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 分卷阅读1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 《覆水难收》作者:关风月/蜻竹儿/一个耿直的狗血爱好者 文案: 原创 男男 未来 微h 正剧 美人受 虐心 此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之读者不得阅读。 身为血奴的a到了而立之年,主人嫌弃他的血不够新鲜,把他卖到了黑市。 一个倒霉的被当做吸血生物储备粮的美人的故事,短途车,狗血天雷,逻辑扯淡。 “——太难喝了。” 清晨的阳光迎着窗前开败了的香水百合徐徐荡下,a看着他的主人举起手边宽大透明得像个鱼缸般的玻璃杯,将自己的血一饮而尽。 主人的胃口一向很好,尤其是在彻夜狂欢之后。这与其说是他的早餐,不如说是他的夜宵。 a苍白的精致面容倒映在犹自滴着浓郁鲜血的杯沿边,同主人饮毕鲜血后红润的面庞对比强烈,a觉得很有趣,着迷地看着自己那被弃嫌的血一滴滴顺着杯子滑下,像一尾垂死的锦鲤。 他的失神引来了主人带着淡淡戏谑和不满的注视,随即主人“啪”一声清脆地掷下了手中银叉,转头向管家抱怨,形容他的血口感粗糙如同廉价苏打水,味道又褪色得如同腐坏了的香水,是谁想出这种主意,用如此低劣的血玷污自己的餐桌? 管家不敢说“这都是您的意思”,只得泥胎木塑般噤声不语,不住地向a使眼色。 a一向认为主人是个奇怪的人,喜欢一样东西时就算烂成了疮疤也会甘之如饴,厌弃时连稀世珍宝也可以付之一炬,所以他从来不会因主人对自己的态度而有所动摇。 而奇怪的人有奇怪的奴隶,也不稀奇。 a是唯一被允许坐在桌边同主人一起用餐的血奴,主人享用他的血肉,他则出神地用洁白牙齿咬啮面前松软面包。看到了管家不断示意的眼神,他却也没有任何讨好的举动,甚至我行我素地站起身来,赤足曳着一袭修身的简洁白衣走向了书架,踮起骨骼分明如琉璃的小腿去够昨天看到一半的书。 “砰!” 身后一声暴躁的响动,是主人打翻了那只可以放两三条肥美大鲤鱼的早餐杯:“他多大了?” “据孤儿院提供的资料,他到今年已经三十了。” “三十……这么说他已经跟在我身边二十年了?” 分明是自小一起长大,然而主人诧异的语气却像是在询问旁人:“你家宠物今年多大了?” a心知他语调里满满当当都是对老奴隶的厌弃,心里却早已没有一丝波澜,只自顾自翻动着书页,尽力想将每一个字都记下来—— 说不定这就是最后一眼。 主人喜怒无常,阴晴不定,天资聪颖,却不大喜欢读书。但他每季还是会购入许多珍贵而美丽的孤本,堆放在老宅那散发着梅雨青涩气息的木头书架上。他读书一目十行,只撕下每一本书里最喜欢的一页,尽数黏在一个薄册里,其余的付之一炬。 a经常偷书,哪怕是被主人食用之后虚浮无力,也会偷偷去灰烬里翻检仅存的书页,再对照着主人的薄册拼凑想象。按理说为了那些特别的书页做一个薄册,应当是极为喜爱的,然而主人却又放任一个奴隶翻阅,显得轻蔑之极。 a的心绪也有些乱了,翻着翻着,竟然翻到薄册里一张照片,年幼的小主人满头金发璀璨,拉着被强行打扮成洋娃娃的自己,两人同时对着镜头微笑。 从管家偶尔的自言自语中,他知道现在是公元3045年。人类已经选择了更好的道路,勋贵们从出生起便接受改造,曾经被惊怖为“鬼”的血统,现在却是强大力量的象征。 他们会长生不老,会拥有超人的体能和智慧,惧怕阳光和某种辛辣植物都是无稽之谈,他们只需要饮用一些新鲜饮品而已。 比起其他的奴隶,尽管a的眼神也和幼时一样无辜得茫然,但他触摸过更多书页,或多或少明白这不过是历史中一个微小的分支,有人像太阳一样升起,有人像淤血一般沉底,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没有得到长生恩赐的奴隶们自然会死去得更早,普通人对血液的需求和改造后的能力也大不如这些位于顶端的“新人类”。而为了便于主人取食,a也接受过改造,否则他不可能活到三十岁。 荒谬的是他一直认为主人是个很仁慈的人,虽然对他一直冷言冷语,看不上他本就低劣的血质,但至少给了他正常的食物,甚至允许他阅读。 a已经记不得自己是为什么沦落到了那个屠宰场般的孤儿院了,他瞟过一眼自己的契约书,好像自己本来是有个煊赫姓氏的,但却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母亲抱着他死在黑市里,陷落在泥垢里的尸体被人拖出去清理了骨肉,剩下的残血兑了化学药剂,封装在精致小瓶里,标上“绿色无污染”上架冷冻柜。 管家虽然没说什么,也不会主动说什么,但a经常听主人说自己的血味道寡淡,像一丛凋谢的干花,皱巴巴的花瓣哪怕是在情潮汹涌时,也只会温吞地盛开。若不是被他好心带回家,恐怕早就在黑作坊里成为铁钩上一颗人头了。 a曾亲眼看过主人的朋友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家养奴隶的,有人为了纤体美容,甚至只让奴隶喝所谓的“营养水”,饿到奄奄一息,身体也再排不出一丝内容物时,再割破了其薄如纸的肌肤取食那一点最为澄澈的血液。 a很感激主人,尽管以他的身份,并不应该懂得什么叫感激。如果有了感激,那他也会有其他感情,那么有朝一日,当主人要求他一次奉献全身所有血液时,他会挣扎的。 那会给管家和打扫的人添很多麻烦。 a赤足半跪在地上,捧着薄册小心地阅读,主人却也在沉沉地审视着他。 所有从小就被当作食物养大的奴隶都有一双迷人的眼瞳,看似神秘而纯粹,实则只是幼稚无知。然而a却不同,乌黑眼睫纤长地上翘着,焕发着生机,并不像是心死如灰的样子,但也没有任何感情波动的迹象。 若用人淡如菊四个字形容他,却又少了几分幽微色香。主人露骨的视线一路沿着他的脚踝上移至脖颈,那里有一枚象征身份的白金项圈,镶嵌了一颗盈盈的红宝石。 即使是把他当做宠物,也没有人能否认这只宠物的美丽。他垂首低眸时,就像一株滴在细白砂石上的红珊瑚,却又令人目眩得如同斑斓梦境。 有人不计较口味,只要求奴隶生得美一些,有人则不会屈尊和奴隶媾和,哪怕是在亲口饮用时情欲最炽之际,故此只要求最佳的血质。 分卷阅读1 - 分卷阅读2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2 而a明白,自己的主人是要么两者都要,要么两者都不要的一个怪胎。他的代号是a也代表不了任何事,可能主人最宠爱的是某个z。 主人偏好在床上享用他,但最近却越来越多地大量储存他的血液,令他头晕目眩,连坐下时都会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 主人注视他太久了,却始终不曾走过来,只淡淡地吩咐管家去准备自己和未婚妻度假出行的事宜,并皱眉冷淡地指示:“把那束残花拿走,给我烧干净。” a闻言不由一震,猛然抬头看了一眼,窗前香水百合枯萎的芬芳传入鼻息,他嗅到了令人感到亲切的死亡。 管家躬身行礼,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看着他,又看了看主人,似乎想要得到一个明确的指示。 主人饶有兴趣地看着a因为那些花而无措的样子,口中却是惯常的冷漠:“年纪实在太大了……” 除了a没有人能听出他的言不由衷,从前夫人去世,主人刚刚度过改造后的不应期,浑身发冷,半夜爬上他的床彻夜抱着他睡,也只会气鼓鼓地来一句:“我半夜会饿,要吃宵夜,这样不用别人跑上跑下了。” a用自己的血肉温暖了面前这个男人,这个生物整整二十年,却也因此深知他的冰冷,故此a看着管家满脸遗憾地瞥了自己一眼,也没有任何激烈反应,只是静静地阖上了眼,靠在书架上,想让疲惫的身体休憩片刻。 不知过了多久,有女佣静悄悄地推开了窗,换上了新的香水百合,凄婉的残花余香就像转瞬即逝的香水前调,匆匆流失在风里。a惬意地眯起眼,让风吹拂自己多年没有修剪的及腰黑发,也袭染了一身花香。 然而一缕透骨的寒气却让他打了个寒噤,惊慌地张开了眼,面前立着的果然是朝夕相处二十年的人。 人吗? “到长椅上去。” 主人的金发变深了,不像小时候那样,烂漫得如同一片无忧无虑的麦穗。同时他的身体也强健了起来,高大挺拔,俊朗得像是人工制造的阿波罗。 a顺应主人的吩咐合上了薄册,放回书架时无声对它道了句“再见”,而后便柔顺地顺应着主人冰冷视线,坐到了主位的红丝绒长椅上。 他娴熟地张开了双腿,自己掀开方便主人享用玩弄的洁白衣袍,双手死死抓住了椅靠,仰首等待熟悉的刺痛来临。 没过多久主人便用力拖开了椅子,在餐桌旁解下沉甸甸的腰带,揉捏着他的双臀狠狠侵入了他,同时忽然探出的虎牙轻而易举便咬开了项圈上的环扣,抵在数枚深深浅浅的牙印上,挑逗亵玩着身下的猎物。 早上才刚刚流了那么多血,如果再来一次,他可能会死。a的手指用力到指尖淡粉尽褪为苍白,大腿也在剧烈抽插下抖动得痉挛,脖子上的两枚虎牙就好像玉质的筷子,钝痛地在他的血肉间摩擦拣选。 但他始终睁着眼睛,主人来了兴致,揪着他的头发挺腰提胯不断肏干他身下泥泞一片的花穴,同时埋首在他颈间用力吸吮,将生命和情欲一同盛在冰凉的手心里送给他,又无情地全数掠夺—— 他也始终睁着眼睛,望着长长的檀木餐桌,渴望从这最后的晚餐中解脱。 或许也不是“渴望”,他还是想再摸一摸那头灿烂的金发的,那时候它们蜷得很可爱。 主人诧异于他的冷静,也因此更加兴奋,最后结束时他们已经用过了好几种姿势,从桌边到地毯上,斑斑点点都是精液和血迹。主人搂着他的腰,迫他翘起双臀,潦草地抖动着阴茎,射在了他臀缝间,又将他随意一推,擦了擦嘴,回味着口中清淡的甜味,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会未婚妻了。 管家来扶他时a才苏醒过来,面容憔悴得正像一束被摧折的花,姿态狼狈,大片大片裸露的洁白肌肤却别有动人心处,引得同样接受过改造的管家眼神不禁深了几分,不住地在他脖颈间的伤口上逡巡。 被改造之后无论是欲望还是精力,都是从前原始人类的数倍,因此人类的发展也一日千里,道德的争论跟不上变革的速度,便只能被弃之脑后。 a双膝酸软,不由自主地伏在地上,向后瑟缩着提了提被扯破的白衣,脉脉眼波掩盖了情动时的泪水,却掩不住脸颊边的勒痕。偏偏他还一脸隐忍,像是极力想要让自己平静下来,又像是被索取得太多,不堪重负,只要有人一抱便会崩溃在旁人怀里。 管家挥了挥手,来处理的人见a还活着,便也耸了耸肩各自散去,只留管家一步步走向他:“既然主人没有让你死,说明念在这么多年,还是要放你一条生路。” “照老规矩,你可以离开了。” 管家一脸悲悯,a却弯了弯唇角,忽而开口:“脖子上带着项圈的奴隶,旁人一看便知,不会去碰被吃干抹净的烫手山芋的。” 管家第一次听到他如此随意地表述自我,不像往常总显得落寞,此刻他分明虚软无力,却显得更富攻击性,更像个活人,不由吃了一惊,没有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没有人肯接纳我,我就不能生存下去。这当真是生路吗?“a缓缓转过头,任艳丽的黑发在肩头披散如瀑,眼神迷离地望向面前喉结不住滚动的管家,头一次真心地向并不存在的神祈祷,祈祷自己的血对主人们还有哪怕一点诱惑力,祈祷管家一早上过于忙碌,忘了享用早餐:“您可以放我一条生路吗……?” 管家漆黑而锃亮的牛津鞋尖逐渐靠近了他,a忽然发现眼前被一条拆散的领结蒙住了,随即便是颈间一痛,令他哀婉地闷哼了一声,绷紧了足尖—— 外间吸着卷烟等候管家吩咐的劳力正在闲谈,只听到数声轻哼,撩人得很,却又轻得如同调皮的风。 有人揉了揉鼻子,常年被烟酒侵蚀的嗅觉也闻到了一丝香气,从关得并不太严的门扉中若有似无地流溢了出来,空山新雨,分明是令人宁神的气息,却又是如画疏柳,青翠欲染,难免引人攀折。 