巧砸到了下面的刘亚。 转头一看,树仓门顺著大斧砍出的口子裂开了,没了支撑, 黑熊一下从树仓子里掉出来,不偏不倚砸在刘亚身边。 常言道,人不到绝境,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 之前被熊叫声嚇得腿软的刘亚,看著摔在面前晕晕乎乎的黑熊, 迟疑半秒后,怪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快得惊人。 岗子上,夏长海目睹全程,看著狂奔的刘亚,嘴里蹦出俩字:“白给。” 大家都知道,野外遇熊,逃不掉就装死,这办法虽成功率不高,但能增加点生存机率。 可黑熊是杂食动物,有新鲜食物吃,哪会去碰腐肉。 这不,看到刘亚乱跑,黑熊撇下赵二溜和刘军,追了上去。 刘亚回头见黑熊张著大嘴扑来,嚇得哇哇大叫。 可这时候喊破喉咙也没用,猎物越挣扎,黑熊越兴奋。 愤怒、觅食慾、捕猎本能等因素交织, 黑熊感觉自己这辈子没跑这么快过,几个纵跃就到刘亚身后,照著脑袋就是一爪子。 赵二溜眼睁睁看著刘亚的皮肤像豆腐般被轻易划开两道口子, 这是熊攻击猎物的惯常手段,先朝脑袋下手。 刘亚惨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鲜血四溅。 还没等他往前爬,黑熊爪子一勾一捞,左爪直接踩了上去,动作迅猛,刘亚根本来不及反应。 刘亚倒地后,感觉有东西扯住自己衣,整个人被巨力拖拽,脸朝下被拖行数米。 好在是寒冬,熊爪抓得没那么狠,不然能把他脸皮磨掉一层。 看著刘亚被黑熊制住,赵二溜和刘军这才反应过来,大喊“小亚!” 刘军哪顾得上別的,抄起棍子就朝黑熊衝去。 赵二溜虽毛病不少,但心肠好,上次救袁家兄弟就敢出手。 这会儿看刘军衝上去,他在周围没找到顺手武器, 一咬牙,抽出挎兜里的短刀,也跟著冲了过去。 黑熊哪容猎物在面前挣扎,挥爪就是一巴掌, 只听“咔嚓”一声,刘亚右臂当场扭曲成诡异形状, 钻心的疼痛加上近在咫尺的黑熊,刘亚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关键时刻,刘军赶到,怒吼著抡起棍子狠狠砸向黑熊后背, 只听“嘭”的一声,手腕粗细的木棍应声而断,木屑飞溅。 可这对黑熊来说,不过是挠痒痒,它直立起身,近2.5米的身高,在刘军面前宛如一座小山。 黑熊眼中血丝瀰漫,嗷的一声,一个前扑加一巴掌,把刘军拍飞数米远, 刘军在雪地上滚了好几圈,大骂“畜生,去死!” 赵二溜此时也赶到,热血上头的他,不管不顾,握紧短刀就刺向黑熊。 虽说用短刀狩猎有成功先例,但那是对一般动物, 这次面对的可是体重超300斤、身高近2.5米的庞然大物。 赵二溜个子不高,握刀姿势又不太对,这一刀看似凶狠,实则全扎在熊腿上, 对黑熊庞大的身躯来说,这点伤害就像走路时踩到颗小石子,疼但不碍事。 黑熊被刺痛,顾不上“教训”刘军,转身朝赵二溜冲了过去。 赵二溜见势不妙,撒腿就跑,边跑边喊: “刘军,去把斧子拿来,咱绕著火堆拖垮它,今儿非掏了这熊胆不可!” 其实,掏熊仓按流程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赵二溜他们之前配合的活儿,可惜失败了。 第二部分则是应对眼下这种局面的。 计划很简单,赵二溜引著黑熊绕著火堆跑,刘军和刘亚负责配合。 等赵二溜跑累了,刘军从背后攻击吸引熊的注意力,让熊掉头追他; 等刘军跑不动了,刘亚顶上,如此循环,理论上能拖垮黑熊。 毕竟熊直线速度虽快,但绕著火堆,有火焰烟雾干扰,还得不断转弯,速度就比不上人了。 赵二溜觉得,就算刘亚受伤,有他和刘军,按计划也能成, 这也是他喊刘军拿斧子的原因,瞅准时机,几斧子下去就能解决问题。 就在赵二溜拼命狂奔时,刘军好不容易从雪堆里缓过一口气, 迷迷糊糊爬起来,晃了晃脑袋,积雪从脖子里掉落,让他瞬间清醒。 他几步跑到刘亚身边,顾不上自己骨折的右臂,使劲拍了拍刘亚的脸,喊道:“刘亚,醒醒!” 刘亚从昏迷中甦醒,脑子一片混乱,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剧痛, 脸色惨白如纸,要不是还能说话,跟死人没啥区別。 刘军知道没时间废话,一把架起刘亚没受伤的左臂,顺著岗子就往山下走。 此刻,什么掏熊仓、熊胆,他都顾不上了,当务之急是赶紧送弟弟去医院! 弟弟突遭脑出血,右臂还不幸骨折。 刘军心急如焚,连忙往山下赶,这原本是人之常情。 毕竟,再值钱的熊胆,也换不回亲弟弟的性命。 然而! 他拋下的可远不止熊胆这么简单! “刘军,刘亚,我*你大爷!” 赵二溜视力正常,两个一米八多的大汉起身离开,他又怎么会没察觉? 他心里暗骂:“mlgb,他们拿著钱去救那兄弟俩,还打算等事情办妥后多拿一份,就当作给对方的营养费了。” 结果呢? 那两个人头也不回地朝山下走去! 赵二溜虽说有时候做事糊涂,但他並不傻,心里清楚那两人一旦离开就绝对不会再回来。 第172章 人的体力怎么能拼得过黑熊呢。 “我¥#@!*……” 短短几秒钟,赵二溜把刘氏两兄弟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还顺带骂了他们家的女性成员好几遍。 可光骂一顿既解不了气,也解决不了问题。 不知是不是错觉,赵二溜总感觉那只熊在对著他的脖子呼气。 “早该听老婆的话,也不至於落到这种地步。” 赵二溜一边跑一边涕泪横流,心里满是懊悔。 好不容易家里的条件好了起来,老婆刚怀孕, 眼看幸福生活就在眼前,自己却在这个节骨眼上犯傻。 一想到以后可能会有別的男人睡自己的老婆,打自己的孩子, 自己的钱,赵二溜就涌起一股强烈的求生欲。 啊! “我绝对不能死在这儿!” 可惜,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火堆足够大,刚开始跑几圈,赵二溜还能应付, 可跑到七八圈的时候,他的体力明显不支了。 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不知丟到哪里去的狗皮帽子,根本无法阻挡汗水蒸发, 远远看去,赵二溜的脑袋就像一个烧开的水壶。 说起来,赵二溜也是个狠人,可照这样的情形跑下去,他必死无疑。 一个人的体力怎么能拼得过黑熊呢。 等体力耗尽,那才真是死路一条! “妈的,拼了!” 赵二溜没再绕著火堆跑圈,而是纵身一跃,跳进了火里!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火碰到衣物,瞬间猛烈地燃烧起来。 剎那间,赵二溜成了一个火人。 除了脑袋,鞋子、裤子、袄全都著了火。 当然,他可没想过自杀。 只见赵二溜从火堆的这边跳进去,又从另一边跳出来,然后朝著岗崖子的方向拼命奔跑! 他心里清楚,不管是直线跑还是绕圈跑,都跑不过这头黑熊。 那就滚坡! 所谓滚坡,就是从岗崖子上往下滚。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上山只要顺著坡往上使劲就行。 可下山,不仅得耗费力气,还得小心翼翼,防止滚落。 这样一来,速度就受到了限制。 在赵二溜看来,光靠两条腿跑,肯定跑不过身后的黑熊。 一旦被抓住,必死无疑。 既然这样,不如赌一把,从岗崖子上滚下去! 眼下天寒地冻,地上的积雪很厚,还有秋天的落叶在雪下起到缓衝作用,说不定能活下来。 就算摔断胳膊腿,也比被熊咬死强! 这是他眼下唯一的生路,別无选择! 至於为什么要把自己点著…… 自然是为了威慑黑熊! 除了人类,大多数动物天生怕火。 连猎狗都不例外! “杂*的,要是能活下来,日后一定要找那两个混蛋算帐!” 赵二溜在心里暗暗发誓。 他的策略没什么问题,思路也很清晰。 这招总比装死或者爬树强。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黑熊。 这头黑熊正憋著一肚子气呢! 確实,动物大多怕火,黑熊也不例外。 但那是正常状態下的黑熊。 可不是这头刚从冬眠中醒来,挨了刀还被人打的黑熊! 起床气、受伤的怒气、被挑衅的火气,全都攒在一起了。 之前绕著火堆,是因为火势大。 可现在赵二溜身上的那点小火苗,根本嚇不住它! 只见黑熊双眼通红,瞬间就衝到了赵二溜的身后。 察觉到身后的动静,赵二溜心里一紧,暗叫不好。 想都没想,就拼尽全力往前扑!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身高不过一米七,穿著厚重的衣服,再加上之前消耗的体力。 这一扑,连半米都没扑出去。 直接被熊爪子按在了地上。 这头黑熊学聪明了,没把赵二溜翻过来,而是张嘴就咬他的脖子! 咬喉咙能迅速杀死猎物,这是捕猎的本能。 完了! 被熊爪按住的那一刻,赵二溜知道自己命悬一线。 就在这时,上方传来一声枪响。 嘭! 砰! 前一声是枪响,后一声是黑熊倒地的声音。 原本趴在地上等死的赵二溜缓缓抬头,看到不远处夏长海端著枪,王喜栋手持长刀。 终於,他“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老弟啊,老哥我今天差点就没命了……呜呜!” “好了好了,没事了。” 夏长海一边安慰,一边端著枪走近倒地的黑熊。 为防万一,走近后又朝熊脑袋补了一枪。 示意王喜栋过去开膛后,夏长海走到趴在地上涕泪横流的赵二溜身边,把他扶了起来。 赵二溜这会儿力气全没了,腿脚发软。 夏长海从挎兜里掏出一块方。 “吃点。” 其实,夏长海和王喜栋早就从岗崖子往下走了。 当他们看到徐亚那傢伙腿软,赵二溜掛在树上时,就知道要出状况。 掏熊仓本就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出岔子。 熊瞎子出仓前,猎人得小心周旋。 可一旦熊瞎子跑出来,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就不好说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腿脚並不慢,可之前为了避嫌, 他们离得远,加上山路难行,又是下坡,速度提不起来。 半路上,他们目睹了全过程。 王喜栋看到刘军抡起棍子打黑熊时,差点笑出声。 用棍子打黑熊,这不是异想天开嘛! 还以为熊瞎子是傻狍子呢? 別说手腕粗的棍子,就算水缸粗…… 行吧,真有人能抡起水缸粗的棍子,那確实能砸死熊瞎子。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有那力气,都能跟黑熊肉搏了! 之后,他对赵二溜多了几分敬佩。 赵二溜竟敢直接拿长刀去捅熊瞎子,这是他不敢做的事! “嘿,够胆!” 王喜栋最討厌胆小怕事的人,相反,他敬重有胆量的人。 与王喜栋不同,夏长海见赵二溜捅了黑熊一刀並引开它,心里暗叫不好。 他了解刘家两兄弟,这种情况下,他们绝不可能回头跟赵二溜一起面对黑熊。 “快走!” 他招呼王喜栋一声,加快了脚步。 事实正如他所料,刘军唤醒弟弟后,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 看都没看赵二溜一眼。 或许在他们看来,赵二溜死定了! 只要人死了,就没人知道他们做过什么。 至於杨玉凤那边,隨便说几句就能糊弄过去。 掏熊仓失败被熊反扑,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没看到刘亚都身受重伤,差点丟命嘛! 第173章 可別这样,这熊胆我绝对不能收。 上山不怕死,怕死不上山。 自古就没有出了事找別人担责的道理! 他们当初可没逼著赵二溜一起上山,那是赵二溜自己同意的! 没等夏长海二人赶到,就看到赵二溜跳进火堆又跑出来,直奔岗崖子。 只迟疑了一秒,夏长海就猜到赵二溜的打算。 这让他眼前一亮。 “没想到这傢伙还挺机灵。” 生死关头还能想出唯一的生路,可见赵二溜这么多年山没白跑。 其实看到这儿,夏长海心里基本有底了。 他们下坡,赵二溜上坡。 虽说方向相反,但双方距离在不断拉近。 原本紧张的救援时间,一下子充裕起来。 也幸亏如此,当赵二溜被扑倒,命悬一线时,黑熊进入了夏长海的射程! 老炮手就是老炮手,关键时刻不掉链子。 夏长海这一枪又稳又准,从黑熊嘴巴射入,从后脑穿出。 一枪毙命! 爆头比打心臟更能迅速瓦解猎物的反抗能力! 当然,难度也更大! 也就夏长海敢第一枪就爆头,换作別人,首选肯定是打胸口。 目標大,命中率高。 但那样无法保证黑熊瞬间死亡。 赵二溜要承担的风险就更大了。 王喜栋將那边的事务妥善处理完毕,赵二溜才总算从混沌状態中回过神来。 王喜栋破天荒地换了称呼,开口唤道:“赵哥,这熊胆……”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赵二溜神情一怔,连忙摆手拒绝:“可別这样,这熊胆我绝对不能收。” “那可不行,坏了规矩。” 王喜栋连连摇头,在这一行摸爬滚打多年,他深知有些规矩必须坚守。 亲兄弟尚且要明算帐,唯有如此,日后的合作才能长久维繫。 “难不成你还打算和那两个傢伙分?” “话说回来,这仓子是他们发现的,按道理確实该有他们一份……” 王喜栋挠了挠头,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擅长算帐。 在这一行里,发现仓子的人,即便没有参与后续行动,也能分得一份。 毕竟寻找仓子是最困难的差事,其中技巧所占比重较小,大多要靠运气。 当然,这与刘军、刘亚他们的情况不同,此处的分配並非按人头计算,更像是一种信息费。 但眼下这般状况……要是涉及分股,换位思考一下, 王喜栋觉得那两个傢伙当场把熊胆抢走都有可能! 显然,抱有这种想法的並非只有王喜栋一人。 听到王喜栋提及那两个傢伙,赵二溜先是猛然一怔,隨后脑袋左右转动,警惕地环顾四周。 他的眼神先是落在夏长海背著的枪上,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將目光移向还掛在树干上的大603斧。 他没有出声,闷头跑过去,蹦跳了几下,发现够不著。 於是他转身找来一根棍子,对著斧柄一阵乱捅。 “赵哥,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赵二溜没有搭理,王喜栋只好继续说起熊胆的事情。 熊是夏长海打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严格来讲,他们此次上山是为了救人,並非合伙打猎。 倘若真要仔细计较,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分得熊胆。 人情归人情,打猎归打猎,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赵二溜抄起大斧,將熊胆一把塞到王喜栋怀里,转头看向夏长海,说道: “兄弟,我啥也不多说了。 这熊胆我今天肯定不会要,你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 我现在就一门心思只想干一件事。” 赵二溜对著空气狠狠抡了一下大斧,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我非得弄死那俩龟孙子不可!” 说完,他连野兔都顾不上管,拔腿就朝著刘姓兄弟逃跑的方向追了下去。 “老大,这……” 夏长海笑著摇了摇头,说道:“別管他,这傢伙认准的事情,谁也劝不动。” 凭藉他的眼力,早已將赵二溜的性格摸得透透的。 別看那傢伙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实则是个认死理的人。 他是那种对你好的时候能掏心掏肺,但若你伤他一次,他就会跟你不死不休的类型。 別看赵二溜嘴上没说太多,但实际上已经把这仇记在了心里。 这一点,从他把眼神从枪上移开的动作就能看出来。 毫无疑问,枪比大斧好用得多。 然而! 要是使用枪,先不说夏长海会不会给,只要最后伤了人, 肯定会牵连到夏长海,到时候夏长海多少都得承担责任。 所以赵二溜才放弃用枪,转而选择去拿自己的大斧。 这傢伙一旦认起死理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带著熊胆先走,剩下的东西先放在这儿,回头再来取。” 夏长海迅速收拾了一些物品,又把赵二溜的野兔捡起来,说道: “那两个傢伙虽说没闹出大事,但也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他们。 杀人偿命,要是赵二溜真出了什么事,他家里的那两口子可就完了。” 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家兄弟多留了个心眼。 总之,直到三人走到寧夏村,一路上都没碰到对方, 这让赵二溜憋著一肚子火,无处发泄,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不过,这倒让夏长海暗暗鬆了口气。 以赵二溜这火爆的脾气,真要是遇上那兄弟俩,说不定还真能把他们收拾了! 这也太欺负人了! 往小了说,那两个傢伙是忘恩负义; 往大了说,赵二溜捨命去救他俩,他俩却抓住机会扭头就跑, 连句谢谢都没有,这简直就是蓄意谋杀! 没枪没刀的,却留赵二溜一个人面对黑熊,这不是故意害他吗? 担心赵二溜再出什么意外,夏长海和王喜栋没急著回家, 而是先把他送回去。正好有些事情也得跟杨玉凤交代一下。 三人一路来到赵家,一推门,就看到杨玉凤坐在院子里。 “哎哟,我的姑奶奶,你咋能坐在这儿呢,別冻著了。” 赵二溜把大斧往旁边一扔,赶忙上前说道。 “哼!” 杨玉凤扭了下脑袋,没搭理他,但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时,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 “长海,喜栋,这回真是多谢你们了。” 夏长海回应道: “婶儿,都是小事,应该的。您看,我们还带回来几个熊胆呢。” 第174章 夏长海大哥,怎么又是黑熊啊…… 熊胆? 杨玉凤看了看王喜栋手里拎著的四个熊胆,又瞧了瞧赵二溜,眼神一闪,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自己男人和刘家兄弟上山找仓子,结果熊胆却是夏长海和王喜栋带回来的,而且刘家那兄弟俩连个影子都见不著…… “先进屋说吧。婶儿给你们倒茶去。” 十分钟后,听完夏长海的讲述,杨玉凤並没有像大家想像中那样发火。 相反,她的神情比三人刚进小院时还要平静,平静得让人心里发毛。 这一点,从赵二溜的神態上就能看出来。 对此,夏长海也没多问,就当作没看见。 说完后,他留下一只熊胆,隨便找了个理由,就带著王喜栋离开了。 出了门,走过几条巷子。 “老大,刚才咱们是不是不该说那些?她怀著孕呢,万一气出个好歹……” 夏长海摇摇头,说道: “你把她想得太脆弱了。 换作別人,我或许还真不敢这么说,但杨玉凤是谁? 她可是赵二溜的媳妇,跟赵二溜结婚这么多年,心理承受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杨玉凤的心態,比村里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要强,甚至很多男人都未必能比得上她。” “……刚好借著这次的事,给赵哥提个醒,这次运气好,有我们在,下次呢? 不把这股衝动劲压下去,早晚会出大事!” 停顿了一下,夏长海话锋一转: “喜栋,你记住,要是有人找你合伙打猎,第一件事不是看猎物有多大,对方有没有猎狗…… 你得先看人!人不行,哪怕猎物再肥,也別去。 那种不靠谱的人,再大的好处也別沾手! 有命赚,还得有命才行!” 第二天,夏长海在家隨便吃了两口早饭, 就跟王喜栋上山,打算把那头熊瞎子拖回来。 雪下得很大,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山下的雪还比较稀疏,山上却是厚厚的积雪。 仅仅一夜之间,昨天留下的痕跡就都被大雪掩埋了。 要不是那棵被黑熊撞裂的大樺树,这地方还真不好找。 嘎吱嘎吱~夏长海和王喜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目的地, 扒开积雪,把那只熊瞎子从里面拉了出来。 经过一晚上,那只熊瞎子除了身体硬了点,几乎没什么变化。 深冬时节,又赶上大雪封山,像黄皮子、灰鼠这类小动物都不爱出洞。 “喜栋,熊皮得处理一下。把绳子拿来。” 夏长海直接用绳子把整块熊皮捆起来,把熊头、熊腿等都折起来,塞到肚子里。 这头黑熊有三百斤左右,开膛后去掉內臟等, 昨天又被夏长海和王喜栋带回去四个熊胆,剩下的也就两百斤上下。 这重量对於夏长海和王喜栋来说,不算轻鬆,但也还能承受。 二人拖著熊皮,一路往山下走。 到了赵家,夏长海上去敲门,开门的是杨玉凤。 “婶儿,赵哥呢?” 王喜栋伸长脖子往屋里瞧了瞧,虽说杨玉凤怀著孕, 但平时都是赵二溜负责开门,那傢伙对老婆的好,寧夏村没哪个女人不羡慕。 杨玉凤往屋里瞥了一眼,说道: “还睡呢,昨儿个没睡好。” 昨晚没睡好? 王喜栋抬头看了看太阳,都日上三竿了,就算凌晨才睡也该起了啊。 王喜栋摸了摸脑袋,觉得有点奇怪。 不过杨玉凤都这么说了,应该也差不多。要不然听到他们的声音,赵二溜早就该出来了。 只有夏长海似笑非笑地扫了眼屋里的窗户,有个黑影一闪而过,但他没多问。 “婶儿,这是我们昨天猎到的黑熊,您看要哪块?” “这哪行,那死鬼都说了,这是你们猎的,我不能要。” 杨玉凤连连摆手。 “您跟我们还客气啥。” 说著,夏长海跟王喜栋配合,切了几块熊肉,又拿了条熊腿,直接搬到厨房里。 “走了,婶儿。” 看著夏长海和王喜栋渐渐远去的背影,杨玉凤低声嘟囔了几句, 然后转身回屋,气呼呼地朝屋子里面走去。 “你给我起来! 你看看人家夏长海,又救人,又分肉,忙前忙后一圈,就你在这儿偷懒。” 正在洗衣板上忙活的赵二溜小声嘀咕:“那不是还留了个熊胆嘛。” “嘟囔啥?就你这样还惦记熊胆?!” 一听这话,杨玉凤柳眉倒竖,扭头就去拿藤条,结果动作幅度太大,差点闪了腰。 嚇得赵二溜连忙上前搀扶:“媳妇,你慢点,慢点。 我就隨口一说,哪能真惦记那熊胆啊,夏长海兄弟就算给我,我也不敢要啊! 你就看好我以后的表现吧,这事儿我肯定得找他们討个说法……” 暂且不提赵二溜那边的动静,夏长海和王喜栋拖著黑熊到了家。 听到外面的动静,王如海连忙带著妹妹往屋子外走, 一看是头大黑熊,不禁有些失望地撇了撇嘴。 “夏长海大哥,怎么又是黑熊啊……” 好傢伙,这小子还挑上了。 王喜栋瞪了这小子一眼,说道: “有得吃就不错了,再废话把你吊起来饿三天!到时候屎都是香的!” “哼!你才吃屎呢!你天天吃!” “別跟我耍脾气,再跑打断你的腿!” 看著吵嘴的两兄弟,夏长海淡淡笑了笑。 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计较。 要是换作別人,王如海这话確实有点不知好歹。 这年头,有肉吃就不错了,寧夏村多数人家现在一天就吃两顿, 一顿乾的,一顿稀的,半个月才见一次荤腥。 但在夏长海这儿,可不能惯著。 大家辛苦活著,不就是为了让身边的人过上好日子吗? 要是惯著坏毛病怎么行? 这是男人该有的担当! 別人家的情况是別人家的事,让最亲近的人过上好日子,才是本事! 不过话说回来,最近吃熊肉吃得有点多了。 上次那头大熊出肉量惊人,即便留出一大部分准备醃製, 两家人吃了这么多天,也才吃掉一小部分,以至於现在屋里都还有股熊肉味。 不光是如海,说实话,他自己也有点吃腻了。 “妈,我们不吃熊肉了,回头把这些分一分吧。” “分啥呀,你又不缺肉,你姐不爱吃这股味儿。” 第175章 柳家出事了 “我记得村里不是有几户烈士家属嘛,马上要过年了, 每家分四十斤熊肉,十斤猪肉,您看咋样?” 一听这话,李晓娟有些诧异地看了看夏长海,她没想到夏长海会有这种想法。 实际上,寧夏村的人一直都很照顾那几户人家。 这年头,家家户户条件都不好,但有些东西,大家反而看得比命还重! 一个馒头,一碗米,几块肉,东西虽不多,甚至有些寒酸,但都是大家的心意。 “行!” 李晓娟原本还担心夏长海本事大了,性子会变,现在看来,反而比以前更好了! 这让她很是欣慰。 不提母亲这边的喜悦,夏长海弯下身子,从兜里掏出两块, 给夏子梅与王子婷一人一块,又摸了摸她们的脑袋: “哥哥回头给你们弄点別的肉吃,好不好呀?” 俩小丫头直点头,甜甜地应道:“好!” “我想吃狍子肉。” “狍子肉不好吃,我要吃老虎肉。” “笨蛋,那不是老虎肉,那是老虎崽子肉。” “老虎崽子不就是小老虎吗?” “……” 看著两个小丫头懵懂的样子,夏长海哈哈大笑。 “行!回头哥哥给你们打狍子,抓老虎崽子!” 一旁的李晓娟看不下去了: “你就惯著吧,回头宠坏了媳妇都找不著。” “找不著就不找了,我跟喜栋过。” 一旁,王喜栋一手按住如海,使劲揉搓,一边应道: “对,我们一起过,才不给人家当臭小子的妹夫。 妈,回头赶紧把如海卖了,这小子太难养,忒能吃,不然以后彩礼钱都凑不出来。” 周秀琴面带笑意:“我看行,回头就跟你爹商量,反正这小子也不听话,卖了省心。” “不行,我不同意!” 王如海一听这话,顿时急了: “要卖卖大哥,他更不听话……” 就在几人笑闹之际,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砰砰砰! 这砸门的声音让夏长海眉头紧皱,北方敲门是有讲究的, 这样砸门,除非是出大事了才会这样。 王喜栋也顾不上开玩笑,大声问道: “谁啊!” 他几步走上前,猛地拉开门。 来人被他瞪大的双眼嚇了一跳,不过,那人也顾不上这些, 看到夏长海和李晓娟在院子里,急忙吼道: “大娘,你亲家出事了,现在好像在医院抢救呢!快!” 柳家宅院內,姐夫柳文山將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完毕。 夏长海听罢,眼神中满是疑惑,目不转睛地盯著他。 “竟然用砂枪打野猪……” 夏长海嘴角不由得抽搐,这得是多离奇的念头才会想出这种法子? 就算是行事向来不靠谱的赵二溜,恐怕也干不出这般糊涂事! 当日得知家中变故,夏长海二话不说,放下手中的活计,拔腿就朝著柳文山家狂奔而去。 不是不想送伤者去医院,关键是他们连医院的具体名称都叫不上,又该如何前往呢? 结果两人刚赶到村口,就看见有人將柳文山的父亲送了回来。 这一下,可把夏长海弄糊涂了。 不是说送去医院抢救了吗,怎么又送回来了? 难不成抢救没成功,人已经…… 想到这里,不仅夏长海脸色煞白,李晓娟的脸色也瞬间变得惨白。 虽说不是自家亲生父亲,但大过年的,要是女婿的父亲出了意外,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两人赶忙迎上前去,只见柳文山搀扶著他父亲走进了院子。 这一幕让夏长海和李晓娟目瞪口呆,脑海中满是问號,完全搞不清楚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 柳文山看到夏长海和李晓娟时,明显愣了一下,隨后赶忙迎上来。 经过一番交流,两人才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状况。 原来,送医院是真的,抢救也是真的,但情况並没有想像中那么糟糕。 按照老一辈的说法,老柳是撞了晦气,学名叫做“休克”。 在夏长海的再三追问下,柳文山吞吞吐吐地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自从夏长海带著柳文山上了两次山,这小子就一门心思琢磨著打猎。 起初,也就是设设套子、埋埋夹子。 后来觉得不过癮,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把砂枪。 这砂枪既不是56式半自动步枪,也不是16號掛管猎枪,而是当地民间改造的土枪。 它和16號掛管猎枪一样,属於单髮型。 不过,它发射的不是子弹,而是铁砂。 每次发射前,都得从枪口往枪管里装填火药,压实后再装入铁砂。 激发时,火药爆炸,铁砂就会全部喷射出去。 想要再次发射,就得重新装弹。 毫无疑问,砂枪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都比不上56式半自动步枪或者16號掛管猎枪。 但它也有优势,那就是便宜! 不仅枪身便宜,“子弹”也便宜,这也是柳文山选择它的原因。 有了砂枪后,柳文山变得得意起来,除了布置陷阱,还跟著夏长海学习打猎。 別说,还真让他打到了一些东西,像野猫子、灰狗子、黄皮子之类的,每天变著样往家里带。 老柳见状,觉得打猎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提议和儿子一起上山,这样能多弄些东西回来。 一来,年关將近,虽说因为夏长海的缘故,家里不缺肉也不缺钱, 但这年头,谁会嫌弃肉多、钱多呢? 老柳算了一笔帐,自己每天在林场看林子,工资才一块二毛钱, 儿子打几个时辰猎,能赚两块五以上,再加上本职工作,日收入快4块了! 一个月下来就是120元!还能拿回不少肉食! 一个人上山能赚这么多,两个人岂不是能翻倍? 一想到家里每月能多赚250元,老柳激动得不行。 二来,老柳也想让儿子证明自己。 这年头,男人得有本事才行。 儿子跟著夏长海赚了些钱,村里难免有一些閒言碎语, 说人家都是姐夫带著小舅子发財,柳家倒好,反过来,靠老婆赚钱,多丟人! 老柳就想让柳文山证明,没有夏长海,自己也能通过打猎赚大钱! 柳家父子的想法很美好,可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 第176章 能躲过一劫,也算是福大命大 他们在山上碰到了一群野猪,问题是,他们不知道砂枪根本对付不了体型较大的猎物! 在夏长海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眼里,砂枪根本就算不上真正的枪。 这东西除了使用难度低、操作方便外,和弓箭没啥区別,打个野猫、飞禽还行,打野猪? 能不能穿透野猪皮都得打个问號! 卖枪的人肯定也知道这种情况,然而,人家既然打算不再做这门生意了, 也就没什么顾忌,把这枪的威力说得天乱坠,別说野猪,甚至吹得这枪能打虎! 柳文山不傻,当然不信这枪能打虎,但也没想到砂枪的威力会这么小! 为了不脱靶,他还特意靠得很近射击,结果一枪下去,野猪不但没死,反而发起狂来。 这倒不是因为这野猪脾气大,实在是被砂枪打中那几下, 就跟挠痒痒似的,根本没让它丧失行动能力,它能不愤怒吗? 只见那野猪红著眼睛,露出三四公分长的獠牙,朝著柳文山冲了过来。 这种情况下,心理素质好的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跑! 藉助地形、树木和野猪周旋,只要找准机会爬上树,基本就安全了! 野猪不像熊瞎子会爬树,也不像狼群有耐心,顶多在树下晃悠一两个时辰,就会离开。 可柳文山本来就是个半吊子猎手,心理素质又差,见野猪衝过来, 嚇得脑子一片空白,愣在那里,完全没有反应! 之前夏长海救王喜栋时,被老母猪顶了几下,都差点没缓过来,更別说发怒的野猪了! 就见那野猪毫不迟疑,把嘴一撅,用力一挑, “啊……” 柳文山惨叫著飞到半空,在空中扑腾了几下,重重地摔在雪地上。 “嘭”的一声,以柳文山为中心,周围的积雪都被炸飞起来。 缓过神来,见人被挑飞,野猪估计也害怕了,转身跑了。 (请记住.com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毕竟它不是肉食猛兽,攻击欲望没那么强。 可柳家这边的情况,却是惨不忍睹。 柳文山在被野猪攻击时,一开始还迷迷糊糊的, 可突然感觉身子一紧,整个人就飞了起来,失重感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我……” 只来得及喊出一声,就又一头栽倒在地上…… 没直接晕过去,已经算是有点山神庇佑了,不过他那状態, 跟晕过去也没什么差別,剧烈的衝击让他看东西都重影,更別说躲避野猪接下来的攻击了! 好在,他不是一个人在那里。 老柳也不是专业猎人,见儿子一枪没打死野猪,当时也没反应过来, 直到柳文山飞到半空,又重重摔在雪地上,才意识到出了事。 “啊!” 为了救儿子,老柳也顾不上害怕了,一把抽出腰间的刀,大喊著冲向野猪。 至於结果…… 夏长海也看到了,老柳一连被野猪挑飞五六次,骨头倒是没什么大碍, 但胳膊、大腿、腹部都有明显的撞伤,整个人当时就昏死过去, 要不是及时送医,差点就没了性命! “跟你说了多少遍別去,你非不听!” “你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让我和你娘怎么办?!” “你还想不想要这孩子,我明天就去打掉!!” …… 夏玉叶挺著大肚子,气得指著柳文山的鼻子骂道。 婆婆孙云在旁边大气都不敢出, 一来,夏长海与李晓娟在场,娘家有底气,说话自然硬气; 二来,这事她也有责任,她本以为儿子能像夏长海那样, 靠打猎发財,老柳跟著上山,也有她怂恿的因素。 可谁能想到,就碰到群野猪,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要是碰到熊瞎子,那可就更惨了…… 这么一想,孙云咬咬牙,心一横,转身从门后拿出那杆砂枪, 就要往墙角砸去,结果被夏长海拦住了。 “长海,你別拦我,就这破枪害人!” “我今天非把它砸了,以后再也不买这玩意!” “大娘,没必要,这枪好歹还值点钱,砸了可惜。” 夏长海顿了顿,看向一旁头也不敢抬、胳膊还包扎著的柳文山, “这样吧,回头我找人把它卖了,换点钱。” “那……那就麻烦长海你了。” “不麻烦,都是自家人。” 安抚住长辈后,夏长海眼睛一转, “姐夫,出来一下,我问你点事。” 柳文山本来就怕夏长海责备,一听这话, 身体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求助般地看向老婆,结果换来一个白眼。 他又看向亲爹,老柳也不比他好到哪去,夏长海身上的气场,压得他们都喘不过气来。 再加上之前老柳瞧见李晓娟偷偷往孙云手里塞了一卷大团结, 看厚度至少有100块,亲家都做到这份上了,他哪还敢多说什么? 哪还有脸说什么? “让你去你就去,一点用都没有!” 挨了一脚的柳文山只能硬著头皮跟著夏长海进了院子。 夏长海盯著柳文山看了几十秒,瞧他腿都快嚇软了,终於开口: “说说,在哪碰到那群野猪的?” 夏长海之所以打听柳文山碰到那群野猪的位置,原因有三: 其一,源於自身的实际需求。 对旁人来说,上山围猎的难点在於如何擒获猎物,山中的野兽各个机警过人, 要么听力敏锐,要么嗅觉出眾,要么力大无穷,没一个是好对付的! 想要拿下它们,没点耐心和本事还真不行! 而夏长海,最不缺的就是真本事,对他来说, 上山围猎最难的不是捕获猎物,而是如何寻觅到猎物。 就像之前掏獾子洞,能按规矩提供精准坐標就能分到好处, 情报的价值丝毫不亚於亲自参与狩猎。 算算时间,距离答应那位陈主任为机械厂打標本,已经过去了好长一段时间,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其二,为了柳文山,更確切地说,是为了亲姐姐! 夏长海铭记著大姐夏玉叶前世对他的恩情,虽说他对柳文山的印象不算好, 但前世那些纠葛隨著这一世的到来已渐渐淡去,再加上此前的几次经歷, 他对这个姐夫的看法已经有所改观。 看在亲姐姐的份上,他打算替柳文山报仇! 再者,正好借著这次机会,也给姐姐的婆婆一个小小的警示。 第177章 当真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递来枕头! 夏长海是坚定不移的“人性本恶”的拥护者, 他从不会轻易將希望寄托在他人的美好品德上, 相比之下,他更相信威慑的力量! 你们柳家父子能搞定的猎物,我夏长海也能搞定; 你们搞不定的猎物,我夏长海照样能搞定! 到时候把那只凶猛的野猪往柳家一送,有这样的“见面礼”, 往后柳家如何对待儿媳妇,可得好好掂量掂量! 大致了解情况后,夏长海与李晓娟准备返程。 李晓娟纯粹是不想给柳家添麻烦,眼下已经有两个伤员了, 再加上夏玉叶怀有身孕,留下来只会让局面更加混乱。 而夏长海则打算回家稍作准备,为第二天上山做打算, 他来的时候除了钱啥也没带,夏长海可不想拿著砂枪去围捕野猪, 倒也不是办不到,只是风险实在太大,这又不是打猎比赛,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见夏长海与李晓娟执意要走,柳家几口人都热情挽留,非要夏长海带上些东西再走。 本来夏长海是不打算要的,柳家条件比他家差不少,如今又遇上这种事,再拿东西实在说不过去。 不过,当他看到“母豹子”时,摸了摸鼻子,不再推辞。 “母豹子”並非人们常规认知中雌性的豹子,它学名林蛙, 也被叫做哈士蟆、山狗子、臭迷子,在北方方言里被称为母豹子,这可是好东西! 夏长海前世就极爱吃这玩意儿,不仅味道鲜美,咬上一口,满嘴流油, 而且滋阴补阳,对男性身体很有好处,尤其是冬天食用,滋补效果更佳。 因此,在北方许多林区,都有“冬季一锅蛙, 床板能塌仨”的说法!不管是烤著吃还是燉著吃,都很美味。 开了头的夏长海也没再客气,挑了些林蛙,给柳家留了些钱。 当然,他也不是不懂礼数的人,虽说母亲之前已经给过钱了, 但夏长海还是另外塞了300元给大姐,叮嘱她要是有任何情况隨时联繫,一定要保重身体。 这些事他都没瞒著人,夏长海相信柳家三口都是聪明人, 应该能明白他的意思,有些话要是说得太直白,反而没意思了! 返回家中之后,夏长海將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王喜栋,这个年轻人瞬间情绪高涨。 或许是先前被野猪惊嚇留下的心理影响,只要一提到野猪,王喜栋便亢奋不已。 那副模样,好似与野猪有著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打发王喜栋去做准备工作后,夏长海著手筹备上山所需的物资。 几个小时前刚答应给两个妹妹弄些新鲜样尝尝,没想到自己还没上山,猎物就自动送上门来了。 这当真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递来枕头! 有李晓娟和周秀琴在一旁帮忙打下手,还有贪吃的王如海也过来搭把手, 等到夏建国和王和平回到家时,六道菜已然全部准备完毕。 蜂蜜熊肉、红烧鱼、辣椒炒猪肉自然不必多说,这几道硬菜是必不可少的。 剩余的三道菜,两道荤菜一道素菜,同样是独具匠心。 冻梨拌萝卜丝、红燜猪肘子,再加上一道主菜:林蛙燉土豆! 先来说说这冻梨拌萝卜丝,在北方,冬季食用萝卜, 要么將其切块泡在水里,既能当作孩子们的零食,又能做成冷盘。 要么把萝卜切成丝,撒上一些白或者盐搅拌均匀,甜味或者咸味隨个人喜好。 但夏长海的做法与眾不同,他特意挑选了一些青皮萝卜,削去外皮后切成丝,而且没有使用白,而是选用了冻梨。 更確切地说,是用冻梨的汁水。 用冻梨汁来拌萝卜丝,冻梨的鲜甜完美地掩盖了萝卜的淡淡苦味,又不会像白那样让人觉得腻味。 咬上一口,甜味在口中久久不散,口感清脆爽口! 有了这道菜,即便吃再多的肉也不会觉得油腻! 第二道红燜猪肘子,这道菜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无非是在选材上颇为讲究,选用的是野猪的肘子,皮厚肉多,咬上一口,满是胶原蛋白。 不过夏长海更喜欢用野猪肘子的皮来做这道菜。 虽说野猪肘子肉少,油水也不多,但那层皮口感劲道。 对於不缺油水的人来说,野猪肘子的口感远比家猪肘子要好得多! 当然,在寧夏村敢这么说的,也就只有夏长海了。 其他人有东西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还会去挑剔是家猪还是野猪! 上面两道菜虽说也十分美味,但夏长海最为满意的还是主菜——林蛙燉土豆! 在外人眼中,这道菜简直就像是黑暗料理。 一只只黑黢黢的林蛙,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直接丟进锅里煮。 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有些噁心,有点像马来西亚的烤老鼠、越南的老鼠包饭那种感觉。 可只有品尝过的人才知道,这道菜有多好吃! 咬上一口,那与猪肉、鱼肉截然不同的爽滑口感,足以让人忘却它那糟糕的外表。 还有“母豹子”独有的油脂,在舌尖上散开时的滋味, 嘖嘖嘖…… 仅仅是想一想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也怪不得这东西能与熊掌、燕窝、猴头並称为我国四大山珍,还曾是慈谿太后专属的贡品! 第二天清晨,夏长海早早地就起了床。 说起来,他基本上就没怎么睡觉。 唤狗、收拾物品、擦拭猎枪、检查弹药……一番忙碌下来,天色还未破晓。 “到底是纯野生的,这劲头也太大了。” 夏长海揉了揉肚子,直到现在,他还感觉肚子里暖烘烘的, 就像有个小火炉,让他完全感受不到深冬的寒冷。 而且昨晚明明没怎么睡觉,可早上起来却精神饱满。 全身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干劲十足!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觉得这效果比前世吃过的那种50年份的人参还要强! “可惜我是单身,要不然……” 他连忙晃了晃脑袋,春天还没到呢,自己怎么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肯定是“母豹子”闹的。 我可是正人君子~ 压下心中的杂念,夏长海开始准备早饭。 反正时间还早,閒著也是閒著。 第178章 应该有400斤左右,这炮卵子个头还不小呢 前段时间刚进行了大规模的採购,昨天又带回来不少野味,家里的食材自然是十分充足的。 夏长海在厨房里忙碌了一阵,煮了一锅丰盛的肉丁粥。 可別被这个名字误导了,它確实就是肉丁粥,只是食材比较丰富。 猪肉、熊肉、林蛙肉、飞龙肉、跳鼠肉、灰鼠肉、鱼肉,一共七种肉, 全部切成指甲盖大小的肉丁,加入葱姜蒜、大酱,適量的, 再加上辣椒,放在铁锅里一起燉煮。 因为没找到淀粉,夏长海便用土豆来替代。 这东西本来就可以替代淀粉,只是需要稍微处理一下。 把土豆放在热水里泡开,然后切成丝,放入清水中浸泡, 等一段时间后,撇去上面的土豆丝和清水,沉淀在下面的那些就是土豆淀粉了。 其实用玉米粉或者麵粉也能替代淀粉,只是夏长海嫌弃它们的口感,不愿意凑合。 这边大铁锅煮到一半,墙头上突然冒出两个脑袋。 夏长海定睛一看,除了王家两兄弟还能是谁! “老大~” “夏长海大哥。” 兄弟俩一边打著招呼,眼睛却直勾勾地盯著那口大铁锅。 那副模样,就差流口水了。 不好,好像已经流出来了,只是又被他们咽了回去! “你俩等等,还没煮好呢。” “喜栋,过来帮忙烙饼,中午还得赶路呢。” “好嘞!” “我来看灶!” 王如海主动请求道。 半个小时后,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三个人坐在门槛上,一人捧著一个大海碗,手里拿著烙饼。 呼嚕~ 先顺著碗边把粥汤喝掉,然后一口烙饼一口汤。 经过长时间的燉煮,那些肉丁早已软烂入味。 七种不同口感的肉丁在嘴里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味觉衝击。 每咀嚼一下都能品尝到新的滋味,让人慾罢不能,咽下这一口就期待著下一口! “老大,你不当厨子简直太可惜了。” 嗯嗯嗯! 王如海疯狂点头。 过去,他只崇拜夏长海大哥的打猎技术,可自从吃过夏长海大哥做的菜之后,崇拜的內容又多了一项。 为此他没少挨周秀琴的打。 谁让这小子嘴欠,总拿自己老妈的厨艺和夏长海作比较。 夏长海:“別瞎琢磨了,我要是当厨子,你们就吃不到这些野味了。” 吃饱喝足之后,夏长海与王喜栋没有再耽搁,立刻出发。 等二人来到屯子口,柳文山早已在那里等候。 这是夏长海昨天要求的。 一来,这片区域他不太熟悉,需要有人带路。 二来,也是为了柳文山自身的安全考虑。 嘴上虽说要报仇,但夏长海一眼就能看出,这傢伙纯粹是想过过打猎的癮。 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別说进山打猎,他连夹兔子、设套子都困难。 老婆怀著孕,亲爹差点丟了小命,医药费搭进去几十块, 就这种情况,柳文山要再敢提进山,腿怕是都要被打断! 也只能跟著夏长海,家里人才不好说什么。 顺著山路,三人走了二里多地,翻过三个山岗子,终於抵达目的地。 “就是这儿。” 柳文山指著一处浅坑, “我昨天就摔在这附近。” 清晰可见,雪地上有一处大坑。 王喜栋上前比划了一下,嘴里发出“嘖嘖”声。 “你这摔得可不轻啊……” 柳文山脸上闪过一丝尷尬,不好意思搭话。 夏长海的关注点却不在那上面,他走到一旁, 伸出手指量了量那只炮卵子野猪留下的脚印,大概有三五公分深。 “应该有400斤左右,这炮卵子个头还不小呢。” 夏长海嘀咕了一句,也难怪它野性十足,能把人顶飞七八个跟头。 正常情况下,就算被打中了,野猪一般挨一下就会跑掉。 只要没人继续挑衅,就不会再主动攻击。 顺著血跡往前走了一段,积雪上的红色血跡逐渐清晰起来。 血点不算多,每隔十来米才有几滴。 不过结合脚印,再加上夏长海的经验,已经足够用来追踪了。 夏长海既然敢不带猎狗,那必然是有真本事。 “跟上。” 丟下一句话,夏长海快速向远处跑去。 区区一只受了伤的炮卵子野猪,还不值得他太过慎重。 夏长海打算速战速决,然后再在这一片区域找找看,能不能碰到其他猎物。 最好能一次性把打標本的事儿都解决了。 现在他手上已经有一只熊了,质量方面肯定达標,剩下的就是在数量上再增加一些, 打几只野猪,再加上几只狍子或者獐子啥的,到时候就算別人也挑不出毛病来。 在夏长海的带领下,三人一路向西。 没走多远,就在一片山窝里发现了目標。 夏长海三人趴在一个土堆后面,探出头往不远处张望。 只见在他们前方200米左右的地方,有一大丛野葡萄藤, 前些日子下了大雪,把那些野葡萄藤都压趴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小窝棚。 从周围的足跡和血跡来看,那只炮卵子野猪应该就在里面! 不仅如此,夏长海还隱约听到母猪发出的那种声音。 “受了伤还不安分,看来也是个好色之徒。”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夏长海多费周折。 野猪不仅嗅觉灵敏,听觉也很厉害。 平时想要靠近就不容易。 可现在葡萄藤那边动静那么大,又在做那种事,他们想要靠近,难度更是增加了百倍不止! “喜栋,准备好傢伙!” “马上跟在我后面,我让上再上!” “明白!” 王喜栋舔了舔嘴唇,眼神中满是兴奋与期待。 不少人觉得猪很愚笨,其实並非如此。 猪的智商不容轻视,特別是野猪,有些野猪甚至比猎犬还要机敏。 就拿夏长海这次追踪野猪的经歷来讲。 猪鼻子这个器官和猪身体的其他部位不一样,它体积不大,上面分布的血管也不多。 所以,在追踪的过程中,有好几次都跟丟了,完全找不到踪跡。 在这荒山野岭,不是所有地方都能留下清晰的脚印。 那么问题来了,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夏长海是怎么找到野猪的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找野猪觉得舒服的地方。 別误解,这里说的舒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第179章 差点一窝端了 对於人类来说,这荒郊野外哪有什么舒服的地方,到处都像冰窟窿一样。 但对於野猪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比如野猪选择睡觉的地方,不是隨便找个地方就躺下的。 野猪常常会挑选西坡,也就是向阳的山坡坡头。 这样一来,第二天太阳从东边升起时,温暖的阳光会第一时间照在它们身上。 等身体被晒得暖乎乎的,全身肌肉彻底舒展开来,它们才起床活动。 除了偏爱向阳坡,野猪还喜欢寻找避风的窝子。 这“避风的窝子”是北方山民的说法,指的是那种凹进去的背风地方,这个地方没別的优点,好在能挡风。 不管外面刮多大的风,窝子里面总是风平浪静。 有经验的猎手都知道,在同样的天气条件下,避风窝子的体感温度比外面能高出七八度。 这就好比野猪给自己盖了一层无形的毯子。 每当夏长海找不到野猪踪跡的时候,他就会抬头观察四周的环境, 然后顺著可能舒適的路线走,往往过一会儿就能发现线索。 不过,再聪明的畜生,终究也有失算的时候。 母猪平时大多独来独往,加入猪群主要是为了繁衍后代。 所以,即便猪鼻子受了伤,这只母猪也没忘记繁衍这件大事。 而这恰好给了夏长海机会。 在柳文山兴奋的目光中,只见夏长海和王喜栋弯著腰, 藉助灌木的掩护,朝著不远处的野葡萄藤悄悄靠近。 避风窝子虽然没有风声,但野猪兴奋的咀嚼声还是把它们的位置暴露了。 走出大概七八十步,夏长海突然伸手示意停下。 瞬间,两人立刻趴在地上,从头到脚都埋进了积雪里。 因为没有风,避风窝子下面的积雪本来就很厚。 再加上两人的体重,他们一趴下,就彻底被雪盖住了,连一根毛髮都看不见。 就在柳文山好奇他们在做什么的时候,他看到远处有黑影闪过,正是野猪群在活动。 这时,一头老母猪从野葡萄藤后面探出了半个身子。 很明显,这头老母猪身边还有几头猪。 那头母猪鼻孔朝天,小眼睛里满是警惕和疑惑,嘴里不断发出“芬儿”“芬儿”的抽气声。 夏长海知道,母猪不是在闻气味,而是在仔细听周围的动静。 这头老母猪显然刚刚听到了什么异常的声响。 几分钟过去了,看到周围一切正常,老母猪晃了晃脑袋,又缩回了身子。 紧接著,就传来“嘎巴嘎巴”野猪咀嚼野葡萄藤的声音。 直到確定周围安静下来,夏长海才慢慢抬起头。 “走!” 用人类的时间概念来说,母猪的反应比较迟缓,等它把周围环境都確认一遍,十分钟都过去了。 不过,这也足够夏长海悄悄靠近猪群了。 狩猎的难点在於距离的把控,离得远了打不著,离得近了又容易惊动猎物。 野猪这种猎物,一旦察觉到危险,就会拼命逃窜,不跑到下次进食的时候不会停下来。 也正是因为夏长海技艺高超、胆子大,才敢靠近到这个位置。 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出一点点差错,就彻底跟这群野猪无缘了。 没有猎犬帮忙,单凭猎人的两条腿,根本追不上四散奔逃的野猪。 山区环境恶劣,想追野猪难如登天。 夏长海背靠一棵大树,悄悄探出头,朝著野葡萄藤的方向望去。 现场一共有七只野猪,他们追踪的母猪在其中,还有两只老母猪,四只小野猪。 这时,或许是因为刚完成迁徙,三只大猪体力消耗很大,都低头啃食著野葡萄藤。 “嘎巴嘎巴”的声音就是野猪咀嚼野葡萄藤发出来的。 这种人类无法食用的植物,在这个季节却是野猪眼中的美味佳肴。 野葡萄藤不仅营养丰富,而且质地柔软。 不像其他被积雪覆盖的食物,硬得像石头一样,难以入口。 “没错,就是那头大母猪!” 从夏长海的角度,不太容易看清那头母猪的鼻子。 但是! 它行走时有些彆扭的姿態,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喜栋,你盯著那几头小猪,我来对付大的。” “明白!” 没有再耽误时间,夏长海拉开枪栓,確认打开,然后往枪膛里压了一颗子弹。 他右脚向前迈出一步,整个人从树后出来时,枪已经举到了眼前。 枪口瞄准,眼睛紧盯,三点一线。 嘭嘭嘭! 连开三枪,都朝著那头大母猪射去。 打完之后,夏长海也顾不上看是否击中,在母猪的惨叫声中, 转头又朝著另外一只老母猪连开两枪。 这时,猪群彻底乱了。 对枪声的恐惧,让野猪们四处逃窜。 仅仅几枪的功夫,就只剩下两只小猪没跑远。 不远处有一片灌木丛,距离那两只小猪只差几步。 一旦小猪跑进灌木丛,再想射击就只能靠运气了。 这让远处的柳文山暗暗咬牙,恨不得自己衝上去给那老母猪来一枪。 別误会,他不是心疼子弹,而是真的眼馋这头猪。 不过,夏长海倒是一脸镇定。 只见他往前跨出一大步,深吸一口气,枪口隨著狂奔的老母猪缓缓移动。 就在老母猪即將窜进灌木丛,速度稍有变化的时候。 嘭! 枪声响起! 紧接著,就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好像有东西掉进了灌木丛。 “老大,跑了两只。” 王喜栋拎著一只小猪,脸上有些懊恼。 好像在责怪自己跑得太慢。 对付小猪不需要用武器,小野猪几乎没有攻击力。 只要能追上,徒手就能抓住。 夏长海笑著摇摇头,隨口安慰道: “正常,跑掉几只难免。” 四只小猪四处逃窜,哪有那么容易全抓住。 只要这两只小猪不往同一个方向跑,王喜栋就很难同时抓住。 能逮住两只,收穫已经相当不错了! 人不能太贪心,否则容易因小失大。 “赶紧收拾吧,別浪费了猪肉。” 这次为了多打到几只,夏长海开枪比较仓促,射击位置没避开猪的肠胃。 耽搁久了,猪肚子里的东西流出来,后续清理会很麻烦。 第180章 六声枪响,就打死了六只野猪。 这时,柳文山也快步跑了过来。 “长海,那头母猪交给我处理。” “你行么?” 夏长海眼神看向柳文山的脚。 “我没事。” 柳文山用力挥了挥胳膊, “你看,完全不影响!”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他脸上因疼痛微微抽搐的肌肉却出卖了他。 对此,夏长海看在眼里,没再多说,只淡淡道: “那行,交给你。” 反正谁处理都一样,让柳文山解解气也好。 母猪交给柳文山,剩下两只老母猪夏长海和王喜栋一人负责一只。 熟练地划开猪皮,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 和夏长海担心的一样,仓促射出的子弹从右肋斜向上射入野猪身体,不仅撕碎了肺部,还戳破了胃。 猪胸腔里满是胃液。 好在开枪后没耽搁太久,那些胃液还没渗进猪肉里。 夏长海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倒也不慌。 他用力將老母猪翻到另一边,就地取材,把积雪往老母猪肚子里扒拉。 用雪代替水,简单清洗一下。 开膛,清洗,掏肠子,祭拜山神。 很快,三人就把几头野猪处理完毕。 一头母猪,开膛后还剩三百五十斤,两只老母猪体型较小, 加起来才三百斤,剩下两只小猪分量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这次狩猎的全部收穫。 和上次狩猎相比,这次收穫確实不算多。 但对於猎人来说,已经是相当可观的战果了。 换作別人,单这一次狩猎的收穫就能让全家在整个冬天都不愁吃肉。 也只有夏长海他们,才能如此淡定地看待这些收穫。 “老大,先拖哪头?” 五头猪加起来將近六百五十斤,就算多了柳文山帮忙,也没办法一次全部抬回去。 那重量远远超出了三个人的承受极限。 关於这个问题,夏长海早就有了主意, “把那两头母猪留下,先抬母猪和小猪下山。” “回头我们再跑一趟就是。” 这次进山就是为了这头母猪,无论如何都得把它带回去。 反正都要跑两趟,先后顺序倒也无所谓。 一听这话,柳文山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他和父亲都是被这头母猪伤的,夏长海的决定正合他意。 “看你这兴奋劲儿,今晚就把它燉了!” 柳文山在心里默默念叨了一句。 王喜栋不知道柳文山心里所想,倒也没放在心上。 既然老大说先拖母猪,那就这么办。 三个人拖著三百多斤的母猪,有积雪作为润滑,都不用做简易爬犁,直接拴上绳子就出发了。 然而,夏长海没有看到,在他们离开后,一道黑影在避风窝子边缘的树林中一闪而过。 柳家眾人看到夏长海把那头炮子猪拖回来时,老柳心里满是震惊,还隱隱有些尷尬。 毕竟,他和儿子先前被这野猪折腾得差点丟了性命, 可人家夏长海上山,轻轻鬆鬆就把这伤人的“罪魁祸首”制伏带回来了。 不,准確来说,不是一只猪。 据柳文山讲,夏长海竟然把整个猪群都处理了。 慌乱中,还顺带摆脱了两只黄皮子。 六声枪响,就打死了六只野猪。 不知为何,老柳听到这些消息时,莫名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夏长海猎杀的明明是猪,可老柳却觉得好像有人在杀生一样。 三头大野猪,正好和柳家一家三口对应上了。 “你们没看见,长海就那么轻鬆地靠近了野猪,那些野猪跟傻了似的,一点都没察觉。” “然后他一转身,啪啪啪三枪,就把那头炮子猪打死了,最后还是我把它拖回来的呢!” 老柳看著绘声绘色给儿媳妇描述狩猎过程的儿子,无奈地重重嘆了口气。 “算了,算了……” “吃软饭就吃软饭吧,有软饭吃总比没饭吃强。” “要是换成那些说閒话的人,说不定还不如我家文山呢!” 想通这一点后,老柳的態度悄悄发生了变化。 而他的老婆孙云也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 她先是一愣,接著看到老柳暗示的眼神后,心中最后一丝执念也彻底消失了。 丈夫都妥协了,家人也都服气了,她一个女人又能怎样呢? 再说了。 凭良心说,自家这个儿媳妇在村里的表现確实不错。 不管是之前怀孕的时候,还是夏长海突然变得有出息之后。 她从来没有要骑在柳家头上作威作福的意思。 换成別人,他们老两口哪怕放个屁都得看儿媳妇脸色。 “唉,玉叶啊,这种事情你能有什么办法呢,快让我过去……!”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在心里暗暗点头。 说实话,他並不怕柳家占他便宜。 一来,看在情面和亲缘上,自己亲姐姐嫁到了柳家。 柳家生活条件改善了,姐姐也会更幸福。 二来,说实在的,柳家又能占他多少便宜呢? 不说未来,就说现在。 要是夏长海真愿意,隨便漏点好处就能让柳家几口人受益。 什么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有了一千还想一万? 呵呵! 也不知道老祖宗有没有说过这样一句话: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要是柳家真贪得无厌,夏长海有的是办法整治他们。 不管在哪个时代,只要有钱,就能解决百分之九十九的难题。 至於剩下的百分之一,不过是钱还不够多罢了。 只要柳家人乖巧些,对夏玉叶好,夏长海自然不会亏待他们。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连早饭都没顾上吃,就和王喜栋再次上山了。 打算早点把那两只老母猪拖回来,再顺便打点猎物,这趟差事就算圆满结束了。 夏长海这人有个毛病,也算是强迫症的一种。 他做事往往前松后紧,前期不紧不慢,可越到后面就越著急。 要是卡在百分之九十九那个节点上,他非得急死不可。 话题扯远了。 昨天已经来回走过两趟的路,这次自然不会陌生。 只了不到昨天一半的时间,夏长海和王喜栋就抵达了那处簸箕壪子。 顺著坡下去,夏长海背著枪,径直朝埋猪的地方走去。 第181章 喜栋,站那儿別动,有老虎! 山里的动物对枪声极为敏感,要是用其他手段猎野猪,还得考虑会不会引来其他肉食性动物。 毕竟这冰天雪地的,大多数动物都飢肠轆轆。 此时任何一点血腥味都可能招来大批猛兽。 可枪声就不一样了。 源於基因深处的恐惧,会让它们全部逃离这片区域。 这也是猎人不喜欢扎堆的原因。 一人开枪,方圆两三里的动物都会被惊跑。 其他人还能打到什么猎物? 一边走著,夏长海一边给王喜栋叮嘱: “喜栋,以后遇到野猪,记住了,当野猪抬头、鼻孔朝天, 发出『芬儿芬儿』声音的时候,千万不要有任何动作,別直视野猪,也別乱跑。” “那畜生眼神不好,超过二十米就看不清东西。” “你就等它埋头吃东西的时候再动手,这样它就发现不了你。” 王喜栋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还琢磨著那群野猪怎么就变笨了, 人家夏长海都摸到跟前了,它们还一动不动。 看来关键就在这个地方。 “……今天把那两只老母猪弄回去后,再隨便打点猎物,这趟出来的事儿就算结了。” “马上要过年了,接下来就不折腾了,得图个安稳。” 话刚说到一半,两人就穿过一小片灌木丛。 眼前的景象让夏长海直接愣住了。 憋了好半天,夏长海吐出一个字:“靠!” 只见昨天埋猪的地方,如今满地鲜血。 两只老母猪被从雪坑中翻了出来。 肠子、猪头、肺部……这些没肉的臟器被隨意丟在一旁。 王喜栋惊呼:“老大,遭贼了!”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枪声能嚇走其他动物,可眼下这情况,似乎只有遭贼这一种可能。 “不对!” 夏长海眉头紧皱,肩膀一抖,將背在身后的56式半自动步枪拿到手上。 伸手一摸,枪的保险已经打开。 “肯定不是贼!” 夏长海语气篤定地说道。 如果是遭贼,对方发现老母猪后,要么把两只老母猪全部拖走,要么切割下比较多肉的部位带走。 但绝不会有既没拖走猪,又没现场大吃一顿的道理。 夏长海眯著眼朝不远处扫视。 那里散落著阴森的白骨,在阳光下散发著诡异的光泽,让人看著就觉得脊背发凉。 显然,这是肉食动物留下的痕跡。 可问题是,昨天开了那么多枪,怎么还会有其他动物靠近呢? 就算是熊瞎子,也该被嚇跑了才对。 “难道是饿疯了……?” 夏长海不知道答案,但他不敢有丝毫鬆懈。 都说山里的畜生怕人,但这也得分时节。 有两种状况下,动物不但不怕人,甚至会主动攻击人类。 第一种是护崽子的时候。 夏长海捨命救王喜栋那次,就遭遇过这种情况。 要是这种情况,还算好点。 对方虽会攻击,但一般不会致命。 怕就怕第二种情况。 饿极了的野兽! 在飢饿状態下,那些畜生可不会管你是不是人。 在它们眼里,任何会动的生物都只是食物,仅此而已。 虽说暂时还不能確定眼下是不是第二种情况。 但夏长海从不会把自己的小命寄托在“或许”“可能”这样模稜两可的词汇上。 他更相信自己手上的枪。 看出夏长海的凝重,王喜栋也默默从背后抽出腰刀,警惕地四处张望起来。 没人敢肯定那只不知是什么的肉食性动物是不是已经离开。 “老大,要不要撤?” 夏长海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上去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而且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连枪声都不怕!” 就这样,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小心翼翼,警惕地观察著四周,慢慢向前挪动。 不过,直到他们走到那两只老母猪尸体旁边,都没发生任何意外。 这让夏长海稍微鬆了口气。 因为如果那野兽没走,见有人靠近它的猎物,按常理应该会躥出来。 护食这种行为,可不只出现在狗身上。 让王喜栋继续保持警戒,夏长海蹲下身子,快速检查了一下两个老母猪尸体。 尸体破损相当严重,几乎所有的肉都被吃光了。 那可是一两百斤的鲜肉啊! “难不成是狼群?” 也只有狼群才有这么大的食量,当然,熊瞎子也有可能, 但这个时节熊瞎子出现的概率实在太低。 就在这时,夏长海余光瞥见不远处有几个脚印。 这让他心中一喜。 以他的经验,只要有脚印,基本就能猜出是什么动物留下的。 夏长海起身,快步走到脚印旁。 定睛看了一会儿。 脚印呈碗口大,轮廓圆润。 “有爪子,有肉垫,感觉有点像猞猁的脚印。” “可猞猁哪有这么大?而且两百斤肉,比猞猁自身还重,就算抓住它,它也吃不下啊!” “可要不是猞猁,这脚印又怎么解释呢……” 突然,一个念头如闪电般在夏长海脑中闪过。 当那个名词出现时,夏长海只感觉脑袋头皮发麻,全身一阵酥麻,就像过电一样。 这一切都是身体的本能反应。 夏长海赶紧端起下垂的56式半自动步枪,大声喊道: “喜栋,站在原地別动!” “是大爪子!” 大爪子,这是山民对老虎的另一种称呼。 “喜栋,站那儿別动,有老虎!” 夏长海语气急促地大声喊道。 当他意识到自己看见的脚印属於老虎时,剎那间惊恐万分,整个人都仿佛被嚇得灵魂出窍。 毫无防备之下,原本每分钟平稳跳动90次的心臟,猛然飆升至每分钟140次。 体內的激素开始大量分泌。 所到之处,肌肉都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这並非是因为恐惧,而是肾上腺素带来的生理本能反应。 这是身体从基因层面做出的应对危险的准备。 夏长海紧紧握住手中的枪,警惕地环顾四周,瞳孔因紧张而收缩得如同黄豆般大小。 儘管他没有任何动作,但皮帽子下的额头早已布满了汗珠。 並非是夏长海胆子太小,实在是那一个脚印,就足以让他心惊胆战。 毕竟那老虎的威慑力,实在是大得让人不寒而慄。 和其他肉食性动物不同,老虎在一个区域內的种群数量相对较少。 第182章 东西不要了,先撤退! 在国內,大致有4种老虎:东北虎、华南虎、“六七零”孟加拉虎以及印支虎。 前世网络上一直有“老虎厉害还是狮子厉害”的爭论,夏长海虽然不知道確切答案,但他心里有一个坚定的想法: 在山林之中,老虎就是山神,是没有对手的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之一”,而是独一无二的。 没有任何动物能够与它抗衡。 老虎强大、迅猛、凶残且善於隱忍。 它几乎具备了顶级掠食者应有的所有特性。 如果它的体表能像鱷鱼那样长出一层鳞甲,都可以直接当作生化武器使用,毫无问题。 即使是人类,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武力配置和人员安排,在山林里也绝对不可能与老虎对抗。 这种体型庞大的“猫咪”,从诞生之初,就朝著顶级食物链王者的目標前进。 这也是夏长海拿著56式半自动步枪,却仍然浑身发抖的原因。 就算是这种火力级別的枪械,在老虎面前,也显得威力不够。 毕竟,能在国內北方山区出现的老虎,只有东北虎。 在老虎大家族中,东北虎是综合战力最强的品种。 前世夏长海从未在国內见过东北虎,唯一一次亲眼见到,还是在远东地区。 当时就被它的气势所震撼。 在野外见到东北虎之前,夏长海对老虎的印象还停留在动物园里那些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模样。 在他看来,外面那些“虎啸”都只是人们的幻想。 他觉得只要拿著ak47,不管是东北虎还是孟加拉虎,都不用害怕。 可当他真正面对东北虎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连尾巴在內,体长超过4米,站起来足有3米高,体重隨便就超过400斤。 作为猫科动物,它的神经反应速度自然快得超乎想像。 比人类快3-5倍。 不仅如此,东北虎的拍击力度隨便就能达到1000公斤, 在它们狩猎时,很多猎物在被咬死之前,其实就已经被拍晕了。 大家对1000公斤可能没有什么概念,举个对比: 拳王泰森右拳的最大拳力为800公斤,这已经是人类的巔峰力量了。 他號称能一拳打死一头牛。 而这个数字,比老虎隨便一次拍击的力量还轻200公斤。 力量大也就算了,更让人觉得可怕的是,它的速度还极快。 別看它体重远超绝大多数黑熊,速度却是黑熊的两倍。 8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比很多人开车的速度还快。 再加上老虎喜欢偷袭,因此只要进入它的攻击范围,存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当然,这些情况只有夏长海清楚,王喜栋並不了解。 不过从小听著山大王故事长大的他,也明白老虎的可怕。 听到夏长海的话后,王喜栋瞬间像被定住了一样,一动不动。 他眼睛紧张地四处张望,生怕从什么地方突然窜出一只老虎,把自己叼走。 二人就这样僵持了两三分钟,见四周没有异常。 夏长海才开口说道:“喜栋,你现在別动,我往你那边靠。” “知道了,老大。” 夏长海说完,举枪对著天空开了一枪。 嘭! 趁枪声还未消失,夏长海走出15米左右。 然后接著又开了一枪。 依旧是对著天空开枪。 就这样,每走15米左右就开一枪。 三枪过后,夏长海已经和王喜栋匯合了。 “东西不要了,先撤退!” 即便开了三枪,夏长海依旧处於高度紧张的状態。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长海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著他。 这种感觉毫无根据,却又异常强烈。 56式半自动步枪一共10发子弹,就算能在枪膛里强行压入一发,也就只有11发。 刚才已经打出3发,还剩下8发。 夏长海扭头扫视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在心里快速盘算, 只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选定了一条撤退路线。 “跟上!” 在夏长海的带领下,原本10分钟就能走完的路,二人硬是走了半个时辰。 一直到岗子上,王喜栋才鬆了一口气。 “老大,那真的是老虎吗?不是说那玩意儿只有深山里才有吗?” 说著,王喜栋脱下皮帽子,擦了擦脑门上的汗。 就刚才那几乎像乌龟爬一样的速度,比背著百斤重物爬山还累。 夏长海站在岗子上,眼神直直地向下看去。 “不会错,肯定是老虎。” “那种脚印除了野兽,没別的东西能留下。” 之所以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主要是因为那个脚印太小了。 老虎爪子就算在放鬆状態,也比成年男性的手掌大上两圈。 踩在地上,留下的脚印能有半个脸盆那么大。 而夏长海看到的那个脚印,却只有碗口大,大小明显不对。 这也是夏长海第一反应是猞猁的原因。 可后来反应过来,簸箕崴子里面没风, 能存住积雪,这种情况和山后堵那种地形一模一样。 所谓山后堵,就是指山边那种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下面多半是乱石塘。 山后堵边上的积雪有个特点:很鬆软。 在这里,“鬆软”就是很宣的意思。 南方的积雪,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坑,边缘稜角分明。 要是没有外力影响,它能一直保持这个形状,直到第二年开春。 但簸箕崴子里面那种很鬆软的积雪就不一样了。 它有点像米堆,人或者山里的野兽踩在上面, 再移开的时候,周围鬆软的积雪会自动去填那个脚印。 这样一来,原本脸盆大的脚印,就自然缩小一大圈。 正是这种反常,让夏长海这个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都差点被迷惑。 盯著岗子下面最大的那片树林看了一会儿,夏长海有种感觉,那只老虎应该就藏在那里。 对方並没有离开这个簸箕崴子。 而之所以没有攻击他们,大概率是因为吃饱了。 两只老母猪,200斤肉,足够让那只老虎一两天不用找东西吃。 一想到自己居然是因为对方吃饱了,懒得攻击, 才得以活下来,夏长海就感觉一股无名火从心中升起。 咬了咬牙,夏长海转身就走。 第183章 在能不丟脸的情况下,谁会主动去丟人呢? “老大,我们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家,找人!” 见夏长海与王喜栋空手回来,夏玉叶很是奇怪, 不是说上山拖剩下的那两只老母猪吗,怎么啥都没带回来? 而且看二人的脸色,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 “长海,这是怎么了?” 夏玉叶倒没往其他方面想,毕竟昨天说“战果”的时候, 都是自己男人柳文山说的,夏长海与王喜栋自始至终都没吭声,只是点头微笑。 就算是吹牛,那也是自己男人吹的,哪有別人帮著吹的道理? 她主要是担心出了什么意外。 毕竟是上山打猎,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柳家父子此时也发现了不对劲,投来疑惑的目光。 夏长海犹豫了一下,本来他是不打算说的。 不过思索过后,还是决定把事情说出来。 “我们碰到老虎了。” 他是真怕这个便宜姐夫脑子糊涂。 他与王喜栋这次能平安回来,一是运气好,二是二人手上有枪。 要是换个人、换个时间,大概率就回不来了。 “老虎?” 夏玉叶愣了一下,而后立刻反应过来,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老虎?!” 夏长海点点头:“昨天围猪群的那个地方,那只老虎把两只老母猪全吃了!” 一听这话,坐在墙角的老柳只感觉身上一阵发冷,脑门上瞬间渗出一层虚汗。 作为山里的老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山大王的厉害。 那是人力绝对无法抵挡的强大存在。 这些年还好,在他小时候,经常出现老虎伤人,甚至吃人的事件。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他只会感嘆夏长海、王喜栋命大。 还不至於被一个名词就嚇出冷汗。 关键是,老虎这畜生跟大山猫一样,喜欢划圈儿。 用俗话说,就是划定自己的地盘。 据柳文山所说,昨天他们围猪群的那个地方,与他被野猪拱飞的地方也就差个一两里地。 这也就意味著,那天他与柳文山其实就在那只老虎的狩猎区域范围內。 “要是那天碰到的不是野猪,而是老虎……” 老柳伸手擦了擦头上的虚汗,那可就不是运气不好那么简单的事了。 就凭那把连野猪皮都难蹭破的砂枪,根本没法对抗老虎。 柳文山的反应倒是与老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虎,这可是山大王,山神,要是能把它给围下来……” 心里这么想著,柳文山只感觉脚也不疼了。 他凑到夏长海身边,一脸兴奋地问道: “长海,找个日子,咱把它给围回来唄!” “我不要皮跟骨头,到时候分我点肉就行。” 老虎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虎皮与虎骨,数量最多的肉反而不值钱。 夏长海扭头看了看已经开始幻想的柳文山,突然觉得心里一阵疲惫。 我本想让柳文山安分些,近段时间別再进山打猎了。 毕竟要是不小心遇上那大爪子,可就麻烦大了。 可瞧眼下这情形,怎么反倒觉得对方更来劲了呢? 其他猎人都怕得不行的山大王,这傢伙竟然还想围猎,还说什么要“挑个好日子”。 听他那口气,不了解情况的人,还以为他十拿九稳呢。 夏长海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看大姐。 大姐立马心领神会,脸色一苦,转头朝著厨房喊道: “娘,你看文山,他说要进山围猎大爪子!” “啥?” 一听这话,就见孙云握著擀麵杖从厨房走了出来, “他要进山干啥?” “进山围猎大爪子。” 孙云明显愣了一下,嘴巴张得老大: “就是上山打老虎?!” “老虎?!” 反应过来的孙云一下子就火了, “你个混小子,昨天是怎么答应我的? 说好了不上山打猎,这屁股一转就忘了是吧! 一头猪差点把你爹的命都搭进去,现在还敢去招惹老虎,你是不是想把你娘也丟下不管了!” 这次孙云一点面子都没给柳文山留,直接当著夏长海、王喜栋的面,用擀麵杖朝著儿子一通乱打。 其实也不怪她有这样的表现,作为在山村里长大的姑娘, 孙云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那可是老虎,山林里的王者! 平日里人们常说的那些野兽,像熊瞎子、野狼、野猪之类的, 在老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一对一的话,肯定是老虎贏。 孙云之前的那些小心思,不过是想让柳文山做出点成绩, 给自己和柳家爭爭脸,可从来没想过让他去对付大爪子。 那哪是打猎啊,简直就是给老虎送上门去。 再说柳文山只是个半吊子猎人,就算是正经的老猎手,看到老虎也得有多远躲多远。 就说夏长海这么厉害的人,面对老虎也只能放弃猎物,灰溜溜地回来。 看到柳家人的反应,夏长海总算放下心来。 “姐,回头你多盯著点,大爪子可不是闹著玩的, 真的会出人命的,这段时间就让他在家好好歇著。”夏长海再次嘱咐道。 “好。” 夏玉叶点点头,“你们也小心点,那两只猪没了就没了,別为此闹心。” “我知道轻重,姐,放心吧。” 夏长海半真半假地说道。 他可不会傻到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夏玉叶,不然还不知道要费多少口舌。 再者说,打虎这种事,在成功之前也不適合到处宣扬。 最实际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弄得人尽皆知,最后成功了还好,万一没成功呢? 那不成了笑话了? 夏长海虽然不在乎面子这种虚无縹緲的东西,但也不是完全不要脸, 在能不丟脸的情况下,谁会主动去丟人呢? 因为急切地想回家,夏长海连那半扇狍子都没要, 打了个招呼后,就带著王喜栋往回赶。 路上,王喜栋忍不住问道:“老大,那大爪子咱们能围猎吗? 寧夏村往上几十年都没听说有哪家猎过那东西。” 不是王喜栋见识少,这么劲爆的消息肯定瞒不住。 谁要是真能把大爪子打下来,不说能赚多少钱, 光是那个名声就够响亮的了,到时候老猎手算什么? 那人將成为凌驾於所有老猎手之上的存在, 不需要其他战绩来证明,就这一只老虎,就够让人吹嘘一辈子的了。 第184章 要是在野外碰到那东西,哪还有命活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得去问问朱爷。” 要是在前世,夏长海很快就能拉起一个狩猎小组。 老虎这种东西,有人把它当作洪水猛兽,也有人求之不得, 不少老猎手不贪財,图的就是个名声,真要把老虎围猎下来,他们的人生也就圆满了。 至於风险,常年在深山老林里打猎的人,哪个不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 怕死就不上山,上山就不怕死。 在古代,猎户可是各大衙门重点关注的对象,这一行经常出亡命之徒。 因为没耽误时间,等夏长海和王喜栋赶到家时,李晓娟中饭还没做好。 “妈,我和喜栋去朱爷那边一趟,你別等我们吃饭啊。” “知道了,你俩饭点去,可別空手啊。” 李晓娟也没问儿子去朱爷那边干什么,见二人空手回来,还以为是柳家那边的事情不顺利。 这时候问多了,怕孩子心烦。不过,不问归不问,有些规矩却不能坏。 千万別说朱爷和他们很熟悉,有时候越是熟悉,越不能坏了规矩, 感情这种东西,只有好好维护,才能长久。 “知道了,妈!” 李晓娟不提,夏长海也不会忘了这些。 他倒也没拿太多东西,就是菸酒和猪肉,路过村里的小卖铺,又买了点大饼乾和盐水生。 到了朱爷家,按老规矩,王喜栋劈柴,夏长海做饭。 时间匆忙,没准备太多菜品,夏长海就隨便做了几个菜: 大葱炒猪肉、酱燜排骨,再来个辣椒土豆丝,配上大饼乾、生和酒。 对於几十年后的人来说,这只是一顿很普通的家常便饭, 甚至有些奇怪,哪有人喝酒吃大饼乾的? 但在这个时代,就这水平,在石湖市都算是相当不错的伙食標准了。 酒过三巡,夏长海把话题引到了大爪子这件事上。 朱爷一开始没怎么放在心上,直到听到“大爪子”, 整个人瞬间激灵了一下,本就不浓的醉意一下子就没了。 “你们怎么碰到那东西了?!” 看到朱爷这反应,夏长海眼底闪过一道精光,顺势问道: “朱爷,你还猎过那东西?” “没有。” 朱爷摇摇头,有些自嘲地说, “要是在野外碰到那东西,哪还有命活到现在? 我之前是在林场碰到大爪子的。” 朱爷不提,夏长海还想不起来,他这么一说,夏长海突然回忆起来, 传闻那位宋明远好像杀过大爪子,对方也正是在那一战中, 用16號猎枪打出了5秒8发的惊人射速,从此一战成名。 想到这里,夏长海试探性地问了句: “朱爷,你说的是不是宋炮手杀虎那件事?” “对,也不对。” 听到夏长海的话,朱爷神色有些复杂,里面夹杂著不屑、敬佩和无奈…… 这把王喜栋听糊涂了,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这既对又不对,到底是怎么回事? “朱爷,你倒是说说啊,急死我了。” 王喜栋赶紧给朱爷把酒满上,眼神里满是好奇。 “这件事要想讲清楚,还得从头说起……” 根据朱爷爷的讲述,那事儿发生在十几年前。 某天夜里,林场的厨师清点物资时,赫然发现仓库里少了一头猪。 在那个年代,这可不是小事。 虽说永安林场背靠大山,不像其他国营单位那样缺肉, 但在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林场会组织工人进山打猎, 有经验丰富的猎手指导,日子也能勉强维持。 十几桿枪同时射击,不管是狐狸还是熊羆,只要不提前逃窜,都难以逃脱。 然而,这次丟的猪不是野猪,而是人工饲养的家猪。 在物资匱乏的年代,人们更喜欢肥膘厚、脂肪含量高的家猪, 而不是皮糙肉厚、瘦肉率高的野猪。 再加上“盗窃集体资產”这一罪名,林场干部们怒火中烧, 下定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出偷猪的人。 当时,大家都默认这头猪是被人偷走的。 为了不打草惊蛇,林场干部想出一个办法: 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实则私下安排人员夜间在仓库蹲守监视。 他们料想,对方第一次作案没被发现,肯定还会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 本以为要等很久才会有新动静,毕竟那可是一整头猪, 哪怕猪被处理得只剩纯肉和骨头,也有两百多斤,一家三口敞开吃,都能吃一个月。 然而,仅仅过去几天,林场又有东西丟失了。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有人目睹了那个“小偷”,不过, 那傢伙十分警觉,全程没露出丝毫破绽。 第二天,工人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湿透了。 “大爪子!是大爪子!” 那人差点被嚇得精神错乱。 一看这情形,林场干部们心里直犯嘀咕,在山里长大的人, 没人不知道山大王的威名,这丟失的东西,原来是山里的“神明”所为。 山大王下山,那是多年难遇一次的稀罕事。 在確认是山大王作案后,林场干部们一下子慌了神。 要是遇到熊瞎子或者狼,还好办,派几个猎户追踪, 每人拿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倒也能应对,可这次是老虎。 林场干部询问手下猎户,眾人一听是山大王, 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纷纷表示打死也不敢进山去招惹。 这不是愿不愿意尝试、有没有集体荣誉感的问题,这分明是去送死,傻子才会去。 “不行就算了,难道还能强逼不成?” 林场那边连夜把仓库里的肉转移了位置,反正天寒地冻, 隨便找个地方埋起来,效果也差不多,大不了回头吃的时候多清洗几遍。 大家都以为,山大王吃了东西就会离开,没想到这老虎像是犯了倔脾气,赖著不走了。 见仓库没东西吃,它就开始袭击牛马。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牛马可比人金贵,以往少一只都得调查、记录、报备,更別说一连少了好几只。 至於如实上报,林场干部担心上级怪罪,不敢轻易匯报。 能力不行就是能力不行,扯什么山大王,你这干部能干就干,不能干赶紧腾位置,这年头可不缺想当干部的人。 第185章 吃到瓜了 眼瞅著局面逐渐失控,林场干部凑了笔钱,把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手都请了过来。 “当时我们6个人在林场蹲守了整整10天,白天休息,晚上警戒, 零下二三十度,为了避免暴露,连火都不敢生,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不容易。” 朱爷爷言语中满是感慨。 王喜栋忍不住问道:“朱爷,那最后是怎么解决山大王的? 我听说是黄老炮开枪打死的,有这回事吗?” 听到这话,朱爷爷面露纠结之色,沉默许久,他长嘆一声: “我跟你们说,这事可別往外传,省得惹麻烦,都给我烂在肚子里,明白不?” 夏长海与王喜栋对视一眼,然后点了点头,一般说这话,背后都藏著些难以言说的秘密。 “其实宋明远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叫宋明阳。当时打死老虎的不是宋明远,而是宋明阳!”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啥? 打死老虎的不是宋明远,而是宋明阳? 夏长海瞪大了眼睛,他从前可从未听说过此事。 “外面都传是黄大哥击毙的老虎,难道……”夏长海欲言又止。 朱爷爷摇摇头,“你別瞎琢磨。这份荣耀宋明远也不想要, 这是林场的安排,算是一种补偿。对,因为宋明阳当场就死了!” 说到这里,朱爷爷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 “我们6个人,分成三组,在三个地点设伏, 宋家兄弟打头阵,我和秦老狗在左边,另外两人在右边。” “秦爷当时也在?” 王喜栋有些惊讶,没想到秦爷也参与其中。 朱爷爷没理会王喜栋,继续说道:“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那老虎明明是从北边山上下来的,我和秦老狗怎么就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说到此处,朱爷爷脸色阴沉,似乎想起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 “直到马开始嘶鸣,我们才发现老虎已经悄悄靠近,那时候,老虎离宋家兄弟不到15米!” 不到15米? “那不是近在眼前吗?” “谁说不是呢,就在眼皮子底下,愣是没人察觉。 当时宋明远应该也慌了,那么近的距离,他第一枪居然打偏了……” 夏长海暗暗点头,16號掛管猎枪本就是散弹枪,装的是铅弹, 这种情况下打偏,说明他是真的慌了。 “其实他不开枪还好,那大爪子的目標一直都不是我们,而是那些马。 可这一枪响,惊到了老虎,哪还有好果子吃? 最后的结果你们也知道了,他哥哥宋明阳为救宋明远, 脖子被老虎咬伤,而宋明远趁著这个时机,一口气连开8枪” “事情发生后,作为补偿,林场把这份功劳安在了宋明远头上,还给他爭取到了一个职工名额……” 听到这里,夏长海终於明白,之前朱爷爷听到说宋明远击毙老虎时,为何会露出那种神情。 原来这份“战绩”並非靠真本事,而是用他亲哥哥的命换来的。 也难怪这么多年过去,宋明远打死老虎这件事一直没怎么宣扬,背后竟有这样的隱情。 饭后,夏长海与王喜栋从朱爷爷家出来。 “老大,现在怎么办?照朱爷说的,这十里八乡,没人能对付得了山大王。 时间太久远的事没什么参考价值,那些老猎人早不在人世了, 最近的这次猎杀又证明了常规方法行不通。” 无论如何,再度让他人踏入白白送命的险境是绝不可行的,这显然脱离了现实的轨道。 回溯往昔,林场之所以能够成功应对那只老虎,关键在於老虎主动將目標对准了林场。 彼时,朱爷爷他们只需在原地巧妙设伏,以轻鬆閒適的姿態等待老虎自投罗网即可。 然而,当下的情形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不再具备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 若要谈及深入大山腹地与老虎展开“野外作战”, 光是在脑海中想像,便足以让人觉得这是极不切实际的想法。 夏长海直言不讳地表示,自己尚且渴望多享受几年生命的美好。 打猎的方式大体上可归结为两种:打围与打狗围。 但经过一番审慎的考量,这两种方式对於对付眼前的这只老虎而言,都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在人员配置和火力配备都相对有限的状况下,要想对付像老虎这样的大型食肉动物, 设置陷阱成为了唯一具备可行性的办法。 就如同夏长海先前所採用的对付猪獾和熊羆的手段一样。 实践已然证明,传统的打猎方法在面对这只老虎时,根本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猎犬在打猎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尤其是在面对老虎时, 打狗围这种方式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外界一直流传著一种说法,声称虎骨製品具有让狗退避三舍的功效。 也就是说,倘若身上佩戴著用老虎骨头製作的饰品,狗便会心生畏惧,不敢靠近。 夏长海在前世曾经对此说法进行过验证,结果发现这种说法並不完全准確。 狗对於虎骨的確会表现出一定的敏感度,但具体的效果会受到虎骨饰品製作工艺和存放时间的影响。 经过特殊工艺处理或者年代较为久远的虎骨饰品,对於狗而言几乎不具备任何威慑作用。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鲜的虎骨製品却能產生显著的效果。 不过需要明確的是,狗对虎骨製品不敏感,並不意味著它们对活生生的老虎也不敏感。 事实上,当猎狗在野外嗅到老虎的气味,无论是尿液、粪便还是血液的气味,都会嚇得浑身发抖。 这並非夸大其词,而是真实发生的情况,猎狗往往会被嚇得完全无法动弹。 既然猎狗都已经嚇得不敢行动,那么打狗围这种方式自然也就行不通了。 与內心纠结不已的王喜栋不同,夏长海的心態已经发生了显著的转变。 在前往朱爷爷家之前,他还满脸愁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而如今,他反而变得镇定自若,展现出了从容不迫的气度。 面对王喜栋的询问,夏长海轻轻摇了摇头,语气淡然地说道: “既然依靠他人不可行,那我们就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第186章 试试古法猎虎 自己想办法? 王喜栋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光亮,急切地问道: “老大,你是不是已经有主意了?” “目前还不能確定这个办法是否可行,不过如果採用我的办法,前期需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 “而且,仅仅依靠我们两个人,人手方面实在是不够充足。” 夏长海在前世並没有太多正经的打猎经歷,更不用说猎杀老虎了。 其中一个原因是法律的规定,老虎作为保护动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严格的保护。 另一个原因则是老虎的数量极为稀少,运气不佳的话, 在山林中待上一整年,也未必能够遇见一只。 相比较而言,像猪獾这类动物就常见得多了。 如果没有明確的目標,那么实践也就无从谈起。 不过,虽然没有亲身经歷过猎杀老虎,但夏长海也並非完全一无所知。 就像人们常说的,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夏长海虽然自己没有亲自打过老虎,但曾经听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户讲述过一种独特的猎虎古法。 按照这种方法,即使不用枪,也有可能活捉老虎,而且据说危险性相对较低。 第一次听到这种方法时,夏长海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太过离谱。 “別再吹嘘了,再吹就完全脱离实际了。” “不用麻醉枪怎么可能活捉老虎?你该不会让我拿板砖去砸吧。” 古往今来,能够与老虎搏斗的人少之又少, 武松算是其中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真是假,至今仍无从考证。 再者,人家武松是把老虎打死了,而不是活捉。 眾所周知,活捉老虎的难度要比打死老虎大得多。 在没有直升机、吉普车和麻醉枪的情况下,还想活捉老虎,这听起来简直像是在开玩笑。 然而,当夏长海听完老猎户的详细讲解后,当场陷入了沉默。 这种方法究竟是否可行,没有人亲自尝试过,所以谁也无法確定。 但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它確实具备一定的可行性。 在前世无法验证的事情,在这辈子不妨大胆地尝试一下。 想到这里,夏长海也不禁感到有些兴奋。 毕竟,他们面对的可是山林中的王者。 “走,我们先去寻找合適的人来帮忙。” 猎虎绝非小事一桩,必须找到可靠的人来协助。 首先,要找的是值得信任的人。 从理论上来说,使用这种方法的危险係数较低, 但进山打猎本身就充满了不確定性,面对凶猛的野兽,谁也无法保证绝对不会发生意外。 现实中,有人仅仅是抓两只小黄鼠狼就摔断了腿,还有人在下夹子时不小心掉进了山缝里。 一旦进入山林,任何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更何况,这次他们面对的是老虎这样的猛兽。 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除此之外,参与猎虎的人还必须具备足够的胆量。 像那种一见到熊瞎子就嚇得腿软的人,夏长海是绝对不敢让其参与的。 带著这样的標准,夏长海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赵二溜家。 赵二溜看到夏长海一身进山打猎的装扮,先是露出了欣喜的表情,隨后又显得有些迟疑。 “兄弟,你吃饭了没?” 夏长海一眼就看出了赵二溜心中的顾虑,於是没有和他绕弯子,直接去找杨玉凤。 猎虎这件事意义重大,於情於理都不能瞒著杨玉凤。 如果杨玉凤不同意,赵二溜肯定不会参与其中。 毕竟,杨玉凤怀有身孕,肚子里的孩子才是最为重要的。 令夏长海感到意外的是,杨玉凤听完他的计划后,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 “长海,我相信你,你做事我放心。” “你既然这么说,肯定是有把握的,刚好让这死鬼出去闯荡闯荡,他整天在家念叨,我都快烦死了。” 杨玉凤狠狠地瞪了一旁竖著耳朵偷听的赵二溜一眼。 “你就放心吧,我保证把他平平安安地带回来。” “到时候让赵哥吃点虎肉补补身体,吃了虎肉,保准能生个大胖小子!” 这句话让杨玉凤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儘管现在人们的观念已经有所转变,但在那个年代,头胎生男孩仍然是很多家庭的期望。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2000年之前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一点很多女性自己都默认了。 如果谁家头胎生了女孩,当妈的自己都会觉得面子上不好看。 “听到没,你要是不听指挥,让老虎跑了,你儿子可就没指望了!” 赵二溜连忙赔著笑脸说道:“哪能啊,到时候兄弟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对此,夏长海只是淡淡一笑。 他当然知道生男生女是由基因决定的,並不是吃虎肉就能改变的。 不过,他这么说也是为了让杨玉凤能够安心。 杨玉凤刚才的话给足了他面子,他自然不会辜负这份信任。 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如果不是为了赵二溜,杨玉凤一个孕妇怎么会同意他去猎虎呢? 上次猎猪獾的时候,杨玉凤就帮了不少忙。 不过,夏长海还有一点没有说出来。 在远东地区,有一个民间说法,认为孕妇吃虎肉,生出来的宝宝不容易生病,而且还会长得又高又壮。 和赵二溜商量好之后,夏长海又去找了秦爷和李浩然。 没错,他打算把秦爷也拉进来一起参与猎虎。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秦爷这么大年纪了,还依然在山上打猎,想必一定积累了不少丰富的经验。 一听说夏长海要去对付老虎,秦爷比任何人都要兴奋。 根本不需要夏长海去劝说,他自己就嚷嚷著如果不带他去,就要和夏长海绝交。 那股子劲头,让夏长海都感到有些惊讶。 至於为什么喊了李浩然,却没有喊舅舅李旺,原因其实很简单。 夏长海担心李旺会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爹妈。 夏长海觉得自己有把握能够全身而退,但別人不一定会相信。 毕竟,他们面对的是老虎,山里最厉害的角色。 別人躲都来不及,夏长海却要主动去招惹,在旁人看来,这简直就是去送死。 第187章 忠诚的猎狗会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保护主人。 如果让父母知道了这件事,免不了又要费一番口舌去解释。 夏长海可不想浪费那个时间。 等人员都聚集齐了,新的问题又隨之出现了: 上哪里去找能够追踪老虎的猎狗呢? 从理论层面来讲,老虎威风八面,猎狗嗅到它的气味, 往往会嚇得止步不前,毕竟老虎的威慑力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然而,这並不意味著猎虎就不需要猎狗的协助。 恰恰相反,除非老虎自己送上门来,否则在茫茫山林之中, 如果没有猎狗帮忙追踪,猎人根本难以寻觅到老虎的踪跡。 大家都清楚,在食物链中,生物所处的层级越高,其活动领地就越为广阔。 一座山或许能够养活几十头野猪,但却难以维持一只老虎的生存。 一只成年老虎的狩猎范围,至少横跨十几个山头。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发现老虎的踪跡,必须依靠猎狗出马进行追踪。 虽然盲目搜寻也並非完全不可能,但在追踪这方面,其他手段实在是比不上猎狗的专业性。 夏长海前世也没有干过追踪老虎这种性命攸关的事情,如今对此是毫无头绪。 此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那就是安全因素。 带著猎狗追踪老虎,即便猎狗內心再怎么害怕,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在关键时刻也会冲在前面,为猎人爭取宝贵的逃生时间。 一只忠诚的猎狗,绝不会让主人在自己面前遭遇危险,它会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保护主人。 这正是猎狗的可贵之处。 可现在的难题是,哪家的猎狗有足够的胆量去追踪老虎呢? 王喜栋提议道:“要不试试青龙吧,我看它胆子挺大的。”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这可不是胆子大小的问题。” “就算胆子再大,不认识老虎也无济於事。” 对於猎狗而言,最关键的能力是能够识別猎物,这也是人们挑选猎狗的重要標准之一。 在现代打猎活动中,判断一条猎狗优劣的標准之一,就是看它能够识別几种猎物。 一般的猎狗,能够认出野兔、黄大仙、松鼠之类的几种猎物,就算是不错的了。 而优秀的猎狗,几乎能够识別山里所有的猎物。 这並非易事,要让猎狗识別猎物,不仅需要让它熟悉猎物的气味, 还需要通过实战训练,这样才能让猎狗形成条件反射。 否则,猎狗就算闻到了猎物的气味,也只会流口水,根本不知道去追捕。 如果是其他猎物,在附近的乡村里寻找,总能找到能够识別的猎狗。 青龙是一条不错的狗,但还算不上顶尖水平。 远的不说,之前周国民主死掉的那只紫细串子,就比青龙厉害得多。 在行家眼里,猎狗是否优秀,一眼就能看出来,即便对其进行包装吹嘘,也无法掩盖其真实水平。 可即便如此,附近乡村也没有听说谁家的猎狗能够识別老虎。 夏长海思索了半天,依旧是毫无头绪。 夏长海无奈地说道:“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回去问问爹妈吧,他们见多识广, 认识的人也多,多些时间去劝说,说不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可夏长海与王喜栋刚回去没多久,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就登门了。 “宋大哥!”夏长海看著拎著礼物的宋明远,心中不禁感到有些诧异。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和王喜栋刚从朱爷那儿得知宋明远的事情,这主角就找上门来了。 难道是有人偷听了朱爷院外的谈话,然后通风报信? 但仔细想想,这似乎也说不通。 朱爷只不过是把当年的事情敘述了一遍,並没有说什么坏话,就算要兴师问罪, 也应该是林场的人来,毕竟当年是他们压下了伤亡事故。 不管怎样,来者皆是客,夏长海还是热情地招呼宋明远坐下。 李驍娟虽然不认识宋明远,但听到夏长海一口一个“宋大哥”地称呼, 也就没有多问,忙著倒茶、摆水果盘,之后便出去了。 夏长海看著宋明远带来的礼物,有黄桃罐头、红小包等,这些东西都不便宜,估计每件至少要5块钱以上。 两家並没有什么亲戚关係,这样的礼物已经算是相当丰厚了。 要知道,在这山里头,赚钱並非易事,这些东西得费不少钱呢。 宋明远只是摇了摇头,神色显得十分凝重。夏长海看出他有事要说,便开口说道: “宋大哥,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我能帮得上的一定帮忙。” 宋明远咬了咬牙,说道:“那好,我就直说了。我听你姐夫说,你在山里撞见老虎了?” 在他们那里,“石虎子”是老虎的俗称。 夏长海知晓当年的事情,明白宋明远为何会这样称呼老虎,於是便点了点头。 在山里撞见老虎,本来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宋明远接著说道:“能不能带我去老虎出现的地方?” 夏长海一听,立刻就明白了宋明远的意图。 上午自己刚说撞见了老虎,下午他就登门拜访,显然是想要报仇。 看到夏长海脸色有些异样,宋明远以为他不愿意,连忙说道: “你只要指个方向就行,我自己去,不会靠近你的。” 说著,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自己也清楚这个要求有些过分。 在打猎的规矩里,要是在山里发现了老虎的踪跡, 不管当时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刻折返,如果在路上碰到其他猎人, 还需要互相通气提醒,这一切都是为了確保安全。 在老虎面前,普通人和猎人並没有太大的差別,不过是多挨几下爪子的区別罢了。 可宋明远明明知道山里有老虎,还想拉著夏长海去冒险,若不是有著血海深仇,他也不会如此执著。 夏长海和他之前並没有什么交情,这也是宋明远带著厚礼上门的原因。 看到夏长海没有回应,宋明远不禁有些黯然神伤,起身说道: “老弟,是我这个要求太过分了,就当我没来过吧。” 说完,便准备转身离开。 第188章 对付老虎需要活诱饵 “稍等,宋大哥!”夏长海嘴角扬起笑意,“谁说我不乐意呢?” 宋明远神情一怔,语气中满是惊喜:“你愿意带我去?” “你儘管放宽心,到时候你只需指个方向,我带著猎狗,不会出什么差错。” 原本以为毫无希望的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宋明远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畅快起来。 “带狗?”夏长海关注的点与宋明远有所不同。 “宋大哥,你有能辨別老虎的猎狗?” “嗯,有一只。”宋明远下意识地回应道。 “那可太好了!”夏长海满脸都是惊喜之色。 刚刚还在为猎狗的事情发愁,这下好了,有人主动送来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宋明远伸手摸了摸脑袋,心中有些疑惑,自己刚才也没说什么特別的话呀,夏长海怎么会这么高兴呢? 难道是自己说错话了? 夏长海按捺住內心的喜悦,开口问道: “宋老哥,你打算用什么办法对付老虎呢?有没有什么特別的手段?” 宋明远摇了摇头,眼神之中充满了仇恨。 夏长海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上午才撞见老虎,下午就找上门来,这么短的时间里,能想出什么高明的办法呢? 不过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一门心思想著復仇罢了。 “宋老哥,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你要是就这么衝上去,简直就是去送死。” 夏长海心里清楚,宋明远对付老虎,估计也就只会用“老三招”:放狗、围堵、开枪。 打其他猎物是这个流程,打老虎也不例外。 就算是打熊,也是先放出猎狗去追,然后再进行围堵。 过程虽然有些曲折,但本质上没有变化。 可要是用这老三招去对付老虎,那肯定是行不通的。 夏长海虽然没有亲自带著猎狗猎过老虎,但见过类似的场景。 前世的时候,他和几个生意伙伴去远东边猎熊,原本想著转一圈就回去,结果到狩猎地的当天就出了事儿。 朋友带去的12只猎狗,一开始还活蹦乱跳、兴奋不已,可一个小时之后,除了一只西班牙獒犬,其余的全都死了。 那些猎狗比夏长海现在的青龙要强得多,其中有一只曾在猎人没有插手的情况下, 以一死四伤的代价,成功狩猎了一只400多斤的亚洲黑熊。 然而,面对东北虎,它们连10分钟都没撑过去,准確地说,是7分22秒。 这是事后通过无人机录像得知的。7分多钟的时间里,11只猎狗,平均每40秒就丟了一条命。 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东北虎竟然如此强大。 这已经不是实力悬殊的问题了,双方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事后夏长海去了现场查看,还参与了解剖猎狗的尸体,发现多数猎狗的死因是脊椎断裂或者內出血。 通过这些线索,大致可以还原当时的场景:12只猎狗应该是无意间遇到了东北虎, 在距离那么近的情况下,它们没有选择逃跑,而是主动发起了攻击。 不得不说,这些猎狗很聪明,也很有经验,它们自动分成了三组, 一组在正面进行牵制,一组负责骚扰,还有一组从背后发起攻击。 它们的默契程度,比周国民主的狗帮还要厉害。 可即便如此,整个狩猎过程还是简单得让人害怕,简直就像是一场屠杀。 老虎在速度、力量和凶残程度上,全方位地碾压猎狗。 要不是那只西班牙獒犬见势不妙跑掉了,12只猎狗就全都会死。 “宋大哥,你可千万別衝动,用老办法打老虎,根本行不通。” 停顿了一下,夏长海接著说道:“你就信我的话,咱们一起合伙干。” 宋明远有些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不瞒你说,我本来就打算对付那只老虎,现在就差能识別老虎的猎狗了。” 宋明远想都没想就说道:“用我的猎狗!我什么都不要,只要那老虎死!” 其实,作为一名老炮手,宋明远有办法搞到打老虎的工具,但他为了给大哥报仇,已经被仇恨折磨了很多年。 他曾经发过誓,只要在山里发现老虎的踪跡,就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弄死它,哪怕是用自己的命去换。 前段时间他没帮林场打標,就是回老家悼念大哥去了,林场的干部都知道这件事,也没有阻拦他。 如今听说有老虎出没,他怎么能忍得住呢? 夏长海了解宋明远的故事,知道他说的都是真心话,但现在还不是衝动的时候,毕竟老虎的行踪还不確定。 夏长海说道:“宋老哥,你有什么需求儘管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 宋明远见夏长海愿意合伙,也看出这个年轻人脑子灵活、性格稳重, 既然夏长海都这么说了,肯定有一定的把握,总比自己盲目衝动要强。 “行,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夏长海说:“宋大哥,你多准备几把56式半自动步枪,有个五六把就行,不一定会用上,但要以防万一。还有油锯和大斧,也得借用一下。” 宋明远点头说道:“行,这没问题。” 作为林场保卫科科长,弄几把步枪不是什么难事,林场每年都会备著枪,子弹也有不少。 至於油锯和大斧,林场这类工具最多了,跟仓管员打个招呼,用完之后还回去就行,没人会不给面子。 “好,宋大哥你回去等我的消息,我准备好之后就通知你。” 送走宋明远,夏长海心里轻鬆了不少。 宋明远的到来,一下子解决了猎狗、枪械、工具等大问题。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诱饵,准確地说,是活物诱饵。” 老虎是顶级的狩猎者,不像野猪、狼那样会吃腐肉, 它们饿了就会自己去狩猎,山林对於它们来说,就像是自家的粮仓。 这也是朱爷说一开始林场没发现老虎偷吃猪肉的原因,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夏长海遇到的那只老虎,吃的是刚宰杀的老母猪, 老虎对於新鲜又容易获取的猎物,是不会放过的。 第189章 这次不收山货,要收活物。 “我去屠宰场买活猪,人家肯定不会卖,而且马上就要过年了,价格也贵。 看来只能自己进山去抓,或者从乡亲们那里想想办法。” 很快,夏长海心里就有了主意。 次日 寧夏村的村口。 乡亲们看著那桌子、小黑板还有秤,莫名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曾经有一段时间,夏长海收山货的时候,场面好像也是这样的。 不同的是,上次在现场张罗的是夏长海、王喜栋和赵二溜。 而这一次,换成了夏长海的表弟李浩然和赵二溜。 “赵哥,又有新的营生啦?” “是啊,山河。难不成又是要收山货?” “上次收的山货都已经卖光啦,再收就得等到明年咯。” “老赵,这次是谁来收货呀?” “是你收,还是夏长海收?” 自赵二溜那次上山救人之后,村里当面喊他“二溜”的人就寥寥无几了。 年轻一代都一口一个“赵哥”地叫他,年长些的人也开始称他“赵山河”或者“老赵”。 就连杨玉凤在村里走路时,都能昂首挺胸了。 这一切自然源於她对夏长海满心的感激。 那种常年被人在背后议论的酸楚滋味,只有亲身经歷过的人才能深刻体会! 望著围拢过来的人群,年轻的李浩然脸上露出一丝侷促与慌张,他此前从未经歷过这样的场面。 一时间,他的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別担心,有你赵哥在!” 赵二溜拍了拍李浩然的肩膀, “去,把要求写在小黑板上,这边『七四三』的事儿交给我来处理。” “知、知道了,麻烦赵哥!” “这有什么麻烦的,夏长海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 赵二溜胸脯一挺,以往看惯了夏长海威风模样的他,此刻也不自觉地模仿起夏长海的架势。 “都过来看看,夏长海兄弟又来给大家送福利啦!对,就是送福利!” 赵二溜觉得从夏长海嘴里无意间说出来的这个词,特別带劲。 “这次不收山货,要收活物。” 活物? 眾人一愣,心里疑惑:啥活物?? 见大家不明白,赵二溜指了指小黑板,说道: “自己看吧,要求都写在上面呢。” 此时,李浩然已经把夏长海事先交代好的內容写在了小黑板上。 不得不说,这小伙子生得五大三粗,字却写得颇为秀气。 “野兔,3毛一斤。 狍子,5毛一斤。 野猪,8毛一斤。 ……” 別看这些价格乍一听不算高,但別忘了,夏长海要的都是活物。 这就意味著,这些猎物都是带皮称重的! 猎人进山打猎,不管猎到什么猎物,第一时间都得给猎物放血。 一来,猎物死后,如果不及时放血,肉就会发臭。 二来,猎物並不是所有部位都能吃。 心肝肺等內臟,在后世或许还能值些钱,但在这个肥肉比瘦肉金贵的年代,根本没人看得上这些內臟。 这些內臟本身没什么油脂,做出来的肉吃起来还很柴。 所以,这些內臟自然就成了餵狗的首选! 正常情况下,放血这一套流程下来,猎物的体重至少会下降20%-30%。 也就是说,夏长海看似1元一斤的收购价,实际上差不多相当於1.2元- 1.3元! 这么一算,夏长海给的价钱可就相当高了! 在这年头,山村里的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但能不能挣到钱,那可是另一回事。 野味本来价格就比家养的禽畜低,可夏长海却开出了比家养禽畜更高的价格。 不用多说,乡亲们立马就意识到这其中有巨大的利润! 现在唯一的难题,是活物不好抓! 本来这个时节上山围猎就很困难,更別说要活捉猎物了。 一时间,眾人都有些迟疑不决。 “老赵,非得要活的吗?死的不行吗?” “是啊,实在不行的话,死的价格低一点也行,活的太难抓了。” “山河,你跟夏长海说说,让他活的死的都收唄。” “……” 赵二溜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道: “必须得是活的,这事儿没有商量的余地。” “要是收死的,我在这儿费这么大劲干嘛,直接去集市上买不就得了。” 山里的集市啥东西都缺,唯独不缺野货。 见大家还在犹豫,赵二溜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我说你们还在犹豫什么呢,野猪、狍子不好抓,野兔还不好抓吗?” “这个时节的野兔,一只少说也有三五斤。你们就算一家一天抓一只,那也能挣1块钱!” “运气好点,抓个两三只,那可就能挣好几块钱了。” “反正在家閒著也是閒著,这可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听到最后这句话,眾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对啊,在家閒著也是閒著,又没什么成本,抓到了就能赚钱,抓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而且就像赵二溜说的,抓野兔也不需要什么技术, 老人、妇女、孩子,哪怕是七八岁的小娃娃都能动手去抓。 这不过是跑跑腿的事儿。 正好可以让那些精力过剩的小傢伙消耗消耗体力! 省得他们整天在村子里上躥下跳,四处捣乱。 运气好的话,一天抓个两三只,就能挣好几块钱! 男人上一天班又能赚几个钱呢? 远的不说,就说在林场看窝棚的零工,累死累活一天也就赚个八九毛,还不够买一斤猪肉! 等男人回家后,如果发现老婆孩子每天赚的钱比自己还多,那场面,想想都让人觉得兴奋! 正好年关也快到了,正是用钱的时候,能多赚一点是一点! 给孩子扯块新布做身新衣服也好啊! 眾人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情绪也跟著激动起来。 就在这时,人群后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爷们儿都让让道儿啊。” 眾人回头一看,原来是村西头老吴家的娘儿仨。 徐梦云带著两个孩子,推著一辆小板车。 “这是……狍子?” 狍子,也叫雷尼玛,幼崽走路一蹦一跳的,模样傻愣愣的,所以又被叫做傻狍子。 徐梦云大大咧咧地把小板车推到赵二溜跟前,说道: “老赵,这玩意儿能行不?昨天才打到的,后腿折了。” 说完,她忽闪著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著赵二溜。 第190章 「重量级猎物」,还需要亲自进山狩猎! 这可把赵二溜看得手脚都有些发麻了。 他老赵啥时候怕过事儿……偶尔怕过…… 赵二溜这人就是这样的脾气,你跟他犯浑,他还真不怕。 可你要是跟他客客气气的,尤其是女同志再温柔一些,他就有点没辙了。 “行,怎么不行!” 察觉到人群中一道锐利的眼神射过来,赵二溜深吸一口气,连忙说道, “那个谁,浩然,你来把……算了,还是我来吧。” 李浩然是小辈,再加上赵二溜觉得自己能镇得住场。 他简单检查了一下那只傻狍子的健康状况,確认只是后腿折了。 赵二溜直接把狍子抱起来放到秤上。 “28斤半,算你30斤!” 赵二溜把身子让开,將秤砣给徐梦云看。 狍子从出生到成年,一般也就1- 1.5年时间,30斤的狍子,差不多就是成年狍子的体型。 