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农女不好惹》 第一章被掐死了 寒冬腊月。雪后的文家屯子银装素裹,平添了一份圣洁静謐,村人十有八九还沉浸在睡梦中,他们谁也想不到这一大清早的,老吴家就搞出人命了…… 老吴家的南屋里简陋破败,黄土炕上,大红的喜被下躺著一身红嫁衣的新娘子南清漓。 此刻的她气若游丝,脑袋上裹著一条红布,伤口那儿有血水缓缓地渗出。 驀然嘎吱一声响打破了屋里的沉沉死寂,房门隨之打开,走进来吴三顺的妻子刘明珠。 她径直走到土炕边,眼底闪过浓浓恶毒之色,即使一身朴素的粗麻衣服,也掩藏不住这个村妇心毒如蛇蝎。 刘明珠端详片刻,试著戳了戳南清漓额头上的伤口,后者没有一点反应。 其实刚才刘明珠就溜进来了一次,戳南清漓额头上的伤口时,南清漓疼得哼哼著,漂亮的眼睫动啊动,仿佛隨时会睁眼醒过来似的。 刘明珠一下就怂得跑出去了,毕竟她可不想做鬼压床的噩梦。 但是现在呢,南清漓一动不动的,於是刘明珠的黑心胆子又肥起来,张开双手就掐住了南清漓的纤细脖颈。 终是担心以后会做噩梦,刘明珠眼睛闭得死死的不敢看一眼,手上却使出了所有的力气。 很快,依旧昏迷中的南清漓闷闷哼了几声,似落水者一般扑腾了几下,彻底就没了动静。 刘明珠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秒秒钟,一张脸因得逞而显得无比狰狞…… 亲手掐死了刚进门的小嫂子,她没有丝毫后怕负罪感,反而是得意的自言自语。 “小贱货,你这个短命鬼的死相一点也不瘮人啊,就像睡著了一样,我白得了许多好处,还不会做噩梦,我真是个有福气的呢!”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声轻唤,“明珠,搞定了吗?” 刘明珠欢快地答应著,转身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去,看著屋门口瑟缩著脖子的吴三顺,抬手一戳他的脑门,她似只下了蛋的老母鸡咕呾咕呾喧嚷著,生怕谁听不见似的。 “我刘明珠出马,哪有搞不定的事儿?南清漓死了,瞧你这熊样儿,就不像个大男人!” 吴三顺满意地諂笑著,辩解,“我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俗话说好男不跟女斗,我这不是怕破坏了在你心里的大男人形象吗?”说这话时,吴三顺有意地拔了拔脖子,隨之身形就拔高了一些,刘明珠並没有因此而有好声气,反而是鼻子里鄙夷地哼了一声。 不等刘明珠说出邀功请赏的长篇大论,一旁厨房里鬼魅般冒出来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 这不是別人,正是南清漓的婆婆归榆。她摆出来一副吴家正牌女主人的派头,冠冕堂皇地袒护著儿子,恩威並施, “明珠,自古女主內,男主外,以后不要这样埋汰三顺,你从南清漓身上得的那些物件仔细收好,等给我孙子做聘礼!” 刘明珠面上笑著点点头,心里却是另一幅情景,归榆啊归榆,你可真会给你的怂包儿子脸上贴金箔,吴三顺他主得了外吗? 这吴家还不是你这个討嫌的老乾婆子里里外外都主持著!不过刘明珠面上也不算是假惺惺的笑,她这是从心里往外的酸爽愉悦呢! 毕竟婆婆归榆那可是十里八乡名头响亮的吝嗇鬼啊,不逼著她这个媳妇將那些物件交出来,就已经是给了她天大的面子。 而且刘明珠在心里也有自己的小算盘,她会儘快將那些物件拿到镇子上变卖成银钱,这样她的心里就踏实了。 归榆见刘明珠没话说,还以为自己稳住了泼辣的三媳妇,她窃喜的同时小算盘扒拉得哗哗响。 见钱眼开的死婆娘!南清漓是你刘明珠掐死的没错,虽然你立了大功一件,但是南清漓是谁? 这个死鬼是我归榆的大儿媳妇啊,她的一切好处都是我归榆的,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她的尸首钱! 想到这里,归榆黢黑乾瘦的老脸上浮起了一抹诡异的笑,“三顺,你马上去请王半仙,就说吴大顺十五岁的新娘子死了,是新鲜的雏儿尸,一口价十两银子,而且不管盘缠不管饭!” 吴三顺面上一喜,答应著就往外走……他娘这是给他男主外的大好机会呢,那么南清漓的尸首钱,他怎么的也要抠点零碎下来,这里面的半两银子肯定归他了。 归榆扫了一眼吴三顺匆匆离去的背影,诡异的笑容越发熠熠生辉,驀然扭头望向东屋,仿佛自己就是个运筹帷幄的兵马大元帅,那个中气十足,毫不愧疚。 “二顺,你马上去村口守著,看见那个吃白食的回来,就想办法拖住他,等拿到了银子,娘让小四给你通气。” 这时,东屋的窗户缝隙一下子合得严严实实…… 显而易见,吴二顺和妻子张桂兰看了个全场。 这两口子当然一门儿清,归榆所说的“吃白食的”是何许人也?除了那个老实巴交的吴大顺还能有谁? 此时此刻,他们俩也是佩服得五体投体……吴大顺简直就是老实人中的极品奇葩,一万年只出產一个的那种! 张桂兰追到门口,將一件又脏又旧的黑袄塞给吴二顺,眸光盈盈中透著极致的关切,儼然就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五好媳妇范儿,好得可以立个仁德贤惠的牌坊了。 值得一提的是老吴家的小字辈儿,比如吴二顺的两女一儿,比如吴三顺的一女一儿。 他们早就被刘明珠的老母鸡嗓子吵醒了,一个个都竖著耳朵听著呢,虽然听不懂其中的微妙细节,但是也听明白大伯母南清漓死了,马上就有银子啦! 奶奶拿到了银子一准高兴,那她肯定就会买肉给大伙儿吃,晚饭肯定又能吃上香喷喷的肉肉啦! 昨天大伯吴大顺娶媳妇儿,午饭有肉吃,可惜肉块很少,他们中手慢筷子慢的,仅仅看到了肉,过了眼癮,没过嘴癮。 他们中没吃到肉的,心里自然老大不舒服,儘管听到有人嚷嚷大伯母拜天地时撞香案了…… 但是他们顾不得大伯母是死是活,更懒得跑过去看热闹,而是不厌其烦地翻搅著每桌席的每盘子菜,希望可以找到几星子肉屑解解馋。 等送走了一个个吃喜宴的村人后,归榆解释中午外人多,菜里放的肉少,晚饭是自家人,菜里少不了大肉块。 等到吃晚饭时果然菜里有很多肉块,这些小字辈儿自然都吃得高兴,所以此刻他们就如过大年三十那样一派欢喜雀跃。 总之就是大伯母死得太好了,要是每天都有一个大伯母死掉多好啊,那就可以天天吃肉啦! 张桂兰目送吴二顺出了院子后,不知怎么又想起了吴大顺。 她听丈夫说吴大顺昨晚在厨房睡的,一大早就进山了,说是想逮只兔子之类的给南清漓补身子。 不由自主,张桂兰心里冷笑了声,吴大顺啊,没有比你更蠢的人了,你借了十两银子娶南清漓,这还没睡一次就被刘明珠给掐死了。 等你回来后,那南清漓的尸首也被归榆卖了,银子捏在了归榆的手里,你还能把那老乾婆子掇到墙上? 甚至,张桂兰还联想到了南清漓,现在正是腊月时节,也就是村里人正享清福的时候。 有道是有福生在腊月,没福死在腊月,看来这南清漓也是个没福气的。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张桂兰就忽略了一个不可抹杀的事实,陷入昏迷的南清漓是被刘明珠掐死的。 眼见归榆和刘明珠聊得欢畅,张桂兰不著痕跡地刷了一把存在感,“娘,今天轮到明珠做饭了,我昨晚著了风寒,脑袋痛得厉害,早饭不想吃了,这就去蒙被子发发汗!” 其实,她这样扯谎是希望归榆悄悄给她这个二房媳妇点死人钱抓药,那样她就会让吴二顺少抓点药敷衍一下,剩下的钱等哪天偷偷买点熟肉吃吃, 驀然,张桂兰视线呆滯悚然……刘明珠听到张桂兰的话,委屈吧啦地看著归榆,眼神的意思就是我现在是吴家的大功臣,还要让我做一大家子的饭? 虽然归榆已经烧火熬了粥,但是老奸巨猾的她可不想鬆口惯著刘明珠。於是她避开了这个话题,扯开嗓子喊,“四顺……” 见没有什么回应,归榆恨著声,“这个兔崽子,又死哪去了?” 她本打算拿到了南清漓的尸首钱后,先给嗜赌如命的吴四顺塞一两著,然后让他给吴二顺通个气。 现在只能换了盘算,到时就让大孙子吴玉堂跑一趟,这样一来就省下了一两银子,归榆心里更乐呵,但面上却假装被气狠,手按著心口,呼哧呼哧地大喘气,这时,一个幽幽女声轻飘飘地入了耳。 “娘,我和大顺已经拜堂成亲啦,你该给我一两纹银的改口费,今天是我回门的日子,稍后到我娘家那儿,我父母也会给大顺改口费。” 第二章穿越重生 改口费?还是一两纹银的改口费! 刘明珠嫁过来时没拿到一文钱的改口费,而且她就没听说过改口费这玩意儿,而且她长这么大也没试过银子摸上去啥感觉,泼辣如她正要转头痛快地讥讽一番,却看见了青丝凌乱,鲜血披面的南清漓。 刘明珠顿时瞠目结舌!一牛车的讥讽话卡在喉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那个万分难受啊! 很快,归榆和刘明珠像见了鬼似的,悽厉的尖叫起来。 这刻薄如归榆,泼辣如刘明珠一时间都嚇得几近屁滚尿流,双腿软得迈不开步! 她们怔怔愣愣,艰难地消化著摆在眼前的事实!雪后放晴的天空蓝盈盈的,南清漓活生生的…… 没有死!而且,老吴家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此刻的南清漓已经换了芯儿! 现代社会的南清漓揣了一肚子渊博才学,结果却智商情商不在线,被闺蜜轻鬆地截胡撬走了男友,而且雪上加霜,最疼爱她的奶奶因病猝死,心灰意冷的她醉酒割脉自杀。 可是,命运的轨跡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她莫名其妙地魂穿过来,所以,被刘明珠掐死的南清漓死而重生。 刚才她睁眼醒来,看著陌生的周遭,听著老吴家的人將原主当成了案板上的猪肉……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脑袋痛,喉咙也痛,不过这也有一点好处,南清漓可以因此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还活著,那么她必须爱惜生命,好好活下去。 现在回头再看,南清漓心里依旧酸涩,如春天三月枝头上的酸毛杏那么酸涩。 她明明全力以赴地爱著男友,却最终没有修成正果……可是她以命殉情真是傻到家了,死了顶个卵用! 穿越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既然能发生在她身上,那就也可能发生在別人身上。 想到这儿,南清漓咬牙发誓,如果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有机会撞见深爱的男友,有机会撞见她的“好”闺蜜,那么她一定不会让前世的遭遇重演。 原主的过往记忆模模糊糊的,南清漓懒得努力去搜索,她觉得那是原主的个人隱私,自己应该尊而敬之。 费劲儿坐起来后,南清漓试得袖子里揣了什么东西,拿出来一看,一块荷叶里包著个大肉包子。 这肯定是吴大顺偷偷塞的,飢肠轆轆的钱大双顾不得细想什么,咬著吃了起来。 可是等她吃完了包子,將荷叶塞进炕洞里,门外的那两位还不知疲倦地嘰嘰嗶嗶著,呵,真当她是个死人了。 这吴家是个弱肉强食的虎狼之地,她不想被吃掉就只能强,硬,起来,眼前之计就是赶紧想个办法脱离吴家。 不过事有轻重缓急,眼前最急的就是要让吴家人明白个事儿,她南清漓不是个任人搓,捏的软柿子。 之所以提出了改口费,是因为南清漓想起了现代社会家乡的婚礼习俗,而且她想藉此从归榆嘴里试探一下原主娘家的情况。 一般正常情况下,原主娘家人应该快来接女儿回门了,可是归榆却让吴三顺去请王半仙,这样做可真够囂张的,她一人对峙这家子极品,只能见招拆招。 已经回过神来的归榆咀嚼著南清漓的这番话,她记得自己那个见多识广的丈夫吴旺財说过,在县城,省府等等大地方,大户人家娶妻嫁女都是给改口费的。 归榆瞪著南清漓,最终她骨子里的刻薄奸猾压下去一肚子的惊悚不安,儼然戏精上身似的,抹著根本就不存在的老泪, “清漓啊,娘知道你嫁给三十多岁的大顺很委屈,还以为你气死了呢,娘还想著你怎么这样没福气呢,怎么就死在了腊月天?” 南清漓表面上不为所动,心里却是一万匹草骆驼奔腾而过,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嫁给一个三十多……也不知多一岁,还是多九岁的老男人,这些吴家人却还想害死她,他们怎么忍心下毒手? 刘明珠看著南清漓咧著嘴笑得无声无息,白森森的门牙泛著雪色的森森冷光,怎么看都不像是只束手待毙的无害小白兔。 在她的印象当中,南清漓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懦女子,明明被她掐的没气了,怎么又活了? 一时间,刘明珠也想不明白哪儿不对劲儿,虽然难以置信,但是南清漓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啊,她现在必须是死人才能卖尸首钱。 眼见归榆假惺惺的抹著眼泪,转身进了厨房,刘明珠心里咒骂著,这个老不死的有钱就往上蹭,没钱就往后退,但是她面上皮笑肉不笑的。 南清漓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她是个三十岁的壮妇,既然能掐死她第一次,那就能掐死她第二次。 想著掐死了南清漓,卖得的尸首钱十之八九都会在自己宝贝儿子吴玉堂身上,刘明珠虽然没吃早饭,但也浑身是劲儿,她张开了双手,逼近。 呵,这是掐上癮了!南清漓见过狠毒的,没见过这么狠毒的,不过自己又不是那个昏迷不醒的原主,怎么可能乖乖地等著让刘明珠掐死? 她一转身就朝院门跑去,边跑边嚷,略略沙哑的嗓音那叫一个淒楚万分, “刘明珠疯啦,杀人啦,救命啊……” 南清漓跑了几步,眸角余光扫视到归榆从厨房扑出来,手里拎著黑漆漆的烧火棍…… 敢情这老乾婆是进厨房拿傢伙去了,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张桂兰早就闪身进了屋,从门缝里关注著外面,她诚心诚意祈祷著,煮熟的肥鸭子可不能飞走了,归榆和刘明珠最好麻利的揍死了南清漓。 值得一提的是,吴家二房和三房的孩子们从窗户,或者从门缝探出脑袋眼巴巴地张望著,心里也和张桂兰的想法一模一样。 当南清漓跑出了吴家院门时,这才想起来,她根本不晓得原主娘家在哪儿啊,这人生地不熟的,她该往哪儿逃呢? 目光匆匆一扫,南清漓看见附近的邻居都是门扉紧闭,她真是呼救无门啊,此时此刻,恨不得自己肋生双翅,振翅高飞,一头扎进密林中。 要是……要是自己有轻功多好啊!身后的脚步声紧追不放……天无绝人之路! 南清漓没跑多远就撞见了一辆牛车,上面坐著几个男人,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看见她,就抬腿下来,四方脸上染了疑惑, “清漓,刚才是你喊救命?这一大清早的,你还受了伤,这是要去哪儿?” 救命稻草来了,不好好利用那就是浪费资源,浪费可耻!南清漓点点头,马上就躲到了这个男人身旁, “伯伯,求你救救我,吴家人黑了心肝肺,想揍死我卖尸首,我还小,不想死啊!” 毕竟是人命关天,南清漓想著自己戳破了吴家人贪婪齷齪的嘴脸,后者就会有所忌惮,同时也会引起眼前这个男人的高度重视。 这个男人想伸手拍拍南清漓的肩头,以表示安慰,但是转念一想这孩子已经嫁人为人妇,因此他只是轻咳了一声。 “清漓,你別怕,瑞伯伯是文家屯子的里正,自然会主持公道。” 里正文瑞暗暗唏嘘,这孩子嫁为人妇一天而已,就变了不少,以前总是喊他瑞伯伯的,哦,这是被嚇坏了。 至此,文瑞才发现南清漓浑身瑟瑟发抖著,眼里蓄著雾气,仿佛隨时会呜呜哭出来似的…… 文瑞眼神一凛,细细咀嚼著南清漓的那番话。 刘明珠张牙舞爪的,归榆高举著烧火棍…… 这婆媳两个以如此凶悍的姿態出现在文瑞等人的视野里,饶是他们这些壮实的男人,也惊骇不已,於是乎,他们对南清漓的话深信不疑。 把刚进门的新媳妇儿揍死卖尸首! 这何止是黑了心肝肺,简直是从头到脚坏到了底,这样的坏人应该送进县衙问罪! 財迷心窍的刘明珠和归榆感受到大家不屑而凌厉的视线,这才后知后觉清醒过来,一个放下了两只爪子,一个將烧火棍藏在身后,望著里正文瑞,討好地諂笑著。 归榆往前蹭了一步,厚著脸皮顛倒黑白,“里正,你別听南清漓胡诌,她一大清早哭哭啼啼的,说嫁入吴家委屈她了,我气不过……” 里正文瑞接过来话头,语气透著慍怒,“你气不过就掐南清漓?你气不过就弄得南清漓一脸血?” 事实胜於雄辩!南清漓鲜血披面,脖颈上的紫红掐痕更是不容忽视…… 刘明珠掐死了原主,那种力道怎么会温柔清浅呢? 归榆被呛著了,一时间无话可说,总不能说罪魁祸首是刘明珠,她只是一个小帮凶而已。 於是,她乾笑著,求助似的望著刘明珠,意思就是你不是一向泼辣无敌吗?还不快帮老娘帮腔! 刘明珠此刻依旧没有半分愧疚,她心里还在憋屈地琢磨著,当时自己都累得手腕子酸困了,怎么就没掐死了南清漓?是自己的力气太小了? “归榆,你的三个孙女与南清漓年纪相近,你主家不正,就不怕她们嫁不到好人家?刘明珠,你那儿子是个读书的料子,你就不怕自己的齷齪行为影响到他的前途?” 里正文瑞看得可清楚了,刚才刘明珠追钱大双时穷凶极恶,两只手爪子还比划出来掐脖子的动作。 第三章顺杆往上爬 不过他这个里正处理屯里事务讲究和为贵,现在只想儘快息事寧人,也就是想让这婆媳两个在南清漓面前服个软,认个错。 听文瑞这样一说,归榆訕笑著往一旁挪了挪,她心里巴不得把三个孙女嫁出去,把她们的聘礼给孙子攒起来,她偶尔点也宽裕。 刘明珠却像打了鸡血似的,老母鸡嗓子陡然一扯,搬出来强硬后台,“文里正,年后的大考,我儿吴玉堂已经报名了,文秀才说了我儿是咱们文家屯子最优秀的童生,最有希望考中秀才!” 值得一提的是,刘明珠將“我儿”,“吴玉堂”,“秀才”等字眼儿咬得挺重。 与此同时,归榆拔了拔脖子,挺了挺腰,仿佛生怕別人看不见她似的,那神情仿佛在说,老娘可是屯子里最优童生的奶奶,你等还不速速巴结? 里正文瑞心里冷嗤了声,就算是又怎样,童生参加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只有考中的才算是秀才,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就拿出来嘚瑟,除了这见识短浅的刘明珠也是没谁了,吝嗇鬼归榆也没个做长辈的样。 这时,文瑞身后的一个汉子忍不住笑出了声,一字字如风中沙粒击打在刘明珠的脸上。 “三顺家的,你嘚瑟个屁,屯子里这批报名的童生中还有我侄子呢,他才十二了,比你儿子还小一岁呢,还有清漓的两个弟弟也一样,文秀才不过是隨便夸了一句,不等於你儿子就能考中啊!” 文家屯子里文姓一族家境宽裕的不少,因此私塾中文姓童生居多,在这儿,凡是欲考秀才的读书人都被敬称为童生,这些,南清漓还不太了解。 不过听到原主的一对双胞胎弟弟也报名了,她甚是欣慰,这就证明南家还不是那种一贫如洗的人家……那为什么南家要把十五岁的女儿许配给三十多岁的吴大顺? 这时,又一个汉子无视变顏变色的吴家婆媳,继续补刀,“大顺的小媳妇儿刚进吴家,你们就合伙欺侮,大顺哪儿对不住吴家?你们这样黑了心肝肺是要遭报应的,吴玉堂是吧?报应肯定就落在他身上了,怕是五六十岁也中不了秀才。” 除了里正文瑞和南清漓,其他人都爆笑起来,吴家婆媳窘得脸红脖子粗,面面相覷……后悔追著南清漓不放,后悔触犯了眾怒,肠子都悔青了。 又有人饶有兴致地出言奚落…… “心肝肺黑透了,还懂害臊啊,我家那只老母鸡不下蛋,只抱窝,那脸啊红紫红紫的,跟这婆媳俩一个样,明天就宰了吃肉,叫上大顺喝几杯。” “是啊,大顺是条汉子,可怎么就入了吴家的户?可惜了!家里的小子还没中秀才,就摆起了官家夫人的架子,可笑死了。” 这些男人嘴皮子上的战斗力满满的,南清漓听得认真,悄然抓住了一个重点,吴大顺只是入了吴家的户籍。 这就意味著他不是归榆的亲生儿子! 所以答案出来了,吴二顺和吴三顺都有儿女了,归榆这才给老大不小的吴大顺娶妻。 所以,以归榆为首的吴家人想弄死原主卖尸首。 可是南清漓又不能细问什么,魂穿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儿,她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也莫名其妙,要是说话露出了破绽,只会招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吴大顺入了吴家的户籍…… 其实这是里正文瑞心里的一个痛点,总觉得对不起吴大顺。 看著归榆和刘明珠一步步往吴家院子里挪去,看著南清漓一声不吭的淒楚模样儿,文瑞內疚更甚…… 其实这仅仅是表象而已,南清漓的內心结实著呢! 文瑞语气柔和,“清漓,你的婚事不要怪你父母,他们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举,最起码大顺是个实诚汉子,不会让你过苦日子。” 南清漓心里疑惑更重,南家人將女儿嫁给一个老男人是有苦衷? 想到这儿,她故作忌惮地望了望那婆媳俩,实则是一招借力打力之计,“瑞伯伯,我好害怕……我今天回门,你能让人送我回娘家吗?” 文瑞会意,越发篤定南清漓被吴家人的野蛮行径嚇坏了,他再不做点什么,显得他这里正一职毫无威慑力。 想到这儿,他吩咐身后的汉子们,把吴家院子里那些办喜宴用过的桌椅拾掇到一起。 见这些汉子答应著忙活去了,文瑞才压低了声音,“清漓,瑞伯伯派人护送你回娘家不合礼数,容易惹人詬病,別怕,瑞伯伯帮你在吴家打个头阵,以后就要靠你自己了,不过,真遇上你和大顺都解决不了的麻烦,也可以找瑞伯伯。” 南清漓当然是顺杆子爬,强顏笑著,问了文瑞家的具体位置,后者如实说了后,心里一嘆,这孩子脑袋撞伤了,又差点被掐死,受了这么大的刺激,所以连带记性就不好了。 这样想著,文瑞对吴家又多了几分厌恶。 吴家正房堂屋里,正中桌子旁坐著文瑞和南清漓,右边几个壮汉抱臂而立,他们平时和吴大顺交情不错,想看看文瑞怎样为南清漓主持公道。 左边站著的自然是吴家人,依次是归榆,张桂兰,刘明珠以及二房和三房的孩子。 吴家这些小字辈儿都苦大仇深地瞅著南清漓…… 南清漓没死,他们吃不成肉了。 文瑞见状,心里一嘆,归榆主持吴家,这帮孩子別的不说,人品这块儿就好不到哪儿去。 尤其是刘明珠的儿子吴玉堂更为现实,他依仗著童生身份,踏出一步,拱手,恭敬的语气里带著毫不掩饰的不耐, “文里正,先生说女主內,男主外,所以家里的琐事由奶奶处理就好,我失陪了。” 文瑞心里呵呵的,吴玉堂如果喊他一声文伯伯,还能让他高看一眼,这还未考得什么功名,就如此世故倨傲,那他就不必客气留情了。 本来归榆和刘明珠还为吴玉堂的清傲风骨暗暗喝彩著,却听见南清漓的一番话,如同被兜头浇了冷水,那个透心凉…… “吴玉堂,你奶奶归氏和你母亲刘氏谋害我,大家有目共睹,我脖子上的掐痕就是不可抹杀的罪证,倘若我托瑞伯伯將此事传报县衙,那么你肯定会被取消考试资格,到那时你这童生不过就是一介白丁,功名利禄统统与你无关。” 不管在哪儿,不管是哪朝哪代,当政者选拔人才的基本条件肯定是身世清白,这一点,吴玉堂听私塾的文秀才说过不止一遍。 文瑞和几个壮汉不由自主,眼底就浮现出了惊艷之色,吴大顺的这个小媳妇儿不卑不亢却直中吴玉堂的死穴…… 谁说她被父母宠得娇懦不堪? 南清漓轻易地接收到了大家的视线,这才后知后觉自己的表现大概是异於原主太多,太明显了。 这也不能怪他,她一看见文瑞等人盘起来的古式髮髻,就不由自主想起了古代歷史记载的种种。 比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如株连九族等等,所以这番话就脱口而出,先拿吴家的这颗夜明珠开刀树威。 此刻,她马上敛眉顺眼,自圆其说的同时暗藏锋锐,“瑞伯伯,这些都是我弟弟在饭桌上说叨过的,难道我这样的弱女子就只能任人宰割,任人无视吗?” 有目共睹! 归榆和刘明珠想宰割她这块大肥肉;而 吴玉堂这个小辈儿正无视她进行时! 文瑞心道,南清漓啊南清漓,本里正答应帮你打头阵,没想到你自己就硬气起来,这脑子转得也忒快了,一般的男人都比不得啊,你这一番话足以毁掉吴玉堂的前途,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弱女子,一点不弱,太不弱了! 默默地为吴玉堂点白蜡烛默哀一下,文瑞语气波澜不惊,“清漓,吴家人趁大顺外出谋害你,这事儿做得齷齪无耻,瑞伯伯这个里正自然会一碗水端平,无条件支持你!” 今天清晨,文瑞刚洗漱完毕,吴大顺就登门拜託他去吴家一趟,表面上帮著返还私塾的那些桌椅,暗里照拂一下南清漓,如果南家人过去接她回门,那就让她在娘家住个够。 此时,吴家二房媳妇张桂兰听得一脸懵逼状,只觉南清漓那个气场恢弘,令她不禁自惭形秽。 自己的二女儿吴二女十四岁了,比南清漓小一岁,大女儿吴金釵十六岁了,还比南清漓大一岁呢,怎么在这种长脸的时候蹦不出一个响亮屁呢? 怎么有本事的女儿却是別人家的? 正无比憋屈时,张桂兰看见了归榆和刘明珠脸色訕訕,看见了走向房门的吴玉堂僵立不动,看见了吴玉堂的龙凤胎胞妹吴玉梅小脸青白……咻的一下,张桂兰另类平衡了。 这三房上上下下仗著一个顶著童生头衔的吴玉堂,一直在二房面前趾高气扬,今天,南清漓可真让她扬眉吐气暗爽了一把。 吴玉堂缓缓转身,他看惯了张桂兰平时的諂媚样儿,此刻见她幸灾乐祸的眼神,他见风使舵,示弱服软。 扑通一声,吴玉堂直挺挺地跪下了,似是一脸诚恳之色,“大伯母,我代表我奶奶和我娘向你赔礼道歉,对不起!” 第四章財迷心窍 文瑞等人心里失笑,这吴玉堂跪的挺利索,可话里的诚意明显不够,对不起这三个字肯定忽悠不过去南清漓。 南清漓心里雪亮,吴玉堂跪的其实是他的功名利禄,她好不容易戳中了他的死穴,自然要以退为进摆他一道。 “瑞伯伯,有道是口说无凭,我想让吴玉堂將吴家的所作所为写下来,吴家人签字画押,一式三份,我和吴家各留一份,剩下那份留在瑞伯伯你那儿。” 这一招稳!准!狠! 文瑞等人暗暗在心里给南清漓鼓掌,不过不等文瑞说什么,吴玉堂腾地一下站起来,寒著脸, “大伯母,我不写,你不要欺人太甚!” 这话音一落,归榆,刘明珠以及吴玉梅一下子腰杆儿笔挺,一个个望著南清漓,脸上的愤然恰到好处。 南清漓正要有所反应,却看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不! 不是东西! 魂穿异世这事儿,无神论者南清漓深感莫名其妙,但眼前这一幕更是莫名其妙。 怎么形容好呢? 从便於理解的角度来描述,那就是鬼,南清漓看见了一只女鬼! 云髻雾鬟下的一张小脸皎白如玉,一身红嫁衣更衬得她裊裊婷婷…… 等等! 这……这红嫁衣怎么好眼熟呢? 南清漓轻易地发现自己身上的红嫁衣也是一模一样的款式! 呵呵,或许就是一只过路鬼而已,人家就是打酱油路过而已! 这一大清早忙著保命,南清漓也没顾得上看看原主的面容如何,因此她压下一肚子的惊悚,故作镇定的自我安慰一番。 可是女鬼开口了,声音没有想像中那么悽厉瘮人,而是万般娇懦,“你……你是谁?赔我的命!” 这下,南清漓后知后觉女鬼就是原主,准確地说是原主的鬼魂! 但是时间不对,地点不对,占了原主身子的南清漓无法对鬼原主解释自己是谁,自己也没法赔她的命,因此,南清漓对於鬼原主的一次次质问浑然无视。 对於南清漓的沉默,吴玉堂越发得寸进尺,“大伯母,你一个毫无见识的妇人欺侮童生可不是长脸的事儿,传出去只会毁了你的名声!” 你妈,你奶奶才是毫无见识,本姑娘见识过的极品奇葩多了! 如是想著,南清漓想让吴玉堂见识一下她的手段,她 一下下鼓掌,笑容灿烂, “吴玉堂,是不是我欺人太甚,你们吴家人心里雪亮,你不写是吧?” 她不等吴玉堂答覆,就转脸望向文瑞,“瑞伯伯,我两个弟弟都识文断字,也可以写写这一式三份的悔罪书!” 不等文瑞表態,站在一旁的一个汉子还没看够热闹,笑嘻嘻的,“好嘞,我这就去!” 文瑞笑容好好地望著吴玉堂,后者恨得真想扑上去撕碎了南清漓,一张俊秀的脸上掠过层层晦色,涂染了与他年龄极致不符的阴鷙…… 也就是犹豫了一个呼吸的时间,吴玉堂跑了几步,拦住了这个汉子,声音低到了极点,“我写!” 於是,归榆,刘明珠和吴玉梅又蔫巴了,而张桂兰又另类暗爽起来。 吴玉堂落座,似是苦恼地皱眉,“文里正,大伯母,没有纸笔墨砚,我没法写!” 其实,吴玉堂的纸笔墨砚都留在私塾中了,因为他担心带回家里会被二伯的儿子吴玉庭偷走。 他正为自己的睿智窃喜著,下一刻就喜不起来了,文瑞从怀里取出来一个布包,摊开,笔墨砚台齐了。 接著,文瑞从腰间褡褳里取出来一个布袋,拿出来里面的一本册子。 “阎玉堂,你就写在屯里的这本村志上边,这样只需要写一份就行!” 归榆等人不晓得这其中的厉害之处,吴玉堂晓得啊,这本村志里面记载的都是文家屯子里的重大要事,而且会经每届里正传承下去…… 今天这跟头栽得大了,这个丑妇不仅敢无视他,还敢摆他一道! 至於吴玉堂如何千方百计抹去村志里的这个污点,那是以后的事儿。 南清漓见吴玉堂翻到了村志的空白页,他挽起袖子熟练地磨砚后,提笔写了一行正楷。 眼神飞掠过年月日,南清漓略略诧异,这里竟然不是流行正楷的汉代,也不是汉代以后的年代,而是西梁国大梁王朝弘熙年间。 吴玉堂抬头,鄙夷的目光斜扫,轻飘飘强调,“大伯母,你不识字,我写好了帮你念一遍。” 其实,吴玉堂想將此事轻描淡写,寥寥几句带过,不过南清漓怎么会让他得逞,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不用了,我常听两个弟弟背书,对於咬文嚼字略知一二,我说你写,最后让瑞伯伯过目。” 就这样,南清漓言简意賅地將事实客观陈述一遍,丝毫不带个人主观感情se彩,就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说事儿。 文瑞一直盯著吴玉堂书写,暗暗佩服南清漓的进退有度…… 可惜了这孩子,如果她不是女儿身,一定可以考取个功名吃皇粮。 值得一提的是,南清漓可没少用笔画繁难的生僻字,於是吴玉堂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时不时锁著眉头搜肠刮肚想啊想…… 南小山和南小川竟然认识这么多生僻字啊,怪不得连南清漓都可以轻易地出口成章。 约莫三百多字写完,吴玉堂试得手腕酸麻,因为那些生僻字的笔画太多了。 文瑞让刘明珠,吴玉堂和归榆按了手印后,取出自己的印章,蘸了墨汁在这篇村志末尾盖章,然后让人打过来水,清洗狼毫墨砚,仔细擦乾净收起来。 现在归榆越发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拎著烧火棍去撵南清漓,这事儿要是传到了街坊邻居那儿,几天就会传遍文家屯子的大街小巷,她这张老脸往哪儿放? 所以她忍不住想另类施压,虽然不识字,但也相当认真地盯著吴玉堂书写的东西看了一会儿,嘖嘖嘴,“清漓,你看看我们家玉堂的字多俊啊,玉堂取名是了钱的,他的名字就是以后住宫殿做大官的意思。” 南清漓无心理睬归榆,因为此刻她听著鬼原主在耳边叫囂,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文瑞小心將村志收藏入褡褳中,与那几个汉子不约而同地无视了归榆,呵,难道说取名为皇帝就真能做了九五之尊,笑死人了。 刘明珠刚才看著宝贝儿子皱著眉头书写,她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不过瞅著南清漓染了血痕的脸颊以及脖颈上的掐痕,她渐渐气顺了,甚至窃喜自己最终还是得了便宜。 就在这时,南清漓笑嘻嘻地望过来,就是那种我都是为了你好的语气,“小三家的,多谢你在我昏迷时帮我保管著首饰,现在当著瑞伯伯的面儿还给我吧,不然,我担心你会被人议论手脚不乾净。” 文瑞等人心里笑翻了,这一声小三家的恰到好处,南清漓这长嫂的派头够足嘛,这嘴皮子的战斗力不容小覷。 不是傻子都能听出来,刘明珠私藏了南清漓的首饰,还想私吞呢! 南清漓不是原主,怎么知道丟了首饰呢? 很简单,因为有个新嫁娘模样的鬼原主在南清漓面前飘来飘去的,想不看见那些首饰都难。 见文瑞凌厉的目光扫过来,刘明珠一下子乱了方寸,等到拿出来藏在怀里的荷囊,她才后悔得辩解起来, “这不是南清漓的,这是我嫁过来吴家时的嫁妆。”归榆等人这才放下了一颗悬著的心! 文瑞走过来,一把夺下了刘明珠的荷囊,冷了声,“如果不是你的嫁妆,那你就是犯了偷盗罪,你被投入女牢的同时,你儿子吴玉堂受你牵连也只能是一介白丁。” 刘明珠被击中死穴,无话可说,吴玉堂暗暗咒骂著自己的无脑娘。 文瑞返回座位,望向了南清漓,询问,“清漓,你说!” 南清漓毫不费劲地数点,“一支金步摇,两对珠釵,一对珠耳环,一根带白色玉坠的纯银项链。” 文瑞逐一从荷囊中取出来,摆列到桌面上,金银珠玉的柔光轻泛,美好的东西嘛,谁都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归榆老眼泛光……本来还想在今天晚饭后逼著刘明珠交公呢,这下没戏了。 而吴玉堂在乎的是这些东西能换成银子,毕竟年后考试用银子的地方太多了,钱財熏人心,他不甘出声。 “文里正,你怎么能证明这些物件是我大伯母的?你听她一面之词有失公允!” 南清漓瞭然吴玉堂这是眼热了,可是吴大顺不在身侧,还有其他人也看不见这个鬼原主,一时间她难以反驳吴玉堂。 阎 吴玉堂就是想趁著吴大顺不在场想搅浑水,再说了,昨天拜堂时,南清漓一直顶著红盖头,没有谁看见她的这些首饰。 文瑞將空空的荷囊丟到桌上,鼻子里哼出了一声,“吴玉堂,你可听过小人长戚戚,君子坦荡荡?你要证据,是么?” 吴玉堂俊秀的脸红了一下,但是一想到白的银子,他不甘心放手,点点头。 文瑞拈起了那支金步摇,在指间转了一下,吴玉堂不明所以,而一旁的一个汉子嚷开了, “南清漓!上面刻著南清漓的名字!” 另一个汉子也凑过去,“真的喂,我认识的字不多,但是这三个字我认识,吴家可真没羞没臊!” 吴玉堂当然也看清了,隨即猜测南清漓手里应该有镇上首饰店的底票,所以他无话可说。 南清漓心里失笑,吴大顺也算是个粗中有细的主儿,怎么就成大龄剩男了? 第五章如数归还 刘明珠后怕之余另类窃喜著,幸亏她没有拿到镇上的典当铺,不然就惹上官司了。 见南清漓將首饰收到她的荷囊里,归榆凑过来,就是理所当然的语气,“清漓,这都是我儿大顺置办的,理应由我这个当家人收藏,等到分家时还是你们大房的。” 她心里却是这样想的,老娘把这些好东西换成银子吃喝了,贴补给三房了,你还能一巴掌掇死了老娘? 公婆在世不分家,南清漓前世在农村由奶奶抚养长大,晓得这条古训,那么这样她还真没法反驳归榆。 这时,鬼原主凝眉瞪著归榆,娇懦恨声嘟囔著,“不要脸的吝嗇鬼,吴大顺根本就不跟你一个锅吃饭,那十两聘礼银子还是跟瑞伯伯借的呢!” 归榆这是有多么不慈祥,有多么为老不尊? 反正连鬼都看不下眼了! 如此,南清漓眸光一转,稍稍演绎了一下,“娘,这些东西可以让你收藏,不过我记得大顺还有笔外债,就是我的聘礼,你先拿十两银子给我,我帮大顺还给瑞伯伯!” 眾所周知,既然没分家,那么儿子娶媳妇的聘礼自然应该是公婆出。 文瑞等人兴致勃勃地瞧著归榆还有何话说,他们都清楚吴家在娶妻这件大事儿,连一个铜板也没有拿出来,连办喜宴的钱都是吴大顺自己出的,而村人的份子钱却都进了归榆的手里。 不过,大家都低估了归榆的厚顏无耻,她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吴大顺那个不孝顺的,挨千刀的,他在成亲前就没孝敬过我这个老娘银子,我凭什么替他还外债?” 这时,鬼原主又苦大仇深地瞪著归榆,不等她嘟囔出声,文瑞疾言厉色, “归榆,脸是个好东西,拜託你留著点儿,你的儿子,媳妇,孙子,孙女,哪个没过吴大顺的钱?你心里能不能有点逼数?” 说完,文瑞起身离开,那几个汉子冷冷笑著跟在后面,南清漓也跟出去了。 堂屋里隨之宽敞起来,这一大清早白忙活了一场? 老吴家的老老小小好不甘心吶! 院里,文瑞指挥人往牛车上搬桌椅,南清漓眸光流转,略哑的小嗓子含度不低,“娘,我不吃早饭了,这就出去找点干野菜,中午我回娘家吃饭,你不用给我留饭。” 文瑞看著进了南屋的南清漓,冷冰冰扫了归榆一眼,意思就是这么年轻却这么贤惠的长媳,你打著灯笼也难找得到啊,还不好好惜福? 归榆只能应景地答应了一声,想著等到文瑞这帮人离开后再吃早饭,不然万一他们坐下来不走,吴家这一大家子就要有几个喝不饱了。 至於南清漓,归榆压根就没打算给她留一口饭,別说饭了,连热水也没有一口,不仅如此,归榆还不死心地惦记著怎样才能从她身上捞点好处。 南清漓在南屋里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背著柳条篓子出来了,路过厨房时,她有意屏住了气,免得闻见了厨房飘出来的味道。 走出吴家院门后,她毫不费劲儿地看见鬼原主按著胸口狂呕著,呕出来迷濛的雾气……鬼原主反应这么强烈,难道原主娘家早饭不是干野菜粥? 在现代社会身为资深吃货的南清漓吃过的美食多了,但是没有喝过干野菜粥,吴家厨房那粥的味道似极了记忆里的一种味道,就是奶奶煮的猪食。 屯里不乏勤快人,即使是这样的天气也有男人上山砍柴,还有和南清漓相仿年纪的女孩背著篓子上山捡干野菜。 至於南清漓嘛,她就是做做样子,在前世小时候,她倒是有过和奶奶上山挖野菜的经歷,但那不是冬天。 她这样扮乖巧,不过是想离开吴家,回娘家住而已,前提就是她需要从鬼原主嘴里撬出来南家在哪儿。 走到了山脚,南清漓见识了大自然的奇妙,山北白雪铺展,山南却没有一丁点儿雪的痕跡。 南清漓辨认了一下方向,走上了山南的羊肠小道,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可以確定身后没有什么人跟踪,仅仅有鬼原主不舍不弃地如影隨形……是的,鬼原主就隱在南清漓的身影里。 又走了一小会儿,南清漓发现一处岩穴,由於茂密灌木和枯草的掩蔽,如果不走到穴口根本就发现不了。 南清漓担心岩穴,里面住著某种大型动物,所以她在穴口这儿往里张望著,提鼻子闻嗅,没有闻到动物的尿骚,味儿。 岩穴,里面幽深晦暗,可视度不太好,南清漓觉得还是亮堂的地方有安全感,所以她仅仅往里走了五六步停下。 她放下了柳条篓子,脸上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这篓子里可都是宝贝哪! 先从里面摸出了火摺子和一根红烛,南清漓笨拙无敌地打著了火摺子,点燃红烛,周遭隨之明亮了许多。 可以这么说,南清漓將屋里能拾掇的东西都毫不客气地捲走了,还毫不羞耻地认为吴大顺的,就是她的。 反正她身上已经贴了吴大顺媳妇儿的標籤,想三天五天撬下来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先这样得过且过。 看著篓子里一样样的,南清漓轻轻嘆口气,可惜那套暖和的新人被褥目標太大,篓子里塞不下,没办法顺出来,便宜了老吴家的人。 总而言之,爱惜小命的南清漓不会再回吴家了。 咦?怎么会有这么多小纸包? 南清漓逐一打开几个纸包,浓郁的调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有椒,大料,辣椒,孜然,还有一大包白生生的精盐。 南清漓记得真切,南屋里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 探询地望向了鬼原主,南清漓斟词酌句,“妹子,是你从吴家厨房拿的调料?” 鬼原主飘在岩穴顶部的凹陷暗处闭目养神,仿佛没听见南清漓的话似的。 很快,南清漓又有了新发现,篓子里有一把带鞘匕首,做工古朴。 她可以確定这也不是南屋里的东西,因为她一路还发愁呢,没有刀子,怎么弄死吴家的老母鸡?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南清漓顺了吴家的一只老母鸡! 当时她一进南屋,就看见一只老母鸡在灶台前的谷桔梗那儿刨食。 南清漓猜测吴大顺离开前熄了灶火,却没有收拾剩下的谷桔梗儿,就引来了老母鸡。 没费多大劲儿,南清漓就逮住了这只鸡,捆好,塞入吴大顺的一件打了补丁的夹袄里,放在篓子底部。 即使到了此刻,南清漓也没有心理负担,儘管她鄙视偷鸡摸狗的行径,但她的行为不是这种性质。 刘明珠掐死了原主,放在现代社会就是故意杀人罪,可是在这儿却不能送她蹲大牢,真是便宜她了。 因为刘明珠的贪婪,原主死了,她南清漓魂穿过来,却不得不忍受鬼原主的聒噪以及不得而知的麻烦,所以这只鸡就算是吴家对她的精神补偿了。 南清漓扒拉开吴大顺的夹袄,提溜出老母鸡,丟到脚旁。 当时她心里揣著对吴家的深度不满,手上的动作那是一个行云流水,用布条绑了鸡腿,鸡翅膀,免得鸡扑腾出声响被谁听到,往鸡嘴里塞一小团布片,免得鸡咕呾一嗓子被谁听到。 但是新的问题来了……她不知怎么下手杀鸡,有生以来第一次杀生,这难度係数令她抓狂。 闭了眼,南清漓回想著前世奶奶杀鸡的情形,绑鸡这一步她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杀鸡放血,沸水褪毛,清洗开剥,切块燉鸡。 匕首出鞘! 南清漓握著匕首的手微微颤抖,剧烈颤抖,颤抖得快握不住了,匕首入鞘,她真不是杀生的料子! 前世,二十九岁的南清漓是中医学博士,只接触过银针这类,没上过动刀子的手术台,动刀子真不是她的强项! 烛光摇曳中,南清漓托著腮帮子愁的不行,片刻后,她决定暂时不执行第二步,可是没有水,没有盆子没有锅,怎么褪鸡毛? 怎么清洗开剥燉鸡肉? 最终她决定吃烤鸡,干拔鸡毛后开剥,然后生一堆柴火烧烤,没拔净的绒毛被火一燎就没了。 想到这儿,南清漓决定先去岩穴外面捡一抱干树枝回来,生著火后就宰鸡拔毛。 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在捡树枝时,南清漓为了躲避几个同龄上下的女孩,多绕了几个圈子,等她折返回来时…… 幻视了吗? 一堆木柴燃烧得正旺,铁架子上架著一个木柄叉子,切割得不大不小的鸡肉串在叉子上,被烤得滋滋流油,不时有油脂滴坠进柴火里,噼啪作响。 老母鸡已经被宰掉洗剥切块了,肉香已经出来了! 放下了树枝,南清漓拍了几下身上洗的发旧的黑袄…… 这应该是吴大顺的,她拾掇东西时瞅见蛮干净的,就没有嫌弃地穿上了,可以遮掩一下她这红得刺眼的嫁衣。 走到火堆边,添了一把树枝后,南清漓熟练地翻动著叉子,用匕首扒拉著鸡肉块,抬眼望著不远处鬼气飘飘的鬼原主。 “妹子,是你弄的吧,咱们是好姐妹,这只鸡一人一半!” 鬼原主凑近了一点点,馋相萌萌的! 南清漓心里失笑,很快將各种调料分別拈一撮儿放在手心里,拌和了几下,然后拈起来扑撒到鸡肉上,隨之喷香味更浓。 鬼原主隨之馋相毕露,夸张地闻嗅著,实诚如斯,“不是我弄的,是个帅男人的跟班弄的,鸡脯,鸡翅和鸡腿归我,剩下的归你。” 第六章你的身体是我的 南清漓心里一激灵,不是鬼原主,而是两个男人,是鬼原主招惹来的两个男鬼吗? 前世看过的各种灵异小说助长了南清漓的想像力,她故作镇定,隨意地打量了一下岩穴內,可怎么也感受不到什么阴森鬼气。 鸡肉没多久后就熟透了,外焦里酥,金黄喷香,南清漓隱忍著大有泛滥之势的口水,用匕首插著一个鸡腿递给鬼原主。 讲真,南清漓就是想与鬼原主和气相处,想给她吃肉肉,可是…… 鬼原主张手要接,可是她却根本就拿不到,仿佛她的手与鸡腿在空间上没有交集。 记得灵异小说里说鬼怕火,所以南清漓將鸡腿重新插到叉子上,找了几块石头压灭残火,吹灭蜡烛,拿著叉子往穴口方向挪了几步。 可是鬼原主依旧拿不到鸡腿,她气得哇哇大嚷起来。 美食当前,吃货如南清漓最终懒得深究其中原因,自个儿大吃起来。 刚才她注意了一下,她往火堆里添树枝时,柴火生出来的烟气往里飘去,那么应该就是往里往上的位置还有其他出口,这样,穴口外即使有人路过,也不会轻易闻到鸡肉香气而发现她,呵,这真是一个偷吃的好地方。 这边南清漓吃得津津有味,那边以归榆为首的吴家人找老母鸡找疯了,最后归榆站在院门外夹枪带棒,指桑骂槐地咒骂了一顿街坊领居。 半个小时后,南清漓消灭净尽鸡肉离开了岩穴,顺便毫不客气地將烤架和叉子拾掇进了篓子里。 岩穴中归於一片幽暗,而在更幽暗处浮起了两个男人的对话…… 跟班的委屈吧啦, “爷,她走了,她怎么会以为是妹子弄的,我可是纯汉子啊,说好的一人一半呢?” 主子冷清无波,“把剩下的零碎弄熟,弄得不好吃,你就在雪里裸,睡到天黑又天亮!” 话落时人就不见了影儿,岩穴內唯闻余音裊裊,跟班憋屈又纳闷…… 自家的爷好久没有对他说过这么多话,这鸡爪子,鸡屁屁,鸡头,还有鸡心,鸡胗,鸡肝,一团鸡肠子…… 自家的爷从没吃过这种摆不上桌面的零碎,这不合逻辑! 虽说一只鬼跟著,和三只鬼跟著也没有多大区別,但是南清漓还是希望那两只男鬼嫌弃她贪小便宜,最终不会缠著她。 慢吞吞地往山下走著,南清漓留意到身后有一只,並且只有一只鬼原主跟著她,因此心里甚是轻鬆。 直至此时,南清漓还是惊异不已,她怎么就吃掉了一只鸡? 前世的她三天也吃不完那么大一只鸡啊,或许是原主肚子里的油水太少了。 鬼使神差,南清漓的脑子里浮起一丝丝原主的记忆,昨晚有人餵她喝东西了…… 很香,对,就是肉末粥。 这吴大顺又餵粥,又往袖子里塞肉包子…… 呵,能有啥高级別深意,毕竟原主是他颇费財力娶来的媳妇儿,肯定不希望原主被饿死。 “你到底是谁?还我命来!” 鬼原主陡然嚷嚷起来,打断了南清漓的神思,而且她一遍又一遍就这么一句,复读机似的。 南清漓也不回头,缓声解释,“这样说吧,刘明珠掐死你后,我就成了你。” 有道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心防这种东西在哪儿都適用,前世眼瞎了一次的南清漓不想再眼瞎第二次。 鬼原主隨之寂然,似是在消化钱大双的话,片刻后,她提议,“你让刘明珠掐死一次,我就是活人了,而不是这个鬼样子。” 南清漓对鬼原主的脑迴路只有两个字,失笑。 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因此也能理解鬼原主此时此刻的糟糕心情,但是南清漓轻飘飘吐出三个字,“不可以!” 对原主的愧疚是有的,但这不等於南清漓会对鬼原主百依百顺。 南清漓一想到刘明珠和归榆猖狂囂张的样子,就想不管不顾弄死了那婆媳俩! 事实上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因为她可不想因杀人入狱,再说了,她一个粉嫩嫩的新人初来乍到的,站稳脚跟才是眼前重中之重。 鬼原主狂躁起来,大声哭著,嚷嚷著,咒骂著,大意就是诅咒南清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之类。 南清漓这才想起来还没问鬼原主钱家在哪儿呢,算了,她正气恼著呢,肯定不会说的。 见天色还早,南清漓决定玩一会儿雪,然后去里正文瑞家坐坐,就说自己脑袋疼,因此连带记性不好了,忘了娘家在哪儿。 距离山脚不远的一片缓坡被低矮的灌木簇拥围拢,玩心大起的南清漓席地而坐,捧了洁白的雪,一点点舔。著吃,清凉而微甜。 没错,南清漓就是舔。著吃的,怕啥?又没有谁看见她这副丑丑的吃相! 吃完了一捧,她太想念冰激凌的味道了,又掬起一捧。 吃了好几捧白雪后,南清漓不太口渴了,从篓子里拿出来梳妆匣,將荷囊里的首饰逐一放入。 端详著手里的荷囊,南清漓不得不承认,原主的绣活不错,她差了人家十万八千里。 这真的不能怪她,虽然她从小跟著奶奶长大,针线活也是接触过的,曾经她纳出来的鞋垫连奶奶都夸讚呢,但是后来学业工作各种忙碌,她就日渐生疏。 所以现在的她仅仅会缝扣子……不,连扣子也不会缝了。 因为眼见为实,南清漓看到这儿的人都穿古装,普通的衣服隨便系根带子,体面讲究的衣衫才缀扣子,而且都是那种繁难复杂的古式盘结纽扣,她身上的嫁衣就是这样的。 “看啥看?在文家屯子里,我绣出来的荷囊漂亮著呢,毫不夸张的说那是谁见谁夸,可是我爹娘死心眼,他们说做针线费眼,不让我做绣品卖钱,不然我肯定攒下一大笔嫁妆了。” 鬼原主的叨叨飘入南清漓耳朵,后者在意的是南家很爱惜原主这个女儿。 不想听鬼原主叨叨不休,南清漓收起来荷囊,神来一念就想看看原主的素顏,与前世的自己相比怎样。 南清漓支好了梳妆匣的铜镜,看见里面的这张脸还染有几痕血渍,马上抓了雪,细细地擦了一遍。 原主的素顏只能勉强算得上周正,肤质略显粗糙不说,左耳边还有块杏核大小的浅褐色胎记。 南清漓无语望青天,自己前世比这原主漂亮好几倍,好不好?为什么小说里別人的穿越都是各种高大上? 坑爹的穿越! 鬼原主竟然看出了南清漓的几分心思,她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起来,笑得枝乱颤,直到南清漓將梳妆匣收进了篓子里。 她摸著自己的脸,嘚瑟,“你太丑了,我现在可比你漂亮一百倍,我这样的就是那一生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你这样的也就是个奴婢命,卖给大户人家做个粗使丫头,人家也看不上眼。” 脾气好不等於没脾气,南清漓真想懟一句,“你想太多了,你只是一只鬼而已,千金小姐都是活的,活的!” 但是她最终同情原主可怜巴巴的遭遇,忍了,她在雪地上打起滚来,欢畅地滚来滚去…… 十丈远处几十棵古树参天林立,繁枝交叠的树冠间,一袭银灰衣衫的男人长身玉立,遥望著视野里那抹时而寧静,时而欢脱的身影,微微蹙眉。 如果某跟班宝宝获悉自家的爷匆然离开,正在这儿遥望南清漓吃雪发呆,以及洗脸,驴打滚,那么他绝壁会將鸡杂碎弄得相当难吃,然后在雪里裸,睡到天黑又天亮,好好思考一下人生。 “给我记住了,你的身子是我的,不准吴大顺碰一下!” 南清漓看看红日西沉,站起拍拍身上的雪屑,这时,鬼原主就猛地飘过来,脸凑到她的面前如是强调。 南清漓微怔,这才想起来在岩穴,里,鬼原主不止一次说过她这身子还是乾净的。 不过此刻鬼原主这话,这口气都略略耳熟…… 前世,她的好闺蜜在一次酩酊大醉时这样说过, “给我记住了,你的身子是我的,不准臭男人碰一下,萧云翳也不准碰!” 没错,在前世,南清漓和闺蜜亲密到了约等於百合。的程度,但事实是好闺蜜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来撬男友萧云翳的。 一想到萧云翳这三个字,南清漓就心痛得不可名状…… 明明彼此深爱著,明明已经谈婚论嫁,却最终美梦成空,没有落地开。 南清漓背起柳条篓子,目光空落,慢条斯理地往村里走,见状,鬼原主不明所以,不放心地絮絮叨叨。 “ 你不知道吴大顺有多丑,他的脸很黑很丑,还有络腮鬍子,他可凶啦,我亲眼看见他把一头大野猪开膛破肚,嚇死人啦,你最好离他远点,他那种人又打猎,又当屠夫,一不高兴,宰个人就跟杀头猪一样,红刀子进,白刀子出。” 南清漓倏然回神,脑补了一下吴大顺的屠夫形象,不由得心里一凛,如果他用强,自己这细胳膊细腿的,肯定抗不过去…… 必须,必须在娘家多住一段时间,直到吴大顺给自己休书一封。 重点来了,她必须开始赚钱,必须儘快赚够十两银子! 拿到休书之日,她把聘礼如数退还,首饰也如数退还,那样,她和吴大顺就两清了。 第七章成寡妇了 换了芯儿的她拥有现代女孩的独立思想,当然不可能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过一辈子。 鬼原主不晓得南清漓的盘算,依旧苦口婆心地叨叨著吴大顺如何凶恶等等。 南清漓刚走到村口,就看见一个少年行色匆匆朝她走过来,从眼神可以看出来,他认识她,可是她不认识他啊,他是谁? 鬼原主一脸八卦地笑著介绍,以膈应南清漓为最大乐趣,“他叫小鹏,是吴屠夫家的人,十二岁了,好多村人都说是吴屠夫从镇上领回来的,是他姘头的儿子,家里还有一个小雪呢,吴屠夫甘当便宜爹啊!” 南清漓在现代见多了感情破裂的夫妻,男方到医院做亲子鑑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不但不当便宜爹,还诉诸法律手段討要精神补偿费。 如果这个吴大顺真的甘当便宜爹,那么就不是个硬骨硬气的男人,不但鬼原主这番话对南清漓没有什么杀伤力,她又不认识吴大顺,更不爱吴大顺,就算是他有一百个姘头,就算是他是一百个孩子的便宜爹也与她无关。 不等她打招呼,小鹏张张嘴,不太流畅地喊了一声“大嫂”。 南清漓略略蒙圈,依著辈分,她是小鹏的后妈嘛,小鹏不是应该喊她一声“娘”吗? 转念一想,小鹏十二岁了,而原主十五岁了,只差了三岁,所以小鹏喊她娘觉得彆扭。 反正她和吴大顺铁定过不到一块儿,小鹏这声大嫂也叫不长久。 南清漓小脸一绷,“小鹏,你告诉你哥,今天是回门日,他不想去我娘家我不勉强。” 她以为吴大顺让小鹏过来找她回家,她这话里的意思就是小鹏不应该为难她。 小鹏低了头,吸了几下鼻子,南清漓看不见他眼底的真实情绪,提步往里正文瑞家走去。 小鹏紧跑几步,拦住,一句话说得极慢,仿佛冬季冰层下压抑的流水,“大嫂,里正瑞伯伯在家里等著呢,他让你过去一趟有事商量。” 无论如何,南清漓都想和里正文瑞交好,她想著天色还早,商量完事儿也不误回娘家。 吴大顺的家紧挨著一座破庙,荆门土墙昭示著主人的贫困,但是院子里的人真不少,用人满为患形容毫不夸张。 南清漓心里一沉,就想问问小鹏怎么回事儿,这时一个穿著暗绿色衣的女子从人群里冒出来,看上去比原主大了几岁。 她走过来就挽住了南清漓的胳膊,声音哑涩,“清漓,给姐沉住气,挺住,不准哭!” 后面的小鹏適时地提醒,“翠叶姐,你別说了,我对大嫂啥也没说。” 南清漓再傻也明白有不好的事了,这时,鬼气飘飘的鬼原主从人群包围的中心飘出来,乐得前仰后。合, “太好了,太好了,吴大顺没气了,你的屠夫汉子死了,这下我就放心了!” 步子隨之僵顿了一下,南清漓倒是没有多悲伤,毕竟她对吴大顺这个人没有一点印象,她就是纳闷这个人怎么就死了? 翠叶搀著南清漓到了正房屋檐下,里正文瑞长话短说了一遍。 大意就是吴大顺早晨进山想打野味给她补身子,没想到遇见了野熊,等到屯里的几个壮汉撵走了野熊,才发现吴大顺被拍裂了脑袋,没了气息。 看到南清漓眼神放空,文瑞皱起了眉头,小鹏吸了吸鼻子,转开脸,翠叶急了,“清漓,你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儿? 自己正等著吴大顺的一封休书呢,这人就没了,她这下放心了,绝对不会有个络腮鬍子的屠夫对她用强了。 摇摇头,南清漓將柳条篓子取下来递给小鹏,后者送进了东屋里。 文瑞放缓了声音,“清漓,我已经派人去吴家拿东西了,大顺钱置办的被褥等应用之物,理应归你所有,我的意思是就在这儿办大顺的后事,不然,归榆肯定会找麻烦。” 南清漓想想也是,点点头,“瑞伯伯,我依著你的意思。” 吴大顺平时没少送给文瑞各种各样的新鲜兽肉,所以他得知了这个噩耗,马上赶过来想帮南清漓主持吴大顺的后事。 见南清漓没有异议,文瑞又说了一点,非正常的凶死一般都是在日出前下葬死者,也就是入土为安的意思。 南清漓点头同意,“瑞伯伯,你让人在院子里搭个灵棚!” 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再加上鬼原主如影隨形,这样的阅歷使得她的胆子比一般女孩大许多。 就算是吴大顺的尸首停放在堂屋,南清漓也不会太害怕,之所以这样说,她就是希望院子里聚集的人识点眼色,各回各家。 闻讯而来的村人有看热闹的,也有同情南清漓不幸遭遇的,听到文瑞一声命令,七手八脚帮著搭起来一个简易灵棚。 几个汉子將吴大顺的尸首刚抬入灵棚,一拨人涌进了院子…… 就是里正文瑞吩咐的那拨人,他们中的一个和南清漓打了招呼,將被褥等物送进了东屋。 不过还多了南清漓深深厌恶的人尾隨过来,鬼原主嘟囔起来,“你小心点,吝嗇鬼把王半仙领来了,肯定又想耍什么肠子。” 没错,就是归榆和一个留著山羊鬍子,手拿白拂尘的王半仙。 南清漓轻飘飘横过去一眼,她真没看出来王半仙身上有仙气,反而是他那对老鼠眼滴溜溜乱转个不停,让她深感厌恶。 见南清漓连正眼都没给,归榆不觉得是嫌弃,反而认为前者是心虚了,听著眾人乱纷纷的议论著吴大顺,她扯开了嗓子,开始拉同情兼哭穷。 “王半仙未卜先知,吴大顺这种死法是大凶之兆,会克冲我老婆子,会折损我的阳寿,破解的办法就是王半仙带走尸首做法事,我的命太苦了,昨天办喜宴贴了不少钱,没想到这个没福气的就这么走了,我大孙子吴玉堂年后考试的盘缠还没著落呢,文里正,你一定要给我做主啊!” 其实在场有不少人,包括归榆都心知肚明,王半仙带走尸体,最终还是用於配阴婚。 归榆过来的路上还惋惜了一番,因为只有富人家未出阁的小姐意外身亡才捨得银子配阴婚,这就导致男尸没有女尸值钱。 里正文瑞依著息事寧人的原则,冷著脸训斥,“归氏,一两银子的喜宴我见得多了,你们吴家的菜式最少,最寒酸,你別昧著良心说瞎话,十年前,是你死皮赖脸坐在我家不走,只为让大顺入吴家的户籍,这些年来,你们吴家老老小小从大顺手里抠出去的银子没数了。” 有些年长的村人自然晓得这事儿的原委,窃窃私语著当时归榆在里正家里耍泼的细节,伴隨著不间断的嗤笑声。 有几个与吴大顺相处不错的汉子呸呸吐了几口,有一个忍不住出声。 “今天真是开眼界了,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我亲眼看见大顺给了吝嗇鬼一两银子办喜宴,一两银子哪,我堂弟在京师念书,租个很气派的四合院一个月才一两银子,吴家喜宴上的那几样菜根本就用不了一两银子。” 不少人连连称是,里正不耐烦地哼了声,“归氏,死者为大,你別再打齷齪主意了,大伙儿都没眼瞎,要么你还清漓一两银子,要么我让人把大顺送到吴家,灵棚就搭在吴家院子里。” 这样一说,归榆望了望灵棚那边,听人说吴大顺浑身血肉模糊,脑袋都裂开了,她想想就瘮得慌,一时间没话狡辩,只是不停的摇头。 听著鬼原主一声声骂归榆臭不要脸,南清漓心里失笑,原主成鬼魂了都还有起码的善恶观念,比归榆这个活了一把岁数的人强多了。 爱钱没错,爱钱的话凭自己的本事去赚呢,可归榆竟然想卖吴大顺的尸首发一笔死人財,,真是想钱想疯了。 眼见文瑞探询地看著她,南清漓懒得与归榆说什么正常人道理,“瑞伯伯,让大家都散了吧,我想静一下!” 可是不等文瑞说话,也过来捞油水的王半仙帮衬起来归榆,“南氏,你可知孝敬父母天降福?你一个孀妇如果能够按照你婆婆的意思行事,那就算是代替你丈夫尽孝,必得无穷后福。” 南清漓虽然对吴大顺没有什么感情,但是现在人死了,还是被野熊拍裂了脑袋,如果他不是进山为她打野味,肯定不会如此惨死,所以她应该好好安葬他。 至於王半仙这种货色,他玩文字游戏,她奉陪就是,“王半仙,出嫁前,我在镇上遇见个仙气飘飘的算命先生,声称是你的师父,他说如果我婆婆在吴家正房堂屋里悬樑自尽的话,会折损我的阳寿,所以他嘱咐我嫁过去后好好孝敬她,她长命百岁,我也跟著沾光。” 王半仙一对老鼠目闪闪烁烁……哪个王八犊子啊?哪个敢冒充我王半仙的师父,还仙气飘飘的? 很快他就琢磨过味儿了,被南清漓耍了。 其实王半仙这些招摇撞骗的本事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当然他也会包装一下自己,比如杜撰出来一个师父,遇见不好骗的人家就说他师父如何如何厉害,他得了师父的全部真传,如此如此往自己脸上贴金箔,骗人们把他当金佛供著。 但是这种时间地点,他哪敢说自己没师父,哪敢说破南清漓这是绵里藏针扎他没商量。 訕訕笑著,王半仙正要將归榆扯到一旁,归榆却眼珠子骨碌一转,自作聪明地跳进了南清漓挖好的大坑里,“南清漓,你就不是个孝敬的,你马上交出梳妆盒,不然我这就回吴家死给你看。” 第八章人死债不空 蠢货,大大的蠢货,王半仙暗骂著,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打圆场。 这时,旁观的小鹏往前踏出一步,“你凭啥威胁我大嫂?赶紧的,你赶紧去死,没人拦著你!” 小鹏这样一说,翠叶也明白过来了,捂著嘴嘻嘻的笑,隨即,眾人爆发出一片譁笑。 归榆再傻也明白了,却依旧恬不知耻地倚老卖老,“你小子敢衝撞长辈,以后谁家的姑娘都不敢嫁给你,你就等著打光棍吧!” 小鹏年轻气盛,无所谓地扬扬眉毛,“你放心,我就是一辈子打光棍,也不会娶姓吴的姑娘,我哥已经没了,你还想逼死我大嫂吗?有你这样恶毒的长辈吗?” 归榆听到有人很大声地议论她恶毒爱钱等等,马上堆起了诡异的笑,既想笼络小鹏,又想煽风点火,“你別维护南清漓了,孀妇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后会偷汉子,会给你哥戴绿帽子!” 没有哪个新嫁娘愿意变成孀妇,也没有哪个正常人故意戳人伤疤当有趣,因此小鹏不想再纠缠不休,扬起拳头晃了晃,“你放屁,要脸的话就马上滚出我家!” 还没捞到油水,归榆怎么捨得滚呢,她仅仅往后缩了缩,对於大家的窃窃私语全当耳旁风。 见归榆败下阵来,王半仙开始刷存在感,“南清漓,你亡夫不交给我也可以,不过需要做场法事祛除大凶煞气,不然百日內,与他相近的人都会有血光之灾……” 南清漓心里明镜似的,直接打断,“是吗?那谢谢你提醒啦,我是他的枕边人,也就是与他最相近的人,我不怕血光之灾。” 如此,王半仙只能闭嘴,和归榆一样,如覬覦母狮子嘴下食物的鬣狗,眼巴巴地等著伺机而动。 里正文瑞看得出来,归榆这是耗上了,他是文家屯子里的头儿,如果以后其他人也仿效归榆这样折腾,那他不得忙嗝屁了。 他想来个了断,“归氏,吴大顺的丧葬费用粗略估计需要一两银子,要么你出这一两银子,要么分家分户,由南清漓负责后事。” 归榆是过来捞银子的,当然不捨得往外掏一个铜板儿,因此毫不犹豫点了头。 文瑞当即拿出了纸笔墨砚,熟练地墨砚,饱蘸了墨汁,刷刷点点写下分家分户协议,一式三份,盖上他的印章,等归榆和南清漓按了手印后,他面对大家念了一遍。 大意就是吴大顺这一房与吴家没有金钱纠纷,吴大顺的一切债务以及丧葬费用都由南清漓负担,小雪和小鹏由南清漓照顾,两家再无关联。 文瑞想著南清漓变卖几件首饰后,足够偿还他那十两银子以及安葬吴大顺,因此他没有事先徵求她的意见。 毕竟她还这么小,时隔一晚,就从新嫁娘变成了小寡妇,没哭得昏过去就不错了。 归榆得意地收起了协议,根本没有捕捉到王半仙万分鄙视的一瞥,南清漓也將自己的一份协议折了一下,揣入怀里,心里甚是满意。 里正文瑞解决了她的大心病,她正想脱离吴家这个虎狼之地呢,钱不过是死物,只要人活著就有办法赚钱。 文瑞也收起一份协议,让南清漓隨他进堂屋说话,不过他的妻子蔡闰枝也跟进来了。 南清漓这个新来的不清楚他们俩这一层关係,谨慎起见,乖乖地喊了声婶子后不再言语。 蔡闰枝一把捉住了南清漓的手腕,“清漓,婶子知道你家里有困难,但是我们家那十两银子也不是大风颳来的,那基本上都是你六子哥到镇上做短工赚的,铁墩儿已经五岁了,年后就要入私塾,我们到时候拿不出来这笔钱出束脩,六子媳妇肯定要闹腾。” 见丈夫脸色不悦地瞪她,蔡闰枝儘量简短地说明了家里的实情。 文瑞適时地安慰南清漓,“清漓,別听你婶子叨叨,铁墩儿明年秋天才入私塾,到时候你先还半年的束脩就行。” 南清漓不傻,这下理清了,文瑞的妻子担心孙子入不了私塾,担心儿媳妇因此不乐意,她赶紧表態,“瑞伯伯,婶子,有道是人死债不空,夫债妻还也是应该的。” 其实南清漓老不想还了,可是没有第二个办法,再说了,她就不信自己在这儿赚不到钱。 见这夫妻俩面上现出喜色,南清漓趁热打铁,“瑞伯伯,婶子,我保证年后穀雨这个节气前一定还上那十两银子,不,是十一两银子,我想再借一两银子安葬吴大顺。” 蔡闰枝很少看见丈夫文瑞失態,可是此刻,文瑞在一个小寡妇面前失態了,他惊得目瞪口呆,仿佛自己幻听了似的。 “清漓,大顺娶你的十两纹银聘礼,再加一两,一共就是十一两银子,你能这么快就还上?” 他最清楚不过文家屯子里的状况,家里有余粮就能算是宽裕的人家,一个壮汉出去做短工,省吃俭用后,一年下来最好的状况也赚不到二两银子。 自己的儿子文六斤就是最好的例子,婚后有儿媳妇林梅勤加督促,除了腊月过年就没有閒著的时候,就算是这样,成亲七八年才攒下十几两银子,此刻他手上还有不到三两银子。 借给南清漓一两可以,但是文瑞也担心得要命,真的担心南清漓还不上钱。 南清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寡妇,再摊上一个那样的娘家,在不到三个月內还上一两银子都是天大的笑话。 现在,南清漓只想借出来一两银子安葬吴大顺,瞭然文瑞夫妻俩的心思后,她抬脚进了內屋,拿出来梳妆盒,打开。 “瑞伯伯,婶子,这是大顺给我打制的所有首饰,还有首饰店的底票,暂且由你们保管,如果我在穀雨那天还不上银子,你们可以拿到镇上变卖抵债,我绝无二话。” 瞧著黄灿灿的金步摇,蔡闰枝一下子眉开眼笑,“清漓,婶子这就踏实了,你东子哥的血汗钱要是打了水漂,婶子连死的心都有。” 说著话,蔡闰枝就要接梳妆盒,文瑞適时地拽了她的衣襟一下,她终究是不能拂了丈夫的面子,不情不愿地缩回去乾瘦的手,低下头生闷气。 文瑞从褡褳里取出一两银子,递过去,“清漓,瑞伯伯相信你的人品,不过还钱不用太著急,三五年还清就好,外面乱鬨鬨的,你赶紧把梳妆盒藏好,別让手脚不乾净的人顺走。” 南清漓点头,暗赞文瑞宅心仁厚,就衝著这番话她也不能食言,將一两银子放入荷囊里,去里屋藏梳妆盒。 文瑞看著面色鬱郁的妻子,声音低到了极点,“你个没见识的,我们拿著一个小寡妇的私物,这传出去了好听?万一丟了,我们还要如数赔偿,你能目光长远一些吗?即使清漓还不上,还有她那两个弟弟呢,莫欺少年穷,懂?” 蔡闰枝被文瑞这番话砸得蒙圈了,只知道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她可不敢对儿子文六斤这么说。 其实文瑞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当初借银子的是吴大顺,他一点也不担心吴大顺还不上银子。 因为吴大顺的本事摆在那儿,进山猎获各种野兽,然后宰杀到镇上卖掉,手里就有钱了。 他这样做也悬著一颗心呢,今天闹腾得这么厉害,人多眼杂的,肯定会传到儿媳妇林梅的耳朵里…… 王半仙见南清漓走出来,已经拿定了主意…… 南清漓已经与归榆没有任何关係,那么他就不用给归榆一两银子的好处费,索性將这一两银子让给南清漓。 他蹭到南清漓近前,不敢声音太高,“南氏,我听吴家人说了,你和吴大顺没有圆房,想来你是看不上他,现在正好顺了你的心意,吴大顺没了,你肯定有再嫁的心思,肯定想攒一笔嫁妆,我也是个有诚意的人,一口价,五两银子,我带走那尸首。” 所谓金银熏人心,王半仙热望著这笔买卖做成就会赚几两银子,所以说著说著,完全没有注意到归榆鬼一样凑过来,听了个真切。 南清漓又好气又好笑,真想破口大骂一顿强买强卖,纠缠不休的王半仙,告诉他买把刀回家,挨著宰自个儿的家人卖银子。 但是一院子的人都看著呢,其中不乏想看她笑话的人,所以她懒得懟,他要给小鹏和小雪一点信心,她可以顶起来这个家。 看著归榆凑过来,南清漓將计就计,故作狂喜惊异状,“你的意思是五两银子都是我的?” 王半仙看著纤弱的南清漓,怎么也不会想到里面的芯儿不好惹,那可是一个拥有现代智慧的地球才女芯儿。 他还傻傻地以为南清漓这是被五两银子打动了,毕竟这是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有句老话就是十年媳妇熬成婆,媳妇只有当婆婆了才可能掌家握银子。 而南清漓一个年轻小寡妇,別说五两银子,怕是连一两银子也没有摸过一次,於是乎,王半仙觉得南清漓的財迷反应很正常,他不疑有他,郑重地点点头。 就在这时,王半仙的身侧陡然乍起一嗓子,在场不是聋子都听得一字不漏…… 第九章送上门的棺材 “王半仙,你別忘了分我一两银子的好处!” 王半仙气的,差点一口气上不来驾鹤西游! 这归榆恐怕谁听不见似的,但这种话能在这种场合冒出来吗?这个蠢货不是砸他的饭碗吗? 王半仙恼得直翻白眼,“归氏,你乱说啥?” 归榆一听,断定王半仙这是不想给她好处了,她大老远屁顛屁顛赶过来,费了没数的唾沫,只捞到一份分户协议,她是个吃亏的?吝嗇鬼的绰號是吃亏的意思? 於是乎,归榆拽住了王半仙的袖子,唾沫星子乱溅,不依不饶地理论起来。 这情形有点像大雁还在天上飞,地下这两个已经爭得面红耳赤! 王半仙真想撞豆腐死掉,他的心境就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在场许多人都长心了…… 有目共睹,吴大顺没少给吴家人好处,那么憨厚的一个人新婚第二天惨死,吴家人不仅没有一滴眼泪,连遮掩的表面文章都不做了,就是想將他的尸首卖掉分银子,由此可见,吴家人都黑了心肝肺。 有儿子的父母硬了心肠,就算是儿子打光棍也不娶吴家女; 有女儿的父母硬了心肠,就算是女儿嫁不出去也不嫁吴家男。 南清漓乐呵见这一对起內訌,她正好和文瑞商量吴大顺的丧葬事宜。 首先就是打墓。 现在正值腊月,屯子里的人难得清閒,而且没有谁愿意掺和白事,原因很简单,怕沾染上不吉的晦气,克冲了来年的好运气。 里正文瑞將这一点说明后,又说吴大顺不是寻常人,是个人缘极好的硬汉子,所以找几个人帮著打墓也不难。 说著,文瑞招招手,喊了三个名字,隨即三个壮汉就走过来了。 南清漓心思剔透,一点就通,“瑞伯伯,这打墓的工钱该怎么算就怎么算,甚至出双倍也行。” 不等文瑞说话,翠叶扯了扯一个汉子的袖子,这汉子马上表態,“大顺家的,我们帮忙是应该的,不能要工钱。” 翠叶怕南清漓有心理负担,“清漓,这打墓你就別操心啦,有我爹在旁边指点著呢,春生,我哥和文泽,他们和大顺平时可好了,这也是他们为大顺所能做的最后的事儿,你再客气就別叫我姐了。” 这时,鬼原主也解释,“翠叶是里正的大女儿,这是她丈夫文春生,这是她哥文六斤,人们都习惯叫他六子,这是文秀才的侄子文泽,他们经常和吴大顺喝酒吃肉,基本上都是吴大顺那个傻子钱。” 说著鬼原主得意洋洋地笑起来,“翠叶嘛,她在庄稼地里是一把好手,就是针线活拿不出手。” 而文瑞仿佛佐证鬼原主的话似的,“清漓,你翠叶姐被我宠惯坏了,以后你有时间多教教她针线活。” 南清漓只能点点头,內心那个心虚万千,教什么啊?教穿针引线吗? 文六斤招呼一声,这几个汉子各回各家吃晚饭,然后拿铁镐,铁锹等在村口集合。 打墓敲定后就是棺材。 文瑞说这么晚了,去镇上的棺材铺就需要僱车,因为所运之物是棺材,而且吴大顺是非正常死亡,所以就不容易僱车,换而言之,有人愿意揽这活儿的话,肯定会索要双倍的车钱。 见南清漓点头同意,文瑞说他也可以领著她去问问屯子里的几个老寿星,问问他们家里停放的寿材是否出手。 南清漓一点就通,“瑞伯伯,这个办法不错,我可以给的价钱高一些。” 文六斤他们几个还要连夜打墓,就算是燃著火把,但是夜里的可视度不好,有文瑞这个见多识广的长辈在一旁把关,最起码几个人的安全有保证。 但是如果文瑞和自己去镇上的棺材铺,那就不能指点文六斤几个,所以南清漓就希望可以在屯子里买到一口棺材。 文瑞赞成,建议南清漓先去一个文姓老太太那儿,后者正要说先进屋换下身上的红嫁衣,这时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眼神里透著精明,开门见山自我介绍,“南氏,我是镇上棺材店的伙计,院子外有你需要的物件,价钱好商量,咱们先看货。” 南清漓挺纳闷的,这棺材店的消息这么灵通? 当她和文瑞一起走到荆门外,看见一丈外的地方有两辆牛车,上面停著两口上了漆的棺材。 南清漓一下子绷了小脸,“你这是诅咒我的家人?” 前世小时候,奶奶领她串门子,有的村人家里堂屋正中摆著不上漆的棺材,奶奶解释说是寿材,是有寿有財的意思。 不过这种棺材都是因为家里有上了岁数的老人,所以就事先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文瑞刚才说到的寿材就是这个意思,但是现在,棺材店伙计竟然送过来两口上了漆的棺材,一口棺材一个人,不止是南清漓,任谁摊上了都要恼怒。 店伙计赶紧委屈吧啦地解释,“大姐冤枉啊,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有这层意思啊,刚才我之所以没直接告诉你外面有两口棺材,就是担心你误会嘛,我本来是要送到溪水村的,可是送去后对方已经將死者草蓆一卷埋掉了,都怪我自己多嘴,因为朋友家的亲戚很穷,就没让留订金,害得我要倒贴车费。” 这样一说,南清漓脸色缓和下来,走过去伸手摸摸外面,摸摸里面,其实她是故作老成而已…… 前世她挑选过的东西多了,没挑选过这玩意儿。 店伙计一看有戏,开始变相推销,“南氏,我就是提个建议,虽然这棺材上了漆,但是放在不住人的閒房里也是没有什么妨碍的,说不定你还能捞一笔呢!” 南清漓不动声色,“说重点!” 店伙计乐呵呵接话,“南氏,一口棺材一两纹银,如果你都留下,价钱好商量,嗯,一两六纹银,再送一对纸人。” 南清漓轻拍了一下棺材板,“瑞伯伯,我看这木板不太厚实,算了,我一个小寡妇还欠著一大笔外债呢,还是用草蓆卷尸吧,省一点算一点。” 文瑞会意地点点头,与南清漓一起往院子里走,店伙计暗骂自己滥发善心惹了麻烦,这要是把两口棺材拉回去,不止是倒贴车费,老板一气之下能辞退他。 “南氏,有话好商量,我也知道上门的买卖拦腰砍,一两银子行了吧?你没有银子是吗?你是新嫁娘,手里肯定有首饰,用首饰相抵也行。” 一听这话,南清漓停步转身,“好,一两银子留下!” 说著就从荷囊里取出那一两银子,递过去。 店伙计这才发觉他心急了,放价快了,但是话从口出就不能出尔反尔,他还是笑著接过去银子,收起来,招呼两个脚夫把牛车赶进院子里,帮著往下搬棺材。 归榆见搬下来两口棺材,马上借题发挥嚎起来,“南清漓,你个挨千刀的,不孝敬的,你要两口棺材啥意思啊,你想诅咒老娘死啊,我的命好苦啊,文里正你要给我做主啊!” 文瑞连白眼也懒得给归榆一个,吩咐几个汉子帮著把一口棺材抬进灵棚里,小鹏拿进去一盏气死风灯,几个人七手八脚剥下去吴大顺身上的破烂衣服,套上一身乾净的,麻利地封了棺材。 见南清漓进了灵棚,归榆也壮著胆子跟进来,放声大哭,可著劲儿哭儿子。 有这么一个小丑般的存在,倒是冲淡了现场悲伤的气氛,不过南清漓也想清静一下,她不冷不热出声,“你好好哭,哭到明天清晨,我给你一个铜板的眼泪钱。” 这样一说,归榆马上不哭了,指点著南清漓,“你这个败兴克夫的货,你不孝敬老娘是要遭报应的……” 南清漓打断,“归榆,吴大顺死了,我的户已经分出来,你是你,我是我,所以请你马上滚出我家!” 归榆黢黑的老脸一僵,这才后知后觉这一趟过来真的是什么也没捞到,她又骂骂咧咧几句,出了灵棚。 王半仙凑过来,“南氏,买卖不在人情在,我师父有训,我们这一行易折阳寿,尤其是你这种情况会折损我一年的阳寿,你把那口棺材送给我,不仅能解你家的煞气,也能使我少折损半年的阳寿。” 这种人想钱想得都不要脸了,南清漓唇畔扯起一抹诡异的笑,转瞬即逝,“王半仙,你不是精通未卜先知嘛,你掐指算算,惹了我这样的女人,你会怎么倒霉?” 王半仙一愣之际,南清漓毫无预兆地砸过去一拳,前者的左眼立即成了熊猫眼,然后南清漓捂著脸就哭,淋漓极致地演绎著一个新婚丧夫的小寡妇角色。 “我的那个夫哪,你辛苦十年也暖不了坏人的心啊,你丟下一个可怜的我哪,我该怎么活哪……嚶嚶嚶……” 马上衝进来几个壮汉,不由分说將王半仙拖出去,毫不客气地丟到了荆门外。 王半仙从来就不做倒贴钱的买卖,他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一对老鼠目隨之眯起来,暗光流过…… 前面不远处,归榆混在人群中走著,王半仙一下子窜到她面前,她嚇得嗷了一嗓子。 王半仙黑著脸,“归氏,是你让吴三顺请我过来这一遭,我已经尽力了,事已至此,你必须管饭管盘缠,不然以后你家有不吉之事,別怪我置之不理!” 第十章进退有度 归榆也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不由得一阵肉疼,將这笔帐记到了南清漓头上。 听著南清漓揪心揪肺的哭声,看热闹的这才纷纷离去,文瑞瞭然南清漓看不上吴大顺,不会因为他的死有多伤心,只不过是哭她自个儿的苦命罢了。 饶是如此,他离开前还是叨叨了几句,让南清漓节哀顺变,毕竟以后的日子还长著呢,伤心难过解决不了什么现实问题。 夜色氤氳中,破庙院里有几株槐树攀枝错节,树冠中的枝干上立著两个黑衣男人,就是曾经在岩穴,中出现过的那两位,一个主子,一个跟班。 二人目力极好,视线穿过枝干,穿过灵棚上方的一个破窟窿,可以轻易地看见那口棺材和那对鲜艷的男女纸人,当然也可以看见南清漓。 主子眉眼清浅,看不出喜怒,听著南清漓毫无感情投入的哭嚎,若有若无地嗯了一声…… 主子这是啥意思? 跟班的绞尽脑汁猜测著自家爷的深邃心思,最后狗腿地接了一句,“爷,她……她如果唱歌肯定更好听!” 主子寂然凝思,跟班时不时小心翼翼地瞄过去一眼,心里嘀咕,爷这是白天没看够这丫头那不雅的吃相,晚上还来看这一出哭夫,还看得津津有味的,这是要看一晚上的节奏么? 事实上眾人散去后,南清漓乾嚎了几声就停了,盘算著把院里的那口棺材刮掉漆,摆在堂屋也好,可以放点粮食或者熟食什么的,免得被老鼠糟蹋。 灵棚里,气死风灯的灯光晕染出一片昏黄,小鹏喊了声大嫂后走进来,將自己刚弄出来的简易灵牌放到供桌上。 南清漓抬眼一看,吴大顺这三个字最后一个字偏旁写错了……不过她还是违心地夸讚了一句字好漂亮。 所谓適者生存,这个时代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她目不识丁才正常嘛。 两人离开灵棚,进了东屋,南清漓从篓子里摸索出来那两支喜烛,用火摺子点燃较短的那支时,由於操作不熟练,费了老大的劲儿才点亮。 这落在小鹏眼里,他还以为大嫂胆怯,忍不住出声提醒,“大嫂,如果你在我哥这屋里睡害怕,那就和小雪睡一屋。” 害怕? 南清漓心里失笑,有个鬼气飘飘的鬼原主如影隨形跟著她,也没嚇死她,那么睡这屋里就是小意思了,“小鹏,不用那么麻烦,我是你们的大嫂,这点胆量还是有的。” 小鹏略略不解,据说南清漓生性娇懦不堪,可是耳闻不如眼见,这短短的一个时辰內,她的表现可以用四个字形容,进退有度。 如果小鹏看见了王半仙的熊猫眼,还会对南清漓多两个字的评价,那就是彪悍。 南清漓麻利地整理好土炕上凌乱的被褥枕头,见小鹏怔怔的,还以为他深陷失去亲人的悲伤中,就用大嫂的语气安抚。 “小鹏,按理说你哥刚没了,屋里用度应该以素色为主,等办了后事,我会儘快换掉!” 小鹏摇摇头,“大嫂,我哥人都没了,剩下的都是虚的,大嫂你看著办吧。” 小鹏这么通情达理的孩子,南清漓真心不討厌,她毕竟在农村生活过,烧火做饭等等日常比较熟悉,“小鹏,你是男孩子,每天自己烧炕收拾家,小雪那边,大嫂会多照顾一点,女孩子需要娇惯著嘛!” 小鹏像个大男人似的,一挺背脊表態,“大嫂,这个没问题,现在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我会保护你们,努力赚钱养活你们。” 南清漓心里笑翻了……现代社会中,如果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对她这个二十九岁的大女孩这样说,她能笑得肚子疼。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可是此刻,她只能维护著这个小男孩的面子,一本正经点头,“小鹏,大嫂相信你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 哥哥是没了,可是这个刚进门的大嫂这样认可他,小鹏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满足,高高兴兴生火烧炕去了。 灶台前码放著劈好的木柴,南清漓费了老大的劲儿生著了灶火,锅里添了水。 红烛的烛芯或许在岩穴,里受了潮,驀然噼啪爆响一声,晕染出一抹温亮异彩。 南清漓不胜唏嘘,这喜烛还未燃尽,人却已不在,生命脆弱如斯。 