劳力们摘了头上被油漆渍染的深蓝色工装帽,抹了一把前额的汗,互相调侃起来:“这么极品,居然也舍得处理?” “你哪懂人家,喝腻了就丢呗……” 门外絮絮言谈传入门内,反而更添几分刺激,a双眼被覆,又有人在听,不由更加紧张,然而这好像正是管家的兴趣,他抱着身下垂死的人,啃啮得更深了。 管家的牙齿更细长一点,a觉得他咬到了从前没被伤害过的地方,细嫩而滚烫的血肉更加刺痛,无心的眼泪也簇簇滚落。而脖颈上经常被主人吸吮的伤口则早已习 分卷阅读2 - 分卷阅读3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3 惯,被怎么撕裂都不会有太大感觉了。 管家喜欢从靠近肩胛的地方进食,同样寒冷的手指已深入了他的下身,贪婪地来回搅弄,在他身体上翻覆着不住地亵玩,却到底还是守住了一点被雇佣者的底线,没有真切地染指主人的爱宠。 进食结束后,管家气喘吁吁地起身,拿起一块揉皱了的餐布擦了擦嘴,对着光可鉴人的银盘捋了捋头发,便重又衣冠楚楚了。 a却连合拢双腿的力气都没有,徒劳地试图睁开眼,身子却不住地向下堕去。管家又看了他几眼,大约是受了空气中恬淡清香的蛊惑,竟真的生出了几分善心,愈加遗憾地拈了块温热帕子,替他擦拭:“其实你也不算次品,只是主人眼界太高。” a忽觉膝头一凉,原来是管家丢了一块硬邦邦的黑色名牌在他身上,那名牌边缘闪烁着银光,却好像是用铅制的,沉得让人拿不起来:“诺斯费拉图……?” “这家血吧是你们这些没用的奴隶唯一能去的地方。”管家说得含蓄,a却立刻明白了过来,那是奴隶们绝望地等待死亡的黑市。 他在书上看过这种地方,已经被人用过的奴隶多半口感不佳,但总有养不起家养奴隶的人愿意淘淘旧货。暗无天日的血月下,他从此只能卖身招揽客人,以此换取每天微薄的口粮,直到某个喝醉的客人狂性大发直接喝干他全身血液为止。 新的人类,更高等的人类,早已不愿将自己和某种传说中的蛮荒生物扯上关系了,可这家血吧仍然讽刺地起名“诺斯费拉图”,就像是赤裸裸地挂上了人肉生意的招牌。 “如果你实在起不来了,我也可以送你个清静。” 等着搬运死尸去加工厂的劳力们就在门外,管家的暗示再明显不过,a一咬牙,还是扶着长桌的边缘勉强跪立了起来,每动一下脖子边缘便刺痛无比,头也抽痛而晕眩:“我……我去。” 管家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替他翻开了那块沉重的引荐名牌:“既然你还要活,倒也不是全无办法。到了那儿你会明白的,黑市头一号的人物有个怪癖,最喜欢豢养二手奴隶。” a摇了摇头,他宁可成为银杯里被人连看都不看就倒光的隔夜饮料,也不想再成为任何人的速冻血块。 管家见他执拗,提前揣测上意将任务完成后,同一个奴隶也无话可说,便又端着一副冷若冰霜的脸离开了。 a强自撑着模糊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名牌,上面居然有三个字,是他的名字,原来他不止是一个代号,而是有名字的活生生的人。 覆水,江覆水。 母亲当年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替自己取名的?是满怀怜惜,还是早有预料—— 命如扁舟,覆水难收。 02 江覆水曾经幻想过很多次凭自己的双腿走上外面的大街,站在坚硬而无垠的大地上,仰头看看已经被污染得不剩一点星子的天空。哪怕呼吸的空气都有毒,也甘之如饴。但他却是被管家打发上了一列运送奴隶的快车,直接送到这华丽地下黑市的。 奴隶们待在货物仓里,就像不战而败的俘虏,阴冷的空气凝结了他们面上惶恐的神情,没有人敢出言交谈,都各自抱着身体蜷缩在车厢角落里。 只有江覆水一直好奇地伸手触碰车窗,因为污染太过严重,车窗上幻化的蓝天白云是万年如一日的全息图景,他想看看离黑市只有九条街的贫民区是什么样的,哪怕泥水坑里满是红的绿的破烂菜叶,哪怕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钢铁厂烟囱向天咆哮灰烟,也是他在书页里想象了多次的景色。 然而列车平稳到达,甚至没有一丝颠簸,更别提一场劫难或奇遇。 奴隶们的眼罩和手铐脚镣被取下后,见到的是满眼的酒红。他们置身的房间足够华丽,镶着亮金尖头钉的天鹅绒铺满了墙面,情欲的红色令人麻痹,是人类想象中最美的一朵尖刺玫瑰。 有人以雌雄莫辩的嗓音招呼他们:“欢迎,欢迎。” 江覆水听出那人的声音虽然柔媚,却因烟酒而带了些哑嗓,抬头望去时,看到的却是一位美人,人如其声,美得无关性别。 闲散倚在挂着深紫色流苏长椅上的人动了动,本想直接命人带这些新来的牲口去清洗,却敏锐地留意到了江覆水,两人一时对视,那人十指交拢,微微笑了:“你可以叫我rose。” “是,主人。” 瑟瑟发抖的奴隶们反射性地回应着每一个指令,哪怕他们并没确切听懂其中的含义。江覆水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人,从他(或者她?)尖锐得像把匕首的殷红高跟靴,到他手上侵略意味十足的小牛皮糅革长手套:“是,老板。” rose愣了愣,忽而大笑:“这个称呼顺耳多了。” 他起身,踏着“咯噔咯噔”如绞刑齿轮的高跟来到他牧放的群羊面前,挑起其中最出挑的一个的脸庞,低靡地笑出声来:“我的确不是你们的主人,我也是奴才,替人卖命而已。” “你们命大才能见到主人,命好的才能在见过之后还没被他玩死。”rose耸了耸肩,江覆水看到他脖颈上也有条漆黑的项圈,他和他们一样是血奴。 rose不知想到了什么,忽而满脸厌倦,挥手便命人把他们带下去清洗装点。只多留了江覆水片刻,懒洋洋地蹬掉了鞋子,翘着足尖指使旁人:“这个的价定到最高,你们也少磋磨他,省得摇钱树还没听个响动就被你们喝成干尸了。” 侍从们都是高大男子,身着清一色紧身黑衣,头戴的是高耸覆面的漆黑尖顶帽,处处透露着阴森诡谲,纵横勾勒的塑胶紧身衣却又充满了性暗示。江覆水叹了口气,忽然开始认真地想念主人给他的那个温暖的狗窝。 这就是所谓的奴性吧。 由于rose的另眼相待,没过几天江覆水便正式登台了,从其他奴隶的闲言闲语中,他多少了解到了rose的身世。 和这里许许多多的奴隶一样,他也是被主人抛弃的,区别只在于他比别人更美,也更狠。他愿意接待一切玩起来不要命的客人,却也因此得到了黑市主人的看重,大约是觉得奴隶管束奴隶会更为卖力,狗咬狗也更有趣,给了他一条求生的绳索。 他也真没辜负主人的期待,江覆水每天晚上回到住所时,都能看到有被吸成干尸死状可怖的奴隶被抬出去,更可怕的是新的奴隶还源源不绝,rose既能满足残虐的客人,也能维持住黑市的门面。 在被他看中之前,江覆水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能做这个“门面” 分卷阅读3 - 分卷阅读4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4 。 诺斯费拉图每夜十二点亮灯,每周五休业,圆月和血月有特别演出,待得久了,会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神秘,不过是赤裸裸做生意而已。而做得久的奴隶,也比普通的家养奴隶和只供吸血的牲口多了些想法,互相倾轧,甚至争抢豪客,都是常有的事。 这里是全世界最大的奴隶黑市的入场之处,每天有无数人寻欢作乐,来此寻求财富和情欲的恩赐,故此他们这些“非卖品”血奴是质量最高的,侍奉过的前任主人也多是权贵,光靠名头便能引来无数想尝鲜的客人。 江覆水最为垂涎的职位是每夜轮值的吧台侍应,那是最清静的肥差,只要负责调配酒水,大不了抽自己几管血给点单的客人就可以了。 然而rose红唇轻启,似怜似讽地拍了拍他的脸颊,便决定了他的命运:“你要想多喘一口气,就得拼了命给我赚钱,明白吗?” 江覆水试图看出他眼中有没有多余的情感,但却是rose先受不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你也不要想这就是死路一条,聪明人总会找到去处的,我给你们递了刀,要自杀还是要割断脚镣,只看你们自己。” 聪明人,江覆水笑了笑:“你还是把我们当人的吗?” “我自己都没资格做个人,你说呢?” rose的长烟杆里徐徐飘散出烟雾,模糊了这个无解的问题。 江覆水开始接客,此地豪阔的主人辟了一座座血池,透明的香槟杯里俏皮地洒着雕成石榴的红宝石,氤氲的殷红烟雾动摇着池中荡漾水波,令跪伏在酒杯中等待垂怜的美人们也如同香醇的酒液—— 是哪位大作家曾形容过,一席“流动的盛宴”。 江覆水脖子上显眼的颈环被取下,这样旧主就算反悔想再找人也没了凭证,统一换成了黑皮银扣的狗项圈,只不过给他的细很多,因为他脖子上的伤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露出来能引得无数客人驻足调笑的地步:“你主人到底是多喜欢你,才会像条狗一样每天没完没了地抱着你啃?” 江覆水还是不太会说话,只晓得将双臂环绕在酒杯边沿,一双烟云缥缈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客人,不时撩动双腿间的水波,令身上的乳环和下身小锁上缀满的小珠轻声作响,用不了多久,面前醉眼惺忪的客人便会直愣愣地盯着他,直到喝干了杯中的酒,才想起面前这一杯,踉踉跄跄地向他走来,张开口中的利齿。 而他会伸出手,拥抱急切的客人,任对方埋首在自己身上激动地嗅吻,并摆手叫人记账,接着便一把将他抱了出来,带回包间里尽情享用。 有的客人不喜欢同奴隶发生食用之外的关系,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你吃了一袋速冻食品,难道还要套着包装袋撸吗?”但江覆水的客人显然不在此例,连rose都觉得稀奇:“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有的常客喝多了,压着他说醉话,说光喝干他的血还不够,抱着他看着他的眼睛时,总忍不住想要更多,非得切切实实深入到他体内,看他瑟缩着流了泪,才有种心落到实处的安慰感。 江覆水怀疑自己是个熏香灯,灭了还有所谓“余香”能安神,说不定还能充电,因为很多客人喜欢抱着他一直睡到打烊,再被rose一脚踢出去,他才能忍着满身酸痛,迷迷糊糊地扶着墙自己走回住处。 他往往坚持不到走回去,都是顶着满身污垢和伤口倒在墙边,再被清洁的人抱回去。江覆水有时期待着晕过去,有时却又不舍这难得的自由时光,在脑子里构想着一个又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 他没有纸笔,不能写下来,虽然rose心情好的时候会听他废话,但更多时候rose都太忙了,而且伤得不比他们任何一个人轻。 江覆水等了很久,才等来一个肯听自己说话的人,一个只上白班的临时清洁工。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是被人踢醒的,面前叼着烟的人一脸不耐:“你给我起来,死沉死沉的,我还得抗你回去不成?” 江覆水眨了眨眼,困倦地试图抬腿站起来,可他连一双鞋子都没有,身上除了珠链点缀,密处又被重重锁住,根本是衣不蔽体,只有冰凉晶莹的流苏响动昭示着他的挣扎。 面前的人带着一双塑胶手套,推着清洁车,却并没有穿工装,而是嚣张地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的t恤和牛仔裤,头发倒有几分落魄不羁的帅气,却非要挑染成红黑色,分明看他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了。 江覆水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虽然站不起来,但还是冲他笑了笑:“我一点也不沉。” 