这只傻狍子不算大,是正常的重量。 “跟你说清楚,我这收货不分公母,也不论大小,狍子一斤5毛,30斤就是15元,行不?” 一听这话,徐梦云想都没想,连连点头。 “行!必须行!” 她生怕动作慢一点,对方就反悔了! 一只傻狍子能卖15元,她这辈子都没做过这么美的梦! 在当下的时代,山林里的野生动物似乎也有了等级的划分。 黑熊可算作一等,野猪属於一等,狍子也位列一等之中。 狍子的肉质偏瘦,脂肪含量较低,除了皮毛之外,其他部位並没有太高的经济价值。 幼年狍子更是如此,几乎很难在市场上卖出好价钱。 一般情况下,山里的村民捕获狍子后,大多会剥下皮毛留著自己使用,肉类则供自家食用。 即便如此,食用时也不敢过量,因为吃多了容易引发上火、便秘等问题。 到那时排便困难,可就麻烦了! 徐梦云一开始抱著试试看的心態,匆匆从家里把原本打算卖掉的小狍子拖到集市。 没想到真的成功卖了出去!而且还卖了15元! 直到从赵二溜手中接过一张十元的钞票和五元的零钱,徐梦云才敢相信这不是梦境。 “太感谢了!真的太感谢了!” 徐梦云笑得合不拢嘴,嘴角几乎咧到了耳根。 有了这15元,今年全家人都能过一个富足的新年了! “称三斤肥猪肉用来包饺子,给两个孩子买两身新衣裳,再给孩子他爹打一瓶白酒……” 徐梦云已经开始琢磨著如何支配这笔15元的“巨额资金”了。 走了一段路后,她突然转过身,喊道:“赵哥。” 拿到钱后態度就是不一样,之前称呼“老赵”,现在改成了“赵哥”。 “怎么了?” “我就想问一下,这次还和上次一样,不限量收购吗?” “收!” 赵二溜以为对方要说什么要紧的事,背后直冒冷汗,好在有杨玉凤在一旁坐镇,他才稳住了心神。 假装擦了擦並不存在的汗水,赵二溜转身对眾人说道: “和上次一样,敞开收购,重复的也没关係。” “不过收购时间不会太长,就这几天。” “想卖的赶紧啊。” “到时候我不收了,你们再拿过来,我可不会要。” 听到这话,眾人你看我我看你,隨后纷纷转身朝家跑去。 有人嫌走路太慢,甚至跑了起来! 此前大家只是听赵二溜口头说起收购山货的事,並没有特別强烈的感觉。 毕竟上山捕捉野兔这种事,听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 有些人虽然心里有些心动,但还是心存疑虑。 然而,当看到徐梦云用一只小狍子换回15元现金时,眾人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要知道,国营单位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五六十元,有些刚入职的新人只有三四十元。 15元几乎相当於半个月的工资了! 关键是这门生意几乎没有成本,不过是山里的野物罢了。 “她能抓到,我也能抓到!” 这个念头瞬间在所有人的脑海中闪现。 面对15元的诱惑,所有人都按捺不住,纷纷行动起来! 赵二溜说收购几天就几天。 上次夏长海收购山货时,就有人没赚到钱,为此懊恼了好几天。 毕竟上次需要的山货大多是秋季採摘的,夏长海突然要货,根本来不及准备。 但这次情况不同,山里到处都是夏长海需要的猎物,就看自己有没有本事抓到了! 不少人上次错过了发財的机会,这次发誓一定要大赚一笔! 如果再错过,恐怕睡觉都会被悔醒! 在深山之中,夏长海並不清楚赵二溜那边的收购进展如此顺利。 他刚布置好捕兽装置不到二十分钟,就捕获了一只小狍子。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原本只打算捕捉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型猎物。 而真正的“重量级猎物”,还需要亲自进山狩猎! 此刻,夏长海正和王喜栋在山里进行“打狗围”(集体猎捕野兽的活动)。 时隔多日,猎狗青龙它们再次进山,显得异常兴奋。 要不是夏长海紧紧拽住狗绳,这些猎狗早就挣脱束缚,狂奔而去了。 即便如此,它们还是围绕著夏长海来回打转,时不时低头在地上嗅探气味。 毕竟,猎狗天生属於山林! 猎狗並没有立即展开追捕。 夏长海先是挑选了一处迎著风向的缓坡,专门选择林场进行过择伐的区域。 林场的伐木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皆伐,即无论树木大小、种类,全部砍伐, 这种方式对森林生態破坏极大,一般用於赶工期或开垦荒地。 另一种是择伐,指在划定的採伐区域內,每隔一段时间, 挑选单株或成簇的、达到一定直径或具备特定特徵的成材树木、过熟林木进行採伐。 近年来,为了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林区大多採用择伐这种方式。 而这类经过择伐的区域,在休养生息一两年后,树木开始抽新芽, 就会成为狍子、大型兽类以及梅鹿等动物的棲息地。 这正是夏长海寻觅的理想狩猎场所。 “老大,你这办法能行吗?” 王喜栋捏著鼻子,满脸嫌弃地看著眼前的小盆。 第191章 喜栋,跟上,咱们抓岗子走。 小盆里装满了橙黄色的液体,还冒著热气。 在这冰天雪地的环境中,按理说看到热水会让人本能地想靠近。 然而,一旦知道这液体的来源,任谁都不会有亲近的念头! 因为这是王喜栋刚刚排泄的尿液! 一旁,夏长海正用布缠绕钢丝套, 一口气缠了好几层,成品看起来有点像某些特殊用途的编织物,重点是既结实又柔软。 “这招肯定管用,別的不敢保证,抓狍子绝对十拿九稳!” “狍子是给猎狗吃的,又不是给你吃的,你嫌弃什么。” “好了,把盆端到那边去,离我远点。” 这招是夏长海前世穷困潦倒时跟一个流浪的人学来的。 方法並不复杂,就是在狍子经常出没的地方,把树枝插在地上,围成一个圆圈。 圆圈的直径不用太大,五六十公分左右即可。 但树枝要茂密,最好交叉插放,而且高度要稍高一些, 確保狍子从外面看不清圈內的情况。 在圆圈上留一个缺口,大小以狍子能轻鬆钻进去为宜。 而尿液就是“诱饵”! 人类嫌弃尿液,但动物並不嫌弃。 恰恰相反,山里的许多野兽还挺喜欢人类尿液的味道! 因为尿液中盐分含量较高,有浓郁的咸味。 山里的野兽获取盐分可不像人类那么容易,能轻鬆在商店买到。 它们为了摄取足够的盐分,会通过吃土、舔舐悬崖上的硝石、啃食树皮等各种方式。 对它们来说,盐分和水一样重要! 所以,只要狍子闻到人尿的气味,就会跑过来舔舐。 这也是野营时,尿液不能靠近帐篷的原因。 在野外,即便是原本安全无虞的露营地, 一旦尿味过於浓重,反倒可能招致肉食性野兽的注意。 当诱饵和陷阱都布置停当,夏长海要做的便是把钢丝套放置在缺口之处。 如此一来,只要狍子低下头去舔舐尿液,就必定会被钢丝套牢牢套住。 至於在钢丝套上缠绕布这一做法,主要是担心会將猎物直接勒死。 毕竟,夏长海需要的是活的猎物。 捕捉傻狍子是为了给“大爪子”准备食物,这也是此前他让王喜栋別嫌弃的缘由。 反正都是给动物吃的,没必要过於讲究。 將隨身携带的三个钢丝套都布置好后,夏长海抬头仔细审视了一番周围的环境。 此时,南面朝向太阳,北面背向阳光,不適宜在阳面行走。 几乎所有动物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都会跑到阳坡去晒太阳,好让身体儘快暖和起来。 这就使得在这段时间里,动物的活动集中程度要高於一天中的其他时段。 清晨进入山里进行“打狗围”(一种狩猎方式),要是没带上猎狗,那恐怕就要白费力气了。 夏长海牵著猎狗,和王喜栋一起向南走了大概一里地, 翻过两道山岗,直到看到一棵生长在秋水塘中的核桃树。 野猪最喜欢在秋水塘附近活动,更不用说那里还有那么多野核桃了。 这处环境比上次猎熊的核桃岗还要理想。 夏长海没有过多犹豫,立刻解开了狗绳。 摆脱束缚的青龙等猎狗,一开始兴奋地抖动了一阵身体,可隨后就没有了之前的活跃劲头。 它们全都围在夏长海与王喜栋身边,耳朵高高竖起,眼神里满是警惕的神色。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不但不紧张,心里反而觉得踏实。 猎狗的表现说明,这附近猎物的气味十分浓烈。 要是遇到威胁,它们不会有这种反应。 夏长海吹了声口哨,让猎狗跑到前面去。 “喜栋,跟上,咱们抓岗子走。” 夏长海肩头一耸,把背后的56式半自动步枪往前一甩,端在了手中。 不管能不能派上用场,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 王喜栋同样抽出偃月刀,紧紧跟在夏长海身后。 没走多远,王喜栋就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问道: “老大,咱们为啥要抓岗子走啊?” 作为在山里长大的孩子,王喜栋知道抓岗子走,说白了就是沿著山脊樑行进。 在他的认知里,走山脊樑主要是为了节省体力, 毕竟山脊的路相对平坦,不像上坡下坡那样耗费力气。 而且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样走距离也更近。 可眼下是在进行打狗围,又不是赶路,这个时候抓岗子走,不就等於把猎物都放走了吗? 毕竟他们在高处,猎物却都在两边的山坡上,这距离可不近。 夏长海清楚王喜栋没多少打狗围的经验,对这些门道了解不多,於是耐心地解释道: “要是单纯打猎,確实不该抓岗子走,但咱们现在是打狗围,得儘量居高临下。” “但打狗围就不一样了,喜栋,你现在往下看,能看到什么?” 顺著夏长海所指的方向望去,王喜栋看了好一会儿,有些摸不著头脑地说: “就看到那棵核桃树啊……” 夏长海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我们看不清下面,下面那些畜生同样看不清我们。” “可猎狗不是靠眼睛追捕猎物,它们靠的是鼻子!” “咱们抓岗子走,不管哪个坡面上有猎物,猎狗都能迅速衝下去。” 稍作停顿,夏长海接著说道:“而且抓岗子走还有个好处。” “就是猎狗从岗子上往下冲,野猪受到惊嚇,肯定会往对面山坡跑, 这冰天雪地的,路面又滑,它跑起来就费劲,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这样咱们撵十次,至少能追上八次。” “可要是从野猪下方往上撵,野猪先上坡,翻过山岗后再往下冲, 借著那股衝劲,再冲向对面,猎狗十有八九追不上。” “那些畜生一旦跑起来,没跑出三五里地,是不会停下来的。” “不是所有畜生都像傻狍子那样,跑一阵还会停下来往后看。” “野猪也好,熊瞎子也罢,一旦受到惊嚇,那就会拼命奔跑。” “到时候,就算是人带著猎狗,也追不上。” “就算追上了,要是没有猎人及时跟上,也抓不住!” 夏长海这一番话,说得王喜栋一时语塞。 第192章 「咬人的狗不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他原本还觉得自己跟著夏长海见识过不少大场面, 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如今才意识到,自己还差得远呢! 暂且不说夏长海对王喜栋的教导,走在最前面的青龙左嗅右闻,这边闻闻,那边嗅嗅。 突然,一阵微风吹来,青龙停下脚步,鼻子不停地抽动。 汪~ 它扭头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心领神会,一声令下:“追!” 剎那间,青龙窜了出去,其他四条猎狗也紧隨其后。 或许是因为青龙没有吠叫的缘故,这次四只帮狗也格外安静, 只是埋头猛跑,没有像往常那样大声吠叫。 看到这种情形,夏长海暗暗点头。 这段时间虽然没带狗上山,但他也没閒著,让猎狗闷声奔跑就是训练成果之一。 猎狗在追逐猎物时吠叫,除了嚇唬猎物,更重要的是方便猎人確定位置。 猎狗的速度比人快得多,要是不发出点声响,猎人很容易跟丟。 但也不是所有情况都得依靠猎狗的叫声来定位猎物。 就像现在,他们居高临下,猎物只要一动,位置一目了然! 在这种情况下,猎狗闷声奔跑反而比大声吠叫更具优势! 藉助下坡的衝劲,等猎物察觉到不对劲时,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等以后青龙它们熟悉了这种模式,能够自由切换状態,狩猎效率起码能提高三倍! “咬人的狗不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人都难以防备,更何况山里的那些野兽? 夏长海已经开始朝著把青龙它们培养成世界顶尖狗帮的方向努力了! 前世就一直有这个想法,却始终没有机会实践, 如今夏长海就想验证一下,纯粹由中华田园犬组成的狗帮,一样能够躋身世界顶尖行列! 夏长海和王喜栋顺著狗的脚印,不慌不忙地跟著。 他们知道猎物就在秋水塘下方,猎狗这次追得紧,猎物肯定跑不远,也就不著急。 事实也的確如此,仅仅五分钟后,就听到岗子下方传来一声狗叫,是青龙的叫声。 紧接著,狗吠声此起彼伏! 头狗叫了,帮狗才会跟著叫! 夏长海仔细听了听,確定声音传来的方向没有变化,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很明显,是猎狗把一群猎物围住了。 “走!” 深冬之际,大雪封堵了山峦,三四公分厚的积雪將世间万物尽数遮掩。 幸得还有一条由野兽踩踏而出的小径。 小径宽度有限,却足够两人並肩而行。 当夏长海与王喜栋抵达现场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紧张的画面: 以青龙为首的五只猎狗,正將一群野猪团团围困。 这群野猪的规模著实不小。 其中有两只公野猪,六只母猪,还有十余只幼猪。 两只公野猪露出锋利的獠牙,不断摇晃著头颅, 口中发出呼嚕呼嚕的声响,警惕地注视著眼前的猎狗。 野猪並非完全的群居动物,尤其是公野猪, 平日里大多独来独往,唯有在发情期才会加入猪群。 一旦完成繁殖任务,它们便会离开群体。 当然,公野猪保护幼崽的劲头十足。 两只公野猪將幼猪尽数护在身后,与猎狗对峙著。 野猪的攻击力虽不及黑熊,但那几十厘米长的獠牙,也足以让猎狗命丧黄泉。 因此,猎狗只是在周围试探、吠叫,並未贸然发起攻击。 然而,当夏长海和王喜栋赶到现场后,局势发生了变化。 和山里的所有野兽一样,野猪对人类心存畏惧,且能辨认出人类的存在。 通常情况下,它们对人类总是敬而远之。 基因里的本能告诉它们,人类这种两足动物极其危险。 事实上,除了老虎和黑熊,几乎所有野兽见到人类的第一反应都是逃之夭夭。 但此刻的情形不同以往。 正值繁殖季节,又有五条猎狗围困。 若猎人不出现,它们的反应难以预料,逃跑、反击、对峙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但只要猎人现身,公野猪的反应基本只有两种:衝锋或是逃跑。 两只公野猪发出疯狂的嘶吼,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布满血丝, 心臟剧烈跳动,血液瞬间涌遍全身。 此刻,即便面对天敌,它们也有拼死一战的决心。 然而,下一秒。 嘭嘭! 夏长海抬手便是两枪。 公野猪內心的os(內心独白)或许是:你这人不讲武德! 有本事一对一较量啊,用枪算什么本事?! 不过,上面这些纯属夏长海的想像,山里的野兽惧怕枪声却是不爭的事实。 枪声响起,鸟兽皆惊。 而且夏长海开枪的时机恰到好处。 倘若公野猪已经发起衝锋,热血上头,那股子狠劲儿不发泄出来,即便丟了性命也不会停下。 要想嚇退它们,就得在其发动衝锋之前出手。 受到惊嚇的公野猪,心中的怒火瞬间被恐惧取代。 它们顾不上母猪和幼崽,转身撒腿就跑。 六只母猪的反应也大致相同,不顾一切地朝著不同方向逃窜。 母猪都跑了,幼猪更是惊慌失措。 一时间,整个猪群乱作一团,四处奔逃。 而猪群的混乱,再加上枪声的威慑。 青龙等猎狗立刻发起了总攻! 猎狗与猎人不同,它们不在意猎物的大小,也不分公母,只关注能否抓住猎物。 若只有一只猎物,倒还好说。 但眼前有近二十只野猪,选择可就多了。 黑豹最为机灵,一眼就盯上了一只半大的幼猪。 这只幼猪看起来不过三四个月大,体重百来斤左右。 幼猪哪里敢与猎狗对抗,满脑子只想逃跑。 然而,每次它转身,黑豹就追上去咬。 更確切地说,是咬它的屁股。 幼猪尚未完全发育,只能被咬得嗷嗷直叫。 屁股被咬虽然不至於致命,但也疼得钻心! 它一转身就被咬,再转身还是被咬,几口下来,幼猪瘫坐在地上,半步都不敢挪动! 大白和小白体型较大,是猎狗中的佼佼者。 它们没看上幼猪,而是盯上了一只老母猪。 在这五只猎狗中,论凶狠程度,唯有青龙能与大白、小白比肩。 而大白和小白比青龙更擅长锁喉。 第193章 这么好吃的东西餵狗,实在太可惜了 老母猪没有獠牙,攻击手段唯有靠鼻子拱, 这对付体型小一些的猎狗或许还行,但面对大白和小白,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只两个回合,老母猪的两只耳朵就分別被一只猎狗咬住。 大白和小白毫不留情,猛地往下一拽。 直接將老母猪的脑袋按在雪地上,只露出脑门,老母猪发出悽惨的叫声! 王喜栋的那只小白龙狼精,深知自己在狗群中最为弱小,便紧紧跟隨头狗青龙行动。 它心想,把青龙哄好了,起码不会被欺负。 可惜,这次它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作为头狗,青龙心气颇高。 在仅有一只猎狗的情况下,它竟然还想单挑公野猪! 结果可想而知,虽然追上了公野猪,但根本无法咬住对方。 三百多斤的公野猪只是来回甩了几下,就把小白龙甩飞出去,摔得它晕头转向。 过了好一会儿,小白龙才缓过神来。 青龙体型庞大,爆发力强,小白龙赶过去帮忙。 但即便“贡献”了半边耳朵,那只公野猪还是逃脱了。 青龙气愤不已,回头追上一只幼猪,当场將其咬死! 对此,夏长海並不懊恼。 他这次的目標本就是幼猪! 没错,抓捕幼猪相对容易一些。 即便以他的本事,想要活捉成年野猪,也是极为麻烦的事。 反正大猪小猪都是猪,自然选择容易捕获的! 在五只猎狗衝出去的时候,他和王喜栋也没閒著。 王喜栋凭藉身高腿长的优势,追上了一只幼猪。 上去一脚就將幼猪踢翻在地,三下五除二便將其捆绑起来。 三十多斤的幼猪,战斗力甚至不如家猪。 夏长海没有急於动手,他张弓搭箭,一口气射出六箭。 其中两箭脱靶,四箭命中。 有三箭射中了一只幼猪的大腿。 最终,抓住两只,跑掉一只! 一番忙碌之后,看著眼前的六只野猪,夏长海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原本以为得忙活好几个时辰才能凑够所需的数量,没想到这次打猎如此顺利! 虽说有一只幼猪被青龙咬死了,但也无伤大雅。 五只野猪,再加上村子那边收的活物,绝对够用了! “老大,这可怎么办啊?”王喜栋望著眼前的几头野猪,一时之间没了主意。 按照规矩,打完猎就得餵狗。 这次收穫颇丰,按理说应该好好犒劳一下猎狗。 但问题在於,6只野猪中,只有1只死亡,5只被活捉。 死掉的又是一只幼猪,体型较小, 即便把內臟全部掏出来,每只猎狗也分不到几块肉。 况且,这些猎狗的食量可不止这么一点。 夏长海看出了王喜栋的纠结,抬头望了望天。 忙活了一整天,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而且可以预见,回去的路必定不好走。 夏长海开口说道:“你先把野猪的心掏出来给它们垫垫肚子。” 王喜栋回应道:“我来生火,把这只幼猪烤了。 家里猪肉不少,犯不著费劲儿把这幼猪再弄回去。” 听到这话,王喜栋眼睛一亮。 他曾吃过夏长海烤的熊肉、兔肉,那美味至今仍令他回味无穷! 一想到之前吃过的佳肴,王喜栋只觉得口中的唾液不受控制地开始分泌! “这么好吃的东西餵狗,实在太可惜了。” “我得悠著点,要是能抓到几只松鼠,我还能多吃几口。” 夏长海並不知晓王喜栋心里正盘算著如何跟猎狗抢食。 他四处捡了些核桃树枝,堆成了一个柴堆。 接著又开始搭建简易的烧烤架。 这野外烤肉,讲究可不少。 就拿木材来说,看似炭火容易控制,发热稳定均匀,实际上却是下等之选。 野外烤野猪,最好选用天然木材,其中又以核桃木、橡木为最佳。 用这些木材烤出来的野猪,会带有一股独特的香气, 吃起来肉香与木香相互交融,丝毫不觉油腻! 以前夏长海也不信,觉得木材不过是用来发热的,能有多大差別? 但试过之后,他才明白其中的差距之大。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 天然木材烤肉,味道虽好,但火候却难以掌握。 对於不擅长烤肉的人来说,用这种方法烤肉,不是烤糊就是没烤熟。 肉没烤好,自然就谈不上美味了! 要知道,在后世,要是掌握了这门手艺,一个月赚个三五万都不在话下。 有些有钱人还专门请那些师傅去烤肉。 夏长海在动手之前,先回忆了一下烤肉的要点。 他虽不是烤肉界的顶尖高手,但水平也不容小覷! 等柴堆烧得通红,火焰渐渐变小, 夏长海伸手试了试温度,觉得差不多了,便把处理好的幼猪架在火上开始翻转。 一边翻动,一边用刀在猪皮上划口。 很快,猪皮下的油脂在高温的作用下开始沸腾、飞溅。 趁著这个时候,夏长海开口提醒: “喜栋,烤肉除了要注意火候,还得学会撒佐料。” “先撒一层辣椒麵,等油脂溅得差不多了, 再撒一层,接著涂抹盐水,最后要装盘的时候,再重复一遍。” “只有这样,肉才能入味,而且吃起来不腻。” 夏长海嘴上说著,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下。 没过多久,诱人的香气便四处飘散开来。 一旁,王喜栋和五只猎狗並排坐著,眼睛直勾勾地盯著火上翻滚的烤肉。 王喜栋虽没让口水流到地上,但喉咙不时地上下蠕动,显然没少咽口水。 见状,夏长海暗自嘆了口气。 果然是兄弟,跟王如海那小子一个样,见到好吃的就挪不动步子。 夏长海用小刀切下一块肉,尝了尝。 “佐料稍微少了点,味道淡了些,但这味道还是很正宗!” 纯天然的野猪,加上核桃木的烤制, 这食材的品质,比后世不知高出多少倍! 毫不夸张地讲,若將这只小黄皮拿到后世的高档餐厅售卖, 售价轻鬆可达2万,且需提前预订方可品尝。 “看来我真是有口福啊~” 夏长海强压下內心的得意,在王喜栋满怀期待的目光中, 手起刀落將肉分成数份,说道:“吃吧。” “好嘞!” 第194章 对方竟然捕捉了上百只猪! 王喜栋早已对这顿美食期待许久。 他全然不顾肉质发烫,直接伸手撕下一块肉便往口中塞去。 嗯~这味道,堪称一绝! ...... 王喜栋瞪大双眼,满嘴的肉香混合著独特的木香, 让他不禁怀疑自己从前吃到的猪肉简直如同嚼蜡。 “老大,这味道太绝了!” “我决定了,以后要天天吃黄皮子!” 夏长海对王喜栋的这番胡言乱语不予理会,心中暗道这小子实在没出息! 若顿顿都吃这黄皮子,难道不会吃腻吗! 夏长海切了几块肉留给自己,將剩余的肉分成5份,扔给了青龙等猎狗。 猎狗不同於宠物狗那般娇贵。 它们具备吃辣的能力。 当然,辣食也不能过量投餵。 否则会影响它们夜间的休息。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虽然猎狗对其他食物也来者不拒, 但对於肉製品,最好还是以生肉为主。 如此能最大程度避免它们的野性退化。 倘若熟肉摄入过多,猎狗对猎物的敏感度便会降低! 这是许多新手猎人常犯的常识性错误。 两人酒足饭饱后,收拾好物品,踏上了返程之路。 在回去的途中,夏长海查看了此前设置的陷阱,或许是时间尚短,暂时未有兔子上鉤。 不过,他却发现了沙鸡活动的踪跡,这一发现让夏长海嘴角微微抽动。 他向来喜爱沙鸡的美味。 “我记得童子尿煮鸡蛋价格不菲,这沙鸡煮出来的味道想必也不会差。”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夏长海心中这般想著,下意识將目光投向王喜栋。 只见这傢伙独自一人拖著三只黄皮子, 三只黄皮子加起来足有100多斤,他却显得颇为轻鬆。 夏长海当即决定,日后不在这一带捕捉沙鸡了! 回到家中。 王如海等几个孩子见到活蹦乱跳的黄皮子,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在那个年代,孩童们没有手机、电视等娱乐设施,平日里缺乏娱乐活动。 一根树枝、几根骨头便能让他们玩上半天。 所以,黄皮子对於他们而言,吸引力极大! 夏长海將最小的那只黄皮子鬆开绑绳,放在院子里让王如海他们玩耍。 有青龙等猎狗看守,这些孩子不会有什么危险。 王喜栋开口说道:“妈,你帮我弄点玉米糊糊来餵猪崽。” “啥?餵猪?餵什么猪?”李聪娥从厨房里走出来,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看到院子里的黄皮子时,她惊讶地问道:“哟,你们怎么弄回来这么多黄皮子?” 她並非嫌弃数量多,只是好奇这些黄皮子是如何抓到的。 毕竟未曾参与过围猎的她也知晓,生擒野猪远比猎杀野猪困难得多。 夏长海摆了摆手,说道:“妈,你別管了。帮我餵下猪,別让它们死掉,回头我有用。” “还有那几只受伤的,喜栋,你隨便找点药给它们敷上,我去看看浩然那边是什么情况。” 王喜栋点头应下。 ...... 寧夏村,村头。 从早上赵二溜开始吆喝,到此时已过去大半天时间, 起初场面还冷冷清清,如今李浩然和赵二溜身边已围了一圈人。 有人是来看热闹的,也有人盼望著能有猎物从山里带回来。 “野兔,3斤,9毛钱,拿好。” “沙鸡,4斤半,好傢伙,个头够大的,一块六。” “这是死的?死的我不要。” “……” 与之前的懒散状態截然不同,此时的李浩然手脚十分麻利, 独自一人將各项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 赵二溜一开始还颇为积极,如今却在一旁显得有些多余。 赵二溜是何许人也? 这傢伙可是出了名的脸皮厚,看著独自忙前忙后的李浩然, 不仅没有丝毫尷尬之意,反而一副“我教导有方”的神態。 周围的人见状,心中直犯嘀咕,暗自吐槽不已。 当然,大家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表面上还是颇为客气的。 他们家里人还指望从赵二溜这里赚钱。 上次夏长海高价收购山货,隨后弄回一头猪神。 仅仅一头猪神便已足够轰动,关键是后来一直有小道消息称, 夏长海那次带回村子9头猪,这简直只是零头! 对方竟然捕捉了上百只猪! 消息传来传去,大家也能猜出个大概情况。 王喜栋自不必说,夏长海也未声张,消息应该不会外传。 柳文山有夏玉叶管束,又非寧夏村人,泄露消息的可能性不大。 李旺就更不用说了,年纪大,嘴巴严实,深知財不外露的道理。 唯独赵二溜,这傢伙有时做事不太靠谱。 稍微喝上点酒,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因为这件事,杨玉凤生生打断了两根棍子,还警告他不许跟夏长海提及。 不过夏长海倒不太在意此事。 第一,这消息即便传出去,对他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又不是將与机械厂的交易泄露出去。 二来,有时候真话听起来反倒像假话。 一次打猎捕捉100多只野猪,谁会相信呢! 就算把牛皮吹破天,也没人会信! 別说野猪了,能抓到100只沙鸡就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乡亲们虽说不太相信夏长海一次捕捉了100多只野猪。 但大家心里也清楚,夏长海此次收穫必定不小! 不然也不会让好几家人都富裕起来。 一日三餐皆有乾粮,还顿顿能吃上白米饭。 就算是地主家,也未必有这般阔绰! 上次收购山货是为了猪神,此次又是为了什么呢? 无人知晓答案。 ...... 於是,大家將目光纷纷投向赵二溜! 希望他能透漏些口风。 倘若能得到好处,大家也能跟著捞上一点。 原本还有些飘飘然的赵二溜,差点就將猎虎的事情说出口。 结果看到杨玉凤那仿佛要杀人的眼神, 过去的惨痛记忆瞬间涌上心头,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 “你们这些傢伙又想套我的话,简直……简直……哼~” 赵二溜一时找不到合適的词汇骂人,气得直叫嚷。 见赵二溜又开始耍无赖,大家也深知他“心怀不轨”,纷纷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坏事当场被人撞破,谁还有脸面继续追问。 第195章 这天寒地冻的,可別把猎物冻坏了! 就在此时,夏长海从远处走来。 大老远便看到赵二溜气鼓鼓的模样。 “赵哥,你这是怎么了?” 赵二溜也不隱瞒,將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对此,夏长海只是淡淡一笑,並未太过在意。 他早已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毕竟动静如此之大,不引人注意才奇怪。 其他人要是不好奇,那才叫反常! 见到夏长海,李浩然立刻站起身来,眼神中满是崇拜之色。 “大哥!” 夏长海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 这本是长辈对晚辈的动作,可李浩然却並未觉得有任何不妥。 “收了多少猎物?” 李浩然翻开帐本,说道:“一共5只野兔,9只沙鸡,1只狍子。” 沙鸡虽说体重较轻,但捕捉难度比野兔小,反倒成为了乡亲们的首选。 竟然还有狍子? 夏长海有些惊讶,本以为都是些小猎物,没想到竟有意外收穫。 老猎人都清楚,山大王的食谱极为广泛, 山里的动物基本都在它的捕食范围之內。 饿极之时,山大王甚至会去猎杀黑熊、山豹! 不过要说山大王最喜爱吃的,还得是狍子! 原因很简单: 狍子个头较大,容易捕捉,味道也不错。 对人类而言,狍子肉纤维较粗,不太好咀嚼。 但对山大王来说,这硬度却是刚刚好! 所以,当猎人发现狍子较多的区域时,不但不会高兴,反而会赶忙离开。 因为这意味著进入了山大王的狩猎区! 而且还是优先级较高的那种! 没人会为了几只不值钱的狍子,去和山大王正面对抗。 这也是夏长海一上山便设置陷阱的原因。 用陷阱捕捉狍子相对更为安全。 他也担心附近再有山大王出现,要是被盯上,可就麻烦了! 简单地鼓励了李浩然几句后,夏长海带著猎物先行返回, 这天寒地冻的,可別把猎物冻坏了! 时间过去了两天。 一切准备妥当后,夏长海联繫宋明远,让他带著猎狗一同上山。 上午打的电话,还没到中午,人就已经赶到。 院子里的几条猎狗听到动静,如同接到命令一般,对著外面狂吠不止。 猎狗不仅能用於打猎,看家护院也是一把好手。 它们对人的气味不太敏感,毕竟村子里人来人往, 但对同类的气味,却是相当敏感。 “安静!” 夏长海打开院门,果然看到宋明远牵著1条猎狗从远处走来。 “宋大哥!” “老弟。” 两人互相寒暄了几句,夏长海便將目光投向宋明远手中牵著的猎狗。 能辨认老虎踪跡的猎狗,即便在后世也不多见。 不看还好,一看夏长海便发现了问题。 这只狗眼睛较小,毛髮粗硬,个头也不大…… “宋大哥,这是猎狗吧?” 夏长海皱著眉头,有些不確定地问道。 宋明远竖起大拇指,称讚道:“老弟好眼力!” 原本宋明远还想给夏长海介绍一番,没想到夏长海一眼就认了出来。 夏长海心中有些疑惑,他只听说过野串儿,还真没见过直接用野狗当作猎狗的。 老猎人都知道,评判猎狗好坏的標准之一便是野性。 野性太低的狗,即便体质再好,悟性再高,也难以成为合格的猎狗。 发现猎物后既不追逐也不攻击,这样的狗根本派不上用场。 基於此,有人便提出了一个想法: 为何不直接捕捉野狗来进行训练,这样野性不就有保障了吗? 还有什么狗比野狗的野性更足呢? 而且野狗还有一个好处,它们在野外生存已久, 很多技能天生就会,不像家狗,还得一点点地教导,既费时又费力。 这想法听起来不错,理论上也说得通。 然而! 这就如同训练熊瞎子当猎狗一样,根本不靠谱! 有人尝试过,发现野狗虽然野性十足,但有时候野性过了头也並非好事。 最明显的一点便是:不听话! 平时训练的时候还好,可一进入山林,尤其是遇到猎物,野狗就像发疯了一般。 它完全不懂得配合,无论是进攻还是撤退,都只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猎狗讲究的便是配合,有野狗在,整个狗群的节奏都会被打乱。 原本能够轻鬆拿下的猎物,也常常因为野狗的捣乱而逃脱。 这也就罢了,更让人气恼的是,遇到危险时,野狗跑得比猎人还快! 哪有猎狗躲在猎人后面,把猎人当作挡箭牌的道理? 此外,还有训练难度、是否通人性、对人类的敌意等问题…… 有人算过一笔帐,要想將野狗的缺点全部纠正,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注意,是至少两年! 在这两年里,训练一天都不能停歇,必须不断地强化训练。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改变野狗的本能,使其成为合格的猎狗! 可两年时间实在太过漫长! 长到人们几乎都快忘记野狗的优点了。 总之,“训练野狗成为猎狗”这个想法,后来便无人再提及。 大家说起这事,也只当作是个笑话。 夏长海看著宋明远手中看似沉稳、不太活跃的猎狗。 心中暗自感慨,他前世都未曾见过的事情,这辈子竟然有人做到了! “两年时间,恐怕也只有一心扑在这上面的人才能坚持下来。” 宋明远並未猜到夏长海心中有如此多的想法, 不等夏长海开口,便主动解释道: “这只狗是我从山里救回来的,看伤口应该是被大爪子抓伤的, 我养了4年多,现在它是我家的头狗。” “我试过,它能辨认大爪子的踪跡。” 夏长海点点头,能辨认踪跡就行。 对他而言,是家狗还是野狗差別不大。 反正也没指望依靠猎狗去对付山大王,只要能追踪目標即可。 没再多做耽搁,夏长海拿起枪,叫上王喜栋,每人带上几只野兔,即刻出发。 此次並未带上青龙等猎狗。 这些狗不认识老虎的踪跡,去了也派不上用场。 而且狗太多容易暴露行踪。 夏长海也不敢保证青龙它们闻到老虎的气味后,不会嚇得乱叫。 第196章 就我这样还想报仇,呵呵… 在山林的辽阔空间中,夏长海、宋明远和王二虎各自握著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这是他们的信心来源。 作为经验丰富的猎手,三人组成队伍,三把枪如同忠诚的卫士般严阵以待。 只要不鲁莽行事,在这片山林里,普通的动物很难构成威胁。 然而,如果深入茂密的森林, 或者运气不好遇到野猪王之类的厉害角色,情况就会完全不同。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追踪,眾人行进了四里地, 终於在一个布满大石的石塘子里发现了目標。 石塘子背向阳光,风力很大,呼啸的风声仿佛在低声吟唱。 “老弟,现在该怎么办?”宋明远压低声音问道。 此时夏长海正在思考,这山大王——老虎, 它的特性和猫相似,非常擅长隱藏自己,行踪诡秘。 他们目前只能通过“四二三”足跡判断老虎就在石塘子里,但却无法准確確定它的位置。 带著狗深入搜索的方法显然不现实,至少夏长海和王喜栋不会去冒这个险。 夏长海沉思了一会儿,说:“喜栋,把你手里的野兔都扔出去, 每只野兔的腿上都划一刀,让血腥味散发开来。” “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王喜栋疑惑地问。 “先试探一下情况,我们还不清楚这只老虎的实力。 围猎最忌讳盲目行动,即使同样是猎物,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就像打野猪,200斤以下的可以隨便对付, 200- 300斤的需要小心谨慎,300斤以上的,想都別想。” “同理,我们得先弄清楚这只老虎的大小, 如果是虎王,之前的计划都得重新制定。” 按照夏长海说的,王喜栋拿起刀,在野兔的腿上划开几道口子,然后用力向石塘子拋去。 他並不担心野兔会摔死,一方面雪地上有积雪起到缓衝作用, 另一方面即使摔死了也没关係,只要血腥味能引出那只猛兽就行。 啪-啪-啪- 三只野兔落在石塘子的边缘,落地时的衝击让它们一阵头晕, 呆呆地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没有动弹。 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 看著开始四处蹦跳的野兔,王喜栋小声嘀咕:“咱们不会找错地方了吧?” “不可能!” 宋明远一手搂著名叫“大”的野狗, 一手紧紧握著步枪,目光紧紧盯著野兔, “大不会出错,那畜生肯定在这个石塘子里!” 王喜栋本想反驳,但看到夏长海眼神示意,就撇了撇嘴,不再说话,心里却暗自嘀咕: “世上哪有不犯错的狗,何况只是一条野狗。” 就在王喜栋心里犯嘀咕的时候, 一股熟悉而又令人惊悚的感觉从他的天灵盖蔓延下来。 所到之处,汗毛都竖了起来,肌肉不自觉地颤抖。 “来了!”夏长海低沉的声音,把王喜栋从恍惚中拉了回来。 定睛一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原本野兔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野兽。 它全身的皮毛呈金黄色,背部和两侧分布著黑色的横纹。 脑袋又大又圆,远远看去就像一口铁锅,额头的黑色斑纹相连,就像一个“王”字。 这正是他们此行的目標——百兽之王老虎。 只见老虎一只爪子按住两只野兔, 十公分长的爪子就像匕首一样,瞬间刺穿了野兔的身体。 另一只爪子抓起剩下的那只野兔,丟进嘴里。 牙齿咬合之间,大半只野兔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那可是三四斤重的大野兔,普通人一只就足够吃饱了, 可在老虎这里,却只不过是牙缝里的一点东西。 三下五除二,三只野兔就被老虎整个吞了下去, 几个跳跃之后,就消失在积雪和巨石之间。 从出现到离开,整个过程不过五分钟。 在这五分钟里,老虎不仅猎杀了三只敏捷的野兔,还把它们吃了个精光。 现场只剩下半个兔脑袋,以及满地的兔毛和鲜血。 宋明远本来就对老虎恨之入骨,此时脸色惨白得像纸一样。 王喜栋也好不到哪里去,上次疑似被老虎埋伏就已经让他瑟瑟发抖, 这次直面老虎,心灵受到的衝击比上次强了数十倍。 要不是身旁有人支撑著,他的双腿恐怕早就不听使唤了。 只有夏长海,额头微微出汗,情绪上並没有太大的波动。 短暂现身的老虎,已经让夏长海收集到了关键信息: “体长將近三米,体重超过500斤,肩高有一米多……” 种种跡象表明,这是一只成年雄性东北虎。 雄性动物通常比雌性强壮,这只老虎虽然个头没有超过夏长海计划承受的极限,但也不能小看。 稍微缓和了一下,宋明远和王喜栋回过神来。 “都好点了吗?” 夏长海从兜里掏出果,递给二人。 出发前,夏长海就预料到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早就有了准备。 宋明远看著手中的果,愣了很久,忽然苦笑著自嘲: “就我这样还想报仇,呵呵……” 不过,看到夏长海神色如常,他又好像卸下了千斤重担。 有时候,臣服於强者,未必是坏事。 等二人状態恢復后,夏长海开始分配任务: “你们在附近找一找,有没有地势平缓、 风小而且积雪厚的地方,最好是个簸箕窝子,別太陡。” 通常情况下,老虎、猞猁、山豹子喜欢在高山棲息,那里树木高大,石塘子很多。 想找一个平缓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 “不管找没找到,一个时辰后,在西边那棵大松树下匯合。” 行动越来越近,夏长海也难以掩饰內心的兴奋,只差这一个条件,计划就可以推进了。 一个时辰后,在王喜栋的带领下, 三人来到了距离石塘子不到600米的地方。 走过山梗子,视野变得开阔起来,眼前是一面山坡,山势平稳,没有陡峭的地方。 王喜栋指著不远处的牌子说:“这里以前好像是林区。” 林场伐木的时候,会临时插牌作为標识。 夏长海环顾四周,看到山坡上有不少树桩, 从树桩的状態来看,砍伐至少已经过去两年了,而且是皆伐。 第197章 我真是昏了头,居然跟这小子斗气…… 不过才两年时间,树桩之间已经长出了二茬林子, 这可是狍子、大个子、梅鹿等动物喜欢的地方,它们喜欢吃二茬林子冒出的嫩芽。 宋明远想起了什么,指向一处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边原来有一些房子,不过已经塌了。” 夏长海听了眼前一亮:“走,去看看!” 这片缓坡的积雪比表面看上去要厚得多,夏长海一脚踩下去,积雪没到了大腿根,大约有两米深。 眾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中间,脚下能明显感觉到地面的变化。 “搭把手,把这块地方清理出来。” 三人合力,很快清理出一片大约20平米的空地, 可能是之前建房清理过,这里没有树桩,积雪下面是整块的平地,正是夏长海需要的。 確认了行动区域后,夏长海迅速分配任务,时间拖久了变数太多。 “宋哥,你回去把大斧、油锯、枪都取来。” “喜栋,你去喊人,顺便把活物都带来,多准备些粘豆包,跟家里说一声,今晚不回去了。” 二人走后,夏长海没有停下来休息,他找了一个隱蔽避风的地方,开始搭建仙人柱。 仙人柱是鄂伦春游牧民族在沿著河水迁徙、追逐野兽移动时搭建的临时建筑,也叫撮罗子。 搭建起来很简单,不需要钉子,靠树枝相互铆合来固定结构, 形状像单人简易帐篷,面积小而且简约。 通常情况下,仙人柱上面铺樺树皮或茅草, 夏长海不拘泥於这些,而且这次不是单人居住,空间需要大一些。 夏长海扛著斧子,在山林里找了一个小时,砍倒了几棵小树,拖到隱蔽的地方进行修整。 砍去分叉的部分作为柴火,去除弯曲的部位,在木头上开槽以便铆合。 101看书1?1???.???全手打无错站 天气寒冷,木头很坚硬,即便如此,夏长海半小时也完成了修整。 优秀的猎人不仅狩猎技术要过关,木匠手艺也得精通, 这也是老一辈猎人看不上年轻猎手的原因之一,什么都不会,光枪打得准可不够。 没让夏长海等太久,宋元明开著解放牌卡车来到了山脚下,王喜栋等人隨后也到了。 人多力量大,搭建任务交给了秦爷和宋明远,他们经验丰富,手艺不逊色於夏长海。 夏长海带著王喜栋、李浩然、赵二溜在缓坡上忙活。 赵二溜苦著脸,本来身材就矮小,手里拿著大斧就更显得侷促了: “能不能少弄点,我看那些也不影响什么。” 按照夏长海的要求,缓坡上所有的植物,包括灌木、二茬林子以及部分树桩都得清理平整。 “不行,必须全部砍掉!”夏长海果断拒绝。 老虎不是一般的猎物,它一跃能有十几米,速度比汽车还快,任何失误都可能让人送命,夏长海寧可累一点,也不愿意冒险。 王喜栋打趣道:“谁让你长得这么矮,用油锯多轻鬆。” 赵二溜回懟:“放屁,我的大斧比你的锯子快!” “哦,那比一比?” “比就比!” 李浩然也跟著凑起了热闹。 赵二溜这个人性格隨和,只要不惹恼他,比多数人都好相处。 一番忙碌之后,已经到了中午。 眾人简单吃了些粘豆包,就继续干活了。 按照夏长海的要求,用绳子把野兔、野鸡、黄皮子等活物绑在一起,放在缓坡中间的空地上,为了防止它们被冻死,中间还生了一堆火。 为此,夏长海特意准备了不少栗树柴,这些柴是从一位乡亲那里买来的, 山区物资匱乏,木材虽然常见,但栗树柴却很稀罕。 栗树柴硬度高、密度大,动不动就有二三十米高,砍伐起来很费力, 而且油大耐烧,烧出的煤炭没有烟,火力还猛, 一块能烧好几个时辰,一般城里家境好的才用,要不是为了猎虎,夏长海也捨不得用。 夜幕降临,眾人围著马灯,因为担心惊动老虎,没有生火,仙人柱內温度较低。 夏长海从家里拿来两层熊瞎子皮铺在地上,又垫上被,阻隔了山体的寒气。 眾人围坐在一起,手里拿著大袄,喝茶取暖。 赵二溜开口说道:“老弟,那大爪子能来吗?那里有火,山里的动物怕火。” 猎人都知道,在山里过夜,寧可熬夜也不能让火熄灭,没有火可能会危及生命。 秦四爷嗤笑一声:“那玩意连枪都不怕,还会怕火?” 赵二溜斜著眼睛,有些不服气:“我知道一般的动物怕火,但这是火堆,我堆的,有这么大!”边说边用手比划著名。 宋明远脸色黯淡,补充道:“山里晚上要是碰上大爪子,能不能活命全看山神给不给面子。” 夏长海点了点头:“別操心了,那些猎物在那里,火堆是为了让老虎看清猎物。” “只希望它吃完別乱跑,不然就麻烦了。” 赵二溜有些激动,换了个坐姿,手摸向枪:“等它吃食的时候,咱们一起开枪,直接打死它!” 秦四爷像看怪物一样看著赵二溜,过了很久,低声嘆了口气:“我真是昏了头,居然跟这小子斗气……” “怎么了,咱们这么多枪,还对付不了那畜生?”赵二溜不解地问。 宋明远耐心地解释:“这不是枪多枪少的问题。 距离远,不好打中,而且老虎夜间眼睛发光,很难靠近。 晚上视野差,它速度又快,第一波如果不能打伤它,咱们就危险了。” “老虎跟狼一样记仇,听到枪声或许会被惊退, 但不会善罢甘休,会躲在暗处伺机而动,咱们稍有破绽,就是致命的攻击。” “这就好比一辆虎式坦克只有自行车那么重, 却有f1赛车的速度,悄无声息地藏在暗处,谁能不害怕?” 夏长海打断道:“好了,都休息吧,成败就看明天了!” 拂晓时分,天际还笼罩在一片朦朧之中。 眾人纷纷睁开眼睛。 除了夏长海,其余人脸上都写满了疲惫,显而易见,他们昨夜都没能睡个安稳觉。 夏长海依旧像往常一样精神抖擞,这让秦四爷在心里暗暗感嘆,岁月似乎对他格外优待。 第198章 冬季是山里野兽最难熬的季节。 夏长海隨手抓起一把雪搓了搓,便和秦四爷、宋明远一起开始准备早饭。 他们心里清楚,接下来將会面临一场硬仗,要是空著肚子可没法应对。 在野外生火,有一个重要原则:火堆不能太大。 柴火越少越好,烟越淡越佳。 在后世,有一种在国际上广泛流传的生火方法,叫做“达科他火坑”。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这样的:在地上挖一大一小两个洞, 深度大概到小臂能够到的位置就行,两个洞之间的距离大约在20- 30公分。 大洞的形状呈上小下大的葫芦状,小洞的形状则可以隨意一些。 然后用u形的通道把这两个洞连接起来。 生火的时候,把柴火放在大洞里,小洞则用来通入氧气。 达科他火坑有很多优点:明火隱藏在地下,不容易被人发现; 能够集中能量,用最少的燃料释放出最多的热量; 燃烧效率很高,只会產生少量的轻烟,这些烟在5米高的地方就会消散。 特战部队在野外生存或者进行户外探险时, 经常会採用一种和达科他火坑类似的方法,几乎已经成为了標配。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我国北方的民眾早在多年前就发明出了一种更先进的烤火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说是达科他火坑的升级版。 原理和达科他火坑差不多,只是把一大一小两个洞改成了一大三小四个洞。 新增的两个洞和大洞相连,洞口需要盖上一层土。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这样做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燃烧时產生的浓烟。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用锡纸把食物包裹起来。 等到火焰烧得旺盛的时候,把处理好的食物放进去, 利用辐射热来烤熟,这种方式类似於坑烤。 早饭的內容简单而朴实,主食是粘豆包, 搭配著醃製的小瓜,再撒上一些辣椒粉。味道十分可口,还能让人浑身发热。 经过一夜的时间,儘管大家都裹得严严实实的,但还是感觉身体有些僵硬。 在深山之中,零下二三十度的气温,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这个时候,最理想的情况是能做个桑拿,舒缓一下疲劳。 可惜,目前的条件不允许。 只能靠辣椒粉来驱赶寒气了。 眾人吃饱喝足之后,迅速把东西收拾好。 一声“出发!”,开启了新的行程。 因为担心惊动老虎,眾人行进的速度非常缓慢。 原本十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程,硬是走了半个多时辰。 快到大缓坡的时候,眾人变得越来越紧张。 不少人提前拿出了用野猪皮製成的滑雪板。 这东西在林场里人手一块,是用来在积雪上行走,防止陷入雪中的。 “小心点,那畜生肯定还在。”宋明远轻声提醒道,同时摸了摸脑袋,示意大家不要出声。 很多人都觉得牧羊犬很聪明,能够独立思考,智商相当於人类几岁的水平。 但夏长海一直认为,猎犬才是最聪明的。 尤其是国內的大笨狗,在面对特殊情况时的处理能力,远远超过那些只会吠叫的犬类。 宋明远的那条猎狗,虽然是野狗,但从外貌来看,原本应该是家犬。 在这个年代,人都吃不饱,更何况是狗呢? 在夏长海重生之前,家里的大黄也只是用苞米麵泡水来充飢,偶尔吃点猪油就算是改善生活了。 哪能像现在这样,还有肉吃。 甚至泡苞米麵都不用开水,换成了肉汤。 有些家庭实在是养不起狗,就把它们丟到深山里。 但能忍住不吃狗肉,已经是主人对狗最大的仁慈了。 眾人到达位置后,趴在土坡上,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向下张望。 看清下面的状况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大缓坡中间的空地上,呈现出一片惨烈的景象。 之前的野兔和沙鸡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遍地的鲜血和残骸,兔头、鸡爪散落得到处都是。 那只獾子也已经被咬断了脖子,断了气,肚子上还少了一大块肉。 几只野猪虽然还活著,但只有一只黄皮野猪口吐鲜血, 四肢僵直,其他的也气息奄奄,估计活不了多久了。 夏长海最担心的情况並没有出现,在“自助餐”不远处, 那只雄性东北虎正懒洋洋地晒著太阳,时不时地舔舔爪子。 和大多数猛兽一样,东北虎可以好几天不进食, 一旦进食就能吃下三四十斤肉,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吃得更多。 这只老虎前几天吃了两头母猪,昨天又捕杀了三只野兔, 再加上眼前的“美食”,显得十分悠閒自在。 而这,正是夏长海希望达到的效果。 “老大,动手吧!”王喜栋之前被虎啸嚇得头皮发麻、四肢发软,此时却莫名地兴奋起来。 眾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夏长海。 在这个打猎的圈子里,有这样的规矩:老大不发话,谁都不能擅自行动。 夏长海没有理会王喜栋,而是紧紧盯著东北虎, 仔细地观察著,又数了数空地上还活著的动物。 过了很久,他狠下心来,点了点头:“动手!” 猫科动物不管体型大小,吃饱之后都容易犯困。 正在晒太阳的东北虎,觉得这段日子就像在做梦一样。 冬季本来就是山里野兽最难熬的季节。 低温会加速体力的消耗,动物需要大量进食来维持体温。 可是冬季猎物稀少,大雪封山更是让捕猎难上加难。 即使是身为山大王的东北虎,运气不好的时候也会挨饿。 然而,东北虎怎么也没想到,天上竟然会掉“馅饼”。 看到空地上摆放好的猎物,它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衝击。 空地上那个奇怪的火堆,也让它心里產生了警觉。 但作为百兽之王,它自信即使面对危险,也能让对方落荒而逃。 就在它思考晚上是吃狍子还是小野猪的时候,一个特殊的声音传入了它的耳朵。 嘎吱! 这是积雪被压实的声音,有动物靠近! 作为食物链顶端的王者,老虎的强大是全方位的,听觉、敏捷度、速度、力量…… 哪怕是濒临死亡,它依然是致命的杀戮机器。 老虎猛地睁开眼睛,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是两脚兽? 第199章 碰到老虎还是以救人为先 嗷~ 它虽然不明白这些弱小的两脚兽靠近的意图,但王者的威严不容侵犯。 一声虎啸,老虎翻身站了起来,近3米长的身躯完全舒展,气势惊人。 胆子小的人瞬间可能就会被嚇得瘫软在地。 昨晚还叫嚷著要一枪打死老虎扬名的人, 听到虎啸和老虎起身的动静,瞬间缩成了一团,恐惧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他全身的肌肉止不住地颤抖,脑海中一个声音不断地迴响: 危险!快跑! 这是人类基因深处的本能警报,无法控制,难以抑制。 夏长海虽然心理素质远超常人,但在虎啸声中,身体也微微战慄了一下。 他意识到,自己低估了老虎对人类的威慑力。 如果自己都这样,其他人…… 夏长海下意识地看向同伴。 果然不出所料,王喜栋等人脸色苍白,身体颤抖得很明显,目光呆滯无神。 老猎人一看就知道,他们这是被嚇得丟了魂。 新手猎人初次遇到猛兽,经常会出现这种状態,此时他们对外界的变化毫无反应。 这也是打猎需要老人带领的原因,关键时刻得有人拉一把。 看著老虎逐渐凶狠的眼神,夏长海心急如焚。 他下意识地想举枪射击,可转念又一想, 开枪可能会惊嚇到老虎,让它跑向王喜栋等人那边。 而且当前的距离已经超出了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最大威力射程。 这次任务分配,夏长海把眾人分成了三组。 他和宋明远两个老手一组,王喜栋、赵二溜一组,李浩然、秦四爷一组。 並非没有考虑到危险,而是原计划就没指望后两组去冒险。 他们的任务是把老虎往夏长海和宋明远这边驱赶, 这是打猎时常用的“赶杖子”招数,也就是把野兽往特定的方向驱赶,打不打得中並不重要。 老虎对枪声的恐惧是有一定限度的,但面对每组两把56式半自动步枪、20发子弹的火力, 也不敢贸然进攻,大概率会转身逃跑。 自古以来,负责堵截的人容易出意外,负责驱赶的人很少出事。 夏长海已经把最危险的位置留给了自己和宋明远。 可计划刚开始就出了状况,情急之下,夏长海大声喊道: “喜栋,开枪!” “快开枪!” “喜栋,赶快开枪!” 夏长海高声吶喊著,赶忙往王喜栋和赵二溜所在的方位奔去。 此时,他心中唯有一个念头:顾不上遇到老虎打不打的讲究了,救人最为紧要! 虽说夏长海的反应已足够迅速,可百米的距离, 再加上积雪的阻碍,即便他踩著滑雪板,也难以在短时间內赶到王喜栋身旁。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著那只雄性东北虎,全身肌肉渐渐紧绷,摆出了攻击的架势。 夏长海咬紧牙关,当机立断,决定冒一次险,直接举枪瞄准。 要是不开枪,王喜栋和赵二溜肯定性命难保。 而开枪的话,虽说仅有千分之一的可能会吸引老虎的仇恨,但这已是唯一的机会。 就在夏长海即將扣动扳机的瞬间,远处忽然传来赵二溜的一声怪叫, 紧接著,密集的枪声在大缓坡上空轰然响起。 眾人都清楚,赵二溜这人做事向来不经过脑子, 平时还没什么,一碰到急事就容易犯糊涂。在日常生活中,这无疑是个性格缺陷。 但在这千钧一髮的危急关头,这个毛病却成了救命的关键。 受到刺激后,赵二溜愣了几秒,隨后一股蛮劲从大脑深处涌现出来。 他越是恐惧,就越是惊慌。 慌乱之中,赵二溜一把抓起步枪,也不管有没有瞄准,就对著老虎按下了扳机。 “*!叫什么呢!”523 噠噠噠—— 几发子弹一口气全射了出去。 这突如其来的枪声瞬间把老虎嚇住了。 老虎以前听过很多次这种声音,虽然它不知道这是什么, 但在它的记忆里,这种声音往往意味著死亡与危险。 一时间,老虎完全忘了攻击。 不仅是老虎,被枪声惊动的其他人也瞬间恢復了神智。 直到这时,他们才隱约听到夏长海的呼喊声: “开枪!快开枪!” 至此,眾人才想起之前商定好的计划。 看著不远处那身形庞大的老虎,无需別人催促,所有人都纷纷开枪。 噠噠噠—— 枪声连成了一片。 这一阵枪声,让原本还在犹豫的老虎转身就跑。 大缓坡是典型的簸箕地形,三面土坡高耸, 只有一面下坡的方向有个缺口,而这个缺口,正是夏长海和宋明远埋伏的地方。 其他方向都有枪声,这个缺口就成了唯一的逃生路径, 老虎几乎是下意识地朝著夏长海的方向逃窜。 看到这一幕,宋明远立刻紧张起来,举枪就要射击。 他身边的大更是伏低了身体,全身的狗毛都竖了起来,嘴里发出“呜呜”的警示声。 这可是能一跃十几米的山林之王,以它的速度,几个呼吸的工夫就能衝到面前。 然而,还没等他开枪,就被夏长海喊住了: “宋哥,別著急,等它靠近点再打。” “一张虎皮要是有窟窿眼,得少卖 100块呢!” 这话一点都不夸张。 皮货行业对破损程度十分讲究,有没有虫眼、有没有刀伤、 鞣製的时候有没有破损等等,这些都关係到一张皮货最终的成交价格。 这也是捕捉紫貂、黄皮子、灰鼠这类值钱的小动物时, 为何只用木架子,不用锯齿夹子的原因,要是破损太严重,根本卖不上价。 那些不值钱的皮货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虎皮了? 虎皮可是老虎身上最值钱的部位。在这个时代,虎皮的价值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像。 虎骨的价值也不容小覷,作为顶级中药材之一, 它的价值和知名度甚至超过了熊胆,再加上其稀缺性,怎么能不珍贵呢? 其实,这与人们的认知以及生活水平有关。 简单来说,生產力越低,生活水平越低的时代,虎骨的价值就越低。 明代《客座赘语卷六》中就有记载: 有个富翁进山捕到一只老虎,他的儿子掩面哭泣,富翁在虎口处,听到儿子呼喊: “刺就刺吧,別刺伤它的皮。” 能让资本家连命都不顾也要保留的东西,可想而知有多值钱! 第200章 抓只老虎,估计得六百多斤 夏长海费了这么大的劲,折腾了这么久, 而不是直接用炸药解决,就是为了儘可能减少对虎皮的损伤。 道理宋明远自然明白,但问题是,这可是老虎啊! 对付这种一巴掌就能拍死人的猛兽,靠近了打,不就等於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吗? 仿佛看出了宋明远的担忧,夏长海面色淡然地说: “放心,它蹦躂不起来。” 夏长海看似轻鬆,实则也在暗暗紧张。 毕竟,之前又是钱又是想办法找到大缓坡,可不是为了闹著玩。 见夏长海如此自信,宋明远半信半疑,但眼下也只能选择相信他。 视线再转回老虎那边。 感受到死亡威胁的老虎纵身一跃,跳出了好几米远,然后径直朝著缺口衝去。 它压根没看到夏长海和宋明远,或者说,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在它看来,这两人不过是两脚兽,一巴掌就能解决的事情。 它已经盘算好了,等逃出去,就把这些惊扰它的人类统统杀掉。 然而,落地后的老虎刚走几步,就感觉脚下猛地一沉,直接栽倒在了雪地里。 它挣扎著爬起来,后腿用力,想要跳跃前进,结果没跑出几米,又陷了进去。 在北方,这种情况叫做陷。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像狗、猫、狐狸这类动物在积雪中行进时, 不会硬顶著积雪往前冲,而是採用跳跃式前进,这样看似费力,实际上却能节省体力。 但老虎昨天吃得太饱了,面对齐肩深的积雪, 即便它想节省体力,也不可避免地慢了下来,速度甚至比不上瘸腿的猎狗。 夏长海准备了这么多,可不是白费功夫的。 老虎在雪地里三步一滑,五步一陷,没有石砬子可以借力,只能跌跌撞撞地往前冲。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踩著滑雪板的夏长海和宋明远,正快速地向老虎靠近。 虽说在雪地上行动不如在平地上方便,但也比老虎强多了。 夏长海端著枪,眼睛紧紧地盯著老虎的一举一动,丝毫不敢大意。 毕竟,面对老虎这种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任何人都会慎之又慎,这可是能要人命的傢伙。 突然,老虎一个踉蹌。夏长海眼神一亮,喊道:“宋哥,动手!” 或许是被夏长海的气势所感染,或许是仇恨被唤醒, 宋明远一咬牙,抄起事先准备好的白樺树枝,瞅准时机,对著老虎的脖子就叉了上去。 这树枝可不是普通的树枝,是夏长海专门挑选的白樺树树枝。 树枝粗细如鹅蛋,表面剥了皮,又用砂纸打磨了好几遍,光滑得很。 最关键的是,它很轻。 由於白樺树密度小,晒乾后的树枝,重量还不到其他树木的三分之一, 所以山民们都不喜欢用它,烧柴都嫌它不耐烧。 但在这个时候,它却派上了大用场。 嗷!老虎的脖子遭到攻击,下意识地开始挣扎,试图摆脱。 然而,脖子被宋明远死死地顶住,脚下又在打滑,它强行撑了两下,愣是没能抬起头来。 这是老猎人常用的拖狗小技巧。 猎人在遭遇猎狗袭击时,面对 100多斤的大笨狗, 硬碰硬可不是明智之举,一来不一定能打得过,二来怕伤到猎狗。 在这种情况下,猎人通常有两种应对方法。 第一种方法,就像宋明远现在这样,掐住猎狗的后脖子,使劲往下按。 要是能抵在地上或者其他物体上,猎狗力气再大也翻不了身,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 第二种方法则比较粗暴,主要用来对付脾气暴躁、攻击性强的烈性犬。 双手从猎狗脖子两边绕过,將其脑袋抱在怀里, 確保猎狗的嘴巴朝下,两臂勒住其喉咙,有点类似格斗技巧中的断头台。 这一招伤害较大,有一定概率会导致猎狗脊椎断裂或者窒息而死, 但只要控制好力度,確保只是制服而不是杀死,再烈的狗几次之后也会乖乖屈服。 老虎虽不是猎狗,但脖子不好发力这一点是一样的,所以一时间难以脱困。 当然,面对比野猪还恐怖数倍的力量,宋明远也承受著巨大的压力,牙关紧咬。 从叉住老虎到现在,前后不过 5秒钟, 宋明远就已经全身是汗,两臂的肌肉不自觉地颤抖起来,这是即將脱力的表现。 再过 30秒,不,应该是 10秒,他绝对撑不住了。 好在,夏长海及时赶到了。 他右手顺著 56式半自动步枪的枪身一抹,顺势往前一推, 咔嚓一声,40多公分长的 56式枪刺弹了出来。 冬日清冷的日光洒在枪刺上,瞬间闪过一道令人胆寒的幽光。 不等眾人反应过来,夏长海一个跨步,灵巧地避开老虎的爪子, 从老虎的腋下一刀刺了进去,然后狠狠在枪托后面踹了一脚。 吼!老虎遭受剧痛,瞬间爆发出恐怖的吼声,巨大的力量差点把宋明远掀翻。 好在夏长海早有预料,踹出那一脚后,第一时间后撤,顺势將宋明远拽出了好几米远。 “老大!” 这时,其他人也赶到了夏长海的身边。 看著在原地疯狂打滚、挣扎、吼叫的老虎,眾人脸色凝重。 即便相隔甚远,他们依然能感受到老虎那令人无法抵抗的恐怖力量, 偶尔飞溅过来的雪粒与石子,打在他们脸上生疼,啪啪作响。 一想到被老虎拍上一巴掌的后果,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后背微微湿透。 看到这情景,夏长海也不敢大意。 虽然他確定这只老虎必死无疑,但按照打猎的规矩, 野猪倒下都得补上两枪,更何况比野猪凶猛残暴几十倍的老虎? 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10分钟后,看著躺在地上、七窍流血的老虎,赵二溜一脸兴奋: “好傢伙……!” 这傢伙一边低声念叨著旁人听不懂的话, 一边像王喜栋、李浩然那样趴在老虎身上,东摸摸,西抓抓,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模样。 秦四爷和宋明远虽说也很兴奋,但到底年长一些,拉得下脸面, 只是站在旁边,眼睛紧紧地盯著老虎:“这畜生得有 600斤吧?” “差不多,你看这腿,比我腰还粗!” 第201章 这跟拿筷子捅死野猪有什么区別? “好久没见到这么大的石老虎了!” 秦四爷感慨地说, “长海啊,这回你可在这十里八乡出名了!” 成功猎到猛虎,夏长海心情也不错,笑著回应: “我哪还需要靠这扬名啊。” 听到这话,秦四爷愣了一下,他早就习惯了夏长海的成熟稳重, 一直把他当作同辈人看待,突然听到这般谦逊的话,一时间有些不適应。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笑道:“说的也是。” 回想夏长海之前做的那些事,掏仓子、猎狐狸、捕猪獾、抓貉子…… 哪一件影响力小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这些事哪怕只放在一个人身上,以村子为单位来看,都是极其惊人的成绩。 再加上这次成功猎虎,秦四爷总算理解寧夏村那些年轻人为何对夏长海那般疯狂崇拜了。 “感觉就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就在秦四爷感慨的时候,赵二溜皱著眉头站了起来: “老弟,这大爪子咋死的?” “这伤口也不致命啊……” 赵二溜在老虎身上翻找了一圈,只在腋下找到了一个鵪鶉蛋大小的伤口, 而且还是刀伤,不是枪伤,不存在外小里大的情况,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照理说,就这么点大的伤口,杀猪都费劲,何况是老虎? 一听这话,宋明远也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赵二溜不提醒还好,经他这么一说,宋明远也觉得十分奇怪。 老虎的生命力有多顽强,他们此前深有体会。 之前林场那次事故,老虎的反应已经相当迅速。 在老虎扑倒他哥哥时,他已经掏枪射击, 在那么近的距离下,他一连开了 8枪, 那只老虎愣是没当场死亡,又逃出几十米,挨了数枪才倒在雪地上。 16號猎枪近距离射击都打不死的猛兽,夏长海居然一枪没开, 直接用刀就解决了,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都不信。 这跟拿筷子捅死野猪有什么区別? 夏长海並未直接回答赵二溜的问题,而是指了指老虎的尸体: “等我们回去开膛,你就知道了。” “对对,回去开膛!” “可別再把肉搞坏了!” 寧夏村的村口,近来有些不同寻常。 此前因为打標之事,寧夏村的村民们对打猎的热情大不如前。 夏长海打猎的本事十分高强,村里其他猎户也都不是平庸之辈。 像熊瞎子、马鹿这类体型较大的猎物或许难以寻觅, 但狍子、野猪这类相对“小型”的猎物,不少猎户还是捕获了一些。 毕竟能在厂里负责打標工作的人,各个都有不俗的本事。 然而,今天的情形却和往日大不一样。 以往冷冷清清的村口,如今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那热闹的场面,感觉整个寧夏村的村民都从家里涌出来了! “赵哥,这是山神爷吧?” “这还用问,一看就是啊!” “天啊,居然真的是大爪子!” “上次咱们村有人猎到老虎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別想了,咱村就没出过那么厉害的猎户!” “怎么没有,赵哥不就是嘛!” “赵哥,快跟我们说说,这大爪子是怎么弄下来的?” “是啊,赵哥,你给我们讲讲唄。” “五九三!” “天啊,连老炮手都对付不了的厉害猎物,他居然猎到了!” …… 连秦四爷这样常年在山里生活、见识广博的老猎人都为这猎物感到兴奋, 对於普通的山民来说,更是一辈子都难得见到的稀罕玩意儿! 实际上,山民们对老虎的態度,可不只是单纯的恐惧那么简单。 它早已从单纯让人害怕,转变成了让人敬畏! 在古代,甚至有人把老虎当作神明来崇拜! 从老虎“山神爷”这个称呼就能看出来。 所以,当寧夏村的村民们听说有人猎到了山神爷,不管之前在做什么,都赶紧跑出来看热闹! “什么山神爷不山神爷的,不就是体型大点儿的猫咪嘛,我跟你们说……” 赵二溜没完没了地说著,把自己吹得神乎其神,好像自己是天下独一无二的高手。 仿佛他过去的平凡只是故意低调,只要他愿意,马上就能在山林里称霸。 大家听得都直翻白眼。 还大点儿的猫咪……怎么不说是山神转世呢! 这牛皮都快吹上天了! 哪个明白事理的人看不出来,这老虎大概率又是夏长海猎到的? 不过,为了多打听些消息,大家还是耐著性子听赵二溜在那儿吹牛。 有时候还得假装附和几句。 经过这段时间发生的诸多事情的“衝击”, 寧夏村的人都知道,夏家那小伙子沉稳得完全不像他那个年纪的人。 他有能力,为人谦逊又懂礼貌。 不管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会到处宣扬。 这也是大家都看好他的原因! 就他这性格,別说同龄人中少见,整个寧夏村里都没几个能比得上的。 再加上他的本事,將来肯定会有出息! 他身边的王喜栋虽说不像夏长海那么近乎完美, 但他很听夏长海的话,而且对夏长海绝对“忠诚”! 想从他嘴里打听夏长海的事情,还不如直接去问夏长海本人。 所以,要想知道狩猎的细节,还得从赵二溜这儿想办法。 卡车上。 秦四爷看著前面黑压压的人群,转头看向夏长海: “你真不上去说几句?” 夏长海知道秦四爷想说什么,摇了摇头,淡淡地说:“没必要。” 本来他打算回去弄辆小推车,把老虎放上去,用东西盖好,悄悄弄回去。 这样既快捷又省力,还不会引起別人的注意。 没想到赵二溜死缠烂打非要抬著老虎走。 夏长海两世为人,怎么会不知道赵二溜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刚想拒绝,却看到王喜栋与李浩然脸上闪过一丝激动。 他忽然意识到。 自己两世为人,该经歷的都经歷过了,自然不会在乎那些名声、荣耀之类的虚名。 做什么事都从利益和稳妥的角度考虑。 但王喜栋他们毕竟是年轻人。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过热血轻狂? 前世的自己不也是从那个阶段走过来的吗? 如果为了自己方便,强行让王喜栋他们变得和自己一样, 多年以后,这说不定会成为他们的一种遗憾? 第202章 没想到五条猎狗都有这种潜质! 想到这里,夏长海索性让他们按自己的想法去做。 反正不管是不是暴露,对於现在的夏长海来说,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早就不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小傢伙”了! 听到夏长海的回答,秦四爷哈哈大笑: “我就知道你小子会这么说。” 他把目光投向人群,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 “我要是早几十年认识你就好了……” 夏长海看了看秦四爷,听得出来,他心里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遗憾!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 要是人生一直顺风顺水,又怎么会留下遗憾呢? 好不容易摆脱了热情的乡亲们,夏长海他们终於把老虎拖回了家。 不得不说,老虎不愧是山大王,即便已经死了,余威依旧还在。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往日谁都不服的青龙它们,在闻到老虎的气息瞬间,全身的毛髮都竖了起来。 一个个浑身颤抖著摆出攻击的姿势。 好在,五条狗没有一条是胆小鬼。 虽然害怕,但它们依旧知道要挡在主人面前! 这就是猎狗! 寧可死,也不会让主人受到伤害! “好狗~” 夏长海高兴地上前,摸了摸它们的脑袋,让它们放鬆下来。 青龙它们的表现让他非常满意。 害怕老虎很正常,哪只猎狗不害怕老虎呢? 宋明远那只只认老虎爪子的野狗,在面对大爪子的时候,同样会发抖。 但只要没被嚇得丧失勇气,就有培养的可能! 这次猎到一整只老虎,只要再点心思,说不定能让青龙它们也变得像大那样厉害! 认老虎爪子的猎狗,就算是上辈子,夏长海也没见过几条! 本来以为家里能有一条猎狗不怕老虎,就已经很幸运了。 没想到五条猎狗都有这种潜质! “五条不怕老虎的猎狗组成的狗群,这得有多厉害!” 一想到这样世界级的狗群將从自己手里诞生,就连夏长海也有些激动! 除了青龙它们之外,还有一条狗的表现让夏长海觉得很奇怪。 “看来回头得好好问问爸妈,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夏长海盯著家里的大黄,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上次大黄的表现就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本以为只是偶然, 没想到它看到老虎之后,表现得比野狗还要镇定! 这绝不是胆子大就能解释得通的,里面肯定有原因! 压下心中的疑惑,夏长海开始安排分工。 给老虎开膛可不像给野猪开膛那么容易,秦四爷与宋明远亲自动手, 再加上王喜栋他们几个人帮忙,足足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成。 期间夏长海没有动手,而是在旁边看著大撕咬黄皮子。 这本来是在山上就该做的事,一直拖到了现在。 打围有打围的规矩,作为把头和造成致命伤害的猎手,不需要做开膛这样的“粗活”。 而之所以不用虎肉餵大。 倒不是捨不得,纯粹是因为虎肉如果不经过特殊处理,味道实在难吃! 关於这一点,古人早就有记载。 《本草纲目·兽之二》中写道: 虎肉有土腥味,味道不怎么好,用盐醃一下稍微好点。 大神李时珍指出:虎肉土腥味太重,味道不好,很难吃。 虎肉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一味药材,而不是单纯的肉类! 《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也记载说:虎肉在土里埋一晚; 用盐醃半天,下冷水煮到半熟,换水加葱、椒、酒、盐煮熟。 要在土里埋12个小时去掉土腥味,可以想像这土腥味有多重! 夏长海前世不信邪,非要试试看。 结果浪费了一盘子虎肉! 这东西必须由专业的厨师处理之后才好吃! 宋明远忙著开膛没时间割肉,就直接让大自己去啃。 这就体现出野狗和纯粹家犬的区別了。 要是青龙它们,主人不割肉,就算允许它们上前啃咬,它们也不会那么做。 不是不敢,而是不会。 毕竟,从小到大就没有那样的习惯。 大是野狗,所以还保留著过去原始的狩猎习惯! 很快,大家把分解下来的老虎“零部件”一一摆放好。 一张虎皮,数百斤虎肉,40多斤虎骨,还有几盆虎血,以及其他器官。 甚至连虎尿和虎屎都没有扔掉,而是专门收到了一边。 老虎身上没有任何一个部位是没用的! 600多斤的老虎“散落一地”,从头到脚,从皮毛到粪便, 全部都被收集起来,没有半点浪费! 这也是夏长海非要拖回来再开膛的原因。 老虎身上所有部位,注意,除了胃里面的食物之外,所有部位都有价值。 虎皮自然不用说,在古代不敢说价值连城,那也是能让人一夜暴富的財富! 后世皮革领域把俄罗斯紫貂、野生纯白山猫以及南美栗鼠,称为世界三大顶级皮草。 但那只是明面上的评选,实际上,真正的有钱人都知道,虎皮才是实实在在的顶级裘皮! 只是因为各种忌讳,不能对普通人公开罢了! 就北方这种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不需要太多, 一件內衣再加一件虎皮大衣,你站著不动都会热得流汗! 这玩意儿的保温和抗风能力,那是相当厉害! 虎肉,味道是差了点,但性温,吃了可以补脾肾, 益气力,壮筋骨,研究好了,对大人和孩子都有很大的好处! 夏长海之前说服杨玉凤靠的就是这一点。 虎骨,这东西大家肯定都不陌生。 虎骨泡酒,具有固肾益精、舒筋活血、强筋健骨、通血脉等功效。 一罈子真正有年份的虎骨酒,曾在民国的私人拍卖会上拍出过100万美元的天价! 即便如此,还被很多人说是捡了便宜。 碰到真正懂行的人,这个价格至少还能翻三倍以上! 对此,夏长海是认同的。 因为后来他了300万美元,还搭了一个人情,才从那人手里把那坛老酒弄到手! 至於效果嘛…… 夏长海那段时间敢一个人对付四五个女人! 而且第二天起来依旧精神饱满。 虎鞭,不用解释,男人都明白! 药效很猛! 比虎骨泡酒还要猛! 但也因为太猛了,药效过强,反而不適合多吃。 把它当成一种没有什么副作用的蓝色小药丸就行。 第203章 分完老虎好好吃一顿 “老大,这脏兮兮的东西也有用吗?” 王喜栋指著从虎肠子里挤出来的虎屎,还有旁边橙黄色、散发著奇怪味道的虎尿问道。 从来没听说过动物的屎尿还有用的。 夏长海点点头:“可別嫌弃,这东西在大兴那边,可值钱了!” “虎尿兑水,对治疗风湿有很好的效果!” “虎屎调成糊状,涂在有冻疮的地方,不管之前多严重,一用就好!” 放在三十年后,这是托人都弄不到的好东西。 10年之前,监管还没那么严格,找找关係还能从动物园弄出一点虎尿虎粪。 到了后来,就不行了。 听说都被真正的特权阶级垄断了,一点都流不出来! “虎皮我回头托人,看看能不能卖个高价,回头再分。” 夏长海指著剩下的东西:“这些我拿三股,宋哥拿两股,剩下的你们平分。” “或者你们自己商量一下,怎么样?” 夏长海一直主张亲兄弟明算帐,既然是合伙打围,以后分钱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他作为把头,计划是他制定的,又全程参与了猎杀,拿三股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换成计较的人,拿一半都没人会有意见。 宋明远自己占一股,提供枪械、猎狗,合占一股。 拿两股也很合理。 “我没意见。” 王喜栋率先表態。 “我也没意见。” “我也是。” “话说,你们要这玩意儿不?都不要给我唄。” 赵二溜盯著老虎的生殖器,满脸兴奋。 结果惹得其他几人纷纷躲开。 任谁看到一个男人对著另一个物种的“生殖器”露出兴奋的表情,都会觉得毛骨悚然! 秦四爷一脸不屑:“没想到你才这个年龄就肾虚,嘖嘖嘖,小伙子不行啊!” “我哪里不行了?我厉害得很!” “呵呵,你觉得我会信吗?” “啊!我不要了,我就是想看看是什么样而已!別乱说!” 没去管赵二溜和秦四爷的“爭吵”。 宋明远突然说:“东西我收下了,但那虎皮的钱,我不分。” “我那一份都给你!” 他直直地看著夏长海,眼神里满是坚定。 看到这情形,夏长海犹豫了一下,最后没有劝说。 他知道这是为什么。 等“分赃大会”结束,李驍娟与周秀琴才从屋子里走出来。 北方有这样的规矩,女人主內,男人主外。 不管女主人在家有多强势,有些事情不该插手的,连看都不会看! 这好像是北方家庭的一种默契。 “长海,快来收拾一下。” “喜栋,跟你明远叔整理下院子。” “浩然,你去打电话给你爸,让他晚上下班来吃饭。” …… 完成正事之后,李驍娟和周秀琴马上投入到忙碌的准备工作当中。 在两位女主人的心中,今天是一个远比普通节日更为特殊的日子。 毕竟节日每年都会来临,而能够猎到山神爷(老虎)的机会却並非年年都有! 面对如此丰厚的收穫,必然要举行一场庆祝活动! 这也是打围圈子里一直流传的传统。 老辈人常说,山林里的財富不能独自享用。 对於这句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將猎物的肉分给乡亲们。 只要是参与帮忙的人,都能分得一份肉。 第二种则是摆上宴席请客吃饭。 邀请关係亲近的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一同聚在一起吃顿饭! 此次猎获的猎物是山大王(老虎),显然不可能將其肉分给眾人。 那么就只能选择请客吃饭这种方式了。 恰好两家今年都打算举办杀猪饭,於是便决定將两件事合併在一起操办。 作为夏家的独子,夏长海原本打算去邀请客人,却被大家按在了厨房里。 王如海说道:“夏长海大哥,这些小事就交给我来办吧,您安心在厨房做菜就行。” “没错没错,老大,您有什么吩咐儘管说。” “您都好久没有好好露一手做菜了,您是不知道,我们平时吃的饭菜那简直就跟猪食一样……” 说到一半,王喜栋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妥,连忙闭上了嘴。 转头一看,只见原本回屋拿东西的周秀琴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院子里,眼睛瞪得大大的! 从她的嘴型中,王喜栋读出了四个字:“你死定了!” 王喜栋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一咬牙,就当作没看到,继续说道: “…老大您是不知道,我们平时吃的饭菜有多难吃,您就赶紧露一手吧!” 王如海在旁边不停地点头表示赞同。 夏长海看著王家两兄弟那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又看了看那边握紧拳头的周秀琴,心中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果然都是吃货,为了能吃到美味的饭菜,连性命都可以不顾! 既然是杀猪饭,猪肉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食材。 刚好家里有不少野猪,猪肉可以敞开供应。 辣椒炒猪里脊、红烧排骨、猪肘子肉燉大萝卜,再加上一道东北名菜猪肉白菜燉粉条! 整整四道硬菜,关於猪肉的菜餚就算是备齐了。 做完猪肉菜餚后,夏长海开始处理林蛙。 上次在家里烧制的是“母豹子”,也就是雌性林蛙,那东西药性比较强, 和夏长海今天打算做的压轴菜不太搭,所以今天他打算烧制“公狗子”,也就是雄性林蛙。 公狗子的肉质不像母豹子那样鲜嫩,因此不能直接进行燜煮。 需要先將其过油,炸至表面呈现出焦黄色,並且微微开裂,然后再进行酱燜。 与母豹子鲜嫩爽口的口感不同,公狗子的肉质更加劲道, 吃起来更有嚼劲,而且还能起到解腻的作用! 素菜还是以往常吃的那几样,有生米、冰萝卜丝,再加上酱白菜。 这並不是因为买不起其他蔬菜,主要是在那个年代, 北方地区没有温室大棚,到了冬天,气温能低至零下二三十度, 根本没有什么绿叶菜能够生长。 再加上交通不便,南方的蔬菜也无法运输到北方, 所以家家户户一到冬季,餐桌上就只剩下老三样:萝卜、大葱、白菜。 第204章 夏长海就是夏长海,连老虎都能拿下! 萝卜和白菜都是在秋季的时候提前放到地窖里储存的,可以一直保存到来年的三四月份。 大葱价格不贵,放在外面的雪地里也不会被冻坏,吃的时候拿回来暖一暖就可以了。 不过,经过上次那位国营饭店老板的提醒,这次餐桌上多了一样新的蔬菜:酸果。 这东西直接吃的话,口感和啃没有脱涩的柿子差不多。 但夏长海发现,只要提前把酸果拍裂, 然后放在水里浸泡一段时间,口感就会变得相当清新! 一点都不比冻梨差! 而且吃起来甜中带酸,非常开胃! 別看上面这些菜餚看起来十分丰盛,其实它们並不是夏长海真正的主菜。 今天宴席的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虎肉! “老大,这东西真的能吃吗?” 王喜栋心里充满了怀疑,他刚才削了一点虎肉餵给小白龙,结果小白龙连闻都不闻一下。 猎狗都不愿意吃的东西,还带有一股奇怪的土腥味,怎么看都不像是好吃的样子。 夏长海把辣椒粉、醋和白酒倒入盆中,然后將虎肉放进去浸泡、揉搓,同时解释道: “如果直接烧制,味道肯定不好。虎肉在烧制之前,必须先去掉土腥味。” 烧制虎肉和烧制大泥鰍、大鲤鱼类似,都需要先想办法去除那股土腥味。 具体做法並不复杂。把辣椒、醋、白酒均匀地涂抹在虎肉上, 用力进行揉搓,把虎肉里面残留的血水挤出来,然后再清洗乾净。 反覆操作几次之后,將虎肉切成片状,用猛火、热油快速翻炒。 火候要足够大,炒制的时间不宜过长。 用这种方法做出的虎肉,不仅口感劲道, 还能最大程度地保留其营养成分,这一点至关重要。 很多人吃虎肉,根本不是为了品尝它的口味, 毕竟比虎肉好吃的肉类多得是,他们看重的是虎肉的营养价值。 这也是虎肉烹飪起来有难度的原因。 如果单纯是为了追求口味,凭藉大国深厚的厨艺传承, 別说是虎肉了,就算是鞋垫也能做出各种各样的样来。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但虎肉是顶级的药膳食材,烹飪的时候可不能隨意对待。 其实,虎肉还有一种吃法,能够百分百地保留其药性和营养—— 那就是生吃! 別觉得这很惊悚,据夏长海了解,国外的某些富豪在吃虎肉时,就採用生吃的方式。 讲究一点的,会蘸著酱油、芥末吃。 不讲究的,直接把虎肉洗净就生啃。 也不知道是他们的口味太重,还是不懂得享受精细美食,他们竟然说生吃虎肉味道不错。 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 就在夏长海所在的地方,眾人尽情欢乐的时候, 外界传来了山大王被猎杀的消息,这个消息就像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十里八乡炸开了。 起初,人们都充满了质疑。 毕竟,山大王是森林之王,是群山中当之无愧的王者,这样的存在,怎么会轻易落入猎人的手中呢? 然而,当听说出手狩猎的人是夏长海时,眾人又陷入了迟疑之中。 倒不是说大家都深知他的狩猎技艺有多么高超,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又能怎样呢? 这么多年来,十里八乡走出的老猎手不在少数,可从来没听说有谁成功猎虎归来。 相反,老猎手在猎虎方面的能力实在是有限。 人们之所以迟疑,关键在於夏长海的人品。 “要是別人说猎到了老虎,我肯定觉得他是在吹牛。” “但如果是夏长海说的……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自从上次人贩子那件事发生之后,夏长海在这十里八乡算是彻底名声大噪了。 每次提到他,老一辈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称他为“小英雄”。 再加上夏长海平日里做的其他事情,人们一提起他, 第一反应就是他人品好、仁义、靠得住。然后才会想到他老猎手的身份。 所以,当人们听说猎虎的人是夏长海时,无需多言,他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 “夏长海就是夏长海,连老虎都能拿下!” 对於普通人来说,猎虎这件事虽然听起来很震撼,但也不过是閒暇时的谈资罢了。 绝大多数人对老虎並没有十分清晰的概念。 人人都知道山大王危险、凶猛,可到底有多危险、多凶猛,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相比之下,人们更好奇老虎能值多少钱。 类似捡到老虎尸体一夜暴富的传闻,在民间已经流传多年,可真的有人猎到千斤老虎吗?谁也说不清楚。 但对於猎人来说,猎虎的消息堪称是重磅炸弹。 在打猎的圈子里,明面上经验老到的猎手已经是顶尖的存在了。 然而,还有一种荣耀凌驾於老猎手之上。 那就是猎虎。 不管是设置陷阱,还是四处搜寻,只要不是捡到死老虎, 能够成功猎虎,那就是无上的荣耀。 这可不是吹嘘一时的事情,起码能让人吹嘘好几辈子。 对於猎人来说,没有什么猎物比老虎更值得骄傲了。 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並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相信这个事实。 尤其是在岭南那块地方,由於歷史及种种原因, 那边的猎人比寧夏村这一带多得多,竞爭也激烈得多。 “猎虎?他不过是个20岁出头的毛头小子,能做到吗?” 要是说一个40岁的老猎手猎虎,或许还有几分可信度。 40岁,对於猎手来说正值巔峰时期,经验丰富,积累深厚。 如果机缘巧合,再加上一些特殊手段,猎到老虎也並非完全没有可能。 可一个20岁出头的毛头小子…… 假! 太假了! 可不是把老虎尸体弄回家就能称作猎虎。 生病的老虎、坠崖而死的老虎、与同类搏斗丧命的老虎…… 有太多可能捡到老虎尸体的情况了。 而这些情况,顶多算是运气好,绝对不能算作猎虎。 对於外界的这些议论,夏长海並不在意。 第二天。 他一大早就起床了,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上山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之前布置的套子逮到了猎物。 两只公狍子,一只母狍子,一共三只。 可惜的是,因为没能及时去查看,猎物都已经死了,身体冻得硬邦邦的。 不过,这也足够完成任务了。 第205章 结交一位当权者 拖延了这么久,夏长海打算凑合一下,把这些猎物標本送到机械厂去。 三只狍子、一只老母猪、几张黄皮子,再加上一只熊羆, 如果对方还不满意,夏长海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夏长海心里想著,实在不行,就给那人包个红包吧。 真心希望父亲能早点退休啊! 夏长海来到了机械厂。 陈主任见到他,满脸都是笑意。 “来来来,小兄弟,快请坐。” “小刘啊,赶紧去沏茶!把柜子下面那款茶香浓郁的茶拿出来!”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不同了。 上次夏长海来的时候,还只是个普通青年。 如今可不一样了。 一方面,两人有过合作,陈道一在那次猪肉交易中获得了不少好处,也算是熟人了。 对於合作伙伴,自然不用摆架子。 而且陈道一一直觉得夏长海前途不可限量。 事实也证明,他的眼光没有错。 像陈道一这样精明的人,自然会主动与夏长海结交。 另一方面,这次送来的猎物標本他也看过了。 虽说离完美还有一定差距。 里面没有他心心念念的老虎。 但仅仅是一只千斤以上的熊羆,就足以碾压眾人了。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稍微运作一下,副厂长的位置就唾手可得。 陈道一有点贪心,也追逐权势,但他並非忘恩负义之人。 在他看来,夏长海已经算是自己人了。 对待自己人,自然不能像对待外人那样。 当然,如果只是这两点,他也不至於如此討好夏长海。 还有一个关键原因。 陈道一和夏长海寒暄了一阵之后,趁周围没有人,迅速关上门並反锁。 压低声音问道:“夏长海兄弟,都是自己人,我就直说了。你和安部长是什么关係?” 夏长海一头雾水:“安部长?哪个安部长?” “就是5年前第一机械厂的一把手,现在第一机械厂厂长的师傅,后来升职上去的那位。” 说到这里,陈道一有些拘谨地说:“他在电话里点名要你作陪。” 要我作陪? 可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安部长啊? 我家几代都是贫农,和这种级別的大官可没有什么交集。 等等,夏长海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 那人姓安,这位安部长也姓安。 再加上之前在石湖市发生的那些事,还有交给那人的本子…… 夏长海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把这些事情串联起来,似乎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有意思,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呢?” 在机械厂,看著夏长海离去的背影,安部长意味深长地说: “开山,你这个朋友不简单啊。” “那当然!” 安开山一脸骄傲地说, “一般人哪有这样的本事!” 说著,下意识地看向手中的竹篮。 竹篮里装的是夏长海送给他的虎肉和虎骨。 他这次本来是衝著熊羆来的,没想到还有意外收穫。 熊羆的肉,只要肯钱,总能买到。 可这虎肉,那可是真正的可遇不可求。 “蠢货!” 看到儿子那没出息的样子,安部长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是一巴掌。 “就知道吃!” “你以为这虎肉、虎骨是白白得来的?” 安开山一脸茫然,他做生意是一把好手,情商也不低。 但到底还是年轻,社会经验和夏长海、他父亲这样的老江湖没法比。 这一巴掌挨得让他莫名其妙。 看著儿子迷茫的神情,安部长內心嘆了口气,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就是这么大。 別看他平日里对安开山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实际上,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一直以儿子为傲。 安开山虽说无心仕途,但在石湖市混得风生水起。 从目前的发展態势来看,未来並非只有从商这一条路。 如果能在商业上有所建树,同样可以出人头地。 然而,刚才聚餐时的交谈,让他见识到了真正的“英才”。 谈吐、见识、认知、能力……那个叫夏长海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任何短板。 甚至连年轻人最缺乏的沉稳与谦逊,他都做到了极致。 “这小子未来不可限量!” 安部长对此深信不疑。 想到这里,他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开山。” “爸,怎么了?” “以后多和夏长海走动走动,能帮上忙的地方就帮一把。” 顿了顿,他又说:“未来,咱们或许会因此获得很大的好处。” 听到父亲的话,安开山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他自然明白父亲的意思。 只是没想到父亲对夏长海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 自从他记事以来,父亲极少对人给出这样的评价。 要知道,那位父亲,可是国內真正的大人物。 安开山转过身,目光投向夏长海逐渐远去、几乎要看不清的背影,轻声说道:“我清楚了。” 夏长海並不知晓安部长对他评价颇高。 说实在的,如果可以选择,他並不想在当下与当权者有过多的交往。 这並非是牴触,只是他如今缺乏足够的底气。 平等交流的前提是双方地位相当。 在这一点上,他还差得很多。 归根结底,他目前不过是个有点小钱的普通百姓而已。 在现阶段与那些人接触,稍有不慎,他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当然,这次交往也並非完全没有好处。 首先是人情方面,安部长虽没有明说,但意思十分明显,安家欠他一个人情。 至於原因,自然是那个笔记本。 藉助笔记本上的內容,安家似乎获得了不少益处。 其次是消除隱患。 他送给安开山虎肉和虎骨,除了偿还上次安开山救命的人情,也是希望对方帮忙解决麻烦。 老虎不同於山里的其他动物,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早已被列入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名录。 建国后不久,相关法律就规定,猎虎需要向上级申请报备。 即使没有报备,猎到老虎尸体也需要上交。 难道不想上交吗? 要么偷偷处理,要么自觉上交,只能二选一。 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样一来,猎人就白忙活了。 之前夏长海还在琢磨,能否通过陈道一, 走国营机械厂的渠道把那只老虎“洗白”。 结果正发愁时就有人送来了帮助。 第206章 爆竹声声辞旧岁 那位安部长既然没有阻止儿子收下虎肉,就意味著他会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聪明人之间的交流,就是如此简单明了。 还有虎皮售卖的问题。 以安部长的人脉和地位,不是安开山所能相比的。 他帮忙打听,肯定能给夏长海找到一个好买家。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大年三十。 “大哥,快起来放鞭炮!” 天还没亮,王喜栋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没等夏长海起床,王如海、王子婷、夏子梅几个小傢伙就推门进了屋。 他们拽著他的胳膊就往外拉:“哥,带我们出去玩。” 夏长海迷迷糊糊地被拉起来,穿好衣服,一出门, 寒冬的冷气让他打了个哆嗦,瞬间清醒了不少。 北方过年放鞭炮,讲究很多。 比如鞭炮要一响到底,中间不能熄火或出现哑声,不然新的一年会有“厄运”。 而且鞭炮的数量得是偶数,像88响、100响之类的。 为了防止调皮的孩子偷拿,很多家庭在节前会把鞭炮锁在柜子里。 当然,调皮孩子之所以被叫做调皮孩子,就是因为他们闯祸的能力很强。 寧夏村每年都有孩子偷拿家里鞭炮,然后被父母教训的事情发生。 好在,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夏家和王家。 因为夏子梅对鞭炮不感兴趣。 而王家这边,王如海也不缺鞭炮玩。 自从王喜栋跟著夏长海挣了些钱后,王如海的零钱也多了起来。 像鞭炮这种小玩意,他自己买得起。 自然没必要冒险偷拿。 夏长海与王喜栋把100响的鞭炮掛在院门上,用火柴点燃。 三个小傢伙捂著耳朵站在远处观看。 啪啪啪…… 100响的鞭炮很快就放完了。 顿时,周围一群小孩围了上去,开始在红纸屑、废炮仗堆里翻找。 一掛鞭炮,不可能每个都能引燃,总会有没炸开的,只要还有捻儿,拿起来就能单独放。 对小孩来说,这是很不错的玩具。 这年头,大多数人家捨不得钱专门给孩子买鞭炮玩,能在这里捡漏就很开心了。 夏长海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些触动。 他转身回去,又拿了一掛鞭炮出来,吩咐王如海把它拆开,分给那些孩子。 尤其是几个衣服补丁最多的孩子,多给他们分一些。 过年还穿补丁衣服,说明家里確实困难。 夏长海不是圣人,没办法帮助所有人。 但力所能及的事情,他愿意去做。 年后没多久,过年的热闹劲还没过去,大家就开始走亲访友。 一番忙碌后,时间到了三月。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各生產队组织春猎的日子。 所谓春猎,还有个名字叫民兵春猎,说白了,就是生產大队组织的集体打猎行动。 人数少的时候有几十人,多的时候能有好几百人,一群人一起进山。 选几个山头,逐个进行清理。 这种模式只有北方山区才有,平原地区是不存在的。 在这个年代,除了极少数特別珍贵的动物,所谓的动物保护法,基本形同虚设。 在很多山民眼里,山里的野兽就是会跑的“庄稼天敌”。 大到野猪、傻狍子、黑熊,小到野兔、沙鸡,每年都会糟蹋不少庄稼、粮食。 它们的性质,基本和当年被定为“四害”之一的麻雀差不多! (冷知识:1958年,国家认定的四害是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过了十几年,麻雀才“平反”,换成了蟑螂) 尤其是每年“二三月”,也就是苞米、小麦开始收穫的季节, 山里的那些野兽会集体下山,趁人不注意,在庄稼地里捣乱。 糟蹋粮食也就算了,它们有时还会伤人! 几乎每年秋天,都有野兽伤人的事情发生。 所以,在上级要求下,生產队每年大概三月份左右, 都会组织大规模春猎,儘量多猎杀、驱赶山里的那些野兽。 选这个时间点不是隨便选的,別看山里动物多,真正祸害庄稼、还伤人的野兽,其实就两种: 野猪。 黑熊。 这两种都是杂食性动物,脾气暴躁,攻击性极强。 三月份的时候,天气回暖,气温大幅上升,那些躲在洞穴里冬眠的黑熊,就会从冬眠中醒来。 经过一冬天的“挨饿”,这时候的黑熊大多瘦得只剩一层皮, 脂肪消耗得差不多了,特別凶猛、狂暴,跑两步都喘气,但实力可不容小覷! 这时候对它们下手,风险最小,难度最低。 野猪倒是不冬眠,可大雪封山,忍飢挨饿也免不了, 三月份的野猪和刚入冬时相比,简直是“瘦了一圈”! 再加上野猪刚好在这个季节分娩,带著一大群小野猪,打猎的成功率很高。 別觉得残忍,后世那些“打大不打小,不打怀孕的雌兽、不伤害幼兽”之类的规定, 根本不是因为什么“圣母心”,那是为了可持续打猎! 人们真正想要的,其实是能一直有野兽可打! 那时候猎物少,人们还担心一不小心把野兽打光了! 要是地球上再也没有任何生物,人类不就“断了后路”了嘛! 再者,在那个年代,其实也没办法在意这些。 一方面,人们都缺肉吃,吃饭都成问题,哪有心思去管那些“打猎规矩”? 在这个问题上,上面下命令也不好使。 大不了打完猎不把猎物拉回来,隨便找个地方一埋,等春猎结束,再上山偷偷运回家就行。 这荒郊野岭的,又没有监控,只要打猎的人统一口径,根本没人能查得出来! 另一方面,没办法“精准打猎”。 猎狗就不用说了,猎狗才不管什么怀孕不怀孕、是不是幼崽。 它们衝上去就咬。 “圣母情结”是人类特有的,猎狗可没有,也理解不了。 打活物,理论上能做到“挑著打”,但实际操作起来,哪有那么容易。 不然隔个百来米,能打中就谢天谢地了,谁能看清是公是母? 不是所有人都有“顺风耳、千里眼”的本事,能摸到离猎物那么近的地方再开枪。 至於说放夹子,那就更没法挑了。 总之,春猎就是为了儘可能多杀山上的动物,为来年耕种做准备! 也许是因为“名气大”的缘故,三月刚开头,“麻烦事”就找上门了。 第207章 参加大队春猎 “村长!” 夏长海见到楚二爷,连忙打了声招呼。 “你小子跟我在这装!” 楚二爷眼睛一瞪,“你就给我找这么个事儿,我跟你讲,我现在晚上觉都睡不好……” 这话要是换个人说,夏长海肯定觉得对方在“装”,谁不想当村长啊? 但夏长海了解楚二爷的脾气,知道对方不是在“装”。 这里插一句,因为上次“贩人”的事情闹得很大,之前那位村长直接被“一擼到底”。 听说孩子的婚事也黄了,现在家里天天吵架,眼看著就要分家! 村子不能一天没有主心骨,夏长海就推荐了楚二爷…… 因为“流程”的原因,他现在只是“代村长”, 但所有人都知道,村长一职已经是“板上钉钉”,就等走个正式流程。 因为这件事,楚二爷家的门槛,第二天就被人“踩破”了。 楚援朝的老婆方萍,差点没给夏长海磕一个。 她说自己跟著楚二爷过了一辈子苦日子,做梦都没想过能当“村长夫人”! “长海,你以后有任何事情只管吱声,这老东西要是不给你办,大嫂让他『跪搓衣板』!” 这话差点没把楚二爷“气晕过去”。 客套完,楚二爷拍了拍夏长海的肩膀。 “参加大队春猎是吧?没问题。” 夏长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生產大队组织民兵春猎,不是一群人“乌泱泱”上山, 像“大扫除”一样把整个山头“扫一遍”。 那样效率太低,也根本不可能做到。 主要还是靠“猎人”。 打活物也好,设陷阱也罢。 隨便猎人怎么折腾。 只要能抓住猎物就行! 至於其他人,主要负责在山下守著,防止野兽从山上跑下来。 以夏长海现在在“打猎圈子”里的地位,生產大队想“忘掉”他都不可能。 楚二爷摇摇头:“不只是参加那么简单。” 在夏长海疑惑的眼神中,他说道: “你知道你『猎虎5.3』这件事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吗? 上面的大领导说了,期待我们安河大队这次春猎的成绩……” 听完楚二爷的话,夏长海“无力吐槽”。 本以为自己把“让安开山那边把老虎的合法性问题解决了”,就没事了。 谁能想到,这件事还会惊动其他大领导。 前世和官方打了那么多次交道,夏长海深知“体制內”的一些“规则”。 那位领导看似隨意的一句话“期待安河大队这次春猎的成绩”, 在下面人耳朵里,那就是“命令”! 也就是说,这次春猎必须取得“好成绩”才行! “生產大队大队长特地托我来请你,希望能『整点硬货』! 要是能再猎一只『大爪子』,自然是最好的!” 楚二爷面露尷尬,摸了摸鼻子:“你別那样看我,这要求又不是我提的。” 身为老猎手,他自然知道这个要求有多“过分”。 那可是“森林之王”,群山中真正的王者, 凌驾於“熊瞎子”之上的存在,你以为是野猪呢,说再猎一只就再猎一只? 这不是“难为人”嘛! 要知道,很多猎人在山里“混”了半辈子, 要是运气不好,连老虎毛都见不到半根,更別说猎杀了! 但是! 这件事又牵扯到上面的大领导…… 眾所周知,体制內的事情一旦“牵扯到高层”, 就不是“合不合理、能不能实现”的事情了。 懂的都懂! 夏长海自然也明白这里面的“门道”,暗暗嘆了口气,道: “行吧,我儘量。” 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把话说“死”。 他是人,又不是“神”。 打猎技术再高,也得找得到老虎才行。 “行。”楚二爷鬆了口气,有这个回答他就能“交差”了, 说实话,他还真怕夏长海“年轻气盛”,直接拒绝参加春猎。 那样一来,或许现在没事。 但会让生產大队干部“丟脸”,以后的“工作”也不好开展。 临出门之前,楚二爷突然压低声音说道:“长海,到时候你也別『太较真』,打活物这东西, 本来就是看『山神老爷』开不开门,要是运气不好的话,『鎩羽而归』也很正常是吧?” 边说著,楚二爷向夏长海使了个眼色。 虽说是在夏家院子里,不过“隔墙有耳”,有些话也不能说得太明白。 夏长海笑著点点头,楚二爷能说这种话,证明是真把他当“自己人”。 送走楚二爷,“跟班”王喜栋马上开口问道: “老大,我们到哪再去找『大爪子』啊?” “呵呵……” 夏长海嘴角扬起一丝不屑:“他傻你也傻啊,还找『大爪子』,嫌命长么!” “那生產大队那边……” 王喜栋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这个年代,“生產大队的权威”还是很大的。 夏长海信手將杯中茶叶倾倒在菜圃里,隨手翻搅几下,让茶叶埋进土层深处。 他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说道:“別想太多,咱们正常参与就行。 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用去理睬。” 提及生產大队,夏长海心底不禁泛起一丝轻蔑。 若换作“安开山”,他或许还会稍有顾忌, 可在他眼中,这个生產大队堪称“最无用”的存在。 他清楚地记得,再过一两年,隨著“双包责任制”的进一步推广与完善, 这个“玩意儿”马上就要被“取消”了。 那些所谓的“大队干部”,根本威风不了多长时间。 在未来的二三十年里,“財富”才是真正的硬通货, 在这“经济野蛮发展”的浪潮中,“钱”的力量堪称巨大。 再者,论起“背景”,他如今可是“那位部长”麾下的人, 第二机械厂下一任副厂长,也是他一手“运作”上位的。 区区一个安河大队,根本不被他放在眼里。 王喜栋听夏长海这么说,点头应下。 既然老大都这么说了,自然有其道理,其他的不用多管,照做就是。 反正谁要是敢跟夏长海作对,他王喜栋必定第一个“跟对方死磕”。 时光流转,很快便到了“春猎那天”。 首次参加春猎的夏长海,惊讶地发现此次春猎的“声势”极为浩大。 广场上,黑压压一片全是人头,感觉5个生產队的男人们都匯聚於此,目测至少有好几百人。 第208章 年轻有为啊,当真是『人才』!! 人群前方,一座“木质高台”早已搭建完毕。 高台两侧,除了两排背著56式半自动步枪的民兵, 夏长海甚至还看到了“大炮”,更准確地说,是“重武器”。 这一幕让夏长海暗暗咋舌,心中不禁疑惑: 这阵仗是不是太大了? 这究竟是准备“春猎”,还是准备“剿匪”呢? 他忍不住在心底吐槽:“万恶的形式主义……” 就在夏长海这般“吐槽”之时,台上的干部开始讲话: “同志们,今日我们齐聚於此,想必不用多说,大家也清楚所为何事。 每年我们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都要被那些畜生祸害不少, 它们吃了粮食,我们又吃什么呢? 更让人气愤的是,那些畜生还会伤人, 就在去年,又有5位同志在收割粮食时遭遇野猪袭击……” 这段“慷慨激昂”的讲话,成功调动起现场所有人的“热血”。 一时间,台下“掌声如雷”,人们纷纷叫好。 倒不是说讲话者“鼓动人心”的水平有多高,主要是“事实就摆在那里”。 在这“十里八乡”,试问哪家没有遭受过野兽的袭击? 轻则受到惊嚇,重则可能失去生命。 说远的不说,夏长海的母亲,曾有一年上山采山货时,就被“熊瞎子”撞了头。 要不是运气好,那只“熊瞎子”当时不饿,哪里还能等到夏长海重生? 平日里,人们忙於生计,既没时间,也没能力去“报仇”。 好不容易等到一年一次的春猎,自然要藉此机会“好好发泄”一番。 其实,打猎这事儿,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在於“人数”以及“装备”。 两三个人去对付“熊瞎子”,自然是难如登天。 可要是七八个人,甚至十多號人,全都配备上56式半自动步枪, 不管你是黑熊还是棕熊,只要敢露头,“一通乱枪”就能將其打死。 要是再加上一门“炮”,那“威力”更是“成倍增加”。 事实证明,任何“野生动物”在“重火力”面前,都只有“颤抖”的份儿。 “……从今日起,我们安河大队开启为期一周的春猎。 所有民兵按照生產队、各小队之前划分好的目標, 將那几座山给我围起来,一只野兽都不许放走!!” “……我宣布,此次春猎行动,正式开始!!” “嘭嘭嘭!” 高台两侧的民兵举枪齐射, “枪声响彻天际”。 动员大会结束后,民兵们在各位小队长的带领下,以小队为单位出发。 而猎人们或是“独自前行”,或是“三五成群”,也朝著目標大山进发。 就在夏长海与王喜栋回家“拿装备”的时候,突然有人叫住了他们。 夏长海转头一看,发现竟是“刚正不阿”的安河大队大队长刘大宝。 对方满脸笑意,从远处快步走来。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儘管因为昨天的事儿,夏长海对这位生產大队大队长並无太多“好感”, 但对方態度客气,他也不会“扫人面子”。 “刘大叔。”夏长海主动打了个招呼。 “哈哈哈,不愧是『打虎小英雄』。” 刘大宝上下打量著夏长海,“年轻有为啊,当真是『人才』!!” 一番“客套”之后,刘大宝话锋一转:“长海啊,叔先跟你道个歉, 昨天我托楚二爷带的那话,確实不太合適。”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猎杀『大爪子』那么危险,你就当叔没说过那些话好了。” 夏长海有些诧异地看了眼这位大队长,心中满是“惊讶”。 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別说在这个“死要面子”的年代,即便放在三十年后, 能主动向“平民”道歉的官员,也“寥寥无几”,更何况还是当著这么多人的面! 別看夏长海“瞧不上”生產大队,实际上在当下, 这位刘大宝可是这一片“数一数二”的“大佬”,手底下管著好几千號人呢! 夏长海笑著摇摇头,表示“没事”。 道歉之后,刘大宝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你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刘叔。” 夏长海眼神深邃,他早就猜到对方不可能仅仅是为了道歉才叫住他。 “行!” 刘大宝压低了声音:“那我就不绕弯子了, 上面那位的意思,我想楚二爷应该已经跟你说过了。” “『大爪子』我也不指望了,不过,不知道你对『土豹子』有没有兴趣?” 生怕夏长海误会,刘大宝伸手比划了一下:“不会让你白干, 只要你能把那『豹子』拿下,我可以做主,让大队开个条子,奖励600元!!” 听到刘大宝这话,夏长海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倒不是他在意那600元钱,以夏长海厚实的家底,600元根本算不得什么“小目標”。 他在意的,是土豹子! 土豹子,这是北方的方言,其实指的是远东豹, 也就是东北豹,大家熟知的金钱豹。 它是北方山中少数几种大型猫科动物之一, 在食物链中的等级,只比老虎低一点,捕猎能力甚至还超过老虎! 后来由於种种原因,金钱豹在世界范围內的数量只剩不到10万只, 在我国更是只剩100多只,比大熊猫还要稀少、珍贵! 所以,哪怕是夏长海,也从未在野外碰到过金钱豹! 关於金钱豹的一切,他都是从资料和老猎人那里听说的。 刘大宝敏锐地察觉到夏长海的兴趣,心中顿时一喜,连忙说道: “你要是感兴趣,我可以告诉你那只土豹子的位置。” “捕猎过程中你们有任何需求,隨时找我。” “只要能做到,一定无条件满足!” 夏长海思考了一会儿,点点头:“行,这事儿就交给我吧。” “那太好了!” 见夏长海点头,刘大宝满脸喜色。 別看他刚才说话客气、体贴,一副为他人著想的模样, 实际上,刘大宝比谁都在意这件事! 在问夏长海之前,他已经问过好几位猎人, 甚至打算从岭南那边请老猎手过来,结果得到的答覆都是没把握。 不是说那些人打猎技术不行,实在是他们连见都没见过金钱豹,哪里来的经验? 金钱豹这东西,比大爪子还罕见,它们才是群山中真正的“幽灵”! 第209章 埋狗圈!把豹子引入埋伏圈 刘大宝思来想去,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夏长海身上。 “他连老虎都能拿下,区区土豹子,应该不成问题吧?” 夏长海不知道,在找他之前,刘大宝已经问过好多人。 他答应这事儿,除了自己对金钱豹感兴趣,还有人情世故方面的考量。 上辈子的经歷告诉夏长海,像他这样的底层人,要想出人头地,必须建立自己的人脉网。 之前交好安开山是如此,这次答应帮忙猎杀土豹子也是如此! 他可不是动漫里那种整天喊著“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二货主角。 可以想像,如果能让安河大队在那位大领导面前露脸,得到的可不仅仅是刘大宝的友谊! 他的未来,绝不会只局限在寧夏村这小小的地方。 要想走出石湖市,甚至是走出省份,必须得有依靠! 这个年代发財的机会不少,但不是所有生意他都能涉足。 可別天真地以为,多买些房子就能当房地產开发商! 没背景,再有钱也只是待宰的“肥羊”! 话题扯远了。 从刘大宝那里得知土豹子的大致位置后,夏长海跟王喜栋回家拿了些东西,然后直接进山。 “老大,咋不带狗啊?” 这些日子,青龙它们在家憋了好久,早就蠢蠢欲动了。 本来打算开完动员大会就回家牵狗,结果夏长海没带。 夏长海背著枪,手里拿著砍刀,时不时砍掉前面碍事的树枝,头也不回地解释: “带狗没用,青龙它们根本没见过土豹子,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而且那畜生狡猾得很,耳朵又灵敏,隔老远就能听到狗喘气!” “狗喘气都能听到?” 王喜栋瞪大眼睛,满脸吃惊。 他还真不知道土豹子的耳朵这么灵。 山里耳朵灵的动物不少,比如大个子、野猪、猞猁之类的, 顺风耳一竖,稍微有点动静就能把它们嚇得四散而逃。 但他从没听说过,哪种动物连狗喘气声都能听到! 要知道,猎狗喘气声虽比人类大,但在群山里,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也不见得比风声大多少,这都能听到,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不过夏长海说这话,可不是忽悠王喜栋。 他前世有个师傅就这么说过。 师傅说自己曾经在山里碰到过一只金钱豹, 本以为敲了山神庙的门,70年代一张豹子皮能值不少钱,杀一只够全家瀟洒好几年。 那老猎人深知猎豹速度快,没指望直接打围,他选了个狡猾的办法: 埋狗圈!就是用诱饵把豹子引入埋伏圈,然后带著猎狗从侧面悄悄摸过去。 这方法成功率低,因为猎物进不进埋伏圈全看运气, 但也没別的办法,豹子速度太快,给猎狗四条腿也追不上! 原本一切顺利,豹子现身,也往埋伏圈走来。 可到了一定距离,它突然转身看向猎狗埋伏的地方,而后拔腿就跑。 它一跑,猎狗瞬间响应,在狗头的带领下,纷纷扑上去。 豹子vs猎狗,结果可想而知。 这玩意儿战斗力或许比不上大爪子,但比猞猁厉害多了! 猎狗连猞猁都对付不了,何况是豹子? 等老猎人追上去,就看到自己所有的猎狗都死了,那只豹子也不见了踪影。 夏长海紧了紧枪带,说道:“对付土豹子,猎狗纯属多余。 我们要做的很简单,找到它,然后一枪打死!” 拋开听觉和速度,豹子比熊瞎子或大爪子好对付多了。 后两者除非射中脑袋,否则很难一枪毙命,而豹子只要打中,必死! 明確目標后,夏长海带著王喜栋一路向北,翻过一个大坟岗子,终於到了目標地点。 二人上山还没走半个时辰,就听到山中迴荡著悽惨的叫声,那动静,跟老奶奶哭丧似的。 “是羊丧!” 王喜栋下意识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所谓羊丧,是寧夏村这一带的土话,专指山羊的叫声,或者说异常状態下的叫声。 別被某些视频里可爱活泼、会咩咩叫撒娇的山羊骗了, 养过羊的都知道,这玩意儿饿了或疼了,叫声惨得能让人做噩梦! 甚至有些迷信的猎人,一进山听到羊丧声, 扭头就回去,他们觉得这是山神庙在警示! 要是硬来,出事儿的概率很大! 重生后的夏长海可不在乎这个,相反,听到羊丧声,他还激动起来。 “喜栋,跟上!” 