鬼使神差,她多了一念,在文家屯子里口碑不错的死鬼丈夫……会穿越重生吗? 但愿会吧,不过希望他穿越到別地儿去,不要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各自安好就是。 想到这儿,南清漓抬手拍拍额头,自己刚穿越过来,就发生了这么多事儿,连带脑子也这样不正常了,穿越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儿大概是可遇而不可求吧? 看著灶膛里的柴禾烧旺了,一时间不会熄灭,南清漓拿著较长的那截红烛,走到了小雪门口,敲门,“小雪,我是大嫂,可以进来吗?” 里面传来轻柔的一嗯,南清漓轻轻一推,屋门打开,显然没有插门。 土炕头,昏黄的油灯下,小雪正埋头绣绢帕,南清漓凑过去点著蜡烛,夸讚了几句小雪的绣工。 见小雪默不作声,眼眶红红的,南清漓没话找话,“小雪,大嫂也知道你看见这蜡烛会想念你哥,但是蜡烛受潮就不好用了,最好儘快用掉,而且,在灯下做针线活对眼睛不好,不用你做绣品卖钱,大嫂会想办法赚钱养家。” 见小雪还是不作声,南清漓在后灶生了火,嘱咐小雪过去吃饭时灭了灶火,以免引起火灾。 不到半个时辰,南清漓做好了饭,土炕上摆放好木桌,逐一端上来,甜香的小米粥,玉米面窝窝头,醃萝卜,熟猪头肉。 小雪和小鹏脱鞋上炕,刚坐下,前者就变了脸色,“大嫂,没有你这样败家的,晚饭熬粥只用一勺子小米,然后加半勺子玉米面,窝窝头仅在早饭和午饭吃,醃萝卜一次只能吃一根小的,或者半根大的,猪头肉只有这么多了,你怎么都切出来了?” 呵,刚才不是一直没话吗? 南清漓被小雪数落了一顿,瞭然平时这家里都是小雪负责一日三餐,终是她脸色訕訕的,“小雪,你和小鹏今天肯定没好好吃饭,你们还小,还要长个子呢,所以今晚多吃点,不早了,赶紧吃吧!” 说著,南清漓拿公筷给小雪和小鹏扒拉了一些猪头肉,夹过去一个窝窝头。 小鹏有饭吃时没什么话,乐呵呵地將猪头肉夹在窝窝头里,埋头大吃大嚼。 见南清漓仅仅夹到碗里一小块猪头肉,仅仅掰了小半块窝窝头,小雪明白这个大嫂不是自己嘴馋,就是诚心想给他们多吃的。 其实呢,在前世不缺猪蹄吃的南清漓很少吃肥腻的猪头肉,所以她才象徵性地夹了一点,而且,这儿的玉米面比现代社会的糙多了,所以她应景地掰了一小块。 饭后,小鹏下炕穿鞋时来了一句,“大嫂,今晚这顿饭我终於吃饱了,小雪很抠门,晚饭总是做得很少,我晚上经常会饿醒。” 他说者无意,却不知道惹恼了一位…… 一剎那间落针可闻! 见小雪苦大仇深地瞪著自己,小鹏正要辩解,南清漓適时地出声,“小鹏,小雪操持家务很辛苦的,过日子细水长流是没错,你们放心吧,大嫂会让你们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 见大嫂维护著自己,小雪得意洋洋,吃饱饭就高兴的小鹏也无所谓地扬了扬下巴,离开。 小雪忙著手里的针线活,南清漓没注意她在缝製什么,麻利地洗锅刷碗后,就出屋进了灵棚。 小鹏直直跪在冰凉的地上,低低啜泣著,南清漓眼软,隨著眼里一阵酸涩,哄劝,“小鹏,你哥走了,但我们还得好好活著,你回屋睡吧,如果你伤心得生病了,大嫂还要为抓药钱发愁哪!” 小鹏吸吸鼻子,噯了一声,起身出去…… 小鹏怎么也不会想到,南清漓如此简单的叮嚀,无意间救了他一命。 南清漓扫了一眼略显寒酸的供桌,上面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灵牌,因为吴大顺走得太突然,没来得及买纸钱和木香之物。 虽然身侧有个鬼气飘飘的存在,但是南清漓深受唯物主义无神论薰陶,觉得烧纸钱和焚香之类不过是活人图个心里安慰而已。 南清漓折返回屋里,小雪刚咬断了线头,“大嫂,家里有一些白布,我给你缝了一身素服,你试试!” 南清漓试了试,略显宽鬆,但是却对小雪说正合適,见她还要裁剪,“小雪,一般来说都是儿子送殯,没有弟妹送殯这一说,明天我跟著去坟头就够了,你和小鹏还小,免得日后谈婚论嫁时別人拿这事儿埋汰你们。” 这话说到了小雪心坎里,她赶紧將针线和白布收起来,这边姑嫂两个相处融洽,完全没有想到院子外,有两道黑影鬼鬼祟祟逼近荆门…… 小雪收拾好,却坐在炕沿边低了头,“大嫂,你別怪我不去灵棚……我好害怕!” 这里还是封建时代,一般人的鬼神意识自然根深蒂固,南清漓伸手搂住了泫然欲泣的小雪,“小雪,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和大嫂一起睡吧,等你多会儿不害怕了,再回自己的屋里睡。” 第十一章丧夫百日不许回娘家 小雪瘦弱的身子微微颤著,抬起湿漉漉的眼睛,眼神里写满了內疚, “大嫂,那我的屋子今天就白烧炕了,白浪费了不少木柴。” 南清漓失笑,“这个嘛,你对小鹏脸色好一点,他一高兴,就会多劈点木柴。” 小雪这才释然,擦了擦眼泪,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得烛芯噼啪爆响了一声,她的视线隨之一怔…… 先前南清漓给她那半截喜烛时,她还扒拉了一下小算盘,以为这个新嫂子给她这么金贵的东西,肯定是想哄骗她攒的嫁妆钱,现在看来完全是她小心眼了。 牵枝带叶儿,小雪马上又想起了晚饭,那香喷喷的猪头肉吃得好过癮,窝窝头吃得好饱,今晚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其实小雪也经常在夜里饿醒,她也想一日三餐都能吃饱饭,而这个美好的理想,就在这一刻,她默默地寄托在南清漓的身上。 南清漓上炕掛好了一块名为窗帘的旧布片,见屋里墙角那儿有一个大木盆,她舀了灶上锅里的热水,又加了一些冷水, “小雪,大嫂爱磨蹭,你先洗!” 在小雪洗澡时,南清漓简单收拾了一下里屋和堂屋,然后深刻认识到这个家的贫困……快要吃了上顿没下顿了。 看著小雪洗好躺下,南清漓兑好了水,去掉衣服,踏入木盆中,心里那个感慨万千。 前世的她身高一七二,蹬上对小高跟大街上溜达,轻易吸引来若干男孩子的仰视,此刻的她最多一六零,在前世的她面前那就是一只小矮兔。 前世在中医科室里,她那对山峰就是什么霸啦,神啦级別的,时不时就会听到男同事失態嘀咕一声“好胸”, 此刻呢,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对干窝窝头。 这样寒酸的她,连她自己都深深嫌弃啦,南清漓搓洗著寒酸巴巴的身子,神来一念,如果哪天萧云翳也穿越过来了,他肯定对这样的她不屑一顾。 虽然前世的爱情是爱而终不得,但是爱情大过天的南清漓一天不死,爱男友萧云翳的那颗心臟就不会停止跳动。 所以她打算儘快將自己养得美美噠,养得无限接近前世的自己。 洗了澡,倒掉水,擦乾净木盆,南清漓吹灭蜡烛,挨著小雪躺下,但是她这个新来的不为外债发愁,也不好奇小雪和小鹏到底是不是吴大顺姘头的孩子,也不关心此刻鬼原主不知飘到哪儿去了。 她的脑海里过电影似的,她与萧云翳曾经的美好过往一幕幕浮现,相思苦漫开,摧心摧肝…… 不知过了多久,南清漓才迴转到眼前的现实中,小寡妇这个头衔她真的无所谓,但是原主娘家人到底怎样啊? 南清漓努力想捕捉一些原主的记忆,但脑海里一片茫茫惨雾,她捕捉不到什么有效信息。 原主娘家人是不是表面偽善,暗里也如婆家这些极品一样,个个黑了心肝肺? 连回门这么重要的日子,娘家人也没有一点儿动静,真的是嫁出门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是死是活都与钱家无关吗? 终是猜测而已,真相不得而知! 这时,南清漓听到窗户外乍起一声轻响,她抹了一把冷凉的相思残泪,抬眼望去。 幽微月光投注到窗户上,那儿赫然有两道绰约黑影! 这……是岩,穴,里的那两个男鬼? 白天,他们帮她宰鸡生火,正所谓施恩以图报,此刻这是过来索要报答? 虽然南清漓不忌惮那个鬼气飘飘的鬼原主,但是二者没有可比性好吗? 鬼原主是女的,而外面两个是男的,是具有她不可预知攻击力的男鬼! 窗欞又浮起轻响……仿佛是那两个男鬼想约她出去谈谈! 竭力平復著乱七八糟的惊悚心跳,南清漓瞧一眼睡得正香的小雪,硬著头皮坐起来,穿上吴大顺的一件旧袄,下炕趿拉了鞋子,摸索到那半截红烛和火摺子走出里屋。 南清漓手颤颤巍巍的,好不容易才点燃蜡烛,滴蜡油,栽到门口附近的一张长木桌上,堂屋隨之明亮起来。 堂屋的门被轻轻拍响,两道童声隨之飘入…… “大姐!” “大姐,开门啊!” 一听这称呼,南清漓后知后觉,外面的应该是原主的两个弟弟。 南清漓一拉开门閂,南小山和南小川就拉开门闪身进来,还忌惮地望了望身后,生怕身后跟了吴大顺的鬼魂似的。 由於担心自己言多必失而露出破绽,所以南清漓柔声招呼两个弟弟坐下后,就垂首不语装起了深沉。 南小山將手里的包裹放到木桌上,说里面是南清漓的一些日常衣物,然后他和南小川分別从怀里摸索出来一个荷叶包,放到南清漓面前。 这对双胞胎兄弟中的南小川明显话更多一些,他低声解释,“大姐,这两条熟鱼是娘亲手做的,可香啦,娘说小的这条供姐夫,大的这条给你补补身子,你现在赶紧吃吧!” 南清漓心里一暖,与此同时,她听见南小山咕嚕一声咽了下口水,而南小川正努力地將馋兮兮的视线从荷叶包上撤开。 她不由得心里失笑,“这鱼是哪儿来的?” 南小川清秀的脸上浮起得意的笑,“大姐,我和哥哥在冰河上砸开了一个大窟窿,投进去一块菜窝窝头,鱼就过来了,钻进我们的网兜里。” 南小山不乐意地吐槽,“小川,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啊,那时我都快冻僵了!” 见南小川訕笑著,南清漓打开了荷叶包,淡淡的香味散开,里面的那条大鱼也就是她手指一扎长而已。 “小山,小川,姐晚饭吃的很饱,再说你姐夫已经不在了,这鱼供在灵棚里只会被野猫什么的叼走,你们俩吃吧!” 南小川嘴唇动了动,还未说什么,南小山抢先提问,“大姐,这两条鱼一大一小,我们俩怎么分啊?” 南清漓眸光一转,“姐有天翻了翻你们的书,看到一个笔画繁难的字就刻意记下了,现在我写出来,你们俩谁先认出来谁就吃大鱼!” 说著,南清漓以指当笔,在桌上写下“鰲”字的正楷。 南小川嘴唇动了一下,却很快低垂了眉眼,南小山迫不及待,“鰲!独占鰲头的鰲字!” 南清漓看在眼里,暗道这一母同胞所生的兄弟,脾性却是完全相反吶,面上她轻描淡写地笑了笑,“小山吃大鱼,小川吃小鱼,慢著点儿,小心鱼刺卡著!” 南小山已经拿过去大鱼吃起,南小川却抬眼望著南清漓,“大姐,我吃个鱼头就行了,剩下的……” 南清漓不耐地打断,“剩下的你也吃掉,吃饱了才有精神好好读书!” 南小川还要说什么,终是被南清漓大大的大白眼瞪回去。 看著这两个小男孩吃得香香的,南清漓无力哀嘆,他们虽然是十二岁的稚嫩模样,可是看著都蛮帅气的嘛,都是一个妈生的,原主怎么就长残了餵? 南小山还在津津有味地咂吧著鱼尾巴时,南小川已经消灭掉一条鱼,將荷叶团好塞进怀里,望著南清漓的眼神多了惊惶不安, “大姐,外面还有一口棺材,死干婆说你是给自己准备的?” 南清漓轻扯了下唇角,“小川,她白活一把岁数了,不会说人话,只会放臭屁,你不要理会,和小山好好准备年后的这轮考试。” 在这个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南清漓希望这两个小兄弟搏个功名,以此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 等到南清漓送两个弟弟到荆门外,南小山冷脸强调,“娘说了,你新婚丧夫为大不吉,百日內不可回娘家,不然会克冲家人。” 南清漓心里挺涩的,但是面不改色点点头,“小山,小川,你们回去转告爹娘,姐会在夫家恪守本分,让他们儘管放心,注意保重身体。” 南小山正要说什么,南小川扯了他的袖子一下,“大姐,我们两个是男人,胆子大著呢,你一个妇道人家胆小,你先掩好院门回去,我们才能放心。” 南清漓嗯著,转身进院,掩上荆门,缓步进了露天茅厕。 解决了內急后,南清漓颇为心疼了一番差点被冻掉的屁屁,鬼使神差进了灵棚。 眸光扫过灵牌上的那个错字,南清漓忍俊不禁,又觉得不妥,赶紧绷了脸装严肃,盯著那对男女纸人叨叨。 “那个……吴大顺是吧?这对男女老贵了,你千万別客气嘛,一定要物尽其用,你那么勤快的人却一直没有娶妻,我猜测你或许有龙阳之好,所以这个標致男挺適合你,如果腻味了,还有个女的嘛,不过毕竟是纸质的,不经用哦,所以你最好儘快投胎,祝你投胎快乐,投胎到富贵人家。” 说著,说著,南清漓都觉得好笑,哄鬼,哄鬼就是这么来的?肯定就是的! 回屋睡下的南清漓不晓得,她这番话被某人一字不漏听了去…… 夜色沉沉,驀然疾风颯颯,三个蒙面黑衣人翻墙而入,一个守在灵棚外,两个飘身而入。 这两个男人径直走到棺材前,毫不费劲儿地弄开棺盖,还拿著气死风灯照照吴大顺血肉模糊的脸部。 很快两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眼神一凛,拔出腰间的匕首,锋刃泛著森绿寒芒,显然淬了剧毒。 黑衣人在吴大顺的死尸心口处扎进去,还搅了一下,拔出匕首后,两人迅速地封好棺盖。 很快三人翻墙而出,院內只剩下寒风萧索。 幸好灵棚距离荆门很近,这才没有殃及到南清漓等人…… 其实这是文瑞刻意吩咐的,他想著南清漓一个小寡妇带著两个半大孩子,灵棚距离正屋太近的话,她难免会心生胆怯。 小鹏虽然有武功底子,但是说到底他也是个孩子,今晚吃得饱就睡得较沉,再加上门窗关得严实,因此就没有听见外面夜风中的异响。 第十二章谁给她上药了 翌日,天色还黑黢黢的,里正文瑞就带著文六斤等人来了,大家七手八脚將棺材抬上一辆牛车。 一身素服的南清漓冷脸凶了几句执意要跟著的小鹏,大意就是这个家她说了算,他一个小孩子只能待在家里。 小鹏挺不服气!但长嫂如母,其命不可违,小鹏只好劈柴发泄心里的憋屈,他不是小孩子嘛,他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大男人啊! 一方面南清漓担心扰人清梦,另一方面她也懒得惺惺然做哭夫之態,吴大顺对她而言就是个陌生人,她装不来那种歇斯底里的哭丧。 以后她对小雪和小鹏好一些,就算是对得起惨死的吴大顺了。 饶是如此,这队人还是惊起狗吠声不绝於耳,因此,不乏村人趴在矮墙豁口处,或者透过院门缝隙探目观瞧。 这些人也怪纠结的,既想一点不漏地看全场热闹,又担心吴大顺的凶煞鬼魂飘进自家串门子。 同情南清漓的村人暗嘆她命不好,脱了大红嫁衣就穿上雪色丧服,抱著吴大顺的灵牌送殯。 还有一些女人眼见自家汉子盯著南清漓连眼都不眨一下,就多了警惕,这南清漓可是屯子里最年轻的寡妇,这以后可得盯紧了自家汉子。 一行人走到村口时,里正文瑞执意不让南清漓去墓地,让翠叶和蔡闰枝送她回去。 南清漓乐得顺坡下驴,不过蔡闰枝母女將她送到荆门外,怯怯地往院子里张望,恰好就瞄见了那口上了漆的棺材,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脖子,笑著说回去补回笼觉。 承了不少人的善意人情,南清漓心里一本帐清清楚楚,她以后自然会加倍补回去。 当南清漓提著灵棚里的气死风灯进了东屋时,小雪刚穿好了衣服,失控地尖叫了一声,嘴唇哆嗦著,“大嫂,你身后有东西……我害怕!” 自己的身后只有被灯光拖长的影子,南清漓无奈地放下灯,“小雪,我是你大哥的妻子,如果他真不捨得走,那他就会对我一个人纠缠不休,而绝不会伤害你和小鹏。” 不太熟练地生了灶火,用烧火棍扒拉著木柴,柔黄的火光一如前世奶奶小屋灶膛里的炊火,勾连起南清漓心底血淋淋的新鲜痛楚…… 男友萧云翳的分手简讯如晴天霹雳將她炸成了一个傻子,她缩坐在角落里,一手抱膝,一手捏著萧曄的工资卡,眼泪如坏掉的水龙头止不住的溢流。 但雪上加霜的坏消息接踵而至,奶奶因病猝死,她强忍悲痛,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操持丧事。 但是她的生父,他奶奶的亲儿子竟然在出殯前一天下午才回来,竟然连门都不进,与他的第二任妻子在车里过了一夜。 而且等奶奶下葬后,她的生父,这个给了她生命的男人竟然逼著她交出来奶奶根本不存在的存摺,她笑著將丧事的各种费用单子一股脑儿掇在他脸上。 结果,这个与她有血脉关係的男人一怒之下將奶奶的小院子便宜贱卖给一个养蛇的外来户。 前世血浓於水的亲情竟然凉薄如斯…… 因此,南清漓很想与小雪和小鹏好好相处,希望这一世的亲情不要再让她失望。 小雪和小鹏简单洗漱后,土炕上的饭桌已经摆满了,醃萝卜,窝窝头,小米粥。 “大嫂,你这样败……吃下去,很快我们就没米下锅了!” 小雪上炕,盘腿坐下后,拿起一个窝窝头轻咬一口就发愁了,不过她没好意思说出口南清漓败家,因为昨晚的饭十之八九都是她和小鹏吃掉的。 小鹏是个男孩子,有饭吃就不想其他,他將醃萝卜塞进窝窝头里,嘎噌嘎噌地嚼著,吸溜著小米粥,吃得那叫一个香甜欢畅。 南清漓抬手拢了拢头髮,拿起筷子,说得云淡风轻,“小雪,你別担心,吃完饭后,我就上山去挖容易卖钱草药!” 眼见小雪和小鹏齐刷刷地盯著自己,南清漓才后知后觉自己的表现又明显异於原主了。 她抿了一口小米粥,不紧不慢地敷衍,“我在娘家时,不管家里谁生病,大夫开药方时,我都会仔细听著,然后让小山或者小川教我辨认药方上的字,等抓回来草药后,我会一一对应,这样我就认得一些字和草药。” 诚如南清漓所料,她这个二十九岁的芯儿轻易地骗得了这两个半大孩子的信任。 不过说的容易,做起来很难,现在是寒冬腊月,山北又是一片白雪皑皑,寻找草药的难度可想而知。 可是她现在最缺的就是钱啊,不试试怎么会知道能不能找到草药呢,或许她好运逆天,上山找草药时就被一个金元宝绊倒了。 饭后,小雪主动洗刷锅碗,南清漓简单洗漱后换了身粗布衣服,怎么看都是现代古装片里那种群眾演员的既视感。 铜镜里这张群眾演员脸,连南清漓自己都嫌弃不已,驀然,她的视线凝顿在额头的伤口上…… 昨晚她睡得迷迷糊糊之间,好像有谁给她上药啦? 南清漓隨便试探一句,“小雪,我爱说梦话,还睡相不好,昨晚是不是吵醒你啦?” 小雪麻利地擦洗著灶台,“大嫂,你被子又轻又暖和,我一觉就睡到了天亮,你回来那会儿我刚睡醒。” 南清漓莫名诧异,她的伤口已经结痂,显而易见的確有人给她上药了,不是小雪,那究竟是谁? 她也想到了小鹏,但是很快就否定,因为小鹏虽然年纪小,但是也有男女之防的意识,每次进屋前总是先客气地唤她一声大嫂,等她答应一声后才进来,肯定不会做出帮她上药这种逾越事儿。 至於鬼原主,她巴不得自己死掉后她正好附身,肯定不会好心的给她上药。 南清漓理不出头绪,因为还有上山挖药材的大正事要忙碌,索性懒得多想。 但她刚走出堂屋,就看见了静立在门外的小鹏,后者似是鼓起了勇气,“大嫂,我有事对你讲,你到我屋里来。” 不等南清漓吭气,小雪从她身后蹭的一下冒出来,疾言厉色,“大嫂,自古叔嫂不通问,你不能去小鹏屋里!” 自古叔嫂不通问?哦,是有这么一条老古董规矩,但是小雪这样说……她这是想做这个一家之主? 南清漓唰的一下冷了脸,凉凉地凝著小雪,后者眸光闪烁几下,最终低垂下脑袋,两只手不安地揉搓著衣襟。 小鹏听到小雪那句自古叔嫂不通问后,一张脸多了愤愤然和嫌弃,终是一扬眉毛, “大嫂,我就是想告诉你,既然你主持这个家,那么小雪攒的私房钱就应该交给你!” 南清漓心里失笑的,小雪这点小九九也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私房钱而已,不是挤兑她这个长嫂。 有道是家和万事兴,她整出长嫂的派头,“小鹏,小雪那点私房钱是做针线活赚的,很辛苦的,不信你绣个荷包试试?以后你们跟著我肯定会赚钱容易些,嫁妆和聘礼都不用发愁。” 听到南清漓这样说,小雪虽然还是低著头,但是心里甜滋滋的…… 这个大嫂一点也不娇懦,这担当不逊於哥哥吴大顺,却比哥哥还心细如髮,知冷知热。 小鹏也不是存心想为难小雪,就是想替南清漓分担一些,“大嫂,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跟你上山保护你是应该的,运气好的话,我还能逮只兔子或者雉,鸡什么的,最起码我可以背捆木柴回来嘛!” 南清漓点点头,“小鹏,我们先把小雪屋里的炉子挪到东屋。” 吴大顺和小鹏的屋里都没有炉子,只有小雪屋里有,由此可见这两人也挺照顾小雪的。 东屋也有土胚砌垒的炉灶,三个人一起动手,很快就安好了炉子,南清漓见炉膛里的木柴著旺,嘱咐了小雪几句,就和小鹏离开。 “大嫂,山里哪儿可能会有草药啊?” 走到山脚时,小鹏拧起眉毛问了句,满满愁郁的语气,南清漓提步朝山南方向走去, “小鹏,我在娘家时仅在山脚附近挖过野菜,你带我去草木繁密的地方转转,最好是那种平时人跡罕至的地方。” 小鹏瞧著阳光里南清漓孤寂瘦弱却过分笔挺的背影,眉心缓缓地拧成了一个“川”字, “大嫂……” 他一句话哽在喉咙里,大步追上去。 南清漓篤定如果山里有草药,那也肯定是在人跡罕至的地方。 因为人们常常出没的地方,即使长有草药,那么残存在地表的枯萎茎秆也被踩踏得啥也不剩了。 但是小鹏从后面跑上来,紧张兮兮地拦住了她的去路,嗓音如冰层下负重的流水一样压抑。 “大嫂,我知道你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寻短见……求你別这样,我和哥哥一样会打猎,会屠宰猎物卖钱,小雪的绣品也能卖钱,我们一起赚那十一两银子,一起熬过这个坎儿!” 南清漓为之一怔,眼前这个十二岁的少年历经生活沧桑,透著与年龄不符的早熟,令她莫名感动。 南小山和南小川也是与小鹏一样的年龄,但是最起码还有父母和她这个姐姐,但是小鹏现在只有她这个寡妇长嫂可以依靠,所以他就格外珍惜她这个亲人。 “小鹏,你多想了,我现在只想找草药卖钱,从来没有想过寻短见,而且那笔外债与你和小雪没有关係,我自己扛就好,你前面带路吧。” 第十三章想办法挣钱 小鹏还是多留了个心眼,选择了一条逼仄的小路,他刻意绕开吴大顺进山的那条路…… 因为路上滴洒了不少吴大顺的血跡,他担心南清漓眼软,触景伤怀而痛哭她自己苦命,进而想不开寻短见。 在一株几人合抱粗的古松树冠中,一个主子,一个跟班遥望著灰褐色山林小道上的那两个身影。 主子清雋的语气染了浓浓的不耐,“她干嘛又上山?” 跟班小心翼翼地斟词酌句,“爷,小的愚拙,这个小的真心猜不出来,不过小的可以確定一点,她的篓子里没藏著活鸡什么的,应该不是上山偷吃,要么小的让人引开小鹏,然后亲自问问她上山干嘛呢?” 主子扯了下好看的薄唇,挤出两个字,“聒噪!” 如是,跟班敛气屏息,嘴巴闭紧不再聒噪。 片刻后,主子指尖一按眉心,冷气极致外放,“你说她今天会去镇上变卖首饰?” 跟班很有职业素养,轻易地闻嗅到兴师问罪的意味,战战兢兢地解释,浑然无痕地为自己开脱。 “爷,书上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看著那些首饰,看得次数多了,亮灿灿的蛮好看的嘛,女子都喜欢亮灿灿的东西嘛,所以她睡了一觉就改变主意了,我猜测是小鹏进山打猎,她帮著打下手。” 主子薄唇一抿,还是那两个字,“聒噪!” 话落时,人就不见了影儿,跟班抹了一把脑门的冷汗,身心舒畅地腹誹著,爷,昨晚你鬼似的,给这丫头亲自上药,可现在又这样耍拽……傲娇是病吶,得治! 到了地儿,南清漓的心理感受就是一万匹草骆驼奔腾而过…… 这儿的確是人跡罕至,但是高的有树林,低的有枯草,就是名副其实的枯草,没有一株长得像草药。 人人都说万事开头难,但这也太难了吧,这第一桶金真箇儿不好捞啊,老天,她是个知足常乐的穿越乖宝宝,先来半桶金救急好吗? 这边,南清漓心里愁闷的要死,那边小鹏瞅见了一只野兔,撒丫子就去撵,还兴冲冲喊她一起撵。 南清漓瞥了一眼那只欢脱蹦跳著的野兔,假装没听见,她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她这两条小短腿铁定跑不过野兔的四条腿,她才不想白费那个劲儿呢! 呼吸著新鲜冷冽的空气,南清漓四下张望著,林间流风颯颯,偶尔有山鸟清鸣著振翅掠过。 南清漓无心享受这份静謐,她的一对眼珠子在寻觅捕捉商机…… 渐渐,一点点金黄色跃入视野中,呵,天无绝人之路,她真的看见宝贝啦! 不远处有一大片野柿子林,枝头上坠掛著金灿灿的柿子。 当小鹏两手空空地无功而返时,南清漓已经摘满了两篓子冻柿子。 “大嫂,这种野果我尝过,又苦又涩很难吃,屯子里的人都说是毒果子,你白费力气摘了这么多!” 小鹏吃过这山上好多种野果子,他面上笑著说,心里忍不住嘲笑南清漓还是见识短浅,连毒果子都当宝贝。 南清漓不动声色地解释,“小鹏,我小时候在我姥姥家吃过一次,这是冻柿子,解冻后很好吃的,你看这地上掉落了不少,大部分都是鸟雀啄食后掉落的,但是树下却没有鸟雀的死尸,这也可以证明是无毒的。” 很有道理! 小鹏驀然想起入冬后他有时候隨吴大顺打猎路过这儿,的確见过有些鸟雀在枝头蹦跳著啄食这些金黄的野果,是啊,这足以证明这种野果没毒。 於是,叔嫂两个忙碌起来,到了午饭的点儿时,院子里的那口棺材装得满满的,都是金灿灿的冻柿子。 小雪將午饭摆上了桌子,小鹏却没有被醃萝卜和窝窝头吸引,他盯著粗瓷碗里泡著的冻柿子,还是难以置信,“大嫂,这冻柿子真的能卖钱?” 南清漓嗯著,“吃了午饭,你就和我一起去镇上试卖!” 试卖? 小鹏听南清漓这样一说,心里越发不踏实,看来大嫂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啊! 南清漓眼见小鹏和小雪的眼神亮了又暗下去,也不多做解释,事实胜於雄辩,等他们看见银子就会信心倍增。 因为要赶长路,她勉强吃了半个窝窝头,而小鹏吃了一个后,用荷叶包了一个揣在怀里。 见南清漓手里托著解冻的柿子咬开,啜,吸起来,小鹏看得眼馋,也有样学样,仅仅啜,吸一口就一个劲儿地说好甜,好吃。 看著南清漓和小鹏吃得一脸欢畅享受,小雪心里猫抓似的辛苦难熬,时间过得忒慢忒慢,他们怎么吃得这么慢? 她也很想吃柿子,但是一想想那口棺材就心里发憷,最终不敢尝一口。 不说小雪在南清漓和小鹏离开后不久终於按捺不住,小心翼翼地消灭掉了这个香甜的柿子,单说这两人背著两篓子冻柿子抄近路去镇上。 快走到镇上时,小鹏肠胃嚕嚕作响,南清漓都听见了,提出休息片刻。 小鹏啃完了那个窝窝头,心里还惦记著小雪没吃的那个冻柿子呢,说等回家后如果小雪还没吃,那就是他的了。 由於亲口尝到了冻柿子有多香甜,小鹏也多了一些信心,相信冻柿子能卖钱,但是能卖到多少钱,他心里又没了底气。 在从山上往家里运柿子时,为了省车费,南清漓就决定徒步到镇上,小鹏二话不说,大嫂是个纤弱女子还能吃下这个苦,他一个男人就更不能逊色。 其实现在南清漓肠子都悔青了! 胳膊疼,腰酸腿疼,脚后跟也疼得要命! 这清幽萧索的冬日寒林看著挺美的,可是她现在浑身疼,真没心思欣赏什么美景,只巴想著这么辛苦地赶去镇上,希望可以把柿子卖个好价钱。 她是大嫂,是一家之主,所以她必须时时刻刻举重若轻装淡定,比如现在还站得笔挺,一副不倦不累,身心轻鬆的模样。 终於到了目的地! 这个镇子有个別致的名字,落月镇。 南清漓和小鹏在落月镇街市边选了一个不错的位置,將两个篓子並排摆开。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往往希望越大……至於失望大不大,南清漓此刻是不得而知。 今天不是赶集日,因此街市上略显寂寥冷清,甚至连吆喝买卖声都很少。 这两篓冻柿子由於鲜艷的顏色倒是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看,但是有些人也仅仅就是看了几眼,眼神的意思就是这是什么玩意儿,吃了肯定会毒死人的。 有些人试探地问了价钱,南清漓说出了最低的心理价位,一文钱一个,这些人马上摇摇头离开。 “大嫂,你要价太高了,一颗茶叶蛋也就是三四文钱。” 待跟前没人时,小鹏压低嗓音提醒南清漓,在他看来,这柿子是从山上白摘来的东西,卖多少钱也无所谓,只要能卖掉就好。 左边卖乾果的汉子显然听到了小鹏的话,鼻子里哼了一声,意思就是他卖的都是高级货,比这两篓破玩意儿高级好多倍。 右边卖活鱼的女人皮笑肉不笑地说著风凉话,“眼看就过年了,所以有人就想钱想疯了,连猪也不吃的玩意儿都拿出来想卖钱,大白天做的好梦!” 南清漓依旧淡然若素,“小鹏,你就在这儿待著等我,柿子嘛,谁要买就是一口价,三文钱一个!” 说著,南清漓背起一篓子冻柿子,身后一眾人的嘲讽讥笑声直往她耳朵里钻,大意就是她坐地起价,想钱想疯了。 虽然料到小鹏会感觉压力山大,但是南清漓觉得男孩子只有在负压之下才能快速成长起来。 心事沉沉之间,南清漓一边走路,一边心不在焉地瀏览路两边的景致,就在一条街的拐弯处急驶过来一辆马车蹭到了她…… 在这一剎那间,她很不要脸地冒出来一个邪恶无耻的念头,要不要碰瓷讹点钱救急? 讲真,那十一两银子的外债,以及文瑞妻子蔡闰枝的浓浓愁郁如雾霾一般笼在南清漓的心头。 前世社会里不乏透支诚信的人,说什么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爷爷,她南清漓可不想当那种没脸没皮的爷爷。 可是,如果柿子卖不出去的话,她一时间真的想不出其他赚钱的法子。 当马头蹭到南清漓时,她骤然受惊,惊叫了一声,身体本能地朝后趔趄了一下,腿肚子隨之抽筋,蹲下身去,就多了想碰瓷的无耻念头…… 都怪她在前世各种碰瓷的新闻看忒多了。 即使耳濡目染的这种负能量防不胜防,但也就是惊鸿照影般一闪而过而已,她可是个坦荡荡的女君子,爱財只会取之有道。 可是…… 南清漓穿越过来后,她吃过的合胃口的食物只有吴家的那只老母鸡,不过她忙碌了一上午,又走了將近一个时辰的路程,整个人早就疲倦不堪,也就是硬撑著精神头儿。 因此她骤然受惊蹲下去后,一时间乏力眼黑站不起来。 驾车的侍卫凌青临危不乱,手上陡然加力一扯马韁,马头隨即往里狠狠一偏,这样,马的前蹄才没有踩踏到南清漓。 第十四章赚钱,就是赚有钱人的钱 听到车內自家公子爷表示疑问地嗯了一声,身为心腹侍卫的凌青语气充满了鄙夷不屑,“公子,有不长眼的想碰瓷,不过属下没给他留空子!” 自家公子是何等的清贵,降贵紆尊来到这穷乡僻壤却遇见了这样下三滥的刁民,想到这儿,他不由得恼火起来,睨著路中间的南清漓,嗓门拔高, “臭小子,赶紧滚远点,你若耽误了我家公子爷的正事,就把你卖到南风馆!” 南清漓试著深呼吸几次,但是依旧站不起来,她真拿这副孱弱的身子骨没辙了,不过这不影响她据理力爭,仰起脸,略哑的嗓音透著不卑不亢。 “这大路是落月镇的,不是你家的,你们的马差点撞倒了我,你应该庆幸我没有受伤,应该庆幸我大人有大量,不跟鼠肚鸡肠的人较真!” 说著,南清漓深吸了一口气,咬牙想站起来让开路,但是她刚站起来,脚下乏力一个趔趄向后倒去。 就在这时,车帘掀起一角,一条锦带犹如游龙般窜出,卷裹在南清漓的腰间一收。 南清漓站稳脚跟之际,她背上忽地一轻,柳条篓子已经被锦带卷裹到马车另一侧的车辕那儿。 这个过程也就是凌青本人看得一清二楚……自家公子爷急得连腰带都出动了,以前没见过他这么有善意啊? 而南清漓这个不諳武学的人仅仅就是明白车厢內的人及时出手,使她免於摔个四仰八叉。 她现在只想速速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於是就朝著车厢內说了一句,“谢谢,我还等著柿子钱打饥荒呢!” 说完,她就要再次背起篓子,但是车帘掀开,一只白皙的手按在篓子边缘,与南清漓的手相距不到一扎远。 都说手是女孩子的第二张脸,但是南清漓真心嫌弃原主的第二张脸啊…… 比这只男人手粗糙了一百倍也不止,人家的手如美玉,她的手如皴皮土豆。 车厢內的娄千语早就看见南清漓唇色泛白,不像是佯装虚弱的赖皮,莫名其妙的,他就生了兴致,此时眉眼蕴笑,“小哥,你真不要紧?” 小哥! 南清漓秒秒钟想用最脏的话骂人…… 她是小哥,她像个男的? 不过很快她就淡定了,她一身黑色粗布衣服,由於里面穿了不少,所以胸前成了一马平川,再加上她嗓子有些沙哑,被人认成男的也不冤。 她也懒得解释,將错就错,“大哥,小弟真不要紧,你忙你的正事,我卖我的柿子,你我互无关联!” “小哥,凌青冒犯了你,我这个做主子的总得拿点为人善意出来嘛,以此证明我不是鼠肚鸡肠之辈,小哥,我对你欲卖之物颇感兴趣,请上车一敘。” 语落,娄千语横了一眼凌青,后者赶紧跳下车辕,对南清漓恭敬地做了一个请上车的手势。 南清漓脑子转得飞快,赚钱,就是赚有钱人的钱,眼前这个富公子就是有钱人一族,就是她的目標群体,而且他將她当成男的,那她就不必担心会被劫色……呵, 原主这张脸还不够秀色可餐的级別,完全没必要担心谁会劫色。 等南清漓上车坐定后,娄千语吩咐凌青回落月居,然后斟了两杯茶水,放到南清漓面前一杯,玉质的茶杯是天青色的,看著很养眼。 车內陈设简单奢华,一侧是一张天青色的玉桌和两把楠木椅,另一侧是一张天青色玉床。 南清漓前世对玉器略懂一二,自然可以猜得出来茶具,玉桌以及玉床都价值不菲,这个她不太感兴趣,她在意的是银子,眼前这个身著天青色云纹锦袍的富公子肯定不差几两银子。 娄千语呷了一口茶水,俊脸生笑,“我姓娄,小哥你尊姓大名?” 南清漓很有自知之明,她这样的与他这样的以后肯定没什么交集,所以她隨便胡诌,“娄公子,小弟金一戈。” 娄千语暗笑,这刚才还叫了声大哥呢,等他报了姓氏后,这个小兄弟没叫他一声娄大哥,反而还有意拉远了距离,有趣。 小鹏还在街市边受冻遭白眼呢,南清漓没有喝茶的閒情逸致,再说了,人心隔肚皮,她也担心这茶里有料。 想到这儿,她掀开车帘,从篓子里拿了两个冻柿子,放到盛放残茶水的小木桶里,“娄公子,待会儿这金柿解冻后,你可以先尝尝,喜欢吃再买,不喜欢我就找別的买主。” 娄千语笑著点点头,一口口呷著茶水…… 一个衣著普通,样貌普通的孱弱少年,骨子里却有这份不卑不亢,有趣。 外面驾驭马车的凌青有点后悔,刚才不该那么凶巴巴的,结果自作自受,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啦,被一个野小子和自家公子爷合力踹到了鼠肚鸡肠之辈那一群,不对,自家公子爷那是何等精明睿智的人物,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难道那篓东西真是宝贝? 凌青刻意放慢了速度,他是一万个不愿意带某个寒磣的野小子回酒楼,要是被掌柜和伙计等人看见了,自家公子爷多掉身份啊! 就当他绞尽脑汁想著若干个撵走某个野小子的妙计时,车厢內传来娄千语的吩咐,让他把马车停到路边,他心里大喜,以为自家公子爷与自己心有灵犀不点也通,想到一块儿了。 事实证明是凌青的想像力太好而已,娄千语仅仅是让他试吃东西。 看著某个野小子糙手里托著的玩意儿,凌青脑海里蹦出“吾命休矣”四个字。 当凌青佯装视死如归地望著娄千语,后者不耐地一合手里的扇子,“凌青,若你死了的话,本公子会厚葬!” 凌青老委屈了,自己忠心护主,可自家公子爷怎么这般无情哪,他接过来柿子时,南清漓適时出声,“在顶儿上咬一小口,吸,用力吸,吸尽柿汁后,再吃里面的柿肉。” 凌青的动作就似电影里的慢镜头,当柿汁涌入他的口腔后,他脸上的神情不能更丰富,委屈,惊讶,痴醉…… 不等南清漓將剩下的那个柿子递给娄千语,他自己就托在手心里,轻咬了一口,啜,吸柿汁,吃尽柿肉,过程行云流水,吃相极致优雅。 吃罢,娄千语不吝夸讚,“甜脆冰爽,好吃!” 南清漓顺杆子爬,“娄公子,一个金柿五文钱,你要买几个?” 娄千语毫不犹豫,“一戈,我都要了,凌青,你点数一下,如数付钱。” 凌青吃得尽兴,连柿子皮也吃得乾乾净净,在他点数柿子时,南清漓瞟了一眼桌上的精致茶具,缓声提醒,“娄公子,这金柿一次不宜吃太多,不宜与茶水同用,且最好不要食用柿子皮。” 娄千语优雅点头,往凌青那边横过去一个白眼…… 凌青接收到后訕笑著,他像个土包子似的吃掉柿子皮,这不能怪他,都是金柿太好吃的错。 南清漓视若无睹,又叨叨了一些食用禁忌,最后总结说犯了禁忌的后果就是可能会引起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 这些对於南清漓来说就是信口拈来,但是落在娄千语耳里,他颇感讶异,没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兄弟懂这么多,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没有多久,凌青点数完毕,也算好了帐,一共是四百文,他点数铜板时,娄千语补充,“你我吃掉两个金柿,再多加十文钱!” 凌青照做无误,南清漓將一大串沉甸甸的铜板儿揣入怀里,“娄公子,你忙你的正事吧,我就不叨扰你了,街市那儿还有一篓金柿呢,我得在天黑前卖掉。” 小鹏还在那儿冻手冻脚卖冻柿呢,她可没心思去什么居做客喝茶,可她刚要起身,娄千语把玩著手里的天青色茶杯,语气不紧不慢,“一戈,你坐下,你那篓金柿我也包了,一文钱也不少你的。” 南清漓正要强调这柿子再好吃也不能吃太多,凌青已经相当识眼色地询问她那条街的具体位置了。 马车走起,见南清漓似是有点不自然,娄千语放下茶杯,解释得云淡风轻,“我回落月居没什么大正事儿,也就是午睡而已,你不必在意。” 驾车的凌青一想到黄老財还在落月居眼巴巴地等著娄千语,就忍不住腹誹,公子爷喂,你这么清贵的大人物怎么可以爽约呢? 唉,都是这金柿太好吃的错,自家公子爷也是凡夫俗子,贪一时口腹之慾也正常。 再说小鹏这边坚守阵地卖柿子,虽然他不停地跺著脚,往手上呵著气,但还是冻得够呛,心里还各种著急上火,他担心南清漓卖不掉柿子会想不开寻短见。 因为南清漓与吴大顺拜天地时不管不顾地头撞香案,有第一次想不开,就有第二次,所以小鹏以为她此刻极有可能还会寻短见。 在他两边卖活鱼的,卖乾果的多多少少有点生意,而他这儿却是无人问津,连一个柿子也没有卖出去,整个人就是各种焦急,快急得疯掉了。 就在这时,一辆华贵的马车由远及近,戛然而止,驾马浑身毛片雪白,没有一根杂毛,高傲地昂著脑袋,似是嫌弃地打著响鼻。 第十五章见缝下蛆 卖活鱼的女人,卖乾果的汉子马上齐刷刷地视线锁定,四只眼睛泛起看到金子一般的灿芒,堆起一脸的諂媚笑容,几乎是异口同声,“大爷,我家的货最新鲜,最便宜!” 小鹏耷拉著眼皮子,任凭卖活鱼的女人一扭水桶腰就挪到了他身前,將他挡了个严严实实…… 只要有路人走过来,这个女人就是这么霸道无耻,已经若干次啦! 小鹏有武功底子,就算是此刻忍飢受冻也有一把好力气,他只要抬抬手,就能將这个得寸进尺的女人掇到大街的对面。 但是他不想给大嫂惹祸事,所以一次次忍下来,不过,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嗓音…… “娄公子,你运气真好哪,这篓子金柿又大又多哦!” 见凌青离开车辕,扯住了马韁,南清漓小心地下了车,笑容好好地说著,她走到小鹏跟前,以其他人看不见的角度以指掩唇,朝他使个眼色。 “你二哥我把金柿全卖了,你饿了吧,稍等一会儿,二哥很快就带你去买肉包子吃。” 小鹏虽小,但还是有这点儿眼力劲的,他点点头不说话,免得言多必失坏了事儿。 直至此时,他才看见马车后面还尾隨著两辆骡车,上面摆放著整整齐齐的空篓子,不,其中有一篓柿子。 小鹏心里欣喜不已,这才確定以及肯定南清漓真的卖掉了冻柿子,不,不是冻柿子,大嫂改了个漂亮的名儿,金柿。 金柿,顏色像金子一样的柿子,这名儿听上去就高档值钱,於是乎,他越发好奇一个金柿卖了多少文。 先前南清漓离开时嘱咐他三文钱一个金柿,但是听著眾人放肆无忌的嘲笑,他的信心被一点点地蚕食殆尽,他真的不相信会有人三文钱买一个金柿。 不过小鹏不清楚的事儿还有呢!怎么就多了两辆骡车呢? 事实就是在过来的路上南清漓刻意提及家里还有存货,娄千语依旧不假思索地说他全包了,所以让凌青雇了两辆骡车。 小鹏这边竖起耳朵听著,南清漓接下来的一句话令他心怒放,仿佛置身在融融暖春季节…… 南清漓对车厢里的娄千语说得云淡风轻,“娄公子,这篓金柿也是每个五文钱,你让凌青点数一下!” 小鹏心里对南清漓服气死了,大嫂,我三文钱一个还卖不出去,你却不仅每个五文钱卖光了,而且这清贵不凡的买主都找上门了,你这是迎难而上,简直比我这个男人还强哪! 娄千语微微頷首,等凌青招呼两个侍卫將地上这篓金柿搬到骡车上,他优雅地挑腿下车,隨隨便便往这儿一站,自成一道不容忽视的风景,连冬日寒风也隨著暖了几分。 不过,南清漓心里放著个萧云翳,对这道暖丽的风景不感冒。 旁边的女人和汉子被彻底无视,自然是各种不甘心…… 这样高档的买主竟然稀罕那两篓子破玩意儿,而且每个破玩意儿竟然卖到了五文钱! 卖乾果的汉子可看得真真儿的,先前这破玩意儿一文钱一个卖不掉,接著坐地起价到三文钱一个,还是卖不掉,现在来了一个清贵公子,一看就是吃过大鱼大肉的清贵公子居然全包了,每个五文钱全包了! 听著凌青一个个点数著,然后放进旁边的空篓子里,这汉子看得眼睛都酸了,他这边可都是高级货哪,这清贵公子居然一眼,不,连半眼都懒得看! 不过他是个男人,总不能腆著脸磨蹭人家买他的东西,一旁卖活鱼的女人諂笑著开始拆台,“公子爷,这种东西……连猪也不吃啊,你还是买我的鱼吧,昨天破冰捞出来的,可新鲜啦!” 娄千语正想问南清漓什么,猛然被这么一句扰乱了思路,不耐地一合扇子捏在手心,“我就爱吃这金柿,怎么?你有意见?” 这女人还要厚著脸皮说什么,凌青衝过来,叉腰瞪眼,凶態毕露,“我家公子爷最討厌鱼腥味儿,你个肥婆离我家公子爷远点!” 这女人立即整出了一副畏怯模样儿,扭著水桶腰跟在凌青身后,全力以赴地拆台,以求损人利己。 “大爷,我也是好心啊,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两个人有多奸猾,你不知道他们不要脸的坐地起价,先卖一文钱一个,然后三文钱一个,一直都没人买,最后卖给你家公子爷五文钱一个,她这是宰了你家公子爷一大刀啊!” 这女人才不关心南清漓的真实性別呢,在南清漓离开后,她听著眾人的议论,记住了,也弄懂了坐地起价这个词儿的意思,所以赶紧拿出来嘚瑟,希望这大买主看在她这么为他们著想的份上买几条鱼,最好全包圆儿。 这金柿是自家公子爷掏钱买,自家公子爷一高兴,根本就不在乎多几文钱,再说了,自家公子爷何等精明睿智,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根本就用不著他瞎操心。 可是这个肥婆像只绿头胖苍蝇似的,一嗡嗡起来就没完没了,凌青厌恶至极,他再次凶態毕露, “闭嘴!吵到大爷数数了,滚!” 卖鱼的胖女人眼见没地儿下蛆,这才沮丧蔫巴地折返回来,一眼眼剜著南清漓和小鹏。 娄千语是多么精明睿智的人物,他轻飘飘地横了那个落败的女人一眼,笑笑地望著南清漓,后者当然老心虚了,但还是整出了一脸万万千肉疼状,游刃有余地敷衍著,说的一番话要多真就有多真。 “娄公子,我家里出了点事儿,急等著钱打饥荒,所以这金柿来不及运往县城售卖,所以忍痛甩卖,讲真,在县城一个金柿八文钱哪,那可是童叟无欺的一口价!” 娄千语轻易地捕捉到南清漓澈然的眼底掠过一痕灵动狡黠,他一张俊脸依旧笑笑的,以玉扇一下下叩打著掌心, “一戈,这么说来我是赚大方了!” 一听对方是肯定的语气,南清漓不遗余力地狗腿逢迎,“有道是物以稀为贵,娄公子目光如炬,太识货了,天生就是做大买卖的料子!” 南清漓没想到自己歪打正著真相了,重点是娄千语还蛮受用的。 凌青点数完柿子,数出来四百三十个铜板交给南清漓,后者真心不想多揣这么一串沉甸甸的铜板,那对窝窝头本来就够寒磣的,万一硌得不长了,爱美如她以后怎么能美起来? 所以,南清漓直接就交给了小鹏,后者乐呵呵地揣入怀里,还感慨万千,自家大嫂赚钱就像玩似的。 两篓白摘来的柿子卖了將近一两银子,这不就跟玩似的? 南清漓正要说什么,娄千语却抢了先,“不是要採购一些日常用度吗?上车!这位小哥也一起吧!” 话已至此,盛情难却,南清漓和小鹏只好隨娄千语上了马车。 这边,凌青警告满满地提醒二个侍卫,“这两篓金柿是公子爷的爱物,必须稳妥送达落月居,摔坏一个或者少一个,小心你们的脑袋!” 其实凌青这是担心二人眼馋偷吃呢,他似乎忘了,先前在他眼里,这黄灿灿的柿子是让他甚为忌惮,食则“吾命休矣”的玩意儿,此刻却勾得他心痒痒的,打算晚上一定要向自家公子爷討要几个解馋,即使双倍付钱也行。 就这样,在冬日迟暖的阳光里,卖鱼的女人,卖乾果的汉子眼巴巴地望著马车和骡车绝尘离去,他们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四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掉地上了。 南清漓兑现承诺,先到一家小面点铺买了四个肉包子,给小鹏两个,剩下的两个留给小雪。 南清漓数铜板结帐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小鹏三五口就消灭掉一个肉包子,还是不解馋不解饿,索性在出门前將另一个也送进了肚子里,將小雪的那两个揣在怀里保温。 “大嫂,肉包子……我才想起来没有你的那份儿,你赶紧再进去买两个!” 小鹏出了面点铺,扶了一下背上的柳条篓子,面色尷尬地提醒一句。 南清漓摇头,“不用了,你们还小不经饿。” 小鹏这心里超级感动,比自己仅仅大三岁的大嫂不捨得吃肉包子,专门给他和小雪买了吃,其实呢?南清漓深深嫌弃包子馅儿以肥肉为主。 “大嫂,铺子里好香,好吃的麵食太多啦,我看得眼繚乱。”听到小鹏非常孩子气的感慨,南清漓猜测吴大顺平时肯定不怎么带小鹏来镇上,她温声安慰。 “小鹏,咱们手里是有些铜板儿,家里的那些金柿还能卖些钱,可是用钱的地方多著呢,所以不能大吃大喝,不过这铺子里的麵食我都会一点,以后在家里就可以吃到。” 小鹏在消灭掉第二个肉包子时,看见南清漓买了一块发麵酵子,而且他知道家里还有一些玉米面,就猜测南清漓会做发麵窝头…… 他心里嘀咕,窝头与肉包子比起来,味道差远了嘛。 当小鹏和南清漓先后,进出粮油铺,肉铺,布庄,药材铺,一个个铜板数出去,一样样东西放进他的背篓里,他渐渐多了汗顏,撑起一个家真是太操心了。 同时他也多了一份心安,有这样一个精明干练的大嫂,他们三个人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南清漓和小鹏忙忙碌碌地买啊买,后面跟著娄千语的漂亮马车和两辆骡车,看上去风光无限,可事实是小鹏怀里的那一串铜板儿光光了,南清漓这儿的铜板儿也所剩无几了,她肉疼的,这钱可真是不禁。 小鹏执意选择坐骡车,不过他低声特意强调,“大嫂,你有事的话,大点声喊我!” 南清漓点点头,心里失笑,呵,能有啥事儿,在娄千语那儿,你大嫂可是小哥这样的存在喂,能被咋的? 在返回文家屯子的路上,娄千语和南清漓隨意聊著就聊到了金柿,他忍不住刨根问底,“一戈,金柿是你家地里出產的?” 南清漓真没想到娄千语问得这么直接乾脆…… 第十六章后会有期 南清漓微微一怔,答得也乾脆,“不是,山上有片野柿子林。” 她脑子不慢,料定如果屯子里的人得知柿子可以卖钱,必定会在今年秋冬时抢著摘回家,那样柿子就多了,也卖不上什么好价钱,所以她乐得送娄千语一个顺水人情。 娄千语挺欣赏南清漓的直爽,追问,“一戈,你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南清漓料到娄千语会这样要求,“娄公子,带你过去没问题,不过,那儿的好金柿都被我摘光了,被鸟雀啄食掉落的都坏掉了,你確定还要去那儿?” 娄千语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南清漓心里暗暗嫌弃自己言多终必失,这不,惹上大麻烦嘍! 可以將冻柿子卖一笔钱挺快乐的,但惹上这么个大麻烦,南清漓挺头痛的,就这样一路痛並快乐著。 以车代步比步行快得多,快到文家屯子时,南清漓掀开车帘一角,告诉凌青山脚的方向,隨之她越发头痛。 都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可这马车很快就要到山脚了,她还是不晓得路在何方…… 谁都知道寡妇门前是非多,南清漓心里雪亮亮的,在文家屯子里,想在她这儿见缝下蛆的大有人在。 吴大顺今天刚下葬,要是有人看见她与其他男人混在一起肯定就会大做文章。 浸猪笼溺死,被族人烧死或者群殴致死等等,这些连官府衙门也无权干涉的惩罚方式都是针对不守妇道的寡妇。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南清漓也不例外,在马车抵达山脚时,她终於想出了一条自保之计。 南清漓下了车,叫过来小鹏,“二哥我带著凌青回家將金柿装篓,你带著娄公子去那片野柿子林看看。” 自家大嫂如此矜持,她有意无意地与其他优秀男人如娄公子保持距离,小鹏对此甚为欣喜,很实诚地面露难色,“娄公子,山间小道逼仄,你的马车无法通行,可是如果放在山脚的话,就可能会丟掉。” 南清漓一瞬间想撞豆腐……小鹏,那马车又和你没有半文钱的关係,你好心多这一嘴却是帮倒忙啊! 可往往就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娄千语负手而立,遥望著山上,悠缓吐声,“凌青,你驾车跟著一戈小哥,装好金柿就来这儿等我!” 乍一听似乎没什么,南清漓提出带著凌青回家装金柿,娄千语也顺著她的意思,顺著小鹏的意思来了。 可其实南清漓根本就不想让娄千语知晓她的兔子窝在哪儿,她这边正绞尽脑汁想著怎么在路上支开凌青呢,然后实诚如小鹏一多嘴,凌青这个麻烦人物没解决,又多了一辆惹眼的马车。 如此一来,不是瞎子都可以看见,她这个新晋小寡妇勾搭回来野男人了。 接下来可想而知,她那个小院子得被文家屯子里的好事者挤爆了,她现在是一颗红心忙赚钱,无暇顾及其他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急急急,各种急迫啊,南清漓急中生智,“娄公子,你的马车不能去我那儿,我也是好心为你著想,我家有只猎犬小哥,是很大只的那种,它正在发,春,期,脾气暴躁狠戾,如果见到你这匹漂亮的马儿,肯定会做出各种不雅的动作,你的马儿肯定会生气。” 娄千语若有若无地应了一声,依旧遥望著山上,而凌青无意间捕捉到南清漓的眼底掠过一抹晦涩流光,转瞬即逝。 金一戈给他的弟弟递过去一个警告的眼神,他的弟弟好像想说什么啊? 凌青不晓得鹏想说说阿白而已,他陡然敏锐起来,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他凌青是谁?是娄千语的心腹侍卫,首要职责就是保护娄千语安然无恙! 自家公子爷的人身安全大如天,至於金一戈家的狗小哥大冬天发,春,这个不重要,至於装载那些金柿,也是小事一桩。 所以凌青很快就做出反应,他给那两个脚夫诺下了好处,只要他们帮著装好金柿,数目无误,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一顿免费晚饭。 这两个脚夫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进过落月居吃饭,听说那儿的肉包子隔著油纸也能散发出来香气,令人垂涎欲滴,听说那儿的酒水香醇醉人,喝一口解千愁哪,於是他们高高兴兴答应了。 凌青担心娄千语不悦,加了一句,“公子,我也好奇能长出金柿这种果实的树木长啥样,我跟著你过去看看!” 娄千语这才缓缓转身,见凌青已经卸下了马车,而南清漓看得满脸疑惑,他简单解释,“一戈,我这匹马儿彪悍著呢,一般来说,靠近它的生人占不到便宜,若遇见有武功底子的,它逃跑还是绰绰有余。” 其实他心里有点责怪凌青小题大做了,他可感受不到周遭有一丁点儿危险。 南清漓目的达到,朝娄千语等人挥挥爪子,引领著那两辆骡车向屯子里走去。 这边,漂亮的白马儿在马车周遭悠閒地溜达,小鹏头前带路,引著娄千语和凌青朝山南攀越。 一般来说骡子比牛脚程快,所以骡车比牛车更受欢迎,但是现在,南清漓巴不得身后的两辆骡车走慢点儿,离她远一点。 前世在农村里生活过,她晓得村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就是东家什么长,西家什么短。 南清漓可不想被谁掛在嘴边,她见四下里没有別人,就对两个脚夫说叨了一番。 大意就是这屯子里不乏长舌妇,她们总是好奇別人家来了什么陌生人,所以他们尾隨距离她三四丈远最好,而且有人问起的话就说是去找里正的。 这两个脚夫表示理解,无条件配合。 然而南清漓不知道,有几双眼睛透过门缝,看见她领回屯子里两个野男人…… 到了家,小雪听到动静出了屋,南清漓以指掩唇,使眼色让小雪別多话,她乖巧地点头,接过去南清漓递给她的柳条篓子,转身又进了屋。 南清漓帮忙,三个人手脚麻利地將金柿装篓。 这两个脚夫看著这口棺材,心里不由得犯怵,但看到南清漓最后毫不忌讳地跳进去,將最下面的金柿一个个递出来,他们心里的阴影隨之淡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家没点事儿?他们要做的是装好金柿,数清了数目,就能拿到一笔可观的车费,外加一顿落月居的晚饭,这棺材嘛就假装没看见,绝对不会对谁提起半个字。 金柿装好后,南清漓进屋长话短说,告诉小雪冻柿子卖了不少钱,不过买主还在山脚那儿等著呢,等她离开后,如果有谁过来串门子,千万不要说实话,就说她和小鹏上山砍柴而已。 小雪也不是个傻的,一口答应,让南清漓儘管放心。 这次是两辆骡车在前面走,南清漓不近不远地跟在后面,她刻意在骡车上苫盖了破布…… 是她从灵棚那儿揪下来一大块破布,一撕为二正好苫盖严实骡车上的篓子。 当南清漓跟隨著两辆骡车到达山脚,娄千语等人已经折返下来,凌青刚刚套好马车。 一个脚夫利落地报了金柿总数,凌青从腰间褡褳取出钱,先给了南清漓五两纹银,又数出来八百八十个铜板儿。 不过,娄千语伸手捋下来一个铜板儿,在掌心里轻掂了一下,俊脸生笑,“一戈,你说的没错,我的確是做大买卖的,以后有钱我们一起赚,因为我是个商人,所以不砍点价心里不平衡,这一文钱归我!” 南清漓想著加上先前的那两篓子,卖了近七两银子,她已经相当满意了,懒得多想娄千语的深意,只是挥挥爪子,“娄公子,后会有期!” 娄千语目送南清漓和小鹏走得看不见了,这才撤回视线,“凌青,我还有件正事儿,你將这两车金柿送回落月居。” 凌青望著娄千语驾车离去,心里默默吐槽,公子爷,你这是欺侮人嘛,我是你的心腹侍卫,不是做这种鸡毛蒜皮小事情的杂役。 等到南清漓和小鹏回了家,小雪已经生了灶火,不过,她看著小鹏从怀里掏出来那两个用荷叶包的肉包子,眉眼间略略嫌弃,“大哥买的肉包子都是落月居的,都是用油纸包的。” 南清漓瞭然,油纸毕竟是有成本的,而普通的小面点铺本小利薄,只会选用不用钱的荷叶包裹食物,不过由此看来,吴大顺生前挺疼爱这两小只。 小鹏撇撇嘴,“你醒醒吧,大哥已经没了,你再也吃不到他买的肉包子了,不吃是吗?那你点个头试试!” 小雪不傻,看出来小鹏对这两个肉包子虎视眈眈,她如果敢点个头,下一刻他就抓过去吞进肚子里。 她马上转脸望向南清漓,“大嫂,咱两一人一个!” 南清漓摇头,“小雪,我和小鹏在镇上都吃过了,这是专门留给你的,快吃吧,然后帮大嫂包饺子!” 小雪一下子目瞪口呆,“大嫂,今天不节不年的,怎么能吃饺子啊,太浪费了!” 不等南清漓搭腔,小鹏就嚷开了,“我和大嫂快累死啦,吃顿饺子怎么啦?肉包子也堵不住你的嘴?”说著,他就作势去抢小雪手里的包子, 后者赶紧躲到了南清漓的身后,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埋头啃起来包子。 南清漓觉得此时两小只的反应才和真实的年龄相似,少了一些早熟的沧桑感,多了一些可爱的孩子气。 等到小雪吃完包子,南清漓已经和好了面,放在一旁醒著,开始切肉,剁肉,拌饺子馅儿。 见小鹏上炕盘腿坐著,等著一起包饺子,小雪嫌弃得要命,“別窝在这儿,回你屋里烧炕去,饺子熟了少不了你的。” 小鹏盯著案板上鲜嫩的猪肉,根本就不捨得挪窝儿。 南清漓见状,费了点脑汁哄劝,“小鹏,你是男孩子,有道是君子远庖厨,大嫂会儘快赚钱还清饥荒,送你进私塾读书。” 小鹏不情不愿,“大嫂,我看不进去圣贤书,不是读书的料子,大哥教我和小雪认了一些常用字,已经足够了,我学会做饭好啊,以后还可以给我媳妇孩子做饭吃,没什么不好的。” 南清漓深知这个时代的科举考试与高考相比太难了,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毫不夸张,既然小鹏没有这个心思,那她也不会强求,人活著就图个舒適自在嘛! 第十七章不达目的不罢休 最终是南清漓和小鹏包饺子,小雪按照南清漓的吩咐,用她买回来的面料和缝製了一条被子。 簇新的粗布为被面,簇新的细布为被里,白得如雪一样的新,仅仅是看著,就感觉非常舒服暖和。 当小鹏听到南清漓说这条新被是给他的,他心里越发暖融融的,虽然疼爱他和小雪的大哥没了,但是还有这么一个大嫂啊,他和小雪的命还不太苦。 煮饺子时,小鹏一边用烧火棍扒拉著木柴,一边对小雪滔滔不绝地说著他和南清漓卖冻柿子的曲折经歷,最终一个金柿卖到了五文钱,现在想想还觉得跟做梦似的。 小雪一颗心放进了肚子里,这个大嫂赚钱的本事这么厉害,那她就完全不用担心自己那点私房钱被充公。 三人吃过香喷喷的饺子后,小雪洗刷锅碗,小鹏帮著烧火,南清漓炼猪油。 本来她准备请文六斤几个过来吃顿好的以表谢意,但是这腊月天短夜长,紧赶著做饭天就黑下来了,只好作罢。 因为大晚上的,她一个小寡妇请几个男人吃晚饭,这话传到那些长舌妇耳里,肯定会变著样儿埋汰她。 听著南清漓说明天用猪油渣包包子,小鹏感觉饺子吃起来过癮,就问为啥不包饺子,他可以早早起来搭把手。 南清漓笑著解释油渣脆而硬,如果不碾碎会戳破饺子皮儿,因此她嫌麻烦,不如隨便剁几下,加点酸菜,弄成包子馅儿,重点是吃包子比吃饺子省面。 小鹏只要有得吃就开心,马上说明天会早起过来帮著包包子。 南清漓心里喟嘆,有道是半大小子吃塌老子啊,小雪和小鹏的老子不知道是何许人也,老子不管只能嫂子管,可她这个大嫂当了家,才知道柴米油盐贵,这一日三餐就够她愁的,必须精打细算的同时还不能亏待了这两小只。 家里这三人相处甚洽,不晓得外面却是另一番情形,可谓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炼出来一小陶罐香喷喷的猪油后,南清漓瞧著小雪和小鹏眼巴巴地盯著陶罐,眼馋得仿佛想趴过来喝几口猪油似的。 长身体的那种飢饿感,南清漓在前世也有体会,明明早饭和午饭吃得饱饱的,但是白天上课时依然会饿得肠胃嚕嚕叫。 她用奶奶给的零钱买一包水果,上课躲著老师,下课躲著同学,悄mimi地哄著炸毛的肠胃。 就是她那个慈爱有加的奶奶,让她深刻感受到自己是被关爱著的,就那样稀里糊涂长大了。 现在小雪和小鹏也渴望著被亲情关爱,那她这个大嫂愿意量力而行。 南清漓盛了一大粗瓷碗猪油渣,在里面撒了点儿盐和孜然,然后隨意顛摇了几下,拈起一块送入嘴里,示意小雪和小鹏也抓著吃。 这两小只馋猫赶紧凑过来吃起,猪油渣香酥可口,他们吃得一脸欢畅陶醉,根本没注意到南清漓仅仅吃了几块,就忙著將锅里的猪油渣捞到一个红瓦盆里,然后用另一个大点儿的红瓦盆和面。 大粗瓷碗很快就见底了,只剩下一汪油,如果不是怕被小雪和南清漓嫌弃,小鹏真想,舔,净了碗底,所以呢,他到堂屋翻出来半块窝窝头,蘸著碗底的猪油,大吃大嚼起来。 他刚吃完,就听到外面乍起老母鸡咕呾似的一嗓子,“大顺女人,你个不要脸的货,给我滚出来!” 小雪一听,马上在炕头缩成了一团,颤颤巍巍的,说话时连牙齿都打架了,“大嫂……是刘明珠那个泼妇,你赶紧让小鹏插堂屋门。” 小鹏忍不住开腔,“小雪,你有点出息好吗?大嫂,你別出去,我身上有功夫,这就去撵刘泼妇!” 看著小鹏出了屋,南清漓连和面的双手都来不及清洗,拎起了案板上那把明晃晃的菜刀,声音冷得没有温度,“小雪,如果刘明珠一直纠缠不休,你就悄悄去请里正瑞伯伯过来主持公道。” 小雪惊骇得说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心里被炸得一片狼藉,唉呀妈呀,大嫂她拎大菜刀啦,她拎著大哥常常用来剖割猎物的大菜刀出去助阵啦! 南清漓不是娇懦得见了老鼠也会被嚇哭吗?这是谁说的造谣话? 荆门外,除了刘明珠,还有不少南清漓看著眼生的男男女女。 小鹏手里拎著的气死风灯散发出昏黄的幽光,衬得这些人影影绰绰的,如居心叵测的鬼魅成群结队。 虽然气愤,但南清漓理智还在,將菜刀掩在袖子里,望著亲手掐死了原主的刘明珠,声音冷而平静,“刘氏,我已经与吴家没有任何关係,我家不欢迎你!” 刘明珠心里染了醋酸味儿的嫉妒泛滥横流,这个南清漓脸上带了妆看著確实挺俊俏的,可卸了妆简直就是个丑八怪,尤其是那块胎记难看死了,就她这样的货色,这么快就勾搭上野汉子了,还一勾搭就是两个,那两个男人眼瞎透了吗? 这个不是重点,她来这一遭的重点目的是捞好处! 自家老乾婆在南清漓这儿没有捞到好处,她在饭桌上可没少牵枝带叶儿地挖苦,现在轮到她出马了,她自信不会空手而归。 先礼后兵! 这是儿子吴玉堂教她的,先试试能不能用礼数逼迫南清漓就范! 想到这儿,刘明珠往南清漓跟前凑了凑,压低声音,“大顺家的,我先给你脸,不说破你的丑事,不过条件就是你把所有首饰都送给我当封口费。” 儿子吴玉堂说了,南清漓的那些首饰卖掉应该足够他年后应试的费用,实在不够的话再从南清漓身上抠,毕竟南清漓做了那丑事就不占理。 这一大片人,就刘明珠自个儿说话,虽然声音很低,但不是聋子都能听得见,南清漓暗暗冷笑,刘明珠对那些首饰真是一往情深,不拿到手不甘心哪! 小鹏听说过刘明珠的泼妇名,但是没想到她会不要脸得这么没下限,大嫂和他忙了一整天,哪有时间做啥丑事。 但是,有道是好男不跟女斗,小鹏再生气也不能一个巴掌扇飞了刘明珠,他觉得自己保护好大嫂不受伤害就行。 “那些首饰没了!” 听南清漓这样说,刘明珠难以置信,“那支金步摇也没了?你只给我那一件就行!” 眼前的刘明珠似极了一只嗡嗡叫的绿头胖苍蝇,南清漓膈应极了,怎么可能会善心大发,给她见缝下蛆的机会? 她冷淡地摇摇头,“可惜了吴玉堂,他可是有望得中秀才的童生哪,居然有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傻老娘,丟人啊,丟人真是丟到家了。” 这番话一出,刘明珠身后暴起了譁笑声,这些跟隨者似乎忘记了,他们都是被刘明珠攛掇过来压阵的,这会儿却不约而同一起鬨笑刘明珠。 然而,脸皮比老母猪猪皮还糙厚的刘明珠依旧不忘初衷,不捞到好处绝不善罢甘休。 “大顺女人,我可是未来秀才的老娘,你最好放尊重点,你问问小鹏,以前吴大顺从来没有让吴家人空手白走一遭。” 今天去落月镇的路上,小鹏跟南清漓说过,吴大顺一直在这边住著,平时有吴家人过来討要吃的或者討要银钱,他都不会拒绝,而且他本来不想去吴家安新房,但是吝嗇鬼归榆寻死觅活的,最后他就妥协了。 儘管吴大顺这么容忍吴家人,可是也没落了好,他前脚进山打猎,刘明珠就亲手掐死了他的小新妻,等到他惨死后,归榆还想著得他的尸首钱,由此,南清漓看透了吴家人的无情和无耻,她绝不会妥协一二。 “刘明珠,我提醒你一下,我是我,吴大顺是吴大顺,现在吴大顺在下面呢,他不是对吴家人很慷慨吗?我这个做妻子的肚里可撑船,一点也不介意你这个前小婶下去找他討好处!” 刘明珠的啦啦队再次暴起了鬨笑,南清漓这话说的够决绝,意思也再明白不过了,但凡刘明珠还要点脸就该有所收敛,但是她不达目的不罢休…… 南清漓让自己去下面找吴大顺討好处,这真是一点儿诚意也没有,刘明珠眼见一旁的小鹏不吭声,她就想来个杀鸡儆猴。 “小鹏,你大哥见了我也要礼让三分,你大嫂这么没有礼数,你也是有责任的,从明天起,你供吴家一个月的木柴,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刘明珠想得很美好,等到小鹏上山砍柴的时候,那么这家里就没有男人了,那么她和吴三顺过来就可以为所欲为,好好地翻箱倒柜找找那些首饰。 小鹏说到底是个善良实诚的孩子,他以为自己的隱忍可以换来刘明珠的收敛退让,终是眉头一蹙,“我答应了,你现在赶紧走!” 刘明珠一脸嘚瑟地瞧著南清漓,后者却是后发制人,“刘明珠,小鹏供吴家一个月的木柴,那就算是做短工,工钱嘛,我只要一个友情价,一两银子,而且先给银子后做短工,因为我手头很缺钱。” 刘明珠急得跳脚大骂,“南清漓,你想钱想疯了,別说一两银子,一个铜板也没有!” 南清漓不气不恼,“哦,吴家竟然穷得连一两银子也拿不出来了,那这样吧,你想让小鹏上山砍柴供吴家一个月,那就让吴三顺过来给我家倒夜壶两个月,也就是说,吴三顺先给我家倒一个月夜壶。” 大家心知肚明,倒夜壶这种事儿,是个男人都嫌丟人,在家里不是个怂包的,连自己家里的夜壶也不会去倒。 如南清漓所料,眾人一阵哄堂大笑后,躲藏在人群背后的吴三顺终於沉不住气了,气哼哼走过来,拉住了刘明珠的手腕。 “刘明珠,自古男主外,女主內,倒夜壶是你的事儿,家里的木柴多得是,你別在这儿丟人现眼了。” 刘明珠猛然甩开吴三顺的手,万般厌恶自己的丈夫拆自己的台,幸好还有吴玉堂这个精明强干的儿子,不然她活得真的没盼头了。 吴三顺还大言不惭地说男主外,她被南清漓这个小寡妇压得死死的,他眼瞎了看不见吗? 她这么不要脸,不就是想捞点银子贴补儿子吴玉堂吗? 第十八章偷汉子 她这样的好妻子,好母亲怎么就成丟人现眼了? 收起一腔小人戚戚然,刘明珠想起来吴玉堂教她的先礼后兵那招,既然礼数不好用,那就试试强硬的,耍泼耍横逼迫南清漓就范。 “南清漓,你別假正经了,我这趟过来就是要把你做下的见不得光的丑事抖落出来,大顺刚下葬,你就偷汉子,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 听到刘明珠这样血口喷人,小鹏握紧了拳头,他是个男人,不可以揍女人,但是可以揍吴三顺这个男人。 南清漓察觉了小鹏的心思,跨前半步挡住了他,对於这个前小婶的混淆是非,她气定神閒。 “我偷汉子,你咋就知道啦?难道是我偷了你汉子,还是偷了你儿子?” 有目共睹,刘明珠的汉子吴三顺正杵在哪儿呢,刘明珠的儿子吴玉堂在吴家呢,刘明珠没有真凭实据就往南清漓身上泼脏水,被南清漓如是扯出来这父子俩一串真是自找没趣。 刘明珠耳朵不聋,听著身后一些人窃窃私语她此举真是无聊,甚至是无耻,看著吴三顺一张脸越发黑沉,她却接不来南清漓的质问,一对眼珠子直往院子里瞟,希望可以看见那两个野男人。 “刘明珠,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汉子?你空口无凭说瞎话,就不怕我亡夫找你算帐?” 说完这句,南清漓眼眸驀地一缩…… 几步外,鬼原主鬼气飘飘的,她的眼泪一串串地往下掉,化作了一片稀薄迷濛雾气。 这么多人看著呢,南清漓没法问鬼原主为啥哭得这么伤心,她只能故作淡然地盯著刘明珠。 而刘明珠刚好瞅见了院子里的那口棺材,心生悚然,往吴三顺那儿缩了缩身子,色厉內荏地叫囂,“我亲眼看见你带著两个野男人进屯子了,那两个野汉子肯定就藏在你屋里,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蹄子別狡辩了!” “哪天我看见你和一头驴一前一后走路,那么,我就可以认定那头驴就是你的野汉子!” 南清漓这样一说,譁笑顿起,吴三顺脸上掛不住了,南清漓这不是变著法儿损他吗? 他此刻厌恶透了刘明珠,半点便宜也没占到,反而把他和儿子吴玉堂搭进去被人笑话。 可他扯了一把刘明珠后,反而被她狠狠踢了一脚,他索性往一旁走开几步,看看刘明珠到底能折腾出啥好处。 刘明珠凭著耍泼,在吴家占了若干次上风,在屯子里的村人面前占了若干次上风,所以她耍泼习惯了,比如现在她老母鸡嗓子咕呾起来。 “南清漓,你別跟我扯犊子,把那两个脚夫交出来,那两辆骡车也交出来,按照老规矩,你和野汉子送县衙,骡车归吴家所有,算作补偿吴家的声誉。” 刘明珠以为这番话可以將南清漓砸得变顏变色,哭啼求饶,但事实是南清漓仅仅微微扯了一下唇角,一抹轻蔑的笑一闪即逝, 刘明珠正要闯进院子,就听到身后有人嚷嚷。 “菜刀!南清漓手里有菜刀!” “刘泼妇走眼了,她还以为南清漓是个吃素的!” “南清漓手上还有白面!吴大顺没了,她这小日子却过得挺滋润的!” 如此如此,围观者议论著,伴隨著意味不明的笑声,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刘明珠听到南清漓手里有菜刀,忌惮地往后退缩了一步,不过当她看清南清漓手上粘附的白面,以及菜刀上的油腻后,她提鼻子狠狠地闻嗅了一下,心里狂喜,这一遭要赚了。 “南清漓,我闻见猪肉香味了,你不承认也没用,还有你手上沾了白面,別当我眼瞎没看见,野汉子给你的猪肉和白面也归吴家。” 垂眸撇见明晃晃的菜刀,小鹏心里震撼得要命,大嫂这彪悍范儿,简直就是一家之主的標配。 听刘明珠嗶嗶叨叨了这么多,小鹏听懂了…… 刘明珠看见南清漓领著两个脚夫进屯子了,所以她就认为南清漓偷野汉子,还认为猪肉和白面都是野汉子给的好处。 看来是他想得简单了,不是他所想的,只要他辛苦一些上山砍柴,只要供吴家一个月的木柴,刘明珠就会退步妥协, 她这个泼妇就是存心过来找茬的,不但詆毁大嫂的清白,还狮子大开口。 不过小鹏终究是个实诚的孩子,没有什么复杂的弯弯肠子,他一双好看的眼里蓄了怒气,“刘泼妇,猪肉和白面是我和大嫂买的,我家现在只有小雪一个人,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人,你再胡说,我就不客气了。” 刘明珠料定小鹏不敢动手,她曾听见二房的大女儿吴金釵和自己的女儿吴玉珠閒聊,说这个小鹏脾气好得不得了,即使很生气,也最多是脸色不好看,嗓音高了几分。 因此她有恃无恐,“小鹏,好男不跟女斗,你敢对我动手,那你的恶名传出去,谁家的女孩也不会嫁给你,你以为我是嚇大的?別说你了,就是南清漓也不敢动我一下,她拿把菜刀就是给自个儿壮胆子,南清漓,你敢砍我一下?” 眼见刘明珠满脸挑衅,南清漓手腕一翻,明晃晃的菜刀扬起来,泛著幽森冷芒。 刘明珠顿时惊得咕呾一嗓子,往后退了几步,踩到了屯子里一个男人的脚,后者试到疼痛,毫不客气地送了几句咒骂。 大意就是刘明珠又肥又泼,旺不了夫,旺不了子,只会败尽了阴德,来世转头不下崽的母猪被宰了吃肉。 泼妇如刘明珠很在乎自己在男人们眼里的形象,听到这样的咒骂,她心里的阴影面积一点点扩大。 南清漓始终冷清著一张小脸,谁都猜不透她的心思,此刻她適时地补刀。 “姓刘的,我的確不敢隨便砍你,不过呢,如果你敢闯进我家里乱翻,那就是私闯民宅触犯了大梁国法,即便我砍伤你,或者砍死你也属於正当防卫,官府也不会治我的罪,而你的丈夫成了鰥夫,你的宝贝儿子没了娘,也没了仕途。” 吴玉堂可是刘明珠的宝贝疙瘩,南清漓的这番话戳到了她的心窝子,而吴三顺依旧是袖手旁观的姿態,她隨之犹豫起来。 南清漓那么纤弱,按理说凭自己的力气可以夺下她手里的菜刀,可是万一出了意外呢? 如果她被南清漓砍死了,那她就亏死了;如果她侥倖能够夺下菜刀,砍死了南清漓,却搜不出来那两个野汉子,那她就是杀人犯,是要吃官司坐牢的。 南清漓的这番话落入眾人的耳朵,文縐縐而且有理有据,各种高大上不容置疑。 对於南清漓可以出口成章,眾人也不觉怪异,都以为南清漓平时深受两个弟弟的薰陶,这见识自然就高出一般女人一截。 而刘明珠与之相比就逊色多了,虽然家里有个读书的童生吴玉堂,可是这说话以及做派依旧是一如既往的泼妇样儿,由此可见,吴玉堂读的圣贤书还是太浅薄,未来的仕途肯定比不上南家兄弟。 於是乎,充当刘明珠啦啦队的眾人有意无意地放弃了刘明珠,纯粹地看热闹,看看刘明珠死得有多难看。 刘明珠抓住了重点,只要可以搜出来那两个野汉子,她就占理了,不过看著南清漓手里冷寒森森的菜刀,她真没胆子硬往里闯,只能抖擞起来老母鸡嗓子。 “藏在里面的人听著,南清漓是新婚丧夫的小寡妇,她不守妇道,把你们勾搭回家,我代表她夫家过来主事儿,你们马上滚出来,不然惹怒了吴家人,会剥光了你们游街。” 听说过不洁的寡妇被强迫骑木驴游街,谁也没听说过刘明珠这种说法,不少人暗暗鄙弃刘明珠胡扯瞎掰。 但是一码归一码,眾人对於南清漓的贞洁还是很上心的,因为吴大顺人缘不错,这才刚下葬,他的小孀妻就偷野汉子,这於情於理都说不通,因此,眾人一点点往荆门这儿挪过来。 刘明珠大有挑唆眾人,浑水摸鱼之意,南清漓深知眾怒难犯,她眼见不少人的视线在院子里逡巡不去,心里暗暗叫苦。 如果这些人不管不顾,一窝蜂地闯进去,儘管不会搜出什么野汉子,但是刘明珠和吴三顺肯定会浑水摸鱼拿走一些家里的物件,而实诚如小鹏肯定不会动手,自己又不能动真格的挥刀乱砍。 这小雪可真是个小绵羊的慢性子啊,这么久了,怎么还没请来里正文瑞? 南清漓早就看见小雪悄mimi离开了,此刻她心焦焦地等著文瑞过来救场。 刘明珠一边叫囂著里面的人出来,一边一点点挪著脚跟,而吴三顺被她一眼眼剜著,剜了二十多眼后也明白她的意思了,黑著脸挪蹭过来。 小鹏和南清漓已经被逼迫进了荆门內,南清漓越发担心了,如果场面失控,那她今天购置的东西,以及那些银钱都会被眾人一哄而上抢光光。 到那时,即使里正来了,也无能为力,毕竟自古就有罚不责眾那么一条。 “刘明珠,吴三顺,你们想毁了吴玉堂的大好仕途?” 南清漓將明晃晃的菜刀横在身前,高声断喝的同时,一把扯开领口,脖颈上的紫红掐痕触目惊心。 她声音冷得没有温度,“你们夫妻俩敢私闯进这道荆门,我就跟你们拼了这条命,你们不想让我活,我这个寡妇就拉你们一起死,你们死了,吴玉堂也不用参加考试了,拎一根打狗棍要饭去吧!” 不得不说,吴玉堂就是吴三顺夫妻俩眼里的夜明珠,关心则乱,他们一起僵在了原地。 南清漓趁热打铁,神情似是悲戚又愤慨地嘱咐小鹏,“大嫂死后,小鹏你去县衙报官,就说吴家人趁著你大哥清晨进山时害我无果,当晚又指使吴三顺和刘明珠上门逼迫羞辱,忍无可忍之下,大嫂与他们同归於尽。 瑞伯伯和此刻在场的叔叔婶婶们可以作证,知县大人必定会还大嫂一个清白,必定会为大嫂建立一座贞节牌坊,只要你和小雪好好的,大嫂就可以含笑九泉,此生无憾……” 第十九章以泼制泼 编著,编著,南清漓感觉自己编不下去了…… 肚子好痛,忍得好辛苦,她好想笑啊! 她明明是群演的行头,可是没有哪个群演有这么长的台词,再编下去,她指不定哪会儿就笑场了。 虽然南清漓深垂下脑袋,但是,眼不瞎的都看见了她脖子上的掐痕,甚至有几个人还听到了內部消息,就是吴玉堂亲笔在村志上写下一篇悔过书,吴家人都按手印了。 窃窃私语连成了一片,吴三顺和刘明珠听到有人议论自家儿子在村志上写了悔过书。 吴玉堂和他们强调过这个细节,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否则会影响到他的仕途官运,於是这夫妻俩慭慭然,胆战心惊,换吴三顺一眼眼剜著刘明珠。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多时候是软的,因此,吴家附近几个热情的街坊邻居加以佐证,他们大清早的就听到南清漓沙哑著嗓子喊救命,然后里正带著几个汉子赶到了,在吴家逗留了很久才离开,南清漓真的是受害者。 刘明珠瞥一眼冷脸横眉的小鹏,硬著头皮咕呾一嗓子,“南清漓,你偷了野汉子就不占理,你不心虚咋不让我们进去搜搜?” 南清漓已经拿定了主意,用抓鬮的办法从其他人中选出两个代表,加上刘明珠一共是三个人。 她只容许这三个人进院子里,屋里搜查,如果没有什么野汉子,刘明珠必须向她道歉。 就在这时,有人眼尖,提声喊了一句,“里正来了!” 围观的人群隨即闪开一条道,里正文瑞带著文六斤等几个汉子大步走近,小雪心不在焉地尾隨其后。 刘明珠恶人先告状,添油加醋地將南清漓偷野汉子的事儿说了一遍,而南清漓也把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告诉了文瑞。 文瑞听完,就猜测是刘明珠咸吃萝卜淡操心,大晚上的闹腾这么一出只有一个目的,浑水摸鱼捞好处。 不过他要走个过场,让在场的人心服口服,“三顺家的,自古男主外,女主內,你喳喳得再凶也上不了台面,三顺,你算一个,还有三牛,大虎,你们跟我进去搜一遍,如果確定是刘明珠胡言乱语,三顺,你就赔清漓一百文钱,或者在吴大顺的灵牌前跪一个时辰,你现在就说说选哪个。” 院子里的灵棚被南清漓揪扯掉一大块,在幽幽迷濛的月光下,供桌上吴大顺的灵牌影影绰绰,仿佛一个浑身是血的鬼魂会隨时飘荡出来,见者不禁心生悚然。 吴三顺如今是骑虎难下,在心里亲切地问候了几遍刘明珠的亲娘,露出一脸为难之色,“里正,我愿意赔一百文钱,但你也知道家里的银钱都在我娘手里……” 里正不耐烦地打断了吴三顺的话,“要么我让六子去吴家取一百文钱,要么我白纸黑字写个借据,你向在场的人借一百文钱,我身为一屯之主,要忙的事情多了去了,你们吴家虽是单门小户,却总是闹出些不正常的事儿,屯子里的风气也被弄得脏污不堪。” 像吴三顺这种跟著老婆胡搅蛮缠的男人,文六斤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一抱臂,“吴三顺,你看看有谁肯借给你钱?你们吴家除了大顺,其他人的人缘真不咋的,你我非亲非故的,所以我去吴家走一遭,二十文的跑腿费一点也不多!” 吴三顺早就看到眾人都有意躲著他的视线,此时又被文六斤软中带刺地挖苦了一顿,他越发厌恶刘明珠这个始作俑者。 刘明珠从来没见过吴三顺如此阴狠的目光,她莫名的心悸起来,哆哆嗦嗦地摸出怀里的荷囊,递过去,“三顺,这是娘给我的一百文买盐钱,你先拿著。” 但凡与钱沾边儿时,谁也不傻,吴三顺也是如此,不过不等他將荷囊揣入怀里,文瑞夺过去,“三牛,大虎,走!” 现拿出了钱,里正也没有个好脸色,吴三顺跟在三人身后,进了院子,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暗暗地拿定了主意。 南清漓和小鹏气定神閒,而刘明珠等人怎么形容呢? 一个个都踮起了脚尖,拔长了脖子,目不转睛地望向院子里。 有文瑞在场,吴三顺当然不敢乱翻东西,但他还是看见了东屋里的少半盆猪油渣,一陶罐猪油以及灶台边的面盆。 屋里充斥著猪油的浓香,轻易地將他的呼吸,弄得乱了套,他恨不得不呼气,只吸气,多吸几口这醉人的浓香。 南清漓真是个有本事的,不年不节的,却吃这么好的晚饭,自家那个肥婆除了耍泼耍横,啥也不会,真是差远了。 没有多久,刘明珠就看见吴三顺耷拉著头,第一个从西屋走出来…… 她一眼不眨地看著吴三顺从东屋搜到了西屋。 没有搜到野汉子? 怎么会这样? 她看得真真儿的,那两个脚夫赶著骡车尾隨在南清漓身后, 可事实是她此刻真真儿地看著文瑞將一百文钱提溜出来,给了南清漓,將空荷囊拋给吴三顺,还刻意强调。 “屋里没有人,都是刘明珠无事生非,大家散了吧,各回各家休息去!” 三牛和大虎都是屯子里出了名的老实人,眾人见他俩也说屋里没有一个人影儿,这下都信了,就是刘明珠无事生非,装神弄鬼。 吴三顺手里捏著荷囊,狠狠抓握了几下,他走到刘明珠身旁,抓住了她的手腕拉著就走。 刘明珠腕上生疼,这才后知后觉自己不仅没有捞到一丁点儿好处,还赔进去一百文私房钱。 她乾脆耍赖蹲下身去,不甘心地叫嚷著,“南清漓,都是你害我白跑了这一遭,你手里的菜刀给我,外带一块猪肉,我拿回去孝敬娘!” 南清漓將菜刀给了小鹏,揉著发酸的手腕,唇角扯起一抹诡异的笑弧,“刘明珠,你来得太迟了,家里的猪肉我们都吃光了,哦,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家的东西啊,那你等著吧,等我勾搭上野汉子送给你!” 眾人的鬨笑声阵起,刘明珠狠狠地瞪了一眼无比怂包的吴三顺,心里气翻了天,可她做梦也没想到这事儿还不算完呢…… 南清漓脸上的胎记给了刘明珠莫大的自信,她心里一句话,南清漓你个丑妇,你能勾搭上的野汉子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刘明珠会稀罕你用过的? 