和其他人不同,那人丝毫没有看到奴隶居然还会和人交谈时的讶异,反而嗤之以鼻地摘下手套试图去拉他:“你们这些小玩意,做得久了最会偷奸耍滑,一个个总像饿死鬼投胎,吃也吃不够,怎么可能——” “因为我们唯一的快乐,就是每天发面包的时候啊。”江覆水耸了耸肩,看着面前的人一脸不可置信地把自己直接提了起来:“你也轻得太过分了吧?rose克扣你口粮?” “没有,只是我一直胖不起来。”江覆水做了个鬼脸,对方乐了,把他放在地上,自己踩熄了烟蹲在他面前:“这么说你是天生丽质了?” “谢谢夸奖。” “你居然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你的问题真多,我能不能也问你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摘手套?这里很多垃圾都不干净,没人敢空手去碰的。” 江覆水是真的很想和人说话,甚至不自觉地摆出了一付和人促膝长谈的诚恳姿态,反倒逗乐了对方:“我碰的是你,又不是垃圾。” “你比那些垃圾干净多了。”清洁工一边这么说,一边却满脸嫌弃地将就着掏了块布子,替他垫在身下,草草擦拭着自他臀缝间黏腻流到丰润大腿上的精液,见他被肏弄得连腿都合不拢,才稍稍放缓了手势。 江覆水忍着痛哼道:“谢谢你,第一次有人帮我。” “谢什么,我可是清洁工,当然要敬业。” “你不是清洁工,至少不止是清洁工。”江覆水偏头看了看他:“你和我以前的主人有相似的感觉,我说不上来。” 面前的男人也不算太年轻了,至少不会比自己更年轻,但时而嬉笑时而凌厉的神态让人捉摸不定,看他的脸就像看一张会变脸的小丑面具,青春衰老,喜怒哀乐,包容万象,却又一无所有:“说不上来就少废话。” 清洁工“恶”地皱着眉头,甩手丢了手中的帕子,江覆水以为他嫌自己肮脏,忙不迭 分卷阅读4 - 分卷阅读5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5 向墙角缩了缩,谁知对方却翕动鼻翼,刹那间便扣住了他的脖颈,深深地埋首在他还微微渗血的伤口上舔了舔,声音也低沉了下来:“给我点报偿。” “我血质很差的,你真可怜。” “哪个傻子这么说?简直是放在地上的钱都不会捡……”那人咕哝了一句,又不舍地深吸了一口,牙痒痒得只想直接插进那纤细优雅的脖子里,江覆水柔软白皙的肌肤好像奶油一样在他唇间化开,香甜得浓腻,便有了接近幸福的错觉:“再好的血也总有股腥味,你倒有点像薄荷,或者茉莉,一开始很淡,回味却很清凉。” “都不太恰当,或许是檀香,草木的香味要到第二天才能完全散发出来,注意到的时候,它已经浸染得无处不在了。” “你是个不得志的诗人,还是个太愤世嫉俗的美食家?” “嗤,都不是,我只是个贪图蝇头小利的生意人。”清洁工翘起大拇指比了比身后的垃圾:“别人看是有毒的垃圾,避之不及,但喝醉了的人可顾不得有毒没毒,总有些不留神的会把自己的秘密和呕吐物一起丢在这里,这比失血还严重,简直就像在烧钱。” “比如爱人的戒指,情书?”江覆水想起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浪漫故事,忽然有些天真的激动。 对方失笑:“你是不会懂的。” “你可以让我懂吗?” “恐怕我没那么多时间。” 此刻这一直显得吊儿郎当的男人才终于有了几分成熟的意味,江覆水听得出他语调中的冷淡,却还是抓住了他的袖口,颤抖着嘴唇,想说些什么。 “……你就这么想和人说话?”男人看出了他的挣扎,眼中忽然有了几分兴味:“求我吧。” 江覆水摇了摇头,松开了他的袖口:“我尊重你,再见。” “言外之意是要我也尊重你吗,小东西。”男人慢条斯理地捡起了手套,嗤笑了一声,毫不留恋地转身便走。 他刻意放慢了推车的步调,却始终没听到身后有任何一丝微弱的呼唤。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焦躁回头看去时,江覆水却又爬在冰凉的地上睡着了。 他只得再次把那个奇怪的小东西摇醒:“你想冻死在这儿?” “不好吗?”江覆水迷糊地揉了揉眼睛,却见对方面上的神色变了几变,最终仍是把他拦腰抱了起来,骂骂咧咧地把他送回了住处。 当然,没忘记摘下手套。 此后江覆水一直期待着他再来,甚至故意在墙边冰冷的地上待了几个晚上,直到发起高烧被rose严厉训斥才作罢。 他始终没等到那个“没时间”的清洁工,却等来了主人要来视察的消息。谁都不知道主人什么时候来,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rose特意放了他一个假,让他去吧台待着,留张好看的脸在主人眼前应付。 江覆水终于能穿上件稍微遮住身体的衣服了,身上的伤口却还是遮不住,有的客人喜欢掐他,看他洁白的身体婉转地在灯影下呻吟求饶,再一寸寸用指甲掐得他受伤发抖,令空气中那股宁神的香气也变得哀婉,仿佛是件很快意的事。 昨晚的客人不仅要了他,还让他用嘴做了很久,唇边有点发青,扑粉也没能遮住破裂的嘴角,身旁一起擦拭杯子的奴隶却更惨,两个眼眶乌黑得只能画个烟熏妆。 尽管场内依然声色喧闹,他们却不敢闲谈,都屏息凝神等待着宣判。 然而江覆水却看到了那一头醒目的的红黑挑染,正一如既往摇摇晃晃地向他走来。 这个年纪的人该穿正装,清洁工先生今天却又换了件阔腿裤,十指戴满了夸张的戒指,一朵朵层叠复杂的黑玫瑰如绸缎般在他手上绽放,江覆水的心也不禁雀跃起来。 他直接坐到了吧台上:“苏打水。” 江覆水心底跳了一跳,想起主人对自己的那个比喻,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不祥:“你怎么会上夜班?” “这才是我的正式工作好吗。”清洁工不耐地“啧”了一声,指点着他摇晃冰块的手势,不时揉搓手指上的戒指。 那双手保养得很好,带着一种天生的骄矜,就像那股熟悉的目中无人。 “你的工作手套呢?” “没戴。但不戴点什么总感觉这手没着落。”清洁工单臂支在吧台的桌面上和他调笑:“你这么关心我?” 江覆水仔仔细细地看着他的手,忽然觉得他的手套戒指和rose从不离身的长手套有相似之处,rose是带着象征身份的手套把垃圾包装成宝石,他又从废物中挑拣值得利用的—— 宝石,还是垃圾? 他之所以随和得诡异,到底是因为一视同仁,还是因为其实不过把所有的物事都看成了尘埃。 “想什么呢?”那人伸手捏了捏江覆水的下巴,语调忽然带了百转千回:“我可是特地抽出时间来看你的。” 他的眼神温和得高妙,没有冒进,却又若即若离,江覆水忽而心惊,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手上的银叉划破了手指,滴落数滴饱满血珠在阔口杯边,一切和他被抛弃时的那个早上如此相似。 他连忙拿起手帕擦拭,对方却眼神一暗,抬手阻止了他,将杯子捧至面前,先是阖眼嗅了嗅,随后才极之珍惜似地伸出舌尖,将那滚烫的血液一饮而尽。 其实喝到嘴里是冰冷的,但却渐渐弥漫出清香。 江覆水看着面前的人喟叹了一声,像喝醉了似地摇了摇杯子:“rose还真是挑中了个宝贝,上次没喝到,尝过你的味道,我还真有点瘾头。” “主人喜欢的话,可以直接带走,这个还干净得很。” 江覆水手中帕子直直坠地,他双手颤抖着看向款款走来的rose,rose看也没看他一眼,直接屈膝跪在了手拿着苏打水的男人面前。 没有接待客人的奴隶也连忙一个接一个地跪下,江覆水失神地被身旁同伴拽着一同倒在地上,他是想躲的,可还是意识得太晚了。 “干净?哈!”男人漫不经心地笑了几声,眼神扫向一脸苍白的江覆水:“你说是就是吧,把他送过去。” 人声轰烈,江覆水脑海中却万籁俱寂—— 那个只值白班的清洁工替自己擦拭其他客人留下的精液,他拿的帕子是擦过脏桌台的。 奴隶是肮脏的,这是条不容置疑的真理。 03 江覆水被相依为命了整整十年的主人卖到黑市时,蒙着眼睛,而被新的主人带走时,依然蒙着眼睛,他们要天天看他,却又觉得他不配看 分卷阅读5 - 分卷阅读6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6 这个世界。 这还是那男人亲口吩咐的:“这个小东西能认字,带人的时候隐秘点。” 因为视线被蔽,走出血奴们狭窄住处时他绊了一跤,重重地磕在了门边一颗突出的尖钉上,撞得双腿膝盖上一片淤青。 有人来扶他,他出了血,却听不见自己流血的声音,只能听到身侧此起彼伏吞咽口水的响动。 rose像朵火花一样烧着了挟持他的人,亲自把他搀了起来,凑近他耳边小声问:“没事吧?” 江覆水听到他那标志性的高跟鞋尖轻叩,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有些安心,伸手试探着摸到了rose手上的黑手套,隔着皮质的隔膜,他也只能轻轻拍一拍对方:“没事,再见了,老板。” 红舞鞋的声音没有再旋动,rose应当是在门边看了他很久。 江覆水平静地拢了拢衣摆,伸展十指触摸膝盖上的伤痕,竟然有些留恋。毕竟,这是他唯一能从这段“自由”时光中带走的纪念品。 车开了很久,不再是封闭的列车,而是飘散着上好血质暗香的豪车,车座后的小冰柜里储存着血酿般的葡萄酒,车门终于被推开时,江覆水更诧异地闻到了久违的新鲜空气的味道。 他本以为他早就不记得幼时呼吸过的树木和青草了,原来只是欠缺一场重逢。 蒙眼布被扯下,他看到的是闹市最中心遗世独立的一片温室,仅存的一小块蓝天白云被隔绝在此,从椰林沙滩,到冰原沙漠,这五脏俱全的生态罩里应有尽有。 来来往往的佣人也都穿着亚麻白衣,面上神情平静安详,跟随着满脸倨傲的主人,却虔诚得如同膜拜唯一神的天使。 而这些建筑区的最中央,是一栋高耸入云的豪华公寓,从60层到90层,都是他新主人的产业。 他的新主人把自己所有的房屋都租让给了门第不够却有财力的人,只留下一层自己居住,为此惹来高贵的邻居们人前人后非议不休,也视若无睹。 江覆水之所以能察觉到这些,只因其他贵族对他新主人的轻蔑态度过于明显,他才刚刚走到大厦门前的喷泉边,便有三三两两举着洁白阳伞的贵妇掩口而笑:“又卖了个二手奴隶?这人也真不怕脏自己的手。” “他怕什么?有些话我们说不出口,就算他真是个私生子,也接纳他到现在了,他倒好,每天都在玷污这块乐土!” 贵妇们聘婷而去,跟在她们身后的一群英俊男子面容平静而麻木,脖子上突兀地套着黑市的狗项圈,江覆水看几眼,忽然便笑了出来。 人间的事是这样可笑,哪怕剧场换成了伊甸,依然能让用心眼观世的人乐不可支。 由于这些小插曲,他见到主人时仍然微微带着笑意,双腿却一时无法伸直,走路时微微有些颠簸,见到主人时,更因眼前景象而惊讶地扭了脚。 主人独自坐在一间宽敞的空屋里等他,屋子从墙到地面都是浓得像淡奶油裱花一般的白漆,墙角没有一丝泛起的墙皮,洁净得胜过窗外白云,但却只有一把藤椅和一张用白被单罩着的双人窗。 这不像一个富可敌国的贵族的屋子,倒像是某些硬汉故事,一个一无所有的落魄男子在土坯房里度日,守着他过时的骑士精神、昨夜的威士忌,以及当期的阁楼杂志。 这一层最大的屋子就是这里,但却不只有这一个屋子。江覆水打量着主人,主人也打量着他,互相打量了很久,却不知为何,一同笑了出来。 “你不怕我把你关在这里,活活饿死你?” 江覆水本想说“你不像个会做赔本生意的人”,但挨了太久的打,再笨的狗也知道该嘴甜一些:“这里很干净,我很感激。” “伶牙俐齿。”主人摇晃着手指点了点他,一摆手让所有人都退下,这才翘着腿转过藤椅,面对面直视着他。 主人应当是熬了夜,面色泛白,眼圈乌青,也没有时间修饰自己,一头犹自湿润的黑发氤氲如墨,褪去所有花哨的标签,他将修长手指按在藤椅上,无端便生出了一股威压。 江覆水还想再和主人说几句话,然而他明白,男人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时,多半是他们饿了—— “脱衣服。” 主人连眼都没抬,江覆水却缓缓地阖上了眼睛,心中极轻极轻地发出了一声喟叹。 他本没有多少衣服可脱,身上这件露着大半个肩头的袍子还不如身后的白床单布料足,只稍微解了解缠在腰间的晶莹玉石,整个人便赤裸如初生地立在了主人面前。 