后世人们生活富足,比较注重纯天然无污染, 追求野生的东西,像野猪、野鸡、野山羊之类的。 但吃过的人知道,野生的很多时候並不好吃,野山羊就是典型代表! 那股子烧完后,洗都洗不掉,起码保留两三天的味儿,不是谁都能接受。 尤其在这个年代,喜欢吃放养山羊的都少,更別说野山羊了。 不过听说京爷那一片,涮羊肉可是美味佳肴!话题又扯远了。 夏长海心下一阵激盪,这情绪並非因馋那热腾腾的涮羊肉而起, 而是他清楚,豹子这类猛兽对山羊肉情有独钟。 又听见山羊发出悽厉的哀鸣,他愈发篤定,极有可能是豹子正在对山羊发起攻击。 “喜栋,跟紧了!” 夏长海循著声音的方向,带著王喜栋一路朝北行进。 穿过一片茂密的林子后,那山羊的哀叫声突然消失了。 夏长海竖起一根手指,示意王喜栋保持安静。 他眯起眼睛,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此地南边阳光充足,北边却有大片的桑树。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野山羊的生活习性,它们和普通的野生动物不太一样,尤其喜爱晒太阳。 每次吃饱喝足之后,它们就会挑选一块阳光充沛的地方,懒洋洋地臥在那里享受阳光。 要是有合適的条件,它们甚至会爬到坟堆上去晒太阳! 按照这个逻辑来推断,那些山羊应该在南坡,因为南坡向阳,光照充足。 然而,桑树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个推断。 打个比方说,野山羊见到桑树时的兴奋程度, 就如同酒鬼见到了茅台,菸鬼见到了利群香菸,好色之徒见到了倾国倾城的美人! 它们那股疯狂的劲头,简直能让人听到它们兴奋的嗷嗷叫声,那模样比见到亲妈还要激动! 第210章 偶遇神草 夏长海打了个手势,说道:“去北坡!” 確定目標后,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小心翼翼地走到北坡的一条死胡同般的路上,然后悄悄探出头,往坡下看去。 果然,透过树叶的缝隙,隱约能看到一只动物, 它脑袋浑圆,耳朵短小,体毛呈青黄色,身上布满了大小不一、形状如同钱幣般的斑纹。 这正是夏长海此次要猎捕的目標——金钱豹! 此刻,它正叼著山羊的脖子,剧烈地喘息著。 很明显,刚才的狩猎行动让它消耗了大量的体力! 夏长海伸出大拇指,眯著眼睛比划了一下与豹子之间的距离,然后暗暗摇了摇头。 不行,距离太远了,而且视野也不好。 最关键的是,看不到豹子的“大面”。 所谓的“大面”,指的是豹子侧过身体,將大面积的身体暴露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对於猎人来说,这是最佳的射击角度。 可夏长海现在所处的位置,几乎和豹子是面对面的,只能隱约看到豹子的脑袋。 在这么远的距离下,射击的区域又这么小, 想要看清子弹的落点都十分困难,更別指望能够命中目標了! 夏长海慢慢缩回了脑袋,压低声音说道: “喜栋,等会儿你拿著镰刀去风口那边等著。” “到时候注意听枪声。” “要是我没打中,你看看能不能补上一枪。” “注意別和那畜生正面碰上,別看它瘦巴巴的,凶得很!” 確认王喜栋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后,夏长海放下手中的枪, 猫著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悄悄绕了过去。 他得找一个最佳的射击位置。 王喜栋也放下了镰刀,快速地往坡下的位置跑去。 十分钟后,“砰”的一声枪响传来。 这声枪响惊飞了一群老鸽子。 王喜栋屏住呼吸,眼神紧紧地盯著前方, 右手的手指搭在56式半自动步枪的扳机上,隨时准备开枪。 他的枪法比不上夏长海,但要是进行近距离扫射,十发子弹总能打中一发! 然而,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 一切都显得风平浪静。 看到这种情况,王喜栋心中一阵欣喜,有枪声却没看到豹子下山,那肯定是打中了。 想到这里,王喜栋连忙起身,背著枪就往山上赶去。 结果走到一半,就看到夏长海两手空空地往回走。 “老大,那豹子呢?” 王喜栋还伸长脖子,往夏长海的身后看了看,別说豹子了,连一根豹子毛都没看到。 夏长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脸色有些复杂地说道: “没打中,让它跑了。” “跑了?” 王喜栋微微瞪大了眼睛,显得有些不可思议。 跟著夏长海上山这么多次,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夏长海失手。 以往只要夏长海开枪,肯定会有收穫! 他知道豹子的耳朵十分灵敏,所以出发前就把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丟下了, 轻装上阵,只背了一桿枪,连子弹都没多带。 弹匣里装了十发子弹,手上还握著两发。 就是怕多余的杂音引起豹子的警觉。 没敢靠得太近,夏长海摸到了能够射击的边缘位置就停了下来。 可当他把枪从树缝中伸出去时,就看到那只豹子突然停止了进食,接著转身就跑。 不好! 夏长海当机立断,果断开了枪。 他的反应已经算很快了,犹豫的时间不到两秒钟。 可惜,豹子的反应更快! 枪响的瞬间,原本还在眼前的豹子瞬间就消失了! 夏长海甚至都没看清对方是怎么爬上树的! 这也是王喜栋在下面没碰到豹子的原因,豹子根本就没在地面上跑。 夏长海只看到那只土豹子在树上几个跳跃,身影就彻底消失在树林的深处了! 速度之快,让他根本来不及补第二枪。 “算了,下山吧,先回去再说。” “不继续等一会儿了?” “没必要,刚听过枪声,那畜生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出现了。” 要是换成野猪或者狍子之类的动物,说不定还能继续追一追。 可这土豹子会爬树、会游泳,根本追不上。 七八米高的大树,它蹭蹭几下就爬上去了,怎么追? “哦。” 见夏长海已经拿定了主意,王喜栋点了点头, 转身回去收拾东西,跟著夏长海一起下山。 他了解夏长海的性格,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 既然老大说不追了,那就是天塌下来也不追! 顺著来时的路,二人走了大概不到半炷香的时间, 突然,夏长海停了下来,然后有些迟疑地走到一棵大樺树前。 他探头打量了一下大樺树的一侧。 犹豫了几秒钟后,摘下手套,小心翼翼地把大樺树表面残留的积雪和泥土清理乾净。 王喜栋好奇地凑了过来,刚要说话,就见夏长海一抬手, 指了指大樺树清理出来的地方,说道:“喜栋,从现在开始,不许乱说话。” “啊?” 王喜栋有些不解,这附近感觉也没有猎物了,怎么还不能出声呢? 带著疑问,他看向那被夏长海清理出来的地方。 短暂的迟疑后,王喜栋心头一震。 “老大,这是...” 夏长海点了点头,回应了他的猜想。 嘴里吐出两个字:“是神草!” 神草,其实就是棒槌,这是人们熟知的人参的別称! 如果说老虎是百兽之王,那么人参就是百草之王! 作为国內最顶尖的中药材之一,人参在国內乃至整个东亚圈数千年的歷史里,地位从未改变。 过去,它一直是宫廷专供,尤其是年份久远的人参,连皇帝都对其有需求! 多少钱都买不到! 很多人觉得,人参能让人续命! 前世夏长海见过一株品质极佳的人参,年份超过了70年, 起拍价高达500万,最后成交的情况不得而知, 只听说有某位大人物出面,才促成了这笔交易。 要知道,那些拍卖会可不是好惹的。 每年拍卖的宝物价值以亿为单位,每次拍卖他们都能从中抽取佣金。 能让贪婪的资本家退让,允许购买者和卖家私下直接交易, 可想而知那位大人物的能量有多恐怖! 第211章 没事別惹老兆,出事不好收场! 这已经不只是有钱的事情了,还涉及到滔天的权势! 所以,为了赚取巨额財富,人们早就把盛產人参的区域翻了个底朝天。 像人人熟知的长白山地区,几乎都被挖空了。 野山参近乎绝跡! 当下虽然没有前世那么夸张,但经过多年的採摘,野山参已经极其稀缺了。 整个寧夏村都找不出一个专业的挖参人, 挖参的人平时都干著別的活,只有在閒暇的时候才会进山挖参。 夏长海小心地清理著树干上的泥土和积雪,露出了一个用刀刻的图案。 王喜栋低下头,凑近了仔细瞧,图案有些模糊,他问道: “老大,这是啥意思?” 夏长海知道王喜栋没接触过放山这一行,也没挖过参,不懂这里面的规矩。 再三確认后,他肯定地说:“这是老兆!” 老兆,也就是行话里说的“兆头”。 在挖参人的圈子里,一些老一辈的挖参人挖到人参后, 会在附近的大树上用刀刻下一些简单的信息, 比如这次放山的人数、挖出人参的大小, 也有刻上年月日的,这是为了给后来的放山人传递信息。 这和人参的生长习性有关。 俗话说:没事別惹老兆,出事不好收场! 每年8月,人参的茎顶会长出成熟的人参种子,种子通体红色,叫做红榔头。 挖参人靠辨认红榔头来確定人参的位置。 这些参籽成熟后,有的会被鸟类吃掉,有的会掉落在附近。 所以,只要是出过参的地方,不出意外的话,每隔几年就会长出新的人参。 这种地方,就是参埯子。 参埯子存在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长出大个头的人参! 夏长海抓了一把积雪,在树干上搓了搓,仔细辨认上面的信息: “好像是1911年留下的。” “1911年的话……”王喜栋心头一沉,“嘶!” “这不得有近70年了?” “嗯,这么年份的老参埯子很少见。” 夏长海也没想到能看到近70年的参埯子,要知道…… 和打狍子一样,很多新人根本不遵守老一辈留下的规矩。 谁要是发现了老埯子,肯定会守口如瓶,甚至为了保守秘密,不惜毁掉老兆! 夏长海继续查看,由於时间太久远, 树干上的信息有些地方已经看不清了,但他解读出了“六品叶”的字样。 这里说的“几品叶”,指的是人参叶片的数量。 隨著生长年限的增加,人参会长出更多的叶片,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说法。 只有5片叶子的,是一品叶,也叫巴掌; 10片叶子的叫二甲子; 15片叶子的叫灯台子,再多就是四品叶、五品叶、六品叶了。 所以,有经验的人能根据人参叶片的数量来判断参龄和品阶。 六品叶,算是人参里的珍品了! 这让夏长海也不禁心生期待。 因为出过好参的老埯子,…… 这不是封建迷信,是有事实依据的。 人参这种植物很有灵性,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比如后世科技发达,长白山一带很多参农人工种植人参。 一次种植几百颗、几千颗,甚至几万颗! 但经过无数次验证,人们惊讶地发现,人工种植的人参和野山参看似差不多,…… 像差別大的地方,人工种植的人参长不大。 长到一定年限后,就会自动枯萎, 不像有些野山参能长10年、20年、30年,甚至更久! 这让很多参农百思不得其解。 都是植物,差別咋就这么大呢? 后来有人想出了一个巧办法,找老埯子,把人参种子扔进去,做好记號后…… 这种看似取巧的方法,最后证明真的管用! 確实延长了人参的存活时间! 虽说依旧没法和真正的野山参相比,但比长在参田里的人参好多了。 是不是觉得不科学?参农精心伺候,浇水施肥,人参却长不大。 反而在野外风吹雨打,…… 换个环境,变化就这么大,让人匪夷所思。 可事实就是如此,人参在现代医学中,本就存在很大的爭议。 西方医学一开始就无法理解人参为啥有这么高的药用价值, 毕竟单从成分分析,人参不见得比某些植物好。 话题扯远了。 夏长海確认没有遗漏信息后,拉著王喜栋后退了几步…… 隨便找了三块大小差不多、形状规整的石头,然后就地蹲下。 以草为香,以叶为纸。 按理来说,这是放山人进山后第一步要做的事情。 不过夏长海他们本来是来打猎的,现在后补上这个流程,也不算冒犯。 “孙良祖师爷,山神老把头,……” 这里说的“祖师爷”和“山神老把头”其实是同一个人——孙良。 在放山这一行,他是公认的祖师爷,“山神老把头”这个称號,传言是康熙皇帝亲封的! 祈福后,夏长海开始寻找人参所在的位置。 人参这灵物十分娇贵,不耐寒也不耐涝, 喜欢阴凉的环境,但又不能完全没有阳光,尤其能出大货的老埯子,…… 夏长海左右扫视了一圈,很快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山洼地, 里面长满了松树、白樺树、水曲柳树等,是典型的针阔混交林。 这也是人参最喜欢的生长环境。 夏长海走上前去,拿根棍子往泥土里戳了戳, 和周围未完全化冻的坚硬泥土不同,这里的泥土很鬆软, 拔起棍子能看到带出了不少棕褐色的腐质。 那些是近几年这片林子积累的枯枝烂叶、枯草、动物尸体等腐化形成的营养土, 对植物来说,这是最好的泥土。 闻名全国、能“捏出油”的东北黑土,就是这么演化而来的。 “就是这儿了!” 夏长海给王喜栋使了个眼色,转身捡起一根树枝,就近在一棵树上敲了敲。 “山神爷誒~有客上门,开门咯~” 王喜栋立即接道:“门开咯~” 声音悠扬,在山谷中迴荡,一直传到了隔壁的山头。 另一个山头上,一行人牵著三条狗,正在追逐猎物。 其中有一个人是老熟人,他身高不足一米七,没带镰刀, 背著一把大斧,手上拿的是56式半自动步枪,给人一种拿著土喷子的违和感。 放在解放前,他妥妥的就是个山匪! 此人正是赵二溜! 第212章 开山钥匙咯~ 听到远处传来的声音,就听其中一人嗤笑一声,说道: “也不知道是哪个龟孙,3月份就开始放山。” “是啊,这时候连个红榔头都没有,拿啥找参哟。” “八成是穷疯了吧。” “这年头背大叶真活不起,还是打猎好,起码不缺肉吃。” “是啊,我家那口子还让我秋天去放山,……” “……” 眾人七嘴八舌,话题渐渐展开。 唯有赵二溜眉心微蹙,他觉著刚才那个声响有些耳熟。 却又不敢確定。 毕竟在他的记忆里…… 正如其他人所言,放山通常要到入秋之后才启动。 那时参籽成熟泛红,高高挺立在草丛之中, 十分醒目,眼神好的人隔著半个山头都能望见。 可眼下,草还没长茂盛,人参苗才刚破土, 那点绿色全藏在腐殖土层里,根本看不清楚,这可怎么找? 別说祭拜山神老把头了,就算和山神拜把子也不管用啊! “难道是声音太远,听错了?” 就在赵二溜怀疑自己听错之际。 过了一会儿,又有声音传来: “开山钥匙咯~” 所谓开山钥匙,意味著找到了二品叶的人参!!! 在长白山区,放山一般选在穀雨到白露这段时间,和打猎类似, 人数不固定,可以独自放山(这种情况叫单棍,比较少见), 也能多人结伴(通常是拉帮,由几人或十几人组成)。 不过一般至少得有5个人,不然在金山上作业效率太低,人太多最后分钱也麻烦。 正常情况下,压山有七八个人就足够了。 当然,这是常规的挖参流程。 要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按这个方法来,下个月也找不到人参! 这片山洼地虽说面积不大,…… “喜栋,咱们一人负责一边,留意看看有没有淌小水。” 所谓淌小水,指的是那种规模小、没有声响的小溪流。“五四零” “好的。” 王喜栋点头应下,挖参最忌讳问东问西, 要是哪句话冒犯了山神老把头,下辈子都別想挖到参! 拉帮上山挖参时,把头寧可凑不齐人,也不会找不靠谱的人。 今天也就是王喜栋跟著,要是换成赵二溜那种人, 夏长海说不定早就放弃,等以后再来挖参了! 没过多久,就看见王喜栋匆匆跑过来。 不用他开口,他往南边一指,夏长海立刻跟上。 走了一阵,两人来到一片清汤林子,夏长海边走边观察周围环境, 发现这里树木虽多但不茂密,没有参天大树, 地势整体较为平坦,也看不见灌木丛。 林子中间,一条溪流静静流淌,不靠近…… “就是这儿!” 夏长海立刻做出判断。 都说凤凰不会落在没有宝地的地方,人参生长的环境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只要有一点不合適,…… 之前提到过,人参喜阴却又不耐寒,需要的阳光不能太少,…… 那种透过树叶缝隙洒下来的阳光最为適宜。 这片林子树木多却不茂密,下面没有灌木丛遮挡, 通风良好,再加上林子中间的小溪,简直就是人参生长的黄金地段。 怪不得几十年前这里能產出六品叶那样的珍品! 要是让三十年后的那些参农看到,…… 夏长海深吸一口气,到了这个时候,…… 夏长海向王喜栋比了个手势,让他从下往上找,自己从上往下找。 这里面是有讲究的。 老话说,命浅的人,压不住福。 人参就是最大的福!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运气不好、没福气的人,註定发不了財,…… 王喜栋命深不深,夏长海不清楚,但他觉得自己的命肯定够深! 都已经重生了,除了气运之子,谁能有这么独特的好运气! 不是咱自夸,在座的各位都是…… 没带棍子,夏长海摘下手套,蹲在地上顺著小溪两边往下找。 他轻轻拨开覆盖在上面的腐殖层,…… 人参的嫩芽和杂草不一样,看起来就像被开水烫过的鸡爪子,所有叶子都蜷缩著。 形状十分特殊,很容易分辨。 从上往下找,越到中间,夏长海的动作就越小心。 这里的腐殖层最厚,营养也最丰富,如果有老埯子,这里的可能性最大! 夏长海轻轻扫开枯枝烂叶,就看到一个芽苗钻了出来,它的叶芽蜷缩著,…… 夏长海下意识屏住呼吸,悄悄凑近,仔细端详这个芽子,脸上露出喜色。 他把夹在腋下的索宝带铺在地上,按道理应该用红线把人参绑上,防止人参“逃走”。 不过毫无准备的夏长海手上只有一把剔骨刀。 反正已经找到了,就破一次规矩吧。 他只是遵守规矩,…… “棒槌!棒槌!” 夏长海一边大喊,一边敲棍, 这是通知同伴自己发现参了,在北方,人参被叫做棒槌。 正在下坡、还埋头找参的王喜栋听到上面传来的呼声, 猛地激灵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连忙回应:“什么货?” 前面夏长海喊的是山,这叫做接山,问的是人参的品质如何…… 夏长海答道:“开山钥匙~” “快当快当!” 喊山、应山、接山、贺山,这是发现人参后一整套的对话切口。 別觉得这些繁琐,挖参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纪中叶, 经过千百年历代放山人的摸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民间风俗, 包含了各种忌讳、行为规则、专业术语、道德操守等。 其中有不少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可以算作封建迷信。 比如说拉帮进山,要选黄道吉日, 普遍遵循“三六九”“三个八”“六大顺”的原则, 也就是初三、初六、初九,或者十八、…… 在压山过程中,除非把头喊“打狍子”, 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拐弯、趟河渡河、搬石翻石。 要是一连遇到两次凹人参,第二苗不能带回去, 得找个地方重新埋回去,而且必须立即下山,不然会遭遇横祸! 这些规矩,一个人单干的时候可以隨意一些。 但要是拉帮一起,谁不遵守,就会犯眾怒! 到时候不仅分不到钱,…… 而且以后再也没人会带这个人放山! 有些规矩属于禁忌,任何人都不能触碰! 当然,夏长海和王喜栋不是专业的放山人,大致遵守这些规矩就行。 第213章 挖人参也算是有学问的 喊完“快当快当”后,王喜栋迈开大步跑了过来。 看著夏长海面前两颗还没韭菜高的嫩芽,王喜栋一脸好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 端详了一会儿,王喜栋抬头看向夏长海:“老大,抬不抬?” 抬参就是挖参的意思,放山人对人参十分重视, 觉得用“挖”字不好,就改用“抬”或“拿”,人参的单位也不用“株”,而要用“苗”。 总之,规矩比打猎多太多了。 在长白山的深山老林里,放山寻参的讲究多如牛毛,而挖参时的规矩更是不胜枚举。 当放山人在山林中发现人参的踪跡,喊出“棒槌”这一暗號后, 依照老辈传下的规矩,必须立刻在人参植株上繫上红绳,同时在其四周插上柳枝。 这套仪式被称作“定参”,寓意著用红绳锁住人参的灵气, 以柳枝划定守护的界限,防止这山林之宝“遁地而走”。 有些讲究的资深放山人,还会行“五銖钱起愿”的老礼。 他们將一枚古旧的五銖钱拴在红绳两端,再把红绳与手中的索拨棍相连。 这套颇具仪式感的动作里究竟藏著多少门道,夏长海这样的业余猎手並不十分清楚。 他並非职业放山人,对於这些深山里的古老规矩,大多只知皮毛。 “不知者不怪。” 夏长海在心里默默念叨著,目光在四周的林间扫视, 最终走到一棵树下, picked一根粗细均匀的树枝。 他在手中反覆掂量这根树枝,无论是重量、重心,还是长度,都觉得十分趁手。 然而,他手头没有放山人的专业工具,像鹿骨钎子、鹿角匙、快当刀、快当斧这类物件, 只有那些以此为生的职业放山人才能配备齐全。 村里倒是能借到这些工具,但问题是,谁会愿意带著这些“宝贝”上山呢? 夏长海原本打算用这根小木棍来挖参,同行的王喜栋见状想要阻拦,却又欲言又止。 虽说在放山人的诸多规矩中,有不少被视为封建迷信, 就像民间对雨山神的信仰一样,信与不信因人而异,但挖参却是实打实的关键环节! 尤其是挖参工具的选择,每一件工具的使用都有其深意。 倒不是说小木棍不能用来挖参,关键在於使用时容易失误。 一旦不小心弄坏了参须,人参的品相就会大打折扣,其价值也会隨之暴跌! 要知道,人参的珍贵程度,一来取决於生长年份,二来则在於品相优劣。 行內人都明白这样的评判標准:“一甲,二丙,三品叶, 四品叶”,人参的生长年限越久,就越显得弥足珍贵。 百年人参在《本草纲目拾遗》中便有记载, 在该书的“人参”篇章里就提到过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珍品。 生长二三十年的人参,便已算得上老参,在市面上也极为罕见, 通常只有站在社会金字塔顶端的人物,才有机会拥有这样的珍品。 而对於年份稍短的人参,评判標准则更为复杂,大致可以归结为“五形”和“六体”。 “五形”指的是芦、体、纹、皮、须,“六体”则包括横、顺、灵、笨、老、嫩。 即便是同一品阶的四品叶人参,由於“五形”“六体”的差异,价格也能相差十几倍之多! 从王喜栋脸上的神情,夏长海便能清楚地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但既然已经决定用小木棍挖参,那就只能儘量小心操作,確保万无一失。 夏长海蹲下身来,將那根木棍小心翼翼地插入泥土中, 前后轻轻晃动,让周围的泥土变得疏鬆一些。 参须紧紧地裹在泥土里,想要將其完好地分离出来, 绝不能使用蛮力,更不能用铁器去刨挖。 因为一旦用水冲洗,参须就会受损,即便当时没有断裂,也会对“五形”造成严重影响。 这可是夏长海前世在北韩山区吃了不少苦头才学到的宝贵经验! 前世,由於特殊的境遇,夏长海曾孤身一人在北韩的深山里度过了两个月的时光。 眾所周知,那个国家的体制较为特殊,对於非法潜入的外国人, 一旦被抓获,轻则判处无期徒刑,重则直接枪毙。 为了求生,夏长海在山里过著如同野人的生活, 衣服破烂不堪,无法更换,常常衣不蔽体, 能吃到酸果就算不错了,有时为了寻找一口饮用水,不得不翻越好几个山头。 不过,在那种极端的环境下,他也有了不少意外的发现,人参就是其中之一。 (冷知识:北韩是野山参的重要產出国)当然,他挖参並非为了食用。 虽然人参在传统观念中被认为是大补之物,但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 身体根本无法承受这种滋补,弄不好还会適得其反,给自己带来灾祸! 这一点,国人们大多心里清楚。 夏长海挖参主要是为了换取生活物资! 北韩当地也有猎人,他们同样深知人参的珍贵。 因此,当这些猎人发现像夏长海这样的外来者时,会选择用物资进行交易。 盐、火柴、火绒等生活必需品都在交易之列,人参的品相越好,能够换到的物资就越稀缺! 夏长海心里明白,这样的交易並不划算,但为了生存,他也只能无奈妥协。 正是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中,他被逼著练就了一身不用专业工具也能挖参的好手艺! 十分钟后,夏长海成功地將那株二品叶人参从泥土中挖掘出来。 早已准备好苔蘚的王喜栋赶忙上前,小心翼翼地归拢参须, 將人参放置在苔蘚中央,然后將苔蘚两边捲起, 外面再包裹上一层樺树皮,最后用树皮纤维当作绳子进行扎紧。 苔蘚具有很高的含水量,用它来包裹人参, 可以起到良好的保鲜作用,確保人参在两三天內不会干燥。 而外面的那层樺树皮,则主要用於防止人参受到磕碰和挤压变形。 在民间,用树皮和苔蘚包裹的人参被称为“打参包子”, 判断一个放山人是否经验丰富,只需看看他的挎兜里是否有这种“参包子”即可! 如果是五品叶、甚至六品叶的大货,参包子需要包得又大又粗, 外面还得用红绳扎上两道,取双数以图大吉大利! 第214章 又得人参娃娃 完成这些操作后,王喜栋小心翼翼地將人参放入旁边的挎兜中。 转过身来,他看到夏长海又蹲在了地上。 “老大,你这是……” “別出声!” 夏长海將食指放在嘴边,做出噤声的手势,隨后开始在刚刚挖参的地方附近扒拉泥土。 看到这一幕,王喜栋先是一愣,很快便反应过来:这是山里还有货啊! 正如之前所说,老房子经过多次潮塌后会逐渐回归地基, 而这处老房子多年未被人发现,周边环境优越,灵气充足。 既然已经挖出了一株二品叶人参,那么附近肯定还有其他人参! 这也是放山人的行规,资深的放山人都知道, 二品叶人参附近往往会有更大的参,找到一株二品叶,至少能收穫两株人参! 王喜栋刚刚挖好一大块苔蘚,就听到夏长海那边又有了动静。 “棒槌!棒槌!” “啥货?” “人——参——娃——娃——” 这次夏长海的声音更加洪亮,震得附近的树叶沙沙作响,声音在另一座山头迴荡。 正在议论刚才“开山钥匙”(二品叶人参的別称)的几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他们虽然不是职业放山人,但也知道放山的行规: 喊山不能隨便乱喊,一旦喊错,就如同触犯了禁忌,是大凶之兆! 如果一个人在一个上午內喊错两次,基本上就別想在这一行里混下去了。 更何况这次喊出的是“人参娃娃”! 与“开山钥匙”所代表的二品叶不同, “人参娃娃”並不明確具体的品阶,它只代表一件事: 放山开芽了!这意味著至少是四品叶以上的大参! 如果说二品叶可能因为疏忽而喊错,那么“人参娃娃”绝对不可能出错! 因为在喊山之前,放山人肯定会再三確认! 如果有人把大参喊错了,那就不仅仅是找不到参的问题了, 更是对山神的冒犯,日后必定会招致灾祸! “不该啊,这个季节怎么能找到棒槌呢?” “雪还没完全融化,参苗都埋在烂叶子下面,总不能把整座山都翻一遍吧。” “听这声音,像是哪家不懂事的小子在乱喊,简直是找死。” “我看也是!” “要不咱们找找看,別让他再喊了,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找啥找,你能听出声音是从哪传来的吗?” 在群山之中喊话,听得到声音却找不到人是很常见的现象, 这也是猎人进山遇险时,即便扯著嗓子喊救命也难以奏效的原因。 有时候,即便只隔著一道山樑,也无法確定对方的位置,这就是老猎人所说的“喊空山”。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参与议论的赵二溜突然笑出了声。 “哈哈~你们几个太有意思了!” “连这点忌讳都不懂,还在这里瞎议论……” 他一边说著,一边摇头,脸上满是不屑的神情。 听到这话,徐老二眉心一皱,刚想发火, 却又听到了赵二溜接下来的话,只好强压怒火问道: “赵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因为打虎的事情,夏长海名声大噪,赵二溜也跟著沾了光。 准確地说,这伙计在打猎圈子里的名声,现在仅次於夏长海。 这倒不是因为他贡献有多大,或者事后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原因很简单: 他把秦四爷揍了! 秦四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猎人,在整个寧夏村,能和他说得上话的人不超过五个。 宋明远打猎豹是为了復仇,自然不会四处宣扬这件事。 而年轻一辈中的王喜栋和李浩然,年纪较小,大家都默认他们只是跟著凑个热闹。 唯有赵二溜,年龄適中,又是常年在山里跑的老猎手。 再加上他四处“宣传”,要不是枪法一般,赵二溜现在在猎人中的名气几乎都能称王了! 在猎人的圈子里,头衔的高低全凭战绩说话。 赵二溜猎到了一只大爪子(可能指某种大型猛兽),其他猎人都得对他高看一眼。 这也是徐老二虽然憋著火却不敢发作的原因。 换作其他人,就凭赵二溜刚才那几句话,早就动手干起来了! 见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自己,赵二溜也不绕弯子。 “你们知道刚才喊山的是谁不?” “不知道。” “听不出来。” 眾人纷纷摇头。 赵二溜把狗皮帽子从头上摘下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又重新戴在头上,说道: “如果是別人,你们说的可能没错。但你们忘了一个人。” 赵二溜看向远处,不知为何,眾人突然觉得他的气质发生了变化。 “有这么一个人,虽然年纪不大,却是顶尖的猎人!” 徐老二有些迟疑地问道:“赵哥,你是说,喊山的人是打虎英雄——夏长海?” “对,就是我的拜把兄弟,错不了。” 赵二溜对外一直这样介绍夏长海,说他们是结拜兄弟,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 “可他不是猎人,怎么还会放山呢?” 赵二溜斜眼瞪了说话的人一眼,说道:“你也是猎人,怎么没猎到大爪子呢?” 这话说得毫不客气,却让在场的人都无法反驳。 仔细想想,確实有道理! 对方连老虎都能猎杀,挖人参这种事好像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放山再难,还能比打猎更危险吗? 得,这话题又扯到职业歧视上了。果然是隔行如隔山,每个行当都有自己的傲气! 不过,一想到对方又是打虎,又是挖到了大参,眾人对夏长海的敬畏之情又加深了几分。 在老房子所在的山洼地,夏长海蹲在地上,屏气凝神, 用手一点点地清理著参苗附近的枯枝烂叶, 然后小心翼翼地拨开泥土,將参须从土里剥离出来。 没错,他这次连小木棍都没用,直接徒手操作。 之前挖那株二品叶人参时,夏长海用小木棍了半小时才完成, 可现在挖这株人参,仅仅处理一根参须就了將近二十分钟! 虽然动作幅度不大,但夏长海早已满头大汗,肉眼可见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不断滑落! 一旁的王喜栋像根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 生怕自己的出了搞出什么动静会干扰到夏长海。 第215章 山老爷开恩,要发財了 人参的评判讲究芦、体、纹、皮、须,虽然“须”排在最后,但却直接关係到人参的价格。 一株人参,如果芦头不好,形体不美,纹路不畅,只会影响其药性。 但如果参须受损,那价格就会大幅下跌! 那些收购商大多不是中医,他们不管人参的药性如何, 判断人参好坏的標准只有两点:一是重量,二是品相。 而参须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参考標准! 两个时辰后,夏长海终於鬆了一口气。 他一手托著人参的芦头和参身,一手托著参须,稍微休息了一会儿, 直到確认麻木的双腿恢復了知觉,才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 早已准备好的王喜栋弓著腰,用苔蘚接住参须,激动地说道: “老大,这回我们真的要发大財了!” “嗯,看来是山老爷开恩了!” 夏长海看著那株人参,语气中满是讚嘆。 这么漂亮的人参,他上辈子都没见过几株! 夏长海不太擅长细分人参的年龄,但从种种跡象来看, 这株六品叶人参的生长年限绝对超过了七十年! 也就是说,它是在道光年间就已经埋下的! 在一个曾经出过“大参”的老房子遗址中,竟然还漏下了一株人参, 这种概率简直不比在马路边散步时踩到一块狗头金小! 要知道,那些放山人可不管什么可持续发展, 只要在拉地(放山人的勘探过程)时发现人参,不管大小,都会全部挖走! 二人围著那株六品叶人参看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將其包好,放入挎兜中。 或许是因为连续挖到了两株人参,王喜栋有些按捺不住,还想接著挖下去。 但夏长海及时拦住了他。 “先回去吧,剩下的以后再说,小心山娘!” “山娘”並非放山人的迷信说法,而是打猎圈里的规矩, 意思是说,当今天已经有了大收穫时,就不要贪心, 否则会招致山神的嫉恨,带来灾祸。 这並非单纯的迷信,从科学角度也能解释得通: 人在取得大收穫后,神经会不自觉地放鬆下来, 此时再进行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活动,失误率会大幅上升! 打猎看似简单,猎人只需带上猎枪和几条猎狗, 看到猎物后放出猎狗追赶,自己在一旁休息即可。 但只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才知道,这是一项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高危职业! 地陷、猛兽、毒虫、陷阱等危险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就可能有去无回! 別说在这穷苦年代,即便在科技发达的后世,每年都会有猎人在山里遭遇意外! 夏长海曾听说过一个最惨烈的案例: 一队猎人,一行五人,带著十七条猎狗进山,结果再也没有回来。 当人们找到他们时,发现这些人已经被自己的猎狗吃得只剩下骸骨! 没人知道猎狗为什么会攻击主人,但现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人不信! 二人迅速收拾好东西,顺著原路下山。 路过一处老地方时,夏长海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拿起枪, 对著一棵白樺树开了几枪,打得树身千疮百孔。 在寧夏村的晒穀场上,一群妇女一边閒聊,一边將白菜铺在空地上晾晒,这样便於挑选和晾晒。 空气中瀰漫著植物腐败的味道。隨著气温逐渐回升, 白菜这种最容易腐败的蔬菜开始出现腐烂现象。 如果不及时挑出坏的白菜,不出三天,整个地窖里的蔬菜都会烂掉。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看到了夏长海和王喜栋,连忙大声喊道: “建国他媳妇,和平他媳妇,你们家小子回来了!” “啊?” 李晓娟和周秀琴抬头望去,发现真的是夏长海和王喜栋。 “长海,喜栋!” “这边,这边!” 有人大声招呼著他们。 夏长海和王喜栋跟那些大婶简单打了个招呼,便快步向自己的母亲走去。 “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李晓娟问道。 安河大队每年都会举行春猎,按照以往的经验,猎人通常要晚上才会回家, 这还没到中午,怎么就提前回来了呢?难道是偷懒跑回来的? 想到这里,李晓娟脸色一变。 春猎时偷懒可不是小事,往小了说,这种行为会坏了名声。 毕竟,春猎是为整个生產队的春耕秋收做准备,是为集体做贡献, 这个时候偷懒,不是给集体抹黑吗? 也就是这几年风气变了,要是放在二十年前,这可是“挖社会主义墙角”的行为,是要被批斗的! 往大了说,这还会得罪生產队干部。 人家让你去春猎,你却跑回家睡大觉,这不是公开打人家的脸吗? “这混小子,偷懒就偷懒吧,还被这么多人看到!” “现在这么多人都看著呢,到时候要是有人去生產队干部那告一状,就全完了!” “不行,得想办法补救一下,回头得拿点东西去上门拜访,跟他们套套近乎。” “点钱总比得罪那些干部强……” 李晓娟和周秀琴对视一眼,两人心里的想法不谋而合。 然而,夏长海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在短短几秒钟內,脑子里已经转过了这么多念头。 “妈,咱们回家吧!” 顾不上晒穀场上的白菜,一行四人快步往家里走去。 踏入院子的第一步,夏长海和王喜栋便不约而同地反手掩上了院门。 “娘,周大娘,您二位先別著急!”夏长海赶忙出声安抚。 这般举动让李晓娟心头猛地一跳。 看夏长海这副模样,显然不是单纯跑回来偷懒的。 待屋门紧闭,李晓娟再也按捺不住急切的心情,急忙开口追问: “到底出了啥事儿?你俩赶紧给个准话!” “就是啊,別磨磨蹭蹭的,赶紧说清楚,急死人了!” 周秀琴深知夏长海的脾性,见他这般严肃,料定事情非同小可。 难道是春猎时出了意外? 可两家里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参与了春猎,夏建国和王和平本就不会打猎,压根没去。 是赵二溜出了事?还是朱大爷? 后者向来与夏家亲厚,早已被当作自家长辈看待; 而前者刚有了身孕,这节骨眼上若有闪失,赵家可就塌了天了! 第216章 买只羊,回头猎豹子去! 周秀琴正胡思乱想著,只听“噗嗤”一声,王喜栋突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 李晓娟和周秀琴面面相覷,满脸困惑。 一番解释过后,周秀琴抬手就往王喜栋脑袋上招呼: “好你个混小子,现在竟敢拿你娘寻开心了,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別別別,娘,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以夏长海的性子,自然不会无聊到开这种玩笑。 这主意全是王喜栋出的,他不过是搭个手配合罢了。 闹腾过后,李晓娟和周秀琴並肩坐在炕上, “闯祸”的夏长海和王喜栋则只能乖乖站在一旁。 李晓娟狠狠瞪了夏长海一眼,说道:“赶紧把你们说的好东西拿出来!” “就在这儿拿?” “不然呢?还指望我给你搭个台子不成?!” 夏长海无奈地耸了耸肩,谁让这是自家亲娘呢,她说啥就是啥吧。 他从挎兜里掏出个“打参包子”,在李晓娟和周秀琴疑惑的目光中,解开了綑扎的树皮绳。 隨著苔蘚(当地人也叫赵蘚)將樺树皮缓缓撑开,两株人参赫然出现在眾人眼前。 沉默片刻后,李晓娟猛地站起身,双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夏长海手中的六品叶人参,惊呼道: “我的老天爷啊,你可当心著点!” 周秀琴的反应慢了半拍,她接过王喜栋手中的二品叶人参, 脸上浮现出疑惑、喜悦、惊讶交织的复杂神情,最后带著几分不確定,开口问道: “这……这是棒槌吧?” “那还有假!” 王喜栋这会儿又开始得意起来, “刚从地里挖出来的,新鲜著呢!” 夏长海也点点头,补充道:“回来路上碰巧瞅见的,就顺手挖回来了。” 得到夏长海的肯定,周秀琴和李晓娟心中的疑虑才彻底消散。 两人盯著手中的人参包子,眼神里满是惊异,竟然真的是棒槌! 都说这东西补身子,今儿可算是见著真容了。 夏家与王家从没出过放山人,她们只知道棒槌值钱,却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 “原来棒槌长这样啊,还挺好看的。” “怪不得说像人呢,你看这『腿』,真有意思!” 留下两个“土包子”在屋里不住惊嘆,夏长海转头对王喜栋说: “走,喜栋,咱去老孙头家一趟。” “去那儿干啥?” “买只羊,回头猎豹子去!” 就像南方人偏爱食鸭、北方人更喜吃鸡一样, 在寧夏村这片地界,人们对羊实在提不起太大兴趣,大家更爱吃猪肉和牛肉。 市场需求小,自然没多少人养羊。 整个寧夏村,拢共也就两三户人家养羊,而且都是因为养不起猪才退而求其次的。 毕竟养羊省心,赶上山时隨便找个地儿一拴, 由著它们自己吃草就行,主人家不用操太多心。 都是一个屯子的乡亲,再说夏长海最近正出风头, 老孙头倒也没漫天要价,一只小羊羔只收了12元,比市场价还便宜了一块多。 回程路上,王喜栋抱著小羊羔。 这小傢伙一点不认生,在他怀里乖乖的,只是一个劲儿地“咩咩”叫。 “老大,豹子能看上这小傢伙不?” “按说应该喜欢,以前打猎时就用过这招引豹子。” 夏长海其实也没太大把握,他毕竟没养过土豹子,哪知道这玩意的口味偏好。 之所以选小羊羔,纯粹是因为前世有位老猎人曾用这法子引出过豹子。 王喜栋眼睛一亮:“成!” 他以前吃过羊肉,不过是快老死的羊, 肉质又老又柴,还带著股冲鼻的膻味,实在不咋地。 按经验来说,野物都好一口鲜活的。 野猪就是如此,老母猪和公野猪的肉不好吃,但小野猪的味道那是真不错! 说不定小羊羔也是这般滋味。 或许是察觉到王喜栋身上的“不善”, 刚才还安静的小羊羔突然嚇得乱蹬腿,发出悽厉的叫声。 最欢迎小羊羔“到访”的,当属王如海、夏梅子和王子婷三个小傢伙。 这玩意可比野兔好玩多了,也更“经造”。 没错,就是经造! 小傢伙们下手没轻没重,上次带回来的野兔没一会儿就被玩死了, 相比之下,活蹦乱跳、肉紧骨硬的小羊羔更禁得起折腾。 夏长海特意把自家的狗拴好,免得它们一口咬死小羊羔。 这年头山村里的狗都这毛病,不管平时餵得咋样, 只要有机会,见鸡追鸡、见鸭扑鸭,为此每个月都有人在村里骂街, 毕竟不是所有人家都肯认帐赔钱的! “娘,谁家有8个月左右的老母鸡啊?” 山村里的鸡跟后来养殖场的不一样,家家户户养得不多,一般都不杀,留著下蛋呢。 再加上刚过完年,村里的鸡数量锐减,想找一只年龄合適的老母鸡,还真不容易。 “咋了,长海,你想燉老母鸡?” 周秀琴有些惊讶,往常都是王喜栋和王如海嚷嚷著要吃这吃那, 夏长海主动提想吃啥还是头一回。 “大娘知道哪家有,我现在就去弄来,回头给你燉个小鸡燉蘑菇!” 周秀琴记得夏长海最爱吃小鸡燉蘑菇。 “我要加萝卜!” 正在逗小羊羔的王如海突然喊了一嗓子。 “加你个头!又不是给你吃的!” 王喜栋立刻懟了回去。 “还是加土豆吧,” 他转头说道, “加土豆才好吃!” “加萝卜才好吃!土豆一点不好吃!” “加萝卜没味道!” “放屁,加土豆才没味呢!狗都不吃!” “你小子骂谁是狗呢?” “谁要加土豆,谁就是狗!” “你小子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张嘴就乱咬!” …… 看著莫名其妙又掐起来的兄弟俩,周秀琴无奈地眨了眨眼,只想捂脸——太丟人了! 夏长海笑著摆了摆手:“不了,大娘,我想燉点鸡汤。” “燉鸡汤?” “嗯,就用那根小一点的棒槌,人参燉鸡汤,正好给你们补补身子。” 一听这话,周秀琴连忙摆手拒绝:“使不得使不得……” 她从没卖过人参,虽说不清楚这玩意到底值多少钱, 但光听传闻就知道肯定贵得很,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第217章 人不大,口气倒不小! 这年头,一只鸡才不到两块钱,大点的老母鸡顶多也就三块, 用几十块钱的东西去燉几块钱的鸡,这不跟给老母鸡穿貂绒似的,纯属糟蹋东西么! 见劝不动夏长海,周秀琴连忙朝在厨房收拾东西的李晓娟喊道: “娟儿,你赶紧出来劝劝,可不能这么糟践东西!” 李晓娟听完事情原委,也急忙劝阻:“儿啊,用那东西燉鸡太浪费了! 再说我们也不爱喝鸡汤,平时喝点菜汤就挺好的。”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不过是藉口。 在这山村里,女人只有坐月子时才有资格喝鸡汤。 说不爱喝?根本不可能,她们纯粹是捨不得钱罢了! “娘,大娘,您俩就別说了,这是我和喜栋的心意。 这东西燉鸡汤最补气血了,您俩喝了以后,下雨天关节就不疼了。 再说这次用的是小的,不值啥钱,大的那根才金贵呢。” 王如海忍不住问道:“夏长海大哥,大的那根能卖多少钱啊?” 夏长海讚许地看了这小子一眼,这问题问得正是时候。 果然,原本还在犹豫的李晓娟和周秀琴,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转移了。 “女人果然都爱操心钱的事儿。” 夏长海暗自想著,口中说道:“六品叶,参龄又长,品相又好,最少值这个数。” 他竖起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才三百啊,也不咋值钱嘛,还不如熊胆呢……”王如海有些失望。 “你懂个啥!熊瞎子那么凶,胆当然值钱,这玩意就是地里的草,你还想让它上天啊!” 王喜栋瞪了弟弟一眼——人不大,口气倒不小! 周秀琴也狠狠瞪了王如海一眼:“回头把你卖了,看看能不能值300块!” 她决定回头跟孩子他爹商量商量,得少给王如海点零钱了。 这才多大年纪,就不把300块当回事了? 她可没少听说,有些人家的孩子在外面赌钱耍大钱,最后被人逼到家里拆房的事儿。 都是不把钱当回事惹的祸! 要是王如海也变成那样,这辈子可就毁了! 再说了,当著夏长海的面说棒槌不值钱, 这不跟当著猎人的面说人家的猎物是废物么? 换个脾气暴的,当场就得翻脸! 王如海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低下头,不敢再吭声。 “好了好了,”夏长海笑著打圆场, “你们別再说他了。我刚才说的可不是三百,而是三千!” “啥?” “三千!” “三千?”李晓娟瞪大了眼睛,满脸难以置信。 虽说没亲眼见过大世面,但作为山村人,她也知道棒槌在国营商店能卖上高价。 可三千这个数字,是不是太夸张了? 要知道,这年头国营工厂的正式工, 月收入也就50元左右,这还是老职工涨过工资后的数目。 要是刚进厂的新人,前三年每月工资不到30元,平均下来一天才九毛九! 三千块,相当於人家60个月的工资,整整五年的收入啊! 一颗握在手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小草”,居然值一个工人四五年的辛苦钱。 不知为何,李晓娟总觉得这事儿跟做梦似的。 周秀琴的反应跟李晓娟差不多,她下意识看向地窖——那根棒槌就藏在里面呢。 “三千块?这玩意居然比熊胆还值钱?” 若不是从夏长海口中说出来,她压根不敢信。 之前王喜栋和夏长海卖熊胆,也就卖了2500元。 熊胆好歹是从熊瞎子身上取的,猎人得豁出命去拼; 可这棒槌长在地里,跟路边野草没啥区別, 放山人只要找到挖出来就行,半点危险都不用冒,居然能卖三千? 就连这段时间跟著夏长海见了些世面的王喜栋,也忍不住嘀咕: “这比老虎鬍子还值钱?可它就这么丁点儿大啊。”他伸手比划了一下。 上次在国营商店卖猞猁皮,人家开价3200元,已经是顶格的高价了。 而夏长海说这棒槌最少能卖3000,也就是说,说不定还能卖更高! 夏长海摸了摸身旁的大黄,解释道:“这俩没法比。 棒槌是药材,能救命; 猞猁皮只是皮货,穿不穿都不耽误啥。” 没人不怕死,尤其是有钱人。 也就现在这行情能卖这个价, 在夏长海重生前,三千块想买六品叶野山参? 开玩笑!三千块连近距离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这可不是夸张,六品叶野山参只会出现在顶级拍卖会或者私密拍卖名录上。 也就现在夏长海没门路把这参倒腾到国外,不然那些有钱的华侨准保抢破头竞拍! 等大家慢慢消化了这个震撼的消息, 夏长海扶著有些发愣的李晓娟坐下,接著说道: “娘,这棒槌也是山財,山神爷赏脸给的,咱们可不能太小气。 吃一根就当消灾了,图个吉利。” 听他这么一说,李晓娟猛地反应过来,连连点头: “对,破財消灾!可不能惹山老爷生气!今晚就燉人参鸡汤!” “我再去弄点干枸杞来,一起燉!” 见李晓娟和周秀琴不再反对,夏长海这才微微点头。 他当然知道所谓“山財消灾”的说法纯属封建迷信。 什么山神爷不山神爷的,都是瞎扯淡! 按老一辈的规矩,在山里得来的值钱玩意, 像棒槌、熊胆,还有之前卖的猞猁皮,都算山財。 而捞山財算是走偏门,老一辈说这是山神爷偏爱给的好处,但不是白给的。 猎人发了財,就得沾点晦气,这时候就得掉一部分山財消灾,说白了就是图个心理安慰。 要是这时候抠抠搜搜的,一来没法“去晦”,二来还会触怒山神爷。 对猎人来说,得罪了山神爷可没好果子吃。 轻的是以后再也捞不到山財,重的说不定出门就撞见野兽,把小命丟了! 但上辈子夏长海见过太多世面,根本不信这一套。 他的真实想法还是之前说的——人参燉鸡能驱寒暖身、补气血,对中年女性尤其好。 若不是怕补过头,再加上大人肯定不同意,他甚至想把那棵六品叶参燉了! 对他而言,三四千块虽说不是小数目,但也不算啥大钱。 相比之下,父母和长辈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第218章 来了来了,豹子来了 时光流转,转眼便到了次日。 也不知是否是昨夜那株野山参发挥了作用,夏长海清晨起身时, 只觉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尤其是丹田之处,仿佛有一座熊熊燃烧的小火炉。 此时尚未到三月中旬,南方的气温或许已回升至零上, 但在此处,正午时分的最高温度仍在冰点以下。 清晨的寒意更是刺骨! 然而,夏长海稍作活动,便感到身体微微冒汗,连狗皮帽子都有些戴不住了。 “也不知那老崖子里究竟还有多少株人参, 若数量可观,便不拿去售卖了,留著自己享用吧!” 夏长海在心中暗自打定了主意。 早餐並无太多新意,仍是昨日剩下的鸡汤,泡了些粉条,乾粮则是烙饼。 冬季已接近尾声,粘豆包渐渐从餐桌上消失了。 一来是因为气温升高,粘豆包不易存放; 二来是因为吃了整整一个冬天,任是山珍海味也会让人觉得腻烦。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若是谁家招待亲戚还用粘豆包, 几乎就等同於在表达“不欢迎”的意思。 夏长海没有耽搁时间,迅速吃完早餐, 无视青龙等猎犬那充满渴望的眼神,带著小狗便出门了。 在对付土豹子这件事上,猎狗除了白白送命,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沿著昨日走过的路径,夏长海与王喜栋径直朝著此前发现豹子的地方而去。 “老大,昨日在此处开了枪,那豹子还会再来吗?” “这可说不准,全看山神爷是否给面子了。” 豹子主要以野猪、狍子等动物为食,在山林中奔袭数十公里对它们来说並非难事。 若不是有人提供了消息,夏长海实在没有把握能猎杀这等猛兽。 当然,夏长海选择在此处埋伏,也並非完全依靠运气。 土豹子有一个习性,若是在进食时受到惊嚇,便一整天都不会再进食。 这种状態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睡醒。 此时飢肠轆轆的土豹子,首要选择自然是前往熟悉的地方寻找食物! 夏长海也不清楚那豹子究竟对山里的哪一片区域更为熟悉, 只能抱著试试看的心態来到这“老地方”。 倘若此法行不通,那就再另想其他办法。 用小羊羔作为诱饵,自然不能让它四处乱跑, 夏长海用绳子將其拴在一棵大树上,临走前又给它餵了一把盐。 小羊羔此前在老孙头家时,顿顿都喝羊奶, 如今突然尝到盐巴的味道,顿时被吸引住了。 这是它从未品尝过的滋味! 根本无需强迫,小羊羔很快便將洒在地上的盐巴舔食殆尽。 意犹未尽之下,它甚至將沾有盐巴的泥土也舔了个遍! 原始的本能告诉小羊羔,这些东西吃下去对身体有益。 看著小羊羔將盐巴全部吃完,夏长海这才满意地与王喜栋一同藏到不远处的大树后面。 接下来,他们能做的唯有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起初,那只小羊羔並未有什么异样。 第一次独自在荒郊野外,它时而啃食青草,时而舔舐树皮,玩得十分欢快。 然而,隨著时间的推移…… 小羊羔察觉到了不对劲! 它感觉嘴巴里泛起苦味,唾沫也变得粘稠起来,情绪开始变得烦躁不安。 用一个字来形容,那便是渴! 吃了那么多盐巴下去,又怎能不渴呢! 於是,小羊羔本能地开始寻找水源,然而,被拴在大树上的它,根本无法移动半步。 咩~~ 羊叫声从平和逐渐变得尖锐,越是喝不到水,小羊羔就越是想喝水。 而越是想喝水,它的叫声就愈发悽惨! 一时间,悽惨的羊叫声在整个山头上迴荡。 好在此时是白天,若是换成夜晚,还真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夏长海並未理会小羊羔,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 若想用羊来钓到豹子,就必须弄出些动静来。 否则在这茫茫深山中,即便豹子与小羊羔在同一座山头上,也很难发现彼此。 夏长海得为豹子“指引方向”! 若是成年羊,夏长海尚可通过製造疼痛刺激来让其发出叫声。 比如在羊的屁股上划上一刀,羊便会因疼痛而惨叫。 但这只是一只小羊羔,根本经不起折腾,只能採用这种比较特別的方法:餵盐巴! 几乎所有长有蹄子的动物都对盐巴情有独钟。 为了摄取足够的盐分,它们甚至会主动啃食泥土,或是爬到悬崖峭壁上舔舐石头。 因此,面对人类撒出的盐巴时,它们几乎毫无抵抗力! 此前夏长海用尿液作为诱饵,引诱傻狍子上鉤,用的便是这个原理。 盐巴虽美味,但食用过多便会口渴! 找不到水喝的小羊羔自然会发出阵阵羊叫声。 为了避免小羊羔叫不出声,每隔一段时间,夏长海便会往它附近丟上几小块白萝卜。 那点分量自然无法让小羊羔吃饱,但用来润润嗓子还是足够的。 从早上一直等到中午,夏长海与王喜栋一句话都没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即便感觉脚麻了,也只是用手轻轻揉捏,始终不敢站起来。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太阳缓缓从东边移到了头顶。 夏长海心中觉得那土豹子大概率不在附近,正打算放弃。 就在这时! 原本因长时间叫唤而无精打采的小羊羔,叫声突然变得尖锐而急促。 这羊叫声与之前的截然不同。 察觉到异样的夏长海,立刻抓起枪,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朝著小羊羔的方向望去。 他只见一只豹子弓著身子,从一旁的灌木丛中缓缓朝著小羊羔靠近。 小羊羔虽看不见豹子,但明显感受到了危险,扯著嗓子拼命叫喊。 不得不说,作为捕食成功率比老虎还高的顶级猎手,这豹子確实本领非凡。 它每走一步都会停顿一下,高高竖起的耳朵如同雷达一般, 捕捉著空气中任何一丝异常的声响! 而且,若是有人凑近观察豹子的眼睛, 便会发现它的瞳孔会隨著自身位置和姿势的变化而不断缩放, 一会儿缩小,一会儿放大。 就如同自动变焦的相机一般! 豹子的视力和听觉都堪称一绝! 第219章 致命一枪 远处,夏长海端著枪,整个人如同石像一般,一动不动地钉在原地。 旁边的王喜栋甚至感觉不到夏长海的呼吸。 唯有一双眼睛,此刻迸发出惊人的光芒,紧紧锁定著那只土豹子。 夏长海並未立即开枪,他深知,以土豹子的反应速度, 在当前距离下,它有机会躲开要害部位。 若是不能一枪致命,就算是夏长海,也不敢保证能在群山之中追上这只土豹子! 即便对方身上带了枪伤! 夏长海在等待一个机会。 一个只要他开枪,土豹子就绝对无法躲开射击的绝佳机会! 夏长海曾提及,这只金钱豹昨日耗费极大精力才捕获一头野山羊。 金钱豹的捕猎成功率相较老虎本就更高,但相应地,需要付出更多体力。 一只老虎体重通常可达五六百斤,而一只豹子最重也不过两三百斤。 然而二者的食量却相差无几。 所以,豹子虽然捕猎成功率高,但出击次数较少。 它们更看重捕猎效率,不愿做无用功。 同时,豹子自身的体力也不允许它们频繁出现失误。 由此不难想像,昨日打断豹子进食的行为造成的影响有多严重。 这只豹子饿了一整晚,清晨醒来时便觉胃里空空如也, 依照往日习性,它没有贪睡,正午时分就起身寻觅猎物。 一整天未进食,体力明显大不如前的金钱豹,本想隨便捕捉一只野兔或沙鸡垫垫肚子。 不料在这片区域接连翻越几座山头,莫说猎物,就连个活物的影子都未曾见到。 这可把它急坏了。 这只金钱豹哪里知道,这几天恰逢民兵狩猎。 昨日一群猎人在这片区域活动了大半天,山上的猎物要么逃到了远处,要么藏匿了起来。 它又怎么可能轻易找到猎物呢! 正当金钱豹发愁,思索是否要前往更远的地方狩猎时,突然嗅到了若有若无的猎物气息。 若是在平时,它肯定根本不会理会。 虽说昨日刚遭遇危险,金钱豹虽不算聪慧,但也明白那处地方存在风险。 但无奈! 它实在是飢饿难耐,痛苦不堪。 人以食为天,豹子亦是如此,其他事情或许可以忍耐,但肚子飢饿却是无法忍受的! 金钱豹一横心,悄悄朝著猎物气息传来的方向摸索而去。 它的想法很简单,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捕猎,然后叼著猎物迅速转移。 这套流程它早已驾轻就熟。 你看~ 望著不远处扯著嗓子拼命叫唤的小羊羔,即便金钱豹已飢饿至极, 作为顶级掠食者,它也並未贸然行动。 豹子一边缓缓靠近猎物,一边竖起耳朵,密切留意著周围的动静。 此时,只要听到一丝异常声响,它便会立刻撒腿逃跑。 吃饱肚子固然重要,但性命更为关键。 一步、两步、三步。 待猎物完全进入攻击范围后,豹子不再分心留意周围, 而是將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猎物身上,猛然扑了过去! 不得不说,豹子捕猎成功率高確实不是虚传。 它几乎都快贴近猎物的鼻子了,那只小羊羔却仍未察觉,依旧只顾著叫唤! 豹子没有丝毫犹豫,迅速拉近与猎物的距离,隨后前爪张开, 如同鉤子一般扎向地面,紧接著身体伏下,后腿蓄力。 它的瞳孔从原本的圆形,迅速收缩成一个小点。 熟悉猫科动物的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捕猎前准备全力出击的典型特徵! 嗷—— 豹子猛然跃出,十来米的距离,一秒钟都不到便已抵达,看得远处的王喜栋目瞪口呆。 只见一道黑影闪过,待金钱豹再次出现时,已然咬住了小羊羔的喉咙! 其速度之快,比之前所见到的那只大爪子更为惊人! “难怪老大上次说,就这速度,还有什么树爬不上去,眨眼间就能窜上树顶!” 一旁的夏长海自始至终都未动弹。 他抬起头,半个身子藏在大树之后,双臂稳如罗马雕塑,稳稳地端著枪。 若不是那一双闪著寒光的眼睛,任谁都会以为这是个假人! 猎豹的速度可达每小时120公里,是老虎的两倍多, 其反应速度更是惊人,能达到人类的5倍! 倘若正面单挑,即便豹子不逃跑,人类的动作在它眼中也如同慢动作回放一般! 这也是夏长海选择暗中开枪的原因。 豹子哪里知晓暗处藏著“毒蛇”。 在短距离衝刺后,它一口咬住猎物的喉咙。 极快的速度所带来的强大惯性,直接一爪子將小羊羔拍倒在地。 豹子本能地用两只前爪按住猎物的脖子,利爪从肉垫中弹出, 瞬间將猎物的血肉撕开,最长的一根利爪甚至扎到了脊椎骨! 尖锐的牙齿划破猎物的皮肤,血腥味在空气中瀰漫开来。 这是豹子常用的捕猎方式。 许多猎物在被豹子咬死前,其实就已经因为脊椎骨断裂而全身瘫痪了! 速度带来的惯性加上自身的力量,豹子一爪子下去,威力大到能將树木拍断。 试想,近一吨的力量压在脖子上,有几只长蹄子的动物能够承受得住? 就连非洲水牛都难以承受! 到了这一步,对於豹子而言,捕猎基本已经成功。 咬住喉咙后,猎物即便想逃也插翅难飞! 可谁能料到,意外就在此时发生了。 只听“噗”的一声。 豹子身子猛地一歪,隨后便感觉全身的力气正迅速流失! 呼! 看著准星里豹子脖子处绽开一朵血,夏长海鬆了一口气。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用枪猎杀豹子,使用的並非狙击枪,而是56式半自动步枪。 即便他心理素质再好,也难免会有些紧张! 所幸,最终没有出现差错。 这一枪堪称致命,子弹从豹子的后脖子射入, 从耳后穿出,如此中弹位置,即便神仙降临也无力回天! 见豹子倒下,王喜栋一手拿枪,一手提刀,小跑著上前。 他也不嫌满地的血污,將豹子从羊身上拽了下来。 伸手摸了摸豹子的鼻子。 “老大,还有气。” 夏长海看了过来,说道:“別管了,脖子断了,活不了多久。” 第220章 武器时刻不能离手! 由於开枪及时,金钱豹还没来得及下死口, 小羊羔的脖子就已经被抓得血肉模糊,没了气息。 不过,这倒也便宜了王喜栋。 脊椎断了,豹子断气只是早晚的事。 王喜栋有些可惜,要是小羊羔没死,还能养得更大些。 如今虽说可以吃肉,但个头確实小了点。 但事已至此,再在意也无济於事。 王喜栋將小羊羔扔到一边,把注意力转移到豹子身上。 “这皮毛可真漂亮!” 之前远远看去没什么感觉,如今近距离端详, 不得不说,这豹子的皮毛著实美观! 金毛黑斑,长毛整齐。 手感虽不像紫貂那般顺滑,也不如猞猁皮毛细腻,但却有著一种独特的质感。 摸起来比老虎皮舒服多了! 可惜,在当时却卖不上高价。 没错,如此珍贵、数量比老虎还稀少的物种, 在那个年代,国內市场却是有价无市! 需要等上几年,经济体制彻底变革后,其价值才会攀升! 短短20年,一张豹子皮的价格便能从原本的价位暴涨至十几万! 而且涨势似乎还看不到尽头! 这也是夏长海爽快答应刘大宝的原因。 反正当下豹子皮不值钱,正好用来做人情。 至於说留著等20年后,夏长海表示到那时这点小钱他根本看不上! 十几万? 一个月的生活费都不止这个数! 和王喜栋研究完豹子后,眼看时间不早,夏长海也不著急回去。 直接在原地生火做饭。 按规矩,猎到大型猎物要敬山神,但这豹子名义上属於生產大队,夏长海也就没那么讲究。 他估摸队里大概率不会吃豹子肉。 很可能会將其做成標本,或者扒皮上交,这些都有可能。 好在豹子没有逃脱,现场还有一只小羊羔。 敬山神不过是表达一份心意,既然是心意,便不分大小。 夏长海隨便找了个理由安慰自己。 他吩咐王喜栋將豹子之类的掛到树上后,便找了一处沙地挖坑。 他今天不打算用竹片烤制,而是改用叫鸡的做法。 夏长海先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然后在坑內架起一堆柴火。 无需控制火力,让火烧得越旺越好。 趁著火烧的工夫,夏长海开始处理食材。 与成年羊相比,小羊羔之前一直吃母乳, 肚子里较为乾净,无需特殊清理,只需將血水倒出即可。 他將小羊羔拎起来甩了甩,把血水甩干。 夏长海把盐巴、辣椒麵、酸果以及临时找到的香草全都塞进小羊羔的肚子里。 按常理,此时应该用针线缝合肚子,但他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 於是便找了几根大小、长短合適的木荷树枝, 这种树枝耐磨耐高温,沿著小羊羔的肚子插了几根,当作別针使用。 这边刚处理完毕,那边的火也烧好了。 砰! 夏长海將小羊羔拎起来,也不脱毛,直接丟进了火堆。 然后在羊羔表面覆盖上一层高温炭火。 没错,这就是叫鸡的做法。 与叫鸡不同的是,羊皮比鸡皮厚,无需用泥封存,直接丟进高温炭火中即可! 两个时辰过后。 夏长海用617偃月刀將小羊羔从炭火中扒了出来。 他也不嫌脏,直接在大石头上把小羊羔切块。 当羊肚子被剖开的瞬间,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香味混杂著热气瞬间瀰漫开来。 那浓郁的香气,把在旁边眼巴巴看著的王喜栋馋得直流口水! 他哪里知道,小羊羔还能这样烹飪! 王喜栋顾不上烫嘴,用两根树枝当作筷子,夹起一块羊肉,一口咬了下去。 只听“咔嚓”一声! 在高温炭火的炙烤下,焦黑的小羊皮瞬间碎裂, 外皮焦而不糊,脆而不碎,单是这羊皮,便是一道美味! 但重点並非如此,藏在焦皮下的羊肉鲜嫩可口! 小羊羔的肉本就鲜嫩,又因为外皮锁住了水分, 现杀现烤,肉汁几乎没有流失,咬上一口,满是肉香。 王喜栋原本以为佐料较少,只有辣椒麵和盐巴,羊肉的味道会差强人意。 在他的记忆里,燉熟的羊肉需要添加许多大料,否则根本无法忍受那股膻味。 但入口之后才发现,这羊肉不膻不腻,味道恰到好处! 这羊肉吃在嘴里,如同大肥肉一般,没有羊膻味,反而有著一种独特的口感! 感觉比黄皮子肉还要美味! “好吃!!”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王喜栋,此刻两眼放光, 迅速咽下嘴里的羊肉,紧接著又夹起一块。 他使劲吹了吹,一口吞了下去! 看著狼吞虎咽的王喜栋,夏长海嘴角上扬。 用叫鸡的方法烹製小羊羔,这是他在蒙古国那边学到的。 当地游牧民族放羊时,由於无法携带太多物品,便发明了这种做法。 与传统的吃羊方式相比,这种做法更为方便,流程也更为简单。 只要控制好时间,食材质量合格, 即便10岁的孩子费些时间也能做到,口感与成年人做的相差无几! “以后有机会,得早点去蒙古国,我记得那边虫草也很值钱……!!” 就在夏长海陷入回忆之时。 突然,远处的灌木丛传来一阵动静。 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抓起身边的56式半自动步枪,抬枪瞄准! 在打猎圈子里,一直流传著这样一个规矩: 真正走出大山之前,武器不能离手! 这个规矩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也就是说,无论独自一人还是一群人, 在吃饭、睡觉、聊天时,武器都必须握在自己手中! 这个规矩看似奇怪,在狩猎过程中,担心遇到野兽袭击而保持警惕可以理解。 但在狩猎结束后,或者有人站岗时,为何仍不能放鬆呢? 只有像夏长海这样的老猎手才知晓其中缘由。 老话说得好,山神在暗中注视著一切,其喜怒无常。 只要还在山里,就没有绝对的安全可言。 不仅是现在,即便往前追溯,山里的危险也远超常人的想像。 暂且不说自然灾害,单是山中的野兽,隨便一只都可能危及性命! 这並非夸大其词,夏长海前世在远东地区,与一群货商进山收货时,就曾遭遇过危险。 第221章 一枪打死老母猪 双方將交易地点定在一个猎人自发建立的小营地。 选择这个地方无可厚非。 它既能防范黑吃黑的情况,又十分便利, 別看这个小营地不大,里面卫生所、小卖部、加油站、 军火店等设施一应俱全,宛如一个小镇。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皮草交易。 但夏长海休息一晚,第二天返程时,意外发生了! 兽潮! 没有经歷过的人,根本无法想像当时的场景。 狼群、黑熊、野猪,甚至老虎,成群结队地衝击营地! 兽潮发生在深夜,人们毫无防备, 灾难降临之时,许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夏长海运气不错,他的帐篷位於营地中央。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所以灾难发生时,他有时间做出反应。 据事后统计,这场灾难造成28人死亡,71人重伤,一半以上的人成为了残疾! 没人知道这些野兽为何会像发疯一样衝击营地。 但是! 逝者已矣,对於那些残疾人和遇难者来说,事后追究责任已毫无意义。 从那以后,夏长海只要进山,武器便从不离手。 至少也要將其放在隨手可及的地方! 话题扯得有些远了。 察觉到不远处灌木丛的动静,夏长海本能地抬枪瞄准,枪口对准了灌木丛的方向。 王喜栋的反应虽不如夏长海迅速,但这小子有个好习惯。 夏长海做什么,他就跟著做什么! 见老大突然拿起枪,他想都没想,立刻丟掉手中的肉,抄起旁边的枪站了起来。 “出来!!” 无论是什么人或物,终究藏不住。 几分钟后,夏长海一脸惊讶地看著赵二溜,那眼神,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样。 说实话,若不是亲眼所见,他这辈子都想不到,竟然有人会骑在猪身上! 而且还是一头野猪! 王喜栋看了看旁边被夏长海一枪爆头的老母猪,又看了看赵二溜, 好奇地问道:“赵哥,你这是在搞什么名堂啊?” “怎么还骑到老母猪身上了?” 刚才,在他们目光交匯时,就看见一头老母猪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倒也不足为奇。 山里別的不多,就是野猪多。 別说一只老母猪,就是一群野猪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在王喜栋看来,这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好处。 他们两人架著56式步枪,別说老母猪,就算是熊瞎子也得被击毙! 就在他打算开枪时,却听到老母猪“说话”了。 “救……命……啊……”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夏长海瞅准机会,一枪打死了老母猪,將赵二溜救了下来。 坐在地上,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的赵二溜,露出了尷尬的笑容。 说实话,这种丟人的事情他並不想提及。 但面对夏长海,他不敢有所隱瞒,於是便將事情的来龙去脉如实说了出来。 事情经过並不复杂,他与人组队打野猪, 原本几条猎狗已经將野猪团团围住,猎人只需补上一枪即可。 但赵二溜最近因为猎虎而出了名,有些飘飘然了。 在一声声“赵哥”的奉承中,他开始变得膨胀。 “別开枪,让我来!!” 没错,赵二溜打算像夏长海上次对付猪神那样,用军刺刺杀老母猪! 也就是进行刀猎! 这个想法本身並无不妥,哪个猎人不喜欢刀猎呢。 用冷兵器杀死猎物,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感,是开枪射击无法比擬的。 当时的条件也看似没问题,四条猎狗已经將老母猪困住。 赵二溜只需上前补上一刀即可。 可谁能想到,山神像在跟赵二溜开玩笑。 他一刀下去,老母猪非但没有被砍死,反而暴怒而起,將四条猎狗全部撞飞! 撞飞猎狗后,老母猪的仇恨转移到了离它最近的赵二溜身上。 赵二溜正发著呆,眼神茫然地放空著。 冷不防地,一头老母猪猛地用脑袋扎进他的襠部, 紧接著脑袋向后一扬,竟把他甩到了自己的背上,隨后便撒开四蹄狂奔起来! 换作其他猎人,要是碰到的只是普通老母猪,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可关键问题在於,赵二溜此刻正趴在猪背上呢。 那老母猪撒欢似的蹦跳著,在这种情形下,根本没办法让人开枪。 要是没打中猪,反而误伤到了人,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就这么一犹豫的功夫,老母猪已经衝出了包围圈,转眼间就没了踪影。 赵二溜本来打猎的水平就半吊子, 又遇上这种百年难遇的状况,哪里知道该怎么处理? 他只能死死地抱著野猪,一路不停地喊救命。 最后也是机缘巧合,被夏长海这边碰到了。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道:“你这傢伙,是不是没对准心臟的位置啊?” “不可能!” 赵二溜使劲晃著脑袋,“那个位置我摸得准准的,绝对不会出错!” “而且猪神那回,我又不是没杀过猪。” 夏长海这才想起来,猪神那回赵二溜確实尝试过刀猎, 当时用的还是倭刀,远远不如军刺顺手。 这就奇怪了,刀猎的难点並不在於最后那一刀,而是在於如何定住猎物。 按理说,那老母猪已经被几条猎狗咬住了,赵二溜上去对准位置来一刀就行。 怎么会出意外呢? 一时间,夏长海也有点想不明白。 这次夏长海没让王喜栋动手,而是亲自来开膛。 他倒要看看,这老母猪挨了一刀致命伤,怎么还能跑那么远? 难不成是小宇宙爆发了? 因为这是套猎来的猎物,夏长海也就没那么仔细, 直接在老母猪身上划开一道十字伤口,然后用树枝把伤口强行撑开。 这是解剖野物时常用的方法,方便拓宽视野。 隨著腹腔完全暴露,野猪身体內部的伤势一目了然。 夏长海用刀扒拉著臟器,刚才那一枪爆了头,子弹卡在颅骨里面。 按理说,这老母猪身上本该只有一道伤口,就是赵二溜刺的那一下! “刀口位置在第四节肋骨和第五节肋骨之间, 从5点钟方向刺穿膈肌,位置没毛病,下刀角度也没有偏移。” 夏长海虽然没专门学过解剖,但见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突然,夏长海停住了。 他有些不確定,又把之前检查过的位置快速看了一遍。 他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瞭然、好奇等多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的复杂神情。 第222章 不下山了,去找鹿 “兄弟,你这是刺偏了吧?” 赵二溜伸长了脑袋,好奇地看著那只被开膛破肚的老母猪。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步做错了。 手法明明是一样的,为什么上次行,这次就出岔子了呢? 王喜栋皱著眉头,感觉哪里不对劲,可具体是哪里不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没让人帮忙,就这么硬生生地把猪解剖了,位置能不差吗? 位置? 赵二溜和王喜栋下意识地看向老母猪的心臟,几秒后,突然反应了过来。 “这猪的心臟怎么长成这样了?” 不是两人没见识,实在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野猪。 正常情况下,猪的心臟位於前腿左面,第2根肋骨和第5根肋骨之间,正对著野猪脖子的位置。 所以,杀猪的时候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常规做法,从脖子位置斜著捅进去,这种主要用来对付家猪。 另一种就像赵二溜这样,在第2根肋骨和第5根肋骨之间选个位置刺入,这种更適合野猪。 但不管是哪种方法,原理都是一样的,就是刺破心臟,一刀毙命! 可巧就巧在这里,这只老母猪骨骼奇特,心臟长偏了! 足足往后偏了5公分! 要是正常的野猪,赵二溜那一刀自然没毛病,正好捅在心房上。 可这偏了5公分,位置就完全不对了! 夏长海之前也听说过人有心臟长在右边的,没想到野猪也有类似的情况! “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嘖嘖嘖,真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 夏长海看了看赵二溜,忍不住感慨道。 说他运气好吧,打猎居然碰到这种事,捅猪都能捅跑偏, 小河北村上下几百年估计也就出赵二溜这么一个独苗苗。 说他运气不好吧,千万分之一的概率,竟然让他给碰上了! 赵二溜有些尷尬地笑了笑,就算他脸皮厚,这时候也难免有些脸红。 稍稍调侃了赵二溜几句,王喜栋就又坐了回去。 相对於骨骼奇特的老母猪,他还是对小半羊更感兴趣。 刚刚才吃了几块肉,他还没吃够呢。 吃饱喝足后,后面也没啥事了。 “赵哥,你是跟我们一起下山,还是继续打猎?” 王喜栋现场做了个简易担架,那豹子还不到200斤, 也懒得回头再带林场的人上山拖了,顺道直接带回去。 赵二溜犹豫了一下,余光扫到旁边的老母猪,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下山!” 今儿实在是太邪性了,连心臟长错位置的老母猪都遇到了, 这要是再在山里待下去,指不定还会遇到啥。 反正一只老母猪已经到手,足够跟林场那边交差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没法忽视的重要原因。 赵二溜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他吃撑了。 “回头问问看那小半羔是怎么做的,实在是太好吃了!” 没错,这傢伙尝了一块小半羔之后,就忘不了了。 他从来都没想过,羊肉居然能那么好吃! 而后就跟王喜栋你一块我一块,愣是吃下去五六斤肉! 看得王喜栋一愣一愣的。 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赵二溜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的“小不点”,怎么能跟他吃一样多? 回去的路上。 赵二溜问起关於豹子的事情,之前光顾著吃,都没时间嘮嗑。 “兄弟,你这招跟药鹿差不多。” “你还会药鹿?” 夏长海看著赵二溜,有些惊讶。 药鹿和放山一样,都属於“技术活”。 单论技术难度,凭良心讲,其实比打围还要高。 夏长海也不会那玩意。 赵二溜挺了挺胸口,大声说道:“那必须的,这是我祖传的手艺。” 王喜栋斜著眼说:“还祖传手艺呢,你就可劲吹吧,我咋就没听说咱村里谁会药鹿呢?” 一听这话,赵二溜顿时急了: “你別管那个,药鹿我是真没吹!” “我曾祖父就会药鹿,手艺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7岁就跟著我爹学著药鹿了。” “对对对,7岁就跟著学,你咋不说三岁就会了。” 王喜栋根本不相信赵二溜的话,这傢伙喜欢吹牛的习惯在村子里是公认的。 “你你你……”赵二溜气得满脸通红,想要辩解,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索性黑著脸一言不发,闷头往前赶。 见这架势,夏长海也没劝,就当没看到。 赵二溜这吹牛皮的毛病,得有人治一治。 若不是他往死里吹,这次也不会发生骑猪这种事情。 这次赵二溜运气好,刚好遇到他,下一次呢? 常言说得好,当能力与名气不匹配时,灾难往往就会降临。 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何苦打肿脸充胖子呢? 打围也好,药鹿也罢,都得讲真本事。 而进山就有危险。 夏长海可不想某天突然听到,赵二溜死在山里的消息! “回去要跟杨玉凤说一下,现在条件是好起来了, 但还没到隨便折腾的地步,还是得上点心,坐吃山空可不行……” 就在夏长海这边胡思乱想的时候。 赵二溜突然停了下来,他看向不远处的一片二茬森林。 “你俩跟我走。” “干啥?” “证明我没吹牛逼!干!” 药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挖鹿窖,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来抓鹿的。 更准確地说,应该是用来制鹿茸的。 要说这鹿,那可是宝贝。 我国自古就有捕鹿的传统, 在古代,獐狍野鹿多的山区,每年都得向上面进贡乾鲜鹿肉、鹿舌、 鹿鞭、鹿尾、鹿肚、鹿筋、鹿肺、鹿肝等等,有些朝代甚至要求进贡活鹿。 在中医药学中,鹿全身都是宝。 当然了,在这个时代,要说最值钱的,自然是鹿茸。 鹿鞭的价值是后世才得到大眾认可的。 也正因为如此,抓鹿才显得那么难! 鹿本就难抓,听觉灵敏,速度快,反应迅速…… 如果说猎杀傻狍子的难度是1,那么猎鹿的难度至少是10, 更別说还想保住它们脑袋上的鹿茸了! 那玩意可不结实,不能说一戳就碎,但也经不住撞。 国营商店那边只收完整的鹿茸,稍微破损可就不值钱了! “不是,赵哥,你真没吹牛逼?” 看著在那忙活起来的赵二溜,王喜栋一脸的不可思议,忍不住问道。 “谁要是吹牛逼就是狗崽子!” 赵二溜说著,砍下一节手腕粗细的树枝,长度在一臂左右,一端削平,另一端削尖。 “就我挖的这个鹿窖,三天內如果不上货,我以后就改姓王!” 第223章 设好陷阱,准备药鹿 这话的意思,就是跟王喜栋槓上了! 赵二溜手臂用力,將那加工过的树枝狠狠扎在地上,然后捡起一块石头从上面往下砸。 外人或许看不出门道,夏长海却注意到,赵二溜发力很稳。 每一下都是垂直向下用力,不偏不倚,重心始终保持在一个点上。 做过木工的人都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並不容易。 別说只是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就算真是锤子,也很难保证每一锤子下去都不差分毫。 但赵二溜偏偏用一块石头做到了! 光凭这一手,夏长海基本就能肯定,赵二溜之前確实没吹牛逼。 因为想要做到这种程度,只有不断练习,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赵二溜看了差不多10分钟, 原本一臂长的树枝,就只剩下20公分左右露在外面,其余全部砸入土中。 蹲下来看了看,確认没问题后, 赵二溜丟掉石头,双手抓住那根树枝开始左右摇晃。 很快,一个50公分粗细,80公分深的洞出现在三人面前。 將木棍从洞中轻轻拔出来,隨手丟到一边。 赵二溜从裤兜中翻出一个小布袋。 王喜栋凑过去看了看,好奇地问:“这里面是啥?” “粗盐。” 夏长海大致知道挖鹿窖的过程, 原理和他之前用尿泡引狍子差不多,但挖鹿窖的精髓和难点並不在这里。 赵二溜並不惊讶夏长海能猜到,自顾自地抓了一大把粗盐,慢慢撒入洞中。 而后又掏出一个很小很土的纸包。 夏长海眼睛一亮,药鹿药鹿,自然是要下药,药粉就在里面。 而那小纸包中,无疑就是药! “赵哥,这是啥?” “嗯。” 赵二溜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脸上的表情异常凝重。 任谁都能看出来,他对手上的东西相当忌惮。 不过,知道那玩意是啥的夏长海,比赵二溜还要紧张。 换作是他的话,反应估计比赵二溜还夸张。 至少他是绝对不敢只拿一个纸包就装那玩意! 白霜,学名氰酸甲鉬, 又名偏毛霜,白色,晶状,易溶於水,剧毒! 不用多,只要0.5毫克就足以杀死一个成年男性! 药鹿一般用两种药, 一种就是这个氰酸甲鉬, 另一种叫三氧化二砷,也就是砒霜。 將氰酸甲鉬小心倒入洞中,赵二溜又抓起一把粗盐灌进去, 到这里,一个鹿窖就算完成了。 做完这一切,赵二溜朝王喜栋抬了抬下巴,一脸“老子是不是很厉害”的表情。 结果王喜栋不吃这一套,小声嘀咕著: “不就挖个洞,往里面倒点药么,你这也没啥难度啊。” “要有那药,我也能搞。” 声音不大,但这也太瞧不起人了,谁能忍? 赵二溜当即就要撕那药包,结果被夏长海拦了下来。 他知道这俩人的脾气,现在还只是斗斗嘴,可他要是不插手,说不准真能翻脸。 “喜栋,这事儿你还真整不了。” 啊? “为啥啊,老大。” 王喜栋不再质疑赵二溜,转而怀疑夏长海的说法。 但他是真不理解,就挖个洞放点药,这有啥难的? 看起来五岁小孩都能做! 夏长海耐著性子跟王喜栋解释了一下。 药鹿看上去確实很简单,前后加起来也就三个步骤: 找树枝 抠洞 放药 但里面的学问大得很! 外行人要是就按这三个步骤的大方向去做, 不知道里面的细节,八辈子也成功不了。 前两个步骤没提及特別的內容,仅仅是考验技术能力。 真正的难点在於第三步:投放药物! 首先是投放药物的深度问题。 这一深度並没有明確的標准,完全依赖个人经验, 既不能距离地面过深,也不能距离地面太近。 当鹿从鹿窖附近经过时,肯定会闻到粗盐的气味。 它们无法抵挡这种诱惑,就会凑到鹿窖跟前。 虽然鹿窖洞口直径为50公分,鹿头无法直接伸进去, 但这无需担心,因为鹿虽然不会刨土,却会啃食泥土。 鹿將洞口啃大之后,就会把脑袋伸进去。 起初,鹿只要低下头就能舔到粗盐, 但隨著上面的盐被舔食完毕,为了舔到更多的盐,鹿就不得不跪下来。 隨著鹿越跪越低,它的脑袋就会伸得越来越深。 此时,鹿一旦舔到毒药就会中毒。 当鹿的两只前蹄跪地,脑袋还埋在土里时, 在它被毒死的瞬间,恰好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这样鹿就不会倒在地上。 如此一来,鹿脑袋上的鹿茸就能得以保全! 从整个过程可以看出,鹿舔到毒药的时机至关重要。 如果毒药下得太浅,鹿会过早舔到毒药,此时它的身体尚未形成稳定的三角结构,死亡时就会倒下。 鹿茸撞击到地面就会碎裂,这样就变得不值钱了。 而如果毒药下得太深,鹿费尽力气也舔不到,自然就会离开。 鹿虽然不算聪明,但也不是太笨。 这就是下药既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的原因。 其次是毒药的品种问题。 药鹿所用的毒药必须是剧毒,要达到见血封喉的程度,只需沾染一点就能致命。 如果毒性不够,鹿发现不对劲后就会疯狂挣扎。 而一旦鹿挣扎起来,鹿茸又怎么能保留下来呢? 如今药鹿的人越来越少,除了传承方面的问题,毒药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因为毒药很难找到! 隨著相关制度越来越完善,很多毒药都成为了违禁品,普通人根本无法获取。 没有毒药,还谈什么药鹿呢? 那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赵二溜手上的那包毒药,夏长海估计应该是他父辈留下来的,当然,这与他无关。 只见他依照之前的方法又挖了两个鹿窖, 据他所说,一片林子最多只能挖三个鹿窖, 至於其中的原因,他也说不清楚。 反正他父亲就是这样教他的。 见识到赵二溜的真本事之后,王喜栋不再对他进行“嘲讽”。 好在赵二溜这个人有点健忘,转头就把刚才的事情忘了。 没过几句话的功夫,两人又变得十分要好。 三人一边閒聊,一边朝著山下走去, 但並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找生產队的人。 第224章 被人报復 赵二溜是去叫人上山拖野猪。 这个月份可不能把猎物丟在山上。 一方面是温度的原因, 另一方面,经过一个冬天的煎熬,几乎所有动物都饿坏了。 如果把那头老母猪放在山上一晚上,第二天可能就只剩下几根骨头了, 说不定连骨头都没有,全被野狗、野狼咬碎吃掉。 只有把猎物拖回来进行登记,才能算赵二溜的功劳。 而夏长海和王喜栋,自然是去交任务的。 生產大队有一个大广场。 到了北方的三月,白天依然较短,夜晚依旧漫长。 但一旦深夜降临,山里潜藏的危险就会急剧增加。 春猎这件事,不管有没有收穫,通常在下午三点左右就会结束。 所以每到傍晚,大家都会在广场上集合。 除了匯报一天的打猎成果、安排次日上山捕猎的事情, 更关键的是要留意是否出现意外情况。 春猎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你们听说了吗?夏家那小子昨天偷懒了,上午去打猎,下午就回家了。” “真有这回事吗?” “这还能有假?你看他昨天根本就没来集合! 而且村里好多人都看到他和王家那小子下山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好傢伙,偷懒还这么理直气壮? 真把春猎当成闹著玩的了?” “谁让人家是『打虎英雄』呢。” “什么打虎英雄,不过是走好运捡到了一只死老虎罢了。” “不会吧,不是都说那老虎是他猎到的吗?” “又没有人亲眼看见,还不是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参加春猎还偷懒,就不怕被人抓住把柄,让人戳脊梁骨吗?” “说得对,这种人真让人噁心!” 春猎期间偷懒,本来也不是什么天大的坏事。 就像当年搞大跃进的时候,既然干多干少报酬都一样,为什么还要拼命干呢? 躺平不是更舒服吗? 但有些人偷懒的手段却很“聪明”。 他们白天上山,隨便找个山洞躲起来, 或者在山脚下閒逛,时间很快就混过去了。 到了下午,別人回来集合,他们也跟著回来。 这样基本不会被发现。 要是你说没猎到猎物? 他们会说:“打猎哪有每次都满载而归的? 十次打猎九次空,这是常识! 谁规定参加春猎的人必须有收穫?” 可夏长海就有点“囂张”了。 他没猎到东西也就罢了,连时间都没待够! 別人大早上进山,直到日落才回村。 他倒好,没到中午就回村了,下午也不来集合,听说晚上还去喝汤? 这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听到周围的议论声,何家三兄弟的嘴角扬起了笑容。 没错,这股舆论浪潮就是他们煽动起来的。 而他们的目的很简单——报復! 自从他们的父亲何胜利下台后,何家的日子就越来越难过。 先是债主们组团上门要债。 何胜利当村长那些年,在外面欠了不少钱。 说白了,这些钱就是他“敲诈勒索”来的,他压根没打算还。 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因为钱的数目不多, 看在他是村长的面子上,只能忍气吞声。 但何胜利一下台,情况就变了。 以前你是村长,我们普通百姓惹不起。 现在你不是村长了,谁还会惯著你? 赶紧还钱! 別看这些债每笔的数目都不大,但累计起来居然有一千多块! 何胜利当了这么多年村长,一千多块钱还是拿得出来的,但这也基本掏空了他家的家底。 这直接导致他三个儿子的婚事都黄了。 名声坏了,又没钱,哪个姑娘愿意嫁过来呢? 这也是之前外面传言何家要分家的原因。 只有分出去,才能避免父母的坏名声影响到自己。 不孝的名声可以通过行动来弥补, 但何胜利背负的债务和坏名声,却怎么也甩不掉。 “该死的傢伙,我也要让你尝尝身败名裂的滋味!” 何一满脸阴鷙地说。 本来面对如日中天的夏长海,他都已经绝望了。 夏长海就像一个完人,没有缺点可抓。 他有能力、有担当、有钱,长得还帅…… 何一有时半夜醒来,都想抽自己嘴巴, 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招惹夏长海,现在后悔也晚了。 事到如今,再去追究这些也没有意义, 何一满脑子就只有一个念头——报復! 本来这段时间夏长海展现出的人品和威望, 让村里的大妈们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下山时, 第一反应並不是他们偷懒了。 毕竟以前只有废柴才会偷懒,谁见过厉害的角色在春猎时偷懒呢? 那些大妈们比亲妈还信任夏长海! 但人心是会变的, 在何家三兄弟的“努力”下,舆论渐渐朝著对夏长海不利的方向发展。 见时机成熟,性格最暴躁的何三財第一个忍不住了。 他直接从队伍里走出来,直面刘大宝,大声喊道: “刘队长,我要举报!” 这话一出,原本热闹的广场瞬间安静了下来。 几百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何三財和刘大宝。 在这种场合当眾举报,可不是小事! 刘大宝也不敢怠慢,问道:“你要举报什么?” “我举报夏长海与王喜栋在昨天的春猎中偷懒!” 何三財的声音在广场上迴荡。 台下的人群先是安静了一下,隨后爆发出激烈的议论声。 何家三兄弟之前折腾的动静,影响的只是少部分人,八卦的传播也需要时间, 所以现场很多人其实並不知道夏长海昨天“偷懒”的事。 还有一部分人,就算知道,也没把它当回事。 春猎期间偷懒,这不是常有的事吗? 隨便挑十个人出来,至少有一半人在春猎中或多或少都偷过懒。 难道非要专门找个地方喝茶才叫偷懒吗? 在山里慢悠悠地閒逛,不算偷懒吗? 那些民兵在山下抽菸打牌,不算偷懒吗? 上山打猎时,本来30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硬走50分钟,不算偷懒吗? 真正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春猎的人,少之又少! 在这种情况下,夏长海偷懒半天,在很多人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事。 退一步说,就算承认自己偷懒,那猎物呢? 別人休息半天啥都没猎到,你辛苦一天同样啥都没有。 严格来说,这能算偷懒吗? 当然,要是较真的话,也能算。 但在这种场合把这事捅出来,性质就变了! 第225章 事情有点闹大了 人群中,寧夏村的猎人听到何三財的话,脸色骤变。 以前大家吐槽归吐槽,但老话说得好,家丑不可外扬。 这次参加春猎的可不只是寧夏村一个村子的人。 何家三兄弟和夏长海有仇,这没错,但何三財在这种场合把事捅出来,想干什么? 知道双方恩怨的人,明白这是打击报復, 不知道的人, 会不会觉得连名声那么好的夏长海都这样,那寧夏村的其他人岂不是更差? 这种印象一旦传开,十里八乡谁还会说寧夏村好? 到时候外村的姑娘不愿嫁进来,本村的姑娘嫁不出去,寧夏村的村民都没地方哭去! 別觉得这是夸张,就这一会儿的功夫, 原本对夏长海有好感的人,都开始动摇了! “这该死的何三財,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有人忍不住咒骂道。 何家三兄弟自然能听到身后传来的谩骂声,但他们根本不在乎。 反正何家在寧夏村的名声已经够臭了,也不差这一点。 只要能“扳倒”夏长海,被人骂两句又能怎样,又不会少块肉。 “刘队长,我就想问,还有没有公平可言? 我们在山上辛苦打猎,凭什么夏长海可以提前回家休息? 这算不算脱离群眾,搞特殊? 我希望生產大队能严肃处理这个问题,追究当事人夏长海的责任!” 毕竟年长几岁,何一说话比弟弟们更有水平。 在他的嘴里,春猎期间偷懒休息半天, 变成了“搞社会主义特权,传播资本主义思想,妄图推翻新中国”。 台上, 刘大宝脸色阴沉,作为大队长,他当然知道夏长海昨天“偷懒”的事, 但他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一方面是因为夏长海有“特殊使命”,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事太小了。 不就是偷懒半天吗,能有什么问题? 春猎也就持续一天,豹子又很难抓, 半天时间稍微休息一下,很正常,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错误。 但他真没想到,居然有人拿这事做文章,而且还是在这种场合! 这不是把他架在火上烤吗? 刘大宝沉著脸说:“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派人去调查。” 这敷衍的意思,傻子都能听出来。 然而,何家三兄弟好不容易抓住这个机会,怎么会轻易放过呢? “刘队长,这件事根本不需要调查! 昨天他没按规定匯报,很多人都能作证,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话一出,原本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用惊愕的眼神看著何家三兄弟。 这三个傢伙是疯了吧? 刚才刘队长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不想把这事摆到檯面上来处理, 不管是偷懒还是没偷懒,都等春猎结束后再私下解决。 这时候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该顺坡下驴, 因为这事已经不只是他们和夏长海之间的恩怨, 还牵扯到生產大队大队长刘大宝的面子。 就好比老师上课讲错了答案,找藉口说下课后再商量看看是不是自己错了, 结果冒出个愣头青学生,非要老师当场分析, 这不是让老师下不来台吗? 这不是对不对的问题,人情世故本就没有明確的是非对错。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眾人下意识地看向刘大宝。 果不其然,听到何一的话,刘大宝满脸平静, 但別觉得这是好事, 恰恰相反,这种情况下越平静,说明他越生气! 刘大宝看向何家三兄弟,问道: “我很好奇,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对方呢?” “枪毙!” 何三財想都没想就回答道。 “闭嘴!” 何一瞪了一眼弟弟,他再蠢也知道,不可能因为春猎偷懒就枪毙人, 而且生產大队本身也没有资格枪毙人。 “我要他公开道歉,接受劳动改造!” 何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惩罚看似不严重,几乎不用一分钱, 实际上却居心险恶, 这两招都是衝著败坏夏长海的名声去的。 可以想像,如果夏长海真的公开道歉,还接受劳动改造, 他之前积累的好名声就全毁了! 从今往后,在这十里八乡,只要提到夏长海,人们就会想到他春猎偷懒的事, 然后脑子里就会浮现出“懒惰、自私、人品差、没诚信”这些负面標籤。 一旦变成这样,可想而知,夏长海这辈子都別想有正式工作, 不管是林场还是机械厂,没有哪个国营单位会要这种人! 除此之外,连亲事也得黄, 条件好又能怎样? 要是只看中夏长海家的条件,不看重人品,说明那姑娘也不是什么好人, 娶这样的女人,苦日子还在后头呢! 想到这里,人们看向何家三兄弟的眼神,从惊愕变成了忌惮。 夏长海只是在春猎中偷懒半天,何家三兄弟的手段却如此狠毒, 眾人从没见过这么心狠的人! 关键是,別人还挑不出毛病, 何一的要求,从事情本身的严重程度来看,不算过分, 春猎偷懒,公开道歉过分吗? 劳动改造过分吗? 都不过分! 法理上都能说得通, 至於后续的影响,那就不在法理的考虑范围內了。 刘大宝能坐到这个位置,脑子自然不笨, 他盯著何家三兄弟看了几分钟,一言不发。 突然,在眾人诧异的眼神中,他咧嘴笑了: “我是真没想到,同一个村子的人,居然能闹到这地步……” 刘大宝看向人群后方,说道: “是吧,夏长海兄弟?” 刘大宝面带笑容,衝著人群后方扬了扬下巴,开口说道:“对吧,夏长海兄弟?” 眾人顺著刘队长的目光,下意识地向后望去。 他们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夏长海已经悄无声息地站在了人群的后面。 王二柱和赵二溜一左一右,守在他的身旁。 夏长海身著猎人的装束,脸上带著伤痕, 神情平静,完全看不出是高兴还是生气。 他朝著高台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大声说道: “给刘队长赔不是了!” 这一举动让眾人感到十分意外。 如果是没见过夏长海的人,恐怕很多都会觉得眼前这位不是他本人。 不然怎么会如此冷静呢? 第226章 哪来的胆子当面诬陷 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换作他们遇到这种情况,说不定早就破口大骂了。 就算不骂,至少也得发发火。 就像偷懒被人告到生產队干部那里, 或者工作时偷懒被同事捅到老板那里,谁能不慌呢? 与夏长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二柱, 他瞪著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死死地盯著何家三兄弟。 配上他那铁塔般的身材,光看著就让人心里发怵。 他那沙包大的拳头,不得把人一拳揍晕啊? 另一边,赵二溜的嘴巴就没停过。 “我在这儿看了半天了,你们三个小兔崽子在那儿瞎嚷嚷什么呢?” “还说偷榆钱,你娘的!你爹没教过你不知道的別乱说吗!” “再敢在那儿胡言乱语,老子把你们的腿撅折了,插进炉子里当烧鸡!” 眾人听了,差点笑出声来。 难怪都说这赵二溜是个混人,这骂人都带著一股“创意”。 以前在国营饭店吃燜鸡的人都知道, 做燜鸡时,厨师会把鸡爪、鸡头和鸡翅膀折起来塞进鸡肚子里,方便烹飪。 等上桌的时候,烧鸡看起来就像个顏色深一点的大肉团。 这话本身没什么特別的,换个地方说,都不算骂人。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可从赵二溜嘴里说出来,就感觉什么都变脏了! 夏长海都忍不住看了赵二溜一眼, 跟他打交道好几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这傢伙骂人这么“有文化”。 “腿给掰折了,插炉子里当烧鸡……” 夏长海的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果然没白叫“二溜子”,这称號太贴切了! 一时间,原本严肃的场面,一下子就没了那种紧张的氛围。 高台上,刘大宝强忍著笑。 作为生產大队队长,他手下管著上千號人, 见过的混人不少,但像赵二溜这么“有才”的,还真是头一次见。 外人笑得开心,可当事人就另一番景象了。 “赵二溜,你嘴巴给我放乾净点!” 何三財满脸怒容:“夏长海昨天有没有来这集会,你瞎啊,看不到吗?!” 何三財转过头对著夏长海:“你自己说,昨天到底来没来?” 这话一说出口,所有人都看向了夏长海。 虽说现场很多人感觉自己昨天好像看到夏长海了, 但百来號人凑在一起,碰不上面也很正常。 但这可不能当作夏长海偷懒的证据。 其实到现在,现场还有不少人不信何家三兄弟的话。 还是那句老话,只有废物才会偷懒,老手都要面子,谁会干这种蠢事呢? 面对几百號人的注视,夏长海的脸上几乎没什么变化, 或者说,不知是不是错觉,有人发现自己居然不敢和夏长海对视! 这一刻,夏长海身上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和他对视的人,都会不自觉地低下头。 就好像在向夏长海臣服! “这傢伙真的只是个20岁的猎人吗?怎么感觉比石湖市市长还威严?” 普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可那几位生產队干部对这种感觉並不陌生。 他们之前去市里见领导时,就有过类似的感受。 可让他们想不通的是,夏长海明明就是个晚辈,怎么会给他们这种压迫感呢? 难不成真的有人天生就適合当官? 不管那些人心里怎么想,夏长海直视著何三才: “我想知道,到底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敢当面诬陷我!” “別装哑巴。” 夏长海猛地大喝一声:“说话!” 何三才浑身一哆嗦,明显地开始冒汗,汗珠从脑门上滚落下来。 这时候,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之前想好的那些话,全都被嚇得拋到了九霄云外! 好在,何一对心理素质不错,一把把弟弟拉到身后。 “姓夏的,你別在这儿转移话题,是男人就把话说清楚。” “我清清楚楚告诉你,昨天你跟王二柱回村的时候,我可是亲眼看到的!” “你要不承认,就对山神爷发誓,说谎就全家死绝!” 正应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王二柱一听,立刻火了, “你个瘪犊子,咒谁全家死绝呢?老子先弄死你信不信?!” 要不是王二柱反应快,就刚才那话,换作任何一个北方人,都得发脾气。 在这个多灾多难、每天一睁眼就得干活的地方, 让人用“全家死绝”来发誓,这不是指著人家鼻子骂吗! 夏长海把王二柱拉到一边,摇摇头,示意自己来处理。 “你说得对。”夏长海嘴角上扬,“那我昨天確实回村了。” “而且下山的时候,我还挖了两苗棒槌!” “糊涂啊,这种事怎么能承认呢?!” “不承认又能怎么样?没听何家老大说吗,他亲眼看到对方下山的。” “我听说当时看到的不止一个人,这没法抵赖。” “你们这些人,关注点怎么这么奇怪,你们没听对方后面说的那句话吗?” “棒槌!棒槌啊!对方下山的时候挖到了两苗棒槌!!” “真的吗,这不会是把棒槌藏到別的地方了吧?” “这时候棒槌才刚冒芽,又没有红榔头指路,你上哪儿挖去啊?” “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来,昨天確实听到有人在山里喊来著!” “我也听到了,而且当时赵二溜確认了,那声音就是夏长海!” “也就是说,真的挖到了?” “看著不像是假的。” “疯了吧,刚开春就挖棒槌,我印象里只有岭南那边的老李头有这本事!” “你是说因为挖参技术好,被省领导特招的李富民吗?” “除了他还有谁有这本事?!” “猎虎,炮手,挖参……这傢伙还有什么不会的?!” 夏长海的话音刚落,人群就炸开了锅。 一方面,眾人惊讶於夏长海的“坦诚”。 另一方面,人们又对他在三月份挖参觉得不可思议。 何三才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大喊: “你们听到了吧,他自己承认偷懒了!” “可这是他自己说的,铁证如山啊!” 何三財转头看向刘大宝:“大队长,你刚才也听到他说话了, 这种人偷懒还这么囂张,必须严惩!” “要是不把这股歪风邪气打压下去,以后春耕还怎么正常进行?!” “到时候所有人都跟著学,春耕秩序还怎么维持?!” 就见刘大宝的眼神有些异样,旁边的何一也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绝对不能容忍这种私人损害群眾劳动果实的行为!” “我还是那个要求,让夏长海公开道歉,並且赔偿我的损失!” 何一不傻,从刚才刘大宝对夏长海的称呼中,他就听出来,双方关係不一般。 所以他才说那样的话,想试探一下民意。 第227章 土豹子尸体,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在那个年代,当权者很少敢直接对抗民意。 至少一个生產大队大队长还得考虑一下。 “他让你公开道歉,你怎么想的?” 刘大宝看向夏长海,眼神里透著询问。 “跟这种胡搅蛮缠的人没什么好说的,刘队长你看著处理就行。” “行。” 刘大宝点点头,“来人。” “把这三个傢伙给我押下去,等我抽出空再来处理。” “哈哈哈,这下可解气了。” 何三財满脸得意:“这种败类就该抓起来…… 哎哎,你们干什么?抓错人了!!” “那三个傢伙在那儿,你们抓我干什么!” 何三財拼命挣扎,语气里满是疑惑、愤怒和不可思议! 不止他不明白,其他人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到了。 刘大宝抓的居然不是“主动认罪”的夏长海,而是何家三兄弟! 这唱的是哪出啊? 刘大宝冷冷一笑:“不不不,没抓错,抓的就是你们三个!” “恶意誹谤別人,不抓你们抓谁?” “你胡说!” 何一此时也顾不上刘大队长的身份了,扯著嗓子喊道: “明明是那傢伙偷懒,姓刘的,你是不是收礼了?我要向上级举报你!” 对於当权者来说,没有什么比被举报收受贿赂更严重的指控了! 这句话把刘大宝气得肺都要炸了。 “呵,你以为刘队长是你爹啊。” 夏长海示意王喜栋掀开旁边的盖布, “睁开你们三个的狗眼看看,这是什么?!” 眾人定睛一看,就见一只身长1.5米左右, 通体金黄,满是黑色斑纹的“大猫”躺在那里。 “这是……土豹子?!” “天啊,真的是土豹子!!” “山神爷啊,上次看到这东西,还是30年前的事了!!” “你还见过,我都没见过!!” “不是说这东西根本抓不到吗?” “那是你抓不到,不代表別人也抓不到!!” “还有人说大山王抓不到呢,人家不也抓到了?” “真不愧是打虎英雄,太厉害了!!” “……” 夏长海指著地上的土豹子说道:“我想大家应该都认识这畜生。” “豹,也就是咱们说的土豹子。” “有些人可能不清楚,这东西特別喜欢吃家禽, 而且速度极快,一旦受惊,不会像野狼那样第一时间逃走,而是会主动攻击人!!” “刘队长自从发现我们这一带出现土豹子后,那是茶不思饭不想,特別焦虑。” “想了好多办法,这才想到一个妙招。” “而我昨天提前下山,就是受刘队长委託去抓土豹子……” 夏长海半真半假,把功劳都推到刘大宝身上,暗示自己只是执行者。 他也不缺那点名声,索性卖个人情给刘大宝。 “人家刘队长为了这畜生费心费力,求了好多人, 你们三个倒好,上下嘴皮一碰,就污衊人家收受贿赂。” “我很想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还是说,你们自己过得不好,就见不得別人过得顺?” 这话一说完,眾人的眼神顿时变了。 尤其是那些知道何家三兄弟情况的人,更是怒火中烧。 …… 在大家看来,夏长海说的太有道理了。 正所谓“嫌人穷,怕人富,恨人有,笑人无”。 有些事关起门来,自己在家隨便怎么骂都行, 可要是摆在明面上,那就纯粹是找骂! 何况,这事还牵扯到现场所有人的切身利益! 没人希望自己家人上山的时候遭遇土豹子攻击! “这三兄弟真该骂!差点就被他们骗了!” “这何家到底是什么情况?” “知道之前人贩子那事吗,就他们的爹, 也就是寧夏村上一任村长,居然不同意搜山!” “呵,上樑不正下樑歪,父亲是人渣,儿子果然也一样。” “说得对,我还听说,那个何胜利下台后,不少人上门要债呢!” “还有这回事啊,快说说!” “……” 感觉自己受了蒙蔽的眾人,看向何家三兄弟的眼神愈发凶狠。 还有人当场往地上吐痰。 当然,也不是没人怀疑夏长海在狡辩。 但是! 相对於何家三兄弟的空口无凭, 夏长海身边明晃晃的土豹子尸体,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不对……我没有……不是这样的……” 何一此刻也慌了神,他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只是想举报夏长海偷懒,怎么还牵扯到土豹子了? “刘队长,我是真不知道还有土豹子这回事,您大人有大量……” 刘大宝可没心情听对方废话, “丁一,给我押下去!” “是!丁一!” 等人群散去,刘大宝满脸堆笑:“夏长海兄弟。” “刘队长,你还是叫我小夏吧,整那套怪彆扭的。” 刘大宝的眼底闪过一丝欣喜:“成!” 他转头看向地上的土豹子,上下打量了一阵子,语气有些感慨: “都好久没见过这东西了。” “咋,刘叔以前也接触过土豹子?” 夏长海知道刘大宝不会打猎,所以说话时很有分寸,刻意用了“接触”这个词。 “嗯,七八年前石场那边开山,碰巧炸死过一只。” 石场开山的时候,需要先用炸药把岩石表层炸开。 这样才方便后面的开採工序。 刘大宝伸手比划了一下, “比这只小一点,差不多这么大,脖子这里一溜平。” 夏长海点了点头,这是在说公豹的特徵。 公豹子脖子上有明显的褶皱,母豹没有,很好区分。 “刘叔,这豹子你们是打算做標本,还是扒皮?” “要是做標本的话,可能得找人修一下脑袋。” 夏长海把那土豹子翻了个身,指著脑袋一侧说道: “这里骨头全碎了,架子撑不起来。” 刘大宝仔细看了一下,脑袋侧面的子弹孔附近陷下去一个大坑。 有拳头那么大,连带著豹子半张脸都耷拉著。 “好可惜……” 心里暗嘆一句,要是能做成標本,视觉衝击力会更大,也更方便展示。 不过,当下这般光景倒也不赖。 毕竟,能將那土豹子擒获已然是天大的幸事,又怎能奢求更多呢? 换作旁人,且不说能否成功捕获。 即便侥倖抓到,恐怕也早已被打得千疮百孔。 哪里能像夏长海这般,一枪便击中要害,让那豹子身上竟未留丝毫破损! 第228章 凭本事打破谣言 刘大宝心中已有盘算,回头得找人打探一番, 若能製成標本便最好,实在不行,直接剥皮亦可。 经鞣製处理后的豹子皮,倒是不在乎脑袋是否有破损。 “有这豹子作为『底货』,向上级交差已然足够……!” 念及於此,刘大宝顿感心头一轻。 接下来只需將野猪、傻狍子之类的猎物数量上报,想必表彰定然跑不掉! 刘大宝自认为並非喜好阿諛奉承之辈, 然而身处体制之內,有些事情终究难以避免。 这便是所谓的“规矩”! 他吩咐手下將那豹子拖走,忽而想起还有一事未曾办妥。 只见他满面笑容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卷大额钞票,递向夏长海。 这並非生產队的公款,而是他自己先行垫付的钱款。 此前约定,待土豹子猎杀成功,便由生產队开具证明, 可谁也未曾料到,这才是春耕的第二天,夏长海便將土豹子带了回来。 夏长海也未推辞,毕竟对方早已承诺,只要擒获土豹子便奖励600元。 况且这是公家的钱,不要白不要,他便径直伸手接了过来。 嗯? 夏长海这一接,立刻察觉到异样。 在那个年代,人们常用的大额纸钞当属“大团结”, 10元一张,10张捲成一卷,正好100元。 也有一些家境殷实之人,喜欢將500元捲成一卷。 不过也就是玻璃珠般粗细与鸡蛋般粗细的差別,放在口袋里倒也不觉得沉重。 然而,刘大宝递来的这一卷,可要比500元捲成的粗上许多! 夏长海抬眼望向刘大宝:“刘叔,这数目……” “哈哈哈,你点点看,这是今早刚取的钱,应该是1000元。” “可之前说好了是600元,这多出来的400元是何用意?” 要知道,400元在那个年代可不是小数目。 “无妨。” 刘大宝大手一挥,“就凭你这本事,我倒要看看谁有胆子说三道四。” 在生產大队大队长的位置上坐了十几个年头,夏长海能想到的,刘大宝又怎会想不到? 但是! 正如他所言,凭藉夏长海的名望,再加上这只近乎完好的土豹子,谁又能有异议? 若你有本事,大可以去抓一只这样的土豹子回来。 要是抓不到,那就闭上嘴巴! 当然,除了刘大宝所说的缘由,夏长海此前卖的那个人情也是重要因素。 若没有何家三兄弟闹事这档子事,这多出来的400元定然不会存在。 对於这一点,刘大宝正等著夏长海向他表达谢意呢。 “那行,就不再客气了。” “成,成,好说。” 双方心照不宣,不再在这件事上纠缠。 夏长海开口道:“刘叔,我明天想请个假。”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跟叔说说,別一个人硬撑著。”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去趟市里,把那『棒槌』卖了。” “那东西放在家里,心里总是不踏实,早点出手才是正理。” 原本无人知晓,可刚才话已说出口, 如今大伙儿都知道他手里有两苗“棒槌”。 这事儿,与一般的被贼惦记可不同。 说起来也奇怪,这年代听闻有人偷“棒槌”,却鲜少听闻有人去挖参。 明明这两样东西价值相近啊! 夏长海觉得,或许是大家潜意识里认为, “棒槌”属於山货,不费什么力气就能挖到。 而参,那可是实实在在的值钱货! 这行当里有门道,山货被偷了,往往不会声张, 丟点脸面不说,还能说给对方“破灾消难”。 但要是丟了卖参的钱,那定然会急眼追责! 刘大宝听了夏长海的话,连连点头,他懂这个道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事儿关乎两苗“棒槌”,必须慎重对待。 “棒槌”丟了是小事,要是因为它们伤了人,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 “要是你那『棒槌』质量够好,直接送到镇里的国营商店去。” 夏长海有些疑惑。 刘大宝解释道:“那儿收『棒槌』只看重量,不管品质。” “啥玩意儿?只认重量?” 王喜栋忍不住喊了出来。 就连他这个外行都清楚,人参讲究的是品相好坏,哪有只论斤两的道理? 夏长海也满是困惑。 他还真不知道有这说法。 此前他从未在小岗村的国营商店卖过“棒槌”。 但他明白,人参若不看品质,那懂行的买家岂不是要亏死! 简单来说,10斤人工培育的西洋参,也比不上1两二品叶的野山参! 更別提品质比二品叶更好的人参了。 “刘叔,国营商店这会儿还收这东西吗?” 人参这玩意儿,得先看品质,再看参龄,最后才论重量。 质量要是不过关,靠数量凑数这一套,在人参行当里根本行不通。 这么简单的道理,国营商店的负责人没理由不清楚。 可夏长海却觉得刘大宝这话像是在说谎。 毕竟,这种谎言太容易被戳穿了。 他们只需去石湖市打听一下,就能知晓真实情况。 要是想糊弄他们,犯不著说这么低级的谎。 “刘叔,国营商店咋还收参呀?”夏长海满是疑惑。 在那个年代,可没有大规模人工种植人参的技术。 所以,要是把人参当萝卜卖, 也就那些糊涂的放山人、骗子,才会去国营商店卖参。 石湖市又不是只有国营商店能买卖人参。 就像湖水里的鱼龙混杂,存在安全隱患。 但再怎么说,也比把黄金当石头强啊! 除非…… 石湖市的国营商店强行收参! 夏长海的眼神猛地一闪。 刘大宝像是看穿了夏长海的心思,解释道: “你別瞎想,主要是这时候,国营商店没有『把眼』的……” 所谓“把眼”,就是专门给珍稀物品作价、鑑定的老师傅。 要是鑑別熊胆,评价品质好坏,方法很简单。 一看是否完整,二看顏色,三看胆囊。 这事儿没什么特別难的,国营商店的员工稍微培训一下就能胜任。 但人参鑑定完全不同,这里面的学问可深了。 外行连少少的参须都无法准確判断,更別说看五形、辨六体了。 第229章 上山挖参像挖萝卜 在这一行,没有个一二十年的经验,谁敢说自己是“把眼”的? 正因为这类老师傅十分稀缺,每年只有秋季放山人集体进山时, 国营商店才会请“把眼”师傅坐镇。 “连『把眼』师傅都没有,那確实不能去国营商店。” 听完解释,夏长海直接將国营商店排除在外。 没有“把眼”师傅,那些人参他可不敢收。 野山参並非人工培育,这东西向来以重量轻、药性强而闻名。 也正是因为这年代山里的人参还未稀缺到极致, 放到以后,谁收野山参不得先看重量?还得划分等级,按克算钱! 別说五品叶、六品叶这种顶尖货色,就算是二品叶,也不是普通人能吃得起的! 夏长海记得十分清楚,97年的时候,晋江边上一筒品相普通的长白山野山参, 拍出了2.3万美元的天价!按当时的匯率,差不多600多美元一克。 听著是不是觉得贵得离谱? 但別忘了,那年代物价很低! 上海的房价才不到3000元一平,便宜的地方1000元都不到! 一根参就能抵得上两套房! “刘叔,除了国营商店,石湖市还有没有专门收人参的地方?” 因为上次机械厂的事情,夏长海短期內不想找安开山。 