南清漓这边,手上的铜板沉甸甸的,心情隨之欢悦,真不赖嘛,白得了一百文钱! 刘明珠不知道,吴三顺一直憋屈著那股子愤怨,將她拉回家后,马上去找归榆,刻意问起那一百文钱的来歷。 结果就是归榆根本就没有给过刘明珠一文钱,是她自己攒的私房钱。 吴三豹藉此爆发,在归榆的屋里,將刘明珠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 “瑞伯伯,明早你带著六子哥他们过来吃顿饭吧,不过大家的好我还是会记在心里。” 见眾人散去,南清漓將文瑞让进了东屋,想沏壶茶水来著,才想起来这家里根本就没有茶壶和茶叶等等物质条件,於是她想请人家吃顿好的。 文瑞一口拒绝,接著说了几句象徵性的应景话就起身离开,一出荆门,他心里就嘀咕起来。 南清漓一个小寡妇哪来的钱买白面和猪肉?难道是卖了首饰? 唉,有钱吃好的,咋不还钱哪?唉,借钱容易要钱难哪! 是的,里正也闻到了那股子浓香,而且那时,他的肠胃几不可闻地咕嚕了一下。 而且尘埃落定后,他一转头就看见文六斤脸色黑臭著离开…… 儿子和他想到一起了,也耿耿於怀。 见南清漓开始剁包子馅儿,小鹏跨坐在炕沿边,脱口来了一句,“大嫂,刘明珠再泼辣,在你面前还不是一次次怂成了软脚虾米,以前大哥太容忍吴家人了,你做得比大哥好,这样就会绝了他们的贪心。” 前世,奶奶言传身教,不止一次说过,遇见谁故意耍泼找茬,只有比那人更泼辣,那人下次见了你才会绕道儿走。 没错,是奶奶教了她这招以泼制泼,但真正用时拿捏好分寸却是一项技术活。 南清漓心里雪亮,毫不夸张的说,吴家那些人一天不死,贪心就不会死,说不定哪天又会蹦躂出来兴风作浪。 她现在的重点是赚钱,非重点是应付那些个魑魅魍魎。 不过面上,她如是惺惺作態,一副长嫂做派,“小鹏,以后不准说你大哥的不好,他在下面听到会寒心的,再说了,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对归氏,柳氏那样的人动武。” 刚才在荆门那儿,南清漓眼见小鹏一生气,他脚下所踏的地方就隨之皴裂,所以她就长了心,以后一定要见缝插针地训导小鹏这孩子动文不动武。 不然,他用惯了拳头,说不定哪天和她一言不合就抡拳头,和別人一言不合更是抡拳头。 吴大顺丟给了她这么一对,这十二岁的两小只,也是正值青春期,脾性各种敏感的两小只,教导他们正常成长是她想丟也丟不掉的包袱。 小鹏低下了头,大哥吴大顺那样惨死,他很难过也很想大哥,总觉得大哥还在,好像出远门了似的,说不定哪一天就回来站在了他面前。 小雪则有別於小鹏的心境,她现在一听到大哥或者吴大顺这样的字眼,就会心里发毛,浑身起鸡皮疙瘩,此刻也一样,因此一张嘴说话就结巴了。 “大嫂……” 第二十章求你撞死一次吧 小鹏驀然想起来什么,抬头埋怨,“小雪,你可真能磨蹭啊,你没看见刘泼妇疯狗似的,我特么真想揍她,要是我是个女人的话,一定会揍哭了她,可我是个男人,大哥说了男人不可以欺侮女人。” 小雪见南清漓依旧不在意地忙碌著,这才缓了口气,慢吞吞解释,“大嫂,小鹏,我真不是故意磨蹭,赶到瑞伯伯家时,他正和一个公子商量事儿呢,我没好意思说明来意。” 小鹏不知怎么就染了怒气,口不择言,“小雪,你咋这样?我和大嫂这边与刘泼妇那么多人对峙著,你却只顾著犯痴,大嫂和我都白疼你了!” 南清漓抬头瞥见小雪双颊泛红,嘖,不就是少女怀个春嘛,这太正常了,於是她投给小鹏一记眼刀,说得不咸不淡。 “咱们这样的家境也不讲究什么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你们如果心里有喜欢的人,儘管告诉大嫂,我会尽力斡旋,成不成那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南清漓没看见小雪气恼却略略深意地瞅了小鹏一眼,而小鹏眼里闪过一抹凌厉,含著浓浓的警告,她才懒得多话,將闷在心里的一番话说出来。 “大嫂,我去找瑞伯伯的时候还遇见翠叶姐了,她问我……是不是攒了私房钱,我说没有,她说有的话应该交给你打饥荒,还有六子哥,刚才瞧我的眼神好冷,他们兄妹俩肯定通过气了,肯定以为我是个贪钱的,可我攒点嫁妆钱也是为了能嫁个好人家。” 在小雪的认知里,她嫁个好人家就不用拖累家人了,以前是不用拖累大哥吴大顺,现在大哥不在了,嫁得好就不用拖累大嫂了。 南清漓不傻,世故人情练达於心,但这份异世亲情也需要她用心维持,“小雪,你没错,夫债妻还嘛,你大哥娶我借下的那笔钱有我扛著,不过你以后不要熬夜做针线活,对眼睛不好。” 小鹏对小雪存私房钱成见很大,不过大嫂不计较,他要是揪住不放,显得他一个男人过於鼠肚鸡肠,所以他就藉口去自己屋里生火烧炕,抱著新被离开。 南清漓不知道,今晚屯子里,有不少女孩一片少女心湖荡漾得快决堤泛滥成灾了。 她们真真儿地看见一个天青色云纹锦袍的清贵帅公子,他驾著漂亮的白马车来屯子里啦! 他向村人打听里正文瑞的家啦! 他去里正家啦,待了两盏茶的时间呢,他肯定看上屯子里的哪个姑娘啦! 再说凌青,他在落月居望眼欲穿,终於等回来自家公子爷,但是当他提出想吃一个冻柿子时,自家公子爷驀然拉下了一张帅得无可挑剔的俊脸。 “想吃金柿?一个金柿一百两纹银,不要银票,你有吗?”凌青的月钱攒起来,都换成了便於携带的银票,就算他有功夫在身不嫌重,也没有將真金白银都揣在褡褳里的道理? 唉,数金柿数得眼睛都累酸了,数铜板数得手指头几近冻僵,可却是这么差劲儿的待遇……自家公子爷,奸商是也! 事实上,娄千语心里各种鬱闷,他本来以为自己结识了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兄弟,可里正文瑞说文家屯子里根本就没有金一戈这个人。 想他走南闯北多年,竟然却被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子嫌弃了…… 这边,南清漓看著小雪掛好的新黑布窗帘,满意地点点头,其实在窗户外应该掛个窗帘,那样,早晨起来时,家里就不会太冷,但是算了,自己缝不来窗帘,还得麻烦小雪。 这丫头有空閒还想做绣品卖铜板,攒嫁妆呢! 姑嫂两人洗漱后睡下,当小雪的轻悄鼻息浮起时,南清漓依旧毫无睡意,她一闭眼,鬼原主淒楚哭啼的模样就浮现出来…… 那会儿,她咋就那么伤心呢?这会儿,她又飘哪儿去了? 想了一会儿,答案终是不得而知,南清漓还是睡不著,索性搅动脑汁思忖著怎么捞第二桶金,哦,落月镇上那座青楼叫什么来著,翠红楼…… 翌日,南清漓起了个大早,生著土炉子,热了水洗脸梳头,小雪隨后也醒了爬起来,將被褥叠的整整齐齐,下炕洗漱。 姑嫂俩刚收拾好,就听到小鹏敲门,他带著一身冷气进来后,满脸嫌弃而无奈地生灶火。 “女人就爱睡懒觉嘛,我怕惊扰了你们,就在院子外跑了几大圈,练了几趟拳法。” 小雪吐槽,“怪不得你早饭那么能吃,有那些力气能背回来一大捆木柴了。” 小鹏一句不让,“咱家缺木柴?院子里那么多木柴是你背回来的?是你砍好的?” 小雪被噎了一下,“你除了有一身蛮力,还会啥?” 小鹏反唇相讥,“你除了会攒私房钱,还会啥?” 小雪见南清漓根本就不理睬他俩,自个儿摆上面板,兑硷水揉面,小雪总觉得自己占理,总觉得小鹏故意挑衅,於是揪著小鹏的衣领往外拖,让他滚出这东屋。 小鹏嘴皮子功夫也是个利索的,辩称东屋以前是大哥的屋子,现在是大嫂的屋子,又不是她小雪的屋子,他以前能进,现在和以后也能进,倒是她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动不动就扯男人的衣服,以后会嫁不掉的。 小雪哪里能忍得了这样的话,嘴上各种不依不饶,手上各种推推搡搡,而小鹏巍然不动,时不时撩逗一句。 南清漓自顾自地忙碌著,这两小只也只有欢畅斗嘴时才符合他们真实的年龄,屋里一派生气勃勃,没什么不好的。 小雪吵累了,也饿了,这才看见南清漓已经捏出来七八个包子了,她赶紧坐炕沿边帮著捏起来。 小鹏忍不住往灶膛里添了几根长木柴,洗了手也捏起来,有样学样,捏得慢而认真,小雪却毫不留情地嫌弃他捏出来的包子巨丑无敌,故意专门排一行。 小鹏自我感觉良好,毕竟是第一次嘛,而且,南清漓还夸他第一次就能捏得不露馅儿,水平已经很高超啦! 最终蒸出来两笼二麵包子,两笼二面馒头,是的,南清漓昨晚和面就是白面和玉米面掺和起来的,为了节省白面,也为了这两小只顿顿能吃饱肚子。 不用说油渣萝卜馅儿的包子有多美味,单说这二面馒头就比纯玉米面窝头好吃得多,有了这个大嫂,小雪和小鹏真正体会到吃饱肚子的幸福滋味儿。 饭后,南清漓留出来一些包子和馒头,將其余的用泡好的荷叶包裹严实,让小鹏放进院子中背阴处的一口大黑瓮里,等到吃的时候放笼屉里蒸一下就可以。 小雪担心小鹏盖不严瓮口,万一野猫或者老鼠什么的爬进去,糟蹋了美味的包子和馒头,她真能心疼哭了,所以也出去帮忙。 这样,南清漓乐得少操一份心,她听任两小只嘰嘰喳喳,热烈討论著如何盖严瓮口,而她自己一折身回了屋。 刚踏进堂屋门,鬼原主就顿现在南清漓面前,鬼气飘飘,两张脸近得鼻子都快挨著了。 依旧是惯常的娇懦语气,“求你啦……算我求你啦,求你撞死一次吧,我想活过来!” 妆容精致! 儘管鬼原主痛哭流涕过,却依旧哭不这精致的妆容,再加上这份骨子里透出来的小女孩娇懦,南清漓一嘆,最美的温柔鬼不过如此。 可是…… 南清漓轻轻摇头,缓缓吐声,“不可以!” 须臾间,娇懦温柔鬼切换为歇斯底里鬼,“你到底是谁?还我命来!我要活过来,我討厌自己这个鬼样子!” 南清漓懒得多说,缓步进了里屋,梳妆盒上的铜镜依旧支著,里面的这张脸陌生而丑陋,只有灿亮的眼神与前世的自己相似,她何尝不想回到前世,回到她和萧云翳恩爱无猜的那段美好相恋时光。 良久,南清漓心里哀嘆,唉,萧云翳,我好想你怎么办? 鬼原主歇斯底里地叫囂著,依旧不影响南清漓沉浸在一片相思清愁中,直至小雪和小鹏进了屋,一叠声地喊她大嫂,她才回过神来。 小鹏说自己这就上山砍柴去,她昨天累了一天,今天就在家好好休息一下。 南清漓却另有安排,她数出了一大串铜板,交给小鹏,嘱咐他到落月镇买一些猪肉,並且掰指头点数出来文瑞,文六斤,文春生以及文泽几人。 这些人帮著打墓,安葬吴大顺,她欠著一份人情,想请人家吃顿好的,一时间也聚不起来,所以每家送过去二斤猪肉,算是表示一下谢意。 小雪和小鹏表示没有一丁点儿意见,因为除此之外,南清漓还嘱咐给家里买一些猪脊骨,鸡骨架和鸡蛋。 另外,南清漓刻意强调还要买一些东西,小鹏表示傻傻看不懂…… 待小鹏背著柳条篓子离开,南清漓佯说自己头疼引起失忆,记不得南家在哪儿。 小雪不疑有他,但说出南家的住址后,她姣好的小脸愁得皱巴起来…… 实话实说,小雪和小鹏这两个比南氏小兄弟长得还好看一些,所以,顏控一族如南清漓蛮喜欢他们四个,却更喜欢这两小只多一些。 此刻看见小雪的愁態,她忍俊不禁,“小雪,你想说啥儘管说。” 第二十一章骨子里的贪婪自私 小雪闻言,稍稍展顏,將憋在心里的话一股脑儿倒出来,“大嫂,昨天你和小鹏上山后,何氏……何奶奶过来了,她说你是新婚丧夫的大不吉之人,一年之內不得隨便回娘家。” 南清漓哼了声,她这个接受过现代社会文明的才女芯儿,当然不会將封建迷信的锁链套在自个儿身上。 “凭啥?她凭啥管这么多?凭啥让我听她的屁话?” 小雪越发愁郁,眉眼间透出一股子浓浓的担忧,“大嫂,你真的撞坏了脑袋,还有我大哥走得突然,也刺激坏了你,你记性真的不好了,何奶奶她训南伯伯时可凶啦,不像是训儿子,更像是训孙子,小山和小川在她面前,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哪,你在娘家时也是一样的。” 捋顺了,这下才捋顺了! 小雪嘴里的何奶奶是原主的亲奶奶,所以管事宽,所以爪子就探到这儿啦! 南清漓直觉敏锐,已经感知到这个何奶奶不是一盏省油灯,不过她的战斗力也不是纸糊的,那个归榆號称吝嗇鬼,可折腾了一顿,也没占到她一点便宜嘛,她还神鬼不觉地吃了吴家一只老母鸡呢! 鑑於南清漓前世在农村的生活经验,一般来说,村里的女人嫁到夫家多年后,村人就会以谁谁老婆,谁谁女人称呼。 在这儿还属於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那么,那个原主奶奶应该被称呼为南何氏,可是刚刚小雪一张嘴却称呼她何奶奶,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事儿? 想到这儿,南清漓故意摸了摸额头上的疮痂,朝小雪灿然一笑,“小雪,你別太担心,大嫂我过几天就没事啦,有经歷才能有成长嘛,你看看我现在多彪悍,连刘泼妇都不是我的对手!” 见小雪转忧为喜,南清漓用荷叶包了四个包子,四个馒头,放在柳条篮子里,上面苫盖了一块还没有干透的笼布。 “小雪,我去娘家送点吃的,午饭前就回来了,你儘管放心,就算是撞见了我奶奶,我也不怕她。” 小雪点点头,又说了一条有点绕路的路线,“大嫂,你最好走这条路,虽然远了一些,但是偏僻得多,不然撞见了何奶奶,她肯定会不讲理地抢走吃的。” 南清漓从善如流,挎著篮子出门,选了这条偏僻的路线,快到钱家时,鬼原主陡然鬼笑了一声,嚇了她一跳,差点叫出声。 因为她一直揣测著原主父母会说什么话,她该怎么稳妥应答才不会露出破绽,没想到身后这只悄mimi地跟了她一路。 南清漓故作淡定,转头白了一眼躲在她影子里的鬼原主,也就仅此而已,继续往前走。 鬼原主不甘寂寞,“你是不是傻透了?你没吃南家一口鱼肉,凭什么给他们送包子馒头?” 南清漓心里一句话,凭啥?凭他们是你的家人哪,如果你能吃这包子和馒头,我不介意让你吃到撑。 不对! 鬼原主怎么知道她没吃一口鱼肉? 真相有並且只有一个,当南家小兄弟送过去那两条鱼时,鬼原主正悄mimi躲在暗处偷窥呢! 好吧,鬼原主是只鬼嘛,做一些鬼鬼祟祟的事儿也正常! 可是,当南清漓走到钱家的大门口时,却听见了南家小兄弟的激烈爭吵…… “小川,我是不是你哥哥?” “哥哥,你当然是我哥哥!” “那就好,小川,你让开,我要去通知奶奶,让奶奶主持这个家!” “不行!哥哥,还是告诉大姐吧,大姐更疼我们俩兄弟!” “不行!她一个女流之辈,嫁了人后就与南家没了关係,况且她新婚丧夫,乃大不吉不利之人,会克冲我们这轮考试的好运气……” 南清漓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故意跺了几下脚后,拍打著关得严严实实的杨木院门。 “小山,小川,大姐这儿有一篮包子和馒头,还热乎著呢,你们快开门啊!” 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但是南清漓依旧拍打著院门,她就不信勾搭不出来这两小只,毕竟包子馒头比那两小条鱼儿更有吸引力。 南清漓这一嗓子喊的,连周围的邻居都听到了,有几个小孩子趴在自家院门口,眼馋巴巴地盯著她臂弯上勾挎的篮子。 而且,南家院子內脚步声纷沓而来,门閂拨开,院门打开,南小川神秘兮兮地將她扯进来。 南清漓隨便看了看,南家的院子比吴大顺和吴家的院子强得多,木院门和土墙都很整齐,而且墙头上讲究地砌著一溜儿青砖,即使风吹雨打也不会侵蚀得太厉害,还不易长野草灌木之类。 三间正屋和三间南屋也不是普通的土胚房,而是青砖瓦房。 南清漓由此推论,南家的家境著实不错,可是在原主的婚事上真够草率的,不像是嫁女儿,更像是卖女儿。 值得一提的是,南小山和南小川都红肿了眼睛,尤其是南小川更甚,连嘴唇也皴裂了几处。 他刚叫了一声大姐,大颗的泪珠就吧嗒落下来,南小山却扯了扯他的袖子,语气殷勤,与刚才那个老气横秋样儿判若两人。 “大姐,外面冷,我们进屋说话。” 南清漓面上笑著点头,心里呵呵的,寒冬腊月是挺冷的,但是你刚才那番话比这天气还凛冽三分。 进了堂屋,南氏小兄弟將南清漓引到西屋里,看样子就是原主以前住过的屋子。 因为土炕的一块旧油布上,有几件女孩子半新不旧的衣衫七零八落,仿佛被谁抖落开了一样。 鬼原主驀然阴森森笑起来,也就是南清漓心態够彪悍,不然早就被这突如其来的鬼笑惊嚇得魂魄出窍了。 浑不在意南清漓眼底闪过的一抹嫌弃,鬼原主仿佛吃多了开心果似的,乐得手舞足蹈, “你现在敢去东屋坐坐吗?”东屋! 西屋是原主住的屋子,那么东屋应该是南氏小兄弟和他们父母居住的。 想到这儿,南清漓陡然想起了一个细节,刚才进堂屋后,她隨意瞥了东屋室门一眼……门上居然掛著硬邦邦的锁头。 而且,堂屋后面的隔断也不正常! 这种堂屋隔断在前世的农村也不少见,就是在隔断里面盘上土炕和灶台。 冬天,只要在灶台上生火做饭,土炕就热热乎乎的,也可以供人睡觉休息。 现在,南清漓才想起来,刚才她透过隔断所糊油纸的一个破窟窿,看见里面的小炕上被子枕头没有拾掇整齐……这就说明里面有人睡觉。 可是重点来了,里面的小炕最多可以睡下两个人,而南家两大两小加起来是四个人啊? 细思甚恐! 不管怎么说,南清漓也是一个亲眼看见过鬼,而且正看著鬼的人,如果胆子不够大的话,她早就嗝屁了。 心里虽然疑云重重,但是面上南清漓一副若无其事状,將篮子放到炕沿边,掀开笼布,“大家每人都有份儿,一个包子,一个馒头!” 南小山视线胶结在篮子里,伸手抓了一个,打开一看是个包子,埋头咬了一口,咬出了油渣萝卜馅儿,眼神微微一僵,继续大吃大嚼。 当南小山手里的包子剩下一半时,南小川才拿出来一个包子,咬了一口,小脸上浮起陶醉的馋相,“大姐,这馅儿里真的是醃萝卜吗?娘以前做过没有这么好吃啊?” 南清漓缓声解释,“没错,就是油渣萝卜馅儿,不过我先將醃萝卜切成细丝,用水焯了一下,那样就会去掉一些酸咸味儿,你们喜欢吃就好。” 当南清漓整理好土炕上零落的衣物时,眸角余光刚好瞥见南小山又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然后,南小川的埋怨浮起,隱含著几分难以置信,“哥哥,你吃了爹娘的份儿!” 南小山又连续咬了几口,这才出声,“你想吃也吃,废话什么!” 南小川被噎了一下,望向南清漓,后者拿起一块抹布,装作若无其事地擦拭著陈旧得已经皴裂的油布…… 南小山的吃相够难看,一个包子就勾出来他骨子里的贪婪自私,她这是得了便宜嘛,以后提防著他就好。 刚魂穿过来时,南清漓觉得自己特像现代古装剧里的群演,周遭各种角色薈萃云集,不乏不择手段刷存在感的小丑,不过此刻,她浑然不觉自己渐渐入戏,想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南清漓占据著原主的身子,所以她觉得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应该尽力善待原主的家人,包括看著人品不咋地的南小山。 最终,南小川依著南清漓的话,吃了一个包子,一个馒头,而南小山自己吃了三个包子和一个馒头,篮子里只剩下两个馒头了。 南小川心里纳闷极了,以前大姐不是这样的,好东西只有她自己能多吃,他和南小山谁多吃,或者偷吃了,都要被她拎著鸡毛掸子在院子里追上几圈。 南小山掩口打了一个饱嗝,眼神世故地盯著南清漓,喊了一声大姐,声音要多冷有多冷,不染丝毫亲情柔暖。 待南清漓转过脸来,南小山的话要多过分就有多过分,“你出阁前,娘经常给你铜板购置家里的琐碎用度,你敢说你在娘家没有存下私房钱?” 南清漓为之一怔之际,鬼原主嚷骂开了,娇懦的语气染著极致的痛心失望。 “南小山,你白读了那么多书,你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我白疼你了,每次帮著娘做衣服时,你的比小川的总要多费我半天功夫,你衣服的针脚比小川的最少稠密两倍,娘是给我铜板了,但是偶尔有剩余我都偷偷给了你,我就知道这家里没有一个好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死了才好呢!” 南清漓不能將原主的话传达给南小山,她只能做出自己的反应,不咸不淡地反问,“所以,你就抖乱我的衣服找私房钱?” 鬼原主太不满意南清漓的反应了,“你不磨嘰会死吗?南小山这样的连狗都不如,如果我对一条狗那么好,狗老远看见了我也会摇尾巴的,不会像他这样吃饱了却乱咬人。” 第二十二章都撞墙死了 对於南清漓的反问,南小山心里咯噔了一下,以前…… 他一变脸,这个大姐就哭哭啼啼的,现在怎么这样反常? 也就是狐疑了一瞬,南小山冷冷一笑,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明白了,你倒贴给了吴大顺!” 南小川忍不住了,“哥哥,你太过分了,姐夫的后事,我们没有出一点力,你这样说话,大姐会气哭的。” 记忆里,自家这个大姐一不顺心就哭哭啼啼没个完,所以南小川这样出声提醒。 再说了,南小山的话根本就站不住脚啊,屯子里的人都知道自家大姐嫌弃吴大顺岁数大,甚至在拜天地时还撞了香案,所以,她手里即使有铜钱,也不会痛快地倒贴给吴大顺,更何况在回门日,吴大顺就没了。 南小山这样的言行,南小川觉得与村里的泼妇一样,动輒就往別人身上泼脏水。 出乎南小山和南小川的意料,南清漓的脸上没有一丝情绪波动,“你们告诉我,南家是不是很缺钱?为什么缺钱?” 为了十两银子的聘礼,南家就把十五岁的女儿嫁给三十多岁的吴大顺,这足以反应出南家缺钱。 鬼原主一听就哭起来,南清漓的耳朵深受荼毒啊,“缺钱就有理了?缺钱怎么不卖儿子啊?把小川卖进牙行,也能卖十两银子,太偏心了……呜呜!” 南清漓看出来了,原主平日还是更疼南小山一些嘛,所以虽然这么伤心啦,但是还希望父母卖掉的人是南小川,而不是南小山。 正因为她瞧著南家不像是那种拮据的家境,所以越发想知道答案。 南小山笑了,一个十二岁的少年笑起来,竟然有股子道貌岸然,老气横秋的味儿,“大姐,你这是明知故问,揣著明白装糊涂呢!我听说吴大顺打制的首饰都在你手里,你要是真疼我的话,就都交给我!” 南清漓这才后知后觉,她的表现又明显异於原主了,赶紧剑走偏锋,自圆其说。 “你姐夫那十两银子的聘礼是从瑞伯伯那儿借的,而且操办他的后事,我又借了银钱,承诺如果穀雨前还不上,那些首饰就归瑞伯伯所有。” 鬼原主抹了一把眼泪,“你绝对不能给一个铜板儿,南家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要了十两银子的聘礼,却连一个铜板儿的嫁妆也没有,坑死我了,我就是被南家人害死的,南家人都死光了才好。” 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南清漓也断不清,她只清楚原主是被刘明珠掐死的,而前世的她也是个不幸运的孩子。 据奶奶说她生下来还没有满月,她妈抓到他爸劈腿的证据,两人就痛快地离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没有多久,她的父母各自重新组织了新的家庭,唯独她成了多余的人。 谈婚论嫁时,萧云翳问她家要多少彩礼钱,她笑笑说自己给自己做主,不要彩礼,只要一个爱她一辈子的萧云翳就足够了。 这边,南清漓还沉浸在甜甜的爱恋时光中,南小山却给她支了一招,“大姐,你可以偷偷把首饰给我,帮我们渡过难关,等到穀雨那天,如果瑞伯伯逼你还钱,你就假装撞墙寻短见,他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不会真的逼死你一个寡妇!” 南清漓承认,这样做真的有效,文瑞的確不会將她逼到死路上,但是她的脸呢? 南小山想过她的脸吗? 他大姐的脸虽然丑一点,但也是一张人脸啊,人活脸面树活皮,他大姐的脸就这么贱? 果然,鬼原主不爱听了,“南小山,你以为撞脑袋很舒服吗?你撞一个试试!你也有遇见难关的时候啊,你怎么不去死?你和南小川都去死啊!” 南小川眉头紧锁,抿唇不语,南清漓觉得真的没法和南小山好好聊家常了,她不搭理这个茬儿,“小山,小川,我和爹娘有话说!” 话落,南清漓见南小川望了一眼东屋,又探询似的望著长兄南小山。 伴隨著鬼原主歇斯底里的鬼笑,南小山知道瞒不下去了,据实而说,“爹娘都没了,我们从你家回来时,爹娘都没了!” 果然,果然出事了! 两条人命没了,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毕竟与原主的父母素昧平生,因此南清漓没有多少伤悲,倒是惊骇得厉害,不用多想,就是吴大顺惨死的那天,原主的父母也没了! 怎么一下子就都没了? 南小川吧嗒掉泪,而南小山深埋著头,要多无助就有多无助…… 在这一瞬间,南清漓心里涩凝,一下子就成了孤儿,他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而已,刚才他应该是故意偽装世故而已。 “小山,钥匙呢?姐想看看爹娘!” 南清漓想了解原主父母的死因,也猜到东屋锁头的钥匙在南小山手里,所以径直望向他。 南小山身体一僵,但很快点点头,大步出了西屋,走过去,打开锁头,几人鱼贯而入。 屋里冷浸入骨,与院子里的温度差不多,土炉子,老木柜,梳妆盒等等简单陈设都蒙了一层细尘。 土炕上,炕头那儿,紧挨著,直挺挺地躺著两个,身上苫盖著陈旧的薄被。 孙兰娣看上去就是四十岁左右的样子,如果忽略南大柱一张脸枯瘦得几近皮包骨头,如果忽略夫妻俩额头上乾涸的血洞,那么两人看上去就像睡著了一样安详寧静。 南清漓轻嘆,好好的两个人,究竟为什么就想不开而选择这样极端的死法? 平日,大姐看见一条稍微肥点的树虫,都会哭得一惊一乍,惊得鸡飞狗跳,而此刻,她平静得仿佛在端详荷包的样…… 大悲无声,大姐肯定就是这样的。 南小川这样想著,很想拍拍大姐的肩头,说句矫情的大废话,没事,还有他们兄弟俩,天塌不下来的,但是他转念一想,大姐是有夫家的女人,自己应当谨言慎行,最终这劝慰话也憋在了肚子里,心情异常沉鬱。 爹娘不在了,这个家真的是塌了天,刚才自己还和哥哥爭执应该由谁主持这个家。 真的是莫名其妙,他就是觉得自家大姐比其他人值得信任,能够撑起这个家。 “大姐,你到底给不给那些首饰?” 南小山又蹦出了这么一句, 南清漓声音平静,“不给,不过我可以负责料理爹娘的后事。” 南小山默然片刻,手捂住了肚子,脸现痛苦状,“我肚子疼,我去趟茅厕。” 待南小山离开后,南清漓斟词酌句编话,“小川,姐这几天脑袋一直蒙蒙的,记性很不好,以前有些事儿就记不得了,爹娘为啥这么想不开啊?” 爹娘脑袋上撞开的血洞,大姐脑袋上狰狞的伤疤,可谓是触目惊心,南小川一瞬间鼻子酸涩到了极点。 一个大男孩禁不住又吧嗒落泪,鼻翼翕动著,竭力抑制著情绪,最终还是啜泣起来。 南清漓只好拿起一块抹布,擦拭著屋里的灰尘……哭吧,这么大的事儿,再不哭两声宣泄的话,人也会抑鬱的。 而鬼原主盯著土炕上並排躺著的爹娘,驀然鬼笑,南清漓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暗嘆,她这是受大刺激了。 可鬼原主的一番话却听得南清漓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都看见了,南大柱先让小山和小川给你送鱼,然后趁著孙兰娣去茅厕时,就撞墙死了,孙兰娣回来后一看,嚎了一声,吐了几口血也撞墙死了,等我飞到吴大顺家时,看见小山和小川吃得挺香的,就没现身告诉你,我寻思著他俩看见了,最好是经不起打击,也死了算了,一家人都死得乾乾净净多好啊!” 南清漓深吸了一口气,由於原主父母一手买卖包办婚姻,深深伤害了原主,连带著她的脑迴路也不正常了,自己若是计较她的胡言乱语,就也是个不正常的。 可是,原主父亲南大柱为什么要撞墙寻短见呢? 鬼原主鬼笑了几声,声音魅惑,“我知道你疑惑什么,如果你撞墙死了,变成我这样了,我就告诉你!” 南清漓淡淡扫了她一眼,走到炕头那儿,伸手扯起被子,苫盖住这夫妻俩的面部。 这时,南小川止住了哭泣…… 一张青涩的少年脸已经是悲戚席捲,关於父亲南大柱的病情,南小川长话短说。 入秋后,南大柱突然染了一种怪病,再好的饭菜都是一吃就吐,他在家里养了几个月也不见好转,而且光了家里的积蓄,试了不少江湖郎中的偏方都不管用,整个人日渐消瘦。 不久前,南家拿到吴大顺那十两银子的聘礼后,按照镇上张大夫开的药方抓药,一天一副药服用了一周,南大柱的呕吐症状就减轻了不少。 本来依著张大夫的意思,再继续服药一周,南大柱就好的差不多了。 可是还没来得及再去镇上的药材铺抓药呢,何细腰来了,她盘腿坐在炕头上,唾沫星子飞溅著,各种有的没的训斥开了孙兰娣。 什么已经进了腊月天,也不懂得孝敬一下她这个婆婆,什么两个孙儿快考试啦,也不懂得给补补营养,什么儿子病了这么久,也不懂得找个好大夫看看,如此等等嗶嗶叨叨。 何细腰嗶叨了大半天,孙兰娣一直不吭声,木訥老实的南大柱脑子一蒙,就把剩下的七两银子都交给了何细腰支配。 离开前,何细腰说得那个天乱坠,她要留出来两个孙儿去省府考试的盘缠费用,还要给他们俩开小灶补身子,还要给南大柱找个好大夫看看,反正意思就是她一个铜板也不会浪费。 结果小兄弟俩在老宅子那边仅仅吃了一顿晚饭,就被南二柱媳妇白芦撵回来。 孙兰娣眼见南大柱呕吐症状加重,而何细腰嘴里的好大夫连个影儿也没见著,她硬著头皮去老宅子找何细腰,但是对方却声称身子骨犯了各种老毛病,蒙被子里养病保老命呢,反正根本就不见她。 家里的铜板都凑起来也不够抓半副药,南大柱慪气不吃药了,就这样病情一天天加重,呕吐症状恶化成咳血。 说到这里,南小川又啜泣起来,南清漓听到这里,也明白了大致状况,她拍拍南小川的肩头,“小川,没事的,有姐在呢,爹娘已经没了,你和小山好生复习备考才是重中之重。” 专业知识素养不是摆设,南清漓猜测南大柱患了慢性胃炎,或者是胃溃疡。 第二十三章钱財薰心 如果她早点穿越过来,早点过来南家看看,用针灸疗法就可以控制住南大柱的病情恶化,但是人已经没了,两条人命终究无可挽回,她能做的唯有善待南氏小兄弟。 突如其来父母双亡,这种悲慟落到谁身上谁也不好受,节哀顺变说出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很难。 南小川明知道在大姐面前哭成这样很丟脸,但还是忍不住想哭,哭出声来他心里才舒坦了一点点,不过,鬼原主鬼笑得越发欢畅,言语几近癲狂。 “好高兴啊,两个老东西终於得报应了,砰!砰!脑袋撞开了洞,哗哗哗!血流出来了,流的真好看啊,两个小东西怎么不撞脑袋啊?都撞死得了,一家都死了最好!” 以南小川看不见的角度,南清漓嗔恼地瞪著鬼原主,后者越发笑得金步摇颤啊颤,依旧癲狂的语气多了控诉意味。 “你凭啥瞪我?你知道我有多苦吗?南大柱累死累活,拼命做短工,还不是为了给他两个儿子赚束脩,我长这么大,他连支釵都不捨得给我买,最后他累得病了,完了家里的钱,就托文媒婆给我说婆家。” 说到这儿,鬼原主毫无形象地桀桀冷笑,“那个男人是镇上一个杂货铺的老板,人称张禿子,快四十岁了,他老婆病逝三年,丟下了一儿一女,他可以给钱家十两银子的聘礼,而不要一个铜板儿的嫁妆,条件就是我一辈子不生育。” 可恶的包办婚姻,该死的封建糟粕! 忍不住腹誹著,同为女孩子,南清漓蛮同情原主的遭遇,换做是她,无论对方身价多高,但是这种可以和自己父亲称兄道弟的老男人,她寧愿剩著当一辈子的剩女,也绝对不会嫁过去。 南清漓转念一想,原主最后嫁给吴大顺了啊,看看,南大柱和孙兰娣还是觉得不妥当了,就在这时,鬼原主一张姣好的脸变得扭曲,就是咬牙切齿的语气。 “死的好!一个个心坏透了,都说为了我好,我一进门就当后娘,等拉扯大了张禿子的儿女,等张禿子老死后,我没有子嗣会被踢出张家,谁替我著想过?后来见我慪气不吃饭才不嗶嗶了,可却收下了吴大顺的十两银子,还说我跟了吴大顺不会受苦,都是屁话!” 南清漓真的头大了,原主在意的是自己一生的幸福,她的父母在意的是治好病,多挣些钱供两个儿子读书。 从他们各自的立场来看,他们都没有错,但重点是南家缺钱,所以就选择了牺牲原主,但半路又蹦出来一个何细腰,將原主父母逼上黄泉路。 见南小川情绪平復了不少,南清漓提议,“小川,人死不能復生,入土方为安,姐的意思是儘快,爹娘最好就在今天安葬。” 有道是父母健在不分家,何细腰尚在,但是南大柱这一房却分出来,独门独院而居。 既然分了家,何细腰就不应该插手干涉南大柱夫妻俩的生活,但事实是她囂张得很。 还有南小山先前说过的想让何细腰主持这个家,如此种种,南清漓不得不快刀斩乱麻,那么首当其衝就是原主父母的后事。 前车之鑑,后车之师,南清漓真的担心某个閒得腚疼的货又招惹来王半仙,又各种折腾,原主父母都是非正常死亡,所以入土为安,死人安,活人也安生。 听了南清漓的话,南小川点点头后,失態地惊呼一声,“哎呀,不好了!” 说完,他就慌慌张张冲了出去,大声地唤著哥哥。 南清漓跟出去后,南小川眉头紧锁,“大姐,小山肯定去找奶奶了,大姐,你说怎么办啊? ” 说曹操,曹操到! 一阵尖锐刺耳的哀嚎骤然在院门外乍起,“大柱,娘的儿啊,疼死个娘唉嘿……” 何细腰这就来了! 我勒个去! 南小山真是內的一手好涵,装作上茅厕的空隙就请来这么一个当家的,呵,三个包子,一个馒头白瞎了。 南清漓鬱郁腹誹著,面上却不动声色,“小川,怕啥?何细腰又不敢吃人肉!” 就在南小川被逗得展顏一笑时,院门大开,南小山带著何细腰等人走进来,后面还跟著不少看热闹的。 接收到南小川和南清漓的凉凉视线,南小山面色訕訕,声音极低,拽文腔,“小川,大姐已嫁为人妇,就是外人,还是由奶奶主持这个家为妥!” 南小川后槽牙挫了挫,喉咙里卡顿了一系列问號,抑鬱得要命…… 大姐是外人?哪个外人有大姐这么好?哪个外人给你吃三个包子,一个馒头? 南清漓听南小山隔山震虎来这么一句,现学现卖这种操作很容易上手的,她一脸正经八百,眼神还怯怯的。 “小川你说得非常有理,奶奶德高望重,又是南家的內人,当得了这个家,奶奶你別急著哭丧,我爹娘身子还软软的,也是,我爹那样一个大孝子,寧愿病死都把七两银子交给你,那他怎么捨得丟下你,怎么捨得让白髮人送黑髮人!” 如是操作的效果立竿见影! 南小山第一个猝然止步,仿佛被施了定身术,木头桩子似的杵在原地…… 那时,他根本不敢直视父母的死相,孙兰娣本来是趴在钱大柱身侧的,是南小川一个人费了老大的劲儿,將她扳过来,调整成仰面平躺的姿势。 何细腰一大把岁数了,脑子里的鬼神思想更是根深蒂固,她轻易地捕捉到南清漓话里的重点。 那两个还软软的……返魂,他们很可能会返魂! 她正乾嚎著呢,一下明白了这个重点,骤然一口气噎在喉咙里,剧烈地咳嗽起来。 后面跟著的南二柱和他老婆白芦慌忙捶后背,抚前胸的顺气,一声声喊著娘。 有样儿学样儿,他们的女儿南银梅更是颤著声儿乾嚎起来,“奶奶,你睁眼看看银梅啊,你可不能死,你说给银梅买釵,我的釵……” 三岁的南金宝一看这阵势,不再啃胖手里抓著的鸡腿了,哇哇哭嚎起来,他是被嚇到了。 对於这一家子的丑態,可谓是见仁见智,南清漓心里明镜儿似的,面上却是一副长姐的礼貌大度范儿,望著南小山,话到嘴边留一半,留得恰到好处。 “小山,你赶紧让奶奶进屋里坐著,奶奶可是爹最亲近的亲人啊,爹见了奶奶,肯定心里非常欢喜,说不定就……” 对於南清漓没说出来的话,在场的人不乏丰富的想像力,有个年长的女人忍不住出声,“小山,我刚才还看见张大夫了,他说去你闰枝婶子家,你请他过来看看你爹娘,看看还能不能救活过来。” 南小山心想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万一张大夫真的把爹娘救活了,那得费多少银钱? 还有他们活过来后,得费多少银钱调养身体? 省府考试在即,他和小川的盘缠费用还没影儿,也不知道奶奶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如此种种不得而知,所以南小山就昧了良心,面不改色地回復那个女人,“婶子,我爹娘確实没了,我大姐刚得了这个讯息,她一向娇懦胆怯,只是不想相信这个噩耗而已。” 那个女人被轻易地糊弄过去,她一边低头绣荷包,一边等著看热闹,看看绰號比鬼精的何细腰怎么当这个家。 南小川清楚,自己的爹娘肯定是没命了,当时他仔细擦拭了油布,爹娘的鲜血浸透了两大块抹布。 不过他可不觉得南清漓娇懦胆怯,她至少比哥哥南小山胆子大多了,这个大姐出嫁后真的变了不少。 她以前很少在別人面前说话,现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她以前最怕奶奶,现在好像不怎么怕的样子。 其实也合理,姐夫惨死,她成为寡妇,还自立门户,经歷了如此剧变之下,她就坚强起来,独当一面。 再说何细腰,她可不敢进屋里坐著,因为她总觉得南大柱和孙兰娣的鬼魂正躲在屋里,就等著往她的身上扑呢! 南小山说他们都是脑袋上撞开了洞……妈呀,那他们的鬼魂肯定都是凶鬼,附在她身上会折腾死了她! 她自己抚拍著胸口,装模作样又咳嗽了几声,“小山,奶奶这几天老毛病犯了,一进屋里就喘不上气,你给奶奶搬个板凳出来,奶奶在院子里坐著晒晒太阳,老毛病就犯得不厉害。” 南小山答应著,却寒脸瞟向南小川,长兄的派头够够的,而后者不是傻的,瞭然他这是想让自己代为跑腿,彰显长兄之威。 如果是给大姐南清漓搬板凳,他南小川没有二话,至於这个比鬼精的奶奶,他真心没那个勤快劲儿。 那些天,他去老宅子求她拿银子,不,准確地说,求她还自家那七两银子给爹抓药,哪怕还给二三两银子也行啊,可她说什么老毛病犯了,只能闷在被子里,不能见光,见光就喘不上气。 现在这老毛病突然就变了性子,变得完全相反了,哄傻子去吧,他又不是傻子,更不想被谁当傻子使唤。 於是,南小川笑吟吟看著南清漓,诚心诚意,“大姐,你乏不乏?我给你搬个板凳吧!” 冰雪聪明如南清漓会意,淡淡笑了笑,顺便浑然无痕地拉了一把大眾同情。 “小川,不用那么麻烦了,姐不乏,姐还年轻呢,你姐夫没了的那晚,姐在你姐夫的灵棚里站著哭,哭了半夜也没感觉乏。” 看热闹的以女人居多,而且她们多数眼软,心软,顺理成章地心疼了一把南清漓这个新晋小寡妇。 而何细腰这边的几个则是心生悚然,总觉得吴大顺的鬼魂附在了南清漓的身上,不然这丫头怎么突然变得硬气了。 但是钱財熏人心,何细腰暗自思忖,老娘比鬼精的名號不是纸糊的,如果拾掇不了这三个小崽子,那老娘这张老脸往哪儿搁…… 第二十四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最终,南小山自己硬著头皮,壮著胆子,进屋里搬出来一个板凳。 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没有南小川陪著,他根本就不敢在堂屋隔断里睡觉。 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他不知怎么搞的,膝盖猝然就撞到了墙棱上,疼得差点跪倒在地。 直到此刻,他心里还是毛骨悚然的,那是……是爹娘对他寒了心,责罚他下跪懺悔吗? 何细腰大马金刀端坐在板凳上,一副当家女主人的派头,先拾掇南清漓,“吴南氏,你院里有口现成的棺材,你让小雪和小鹏送过来。” 眾人窃窃私语起来…… “何细腰这说得倒轻巧,那口棺材是南清漓银子买的,又不是大风颳来的,她倚老卖老,张嘴就要东西,还要不要老脸哪!” “人家是南何氏嘛,只要钱合適,那就什么缺德事儿都干得出来!” “何细腰绰號比鬼精,甭说人了,连鬼的便宜都想占尽了,她就不怕损阴德!” “他家老二杵在那儿不用,小雪和小鹏就是两个半大孩子,能扛过来那口棺材吗?真是坐著说话不腰疼!” 听著眾人的议论,南清漓这才明白,小雪之所以不叫何细腰南何氏,只是因为想在她面前表示敬称而已,但何细腰这样为老不尊的货色,她真心尊敬不起来。 她心里好笑,何细腰倒是看得起她,这是想先宰她一刀嘛,可是她的骨头太硬,会把刀子蹦个口儿。 “奶奶,你说的在理,孙女非常愿意把这口棺材交出来,不过孙女也有难处啊,小鹏和大顺太亲近了,可大顺这个短命货走得太突然了,小鹏难过心疼坏了,这几晚,他都睡在那口棺材里,还和我说他们兄弟俩每夜都聊得欢畅,如果棺材没了,大顺生气了,我真不敢想像有什么后果。” 眾人记得清清儿的,那吴大顺跌倒头还没出一七! 於是乎大白天的,儘管天上的冬阳暖暖的,但是不乏心生无尽悚然的,尤其是何细腰这个老封建,她觉得自己脸边直刮颼颼小凉风,直觉是吴大顺的鬼魂发脾气了。 “清漓,那就別送过来啦,可没有棺材,你爹娘怎么下葬?” 这话,何细腰一说出来,就觉得不妥了,可是却如覆水难收,正好被南清漓逮了个正著。 “奶奶,你真是人老脑子也跟著糊涂了,你可是保管著我爹娘那七两银子哪,你自个儿说的,你负责小山和小川去省府考试的盘缠费用,还会给他们开小灶,还会给我爹找个好大夫看看。” 南清漓说到这儿时,何细腰这边几个大的变了脸色,一个比一个脸黑。 然而南清漓还没完呢,“奶奶,现在我爹娘没了,所以你也不用钱找大夫了,小山和小川一下子成了孤儿,他们伤心得废寢忘食,所以也不劳你给他们开小灶了,请你当著大伙儿的面儿,把那七两银子交给他们小兄弟两个吧,没爹娘的孩子早当家,他们会钱僱人打墓,也会去镇上买棺材!” 南小山第一个在心里鼓掌,这个大姐真是善解人意,轻飘飘的几句就说到他心坎上了。 但是他担心何细腰將怒火降到他头上,所以压抑著內心的喜悦,脸上没有表露出来一丝一毫。 南小川好失望,南小山在父母走后,就刻意强调了好几次,他是长兄,凡事都要依著他的意思来。 此刻,大姐一个人叫板奶奶何细腰,还是为了给他们兄弟俩爭面子,爭回来那七两银子,他这个长兄怎么装起了缩头乌龟? 南小川要是开口表態,显得不给南小山面子了,可是他这样沉默著,心里真特么憋屈。 又想到南小山一口气吃了大姐送来的三个包子和一个馒头,他挫著后槽牙,快憋出一口老血了。 眾人多数也觉得南清漓这番话在理,何细腰没道理占著钱家两个小兄弟的那七两银子,她管得太宽了,管的大柳树都气得不发芽了。 心思活络的更清楚那七两银子的来歷,就是南清漓聘礼的一部分嘛,何细腰连人家嫁女儿的钱都敢私吞,就不嫌烫手吗? 眾目睽睽之下,何细腰虽然恨得牙痒痒的,但是也没胆子扯谎说自己没拿那七两银子,不然,戳恼了这两个毛头小孙子,跟她叫板起来,她就別想捞到什么油水了。 於是,何细腰戏精似的,挤出了几滴老泪,“清漓,那七两银子……奶奶好多老毛病都一起犯了,没少抓草药吃,你们的爹娘没了,奶奶是最伤心的那个人。” 见何细腰在南清漓这儿服了软,南二柱憋得慌,板著脸训,“南清漓,你现在是吴南氏,南家的事儿,你一个外人不要插嘴!” 南清漓呵呵一笑,不动声色补刀,“二叔教训的是,我这个寡姐就不多嘴瞎操心了,大伙儿都看著呢,南家的事儿,南家人一定会办得好好的。” 南二柱刚喘顺了一口气,就被噎著了,一个伶牙俐齿的中年女人笑出了声,牵枝带叶儿地数落著。 “南二柱,你凭啥训清漓啊?她一个小寡妇还懂得点拨两个幼弟打墓,买棺材,你一个当叔叔的在这儿磨嘰啥呢?有这閒功夫,你就该找几个人帮著打墓,还是你有別的算计?跟著你这个比鬼精的老娘过来捞油水呢?” 白芦不爱听了,虽然被人家说中了齷齪心思,但她也不想承认,“文招娣,你瞎嗶嗶啥!你这是往我们身上泼脏水!” 文招娣平时就与孙兰娣私交甚好,因此南家的事儿,她清清楚楚,此刻就想说道个明白。 她指了指头顶上的蓝天,“白芦,你算个什么玩意儿,你给我闭嘴,何细腰,我就问你一句,你敢对天发誓吗?你敢对著老天爷发誓你抓药光了那七两银子?” 何细腰哪敢啊,她怕遭天谴被雷劈了,但是这么多人看著呢,她只好假装老毛病犯了,喘不上气了,装模作样一下下地抚著胸口顺气。 在文家屯子里,文姓可是大户一村亲,白芦刚才也就是仗著自己男人在旁边,色厉內荏地嘟嚕了一句,此时只得乖乖闭嘴。 就在这时,有个女人开了腔,何细腰听了后面色惨白,暗暗叫苦自己今天出门咋没看黄历…… 南小山去老宅子那边报丧,路上遇见了不少村人问起南大柱的病况。 他就多了个心眼,面色戚然地据实而说,所以才招来这么多围观的人,此刻有人站出来帮腔,他暗自欣欣然。 说话的这个女人也是看不惯何细腰的所作所为,支了一招,“招娣,你费那么多话干啥?请张大夫过来对质,看看何细腰到底抓了几副药!” 马上有几个人赞同是个好主意,但何细腰终究是占惯了便宜的老狐狸,心虚叫苦的同时就有了主意,她一脸难受状地咳嗽了几声,故作肉疼地长吁短嘆。 “大家別挤兑我这个老太婆了,我也是被坑苦了啊,不是张大夫,我是从江湖郎中手里抓的药,被骗惨了,被骗光了那七两银子,还贴进去三百多文呢,唉,再也不信江湖郎中的偏方了!” 进文家屯子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多了去了,面熟的没几个,所以何细腰这番话真的无从对质。 一般来说,屯子里的人对外来的江湖郎中心防甚重,生怕他们多骗走自己几个铜板儿却治不好病,所以抓偏方药时也就肯掏几十个铜板,最多不超出一百个铜板儿。 而何细腰硬生生倒进江湖郎中口袋里七两多银子! 按理说,这个比鬼精的老女人不会这么蠢,但这仅仅是主观猜测推论而已,不足以成为证据。 换而言之,就算是何细腰睁眼说瞎话,但没有真凭实据,谁也拿她没办法,这七两银子算是掉进水里了,而且是水都没有溅起来的那种。 南清漓用脚后跟也可以猜出来何细腰说谎,但是她按兵不动,她在等南小山和南小川的態度。 如果这一对小兄弟乐呵得何细腰当这个家,那她举双手赞成,毕竟供他们读书娶媳妇很费心,很费钱好吗? 她是个大忙人耶,发家致富的同时还要忙著想念男友萧云翳,还要给自己攒笔嫁妆,忙死个人啦! 文招娣往地上啐了一口,和其他女人议论起来,大意就是何细腰老奸巨猾比鬼精等等, 南小川终於一肚子愤懣爆发。 “奶奶,你这么大岁数了,我真不想顶撞你,可你为什么要作践我们家?如果不是你耍心机要走了那七两银子,我爹就不会撞墙死,我娘也不会跟著死了,就是你害得我和哥哥成了孤儿,而且那笔钱是大姐的聘礼,她已经成了孀妇,你捏著那笔钱不嫌硌手吗?” 如是一番话,眾人立即炸开了锅,原来,原来南大柱是被何细腰逼死的,而孙兰娣殉情而死! 看著眾人齐刷刷望过来,连南小山和南小川也一样,眼睛里都是一样的凌迟意味,何细腰老脸也不红一下,一副我老我有理,我穷我有理的模样。 “你们一个个年纪轻轻的,想欺侮我老婆子就给个痛快,有种的过来捅我一刀,捅死我啊,我银子就是被骗光了,我手里一个铜板儿也没有,你们打死我也没有。” 眾人也是开了眼界,明明是何细腰將南大柱夫妻逼迫死了,怎么就成了眾人欺侮她? 第二十五章一撮文盲 这是怕还钱哪,就有的没的,哭穷鬼扯开了,南大柱前世做了啥坏事,怎么就摊上这么个极品娘? “大姐,我在这个家待不下去了,从今天开始,我就跟著你,我不读书很省钱的,我和小鹏上山砍柴,做短工赚的钱都交给你,只要有我一口饱饭吃就行。” 听到南小川的表態,南清漓暗暗点讚,孺子可教也,跟著你大姐吃不了亏,上不了当,读书娶媳妇两不误。 不过面上她却立即一脸愁苦状,“奶奶,有道是半大小子,吃塌老子,养活小雪和小鹏,我已经够吃力了,再加上一个小川,不行,我养活不了他,奶奶,你的意思是你承认拿了我爹娘七两银子,也很想还给小山和小川,但是你现在手里没钱,所以就还不上,对吧?” 何细腰本来以为南清漓会爽快地答应下来收养南小川,但是南清漓却拒绝了。 她正琢磨著刚才南小川还狗腿地討好南清漓,要给搬板凳来著,还帮腔来著,按理说,南清漓不应该將南小川拒之门外? 就在这时,南清漓拋给何细腰一个问题,她就很自然地点点头,心里依旧得意,承认归承认,老娘一直说没钱还,谁也不敢动老娘一根手指头。 南清漓依旧是皱眉愁苦状,视线挪到了南小山那儿,“小山,既然小川不想读书了,那么他看著笔墨纸砚肯定就会厌烦透顶,所以你去把奶奶的意思写下来。” 南小山轻易地捕捉到南清漓眼底掠过一抹狡黠流光,当即会意,噯了一声,就提步进了堂屋。 没有多久,等到南小山再出来时,手里就拿著尚有余墨的砚台和一式两份的契据,相当於现代社会的欠条,他递给了南清漓。 后者一看上面已经有了南小山的手印,嗯,孺子可教也,她语气不咸不淡,“奶奶,你按两个手印,就算是给大伙儿一个交代!” 重点来了! 何细腰等几个大的都是標准文盲,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他们觉得按手印而已,很轻鬆的嘛,按了手印后,七两银子就不用还了,今天这事儿就翻篇了,很划算! 因此,何细腰很痛快地手指蘸墨,按了两个手印,南清漓低头吹吹墨痕,正要说话,南二柱飞快地手指蘸墨,也按了两个手印。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他自作聪明,別哪天他老娘跌倒头了,南大柱这两个小崽子找他要那七两银子。 见丈夫按了手印,白芦想也不想就照做无误,一旁十六岁的南银梅直觉按手印很有面子,也照做无误,剩下一个南金宝,有样学样也照做无误。 南清漓心里冷笑一声,这老宅子的几个就是一撮文盲,她將一份契据交给南小山,另一份交给何细腰, “奶奶,今儿个大伙儿都看见啦,你收好啦!” 现场不乏耳聪目明的,一个个暗赞南清漓为死去的爹娘找回了场子,出了口闷气。 有这契据在手,何细腰等人不还钱的话……南小山就可以隨时到县衙对薄公堂,律法规定欠债还钱,到那时何细腰就得乖乖吐出来银子。 最大的一个心病解决了,何细腰这才想起来她还没捞到油水呢,发財的法子就在刚才琢磨妥当,只差付诸实施。 “二柱,你大哥大嫂死得那么惨,尸首煞气极重,会克冲小山去省府考试的好运气,会克冲南家幼弱男丁,你出去雇辆骡车送他们去王半仙家做场法事,你一定要好好跟脚夫说话,车费先赊帐。” 南小山觉得何细腰这话相当中听,他相当受用,南小川放弃读书就等於放弃了仕途,那么南家就只能靠著他光宗耀祖。 所以他的官运绝对不能被爹娘的凶煞之气克冲没了,不过他真的忽略了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不可复製的亲情。 识文断字的南小川当然习惯於咬文嚼字,他心里的阴影面积越来越大,大姐竟然说养不起他,又认可他不读书而重视哥哥,这就等於她听任他自生自灭。 南二柱夫妻俩也很受用,何细腰说的克冲南家幼弱男丁,这个男丁就是他们的宝贝疙瘩南金宝,那么王半仙给了两具尸首钱后,何细腰肯定少给不了他们。 可是找个脚夫,而且车费先赊帐这个就难了,不是好好说话就能解决的。 南二柱再清楚不过,屯子里的那几个脚夫,他都得罪光了,每个脚夫那儿都有他不止一次的赊欠记录。 最终南二柱决定步行去镇上,找王半仙商量好价钱,最好由他包揽脚夫车费。 瞧著南二柱大步离开,白芦脸上喜滋滋的,心里想著又可以连著几天,顿顿吃肉菜了。 南银梅察言观色,她娘这么高兴是好事啊,晚饭后她一定要磨蹭她娘给她买釵,只有打扮漂亮了,才能有男的注意她,才能儘早出嫁。 眾人中大多数都是鄙夷不屑的態度,吝嗇鬼归榆折腾的那一出闹剧还热乎乎的,无独有偶,现在老亲家何细腰也想闹腾一出一模一样的。 这两个的臭德性可谓是伯仲之间,不过这个比鬼精何细腰更狠,归榆不是吴大顺的亲娘,但她是南大柱的亲娘啊,为了几两银子,连儿子和儿媳妇的尸首都不放过,虎毒不食子,她这种人真是连牲口也不如。 何细腰这样的会怎么死呢?肯定不得善终,死后还要被吴王爷打入十八层地狱! 扫了一眼东屋,南清漓心里唏嘘,南大柱伯伯,孙兰娣阿姨,如果你们知道自己死后会被卖尸首,那你们还会轻生吗? 肯定不会是吗?可是人死不能復生,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何细腰眼见事情进展得顺风顺水,禁不住得意洋洋,她连死人財都不放过,那么活人財更是如此。 她正要先从南清漓身上抠唆,南金宝脆脆地喊了声“奶奶”,吸引了眾人的视线。 南金宝和南银梅不知何时进了屋里,此刻都折返出来,前者一手抓著啃的半拉的鸡腿,一手捧著半个馒头。 而跟在后面的南银梅手里拿著一个馒头,腮帮子却鼓鼓囊囊的,显然吃掉了那半个馒头。 一瞬间,南小川想爆粗口,但是爹娘尸骨未寒,他咬咬牙忍下去火气。 南小山挺后悔的,刚才就应该將这两个馒头一併吃掉,不过他转念一想,奶奶何细腰看见了这一幕,肯定会训斥南银梅,肯定午饭会给他和南小川吃顿好的。 想到这儿,南小山甚至还打算等要回来那七两银子后,最少孝敬奶奶一两。 然而何细腰仅仅是不痛不痒地望过来一眼,南银梅是占了便宜还卖乖,“奶奶,是金宝给我的馒头。” 她心里有一句话徘徊不去,这馒头可真好吃啊,比家里的玉米面窝头好吃多了。 但是眾人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南银梅说的,好像她一点也不想吃似的,南金宝那么一丁点儿,怎么可能將那么大的馒头一掰为二呢? 这南银梅看著就是个馋嘴的奸猾女,可不能娶她这样的媳妇进门啊! 白芦也没有责怪的话,看看,鼻子离嘴近,儿子还懂得给姐姐个大份儿呢,等他长大读书做了官,肯定会荫护著家里人,她这个老娘就等著享清福了。 南清漓已经搞到了那份契据,正寻思著怎么漂亮收场,就来了这么一个插曲,她这两片嘴皮子可不是摆设。 “奶奶,你看看,这不年不节的,金宝还能啃上鸡腿呢,金宝真是好福气啊,不像小山和小川真是个命苦的,爹娘没了,伤心难过得厉害,也没有一口热饭吃吃,我省下来两个馒头给他们送过来,却也吃不到他们的嘴里。” 不等何细腰出声,南银梅咬了一口馒头,说得理直气壮,“你都成了寡妇,咋还一股子穷酸气?这才几天,你那个吝嗇鬼婆婆的臭德行就学到手了,我是你大姐,把你那支金步摇拿出来给我!” 一张嘴就带刺,还索要最昂贵的那件首饰,南清漓毫不客气,回以更锐利的刺刺,专挑死穴一顿猛戳。 “银梅姐,我差点忘了你比我还大一岁呢,你十六岁了,过了年就十七啦,我记得小山背书有这么一句,明日黄蝶也愁,你这样的就是明日黄,连蝴蝶见了你都愁得慌,躲得远远的。” 南小山暗暗汗顏诧异,明日黄蝶也愁,自己好像没听说过这么一句啊? 浑然无痕间融情於物,堪称妙言佳句,用来讽喻年长未有良配的南银梅简直是妙不可言。 见南银梅像傻子似的杵在原地,南小川心里的黯然隨之淡去几分,大姐懟得真妙,真过癮。 他现在最爱听大姐说话啦,大姐应付奶奶家这几头饿狼简直是游刃有余,这一套一套的,在大姐这儿如行云流水一般得心应手。 南银梅听得懂南清漓前面的话,可是后面的啦,蝴蝶啦,她真的听不懂,一时间干张著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匹配南家大姐大的气势。 何细腰见状,马上沉下来一张老脸…… 第二十六章寒了心 南清漓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何细腰当然也听不懂,但是她人老成精,直觉不是句夸讚话,因此谨慎起见,打消了在南清漓身上抠唆钱的念头,调转矛头,捡软的捏起。 “小山,你进屋里看书去,小川,你现在上山砍柴去,天黑前砍不够三大捆,晚上没你的饭。” 南小山心底涌起一股子失落,在这儿,他根本就集中不起心思看书,本以为奶奶何细腰会带他去老宅子里,给他收拾出一间屋子,好吃好喝地侍候著。 可事实上,不仅午饭没著落,而且还让南小川砍够三大捆木柴。 记得父亲钱大柱起个大早,一天下来最多才能背回来两大捆木柴,这明摆著就是存心刁难。 南小川放弃读书,终究是个没出息的村夫,但是他南小山以后肯定是要做大官的人,在奶奶这儿,他却也没受到什么高度重视。 此时此刻,除了南清漓,没有人看见鬼原主从屋里飘出来,隱在何细腰的身影里,一脸得意洋洋,“我把那一对黑心爹娘骂了个痛快,好过癮啊!你蠢死了,別管南小山和南小川,让他们上大街討饭去,让那两个黑心的老东西好好看著,死了也甭想舒服!” 南清漓心里默念,大柱伯伯,兰娣阿姨,你们放心吧,我会尽一己之力照顾好你们的一对儿子,不过,你们的女儿现在这种状態,我真的是无能为力。 她侧脸一笑,看著南小川认真表態,“小川,爹娘没了,长姐如母,我会好好待你和小山,还是那句话,你俩好好温书备考!” 南小川怔楞了一下,终於释然而笑,“大姐,刚才我心里七上八下的,以为你生气了,不管我了!” 南清漓心里失笑,说到底,她更喜欢南小川简单通透的脾性。 这边姐弟俩笑脸相看,亲情駘荡,何细腰再也坐不住了,叉著腰站起来,怒斥,“吴南氏,你就是个外人,给我滚一边去!” 南清漓丝毫不恼,语气不软不硬却直中要害,“奶奶,如果二叔生了病,你会抠唆二叔的看病钱吗?如果二叔和二婶没了,你会把他们交给王半仙赚尸首钱吗?” 何细腰做梦也没想到南清漓来这招后发制人,她当然不会那么恶劣地对待南二柱,至於深层次的原因鲜有人知,她以为文家屯子里的村人都不知道究竟。 眼看到嘴的肥鸭怎捨得让飞了,何细腰气急败坏,不管不顾眾人的鄙夷目光,“芦,银梅,小山,给我把这个贱寡妇撵出去!” 南小山听得真切,刚才大姐可说了,长姐如母,她让他和小川好好温书备考,还有之前的那纸契据,大姐毫不犹豫地给了自己,都说君子坦荡荡,大姐一介女流都做得到,他岂能逊色。 白芦和南银梅见南小山和南小川挡在了南清漓的身前,这母女俩都没有好脸色,白芦耍横,“你们两个有娘生,没娘教养的野崽子,如果以后想在老宅子里吃上一口热饭,就马上滚一边去!” 南清漓寂然不动,因为她眼角余光瞥见文翠叶带著一个中年男人走过来。 这个男人面色微黑,肩背布囊,右手勾著一个铜串铃…… 南清漓前世的专业知识不是摆设,这是古时候铃医的装备之一,虎撑。 她猜测这个男人就是张大夫,他肩上的布囊鼓鼓囊囊的,里面应该盛放了不少药材,这布囊也就是铃医的另一装备,药囊。 南小川迎上去,他毕竟还是个孩子,眼泪吧嗒直落,“张大夫,你来了也没用,我爹娘都没了!” 张大夫按住南小川的肩头,捏了一把,温声抚慰,“小川,男儿有泪不轻弹,好孩子,你哥哥对我说了,我就想过来看看,带我进屋里!” 南小山去报丧的路上,遇见了张大夫,后者追问之下,他只简单说了父母的死讯。 文翠叶胆小,没有跟著进去,而是走到南清漓身边,万千善意同情集於一句轻唤,“清漓!” 南清漓会意一笑,“翠叶姐,我没事!” 在文翠叶看来,南清漓刚刚没了可以庇护她的丈夫,又失去了父母双亲,换做一般的女人肯定会伤心得疯掉,或者抑鬱成疾。 文翠叶不知道南清漓根本就不是一般女人,她的芯儿可是来自一个名为地球的文明星球,她可是那儿高等医学院培养出来的高级智慧生物。 重点是南清漓与吴大顺素昧平生,更谈不上喜欢,所以她不会伤心丝毫; 而南大柱夫妻俩和她也没有实质性的亲情关係,所以她只会善待他们的子女,仅仅如此而已。 文翠叶低声说了几句家常话,张大夫来屯子里是为她娘蔡闰枝看病的,她已经让丈夫文春生去找她爹了。 南清漓讶异,问及蔡闰枝得了啥病,文翠叶轻描淡写说大概是这几天茶饭不好,口舌生了不少疮。 这样一说,玲瓏剔透如南清漓有点过意不去,蔡闰枝这是心火导致的火疮啊,病根就是她那笔十一两银子的欠债。 要不自己先还五两银子,聊表诚意? 这念头也就是犹如电光石火一闪即逝,南清漓觉得还是凑足了银子,一次性还清更显妥当礼貌。 不过南清漓不知道,文翠叶也让张大夫把了脉,具体原因只有她和丈夫文春生清楚…… 很快,张大夫就大步走出来,径直走到了何细腰跟前,不由分说斥责。 “南大柱这样的病人经我手治好的有几百个,他再连续服用一周的草药,就可以好利索,以后只要注意饮食规律就可以,你一个为人父母的,竟然抓著那七两银子不撒手,我行医多年,就没见过你这样狠心无情,不慈不善的娘,皇帝都不踩病人,你却拿儿子和儿媳妇的生命当儿戏,如果小山弟兄两个送你去县衙问罪,你是要受刑坐牢的。” 最后一句,张大夫最后一句真的威慑到了何细腰,可財迷心窍的她还等著拿尸首钱呢,当然不会轻易地就此罢休…… 毫无感情投入,何细腰直著脖子乾嚎了几声,缓缓地蹲下去,毫无形象地叉腿坐在地上,拍著大腿,心肝儿肉疼地哭嚎起来。 怎么形容才恰当呢? 何细腰就像是哭丧哭九场似的,一会儿哭自个儿的男人南槐树不知道死哪儿去了,一会儿哭南大柱是个不孝顺的。 不傻的都明白,南何氏只求钱合適,她这是哭银子呢! 张大夫连半句象徵性的安慰话也没有,反倒是询问南小山和南小川有没有什么打算,他镇上的医馆正好聘用学徒,如果他们有意学医,他可以亲自带,一点一点地传教。 读书做官是一个非常高大上的理想,张大夫清楚这个理想的实现离不开寒窗苦读,更离不开家里雄厚財力的支撑,而这小兄弟俩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寡姐,这条仕途之路真没法再走下去。 南小山沉思不语,他巴不得南小川立即答应下来,那样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读书人,家里的银子肯定紧著他一个人消耗。 南小川眉头紧蹙,最终摇摇头,“张大夫,谢谢你想得这么周到,不过我对学医没兴趣,不是这块料子,真怕污了你草春阁医馆的名声。” 虽然南小川年龄尚小,但是他经歷得比同龄人多就早熟了一些,他不想去镇上医馆,只想守著哥哥和大姐这两个亲人。 南清漓略略诧异,张大夫既是镇上草春阁医馆的馆主,怎么却是一身平易近人的铃医行头? 张大夫不是强人所难的脾性,他笑了笑,再不提这茬儿,与两兄弟聊开了家常。 眾人你一句,我一句,各种鄙弃著何细腰的所作所为,这时,里正和文春生进了院子。 当文春生找过去时,里正文瑞正在山上招呼凌青呢,他还诧异了一阵子,凌青的主子,那个金尊玉贵的娄公子说好了今天要亲自过来,怎么就没了影儿? 当时文瑞一听到南大柱夫妻双亡的消息,就头皮发麻,这不能怪他,毕竟这个封建时代鬼神迷信思想盛行,他在这种环境下耳濡目染,想不相信都困难。 他心底窜出来一个念头,是吴大顺的凶魂夺去了这夫妻俩的命? 所幸凌青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表示理解,让他赶紧回屯子里处理。 文瑞看著姐弟三人脸色还好,尤其是南清漓跟没事儿似的,正与自己的大女儿聊得欢畅,他心里放鬆了一些。 天知道他在回来的路上还忧心忡忡,南清漓千千万別介心焦上火病倒了,或者是疯掉了,不然,欠他家的那笔银子就没有希望要回来了。 南大柱夫妻一下子没了,南氏小兄弟肯定是仕途无望,两个人都是细胳膊细腿的文弱书生,自己能够填饱肚子就不错了,指望他们帮著还那笔钱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文瑞怎么就相信南清漓能还上钱? 事实胜於雄辩! 他亲眼看见不年不节的,南清漓给小雪和小鹏吃好的,而且,那浓浓的猪油香味儿浸染入他的衣服,带回了家里,妻子蔡闰枝对於南清漓的买肉钱还胡乱瞎猜到了大半夜,心焦焦得乃至口舌生了疮。 还有刚才下山时,文春生跟他说了,他们帮著给吴大顺打墓的几家人都有猪肉份儿,小鹏送过去的,每家两斤。 文瑞对坐在地上號丧的何细腰,连半个眼神都懒得投过去,他进屋里一遭折返出来,与张大夫寒暄了几句,等后者告辞离开后,他这才將姐弟三人叫到了堂屋门口,表达了逝者入土为安,生者节哀顺变的意思。 南清漓表示没意见,南小山声称和长姐一样,南小川掉著泪的同时点点头。 文瑞马上让文春生找几个人去打墓,何细腰耳朵尖,想趁机捞钱,她哭嚎著插嘴,如果想在南家祖坟那片儿打墓,就必须掏十两银子。 南清漓当下表示,另外选块不用一文钱的荒地。 南小川看著南小山,后者本想委曲求全,依附於老宅子那边,但是何细腰的做派让他寒了心,他表示没有异议。 第二十七章生同衾,死同棺 文瑞当即告诉文春生去屯子外的山北脚下选处平缓之地打墓,后者噯了一声离开。 紧接著就是棺材,按理说一个死者一口棺材,但是南清漓想著南大柱夫妻死於同一天,那孙兰娣想来也是个以夫为天的贞烈女人,就別分开他们啦! 想到这儿,南清漓表態,“瑞伯伯,我记得小山背书时有这么一句,『生同衾,死同棺』,我爹娘感情篤厚,我希望將他们合葬一棺,我那儿正好有口棺材!” 南小川无语哽咽,南小山纳了一肚子好闷,他怎么就没听说过这句呢? 男为尊,女为卑,男女怎么可以同眠一棺?这样会不会克衝到他的仕途官运? 不过文瑞压根就没问南小山和南小川的意思,嘱咐文翠叶去找脚夫文老九,就说是他的意思,让文老九套上牛车將南清漓院里的棺材拉过来。 南清漓瞭然,拉棺材这种晦气事儿,尤其还是在將近年关的腊月天,就算是给人家双倍车费也没人愿意赚这钱,所以文瑞才这样嘱咐文翠叶。 前世村里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都是沾亲带故的帮著忙前忙后,现在原主这儿,她奶奶何细腰和二叔南二柱却只顾著发死人財,反倒是文瑞这个外姓人毫不避讳的帮忙,她蛮感动的。 眾人眼见尘埃落定,陆陆续续走了不少,余下的也纷纷出了院子,在外面兴致勃勃地期待著何细腰如何作妖。 何细腰几个也磨蹭出了院子,不过何细腰坐在院门外,依旧唱大戏似的哭丧。 南清漓说出要留文瑞在这儿用午饭时,后者一口拒绝,声称要去指点文春生等人打墓,到饭点儿时,翠叶会送午饭。 再说凌青带领一伙人在山上忙碌完毕,一个个口乾舌燥,就到屯子边上的一户人家那儿討口水喝,末了,象徵性地给了这家人十个铜板儿,对方自然是喜笑顏开。 这时,凌青就听到了直上云霄的哭丧声儿…… 一个爱热闹的侍卫忍不住,“头儿,你听见了吗?这屯子里正唱大戏呢,咱们过去瞅几眼唄!” 凌青投过去一个不软不硬的眼刀,“你小子思,春也不能找戏子那种货色,赶紧托媒人说个正经人家的姑娘。” 其他人顿时哈哈大笑,这个侍卫也没法解释自己其实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屯子里的这个男村民对何细腰可谓是厌恶透顶,於是就简而概之说了实情。 凌青真是万般嫌弃,有个小寡妇父母双亡,而且她的新婚丈夫还刚刚下葬,呵,那女的是吴王爷转世来的吧! 想到这儿,他心里多了一念,自家公子爷今儿个一起来就身子不適,难道是这个小寡妇克冲所致? 其实,娄千语只是感染了风寒而已。 事实就是如此,这个时代的人对小寡妇一族没有多少善意。 另一个侍卫兴致勃勃,“头儿,小寡妇哪,十五岁的小寡妇,肯定鲜嫩得跟朵儿似的!” 这个男村民心里呵呵噠,南清漓是挺鲜嫩的,可跟儿沾不上边儿,那块胎记毁了她一张脸,把她比成狗尾巴草也勉勉强强。 凌青不想在此多做逗留,“你们一个个都说说,是去看那个小寡妇,还是回落月居喝酒吃肉?” 打哈哈归打哈哈,这些累了半天的侍卫如凌青所料,一起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凌青根本想不到,如果他去南家转悠一圈儿,那就逮到了南清漓,也就是自家公子爷牵肠掛肚的小哥金一戈。 剩下这个男村民站在院门外,目送凌青一行人走远后,他漠然地望了眼南家所在的方向,篤定南清漓只能一辈子守活寡。 南家这边儿看热闹的人见棺材都送来了,他们觉得没啥看头了,何细腰肯定也扑腾不起什么浪了,所以各回各家做午饭。 脚夫文老九黑臭著一张脸,和南小川以及南清漓將南大柱夫妻俩放入棺中。 夫妻俩並列挨著也不显多挤,因为钱大柱饱受胃病和內疚折磨,一个大男人瘦没了,用皮包骨头形容也毫不夸张。 值得一提的是,等封了棺,文老九拒绝南清漓留他吃午饭,赶车离开后,南小山才慢吞吞地从茅厕里挪出来,一只手还捂著肚子,一脸的痛苦状。 鬼原主猛然飘到南清漓身旁,在她耳边笑得阴阳怪气,然后飘飞到棺材上方,“南大柱,孙兰娣,你们看见了吗?你们的好儿子南小山怕你们克冲了他的官运,所以躲到茅厕,假装拉肚子,你们很生气对不对?哈哈哈,我好高兴,你们越生气,我就越高兴!” 南清漓微微不耐地凝了一下眉,还好,外面没有何细腰的哭丧声了,不然,她的耳朵真要被荼毒得聋掉了。 小雪悄mimi过来了,她將南清漓拉进西屋里,放低声音,“大嫂,我做好了午饭,你先回家吃了饭再过来打点。” 正可谓是鼻子离嘴近,小雪仅仅担心南清漓这个大嫂的饥饱,懒得想其他人有没有吃午饭。 南清漓莞尔一笑,“小鹏回来了吗?” 小雪点头,“早回来了,正在家里劈木柴呢,你说的东西都买齐了,依著你的吩咐,给瑞伯伯那几家人都送去了猪肉。” 南清漓瞭然小雪和小鹏对原主的这两个弟弟有牴触心理,在他们眼里,温饱大如天,一下子多了两个抢饭食的,他们肯定不乐意。 呵,吴大顺丟给她两小只,南家又丟给她两小只,一共是四小只,她一不小心就当上了孩子王! 幸好,幸好她早早地魂穿过来,幸好吴大顺没在原主肚子里种一小只! 如是感慨著,南清漓轻描淡写一句,“小雪,我就不回家吃午饭了,总要把这边的事儿忙完,瑞伯伯和我的意思一致,我爹娘今晚就下葬。” 死者为大,小雪不再强求南清漓回家,语气囁嚅,“大嫂,还有一件事儿,我说了你千万別生气。” 南清漓此刻儿真的有点头疼,“小雪,大嫂不会生你的气,可你能不挤牙膏吗?” 小雪一愣,显然她没听懂南清漓这后半句现代抱怨话,毕竟这儿只用杨柳枝或者手指蘸著牙粉揩齿,没有牙膏这玩意儿。 南清漓后知后觉,自己一不小心又漏了现代话,赶紧自圆其说,“哦,也没啥,我小时候在姥姥家爱拾掇一些方言土话,你肯定听不懂啦,我真的不生气,你说有啥事儿?” 小雪略略讶异,南清漓的姥姥家也在文家屯子啊,可是,她刚才的方言土话自己怎么没听说过? 因为自己经常闷在家里做绣品,所以就没听说过,肯定就是这样的。 小雪解释,“大嫂,小鹏少买了一些鸡骨架和鸡蛋,自作主张买了一张油布,铺在了东屋,他说我们姑嫂俩是女的嘛,肉皮比较娇嫩,容易被炕席划伤。” 南清漓失笑,“这多大点事儿,也是我想得不周到,改天我再买一块油布,铺在小鹏那屋的炕席上。” 小雪眼里亮灿灿的,声音更低,“大嫂,那油布摸上去可光滑可绵了,我想著晚上睡觉就算是踢开了被子,脚碰到了油布也是滑滑绵绵的好舒服,我一定会做个好梦,梦见个帅男人!” 南清漓笑笑的,顺著往下捋,“会的,一定会的,我听说帅男人都有八块腹肌,腹肌摸上去也是绵绵的。” 这个真不是南清漓隨意胡诌出来的,有真凭实据的,男友萧云翳就有八块腹肌,她真的摸过,就是那种绵绵的手感。 南清漓本以为小雪这丫头才十二,听她这个大龄女这么说,肯定会含羞带怯如雨后桃,但是后者居然一点也不害臊,一脸的兴致勃勃,声音又低了几分,“大嫂,你还听说过啥?帅男人的皮肤好闻吗?香不香?” 如是,南清漓这才想起来重点,古时候的女孩十二岁就开始议亲,小雪的思,春行径也属正常,而她一个新晋的小寡妇……装矜持才属正常。 可是有人已经看她不顺眼了,夹枪带棒砸过来…… “你这个不守妇道,占著我身子不走的野女人,吴大顺刚死几天,你就和小雪一起思,春,你就是个不要脸的贱货,你敢勾野男人会被浸猪笼沉塘!” 鬼原主鬼气飘飘的,娇懦的语气浸染了咄咄尖锐,不知何时起,鬼原主就喜欢找她的晦气为乐子,南清漓脾气好,不等於没脾气。 反正如果在这儿能遇见也穿越过来的男友萧云翳,她会全力以赴去勾搭。 所以南清漓很想呛鬼原主一句,这会儿是冬天,就算是她勾搭野男人,河塘冻得结结实实,也没法子將她浸猪笼沉塘。 终是念著欠了鬼原主一份大人情,南清漓懒得正面理睬她,笑笑地望著小雪。 “小雪,帅男人的皮肤好不好闻,香不香,这个嘛不好说,不过大嫂可以告诉你一点,如果你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么他不经意的一举一动,即使是紧绷著脸训你,你也会觉得自己好幸福。” 小雪眼里更加灿亮,咀嚼著南清漓的话,努力地想像著可以遇见一个这样的男人,而鬼原主越发癲狂。 第二十八章馋像毕露 “你……你说,你看上的那个野男人是谁?姓啥?哪儿的?” 南清漓对她视若无睹,与小雪又聊了几句家常,就送小雪到院门外。 折返回来后,南清漓看见隔断的门半开著,南小川正在里面的灶间烧火,一股子不怎么好闻的味道飘逸出来,她又联想起前世奶奶煮的猪食味儿。 “小川,这是……” 听到南清漓这样问,南小川心里不是滋味,大姐撞了脑袋后,嘴皮子功夫是利索了,可这记性真的不好了。 “大姐,这就是我们平时常喝的高粱粥,你一碗够喝吗?不够我再给你舀出来半碗!” 南清漓看著南小川舀到粗瓷碗里一勺子,赶紧说自己没有食慾,足够了。 眼前这碗里的粥与现代社会的高粱粥完全不一样,白色的高粱糝子还带著皮儿,甚至高粱糠皮清晰可见。 接下来,南清漓更吃惊了,南小川在给她舀了一勺子后,就开始往锅里丟野菜,用水浸泡过的干灰灰菜。 在吃午饭时还有让南清漓吃惊的呢,小弟兄俩你一碗,我一碗,喝粥喝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那神情仿佛是在享用人间美味。 她这个挑剔吃货看著南小山和南小川付诸行动,一碗一碗地演绎著什么是飢不择食,只要有食物填饱轆轆飢肠,他们就很知足。 但是南清漓此刻真的有飢饿感,却没有一口食慾,当饭锅见底儿时,南小山抬目望过来,“大姐,你怎么不喝粥?” 南清漓手抚心口,装出一点悲戚模样,“你姐夫没了,爹娘也没了,大姐心里堵得慌,不想吃东西,你喝吧!” 南小山嗯了一声时,已经拿过去南清漓的碗,低头喝起来,而南小川往饭锅里添了点冷水,涮了一遍锅倒进自己的碗里,大口喝著。 饭后,南清漓洗锅碗,锅碗和筷子都乾乾净净的,不沾一点糝子,更没有什么油腻,所以用水简单冲洗一遍就算洗好。 南小川套上一件旧袄,“哥哥,你在家温书,我去爹娘的墓地看看!” 南小山嘴上嗯著,心里却祈祷爹娘的魂儿也跟著南小川去墓地。 南清漓拧了一块抹布,擦抹著堂屋门口墙角的几个陶罐,只有一个里面盛放著仅仅苫严罐底的高粱糝子,其余都是空空如也。 挨著这几个陶罐放著一个柳条篓子,里面是半篓子干绿色的灰灰菜。 “小山,家里只有这么点吃的?” 听到南清漓这样问,坐在隔断里土炕上的南小山放下了书卷,脸色一凝,淡漠地嗯了声。 南清漓心里一涩,怪不得南小川要在糝子稀粥里放灰灰菜。 饿肚子的滋味难受,但是食物难以下咽的滋味儿也很折磨人…… 记得前世读小学时,奶奶做早饭经常在小米稠粥里放几把粗玉米面,那种刮划嗓子的难受劲儿,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这时,鬼原主近乎癲狂地笑起来,南清漓看著真担心,担心她的鬼影子笑爆了,化作了虚无。 “南小山骗你的,家里还有吃的呢!” 听到鬼原主这样说,南清漓半信半疑,如果有吃的,南小川是不知道,还是不捨得吃? 拾掇乾净东屋后,南清漓声称回家一趟,南小山真想说他一个人不敢在这儿待著,话到了嘴边也没挤出来,因为男尊女卑的思想作祟。 看到院子后面的园地没有拾掇出来,南清漓走近后有了新发现。 园子边有两畦西红柿,倾倒的枯乾茎秆儿上还有冻了的西红柿,有绿的,有红的。 记得前世的歷史书上说西红柿大约在明朝时传入,在晚清时期才上了餐桌。 又有一说,考古人员在西汉古墓中找到番茄种子,而且农业专家还成功培育出来植株,没想到这儿竟然也有。 南清漓这个吃货更关注的是这儿有西红柿,她可以做出来一系列相关菜餚享用。 她挑选红的,完整无伤的,兜在衣襟里,折返到院门前,推了一下才发现院门从里面插上了门閂。 也许是南小山怕谁打扰他温书,南清漓没有多想,就这样回了家。 如她所料,小雪给她留了饭,两个肉包子,一个馒头,一碟子醃萝卜,彻底安抚了她的轆轆飢肠。 小鹏告诉南清漓,里正放出一个重磅消息,山南那片野柿子林已经圈围起来,已被娄公子买下,属於私人物业,村人严禁入內。 接下来,南清漓在小鹏的屋里开始捯飭美食,先製作红卤汤。 她让小鹏將猪脊骨剖开小段,投入灶上大锅內,烧开后用勺子小心地捞去浮沫,加入用笼布包裹严实的调料包,细细慢烧。 红卤汤做好后,小雪看著那些捞出来的猪脊骨眼馋的不行,南清漓容许每人啃三块。 “大嫂,你还没做完呢?你到底要弄什么好吃的?” 小鹏见南清漓將五个鸡骨架在沸水里焯过,控净水后投入卤汤中,他忍不住问了声。 “还早著呢,等做好了让你们尝尝好吃不好吃!” 前世,奶奶就是这样做卤汤,卤各种食材,不过她这个徒弟一直没有大师傅奶奶弄出来的东西好吃,所以真担心厨艺遭嫌弃,才说的这么保守谦虚。 而小学和小鹏篤定好吃,大嫂做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嘛! 小鹏热情地帮著烧火,小雪坐在炕沿边,心不在焉地绣荷囊,时不时眼馋地望过去一眼。 两刻钟多一点,南清漓用笊篱將鸡骨架捞出来控汤,然后又换了一口锅,在锅底按比例放了白,小米,茶叶,香木草,吩咐小鹏改小火。 將那次在山上岩穴捡来的叉子撑在熏锅料上,然后在上面摆好卤熟的鸡骨架,盖上锅盖,用浸湿的笼布捂在锅盖四周。 渐渐,锅盖四周先漫出黄烟,然后漫出白烟,南清漓垫著浸湿的毛巾端起锅,打开锅盖,將鸡骨架逐一翻转过来,如法盖严,把锅端回灶间,小火继续熏了一会儿,端起锅捂了一刻钟左右。 打开锅盖的剎那间,烟燻鲜香漫出来,一个个熏鸡架金黄流香,不过南清漓觉得自己这手艺和前世一样样的,没什么进步。 但小雪和小鹏却被这五个熏鸡架吸引住了,咽口水的咕嚕声,南清漓听得真切。 连鬼原主也馋相毕露,不停地闻嗅著香气,南清漓觉得这时的她是最可爱的。 当小雪和小鹏听南清漓解释说这叫熏鸡架,每人一只,他俩赶紧猴急地一人抓了一只啃起来,时不时捏起来掉在桌上的肉屑送入嘴里,吃得满脸欢畅陶醉。 南清漓尝了一点,是的,跟前世做出来的一个味儿,“小雪,小鹏,你们说实话,真的好吃?” 她上次去落月镇,注意到鸡骨架特別便宜,而这儿却没有这种吃法,所以她就想做一些熏鸡架拿到镇上卖。 小雪和小鹏连连点头,后者说以前吴大顺从落月居酒楼带回来的熟鸡也很香,但是没这熏鸡架香。 南清漓还是没有太多信心,毕竟镇上的人不是个个都像小雪和小鹏这样不挑剔。 接下来,南清漓將剩下的鸡骨架都卤熟,熏好,在做熏鸡架的同时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小鹏这屋的炕也烧热乎了,晚上就不用再生灶火。 收拾完毕,小雪在东屋生了灶火,三人很快弄好晚饭开吃。 饭后,小雪看著大嫂在笼屉里蒸热好多包子和馒头,而且蛋鸡骨汤还剩下不少,她就知道还有外人的饭份儿,闷闷不乐的。 南清漓看在眼里,却没有说什么,她只要保证小雪和小鹏顿顿吃饱饭就行。 “小鹏,你將这些送到南家,小山虽是个四体不勤,五穀不分的书呆子,但我爹娘没了,我就不能让他饿肚子。” 听到大嫂这样安排,小鹏二话不说,马上照做无误,他早就无条件地相信自家大嫂是个有本事的,赚钱很容易,再多养活几个人也没问题。 “小雪,你和两盆面放在灶上,我们明早蒸包子和馒头!” 小雪听著南清漓的话,抬起头来,“大嫂,再和两盆面,那……那白面和玉米面差不多就没了!” 南清漓麻利地收拾著一样样食物,嗯著,“我知道,明天我和小鹏会去镇上卖东西,回来时再买一些。” 这下小雪放心了,可是……大嫂准备卖什么呢? 她和好面,洗刷了锅碗后,才想到南清漓应该去镇上卖那些熏鸡架。 她又发愁了,镇上有钱的都去饭馆酒楼直接点菜,没钱的只要求粗粮淡饭填饱肚子,谁会买熏鸡架啊? 是的,鑑於一个冻柿子能卖到五文钱,小雪已经猜到南清漓一个熏鸡架也不会便宜到哪儿。 南清漓背著柳条篓子,快步赶到山脚下,她老远就看见有堆篝火熊熊燃烧著,走过去果然是文瑞等人。 她放下了篓子,取出一块破旧的布…… 是从吴大顺的灵棚上撕下来的,一不小心就撕顺手了。 南清漓將这块布铺在篝火旁,一样样的食物摆放出来,热情地招呼著,“瑞伯伯,你让大家歇歇,缓口气吃点东西吧!” 第二十九章泪落如雨 其实墓穴已经挖好,文瑞正要招呼大家各回各家吃饭,饭后在钱家集合,这时,南清漓就来了。 南清漓递过去一块湿毛巾,大家都擦了手,毫不在意地席地而坐,盯著这些食物呆住了。 南清漓只好出了声,“大家別嫌东西少,每人两个包子两个馒头,三块猪脊骨,一个熏鸡架,汤隨意喝,我的意思是大家先垫垫肚子!” 文瑞瞭然南清漓以为大家嫌弃食物少,“清漓,这些好吃的……也就是过节才能吃到,你这得多少钱?” 吴大顺的名下是地无一垄,家里的食物都是用现钱买,这么多东西够南清漓和小雪,小鹏饱饱吃两三天了。 南清漓將南小川拉到一旁,用毛巾轻轻地拍打著他身上的泥土,“瑞伯伯,这些值不了几个钱,如果没有大家的帮忙,我真的快愁死了。” 这样一说,文瑞带头拿起一个包子,招呼大家各吃各的份儿,不捨得吃带回家也行。 文泽打开荷叶包著的猪脊骨和熏鸡架,小心地撕下来肉,等到文六斤大吃大嚼一顿,最后慢慢喝汤时,转头看见他吃得这么斯文小心,嘲笑,“文泽,你一个打铁汉,吃饭怎么像个娘们似的扭捏?” 文泽不过是想把猪脊骨和熏鸡架拿回家,让家人也尝尝味儿而已,抬头憨厚一笑,“六子,你这是媳妇回娘家了才捨得吃得那么利索,要不也和春生哥一样!” 文春生仅仅打开荷叶看了看,就將猪脊骨和熏鸡架塞进怀里,毫无疑问,当然是揣回家给媳妇文翠叶吃的。 听到文泽提及自己,他又將一个包子塞进怀里,“疼自己的媳妇没毛病啊,文泽,你已经十八了,还有打铁的手艺,快点请我们喝你的喜酒!”