主人本是意兴索然的样子,还被阳光刺痛了眼,想要拉上席地窗帘,但当江覆水坦然地裸身同自己对视时,他伸出的手却忽然顿住。 江覆水想了想,还是弯腰折了折衣服,仔细地叠成方方正正的一块,再将玉石点缀的腰带盛在衣服上,才缓缓地走向了主人。 他没有立刻下跪,一是膝盖在阻止他,二是他的心。 主人看着他,双手几乎不带任何感情地搭上了他挺翘的双臀,昨晚江覆水觉得他手上的戒指像丝绸,今天却觉得那像是无知无觉的钢琴琴键,长方形的大块玉石逼迫着自己的肉体与之共鸣,弹簧紧绷到了极限—— 主人微微叹息着揉搓他的乳头,在日光下欣赏把玩着他的肉体,他的伤痕,却不看他的眼睛。 江覆水看着太阳,看得久了,主人便伸手来覆他的双眼:“说你聪明吧,都三十了还一点事都不懂?” “看这么久眼睛会疼,你看,它都流泪抗议了。” 主人忽而温暖起来的声调解救了他酸痛的肉体,片刻之前,虽然身在阳光下,他却感觉是被消过毒的冷冻器械无情探察着,他想发抖想求饶,可是和镊子刀子剪子讲话,它们会懂吗? 在这个变幻的时代,它们不是长不出耳朵,而是生不出人心。 主人缓缓揉捏着他的肩头,让他像一缕长长的丝帛般倒在了自己怀里,捏了捏他的脸,又有了几分伪装成清洁工时的狭促:“你以为我有这么急色?虽然我的确是没吃早饭……” 他自言自语地拉了拉藤椅边上的一条线,立刻便有一个身材高大面容坚毅的男子推门而入,眼神看起来很中正,却始终沉默不语。 “阿宾,叫人给他检查检查身体,有什么病别耽误了。” 那男人领命去了,没过多久又来了几个笑嘻嘻的年轻人,也穿着水彩涂鸦的t恤,一边和boss打趣一边替江覆水诊察,令江覆水觉得很稀奇,这倒有点像个青年公寓,而不是个刽子手的家。 分卷阅读6 - 分卷阅读7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7 “为什么那个人叫阿宾?”江覆水专注地看着医生们在他身上拍来照去,耐不住地开口问问题。 本来有说有笑的医生们忽然同时沉默,像见到外星人一样地看着他,惊讶地露出了口中的尖牙。江覆水想得到,这惊讶背后,恐怕立即便是防备和敌视。 主人嗤笑了一声:“你们大惊小怪什么?这就是我捡回来的宝贝。” “您哪天没捡回来过宝贝?” 江覆水不知这话是在敲打他还是在警示过于离经叛道的主人,但还没等他想明白,主人居然回答了他的问题:“叫他阿宾是因为他就像条杜宾,除了长得不如杜宾帅气,哪里不像一条好狗?” 众人哈哈大笑,方才的事也被揭过不提,江覆水想了想那个男人岩石般永固的眼神,却总觉得“狗”这个字用在他身上,比用在自己身上听起来还刺耳。 有的医生拿了药水要替他的膝盖上药,忽然闻了闻药水略有辛辣的味道,又揣测地看了一眼主人,还是笑着把药水收回了兜里:“这个不碍事,自己没几天就会消了。” 主人微笑:“今晚要是还消不了,我就要你的脑袋。” “您这玩笑开的!”医生给他上药的手势立刻快得幻出了残影,江覆水没忍住,也弯起了唇角,引得其他人不由多看了几眼,互相以眼神窃笑着示意,想必boss不过是看上了皮相,这么开窍的奴隶僭越不了,没几天就能轮到他们享用了。 “我不过是开了个符合吸血鬼身份的玩笑而已,你们惊什么?” “鬼?大白天的,哪儿有鬼。” “……行了,滚吧。” 主人的睡衣都没系好,大刺刺敞着领口,但他稍一敛眉,其余衣冠楚楚的人便齐刷刷消失在了他面前。 江覆水有些无措地坐在床边:“我觉得……我不懂您。” “你不是让我教你懂吗?可是等你懂了,恐怕也就死到临头了,你还愿意?”主人一步步向床边走去,空荡的胃翻滚着剧痛,四肢五骸都尖啸着渴血,而他还行走在日光下,彬彬有礼地和猎物讨价还价。 他就是喜欢等到饥饿到极点时再用餐,是自虐,是施恩?他都不懂自己,只是觉得很爽,就像他穿西装配运动板鞋参加市长的就职典礼,看到所有人面容扭曲,他便觉得快活。 他厌恶血腥味,但他还是要不停地摄取,只为了活下去,获取真正的养分。 贪嗔痴怒怨恨妒,微笑着的阿修罗。 江覆水看着面前的男人像一座山一样覆了下来,却没有阻挡,发而第一次主动伸出手去,细细抚摸主人微青的胡茬:“我懂我的前任主人,但我看不懂您。” 主人似是想到了什么,噗嗤一声捂着肚子笑了出来:“你会懂劳伦斯那个神经病?” “毕竟他小时候还只是个人,在他十二岁接受洗礼之前,他还会和我一起玩,做一些很幼稚的游戏。” 那张过家家般的照片便是拍摄于那时,那时的前主人还会送他向日葵,说这种花很好看,他应该活得像它,虽然美中不足的是它不太好闻,但自己总有一天会找到一朵更适合江覆水的花。 后来他叫他a。 唇齿相依,最终互赠千树血花。 主人仔仔细细地盯着他平静的眼神,终于确定他没有一点惊讶:“你居然能知道前主人的名字,看来那小子以前确实宠爱过你。” 随着语调逐渐低沉,主人的手也插入了他双腿之间,江覆水呻吟了一声,皱眉咬紧了下唇,却是习以为常地乖顺分开了双腿,任身上的男人逐寸逐寸将自己逼到床帐内,又不断深入地俯下身来。 “你像牛奶,热牛奶。” “……不过是苦的,药材的苦。” 一条濡湿温热的舌头在大腿内侧游走,江覆水不敢去挡,一手揪紧了床单,一手紧紧捂着嘴唇,却还是忍不住发出了低哑的痛呼:“呜……” 他已经是而立之年的人了,床上的声音却嫩得像只奶羊羔子。抚摸着他的人着了迷,不住地喟叹着用全身去接触身下温柔躯体,只觉像是浸入了一池清香甜蜜的热牛奶浴,水面上还漂浮着热烈的美酒。 那瓷白肌肤下的血管轻轻跃动着,主人不住地戏弄他,伸出牙齿轻咬:“有人咬过你这里吗?……这里呢?” 是食物还是入药,连吞食的人都觉得恍惚。真真切切深入他体内时,主人只觉自己连足心都在发烫,像刚饮了一盅鹿血。 他先是让江覆水颠簸着荡了起来,满头细汗间徒劳地张口呼吸,却只能发出媚人的“嗯……啊……”,气音抖着随喘息钻进人耳朵里,挠得人心里痒得发慌,却又软了下去如泣如诉,滴溜溜地转回那双黑亮瞳孔中,明媚鲜妍,莫可直视。 江覆水失了神,乌青的膝盖被人捧着抬高架在了肩头,大腿间有几道去不掉的旧伤也就醒目地露在了新主人面前。 那些旧伤像蜿蜒的红蜈蚣,兴致来了,劳伦斯会咬遍他四肢每一处。 主人似讽似怒地勾起唇角:“看来有人用过了……” 江覆水听不清楚,他只会软绵绵地看着人,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被调教了这么多年,在床上他是没有丝毫反抗之力的。 不知主人冷了他多久,终于还是放下了他,把他面对面抱在怀里,粗暴而炽热的吐息喷在他耳边:“抱着我。” 江覆水恍惚伸出双臂搂住他,花洒当头扬下,沸血滚烫,主人纵身挺入了他后穴最深处,两颗尖齿也全数没入了他脖颈后。 江覆水眼前天地颠倒,万花轮转,在极度失神中他竟朦朦胧胧地笑了。 无怪乎有的血奴会被吸上瘾,这种感觉胜过交媾,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张最原始的祭台,随时准备赤裸地将自己献祭—— 黑暗森林中,他们都在等待一只永远不会到来的怪物。 性的快感或许来自于脑海,而这种被吸食殆尽的痛苦和从中激发的极乐,却一定是刻印在肉体深处最本能的反应。 江覆水说不出话,看着牙齿上沾满了自己鲜血的男人,他居然还觉得快乐,甚至伸手去擦那吸血鬼唇边自己的血。 而后他尝了尝,只有腥涩。 梦瞬间便做完了,遗忘了,饱食者志得意满地拿起床单一角擦了擦嘴,又随手将床单丢在他身上,像对待一团堵过鼻血的卫生纸。 “我喜欢从背后下口,你最好早点习惯,别再绷得那么紧。” 主人起身穿衣,从床底下拖出一双沾满黄泥的夸张短靴,却看也不看 分卷阅读7 - 分卷阅读8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8 地便套在了脚上,两只袜子还一只紫一只黄。 这明明是他自己打造的清静之地,但随意践踏自己践踏一切,却好像更能令他兴奋。 江覆水叹了口气,有些留恋,更多的却是麻木:“嗯。” 他无知无觉地抬起僵直的手指,揪着床单将自己的身体稍稍遮住,一直微微颤抖的双腿却屈张不了,仍然感觉很冷。 请医生,是怕他不干净,挑逗温柔,是为了让他放松。 给牛按摩,让猪听音乐,只是为了口感。 主人套了件卡其色的夹克,硕大墨镜顶在头上,看起来又像个嬉皮流氓了。江覆水却不再想要了解他,无言地偏过了头去。 主人揪了点他身上的床单:“借我一下。”接着便用床单擦了擦靴子上的泥,边擦边好心地顺手把他向有阳光的地方推了推:“现在还幻想我是你的知己?” “来,说说看,觉得我是个纯粹的变态,还是——” “纯粹得什么都没有。”江覆水忽而睁开眼,虽然疲惫,眼神却仍是一片清明:“没有一件事是能让您感觉有趣的吗?” “我每天都活得很有趣。” “那就是您不安心,我很怕高,就算摩天轮再好玩,我也一直提心吊胆,不会真觉得有趣的。” “但是你还是想去看看摩天轮到底长什么样,甚至冒险愿意上去坐一坐,是不是?” 大概是见他竟然还能说话,主人眼里多了几分略显轻松的玩笑之意,回身握住了他的手,忽而紧紧一攥,攥得江覆水都痛皱了眉头,语气却又变得极为温柔:“你说得真对,我是怕,我怕极了……” “那些自以为是人的鬼有没有在背地里闲言碎语,说我是私生子?她们说得没错,我本来就该死在她们的假牙下,骨头被她们嚼碎,咔嚓咔嚓,就像落地钟的钟摆一样好听。” 主人咬着他的耳廓,神经质地抖着肩头,忍笑不止:“可是我有个哥哥,他命不好,本家只能认一个,母亲怜悯幼子,只犹豫地递了一下,就把我递了出去。” “多伟大的母爱啊,我甚至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也许我那个短命鬼哥哥和同时上了手术台,一样是抵在太阳穴上冷得发疼发麻的麻醉针,从此让我去吃人,让他被我吃,总要有一个被吃得干干净净,连坟墓都沉进地里被那些老树吸干……” 主人的眼神有几分恍惚,嘴角却仍是戏谑的冷嘲,江覆水并没有因他的动情演说而动摇,只是不语。 主人见他显然是一幅不肯信更不肯配合的样子,有点生气,却也更有兴致,舔着他颈后自己刚咬下的伤口,缓缓笑了:“你还真是油盐不浸。” 江覆水无言,彻底明白主人买来他,依然不过是为了玩弄。 然而他单方面的失落并不能左右这场游戏,主人拍了拍他的脸,温和地道:“如果我这么高智商的人真有个倒霉哥哥,我猜应该也是像你这样——” “自作聪明,不敢认命。” 04 当晚江覆水做了个很长的噩梦,他梦到了劳伦斯教自己认字的时候。 对于这些新人类而言,精通多门语言就像普通人学会使用搜索引擎一样容易,他们可以让自身成为资源,成为武器。江覆水有个这样诗情画意的名字,他的主人也觉得稀奇,所以特意从头开始教他认识自己国家的文字:“你本来不该是个奴隶的。” 他教他认“人”字,从最古老的画法开始,运了墨汁颤笔勾勒出一个垂首弓背的形象:“人不过是直立着的牲畜。” 江覆水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读到“爱”这个字的了,劳伦斯的耐心并不多,教了他几下便丢开,所幸他悟性还好,能自己领会。但他看到这个字的第一眼,心头便揪紧了几分,捧着书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劳伦斯面前。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欢喜讨厌都太浅,像冰淇淋上的霜,不用舔,自己就化了。劳伦斯对这个奴隶的冒犯便也没有太在意,只随口答了一句。 他到底是对自己说过这句话了。 就算江覆水明白身份,面对日夜相伴的人,心底也有些想法非分。主人说他不敢认命,说得倒很妙,他是怕认命会崩溃,会成为行尸走肉吗?可是如果这真的就是他的命,那他和其他奴隶又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值得自己如此坚持? 如果梦境只停留在这里,多少还算是个温故知新的美梦,然而梦里的劳伦斯露出了狰狞牙齿,微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很恨?