再说,那傢伙也不懂行。 到时候还得找“把眼”师傅, 来来回回,得费不少时间。 “你们可以去岭南那边的供销社看看。” “供销社还收这玩意儿?” 在夏长海的记忆里,供销社就像乡镇上的百货商场, 虽说也收东西,但一般只收旧货、山货,国营商店都比它强一些。 “嗯,岭南那边的情况和咱们这儿不一样,那边放山人多,参也多!” 人参和別的东西不同,这才是真正的珍贵之物。 供销社隨著时代变迁,倒也变得合理起来。 “你去那儿的时候,报我名字,我表弟在里面。” “行,麻烦刘叔了。” “客气啥,一个电话的事儿……” 又閒聊了一会儿,夏长海三人便往回走。 路上, 赵二溜一脸神秘。 王喜栋忍不住说道:“赵哥,有啥事儿你就说,別像现在这样扭扭捏捏的。” 平时赵二溜胆子很小, 可这次却表现得格外奇怪。 “说吧,到底啥事?缺钱了?” 夏长海借钱时就是这副模样。 “不不不。” 赵二溜连忙摆手, “不是借钱。” “就是……就是……我想……” “喜栋,走吧,这傢伙看来也不著急。” 夏长海使了个眼色,假装要走。 王喜栋心领神会:“好!” “別別別,两位好兄弟,我说,我说还不行么。” 赵二溜赶忙拉住夏长海与王喜栋,一咬牙: “你们下回挖参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我就想跟著沾个光……” 放山和打猎一样,向来只有把头邀请別人搭伙,从未有过求著別人带自己的。 这不符合规矩。 毕竟,多一个人,就得多一个人分钱。 这年头,谁会嫌钱多呢? 更別说赵二溜完全不懂挖参,就算把挖到的参都给他, 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何况只是好朋友! 赵二溜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不等夏长海二人开口,便赶紧接著说: “我可以拿鹿茸来换,不要大的,给我一苗小的就行,回家燉鱼汤喝。” 夏长海:“说完了?没別的要求了?” “没了。” “那明天早上早点来,跟我们一起进山。” 夏长海丟下这句话,转身往家走去。 “哦。”赵二溜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可隨即反应过来, “哎,明天上山干啥?不是说去卖『棒槌』吗?” 王喜栋:“老大说啥你就照做,要是顺利,明天晚上你就能喝上鱼汤了。” “对,听老大的准没错!” 啊? 赵二溜看著远去的夏长海,疑惑地眨了眨眼。 不是说放山讲究很多吗? 又是算日子,又是提前探地。 就算一切顺利,进山前也得有“把眼”师傅把关,把头才会开门进山。 怎么到了夏长海这儿,就跟下地摘菜似的,说去就去? “不过既然是夏长海兄弟说的,肯定没问题!”赵二溜高高兴兴地回家, “明天就去买条鱼回来!” 啊~ 夏长海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打了个哈欠。 “我说赵哥,你也太早了吧。” 夏长海用勺子搅动著大铁锅里的麵条, “这天还没亮呢,我就算是神仙也挖不到参呀!” 赵二溜挠了挠后脑勺,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是他头一回进山挖参,太过兴奋,竟忘了放山和打猎不同,讲究可多了。 有些讲究的放山人,不是大晴天都不会进山。 用他们的话说,挖参是跟山神换饭吃,得用自己的福分去换。 一个人的福分有限, 所以,得把所有不利因素都排除掉。 看著赵二溜这副模样,夏长海也没再责怪他。 “自己盛吧,时间太早,就隨便吃点麵条垫垫肚子。” “成!” 赵二溜连忙起身去拿筷子和碗。 可他的动作没夏长海那么麻利。 夹麵条时小心翼翼,生怕撒出来。 其实,这才是该有的样子。 二三十年后,麵条算不上什么好东西,有人甚至拿麵条餵狗。 但在80年代,这种由精粮做成的特殊食物,一般家庭可享受不到。 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有喜事时,才会煮上一些, 还得先紧著老人、孩子吃,大人只能在一旁看著。 也就夏长海这小子,赚钱容易,又有后世的记忆,才不在乎这些。 吃到一半,王喜栋从那头绕了过来, 一同加入了“吃麵大战”。 吃完早饭,夏长海又弄了些棒子麵和白菜给几条猎狗。 白菜的量几乎和棒子麵一样多。 这些日子为了儘快解决地窖里储存的蔬菜, 李聪梅几乎顿顿煮白菜、水煮萝卜,夏长海都快吃腻了, 让猎狗分担一些,他就能少吃一点。 刚好帮猎狗清清肠胃,整个冬季肉食不断, 几条猎狗肉眼可见地圆润了不少,这样打猎才更得力! 猎狗要是掉了膘,品种再好也没用! 收拾妥当,三人直奔那老榛子所在的山洼地。 目標明確,又多了个帮手,这次的效率定然是上次的数倍。 三人从早上8点一直忙活到12点,总算將这片老榛子林搜了个遍。 有没有疏漏,夏长海不敢保证。 他无法再去重复检查赵二溜和王喜栋负责的区域。 不过,看著眼前的收穫,夏长海已然十分满足! 本来就是山中的財富,哪有全部挖光的道理。 整整5苗“棒槌”! 一苗二品叶,两苗三品叶,一苗四品叶,还有一苗五品叶! 虽未发现第二苗六品叶,但这也在夏长海的预料之中。 或者说,他本以为能挖到一苗四品叶就谢天谢地了, 没想到还能挖到一苗五品叶! 两世为人的夏长海,仅仅在远东地区目睹过一次两苗六品叶人参生长在老榛子林里的情形。 况且,那片老榛子林的年代可要比眼前这片久远得多。 据保守估计,其歷史至少有200年。 夏长海不太清楚,是否如老一辈人常说的那般,是因为灵气有限。 但眼前的事实的確如此。 与夏长海的感慨截然不同,身旁的赵二溜此刻內心思绪纷繁。 他凝视著眼前整整5苗人参,整个人都惊呆了。 儘管心里早已有所准备,可当真正面对这5苗人参时,他依旧觉得如同置身梦境。 不是说这东西极其稀少,千年都难以遇到一苗吗? 怎么到了夏长海手里,就像地里的萝卜一样,一个接一个地被挖出来? 半天时间就挖到了5苗人参,照这样下去,一年下来。 还用得著去打猎,还用得著去上班吗? 只要进山一个月,就能舒舒服服地躺两年! 赵二溜越想越兴奋,他抬头环顾四周, 觉得这片山洼地,隨便找找就能挖到人参,夏长海带自己来简直太明智了! 夏长海並不知晓赵二溜的心思,他拿起一个三品叶的参包子,递给赵二溜: “拿回去给嫂子熬汤喝,每次放参须就可以了,別放太多,孕妇的身体承受不住……” 这可是如假包换的野山参,前几天两家人分著喝了一锅用二品叶人参燉的鸡汤, 大家都觉得浑身燥热,更不用说这三品叶的了。 而且,以赵二溜疼爱老婆的性子,肯定会把这参全部留给徐玉凤吃。 夏长海的心意是好的,只是这做法有点“凡尔赛”了! “……嗯嗯!” 赵二溜双手接过参包子,没有放进挎兜,而是直接揣在了怀里。 將剩下的4苗人参收好后,夏长海三人一同下山,赵二溜回家, 他则和王喜栋直接坐车前往岭南。 就像夏长海完全没在意那三品叶人参一样,赵二溜也没有询问这些人参该如何分成。 这便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也是夏长海愿意带著赵二溜的原因。 他不愿亏待別人,也不喜欢和斤斤计较的人打交道! 第230章 去供销社出手 岭南的镇子上。 “老大,这地方和咱们那儿不一样啊。” 一路走来,王喜栋至少看到3个背著枪、进山打猎的猎户, 这在他们那边是根本看不到的景象。 “嗯,听说这边工厂比较少。” 在那个年代,进入工厂工作是最好的选择, 就像夏长海原本的人生轨跡,父母费尽心思要把他(诺得好)送进工厂。 国营工厂正式工的身份,堪比后世的体制內! 但这也要看运气,如果运气不好,村子附近没有工厂,那也毫无办法! 岭南就是这样的情况。 附近只有一家林场和一家採石场,岗位少,而想工作的人却很多! 没有耽误时间,夏长海与王喜栋径直前往供销社。 加上上次的那一苗六品叶人参, 夏长海身上一共有整整5苗人参, 他不想节外生枝,只想儘快脱手,让自己安心。 和市区的国营商店不同,供销社的规模要小很多, 只有一排柜檯,商品都摆放在墙上的架子上, 顾客需要什么,得跟售货员说,让他们去取。 不过,虽然规模小,但商品种类却很齐全。 甚至还有意外的发现! 夏长海指著墙上的商品,问道:“姐,那个多少钱?” 看著柜子上摆放的商品,夏长海只觉得嘴里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唾液。 倒不是这东西有多美味,纯粹是条件反射! 主要是上星期吃了太多类似的东西! 夏长海指著那三包方便麵问道:“那个怎么卖?” “小袋的5毛钱,大袋的8毛钱。” 售货员只是扫了一眼,语气冷淡地回答。 没错,夏长海“渴望”的,正是后世被称为经典美食的方便麵。 他之前在国营商店都没见过这东西,没想到在这里竟然碰到了。 与后世的名声不同, 在当时,方便麵可是好东西,甚至勉强能称得上是“奢侈品”! 在那个年代, 家长5分钱买半斤烧饼都要考虑值不值得,更別说10倍的价格去买一包“麵条”了。 有那个閒钱,人们寧愿去买麵条, 或者买一斤大肥膘,最起码全家都能吃上! 当然,这也要因人而异。 夏长海说:“给我拿两袋大的。” 听到这话,那售货员终於抬起头。 她上下打量著夏长海与王喜栋,本来想说:“你们买得起吗?” 结果看到夏长海身后背著的56式半自动步枪, 表情顿时一滯,强压著性子问道:“要两袋大的,还是一大一小?” 自从供销社成立以来, 一直只有南方地区经常出现哄抢的问题, 有些地方甚至在店里张贴了“严禁哄抢”的標语。 但在北方,很少见到如此疯狂的抢购情况。 更別说是在北方的山区了。 那个年代还没有摄像头,再加上枪枝可能流窜, 哪个售货员要是太囂张,说不定下班就会遭遇“打黑枪”的情况! 类似的事情並不是没有发生过。 夏长海稍微思考了一下:“那就拿4袋吧,两袋大的,两袋小的。” 一听这话,那售货员明白,对方是真的打算购买,而不是只是看看。 她搬来一张椅子,爬上去拿下4袋方便麵。 像这种不锈钢包装的食品,通常都放在高处。 这也是她一开始有些嘲讽的原因。 “快乐牌肉蓉方便麵,都是最近生產的新日期。” 夏长海饶有兴致地打量著手中的东西。 与后世华美的包装不同,这肉蓉方便麵的外包装竟然是纸做的, 红色的底色,蓝色的字,黄色的边框,上面印著肉蓉面的拼音。 在夏长海看来,这种土得掉渣的设计,在那个时代却相当潮流! 大致检查了一下没有问题,夏长海没有急著付钱,而是又开始挑选其他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进货渠道不同,这个供销社里有不少东西,是国营商店没有的。 除了这方便麵之外,夏长海还看到了健力宝汽水! 和上次喝的不一样,上次是橙子口味,这次是苹果味的! 肉蓉方便麵、健力宝汽水、西凤酒、双蔗、 雪膏、铁皮烟盒、炉果、牙粉(刷牙用的)…… 核桃还没卖出去,却要10块钱。 满满一柜檯的东西,让供销社里的其他人频频侧目。 如果是在春节的时候,这种景象並不稀奇, 人们攒了一年的钱,比这更阔绰的消费都有。 但这才刚过完春节,各家各户正处於“最穷”的时候。 这个时候如此消费,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 当然,没有人敢对夏长海与王喜栋说什么。 一是因为没人敢在供销社里胡闹,真以为这只是个普通商店吗? 二是因为夏长海的身份。 他和王喜栋一身猎人的打扮,还背著枪。 在岭南这一带,所有人都知道,猎人要么穷得叮噹响,要么富得流油。 有的猎人一个月能挣几百块,有的猎人一个月猎到一只猎物,刚好够买酒钱! 夏长海与王喜栋如此大胆地消费,再加上他们鼓鼓囊囊的背包, 一时间,大家都很好奇他们到底打算卖什么? 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在外面保持低调,进了供销社,就没必要再那么小心了。 选好要带走的东西,在售货员一半警惕、一半期待的眼神中, 夏长海说道:“你们这里的把眼师傅在哪里?” 一听这话,售货员哪里还不明白对方打算卖什么, 转头就扯著嗓门喊道:“吴师傅!您来看货了!” 那嗓门大得,震得夏长海的耳朵都有点嗡嗡作响。 喊了两声,见没人过来,售货员起身就往里面走,一边走一边嘟囔著什么。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位戴著眼镜的老头打著哈欠走了出来。 对方走到夏长海与王喜栋面前, 一屁股坐到刚才那女售货员的座位上, 抬眼看了看夏长海与王喜栋,见是两个年轻小伙子,也就没怎么放在心上。 他拿出大茶缸,一边往里面放茶叶,一边问道: “你俩谁说话算数?” 这话的意思就是问谁能做主。 “我。” 夏长海回应道。 “行。” 老头端起茶杯吹了吹,滋溜喝了一口,直接切入主题: “把东西拿出来吧。” 夏长海也没有废话,直接从背包里往外掏打参包子。 敢在供销社坐镇的人,自然有不一般的能耐。 这老头看到打参包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放下手中的大茶缸,眨了眨眼。 第231章 物以稀为贵 岭南这片地区,放山人很多,人参也不少,一年四季都有人来卖参。 但是,除了穀雨之后的两三个月,基本没有鲜参! 大多都是风乾参! “有高人!” 这个念头在吴老头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如果只是一苗人参,或许还能说是运气好、巧合。 但整整5苗人参,只能说明一点,对方的队伍里有顶尖的放山人! 也只有那种高手,才能不单纯依靠看红榔头, 而是结合山势、水流走向、地形等多种因素,最后分析出哪里有人参! 他在这里坐镇了五年多,也只遇到过两次这种情况,而每一次都意味著有老参! 想到这里,吴老头也忍不住兴奋起来。 就像鉴宝人以鉴宝为乐,美食家以品尝美食为乐一样, 作为把眼师傅,吴老头每次见到老参,也会感到激动和亢奋。 之前看到夏长海与王喜栋是年轻小伙子,表现得那么漫不经心,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以为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懂行的不只是吴师傅,围观的群眾中也有不少见多识广的人。 “居然是鲜参!” “这个季节没有红榔头,怎么会有鲜参呢?” “笨蛋,没有红榔头只是不容易找到,又不代表地下没有人参!” “看来是有高人出手了!” “这种高人没有把握一般是不会出手的,看来这次有老人参!” “话说,他们怎么敢让两个毛头小子出来卖人参呢?” “人家背著枪,年龄大小又有什么关係。” “好像也是,估计这两个小子是那高人的亲戚……” 先不说周围人的议论,夏长海先打开了一个打参包子。 刘大宝说这边比国营商店公道,並不代表夏长海就完全相信。 他得先询问价格! 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中,夏长海打开第一个打参包子, 里面是二品叶人参,参的个头不大,五形、六体也只是一般水平,不过好在全须全尾。 这更让吴老头相信夏长海背后有高人。 运气只能让人发现人参,却不可能让人將其完整地从泥土中挖出来! 或者说,外行人挖参,100%会弄断一根须! 真以为隨便一个人带把铁锹就能进山挖参了? 別做梦了! 就算事先知道人参在哪里,最后挖出来的人参能不能卖到一半的价钱都是个问题。 夏长海左手托著打参包子的下端,右手扶著上端, 將里面的人参倾斜著完全展现在吴老头面前。 “麻烦您老给个价。” 老头虽然有些小毛病,但能在供销社里担当门面,水平自然是有的。 见夏长海把打参包子转过来,露出里面的人参。 他从隨身的小盒子里拿出一副眼镜,戴上之后,凑近仔细观察那苗人参。 “二品叶,芦头较小,鲜参……” 一番点评之后,老头直接伸出手,右手轻轻捏住芦头, 小心翼翼地將其从苔蘚上提起来, 左手適时插入人参与苔蘚之间,托住人参的主体, 待参须基本完全脱离苔蘚时, 稍加用力,整苗人参就被拔了起来,细长的参须完全悬浮在半空中。 只是一苗二品叶人参,吴老头自然敢直接伸手去拿。 拎起人参,老头將其反过来检查了一下背面, 芦、体、纹、皮、须,人参的五形各不相同, 哪怕只是一根须子存在瑕疵,价值都会打折扣! 这也是供销社专门请把眼师傅坐镇的原因。 確认没有问题后,老头將人参放在旁边的天平上。 检验人参,一是看品相,二是称重量。 品相合格,接下来自然就是称重了。 老把眼师傅就是老把眼师傅,吴老头没有从小砝码开始尝试, 而是一上来就直接用小镊子捏起一个5g的砝码, 见天平没有平衡,又加了两个1g的砝码上去。 这下刚好,连游標尺都不需要调整。 不多不少,这苗人参正好7g!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暗暗点头, 可別觉得这个称重过程好像很简单, 实际上想要像这老头一样快速完成,需要极其敏锐的手感。 要是换做一般人来称的话,肯定是先放2g砝码, 发现无法平衡后,再一点点往上加。 加超了就换1g砝码,加少了就继续加砝码。 而眼前的这老头直接放5g砝码,然后又加了两次就达到了平衡状態。 这说明对方在称重之前,心里就已经大概清楚这苗人参有多重了! 要知道,这可不是按斤称的萝卜,而是以几厘来计算重量的人参。 想要做到这一点,除了经过无数次的练习之外,没有別的办法! 当然了,夏长海可不会认为这手绝活只是架子。 他在意的是,对方既然有真本事,那么他这一趟就不算白跑。 他不想占別人的便宜,但也绝不让別人占自己的便宜! “7g,品相一般,全须全尾……” 吴老头思索了片刻,比划了个手势: “六十!” “还行。” 夏长海点了点头,这个价位和他推测的差不多。 可別觉得少,7g人参卖六十元, 算下来还不到10元一克,也就是猪肉价格的十倍而已,从现在的角度来评价。 但是別忘了,在那个时代,钱的价值是很实在的! 普通工人上一个月班才六七十元工资,林场里那些拉楞的散工,一天的工资还不到1元钱! 只是一苗二品叶人参就能抵得上那些人一个月的收入,已经相当奢侈了! 见对方没有反对,吴老头也暗暗鬆了口气。 按理说,商家收货,价格肯定是越低越好, 压价虽然不能为他带来实际的收益, 但作为把头师傅,位置决定了他的立场,自然不可能站在顾客的角度考虑。 在合理的范围內,以低价收到好货,说出去都有面子。 相反,如果以高价收货,人们只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谁不会开高价呢? 不过,今天他报的这个价格,確实不低! 甚至比平时还要高出几块钱! 原因也很简单: 一是因为对方拿出来的是鲜参,物以稀为贵, 这个时节鲜参很少见,自然要更值钱一些。 二就是出於私心了。 第232章 好傢伙,这是挖到人参窝了吗? 吴老头也担心自己要是压价太狠,对方会跑到其他地方去卖。 二品叶人参虽然不稀奇,但国营商店的打参包子里就没有鲜参!真要算起来,价格低的是国营商店! 確认对方的价格公道后,夏长海也不是喜欢废话的人。 他一口气打开了三个打参包子。 看到这种情况,围观的人群先是安静了一会儿,然后瞬间沸腾起来! “五品叶,居然有五品叶!” “三品叶,四品叶,五品叶,好傢伙,这是挖到人参窝了吗?” “什么人参窝,你以为是野猪刨地呢!这一看就知道是找到了一个老墒子!” “只有在老墒子里,才会一下子长出这么多人参!” “就不能是分开挖的,然后一起拿来卖的吗?” “不可能,你看那个打参包子,外面裹著的树皮纹路和乾枯程度都差不多,明显是从一个地方挖的!” 岭南地区本就是人参產出丰饶且放山人聚集之地,很快就有人將猜疑的矛头指向了老墒子区域。 “你何必纠结老墒子的出处,那可是五品叶人参!实打实的五品叶啊!” “老天,我都快五年没见过这般品相的老山参了!” “岂止是五年,五品叶的鲜参,十年都未必能长出一苗来!” “这下可算发財了,五品叶人参的价值,哪是二品叶能相提並论的!” 就如同人们在街头偶遇劳斯莱斯会惊嘆不已,当眾人目睹这株五品叶老参时,个个都忍不住发出惊呼。 然而,与眾人预想不同的是,竟没有一个人敢往前凑。 这源於行业里的一条潜规则:每逢出现老参,除了负责鑑別的把眼师傅和卖方,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靠近。 人参不同於皮货,即便摔碰一下也无大碍,它更像翡翠那样娇贵,经不起任何闪失。 像二品叶这类普通人参还好,即便断了根须,损失也就十来块钱,但若是品相极佳的老参,一根须子说不定就价值上百元。 这玩意儿可不是谁都赔得起的。 谁要是在这时候往前凑,基本会被视作故意捣乱。届时无需夏长海亲自出手,供销社自会有人出面处理。 兴奋的不只是围观的群眾,此刻的吴老头也是两眼放光。 望著静静躺在苔蘚之上的那株五品叶人参,吴老头的双眼闪烁著异样的光芒。 在他们这一行当里,向来將能够“参透”老参奥秘的人尊为行业標杆,尤其是四品叶以上的老参,不仅能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还能在交流品鑑的过程中,提升自身在行业內的地位。一些拍卖行或者富豪在收购老参时,都会特意聘请经验丰富的“把眼师傅”来把关。 这种情况下,自然会优先选择那些有著“辉煌战绩”的老师傅,而且这项服务並非免费,辛苦费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要是遇到买家心情好,价格还能更高,甚至有人因此被高薪聘请,直接到拍卖行坐镇。近年来,由於浙江地区与內陆的联繫日益紧密,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 除了这些外在因素,鲜参本身的特性也不容忽视。就像之前围观群眾提到的“八四三”时节,此时鲜参本就难以寻觅,品质上乘的更是可遇不可求。好不容易遇到如此极品的人参,吴老头自然是满心渴望。 他抬起头看向夏长海,语气恭敬地问道:“小伙子,我能上手仔细看看吗?” 夏长海倒也十分大方,伸手將人参递了过去,同时不忘提醒道:“您可一定要多加留意,我这人参可没有任何毛病。” 在行业术语中,“毛病”指的就是瑕疵。 “放心吧。”吴老头显得自信满满,之所以这么问,只是出於礼貌而已,他对自己的眼力还是颇具信心的。 与之前直接上手不同,这次吴老头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个袋子,打开后里面是一副白色手套,材质看起来像丝绸,一看就价值不菲。 这次吴老头验参的时间比以往长了许多,他还特意凑近仔细观察,从芦头到参须,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 隨著时间的推移,围观的人群也渐渐安静下来。由於距离较远,再加上缺乏经验,大家根本看不出什么门道,都在等著吴老头给出结论。 过了好一会儿,就连夏长海都有些不耐烦了,只见吴老头长舒了一口气,感慨道:“整株人参连一点虫咬的痕跡都没有,既没有经歷过乾旱也没有遭受过洪涝,芦头挺拔……好参,真是一株好参啊!” 王喜栋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云里雾里。 人参被称作百兽之王的灵物,既然是灵物,自然难以避免虫害。即便是没有经验的采参人也知道老参的珍贵,年份越久的人参,被虫子啃咬留下的痕跡就越多,有些人参甚至被啃得只剩下三分之一,就这样毁掉了。被虫咬过的人参,价格自然比不上品相完好的。 夏长海以前就见过一株只剩下一半的人参,还是四品叶的,为此心疼了好几天。至於“无火无水”,並非真的没有火和水,而是指人参没有经歷过乾旱和洪涝灾害。 人参十分娇贵,既不耐乾旱也不耐水涝。外界生长环境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在人参身上留下痕跡,对於人参而言,这些都是瑕疵,会直接影响它的品相和价值。 吴老头的语气中满是惋惜:“太可惜了,如果你再晚十天去挖那棵老榛子,这就能长成六品叶了!”五品叶和六品叶虽然只差一个字,但价值却是天壤之別。 夏长海对於对方能猜到人参是从老榛子下面挖出来的並不感到意外,如果没有这样的水平,也无法在这一行立足。 嘆息了几句之后,吴老头也不再把人参放回苔蘚上折腾了,直接问道:“你打算卖多少钱?” 除非是特別大的老参,一般情况下都不用称重,卖的是品质,这也是他不像之前那样先开价的原因。品质较低的人参,通常是商家先开价,然后买家再砍价,但像这种高品质的人参,就得由买家主动出价了。 夏长海也没有客气,直接竖起五根手指:“三千!” 吴老头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你这又不是六品叶,绝对不可能卖到三千!” 犹豫了一下,老头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那株五品叶人参,咬了咬牙:“两千五!” 夏长海赶紧说道:“两千八,这可是五品叶啊,您老应该知道它有多珍贵!” “再珍贵也卖不出那个价,一千八!” “两千五,您看看这参须,这芦头,到哪里还能找到第二根!” “不行不行,一千九!” 看著这两人以百为单位不断地议价,围观的群眾只觉得口乾舌燥,心里也跟著发颤。他们平时连一块钱都要精打细算,可对方开口就是两三百,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几个回合下来,价格就涨了將近一千元,这可是普通人家几口人好几年的生活费。 第233章 五为凡,六为仙真有六品叶? “真是该死的有钱人……” 也不知是谁,突然怀念起当初种地的日子。 离夏长海最近的王喜栋,心里的震惊程度一点也不比围观群眾少。 虽然他见过大钱,但在意的点却和別人不一样。 他惊讶的不是两三千这个金额,而是人参怎么能这么值钱! 之前对方给那株二品叶报价时,他还能接受,毕竟人参名声在外,几十块钱也算物有所值。 可到了五品叶这里,他就有些懵了。 当夏长海一开始报出3000元的时候, 王喜栋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一根草而已,竟然要3000元,这不是开玩笑吗? 一颗普通品质的熊胆也就800元左右,一苗人参竟然能顶得上三四个熊胆? 那“枯草”还没有熊瞎子的一根爪子长,怎么就值那么多钱呢,这也太不合理了! 全程跟著夏长海的王喜栋,自始至终都没觉得挖人参有多难, 至少和打猎相比,辛苦程度根本不值一提。 不就是找块地,然后蹲下来慢慢搜寻吗, 既没有生命危险,也不用费多大力气,有什么难的? 本以为是夏长海在乱喊价,等著坐地还钱,结果那老头自己就把价格涨了1500元。 王喜栋看了看柜檯上摆放的一大堆只值100多元的商品, 又看了看旁边那根还没有手指粗、却价值一两千元的“枯草”, 脑子里闪过和赵二溜之前一样的念头: “不当猎人了,明天就上山挖参!” 就在这时,夏长海与吴老头的“交锋”也落下了帷幕。 吴老头瞪著眼说道:“两千三,这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了,多一分钱都没有!” 夏长海看了看对方的表情,知道没法再继续还价了,笑著说道:“成交!” 五品叶这单成交之后,剩下的两苗人参就好处理了。 吴老头熟练地將那株三品叶人参仔细验看、称重, 又检查了那株四品叶人参,確认都没有问题后, 分別开出了三百四十元和一千二百元的价格。 没错,二品叶和三品叶之间只差了280元,但三品叶和四品叶之间却差了將近700元! 和后世一样,业內普遍把三品叶视为一个临界点, 一旦跨过这个临界点,野山参的价值就会大幅飆升,药效也会显著增强。 因此,三品叶及三品叶以下的野山参,通常被用作食补, 而三品叶以上的,则用於药补。 这也是夏长海只给赵二溜一苗三品叶,而不是四品叶的原因, 是药三分毒,对於孕妇来说,四品叶野山参的药效实在是过於猛烈。 在怀孕期间,適量补气益血,对胎儿和孕妇確实有好处, 可中医讲究过犹不及,如果没有专业医生的指导,擅自服用三品叶以上的老参, 往往弊大於利,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导致滑胎。 把已经確定价格的四苗人参放到一边,夏长海拿起最后一个打参包子。 一时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不自觉地集中了过来,大家纷纷猜测: “二品叶、三品叶、四品叶、五品叶,四种都齐了,这最后一苗会不会是……” “对方连五品叶都拿出来了,最后那个肯定是六品叶!” “不可能吧,我们这地方什么时候出过六品叶了?” “或许是年份久一些的五品叶。” “五品叶还能靠时间慢慢长上去,可六品叶真的得靠机缘!” “是啊,那可是正儿八经的神物……” 老一辈人常说,“五为凡,六为仙”, 一苗野山参只要运气好、生长时间够长,都能长出五个叶柄, 也就是五品叶,但能不能长成六品叶,就得看天意了, 也就是围观者所说的“福缘”,如果山头不给机会,就算是百年老参,也难以成为六品叶。 正因为如此,放山人对“六”这个数字的喜爱,远远超过了“八”, 就像喜欢炒股的人喜欢红色而不喜欢绿色一样。 不止围观者想到了这一点,吴老头也紧张地搓了搓手, 眼神热切地问道:“小兄弟,你这最后一苗……” 在供销社坐镇多年,吴老头见过好几次五品叶人参, 六品叶人参並不像外人说的那样从未出现过, 但那是一苗干参,虽然老参大多製成干参才能长久保存, 但对於把眼师傅来说,鲜参才更能体现本事。 放眼整个圈子,见过六品叶鲜参的把眼师傅没几个,每个都是圈內名人, 吴老头从没想过,自己也有机会为这么厉害的人参把眼。 夏长海直接上手解开那个打参包子, 隨著樺树皮完全展开,只见一苗个头硕大、形似人形的人参静静地躺在苔蘚之上, 芦头、主体、参须,就算是外行人也能一眼看出它的与眾不同。 围观者也顾不上什么忌讳了,一个个伸长了脖子, 下意识地往前靠近,都想看看传说中的六品叶到底是什么样子。 不过,他们的希望註定要落空。 “都別挤,说你呢,往后退!” “请大家保持距离。” “都不许吵!” 北方供销社的售货员可不是平白无故就敢“欺负”顾客,当然这也不代表他们好说话。 后人可能无法理解国营商店售货员有多风光, 在那个年代,长大后能去供销社当售货员,是多少年轻人的梦想, 就像某本字典里描述的:“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 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售货员平时没理都要囂张三分,何况这次还占著理。 “吴师傅,六品叶在哪呢?” 就在这时,一位中年男子从供销社后面咋咋呼呼地跑了出来,瞬间吸引了夏长海的注意力。別误会,不是因为对方有多帅气,实在是他的体型太显眼了,看著就像个“贪官”。 在那个年代,很多人家连一辆三蹦子都买不起,皮包骨是常態, 长这么大,夏长海基本没见过几个胖子,安开山算是一个,可这人家是什么背景? 妥妥的官二代! 眼前这位是第二个。 “刘经理!” 几位正在维持秩序的售货员见到中年男子, 表情瞬间从不耐烦变得諂媚,点头哈腰地回应著。 第234章 这株人参的价值,远远不止三千三百块。 那位刘经理快步走到柜檯前,先是扫了两眼柜檯上的人参,然后转向夏长海:“兄弟,你是不是姓夏?” 夏长海愣了一下,隨后反应过来:“你是刘队长的……” “对,他是我表哥。”儘管不太理解表哥怎么会有这么个姓氏,但夏长海也不好直接问面前这位。稍微寒暄了几句,刘海柱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那株六品叶人参上,片刻之后讚嘆道:“好参!真是好参啊!” 刘海柱对著夏长海竖起了大拇指,说道:“没想到兄弟你还有这放山的手艺,真是佩服……”这可不是嘲讽,刘海柱说的是真心话。 在岭南这片区域,放山的人很多,猎人也不少,但还从没听说过有谁能在这两个方面都很厉害。 本来他接到表哥电话时,心里並没当回事。刘海柱听说过夏长海的名声,知道他在打猎方面有两下子,可打猎归打猎,放山是放山,二者虽然有交叉,但並不多。本以为就是个小年轻走了狗屎运,碰巧发现了好苗子,心里还想著到时候加几块几毛钱就打发了,没想到对方给他带来了这么大的惊喜!先不说那些人参的品质,单单是全须全尾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佩,很多专业的放山人都不敢保证每次都能做到。 面对对方的称讚,夏长海只是点头微笑。 一直等到把眼师傅把人参放回原位,夏长海这才问道:“师傅,我这苗子怎么样?” 吴老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向了刘海柱。 刘海柱一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当即笑著说:“吴师傅你有什么就直说,这不是外人。” 一听这话,吴老头心里大概有了底,转而看向夏长海:“我能给这个数!”他竖起三根手指,在空中顿了两下:“三千三!” 吴老头伸出三根手指头,快速晃动了两下,开口说道:“三千三百块。” 没等夏长海作出回应,他又赶忙补充道:“这是我能调动的资金最高额度了。” 话里的意思再清楚不过,这株人参的价值,远远不止三千三百块。 这件事,本来就符合情理。 毕竟五品叶的人参就价值两千三百块,六品叶的怎么可能才值三千三百块呢? 严格来说,六品叶和五品叶之间的差距,比四品升到五品时的跨度大得多! 刘海柱点了点头,说道:“好,我打电话向上级请示一下。” 作为供销社的经理,刘海柱的权限並没有比把眼师傅高多少。 毕竟他主要负责整体工作,而不是收购人参这类具体事务。 要是百八十块的东西,他还能做主通融一下,可这两三千块的“大生意”,他可承担不起责任。 別说只是表舅介绍来的“陌生人”,就算是亲儿子,这种情况下他也得谨慎对待! 看著离去的把眼师傅和刘经理,王喜栋压低声音问道:“老大,你觉得他们还能再往上加价吗?” “能。”夏长海一点都不担心这个问题,六品叶的价值,懂行的人都清楚。 別说小小的石湖市,放眼整个国家,一年也出不了几株! 而且现在这个时候,正是当年那批老人需要猛药的敏感时期! 只要价格不太离谱,根本不用担心没人买。 夏长海真正担心的,是另一个问题。 他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一下身后的围观人群,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那道炽热、疯狂的目光。 “太大意了……” 对於这种目光,夏长海並不陌生。 上次在石湖市卖那张狍子皮的时候,就遇到过同样因为贪慾而变得疯狂的眼神。 那次最终成交价是三千二百元,就因为这个,引来了六个重刑犯! 这次呢? 先不说那株六品叶的人参,单说已经卖掉的4株人参,二苗叶卖了十六元,三苗叶卖了三百四十元,四苗叶卖了一千二百元,五苗叶卖了两千三百元,总价就达到了惊人的三千九百元! 在这个数字面前,人性的贪婪很容易被激发出来。 夏长海支开赵二溜,也有这方面的顾虑。 两世为人,他太了解人性的弱点了! 原本夏长海想的是,自己带了56式半自动步枪,还明晃晃地亮了出来,威慑力足够保证安全。 可他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民风! 岭南这片地区和石湖市相比,简直就是土匪窝和学堂的区別。 在石湖市,一桿56式半自动步枪绝对能保证安全! 但在岭南,不止他一个人有枪,大街上背著枪乱窜的人到处都是。 虽说昂贵的56式半自动步枪不多,大多是鸟枪、16號猎枪,还有砂枪。 但枪就是枪,谁能保证不会有亡命之徒呢? 都说穷乡僻壤出刁民。 进山本就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岭南从来不缺不怕死的人。 在这种环境下,夏长海只要走出供销社的大门,就有可能有人鋌而走险。 別说什么抢劫有风险,就现在这种情况,三千九百元再加上六品叶,保守估计收益在七千以上。 只要干成这一票,瞬间就能成为万元户,谁能不心动呢?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夏长海正在琢磨怎么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刘海柱和吴老头去了又回来。 刘海柱直奔主题:“兄弟,都是自己人,我也不压你的价,上面给的最大权限是四千五百元!行不行?” “你要是同意,大哥我现在就给你点钱。” “行。”夏长海犹豫了一下,立刻点头答应了。人不能太贪心,虽说这个价格跟后世比起来就像白菜价,但时代不同了。 而且从把眼师傅的態度来看,刘海柱是真的上心了。 这个时候要是再矫情,最后很可能钱没多拿,还得罪了人! 看到夏长海答应了,刘海柱脸上露出了喜色。作为供销社的经理,他跟把眼师傅一样,没有业绩就没有奖金。 但要是能为上级收购到一株六品叶的野山参,功劳绝对少不了。 毫无疑问,他往后在仕途上的助力也会更多! 想到这里,刘海柱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还是孔府牌的,好烟。 第235章 放山人的日子,比猎人更加艰难! “別別,刘大哥,我菸酒都不会。” “对对对,你看我这脑子,香菸確实不是好东西,不会的好……” 他左右看了看,径直走到柜檯里面,拿起两瓶健力宝, “咣”的一声打开,递给夏长海和王喜栋,“来,喝这个。” “那个小宋,这两瓶记在我帐上。” 现场人多眼杂,夏长海自然不会留下把柄。 就这样,夏长海和王喜栋喝著汽水,等著对方从柜面上拿钱。 “五,十,十五,二十……” 10张一卷,没一会儿,柜檯上就堆起了一座“钱山”。 一卷又一卷的大团结相互堆在一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半肉卷呢。 然而,目睹了全过程,围观眾人谁都没觉得夏长海要价太高。 之前的三千九百元,再加上六品叶的四千五百元, 跟那两个年轻人这一单,纯赚八千四百元! 等人们在心里算出这个数的时候,心头猛地一震! “那可是八千四百元,就算对方有10个人,平均每人也能分到八百四十元,天吶……!” 別看夏长海动不动就卖上千块,那纯粹是运气好, 实际上,绝大多数猎人能混个温饱就不错了。 这也是猎人越来越少的原因。 而放山人的日子,比猎人更加艰难! 就算在岭南这块地方,平均一个村子,也找不到几个放山人! 八千四百元,也就是84张大团结,听著很多, 实际也就800多张纸幣,刘海柱很快就清点完了。 他拉开柜子,把剩下的钱重新放了回去。 刘海柱把“钱山”往夏长海面前一推,说:“兄弟,你点点。” “不了,大哥这手法,肯定没错。”夏长海爽快地说道。 对方虽说看著五大三粗,可那点钞的手法, 跟后世银行里的人如出一辙,速度极快, 在这个年代,绝对是相当厉害的“手艺”! 难怪能坐上供销社经理的位置! 夏长海把所有的钱往跨兜里一扒拉,只留下一卷,从里面抽出两张, “这是买东西的钱。” 看到这一幕,刘海柱心中越发满意。 按理说,完成了这么大一笔交易,对方完全可以要求打折,或者抹零。 他也確实有这个权限。 但是! 现场这么多人围观,要是那样做,难免会给人留下话柄。 影响或许不大,但总归是个隱患。 “沉著稳重,言行得体,难怪表哥说此人值得深交……” 想到之前表哥对这人的评价,刘海柱暗暗感慨了几句。 在供销社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年轻人! 都说三岁看八十,不用考虑对方打野猪以及放山的手艺, 单单是这格局,未来绝对有出息! 想到这里,刘海柱问:“兄弟,你俩中午吃饭了吗?” “没呢,打算卖完人参回去吃。” “这话说的,走,跟大哥回家,让你嫂子给你们整两个菜。” “那不是太麻烦了吗。” “这有啥好麻烦的,都是自家兄弟。” 几个小时后,夏长海和王喜栋到家了,是刘海柱专门喊车送他们回来的。 “刘大哥,下来喝杯茶唄。” 夏长海一边让家里人帮忙搬东西,一边招呼道。 “不了不了,我这下午还得值班呢,等回头再来拜访……” 一番客套之后,对方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直到这个时候,李晓娟才插上话:“长海,这人是谁啊?” “岭南那边供销社的经理。” 嘶—— 一听这话,李晓娟和周秀琴倒吸了一口凉气。 知晓后世市场变化的夏长海不在意供销社,不代表李晓娟和周秀琴也不在意。 老话说得好,县官不如现管。 实际上,对於普通民眾而言,供销社的“威严”,某种意义上甚至比市长还大! 毕竟市长高高在上,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真人。 但供销社主管货品交易,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而一个供销社经理,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实权大官”! 搞好关係,以后买大件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想到这里,李晓娟一拍大腿,懊恼地说: “唉呀,看我这脑子,刚才应该多留刘经理吃口饭的。” “长海,你回头得带点东西去人家里拜访一下, 人家亲自把你们送回来,这个人情得还……” 周秀琴也在旁边帮腔:“是呀,关係都是处出来的,我看那人面相好……” 两个女人等同於100只鸭子。 没一会儿功夫,夏长海和王喜栋只感觉脑门嗡嗡的。 为了让耳朵清净点,夏长海连忙把钥匙递给母亲: “妈,你赶紧点点,看看钱数对不对。” “我跟喜栋之前也没细点。” “你这孩子,卖东西怎么能不数钱呢?!” 一听夏长海这话,李晓娟脸色一变, “这数少了,对方肯定不认帐!” “……对了,一共多少钱?” “八千四百元。” “才八千四百元,你这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折腾了小半年,才挣了八千四百元?”李晓娟瞪大眼睛。 “你把那老虎皮也卖啦?” “那玩意不掛上怎么行。”夏长海有些无语, “就5株人参,一共卖了八千四百元,了一百多买东西,整票应该是八千二百元。” “知道了,知道了。” 李晓娟只往挎兜里面看了一眼,立即扎紧, 隨后小心地朝门外看了看,“秀琴,快关门,我们进屋数钱。” “嗯嗯!” 这年头,手里有钱的女人,比有枪的男人更让人觉得厉害! 看二人那兴冲冲的样子,夏长海庆幸自己明智,没真打算留他们吃饭。 要不然看这架势就知道,她们肯定会说让隨便对付一口。 天大地大,数钱最大! “不过老妈有句话说得没错,这人情是真的欠下了……” 两世为人,夏长海自然能看清一些东西。 要是客气的话,刘海柱完全可以喊辆车把他俩送回来就行,根本不需要亲自跟著。 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他们的安全! 防止有人鋌而走险! 袭击病號和袭击供销社经理,那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说作用有多大,就冲这愿意以身犯险的心意,也得记住人家的人情! 再加上对方给的价格確实高,这个人情说起来,还真不小! “以后有机会,得把这人情还了才行。” 第236章 什么?借狗? 就在夏长海边忙边想的时候,赵二溜那边也没閒著。 寧夏村所有人都知道,这傢伙疼老婆是出了名的。 因此,拿到野山参之后,他第一时间回家杀鱼,准备给老婆熬一锅人参燉河鱼! 结果鱼还没燉好,院外就有人敲门。 打开门一看, “杨林?你怎么来了?” 这话听著有点赶人的意思,不过身为赵二溜的小舅子, 杨林早就习惯了这个姐夫不太会说话。 没错,来的人正是杨玉凤的弟弟,赵二溜的小舅子。 “小林啊,快进来,快进来,別在门口站著。” 听到声音,杨玉凤从屋子里面走出来,见到亲弟弟, 很是开心,说道:“山河,你还站著干啥,快去把吃的拿出来!” “哦哦。” 赵二溜连忙去洗手。 “晚饭吃了没,我跟你讲,你姐夫弄来了一苗三品叶人参,那可是好东西,你也尝尝。” 杨林本来想拒绝,不过到底年龄小, 又听到是三品叶,也就没跟自己姐姐客气。 別说三品叶了,他这辈子连人参须都没吃过! 他可没少听人说,人参那玩意有多好,这可不是一般家庭能吃得起的宝贝! 不过,杨林心中也泛起了疑惑,开口问道: “姐,姐夫啥时候还会放山了?他不是只会药鹿吗?” “他会个屁的放山,还不是沾了別人的光。” “沾別人的光?谁家能这么大方,这么好的一棒槌白送人啊?!” 杨林显然有些吃惊,“这可值好几百块呢!” 听到这个数字,杨玉凤也心头一惊。 她知道棒槌珍贵,可不知道这玩意居然那么贵。 连忙喊来赵二溜,虽说自己男人和夏长海关係极好,但那可是好几百元! 亲兄弟还明算帐呢,好几百元,可不是小数目! 听完老婆的话,赵二溜拍著胸口说: “放心,就我和夏长海兄弟的关係,几百块钱而已,那都不是事儿……” 话匣子打开,赵二溜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而杨林显然很喜欢听这些。 最后竟拋下杨玉凤,跑到厨房陪著赵二溜。 一边看著炉子,一边听赵二溜讲他和夏长海的故事。 听得越多,杨林心里越是开心: “看来,这次是真的来对了!” “只要姐夫出面,借狗肯定能成!” 没错,杨林此次登门,目的十分清晰——借狗! 更確切地讲,是向夏长海借狗! 每当这个时节,各个生產大队都会组织春猎活动。 数百人一同进山,隨机挑选一座山,將其团团围住,隨后架起猎枪开始狩猎。 无论遇到何种动物,面对眾多的人数和强劲的猎器, 它们要么反应迅速及时逃脱,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只要组织春猎,生產队往往能收穫不少野味,其中不乏獾子这类值钱的猎物! 而这些收穫,常常会激励起年轻人的欲望。 哪个小伙子不想意气风发,一夜之间改变自己的生活呢? 杨林便是其中之一。 他与几个打算一同猎猪的朋友商量好了, 他负责借狗,其他人则负责准备猎枪。 从任务分配来看,杨林的活儿看似轻鬆,实则存在“占便宜”的情况。 毕竟借狗再困难,也比弄到猎枪容易! 不过其他几位朋友也没有意见,原因很简单——谁让杨林有个好姐姐呢! 別看赵二溜在夏长海与王喜栋面前,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 实际上,由於猎熊的事情,他在打猎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每当人们提及夏长海时,总会顺便提到赵二溜。 有这层关係在,杨林他们就琢磨著,能否通过赵二溜向夏长海借到猎狗。 说白了,猎人的本事一半在於猎枪,另一半则要依靠猎狗。 在杨林他们眼中,夏长海如今是十里八乡最厉害的猎手, 他手下的几条猎狗,必定也是顶尖水平。 只要能够借到猎狗,再加上拥有猎枪,那么上山打猎岂不是稳赚不赔? 这便是他缠著赵二溜,想要走关係的原因。 虽说自己並不认识夏长海,但只要姐姐杨玉凤在中间牵线搭桥, 借几条狗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如此一想,杨林在吃饭时便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什么?借狗?” “你想去上山打大围?!” 杨玉凤一听,先是愣住了,紧接著立刻反应过来。 “不行!绝对不行!” 深知狩猎真正风险的杨玉凤,作为姐姐连忙阻拦道, “你年纪还小,不了解上山打围有多危险,万一出了什么事,你让姐姐我怎么活?” “我都22岁了!” “22岁又怎样,你看看哪家22岁的孩子去上山打大围?你以为这是小孩过家家吗……” “是啊,小林,你姐夫我25岁才第一次跟著別人去打围, 要不你再等几年,回头姐夫带你进山……” 赵二溜看了看老婆的眼神,明白她的意思,便想劝劝小舅子改变想法。 结果却被杨林的一句话顶了回来: “夏长海跟前的王喜栋,年纪还没我大呢!” 杨玉凤和赵二溜: 他们心里清楚,杨林这是在死皮赖脸,还好意思拿自己和夏长海作比较。 但这种伤人的话,实在难以说出口。 见姐姐和姐夫不说话,杨林又补充了一句: “反正不管能不能借到狗,我都要进山,大不了不打狗围,打溜围总可以吧。” 山里人都知道,打溜围可要比打狗围容易得多。 见弟弟態度如此坚决,杨玉凤无奈地嘆了口气,转头对赵二溜说: “你明天带他去一趟吧,別空手去!” 毕竟是上门求借,就算关係再好也不能失了礼数。 赵二溜一拍胸脯,说道:“包在我身上!”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夏长海这边刚餵完狗,赵二溜和杨林就上门了。 夏长海看到对方手里拎著礼物,眉头不由得挑了一下。 赵二溜这人出了名的不懂礼数,之前往他这里跑了那么多次,从来没有带过东西。 虽说他不在乎这些,但对方突然改变做法,肯定是有事相求。 当然,心里明白归明白,夏长海並不会主动开口询问。 第237章 你发號施令,它们也不会听从! 一番客套之后,上过茶水和水果。 赵二溜终於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借狗打围?” “对,我这小舅子想打狗围,就想著让青龙和黑豹过去帮几天忙……” 赵二溜所说的是两条猎狗的名字。 倒不是看不上其他猎狗,只是单纯觉得这两条更为厉害。 別看他之前吹嘘得多么厉害,说自己和夏长海关係多么铁, 可真要找夏长海借狗,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原因很简单,打狗围这件事,对於真正的猎人来说, 猎狗意味著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 往大了说,它们是亲人、战友、伙伴…… 往小了说,它们是吃饭的傢伙! 其感情之深、地位之重,外人根本无法想像,绝不是借条狗那么简单。 借狗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对方带著狗进山, 打到猎物拖回来,分给狗主人一份作为报酬。 要是没打到,把狗平平安安地送回来就行。 但实际情况並非如此简单! 比如最基本的,出了事该怎么办? 要是狗出事了,还好解决,照价赔偿即可,怕就怕人出事! 按理说,带著借来的猎狗进山,出了事自己承担后果,与狗主人无关。 但总有一些不讲理的人,会把责任推到猎狗和狗主人身上。 类似的事情並不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一般情况下,猎人只会把狗借给知根知底的人。 一来,可以防止意外发生。 二来,能够避免產生纠纷。 说实话,要不是杨林是自己的小舅子,自己话又已经说出去了,赵二溜今天肯定不会来。 现在纯粹是被逼到了“绝路”,无法推脱! “大哥,你就把狗借给我吧,等我打下獾子,给你分两股……不,三股!” 夏长海有些惊讶地看著对方,看这岁数,应该比自己大不少,怎么还好意思喊自己大哥? 难不成是长得显老,看起来不成熟? 当然,这並不重要。 夏长海说道:“这不是分两股还是三股的问题,就凭我和你姐夫的交情,这並不重要。” “不过……” “老弟,你有什么要求就直接说,咱们不是外人。” “好。”夏长海看向杨林,“兄弟,你过去应该从来没有打过狗围吧?” “嗯。”杨林点了点头,这没什么好隱瞒的。 “但我跟著別人上过山,知道该怎么打狗围。” 夏长海笑著摇了摇头,继续解释道:“我不是说你不会打狗围。” “我的意思是,你们想要借狗,没那么简单。” 夏长海没有卖关子,指著窗外的几条猎狗说道: “我就算把青龙它们全部借给你,你也打不了狗围。” “这不是水平高低的问题,主要是你使唤不了它们。” 赵二溜若有所思,问道:“老弟,你的意思是,它们认人?” “对。” “別说是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就算是你发號施令,它们也不会听从!” 一听这话,杨林的眉头皱了起来,就算他是外行, 也知道要是猎狗不听指挥,別说打狗围了,能不能把它们牵出院子都是个问题。 等等! 杨林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可我们那边有家的猎狗经常外借啊?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方法?” 赵二溜也说道:“对啊,我听说岭南那边,很多猎狗都是借来看家护院的。” “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门道,老弟你快给我们讲讲。” “好吧,今天要是不跟你们说明白,估计回头你们还得吃亏。” 看到二人这副模样,夏长海知道,必须把事情讲清楚。 不然的话,丟脸是小事,真等进了山,遇到事情再后悔,连小命都可能保不住! 养狗的人都清楚,狗不认猪,只认人,像猎狗这种野性十足的犬种更是如此。 和宠物狗不同,猎狗的认主特性,主要体现在“服从性”上。 简单来说,就是不听指挥。 它们不会像宠物狗那样,对陌生人狂吠、撕咬, 甚至在非狩猎状態下,不会排斥陌生人靠近。 但你要是想让它们听从你的指挥,那是不可能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像夏长海手下的这几条猎狗, 在夏长海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牵著它们出门。 然而,进山归进山。 之后就没有然后了! 它们既不会保护主人,也不会配合猎人追逐猎物。 这就是夏长海之前所说的,如果不说明白,二人將来可能会送命的“关键”! 试想一下,猎人在山里碰到獾子,猎狗却不配合猎人行动。 这还怎么打猎? “……当然,想要改变猎狗的这种特性,也不是没有办法。” 夏长海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接著说道: “只要狗主人亲自带著猎狗多跟別人进山, 等猎狗习惯了別人的指挥后,再借出去就没有问题了。” 岭南那边的猎狗能够互相借,就是这个原因。 岭南那边猎物多,猎人也多。 在这个年代,物资匱乏,养活孩子都很困难,更別说养猎狗了。 但进山打猎,没有猎狗的话,成功率又太低, 都说“十围九空”,这10%的成功率还是建立在打狗围的基础上。 要是打溜围,说不定进山10次,最后连动物的毛都找不到,更別说狩猎成功了! 基於这种情况,岭南那边不少猎狗都不是由单独一家饲养的。 一家养五六条猎狗或许困难,但五六个猎人每人养一条猎狗, 最后组成大狗帮,问题就解决了! 再者,还有一些老猎人专门从事这一行业。 他们由於各种原因,无法上山打猎, 於是索性全职在家训练猎狗,等待別人上门借狗。 按照规矩,猎狗借出去,收回时给点报酬就行。 只要控制好风险,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温饱问题,倒也是一门不错的营生。 “我养的那几条猎狗,到我家才几个月,从来没有跟別人单独上过山,所以……” 言外之意十分明显,它们肯定不会听从指挥,借了也没用。 “原来是这样……” 赵二溜点了点头,他了解夏长海的性格, 说话肯定不会撒谎,对方都这么说了,那肯定就是这样! 不过在嘆息的同时,他心里也闪过一丝庆幸。 还好没有借成,不然以后不知道会有多少烦心事。 第238章 打猎终究是要命的营生 压下心中的杂念,赵二溜转头看向小舅子: “小林啊,不是姐夫不帮你,实在是没有办法……” 此时,听完夏长海的解释,杨林的脸上写满了失望。 但他也知道对方不是小气的人。 几百元的人参说送就送,又怎么会吝嗇几条猎狗呢? 起身向夏长海道了谢,客套了一阵之后便离开了。 这次虽然没有借到夏长海的猎狗,有些可惜,但也不是没有一点收穫。 正如夏长海所说的那样,现在知道这些,比进山后状况百出要好得多。 而且事情也没有到最糟糕的地步。 知道了这里面的门道,他可以去別人家借。 实在不行,还能跑到岭南那边去! 看著杨林离开时的表情,赵二溜对杨玉凤说: “你最好看住你这小舅子。” “如果有可能,最好別让他进山打大围……” 要是在平时也就算了,现在正值春猎时间段, 十里八乡稍微有点能力的猎人都在参加春猎,不可能带新手上山。 也就是说,这次借狗,杨林肯定是想自己几个新手去干。 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 年轻人性格本就鲁莽,再加上没有经验,总觉得只要有枪有狗,就能打到猎物。 他们专门盯著大货下手! 所以,这些人要么不出事,一旦出事,绝对是大事! 对方身份特殊,是杨玉凤的亲弟弟, 万一真的发生意外,夏长海也担心杨玉凤受不了刺激! 本来还无所谓的赵二溜听到这话,脸色变了…… 这傢伙什么都不在乎,就怕连累家人。 哦,现在又多了一个,杨玉凤肚子里的孩子! “这件事交给我!” 小插曲过后,夏长海又回到了猎场。 按理说,抓到土豹子后,他完全可以在家睡大觉,不参加剩下的春猎, 但夏长海觉得,在家閒著也是閒著, 而且何家三兄弟的事情,也给了他提醒,不能只顾著自己,也要考虑別人。 刘大宝给他面子,又帮了他那么大的忙,他总不能让別人为难。 再者,顺便也能让青龙它们上山活动活动,当作驯养野性。 因为没有压力,夏长海的日子也过得很悠閒。 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亲自出手,都是猎狗在干活。 难得有这么好的狩猎环境,再加上子弹不要钱,自然要好好利用! 夏长海之前跟赵二溜他们说,青龙它们认主,不听別人指挥,其实並不完全正確。 实际上,青龙它们不止认夏长海一个人。 猎狗通人性,它们知道哪些人是真正的家人。 除了夏长海之外,如果是李晓娟、周秀琴、王喜栋, 甚至是王如海下令,它们都会听从! 这也是王家那只小白龙见到夏长海,比见到王喜栋还要兴奋的原因!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天,眼看春猎即將结束。 某天中午,夏长海和王喜栋正往家赶,就看到王如海从远处狂奔而来。 隔老远就喊了起来:“夏长海大哥,死……死了!!” 王喜栋满脸黑线,自己这个调皮的弟弟平时咋咋呼呼也就算了。 今天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连老大都敢骂! 这不能容忍! 不等夏长海说话,王喜栋就像拎小鸡仔一样,把王如海拎了起来, 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小子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啊,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王如海:“啊!放我下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夏长海大哥!!” 在夏家院子里,夏长海主动朝著王喜栋打招呼:“村长!” 楚二爷还是那副火爆脾气,不太高兴有人喊他村长,说道: “你这小子,心里打什么主意呢!” 没错,来找夏长海的人正是楚援朝,他是现在寧夏村的村长。 而王如海所说的“死人”消息,就是围绕著这件事情展开的。 除了楚二爷,现场还有几个熟悉的面孔,分別是赵二溜和杨玉凤。 既然都是认识的人,那就不用讲究那些客套的礼节了。 王喜栋问道:“二爷,到底是哪家出事情了?如海在来的路上也没说清楚。” 楚二爷神情复杂地看了赵二溜一眼,说:“唉,这件事你问问山风吧。” 看起来这件事和赵二溜有关係。 夏长海下意识地看向赵二溜,和他相处了这么久, 夏长海很清楚他的性格,平时他总是嘮嘮叨叨的, 今天却像个闷葫芦一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明显很不对劲。 “让你说话呢,哑巴了吗!” 赵二溜没有反应,旁边的杨玉凤气得上前踢了他一脚,差点把他踹倒。 就算媳妇发火了,赵二溜还是继续装哑巴。 “慢点,慢点,我这不是好好说嘛。” 经过一番解释之后,大家都面面相覷。 杨玉凤最先忍不住了,指著赵二溜骂道: “你看看你办的这叫什么糊涂事,人家夏长海特意叮嘱你, 別让他们上山打围,你倒好,自己还带头去。” 原来那天从夏长海家离开后,赵二溜没有听夏长海的话,没有拦住他的小舅子杨林进山。 相反,他不知道喝了多少酒,竟然自己带著一群小年轻进山打猎。 打猎就打猎吧,凭藉赵二溜多年在山里跑的经验, 再加上跟夏长海学的本事,应付普通的猎物是没有问题的。 可问题在於,他没有带猎狗。 没错,赵二溜带著一群没打过围的小年轻去打溜围。 猎人不喜欢打溜围,除了成功率低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危险。 老话说,一条称职的猎狗,绝对不会把主人晾在危险面前。 带著猎狗进山,遇到危险的时候,猎狗会捨命保护主人,为主人爭取逃生的时间。 反过来,如果选择打溜围,所有的风险都要猎人自己承担。 正常情况下,选择打溜围的有两种人: 一种是实在没有办法,没有其他路可走; 另一种是极度自信,觉得自己本事超高。 带著一群生手进山打溜围…… 夏长海不明白赵二溜是怎么想的,反正他自己是不敢这么做的。 难道真以为山里遍地都是猎物,隨便就能猎到吗? 打猎终究是一种踩在危险边缘的营生。 稍微不注意,命都可能搭进去。 第239章 黑瞎子三天害了两条人命! 打溜围危险,这是山里人都清楚的事情。 杨林和他的小伙伴就算再淘气,也会先想著借猎狗,不会选择进山打溜围。 但赵二溜出面之后,情况就变了。 这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赵二溜是跟著夏长海猎过虎的狠人。 光凭这战绩,就足够让赵二溜飘飘然了。 什么叫猎虎?猎虎就是硬实力的体现。 有了这底气,一行人就进山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时我们有两把枪,一把是16號掛管,一把是老洋枪, 碰到黑瞎子的时候,老洋枪卡壳了,我用16號掛管开了两枪,勉强把它赶跑了。” 不用多说,这个季节黑瞎子刚从冬眠中醒来,本来就饿急眼了, 心情也很烦躁,又挨了枪,怎么可能放过他们? 一番追逐之后,黑瞎子没有被拿下,赵二溜一行人一死一伤。 受伤的正是赵二溜的小舅子。 幸好,只是大腿被咬了,有四个血洞,不算太严重,养个一个月左右就能好。 本来吧,这种事情算是意外,近些年猎人越来越少了, 要是放在几十年前,村子里的猎户家不出事才奇怪呢。 赵二溜的这一举动,从一开始就为这场灾祸埋下了隱患, 而且杨林不是寧夏村的人,和楚二爷没有半点关係。 可问题是,那只黑瞎子隔天又惹事了。 “村东头方家的老三,方文山,在上班的路上撞见了那只黑瞎子,没跑掉。” “现在人还停放在村南头的窝棚里。” 横死的人不能进村,这是铁打的规矩。 別说普通村民了,就算是楚二爷自己,真遇到这种事情,也得遵守这个规矩。 “也就是说,那只黑瞎子三天害了两条人命!”王喜栋有些害怕地说。 长这么大,他还没碰到过这种事情。 “嗯。” “这年头,只要死人了,就是大事!” 要是换成伤人的情况,派出所肯定会来人。 夏长海没太关注人,皱著眉头问:“楚二爷,那只黑瞎子下口了吗?” 这个问题关键得很。 楚二爷是老猎手,明白夏长海问的是什么,表情严肃地说:“下口了!” “要是没下口,我也不会来找你。” 所谓的“下口”,是打猎圈的行话,说白了就是吃人。 咬死人跟杀人之后再吃人,在猎人眼里,完全是两码事。 打围的人进山,最怕两件事:一是怕“仙”,二是怕“邪”。 “仙”指的就是类似黄大仙討封这类事情。 那“邪”呢,就是沾过人命的野兽。 老打围的人特別在意这个,轻易不会去招惹杀过人的山牲口, 传说中,这类野兽会產生邪性。 对付它们,危险程度比一般的猎物高太多了。 一不留神,自己就得栽进去。 但要是“下口”了,性质又不一样了。 要是因为反抗导致人死亡,在很多老猎人眼里,算是“正常现象”。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何况是熊瞎子、野猪这类猛兽。 但野兽对人“下口”,就是另一码事了。 外行人不知道,打猎圈有个“潜规则”: 不管是什么野兽,只要对人下口了,就必须打死。 原因很简单,吃过人、尝过人味的野兽, 再遇到人的时候,不光不会逃跑,还会主动攻击。 邪性一点的,甚至会把人当成食物。 这威胁的不只是猎人,为了吃人, 野兽会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袭击村民,甚至闯进村子。 歷史上就有野兽进村叼孩子,最后发展到咬人的事情。 这也是楚二爷不顾忌讳,主动找夏长海帮忙的原因。 可以预见,如果不早点解决那只黑瞎子,方家老三绝对不是寧夏村最后一个受害者。 “行,这件事交给我!”夏长海想了几秒,点头答应了。 就算不为別人,为了自己家人,夏长海也得宰了那只黑瞎子。 毕竟,黑瞎子盯上谁,谁也躲不掉。 万一哪天把目標放在李婉娥或周秀琴身上,夏长海后悔都来不及。 见夏长海答应了,楚二爷脸色缓和了一些,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 过去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比如林场那边, 因为工作经常和山里的牲口打交道,野猪、熊瞎子、狼都碰到过。 碰到的多了,就得想办法解决。 这种时候,都是林场出钱、出工分,请枪手打死伤人的猛兽。 当下,夏长海的打猎技术在寧夏村是公认的第一。 这可不是楚二爷胡乱吹嘘,进山打猎是拿命换的行当, 猎人都很傲气,但提到夏长海,所有猎人就一个字:服! 猎虎、猎诸神、猎孤猪…… 再加上前几天的土豹子,人们总觉得山里的牲口在夏长海面前,没什么威胁。 这样的人如果不是第一枪手,那谁是呢? 正因为如此,楚二爷才专门请夏长海来。 毕竟,吃过人的黑瞎子,不是普通的野兽。 让普通人去对付,说不定自己也会搭进去。 “生產大队那边我去通知,你有什么需求,跟我说就行。” 楚二爷没有直接催促,而是等夏长海准备好再行动。 送走楚二爷后,夏长海回屋数了10块钱。 “老大,咱们去哪?” “去河尾!” 寧夏村的气氛很压抑。 临时搭建的窝棚,或者说灵棚里,放著方文山的遗体, 他身上盖著白布,诡异的是,白布盖著的地方明显有凹陷。 熊瞎子吃人,先咬肚子,因为那部位脂肪多。 其次是屁股、大腿。 所以,被黑瞎子“下口”的死者,往往只剩下两条胳膊、小腿和脑袋。 “呜呜……文山啊,你这一走,让我们可怎么活啊!” 几位和方家相熟的妇女围著文山大老婆抹泪,时不时说些安慰的话。 她们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方文山才40出头,第三个孩子去年刚出生, 作为家里的顶樑柱,他这一倒,方家的天就塌了。 两世为人,夏长海心里也不好受,见不得这悲惨的景象。 他走到还算平静的方家老太太身边,把10块钱放在桌上。 “您老千万要注意身体。” 一旁的方家老大方开山见状,神情很是动容。 第240章 横死的人不能进村 按规矩,白事的钱不能大张旗鼓地给,不吉利,但这10块钱的礼钱,心意很重。 何况方家跟夏家本来就没有什么交集,甚至可以说没什么来往。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来弔唁也是正常的。 以前只听说夏长海仁义、品行好,没有太大的感触。 但今天,方家老太太的眼睛湿润了。 这时,方家老太太刚哭完,抬头看向夏长海, 迷糊了好一阵子,才认出是夏长海。 老太太哆嗦著站起来,突然给夏长海跪下了。 “大娘,使不得!” 夏长海哪能承受得起这大礼,连忙要扶老太太。 “长海,你去求求村长,让文山回家吧……” 就这一句话,老太太泪如雨下。 老一辈人讲究落叶归根,外乡人想方设法要回家,家乡人自然也想让逝者归家。 见老太太这样,夏长海心里一揪,却没法答应。 要是別的事情,哪怕是借几百块钱,夏长海都可能会答应。 唯独这件事,不行! 横死的人不能进村,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在南方或许还能通融一下,但在北方山区,没有人能破这个规矩。 像方文山这种意外死亡的,只能把灵棚搭在村外, 按照方向给个周期,到期就出殯。 等时间一到,直接从灵棚出殯。 放在过去,讲究的大户人家,连横死的人进祖坟都不允许。 夏长海清楚,这件事他说了不算,楚二爷说了也不算。 除非村子里所有人都同意,否则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在为难的时候,方开山急忙过来扶起老太太。 作为长辈,他清楚这里面的隱情, 也知道就算夏长海答应了,也改变不了结果。 费了很大的劲,才好不容易安抚好老太太。 “对不住了,长海。”方开山给夏长海递烟。 夏长海双手接过,只是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 晚年丧子,还不能让儿子回家,对於方老太太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这种表现,也在情理之中。 沉默了一会儿,夏长海开口问道:“方叔,到底是怎么回事?” 楚二爷只说方文山在上班路上遇到了黑瞎子。 但具体的情况,没有说清楚,或者说他也不知道。 夏长海这次来,主要是想弄清细节。 这关係到能不能猎杀那只黑瞎子,还有自己的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方开山全然没料到夏长海会问及此事,不过既然要讲述, 他也毫无保留,將当日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那天我和二哥走的是五亩岭那条路,为了抄近道, 没走大路,在25大班那块拐进了一条小道。 这条路由我们哥俩走了十几年,从未出过任何差错,平日里也不见有人在此捕猎……” 说到此处,方开山的脸上显露出痛苦的神色,语气中带著一丝哽咽: “那只黑熊就趴在河沿边上的芦苇丛里。 当天天气有些阴沉,我们的眼神又不好,看不太清楚……” “距离不到20米的时候,那只黑熊突然从芦苇丛中窜了出来,我们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夏长海点了点头,20米的距离, 在黑熊眼中,几乎就等同於贴在脸上。 人在面对这种凶猛的野兽时,本能地就会陷入懵怔状態,反应不过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別说王喜栋是第一次遭遇,即便是经常打猎的人,猛然间碰到也会惊慌失措。 就拿方氏兄弟来说,当时他们恐怕魂都快被嚇飞了, 能够迈开腿奔跑就已经算是有胆子了。 不过,这里面存在一个关键的问题—— “方叔,那只黑熊自始至终都没有发出叫声吗?” “对啊,不然我们怎么敢靠近呢! 我跑回大路之后,也没有听到它的吼声。” 方开山没有接著讲述后面的事情,其实也能够猜得到, 无非就是他如何被黑熊追赶,要是天色再暗一些, 说不定被盯上的就是方文山,而不是他方开山, 以及他因没有及时回头救助弟弟而產生的愧疚之情。 这些都属於方家的家务事,夏长海没有必要去掺和,也没有道理去深究。 这就如同打仗一样,在那种情形下,原本就应该各自保全性命。 对於黑熊而言,两只空手的人,与两只携带武器的人, 差別是非常大的,明知道打不过还要硬上,那岂不是太傻了。 听完方开山的话,夏长海的心中不禁產生了疑惑: “按照黑熊的习性,它不可能泡在水里睡觉, 也就是说,它当时是处於清醒状態的。 在清醒的状態下,別说20米,50米开外它就能发现方氏兄弟。 发现了却不发出叫声,这畜生显然是在进行捕猎……” 在这个年代,不仅人害怕山里的野兽,野兽其实也在躲避著人。 通常情况下,它们遇到人都会远远地躲开, 如果发现有威胁,就会弄出一些动静, 比如吼叫、示威、站立起来等等,以此来把人嚇跑。 经常打猎的人在赶路的时候,都会故意把脚步弄得很响,就是为了避免与野兽相撞。 只有在確定要进行捕猎的时候,才会轻手轻脚。 同样的道理,这只黑熊一反常態地不发出声音,只有一种可能——它在捕猎! 在捕猎的时候,黑熊肯定不会暴露自己。 对於夏长海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性格暴躁、主动攻击人的野兽, 与把人当作猎物主动进行追杀的野兽,其危险程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前者只要你不去招惹它,大概率不会有什么事情; 而后者只要你走出村子,就有可能遭遇灾祸! 夏长海正在琢磨著,原本跪在地上的方文山的老婆胡文丽看到了夏长海, 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猛地冲了过来,如同老太太一般,直接就给夏长海跪了下来。 夏长海怎么拉都拉不起来,她还把不懂事的老大和老二喊了过来, 一起跪在夏长海的面前,哭著说道: “婶子知道今天这件事不应该这样要求你,但还是想求你一件事……” 看到这副情景,夏长海知道,如果不让她说完, 她肯定不会起来,於是只好说道:“方婶,您说吧。” 胡文丽看了看不远处自己的男人,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求你,能不能在文山入土的那天,把那只黑熊的脑袋放在他的坟前, 让他在九泉之下能够瞑目……” 年纪大一些的孩子也哭著说:“大哥哥,你就帮我们家报这个仇吧……” 这句话一说出来,现场顿时陷入了安静。 第241章 人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外行人不了解打猎圈子里的规矩,但都知道能够吃人的野兽有多么危险。 別说黑熊了,即便是一只野猪,也得远远地躲开。 那畜生能够杀死一个人,就有可能杀死两个人。 虽然夏长海和方家沾亲带故,又是同村人, 按理说应该互相照应,但谁又能保证去追捕黑熊不会发生意外呢? 如果真的有个三长两短,谁又能承担得起这个责任呢? 说不定,夏长海因为这件事死在山里,方家全家都得愧疚终生! 大家心里都这么想著,看胡文丽的眼神就有些异样,觉得她的要求太过分了。 就算是要报仇,也应该等村长出面,等事情结束之后, 多喊一些人上山围猎,这样才稳妥、安全,不能让夏长海仓促上山。 再说了,就算夏长海答应了,就一定能够办成吗? 上山打猎,讲究有很多,能不能碰到黑熊都不一定。 如果夏长海不答应,肯定会有人说他绝情; 如果答应了却没有办到,也会被人在背后说閒话。 胡文丽这简直就是把夏长海架在火上烤啊…… 唉,她也是急疯了,后天山就要封了,等事情结束之后再报仇就来不及了! 在小声的议论中,胡文丽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了下去。 情绪过后,她也意识到自己的要求有多么困难、多么过分。 说白了,就凭今天说的这些话,夏家和方家说不定就会结下仇怨。 她刚想说“要不还是……”, 夏长海就直接打断了她,和王喜栋一起轻轻地扶起了两个孩子, 咬著牙说道:“好,方婶,这件事我管了! 文山叔的仇,我帮你们报!” 在这个年代,村里没有手机、没有电视, 只有一台收音机在播放广播,大家平时能够聊的八卦少得可怜, 大多都是家长里短,像谁家搞装修、谁家吵架、谁家孩子不孝顺之类的事情。 如果出了一件大事,能够在茶余饭后被传上好几个月,还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 所以,“夏长海答应为方文山报仇”的消息,半天的时间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夏长海的家里,李晓娟知道这件事后,直接就爆发了: “不行,我不同意!我们和他们又不是很熟,为什么要帮他家报仇?” 在李晓娟看来,自己的儿子厉害是一回事,但谁规定厉害就必须去出头呢? 如果是別的事情也就算了,但这件事实在是太危险了,搞不好就会把命搭进去。 方文山这一走,留下了三个孩子和一个女人,就算有老大老二帮忙,往后的日子也会很艰难。 自家的条件不错,吃点亏、帮点忙没有问题,李晓娟平时也会接济村里的困难户。 但是让夏长海上山追捕黑熊,她一万个不同意。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人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她在村里待的时间长了,太清楚能够吃人的野兽有多么凶猛。 如果说追捕普通黑熊的危险係数是10,那么追捕这只黑熊的危险係数至少是50! “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拦著!” 李晓娟眼睛一瞪,推搡著身边的男人, “你赶紧劝劝你儿子!” 夏建国暗暗嘆了口气,抬头看了看夏长海,说实话,他的心情非常复杂。 一方面,哪个当父亲的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英雄呢? 但另一方面,他也担心夏长海的安全。 沉默了很长时间,夏建国並没有像李晓娟希望的那样劝夏长海放弃, 而是把夏长海拉到了外面,问道:“你真的有把握吗?” “问题不大。” 夏长海的语气很平淡,“我多带几条猎狗, 那只黑熊再凶猛,难道能比那只熊瞎子还厉害?” 夏建国愣了一下,突然反应了过来。 对啊!自己的儿子连1000多斤的熊瞎子都能够拿下, 这只黑熊虽说会吃人、有些邪性,但它刚刚结束冬眠, 一身的膘掉了三分之一还多,状態也只是半残。 儿子连全盛时期的熊都能够搞定,还会怕这只黑熊吗? 这么一想,夏建国只觉得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笑容。 他拍了拍夏长海的肩膀,说道:“那行! 你妈那边我来做工作,你自己一定要注意安全!” 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別给咱老夏家丟脸!” 夏长海的嘴角上扬:“放心吧,爸。明天我就把那畜生解决掉!”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就爬了起来,准备猎狗的早饭。 肉粥泡饃渣子,肉是昨晚就醃好的酱燜野猪后腿, 饃渣也是精心晒过的,味道非常不错, 每条狗分到的量虽然不多,但吃得直哼哼,显然非常满足。 这是夏长海的习惯,每次要派猎狗去办事,都会给它们准备一顿好的。 万一有什么意外,起码不让狗留下遗憾。 没过多久,王喜栋也顛顛地跑了过来:“老大,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王喜栋就是这样的性格,不管危险不危险,只要夏长海去,他就跟著。 “不著急。” 夏长海摸了摸青龙的脑袋,“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得再找几条狗。” “5条狗还不够啊?” 王喜栋摸了摸后脑勺,显得有些吃惊。 上次对付大懒熊,就只用了5条狗。 在这个年代,5条狗组成的狗帮, 在寧夏村这片区域,基本上就算是比较大的了。 在王喜栋看来,他们有两把枪,再加上5条狗,对付黑熊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夏长海没有过多地解释,別看他之前跟夏建国说得那么轻鬆, 好像隨便就能拿下黑熊,实际上並没有那么简单。 野地里的野兽和动物园里的不一样,环境非常复杂,再厉害的猎手也必须小心谨慎。 就像毒蛇,在开阔的地带,人肯定会选择毒蛇作为敌人; 但在原始森林里,会埋伏的野兽,哪怕体型很小,也更加危险。 每年死在毒蛇手里的人,比死在狮子手里的人要多得多。 “青龙只能算是半个抬头香,作用有限。”夏长海说道, “我们得找一只正儿八经的抬头香!” 抬头香的珍贵之处,在於它能够高效地追踪猎物,还能够防范野兽的埋伏。 不需要其他的操作,闻闻空气就能够知道危险在哪里, 有它在,猎人和野兽基本上不可能碰面。 找狗的事情,夏长海不需要亲自去做,这次追猎既是为了方家, 也是为了寧夏村,不能让他一个人承担。 而且楚二爷之前说过,有需求可以找他。 第242章 要是怕死就別上山 刚过10点,夏长海就接到了消息,说可以出发了。 他牵上5条猎狗,和王喜栋一人背了一桿枪,喊了一声: “进山!上山!” 村口大槐树下 “嫂子竟然让你出门了?” 王喜栋瞧见眼前这人牵著三条猎狗, 背著一把大斧,还挎著猎枪,不由得有些诧异。 没错,这人正是赵二溜! 赵二溜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闷声说道:“我也得去报仇!” 他之前跟著杨林和几个年轻人上山打猎,结果被黑熊伤了。 说起来,这场意外还真不能怪他。 谁能想到打猎的时候会碰到黑熊呢? “要是怕死就別上山”,这是老一辈流传下来的老话。 可是! 赵二溜自己心里这道坎过不去。 不然,他也不会跟著楚二爷去找夏长海,想要请夏长海一起去猎熊。 其实赵二溜早就拿定了主意,如果夏长海不答应,他就自己上山去追那头黑熊! 幸好现在杨林能和夏长海一起行动,这是最好的情况了。 赵二溜跟夏长海提了一下,杨林也没有再反对。 夏长海点了点头,把目光投向赵二溜带来的猎狗。 实际上夏长海还是很欢迎赵二溜加入的。 这小子虽说有时候爱犯糊涂,脑子里总是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但有一个优点——听话,愿意按照指挥行事! 这一点和王喜栋有点像。 原本夏长海还担心楚二爷找来的是生面孔, 毕竟小何村没有比“青龙”更好的猎狗了,只能从別的地方找。 还得考虑双方能不能合得来。 別看夏长海在围猎的圈子里小有名气,可不代表所有人都信服他。 这一行,最讲究的就是“脾气”相投! 现在好了,楚二爷把人带了过来,省去了不少麻烦。 夏长海这么想著,看向赵二溜带来的三只猎狗。 一只是大黄狗,一只是大青狗,还有一只是杂色狗。 “真有意思,这黄狗居然是头狗。” 夏长海扫视了几眼,看出了其中的门道。 一般来说,有青狗的狗群,青狗应该是头狗,就像“青龙”那样。 但这群狗不一样,很明显大黄狗的地位最高,青狗和杂色狗都认它做老大。 赵二溜解释道:“是楚二爷说的,这些狗是从隔壁红枫林场借来的。 这只大黄狗是头狗,就是年纪大了,体力稍微差了点。 青狗算是半头狗,还没有完全歷练出来。” 夏长海一边听著,一边解开狗绳,让“青龙”它们和新来的猎狗互相熟悉一下。 不是夏长海太大意,要是换了別的狗,他还得担心它们会不会打起来。 宠物狗都容易闹脾气,更何况是野性十足的猎狗呢? 两只一百多斤的猎狗要是打起来,四个成年汉子说不定都拉不开! 不过,夏长海听说这三条狗是林场的,就不担心了。 原因很简单:林场的猎狗都经过“合群”训练,脾气比较稳重。 这和它们日常的工作环境有关。 林场打猎,几乎每天跟著的班组都不一样,身边的猎狗也经常更换。 时间长了,就养成了“不挑伙伴”的习惯。 这种猎狗一般不会外借,属於“体制內”的,不然夏长海早就想办法弄到了。 等猎狗们彼此熟悉之后,夏长海也没有耽搁, 带著王喜栋、赵二溜,朝著之前黑熊出没的地方赶去。 五道岭这条路,本来是当初林场为了伐木修的大路。 后来为了方便通车,一些地方特意绕了远路,这也是方家两兄弟抄近道的原因。 按照方开山给的方位,夏长海没多长时间就到了25大柳树附近的岔口。 “大家都小心一点。” 夏长海表情严肃,把枪端在手上,快速检查了一遍。 按理说,那头黑熊犯事后应该跑远了, 可“小心驶得万年船”,夏长海不敢大意, 毕竟“深山老林里,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 “放!” 他把8条猎狗全放开了——这些猎狗都训练过猎熊,不用过多提醒。 最先发现黑熊的是黑豹,它叫了一声,就僵在原地不动了。 这不是普通发现猎物时的反应。 夏长海他们走近一看,发现草被踩倒了一大片,地上满是血跡, 周围还散落著一些衣服碎片,“血腥味混合著凶气,浓重得很”! 这应该就是方文山遇袭的地方…… 夏长海两世为人,胆子比赵二溜、王喜栋大得多, 也不信“鬼魂”那一套。他让几条猎狗重点搜查这片区域。 “汪!” 很快,大黄狗第一个叫了起来。 就好像听到了集结號,跟著它的两只猎狗瞬间进入了警戒状態, “全身肌肉紧绷,眼神变得凶狠”。 隨后,“青龙”好像也闻到了特殊的气味,叫了一声。 两头头狗都发出了信號,肯定是找对地方了。 “嗷——嗷——” 夏长海口中吹著哨子, “青龙”听到命令后,沿著河边向南跑了几十米,钻进了草丛。 黑豹、大白、小白,还有几条猎狗紧隨其后。 一时间,芦苇丛里“沙沙”的声响连成一片。 和“青龙”它们的表现不同,林场的那三条狗有点“呆”。 听到哨声后,它们只是站在原地,没有立刻衝出去。 大黄狗还转过头看向夏长海。 夏长海知道其中的內情,也不觉得奇怪, 上前拍了拍大黄狗的脑袋,“轻声安抚了几句”。 这几条林场的猎狗,有点像“护卫犬”。 它们脑子里不只有“猎杀”的念头,还懂得“护主、配合”。 反观“青龙”它们,平时只认“猎捕”, 在日常状態下,保护主人的优先级没有那么高。 当然,如果真的有野兽扑向主人,它们也会拼命保护! “跟上!” 夏长海低吼一声,端著枪扎进了芦苇丛。 王喜栋和赵二溜自然不会落后, 一个端著枪,一个拎著斧,紧紧跟在后面。 这个季节的芦苇丛不算太高,但枯杆很多, 一踩上去就“哗啦哗啦”地响,非常难走。 不过,看著远处芦苇的顶端不停地晃动, 听著时不时传来的狗叫声,倒不用担心跟丟。 狗叫声中,芦苇丛不断晃动,8条猎狗分成两拨,快速朝东突进。 夏长海三人紧紧跟在猎狗后面,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挪。 有猎狗在前面探路,就不怕黑熊埋伏了。 第243章 猎狗和黑熊交上手了! 很快,隨著脚下感觉踏实起来,夏长海觉得视野突然变得开阔了。 眼前是一个宽度最多20-30米的河沟。 山里这种季节性的河沟很多,一般在夏季雨季的时候才有水, “现在天寒地冻的,河沟早就冻成了硬邦邦的冰道”。 这个时候南方可能已经入春了,但北方的山区,冻土还没有完全化透。 “汪汪汪——” 跑在最前面的“青龙”回头看了看夏长海三人,没有犹豫,一头扎进了对岸的芦苇丛。 其他七条狗也跟著钻了进去。 “等一下!”夏长海突然喊住了想要过河的王喜栋和赵二溜。 “怎么了老大?” 王喜栋端著枪,向夏长海身边靠了靠,眼神警惕地扫视著四周。 赵二溜也下意识地摸向背后的大斧。 他们清楚,夏长海不会无缘无故停下来。 夏长海往前指了指,解释道:“我们等猎狗把黑熊围住了再动手。” “那头黑熊没跑远吗?” “嗯。” 夏长海盯著不远处一米多高的芦苇盪,语气凝重地说,“它就藏在里面。” 说实话,如果不是“青龙”回头的那一下,夏长海也没想到黑熊的胆子这么大。 换作別的野兽,伤人之后早就跑远了。 就说之前它吃了打算“休息”的麂子, 楚二爷带人来救方文山的时候,动静那么大,也把它嚇跑了。 谁能想到,它伤人之后没跑多远, 就从西边的芦苇盪挪到了东边,两者之间的距离还不到100米! 夏长海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画面: 楚二爷带人到现场,给方文山收尸的时候,黑熊就躲在对面, 透过芦苇的缝隙,盯著眾人! “楚二爷说得对,不早点除掉这畜生,它还会伤人!” 在夏长海看来,黑熊没有跑远,还留在附近,只有一个解释—— “它把这里当成了『狩猎场』,盯著人准备下手”! 可以想像,等方文山的“血跡”消失了,它还会继续猎杀人! 到那个时候,谁碰到它谁就倒霉,刚好撞到它的人,更是要倒大霉! 就在夏长海心里琢磨的时候,远处的狗叫声突然变得凶狠起来,连成了一片! 先是一只狗叫,接著一群狗狂吠! 不仅如此,狗群的吠叫中,还夹杂著“野兽的咆哮”! 夏长海眼睛一亮:“是猎狗和黑熊交上手了!” “快!跟上!” 熊这种动物,一年中有两个时间段战斗力最弱。 第一个是冬季,小何村这代人,除了“走驼子”, “没听说过冬天熊还能逞凶”(这是老辈人积累的经验)。 第二个是每年的三四月份,熊熬过了一冬天, 体內的脂肪快消耗光了,瘦得像“皮包骨头”, 就连厚实的爪子踩在地上都感觉发飘。 本来这头黑熊对麂子都没什么兴趣——麂子脂肪少,浑身没多少肉, 还带著“能发出巨响的橛子”(麂子受惊的时候会叫)。 结果方文山自己撞了上来。 这怎么能忍? 一番袭击之后,黑熊突然发现,“眼前这个人看著体型小,肉却很紧实”。 对方体型虽然小,脂肪也不多,但“肉很紧实、耐咬”! 没费多大力气,几下就把人咬死了! 比抓兔子还省心,比捕麂子还轻鬆。 这个时间点,对熊来说,“猎捕的容易程度”比“食物的质量”更重要! 尝到了甜头,它“越发想抓人”,就盯上人类了。 这次更轻鬆,连“能发出巨响的橛子”都没有。 它一巴掌拍晕了一只麂子,拖进草丛里处理。 麂子挣扎的时候,它吸取了之前的经验,轻轻一咬,就解决了问题! 虽说麂子的肉不多,但胜在“新鲜、好抓”,比青草、野果强多了。 吃饱喝足之后,躲在芦苇丛里的黑熊正犯懒, “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是夏长海他们的气息。 突然,它的耳朵动了一下,猛地站了起来! 一双眼睛露出了凶光,死死地盯著远处跑来的“青龙”, 两只前爪把抓著的麂子往胸前一护。 野兽的本能告诉它:“这东西很危险!” “嗷——” 黑熊发出了示威的怒吼,“声音闷沉,震得芦苇叶不停地晃动”。 可惜,它越凶,猎狗就越兴奋! “汪汪汪——” 八条猎狗把黑熊围在了中间,朝著天空狂叫! 这既是在威慑野兽,也是在给后面的猎人报信。 到底是“杀过人”的凶猛野兽,黑熊只犹豫了一瞬间,“突然暴起反击”! 八条猎狗都是“经验丰富的老猎犬”,自然不会和黑熊硬拼。 最灵活的“黑豹”绕到黑熊的背后,找准屁股就咬! 不等黑熊回头,它又灵活地跳开了。 趁著黑熊转头的时候,“大白”“小白”也冲了上去,想要咬它的腰部—— 它们知道,这个时候熊很瘦,脂肪层比较薄,咬腰子能快速制敌! 但“大白”“小白”聪明,黑熊也不笨,或者说,它回头的速度太快了! 不等“大白”“小白”咬到,“它猛地扭身躲开了”。 右爪狠狠一挥,“大白”发出一声哀嚎,瞬间被拍飞了, 腰部出现了三道血口子,血肉模糊。 还顺带撞在了“小白”身上,把“小白”也带出去了好几米! “青龙”和“大白”“小白”以前都跟著朱爷, 算是“兄弟伙”,看到小弟被欺负,怎么能忍? 立刻狂吠著往前冲。 借来的大青狗也不甘示弱,“紧跟在后面”! 很久以前,夏长海在对付林场的那只大孤獴时, 曾经提到过,打猎这件事,別在太茂密的树杈间折腾。 要是小树太多,猎手连转身都困难,自身灵活的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 在那种环境里,別说猎獴了,猎狗连找对攻击的位置都很难。 而芦苇地的情况,比山间的岗子还要糟糕! 芦苇丛遮挡了视线,脚下的软泥还一陷一陷的, 猎獴快速移动的时候,猎狗稍不注意就会摔个跟头。 “青龙”它们追猎的时候,经常跑著跑著就踉蹌一下。 要不是猎狗的平衡感不错,不知道得摔多少回。 再看那头黑熊,体型庞大、脚掌宽厚,在草地上跑起来毫无阻碍。 没几个回合,除了大黄狗,其他几条猎狗几乎都掛了彩。 小白龙更是被结结实实地拍了一掌,直接飞出了十几米远。 要不是下面有芦苇垫著,估计会摔得更惨。 就算是这样,它也只能趴在那儿哼哼,半天站不起来! 第244章 成功围杀黑瞎子 而大黄狗没有受伤,不是因为它不敢进攻,纯粹是因为经验老到。 看它下口的位置就知道,年轻时肯定也是个厉害的角色。 一般的硬狗下嘴,都往四肢、脑袋这些地方咬。 但这只大黄狗很聪明,从不下狠口, 还专门找黑熊发力后的空当,攻击它的后腿位置。 这种攻击看著不重,却能打乱黑熊的进攻节奏。 每次有猎狗陷入危险,大黄狗就会出现,逼得黑熊不得不防守! 主要起到牵制的作用,其次才是造成伤害。 这种打法,既需要丰富的经验,又得有智慧! 不是所有的猎狗都能做到的。 这条大黄狗能在狗群里占据高位,活到现在,肯定是有原因的。 相比之下,“青龙”虽然年轻力壮、反应快,但战斗智慧差了不少。 它攻击的威力大,可自己承受的伤害也大! “青龙”后腿的位置,有两个巴掌大的疤,每次发力,都会渗出血来。 在剧痛之下,跑起来都有些踉蹌。 嗷—— 汪汪汪—— 犬吠声和獴叫声混在一起,传得很远。 光听这动静,就知道现场有多激烈! 后方,夏长海三人听到狗群的声音,脸色都变得严肃起来。 別看“青龙”它们跟著夏长海还不到一年, 但凭著前世的经验,再加上几次大的经歷,狗群的战斗力绝对在线。 他们之间配合的默契程度,甚至都快要赶上夏长海以前养的那条猎狗了。 要是单独把这只狗拿出来,在周围十里的范围內,没有几条猎狗能比得上它。 赵二溜在外面向別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总是喜欢带著青龙它们一起去。 在他的描述里,夏长海的狗厉害得不得了, 好像上能到天上抓龙,下能到海里捉鱉。 也正因为他这么宣传,那个小贩子才会上门来偷狗。 当然,说狗能擒龙抓鱉確实是夸张了些。 不过现在让青龙它们去对付林场里的那只大孤獴, 只要能拖延到猎人赶来,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就是这么厉害的一群狗,现在却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难怪我上次会那么惨,原来这畜生这么凶猛……” 赵二溜心里暗自想著,还擦了擦汗,庆幸自己命大。 八条猎狗都拦不住的黑瞎子,他之前开了两枪都没打中,竟然还能活著回来! 在一旁的王喜栋想法就比较单纯了,他紧紧盯著前方,眼睛里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从会伤人的大孤獴,到重达千斤的懒熊, 再到天王山上的豹子,王喜栋跟著夏长海经歷了太多和野兽打交道的事情。 现在他面对山牲口,心里只有兴奋,没有丝毫恐惧。 他早就想朝著黑瞎子开几枪了,想看看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构造。 因为这是一条季节性河流,关於库索索河流的具体信息並不清楚。 如果直接穿过这条河,最多也就需要几分钟的时间。 但猎狗和黑瞎子可没閒著。 狗群在正面根本拦不住黑瞎子,只能一边和它打斗一边往后退。 说白了,现在不是猎狗在围杀黑瞎子,而是黑瞎子在追著猎狗攻击。 八条猎狗用它们小小的身体,硬扛著黑瞎子的攻击! 当夏长海三人赶到的时候,黑瞎子正用它惯用的方法对付猎物。 它先把灵活难搞的猎物抓住压在身下, 依靠自己庞大的体型困住对方,然后再慢慢收拾。 一般情况下,猎狗要是被黑瞎子压在身下, 基本就没有获救的可能了,逃脱的概率极低! 幸好,有其他猎狗来支援了。 看到大青狗被黑瞎子抓住,林场的另外两条狗, 还有青龙它们,立刻衝上去咬黑瞎子。 黑瞎子不可能乖乖等著被狗群围攻, 它一边挥舞著爪子逼退狗群。 已经到嘴的猎物,它可不想丟掉! 有了其他猎狗的支援,大青狗的压力稍微小了一些。 但剩下的猎狗,承受的压力还是超过了它们的极限! 在巨大的压力下,大青狗眼屎不停地流出来,两只前腿全是血! 看到这种情况,夏长海没有丝毫犹豫。 枪响声和黑瞎子的咆哮声混杂在一起,黑瞎子这才发现身后还有三个人类! 別说是吃过人的獴了,就算是普通的黑瞎子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先攻击人。 当黑瞎子看到夏长海三人时,它的眼睛瞬间变得通红! 它一爪子就把因为夏长海出现、刚要上前帮忙的青庞拍飞了。 然后它迅速起身、调头、朝著夏长海三人衝锋! 这三个动作,在1秒內就完成了! 黑瞎子狂吼著朝夏长海三人衝过来! 在它狰狞的巨口里面,隱约能看到一些残留的碎肉,显得极其凶猛。 “嘭嘭嘭!!” 事实证明,这只黑瞎子確实有一定的野性, 但还没有厉害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有夏长海这个经验丰富的打猎老手在, 而且又是面对面的情况,周围没有障碍物干扰。 赵二溜还没来得及瞄准,夏长海就已经开枪了, 他的动作乾脆利落,没有丝毫偏差, 一枪打在了黑瞎子的前额,两枪打在了它的胸口。 黑瞎子胸口那片月牙形状的白毛,正好在心臟的位置,这是黑瞎子的要害! 王喜栋的反应也很迅速,他立刻把猎枪举起来瞄准。 看到黑瞎子倒下了,赵二溜把56式半自动步枪扔到一边, 大步朝著黑瞎子走去,慢慢靠近它。 因为和夏长海相处的时间久了,他知道黑瞎子的生命力特別顽强。 就算打中了它的脑袋,都不一定能立刻把它打死,更別说是心臟了。 过了几分钟,看著扑在黑瞎子身上疯狂撕咬的猎狗,夏长海这才放下心来。 黑瞎子再怎么狡猾,也不可能躲过猎狗的追击! 等三人走到黑瞎子身边时,才发现它的脖子上有个血窟窿, 动脉已经破裂了,血流了一地! 从这个伤势来看,黑瞎子肯定活不成了! “不错。” 夏长海点了点头,得到他的肯定后, 王喜栋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嘿嘿地笑了起来。 他可不会说自己原本瞄准的是黑瞎子的脑袋。 夏长海扫视了一下现场的情况,然后说: “赵哥,你去把黑瞎子开膛,喜栋,我们把猎围收一下!” 要是在平常打猎的时候,夏长海现在连看都不会看那熊胆一眼。 一颗熊胆能值几百块,而一条猎狗最多也就值几十块,前者的价值是后者的十倍。 不过,对於真正的老猎人来说,猎狗的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第245章 打猎之后要餵狗,这是规矩。 呜呜呜~ 看到夏长海靠近,刚才在黑瞎子面前勇猛无比的青龙, 发出了可怜的呜咽声,之前的凶狠劲儿全都消失不见了。 夏长海摸了摸青龙的头,安抚了它一下,然后开始处理它身上的伤口。 之前没有注意到,现在仔细一看,才发现青龙的伤势非常严重。 它全身上下有七八道伤口,最短的有两三厘米,最长的快有半个腰身那么长。 黑瞎子的利爪可不会因为它疲惫就变得不锋利! 当然,这些伤口都是在战斗中留下的。 青龙身上最严重的伤口,是后腰位置那块被掀开的皮肉!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再加上芦苇盪的环境不太乾净, 如果这么大的伤口不及时处理,一旦感染化脓,麻烦就大了! 夏长海紧紧按住青龙,小心地掀开那块皮, 青龙感觉到剧烈的疼痛,猛地一僵,下意识地想要回头咬。 但下一秒,它又变成了呜咽声,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猎狗的忠诚不是一般宠物能比的,它绝对不会伤害自己的主人! 夏长海在动手之前就猜到青龙会有这样的反应, 所以一直等到它重新平静下来,不再颤抖,才继续处理伤口。 夏长海手脚很麻利,快速清理完创面上的杂物, 然后把药酒洒在伤口处,用绷带包扎好。 他用同样的方法,依次处理完了大白和小白的伤口。 就在这时,王喜栋抱著小白龙走了过来。 “怎么样了?” 夏长海刚才就注意到小白龙的状態不太对, 平时它总喜欢跟在青龙身后蹦蹦跳跳的, 可这次只是吐著舌头趴在旁边。 “肋骨好像断了。”王喜栋的神色有些紧张。 在五条猎狗里,小白龙是王家的狗,王喜栋对它的感情自然更深一些。 听到这话,夏长海心里一紧,连忙上前,小心地接过小白龙。 肋骨断裂本身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打猎的过程中,猎狗难免会和猎物发生碰撞, 怕就怕因为肋骨断裂而导致內臟出血。 在这个年代,如果出现肋骨折破內臟的情况,死亡率高达99.9%! 汪~ 小白龙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轻轻叫了一声, 抬起头用水汪汪的眼睛看著夏长海,还伸舌头舔了舔夏长海的手心。 看到小白龙有这样的反应,夏长海稍微鬆了口气,这说明问题应该不大。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仔细检查了小白龙的眼睛、心率以及身上有没有淤血。 如果有內臟出血的症状,小白龙多半会出现呼吸困难等反应。 好在,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等所有猎狗都包扎好了,赵二溜那边也收拾完了。 这只黑瞎子不算大,也就250斤左右,挖去肠子等没用的臟器后,剩下的不到200斤。 “老弟,这个给你。” 赵二溜递过来一个熊胆,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草胆,个头也不大。 打猎有打猎的规矩,不管收穫是什么,熊胆都归开枪的人。 夏长海也没有跟赵二溜客气, 直接从兜里拿出一个布袋,把熊胆妥善地装了进去,这东西可不能弄丟了。 赵二溜指著剩下的那些东西,问道:“这些怎么处理?” 夏长海想了想,说:“把骨头砍下来,剩下的扔到河里去。” “好的。” 王喜栋没有丝毫犹豫,因为按照打猎的规矩, 猎到的野兽除了该分的部分,剩下的就是这样处理的。 “別別別,等一下~” 赵二溜先是一愣,他原本想问的是,那些肉该怎么分配? 他们三个一起打猎,自然不用太在意公平性的问题。 他转而看向猎物的各个部位。 喜欢吃熊掌的就拿熊掌,喜欢吃腱子肉的就拿腱子肉。 可夏长海的回答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那感觉,就好像他听错了一样! 赵二溜一边拉著王喜栋,一边转头对夏长海说: “这么好的肉,丟掉不可惜吗?” “再说了,我们还没餵狗呢!” 这下轮到王喜栋愣住了, 刚才他光顾著关心小白龙的伤势和给其他猎狗包扎了, 把餵狗这件事给忘了! 打猎之后肯定要餵狗,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 猎狗为了主人捨生忘死,不管面对多危险的猎物, 只要主人不下命令,它们就不会放弃。 它们这么勇猛,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吗? 如果打猎之后不餵狗,往小了说,会让狗感到寒心。 往大了说,没有食物的刺激, 猎狗下次打猎时的积极性会很差, 时间长了,甚至会不愿意去追猎! 一直不愿意追猎猎物的猎狗,那就是没用的狗! 这么简单的道理,所有打猎的人都知道, 夏长海作为一个老猎人,怎么会忘了呢? 王喜栋看著夏长海,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夏长海一看两人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他笑著摇了摇头,说:“吃过人的黑瞎子肉,你敢让猎狗吃吗?” 寧夏村,村办灵棚。 “唉,闺女啊,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 胡文丽的父亲,也就是方家的亲家胡富强嘆了口气,语气非常复杂, “这种事情,你怎么能在那种场合提出来呢?” “你完全可以私下里跟对方沟通啊。” “当著那么多人的面,人家就算不想答应也没办法啊……” 因为距离比较远,胡富强听说自己的女婿出事了,赶了两天的路才过来。 结果他刚下车,就听说了那天在黄棚发生的事情。 这让胡富强很不高兴。 作为一个外乡人,他不太了解夏长海的情况, 只听说对方是寧夏村第一猎手,打猎的水平很高。 甚至比山大王的打猎水平还要高! 但在他看来,当时那种状况,其实和打猎水平没有太大的关係了。 当著那么多人的面,在亡者的面前, 对方只要稍微要点脸面,就不会拒绝帮忙报仇的要求! 没错,在胡富强看来,夏长海最后之所以答应帮忙报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面子! 毕竟,他既然號称“寧夏村第一猎手”, 又怎么好意思拒绝这种事情呢? 不然的话,不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消息传出去,別人不会说什么“野兽野性大”“时间紧迫, 太危险”,只会说“寧夏村第一猎手”连一只黑瞎子都不敢下手,太没用了! 第246章 下山回家 “他连山大王都能打死,还会怕一只黑瞎子。” 胡文丽的话还没说完,但她的言外之意很明显, 黑瞎子肯定比不上山大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不管有多少人,都不会有意外! 夏长海既然能拿下山大王,就一定能拿下那只伤人的黑瞎子! 听到这话,方家的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胡富强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啊,你啊,这是能不能成的事情吗?” 看到胡文丽还有些茫然,他无奈地解释道: “这次如果对方能成功抓住那只黑瞎子, 自然什么都好说,大不了我们登门道歉,跟对方认个错。” 顿了顿,胡富强又接著说:“可要是没抓住,让那人丟了面子……” “方文山的仇,你这辈子都报不了!” 方家人:?? 胡文丽:? 他们之前只考虑到这件事会让夏长海不高兴, 毕竟当时的场合,確实有点“道德绑架”的意思。 如果夏长海失败了,会丟尽脸面。 方家甚至可能因此和夏家结仇! 但结仇就结仇吧,大不了不和夏家往来了,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反正本来两家也没多少交集,这也是当时没人出来劝的原因。 可怎么就扯到“为方文山报仇”了呢? 就算夏长海没成功,大不了等事情结束后,请村长出面调解。 “亲家,你有话就直说吧。”方家老太太说道。 “好,那我就直说了。” 胡富强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说:“这件事你们做得不对, 只怕会坏了名声,到时候就没人愿意真心帮忙了。” 这话一说出来,方家人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那天之所以选择沉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怕得罪人。 往常村子里出现这种事情,都是村长出面协调,组织人上山。 只要锁定了目標的位置,十几个人围成一圈, 不管是什么野兽,都能打死! 然而,经过胡富强这么一提醒,方家突然意识到, 自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道义! 人家夏长海的道义不用多说,不说他以前帮人的事情, 单说这次他答应为方文山报仇,就是出於道义。 而他们,却恰恰相反! 或许,看在村长的面子上,那些人不会多说什么。 但出工不出力还不简单吗? 等上山之后,隨便晃悠晃悠就下山,两手一摊说:“没找到。” 谁还能追究责任呢? 猎人这个圈子很奇怪,说起来谁都不服谁, 但只要出现一个坏猎手,其他所有猎人都会自觉地维护圈子的名声! 因此,都不需要夏长海说话,其他猎人只要清楚当天的事情, 不存在侥倖心理,一定会出现胡富强说的那种结果! 在北方山区有这么一种说法,葬身山中的人, 如果无法为其报仇,他们的灵魂就会一直在山中飘荡,无法投胎转世! 这种在后人看来有些封建迷信的说法,在这个山区却有著很大的影响力! 听到自己父亲的话,胡文丽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呜呜呜~我……我当时真的没多想……” 一想到自己的男人死了都无法轮迴投胎, 胡文丽只觉得心中像被刀绞一样难受。 方家老太太的反应也好不到哪里去。 方文山是她的儿子,要说感情,那是最深的! 老人家本就因悲伤过度而精气神衰微,如何承受得住这般刺激? 只觉眼前骤然发黑,身体便软软地瘫倒下去。 “妈!” 眾人顿时手忙脚乱起来,赶忙將老太太抬到里屋安置躺下。 待方老太太安顿妥当,方开山开口道:“此事都怪我,届时我去求他便是。” “你去又有何用?当时你不也在现场吗!” “大哥,让我去吧!” “我去都没用,你去就能有用吗?” “那可如何是好?总不能让文丽去吧?” “哪有让女人去求人的道理,万万不行!” “要不就让妈去?” 毕竟道歉这种事,辈分越高,往往效果越好。 倘若方老太太能够出面,此事便有极大的把握! 然而,方老太太的身体状况实在欠佳。 胡富强望著现场沉默的眾人,说道:“罢了罢了,还是我去吧……” 可怜天下父母心,即便此事极为丟脸,但为了闺女,他也决定豁出脸面去做! “此事须得儘快办理,开山,待会儿你陪我一同前往。” “好!” “你们这小卖部在何处?这般事情可不能空著手去……” 话尚未说完,便听见外面传来阵阵惊呼声。 隱约还能听到“夏长海”“黑瞎子”“报仇”等字眼。 无需多言,眾人脑海中同时闪过一个念头。 “走,出去瞧瞧!老三!” 灵棚之外,村民们望著从山中风尘僕僕归来的夏长海一行人,不时爆发出阵阵惊呼。 昨日方家之事,经过一夜的发酵,早已在整个寧夏村传开, 眾人都知晓夏长海等人上山所为何事。 只是谁也未曾料到,夏长海办事的速度竟如此之快。 清晨进山,还未到正午时分,竟然就已归来! “这就將那伤了两人的黑瞎子猎杀了?!” “这便是那吃人的黑瞎子吗?” “你瞧瞧它的嘴,真是嚇人!” “吃过人的黑瞎子果然邪性!” “小娃娃赶紧回家去,別盯著看,当心被勾了魂!” “不愧是夏长海,这速度真是绝了!” 黑瞎子本就难以猎杀,吃过人的黑瞎子更是难上加难。 眾人皆知夏长海打猎的本事高强,猎虎杀豹都不在话下, 可谁能想到,昨日才定下的事情,不到半日便已办妥! 就算是抓只沙鸡,恐怕也没有这么快吧? 当然,眾人在感慨的同时,心中也暗暗心惊。 原因很简单,谁都清楚那般状態的黑瞎子对猎犬群而言有多么凶险! 夏长海並未绕路,也没有先將猎物送回家中,而是直接带著来到方家这边。 在他看来,除了小白龙,其余七只猎狗都只是皮外伤, 看似嚇人,休养一段时间便能痊癒。 但外人並不知晓其中真相。 在眾人眼中,八条猎狗仿佛刚刚经歷了一场惨烈的恶战。 鲜血浸透了绷带,在猎狗身上显现出醒目的血红! 还有一条猎狗连路都走不了,只能由王喜栋搀扶著! 第247章 嫂子,幸不辱命! 何为惨烈?这便是! 同为村里打猎之人,大家並非没见过猎狗受伤,可从未像今日这般严重! “呸!那方开山简直不是东西……” 有人气得直吐唾沫,忍不住骂出声来。 昨日那过分的要求,虽说由胡文丽提出, 但她作为死者的妻子,在情绪激动之时提出此要求,倒也合乎情理。 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己的男人不幸身亡,又有谁能保持冷静理智? 但方开山作为方家老大,年纪较长、阅歷丰富, 不可能想不到这其中的厉害关係。 他选择沉默,显然就是在算计夏长海! 夏家与方家原本並无交集,夏长海出面帮忙已是仁义之举, 更別提还送上了10元的大礼钱! 方开山倒好,收了礼钱,转眼就坑了夏长海一把。 做人怎能如此行事! 相较之下,夏长海的仁义……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夏长海並不知晓自己已然成为了“道德模范”。 一行三人径直来到方文山的灵棚前,將装著黑瞎子的麻袋放在胡文丽面前。 “嫂子,幸不辱命!” 王喜栋不知从何处学来这文縐縐的话语。 他將装著黑瞎子的麻袋倒在地上, 麻袋里的东西咕嚕嚕滚到了胡文丽的脚下。 曾在山脚下逃过一劫的方开山,一眼便认出这就是那日袭击兄弟的黑瞎子—— 麻袋右上角那两公分的伤口,他此前未曾提及,夏长海也並不知晓。 “呜呜……” 见到“凶手”,胡文丽哪里还顾得上其他,抱著麻袋便放声痛哭起来! 此时,方家老太太不知从何处走了出来,也跟著哭了起来。 不知是被这阵仗嚇到,还是其他原因,青龙它们下意识地向夏长海身边靠拢。 见状,夏长海连忙进行安抚。 夏长海三人看似没有受伤,但眾人心里清楚,那是他们命大! 且不说这吃过人、邪性的黑瞎子, 即便是普通的黑瞎子,哪个猎人在捕猎时能说没有危险? 再者,八条猎狗组成的狗帮都伤成这般模样,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此次狩猎的危险性? 也只有夏长海能力出眾、运气又好,才得以安然无恙,否则…… 方开山突然抬手扇了自己一耳光。 “我真是个混蛋……!” 这一举动把夏长海嚇了一跳,这年头打別人的多,打自己的可不多见。 不过方开山毕竟是长辈,又恰逢弟弟身故, 行为有些失常倒也能够理解,夏长海便当作没有看见。 但眼前这般状况,再加上哭作一团的老人和妇女,夏长海实在无法袖手旁观。 送他前来的是胡文丽的父亲胡富强。 临走之前,夏长海忽然想起一件事,从挎兜中掏出一个布袋: “这是黑瞎子的胆,麻烦您转交给方婶, 需得赶紧煮水服用,眼看就要下雨了,方婶身子骨虚弱,一定要多加注意。” 看著手中的熊胆,胡富强张了张嘴,最终只剩下感激与愧疚。 活了这么大年纪,他岂会看不出夏长海所言是肺腑之言! 而且他心里清楚,自己闺女的条件不好, 出了这档子事,还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正是急需用钱的时候! 原本他还想著从自己的牙缝里挤出一些钱来接济闺女, 没想到夏长海竟送来了这颗熊胆…… 他实在是无法拒绝! 有了这颗熊胆,省著点用,足够闺女顺顺利利地將三个孩子拉扯长大! 此时,方家人好不容易稍稍平静下来,从灵棚里走了出来…… 见胡富强还站在那里发愣,手中拿著熊胆,都不知是何缘故。 胡富强没有隱瞒,將夏长海的话原原本本地复述了一遍,又把熊胆递给了闺女胡文丽。 看著手中价值大几百的熊胆,本已止住哭声的胡文丽眼圈再次红了。 噗通一声,她再次跪在了夏长海面前。 “呜呜,谢谢您……” 这一次夏长海未能拦住,因为在场的人都跟著跪了下来。 除了方家老太太和胡富强两位长辈,方家的所有人都跪了下来。 对夏长海而言,这不过是一颗熊胆。 但对秦家,尤其是对胡文丽来说,这简直如同再造之恩! 在那个年代,饿死人的事情也並非没有发生过! 回家的路上。 夏长海:“赵哥,那颗熊胆的钱,回头我来出。” “老弟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赵二溜义正言辞地说道,“我早就说过,这次不为別的,就为报仇。” “那熊胆的事別牵扯其他人,你便是扔了、烧了,都与我毫无关係!” “而且方文山一家子確实可怜,帮衬一下也是应当的。” 顿了顿,赵二溜又嬉皮笑脸地说: “回头你老叔打猎可別忘了带我,如今你若不说话,我连山鸡都逮不著……” “好!” 夏长海笑著点头应允,只是眼底飞快地闪过一丝异样。 他送熊胆,自然不是为了结下善缘。 这天下比方家更悽惨、更贫穷的人家多了去了,他根本管不过来。 之所以这么做,纯粹是因为前世自己落难之时,方开山曾帮助过他! 没错,就是这个在他身上耍心眼的方家老大。 这也是夏长海不计较此事的原因。 不然,就凭方开山那番行径,那天还想绑他? 呵呵! “如此也好,还了这份人情,往后便再无瓜葛了!” “李婶,您可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啊!” “是啊,这事办得,真是没话说!” “哎,人比人,气死人, 我家那混小子要是能有夏长海十分之一的出息,我便是死了也能瞑目了!” “谁说不是呢?那可是熊胆啊,就这么送出去了。” “夏长海送的哪里是熊胆,那分明是方家的救命钱啊!” 儘管早已听惯了別人夸讚儿子, 李锦娥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喜悦,实在是没办法, 夏长海这事办得太过仁义,太给父母长脸了! 按照常理来说,夏长海帮方家报了仇, 方家分文未出,即便真的得到熊胆,也与方家没有半分关係。 以往类似的事情,也都是如此处理的。 村长组织进山狩猎,无论猎到什么,主家都分不到丝毫,全部由猎人內部进行分配。 报喜都得靠主家自己! 然而,夏长海却把熊胆给了胡文丽! 没有人觉得夏长海是图方家什么,方家那般贫穷,又没有能嫁出去的闺女。 第248章 这人確实值得交往! 在眾人眼中,夏长海此举,唯一的解释便是:仁义! 老辈人有这样的说法,在山里救了人,这份人情是还不清的。 意思是说,不能依仗著这份恩情去谋取回报, 不能因为救了人,就让对方倾家荡產来报答,这是不仁义的行为。 物质財富难以长久留存,唯有人情能够长久! 方家这事虽说並非救人,但性质也差不多。 不过,不能依仗恩情谋取回报,並不意味著不需要对方的答谢! 更別说还倒贴了! 说实话,若不是方家人自己將此事说出来,根本不会有人相信。 在那个年代,仁义之人並不少见,但像夏长海这般仁义的,却是从未见过! 甚至有人觉得夏长海脑子是不是出了问题。 那可是一颗熊胆,价值七八百,都能算得上是一件大件“宝贝”了! 就算家里再有钱,也不能如此“浪费”啊! 当然,吐槽归吐槽,不可否认的是, 如今只要提到夏长海,人们脑海中便会立刻浮现出三个字: 仁义! “这人確实值得交往!” 如此仁义之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值得他人信赖! 不管外界如何议论,由於猎狗伤势的问题, 夏长海暂时无法再带它们上山狩猎,便將青龙它们安排在家中休息。 还专门叮嘱兽医要好好照料。 在北方的山村,给人治病的医生和兽医本就没有明確的区分。 