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文泽咧嘴笑了笑,话里有话,“我只是个徒工,等到自己能接活挣钱了再议亲,现在的好姑娘一张嘴就是十两银子的聘礼,认钱不认人,我得多攒点钱。” 南清漓不紧不慢地帮著大家盛汤,有意无意地捕捉著每个人话里的有效信息,一抬头就看见…… 南清漓著实被嚇了一跳,她看见鬼原主堪堪飘在文泽身侧,毫无预兆地泪落如雨…… 她这是咋啦? 又这么伤心? 想她爹娘了? 这些念头也就是在脑子里转了几转,南清漓当著这么多人的面儿,真的没法嘘寒问暖! 不是矫情,如果南清漓说句“你咋啦”,鬼原主会不会说实情,她不得而知,但是在场这些人肯定会嚇得屁滚尿流。 毕竟他们脑子里的鬼神迷信思想根深蒂固,毕竟这儿是鬼原主爹娘的墓地,他们肯定会认为她被鬼附身了。 这样想著,南清漓没有刻意抬头,也试到文泽的视线轻飘飘地扫过来,极快,等到她抬头望过去,文泽已经低下了头。 文六斤,文春生听得懂文泽话里的讥讽,再无聊兴,前者笑嘻嘻地问:“清漓,你这汤怎么熬的?改天教教我媳妇,真是太香了,有鸡蛋,还有一股子西红柿的香味,还有那个很香的鸡架味儿,熏鸡架是吗?” 打死南清漓,她也不会说自己撕碎一个熏鸡架,放在汤里煮过后,那些鸡骨架捞出来都分给小雪和小鹏了。 她敷衍的面不改色,“这汤我就是隨便煮了一下,在水里面打了五颗鸡蛋,放了一个从南家菜园子里摘的冻西红柿,最后放了点煮鸡架的浓汤。” 文六斤秒懂,看来,好吃的东西重在真材实料啊,这一锅汤放了五颗鸡蛋哪,怪不得这么多漂亮的鸡蛋儿! 而他家呢,他娘和他媳妇一股劲儿,攒起来一颗颗鸡蛋,够一篮子就去镇上换钱,只有过年过节才会炒一盘子鸡蛋吃吃。 平时偶尔煮一颗鸡蛋,剥了壳,他娘会用白线划拉成好多份,最大的份儿是儿子铁墩儿的,然后是他爹的,然后是他和媳妇的,最后最小的那份儿归他娘。 他的那份儿鸡蛋送进嘴里,还没试到啥味儿呢,就进肚子里了,吃得那叫一个万般憋屈。 此刻,文六斤庆幸妹夫文春生专门喊上了他,不然他可就错过这顿美食了。 虽说包子馒头进肚了,猪脊骨啃得光溜溜的,熏鸡架稍微软点的骨头都被他嚼碎,抿尽里面的骨髓,但他还是刚刚半饱,索性就多喝些汤喝饱为止。 南小川剩下一个馒头,一个包子,半个熏鸡架后,就一直喝汤,南清漓看在眼里,淡淡提醒说小鹏给南小山送过去晚饭了,一样的份儿。 饶是如此,南小川也仅仅慢吞吞地啃掉那半个熏鸡架,而將馒头和包子往中间放了放,“瑞伯伯,六子哥,春生哥,文泽哥,真谢谢你们啦,我没出什么大力气,也不太饿,你们分了吃吧!” 南清漓清楚南小川在说谎,他自己肯定没吃饱,但这种情况关乎到他一个大男孩的面子,她只能不吭声。 文瑞一口汤没咽下去,没法说话,文六斤瞅了一眼胖乎乎的包子和馒头,最终將碗递给南清漓,然后拿起馒头,一掰为二,分给文春生和文泽,而將包子塞到南小川手里。 “小川,爹娘没了不是你的错,好好读书,更要好好吃饭长点个儿,不然太矮了討不到媳妇儿。” 南清漓將一碗汤递给文六斤,看著南小川,“你在心里记住大家的好处就行,听六子哥的话没错!” 南小川吃著香喷喷的包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爱死了这种被亲情,友情包围的感觉。 文瑞不动声色地喝著汤,腹誹著儿子文六斤,呵,终於说了句中听的人话,还不是看见你爹把硬货都揣起来了。 是的,文瑞也就是打开荷叶,闻了闻包子,馒头,猪脊骨,熏鸡架,然后一样样包好,一股脑儿塞进怀里温著。 他想著自己也就是动动嘴皮子指挥这几个小年轻干活,多喝几碗这美味的汤也很知足了。 妻子蔡闰枝身子不舒服,应该吃点好的,还有儿子不耐饿,等葬了南大柱夫妻,他一回家肯定就饿了,应该留著给儿子吃。 可惜儿媳妇和孙子还没回来,不然,看著孙子啃猪脊骨,啃鸡架,他觉得比吃到自己嘴里还舒坦一百倍。 就这样,大家和和气气地喝光了一罈子汤,南清漓將碗筷收拾到一起,放入篓子里。 文春生声称自己就在这儿守著,免得有人路过,不小心掉进墓穴中受伤了。 但是在去南家的路上,文六斤无意间提到文春生崴了脚腕,坐在墓地那儿烤烤火也好。 南清漓驀然一暖,文翠叶真是个命好的女人,遇见文春生这样一个懂得冷暖,心存善意的男人。 到村口时,文瑞去找脚夫文老九了,南小川趁著夜色,递给南清漓一个旧荷包,轻描淡写, “大姐,里面是娘攒下来的绣样子,你好好留著!” 南清漓揣进怀里的同时,心里一句话,偶不会绣哪,留著样子真的没啥用。 进了钱家院子没多久,文老九依旧黑臭著一张脸,赶著牛车来了,人多力量大,眾人七手八脚將棺材抬上了牛车。 文瑞乾脆南氏小兄弟拿了主意,做素服肯定是来不及了,腰上系根粗麻绳曳地即为孝,丑孝丑孝,以丑示孝。 当南小川在腰间利落地缠好粗麻绳时,文瑞等人望向了磨磨蹭蹭的南小山。 也就是在腰间挽个绳结而已,可是南小山始终挽不好,最终他缓缓地蹲下身去,低声说自个儿晚上没吃饭,饿得前心贴后背,没力气走到山脚。 南清漓见过南小山几次秒变戏精的样儿,终是懒得说话,心里默默鄙视了一把。 她前世的父母怎么说呢?她对母亲根本没有任何记忆,对父亲倒是有点印象。 她父母的所作所为落在她身上就是两个字,残忍,但是如果她得知他们的死讯,她还是愿意送他们最后那一程的。 因为她母亲生下了她,生育亲情抹不去;在父爱缺失的同时,她却得到了奶奶毫无保留的隔辈儿疼爱,那份她是被爱著的亲情抹不去。 南小川听了南小山的话后,陡然咬肌一鼓…… 最终,在南清漓淡若秋水的注视中,南小川咬肌缓缓舒展,对南小山说那就別去了,等他回来煮高粱粥。 文瑞等人相信南清漓不会说谎,相信小鹏確实给南小山送了晚饭,鄙视南小山不孝的同时也感嘆,一个娘生出来的双胞胎却是截然相反的性格,南小山这样的,太不討喜了。 看见南清漓从篓子里翻出来素服,也就是给吴大顺送殯时穿过的那身素服,文瑞开了腔,“清漓,你一个嫁出去的女孩子家,没有给父母送殯这一说,你回家休息去!” 南小山適时地演绎了一番,多了凉薄的意味,“大姐,你现在是吴南氏,不是南家的人,请你自重。” 有些乏累的南清漓乐得从善如流,顺坡子滑溜,回家睡觉没什么不好的。 再说南二柱去镇上请王半仙,巧遇后者去一个大户人家做法事,他就一直等著。 等到他和王半仙雇骡车到了屯子口那儿,何细腰和白芦守候多时。 第三十章想念会上癮 何细腰与王半仙经过激烈的討价还价,最终她还是不敢得罪王半仙这样的大神,肉疼地出了四倍的脚夫车费,才打发走人。 心肝肺都疼得快滴血三斤! 这就是何细腰的真实感受,她是谁? 比鬼精! 行事只求钱合適! 她不占到便宜决不会罢休,与南二柱和白芦嘀嘀咕咕咬了一阵子耳朵,三人桀桀低笑著,如夜里觅食的梟看见了中意的猎物一般欢畅…… 南清漓步子不慢地往家走,这种月淡星稀的夜很折磨她,如果男友萧云翳在她身边就好了,爱过多年,熬到谈婚论嫁的人都有过这种心境,想念对方是种不由自主的癮。 清愁漫漫之间,南清漓极目仰望了一下星空,距离那鉤上弦月不远的一颗小星星驀然闪了闪…… 南清漓脑洞大开! 萧云翳,是你穿越到那颗星球了? 你在那儿也想念著我? 南清漓僵立原地许久,这颗小星星一直安安静静地亮著,没有再闪烁一下,她的想像力一点点枯萎,甚至怀疑刚才自己幻视,看了眼而已。 不知是什么惊起了一只宿在枝头的无名鸟雀,锐锐地嘰喳著,向远处的夜色中飞逃而去。 南清漓被嚇了一大跳,本能地往身后看了眼,没看见鬼原主,不由得一阵阵头皮发麻…… 她去哪儿了? 深呼吸一个,南清漓自我安慰一番,鬼原主有点怕强烈的日光,但不怕夜里的星月光,所以现在她就不用躲在自己的影子里,或许自个儿玩去了。 但是下一刻,南清漓的眼前一闪,就多了一道人影,嚇得她差点惊叫出声,手里死死地握著那把匕首挡在了身前…… 匕首未出鞘,正当防卫的战斗力为零,这副蠢样子连她自己都深深嫌弃。 唉! 想想前世,只要她在大街上,男友萧云翳就不离左右,別说安全问题不用她操心,就连东南西北都不用她管,甚至,她脑子都不用带,只管吃零食就好! 其实站在南清漓面前的不是什么坏人,是小鹏! 他一脸鬱闷,“大嫂,我本来想喊你一声,可是怕惊到了你,结果还是嚇到了你!” 南清漓整理著惊魂未定的心跳,提步走在前面,小鹏跟在后面低低解释。 “我猜到瑞伯伯不会同意你送殯,所以等著南小川吃完饭后,我就没回家,躺在南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杏树上等著。” 南清漓淡淡地嗯了声,继续埋头赶路。 小鹏毕竟有功夫底子,步子不疾不徐的,与南清漓保持三四尺的距离。 “大嫂,南小山真是个白眼狼,你让我给他送好吃的,可他却说你坏话,说你有钱也不懂得仔细些,他和小川的考试盘缠还没著落呢,还说你一个寡妇频繁出入南家,克冲了他的仕途运气,我一直没吭声,其实心里真想掐死他。” 南清漓打了个呵欠,“那你去掐死他吧,一定要做到神鬼不觉哦,那样,我就不用养活他那个白眼狼了!” 小鹏挺为难的,“大嫂,大哥教我与人为善,我下不了手!” 南清漓嘆口气,“那不就结了,我连宰鸡都下不了手,更別说宰人了!” 快到家时,小鹏又蹦出了一句,“大嫂,你的理由很勉强,你可以不给南小山吃饭,饿他几天,看他还说不说你的坏话!” 南清漓只是摇头,小鹏执著起来,“大嫂,你再说一个可以让我服气的理由!” 直到走进了荆门,南清漓语气平淡,“因为南小山是南清漓的亲弟弟,他爹娘没了,我就得养活他!” 这话里的“南清漓”自然指的是鬼原主,而鬼原主本尊正飘浮在南清漓的头顶上方,娇懦地骂了声,“你蠢得没救了,我等著你哪天蠢死正好还魂。” 小鹏进了自己的屋子后,还在琢磨著南清漓的话……怪怪的! 大嫂怎么不说南小山是她的亲弟弟? 怎么不说他们姐弟的爹娘没了? 怎么不说她是长姐,长姐如母,就得养活弟弟? 好像,好像大嫂不是南清漓似的? 插好堂屋门,南清漓见小雪呵欠连天的,就让她先洗澡。 院子里的那口棺材没了,小雪因为吴大顺惨死的惊惧阴影也隨之少了许多,她洗了澡躺下后,很快就起了轻悄的鼾声。 咬开泡好的细柳枝,沾了点牙粉,各种费力不適地揩齿之后,南清漓踏入兑好水的木桶,开始洗澡。 每次洗澡对她而言,都是痛苦並快乐著,这身子寒磣的三围让她痛苦,而暖暖的水温以及洗濯后带来的舒爽让她快乐著。 洗了澡,拾掇好木桶等等,南清漓就著烛光打开南小川塞给她的那个旧荷包。 荷包绣工精致,看来孙兰娣也是个擅长女红的巧手女人,待南清漓翻看了里面的东西后,她惊诧间犯了疑惑。 南小川倒是胆儿大,太相信她这个大姐了! 南清漓和孙兰娣夫妻俩早就有了求死的念头? 他们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了南小川,难道他们早就看出来南小川更实诚一些? 南清漓就不明白了,南大柱有病治病嘛,没钱治病就想办法凑点钱嘛,怎么就极端的一死了结? 感慨了一会儿,南清漓小心翼翼地將荷包揣好,拿出来小鹏到镇上採集的那些原材料,捣鼓起来…… 越捣鼓,南清漓越无睡意,她见炉子里的木柴尚未燃尽,就添了一块木头,待火势燃起,她架上锅,开始熬煮美顏膏。 各种原材料如何加工,如何配比,熬煮的火候等等,南清漓瞭若指掌,因为前世她亲手做过几万份美顏膏,现在就算是闭著眼睛,她也可以做出来。 这种美顏膏在她的淘宝网店出售时还有一个美轮美奐的名字,贵妃美顏膏,不过现在,她身处於这个异世封建时代,绝对不能带贵妃这两个字啦,不然会惹来杀身之祸的。 当炉火太旺时,南清漓就在锅下架上火鉤,这样火势就会渐渐减弱。 功夫不负有心人! 膏体熬出来了,大概这儿大口井的水质好,所以看上去与南清漓前世弄出来的不太一样,剔透如玉,凝敛感更好。 南清漓尝了一点,味道更香醇,很有嚼劲儿,就似qq。 她甚是欣慰,这样的品相不用愁卖不上一个好价钱,心里绷紧的那根弦儿鬆弛下来,倦意袭来。 手上的动作加快,南清漓將膏体团成鸽蛋大小的丸状,用泡好的荷叶一颗颗包裹好,再扯一段小雪针线笸箩里的各色绣线,缠绕几圈绑紧。 忙碌完毕,南清漓上炕躺下,辗转反侧……儘管身下多铺了吴大顺的旧被褥,但硬绷绷的土炕还是硌得她难受,远没有前世的床睡得舒服。 渐渐,半睡半醒间,南清漓心底悠然冒出几个问號,吴大顺是个宰杀猎物的屠夫,可他这被褥忒乾净了?小雪说过好几年没有拆洗了? 翌日,当小雪生好了炉火,南清漓才闻声醒来,起身叠好被褥,靠著挨窗户那边的炕角,码得整整齐齐。 见南清漓穿鞋下炕,小雪指指一个个小小的荷叶包,好奇的神色染了些许馋相,“大嫂,这……这是啥?我解开一个,看著漂亮,闻著也好香啊!” 南清漓微怔,“小雪,你可来过月事?” 小雪没想到南清漓会这样问,月事? 她听屯子里年长的婶婆们做针线活时说,一个女孩来了月事,那就代表身子长好,可以怀孕当娘了。 对男人以及婚姻充满憧憬的小雪,一张俏脸悄然染了红晕,无比沮丧地摇摇头。 南清漓还以为小雪是古代的女孩子,羞於提及这种体己话,“小雪,这是美顏膏,我在镇上的药铺见过,从今天开始,你我每天服用一颗,你可以很快来月事,我可以……变漂亮一些。” 说在镇上的药铺中见过美顏膏,这当然是南清漓杜撰出来的,只是为了让小雪心安,她弄出来的这玩意儿,不仅能卖钱,还能服用。 这种美顏膏长期服用,倒是能淡斑,祛斑,南清漓希望在遇见萧云翳前,自己脸上的这块胎记最起码变得淡一些,那对窝窝头也长点码儿。 小雪对南清漓的话深信不疑,已经迫不及待,生怕她下一刻变了卦,“大嫂,这一颗是不是很贵?我现在可以服用吗?” 南清漓失笑,“药铺里卖的贵,但我製作出来的也就是点买原材料的钱,所以我们还吃得起。” 姑嫂两个每人服用了一颗,交流著口感的同时,简单洗漱一番,小雪生灶火,南清漓揉面。 她们两个分工合作,蒸出来两笼包子和两笼馒头,正煮蛋鸡骨汤时,小鹏敲了一下门,下一刻,人就蹦跳著进来了,还很有道理。 “大嫂,我没有逾越规矩啊,我老远就看见烟囱冒著烟呢,就知道你们起来做好吃的啦,所以没等你搭腔就进来了,饿死我啦!” 话落时,小鹏已经捏起来一个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小雪不客气地踹了一脚,“没洗手就吃,你是饿死鬼转的。” 第三十一章去青楼碰碰运气 小鹏试不到疼似的,消灭掉这个包子才哼了声,“天没亮我就起身洗漱啦,练了几趟拳后,见你们这屋的烟囱没冒烟就去老九伯那儿了。” 没有多久,屋內就漫开了汤的清香,小雪用烧火棍扒拉开灶膛里的木柴,看著火势减弱后,她舀出来三碗汤端上饭桌,不情不愿地请示南清漓。 “大嫂,汤里的鸡骨架怎么吃?给南家那边留一半?” 既然大嫂和小鹏要去镇上卖东西,那么送饭这活儿肯定就落到自己身上。 南清漓一想到南小山人小却一副世故嘴脸,就莫名的厌烦,即使汤里带些鸡骨架,她用脚后跟也猜得到,肯定都会被南小山一人吃独食儿。 “小雪,不必了,你都捞出来,我们三个人分著吃,给小鹏多一些,因为他要背著熏鸡架,回来时篓子也不会空著,他比较累!” 小雪没意见,小鹏心里却快暖死了,这个大嫂太好了,竟然不嫌自己吃得多,还给自己多分肉份儿,以前他还怕家里两个女人联合起来排斥他,事实证明是他小人之心的臆测。 饭后,南清漓將美顏膏包好,放入柳条篮子里,而小鹏的篓子里塞满了熏鸡架。 为了省顿饭钱,两人身上都带了午饭,除了水外,南清漓揣了一个馒头,小鹏揣了两个包子,一个馒头。 小雪挺难为情的,“大嫂,你和小鹏都这么辛苦,我却像一个吃白食的。” 这话一出,小鹏扬了扬眉毛,仿佛在说小雪很有自知之明嘛,但是南清漓轻声慢语,“小雪,你今天將买回来的那些布料缝几件衣服,咱们几个的衣服都太旧了。” 小雪还是耿耿於怀,“大嫂,你的针线活比我好得多,你这是故意让我做轻快的活儿。” 揉揉了一下有些发涩的眼睛,南清漓面不改色地扯谎,“小雪,我现在比不得从前的精神劲儿,你大哥那样惨死,午夜梦回时我辗转难眠,不由得落泪,这眼睛就不好用了,一做针线活就涩疼得要命,以后家里的针线活全拜託你了。” 其实呢,她只会想念著男友萧云翳入梦,吴大顺是她最不惦记的存在。 正这样想著,南清漓眼前猛然一黑…… 是鬼原主脸贴脸地瞪著南清漓! 南清漓对此司空见惯,视若无睹,这边小雪高兴地应下,她在这家里的用处如此不可替代,这样她就安心许多。 等到南清漓和小鹏出了屋,鬼原主隱在她的身影里叫囂,“你这个野女人,连女红都不会,你还是个女人吗?还不赶紧撞死算了!” 鬼原主的话,南清漓也就是听听得了,如果与她置气,自己早就成气球越鼓越大爆掉了。 南清漓嘱咐小雪午睡时插好堂屋门等等,她和小鹏出了荆门,没走多远,小鹏停下。 “大嫂,我和老九伯说了今天会坐他的牛车去镇上,他一文钱也不要,你去村口坐车,我身体结实,又是个男子汉,走多少路都累不著的。” 时不时的,小鹏总要强调一下自己是个坚强的男子汉,南清漓失笑之余,又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不过答应后她嘱咐了一番。 “小鹏,你去落月居酒楼附近的路口叫卖,就说是祖传秘方烹製的熏鸡架,一口价,每个十五文,如果到了下午还没卖完,你肚子试到饿时,就吃几个熏鸡架,我会儘快卖完东西,去那边找你,记住,一个卖不掉也不准降价。” 当然,南清漓也说了熏鸡架的食用参考方法,可以撕开装盘蒸热一下,或者燉菜,燉汤,也可以放在炭火上燻烤一会儿,这种方法可以更好的保证原汁原味。 小鹏还是挺没底气的,就想和南清漓换换,“大嫂,这个价不容易卖掉啊,你篮子里的那个什么膏怎么卖?如果比熏鸡架便宜的话,和我换换好吗?” 南清漓心里一乐,“小鹏,一颗美顏膏嘛,我初步估计五十文,也就是说一颗最便宜也要卖到五十文,而且这东西是卖给女孩子或者女人的,你確定要和我换换?” 小鹏皱巴起了眉头,他一个男人卖女人之物,怎么卖啊? 追著街上的女孩子或者妇人,缠著人家买吗? 他寧愿一个熏鸡架也卖不出去,也不愿意被人当做一个不正经的轻浮男。 相对而言,这熏鸡架是熟食,男女老少皆宜,更容易卖出去,这样想著,小鹏和南清漓互相挥挥手,就此道別。 等南清漓到了村口老杨树那儿,文老九的牛车上已经坐了七八个村人,他坐在车辕上,低头抽旱菸。 一见南清漓走过来,车上的几个女人本来正小声嘀咕著什么,驀然就止了声,一个个都是那种不可细致描述的嫌弃鄙夷眼神。 文老九马上从车辕上下来,声音又冷又糙,“吴南氏,我以为是小鹏坐车,没想到是你,南二柱还欠我四十文车费,你管还的话就能坐车,寡妇车费双倍,一遭二十文。” 隨著文老九话落,车上的不少人嘴巴闭不住了,各种难听话如苍蝇嗡嗡不休,谩骂何细腰和南二柱的同时,也捎带詆毁南清漓各种行为不检点等等。 南清漓只想著赚钱要紧,没心思懟这些长舌妇,至於文老九的话,她也没太在意。 或许文老九与吴大顺以前相处得好,所以小鹏可以白坐牛车,而她因为南二柱这个名义上的二叔拖欠了车费,所以就成了无辜池鱼,所以就是这种差劲儿的待遇。 就这样,南清漓一声不吭转身离开,挎个篮子而已,比上次背著一篓子冻柿子轻鬆得多,走路就算是锻链身体了。 而且,南清漓也想锻链一下自己的胆子,前世奶奶曾说过一分胆一分福。 在一览无余的平路上走,南清漓丝毫没感觉到害怕,但是等到钻进了那片树林里,其中树繁枝密,阳光少得可怜,南清漓总觉得有人在暗处盯著她。 握紧了手里的那把匕首,她走得飞快,最后就是前世百米比赛的速度。 南清漓时不时地往身后瞟,可始终没瞟见鬼原主,是的,有她在侧,自己就不是孤零零一个人,还是有队友的。 跑到喘不过气时,南清漓只得放慢了脚步,拔出匕首防身,鞘子丟进篮子里。 就这样到达落月镇时,南清漓才想起来重点,她现在顶著的是原主的脸,这张脸如何? 不久前,凌青和那个娄公子都把她认作小哥哥,由此可见,她这张脸太安全了,她白浪费了一路的惊惧害怕。 瞧著大街上稀稀拉拉的行人,南清漓开始琢磨,哪儿有女的? 街上就有,不过普通人家的也消费不起,或者不捨得买她的美顏膏。 大户人家的倒是有购买能力,可她这身寒酸的行头连人家的大门都进不去。 最终她又想到了那处青楼,翠红楼,想过去碰碰运气。 鑑於上次卖冻柿子,南清漓觉得这次卖美顏膏也是一样,一分力气,九分运气。 翠红楼最不缺的就是姑娘,她们想要凭姿色吃饭,那就需要买美顏膏保持自己的姿色。 南清漓很有自知之明,因为任谁看过来,都会將她当做一个穷酸小子,而不是大把掏银子的嫖客。 既然这样,翠红楼的正门肯定不欢迎她,那么她就走后门。 值得一提的是,翠红楼所在的那条街叫牌坊街,街口建著一座名为“梅懿”的牌坊,上面鐫刻的文字讲述了落月镇一位梅姓寡妇的生平事跡。 这个南清漓不感兴趣,她是寡妇的身份没错,但她可不稀罕什么嘉德懿行的牌坊,她还梦想著嫁给萧云翳呢! 没怎么费劲儿,南清漓转悠到了翠红楼的后门,叩击几下红漆门上的豹头状扣环,里面传来响动,大门隨即撑开了二尺来宽。 一个乾瘦的汉子眼神阴鷙如蛇,“小子,有钱找姑娘乐呵去前门,没钱马上滚!” 这汉子的反应尽在南清漓的意料中,她微微躬身作揖,“大哥,你家妈妈逛街时看上了我家出的土特產,所以今天多备了一些送过来,烦劳通稟一声。” 如果这个汉子伸手揭开篮子上苫盖的布片,他就会看见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而不是什么土特產。 想到了这里,南清漓忐忑起来,这个汉子如果发现她欺骗他,会一脚踹飞她吗? 汉子从门缝里探出来一只鹰爪子一样枯瘦的手,“拿过来!” 南清漓当然不会配合,她似是害怕地搂紧了篮子,“妈妈说这些土特產只能给她一个人看,如果被別人摸来摸去,她就生气了,很可能会迁怒到我身上,也可能会牵连到你。” 汉子缩回去手,因为他晓得妈妈鴇儿的脾气,用喜怒无常形容毫不夸张,听说这几天更是变脸比翻书还快。 汉子眯眼端详了一番,门外的这个小子一身粗布衣服,要多土有多土,胆小呆懦得像只土老鼠。 他本来想抠唆几个铜板儿喝茶水,可这小子却嚇成了这模样,应该是个土生土长的村小子。 最终汉子不耐烦地摆摆手,“麻溜点,滚进来!” 南清漓心里一喜,但却怯怯低下了头,从门缝里挤进去。 好,第一步走完,现在需要找到那个妈妈的置身处,南清漓顺著迴廊不紧不慢地往里溜达。 没走多远,南清漓看见迎面走来三个人,为首的是个面相凶悍的壮婆子,后面跟著的两个都是江湖郎中的打扮。 其中一人正给这婆子说著软话,“杨妈,这事儿就拜託你了,你等鴇儿妈妈气消了,一定要记得帮我说说好话,事成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第三十二章又赚三两 杨妈没好气地啐了一口,“刚才眼瞎了不是?鴇儿嫌你们弄出来的东西寒磣,我要是帮你们说话,那就等於砸自己的饭碗,快走快走!” 另一个江湖郎中见状,张张嘴,一肚子的软话卡在了喉咙里,最终两人都沮丧离去。 杨妈朝著他们的背影啐了一口,斜眼剜了南清漓一眼,“小子,站住!” 南清漓故作怯怯地缩梗著脖子,往前凑了凑,还是那句台词,既然好用那就继续用,“杨妈,鴇儿妈妈让我过来送土特產。” 话落时,南清漓已经將一串二十文的铜板儿塞进了杨妈的胖手里,后者麻利地揣入怀中,似笑不笑地瞅著她。 南清漓顺杆子爬,“杨妈,你也知道,鴇儿妈妈贵人多忘事,怕是不认得我这个丑小子了。” 杨妈人精儿似的,先前那两个江湖郎中只许诺事后的好处,也就是墙上画大饼,看得见,拿不到的好处,怎比得上这热乎乎的铜板儿。 接下来的半刻钟里,南清漓向杨妈说了美顏膏的种种奇妙好处,其中不乏夸张功效的成分。 杨妈也就是象徵性地听了听,“小子,你模样磕磣点,可脑瓜子蛮灵光的,我可以带你去见鴇儿,但她能不能瞧上你的东西,只能靠你的运气了。” 南清漓连连称是,又说了几句应景的奉承话,跟在杨妈身后缓步徐行。 拿人钱財替人说话,这点杨妈真做到了,进了鴇儿的房间,她赔著笑脸。 “鴇儿,那两个江湖骗子被我打发走了,见你动了真气,我也憋屈的厉害,就在后门那儿站了一会透透气,刚好就看见这位小哥卖补品呢,看著挺新鲜漂亮,我就带进来让你瞧一眼。” 南清漓已经將自己定位成一个丑小子,所以她敛眉垂眼,眸角余光中瞥见,精致的茶几旁坐著一个珠光宝气的半老徐娘,元宝髻,绣袄锦裙。 鴇儿瞅一眼南清漓,不耐烦地放下了茶杯,乌鸦嗓子透著急躁,“补品?” 南清漓赶紧从篮子里取出一颗美顏膏,先递给杨妈,后者转给鴇儿。 鴇儿肥厚的手掌中托著这颗美顏膏,寒磣的包装根本就入不了她的眼,但是,绣线挽出来的蝴蝶结让她心动了一下,这么丑的小子竟然可以这般细致,难得! 扯开蝴蝶结,打开荷叶,美顏膏的品相轻易地吸引了鴇儿,她拈起来放在眼前端详,心底窜出两个字,漂亮! 而且她轻易地闻嗅到了药香,里面含了那种参香味儿,太熟悉了…… 几年前,她身染奇症,虚乏无力,一个游街串巷的铃医卖给她三颗补药丸,药到病除。 也就是在那时,她记下那个铃医说过的一句话,但凡补药必含参类药材。 鴇儿记得真真儿的,铃医的补药丸散发出来的参香,与她现在闻到的参香一般无二。 南清漓看懂了鴇儿的眼神,適时地解说著美顏膏的各种好处,后者耐著性子听完,神色间多了些许礼貌。 “小哥別见外,我们坐著聊,不知你怎么称呼?” 南清漓落座,不假思索,“妈妈,不才小子金一戈。” 鴇儿开始提问,“金小哥,我手上新进了一批姑娘,都是金釵之年,但面色粗糙,体质不佳,你这个美顏膏管用吗?需要多久?” 南清漓瞭然金釵之年就是与小雪的年龄相当,在翠红楼这种地方,从各处买来的姑娘调养,调,教好后的用处可谓是路人皆知,自然是给鴇儿赚银子。 毕竟女人同情女人,南清漓也希望那些小姑娘多过几天清閒日子,故意说了个最长的期限,“妈妈,你让姑娘们每日清晨空腹服用一颗美顏膏,只要不是体质羸弱到臥病在床的,一个月就见效果。” 鴇儿心里舒展一些,刚才她说新进的那批姑娘其实不新了,已经白吃白喝了三个月,而现在只要再养活她们一个月,就可以往回捞本,然后给她赚银子。 她按捺著隨之而来的狂喜,继续,“金小哥,我这几日头痛得厉害,夜夜难以入眠,服用你这美顏膏,几天能见效?” 南清漓胸有成竹,语气篤定,“妈妈,你这种情况更快一些,只要睡前服用一颗,最多三天后就不再失眠,不过同时还讲究忌口,就是睡前不要喝浓茶。” 鴇儿心里满意得不能更满意,示意杨妈沏茶水,她抿了一口,“金小哥,你的美顏膏,我包圆了,你开价吧!” 南清漓毫不犹豫,“妈妈,你家算是我的大主顾,我给你一个优惠价,一颗九十九文!” 鴇儿闻言,面上起了一阵风,落下一脸郁色,她重重地放下了茶杯,乌鸦嗓子透著极致的嘲讽,“当我这儿的银子是大风颳来的,杨妈送客!” 鴇儿语落时,南清漓拈起来茶几上那颗打开的美顏膏,麻利地敛裹荷叶,用绣线缠绕綰紧,放进篮子里。 可是当南清漓刚起身,鴇儿就爆笑起来,笑得枝乱颤,还用绢帕拂拭著她肩上並不存在的灰尘,热乎的换了个人似的。 “金小哥这耿直的脾气,我喜欢得紧,你是不知道啊,我这么一个烂摊子,看著一派繁华,其实就是个空壳,內里千疮百孔,到处都要贴补银子,那批姑娘每个都是几十两银子买进来的,这还没填一个铜板儿呢,又要吃美顏膏银子,一个月下来,每个的费就是三两银子,金小哥,一句话,你再优惠点,咱们是细水长流的买卖。” 一旁的杨妈心知肚明,那批姑娘从牙婆手里买出来,总共才了几十两银子而已。 她晓得鴇儿看上了东西,说这番话不过是想压一压美顏膏的价钱。 南清漓心里明镜似的,这些个姑娘才十二岁而已,距离人老珠黄无人问津的年纪最起码也有十几年,这十几年毫不夸张的说,每个就是一台印钞机,鴇儿天天数著银子当玩儿似的。 不过话到嘴边留一半,南清漓依旧是先前不冷不热的样子,“妈妈,隔行如隔山,妈妈这摊子买卖有多难做我是不清楚,但这美顏膏是小子家里祖传秘方所制,小子也没有別的赚钱本事,只能靠这个秘方攒娶媳妇的聘礼和么妹的嫁妆,而且美顏膏里面的参材极为稀罕,近乎绝跡,我也就是家里有些存货,不然就算是神仙来了,也做不出来这上品美顏膏。” 见南清漓说著这番话却站著不坐,鴇儿飞快地拨打著算盘,说到底,每个姑娘最多费三两银子而已,记得那个铃医的三颗补药丸价格不菲。 当时她了整整一两纹银,这样算下来比这美顏膏贵多了,而且补药丸的品相远不及这上品美顏膏。 还有那些姑娘都是她赚钱的工具,她可不会多上心调养她们的身子,看得下眼就行。 她会安排两个婆子每天检查一遍,只要差不多的就停止服用美顏膏,开始调教侍候金主的本事。 反正自己做的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想到这儿,鴇儿满脸堆笑,“金小哥,你这般耿直率真,我当真喜欢得紧,你先坐下,杨妈,点数一下金小哥的上品美顏膏数目。” 杨妈答应一声,从篮子里拿出来所有的美顏膏,逐一打开,又原样包裹好,“鴇儿,一共是二十颗整。” 在道上混饭吃,能够吃香喝辣的都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杨妈也是个奸猾的,她仅仅说了具体的数目,而对应的金额数,她没有多嘴一个字。 南清漓不动声色,看著杨妈验货完毕,她眼神淡淡,等著鴇儿最后的答覆。 鴇儿一看都是上品美顏膏,心里是百分之百的满意,“金小哥,人家说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是买卖做成仁义也在,我不白让你辛苦跑这遭,一颗一百文,二十颗整二两银子,另外再加一两银子的预付。” 说到这儿,鴇儿顿了一下,南清漓脸上没有丝毫惊喜之色,语气不卑不亢,“妈妈果然是仁义心肠,我们的买卖可以细水长流的做下去。” 鴇儿抿了口茶水,思忖,自己多给了钱,一颗多给一文,二十颗就多给二十文,可这个金小哥依旧这般不惊不喜的,看来这美顏膏利润確实薄得很,他真没赚多少。 放下了茶杯,鴇儿掏出怀里的荷囊,取出三两银子,放到南清漓面前,“金小哥,我还有个不情之请,就是美顏膏的名字改一下,以后就叫翠红膏!” 说是不情之请,但鴇儿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南清漓故作思忖状,最终点点头,“可以!” 见南清漓收好了银子,鴇儿笑得越发灿烂,“金小哥,你明天能送来翠红膏吗?” 南清漓深知淡定是个好东西,在道上想混得好,必须学会恰到好处的淡定,她蹙眉想了想。 “妈妈,明天肯定不行,我家里出了点事儿,自己心情不佳,这样吧,我尽力而为,就在这两三天內送过来翠红膏。” 鴇儿也看见了南清漓额头上伤疤,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她也知道这个理儿。 不过笑著点头的同时,鴇儿眼底闪过一抹凌厉,如果两三天后,她的失眠效果得不到改善,那么她有的是手段让这个小哥吐出来这三两银子。 南清漓在前世活到了二十九,见多了笑里藏刀的男男女女,瞭然鴇儿也属於这种款,见鴇儿亲自送她出门,趁机顺风使舵。 第三十三章何时这样惦记过一个人? “妈妈,我想你保证,如果没有杂七杂八的事儿缠身,我会儘快送过来翠红膏,只是……只是看门的大哥好凶,我看著有些害怕!” 鴇儿多精明啊,一听就猜到了南清漓的言外之意,她乾脆亲自送客到翠红楼后门,板著脸交代一番。 “皮猴,以后只要是这位金小哥过来送翠红膏,你只管让他进去找我。” 叫皮猴的汉子惶惶然点头哈腰,连连称是,好声好气道:“金小哥慢走!欢迎金小哥再次大驾光临!” 待到鴇儿和杨妈折回去了,皮猴纳闷,翠红膏是什么玩意儿? 是金小哥家的土特產? 翠红楼,翠红膏,这听著怎么像是翠红楼自己的特產? 迴廊里,杨妈一副为主子忧心的忠诚模样,“鴇儿,如果金小哥私吞了那一两银子,却再也不见踪影,我们岂不是亏大方了?” 鴇儿抬手摸了一下元宝髻上的金步摇,语气多了不耐烦,“我鴇儿这对眼珠子是摆设?向来只有我占別人的便宜,我吃这碗饭就没有走眼过,这个金小哥肯定还会来的,再有乱七八糟的江湖骗子打著灵丹妙药的幌子混进来,统统撵出去。” 再说南清漓从翠红楼后门出来,不紧不慢地走著,她不用刻意感知,就试得身后有双眼睛盯著,而且是那种实质如毛毛虫爬过的视线扫描…… 来落月镇的路上,也是这种视线扫描! 南清漓微皱了一下眉,是文家屯子里的某个人这样惦记她? 她忙得很,懒得甩掉身后盯梢的人,又缓步徐行走了一刻钟,看见路边有家药材铺,她就提步走进去。 南清漓採购了一些翠红膏的原材料,值得一提的是,她对鴇儿所说的参材也就是玄参,这药材铺里多的是,价格也不高。 另外,南清漓还买了些三七,出了药材铺,没走多远进一家酒肆打了半罈子酒水,直接將三七掰成几块儿投进去。 接下来,她又进出布庄,肉铺和粮油铺,家里零零碎碎的用度没少购置,塞满了一篮子后,这才往落月居酒楼的方向走去。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小鹏占据了天时地利这两个优势,他置身处的路口距离落月居很近,而且是客人进出落月居的必经之地。 饶是如此,小鹏也没有卖出去一个熏鸡架,准確地说就是无人问津。 他看著太阳快到头顶了,拿出了怀里的一个馒头,两个包子,狼吞虎咽都吃掉,还是觉得饿,仿佛熏鸡架的香味透过荷叶,透过篓子,直往他的鼻子里钻似的。 最终没忍住,小鹏拿出来一个熏鸡架,蹲下身来,打开荷叶,毫无形象地啃起来,心里老鬱闷了。 这熏鸡架明明这么香,这么好吃,怎么就没有人买呢? 连个问价钱的人都没有,连个嫌弃价钱贵的人都没有! 大嫂说一口价是啥意思? 难道卖不掉就都背回去,给家里人吃? 想到这儿,他这个小吃货倒是很乐意的,可是没有铜板儿进帐,大嫂会嫌弃他无用吗? 每个熏鸡架十五文,相当於三个冻柿子,大嫂,你这一口价说得容易,但太难卖了,你要价太高了,十五文再加上十文左右可以买少半只现杀老母鸡了。 啃著熏鸡架,小鹏渐渐愁上眉梢,没注意一个人愈走愈近,最后定住了脚步,俯身嘆息。 “小兄弟,你怎么就沦落到討饭的境地了?你二哥也来镇上討饭了?” 是的,此刻的小鹏粗衣破鞋,正认真啃著半拉熏鸡架,旁边还放著一个寒磣不起眼的篓子,有几分像刚討到食物的乞丐。 小鹏正心焦焦地烦著呢,一听这话,马上腾地一下站起来,腰杆子一拔,比来人低不了多少, “你说谁是討饭的……” 他后面没说出来的话如下,“你才是討饭的,你全家都是討饭的!” 没机会痛快地说出来了,因为小鹏认识这个人,是那个娄公子的侍卫凌青。 凌青抱著臂,老神在在的,“我说错了?那你吃的是啥?卖吗?” 说著,他视线就落到了小鹏的手上,荷叶包著的那半拉熏鸡架,单单是这金黄黄的顏色就粘住了凌青的目光。 他伸手扯下来一块鸡叉骨,送到嘴边,啃了点上面的肉,秒秒钟,他的味蕾被俘虏了,一发不可收拾,几下啃光光,又虎视眈眈地望过去。 小鹏赶紧包好了自己吃剩的熏鸡架,塞进怀里,伸手揭开苫盖篓子的破布片。 “这是我二哥烹製出来的熏鸡架,我啃过的不卖,篓子里面的都卖,我……二哥说一口价,每个十五文,一共十五个!” 凌青不太在意价钱几何,连著两顿了,自家公子爷说吃什么都寡淡无味,如果这个熏鸡架能取悦他,自己点小钱也值得。 凌青打开了一个看了看,“我家公子爷金尊玉贵,不能就这么抓著啃凉的,怎么能弄热乎点儿?” 小鹏按照南清漓嘱咐的说叨一遍,凌青点点头,声称自己包圆了,从腰间褡褳中取出一串铜板儿,如数数出来一些,递过去。 小鹏高高兴兴地揣起来这二百多文,然后就要用这块破布帮凌青包起来所有的熏鸡架。 凌青却表示嫌弃,不高不低喊了一嗓子,隨后,两个侍卫从暗处跑过来,凌青隨意指指其中的一个,让他脱下外衫包了熏鸡架。 落月居酒楼厢房中,娄千语风寒还没好利索,躺在床榻边,刚迷糊睡著,凌青进来了,將手上的东西放到茶几上。 “公子,我买了金一戈烹製的熏鸡架,看著挺香的,不过现在是冷的,可以撕开装盘蒸热一下,或者燉菜,燉汤,也可以放在炭火上燻烤一会儿,这种方法可以更好的保证原汁原味。” 娄千语坐起来,望著门口的方向,“金一戈他人呢?” 凌青语塞了片刻,说了一遍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问:“公子,你找金一戈有事儿?” 娄千语挑腿下了床榻,走到茶几边坐下,打开了一个熏鸡架的荷叶,才缓缓开腔,“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想见见他,喝茶聊天。” 这样说出来后,娄千语但觉心头压著东西似的,又辨不明压了什么……他何时这样惦记过一个人? 凌青没看出自家公子爷这样复杂深邃的心思,依旧叨叨不休。 “公子,我本来买了十五个熏鸡架,每个十五文,但胡四他们几个眼馋得不行,死皮赖脸磨蹭个没完,以双倍价钱买走五个,这儿的洛掌柜撞见了,也各种好声好气求我,以双倍价钱买走五个,所以只剩下这五个,我一个,你四个!” 凌青浑然不觉,他跟著一个做大买卖的主子,无意间就有样学样,就这几分钟就赚回来本钱还略有盈余。 凌青自来熟地坐下,手爪子探向一个熏鸡架,他又没有自家公子爷那么金贵,吃点冷东西很正常。 不过当他手指堪堪碰见了包裹熏鸡架的荷叶,也仅仅是碰到而已,因为这个熏鸡架到了娄千语的手里。 不仅如此,剩下的四个也被娄千语扒拉到自己面前,他老神在在,“你回本了,不用吃了。” 一文钱不掏吃独食儿,天下哪有这种道理?是的,自家公子爷就是这么不讲道理,自己一不小心就中招了。 凌青看著娄千语兴致勃勃地端过来炭火盆,开始烤熏鸡架,丝丝缕缕的香味儿在他的鼻端縈绕,他馋相毕露,“公子,我一两银子买一个尝尝鲜,行不行?” 凌青笑嘻嘻的,手上托著一两纹银,诚意满满! 但娄千语却连一眼也不瞧他,“不行,你等著金一戈的弟弟再送过来一些熏鸡架,那时你再尝鲜,记得把人带进来见我!” 然而事实是仅仅吃到嘴一块鸡叉骨的凌青,第二天就被娄千语安排了远行的任务。 娄千语不会想到南清漓是个女儿身…… 南清漓隱身暗处,等到凌青离开后,她才磨磨蹭蹭地走过来,佯装什么也没看见,询问小鹏卖熏鸡架的经过。 小鹏很有成就感地敘述一遍,將二百多铜板儿拿出来给了南清漓,后者应景地夸讚一番。 见篮子里各种好东西塞得满满当当,小鹏一样样挪到了柳条篓子里,背在身上,不相信地一问:“大嫂,每颗美顏膏都卖到了五十文?” 南清漓边走边聊,没有提及翠红楼等等,仅仅说一位大主顾看上了美顏膏,最后提价到一百文收购,总共卖了二两银子,另外还有一两银子的预收订金,购买美顏膏的配料以及家里的用度了將近一两银子。 小鹏难以置信,“大嫂,你的意思是每颗美顏膏卖到了一百文?那个大主顾在哪儿?下次我去卖美顏膏,正好认识一下他,是和娄公子一样做大买卖的大人物?” 这个……南清漓真没想到小鹏这么感兴趣,她想委婉拒绝,“小鹏,那个大主顾和我约好了,下次你还是卖熏鸡架吧!” 小鹏不解,大嫂怎么不让自己认识一下那个慷慨大方的大主顾? 那个大主顾和大嫂约好了…… 这话在小鹏的脑子里转悠了一圈后,他篤定那个大主顾肯定也是如娄公子那般標致的人物,或许比娄公子更胜一筹,所以大嫂才不想让自己见。 心空里飘来一朵朵阴云,很快就连成了乌云压顶,小鹏耷拉著脑袋,闷闷不乐的,真担心某天大嫂突然消失…… 本来养活他和小雪就够累了,现在又多了南小山和南小川,而且他们兄弟俩还读书,年后这轮省府考试的盘缠费用就是一大笔银子,够屯子里普通人家娶一房媳妇了。 再加上欠里正家的那十一两银子,这样沉重的负担,就算是一个男人也觉得吃力,更何况是大嫂这样孱弱的女人。 小鹏听屯子里的人议论,寡妇改嫁难如登天,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先偷汉子,然后和野汉子一起私奔。 第三十四章你怕死吗 所以,小鹏担心自家这个会赚钱的大嫂某天直接跑路。 可他真说不出什么难听话,怪只怪大哥吴大顺空有那么好的功夫和打猎本事,怎么突然就没了? 见小鹏鬱鬱寡欢,南清漓斟酌了片刻,简单说了实情,“小鹏,你別乱想了,那个大主顾是翠红楼的鴇儿,而且她给美顏膏改了名儿,叫翠红膏。” 小鹏听了这番话,心情不是用震惊这两个字可以形容出来的。 听屯子里的泼皮无赖说,那翠红楼的老板娘鴇儿可是个成了精的女人,对,就是个老妖精。 就算是阎王爷那种级別的从她面前走过,也能被她剥下来一层皮煮汤喝。 那么貌不惊人的大嫂怎么就做成了这笔大买卖? 这个念头冒出来,小鹏却不想再深想下去,总之大嫂是个有能耐的,不管大嫂怎样做都是为了这个家好。 南清漓依旧是平淡如水的语气,简洁无藻饰的话语,却字字直落小鹏的心底,“翠红楼那种地方不適合你去,万一你学坏了,我对不起你大哥!” 话说开了后,气氛隨之欢愉起来,走上返途不久,小鹏看见一只土黄色的野兔从枯草从中蹦跳出来,孩子心兴起,欢呼著追起来。 南清漓挎著空篮子,望著那两个欢脱的影子,放慢了脚步,拿出来冷馒头和水,啃一口,喝一口。 最终小鹏沮丧折回来,说自己差点就逮到了那只野兔,到嘴的兔子肉没了。 南清漓安慰说家里还有熏鸡架和肉包子,晚饭多吃点也一样。 叔嫂俩说笑著赶路,不知不觉间就进了那片林子,南清漓刻意留意著身后,確定没有那种被跟踪的感觉,心里为之一松。 可是出了林间小道,他们走上车道没多久,就遇见了一个熟人,文老九。 牛车上空无一人,驾车的老黄牛悠然自得地啃著路边的枯草,而文老九则捂著肚子,埋头蹲在路边。 小鹏急吼吼衝过去喊了声,“老九伯,你咋啦?” 文老九有气无力地抬起头,一脸的白毛汗,恍神的眼睛多了点喜色,“小鹏……” 在小鹏的再三追问下,文老九老脸臊红,声音低到了极点,说自己一时嘴馋,在镇上路边小饭馆吃了碗羊杂,结果就闹起了肚子,一路上,他时不时停下牛车,进路边灌木丛里解手,於是坐车的村人嫌牛车磨蹭,一起步行回屯子里。 时常飢肠轆轆的小鹏很不理解,吃碗羊杂怎么就会拉肚子了?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他没有多想,还以为南清漓是坐文老九的牛车到镇上的,“老九伯,谢谢你载我大嫂到镇上,我扶你坐车上,我来赶牛车。” 文老九心虚地摆摆手,“算了,走不大一会儿,我又要闹肚子了,你们甭管我,你们先回屯子。” 南清漓適时出声,“老九伯,羊杂的油汤很浓吗?” 文老九不敢直视南清漓,多了抱怨,“哪有油汤?店里飘著油汤的浓香,但碗里没几个油,味道也寡淡的很,真不如大顺煮的猪头肉好吃。” 一般来说,肚里没有二两油的人,偶尔吃顿肥腻的荤腥就可能会拉肚子。 南清漓排除了这种情况,“老九伯,你吃的羊杂食材不乾净,所以就闹肚子了,再放任不治的话会引起昏厥,你上车躺下,我帮你看看!” 文老九各种心虚內疚,却不太明白南清漓的话,带了几分气结,“我一个光棍,你一个寡妇,你怎么帮我看?你不怕別人的閒言碎语难听,我怕!” 南清漓耐性耗尽,不再客气,“那么你昏厥后会没命,你怕吗?” 文老九一听,犹豫起来,他这个人平时很少生病,还从来没有试过这样难受乏力的感觉,不由得惴惴然,快死的人就是这感觉? 最终不想没命的文老九求助地望向了小鹏,后者当然相信南清漓自有分寸,当然依著她的意思,“老九伯,你还是上车躺下吧,我大嫂的能耐大著呢!” 文老九忍著腹中不適,上车躺下,整个人紧张不安,仿佛下一刻南清漓会在他脖子上抹一刀放血似的。 前不久,他向这个十五岁的小寡妇索要她二叔赊欠的车费,还以双倍车费刁难她,还好死不活地发病撞到她手上,所以他从头到脚,每一根头髮,每一根脚趾都深深担心她趁机打击报復。 南清漓扯了一旁的布帘子盖在文老九身上,让他保持全身放鬆状態,然后从怀里摸出荷囊,从里面取出放针具的革囊,拈出来两根银针。 “小鹏,你扯一点儿布片,用火摺子点燃!” 听到南清漓的吩咐,小鹏依言照做,南清漓手法纯熟,以燃烧的火焰给两根银针消毒。 然后在文老九的足外踝处,利落地认穴扎针,嘱咐他不要动弹,不然还要重新扎。 扎针时,文老九试得锐痛了两下,一针一下,也仅仅是两下而已,然后他就没什么明显的感觉了。 他由此断定南清漓应该不会害他性命,但是腹里肠子的蠕响真切入耳,他尷尬地想,如果实在是忍不住了,又不能动弹,那就拉在裤子里? 所以文老九厚著老脸,鼓起了勇气,给南清漓说好的,“清漓……今天老九伯没让你坐车……都是老九伯的不对,你別放在心上,我一直这样不能动?” 小鹏正思忖著,大嫂这是啥本事啊? 他倒是听吴大顺说过,有些习武的女子將银针作为一种防身暗器,但是自家大嫂这样,这样用?还能治病? 听到文老九这样说,小鹏虽然不清楚事情原委,但也自动站到南清漓这边,“老九伯,我大嫂既然肯出手救治,就证明她没有计较你什么,你放心吧,她也这样扎过我,你看我还活得好好的。” 南清漓暗暗点讚小鹏淡定如是,作为一个专业人士,她清楚文老九担心什么,“老九伯,你冷得厉害吗?” 虽然此刻冬日柔暖,周遭也没有一丝风,但毕竟是腊月天,南清漓担心低温影响针灸的效果。 小鹏脑子又灵光了一次,“是啊,老九伯,如果你冷,我在车旁生堆火。” 此时此刻的文老九被將要拉在裤子里的念头折磨得够呛,僵硬地摇摇头。 南清漓还是让小鹏生了一堆火,周遭立即暖意融融。 小鹏这才想起来怀里还有半拉熏鸡架,马上拿出来,在火上隨便烤了烤,“大嫂,我没啃鸡脖子,我这就掰下来分成两半,你和老九伯一人一半。” 南清漓坐在车尾烤火,“我不饿,老九伯不能吃荤腥,你自个儿啃吧!” 小鹏这才正视起来自己的身份,大嫂当然不会和他这个小叔子抢食儿,他訕訕一笑,专心致志啃起来。 南清漓搓著烤得热乎而舒服的双腿,提醒文老九试得扎针处泛痛就吱声。 约莫一刻多钟后,南清漓拔针,让小鹏灭掉火,文老九庆幸自己没有丟尽老脸拉裤子。 看著文老九依旧皱巴著脸,南清漓瞭然仅仅是止住了腹泻,她吩咐小鹏慢一点赶路,因为还要扎一次针。 小鹏噯了声,明白大嫂不想被村人看见她与文老九走得近。 值得一提的是,南清漓第一次到镇上,就在药材铺买了这副针具,不过她暂时不想做走街串巷的铃医。 由於给文老九扎针耽误了路程,因此牛车到达屯子口的那棵老杨树时,日坠西天,晚霞如锦。 “老九伯,我把牛车赶到你家门口,然后我再和大嫂回家。” 听到小鹏这样说,躺著的文老九虽然依旧身体乏力,但还是勉强坐了起来。 不过文老九还没说什么呢,一个人衝过来,重点是这个人还有点瘸腿。 南清漓,小鹏,文老九,这三个人一致都討厌来人,这个人是文家屯子里能叫上號的人,吝嗇鬼归榆。 老黄牛似乎认识归榆一般,马上就停下来,睁著一双沧桑而淡漠的眼睛,淡得不能再淡地瞧著她。 归榆瘦黑的老褶子脸上卷积著不可描述的笑,“文老九,大顺刚下葬,你就勾搭上了我大媳妇,到了屯子口才装正经坐起来,吴家的名声就这么脏了,你没钱赔,这牛车就是吴家的。” 文老九毕竟是个脚夫,一时恼火,蹦出来一句,“老不要脸的东西,想在我身上下蛆,你眼瞎透了!” 遇见了这种似苍蝇嗡嗡不休的渣人,却不能像苍蝇那样隨便拍死,这种无力的感受有谁懂? 南清漓唯有养精蓄锐,装耳聋中…… 老杨树下,一个坐了文老九牛车去镇上的男人吭了声,“吝嗇鬼,你瞎嗶嗶啥?老九赶车回来时闹肚子,看见的人多了,清漓和小鹏碰见了老九,就一起回屯子,老九肚子难受,在自个儿牛车上躺著很正常。” 这男人如此说,马上就有不少人附和,而且都是文姓一族的人。 归榆自知吴家是单门独户,与文姓大户为敌討不到半点好处,就放弃了在文老九身上抠唆钱的算计。 但文老九不依不饶,“吝嗇鬼,你儿子吴三顺上次请王半仙的车费还没给,当著大伙儿的面,马上掏钱,十文!” 大伙里面不乏想像力丰富的,吴三顺请王半仙做什么?肯定是卖吴大顺尸首! 只有南清漓清楚,那时刘明珠掐死了原主,吴家想卖原主尸首。 谁也没想到归榆再次无耻耍赖,“文老九,三顺欠了你车费,你骚了大顺的老婆,扯平了,不想把牛车抵给吴家,从今儿起,你离我大媳妇儿远著点儿。” 换做平时,如果哪个男人敢这样胡言乱语,文老九真会挥拳头揍一顿,但归榆是个老乾婆,而且他现在由於闹肚子,由於气恼,真的没有揍人的力气。 老杨树下这伙看热闹的人中不乏幸灾乐祸的,一个个想看南清漓的笑话…… 第三十五章去青楼赚钱 他们都认为南清漓太显眼了,简直就是伤风败俗! 自古男主外,女主內,南清漓一个年轻小寡妇,不在家做针线活,跑到镇子上干嘛呢? 自古叔嫂不通问,可南清漓动輒就与小叔子小鹏出双入对,她想干嘛? 自古推崇寡妇不二嫁,吴大顺还没出一七呢,南清漓就与一个男人同乘一车,她又想干嘛? 所以这些人猜想南清漓这是守不住了,想爬出墙呢! 人情练达如南清漓读得懂这些幸灾乐祸的眼神,她依旧老神在在地坐在车尾,温婉的语气透著锋锐。 “归氏,我已经自立门户,所以请你自重,別一口一个大媳妇儿,我听著膈应!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被骚了?还有你儿子吴三顺可是吴家未来秀才的亲爹,却欠十文的车费不还,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吴家未来秀才吴玉堂可就丟尽了脸。” 有五六个文姓族人隨即窃窃私语,大意就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有吴三顺这样品行不端的亲爹,吴玉堂也好不到哪儿去,朝廷选拔的可都是德才兼备的人才,吴玉堂高不成,低不就,最终怕是连个一般庄稼汉也做不好。 这可戳到归榆的心窝子上了,她肉疼归肉疼,但为了孙子吴玉堂的好名声,还是故作慷慨地数出来十个铜板儿,给文老九结了赊欠的车费。 虽然是区区的十文钱,但是大伙儿齐齐吃了一大惊…… 稀奇,真稀奇得要了人命哪! 吝嗇鬼竟然不吝嗇了,竟然这么利索地掏了铜板儿! 这还是一个铜板都想掰成两半的那个吝嗇鬼吗? 文老九收好铜板儿不吭声了,难以置信……捏捏褡褳里的铜板,他还是感觉不真实,归榆不是號称吝嗇鬼吗?她怎么这么痛快就掏钱了? 见状,归榆以为这样轻而易举就收买了文老九,她一脸不可描述的异样神情,往南清漓跟前凑了凑,“哄谁呢?你这么年轻的小寡妇,怎么可能不想男人?” 南清漓顶著十五岁的身子,里面可是二十九岁的芯儿,她笑笑的。 “归氏,我倒要问问你,我心里想什么,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还是你天天想你那个在县城发大財的丈夫吴旺財,连带著精神不正常了,所以就往我身上泼脏水?” 南清漓从小雪嘴里得知归榆不是寡妇,是有丈夫的,当別人问及她的丈夫吴旺財,她简而概之说吴旺財在县城忙著发大財。 而归榆不得不承认自己確实守了寡,就是那种离弃寡,此刻南清漓直中死穴,她恨得牙痒痒的,恨不得撕烂了南清漓的嘴巴。 她记得南清漓出嫁前总是一副娇娇懦懦的模样,连高声说话她都没听见过一次,现在当了寡妇反倒是硬气得不得了,不出声则已,一出声就將她懟成了丧家狗。 归榆忽略了一点,每次都是她扑过来自找没趣,换了芯儿的南清漓岂能任她搓圆捏扁? 听著大伙儿肆意无忌的议论嘲笑,借给归榆一箩筐勇气,她也没勇气嘮嘮几句吴旺財相关,眼珠子一转,转身走到小鹏那儿,也不说话,探出老母鸡似的干爪子就去扒拉柳条篓子。 从看见归榆的那一刻起,小鹏以守住篓子里的好东西为己任,更何况他是有功夫在身的人,因此他轻飘飘一个斜移,人已经离开了车辕。 精彩一刻来了! 归榆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陡然向前倾去! 由於文老九还沉浸在难以置信中,因此结果毫无疑问,归榆趴在了老黄牛的臀那儿! 老黄牛依旧沧桑淡漠地瞧著周遭!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这一幕“惊艷”全场! 文姓族人里的一个泼皮文早不禁乐了,“小鹏,老母鸡想啄你这棵小嫩草没啄到,就打起了老黄牛的主意,哈哈……” 小鹏隱约听懂了这晦涩的荤段子,装作没听见而不作回应。 另一个汉子阴阳怪气地接腔,“这老乾婆想吴旺財想疯了吧,没看见老九的牛儿阉过了,大腊月的发,春哪,稀奇死了!” 有个女人觉得不解气,“没见过这么老,这么不要脸的,牛儿怎么不拉她一脸?” 议论声,鬨笑声不断,就在这种氛围中,南清漓平平淡淡地瞅著归榆撤下身来,又把矛头对准了她。 归榆恼羞成怒,不达目的不罢休,“南寡妇,你倒是说清了,小鹏背上那篓子里有啥?你哪来的钱买那么多东西?” 此刻,南清漓猜到了,一路上跟踪自己的人真的存在,肯定就是吴家人中的一员。 她当然不会自动跳进归榆挖好的坑儿里,而是剑走偏锋,“你以为我是像你一样爱抠唆別人的老废物?吴大顺没了,我养活小雪和小鹏错了吗?我爹娘没了,我惦记小山和小川错了吗?你一天不操心我这个外人会死了?” 如是,南清漓轻而易举地拉得一大片鬱鬱葱葱的同情。 绝大部分村人顺理成章地认为,那篓子里是四个半大孩子的生活用度而已。 还有心软的女人们想到了一个重点,南清漓仅仅才十五岁而已,就不得不挑起了两家人的生活重担,自家同龄上下的姑娘可不用操这么多心啊,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就行了。 小雪,小鹏,南小山,南小川……南清漓一个人竟然可以养活四个人! 一想到了这个重点,归榆狂喜起来,枯瘦的鸡爪子指点著南清漓,“你甭装可怜,在老娘这儿,你装可怜也没用,你说清了,你今天去镇上去哪儿了?” 小鹏心里某处轰然一声,一片片坍塌,完了,大嫂的清白名声保不住了。 南清漓依旧安之若素,“归氏,你好像知道我去哪儿了?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归榆想得很美,她的发財大计就在此一举,绝对不能半途而废,她嗓子一扯,生怕谁听不见似的, “南清漓就是个不守妇道的下贱货,她今天去镇上的翠红楼挣钱了!” 周遭剎那间落针可闻,隨后此起彼伏的抽气声落一地…… 翠红楼! 这三个字犹如晴天霹雳斩劈而下,秒秒钟將大伙儿轰了个七荤八素! 女的一个个穿红著绿,涂油搽粉,都是些不正经的狐狸精; 男的一个个流连丛,挥金如土,都是些败家玩意儿。 言而总之,翠红楼就是这样一个乌烟瘴气,骯脏不堪的存在。 南清漓! 南清漓一个小寡妇竟然去翠红楼赚钱! 看著大伙儿十之八九变顏变色,归榆老得意了,正要再大肆渲染一番,泼皮文早出了声,虽然话糙,但是理不糙,无意间为南清漓“洗白”了一下。 “吝嗇鬼你唬谁呢?净他娘鬼扯淡!鴇儿是谁?她可是阎王爷身上都能剥层皮的老妖精,別说没利的,就是利薄的买卖她也不撩一下眼皮子,南清漓这样的丑妇无利可图,根本入不了鴇儿的眼,南清漓连金主的衣服都碰不到,能挣个屁钱!” 文早这一嗓子,在大伙儿中激起了层层波澜,议论声纷起…… “就是嘛,翠红楼的姑娘那是个顶个的细皮嫩肉,白得那个冒光!” “老三,你娘听见你这话,还不得操擀麵杖揍哭了你,你去过翠红楼?” “他老娘管钱忒紧,他有个屁钱去寻乐子,八成站在路边看傻了眼!” “吝嗇鬼想钱想疯了吧?南清漓在翠红楼挣钱?吝嗇鬼这不是大白天说梦话吗?” “吝嗇鬼懂个屁!翠红楼又不是客栈,那儿的姑娘除非死了,要不就是被金主赎了身才能出来见天日,哪有像南清漓这样自由的?” 南清漓当然是趋利避害,矇混一时算一时,她看著嘴皮子干吧唧却说不出话的归榆,追问,“归氏,你看见我在翠红楼挣钱了?” 大伙儿你一句,我一句,將归榆砸昏了头,她真不敢说吴三顺亲眼看见南清漓进了翠红楼出来后,大包小包地买了不少好东西。 鼻子离嘴近,归榆还是为吴玉堂的前程著想,如果县衙的知县大人知道吴玉堂有个去翠红楼溜达的亲爹,那他还能好的了? 最终归榆老褶子脸上堆满了不可描述的笑容,“南清漓,我就不较真了,给你留著点面子,你就该给我一些好处,你让小鹏把篓子拿过来,我挑点中意的东西。” 南清漓打蛇隨棍上,得理不饶人,像归榆这种人,不把她整得剩下半口气,她就不会消停。 “归氏,你先泼我一身脏水,然后还想占足我便宜,你想得挺美嘛,你是一大把岁数了,一张老脸不要也无所谓了,我比不得你啊! 我还年轻,就指望著这张脸做人呢,今儿个当著大伙儿的面儿,必须较真,你別说半句藏半句,你说出来啊,谁看见我在翠红楼挣钱了?” 归榆哪捨得卖了吴三顺,她抿著嘴,只是讳莫如深地冷笑,看看南清漓,再看看小鹏背上的篓子。 有不少人厌恶透了归榆这般遮遮掩掩,一个个真想上去踹她几脚,说南清漓卖肉,你倒是扛出来石锤啊! 后知后觉! 文老九终於后知后觉,是南清漓帮他要回来了这十文钱的车费! 他也不是没了这十文钱活不了,而是从此以后,他就可以扬眉吐气,无所顾忌地拒载吴家人。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说人不揭短,但是因为索要这十文钱的车费,文老九被气惨了。 昨晚,他专程去吴家要车费,吴三顺两口子將他推给了归榆,而归榆哭天抹泪,有的没的嗶嗶了一大堆,总之就是日子没法过了,家里穷得连一个铜板儿也没有。 他气得出了归榆的屋子,再去找吴三顺理论,那极品两口子可有理啦,话里话外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所以,文老九下定决心要做次揭短的坏人,他手指著归榆的鼻子,一番话说得毫不客气。 第三十六章洗劫一空 “老吝嗇鬼,你还是个长辈吗?大顺刚没了,你就变著法儿抠唆清漓,你这臭德行想带进棺材里?都是大顺心眼太好了,把你的良心养黑了,当年大顺入了吴家的户,別人不知道底细,我太清楚了。” 顿了一下,文老九说了细节,“大顺刚来屯子里不久,那天他进山打猎,扛回来一头野山羊,我们在院子里开剥煮肉,吃肉喝酒,你躲在荆门外看了个全场,紧跟著就去了文瑞家,不要老脸的哭闹不休。” 当然,文老九又不是实心傻,有些不该说的话,比如归榆的贿赂行为,他一字不提。 听了真相,有人紧接著起鬨,“老九,吝嗇鬼怎么就瘸了?你给大伙儿说说,乐呵一下!” 文老九不屑地撇撇嘴,“这还用说,在平路上走道儿肯定摔不倒,摔不瘸!” 其中不乏瞭然真相的村人,一起鬨然大笑,归榆老脸臊红,想速战速决,转脸望著小鹏,“你过来!” 小鹏傲气地扬起了下巴,“我又不是你儿子,凭啥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 归榆抬手指指点点,“小野种,有娘生,没娘教的小野种,老娘叫你过来是给你面子,你不过来就是没教养,过来!” 小鹏哪有这么乖,他见归榆扑过来,隨即就往后退了一大步,几步躲到了牛车那边,后者一瘸一拐地追过去,绕著牛车,一圈圈地追赶小鹏。 南清漓料定归榆追不到小鹏,懒得吭声,不过好多人看不下眼了,你一句,我一句地数落著归榆主家不正。 大意就是在吴大顺的婚宴上,老吴家的小字辈儿都没教养到了极点,一个个也不看客人的脸色,只顾埋著头,在每桌席面上的每盘菜里翻来搅去找肉块儿。 要知道有家教的人家甭说办婚宴这么大的场面,就是平时请街坊邻居吃饭时,自己家的孩子也都是端著碗去一边吃饭的,根本不会上饭桌扒拉饭菜。 归榆绕著牛车追小鹏,她追的欢畅,骂的欢畅,而大伙儿看耍猴似的,一个个兴致勃勃,就等著她一不留神摔个四仰八叉。 这时,归榆的命中克星来了……来人不是別人,正是归榆的么儿,吴四顺。 文家屯子里的人一致公认,老吴家弟兄四个中,十八岁的吴四顺长得最好看。 吴四顺耳朵不聋眼不瞎,走到近前时,他已经明白是自己老娘又在撒泼发神经。 归榆被吴四顺一把拽住后,恋恋不捨地狠盯了一下小鹏背上的篓子,老眼泛光,泛著金子一般的光。 “四顺,小四儿,只有你惦记著娘,娘没白疼你,快,把小鹏背上的篓子拿过来,我挑挑里面的东西。” 吴四顺虽然嗜赌,但还算明理,他望向了牛车上的南清漓,和气得很,“大嫂,真是对不住你,我娘的话你就当做耳旁风,千千万万別生气啊,你生气了就是你傻了!” 南清漓微微眯眼,冷冷淡淡,“我不认识你,小鹏,我们回家!” 大伙儿不晓得南清漓真的不认识吴四顺,真的不想和吴四顺多说一句话,还以为她厌恶归榆,连带也厌恶吴四顺。 吴四顺吃了瘪也不恼,老吴家做下的那些没脸事儿,就算是他不想听,也直往他耳朵里灌,南清漓没有臭骂他一顿就不错了。 归榆眼见南清漓三人坐著牛车扬长离开,她急得抓狂,有的没的咧咧起来。 “大伙儿都听著,南清漓就是个不要脸的贱货,她身为寡妇却不守妇道,她就是个扫把星,不,她是天煞孤星转世,命里克冲六亲,我儿大顺被她剋死了,南大柱和孙兰娣也被她剋死了,然后就轮到老娘我了,我的命太苦了,谁能给我做主啊……” 有嘴快的女人回应一句,“吝嗇鬼,你可不能死啊,不然我们大伙没乐子瞧啦!” 如是一句,大伙儿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一个个相隨离去,各回各家做晚饭。 吴四顺劝了几句,却被归榆连捶带打,数落了一顿,说他胳膊肘往外拐,养他这样的儿子还不如养条狗。 吴四顺一气之下,转身就走,自个儿回吴家了。 文老九缓过精神头儿了,坚持要送南清漓和小鹏,到了荆门外,南清漓让他稍等片刻。 很快,南清漓拿出来两个包子,三个馒头,都是用荷叶包裹著的,还热乎乎的,另外还有一个冷熏鸡架。 小鹏在一旁忍不住夸讚自家大嫂的手艺,“老九伯,这都是我大嫂做出来的,都好吃得不得了,尤其是这熏鸡架,今天到镇上一个卖十五文,一口价,卖得那叫一个利索。” 文老九是个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平时也不攒钱,自己做饭嫌麻烦又不好吃,因此经常从镇上买些熟食回来,这馒头包子都是明码標价,此刻他一脸窘態。 “清漓,这些吃的加起来已经超出二十文了,你坐两遭车也用不了,就算是你给十文钱的吃的,我也没脸收下。” 南清漓开始讲道理,“老九伯,你是脚夫,坐车收费天经地义,不过南二柱欠你的车费与我无关,我也不会帮他还一文,以后我坐车也会一样掏车费,路上我帮你看病,现在送你这些吃的,仅仅因为你昨天帮了南家大忙,而且你和我亡夫吴大顺交情不错,你对小鹏也很好,你要是再推脱就是看不起我这个寡妇。” 文老九说不过南清漓,只好收下了,后者又提醒了几句,“老九伯,今晚最好不要吃熏鸡架和包子,明天可以吃,不过熏鸡架最好熬汤喝。” 文老九点头记下,赶牛车离开,心里暖暖的,这南清漓年龄不大,倒是稳重仁义得很,她给他看病唯一的条件就是不准对其他人说起,她是慈悲菩萨转世来的吧,吴大顺怎么就没了,真可惜了,没了一个,苦了另一个。 当叔嫂两人进屋时,小雪已经端上来晚饭,包子馒头,蛋鸡骨汤,醃萝卜。 小鹏大吃大嚼,吃饱后,將他和南清漓的经歷长话短说一遍,镇上的,老杨树下的。 小雪满眼的钦佩,自家大嫂真是个有本事的,竟然和翠红楼的老板娘鴇儿做起了生意,小鹏跟著大嫂也长进了不少,肯定再也不追要她的私房钱了。 饭后,小雪一边和面,一边刷了把存在感,以示自己在这个家里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小鹏,下午我给你屋里生火烧炕了,大嫂,咱们没米了,中午煮了小米稀饭,我仅仅喝了一碗,剩下的都送到了南家。” 南清漓麻利地洗刷锅碗后,往篮子里放了些食物,“小雪,真辛苦你了,我明天休息一天,小鹏会去镇上多买些小米!” 小鹏不放心南清漓一个人去南家送饭,就嘱咐小雪插好堂屋门,他和大嫂会快去快回。 小雪不情不愿,“大嫂,你让小鹏一个人去送饭吧!” 南清漓察觉小雪有些异样,“小雪,你一个人在家里害怕?” 小雪见瞒不住了,“大嫂,不是我害怕,是南家出事了!今天早上,你们走后,我给小山和小川送过去早饭时,南家一片狼藉,被翻了个乱七八糟,小川说了好多遍,不让我告诉你。” 真可谓是按下葫芦起了瓢,两边的老傢伙就没有一个省心的,南清漓让小鹏去请里正,自己一个人到了南家。 南小山面色鬱郁,南小川一直佯装坚强地乾笑著,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南清漓將篮子里的食物摆出来,淡淡一句,“先吃饭!” 准確地说,南家被洗劫一空,连一个碗,一双筷子都没有留下,所以南小山和南小川只能捧起盛汤的罈子,小心地喝汤。 饭后,南清漓淡淡地盯著南小川,后者只好简单说了一下,他和里正等人葬了父母,折返回来后,南家就这样了。 南清漓又望向了南小山,后者低下头解释,“你们走后不久,我就去了先生家一趟討论文章,聊得投机,等我回来后,小川已经回来了,家就变了样。” 在父母下葬日还有心思討论文章,真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喂,南清漓腹誹著,根本就没想到南小山说了谎…… 事实是南小山在南家,他根本就没去文秀才家! 当时,他听到有人推搡院门,等到听出来是何细腰和南二柱等人,他赶紧將纸笔墨砚揣在怀里,出了屋子,爬上了院子里的老杏树,一直躲在上面。 南小山眼睁睁地望著,何细腰指挥钱二柱和白芦来来回回不知多少遭,將南家洗劫一空。 此刻,南清漓不想责怪南小山,她眉头微皱了下,“你们能想起来家中丟失的东西吗?” 南小川从怀里摸出摺叠得皱巴巴的麻纸,“大姐,我都写到上面了,我的意思是报官,但哥哥不同意,这样都能忍了,下次老宅子的人会更加放肆。” 南清漓接过来,粗略扫了一眼,暗赞南小川胆大心细,可南小山却说出了自己的担心,透著一股子书生的迂腐气。 “大姐,如果真和老宅子那边闹得太僵,很可能会影响我和小川的名声,如果没有个好名声,仕途就没法走下去了。” 南清漓懒得修理南小山的脑迴路,“小山,如果你把我当大姐,那就跟著我去老宅子要回来那些东西,如果你坚持己见,我也要拿回来那些东西,因为那是爹娘辛苦攒下来的家当。” 不等南小山说什么,南清漓吩咐,“小川,我和你的意思一样,你去老九伯那儿借牛车,就说是我的意思,你赶著车直接到老宅子那边。” 就在这时,里正文瑞,小鹏和几个壮汉一起赶到,询问了情况后,文瑞赞成南清漓的做法,现在就去南家老宅子。 南小川离开后,南小山迂腐气又发作了,“瑞伯伯,我的意思是息事寧人,点到为止,与老宅子那边闹僵了,我们兄弟只会顏面扫地。” 文瑞皱眉听完,看向了南清漓,后者语气轻飘飘的,“小山,老宅子对你和小川是点到为止吗?现在,你和小川的顏面还没有扫地吗?” 文瑞心里鄙弃了南小山一把,他比南清漓仅仅小了三岁而已,怎么就这么没见识啊? 第三十七章大快人心 已经被何细腰那伙儿骑到头上了,怎么还要忍? 如果不是南清漓照拂著,他们兄弟怕是连口热饭都吃不上,何细腰不仅没给他们留顏面,还想让他们上街討饭。 南小山又低下了头,表態,“我是个斯文读书人,不会插手此事,一切后果与我无关。” 南清漓气极反笑,“好啊,要回来那些家当,我都拉回我家,瑞伯伯,我们走!” 很快,屋子空空如也,南小山目光空洞……大姐怎么啦?她怎么动輒拽文,一转眼又彪悍如斯? 是父母的亡魂附体了?父母在世时,她也没有这般异常表现? 路上有段插曲,文瑞压低声音,“清漓,你老实跟瑞伯伯说,你真的去了镇上翠红楼?” 想在文家屯子里站稳脚跟,离不开文瑞的支持,南清漓深吸一口气,斟词酌句。 “瑞伯伯,我的確去了翠红楼,但是没做啥骯脏事儿,就是和鴇儿谈了点合作,我用药材配製补品翠红膏,她如数付钱,至於我这点本事是源於一个梦,梦里我看见有个铃医做这种补品,我就记住了每道工序,烦请瑞伯伯替我保密,我只想赚点钱贴补家用,只想还上外债。” 文瑞心头一块大石归於虚无,暗嘆镇上天无绝人之路,老天爷还是怜爱穷人家的孩子啊! 到了地儿后,南家老宅子的院门关得严严实实,文瑞喊了几声“南何氏”无人应答后,他一挥手,一个汉子翻墙而入,打开了门閂。 是的,里正文瑞就是有这么大的权力。 一行人持著火把刚涌入院子,何细腰,南二柱就出了堂屋,何细腰跳著脚嚷嚷,颇有几分贼喊捉贼的味道。 “不得了了,欺侮人哪,没法活了!黑天半夜的,里正带著人想抢我们家的东西哪!” 如是一嗓子穿透力槓槓的,犬吠声连成了一片,街坊邻居不是聋子,纷纷出门观瞧,暗暗心疼了一把南清漓,两面的老傢伙都是出了名的不要脸,难为这孩子了。 文瑞作为屯子里的里正,没有点威慑力的话真没法混了,他轻蔑地哼了声,“南何氏,昨晚钱家被搬空了,是不是你带的头儿?” 虽然他语气凌厉,但说的还是家常话,所以何细腰胆子依旧壮得很,“南大柱是我儿子,我做得了他家的主,他死了,他家的东西都是我的。” 南清漓暗赞文瑞这招宽进窄出之计,不过出乎她意料,文瑞並没有说南小山和南小川归何细腰抚养,而是点破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 “何细腰,村志上记载得很详细,你仅仅是南大柱的姑姑,所以你亲儿子南二柱早早的娶妻成家,所以南大柱入赘到孙家,而孙兰娣爱惜丈夫的面子,几个孩子都姓了南,所以你就认为有机可乘,一而再,再而三地干著伤天害理的事儿,逼死了南大柱夫妻俩,你还想逼死南家小兄弟吗?你良心上过得去吗?” 此话一出,看热闹的恍然大悟,一个个都气愤的不行,指责何细腰財迷心窍,黑了心肠。 南清漓也是服了何细腰的厚顏无耻,不说她偏心不给南大柱先娶妻成家,也不说她让南大柱倒插门,单说她逼死南大柱夫妻俩,以及公然入室行窃,这可都是犯王法的行径。 而她却像个没事人儿似的,看来,这儿的人重谴责,轻刑罚,包括里正都是一样的法律意识淡薄。 见何细腰假装老毛病犯了,一叠声地嚷嚷自己出不上气,快要死了,但是眼珠子却嘰里咕嚕乱转,南清漓出了声。 “瑞伯伯,別跟她费这么多话了,你让人守在院门外,再派人去县衙报官,那他们这一家子就等著在大牢里过年吧!” 闻声出来的南银梅一听要在大牢里过年,那她肯定不能穿漂亮衣服了,所以不顾形象地哭嚎起来,南金宝也有样学样,院里顿时一片乌烟瘴气。 何细腰立即老毛病全没了,扯开了嗓门,“文瑞,你啥时候成了南清漓的姘头?铁墩儿都满地跑了,你却和这个小寡妇勾搭到一起,真不害臊,我发誓没拿南家一点儿东西,你们都出去!” 大伙儿谁也没想到,何细腰狗急跳墙,竟然说出了这样齷齪不堪的话,竟然如此挑衅文瑞的里正权威。 里正文瑞本来是心存和解善意,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何细腰將那些东西交出来,他就不做追究。 此刻,向来好脾气的他冷了脸,这个泼妇当他这个里正是纸糊的吗? “你们几个拿著这张清单往出搬东西,不得遗漏一件;你们几个负责维持秩序,凡是阻拦执行公务者,一律拿绳子绑了,先关押到我家柴房,明天一早送县衙治罪!” 听到文瑞一声令下,这些壮汉异口同声地答应了声,自动分成了两拨,一波散开,一拨將何细腰等人团团围住。 南金宝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嚇得马上钻到南二柱的裤襠下,而南银梅同样没见过,竟然嚇得尿裤子了,哭得一抽一抽的,就像挣命的瘟鸡。 白芦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拼命给南二柱使眼色,后者理亏又没底气,他两只拳头,而围著他们的是八只拳头,他只能低下头去。 唯有比鬼精的何细腰依旧不服软,她是个只进不出的主儿,捞到手的好处怎能甘心轻易放手? “你们这些天打雷劈,挨千刀的野犊子,欺侮我这个没丈夫的老婆子,你们媳妇儿生孩子没pi眼,还偷野汉子,你们明天就遭报应死光了全家!” 何细腰不止这样骂嚷著,还张手去抓一个壮汉的脸,后者哪受得了啊,利落地绑了她胳膊,旁边一个壮汉从晾衣杆上扯下来一块抹布,塞住了何细腰的嘴。 何细腰气得呜呜咽咽,瞪著南二柱直翻白眼,后者假装看不见,这下终於安静了一些。 南小川赶著牛车过来了,也和小鹏一起帮著搬东西。 正屋,东屋,南房,厨房,柴房都细细搜了一遍,最后还是差东西了。 “瑞伯伯,一碗多高粱糝子,还有半篓子干灰灰菜没找到!”听南小川这样说,文瑞看向了南二柱,南二柱瞪了眼白芦,“你放哪儿了?” 白芦毫不在意,“我煮了鸡食,都餵鸡了。” 她和南二柱都觉得文瑞不会计较这点不值钱的东西,总不能让人从鸡嗉子里掏出来吧? 被饿怕了的南小川语带哭腔,“瑞伯伯,我和哥哥连乾菜高粱粥也喝不上了。” 文瑞绷著脸,隨意一瞥就看见正屋檐下草绳上掛晒的绿白菜,他吩咐一个壮汉踩梯子取下来两棵,又吩咐用荷叶包了半碗玉米面,一併交给南小川。 南清漓见南小川小心地將玉米面揣入怀里,小心地拿著那两棵干白菜,生怕碰掉一点点干叶子。 她不由得鼻腔酸涩,只有挨过饿的孩子才会对食物这么近乎执著,她从南小川手里拿过去干白菜,走到院子大门外,放进牛车上的一个篓子里,低声安抚。 “小川,这些东西一会儿都拉回姐家,你也在姐家住下,保你顿顿吃饱,你只管好好读书。” 南小川疑惑,“大姐,哥哥知道吗?你不管他了?” 南清漓简单说了一遍,对南小山的迂腐气表示失望之至,除非他做出一些改变,否则就任他自生自灭去。 南小川听文老九说了真相,也知道何细腰是父亲的姑姑而已,既然姑奶奶这边儿不靠谱得厉害,那以后能够依靠的亲人只有大姐这一个了,他拿定主意,就算是跟著大姐上街討饭,他也心甘情愿。 这当然是最坏的打算啦,毕竟这几顿饭都是吃大姐家的,都是过年过节才能吃到的好吃的。 小鹏坐在车辕上照看著车上的东西,姐弟俩再回到院子里时,何细腰已经被鬆开了绑,她扯掉嘴里的抹布,大口地喘著气。 看见南清漓进来,何细腰矛头戳过去,“你个兴风作浪的贱蹄子,都是你害得王半仙白跑了一趟,害得老娘出了四十文车费,这钱该你出,马上拿出来!” 围观的人对南家这点事儿已经瞭若指掌,一个个责骂何细腰倚老卖老没人性。 南清漓前世见多了奶奶懟泼妇,她笑笑的,“这四十文我会出,等你卖掉南二柱和白芦的尸首时,我就一文不少数给你,另外再买串鞭炮,在我家门口放一通。” 这儿也有年三十放鞭炮的习俗,为的是驱逐鬼怪或者瘟神,来年全家健康平安。 大伙儿听南清漓这样说,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这只能证明何细腰这一伙儿做了缺德事儿,如鬼怪瘟神一般令她厌烦。 南二柱和白芦脸色挺难看的,何细腰从来没有受过这等挫折,就想衝过来抓南清漓的脸,两个壮汉適时地挡住了她。 里正文瑞此刻已经在村志上刷刷点点写好一则记录,扬声朗读,“兹有南何氏为老不尊,寻衅滋事,其侄子南大柱尚在重病中,她耍泼索要七两纹银,致使南大柱夫妻俩绝望寻短见,隨后又伙同儿子儿媳公然盗窃南大柱家中的日常用度,已经触犯村规,因此按人头特罚缴纳五百文罚金,以儆效尤。” 收起来村志,文瑞语气凌厉地强调,“南何氏,如果你三日內交不上来罚金,就消除你一家五口在文家屯子的户籍,这处院子充公,你若不服,如数缴纳罚金后可上报县衙!” 这下可谓是大快人心,看热闹的大伙儿稀稀拉拉鼓掌叫好,最后掌声就连成了片,由此可见,这一家子多么,多么惹人嫌! 南二柱脸色灰败,瞪著何细腰,“看我有屁用!赶紧掏钱!” 最终號称比鬼精的何细腰哆哆嗦嗦地数铜板儿,每数一个铜板儿,肉疼的就像是心头被剜了块肉似的。 大伙儿看著她的肉疼神情,一个个看得兴致勃勃,心里想著这下比鬼精肯定要消停几天了。 文瑞等人离开后,大伙儿说笑著各回各家。 关好了院门,何细腰这一家子老老小小涌进了东屋。 “娘,我咽不下这口气!” 南二柱似是万般委屈地说著,骤然,他发觉不对劲儿了…… 第三十八章太过迂腐 何细腰眼神空洞而涣散,双眼一翻,整个人剧烈地抽搐起来! 这次,何细腰的老毛病真犯了! 南二柱深知,他这个比鬼精的娘喜进不喜出,一往出拿钱就犯这样的老毛病! “芦,快往娘手里塞铜板儿!银梅,快往你奶奶手里塞铜板儿!” 南二柱知道这两人经常悄mimi的拿绣品到镇上的布庄里售卖,手上即使没有银子,铜板儿肯定是有的。 白芦和南银梅都见过何细腰犯病,虽然不情不愿,但还是从荷囊里抠出来铜板儿,往何细腰手里塞。 但是何细腰每只手已经塞了三个铜板儿了,她还是大翻白眼,抽搐吐白沫。 最后,南银梅拿出来悄悄攒了好久的私房钱,四个铜板儿,而白芦拿出来六个铜板儿,分別塞进何细腰的左手和右手里。 嗯哼了一声,何细腰秒秒钟不翻白眼了,不吐白沫了,不抽搐了,老毛病好了,她沉著脸,摆摆手,“我乏了,你们都出去!” 白芦看著十个铜板儿不捨出去了,连何细腰一句好听话也没换来,心里各种气恼,诅咒何细腰哪天犯了老毛病,真的一蹬腿上西天。 南银梅肉疼死了,多会儿才能攒够买釵的钱呢?奶奶不是號称比鬼精吗?给里正铜板儿倒是痛快得很,抠唆她们娘俩的铜板儿也痛快得很,这种窝里耍本事的奶奶真討厌死了。 再说南清漓这边,文瑞吩咐人將一牛车东西搬进屋里,然后將她叫到了一边,语重心长中透著几分歉意。 “清漓,瑞伯伯专门说透你爹的身世,希望你们姐弟三人好好活出个样子,南何氏那边肯定靠不住,所以拉扯小山和小川只能依靠你了,以后你遇见什么困难,都可以找瑞伯伯商量。” 南清漓暗赞文瑞这个里正真是敬业得很,其实南大柱夫妻一走,她就打算挑起南家的烂摊子了,此刻她认真表態, “瑞伯伯,你放心吧,爹娘没了,我这个长姐即如母,不过南小山身上的迂腐气太浓,我真的不想惯著他,让他自个儿好好想想。” 如此,文瑞就放心了,让那些壮汉分两拨在屯子里巡逻下夜,自己赶著牛车去文老九家。 “大姐,我不想睡那间屋子,我和小鹏一起睡吧!” 南小川和小鹏都饿了,在东屋,两人各吃了两个包子后,前者满脸愁郁地提要求。 只要一想到自己將要住在小雪的闺房里,南小川就如芒刺在背一般不舒服。 不等南清漓说话,小雪不高兴了,“南小川,你真磨嘰得要命啊,我已经好几天不在那屋里睡了,而且我的东西都收拾过来了,那屋里都是你家搬来的东西,你咋就不能自个儿睡?哦,伯伯和婶子没了,你害怕,对吧?” 南小川对小雪的话不以为然,就算是父母的亡魂真的过来找他,那他也不害怕,因为他不信父母的亡魂会加害他。 但现在他默然不语,佯装就是这个理由。 南清漓懒得操心这种小事情,她探询般望向了小鹏,后者点点头,“小川,你的力气太小了,和我睡一屋可以,但你要每天和我一样早起跑步练拳,最起码以后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保护你媳妇儿。” 就这样,南小川和小鹏相隨离开,南清漓瞧著两人哥俩好的背影儿,心底冒出四个字,基情四射! 天啊,他们会不会成为一对好基友? 翌日,姑嫂早起蒸好包子和馒头,刚將蛋鸡骨汤端上了饭桌,气喘吁吁的南小川蹦跳著进来,连带小鹏也省了事儿,不用敲门了。 “大姐,我一进院子就闻见了香味儿,太香了,闻著更饿了,肚里早就是兵荒马乱!” 见南小川和自己说著话,视线却胶结到胖乎乎的包子馒头上,南清漓心里失笑,淡淡一句,“你们都赶紧吃饭,我今天忙得很!” 擦洗了手和脸后,小鹏抬腿上了炕,南小川却有点不习惯,仅仅坐在炕沿边儿,南清漓看在眼里,舀了一碗汤递给他,“小川,姐的家就是你的家,別怯手怯脚的。” 小鹏塞给南小川一个肉包子,自己也拿了一个,“小川,你千万別客气啊,我大嫂,也就是你大姐能耐著呢,这么说吧,她不是正在数钱,就是走在数钱的路上。” 说罢,小鹏狠狠地咬了一口肉包子,埋头大吃大嚼。 见南小川眼神恍然,听不懂的样子,小雪补充,“小川,比如说昨天去镇上,我大嫂就是忙著数钱呢,而今天她要准备熏鸡架,翠红膏,所以就是走在数钱的路上。” 南小川恍然大悟,笑著点头,一边吃著香喷喷的肉包子,一边心里嘀咕,大姐在娘家时不显山不露水的,这会儿到了夫家却这么会赚钱,自己一定要好好学著点儿。 在这个封建时代崇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南清漓真怕南小川被这两小只带到往钱看的深沟里,那样她会觉得对不起南大柱夫妻俩和原主。 她故意嘆口气,“银钱只是个死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赚钱算不得大本事,可惜我不是个男儿身,好男儿或以文安邦,或以武定国,千年之后也依旧如日月之光熠熠生辉,所以,小鹏,大嫂希望你以后能应募入伍,小川,大姐希望你这轮考试得中秀才。” 希望自己是个男儿身? 这个,当然是南清漓的大大违心之论! 如果她是男儿身,她怎么向萧云翳撒娇卖萌求抱抱?怎么生出来他们爱情的小结晶? 南清漓后面的话倒不是违心的,是別有用心的,如果小鹏应募入伍了,那么他就可以拿到朝廷发放的餉银,很快就能攒够媳妇本儿,他娶妻成家后就不用她再操心啦! 而南小山和南小川也是如此,先考中秀才,然后再考个举人进士什么的,朝廷就会委派一官半职,等他们吃著俸禄,娶妻成家后,她也就完成任务了。 可这番话说完,南清漓好想,好想撞豆腐死掉…… 南小川和小鹏对南清漓的別有用心丝毫也不感冒,甚至是置若罔闻! 南小川吃得专心致志,津津有味! 小鹏也是如此,而且所谓鼻子离嘴近,他还感慨起来,“要是大哥还在多好啊,那样大嫂就不是寡妇了,就不会被指指点点!” 南清漓內心近乎歇斯底里,她喜欢当寡妇! 她是文明星球的大美女一枚,与那个络腮鬍子老屠夫不配,不配,不配! 吃著二面馒头,怀念著前世时常啃得半拉就丟掉的麵包味儿,还要別有用心地训导这两小只,她身心有点儿乏,需要男友萧云翳马上出现陪著她……萧云翳,我想你哦! 唉,看来距离她追求个人美好生活还远著呢,任重道远那么远! 先把这四小只拾掇好,该娶的娶了,该嫁的嫁了之后再说吧! 南清漓发现和这几小只吃饭有个好处,他们津津有味的吃相,仿佛吃著山珍海味似的,会让她对自己的厨艺很有成就感,隨之她会多吃一点点。 