如果你真有个弟弟,替你享受了做人的滋味,替你享受了‘爱’的感觉。” “我不喜欢现在的命运,并不代表我就会羡慕另一种。” “那你就不想尝尝自己的血到底是什么味道吗?” “我尝过,很腥。” 血是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 这是地狱,他每天都在被杀。 “啊——!” 江覆水惊呼了一声,满头虚汗地从梦中惊醒。 才睁开眼,就看到主人正蹲在他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伸出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看你,躲到墙角干什么?贪地上凉快?” 江覆水见主人转身走向柔软床褥,还扭头示意自己跟上,这才脚下虚软地站了起来,茫然四顾道:“因为我没有找到我的窝。” “这儿就是你的窝。” 主人简短地笑了一声,搂着他的腰把他抱上了床,踩着靴子便拥着他和衣而眠:“睡吧,天亮还数不定有多少事呢。” “……每个主人都习惯把奴隶抱这么紧睡觉吗?” “只是对待特别不听话的奴隶。” 主人温热的吐息喷在他颈窝间,江覆水觉得有些痒,又觉得主人抱得太紧,很喘不上气,像是急切地需要他,又像是在找一个停泊的安全屋。 借着窗帘中透出的皎洁月色,江覆水看清了床单上被主人踩出的血痕。他是踏着血回来的,只有犯人,才会想要安全屋。 然而在这个世界的法则下,他唯一犯的罪就是有时对奴隶过于仁慈。 江覆水满腹心事,一夜无眠,醒来后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挪了地方,正坐在一处可以观景的阳台边用早餐,而身旁的一切都有人殷勤打点,又是洁白胜雪的一片。 “睡得真沉,我还以为你这么敏感,能预感到旧主人要来呢。”主人一边往松饼上片花生酱一边打趣,江覆水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却见对方慢条斯理地嚼了许久,才肯拖着长音为他解惑:“rose今天会来。” 分卷阅读8 - 分卷阅读9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9 江覆水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主人哼了一声,递给他一杯黑沉沉的饮料和一盘松香树脂般的凝结物:“我拿走他的新招牌,他嘴上不说,心里不服得很,喝了,精神点给他看看。” 江覆水好奇地伸手去戳那盘流沙般的物体,焦黄的边缘有点像流黄煎蛋,日光下却又澄澈得如同玛瑙,他把手指含在唇边蹭了蹭,试图运用自己微薄的所知给这种感觉下个定义:“这是……甜的?” 主人抖了抖手里的报纸,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能站到吧台上调酒,却没吃过糖?” “我只站了一天,因为是临时的,所以前辈只教我认了几种酒。”奴隶们的口粮大多是由营养块充数的所谓“面包”,就算从前他得到劳伦斯的优待,在餐桌边侍奉,也没有资格擅动主人的东西。他见过,也知道这黑色饮料的名字,但非得亲口尝过,他才能笃定地说:“这是咖啡。” “怪不得我喝的苏打水那么怪,感觉跟轮胎漏了气一样瘪。”主人抬手又给他加了几匙糖:“除了甜还有什么味道?” “香。” “苦呢?没有苦吗?” “人每天都在呼吸空气,您会特地问我呼吸的是什么吗?”江覆水小心翼翼地让那股甜味在舌尖萦回,语调却不敢显现出雀跃,仍是平和恭敬:“只有不一样的味道,我才能分辨得出来。” 主人斜睨了他一眼,没有阻止他只吃糖的幼稚行为:“看来rose把奴隶管教得不错啊,个个都敢和主人回话了。” 江覆水立刻抬起头,停下了手中动作。主人看了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担忧什么,不由嗤笑着摆了摆手:“别想那么多,他来不是为了你,你不过就是捎带的。” “哗啦——” 忽然一声脆响,江覆水随着主人的视线向大厅内看去,用餐的大厅里除了主人坐在观景阳台边以外,悬着十六枝水晶吊枝挂灯的天穹下,都是丰盛的自助料理台,供主人手下的员工使用,一声脆响,是有人不小心打翻了一只盘子。 “阿宾,你耳力可是越来越好了,节食还能这么有精神?”主人笑着招了招手,大家便当什么事都没发生,继续用餐闲谈,只有被唤到名字的高大男子沉默一瞬,微微垂着头,挺直了脊梁走过来。 走得近了,江覆水才发现他面上有些虚青,是长期没有进食鲜血的样子。主人对手下很大方,他不该如此。 主人看着阿宾,阿宾却眼观鼻鼻观心,头是尊敬地低了下去,身子却依然笔直:“多谢boss关心,我没事。” “你没事就好,今天不是你开荤的日子吗?有人急急地怕你死了送上门来,我看你也出不了事。” 主人暗讽了几句,见起不到任何效果,只得悻悻吩咐:“既然你没事就去当差,让他们把琴房扫扫,我一会儿过去。” “是。” “餐盘放下,我看你真正想吃的也不是这些东西吧?” 江覆水坐得低,从绣花桌布边缘看得清清楚楚,阿宾坚毅的大手紧攥成拳,剧烈地震颤了几下,但还是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主人看着他的背影,面色忽然便冷了下来:“惺惺作态!” 江覆水多少猜到了几分,阿宾大概是个“素食者”。就像从前五花八门的素食者一样,有人不吃红肉,有人不喝活人血,有人不吃蛋奶,有人不喝非法屠宰的速冻血。 真正的全素者自然也有,但渴血的冲动同时混杂了性欲,食欲,或许还有一些人们不敢提及的爱欲,就算忍住了,也是非死即残。 主人没什么兴致再吃早饭,拉着他就往琴房走:“那是个出了名的圣人,宁可饿死也要立地成佛的,来了这儿还是破了戒,有趣得很。” 他说着有趣,脸上却没有半分笑意,但凝着眉头快走了几步,还是停了下来,回身命令:“把厨房所有甜点都拿几样,送琴房去。” 很快,江覆水便舔着淡粉青绿的各色点心糖果坐在了主人身旁。他的心思只在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上,眉眼间的欢欣大约遮掩不住,主人看了竟也微笑,拉着他一同坐在钢琴前:“今天天气好,这些琴再不动动就要朽坏了。” 琴房的布置同卧室一样空荡,数把货真价实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像工地的破木板一样堆在地上,琴弓还散发着淡淡的松香,琴槽里却落了数点轻灰。 主人拉着他的手一同放在钢琴上,顺势低头咬掉了他食指上沾的亮粉糖霜和奶油,教他按下那些神秘的黑白键:“对,就这样……不要太重,一开始手势轻一点……” 江覆水满怀敬畏地看着面前的庞然大物,就是它,就是这些木头与金属,便能承载人类如此磅礴的喜怒哀乐吗? 为什么连人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心事,一旦坐在琴前,指头却像被荷马灵魂附体,盲眼也可奏出独属于每个人百转千回的史诗? 以他的认识程度,能不惊讶得当场僵住已经很好了,更别提四手联弹。主人也不以为意,随他战战兢兢地伸出一根食指点来点去,像松鼠在青松上跳跃,也觉有趣。 主人的手势很优雅,很标准,劳伦斯也是这样弹琴的。一曲终了,主人偏头笑着看他:“怎么样?” “很好,但是我没办法形容。” “哦?” “我的前一位主人,如果他生气了,琴声就像闪电和雷雨,如果他开心,那琴声就像秋天摘葡萄时果实满满当当落入篮筐的声音。” “其实这些你都没有见过听过,只是想象吧。空口无凭,不算。” “……至少我知道独自一个人在夜里发呆是什么感觉,我什么都想不出来,连自己在呼吸都感觉不到,您的曲子就是这样。” “这首曲子叫《革命练习曲》,是一个超出你想象程度的有名的人写的,他支持的革命失败了,这么慷慨激昂,你居然和我谈虚无主义?” “或许,他叫肖邦?” 主人看了他几眼,忽然大笑:“你真是聪明,我收回前言,如果我有个哥哥像你一样还有用,我也许能在这曲子里找到点属于自己的东西。” “您找到他了吗?” “我一直在找,只是没有理想的那个。”主人捏了捏他的下巴,眼神深邃如夜幕:“不如你来做我哥哥?我本该拥有的真正的另一半。” 恋慕从未见过面的兄长,这听起来变态,但他做出来,江覆水竟然觉得合情合理。如果当初死的人是他,而不是他未曾谋面的哥哥,或许他不会活得这么自相矛盾。 “您想 分卷阅读9 - 分卷阅读10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0 要一场革命。” “嘘——”主人故作夸张表情,点了点他的嘴唇:“这个词可不能乱说,现在的世界给了我一切,金钱、地位、教养,甚至还有你,我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 “就因为血是腥的,它本来就该是,不管血质好坏,人血就是人血!”不知为何,或许是那首曲子的作者悲愤的回魂在响动,江覆水竟将梦里的话脱口而出。 “哈哈哈哈——!”主人笑得趴在了琴键上,直到脸都被琴键硌出印子才停了下来,偏头看着他,抚弄他的发丝:“做个圣人,自杀,听起来多容易啊……谁知道那到底有多疼?” “我之所以把那个活圣人放在身边,就是想看他替我受罪,想看他还能受多久的罪。”主人冷漠地扫了一眼价值连城的古琴:“做手术的时候我反抗过,所以效果不是很好,你还能大概看出我的年纪,劳伦斯那小子倒是一直活得像二十五六。” “这些琴我都能弹,随便什么曲子都可以,但我觉得他们不值得人血的价,我买来堆在这里,就是为了笑话曾经的那个圣人,我自己。” “毕竟,虽然我不弹了,但它们还是足够漂亮有用的,比如用在你身上时,你不就很感动?这都是人血带给我的好处。” 主人的眼神忽而变得深情,但江覆水却绝对不会错认他唇边弹出的獠牙:“小东西,你的问题够多了,也该我问问你。你不敢认命,是不是怕自己崩溃?” “可是除了崩溃地死去,你还能有什么好结局呢。年老色衰,血液枯竭,你只有死路一条。” 主人坚硬的牙齿在他颈边徘徊,如同钢琴上毫无感情的白键,拨动着江覆水紧张的血管奏起葬歌。 江覆水几乎要感激上天给他这个明媚的死法了,他甚至可以死在白昼之下,主人又给了他很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让他尝到甜味—— “你想不想至少死得甜蜜一点?” 那牙齿却再度停下,戏谑地放他死里逃生,还缓缓在他耳边吐出蛊惑:“如果你不敢认命,就爱上我吧。爱上主人的奴隶当然要死,但你会死得很浪漫,死在玫瑰花里。” 江覆水浑身战栗,比起期待更多的却是恐惧,面前微笑的恶魔先是让他尝到了甜甜的鱼饵,又拿着鱼饵要他自己穿进腮里。 但更可怕的是,他不知节制,吃多了糖,竟然觉得主人的声音也甜得醉人。 他正要茫然地仰起脖颈,倒在主人手心里之际,门外却悠悠地传来了一声叹息,惊得江覆水立即起身坐远了些,主人没处下嘴,尴尬地把牙也收了回去。 两人又侧耳听去,只觉得那不像叹息,听得久了,竟然像是声惨叫。也不知道这层到底有多大,惨叫竟然兜了好几个弯子才绕到他们耳朵边上来,余音袅袅,也只剩几分叹息的气力了。 没多久那声音便无影无踪,消失得比琴房里旖旎的气氛还快,主人冷眼看着阿宾推门走了进来,略一躬身,回禀道:“rose到了。” “刚说玫瑰,花就开了,真是巧得很。”主人翘着腿掏了掏耳朵:“你们听见什么花开的动静没有?” “我一路走来,什么也没听见。” “这就奇怪了,我还以为又是哪个奴隶寻死觅活地要见我。规矩是怎么立的?” “如果有奴隶闹事,就活宰了,再分尸送垃圾场。” “宰之前送办公室,就当大伙中午的外卖。” “并没有什么闹事的奴隶。” 江覆水看着这二人打机锋,阿宾一直垂着手,态度做得十足十,却始终不卑不亢,让主人也啃不动这块顽石。 