而且兽医也十分乐意, 原因很简单,夏家的生意很好,诊费是寻常生意的好几倍,还没有什么难度。 无非就是给猎狗掛掛葡萄、消消炎, 前后加起来不到一个小时,就能轻轻鬆鬆赚到钱! 小白龙的伤势相对麻烦一些,但也只是需要將骨头固定好位置,处理一下即可。 处理完猎狗的事情,夏长海便去拜访楚二爷。 一来,此事本就是楚二爷提起的。 他作为晚辈,不能等著长辈来找自己。 二来,夏长海自己也有一些想法。 楚二爷家中。 见到夏长海提著大小包裹登门拜访,大嫂喜出望外。 “哟,这不是长海吗,快进来,快进来!” “你说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跟大娘客气什么。” “老天,赶紧倒杯水,咱们可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她可没有忘记,自己的男人能够当上寧夏村的村长,全靠夏长海的帮助。 要是没有夏长海,楚家在寧夏村又算得了什么呢! 什么,你说楚二爷平日里名望也很高? 问题是,那有用吗? 根本毫无用处! 相反,正是因为楚二爷名望高, 时常出面主持公道,没少得罪人,也没少受气! 受了一肚子的闷气! 哪像现在,谁见到他们家不得绕著走! 因此,若说维护夏长海,大娘在整个寧夏村绝对能排进前三! 其狂热程度丝毫不输赵二溜! “只要发现有人说夏家的坏话,我们立刻就跟他急!有什么麻烦儘管开口!” 夏长海自然清楚对方为何如此热情,不过古语有云: 论跡不论心,若论心,这世上便没有完人了! 在那个年代,別说无缘无故的好,能够知恩图报就已经十分难能可贵了! 与大娘一番客套之后,夏长海总算得以坐下。 “你小子別胡说八道,我还能猜不透你心里想的是什么?” 楚二爷直接开门见山,“你是不是看上我那三条猎狗了?” “二爷不愧是二爷,果然好眼力!” 夏长海嘿嘿一笑,主动起身给对方倒茶。 “你小子別跟我来这一套。” 楚二爷眼睛一瞪,说道:“告诉你,没门!” “別这样啊,二爷,您也是猎人,应当知道我缺猎狗啊!” “如今只有五条猎狗,碰到厉害的猎物根本无法拿下。” “就拿这次来说,要是没有多出来的三条猎狗,根本猎不到黑瞎子,还……” 一听这话,楚二爷哪里还不明白夏长海这是在用方家那事点他呢。 夏长海有些无奈地解释道:“並非我不想借, 而是我去借的时候,红旗林场的人说了,要是不还,他们就上门来要!” “不过就是三条猎狗,怎么就这么小气呢……” “你还有脸说,还不都是因为你们这些人!” 楚二爷瞪了夏长海一眼,继续说道: “每次借狗最后都变成了买狗,你当人家林场是养狗场吗!” 夏长海摸了摸鼻子,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知道楚二爷说的是实话。 不用多说別人,他前世就干过类似的事情。 借著借狗的名义把林场的猎狗弄出来, 然后就赖著不还,要么就说狗丟了,赔钱了事。 林场的狗不认生,实战经验又丰富, 对於那些没有时间养狗或者养狗技术不好的猎人来说,確实是最佳的选择。 不过,这种事情干得多了, 林场的人也不傻, 便不再对外借狗了。 这次若不是楚二爷以寧夏村村长的身份出面,又怎么可能借出三条猎狗? 突然,楚二爷话锋一转:“不过……” “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您请说!” “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红旗林场目前正缺一个镇山把头的职位。 要是你有这个意愿,我能够帮你从中牵线搭桥……” 林场的工作有著自身的特殊性,就如同永安林场那样, 需要有经验丰富的老手带领新手开展工作。 请不要產生误解,这並非是封建迷信的行为,而是实际工作中的客观需要。 打个比方来说,就像武馆里有技艺高超的师傅,学员们出去做事的时候就会更有底气。 林场里要是有厉害的老手坐镇,工人们上山作业时也会更加有信心! 不然的话,就像之前永安林场遭遇大孤猪的情况, 还得去寻找外援帮忙,这该多麻烦啊! 没过多久,夏长海这边才刚刚有了一些行动,就传来了一些閒言碎语: “红旗林场原来的赵师傅到哪里去了呢?” 赵师傅名叫赵兴康,是这一片小有名气的老手,以前在红旗林场担任镇山把头一职。 一个林场不能同时存在两个镇山把头,这是长久以来的规矩! 平白无故地更换镇山把头,更是犯了大忌讳!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更换了把头,就好像盖房子的时候换掉了旧砖头,新换上的没有原来的结实! 第249章 成为林场的正式工 猎人本来就心高气傲,怎么能忍受这样的委屈呢? 夏长海和赵兴康之间並没有仇怨,他是不会做这种得罪人的事情的! 就算是给他三条猎狗,他也肯定不会答应! 楚二爷摇了摇头,嘆了口气说道:“你误解了,並不是红旗林场想要更换把头, 而是赵师傅以前在打猎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溶洞里,把小腿摔断了。” 所谓的溶洞,其实就是山体上的裂缝。 每年的这个时候,积雪开始融化,山上就会出现很多这样的裂缝。 这些裂缝看起来和普通的雪地没什么区別,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要是不小心踩上去, 轻一点的会扭伤脚踝,严重的就会造成骨折! 前者休养一段时间就能康復,后者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 猎人如果腿部受伤,基本上就没办法依靠打猎来维持生计了! 在那个年代,没有直升机和越野车, 猎人上山全靠双腿行走,一天走上几十里山路是很平常的事情。 腿要是坏了,別说担任镇山把头了,就连正常的打猎活动都无法进行。 楚二爷曾经当过猎人,深知其中的厉害关係,所以才会那样说。 “只要你能够担任红旗林场的镇山把头,只要要求不是太过分,林场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林场对待外人通常比较一般,但对於自己內部的人,肯定会有相应的优待。 夏长海思考了一会儿,便答应了下来:“好!” 另外两条猎狗也很不错,关键是那条大黄狗,夏长海非常喜欢。 这次围猎黑熊的时候,大黄狗没有受伤, 再加上它的品相,如果放在后世,它的身价至少能达到小10万! 这还是因为它年龄比较大了,不然的话,没有30万根本拿不下来! 青龙虽然潜力很大,但在经验方面还是有所欠缺。 让大黄狗带著它,可以让它成长得更快! 至於去林场当把头这件事,也不是不可以,但得好好商量一下具体的细节! 比如……掛个名! 没错,就是只掛名。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去打工。 夏长海一直觉得,要想发財致富还得靠自己! 楚二爷性格十分乾脆,没等到第二天中午,一大清早就带著夏长海去了红旗林场。 当然了,具体的细节就不再过多赘述了。 “哈哈哈,这位应该就是夏长海同志吧,果然是才华出眾啊!” 负责接待他们的是红旗林场的一把手,肖德彪。 人们常说人如其名,但他却恰恰相反,名字听起来十分霸气,言行举止却像个书生。 这和永安林场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 一番客套的寒暄之后,双方坐了下来。 夏长海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切入了正题。 “肖场长,我听说你们这里缺一个镇山把头?” “是啊,赵师傅前段时间遭遇了意外,你看他那伤势,哎……” 肖德彪摇了摇头,显得十分惋惜。 在確认楚二爷没有说错之后,夏长海说道:“那您觉得我怎么样?” 肖德彪眼睛一亮:“怎么,你也想当我们这里的把头?” 虽说之前和夏长海没有什么交集,但在这片区域,谁没有听过夏长海的大名呢? 打虎英雄、抓过人贩子、猎猪神,还有永安林场的大孤猪…… “『寧夏村第一猎手』的称號,可是业內公认的!” “我可以做主,给你开50……不,70元一个月!” 70元一个月的工资,在林场已经是很高的水平了。 由此可见,对方確实很有诚意。 但夏长海还是摇了摇头。 这让肖德彪在心里暗暗皱起了眉头,70元的工资还不满意,也太贪心了吧! 但考虑到林场目前的现状,他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耐著性子说道: “以我们红旗林场的级別,最高也就只能开出这个工资了,实在是没办法再提高了。” 楚二爷在旁边帮腔说道:“长海啊,70元真的不算少了 ,机械厂那边只有正儿八经的老师傅才能拿到这个数……” “你可能还不知道,镇山把头平时其实没什么太多的事情, 主要就是在关键时候镇镇场子,有事情的时候才需要出手……” 肖德彪之所以会说这样的话,一方面是因为他和楚二爷的关係很好, 不然的话,关係不好的话,也不会借出三条猎狗。 另一方面,他是把夏长海当成自己人了! 不然的话,谁会说这种不太上檯面的话呢? 这不是明摆著给人留下话柄吗! 看到两人產生了误会,夏长海笑著说道:“肖场长,二爷, 你们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工资的问题。” 他看向肖德彪:“肖场长,工资您看著给就行,就算不给也没有关係,我並不在意。”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你说说看。” “我想从林场买狗!” “还有,我平时不在林场,要是有什么事情你喊我过来就行!就这么说定了!” 对於夏长海提出的要求,肖德彪思考了几秒钟就答应了下来。 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 不用支付工资就能请到夏长海这样的老手来坐镇林场,这在一小时前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 至於夏长海平时不在林场……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就像楚二爷说的那样,由於镇山把头这个职位的特殊性,工作本身就比较灵活。 不是所有人都像永安林场的宋明远那样,老老实实地守在林场里。 红旗林场离寧夏村並不远,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再找人也来得及。 “以后得多养几条猎狗,不然的话,林场连猎狗都拿不出来,也太丟人了!” 既然答应了夏长海以后可以隨时来林场买狗,那就得把这件事情办好。 反正用的是公家的狗,也不会心疼! 在夏家,夏长海把原本应该给林场的三条猎狗又牵了回来, 李晓娟觉得好奇,就问他是怎么回事。 夏长海没有隱瞒,把事情的大概经过说了一遍。 听完之后,李晓娟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 “你是说,你现在也算是林场的正式工了?还是那种不用上班的?” “嗯。” 夏长海没有说工资的事情,或者说,他不好意思说。 第250章 今晚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得到確认之后,李晓娟愣了很长时间。 想想几个月前,自己还在琢磨著怎么托关係给夏长海安排一个机械厂的正式工职位,结果一转眼,儿子自己就把编制的问题解决了! 而且一上任就相当於“高工”,都不用经歷转正的过程! 到了今天,虽说李晓娟受到夏长海的影响,对编制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了。 但这么多年形成的想法,不是一下子就能改变的。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儿子!” “你赶紧去准备一下,今晚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虽然不太理解老妈为什么要庆祝,但夏长海也没有扫兴,乐呵呵地去给猎狗们搭建狗窝。 尤其是头狗黄雀,也就是那只大黄狗,狗窝的位置必须讲究! 就像狼王晚上会睡在狼群的中心一样,狗窝得放在院子里显眼的位置,比如大门旁边或者窗户旁边。 这关係到將来打猎时的配合,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春猎结束的那天。 有土豹子帮忙,再加上这次春猎的声势很大,完成目標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之前何家三兄弟的事情,夏长海没有去台上领奖。 为此,刘队长还专门和他打了招呼。 但夏长海是真的不想被一群人当成猴子来看! 当夏长海看到那些“优秀猎人”胸前掛著大红,手里拿著奖状,站在高台上接受人们“祝贺”的时候,只觉得尷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荣耀吗? 这不就是变著法的“处刑”吗! 当然,刘队长也没有忘记夏长海,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从武器库拿出了一桿16號掛管猎枪。 这桿枪虽然有些老旧了,但保养得很好,夏长海试了一下,感觉和新枪差不多! 春猎结束之后,就迎来了农忙时节。 俗话说:清明前后,种瓜种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在那个年代,没有后世那么多的农业机械,所以农活会开始得早一些。 翻整土地、播种、施肥。 农村一年也就几个月的农忙时间,还是挺累人的。 要是在前世,夏长海是绝对不会干这些农活的,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怕吃苦。 但在这一世,他却对此很感兴趣。 夏长海心里清楚,再过十几年,想要体验这样的农活也没有机会了。 科技在不断进步,同时也在改变著许多人的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夏长海带头的缘故,村子里那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也跟著夏长海一起下地干活。 虽然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但偶尔乾乾活,也是挺好的。 为此,乡亲们还拉著李晓娟一顿夸奖。 在这些变化中,最小的变化或许是,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过得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夏长海有时下地干活,有时上山打猎,有时训练猎狗,日子过得十分充实。 某天,夏长海忙完了活,和王喜栋一起往家走,远远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扛著两大捆柴火,赵二溜和他说了些什么,然后就离开了。 看到夏长海,赵二溜大老远就挥手喊道:“老弟!” 都是熟人,也就没有太多的客套。 三个人走到了一起,王喜栋转头看了看已经远去的背影,问道:“赵哥,那个人是谁啊?” …… 他不是觉得那个人面熟,而是在寧夏村,一下子能背那么多柴火的人,是很少见的。 不要小看那些柴火,一两根还好说,像两人那么高的一大捆,重量可不小! 赵二溜回答道:“你说那个人啊?是曹老三家的,叫曹洋,想找我討一些药豆。” “这个人也会挖鼠窖吗?” “我也不知道。”赵二溜摇了摇头,“应该会吧,不然他费那么大劲干嘛?又不能吃。” “说得也是!”王喜栋点了点头。 夏长海问道:“那你给他了吗?” “我身上没有带,让他晚上到我家来拿。” “嗯。”犹豫了一下,夏长海接著说道:“赵哥,他要是来了,你就多给他拿一些,回头算在我的帐上。” “啊?” 赵二溜愣了一下,看到夏长海不像是在开玩笑,连忙说道:“这有什么好算谁头上的,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那里还有不少药豆,一个人也用不了太多,晚上就给他拿一些。” “那行。” 夏长海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解释,转身回家了。 “曹洋,没想到在这一世会以这种方式遇到,多给他匀一些药豆,就当是还他的人情了……” 没错,夏长海並不是做好事不留名,帮助方家是在还人情,帮助曹洋也是在还人情! 要说这曹洋,家里的情况那叫一个困难…… 在村子里,曹雪可是个出了名的困难户。 他之所以名声在外,倒不全是因为家里贫困,当然,他家確实一贫如洗。 不过,他家更让人熟知的,是人口眾多! 大家都清楚,中国人讲究多子多福,在这个计划生育政策尚未推行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极为少见。 一般的家庭,孩子少则两三个,多则四五个。 不算老人,一家人出门,四五口人是常態。 可曹家的情况更为夸张,算上老人,全家一共有十一口人! 家里有两位老人,曹氏夫妇,再加上七个孩子! 没错,曹氏夫妇生育了整整七个孩子! 这样的生育能力,要是放在以后的时代,绝对称得上是民族英雄,能为国家的人口增长做出巨大的贡献! 而曹洋,在这个“九九九”家族里排行老三。 更確切地说,是在男孩中排行老三。 如果算上姐姐的话,他排行老四。 他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试想一下,在夏长海重生之前,他家只有两个孩子,还没有老人需要赡养,日子都过得十分拮据。 可曹家却有十一口人! 说实话,別说是普通家庭了,就算是凭藉夏长海现在的积蓄,也很难想像该如何养活这么一大家子人。 也正因为如此,曹家的几个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还没有成家。 第251章 活得就像个透明人 男孩就不用说了,曹家穷得叮噹响,哪里有 money娶媳妇呢? 女孩的情况也差不多,她们本身长得不算倾国倾城,再加上有这么一个“极品”家庭,还有行为不端的曹家男主人,谁愿意嫁进这样的家庭呢? 在餐桌上,王喜栋说起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李晓娟嘆了口气,说道:“那个曹洋確实挺可怜的,我听说,他家里一心想让他入赘,到时候用他入赘得来的钱给她大哥说对象。” 夏长海记得,前世的时候,曹家就是让老二曹洋入赘,才凑够了钱给老大娶上媳妇。 不要谈论什么公平不公平,寧夏村这一片就是这样的风气。 要么让最小的孩子入赘,要么把最大的女儿嫁出去。 至於中间的孩子,很不幸,得不到父母的疼爱,活得就像个透明人。 “怎么能这样呢,他能同意吗?”王喜栋瞪大了眼睛,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 “当然不同意了,所以那个小伙子在拼命地攒钱,我们两家的柴火都是他上山挑的,一分钱一份,我看了,他是个实诚的孩子,就是命运不好,摊上了这么一个家庭……” 李晓娟像是想到了什么,满脸感慨地说:“之前我还留他在家吃了一顿饭,你们没看到,就那个大海碗,他一个人吃了满满两大碗!” “他说自己在家里一天就只吃一顿饭,从小到大就没有吃饱过。” “你们要是有能力帮衬,就顺便帮他一把,那孩子太苦了,唉……” 夏长海点了点头,就算母亲不说,他也会这么做。 夏长海和曹洋,虽然生活在同一个村子里,却仿佛处於两个不同的世界,他们在性格、经歷和家庭方面的差异,使得他们之间完全没有交集。 而夏长海前世之所以对曹洋有印象,是因为一件事情。 有一次,李晓娟上山采山货,不小心崴到了脚。 是曹洋发现了她,一路把她背了回来。 当时正好赶上夏家出事,夏长海连一顿饭都没能请对方吃。 换作其他人,背后肯定会说夏长海忘恩负义,不是个东西。 但曹洋什么都没有说,后来在夏家最困难的时候,还送东西来帮助夏长海。 虽然这份人情看似微小,夏长海却一直记在心里。 所以,当看到曹洋向赵二溜討要药豆时,他就多问了几句。 在夏长海看来,曹洋要药豆,无非是想用药来猎鹿。 如果真的能成功药倒一只鹿,不管鹿的大小,连皮带筋,再算上鹿茸,至少能卖一两百块钱。 有了这笔钱,曹洋就不用像前世那样入赘,给別人当上门女婿,就能活得更自在一些,日子也能自己做主了! 在那个年代,如果男人不是娶媳妇而是入赘,这辈子都抬不起头。 就算打一辈子光棍,也比入赘强! 如果一颗药豆就能改变曹洋的人生轨跡,那么上辈子的人情就算是还上了! “大哥,什么是入赘啊?”王如海有些好奇地问道…… “就是娶媳妇的时候还能从女方家里拿到钱。” 王喜栋笑著说:“如海啊,等你长大了让你也入赘,倒插门好不好?” “娶媳妇还能拿到钱?” “这可太好了!我要入赘,我要倒插门!” 王如海从小到大只听说娶媳妇需要钱,却不知道娶媳妇还能赚钱,这么好的事情,他怎么能错过呢? “呸呸呸!” 周秀琴眼睛一瞪,说道:“如海,你別听你哥瞎说,他这是在坑你呢!” “你要是敢倒插门,你爹非把你的腿打断不可!” “混蛋小子,你又骗我!” “你叫我什么?我看你是皮又痒了。” “……” 就在夏家这边嬉闹的时候,赵二溜家,曹洋按照约定上门了。 他没有空手去,手里拎著一只野兔和一包大饼乾。 “赵哥,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只野兔是下午刚抓到的,给嫂子加个菜。”曹洋低著头,不敢直视赵二溜的眼睛。 山村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对於山里的人来说,野兔这种东西,虽说不是到处都是,但也很常见,至少没有人会把它当作贵重的礼物,也就只能凑个数。 按理说,曹洋第一次去赵二溜家,又是去討要药豆,礼物不应该这么轻。 不管是野兔还是大饼乾,都不是值钱的东西,有点怠慢对方的意思。 不过,赵二溜知道曹家的情况,再加上夏长海那边打过招呼,所以也没有在意,连忙招呼曹洋进屋。 “都是乡里乡亲的,你跟我客气什么,还没吃饭吧,正好过来陪我喝几杯。” “不行不行,这多不好意思啊,我坐一会儿就走。” “走什么走,咱们聊聊孩子的事情……” 一个时辰之后,两人酒足饭饱。 赵二溜也没有故意为难曹洋,起身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了炕柜最下面的一层。 氰酸甲鉬这种东西不耐潮,如果是在南方,人们肯定会把它放在柜子的最顶层,远离潮湿的地面。 但在北方,因为有炕,最下面的一层反而最乾燥。 不过,需要防止小孩乱拿东西,所以必须把柜子锁严实! 赵二溜从炕柜里拿出一个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仔细检查了一番,確认药豆没有受潮之后,才把纸包重新叠好。 “兄弟,你別嫌哥哥囉嗦,这东西可是见血封喉,可不能开玩笑,你千万要小心啊。” “只需要这么一点点。”赵二溜用小拇指比划了一下,“就能毒死几十个人!” 儘管答应了夏长海会照顾曹洋,但赵二溜並没有直接把纸包交给曹洋,而是表情严肃地叮嘱他。 或者说,正是因为要照顾他,所以才更要谨慎! 氰酸甲鉬的毒性可不是闹著玩的。 “嗯吶。”曹洋自然知道赵二溜不是在囉嗦,点头回应道:“知道了,赵大哥。” 看到曹洋如此听话,赵二溜这才把氰酸甲鉬交给了他,不过赵二溜很好奇,隨口问道:“老弟,你打舅搁哪溜子啊?” 这句话的意思是问曹洋打算在哪里药鹿,这是很普通的行话。 第252章 你要用这东西去对付熊瞎子? 药鹿有两个关键要点: 一是下药 二是选择合適的地点 前者不用说,如果不会下药,药鹿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然而,选址看似不重要,实际上比下药更加关键! 在药鹿的圈子里有这样一句话,外行人关注下药,內行人关注选址。 如果地址选得不对,就算下药再精准,也是白费力气。 赵二溜问这句话,其实有一部分是想和曹洋比试一下。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同行”,他也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本事。 结果,曹洋眨了眨眼睛,一脸茫然,他完全听不懂赵二溜在说什么。 看到曹洋的反应,赵二溜的脸色微微一变,说道:“你不会药鹿?” “不会。”曹洋连忙摇头。 “那你找我討要药豆是为了什么?” “我要用药豆对付黑瞎子啊。” “什么东西?”赵二溜以为自己听错了,再次確认了一下:“你要用这东西去对付熊瞎子?” “嗯吶。” 曹洋满脸兴奋地说:“哥,跟你说啊,我不会白拿你这药豆的,等我把那黑瞎子给药死了,鹿茸分你一半!” 听到这里,赵二溜嘴巴张得大大的,他確定对方不是在开玩笑。 这个小子真的打算用药豆去对付熊瞎子! 想到这里,赵二溜的脸色有些发白,上次那只野生熊瞎子可把他嚇得不轻。 “兄弟啊,黑瞎子可不是好惹的,那畜生就算有枪都很难对付,你可千万不能乱来啊!” “这要是出了意外,人都能被它吃掉!” 赵二溜说的这些话確实是发自內心的,没有半点虚假。 或许是感受到了许久未曾有过的关心,曹洋的眼睛有些发红,连忙解释道:“大哥啊,你先別著急,听我跟你说。” “大哥你平时药鹿的时候,能药到大个子吗?” “能!”赵二溜点了点头,“山里的大个子比梅鹿多,大多数时候药到的都是大个子。” 梅鹿的鹿茸更值钱,不过数量稀少,而且更加机警,比较难以捕捉。 “那就对了!”曹洋把脑袋向赵二溜这边凑了凑,压低声音说道:“我都想好了,大个子一只三四百斤,这个时候的黑瞎子也就三百斤左右,那药豆能药死大个子,还对付不了熊瞎子?” “大不了我多给它下点药就是了。” 听到曹洋的话,赵二溜猛地抬起头,死死地盯著他,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什么珍稀物种一样。 看得曹洋全身都不自在。 过了很久,赵二溜才开口感慨道:“乖乖,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好的办法呢!” “没想到你小子年纪不大,脑子还挺好用的嘛!” 在赵二溜的这辈子里,对付熊瞎子的方法有很多,比如掏仓子、挖陷阱、打狗围等等,他还真没听说过有人用药豆去对付熊瞎子! 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要说谁能想到,不用別人,赵二溜自己就能想出一大堆方法。 但问题是,那些方法根本就不靠谱! 稍微分析一下就知道根本行不通。 可曹洋提出的这个方法却不一样,赵二溜仔细琢磨了好几遍,发现它是有道理的! 药豆,也就是白霜,氰酸甲鉬,这东西的毒性赵二溜非常清楚,比传说中见血封喉的毒药还要厉害百倍,它甚至不需要见血,大个子舔一口就会死亡! 从毒药进入猎物体內到发作,前后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由此可见毒性之强! 赵二溜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他知道,个头越大的动物,需要的毒药致死量就越多。 既然能用毒药药死大个子,那么药死熊瞎子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实际上,在药鹿的过程中,赵二溜也碰到过其他因为误食药豆而中毒死亡的山牲口。 既然对其他动物有效,没道理到了熊瞎子这里就没用! 想到这里,赵二溜端起酒杯:“来,我敬你一个。” “不能不能,老哥我敬你。” “別!” 赵二溜大手一挥:“今天你就是我的老师,这杯酒我必须喝……!” 看著在那里互相推让、客套的两个人,杨玉凤暗暗翻了个白眼。 不过,她也仔细琢磨了一下曹洋刚才说的那个猎熊方法,发现还真的没有什么问题。 药豆的毒性那么强,大个子沾上一点就会死,熊瞎子只是长得强壮一些,又不是神仙,只要吃了药豆,被毒死也是理所当然的! 大不了就像曹洋说的那样,多给它下点药豆就行了! 这就好比用枪打熊,大个子一枪就能打死,熊瞎子的生命力比大个子顽强一些,但多开几枪,照样会被打死! “这个办法虽然不像夏长海兄弟带伤上山猎熊那样高效,但是胜在安全啊,只要確定了熊瞎子的位置,然后把加了药的诱饵布置好,接下来只需要等著去收尸就行了!” 杨玉凤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好,她之所以不让赵二溜上山,不就是担心他出意外吗? 有了这个方法,以后猎熊就像用布夹子夹灰鼠一样,定时上山检查诱饵就可以了! “夏长海兄弟果然是我家的福星,做了件好事还能学到这么好的方法,真是赚大了!” “不过得跟山河说一说,这么好的方法可不能隨便泄露出去,不为我们自己考虑,也得为人家曹洋考虑一下,人家还等著靠这个方法攒钱娶媳妇呢……” “妈,今天能不能別让我去田里啊?” “田里的活儿不多,你就在家歇著吧。” “来回跑太麻烦了,还得给你洗脏衣服。” 李聪妈干活利落,没一会儿就把东西都收拾好了。 做母亲的大抵都是这样,一方面会因为孩子懂事能干而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又心疼孩子太过辛苦,捨不得让孩子受这份罪。 “行,那你就別去了。”夏长海点了点头,这个时节田里的活儿本来就少,就算不去,也耽误不了什么事。 夏长海一回到家,家里的几条猎狗就都凑了上来,摇著尾巴表示亲近。 林场的那三条猎狗表现得格外兴奋,比见到它们的“青龙”还要积极,一个劲儿地往夏长海身上扑。 別误会,这並不是说夏长海天赋异稟,能让猎狗一下子就喜欢上他,纯粹是因为他手上“狗剩”这个名字太受猎狗欢迎了! 第253章 你这孩子,真是仁义啊! 林场的狗不认生,这本来是件好事,能省去不少麻烦。虽说这样不用在刚开始的时候额外精力去培养感情,但也有不好的地方。 猎狗不认生,就意味著它们对夏长海和对陌生人的態度是一样的。在林场的时候没什么问题,可到了夏长海这儿,就成了隱患!说不定哪天就跟著別人跑了! 所以,借著养伤的机会,夏长海每天都专门做美食来“伺候”它们。一来是为了给它们补充营养,让它们能好得快一些,二来是为了培养感情,加深它们对自己的印象。 在林场的时候,猎狗吃自然食物没什么问题,可要说美食……那真是想都別想! 所以,自从吃了一回夏长海精心做的食物后,就把以前的“狗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黄龙、小青、二虎,这是这三条猎狗的名字。 餵完猎狗,夏长海给妹妹弄了些好吃的,然后就带著猎狗出门散步了。 路过小卖部的时候,顺便买了点东西。 “长海,这是准备去朱爷那儿啊?” 看到熟客来了,店家自然很高兴,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不是,打算中午去朱爷那边看看,最近忙得晕头转向的,已经好久没去了。”夏长海笑著说道。 “你这孩子,真是仁义啊!” 店家一边夸讚著,一边另外拿了两块大饼乾,让夏长海带给朱爷,说这是自己的一点心意。 人有钱之后,身边好像都是好人,这话確实不假。 到了朱爷家,自然少不了一番互相问候的话语。 王如海一口一个“师傅”,热情得很,比跟王喜栋在一起的时候还要热乎,这让王喜栋都有点吃醋了。 酒喝够了,饭也吃饱了,几个人正閒聊著,朱爷突然开口说道: “曹家的那个小子,曹洋,最近好像对黑瞎子有想法。” “这是谁传出来的呀?” “就是今天早上,听隔壁邻居说了一句。” 朱爷自己一个人住,有时候会喂喂流浪猫,说它们是流浪猫,其实都是有主人的,只是这年头家家户户条件都一般,猫自己能抓老鼠,吃得也少,就相当於散养著。 “死猫?这跟黑瞎子能有什么关係啊?”王如海好奇地问,“黑瞎子不是爱吃肉吗?” 在平时的耳濡目染下,他也知道一些基本常识。 理论上来说,黑瞎子的食性和野猪差不多,什么都吃,像浆果、树根、坚果、腐肉、水饃饃……但如果有的选的话,还是更喜欢吃肉。 按理说,就算选诱饵,也应该用刚死不久的野兔或者活鱼,用死猫算怎么回事呢? 王喜栋下意识地看向朱爷,他也不明白这里面的门道。 朱爷没有卖关子,解释道:“要是在春秋季,黑瞎子爱吃活的食物,可到了这时候,口味就变重了,更喜欢吃腐肉,而且是越臭越爱吃!” 停顿了一下,朱爷接著说:“你们记住,要是在三四月份的时候在山里碰到黑瞎子,千万別躺在地上装死,没用的!” “要跑!拼命地跑!” “人哪能跑得过黑瞎子啊……”王如海小声地嘟囔著。 “跑不过也得跑!跑了还有活下去的机会,不跑就是死路一条!” “而且是死无全尸的那种!” 朱爷和黑瞎子打交道多年,这话可不是开玩笑的。 飢肠轆轆的黑瞎子,不会放过任何到手的猎物,不管是新鲜的肉还是腐食。 只要有机会,都会通通吞下去! 实际上,黑瞎子在四月份的时候正是急需补充营养的时候! 听到这话,王家兄弟连连点头,尤其是王喜栋,之前跟夏长海去过方家,亲眼见过方文山的惨状,就只剩下一个脑袋,四肢都不全了,在民间,死无全尸可是很不吉利的。 就算夏长海为他报了仇,估计他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王家两兄弟心情复杂,夏长海则陷入了沉思。 作为老猎手,他当然知道猫和猪獾的关係,其实朱爷说的也不全对,黑瞎子最喜欢的,还是轻微腐败的鱼! 那种腐败的味道对黑熊来说,就是顶级的美味!能让它们跑十几里山路来吃! 夏长海却在想另一件事: 曹洋怎么突然想猎熊了?这傢伙不是找赵二溜要药豆,打算挖鹿窖吗? 要是不知道药豆这事儿也就罢了,可既然知道了,夏长海就觉得事情不对劲。 这个季节本来就是对付黑瞎子的最佳时机,可对方先是討药豆,现在又弄来死猫,夏长海直觉事情不简单。 带著这个想法,夏长海离开朱爷家后没有回家,直接往赵二溜家赶去,得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本意是想还人情,可不能最后害了对方。 夏长海到赵家的时候,正好赶上夫妻俩在吃饭。 看到夏长海,杨玉凤满脸笑容地说: “快进来,长海吃饭了没?” “老赵,快拿双筷子,再炒两个菜,夏长海来了!” 她一边大声说著,一边把夏长海往屋里让。 “嫂子,真不用麻烦了,我吃点东西就走。” 80年代以后就不一样了,大家都自觉地避嫌,要是在饭点去別人家,容易让人觉得是想占便宜。 大人们教育孩子的时候也会特意叮嘱,饭点別赖在別人家,要顾及脸面。 杨玉凤这样的表现,说明赵家跟夏家是真心亲近,她对自己的亲弟弟都没有这样的態度。 不过话说回来,夏长海確实帮了赵家不少忙! 赵家以前一贫如洗,三天两头闹饥荒,现在家里的新家具、新物件不少,杨玉凤清楚这是谁的功劳,指望赵二溜?还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出来呢! 所以,她对夏长海满怀感激。 一番客套之后,夏长海跟赵二溜在屋里坐下,聊了几句,夏长海问道: “赵哥,曹洋找过你没?” “找过!”赵二溜点了点头,有点兴奋地说,“跟你说啊,老弟,这小子以后打猎说不定能赶上你呢!” “能赶上我?”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听到赵二溜的话,夏长海有点懵,在他的记忆里,曹洋以前打猎没什么突出的表现,日子过得挺普通的。 第254章 那药性,肯定能毒死黑瞎子。 不等夏长海问,赵二溜就把事情全说了,包括用药豆猎熊的事,这招他不敢告诉別人,怕被人占便宜,告诉夏长海肯定没事,人家又不靠打猎过日子。 “这小子人不错,重情义,我能骗他什么呢?他说猎到熊的话,肯定分我一份!” “钱我肯定不会要,这话听著就让人舒服!” “老弟你眼光就是好,这年头像这样的人太少了……” 赵二溜的嘴跟抹了蜜似的,说个不停。 可夏长海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看到夏长海脸色不对,杨玉凤赶紧撞了赵二溜一下,给他使了个眼色: “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夏长海没有回答,反而问道:“他不是说今天上山了吗?” “是啊,本来还叫我一起去,我上午没时间,就把大斧借给了他。” “他说去哪个地方了没?” “说了,就在村南边的老虎岗,那里有几块废田,最近有黑瞎子出没……怎么了,老弟,有什么问题吗?” “我以前用白薯弄过野猪,那药性,肯定能毒死黑瞎子。” “我给了他整整3份!” “就那分量,七八只大个子都不在话下!”赵二溜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但又不知道错在哪里。 杨玉凤也跟著紧张起来,在一旁帮腔道:“老弟,我可以证明,確实给了曹洋三份药豆,全是真货,没有掺假。” 夏长海耐著性子解释,毕竟她是孕妇,不能太急躁:“嫂子,不是说你们的东西有问题,是你们考虑得不够周全。” “黑瞎子不是一般的大个子,它的舌头和鼻子都很灵敏,不管是什么肉,只要有不对劲的地方,这畜生一舔就能察觉出来。” “赵哥给的那分量,黑瞎子要是全吃下去,绝对活不成。” “可问题是,它不一定会全吃,尝到味道不对就不会再吃了!” “而且我怀疑曹洋那小子根本捨不得把那些药豆一次性用完,会匀出两份,布置两个诱饵!” 此时,赵二溜意识到不对劲,还想辩解:“就算只舔一口也得死啊,大个子三百斤都一口就死,那黑瞎子才三百出头,没理由能扛得住啊……?” ……这逻辑也是没谁了…… 夏长海实在听不下去了,起身要走,最后补充了一句:“熊胆能解毒啊!” “解……解熊蜂毒……蜂毒……” 赵二溜自己念叨了两句,突然一拍大腿,“哎呀!我犯糊涂了!” “怎么了?”杨玉凤还没反应过来。 她不敢拦著夏长海让他解释,对赵二溜可没那么有耐心: “你倒是快说啊!” 赵二溜一边找鞋穿鞋,一边说:“我听夏长海兄弟以前说过,黑熊胆比棕熊胆值钱,就是因为黑熊胆太小,价格卖不上去。” “要是一样大的话,黑熊胆比棕熊胆起码贵一半……” “你別扯这些没用的,直接说解毒的事。”杨玉凤眼睛一瞪,她本就脾气不好,好奇心上来了就更著急了。 “……他说黑熊胆之所以贵,就是因为解毒效果比棕熊胆好。” “像小孩出疹子、害癆病,把黑熊胆在瓦片上焙乾,研成粉,口服或者外敷,几天就能好,还能除根!” “就算被大蛇咬了,舔舔熊胆也能解毒!” 大蛇有剧毒,山里人都知道被它咬了的话,撑不过10分钟!能在大蛇的毒下撑1小时,可见熊胆的解毒能力有多强。 想到这里,赵二溜懊恼极了,自己怎么把这么关键的事给忘了! 能扛住大蛇的毒,也有可能扛得住药豆的毒啊! 挖鹿窖出了岔子,顶多是猎物跑了、鹿茸碎了,可给黑瞎子下药,要是出了意外,真的会出人命的! 好不容易从仓库里翻出另一柄大斧,赵二溜连绑腿都顾不上打,推开门就往外跑。 “媳妇你在家等著,我去帮夏长海兄弟!走!” 夏长海內心焦灼万分,思绪像一团乱麻。 他一路飞奔著冲回家,从柜子里拿出56式半自动步枪,略一思索,又顺手带上了那支16號掛管猎枪。 这正是平时保养枪械带来的便利。 包括不少老猎手在內,许多猎人都习惯在临上山的前一晚才去维护枪械,平时就把它们扔在一边不管不顾。 但夏长海在前世的特种兵部队里,早就养成了每天维护枪械的习惯。 就算连续十多天不上山,他也会抽空保养这些枪械,这样才能保证隨时都有能用的枪。 不然的话,他还得另外时间去检查枪管。 “老大,发生什么事了?” 王喜栋看到夏长海全副武装、神色匆忙的样子,连忙问道。 他从墙头上一跃而下,动作是“九二三”式的,眼神下意识地扫过几条猎狗,问道:“现在要上山围猎吗?” “不是围猎,是去救人!” 夏长海把56式半自动步枪递给王喜栋,自己端起16號掛管猎枪,然后去解开黄龙的绳套。 不管是不是上山围猎,既然牵扯到黑熊,带上猎狗总归会更安全些。 多一个帮手总比没有强! 王喜栋没有多问,点了点头。 他左右看了看,把压在磨盘下的镰刀別在了腰上。 两人刚从家里出来,正好碰到赶过来的赵二溜。 “老弟,我来帮你!”赵二溜扛著一把大斧,要是没有络腮鬍,肤色再白一点,跟那黑旋风李逵比起来也不相上下。 夏长海迟疑了一秒,然后点了点头。 “走!” 经验告诉他,对付黑瞎子这种大傢伙,人多確实力量大。 多一个人,在关键时刻或许就能起到救命的作用! 而且,他们两人有枪,还有一条猎犬在一旁盯著,先不说能不能救到人,自身的安全是能保证的。 也不用担心杨玉凤在家里会不安全。 在路上,夏长海把事情的大致情况说了一下。 王喜栋越听越觉得这事很熟悉,感觉像是赵二溜想出的“餿主意”。 “你別看著我,这事儿跟我一点关係都没有!” “我要是有那样的想法,早就动手了,怎么可能等到现在?”赵二溜有些著急地辩解道。 其他事情也就罢了,可这关乎人命,他可不敢承担这个责任。 王喜栋嘟囔了几句,然后好奇地问:“老大,圈套里下的药能管用吗?”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曹洋那招好像有点道理。 第255章 「当然能行,加大药量或者换种药就行了。」 “当然能行,加大药量或者换种药就行了。” 夏长海只是敷衍了一句,没有多做解释,也没法解释清楚。 加大药量就不用多说了,后世专用的强效麻醉剂,连老虎都能放倒,更別说黑熊了。 就算是直升机上的麻醉枪,要是没有黑龙帮忙,也制服不了这头黑熊。 很快,三个人一路向西来到了那片废弃的庄稼地。 说它是废弃的,其实也没有完全荒芜,地里长满了杂草、灌木,还有不少苞米。 汪汪汪~ 黄龙在老远的地方就叫了起来,耳朵竖得笔直,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著。 空气中浓郁的黑熊气息,让它高度警惕起来。 它从来没有闻过这么奇特的黑熊味道。 夏长海鬆开了黄龙的绳套,黄龙“嗖”的一下就躥了出去。 三个人端著枪跟在后面。 穿过一片苞米丛之后,在废弃庄稼地靠近山的位置,一片狼藉的景象出现在眼前。 原本立著的一米高的土坯倒在了地上,上面满是黑熊的脚印,灌木和杂草也被踩得不成样子,有些草茎还断成了好几截。 夏长海端著枪扫视四周,没有发现黑熊的踪跡,黄龙也没有什么异常反应。 真要是和黑熊碰面,他也得费一番功夫。 不过,在感到庆幸的同时,夏长海也很著急。 他本来想赶在曹洋碰到黑熊之前找到曹洋,可看眼前这情况,恐怕是来不及了。 不过从眼前的状况来看, 他们还是来晚了一步! “怎么这么臭!” 赵二溜一只手拿著斧头,另一只手捂著鼻子。 他不是没有闻过熊粪,还专门收集过,把它们晒乾磨成粉撒在农田里,或者直接烧掉,那味道,隔老远都能把人熏得晕头转向。 如果没有必要,就算是同村的人也不会靠近有这种味道的地方。 但是! 就算是燃烧的熊粪,也没有这么刺鼻的味道。 王喜栋没有捂鼻子,但心里也很紧张,这不是矫情,这味道比村里的旱厕还要难闻。 夏长海没有理会赵二溜,顺著那股味道,端著枪又往里走了几十米,那股气味就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 他小心地拨开苞米,只见空地上有黑绿色的粪便,东一摊西一处的,粪便里面还有黑色的毛髮,一看就知道是谁留下的。 空地中间,半只死猫趴在那里,身上有明显被黑熊撕咬过的痕跡。 “那畜生还没死……” 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但真看到这状况,赵二溜还是忍不住感嘆了一句。 眼前这片狼藉的地方,应该就是曹洋布置陷阱的地方,黑熊在这里吃了加了料的饵料,毒性发作,拉肚子拉得很厉害,把之前吃的东西都拉了出来,就拉在这个地方。 现场没有黑熊的尸体,说明那畜生真的没死。 白霜这种毒药和其他毒药不一样,刚吃下去的时候毒性最强,当时没死掉,隨著黑熊的新陈代谢,毒性会越来越弱,就更死不了了。 要是有足够的时间,凭藉熊胆强大的解毒能力,黑熊甚至能恢復到原来的样子。 这就是黑熊胆之所以珍贵的原因。 当然,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黑熊胆的解毒能力越强,曹洋就越危险。 夏长海把黄龙唤了回来,拿黑熊的毛给它闻。 “必须儘快找到曹洋,不然会出人命的!” 就在夏长海忙著找曹洋的时候,在离高老岗二里地外的地方,曹洋正绕著一棵大树转圈。 他的身后,一只嘴边满是白沫、脚步踉蹌的黑熊跟著他。 这头黑熊就像喝醉酒的醉汉一样,站都站不稳,还会自己绊倒自己,一加速就摔跟头。 这也是曹洋能撑到现在的原因。 即便如此,曹洋也感觉肺好像要炸开一样,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心臟因为剧烈运动隱隱作痛。 要不是求生的欲望很强烈,他早就撑不住了。 此刻,曹洋只想瘫倒在地上大哭一场。 按照他的计划,现在应该正在去石湖镇的路上。 等拿到熊胆换了钱,就从家里搬出去。 到那时候,不管是自己一个人过,还是托人说个媳妇,都很容易。 一颗熊胆怎么也能值七八百块,分给赵大一半,自己还能剩下三四百。 两百块建座房子,剩下的钱足够过小日子了。 要是不够的话,还能再用这个办法。 不用多,一年猎到两头黑熊,就能成为村里的富裕户。 到那时候,什么样的媳妇找不到? 这年头,彩礼给100元,女方家就能高兴得合不拢嘴。 要是再买个大件,十里八乡的人都得羡慕。 可事情的发展却和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怎么会变成这样?” 曹洋想不通,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今天早上,他从赵二溜那里拿到大斧后,就按照计划把陷阱布置在了高老岗。 和夏长海猜测的一样,曹洋没有把药豆都放在死鹿身上,而是分成了两份,一半拌在草里,一半当作药豆。 他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布置了陷阱。 本以为要等很久才能见效,没想到没过多久,就听到一处陷阱传来了黑熊的惨叫声。 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他听著,黑熊的叫声里带著绝望的哀嚎。 在感到惊喜的同时,曹洋也很奇怪,按照他所知,药鹿静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就算是四五百斤的大个子踩上药豆,也应该瞬间毙命,不会有挣扎的时间。 这头黑熊的反应怎么和大个子不一样呢? 左思右想,曹洋也想不明白,乾脆就不管了,等黑熊没声音了再说。 不管怎样,黑熊的惨叫声是真的,说明陷阱起作用了。 等了一会儿,確定没有声音了,曹洋没有贸然往前走,而是在废弃的庄稼地里躲著,蹲了好几个时辰,直到完全没动静了,才拎著大斧往陷阱那边赶。 在他看来,黑熊要是还活著,肯定会叫。 现在没声音了,肯定是断气了。 走了十多分钟,曹洋来到了那处陷阱,左右查看了一下,没有看到黑熊的身影,却看到满地的黑绿色粪便,还有黑熊趴在陷阱里留下的抓挠痕跡。 第256章 大斧哪有黑熊的巴掌快? 看到这些,曹洋稍微放下心来。 他听老人说过,黑熊的肠胃特別好, 轻易不会拉稀,只有重病快死的时候才会止不住地拉。 毫无疑问,这头黑熊是快死的状態了。 带著这样的想法,曹洋加快了脚步,顺著痕跡往外走。 没一会儿,他就看到了那头黑熊! 远远地看到黑熊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周围是它疯狂发泄后留下的狼藉。 不仅如此,还隱约能看到黑熊的嘴角有深褐色的血流出。 怎么看,都像是毒发身亡的样子。 这让曹洋心里暗暗高兴。 这时候,换作谨慎的人,肯定会小心地试探一下。 要是王喜栋或赵二溜在这里,肯定不会贸然上前, 有条件的话就补一枪,或者让猎狗去试探, 没条件的话就慢慢靠近,用刀往心臟的位置补一刀。 他们听夏长海说过,黑熊的生命力比想像中要顽强100倍。 有时候挨了枪子都能挣扎几十秒,更何况只是中了毒。 浪费一点时间,总比丟掉小命强。 可曹洋没有这样的谨慎態度,也没有这种意识。 当时那种状態下,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熊胆, 只想赶紧取到熊胆,生怕蛆虫把熊胆给糟蹋了。 曹洋急匆匆地走上前,抓住黑熊的一只爪子想把它翻过来,方便取胆。 结果这一翻,他发现情况不对劲。 曹洋看到黑熊直勾勾地盯著自己。 “这黑熊怎么还死不瞑目?” 这个念头在曹洋的脑子里一闪而过。 没等他再想下去,就看到黑熊眨了一下眼睛。 下一秒。 嗷~ 啊~ 熊吼声和曹洋的尖叫声同时响了起来。 原来这头黑熊压根就没死! 它只是因为毒性发作,趴在地上昏睡过去了。 结果曹洋这一翻,直接把它弄醒了。 本来就因为吃错东西而浑身难受,再加上被弄醒的起床气, 这头黑熊顿时怒从中来,只想把眼前这个“两脚兽”拍死。 要说曹洋也算是个狠人。 正常人远远听到黑熊的嚎叫声,腿都会发软,逃跑都来不及。 这傢伙倒好,都和黑熊脸对脸了,不但不跑,还挥起大斧想砍死对方。 他在村子里听说过夏长海之前斗熊的事, 知道只要找对位置,用大斧也能砍死黑熊。 夏长海能做到的事,他觉得自己也能做到。 想法倒是不错,但现实却给了他狠狠一击。 大斧哪有黑熊的巴掌快? 曹洋刚挥起大斧,黑熊的巴掌就拍在了他身上。 也幸好黑熊中了毒,手脚不太协调, 不然这一爪子下去,能把曹洋开膛破肚。 即便如此,在巨大的力量衝击下, 曹洋也像个滚地葫芦一样被打翻在地。 连大斧都不知道飞到哪个角落去了。 除了大斧,曹洋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爬起来就跑。 到了嘴边的猎物,黑熊怎么肯轻易放过? 他跑,黑熊就在后面追。 正常情况下,別说在山地里, 就算是在平整的柏油路上,曹洋也跑不过黑熊。 万幸的是,药豆的毒性让黑熊头晕脚轻,看东西都重影。 再加上曹洋听村里老猎人说过一些技巧, 专门挑树多的地方跑,这才勉强撑了一段时间。 但隨著时间的推移,曹洋感觉体力在飞速下降, 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每迈一步都很疼。 相反,黑熊的状態却在逐渐恢復,速度越来越快。 可以想像,要是没有意外发生,曹洋必死无疑。 呼哧呼哧—— 曹洋大口喘著气,鼻腔里呼出的气息中带著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往往有著极好的耐力。 但即便耐力再好,也比不上黑瞎子。 这种动物为了填饱肚子,能在山路上奔袭几十里,就算给曹洋再添两条腿,也追不上它! 感觉到身后的黑瞎子离自己越来越近, 曹洋心里清楚,再这么跑下去,自己肯定活不成。 “妈的,拼了!” 他咬紧牙关,猛地停下脚步、转过身,迅速抽出腰间的猎刀,整个动作连贯流畅。 別误会,他可没打算用猎刀和黑瞎子单挑,那样做纯粹是自寻死路! 趁著黑瞎子愣神的瞬间,曹洋直接把猎刀朝对方脸上扔了过去!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黑瞎子明显愣了几秒。 在山野里横行这么多年,它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攻击方式。 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攻击的杀伤力明明不大, 可黑瞎子却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 瞬间变得狂躁,双眼迸发出凶狠的光芒。 嗷呜—— 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的黑瞎子张开大嘴,对著曹洋愤怒地嘶吼! 它心中的破坏欲被彻底激发出来! 就连原本因为中毒而有些昏沉的大脑,也因此清醒了不少! 对於这些,曹洋没时间去思考。 或者说,他根本顾不上。 因为扔出猎刀后,曹洋头也不回, 隨便选了一棵大树,手脚並用地顺著树干往上爬。 作为山村人,曹洋当然知道黑瞎子爬树也很厉害, 它锋利的爪子就像钉子一样,能牢牢抓住树干,方便它向上攀爬。 但是! 不管怎么说,黑瞎子在树上总归没有在地面上灵活, 不上树肯定是死路一条,上树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回过神的黑瞎子看到猎物上了树,二话不说,直接站起身,也跟著往上爬。 爬的时候,它还伸著爪子,想把头上的猎刀弄下来。 啊啊啊! 曹洋只能一边绝望地叫喊,一边伸脚试图踢开黑瞎子的爪子。 幸好他运气不错,选的这棵树是“半溜光”, 也就是上半部分树枝多,下半部分树枝少。 因为先上树,曹洋提前爬到了树枝多的地方,暂时摆脱了黑瞎子的纠缠。 而那黑瞎子在大树下半部分,为了保持平衡, 必须时刻用三只爪子固定在树上,行动起来不太方便。 它尝试了几次攻击,不仅没能抓到曹洋,自己还差点掉下去。 这让它不敢再隨意伸爪子,转而努力往上爬! 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能碰到猎物,只需要一口或者一爪子就能解决战斗! 曹洋自然也明白这一点,他一边躲避著黑瞎子的血盆大口,一边用脚使劲蹬踹。 第257章 接连三枪,全部命中目標。 黑瞎子皮糙肉厚,曹洋那点力道对它来说就像挠痒痒。 不过,黑瞎子的鼻子可没那么结实。 它的鼻子和猎狗的一样,布满了神经突触, 別说被狠狠踹一脚,就算轻轻碰一下,也会疼得厉害! 一时间,黑瞎子疼得差点从树上掉下去。 看著树下那双瞪得血红、一副要吃人的眼睛,曹洋悲从中来: “我还没娶媳妇呢,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入赘呢!”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狗叫声。 时间回到十几分钟前。 意识到曹洋可能遇到了危险,夏风立刻让猎狗展开追踪。 中毒的黑瞎子也是熊, 在没有猎枪的情况下,別说没什么经验的曹洋, 就算是夏风亲自出手,存活率也不到三成! 注意,是存活率,而不是反杀的概率。 虽然不清楚那只黑瞎子吃了药豆后状態如何, 但夏风不敢赌,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 不用热武器,在野外杀死一只黑瞎子!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根本就不现实。 大家肯定都认识拳王泰森, 他巔峰时期的拳力能达到800公斤, 一拳就能打死一头牛! 凭藉这种惊人的拳力,泰森在比赛中经常一拳ko对手, 当年称霸世界拳坛,难逢敌手! 然而,就算是这么强悍的人, 在黑瞎子面前,也只能多坚持几秒钟。 黑瞎子体型较小,体重远不如棕熊。 但是! 这也不是人类可以去招惹的! 一头200斤出头的黑熊,爪击力度就能达到1000公斤, 再加上锋利如匕首的爪子,简直就是一台和老虎相当的杀戮机器! 接到命令,黄龙抬起头,对著天空不停嗅闻。 抬头猎狗在追踪方面的效率,比低头猎狗高出十倍都不止。 落在地面上的气味分子很容易被其他因素干扰, 而瀰漫在空气中的气味分子, 除非遇到狂风暴雨,否则很难彻底消失! 没一会儿,黄龙“汪汪”叫了两声,猛地停下。 它转头看了看夏风,得到確认后,立刻躥了出去。 “跟上!” 夏风三人马上跟在后面。 他们跑过一个山岗,穿过一片樺树林。 “老大,前面就是了!” 王二柱指向一个方向,有些迷信的他隱约听到了嚎叫声。 夏风点点头,地面上清晰的脚印, 再加上黄龙的反应,都说明他们没找错地方。 “都小心点。” 夏风从口袋里摸出两颗子弹,握在手心, 16號枪管威力大,但不能连发,得提前做好准备。 赵二溜此时也不敢乱来,他双手握紧猎枪,挡在夏风身前,保护著他。 和之前的全速奔跑不同,到了这里,三人反而放慢了脚步。 等他们赶到现场,看到曹洋掛在树上,哭得涕泪横流, 在他身下,一只满嘴白沫的黑瞎子正在不停地嘶吼! 听到狗叫声,黑瞎子下意识地转头看过来。 而曹洋像是看到了救星,抱著树干大喊: “救命啊,赵大哥...!!” 或许是因为毒素还没完全分解,听到曹洋的喊叫, 黑瞎子竟然对下面的夏风三人视而不见,转头又想去咬曹洋。 这把曹洋嚇得又是一阵大喊大叫。 看到这一幕,夏风鬆了口气,没有亲自动手,而是示意王二柱上前开枪。 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浪费! 在围猎中,最理想的情况就是把黑瞎子赶到树上。 猎狗不会爬树,而黑瞎子一旦上了树, 就意味著无法逃跑,无法躲避,只能被动挨打。 它们此时就像活靶子一样,任凭猎人处置! 当然,这种情况很少见。 一般只会发生在小熊或者怀孕的母熊身上。 “好嘞!” 王二柱一脸兴奋,他也知道这机会难得, 特意往前凑了凑,拉到合適的距离后,抬起枪, 按照夏风教的方法,对准黑瞎子的眉心。 嘭嘭嘭! 接连三枪,全部命中目標。 隨著巨大的枪声,黑瞎子身子一顿,然后径直从树上掉了下来。 王二柱没有犯和曹洋一样的错, 他根本没检查黑瞎子的状態,直接对著它的脑袋又补了两枪。 看到这里,夏风暗暗点头,对王二柱的表现很满意。 两枪爆头,一枪打在后心,要是这样还不死,那就不是黑瞎子,而是黑熊精了! 黄龙不是普通的猎犬,看到黑瞎子从树上掉下来,它完全没有上前撕咬的想法。 而是站在夏风三人面前,隱隱有护卫的姿態。 不过这样也好,夏风本来也没打算让这只老狗什么事都冲在前面。 他更看重的是它的经验和抬头追踪的天赋! 那才是千金不换的宝贝! 收好猎枪,夏风上前看了看那只黑瞎子, 体型不大,还不到300斤,是只母熊。 和其他黑瞎子一样,经过一个冬天的忍飢挨饿, 它瘦得只剩一层皮包骨头,脖子上的皮都耷拉著。 不同的是,这只熊的嘴是绿色的。 夏风抽出猎刀在手掌上划了一下,发现熊血的顏色有些奇怪。 不是鲜红色,而是褐红色。 “老大,你说这肉还能吃吗?”王二柱凑过来问道, 他和夏风一起打过那么多次黑瞎子,还从没见过这种情况。 夏风摇摇头说:“不清楚,理论上应该可以吃。” “不过...最好別吃。” 被氰酸钠毒死的人確实能吃, 除了少数几种臟器,有毒的残留物並不会渗透到肌肉组织里。 但是! 夏风也没试过用药豆毒杀黑瞎子, 他不知道黑瞎子和人是不是一样。 对於这种0.5毫克就能杀死一个成年男性的毒药, 夏风的態度一向是谨慎为先。 没钱可以慢慢赚。 要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不说这个了,先开膛!” “肉可以不要,但熊胆必须拿走!” 那东西解毒能力那么强,肯定没问题。 就在夏风这边忙著的时候,赵二溜走了过来。 赵二溜看著树上的曹洋,抬头喊道: “曹洋,你还在上面干什么,快下来啊! 那黑瞎子已经死了!” 曹洋哆嗦著说:“我...我知道...” 他不是不想下来,而是下不来! 他一直盯著那只黑瞎子,当然知道危险已经解除。 那黑瞎子脑袋都被打烂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可是,他现在只觉得手脚僵硬,不听大脑指挥,全身上下只有脑袋能动。 第258章 一猪二熊三老虎 费了好大的劲,曹洋才从树上下来,劫后余生的他往地上一躺, 嘴里嘟囔著:“赵大哥啊,你那药豆不管用啊...” 本来因为曹洋遇险而有些愧疚的赵二溜一听这话,顿时不乐意了。 “你还好意思说!你不知道黑熊胆可以解毒吗...” 赵二溜把从夏长海那里听来的话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说得曹洋哑口无言,他这才想起,罪魁祸首是自己的餿主意。 “难怪没人用药豆猎熊,原来不是我聪明,根本就是这方法没用啊...” 这时,夏长海那边收拾完了,走了过来。 “拿著吧。” 因为事发突然,夏长海没带布袋,就隨手扯了片大树叶包著熊胆,递给曹洋。 “不行不行!这我不能要!”曹洋连忙摆手。 虽然他很眼馋,一颗熊胆能值七八百,但他知道行有行规! 要是今天夏长海他们在他找黑瞎子或者布饵的时候加入,那围猎的领头人还是他。 熊胆怎么分,由他说了算! 这可以算是合伙围猎! 但问题是,夏长海他们来的时候,他已经狩猎失败,还被黑瞎子赶到了树上。 可谓是走投无路。 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按合伙围猎算,一般会默认他这边的围猎已经结束。 任何猎人都可以自由狩猎。 別人最后愿意分他一份,是讲情面。 不愿意分他,也在情理之中! 不仅如此,他还得欠別人一份大恩情,那是救命之恩! 所以,看到夏长海要把熊胆给自己,曹洋哪里敢接? 他虽然穷,但道理还是懂的。 夏长海摇摇头,硬是把熊胆塞进了他怀里。 “让你拿著就拿著。” “不用管我和喜栋,你和赵大哥怎么分,是你们之间的事。” 说完,夏长海转身就走。 曹洋想站起来道谢,结果腿一软,差点把熊胆摔了,连忙小心地捧著。 “夏长海大哥,你別走啊,夏长海大哥...” 赵二溜说:“你小子別叫了,夏长海老弟决定的事,谁也改不了。” “他让你收下,你就收下吧,他也不缺这点东西。” “夏长海老弟要是想弄熊胆,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曹洋还有些犹豫:“可这是熊胆啊,值很多钱,哪有人会不在乎...” “你还別不信,我跟你说,就今天你这情况,要是换了夏长海老弟,上树的肯定不是他...” 听到这话,曹洋暗暗嘆了口气。 他早就听说夏长海很厉害,又是掏熊窝,又是猎虎,被称为“寧夏村第一炮手”。 但名气归名气,他对夏长海的具体实力没什么概念。 但今天这情况,他可是亲身体验到了。 “能把黑瞎子赶到树上,那得有多厉害啊...” 夏长海不知道身后的赵二溜已经把他夸上了天。 不过赵二溜有一点没说错,他確实不缺那点东西。 区区一个熊胆,也就七八百块,还得几个人分。 夏长海寧愿还了这份人情。 不为別的,就图个心安。 至於王喜栋,因为打了黑瞎子,兴奋得不得了。 他还沉浸在独自打死黑瞎子的激动中! “老大,下次再有黑瞎子,让我来!” 王喜栋拿著枪比划著名,“到时候我保证一枪一个,稳稳的!” 夏长海嘴角上扬,他能理解王喜栋此时自信心爆棚的心情。 每一个猎人都要经歷这样的阶段。 此时王喜栋兴致正高,夏长海隨口应道。 “行!” “下次再有黑瞎子,就让你来!”夏长海隨口答应了。 反正有他在后面兜底,隨便王喜栋怎么折腾。 还了人情,又救了曹洋,夏长海心情很好。 就在他琢磨著晚上该吃点什么庆祝一下时,发现自己院子门口站著一个人。 这个人穿著中山装,戴著眼镜,一身书生气。 “肖场长?!” 正是红旗林场的一把手,那个名字和人完全不符的肖德彪! 看到夏长海,肖德彪很激动。 “夏师傅,你出事了!” “肖场长,到屋里谈吧。” 听见肖德彪的话,夏长海原本舒畅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林场跟机械厂不一样,由於工作的內容和地点有著特殊之处,意外情况经常发生。 总有一些人说猎人最了解山里的野兽,其实这些都是外行人的说法。 有经验的老猎人心里明白,那些在林场工作了二十年的正式工人, 就算是临时帮忙的散工,也比一年都见不到几次野兽的猎人强得多! 毕竟谁能天天和野兽打交道,摸清楚它们的习性呢? 正因为这样,如果遇到一般的小事情, 根本不需要夏长海这个镇山把头出面,更別指望肖德彪会亲自上门! 作为红旗林场的负责人,肖德彪的地位,远不是小何村村长能比得上的。 他亲自上门,说明事情肯定不简单,十有八九是出了人命! 进了屋,倒上水。 两人都是直爽的性子,没必要拐弯抹角。 “场长,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夏长海问道。 肖德彪表情严肃,还带著点不確定:“林场好像遇到大黑熊子了!” 大黑熊子? 听到这个词,夏长海愣了一下,脑子里立刻闪过一个想法。 “您说的是……野猪王?” “对,已经有两个人被那畜生害死了。” 肖德彪也不绕圈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大黑熊子,名字里有个“熊”字,但和熊没有一点关係, 指的是野猪,准確地说,是战斗力极强的公野猪! 大家都知道,野猪虽然叫“猪”,但战斗力和人们印象里的家猪有著天壤之別。 打个比方,家猪和野猪的差距,就像家猫和东北虎一样大! “一猪二熊三老虎”, 这句话虽然不能完全体现出这三者的战斗力,但也从侧面反映出野猪的厉害。 在野猪当中,夏长海又把野猪王归为最凶猛的一类。 一种是夏长海之前猎到的猪群首领, 在漫长的时间里,体型长得飞快,远远超过一般野猪,还非常聪明, 有簇拥著的“跟班”,动不动就有几十头、上百头野猪护卫在左右, 依靠群体的力量,在山林里横行霸道。 第259章 仇人见面,格外眼红。 另一种就是野猪王,和猪群首领不同,野猪王属於喜欢单打独斗的凶狠角色。 它们的体型不算特別大,大多在350斤到500斤之间, 没有簇拥著的“小弟”,有点像永安林场那次碰到的大孤猪。 或者说,野猪王以前基本都是大孤猪, 而想从大孤猪变成野猪王,得经歷一场“杀戮”——杀人! 和一般的野猪不同,野猪王在野外见到人, 不仅不逃跑,还会主动发起攻击,而且不像母猪是为了保护幼崽才攻击, 野猪王攻击人类没有任何缘由,纯粹是因为凶性发作, 用老一辈的话说,这是“野猪成精,红了眼”! 根据肖德彪所说,这只野猪王和红旗林场的恩怨,可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早在一个月前,双方就结下了仇怨。 那个年代,大家口袋里没什么钱,肚子也填不饱。 別以为夏长海家能吃到野猪肉,这在小何村乃至周边十里八乡,都是极少数的情况。 大多数家庭,三天能吃上一顿荤菜就很不错了, 好多人家一个月都捨不得买一次肉——饭都吃不饱,哪来的钱买肉菜呢? 所以,为了补充点油水,人们不会放过任何能吃到肉的机会。 林场里不少临时帮忙的散工,工作之余,会在山上布置野猪套子。 那套子是用手腕粗的钢丝做的,特別结实, 像傻狍子、梅鹿之类的小动物中了套,根本別想跑掉。 至於能不能套住野猪,就全看运气了。 说来也有意思,野猪套子虽然叫这个名字,却很少有人能用它套住野猪。 原因很简单,野猪的力气大得超乎想像! 一旦中了套,就会拼命挣扎,疯狂折腾, 手腕粗的钢丝都能挣脱,甚至还有强行崩断的情况发生! 有经验的老猎人估计都有从野猪身上取下钢丝绳的经歷,这只野猪王就遇到过这种事。 红旗林场有一对范氏兄弟,姓范,祖上不是本地人,爷爷那辈从南方逃荒来到这里。 因为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没有自己的土地,又没办法打工,日子过得很艰难。 后来赶上政策,范家兄弟才有机会进林场打零工。 和其他散工一样,范氏兄弟也喜欢下套子, 每到新的林区,就在附近山上布置几十个套子…… 要知道,一般散工下三五个野猪套子就不少了, 范氏兄弟一口气下那么多,在红旗林场也算得上小有名气。 所谓“有舍才有得”,范氏兄弟从嘴里省下钱来买套子, 收穫自然比別人多,单说伙食標准,比林场很多正式工都要好! 不过,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沾湿鞋子的。 那天林场下班后,范氏兄弟上山套野猪,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还是范家人第二天找到林场,林场才派人上山寻找。 等找到兄弟俩的时候,范家老大已经没气了, 老二躺在土坑里,双腿、右臂都骨折了,勉强捡回一条命…… “医生检查说,內臟被野猪的獠牙捅穿,大出血死的。” 夏长海点点头,深知野猪獠牙的威力, 在全力衝刺的时候,十几毫米的钢板都能捅穿,更別说人的皮肤了。 这也是公野猪比母野猪更危险的原因! “没吃人吧?” “没吃。” 肖德彪肯定地说,他清楚猎人在意这一点, “范家老二说,野猪把他们拱翻后就跑了,我还专门问了医生,尸体是完整的。” 夏长海点头,吃人就显得邪乎了,没吃人,就算是纯粹的野兽暴行。 “这事儿是一个月前发生的,当时赵师傅还没受伤吧,没採取行动吗?”夏长海好奇地问。 临时帮忙的散工虽然不是林场的正式工, 事故又发生在下班后,但出了人命,林场按理说应该有所行动。 “怎么没行动。” 肖德彪嘆了口气,神情复杂, “为了这事儿,范家老爷子在林场住了大半个月, 赔钱都不愿意,非要让野猪偿命。 赵师傅那些天天天上山,可连猪毛都没找到……” 夏长海眼神动了动,暗暗点头。 打猎除了技术,还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运气占很大成分——水平再高, 找不到目標也是白搭,这也是猎人敬重山神的原因。 “严格说,赵师傅摔断腿,也和这野猪王有关!” “哦?” “赵师傅受伤和这有关?” 这和夏长海之前听说的不一样。 之前楚二爷介绍红旗林场情况时, 说赵师傅是打猎时腿卡在山缝里骨折的,没提到野猪王。 肖德彪点点头:“本来范家的事已经拖了一个月, 老爷子都放弃了,没想到野猪王在春季捕猎的时候又回来了…… 仇人见面,格外眼红。 能当林场镇山把头的猎人,多少有点本事,本事大,傲气也大。 之前赵师傅没找到野猪王,丟了面子,一肚子火。结果那畜生又回来,这怎么能忍? 赵师傅当即放下所有事情,死死盯著野猪王。 之后的事情很简单,追捕的时候,赵师傅没留神,把自己的腿摔断了! “只能说赵师傅运气太差,不然以他的本事,那畜生肯定跑不了!”肖德彪咬牙说道, 也不知道是心疼赵师傅,还是烦野猪王带来的麻烦。 夏长海心里却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是大孤猪, 他或许认同肖德彪的话,但这是野猪王,情况就不一样了。 夏长海前世在大兴安岭碰到过野猪王,当时一行7人, 带著7条猎狗、3桿枪,还是56式半自动, 这样的火力,別说是野猪,遇到黑熊都能拼一拼。 夏长海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沿著山脊走,一边追猎,一边休整。 走到半路,猎狗突然失控,7条猎狗一下子全冲了出去。 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看猎狗的反应, 以为是头野猪,没太在意,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毕竟7条猎狗对付一头野猪,绰绰有余,他们打算等猎狗控制住猎物后再补枪。 结果走到半路,猎狗的声音变了,从急促有力,突然变得混乱暴躁,还夹杂著嚎叫声! 一听这动静,夏长海就知道坏事了,赶紧往前追,可到现场的时候,还是晚了一步。 7条猎狗当场死了4条,一条是脊椎断裂,另外3条全是肚子被野猪的獠牙捅穿! 活下来的3条也不同程度受了伤,两条落下残疾,没办法再上山打猎了。 后来他才知道,遇到的是野猪王, 这畜生在两年里,前后杀了40多条猎狗,背负了4条人命, 直到夏长海离开大兴安岭,都没人能把它制服! 第260章 在山里过了夜,结果昨天白天就出事了。 大兴安岭的打猎环境好,猎人多、老猎手也多,几乎每个村子都能找出十来个猎人,可就是拿这野猪王没办法,足以见得它有多强悍。 说实在的,夏长海都不相信赵师傅能制服这野猪王,甚至觉得赵师傅摔断腿,或许还是好事——至少只是受伤,没丟掉性命! 压下这些念头,夏长海突然想起:“肖场长,你之前说野猪王杀了两个人,另一个是谁?” 赵师傅只是腿断了,没死。如果是为了报仇,肖场长早该提了,不至於拖到现在亲自上门。 肖德彪沉默了几秒,深深嘆了口气:“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本来没打算招惹野猪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肖德彪看来,野猪王很难对付,躲著就好。范家的事已经解决,野猪又是杂食性动物,不会专门袭击人,只要多注意,双方或许能相安无事。 可並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比如赵师傅的徒弟牛国明。 赵师傅早年丧妻,中年丧子,后来没再收徒弟,不过有个关係非常铁的徒弟,跟亲儿子一样,走到哪带到哪。 牛国明是个实在人,脾气跟赵师傅年轻时一样倔。 “亲爹”因为野猪王骨折了,当徒弟的能忍吗?他瞒著所有人,偷偷上山,要给师傅报仇,结果不出意外,出事了…… 牛国明自小就跟隨那位师傅学艺,整日耳濡目染,打水漂的技艺自然相当不错。 虽说没法和夏长海相提並论,但比起那些游手好閒的二溜子,可是强出太多了。 他心里明白捕捉野猪王的难度极大,没有傻乎乎地独自往山上冲。 “当时他们一行三个人,还带著5条猎狗,都是林场里的老狗。” 林场里能活到安享晚年的狗,本事都差不到哪儿去,不像有些狗中途就不行了。 “三个人是前天早上上山的,晚上没回来,在山里过了夜,结果昨天白天就出事了。” “听另外两个人说,进山没多久,猎狗就发现了那只野猪王,直接追了上去。” “那畜生非常狡猾,专门挑水路走,还找落叶多的地方藏著。” 不只是猎狗能依靠气味追踪,山里嗅觉灵敏的动物多著呢。 野猪王选择走水路、挑落叶地藏身,就是想少留下气味,躲避天敌。 “牛国明他们从昨天下午就开始追那只野猪王,一直到昨天傍晚才在33大坝的运柴道边上追上。” 林场主要的工作是砍树运木材,树木都生长在深山里,运输木材得依靠运柴道。 为了方便运输,新开垦林区时,会在附近修建运柴道。 在南方,运柴道修好后,如果没人破坏,基本不需要怎么维护。 但北方就不一样了。 北方天气寒冷,冬天大雪封山。 运柴道虽然有人定时清理积雪,可雪不停地下,车辆来回碾压,积雪越压越硬,根本清理不动。 大冷天的,想让积雪融化是不可能的,零下二十多度,撒盐也不管用,而且成本还很高。 为了防止翻车,林场想出了一个省钱又简单的办法:撒土! 直接在冰面上铺一层土,就不滑了。 但这又带来了新的麻烦:需要挖土! 北方有个说法,老人在冬天去世,下葬很困难,因为土冻得硬邦邦的。 80年代没有殯仪馆,农村都是土葬。 找一块好地方,挖一个大坑,把老人放进去,埋好,再立一块碑。 这就算完事了。 听起来简单,確实也简单,只是得分季节。 要是在春秋两季,没什么难度,人一挖就行。 可到了冬天,单是挖坑就难坏了人,得七八个人一起干,也根本挖不动! 为什么呢? 因为极低的温度让土地冻得像铁块一样,铁锹都插不进去。 冬天挖坑,得先烧火,把土化开,再挖。 烧一点、挖一点,特別麻烦! 所以一到冬天,林场就僱人干这个活。 他们就像那些拉楞子的散工,天不亮就进山,在运柴道两边的山坡点火,把冻土化开、烧透,再运到道上。 这活每天都得干,早上一次,中午一次。 要是碰上下大雪,就更得勤快地干了! 所以冬天使用的运柴道,两边都有大坑。 这些坑不深,但占地面积不小。 基本上得有四五米长,两三米宽。 “牛国明那几条猎狗,就是在大坑里把野猪王堵住的。” 肖德彪说到这儿,有些可惜,“换个地方,野猪王未必会死。” 野猪不像黑熊,猎狗並不怕它。 猎狗把野猪王堵在大坑后,立刻朝天叫,给猎人报信。 打猎有打猎的规矩,猎狗先上,控制住猎物,再叫猎人。 猎人赶到之前,如果猎物发起攻击,猎人就危险了。 不管是野猪,还是黑熊,都是这样的情况。 最难的就是追踪和牵制猎物。 正常情况下,找到野猪並把它困住,打猎就成功八成了! 如果猎人水平高,到现场一枪就能解决问题。 赵师傅之前没能拿下野猪王,就是因为找不到它。 所以牛国明听到猎狗叫,心里一松,赶紧往那边赶。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猎狗困住了野猪王,就等牛国明他们给予致命一击。 可就在猎狗发起总攻的时候,出了意外。 “那只野猪王非常狡猾,一开始装怂,在大坑里和猎狗周旋,等牛国明他们靠近,突然跳起来,用挑柴的铁钎子从大坑里扎出来,直接扎在了牛国明的肚子上。” “当时就扎出了两个洞,另外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牛国明就倒下了!” 肖德彪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要不是知道另外两个人的性格,肯定不会说谎,我真不敢相信这事。” “就一头野猪,怎么能这么聪明呢?” 夏长海没有接话,心里暗自琢磨:牛国明估计是心存侥倖,才会栽跟头。 “他要是小心点,也不至於这样!” 野猪的聪明才智,在猪圈里是学不到的。 论单打独斗的智慧,野猪王比猪群里的猪强多了。 它懂得故意示弱,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第261章 常年在山里下套,懂不少门道! 肖德彪说:“夏师傅,您什么时候有空去林场,那畜生已经杀了两个人,不能留著了!” 夏长海点点头:“行,明天一早我就去!” 肖德彪一听,脸上立刻露出了喜悦的神情。 “好,我明天在林场等您!” 肖德彪走后,王喜栋从墙头探出头来。 之前夏长海和別人谈话,王喜栋作为外人,不方便露面插话。 现在人走了,就没什么忌讳了。 “老大,那只野猪王太危险了,要不別去了吧!” 之前那只吃人的黑熊也很凶猛,但它杀的不是猎人,一个是第一次上山的新手,一个是普通工人。 可这只野猪王不一样。 范家兄弟虽然不算正经的猎人,但常年在山里下套,懂不少门道! 牛国明就更不用说了,跟著赵师傅学过,有正经猎人的本事。 不然也没胆量带人上山找野猪王的麻烦。 那畜生中了圈套、还能对抗猎狗,接连杀了两个人,其厉害程度可想而知! 夏长海淡淡一笑,知道王喜栋担心什么。 “没事,我心里有数。” 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天一早,夏长海很早就起床了,推开门,冷风一吹,睡意全消。 北方的四月,比寒冬暖和了不少,但太阳出来之前,还是非常冷。 他搓了搓手,倒了点热水,隨便洗了把脸。 然后开始准备东西。 绑腿、猎枪、子弹。 这些东西林场也有,但资深猎人不会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別人身上! 有时候,一个呼吸没跟上,就可能丧命! 猎狗见夏长海拿起猎枪,眼睛发亮,围在他身边打转,还发出呜呜的叫声。 猎狗通人性,知道这时候不能乱叫,但又忍不住想上山。 它们的精力比二哈还旺盛,巴不得天天在山上。 可惜,夏长海这次没带它们。 危险是一方面原因,主要是用不上猎狗。 而且夏长海觉得这次不用猎狗也可以。 打猎不像打仗,不能靠蛮力,得讲究策略。 对付野猪王这种狡猾的傢伙,不是不能用猎狗,只是损失可能会很大,夏长海捨不得拿自己的家底去冒险。 他攒下这些家当不容易,不能折在野猪身上。 就算是为林场办事,也不能胡乱折腾。 夏长海蹲下身子安抚猎狗,然后给它们准备早饭。 满足不了它们上山的渴望,就满足一下它们的口腹之慾,算是补偿! 等夏长海忙完,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他和王喜栋吃完早饭,直接赶往红旗林场。 “夏师傅!” 夏长海没想到,肖德彪带著人在门口迎接。 这面子给得够大的! 周围的人都看著,夏长海赶紧上前:“肖场长!” 人家给面子,他不能不给面子。 这也让夏长海意识到,野猪王的事情比想像中更难处理。 简单寒暄之后,肖德彪带著夏长海去灵棚。 没错,就是牛国明的灵棚。 牛国明是孤儿,从小跟著赵师傅在林场长大,林场也算是他半个家。 放在玄幻世界里,就像大门派里的自己人,身份正统。 也就这样的人,才能让肖德彪如此重视,亲自去请夏长海出手。 眾人到了灵棚,看到一个头髮白的中年男子坐在里面。 这人腰杆挺直,看起来清瘦,但身上那股颓废的气息藏不住。 夏长海见多了这种场面——这是心死的模样! 不用別人介绍,夏长海上前:“赵师傅,节哀!” 他不怕认错人,能坐在灵棚里,腿上还打著石膏的,只有牛国明的师傅,红旗林场的镇山把头——赵兴康! 听到声音,赵兴康慢慢转过头,呆呆地看著夏长海,没有反应。 肖德彪连忙介绍:“赵师傅,这就是夏师傅!” 过了好一会儿,赵兴康才缓缓开口。 他猛地站起身,不顾左腿骨折,给夏长海跪了下来。 这可把夏长海嚇了一跳。 男儿膝下有黄金,赵兴康既是长辈又是前辈,夏长海可承受不起这一拜。 “这年代怎么还动不动就下跪……” 夏长海心里嘀咕著,赶紧去扶他。 林场的其他人也过来劝说。 “赵师傅,我今天就是来给您报仇的,您放心……” 好不容易让赵兴康冷静下来,几人走到灵棚外。 肖德彪有些尷尬地说:“不好意思,夏师傅,赵师傅他太悲痛了……” 他请夏长海来,就是想解决野猪王的事情,没想到赵师傅会这样。 夏长海摆摆手,不用多解释,赵兴康会明白的。 对赵兴康来说,牛国明不只是徒弟,更像是亲儿子! 中年丧子,变成这样也很正常。 “肖场长,那畜生又惹事了?”夏长海直接问道。 赵兴康和牛国明的面子再大,最多让肖德彪出面请夏长海,不至於让林场干部列队欢迎。 说到底,夏长海只是红旗林场的散工,不是上面来的领导,不够这个规格! 肖德彪也不隱瞒,点点头说:“昨天下午,有值班工人下班时在运柴道看到那只野猪王了!” 老一辈常说,人为了钱財而死。 但那得是为了很多钱。 一天工资不到一元,谁会拿性命去拼啊? 肖德彪之前去夏长海家请人,很大程度上是看在赵师傅的面子上。 就像他说的,本来没急著要解决野猪王。 昨天说得好听,其实夏长海能感觉到,他没那么急迫。 但这次不一样了。 所有人都知道野猪王很凶猛,还杀了人。 那些散工都不敢去伐区了。 散工不去,林场的正式工根本完不成生產任务。 完不成任务,肖德彪作为林场的一把手,得承担责任! 所以他才带著干部在门口迎接,就盼著夏长海能赶紧解决野猪王。 “夏师傅,您可得快点解决那畜生,不然我的林场就完了!” 顺著运柴道,夏长海和王喜栋带著三条猎狗,直接赶往发现野猪王的那片伐区。 路上,王喜栋看著前头开路的猎狗,满是好奇地问:“老大,不是说不用猎狗吗?” 之前他问过一句,夏长海说打野猪不能用猎狗。 可现在又从林场那边弄来三条猎狗,这不是前后矛盾嘛。 夏长海摇摇头,解释道:“没说不用猎狗,只是用它们探探情况。” “带著猎狗更安全些。” 虽说从肖德彪那儿得到了不少关於那只野猪王的情况,可打野猪这事儿,哪能光靠分析这些信息就行。 山里的情况难以预测,山中的野兽更是喜怒无常。 具体是什么状况,还得猎人亲自去判断! 第262章 受邀去解决野猪王 夏长海没指望靠这几只猎狗就拿下野猪王,不过进山带上几条猎狗,总归能更安全些。 顺著运柴道走了大约二里地,两人到了伐区。 本该繁忙的时候,这里却格外冷清,现场干活的散工还不到平时的三分之一。 就这么点人,想按时完成生產任务,根本不可能。 没人负责协调、配合,林场就会直接瘫痪,这是每个林场都存在的问题。 林场养不起那么多正式工,只能靠散工来帮忙。 见到夏长海和王喜栋,杜春河像野狗一样躥了出来。 “您就是夏师傅吧,欢迎欢迎,您来得太及时了……” 一番客套之后,夏长海知道这人是这片伐区的把头杜春河,说白了就是包工头。 专门负责给林场招收散工、打下手。 往日里,他这个位置可很吃香,没点关係根本坐不稳,下面那些散工都得巴结他。 毕竟他手头稍微松一点,就是好几块钱的出入,够让人折腾好一阵子了。 可现在的杜春河,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抓耳挠腮。 因为野猪王的事情,下面那些散工集体“罢工”,用他们的话说,有钱赚也得有命才行。 杜春河费了很大力气,开出双倍工资才找回一些人,勉强没让林场彻底瘫痪。 可就这么点人,想按时完成生產任务,门儿都没有。 对於林场这种国营单位而言,出什么问题, 哪怕是出人命,都能钱摆平,无非就是赔偿多少的事儿。 但! 生產任务是红线,谁都不能碰! 作为伐区把头,別看杜春河平时很风光, 出了事情,他就得承担责任,更准確地说,得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 那些林场干部属於体制內,是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 出了问题,顶多就是被骂一顿、扣点钱,然后就过去了。 可他这个“包工头”,平时赚得多,真要出大问题,承担的责任也最大! 等人坐下后,杜春河急得不行,连忙问:“夏师傅,您看这边还需要配合做些什么?” “您放心,只要您需要配合,我肯定把事情给您办妥!” 一边说,他一边把身边的一个口袋往夏长海那边推了推。 夏长海扫了一眼,最上面是两瓶西风酒,旁边有一条烟, 透过缝隙,还能隱约看到下面压著的大团结。 此外,桌子上那一盘大苹果,应该也是对方的“心意”。 这年头交通不便,苹果可是稀罕东西,得费不少心思才能弄到手。 夏长海嘴角微微上扬,没有拒绝,正所谓“拿人钱財,与人消灾”。 再说了,自己冒著生命危险帮对方解决野猪王的事情,收点好处也是理所应当的。 林场是林场,杜春河是杜春河,两者可不是一回事。 算不上干一份活,拿两份钱! 见夏长海没有拒绝,杜春河心里一喜。 他接触过不少猎人,知道他们的性子,要是没把握,肯定不会收礼。 既然收了,那就说明十有八九能成! 夏长海开口问道:“肖场长跟我说,这边的情况你最了解?” “没错,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我都了如指掌。” “那好,跟我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吧。” 杜春河点了点头,开始讲述:“夏师傅,您应该也听说过之前范家的事。 本来那事儿对我们这些散工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机械厂那边每年都有死亡指標呢,林场出点意外再正常不过了……” 夏长海没有打断他这些看似多余的话。 不过,他倒是认同对方的说法。 机械厂发生的事故,95%以上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而林场这边发生的事,既有自然灾祸,也有人为原因。 没错,在夏长海看来,在山里被野兽袭击,属於自然灾祸。 人为的灾祸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自然灾祸呢? “……为了不让范家的事情影响生產任务,我自己拿出钱给对方做了赔偿, 本以为这事儿就此过去了,没想到牛国明那倔脾气,非要上山。” 杜春河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 牛国明上山之前特意找过他,当时他就劝对方別去。 伤人的是野狼,而且赵师傅受伤也不是野猪王直接造成的,实在没必要这么较劲。 可对方就是不听,还从他这儿借了一桿枪。 后面的事情夏长海也知道,牛国明因为內臟大出血去世了。 死一个人还能用意外来解释,可连续两个人死在同一只野猪王手上…… “就在昨天下午,这边快要收工的时候, 那野猪王突然从树林里冲了出来,一下子撞倒了四个工人,然后就往西跑了。” “你们不是有猎狗看守吗?” 伐区的猎狗是24小时值班的,除非换了伐区,否则没有下班的说法。 它们的作用有点像看门犬。 按道理说,有猎狗盯著,总能给工人爭取点反应时间,让他们躲到安全的地方。 听到这话,杜春河嘆了口气,站起身说:“夏师傅,您跟我来看看就知道了。” 夏长海和王喜栋跟著杜春河,来到了一片空地。 一眼望去—— 看清楚眼前的状况后,王喜栋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有些不確定地问:“这是……” 杜春河点了点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脸上闪过一丝恐惧:“这些就是那天在伐区负责看守的猎狗。” 摆在夏长海和王喜栋面前的,是几具猎狗的尸体。 准確地说,是3具不完整的猎狗尸体! 有两条猎狗的肚皮被撕开一个大洞,肠子都断成了好几节,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种撕裂的伤口是野猪的獠牙造成的。 从侧前方刺入,刺穿隔膜,直入腹腔, 然后硬生生把肚皮扯开,连肠子都撕成了好几节! 夏长海的脑海中浮现出当时的场景,面对野猪王的突然袭击, 这两只猎狗没有选择躲避,而是正面迎战! 凭藉猎狗的敏捷身手,它们本来是可以躲开的。 但为了保护工人,它们毫不犹豫地和野猪王拼了! 无奈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 一招就分出了胜负! 第263章 准备一头老母猪,雷管还有炸药 夏长海眼底闪过一丝波动,隨即把目光转向了一边。 在这两只猎狗旁边,是一具更惨的尸体,被野猪王撕得粉碎。 尸体直接从腰部断成了两截,惨白的骨骼暴露在外,血肉模糊,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这只猎狗叫大毛,是我这里年龄最大的猎狗,下个月就7岁了……” 杜春河的语气有些低沉,“当时就数它反应最快, 野猪王还没衝出来的时候它就开始叫, 第一个冲了上去,可那畜生实在太狡猾了, 根本没往正面冲,就贴著伐区绕了一圈。” “等我从屋子里拿出枪的时候,它早就没影了!” “作为伐区的把头,没能看好猎狗,是我的失职。” 但像野猪王这么凶残的,他还是头一回遇到! 不顾现场的血腥,夏长海走上前, 亲手把那块猎狗的肠子重新塞进狗肚子里,王喜栋也跟著帮忙。 之后两人又把另外那只叫大毛的猎狗简单收拾了一下。 等一切都弄好,夏长海转头对杜春河说: “麻烦你找几棵大树,把它们葬在树下。” 还是那句话,做事要有始有终。 也得给它们一个体面。 “知道了,夏师傅,我马上就去办!” 杜春河连忙答应下来,这才想起,打猎的人都特別看重猎狗。 不管是活著的,还是死去的! 猎狗死后要葬在常青树下,最好是那种挺拔的松树, 取松树四季常青的寓意,希望猎狗在另一个世界还能继续守护。 他之前忙著別的事,把这茬给忘了。 夏长海默默点了点头,没有责怪他, 对方不是猎人,在这些细节上有所疏忽也很正常。 不过看著这3具猎狗尸体,夏长海陷入了沉思: “按照对方所说,那野猪王在短短几分钟內, 接连挑伤三只猎狗,还撞倒了4名工人, 有这样的速度和攻击性,说明它应该没受伤,不然不可能这么凶猛。” “这和我之前猜测的一样,单靠猎狗根本对付不了这畜生!” 之前牛国明带著狗上山,结果把命都丟了。 那就好比把人堵在没有出口的小巷子里,再没有比那更適合攻击的环境了。 可即便在那种情况下,猎狗也没能对野猪王造成多大伤害。 猎狗对付野猪,一般会攻击这三个部位:后腿、后庭还有耳朵。 要是公野猪,因为獠牙的限制,还能攻击咽喉部位。 那就剩下两个目標:后庭、后腿。 能攻击后庭的猎狗很少,所以面对猎狗围攻,公野猪往往是后腿先受伤! 而那只野猪王能跑得那么快,说明它的后腿没什么问题。 在大坑里,那么多猎狗都没能伤到野猪王,更別说在这荒郊野地了! 夏长海收了收思绪,又和王喜栋来到之前野猪王出现的地方, 实地考察了一番,心里有了主意。 他叫来杜春河,吩咐道:“我需要一头老母猪,你去弄一头来。” “要活的,別弄死。” “还有,弄一根雷管,再找点炸药……” 杜春河一脸疑惑。 他有些发懵地看著夏长海,脑子里全是问號。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在他的认知里,打野猪就是猎人拿著枪,带著猎狗,上山寻找猎物的踪跡。 猎人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追踪经验和枪法上。 这怎么还扯上炸药、雷管了呢? 诚然,炸药的威力比枪大得多。 可威力再大,也得能炸到目標才行啊! 野猪那东西比猴子还精明,想让它们站在原地等著被炸,这不是做梦吗? 就算夏长海有办法能让野猪跑不了。 可要老母猪干什么呢? 想燉肉吃? 再馋,也不至於要吃一整头猪吧? 而且还得是活猪。 这是打算养猪吗? 一时间,杜春河有点跟不上夏长海的思路。 见对方在那儿发愣,夏长海皱了皱眉头,稍微提高了音量: “杜把头,我的要求你听清楚了吗?” “啊?哦哦,听清楚了,一头老母猪,雷管还有炸药,我这就去准备。” 不管夏长海到底想干什么,杜春河现在没有別的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嗯。” 夏长海懒得跟他解释。 一来,两人不熟,没必要说太多。 虽说他只是在林场掛个名,但论地位,比杜春河高出不少! 红旗林场少不了他夏长海,可杜春河,说换就能换! 二来,他打心底里不喜欢杜春河这种人。 或者说,所有负责替林场招散工的人,夏长海都不喜欢。 他前世没少听说这里面的黑幕。 一群趴在散工身上“吸血”的黑心傢伙,要是在二三十年前,全都得被枪毙! “准备好了叫我。” 丟下这句话,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前往镇山把头休息的小屋。 这是镇山把头的特权之一。 之前是赵师傅的,现在换成他的了。 看著夏长海和王喜栋渐渐远去的背影,杜春河身边有个人低声说道: “杜老大,这才刚过完年,夏师傅这要求,是不是太……” 在这个年代,猪肉饲料的发展不完善, 家猪的出栏速度远远比不上后世。 从猪仔养成可以出售的成品猪,就算一切顺利,最起码也得用三四个月。 再加上过年时大规模出栏了一批猪,所以,这个时候的猪肉价格格外高。 一头老母猪出栏时大概能有200斤左右, 拋开去除內臟的重量,按照平均一斤9毛钱算,总价值能超过150元。 要是只这样也就罢了,对杜春河来说,150元虽说不是小数目,但也不至於伤筋动骨。 问题在於,弄不到雷管和炸药啊! 林场又不是採石场,对於炸药和雷管的需求几乎为零, 就算有,也不是他这个“包工头”能弄到手的。 这就跟枪械一样,因为政策问题,私人想要弄到那种“危险物品”, 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黑市或者找关係。 不管是哪种办法,都意味著要一大笔钱, 保守估计,连同那头母猪在內,最起码得500元! 这可不是那些伐木工能推迟一年的工资能比的! 听到手下的话,杜春河脸上表情变幻不定,沉默了许久, 忽然嘆息道:“我们还有其他选择吗?” 第264章 谁说没东西的,这不是有老猪圈嘛。 红旗林场离寧夏村不远,他自然听说过夏长海的名气, 打虎英雄、寧夏村第一猎手、猎猪神…… 这几个月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都在无形中证明了夏长海的厉害。 就连红旗林场原本的靠山把头赵兴康,都在閒谈中承认自己不如夏长海。 在这打猎的圈子里,这是相当罕见的。 然而,名气归名气,杜春河並没有亲眼见识过夏长海打猎的水平到底有多高。 现在就因为对方一句话,就要费500元。 不过,正如杜春河所说,他现在没有其他选择! 且不说夏长海打猎水平如何,单是他的身份,就不是杜春河能隨意应付的。 要是他自己请来的帮手,那一切都好说。 有什么问题或者困难还能推一推。 问题是,夏长海代表的是林场! 对方提出要求,他这边要是拒绝,到时候说起来,红旗林场的那些干部会怎么想? 肖德彪会怎么想? 这意味著耽误生產进度! 这个罪名,杜春河表示自己承担不起。 “只希望这钱不要白……”杜春河的语气里满是苦涩。 夏长海並不知道杜春河这些复杂的想法,也没心思去理会。 他和王喜栋在屋子里休息了一会儿后,就带著猎狗离开了伐区。 一来,他想碰碰运气。 从之前得到的情报来看,对付那野猪王只能用其他办法,正面硬拼是不行的。 但山里的情况变化多端,万一山神爷眷顾,给他个机会呢? 夏长海前世在远东地区遇到过一件非常离谱的事。 当时他跟著一群跑山的人在山里采参,结果遇到一只在地上疯狂打滚的大棕熊。 要知道,远东地区的棕熊可不像寧夏村附近的黑熊那么“温顺”。 轻则六七百斤,重则上千斤。 而且还不怕人! 对於跑山的人来说,在深山老林里遇到棕熊,可以说是最致命的情况之一! 当时所有人都四散而逃,大家都知道,人是跑不过棕熊的。 不过想要从棕熊手下活命,也不需要跑得比棕熊快,只要跑得比別人快就行!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那时候夏长海年纪小,什么都不懂,胆子也小,转身就嚇得瘫在地上。 按理说,这种反应基本就没救了。 然而,几分钟之后,夏长海惊讶地发现,那只棕熊居然死了! 没错,就在夏长海的眼皮底下,那棕熊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死了。 白白给夏长海送了一顿大熊肉! 將近1000斤的大棕熊,在没有任何袭击者的情况下,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死掉呢? 夏长海百思不得其解,於是亲自动手解剖。 这才发现,那棕熊居然是被鱼刺划破喉管,窒息而死的! 天天吃鱼的棕熊,最后因为鱼刺死了…… 这就好比吃肉被噎死一样!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呢? 那野猪王確实异常凶猛,但也有可能发生类似的情况。 夏长海可不是那种墨守成规的人,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 要是能轻鬆解决野猪王,他也乐意捡这个便宜! 至於第二个原因,是为了勘查地形,方便接下来的狩猎。 夏长海和王喜栋出了伐区后,带著猎狗一路向北,直奔山樑子。 那个地方是周边区域的最高处。 王喜栋指著远处的某一处,对身边的人说:“老大,那边有个簸箕崴子!” 在北方山民的方言里,簸箕崴子指的是那种凹陷下去的、 能躲避风吹的地方,这种地形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挡风。 这个时候,山里的积雪厚得能没过人的膝盖。 所以,野猪在夜间休息时,会下意识地去寻找簸箕崴子。 在那里,身体感受到的温度至少要比其他地方高上四五度! 要是那只野猪王还在附近没有离开,到了晚上,肯定会选择在簸箕崴子落脚休息。 而那个地方,也正是夏长海要找的狩猎地点! 確定了目標之后,夏长海牵著猎狗,跟著王喜栋朝那个簸箕崴子走去。 只是和出发时的速度相比,两人的速度慢了不止一半! 夏长海更是全程把枪端在手上,眼神敏锐,不停地四处观察。 他虽然没有和野猪王正面遇见过, 但那畜生接连害死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手。 单看这个“战绩”,就足以让任何一个猎人都万分谨慎! 簸箕崴子里,几条猎狗东闻闻、西嗅嗅,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不过,从它们不算激烈的反应来看,这里並没有隱藏著危险。 不然的话,它们就不会四处乱跑,而是会守护在夏长海和王喜栋身边了! 但夏长海依旧没有掉以轻心。 他站在簸箕崴子边上,端著枪等了十多分钟, 直到猎狗把簸箕崴子逛了大半,才带著王喜栋往下走。 这並不是因为他怕死,而是一种习惯。 “猎人进山,除了自己手上的猎枪,任何东西都不值得你百分之百地信任!” 这是一位老猎手告诫夏长海的话。 机器尚且还会出现故障,更何况是猎狗呢? 更別说,这几条猎狗还不是夏长海自己带出来的,可靠程度就更低了! 夏长海可没有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运气上的习惯。 很快,两人就把那个簸箕崴子逛了大半。 他们找到的这个簸箕崴子面积並不大, 从南到北穿过去用不了一炷香的时间,而且植被稀少, 除了少数地方有一些还没融化的积雪,中心位置有两棵大松树之外,其他地方都是黄土地。 几乎一眼就能看到头。 “老大,这里什么都没有啊。” 王喜栋有些摸不著头脑。 他还以为夏长海打算真的把那只野猪王堵在窝里, 没想到却像用筛子筛东西一样,什么都没找到。 野猪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撒尿,晨尿结束后,才会开始做其他事情。 有经验的猎人都会选择在野猪起床之前动手。 憋尿的感觉大家应该都体会过,同样的道理, 憋了一晚上尿,野猪连腿都迈不开,更別说飞奔了。 可现在那只野猪王根本不在这里,自然也就谈不上撒不撒尿了。 王喜栋甚至不確定那只野猪王会不会来这里。 夏长海嘴角向上扬了扬,走向位於中心区域的那两棵大松树, 说道:“谁说没东西的,这不是有老猪圈嘛。” 老猪圈,专门指那种经常有野猪出没的地方。 很多人对野猪有一个误解,觉得它们又懒又笨, 睡觉隨便找个地方躺下就睡,没有固定的居所。 可实际上恰恰相反,野猪也是会筑窝的。 每年到了特定的时间,野猪就会搜集很多树枝, 用锋利的牙齿把它们咬成一小节一小节,然后搬回窝里铺好。 尤其是母野猪,它们更细心,也更能干,筑出来的窝既规整又舒適。 而且那些窝並不是一次性的,一旦建好,每年都会使用。 如果一个地方有好几个野猪窝,哪怕原来住在窝里的野猪死了, 或者离开了这片区域,其他野猪一旦发现,也会来捡这个便宜。 所以,这种地方就会经常有野猪出现。 这也是人们把这种地方叫做老猪圈的原因。 夏长海看到野猪窝之所以那么高兴,当然不是因为母野猪。 和人类一样,女人多的地方,男人往往会嚮往。 母野猪多的地方,也是公野猪经常出没的地方。 要是一般的簸箕崴子,那野猪王在里面住一晚后,说不定就走了。 可要是有猪窝的簸箕崴子,除非有特殊情况, 比如出现了山大王、棕熊,或者食物短缺,否则那畜生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就是那只野猪王的家! 夏长海吹了一声哨子,把那几条猎狗叫过来, 先让它们闻了闻那野猪王的毛,又示意它们去闻那几个猪窝。 汪汪汪~ 果然,猎狗的反应很强烈。 “就是这里!” 夏长海心里安定了下来。 他所想的那个计划,最困难的地方就是如何把野猪王引出来。 野猪王要是不出现,那后面的一切都白费了。 现在虽然没有直接锁定野猪王的具体位置, 但找到了它的老窝,基本上也就等於找到了那只野猪王! 没过多久。 看到夏长海回来,杜香河连忙陪著笑脸上前。 “夏师傅,我这都弄好了。” “刚出栏的母猪,一百八十多斤,还有炸药和雷管, 都是採石场那边去年的新货!”说到这里,杜香河眼底闪过一丝心疼。 黑市上的炸药很便宜,但有不少都是不知道从哪里流出来的报废品。 那种东西威力小不说,有些甚至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引爆! 为了確保一切顺利,杜香河了大价钱从採石场弄出了一箱炸药。 顺著杜香河所指的方向,夏长海看到一箱炸药和雷管放在角落里, 在不远处,还有一只白白胖胖的母野猪躺在地上。 或许是因为恐惧,它扯著嗓子拼命叫唤。 可惜,它的四条腿被捆在了一起,根本不可能逃跑。 夏长海点了点头,然后走上前检查了一番。 在杜香河有些紧张的注视下,夏长海说道:“行,没问题。” 停顿了一下: “你这边再派几个人给我。” 第265章 艺高人…猪胆大! 夏长海指著那还在地上挣扎的母猪,“帮我把它抬走。” “抬到哪里去?” “跟我一起上山。” “行。”这次杜香河没有犹豫,都到这一步了,不管夏长海说什么,他都会照做。 不管在哪个年代,看热闹都是国人的天性。 不需要杜香河特意安排,很多林场的正式工都主动报名, 大家都想见识一下夏长海这个传说中的高手,到底要怎么拿下那只野猪王! 要是平常的打猎活动,夏长海肯定不愿意让这么多人跟著。 不过这次的狩猎方式比较特殊,人多一些没什么影响, 而且人多好办事,夏长海正好可以偷个懒。 在眾人的合作下,那只一百来斤的母猪很快就被抬到了夏长海刚才找到的那个簸箕崴子里。 “你们几个,在这里挖坑,把那箱炸药埋好。” “不用给那母猪鬆绑,就让它这样待著……” 在夏长海的指挥下,眾人很快就把陷阱弄好了。 看到这里,不用解释,大家也大致猜到了他的计划。 “夏师傅,你是打算用那母猪把那野猪王引出来吗?” “嗯。”夏长海点了点头。 见夏长海確认了,杜香河微微皱起了眉头,说道: “那野猪王那么狡猾,这么明显的陷阱,它能上当吗?” “而且我们这么多人在下面走过,气味肯定很混杂……” 他曾经听赵兴康说过,野猪的鼻子和猎狗的差不多灵敏。 这一点从下野猪套子的细节上就能看出来。 新手下野猪套子,几乎可以肯定抓不到野猪。 这不仅仅是因为位置选择的问题,其中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点:气味! 沾染上人气味的野猪套子,除非那头野猪得了失心疯,否则根本不可能往里面钻。 老猎手在下套子之前,都会用泥土使劲搓,有条件的话,再用油抹一层,然后再用泥土搓。 这样野猪就闻不到人气味,也就不会產生警惕了。 他们刚才那么多人在下面又是挖土,又是抬猪,肯定留下了很多气味。 在这种情况下,那只野猪王还能上当吗? 夏长海略带诧异地看向杜春河,心里想这货居然还懂点狩猎的门道,不过也只是些皮毛而已。 “你说的没错,野猪的鼻子很灵敏, 正常情况下,这么多气味混杂在一起,它们根本不会往这儿靠近。” 夏长海停顿了一下,手指向下方,笑著说道: “所以我给那野猪王准备了一份『礼物』。” 眾人先是愣了一下,接著瞬间反应过来, 顿时一阵无语——原来这礼物是一头家猪啊! 有人忍不住小声嘀咕:“可这是家猪啊……” 夏长海摇了摇头,嘴角上扬著说:“就是家猪才好!要是野猪,反而没有这种效果!” 见眾人还是一脸迷茫,夏长海也不多做解释。 这招是前世夏长海一个养野猪的朋友教他的。 他的朋友说,他们养黑猪的时候,为了保证肉质,会到山里找野猪“借种”。 方法很简单:找一片有野猪的山区,在山脚下圈一块地,把发情的母家猪关进圈里养著。 关键是,圈里全是母猪,没有公猪。 之后正常餵养就行,不出两个月,母猪肯定会“受孕”。 至於“肇事者”,自然是山里的公野猪! 运气好的话,公野猪会沉迷在这“温柔乡”里, 很久都不愿意离开,最后把自己“交代”在里面。 夏长海在心里暗笑,这些野猪哪里懂得人类气味里藏著的“陷阱”,当然不懂。 其实,两脚兽的威慑早就刻在很多野生动物的基因里了。 可明明知道有危险,它们为什么还往前冲呢?原因很简单。 其一,是美色的诱惑。 没错,就是家猪的美色。 在野猪眼里,家猪就像江南的美女, 皮肤好、体態美,比山里的母野猪好看百倍。 要知道,家哪有野香?可这“野”,分明是杨贵妃级別的! 其二,是发情期的因素。 一般来说,野猪的发情期在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二三月, 这段时间公野猪才会到处寻找母野猪交配。 所以很多人觉得,野猪只有在发情期才会交配。 但事实並非如此——公野猪和人一样, 只要条件允许,“欲望”隨时都存在,发情期寻找母野猪, 纯粹是因为平时求而不得,这时候碰到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母野猪的“魅力”,公野猪不是想接触就能接触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公野猪撞见圈里的母家猪,就像饥渴的山野大汉, 突然发现有个身材绝美的、温柔顺从的美女躺在床上,哪还能忍得住呢? 夏长海这边的人,不少都懂点狩猎的门道,自然明白其中的关键。 前世那些养殖户都拦不住发情的公野猪,更別说现在这些更凶猛的野猪了。 越是凶残狡猾的野猪,在这种事情上欲望越强烈,这就是夏长海自信的底气。 有这“美人计”,他不愁野猪王不上鉤。 畜生终究是畜生,就算有几分狡猾,也逃不过本能的驱使! 陷阱布置好之后,接下来就是等待。 眾人躲在隱蔽的地方,离那圈母家猪不远,远远地等著见机行事。 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藏在山洼角落的灌木丛里,不敢靠得太近—— 母家猪的诱惑力再大,也不能让野猪王看到人还敢靠近。 夏长海静静地等候著,在离圈养母家猪不远的地方, 一只全身黑毛、体型不大却异常健壮的公野猪,正在林间慢悠悠地踱步。 它一边走,一边用鼻子在地上反覆拱著,寻找枯枝烂叶下面的树根、草籽和虫子吃。 熬过了严冬,野猪急需大量的食物来补充消耗,进食时通常精神高度紧张—— 它们清楚,一旦放鬆警惕,脑袋被打,不光视觉和嗅觉会受到影响, 连最灵敏的听觉也会失灵,要是这时候有人突袭,根本来不及反应。 所以野猪找食物时,一般会先观察附近有没有异常, 然后快速低头拱地,没多久又抬头观察,如此循环往復。 之前夏长海靠近这野猪群的时候,连大气都不敢喘,就是怕惊动它们—— 稍有动静,猪群就会警觉起来,別说狩猎了,自己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很难说。 可这只野猪王,却有点不一样,行动起来毫无顾忌,仿佛这山林里它最“横”! 仔细看会发现,它找食物时根本不管周围有没有危险,一直低头拱地, 找到食物后才抬头,一边嚼著一边张望著, 再配上七八公分长、闪著“寒光”的獠牙,竟然显得格外“合理”! “艺高人…猪胆大!” 就因为有本事保护自己,才敢这么囂张! 此时如果杜春河在这里,肯定能认出来,这就是那天袭击林场的野猪王! 在树林里折腾了一阵,只吃了半饱的野猪王打算换个地方找食, 刚爬上缓坡准备往下走,耳朵突然动了一下! 灵敏的听觉让它隱约听到了老窝方向有“奇妙”的声音,犹豫了几秒后, 果断调头直奔老窝——它倒要看看,什么样的“美猪”,能发出这么勾人的叫声! 蕨菜坡旁的灌木丛里,王喜栋趴在地上,透过植物的缝隙盯著母家猪, 憋了半天忍不住问道:“老大,这野猪王怎么这么厉害?都掉进坑里了还能跑掉?” 他到现在都想不通——野猪难猎,一个很大的原因不是它们多凶猛,而是“定不住”。 野猪的速度不算顶尖,比山猫、猞猁差远了, 攻击力也一般,在食物链里的层级不高,可“综合属性”极强, 能硬扛猎狗的攻击,在山里狂奔好几里地。 很多时候,猎狗对付不了野猪,並非因为对方过於凶猛,而是自身的力气已经耗尽了。 猎狗需要不停地发起攻击,体力消耗的速度比野猪快得多,怎么能支撑得住呢? 可是之前中国网的那些猎狗都已经把野猪王堵在坑里了, 有著这么有利的地形,怎么就没能成功捕获呢? 就算野猪王再凶狠,凭藉林场猎狗的战斗经验,也应该能够牵制住它啊。 “猎狗捕猎的关键在於『牵制』,真正需要正面硬拼的情况是极少的。” 夏长海摇了摇头,“正因为野猪在坑里,所以才不好处理。” 跑山人把山上的坑叫做“王八坑”,还分为“大王八坑”和“小王八坑”。 要是掉进“小王八坑”,野猪十有八九是跑不掉的; 但如果掉进“大王八坑”,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老话说“野猪坐殿称大王”,这里的“殿”,指的就是“大王八坑”。 “陷入绝境的野猪本身就很凶猛,母野猪在『大王八坑』里更是凶狠程度加倍。” “別说野猪了,就算是一只母老鼠,在大王八坑里也很难对付!” 夏长海的语气中带著感慨——这个道理很简单,却没人会特意去教, 只有亲身经歷过一次才会记一辈子, 要是没遇到过、也没人说起过,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夏长海在前世就因为这个栽过跟头,好在运气不错, 当时遇到的是母野猪,只损失了几条猎狗,人没有出事。 第266章 只要引爆,保证能炸死这畜生! “喜栋,你记住,以后遇到大王八坑,不管里面是什么情况,都不要靠近!” “那猎物该怎么办呢?” “等!” 夏长海把猎枪握得更紧了些,“只要猎物不出来,就跟它耗著!耗到它没力气为止!” 停顿了一下,他又补充了一句:“猎物跑了还能再找,可要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王喜栋点点头正要说话,就听见夏长海压低声音急切地喊道:“注意,那畜生过来了!” 在蕨菜坡的边缘,林场的眾人全都趴在地上, 伸长脖子往下面看,时间过得越久,大家的耐心就越不足。 “那畜生怎么还没来啊?” “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是头一次听说用母猪来猎捕野猪,这能成功吗?” “我看夏长海就是在吹牛!” “应该不会吧,人家连山中的大王都能拿下,一只野猪又算得了什么呢…” “关於拿下山大王的事,发生在山里,谁又能说得清呢? 说不定是运气好,碰到了生病死掉的老虎。” “那『神猪』的事又该怎么解释呢?总不能全都是靠运气吧。” “我怎么知道!反正我就看那野猪王到现在都没露面。” “你们说,会不会是夏长海故意把我们引到这儿来,自己却跑掉了?” “你是说他故意耍我们,让我们白等?” “嘘,小声点!” …… 没人再说话了,每个人都在心里盘算著。 另一边 “杜老大,你说那畜生真的会来吗?” “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 在林场工作久了,大家多少都懂一些狩猎的方法,无非就是“打溜圈”和“打闷圈”。 问题是,不管用哪种方法,不保持安静怎么能靠近猎物呢?这是基本常识啊! 可下面的母家猪叫得声音极大,几里地之外都能听见, 就不怕惊动野猪王、把它嚇跑吗? 杜春河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能当上伐区的把头,杜春河自然有自己的本事, 但在林场混了这么多年,他从来没听说过用夏长海这种方法来狩猎的—— 用母家猪引诱畜生,再用药炸,怎么听都觉得奇怪! 虽然说“用诱饵引诱猎物”是很常见的做法, 但別人用的都是食物,比如下野猪套的时候撒玉米粒、大白菜,用母猪当诱饵… 这可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要不是和夏长海没什么交情、不认识,杜春河都要怀疑夏长海是故意耍他了! 他听赵兴康说过,山里的畜生之间也会“交流”, 山上牲口的叫声有很多门道,只要有同类发出警报,其他同类肯定会逃跑。 眼下母家猪叫得这么悽惨,除非野猪王是聋子, 否则不可能听不到,这么看这狩猎多半是要失败了。 想到这里,杜春河只觉得嘴里发苦,心里暗暗想道: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大价钱从外面请猎人来… 虽然的钱会多一些,但总比耽误时间要好!” 对他来说,时间比几百块钱重要多了—— 如果耽误太久,林场的生產任务出了问题, 能不能继续合作就难说了,到时候损失的可就不是这点钱了! “不行,不能再陪他耗下去了! 他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倒霉的却是我!” “…听说岭南有不少老猎手,我得去请一位来!” 杜春河看著下面没什么动静,咬了咬牙准备起身, 就在这时,听见身边的手下压低声音喊道:“杜老大,快看那边!” “杜老大,快看那边!有情况!” 簸箕崴子的角落里,野猪王静静地站著,它的口鼻不断喷出白雾,散了又涌,周而復始。 山洼这地方的地形很容易聚集风,正是这种特殊的地势, 让冷空气难以扩散,导致下面的区域在白天比外面温度更低。 再加上野猪刚才全力奔跑,体温升高,才出现了像水烧开一样的景象。 但不管怎么说,它终究是野猪王。 即便眼前有“美女”,让它慾火中烧,可到了最后关头还是停了下来。 就算身体有些发软,它那粗壮脖子上的鬃毛,却依然保持著挺立的样子。 强劲的气流吹动著鼻子上的汗毛,在空气中不停地抖动! 人们都说猎狗的嗅觉灵敏,其实猪的嗅觉比狗还要强2到3倍! 在法国“三九二”阿尔卑斯山南麓和喜马拉雅山脉东南部, 当地农民每年七八月都会进山,他们的目標不是山里的野兽, 而是一种藏在地下、单价远远超过黄金的奢侈食材——黑松露菌! 这种菌完全生长在地下,地面上没有一点痕跡。 所以,要找到它,得用特別的方法。 当地农民选择的办法,是让猪来寻找! 那些会发出嗡嗡声的小傢伙,能凭藉鼻子准確找到藏在地下的黑松露菌! 在这方面,猎狗根本没法和猪相比! 要不是猪太不听指挥,攻击性也比不上猎狗,人们打猎说不定就用猪而不是狗了! 呼哧-呼哧。 野猪王在山洼边缘来回走动,喘息的时候,无数气味分子在它的嗅觉细胞上散开。 空气中的味道,让野猪王有些迟疑。 有两种危险! 一种是既危险又温顺的生物。 能成为野猪王,自然有过人的本领。 要是在平时,它肯定毫不犹豫地扭头就走。 但老窝时不时传来母猪的叫声,让它捨不得离开! 兽性和理智在它的脑子里不断斗爭。 犹豫了几分钟后,终於,在母猪一声“催促”下,野猪王按捺不住心中的欲望。 它直接朝陷阱区域冲了过去! 灌木丛里。 看到野猪王最终没能抵挡住诱惑,直直地奔向老窝,夏长海暗暗地鬆了口气。 理论终究是理论,就像人类中有人觉得冰冰漂亮,有人觉得一般。 家猪对野猪的好感,也分不同情况。 万一这野猪王性冷淡呢?万一这段时间不想做那事呢? 谁也说不准。 好在一切都按正常的节奏进行,没有出现意外。 看到野猪王和母猪匯合,王喜栋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小声问道:“老大,现在点火吗?” 炸药就埋在母猪旁边,只要引爆,保证能炸死这畜生! “等等。” “以防万一,等它开始行事再动手。” 第267章 黑熊的出现,让人瞬间清醒 火药味比人类的气味刺鼻多了。 任何被枪击过的野兽,都会对火药味產生无法抑制的恐惧。 其实,很多猎狗也逃不过这个问题。 不少猎狗不怕枪声,却躲不开火药味。 夏长海不確定这头野猪有没有被枪击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再等等更稳妥! 