还有就是南清漓不敢浪费粮食,如果她剩下一小块馒头丟到饭桌上,或者碗里剩下一点儿汤,那么小雪就会尽数拾掇入口,她怎么再敢浪费呢? 很快南清漓就吃饱了,脑海里又一次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前世的柔情繾綣…… 萧云翳往自己碗里扒拉著她吃剩下的饭菜,吃相优雅,她第若干次笑问:“很好吃?我的厨艺是不是更上一层楼了?” 萧云翳第若干次依旧不理睬她,她眼巴巴地等著他的点评。 等萧云翳吃光光后,抽纸巾擦了嘴,一脸宠溺毒舌如斯,“不咋地,还是很难吃,你的厨艺没救了,也就是十八层地狱的水准了!” 看著萧云翳拾掇碗筷,进厨房冲洗,她总是追过去,从后面搂住他的精瘦腰际,脑袋在他的背上蹭啊蹭,“骗子,不好吃,你怎么全吃了?” 萧云翳洗著碗,轻笑,“你希望你的心意不是吃进我肚子里,而是倒进垃圾桶里?” 哗啦声传来,南清漓回神,小雪正抢著洗刷锅碗,娇笑中透著一股子得逞的欢畅,“大嫂,你去给小山送饭吧!” 南清漓瞭然小雪对南小山也是看得够够的,所以才这么勤快地抢著洗锅碗。 不过呢,小雪失算了,南清漓拿出了一大串铜板儿,递给小鹏,嘱咐他去镇上买些小米,布料以及两块油布。 等到小鹏离开后,南小川开腔,“大姐,我去给哥哥送饭吧!” 南清漓摇头,“这家里不养閒人,你去大口井挑水!” 看著南小川离开,小雪难以置信,“大嫂,你也不待见小山啦?” 南清漓刚嗯了声,悬浮在墙角的鬼原主笑得开心,“小山比小川读书用功,那两个老东西就指望著小山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呢,这下好了,小山很快就被饿死了,很快就去见那两个老东西了,活该,报应!” 南清漓不胜其烦却不忍心懟鬼原主,再说小雪还在呢,她总不能对著墙角自言自语,那样会把小雪嚇哭的。 然而没有最烦心,只有防不胜防,找上门来的更烦心,而且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大嫂,你在家吗?” 说话的不是小雪,因为小雪正一脸懵逼地看著南清漓; 也不是小鹏,因为小鹏刚去了落月镇,长了翅膀也飞不回来,是吴四顺进了院子。 “大媳妇儿,你看看你这院子乱糟糟的,这灵棚早该拆掉了!” 是的,这是吝嗇鬼归榆,也就是南清漓的前婆婆。 归榆颇为自来熟的语气,南清漓听了,就像似吃了苍蝇一般膈应。 “小雪,我出去应付,你从里面插上门!” 第三十九章说媒 南清漓吩咐一句,就抬脚出了屋子,她的手刚碰到堂屋门,门就被从外面拉开了,涌进来三个人。 归榆和吴三顺之外,还有一个浓妆艷抹,梳著元宝髻的女人,看著与翠红楼的鴇儿年纪相当,但比不得鴇儿的徐娘风韵。 鬼原主忍不住嘟囔,“文媒婆怎么来了?你小心点儿,吝嗇鬼又打你的主意了,八成是想嫁了你白得一份聘礼,你……你千万不能答应啊,你的身子是我的,我迟早都要活过来的。” 所谓关心则乱,一碰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儿,鬼原主女人的直觉就异常敏锐。 鬼原主能想到的,南清漓也想到了,而且还想得更多,这归榆十之八九想把她嫁给吴四顺。 归榆拉不开里屋的门,推搡了几下,还未出声,里面就传出来小雪的嚷嚷,“我得了重风寒,別吵我睡觉!” 这样一句,归榆立即触电般缩回去爪子,生怕小雪蹦出来传染给她重风寒似的。 南清漓老神在在,率先占据堂屋唯一的木凳子,冷顏冷色,“归氏,我已经自立门户,这儿是我家,我这个主人不欢迎你!” 文媒婆第一个脸上掛不住了,她这个行当到哪儿都是人家笑脸相迎,现在似个傻子一样杵在堂屋里,连口热水也喝不上,她犯得著吗? 见文媒婆抬脚往外走,归榆赶紧拉住了她的手,往她手里塞了六个铜板儿,说是孝敬她的茶水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归榆舍了六个铜板儿,就能让文媒婆耐心地站上一刻钟,磨磨嘴皮子撮合这门亲事。 “吴南氏,婶子我怜惜你还这么小就守了寡,这才专门过来这一遭,吴大顺就是个没福气的,没了就没了,你看四顺这小伙子多俊,他可是吴家四兄弟里长得最好看的,你跟了他,每天看著他这张俊脸就心里欢喜,这日子哪就如蜜里调油,越过越好。” 文媒婆说完这番应景话,就望向了吴四顺,意思就是让他向南清漓表个態,献个殷勤什么的。 吴四顺接收到文媒婆的示意时,他还没回过神呢,在他的记忆里,南清漓就是个娇娇懦懦的丫头。 所以当他听说大哥吴大顺惨死,南大柱夫妻俩双亡后,还琢磨著南清漓受了这么大的刺激,即使不寻短见,也肯定是天天以泪洗面的状態…… 可是吴四顺没想到啊没想到,南清漓不仅活得好好的,还在他娘的眼里长成了一棵摇钱树,所以他就被押著来这儿求亲。 可在他的眼里,心里,南清漓就是大哥吴大顺的妻子。 就算是拜天地时,南清漓撞了香案没拜成,就算是如他娘和他二哥两口子,三哥两口子所推论,南清漓还是清清白白的身子,但她依旧是他大嫂嘛,一日为嫂,终生为嫂。 所以,吴四顺从每一根头髮到每一根脚趾都排斥家人的“好心好意”。 直到归榆在吴四顺的胳膊上掐了一把,他才恍然回神,不明所以,“娘,我又犯啥错啦?” 看著吴四顺眼神涣散的小模样,吝嗇鬼归榆以为,还以为 他触景生情思春哪,或者是想像洞房夜呢,原来,原来吴四顺压根就没听进去文媒婆的话。 而且她在家里耳提面命,教了吴四顺一大堆哄女人的甜言蜜语,现在看来也没有什么卵用,可是这种情形,归榆也不便现教现卖,於是她亲自上阵。 “清漓,你十五,四顺十八,你们这年纪太般配了,你文婶子也说了,四顺生得俊,你们是俊夫配丑妻,以后日子富得流油,金银满柜!” 先前听了文媒婆的话,南清漓倒也有些感触,那就是她心里有人啦,只有每天看见萧云翳那张俊脸,她才会心里欢喜。 至于归榆的这番话,南清漓想调侃一下,逗个乐子,“归氏,我是天煞孤星转世,克冲六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还热乎著的话是你说的吧?你就不怕我剋死了吴家第一帅的吴四顺?” 这话把吴四顺嚇的……他硬生生往堂屋门口方向挪了一大步,他怕,他真的怕像大哥那样惨死啊! 归榆剜了眼吴四顺后,老褶子脸上堆满笑,“清漓,我那都是气话,谁死谁命短,跟你没关係,不过你是二嫁,聘礼不能高得太出格,吴家给你一两银子的聘礼,你备下十两银子的嫁妆,这十两银子由我掌管,等分家时一分不少还给你们四房。” 就在这时,南小川挑著水进来了,將水倒进大缸里,满目忐忑地望著南清漓。 他挑水时,听到村人议论文媒婆要给大姐说亲呢,就急匆匆赶回来,步子太快,一担水几乎洒溅出去一半。 还好,还好他正赶在这个节骨眼上了,大姐会答应吗? 看见了南小川,归榆的老褶子脸黑得不能再黑, “清漓,你嫁给了四顺,就是吴家的人,不能再给南小山和南小川一个铜板儿!” 文媒婆也想挣到手这笔媒钱,归榆承诺事成后给她一两媒钱呢,所以她適时地帮腔,“清漓,你婆婆说得没错,俗话说出嫁从夫,你嫁进吴家后就不要管娘家的閒事了。” 南小川一颗心一下子悬吊到嗓子眼儿,竖起了耳朵。 南清漓笑笑地看著文媒婆,“可你这话说的不准確,归氏仅仅是我前婆婆,出嫁从夫没错,不过我丈夫吴大顺没了,所以我现在自己拿自己的主意。” 文媒婆訕笑著,心里急成了一团毛线,南清漓你一个丑寡妇嫁给吴四顺也没委屈你啊,你赶紧答应啊! 南清漓转脸瞧著迫不及待的归榆,“归氏,你拿一两银子换我十两银子,真是好算计!不过还有更省事儿的,你去镇上抢钱庄吧!” 一旁的吴四顺心里一乐,还好,大嫂是个聪明伶俐的,这亲事终於黄了,黄得太好了。 南小川一颗心缓缓放进肚子里,依旧不挪动半步,等到这一伙儿彻底走人,他才能完全放心。 归榆还想著南清漓与吴四顺成亲后,就在镇上租个院子,招徠各路喜欢玩丑妇的金主,所得的银子都由她掌管著,那样,吴四顺的赌债以及吴玉堂读书的费用都不用发愁了,她自己也可以经常偷著买点熟肉吃。 可是归榆自以为十拿九稳的好买卖,竟然一下子黄了,她总觉得自己耳朵听错了,鸡爪子指点著南清漓,一时间语塞。 文媒婆一下子拉下了脸,两片嘴唇像刀子一样锋利,“南氏,你这样的……你过了年就是十六岁,就是破,瓜之年!不跟你囉嗦了,你就是个守一辈子寡,没男人破的生苦瓜,我这辈子再也不登你家的门!” 话是这么说著,可文媒婆却不挪半步,等著她的金玉良言出现醍醐灌顶的奇效,等著南清漓放低姿態服软。 南清漓听过古人所谓的破,瓜之年这个说法,但不是文媒婆这种齷齪意思,所谓破,瓜之年就是拆开“瓜”字为二八以標记年龄,而二八正好是十六岁。 她倒是希望文媒婆说话算数,再也別登门说亲,至於那四小只的亲事,她也不会將希望寄托在文媒婆身上。 她来自崇尚自由恋爱的文明星球,希望这四小只可以自己寻觅人生中的另一半。 在场的人都等待著南清漓的最后表態,包括里屋的小雪也贴在门上倾听,最终南清漓牙缝里蹦出了一个字,“滚!” 荆门外不远处,里正文瑞躲在一棵大树后惴惴不安地等待著,终於等到文媒婆气哼哼的第一个走出来。 她边走边骂南清漓如何不识好歹,归榆如何財迷心窍,害得她被滚出来,想她当媒婆多年就没有被谁滚出来。 归榆一肚子的气全发泄在吴四顺的身上,拳打脚踢不解气,还骂骂咧咧他没本事把摇钱树媳妇儿哄到手。 文瑞有些纳闷,吴四顺是个好动爱热闹的性子,平时归榆这样打骂,他早就撒丫子跑掉了,今天这是咋啦? 难道说这小子真的惦记上了南清漓? 不过文瑞转念一想,南清漓既然將这伙人撵出来,那她就没有想嫁给吴四顺的意思,那他就没必要担心村人借题发挥散步流言蜚语,没必要担心小鹏等四个小傢伙没人抚养。 唉,他一个小小的里正,也就是芝麻大点儿的官儿,可操的心简直比天上的星星还繁多杂乱。 匆然离去的文瑞不会想到,大乱子正在赶来的路上…… “吴家第一帅……吴四顺配得上这说法,你真的看不上吴四顺?” 鬼原主不放心似的,飘在南清漓面前追问,后者置若罔闻,吩咐南小川继续去挑水。 接下来,姑嫂俩人在小雪原来住的屋子生灶火做熏鸡架,南小川挑好了水也凑过来帮忙。 不过他好奇一问,“大姐,怎么不在我和小鹏睡的那屋生灶火?这不是浪费木柴吗?” 南清漓没有正面回答,“这屋里晚上有人睡就不浪费了。” 卤汤的香味儿直往南小川的鼻子里钻,他轻易地被美食吸引住了,脑细胞懒得费劲儿琢磨別的。 弄好了熏鸡架后,南清漓让小雪和南小川每人尝一个,她则用荷叶包起来两个熏鸡架,一个放在柳条篮子里,一个揣入怀里,另外又用一个小瓢葫芦装了些三七药酒,放在篮子里顺便解释一句。 “这几天,你们翠叶姐为了咱们家的事儿跑前跑后的,我去串个门子就回来。” 南小川清楚文翠叶的丈夫文春生崴了脚腕,但是他看见南清漓的自製药酒挺惊诧的,不过这个疑惑很快就被熏鸡架的美味取而代之。 小雪浑然不觉自己不知何时起也不抠门了,“大嫂,我会早早弄好午饭,你別误了饭点儿哦!” 南清漓点点头,出了门,可当她走到文翠叶家院门口时,一阵指桑骂槐的叫骂声从院里飘出来。 “大黄你真厉害,一大早就下了颗大红皮蛋,小你昨个儿下了颗小白皮蛋哦,今儿个加把劲儿,下颗大红皮蛋,奶奶给你也吃一大把小米。” “大黄,小,奶奶没白餵你们,不像有的人吃了两年白食,连只蟣子也下不出来!” 第四十章最朴实无华的深情繾綣 南清漓不傻,这叫骂的女人肯定是文翠叶的婆婆,而且她记起来小雪说过文春生是家里的独子。 那么事实就是文翠叶进门两年无所出,所以婆婆就如是口无遮拦。 说自己不孕的儿媳妇是不下蛋的母鸡,这种话南清漓听过,但是说儿媳妇连只蟣子也下不出来,这种话她是前世今生第一次听到,真是尖酸刻薄到极致。 看来,身为里正的大女儿,因为不孕在婆家的日子也是艰难悽苦。 文翠叶的婆婆依旧叫骂的起劲儿,如果是一般人肯定就会转身离开,但南清漓不是一般人。 她推开门的同时,笑著说:“婶子,你餵鸡哪,嘖嘖,这两只鸡好漂亮哦,鸡毛油光光的,跟画出来似的!” 地上的柳条鸡笼子里圈养著五六只家养草鸡,其中一只小鸡探出了脑袋,文氏慈祥地摩挲著它的脑袋和脖子,仿佛给它顺毛似的,鸡笼子外,一只大黄鸡飞快地啄食著文氏手里的小米。 给下蛋草鸡当奶奶的文氏竟然对儿媳妇刻薄之至,南清漓暗嘆当真是阅人如阅川,长见识了。 虽说上门皆是客,而且文氏还正忙著犒劳功臣呢,但是,她一张脸马上黑得如灶烟燻过的锅底似的,看著大黄鸡吃乾净了小米,將它塞进鸡笼子里,然后几步走到南清漓面前,抬手指著院门。 “吴南氏,你来我家干啥?借钱没有,借东西也没有,你赶紧走!” 南清漓料到文氏不待见自己这个小寡妇,但是没料到她这么直白蛮横。 当南清漓从篮子里取出来那只荷叶包裹的熏鸡架时,文氏马上垂下去指著院门的手,双目泛光…… 通常荷叶包裹的都是熟食,文氏还有这点常识。 “婶子,我不借钱,也不借东西,就是过来串个门子,看看翠叶姐这几天做啥针线活呢,哦,这是我自己煮出来的鸡骨架,婶子你尝尝吧!” 这样说著,南清漓將荷叶扯开了一点,刚好露出了金黄的鸡叉骨那儿。 文氏视线隨之凝滯了几秒,咕嚕咽了声口水,麻利地接过去熏鸡架,秒秒钟换了一张脸孔,比给草鸡当奶奶时还多了几分慈祥。 “清漓,你真是太客气啦,翠叶一双手比男人还笨糙,能做啥精细针线活,你得好好教教她,外面冷,你快进屋里坐,你春生哥也在家。” 南清漓噯了一声,快步进了正房的西屋。 文翠叶依旧穿著那身暗绿色,半新不旧的衣服,盘腿坐在顺墙大炕的炕头上,旁边放著针线笸箩,手上拿著鞋底儿,就是那种千针万线才能纳出来的千层底儿。 不过文翠叶顾不得纳鞋底儿,正埋头无声垂泪,见南清漓进来了,还不顾形象地举袖拭泪,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显然,她听见了婆婆文氏的数落。 坐在炕沿边的文春生朝南清漓尬笑了一下,轻轻地夺下文翠叶手里的鞋底儿,低低哄著,“翠叶,我娘说的话,你就当耳旁风,你和清漓嘮一会儿!” 文翠叶往窗户这边儿挪了挪,招呼南清漓坐下,文春生则挪到了门口那儿,就势坐在炕沿边儿。 南清漓看出来他脚腕还没有好利索,就取出来那一小瓢葫芦三七药酒,递过去。 “春生哥,我背过身去不看,你赶紧擦点药酒吧,都是我家的事儿多,拖累到你了,你崴了脚腕,翠叶姐肯定心疼坏了!” 文春生接过去,打开闻了一下,正要问南清漓从哪儿弄来的,文翠叶剜过来一眼, “清漓,你还小不懂,不是仇人不转夫妻,再苦再累也暖不了人家的心,姐现在谁也不想心疼啦,就等著一封休书!” 文春生噗嗤一声笑了,“翠叶,你不心疼我咋还给我做新鞋子呢?刚才一边掉泪,一边说今天必须纳出来一双鞋底儿的不是你?” 文翠叶双目微闪泪光,狠狠地瞪著文春生,看似无情却有情,后者赶紧举白旗。 “媳妇儿,我错啦,都是我的错,可我是个粗人,真的不会写休书,你慢慢等著哈,等我学个几十年,白鬍子一把了,肯定就会写休书了,到那时我就写出来百八十封休书,我看著你一封封撕碎。” 在南清漓看来,这真的算是最朴实无华的深情繾綣,但是文翠叶转身抓起纳好的那只鞋底儿,砸向文春生! 而文春生正低头擦抹药酒呢…… 南清漓没有预料到文翠叶有这么旺盛的火气,就算是预料到了,她也不会插手。 一只鞋底儿而已! 又出不了人命! 所以啪的一声,鞋底儿精准地砸到了文春生的脑袋上! 文春生伸手抓住了將要掉到地上的鞋底儿,放到炕沿边儿,无所谓地笑了笑,继续低头擦抹药酒时说了一句。 “翠叶,你手边还有一只鞋底儿呢,带针的那只,再丟啊,看看针扎到了我,是哪个哭得老伤心了?” 能將妻子的火气不动声色的化为或扬或抑的深情,南清漓挺佩服文春生的,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文翠叶摊上这样一个丈夫很是幸运。 文翠叶较真起来,“文春生,你娘说我不如会下蛋的鸡,你说她这样说了几遍了?我的脸往哪儿搁?” 文春生柔声哄妻子,“翠叶,我娘虽说生了两个姐姐和我,但她真不值得嘚瑟,等哪天你一下怀上一对儿,她就再也不嗶嗶了,你別著急,我们肯定会有孩子的。” 文翠叶小女人的脾气一发不可收拾,“文春生,你別往远扯,你娘说我连只蟣子也下不出来,我气得慌,快气死啦,你能听懂吗?” 文春生抬起了头,语气一本正经,“翠叶,你就不值得生气,我娘她也下不出来蟣子嘛!” 终於,文翠叶扑哧一声笑了,文春生递过来药酒,“清漓,翠叶把你当妹妹看,咱们就不是外人,你还送熏鸡架和药酒过来,连带看了一场我们家的笑话,以后千万別这么客气了!” 南清漓没接,“春生哥,你们留著吧,我家里还有呢!” 毫无疑问,文春生和文翠叶都想知道,南清漓从镇子上多少钱买的药酒。 南清漓愁的,扯谎骗人很消耗她的脑细胞啊,为了防止以后穿帮,她自圆其说,就说是张大夫给南大柱看病时,隨口说了几种药酒的炮製方法,她就记住了,而且有天做梦梦见张大夫泡製药酒的整个过程。 文春生半信半疑,药酒的炮製方法就如药方,张大夫就是靠这个吃饭的,怎么会轻易地泄露出去? 文翠叶不疑有他,她听文瑞说过南清漓还做梦学会了做翠红膏,与翠红楼的鴇儿做起了买卖。 南清漓眼见文春生面现疑惑,心里敲起了小鼓,就在这时,院子里又浮起文氏的骂嚷,大意是数落其他鸡不下蛋就別想吃到小米。 文翠叶手里捏著鞋底儿,刚纳了几针,黄豆粒大的泪珠子一下子飘坠下来。 “清漓,姐真羡慕你一下子就彪悍起来,把吝嗇鬼懟得直跳脚,在你这儿占不到一丁点儿便宜,你看看姐,不知怎么欠了人家,每天累死累活的,连只草鸡都不如,草鸡都能隔三差五吃上一把小米,我吃饭时多喝一碗玉米面糊糊都要被剜几眼,说我吃了也白吃,连只蟣子也下不出来。” 一听这话,文春生赶紧献殷勤,给两人倒了两碗红水,“翠叶,我娘就是那副財迷样儿,家里的小米基本上都餵了鸡,等鸡下了蛋,她攒够一篮子就拿到镇上换铜板儿,赶明儿个我假装生病就说想吃煮鸡蛋,然后揣回来给你吃。” 想起来文春生那晚给自己揣回来包子和熏鸡架,坚持看著自己吃,全程还笑眯眯的,文翠叶心里甜丝丝的。 几口把红水喝完,文翠叶还叮嚀南清漓赶紧也喝完,万一文氏进来看见她偷吃,那她会被骂得狗血淋头。 南清漓瞭然,这红是文春生偷偷藏起来,专门给媳妇儿喝水的。 等南清漓喝光了水,文春生麻利地拿走了碗藏起来,文翠叶嘆了口气,“春生,我不想吃煮鸡蛋,你也別装病了,万一被娘看出来,那就连你也要遭殃了,再说了,我也不想让別人嘲笑你有个爱偷吃的媳妇儿。” 文春生清楚文翠叶不慪气了,好心情地嗯著,“翠叶,你咋这么怕我娘?如果她哪天撞见你在屋里吃东西,如果她出去嚷嚷你偷吃,我就说自己没本事,害得你顿顿吃不饱饭,你偷著吃自家男人给的吃的,又不是偷野汉子,我倒要看看谁扯淡瞎嗶嗶!” 文春生真是服了自己那个亲娘,这大腊月天的,她还是像平时那样,每天都要摸每只草鸡一遍,但凡是肚里揣了蛋的,她都眼巴巴地盯著下了蛋,然后攒起来卖钱,还说是给孙子攒媳妇儿钱。 別说生孙子,下蟣子了,他媳妇儿都快要被饿死了。 文春生记得清楚,他刚娶进门来的文翠叶比现在胖得多,白得多,也爱笑得多,现在他媳妇儿被他娘欺压得又黑又瘦,整个人就似一个可怜兮兮的黑面窝头。 至此,文翠叶心情好多了,就和南清漓聊起来女红,声称等她给文春生做好这双鞋子后,就天天去南清漓家里好好学学绣。 南清漓不动声色敷衍说自己比不得从前了,现在她就是孩子王,操持这一家子的吃穿用度就让她忙得晕头转向,所以一拿起针线活就眼睛疼流泪。 文翠叶表示理解,而且夸了小雪的女红,那她以后就和小雪学绣吧,南清漓这才想起来自己怀里还揣著一个熏鸡架呢,就拿了出来,说是专门备了双份。 文春生眼睛一眯,“翠叶,你別拿出去!藏在屋里自个儿慢慢吃,只有你白胖一些才能给我生个娃。” 这句话一出,文翠叶又红了眼眶,“清漓,有时候我也不怪春生娘挤兑,我进门都快两年了,这肚子里还没有一点儿动静。” 对於文春生在传宗接代上的执著,南清漓表示理解,她追问,“翠叶姐,你月事规律吗?” 文翠叶也想和南清漓聊聊这种体己话,因此她嫌文春生在这儿碍眼,“春生,你出去劈柴吧,或者帮娘喂喂鸡。” 文春生甚是体贴地藏好了那个熏鸡架,“翠叶,娘故意拿话寒磣你,我才不出去呢,我只想陪著你,听你和清漓嘮嗑,说吧,你们隨便说,就当我是透明的。” 第四十一章用她儿子的钱买她家的蛋 南清漓笑了笑,打圆场,“翠叶姐,春生哥对你挺好的,而且他这个丈夫,对你的身体状况也有知情权嘛!” 文翠叶点点头,脸上很快愁郁席捲,“清漓,我在娘家时,月事虽说不规律,一月一次或提前或推后,但是嫁过来后,渐渐就开始不规律了,最长的一次三个月没来,这次又拖了两个月了,那天我娘唇舌生疮,我也过去让张大夫把脉看了看,他说我月事不规律,很难怀孕,还说让我少做重活。” 说到这儿,文春生忍不住了,无奈的语气透著暗火,“我娘就是个管事宽,我和翠叶新婚过了百天后,他就逼我出去做各种短工长工,还逼著翠叶包揽下地里的活儿,赶车送粪,撒粪,种地,锄地,浇地,收割等等这些农活儿,翠叶一个女人家都做遍了。” 南清漓早就看到文翠叶的双手粗糙皴裂,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女孩子的手,就算是男人做了那么多活儿,双手也细腻不到哪里去,但文氏却藉此说文翠叶手笨糙,针线活儿不精细。 文翠叶揽下来地里的活儿,根本就没时间做针线活儿,她倒是想精细也精细不了。 南清漓不动声色地编话,“春生哥,我听我娘说过,她生我两个弟弟前也像翠叶姐这样身子不太好,好几个月没来月事了。” 天知道,地知道,文春生太想让文翠叶一肚怀上两个大胖小子啦,他立即兴致勃勃,“清漓,你赶紧说说,婶子怎么调养好身子的?她多久后月事就规律了?” 南清漓继续编话,“其实说来也简单,我爹心疼我娘,根本就不让我娘做地里的活儿,连我娘端饭锅都不捨得呢!” 文春生较上了劲儿,“清漓,年后我就说身体不得劲儿,绝对不会出去做长工,我娘逼得急了,我就偶尔做次短工,地里的活儿,我绝对不让翠叶碰一下,至於做饭,我娘小心眼,担心翠叶会偷吃,根本就不让她进厨房,所以她也不用端饭锅这样的重东西。” 南清漓笑著点点头,“春生哥,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还远远不够!” 接下来,南清漓隨意与文翠叶聊了几句,在文春生听起来,也就是询问妻子的身子状况而已。 只有拥有中医学专业知识的人才晓得南清漓不是隨便问问。 很快,南清漓瞭然文翠叶贫血症状严重,她望向了文春生,“春生哥,这么说吧,你得给翠叶姐好好补补身子,也就是说,她得每天吃两颗鸡蛋,如果能再吃些猪肝的话,效果会更好,最多两三个月,翠叶姐的月事就会规律了,那时距离你当爹也不远了。” 文春生丝毫没有怀疑南清漓这种专业的语气,他已经沉浸在当爹的憧憬中了,不等他说什么,文翠叶忍俊不禁。 “清漓,你別在意,我不是笑你,我是笑自己在这个家里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好待遇,別说吃鸡蛋了,我连鸡蛋皮也碰不到,我真的不骗你,平时过节煮颗鸡蛋,分鸡蛋没有我的份儿,就连鸡蛋皮都被他娘揉碎餵草鸡了,至於猪肝,我连想都不敢想。” 文春生眉头皱缩了一下展开,“翠叶,我手里偷偷存了些钱,本来就是想给你买好吃的,等年后你拿著回娘家住两三个月……” 文翠叶嫁夫隨夫,老贴心啦,马上就猜出了丈夫的下文,急慌慌打断他的话。 “春生,不行!我娘变了,嫁出去的女儿就不是自己的女儿了,我现在回娘家就不可能吃到嘴好东西,有我哥呢,有铁墩儿和我嫂子呢,还有未出嫁的翠,根本就轮不到我,我不回娘家住。” 文春生犯了愁,“也是,可我大姐,二姐也都是靠不住的,就算你去她们家,也一样吃不到嘴好东西,她们还可能向我娘告状呢,到时她又嗶嗶你没完!” 南清漓缓声开腔提议,“春生哥,翠叶姐,你们听听这样可以吗?你平时三餐依旧在家里吃著,但是你上午或者下午就拿著针线活儿去我家找小雪,在我家吃点东西很方便的,煮鸡蛋也就是一把柴火的事儿,猪肝嘛,我可以做出来许多种样,先从熏猪肝吃起。” 话落,文翠叶眼巴巴地望著文春生,没有哪个女人不想吃好东西,没有哪个爱丈夫的女人不想怀孕生娃,她也是一样。 文春生侧耳听了下外面,麻利地从腰间褡褳里摸索出来一两银子,塞给南清漓,低声笑了下, “清漓,真是谢谢你啦,你真的长大了,还能帮哥解决这个大麻烦,你翠叶姐要是怀上了,哥一辈子都念著你的好。” 南清漓將银子揣进怀里,“春生哥,你帮著给我爹娘打墓,受了伤也一声不吭,是我应该念著你的好,你放心,翠叶姐真的问题不大,她怀上孩子只是时间的问题。” 就这样,三人又聊了一会儿,文翠叶將南清漓送出西屋,而文氏的视线在南清漓身上一掠而过,戳到了文翠叶的脸上。 就在这一瞬间,文翠叶身子硬生生颤了一下! 文氏的视线仿佛是烧红的烙铁,烫到了文翠叶,后者一脸的灿烂笑意消失无踪,顿时如枯草般了无生气。 南清漓看在眼里,很是心疼了一把文翠叶,唉,她比不得自己自在啊,自己可以和前婆婆归榆,唇枪舌战的你来我往,而文翠叶为了文春生,只能在这个家里忍气吞声。 驀然神来一念,南清漓想替文翠叶出口闷气,她假惺惺地夸讚著文氏的这几只草鸡,等到文氏乐呵得合不上嘴了,她陡然话锋一转。 “婶子,你养的草鸡这么漂亮,那这些草鸡下的蛋肯定也很有营养,正好我家里没有下饭菜,想买些鸡蛋呢,不知道婶子家里的鸡蛋卖不卖?” 文氏一叠声地说卖卖卖,赶紧进屋里抱出来放鸡蛋的篮子,“清漓,你想买几颗?你买鸡蛋给自己下饭?” 南清漓摇摇头,移目望向了文翠叶,“翠叶姐……” 南清漓这一声幽幽轻唤,文翠叶硬生生嚇出来一身白毛汗! 她直觉就是南清漓少不经事,嘴不把门,马上就要將自己卖给文氏了。 但是南清漓以文氏看不见的角度,朝文翠叶使了个眼色,“婶子,是翠叶姐告诉我小雪身子弱,应该用鸡蛋下饭补补,嗯,只要是红皮蛋,我都要了,一颗一文五,你数一下一共是多少颗。” 如是这般,文氏才反应过来儿媳妇文翠叶也是胳膊肘往里拐的,如果南清漓买了鸡蛋,就省得她老婆子坐车去镇上卖了,这样还省下了一笔车费,太划算了。 於是乎,文氏对文翠叶的脸色好了一些,“翠叶,你以后多去清漓家里坐坐,小雪和清漓一看就是正经勤快的好姑娘。” 此时此刻,文氏只想卖掉鸡蛋,只要能卖掉鸡蛋,就算是让她说一箩筐奉承话,她也心甘情愿。 文翠叶噯了声,没想到南清漓这么容易就给她铺好了路,这样一来,她去南清漓家里串门子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而且,文翠叶尝到了得逞的愉悦滋味儿! 从来都是逆来顺受,这次她光明正大地算计了文氏一把,占了一次上风! 文氏就算是做梦也想不到,她宝贝儿子悄mimi攒了私房钱,还用私房钱买了她的宝贝鸡蛋,给她最不待见的儿媳妇补身子。 南清漓见文翠叶默契地入了戏,她就想著乾脆演个全套吧,让文翠叶明白一下文氏没有瘮人毛,没有那么可怕。 “翠叶姐,我觉得小鹏,小山,小川还小,还长身子骨呢,所以想给他们也补点营养嘛,你看这白皮蛋有营养吗?” 一般来说,人们习惯性地认为红皮蛋更有营养,所以买鸡蛋时专挑红皮蛋。 此刻,文氏已经数出来所有的红皮蛋,小心地放到南清漓的篮子里,一共是十颗,她已经算好了铜板儿总数。 而南清漓却还有买白皮蛋的意思,还徵询文翠叶的意思,於是她赶紧给文翠叶使眼色…… 文翠叶终於,终於被自家恶婆婆这样重视进行时中,她假装看不见文氏投过来的討好视线,直到文氏眼睛瞟得酸涩发黑,她才舒畅地笑了笑,假装不经意,温顺地望了文氏一眼。 “清漓,这白皮蛋也好,吃了后,小鹏他们三个的脸肯定变得白白净净,那些个未出阁的姑娘都看傻了眼,做梦都想嫁给他们呢!” 南清漓高高兴兴地哦了声,当她眸角余光捕捉到文氏嘴角扩展开的笑意时,她开始討价还价收口子,“婶子,谁让我和翠叶姐聊得来呢?这些白皮蛋我也都要了,不过一颗一文钱,这和镇上的价钱一个样儿,真的不少啦!” 文氏自然是一肚子欢喜,很快数好了二十颗白皮蛋,算好了铜板儿,一共是三十五文。 南清漓麻利地摸出来一串铜板儿,如数数出来给了文氏,嘱咐文翠叶记得过去串门子后,就转身离开。 透过屋门的缝隙,看了个全场的文春生暗笑他娘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却忘记了自家的草鸡动輒就餵小米,可以说是一把小米一颗蛋,比镇上卖的鸡蛋有营养多了。 等文翠叶进了屋,文春生忍著笑,“翠叶,这个事儿千万不能被娘知道,不然她能掀了屋顶!” 文翠叶也忍著笑,幸亏有南清漓出点子才让她顺过来这口气,这口窝在心头快两年的憋屈气。 等南清漓回家后,还未进荆门,就听到了一阵杂乱的討论声…… 第四十二章日后定不是善类 小雪带著哭腔,“不睁眼了,完了,它快死了,你们快想想办法啊!” 南小山的嗓音透著残忍,“没救了,不如给它一个痛快,杀了吃肉,小鹏,你敢杀了它吗?” 小鹏的声音浮起来,“我大哥宰过雉鸡,野兔,野猪,野山羊……” 南小川语气里透著对吃肉的浓浓憧憬,打断了小鹏的话,“小鹏,你就別说我姐夫了,你让他好好休息吧,你宰过吗?你敢宰掉这只野山羊吗?” 小鹏囁嚅起来,“我看过我大哥宰杀猎物,我没宰过,但开剥过雉鸡,野兔,所以开剥这只野山羊没问题。” “大嫂,你可回来了,这羊儿好可怜……” 小雪眼尖,看见了站在他们身后的南清漓,她仿佛看见了救星似的,心里想著这下野山羊有救了。 南清漓打量了几眼,確定以及肯定,躺在地上的这只土黄色大傢伙是只野山羊,它也就是后腿受伤了有些虚弱而已,还不到奄奄一息的地步,可那三小只已经盘算著吃肉了。 “小鹏,这只羊从哪儿弄来的?” 听到南清漓这样问,小鹏如实回答。 他在镇上买了东西折返回来,路过那片林子追一只雉鸡没追到,结果就碰见了这只受伤的野山羊,然后他將篓子里的东西抱著,而將野山羊放进篓子里背了回来。 南清漓嗯了声,目光一扫,就落到了南小山的身上,如她预料中,南小山耐不住飢饿过来了。 南小山真怕南清漓不管他了,“大姐,我昨天不插手就是不想身染瑕疵……我能住在这儿吗?我可以住在那间空屋子里吗?” 南清漓点点头,南小山顿时面上一喜,南小川看在眼里,心里嘀咕起来,哥哥明知道那间空屋子是小雪住过的,可口口声声男尊女卑的他却丝毫也不讲究,真是不可思议。 “小雪,你不想吃羊肉?” 听南清漓这样问,小雪还是那股子哭腔,“大嫂,我有熏鸡架吃就够了。” 南清漓望向了小鹏和南小川,这两人尬笑著相视一眼,异口同声表示不想吃羊肉…… 其实心里想吃来著,但是他们不敢杀羊嘛! 南清漓又望向了南小山,后者依旧坚持,“大姐,你可以找六子哥过来杀羊,听说他只吃一顿饭,不要一个铜板儿的工钱。” 俗话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同样是南大柱和孙兰娣的孩子,这姐弟三人却是脾性各异,南清漓听了南小山的话,不寒而慄…… 地上的野山羊,准確地说是只怀了孕的母山羊,而且它受了伤,连逃跑的能力也没有。 有句话讲得好,从一个男人对待弱者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他的人品。 南清漓由此断定,这南小山日后必定不是善类。 如果南小山不是原主的亲弟弟,南清漓绝对会放任其自生自灭,但也仅仅就是如此而已。 “这羊怀羔了,所以受了伤后就虚弱得这么厉害,好好养著,等它下了羊羔后,你们可以喝奶。” 小雪见南清漓一锤定音,立刻一扫鬱郁之色,得逞地投给南小山一个夸张的大白眼。 吃羊肉变成了喝奶,这种悬殊大落差在南小川和小鹏这儿不太明显,他们想想喝奶也挺好的,这可是病老幼弱才有的好待遇,知足了。 最不得劲儿的是南小山,他心里的男尊女卑意识早已根深蒂固,眼前这两个村妇竟然视他为无物,將他的话当做耳旁风…… 没有谁注意到,南小山眼底的阴鬱一闪而过。 南清漓不知道,当小鹏回来时,南小山还没过来呢,小雪和南小川一致同意给小鹏吃了一个包子,一个熏鸡架,因为自家大嫂说过多劳多吃。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而当南小山过来时,儘管他没有吃早饭,但是他一点事儿也没做,所以自然就是没劳没得吃,也没人惦记。 南清漓简单地说了一下篮子里鸡蛋的来歷,叮嚀大家要守口如瓶,免得给文翠叶惹了麻烦。 野山羊的腿骨骨折,南清漓不太熟练地接骨后,让小鹏到破庙里割了些乾草,垫衬在野山羊的身下。 接下来,南清漓让小雪生灶火先弄一锅玉米面稀糊糊,其他人在她的指挥下,將灵棚拆掉,挨著西面的土墙搭起来一个羊圈。 值得一提的是,南清漓扯了一块破布,將吴大顺的灵牌裹了几层,丟到堂屋的墙角里。 玉米面稀糊糊弄出来后,小雪嫌弃地放缓了呼吸,也就是几天而已,她就深为嫌弃这味儿,完全忘记她曾经喝过好几年小米玉米面粥糊,那时嚼著玉米糝子觉得可香了。 是的,每天有二麵包子和馒头吃著,有蛋鸡骨汤喝著,她自然不怎么想念以前的苦日子。 南清漓將糊糊倒进一个红瓦盆里,又放进去一小把盐,等晾冷了后,端到野山羊跟前。 看著野山羊喝完了这盆糊糊,小雪眼里燃起灿亮,“大嫂,这下它死不了吧?” 南清漓点点头,轻柔地摸著野山羊的肚子,“小雪,最多两个月,它就生出来小羊羔了。” 小雪更乐呵了,看著大家把野山羊抬到羊圈的围栏里,招呼大家回屋里洗手。 利落地热好了包子和馒头,小雪熟练地弄出来一锅蛋鸡骨汤后,这时才想起来小鹏买回了小米,晚上不能再弄汤了,这种吃法太浪费了。 南清漓不赞同,说大家一个个都瘦巴巴的,蛋鸡骨汤每顿不能少,如果小雪不嫌费事儿,每顿再煮锅小米稀粥更好。 一说有的吃,小鹏和南小川可积极啦,小鹏说多砍几捆木柴不费事儿,南小川说自己也会砍木柴,劈木柴,更会生火煮稀粥。 只有南小山低头不语,腹誹南小川和小鹏一样没出息,为了一时的口腹之慾就丟了读书人的清傲风骨。 饭桌上,南小山完全融不进这个家的平和恬淡氛围,比如南清漓和小雪每人吃了一个包子和一个馒头,而南小川和小鹏每人吃了两个包子和两个馒头。 比如他们四个舀汤时,都是隨意舀几勺。 只有南小山一个人只吃包子,一连吃了四个包子;也只有他一个人每次舀汤时,故意捞里面撕碎的熏鸡架。 这吃相实在是令人无法恭维,无从直视! 南清漓眼不瞎,早就看在了眼里,直到小雪,小鹏和南小川齐刷刷地望著她,她才第一次说了饭桌上的规矩,“因为家里的食物有限,所以大家吃主食时注意一下,每顿最多两个包子,两个馒头。” 小雪这三小只都是心里雪亮,南清漓这个理由好牵强啊,这和食物有限没多少关係好吗?是南小山这吃相太难看好吗? 而南小山本人依旧坐得四平八稳,埋头啃著一块熏鸡架。 南清漓补充,“小雪,以后你煮汤时,將熏鸡架上的鸡肉用刀子刮下来,先烧水煮那些刮过肉的鸡骨,等鸡骨上的肉屑全溶在水里了,用笊篱捞出鸡骨后,再將那些鸡肉剁碎放进锅里。” 小雪点头答应了一声,这样的话,某人就不会这么难看的吃独食了。 南小山依旧脸色如常,仿佛一个人沉浸在吃独食儿的享受中,南清漓只好直接点名,“这家里不养无用之人,所以下午我和小雪弄翠红膏,小川拾掇院子连带加固羊圈,小山和小鹏上山砍柴。” 南小山被点名了,有反应了,委屈堆满了一脸,“大姐,我在家里从来没有砍过柴,我是读书人,怎么能做这么下贱的琐碎事儿?” 南清漓面上笑笑的,依旧是如话家常的平淡语气,“小山,因为以前有爹和小川上山砍柴,而现在爹没了,你就得学著做这种琐碎事儿,另外还有你自个儿收拾屋子,洗衣服,生火烧炕,如果你不想改变,那我这个家容不下你。” 小雪这三小只丝毫不觉得南清漓过分,尤其是南小川早就忍够了。 他一直认为自己应该尊敬哥哥南小山,因此以前在家里,他没少做家务活儿,只要母亲孙兰娣不做的,他几乎做遍了。 收拾屋子,生火烧炕,做饭洗锅,南小川都做过,尤其是南小山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洗。 南小山里里外外的衣服换下来,都捲成一团裹进被子里,南小川不想母亲受累,就帮著洗了。 而现在南小山竟然说他做的各种家务活儿都是下贱的! 推而广之,母亲孙兰娣,小雪,大姐南清漓,在南小山眼里都是下贱的! 一想到这里,南小川心里似塞满了乾枯的茅草,又乱又堵,急迫地想找个宣泄的出口! 一瞬间,南小山这个亲哥哥的面目变得陌生而狰狞! 南小山啃完了碗里最后一块熏鸡架,也没有等到南小川开口说愿意帮他做那些下贱活儿。 他下了炕穿上鞋子后,甚至往屋门方向走了两步,也没有听到南清漓的妥协挽留话……他已经黔驴技穷。 其实,这四个心里都默念,南小山,这儿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神,你赶紧走,爱去哪去哪! 南小山已经听到了村人的议论,何细腰不是父亲的生母,只是姑姑而已,所以他绝了去老宅子那边的念头。 最终,南小山垂头坐在炕尾炕沿边儿,声音低得不能再低,“大姐,我听你的安排,可是我是读书人,必须每天温书。” 南清漓语气懒洋洋的,“做完了各种琐碎事儿后,没人拦著你温书。” 南小山心里放鬆,再无二话,与小鹏歇息了一会儿就上山了。 南小川孩子气重一些,他加固好羊圈后,凑过来提议,“大姐,我看得出来小雪很喜欢那只羊,所以你明天去镇上买根结实的拴羊绳子吧,万一羊跑掉了,小雪会哭成泪人。” 南清漓一乐,那羊受了伤,根本就没有逃掉的能力,她敷衍地嗯了声,想著买根绳子备用也好。 小雪本来想帮南清漓弄翠红膏,可是南清漓心疼她,让她一边缓著去,她哪能閒住啊,乾脆坐在炕上给大伙儿做新衣服。 此刻,小雪听出了南小川的討好语气,哼了一声,“你这会儿装起了好人,那会儿你不是也赞成杀羊吃肉吗?我差点被你们气哭了,你们男人就没有一个心软的。” 第四十三章欲下黑手 南小川好声好气说自己那会儿又饿了,就是把野山羊看成了一锅肉,顾不上想什么心软心硬的。 小雪冷著脸不理南小川,手下飞针走线忙碌著,南小川自觉无趣,出去拾掇院子了。 等到南小川出去后,小雪却说开了他的好话,“大嫂,小川脾气好,人又勤快,我不会生他的气,上午他挑水后又劈了不少木柴,我让他缓缓,他满脸的汗水却说不累。” 听到南清漓嗯了声,小雪马上揭露某人,“大嫂,南小山和小川长得一模一样,却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他还想套我的话!说什么你在翠红楼赚的钱不乾净,他就是饿死了,也不会向你討要一个铜板儿,等我说了你是去卖翠红膏,他连一个屁也没有了,看上去就似一条蜷曲起来的蛇,说实话,我都不想和他说话了。” 虽然不待见南小山,但南清漓懒得吐槽什么,只是嗯著,眼睛依旧时刻关注著灶膛里的火势。 小雪后知后觉,恍然大悟似的,“大嫂,怪不得你上午在我那屋里生火,原来你早就料到南小山会过来!” 南清漓轻嗯著,除了她这儿,南小山也无处可去。 是的,姑嫂两人此刻正在小鹏和南小川所住的屋子里,因为熬製翠红膏需要耗费不少木柴,这屋里的炕也烧热了。 等到南清漓弄好了翠红膏,出了屋子,看见南小川已经將院子里的杂草除净,连坑洼处也垫平了,他正在劈木柴。 听见南清漓唤了他一声,南小川就放下了斧头,笑呵呵地擦了把脸上的汗水,“大姐,你这是要去哪儿?” 南清漓整理了一下臂弯上勾挎的篮子,“小川,我去瑞伯伯家一趟,虽说私塾放假了,你也该按时温书写文章,最后这轮考试很重要,姐希望你和小山都考中秀才。” 南小川微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南清漓如此重视年后的考试,他犹豫了片刻,“大姐,咱家地窖里有吃的,最好拿到这儿,免得被奶奶……姑奶奶他们偷走。” 南清漓也不矫情,將篮子放回屋里,就要和南小川一起去南家,这时,小鹏和南小山回来了。 南小山所背的木柴是小鹏的一多半而已,却累得气喘吁吁,他一个文弱书生自然比不得小鹏的力气大。 两人放下了木柴,南清漓等著他们进屋擦了把脸,喝了点水,就带著他们一起去南家拿东西。 南小山不情不愿的,一方面是因为比较累,另一方面他嘟囔说父母说过,地窖里的东西是留著过年吃的。 南清漓莫名烦躁起来,声称南小山可以自己住在南家,等到吃完了那些东西再过来她家住,那样还省得大伙儿跑这一遭。 南小山马上怂了,说自己听从南清漓的安排,其实呢,他根本不敢一个人住在南家,而且他只会吃饭不会做饭,有吃的他也弄不熟。 到了南家的院子,南小川搬开了苫盖地窖口的乾草,就要下去。 南清漓鑑於前世在农村生活的经验,及时拦住了南小川,然后用麻绳系了件旧衣服投入地窖內,上上下下地拽动著。 小鹏和南小川不明所以,而南小山则是满肚子惊恐不安,他听屯子里的老人说过,死人亡魂喜欢呆在黑暗的地方,所以他顺理成章地认为父母的亡魂就躲在地窖里。 没有多久,鬼原主忽忽悠悠飘出来,遁进南清漓的身影后,打著呵欠说吵到她睡觉了。 南清漓估摸著差不多了,就將小鹏带来的气死风灯点燃,拿开风罩,稳稳地绑在柳条篓子底部,然后再將麻绳栓到篓子上,慢慢放入地窖,最终灯没有灭掉。 由此可见,地窖里的含氧量正常,人下去了也不会发生二氧化碳中毒。 没人问,南清漓也懒得费力解释含氧量以及二氧化碳这样的化学名词。 小鹏没下过地窖,出於好奇,他紧跟著南小川下去了,就在这一瞬间,杵在一旁的南小山心底窜起一个邪恶的念头。 他希望地窖毫无预兆的坍塌下去,將小鹏和南小川活活闷死在里面,那样,他在南清漓这儿就可以占据那两人的吃穿用度等等。 所谓人心隔肚皮,南清漓根本就不晓得南小山会有这么恶毒的想法,她一眼不眨地盯著地窖下面。 南小山恨透了这种不被重视的微弱存在感,他鬼使神差挪到了南清漓身后,张开手,大力一推…… 没错,南小山一想到是南清漓逼著自己上山砍柴,他就又多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如果南清漓,小鹏和南小川都死了,那么家里就只剩下了一个柔弱的小雪,没有了依恃的小雪肯定不敢再对自己吆三喝四,只会唯命是从。 就此戛然而止,南小山不想再多想下去…… 关键时刻,鬼原主一叠声地叫嚷起来,“你个蠢货,南小山想害死你啊!” “我特么的更蠢,我天天等著你死了,我正好返魂,我刚才就不应该提醒你躲开!” “不对,我不蠢,如果你被南小山推进地窖里了,他肯定会掩埋住地窖,就算是我返魂了,也爬不出来啊,最后还是活活被闷死了。” “你个蠢货,你赶紧撵走南小山,让他上街討饭去!” 是的,在鬼原主嚷嚷出来第一嗓子时,南清漓就跨越到地窖的另一边,冷冷清清地怒视著南小山,换做是別人,她早就巴掌上脸了。 事实证明,南小山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么无耻,他腿一软跪下了,还流泪了,谎话当真话的解释, “大姐,刚才不是我……是娘,她说你身为长姐却让小川下地窖,她让我推你下去。” 南清漓眸光透亮,绽放著南小山深觉陌生的冷锐,“南小山,你娘没说你身为哥哥却事事往后怂,你更该死吗?如果想靠科举出头,你就少给我搞这些有的没的,不然,你隨时给老娘滚蛋!” 南小山顿时嚇得磕头如草鸡啄米似的,他篤定南清漓这是鬼上身了! 这口气似极了他父亲南大柱,可怎么又自称老娘呢?是父母亡魂一起上了身! 而此时此刻,南清漓心塞塞的,黯然一嘆,大柱伯伯,兰娣阿姨,你们的儿子南小山就是个戏精男,讲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可以容忍他多久…… 一刻钟后,小鹏和南小川一前一后爬出来了。 小鹏背著篓子,南小川在后面托著篓子底部,两人都笑呵呵的,看上去更像是一对亲密无间的亲兄弟。 二十来斤土豆,五六斤胡萝卜,五棵绿白菜! 看清了篓子里的所有,南清漓觉得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寒磣。 一家四口过年就吃这些?南家只有这些吃的? 南清漓终是难以置信,“小川,家里就没有余粮吗?” 南小川瞅一眼南清漓额头上的疮痂,心里一嘆,大姐真的是撞坏脑袋了, “大姐,咱家的那几亩地一直都是二姥爷家种著,家里吃的粮食都是吃多少买多少,从来没有余粮。” 二姥爷? 南清漓费了点脑汁,捋出来二姥爷某人应该就是孙兰娣的叔叔,追问,“小川,那二姥爷家是给地租还是给粮食?” 南小川瞭然三五句也解释不清,而且他不想让南清漓过於操劳,毕竟连父母都拿二姥爷孙二平没办法。 “大姐,咱们家啥也得不著,娘说自从姥爷姥姥死后就是二姥爷白种著咱家的田地,爹为了养家餬口,每年都出去做工挣钱。” 从南小川轻描淡写的语气里,南清漓轻易地捕捉到了极致的无奈和愤然。 家里没钱,食物也不多,自己还重病缠身,所以就绝望的一死了结,將食物留给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这是南清漓捋出来的南大柱的真实心跡,她不得不承认他和孙兰娣都是善良的好人,但是,如果他们夫妻俩心思活络些,与她这个嫁出去的女儿商量一下,肯定就不会走上那条死路。 这时,鬼原主娇懦的嗓音乍起,多了几分阴惻惻,“南大柱和孙兰娣就是一对怂包窝囊废,被何细腰和孙二平骑在头上也不敢放个屁,他们只会窝里横,为了十两银子,就把我嫁给了三十多岁的屠夫,他们坏透了,我诅咒他们永远在十八层地狱里遭罪,永远不能投胎!” 听著鬼原主的这番狠话,南清漓顿悟,是了,南大柱夫妻俩深諳自己女儿的娇懦执拗脾性,他们不想听到女儿的抱怨,也为了不拖累两个儿子,就决然选择了一条不归死路。 在折返回去的路上,在南清漓的追问下,南小川说了一些老一辈的恩怨过往,他听母亲孙兰娣说过好多遍,简直可以倒背如流…… 原主的姥姥纪秀梅和姥爷孙大壮膝下仅有一女孙兰娣,他们都是善良的老实人。 在孙兰娣生出南清漓后,他们由於担心女婿有寄人篱下之感,所以就开始建造一处新院子,也就是现在的南家。 一年买地砌墙,一年买椽檁砖瓦封顶,又一年捯飭门窗家当等等,在孙兰娣生出南小山和南小川这年秋天搬入了新院子。 乔迁新居,再加上喜得一对贵子,表面上南家是双喜临门,但事实上噩梦刚刚开始。 孙大壮的弟弟孙二平半夜带著家人上门索要钱財,声称不能便宜了外姓人南大柱。 孙大壮早就將南大柱这个女婿视为亲儿子,一口拒绝,但是孙二平有恃无恐,將家中的散碎银子,新收粮食等等抢劫一空。 好好的一个家却变得如蝗虫过境一般荒芜狼藉,孙大壮无顏面对妻女,留下一封血书后在老屋里悬樑自尽。 纪秀梅甚是喜爱一对外孙,將缝製出来的两身小衣服送到南家后,一时间不捨得离开,抱抱这个,抱抱那个。 等到纪秀梅回到老屋,整个人嚇得近乎痴呆,她不识字,但看见悬吊在房樑上的丈夫手指头都有血痕,就知道那是用血写出来的字。 悲痛欲绝的她將血书放在一个罈子里,然后將罈子放在院门口,一把火烧了老屋,追隨丈夫而去。 南大柱闻讯赶来,收好了血书,一边忙碌岳父岳母的丧事,一边极力抚慰妻子,承诺等到办完丧事后会去县衙报官。 孙兰娣识文断字,看了几遍血书后,深知抗不过孙二平一家子,就与南大柱商议一番,最终没有去县衙而选择忍气吞声。 “小川,那血书还在吗?” 听到南清漓这样一问,南小川眉头却皱巴得更厉害了…… 第四十四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南清漓想了想,这桩家族恩怨有十二年了,那血书也有十二年了。 如果没有善加保存,那血书上的字跡怕是变得模糊不清了,难以成为有力的呈堂证供。 不过南小川接下来的一番话,彻底击碎了这点微弱的希望。 “大姐,娘说过……她想念姥姥姥爷时就拿出来那血书阅览,悲从中来时就忍不住落泪,最后一次就把字跡模糊的血书投进了灶膛。” 一直闷声不吭的南小山吐了口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南清漓心里一沉,原主的姥姥姥爷已经故去十二年了,南小山所谓的报仇十年不晚,应该是指父母的仇怨。 无论怎样,原主的父母都是死而不可復生,南清漓不希望老一辈的恩怨压垮了这对小兄弟。 “小山,小川,有道是莫欺少年穷,你俩一定要好好读书,日后你们有出息了,就是对孙二平一家子最好的报復,姥姥姥爷和爹娘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兄弟俩嗯著,却是心思各异…… 鬼气飘飘的鬼原主娇懦的语气阴惻惻的,“你个大傻子,你是谁啊?你和南家非亲非故,就算南家兄弟哪天飞黄腾达了,也和你没有半文钱的关係,你甭管他们兄弟俩,让他们討饭去,让那四个老东西死也不得安寧!” 对此,南清漓只是深深呼吸了一口气,跟在她一侧的小鹏信誓旦旦,“大嫂,我不对那个比鬼精南何氏动手,因为她是女人,如果孙二平那个老不死的敢欺侮你,我就跟他拼命。” 南清漓嘴上嗯著,心里失笑,她可不是任人搓扁捏圆的软柿子,孙二平之流想欺侮她道行还不够。 回到家后,南小山一头钻进了屋里,南清漓三人进了东屋,小雪一看这么多菜,就提议晚上烩菜吃,南清漓看出另外几个也想吃菜,就吩咐將这五棵绿白菜切碎焯熟,一团团放到外面冻了,一顿正好吃一团。 南小川適时地提醒,还有从老宅子那边儿得来的两棵风乾绿白菜,南清漓说一样焯熟冷冻,至於那五六斤胡萝卜就煮熟剁碎做馅儿。 小雪,小鹏和南小川几乎是异口同声,“做啥馅儿?” 南清漓挺鬱闷的,一不小心就养出来三只小馋猫,“可以弄成猪肉萝卜馅儿,或者是鸡蛋萝卜馅儿,明天早上包包子。” 小鹏和南小川都要帮忙,小雪吩咐二人將白菜洗乾净,由她来切。 这两小只乐呵呵地开始忙碌,一个生灶火,一个往锅里添水。 南清漓挎著篮子,就要去里正文瑞家,小雪提及文翠叶在他们回来前刚走不久。 她將两颗煮好的红皮鸡蛋拿给文翠叶吃,后者吃得津津有味,连掉落到油布上的鸡蛋糝子都捏起来吃了,看著真不像是出自里正家里的女儿,倒像是从没吃过鸡蛋的穷人家女儿。 南清漓戳了一下小雪的额头,调侃她如果摊上文氏那样的婆婆,肯定会天天哭鼻子。 小雪很认真地讲,自己会多攒一些嫁妆,那样,未来的婆婆就不敢欺侮自己。 出了门,南清漓很快到了文瑞家,文六斤正和文瑞商量著,明天雇文老九的牛车去接媳妇和儿子。 文瑞表示同意,还嘱咐带一些像样的礼物送过去。 南清漓坐在炕沿边儿,从篮子里一样样往出拿东西。 先拿出来从文氏那儿买的八颗白皮鸡蛋,家里倒是还有一些,但如果她拿过来的太多,文瑞肯定不会收下的,私下里送东西讲究五个不少,六个不多,七个八个正好好。 接著,她又拿出来六个用荷叶包裹的肉包子,以及两个熏鸡架。 蔡闰枝蛮欢喜的,文瑞则不动声色,“清漓,你有事说事,以后不要送这么多东西。” 南清漓拿出了南小川给她的荷包,递过去,“瑞伯伯,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一把,还南家一个公道!” 文瑞翻出来里面的东西,仅仅看了几眼,就面色微微一变,他已经猜到了南清漓的来意,暗赞南大柱和孙兰娣生了个聪慧有魄力的女儿。 接下来,南清漓简而概之说了自己的计划,一如文瑞所料…… 也就是犹豫了片刻,文瑞拿出笔墨纸砚,写下了相关协议,还给了南清漓相关备份留存。 离开前,南清漓笑著望了眼蔡闰枝,“婶子,这事儿是我一个人决定的,家里其他人都不知道,劳烦婶子替我保密。” 蔡闰枝连连点头,“清漓,你瑞伯伯经手的都是大事儿,我从来不向別人说叨,你儘管放心。” 文瑞將南清漓送到院门外,嘱咐,“清漓,你对翠叶的好,瑞伯伯心里有数,以后再也不要送东西了,你林梅嫂子不识惯。” 如此一说,南清漓心里有了底,噯了一声,挥手离开。 晚上,南清漓亲手做了猪脊骨燉土豆,鬼原主趴在饭桌旁馋相毕露,那四小只吃得也很香,她却有点小鬱闷…… 因为小雪勤俭持家上了癮,就是不让她用菜刀削土豆皮,所以土豆块进了嘴,土豆皮折磨得她那个煎熬。 如果吐出来土豆皮,那四小只没有一个人吐土豆皮,小雪肯定会说她娇气,那她这个大嫂的面子往哪儿放? 爱面子如她乾脆不吐出来,嚼碎了土豆皮,咽下去的那一瞬间有多难受,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 好吧,南清漓决定以后再也不吃燉土豆了。 吃饱喝足后,南小山第一个下地穿鞋,南清漓適时出声。 “趁著大家都在这儿,我这个一家之主说几条家规,从明天开始小鹏负责砍柴,小山和小川一人一天轮流负责劈柴挑水。” 对於小鹏而言,砍柴费不了多少力气,而南小山和南小川却相当吃力,所以南清漓就让他们从劈柴挑水做起,男孩子多有一把力气没啥坏处。 南清漓顿了一下,继续,“小雪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物以稀为贵,十之八九的针线活都是她做,谁也不准欺侮她,所以家规最重要的第一条,小雪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果小雪错了,那就参照第一条执行。” 昏黄的油灯灯光將站在地上的南小山身影拖长,投注绵亘到后墙上,黢黑黑一大片。 他锁起来眉头,一阵牙疼,什么玩意儿?他和南小川,尤其是他,不应当被最重视? 不等他说什么,鬼原主先嗶嗶开了,“你真傻透了,你还是家里唯一的寡妇呢,让他们都滚出去赚钱,所有的银钱都归你管,你想吃啥吃啥,想穿啥穿啥,把我的身子养得白白胖胖的,然后就悬樑自尽,我正好返魂。” 对此,南清漓只当是一阵耳旁风颳过。 小鹏暗暗欣喜,好啊好啊,他不用挑水啦,可是小雪的地位怎么蹭的一下就躥上去了?就因为她是女的吗? 强烈的存在感骤然空降到自己身上,小雪老得意了,“大嫂,我可以给他们三人分派家务活?” 身为一家之主必须压的住场子,南清漓绷著脸点头,小雪颇为激动地发號施令,“你们三个,从明天起,轮流负责给羊割乾草或者搂树叶,一天两篓子。” 这三个傢伙那会儿都想宰羊吃肉来著,先替羊儿出一口恶气再说。 南小山见小鹏和南小川没有异议,他也没吭声。 小雪见状,越发得意洋洋,“小山,今晚你洗锅!” 南小山求助般望向了南清漓,后者连一眼也不看他,和小鹏討论著明天去镇上的採购之物。 南小山只好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做家务,还要忍受著一旁小雪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的专业指点。 终於洗完了锅碗,南小山擦乾手,弱弱一问,“大姐,我有挑灯夜读的习惯,你明天去镇上,买几斤灯油回来可以吗?” 南清漓不假思索,“可以!” 南小山满意地转身出去,回了自己的屋子。 眼见南小川还恋恋不捨地听著自己和小鹏叨叨,南清漓笑笑的,“小川,如果你想劈一晚上的木柴,那就继续听,嗯,你姐夫还没出一七呢,他可能会帮你劈柴!” 南小川不惧父母的亡魂,不等於他不惧吴大顺的亡魂,如是,他訕笑著,匆然离开东屋回了房。 小鹏又一次遗憾大哥吴大顺不幸离世,“大嫂,我大哥的亡魂真的没走吗?我怎么一次也没看见啊,做梦也没有梦见。” 这个问题,南清漓真的不好回答,虽然她是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可是鬼原主飘来晃去的怎么解释? 她能看见鬼原主,为什么看不见吴大顺以及原主父母的亡魂? 这样想著,南清漓自己胡诌一顿,“小鹏,你们兄弟情深,你大哥担心自己的死模样会嚇坏你,所以他就躲起来啦,你別多想了,明天还要赶路去镇上呢,你去洗漱休息吧!” 小鹏下炕穿了鞋,却一拍大腿,“小雪!” 屋里一片昏黄,小雪正琢磨著大哥吴大顺可能躲在这屋里的墙角,还是躲在外面的堂屋墙角? 陡然听到小鹏喊自己,她嗷的一声,扑入南清漓的怀里,“大嫂……上身了,大哥上了小鹏的身!” 南清漓抚拍著小雪的背心,低低呵斥,“小鹏,你这样一惊一乍的,想嚇死小雪?” 小鹏马上站得笔直,多了几分歉意,“大嫂,我不是故意的,小雪,对不起,我刚才想起了阿白!” 小雪这才觉察到自己这副失態的怂模样好丟脸,她离开南清漓的怀抱,整理著衣服,“对啊,阿白哪去了?” 阿白? 小鹏和小雪叫得这么亲热? 阿白又是谁? 第四十五章你会喜欢丑女? 南清漓脑海里蹦出来一连串问號,坑爹的穿越啊,她怎么就没有传承原主的记忆? 抬眼望向房梁,南清漓看见鬼原主悬浮在上面一动不动,不知道是睡著了,还是懒得理睬她这个冒牌货。 无奈之下,南清漓只好装模作样,轻抚了下额头上的疮痂,皱眉嘆口气,“我这脑袋真的撞坏了,阿白?我一点印象也没有,阿白是男孩还是女孩?” 她真的担心这个阿白是个未婚男,或者是个未嫁女,还需要她抚养长大,她又不是葫芦娃的娘,这四小只已经够她身心俱乏。 可是,小雪的俏脸竟然红了,嘴唇动了动,没说完整一句话,“大嫂,阿白它是……我不清楚啊!” 就在南清漓一头雾水时,小鹏解释,“大嫂,阿白是只白毛公猎狗,和我大哥可好了,大哥没了,阿白也不见影儿,我猜测阿白肯定被野熊拍死了,那只该死的野熊太厉害了,我恨只恨自己功夫弱,我一定要好好练拳脚。” 小鹏憋在肚子里一句话,他想练好拳脚功夫,杀死那头野熊为大哥吴大顺报仇。 三人隨意聊了一会儿,小鹏出了东屋,他听见小雪插上了门栓,就提步出了荆门,去破庙里练功夫。 姑嫂两人洗漱后,吹灭油灯躺下,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没有多久,小鹏练完功夫,躡手躡脚进了院子,回了屋。 夜色岑寂,东屋里一片昏黑,由於额头疮痂发痒,南清漓时不时用手背蹭啊蹭。 她睡得迷迷糊糊的,一声轻嘆甫起,也没有搅醒她的好梦。 疮痂那儿多了一股子清凉,她觉得舒服多了,模糊梦囈,“我爱你……不分手……別走嘛!” 身著银灰色袍衫的男子淡然地睨著南清漓,一对如鹰隼般敏锐的玄眸將她的神情一网打尽,唇角微微勾了一下。 他手上的动作加快,指尖蘸了药水,极致轻柔地涂抹著那处狰狞的疮痂。 悬浮在房樑上的鬼原主撇了撇嘴,这个帅男人又来了,他的眼神好臭啊,竟然看上了一个丑寡妇。 “我们不分手……別走嘛!” 就在男子起身时,南清漓又梦囈一句,还好死不活地抓住了男子的袖口。 微微怔楞片刻后,男子极致轻柔地掰开南清漓的手指,脚尖一点地,无声无息地飘身而起,从天窗跃出来。 跟班的狗腿地掩好了天窗后,两人施展轻功,朝屯子外疾射而去,就如划过夜空的两颗流星,转瞬不见踪影。 山风疾劲,卷盪起林涛滚滚如潮,一棵参天古松的树冠中…… 都是眼神太好的错! 他看得可清楚啦,自家的爷眼神从来没有那么温柔过,动作也从来没有那么温柔过,主子温柔地给一个丑女抹药水! 那瓶药水是他亲自去买的,那么一小瓶就了三两银子呢,这倒不算什么,毕竟自家的爷不缺这点小钱钱。 可是向来视女子为无物的主子一天不漏地潜入南清漓的屋里,就是为了抹药水? 不像是这么单纯啊,南清漓又不是小孩子,把药水丟到她枕头旁,她看见了自己也会抹啊!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跟班的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爭,忍不住出声,“爷,你喜欢南清漓?” 主子寂然不动,如一尊华美无可挑剔的雕塑,语气染了一丝揶揄,“你是男人吧?” 跟班的急急强调,“是啊,小的和爷一样,是如假包换的男人!” 主子一张俊顏无波无澜,毒舌锋锐如斯,“你喜欢南清漓那样的丑女?” 跟班的顿时万分释然,“不不不,我不喜欢丑女,我喜欢千娇百媚的美妞,我明白了,爷也是一样的,男人都喜欢美妞,是我多想了!” 主子斜睨了一眼沉睡中的文家屯子,好看的薄唇一抿,“聒噪!” 翌日,姑嫂俩起了个大早,小雪生炉火,南清漓生灶火,热了水,两人简单洗漱了一下。 梳头髮时,南清漓瞧著铜镜里这张群演脸,不知怎么就想起来昨晚的一段梦境。 萧云翳拥著她,俯首吻著她的额头,他的唇凉凉的,软软的,她被吻得如置身云端,不辨东南西北。 忙里偷閒的想他,早就成了不由自主的癮,南清漓篤定她会与萧云翳在这异世重逢。 熟练地切萝卜丁,焯熟控水,又用猪油炒了六颗鸡蛋剁碎,加了些家里现成的调料,南清漓拌好了鸡蛋萝卜馅儿后,就开始兑硷揉面。 姑嫂两人配合默契,蒸好了包子和馒头,煮了一锅蛋鸡骨汤。 刚在桌上摆好碗筷,那三小只就进来了,小雪不为难小鹏和南小川,只堵住了南小山,面上似笑非笑。 “说吧,今天你做啥活儿?” 连日来父母双亡的阴霾在这儿轻易地一扫而空,南小山好久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了,但昨晚睡得踏实极了,所以,小雪的刁难,他並不放在心上。 “我刚刚搂了一篓子树叶餵羊,吃完早饭后再去挑水。” 小雪很清楚挑水比劈柴省劲儿多了,南小山这是故意偷懒呢,算了,他进步蛮快的,就这样,她没有再说什么,招呼大家开吃。 饭后,南清漓和小鹏收拾利索,她叮嚀小雪记得给文翠叶煮鸡蛋。 为了省点钱,叔嫂两人没有坐车,依旧选择走那条近路。 两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落月镇,分头前往翠红楼和落月居酒楼。 先说南清漓熟门熟路到达牌坊街的翠红楼后门,敲开门后,皮猴本来紧绷著的冷脸一下子諂笑绽放,就如春风一吹儿开似的。 “金小哥,你可来了啊,鴇儿妈妈刚刚还和我念叨你来著,你赶快进去吧!” 南清漓进门没走多远,杨妈就大步迎上来,就像看见星星月亮似的稀罕宝贝著,双目泛光,话匣子隨即打开。 “金小哥,我老早就守在这儿了,盼星星,盼月亮,终於才盼到了你,快跟我进来,鴇儿早等得心焦了,你要是不来,她怕是连午饭也吃不下去了。” 南清漓心里明镜儿似的,杨妈这么多话是要好处来的,她当即將准备好的一串铜板塞入杨妈袖子里。 杨妈揣好了沉甸甸的铜板儿,心里喜滋滋的,这个金小哥真是个会来事儿的。 距离鴇儿的屋门还有五六步远,杨妈快走几步,推开了门,嗓音里揉了蜜似的软甜无骨,“鴇儿,金小哥来了!” 鴇儿依旧是元宝髻,绣袄锦裙,她正捧著杯香茗出神,一抬头看到南清漓,就似见了多年不见的老相好,笑得眼波瀲灩。 “金小哥,快坐下缓口气,喝口茶水暖暖身子!” 说著话,她殷勤地给南清漓斟好一杯茶水,迫不及待追问,“金小哥,这次带来几颗翠红膏?” 南清漓掀开了篮子上苫盖的布片,说话很有余地,“妈妈,这次是四十颗,都是我亲力亲为,颗颗上品,妈妈觉得翠红膏的效果如何?不知这次要留多少?” 鴇儿一把乌鸦嗓子从未这样绵软过,“金小哥,这翠红膏真是妙物,我服用后,连著两晚睡得可香了!” 就此戛然而止,鴇儿老脸虽厚,也没好意思说自己做了个好梦,梦见多年未见的老相好了。 鴇儿吩咐杨妈点数一下翠红膏,后者会意,一颗颗打开检查,眼见与上次的品相一模一样,“鴇儿,金小哥说得没错,上品翠红膏四十颗整!” 鴇儿爽快地拿出来四两纹银,递给南清漓,后者適时地提醒,“妈妈,你忘了扣除那一两的预付定金。” 鴇儿以香帕掩口笑出了声,颇有几分笑里藏刀的意味,“金小哥真是个实诚人,那一两定金等到我们最后一次交易再扣吧,嗯,每次最少四十颗上品翠红膏,就算再多一些我也照收不误,那金小哥下次哪天过来?” 南清漓倒是能一下子弄出来百八十颗翠红膏,但是这么大的量,她担心鴇儿会认为自己赚钱太容易,鼓捣出什么么蛾子,所以不如量少一些,稳妥一些。 故意皱起了眉头,南清漓犹豫片刻,一双眼睛要多真诚就有多真诚似的,“妈妈,明天有些来不及,后天的可能性大一些。” 鴇儿脸上的瀲灩风韵瞬间消散,少了半老徐娘的媚態,多了奸商市檜,“金小哥,我可从来没有这么相信过一个人,你有条件儘管提出来,可不要把翠红膏再卖给他人,也就是说,这一个月里,你都送到我这儿,这批姑娘调养好了身子,我就不勉强你了。” 这种时候,南清漓只能眉头皱得再深一些,故意装为难,好为难,仿佛她这个翠红膏有多稀罕抢手似的,其实…… 南清漓心里雪亮,精明如鴇儿,等到翠红楼这批姑娘调养好了身子,肯定就不会再买一颗翠红膏。 换而言之,她只能在这一个月里赚点痛快钱,所以骑驴找驴,她必须在这段时间內儘快寻觅到下一个大主顾。 鴇儿哪会想到南清漓也是个胸有城府的,不动声色地给杨妈使了个眼色,杨妈会意笑了笑,凑近。 “金小哥,这时间尚早,咱们这儿最不缺的就是姑娘,你喜欢什么款儿的儘管说,乐呵完了再走不迟。” 南清漓心里雪亮,她是女的,她只喜欢萧云翳,鴇儿拿这儿的姑娘拉拢她,无非是想得她手里的银子,还想以此维繫这笔买卖。 因此,南清漓挺了挺背脊,一副正襟危坐样儿,“杨妈,这儿的姐姐们不是我的菜,实不相瞒,我心里已经有人啦,无心放浪形骸,如果没有別的事儿,就此告辞,我还要赶回家准备翠红膏的各种材料。” 话已至此,鴇儿不再挽留,亲自送南清漓出了翠红楼后门,又是一番能早来就儘量早来的叮嚀。 第四十六章手里有钱,心里不慌 走出牌坊街,南清漓確定身后没有人盯梢后,她想想这次要採购不少东西,而自己的力气有限,所以她决定先去找小鹏。 等南清漓赶到落月居酒楼附近,她看见小鹏正好一个伙计模样的人说著什么,连忙快步走近。 伙计赔著笑脸,耐著性子解释,“小哥,我真的是落月居酒楼的伙计,昨天我在这儿等啊等,过了午饭的点儿也没见著你人影儿,洛掌柜吩咐我今天接著等,你隨我进去见洛掌柜,你和他当面谈熏鸡架的价钱!” 小鹏人小鬼大,担心自己进去后就身不由己,而对方人多势眾,隨便给他一些铜板儿就將熏鸡架包圆了。 所以他依旧坚持己见,“我二哥说了这熏鸡架十五文一个,一口价,你做不了主就別囉嗦个没完。” 小鹏刚刚第若干次强调了一遍,一抬头就看见南清漓到了近前,他犹如看见救星似的眼神灿亮, “二哥,你来了!”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一般都不会轻易拋头露面,所以南清漓早就叮嚀过小鹏在外人面前这样称呼她。 南清漓是自己的大嫂,年龄也比自己大三岁,而且大嫂的本事比大哥吴大顺有过之而不及,不是汉子,胜似汉子,所以小鹏这样称呼毫无心理负担。 伙计一见能主事儿的人来了,慌忙赔著笑脸,“二哥你终於来了,我是个打杂的,真的坐不了主,我带你们去见洛掌柜。” 南清漓真心希望那个娄公子回家过年去了,再说了,上次凌青买熏鸡架,上上次娄公子买冻柿子,都是你情我愿的买卖,就算是她运气不好撞见了娄公子,做大买卖的他想来也不会为难她的。 这样想著,南清漓点点头,和小鹏跟著这个伙计进了落月居。 非常,非常缺钱的南清漓想得更多,一个熏鸡架卖十五文,除去成本,不算人工费,仅仅赚到手六七文,这样子赚钱太慢了。 只有东西贵,才可能多赚一些,所以她想看看落月居这样的大酒楼是否需要其他种类的燻肉,比如说整只的熏鸡,熏鸭,或者是熏猪肉等等。 如果穿越过来后,她是孤身一人,那她就不待在文家屯子了,她就在这落月镇上,或者到县城改头换面做个走街串巷的铃医,也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因为她欠了原主的大人情,所以她必须抚养原主的两个弟弟,而她又是吴大顺的孀妻,所以她必须抚养小鹏和小雪这两小只。 所以她只能隱藏起来自己的强项,硬著头皮依靠弱项养家餬口。 七转八拐走了半盏茶的时间,伙计才將两人带进了一间雅致的厢房,向洛掌柜简单说明后就躬身退出。 洛掌柜瞧著眼前这两人近乎寒酸的土包子行头,如果不是他们能做出来连清贵的楚千楼都夸讚的熏鸡架,那他这个大掌柜肯定不会瞧这两人半眼。 唯利是图的洛掌柜想討好楚千楼常住落月居,所以他哪敢怠慢这两人,麻利地拿出一套崭新的茶杯,沏上两杯热茶,“老夫恭候多时,两位小哥怎么称呼?” 南清漓让小鹏把篓子放到地上,简单介绍,“洛掌柜,小子是金一戈,这是我弟弟小鹏。” 不得不承认,洛掌柜在待人接物方面很有一套,他面现喜色,“金小哥,老夫最喜欢和金姓的人打交道,金元宝的金嘛,大家一起发財,一起赚金元宝!” 南清漓这方面也是个从容练达的,她苦笑了下,“洛掌柜,你可真会抬举我这个穷小子啊,我想也不敢想什么金元宝,只要能籍著这个祖传的熏制秘方养家餬口,我就心满意足了。” 洛掌柜抓住了重点,祖传的熏制秘方哪,果然,果然如他所料,那熏鸡架不是隨隨便便弄出来的。 世故练达如洛掌柜当然不会打秘方的主意,他点数了一下篓子里的熏鸡架,“金小哥,一共是二十个,老夫都留下了,这是三百文!” 洛掌柜愉快地数给南清漓三百文的同时,有些头疼地想起自己被凌青宰了一刀,双倍的价钱买了五个熏鸡架。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熏鸡架在落月镇可是独一份儿,物以稀为贵,每个卖到五十文轻而易举。 上次他从凌青手里买了五个,就以这个价钱卖掉三个,吃过的客人讚不绝口,声称会约朋友过来尝尝鲜。 南清漓收好铜板儿,捧起了茶杯,浅抿一口,“洛掌柜,这茶水入口香醇绵软,可谓是齿颊留香,我好久没喝到这么好的茶水了。” 洛掌柜顺势说了几句饮茶的诸多好处,陡然话锋一转,“金小哥,实不相瞒,我这儿的客人对熏鸡架很感兴趣,所以我希望你下次能做几只熏鸡送过来!” 急於套近乎,洛掌柜浑然不觉自己丟掉了“老夫”的自称,与南清漓你来我去,亲热如斯。 但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虽然事情发展得如此顺风顺水,但是南清漓却不动声色地开始拿乔。 “洛掌柜,虽然熏鸡与熏鸡架的做法同出一辙,但是做整只熏鸡越发费力费时,尤其是这成本无形之中陡增,我因家中出了点儿变故,此时囊中羞涩,实在是拿不出做熏鸡的本钱。” 一旁抿著茶水的小鹏,在心里默默给南清漓的举重若轻范儿点讚,他大哥吴大顺惨死,大嫂父母双亡,大嫂却仅仅以“出了点儿变故”一笔带过。 洛掌柜也晓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一个求財之人当然不会细问对方家里的变故,再说了,如果对方家里没有变故,肯定会在镇上开个燻肉店,没必要在寒冷的大街上售卖。 最重要的是,他將酒楼里的几个厨师召集起来,没有一个敢拍胸脯说可以做出来熏鸡,因为琢磨不出来最为关键的调料配方。 所以他只能顺著对方的意思,“金小哥,那你算算做六只熏鸡的本钱。”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南清漓窃喜洛掌柜这么容易就上道了,她语气平淡说起,“洛掌柜,一只二斤重的生鸡一百文,再加上熏制调料五十文,这就是一百五十文,我做出来送到你这儿只加十文的人工费。” 平时採购食材等等都交给酒楼管事去负责,所以洛掌柜对食材成本这块儿一无所知。 听到南清漓说每只熏鸡只赚十文,他斟酌片刻,拿出了一两银子递过去,“金小哥,这是六只熏鸡的预付定金,以后也是一样,我都会提前预付。” 为了显示合作的诚意,南清漓数出来四十文,给了洛掌柜,然后才收起来这一两银子,站起身。 “洛掌柜,我这就和小鹏去採购东西了,因为家里距离镇上比较远,所以明天送不过来熏鸡,后天才可以。” 洛掌柜点点头,“金小哥,后天你过来时,一併带上三十个熏鸡架,看在我们兄弟这么投缘的份上,我也不砍价了,每个还是十五文。” 洛掌柜都和自己称兄道弟了,南清漓只能暗嘆运气好,“洛掌柜,小弟多谢你的照拂,就此告辞。” 洛掌柜將两人送到门外时,陡然一拍脑袋,想起来什么似的,“娄公子再三嘱咐我,他好久没有看见你了,让我一定要留下你把酒敘旧,他出去会友了,最迟午饭后肯定回归,金小哥,我可以安排小鹏去厨房打杂,是有偿的,你们离开时,我给小鹏三十文,那现在我带你去娄公子的厢房吧?” 把酒敘旧!那个娄公子要和大嫂把酒敘旧! 果然,那个人模人样的娄公子没安好心,他肯定早有预谋! 小鹏想到这里,又觉得不对劲儿,因为娄公子口口声声以金小哥称呼嫂子,那么,两个男人把酒敘旧没什么不妥当。 可是,一想到大嫂和娄公子共处一室,他心里就像挽了无数个疙瘩似的千般纠结,万种不得劲儿。 冰雪如南清漓將小鹏的神情看在眼里,心里失笑,浑然无痕地推脱,“洛掌柜,年关將近,我们村里人要忙碌的事情很多,麻烦你转告娄公子,改天我请他喝茶。” 洛掌柜想想也是,村里人为了省钱,不捨得太多的钱置办年货,而是在家里拾掇各种吃食,的確费力费时。 等到娄公子回来后问起来,他就说金一戈家里杂七杂八的事儿多。 不过洛掌柜绝对不会提及请娄公子喝茶这个细节,万一金一戈忘记了,他自己反倒里外不是人。 叔嫂二人离开了落月居酒楼后,就开始採购翠红膏的用材配料,以及家里的用度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经常在“张屠夫肉铺”买猪肉,猪脊骨和鸡骨架,所以张屠夫格外客气。 他毫不保留地告诉南清漓,一次性购买二斤重的生鸡五只以上,每只九十文,十只以上就是每只八十五文。 南清漓爽快地购买了十只生鸡和四十个鸡骨架以及一些猪脊骨,张屠夫一高兴,就送了一包鸡肠子,希望留住老主顾。 主要是因为南清漓將他肉铺里的生鸡和鸡骨架都包圆了,入了腊月后,镇上的人家吃荤腥的多了,他的生意因此好了一些。 他將生鸡剔骨后,鸡肉都送到了相熟的酒楼里,而剩下的鸡骨架却让他发愁了,虽然便宜,但却不易卖掉,南清漓正好解决了他的烦恼。 当然,南清漓还特意为文翠叶买了一大块猪肝,又担心做出来熏猪肝后,那四小只看著眼馋,所以又买了一大块。 第四十七章被扇了一耳光 当叔嫂两人折返到那片树林时,太阳快到中天,南清漓试得乏了,提议休息片刻。 见南清漓喝了点水,小鹏將怀里揣的两个馒头拿出来,递过去一个,前者摇摇头,心底弱弱一念,好想吃软乎乎的麵包,不想啃硬馒头啊! “大嫂,洛掌柜只要六只熏鸡,你却买了十只生鸡,那剩下的四只做成了熏鸡,是我们自己吃吗?” 看著小鹏眼里满满都是对熏鸡的憧憬,南清漓依旧软不了心肠,“我们只能吃掉一只,剩下的三只用荷叶包了,放在院子里的大黑瓮中,等下次再送到落月居。” 狠狠地咬下来鸡肉,塞满嘴的大嚼大咽,想想就无比过癮酣畅,但是大嫂身上背著那十一两银子的外债,还要赚出来南小山和南小川年后这轮考试的费用,小鹏想到这里,到了嘴边的抱怨话换了词儿。 “大嫂,每只熏鸡才赚十文钱,真不如卖熏鸡架省事儿!” 是的,肥嘟嘟的熏鸡不能隨便吃,而且还不怎么赚钱,这真够折磨人的。 南清漓不想瞒小鹏,“养护老卤汤不怎么费钱,不用每次都加调料,算下来每只生鸡最多也就是十文钱的调料费用,所以每只熏鸡可以赚六十多文。” 小鹏惊喜之余,又多了疑问,“大嫂,一只熏鸡可以赚六十多文,那比一颗翠红膏还赚钱吧?” 南清漓实话实说,“熏鸡毕竟是普通吃食,还不及翠红膏赚钱。” 话落,她驀然想起来一个细节,唉,这熏鸡的买卖做不了多久…… 南清漓记得前世自己做过一罐红卤,平时都是放在冰箱的冷冻室里保存著。 因为现在是寒冬腊月,所以老卤汤用过后只要放在院子里的阴凉处冷冻即可。 但是等到开春后,天气渐暖,老卤汤肯定会发酸而坏掉,那时就需要每次都熬新卤汤,味道不醇厚不说,而且成本涨了不少。 到那时费了老大的劲儿弄出来了熏鸡,一只却仅仅能赚十文钱,那还不如另谋发財之路。 因此南清漓篤定这买卖长久不了,看来,在这异世想要找个一劳永逸的赚钱法子还挺伤脑筋的,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片刻过后,叔嫂两人快步赶路,等回到屯子里时恰好就是午饭的点儿,大老远的就看见自家烟囱冒著裊裊炊烟,恬淡美好得就似一幅画,岁月静好不过如此。 距离荆门越来越近,南清漓悠然一嘆,不错,今天倒是难得的清静啊,一念未落定,吴金釵从一棵树后转出来,挡在了两人的面前。 吴金釵目光盈盈如水地盯著小鹏背上塞得满满当当的篓子,嗓音软得似,“小鹏,你赚钱买啥啦?让我看看!” 嘴里说著话,她就绕到小鹏的后面,伸手去掀篓子上的破布,后者一个侧移,挪开了几尺远,“没啥好看的,都是我大嫂赚钱买的东西。” 吴金釵嗔恼地一跺脚,“大伯母,你就看著小鹏欺侮我!” 人精如南清漓心里呵呵的,如果吴金釵的视线是胶结在小鹏的俊脸上,那她真会高看吴金釵一眼,真会对吴金釵示好。 但是吴金釵和归榆一个样儿,动不动就把爪子伸的老长,南清漓甚为鄙弃,“吴金釵,你比我还大一岁吶,別乱攀亲戚。” 说完,南清漓提步就走,小鹏紧隨身后,吴金釵仿佛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哭嚷起来,“小鹏,在山上,你帮我挖了多少次野菜?你忘了?” 小鹏小脸阴沉沉的,一声也不吭,进了荆门后,南清漓语气不咸不淡,“小鹏,你和吴金釵,除了挖野菜,还有別的吗?” 小鹏不假思索地摇摇头,他记得清楚,吴金釵说过她父母希望她嫁给有金釵戴的富人家,而他连银釵也没有钱买。 南清漓正要说什么,南小川小跑著迎上来,接过去她手里沉甸甸的篮子,“大姐,小鹏,你们终於回来了,这下可以开饭啦!” 好吧,南小川这么热乎不要紧,南清漓一下忘记自己要说啥了。 进了东屋,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上了饭桌,南小山跨坐在炕沿边,显然是等待已久,见三人进来,也是脸现喜色,赶紧脱鞋盘腿坐好,眼巴巴地等著小雪派发碗和筷子。 “大嫂,我猜测这次比上次顺当,你们肯定能够赶回来吃午饭,还真被我猜到了。” 小雪兴冲冲的派发碗筷,从南清漓开始,最后一个是南小山,不过他也没有恼眉变脸,慢条斯理地吃起,多了几分书生的儒雅。 说到底南小山与另外三小只一样,都是十二岁的小孩子,只要不是太过分,南清漓就不会计较。 午饭后,小雪抢著洗刷碗筷,小鹏等三人也回屋歇息了。 南清漓倦意袭来,躺下很快就睡著了,可是没有多久她就被吵醒了。 蹭的一下,一股起床气躥起来! 天知道她正做好梦吶,梦见萧云翳微笑著一步步走近,將她拢入怀里,俯首刚刚吻到她的额头,她还没有感受到他薄唇的温度,就被残忍地吵醒了。 南清漓抬手摸摸发痒的额头,刚好摸到那处疮痂,不,她一下子摸下来一块刚刚脱落的疮痂。 这时,外面又响起来那催命似的一嗓子,“南寡妇,你给我滚出来!” 小雪已经坐起来了,一脸惊慌状,“大嫂,是林梅,就是六子哥的媳妇儿。” 鬼原主隱在南清漓的影子里,打著呵欠,懒洋洋的语气里还带著幸灾乐祸,“就你一天的屁事最多,你咋不撞墙死了算了,不止是林梅一个人,又有好戏看了!” 是的,南清漓听出来脚步声很杂乱,而且小鹏和南小川在堂屋外已经与来人爭执起来,不让她们进来。 南清漓赶紧下了炕,趿拉了鞋子,嘱咐小雪反锁门见机行事。 她刚出了东屋,就听到两声脆响,堂屋门隨后被拉开,林梅和归榆闯进来,小鹏和南小川都捂著脸颊紧隨而入,显然是挨了巴掌。 刚才虽然隔著一层窗户纸看不清外面的状况,但是聪明如南清漓推测,小鹏是有功夫在身的,能同时打了他和南小川的,不是老乾婆归榆,而是林梅。 打了人后,林梅依旧气势咄咄逼人,金鱼眼瞪得老大,仿佛下一秒眼珠子会努到眼眶外,“南寡妇,你丈夫死了,凭啥让我丈夫帮忙打墓?” 鬼原主隱在南清漓的身影里,声音颤颤巍巍,娇娇懦懦的,“凭啥?因为吴大顺平时没少请文六斤他们喝酒吃肉,他们心里有愧疚,帮忙是应该的。” 南清漓不想提起吴大顺那个倒霉死鬼,而是希望可以用文瑞压住林梅,不过,她实在不想违心地喊这个凶女人一声嫂子。 “因为小鹏和小雪还小,瑞伯伯可怜我是个寡妇,就让六子哥,春生哥和文泽帮忙打墓。” 不等林梅再说什么,归榆唯恐天下不乱,她將堂屋门拉开到最大,衝著荆门外嚷嚷起来。 “大家快看看,真稀罕死了,没见过南清漓这样狠心的女人,今天是我儿吴大顺头七回魂的日子,她竟然不烧纸,也不供酒菜,她赚的钱哪去了?肯定是家里养了野汉子!” 归榆这一嗓子嚷出来,在荆门外看热闹的立即一窝蜂似的涌进了院子。 如果不是忌惮衝撞到吴大顺的凶魂,这些人就会闯进堂屋看看南清漓有没有烧纸供酒菜,屋里有没有藏著野汉子。 此刻,鬼原主瑟缩在南清漓的身影里,不敢动弹一下,她是一万个惧怕吴大顺的凶魂。 南清漓嗓音不高,但是耳朵不聋的人都可以听到…… “既然大家这么关心我亡夫,那我就表个態,第一,今天不是头七日,明天才是, 第二,明天虽是我亡夫的头七日,我也不会给亡夫烧纸供酒菜,因为我没有这个閒钱,我要攒钱还亡夫生前的欠债以及他的安葬费,还要养大小鹏和小雪。” 通情达理的人听了南清漓的话,也觉得有些道理,毕竟买烧纸香烛,置办酒菜等等最少也要消耗一百多文,而南清漓还欠著文瑞那儿十一两银子呢,不过,他们暗暗为南清漓捏了一把汗,她这样做会惹恼吴大顺的凶魂啊! 甚至,瑟瑟发抖的鬼原主都出了声,娇懦如斯中透著一股子窝里横。 “你个没脑子的蠢女人,你这样会得罪吴屠夫的凶魂,他一恼怒就不去投胎了,就会缠著你不放,等到你哪天死了,他就会缠著我不放,你还不还外债我不管,养不养小鹏和小雪两个我也不管,但是明天你必须烧头七,不然你也別想好过。” 吝嗇鬼归榆暗暗掰开了手指,盘算著今天到底是不是吴大顺的头七日,林梅一对金鱼眼依旧瞪著南清漓,“你父母死了,为啥还让我丈夫帮忙打墓?” 南清漓据实而说,“因为小山和小川都是文弱书生没力气打墓,所以瑞伯伯……” 话未说完,南清漓就被林梅毫无预兆地扇了一耳光,她的身影里,鬼原主嚇得嗓音都颤抖了,一如本人生前般娇懦不堪。 “你在林梅这儿装可怜没用,你赶紧说点软乎话,给她点好吃的,要么给她一两银子。” 