来的时候,他在车里听负责送他的人交代了主人的一些规矩,主人有很多安置奴隶的房间,不要擅自揣测哪间是他最喜欢的,也不要妄想能随时见到主人,否则下场会很惨。 他也猜到了几分,主人大约是起了童心,效仿蓝胡子,用爱丽丝的午茶引诱这些奴隶,而后又把他们关在豪华如同苏丹后宫的囚房里,悠闲地哼着歌儿拿着电锯,挨个等他们忍不住露出头来,便拉动开关。 原来即使是低贱如奴隶,也懂得渴望“爱”。 原来即使是高贵如主人,也会遇到突发情况,也不能随心所欲玩弄别人的“爱”。 江覆水忽然便不觉得这琴房优雅了,反而觉得这像是一个自杀的人最后的告解室,如果问他主人自己住在哪里,他会猜是地下室,因为只有把自己也锁住,主人才能控制得住不去破坏一切。 他什么都得到了, 又什么都得不到。 主人和阿宾对视了很久,心知他定是又发了慈悲,把那奴隶偷偷送了回去,还不待盘算出个处置方法,便听阵阵悠扬如舞曲的高跟鞋轻叩渐次响起,有人正顺着长廊傲然走来,当即便扬起一抹冷嗤—— “噔!” 不待他开口,江覆水便用食指和拇指胡乱地按了几个键,扬起脸一脸迷茫地道:“刚才就是这个声音吵到主人了吧?对不起,是我弹错了。” 只能用食指和拇指是因为他其他指头都怕得痉挛,但迎着主人玩味的目光,江覆水还是没有退缩,眼见身着一袭曳地孔雀蓝长裙的rose已经抱臂倚在了门边,不知为何便更加坚定地道:“是我乱弹的声音,没有别的。” “噗嗤。” rose摇了摇手中缀着白孔雀绮丽尾羽的小手包,同款的长耳环叮叮咚咚摇到了江覆水面前,像一双自由自在的风铃:“多大点事,也值得问这么半天。您如果有时间,还是上顶楼见个人吧,那边又来人了,我可没资格接待。” 主人也笑了,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阿宾,见他依旧像个石俑一样矗立在原地,和光芒四射的rose仿佛被隔离在两个空间,顿觉没趣:“既然是劳伦斯又来了,我就去见见。” 江覆水心头一振,但主人起身离去,并不曾看向他哪怕一眼。他忽然便有些释然,只想着,这世界上有很多劳伦斯,正如从前也曾有数不清的奴隶坐在这个琴房里,幻想着一场垂怜。 但愿他们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主人走到门边,别有用意地拍了拍阿宾的肩膀:“你难得吃顿饱饭,我就也不打扰你们叙旧了。” “哥哥,别把你的血溅在我琴房里,我建议你们还是找个地方再脱衣服,免得我看了就想杀人。”他最后瞥了rose一眼,见浓妆也掩盖不住对方面孔上的凄怆愤怒,这才大笑着去了。 江覆水更加不得其解,只盯着rose一径地看,阿宾却依然没 分卷阅读10 - 分卷阅读11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1 有抬头,rose也没有特意回头看他,只挥了挥手,阿宾便会意地转身离开,还替他们带上了门。 rose始终高傲地背对着那位圣人,直到他快要默默无声地消失,才终于颤动着嘴唇说了一句:“老地方,等我。” “咔哒。” 门把悬停,锁匙转动声像是个磐石无转移的承诺,清脆而坚定。 江覆水诧异地仰头看着rose:“您就是主人的哥哥?” “他的鬼话你也能信?我大概是他第50多任‘哥哥’。”rose扬眉长笑,明艳得如同一团青辚辚鬼火:“你刚才帮了阿宾,所以我告诉你实话——” rose忽而俯身下来,画着上挑眼线的一双桃花眼急急盯住江覆水,纤长指甲也按在了他臂膀上:“千万别信他的话,他一直知道你的出身,他对你没有存任何好意。” 不待江覆水苦笑辩解,rose便如怀抱婴儿般,严严实实将他遮蔽在了自己怀里,长裙跪出褶皱也不在意,只为在他耳畔柔声倾吐那句秘密:“他真正的哥哥早就死了,他亲自吸干的。” 05 ——这不过是个庸常故事。 rose打开了随身的小包,拈着长长的吸烟管戏谑道来,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座大宅,有一位小公子将要迎来洗礼。 他生性善良,拒绝伤害别人,洗礼时也挣扎出了一身伤痕,他的父亲对此很不满,命人在洗礼后足足饿了他三天三夜。洗礼后他们的欲望会比常人强烈千万倍,小公子在地牢里挠断了十指指甲,却连一只能充饥的老鼠都没发现。 被放出来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父亲,我饿。” 慈爱的父亲当然不会坐视唯一的继承人饿死,当即便让手下送上了一个蒙着面罩的牺牲品,还颇为通情达理地劝慰:“我知道你一时还适应不了,但第一次总是要死人的,他被麻醉了,你就当他是个人偶吧。” 小公子眼中流着自己的泪,口中流着别人的血,却是不管不顾地扑了上去,饿狼般吸干了那人全身的血液。第一口咬下时被捆绑的人便剧烈地挣扎了起来,但刚刚接受过洗礼的人见了血腥,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控制得住自己的,一具干尸甚至都不配为他的高贵献祭,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 腹中饥饿和眼中灼热渐退,小公子才发觉面前的尸体同自己身量相仿,临死前剧烈挣扎的泪痕也道道鞭在了自己的面庞上。父亲持着雕饰蛇首的冬青木手杖微笑:“去啊,揭开面具,看看你第一个牺牲者的脸——” “你看,你们是不是长得很像?” 狼群里只能有一名狼王,他颤抖地伸出手去,刚刚才因饮饱热血而泛红的手指迅速变得苍白,面罩下赫然便是那个失败品,他隐约听说过的,被放弃了的那个人。 他的亲生哥哥。 rose抽低焦烟,薄荷味,清凉气息冲淡了故事里的凄厉,却冲不淡江覆水沉痛的神情:“他这个人太偏执了,偏偏他的胆怯又不足以支撑这份偏执。” “大概那个十二岁的他还没死干净,仍然每天每夜喊着不要去喝人血,可三十岁的他反倒害怕了,宁可一边挑逗权威一边趋炎附势,好像这样就能给自己找点平衡似的,真是自欺欺人。”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江覆水摇了摇头:“不,是我知道得太多了。” rose笑弯了眼眉:“你真聪明,这样也好,至少能做个明白鬼。”他说着便旋身倚在了墙边,一举一动俱是明艳如火,万种风情,却又好像深藏了数不清的倦怠:“后来这个人就开始找替身玩弄,算是自我忏悔,或者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再是个胆小鬼,总之是彻底失心疯了。” “我被他看上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明白,很快他就玩腻了,我的下场就是被十几对利齿活活分尸。” rose语调诙谐,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江覆水尽量想让自己显得争气点,代入想象了一下,还是忍不住紧张地抿着嘴唇向后缩了缩。 “别怕,这个故事很童话的,我运气也是真好,阿宾老好人做惯了,能救一个是一个,当时就把我捡回了家。” rose唇边浮起一抹温柔而无可奈何的微笑:“我愿意做他的人,可他比我们这个变态主子还神经,居然说被洗礼不是他的本意,他那时候太小了反抗不了家里,现在他要活活饿死自己,在死之前能帮一个是一个。” “如果放任他继续这样,我就只能殉情了,可我真是不甘心。”rose眉目流转,连眼中刻骨恨意都透着诱惑:“我真想亲眼看看主人什么时候能彻底疯下去,疯到底……” 江覆水觉得这个世界好像本来就是颠倒的,这些疯人只不过是努力尝试着想要站直的人,最后却齐齐头晕目眩,在时间的夹缝里粉身碎骨。 rose说着说着,便茫茫然地起身,推开了门,幽灵般在空寂长廊上回荡。江覆水连忙跟了上去,却也不敢跟得太近,因为rose的目光太过渴求了,既哀婉,又狠毒。 任何还想挣扎求生的人都会恐惧靠近这团火。 rose直接来到了阿宾的卧室,阿宾正痛苦地将脸庞覆在手掌中,不时死死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撞向墙头。rose替他哭了,阿宾面色潮红呼吸急促,rose却更像个垂死之人,踉跄地跌在他面前,扶着他的膝盖恳求他:“你不要再折磨自己了,这有什么意义呢?” “……那你一次又一次来送死,又有什么意义?” 话音未落,两人便急切地拥吻了起来,纤细的肩带从rose的肩胛骨上滑落,露出曼妙身躯,仿佛是天与地交织生下的一段白昼,明亮得让一切爱恨都无处隐藏。 江覆水震惊地看着阿宾抱着rose吸食,却满眼热泪,rose却是喟叹而满足的,甚至不断怀着爱怜伸出手去,细细抚摸阿宾的发丝。 阿宾不想活了,当然不怕这团鬼火。 江覆水在门边站了很久,直到双脚麻木。阿宾一次性吸食了太多,竟然有些晕血,直接昏倒睡了过去,rose却习惯于客人的无情凌虐,仍能支撑着把阿宾安置在床上。 江覆水连忙上前,想要帮忙把枕头搬到阿宾脑后,却被rose毫不客气地一手打断:“我自己来。” 他看着江覆水,又骄傲且充满独占欲地强调了一遍:“我自己来。” 江覆水便默默松开了手,也顾不得失礼,只久久凝视着他们。 rose替阿宾抖开了被子,头也不回地背对着他 分卷阅读11 - 分卷阅读12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2 道:“你不用同情我,你的下场不会比我好。他已经看中你很久,你的年龄相貌都有点像他那个真哥哥,要不是劳伦斯家主一直看重你,他早就想把你做成活尸收起来了。” “说不定他甚至想抱着你一起死。” “那你呢,你也想和阿宾一起死吗?”江覆水忍不住走得近了些:“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他不会这么容易就让你有一部分自由,甚至允许你们来往的。” “我的血里有毒。”rose淡淡地道:“自从他知道阿宾救了我,就来了兴趣。他留着阿宾,本来就是为了看别人像他一样崩溃。我那时候千方百计诱惑阿宾,可是都不管用,已经快要疯魔了……他就给了我一个建议。” “这种毒就像人类的毒瘾,不管什么东西都会着魔的。为了它,我只能忠心耿耿地做好一条狼狗,为了它,连阿宾也会忍不住喝我的血。” “我把我的血放在了酒里,阿宾尝到血味立刻就想吐,可他喝的不止是血,是毒。” 江覆水一步步向门外退去,只见床上平躺着的男人忽而睁开了眼,紧紧攥住了rose的手臂,像是恨极,却又像是要将他融入骨血。 rose急急地低下身去,抚摸着他的脸颊阖上了他的眼睛:“别睁开,你别睁开……就这样让我抱你一会儿,让我幻想一下,你至少会在梦里接受我……” 江覆水明明白白地知道,阿宾的眼神和rose的啜泣都不该为外人所知,外人也无从明白他们之间的纠葛。 他退了出去,不忘替他们关上门。 曾经他问过劳伦斯一个问题,如果他眷恋主人,离不开主人,是不是就叫做斯德哥尔摩? 这是他在书上看来的名词,发生于瑞典一家银行,抢劫犯和人质之间因施惠和施虐产生了微妙的关系,然而对一般斯德哥尔摩患者来说,一旦施虐者的施惠行为停止,那么这层朦胧的“感到被爱”的自我安慰也会立刻了断。 劳伦斯的反应是懒洋洋地命人烧了他在看的书,又塞给他几本儿童画:“就算你想做人质,我还不屑于去抢劫。” “这个世界本就是我的,没有什么值得我抢,你的人你的心都是如此。” 主人捧起他小巧精致的脸颊亲吻,唇舌缠绵语调淡漠:“就算我有天扔了你,杀了你,只要你还能喘气,你就只能想着你的主人。” 想起这件事令江覆水很痛苦,他忍不住攥着衣襟跪倒在地,头痛欲裂地大口喘息了起来。 看过方才的这些事,他已经做不回一个心如止水的奴隶了,他甚至连最低限度的自我欺骗都做不到—— 主人是错的,他不再想着他了,所有的温情脉脉都是假象,被恩赐的人没有过机会拒绝。 “怎么每次我看到你,你都这么狼狈?” 他现在的主人笑吟吟地迎着长廊尽头的天光走了出来,不由分说地便拉着他开始奔跑:“快走吧灰姑娘,长夜将尽了。” 