和人类不同,野猪行事没有那么多样。 野猪王靠近母猪后,绕著对方转了几圈,还时不时往对方身上蹭,很快发出兴奋的呼嚕声。 它开始在母猪身上拱。 別误会,不是要吃掉对方,这是野猪发情时的表现。 这种不算激烈的磨蹭,能刺激野猪发情。 这时候,如果母猪也有意,就会配合摆好姿势。 如果不配合,就会抗拒,甚至转头攻击公野猪! 当然,这头母猪不是野生的。 面对野猪王,这只母猪根本不敢反抗,也没有反抗的能力。 实际上,闻到野猪王的气味后, 这头母猪就停止了叫唤,乖乖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那副温顺的样子,让野猪王更加兴奋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它迫不及待地爬上母猪后背,开始行动! 一时间,野猪王和母猪兴奋的呼嚕声在山洼里传开…… 灌木丛中。 见时机成熟,夏长海说:“喜栋,差不多了,点火。” 结果对方没有动静,也没有回应。 夏长海有些纳闷地转头看去,发现王喜栋脸涨得通红, 一副不好意思、想动又不敢动的样子。 夏长海翻了个白眼,连野猪交配都能害羞,真是没救了。 不过夏长海也能理解,毕竟在那个年代,因为贫穷,很多人直到结婚时才第一次接触那事。 虽说未婚女子被说不是黄大闺女太绝对,但比例绝对超过8成! 谁家要是在结婚前发生这种事,哪怕对象是未来的老公,也会让女方家蒙羞! 虽然不至於被浸猪笼,但挨一顿揍是肯定的。 哪像后来,找一个25岁的处女,比在山里碰到大熊猫还难! 甚至有一种舆论说,男性要求女性结婚时是第一次,属於直男癌。 真正的爱情应该无视这些,包容现实! 换种说法就是,女人过去再“混乱”,只要是真爱,男人就应该无视! 某些所谓的“小仙女”,故意把肉慾和爱情混为一谈, 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男性,以此来掩盖自己过去的荒唐行为。 这种女权,让韩服用户都自愧不如! 別废话了! 夏长海懒得叫醒对方,直接伸手拿过引线,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火。 野猪交配可不像人类,前前后后加起来就几分钟。 他们可耽误不起! 错过这个机会,事情会变得很麻烦。 然而,就在夏长海即將点火的时候。 就听簸箕崴子另一边,突然传来野兽的嚎叫声。 吭~~ 下一秒,就看到一只黑熊带著两只小熊从树林里跑了出来! 异动出现的瞬间,不只是夏长海,正在行事的野猪王好像也察觉到了什么。 它停下了正在忙活的身子,大鼻子疯狂地抽动著, 空气中微量的气味分子,让它精神高度紧张,小得像玻璃球的眼睛里,透出骇人的光。 野猪王身下,原本被折腾得哼哼叫的母猪,因为它停下,发出了不满的哼哼声。 因为四肢被捆著,它只能一边叫唤,一边扭动身体,想重新激发对方的热情。 可没等它有更多的动作。 就听远处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像是庞然大物在树林里奔跑、穿行,震得周围的灌木乱晃。 下一秒,伴隨著嚎叫声,就看到一只黑熊带著两只小熊从树林里冲了出来! “老大!” 黑熊出现,王喜栋瞬间清醒,惊呼一声,下意识地伸手去摸猎枪。 野猪王厉害吗? 那畜生能咬死两个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但! 野猪王再强,也只是野猪。 它在食物链里的等级,永远没法和黑熊相比。 別说单挑,就算以多打少,野猪王也没法和黑熊相提並论。 这就好比老鼠再厉害,和小猫比也差得远,更別说和老虎比了! 要是让王喜栋在野猪王和黑熊之间选一个,他肯定选野猪王! 面对野猪王,事先做好准备的王喜栋还有心思犹豫。 但面对黑熊,尤其是带著幼崽的母熊,王喜栋本能地去摸枪。 任何带著幼崽的野兽发现人类,只会有一种反应:攻击! 然而,王喜栋正准备拔枪的时候。 夏长海一把按住王喜栋,眼神凝重地说:“別动!!” 他警惕地看向三只黑熊,神色凝重,眉头紧皱:“事情好像不对劲!” 诚然,母猪的叫声把野猪王引来的同时,也可能引来黑熊,而且还是母子三个。 但母猪叫得这么凶,这个季节又是黑熊一年中最瘦的时候, 饿了一整个冬天,急需大量食物补充能量。 听到母猪叫,正好附近有黑熊,专门过来吃“自助餐”,也说得通。 问题是,这三只黑熊的反应有点不对劲! 从黑熊的表现来看,它们不像是来觅食的。 反而更像…… 逃跑! 没错,就是逃跑! 就见那只母熊带著两只小熊从树林里衝出来后, 看都没看野猪王和母猪,嘴里只发出尖锐的叫声,催促两只小熊快跑。 自己则走五步回头看一下,不断地往后张望,好像身后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它们。 两只小熊的反应更糟糕,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往前跑,叫声里充满了恐惧! 看到这种情形,夏长海心里隱隱有了猜测。 能把带著幼崽的母熊嚇成这样,连反抗都不敢,只顾著埋头跑路的,世上只有一种生物。 符合眼前状况的,就只有…… 想到这里,夏长海顾不上野猪王了,眼神紧盯著三只黑熊的后方。 要是现实真像他想的那样,这次的收穫可就不只是几头野猪了! 当然,风险也极大! 另一边。 母熊出现时,原本还因为不满哼哼唧唧的母猪, 先是愣了一下,隨后叫声突然提高了八个分贝! 嘰嘰…… 那动静,比进了屠宰场的公猪还疯狂几倍! 猪的视力不太好,基本上算是天生近视。 10米外的东西,对它来说就和雾里看差不多。 但空气中那危险的味道,让母猪顾不上身上的舒服, 只感觉全身每一块肉都在发抖、战慄。 源自基因深处、无法抑制的恐惧,让它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第268章 熊瞎子大战野猪王 按理说,作为在养猪场长大的家猪,母猪从没见过黑熊。 但这时候,它怕得要死! 別说被抓捕,就算放开绳子,它也不敢跑! 和它相比,野猪王的表现完全不同。 从母猪身上爬下来后,它没有第一时间逃走, 反而转过身子,脑袋微微下垂,把尖锐的獠牙对准黑熊母子。 这是要发动攻击的架势! 要是夏长海现在的注意力没在黑熊那边,肯定会感慨: 厉害啊,就算死也死得有骨气! 一头敢在天敌面前摆出攻击姿势的野猪,难道还不算猛士吗? 野猪之王,果然名不虚传! 可惜,野猪王这么英勇的表现,纯粹是做给黑熊看的。 那只母熊完全无视野猪王的挑衅,一个劲地催促两只小熊快跑。 声音越来越急促。 为了加快速度,母熊恨不得把小熊叼在嘴里。 可越急,那两只小熊越是出状况。 荒郊野外没有平整的地面,乱石、枯枝烂叶、树桩到处都是。 情急之下,两只小熊走三步摔一跤,走五步踉蹌一下。 不是跑错方向,就是掉进坑里。 速度还不到平时的一半! 对此,母熊再心急如焚,也没有办法。 它那粗大的熊爪子,撕开野猪、掰断树干没问题,可要抱起两只小熊…… 抱歉,真做不到! 母熊只能一边跑,一边等孩子跟上。 可惜,时间不等人。 没等它们跑出多远,就听到树林里传来比之前更大的动静。 “`~吭…吭…” 这次的野兽叫声更大、更恐怖! “呜……呜……” 山林间迴荡著熊的咆哮,震得树叶沙沙作响, 夏长海与王二柱只觉得头皮发紧,浑身如同被电流穿过。 这是一种生理上的本能反应,是深植於基因中的生物特性, 即便夏长海当过兵、经歷过战火,也无法摆脱。 “老大,是熊霸!” 王二柱压低了声音,语气里满是焦急与惊讶:“而且是一头大棕熊!” 熊霸,是棕熊中最为顶尖的存在,体型要远超普通棕熊。 单论体型,就相差好几倍! 顺著王二柱所指的方向,一头体重至少700斤的大棕熊从树林里冲了出来。 那股气势,那副身板,就像一辆坦克! 正如夏长海所料,在山林里能让母野猪惊慌失措、不顾一切逃跑的, 要么是山中的大王,要么是同类。 更確切地说,是熊霸! 公熊发现母熊带著小熊时,大多会主动发起攻击, 只有母熊失去小熊后,才会再次发情,这样便於公熊繁衍后代! 那头野猪闻到棕熊的气味,之前还嗷嗷叫著,瞬间就没了声音。 说它被嚇软了都算是轻的,简直是当场嚇瘫了! 它的身体一个劲地哆嗦,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这种“嚇死”的情况並不少见,当动物遇到超强刺激时, 像兔子、鸡、美洲羊这类动物,常常会突然猝死。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养殖户会想尽办法,把养殖场建在离市区远一些的地方。 不然到了过年放鞭炮的时候,养殖场里的动物就得死掉一大批,还没办法索赔! 正常情况下,家猪的胆子比较大,很少会被嚇死。 但棕熊的出现,显然不在“正常情况”的范畴內! 和母猪类似,野猪王遇到危险时,第一反应也是扔下一切逃命。 之前面对黑熊母子,它还敢摆出攻击的姿势, 可现在却站在原地抖得像筛子,以它那点智商,也知道棕熊要比黑熊厉害得多! 面对黑熊,它还能拼一下,说不定或许能唬住对方。 动物被猎杀时,都会拼命挣扎,毕竟挨一下不一定会死,但受伤了却可能导致丧命! 可在大棕熊面前,这种挣扎就成了笑话! 兔子再凶猛,也咬不动钢铁。 在恐惧的驱使下,这头野猪王顾不上別的了。 它慢慢后退了几步,一转身,撒腿就跑! 王二柱的脸瞬间黑了下来,急得大喊:“老大,那畜生跑了!” 他们俩费了很大的劲设下圈套,又是用母野猪诱捕, 又是准备了雷管炸药,要是让野猪王跑了,那面子和里子就全没了! 別人怎么看不管,在圈子里肯定会被笑话死。 別以为“寧夏村第一猎手”是浪得虚名,连头野猪都搞不定,多丟人啊? 夏长海反而很冷静,眼神锐利,扫了一眼野猪王,说道:“放心,它跑不了。” “它马上就会死!” 啊? 王二柱懵了,猜不透夏长海这话是什么意思。 夏长海没有多做解释,看著下面张牙舞爪的大棕熊, 自言自语道:“不动的话,或许还能多活一会儿,现在……呵。” “这个距离,已经在棕熊的捕猎范围之內了……” 在熊崽子旁边。 看著下面发生的变化,周围的人全都绷紧了神经。 本来看到野猪王出现,大家都兴奋极了。 用炸药来猎捕野猪,活了三四十年,从来没听说过这种招数。 这还是头一回见,有些嘴碎的人,已经想好要怎么调侃这“猪队友”了。 结果黑熊突然冲了出来,把眾人嚇得汗毛都竖了起来。 尤其是那头大棕熊,凶狠得让人头皮发麻! 夏长海、王二柱听到熊吼声,瞬间就被嚇到了。 有人嚇得叫出了声。 周围的人赶紧捂住了他的嘴! 那可是大棕熊!是熊霸! 別看他们离熊霸还有一段距离。 要是真引起了熊霸的注意,谁能逃过它的追杀? 想死別拖累別人,找棵歪脖子树吊死,別在这里害人! “杜……杜老大,那两个人还在下面呢。” 有人哆嗦著说:“要不下去救救他们?” “救个屁!” 有人抢著说道:“下面有四只熊,就咱们这些人,连两把枪都凑不齐,下去就是送死?” 大家是来看热闹的,又不是来猎熊的,只有杜香河带了一桿枪。 夏长海、王二柱有枪,但他们在下面,自身都难保! 杜香河看了一眼说话的人,心里暗暗称讚,有些话別人不能说,他却能说。 而且他不仅说了,还表了忠心。 组织了一下语言,杜香河喊道:“別慌!忘了夏师傅是寧夏村第一枪手了吗?” “他连山大王都能猎到,熊霸再凶狠,难道能比山大王还狠?” 眾人一听,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山大王是森林之王,在这山里,没有谁比它更厉害! 夏师傅能猎杀老虎,对付熊霸,肯定没问题! 於是,刚才的担忧全都拋到了脑后。 只有几个懂一些狩猎知识的散工,看了一眼杜香河, 又看了看下面的情况,眼神怪怪的,没有说话。 最后,没人再吭声。 有些事情,就算知道会发生,也和他们没关係。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这个道理,他们都懂! 一时间,眾人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態。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在紧张又兴奋的氛围中, 静静地观察著下面的情况,也不知道心里在盼著什么。 荒郊野外,和其他地方差不多,就是枯枝烂叶比较多。 去年落下的树叶,经过一冬天的霜冻,再加上开春后的乾燥,水分早就没了。 山里人把这叫做“树响子”。 一脚踩上去,会发出“咔嚓”的响声! 猎人打猎成功率高,“树响子”得算上一份功劳! 在这件事上,猎物是躲不开的,野猪王也一样! 那头野猪王刚后退几步,就听到“咔嚓”一声响, 原本特意堆起来的枯枝枯叶,就像门铃一样,一下子吸引了大棕熊的注意! “嗷……!” 看到野猪王和地上的母野猪,熊霸先是愣了一下,接著兴奋地吼叫起来。 “呜嚶嚶”,严冬刚刚过去,万物开始復甦。 这个季节,猎物本来就少。 熊霸的捕猎能力再强,找不到目標也是白费。 所以,即便是熊霸,平时也只能吃野果、昆虫这些“素餐”。 哪像野猪王养得这么肥,口感还好! 瞬间,熊霸把黑熊母子拋到了脑后。 先填饱肚子再说! 野猪王跑得不慢,发现情况不对,转身就逃。 在天敌的刺激下,它的速度比平时还要快上三分。 只要能逃出这片山,找片树林钻进去,藉助地形,活下去並不难。 可惜,反应快,但速度不够也是白搭! 往常,野猪要躲避熊的“捕猎”,靠的不是跑,而是“藏”。 提前发现敌人,赶紧藏起来! 这才是野猪保命的方法。 野猪短距离衝刺的速度也就15公里每小时,而棕熊能达到55公里每小时,速度相差快4倍! 再加上野猪王在复杂的地形中,速度根本发挥不出来。 反观棕熊,它的大脚掌跑起来,就像装了弹簧一样。 所以,熊霸一追,两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也就十几秒的时间,王二柱眼睁睁地看著熊霸追上了野猪王。 没有多余的动作,上去就是一掌。 只听“砰”的一声,野猪王被拍飞了好几米。 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嗷……!” 在猎狗面前称“王”的野猪,面对熊霸,一回合都撑不住,只能哀嚎著想要爬起来反抗。 但熊霸没有给它机会。 一把按住野猪王,5根爪子就像匕首一样, 轻鬆地刺穿了野猪的皮,扎进肉里,最长的两根甚至戳到了腹腔! 第269章 今天吃全猪宴! 在剧痛的折磨下,野猪王直接瘫在了原地。 它一边哀嚎,一边蹬腿,还不停地甩著脑袋,想用獠牙反击。 一时间,烟尘飞扬,枯枝烂叶到处飘落! 毕竟是熊霸,到了手的猎物,绝不可能让它跑掉。 它直接无视了野猪王的反击,爪子一勾一拉, 伴隨著骨头断裂的声音,把野猪王拽到了身下。 接著一屁股坐了上去。 对付体型大、反抗凶猛的猎物,熊霸经常用这一招。 好几百斤的体重压下去,猎物的反抗力直接减半,想逃,根本没门! 接下来,就看从哪里下嘴,既方便又安全。 夏长海费尽心机设套捕捉的野猪王,在熊霸手里,就像小白兔一样,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绝对力量带来的碾压,就是这么恐怖! 这也是为什么听说夏长海猎过老虎、熊霸,大家会惊掉下巴。 有猎枪又能怎么样? 拿猎枪的猎人多了去了,可谁真的能猎到山大王? 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根本无法填补人类和野兽之间的“力量鸿沟”。 灌木丛中。 望著远处的熊霸,王二柱咽了口唾沫,眼睛直勾勾地盯著。 他使劲压低声音问道:“老大,动手吗?” 眼下正是开枪的好时机…… 之前夏长海为了对付熊霸,准备了不少东西, 有麻醉剂、古法猎熊陷阱,就盼著熊霸能“跳坑”。 只要熊霸中了招,就成了活靶子,对猎人构不成威胁。 而且,打“固定靶”要比打“移动靶”容易太多。 现在不用动手,熊霸坐在野猪王身上,上半身不动,整体也没挪动地方。 他们俩有56式半自动步枪,夏长海又是神枪手, 在这个距离开枪,拿下熊霸的概率极大! 一张熊霸的皮,能抵得上好几头野猪王! 夏长海沉默了几秒,摇了摇头。 “不能动。” “这个距离,不安全!” 56式半自动步枪的有效射程是400米,他们离熊霸也就300米左右。 要是目標只有野猪王,或许还能试试。 但现在面对的是700多斤的熊霸,没有猎狗掩护,也没有提前安排好退路。 夏长海觉得,现在动手不是最佳选择。 万一出现意外,真的会出人命! 除了这个原因,夏长海眯起眼睛说:“运气好的话,咱们哥俩今天能弄到四个熊胆!” 四个? 王二柱眼睛一瞪:“你是说……” “对。” 夏长海点了点头,“但这得看运气,现在得等!” “等它解决掉野猪王!” “到时候它要是不配合,咱们再动手也不晚。” 王二柱听完,舔了舔嘴唇,眼睛里闪著光。 每年这个时候,南方的商户会来收货,熊胆的价格不仅没有因为“春猎”而下降,反而上涨了。 一颗普通的草胆,能卖到800- 1000元。 普通工人上班好几年,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真要是像夏长海说的,能弄到4颗熊胆,一天就能赚3000- 4000元! 熊霸现身的地方, 传来一声“吭..!”的响动, 紧接著又是“嘰...!”一声。 熊霸的咆哮与野猪的嘶吼相互交织,野猪王为了活下去,在疯狂地扭动身体。 它双眼赤红,一次次试图站起身,打算用獠牙攻击熊霸。 野猪的獠牙十分尖利,一旦刺中熊霸,就能给它划开一道大伤口! 要是运气好,甚至能刺穿熊霸的內臟。 所以,野猪王反败为胜也並非没有可能! 当然,熊霸也明白这一点。 因此它所处的位置很巧妙,正好在野猪腹部上方一点。 这个位置是野猪脊椎的关节处,属於发力的关键部位,无论野猪怎么挣扎,都很难伤到熊霸。 躲开野猪的攻击后,熊霸不想浪费时间,一爪子按在了野猪王的脖子上。 棕熊的掌力能达到1吨,这对野猪来说,是个难以想像的数字。 之前还气焰囂张的野猪王,瞬间就只剩下趴在地上哀嚎的份儿。 彻底压制住野猪王后,熊霸没有耽搁,一口咬住了野猪的后颈,只听“嘎巴”一声, 野猪的脊椎瞬间就断了! 脊椎是连接大脑和躯干的桥樑,里面布满了神经和血管, 一旦断裂,就会造成高位截瘫! 刚才还在挣扎的野猪王,转眼间就只剩下在原地抽搐的份儿。 说来也可笑,这野猪王一辈子不知道撞断过多少动物的脊椎, 连带的几条狗里,有一条就是高位截瘫,没想到最后自己也落得这样的下场。 野猪王被制服后,原本因为它在场而不敢轻举妄动的那几只黑熊, 刚才没有开枪,除了安全方面的因素,更多的是为另外三只黑熊考虑。 黑熊是山林里的顶级掠食者,在食物链中的等级比东北虎稍低一些。 按理说,除了人类,它们在森林里应该可以横行无阻。 可山大王虽然凶猛,但数量却少得可怜, 它们的数量还不到熊的百分之一! 但现实情况是,黑熊也有天敌, 那就是同类! 每年死在同类手下的黑熊,比被其他动物和意外害死的总和还要多! 在“天敌”当中,棕熊更是特例中的特例! 要是其他公黑熊遇到带著幼崽的母黑熊,大多会袭击幼崽,以此来逼迫母黑熊顺从, 但棕熊不一样,不管是公黑熊还是母黑熊,只要碰到,都会杀掉! 同样是熊类,却好像不认识黑熊似的。 再加上棕熊脾气暴躁,別说黑熊了,其他熊如果威胁到它的食物,也照样会被杀死! 为了爭夺地盘,棕熊经常会大打出手! 多种因素加在一起,刚才那几只黑熊很可能会被这只熊霸干掉。 当然,事情没有绝对的, 说不定这头熊霸不按常理出牌呢。 夏长海眼神锐利,紧盯著那只大熊霸, 他在等待, 等待熊霸接下来的动作! 要是对方没有按照他想的那样继续追杀那三只黑熊,那对方就没有继续活下去的价值了! 熊霸见野猪王不动了,站起身,闻了闻,又伸出舌头舔了舔野猪流出的鲜血。 甘甜又炽热的血腥味,勾起了它的进食慾望。 可就在这时,远处又传来了母黑熊催促幼崽的急促叫声。 熊霸和野猪王的爭斗看起来时间很长,实际上前后没几分钟。 要是只有母黑熊自己,这点时间早就能跑没影了, 但它带著两只幼崽, 有这两个小傢伙拖累,母黑熊的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吭...!!” 熊霸晃了晃大脑袋,迟疑了几秒,就朝著那边追了过去。 不太饿的它打算继续追杀那三只黑熊! “跟我走!”夏长海端起枪,低声招呼道, “那野猪王怎么办?” “不管了,让它自己死掉。” “行。” 王二柱把枪一收,跟著夏长海横爬山岗。 所谓横爬山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在山岗上既不往上爬,也不往下走,而是横著走。 这种前进方式特別消耗体力,猎人走的时候,必须时刻保持身体平衡。 但没办法,就算是夏长海也不敢直接去堵熊霸, 万一对方突然掉头,对方在上坡,他们在下坡,对方速度衝起来,想躲都没地方躲! 簸箕崴子边缘, 林场的眾人看到夏长海、王二柱悄悄跟在那只大熊霸后面,一副要围猎的样子,都面面相覷。 作为山里人,没人不知道棕熊的危险, 在山里碰到黑熊,还有一半的活命机会, 碰到棕熊,瞬间就可能丧命! 这不仅是因为棕熊体型大、力量强,还和它们残暴的习性有关。 就像棕熊会追猎黑熊一样,棕熊碰到人类,不管饿不饿, 只要觉得对方有威胁,就会主动发起进攻! 想想看,一只七八百斤重,爪子像长刀一样锋利, 满嘴都是利牙的大型食肉猛兽,以每小时55公里的速度朝你衝过来, 那种震撼和威胁,还想逃跑? 別做梦了,能及时反应过来,没被嚇得腿软就已经很不错了! 別人躲都来不及的棕熊,夏长海和王二柱居然主动追上去,想要猎杀它, 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才有一个人说:“杜老大,咱们要不要上去帮忙?” 这话一出口,周围的人瞬间用“你胆子真大”“你脑子有问题吧”的眼神盯著这个人, 杜春河也一脸无奈, 帮忙?帮什么忙呀! 一只黑熊就把他们嚇得够呛,更何况是熊霸, 別到时候忙没帮上,反倒把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了! 假装没听到这话,杜春河说:“走,咱们下去把夏师傅的战利品抬回去, “回去做好饭菜等夏师傅回来!” 在“做好饭菜”这几个字上,他特意加重了语气, “对对对,等夏师傅下山,肯定到饭点了, “今天吃全猪宴!” “夏师傅帮咱们解决了这么大的麻烦,伙食必须搞好!” “老刘,你今天做菜得用心点, “包在我身上!” “……” 眾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著,要不是他们那闪烁的眼神,真会让人以为他们热情高涨呢。 按照捕猎的习性,野兽逃窜的时候,本能地会选择下坡路。 毕竟它们不会去考虑自己和敌人谁的速度更快。 可现在,下坡的方向被棕熊堵住了,黑熊母子只能往山上攀爬。 第270章 俩熊对峙 围猎的人都清楚,猎狗追猎最忌讳一开始就从下往上爬坡。 要是猎狗起初处於上坡方向,看著猎物往山下跑,它们借著衝劲能紧紧咬住猎物; 可要是一开始在下方,猎物早就过了河往对面上坡跑了,猎狗再翻坡去追,气势就没了。 猎狗是这样,棕熊也差不多。 要是母黑熊速度够快,趁著棕熊在野猪王那边耽搁的空隙, 过了河,借著下坡的衝劲跑到对面再翻过去,棕熊也就没办法继续追了。 糟糕就糟糕在,它要照顾熊崽子。 还有那闹腾的熊崽子! 棕熊和野猪王搏斗的时候,时而撕咬,时而愤怒地咆哮。 小熊崽子不明白那些声音的含义,只觉得是威胁生命的恐怖声响。 在恐惧的笼罩下,它们被嚇得哇哇乱叫,慌得不知道往哪儿跑。 母黑熊只能时不时停下来,叼起跑散的熊崽子往正確的方向带。 这一耽搁,就把最佳的逃生时机给错过了!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没有拖家带口的棕熊,虽说在野猪王那里耽搁了一会儿,但速度依旧远远超过黑熊母子。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爬到山岗上时,棕熊已经到了山坳底部。 他们所在的山岗,上面满是清莎林子,下面却很空旷。 到处都是荆棘、灌木和针杆子。 针杆子还好,又高又直,虽说刺多,但熊崽子的身高足够,影响不大。 糟糕的是荆棘和灌木。 荆棘的刺很密,灌木长得很茂盛,两者缠绕在一起, 別说熊崽子了,猎狗进来也得抓狂,根本冲不过去。 硬往里钻,非被颳得皮开肉绽不可! 不过这些小障碍对棕熊没什么影响。 它一路往前推进,不慌不忙地跟在目標后面,甚至能选择合適的隱蔽点, 棕熊就算再厚实,也扛不住“喀啦”声里的荆棘刺吧? 黑熊也好,棕熊也罢,几乎所有的熊,视力都一般,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来追踪。 距离棕熊大约三百米的时候,母黑熊只是不停地低吼,催促熊崽子前进。 等距离缩短到两百米左右,母黑熊隱约闻到了棕熊的气息。 它再也按捺不住,一口咬住熊崽子的后颈,强行穿过荆棘丛。 对母黑熊来说,熊崽子过不去的荆棘丛,也就费几分钟的工夫。 它匆匆把一只熊崽子放在安全的地方,立刻回头去找另一只。 原本,熊崽子要是在原地不乱跑,等母熊回来,也躲不了多久。 糟糕就糟糕在,它闻到了棕熊的气息,慌了神! 连母黑熊都嚇得狂奔的恐怖存在,对熊崽子来说,和棕熊、野猪没什么区別。 熊崽子当时就慌了! 它一边焦急地发出特殊的求救声,想引起母熊的注意,一边到处乱跑,慌得没了方向。 等母熊回头找第二个孩子时,哪儿都找不到。 急得它不停地大声呼唤。 好不容易找到,再和第一只熊崽子匯合时,棕熊和它们的距离已经不到五十米了! 这个距离对棕熊来说,就像从马路这边到那边,轻鬆就能跨过去。 “吼...!” 棕熊无比兴奋,大吼一声,咆哮著冲了过去。 棕熊能发现黑熊母子,黑熊母子也察觉到了棕熊。 不用催促,熊崽子使劲往前跑! 母熊当然也在跑,但还得顾及熊崽子的速度。 问题是,想快也快不起来。 隨著棕熊的气息越来越浓,母熊知道这样不行。 它突然放慢脚步,任由两只熊崽子从身边跑过。 见母熊停下,两只熊崽子本能地也停下了,转过头看著母亲,不知道该怎么办。 “吼...” 母熊只来得及叫一声,立刻转过头。 此时,棕熊已经进入了它的视野。 要是公黑熊,这时候会无视母熊,全力去追熊崽子。 雄性黑熊为了交配,很少伤害雌性黑熊。 哪怕母熊阻拦,也会找机会绕开,优先去追熊崽子。 但棕熊就不一样了。 见母黑熊停下,棕熊也停住了脚步,站在不远处,鼻子不停地嗅探著空气。 “吼!唬!” 两头熊的嚎叫声和之前不同,更低沉,也更凶狠! 对峙没有持续多久,棕熊叫了几声,就朝著母熊的方向迈了一步。 双方距离只剩十米时,棕熊开始齜牙,手指长短的獠牙完全暴露出来。 下一秒, 棕熊后脚用力,直接站立了起来!! “呜哇!” 平常时候,黑熊是绝对不敢跟熊霸直接起衝突的。 熊霸体重超过700斤,而黑熊才刚过300斤,即便同样直起身来,熊霸也比黑熊高出不少! 但母性的本能,让母黑熊鼓起勇气和熊霸对峙! 也许是从来没碰到过这种状况,原本气焰囂张的熊霸,一时间竟然不敢主动发起攻击。 它只是不停地站起来、又落下,接著再站起来, 那模样,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捆住了一样,既挣扎又迟疑! 这是棕熊面对敌人时经常会用的手段! 一头700多斤的大傢伙,动起来產生的威慑力,要比安安静静待著大得多! “呜哇!” 和棕熊不一样,体型小一些的母黑熊一直站著, 两只前爪护在胸前,隱隱把两只小熊挡在身后。 那个位置,是黑熊心臟所在的地方! 它不停地咆哮,声音震得周围嗡嗡作响。 吼声中,唾沫被气流冲得飞出去好几米。 当然,作为进攻方的熊霸,也不会示弱。 “呜哇!” “呜哇!” 熊霸和母黑熊就这么对峙著。 熊的吼叫声在山谷里来回飘荡,传出去好几里地,惊得一群乌鸦扑稜稜地乱飞! 山岗上的夏长海、王喜栋,都被这吼叫声震得心里发怵。 双方对峙了几十秒,母黑熊动了。 但它没有进攻,竟然转身就跑! 看到这情形,夏长海下意识地喊道:“它完蛋了!” 老猎人都知道,在山里碰到野兽,不管是什么,首要的就是冷静! 或者说,绝对不能转身就跑! 因为一转身,就失去了视野,没办法及时察觉到野兽的动向。 而且,很多野兽都有“追逃跑目標”的习性。 它们看到目標转身逃跑,哪怕原本不想进攻,也会追上去! 就像狗,你和它对视,它顶多在远处叫几声;你要是转身跑,它立刻就会追上来! 同样的道理,刚才两只熊对峙,熊霸摸不清情况,不会主动进攻。 可母黑熊这一跑,就等於暴露了“我害怕了,要逃跑”的信號! 它刚跑,熊霸就嗷的一声追了上去! 熊霸的体重是母黑熊的两倍,可速度並不慢。 相反,一身结实的肌肉让它爆发力极强,追母黑熊毫不费力。 没几个呼吸的时间,熊霸就追上了母黑熊。 就像对付野猪王那样,熊霸抡起爪子,狠狠地拍向母黑熊的后背。 “砰”的一声,结结实实地打在了母黑熊的腰上。 要知道,这可是一头七百来斤的大怪物,这一掌下去,力道得有多大? 母黑熊挨了这一爪子,惨叫一声,身子就像被侧面撞了的小汽车一样,猛地转了个圈! 好在母黑熊本身力量也不弱,再加上皮糙肉厚,没有瞬间失去行动能力。 即便这样,也被拍得踉蹌著往前扑。 不等它稳住身形,熊霸又扑了上去。 七百多斤的体重衝过来,衝击力哪里是母黑熊能扛住的。 “呜哇!” 两只熊瞬间扭打在了一起。 母黑熊和野猪王不同,体型差距大,它的肌肉厚度是野猪王的两三倍。 再加上厚实的脂肪层,熊霸能一口咬断野猪王的脊椎,却別想咬断母黑熊的。 这个道理,熊霸明白,母黑熊也清楚。 不过,它们打架,首要的攻击目標不是脊椎这类地方。 同类相斗,最狠的就是攻击—— 脸! 或者说,是脸部! 眼睛就不用说了,熊的鼻子上满是神经突触,极其敏感! 要是被拍一巴掌、挠一下,能疼得熊半条命都没了! 母黑熊一直想攻击熊霸的鼻子,这是它唯一的生机! 没一会儿,母黑熊的脸皮就被撕下了一小块, 猩红的肉在阳光下泛著诡异的光泽,疼得它眼睛都红了! “老大,咱们要不要动手?” 在王喜栋看来,两只熊“自相残杀”,正是打猎的好时机。 他们有两把56式半自动步枪,20发子弹。 要是一股脑打过去,两只熊肯定得死! 不管它是熊霸还是別的什么,只要打中了,和打野兔没什么区別。 至於另外两只小熊,这次没带猎狗,又不是深冬,再加上这山旮旯的情况, 追上的概率不大,確实可惜。 但“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小熊那么小,熊胆也大不到哪里去,丟了就丟了。 先把这两个“大猎物”解决了才踏实! 夏长海却摇头说:“不急,再等等!”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母黑熊一爪子侥倖挠在了熊霸的鼻子上,当场把熊霸打懵了。 受疼的熊霸,连著晃了晃大脑袋。 趁这个机会,母黑熊翻身就逃,捡回了一条命! 等熊霸缓过神来,母黑熊已经跑出几十米了。 这点距离,对熊霸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可它要追的时候,另一个方向传来了小熊的叫声! 它们在呼唤母熊! 山里的动物再聪明,也就懂点基本的事情,多了也不会懂。 第271章 母黑熊都逃不过熊霸,何况两只小熊崽子! 母黑熊冒著生命危险留下来对抗熊霸,就是为了给小熊创造逃跑的机会。 母爱不分物种,这话真的没错。 夏长海明白这个道理,王喜栋也明白,可小熊不懂。 它们稍微跑远一些,就本能地呼唤母熊。 熊霸確实危险,可对这个年纪该独立的小熊来说,留在这儿和回去找母熊, 无非是死得快和死得慢的区別。 喊了半天没回应,两只小熊甚至回头寻找! 也不知道是傻还是执著,看到母熊和熊霸搏斗,它们不敢靠前,远远地站著叫。 母黑熊那么快就败下阵来,小熊“拖后腿”占了几分责任。 要不是它们在旁边叫,母黑熊说不定能多撑一会儿! 当然,受影响的不只是母黑熊,熊霸也很烦躁。 两只“小苍蝇”一直叫,熊霸早就不耐烦了。 不先解决母黑熊,能容忍它们叫到现在吗? 现在母黑熊趁机逃出了熊霸的控制,熊霸的注意力瞬间转移到了小熊身上。 不管逃掉的母黑熊,熊霸身形一转,朝发出叫声的小熊扑去。 两只小熊看到这阵仗,哪里还顾得上別的,转身就逃! 一旁,母黑熊一瘸一拐地往前走。 没错,就是走,没有跑。 熊霸给它造成的伤,不只是脸上的伤口,之前那一爪子,把它的骨头都打裂了! 之前搏斗的时候还看不出来,现在右脚一落地,疼得它直哼哼。 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就这伤势,放在秋天或许能活,那时满山都是野果。 可这青黄不接的时候,死只是时间问题。 夏长海观察著母黑熊的状况,心里有数了,用胳膊肘撞了撞王喜栋, 吩咐道:“喜栋,你去追那只母熊。” “別靠太近,等我开枪后,你再补枪。” 王喜栋眼睛一亮,他从没单独面对过母黑熊。 不是不想,主要是夏长海不让。 他不敢不听夏长海的, “行,老大!” 王喜栋端起枪,猫著腰,朝母黑熊的方向追去! 熊霸这边, “吱吱……” 在熊霸的追击下,两只小熊嚇得乱躥,百米的距离,也就多撑了几十秒。 母黑熊都逃不过熊霸,何况两只小熊崽子! 好在,离它们不远有棵大榕树。 大榕树和一般的树不同,根不全埋在土里,还有一部分裸露在外面,像一张网。 一根根气根从上往下扎进泥土,形成柵栏似的结构。 这独特的气根结构,让有些老榕树能“独木成林”。 刚好成了小熊的“临时避难所”! 两只小熊体型小,顺著气根的缝隙就钻了进去,熊霸体型大,钻不进去,只能伸爪子去够! 越这样,熊霸越生气,在外面急得直跳,还用匕首似的爪子抓挠榕树的气根! 夏长海之前遇到过一千多斤的大熊,深冬的时候能把硬得像石头的树干刨开。 眼下这只熊霸虽然没那么大,但春天的榕树气根也没那么硬。 一时间,气根被抓得四处乱飞! 这可把小熊嚇得惊慌失措,叫声都快被熊霸的咆哮盖过了! 不远处,本想逃远的母黑熊,听到叫声又停了下来。 小熊叫得那么大声,它肯定能听见。 基因里的母性本能,让它想回头救孩子。 可每次刚有这个念头,(熊霸的咆哮声就如雷贯耳) 畜生终究是畜生,做不到像人类那样,让感情主导一切。 就像狼,说它们没有母爱吧,有时又好像有;说有吧,又和人类差太多。 至少这只母黑熊没有选择回头和熊霸拼命,为孩子爭取生机! 没有了母黑熊的干扰,就一只跑不动的母熊,不用56式步枪,拿16號猎枪都能打死! 王喜栋的枪法,对付这种情况足够了。 夏长海的注意力全在熊霸身上。 他在等机会。 两只小熊被堵在榕树气根里,进退不得,母熊那边交给王喜栋,也还算稳妥。 其实现在就能动手。 但熊霸现在比较疯狂,因为够不著小熊,急得嗷嗷叫,一直在小熊所在的位置附近打转, 还时不时用爪子抓地撒气。 一百多米的距离,以夏长海的枪法,不是不能打。 但老话说得好:“好狗不挡道”,哦不,“穷寇莫追”?不对,是“毙敌先毙疯”? 夏长海不是不敢,之前打猎的时候,他犹豫过很多次。 但那时是没办法。 现在不同了,就为了一个熊胆,犯不著拿自己的小命冒险!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以熊霸的力量,这点榕树气根本来就挡不住。 咬断几根气根后,熊霸用爪子强行扒开了剩下的。 缝隙变大了,原本只能伸一个爪子,现在连脑袋都能挤进去。 “吭…!” 近在咫尺的小熊,让熊霸愈发兴奋。 噼里啪啦! 在气根的断裂声中,熊霸离两只小熊越来越近。 熊霸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咬死小熊的画面了! 只要够得著,两只小熊必死无疑! 第272章 不在於方法,而在於运气! 为了抓住那两只小熊,熊霸使出蛮力,一个劲儿地往气根的缝隙里钻。 夏长海以前在刚果科考半岛的时候,就见识过熊霸的厉害。 那时候夏长海还没有发达,跟著一个科学考察团到岛上执行任务,主要工作是保障科考人员的安全。 在我们国家,一直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说法。 国外在这方面的观念不像我们这么极端,但到了科考队这样的层级,那些专家的想法也差不多。 他们根本看不起夏长海这样的“粗人”! 尤其是几个年轻的助手,仗著自己背景硬、学歷高,完全不听从指挥。 头几天没什么事情,夏长海也就任由他们胡闹。 能够轻轻鬆鬆地挣钱,谁愿意辛苦劳累呢? 至於那些人的无礼行为,夏长海直接不予理会。 和国內某些工厂糟糕的人权状况相比,刚果的“汉人厂”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然后,不出所料,出事了! 不知道是谁脑子不清醒,大晚上跑到森林里搞野外露天烧烤。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在荒野野外,烧烤配上啤酒,还有美女陪伴。 是不是觉得很愜意? 人是这么想的,但熊可就不乐意了。 中间的过程夏长海不清楚,反正他接到救援消息后,赶紧往现场赶去。 到了地方就看见一只大熊霸趴在吉普车的底盘上,抓挠著汽车底盘。 没错,就是汽车底盘! 那畜生突然把改装过的吉普车给掀翻了! 这恐怖的力量,嚇得几个年轻助手尿了裤子,连滚带爬地跑了。 在熊霸面前,哪怕是细细的钢管也能被轻鬆掰弯,更不用说榕树的气根了。 不过和钢管比起来,榕树气根也有它的优势。 这东西含的水分多,韧性也强。 熊霸的脑袋和小半个身子从缝隙里挤过去,那些墨绿色的气根硌得它直痒痒。 让它觉得特別不舒服。 试了几次都没成功,熊霸打算先退回去,等它消消气,再对付里面的两只小熊! 就在熊霸往回退的时候,一道黑影“嗖”地从里面窜了出来。 一只小熊见情况不妙,想要逃跑! 不得不说,这只小熊挺聪明的,知道用计谋。 就像人类面对熊霸会嚇得瘫在地上不敢动一样,熊霸给小熊带来的衝击,只会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小熊抓住那一瞬间,从气根丛里衝出来,简直就是黑暗中的“逆袭”! 假以时日,很有可能会长成一头厉害的黑熊。 可惜,刚探出头就遇上了熊霸,没有机会了。 看著从自己身子下面窜过的“大黑熊苗子”,熊霸愣了一下,接著转身就去追。 用“追”这个词都不准確,它几步就赶上了。 按照老规矩,先赏对方一爪子! 母熊能够扛住的掌击,对小熊来说,就像挨了一闷棍一样! 那只小熊惨叫一声,滚出去七八米远,没了动静。 要不是它胸口还有起伏,夏长海都以为它死了。 看到这情景,熊霸晃了晃大脑袋。 慢悠悠地凑上前去,低下头、张开嘴,一口咬住了小熊的脑袋。 “嘎巴!” 隔了一段距离,夏长海都听到了一声脆响。 熊霸一口直接把小熊咬断气了! 人会“打圆场”,动物也懂得找补。 这就是猎人常说“在熊瞎子面前装死没用”的原因。 这招管用不管用,不在於方法,而在於运气! 要是熊瞎子心情好、不饿,说不定能饶过一命。 反之,哪怕猎物一动不动,熊瞎子也会再补一口! 轻鬆解决了想逃跑的小熊后,熊霸没有停歇,又回到了气根缝隙那里。 它没有忘记,里面还藏著一只! 这只小熊没有刚才那只胆大,当熊霸离开口子去追另一只的时候,这么好的机会,它都没敢动。 就躲在里面叫。 也不知道是嚇傻了,还是在叫母熊来救它。 当然,就算母熊来了,也没用。 那只母熊正站在远处看著,就只是呆呆地看著,完全没有打算救援的意思。 显然,这只母熊已经放弃这两只小熊了! 这就是动物界的现实,权衡利弊,冷酷无情。 熊霸回到原来的位置,不用眼睛看,用鼻子嗅了嗅,就知道那只小熊还在气根里面。 这让它特別兴奋。 “吼……!” 熊霸咆哮了一声,只要没跑,它就能把目標弄出来! 它后腿用力,直接站了起来。 之前它就发现,从上面咬断榕树气根,比从下面咬断难度要小。 只要再弄断三五根气根,就能钻进去了! 拿定主意后,熊霸用两只爪子扒住榕树气根,大嘴一张就咬了下去。 咔嚓! 嘭嘭嘭! 气根断裂的声音和枪声同时响起。 嘭嘭嘭嘭! 短短几秒钟,响起了四声枪响。 不知道什么时候,夏长海已经跑到了离熊霸不到50米的地方。 这么近的距离,又是固定的目標,不可能打偏! 四枪,一枪打在脑袋上,一枪打在心臟上,还有两枪分別打在腰部和左腿上。 熊瞎子的生命力再顽强,也扛不住这几下。 夏长海不敢大意,每一枪都朝著要害打去! 肉眼可以看到,熊霸身上溅出了四朵血。 夏长海的枪法真不错。 他没有趁著熊霸对付自己的时候逃跑,而是寻找机会反击。 第一枪打在了左腿上。 子弹没有直接打穿腿骨,但让熊霸没办法快速衝锋了。 没有了速度,熊霸的威胁就小多了。 挨了枪之后,熊霸下意识地转过身,想把夏长海拍死。 夏长海就等著它这个动作。 根据经验,从后面杀黑熊,因为肌肉和骨骼的结构原因,出现意外的情况比正面袭击要少。 等熊霸踉蹌著转过身,剩下的三发子弹全都打了过去。 打向脑袋和心臟的子弹都打中了,还有一发差点打中心臟,打在了腰上。 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熊胆。 “嗷……!” 熊瞎子只来得及叫出半声,就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全身剧烈地抖动了几秒钟,就没了动静。 心臟中枪,本来还能挣扎一下。 可脑袋也中了枪,直接要了它的命! 临死前,它还瞪著夏长海。 那眼神,像是死不瞑目! 不远处,母熊听到枪响,身子下意识地抖了一下。 第273章 还因为这两只小熊,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 它熟悉这种声音。 虽然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本能告诉它,这种声音很危险。 每次听到这种声音,都伴隨著血腥味! 而血腥味,就意味著死亡! 危险程度只比熊霸低一点。 之前没有立刻跑,除了因为熊霸没有逼得太紧,还因为这两只小熊,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 没法救援,並不代表连远远看著都不行。 (內心嘆息)然而,枪声一响,它心里最后一点犹豫也没有了! 想到这里,母熊没有犹豫,转身就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可惜,晚了! 转身的时候,母熊才发现,不远处站著一个“两脚兽”。 对方举著一个奇怪的长条物件,黑洞洞的口子正对著自己。 就这么一个普通的东西,嚇得它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还没等它做出反应,熟悉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但这次,子弹是朝著它来的! 嘭嘭嘭—— 王喜栋的枪法不如夏长海,从摸到枪到现在才几个月,练不出什么好枪法,也就比新手强一点。 不过俗话说,准度不够,数量来凑。 56式半自动步枪的弹匣里有10发子弹,加上从夏长海那里学的,提前塞进去一发,一共11发! 这傢伙有自知之明,没有把子弹全打出去,怕把子弹打完了没法自卫! 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对的。 11枪,只打中了5枪。 命中率还不到50%! 黑熊的生命力强,但也不是刀枪不入。 相反,它体型比熊霸大,受的伤比熊霸还要重。 虽然没有直接打中脑袋、心臟这些要害。 但5发子弹,也够这只黑熊受的了! 子弹在它体內翻滚,把它的五臟六腑都搅烂了。 说来也怪,这只黑熊眼睁睁看著自己快被打烂了,还往王喜栋跟前冲。 感觉像是有深仇大恨一样。 当然,再大的仇恨,也没法让母熊爆发超能力。 它只来得及跑两步,就重重地摔倒了,在地上滑出了好几米! “喜栋,注意补枪!” 夏长海的声音传来,让正因为第一次独自猎杀黑熊而兴奋的王喜栋瞬间清醒了过来。 他赶忙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弹匣,手忙脚乱地换好。 他哪有夏长海那样的心性和能耐,不光枪法不如,换弹匣的速度也差远了。 在这期间,夏长海分心留意著母熊的动静。 等王喜栋换好弹匣,夏长海才放下心来。 他还有7发子弹,应付突发状况足够了,不用换弹匣! 不是夏长海怕死,而是得防备著母熊耍样。 一点都不能大意! 夏长海端著枪,小心地走向倒地的熊霸,在离它十来米的地方停下了。 见熊霸没有反应,他对著熊霸的脑袋又补了一枪。 王喜栋的动作也不慢,跟著补了两枪。 不是怕熊霸没死,是为了自己的小命,怕它突然活过来伤人! 確认熊霸彻底死透了,夏长海才鬆了一口气。 “喜栋,这边交给我,你去处理那只小熊!” “好嘞!”王喜栋把枪往后一甩,满脸兴奋,直接朝著那只小熊跑了过去。 收穫的快感,別提多爽了! 因为熊霸是躺著死的,夏长海也不费劲,直接用刀从它喉咙的位置划开,一直往下划。 这时候小熊的皮很薄,还没长出指甲,所以夏长海下刀很小心。 不是怕割破熊胆,是怕划破肠子,里面的东西流出来,肉就糟蹋了! 好久没有猎熊了,夏长海家里的熊肉早就吃光了,这次正好解解馋。 夏长海的手艺没话说,熟练地划开熊的腹部,把里面有用的器官掛在树上,祭拜过山神后,又小心地撕开护心皮,把熊胆取了出来。 “运气不错,是个大的!” 巴掌大的熊胆在阳光下泛著黄褐色,不是所有的熊都有熊胆,概率也就三成左右。 夏长海连著两次在熊身上取出熊胆,运气相当好了! 他拿出布袋,把熊胆小心地装了进去。 一颗熊胆至少值2000元,可不能弄丟了! 这时,王喜栋也跑了过来。 看到他脸上有懊恼的神色,夏长海好奇地问:“怎么了?腿摔了?” 新手开枪猎熊,打破熊胆是常有的事。 王喜栋摇了摇头,手里提著被打烂的熊胆,一脸心疼。 等看清楚情况,夏长海也嘆了口气:“確实可惜了……” 如果从棕熊身体里获取熊胆的可能性大约为百分之三十,那么想从一头刚超过300斤的黑熊身上得到熊胆,可能性就只剩下百分之一了! 没错,就是百分之一这个比例。 这意味著,平均对100头黑熊进行开膛操作,很大概率上也只有一头能取出熊胆! 这都还属於比较保守的估计。 在现实中,不少猎人一辈子都没能从黑熊体內取出过熊胆! 如此低的概率,在打猎的圈子里,被猎人们称为“祥瑞”! 要是在大兴安岭那一带,谁要是从黑熊体內取出了熊胆,不仅要请大家吃顿大餐,还得“封山”一个月。 这里所说的封山,並非像剿匪时那样,组织几百人把山包围起来,禁止人员进出。 在打猎圈子里,它指的是“不上山进行打猎活动”。 无论是大规模的围猎,还是小规模的围猎,都不允许! 在老一辈猎人看来,谁能从黑熊体內取出熊胆,简直就和买彩票中了特等奖没什么两样。 不过,打猎和买彩票在某些观念上存在差异。 买彩票中了大奖,人们喜欢趁著运气好,接著多买几注。 但打猎却不是这样。 打猎没有“乘胜追击”的说法,反而讲究“见好就收”。 注重一个“过满则溢”的道理! 之所以说要请客吃饭,纯粹是为了通过破財来消除灾祸。 俗话说“山里的財富不能独自占有”,山神赐予的財富並非凭空而来,有好运的同时,也可能伴隨著厄运! 在打猎圈子里,“有本事赚取大量財富,却没有福气享用”的事情是很常见的。 所以,仅仅通过破財来消灾还不够,猎人想要更稳妥一些,就得往路边扔些钱財。 用这种方法来躲避灾祸! 在寧夏村这一带,规矩没有那么多讲究。 但对於“祥瑞”的说法,大家都是认可的! 要是王喜栋今天能从黑熊体內取出熊胆,夏长海肯定会回去摆上两桌酒席,好好地宣扬一番。 即便他上辈子走遍了全世界,估计也就能遇到这么一次稀奇事。 那头黑熊也不是他猎到的,他只是跟著沾光参与了开膛。 就这,还被他拿来吹嘘了大半辈子! 可惜的是,王喜栋的运气不佳。 夏长海用清水冲洗了一下那熊胆,小心地把表面的脏东西衝掉,又仔细观察了一番,嘆息著说:“太可惜了,要是再晚几年取出来就好了……” 第274章 满载而归 王喜栋取出的这枚熊胆,並不是铜胆,因为熊胆表面已经有了明显的顏色变化。 表面的顏色变化很厉害,而且不均匀,这儿一块那样的顏色,那儿一块这样的顏色。 外界一直认为,熊胆的顏色是天生的。 熊瞎子生下来是什么顏色,到死也不会改变,永远都是那样。 但实际情况並非如此。 有经验的老猎手都知道,熊的年龄越大、体型越大,取出熊胆的可能性就越高。 其中的原理,没有人能说清楚,不过估计和“年份越久,药性就越高,价值也就越大”的道理差不多。 熊胆也是中药的一种,这样解释,倒也不算奇怪! 夏长海和王喜栋简单交谈了几句,就让他把熊胆收好。 就算不是铜胆,这东西也能值一千块左右, 要是碰到懂行的人,说不定还能多卖一两百块,可不是便宜的东西! …… “老大,这只小熊崽子该怎么处理?” 王喜栋指著椿树缝隙里的小熊崽子问道。 那只胆子大的小熊崽子不用多说,直接被那只熊霸一巴掌打死了。 剩下的这只,胆子比老鼠还要小。 熊霸就死在它眼前,肚子都被夏长海开膛破肚了,它还缩在椿树下面,死活不肯出来。 也不知道是被嚇傻了,还是想著给熊霸守灵。 夏长海思索了几秒,转头问道:“身上有绳子吗?” 王喜栋翻了翻口袋:“没有了,老大。” “不过有一块大白布,可以撕开来勉强捆一下。” “行。” 夏长海点了点头,把布撕成条,像卷麻一样捲起来, 眼睛都没眨一下就把那只小熊崽子捆上了! “把这东西捆好,活著带回去!” 红旗林场的伐木区。 之前还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神態的杜春河,这时候弯著腰,脸上堆满了卑微的笑容。 乍一看,给人一种“缩著脖子当小跟班”的视觉感受! 不过,这时候没人会嘲笑他。 因为其他人的反应和杜春河差不多。 或者说,凡是在林场谋生的人,在眼前这位红旗林场的一把手——肖德彪面前,都得放低姿態! 没错,站在杜春河面前的,就是红旗林场的一把手——肖德彪! 把野猪王抬回来后,杜春河第一时间就去林场叫人了。 一方面是为了赶紧把“『九三』野猪王已经被抓住”的消息传播出去。 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因为害怕而躲起来的职工儘早回来。 恢復工作可是首要任务! 另一方面是难得有机会在肖场长面前表现一下、邀功,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他这次又是当“诱饵”,又是找药,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总得捞点好处回来! 杜春河在那里絮絮叨叨讲述的时候,肖德彪绕著野猪王转了好几圈。 作为林场的一把手,他什么场面没见过。 可这头野猪王,他也是第一次见到! 那体型、那獠牙、那一身的煞气,难怪能咬死那么多猎狗,还接连伤了两个人。 不过,越看越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 肖德彪总觉得哪里有问题,可又说不上来。 就在这时,身边一个手下小声嘀咕:“这头野猪身上怎么没有枪伤呢?” 这句话一下子点醒了肖德彪。 肖德彪赶紧转头又仔细查看了一下野猪王。 还让手下把野猪翻了个身。 “居然真的没有枪伤!” 这个发现让肖德彪直眨眼睛,满是疑惑。 在山里打野猪,就那么几种方法。 要么下药,要么设陷阱,要么用枪打。 先排除下药,被药死的野猪,血液不是鲜红色的。 而且因为成功率低,很少有人用这种方法。 至於设陷阱,也就是下野猪套子。 之前范家两兄弟已经用生命证明了,这招没什么用! 也就是说,就剩下一种方法:用枪! 可问题是,用枪打的话,怎么会没有枪伤呢? 野猪王全身上下,就后脖子位置有几个窟窿眼,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那不是枪伤! 另外,还有个奇怪的地方。 不是说上山围猎野猪王吗,现场怎么还多了一头母野猪? 杜春河的性格,肖德彪早有耳闻。 那傢伙可不是大方的人。 指望他买头猪给职工改善伙食,还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出来! “春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肖德彪指著野猪王问道。 想不明白,乾脆直接问。 別看肖德彪在夏长海面前客客气气,那是因为有求於人家。 再加上夏长海不在乎林场那点工资,他管不住。 在杜春河面前,肖德彪可是妥妥的“大领导”! “是这样的,肖场长……” 领导问话,杜春河哪敢怠慢。 他一五一十把整件事详细说了一遍,中间不敢有一点隱瞒或者歪曲。 只是在说母猪和买药的费时,稍微多报了一点…… 能在林场当干部的,都精明得很。 自然能看出杜春河的心思。 无非就是想让林场把那笔钱报销了。 毕竟一头母猪再加上雷管、炸药,怎么也得500多块以上。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要是能报销,谁愿意自己掏钱啊? “你是说,这头野猪王是被熊咬死的?” 肖德彪有点不敢相信,又確认了一遍。 杜春河连连点头,脸上的表情也很复杂。 “我亲眼看见的,是那只熊霸咬死的!” 这话一说出来,眾人都有点发愣。 大家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件事了。 按道理说,他们请夏长海来林场解决野猪王。 现在野猪王死了,功劳肯定要算在夏长海头上。 可问题是,按照杜春河的说法,野猪王不是夏师傅弄死的,是被熊咬死的…… 从头到尾,夏长海都没有直接动手! 把功劳算在他头上,总感觉有些奇怪。 可要说功劳不是夏长海的, 好像也说不过去。 毕竟,如果没有夏长海想出的主意、找到的地方,似乎还真拿不下这头野猪王。 熊霸的出现到底是巧合,还是被母野猪引过去的,没人能说清楚,也没办法查证。 一时间,现场反而安静了下来。 大家下意识地看向肖德彪,这件事得由他来做决定。 肖德彪皱著眉头想了想,说:“还是等夏师傅回来再……”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熊霸!!是大的熊霸!!” “熊霸主!大狗熊!!” 远处人群的呼喊声传来,林场里负责看守场地的猎狗,也跟著狂吠起来。 对於猎狗而言,熊瞎子是森林中最为危险的动物。 其危险程度甚至超过了老虎!! 当然,这並非是说熊瞎子本身比老虎更强大。 这其中涉及到数量和习性方面的问题。 就拿熊瞎子的数量来说,是老虎的几十倍,而且它们的棲息地与人类活动区域更为接近。 没见过老虎的猎狗有很多,但没见过熊瞎子的猎狗,確实很难找到!! 一嗅到熊瞎子那独有的气味,现场的猎狗全都毛髮倒竖。 它们压低身体向前冲,一心想要保护主人的安全!! 林场的干部们听到呼喊声,脸色立刻变得惨白。 胆子小的人,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一副想要逃跑的样子。 作为山村中的人,他们比谁都清楚熊瞎子意味著什么。 三四百斤重的熊瞎子,就不是人力能够对抗的。 更不用说七八百斤,甚至上千斤重的大熊了!! 那是普通人根本无法对抗的存在!! 別看现场人多,真要是熊瞎子发起怒来,人多人少没什么差別!! 碰一下就会受伤,撞一下就会丧命!! 不过,也有胆子大的人。 “肖场长,您往后退!” 有人顺手拿起旁边的铁锹,挡在了肖德彪面前。 还有人转头就要去寻找枪。 对付熊瞎子,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枪。 一时间,现场乱成了一团。 只有肖德彪站在原地,眯著眼睛看向远处。 这位略带书生气的一把手,此刻展现出了不同於常人的冷静。 不得不说,他能坐到这个位置,不是依靠运气!! “好像有点不对劲。” 肖德彪看了看远处人群的状態,低声嘟囔著。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他没打过熊,但在林场这么多年,也知道熊瞎子的厉害。 那是一巴掌就能拍死人的恐怖存在!! 要是伐区真的出现了那东西,远处那些散工还能这么平静? 按道理说,应该一鬨而散才对!! “杜把头。” “在呢!”杜春河愣了一下,隨后立刻答应。 他其实早就想跑了,但肖德彪没动,他只能硬著头皮站著。 “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啊?” “啊什么啊,去看看是什么情况!!”肖德彪皱起眉头,加重语气又说了一遍。 “哦哦!我这就去,这就去……” 杜春河也怕死,但肖德彪已经发话了,再不愿意也得照做。 不然的话,以后林场的生意还能有他的份儿吗?? 这年头,贫穷比死亡还可怕!! “小周,小宋,你们俩跟我一起去!!” 他没法违抗肖德彪的意思,但对於那些散工,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第275章 庆功宴 就在三人咬著牙,打算上前“拼命”的时候。 就听到远处人群时不时发出惊呼声。 隱约能听到“夏师傅”“老炮”“厉害”“880”之类的词语。 这时候,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事情似乎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不等眾人反应过来,就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径直朝著眾人走来。 在他们身后,几个散工兴奋地拖著一个简易爬犁。 爬犁上,是一头体型庞大的棕熊!! 从体型来看,至少有700斤以上!! 要知道,这个季节熊瞎子刚结束冬眠,还没来得及长肉,体重肯定大幅下降。 这头大棕熊现在都有700斤,刚入冬的时候,体重起码得在1000斤以上!! 而1000斤重的棕熊,在熊瞎子当中都不算小的了!。 “天啊!那是熊王!真正的巨熊!” “看那体型,少说也有七百斤重!” “七百斤?你太小看它了!瞧那熊掌上的纹路,一条纹路代表两百斤,这头熊至少八百斤!” “八百斤?!要是等到冬天,岂不是能长到一千两百斤以上?” “真是罕见的庞然大物!” “你们发现没有?国师傅身后没跟著猎狗。” “难道他是单独猎杀的?” “太不可思议了!独自猎杀这样的熊王,这附近可没人能做到!” “寧夏村的神枪手,果然名不虚传,让人敬佩!” “这算什么?国师傅以前猎虎的时候,也只带了一条头狗。熊再厉害,还能比老虎更凶猛?” “还有这事?快详细说说……” …… 人群议论纷纷,夏长海还没开口,肖德彪已经注意到了他,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 他快步穿过人群,主动迎上前去。 “国师傅!” “肖场长?” 见到肖德彪,夏长海略显意外,眉头微微皱起。 作为红旗林场的负责人,肖德彪此时应该忙於春季的事务,怎么会有空来伐区? 但当他看到跟在肖德彪身后、刻意保持距离的杜春河时,立刻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国师傅,这头熊王……” “没错,就是那只在朴泽鹿祸中称霸的巨熊。”夏长海知道他想问什么。 杜春河提前回来这么久,肯定已经匯报了情况,只是不知道其中有多少夸张的成分。 想到这里,夏长海瞥了杜春河一眼。 得到夏长海的確认,眾人脸上纷纷露出震惊的神色。 杜春河確实提到过夏长海去追猎熊王的事,但追猎和成功猎杀完全是两码事。 大家还记得,夏长海当时只带了两把56式半自动步枪, 身边连一条猎狗都没有,只有王一柱同行。 即便不是猎人,也知道熊的凶险。 普通猎人面对熊,需要武器、人手、猎狗和策略,一样都不能少。 两个人就想猎熊?简直是天方夜谭! 之前林场遇到一头体型小得多的黑熊, 赵把头恨不得带上所有的猎狗,再召集七八个人一起行动。 並非赵把头名不副实,而是他深知不能拿性命开玩笑。 起初,大家都以为夏长海是为了面子,硬著头皮去追熊王。 毕竟准备了那么久,结果野猪王被熊王咬死,实在让人憋屈。 这难免让人觉得猎人无能。 眾人甚至已经想好,夏长海回来后隨便找个藉口解释失败的原因。 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正常的结果。 没人会嘲笑夏长海,毕竟当时的情况,敢去追就已经很有勇气了。 可谁能想到,夏长海竟然真的成功了? 若非熊王的尸体摆在眼前(总不可能为了面子钱买一头熊吧?!),谁都不敢相信。 肖德彪绕著熊王的尸体转了好几圈,眼中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与之前看野猪王的眼神不同,这次是发自內心的激动。 作为林场场长,肖德彪自认见过不少珍稀猎物, 但像这样的棕熊王,却是难得一见的“珍宝”。 平时遇到都要躲得远远的,更別说猎杀了。 只有在春猎那种大型活动中,才有可能捕获到。 “国师傅,这头熊王你打算怎么处理?” 夏长海与普通猎人不同。 若是镇山把头赵兴康猎到的,按照规矩,熊胆归猎人,熊肉由林场分配。 但夏长海属於“编外人员”,对猎物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即便是肖德彪,也得先徵求他的意见。 夏长海一听这话,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山里人比外人更懂得珍惜这些“好东西”。 “我也在发愁呢,这么大一头熊,我家根本吃不完。” “肖场长,不如您帮我拿个主意?” “哈哈哈。” 肖德彪心领神会,自然不能辜负夏长海的好意。 他给夏长海留了一对熊掌,其余部分由林场以每斤一块五的价格收购,总共一千元。 熊肉卖出了熊胆的价格,让旁边的人惊嘆不已。 但没人敢提出反对意见。 一来,的不是自己的钱。 二来,没人敢同时得罪夏长海和肖德彪。 “对了,肖场长,熊崽子你有办法处理吗?”夏长海突然问道。 “熊崽子?” 肖德彪一时没反应过来。 哪来的熊崽子? 当肖德彪看到王喜栋抱来一只活蹦乱跳的熊崽子,整个人都懵了。 要不是那熊崽子一个劲地扑腾,还嗷嗷叫著, 他差点就以为这是个玩具! 毕竟,这年头谁见过活著的熊崽子呀? 更准確地说,是从没听说有猎人能带回一只完好无损的熊崽子! 眼下围猎场面乱糟糟的,面对带著小崽子、还处於狂暴状態的母熊, 没人有閒工夫去关注熊崽子怎么样了。 要么直接打死,省得添麻烦, 要么就被嚇得魂飞魄散。 下套子抓熊,抓到的一般也是有残疾的, 骨折的多了去了,被夹断肢体的也不在少数! 哪能一点伤都没有,还精神十足地叫著? 肖德彪从小在山里长大,又在林场混了这么多年, 自认为见识很广, 可从没见过有人猎熊时,还能把活熊崽子带回来,这太离谱了。 愣了一会儿神,肖德彪想起之前杜春河说的话, 毫无疑问,这熊崽子应该是那只黑熊的。 他不清楚夏长海是怎么做到的,不过既然小崽子在这里,母熊大概率跑不了。 毕竟,不用猜也知道,母熊不会丟下幼崽。 母熊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放弃幼崽! 一旦发现人类,不用挑衅,就会主动发起攻击。 也就是说,想带回熊崽子,就得先制服母熊, 这事儿没得商量,几乎肯定会发生。 “猎杀熊就罢了,还能活捉熊崽子……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肖德彪怎么也想不明白。 不过他现在能確定,夏长海比他想像的厉害得多, 自己能请到这位红旗林场的镇山把头,简直太有面子了! 他心里暗暗高兴。 肖德彪沉吟片刻,答道:“我可以帮你联繫一下市里的动物园,但是对方会不会要,我就说不准了。” 夏长海笑著说:“那就麻烦你了。”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个年代和以后不一样。 以后动物园引进动物,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光是办理手续就得忙活一个月左右。 这还是所有事情都顺利的情况。 要是中间出了什么问题,那时间就没法確定了! 而且就算没有任何问题,也得排队等候,不是说有动物要引进就能马上引进的。 但寧夏村这个地方,別的东西不多,山林里的野兽却有的是。 像黑熊、野猪、狍子之类的,动物园根本不缺。 其实,之所以能建动物园,都是响应上级的號召。 不然的话,就算当官的脑子不清楚,也不会在石湖市建动物园! 建动物园不算什么政绩,纯粹是浪费钱! 不过,夏长海也就是隨口问了一句。 要是肖德彪有办法解决,那自然是最好的。 如果不行,也没什么关係。 最后实在没办法,把小熊崽子杀了吃肉,或者直接放生, 都是不错的选择。 毕竟就只有一只小熊崽子,价值不算大。 有小熊崽子先被带回来,大家自然能猜到母黑熊的结局。 猎人遇到带著幼崽的熊, 一般就两种情况, 要么白忙活一场, 要么只捕获母熊, 毕竟,不管是为了赚钱还是吃肉,猎人都会优先对母熊下手。 在这个过程中,小熊崽子受到惊嚇,早就跑没影了。 可夏长海连小熊崽子都没放过,母熊怎么可能跑掉呢? 肯定是不可能的。 杜春河安排了几个人去把夏长海留在山里的黑熊抬回来, 他忙前忙后,那份热情让王喜栋直咂舌。 “真是够拼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肖德彪在场,杜春河的热情程度比之前高出十倍, 又是端茶倒水,又是亲自下厨, 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两瓶有些年份的酒, 那个年代,茅台虽然没有后来那么值钱,但也不便宜, 普通的都要好几块钱一瓶,年份久的,价格隨便就能翻七八倍,甚至十几倍! 想想看,掉別人家几个月,甚至半年的生活费,就为了买两瓶酒, 要是放在寧夏村,得被多少人骂败家子啊! 说出去没人会羡慕,只会说这家人不会过日子。 北方人,酒量大, 再加上肖德彪是红林场的负责人,有面子, 所以,两瓶好酒喝完,把气氛烘托得热热闹闹的。 夏长海虽然不太喜欢杜春河,不过成年人的世界,很多事情没那么简单, 伸手不打笑脸人, 对方又是敬酒又是陪笑,夏长海也不会失礼, 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路, 他又不是爱惹事的人,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人! 一顿饭下来,宾主双方都很高兴。 第276章 钱不是问题!『零八角』! 饭后,肖德彪因为工作原因要回林场, 夏长海和王喜栋也没有多做停留, 跟杜春河打了个招呼,就回去了。 当然,作为“英雄”归来,待遇自然不一样, 杜春河专门安排了卡车,把夏长海、王喜栋一路送回寧夏村, 既然用了卡车,自然不能空著, 常见的山货就不用说了,山榛子、木耳、野菜之类的,装了好几筐, 这些东西不值钱,但分量足,也算是一份心意。 杜春河还把他家的老母猪给夏长海装上了, 用他的话说,夏长海把野猪王留给了他,自己留著老母猪也没用, 而且那野猪王比母猪重多了,显然是他赚了! 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客套话,公猪本来就不好吃, 再加上这野猪王个头大、年份久,肉质还不知道怎么样, 要说价值,別看它个头大, 其实连母猪的一半都比不上! 杜春河这明显是在巴结夏长海, “以后有什么事,直接去寧夏村找我。” 这就是夏长海的回应, 看似普通的一句话,却让杜春河喜不自胜,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很多人不知道,林场有个规矩,镇山把头能直接选定谁来当伐区把头, 之前赵兴康就是这样当上的, 夏长海的本事比赵兴康大得多,肖德彪对夏长海又特別敬重, 能得到夏长海的肯定,虽说不能说明年伐区把头的位置就稳稳到手了,但至少有七八成的把握! 本来因为这件事,杜春河还担心林场那边会不乐意, 现在有了夏长海这句话,肖德彪那边基本就稳了, 搞定了负责人,剩下的事情还叫事吗? 对夏长海来说,红林场的那点事,只是一个小插曲, 过程虽然曲折,又是遇到野猪王又是遇到熊崽子的, 不过相比之下,风险还没有对付那只大孤猪高。 把东西弄回家后,第二天夏长海和王喜栋去石湖市把熊胆卖了, 刚好顺路给闞瘸子带了些山货,那小子上次吃过熊囊后,念叨了好几回, 还专门打电话拜託夏长海,让他带点熊囊, “钱不是问题!『零八角』!” 那语气,那股激动劲儿,也难怪闞瘸子在那个年代能有那样的成就, 一个黑熊胆、一个熊囊胆,再加上一个小熊崽子的胆,加起来卖了3000元, 按照老规矩,是现款交易。 或许是因为夏长海出手大方,国营商店的那几个售货员对他印象很深, 知道只要他出现,肯定有好东西! 再加上夏长海和王喜栋的条件都不错,有位大娘热心地想给两人说媒, 用她的话说:“我要是年轻20岁,肯定倒追!” 有本事、有钱、长得还不错, 这样的条件,不管在哪里找对象都能轻鬆成, 绝对是理想的女婿人选! 对於这位热情的大娘,有著两世人生经歷的夏长海表现得很淡定, 倒是王喜栋闹了个大红脸, 这傢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种事, 在大娘面前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村子里也有人想给王喜栋说媒,可都得找周秀琴, 因为王喜栋父母不在了,按照规矩还得王喜栋自己拿主意, 王喜栋终究不是夏长海,很多事情还得听长辈的, 最后还是夏长海看不下去,把王喜栋的大致情况简单跟大娘说了说, 这不是夏长海多嘴,80年代和后来不一样,不用担心个人资料泄露, 再者,周秀琴也不傻, 那位大娘能在国营商店当售货员,说明多少有点关係, 她能接触到的姑娘,各方麵条件不是乡下那些姑娘能比的! 作为好大哥,夏长海自然想给王喜栋找个好对象, 要是能找到老师或者医生,那就太完美了! 这两个职业在二三十年后,也是很受欢迎的! 时间过得很快, 一转眼大半个月过去了, 农忙结束后,夏长海又进入了悠閒的状態, 口袋里有钱,他也不用像別人那样精打细算, 不得不说,不缺钱的时候,住在农村比在市里还舒服, 至少在当时那个年代是这样, 在这期间,为了打发时间,夏长海专门买了一台收音机, 80年代的收音机虽然没有60年代那么珍贵,但也是大件物品, 看得寧夏村的人羡慕不已…… 尤其是王知海那小子,天天抱著收音机听, 夏长海倒觉得没什么,他买这东西就是为了打发时间, 结果买回来才发现,太没意思了, 翻来覆去就那几个频道, 感觉还不如当年抗日时期的电台多, 不过王喜栋觉得很丟人, 王家和夏家关係不错,也不能这样, 人家几百块钱买的收音机,敢情自己不用了,全给你用了? 最后没办法,王喜栋一咬牙,自己也去买了一台, 的是自己的钱! 他知道按照周秀琴的脾气,绝不可能掏钱买收音机, 至少在他结婚前別想了, 一天,夏长海牵著狗从山上溜达完下来,正好碰见韩医生背著个大药箱低著头走路, 夏长海隨意打了个招呼:“韩医生这是要去哪?” 作为“大客户”,又是有本事的人,一向高傲的韩医生在夏长海面前不敢摆架子,回答道:“去赵山河家,刚从赵强家过来。” 赵家? 寧夏村姓赵的不少,不过夏长海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直接问道:“是赵山河家?” “对,就是他家。” “那傢伙又怎么了?” “被熊抓伤了。” 这话一说出来,王喜栋和夏长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怎么这个场景这么熟悉呢? 他的运气確实不错,那黑熊的爪子仅仅差了那么一丝丝,没能碰到他的脖子。 否则的话,哎,估计就该来找我处理伤口了。 韩医生的语气中带著几分感慨,不知是想到了什么,还透著些许后怕。 夏长海明白他的意思。 就如同老虎捕猎时喜欢选择喉咙下口一样,黑熊攻击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把脖子当作首要攻击目標。 黑熊的爪子有七八公分长,虽说不像刀刃那般锋利,但架不住又尖又锐。 第277章 只要黑熊去吃,绝对跑不了!! 再加上黑熊那股强大的蛮力。 只要抓到脖子,轻的话会大出血,严重的话就直接割喉了!! 后者不用说,肯定没救了。 前者也足够要命,颈动脉要是被划破, 別说现在这种医疗条件,就算是三四十年后医疗更发达了, 如果没及时送医院,照样得死!! 在心臟泵血的压力下,人血会像开闸放水一样,哗哗地往外流。 用不了几分钟,人就会进入濒死状態!! 跟韩医生打了个招呼,夏长海让王喜栋把猎物送回去,自己则直接往赵二溜家赶去。 09等夏长海到了赵二溜家时,正好碰到杨玉凤出门。 杨玉凤一看到夏长海,脸色就变了。 不过没过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眼睛泛红,眼看就要掉下眼泪来。 “兄弟呀!!” 说起打猎,赵二溜在寧夏村可是最能折腾的,没有之一!! “你赶紧去劝劝你老哥,他怎么又去招惹黑熊了……” 说著,杨玉凤就把夏长海往屋里带。 屋里的炕上,因为受伤正躺著的赵二溜,听到自己媳妇的声音,赶紧抬起头。 他使劲伸长脖子,透过门缝往外看,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喊:“是夏长海兄弟吗?!” “是我。”还没等杨玉凤回话,夏长海就应了一声。 走进屋,就看到赵二溜满脸憔悴。 这让夏长海心里一紧,两世为人,他清楚这意味著什么。 赵二溜的伤比他想像中要重得多,后背上有三道抓痕,胸前还有一道小口子。 右腿还绑著绷带,好在没有骨折,应该是伤到骨头了。 万幸的是,这傢伙还有力气说话。 这说明都是些皮外伤,不致命!! “兄弟啊……你可算来了。” 赵二溜一把抓住夏长海的手,哽咽著说: “我差点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夏长海好一番安慰,等赵二溜情绪稳定下来,夏长海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被黑熊抓伤呢?” “你媳妇不管你了?” 说著,夏长海往门外的杨玉凤那边看了一眼。 因为之前出过好几档子事,按理说赵二溜不该再去招惹黑熊才对。 一是不敢。 被黑熊伤过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谈熊色变。 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不敢再和黑熊碰面。 平日里听说哪里有黑熊出没,躲都来不及。 二是因为杨玉凤。 眼看著杨玉凤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 这个时候,稍微有点心思的人都知道该在家老实待著,等孩子出生。 赵二溜之前跟著夏长海没少赚钱。 手里的积蓄足够他家几年不干活都能过得不错。 在这种情况下,按理说应该安分守己才对。 问题是,这傢伙偏不!! 赵二溜不傻,自然听出了夏长海话里的意思,他摸了摸鼻子,有点尷尬。 恰巧杨玉凤端著一盘鱼从外面进来。 “你看我干嘛,你要是不说,我可就说了!!” “別別別,我说,我说还不行嘛。” 赵二溜赶紧拦住杨玉凤。 对方正在气头上,要是让杨玉凤开口,他那点面子可就没了!! 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赵二溜说:“事情是这样的……” 事情本身並不复杂。 打猎这事儿,和钓鱼差不多,也会上癮。 尤其是那些老猎手,要是长时间不上山打猎,就浑身不自在。 就像犯了菸癮一样。 赵二溜算不上多优秀的猎手,但跟著夏长海上山那么多次,见识增长了,心气也高了。 上次虽说被黑熊嚇了一回,但后来又跟夏长海打了只黑熊。 把面子找回来了。 再加上他不知道从哪听来个偏方。 说吃蜂蜜燉熊掌对孕妇身体好,能补元气。 尤其是在月子期间,如果吃一些,像头疼、腰疼这类月子病,基本不会犯!! 他就盘算著上山给杨玉凤弄只熊回来。 这时候,黑熊经过一冬天的折腾,身上的脂肪大幅减少,剩下的都是精肉。 正是吃熊掌最美味的时候!! 其实赵二溜做这个决定时,也不是一时衝动。 他想了个周全的办法。 “什么,这时候还有熊在冬眠的地方?”夏长海有些不可思议。 北方的天气比南方冷,黑熊一般要到三月才会结束冬眠。 晚一点的,四月份也会离开冬眠的地方了。 可眼看都快六月了,怎么还会有熊在冬眠呢?? “有,就在大房子那边,那儿有个簸箕崴子,下面有个乱石塘子。” 夏长海知道大房子那块地方,听说以前抗战时还是个战场。 那地方背阴,常年照不到太阳。 其他地方热得都穿单衣了,那地方还有积雪没融化。 要不是离寧夏村太远,肯定有人把那儿当冰箱用。 那种地方本身寒气就重,簸箕崴子又聚集寒气,再加上乱石塘子这个山洼。 就像在冷库里又装了台大功率冰箱一样。 冷上加冷!! 这种地方这个月份还有黑熊冬眠,倒也不是没可能。 可那地方啥都没有,赵二溜跑那儿去干什么?? 压下心里的疑惑,夏长海接著听赵二溜说。 “……兄弟你给评评理,你说我这个计划,是不是没问题。” “我媳妇说我是白日做梦,我这是运气不好,要是运气好,现在都该吃上熊掌了!!” 夏长海琢磨了一会儿,最后不得不承认,赵二溜这个计划,还真不错。 赵二溜这傢伙做事不怎么靠谱,但有时候钻起牛角尖来,干的事能让人吃惊。 不过这次,他还真想了个办法。 为了儘量降低风险,赵二溜想了个巧妙的主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夏长海的影响,他想到用炸药了!! 没错,赵二溜打算用炸药把黑熊直接炸死!! 赵二溜想著,冬眠的黑熊肯定饿,他捨不得钱买诱饵,就从家里找了个硬邦邦的东西。 把炸药埋在那硬邦邦的东西里。 只要黑熊去吃,绝对跑不了!! 熊皮厚,炸药又埋在那硬邦邦的东西里。 炸药大概率伤不到熊胆。 所以也不用担心破坏熊胆。 不仅如此,赵二溜为了保险起见,还专门找了个搭档。 同村的另一个猎户:吴老三。 之所以不找夏长海,不是小气捨不得分钱。 第278章 炸药的威力足够炸死黑熊。 赵二溜知道夏长海本事大,不缺那点钱。 他纯粹是想证明自己。 原本,吴老三听赵二溜说要一起上山掏熊冬眠的地方, 连具体细节都没问,就像脑子被门夹了一样不愿意。 不管外面把赵二溜传得多神,在一个村子这么多年, 他们这些老一辈的还能不知道这傢伙的底细? 赵二溜要是真有外面说的那么厉害,还能等到现在才发家? 还用得著等夏长海带? 再加上掏熊冬眠的地方风险实在太高,吴老三可不傻,才不会去送死。 有钱赚,也得有命才行!! 可赵二溜没有放弃,死缠烂打地缠著吴老三,非要让他听自己的计划。 换作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吴老三肯定直接拒绝。 但现在不一样了,赵二溜现在是村子里的富裕户,又跟夏长海关係好,看在面子上,吴老三也不想轻易得罪他。 就耐著性子听他说。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1???.???】 这一听,可把吴老三惊到了:“这真是你想出来的办法?-||?” 不是不行,是太行了!! 简直是高招!! 其实掏熊冬眠的地方,本身就很危险。 尤其是这种背阴的地方,別说是赵二溜,就算是在这行干了几十年的老猎手,也得小心翼翼。 稍有疏忽,真的会出人命!! 用炸药对付黑熊,风险一下子就降到最低了。 就算没成功,也能赶紧跑。 不用直接面对被惊醒后发狂的黑熊!! 成功了,就能白白得到一个大的熊胆。 失败了,也不过是浪费点时间。 对吴老三来说,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炸药又不用他钱买。 看吴老三有点动心,赵二溜也没提之前的那些事儿。 两人约好时间,就各自回家准备了。 第二天一大早,赵二溜早早起床, 吃过早饭,扛著大板斧和炸药,还有那硬邦邦的诱饵,直接往村口走去。 吴老三扛著一桿猎枪,在那儿等著接应。 因为要去掏熊冬眠的地方,不能带猎狗,怕惊动洞里的熊。 儘管有诱饵,不过这个季节,比冬天上山容易100倍,积雪也融化了,不用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那儿挪。 两人走了二十多里地,在中午前赶到了那簸箕崴子。 那熊冬眠的地方很好找,就在乱石塘子中间,一个大石头包下面。 从上面看不见,往下走走,一眼就能发现。 “是这儿吗?”吴老三压低声音问。 这时候不是深冬,大房子那块地方本来就背阴,现在更是又潮湿又寒冷,冰还没化。 谁知道那黑熊醒没醒。 “嗯,就是这儿!” 赵二溜舔了舔嘴唇,一脸兴奋。 也是偶然机会溜到这一片,才发现还有只熊在冬眠。 当然,他没直接进去看。 不过洞穴口的冰棱,还有附近的熊粪便,以及那股难闻的熊味,足以证明他的判断。 要是黑熊离开了,那些熊粪便早该被別的动物弄走了。 这也是很多人判断陌生洞穴里有没有熊冬眠的重要依据。 黑熊在洞穴里待得越久,熊粪便的味道就越重。 反过来,如果是初冬,或者是空洞穴,就不会有这么重的味道。 確定目標后,赵二溜也不犹豫。 主动扛著那硬邦邦的诱饵,拿著炸药到洞口布置陷阱。 掏熊冬眠的地方是他发起的,最危险的事自然该他来做。 这是猎手搭伙的规矩。 只有像夏长海跟王喜栋那样关係铁的,才不用分得这么清楚。 这也是人们喜欢找人组队打猎的原因。 当然,吴老三也没閒著。 他端著猎枪在不远处警戒。 一来,防备其他动物。 二来,防备黑熊突然衝出来。 一旦黑熊从洞里衝出来,他得给赵二溜爭取逃跑的时间。 陷阱很简单,挖个坑,把那硬邦邦的诱饵放进去, 又在里面埋入炸药、雷管、小石子,最后拉出一根长长的引线。 只要黑熊出现,赵二溜点燃引线,就算大功告成了。 这么近的距离,炸药的威力足够炸死黑熊。 就算没炸死,也得受重伤。 到时候他们上去补枪就行。 再次检查,確定没问题后。 赵二溜给吴老三比了个手势。 “我准备好了。”吴老三立刻回应。 点了点头,赵二溜从兜里掏出一串鞭炮,深吸一口气,点燃后丟出去,想把黑熊引出来。 要是掏树洞里的熊,还能通过敲击树干把里面的黑熊引出来。 可这是在背阴的地方,没地方让人敲。 赵二溜又不敢朝洞里喊,就想出了这么个办法。 鞭炮声那么大,在他看来可比喊叫声管用多了! 噼里啪啦!! 鞭炮声在洞里迴荡,经过墙壁反射,声音大了很多倍。 震得石头包上的积雪纷纷滑落。 “吭!!” 鞭炮声刚消失没几秒,就从洞穴深处传来黑熊的吼声!!。 气温一点点上升,冬眠的熊睡得越来越不安稳。 山洞有放大声音的作用,一声鞭炮响传来,在地仓深处沉睡的黑熊立刻被惊醒了。 大家都知道熊的脾气,本来就昏昏沉沉的,突然被吵醒,发起火来,能把地仓整个翻过来! “嗷——!” 隔著几十米远,赵二溜都觉得耳朵火辣辣的,全身像有电流经过,一种麻酥酥的感觉从脚底一直传到头顶。 汗毛全都竖了起来,没过多久,冷汗就把內衣湿透了。 人类对熊的恐惧,是深植在基因里的本能! 就算胆子再大、意志力再坚强,也不可能毫无反应。 只不过是反应的程度不一样罢了。 赵二溜旁边,吴老三屏住呼吸,眼神紧紧盯著地仓洞口,手里牢牢握著叉子。 刚刚结束冬眠的黑熊,是一年中最虚弱的时候,体內的脂肪消耗了很多,它们的捕猎能力也降到了最低。 但对於人类来说,它依旧是无法对抗的猛兽。 一巴掌拍下来,力量能有半吨,这差距可太大了! 所以,吴老三绝不允许出现意外! 赵二溜的计划可以说是完美,利用熊的习性设置了陷阱。 就算计划失败,他们没有直接接触熊,躲在隱蔽的地方,理论上是没有危险的,可意外就喜欢在这种时候发生。 但是! 万一呢? 第279章 捅到熊了,肯定是冬眠的黑熊! 上山打猎,什么意外都有可能遇到。 打兔子没打中,一回头却遇到更危险的事,这种情况也发生过。 要是那黑熊没有按照预想的那样,直接扑向陷阱, 那手上的猎枪,就是他们能不能活下来的关键! 在死一般的寂静中,赵二溜和吴老三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静静等待黑熊出现。 鞭炮响过之后,地仓又陷入了沉寂。 没有其他的声音,也没看到黑熊出来。 这让赵二溜很是困惑。 地仓要是空的也就算了,明明听到了黑熊的叫声,怎么没动静了呢? 吴老三也皱著眉头,难以理解:“这是怎么回事?” 他打猎这么多年,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赵二溜摸了摸脑袋,心里犯嘀咕:“难道回去睡回笼觉了?” 一听这话,吴老三直翻白眼。 什么回笼觉啊! 你以为熊还会赖床吗? “你別囉嗦了,再丟一串鞭炮进去。” 赵二溜翻遍了裤兜,什么也没找到,他只带了一串鞭炮。 “那怎么办?” 没有鞭炮,总不能上去喊吧。 之前黑熊没醒的时候,吴老三都没那个胆子,现在黑熊醒了,就更不敢了! 赵二溜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 “我有办法!” 他起身跑到放簸箕的地方,隨便找了一根竹子,砍了几刀,把多余的枝杈去掉。 这个季节的竹子大多是枯竹,韧性不好,但和其他木材相比,有个明显的优点。 足够轻,足够长! 扛著竹竿,赵二溜一路小跑到地仓前。 “吴老三,你留意著点,別把我当成靶子打。” 啊? 吴老三这才反应过来赵二溜要做什么,连忙答应道:“哦哦。” 转过头,赵二溜拍了拍双手,抖掉上面的积雪。 抓著竹竿就往地仓里捅。 竹竿刚伸到底,赵二溜就感觉捅到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立刻喊了起来:“好像有东西!” 在寧夏村,赵二溜的名字谁都知道。 这不只是因为他靠著夏长海发了財,成了村里少有的富裕户。 其实在夏长海暴富之前,他的名气更大。 几乎每天都有人议论他。 当然,这名声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从人们给他起的外號就能看出来:赵二溜、二溜子,背后说他的话都不太中听。 不过,赵二溜这个二溜子和別人不一样。 他就是性格隨便,为人没什么坏心思。 不然的话,杨玉凤也不会理会他。 夏长海以前听父母说过,和赵二溜打交道,得心平气和。 不能刺激他。 一旦受到刺激,这傢伙做事就没什么规矩。 净干些让人搞不懂的事! 赵二溜用竹竿往地仓里捅,一开始没什么感觉,捅到最里面的时候,手感不一样了。 竹竿碰到墙壁,应该是硬邦邦的。 可现在是软乎乎的,而且有弹性。 这肯定不是墙壁! 捅到熊了,肯定是冬眠的黑熊! 也不知道赵二溜是怎么想的,碰到黑熊,第一反应不是跑,而是用力戳。 一边戳,一边大喊:“吴老三,真有东西!” “黑熊还在!” 没等吴老三回应,赵二溜感觉手里一紧,地仓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抓住了竹竿。 还使劲往里面拉! 看到这动静,赵二溜哪肯鬆手? 他下意识地抓紧竹竿,腰腹用力,两腿蹬著地,使劲往后拽。 感觉用不上劲,他两只手一起上。 整个人往后仰,跟拔河似的,拼命往外拽。 他这是和黑熊较上劲了。 那黑熊脾气也不好,察觉到有人动它,一把抓住竹竿,想往里面拽。 差点把外面的赵二溜拉得摔个跟头。 “哎哟,疼!” 黑熊这么一拉,把赵二溜的手腕拽得生疼。 他晃了晃脑袋,把狗皮帽子推到旁边。 一脚蹬著旁边的大石头,一边咬紧牙关,使出全身的力气往外拽。 没一会儿,本来黝黑的脸,憋得发紫! 可即便这样,他还是忍不住往地仓那边挪。 黑熊再虚弱,也不是人能隨便招惹的。 別说赵二溜一个人,单比力气,四五个壮汉也不是黑熊的对手! 黑熊的身体结构和肌肉群,註定了它们的力量远超人类。 不远处,看著和黑熊较劲的赵二溜,吴老三满是疑惑。 他实在想不明白,赵二溜脑子里在想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喊。 “你傻啊,快鬆手!” 听到这话,赵二溜脑子一下清醒了。 对呀,自己和黑熊较什么劲? 要是熊真的出来了,自己还能活吗? 想到这里,赵二溜一把丟掉竹竿,撒腿就往后面跑。 “快跑,快跑!”吴老三指著地上的挎兜,大声喊。 他感觉自己都快急疯了。 挎兜本身不重要,但他亲眼看见赵二溜把火柴放在里面了。 他身上也带著火柴,可必须时刻警戒,没法去拿。 没有火柴,赵二溜用什么点鞭炮! “对呀!” 赵二溜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想起了火柴,连忙转身回去拿挎兜。 结果刚到地仓口,就看到地仓深处,冒出两个亮点。 要说这黑熊也够倒霉的。 本来因为温度的原因,迷迷糊糊的,还没从冬眠的昏沉中缓过来。 结果这边正迷糊呢,耳边突然“爆炸”。 地仓分两种,一种是用泥土糊墙的,通常是其他动物, 比如獾子弄的,另一种是石头墙的,纯天然形成的。 泥土墙的地仓,隔音差、潮湿、不舒服,但容易找到。 石头墙的地仓,隔音好、乾燥,但很难找到。 这黑熊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这么一个石头墙的地仓冬眠。 可它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人往里面丟鞭炮! 在山谷中大喊会有回音,同样的道理,在石头洞穴里放鞭炮,声音会放大几十倍。 黑熊被鞭炮声惊到后没出去,可不是因为它想睡回笼觉。 纯粹是被炸懵了! 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本来,赵二溜这时候鬆手跑开,也没什么事。 坏就坏在,他又用竹竿去捅。 这边黑熊还迷迷糊糊的,突然感觉有东西捅自己的脖子。 脖子可是要害部位,能忍吗? 它一把抓过来,想把东西扯进来。 结果一使劲,没拉动。 第280章 再这么跑下去,迟早会被追上。 黑熊那暴脾气,比赵二溜可厉害多了。 当时就要发力。 结果一使劲,脚下一滑,差点把自己摔个跟头。 竹竿那头突然没力了! 又是鞭炮,又是竹竿,黑熊只感觉脑袋里的火气“蹭蹭”往上冒,根本压不住! 也不管难受不难受,起身就往外冲! 刚一冒头,正好碰到回来拿挎兜的赵二溜。 “嗷……!”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黑熊才不管赵二溜是谁,这时候碰到,就是敌人! 赵二溜那边,喘著粗气刚回到原位,打算弯腰拿挎兜。 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两个亮点从地仓深处出现。 本来他还在琢磨,那是什么东西。 地仓里还有什么? 结果就听到“嗷”的一声。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我去!” 黑熊冲了过来,赵二溜哪还顾得上挎兜? 撒腿就往旁边跑。 他记得有一次和夏长海一起上山打猎,夏长海说过,这种危急时刻,绝不能往枪手那边跑。 否则会影响枪手瞄准,对方想开枪都困难。 千万別把希望寄托在枪手的准头上。 再厉害的枪手,也不敢说每枪都能命中。 要是挨上一枪,死亡率不见得比被黑熊拍低! 上山打猎,要是死在黑熊手上也就罢了,要是死在自己人手里,那才叫冤枉! 死了都能成为笑柄,传出去都丟人! 可不管怎么说,赵二溜这小短腿,能跑得过黑熊吗? 能不能逃出黑熊的追捕,关键要看事先埋伏在一旁的吴老三! 再说说吴老三这边。 本来他被赵二溜的“蠢笨”弄得哭笑不得。 心里暗暗后悔,不该和他一起上山打猎。 上山打猎在某些方面和放山差不多,有很多讲究。 就说赵二溜犯的这些错。 换个懂行的人,这时候肯定头也不回,转身就走。 別说有熊,前面就算有座金山,也不能往前再迈一步!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事不是意外,而是山神爷在发出警示。 现在只是小问题,要是不当回事,接下来就是要命的意外! 吴老三正纠结,是继续按照赵二溜的计划来,还是找藉口下山。 就看到赵二溜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以极快的速度,转身狂奔。 那速度,是之前的好几倍! 不用问发生了什么,听那脚步声就知道! 黑熊出来了! 没时间多想,本能让吴老三下意识地抬起枪, 对准地仓入口隱约出现的黑影,就要开枪。 然而 咔! 清脆的声响,让吴老三脸色惨白。 枪卡壳了! 作为村里的老猎户,吴老三可不是那种马虎的人。 早上还专门检查了猎枪,確认状態良好才带出来的。 没发现任何问题! 问题出在,他手上这把猎枪太老了! 正常情况下,猎枪的理论使用年限在5年左右,到期后就该报废。 可这年头,一把枪少说上百,多则上千,谁捨得轻易换掉? 反正到期了也就是有些小毛病,不影响使用就行。 平日里小心点用也就罢了。 就算打猎时出点状况,大不了放弃猎物。 可谁能想到,偏偏在这要命的时候出问题? 顾不上其他,吴老三连忙低头重新装弹。 这毛病他不是第一次遇到,只要把子弹退出来重新填装,就能解决! 不得不说,老猎户就是老猎户。 这种紧要关头,他手上一点不抖,换弹速度相当快。 然而,那黑熊比他更快! 只几个呼吸的时间,黑熊就追上了赵二溜。 “嗷……!” 它张开血盆大口,咬向赵二溜的右腿。 伤到了猎物的腿,猎物就跑不掉了。 这黑熊的经验相当老到! “快逃……!” 身后的黑熊紧追不捨,赵二溜牙关紧咬,心中憋著一股不屈的劲头,拼尽全身力气向前飞奔。 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並非对死亡的恐惧,而是杨玉凤—— 没错,正是他那怀有身孕的妻子。 “我要是死了,媳妇该怎么办?会不会改嫁他人?肚子里的孩子又该如何是好?” 在这个穷人命贱如草、寡妇孤儿日子难熬的年代,赵二溜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有钱又能怎么样呢? 家里没有男人撑著,受欺负是肯定的! 甚至,没有男人的家庭,有钱反而会变成灾祸! 一想到以后会有別的男人著自己赚的钱,还打骂自己的媳妇, 赵二溜就觉得一股热血从心底涌上,让原本已经快迈不动的双腿,重新充满了力量。 赵二溜拼命地朝著吴老三的方向跑去。 “吴老三!” 眼下,只有吴老三能够救他。 为了让吴老三便於开枪,赵二溜特意朝著空地上跑,生怕有什么东西挡住了对方的视线。 只要吴老三开枪,他或许就能逃出这生死关头。 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一枪就能把黑熊打死,省得之后再添麻烦。 然而,就在赵二溜满心期待的时候—— “咔” 声音不大,却格外刺耳。 赵二溜从小在山沟里长大,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怎么会不知道这声音意味著什么。 枪卡壳了! 这种时候卡壳,简直是要人命啊! “吴老三,快换枪!” 又急又累的赵二溜一个踉蹌,幸好平衡能力不错,才没有摔倒。 可就是这一下,他的速度瞬间降了下来,黑熊转眼就追了上来! “吼……!” 黑熊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 好在赵二溜反应迅速,察觉到身后的动静,心里一横——再这么跑下去,迟早会被追上。 人怎么可能跑得过黑熊呢! 右脚猛地蹬向地面,赵二溜向前猛扑出去。 接著他抽出腰间的斧头,停下脚步、转过身、挥斧砍去,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也不知道是赵二溜运气好,还是黑熊没料到猎物会反击,面对这一斧,黑熊的反应慢了半拍。 斧头正好砍在了熊鼻子上! 黑熊的鼻子,和猎狗的鼻子一样,都是要害部位。 平时不小心撞一下都疼得厉害,更別说这重重的一斧了。 “嗷!” 剧痛让黑熊的叫声都变了调。 惨叫声中,黑熊也没忘了报復,一爪子就把赵二溜拍倒在地,还没等赵二溜挣扎,又顺势一划。 第281章 你犯的错一箩筐,不出事才怪! “啊!” 赵二溜发出一声惨叫,熊爪子就像匕首一样, 在他的后背上划出一道道血口,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黑熊刚从冬眠中醒来,本来就很饿,之前是被怒火冲昏了头脑,暂时忘了飢饿。 这会儿闻到血腥味,那股凶性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哪里还肯拖延。 为了能吃到东西,就算冒险也值得。 看著逼近的血盆大口,赵二溜浑身发软,心中充满了绝望。 无数回忆涌上心头,“这就是老人们说的迴光返照吗?” 就在这时—— “嘣!” (请记住.com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盼望了许久的枪声,终於响了起来! “嘣……!” 和56式半自动步枪相比,撅把子这种单发猎枪在持续射击方面不怎么样, 但是! 它的优势也很明显—— 枪口大! 枪口大,威力就大,能起到救命的作用! 赵二溜快要绝望的时候,巨大的枪声在山谷中炸响,惊起了一群乌鸦。 第一枪卡壳的吴老三,在关键时刻没有再出岔子。 枪声响起的同时,黑熊再次发出惨叫。 不是谁都有那么准的枪法,吴老三这一枪打在了黑熊的右肩上,鲜血一下子就喷了出来。 这一枪够狠,黑熊疼得直抽搐。 赵二溜像断了线的风箏一样,一头栽进了旁边的积雪里。 幸亏这个地方天气寒冷,积雪很多,下面还有枯叶堆, 缓衝了衝击力,不然腿都得摔断。 即便如此,赵二溜也摔得晕头转向,半天缓不过神来。 这时候要是黑熊继续攻击,他肯定必死无疑。 万幸的是,黑熊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吴老三身上。 黑熊和山里的其他野兽不同,听到枪声,不会逃跑, 反而会发起衝锋! 受伤之后,就更加疯狂了。 它们的大脑会屏蔽疼痛,释放出大量的肾上腺素。 老猎手都知道,在野外遇到黑熊,只要对方没有攻击的跡象就不要招惹, 一旦开了枪,不管黑熊饿不饿,都会发动进攻。 到那时候,只能硬著头皮对抗。 吴老三是老猎手,自然清楚黑熊的这种习性。 所以第一枪卡壳之后,他立刻换了子弹。 等黑熊丟下赵二溜,朝他衝过来的时候,他果断开枪。 没有丝毫犹豫。 吴老三举起枪,“嘣”的又开了一枪! 打完之后才转身就跑。 黑熊离他不到100米,他又跑了几步,剩下的距离已经不够再开一枪了。 这就是撅把子的缺点——没有及时打死猎物,自己就得赶紧跑路。 要是不能第一时间解决掉猎物,跑不掉的就是自己。 有人可能会说,万一黑熊不放过赵二溜怎么办? 抱歉,上山打猎,生死全看天意, 这是行里的规矩! 吴老三能开两枪,已经很够意思了。 换个胆小的人,第一枪没打响,早就跑了, 哪里还会管赵二溜,把危险揽到自己身上呢? 打猎这一行,本来就没有规定必须捨命救人, 愿意救人是情分, 不救也没人能说什么。 毕竟,谁的命不是命呢? 再说,吴老三和赵二溜只是一个村子的, 就算是亲兄弟,大难临头的时候也可能各自逃命。 別觉得这话绝情,多少血的教训都摆在那里,一时衝动,往往会一起栽进去。 面对黑熊这种凶猛的动物,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没有什么区別。 与其白白送命,不如留著命回去喊人,或者想办法报仇。 十几分钟之后,吴老三回到了原地。 黑熊已经不见了踪影。 別误会,不是他一个人打倒了黑熊, 而是黑熊爬出雪堆之后,可能感觉到了危险, 或者有別的事情,没有追吴老三,转身离开了。 吴老三观察了好几分钟,確定安全之后,才敢回来。 他没有忘记,乱石堆里还有一个受伤的赵二溜。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赵二溜虽然被黑熊抓了几下,但没有伤到要害, 只是疼得厉害,不过在吴老三的帮助下,还是安全下了山。 一路上,很多村民都来看热闹, 不少人还上来帮忙。 不得不说,赵二溜这人脾气倔强,但发家之后,那种直爽的性子,倒让人觉得亲切。 人性就是这样—— 穷人性格倔强,会招人嫌弃, 富人性格倔强,却让人觉得接地气。 更准確地说,只要富人不摆架子,大家自然愿意亲近。 接下来,就是找医生处理伤口、上药。 “老弟,你说说,为啥我每次碰到黑熊都这么倒霉?” 上次是因为没准备,还带了个新人,碰到那只凶狠的黑熊,出意外也还算情有可原。 这次准备得很充分,搭档还是老猎手,怎么还会这样? 而且比上次还惨。 “你说,我是不是撞邪了?” 赵二溜心里犯嘀咕,压低声音问道,“要不找个大仙来驱驱邪?” 这年头,对封建迷信的管束没以前那么严了, 山里確实有这样的说法,要是沾上了不乾净的东西,做什么事都不顺利。 进山采山货、打猎都有讲究,甚至连做梦都有说法。 梦到不该见的东西,进山采山货的人寧可推迟行程,也不会冒险上山。 打猎也有类似的规矩, 每次成功之后都得拜山神爷,这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条。 看赵二溜那深信不疑的样子,夏长海的嘴角抽了抽。 对於这些传说,夏长海半信半疑, 没法確定是真是假, 但他能確定的是,赵二溜这事,不是撞邪, “你犯的错一箩筐,不出事才怪!” “真以为上山打猎就像小孩过家家一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夏长海在前世活了几十年,每次上山都非常谨慎, 能带上的东西都带上,能帮忙的人也带上, 极少单独上山。 在细节方面更是半点都不马虎。 两世为人,夏长海对大山充满了敬畏之心。 当然,这些话他没有直说,夏长海安慰了赵二溜几句,然后跟杨玉凤说自己要走了。 “嫂子別忙了,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吃了饭再走吧,都是现成的。” “不了,我是著急忙慌过来的,家里人还不知道,得回去了。回头再聊啊,杨大哥。” “行……” 杨玉凤也没有强留,她和夏长海太熟了, 再加上自己怀著孕,还得照顾赵二溜,確实忙不过来。 第282章 別人求都求不来,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离开赵家之后,夏长海去商店买了点东西,然后直接往吴老三家赶去。 第一次上门,不能空著手。 不是不信任赵二溜,主要是涉及到黑熊,谨慎一点总是好的。 吴老三家对夏长海带“大礼”上门,有点“受宠若惊”。 夏长海这阵子做的事情,影响慢慢显现出来了。 虽说没人明著说,但在村里,夏长海的话有时候比村长还好使! 这就是威望! 放在后世,夏长海这地位,就跟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差不多, 没有官职在身,说话却比村干部管用百倍! 再说吴家跟夏家,平时交集不多,关係不算差,但也说不上多好, 顶多算是“认识”, 仅此而已! 於情於理,夏长海上门,吴老三都得好好招待。 一番客套之后,夏长海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起了上山打猎的事情。 吴老三讲述的经过,和赵二溜说的差不多,只是在细节上补充了一些。 “第一枪打中了它的肩膀,第二枪打中了腹部,那畜生跑不远!” 腹部中枪这件事,吴老三不清楚夏长海打听黑熊的消息,是想给赵二溜报仇,还是想弄个熊胆。 不过按照老规矩,他和赵二溜打猎失败,这只黑熊就成了无主之物, 谁都可以去对付, 双方没有竞爭关係。 当然,没有竞爭归没有竞爭,吴老三也可以选择不说细节, 但夏长海带了这么重的礼上门,一口一个“吴大哥”,给足了他面子,而且夏长海还是村里的“红人”, 没必要得罪他, 反正自己也得不到那只黑熊,不如卖个人情给夏长海。 这种关係,別人求都求不来,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知道了黑熊受伤的部位之后,夏长海便不著急上山了。 肩膀中枪也就算了,关键是腹部那一枪很棘手。 要是子弹击中了肠子,或者重伤了內臟,那黑熊肯定没救了,必死无疑! 就算没那么严重,腹部受伤,必然会牵连到和双腿运动相关的肌肉群。 这种伤势,黑熊的行动肯定会受到影响,没办法灵活跑动。 现在立刻上山,也不是不行。 但问题是过程会很麻烦。 从吴老三的描述能看出来,黑熊最后是逃跑了。 受惊的野猪会从早上一直逃窜到下午,直到肚子饿了才会停下,体力好的甚至能跑出二三十里山路。 受伤的黑熊肯定没有这么厉害,逃跑的距离会近很多。 在黑熊还处於逃窜阶段就去追踪,难度极大,还耗费力气。 万一在追击过程中再遇到意外,说不定连命都没了!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夏长海打算第二天再上山。 正好回去准备准备。 至於因为这样拖延,黑熊会不会因为重伤提前倒下,被其他人发现,或者被其他动物吃掉。 这不在夏长海的考虑范围之內。 或者说,他不在乎。 一个熊胆而已,还不足以让他如此急切。 十次打猎九次空,上山打猎,失败是常有的事。 大不了到时候把目標换成其他猎物。 和夏长海经歷的这些波折不同。 在山里,赵二溜出事的那个熊巢附近。 有两个人和五条狗守在地窨子前。 狗不停地汪汪叫著。 五条猎狗在地窨子附近来回跑动,尤其是在有血跡的地方,表现得异常兴奋! 它们一边在地上扒拉著,一边发出呜呜的声音。 有时还会抬起头狂叫。 “大哥,那只黑熊好像往东边跑了……” 范老一身穿猎装,用腰刀挑开地上染血的积雪,用手抹了一把脸。 根本不需要猎狗提醒,地上那串血跡已经指明了方向。 “嘿嘿,看样子那畜生伤得不轻,咱们能捡个便宜。”范老三嬉笑著说道。 黑熊的体质,比很多人想像的要强。 对於那些普通的小伤口,它们根本不值一提。 人类身上足以致命的创伤,到了熊瞎子那儿,或许仅仅是擦破皮而已。 所以,像这样一路流血的状况,足以说明这只黑瞎子伤得不轻! 一头受了重伤的黑瞎子,其危险性要比健康的高出百倍不止! 面对三弟的兴奋劲儿,范老大显得更为谨慎。 他手提大斧,叮嘱道:“大家都小心点,黑瞎子很狡猾,会让猎狗先去探路,咱们別跑得太快……” 他们三个都是寧夏村的村民,因为利益关係绑在一起打猎。 以前,他们从没带过狗上山去猎杀大型猎物。 这次上山,纯粹是觉得能占到便宜。 在打猎这个圈子里,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平日里一般就上山设个套,捕捉野兔之类的小动物,从不碰大型猎物。 然而! 一旦发现其他猎人打猎失败,他们就会凑上前去。 至於目的嘛, 显然不只是单纯地关心同乡。 他们会借著关心的名义,去打探具体情况。 打猎失败,往往意味著猎物受了伤。 受伤的猎物,相对来说更容易对付! 当然,受伤的猎人也是个麻烦。 他们通常不会轻易透露情况,而是会开出一个“价格”,把相关情报卖出去。 这也是夏长海带礼物上门拜访吴老三的原因。 除了出於礼貌,也是怕消息泄露出去。 他自己心里不在乎熊胆,但別人可不是这么想的。 毕竟一个熊胆能值几百块,在那个年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与其被別人说三道四,不如点钱。 这样大家心里都能痛快些。 当然,一般情况是这样,但赵二溜是一般人吗? 显然不是! 范家三兄弟只是隨便给了些承诺,可这傢伙一喝醉,就把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 范家几人一听,哪能按捺得住? 立刻借了几条猎狗,直奔目的地,就怕被別人抢先一步! 作为和夏长海同辈、同村的人,他们在村子里没少听別人夸讚夏长海。 又是熊胆,又是野猪的。 心里嫉妒归嫉妒,但没那个本事就是没那个本事。 (吗李好)再怎么嫉妒,没有能力终究是没有能力。 从来没上山打过大型猎物的他们,深深知道大山里猛兽的凶残。 赚钱和送死之间的区別,他们心里清楚得很。 所以,平日里也只能眼睁睁看著別人收穫。 第283章 这事吧,说起来也挺惨的 但这次不一样,这显然是个好机会。 对於这头受了重伤的黑瞎子,范家三兄弟觉得有猎狗配合,应该能拿下! “……有这个熊胆作为启动资金,咱们再弄一把枪,以后还愁没有熊胆吗?” 一想到自己能赚到钱盖大房子、娶媳妇,就连稳重的范家老大都忍不住兴奋起来。 他拎起大斧,喊了一声猎狗。 “走,赶紧的!!” 入夜后,夏家。 因为第二天要上山打猎,两家人凑在一起吃饭。 这个季节不像冬天,新鲜的蔬菜多了不少。 寻常人家的伙食都比之前好了,更何况夏家並不缺钱? 常说“四菜一汤,干部下乡”,这不过是夏长海平时的伙食標准。 今天多了王家一大家子,得好好准备一番! 而且都是硬菜。 第一道菜是北方名菜—— 小鸡燉蘑菇! 姑爷上门,小鸡总会遭殃。 放在別人家,这是招待贵客的硬菜,分量很足! 刚开嗓的小公鸡,肉质鲜嫩不柴,有嚼劲,还能吸收汤汁。 配上晒乾的蘑菇,再加点蕨菜。 李晓娟用大汤碗盛著,满满一碗放在四方桌中间,香气裹著热气往外冒。 路过的小孩都被馋哭了! 为了避免不够吃,夏长海还准备了不少好菜。 別小看这道菜,以后可就少见了。 这年头,这可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一般人家过年都不一定能吃到,这是夏长海从石湖市国营商店买的。 第二道菜是角土豆燉肉,这肉不是普通的猪肉,而是熊肉。 其实醃製后的熊肉口感远超猪肉,不管是口感还是营养,都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熊肉的保质期还很长。 唯一的缺点是,醃製熊肉要用比猪肉多好几倍的盐。 再加上熊肉很难买到,一般人想都不会想! 第三道菜是酱燉鱼,是刚解冻的湖水鱼,以鲤鱼为主。 鱼虽然不大,但数量多。 正因为鱼小,口感才特別好。 用大酱燉出味道,鲜得能让人掉眉毛! 装盘时撒点葱、红辣椒段,单论卖相,最让人眼馋! 第四道菜是油煎豆腐,把豆腐切块,在锅里煎到两面金黄、焦脆。 不用放太多佐料,靠锅底那点油香就足够了。 这道菜不怎么下饭,但很配酒。 说来也奇怪,人年纪越大,越喜欢食材本身的味道。 纯手工製作的豆腐,有一股独特的清香。 一杯小酒,再来一块豆腐,那滋味,嘖嘖。 美极了! 第五道菜是素菜,木耳炒韭菜。 木耳是从后山采的。 韭菜是自家田里种的。 简单清洗后,用猪油一炒,味道喷香。 第六道菜没什么特別的,就是用来解腻的酸黄瓜。 主要作用是解腻。 最后压轴的是蝲蛄豆腐汤。 这汤算得上是北方的特色菜。 和小鸡燉蘑菇不同,它有著独特的地域特色。 蝲蛄,又被称为东北黑螯虾、大头虾,和龙虾很像,大多是黄褐色。 和小龙虾不同的是,蝲蛄头大、壳厚、螯小。 头大但里面的肉多且饱满。 用它做麻辣龙虾,味道极其鲜美,在北方人眼里,一碗鲜活的蝲蛄,比一大碗牛羊肉还诱人! 它的地位这么高,除了本身肉嫩味美,还因为蝲蛄对水质很敏感。 在农村长大的孩子都知道,小龙虾这种东西,到处都有。 草塘边的臭水沟里尤其多。 蝲蛄则恰恰相反。 这东西耐寒、耐饿,唯独受不了脏水。 正常情况下,只有在水质清新的山溪里才能有它们的身影。 別说有农药、重金属污染了,水里只要有点脏东西,不到一周就会死光! 所以,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市场上基本见不到蝲蛄。 很多人甚至用蝲蛄来判断水质是否受到污染。 直到后来民间开始人工养殖,蝲蛄才重新回到人们的餐桌! 当然,价格可不低。 这是可想而知的! 这蝲蛄豆腐,寧夏村的做法和外面不一样。 不是简单地把蝲蛄和豆腐一起燉。 得先把蝲蛄去壳、去除杂质,放在开水里烫一下,撇去浮沫,再用刀剁成糊。 豆腐切得极细,等水开后,不能直接倒进锅里,得用碗隔著温著。 锅中烧开水加入鸡清汤,打出蛋后加入蝲蛄糊,最后放入豆腐条。 往后还会加入淀粉之类的,做成羹汤。 不过夏长海不喜欢那样,他喜欢更自然的味道。 蝲蛄豆腐不需要太多佐料,开锅后加少许盐就行。 喜欢吃辣的可以加辣椒。 鸡蛋白、豆腐的灰白色、蝲蛄的黄色,三种顏色交织在一起,好看又有食慾。 单是这顏色和气味,就能让人馋得流口水。 但因为製作流程繁琐,食材又难以获取, 很少有人会做这道菜。 婚宴上要是能有一碗蝲蛄豆腐,女方出去都能抬头挺胸,特別有面子。 夏长海重生前,夏家条件一般,压根没机会做这道菜。 重生后又赶上入冬,一直没做。 所以,当蝲蛄豆腐端上桌时,王如海、王子婷、夏子梅三个小孩都兴奋坏了。 扒著碗就不肯鬆手。 连夏建国和王和平都多喝了几碗。 还是因为不好意思跟小孩抢,才没闹得太厉害! 酒足饭饱后,几人说起了赵二溜的事。 大家知道夏长海有能耐,长辈们不担心他的安全。 主要是感嘆赵二溜过去的遭遇太惨了。 期间,夏建国说起了一件夏长海不知道的事。 “赵家以前在村子里算得上富裕,不说最有钱,也比一般家庭强多了。” “赵老爷子很厉害,一个月能捕到一头鹿,收入很稳定!” 自古以来鹿就很昂贵,康熙乾隆年间就是奢侈品,每年都要上供。 “那赵二哥家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了?”王喜栋不理解。 在他的印象里,赵家的条件比他家差远了。 虽说没穷到要饭的地步,但日子过得也紧巴巴的。 “哎。”李晓娟嘆了口气,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这事吧,说起来也挺惨的……” 赵二溜其实不是赵家的亲生孩子,或者说,以前不是。 他原本还有个弟弟。 有一年赵老爷子上山下套,回来后忘了把药放好。 村里的孩子嘴馋, 看到亮晶晶的东西,以为是,一口就吞了下去。 结果可想而知,当场就毒发身亡了。 赵二溜的母亲受不了这个打击,也跟著服毒了。 第284章 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赵老爷子从此变得鬱鬱寡欢,开始酗酒、挥霍,几年时间就把家败光了,还欠了不少债。 最后在某年冬天,因为酗酒,冻死在了外面。 只留下赵二溜一个人。 “你们別瞧赵山河这人说话、做事没个正形,人品真没话说。” “人死债消,换作別人肯定不会认老子欠下的帐,那小子却很硬朗,靠自己把债全还了!!” 夏建国满脸唏嘘,心里隱隱有些佩服。 一个半大的孩子能有这样的觉悟,说实话,很难得!! 夏长海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真没想到赵二溜还有这样的经歷。 还真从没听他说过。 真是个爷们儿! “赵二哥確实够爷们儿!” 王喜栋不自觉地改变了对赵二溜的称呼。 准確地说,他以前喊赵哥,多少是看在夏长海的面子上。 毕竟夏长海和对方关係不错,他不想让夏长海难堪。 但这次,是打心底里觉得赵二哥够意思! 夏长海也一直憋著一股气,赵老爷子欠下的那些钱,在他看来就是收不回来的坏帐。 可对当年的赵二溜来说,那数字简直就像天文数字。 这年头,欠债不还、跑路的人多了去了。 尤其是像赵二溜这样,全家就剩他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真要想赖帐,谁也没办法。 逼急了,大不了远走他乡。 可赵二溜硬是咬著牙,独自把债务扛了下来,这足以证明他讲诚信! 在夏长海眼里,这是最珍贵的品质之一! 当然,换个角度想,也有点固执。 夏长海总觉得赵二溜太傻了——就因为母亲和弟弟的遭遇,就放弃这么好的赚钱门路,实在不值。 难不成自己的家人因为喝水呛死了,就一辈子不喝水了? 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嘛! 要是赵二溜继续干“下套”这行当,日子早就该过得滋润了。 哪会像以前那样,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 “不过话说回来,那傢伙最近好像没那么热衷於下套了,难不成是受了我的影响?” 夏长海正琢磨著,外面突然传来了呼喊声。 早早吃饱、在院子里陪妹妹玩的王如海,赶紧跑去开门。 “爸,妈,村长来了!” 来的是寧夏村村长楚援朝。 听到动静,一家人连忙从屋里出来。 这不仅是因为楚援朝是村长,还因为赵二爷是长辈,理应敬重。 没等客套几句,夏长海直接问道:“二爷,这时候上门,是不是有要紧事?” 在北方,除非是至亲好友聚会,一般晚上是不兴串门的,觉得不吉利。 脾气暴躁的,说不定还会直接开骂。 赵二爷不是不懂事的人,这时候来,肯定有急事。 楚援朝也没囉嗦:“夏长海,得麻烦你带人上山救人!” “救人?”眾人心里一紧,连忙问是怎么回事。 楚援朝解释道:“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听他们家人说, 范家三兄弟白天带著五条猎狗上山打熊瞎子去了,到现在还没消息。 对了,这事还和赵二溜有关,他们想打的,好像就是那只伤了赵二溜的熊瞎子……” 听到这里,眾人面面相覷,神色都有些怪异。 吃饭的时候,他们听夏长海说过,打算上山收拾那只黑瞎子。 结果这边还没行动,那边就出事了,感觉挺蹊蹺的。 夏长海的眼神微微一变,楚援朝这么一说,他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无非是范家三兄弟想捡便宜,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这种事很常见,想捡便宜的人,本身本事就不怎么样,出意外的概率远高於常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命运给的礼物,早就標好了价格。”夏长海心里冒出这句话。 但当下人命关天,没时间想这些。 “走,楚二爷,我们这就去。” 夏长海、王喜栋抄起猎枪,就往外走。 这个季节,山上虽然不像冬天那么严酷,但一群没怎么打过猎的新手困在深山里, 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得赶紧行动! 有夏长海牵头,救人行动顺理成章地展开了。 他带著几十號人,每人手里一把手电筒、一支猎枪,牵著猎狗就往山上赶。 最后,在离大瘊子(那只熊瞎子)七八里地的地方,找到了范家三兄弟。 万幸的是,三人都没死;不幸的是,两人受了重伤,一人处於昏迷状態。 发现他们的时候,两人伤得很重,其中一个断了腿,从伤口来看,像是被什么动物撕咬的。 顾不上细想,一行人抬著三兄弟就往山下走,直奔市医院——这种伤势,只有市医院能治。 