南清漓心里一凝,本姑娘失去深爱的男友萧云翳,失去最亲的亲,奶奶,心灰意冷之余安安静静自个杀,命不该绝就穿越到这儿了,因为欠了两边的人情,不得不挑起两边的烂摊子,倚靠自身的弱项打拼生活,招谁惹谁啦? 脸颊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与此同时,南清漓捕捉到小鹏和南小川一样样,无奈无助的愤然眼神,她懒得多想,扬手狠狠地回敬林梅一耳光。 第四十八章又被泼脏水 用了多大的力气,南清漓说不清,只清楚打人的右手手心胀痛不已,物理老师说得没错,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林梅被打得脑袋骤然一偏,整个人懵逼了,她是文六斤的媳妇儿,她是里正文瑞的儿媳妇儿,她给文瑞生了个孙子铁墩儿,她是文家的有功之臣,南寡妇竟然敢打她? 南寡妇哪儿来的勇气? 看热闹的人有不嫌事儿大的鬨笑著,嚷嚷起来,大意就是攛掇林梅別怂,就是干,揍哭了南寡妇才算是找回了场子。 小鹏和南小川目瞪口呆傻眼了,顾不得捂脸了,一起傻愣愣地望著纤弱如河柳的南清漓。 吝嗇鬼归榆顾不得掰指头盘算日子了,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跳著脚嚷嚷,“反了反了,南清漓打林梅了,她这是做贼心虚,她屋里肯定藏著野汉子,大家不能放过她啊,我苦命的儿啊!” 上次过来时,东屋从里面反锁了,归榆回去后各种臆测,最后断定就是南清漓在屋里藏了野汉子。 反正寡妇偷汉子就不占理,所以归榆这次过来咬住这点不放。 其实,她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即使屋里没有野汉子,她也可以趁著大家涌进去那会儿,顺手捎带些好吃的。 吴金釵说她看得真真儿的,小鹏和南清漓从镇上回来后,篓子和篮子都是满满当当的。 东屋里,小雪趴在门板上倾听著,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乱了节奏,干著急也不敢出去,她只会做饭绣,不会吵架打架啊! “钱 南寡妇,你敢打我?” 看著林梅一对金鱼眼里翻腾著浓密的恨怨,南清漓语气轻飘飘的,“文林氏,你还未进屋门,就打了小鹏和南小川,刚才我好好和你说话,你又打我一耳光,我打你只是想告诉你,我这个小寡妇不好欺侮!” 有这么多人看著呢,林梅都欺侮到门上了,自己绝对不能怂,不蒸馒头也要爭口气。 就在这时,院子里的眾人一阵骚动,不知谁喊了声,“大家让一让,里正来了……六子,你也来了,你媳妇儿被南清漓打了!” 吝嗇鬼归榆一张老褶子脸上密缀著不可描述的诡笑,嚷嚷得声嘶力竭,“南清漓你个臭不要脸的,屋里藏著野汉子还有理了?你凭啥打林梅?” 鬼原主颤颤巍巍的嗓音蕴了幸灾乐祸,“这么多苦力你不用,偏要自个儿犯贱往镇上跑,你就是个惹事精儿,等会儿文六斤揍死你也活该。” 好吧,关键时刻,鬼原主露出了娇懦的本性,也不在乎自己的身子挨了林梅一耳光,更不在乎还即將会挨文六斤的耳光。 究竟是鼻子离嘴近,小鹏和南小川不约而同地走到南清漓身侧,林梅见丈夫文六斤跟著文瑞径直走过来,她可算是见到了亲人似的,捂著脸迎上去。 文瑞並没有进堂屋,而是在堂屋门口站定,轻飘飘地瞥一眼走出来的儿媳妇林梅,就將视线投注到南清漓身上,自然看见了她脸上的清晰指痕。 不止如此,文瑞也看到了小鹏和南小川脸上的清晰指痕。 南清漓款步走出,语带恭声,“瑞伯伯,又惊动了你和六子哥,都怪我家的事儿太多了。” 文瑞没想到让儿媳妇林梅出去到杂货店打半壶酒而已,不知怎么就打到南清漓这儿了。 等他闻讯赶过来,林梅就打了这三个,南清漓又打了林梅,他正要询问缘由,林梅自作聪明地先发制人,“文六斤,林梅是你什么人?” 文六斤想掰开林梅的手看看她的脸咋样了,见后者捂得死死的,他嬉笑著,“我媳妇儿唄!” 林梅再问,“那南清漓是你什么人?” 文六斤稍稍怔了怔,“我好兄弟大顺的媳妇儿唄!” 林梅委屈的要命,“那你好兄弟的媳妇儿勾搭你,我过来质问她,而她打了我,你咋还嬉皮笑脸的,得劲儿了是不是?我给南清漓挪开窝儿,你是不是更开心,更得劲儿了?” 此语一出,看热闹的不少人窃窃私语起来,不是聋子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比真的还真似的。 大眾的想像力如雨后的野草一般疯长,甚至有人议论因为南清漓眉目传情勾搭了文六斤,所以林梅一气之下,就带著儿子铁墩儿住了好几天娘家。 而文六斤这几天与南清漓交往甚密,林梅听到风声就杀回来了。 南清漓的內心感受是一万只草骆驼奔腾而过,如果原主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胚子,那么她借了人家的身子,被好事者和长舌妇等等之类泼脏水,她也认了。 可这张脸丑到她不忍直视,与前世的她相比简直是丑若两人,就算是她真的暗送秋波,怕是也没哪个男人愿意接收吧! 南清漓微微侧侧身子,瞟了一眼在她身影里缩成一团的鬼原主,希望鬼原主吱个声,说说是否真有点啥曖昧情愫,她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但是鬼原主根本就不理睬南清漓,仿佛睡著了似的,南清漓无意间目光一掠,就看见归榆悄mi--mi诡笑著, 这一瞬间,她明白了,是归榆暗中作妖,攛掇林梅过来找茬。 呵,真如奶奶说过的一句话,好戏不在台上,尽在台下,那她就一边看戏,一边见招拆招。 这里面最鬱闷的人就是文瑞…… 从进腊月起,儿子文六斤天天在自个儿眼皮子底下转悠,每天撒几泡尿,他都了如指掌。 文六斤与南清漓眉目传情,交往甚密?他咋没看见?这都是猴年马月哪和哪啊! 看著小林梅好几岁的南清漓一副淡然从容样儿,文瑞对林梅越发厌烦了。 自己这个儿媳妇真是白长了一副好皮囊,脑子就是个摆设,她空口白牙说南清漓勾搭文六斤,她脸上很有光吗? 她考虑过文家的脸面吗? 身为文家屯子的里正,见多了三姑六婆的你长我短,文瑞想没有一肚子气度都难,他轻飘飘凝一眼儿子文六斤,眼神的意思就是你的女人你管。 文六斤本来高高兴兴的,他今天起了个大早,借文老九的牛车去岳父家里接孩子老婆。 岳母也是个有眼色的,懂得小別胜新婚这个理儿,收下了文家的礼物后,就一叠声地催促女儿林梅拾掇拾掇回夫家,她累了好几天,也该缓口气了。 赶著牛车回来后,母亲蔡闰枝见了心肝儿肉似的铁墩儿,终於大方慷慨了一下,声称午饭会加菜,一个大葱炒鸡蛋,一个肉汤燉土豆。 而且他爹文瑞也大方了一下,掏了一串铜板儿让林梅去打酒。 文六斤想得美美的,吃点好菜,再喝点酒,下午热炕上舒舒服服睡一觉,等晚上就把铁墩儿扔他娘那厢,他和媳妇儿好好亲热一番。 可谁知道好菜还没吃到嘴里呢,林梅就折腾到南清漓这儿了,起初他还以为南清漓偷偷给林梅好吃的呢,结果过来一看,林梅吃了一巴掌。 平时在家里,爹娘宠著林梅,他也宠著林梅,今儿个她却吃巴掌了,但是看看南清漓三人都被林梅打了,他除了失笑还是失笑。 甚至还有一丟丟小失望,失望吴大顺没了,不然,吴大顺看见自己小绵羊似的小媳妇儿竟然会扇耳光,那脸上的神情肯定很好看。 可是等到文六斤听到林梅的质问,听到眾人的窃窃私语,他失笑不起来了,咋娶回来个二愣子? 这种捕风捉影的醋话儿不该关起门来说吗? 林梅眼巴巴地等著文六斤说几句甜言蜜语,或者是说几句南清漓是个丑八怪,哪能和她相提並论之类的话。 但是文六斤一张脸一点点冷凝下来,如结了冰似的,“你瞎咧咧啥?爹还在这哪,你闭嘴!” 林梅猝不及防碰了个钉子,她再次懵逼,丈夫文六斤从相识那天起,就没对她变过脸,现在,他为了一个丑寡妇,不仅对她甩冷脸,还凶巴巴地吼她! 回过神来后,林梅委屈吧啦地望向了文瑞,希望他给自己一个公道,骂骂南清漓这个丑寡妇不守妇道。 可是文瑞连半眼也没有看她,而是环视眾人一遍,“年关將近,该干啥干啥去,都散了吧!” 林梅好不容易才召集来这么多观眾,她想好好羞臊一番南清漓,可是刚打了个平手,老公公就亲自拆自己的台。 她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大家別走啊,听我把话说完,我林梅是个讲道理的,南寡妇借了我家十一两银子,看著还不上了,所以就勾搭我丈夫文六斤,以为这样就不用还银子了,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南清漓这样的女人应该浸猪笼溺死,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人群中浮起了稀稀拉拉的附和声,更多的是一声不吭,一张张脸孔上都密布著不可描述的八卦神情,十一两银子都可以不用还,文六斤喜欢玩南清漓这个丑寡妇? 还是貌不惊人的丑寡妇精通床笫趣味? 文六斤不觉得给吴大顺和南大柱夫妻打墓,就等於他与南清漓有所勾搭,因为平时他与吴大顺和南大柱相处都不错,帮著做点力所能及的身后事儿很正常。 十一两银子是什么概念? 文六斤没去过镇上的翠红楼,但他听屯子里的泼皮文早说过,翠红楼姿色姣好的女子宿夜费是六七两银子,南清漓这样的丑女,他会砸十一两银子,他脑袋被门挤了? 林梅这样嗶嗶个没完,不仅脏污了南清漓的清白,还打了他的脸,更是变相说他有眼无珠瞎透了,是的,他真的瞎透了,怎么就娶回来这个蠢货? 第四十九章还清十一两 南清漓人情练达,她很清楚林梅被归榆当枪使,若牵扯的不是文六斤,她就会简单直接地问问对方,自己怎么勾搭他了? 但是南清漓现在不能问文六斤什么,免得被林梅借题发挥,所以她只针对林梅, “文林氏,有道是捉贼捉赃,捉姦捉双,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我希望你不要胡言乱语……” 不等南清漓说完,林梅就踏近一步,“南寡妇,你啥意思?你意思是我把你和文六斤从被窝里揪出来才算偷汉子?你……” “啪……” 不等林梅说出更过分的话,文六斤一把揪住了她的衣服,抬手就是一巴掌。 並且不是打在脸上,而是打在嘴巴上,由此可见,文六斤有多厌恶林梅这张嘴胡言乱语。 文六斤本以为林梅是个缺心眼的蠢货,没想到她却是个不长脑子的傻货,所以他来一耳光让她明白一下他是个活的,是个有脾气,要脸面的男人。 “文林氏,男主外,懂不懂?你再瞎嗶嗶一句,我就一封休书送你回娘家!” 林梅委屈得不得了,一对金鱼眼泛泪,嘴巴疼也少说不了,“我那儿错了?南寡妇欠文家十一两银子不还咋还有理了?铁墩儿年后入秋就要入私塾,拿啥交束脩?” 文六斤推搡了林梅一把,后者踉蹌著后退了好几步才站稳,等来的不是文六斤的温声安慰,而是硬邦邦两个字,“闭嘴!” 林梅有生以来挨了两耳光,不懂得反思,只觉得憋屈想发泄火气,她擦了一把眼泪,转头扑向了南清漓,“臭不要脸的丑寡妇,你今天不还我家的银子,我就和你拼了这条命!” 不过林梅没有扑到南清漓面前,因为文六斤適时地从后面拖住了她,“姓林的,走!这就去文秀才家,老子今天就叫你看看休书长啥样儿!” 文六斤刚转过身,南清漓就拦到了他面前,“六子哥,如果你真把我亡夫当做好兄弟,那么我希望你和嫂子从我这儿回家冷静一下,而不是去文秀才家。” 文六斤心里暗叫见了鬼,当了爹的他反而看不透女人了? 想当初他跟著文媒婆去林家提亲时,那时的林梅是咋看咋好,好得天上有地上无,就像仙女下凡似的,现在再看看,林梅像块抹布似的又酸又餿,他真想丟得远远的。 看看人家南清漓比她林梅小好几岁哪,新婚丈夫惨死,父母双亡,经歷了这么多事儿,还是每天忙碌著赚钱,比一般的男人都能干。 除开这个不说,看看南清漓多么会来事儿,这番话说得柔中带刚,滴水不漏,每一个字都听著忒特么舒服了,他太有面子了,他一腔的火气就在这一瞬间消减大半。 文六斤苦笑著,“清漓,大顺从来没有亏待过我,哥依著你的意思。” 见林梅一对金鱼眼满是恨怨地瞪著自己,南清漓到了嘴边的一声嫂子咽下去了, “文家是瑞伯伯当家做主,所以催逼我还银子的只能是瑞伯伯,那十一两银子,我会一个铜板儿也不差如数还上。” 说完,南清漓几步走到文瑞近前,“瑞伯伯,我想和你聊聊那十一两银子,我们进屋里聊!” 现在南清漓倒是能拿出来十一两银子,但是院子里人多眼杂,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所以她留了个心眼,力求低调稳妥。 文瑞怎么也想不到南清漓已经攒够了那笔欠债,他以为南清漓也就是希望他宽限一段时日再还钱。 银子捏在自己手里最安心,文瑞也想儘快拿回那十一两银子,但是也就是想想而已,他绝对说不出催逼还钱之类的话。 文瑞朝南清漓点点头,然后双目凌厉地望向了看热闹的人群,有一些文姓的族人脸色訕訕地往荆门外挪著步子,可心里总觉得看个全场才过癮。 一个人不甘心地蹦出来,“文里正,南清漓不给我儿吴大顺烧头七,这事儿你管不管?” 大伙儿中不乏无比唾弃归榆的,明明今天不是吴大顺的头七日,这个吝嗇鬼嗶嗶叨叨没完了,就算是南清漓给吴大顺烧纸钱,那也是纸钱而已,沉甸甸的铜板儿咋也到不了她手里,她瘸著条腿,蹦躂来蹦躂去顶个屁用。 文瑞用脚后跟也猜得出来,归榆肯定没少在林梅那儿添油加醋,煽风点火,他不答反问,“你给大顺烧头七了?” 归榆被呛得直翻白眼,老脸不红一下,直奔主题,“你让南清漓给我一两银子,我马上就去镇上买烧纸香烛,置办好酒好菜。” 文瑞不胜其烦,“南清漓已经自立门户,她给你银钱是人情,不给你是本分,你喜欢银子,有本事自己去赚啊,別无事生非净做缺德事儿!” 说完这话,文瑞轻飘飘瞥了眼林梅,文六斤嫌弃地哼了声,“被別人当二愣子耍弄,还当自己天下第一聪明,我在这儿等爹,你回家去!” 被丈夫这样训斥,林梅也不恼,更不挪动半步,她想看看南清漓如何勾搭自己的丈夫文六斤,说到底,她挨了两耳光,却还没醒悟过来。 被文瑞不留情面地戳到了脊梁骨,归榆一瘸一拐地走向荆门,却被几个伶牙俐齿的女人围住脱不了身,你一句,我一句,调侃著老吴家的种种。 比如吴旺財在外面发大財那么久了,这马上就过年了,还不回来啊,比如吴四顺一共输了多少银子啦等等,可谓是句句如针针见血,戳得归榆无言以对。 和文瑞进了堂屋后,南清漓微微一愣,不知何时南小山鬼似的进来了,林梅打小鹏和南小川的时候,他掉进茅厕里了吗? 最终是文六斤守著堂屋的门,文瑞和南清漓几人都进了东屋。 南清漓將装银钱的布袋子放到炕沿边,小心地倾倒出来,將十一两银子摆得整整齐齐, “瑞伯伯,真是给你添麻烦了,本来我打算明天亲自上门还银子,结果没料到归氏弄出这么一场闹剧。” 其实,文瑞从来没想过南清漓能够在穀雨那天还上十一两银子,他的底线是入秋时,南清漓可以还上一两银子。 可是南清漓竟然,竟然这么快就赚到了这么多钱,这才几天而已,这孩子赚钱的速度简直太嚇人了,真嚇到他了。 当南清漓倾倒出来这些硬货时,文瑞听得真切,银子和铜板儿摩擦碰撞著,如出水的鱼儿带起了浪激盪声一般悦耳动听。 眼睛和耳朵都告诉他是真的,但他还是忍不住伸手摸过去,手指刚刚触碰到银子…… 看到银子心情好,文瑞就想感受一下银子的硬实质感,不过当他刚刚碰到,南小山冷不丁出声,在落针可闻的室內显得异常突兀尖锐,“瑞伯伯,你不能拿走这些银子!” 文瑞微微错愕,尷尬地缩回了手,南小山又踏近几步, 有多近? 就是他一伸手,就可以探到炕沿边儿的银子, “瑞伯伯,我和小川年后这轮考试的盘缠费用需要不少银子,所以希望你再宽限一段时间,再说了,铁墩儿秋后入私塾的束脩也用不了多少钱,那时六子哥肯定又赚到钱了。” 小雪,小鹏齐齐腹誹,不是平时没话吗?这会儿挺会聊的嘛! 南小川略略鬱闷,你自己想横插一脚,扯上我干吗? 讲真,文瑞心里挺不舒服的,他当时借给吴大顺十两银子,压根就没有想到吴大顺会被野熊拍死,更没有想到这笔钱,连带那一两银子的安葬费会落到吴大顺孀妻南清漓身上。 现在他是骑虎难下,如果他拿了这十一两银子,南氏小兄弟年后没有参试的盘缠,他会內疚的; 如果不拿,林梅肯定还要在家里折腾,大过年的也安生不了。 唉,借钱真是个折磨身心的事儿,以后一定要慎而重之。 不过银子就在眼前灿灿生辉,而且南氏小兄弟参试的盘缠也用不了这么多,所以文瑞轻咳了声,抬眼望向南清漓。 冰雪聪明如南清漓瞭然所有人的心思,她不希望文瑞家大过年的鸡飞狗跳,再说了,无债一身轻。 南小山现在真的捉摸不透自家大姐的心思,“大姐,你手上还有首饰呢,必要时可以典当成银钱。” 南清漓轻易地感受到大家都齐刷刷地望过来,她默默地將散碎铜板儿收入布袋子中,语气清淡却自带不容置疑的气场,“南小山,这个家,我南清漓说了算,我决定还瑞伯伯这十一两银子!” 南小山眼神冷了又冷,咬肌鼓鼓的,“耽误了我和小川年后参试,你对得起死去的爹娘吗?” 这话一出,悬浮在房樑上暗处的鬼原主开了腔,“姐姐,我快憋屈死了,算我求你了,你替我说句话好吗?” 十五岁正是骨朵一样的年纪,却被逼嫁给一个三十多的老男人,还被婆家人掐死了,这原主真是个苦命的,同为女人,南清漓也希望她开心点,不能做人,做个开心鬼也好。 “南小山,爹娘为了十两银子將我卖给吴大顺时,你们南家一个个的对得起我吗? 南家卖了我,那我这个外人就与南家没有任何关係了,如果不是我收养你,那你怕是顿顿食不果腹,也没有力气和我呛口,我放这儿一句话,你可以隨时离开,另攀高枝!” 鬼原主眼泪刷刷下落,化为一片迷濛雾气,却又捂著嘴笑起来,时而哭著笑,时而笑著哭, “姐姐,你说到我心坎上了,你太会说了,可你还是太心软了,你让南家两兄弟立马上街討饭去,我就更开心了。” 南小川颇为动容,大姐的婚事定下来后,他恨死了自己是个文弱书生,没本事赚一个铜板儿。 那时他是一百个忧心忡忡,甚至想到娇懦的大姐会日夜以泪洗面,但他没想到大姐会在拜堂时撞香案自杀。 第五十章赌场打手找上门 南小山如同斗败了的公鸡,缩梗起脖子,声音低缓无助,“大姐,我逾越了,那我们参试的费用……” 南清漓不耐地打断南小山的话,“如果你离开我这儿,那就是你自己筹措;如果你不嫌我这儿的庙小,那你只管温书,不必操心其他。” 南小川暗暗欣慰,大姐这话里没有牵扯到自己,大姐太英明睿智了,她晓得自己没有哥哥那么贪婪复杂。 南小山嗯著,默然退后几步,恢復一副书呆子的木然神情。 鬼原主不乐意了,也不叫南清漓姐姐了,又一口一个贱货,丑寡妇等等叫骂著,哭著,南清漓耳朵深受荼毒。 “瑞伯伯,我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儿,一直都是你尽力照拂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赶紧收好银子。” 文瑞也不是个矫情的,他点点头,暗暗舒口气,可他手指刚刚碰到银子,院子里就传来了一阵骚动吵嚷声,紧接著脚步声杂乱纷起,堂屋门被大力拉开,听著像是闯进来不少人。 文瑞一咬牙,將十一两银子飞速地捡起,丟进了南清漓手里的布袋子,后者也不是个反应慢的,立即將布袋子丟给了小鹏。 小鹏飞速地將布袋子揣入怀里,心里还暖融融的,大嫂知道他身怀武功,这就是对他的无条件信任啊,被大嫂信任的感觉真不赖,他在这个家里太有存在感了! 果然是闯进来不少人,为首的是吴四顺,后面跟著三个面目阴鬱的汉子,最后面跟著吝嗇鬼归榆。 “大嫂,救命啊!他们要剁我的手!” 比南清漓大三岁的吴四顺一进屋,就奔到南清漓的身侧,身躯瑟缩发抖成一团,哪还有半点吴家第一帅的英挺范儿? 见文瑞冷冷地撤开了脸,南清漓马上想到了重点,吴四顺嗜赌如命! 那么,跟著吴四顺的三个汉子肯定是镇上赌场的打手,过来追討吴四顺的赌债,不还钱就剁手。 从古到今都是一样,吃喝嫖赌就不是什么正经嗜好,染指者轻则害己,重则害己害全家。 南清漓不是什么大慈大悲的菩萨转世,她可不想与吴四顺这样的赌鬼有任何交集,万一另外四小只也跟著学坏了,她找谁哭去? “三位大哥,我不认识吴四顺,麻烦你们把他拖出去,剁手是吧?那別脏了我家院子,你们最好把他拖到我家院子外,爱剁啥剁啥!” 听到南清漓这样说,归榆置若罔闻,一双眼珠子依旧搜索著屋里的犄角旮旯。 是的,她还对南清漓的野汉子念念不忘,好像捉姦远比吴四顺的手来得重要似的。 三个汉子看看归榆,再看看南清漓,互相对视一眼,眸间陡现残忍冷厉,其中两个架起来吴四顺就往外走…… 吴四顺秒秒钟涕泪俱下,胡诌瞎掰起来,“虎哥,你別著急啊,我大嫂平时非常照顾我,她这是恨铁不成钢气急了眼,你给我一盏茶的时间,让我求求她!” 虎哥的目的是求钱,他皮笑肉不笑地望著南清漓,与此同时,两个打手一鬆劲儿,吴四顺如同一只癩皮狗一样瘫到地上。 他往南清漓这边跪爬了几步,什么男人的自尊啦,顏面啦都拿来扫地了。 “大嫂,五两银子!你只要给虎哥五两银子就行,这一世我感激你的大恩大德,任你驱使,来世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这一套说辞是吴四顺从別的赌客那儿听到的,是別的赌客央求虎哥宽限几天赌债时说的,当时他觉得斯文中透著一股子豪迈,所以就记住了,今天还派上用场了。 前世,奶奶曾说过,男人跪的利索,女人裤带松的利索,都是些没骨头的贱种,所以,处於趋利避害的本能,南清漓不想惹麻烦上身,她懒洋洋哼了一声,给吴四顺指出来一条明路。 “吴四顺,你搞搞清楚,我已经自立门户,与吴家没有半文钱的关係了,你脑子养鱼了不是? 放著如假包换的亲娘不求,求我这个外人,你以为我是乐善好施的大財主吗?” 归榆仿佛聋了似的,依旧贼眼灼灼,没看见野汉子,却看见了地上的一个篓子,一个篮子。 篓子和篮子都苫盖著破旧的布片,看上去鼓鼓囊囊的,归榆一瘸一拐地挪过去,就要掀起来布片,小鹏轻飘飘挪移过去,拦住。 “你聋了吗?你儿子吴四顺欠下五两银子的赌债,人家要剁他的手,你赶紧掏银子!” 归榆一张黢黑的老褶子脸上没有一丝动容之色,说得煞有其事似的,“吴小四为南清漓赌钱,结果没贏到聘礼,反而输了银子,他输的五两银子就应该由南清漓掏。” 南清漓被归榆的无情无耻膈应到了,幸好她午饭没多吃,不然真能吐归榆一脸。 对於南清漓的冷漠反应,吴四顺觉得正常极了,不可能因为他这张脸好看,他那一番话斯文豪迈,南清漓就痛快掏银子。 但归榆混淆是非,轻易地激怒了吴四顺,他字字句句都是控诉。 “你瞎扯啥?我赌钱还不是你教唆的?我十五岁那年跟你去镇上卖鸡蛋,路过赌场时,你说我是乾净的童子鸡,进去试试运气,结果我贏了一两银子,你高兴得把我夸上了天,从那时起你就没反对过我赌钱,我贏了钱,你都锁柜子里了,说攒著给我娶媳妇,我输了钱,都是大哥掏钱还赌债……” 说到这儿,吴四顺低垂下脑袋,似是竭力隱忍著什么,归榆不为所动接过话茬,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现在,你大哥吴大顺没了,可还有南清漓这个大嫂,你正好让她替你还赌债。” 眼见吴四顺又跪爬过来一些,南清漓依旧拒之门外,“吴小四儿,我是吴大顺的孀妻,孀妻而已,他是他,我是我,我在上面,他在下面,所以你去下面找他,让他帮你还赌债!” 吴四顺嗓音低下去许多,“大嫂,大哥没有你这么残忍无情,你放心,今天你帮我还上这笔赌债,我就是不吃不喝也会攒够了还给你。” 南清漓太不服气吴四顺用一个死人压著自己,“你大哥好是吧?那你赶紧死到你大哥那儿去啊!下面也有赌场,你赌钱,他还赌债,祝你们兄弟俩基情四射!” 室內有这么多人,却是各怀心思,没有谁注意到天窗启开一条缝隙,屋內的所有声响都传散出去。 破庙里一棵古松的繁枝间,身著银灰色袍衫的男子长身玉立,长眉微蹙,喃喃著,“平声,是『基』还是『激』?没有一起沐浴的意思,那就不是『激』字,那应该就是基情四射,是良好的祝愿?” 旁边树杈上侍立的跟班心里嘀咕,主子,你耳听八方的本事用在这上面合適吗? 刚才,他简单易容混在人群中,看得真真儿的,和林梅吵架的南清漓额头上的疮痂掉了,掉了,掉了! 可当他如实稟告主子时,主子轻描淡写说自己也看见了,那么主子咋还不走呢?咋还偷听得兴致勃勃? 平素惜字如金的主子咋变得这么囉嗦了?不是不喜欢丑女吗? 南清漓的一番话后,室內又恢復了死寂,最终虎哥不耐烦了,“南氏,吴四顺已经不是吴家的人,吴家不管他的死活,他的死鬼大哥也管不了他的赌债,一句话,你到底管不管?” 南清漓有些不明所以,但是归榆目光躲闪,根本不做解释,文瑞轻咳了一声,“清漓,就是今天的事儿,归氏不想给吴四顺还赌债,就分出去他的户籍,把他撵出家门。”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狠心的亲娘,如果不是南清漓亲眼看见,她真的不敢相信。 然而归榆却厚顏无耻地说瞎话,“文里正,吴四顺欠下这笔赌债好几天了,我为啥今天才狠下心这么做? 因为吴四顺先前贏了不少钱都给南清漓了,我凭啥养著一条白眼狼?” 南清漓顿悟,所以归榆就攛掇文媒婆上门提亲,那时她就想骗自己一笔嫁妆,然后再让自己给吴四顺打赌债。 自以为是的算计落了空,归榆就將吴四顺逐出家门,还捎带往自己身上泼了盆脏水,她没必要再忍了, “归氏,你看见吴四顺给我银钱了?还是你財迷心窍而胡编捏造?” 还不等眼珠子乱转的归榆答话,南清漓望向了虎哥,“你帮我把这个老女人丟出去,然后咱们商量一下赌债!” 为钱而来的虎哥阴惻惻笑了一声,朝另外两人使了个眼色,这两人会意,架起归榆,直接送出堂屋,顺便也守在屋门外,閒杂人等不得进入。 南清漓蛮同情吴四顺的遭遇,但她实在是太厌恶归榆了,所以嗜赌的吴四顺就被她贴上池鱼的標籤。 她脸上笑容绽放,落在吴四顺眼里就似一只笑面狐狸…… 就在这一瞬间,吴四顺隱觉不妙,大大不妙,南清漓可不单纯是棵摇钱树,还有他捉摸不透却甚为忌惮的某种特质。 母亲归榆一次次玷污她的清白,她怎么可能不耿耿於怀? 而他好死不活地撞到了她手上,还能有得了好? 因为五两银子的赌债,就在这短短的几天里,他身心饱受摧残,老吴家明明有他一窝子亲人,而他在这种要命的时候却没有得到一点儿亲情关照。 没有血脉关係的吴大顺给他还了多少次赌债,他真的记不清了,他在吴大顺家里喝酒吃肉有多少次,也多的记不清了。 他此时此刻只清楚记得,亲娘归榆没有给他还过一次赌债,而他曾经贏回来的二十多两银子,归榆连一两也没给过他,他每次的赌资也是从吴大顺手里抠唆出来的。 吴四顺身陷绝境,不得不將最后一点希望都寄托在南清漓身上,她爱杀爱剐,他悉听尊便,认命了。 南清漓的笑容从来没有这么灿烂过,连带耳边的胎记也为之黯然,在场的人都觉得这笑容里的善意满满的。 但是,如果男友萧云翳在场,他只要望上一眼,就晓得南清漓奸笑如是,没安什么好心肠。 第五十一章卖身为奴 “我给你们支一招,你们也別费劲儿剁手剁脚了,为啥呢? 你们看看吴小四儿这白白净净的一副好皮囊,看看这玩世不恭,忧鬱不羈的小眼神,相信镇子上南风馆里不乏喜欢他这款的金主,还有寡居多年的半老徐娘等等富婆肯定想买个这样的家奴,那么,那五两银子不就有了?” 吴四顺听懂南清漓的大招后,真的嚇坏了! 一道道鄙夷不屑的视线刺痛了他,尤其是虎哥那种深意而灼热的视线在他身上逡巡不去,如果不是好几顿没吃没喝,肠胃里没货,那他准能百分百嚇尿了。 第若干次憎恨自己染上了赌癮,绝望无助的吴四顺也顾不得什么男人尊严,磕头如鸡崽啄米,痛哭流涕。 “大嫂,求你发发善心,求你帮我这一次!我发誓再也不赌了,如果我再赌,老天一个焦雷劈死我!大嫂,我亲娘不管我,大哥也不在了,你不管我,我就真没活路了!” 虎哥一张阴鬱的脸不为所动,“南氏,不用你支这招!要不是我们老大的死对头盯得紧,吴四顺早就被卖身为倌或者卖身为奴了,不过,这一招你可以用用,五两银子买一个这样的家奴,乖驯的话就留著使唤,看著不顺眼的话还可以丟到南风馆,总之你不吃亏的。” 好吧,这个虎哥也赖上自己了! 她兼具收纳幼弱的潜质吗? 可她已经有四小只了,她不是收容所所长! 心里这样想著,南清漓看了一眼哭得似个孩子的吴四顺,心终是硬不起来。 是的,十八岁的吴四顺在二十九岁的她面前,就是个大男孩子。 “请给我半盏茶的时间,我和文里正商量一下,你先到堂屋缓缓!” 虎哥得了南清漓这句,满意地笑了声,转身出了屋子,去堂屋等著。 屋內,南小山往前走了几步,正要將一肚子的大道理讲出来,却被南清漓淡淡的瞪了一眼,硬生生憋回去了。 南清漓揉揉眉心,试探一问,“瑞伯伯,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文瑞早就头疼起来,原以为何细腰那边不闹腾,他可以清閒几天,没想到老吴家这边又出了大乱子。 那个吝嗇鬼归榆不捨得出五两银子,就將吴四顺踢出家门,这且不说,还挑唆自己的儿媳妇林梅到南清漓家里闹腾,这简直是乱的不能再乱了。 此刻,他瞭然南清漓已经有了主意,不过他只能无条件支持,因为南清漓会帮他解决吴四顺这个大麻烦。 “清漓,瑞伯伯相信你自有分寸。” 得了文瑞这句,南清漓不假思索, “瑞伯伯,麻烦你写个吴四顺自愿卖身为奴的协议,一式两份,你我各拿一份。” 文瑞点头,取出纸笔墨砚,熟练地磨墨,刷刷点点写好协议,让吴四顺按了手印,吹乾墨跡,自己收起一份,给南清漓一份。 南清漓望向小鹏,后者会意,万分肉疼,从怀里的布袋子取出温得热乎乎的五两银子,万分不舍地放到炕沿边儿,心里一万个想狠狠踹吴四顺一万脚。 辛辛苦苦赚的银子在吴四顺这个赌徒身上,换谁也舒服不了,南清漓表示理解,但她却求助地望向了文瑞。 文瑞真是服了南清漓的玲瓏剔透,她这是担心虎哥那几人不认帐呢! 拿了银子,文瑞径直出了屋,交给虎哥,语气沉沉,“兄弟,吴四顺的赌债就此销帐,慢走不送!” 虎哥达到目的自然高兴,咧嘴笑著点点头,抱拳作揖后,出了堂屋,带著两个打手,大步流星离去。 见虎哥三人出来了,院子里的人窃窃私语,议论的话题就是谁给吴四顺还了赌债? 文六斤守在堂屋门口,自然听到了他爹文瑞的话,他知道文瑞身上只有铜板儿,没有一两银子,所以吴四顺的赌债肯定是南清漓出了银子。 南清漓有五两银子给吴四顺还赌债,怎么就不还欠文家的钱呢? 虽然他和吴大顺交情不浅,但钱是个小气东西,亲兄弟还明算帐呢,唉,那十一两银子何时才能还上啊? 就在文六斤心思凌乱之际,林梅蹭过来,声音异常柔和,“六子,你看,娘和铁墩儿来了!” 铁墩儿可是文六斤的心头肉,等他不疑有他,转头望向荆门时,林梅趁虚而入,拉开屋门就挤了进去。 文六斤发觉上当,低骂了一句脏话,因为担心其他人闯进去乱了套,所以他恼怒归恼怒,没有跟进去吼林梅。 当林梅闯进了东屋,正好听见南清漓如是说:“……我还欠文家五两银子,我会儘快还上!” 林梅看见文瑞將最后一块白的银子塞入腰间褡褳中,压抑著狂喜,金鱼眼一瞪,“不行,那五两银子现在马上还,不然我就叫六子搬你家的东西抵债!” 林梅脸上挨了自己一耳光,嘴上挨了文六斤一耳光,怎么还是如此执著呢? 南清漓这样想著就低下头,笑而不语。 是的,林梅脸上,嘴上还火辣辣地疼著,所以她把这笔帐都记到了南清漓头上,不遗余力地打击报復。 甚至,她还脑补出来一幅画面,南清漓跪在自己面前,哭著求饶,求她宽限几天。 文瑞拿到手六两银子已经很知足了,毕竟南清漓这儿养著一大家子人,这又凭空多出来一个赌徒吴四顺。 甚至,他很想叫进来文六斤训斥一顿,看看南清漓一个寡妇家家的,这么几天就赚了这么多银子,你一个大男人不汗顏吗? 但他转念一想算了,南清漓这种赚钱速度在文家屯子里是有独无偶,谁也学不来的,如果传出去的话,只会给这孩子平添无尽的麻烦。 幸好自己的女儿文翠叶和南清漓私交甚好,以后肯定能连带沾点光,发家致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文瑞还想回家后和儿媳妇林梅说叨说叨,以后离那些长舌妇远一些,和南清漓走得近一些,向南清漓学学如何持家致富。 可是林梅却闯进来这样打他的脸,他忍著鬱气,“是不是需要我这个一家之主把你父母请过来一趟,討论一下你如何欠缺家教?” 林梅老委屈了,“爹,我怕钱寡妇赖帐,你写两张契据,让她按手印,如果还不上钱,就送她去县衙问罪。” 因为是里正文瑞的儿媳妇,林梅一说话,就带著咄咄逼人的优越感,她自己还以此为傲。 文瑞毫不动容,冷脸呵斥,“我活著一天,还轮不到姓林的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今天的事儿如果从你嘴里传出去半句,那你就等著文家的休书吧!” 虎哥那三人痛快离开,耳聪目明的都可以猜出来吴四顺的赌债销帐了。 至於是谁掏的银子,他们没有亲眼看见,十之八九会以为是自己垫付的,不会惦记南清漓。 但是,如果林梅出去吵吵南清漓还了文家六两银子,那么脑子好使的一下就明白过味儿了,那南清漓就会被居心叵测者惦记上了。 林梅终於闭紧了嘴巴,噤若寒蝉,毕竟被夫家休掉不是什么光彩事儿,而且再嫁也不会嫁到什么好人家。 看著吴四顺依旧哭得伤心,文瑞一个头两个大,叮嚀了南清漓几句,告辞离开,林梅乖顺地跟在后面。 院子里看热闹的眾人见没啥好看的了,也跟著文瑞离开。 吝嗇鬼归榆混在人群中,心焦焦急得冒火,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抢光了南清漓家里的好东西…… 等到文瑞三人回到家后,一盘大葱鸡蛋里的鸡蛋都被儿子铁墩儿吃了,只剩下了大葱,而肉汤土豆被蔡闰枝热了又热,成土豆泥了。 文六斤心里哀嘆,自己当初怎么就不娶个善解人意,又会持家赚钱的媳妇儿? 再说这边儿,吴四顺等到南清漓送文瑞折返回屋里,他已经站起身来,满面尷尬不安,囁嚅, “大嫂……不,夫人,你为啥对我这么好啊?” 是的,吴四顺已经卖身为奴,这样称呼没错。 但是,南清漓抄起了烧火棍,就砸了过去,吴四顺在吴家经常被归榆追著打,所以跑的可利索了,所以烧火棍砸到了土炉子上,將火盖砸掉了。 吴四顺在院子里兜转了几圈,驀然停下不跑了,“你打吧……我已经是你的家奴了,你揍死我,县衙也不会治你的罪,我正好就解脱了,我真的想我大哥了!” 如果不是吴四顺半路蹦出来,那南清漓就是无债一身轻的人了,可事实是她厌恶死了归榆,却帮归榆的儿子还了赌债,所以她特么太窝火了。 南清漓不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圣人,她只是一个有七情六慾的平凡小女子,她寒著脸, “你们几个杵著干嘛?把吴四顺的衣服扒下来,我可没钱给一个奴才买衣服!” 来自文明星球的南清漓见多了真人版秀肌肉的內衣男模,所以她並不觉得脱男人衣服不妥当。 南小山倚靠在堂屋门侧,挪不动脚步,自家大姐以前也没少追著他打,可最后追不到时,不是跳著脚低低骂几句,就是气得掉眼泪,娇懦如斯的她今儿个怎么扒起来男人衣服? 太可怕了,以后得罪谁都可以,万万不可得罪自家大姐,被扒了衣服太丟人了。 小雪脸一红,如小老鼠般窜进了堂屋,趴在门上倾听外面的动静。 小鹏和南小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覷中,他们脑子里想得都一样,习惯於天天睡觉前洗漱时自己扒自己的衣服,现在扒吴四顺的衣服,怎么扒? 从上往下扒,还是从下往上扒? 是全扒光了,还是剩下一条褻裤? 虽然两人很快不约而同决定从上往下扒,最后剩条褻裤,但是他们谁也不肯先下手扒衣服。 吴四顺不想为难小鹏和南小川,自个儿脱了外衫,中衣,露出来不忍直视的上身,正要解开腰带,南清漓扬手喊停,走近。 南清漓绕著吴四顺转了个圈儿,也看清了,后者的腹背以及手臂上密布著不均匀的青紫淤痕。 “说说,你除了赌博,还喜欢做啥?” 第五十二章心机婊 吴四顺浑身散发著一股子颓废,“睡懒觉,好吃懒做,不过你不打死我的话,我就会改掉这些毛病。” 南清漓望向了南小川,后者訕笑,“大姐,我平时不是待在家里温书做家务,就是待在私塾里,我真的不清楚吴四顺为人怎样。” 小鹏很识眼色的补充,实诚如斯,“大嫂,我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他还有別的恶习。” 南清漓心里一松,还好,这个吴四顺还没坏透了,还可以调教做人。 这边南清漓让小鹏带著吴四顺回屋里擦药酒,一团和气得就似一家人,另一边却是又一番情景。 周遭无风自盪,空气温度骤然下降了几十度似的,一道清朗玉润的好听嗓音乍起乍落,“又丑又如此不矜持,世间少有!” 跟班的听到主子如是点评,转头去看,只见树摇枝动,而人已经没了影儿。 他急匆匆遥遥一望,视野里仅留下银灰色一点,赶紧纵身一跃追过去,心里却炸了锅似的乱纷纷。 唉吆喂,主子你慢著点儿啊,小的赶不上你,可怎么保护你的安危啊? 没怎么见主子修炼,他这轻功却怎么越来越好? 等等……说南清漓又丑又不矜持? 主子这是生气了,可怎么透著一股子直衝云霄的醋劲儿? 还是,还是仅仅是本跟班的错觉? 小鹏的屋子今天还没有烧炕,吴四顺趴在土炕的油布上,依旧可以感受到淡淡的土炕余温,整个人仿佛做梦似的。 南清漓將烧火棍拎回了东屋,心里莫名的一阵烦躁,就似一个旋风颳过,好像捲走了什么, “小雪,你中午忘了给翠叶姐煮两颗鸡蛋。” 小雪没想到南清漓会提起这个茬儿,“大嫂,翠叶姐半上午过来了一趟,我在炉子上给她煮了鸡蛋,你再上炕睡会儿吧!” 南清漓嗯著,却转身出屋,进了小鹏的屋子,吴四顺立即爬起来,半跪著,低眉顺眼,“夫人,奴才的伤不碍事,小鹏少爷擦过这次药酒后就不用再浪费药酒了。” 南清漓大大方方在炕沿边儿坐下,温声细气得与刚才挥著烧火棍时判若两人。 “吴小四儿,虽然你自愿卖身为奴,但是咱们家穷得很,没有那个买奴才的閒钱,所以麻烦你收起来这副奴才相,也就是说,这层关係不要宣扬出去,不然传到我耳朵里,马上就把你卖到镇上的南风馆。” 南清漓是个聪明人,这样既给了吴四顺脸面,也可以防止屯子里某些赖皮的惦记,毕竟低调做人在哪儿都適用。 吴四顺脑子够用,马上改了半跪著的姿势,盘腿而坐,“大嫂,遇见你真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南清漓心里一句话,遇见你真是本姑娘八辈子积攒下的晦气,“吴小四儿,少扯这些没用的,你现在属於戒赌癮观察期,如果你敢再赌一次,不论输贏,我都会把你卖到南风馆!” 吴四顺訕笑,“大嫂,我的卖身契在你和文里正手里,我就是磨坊里的毛驴,只能乖乖拉磨,大嫂,如果我攒够了五两银子还给你,你会把那两份卖身契给我吗?” 不得不说,吴四顺这脑子的確转得够快,南清漓冷哼了声,“等你用正当手段赚了五两银子再说!” 虽然是这么含糊不清的一句,吴四顺却已经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已经有了现阶段的奋斗目標,那就是儘快赚够五两银子。 眼见南清漓起身离开,吴四顺狗腿地討好她身后跟著的小雪, “小雪,家里有什么脏活儿,累活儿,你儘管吩咐我!” 没等小雪出声,南清漓说出了个脏活儿,“你休息一盏茶的时间后,把鸡肠子洗乾净。” 南清漓刚踏出门槛,吴四顺的问题来了,“大嫂,我没洗过鸡肠子,你告诉我咋能洗乾净。” 心里默默点了个赞,看来吴四顺的確有悔改之意,对她的话还是蛮上心的,这样想著,南清漓说了最简单的方法。 就是先粗略冲洗几遍鸡肠子,然后用剪刀剪开,放几把玉米面揉搓,冲洗,反覆几次,直至没有异味为止。 其实用食盐也可以洗乾净鸡肠子,但是这里的食盐与铁一样,都是官营专卖物资,价钱太贵了,能省则省。 黄昏时分,南清漓舒舒服服睡了个懒觉醒来后,没看见小雪,却听到了堂屋的低语声…… 南小山抱怨吴四顺太没用了,快浪费了一担水,也没洗乾净鸡肠子。 见吴四顺依旧在清洗,南小山又说如果吴四顺晚上想睡他那间屋里,那就在晚饭后生火烧炕。 吴四顺想著小鹏直接將他带进了自己的屋里,立即表態说他已经答应了帮小鹏生火烧炕。 南小山再无聊兴,回自己屋里生火烧炕。 见南清漓推开门,站在自己跟前,吴四顺有些局促不安,面色訕訕,“大嫂,这个鸡肠子好像还有异味,我真没用。” 南清漓淡淡瞅了一眼,“可以了。” 吴四顺这才脸色好看了一些,自己不是个没用的就好,可是就当他擦乾手,站起身来时,他的肠胃不爭气地嘰里咕嚕一阵乱响,抗议似的。 吴四顺尷尬得要命,“大嫂,我喝了一瓢冷水,这肚子还响……丟死人了!” 南清漓不清楚吴四顺连著几顿连口水都没得喝,她还以为他洗鸡肠子洗的膈应了,就灌了一瓢冷水,此刻他肚子里这样造反,怕是腹泻的徵兆。 真是个討债的,做了这么点轻活儿而已,却引起腹泻,了,如果抓药,又得一些铜板儿。 她倒是可以针灸止腹泻,可是她不敢保证吴四顺不出去乱嚷嚷,所以她笑呵呵的,“隨我进屋来!” 然而,南清漓的灿烂笑容,吴四顺是真怕了,他低眉顺眼,“大嫂,你想打我出气儘管打,就別进屋里了。” 南清漓语气懒洋洋的,“爱进不进!” 最终,吴四顺任杀任剐地进了东屋,畏首畏尾地倚靠在门侧,隨时准备夺门而逃似的。 土炉子上的铁锅里,热水翻腾起来漂亮的水,南清漓去院子里取回来两个冻西红柿,剁碎后放进去,待酸味溢出来后打进去一个鸡蛋。 南清漓盛出来满满一大碗,放到了炕沿上,让吴四顺吃掉。 吴四顺受宠若惊,怔楞了片刻才端起了碗,风捲残云般,很快就送进了肚子里,连一丁点儿西红柿皮都没有剩下。 而且他放下碗后,直呼好吃,还能吃三大碗。 南清漓太清楚这东西的寡淡味道了,与好吃真的沾不上边儿,可是当她洗刷锅碗时,吴四顺咧著嘴哭开了,哭得似个傻子,大有愈哭愈烈之势。 南清漓已经生著了灶火,吴四顺还在鼻涕一把,泪一把地抽泣,她莫名火起,“吴小四儿,你给我闭嘴!你摸著良心想想,我南清漓对你好不好?” 这一群半大孩子里,就数吴四顺年龄大了,她没骂他,更没揍他,更没咋的他,可他却哭起来没个完。 他这哭声要是引来了小鹏和南氏小兄弟的围观,那几个指不定咋想她这个一家之主啊? 而且,在这个男尊女卑,男女之防意识极重的时代,她这个十五岁的小孀妇和她的前小叔共处一室,而且前小叔还痛哭流涕,伤心欲绝,好像,极像她夺了他的初吻或者童,男身似的。 记得真切,前世闺蜜时常盯著手机,盯著男装秀视频里刚出道的青涩男模,她的眼神荡漾到膈应,还用一种久经沙场的口气各种评头论足,声称有缘撞上这个那个的话,就夺了对方的初吻和童,男身,然后发过去两个大红包。 原以为闺蜜也就是故作沧桑,故作玩世不恭,放荡不羈而已,重生一次再细细想来,闺蜜的种种言行举止昭示出一个標籤,心机婊。 是的,闺蜜是心机婊,所以她可以不动声色地撬走自己的男友萧云翳,所以萧云翳刚刚给自己发了分手简讯,她就在朋友圈应景的晒结婚证。 男友萧云翳的初吻在他告白时就给了自己,可是男友的清白还在吗?他被那个无耻的心机婊弄脏了吗? 心事沉沉如潮袭来,一时间南清漓火大的不行,真想將吴四顺一脚踹回吴家去。 “大嫂,你对我太好了……你对我最好!” 吴四顺被南清漓一凶,终於止住了泪水,说得认真而小心。 南清漓用烧火棍扒拉著灶膛里的柴火,寻思吴四顺大概是怕自己揍他才说得这么违心, “別来狗腿这套,你我又不熟,对你最好倒谈不上,只是你身为堂堂男儿,动輒就哭丧似的,我很看不起。” 吴四顺吸了吸鼻子,努力平復著情绪,將心里话一股脑儿倒出来。 “大嫂,你是不知道我娘,不,她不是我娘了,你没看见那个老乾婆有多狠,不管怎么说,我是她儿子啊,因为五两银子的赌债,她就往死里打我,连鸡毛掸子都打断了。” 南清漓语气淡淡,就事论事,“她那么狠打你不对,不过你赌钱也不占理。” 吴四顺訕笑著,“大嫂,你教训的是,我也想明白了,她攛掇我赌钱时,没把我当儿子,而是把我当成了赚钱工具,而大嫂你把我当人看,我就得戒掉赌癮,好好做人。” 南清漓不咸不淡地哼了声,心里有了盘算,得儘快让吴小四儿试试赚钱有多难,那么他自己的血汗钱肯定就不捨得赌博,因为万一输了他会肉疼死。 南清漓到院子里的大黑瓮里拿了些馒头包子,放在笼屉里加热,后灶的锅里煮著小米粥。 饭香流溢,於是吴四顺更不想离开了,没话找话的聊,“大嫂,你给我打荷包蛋时,那个蛋怎么一下就沉下去了?” 南清漓不耐地横了眼吴四顺,就是那种看白痴的眼神,可是她想了想,这个道理真的,真的不是很好解释啊! 可是如果不加解释,她这个一家之主以后如何以理服人。 南清漓想了想,反正家里那两个咬文嚼字的读书人也不在跟前,反正房樑上的鬼原主也听不懂,反正鬼原主即使说点什么,吴四顺也听不到。 於是,南清漓缓声如是解释,“这里面的原因很简单,鸡蛋的密度大於水的密度,所以就不会浮在水面上,也就是说鸡蛋的重力大於水的浮力,听懂了吗?” 第五十三章纠正三观 吴四顺一脸懵逼状,他低头想了想也想不明白,最终是不明觉厉,“大嫂,你太厉害了,可惜你不是男儿身,如果是的话,文秀才就没饭吃了。” 南清漓无语凝噎,怎么就扯到了男儿身这儿?她瘦如风乾的青菜,有这模样的男人吗? 鬼原主猛然飘下来,双目警惕深深,“你……你到底是谁?哪儿来的?你怎么懂得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你不像是这儿的人,这儿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你这样有才无德的……该死!你赶紧撞死啊,我想返魂活过来!” 南清漓置之不理,坦然自若地用木勺撇米末倒进泔水桶中,因为这儿还是石磨碾米,即使精米里也难免有细碎的谷糠,所以撇去米末后,稀粥的口感会更好一些。 吴四顺依旧没话找话,“大嫂,看你打荷包蛋时,我还想著鸡蛋入水后会一下变成碎蛋呢!” 南清漓补刀性质的讥讽,“幼稚白痴!” 被南清漓这样差评后,吴四顺也丝毫不恼,“大嫂,你对我就是好,我亲娘都没有给我吃过一次这样的小灶,就是有次我贏了三两银子交给她时,她给我弄了碗蛋汤,蛋一缕一缕的,很少,可以数清楚那么少!” 南清漓敷衍地嗯著,馒头包子热透了,她用筷子一一夹出来放到红瓦盆里,在大灶上的锅里重新添好水,煮蛋鸡骨汤。 吴四顺一看晚饭这么丰盛,受宠若惊,“大嫂,你咋知道我没吃饱,还饿得慌呢?你对我太好了,比大哥对我还好!” 南清漓后知后觉,吴四顺肚子响不是腹泻的徵兆,而是饿惨了。 屋顶天窗那儿,犹如玉树临风的男子撑著下巴侧臥著,俯视著屋內,长眉好看的蹙起。 没有多久,小鹏砍柴回来了,南小川狗腿地跟在后面,叨叨著小鹏累的话,他可以帮忙背回院子等等。 再往远一点,小雪笼著针线笸箩,不疾不徐地往家里赶,见状,男子探手掩好天窗,飞身离开。 某跟班宝宝费力巴切地跟在后面追啊追,最终两人落在山林里的古松繁枝间。 “爷……” 对於跟班的欲言又止,男子淡漠地嗯了声,他还是想不通南清漓的那番解释,什么什么嘛? 晦涩难猜,难道他也和吴四顺一样,属於幼稚白痴的级別? 跟班的壮起了十二分胆子,鼓起了十二分勇气,道出心里忠言,“爷,女子不过是男人的玩物而已,翠红楼新来了一批姑娘,要不小的让鴇儿妈妈留一个服侍爷?” 说完这番话时,跟班的已经是战战兢兢,冒出一脑门冷汗,但想想自家的爷终究是做大事的人,可不能被哪个女子迷了心窍,自己冒死进忠言,即使死而无憾。 男子思路骤然被打断,略略不悦,好看的朱润薄唇抿了抿,“聒噪!” 丟下这两个字后,男子长身翩起,衣袂翻飞,向山林腹地疾射而去。 跟班的举袖擦把冷汗后,奋力追上去,心里甚是欣慰,南清漓额头上的疮痂已经脱落,那么自家的爷肯定再也不会潜入她的房间了。 这边,小雪进了东屋,看见晚饭已经摆上了桌,难为情的解释说自己见南清漓睡得香,怕做针线活儿扰了她,就去文翠叶家里缝衣服了,两人边做边聊就忘了时间,做好了这件衣服,天已经黑下来,她就回来迟了。 南清漓淡淡地说小雪做衣服也很辛苦,自己帮忙做饭没什么的,后者赶紧拿上了碗筷,开饭。 吴四顺吃相也算斯文,而且他圆滑的很,看著小鹏吃一个包子,他也拿一个包子,小鹏再拿一个馒头,他也是一样,小心翼翼的,倒是让谁也烦不起来。 和其他人一样隨便吃饭,南清漓没有將他看作奴才啊,吴四顺正满心满肺地感动著,南清漓喝了口稀粥,缓声吩咐。 “小川,你在閒暇时督促小四儿认识书写平时的常用字,小雪和小鹏也要抽时间写写你大哥教过的字,免得生疏了。” 不知怎么南清漓就想起来小鹏写的吴大顺的灵牌,最后一个字写错了,所以她就担心几人日后遇到相关的麻烦。 南小川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庆幸自己在这个家里这么有用,而南小山却庆幸南清漓没有將这个无聊的事儿摊派到他头上,他正好可以安心温书备考。 饭后,小雪抢著洗刷锅碗,那几人也各自回屋,各忙各的去了。 一夜无话,翌日早饭后,南清漓发话了,“吴小四儿,这家里不养閒人,你带些食物和水,去镇上做短工,晚饭前赶回来即可。” 吴四顺表示无条件服从,揣了小雪用荷叶包裹好的一个包子和一个馒头,又带了一瓢葫芦清水,就抄近路去镇上了,一路上还憧憬著早早地挣够了五两银子,恢復自由身。 上午,姑嫂两个在南小山那屋里,一个在炕上缝衣服,一个在地上熬製翠红膏。 听说翠红膏是女人吃的东西,南小山仿佛生怕沾染了什么晦气似的,拿了纸笔墨砚,去了小鹏那屋。 小雪看在眼里,故意敞开这屋的门,扯高了嗓子说从古到今的圣贤男人不管怎样功勋显著,但是他们都是女人生出来的,他们的娘都是女人,而且,在他们一生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离不开一个名为妻子的女人的陪伴,言而总之,女人很重要,男人女人平等。 好吧,南清漓承认小雪如是巴拉巴拉,是受了她的薰陶所致。 最终南小山听不下去了,但父亲的教诲深入骨髓,好男不和女斗,所以他化鬱闷为力气,出去挑水了。 而南小川和小鹏不知怎么就达成了合作联盟,两人一起上山砍柴,一起劈柴,一起割草搂树叶等等,出双入对,一副哥俩好好的样子。 南清漓內心里颇为担忧,看来,她要费点心思,旁敲侧击地提点二人一番。 正常友情可以有,其他的非主流情愫嘛,她会毫不留情地扼杀在摇篮里,只为了对得起那个死鬼丈夫,对得起南大柱夫妻。 听得南小山挑水去了,小雪掩上了屋门,得逞的嘻嘻笑了一阵,手上飞针走线,嘴上也不閒著,神秘兮兮的,“大嫂,你有感觉吗?” 南清漓小心地掌控著火候,漫不经心,“啥?” 小雪声音又低了几分,“大嫂,我服用翠红膏好几天了,感觉皮肤嫩了许多,昨天翠叶姐还夸我越来越水灵了,漂亮的女子才有男人喜欢啊,你说几个月后,我是不是会变得像翠红楼的魁那么漂亮而討男人喜欢?” 南清漓瞭然,除了每天服用翠红膏外,小雪还学自己,坚持用淘米水洗脸,小雪爱美没有错,但是她这个做大嫂的,需要按照这儿的三观结合自己的认知纠正一下。 “小雪,翠红楼的魁是很漂亮,但是,优秀的男人不会娶一个魁为正妻,为其赎身带回家做妾室倒是有可能,男人喜欢翠红楼的姑娘只是寻一时乐子而已,那种喜欢不是爱情,所以小雪要做素顏的小仙女,不要做浓妆艷抹的魁。” 这里的穷人家女孩子平时都是素顏,因为家里没有买脂粉的閒钱,受男尊女卑意识的影响,家里也不捨得在女儿身上投入。 只有在笄礼或者成亲等等重要的日子才会涂脂抹粉,妆扮一番。 所以现在囊中羞涩的南清漓顾不上自己打扮,也希望小雪素顏,不过在文家屯子里,小雪真算是一把手数得过来的漂亮女孩。 小雪真的听进去了,还追问南清漓爱情是啥样儿的喜欢,后者答得乾脆,一生一世一双人,上穷碧落下黄泉。 弄好了翠红膏,南清漓想去解决一下三急之一急,刚进了茅厕,鬼原主就从她身影里飘逸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原来的露天茅厕已经不露天了,因为南清漓怕冷,所以让小鹏和南小川用树枝和桔梗凑合搭了个顶子,所以里面没有冷风嗖嗖,所以鬼原主不止一次躲在晦暗许多的茅厕里嚇唬南清漓,见嚇不死南清漓这才作罢。 毕竟自己占著原主的身子,所以南清漓心存一份感恩,不想和鬼原主起什么爭执,她淡淡地瞅了鬼原主一眼,开始解决內急。 但是鬼原主一直飘来盪去,一直鬼笑不停,等到南清漓系好裤子,提步要出茅厕时,她娇懦的嗓音透著鬼气森森。 “你猜猜我看见谁了?算了,你这么蠢也猜不到,我看见吴大顺了!” 虽然南清漓是来自文明社会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但她还是陡然暴起一层鸡皮疙瘩…… 对於未知的东西,大多数人都是不明觉厉,南清漓也是如此。 尤其是还有这么鬼气飘飘的一只,时不时地在她面前刷存在感。 南清漓极力地保持淡定,抱臂,微微仰脸,瞅著悬浮不动的鬼原主,后者继续叨叨, “吴大顺说让你给他烧纸钱,烧衣服和房子。” 南清漓点点头,“他看上去很嚇人吗?” 鬼原主自吹自擂,“我是鬼,我胆子大不怕,但如果你看到他,肯定会嚇哭的!” 轻轻点点头,南清漓视线越过鬼原主,瞟向了她身后,目光真诚,嗓音幽幽,“吴大顺,你喜欢她就带她走吧,我会照顾好小雪和小鹏。” 如是一句,鬼原主嗷的一声,一头遁进了南清漓的身影里。 周遭依旧一片晦暗冷寂,哪有吴大顺的凶魂? 隨即,鬼原主发觉上当了,但是她的谎言被南清漓戳破后,她丝毫不觉有错,反而变本加厉地咒骂起来。 她语气时而像归榆那般尖酸,时而像何细腰那般刻薄,模仿得惟妙惟肖,儼然就是那两人培养出来的高徒。 第五十四章找不到活 南清漓出了茅厕,缓步走向羊圈,围栏中,那只土黄色的野山羊安静地臥著反芻,双眼里的惊慌依旧不太明显。 她心里失笑,不是说野性难泯嘛,这么短的时间就餵熟了这只野山羊,也真够稀奇的,或许是因为它受伤了,而且怀著崽子,没有逃跑的能力才选择適应环境。 由於今天要滷煮熏制的食材较多,所以南清漓早早做了午饭。 吃过饭后也没有午休,直接就在小鹏的屋里生了灶火,忙碌起来。 一家子的一日三餐,熬製翠红膏,做熏製品以及烧炕烧土炉子,给野山羊煮糊糊等等,这样就加大了木柴的用量,挨墙根儿的那一堆木柴眼见得越来越少,因此饭后小鹏和南小川又去上山砍柴。 等他们回来后,擦洗了一把就要凑过来帮忙,南清漓仅仅让小鹏替下去小雪,而冷脸呵斥南小川去温书备考。 南小川闷闷不乐地独自去东屋了,是的,他已经不想和南小山这个哥哥共处一室,因此捨近求远,没去邻屋。 本来就够忙碌的了,但是鬼原主却忙中添乱,悬浮在房梁中的暗处,喋喋不休。 “你个挨千刀的丑寡妇,我咒你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不不不,这身子是我的,不能被雷劈坏了,我咒你睡觉睡死,我正好返魂。” 诸如此类等等之后,鬼原主似乎骂累了,就打起了苦情牌,抽泣著求南清漓给吴大顺烧头七,供酒菜,因为她怕被吴大顺的凶魂缠上,她不想跟吴大顺一起投胎,只想活过来。 对於这只执拗的封建鬼原主,南清漓只能装聋作哑,鬼原主磨破嘴皮子也没用,她要忙著赚钱,没时间做烧头七,供酒菜那种没有任何意义的无聊事儿。 弄好了熏鸡架,熏猪肝后,南清漓切下来一块熏猪肝,让四小只品尝,他们一致夸讚说好吃。 南清漓自己尝了点儿,总觉得不及前世奶奶做出来的好吃。 弄出来第一只熏鸡后,南清漓熟练地剖切,留出来两个鸡腿,其余的都放在瓦盆里,让四小只品尝。 四小只吃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吮吮手指,还有,鬼原主也不叨叨了,凑过来,馋相毕露。 南清漓连著问了几声味道如何,四小只都忙著吃,无暇应答,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 毕竟南清漓前世没少吃熏鸡肉,所以她尝了一块,仅仅觉得还凑乎,不敢確定落月居的食客会满意。 倒是鬼原主给了南清漓一点信心,她哭得可怜兮兮,“这熏鸡闻著太香了,比熏鸡架香太多了,你赶紧去死好不好?我想活过来,我想吃熏鸡肉!” 记得自己刚做出来熏鸡架,鬼原主也是馋相毕露,但是却没有这么猴急,南清漓稍稍心安,继续忙碌。 终於,生鸡都变成了熏鸡,那些鸡肠子也弄成了熏鸡肠,南清漓熟练地过滤了老卤汤,让小雪在锅里添点水,煮两颗红皮鸡蛋。 收拾停当,姑嫂两人回了东屋,刚想上炕躺会儿,文翠叶笼著针线笸箩,进来串门子。 两个粗瓷碗摆上来,一个里面放著两颗红皮鸡蛋,一个里面放著一块熏猪肝和一个熏鸡腿。 虽然文春生给了南清漓一两银子,但是文翠叶依旧心里很感激南清漓。 因为南清漓明確说过,木柴是自家的,不算钱,熏猪肝用不了多少调料,也不算钱,只从那一两银子里扣除买鸡蛋和猪肝的费用。 “清漓,这个鸡腿也给我吃?” 文翠叶瞧著碗里的大鸡腿,揣测著怎么也得十几文吧,南清漓应该会从那一两银子里扣去。 南清漓瞭然笑了笑, “翠叶姐,落月居的洛掌柜订做几只熏鸡,这是第一只,我们大家都吃过了,给你留个鸡腿,你吃吧,不算钱。” 小心地啃著鸡腿,文翠叶想像著落月居那些身著綾罗锦缎的食客,他们钱吃熏鸡,而她沾了南清漓的光,可以不钱尝一尝,这感觉真不赖。 吮尽了鸡骨里的骨髓,文翠叶感慨,“清漓,姐也不怕你笑话,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好东西,比熏鸡架上的鸡肉还香,外面还是那股子薰香,里面却是嫩嫩的鲜香,一点也不柴。” 南清漓隨之又心安了一些,但愿落月居的那些食客喜欢,那样,她就能快一些还请外债。 文翠叶动作小心翼翼得近乎虔诚,她吃著熏猪肝和鸡蛋,甚至连蛋壳上附著的一丁点儿蛋清也小心抠下来,抿入嘴里。 南清漓脑海里不由得浮起前世的记忆,在她的周遭浪费食物的现象比比皆是,包括她本人也做不到吃东西时吃得乾乾净净,连渣儿都不剩一点。 吃完东西,文翠叶满目崇拜地望著南清漓,夸讚她真有本事,才短短那么几天,就赚了那么多银子。 南清漓一听就瞭然文瑞告诉了文翠叶详情,她淡淡一笑,“翠叶姐,你调养身子怀孕要紧,你儘管放心,等我需要人手时,第一个就会想到春生哥。” 文翠叶喜形於色,但却很快一脸愧色,仿佛做了对不起南清漓的事儿似的…… 原来文瑞確实专门找文翠叶和文春生聊了两盏茶的时间,除了让两人保密南清漓赚钱很有一套之外,还特意强调要与南清漓好好相处,能帮上什么忙儿尽力为之。 文翠叶思来想去,觉得南清漓虽然比自己小,但做事进退有度,从容自若,不动声色之间就在她婆婆文氏这儿为她爭取了一席之地,不动声色之间暗暗帮她调养身子。 “清漓,我……我知道我嫂子过来找你茬儿,可我怕她骂我,没敢过来帮你。” 这话说出来后,文翠叶脸上愧色更甚,双手都不知道放哪儿好了。 有归榆和何细腰那种找茬级別的老怪,南清漓根本就没把林梅那种小虾米放在眼里, “翠叶姐,你做得没啥错,寡妇门前是非多嘛,我已经习惯了。” 文翠叶这才神情自然了一些,“清漓,我也是凑巧看见吝嗇鬼和我嫂子咬耳朵,最后一起朝你家的方向走去,我就猜到我嫂子会找茬闹腾,可我只能避嫌,去喊我爹和我哥去你家,我哥说我嫂子除了那对金鱼眼不好看,也算是盘靚条儿顺,我爹说她最欠缺的是脑子,脑子不够用,还不及我的脑子好使哩!” 南清漓一乐,“是啊,林梅不仅没有翠叶姐脑子好使,心眼也不好,我都不想和她多说话。” 接下来,小雪和文翠叶边做针线活边聊屯子里的东家长,西家短,南清漓捕捉著里面的有效信息,时不时无关痛痒地插一句嘴。 一个多时辰后,文翠叶告辞回家去了,南清漓寻思著躺会儿舒展一下酸痛的腰,但堂屋门被敲了几下,吴四顺的嗓音隨之响起,好像饿了三天似的乏力, “大嫂,我进来啦!” 南清漓答应了声,吴四顺很快就进来了,跨坐在炕沿边儿,神情沮丧。 南清漓靠著火墙坐著,小雪没有多少客气,“你赚的铜板儿呢?交出来!” 吴四顺脑袋埋得更低,恨不得缩进衣服里似的,“我……我在镇上没找到活儿。” 小雪显然不信,冷笑了声,“大嫂,吴四顺好吃懒做习惯了,他哪会弯腰流汗做短工啊!” 吴四顺缓缓抬头,眼里浮起几痕委屈之色,张张嘴,终是无话可说,南清漓揉揉眉心。 “现在正是腊月时节,镇上的店铺里应该很缺打杂的短工,你年轻力壮的,为啥就找不到活儿?” 犹豫了片刻,吴四顺说了原因,“大嫂,我经常出入镇上的赌场,好多店铺掌柜都认识我,在赌场里称兄道弟一团和气,可是现在却都不肯用我,怕我坏了店铺里的风气,攛掇店铺里的伙计学徒去赌场。” 小雪撇撇嘴,幸灾乐祸,“吴四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不走正道赌钱,活该没人待见你。” 吴四顺又埋下头,任凭小雪冷嘲热讽著,南清漓淡漠地横过去一眼,小雪立即訕笑著做捂嘴状。 “吴小四儿,你不是还想赚五两银子么?万事开头难,你这几天先在家里打杂吧!” 说完,南清漓朝小雪使了个眼色,后者拿上来一只粗瓷碗,里面有块熏猪肝和一个熏鸡腿。 “大嫂,我……我一个铜板儿也没赚回来,你还给我好东西吃?” 扫了眼有些局促不安的吴四顺,南清漓打了个呵欠,“下午弄出来的,我们都吃了,这是留给你的,吃完回你屋去,我乏了。” 吴四顺笑嘻嘻的,乾脆將猪肝和鸡腿抓在手里,到堂屋吃去了。 晚饭时,南清漓看著熟猪脊骨挺多的,就做了蛋猪羹汤。 也是先刮下来骨头上的肉,烧水煮猪骨,待猪骨髓汁尽出,顏色变淡,用笊篱捞出去。 在泛起油的热水中打进去搅匀的鸡蛋液,隨即就飘泛起漂亮的蛋,然后再將先前刮下来的肉剁碎,放进汤里,再撒点盐。 值得一提的是,饭桌上有半碗熏鸡肠,南清漓夹了一点后,让大家都尝尝。 鸡肠子之类的內臟很便宜,如果落月居也要的话,那就可以节省成本,多赚几文钱。 五小只都夹了一筷子熏鸡肠,吃完后,又不约而同去夹,很快,碗就见底了。 南清漓鬱郁,好吧,这几只都是飢不择食的吃货,他们爱吃的东西,不见得落月居的食客也爱吃,明天带上熏鸡肠,见了洛掌柜再行商议。 翌日早饭时出了点状况…… 第五十五章与男友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 最后一碗蛋猪羹汤,小雪习惯性地盛给了小鹏,因为小鹏要背著沉甸甸的篓子去镇上,多劳多吃。 但是,南小山在小鹏喝完了这碗汤后不阴不阳来了一句,“如果没有我大姐,你连一点儿东西也卖不出去,凭啥你多喝碗汤?” 昨天晚饭后,小鹏和南小川睡不著,在檐下閒聊,不知怎么就说起了初卖熏鸡架的那次糗事,凌青竟然將他当做了乞丐…… 檐下流风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番话凑巧就被南小山一字不漏听了去。 说来这个南小山就是个不合群的,一个娘肚子里生出来的南小川对他这个哥哥不理不睬,却与非亲非故的小鹏打得火热,而且才入伙儿的吴四顺对他也是敬而远之。 所谓小人长戚戚,南小山不反思自己,反而担心这三个某天一起对付他,思来想去,就来了这么一出,想藉机打压一下小鹏。 而小鹏精准无误地上当了,他放下筷子,决绝地望向了南清漓,“大嫂,我们今天分头行动,各走各的,你一下也別管我,你先缓缓,我走了。” 待小鹏离开后,南清漓缓声宣布了一条家规,一日三餐食不言。 由於篮子硌得慌,因此南清漓催促小雪缝製了一个布袋子,將翠红膏,一个馒头和半瓢葫芦水装进去后,挎在肩上试了试,很轻鬆。 一路上有鬼原主各种嗶嗶叨叨,南清漓倒不觉得枯燥无聊,不知不觉就走进了那片山林。 林风颯颯而起,南清漓生出来点小害怕,还是有小鹏在侧好些,这林子里不会窜出来什么野兽吧? 拍死吴大顺的那只野熊会蹦出来吗?手里捏紧了那把匕首,南清漓的脚步加快,再加快,好几次险些被脚下的乱石绊倒。 然而这片山林仿佛突然变大了似的,怎么也走不出去了,南清漓心里的阴影面积越来越大,总觉得要出点啥事儿。 累得气喘吁吁了,南清漓才放慢了脚步,强迫自己一次次深呼吸。 就在这时,南清漓以为自己幻视了…… 高树繁枝间,一个银灰色袍衫的男子御风而下,墨发飞扬,衣袂翻飞翩然,稳稳地落在距离她五六尺远的地方,缓缓转过身来。 南清漓使劲儿地咬了一下唇里,很疼,好,她不是幻视,眼前这一幕是真的。 萧云翳! 是她的男友萧云翳从天而降! 萧云翳好帅啊,他这是刚刚穿越过来吗? 萧云翳是专门过来找自己的吗? 南清漓脑海里冒出来一串串兴高采烈的大问號,但很快又沉淀下去。 因为男子的墨眸太冰冷,是那种比疏离还凉薄的冰冷,还有他身著古装,长发梳著髻。 南清漓脑子转得飞快,他看上去比萧云翳年轻多了,最多二十左右的样子,难道仅仅是他与萧云翳面容相似而已? 由於对男友萧云翳的思念深入骨髓,南清漓完全忽略了男子是有武学修为的人,她根本不晓得,男子只要轻轻一抬手,就可以將她轰到十丈外,死相可怖。 “萧云翳……是你吗?” 本来南清漓打算再走近一些,好生观察一番再问,但是抑制不住內心澎湃激盪如潮,刚走了一步就不由自主问出了声。 男子微微错愕,很快就恢復了高冷神情,但他驀然眼前发黑,头痛如裂,修长的身躯不由自主向前仆倒。 南清漓浑然不觉自己近乎小跑过来,適时地扶住了男子,隨之一股子幽雅月麟香盪入她的鼻端……男友萧云翳身上也是这样的味道! 他……真的是萧云翳? 沉沉思念驱驰著一腔意乱情迷,南清漓扶男子倚靠在旁边的树干上,却情不自禁低下头,四片唇越来越近。 最终,南清漓陡然恢復神智,仅仅是蜻蜓点水般触碰了一下男子失色的薄唇。 不对! 这个男子好……好年轻,自己与萧云翳初见时,他也没有这么年轻! 南清漓眸光胶结在男子的脸上,心思凌乱如麻,一遍遍审视著这张脸,片刻后,她的视线扫过男子疏落的软胡茬儿,心里一嘆,他不是萧云翳,仅仅与萧云翳面容相似而已。 手指熟练地抚上了男子的腕脉,南清漓一时也辨不清男子突然昏厥的因由。 医者父母心,更何况男子拥有一张青涩版萧云翳的脸,南清漓不假思索扶他平躺下来,从怀里的荷囊中取出盛放针具的革囊。 以火摺子引燃一綹枯草,快速烧烤了一下银针,算是完成消毒,然后熟练地认穴扎针。 担心周遭温度太低而影响针灸效果,南清漓小心翼翼生了一堆柴火,小心翼翼地盯著,免得引起山林火灾。 两刻钟后,南清漓灭了柴火,踩踏尽灰烬里的火星子,熟练地逐一拔去银针,收入革囊,塞入荷囊中。 男子的眼皮子时不时瞬动一下,但就是不睁眼,南清漓低低餵了几声,轻柔地推了几把,他也没有什么明显反应。 又试了试男子的腕脉,脉象平稳正常,按理说他应该无恙醒来了。 直到这时,南清漓才注意到男子左手修长好看的手指间捏著什么,她拿起来一看,是一张一百两银子的钱庄银票。 终究还是太年轻了,少不经事啊,连最起码的防人之心都没有,连財不露白的道理都不懂,幸亏遇到见钱不眼开的本宝宝,不然,这一百两银子就易主了。 如是嘀咕著,南清漓手探入男子的衣服里,摸索了好大一阵子,才摸索出来一个银灰色的荷囊,將银票塞进去,又將荷囊塞入男子怀里。 隱在南清漓身影里的鬼原主各种腹誹生闷气,又是这个帅男人,他竟然在南清漓面前装死装可怜,莫非他喜欢南清漓不成? 南清漓好像认识他似的,还不要脸地动手动脚,摸来摸去,不守妇道的寡妇会被怎么处罚,她不知道吗? 这身子不是她的,她还能更不要脸点儿吗? 自己还要赶去镇上,这个男子还不醒怎么办啊? 南清漓正焦急间,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转头一看,是只雪白的狗衝过来,朝她示警般低吠了几声。 见南清漓挪开了一些,白狗才在男子身侧臥伏下来,双眼里依旧没有一丝友好。 南清漓身上的食物只有翠红膏,馒头和水,所以她掰了一块馒头丟给白狗吃,她如是狗腿的示好,白狗却甚是嫌弃地凶巴巴一齜牙。 如此如此,南清漓確定这只傲娇的白狗认识男子,或者男子就是它的主人,她又磨蹭了一会儿才站起离开。 待南清漓走远,一道身影电射而至,单膝跪地,战战兢兢,“爷,你醒醒,你別嚇小的啊!” 轻咳了几声,男子缓缓睁眼,优雅坐起,一对墨眸陡生冰寒, “说说,你都看见啥了?” 如话家常的淡凝语气却蕴含著极致的杀气腾腾,借给跟班的一百个豹子胆儿,他也不敢说明由於自己的失职,自家的爷被南清漓这个丑寡妇亲也亲了,摸也摸了。 “爷,小的察觉附近有宵小之辈出没,隨即將其引开,等小的赶过来时只看见爷再次头疾发作,昏厥不醒。” 男子早就恢復朱唇玉润,只是因为心中有股子鬱郁之气无从宣泄,所以俊顏冷白的骇人。 其实在南清漓扎针不到一刻钟时,男子就清醒了,试著运气也是通行无阻,可是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敢睁眼直面残忍的现实。 瞅著乖顺依偎在他脚边的白狗,男子脑海里却依旧挥之不去梦魘般一样的无助窒息感,南清漓竟然在他身上摸来摸去,摸了那么久,重点是自己怎么就忍了? 跟班的眼见主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一双细目里杀机涌现,他战战兢兢起来,天人交战中。 难道主子知道南清漓那个丑寡妇亲了他? 终是自己护主不利,自己此刻是等待主子处罚,还是以最快的速度逃命? 就算是他祭出了最快的速度,可也快不过自家的爷啊! 一想到这儿,跟班瞬间颓靡不振,发生了那样不堪入目的意外,完全是他这个奴才的错吗? 当时主子如謫仙下凡般从树冠飘身而下,华丽丽降落后看上去很正常啊! 可是转眼间,南清漓一手搂腰,一手搂肩的,真的,他真的看傻眼了,纳了个深闷! 不是说过来那啥吗?怎么就亲上了? 圣贤有云非礼勿视,所以他飞身飘移开数丈,静观其变,当他看见南清漓放倒了主子,熟练消毒扎针,这才反应过来主子犯头疾昏厥了。 即便如此,怎么能怪他护主不利? 主子好久没有犯头疾了,他早就忘了主子还有这么个老毛病,再说主子这些天那么,那么密切地关注南清漓,他都看麻木了好吗? 虽然想出了一大堆开脱的理由,但是跟班的依旧头皮发麻,不敢辩解一个字,依旧很想,非常想逃命。 他小心地试了试,不幸发现他的双脚根本就动弹不得……不知何时,他已经被主子无形的杀气威压封冻! 不止如此,周遭的空气也隨之骤降了十几度,一片死寂,唯余白狗的低呜声。 第五十六章被拦了 约莫一刻钟后,男子弹身而起,冷然拂袖间,衣袂翩飞,席捲而起的萧瑟落叶也隨之激盪飞舞,流转飘散。 颯颯林风中,跟班的遥望著疾射而去的主子,缓缓地长出了一口气,摸摸依旧低呜邀宠的白狗,“阿白,我们也走吧!” 再说南清漓急匆匆赶到落月镇,没有先去翠红楼,而是在落月居酒楼的路口那儿寻见了小鹏,好言安慰。 “小鹏,你这实诚脾性就不能改改?今天回去后你就说这些吃食都是你自己卖的,你以后防著点儿南小山,我也觉得他小小年纪,城府太深了些!” 小鹏其实老后悔了,他真担心大嫂一个妇道人家在路上出意外,现在看见她好好的,还这么为他著想,心里又暖又感动。 可是事情並没有如南清漓所想的一帆风顺,当他们叔嫂两人走到落月居的正门那儿,还未踏上台阶,就被两个伙计模样的人拦住了,其中一个气势汹汹。 “你们这两个叫子,往哪儿闯?眼瞎透了?这儿是落月居酒楼,不是叫子能来的,马上滚!” 说著就毫无预兆地推搡了南清漓一把,如果不是有小鹏扶了她手臂一下,她就会摔个四仰八叉。 眼见恼怒的小鹏要与这两个伙计动手,南清漓赶紧扯扯他的袖子, “小鹏,都怪二哥记性不好,又不识字,就搞错地儿了,咱们走吧!” 走出七八丈多远后,小鹏愤愤然,“大嫂,你咋不让我揍他们一顿?咱们可是洛掌柜……怎么也算得上是洛掌柜的朋友,那两个伙计太欠揍了!” 南清漓语重心长,“小鹏,如果你是洛掌柜,你会和两个身份不详,衣著寒磣的人做朋友?不会是吧,所以你绝对不能动手,有句话说得好,打狗还得看主人,如果我们想顺利卖掉这些吃食,就不能得罪洛掌柜,也不能打他的看门狗。” 冰雪如南清漓瞭然,洛掌柜看重的是这些吃食带来的衍生利益,至於做朋友这一层,那得等她混到身著綾罗绸缎那一天才有可能。 小鹏脸上的愤然褪去,却多了愁郁,“大嫂,我们连落月居的门都进不去,怎么卖东西啊?” 南清漓脚步未停,“我们去后门试试!” 好吧,南清漓走翠红楼的后门走出了成功的经验,一走不可收拾,等绕到落月居的后门,她对看门房的汉子说得清楚。 “大哥,洛掌柜前天预付一两银子,让我们兄弟俩过来送熏製品,烦劳行个方便!” 说著话,南清漓递过去五个铜板儿,汉子和洛掌柜舅舅家有亲戚关係,所以他爽快地开了门,而且提醒说这个点儿,洛掌柜应该在帐房那儿。 可当南清漓和小鹏按照汉子所说的路线走了没多久,就听到了一阵吵嚷声,里面夹杂著洛掌柜一叠声的道歉…… 二楼一间客房半敞著门,里面的王公子气急败坏,指点著杵在门口的洛掌柜。 “姓洛的,你拿盘鸡骨头就想糊弄本公子?只有狗才爱啃骨头,你以为本公子是狗吗?本公子请娄公子喝酒,骨头这种寒磣东西也能算个菜?” 洛掌柜此时已经是焦头烂额,这个王公子和县衙师爷交往甚密,他可得罪不起这样的角色,可是熏鸡架只剩下最后一个了,王公子还偏偏就要这个薰香味儿的熟肉。 “王公子,真是对不起啊,这个熏鸡架出的太快了,但是一时间厨师却做不出来,我这就让厨师把熏鸡架上的肉刮下来摆盘可好?” 熏鸡架上的肉刮下摆盘的话,王公子应该就不会再说什么狗爱啃骨头之类的话了,但是王公子火却更大了。 “姓洛的,你打发叫子哪!本公子和娄公子想大口吃肉,一醉方休,听懂了吗?两盏茶的时间內,不想让落月居关门就送过来只整鸡!” 洛掌柜皱巴著一张脸,只能拖一时算一时,“王公子,你先喝著茶水,我再去厨房催催那几个厨师!” 说完,他温柔地掩好房门,愁得只想唉声嘆气,手正要扶额就看见了下面的两人。 登时,洛掌柜两眼泛光,由於脚步太快,还向前踉蹌了一下险些摔倒。 他撩起皮袍子,几乎是一路小跑著下来,还是有些不放心,压低声音问:“金小哥,六只熏鸡做好了吗?” 南清漓点点头,“洛掌柜,只要在炭火上稍稍加热一下就可以食用。” 洛掌柜扬手喊过来一个面相伶俐的伙计,吩咐他马上拿著一只熏鸡去厨房让厨师炭火加热一会儿,然后送到王公子的房间。 “金小哥,老夫丑话说在前面,如果王公子对熏鸡的味道不满意,那你必须如数退还那一两银子。” 洛掌柜带著南清漓和小鹏到他的房间坐定,沏好两杯茶水后,就换上了另一副嘴脸。 刚刚鬆了一口气的小鹏听见洛掌柜这样说,咬肌一鼓,就要发作……洛掌柜如此,除了一个利字,再无其他! 他瞭然王公子那种富家子弟平时吃多了大鱼大肉,只要王公子稍稍挑剔一下熏鸡的味道,他就可以藉机压下去十几文熏鸡进价。 虽然洛掌柜现在真的不差几两银子,但他是自己打拼下来的家业,平时虽说是任人唯亲,但惯於斤斤计较,对亲戚也是如此,再加上在王公子那儿受了气,就想捏捏眼前这两个穷小子。 南清漓只是轻飘飘地凝了小鹏一眼,后者立即低了头,忍著憋屈气。 “洛掌柜,我只能保证熏鸡的味道比熏鸡架多了几分鲜嫩,至於是否合王公子的口味,那就是他个人的喜好问题,再说了,洛掌柜也不想得罪王公子这样的贵客不是?” 有道是眾口难调,南清漓这番话实事求是中语藏锋锐,说到重点处却戛然而止。 洛掌柜的底线很低,只要王公子尝过熏鸡后,不拍著桌子叫骂难吃就行。 此时此刻,他不由得暗暗心惊,这个穷小子对祖传秘方倒是很有信心,而且还看得出来王公子是落月居的贵客,反过来不轻不重地拿捏了他一下。 “金小哥,我就是开个玩笑哦,不过王公子要是真的不满意,你就把进价降个十几文。” 说来绕去,洛掌柜就是想占点便宜,对此,南清漓不气不恼地笑了笑,从篓子里取出来事先准备好的熏猪肝和熏鸡肠的试吃样品。 “洛掌柜,这是我研究出来的新品,你可以顺便让王公子尝尝鲜,如果他不喜欢,那我就拿到別家酒楼去。” 这话初听起来没什么,但是一琢磨就是话中有话,颇有几分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味道,同时也彰显了南清漓的极致信心。 人精儿似的洛掌柜当然听得出来,訕笑著,“金小哥,这两样新品的名字?” 南清漓不假思索,“这是熏干,这是九曲回殤。” 因为这儿的有钱人讲究吃瘦肉,內臟等等根本上不了桌子,所以南清漓编了这么两个听不出原材料的名字。 洛掌柜伸手各拈了一点,送入嘴里,尝出来熏乾的原材料是肝臟,但是却尝不出来是猪肝还是羊肝。 说是猪肝吧,绵细的肉质不太像;说是羊肝吧,竟然没有一点膻腥味儿。 管他呢,他是从底层混起来的,自然能尝出来是肝臟,而在王公子那儿只有好吃和难吃的区別。 至於九曲回殤,鸡肠子嘛,可不就是曲曲弯弯的,但洛掌柜怎么也尝不出来是由哪种原材料做出来的。 算了,就算是知道也是白搭,他养著的那几个厨师根本就做不出来这种薰香味儿。 叫进来一个伙计,洛掌柜如是嘱咐,“你对王公子说是我的意思,这是落月居的两个新菜式,凡是落月居的贵客,首次免费尝鲜。” 这样安排可谓是万无一失,如果不好吃,因为是免费的,王公子也不会太过计较; 如果好吃,那就充当新菜式留下来;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间接告诉王公子,落月居不止他一个贵客,还有其他贵客,比如娄公子,这样,王公子或许以后会收敛一下言行。 伙计走后,洛掌柜和南清漓言来语去,不动声色地走了几个回合,前者的各种套路都被后者化解於无影无形。 小鹏只有低头喝茶水的份儿,心里鬱郁难平,卖个东西就像拼內功似的,比砍柴劈柴的难度高得多,大嫂为了这个家真是太劳心了。 那个伙计去得快,回来的也快,快得连敲门也忘了,直接推门闯进来,喊了声掌柜的才发觉逾越了,脸色訕訕地就要退出去。 洛掌柜暗骂了声蠢奴才,迫不及待一问,“王公子对熏鸡,熏干和九曲回殤还满意吗?” 伙计一张嘴就合不住了,“满意,王公子太满意了,他自个儿吃掉了一整只熏鸡,连声说好吃,根本就停不下来,熏干和那什么殤,王公子也说好吃,他让小的转告掌柜的,熏干和那什么殤,他各要五斤,还要三只熏鸡,这些最迟在日落前必须送到他房间。” 洛掌柜挥手喝退伙计,然后亲自点数篓子里的东西,“金小哥,这儿是五只熏鸡,加上王公子尝鲜的那只,正好是我预定的六只。” 至此,洛掌柜心里已经有了熏鸡的定价,每只二百六十六文。 待南清漓认可的点了头,洛掌柜继续点数熏鸡架,“金小哥,一共是三十个熏鸡架,四百五十文,剩下熏干和九曲回殤,嗯,你可称过重量?” 南清漓家里有吴大顺留下的桿秤,虽然秤桿油腻腻的,但也不影响使用,“洛掌柜,我称过,各为十斤整,你可以復称一下。” 第五十七章露出本来面目 洛掌柜故作爽朗地笑起,“不用再称了,我相信金小哥的人品哦,那这两样的进价呢?” 熏干和九曲回殤各分三包,用荷叶包裹著,洛掌柜用手掂一掂,就试得出来每包都是三斤多的分量,他不再復称也是希望南清漓因此在进价上多让点儿。 然而南清漓是此时不宰,更待何时,她面上故作为难地揉揉眉心,“洛掌柜,走三家不如坐一家,这两样的进价嘛,每斤四十文,我每斤只赚五文钱,你是不知道,这两样的原材料不比熏鸡省调料,而且折头大,一斤弄熟后出肉不到七两。” 值得一提的是这儿也是一斤十两的计量方法,不是一斤十六两,而且这儿的鸡啦,猪啦都是当年养不大,隔年才能宰杀到市集上售卖,肉质较紧致,弄熟后一斤出肉约八两,而內臟则要更少一些。 洛掌柜也清楚这一点,重点是那句走三家不如坐一家,表面上这个穷小子似是客客气气的选了落月居,但言外之意就是自己如果不同意这个进价,对方就会送去別家酒楼。 王公子已经发了话,熏干和九曲回殤各要五斤,自己要是拿不出来,他又把落月居关门什么的掛在嘴上了,可是如果痛快答应,这真的不是自己的一贯风格…… 这边洛掌柜呷著茶水不语,想玩弄城府,抠唆一点是一点,南清漓心里雪亮,“洛掌柜,既然你接受不了这么低的进价,那你就结了熏鸡架的帐,然后我们兄弟再去別家。” 打鼓听声,说话听音,南清漓的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洛掌柜不给这个价的话,她绝不会每样留下五斤,连一丁点儿也不会留下,那样洛掌柜在王公子那儿就是吃不了兜著走。 小鹏真是佩服死了自家大嫂这张嘴,他也看见洛掌柜被王公子训得孙子似的,但是当时除了觉得过癮外,他根本就没想到別的,而自家大嫂却看在眼里,此刻借力打力,用王公子將洛掌柜压得死死的。 这就是打蛇打七寸! 果然,洛掌柜不情不愿地答应了每斤四十文的进价,但却婆婆妈妈地叨叨起来。 “金小哥,一年四季里,猪肉在寒冬腊月时节最贵,也不过是每斤二十多文,可你这两样却要每斤四十文,你说这其中只有五文钱的薄利,反正打死我,我也不信,你这脑子不做大生意真可惜了啊!” 小鹏心里乐呵起来,如果洛掌柜日后知道金一戈就是妇道人家如自家大嫂,他会不会更加鬱闷? 那包鸡肠子是白来的,至於猪肝也没几文钱,南清漓当然不会提及这些,只是故作无奈。 “洛掌柜,我每斤赚到手四十文,这样说你信不信?” 如是,洛掌柜当然也不信,天下哪有无本的买卖啊, “金小哥,你真爱开玩笑,我清楚你的依仗,这些美食占了物以稀为贵这一条。” 至此,洛掌柜已经有了盘算,熏干和九曲回殤作为落月居独一份儿的新菜式,一小碟二十六文,食客吃得起的吃,吃不起的看,这样算下来就相当於每斤卖到九十文左右。 等到洛掌柜如数结帐后,南清漓以为他不再嗶嗶叨叨了,但事实是洛掌柜还没囉嗦完呢! “金小哥,来我这儿吃饭的都是有身份的公子少爷,所以你下次別用荷叶包裹吃食,改用油纸吧!” 南清漓心里一句话,只要你多给钱,用金箔或者银箔包裹都没问题,面上她淡淡笑了笑,“洛掌柜,只要你肯提供油纸,我这边倒是没啥问题。” 如是一句呛得洛掌柜一口气上不上,下不下,那个不可描述的难受啊,不过南清漓淡然无害的笑容让他多了一念,这个金小哥眼神澄澈,答得不假思索,难道这些吃食真的薄利如斯? 