江覆水的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绷着疼,却不得不用尽力气迈开双腿跟上大笑的主人,他的视线融化成一滩,很快便数不清他们到底转过了长廊的几个回弯。 直到一抹熟悉的灿金映入眼帘,一道强硬的声音居高临下地拦住了他们的脚步:“站住。” 主人笑弯了腰,终于停稳脚步,从容地看着江覆水无力瘫倒在自己脚边:“劳伦斯先生还真是锲而不舍,我都做到这样了你还不肯放人?” “现在是我在请你放人。”劳伦斯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江覆水面色苍白地扶着墙,像是随时要吐出来,忍不住便要走上前去,却又碍着“现任主人”在场,不能破坏大家默认的规矩,憋得牙都快咬断了:“我的前管家自作主张,才让这个奴隶走丢了。这个奴隶对我而言——” 他停顿了片刻,连耳鸣不止的江覆水也听得出他下了很大决心:“很重要。我要带他去做契约见证。” “这是你非要他不可的理由,但却不构成我放人的理由。”主人耸了耸肩:“我也很想要这个珍贵的奴隶啊,只不过在你和未婚妻度假的时候多送了几个新鲜货给你,就能缠得你搞丢了他,你和我剖露心迹还有意义吗?” “庞奇……!”劳伦斯低咆了一声,“混账”二字已经咬在牙关里了,却终究还是撑住了彬彬有礼的壳:“你要什么价,随你开!” “真爱可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你都要带他去做契约见证了,干嘛不干脆和他结婚?既能载入史册,也能证明你的决心。如果你敢,我自愧不如,立刻放人。”庞奇夸张地摆了摆手:“别用这么可怕的眼神看我,能做契约见证和主人一起永生的奴隶本来也没几个,你用心实在很深了,夸你的作为感人还不高兴?” 没人扶江覆水,他是自己站起来的,听着二人对话,只觉脑中一片空白。 他从来没想过劳伦斯居然想要带自己去做契约见证,但仔细想想一切好像也说得通。迎娶未婚妻之前故意冷落爱宠,好让未婚妻放心,等结婚之后再赐他永世陪伴主人的资格,让他也成为一个残缺的新人类,就既能收复爱宠又能让夫人满意,岂不是一举两得? 主人只要一天没喝腻,继续吸食他也不是问题,很多贵公子为了寻求刺激,甚至会故意隐姓埋名去诺斯费拉图卖身,就为了体会那剧痛的销魂快感。 做了见证,从此之后他再不能有第二个主人,只能侍奉劳伦永生。但这条契约也有对奴隶唯一的一个“好处”,那就是主人也不能丢弃他。 有很多豪客想让rose去做自己的契约奴隶,都被rose嘲讽地回绝了:“就算你们真丢了奴隶,哪个大法官会为奴隶做主?退一万步讲,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法子还多着呢,哪个契约奴的下场不是被逼得‘背主私逃’?” 听了这样的快人快语,江覆水只觉得契约见证是个装饰得更华丽的绞刑索,从没想过其中还牵扯到可能的“爱”。尽管不信,但毕竟劳伦斯就在眼前,朝夕相处那么多年的人就这样散发着亲切的温度,还执着地注视着自己—— 他还是心存了点滴幻想,竟然用隐隐带着渴盼的疑惑目光望向了前主人。 劳伦斯当即脸色铁青,不再看他,只对着庞奇冷笑:“主人对奴隶的占有欲就是对他们的最大嘉奖,要是他们擅自理解为‘爱’,我是个宽仁的主人,也不会禁止。” “至于结婚这样异想天开的条件,你还是自己留着受用吧。”劳伦斯的怒气显然被庞奇的嬉皮笑脸一再激发,唇边的尖牙都探了出来:“看 分卷阅读12 - 分卷阅读13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3 不惯你的人多得很,黑市的生意你看得太紧了,该知道不该知道的,你也从垃圾里翻出来不少吧?” “要多劳伦斯家族这个臂膀,还是再树强敌,全看你自己怎么选,我相信庞奇先生是个聪明人。” “谢谢夸奖,可是真正的聪明人,会懂得保住自己的奴隶。”主人微笑着弯腰抱住了不断发抖的江覆水,将他揽在怀里狠狠亲了一口,随后便立刻反手按下了大厦警报:“如果你觉得占有欲就是‘爱’的话,那也得先证明你有‘爱’的资格。” 庞奇的私人卫队黑沉沉地自长廊尽头涌入,紧张的长靴踢踏声令劳伦斯也不得不四处寻觅着电梯,准备回避。庞奇却嫌他脸上神情还不够精彩似地,又“啵”地在江覆水面上亲了一口,才带着人扬长而去—— “欢迎来抢,随时恭候!” 06 此后又过了数月,庞奇一直把江覆水带在自己身边,两眼对视多时,似真似假,竟也有几分情意脉脉。 但江覆水却丝毫不为所动,如果说劳伦斯那些暴殄天物的怪癖不过是富于贵族情调的装饰,那么庞奇就是真正穿着拘束衣在走钢索,一言一行都教人当不得真。 庞奇一边在深夜里吻遍他全身每一处,对他说“别怕”,一边故意放劳伦斯的人长驱直入,许多次江覆水都是被枪声惊醒的,恍然梦中,也觉子弹擦着脸颊剪破了面皮,露出白骨。 每当他被惊醒,都会发现庞奇早已醒了,正欣赏着他的惊怖低笑:“怎么,害怕?” 他挑着江覆水的脸颊吻了上去,意犹未尽地舔舐着皎洁脖颈上的点滴血迹:“怕我,还是怕他?” “都不怕。”江覆水婉转地匍匐在主人身下,悲哀地笑了:“我只怕明日天亮,我发现自己还活着。” “真巧,这也是我害怕的。”庞奇耸了耸肩,忽然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那我们就假装这是世界末日吧,灰姑娘。” “只有到了世界末日,童话才有被相信的价值,正巧,我知道一个适合开舞会也适合做坟地的地方。” 幽幽深夜里,他们像两道历史的喟叹,洞穿了整栋如死般静寂的大厦。 庞奇牵着他的手踩过脚下的尸体,不住地吃吃发笑,江覆水却只觉心惊肉跳,这些人难道都是因他而死吗? “劳伦斯真是疯了。”庞奇语气惋惜,动作却丝毫不见流连,踏过自己部下的尸体时仍然哼着小曲:“过来吧,别看了,我给他们那么高的薪资就是为了让他们卖命的。” 借着一缕淡月微云,江覆水看清了几张熟悉的脸,前来给他诊察的医生们也被搅入了战局,劳伦斯的确是搏命在赌,但庞奇却是故意要放他长驱直入。 哪怕下一刻一颗地雷炸在脚边江覆水都不会觉得惊讶。 庞奇站在尸骸堆里,赤足迎着月光,眼神出奇地明亮:“告诉你一件事,不用太愧疚,他看上黑市的生意很久了,不全是为了你。” 江覆水多少也意识到劳伦斯如此兴师动众,怕是筹谋已久,但庞奇的话还是让他惭愧地感到了安定。 徐徐下降的电梯里,他怯怯地伸手去触碰庞奇的手掌,立刻便被紧紧地回握住了,禁锢住了—— 庞奇的手心十分寒冷,没有一滴汗。 “我好心到连这种事都告诉你,足证诚意了吧?” 庞奇果然领着他来到了一间地下室,年久失修,锈蚀破败,只有一道机关操作的铁栅栏,两个小窗,两具用铁钉封死的棺材:“噔噔噔噔——这就是我为自己准备的永生的卧室,怎么样,你是不是该回报我一下,陪我在这里浪漫地逃难?” “我有的选择吗。” “真是恃宠而骄啊……就算你有的选,你会选择回到劳伦斯身边?” 庞奇看人的眼光果然毒,江覆水果决地摇了摇头,随后便见主人大笑一声,牵着自己在囚室中舞蹈了起来。 他们旋转,赤足沾满泥尘,是一曲永眠的华尔兹圆舞。 “这里原来是一间打扫得很干净的洗礼室,除了我的血之外,没有东西弄脏过它。” “……哦,不止我的,还有我哥哥的。” “后来我让人用水擦,可怎么也擦不干净。我没办法,只好向父亲借他的血一用,他一生慈爱正直,血也一定能净化他儿子的罪孽吧?” 庞奇挽着江覆水的手腕,忽而诡秘地低笑着凑近他耳边:“你闻闻,这老杂种的血是不是很臭?” 江覆水随着他的脚步转着柔韧腰肢,逐寸逐寸倒入漩涡,渐渐便昏迷了过去,鼻端什么也嗅不到了。 疯了,这世界一早都疯了。 一曲华尔兹的时间,远不够他们飞跃杜鹃窝。 江覆水再度睁开眼的时候,依然听到门外在交火,声响震天,而他又悠闲地做了一个荒诞的梦,梦见他不过是一个失了神的普通人,幻想着一个残酷之极的世界,用世界的压迫给自己的脆弱开脱。 梦里护士长向他口中灌药,落到舌尖上是苦,落入喉中却是甘甜的,像庞奇给他的糖浆。 这大约是庞奇最后的一个阵地了,江覆水搞不明白他想干什么,但却发现他在喂自己血。 尊贵的主人,割破了手腕,来喂他这个奴隶:“如果没人能发现我们,我们就要在这里被关到死了,你能喝的也只有我的血。” “这就叫相依为命。” 庞奇笑得诡谲,似是洞穿了他的梦境:“怎么样?习惯以后,血还是有甜味的吧?” 江覆水没有看他,也没有动怒或伤心,只平静地抹去了唇边的血,撕了自己衣衫的一角替他包扎手腕,而后抱着双腿侧过身去,在窗户上涂涂抹抹。 氤氲雾气冷了他的手,引得庞奇好奇地探视,却见他画了一把鸡毛掸子一样的扫帚,一个小推车,还有一个头发炸得像薯条的小人。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白马王子。”江覆水也学会幽默了,尽管是苦涩地自嘲。 他在画某个清晨,肯同他攀谈,肯向他伸出帮助之手的一个清洁工。 臆想中的人光芒四射,胜过世间一切童话。 庞奇忽而陷入沉默,而后便在门外血与火的交响伴奏下用力吻他。 如此偏爱戏剧性的人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收幕,庞奇用近乎狂热的眼光膜拜着他身体每一寸,撕去了他的衣服,莽撞地插入他的身躯而后大力抽动,面容因激动而抽搐:“你的确不同凡响……” “教教我,救救我,你是不是懂得什么是‘爱 分卷阅读13 - 分卷阅读14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4 ’?尽管你是个奴隶,你也是个圣人,对不对?!” 主人的眼泪从奴隶的肩头流下,奴隶喃喃地摇着头拒绝,却猛然被叼住了脖颈动弹不得,只有徒劳地挣出一个哀叹的口形。 我不是圣人,我不会替你哥哥原谅你,更没有资格替你掘墓,毕竟是你自掘坟墓,旁人如何开锁? 江覆水这样想着,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柔媚如蛇,荡漾着缠在了男人身上,暗夜中如玫瑰绽放,映衬着身后铁封的棺材,真有了几分绮艳怪谈的风光。 “我不想活,也不能活了。给rose的毒我也在吸,我和阿宾一样都活不久。” “活着真累,其实我早在洗礼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可是我从生下来母亲就不要我,她要哥哥,她和哥哥在地下等我……我不能一个人去死,我得等到一个爱我的人,我得等到我哥哥。” “如果你是我真正的哥哥,你会说你爱我的对不对?你还会原谅我,和我一起唱摇篮曲,然后合上棺材的盖子——” “那才是我们这些怪物该去的地方。” “当我有一次在库米城看到西比尔,孩子们看到她被关在一个笼子里,蜷缩如虫壳,他们问她想要什么,她说,我想死。” 庞奇背上的汗珠缓缓滑下,吟诵到最后一个词时他的声调趋于平静,面上甚至露出了堪称释然的笑容。 他在吟诵维吉尔的诗,一位超乎于人的女巫想要永保法力,便向阿波罗要求了永恒的生命,可她却忘了同时要求青春不衰,这就是她和他们最后的下场,心在永生中逐渐染上致命的黑死病,灰败如阴沟泥淖。 江覆水眼见着主人放开了自己,却反手拿出一把刀来,珍而重之地横在了脖颈上,目光柔和更胜初见,下巴上的胡茬还添了几分不羁:“如果你不爱我,我就只能孤独地去死了。你已经有形无形地让劳伦斯以你为借口造了那么多杀孽,不想稍微赎罪吗?” “不想。”江覆水双手紧攥成拳,被折磨到喑哑的喉咙仍然声嘶力竭地喊了出来:“在末日审判之前,我是无罪的!” “很快就会有了。”庞奇以食指点在他唇上,似乎对他的强烈拒绝毫不意外:“既然你已经丧失了顺从的美德,那么如果没有爱,就拥抱仇恨吧——” 话音未落,地下室的大门便轰然启开,隐约夹杂着数道焦虑的劝阻:“……太容易了……” “……一定是陷阱!” “都滚开!!!”劳伦斯像只怒发冲冠的狮子一样冲了进来,站在铁栅栏前利落地给枪上膛,单手举枪正点在庞奇眉心:“把人还给我,我留你具全尸。” “你真像头自以为是的狮子,适合待在斗兽场。”