出了这么大的事,夏长海第二天上山猎熊的事,自然就搁置了。 上山打猎出意外,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那只黑瞎子一连伤了两个人,性质就不一样了,换作旁人, 早就打退堂鼓了,可夏长海还惦记著。 第二天下午,范家的人才从医院回到家里。 回来的有范家的老二、老三,还有家里主事的人。 老三的伤势最轻,可以回家休养; 老二伤得比较重,按说应该在医院住上半个月, 但家里条件不好,为了节省开支,只能回家养伤。 主事的人回来,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 住院的费用太高了,普通家庭根本承受不起,范家这次肯定要一大笔钱。 夏长海得知这件事后,打算上门去探望一下,顺便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只黑熊不是已经受伤了吗,怎么还能把三个人伤成这样? 按道理说,三个人带著五条狗,对付一只受伤的黑熊, 安全撤离应该没什么问题,难道是猎狗出了岔子? 带著这些疑问,夏长海和王喜栋提著礼物来到了范家。 见到夏长海,范家的两兄弟表情很是怪异—— 明明没有做什么亏心事,却像是被人抓了个正著,心里发虚,同时又忍不住佩服他。 他们不过是上山打猎,结果就落得这么惨的下场; 而被夏长海打死的那只黑熊,夏长海一个人就搞定了,自己却一点伤都没有。 两人之间的差距大到,他们连报復的想法都產生不了。 第285章 谁知道,后来又过来一只黑熊… “难怪长辈们说,有夏长海这样的本事,將来肯定能有大出息……” 夏长海不知道范家兄弟心里在想什么,一番客套之后,两人老老实实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原本一切都还算顺利。 他们从“大瘊子”(也就是黑熊)出现的地方出发,三个人带著五条狗,径直往南边的大岗子走去。 他们手里的猎狗,不是什么好品种,也不是自己亲手养大的,使唤起来很费劲。 但黑熊留下的踪跡非常多,有血腥味、排泄物……尤其是范家老三打中了黑熊的腹部,一路上的血跡就没断过。 猎狗的嗅觉很灵敏,顺著这些踪跡,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黑熊的位置。 也算是新手运气好,一路上没有遇到意外,有一次迷了路还莫名其妙地走回来了。 就在三个人觉得肯定能抓住这只黑熊的时候,猎狗突然狂吠起来。 “汪汪汪——” 它们朝著远处使劲叫,显然是发现了猎物。 山路很难走,三兄弟本来就累得气喘吁吁,抬头一看,远处的大树下,一只黑熊正趴在那里。 听到狗叫,黑熊抬起头,警觉地往这边看过来。 看到这种情况,范家老大忍不住了—— 他们听老人说过,黑熊的嗅觉很灵敏,基本上是靠“抬头闻”,不用眼睛看,隔著很远也能闻到人的气味。 为了避免发生衝突,只要不是正面遇上,黑熊大多会选择避让。 不是因为害怕人,而是觉得“两脚兽”既难对付又很危险,没必要浪费时间。 猎人对付黑熊,一般会用“掏仓子”(也就是设陷阱)的方法,可这三兄弟没这个本事,只能硬拼。 现在近距离和黑熊对上,说明这只猎物的状態很差,这和他们猜想的一样——受伤的黑熊比较好对付! 范家老大性子最急,冲在了最前面。 经过长时间的追踪,他本来就没什么耐心了,觉得一只受了重伤、连走路都费劲的黑熊,他们三兄弟再加上五条狗,分分钟就能解决掉。 用斧头砍死这只黑熊,说不定还能一举成名! “那你们怎么会变成这样?”王喜栋忍不住问道,“难道是黑熊伤得並不重?” 这可不符合常理啊! 范家老三欲言又止,眼神里带著惊恐,过了好半天才说:“本来是能成的,那只黑熊流了很多血,跑不动……谁知道,后来又过来一只黑熊……” “又来一只?”王喜栋愣住了,满眼都是困惑。 他听夏长海说过,山里的畜生“看起来好像很愚笨,实际上却很精明”,同类哀嚎的时候,不但不会过来帮忙,还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同类哀嚎就意味著有危险”,本能会让它们选择逃离。 可这只黑熊却反其道而行之,难道是血腥味把它引来的? 夏长海摇了摇头:“除非找不到食物,不然黑熊是不会吃同类的。我估计,那只母熊……” 母熊? 范家兄弟看向夏长海,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第二只黑熊——从来没听说过这东西会“组队”行动。 夏长海解释道:“每年的5到8月,黑熊会进入发情期,这个时候公熊的攻击性最强,会想尽办法寻找母熊进行繁衍。 这段时间的公熊,最为狂暴,不仅会攻击同类的小熊,逼迫母熊发情,还会攻击一切『妨碍它找对象』的活物。 之前我在红旗林场碰到棕熊袭击黑熊,除了『杀生』这个原因,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范家兄弟估计是出门没看黄历,撞见了一只来『相亲』的公熊,给了对方一个『彰显力量』的机会……要是那只母熊能撑住,肯定不会拒绝这只公熊……” 这个念头在夏长海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听完夏长海的解释,范家兄弟一脸呆滯—— 压根没想到,自己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是因为公熊“发情”…… “老大,过几天咱们要不要进山?” 知道了范氏兄弟遇袭的真相后,王喜栋这样提议道。 黑熊发情和野猪发情不一样,野猪发情的时候会成群结队, 雄野猪会带著“妻妾”在山里转悠很长时间。 有些尽职尽责的公野猪,要等小崽子彻底长大才会离开。 但黑熊没有这样的习惯。 它们更像是“海王”,发生一夜情后,母熊怀孕了也不会管。 至於交配之后母熊能不能怀上,怀上之后生活得怎么样,孩子將来由谁照料,公熊才不管这些。 反正它们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在两三个月的发情期里,平均每头公熊能和大约10只母熊交配。 说真的,最后母熊怀的是谁的孩子,根本没办法確定! 这或许就是公熊都成“海王”的原因,毕竟当爹的概率太高了! 话题有点扯远了。 王喜栋问这话,就是想等公熊离开之后再行动。 毕竟,发情期的公熊和平时的公熊,危险程度完全不一样! 夏长海沉思了片刻,摇了摇头:“没必要。” “隨机应变就行了。” 打猎最忌讳的就是贪心,不能想著一次就打到两只黑熊。 但也没必要因为多了一只公熊,就主动躲开。 这个时节,大山深处万物復甦,猎人布置的陷阱,作用也快要消失了。 洒在地上的熊血一旦开始腐烂,猎狗也没办法准確地定位到猎物的位置了! 在大山里要是弄丟了目標,夏长海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就只是打猎的技术好一点,又不是能掐会算的神算子。 再者说,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谁能保证躲过这只公熊,下一只公熊就不会出现呢? 运气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全看山神给不给面子! 夏长海很快就做了决定,王喜栋点了点头,回去就开始准备。 第二天一大早,按照老规矩,把猎犬餵饱。 夏长海疼惜狗,但也知道这个时候必须重视。 对付黑熊,没有猎狗还真不行,他还指望猎狗去追熊呢! 因为不確定这次要对付的是一头熊还是两头熊,夏长海准备狗食的时候,没有加肉,反而加了不少白。 第286章 居然拿猎狗当诱饵,真是蠢死了! 把土豆煮熟捣成泥,然后拌入適量的白,再加点碎饼乾。 这种食物虽然不怎么顶饿,但单位时间內提供的能量比肉食要高。 大量的分就像兴奋剂一样,能让猎狗时刻保持兴奋的状態! 这对於接下来可能爆发的激烈战斗,会很有帮助! 狗食做好后,夏长海隨便吃了点昨晚剩下的燜豆腐, 热了热,配上大酱和烙饼,味道还不错。 猎人可不能像猎狗那样拼命,得吃点高能量、抗饿的食物! 再次检查了一遍,確认一切都准备就绪后,夏长海和王喜栋带著猎狗,直奔大房子而去。 有猎狗在前面开路,两人的速度很快,差不多一个时辰,就到了赵二溜遇害的地方。 在那个地窨子入口的位置,能看到一滩血跡。 那不是人血,是诱饵留下的。 夏长海上前看了看,说道:“说到底还是经验不足啊……” “这个位置,就算不放鞭炮,单是这血腥味就能把那只黑熊引出来。” “睡著了也能闻到味道?” 王喜栋有点好奇,他听说黑熊冬眠的时候睡得很沉,打雷都炸不醒。 “嗯。”夏长海把身边的猎狗往前推了推。 “黑熊冬眠和我们不一样,它们其实什么都知道。” “就是天气太冷,懒得搭理而已。” 冬天的时候,南方都有起床难的问题,道理是一样的。 黑熊好不容易把洞穴弄得暖和了,自然不愿意出来受冻。 而且这个月,那只黑熊也该醒了。 正常情况下,黑熊冬眠也就五个月左右。 这不单单和温度有关,还和能量储备有关係。 这只(倒霉的)黑熊到现在还没醒,已经很不容易了。 黑熊一旦感觉到飢饿,马上就会醒过来。 它们才不会饿著肚子冬眠呢! 明明已经布置好了陷阱,就等黑熊出来就能成功, 赵二溜却闹出那么多乱子,最后还出了那样的事,连带著把范氏三兄弟也坑了。 只能说,盲目自信真是害死人! 夏长海心里感嘆了一番,转身朝著青龙头那边走去。 隔了一天,青龙头的猎狗已经能大致区分出两人的气味了。 不过那只黑熊的味道,依旧很浓烈! 青龙在夏长海的训练下,越来越会抬头看信號了,此刻正围著一处血跡,不断地发出信號。 “去!” 夏长海没有犹豫,发出了追踪的指令。 隨著青龙衝出去,其他几条猎狗也狂奔了出去。 这几天,那只母熊留下的血跡已经变得模糊了,有些地方甚至被雨水冲淡了。 不过,青龙寻找的不只是黑熊的气味,还包括范氏三兄弟以及同类的气息。 很快,在猎狗的带领下,夏长海和王喜栋找到了范氏兄弟遇袭的地方。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猎狗的尸体。 只剩下脑袋和四肢,腹部被啃得稀烂,內臟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黑熊正常情况下是不吃猎狗的,因为猎狗的体脂率低, 相比瘦肉,黑熊更喜欢吃脂肪,那才是高能量的东西。 不过,附近的猎物大概率都被吃完了,有现成的食物,自然也就不会挑剔了。 看著猎狗的尸体,夏长海皱起了眉头。 “老大,要不……” 夏长海摇了摇头:“回头再说,现在没时间管这个。” 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猎狗,猎人在野外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把它简单安葬。 但现在情况紧急,夏长海也不敢耽搁,两人越过第一只猎狗的尸体,继续往前走。 在距离二十多米的地方,又发现了另外三只猎狗的尸体! 其中两只和第一只一样,被黑熊吃得只剩脑袋和四肢,只有一具体基本是完整的。 山里的温度不高,所以那只猎狗的尸体没有腐烂。 猎狗是通人性的,看到同类的尸体,青龙它们的反应明显不一样, 一个个围著尸体不断地嗅探,时而抬头、时而低头, 在圈子里不断发出低吼声,像是在悼念,又像是在诉说著什么。 夏长海没有阻止猎狗的异常举动,这是一种尊重。 而且,猎狗有这样的反应,说明这里很安全,那两只黑熊不在这里。 夏长海端著枪走上前,绕著现场走了一圈。 猎狗的尸体都集中在这里,说明这里就是范氏兄弟遭遇那只黑熊的“主战场”。 结合地面上的痕跡和猎狗的分布情况,夏长海大概能想像出当时的场景: 发现目標后,范氏三兄弟带著猎狗冲了上去。 那只母熊可能伤势太重,也可能太虚弱,没有逃走,选择在原地和他们搏斗。 飢饿、受伤再加上虚弱,面对五只猎狗的围攻,母熊很快就处於了下风。 现场散落的熊毛和血跡,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就在双方激战正酣的时候,另一只黑熊突然从灌木丛里冲了出来。 “呵,那三兄弟真不是东西……”看著现场的痕跡,夏长海脸上露出了冷色。 范氏三兄弟受了那么重的伤,他原本心里还有点同情,可现在,只觉得:“活该!” 之前夏长海就很疑惑,有五只猎狗在,怎么会让范氏三兄弟伤得这么重? 就算有第二只黑熊,五只猎狗也应该能给猎人爭取到逃生的时间, 毕竟猎狗的尸体永远会挡在猎人前面,这可不是隨便说说的! 当时夏长海怀疑是猎狗不行,人分三六九等,猎狗也是一样,总会有胆子小的。 结果折腾了半天,不是猎狗不行,是范氏三兄弟太无能、太愚蠢了! “居然拿猎狗当诱饵,真是蠢死了!” 事实与夏长海所猜想的完全相同。 范家的三兄弟看到那只受伤的母熊表现得很糟糕,自信心一下子就膨胀起来了。 当他们看到另一只黑熊从灌木丛里猛地跳出来时,不仅没有后退, 心里反而冒出了一个想法: 要一次性把这两只黑熊都抓住! 两个熊胆,能卖出很高的价钱呢。 算下来每个人能分到七八百块! 这可是普通家庭两年上班都赚不到的大数目! 在一夜之间发大財的念头驱使下,范氏三兄弟一点也不害怕,扛著斧头,在猎狗的掩护下,果断地衝上去和那只黑熊拼命。 那股劲头、那种架势,就算是夏长海看见了,也得竖起大拇指! 第287章 那三个蠢货也不是蠢得无可救药。 “我佩服你们三个是好汉!”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说法。 私下里,夏长海只会骂道:“三个傻子!” 勇敢和没脑子是两码事。 这时候,黑熊虽然不是一年中战斗力最强的时候, 但和刚刚结束冬眠时相比,状態已经好了很多。 再加上公熊不管是体型、反应速度还是力量,都比母熊强太多了。 赤手空拳地跟那东西搏斗? 你以为自己是武松转世吗! 別说黑熊和人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就算真的量级相同,野生猛兽的战斗力也不是人类能轻易对抗的! 这就好比是全部属性点加在智慧上、体质只占三成的情况和体质占七成的情况之间的差別。 当然,那三个蠢货也不是蠢得无可救药。 他们也有自己的策略, 就是用猎狗当作诱饵,吸引黑熊的注意力,自己则在旁边寻找机会偷袭。 人们都说心狠手辣的人,捨不得用猎狗去换熊胆。 如果换成夏长海,肯定捨不得拿猎狗去换熊胆。 但范氏三兄弟捨得! 可惜,想法不错,心思也足够狠, 但本事实在太差了! 事实也证明,当力量悬殊到一定程度时,算计这种东西,完全起不到作用! 面对三个“主动送上门来”的猎物, 黑熊一巴掌, 就直接把他们扇倒在了地上。 范氏三兄弟唯一的“收穫”,就是在那只黑熊的胳膊上砍了一斧头。 至於效果…… 只造成了一道深度不到一公分的伤口。 因为黑熊的脂肪层太厚了,甚至没怎么流血! 就这道伤口,还不如黑熊自己摔一跤伤得重。 和那三个“脑子有问题”的人相比,当作诱饵的几条猎狗表现倒是不错。 它们拼命牵制著两只黑熊,好让黑熊不能伤害范氏三兄弟。 无奈的是,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了。 当第一只猎狗受伤倒下后,局势很快就急剧恶化了! 等范氏三兄弟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逃跑时,已经太晚了! 没有猎狗在旁边牵制,別说是猎捕黑熊了,他们连保护自己都很困难! 要不是运气好,半路遇到了一个大坑,黑熊不敢下去,范老大丟掉的就不是半条胳膊,而是自己的性命了! 以几条猎狗为代价,只换来了黑熊手臂上的一道伤口。 真不知道是黑熊太厉害了,还是范氏三兄弟太愚蠢了! 就在这时, “汪汪!” 青龙突然俯下身子,摆出攻击的姿势,朝著一个方向狂叫起来。 其他几条猎狗紧隨其后,纷纷上前,挡在了夏长海和王喜栋的前面。 “喜栋!” 夏长海发出警示性的一声喊,手里的56式半自动步枪已经端了起来。 他很清楚青龙这种反应意味著什么, 有东西正在靠近! 判断一个猎人是否优秀的標誌之一,就是有没有猎狗。 有猎狗的猎人不一定优秀, 但优秀的猎人肯定有猎狗! 这是打猎圈子里大家公认的常识。 带著猎狗进山,不仅能更快、更准確地追踪猎物, 更关键的是,它们能提前探测到危险! 就像夏长海现在的情况, 察觉到不对劲,青龙立刻进入了警戒状態, 其他几条猎狗反应稍慢一些,但也纷纷上前,挡在了夏长海和有危险的方向之间。 这就是头狗的作用。 要是没有青龙在前面压阵,谁知道能提前多久发现危险呢。 和普通的家犬相比,猎狗確实更聪明一些, 但是! 它们的基因里依旧保留著犬类的天性—— 经不住刺激! 一旦受到刺激,就很容易失控! 比起警戒和防守,猎狗更擅长进攻, 或者说,所有品种的狗都更擅长进攻! 这也是后世杜宾犬在西方受欢迎的原因。 和其他犬种相比,杜宾犬的性格更沉稳,天生的护主本能让它们一遇到突发情况,就紧紧跟隨著主人。 虽说这一特性让它们基本上告別了猎犬的身份, 但对於有钱人来说,这种守护能力反而更珍贵! 在夏长海重生之前,他在英国的一个贵族庄园里见过一窝杜宾犬,经过四五代的训练,那些杜宾犬有著堪比顶尖特工的嗅觉, 它们不仅能当保鏢,甚至能分辨出几种不同类型的炸药! 当时夏长海很心动,想钱买一两只, 结果他开出50万美金的高价,对方都没有同意!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呜!” 猎狗群齜著牙,上半身俯下来,后腿绷紧, 藏在皮毛下面的肌肉,此刻紧绷著凸了起来, 剧烈跳动的心臟,让它们的身体微微颤抖。整个猎狗群的状態,就像即將爆发的弹簧,绷得紧紧的! 看著猎狗群警戒的方向,夏长海的手指扣在了56式半自动步枪的扳机上,以他的反应速度,就算老虎突然衝出来,有猎狗群拦著,他也有自信能击退老虎! 在深山荒野之中,猛兽最厉害的往往不是正面攻击, 而是偷袭! 藉助茂密的植被作为掩护,从阴暗的角落里突然衝出来,这是猎人最害怕的情况。 要是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山里的那些畜生,还没有资格威胁到人类! 就好比围猎,十几个人全副武装地上山…… 不管遇到什么,都能战胜, 除非恐龙復活,否则任何碳基生物都没有资格和人类对抗! 王喜栋知道自己的枪法不行,没有拿枪, 而是从背后抽出了大斧。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范氏三兄弟的刺激,出门的时候特意带著这把大斧, 看那架势是打算和黑熊“近身搏斗”!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稟,夏长海重生后的这几个月里,在充足的肉食供应下,王喜栋的身材像气球一样膨胀起来, 以前他看起来也很壮实, 但现在比以前更“凶猛”了! 没错,就是凶猛! 要不是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玄幻元素,夏长海甚至会觉得这傢伙有半兽人血统! 这也是他不管王喜栋带大斧的原因, 真要让王喜栋和那只受伤的母熊单挑,最后结果还不好说呢! 扛著大斧的王喜栋悄悄地挪到夏长海半个身位前面,已经做好了隨时衝上去的准备! 第288章 除非主人下令,否则会全程围著主人转! 就在夏长海这边准备就绪的时候, “哗哗哗~” 不远处的灌木丛传来了动物擦碰树枝的声音, 而且声音在快速靠近! 几分钟后,看著从灌木丛中跑出来,和青龙它们互相闻屁股的猎狗,夏长海和王喜栋对视了一眼。 紧张了半天,结果就来了一条猎狗? “老大,这是谁家的猎狗啊?怎么这么惨?”王喜栋放下大斧,看著这些来路不明的猎狗,好奇地问道。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之间打招呼主要靠闻屁股, 尤其是不同性別的狗,一见面,大概率会先闻对方的屁股。 但猎狗不一样, 平时休息的时候,它们的表现和家犬差不多, 可一旦上了山,分分钟就变成了“战士”, 不敢说能做到命令下达就立即执行,但很多家犬的“坏习惯”,都不会表现出来, 比如隨地撒尿、大声叫,这些毛病基本上没有, 一条好的猎犬,除非主人下令,否则会全程围著主人转! 要是在山里碰到其他猎人或猎犬,它们不会理会, 相反,会下意识地远离, 或者回去通知主人。 “难道是走丟的猎狗?” 王喜栋没有说要拋弃这条猎狗, 这年头,只有拋弃家犬的,没有拋弃猎狗的, 拋弃家犬,是因为养不起, 人都吃不饱,因为家境原因养不起狗的人有很多, 捨不得杀狗吃肉的家庭,就会把狗放出去, 在家里,狗是死路一条, 在外面,或许还有活下去的机会, 但没有人会拋弃猎狗, 原因很简单,猎狗值钱! 就像爷爷辈说的,再好的猎狗也不愁卖不出去, 不管好坏,猎狗永远有销路, 一条猎狗能卖大几十块,在这年头,不是一笔小数目! 再加上和猎狗之间有“战友情”,所以几乎没有猎人会主动拋弃自己的猎狗, 至少夏长海没有听说过。 观察了片刻,夏长海摇了摇头,从状態来看,这只猎狗不像是走丟的, 反而更像是打了败仗的, 等等! 打了败仗的! 夏长海眼神一亮, “喜栋,范家那三个傢伙带了几条猎狗上山来著?” 对於夏长海突然转换话题,王喜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好像说有5只……没错,就是5只!” “要是5只的话……” 夏长海开始回忆刚才在路上看到的情况, “路上碰到了一只,这里有三只……”夏长海上前一步,仔细看了看这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猎狗,果然在它身上发现了一些伤痕, 这下基本能確认它的身份了, 这条猎狗正是范氏三兄弟带上山的5条猎狗中的一条,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它没有被那只黑熊杀死, 这也解释了它为什么这么巧出现在这里! 想到这里,夏长海脸上露出了喜色, 一来,猎人都不愿意看到猎狗死亡, 二来,这下寻找熊瞎子的难度大大降低了! 作为“当事人”,还有谁比这只猎狗更熟悉那两只黑熊呢? 有它帮忙,肯定能找到那两只黑熊! “喜栋,拿吃的来!” 做事要先做好准备,这只猎狗在山里饿了两天,肯定饿得肚子咕咕叫, 餵它点东西,既能拉近彼此的关係,又能帮它恢復一些体力, 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或许,是这只白色的猎狗颇具灵性,察觉到夏长海並无加害之意;又或者,它是真的饿到了极点,连意志力都难以抵挡食物的诱惑。 那只白色的猎狗,没有拒绝夏长海递过来的食物。 它一口气就吃了四个熊肉煎饼,吃完之后还想继续吃。 夏长海跟它开玩笑:“怎么还吃上癮了?” 倒不是夏长海捨不得那些熊肉煎饼,这可是李婉婷特意做的,味道確实很好。 但夏长海也就是嘴上说说,並没有真的不给它吃。 他主要是担心,猎狗吃得太饱,就没力气去追那只瘸腿的黑熊了! 毕竟这不是自己养的狗,吃太撑了容易变得懒惰,这跟人是差不多的道理。 看到夏长海不再投喂,白色猎狗也没有纠缠。 不过通过观察能发现,它对於跟踪黑熊这件事,依旧十分积极。 吃饱喝足之后,又休息了一段时间。 夏长海拿出一小撮熊毛,让白色猎狗闻了闻。 “汪汪汪!” 像是触动了某个开关,猎狗原本放鬆的身体,瞬间变得警觉起来,毛髮都竖了起来。 这个反应,证实了夏长海之前的猜测——这只猎狗,是范氏三兄弟带上山的。 “老大,这狗该不会是被嚇破胆了吧?”王喜栋看著猎狗的样子,语气里带著一丝不屑。 人们都说猎狗有灵性,可灵性这东西是把双刃剑。 灵性好的一方面,能让它们更加聪明,可以帮助人们追踪野兽;但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有时候会像人一样,被嚇出心理阴影。 很多胆子小的猎狗,在撞见那只瘸腿黑熊后,就再也不敢面对它了,一碰到就浑身发抖,更严重的甚至会直接嚇尿。 在面对“山大王”的时候,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夏长海也担心自家的猎狗会这样,要是被嚇怕了,就没办法去追黑熊了。 仔细观察了一阵子,他暗暗鬆了口气:“只是受了点惊嚇,没嚇傻。” 能明显看出来,猎狗的反应在慢慢缓和。 夏长海明白它为什么会这样——谁亲眼看到四个同伴被黑熊杀死,心里多少都会留下阴影,换成是人也会感到害怕啊! 等了一会儿,正如夏长海所说的,猎狗恢復了平静。 夏长海吹响了哨子,这是猎人发出的“开始追踪”的信號。 “汪汪汪!” 白色猎狗对著夏长海叫了几声,转身就往东边跑去。 不用夏长海吩咐,青龙它们好像知道猎狗要去做什么,全都追了上去! 看到这种情况,夏长海心里有了底。 “跟上,喜栋!” “好嘞!” 王喜栋咧著嘴答应道,虽然他对青龙它们有信心,可要是有熟悉情况的猎狗带路,肯定能省去不少麻烦。 在白色猎狗的带领下,夏长海和王喜栋翻过了两个山头,走了三五里的山路,快到中午的时候,总算发现了黑熊的踪跡。 只是,现场的情况让夏长海觉得很奇怪。 第289章 有异常情况,他会果断开枪! “怎么会有这么多血跡?” 一块二十多平方米的地方,到处都是血跡和黑色的熊毛。 一路上追踪的时候,夏长海还在感慨,多亏了有白色猎狗带路, 不然不知道要费多少功夫才能找到那只瘸腿黑熊。 最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点滴滴的血跡,后来每隔几十米, 甚至一百多米才会有零星的血点,显然能看出母熊的伤势在逐渐好转。 虽然从红旗林场领回来的黑龙是“抬头香”, 不用依靠血跡、足跡也能追踪,可那样毕竟比较麻烦。 它们都没有见过那只瘸腿黑熊,只凭藉气味追踪,效率远远比不上猎狗。 眼看著就要追上母熊了,情况却突然变得诡异起来——母熊的伤势急转直下! 满地的血跡和熊毛就是证据! 经过青龙它们的確认,地上的血跡正是之前那只母熊的! “会不会是其他的猎人干的?” 捕猎活动刚过去,村民们打猎的热情正高,如果撞见受伤的黑熊,大概率是不会放过的。 “不对。” 夏长海蹲下身子,仔细辨认著地上的痕跡。 “感觉像是另一只黑熊乾的!” “另一只黑熊?” 王喜栋眨了眨眼睛,不太明白。 他第一反应是那只公熊下的手,可处於发情期的公熊, 对母熊宝贝还来不及,怎么会攻击对方呢? 这不符合常理啊! 不光是王喜栋,夏长海也觉得很费解。 在他的记忆里,黑熊並不是喜欢自相残杀的动物, 发生爭斗的情况,一般有这么几种: 1、爭夺领地 2、爭夺配偶 3、爭夺食物 4、杀死熊崽子 除了第一种和最后一种情况会涉及到母熊,其他的都是公熊之间的事情。 可眼下的状况,和这两种情况都对不上。 刚过完冬眠,母熊又身负重伤,哪有心思去爭夺领地呢? 至於熊崽子,根本就没有踪跡—— 不管是根据二渔爸和范氏三兄弟的描述, 还是现场的痕跡,都没有发现熊崽子的存在。 再说了,就算有熊崽子,公熊也只针对熊崽子, 没听说过公熊会连母熊带小熊一起杀的, 又不是大棕熊,没有这样的习性。 雄性黑熊攻击熊崽子,是为了逼迫母熊重新发情, 要是把母熊咬死了,费这么大的劲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实在想不明白,夏长海乾脆就不再琢磨了。 “喜栋,小心点。” 事情反常就一定有奇怪的地方,在群山里面,谁要是犯糊涂、按照常理行事,准会死得连渣都不剩! 在狗群的带领下,两人又走了差不多半炷香的时间。 刚走过一个石墩子,就听到远处隱隱约约传来狗叫声。 “汪汪汪~” 声音很有力,但並不显得慌乱。 这让夏长海有些疑惑,听这声音,不像是发现猎物时的反应。 但狗群发出了信號,不能不管。 夏长海把枪拽在手里,招呼了一声: “跟上!” 还没等夏长海赶到现场,就闻到了一股相当浓烈的血腥味。 这让他心里暗暗地紧张起来。 不过,狗群还在大声吠叫,这让夏长海稍微安心了一些—— 要是有危险,猎狗的反应不会是这样的。 端著枪,小心翼翼地拨开灌木丛,映入眼帘的景象,简直就像是一个修罗场! 更准確地说,是黑熊王製造的修罗场! 只见林间的空地上,到处都是血跡、碎肉和熊毛, 和被外力掀落的树枝、枯草混合在一起,杂乱地铺满了整个空地。 那场景,就像是魔鬼在人间作画,用血肉当作顏料, 把大地当作画布,画出了一幅地狱深渊的图画! 强忍著刺鼻血腥味的刺激,夏长海吹响了哨子,把猎狗叫了回来。 “汪汪汪~” 听到指令,除了那只白色猎狗,其他的猎狗都纷纷跑了回来。 有猎狗在身边,心里总归是踏实一些。 “老大,看那边。” 王喜栋指著远处说:“好像有什么东西。” 在一处稀疏低矮的灌木后面,有一大块黑影, 距离比较远,又有东西遮挡著,看不太清楚。 “我去看看。” “行。” 夏长海跟在王喜栋身后,枪口微微抬起—— 要是有异常情况,他会果断开枪! 也就夏长海和王喜栋有这样的默契,换了別人, 可不敢这么贸然上前,毕竟负责侦查的人,面临的风险更大! 王喜栋没有贸然上前,而是退后了一段距离,按照夏长海的吩咐,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 石头穿过灌木丛,正好砸在了那团黑影上。 夏长海紧紧地盯著目標,枪口、准星和眼睛保持三点一线,隨时准备扣动扳机。 然而,目標却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王喜栋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他这才缓缓走上前去。 “老大,你快过来看!” 王喜栋的语气,简直就像撞见了鬼怪一般。 当夏长海看清眼前的情景时,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傢伙,死得也太悽惨了。” 和之前猜测的情况相符,那只母熊的確遭遇了不幸。眼前的这具尸体,就是那只母熊。 但夏长海没有想到的是,母熊死得竟然如此惨烈! 呈现在夏长海和王喜栋眼前的,是一具残缺程度极高的母熊尸体! 母熊的整个左后腿都没了,右腿和右前肢残缺得十分严重, 多处伤口深可见骨,从伤口的情况判断,是被利器造成的。 但这些都不是致命的伤口。 真正让它丧命的,是肚子上的窟窿! 透过这个伤口可以清楚地看到,母熊的內臟几乎都没了,只剩下一些肠子还留在里面! 这种情况显然不是简单的狩猎,而是虐杀! 別看肠子这东西脏兮兮的,实际上对於绝大多数食肉动物来说,都是品质极好的食物。 肠子本身富含油脂,里面那些消化到一半的食物残渣,也是食腐动物眼中的“美味佳肴”。 动物的认知和人类不一样,它们可不会觉得这些东西噁心! 现在肠子没有消失,再加上动手的是同类,这说明这並非是为了获取食物而进行的狩猎! 第290章 偶遇母熊的残骸。 王喜栋强忍著噁心,用树枝挑开母熊肚子上的伤口,往里面看了看,没有看到熊胆。 他还指望山神能给点面子,把熊胆留下,毕竟只有人类才“喜欢”那东西, 对动物来说,熊胆的价值还比不上一块大肥肉。 只可惜,这种指望落了空。 不认识宝贝也意味著不会珍惜,袭击者才不会去区分什么熊胆、熊肉,全都没放过! ……求鲜…… 王喜栋没有在母熊的肚子里发现熊胆,大概率是被破坏掉了,或者是到其他地方去了。 对於这一点,夏长海倒是无所谓。 一方面,一颗熊胆而已,还不值得让他心疼。 另一方面,就算那颗熊胆还在,它的价值也会大幅缩水。 老猎手都知道,成功猎到熊之后得第一时间开膛取胆, 不然胆汁回流,熊胆的价值就会断崖式暴跌。 本来能值將近一千块的,几个小时后,可能就只剩下三五百了。 而这只母熊的死亡时间,远不止几个小时! 夏长海估计,就算熊胆还在,也就值一百来块钱, 国营商店说不定都不会收,只能去跳蚤胡同贩卖。 相对而言,夏长海更好奇母熊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夏长海见过因为爭夺地盘或者食物而重伤致死的熊瞎子,但眼前这种情况明显不一样。 好奇心驱使著他不顾噁心,上前仔细观察母熊的残骸。 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夏长海感嘆道:“原来是这样……哎!” “老大,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王喜栋一脸好奇,他从来没有听过类似的情况。 夏长海也不故意卖关子,伸手把母熊翻了过来, 指著肚子上的伤口说:“攻击它的其实是那只公熊。” “公熊?” 这个回答让王喜栋愣了一下,怎么会是公熊呢? 处於发情期的公熊哄著母熊都来不及,怎么会主动攻击母熊呢? 就算有一点小矛盾,大不了分开就是了,何必要下这么狠的手呢? 现场这场景,比老虎进食的现场还要惨烈! 之前碰到那山大王吃母猪,也就这个血腥级別了! “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事和赵二溜有关。” 问:雄性生物,哪个部位最脆弱?痛觉神经最多? 答案只有一个。 公熊千辛万苦找到母熊,不是为了聊天、谈恋爱,目的就只有一个:交配! 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会主动攻击赵二溜。 说得好听点叫英雄救美,说得难听点就是为了霸占母熊。 母熊並不傻,但在本能的驱使下,也明白公熊的心思。 但是! 它不愿意! 或者说,母熊的伤势让它没办法和公熊做那事,尤 其是赵二溜他们在母熊肚子上留下的伤口, 让它走路都很困难,更別说进行剧烈运动了。 畜生终究是畜生,公熊见母熊迟迟不愿意配合,当即就不高兴了。 老子辛辛苦苦为你赶跑敌人,给你保驾护航,你倒好,现在竟然吃干抹净说不愿意? 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你当我是那些没什么用的雄性两脚兽,拿你们没办法吗? 不愿意? 那就强行来! 被欲望冲昏头脑的公熊当场就霸王硬上弓。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母熊和人不一样,柔弱的女性面对壮汉的袭击,只能张开双腿默默承受, 可母熊有利爪和尖牙,想凭藉这些和公熊搏杀, 没有胜算,但要弄疼对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或许是有意,或许是无意,母熊一爪子拍在了公熊的那个部位! 剧烈的疼痛瞬间贯穿公熊的全身,让它全身发抖,两眼发白,差点没昏死过去! 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来,人类碰到这种情况都会怒不可遏, 更何况本就生性凶残的熊瞎子呢?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像夏长海看到的那样…… 疯狂的公熊顾不上什么母熊不母熊,当场就把母熊虐杀了! 面对强壮的公熊,母熊就算想逃,也逃不掉! 双方实力存在绝对的差距,让母熊的反抗成了徒劳, 当然,这也和母熊腹部的枪伤直接相关,它根本跑不快! 赵二溜怎么都想不到,折腾了一大圈,母熊最终竟然间接死在了他的手上! 无奈的是,他也没有办法! “这傢伙的运气確实太差了……” 几次对付熊瞎子都出状况,换作是別人,心態早就崩了。 感慨了两句,夏长海收回了思绪。 眼下这种情况,母熊是没什么指望了,现场这具残缺的母熊尸体, 对別人来说或许是意外之財,可夏长海有些看不上,他家並不缺肉。 不过,现在有了更好的目標来替代—— 那只公熊! 说干就干,夏长海没有犹豫,带著猎狗去寻找那只公熊的气息。 猎狗再通人性,终归还是动物,现场的气味很复杂,没有人引导,很难清楚猎人想做什么。 老猎狗毕竟是老猎狗,经验更加丰富,领路的能力比年轻的猎狗强。 最先明白夏长海想法的,不是相处更久的青龙,而是红枫林场的黄龙。 黄龙在角落一处大掌印上闻了闻,然后“汪汪”叫了起来,一边叫一边朝夏长海靠过来。 等夏长海看向它时,黄龙又转身朝另一个方向,“汪汪”叫了好几声,信號相当明显。 当然,青龙的反应也不慢,听到黄龙的叫声,它也凑到那个大掌印前闻了闻。 作为专业的猎狗,青龙的性格和黄龙不同。 黄龙之前在林场工作,职责主要是保护工人、提前发现危险、驱赶野兽。 至於狩猎,只是附带的工作。 反观青龙,它从小接受的训练和具体从事的工作,就是在山中追猎, 论保护能力,它远不如黄龙,可要是论追踪、打围,黄龙就比它差一个档次了。 “汪!” 闻到公熊的气息,青龙叫了一声,隨后立刻带著狗群钻进了树林。 有了明確的目標,抬头看还是不抬头看区別不大。 “走~。” 夏长海把枪一摆,赶忙招呼王喜栋。 或许是公熊受了点轻伤,或许是时间还不长, 两人一路往南走,只了差不多20分钟,就远远听到了狗群的声音。 第291章 它在等待最佳时机!! “汪汪汪!” 此起彼伏的狗叫声在山谷中迴荡,比之前黄龙发现母熊尸体时的声音,更加急促、更加激烈! 这是猎狗在给猎人发信號,不仅如此,在犬吠声中,隱约还能听到熊嚎声夹杂在其中,声音不大,穿透力却极强! 只是听到些许声音,就让两人的身体不自觉地出现反应,再厉害的猎人, 也不敢说自己完全不怕熊瞎子,这是刻在基因里的恐惧,不是胆子大、心理素质好就能完全克服的。 確认发现了猎物,夏长海不敢拖延,立即加快了脚步, 单靠猎狗想拖住公熊,已经很难了,稍微耽搁一下,猎狗难免会出现伤亡! 在夏长海前方几百米的一处核桃林里,猎狗將公熊团团包围。 公熊比母熊更凶残、更强壮,但两者之间的差距也没有大到让母熊完全无法抵抗的地步。 在虐杀母熊的过程中,公熊也受了伤,看样子还不轻! 公熊的左爪不太灵活,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 从眼角一直蔓延到下巴,看著都能让人觉得公熊很疼! 但这也严重影响了它的视力。 “汪汪汪!” 不管是黄龙还是青龙,都是相当优秀的头狗,它们手下的猎狗也不差, 实战经验丰富,显然察觉到了公熊的异常状態。 因此,狗群表现得比以往更加兴奋,颇有跃跃欲试、想主动发起进攻的架势! 熊瞎子自然也不是好惹的,一只爪子受了伤的它,没有选择趴在地上, 而是直接人立而起,更准確地说,是坐在地上,两只蒲扇般大的熊爪护在胸口。 它那张长满利齿的血盆大口中,不时发出警示性的熊嚎:“押!” 身为群山中的顶级掠食者,它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一群没用的人类生物竟然想围猎自己! 要是在正常状態下,它早就衝上去把它们撕成碎片了! 唯有鲜血与杀戮,才能平息它此刻心中的怒火。 僵持了片刻,青龙最先忍不住,叫唤一声,从熊瞎子身后扑了上去。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头狗一动,其他猎狗也隨之发起了进攻! 在狩猎爱好者的圈子里,始终流传著一种观点:猎犬的灵性要胜过家犬。 对於这种说法,许多人都抱持怀疑態度。 因为在他们的观察中,猎犬並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別突出的地方。 无论是服从性还是执行力,猎犬和家犬之间,都没有明显的差別。 甚至在某些领域,猎犬的表现还比不上家犬。 所以,很多刚入行的猎人都觉得,“猎犬比家犬更有灵性”这种说法, 不过是老猎人圈子里的自我吹嘘罢了。 或者说,这是有人故意编造出来的说法。 就像养狗的人会爭论猫咪和狗狗谁更可爱一样, 爱狗人士和爱猫人士在网上爭论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分出胜负!! 只有那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猎手”才明白, 这件事远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之所以看不出猎犬的灵性,原因很简单,就是观察的时机不对。 平日里,猎犬的表现確实没什么特別亮眼的地方。 在一些方面,猎犬或许还比不上家犬。 但是!! 只要带著猎犬进行一次实际的狩猎,就能清楚地知道猎犬的灵性到底体现在哪里!! 这不—— 隨著青龙一声令下,一群猎犬纷纷冲了出去。 別看青龙是第一个衝上去的,但它却不是第一个碰到熊瞎子的。 这並不是因为它速度不够快,纯粹是它刻意放慢了脚步, 想观察一下情况,寻找合適的机会。 它在等待最佳时机!! 一般情况下,猎犬追捕熊瞎子,通常是以拖延、消耗对方体力为主。 敌人不动,自己就不动。 只要能等到猎人赶到现场就行。 猎犬通常不会主动发起进攻。 但今天的情况不一样。 一方面,眼前这只公熊状態不好,不仅眼睛受了伤,一只前爪也残废了。 它的威胁性降低了不止一半。 另一方面,猎犬群的规模很大。 原本就有青龙、大白、小白、黑豹、小白龙这五条狗,再加上新来的黄龙、小青以及二虎,一共8条狗。 这样的规模,差不多能和林场与岭南那边的猎犬群相比了。 在寧夏村附近,绝对能算得上是第一猎犬群!! 小弟多了,作为头狗的青龙,自然得拿出点领导的样子,好好规划一下。 作为速度型的猎犬,黑豹自然冲在最前面。 它就像经验丰富的刺客,猛地一衝,不等碰到熊瞎子,又灵活地往后撤。 这是非常典型的试探动作。 熊瞎子的反应速度很快,可也正因为太快,反倒坏事了。 看到敌人朝自己衝过来,它几乎是下意识地挥爪攻击。 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打到。 而它这一动,立刻就露出了破绽。 大白、小白这两只强壮的猎犬一下子扑了上去,咬在熊瞎子的肚皮上。 那是黑熊很少有的弱点。 嗷!! 熊瞎子吃痛,发出一声惨叫,立刻回防。 早有准备的大白、小白没有犹豫,转身就跑。 这时,黑豹和其他猎犬抓住机会,纷纷上前撕咬。 纠缠之中,原本坐在地上的黑熊,也忍不住站了起来。 坐在那里不方便转身,照顾不到身后。 熊瞎子不像野猪,它们虽然也会爬树,但不会“掛甲”(利用身上的东西防护)。 猎犬咬它的后背,伤害虽然不高,但疼痛是免不了的。 黑熊哪能忍受这个?? 这时候,青龙的眼睛亮了!! 因为这就是它一直在等的机会!! 青龙就像小偷一样,悄悄靠近黑熊。 对准目標,上去就是一口。 下一秒。 嗷!! 一声比刚才悽惨百倍的嚎叫声响彻山谷,听得人无比心疼,周围的野兽都被嚇得直打哆嗦!! 回到家,按照老规矩,先把猎获的野物处理好,该收拾的收拾妥当。 然后开始准备晚饭。 一连吃了好几天烧烤,夏长海感觉打个嗝都是烧烤味,他打算换个菜—— 做个小鸡燉蘑菇!! 家里没有蘑菇,只能用猪嘴蘑代替。 第292章 你咋把这狗带回来了? 夏长海估算著分量,把猪嘴蘑泡在水里清洗乾净。 锅里烧水至沸腾,把野鸡放在里面烫。 时间不能长,100度的沸水只需要几分钟就能把野鸡的皮烫熟, 这时候用手轻轻一拽,就能把鸡毛拔得乾乾净净,就像“二一添作五”那样顺利。 可惜家里没有白酒,而且这又是只死鸡。 不然在宰杀之前,先灌入白酒,能让野鸡的血管扩张,毛孔变大,褪毛会更方便。 再进行热水褪毛。 这样褪毛,连那些最细小的绒毛都能处理得乾乾净净!! 野鸡尾巴上三根最长、顏色最绚丽的羽毛其实可以卖钱, 只是夏长海觉得太少,就几分钱,实在看不上,索性扔了。 褪完毛后,把野鸡切块,放在水池里泡著。 夏长海转身开始处理猪嘴蘑。 和云南那边的毒蘑菇不同,猪嘴蘑里面的毒素很特別,不会因为高温而消失。 它需要特殊处理。 处理方法也不难,抓几把炉灶里的草木灰放在水里,然后把猪嘴蘑放在里面浸泡、揉搓。 草木灰中的硷性成分会让毒素分解。 等猪嘴蘑彻底变成褐红色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冲洗。 再泡上几十分钟,过两遍热水,就可以用来做菜了!! 趁著猪嘴蘑在盆里泡著,夏长海出门了。 没一会儿,他带回一个人。 “王大爷,您看看这条狗,给掌掌眼唄。” 夏长海指著靠在墙边的大黄狗说道。 既然决定收养,那就得好好看看,不能马虎。 且不说那斑斑驳驳的疥癣,这么热的天,如果不及时处理那些时间不长的伤口,说不定就会发炎化脓。 实际上,有些伤口已经有点发炎的症状了。 王民德是村子里的赤脚医生,平时乡亲们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找他看。 他同样也会给动物看病。 见到大黄狗,王民德上下打量一番,问道:“你咋把这狗带回来了?” “咋滴,大爷您不认识这狗??” “咋能不认识,这狗以前是隔壁潭西村宋炮养的,听说还是头狗,厉害得很!”王民德语气中满是唏嘘,“能打熊瞎子!” 夏长海暗暗点头,能打熊瞎子的头狗,確实厉害。 不过更让他感兴趣的,是王大爷嘴里的“宋炮”。 老猎人过去打猎,用的都是老洋炮,所以,对於那种枪法很准、打猎技术顶尖的猎人,人们一般不会直接叫他的名字,而是尊称他为“老炮”。 一般会用“姓氏+炮”的形式,比如许炮、柳炮之类的,这是一种尊称!! 阿黄是老炮手的头狗,水平自然不会差…… 或者说,一个真正优秀的猎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功力体现在猎狗身上,尤其是头狗。 好的枪法、厉害的猎狗、优秀的猎人,能成为“老炮手”,这三者缺一不可!!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好狗,咋会在山里流浪呢?? 这么好的猎狗,应该抢著要才对。 “你岁数小,可能不认识宋炮,他两年前死了,听说是在山里打猎的时候碰到了熊霸,脖子被咬断了……” 熊霸,意思是熊中的霸主,特指那种体重在500斤以上的熊瞎子,一般多是棕熊。 熊瞎子本来就够可怕了,熊霸体型那么大,杀伤力更是惊人。 和那玩意儿碰上,能不能活下来,其实和猎人水平没多大关係,全看山爷给不给面子!! “……8条狗,当场死了7条,就剩这一条大黄狗趴在血泊里。” “本来大家看它伤得那么重,都以为它肯定活不下来,结果它高烧三天,硬是扛过来了。” “宋家人最初想留著这狗,毕竟养了好几年,从小看著长大,有感情,结果它伤好之后,三番五次往山里跑。” “最后一次跑出去四五天不见踪影,宋家人就带人进山找,结果等人们再找到它的时候,它就趴在黄炮坟边,死活不走。” 王民德深深嘆了口气,说:“这狗,重情义啊……!!” 本来熊瞎子遇到人类,就容易发起攻击。 何况还是一只受了重伤的公熊?? 见到夏长海,它没有丝毫犹豫。 “吼……!!” 那公熊大吼著扑向夏长海。 背上的鬃毛让它满脑子都是“把眼前这两只兽撕碎”的念头!! 这也是老猎人常说在山里,寧可直面老虎,也不愿直面熊瞎子的原因。 老虎数量少,很难遇到。 而且就算遇到了,它们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攻击人类。 相反,熊瞎子却很喜欢和人类“亲近”!! 发情、带崽、受伤、心情不爽…… 要说对人类的攻击欲望,熊瞎子自称第二,就没谁敢排第一!! 当然了,也怪这年头它们的生存环境不好。 到了后世,面对捕猎者,它们更是被猎杀得像惊弓之鸟。 胆子变得比鵪鶉还小!! 事实证明,动物野不野,全看有没有“调教”手段。 这就跟熊孩子差不多。 不孝?叛逆? 呵呵!! 你把他放在70年代试试!! 用不了三天,保管服服帖帖。 话题扯远了。 猎狗护主,见熊瞎子扑向夏长海,它们哪里能忍?? 8只猎狗从四面八方往公熊身上扑!! 试图把那熊瞎子按在原地。 要是以前,碰到这情况, 熊瞎子回头就是几巴掌。 但现在不一样。 面对狗群的围攻,那熊瞎子理都不理。 它就好像没感觉到身上多了几斤东西。 只是闷著头往夏长海面前冲。 那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另外一边。 夏长海手上端著早就上好弹的猎枪。 杀过那么多只熊瞎子,他还能不了解眼前这畜生的弱点?? 在现身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射击准备!! 並没有急著开枪。 夏长海端著枪站在那里, 一息,两息,三息…… 猎人当中,枪法好的不在少数。 但是,能被称为“老炮手”的却很少。 这里面的核心原因,就在於一个“稳”字!! 老人常用“泰山崩於前而色不变”来形容一个人胆大。 但是,能直面泰山崩塌的人,不见得能直面野熊突袭!! 前者需要克服的是心理上的震撼。 后者则要直面基因层面的大恐怖!! 二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呼……吸…… 夏长海眼神如电。 死死盯著那散发著狰狞气息的熊瞎子脑袋。 第293章 那可是一整只熊掌啊! 下一秒, 扣动扳机, 嘭嘭嘭!! 老规矩,还是开三枪。 对付熊瞎子,这方法屡试不爽。 和之前一样,猎狗咬死前,夏长海保持警戒。 確认熊瞎子死透之后, 夏长海示意王喜栋开膛。 “老大,真要开膛啊?” “嗯呢。”夏长海点点头,没有迟疑,“都死透了,没必要节省。” 也不怪王喜栋犹豫, 8只猎狗,胃口实在太大! 真要餵饱,高低得四五十斤肉。 他了解夏长海的性格, 要么不喂,要餵就不会糊弄, 肯定会挑好肉餵。 可一头熊瞎子总共能有多重?? 扒皮去骨,再拋开不好吃的內臟, 剩下也就百来斤好肉。 拿出一半餵狗…… 就算王喜栋已经跟著夏长海过上好日子了,还是有些捨不得。 实际上,也没几个猎户捨得。 换做是其他猎户,大概率不会现场餵饱, 而是稍微给点吃的垫垫,回家再拿点別的东西和肉混起来餵。 反正对於猎狗而言,只要有肉, 那都算“大餐”!! 不提猎狗那边狼吞虎咽的样子, 夏长海用布袋小心地把熊胆装好。 不是铜胆,就是普通的熊胆。 能值千把块钱。 铜胆毕竟少见, 除非是棕熊,不然很难遇到大铜胆。 看时间还早, 夏长海与王喜栋也没在山里多停留, 二人砍了棵小树, 直接把剩下的熊肉掛在树干上, 抬著直接下山!! “听说了吗?那头袭击范家的黑熊,被夏长海拿下了『山牲口』的『口子』!” “难道是夏长海做的?” “哟,你怎么知道?消息传得真快啊!” “废话,这种事除了夏长海有这本事,咱们这地方还有谁能做到!” “你这么说,好像还真是这样!” “那么凶猛的黑熊,硬是被夏长海给制服了。” “我还听说,夏长海还送了一只熊爪给范家。” “要不怎么说夏长海仁义呢,那可是一整只熊掌啊!” “范家真是遇到大好人了……” “谁说不是呢,换了別人,哪捨得啊!” …… 有人称讚,自然也有人詆毁。 “什么仁义,我看就是傻!” “凭什么分肉?又不是一起打猎!” “他这么做,以后让其他人怎么办?” “说得对,他把好人当了,以后別人遇到类似的事,该怎么处理?” “真是要命,他要是真仁义,怎么不分熊胆?拿不值钱的熊肉糊弄人,哼!” …… 有人觉得,夏长海这么大方,有点装模作样。 要是他自己猎到的也就算了。 关键是,他这么一来,等於是给打猎圈立下了新“规矩”。 像范家三兄弟这种事,在打猎圈子里本来就很常见。 打猎本来就是高风险的营生。 按照老规矩,除非关係非常铁,否则不该分肉。 別看夏长海又猎熊又杀熊,显得很厉害。 感觉他上山打猎就像喝水吃饭一样轻鬆。 可对其他猎户来说,別说黑熊了,就算打野猪,那也是了不起的收穫。 很可能一年到头都猎不到几只。 这么珍贵的猎物,自然捨不得跟別人分! 以前大家都不分,也没人说什么。 可现在夏长海开了头,就像给打猎圈开了个新“口子”。 以后別人不分,肯定会有人拿这事来比较。 在这个重视老规矩的年代,这就像捅了马蜂窝一样,让人不舒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夏长海这是“坏了规矩”。 可这些话还没传到夏长海耳朵里。 村子里有老猎户主动站出来说话: “坏了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要是说夏长海不守规矩,那村子里就没人有资格说守规矩了!” 村里的老猎户又说:“范家有一条猎狗参与了追猎!” 打猎圈子里,分猎物这件事,可不是闹著玩的。 就像进山打猎一样,都有自己的老规矩。 猎把头占两成,枪占一成,狗占一成,猎人占一成。 往小了说,分肉关係到公平不公平。 往大了说,弄不好会闹出人命! 范家三兄弟没有和夏长海一起打猎。 但是! 夏长海在山上追黑熊的时候,有一条猎狗跟著一起追。 夏长海不喜欢范家三兄弟,可正像老猎人说的,他守规矩! 不管有没有外人在场,他都认这个理。 当时只有夏长海和王喜栋在现场。 要是夏长海不说,根本没人知道有猎狗参与,更別提分肉了。 可夏长海还是把按规矩该分的那部分熊肉送到了范家。 村民们听了老猎户的话,原本那些不满,一下子就没声音了。 夏长海根本不知道外面这些议论。 他也不在乎。 把熊肉弄回家后,他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全熊宴,把一起打猎的人都叫过来吃。 什么蜂蜜熊掌、红燜熊肉段、燉熊排、爆炒熊肉丝…… 这个季节吃熊肉,既能食补又能药补。 简直是调养身体的最佳时候! 日子过得很快,在这个没有电脑、没有智慧型手机的年代,时间一下子就溜走了。 春去秋来,眼看著又到了冬天。 北方的冬天和南方的冬天,完全不是一回事。 別看网上老有人说,南方的冬天比北方冷。 还用“魔法攻击”来形容南方的冷,好像多厉害似的! 可那都是后来人的说法。 在这个年代,“南方冷还是北方冷”,答案只有一个—— 肯定是北方! 毕竟,温度这东西,不会骗人。 绝大多数南方地区,也就偶尔能看到下雪,温度降到个位数。 而且也就维持一两天。 平时也就零下三五度。 下一场大雪,能让南方居民兴奋很久。 但在753北方这个地方, 暴雪加上零下二三十度的低温,才是常態! 在这种环境里, “冻死人”可不是隨便说说的感慨! 其实,老一辈人都清楚, 2000年以前, 每年入冬那几个月,都是最难熬的时候! 几乎每个生產队,都有人扛不住,没能熬过冬天!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 夏家没有老人需要照顾。 再加上夏长海打猎赚了不少钱。 乾脆动工,给自己家弄了个“土暖炉”。 別看就是用黄土和砖头垒的。 只要在下面生一堆火,烧上三五个时辰, 屋里就能热得让人穿短袖! 效果一点不比后来的暖气差。 第294章 你要是有困难、有想法,直接说。 唯一不好的,就是太费柴火。 对穷苦人家来说, 別说造这火墙了, 连柴火都烧不起! 清晨,夏长海和往常一样。 餵完牲口,就开始吃早饭。 热乎乎的粘豆包,配上咸菜酱。 再来一碗酸辣糊糊。 那滋味, 一个“爽”字都不够形容。 也就这年代物资不富裕, 人们满脑子都是怎么填饱肚子。 不然,这地道的北方“特色”, 过个三五十年, 没有一百块钱,能吃得上? 还別嫌贵, 到时候,说不定有老板抢著要卖呢! “大哥,今天上山打猎吗?”王喜栋叼著烟,“吧嗒”吸了一口,立刻露出苦脸。 这小子知道夏长海打猎厉害,天天盼著能蹭顿好的。 也就夏家和王家不分彼此。 再加上夏长海够仗义, 不然,早就把这小子赶走了! 夏清风不慌不忙地嚼著馒头,想了想,摇了摇头说:“这才下了第二场雪,山上雪太厚。” “等再过几天,雪结实点了再去。” 冬季打猎,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雪要是没冻结实,太厚, 人踩上去,就像踩在上一样。 表面看,积雪有大半截深, 一脚踩下去,直接陷到底! 老猎人遇到这种情况,除非有非常紧急的事,否则绝不会上山。 他们心里很清楚, 命比挣钱重要! 在那种厚雪里行走,光是体力消耗就是平时的好几倍。 这还没算雪下面藏著的危险。 万一踩空,掉进雪窟窿,那可就惨了! 王喜栋显然也明白这些,听了夏长海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光顾著琢磨上山“打野味”,把这茬给忘了! 那就等几天吧。 反正这几个月,也没什么要紧事。 人们缺这缺那的,唯独不缺时间。 心思一放下,一时间,屋子里就只剩下筷子碰海碗的声响。 几个人正吃得高兴呢, 外面突然传来呼喊声。 “请问夏长海同志在家吗?” 同志…? 这个称呼让夏长海愣了一下。 他是镇山把头,平日里,有人喊他夏师傅,有人直接叫他名字。 唯独“同志”这个称呼,叫的人真不多! 好像就大队里那几个知青,喜欢这么喊。 正想著呢,在院子里玩的王如海,已经把门推开了。 下一秒,这小子脸色突然变了。 不光是他, 从屋里走出来的夏长海等人,一看到来客,心瞬间一紧。 是警察! 而且不是当地的警察。 看制服,像是省城或者大城市来的警察! 因为只有他们的制服是橄欖绿。 县城这边警察的制服是白色,还没来得及换呢! 夏家堂屋里,气氛有些凝重。 夏长海的母亲李晓娟,眼神里满是紧张, 直直地看著进来的几人,双手不自觉地攥在一起,嘴唇因为担忧微微发白。 之前儿子遇到人贩子那件事,她和县城的警察打过交道。 可眼下—— 来的不是县城警察,是从省城来的! 在她的认知里,省城人都是“通天”的,就像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这么有能耐的人,大老远、不顾路途辛苦跑到这偏僻的地方,肯定是出了大事。 自家的日子才刚顺起来:儿子有出息,房子也翻修了,一天比一天好。 这个时候要是出岔子,李晓娟真的扛不住。 不只是她,王喜栋和王如海也坐立不安。 在他们心里,警察上门,准没好事。 上次警察来,就是因为人贩子。 这次没听说村里出了刑事案件,警察却上门了,他俩更慌了。 王喜栋偷偷给弟弟使眼色,想让他赶紧出去喊人。 夏长海却没理会这兄弟俩的小动作,脸色平静,神情沉稳。 他倒不怕自己犯事,真要是有事,对方不会这么客客气气的。 虽说他在乡里有点名气,可到了省城,根本不算什么。 他实在纳闷,没犯事,省城警察怎么会找他? 夏长海也想不通,自己从没去过省城,更没在那儿惹事。 要说“投机倒把”,现在不是70年代了,这个罪名早就没了。 自己赚的这点钱,放在省城,连点浪都掀不起来,更別想惊动公职人员专门下乡来。 来的中年男子,看著夏长海神色镇定,暗暗点了点头。 隨后主动伸出手:“你好,夏长海同志,我是长夏市刑警大队大队长,孙卫民。” 孙卫民接著说:“这次不请自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夏长海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问:“什么忙?” “事情是这样……” 隨著孙卫民的解释,夏长海总算弄清楚了来龙去脉,还牵扯到“安开山”。 之前夏长海跟人交易过几次安开山,对方赚了不少钱。 那些安开山,在对方的圈子里基本是內部消化了。 次数多了,就有人好奇这东西是怎么来的——毕竟好的中药材很稀缺。 安开山太有吸引力了,大老板们动了心思,一查,就查到了夏长海这儿。 別看夏长海没去过省城,在药材圈子里,他小有名气, 大家都知道“寧夏村出了个厉害的猎户”。 孙卫民这次来,就是为了这事:长夏市有一伙罪犯犯事后,躲进了深山。 要是在春夏季节,便於搜山,可现在大雪封山。 省城的警力虽然充足,可大规模进山,容易出意外,出了事谁来负责? 所以,想找个厉害的猎户,摸清罪犯的位置,再派突击队直捣黄龙。 这样不管是代价还是效率,都比大规模进山强。 难题是——找谁进山? 这就是孙卫民找夏长海的原因,这次进山,对付的可不是普通野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 论狡猾、凶残,歹徒和野兽根本不是一个级別,需要猎户经验丰富、沉著冷静又心细。 夏长海,刚好符合这些条件。 孙卫民看著夏长海,说:“你要是有困难、有想法,直接说。不想去,也没关係。” 夏长海沉思了片刻,回答:“没困难,什么时候出发?” 孙卫民一听,脸上露出了喜色。 夏长海又补充道:“越快越好!不过下午得准备一下。” “行!” 等孙卫民走后,憋了一肚子话的李晓娟开口了:“小风,你怎么答应他们了?这事跟咱们没关係,还很危险!” 在她看来,这事八竿子打不著,还风险很大。 第295章 牵扯到巨额財富,大到能让他冒险。 孙卫民没说歹徒犯了什么事,但省城这么大张旗鼓,连刑警大队长都亲自来,肯定不是小事。 王喜栋也担心地说:“哥,咱们为什么要揽这麻烦?那些人不好对付,大雪天进山也很难找到,弄不好白忙活一场还惹一身麻烦!” 夏长海等他俩说完,才解释道:“放心,我心里有数。” 王喜栋能想到的,夏长海怎么会想不到? 换作平时,夏长海可能不会管,但这次不一样——牵扯到巨额財富,大到能让他冒险。 至於“能不能找到”,夏长海有底气:他是“重生者”! 前世,这伙歹徒闹得很大,夏长海印象极其深刻。 前世省城也找了猎人进山,结果猎人暴露,歹徒抓了人质,最后省城警方牺牲了11人,出了“九一三”大案,轰动全国。 夏长海专门查过资料,所以他有信心找到歹徒,也敢冒险。 应付完家人,夏长海开始准备。 枪械不用操心,省城肯定会备好。 得准备些实用的东西:药物、食物,还有些小工具,对付人,这些比对付野兽好用。 这次进山,夏长海打算带王喜栋。 一是信得过自家人,王喜栋能为他拼命;二是为了財富——自己一个人找,太费时间,时间越久,財富越难到手,夏长海不想再错过。 收拾妥当,吃完午饭,孙卫民带人到了,还带来了村长楚二爷。 夏长海一看到楚二爷的表情,就知道他要劝说,主动拉到一边说:“二爷,不用劝,我有把握。” 確认夏长海不是被“逼迫的”,楚二爷才放心。 他知道夏长海有本事,说“有把握”,那肯定靠谱。 跟家人打过招呼,楚二爷没再耽搁,让夏长海、王喜栋跟孙卫民出发。 几百公里外,大山深处,有一个隱蔽的山洞。 外面天寒地冻,山洞里却不一样:有暖炉,还有储备的物资,结构特殊,火光一照,比外面暖和不少,勉强能住人。 山洞里瀰漫著淡淡的消毒水味。 一名女子说:“老大,怎么办?那些警察把进出口封了。” 山洞里一共有四人,三男一女。 为首的面瘦男子淡淡地说:“不怕,咱们早留了后手,会有人接应。” 这伙人是从海那边派来的特工,潜伏了多年,对这种情况有经验——近些年,大陆发展得好,他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难,稍不注意就会暴露。 这个山洞是提前准备的临时避难所。 角落里的青年男子担心地说:“万一敌人先找到这儿怎么办?” 他害怕警察,从长夏市逃出来时,他们8人都全副武装,本以为能顺利脱身,结果还没逃出长夏市,就损失了不少人,路上又死了两个,现在只剩下一半人。 要不是伤亡惨重,也不会躲进深山——毕竟深山老林,也可能被找到。 相比其他人,这青年运气好,只是受了伤,山洞里的消毒水味,就是从他伤口散发出来的。 面瘦男子擦著匕首,说:“这是第一次启用这个地方,位置偏僻,大雪封山,没人能找到咱们。等雪小些,往西走到集合点,顺利的话,就能拿著东西『退休』,过正常人的生活。” 其他人一听,眼神亮了——这次弄到的情报太值钱了,足够他们后半辈子安稳生活。 原本压抑的气氛,一下子消散了。 几人迅速调整状態:有人休息,有人整理物资,有人披上白披风,去洞口警戒。 冰天雪地,白披风一罩,远远看去,和雪景融为一体,不靠近看很难发现。 山下,夏长海、王喜栋到了,眾人围绕著他俩行动起来。 当然,受年代限制,国內没有什么高端装备,直升机、羽绒服都没有,省城能提供的只有武器和情报。 夏长海也不客气,挑了两把新的56式半自动步枪,让王喜栋背著弹药,准备正面衝突。 这次对付的歹徒,人多、凶残,火力不能弱。 按原计划,找到位置后喊人支援,安全但赚不到“外快”;夏长海想自己行动,独吞財富,所以决定“现场解决”! “直接进山,找到就打!” 在如今这个年代,国內不少地方连基本的吃穿问题都还没解决,根本不像后来那样有空閒给每一座山都起个名字。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离人们居住的地方比较近的山,才能拥有属於自己的名字。 其他的那些山,本来就很少有人会去,自然也就没人会留意它们。 嘎吱——嘎吱—— 山顶上传来脚踩积雪的声音。 有经验的老猎人,单听踩雪的声音,就能判断出当下是否適合进山。 要是声音很脆,就说明积雪不结实。 这种时候上山,风险比平时要高很多。 除了风险之外,猎人选择这个时候进山,还有一个关键因素——目標。 別以为山里的动物笨,它们其实比人机灵多了。 当外面的环境不利於活动时,它们寧愿饿著肚子,也不会出来四处走动。 猎户进山是为了打猎,要是猎物都躲在山洞里不出来,那自然就没必要上山了。 话题有点扯远了。 寒风呼呼地刮著,踩雪的声音传不了几米远就消失了。 山顶上的两个人,猫著腰,顶著风往前走。 “老大,我们为啥不从山背面走啊?” “这风也太猛了,简直能把人撕碎。”王二一张嘴,风雪就往嘴里灌。 由於地形的原因,山顶的风比山脚要强好几个等级。 在大风季节敢走山头的猎人,要么是经验非常丰富的,要么是年轻气盛胆子大的。 尤其是在这个季节,一旦一脚踩空,后果不堪设想。 就算有猎人这时候上山,也不会走山脊,大多是贴著山壁走,藉助山体来躲避寒风。 道理明明很清楚,夏长海却偏要选择逆风而行。 原因很简单,是为了躲避敌人。 在前世,虽然没有直接的线索,但他结合一些资料,大概能还原出当时的情况。 能让省城都重视的猎人,肯定是狩猎高手。 第296章 敌人藏得好,暴露也只是时间问题 夏长海可不觉得自己的打猎水平,在省城就能算得上无敌。 按常理说,这种水平的猎人上山,要么是因为意外没能回来,要么就是山头太多,很难找到踪跡。 在山里找山路都很困难,找人就更难了。 要是真找到了,喊人来帮忙就行了,不该落到被抓当人质的地步。 可结果偏偏是人质遭遇危险,综合来看,唯一的解释就是:敌人设有警戒! 猎人发现目標的时候,敌人也盯上了猎人! 夏长海不敢保证走山顶就一定不会被发现,但相对来说,暴露的概率总会小一些。 夏长海抬头看了看远处,说道:“喜栋,等会儿我不说话,你就別乱行动。” “好的,老大。”王二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这也是夏长海愿意带他的原因,很多时候,话少能避免不少麻烦。 天气极其寒冷,又遇上大雪封山,夏长海和王二前进的速度並不快。 两个人了將近三个时辰,才到达目的地。 没有急著下山,夏长海蹲下身,仔细观察对面的山坡。 虽然有前世的记忆,但记忆中的细节很模糊,必须和现实情况对照確认。 而且,夏长海必须找出对方设下的警戒。 要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所有的计划都白费了。 在这个区域找人,就像在沙滩上找玻璃珠一样,本来就很难,可敌人藏得好,暴露也只是时间问题。 王二披著白色披风,趴在岩石上,倒是很稳。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夏长海靠呼吸时產生的热气,锁定了方位,目测距离,有把握一枪打中目標。 但这时候开枪会打草惊蛇,56式半自动步枪没有消音装置,在这荒郊野外,枪声方圆四里都能听到。 “得想办法偷偷摸过去!” 北方的严寒,让天地间一片冷清寂静。 这片没有人烟的深山里,满眼都是白色,树木晃动时,树枝间偶尔会露出一点绿色。 可这象徵著生命的顏色,在惨白的背景衬托下,更显得周围一片死寂。 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连黑熊这类食肉动物,都得找背风的地方躲起来。 半山腰处,刘光国慢慢缩回手,对著手哈气,想让手指暖和一点。 可他身下是垫子,寒气一个劲儿地往上冒,他感觉就像没穿衣服站在冷库里一样。 这刺骨的寒冷,就算是受过特工训练的他,也快要扛不住了。 一想到自己冻成这样,山洞里那几个人却守著暖炉喝咖啡,刘光国就一肚子火。 “他妈的,等我回去,第一个就举报那个混蛋……” 按说,在这种天气里,在外放哨的人,应该一个小时换一次岗。 山洞里一共有四个人,三男一女。 有个伤员没法警戒,剩下的三个人轮流放哨。 他本应该能休息三次,可实际上並没有这么轻鬆。 他已经在外面冻了五个小时,以这种状態,真要是遇到危险,根本没办法独自应对。 刘光国早就听过队里的传言,那个女的和领队关係不一般,以前他只当是谣言,现在看来,说不定是真的。 不然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在外面放哨? “该死!” 刘光国攥紧拳头,满脑子都想著回去算帐,连呼啸的风声中夹杂的异常声响都没察觉到。 这成了他人生中最后一个错误。 夏长海轻轻放下刘光国的尸体,他是一刀割喉致死的。 刀刃从右侧斜著插进颈部,留下了一大片猩红的血跡。 刘光国瞪大眼睛,眼里满是临死前的恐惧和挣扎。 夏长海前世听过关於割喉的科普,割喉分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是割颈部正面的喉咙,广义的则从咽喉到喉头都算。 正常情况下,社会上的割喉事件分为三类: 第一类,割开呼吸道的咽喉部分。 第二类,割开颈动脉。 第三类,同时割开呼吸道和颈动脉。 第一种情况危险係数最低,受伤的人算不上重伤,气管不像大血管,割开后也很少会大出血,甚至没有某些静脉破裂严重。 和想像中不一样,气管被割开后,仍然能运作,受伤的人还能呼吸,只是吸入肺部的空气缺少了口腔和鼻腔的湿润加热,会感觉异样,而且说不出话。 这种情况,只要及时就医缝合气管就行。 夏长海前世见过类似的新闻,有人骑车时被风箏线割喉,住院一个月就出院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伤对心理的伤害远比身体上的伤害大。 要是有心臟病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说不定会被嚇死。 第二种情况,颈动脉破裂,算得上是重伤,因为血管类型、血压和血流速度的原因,颈动脉破了之后,血会像水枪喷水一样往外喷,短时间內就会流失很多血。 如果处理不当,受伤的人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而休克,再加上颈动脉断裂,脑部缺血,很难自救。 当然,颈动脉破裂虽然危险,但也不是必死无疑,后世医疗技术发达,动脉缝合技术成熟,基层医生都能做,还有输血这种“神技”,输几万毫升血进去,能保住几小时的生命。 真正致命的是第三种情况,同时割开呼吸道和颈动脉,这也是夏长海想要的效果。 刀刃划破皮肤,依次割开了颈总动脉、颈外动脉以及颈內动脉,心臟泵出的血液在血压的衝击下疯狂地涌了出来。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刘光国身下的积雪就被染成了一片猩红! 夏长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隨手抓过一把雪,把手上的血跡擦乾净。 他没有去確认目標是否已经死亡。 他很清楚,像割喉这种致命伤,根本没办法偽装! 据统计,因为割喉而死的人,超过九成不是死於大出血,而是死於窒息! 颈部动脉大出血,势必会有部分血液流入呼吸道。眾所周知,当异物进入气管时,人体会自发產生呛咳反应。 人体会本能地咳嗽,试图把异物排出来。 这会引发两个后果: 一方面,呛咳时心率和血压都会急剧升高,这又会让更多的血液涌入气管,引发更强烈的呛咳,形成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血液不像水,它的粘稠度更高,更难被咳出来。 再加上咳嗽產生的高速气流会加剧血液的凝血反应,让血液產生更多气泡,进一步堵塞呼吸道。 人可以用意志力强忍极度的疼痛,却绝不可能靠自己憋死自己。 第297章 三秒钟,全部被消灭! “没事吧?” 夏长海转头看向跟在身后的王喜栋。 两世为人,他经歷过不少生死场面。 但王喜栋可没有这么丰富的阅歷。 別看很多键盘侠在网上喊著打打杀杀,真要让他们动手杀人, 实际上,他们连鸡都不敢杀! 这不是调侃,而是纯粹的人体本能。 在人类的基因序列里,本来就写著对杀戮的排斥。 尤其是同类的尸体,哪怕只是看一眼,也会本能地產生呕吐感! 虽说现在解决了敌人的警戒哨,但危险还没有解除。 要是王喜栋有强烈的不適,夏长海可不打算继续带著他。 那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不过,王喜栋的表现比夏长海预期的要好。 或许是经常跟著夏长海执行任务的缘故,王喜栋只是脸色不太好看,没有其他反应。 深吸一口气,王喜栋说:“老大,我能行。” “嗯。” 夏长海点点头,他了解这个人的性子,不是那种爱逞强的人。 他没有去掩埋尸体,夏长海可没閒工夫做这种没必要的事。 也根本没那个必要。 接下来要是一切顺利,敌人一个都活不了! 夏长海翻开挎兜,开始往外掏手雷。 82-2式全塑无柄钢珠手榴弹,也叫86式手榴弹,由弹体和引信两个主要部件组成。 弹体是用內部刻槽的a3钢板一体衝压成的球形壳体,里面装有62克tnt炸药, 爆炸时,壳体在爆炸衝击力的作用下,会產生300多片单个质量在0.3克以上的破片。 除了破片,弹体的破片衬套里还有1600颗钢珠。 它的杀伤半径超过6米,临界安全半径小於30米。 就算穿著防弹衣,只要在杀伤范围內,死亡率依旧高达87%! 有前世的情报,夏长海自然清楚剩下的几个人躲在哪里。 虽说他们靠偷袭解决了敌人的警戒力量,没有暴露自己。 101看书1?1???.???全手打无错站 但拖延一时可以,却拖延不了太久。 时间拖得太长,对方迟早会发觉不对劲。 必须马上採取行动! 夏长海分了一半手雷给王喜栋,说:“看到这个扣子没, 等下我说扔,你就把它拔下来,丟到那个山洞里……” 山洞深处。 “老大,是不是该把刘光国叫进来了?” 受伤的青年男子看了看时间,有些担心地说。 “都快5个时辰了,万一……” “哼!” 还没等领头的人说话,女特工先抱怨起来: “他死了也是活该,要不是他没脑子,我们也不会被堵在城里,强子也不会死……” 虽说这次的逃跑计划出了状况。 但他们本来有机会减少损失的。 虽然不太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刚撤退就被发现。 但理论上来说,只要能赶在城內警察合围之前逃进老城区, 藉助复杂的地形和之前留下的后手,大概率是能逃脱的。 想全身而退可能有点难,但减少损失肯定是没问题的。 可就是因为刘光国。 这傢伙逃跑前,竟然把关键情报隨身带著。 害得他们多等了好几分钟。 这一等,就等出了大麻烦! 也就是他们火力比较强,还有內应帮忙掩护, 不然早就损失一半人了,甚至可能被全部消灭! 听到这话,受伤的青年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严格说来,连他受伤都得怪刘光国! 对方確实把所有人都坑惨了。 也就是现在情况特殊,要是在大后方,当场枪毙他都不为过! “行了。” 这时,领头的男子开口了:“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 等我出去处理,一切都等回去再说……” 男子一边说一边起身收拾东西。 眼下最重要的是安全脱身。 让对方在冰天雪地里趴5个小时已经是极限了。 再久一点,就会出问题。 而且以他对刘光国的了解,这傢伙不可能一直待在外面。 真要是扛不住了,他自己就会回来。 特工不是战士。 他们这些人的意志力和服从性,跟前线的那些人完全不是一个级別。 啪、啪。 领头的男子正心烦,突然听到不远处有奇怪的声音。 好像有东西落地的声音。 可问题是,山洞里能有什么东西会发出这种声音呢? 还没等他想明白。 下一秒。 轰隆——轰隆—— 手雷引信在千分之一秒內引爆了弹体內的tnt炸药。 炽热的火焰裹挟著无数碎片和钢珠,瞬间在山洞里肆虐! 所到之处,不管是沙袋还是坚硬的墙壁。 全都被打成了筛子! 密闭空间產生的放大效应,让手雷的爆炸效果达到了极致! 山洞里的三个人,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就被四处飞溅的碎片和衝击波撕成了碎片! 三秒钟,全部被消灭! 山洞外面。 夏长海抹了一把脸上的雪,啐了几口。 看著不远处不断冒烟的山洞,还有面前散落一地的碎石,暗自庆幸:“还好躲得远……” 爆炸的威力比他想像的要大得多。 要是按照之前的想法,躲在洞穴两侧,单是那个衝击波,就足以把人震死! 不过,现在这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 洞穴外面都成了这样。 那洞穴內部…… 夏长海压下心里的想法,端起56式半自动步枪。 “喜栋,別磨蹭了!” 烟雾渐渐散去,夏长海伸手试了试,確定山洞內的余温不再烫手,这才带著王喜栋往里走。 和他预想的一样,山洞內部惨不忍睹。 地上到处都是碎石碎片和焦黑的泥土,缝隙里还能看到小钢珠和金属碎片。 为了確保不出意外,夏长海和王喜栋一口气往里面丟了十颗手雷。 狭小的空间里,再加上间歇性爆炸產生的“哥尔三”叠加效应, 虽说只是手雷,破坏性却不亚於大量的高爆炸弹! 確认没有倖存者后,夏长海没有多做停留。 山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只要对方不是瞎子,肯定能看到。 他猜不透对方会有什么反应。 也许什么都不做。 但也有可能立刻进山! 他冒这么大的风险对付敌人,可不是为了留下隱患。 要是不在官方进山之前处理好所有事情。 所有人都得完蛋。 没心思理会那三具悽惨的尸体,夏长海带著王喜栋直奔洞穴最深处。 那里是敌人堆放物资的地方。 “喜栋,快,把这些杂物搬开。” “好的,老大。” 虽然不明白夏长海要做什么,王喜栋还是立刻答应照做。 第298章 山里的情况,谁也说不准。 没一会儿,两人合力把因爆炸而破碎的杂物搬开了。 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两个木箱,它们的外形、款式和其他箱子明显不一样。 “果然在这里!” 夏长海眼睛一亮,连忙走上前。 拉开插销,掀开盖子。 里面是整整两箱金条! 不,不只是金条。 准確地说,是一箱半金条,还有一箱翡翠玉石! 从成色来看,还都是些老物件。 別小看这些不起眼的翡翠玉石。 前世身为超级富豪的夏长海很清楚,翡翠玉石的价值远超一般人的想像! 巴掌大的帝王绿翡翠,论重量比同体积的黄金轻一倍都不止。 但是!它在后世的拍卖会上能轻鬆拍出上亿的天价! 价值是黄金的几十倍都不止! 而眼下这种级別的翡翠,足足有三块…… 此外,还有一块极品鸡血石。 那是比帝王绿翡翠更稀缺、更值钱的奢侈品。 都说炒房地產赚钱,却不知道那些炒作翡翠玉石的人才是真正隱藏的富豪! 夏长海不清楚这两箱“宝藏”是谁藏在这里的。 前世也是过了很多年,机缘巧合之下,才从某位直接参与过这件事的公职人员嘴里听说的。 不过,这並不重要。 反正国家也不缺这点黄金和翡翠。 与其让它们在国库里閒置,或者被某些蛀虫私吞。 不如“造福於民”。 有这两箱宝藏做基础,夏长海心中某些计划的难度能降低百倍。 压下心里的想法,夏长海和王喜栋合力把两箱宝藏搬出了山洞。 没时间把它们挪到其他地方,两人隨便找了一棵大树,在下面挖了个坑,把宝藏埋了进去。 盖上土,再铺一层积雪。 不凑近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等把这一切都弄完,夏长海才鬆了一口气。 “成了。” 山下的临时指挥所內。 一名警员向孙队长发问:“您找来的这个人靠得住吗? 咱们可没多少时间可以挥霍。要是拖延太久,说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 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纷爭,尤其是在刚刚结束十年动乱的当下, 国內的政权体系还比较混乱,存在不少漏洞。 刑警大队大队长这个职位,绝对是个“肥差”。 毕竟,在省城里面能够掌握枪枝的官职並不多。 有枪就有地位,但现在很多人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 孙卫民能够坐上这个位置,政治头脑自然不差, 面对他人的质疑,他强压下心中的火气,淡淡地回应: “山里的情况,谁也说不准。” 那个人又说道:“我要是有那本事,还当什么警察,直接去当算命先生好了。 不过话说回来,下山的主要出入口都被咱们封锁了,能出什么状况? 真要是有敌特分子来接应,正好將他们一网打尽! 之前那四个已经被消灭了,现在就等著瓮中捉鱉!” 这几句话,把孙卫民懟得说不出话来。 这个年代的政治斗爭不像后世那么复杂,能够及时发现敌特活动, 打掉对方一半的成员,把剩下的堵在山里,已经是大功一件了。 如果真的立下功劳,自然有机会再往上升一升。 但用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说出来,让现场的气氛瞬间变得凝重,大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就在这时—— 轰隆隆! 远处传来巨大的爆炸声,一股烟尘升腾起来。 在青天白日之下,那黑烟就像白纸黑字一样刺眼。 不用解释,在这冰天雪地、特殊的时间点,没人会相信这是巧合。 肯定是夏长海上山发现了敌人,然后发生了交火! 孙卫民焦急万分。 夏长海是他请来帮忙的,要是出了意外,不光责任难以承担,自己的良心也会不安。 从战场上下来后,他早就把夏长海当成战友了。 “快!立刻组织人上山!” 等大部队赶到现场时,夏长海那边已经处理完毕了。 看著雪地上的四具尸体,尤其是被割喉的那具,孙卫民瞳孔一缩,上下打量著夏长海。 作为一名战士,他太清楚在战场上偷偷近身有多难了, 更何况是在这冰天雪地,连个遮蔽物都没有的地方。 就算是侦查连的特战精英,也不敢说能做到这一点。 夏长海只是个没上过学的猎户,怎么能做到呢? “这傢伙不会也是770敌特吧……” 这个念头在孙卫民的脑海里闪了一下,很快就被否定了。 一来,他查过夏长海的档案,祖上都清清白白,没有一点问题; 二来,夏长海年纪太小; 最重要的是,如果他是敌特,根本不会答应来“剿匪”, 哪有贼主动往警察跟前凑的道理? 夏长海不知道孙卫民这些杂乱的想法, 交接完工作后,没有多做停留,带著王喜栋直接去了省城。 好不容易来一趟,不能就这么白跑一趟。 而且,他还得找机会处理那批宝藏呢! 长夏市,便民招待所。 作为特別邀请的“支援力量”,又这么快帮忙解决了大麻烦, 夏长海和王喜栋不用自己钱解决住宿问题,省里的领导直接批了条子。 生平第一次住旅社的王喜栋非常激动,东摸摸西瞅瞅, 什么都觉得好奇,活脱脱一副“土包子”的模样。 夏长海倒是淡定很多,在他的观念里,“招待所”这个词没什么好印象。 可真走进招待所,他还是有点吃惊。 不是说装修有多豪华高档,横向对比的话,连后世最普通的连锁酒店都比不上。 但在当下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超高標准了。 热水器、地毯、洗衣机、热水壶…… 这些后世普通家庭都有的东西,在这年头可是稀罕物,有关係都不一定能买到! “国人在招待领导这件事上,还真是无师自通啊……” 夏长海嘟囔了几句,脑子里莫名想起前世招待领导用的“矿泉水”,不记得是什么香型的了。 话题扯远了。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就和王喜栋在城里逛了起来。 省城终究是省城,除了某些“特殊商品”, 其他东西都比县城多,夏长海还看到了不少“进口產品”。 当然,价格也贵得嚇人,要不是夏长海和王喜栋攒了些钱,还真不敢凑近看。 第299章 想不明白,索性就不想了。 给父母弟妹选好礼物后,夏长海带著王喜栋直奔楼外楼大酒店。 他前世就听过这酒店的大名,听说里面的大厨原来是伺候某高官的,手艺非常绝! 前世他错过太多,等再想吃的时候,那大厨早就退休了。这次可不能再错过了。 人们都说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优势,80年代百废待兴, 国內没什么像样的產业,但有一样东西,甚至比后世还要强——厨艺! 鲁菜、川菜、粤菜、苏菜、浙菜、闽菜、湘菜和徽菜,中华八大菜系, 每一个都有深厚的底蕴。这种传承,不光有人、厨艺、技术,更重要的是食材! 很多东西后世都明文禁止食用了,像鹰嘴角、豹子胎盘、犀牛肉、熊掌之类的。 这些可都是各大菜系里的珍品,是精华中的精华。 可惜,后世就算有钱也很难进那些高端餐厅,就算通过特殊渠道弄到食材, 也会遇到没人会做、没人敢做的尷尬情况。 发展到后期,甚至出现了想吃真正的中华料理,得跑到国外去的尷尬事。 因为那边的法律政策,部分厨艺传承中断了。 即便这样能吃到,可在夏长海看来,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几个时辰后,因为夏长海谈吐不凡、出手大方,如愿见到了那位大厨。 对方的年纪比他想像的要大,见识也更加广博。 聊到兴头上,大厨给夏长海说了一道特殊的菜餚,叫【神仙燉】! 神仙燉,说是菜,其实更像是汤,或者说就是乱燉! 它以五种肉为主要食材,配上各种山货,经过大厨的秘法调製, 味道鲜美到了极点,是鲁菜里的顶级菜餚之一! 吃过的人,没有不想再吃一次的。 在古代,一般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到,基本上和普通人没什么关係。 到了现在,想吃这道菜,更是难如登天,关键还是食材的问题。 神仙燉的五大主食材是:山鸡、熊肉、野兔、蛇,还有最难找的羚牛! 前面四种费些功夫还能弄到,羚牛肉就很难了。 羚牛,又名“六不像”,和大熊猫、金丝猴並称高山区的三大珍兽, 2000年后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级、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数量极少,有些猎人一辈子都碰不到。 后世別说吃了,就算拿棍子打一下都得进去吃十几年公家饭。 就算不违法,一般人也碰不到。 別看羚牛名字里带“牛”,它属於食草动物,看著憨厚,实际性格非常暴烈。 不管是繁殖期还是平时,只要发现周围有异类, 就会发起攻击,甚至有人亲眼见过羚牛和华南虎、豹子正面硬刚! 而且,羚牛的生活环境也让捕捉变得难上加难。 它们像山羊一样,擅长飞檐走壁,很少下山。 总之,想捕捉羚牛,古代难,现在也难,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师傅,要是我能弄到羚牛,您……” “哦?”大厨眼睛一亮,“你真能弄到,我免费给你做一整桌菜!” 夏长海来了兴致,楼外楼大厨口中的硬菜,肯定不是普通的东西。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作为一个老饕,省城这边的事情也差不多解决了,夏长海不想多做停留。 带好礼物,跟孙卫民打了个招呼,打算回寧夏村。 孙卫民连连表示可惜。 千里迢迢把人请来帮忙,结果连顿饭都没请夏长海吃,孙卫民觉得失了礼数。 夏长海倒不在意,他知道对方不是故意怠慢。 这次的案件和寻常的刑事案件不同,牵扯到敌对特务,属於极其敏感的內容。 別看敌人都死了,看似事情结束了,实际上才刚刚开始。 后续的內部审查、顺藤摸瓜、报復、追责…… 省城官场近期估计会有一场“大地震”,不知道多少公职人员要下岗或者接受秘密调查。 孙卫民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送行,已经很不容易了,更別说还这么客气。 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夏长海这一世就是个平头百姓,没有前世的影响力。 真要是起了衝突,以他现在的地位,斗不过省城的领导。 带上对方送的礼物,夏长海和王喜栋坐火车离开了。 看著远去的火车,孙卫民的下属问道:“老大,这人是什么来头?” 孙卫民目光微斜,明白下属的意思。 以他刑侦大队长的身份,自认看人很准, 像普通人,接触一会儿就能摸清对方的资料、背景,判断出有没有出息。可 他看不透夏长海! 要说夏长海是普通人,之前那些勇气、手段、能力,不是普通的“鲁莽猎户”能拥有的; 可资料又没有错,三代贫农,连个知识分子都没有,背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孙卫民想不明白,乾脆就不想了。客套一下又不钱,这是小投资、大回报。 “呵呵。”孙卫民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没有回答,或者说,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其实他是在赌,身为刑侦大队长,自认阅人无数,可这一次,他真的看不透夏长海…… 资料不会说谎。 三代贫农,连个知识分子都没有,这背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这让孙卫民很困惑,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想不明白,索性就不想了。 客套一下又不钱,对孙卫民来说,这是小投入、大回报的事儿。 在信息交流並不顺畅的往昔,乡村百姓最主要的消遣,便是传播各种閒言碎语。 一旦有了话题的开端,剩下的內容就全凭大家凭藉想像去补充了。 之后也因此引发了不少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就如同一些网友分享的亲身经歷: “我在东莞从事外卖配送工作,经过人们的传播,最后变成了我在东莞到处『售卖』东西。” “我在深圳送快递,结果传来传去,成了我在深圳拥有一块土地。” “我在流水线上担任线长,没想到被传成我在台州当县长。” “我在工地上做苦工,传著传著就变成了我是工地的股东。” 第300章 整个公社都能跟著沾光! 更別说人了,即便是一条狗从村头经过,也会被人们议论、编排几句。 要是换成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像夏长海这样被警察上门找, 说不定会传出多少离奇古怪的说法。 抢劫啊、偷窃啊,任何违法的事情都敢往他身上安。 反正製造谣言不需要什么成本,隨口就能说出来。 但是! 这次事情落到了夏长海的头上。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当你打心底里信任一个人时,不管他做什么,你都会往好的、可靠的方面去想。 就怕对方真的做了坏事啊! 夏长海被警察带走后,村子里很多人都聚在一起討论,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孙卫民来的时候,穿著制服,也没有隱瞒什么。 所以,大家都知道是省城那边来人找夏长海。 那可是从省城来的人啊! 对於几乎没有出过远门的寧夏村村民而言, 从省城下来的人,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那都是大人物! 大人物要办理的事情,肯定不是小事情。 可问题是,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会把夏长海牵扯进来呢? 要说夏长海违法犯罪,根本没有人相信。 在这一点上,村子里了解夏长海为人的人,百分之百相信他不会做坏事。 夏长海这个人,品德非常好,实实在在经得住考验! 既然不是违法犯罪,也没听说夏长海家在省城有什么关係。 那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呢? 大家还没討论出结果,夏长海和王喜栋就回来了! 没过一会儿,村子里的大喇叭也响了起来。 “下面我宣布一个好消息,咱们村子的夏长海同志,配合省城来的警察,抓住了几个特务……” 这话一说出来,就像石头扔进水里,激起了巨大的反响。 在这个年代,和后来不同,人们对“特务”这个词,是相当敏感的。 近些年还好一些,如果是在50年代、60年代, 夏长海这种行为,那得全村开大会进行表扬! 整个公社都能跟著沾光! “我就说嘛,夏长海不会做坏事!” “照村长这意思,省城那边是专门来请夏长海的呀?” …… “那是肯定的!” “夏家这次可是出了个了不起的人物!” “夏长海以后肯定会有大作为!” …… 对於外界这些反应,夏长海懒得理会。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他没有说行动的细节,只是隨便应付了几句。 把带回来的礼物分好后,夏长海就开始为第二天上山做准备。 没错,夏长海之前跟楼外楼大师傅说的那些话,可不是隨便说说的。 不管是为了满足自己对吃的渴望,还是想过一把狩猎的癮,他都打算对羚牛下手! 刚好现在是捕捉羚牛的最佳时机,一旦错过,就得等明年冬天了! 冬日的清晨,比其他季节要清冷、萧条得多。 尤其是在群山之中,冰冷的寒风横扫著地面上的一切。 就连最耐寒的野猪,在这个季节也不会早起。 它们常常会躺在背风又向阳的地方,等太阳把自己晒得暖和了,才愿意起身。 捕捉羚牛和猎捕野猪不一样,不用赶早。 或者说,即便起得很早,也不一定能有收穫。 所以,夏长海一直睡到天大亮才起床。 简单洗漱完,按照老规矩,先餵狗,再吃饭。 他那慢悠悠的动作,可把早起的王喜栋急得不行, 急得抓耳挠腮,却又不敢去催促夏长海。 夏长海也不解释,直到吃完饭,收拾碗筷的时候, 才慢悠悠地跟王喜栋说:“打猎这件事,得沉得住气,不能著急。” 王喜栋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太著急了,状態不对。 老一辈人常说,打猎要心怀敬畏。 在长白山那一带,有些猎人每次进山都会祭拜山神之类的。 “三支香一份礼,绝对不会马虎!” 夏长海年轻的时候,特別看不起这些老规矩。 在他看来,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神明。 那些老猎人,纯粹是自己欺骗自己。 就像有些人去算命一样,图个心里安稳。 可隨著年龄的增长,经歷的事情多了, 夏长海渐渐觉得,这里面还真有一些道理。 所谓的封建迷信,与其说是骗人的把戏, 不如说是不同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世间万物的不同理解。 打猎,要心怀敬畏。 这种敬畏不仅仅是对神明,还有对大自然! 因为只有心里存有敬畏,才最有可能减少意外的发生。 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上山打猎,必须冷静、谨慎,保持稳定的心態! 別说现在,就算是三四十年以后,进山打猎也无法保证绝对安全。 山里有山嵐、疾病、毒虫、野兽这些危险因素。 意外太多了,根本无法预测。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如果心態不平静,也会出问题! 夏长海之前就是看出了这一点,才想办法让自己沉住气。 別人教,不一定能学会,等遇到事情,吃一次亏,自然就明白了。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猎捕野猪要赶早,它们起床晚,跑不快,也跑不远,捕猎的难度能降低一半。” “但这方法对羚牛不管用,因为这种山里的牲口有个习惯,它们喜欢在悬崖峭壁上睡觉。” “只有等它们睡醒了,才会下来寻找食物。” “我们去得太早,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它们的踪跡。” “就算找到了,我们也没办法爬上悬崖峭壁啊!” “与其惊动它们,不如晚一点去。” “等它们从高处下来,我们再想办法对付它们!” 这次上山,夏长海没有带猎狗。 就这种天气,对付羚牛,有没有猎狗,差別不大。 毕竟,猎狗最大的作用是追踪。 而这次要对付的羚牛,棲息地基本是固定的。 夏长海非常清楚,去哪里能找到它们! “夏长海,吃饭了吗?进来吃点热乎的。” “谢谢大爷,我和喜栋要上山去一趟。” “这种天气进山,你们要小心点。” “好的!” 老一辈人总说过去的人心思单纯,夏长海对这种说法不太认同。 不过,这里所说的“单纯”,並不是通常理解的意思。 这里的“单纯”,是指没有那么多拐弯抹角、算计。 就像坏人,坏得很明显;好人,好得很坦荡。 即便是耍威风,也是直来直去,没有丝毫隱瞒。 第301章 要是情况不对,直接开枪! 以前夏长海要是出点意外,村子里的人很少会过多议论。 倒不是针对他,在那个年代,这是很平常的现象。 年轻人在长辈面前,天生就矮一辈。 谁要是反抗,那就是没有家教!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別说夏长海本人,就连王喜栋,在村子里的地位也有了很大变化。 年轻一辈,不管当著面还是背地里都喊“哥”,拼命討好;老一辈没那么夸张,但也显得很客气。 甚至能说出“进来吃点”这样的话。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留別人吃饭,那是只有至亲才能享有的待遇。 毕竟, 家家户户的粮食都不够吃,哪能隨便请別人吃饭呀? 话题扯远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说都是乡里乡亲的,夏长海也不好把人拒之门外。 好不容易应付完热情的眾人,夏长海带著王喜栋赶紧上山。 他都有点后悔这么早出门了。 顺著山路走了大约半炷香的时间,四周全是白茫茫的一片。 眼睛能看到的地方,都是雪白的。 零星的其他顏色夹杂在其中,不仅没有带来生机,反而更显得荒凉。 落后有落后的不好,也有它的好处。 像夏长海这样后来的人,能看到如此自然又荒凉的景色,可得点力气呢! 紧了紧领口,防止冷风灌进来,夏长海把背上的枪取下来,再次检查了一下状况。 虽说这个季节山上几乎没有动物活动的跡象,但还是要小心。 山里的事情,没有准头。 要碰到野猪还好,要是碰到不知名的“走驼子”,没有准备的话,麻烦可就大了! 山路崎嶇不平,再加上积雪打滑。 夏长海和王喜栋一直到中午,才到达目的地。 没有急於靠近,夏长海先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生火做饭。 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都知道,冬季人体能量的消耗,是其他季节的两倍还多。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有时候看起来不饿,那纯粹是身体在自动燃烧脂肪,给人造成的错觉。 真等感觉到饿得不行的时候,很快就会没有力气! 要是在平时,这不算什么大问题。 及时补充能量就可以了。 但在打猎的时候,任何小失误,都可能危及生命! 没有胡乱折腾,在这种环境下吃饭,要追求高能量、低排泄。 烙个油饼,里面多放些,再搭配点咸菜疙瘩。 就著热水吃,也別有一番味道。 简单解决了午饭,又休息了一段时间。 夏长海把火堆扑灭,带著王喜栋悄悄摸向不远处的陡坡。 不用確认,地面上羚牛特有的脚印,就足以证明它们在这里! 羚牛的脚趾与山羊有几分相像,然而体型比山羊大得多,身上还带有清晰醒目的纹路。 它们的体重能达到五六百斤,却能在悬崖峭壁间灵活移动,凭藉的正是那防滑性能极佳的脚趾。 通过地上留下的足跡,夏长海很快判断出,这是一小群羚牛。 羚牛喜爱群居,一些规模较大的群落,种群数量甚至能超过50头! 当然,眼前这个群体的成员並没有那么多,只有三只。 是两母一公的组合。 羚牛每年7-8月发情,次年3-4月產仔,要是没猜错,那两只母羚牛应该都怀著孕。 这对夏长海来说,既算是好消息,也存在不好的一面。 好消息是,怀著孕的母兽不会跑到很远的地方,它们通常会在附近的山坡觅食。 坏消息则是,处於这个阶段的雄性羚牛,性格往往格外暴躁。 它们会想方设法保护母兽,即便对自己孩子的幼崽,也可能下狠手! 和狮子类似,雄性羚牛会杀掉不属於自己血脉的幼崽。 以此来促使雌性羚牛更快发情。 所以,羚牛除了在发情期要和同类爭斗,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得保持战斗状態! 话题说得有点远了。 冬季是设置打猎套的最佳时期,养不起猎狗的猎人,常常会选择在这个季节进山。 夏长海擅长用狗围猎,不过下套捕猎的本领也不差。 顺著地上清晰的蹄印,夏长海和王喜栋径直朝著前面不远处的梨树坡走去。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小羚牛群应该在那里寻找食物。 就在两人小心翼翼地朝著目標前进时。 突然。 嘭! 梨树坡的另一边,远远传来了沉闷的枪声。 空旷的山谷中,那声音如同惊雷,震得树枝哗哗作响。 好在现在山中的积雪不多。 否则肯定会引发雪崩! “老大!”王喜栋听到枪响的瞬间,立刻站起身,紧紧握住了枪。 也不能怪他这么紧张。 夏长海不止一次跟他说过,山里最危险的从来不是野兽。 熊瞎子再凶猛,只要不去招惹,就不会出事。 但人就不一样了。 嫉妒、贪婪、仇恨,甚至是单纯的衝动。 有太多太多的杀人案,都是人造成的。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老猎人寧愿冒险单独行动,也不愿意和不熟悉的人结伴! 谁知道对方会不会在背后给自己来一下! 夏长海的反应没有王喜栋那么强烈,他能听出来,枪声离他们很远。 在那样的距离下,就算是狙击步枪,也打不到他们。 不过,他还是皱起了眉头。 因为枪声响起的地方,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他不確定对方是不是也盯上了羚牛。 但这一枪响,羚牛肯定会受惊逃跑! 这冰天雪地的,羚牛受惊后,谁也不知道会跑到哪里去。 到那时候再找,难度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想到这里,夏长海果断开口: “喜栋,咱们上去看看情况。” “小心点!” 犹豫了片刻,他接著说:“要是情况不对,直接开枪!” “好的,老大!” 在夏长海和王喜栋慢慢靠近的过程中,又接连传来了两声枪响。 这让夏长海更加谨慎。 要是说之前那声枪响,还有可能是在打猎。 现在看来,事情显然没有那么简单! 两人面前的梨坡不算高,就是上面的积雪有点麻烦。 为了保险起见,夏长海没有直接往上爬,而是从旁边绕了下去。 等他们到达坡顶,偷偷探出头往下看。 就看到梨坡外面,有几点鲜红的痕跡。 经验丰富的夏长海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人血! 和兽血相比,人血的红色要浅一些。 尤其是在离开身体后,顏色没有野生动物的血那么深,很容易辨认! “老大,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王喜栋指向一个方向。 夏长海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山坡的一个小石堆后面,隱隱约约能看到人影。 周围滴落的鲜血,表明对方的状况不太好。 夏长海没有急著救人,先把王喜栋拉到了一旁。 眼睛微微眯起,仔细观察著四周。 右手悄悄抬起,隨时准备开枪! 他能確定,刚才那两声枪响,不是同一把枪发出的。 也就是说,应该有两个人。 可现在下面只有一个人。 这让夏长海隱隱猜到了一些事情。 或许是察觉到了夏长海的动作,王喜栋的眼神也变得锐利起来。 他舔了舔嘴唇,周身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几分钟过去了,始终没有发现目標,夏长海这才带著王喜栋往小石堆走去。 没有因为对方暂时没有动静就放鬆警惕,夏长海一边小心观察,一边慢慢靠近。 用枪把对方的身体翻了过来。 “刘老二?” 儘管对方脸上满是积雪,夏长海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是刘家老二。 刘家住在寧夏村北边,平日里和夏长海没有太多来往。 不过论起年龄,双方算是同辈人。 看了看对方身边的大枪桿,又瞧了瞧那身打猎的装扮,夏长海有些奇怪。 之前也没听说刘家有人会打猎,这是怎么回事呢? 不过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 “喜栋,快,生火!” 这冰天雪地的,山上的气温有零下一二十度,对方又受了枪伤,再耽搁一会儿,人肯定就救不回来了。 等火堆燃起,夏长海把对方的衣服扯开。 刘老二是后背中弹,一共有6个枪眼。 好在是小铅弹。 要是换成56式半自动,估计现在人已经没了。 没有急著取子弹,夏长海先用隨身携带的药面强行止血,接著给刘老二灌了点热水,然后立刻抬著他下山。 至於羚牛,人命关天,哪里还顾得上那个? 再说。 三声枪响,就算有羚牛,也早就嚇跑了。 山里的牲口对枪声极其敏感。 一声枪响,方圆几里的动物都会跑得无影无踪! 这也是猎人进山会刻意避开彼此的原因。 隨著夏长海和王喜栋抬著刘老二下山,整个寧夏村瞬间“热闹”了起来! 以村子里的卫生条件,弄点消炎药,对付头疼感冒还可以。 至於枪伤,抱歉,远远超出了能力范围! 所以,村医只是大概看了一眼,就连忙催促著送往县城医院。 夏长海和王喜栋作为当事人,这时候自然不能离开,从中午一直忙到傍晚。 垫付医药费,买东西,安抚刘家人。 刘家在村子里的口碑不错,夏长海也不在乎这点小钱。 力所能及的好事,做了也就做了。 另外,夏长海惊讶地发现,刘老二的媳妇长得挺漂亮。 第302章 前段时间,那傢伙突然找到我,神神秘秘的 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农村人,顏值相当高,身材也是凹凸有致,该翘的地方翘,该凹的地方凹。 放在当下,就算是在缺衣少食的年代,几十年后,也能称得上是“院”! 就这条件,彩礼不给个二三十万,都不会看你一眼。 也不知道刘老二这个大老粗是怎么娶到她的。 话题又说得有点远了。 不是要害部位中弹,再加上是威力小的铅弹。 手术很快就做完了。 医生说,还好送得及时,不然真的就救不回来了。 倒不是说子弹本身的威力有多大,关键是失血太多! 这年头,营养不良是很常见的情况。 再加上大量失血,刘老二送到医院时,已经处於失血性休克状態。 医生说,要是体温再低一点,就可能救不回来了! 听到这话,刘老二的媳妇抱著夏长海哭得停不下来。 感觉到手上传来的柔软,夏长海一动不动,显得十分尷尬。 眼看对方脱离了危险,夏长海两人也就没有再继续停留。 打了个招呼,先返回了寧夏村。 出了这么大的事,夏长海自然没法安心。 等夏长海和王喜栋到家,发现一大家子人都在屋里等著。 “你是说內訌?”听到夏长海的猜测,夏建国皱起了眉头。 虽说他不是猎人,却也听过类似的传闻。 不过,那种事情一般发生在几十年前。 现在已经很久没有听说过了。 毕竟,这年头故意杀人是要偿命的! 夏长海神色平淡地说:“大概率是这样,当时现场应该有两个人,可我们只发现了刘老二。” “那咱们要不要报警?”王如海一脸兴奋地问。 “报你个头!”王喜栋敲了弟弟一个脑瓜崩,“这事儿跟你有啥关係,要报警也是刘家人自己去报。” “你就喜欢多管閒事!” 周秀琴点点头,觉得儿子说得有道理。 现在一切都还只是猜测,是不是內訌还不確定。 而且就算真的是內訌,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也跟他们没关係。 …… 想到这里,周秀琴狠狠地瞪了王如海一眼。 心里琢磨著,最近是不是把他惯得太清閒了。 得找些活让他乾乾! 王如海不知道,自己就多说了一句话,接下来就要过上“水深火热”的生活。 入夜。 夏长海躺在床上,思绪纷繁复杂。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刘老二这件事,表面上看像是內訌。 但是! 有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暂时无法解释。 就是双方在爭夺什么? 之前在现场,他没有看到任何猎物,或者猎物被拖拽的痕跡。 这荒山野岭的,山里除了那些畜生,还有什么值得对方冒著杀人的风险动手呢? 打猎在某些方面,和赌博类似,讲究个好彩头。 近些年还好一些,要是放在解放前,老猎户上山碰到刘老二这种事。 不光得立刻下山找大师“去晦气”,还得祭拜山神! 他们认为这是山神在发出警示。 这种情况下要是继续在山中打猎。 极有可能发生意外! 到时候轻的会受伤,重的可能会丟命! 当然,作为穿越者,夏长海没有那么迷信。 但他也不会去对著干。 反正猎捕羚牛也不差这一天两天。 而且山中响起了枪声,可想而知,接下来打猎会有多难。 赶在这个节骨眼上山,狩猎的难度起码是之前的10倍。 事倍功半的事情,夏长海可不会做。 悠閒的日子没过多久,仅仅两天后,刘老二就出院了。 也不能算完全出院,纯粹是为了省钱。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正常现象。 只要不是危及生命,没人会一直住院。 一来,在大家的观念里,医院是看病的地方。 只要病情得到控制,就可以回家了。 二来,也是为了省钱。 进一次医院,就算是城市户口的家庭,也得心疼好一阵子,更別说农村家庭了。 反正要是快死了,在家里养著和在医院养著也没什么区別。 刘家人回来后,当天就带著礼物来感谢夏长海。 之前说过,刘家在村子里的口碑不错,一家子的三观都很正。 或许这也是刘老二能娶到漂亮媳妇的原因。 80年代,民风的淳朴程度远远超出现在人们的想像。 经济状况固然重要,但人品更值得深究! 冰天雪地中,夏长海和王喜栋把刘老二从山上抬下来,这可是救命之恩。 刘老二家有五个孩子,两个男孩,三个女孩。 刘老大身体有问题,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 刘家全指望刘老二传宗接代。 所以,夏长海救了刘老二,就等於避免了老刘家断后! 对农村人来说,这份恩情比天还大! 寒暄过后,夏长海终於能和刘老二单独说话。 没有拐弯抹角,夏长海直接问对方发生了什么事。 虽说刘老二还很虚弱,但一提到这事,就一脸愤怒地说:“等我好起来,一定找那姓严的算帐!” 按照刘老二的说法,他上山,完全是隔壁村的严家庆教唆的。 夏长海知道严家庆,他是这附近出了名的二流子…… 经常惹是生非,还是个光棍。 只是他没想到,这事能和那傢伙扯上关係。 “前段时间,那傢伙突然找到我,神神秘秘的。” “只要我带一个人上山转转,就能拿到20块钱。” 王喜栋有些不明白:“就只是上山转转?不做別的事情?” “嗯。” 刘老二脸上闪过一丝后悔,“他让我別多问,我也就没问。” “谁能想到……” 为了区区20块钱,差点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划算。 “那对方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就是你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夏长海问道。 任何人做事都有原因,除非是变態杀人狂,否则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杀人。 20块钱算不上巨款,但也不是小数目。 对方要是想杀人,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绕这么大的弯子。 犹豫了片刻,刘老二有些不確定地说:“我看那人好像喜欢吃土。” “什么意思?吃土?” “对,我看到过好几次,那人在地上挖一块干黄泥土吃。” 第303章 大隱隱於市 “有个陌生人,隨身带著一根奇怪的小棍,长度差不多是这样。” 刘老二伸出手比划著名,“每次到了新的地方, 他都会把小棍往地上插,然后吃掉小棍下面带著泥土的部分。” 一开始,那人还躲著刘老二吃泥土,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不再避讳了。 “吃土?” 这话刚说出来,不光是王喜栋,就连刘家人都一脸茫然。 他们之前从来没听刘老二提起过这件事。 老一辈的人倒是听过吃“人土”的传闻,但那都是在特殊的年代才发生的事。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很多乡镇都没有粮食,方圆百里的树皮都被人们啃光了。 饿得没办法的人,只能去吃土,当时还把这种土叫做“观音土”。 现在的生活条件,虽然说不上能让人们吃得饱饱的,但也不至於到要吃土的地步。 再说了,一个能隨手拿出2023块钱的人,怎么会穷到要去吃土呢?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如果不是和吃土有什么特殊的关联,实在想不明白,谁会主动去吃土呢? 土又不好吃,也没什么好玩的。 就连它能顶饿这个特点,也因为吃了之后会胀肚子,没多大用处。 当年因为吃观音土而活活胀死的人,真是数都数不清! 和其他人的疑惑不同,夏长海听了刘老二的话,心里莫名地觉得很熟悉。 他確定自己前世听过类似的事情,只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 “吃土,吃土……” 突然,一段记忆在夏长海的脑海里闪过。 夏长海问道:“老刘,那个人是不是还拿著一个圆盘? 圆圆的,大概有巴掌那么大,或许还要再大一点儿。” “对,是有这个东西。”刘老二连连点头,“他特別喜欢那个圆盘,一直攥在手里。” 接下来,夏长海又和刘老二聊了不少细节,直到饭点才离开。 经过这件事,刘家算是真的被惊动了。 而且,就刘老二说的这个消息,它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夏长海不想占別人的便宜。 在回家的路上,夏长海看到王喜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就直接问道:“是不是好奇那个人是谁?” 王喜栋连忙点头:“老大,我想不明白那个人是干什么的, 又吃土又拿罗盘,实在看不懂,而且他怎么能杀人呢……” 杀人是要偿命的。 王喜栋想不明白,对方最后为什么要开枪。 按照刘老二的说法,当时並没有发生什么特別的事情,双方之前也还算合作愉快。 那个人却突然就开了枪。 要不是刘老二运气好,衣服穿得厚,在紧要关头又挨了一枪才把对方嚇走 ,哪有机会等夏长海他们两个人来救呢?早就没命了! 夏长海眼神深邃,望向远方,喃喃地说道:“要是普通人,当然不敢杀人。 但那些盗墓贼,都是亡命之徒。” 没错,夏长海確定,刘老二说的那个奇怪的人, 是个盗墓贼,而且还是卸岭派的传人。 盗墓在咱们的歷史上由来已久,分为四大派: 摸金派、发丘派、搬山派和卸岭派。 摸金派最出名,东汉末年的时候,曹操为了筹集军费, 建立过专门盗墓的军队,领头的叫做摸金校尉。 摸金派依靠风水和星象来寻找墓穴,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必定能遇到大宝贝。 发丘派的技术稍差一些,但喜欢搞“发丘印”,盗墓的时候经常会用到。 不盗墓的时候,发丘派的人常常装扮成当铺掌柜或者古董商人。 搬山派依靠武力,喜欢用爆破的方式打开墓穴,经过他们手的墓穴,破坏是最严重的。 至於卸岭派,人数最少,但能耐最大。 “力大无穷”是他们的標誌,传闻项羽就是卸岭派的传人。 每个合格的卸岭派传人,都有一手绝活。 他们会把铁钉插入地里,抽出来后辨別土的味道, 根据土味来判断墓穴的年份、深度、有没有陷阱等情况。 刘老二遇到的这个人,能力比较特殊,是靠吃土来辨別味道,道理是一样的。 “盗墓贼?难怪会这样……”王喜栋恍然大悟。 和打猎不同,盗墓自古以来就是犯忌讳的事情,在某些朝代,甚至会被满门抄斩! 建国以后,盗墓也是违法的行为,一旦被抓住,就会被重判。 一旦被发现,大概率会从无期徒刑开始判起! 这就是那个人果断开枪的原因! 只要杀了刘老二灭口,就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了。 当然,夏长海对盗墓的刑法严不严並没有兴趣,他关心的是那个墓穴! 之前夏长海还在疑惑,刘老二和对方没有利益衝突,为什么会发生內訌。 人做事不会没有目的,对方早不开枪晚不开枪, 偏偏在那个时候开枪,肯定有外人不知道的原因。 现在回过头来看,事情的脉络就清晰了。 那个人肯定是在梨树坡那边发现了什么,觉得不需要刘老二了,才下了杀手! 能让盗墓贼感兴趣的,只有一样东西! 想到这里,夏长海的眼神闪了闪。 “喜栋,你去叫一下赵老哥,晚上来我家吃饭……” 就在夏长海去探望刘老二的时候,隔壁村严家庆的住处。 “老吴,你確定刘老二不知道你在山上找什么吗?” 严家庆神色严肃,语气里透著一股杀意。 要是夏长海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感嘆:装得真好! 谁能想到,村里那个游手好閒、爱惹事的二混子,竟然是个盗墓贼! “大隱隱於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嗯……应该不知道。” 在屋子的一角,一个穿著黄大衣、叼著香菸的中年男子, 也就是严家庆口中的老吴,想了想,肯定地说道:“他要是知道,就不会是那副表现了。” 盗墓是掉脑袋的大事,怎么可能不藏著掖著。 或者说,他太小心了,最后才对刘老二下杀手, 可惜运气不好,没把刘老二打死,还让人把他救回了寧夏村。 “那就好。”严家庆点了点头。 他了解吴宝財的性格,在这种事情上不会马虎。