南清漓见状,不动声色扯谎打圆场的同时提出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 “洛掌柜,其实用荷叶包裹真的不错,那股子荷香还有保鲜防腐作用,不知洛掌柜这次打算预定几只熏鸡?” 反正现在是寒冬腊月,反正这些熏製品很快,很快就进了落月居各路有钱食客的肠胃里了,所以没有谁能识破那个荷叶没有保鲜防腐的作用。 一码归一码,虽然没占到一点儿上风,但是有钱不赚是傻子,买卖还要继续,洛掌柜拿出来一两银子,又慢吞吞地数出来一大串铜板儿,放到南清漓面前。 “金小哥,这是十只熏鸡的预付,熏鸡架越多越好,熏干,九曲回殤各要十五斤,后天送过来时一併现结!” 抿了口茶水,南清漓故意多说了一句废话,“洛掌柜,今天有个小插曲和你讲一下,落月居正门的守门伙计把我们兄弟俩当成了叫子,所以为了不影响酒楼形象,我们以后走后门。” 洛掌柜心里终於瞬间爽歪歪,穷鬼,你倒是还算有点自知之明,如果不是娄公子和王公子对那些菜式有兴致,本掌柜连半眼也不会瞅你这样的穷鬼,但是面上,他却笑得世故逢迎,要多热情就有多热情。 “金小哥真是通情达理之人,不过你儘管放心,我会好好数落一顿那两个狗眼看人低的混帐!” 南清漓笑而不语,起身告辞,洛掌柜望著消失在门外的两道寒磣身影,秒秒钟不爽了。 他这个落月居大掌柜竟然和这样儿的穷鬼做生意,还小心翼翼的,还一文钱也砍不掉,这要是传出去了,一定会成为圈里的笑料,他本人一定会顏面扫地。 想到这儿,洛掌柜急吼吼吩咐下去,凡是知情的伙计必须守口如瓶,谁敢泄露分毫就捲铺盖滚蛋。 再说南清漓和小鹏出了落月居的后门,快步赶去牌坊街的翠红楼,后者忍不住嘟囔。 “大嫂,我看那洛掌柜也是玩嘴皮子利索,他也不想让咱们从正门进去。” 小鹏是个男孩子,好面子又自尊心强,自然就渴望从正门大马金刀进落月居,这点南清漓表示理解。 但她这个大嫂有义务训导小鹏不能光看表面,而要透过表面看本质,看透彻了也就没有心结了。 “小鹏,你说得没错,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洛掌柜看出来我们和娄公子关係一般,所以就与上次判若两人,恢復了他本来的面目,你换位思考一下就会觉得很正常,而且咱们目前重在求財,没必要太注意这些不痛不痒的小节,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 如果咱们钱买身好衣服穿,每次都是僱车过来,倒是可以轻易得到伙计以及洛掌柜这类人的表面尊重,但是屯子里不乏居心叵测者,他们就会惦记上咱们而兴风作浪,咱们忙得很,真没时间应付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纳闷自家大嫂怎么懂得这么多,他得学著点儿。 翠红楼这边倒是挺顺利的,不过……半老徐娘如鴇儿不知道吃错药了,还是咋的啦! 她不仅媚眼横飞,而且一把乌鸦嗓子却硬生生地整出来那个嗲声嗲气的调调,张嘴闭嘴小哥长小哥短的。 南清漓心里失笑,鴇儿,第一,本宝宝不是男的,对你没啥感觉,第二,假如本宝宝是男的,那就更没勇气对你有感觉。 鴇儿卖弄了一番风情,却没有得到什么回应,於是就逐一检查那六十颗翠红膏,付给南清漓六两银子。 南清漓离开翠红楼,与等在街口的小鹏一起去採购各种所需之物,最后叔嫂两人不急不缓地朝落月镇的镇口方向走去,但是直觉敏锐如南清漓早就发现不对劲儿…… 毫无预兆! 正走著的南清漓毫无预兆地侧身左转,在一个卖针线的小摊儿前骤然停下,装作挑选绣线。 她眸角余光精准地扫到了一个背影,也就是跟踪他们叔嫂好长一段路的那个人。 这人还是个熟人,文家屯子里老吴家的吴三顺。 隨手买了几样各色绣线后,南清漓与小鹏继续往前走,低声合计著如何甩掉吴三顺。 小鹏倒是愿意依著南清漓的意思,由他引开吴三顺,甩掉吴三顺,但是他真的担心南清漓,怕她一个人回屯子的路上出意外。 南清漓佯装胆儿大,笑得云淡风轻,她说自己现在没那么娇懦胆小,小鹏真的不必太担心,只需护好了篓子里的东西,別让吴三顺抢走了。 就这样,半盏茶后,南清漓独自在路边蹲下来休息,而小鹏继续大步流星往前走。 鬼鬼祟祟的吴三顺在一个摊点那儿停留了片刻,看见南清漓进了路厕,他脸上隨即浮起诡异阴险的笑意。 寻思著硬货都在小鹏所背的篓子里,吴三顺就快步跟踪小鹏去了。 再说南清漓真没想太多,因为路厕这种设备在前世不是什么稀罕物。 在和奶奶生活的那个村子里,几乎是家家户户院子外面西南角那儿都有个路厕,自家人方便的同时也为路过的人提供方便,同时也可以攒些肥地的茅粪。 可是没有多久,南清漓差点失声尖叫起来,差点提裤子跑路。 因为……有两个痞子样儿的男人说著淫。言秽语进来了,就在她旁边解决了內急后,还……还那啥起来,犹如古装男男片似的。 南清漓以最快的速度提裤子,整理衣服,但两痞子的交谈…… 交谈这个词儿一瞬间不好了,前一个字果然是个象形字啊,太象形生动了,都影响到她这个见多识广的现代人正常思考了。 第五十八章到底是不是他? 两痞子的交谈直往南清漓耳朵里灌,除了比路厕味儿还重若干斤的重口味淫,言秽语,还有一点点儿有效信息。 其中一个说他对丑男人没感觉,等会进来个清秀少年郎才妙呢,不玩哭那少年郎,他就不是男的。 “丑男人”如南清漓逃出路厕后,摸摸那块胎记,呼吸了一大口新鲜正常的空气,幸好,幸好她是个“丑男人”啊,逃过一劫! 南清漓整理著风中凌乱的思绪,先是两个痞子大摇大摆进了路厕,然后其中一个还说还可能进来个清秀少年郎……那这个路厕是男厕! 可她转头望过去,路厕门口堵墙那儿没有男女標识啊,那两个痞子怎么不问一声里面是否有人? 记得奶奶院子外面的路厕並没有设置成男女两处,也没有任何標识,而她小学放学后,有时不想忍內急进院里的茅厕,就会奔过去,进前总要先问声里面是否有人。 如果有女的搭腔,她就进去;如果是个男的搭腔,那她只能跑回院子里的茅厕解决。 这样思忖著,南清漓看见一个大络腮鬍子屠夫模样的男人快步走近,毫不犹豫地进了路厕,就在这一瞬间,南清漓豁然开朗,鄙弃死了封建糟粕。 因为联想起前世古史的相关记载,南清漓可以確定,推崇男尊女卑的这儿在大街上设置路厕,只供男人使用。 也是,封建时代不提倡女子拋头露面,大户人家的女儿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快步离开的同时,南清漓幸灾乐祸地脑补了一下,那个魁梧的屠夫进了路厕后的画面会怎样呢? 没走多远,不知怎么的,南清漓心底窜起一念,原主的死鬼丈夫吴大顺就是那副模样的屠夫? 人都有私心,南清漓也不例外,她又一次庆幸自己的运气还好,虽然一不小心成了五小只的头儿,虽然养家餬口不容易,但是幸好吴大顺掛了,她可以安安静静做个小寡妇。 出了镇口,南清漓的步子越发快了,恨不得肋生双翅,转眼之间就飞进那片可爱的树林里…… 记得真切,杨妈代替鴇儿送她离开,在距离翠红楼后门还有两丈远时就停下不送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杨妈的解释是大金主娄公子还喝著酒呢,她得去盯著,別出了什么岔子,如果惹娄公子不悦,那鴇儿会扒了她一层皮。 娄公子竟然在翠红楼喝酒,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南清漓没想到娄公子那样清贵逼人的范儿,却有如此“接地气”的嗜好。 南清漓有感,洁身自好的男人太稀缺了,因此她就联想到了林子里那个疑似萧云翳的少年。 独一无二的男友萧云翳在前世对她是一心一意,小心眼的她曾经自作聪明地留意过多次。 陪她逛街压马路的萧云翳手上拎著各种大包小袋,一眼也不看擦肩而过的美女,即使那女的比她盘儿靚,比她条儿顺,他也不看一眼。 他要么问她还想去哪儿逛,要么问她还想吃啥小吃的等等之类。 尤其是有次两人国庆期间坐火车,她手衰,在手机上仅仅抢到了硬臥上铺,萧云翳却不费劲儿就抢到了下铺。 他懒洋洋一抱臂,傲娇质嫌弃的俯视著她,“爱护小矮兔人人有责,本人更有责,所以小矮兔待在下铺更安全。” 所以身高一八六的萧云翳在上铺有多憋屈,她可以轻易地想像出来。 重点是还有个插曲,就是对面中铺的女孩。 女孩上身穿了一件粉蓝色短款卫衣,有多短? 在女孩踩著扶梯上上下下时,南清漓可以清晰地看见女孩下身仅仅穿了一条带鏤空绣边儿的白色小裤…… 也捕捉到女孩往萧云翳所在的上铺瞄了一眼又一眼。 女孩下铺那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直半躺著,在女孩上上下下扶梯时,一眼不眨地盯著女孩又细又直的麦色双腿,眼神里写满不可描述的灼灼。 南清漓故意说不累躺著无聊,喊萧云翳下来打王者,直到下车时,萧云翳也没有看那个女孩一眼。 下火车后,南清漓还刻意问萧云翳是否留意过对面中铺,萧云翳答得漫不经心,不是男的就是女的,有啥好留意的。 置身在这个陌生的异世,南清漓每每回忆起以前的如此种种,心里依旧甜得快要炸开。 所以南清漓很急切,迫不及待的那种急切,她想確定那个少年是疑似萧云翳,还是…… 正因如此,南清漓才决定由小鹏引开甩掉吴三顺,而她独自折返回去。 距离那片树林越来越近,南清漓反而却越来越情怯而忐忑不安,他看见那张字条了吗? 是的,南清漓先前在林子里磨蹭了一会儿,就是厚著脸皮,给那个疑似萧云翳的少年留了张字条。 一想到字条上那不可描述的內容,南清漓就心头鹿撞,认为那个疑似萧云翳的少年就是少年萧云翳。 因此她的步子更快,粉色的泡泡在脑海里泛滥成灾,每一个泡泡里都是她和萧云翳小別重逢后的恩爱繾綣画面。 比如萧云翳將她拥在怀里,她可以慢慢感受他柔情入骨的臂力,乱了节拍的心跳。 比如四目相对,浓情尽在不言中,最终四片唇就吸引到一起。 比如萧云翳含情脉脉说爱她,活多久就爱他多久等等。 想像是美好的,现实是无情的…… 南清漓心神駘荡间,没怎么注意脚下的路况,被一块凸出来的石块绊倒了。 出於本能,她双手撑地力求摔得不要太难看,因此手心与地面亲密摩擦,虽然没有蹭破,但是也火辣辣的疼。 因为痛楚,南清漓脑海里的那些粉色泡泡隨之消散一空,她再次忐忑起来,萧云翳,到底是不是你啊? 那个少年是少年萧云翳,还是仅仅是与少年萧云翳面容相似而已? 还是……还是那个少年是萧云翳在这个异世的孪生弟弟? 在一方灿蓝心空快要被浓浓雾霾全部吞噬时,南清漓赶到了那片树林里,找到了那地儿。 但是,那个昏厥的少年不见了,白狗也不见了,只剩下萧索的树叶在颯颯林风中安安静静的昏睡。 猝不及防的浓稠失望犹如无情的凶涛恶浪袭来,几近淹没了如孤舟一样无助的南清漓,她深呼吸了好几次也没有平復下来情绪。 眼泪就如坏掉了的水龙头里的自来水,淅沥不断,她顾不得擦一把眼泪,在周围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古人男子不是有佩戴掛饰的习惯吗? 她寻不见那少年本人不要紧,撞见一个小掛饰也行,就算是得了个安慰奖。 因为古人男子诸如玉佩之类的掛饰上会鐫刻姓氏,如果她寻见了一块玉佩,而上面有个“萧”字,讲真,她能高兴得蹦起来。 先前她傻透了吗? 在她往少年怀中的荷囊塞银票时,怎么就没好好看看啊? 那个荷囊上到底有没有一个“萧”字? 机会稍纵即逝,现在人没了影儿,茫茫人海中,下次再遇见不知是何年何月,总之南清漓现在肠子都悔青了,真想自摑几耳光。 没错,往往是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一无所获的南清漓终是忍不住失望,歇斯底里喊起来,“萧云翳……萧云翳……你出来啊!” 片刻后,南清漓枯木似的杵著,脑子里好像空空的,又好像满满的…… 古松繁枝间,银灰色袍衫的男子遥望著那抹近乎孱弱的纤瘦背影在视野中消失,探询地望向了一旁的跟班。 跟班也是一万个不明所以,“爷,南清漓如此反应很反常,小的愚钝,只觉得不可思议。” 男子指尖优雅地按了按突突直跳的眉心,其实他也同样觉得不可思议,不,南清漓现在简直是匪夷所思。 南清漓怎么会喊出他的名字?南清漓怎么会认识他?她和他好像还很熟络的样子? 跟班的眼见主子脸色阴晴不定,他不说不快,“爷,小的多嘴一句,爷的身份越少人知道越好,小的以为应该马上除掉南清漓这个隱患,现在是最好的下手时机,可谓是人鬼不觉。” 萧云翳轻飘飘横过去一眼,惜字如金,“聒噪!” 跟班的轻易地感受到主子的气场威压,不由自主挪到远一些的那根枝干上。 片刻后,萧云翳吩咐跟班的一句,飘然离开。 独剩下跟班的一人心焦如焚,南清漓肯定是个麻烦的包袱,至於她会给主子带来多大的麻烦,他实在是想像力有限而不得而知。 再说南清漓试得脸上涩疼,才举袖擦了擦冷泪,从布袋子里取出水,喝了一些,休息半盏茶的时间后继续赶路。 只有深深爱过的人,才能体会到南清漓此刻有多失落,甚至,她总觉得自己鼻端有一股子月麟香的淡雅味道,一如她的满腹愁思縈绕不散。 不过南清漓始终没有想起来,月麟香的味道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她甜美的梦里,她此刻惦记的少年不止一次潜入房间为她抹药水。 等到南清漓折返回文家屯子里,距离荆门还有老远时,就望见那儿聚集了不少人。 愈走愈近,而吝嗇鬼归榆的嚷嚷声如苍蝇的嗡鸣,直往她耳朵里钻。 大意就是说她身为寡妇不守妇道,不仅和小小叔小鹏出双入对,还將大小叔吴四顺勾搭回家里养著。 正因如此,老吴家的脸丟尽了,南清漓必须给老吴家补偿。 南清漓心里冷笑,小鹏与吴大顺或许可能存在血缘关係,可以算是她的小叔子,但是吴大顺与老吴家没有任何血缘关係,归榆却一口一个大小叔不嫌膈应,她快膈应到吐了。 第五十九章又来闹事 正琢磨著怎么撵走这个老乾婆,南清漓听见归榆说只要小鹏一回来,那篓子里的东西都归老吴家当赔偿。 南清漓心里咯噔一下,吴三顺已经回来了,所以吝嗇鬼就过来捞油水,小鹏怎么还没有回来? 他不会在路上出什么意外吧? 围观看热闹中不乏眼尖的看见了南清漓,一个个都是不可描述的眼神,仿佛南清漓已经和吴四顺做了苟且之事,他们自动闪开,看南清漓如何收场。 “归氏,脸是个好东西,所以趁你还没入棺材前,省著点儿用,毕竟你孙子吴玉堂极有可能考中秀才哦!” 归榆是过来给孙子吴玉堂捞油水的,所以听见南清漓扯出来吴玉堂,就又泼过来一盆脏水。 “南寡妇,吴四顺虽然是我儿子,但他已被踢出老吴家,你稀罕他这个赌钱鬼,我管不著,不过我养大他也不容易,一年一两银子,一共是十八两银子,拿来!” 挡在荆门前的吴四顺活了十八年,自从有记忆以来,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像归榆这样厚顏无耻的亲娘。 她竟然向南清漓索要抚养自己的费用,还一张嘴就是十八两银子! 在老吴家十八年,他未入私塾未议亲,仅仅吃著粗茶淡饭,穿著普通的粗布衣服,怎么就能用得了十八两银子? 再说了,他赌钱贏的银子都给她了,她怎么就能说出来这么无情无耻的话? 如果不是那层抹不掉的血缘亲情关係,吴四顺不会任凭归榆挠破了他的脸,不会气得太阳穴青筋已经凸出来了,却也得忍著扇归榆几耳光的衝动。 南清漓见状,瞭然吴四顺复杂矛盾的心情,她当然不能当眾说破自己和吴四顺不是那种齷齪不堪的关係,而是因为自己为他还了五两银子的赌债,所以他才自愿卖身为奴。 所谓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南清漓不想让吴四顺忒没面子了,毕竟他十八岁了,在这儿真的算得上一个大男人了。 至于归榆之流,南清漓正好有一大碗热腾腾的片汤话呢,这就送到归榆嘴跟前,看她怎么享用。 “归氏,你儿子吴小四儿不是在这儿吗?你这个亲个楞楞的亲娘大可以带走他啊,等等,一顿晚饭,再加一天三顿饭,再加一顿早饭,按照每顿十文钱计算,一共是五十文, 也就是说,你这个亲娘先掏出来五十个铜板儿,只要吴小四儿愿意跟你回老吴家,我就绝不留他吃午饭,不过你这个亲娘,教唆吴小四儿赌钱在前,不捨得掏五两银子给吴小四儿还赌债在后,现在,你不会捨不得五十个铜板儿的饭钱吧?” 南清漓这番话听上去就似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风凉话,但是耳聪目明的都听出了比冬天寒风还冷凉的话外之意。 归榆如此种种劣行,枉为人母,真是无耻,无情到了极点! 窃窃私语声纷起,一道道鄙夷不屑的视线凌迟著归榆,这个老女人开始后悔自己狮子大开口,南清漓又不是个傻的,肯定不给那么多银子。 於是她一张老褶子脸上挤出了几丝似是慈祥的笑意,丟出来张散发恶臭的亲情牌。 “小四儿,娘刚才瞎嗶嗶,说的都是昏头话,肯定是你大哥的凶魂发了怒,附到娘身上了,娘昨晚想你想坏了,一晚上也没睡踏实,你別生气了,在你大嫂这儿吃几顿饭也正常。 今天你二嫂身子不爽利,家里没人做午饭,娘正好过来看看你,清漓,娘有几天没吃肉了,你给娘做个肉菜解解馋,没了大顺,还有你这个孝顺的媳妇儿,娘这心里也就不难过了,你是不知道,娘想大顺想得快哭瞎眼了。” 如此破绽百出的一番嗶嗶叨叨,大伙儿的嘲笑声此起彼落,骂归榆贪婪无耻算是客气的了。 文招娣打心眼里同情南清漓年纪轻轻就成了小寡妇,还要养活好几个小的,她也是个口齿伶俐的。 “吝嗇鬼,你刚才那不是昏头话,是屁话,是个正常人就蹦不出来的臭屁话,清漓已经自立门户,与老吴家屁关係没有,你凭啥过来蹭饭?还想吃个肉菜? 你要脸的话,就滚回老吴家一头撞死,那样,你那两房媳妇儿肯定烧香烧纸,好酒好菜供著你,你好好享用。” 不管不顾归榆气得直翻白眼,一个年轻汉子往地上啐了一口,“呸!不要脸的缺德老娘们,指使柳泼妇掐南清漓,还想卖大顺的尸首发死人財,这会儿嗶嗶想大顺想得快哭瞎眼了?放屁!当屯子里的人都是是傻的,瞎的?老子就等著看看你这个老娘们遭啥报应!” 但是,南清漓的某处一下子安静了,是啊,刘明珠掐死了原主,那她脖子上的掐痕多会儿不见的? 百思不得其解的南清漓不知道,也是萧云翳亲自给她涂抹了活血散瘀的药水。 见大嫂驀然脸色沉鬱下去,吴四顺以为她陷入了老吴家一手製造的悲慟中,终是再也忍不住了,绷著一张俊脸喝斥归榆。 “姓归的,从你把我踢出吴家的那一天起,我就恨透了你无耻无情,你不仁,休怪我不义,你这副嘴脸比狗脸变的还快,不管怎么变都是只想捞好处,你见我有顿饭吃,这就眼红得坐不住了,急著过来下蛆了,我看著你就犯膈应,滚!” 纵然归榆老脸很厚,但被亲儿子这一顿数落,多少有点掛不住了,笑也不是,恼也不是。 她过来的路上盘算得很好,要么得了小鹏背篓里的好东西,要么捞几两银子,最不济就是將吴四顺哄回家,忍痛给他点本钱再去赌钱,贏了钱归她,输了钱,赌债归南清漓背著。 吴四顺当著大伙儿的面儿,不给归榆一点脸面,真要追根溯源,他走到今天都是拜亲娘归榆所赐。 亲娘一次次言传身教给他无耻无情,他有样学样还回去。 按理说,但凡是个正常人,在这种不利的情形下,就应该回自己家了,但是归榆却一瘸一拐往南清漓身边蹭了蹭。 “清漓,娘不怪你没调教好吴小四儿,以后的日子还长著呢,你慢慢调教他好好孝敬娘,老话说孝敬爹娘天降福,娘早饭还没吃,饿得心慌慌的,你赶紧进家给娘弄点好吃的,有口剩饭热热也能凑合。” 归榆这话说的,谁和谁还有以后的日子? 脑子不好使的听了去,还以为她南清漓和吴四顺怎么的了呢! 她是有多无聊有多蠢,才会教吴四顺孝敬归榆这个为老不尊的老女人? 为了得到好处,这个老女人真特么玩全了! 想到这儿,南清漓哪有什么好话,“归氏,我家如果有口剩饭,我寧愿餵给野狗吃,也不会给你吃,因为野狗最起码不会无缘无故发疯咬我,不会往我身上泼脏水!” 南清漓都说的这样决绝了,归榆还是毫不害臊地訕笑著,一点点儿地往荆门那儿挪著,她这是有多贱啊! 就在这时,人群里一阵骚动不安,惊恐的抽气声起起落落……南清漓老纳闷了,这是啥动静啊? 是里正文瑞来了吗? 文瑞又不是勾魂无常,大伙儿至於嚇成了这样? 由此可以断定不是文瑞过来了,那又是谁啊? 南清漓提防著归榆闯进院里的同时,好奇地挑目望去。 人群自动闪开一条道,浑身雪白的阿白不疾不徐踱进来,不过是只公猎狗而已,却大有一股子百兽之尊范儿的王者之风。 它径直走到归榆面前,依旧是择人而噬的冷锐眼神,两只前爪陡然一跃,咧开了嘴,犬牙白森森的泛著寒光。 有句老话说的好,咬狗不叫,叫狗不咬,很显然,阿白属於前者,一声不吭扑上来就是干。 归榆惊得向后趔趄了一下,咚的一声摔倒在地上,接下来的一幕出乎大伙儿的意料。 不是阿白扑上去撕咬归榆,而是归榆爹呀娘呀叫唤著,四肢並用,爬进大伙儿那一片腿林中。 这时,阿白才朝著人群狂吠起来,大伙儿很识眼色,低声议论著阿白的种种,相隨散去。 人群中的归榆瘦巴巴的,走路还一瘸一拐的,但是,南清漓却怎么也生不出来一斤半两的可怜,厌恶倒是有很多,很多,一火车皮也拉不完。 视线落在阿白的身上,南清漓强压著內心的惊喜,这条白狗竟然就是阿白,太好了。 她琢磨著大伙儿的议论,有些纳闷,他们说阿白是吴大顺的狗,可它怎么会出现在那个疑似少年萧云翳的男子身边,还一副护主心切的样子? 正这样想著,堂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小雪,小鹏和南小川都蹦出来了,敢情这几个都躲在里面看热闹呢! 不过吴四顺和归榆对峙,他们几个也没法帮忙,只能由吴四顺自己处理。 “小鹏,阿白是你大哥养大的么?” 见阿白和小鹏还算熟络,南清漓想確定一下阿白的主人到底是谁。 小鹏给阿白顺著毛,不假思索地摇摇头,“大嫂,我第一次见到阿白时,它比现在也小不了多少,看上去它和大哥挺熟的,但它肯定不是大哥养大的,因为我从来没见过大哥亲自餵它一口吃的,大哥那个人没什么耐性,別说养狗了,有时候对我和小雪也没有好声气。” 好,太好了,阿白的主人是那个少年,而那个少年极有可能是她的……她的少年萧云翳! 第六十章想討好他的狗 湛蓝无云的天空在这一剎那间越发可爱,岁月静好不过如此,只有南清漓知道她的那颗春心啊,荡漾得想决堤而出,泛滥成灾。 阿白不知怎么就瞅见了臥在羊圈围栏中的那只野山羊,马上精神抖擞,疾入虎豹扑过去。 野山羊感知到危险,扑棱一下站起来,拐著腿在围栏里扑腾,因为它脖子上拴著绳子,所以根本就逃不出围栏。 小鹏適时地低喝了声,阿白骤然收住了扑势,冷锐的眼神里闪过几分疑惑不解,就像索要解释似的。 小鹏很有默契地解释了一番,顺便介绍了一下大伙儿,尤其是重点介绍了自家大嫂,至於躲在屋里的南小山,他懒得多说一个字。 小雪见南清漓瞅了一眼南小山那屋,低声说南小山眼见小鹏先於南清漓满载而归,终是鬱郁无话回屋了。 直到这时,南清漓才想起来一个细节,“小鹏,你回来时正好就没撞见归氏?” 小鹏狡黠一笑,“大嫂,吴三顺一路跟著我跟进了那片树林,我试得饿了,就施展轻功上了一棵老松树吃东西,因此他就比我早一步回了屯子,我回来时,老远就听见老乾婆那苍蝇声儿,所以我就走了天窗,她没看见我,还等著抢我篓子呢,真是做的好梦!” 对此,吴四顺只有深深的无奈和歉意,“唉,我怎么就摊上了那么个没脸没皮的老娘啊?她怎么就不教我们兄弟学好呢?要是篓子被她抢走了,我能生闷气气死了。” 实诚如小鹏还安慰了吴四顺几句,“你放心吧,你三哥和你娘都跑不过我的,篓子里的东西都宝贵著哪,不是家里的用度,就是大嫂赚钱的用度,可不能被谁抢去了。” 老吴家的无耻做派也是没谁了,几个回合下来也没占到啥便宜,可依旧执著地想见缝下蛆。 南清漓一想到那一家子极品就厌恶又膈应,瞅了眼吴四顺,没有啥好声气。 “吴小四儿,你脸上还流血呢,进屋上药处理一下,不然风寒侵入就麻烦了,轻则瘫在了炕上,重则可能就见著你大哥了。” 没办法,家里有年轻好动的这么几小只,南清漓不仅准备了三七药酒,还买了金疮药备用。 南清漓比自己小三岁,吴四顺起初还悄mimi担心著,担心她看著自己这个不太小的小叔各种不得劲儿,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南清漓张嘴闭嘴就是吴小四儿,忒得劲儿了。 “大嫂,我赚不来一个铜板儿不说,还会给你带来没完没了的麻烦,吴家那边因为我肯定还会过来找麻烦,我这么没用,还是死了算了。” 南清漓可不认为吴四顺是个抑鬱轻生的主儿,“好啊,那你赶紧的,没人拉著你,正好还能给家里省顿饭哪,提醒你一句,死得越远越好,別让我看见你尸首,省得葬你还要费银钱!” 如南清漓所料,吴四顺赖皮地笑了,扯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咧咧嘴,“大嫂,我开个玩笑啦,我就知道你是个面冷心善的,你问问小雪,我可没有吃白食啊,上午我干了不少活哪,吃了午饭,下午我还能干活!” 说完,他就和南小川进屋处理伤口了,小雪忍不住帮腔, “大嫂,吴四顺看著刁滑,其实还好,挑了水,劈了柴,还把野山羊牵出去遛圈啃草,小川也帮著干活了,只有某个人总是不自觉。” 南清漓当然清楚小雪说的是南小山,她头疼地揉揉眉心,“小雪,这些琐碎家务活儿,你安排吧,原则上是不偏不倚,人人平等,不过我爹娘没了,他们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所以小山和小川需要时间温书备考,干活酌情减量!” 南清漓以为这样,南小山就不会像早饭那样刻意牵起爭执…… 但是在吃午饭时,当盆里只剩下两个馒头时,南小山伸手就要拿起其中一个。 坐在炕头的南清漓適时地拉过去红瓦盆,“我不是说过吗?你们四个每人每顿两个包子,两个馒头,吃不饱就多喝碗稀粥,多喝碗汤,这两个馒头是小鹏和吴小四儿的份儿。” 南清漓话一落,小鹏赶紧抓起来一个馒头,狠狠咬了一口,吴四顺略略楞了一下,也抓过去,慢慢咬著吃,心里老暖老感动,大嫂真的没有把他当奴才看待,他要是再赌钱就不是个人,就是猪狗不如。 其实南小山也吃饱了,因为看书写字真的消耗不了多少体力,但他就是想挤兑走吴四顺,更想在这个家里显示出一份与眾不同。 没想到自家大姐不给他这个脸,他慪气放下了筷子,下炕穿鞋,说出的话掷地有声,还自我感觉蛮好的,认为读书人的清傲风骨当如是。 “你们都看不起我是吧?等我步入仕途为官,你们一个个的都別来求我荫护!” 那几小只都不吭声,眼巴巴地瞅著一家之主南清漓,而蜷缩在南清漓身影里的鬼原主忍不住笑起来。 “一个穷书生还嘚瑟起来嘍,还冒著一股子穷酸气!姐姐,你和他非亲非故,为啥要忍他,还对他那么好?姐姐,算我求你啦,你帮我出口闷气啊,別给他去省府的盘缠,看他怎么去考试,还能嘚瑟个毛!” 好吧,鬼原主有求於南清漓时就喊姐姐喊得忒亲热,但遗憾的是南清漓不能那样帮她出闷气。 眼见南小山不知悔悟,雄赳赳,气昂昂,大摇大摆就要走出东屋,南清漓低斥,“站住!” 南小山身体一僵,停住了脚步,却执拗得不肯转身,南清漓依旧是冷凉的语气, “南小山,马上道歉,不然就离开这个家!” 室內的空气在剎那间凝顿稀薄,落针可闻! 但这仅仅是其他几小只的感受,南清漓这边更强烈的感受是鬼原主歇斯底里的叫囂咒骂。 几个呼吸后,南小山低下头,“我错了,大姐,我可以回屋了吗?” 南清漓虽然耳朵深受荼毒,但还是就事论事训斥了一番, “南小山,即使你某天真的爬上了高位,也別说话不经脑子,家里人可以容忍你的无脑话,但是外人只会笑里藏刀,然后不择手段弄死你!” 最后一句落入南小山耳中,一瞬间,他觉得自家大姐好陌生,这种社会见识连父母也未必看得透。 等南小山离开后,南清漓吩咐,“小鹏,你吃完饭后睡半个时辰午觉,然后上山砍柴,吴小四儿,你也睡会儿,睡醒后洗乾净所有的鸡肠子。” 两个人不约而同噯了声,吃完饭后,与南小川一起相隨回屋休息。 姑嫂两人合作默契地收拾饭桌,洗刷好碗筷后,南清漓让小雪揣了一块熏猪肝,两颗红皮煮鸡蛋去文翠叶家串门子。 因为要弄太多熏製品,所以她想下午就熬製出来翠红膏,没空儿陪文翠叶聊天。 有道是无债一身轻,南清漓太想还清了欠债,轻轻鬆鬆过个年。 小雪离开后,南清漓开始算帐,入帐的银钱不算少,但销也很可观。 单单猪肝和鸡肠子这两样就转了好几个肉铺,买了將近六十斤。 这两样和鸡骨架的价钱差不多,一斤三四文钱的样子,碰上憨点儿的屠夫一斤三文,精点儿的屠夫就是一斤四文,最后算帐时四捨五入。 还有鸡骨架,生鸡,翠红膏所需的药材以及家里的用度,一个个铜板儿就像流水似的流出去了。 现在她手上除了文翠叶的近一两银子,还有不到六两银子,这里面还包括翠红楼鴇儿一两银子的订金。 唉,做个一家之主太劳身劳神啦,南清漓感慨著,不由自主又想起了自己的心事。 她下了炕,趿拉著鞋子,揣了一个熏鸡架,鬼鬼祟祟出了院子,摸进了破庙。 小雪饭后无意间对南清漓说了个细节,阿白喜欢清静,所以它经常自个儿待在破庙里。 至於阿白为啥有这么个喜好,南清漓的脑细胞不会去考虑。 在一棵老松树下,南清漓看见了安安静静独臥的阿白,她訕笑著凑过去,取出了怀里的熏鸡架,扯下来一块鸡叉骨,递过去,好声好气讲条件。 “阿白,这个熏鸡架很香,很香的,你先尝一点,然后你带姐姐去找那个帅哥哥,然后这个熏鸡架就给你吃啦!” 阿白本来耷拉著眼皮子打瞌睡,面对南清漓如此狗腿示好,它毫无预兆地恼了,骤然咧嘴齜牙。 可怜的南清漓猝不及防,惊得向后一倒,坐到了地上,一块带稜角的石头毫不留情地硌到了她的臀,钝钝的痛传起。 半盏茶后,南清漓彻底放弃,悻悻离去,她不知道的是阿白吃得很饱,所以对她的熏鸡架不感兴趣。 南清漓眯瞪了约莫两盏茶的时间醒来,进了南小山的屋子,让他去別的屋里温书,她要在这屋里熬製翠红膏。 南小山挺高兴的,这样晚上他就不用生火烧炕了,大姐还是偏他多一些的。 其实南清漓的考虑得更细致,这次做得翠红膏有点多,耗费的木柴也多,土炕会烧得很热,晚上只有炕尾能睡人,而这屋里只有南小山一个,正好合適。 当南清漓將木柴抱进了屋里,往锅里添了水,正要生灶火时,屋门一响,小雪领进来两个人,都是一样的面色凝重。 其中一个是文瑞,另一个男人一袭青衫,看上去斯文儒雅,她却不认识。 “文秀才,还是你说吧!” 见文瑞如是尊重自己,文秀才含笑点点头,有意无意间抖落出来书生的繁文縟节。 文秀才先是一拱手,“吴南氏,你代父母抚养两个幼弟,辛苦辛苦!” 南清漓假惺惺说著还好还好,赶紧让小雪端上来两碗水,与此同时,南小山和南小川也闻声进来,师生间各种嘘寒问暖。 到底是啥事儿,到底急不急啊?南清漓腹誹著,眼巴巴地等三人寒暄完毕,等文秀才抿了几口水,这才等到他望向了自己…… 第六十一章被匿名举报了 “吴南氏,你可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个道理?” 听到文秀才又温温柔柔来了一句废话,南清漓忍无可忍, “先生,我虽是粗鄙女子,但也懂这个道理,先生有话儘管直说。” 文秀才这才转脸探询似的瞅了一眼文瑞,后者点点头,“文秀才,你儘管说吧,清漓比同龄的女子坚强得多,她撑得住!” 是的,先是新婚丈夫惨死,接著又是父母双亡,然后背著债,带著一帮半大孩子,这事儿如果摊在其他女子身上,要么抑鬱成疾,要么就疯掉了。 文秀才凝起了眉头,斯文地缓声吐句,“吴南氏,我晌午时分从县城折返,约文瑞一起过来和你商量一下,因为县衙张贴出来的参试通告上没有南小山和南小川的名字。” 此言一出,南清漓正要询问原由,南小山却急得变了脸色,连嗓音都充斥著急促不安,“先生,怎么会这样?我和小川明明都报名了啊?年后这轮考试至关重要……” 文秀才摆摆手,打断了南小山,“小山,你且稍安勿躁,此事你等也无能为力,唯有我和你长姐,文瑞从长计议,你们都出去吧!” 几人出去后不久,吴四顺闯进来了,满手的油腻和玉米糝子,一脸激动万分状, “文里正,先生,我爹就在县城啊,你们带我去县城,我去找我爹帮忙!” 文秀才闻言,脸色越发凝重,文瑞轻咳了几声,“吴小四儿,你那个爹……你已经自立门户了,就好好跟你大嫂学著赚钱,攒媳妇本儿要紧!” 南清漓接腔,“瑞伯伯说得对,等我忙下去这几天,就给你寻思个可以养家餬口的活计,你去忙吧,我们商量一下如何斡旋此事。” 吴四顺出去后,文秀才简单说了一下情况。 朝廷明文规定,丧父或者丧母后,儿子和未嫁的女儿必须居家服丧三年。 还有一条衍生规定就是在服丧期,儿子不可以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南小山和南小川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不过这些只是摆在明处的大道理,县衙事务繁多,没人会去刻意查查参试的童生谁谁死了爹,谁谁没了娘。 尤其是南小山和南小川在报名考试时,父母还健在,按理说也不受那条规定的束缚。 因此当文秀才看到这个结果,就多了揣测,想来这里面是有小人作祟,而且还是个屯子里清楚南家底细的。 揣著这个疑惑,文秀才厚著脸皮找到县衙主簿徐少山,好在徐少山是个顾念同窗旧情的,几杯茶水后,就说了实情。 正如文秀才揣测,县衙县丞不知怎么得到了一封匿名书信,里面详细说了南家的种种。 最后,投递书信者言辞极致夸张,如果县衙对此无视,他就会上报省府,到时候省府方面查下来,这个欺君之罪谁也担不起。 “先生,你可看过那封书信?可留意过书信上的笔跡?” 听到南清漓如此说,文秀才在心里暗挑拇指,这孩子真是个心思睿智的,可惜是个女儿身。 “吴南氏,你不晓得主簿比县丞官衔低一级,在徐兄看过那封书信后,县丞就收起来了,徐兄也没有权力索要书信,让我观瞻笔跡,现在时间有限,我和文瑞明天就得启程去县城,正因如此,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揪出来那个投递书信者。” 南清漓想想也是这个理儿,歉意地笑了笑,“先生言之有理,我也是一时年轻气盛而已,先生赶紧说说如何斡旋。” 文秀才满意地点点头,抿了口水,语气凝重,“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银子。” 接下来文秀才详细解释一番,他只能和主簿徐少山说上话,根本就见不到县丞的面儿,所以这事儿只能托徐少山去打点。 但在这將近年关之时,明面上的各种应酬多了,尤其是人托人办事儿,打点一层层关係,少了银子根本就见不著能拿事儿的主儿。 最简单的流程就是,文秀才先起草一份类似申诉书的书面材料,大意就是南氏兄弟学业非常优异,因此被屯子里的无名鼠辈妒忌,那人就混淆是非,投递匿名书信作祟。 然后由文瑞出面,找屯子里的年长族人或签名字,或按手印,表达村民,联名上书的意愿,最后文秀才將这份材料交给徐少山,由他找县丞申诉一番。 酒桌上推杯换盏之间,自然说的都是人情世故,酒后,县丞自然需要找知县大人最后定夺,这自然也少不了一桌酒菜。 如果知县大人应酬繁忙,县丞还得先送几件像样的首饰给知县夫人,拜託代为传话。 南清漓一听就懂,“先生明说吧,这其中大概需要多少银子才比较稳妥。” 文秀才为之蹙眉,“徐兄说三十两稳妥一些,我折返回来后会给你帐目明细。” 南清漓心里苦笑,这与科举考试的种种相关都离不开银子啊,她低头想了想,望向了文瑞。 “瑞伯伯,先前我托你把南家的院子和那几亩水田租出去,现在我改主意了,都卖掉吧,你估算一下能折多少银子。” 文瑞沉思片刻,“清漓,南家的院子一时间不容易出手,南家水田一共是三亩整,这半年里,水田最好的行情是每亩五两银子,三亩就是十五两银子,不过那些水田一直由孙家霸著,普通人家即使手里有银子也不想沾染这个麻烦,算了,我都留下了。” 停顿了一下,文瑞仿佛担心南清漓不相信似的,“清漓,你放心,我这张老脸找文姓族人筹钱还是靠谱的,那剩下的十五两银子呢?” 钱到用时方恨少,南清漓有点头疼,现在她手里只有五两整银子,“瑞伯伯,你和先生明天迟点儿启程,我到镇上找人筹措到那十五两银子后,会儘快赶回来。” 文瑞也不是个傻的,他猜测南清漓极有可能去找翠红楼的老板娘鴇儿借银子,那鴇儿连阎王爷路过都能扒层皮,他不能看著南清漓往火坑里跳。 其实文瑞的猜测仅仅沾了个边儿,南清漓另有打算…… 南清漓確实是有个办法,但当然不是她表面上所说去找人借银子。 她打算自力更生辛苦一点儿,先做出来七十颗翠红膏,然后哪怕是熬夜到通宵也要弄出来那些熏製品。 而且为了稳妥起见,就租用文老九的牛车去镇上,这样所得的银子就差不多了,还有就是明天採购的食材和药材要消减大半,没办法,家有三件事,先从紧处来。 文瑞低头沉思片刻后,说出了自己的建议,並说服了南清漓和文秀才。 送走了文秀才和文瑞,南清漓正要生灶火,南小山闯进来,整个人惶然失措,直接就在南清漓面前跪下,痛哭流涕, “大姐,我等不了三年,三年后我就是个废人了,求求你把那些首饰卖掉帮帮我!” 还不等南清漓说什么,鬼原主就在她的身影里叫囂起来, “南小山,你做梦哪,那些首饰是我的,谁也不能动,谁动谁就不得好死!” 南清漓觉得吧,即使她某天还清了吴大顺的那笔欠债,她也不想动那些首饰一指头,因为与那些首饰相关的种种太沉重了。 轻轻嘆口气,南清漓语速如冰层下的流水一般沉缓,“已经有了比较稳妥的斡旋之策,不过就是家里的外债又添了一大笔,小山,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以后別跪的这么利索!” 南小山陡然脸现喜色,他站起身时,南小川也进来了,“大姐,你能说的详细点吗?” 这也算是家里的大事儿,南清漓不想隱瞒,简而概之说了一遍,最后补充一点,里正文瑞为此担了不得而知的风险,他们兄弟俩只有考中秀才才对得起文瑞的苦心。 接下来各就各位,小雪在炕上缝衣服,南清漓亲力亲为,小心翼翼地操持著熬製翠红膏每一个环节的火候。 七十多颗翠红膏弄出来,等到包好了最后一颗时,南清漓几近累瘫。 不止是头疼得厉害,眼睛由於长时间盯著灶火,盯著药汤,还被各种药材味儿熏著,还时不时被扑出来的灶烟燻著,因此眼睛闭著也涩疼极了,但如果睁开,视野里就会闪烁著如灶火一样的火苗,越发涩疼。 小雪看到南清漓眼睛布满了血丝,心疼得很,推搡著她去东屋好好睡一觉。 “小雪,你抓把生火柴要这么久?我以后真不敢用你了!” 皎然如水的月光下,小雪蹲在木柴堆旁边的空地上,用手指画圈圈,南清漓急火火赶过来,看著这一幕就来气。 “大嫂,生火用的松针没了,我胆小,不敢去破庙里楼松针,还是你去吧,我还忙著绣荷囊卖钱攒嫁妆哪!” 说完话,小雪站起身,兔子似的跑回了东屋,南清漓嘆口气,走出荆门,进了破庙残败的院子里。 隨便捡起一根干松枝,南清漓在一棵老松树下划拉了几下,正要弯腰去抓把松针。 腕上一紧,继而手就被一只温热的大掌包裹住,清朗玉润的嗓音在耳畔浮起,“不是想见我吗?” 第六十二章再见他 南清漓一转脸就看见了那张略显青涩的俊顏,不是那个少年还能是谁? 他正笑笑的看著她,“南清漓,我想收你做一房妾室,你愿意就点点头!” 收你妹! 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 我是来自一夫一妻制文明星球的女子! 你是谁啊?是萧云翳吗? 这些话在南清漓的喉咙间翻滚著,可她就像是中了邪似的,怎么也发不出声…… “大嫂,大嫂,你睁眼看看我啊,你別嚇我啊!” 耳边传来小雪焦急如焚的嗓音,隨后自己的眼皮子被硬生生扒开了,小雪一张姣好的小脸嚇得惨白。 “咋啦?怎么就天黑了?” 南清漓盘腿坐起来,脑袋依旧胀痛,眼睛依旧涩疼,幸好是她做了一个梦而已。 小雪说已入亥时,其他人已经都睡下了,就此,南清漓放下了熬夜干活儿的念头。 原来小雪做好了晚饭后,见南清漓睡得香,就没有叫醒她,而是让大家在堂屋里吃了晚饭,末了见她好像是大哥的凶魂上了身似的,才又急又怕叫醒了她。 小雪端上来温在土炉子上的饭菜,南清漓慢腾腾地吃著,那个梦境在脑海里盘桓不去。 见小雪直打呵欠,南清漓就让她儘管去睡,反正自己也不困了,正好慢慢吃完洗锅碗,洗漱洗澡等等。 不过等到这些都做完后,南清漓躺在被窝里根本就睡不著,鬼使神差,她躡手躡脚地出了屋。 皎白清冷的月光下,南清漓看见阿白蜷臥在荆门外,她依旧不死心的想套近乎,哪怕能够在阿白旁边站一会儿也行。 这次,阿白看见南清漓倒是没有咧嘴齜牙,而是直接爬起来进破庙了。 浓浓的挫败感袭来,南清漓佇立在夜风中,不由自主想起来前世与萧云翳的种种甜蜜过往…… 直到定昏时分,娄千语乘坐著骚包马车,染裹著一身酒气从翠红楼折返回落月居。 洛掌柜殷勤地送来了解酒汤,特意提及王公子等他等到日落时分才沮丧离开。 待到洛掌柜嗶嗶叨叨完,离开了厢房,就在房门掩上的瞬间,娄千语微醺的眼神驀然恢復一片冷寂清明,与先前的醉酒之態判若两人。 一刻钟后,他慢条斯理地品尝著熏鸡肉,时不时抿一口温好的酒水。 本来王公子在娄千语的房间里留下了一只熏鸡,但是他对王公子在南方的茶园丝毫不感兴趣,更没有合作的意愿,所以就自个儿要了一只熏鸡,至於王公子送来的那只如何处置,那是洛掌柜的事儿。 几杯下肚后,娄千语心底的惆悵更浓郁难以排遣,年关即至,外出游子都讲究回家陪父母过个团圆年,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回那个家。 而且,他还不能去文家屯子找那个引起他极致兴趣的金一戈,因为他不想让家族的宵小之辈注意到金一戈的存在,免得金一戈陷入无尽的危险中。 因此,他只能在翠红楼喝酒,膈应著那些宵小之辈的同时,也深深膈应自己……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南清漓忘记从哪儿看到了这句,但是用这句来形容她和萧云翳的缘份真是恰到好处。 不知不觉间,南清漓就走到了破庙里的老松树下,夜风索索,她佇立片刻后,驀然,有股子淡雅的月麟香縈绕在鼻端,唉,肯定是幻觉啦! 情愁在心间绵绵漫开,南清漓不由自主低声一嘆,“萧云翳,我好想你,你在哪儿?” 言罢,南清漓双目放空,遥望著广袤的星空,等待著有流星划过长天时许个愿。 愿她和萧云翳在这异世重逢,不,愿日间遇见的那个少年就是她的萧云翳! 一念落定,南清漓但觉眼前一,腰上一紧! 待她再次看清周遭时,她已经不是在树下站著,而是在一根枝干上骑跨著。 南清漓往下一看,眩晕感骤然袭来,她惊得失控的张嘴尖叫,一只温凉的大手適时地掩住了她的口。 一张俊顏在眼前放大,一双细目里荡漾著星月样儿的瀲灩灿芒,似笑非笑的,“怎么?你想招来那些三姑六婆看看?” 不是別人,正是那个少年,还有那股子熟悉的淡雅月麟香! 虽然是二十九岁的老芯儿,虽然前世和萧云翳除了实质性的夫妻关係,其他各种亲密都坐实了,但是南清漓依旧一颗春心荡漾得不可描述的波澜壮阔。 甚至,南清漓脑子里一片空白,千言万语不知该从何说起,还是萧云翳主动打破了僵局,只是向来惜字如金的他说了句废话,“很害怕?” 南清漓摇摇头,好想说她很不害怕,很激动,但是嘴唇动了动,到了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了。 心湖依旧駘荡生波,但是南清漓理智回笼,她可以確定以及肯定一点,萧云翳……或者是疑似萧云翳的这个少年不认识她。 转念一想,南清漓心里失笑,嗨呀,就算他是萧云翳本人,她现在这个样子,可以用三个字形容,矮丑挫,萧云翳认不出来丑若两人的她也正常嘛! 萧云翳嫌弃地移开了视线,心里冷笑,这个南清漓真是个矫情的,她明明很害怕,她骑跨的枝干颤动不已,她当他是瞎的? 南清漓鼓足了勇气,“小女子南清漓,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萧云翳一对黑眸陡然冷沉深邃,语气却是懒洋洋的,“答案对你很重要?” 南清漓厚著脸皮点点头,继而低头苦笑,“如果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 也没见萧云翳有什么繁琐的动作,他的修长指间就拈著一张银票,递到南清漓面前。 “你收下这张银票,我就给你答案。” 其实萧云翳心里一句话,等你收下了银票,爷就送你四个字,后会无期。 一个丑女不但不矜持,还去翠红楼,还一次次直呼他的名讳,还在他身上摸来摸去,刚才还一副痴样儿,如此种种,他厌恶到极致,只想就此老死不相见。 南清漓怎么也没想到,她在不经意间已经將萧云翳得罪大了,瞅了一眼这张百两银票,她心情复杂而矛盾。 没错,以她现在的窘迫状况,的確是最需要钱! 这一百两银子足以还清外债,足以给小鹏,小雪和吴四顺定下亲事,足以支付钱氏兄弟去省府考试的盘缠费用,而且还能剩下不少,足够她为自己置办一笔不菲的嫁妆。 但是她不傻,他这是拿钱砸她,钱买了断呢! 意乱情迷的南清漓忽略了一个细节,在她初见萧云翳时,他指间就拈著一张银票…… 树下阿白抗议似的,低呜了一声,南清漓深吸一口气,“阿白不是吴大顺的,是你的?” 萧云翳淡若流风地嗯了声,“我和你亡夫相熟,所以阿白和你亡夫也熟,有时就跟著他进山打猎,然后回屯子里。” 语落,萧云翳变戏法似的,又拿出来一张百两银票,一併拈在指间,“你是我朋友的孀妻,所以照顾你是应该的,拿著,我这人没什么耐性!” 南清漓咬了下唇里,照顾她是应该的……呵,他这是想给她讲讲朋友妻不可欺的大道理? 见南清漓眼皮子都不撩一下,萧云翳恼得牙痒痒的,但腹黑如蛇的他循循善诱。 “拿著这两张银票,你面临的困难都可以迎刃而解,不用再辛苦忙碌,就可以过上安逸的生活。” 见南清漓依旧一动不动,雕塑似的,萧云翳剑走偏锋,“你需要银子为啥不卖掉那些首饰?还是你不捨得卖掉?” 对於眼前人对自己的现状了如指掌,南清漓没有多大的惊讶,他功夫如此了得,得到与她相关的消息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她答得漫不经心,“那些首饰看似属於我,其实是吴大顺的,我不想凭藉他的东西解决我的困难。” 南清漓脑洞大开,她可以魂穿於此,吴大顺说不定也会魂穿到某人身上,如果他纠缠她,那她还回去那些首饰就算清帐了。 萧云翳怎么会想到南清漓有如此清奇的脑洞,他略略不耐,“人已死了,留著那些死物毫无用处。”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南清漓依旧没有收下银票的意思,还反守为攻,“公子,你如此执著,想来是没有看见我留给你的字条,那我不妨告诉你字条上的內容。” 萧云翳急於甩脱什么似的,“不必了!” 字条上的內容……他可以倒背如流好不好? 这个南清漓到底想怎样?她怎么突然就会写字了? 还有,她不是心有所属了吗? 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女子! 其实南清漓的脸皮也没有那么厚,彼时,字条上的內容写出来容易,但此时,她对著这张青涩的脸,实在是说不出来那种羞羞的老不正经话。 以关心博好感按理说在哪儿都好用,南清漓试探一问:“公子,你怎么就犯了头疾?” 萧云翳气结,怎么犯的?被你那一唤惊著了! 给一百两银子不要,给二百两银子还不要,他这是欠了她多少债? 轻若流风地晃了晃银票,萧云翳好看的薄唇扯起一抹惊艷的弧度,驀然飘移到相邻的一棵老松树上,腹黑如斯。 “南清漓,我那是老毛病,你別扯远了,现在如果你不要银票,我就不放你下去,识时务者为俊杰,女子也同样適用,你只需要点点头,或者说一个字……要!” 第六十三章迫切想知道他的名字 不远处的跟班宝宝从来,从来没见过自家主子还有如此温情脉脉的一面。 是哪个过来前撂大话说南清漓如果逆著他,那就一巴掌拍死,一了百了? 可只见南清漓逆了又逆,自家主子是哄了又哄,说好的那一巴掌呢? 南清漓心里咯噔一下,要! 她倒是想要,太想要他的名字了! 此时此刻的萧云翳透著一股子执拗的大男孩气,南清漓前世记忆瞬间满血復甦,呵,太像了,他太像前世偶尔犯幼稚的萧云翳了。 前世她每到轮休那天睡懒觉不想吃早饭,萧云翳如果在外面忙,一定就会准点打过来微信视频电话,告诉她已经订好外卖了,外卖小哥已经走到哪哪儿,吃饱了再睡。 等到外卖送过来,萧云翳还要求她吃东西的同时保持视频通话,不然,他就孩子气的威胁说不带她玩游戏,不带她周边游,各种孤立她。 月光下,这个少年与南清漓记忆里的萧云翳极速融合为一,他到底是不是她的萧云翳? 如是一念起,南清漓豁出去了,眼睛一闭,头一低,倒栽而下。 树下的阿白似是没料到这一幕,嗷的一嗓子窜开免得被砸中,与此同时,萧云翳揽住了南清漓的腰,半空一个后翻,稳稳地正常落地,本来想训斥几句,但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这样的內容。 “不想要钱就明说嘛,何必寻死?南清漓,我饿了,你给我做点吃的!” 这番话说出来后,连萧云翳自己都嚇了一跳! 南清漓不是很財迷吗?怎么……怎么以死相拒,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样儿? 重点是自己对南清漓那么厌恶,怎么就想起来蹭饭这个茬儿? 更重点的是南清漓如果拒绝了,自己这张脸往哪儿搁? 以萧云翳的功夫当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跟班等几个侍卫的存在在这一瞬间不止是多余,更仿佛是等著见证他被南清漓打脸似的。 南清漓冒著丧命的危险试出来眼前的少年本性良善,心里蛮欢喜的,她正琢磨著与他如何能有更多的交集,这机会就来了。 “公子,明天吧,明天我给你做好吃的,我会早早的支出去家里人,你先说想吃啥菜?” 信奉爱情大过天的南清漓雌性荷尔蒙一浓,管他什么外债,管他什么赚钱要紧,一切都拋之脑后,套出来少年的名字最最重要啦! 萧云翳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子拥有这样清亮的眼神,如流动的月光,光影瀲灩惹人注目。 “南清漓,我討厌等待,现在就想吃西红柿汤荷包蛋,走,去我家做!” 话落,南清漓但觉脚下一空,腰再次被揽住,耳边生风,房屋树木尽在脚下后移。 魔怔了似的,脑海里挥不去那个念头,他到底是不是她的萧云翳? 当萧云翳在一棵大树的枝干上稍作休息时,南清漓不甘寂寞,只因为她想听听那个熟悉好听的嗓音,“公子,我很重吧?” 萧云翳不冷不热地睨著她,薄唇里蹦出的话很毒舌,“比两三只死兔子重一点儿!” 本宝宝是人,是人,是人,心里如是弱弱抗议著,南清漓真想问问这人,他怎么不让死兔子给他做吃的去? 好吧,近墨者黑,和一个十八岁的大男孩待久了,连带她这个二十九岁的人也跟著幼稚了。 途中第二次休息,南清漓抬头看月亮,第三次休息时,南清漓依旧看月亮,她可不想再被比作什么死东西。 最终换萧云翳主动说话了,“在高处还怕吗?”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南清漓眼底的狡黠一掠而过,“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不怕了!” 虽然说大半夜的正带著南清漓往家里赶,但是萧云翳可不想与南清漓有太多交集,他低笑了声,“我的名字居然可以壮胆儿,你觉得我会信?” 南清漓双脚离地能不怕吗?但是这个问题远没有少年的名字来得重要,所以她瞎掰扯拽文。 “赶夜路的人一想到可以看见灿灿旭日,就不觉得太累,都是一样的道理!” 听著南清漓將自己比作了灿灿旭日,萧云翳真实的感受一点也不美好,一瞬间,天上即將圆圆的大月亮都为之黯然失色,他驀然冷了脸,夹起来南清漓朝山林腹地疾射而去。 南清漓盘算著该稍息片刻的时候,依旧被夹裹著腰在天上飞,好吧,他不想听自己嗶嗶。 在树干上借了几次力,萧云翳抵达自己的居所,然而对南清漓而言,她的眼里只有他,没有別的。 所以这处居所在她的印象中就是好高,好冷,好雅致,屋如其人。 萧云翳的臥室中,壁炉里木炭烧得通红,只有一个后灶的灶膛里,木柴燃烧得正旺,熏红了铁火盖,室內淡雅的月麟香略显浓郁。 南清漓轻易地发现源头是一只紫檀薰香炉,香菸氤氳。 土炕上铺著紫檀色的绒毯,在挨窗户的墙角里,被褥叠的整整齐齐,南清漓睁大眼睛搜索了一番,也没有看见带“萧”字的香囊。 记得古代讲究的富人家中,都有在臥室放香囊的喜好,这个少年怎么就偏偏例外了呢? 萧云翳出去没多久就进来了,端著一只小锅,里面放著一只细瓷碗,碗里放著一颗大鸡蛋和一个冻西红柿。 “鸡蛋和西红柿洗过了,快点做!” 对於萧云翳冷得硬邦邦的语气,南清漓懒得说缺油少盐会很难吃,只说舀少半瓢水进来。 没用多大功夫,南清漓做出来一碗西红柿汤荷包蛋,与那次给吴四顺吃的一模一样。 门外的跟班宝宝心思凌乱如麻中…… 那个冻西红柿是他从南清漓家里偷的,因为在这腊月寒冬时节里,这玩意儿有钱也买不到啊! 那颗大鸡蛋不是偷的,他几天前在镇上买了几斤鸡蛋,看著那颗个儿最大,就最终剩下了。 此刻,他凌乱不安,南清漓做出来的东西不会毒死主子吧? 萧云翳盘膝端坐在绒毯上,盯著面前小桌上的这碗东西,汤汁鲜红,微微露出汤麵的荷包蛋白白嫩嫩,不过他没有因此多了食慾,而是多了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在萧云翳的脑子里盘桓很久,就是吴四顺曾经问过南清漓的那个问题,荷包蛋入水为何会瞬间沉没。 但是,南清漓看吴四顺就像看白痴一样的眼神,萧云翳记忆尤深。 他这么骄傲的男人不喜欢南清漓那样的眼神,他比她大三岁,他知道的道理应该比她多才正常。 算了,不问了,弄不清这个道理也不影响喝汤吃鸡蛋啊,只是,只是这汤汁的味道……真特么奇怪,世间少有的难吃! 可是,萧云翳却违心地赞了声汤汁醇香,回味悠长,他自己点名要吃的,说难吃不是打自己嘴巴吗? 萧云翳优雅斯文地喝著汤,腹誹著,这么难吃的东西,吴四顺竟然说好吃,难道他对南清漓有那个意思,故意说好吃討好她? 汤汁喝到一半时,萧云翳觉得他再喝下去真会华年早逝,於是抬头望向南清漓,他笑得腹黑无害,“分你一半?” 南清漓一直专注地望著,不过不是萧云翳所想看他吃得眼馋,而是借著他这张脸重温记忆,俯拾过往。 淡然摇摇头,南清漓可不会上当,那难吃的味道会使她的丑脸皱巴起来,那样她看上去更丑,他会马上送她走。 毕竟是自己提出来要吃,那就必须吃得见了碗底,萧云翳埋下头继续喝汤,喝尽汤后,开始吃荷包蛋的蛋清。 吃了一些白嫩的蛋清,金艷的蛋黄显现,他夹了一点送进嘴里,吞咽时有点噎嗓子,喝了口茶水才送下去。 等到他吃完了蛋清,蛋黄全部显现出来,南清漓略略惊诧,“是三黄蛋!太稀少了,老母鸡下三黄蛋那可是万分之一的机率啊,就像我好不容易遇见了你。” 闻言,萧云翳脑子卡顿一瞬,万分之一的机率,比九死一生还要难得,他这是有多倒霉啊! 优雅地吃完了蛋黄,终於吃完的成就感压不下去萧云翳心里的鬱闷,“所以,我应该告诉你我的名字?” 南清漓一直等待著萧云翳说出名字,甚至还暗暗严格要求自己,在她听到“萧云翳”两个字时千万不可以因激动而流泪,如果她流了泪就是没人稀罕的流浪狗。 此刻萧云翳的话甚合,一万个合乎南清漓的心意,但是她轻易地捕捉到对方眼里的鄙弃不屑。 是啊,身在如此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还是如此一个样年华美少年,优越感多多的他鄙弃她这个一直追问名讳的丑寡妇很正常。 所以南清漓故作漫不经心,“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我也没有逼你,如果你的名字难听得要命,不宜说与外人听,那隨你!” 萧云翳浑然不觉中了南清漓的激將法,將先前在路上就想好的名字痛快的说出来,“我姓夜,我娘说生我那晚繁星如川,因此为我取名星霓,夜星霓这个名字难听得要命吗?” 他叫夜星霓,不是萧云翳! 闻言,南清漓如同后脑勺上被毫无预兆砸了一棒槌,蒙蒙的难受,心里更是不可名状的难受。 “那个……夜星霓,贤者云男女授受不亲,所以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再说了我也很忙,没时间陪你嘮嗑。” 第六十四章他终究不是他 萧云翳先是心里失笑,呵,他不是萧云翳,南清漓就想划清界限了! 这样一想,他就有些不得劲儿,哪里不对吗? 先前他给她钱的初衷不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吗? 一个铜板儿没费就轻鬆达到既定目的,可他怎么丝毫愉悦不起来? 听到他名字的那一瞬,南清漓清亮瀲灩的眸光似被一片雾气遮掩,很快就黯然下去,这一幕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 萧云翳心里某处骤然抽痛了一下,极快,快得好似他的幻觉,浑然不觉说话不经大脑,“南清漓,我教你练功夫防身,先从基本功开始,走,我们出去!” 南清漓不为所动,大半夜的挨冻练基本功? 如果夜星霓就是萧云翳,那她为了爱情,可以忍著,再苦再累也无所谓。 可他不是萧云翳,她才没有那个痴狂精神劲儿呢,不如回家睡觉。 当南清漓走到室门那儿,还没有推开门,萧云翳就如鬼魅般挡到了她面前,俊顏冷沉如水,“今天想偷懒也可以,不过要先行拜师之礼,也就是说在我后悔前,跪下磕三个响头,叫声师父听听!” 南清漓一拔腰杆子,抬起了下巴,但还是差萧云翳身高一大截,向来输人不输阵的她剑走偏锋,“夜星霓,你多大?” 萧云翳略略鬱闷,怎么?他看上去不像比她大,不像可以做她师父的男人? “十八!比你大三岁,所以你叫声师父也不吃亏,吃亏的是我,还得费心费力地教你练功!” 南清漓不想细作解释,只是不想承认年纪小这个事实,“我比你大好多岁,你先叫声姐姐!” 萧云翳傲然抱臂,居高临下地俯视著南清漓,“你搞搞清楚,我不是南小山,也不是南小川,你就叫一声师父嘛,等你学会了轻功可以防身不说,还可以……去偷吴家的母鸡烤著吃,那次在山上不是吃得挺香的嘛!” 南清漓心里一惊,原来鬼原主嘴里的帅男人不是男鬼,而是真有其人,就是这个夜星霓,原来他老早就注意上自己了,为什么? 儘管疑云重重,但是南清漓真的倦极了,是身心俱乏的那种疲倦,因此她懒得问,只想回家睡觉,可却好死不活地隨口叨叨了一句废话,“那我烧烤鸡肉的铁架铁叉,还有那一包包的调料都是你的?” 萧云翳笑笑的,要多腹黑就有多腹黑,“难道还是你的不成?” 少年这一笑,犹如在南清漓的记忆里投进去一块石子,波光瀲灩中浮现出他的萧云翳,也是这样熟悉的腹黑笑容。 毕竟是拿人东西手短,南清漓微微脸红了一下,“夜公子,你明天可以去我家拿走铁架铁叉,至於那些调料,我会给你一些铜板儿,相当於我买下了,但现在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违伦常,我真的该走了。” 说著,南清漓就要绕过萧云翳去推门,但是……萧云翳倒是很绅士地闪开了,但是南清漓刚出了室门,刚走到木楼的楼梯口那儿,但觉身下一空,又被揽住了腰,耳边生风。 南清漓非常不適地挣扎起来,低斥,“你放我下去,我有腿,自己能回家!” 萧云翳却揽得更紧,如大鸟般飘身落在崖边一块大石上,俊顏浮起来晴暖好看的笑,连哄带嚇唬。 “你家距离这儿很远,你走一晚上也回不去,我做人向来是有始有终,带你过来就应该再送你回去,另外,途中你不可说话,不可乱动,不然我分了神,漏了气,我们俩就会一起掉下去摔死!” 南清漓想想也有理,客隨主便吧,但是猎猎夜风轻易地驱散了她的睡意,人清醒得很,心也痛得很。 萧云翳的心里是莫名的压抑,有意无意的,途中,他飘落在树干上五六次,明面上是稍息片刻,但他真的想听南清漓嘚吧嘚吧说个不停,就像一只快乐的麻雀在枝头蹦蹦跳跳,嘰嘰喳喳。 然而南清漓与来时相比判若两人,即使他故意逗她,她也毫无聊兴地嗯哼一声,寧愿望著漫漫无际的林海,也不看他半眼,完全不像先前她的目光仿佛粘在了他脸上似的。 而且,在高空中,他揽著南清漓时,她的身体也不像是先前那样温软,而是如血尽而亡的死兔子一般僵硬,硌得他手臂很不舒服。 而且,时间过得极慢,极慢,仿佛停止了一般死慢。 当萧云翳飘身落於荆门外时,南清漓適时地提醒,“夜公子,请止步,你稍等片刻,我这就进去给你拿铁架铁叉,还有调料钱。” 萧云翳身体一僵,一瞬间快精分了似的不爽,南清漓怎么就猜到了自己想进去坐坐? 她欢迎萧云翳,可却不欢迎他这个夜星霓,她眷恋的是一个名为萧云翳,又与自己面容相似的男人,而不是对他犯痴。 傲娇如萧云翳浑然不觉自己灌了一肚子飞醋,他若有若无地哼了声,飞身而起,朝屯子外的山林疾射而去。 南清漓淡漠地望了眼那抹转瞬变淡的身影,毫不眷恋地回屋睡觉。 翌日,姑嫂两人依旧起了个大早,生灶火温水洗漱完毕后,一个烧火,一个揉面蒸包子,蒸馒头,煮粥煮汤。 一大家子吃完了早饭,小雪重点强调了一下南小山今天的活儿,然后每个人各自忙碌起来。 因为小雪要在年前赶出来所有的新鞋子,所以她依旧坐在炕上做针线活儿,由吴四顺给南清漓打下手做熏製品。 烧火,端锅,端盆,用笊篱捞鸡肉,猪肝,鸡肠子,鸡骨架等等重活儿,吴四顺都笑嘻嘻地抢著干。 小雪飞针走线的同时,视线在各种肉肉上逡巡不去,南清漓真怕针儿扎了她的手,淡淡地说除了熏鸡不能动外,其余的每个人都可以趁热品尝。 吴四顺弱弱表示,品尝难以解馋,勾起馋虫的滋味儿更难受。 南清漓只好说得详细一点儿,每人一个熏鸡架,一大块熏猪肝,半碗熏鸡肠。 小雪表示没意见,吴四顺提出以半碗熏鸡肠换一大块熏猪肝。 南清漓是个善解人意的,吴四顺清洗了那么多鸡肠子,没有吃熏鸡肠的兴致太正常了。 正因为吴四顺洗鸡肠子很不容易,南清漓就隨意一说,让小雪做衣服和鞋子別忘了吴四顺的那份儿。 如此,吴四顺心里感动得要死要活,小雪多了疑虑,大嫂是个聪明人,怎么还对吴小四儿这么好啊? 屯子里的那些流言蜚语,她还嫌少吗? 午饭后,南清漓將小鹏留下来,“小鹏,我想休息一会儿就去镇上,如果你觉得乏,我就让吴小四儿陪我一起去。” 小鹏怔楞了一下,吞吞吐吐,“大嫂,我不累……如果你很想和小四哥一起去镇上,那我就睡一觉后再上山砍柴。” 南清漓揉揉涩痛的眼睛,语气不耐,“小鹏,你咋学会磨嘰了?你有功夫在身,完全可以护住咱们的东西,这点,吴小四儿比不了。如果我在饭桌上明说,怕他脸上掛不住,他吧,懒散又要强,还有赌钱这个恶习,我还不想冒险用他呢,嗯,这些话千万不要对他提起,有吝嗇鬼那样一个娘,他走段弯路也不奇怪,现在迷途知返也不晚!” 小鹏顿时存在感满满的,原来大嫂这么信任自己,而自己却被屯子里的流言蜚语影响,还以为大嫂真的“特別欣赏”吴四顺呢! 一刻钟后,叔嫂两人出发,一路上,小鹏依旧精力充沛,南清漓由於昨晚睡眠不足,由於鬱郁情伤只能独自消化,整个人看上去有点儿蔫巴。 中途休息了几次后,小鹏乾脆抢过去南清漓的布袋子,即便这样,她也没轻鬆多少,不过还是强打起来精神赶路。 到达落月镇,两人一合计还是先去落月居酒楼,交易很顺利。 除了熏鸡,还有熏猪肝十五斤,熏鸡肠二十斤,熏鸡架三十个,洛掌柜都全部留下,如数结帐后,再次预付十只熏鸡的钱。 翠红楼那边也是一帆风顺,翠红膏七十颗整,入帐七两白的纹银。 姑嫂两人採购了食材和药材后,南清漓估算了一下,她现在手上有十四两整银子,和那笔外债的数额又近了一些。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情场失意,职场得意吗?也不准確,她现在就是勉强养家餬口而已,真的算不上职场得意,她的人生这是有多失败啊! 是的,南清漓不由自主胡思乱想,鬱鬱寡欢,本来还以为那少年就是她的萧云翳,结果他仅仅就是夜星霓而已。 伤心如阴云连成了片,南清漓情愁难以排遣,或许再也不会遇见萧云翳了,或许萧云翳已经和她的“好闺蜜”办完了婚宴,结婚证都晒出来了,接著不就是办婚宴吗? 在心里吐槽著她这场坑爹的穿越,各种后悔不该轻生寻死,在收到萧云翳的分手简讯后,应该马上去找他问个清楚。 见南清漓买了一大块猪肉,小鹏提醒,“大嫂,包子馅儿用不了这么多肉,你又想送给谁啊?” 南清漓不假思索,“你们跟著我都受苦了,这块肉不送人,咱们自己吃,肥猪肉炼油,油渣弄馅儿,瘦肉做饺子馅儿,今晚咱们饱饱吃顿饺子。” 虽然很想吃顿好的,好的里面最想吃饺子,但是小鹏隱隱觉得南清漓不对劲儿。 果然,南清漓停下不走了,瞅了眼路边的一家小酒馆,“小鹏,走,我请你喝酒!” 第六十五章嘴贱被打掉牙 横挑而出的酒幌隨风飘扬舒捲,白底黑字异常醒目,中间那个大大的“酒”字落在南清漓眼里,在她脑子里秒变为五个字,一醉解千愁。 “不行!” 说这话的不是一旁的小鹏,而是从南清漓身后传过来的,嗓音也不陌生,是文家屯子的脚夫文老九。 文老九原本是过来打酒的,远远地看见了这叔嫂两人,就不疾不徐地跟在了后面。 因为屯子里那些流言蜚语直往文老九的耳朵里灌,其中就有一个版本是南清漓和小叔子小鹏出双入对,形影不离。 跟了一段路,文老九发现这叔嫂二人之间始终保持三尺远,真没有形影不离那么近,行为上也没有那些长舌妇说得那么齷齪不堪。 所以文老九愈走愈近,凑巧就听见了南清漓的那句失態话,见这叔嫂两人齐齐望过来,他扬了扬手里的酒葫芦。 “大双,小鹏,我是过来打酒的,你们想喝酒可以打回去在家里喝,不然被村人看见了,一晚过后,又不知道有多少个嚼烂舌根的。” 冰雪如南清漓马上一副乖乖女状,“老九伯伯,我一个女人,怎么会放纵喝酒呢?是小鹏说想喝酒!小鹏,你和老九伯伯进去打酒,但是酒多伤身,一葫芦足够了。” 小鹏顺著南清漓的意思,与文老九走向酒馆,默默腹誹,大嫂,你这是把我当挡箭牌哪,我早就看见老九伯伯跟在后面,你这话肯定骗不过他。 再说了,大哥以前与老九伯伯经常喝酒,偶尔心血来潮给我喝上半杯,我哪有那么大的酒癮? 你倒真是亲大嫂,说我自个儿一葫芦足够,如果喝下去一葫芦,我得昏醉半个月,说来说去,还不是你自己想喝酒! 言而总之,自家大嫂很是与眾不同! 从酒馆出来后,文老九拦著两人不让走,坚持让他们坐牛车回屯子里。 实在是拗不过文老九,而且自己確实脚下乏力,想著两人的车费也没多少钱,南清漓就答应了。 但是小鹏见她答应后,一溜烟儿就跑了,还喊著说比比谁先赶到家。 距离镇子口不远处停著文老九的牛车,车上已经坐了不少屯子里的人,但再坐三五个人也绰绰有余。 值得一提的是,车上有南清漓认识的两个熟人,吴三顺,南二柱。 这两人望过来的眼神都是一样的直白无遮拦,意思就是南清漓与文老九之间是那种不可描述的关係。 南清漓篤定,就算是她和这两人的亲爹一起走个路,这两人也肯定会是这样无耻的眼神,所以她將他们当做了两团雾霾,在牛车车尾坐下后,刻意放慢了呼吸,免得被重度污染了肺。 文老九也真够给力,直接无视这两人的无耻污浊眼神,整出来一副我的牛车我做主的派头,声音冷糙,“吴三顺,你坐错地方了!” 吴三顺脑袋一歪歪,“上次坐车,我娘给了你车钱,这次也会给,你哇哇个屁!” 文老九扬扬眉,舒畅地呼吸了口气,“吴三顺,你个说话当放屁的浑球,还真把自个儿当盘菜了,老子的意思是你赶紧滚,老子不挣你的钱!” 吴三顺想著自己可是未来秀才的爹,如果文老九再骂出来更难听的话,就会有损身份,所以他下了车,幸灾乐祸地瞅著南二柱。 果然,文老九收拾完吴三顺,就轮到了南二柱,“你想坐车先补上以前赊欠的四十文车费。” 南二柱早就预料到文老九会这样说,皮笑肉不笑的,“老九,你和清璃啥关係,你以为大伙儿看不出来?都是一家人了,你咋还抠唆呢?以前赊欠的车费免了,今天我坐你的牛车是给你孝敬长辈的机会!” 吴三顺脸上掛著丝阴惻惻的笑,心里巴望著文老九和南二柱打起来,那样南清漓的名声就会臭不可闻。 那时,谁见了南清漓都会躲得远远的,吴家才能从孤立无援的她身上狠狠捞足了油水。 文老九毕竟是个老实人,南二柱这样阴阳怪气的腔调,他根本就接不上话,黑著一张脸怒目而视。 南清漓可装不来哑巴,她踢踏著地上的石子,一脸鄙视,“南二柱,你早就知道你娘不是我奶奶,而是我姑奶奶,所以你和你娘一条心作践死了我爹娘,这缺德事儿可都在村志上记著呢,你还知道你是我的长辈啊,就你这样老不正经的长辈,有,不如没有乾净!” 南二柱被一顿抢白,脸色那是相当难看,他恼羞成怒,跳下了牛车,几步走到南清漓面前,“我是你表叔,你这样对我说话就是忤逆不孝大不敬,我要替你爹娘教教你咋做人……” 不等他话说完,南清漓就先下手为强,抱住脑袋嚷嚷起来,淒切的小嗓音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爹,你看见了吗?你黑透心肝的表弟要打死我,娘,救命啊,你快点来带走我吧!” 南二柱抡起的拳头落不下去,因为不止是车上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望过来,他再恼怒,也不敢在眾目睽睽之下揍南清漓,但他嘴上依旧像个长舌娘们似的喋喋不休,各种骂著南清漓不守妇道。 就在这时,南清漓眸角余光好死不活地望见一道天然美景,对面酒楼二楼客房的一扇窗户支起,夜星霓撑著下巴,趴在那儿,俊顏晴暖,不是她的萧云翳,却又似是她的那个少年。 萧云翳感知到南清漓的视线,好看的薄唇微微一抿便是一抹惊艷出尘的灩笑弧度,后者甚是嫌弃他这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硬生生地撤回去视线,望著天上的那朵云彩也比看著那张折磨身心的脸舒坦。 南清漓篤定夜星霓这种公子哥儿是閒得无聊,所以就趴窗户那儿看看这免费的热闹,不过他那神情怎么看著有点幸灾乐祸? 这一念刚刚落定,南清漓听得南二柱猛然卡住了,呜呜呀呀痛苦的哀嚎著,她扫过去一眼,甚是惊异……南二柱竟然满嘴是血。 南二柱惊魂未定地张望著四周,不停地拍著胸脯,剧烈地咳嗽著,啐在地上几大口污血,血里有…… 当时,南二柱正骂得起劲儿,根本就没注意到有东西扑面飞来,而且直接射,进他的嘴里,然后他就满嘴是血了。 此时,南二柱盯著地上的那片污血,里面有颗黄豆大小的石子,还有一颗残缺的牙齿。 抬手摸了又摸,上面一颗大门牙的位置空空的,南二柱越发后怕,有人用石子打掉了他的一颗门牙! 既然可以打掉他的门牙,那就可以打瞎他的眼睛,想到这儿,南二柱嗷嗷狂叫著,如丧家之犬似的,夹起尾巴,飞快地向镇口外逃窜而去。 只有南清漓猜测到了真相,是夜星霓用石子打掉南二柱一颗门牙。 好了,这下耳根终於清净了,心里的感激油然升起,南清漓再望过去,夜星霓已然不在,那扇窗户也掩合紧致。 车上的其他人既没有锐利的眼神看见真相,也没有注意到污血里的石子,还以为是南二柱辱骂南清漓激怒了吴大顺的凶魂,被凶魂恶整吐血。 吴三顺惶惶然不明觉厉,听了车上人的小声议论后越发心生惊悚,躲什么似的飞快逃掉,向那条林间近路跑去。 虽然天色还早,虽然车上很空,但是文老九却毫不犹豫地赶车上路。 车上坐的几个女人看在眼里,八卦的脑细胞如传染病菌似的疯狂繁殖。 当牛车离开落月镇一段距离后,她们就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时不时捂著嘴笑得曖昧。 南清漓又不傻,这几个女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文老九这样“反常”,就是为了让她少等一会儿,她和文老九的关係就是不清不楚。 文老九让自己坐车也是出於好意,而这几个女人也没有指名道姓,因此,南清漓才不会对號入座,自找没趣。 她独自坐在车尾,微微眯著眼打瞌睡养精神。 这几个女人唾沫星子乱溅,都口乾舌燥了,却见文老九依旧闷声不吭地抽旱菸,而南清漓四平八稳侧身坐在车尾,脸不红不白的,没有一点点害臊不得劲儿。 有个女人髮髻上插著根荆釵,不说三道四,安安静静的时候看著也不觉得长相太磕磣人。 她觉得把南清漓拽进来才有意思,“清璃,你一个小寡妇,不待在家里去镇上做啥?” 是的,这儿的確讲究女子不拋头露面,但那指的是殷实人家的女子。 文家屯子里的女人,不管是未出阁的,还是嫁为人妇的,就没有一个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未出阁的女子,到镇上卖些绣品攒嫁妆;嫁为人妇的,到镇上卖些绣品给家里添点零用钱。 而且此刻文老九车上就有这两样人,除了南清漓外,还有两个中年寡妇,面对荆釵女人挑衅南清漓,她们都一致选择闭紧了嘴,生怕殃及到自己。 与荆釵女人这一伙儿的都等著瞧热闹,南清漓不惹事儿,但这不等於她怕事儿,她微微侧过去脸,脸上的愤然恰到好处。 第六十六章感情这是专门等著她呢? “婶子,你这话说的有意思啊,我成了小寡妇,是我的错吗?你们都到镇上布庄卖绣品,我咋就不能去了?瑞伯伯都说我养著一大家子人很不易,不说別的,一日三餐就够头疼的,要么我哪天去问问瑞伯伯,我辛辛苦苦养家餬口是不是还有错了?” 本来布裙荆釵这四个字在南清漓心目中是贫寒善良的代名词,可是由於这个刻薄的女人,南清漓连带对这个词儿也略略嫌弃,物质上的贫穷可以改变,但骨髓里得意洋洋的贫瘠荒芜只会令人憎恶。 荆釵女人被这一呛,一时间脸色异常难看,却接不上话了,她旁边以布巾包头的女人假惺惺顺著南清漓的意思,“清璃,我们也就是同情你,关心你,你去镇上卖啥绣品了?卖了多少铜板儿?” 南清漓语气懒洋洋的,“就是我和小雪做的荷囊,荷包,一个也就是几文钱。” 布巾女人朝荆釵女人神秘兮兮诡笑著,挤眉弄眼,“清璃,我听说你的绣活可精致著呢,你给老九绣个装菸丝的烟荷包!” 南清漓虽听出这话多了曖昧,但只是冷哼了声,荆釵女人见状马上抖擞起来,“你真是话多,人家清璃咋会给老九绣烟荷包!” 文老九是个老实男人,碰上这样的口水战,他可以说是只能生闷气。 听得文老九被烟呛著了,一声接一声地咳嗽著,南清漓反问一句,“敢情是两个婶子有给单身男人绣烟荷包的嗜好?所以就这样没完没了的点拨我这个小辈?” 有夫之妇如果给单身男人送烟荷包这种私物,那就代表著两人有私情,所以这两个女人哪敢应声啊,赶紧转过脸去,意味深长地閒嘮起来。 “我听说东子不抡大锤了,掌柜的让他带学徒了!” “你说后悔药的滋味是啥样的?” “我又不是吃著碗里,瞧著锅里的那种贱女人,我咋知道?” “就是啊,咱们都是贤惠的妇道人,只会死心塌地守著自己的汉子,不像有的人两只眼睛像鉤子,专门勾男人!” 又来这种有的没的苍蝇嗡嗡,毫无杀伤力! 南清漓鑑定完毕,从布袋子里摸出装水的葫芦,小口喝水。 车上有个男人听得厌烦了,“老九,你以后拉人看著点儿,別拉臭屁精,他娘的,熏得老子快尿裤子了。” 文老九还真的噯了声,將牛车停到路边,瞅了眼进路边林子里小解的男人,开始挨个收车费。 那两个女人掏了车费后,一眼不眨地盯著南清漓,如果南清漓不付车费,那她铁定与文老九有私情,那时,她们一定要把她骂哭了求她们放过。 南清漓怎能看不出这两个女人的那点小九九,她心里失笑,也拿出十个铜板儿,交给文老九。 文老九本来是想让南清漓免费坐车,但是车上有这么两个臭屁货,所以他只能收下,返还给南清漓五个铜板儿, “清璃,你来时没坐车,五文钱正好。” 这样,竟然是这样子简单! 这两个女人没地儿下蛆,团吧著脸,气哼哼的,也是叨叨累了,终於闭了嘴。 可是,南清漓这边儿多了点东西,令她心潮难平,恨得牙痒痒的…… 南清漓把水葫芦放进布袋子里时,手指无意间触到一点硬硬的东西。 她拿出来一看,是一颗特別的小石子,特別之处就在於石子的外面包裹著一个布条。 南清漓只能看出来这布条好像是从哪儿撕扯下来的,她不知道的是萧云翳一时间来了兴致,从跟班的领口那儿顺手扯下来一条。 布条没什么好看的,重点是上面有一行笔走龙蛇般帅气的字跡。 “南清漓,今晚亥时到破庙,我教你练轻功,练好了轻功,你还能偷南家的母鸡烤著吃,谁惹你了,你就偷谁家的母鸡烤著吃!” 又是偷鸡! 偷鸡,偷鸡,这还掛在嘴上放不下了! 本宝宝又没偷吃过你家的鸡,你怎么就没完了? 本宝宝变成惯偷,你有天大的好处吗? 希望变成一场过眼云烟,而且还惹上这么一个甩不掉的麻烦,南清漓鬱郁难平,恨得牙痒痒的,烦得牙痒痒的,真想咬死了某人,一路鬱郁。 等牛车到了屯子口的那棵老杨树下,南清漓看见那儿有群人围得水泄不通,熙熙攘攘的。 她真的乏了,丝毫没有挤进去瞧热闹的兴致,下了牛车,就打算回家补一觉。 可是不知道是谁嚷嚷了一句,“南清漓从镇上回来了!” 紧接著那道熟悉的老母鸡嗓子咕呾起来,“南寡妇,你还想往哪儿躲?过来把话说清了,你和吴四顺到底是啥关係?” 围观的人群隨后就如退潮的水一般,自动闪开一条道儿,吴四顺和刘明珠在里面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 这样,南清漓只能提步走过去,走近才看见吴四顺的下巴上有几道血痕,她用脚后跟也可以猜出来是刘明珠所为。 刘明珠眼见丈夫吴三顺跟著南清漓到镇上好几次,却连个屁都没捞著,她就忍不住亲自上阵。 见南清漓和吴四顺对视了一眼,仿佛抓到了天大的证据似的,“南寡妇,你哑巴了,说话呀!” 南清漓將手上的布袋子丟给了吴四顺,以退为进,语气不急不躁的,“刘泼妇,我天天都在家里,躲谁了?你倒说说,我和吴小四儿是啥关係!” 刘明珠就捉摸不透南清漓了,后者就是有一张嘴就能呛到她的本事,这不,她差点又被呛得没了气。 “南寡妇,你別装得好像贞女烈妇似的,吴四顺为了攒聘礼娶你才去赌钱,你和他就是见不得人的关係。” 说到这儿时,周遭浮起了附和刘明珠的议论声,南清漓瞭然,这个流言版本的源头在吝嗇鬼归榆那儿。 这时,吴四顺受不了刘明珠往南清漓身上泼脏水,“你放屁!我每次贏钱拿回吴家,你每次笑得像条狗那么贱,南清漓是我大嫂,嫂子如母,我们之间没有你说的那么脏。” 书到用时方恨少,吴四顺绞尽脑汁也没想起来长嫂如母这个词儿,仅仅想起来嫂子如母,觉得意思差不多。 他当然也不晓得长嫂如母是说父母双亡后,长嫂有抚养下面小叔小姑等等的义务。 吴四顺更想不到他著急却帮了倒忙,刘明珠就拿这个词儿做起了文章。 “吴四顺,你心虚啥呢?这嫂子叫得挺亲的,我忘了谁说的好吃不过饺子,还有好玩什么嫂子的。” 刘明珠这样一嗶嗶,围观者中激盪起来阴阳怪气的笑声,甚至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泼皮,扯高嗓门补充完整了刘明珠的那句荤话,同时將她扯下水, “刘泼妇,你醋劲儿这么大,是不是吴小四儿先玩了你,又甩了你?” 污污的一巴掌倒打回来,人群里的笑声一阵高过一阵。 刘明珠也怕场面失控,恶狠狠地瞪了那个泼皮一眼,转移话题, “吴四顺,你二嫂和我都是你的嫂子,也没见你像护南清漓这样护著我们啊!还有娘呢?你把娘气得病倒了!” 不等吴四顺插话,刘明珠矛头戳向南清漓,直奔主题,“南寡妇,你身为长嫂就应该一碗水端平,你怎样对吴四顺,就应该怎样对二房和三房,你要是做不到,你和吴四顺就是有私情?” 刘明珠自以为她这个圈套玩得高明,南清漓不给吴家二房和三房好处,那就等於承认不守妇道,对南清漓而言就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然而南清漓不是傻子,根本就不按她这个套路出牌,“刘泼妇,不是你提醒,我倒是忘了,你是我的……前三小婶,长嫂如母是吧?我虽然年龄小,但是挺想试试这个如母是啥滋味儿,想要好处也不难,吴家二房,三房你全权代表了,你跪下给我磕四个响头,叫我四声娘,我说不定就会给你们好处了。” 一个前三小婶轻鬆的强调了一下南清漓是自立门户的身份,刘明珠的要求极尽刁蛮可笑。 要求刘明珠代表吴家二房和三房磕响头,而且磕了可能也白磕,这更是软钉子扎人不见血。 大伙儿忍不住鬨笑起来,嚷嚷著让刘明珠磕头叫娘。 刘明珠暗暗骂娘,真是大白天见了鬼,在她这儿明明是占尽好处的套套,到了南清漓那儿,隨便一捯飭再丟过来,就把她套的死死的。 焦头烂额的刘明珠一下子想起来聪明无双的儿子吴玉堂,马上不再乾咽唾沫,有了话, “南寡妇,你嘚瑟个啥?你那两个弟弟连参试资格都没有,都是你这个寡妇克冲的,娘说你是天煞孤星转世,谁和你走得近,都得不了好。” 南清漓笑笑的,“刘泼妇,我最想克冲的就是你那个宝贝儿子吴玉堂,你等著瞧,我会把他克冲得在考场上大字不识一斗,即使参加了考试也是白白浪费盘缠路费。” 这样一说,精准地戳到了刘明珠的死穴,她还指望著儿子吴玉堂享清福呢,吴玉堂可不能被南清漓克冲得考不中秀才。 所以,刘明珠就像一只抱窝鸡被抢了种蛋,疯了似的扑过来,张开了双手,狠狠地掐向了南清漓的脖子,想再次掐死她…… 这一次又一次的,还真是掐上癮了! 第六十七章大哥你媳妇要爬墙啦 吴四顺被刘明珠抓伤,再加上南清漓心里憋著一口闷气无从排遣,所以就专捡刘明珠的最痛处戳,看看她能泼到哪个境界。 毫无悬念,南清漓与刘明珠纠缠廝打到一起,抓挠,揪头髮,撕扯扭掐,一般女人打架用的常规招式都抖落出来了。 