庞奇隔着最后的栅栏笑着向劳伦斯挥了挥手,其余人碍于劳伦斯没有发话一时都不敢上前:“我让你随时来抢,你居然还真来了。” “少废话!”劳伦斯举枪向天,顿时便震落天花板上烟灰滚滚,呛得身后众人咳嗽连连,然而他鹰隼般的视线却一直死死地盯着赤裸的江覆水,盯着他被庞奇压在身下十指相扣的手,仿佛已感受不到任何其他事物。 庞奇低头,刻意亲昵地在江覆水耳边蹭了蹭:“怎么样?比起我,他还是有几分真心的吧。” 也正是这一点真心伤人最狠,倒不如没有,江覆水笑着流了泪,还是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你想不想报复他。” 庞奇的刀已经横在了两人之间,他是要随时自杀,可看在又妒又恨的劳伦斯眼里,便是要伤害江覆水。 一时之间劳伦斯竟什么办法也想不起来,只剩下体内一股最原始的兽性,迫他低咆一声伸出十指,猛然用力开始徒手掰断栅栏,肌肉暴起崩裂了丝绸西装,身后的属下更惊怖不敢阻拦。 以他们的体能而言,掰断只是片刻之间的事。 江覆水看着庞奇笑吟吟的眼睛,终于明白了犯下罪孽的快感。就算一次小小的复仇足以让他在地狱里永不翻身,他也甘之如饴—— 看着劳伦斯惊怒失控的赤红眼瞳,他微笑着倾身吻住了庞奇,以前所未有的胆量高声宣布:“我爱你。” “砰!!!” 枪声接连奏响,刀光浸润血光,终幕的灯光,终于散场。 06 江覆水昏迷之前最后一眼,只看见劳伦斯在刀割断自己脖子之前拼了命地拔足狂奔了进来,扭曲的铁栅栏被摔在一边,砸到了他某个属下的脚踝,引起平地一声惨嚎。 庞奇只剩最后一点时间了,他对江覆水短促地微笑了一下,而后便在劳伦斯伸手夺人之前,一刀干净利落地回转向自己的脖颈,血液顿时喷涌如注。 庞奇的血溅在江覆水脸上,浓郁的血腥味顿时便让他神志不清,劳伦斯刚裹挟着怀里的人就地一翻,正好翻到了那两具棺木旁边,然而随着庞奇身亡,整间大厦的60层到90层都开始剧烈震荡。 在伊甸园中品茶的贵妇人们正犹豫哪种颜色的茶杯垫更搭配手中骨瓷,米白抑或粉蓝?还没等想出个结果,便见眼前万年不变的赤日光芒被暗月遮蔽,一道阴影铺天盖地地扫荡了下来,覆压天日—— 而如此美好的所在,自然没有鸦啼猿啸前来预警,解她们疑虑。 细沙滩上的瓦砾很快便累积得比棕榈树还高,刚刚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一场灾难的主人们和奴隶一起被混杂地埋在乐土之中,血迹模糊地自剥落了精美粉饰的钢筋水泥下渗透而出,像一幅阴郁的儿童画。 身陷其中的人却比她们更没有反应时间,劳伦斯只听得到属下连声惊怖大喊:“陷阱……果然是陷阱!” 与生俱来的强烈危机意识令他当机立断,咬牙用十指指甲都破裂了的手掌撕开了两具棺材上的铁链,在巨大塌陷降临前抱着江覆水一起躲在了棺木之中。 如他所想,庞奇到底还是自怜自爱的,永眠的棺木远不像看上去那么脆弱,反而是此刻这世界里最坚固的东西,也留了缝隙给他们呼吸。只要熬得过这波塌陷,他就有办法把江覆水带出去。 江覆水仍在缓缓地呼吸着,长睫如蝴蝶嬉戏,这轻柔的吐息拂在颈间,令劳伦斯无暇顾及其他,甚至没有犹豫就先把江覆水抱进了宽大棺木中,自己也不假思索地跳了进去,白白浪费了另一个。 阖上棺盖前,一块长方形的横梁像砧板上的肥肉条般弹跳着砸下,把庞奇的身体砸成了两半,上半身滑稽地向前蹭了几步,死不瞑目的含笑眉眼正对着二人的脸。 庞奇活得像只见不得光的老鼠,死了也是肌肉 分卷阅读14 - 分卷阅读15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5 仍有记忆的毒蛇,不知是不是烟尘弥漫中的幻觉,劳伦斯分明看见他死死盯着自己怀里的人,徒劳地用指节在地上叩响数声,像是期望江覆水能醒来听到—— 那皲裂的嘴唇挣扎出最后两个音节,分明是:“多谢。” 巨大动荡造成了伊甸园的陨落,画着极乐的宣传标牌如岩洞般塌陷,古老的东方神话中有人炼石补天,最终庇护了劳伦斯和他怀里紧拥着的江覆水的却是那两口沉重棺木。 他们没有那么深的缘分和情分能够去补天,最多也不过是拥抱着,一起沉眠于地陷。 此后的事江覆水便不是很清楚了,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有数不清的人用一些冰冷的器械在自己身上摆弄,让他想要说服自己这是在天堂都不可能。 好吧,那就当是地狱吧,可若是地狱,为什么劳伦斯也在? “……主人,您放心,虽然他年纪是大了些,但是改造还是很成功。” “再有任何差错你们谁也别想活命!……吸取你前任管家的教训,不要自以为是……” “……还有您要的那个人,庞奇手下的,已经找到了。” “还能用吗?” “虽然死了,但是还可以……说来他死得真是有意思……” 无数闲言闲语嘈杂地涌入脑海,江覆水丧失了判断的功能,只觉自己的身体在一天胜过一天地变冷,有种不知名的渴望残忍地灼痛着他的喉咙,他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挣断了几根束缚带—— 这是地狱的惩罚吗? 在漂浮的幻想中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rose曾经那样动人地笑过,记得他耳边长坠如风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江覆水自始至终看着别人的故事,在梦境的尽头rose又来了,挽着阿宾的手臂,沉默地和他道了声再见。他想问问这是不是地狱,可耳边劳伦斯仍在日复一日沉着地呼唤着自己的名字,rose的眉目液化模糊:“当然不是,尊贵的主人怎么会沦落到地狱呢?” “他是你永生的福祉。” “啊啊啊啊——!!!” 江覆水嘶鸣着痛苦地醒来,有许多人立刻围在了他身边,喂给他一种清凉而甘甜的液体,他贪婪地忍不住喝了一口又一口,耳边有人摇动一只清脆挂钟,模仿着和rose一样的媚人声线蛊惑道:“主人是你永生的福祉……” 于是他便醒了,醒来后依旧是在劳伦斯温暖而宽大的藏书室,壁炉里燃烧着散发清香的苹果木,书架上的书还折在他没看完的地方,好像一切都不曾变过。 只有江覆水变了,原来他不说话,但水一样的眼神随时脉脉流转着心事,现在他也不说话,眼睛仍然很美很亮,却像是琉璃嵌上去的眼珠,连转都不会再转。 劳伦斯对此很满意,不再吸食他,还精心地照顾他,一边继续让催眠师给他继续加深暗示,一边每日都亲自搂着江覆水,哄他听话,让乖乖待在自己身边:“人生的头二十年和最后二十年,就算对永生的人来说也是难忘的。我忘不了你,也不会丢了你,你就待在这里吧,陪我一起变成两具空壳。” 自从见了那两具棺木,连劳伦斯这个模范新人类也不禁受到刺激,变得有些颓唐,但他毕竟还是懂得规矩的,仍然尽心尽力接管庞奇的生意,也和江覆水做了承诺见证。 在江覆水昏迷时他便让人不断暗示蛊惑,哪怕把江覆水逼得变成了一个玩偶也在所不惜,他不能再容忍变数,不能再容忍江覆水想起那段空白的时间。 他的奴隶就该永远是他的,劳伦斯的观念很传统,不像庞奇那个孤注一掷的疯子。 现在的江覆水十分听话,虽然有些忧郁,但更添了几分成熟的风情,不说话时静静倚在书架边,当真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美人图。 劳伦斯谈事也不再避忌他,偶尔和管家说起一桩城中趣事,声音不大不小正好传到了他那已经一片空白的脑子里,说的是一个名叫rose的奴隶,在坍塌中死了,令人震惊的是他居然还有个情人,也是有家世身份的人,却在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便不言不语地走向了仍在塌陷的高楼,拼着断肢残躯找到了他,吻了吻他苍白却依然美丽的面容—— 这一切都被伊甸园天幕中的天网尽收眼底,二人同归于尽,化为尸骸。贵族们一边鄙夷这般不顾身份的举动,一边津津乐道地谈论不休。 然而尽管天网有千手千颅千枚眼目,也没能找到造成这次恐怖灾难的罪魁祸首,庞奇的尸首消失了,好像世界上从没存在过这个人。 这个可悲的变态,在断头台上用炸弹表演杂耍,还妄想整个游乐园为他陪葬。 最后他连江覆水也没能带走。 但劳伦斯对此犹不解气,所有碰过江覆水的人他都要亲手结果,沾染了满手血腥后再回到床上拥抱他的奴隶,用温暖的血将彼此温暖。 管家还是会劝谏他小心为上,不要喝江覆水的血,庞奇喝有了毒瘾的奴隶的血太久了,就亏损了身体,劳伦斯是当世的典范,是头脑最精明的人,当懂得取舍。 如果江覆水还清醒着,而不是把灵魂都丢在了那具棺木中,他会明白他的主人,正如劳伦斯留下每本书里最喜欢的一页,他也可以对一个人进行剥离,只留下自己最喜欢的部分。 不能吸食没关系,不会思考没关系,只要这个奴隶将永远活着永远跟随自己就足够了。 他特意让人去取了rose仅剩的血,一完成改造就给江覆水灌了下去。江覆水逃不了了,而rose这样的贱奴,竟然多次试图蛊惑自己乖巧的所有物,给他灌输一些不该有的肮脏思想,还该再死几次。 于是劳伦斯便频繁地和管家提起这桩殉情趣事,一边大笑着讲述一边不住地瞟着江覆水,像是试探,又像是在把握手中锁链的长度。 江覆水多数时候都是迷糊的,偶尔却会在主人的笑声中忽然感到一阵寒冷,虽然他竭力想理解主人说的是什么,但脑海中回荡着的“福祉”二字高得盖过了所有声音,他只有哆嗦着嘴唇环抱双臂,痛苦而迷惑地站在原地望向主人:“……我很冷。” 劳伦斯会立即放下手中的一切事物,起身拥抱他,吻着他的发顶把他牢牢圈禁在自己怀里,摩擦着他的手心替他取暖,轻声哄道:“还冷吗?” 如此待遇,该是所有奴隶都会艳羡的了,江覆水也不例外,眨巴着眼睛缓缓点头。 劳伦斯握着他那不盈一握的腰,看着他澄澈的双眼,忽然便笑了,笑声发自肺腑 分卷阅读15 - 分卷阅读16 覆水难收 作者:汪呜/关风月 分卷阅读16 ,是掩饰不住的愉快:“这样多好。” 大概主人也觉得从前对他不太好,所以加倍弥补,一切都雨过天晴了,他们很好。 可江覆水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好像在某个昏暗而动荡的环境里,他和身边的主人几乎紧拥着成为了一体,他们的心脏一度濒临停跳,可他们十指交握的手心却是灼热的。 尽管那个喊着“福祉!福祉!”的声音吵得他头很痛,他还是忍不住会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能在那么温暖的时刻死去该有多幸运。 这个想法一冒出头,他脑子里的“福祉”立刻就变成了另一道低沉的喊声:“不准违抗赐予你一切的主人,不准想他不允许你去想的事!” 尽管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不允许,但好像他也不该问为什么,这些声音不知何时就成为了一种机制,牢牢写在他的本能里,令江覆水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寒噤。 主人的脸色立刻变冷了,显然是看出他又在胡思乱想。但温柔的主人没有计较他的失礼,反而还亲手引着他坐到桌边,拿出他专用的杯子,给他满满倒上了一整杯食物:“冷了就多喝点。” “你也是有口福,听说这样的血喝了想不上瘾都难,我是不敢喝,你就代主人享受享受吧。” 劳伦斯的笑声落在耳边,江覆水麻木地就着主人的手将杯中液体一饮而尽,明亮灯火下他看不清那摇曳液体是什么颜色,直到唇边流下了一道殷红。 江覆水忽然想起,有人和他说过,喝惯了你就会发现,除了腥还有甜。 可他喝了不知已有多少年,却还是觉得喉中阵阵腥涩,酸苦难当。 主人依然微笑地看着自己的奴隶,奴隶也柔顺地倚在主人肩头,饮毕的空杯上渐渐溢出一条浓郁的血痕—— 不知为何,那双琉璃珠一样清透而不带感情的眼睛里,竟然盈满了眼泪。 end 分卷阅读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