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和吴宝財合作。 盗墓是杀头的大罪,小心一点总归是没错的。 第304章 就这鬼天气,谁会往山上跑呀 “老严,现在怎么办?” “要不我们出去躲躲?”吴宝財有些慌张。 他从跑下山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寧夏村的动静, 听说夏长海带人下山,还盼著夏长海死掉。 可惜,事情並没有像他希望的那样发展。 吴宝財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对方报警。 作为一个盗墓贼,他对警察天生就很敏感。 严家庆皱起眉头,思索著说道:“不怕,咱们底子乾净,就算报警也没事。 你只要咬死这件事和自己没关係就行。 那是荒山野岭的地方,没有证人也没有物证,不会深究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严家庆很清楚这种情况。 开枪伤人的性质虽然恶劣,放在南方,警察肯定会追查到底, 但这里是北方,事情又发生在山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北方人的性格比较火爆,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还会发生村子级別的爭斗! 前些年更是如此,刚建国那会儿,哪一年不发生几次大规模的械斗? 为了抢地盘、抢水源、报仇,总之,流血衝突的事情太多了。 多到警察都懒得去调查。 大家都清楚,要是非要一桩桩地较真,人力和时间的消耗,能拖垮任何一个省份的警力! 所以,原则上只要没有出人命,警方就不会太较真。 枪伤?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那又怎么样。 这边的猎户很多,枪虽然不算泛滥,但也不少。 办案是讲证据的,说吴宝財恶意伤人,证据呢? 人证、物证在哪里,能证明是吴宝財乾的? 这年头不像旧社会,到处都是摄像头、还有弹道检测之类的技术, 大多数案件的侦破,还是靠套话和恐嚇。 嫌疑人心理素质差,就容易招供。 但这对吴宝財没用,盗墓贼別的本事不行,心理素质却是槓槓的! 所以,没有直接证据,就算警察上门,也拿吴宝財没办法。 听了这话,吴宝財才算放下心来。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手?” “我確定了,那是一座明代的墓。”吴宝財都馋得流口水了, “近些年,这么靠谱的老墓越来越少了,里面的东西很值钱, 隨便弄点出来,在黑市上都能卖天价!” “先別急。”严家庆也很贪心,但很快就压了下去, “现在情况敏感,动手容易暴露,等风头过了再上山。” “反正没人知道那里有墓,宝贝跑不了。” 说著,严家庆从口袋里掏出10块钱。 “你拿这钱先去县城躲躲,记住,千万別再惹事了……” 到了夜里,夏长海轻轻地吹著。 赵二溜突然惊呼道:“啥玩意儿,盗墓!” 王喜栋嚇得赶紧上前捂住他的嘴,急忙说道: “你別乱嚷嚷,让人听到了怎么办!” “呜呜。”赵二溜连忙点头,好不容易才掰开王喜栋的手。 顾不上吐槽,赵二溜看著夏长海,压低声音说道: “夏长海兄弟,你可得想明白,盗墓这事儿可不是闹著玩的。” “要是被抓住,最轻也得进去蹲几年!” “搞不好连命都得搭进去!” 赵二溜往外面看了看,接著说道:“你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老赵家可就断后了……” 夏长海没有打断赵二溜,他说的话虽然不好听, 但夏长海知道对方是出於好心才说这些的。 要是换了別人,谁会苦口婆心地劝呢? 劝什么呀! 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过,夏长海什么时候做过没有把握的事情? 没等夏长海开口解释,王喜栋主动说道:“放心吧,赵哥,就这鬼天气,谁会往山上跑呀?” “再说了,就算有人上山,这荒郊野岭的,哪能那么巧就撞见咱们呢?” 赵二溜眨了眨眼睛,仔细琢磨著王喜栋的话,发现还真没什么毛病。 他也算是经常跑山的人了,自然晓得一些门道。 村子里经常进山的人,不外乎三种: 一种是伐木工。 一种是放山的人。 还有一种是猎户。 伐木工就不用多说了,按照规矩,冬天一到,下够一定数量的雪之后就全部放假了。 不是他们偷懒,实在是天气太冷,雪又厚,山道上全是冰块,卡车会打滑,没法正常上山。 几千斤重的大木头,总不能靠人往下扛吧? 放山的人也容易理解。 他们的目標是人参,可人参只有秋天才开。 水平再高的人,也没办法在大冬天找到人参的踪跡。 冬天不管谁来,都是白搭。 这三种人里,也就猎户会选择在冬天上山。 不过,这里说的冬天不是现在。 而是一个月之后。 之前说过,猎人选在冬天打猎,主要是因为雪厚了方便追踪猎物。 就连號称“雪上飞”的傻狍子,也不可能不在积雪上留下脚印。 所以,没有猎狗的猎人会等入冬后再拼命狩猎。 而眼下这个时间点,还属於初冬。 虽然有积雪,可还不够厚实。 就算是猎户,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进山。 北方的冬季相当漫长,没必要冒著生命危险去爭这一两个月的时间。 想到这里,赵二溜的眼神亮了起来。 要按照这个逻辑,盗墓这件事,好像还真不算什么大事。 毕竟如此。 能抓在手里的,才算真的;抓不住的,终究不算数。 这年头,敢一个人往山里闯的,个个都是胆子大的角色。 只要自己心里能过得去,剩下的就看能不能实实在在去做了。 “那咱们啥时候动手啊?” 说实话,赵二溜根本不知道盗墓能赚多少钱。 但他想法很简单:跟著夏长海,肯定能发大財。 这也是他媳妇反覆跟他强调的! 虽说赵二溜的態度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变, 挺让人意外的,但夏长海也没多问,这样正好,省得自己费口舌解释。 不是说不带赵二溜,这事就办不成。 主要是为了安全考虑。 在已经知道有“对手”的情况下,多个人帮忙,总比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要强。 经过之前的那些事,赵二溜是村子里少数能让夏长海放心的人之一。 就怕到时候心里一慌,想法出错,从心理上接受不了。 不然的话,夏长海都打算把父亲也带上了! 第305章 此刻,寒风不再是阻碍。 “赵哥,你回去跟嫂子说一声,就说要在山里住两晚。” 前世,夏长海倒是认识几个盗墓的。 但他们终究不是专业的。 到底要多长时间,他也不敢確定。 提前打个招呼,省得之后再麻烦。 …… 第二天。 夏长海收拾好东西,以“捕捉羚牛”为藉口,带著王喜栋和赵山河进了山。 对於这事,家人也没太放在心上,只是嘱咐他们注意安全。 沿著之前的路,三个人很快就到了那个梨树坡。 才过去三天,这里已经完全看不出之前混乱的样子了。 洁白的雪,把所有的痕跡都盖住了。 “夏长海兄弟,接下来该怎么办?” 要说打猎,赵二溜还稍微懂一点。 可盗墓…… 完全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夏长海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仔细观察著周围。 努力回忆之前发现刘老二时的现场情况。 想了一会儿,夏长海指了几个地方,吩咐道:“先把这几个地方的雪清理掉。” 说实话,夏长海也不太清楚盗墓里的那些门道。 前世他確实认识几个这行的人。 但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互相吹牛。 奇闻异事听了不少,有用的却没多少。 但夏长海也不需要懂那么多。 他只要抓住一点就行。 那个盗墓贼肯定是发现了墓穴,才对刘老二下的手。 而对方找墓穴的方法,靠的是钻洞、看土。 所以,只要找到对方钻的洞,就能大致確定墓穴的位置! 当然,这方法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这片区域那么大,对方钻的洞又不显眼,再加上积雪覆盖。 想找到,难度非常大。 只是夏长海已经做好了准备。 他打算在山里过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这个。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太阳从东边升到西边,夏长海三个人在零下二十九度的环境里,干得满头大汗。 期间吃了四顿饭。 干过活的人都知道,在寒冷的环境下做剧烈运动,消耗的能量比平时多得多。 也只有夏长海有经验,带了不少食物。 不然的话,早就打道回府了。 就算这样,三个人也累得不轻。 晚上早早找了个山洞,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夏长海煮了一锅胡辣汤,给自己暖暖身子。 要是在平时,这无疑就是黑暗料理。 人的肠胃可受不了这种重口味的东西。 但在这种环境下,它就是驱寒的神器。 一碗喝下去,积攒了一夜的寒气瞬间就消散了。 再喝一碗,浑身都有劲儿了! 吃饱喝足,几个人没浪费时间,接著昨天的活继续干。 直到太阳从东边慢慢爬到头顶,王喜栋那边终於传来了好消息。 “在这里!” 夏长海和赵二溜急忙赶过去,就见王喜栋面前的地面上,有个筷子粗细的规则圆形窟窿。 从边缘部位的新鲜切痕来看,应该是刚弄出来的。 夏长海找了根树枝往下探了探。 “没错,就是这里!” 听到这话,王喜栋和赵二溜总算鬆了口气。 儘管早就有心理准备,可要是有的选,谁也不愿意在这鬼地方耗著。 零下二十多度,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著。 才过去短短一天一夜,两个人只觉得骨髓都快要冻住了。 好在,苦日子总算到头了! 確认墓穴的方位,无疑是最难、也最重要的。 解决了这个,剩下的就是挖掘的问题了。 夏长海不清楚另外两个人是怎么想的。 他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那个窟窿眼,又用偃月刀戳了戳其他区域的泥土。 “这硬度,硬挖好像不太现实。” 夏长海本来以为才入冬没多久,泥土还没彻底冻结。 费些力气就能挖开。 没想到泥土上冻的速度远超预估。 虽说还没到深冬那种坚硬如石的程度。 但也不是人力能挖开的! 至少单凭他们三个人,短时间內绝对不可能挖开。 至於说长期在这里挖,那就更不现实了。 “看来只能冒险试试了。”夏长海在心里默念道。 站起身,转头打量了一下周围,夏长海开始安排任务。 “赵哥,你去多搜集些柴火,在这儿生火,火越大越好……” “喜栋,你跟我一起挖坑!” 北方挖过地窖的人都知道,在初春或者初冬的时候干活,要生一堆篝火。 依靠火焰的热量把泥土烤化。 这样才方便挖掘。 要是硬干,效率可能只有平时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 隨著篝火越烧越旺,地面上残存的积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融化, 升腾起来的蒸汽与浓烟混杂在一起,散发出奇怪的气味。 隨著地表下面的冰块碎片融化,地面也渐渐变得好挖起来。 此刻,寒风不再是阻碍。 快速流动的空气,带来了更充足的氧气。 很快,原本堆成一团的木材在烈焰中慢慢变成了灰烬。 等火光逐渐暗淡,夏长海不等火熄灭,用竹子快速將残留的燃烧物扒拉开。 在篝火堆下面,之前已经挖开一点的坑洞,在高温炙烤下明显大了一圈。 那是泥土在高温下发生了膨胀。 没多说什么,夏长海三个人立即动手。 经过高温炙烤过的地面,硬度明显变低。 没一会儿功夫,三个人就在地面上挖出了四五个坑洞。 大概有巴掌大,四五十公分深。 这些坑洞可不是隨便挖的,它们是夏长海根据结构力学知识统一安排后的结果。 至於目的,很明显!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用炸药进行爆破。 “一边烤一边挖,速度太慢,再给我们三天也挖不完!” 夏长海接上引信,点燃导火索。 “不如冒点风险!” 轰轰—— 一连串的爆炸声在地下响起。 巨大的衝击力,瞬间就將地层震开了。 不管是冻土还是岩石,面对tnt释放的能量,都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一时间,泥土和碎石像雨点一样向四周散落。 人力挖掘需要好几天的工作量,面对雷管炸药,只是片刻功夫就全部搞定了。 当然,便捷归便捷。 风险也不小! 再厉害的爆破工程师也不可能完美控制衝击波的扩散方向。 第306章 大手一挥:「开整!」 爆破建筑也就算了。 只要控制好建筑倒下的方向,碎石少一点就行。 可这次的目標是墓穴! 那里面的东西,別说爆破造成的衝击波了。 有时候稍微震动一下都会碎裂! 这也是盗墓界四大门派中,搬山派一向被同行看不起的原因。 搬山派特別喜欢用炸药开穴。 好处是:效率高。 坏处是:破坏性大。 经搬山派开出来的墓穴,陪葬品往往损坏严重。 市面上相当一部分碎裂的瓷器就是搬山派弄出来的。 夏长海自然清楚爆破开穴的弊端。 但他也是迫不得已。 这冰天雪地的,气温一个劲地往下降。 別说是人了,山中土生土长的野兽都很难熬。 以他们的准备,根本不可能坚持太久。 还有即將到来的大雪。 如果不儘快挖开,等大雪封山,再来折腾,难度至少上升十倍! 除了这两个因素之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怕遇到其他盗墓贼! 夏长海可没忘记,这个墓穴是他第一个发现的。 对方眼下刚出了事,或许会消停一阵子。 但以后呢? 万一那些人不死心,等过段时间再来呢。 到时候撞见他们在盗墓,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敢做盗墓这种掉脑袋生意的人,大概率不会讲什么义气。 夺人钱財就像杀人父母。 人命在金钱面前,无非就是个数字,不值一提! 夏长海之前没有立即上山,就是想稍微拖一下,看看那伙盗墓贼会不会动手。 白捡的便宜不能放过,可要是代价太大,那也得不偿失。 话题扯远了。 等爆炸结束,夏长海上前四处查看了一下。 隨后又选了几个爆破点。 埋雷管,拉引线,点火,爆破。 又重复了两次后。 地底终於露出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夏长海这次上山,除了带必要的物资和器械,还专门给村里的老人带了吃的。 本来是抱著试试的態度,想从侧面打听山下墓穴的情报。 没想到,还真让他打听到了一些內容。 听老一辈的人讲,寧夏村几百年来,並非没遭遇过灾祸。 更確切地说,附近某个村子曾出过探郎。 和状元相比,探郎的官职、荣耀稍逊一筹。 但是! 那也是从成千上万的考生里脱颖而出的佼佼者。 绝对称得上光宗耀祖。 老人没说这位探郎葬在何处,不过据夏长海推测,山里的那座墓,大概率就是此人的。 “八四七”或者至少和其家族有关。 毕竟,普通的乡绅,哪有能力把墓修在山里? 那位置一看就是精心挑选的风水宝地! “要是没记错,明代的探一般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 明代的官职分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 正七品的文官,不算大官,权柄也有限。 但是! 那也是官。 他的墓穴,不可能没有好东西。 这也是夏长海愿意大费周章的原因。 再看梨树坡这边。 见地面露出不该出现的砖石碎片,夏长海顾不上烟尘和浓烟,连忙上前查看。 明代的墓穴多用石材,表面有精美的雕和铭文,陪葬品虽然少,但价值却很高。 所以辨识度挺高。 稍微懂点相关知识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这时,夏长海才真正確认了。 说实话,在亲眼见到墓穴前,他所有的推理都只是猜测。 看土辨墓、杀人灭口、僱人巡山……在他的逻辑里,这些行为都是合理的。 种种跡象都指向同一个结果: 山里有墓! 但是,老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世界有多离谱,从几十年后穿越而来的夏长海,比谁都清楚。 隔壁张三对蟑螂下手,对岸佛罗里达州养狼人, 岛国出各类诡异鬼怪……现实比电影还离奇。 比如,谁规定做那些事的,就一定是盗墓贼呢? 万一……是精神病呢? 什么看土辨墓、杀人灭口、僱人巡山。 纯粹是精神病发病,仅此而已。 这种情况概率小,但谁也没法否认存在的可能。 所幸,幸运站在了夏长海这边。 三个人动手清理泥土,夏长海借著碑文確认了墓主的身份。 確实是那位探郎! 点了三根香,插在墓前。 “对不住了。” 夏长海不清楚墓里陪葬品的详情,而且这不是大墓,他也不是行家。 乾脆就按祭拜山神的流程来。 建国后不许成精,夏长海不信这些,只是为了求个心理安慰! 一切都弄妥当。 夏长海脸上终於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大手一挥:“开整!” …… 夏长海等三人正专注地进行搜索。 不远处的山坡上。 有个人趴在地上,双眼紧紧盯著下方,嘴里还在低声念叨著。 “真该死!这些人到底是谁!” “他们怎么会知道这里有坟墓?” “难道是吴宝財那个混蛋,跟外面的人勾结在了一起……” 严家庆的脸上满是凶狠的神情。 那天,他把吴宝財打发走之后。 心里始终都不踏实…… 盗墓这件事,远不是外行人想像的那么简单。 难道隨便在山头上转一圈,就能找到墓穴、发大財吗? 实际上,每个盗墓者在动手之前,都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其中最难的,就是確定墓穴的大致方位。 严家庆也是偶然得到了一些资料,才推测出这附近有一座古墓。 为了这件事,他在村里装了一年多的二流子。 这样的代价,还不算太过分。 有些大型的墓穴,盗墓者要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去探寻!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 可也正因为如此,盗墓贼绝对不能容忍別人抢走自己盯上的墓穴。 严家庆不知道眼前这批人是谁,也不清楚对方是什么时候发现这座墓穴的。 但他並不在乎这些。 抢走別人的钱財,就如同杀害別人的父母一样。 他不可能轻易放弃这个来之不易的目標。 更何况,对手已经炸开了墓穴,他就更没有理由放弃了。 那就只剩下一种处理方式了。 严家庆强行压下心底的杀意,慢慢地倒著往回爬。 他这次是临时决定上山的,除了一把枪,几乎没带別的东西。 而敌人有炸药,还不止一个人。 直接衝上去,纯粹是找死。 他得回去叫人! 第307章 老大,是羚牛!! “该死的搬山派,竟然用炸药开道,得毁掉多少陪葬品啊!” 一想到本应该属於自己的財富被毁掉,严家庆就心如刀绞,杀意也更浓了。 他暗暗下定决心,这伙人一个活口都不能留! 就在严家庆思考该联繫谁的时候。 突然听到背后有奇怪的声音。 听这动静…… 像是……呼吸声? …… 梨树坡,坑洞里面。 夏长海三人在墓里逐个翻找。 明代官员的墓葬,有著统一的规格。 像翰林院编修这类七品官,官方標准是“塋地二十步,坟高六尺”。 但是…… 眾所周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很多明代官员下葬的时候,不用“官员”的名义,而是用族长或者乡绅的名义。 这样就能绕过限制,没人能挑出毛病来。 这位探郎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规模虽然不算小,但对夏长海来说,墓里的东西不算丰厚。 实在是有些寒酸。 三人在里面忙活了半天,除了铜钱、银锭等財物,大多是日常器具。 像漆器、木器之类的。 正如夏长海担心的那样,墓內很多器物已经碎裂, 部分完整的,主体上也满是裂痕,只有少数几件看著没有受损。 对此,夏长海倒也坦然。 又要效率,又要稳妥,哪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呢? 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后,夏长海开始清点收穫。 拋开金银不说,最值钱的是几块玉佩和翡翠。 毫无疑问,这位探郎是个清官。 至少,不是贪官。 否则,陪葬品不会这么少。 不过,夏长海已经很满足了。 本来就是不义之財,要是再挑三拣四,就太不知好歹了。 再者说,別看这些东西现在价值一般。 有些甚至还不如粗粮值钱。 但放到几十年后,在黑市上可都是天价! 普通人只要有一件,就能改变命运,更何况有这么多呢! 夏长海小心地把东西包好,放进挎包。 再次確认没有遗漏后,就招呼王喜栋和赵二溜收拾东西。 “老大,这个洞怎么办?”王喜栋有些担忧地问。 夏长海扫了他一眼,头也没回地说:“別管它,过几天就会被雪埋上。” “等明年春天化冻后,灌上水泥,这儿就成一个土坑了。” 北方山区的极寒、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足以抹去他们留下的痕跡! 至於来年开春,经过爆破的土层无法保持原来的样子。 到时候,泥浆会把一切都掩埋掉。 “哦。”王喜栋点了点头。 他不太明白夏长海的话,但老大说的,肯定是对的。 一旁的赵二溜也这么认为。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下山了。 “赶紧走,这鬼地方,我待够了……”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远处山坡传来奇怪的吼声。 那声音像牛叫,又像羊叫,低沉又让人心里发揪! 奇怪的是,吼声中还隱约夹杂著人类惊慌失措的声音。 夏长海三人顺著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道人影突然从山坡那边飞了出来, 高高地腾空而起,又重重地落了下来,以拋物线的轨跡摔在了山坡上。 然后还在不断翻滚,直接从坡顶滚到了山脚! 紧接著,又一道身影出现了。 不过,这道身影块头更大,体型更壮! …… 瞧著那道人影从坡顶一路滚落,最后呈大字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昏过去了。 夏长海三人眨了眨眼睛,满是迷茫。 这是什么情况啊? 就算是见多识广的夏长海,这时候也懵了,不清楚那人在搞什么名堂。 滑雪也没有这么玩的呀。 没等夏长海多想,接下来出现的状况,替他做了决定。 哞~ 似牛似羊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紧接著,一个身影出现在了坡顶。 眼尖的王喜栋扫了一眼,立刻认出了对方,惊喜地叫道:“老大,是羚牛!!” 上次他跟夏长海上山,就是为了追这羚牛,结果被刘老二搅和了。 本以为得费些功夫才能再找到, 没想到,竟然直接送上门来了。 今天这是要双喜临门吗? 一旁的赵二溜也特別激动。 盗墓之类的事情,他其实不懂,也没什么兴趣。 跟著来,纯粹是给夏长海面子。 但打猎他很熟悉啊! 何况还是羚牛这种从没看走眼的大猎物! 赵二溜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死死地盯著羚牛,就等著夏长海一声令下。 一旁,和两人的惊喜、兴奋不同, 夏长海此刻心里满是警惕。 一方面是因为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 距离太远,他看不清对方的长相, 但是! 这冰天雪地的,用脚指头想也知道,正常人不会往山里跑。 夏长海才不相信什么巧合, 世上哪有那么多巧事儿? 再说,对方出现的位置太微妙了, 刚好方便监视他们。 是警察?是盗墓贼?还是其他人? 夏长海的眼神扫过不远处那道身影,隱隱闪过一抹凶狠。 另一方面,是那只羚牛。 和只顾著兴奋的赵二溜不同,夏长海可是清楚这东西有多凶猛。 成年羚牛,动不动就有五六百斤,个头大的,甚至能有上千斤! 就这大块头,光用脑袋就能把人撞死! 更別说它头顶还有尖角,性格还很暴烈! 实际上,如果没有必要,就连熊瞎子都不愿意招惹这东西。 要是不小心被它撞一下,不死也得残! 夏长海之前带王喜栋上山,是去打野猪、猎羚牛, 但他可没想过和这东西直接硬碰硬, 尤其是在毫无准备的时候, 一个失误,真的能死人! 別看夏长海想了这么多,那羚牛也绝非好对付的角色,十个普通人都难以抵挡。 那羚牛短暂休息后,疯狂的大脑让它立刻锁定了视野里另外三个“两脚兽”。 说起来也是严家庆倒霉, 羚牛的性格公认是暴烈的, 但它毕竟是食草动物, 真要论攻击性,和狮子、老虎这类纯肉食动物没法比, 在野外遇到人,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进攻, 但这只羚牛不一样, 它疯了! 准確地说,是因为配偶被杀,陷入了疯狂状態。 第308章 硬碰硬? 开什么玩笑! 按常理来说,夏长海他们在这里进行爆破,那动静足以让周围一两里地的动物全都跑掉, 山里的畜生天生就对枪声、爆炸声很敏感, 可这只羚牛却很反常, 陷入疯狂的它听到动静后,没有跑,反而从老远的地方跑了过来, 偏偏不巧,碰到了趴在山坡上的严家庆, 於是就有了之前那一幕, 解决掉严家庆后,它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夏长海三人身上, 看著不远处的身影,羚牛脑中浮现出曾被人类伤害的记忆, 再加上前不久失去配偶的痛苦, 剎那间,无尽的愤怒涌上心头, 哞~ 羚牛赤红著双眼,狂吼一声, 在沉闷的践踏声中,庞大的身躯裹著漫天飞舞的雪,径直衝向夏长海三人! 梨树坡上, 赵二溜一脸兴奋地盯著那只羚牛,握紧了手上的56式,迫不及待地想开枪, 可还没等他动手, 轰隆隆—— 那羚牛开始衝锋了! 几百公斤的庞大体型,带著能碾碎一切的气势, 那股威势,单是看著就让赵二溜脸色惨白, 这还是他跟著夏长海直面过熊瞎子,心性得到锻链后的结果, 换作其他人,这时候恐怕已经瘫在地上了! 一旁,王喜栋的反应比赵二溜稍好一些, 脸色也不好看,但还没到腿软站不住的地步, 相反,王喜栋隱隱向前迈了一步,想挡在夏长海前面, 意思很明显:想要伤害夏长海,得先从他身上过去! 夏长海不清楚王喜栋是怎么想的, 以他的见识和经验,清楚当下该怎么做, 硬碰硬? 开什么玩笑! 这和跟熊瞎子发生衝突不同, 猎人寧可面对熊瞎子的攻击,也不愿意面对羚牛,原因很简单: 这东西太抗揍了! 熊瞎子很厉害,但弱点也很明显, 人类赤手空拳对上它,基本是死路一条, 但有枪械就不一样了, 只要枪法好,多开几枪, 不管它再厉害,也得倒地, 之前那些熊瞎子就是倒在了夏长海的枪下, 可这招对羚牛没用, 羚牛的头骨不像牛,结构更接近山羊, 厚实、能防撞击、减震效果好,说白了,子弹很难打穿, 至於说瞄准眼睛,不好意思,夏长海觉得办不到, 难度太高了, 相对而言,心臟的体积比眼睛大很多, 但它藏在厚实的肌肉群下面, 除非从侧面射击,否则根本打不中。 一时间,无数念头在夏长海脑中闪过,又被他一一排除, 最后只剩下一种办法! 夏长海用急促却清晰的声音喊道:“喜栋,赵老哥,跟我来。” 来不及解释了,这种情况,稍微耽搁一下就可能出人命, 好在,王喜栋和赵二溜早就习惯听他指挥了, 没有丝毫犹豫,听到话后,两人转身就跟了上去, …… 和大多数食草动物一样,羚牛的视力也不好, 再加上暴雪遮挡,能见度更低了, 当它怒火衝天地从山坡衝到山脚时,突然发现目標不在原来的位置了,而是在不远处,用很诡异的眼神看著它, 不知道为什么,它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但简单的大脑容不得羚牛多想, 在天性的驱使下,它垂著脑袋,径直衝向三个“两脚兽”, 50米,30米,10米…… 隨著距离越来越近, 羚牛身上的气势扑面而来, 还带著一种疯狂的气息, 面对发疯的羚牛,夏长海目光冷峻,在心里默默倒数著, 终於, 在双方即將接触的剎那, 他突然喊道:“跳!!” …… 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带著喜栋、赵二溜离开的夏长海没有选择逃跑, 这是很多新人在野外遇到野兽时容易犯的致命错误, 遭遇危险动物追逐时,总想著消灭对方, 这现实吗? 显然不现实! 野猪也好,熊瞎子也罢, 別看它们五大三粗、满身肥膘, 实际上个个都是运动健將! 尤其擅长在荒郊野外狂奔, 所以,新人在山上遇到野兽,千万別慌, 如果能威慑或嚇走对方,那自然最好, 如果不能,也別乱跑, 得根据周围的环境寻找自救的办法, 能上树就选择上树, 不能上树,就挑选有利的地形周旋, 这冰天雪地的,积雪又湿滑,四条腿的动物都未必能跑得过羚牛, 逃跑肯定是不行的, 夏长海也没打算跑, 他后退,是为了布置陷阱! 没错,夏长海不仅想逃命, 还想反杀羚牛! “等下你们听我的口令……”夏长海站在墓穴坑洞边缘,认真地叮嘱道, 时间很紧迫,没办法布置太多陷阱, 夏长海想的办法很简单, 就用刚才挖出来的坑, 羚牛身躯庞大,跳起来自然很困难, 这有利也有弊, 庞大的动能让羚牛势不可挡,却也让它失去了灵活性, “只要想办法困住它,剩下的就好解决了!!” 山坡下面, 原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严家庆,短暂昏迷后,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我这是……在哪里?” 头部的剧烈撞击让他的大脑有些空白, 不过,地面隱隱传来的震动,还有身上的伤势,很快让他回过神来, 羚牛!! 他清楚地记得,意识消失前最后一幕,是一只五六百斤的雄性羚牛一仰头,直接把他顶飞了起来, “该死的,怎么会有羚牛跑到这个地方来?” 严家庆莫名觉得自己最近简直像被衰神附体了一样, 找个帮手,结果对方脑子抽风想杀人灭口, 自己上山检查,还碰到了这羚牛, 好不容易发现的墓穴又被同行抢了, 什么叫倒霉? 这就叫倒霉! 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之前去隔壁堂会许愿的时候,不小心招了邪, 强忍著身上四处传来的剧痛,严家庆咬牙切齿地想骂人, 亲身体验过羚牛衝撞的他,比谁都清楚那畜生有多恐怖,就原地一顶,就让他飞了这么远,身上最少断了三根骨头, 现在羚牛从山坡往下冲,眼看著那三个同行还不被撞得粉身碎骨? 他要跟著抢自己墓穴的同行一起死吗? 然而,下一秒, “这不可能!” …… 再说夏长海这边, 哞!! 就好像感应到了严家庆的心声一样,羚牛在“怒吼”中疯狂加速,距离夏长海三人越来越近, 速度也越来越快! 羚牛赤红著双眼,低著脑袋,颈部的肌肉绷得很紧, 它已经做好了撞击的准备! 一想到那三个“两脚羊”要在它的牛角下丧命,羚牛就感觉心中有种无法言喻的快感在迸发! 不过,它没料到自己的死期也快到了。 “闪开!” 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羚牛只觉得脚下一空,失重感传来, 转眼间就掉入了深坑之中。 第309章 姓赵的命好,跟对人了。 不需要夏长海动手,光是它本身衝锋带来的巨大衝击力, 就让羚牛的双腿无法支撑,瞬间折断了…… 悽厉的哀嚎声响彻了整片山谷。 看到这一幕,夏长海的嘴角微微上扬, “妥了。” 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 不,准確地说,比他想的还要完美! 本来为了避免羚牛爬上来,他还想著补几枪, 现在好了,羚牛双腿折断,到死也没法自己爬上来了! 如果有选择的话,夏长海真心不愿意开枪, 不是因为他是圣母,而是开枪会有损失, 羚牛很稀缺,不仅肉很珍贵,皮毛更是宝贝, 几十年后的国外黑市上,一张完好的羚牛皮毛,价值高得惊人! 毕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光这招牌就足以证明它的价值, 確认羚牛再没有反抗能力后,夏长海突然转过头,看向严家庆, 看到对方略显慌张的眼神,夏长海脸上浮现出诡异的表情, 隨后他提起枪,慢慢地走向对方! 八十年代,这里还是一片山区。 在这样的地方,有人失踪几天,根本算不上什么新鲜事。 就算去警察局报案,警察也多半只是敷衍一下, 绝对不会像后来那样,组织上百號人进入山区展开搜救。 一般情况下,都是村干部出面,发动乡亲们帮忙寻找。 当然,这得是有人家报了失踪才行。 不然,村干部哪会閒著没事,平白无故去管这种事呢? 而且,还得先有人告诉他们出事了才行。 像严家庆这样的老光棍,平时莫名其妙消失几天,是常有的情况。 根本没人会留意。 这也是严家庆能够去盗墓的原因之一。 要是每天都按时回家,哪有时间去做那些事呢? 然而,严家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盗墓这件事上! 没错,这次他肯定活不成了,24小时內必然会丧命。 当夏长海走近,认出严家庆的那一刻,瞬间就把所有事情都想明白了。 夏长海经歷过两辈子,见过太多的恩怨情仇,深深了解人性的复杂和阴暗。 所以,无论从情感还是道理上来说,都没有理由去救严家庆! 当然,也没必要自己亲自动手。 把他扔在那里不管就行了! 人在冰冷的海水中,最多只能坚持5分钟。 之后就会因为肌肉麻痹而冻僵。 而在这荒郊野外,由於热量传导,再加上温度、衣物等因素, 死亡的速度只会更快,用不了几个时辰。 零下二十多度的深山里,没有任何可以遮风挡寒的地方, 再加上凛冽的寒风和身上的伤势,又没有人施救, 就算夏长海和他没有矛盾,主动去救,严家庆能不能活下来也很难说。 夏长海无视对方的哀求,动手卸下了他的下巴,防止他大喊大叫。 然后转头对喜栋和赵二溜说:“把那羚牛处理好,不要留下痕跡。” 原本他还担心带著那些“赃物”下山,会引起別人的怀疑。 毕竟,以他现在的名声,还是三个人一起上山的。 乡亲们肯定会好奇他们的收穫。 现在好了,大一些的货物藏在羚牛的肚子里,小的直接装在兜里。 保证谁也看不出来! 等回到家,关上门,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为了保证羚牛的皮毛完整,夏长海没有用刀捅它的心臟,而是用绳子勒住羚牛的脖子。 三个人相互配合,选好角度,猛地一用力。 就听到“咔吧”一声,羚牛立刻全身抽搐,没了生命跡象。 几分钟后,就彻底不动了。 理论上来说,猎人对付值钱的猎物,最好的办法就是拧断它的脖子。 用枪或者用刀,都会损伤皮毛。 可別小看那些伤口,在评定皮毛质量时,伤口情况可是重要的因素。 有时候一道伤口,就能让皮毛的等级下降好几个档次! 价格自然也会相差很多。 当然,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实际做起来却很难。 对於绝大多数猎人来说,能抓住猎物就不错了,哪还顾得上这些细节呢? 也只有现在羚牛掉进坑里,双腿折断,行动不便。 否则,就算是夏长海也不敢用这种方法。 確认羚牛已经死亡,夏长海不敢耽搁,立刻开膛去除內臟。 按照老规矩,不吃的部分掛在树梢上,做个標记。 剩下的连肉带皮全部拖回去。 这猎物很稀有,这次就连头都没扔掉。 三个人,几百斤肉,有简易爬犁帮忙,又正是冬天,根本不费劲。 忙乎了一圈,太阳还没下山。 临走前,夏长海又去看了一眼严家庆,他已经面色惨白, 出现了明显的失温特徵,在这样的环境下,死亡已经是註定的了。 夏长海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两世为人, 他很清楚像严家庆这样的盗墓贼,手上绝不止有一条人命。 从他的合作伙伴毫不犹豫地对刘老二下手就能看出来。 对待这种人,任何的慈悲和犹豫,都是对自己的伤害! 再者,既然选择踏入这一行,就应该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 杀人的人,別人也终究会杀他! 要是连这一点觉悟都没有,趁早別在这行混了! 真以为现实就像过家家一样吗? 夏长海压下心中的杂念,招呼道:“喜栋,赵老哥,走了。” 寧夏村,初冬的寒霜让所有的树都落光了叶子。 忙碌了一整个秋天,所有人都盼著这难得的清閒,凑在一起閒聊。 在这个没什么娱乐活动的年代,聊天成了人们为数不多的乐趣。 村子中心的小广场,作为集体活动的地方, 农忙的时候是晾晒粮食的重要场地, 到了冬天,就成了大家聊天、传递消息的地方。 大爷大妈、妇女儿童,吃完晚饭就会自发地聚集在这里。 人多了,话题自然也就多了。 “你们说夏家那小子这次能抓到什么?” “猎鉤都没带,应该弄不到大猎物吧?” “这你就不懂了,冬天打猎,大多是打溜面,跟带不带猎鉤没关係!” “我估计是去掏仓子了,我看到赵山河那傢伙也一起上山了。” “哎,姓赵的命好,跟对人了。” “谁说不是呢,自从跟了夏长海那小子,赵家算是富裕起来了。” 第310章 以后世道要是太平、政治开明 对於夏长海,寧夏村的人大多只有仰望的份。 嫉妒只会发生在差距不大的人之间,如果差距悬殊,人们就只剩下仰望了。 但对夏长海服气,並不代表对赵二溜也服气。 这也很好理解,赵二溜有什么本事呢? 一没能力,二没学歷,说难听点, 个子都算是三等残废,村子里隨便拉一个人出来都比他强。 他现在富裕了,但那不是他自己挣来的。 夸张一点说,在他那个位置上,拴条狗都能跟著发財! 所以,每当人们说起赵二溜,话里话外都透著一股酸气。 这和王喜栋不同,王家和赵家的关係, 整个寧夏村没人不知道,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夏长海带著王喜栋发財,是因为把他当自己人,不带才奇怪呢。 “哎,当初要是脸皮厚一点,早点跟著夏长海就好了……” 每当看到赵二溜嘴里嚼著油从家里出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懊恼不已! 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来,夏家那小子有这么大的能耐呢! 不说这些动静,夏长海三人拖著羚牛下山。 为了低调,他们没走大路,费了些功夫走小巷子,特意避开了小广场。 路上碰到熟人,也只是简单打个招呼,就匆匆往家赶。 一直到夏家院子,关上门,才鬆了口气。 从村口到院子,距离不长,却让人感觉比下山还难。 就算是夏长海心性坚韧,都觉得有些疲惫! 他很清楚,有些事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 万幸,一切都没出问题。 小心地把一些难以变现的东西藏好。 夏长海从羚牛身上割下一条大腿放到一边,这是给赵二溜带回去的。 不是捨不得肉,而是明白赵二溜现在想做什么。 想起当初他在山里挖桔梗,一待就是半个月。 下山后第一件事不是洗澡、吃饭,而是打电话给父母报平安。 有些事只有经歷过的人才能体会! 听到夏长海的话,赵二溜高兴得不得了,抓起羚牛腿转身就走。 “赵老哥,跟嫂子说一声,过两天一起去省城玩玩。” 等赵二溜走后,王喜栋有些好奇地问:“老大,带嫂子去省城干什么?” 夏长海头也不抬,一边小心地处理羚牛的皮毛, 一边说:“不光是他们两口子,我妈,还有你爸妈都一起去!” 没理会王喜栋的迷茫,夏长海接著说:“这事等下我吃饭的时候说,你帮忙一起劝劝……” “好嘞。” 虽然不知道夏长海要做什么,但既然是老大说的,跟著做肯定没错。 入夜,浓郁的香气飘荡在夏家院子的上空。 羚牛的肉质很独特,既有羊肉的膻味, 又有牛肉的纹理,一口咬下去,仿佛在吃两种肉,味道很奇妙。 对於这种肉,夏长海其实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处理,不过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夏长海听人说过,羚牛肉不適合直接烹飪,得先醃製,然后燉煮。 条件有限,夏长海只能保证流程大致正確。 出乎意料的是,味道居然还不错。 大萝卜、辣椒、土豆、白菜……各种食材燉煮在一起,吃得眾人满头大汗,直呼过癮。 吃到一半,夏长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会不会太浪费了?” 老一辈的人第一个考虑的永远是钱。 “妈,现在家里也不缺钱了,” 夏长海笑著说,“咱一起去玩玩吧。” “对对对。”王如海连连点头。 两个丫头也是两眼放光。 “去吧,难得孩子有这份心。”夏建国也表示支持。 “嗯……行。” 见眾人都同意,夏雪也不好再反对。 只是她没看到,夏建国看向夏长海时的眼神,明显有些不一样。 饭后。 “说吧,怎么想起带这么多人去?” 知子莫若父,夏建国一眼就看出夏长海还有別的目的。 见状,夏长海也不隱瞒,或者说,他本来也没打算瞒著。 就把之前发现的几箱金子以及这次盗墓的事说了出来。 “……金子可以通过黑市卖掉,不过其他的宝贝得带回来。” “人多一些比较安全。”夏长海笑嘻嘻地解释道。 听到儿子背著他们做了这么多“违法”的事,夏母当下就瞪大了眼睛。 不过事情已经这样了,追究也没什么意义。 夏建国狠狠地瞪了夏长海一眼,思索了片刻, 说:“这事你別跟你妈说,免得她担心。” “我知道,我特意跟喜栋交代过了,让他也別跟王婶讲。” “算你小子还有点脑子。” 老话说得有道理: 有钱能在天下顺畅行走,没钱就会处处碰壁。 这个道理,不管在哪个年代,都同样適用。 別人出门,先不说其他的销, 单单是在生產大队开证明这件事,就很麻烦。 以后世道要是太平、政治开明, 普通老百姓开个证明,也得被折腾得够呛, 得来回跑个三五趟,等上七八天,最后说不定还没结果。 而在当下这个特殊的时代,这种现象绝不是小事! 说句不好听的,要是没点人脉关係, 想全家一起出门,根本不可能,生產大队肯定不会批准。 道理很简单,一个人出门,家人还能留著作为“人质”; 一大家子都出去,万一起了歹心、犯了事情,想抓都没地方抓。 1983年那会儿,可没有网络科技,各省公安的信息资料相互隔绝, 在一个地方犯了事儿,有时候换个省份,就能摇身一变成为良民。 类似的情况发生过不止一次,曾经有个杀人犯在四川犯了事儿, 畏罪潜逃到北方,平平安安过了二十多年, 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要不是再次犯事,估计这辈子都没人会发现! 为了避免承担责任,各生產队乾脆一刀切,想全家一起出远门? 別做梦了! 必须得留人! 好在,在圈子里活动的那天,夏长海作为村子里的“名人”,別看他年龄小,威望却很高,再加上他会办事。 在体制內办事的难度,取决於“新封”的厚度,这可是至理名言。 夏长海一直坚信,天底下没有餵不饱的官,没有走不通的关係,只要礼数周到, 在人情社会里,什么事都有商量的余地! 要是没法商量,那说明礼数还没做到位! 第311章 这东西就算拿了別人的,也用不上。 话题扯远了,开好证明,因涉及机密暂时不公开,直接前往县城,没有动用上次的关係, 一来,夏长海觉得没必要,二来,这次来的目的不单纯, 考虑到事情见不得光,夏长海没让喜栋跟著,而是让他陪著女孩子逛街, 以喜栋的能力,搬东西、当保鏢,绝对是一把好手。 安排好一切,夏长海带著王叔和父亲直奔大山深处, 哪怕过去这么多天了,上次“剿匪”留下的痕跡依然清晰可见, 以至於夏长海的父亲和王叔看到后,身上顿时冒出一身冷汗, 夏长海回去没说细节,他们还以为整个过程很安全, “下次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听到没有!” 夏建国瞪著眼睛,紧紧地盯著夏长海, 夏长海没敢顶嘴,他就是怕家人担心才没细说,没想到最后还是暴露了, 好在发现的是王叔和父亲,这要是让母亲看到,不知道要费多少口舌, “东西就埋在那边。” 没敢多逗留,夏长海故意岔开话题, “哼!” 夏长海这点小把戏,自然瞒不过夏建国, 不过事情已经这样了,再追究也没什么意思, 当务之急,是先把宝藏挖出来, 夏建国冷哼一声,三个人直奔夏长海做標记的地方, 儘管心里有准备, 但当夏建国和王和平打开箱子,看到里面的金条和翡翠玉石时,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相对於现金,黄金玉器、翠玉石带来的视觉衝击力明显更大! 深吸了几口气,好不容易压下內心的波动, 夏建国说: “和平,一起搭把手。” “连箱子一起带走!” 要是以后, 夏长海无论如何也得把那个装金条的箱子保留下来。 那箱子是军用的,有著特殊的来歷,而且还是国民党时期的东西。 它的经济价值可能不高,但收藏价值却非常大。 要是遇到喜欢这类物品的人, 送这个箱子,效果比送人家金条还要好! 当人达到一定的阶层后, 很多人对精神层面的需求,远远超过了对物质財富的追求。 用“视金钱如粪土”来描述,或许有些夸张,但他们对金钱的渴望,確实不像普通人那么强烈。 夏长海在前世认识一位性格孤僻的高官,是省里的,负责土地相关的事务。 那个人是出了名的“清官”,很多人想在他那里打通关係,都碰了一鼻子灰。 无论是送钱,还是送礼物,他全都拒收。 就算是很多男人难以抗拒的美女,他也躲得远远的。 那时候夏长海也感到为难,那人脾气很倔强, 他不相信世界上有圣人存在,於是就下了很大的功夫去研究对方的性格和爱好。 最后毫无疑问,那个人还是被他搞定了。 方法並不难,就是送了一枚古董级別的印章。 没错,就是古代的文人雅士在书画作品完成后,用来盖章的那种。 没人会想到,对方竟然会喜欢这东西。 毕竟,一般情况下,印章都是专门定製的,上面刻著自己的名字。 这东西就算拿了別人的,也用不上。 毕竟是自己的作品,谁会没事把別人的名字盖在上面呢? 那成什么样子了? 难道是抄袭吗? 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家就是喜欢,把它当作收藏品。 就这么一枚小小的印章,最后为夏长海带来了超过3000万的收益, 而且后续还结识了一连串的“朋友”,让他狠狠赚了一笔!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箱子再珍贵,也没有安全重要。 夏建国把箱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之后,就提议把箱子毁掉。 这东西体积太大,又不能拆卸,根本没办法带回村子。 夏长海想了想,没有反对。 他私藏宝藏的事情虽然没有暴露, 但留下这个箱子就是一个隱患。 万一哪天有人回头查看,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那麻烦可就大了。 为了未来不確定的收益,不值得去冒险。 把箱子毁掉后,三个人从山里往回走,没有停留,直接奔向黑市。 说它是黑市,其实更像是一个综合交易市场。 不得不说,省城就是不一样,这里对政策的敏感程度,比市里要低得多。 其他地方还有些顾忌的“资本苗头”,在这里已经堂而皇之地公开存在了, 以至於夏长海都有些不適应,差点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这里人山人海,比百货大楼还要热闹。 各个商贩自己挑选位置摆摊,吆喝声、討价还价声不断。 当然,就算再开放,目前也只能是民间自发的行为。 现场没有管理人员,秩序自然有些混乱。 “我们分头找。” “好的。” 贵金属交易和其他交易不一样, 这东西不是所有商贩都有资格参与的。 这也是夏长海选择在这个自己不熟悉的地方直接售卖的原因。 要是回到县城,別说討价还价了,甚至可能找不到收购的商贩。 十几根“小黄鱼”,就算在这个黄金价格很低的年代,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在这个时代,网络和手机都还没有普及, 就连专门管理黄金的部门也不存在。 所以,当下黄金的价格水分很大, 黄金能卖出多少钱,全看卖家的能力。 卖价高,说明能力强; 卖价低,只能自认倒霉, 相当於差不多白送出去了,事后再后悔也没用。 毕竟黄金商贩要是占了便宜,肯定会第一时间逃走,哪会傻站著等卖家找上门来。 不过,做黄金商贩也有风险,他们面临的风险可不小。 除了需要垫付资金,最大的问题就是黄金的纯度。 民间的黄金纯度普遍不高,有点杂质还算好的, 拿回去处理一下,再压低价格卖出去,还能赚不少钱。 但要是碰到包金或者纯度极低的黄金,没有及时发现的话,很可能会亏本, 而且亏的可不是小数目,少则几百,多则几千。 他们也没办法找到卖家追究责任,这也是黄金商贩使劲压价的原因, 不狠心一点不行,又没有专业的检测设备。 后世用质检就能简单检测的流程,在这个时代却很麻烦。 第312章 一万多元,换来了十几套房子。 好在夏长海的这批货不一样,严格来说,这些金条不属於民间的,它们来自民国时期的银行。 黄金商贩最喜欢这种货, 一是规格统一,金条的尺寸、重量都有规定;二是纯度高, 从银行出来的金条,纯度怎么会差呢? 要知道,民国时期很多金条都来自国外, 2000年的时候人们更相信外国货,放到现在也是这样。 夏长海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有底气和商贩討价还价。 处理完黄金的事情,夏长海不敢耽搁,钱財容易引起別人的贪心, 省城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地方,边境那边,有些穷凶极恶的人连跨国列车都敢抢劫。 他和父亲、王叔一起,三个人立刻往市中心赶去, 一路上,手里都拿著刀。 没错,夏长海来之前就做好了准备,要不是省城这边管理严格,他甚至想带枪。 他见识过大额的钱財,夏建国和王叔既激动又紧张,但没有失態。 “长海,没遇到匪徒吧?” “存到银行里去?” 这个年代个人已经可以办理储蓄业务了…… 只是没有银行卡,只有存摺。 “不。” 夏长海摇了摇头, “把钱存到银行太不划算了,我打算带回去,在这里全部掉。” “什么?全部掉?” 夏建国瞪大了眼睛, 这可不是一两百块钱,是一万多块! 说得夸张一点,要不是夏长海有本事,他这辈子都不敢想自己能赚到这么多钱! “嗯。” 夏长海懒得解释,也没办法解释,他有前世的记忆,清楚接下来二三十年现金会贬值很多。 80年代的万元户是富豪,过20年,可能也就够买一套房子, 不,甚至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市区好一点的小区得十几万! 存到银行里? 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 除了粮食和民生用品,这时候买能保值的东西才能发財, 夏长海的目標很明確:买房! 要是能找到关係,买块土地就更好了。 “你要在县城买房子?” 听到夏长海的回答,夏建国皱起了眉头, “买房子干什么?要买也买县城里用得上的。” “对,长海,” 王叔也说,“县城那边的户口,我和你爹想办法,还能办下来,省城这边,很难。” 夏长海知道,王叔这是说得保守了,想把户口从村里迁到省城,不是有点难,是根本办不到! 打个比方,后世京城户口有多难弄大家都知道, 为了户口,有一段时间,很多外地美女选择“下嫁”, 顏值、工作、人品都不重要,只要对方有京城的房產、户口,就愿意结婚。 到最后,连京城本地人都自视甚高, 这种现象直到后来户籍放开、政策改变才消失, 由此可见省城户口有多难弄。 当下迁户口,比后世进入京城还难, 一般情况下,除非家里有至亲,还是省城的大官,才能把家人的户口从村里迁到省城,还得上下打点,走“工作调动”的途径。 夏建国知道儿子有本事、人脉广,为人处世灵活,但再灵活,也办不下省城的户口。 户口办不下来,在省城买房子干什么? 他们出来的时候跟大队说好了回去的时间,没有按时回去,那边就要上报了! 没有户口没办法在省城长期居住,偷偷住也没办法谋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检查,查到了问题就大了! 夏长海笑著摇了摇头,他当然知道现在的政策,不过,他本来就没打算长期住在这里, “住不住都没关係,主要是为了赚钱。”夏长海隨口解释道, 眼下省城值钱的是户口,房產还不值钱, 和后世相比,简直就像白送一样,不是按平方米卖,是按套卖, 便宜的几百块,贵的上千块,也就这个时代有这种“奇事”, 后世谁这么买房,提出来恐怕会被房產中介赶出去,想討价还价都不行,简直是做梦! 听了他的解释,夏建国和王叔还是很迷茫,他们想不明白房子怎么能赚钱, 但夏长海一直以来的表现,让他们选择相信他。 而且这钱本来就是“不义之財”,握在手里让人心里不安,出去也好,心里能踏实些。 退一步说,现在户口难办,不代表以后也难办, 万一以后能迁户口,这些房子正好可以住。 见父亲和王叔没有反对,夏长海鬆了一口气, 他知道省城未来的房价有多惊人,一套房子能抵得上普通百姓三代人的资產, 但別人不知道,真要解释,那些专业名词別人也听不懂,现实也太让人难以想像, 会很麻烦,他们不问也好,到时候大家自然就明白了。 “说服”了两位长辈后,夏长海带著钱出门了,他早就打听好了卖家,都是急於出售房子的! 前世,夏长海读过不少小说,里面经常有买房的情节。 可那些作者,一看就没有经歷过真正的买房事情。 在当下这个年代买房,想靠房价大幅上涨赚钱,不太现实。 绝大多数老房子,根本等不到房价大幅升值的时候。 而且性价比也很低。 真正想靠房產获利,得指望拆迁! 改革之后,国內发展势头非常迅猛, 几乎所有城市都开始了扩张。 拆迁,成了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 把核心地段清理出来,留给高新技术企业入驻。 在经济发展初期,拆迁可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想靠房產发財,得这样做:先买容易被拆迁的房子, 再通过“內外勾结”,儘可能把拆迁面积扩大, 拿拆迁补偿款去买土地,等著土地再被拆迁,一环扣一环,最后实现財富的增长。 所以,买房產的时候, 关键不是房子的质量好不好,而是面积够不够大,是不是在拆迁范围內。 这两点,夏长海有能力解决。 想在国內发財,不了解房地產可不行, 多少得知道些其中的门道。 就算自己不实际操作,和朋友交流交流,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一万多元,换来了十几套房子。 这些房子的位置不算核心,但面积都不小,很多还带有小院子。 第313章 任何碳基生命,都抵挡不住火器的攻击 夏建国和王叔叔不明白,夏长海为什么买这些“破房子”, 但想想,再破也比农村的房子好, 也就没有多念叨。 等夏长海把事情都办完, 已经到下午了。 王喜栋带著一群人,拎著大包小包回来了, 从几个小傢伙的表情,就能看出他们有多开心。 就连两位女士,都化了漂亮的妆, 嘰嘰喳喳地说个不停。 果然,不管什么年代, 女人都喜欢逛街! 这年头,高档酒店不好找, 倒也不是完全没有, 只是只对外国人开放, 国人想住,门儿都没有。 他们隨便找了个招待所, 简单吃了一顿饭。 第二天一大早, 一行人在国营饭店吃了饭, 正打算返回, 刑警大队的孙队长突然找上门来, 就是上次请夏长海帮忙办事的那个人。 夏长海一见到他,心里“咯噔”一下, 第一反应是:是不是自己倒卖黄金的事情暴露了? 转念又想:不可能啊, 自己做事这么小心, 除非一直被人监视著, 可要是被监视, 早在山里挖出黄金的时候就该被抓了。 压下心里的想法, 夏长海主动打招呼:“孙队长。” 孙卫民笑著问:“这几位是……” “是我的父母,还有王叔、王婶……” “你们好,你们好。” 简单地寒暄了几句, 夏长海能看出来,孙卫民上门,肯定有事情。 “孙队长,有什么事您就直说吧。” “咱们之间,不用客气。” 孙卫民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 看得出来夏长海是带家人出来玩的, 本来不想打扰, 但事情太棘手,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適的人, 刚好夏长海在省城, 只能找他帮忙, 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 事情並不复杂。 省城的警察,和县城的不一样, 除了管理城里的事情, 遇到特殊情况,还得去周边城市支援。 毕竟,省城的警力和装备, 都是最先进的, 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作为刑警大队长,不能不管。 昨天, 孙卫民接到消息: 隔壁县城附近,有棕熊伤人, 准確地说,是吃人, 前后咬伤了3人,咬死了1人, 其中一人,被吃得只剩下脑壳! 这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按说,这事情本不该惊动省城, 大家都要脸面, 可事情传到了省城,县城派出所该怎么收场呢? 无奈之下,遇难者家属直接来省城上访, 纸终究包不住火, 县城那边只能坦白情况。 其实,这事情也瞒不了多久, 县城確实没有能力解决, 就算家属不上访, 估计过不了多久,他们也得主动请求支援。 棕熊吃人后, 县城警方立刻採取了行动, 派人去捕杀, 这年头,动物保护法没有那么“仁慈”, 只要动物主动攻击人类, 就格杀勿论! 棕熊名气很大, 外號“棕老虎”,但在人类面前, 也就几桿枪的事情, 瞄准、射击,简单得很。 在地球上, 任何碳基生命,都抵挡不住火器的攻击, 短时间內打不死,只是火力不够, 火力足够的话,別说棕熊, 就算霸王龙来了也得被打死! 棕熊? 呵, 不过是大一点的蚂蚁罢了! 可事情的发展,並没有这么简单, 这头棕熊,比想像中要聪明, 可能是察觉到了危险, 也可能是天性使然, 吃人之后,躲进了树林里。 大家都知道, 在山林里对付野兽,比在山林外难上10倍都不止, 茂密的草丛、山坡,还有其他的动植物, 有时候,走到野兽身边都发现不了。 再加上天气恶劣, 就一头棕熊, 根本没办法组织大规模的搜山行动, 事情就这么拖延下来了, 这也是家属去省城上访的原因, 家属想:县城解决不了,省城总该能解决吧? 可他们不知道…… 孙卫民接到上级的通知,顿时感到十分头疼。 上次为了对付特务, 组织了大批人员进入山区, 还发生了不少“意外”, 而这次要对付棕熊,不可能再投入那样的人力物力。 稍微想想就能明白, 派少数人进山, 到底是人类捕猎熊,还是熊捕猎人类, 实在不好说! 但上级的命令,不能置之不理, 最近正是他升迁的关键时期, 绝不能出现任何差错。 左思右想, 孙卫民觉得,把这件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最稳妥, 刚好夏长海在省城, 於是他便找上门来。 听完孙卫民的话, 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 夏建国和王和平相互看了一眼, 又看了看夏长海, 没有说话。 单说孙卫民刚才提到的事情, 从父母的角度出发, 肯定是一万个不愿意。 毕竟,那可是熊瞎子, 还是一只见过血、杀过人的熊瞎子。 在山里长大的人都清楚, 按照危险等级来分,山里的动物能分为好几类。 危险係数最小的,是那些小动物, 像松鼠、黄鼠狼、野兔之类的, 对人类几乎没有威胁。 其次是食草动物, 比如傻狍子、山羊、梅鹿。 再就是体型较小的食肉动物, 像猞猁、山猫、浣熊等。 而处於金字塔顶端的, 是那种体型庞大、攻击性强的猛兽, 老虎、狗熊、野猪都属於这一类。 然而, 只有老猎手才知道, 还有一种动物, 比大型食肉野兽还要凶猛, 对人类的威胁超过所有山里的动物, 那就是“杀过人”的凶兽! 用老一辈的说法, 杀过人的山里动物身上带有邪性。 在正常情况下, 再凶猛的野兽, 没有必要的话, 在山里遇到人类, 第一选择是逃跑, 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因为在它们的认知里, 攻击人类性价比太低, 付出的力气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人类的防御能力还很强, 营养价值甚至比不上半头小猪崽, 再加上人类会使用工具, 攻击性也很强。 所以, 除非人类挡住了去路, 或者自己快要死亡了, 绝大多数野兽都不愿意招惹人类, 包括老虎。 但是! 一旦杀过人, 性质就完全变了。 杀过人的山里动物遇到人类, 不仅不会躲避, 还会主动攻击, 甚至会把人类当作猎物来追捕, 危险係数瞬间暴涨百倍! 老猎手碰到这种凶兽, 躲都来不及, 更不会主动去招惹它们。 第314章 只要能拿下那畜生,怎么配合都行! 要是在寧夏村, 夏建国早就开始找人了。 当然,即便如此, 他的脸色也很难看。 对於这一点,孙卫民非常理解, 他也知道自己这次上门有多为难, 这件事和上次不一样。 上次牵扯到间谍, 说到底是公事, 在这年头,为国家和人民办事,大家都认可, 但这次的事情就没那么纯粹了。 孙卫民实在没有办法, 才找到这里。 那只熊瞎子太凶猛了, 派能力差一些的猎人进山, 去了,基本上就等於白白送死。 要是再死一两个人, 麻烦就大了。 要说能力强的猎人, 在找夏长海之前, 他也联繫过一个, 但对方最近残疾了, 上厕所都需要人搀扶, 进山是不可能的了。 左思右想,只有夏长海合適, 他年轻、有经验,还胆大心细, 也不顾及父母的脸色。 …… 夏长海沉思了一会儿,说:“行,这件事我接了。” “但需要你们配合。” “没问题!”孙卫民激动地说,“只要能拿下那畜生,怎么配合都行!” “我知道这件事很麻烦,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有什么事儘管开口。” 没有虚情假意, 夏长海点了点头, 就等这句话呢! 目前他的人脉主要在县城, 省城这边还是一片空白, 这不符合他的计划, 县城太小了, 他未来想要走出去, 如果能把孙卫民发展成自己人, 以后办事会方便很多。 再者, 一只带有邪性的熊瞎子, 对別人来说很危险, 但对他而言, 也就那样, 他之前杀过好几只类似的动物。 看到夏长海点头,孙卫民大喜过望, 知道这件事能成了! 但都是为人父母, 孙卫民也知道自己这次有些“不礼貌”, 儿子这边已经答应了,父母那边总得有个交代。 听说夏长海他们原本打算回家, 他立刻安排专车送他们, 临走前还拍著胸脯保证, 绝不会让夏长海出一点危险, 否则就拿他“六舅”是问! 作为山区人,话虽然说得粗糙, 但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 儿子也点头同意了, 几个大人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他们心里清楚, 只要夏长海把这件事办好, 以后的路会好走很多。 送走眾人后,夏长海对孙卫民说: “事情不能拖延,赶紧出发吧。” “不再休息半天吗?” 夏长海摇了摇头,说: “时间不等人,拖得越久,熊瞎子跑得越远,要是再伤到人就麻烦了。” 听到后半句话,孙卫民神色一紧, 打了几个电话后,亲自开车送夏长海和喜栋去宋家村。 …… 宋家村,顾名思义,村里人大都姓宋, 和寧夏村相比,这里平原多、山地少, 耕地面积也更大, 现在是冬季,田埂上覆盖著一层薄雪, 一望无际的田野十分漂亮, 看得王喜栋直发愣,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面积的空地! 等孙卫民一行人到达宋家村时, 已经有人在等候了, 村长、村支书、县城那一片的领导都到了, 这也不奇怪,孙卫民是省城刑侦大队大队长, 最近夏长海风头正盛, 即將得到升迁, 没人会在这个时候怠慢他们, 其实也怠慢不起, 毕竟有求於人,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死了人, 宋家村这边的人都愁坏了, 那可是吃人的熊瞎子, 没错,那畜生跑到山里去了, 好多天没露面, 但谁能保证它不会出来呢? 关於吃人凶兽的传闻一代传一代, 用他们的话说, 那畜生迟早会出来…… 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现在是农閒时节,田里没人还好说, 要是到了农忙的时候它出来, 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简单寒暄几句后,孙卫民直奔主题, 指著夏长海说: “接下来全力配合夏长海同志!” 这话一出,眾人都有些惊讶, 刚来时,眾人就觉得夏长海有些“扎眼”, 大家都知道孙卫民是来送“救兵”的, 原本还很期待, 想看看是什么厉害角色, 结果来了个“毛头小子”, 在眾人看来,夏长海太年轻了,就是个毛头小子! 常言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年纪这么小,真有能耐拿下那只吃人熊瞎子吗? 能当上刑侦大队大队长,孙卫民自然有办法应对这种场面, 他当即说道: “你们別小看他,之前省城的事你们知道吗?” 他指著夏长海: “我就是请他来帮忙的!” 这话一出, 眾人先是一愣,隨后瞪大了眼睛, 我的天! 居然是那位爷! 虽说这件事和特务有所牵连。 按照规矩是要保密的。 可那次的动静实在太大了。 又是枪战,又是封山的。 搞得就像 20年前打仗一样。 再加上人多嘴杂。 各种小道消息很快就传播开来。 版本更是五八门。 有人说是美国那边的特务,也有人说是日本特务。 上级看到这种情况。 乾脆就不管了。 这可让老百姓的兴致更高了。 无数小道消息在大街小巷流传。 连省城附近的市县乡村都跟著热闹起来。 但不管哪个版本。 都有一个共同点:神秘! 大家都清楚,这次能这么快解决特务。 是有个厉害的猎户出手帮忙。 这个人独自闯进大山。 在没有任何支援的情况下。 把数名特务全都解决了。 自己还毫髮无损! 夏长海:??? 我啥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宋家村的人也没想到。 孙卫民居然能把这个人请出山。 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对方连特务都能收拾。 对付一只熊瞎子,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畜生终究是畜生。 吃了人也只是野性难驯的畜生。 没人觉得它能比特务还难对付! 想到这里,现场眾人的態度瞬间发生了转变。 尤其是小姑娘们。 看著夏长海,眼神都变得发亮! 这么年轻,这么有能耐,还这么厉害 要是能嫁给这样的人。 想想都让人激动! 先看了看外貌,又问了姓名。 確定好这些之后。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在眾人的带领下。 夏长海等人直奔案发现场。 这年头人们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 再加上时间过去挺久了。 现场没有发现多少有价值的东西。 不过,对方提供了那只熊瞎子留下的残留物。 无非就是遇难者的衣服和狗熊的毛髮。 第315章 冬季,干扰少! “你们有猎犬吗?” 这种天气进山,仅靠追踪几乎是不可能的。 必须要有猎犬配合。 “有,有的。” “是一只 5年的老狗,特別能扛!” 宋家村村长让人把狗牵了过来。 夏长海定睛一看。 眼神顿时亮了起来。 居然是只串串狗。 也不是什么好品种的狗。 从爪子、耳朵来看。 就是普通土狗的杂交品种。 这在农村是很常见的。 这年头没有纯种狗的说法。 乡村的狗都是散养的。 今天去这家逛逛,明天去那家逛逛。 到最后,一条狗身上能看出七八种不同犬种的特徵。 当然,这只狗能当猎犬。 倒不是因为杂交。 而是这种串串狗极少能成为猎犬。 更別说当追踪犬了。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 土狗串串大多是看门狗。 基本和猎犬不沾边。 少数比较厉害的,也只能当帮犬。 靠一身蛮力来打猎。 土狗串串的追踪犬,夏长海也是头一回见到。 没有立刻进山。 夏长海了半天时间和猎犬熟悉。 这种鬼天气进山,对付的又是熊瞎子。 半点都马虎不得。 休息一晚,养足精神后。 在孙卫民的目送下。 夏长海带著喜栋一起进山了! 山中。 牵著猎犬的夏长海与喜栋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里走。 寒风夹杂著寒意。 从四面八方朝两人袭来。 好在,夏长海与王喜栋穿得足够厚实。 本著便宜又实用的原则。 夏长海专门让孙卫民弄来两套军用物资。 抗风、耐寒能力都超强! 外面再套上一件白色披风。 在冰天雪地里离远了根本看不出踪跡! 至於猎犬。 那就不用夏长海操心了。 它们就靠这行生存。 非常抗冻! 不抗冻的也当不了猎犬! 实际上,能在北方存活下来的犬种。 好像都挺抗冻的。 这是上百年基因筛选的结果。 没有抗冻基因的早就被自然淘汰了! “老大,这里的山和咱们那边不太一样。” 中途休息时,王喜栋有些好奇地四处张望著。 “这里的山好小,而且也不高。” “嗯。” 夏长海点了点头,“咱们那边靠近山脉,山势肯定比这边陡峭。” 在后世,依山傍水是个不错的词语。 代表著环境好、风景美、居住条件优越。 但在这个时代。 那就是“穷乡僻壤”的另一种说法。 山多,往往意味著土地少。 城市规模不大。 经济也不发达。 这个时代的大城市,往往远离连绵的山脉。 这是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也不是没有好处。 比如自然资源比较少。 再比如像现在这样。 山上的野兽容易和人类接触! 这只吃人熊瞎子要是放在寧夏村那边的深山里。 人们当然也会紧张。 会想办法组织人去捕杀。 但绝不会像宋家村这样,弄得人尽皆知。 先是县城,然后是省城。 影响实在太大了! 究其原因,除了人们心大、有应对经验外。 更多的是概率问题。 山里的动物吃人后会变“邪性”,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说法。 但在之前那些年,几乎每年都有人在山里失踪。 吃人的“邪兽”不知道有多少。 也没见它们集体下山把人类消灭掉! 说白了,邪兽第二次袭击人类的概率其实不高。 它们只要待在山里。 碰不到人类的话。 和普通野兽也没什么区別。 十万大山,有那么多地方供它们生存。 除非脑子有问题。 否则谁会专门往人类聚集的地方跑?! 而且就算想找。 也得能找得到才行。 人类容易在山里迷路,那些山里的动物也一样。 没有 gps导航。 一步走错,可能就会迷路。 不过宋家村这片地区不同。 山少,又不高。 原本山里的动物和人类接触的可能性就大。 再加上这只熊瞎子吃了人。 自然让人感到害怕! 甚至可以说,如果不处理这只吃人熊瞎子。 等第二年秋收的时候。 它肯定会再次袭击人类! 一次袭击可能是巧合。 同样的事情发生第二次。 某些干部就要承担责任了! 就在夏长海与王喜栋閒聊的时候。 猎犬突然站了起来。 鼻子朝著天不断嗅著什么! 很多外行不理解,为什么猎人喜欢冬天进山打猎。 按道理来说,冬天大雪封山,万物凋零。 应该是动物冬眠的季节。 这时候上山不仅要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 猎物的数量还很少。 光是寻找目標就得跑很远的路。 成功率怎么可能高呢? 一开始被问到这个问题。 夏长海还试著从声音、环境、物种分布等因素给人解释。 结果到最后发现。 那些都是废话。 不是说他讲得不对。 而是別人根本听不懂。 听不懂和没讲有什么区別呢? 最后,夏长海用一个答案说服了所有人。 冬季,干扰少! 其他季节进山,到处都是香果香。 再加上其他各种各样的味道。 猎犬很难有效地追踪猎物。 但冬天就不一样了。 山里除了雪还是雪。 几乎没有別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猎犬的鼻子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低下头甚至能当作活的探路器! 也正因如此,当猎犬开始嗅闻时,夏长海马上举起了枪。 “喜栋,有活儿干了!” 他说著,鬆开了手中的绳子,只吐出一个字:“去。” 接到指令,猎犬立刻就躥了出去。 很明显,宋村长给的这条猎犬確实很出色。 它在雪地里行进的路线並非直线,而是呈s型。 这种前进方式儘管更耗费体力,却能最大程度降低被发现的可能性。 要是猎物中途折返,或者悄悄躲在一旁,猎犬都能第一时间察觉。 这样一来,猎人的生命安全就能得到保障。 跟著猎犬走了大约二里地,让夏长海感到意外的是,路竟然越来越平坦。 那只熊好像没往山上走,反而跑到山下了,大有再次袭击人类的架势。 这让夏长海越发警惕,事出反常必有妖,对於这种做出反常举动的山中野兽,必须更加小心。 夏长海可不想像个肉包子一样,被熊一口吞掉! 第316章 赶熊 下山之后,他们又找了差不多两天时间,最后在一片面积不大的芦苇盪前停了下来。 从猎犬的反应来看,目標应该就藏在这片芦苇盪里。 “老大,怎么不走了?”王喜栋问道。 “不能再往里走了。”夏长海指了指前面的芦苇盪说:“里面太危险。” 眼前这片芦苇盪面积不算大,但也不是他们两个人能彻底搜查完的。 有猎犬固然能精准定位,可让人在芦苇盪中行走, 难免会发出动静,根本没办法靠近目標。 再加上芦苇盪里多是烂泥,即便在冰天雪地的时节, 也很泥泞,这並不意味著猎人能像在平地上那样自由活动。 万一出现打滑、陷进去等情况,十条命都不够熊祸害的! 夏长海是来帮忙的,不是来玩命的,他可不想拿自己和兄弟的小命去冒险! “得想个办法,把那头熊从这里面赶出来……” 把熊从芦苇盪里弄出来?王喜栋抬手摸了摸脑袋, 望著眼前那片芦苇盪,眼神里满是困惑。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com】 从小在山里长大的孩子,怎么会没见过芦苇盪呢。 小时候,父母没少叮嘱他,千万不能自己闯进芦苇盪,说里面有老鬼子抓人! 这种说法显然是封建迷信,芦苇盪里哪有什么老鬼子, “七四零”也不存在,只有各种各样的虫子,还有毒蛇。 但是!这话的前半段没错,小孩子千万別独自往芦苇盪里跑,因为这么做真的很容易出事。 以前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有小孩跑进芦苇盪, 村子里组织几十號人去找,连孩子的影子都没找到。 一是因为那片芦苇盪面积大得嚇人,几十號人进去, 就像把芝麻撒进泥土里一样,根本没办法找。 二是芦苇盪里有不少“陷阱”,也就是沼泽地,孩子要是陷进去,眨眼间就没影了! 碰到这种情况,別说几十號人,就算几百號人,也照样找不到! 眼前这片芦苇盪面积没那么大,可他们也没多少人啊! 就靠两个人,想把藏在里面的熊找出来,也就夏长海能这么想。 换作旁人,王喜栋早觉得不切实际,连做梦都想不到白天能成功。 夏长海没察觉到王喜栋这种复杂的心思,琢磨了一阵子后,他开始绕著芦苇盪查看。 確认好四周环境后,夏长海心里有了主意。 他让王喜栋去看看附近有没有松树林,规模越大、树越老越好。 没过一会儿,王喜栋就找到一片符合夏长海要求的松树林。 “你去多弄点松脂。”夏长海吩咐道。 “松脂?”王喜栋愣了一下,下意识地问道:“老大,你要生火?” “不是生火,是做火把。” 夏长海一边收集茅草一边说:“我打算做五六个火把。” “这熊不是爱躲在芦苇盪里嘛,我倒要看看它这次还敢不敢继续躲著!” 听到这话,王喜栋眼睛一下子亮了…… 对啊!想找出藏在芦苇盪里的熊,为什么非得自己进去呢?把那畜生逼出来就行了! 要是在夏季,芦苇盪长得茂盛,再加上水多,肯定点不著。 但现在是深冬,整片芦苇盪一眼望去,全是乾枯的,只要点燃,火势肯定特別大! 到时候別说熊了,就算是山大王躲在里面,也得嚇得跑出来! 刚才老大绕著芦苇盪观察环境,应该就是在確认会不会引发山火。 想明白这一点,王喜栋应了一声:“我这就去收集松脂!”说完转身就忙活起来。 长这么大,他还没用这种方式打过猎,王喜栋这会儿特別兴奋。 常言道,男人不管多大,都像个少年,而少年,没有不喜欢玩火的! 小时候拿打火机烧蚂蚁,大一点抽菸, 有机会还会野炊,这些事本质都差不多,不是正经地玩火,而是图个刺激。 一句“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把那些跃跃欲试的少年管得服服帖帖。 烧山?你敢试试! 当然,在这个年代,法律对纵火罪的管束没那么严格, 也没有那么多摄像头盯著,烧不烧山全凭自觉。 夏长海不是天生就爱违法犯罪的人,就像王喜栋想的那样, 他决定放火前,仔细观察了芦苇盪周围的环境, 確认不会引发森林大火,才让王喜栋去收集松脂。 那边王喜栋在忙活,他自己也没閒著。 熊可不是癩蛤蟆,遇到大火不会往火里钻, 放火只是逼它现身的办法,真想弄死它,还得用强硬的手段! 夏长海选在芦苇盪东面设陷阱,这里的地形条件最好, 呈缓慢上坡趋势,芦苇盪在低处。 熊凭藉超强的力量和短距离的爆发力,没见过它奔跑的人, 很难想像那么胖的身躯还能跑得挺快,4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在冬季野外已经算很快了。 或许有人会说,45公里每小时也不快, 自己玩命狂奔能追上小电驴,可要是加上山地条件呢! 山区没有水泥路让你狂飆,土坑、碎石、烂木头到处都是, 铁人三项都不敢在这种地方开展,夸张点说,猎狗在山地都不一定跑得过熊。 所以,想抓住熊,老猎手都会选择上坡路,猎人在坡上,熊在坡下。 一来,能最大程度让熊慢下来,速度降了,危险係数就能减少70%; 二来,方便射击,俯射比仰射简单。 “在野外,別盲目相信自己的枪法!” 这是夏长海前世一个老猎手反覆告诫他的。 那位老先生年轻时就犯过这样的错,结果本该命中的目標没射中 ,代价是一只眼睛被小黑熊挠瞎,从此妻离子散,孤独终老。 见多了这类事,夏长海比谁都谨慎。 冬季泥土冻得硬邦邦的,挖坑行不通,那就往上填。 夏长海找来些石头和枯木,零散地铺在坡面上, 有了这些障碍物,熊想快也快不了,它再没脑子,也知道失去平衡会摔跤。 等一切准备好,又等了一个小时,再次检查没问题后, 夏长海让王喜栋拿著火把去指定位置。 隨著一声枪响,听到信號的王喜栋把点燃的火把狠狠扔向芦苇盪的西面、南面和北面。 轰!火苗迅速蔓延,很快点燃了周围的一切。 第317章 打得多了,自然就厉害了。 寒风不再是让人发抖的冰窟窿,反而成了火焰的帮凶。 没一会儿,大半个芦苇盪就陷入了火海。 噼里啪啦的脆响像死亡交响乐,时不时惊起无数飞鸟。 要不是亲眼看见,王喜栋真想不到看似荒芜的芦苇盪里,藏著这么多鸟。 芦苇盪东面,看著熊熊燃烧的火焰,夏长海眼神锐利, 哪怕隔著百米远,都能感受到热浪。 身边的积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可想而知,火海里的熊有多难受。 熊厚实的皮毛能御寒,却挡不住炎热,这也是热带极少有熊的原因之一。 不过话说回来,感觉这只冬天不冬眠的熊有点特別, 也不知道是神经错乱,还是基因变异。 “也可能是找不到食物,只能对人类下手……” 整个自然界,数量多又不受气温影响的大型生物,好像只有人类,野猪都比不上。 夏长海正琢磨著,远远传来一声愤怒的熊吼,巨大的动静震得空气都在颤抖。 站在火海对面的王喜栋只觉得心头一紧,浑身汗毛竖起,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明明没看到熊的身影,王喜栋却感觉呼吸困难,指尖发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只熊比之前遇到的危险多了,王喜栋担忧地看向芦苇盪东面, 要不是夏长海之前反覆叮嘱,点火后不能乱动,他都想去支援了。 “老大……” 且不说王喜栋的担忧,芦苇盪东面,夏长海听到熊吼声, 心头也惊了一下,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畜生不一般。 不过话说回来,一般的熊也不至於吃人, 能克服基因层面恐惧的生物,肯定不简单, 就像老鼠吃了猫,还能叫普通老鼠吗? 收了收心,夏长海的注意力更加集中了,这种时候,不能出任何紕漏。 熊再危险,只要还是熊,夏长海就不怕,攻击再高, 防御也就那样,老猎手真正的敌人永远是自己! 一秒、两秒、三秒……熊吼声过后第7秒, 伴著噼里啪啦的声响和重物碾压芦苇的声音, 一道黑影“嗖”地从芦苇盪里窜了出来, 棕褐色的皮毛、庞大的身形、標誌性的嘴巴…… 正是夏长海要找的目標,从身边猎狗的反应也能看出来。 猎狗在棕熊出现前,就摆出了攻击的姿势,要不是夏长海拦著,早就衝上去了。 或许是野兽的直觉,或许是其他原因, 黑影瞬间锁定了站在高处的夏长海, “吭!!”疯狂嘶吼一声,开始衝锋! 大家对起床气都不陌生,不妨假设这样一个场景: 寒冬时节,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正香,却被吵醒 ,原来是臥室莫名起了火,还是陌生人放的火。 碰到这种情况,你会有什么反应?估计杀人的心都有了! 这只熊的遭遇也差不多,虽说它没像其他同类那样进入冬眠状態, 但是,还是难以避免地容易犯困。 好不容易找到个合適的地方,打算一觉睡个天昏地暗,结果突然感觉有热浪袭来。 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点热,还挺舒服,可隨著时间推移,热量超標,连毛都要被烤焦了! 想到自己原本雄壮的模样,就要毁在这两只前掌上, 这只熊只觉得心中有团火焰在熊熊燃烧,它觉得得用鲜血才能浇灭这股火! 它低吼一声,疯狂往前冲!恐怖的巨力之下,地面都被震得颤动! 山坡上,看著咆哮著衝过来的熊,夏长海的目光锐利如箭,“难怪会吃人……” 和之前猜想的一样,这只熊確实不一般,块头超大不说, 脸上还有一道从额头延伸到嘴角、几乎把脸分成两半的狰狞旧伤。 现在伤疤结痂了都这么凶,真难想像它当初受伤时是怎么撑过来的, 或许正是这股狠劲,才让它长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说时迟那时快,夏长海迅速举枪射击,看著飞速逼近的熊,他稳住心神。 无数次狩猎练就的肌肉记忆,让他瞬间把熊的身形套入准星, 没有新手那种漫长的等待,仅仅几个呼吸间,“砰砰砰!”连开三枪。 按照老规矩,两枪打脑袋,一枪打胸口,打完稍作姿势调整, “砰砰!” 紧接著又是两枪,这次没瞄准脑袋,全打向了胸口。 7.62毫米口径的子弹,从枪口飞出时初速度超过700米每秒, 有效射程约400米,也就是说,熊听到枪声时,子弹已经命中, 躲是躲不开的,只能靠非人的身体素质硬抗。 要是在玄幻小说里,主角这时候得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可惜,这只熊不是主角,这里也不是玄幻世界,它面对的是夏长海这样的老猎手。 重生之后,夏长海的枪法没退步,反而更精准了, 尤其是面对恐怖野兽时,那份从容淡定,比前世更厉害, 原因无他,就是熟练,打得多了,自然就厉害了。 5发子弹,全命中目標,两枪打头部, 一发打中鼻子,一发从眼睛打进脑袋; 三枪打胸口,两发中心臟,一发中小腹。 这种伤势,事后都不用补枪,一秒就解决了战斗! 不过,出於习惯,夏长海没鬆懈, 一直等到猎狗衝上去疯狂撕咬,没出现意外才放下枪。 这时王喜栋气喘吁吁地赶到,他听到第一声枪响就往这边疯跑, “老大,没事吧?” 夏长海摇了摇头,用手指了指地上的猎物,开口说道:“把它开膛吧。” “啊?” 王喜栋一下子愣住了,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开膛的。 毕竟这不是普通的打猎,而是在“执行任务”。 一旦开膛把內部弄乱了,就没办法向上级交代了。 “开吧,没什么事的。” 省城和县城不一样,有办法確认这只黑熊是不是凶手。 而且这很可能是一只熊霸。 產出优质熊胆的概率比小黑子高得多。 夏长海不会为了一个不確定能否依靠的人情, 就放弃价值两三千块的熊胆。 说句不好听的,孙卫国虽然是刑侦大队的大队长,但他的面子还没大到那种程度。 “哦。”王喜栋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既然老大都这么说了,照做就行。 跟著夏长海处理过很多次黑熊,王喜栋的开膛技术十分熟练。 他把黑熊翻了个身, 很快就划开了它的肚腹。 第318章 我还以为有多大本事呢,放火谁不会啊 “老大,这是铜胆。” 王喜栋笑著捧起一颗熊胆。 夏长海看了一眼,这不是品质特別好的那种。 感觉像是刚从草丛里弄出来没多久的。 当然,就算是次品, 铜胆终究还是铜胆, 非常值钱! 用布把铜胆收好后,夏长海又切了些熊心餵猎狗。 没想到这小傢伙竟然不愿意吃。 试了好几次,它都把熊心叼到地上。 別误会,这不是说猎狗嫌弃熊心成了精, 因为只有这样做,猎狗才会去吃。 类似的情况,夏长海遇到过不止一次。 有些猎狗就是这种脾气。 其他事情都好商量,唯独在这件事上很倔强。 它们要么自己吃,要么等主人来餵。 至於其他人…… 想都別想! 这种猎狗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是不容易丟失。 它们天生警惕,除了主人,对谁都防备。 没有接到命令, 別说给东西吃,就算是陌生人靠近,都可能被咬。 要对付它们,只能来硬的。 坏处就是,太倔强了。 有时候猎人卖掉猎狗,不只是为了钱。 比如猎人遇到意外、家里有变故、自己伤残等等情况。 真正疼爱狗的猎人会把狗卖掉或者送走。 好狗不能死在家里,不能因为倔强就一直被关著! 在这种情况下, 太倔强的猎狗就很麻烦了。 或许它们愿意帮別人打猎, 但是! 在它们內心深处,只认一个主人。 普通猎人可能不在乎,只要能帮忙打猎就行。 但对於夏长海这样的老猎手来说, 这种猎狗不值得期待。 谁知道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们会不会比主人跑得还快。 也没有白等, 猎狗吃东西的时候,王喜栋去附近的村庄叫人。 原路返回太麻烦了。 现在每个村子都有电话, 这是公家的事情,没必要给对方添麻烦。 大部队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 看著眼前的景象,所有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焦黑的泥土、升起的黑烟,还有刺鼻的焦糊味。 如果不是知道国內没有战乱,都会以为这里是战场。 就只是猎杀一头熊,怎么会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带著疑问,眾人把目光投向了夏长海。 夏长海不想惹更多的麻烦, 就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因为事情闹得很大, 宋家村那边也来了不少人。 听到夏长海的讲述,有人小声嘀咕著表示不服气。 “我还以为有多大本事呢,放火谁不会啊……” “蠢货!不懂就把嘴闭上!” 一位老猎户呵斥道。 这人是那年轻人的长辈,见晚辈还是不服气, 就解释起来: “你以为隨便往芦苇盪里扔几个火把就能把那畜生逼出来吗?” “不然呢?” “呵!” 老猎户不屑地笑了笑,说道: “要是真那么简单,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在那畜生的爪子下了。 我问你,要是让你放火,怎么保证黑熊从你埋伏的位置出来……” 隨著老猎户的讲述,眾人脸上都充满了惊嘆。 没人想到放火烧山还有这么多门道。 难怪过去日子过得非常贫困的时候, 整个村子也没几家猎户。 这里面的门道太多了! 不服都不行! 暂且不说这些议论, 夏长海和孙卫民交接完毕后,就带著眾人回到了宋家村。 他是“义务帮忙”,但也不能白忙活,该爭取的“好处”还是要爭取的。 最起码,吃点东西、喝点东西肯定是没问题的。 什么?你问熊胆? 不好意思,那不算好处。 猎人打猎,战利品归猎人所有,这是行业规矩。 孙卫民看到黑熊被开膛也没说什么。 因为夏长海嫌弃那只黑熊吃过人。 不然的话,他不仅能把熊胆拿走, 还能把四只熊掌砍下来。 向上级交差,留下一个脑袋就可以了。 …… 在宋家村眾人的热情招待下,主人和客人都很高兴。 吃饱喝足,睡了一整夜, 第二天,夏长海没有多做停留。 在附近找地方买了车票, 回家! 出了这么大的事,回到家难免会被父母“盘问”。 也没什么好隱瞒的,夏长海就把事情说了一遍。 其中凶险的地方只用几句话带过, 主要突出“收穫感”。 果然,看到夏长海掏出来的大铜胆, 家里的女性们注意力一下子就转移了。 都忙著去烧水了。 父亲王秋倒是明白夏长海的用意, 不过见他安全回来, 也没多说什么, 只是叮嘱他下次別再这样了。 “嗯,我知道了。” 夏长海点头答应,其实就算不叮嘱,他也会注意的。 要是赚钱的事情也就罢了, 不赚钱的事情,只有傻子才会往前冲。 经歷过两世人生,夏长海非常懂人情世故。 做人不能太过高傲,也不能太过卑微。 太过高傲,不给別人面子,就算事情做成了, 大概率人家也不会记著你的人情, 只会用其他东西来补偿。 太卑微, 可就不只是借米还米、报仇就报仇这么简单了。 把自己的位置放得太低,对方难免会產生一种奇怪的优越感。 这时候的人情,更像是“施捨”。 可千万別觉得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 虽说都是帮忙, 但“还人情”就会有些困难,对方可能不接受。 这就是“人情债”昂贵的原因。 至於“施捨”, 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应付完家里长辈,夏长海刚想休息, 结果王喜栋的弟弟王如海闯了进来。 “怎么了,缺零钱了?” 这小子平时缺零钱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 但让夏长海没想到的是,小傢伙直接摇了摇头。 “没有。” “那是什么事?” “我哥不肯跟我说烧芦苇盪的事情,风哥,你给我讲讲唄~” …… 听到这话,夏长海一脸疑惑。 “你是想听故事,还是想去烧芦苇盪?” 王如海想都没想就回答: “想听故事。” “真的吗?” “真的!” “那太可惜了,本来还想带你去烧火玩呢。” 夏长海带著点可惜的语气说: “既然不想听故事,那我就来讲讲吧。” “別啊,哥,亲大哥。” 王如海立刻著急了:“我刚才骗你的,我想烧火玩,你带我去唄。” “这次是真的吗?” “嗯嗯。” 第319章 好好说话,別跟个小老头似的 平时家里不让玩火,好不容易有机会, 王如海已经开始兴奋起来。 尤其是想到烧芦苇盪的盛大场面,光是想想就很激动。 就在这时, 夏长海突然说: “婶儿,您听到没,这小子不安分, 还想烧芦苇盪,你们得多管管他。” 王如海慢慢转过头, 就看到王喜栋和他母亲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身后。 看向他的眼神, 透著一种难以形容的意味。 王喜栋还偷偷比了个嘴型:“你-死-定-了!” 对夏长海来说,省城的这次经歷不过是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 那件事平息之后,生活又回到了平静的日常。 每天的活动,也就是溜溜狗、打理打理门窗。 要是閒得发慌,就带著王二狗去山上逛逛。 能打到些野物当然好, 就算空手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家里也不缺那点吃肉的钱, 就当是带著猎狗活动活动身体。 这样的日子过了半个月后,外面开始有閒言碎语传开来。 说夏长海“太懈怠”“没有上进心”, 眼看著就要变回以前的样子。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起初听到几句,夏长海的父母只当是耳边风,没放在心上。 可后面那些话,却让夏长海惊出了一身冷汗。 老两口盼了很久,好不容易盼到儿子有了出息, 要是又变回以前那副模样, 不得心疼得哭出来? 於是,趁著吃饭的时候,李毓嫻看似不经意地碰了碰夏长海,问起了这件事。 夏长海是什么人? 上一世白手起家,在商场摸爬滚打了很多年, 政客、黑帮、商贩……什么样的人和场面没见过? 所以,李毓嫻才念叨了几句,他马上就明白老人在担心什么。 “妈,您放一百个心,我可没打算混日子。” “就是想趁著现在有时间,好好享受下生活。” 夏长海不慌不忙地说著, “以后这样的日子,想体验都没机会咯。” 话还没说完,脑袋就被轻轻拍了一下, “好好说话,別跟个小老头似的。” “嘿嘿,知道啦,爸。” 夏长海挠了挠脑袋,笑了一声,又恢復了年轻人的活泼样子。 不过,没人注意到, 他眼底深处闪过一丝淡淡的落寞。 上一世,他年轻的时候根本理解不了老人总说“怀念过去”。 在他看来,过去的日子又苦又累, 连一顿饱饭、一件暖和的衣服都难以保障。 穷得连一把能遮雨的小伞都买不起, 生计全靠自己的双手打拼。 这种苦日子,谁经歷过谁知道其中的滋味, 反正夏长海是不想再回到那样的日子了。 然而,隨著年龄的增长, 夏长海自己也开始怀念过去。 的確,以前的日子苦到了极点, 很多时候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四处奔波。 但有些苦难留下的伤痛,比身体上的伤痛更让人难受。 上一世有人在某乎上提过这样一个问题: “要是让你重新回到高中学习,你愿意吗?” 愿意的人不少, 可不愿意的人也有很多。 有个高赞回答是这样说的: “別跟我扯什么学习改变命运,像我这种学习不好的人,就算重生一百次,该学不进去还是学不进去……我寧愿在工地上搬砖,也不想在教室里浪费生命!” 同样的道理,很多人回忆起过去时说法不一样, 其实就是因为阅歷、地位、认知不同,才產生了差异。 这正应了那句话: 人没办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悟。 何况,夏长海现在的日子不错。 论名声,这附近的村镇,谁不知道他夏长海? 论钱財,重生这几个月,夏长海就没停止过打猎, 捕捉貉子、掏獾的洞穴、猎杀野猪, 零零散散加起来,不敢说有多少, 但夏长海现在怎么也算是个“万元户”了! 在80年代,“万元户”可是个相当了不起的概念, 也就夏长海比较低调, 换作別人,早就得意得不得了了! 凭著上一世的记忆,夏长海清楚地知道以后哪些行业会兴起, 也知道怎么发財, 他就想著默默地攒钱,找准机会大赚一笔, 然后等著好的机遇来临,一飞冲天, 绝对不再像上一世那样辛苦。 为了一点钱,求爷爷告奶奶,还得拼命喝酒应酬, 运气差点的话,还得应对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夏长海要是脑子有问题才会再走以前的老路。 “反正上一世该享受的都享受过了,这一世就这么悠閒地过吧!” 夏长海的心態很好,不躺平摆烂,也不拼命內卷,就这么顺著日子过下去。 但生活这东西,就像玩游戏一样, 能让你非常畅快, 也能突然给你整个意外“惊喜”。 上一秒你还在云端逍遥自在, 下一秒警察说不定就堵在你家门口了。 夏长海还没享受几天清閒日子,事情就找上门来了。 准確地说,不是他家里的事, 是王家的事, 是王喜栋的母亲周秀琴娘家那边的事。 周秀琴的大姐,因为孙丰收的事情犯了难, 一张口就要三千块钱。 和70年代相比,80年代的日子富裕多了, 但再富裕,也没到张嘴就要三千块的地步, 放在现在,三四十块都算不少了, 三千块更是一笔大数目, 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百块, 要是一下子借出去三千块,自己就得过紧日子了。 借这么多钱,周秀琴肯定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这一问,可把大姐给问哭了。 “呜呜,丰收他把三个人弄到山里弄丟了, 要是不拿出这笔钱,他就得坐牢……” 事情其实不复杂, 周玲的丈夫,也就是周秀琴的大姐夫孙丰收,前几天带著人进山打猎, 本来就是件很平常的事, 山区有经验的人,都会些打猎的本事, 冬天上山碰运气, 没有枪就放夹子,有枪就设陷阱, 能抓到东西最好,抓不到也没什么, 赵二福以前和夏林做的就是这个, 赚大钱很难,但好歹能补贴家用, 有总比没有好。 当然,周秀琴她大姐夫一行四个人,两桿枪、一条狗,这样的配置进山, 肯定不是小打小闹。 第320章 拿不出这笔钱,就要把孙丰收抓去坐牢 目標非常清晰,就是衝著大型猎物去的! 野猪、黑熊、驼鹿、傻狍子, 这些才是他们想要捕猎的对象。 一开始进行得很顺利, 按照孙丰收所说的,他们捕获了三头大野猪, 正打算沿著原路返回, 没想到发生了意外——雪崩! 没错,就是在雪山区域死亡率高、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 说起来真是倒霉到了极点, 正常情况下,他们所在的这片区域因为山势的原因,很少会出现雪崩, 这也是夏长海敢在山里隨意开枪的缘由, 要是换成雪崩高发区,就算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 不然一枪打出去,能不能打到猎物先不说, 万一引发了雪崩,他自己肯定跑不掉! 孙丰收也算是个老猎手了, 可面对雪崩,再厉害的猎手也毫无办法, 天灾之所以被称为天灾, 就是因为人力无法与之对抗。 等孙丰收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山下了, 是被別人救下来的, 能从雪崩中活下来,运气简直好得不可思议, 但问题是,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也不能说得这么绝对, 其他三个人现在只能算是失踪, 活著没见到人,死了也没见到尸体, 但在这场冰天雪地的灾祸之后,大家基本上默认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 本书首发10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这就带来了问题, 一行四个人上山,就回来了一个, 另外三家能接受这个结果吗? 要孙丰收的命肯定是不可能的, 对方就要求赔偿钱財, 一条人命,一千块! 这个要求高吗? 在夏长海看来,一点都不高, 那可是实实在在的一条人命啊! 就只值一千块钱, 还比不上一颗熊胆值钱, 可就是这三千块,差点把孙丰收一家逼到了绝境, 他们是真的拿不出这笔钱! “呜呜呜,他们说,拿不出这笔钱,就要把孙丰收抓去坐牢……” 王家和夏家的关係好得就像穿一条裤子, 这么大的事情,根本瞒不住夏长海, 听完周玲的讲述, 夏长海直接问道: “这件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周玲知道夏长海有能力,也不隱瞒: “就是前天。” 夏长海接著问: “那事后你们没有人上山搜救吗?” “没有。” 周玲的脸都白了:“那三个人的家属想上山去找, 但出了这样的事,根本没有猎户愿意一起去, 村长也不愿意组织……” 周玲和那些家属一样,想救人, 毕竟一条命值一千块呢, 要是能把三个人都救回来, 不就不用赔钱了嘛, 可这件事光想没有用, 得有人去做才行啊! 要是三个人都来自同一个村子, 关乎三条人命,或许还能组织一下搜救, 可这三个人分属三个村子, 为了一个人,组织村民在刚发生雪崩的季节上山, 根本是不可能的! 谁都知道,刚发生雪崩的地方, 路难走不说,还隱藏著不少“陷阱”, 比如暗缝, 表面看起来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別, 一脚踩上去, 分分钟就会掉进无底深渊! 再加上,一般天灾过后, 野兽会聚集出现, 这时候组织人上山搜救, 万一发生意外,谁都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除非村长脑子有问题, 不然才不会管这件事, 正因为这样,周玲才四处借钱, 不借不行啊,她家是真的拿不出三千块, 要是没有孩子还好说, 可家里有三个孩子, 最小的才5岁, 孙丰收要是被抓进去, 他自己和整个家就全完了! 周玲也知道三千块太多了, 但实在没有办法, 其实周玲也没指望妹妹能一下拿出三千块, 能给多少算多少, 到时候再跟那三户人家商量, 一千块一条命,太贵了, 本来这件事也不能全怪她男人, 雪崩又不是人为造成的, 凭什么最后要她家掏钱? 还有没有天理了? 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夏长海琢磨了一会儿,说: “这样吧,我跟你们走一趟。” 周玲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看她这模样,周秀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但又有点犹豫:“那会不会太危险了?” 毕竟这是她娘家的事, 和王家的事不是一回事, 这时候让夏长海上山, 万一有个三长两短, 还不如直接说不借算了, 反正自从父母去世后,姊妹几个的关係也就那样, 要是关係好, 当初也不至於过得那么惨, 还得靠夏家接济! “没事,大娘。” “正好带著青龙它们上山走走。” 夏长海隨便找了个理由, 他真实的想法是, 纯粹想去雪崩现场看看, 雪崩后上山打猎,这一世没经歷过,前世也没遇到过, 他对此好奇得很! 再说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前天发生的事, 要是运气好,那三个人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真要救下一两个, 挽救的可是好几个家庭啊! 夏长海跟父母打了招呼,便带著王喜栋前往黄土村。 这个村子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到处都是黄土。 夏长海心里暗暗发愁。 说实话,他打心底里不喜欢这种土质。 他之前去过黄土高原,本来想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 结果到了那里,情况简直糟糕透顶。 那状况,別提多狼狈了。 不下雨的时候,动不动就刮沙尘暴。 满眼都是黄土砂砾。 连天空的顏色都被改变了。 要是不戴口罩出门,嘴巴里都能塞满沙土。 也就是后来绿化多了,情况才有所好转。 到了下雨天,倒是没有沙尘暴了。 但这种情况更让人崩溃。 黄土有个特性,一旦混入雨水,就变得特別泥泞。 以前穷的时候,不少人因为这黄土坡的路吃尽了苦头。 夏长海实在想不明白,山区有那么多好地方。 为什么非要在这儿建村子。 不过这个话题扯得有点远了。 王喜栋他大姨家在村子西头。 从院子的规模和房子来看,家境还不错。 虽说他们是来帮忙的,但礼数不能少。 把带来的水果罐头和大饼乾放下后。 夏长海跟王喜栋见到了孙丰收。 孙丰收面容憔悴,神色疲惫。 看得出来,这些日子他过得不好。 夏长海之前借钱给孙丰收的时候就挺佩服他。 现在这种佩服又多了几分。 原因很简单: 这个人讲义气。 这也是夏长海愿意来的原因。 第321章 风险其实还在可控范围內! 打猎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事情。 既然选择进山,就得做好遭遇危险的准备。 严格来说,这属於个人自愿行为。 没人会强迫谁去上山打猎。 猎把头名义上是领头的,但按照规矩,出了事情也不用承担全部责任。 这个位置,並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样要承担所有。 毕竟猎把头总共也就多拿一两成的收益。 只有傻子才会把一切都揽到自己身上。 真要那样,猎把头最少得少拿一半收益才合理。 结伴打猎遇上雪崩,这属於极端意外情况。 理论上,孙丰收就算一分钱不拿,也没人能说他不对。 毕竟,孙丰收是运气好才捡回一条命。 他又不是临阵脱逃的人。 而现在会出现这样艰难的情形。 只有一种可能: 他自愿承担这份责任! 在这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时代背景下。 像孙丰收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 夏长海虽然不理解,但心里是敬重他的。 简单寒暄之后,夏长海直奔主题。 孙丰收现在这个状態,亲自带队是不可能的了。 细节问题只能靠夏长海自己询问。 大致弄清楚相关信息后。 夏长海没再多说。 牵著狗,带著王喜栋准备上山。 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每多一分钟,找到人的希望就小一点。 走出村子,按照孙丰收所说的方向。 一路往南走。 路上。 王喜栋问道:“老大,不用去那三家看看吗?” “不用。” 夏长海摇头。 “去了也问不出什么,纯粹是浪费时间。” 他能想像到,要是去那三家询问情况。 且不说要浪费多少时间。 也別指望那些家属能多理智。 反正对他来说。 去不去那边都没什么差別。 至於气味问题,孙丰收他们在路上留下的痕跡就足够了。 这几天没下雪,事情发生的间隔又不长。 应该很好找。 事实也正如夏长海所想的那样。 走了一会儿,夏长海跟王喜栋就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脚印! 眾所周知,猎狗分不同的档次。 抬头青和低头青在价格上差別很大。 买一只抬头青猎狗的费,差不多能买三五只低头青。 而且这个差距隨著时间的推移,只会越来越大。 后世,一条世界级的顶尖猎狗,售价能达到上百万美金! 这让很多人难以接受,倒不是说接受不了猎狗卖那么贵。 世界上的奢侈品多了去了,一个包包都能卖上万。 猎狗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比包包还贵。 人们纠结的点主要在於: 同样是猎狗,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便宜的猎狗才几万,贵的却能到上百万。 近百倍的差距。 是不是太夸张了? 只有內行人才知道,这差距一点都不夸张。 拋开体能、经验、血统、抗病能力这些因素不说。 单说嗅觉。 抬头青的嗅觉灵敏度是低头青的好几倍。 尤其是对复杂气味的分析和处理。 它们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准確分辨出哪些气味有用,哪些没用。 就这一项能力,就值它们的身价! 夏长海牵著猎狗走近那些脚印。 伸出手指了指。 “闻一下。” 猎狗们领会了主人的意思,纷纷上前嗅探。 “汪!” 很快,猎狗发出了准备追踪的信號。 夏长海点了点头。 “走!” 夏长海鬆开绳子,让猎狗自己走在前面。 这就是老猎狗的本事。 它们不需要主人过多干涉。 自己就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新猎狗可就不行了。 心情好的时候,还知道目標在哪里。 心情不好,说不定就直接跑没影了。 分分钟能跑到很远的地方去! 夏长海跟王喜栋跟著猎狗,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上走。 走到一半,夏长海没有继续往前走。 观察了一会儿,从旁边的小树林里折下一根长条。 噗呲! 一捅到底。 比划了一下深度。 接近一米五! “老大,还往前走吗?” 这么深的积雪,要是在平时,换作谁都不会继续往前走。 这可不只是体力消耗的问题。 ……要是遇上雪崩…… 安全也是个大问题。 千万別小瞧山中野生动物的狡猾。 它们真的会在积雪中伏击人类! 在这么深的积雪里和山中野生动物碰面,后果不堪设想! 那才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猎狗? 不好意思,猎狗都不一定能救得了你。 这就好比在密林中遭遇黑熊。 猎狗体型小,在密林中行动不便。 速度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 等它们从灌木中钻出来, 黑熊说不定早就把人撕成碎片了。 所以,要是遇到积雪太深的情况, 猎人寧愿空手回去,也不会继续前进。 命再想赚,也得有命才行啊。 听到王喜栋的话,夏长海摇头: “继续走!” 王喜栋的意思他当然明白。 不过,眼下的情况和寻常打猎不一样。 他们这次是去救人,不是打猎。 要是绕开这片区域,线索可就断了。 再加上雪崩后的积雪和寻常积雪不同。 没那么鬆软。 风险其实还在可控范围內! 在遭遇雪潮侵袭的区域中,王喜栋与夏长海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前行。 正如之前预料的那样,积雪儘管厚实, 但由於雪潮的影响,並不像想像中那般鬆软。 要是换成普通的积雪,这样的厚度本该是比较保暖的。 可眼下,积雪仅没过小腿肚。 再往深处踩去,脚下的触感就有些类似踩在冰面上了。 即便如此,行走起来依旧十分费力。 走到半路,王喜栋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问道: “老大,都已经过去两天了,真的还会有人存活下来吗?” 最近这几天天气还算不错,没有再下大雪。 但室外的温度也只有零下十几度。 山上的温度则更低。 在这样的条件下,別说人了,就算是野猪被埋在雪里,恐怕也得被冻死! 在王喜栋看来,根本没人能承受住这种极端的低温环境! 他摇了摇头,夏长海开口说道:“其实雪下面的温度並没有你想像的那么低……” 要是这次丰收时节遭遇的灾难不是雪潮,而是其他情况,夏长海肯定不会插手。 就像王喜栋说的,在极端低温下,別说是人,就算是山里的野兽也难以扛住。 第322章 怪不得说发死人財容易 两天的时间,对於求生来说实在是太紧张了! 但雪潮的情况有所不同。 夏长海在前世有过冰屋的体验。 明明建造冰屋的材料是冰冷刺骨的大冰块, 可屋子里面的温度就是比外面高出七八度。 更神奇的是,在冰屋里生火,冰块都不容易融化。 具体是什么原理,夏长海也说不清楚。 不过专业人员曾经讲过,要是在寒冬时节在野外遇到危险,一定不要让自己暴露在室外。 有条件的话就搭建帐篷、挖掘雪洞,没条件的话就直接挖雪洞。 躲在雪窟窿里,生存的概率要比暴露在外面高一倍! 说话间,两人渐渐深入到雪潮影响的区域。 越往里面走,雪潮带来的影响就越发明显。 倒下的树木、被衝散的石块、顏色怪异的积雪, 这些不正常的景象,让隨行的猎狗都变得不安起来。 夏长海心里清楚,它们不是在害怕,而是被这杂乱无章的气味所困扰。 两人停下脚步,安抚好狗之后,继续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十几分钟。 突然,名叫青龙的猎狗开始朝著一个方向狂叫。 王喜栋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枪,夏长海摆了摆手说:“没事。” 要是真有危险,青龙就不会这样叫了,根本不会留在原地叫个不停。 顺著青龙叫的方向走过去,很快,夏长海发现一处雪地有些不对劲。 这儿比周围的地势略低,顏色也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从几条猎狗的反应来看,问题就出在这里。 没有急著上前,夏长海喊了一声, 得到指令后,几条猎狗立刻衝上去,对著那片异常的区域开始刨雪。 一时间,雪飞溅。 很快,目標就出现在夏长海和王喜栋面前。 “这是……傻狍子?” 傻狍子半个身子被埋在雪里,估计是碰到雪潮时,没来得及逃跑。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傻狍子面对两人没有任何反应, 要不是鼻孔还有气息,看起来就像冻僵了一样。 虽说不是他们要救援的目標,但既然看到了,也不能不管。 確认没有危险后,两人赶紧把它挖了出来。 说来也奇怪,这傻狍子脱险之后,不仅不跑,还一直跟在夏长海和王喜栋身后。 夏长海赶了几次都赶不走,也就不再管它,就当是储备的口粮了。 而且,傻狍子的出现,让夏长海稍微安心了一些。 之前只是猜想,既然这动物能活下来,那说不定那几个人也能活下来! 或许是因为主人没有下达命令,又或许是这傻狍子没有威胁, 除了小白龙之外,其他几条猎狗对它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夏长海和王喜栋又发现了不少类似的动物。 有些运气好,没什么事,有些运气差的,不是受了伤就是被冻死了。 天灾就是天灾,人类没办法抵挡,山里的这些动物也同样如此。 这让原本心情还不错的夏长海,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连皮实的山里动物都有冻死的,那三个人能活下来吗? 不过,事已至此,想再多也没用,当下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快找到那三个人。 从早上一直忙到日上三竿,除了一些山里的动物和杂物之外,什么也没找到。 没办法,只能先生火做饭,救人归救人,夏长海也没有亏待自己。 主食是粘豆包,搭配著各种打猎得来的东西, 像野鸡大腿、野兔后腱子、野猪瘦肉, 这些平时需要专门去捕猎的,现在全埋在雪里,隨便就能捡到。 感觉就像在超市吃自助餐一样。 “怪不得说发死人財容易……” 夏长海甚至怀疑,要是让那些村民看到这种情况,不用动员,他们自己就会抢著上山。 当然,那时候上山是为了“寻宝”,而不是救人,这就另当別论了。 吃饱喝足后,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继续搜索。 从出事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天多了。 每耽搁一分钟,那三个人的生存希望就减少一分。 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变好了,第二轮搜索刚开始没多久,就有了发现! 侧边的小白龙路过一块大石头时,突然在那里来迴转圈。 仔细嗅闻之后,它“汪汪”地叫了起来。 和之前发现其他猎物时不同,这次它没有一边叫一边刨雪。 夏长海眼睛一亮,確定好区域后,拿起铁锹开始挖掘。 很快,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喜栋,快来!” 积雪下面不是动物的皮毛,而是人类的衣服,显然,这就是他们要找的遇险者! 来不及多说废话,顺著衣服的纹理往两边扒雪。 怕铁锹伤到遇险者,夏长海和王喜栋只用手挖。 很快,遇险者的脸露了出来,可夏长海脸上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 因为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青紫僵硬的脸。 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血管,果然,已经没有脉搏了。 而且尸体硬得像冰块,这人显然已经死了很久! “老大,这……” “没事。” 夏长海摆了摆手,他之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碰上雪潮这么大的灾难,有人死亡也在意料之中。 他还发现,这人不是被低温冻死的, 后脑勺有明显的塌陷,大概是被雪潮推著撞上旁边的大石头致死的。 確认死亡后,夏长海没有继续挖,又把积雪盖了回去。 眼下最重要的是搜救其他倖存者,搬运尸体的事情,等忙完搜救再说。 为了防止其他动物把尸体刨出来吃掉, 夏长海临走前,把一颗子弹拧开,把火药均匀地撒在周围。 山里的动物都不喜欢火药味,这样就能保证尸体的安全了。 第一具尸体的出现,给夏长海心里蒙上了一层更深的阴影。 上山之前,他本就有心理准备。 进山打猎,就算是野猪都可能伤人。 更別提雪崩这种天灾了。 但! 从整体情况来看,夏长海原本就没打算置身事外。 不然,他没必要参与这次搜救。 可现实还是给了他沉重一击。 那具尸体的伤势,给夏长海提了个醒。 雪崩发生时,能致命的不只有低温。 就算遇险者没有被冻死,也可能因为其他因素丧命! “是我考虑得不周全……” 夏长海在心里暗忖。 想想看,要是最后一个人都没救下来。 后续的局势会多么麻烦。 压下心中的杂念。 事已至此,想再多也没用。 当下最要紧的,是儘快找到剩下的两个人!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