周遭的嬉笑声阵起不断,一浪高过一浪,南清漓占了上风,有人叫好,刘明珠占了上风,也有人叫好,不是一个乱糟糟就可以形容出来的啊! 隱匿在南清漓身影里的鬼原主恨死了刘明珠这个杀人凶手,一个劲儿地给南清漓加油打气,让她往死里打,揍死刘明珠最好。 吴四顺本意想凑过去拉架,但被南清漓瞪了一眼后就怂了,是啊,自己还被刘明珠抓了一把,上去拉架简直就是等於给自家大嫂添乱。 直到这时,吴四顺才后知后觉,南清漓將布袋子丟给他时,就打算和刘明珠掐架了…… 大嫂见他掛了彩就心疼了,大嫂对他太好了,如果大哥还在多好,那样刘明珠就不敢这么放肆了。 没有多久,这场掐架进入大结局,刘明珠揪扯掉南清漓一綹头髮,抓破了南清漓的脖子。 而南清漓扯起刘明珠一条腿,將她拽拖倒了,一个压胸杀,骑到她身上左右开弓,扇得鼻血飞溅,她哭爹喊娘,只有求饶的份儿。 值得一提的是坐文老九牛车的那些村人也看了个全场,那个荆釵女人和布巾女人目睹南清漓如此彪悍,都忍不住心惊后怕,南清漓打架也这么厉害啊,幸亏她们在路上仅仅动了口,没有动手。 南清漓从刘明珠的身上撤开,拍拍衣服上的土,將披散下来的头髮麻利地扭了几扭盘起,用一条素色带子缠绕几下就成了丸子头。 叔嫂两人一前一后相隨离开,但是身后的议论声直往耳朵里灌。 夸南清漓的版本大意就是她这个长嫂太护犊子了,损南清漓的版本还是好吃不过饺子的衍生版,大意就是两人之间肯定有了那种不可描述的关係。 甚至有个泼皮不阴不阳地喊话,“吴小四儿,你小子有福气,白跟了个讲义气的小娘,改天请兄弟喝酒啊!” 吴四顺还高高兴兴的搭腔了,“成!等兄弟赚钱了,咱兄弟俩不喝倒不散!” 如此等等,南清漓头疼得紧,看来,吴四顺真的不能留在家里了。 回到了家后,南清漓擦洗了一把脸,刚刚上了炕,想拽个枕头舒舒服服地躺会儿,小雪脸色阴晴不定,前不著村,后不著店来了一句,“大嫂,那个……东子哥来过了!” 如是一句,南清漓只好懒洋洋地倚靠著被褥垛儿,心不在焉的抱怨,“小雪,不就是家里来了个串门子的,这么点小事儿,你值当这么认真吗?” 小雪一听,心里非常难过,大嫂脑袋上的伤口早就好了,可是这记性真的是完全坏掉了,她竟然说东子哥不过是个串门子的。 南清漓一看小雪犹犹豫豫的,就想细问一番,可鬼原主在她身后陡然出声,嗓音透著万分无比的激动, “东子来了!你问问小雪……东子来干啥!” 南清漓瞬间顿悟,原主认识那个叫东子的,“小雪,他来有事吗?” 小雪压低了嗓音,“大嫂,我和小鹏说了,他不让我告诉你,我趁著他这会儿上山找小川去了,这才偷偷吱个声……东子哥带著文媒婆登门提亲,说想娶你……” 终是,小雪说不出后面的话了,担心南清漓受不了刺激。 南清漓倒是没有丝毫激动,她又不是原主,而且心里只有萧云翳一个人,萧云翳之外的其他男人说想娶她,不是喜事,而是麻烦事。 可是鬼原主激动得很,连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姐姐……我太高兴了……太高兴了,求你赶快撞死,我要活过来,我要嫁给东子!” 南清漓心里沉重愁郁起来,原来这个东子是原主的少年恋人,可是自己真的不想死,自己要怎样做才能两全? “小雪,你別著急,当时在场的还有別人吗?具体说到哪儿了?” 小雪整理了一下思绪,“大嫂,当时我正和翠叶姐做针线活儿呢,也没听见阿白叫一声,哦,我想起来了,阿白不在,哎呀,我捡重点说吧!” 接下来小雪长话短说,文东刚还没说话呢,吝嗇鬼归榆就一瘸一拐进来了,而且还勾搭来了文东刚的母亲樊氏。 归榆各种添油加醋说南清漓不仅勾搭小小叔小鹏,还勾搭大小叔吴四顺,还和脚夫文老九有染,还到镇上的翠红楼赚脏钱。 这样一说,文东刚缄默不语,樊氏跳著脚的骂南清漓又丑又贱,倒贴十八箱嫁妆也休想进文家的门。 最终,文翠叶受不了归榆,樊氏以及文媒婆轮番轰炸式数落,硬声硬气说南清漓无心再嫁,甘愿为吴大顺守寡到死,这样,那几人才黑著脸悻悻离开。 一番话说完,南清漓心无半丝波澜,只是默嘆,那个叫文东刚的男人是属哑巴的吧,原主怎么就看上了那样一个怂包? 鬼原主却早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一口一个贱货,丑八怪,丑寡妇骂嚷著。 南清漓对此习以为常,由於眼睛涩疼得厉害,她闭了眼,小雪还以为她这是悲伤过度,连哭,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大嫂,你別嚇我,你没事吧?都怪我多嘴,我就应该听小鹏的话,我就不应该告诉你这件破事儿。” 听得小雪语带哭音,南清漓长出了一口气,“小雪,我没事儿,就是有点累了,我缓口气,你说一下文泽家在哪儿,我一会儿要过去一趟。” 小雪虽然不明所以,但见南清漓如话家常一般轻鬆,所以也没多想,如实说了去文泽家怎么走。 但是鬼原主却反应大了,说出的话要多过分就有多过分,“你这个又丑又贱的丑寡妇,我被你害死了,你却又想去勾搭文泽,你勾搭了这么多男人还不够,你怎么不去翠红楼啊?那儿最適合你,死在男人身下这个死法也最適合你!” 鬼原主的脑迴路奇葩也好,变態也好,南清漓都是一样懒得较真生气,她能,並且只能做当前自己该做的事儿。 倚靠著被褥垛儿,南清漓眯了一盏茶的时间,虽然眼睛依旧涩疼,但她还是下炕穿了鞋。 堂屋中,吴四顺正蹲在地上清洗鸡肠子,南清漓让他擦擦手,隨她一起去文泽家。 吴四顺擦乾净手,又好奇又不安,“大嫂,你带我去文泽家干啥?” 鬼原主依旧在南清漓身后骂骂叨叨,她忍不住隨便一说:“带你去看看我咋勾搭男人!” 小雪闻言,迅速將自家大嫂和文泽做了一番对比,一个魁梧的打铁汉子,一个纤弱的小寡妇,不配,不配,不配…… 可是文东刚也是打铁汉子啊,大嫂喜欢文东刚多年,她就是喜欢那种壮实的。 望著南清漓和吴四顺相隨出了荆门,小雪快要恨死自己这颗蠢脑袋了,自家大哥也很壮实好吗? 大哥,你媳妇儿受刺激了,要爬墙了,你自己看著办吧! 吴四顺在堂屋中洗鸡肠子时,將小雪和南清漓的对话都听了去,此刻他心里也是各种惴惴不安的揣测著。 一般来说登门提亲这种大正事儿都选择上午,而文东刚却选择下午,这本身就很欺人,不合礼数。 所以吴四顺最担心的就是南清漓脑子一热,去找文泽诉委屈,因为文泽和文东刚私交不错。 而且吴四顺听文泽说过他想娶个针线活儿精致的媳妇儿,而大嫂的针线活儿在文家屯子里可以说是出类拔萃,同龄上下的女子没有一个比得上她的。 而且,文泽一直热情地忙前忙后,给大哥吴大顺打墓有他,给南大柱夫妇打墓也有他,说不定那小子早就惦记上大嫂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吴四顺打心眼里不希望南清漓再嫁,因为南清漓嫁人后,他就要以家奴的身份跟过去,肯定没有现在这么舒服自在。 吴四顺揣著一肚子的忧心忡忡,跟著南清漓到了文泽家,刚好碰见文泽在院子里劈木柴。 文泽看见这二人,愣了好大一阵,才咧嘴笑了笑,“大双,吴小四儿,你俩找我?” 关於南清漓勾搭大小叔吴四顺的话题满天飞,文泽不是聋子,当然也没少听,所以才这样一问,他真的想不出来自己能帮这两人做点啥。 “文泽哥,你和六子哥一样都是难得的实在人,所以我就不绕弯子了,你在镇上铁铺里那么久了,想来和老板混熟了,所以我想麻烦你带带吴小四儿,让他也学著打铁的手艺。” 只要吴四顺在自己家里一天,老吴家的那些极品就想找缝下蛆,所以南清漓这才过来找文泽帮忙。 吴四顺这时才一颗心掉进肚子里,赶紧满脸堆笑,“文泽,你放心,我真的下决心戒赌,好好做人,我保证去了铁铺里好好干活,不拖你后腿。” 但是文泽这个半截黑塔似的汉子先是一脸为难,然后缓缓浮起憨厚的笑容,实诚如斯。 “清漓,快过年了,铁铺早就关门放假了,再说就算是我愿意帮忙也说话没风啊,因为我还是个抡大锤的小徒工,你去找东子吧,他现在算是个小师傅,在老板跟前说话有风还有资格带徒工。” 文泽说得足够清楚明白,所以南清漓道了谢后就带著吴四顺离开了文泽家。 第六十九章挑拨他们母子关係 南清漓没有挪动一丝一毫,“文东刚,吴小四儿只不过说他不想进铁铺而已,就因为这么一句话,你没道理动手,你娘出来找你了,我也该回家做饭了!” 因为南清漓在路上特意问了吴四顺关於樊氏的种种,所以,她没费劲儿就认出来了,这个由远及近小跑过来的女人就是樊氏。 眼见自己过来了,南清漓却带著吴四顺转身离开,连个招呼也不打,樊氏急得几步跑到了南清漓面前,“清漓,你都快进我家门了,怎么反而没礼数了?你以前一口一个婶子叫得可亲了。” 南清漓毫无条件地相信小雪的话,所以她真佩服樊氏的厚顏,这脸皮厚得不次于归榆和何细腰,都是属城墙的货色,而她偏偏就是吸引这种货色的体质。 鬼原主擦乾净眼泪,娇娇懦懦的,连著叫了几声婶子,得不到回应也丝毫不恼,而是含情脉脉地望著文东刚,仿佛一整片树林里只剩下了这么一棵活树。 见南清漓看著自己不说话,樊氏依旧语气咄咄逼人,“清漓,是不是小雪那丫头对你说东子的坏话了?” 南清漓淡漠地摇摇头,小雪已经够含蓄了,她心疼自己才没有说出文东刚仅仅是想收自己为妾室。 樊氏料定文翠叶不会太多嘴,毕竟自己儿子文东刚是铁铺里的小师傅了,以后文翠叶家,文瑞家打菜刀,菜铲,镰刀以及其他农具少不了要找文东刚。 於是樊氏底气足得很,“清漓,你什么出身你自己最清楚,你娘无兄弟可依,你爹又是入赘为婿,在你未出阁前,我就和东子商量好了,我们文家出三两银子的聘礼收你为妾室,可现在你是自立门户的寡妇,与吴家再没有任何关係,你爹娘也不在了,所以这聘礼也就没必要出了,你备下十两银子的嫁妆,就可以做东子的小妾。” 还不等南清漓说什么,鬼原主喜滋滋的,“婶子,好啊好啊……你赶紧说儘快备下十两银子的嫁妆,而且再也不管那几个吃白食的废物。” 南清漓心里失笑,鬼原主脑袋被门挤了吗?拋下两个弟弟以及小姑和小叔,倒贴十两银子换来一个卑微的小妾,值得吗? 对她而言,那五小只虽然不是有亲情关係的亲人,但也比樊氏文东刚之流看著顺眼亲近,她无论如何不会拋弃那五小只。 文东刚那是自信得很,可是就当他得意而挑衅地望向吴四顺时,南清漓缓声开腔,“归氏说我倒贴十八箱嫁妆也进不了你家的门,是真的吗?” 南清漓这一招祸水东引还有一语双关之妙,樊氏稳稳地中招了,“当然是真的,归氏觉得我们家东子是有手艺的人,手艺养家又养老,你是不知道啊,想给我们家东子做妾的姑娘多得数不过来了,包括吴家的姑娘都爭著想备下十八箱嫁妆嫁过来做妾呢,而你才准备十两银子的聘礼,你真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其实这话的源头在樊氏这儿,不过她压根就没看见归榆一瘸一拐走近,將她说的这些话一字不漏听了去…… 文东刚有些嫌弃自己的无脑娘了,她又提十八箱嫁妆,他区区一个小铁匠,哪能娶到十八箱嫁妆的姑娘啊? 南清漓眼见归榆一张老褶子脸上腾起了浓郁的怒气,依旧语气清淡,“有道是占小便宜吃大亏,那我占了天大的便宜,怕是连命都得赔进去,我只有一条命,所以我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樊氏眼见竹篮打水就要一场空,顿时就翻了脸,“南寡妇,你个贱蹄子,你別不识抬举,今天你不答应,改天你就是备下十一两银子的嫁妆,也过不了我这关。” 南清漓轻轻扯了下唇角,腹黑如斯,“樊氏,你今天这样詆毁侮辱我,这个仇怨我一定记在心里,所以你儘管放心,即使你许我二十箱聘礼,我也不入你家门。” 文东刚以为自己这个可养家可养老的手艺人,一定会完败吴四顺这个中看不中用的,但事实上,南清漓一直袒护著吴四顺。 他心底翻滚的嫉妒不甘如涨潮的浪头,一浪高过一浪,此刻南清漓的这番话成功地挑起他对樊氏的厌恶,也挑起了他志在必得的决心,“清漓,你这话是认真的?” 南清漓绷脸瞅著他,“一百个认真!” 说完,她绕开樊氏,提步往家走,吴四顺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文东刚的不甘心终於飆到了极点,“清漓,我备下十两银子的聘礼娶你为正妻,你愿意吗?” 南清漓唇角轻扯出一抹幸灾乐祸的得逞笑意,依旧是冷清平淡的嗓音,不动声色地挑唆著这一对母子之间的关係,“你娘那样羞辱我,这个仇结的深了!” 效果立竿见影! 文东刚马上就凶开了樊氏,“都怪你乱说,清漓要是不正经的女人,翠叶能帮她说话吗?屯子里哪有十两银子嫁妆的行情?” 樊氏还觉得委屈呢,“东子,我这不都是为了你好吗?她带著嫁妆进门做妾,才能给你凑份丰厚的聘礼,才能有人侍候你的正妻和孩子。” 不说这对母子如何嚷嚷不休,单说鬼原主这下受刺激大了,瑟缩在南清漓的身影里,嘴里喃喃念叨著。 “东子,你竟然为了我出头,都是你娘不好,娶我做妾是你娘的意思,不是你的意思,你还是喜欢我,姐姐,我不在乎东子娘说什么难听话,你回去告诉东子,我愿意跟他,做妻也行,做妾也行,南家在屯子里是单门独户,文家是大门大户,我心甘情愿给东子做妾。” 南清漓对此视作耳旁风而不予理睬,而樊氏母子这边的吵嚷却演变成为两个女人的战爭。 文东刚甩手离去,归榆拦住了樊氏,“別躲啊,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了,我们吴家的姑娘可是秀才家的小姐,会带上十八箱嫁妆嫁给一个打铁的?你別做梦了!” 樊氏依仗著文姓在屯子里是大门大户,根本就没好话,“吝嗇鬼,你才做梦呢,我们家东子已经是小师傅了,可你孙子吴玉堂还没中秀才呢,再加上你这么个缺德奶奶,他一定会被克冲得在考试前大病不起,误了考试,吴家的姑娘还不都是做小妾的命。” 丈夫吴旺財远的够不著,吴大顺到下面了也没法靠,吴二顺和吴三顺没出息,吴四顺和吴家没关係了。 因此,归榆觉得她只能依靠孙子孙女了,孙子吴玉堂如果考中秀才,几个孙女都可以嫁进好人家,都可以要一笔丰厚的聘礼,那样她就可以天天吃香喝辣。 但现在樊氏这样诅咒吴玉堂和几个孙女,就如同在归榆的心口上捅了一刀。 毫无悬念,这两人互不服气,一个揪头髮,一个扯衣服,骂嚷著扭打到一处…… 再说南清漓和吴四顺回了家,小鹏和南小川已经砍柴回来了,再加上小雪和南小山,这几小只一溜儿排开跨在炕沿边儿,见了她,都是一样满脸满目的忐忑不安,似极了暴风雨前夕的小家雀。 南清漓懒得多做解释,洗了手,先和了面醒著,然后摆上案板,切肉剁饺馅儿,吴四顺一边洗鸡肠子,一边简单说了事情的经过。 小鹏放下一肚子担心后就开始关注晚饭吃什么,“大嫂,晚上真的吃饺子吗?” 南清漓瞅了眼昏黄的油灯,淡淡嗯了声,“你们想早点吃上就洗手一起包饺子。” 这样一说,除了南小山藉口回屋温书,其他人都洗手帮忙。 人多力量大,约莫半个时辰后,饺子煮熟了,有几个皮烂漏了馅儿,室內充斥著暖暖润泽的鲜香,鬼原主也顾不得嚶嚶哭泣了,馋相毕露地望著,闻到吃不到。 小雪给每人都盛了一大碗饺子,看著南小山拿起了筷子,她適时出声,“小山,饭后你洗锅。” 南小山视线粘在热气腾腾的饺子上,倒是没有牴触的意思,“哦,我知道了,应该的。” 饭后,南清漓在炕尾的土炉子上炼猪油,炼好后,她盛出来一碗猪油渣,撒了点儿盐,孜然,小心地顛摇几下,大家围坐著,一起拈著吃得津津有味。 小鹏等人离开后,南清漓趁著小雪洗漱的功夫,弄好了萝卜油渣馅儿。 自从服用翠红膏后,南清漓发现小雪睡得特別沉,可对她而言没什么卵用,一有心事依旧难以入睡,这不洗漱后,躺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睡不著。 最后,她爬起身,下了炕,找出来白天打的酒,倒出来少半碗,放到土炉子火盖边儿温了一会儿,一口口抿著。 酒水入口后,那股子灼热从嗓子往下游走,异常舒畅,不知怎么的,南清漓就想起来夜星霓。 儘管她悄mimi地將那个布条儿丟进炉膛里烧成了灰,可那上面的帅气方块字却如窗外的打更声,驀然毫无预兆的浮起,一下下叩打在清寂心城之上,莫名的失落隨之袭来,过往的记忆如残红落蕊翩飞。 唉,他怎么是夜星霓啊,怎么就不是她的萧云翳? 第七十章深夜入闺房 都说喝点酒睡得死,到她这儿怎么就不好用了? 只有南清漓自己知道,昨晚她梦见了萧云翳,深陷梦魘的漩涡中,最终惊醒时已是满脸冷泪。 然而南清漓不知道的是当她倦到了极点,沉沉昏睡后,萧云翳从天窗飘身而入,在炕沿边长身玉立许久,一张俊顏密缀清霜,面上凉薄內里却无从排遣愁郁。 他虽然年纪小,但却有识人无数的丰富阅歷,自己怎么就看不透这个南清漓了? 终是轻嘆一声,萧云翳坠身坐在炕沿边儿,堪堪南清漓梦囈,字字入耳惊心, “萧云翳,我爱你……別走,不分手好吗?” 就在这一瞬间,萧云翳无比厌恶自己这个名字,起身欲走,但是南清漓好死不活的抓住了他的袍衫衣襟。 想掰开南清漓的手,但萧云翳真是嫌弃南清漓这只粗糙糙的瘦爪子,垂首片刻后,他手一扬,灶台上瓦盆里的一只碗就到了他手里。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精致的葫芦,將里面的蜂蜜倒在碗里一些,又將葫芦收入怀中。 但当萧云翳將碗凑近南清漓唇边,后者唇,片抿得死死的,由於醉酒,连带著唇色分外艷润。 萧云翳一眼不眨地盯著,一对如山泉濯洗过的黑眸里没有丝毫情念之色,他耐心的等待著,等到南清漓再次囈语时就趁机餵她喝蜂蜜解酒。 可是南清漓只是眼睫瞬动,唇,片时不时翕动,根本就不张嘴说梦话,耐性耗尽的萧云翳愁得浅浅蹙眉,索性含了一小口蜂蜜,硬著头皮凑近,近得可以试到南清漓柔而温的气息。 房樑上悬浮的鬼原主气急败坏地大吼起来,“不行!她的身子是我的,你不能亲!” 奈何她的抗议小雪和萧云翳压根就听不到,南清漓醉了酒,又深陷梦魘中,自然也是没有什么反应。 此时此刻,萧云翳的脑海里蹦出来四个字,非礼勿视,所以他闭了眼再凑近。 关键时刻,南清漓似是被枕头硌到了,侧过脸去,萧云翳的薄唇滑过她的唇角,滑蹭到了那块胎记那儿。 萧云翳一张俊顏隨之变色,神色痛苦得不可名状,那一瞬,他感觉就像是触碰到了带著绒毛的桃子,也是在那一瞬,他失控地咽掉了蜂蜜,很甜却噎得不舒服。 鬼原主望著萧云翳从怀里摸出一块白色的绢帕,使劲儿擦了几下薄唇,她秒懂,这个帅男人嫌弃南清漓又丑又脏。 只要关乎爱情,女人的智商无限趋近於零,而想像力却无限趋近於云端,这种情形之下,鬼原主就想起来文东刚从来没有亲过她,肯定也是嫌她又丑又脏。 同时在这一瞬间,鬼原主觉得现在的她其实挺好的,不仅脸蛋儿漂亮,又会飞来飞去…… 不过,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现在不能距离南清漓太远。 屋內疏离淡淡的月光中,萧云翳端著碗一动不动,他愁郁的模样看上去就如一幅丰神俊朗的美少年画卷,横亘在时空间,不知该何去何从。 南清漓梦囈又一次浮起,睡顏娇憨,“萧云翳……我爱你……告诉我那简讯是你和我开玩笑……快点哄我嘛!” 萧云翳好看的薄唇一扯,凝起一抹不胜其烦的凉薄弧度,他放下了碗,就去掰扯南清漓那只极端赖皮的小爪子…… 虽然萧云翳曾经潜入过若干次,但就事论事,他真的怕弄醒了南清漓,毕竟他一个大男人深夜潜进来很没道理,更不合规矩,反正就不是多光彩长脸的事儿。 但他手上不用力根本就掰不开南清漓的手,瞅著她满脸柔情的囈语著,萧云翳脑海里涌出来一连串疑问。 南清漓的心上人不是文东刚吗?可她为什么对文东刚……就像是陌生人似的? 她的心上人怎么变成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那人是哪儿的?他们俩怎么认识的? 一个个疑问都是不得而知,萧云翳略略头疼,指尖按了按眉心,乾脆捏住南清漓的下巴,缓缓地灌进去蜂蜜。 又待了片刻,萧云翳如释重负吸口气,缓缓地呼出后,毫不留恋地飘身出了天窗。 翌日,等到小雪生著了土炉子,南清漓才闻声醒来,叠好被褥穿衣服时,她发觉中衣的衣带上挽著一个布条。 上面帅气的字跡太熟悉了,不是那个夜星霓还能有谁! 南清漓趁著小雪出去上茅厕的空儿细细读了一遍,“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我这人没多大耐性,脾气也不好,今晚亥时见!” 南清漓腹誹,本宝宝要的就是没有再三再四,要的就是你没耐性来纠缠,再也不见,还好,这次没有提偷鸡那个丟脸的茬儿。 她可不想拜一个神似少年萧云翳的大男孩为师,等她閒下来后,完全可以找小鹏练一些简单易学的防身自卫绝招。 那个夜星霓专门过来一趟送这个小布条? 看著布条在炉火中燃成了灰烬,南清漓多了这个疑问,灼热的炉火炙烤得她略略口乾舌燥,无意间舔了下唇,甜甜的,好像是…… 不,就是槐蜂蜜! 啊!是夜星霓餵自己蜂蜜解酒!那傢伙怎么餵的? 南清漓细细闻嗅了扣在瓦盆里最上面的那只碗,没有闻出来一点儿蜂蜜味儿。 事实上是萧云翳当时有些口渴,就用南清漓喝过蜂蜜的碗舀了点冷水喝掉,所以这只碗里不可能留下蜂蜜味儿。 不知怎么的,南清漓想起前世自己有次在父亲那儿受了气,闷在家里喝醉了。 当她有意识时,一睁眼就看见萧云翳口对口餵她蜂蜜解酒…… 不是的,夜星霓肯定不是那样子餵自己蜂蜜,毕竟他是个看上去挺规矩的斯文人嘛! 可他到底,到底是怎样餵的?唉,以后再也不放纵喝酒了! 洗脸时,南清漓发觉自己脖子的伤痕上了金疮药,不用多想,肯定也是夜星霓乾的。 在前世,只要不是脸上的小创伤,南清漓就一概忽略无视,而且小创伤儘管不管不顾,也自然结痂,脱痂很快。 小雪生灶火热水,南清漓兑硷水揉面,没有多久,吴四顺过来帮忙烧火。 小雪和南清漓一起包包子,她娇柔的小脸渐渐染上愁色,忍不住道:“大嫂,家里的生胡萝卜没有了,醃胡萝卜还剩下三根。” 南清漓浑不在意,“我知道,明天去镇上买一些回来就是,家里还缺啥用度,你儘管告诉小鹏,明天都买回来。” 小雪顿时娇顏舒展,南清漓心里艷羡,女孩嘛就该像小雪这样如儿一般好看,自己这样的跟儿完全沾不上边儿,就像棵狗尾巴草似的寒磣不起眼。 然而思念已是一种戒不掉的癮,南清漓甚至庆幸有萧云翳这样一个男人在她思念的另一端,人生因这份守候而鲜活华丽。 上午,南清漓做好了翠红膏,正要歇息片刻然后做午饭,这时文翠叶来了。 她將臂弯上挎著的篮子放到炕沿边儿,一脸的难为情,“清漓,我婆婆硬要送过来这些鸡蛋,说你几时手头宽裕了再给钱。” 人情练达如南清漓听得出来文氏也就是表面客气而已,如果她今天不给现钱,文翠叶回去后,文氏一定又会给那两只草鸡当奶奶,指桑骂槐一顿。 所以南清漓数了数鸡蛋,如数给了铜板儿,特意向文翠叶说了一下。 红皮蛋留给文翠叶煮著吃,对应的铜板儿从文春生给的那一两银子里扣除,其他的白皮蛋就留著自家吃。 文翠叶蛮感激的,她一路上心情沉重得就似心头上压著块大石头,要是她再拿回去这些鸡蛋,或者没有拿回钱,文氏肯定没有好脸色,肯定会叨叨她不如下蛋的草鸡,连只蟣子也下不出来。 不止如此,南清漓还特意嘱咐文翠叶她家里有鸡蛋儘管拿来,只要没有磕碰的裂缝,按颗算帐。 文翠叶心里的感激又多了一些,等她回去告诉婆婆文氏后,文氏一定心里欢喜得不行,那文氏以后就会更殷勤的餵鸡,收鸡蛋,没多少时间数落自己啦! 吃了煮鸡蛋和猪肝后,文翠叶就像做了多大的亏心事儿似的,连著唤了两声,欲言又止,“清漓……清漓……” 南清漓正假装用似是专业的眼神端详小雪做衣服呢,她不解地抬起了头,“翠叶姐,咋啦?你婆婆又欺侮你了?” 文翠叶放下了手里的鞋底儿,“清漓,昨晚,东子找春生喝酒,哭得可伤心了,我听著直掉眼泪。” 鬼原主瑟缩在南清漓的身影里,本来看上去病懨懨的,此刻却一下子精神抖擞。 “东子……东子现在在哪儿?姐姐,你问问翠叶姐东子在哪儿,你……过去看看东子,就说你愿意跟他,为妻为妾都行……不行,你马上撞死,我要活过来,我想做东子的媳妇儿,做妾也行。” 即使文东刚真的哭死了,南清漓也不会有一点儿感动,因为文东刚对原主的那份情愫和喜欢无关,距离爱情更是十万八千里之外,只是一种索取性质的占有,只是封建糟粕之一。 见南清漓默然,文翠叶歉意更甚,“清漓,虽然说寡妇难嫁,但早晚得嫁,有个男人就多个依靠不是?姐那天真被吝嗇鬼气昏了头,才说你愿意为大顺守寡,姐这张嘴真该上把锁了。” 这边小雪马上停了手上的忙碌,竖起了耳朵,却听见南清漓这样说:“翠叶姐,你说的没错,我现在没有嫁人的打算,只想安安静静做个寡妇,先把这几个小的养大再说!” 鬼原主闻言,陡然面目狰狞,说出的话真的嚇到了南清漓…… 第七十一章高人指点 听了自己这番话,小雪放鬆了警惕,继续埋头飞针走线,钱南清漓心里失笑,小雪这是有多怕她不管他们几个啊! 文翠叶虽是笑著点点头,可心里挺心疼南清漓的,南清漓比吴四顺还小三岁,比小鹏几人也不过大了三岁而已,却不想最简单的一嫁了之,而是选了一条最辛苦的路。 就当室內只有小雪和文翠叶抽拉针线的微响时,鬼原主拋出来一串硬邦邦的惊骇话。 “丑寡妇,你是不是真以为我拿你没办法了?人有人道,鬼有鬼道,我只要潜心修炼,就可以夺舍,等我把你的魂魄挤出去,你就是我这副鬼样子,到那时,小雪,小鹏,南氏兄弟,还有吴四顺都给我滚出这个家,不拿钱回来休想踏进这个家门。” 怕! 因为南清漓是真的不想死,更不想变成游荡的鬼魂! 这些天相处下来,她和这几只混熟了,他们望著她这个一家之主的眼神里满是澄澈的信任,她真的想看到他们都有各自的好归宿。 重中之重就是萧云翳,如果她变成了鬼魂,某天萧云翳穿越过来,他就看不见她了。 深爱著彼此的两个人明明就在眼前,萧云翳却看不见她,也听不见她的声音…… 这才是最折磨她的,最恐怖的,比死都恐怖一万倍。 心跳恢復了正常的节拍,南清漓平復下来情绪后,稍稍一想,这番话狠戾的遣词以及语气真的不像娇懦的原主,倒像是受了高人指点似的。 南清漓顿悟,是啊,鬼原主显然早就受到了高人点拨! 所以她才可以无视亲情,一次次说出绝情话! 最终淡定后,死过一次的南清漓放淡了心態,反正她这条命是捡来的,活一天就赚一天。 原主也是个命运可怜的,一切隨缘吧,只要她一天不被夺舍,那她对这几小只就再好一天。 至於萧云翳,她的一往情深不会变,思念也不会变,愿老天垂怜,在她的有生之年中,她可以见到萧云翳,仅仅一面也好。 直到此时才明白,世间最远的距离就是她在这儿守候著,她爱的萧云翳不知在何方。 两刻钟后,文翠叶离开,南清漓送到荆门外,再次折返回院中,她信步走到羊圈那儿,蹲下来端详著正在反芻的野山羊。 天 天吃好喝好的,野山羊土黄色的毛片也变得油亮亮的,然而南清漓凝视著它凸起来的肚皮……甚是羡慕。 如果自己怀了萧云翳的宝宝,还晒著冬日暖阳,那该有多幸福啊! 下午做熏製品时,南清漓一时间心血来潮,做了熏鸡蛋,滷蛋,酱蛋。 几个小吃货尝了后都说好吃,南清漓不以为然,最终还要落月居的食客喜欢才行。 收拾停当,南清漓刚靠著被褥垛儿躺下,堂屋门一响,脚步声和说话声相隨浮起来,“清漓,你在家吧?” 很快,一个中年女人挎著篮子进来了,小雪那丫头跟著小鹏和吴四顺出去给羊割草了,她不认识这个女人,希望称呼婶子不会闹笑话。 “婶子来了,进来坐会儿!” 南清漓这样一招呼,这个女人將篮子放在炕沿边儿,还真跨坐在炕沿边儿了,她心里一松,赶紧倒了两碗温水,招呼对方喝口水缓缓。 中年女人也不客气,端起碗喝了一大口,一脸的陶醉, “清漓,你家里平时还有水喝,看来你这日子挺好的。”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南清漓瞅了一眼女人旁边的篮子,上面苫盖著块黑布,看不出来里面有啥,她只好隨口敷衍,“小雪他们几个都很听话,日子还能將就著过!” 女人捧著碗,几口喝完了水,这才脸色訕訕步入主题,“清漓,春生娘卖给你鸡蛋了是吧?你別问我咋知道的,我攒了这么多鸡蛋很不容易,可我家的母鸡不爭气,下的白皮蛋多,你就痛快说要不要?你不要,我这就回去给文泽和他爹一人煮一颗。” 南清漓被逗得噗嗤一笑,说到底这村里人还是不乏勤俭淳朴的,比如眼前的文泽娘。 她毫不犹豫,到堂屋拿进来桿秤勾著篮子称出毛重,然后小心地拿出来篮子里的鸡蛋,称了篮子,麻利地算出净重,如数给了文泽娘铜板儿,又说了有鸡蛋儘管拿来的意思。 文泽娘捏著沉甸甸的铜板儿,不由得就话多了,“清漓,別人家的鸡蛋,你也要吗?” 南清漓稍稍想了想,即使卖不出去蛋製品,家里这几小只也需要补营养,冬天蔬菜匱乏,这鸡蛋少不了的。 “婶子,吃上青菜前,我家主要的菜就是鸡蛋,別人家的也可以,都是按斤现钱算帐,但麻烦婶子別告诉吴家和南家,这两家的鸡蛋我肯定不要。” 以归榆为首吴家人,以何细腰为首的南家老宅子人,都不是正常人,南清漓忙得很,没空应付他们弄出来的么蛾子,索性说了死话。 文泽娘倒是表示理解,毕竟这两家老的做下的臭事儿比茅厕还臭。 喜滋滋地离开了南清漓的家,文泽娘暗嘆小雪这几个孩子倒是命好的很,不年不节的就可以天天吃鸡蛋,看来这个南清漓真是个有本事的。 文泽娘甚至想,如果南清漓不是个寡妇,心里也没装著文东刚,那她一定托文媒婆说成了这门亲事,儿子文泽以后是小铁匠,再有个贤惠如南清漓的媳妇儿,那小日子肯定是蜜里调油。 最终一阵寒风吹来,文泽娘打了个寒战,嘆口气,可惜了清漓这孩子,她再怎么好,一般好人家也不会接受一个寡妇当儿媳妇。 吃过晚饭,忙碌了一天的南清漓和小雪洗漱睡下,院子很快一片静寂,亥时末,南小山屋內的油灯熄灭。 窗外夜色渐沉,天上皎月如水样儿的银盘,丝丝夜风多了几许柔柔裊裊的韵致。 但是这份冬夜的静謐美好没有多久就变了味儿…… 一道黑影鬼鬼祟祟地凑近荆门,这人脸上蒙了一块黑布,轻手轻脚推开荆门,四下一望后就径直走向羊圈。 没错,这人就是一个大煞风景的偷羊贼…… 进了羊圈围栏,偷羊贼解开了拴羊的绳子,將野山羊拉出来。 野山羊的那条伤腿没有好利索,因此走得很慢,它大概是嫌弃这贼扰了它的好觉,心情不太美丽地咩咩了一长声。 顿时,小鹏那屋油灯亮起,隨后小鹏,吴四顺,南小川这三人脚前脚后跑出来。 偷羊贼见偷不成了,鬆开拴羊绳就往荆门外奔逃,刚出了荆门,一道白影如阵疾风扑过来,是阿白。 猎犬的名头不是盖的,阿白第一口就狠狠的咬在偷羊贼的小腿上,对方痛得哀嚎了一嗓子。 就是这一嗓子,追出来的吴四顺愤然呵斥,“三哥……吴三顺,你的脸呢?” 被揭穿身份的吴三顺哪敢吭气啊,他儿子吴玉堂可是未来的秀才公子,他可丟不起这个脸啊! 吴四顺在心里抱怨著他那个娘就没个正经的发財路子,偷东西要是容易得手,那谁还傻乎乎的种地啊? 但吴三顺现在后悔迟了,阿白紧追不放,不仅將他的裤撕的稀巴烂,还揪扯下来他一只鞋子,叼回来,晃著尾巴嘚瑟,仿佛向小鹏邀功似的。 小鹏伸手给阿白顺顺毛,拿下了鞋子,这时,南清漓和小雪也穿了衣服出来。 吴四顺窘得脑袋快缩到肚子里了,声音低如蚊蚋,“大嫂,吴三顺想偷咱们家的山羊,他被阿白咬伤了腿肯定跑不快,你让小鹏和屯子里巡夜的一起绑了他,等到瑞伯伯回来处置。” 南清漓人情练达,瞭然吴四顺这分明就是避嫌,有道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反正吴三顺也没占到便宜,受了伤的他只能龟缩在吴家,她这边也乐得清静。 於是南清漓吩咐小鹏將那只鞋子丟进茅厕坑,吩咐吴四顺將野山羊拴回羊圈里,然后各自回屋睡觉,明天早起。 破庙里,立於松树枝干间的萧云翳眼见院子恢復了一片寧静,阿白在树下摇头晃尾低呜著,他眉梢微挑暗嘆,南清漓,你又爽约了,真以为我治不了你? 第二天,橘红色的阳光刚刚洒满落月镇的大街小巷时,南清漓和小鹏已经进了落月居的后门。 洛掌柜刚刚洗漱完毕,见到这两人也没显出太多惊异,俗话说无利不起早,想当年他也是起早贪黑,一点点將生意做大,才有了现在这落月居。 熏鸡,熏鸡架,熏猪肝,熏鸡肠,这几样洛掌柜一一过目,甚是满意,数个的数个,称重的称重,如数结帐,又给了十只熏鸡的预付。 沉甸甸的银钱入了手里,南清漓心底的担心少了一点点而已,因为这个点儿不会有吃饭的客人,而住店的客人怕是还没起床吧,她那些蛋製品怎样才能推销出去? 一瞬间她拿定了主意,即使被洛掌柜拒收,也不能悄mimi的离开,走三家不如坐一家嘛! “洛掌柜,我做了些蛋製品,你不留的话,我这就送到別家酒楼。” 洛掌柜一听,暗暗一喜,他正琢磨早点中添几样新菜式,但表面上他很平淡,放下了茶杯,“金小哥,我看看样品。” 南清漓早有准备,拿出来用荷叶包裹的那三颗样品蛋,指点著说熏蛋,滷蛋,酱蛋。 不得不说,蛋製品的名字一下就吸引了洛掌柜,他审视了片刻,叫进来一个伙计,“將这三颗鸡蛋送到厨房,让厨师仔细剖开,放在小碟中,夹在早点茶中送到厢房,別忘了娄公子。” 伙计答应著离开,南清漓表面上云淡风轻地抿著茶水,心里忐忑加肉疼。 第七十二章窗前男子 如果食客不喜欢的话,那就浪费了三颗鸡蛋,再去下一家酒楼推销,又要再浪费三颗鸡蛋,如果谈不成,再去別家也是一样…… 好吧,南清漓不敢往下想了,越想越肉疼。 这一颗颗鸡蛋都是沉甸甸的铜板儿换回来的,她这小本儿生意真的经不起太多次免费试吃。 两杯茶水下肚,洛掌柜也坐不住了,起身说出去看看,这时,那个伙计进来了,“掌柜的,娄公子让凌青给话了,娄公子三样儿都喜欢,吩咐每样再送过去两颗。” 每样两颗,那就是六颗啊,娄公子对食物向来挑剔,可现在吃个早点茶竟然要六颗蛋,由此可见这三样蛋製品的味道绝佳。 洛掌柜吩咐伙计如数送过去,轻咳了声,“金小哥,说说你这蛋製品的价钱吧!” 南清漓早在路上想好了最低和最高的心理价位,此刻自然报出来最高的那个价,“洛掌柜,这三样蛋製品做起来很麻烦的,所以按颗计价我才勉强能赚两三文,每颗十文钱。” 洛掌柜闻言,差点从椅子上弹跳起来,“金小哥,都说奸商奸商,我今儿个算是看出来了,奸商在民间啊,我自愧不如你,一颗茶叶蛋才三四文钱,到你这儿就成了一颗十文钱,那么大一个熏鸡架才十五文,你说说我会怎么选?” 说著,洛掌柜望向了小鹏,希望他可以帮腔打个圆场。 路上南清漓特意嘱咐小鹏,她谈价钱时,他只要做出来附和之態就行,如是如是细加叮嚀一番。 因此,小鹏面上抱怨著,其实也是胳膊肘往里拐,“二哥,那股子调料味儿熏得我眼睛现在还疼呢,洛掌柜却还嫌贵,我们索性就別费劲儿做了。” 南清漓故作无可奈何地嘆口气,“洛掌柜,熏鸡架和蛋製品各是各的味儿,你这儿都是高档食客,就讲究吃个稀罕味儿,如果是白水煮鸡蛋,怕是白送给他们,他们也不会碰一下。 唉,都怪调料太贵了,我用的调料里,盐是最便宜的,可盐是啥价,洛掌柜应该最清楚,你要是嫌贵的话,就结给我六十文,我这就去別家酒楼。” 洛掌柜最怕听这句话,万一其他酒楼不嫌贵留下了,因此多了新菜式不说,怕是还会加钱撬走熏鸡等几样菜式,那时他后悔就迟了。 最终洛掌柜如数付了铜板儿,还赔著笑脸说了一顿合作要讲诚意的场面话。 叔嫂两人走出落月居的后门时,萧索晨寒中,某间厢房的窗户已经支起来许久,一道芝兰玉树般的身影佇立在那儿许久…… 就是一袭简简单单的天青色中衣,穿在这人身上却自有一股子源於骨髓的独特华韵。 室內,昨天刚折返回来的凌青正心情好好地吃早点。 他依著娄千语的意思,押送金柿,快车快马一家一家送过去,毫无疑问,那些水果商老板都说金柿味道绝佳,他们还爭著要付定金呢,不过他谨遵娄千语的吩咐,一家的订金也没收。 自家公子爷一高兴,今早儿就让他陪著一起吃早点,可吃著,吃著,对面空了,就成了他一个人。 呵,这大清早的,街上有啥好看的景儿? 到底是啥就这样轻易把自家公子爷给吸引过去了,凭窗独望不说,眼神还直勾勾的? 真是好奇的要命啊,凌青快速將自己那份儿早点鸡蛋送进肚里,恋恋不捨地瞅了瞅剩下的那三颗漂亮勾魂的蛋,这才起身缓步走向冷颼颼的窗口。 娄千语俯望著那抹渐去渐远的身影,一张俊脸缓缓浮上如烟如雾的裊裊愁绪。 虽然南清漓旁边还有个小鹏,但娄千语却浑然无视,自始至终,他视野里只有那么一抹如扶风弱柳似的纤影。 真的说不清为什么,他就是对这个金小哥很有兴致,天天可以吃到这个金小哥做出来的食物,他是真的有一种岁月静好的简单安逸。 阳光越来越烈,那抹纤影却在视野里越来越淡,最后在一个街口消失,娄千语黯然转身,正好撞见了凌青过度“关切”的眼神。 特么的,凌青这眼神几个意思? 好像他那啥取向有问题似的,他几乎天天在翠红楼喝酒,他取向会有问题? “你可以滚了!” 闻言,凌青委屈吧啦地转身退出厢房,自家公子爷咋这样啊,他啥也没说啊! 初见那个金一戈时,那小子一个趔趄而已,自家公子爷就著急了,急得连腰带都上场了,那时,他好像真的说啥了,因为多嘴还被贴上了鼠肚鸡肠的標籤。 可刚才他啥也没说,一大堆话都卡在喉咙里啥也没说啊,就这样被无情的滚出去。 一大清早的,自家公子爷连早点都顾不得吃,连那么好吃的什么蛋蛋都顾不得吃,仅仅穿著单薄的中衣杵在冷风嗖嗖的窗户那儿,直勾勾地望著两个男人,这里面没点啥事儿谁信? 那个小鹏模样够俊的,那个金一戈嘛,反正他看过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可自家公子爷的眼光跟自己就不是一个路数, 公子爷喂,那可是两个男人啊,同为男人的你到底想干点儿啥? 再说翠红楼那边非常顺利,鴇儿痛快地给了七十颗翠红膏的银子不说,还让杨妈拿过来一包白,塞到南清漓篮子里。 杨妈送他们叔嫂出来时,南清漓塞给杨妈十个铜板儿,“杨妈,鴇儿妈妈今天看上去高兴得很,是不是又买进新姑娘了?” 杨妈会意,压低声音说:“金小哥,你猜错了,是先前那批姑娘中有两个吃了这么几天翠红膏,身子就调养过来了,鴇儿昨晚就吩咐安排调教她俩侍候男人的本事呢,相信不用多久就能赚银子了,你说鴇儿能不高兴吗?” 南清漓面上假惺惺地恭喜著,心里却挽了个疙瘩,翠红膏的效果比她预计得还要好,如果那批姑娘的身子都调养好了,她这买卖就歇摊子了。 她需要银钱,而且她也是个心思活络的,当然想过熬製翠红膏时偷工减料,既可以多赚点儿,也可以拖延时间。 但这个念头也仅仅就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南清漓就打消了这个取巧的念头,就如遵守游戏规则的最大好处就是不会意外出局,赚钱重要,稳妥更重要。 两人採购齐全后踏上了归途,因为昨晚吴三顺被阿白咬伤了,所以南清漓完全不用担心身后有双鬼鬼祟祟的眼睛,心情隨之轻鬆极了。 走进那片树林后,两人坐在路边的大石上休息,南清漓喝了几口水,突发奇想,“小鹏,你可以教我功夫吗?” 小鹏几口就將揣在怀里的两个馒头吃光光,听到南清漓问话时,正抓著水葫芦灌水呢,灌进肚里半葫芦水后,他盖好水葫芦,放进篓子里,咧嘴笑著,“大嫂,可以啊,不过你体质弱,需要先增强体质。” 南清漓略略扫兴,故意胡诌瞎扯,“我每天都拼命吃饭,可就是胖不起来啊!” 果然,小鹏认真解释起来,“大嫂,强体质和身体胖是两回事儿,这样吧,你跟紧我,只要出了这片林子,你不拉下一丈远,就算是你体质不错,我就可以教你练拳脚功夫。” 小鹏背上的篓子,南清漓粗略估计一下,少说也有近百斤的重量,如果是她自己背著,估计走不了几步就会累趴了。 正因为这个沉重的篓子,南清漓多了点信心,不试试她是不会死心的。 就这样,小鹏在前,南清漓在后,渐渐,小鹏依旧走得不疾不徐,而南清漓不仅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还试得两条腿仿佛不是她的,又僵又沉,眼见自己被小鹏轻鬆甩出了两丈远,她这才死心地蹲在路边缓著。 不说小鹏如何安慰南清漓,单说抱臂立在一棵古松枝干间的萧云翳。 下面两人的对话自然是一字不漏被他听了去,他真琢磨不透南清漓了。 南清漓每天夜里跟著他练功夫,既不用担心被谁看见说閒话,还能和他做朋友,好吧,做不成她的师父,做朋友也勉强可以的。 他都妥协成这样了,南清漓怎么却像躲瘟神似的躲著他? 他比小鹏高得多,好看得多,好吗? 他给她的布条,上面的字比小鹏写出来的字好看得多,她却收藏起来小鹏写的那个灵牌,而將他给的那几个布条都烧成了灰,真当他是个没脾气的? 南清漓压根就没想到,她不知不觉间已经得罪惨了某人。 小鹏见南清漓喘气均匀了,压低声音,“大嫂,你走我前面吧,好像……好像有人跟踪我们!” 南清漓惶惶然张望了片刻,只看见林深枯草密,只听见林风颯颯野鸟鸣。 当叔嫂两人急匆匆走出了十丈远,身后猛然传来一阵野兽的嘶嚎声…… 第七十三章受伤野猪 南清漓忍不住转头望去……一头棕褐色的野猪横衝直撞过来! 这头野猪不仅背上长著威风凛凛的长鬃毛,而且露在嘴外的两根犬齿泛著白森森的光! 天哪,这么大一头公野猪! 野猪不是只在晨昏时候出没吗? 现在快到中午了,它还溜达出来干啥? 南清漓脑子倒是转得飞快,也应景地摸出来那把匕首,可是手颤的根本就拔不开鞘子,准確地说,她整个人都处於紧张的筛糠状態中。 小鹏以前跟著吴大顺打猎,见多了这种阵势,他抓住南清漓的胳膊,將她拽到一棵大树后,“大嫂,你別怕,野猪受伤了,你在这儿別动,匕首给我!” 南清漓惊惧得根本就说不出话,她倒是想动,想跑得远远的来著,可双腿颤得根本就迈不开步子。 小鹏利落地放下了篓子,握著出鞘的匕首缓步走过去。 那头野公猪嘶吼著,一头撞到一棵高大的古松树干上,仆倒在那儿,呼哧呼哧喘著粗气。 直到这时,南清漓才看清野公猪真的受伤了,不仅两只瞎眼淌著血,而且脖颈下扎进了一根粗树枝,涔涔滴血。 小鹏的功夫真不是盖的,他腾身跃上野公猪的脊背,一手揪住鬃毛,一手在咽喉气管处狠狠补了几刀。 野公猪的嘶嚎声隨之越发悽惨,震得南清漓耳朵嗡嗡直响,她见这头大傢伙最终一动不动了,这才彻底鬆了一口气。 南清漓望了望林子深处,“小鹏,这么大一头野猪怎么就突然受伤跑出来了?你不觉得奇怪吗?” 小鹏大咧咧一笑,“大嫂,这头野猪的伤口像是它自己弄出来的,也像是猎户弄出来的,不过是咱们最后杀死了它,所以就归咱们所有,你別担心了。” 南清漓心里失笑,她强调的是这个意思吗? 小鹏刻意放尽了猪血,声称这样的猪肉色泽正常肉质佳,拿到镇上更容易卖掉,南清漓差点被惊死,就说马上就过年了,还是留在家里慢慢吃,每天吃肉才有年味嘛! 小鹏当然一百个愿意,野猪肉比家猪肉更筋道更香,不过他笑著提出了一个要求,“大嫂,这篓子不到一百斤,而这头死猪將近二百斤,你选一个吧!” 习惯了空身走路的南清漓却也无可逃避,硬著头皮背起了篓子。 而小鹏这边,仅仅十二岁的他,一手抓住一条猪前腿,一手抓住一条猪后腿,將野公猪整个儿箍在腰背上,依旧走得如閒庭信步一般轻鬆。 南清漓是浓浓的羡慕嫉妒啊,难道说练功夫的人都力气很大? 於是她越发心痒痒的,好想练功夫啊! 正是揣著这种心態,南清漓咬牙撑著,实在是累得走不动了才停下来缓一会儿。 小鹏看出来南清漓硬撑著,他时不时快步走出十几丈远,然后放下野猪折返回去,拿过去篓子背上,陪著她慢悠悠走一会儿。 南清漓不知道的是萧云翳现在鬱闷的要死! 没错,那头野公猪就是萧云翳弄伤的,这些天来,他看著南清漓里里外外忙得团团转,本来想帮她一把,本来想等晚上把死透了的野猪丟到院子里,但是一想到南清漓那样“欺侮”他,就临时改变了主意。 可是当他看到南清漓被受伤的野公猪嚇得变顏变色,他一腔鬱郁闷火不仅没有得到释放,而且多了內疚鬱闷。 现在看著南清漓背著那么重的篓子,走得摇摇晃晃,时不时还趔趄一下,他的心肝肺都充满了烦躁的鬱闷因子。 南清漓瘦的一把抓,会不会累得生病了? 自己是不是报復得太过分了? 叔嫂两人赶到屯子口那儿,凑巧遇见了文泽和文春生,文泽因为南清漓痛快的要了他娘的鸡蛋,痛快的给了钱,而人心都是肉长的,所以他抢著拿过去南清漓背上的篓子,一定要帮她送回家。 南清漓一下子轻鬆多了,喘气也匀了,她轻易地看出来文春生因为没帮上忙而略显局促不安, “春生哥,你帮我找口大锅,再找几个人帮忙,无论谁来帮忙都可以分到五斤猪肉,不过我是真怕了林梅嫂子,所以你千万別找六子哥。” 文春生会意地笑了笑,“清漓,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没有多久,南清漓几人说说笑笑进了院子,正在院里劈柴的吴四顺和南小川看见小鹏將那头野猪丟到地上,惊喜又兴奋,凑近看过伤口后,挑拇指夸讚小鹏有本事。 小鹏可不敢居功自大,只说是今天运气好,凑巧猎获到这么大一头野猪,这样的好运气不会天天都有。 小雪闻声出来,也感慨了一番,没想到大哥吴大顺没了后,小鹏也能逮到这么大个的猎物。 正说著话,文老九赶著牛车来了,牛车上绑著一口大铁锅,后面还跟著文春生和文六斤。 南清漓顿时发起愁来,她真怕一会儿林梅带著一大帮人过来闹腾,天知道,她这会儿累得只想躺倒睡觉,可没有和谁吵架的气力。 小鹏会意,帮著搬下来大铁锅后,笑著调侃,“六子哥,你就不怕嫂子追过来?上次嫂子真的很过分啊!” 文六斤笑呵呵地摸著野猪,“小鹏,哥早就想过来蹭顿好饭了,你別提那个蠢女人,不是我爹娘压著,我真想休了她!” 文春生瞅了一眼文六斤,心说这种话怎么能隨便说出来,幸好这儿没有长舌妇,不然传到林家人耳朵里就麻烦大了。 文老九也喜滋滋的,幸好他昨晚和文六斤喝多了,今天没去镇上才赶上了这等热闹事。 说笑了一会儿,南清漓让大家进屋里坐,先吃了午饭再干活。 文老九其实就是不放心,想过来看看,顺便帮南清漓压著场子,免得吴家和南家的人兴风作浪抢猪肉。 还不等他说话,文六斤很认真地强调,“清漓,我们还没出力呢,一般都是先干活后吃饭!” 南清漓噗嗤一声笑了,“六子哥,你这样说可就是见外了,你们帮了我好多,吃顿饭真的没啥,快进屋里!” 但南清漓话落时,文老九提步就往院子外走…… 文家屯子里除了吴大顺外还有好几个猎户,但他们平时打的猎物很有限,也就是雉鸡,野兔之类的小型猎物。 像近二百斤重的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真的很稀罕,一年当中能有两三次就不错了。 所以文老九年长一些,就想得更多,担心有人眼热而作乱,而这一院子都是孩子,万一野猪被哪个不要脸的抢了去,这一院孩子还不得一起哭鼻子。 可他过来一看,就清楚担心得多余了,不止是野猪,院子里还好好的养著一只野山羊呢! 所以当南清漓提出来先吃饭,他就暗暗数开了,一共是十个人,这么多人吃顿饭,那得准备多少吃的啊? 所以他觉得自己也帮不上大忙,就想离开,为南清漓省点吃的。 虽然浑身酸痛乏力,但南清漓还是紧跑几步,拦住了文老九,“老九伯伯,咱们好不容易聚一起了,你要是不在,那就是嫌弃我家的茶饭。” 南清漓是个心思剔透的,野猪褪毛开剥可是体力活,家里这几只出不了啥大力气。 南小山可以忽略不计,她和小雪两个弱女子根本就搭不上手,南小川热情归热情,终究是一个没力气的书生, 吴四顺嘛,最擅长赌钱,说白了也就有洗洗鸡肠子的小力气,小鹏已经累了一路,不能再费大力气了,万一小小年纪累著了,那就落下了一辈子的病根。 而这一伙子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即使来几个作妖的也好对付,所谓人多势眾好办事就是如此,她搭点吃的也心甘情愿。 最终就是早晨蒸的包子和馒头吃得一个不剩,一大盆猪油烩的土豆胡萝卜吃光光,一大锅蛋鸡羹汤喝光光。 文老九等人缓了片刻,就去院子里忙活了,小鹏和南小川也跟出去了。 听到南小山说了句回屋温书去了,正在和面的小雪撇撇嘴,重重地哼了一声,洗刷锅碗的南清漓只当是都没听见,装聋作哑中。 吴四顺看出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赶忙表现好好,“大嫂,我先洗鸡肠子,等猪下水开剥出来,我也负责洗,如果水不够用了,你儘管喊我挑水!” 南清漓嗯了声,淡淡补充,“你洗乾净鸡肠子,猪下水就足够了,小山,小川负责挑水!” 果然是人多力量大,等到南清漓再出去时,距离荆门不远处已经用几块石头搭起了一个简易灶台,灶里柴火熊熊,灶上大铁锅里的水已经是热气腾腾。 那头野公猪已经被吊到搭起来的木架子上,正对著那口热气腾腾的大锅。 文六斤眼见水温刚刚好,就拿起水瓢舀水,往猪身上浇淋几下,抓起一块浮石在猪身上熟练地蹭拉著,隨之一片片猪,毛落下,这就是褪毛。 南清漓清楚这看著简单,其实不简单,前世她在农村逢年过节时,村里必定有人杀猪。 与奶奶相处融洽的人家就会早早过来通知,让奶奶第二天早早过去帮忙凝猪血,最后送给奶奶一大碗猪肉作为酬谢。 所以南清漓小时候没少跟著奶奶看杀猪,这个褪猪,毛不仅是力气活,也是技术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控水温。 第七十四章分野猪肉 水温太高,浇淋在猪身上,猪皮就被烫熟了,猪,毛褪不下来; 水温太低了,又浸不透猪皮,还是褪不下猪,毛。 还有力道的把控,用的力气太大了,浮石就会连毛带皮蹭下来; 用的力气太小了,就容易蹭断猪,毛,毛根滯留在猪皮里,影响猪肉的口感。 文六斤,文泽,文春生,文老九这四个人一会儿就配合得默契起来,浇水的浇水,褪毛的褪毛,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褪完了猪,毛,几盆水浇淋下来,冲洗了几遍,几人合力將野公猪放下来,放到从堂屋搬出来的那张长木桌上。 南清漓招呼大家歇一会儿,小雪適时地端出来一大盆水,大家也不客气,擦擦手,接过来南清漓舀好的水,一边喝,一边议论著头野猪可以出多少斤肉。 一盆水见了底,文六斤指挥文泽和文春生各拽两个猪蹄,他负责开剥,其他人在旁边看著就好。 文泽挺不服气的,他一个打铁汉有的是力气,可文六斤偏偏让他做这种打杂活儿,不过他倒是真的没开剥过这么大个儿的兽类,不服气也没话说。 他一个打铁汉只拽拽猪蹄,传出去的话,他这脸往哪儿放啊,所以他默默念叨著,千万,千千万別有外人过来看热闹。 文六斤是个热心人,平时屯子里谁家杀猪杀羊,只要相处的不太糟糕,只要喊他一声,他就毫不犹豫地赶过去帮忙,而且是出了名的手脚麻利,下水拾掇的乾净,不会弄污了肉。 换而言之,如果开剥时弄破了肠肚,被沾污的肉別说不好卖,连自家人吃著也不香。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文六斤就完成了开剥,野公猪的心肝肺放一个瓦盆里,而肠肚交给文老九拿到院子外翻个儿倾倒里面的污物。 “六子哥,我说话算数,你们每人五斤肉,你先切好,拿荷叶包了,等吃了晚饭各拿各的肉份儿回家。” 听到南清漓这样说,文六斤嘻嘻一笑,“清漓,你还有那么多外债呢,这猪肉你还是让小鹏拿到镇上卖了吧……” 不等他说完,南清漓小脸冷下来,打断他的话,“六子哥,你也知道我在屯子里的名声不太好,所以拜託你別让我占你们一伙男人的便宜,再说你这样客气的话,以后有啥事儿我咋有脸让你们帮忙?一句话,依著我的意思来,你切肉吧!” 南小川扬了扬手里的荷叶,也在旁边帮腔,“六子哥,我听说你的手厉害著呢,一刀下去,说割几斤就是几斤,你快让我开开眼界!” 文六斤心里明镜似的,屯子里那些长舌妇说三道四,说到底都是嫉妒心作祟,自己不如南清漓就各种詆毁。 如果换做是她们中的一个操持这个家,怕是连一家子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 憋气憋了好久的文泽凑过来,仰著下巴挑衅,“六子,敢和我打赌吗?” 吴四顺刚好洗完了鸡肠子,闻声也兴致勃勃凑过来。 小鹏几下扒拉开灶里的柴火,这样过一会儿后柴火就会自然熄灭。 然后他也凑过来,还从南小川手里拿过去一张浸好了的荷叶,“六子哥,我眼巴巴等著呢,你一切下来,我就去称重!” 好吧,这几个已经猜出来文泽和文六斤赌的是文六斤的眼力和下刀准劲儿。 文六斤胸有成竹,嬉笑著提出了要求,“文泽,谁输了谁买酒!” 这些天老头子文瑞不在家,文六斤可自由,可得劲儿了,这喝酒就喝上癮了,有肉当然要有酒,所以就瞄上了文泽。 而文泽想著即使他输了,但他將五斤猪肉拿回家后,他娘再小气也会给几十个铜板儿打酒,毕竟这关係到他的脸面。 他点点头后,快步进堂屋拎出来桿秤,文六斤不慌不忙,先切割下来猪头和猪蹄,然后熟练地剔下来猪骨,还將猪骨用砍骨刀砍成小块。 做好了这些,他一刀下去,割下来一块槽头肉,“这块归我!” 小鹏见状,暗暗佩服文六斤粗中有细的淳朴,因为槽头肉染了猪血,弄熟后就会顏色发黑,所以一般人都不愿意要槽头肉,而文六斤这样做显然是担心其他人为此耿耿於怀。 小鹏用荷叶包好猪肉,放在称盘上,文泽称后睁大了眼睛,正好是五斤多一点,那多出来的正好是湿荷叶的分量。 不止如此,接下来切的三块肉都是这么精准,文泽憨憨一笑服气了,“六子,明天我请你喝酒!” 文六斤嗯著,麻利地將剩下的猪肉也切成五斤大小的块儿,在桌上摆得整整齐齐。 值得一提的是,鼻子离嘴近,文六斤趁著其他人不注意,將猪鞭和猪尾巴用荷叶包起来,塞给了文春生,压低声音。 “春生,你回去让婶子熬个汤,你多喝点汤补补,翠叶一直怀不上孩子,你也著急不是?” 文春生虽然臊得脸红,但却高兴地嗯著,赶紧揣进了怀里,他记得文翠叶刚进门那会儿,月事很规律的,他连著几个月勤快的吹灯耕田,但文翠叶也没怀上孩子,说不定,这说不定就是他的毛病,他喝汤补补没啥坏处。 文老九和文泽將铁锅里的水一盆盆舀著,端到院子外倒掉,用布擦乾铁锅免得生锈。 小鹏给文老九的那头老黄牛加了不少乾草,它吃饱了在车旁臥下,安详的反芻。 小雪出来招呼大家进屋吃晚饭,现蒸出来的包子和馒头,除了蛋鸡羹汤和土豆燉萝卜,还多了一大盘子爆炒肉片,而且南清漓拿出来半葫芦酒,让文老九几个人分著喝掉。 一顿饭吃得很是愜意,饭后,文老九几人拿著各自的肉份儿,还有另外的小份儿,每人六颗蛋,熏蛋,滷蛋,酱蛋各两颗,反正他们一个个面上都是喜滋滋的,坐著牛车离开。 “大姐,明天我和小鹏把剩下的猪肉拿到镇上卖掉。” 南清漓刚刚和好面,就听到南小川这样提议,她將面盆放到灶台上,洗乾净沾了面渍的手后,爬上炕躺下,见南小川还执著地望著她,等答案。 “小川,你告诉小鹏他们几个,对外面就说家里剩下的猪肉都拿到镇上卖掉了,就这样,我乏了。” 说完,她翻了个身,闭了眼,南小川这才明白过味儿,大姐的意思就是剩下的一百多斤猪肉不卖一两,太好了,这下就可以天天吃肉菜了,饺子和肉包子也少不了。 小鹏更是细心,他將猪肉都切割成半斤左右的小块儿,逐一拿浸湿的荷叶包裹著,然后放进院里背阴处的大瓮里,这样吃得时候更方便。 见天还亮著,吴四顺就开始洗猪肠肚,猪肚子很容易洗乾净,猪肠子的洗法与鸡肠子一样,只是没有用剪刀剪开。 小雪等吴四顺洗乾净猪肠肚回屋了,她插好了堂屋门,舀了温在土炉子上的热水,掺了冷水,舒舒服服洗个澡。 然后,她上炕铺好了被褥,看著大嫂天天身下铺著大哥吴大顺的被褥,她甚是心酸,如果大哥还活著,大嫂一定比现在过得轻鬆快乐。 “大嫂,你醒醒,我洗好了,你洗洗再睡吧!” 南清漓被小雪摇醒,见屋內已经点起了油灯,她怔楞了一下,嗯著爬起来,下炕趿拉著鞋,洗脸,揩齿,洗澡等一样样做起。 等南清漓磨蹭完,小雪早已睡著了,她去了趟茅厕后越发没有睡意,蹲在羊圈那儿欣赏著安静反芻的野山羊,算了算帐。 加上今天入帐的银钱,还清了所有的外债还略有盈余,如果卖掉了野猪肉,那南氏兄弟参试的盘缠费用也够了, 但是,南清漓想著家里几小只和自己这副身子骨都是瘦巴巴的,多吃点肉没错,钱慢慢赚吧! 正这样想著,一阵轻风袭来,夹裹著淡雅的月麟香,南清漓瞬间失神…… 这是男友萧云翳的气息,就是这极为熟悉的气息轻易地摄魂夺魄。 隨之腰上一紧,等南清漓反应过来时,她已经被萧云翳揽著腰,正在半空中极速驰行。 她本能地垂眼往下一看,月光很亮,所以视野很开阔,所以她后知后觉…… 好高,所以身体反应先於理智,她双臂死死缠住萧云翳的腰际,埋首在他的怀里,根本不敢睁眼。 理智袭来时,南姑娘臊得脸蛋发烫,但是脚下依旧没有踏实,依旧在空中,她能怎么办啊?只能这样装柔弱! 萧云翳中途有几次落在树上借力,可是不等南清漓说话又进入飞速赶路模式。 仅仅穿了件薄夹袄的南清漓越来越冷,越来越生气,就似瘪瘪的气球一点点鼓起来。 当萧云翳脚踏实地后,她站稳了身形就大声喝斥,“夜星霓,我快嚇死了,你懂不懂男女授受不亲?” 萧云翳依旧是一袭银灰色的袍衫,一头墨色长髮仅仅以一根简单的同色系丝带束起,倾垂而下的髮丝在夜风中駘荡曳动,更显平淡清华。 他一对细目凌然眯起,这个丑女竟敢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活腻了吧,无形的罡气隨之逐出,封死了南清漓的所有退路…… 第七十五章深夜学武 这个女人…… 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的那个不是她? 现在她和他讲男女授受不亲? 萧云翳这样想著,火气一下就窜上来,罡气威压逐出,想让南清漓尝尝什么是嚇死的滋味。 结果就是南清漓双眼一闭,昏厥过去,萧云翳还以为南清漓是装出来的, 直到她直挺挺向后仆倒,他才一个箭步挪移过去,將她揽入怀里,大手抚上她的背心,缓缓注入內力。 然而南清漓一睁开眼,就猛然推开萧云翳,扬手狠狠地扇过去。 萧云翳微微后撤,轻鬆地抓住了南清漓的手腕,妥协似的放缓声音,“南清漓,我真没有恶意,只是想让你习武防身。” 南清漓挣开了手,不动声色地打量著周遭,发现置身在陡峭的山崖边,她暗暗叫苦,情况对她很不妙啊,面上她不冷不热地敷衍,“现在还未到亥时呢?” 萧云翳掌心一空,心里生出淡淡的失落,他不耐烦至极,毒舌如斯,“即使到了亥时,你还不是睡得猪似的?几次了?你以为我很有耐性?” 就是在这一瞬间,南清漓似是捕捉到一抹似曾相识,但是她恍神之后篤定是自己的幻觉, 暗暗自嘲一嘆,南清漓,这个大男孩不是你的少年萧云翳,他是夜星霓,仅仅长相有点相似而已。 萧云翳见南清漓眼神飘忽不定,还以为她自不量力地想逃跑呢,幸亏他做得“很过分”,不然今夜怕是又白白忙碌了。 讲真,南清漓也怕眼前人发飆,一脚將她踹到山崖下,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她虽不是好汉,但也懂这个道理,隨之话锋一转,“夜星霓,那头野公猪是你弄伤的?” 萧云翳本能的不想承认,漠然地摇摇头,“我长得像白送人猎物的猎户?” 南清漓想想也是,一般猎人都是满手茧子,手指又短又粗,可这傢伙的双手手指修长,就是標准的弹钢琴手,肯定不是以打猎为生。 驀然,南清漓又想起来一个细节,“我身上有把匕首,是你的吗?” 朱润薄唇扯起一抹似笑非笑的瀲灩弧度,萧云翳不答反问,“如果我说是我的,你会还给我?” 南清漓最厌恶早有预谋这种梗儿,聊兴骤然减淡,“废话,我与你素不相识,为啥要拿你的东西?还有那烧烤用的铁架铁叉,占我家地方了,你儘快拿走,至於调料钱,你想要多少铜板儿,痛快点儿说!” 萧云翳看著南清漓在夜风中瑟瑟发抖,心里多了几分歉然,“南清漓,那把匕首不是我的,可我们不是素不相识,你救过我……我们做不成师徒,最起码可以做朋友,我给你银子你还不要,你不想留著那铁架铁叉,就丟掉好了,至於调料钱,算十个铜板儿吧,你隨便丟进茅厕里就相当於给我了。” 因为看见南清漓吩咐小鹏將吴三顺的鞋子丟进茅厕里,所以萧云翳觉得只要是不喜欢的东西,南清漓都会丟进茅厕里。 可是南清漓想到的却是昨晚的事儿,是夜星霓让阿白攻击偷羊贼吴三顺。 情绪不由自主和缓下来,算了,別较真了,这个夜星霓真的算不上是个坏人,更何况他的声音似极了男友萧云翳的声音,更何况那些调料也远远不止十个铜板儿,她可没有富到有多余的铜板儿往茅厕里丟。 自己当初想得很美,抱著寧错勿误的態度留下了那张字条,现在再想想就像是一个不好笑的笑话一样无聊。 “好!那铁架铁叉和调料就相当於我救过你的报酬,以后再也不准找我,你是命好的富家公子哥儿,有大把的閒时间挥霍,而我忙得很,你我就不是一路人!” 说完,南清漓转身就走,极目搜寻著可以下山的路径,而萧云翳凝望著这道纤弱单薄的背影,略略恍神,她先前要的不是这样简单的报酬。 那张字条虽然在他微微发力之下化为了齏粉,但是那上面娟秀的正楷像是刻在了他的脑子里…… “公子,我是文家屯子的南清漓,是我救了你,圣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救命之恩可以说大过天,涌泉不足以为报,你以身相许也不吃亏嘛!” 因为他不是萧云翳,所以南清漓就不要这种近乎恋人般曖昧的挟恩图报。 凭啥?要的是她,不要的也是她,当他是死的吗? 念由心生,同时,一股子鬱气在心间炸开,衣襟翻飞间,萧云翳飘身落到了南清漓面前,就似仙侠片中仙气飘飘的男一號。 极致相似的容顏令南清漓微微恍神,也就是恍神一瞬而已,南清漓就绷起了脸。 不等她说话,萧云翳朱润薄唇好看地抿了抿,扬起修长如玉的手隨意指了指,“那个钱袋子里还有个首饰盒,都是你的吧?” 南清漓循著萧云翳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山崖边的一棵矮树上赫然掛著个布袋子,鼓出来的稜角表明里面確实有首饰盒。 为了用得方便,她將首饰盒上的铜镜拆下来,然后可藏好了啊,这傢伙怎么就偷出来了? 怎么连钱袋子都偷到手了? 萧云翳似是解释自己的过分行为,“我说过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 南清漓不知道的是萧云翳是从吴三顺半夜偷羊中获得了这个灵感。 她倒是能够爬上那棵矮树,可是万一摔下去的话,那就呜呼哀哉了,她死过一次已经一万个后悔了,真的不想再涉险找死。 “夜星霓,你是干外八行生意的?” 萧云翳博览群书,自然晓得南清漓暗指他是外八行盗门中人,心里不禁愕然,这个南清漓会写字已经够骇人了,她又是从哪儿知道的这么多? “你说是就是吧!” 听到萧云翳承认了,南清漓急中生智,也顾不得想好用不好用,“夜星霓,如果你不还我东西,我就喊非礼!” 萧云翳瞟一眼掛在矮树上的布袋子,一副胸有成竹的得意样儿,“好啊,你使劲儿喊吧,看看屯子里巡山林的赶过来相信谁的话,到时候,我就说你一个寡妇家家的却不守妇道,倒贴首饰,倒贴银钱勾引我,欲行苟合之事。” 南清漓倒是听小鹏提过,山上確实有屯子里安排的巡山林的人。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对方是个翩翩美少年,自己是个带著一串拖油瓶的丑寡妇,敌我实力悬殊犹如天壤之別,是个人都会相信对方的那番无耻言论。 形势比人强,南清漓只能低头,“夜星霓,我答应你练功夫,开始吧!” 萧云翳得逞地眉眼染笑,腹黑不改,“南清漓,过来追我!只要你碰触到我的衣服,我就还给你钱袋子。” 南清漓怔楞了一瞬,前世看过的武侠剧里练功夫不是要在腿上绑沙袋吗? 这么简单! 只要碰到这傢伙的衣服,他就还给自己钱袋子! 呵,肯定没这么简单,但开弓没有回头箭,硬著头皮来吧! 就这样,一个追,一个闪,就在这大好的月光之下铺展开来,美得似游龙戏凤的鲜活画卷。 两盏茶的功夫后,南清漓累得浑身酸痛,汗水涔涔,而且肠胃还不爭气的咕嚕作响,她窘得……抱肩望月。 萧云翳初始看见南清漓在夜风中瑟瑟发抖,就想让她动起来暖和一下,结果没掌控好度。 她追他时腮帮子气鼓鼓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她这副样子让他很有成就感,所以一发不可收拾。 本来打算让南清漓追一盏茶的时间,结果成了两盏茶的时间,累得她飢肠轆轆。 一面自责著,一面嫌弃著南清漓这孱弱的体质,萧云翳语气淡凝,“我家距离这儿也就是半盏茶的时间,你过去坐坐,吃点东西,嗯?” 这话一说出来,萧云翳就后悔选择了这么个地方,此一时,彼一时啊,原本不打算將她带回家,现在挺想带她回家,可是却隔了半盏茶的时间。 南清漓脑补了一下,坐在一个貌似萧云翳的少年家里,吃著人家的东西,看著人家这张貌似萧云翳的青涩脸,好吧,只怪她的小心臟太小,承受不了这种高负荷,会爆掉的,所以爱惜生命始於拒绝。 “不行!寡妇名节大如天,夜色已深,我该回家了!” 说著,南清漓转身走向山崖低缓的那面,萧云翳一个帅气的半空翻,翩然落到她面前,唇角噙著不可描述的鬱郁,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还用力握了握,好看的薄唇挤出两个硬邦邦的字,“不行!” 萧云翳將南清漓拉到一个背风处,取出火摺子,利索地生了一堆篝火,然后从怀里摸出来两个油纸袋,虽然有解释的意味,但语气依旧硬邦邦的。 “不想感染风寒就烤烤火,吃点东西,鸡腿和枣糕选一样!” 南清漓望著这张在火光掩映下越发温润生动的脸,心情起起伏伏,糟糕透顶。 她拿过去一个纸袋,拈出来一块儿枣糕,狠狠咬了一口…… 枣糕,他早就猜到了她会心情糟糕,所以就备下了糟糕,是的,肯定就是这样的。 第七十六章好感上升 然而,萧云翳怔怔出神,她不是最爱吃肉吗? 她在家里的一天三顿饭不是都少不了肉吗? 之所以备下两份吃的,萧云翳起初想得简单,万一南清漓自个儿不好意思吃独食,那他就象徵性地陪她吃一下嘛,所以他准备了自己比较喜欢的枣糕。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南清漓不仅很好意思地消灭掉所有枣糕,而且將纸袋丟入火堆中后,將他手里残余的那个纸袋夺过去,以风捲残云的吃相消灭掉三个鸡腿,鸡骨丟到火堆中,纸袋丟到火堆中,世间怕是没有比她更好意思的人了。 南清漓现在最最希望眼前人厌恶她,远离她,最好老死不相往来,所以她硬整出来一副连自己都甚为嫌弃的土匪吃相。 只有她知道那三个鸡腿的味道不能更熟悉,就是她做的熏鸡上的熏鸡腿。 月光皎皎,月麟香幽幽,但此间人却不是她的少年萧云翳,但她却不得不面对,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情岂是糟糕二字可以形容的。 再说藏在某棵古松上的跟班宝宝,几乎一眼不眨地关注著这边的风吹草动,他脖子酸,眼睛涩痛,却不知与何人诉苦,都快苦成黄连了。 不矜持啊不矜持,爷,你怎么能够如此不矜持呢? 放著翠红楼里那群千娇百媚的鶯鶯燕燕不看一眼,却深更半夜劫了个丑寡妇,还一门心思地调戏这个丑寡妇,重点是你说过你不喜欢丑女人! 跟班宝宝很清楚,自从南清漓成了寡妇,他真是操碎了心,动輒就这样望啊望,长此以往,何愁他的眼睛不瞎! “南清漓,我明天起有事要忙,你每天晚饭后乖乖地在院子里跑步,坚持三天我会还给你钱袋子。” 萧云翳所谓的有事要忙仅仅是扯谎而已,万事皆不掛心的他眼里,心里空空如碧天,真没啥可忙的,但是这样的他竟然对南清漓这样劳心伤神,这还是他自己吗?所以他得冷静几天。 南清漓漫不经心地嗯了声,早知道就將银子揣在怀里了,那些白的银子可是她辛苦赚来准备还债的,怎么就得罪了这个不是萧云翳, 貌似萧云翳的討债货? 见南清漓眼底闪过怨抑之色,萧云翳动作先於理智,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抚了一下…… 本来想揉乱了她的髮丝,可是张开手时觉得不妥,所以就抚了一下,还如是辩解。 “你头髮上落了根松针,我还以为是条虫子呢!” 此时是寒冬,松针要落在秋季早落了,此时不受较大外力不会落的,而且眼观六路的人怎么会傻傻辨不清松针和虫子? 但是如此拙劣的谎言就是不合逻辑的好用,南清漓报以浅浅一笑,“夜公子,谢谢,我真该回家啦!” 女子笑时的眸光灿若星川,萧云翳心弦绷紧,挥袖几下,风压逐出,篝火灭了个乾净,语气似是浑然无害,“你的头髮真好看啊!” 闻言,南清漓心里刚刚美滋滋的,萧云翳又补了句,“因为你的脸太丑了,所以老天给你好看的头髮安慰一下,遮掩一下。” 南清漓还没想出来反击的词儿,萧云翳就揽起她,腾身到了半空,时不时在树干上借力驰行。 “夜毒舌,慢走不送!” 萧云翳翩然落於荆门外时,南清漓刚刚站稳身形就这样回敬一句,颇有几分过河拆桥的意味。 萧云翳丝毫不恼,抱臂睨著瘦弱的南清漓,后者毫不示弱地对视,心里一句话,这可是在本宝家门口,就是这么不客气了,你能咋的哪? 一路上,南清漓依旧身体如殭尸,死了似的, 女人在他的世界里並不陌生,从他有记忆起,就不乏娇滴滴的女人围著他转悠,而现在却有个丑女避他如瘟神,可谓是避他唯恐不及,有趣! “嗯,你身上的香息真好闻,不像是普通的香胰子味儿,闻了一路也没辨出来,要么我进你家小坐片刻,好好闻闻?” 萧云翳说这话时,好看的唇角晕染出几许促狭的兴味,南清漓也不是个傻的,如兔子般飞快地窜进院子,进了堂屋,插好门閂。 清寂月光下更显得斯人修长挺拔,萧云翳低笑了声,伸手掩好荆门,腾身而起,借著疏落树木的掩护,极速朝山林腹地而去。 躺在被窝里的南清漓魔怔了似的,脑海里久久迴荡著萧云翳的那句话,最终南清漓捕捉到了重点,探进怀里一摸,如她所料,香囊不见了。 那个香囊是她亲自缝製的,缝好后,小雪看见了惊异得就像见了鬼似的,她只好说缝时眼睛涩疼得厉害,是闭著眼睛缝出来的,所以巨丑也正常。 而里面放的东西也很简单,她和小鹏去镇上路过那片林子,有次中途休息,她无意间看见了几丛乾枯的薰衣草,就隨手揉下一些薰衣草的瓣叶片收起来,最后塞进那巨丑无敌的香囊里。 动员所有的脑细胞回忆,南清漓也想不起来丑香囊何时被偷走了。 防著家贼吴四顺,防著以归榆和何细腰为首的那伙外贼,可防来防去,她怎么就栽到一个路人手里了? 看来某个路人不能小覷,是她未来的重点防范对象啊! 从功利性出发,南清漓琢磨著某个名为夜星霓的路人到底图她啥。 图財? 这个肯定不是,人家身上隨便一摸就是一张百两银子的银票。 图色? 这个更离谱,未议亲的小雪比她好看得多,她身上唯一跟“色”沾点边儿的就是头髮,每次洗漂亮头髮时心情都美美噠! 想著,想著,南清漓倦极,沉沉入睡。 翌日被小雪推醒时,南清漓还深受某个噩梦的折磨,头疼得厉害。 梦里,她拼命地追夜星霓,最后终於碰触到了他的衣襟,他说话算数,將钱袋子丟过来。 可她打开一看,里面根本就不是银子,而是一些碎石块,等她再抬头看时,夜星霓已经没影了,於是,她抱著装了碎石块的钱袋子哭啊哭,深陷梦魘中。 “大嫂,你……你抱著钱袋子睡觉?” 小雪惊异出声,南清漓这才发现,钱袋子真的就在她臂弯里。 南清漓扑棱爬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银子,还有一串串的铜板儿,点数了一下,一个铜板儿也不差。 “可恶的……” 就当夜星霓三个字飆到嘴边时,南清漓硬生生咽了下去,因为小雪正直愣愣地看著她, 好吧,这个夜星霓太复杂了,她三句五句也说不清楚,索性咽进肚子里不提。 “小雪,我的意思是这个银钱太可恶了,我昨晚洗澡后算了算帐,想著我们一家子就为了这个可恶的银钱忙碌,所以就怕丟了嘛,就搂在了被窝里。” 小雪没有仔细斟酌南清漓话里的漏洞,她觉得自己还不太忙碌,南清漓和小鹏才是这个家里最辛苦的。 接下来小雪生灶火,南清漓叠被褥,却又拾掇出来新发现,在她枕头下多了一个布条,上面的字跡依旧帅气如斯。 “我能还给你,就还能再次拿走,所以你最好乖乖的坚持锻链。” 叠好被褥下了炕,出屋一看,堂屋的门閂依旧插得好好的。 回屋一抬头就看见了屋顶的天窗,南清漓顿悟,夜星霓就是从天窗那儿来去自如。 趁著小雪出去的空儿,南清漓將布条投进灶膛里,看著它化成了灰,心情才淡定下来。 找人將天窗封死费財费力不说,也依旧阻挡不住夜星霓那样的盗门高手,反正他也没有对自己和其他人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不但没有什么伤害,他的行为甚至算得上友善示好,至此,南清漓想清楚了许多。 她顺了吴家的老母鸡,夜星霓就不动声色地送匕首,送调料,趁她离开岩穴找柴火的空隙,还將她不敢宰杀的老母鸡变成了铁架上正在烧烤中的鸡肉块。 还有,她额头上的伤口,应该也是他潜进来上的金疮药。 还有他突发头疾前,手里就捏著一张打算送给自己的银票,那头野公猪肯定也和他有关。 如此如此,南清漓对夜星霓的好感蹭蹭上升,好吧,这下坚持三天锻链成了天天锻链。 她瞭然夜星霓也不稀罕那个首饰盒,归还只是时间的问题。 吃完早饭,一大家子人各自忙碌起来,看到南小川和小鹏,吴四顺说笑著,正要一起上山砍柴。 南清漓提了个醒,“小川,你帮著做家务没有错,但別忘了温书备考的大事儿。” 南小川调皮地笑了笑,“大姐,我心里有数,你儘管放心吧,我们走了。” 看著这几个出了荆门,南清漓嘱咐小雪给文翠叶送吃的。 因为南清漓担心文翠叶脸皮薄,见丈夫文春生拿回去肉份儿,她可能今天就不来吃鸡蛋和猪肝了。 进了小鹏的屋子,南清漓刚生好灶火,南小山就进来了,跨坐在炕尾,“大姐,瑞伯伯和先生还没回来,我为此忧心忡忡。” 南清漓瞭然有时候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自己,文瑞和文秀才尽力而为了,至於结果如何只能看天意了。 第七十七章小雪挨打 不过她不能对南小山这样说,只能如是安慰,“小山,先生托的是熟人,你的担心多余了,温书累了时,就帮著做点家务活调剂一下,不要胡思乱想。” 南小山真的听进去了,声称出去给羊搂一篓子树叶。 南清漓开始熬製翠红膏,她这个人最不想惹麻烦,然而麻烦还是找上了门…… 等南清漓弄好了翠红膏,在东屋躺著休息了一盏茶的时间,小雪还没有回来。 她有点不放心,正要拿点针线活去文翠叶家看看,荆门外传来脚步声,嘈杂声。 家里现在只有南小山和南清漓,而南小山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所以南清漓直接锁了堂屋门,就站在屋檐下等著。 荆门被一伙人推得敞开,为首的不是归榆,也不是何细腰,却是一个南清漓意想不到的人,文翠叶的婆婆文氏。 小雪一手笼著针线笸箩,一手捂著脸,从南清漓身边飞快走过时,南清漓猛地拉下去小雪的手,小雪捂著的左脸颊赫然有五个手指印。 “小雪,谁打了你?” 南清漓猜测文氏发现了小雪给文翠叶送吃的,但这也不是文氏可以打人的理由。 小雪到底是年纪小,委屈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忌惮地瞟了一眼文氏,樱色的唇动了动,终是说不出一个字。 南清漓记得小鹏说过小雪也有功夫在身,她真是纳闷吴大顺的脾性了。 他作为大哥,就没告诉过小雪別人动手伤害她时,不还手勉强可以,最起码要避开伤害嘛! “小雪,你去小鹏屋里擦把脸,这儿有大嫂!” 听到南清漓这样说,小雪进了小鹏的屋里,不过仅仅是將针线笸箩放进去就出来了。 其实南清漓还有另一层意思,那葫芦药酒就在小鹏屋里放著,她的意思是让小雪自个儿擦抹点药酒,减轻痛楚的同时平復一下心情。 不等南清漓再说话,文氏就语气咄咄逼人,“南寡妇,你身为长嫂就是这样放荡隨便吗?小雪是未出阁的女子,怎么可以进出小鹏的屋子?男女授受不亲,你懂吗?” 南清漓这张嘴很给力,“文氏,我真得庆幸自己不是你的儿媳妇啊,你嘴皮子一动就说我放荡隨便,你以为你是金口玉言吗?小雪和小鹏是亲兄妹,亲情为首,你一个长辈怎么能说得那么齷齪不堪?难道说你平时从来不进翠叶姐的屋子?” 小雪不止一次提过,她正和文翠叶两口子嘮家常呢,文氏就鬼似的推开了门,黑著一张脸,不是让儿子文春生出去挑水劈柴,就是不由分说將文春生拉出屋子。 看热闹的不乏正常人,听了文氏的这一套话忍不住嗤笑撇嘴,他们觉得只有官宦人家,或者地主乡绅那样的富户才在意各种各样讲究的规矩,村里人只讲究全家吃饱穿暖。 但往往就是贼喊捉贼,文氏这个老封建不但没有自知之明,不会自我反省,而且对自己一套,对別人又是一套,就是典型的双標人格。 这不,草鸡奶奶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有理,“南寡妇,你啥意思?我进我儿子的屋子咋啦?你以为你买了我家的鸡蛋,我就会领情? 今天告诉你,我不领你的情,你就没安好心,你一个长嫂教小雪不学好,你教小雪勾搭我儿子就不怕遭报应?” 看热闹的一听这么有料,一个个都兴致勃勃地竖起了耳朵,不乏幸灾乐祸的,想看看南清漓还有何话说。 所谓的见仁见智,南清漓心里一松,原来如此而已,小雪给文翠叶送吃的没有败露,文氏只是以为她让小雪勾搭文春生而已! 不过小雪的名声很珍贵的,她这个做嫂子的一定要让文氏肉疼一下,长点记性,“文氏,我懒得操心你家的事,所以你也別太关心我的家事, 不过你打了小雪,我再也不想买你家的鸡蛋了,你胡言乱语,败坏小雪名声的同时也抹黑了文家,你知道吗?” 因为这里面还扯上了文翠叶和文春生,所以南清漓力求说话不触及两人,但是草鸡奶奶一听得不到好处,就急了眼,“小雪这几天老往我们家跑,你说啥意思?你要是能拿出来十两银子的嫁妆,我就让春生纳小雪为妾。” 看热闹的顿时譁笑起来,这文氏的盘算真好啊,既白得了十两银子,又给文春生添了个漂亮手巧的小妾,来年还有望添丁增喜。 南清漓自然也看出了文氏的心思,即使文春生未婚单身,她也接受不了文氏这样刁钻刻薄的女人做小雪的婆婆。 眼见文氏眼里闪烁著贪婪,南清漓语气轻飘飘的,“大家听清了,我这个大嫂把话撂这儿,小雪只会嫁给她喜欢的人为妻。” 一旁的小雪心里愁郁,她喜欢长得好看的富家公子,可是她的出身也就是做妾的命,只要有个富家公子愿意纳她为妾,她就心满意足了。 草鸡奶奶的脑迴路就不正常,一般人都能听懂南清漓这话的意思,就是小雪不可能给文春生做妾,但她却是这样想的,只要休了文翠叶,小雪就肯嫁给自己的儿子了。 但这事儿,她得回家和丈夫从长计议,谋定而后动,所以她咬住南清漓不放,“南寡妇,你为啥给我儿子猪肉?还不是想帮著小雪爬上我儿子的床?” 小鹏昨天猎获了一头大野猪,这事儿一夜之间就传遍了屯子里的家家户户,甚至有不少到了议亲年龄的女孩芳心暗许於小鹏,所以谁谁帮著拾掇那头野猪,然后得了啥好处,不少人对此了如指掌。 有个和文泽娘相好的女人听不下去了,“春生他娘,你是不是吃了疯狗肉啦,春生,文泽,还有六子和文老九帮忙拾掇干活了,每人得了五斤猪肉和一份下酒蛋,你不感谢清漓手脚大方就算了,还往她身上倒脏水,真没见过你这样噁心的人。 再说了,春生有翠叶那么好个媳妇儿,你还瞎嗶嗶个啥?摊上你这样的恶婆婆,翠叶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让我说句公道话,小雪喜欢文泽倒是有点可能,所以你就別做梦了。” 听著大伙儿嗤嗤笑著,窃窃私语著她对文翠叶如何刻薄,草鸡奶奶依旧是一头钻进了死胡同,不愿意出来。 她觉得自己儿子文春生会种地,会做长工,短工,嘴甜会哄人,如果休了文翠叶,就比那个打铁汉文泽强了一大截,因此她依旧执著地抹黑南清漓。 “南寡妇,我家的鸡蛋都是乾乾净净的,可你买鸡蛋的铜板儿脏透了,你说你一个女人哪儿来的钱,还不是野汉子给的?” 特么的,这天下的道理都长在你家炕头了吗? 南清漓又好气又好笑,野汉子给的钱? 嗯,她倒是邂逅了一枚野汉子,夜星霓! 早知道有今天,她就应该接受夜星霓给的那两张银票,到钱庄全兑换成沉甸甸的银子,全掇到文氏的脸上,掇昏厥了这个老女人! 一句话,和这种老女人就讲不通正常道理,那就顺著她的意思来。 “文氏,既然你说我家的东西脏透了,那就麻烦你把文春生拿回你家的那块猪肉还给我,六子哥亲自切下来的,整五斤,镇上的猪肉现在是二十五文钱一斤,你给钱也行。” 见草鸡奶奶被南清漓懟得呛住了,不少人笑得越发大声,暗暗佩服南清漓自从成了寡妇,嘴皮子是越来越利索了,简直是横行无敌手。 草鸡奶奶天人交战了片刻,给钱的话,她能肉疼死了,但那块猪肉没法还回去了,因为昨晚切下来一块做菜了,已经吃进肚子里了。 按理说吃人嘴短,差不多就得了,但是草鸡奶奶就想压住南清漓占个上风头,“南寡妇,你说错了,野猪是山林里的,所以那猪肉就不算是你家的,没有脏透,我不给钱也吃得心安理得。” 这就是不管怎样都有理的主儿,南清漓气极反笑,“文氏,你弄清楚一点,如果不是六子哥叫文春生来我家帮忙,那你连根猪,毛也吃不到嘴里。” 草鸡奶奶就不在人情世故这条道上走,她从死胡同里出来又钻进了牛犄角,轻鬆地將亲儿子文春生踹进了无底洞里。 “南寡妇,你別在这儿装好人,你悄悄送给我儿子猪尾巴和猪鞭,你的心思瞒不过我,你的意思就是不生养的文翠叶是条猪尾巴,最可气的是你用猪鞭侮辱我儿子是个没用的!” 古人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那么自家儿媳妇不生养这种家事儿最好悄mimi的闷在家里得了。 文春生是不是没用的,最有发言权的是文翠叶,而不是文氏,她一句话將儿子文春生踹进了无底洞,还整出一副为儿子著想的模样。 果然,看热闹的人顿时兴奋得像打了鸡血似的,兴致勃勃地议论著,原来,原来文翠叶不生养不怪她,是文春生没用啊,年纪轻轻就补开了,这也太没用了…… 草鸡奶奶这才意识到事態有多严重,可她又不敢刻意解释,因为她也没法解释清楚,只会越描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