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小工匠》 外號(第一篇) 元末小地主叶含章 离姑苏城五十里的山涧中,一支商队艰难前行。 骡马驮著沉重的木箱,步伐迟缓。 商队中有两位骑马女子,一人皱眉道:“叶大哥(叶含章)怎么还没来?” 另一人擦著汗,脸颊通红,呼吸急促。烈日下,人和马都已疲惫不堪。 眼看商队即將走出山涧,前方是一片平坦的丘陵,眾人稍鬆一口气。 突然,一块石头从山坡滚落,砸在路中央。 擦汗的女子猛然抬头,见山坡上黄烟腾起,人影晃动。 她瞳孔一缩,厉声喊道:“有埋伏,快躲!” 话音未落,火銃声骤起,子弹如雨倾泻。 女子听到马腿折断的咔嚓声,隨即被衝击力掀飞,重重摔地。 她迅速翻滚,抓起手弩,抬手射向山坡。弩箭破空,山坡上一声惨叫,人影滚落。 伏兵怒吼著衝下山坡。 山涧內犹如人间地狱,骡马中弹倒地,鲜血染红地面。 木箱摔碎,银锭散落,反射刺眼光芒。 几名商队成员被火銃射穿,肚破肠流,惨不忍睹。 倖存者拔刀与官兵廝杀,刀光剑影中,喊杀声、惨叫声交织,血腥味瀰漫。 战场中央,一名高大男子手持钢枪,枪身寒光闪烁。他动作利落,长枪如银龙舞动,带起阵阵风声。三名刀兵围住他,试图夹击。一人挥刀劈来,男子侧身一挑,枪尖刺中手腕,刀兵惨叫倒地。另两人同时攻来,男子身形闪动,长枪划出弧线,刺穿一人喉咙,鲜血喷涌。最后一人挥刀砍向男子腰部,男子冷哼,长枪回抽,枪桿砸在刀背上,震得刀兵虎口发麻。紧接著,男子转身一刺,枪尖直取心口,刀兵倒地身亡。 男子收起长枪,目光冷峻扫视四周,衣襟染血,神情沉稳。他握紧长枪,继续冲向两女子方向的敌人。 ...... ...... 从战斗开始到结束,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此时商队成员只剩三人——两位女子和持枪男子。眼见官兵围拢,一女子道:“黄二哥,你衝出去吧,告诉叶大哥,我黄素素辜负他了!”男子摇头:“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们衝出去!” 大地突然震动,马蹄声由远及近,急促如雷。 黄二郎心中一振:“少爷来了!” 一队骑兵身披皮甲,头戴钢盔,手提长枪,如洪流般冲入山涧,战马腾空跃起,气势如虹…… ...... ...... 下面介绍一下主角生活的社会现状。 元朝末年,政治腐败严重,官员贪污成风,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负担沉重,赋税繁重,经济基础受到破坏。 频繁的自然灾害(如黄河泛滥)和瘟疫(如黑死病)加剧了社会危机,人口锐减,农田荒废,生產力大幅下降。 民不聊生导致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如红巾军起义),这些战爭直接破坏了农业生產和商业活动,许多地区陷入经济萧条。 战乱导致人口流失和生產力下降,进一步加剧了经济困境。 南方地区(如江南)因战乱影响较小,朱元璋登基后经济恢復较快,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 科普至元宝钞:“至元宝钞”是元朝时期发行的一种纸幣,在中国货幣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起初,至元宝钞可以兑换白银或其他实物货幣,增强了民眾对纸幣的信任。元朝末年,纸幣制度的崩溃成为经济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滥发纸幣导致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最终加剧了社会动盪和元朝的灭亡。 这里刻意提到“至元宝钞”,是因为主角人物从现代穿越到元朝末年是一张“二贯”的至元宝钞引发的。 至元宝钞採用桑皮纸或楮皮纸印製,纸张坚韧耐用。而且桑皮纸的製作流程是非物质文化遗產。 公元1351年,本文的男主角——叶文轩,降生在姑苏城外的叶家老宅。他的父亲名叫叶含章,母亲则是黄素素。 明面上,叶含章只是江南姑苏的一个小地主,有一座三进三出的老宅子。家里只有三十来亩水田和一百来亩薄地,薄地用来种植桑树以及一些杂粮。 叶家还有两个手工作坊——造纸坊和繅丝坊,是叶家经济的主要来源。叶含章自詡是个读书人,只是將自家的作坊交给一个叫黄二郎的家僕打理,所以这两个作坊的经营状况不是很好,在当地名声不显。 在离老宅三四里的地方,叶家还有一座农庄,里面设有私塾,可供自家子弟读书。 叶家在江浙一带的主要城镇都设有店铺,从事桑皮纸和蚕丝生意。有专门的掌柜在店铺打理,按常理叶家应该也是一个有实力大財主,之所以称为財主是因为他家里没有人做官还到不得乡绅级別。可在別人眼里,叶家在叶含章这一支已经败落了,只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已。 此时长江北岸,张士诚已在泰州开始起义。叶含章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很高兴,表面上却很紧张的样子,因为天下已经不太平了。他家祖上在宋朝社稷崩塌时留下一句话:叶家子孙不能给外姓王朝当官。但“金榜题名”是每一个读书人梦想,所以叶含章挺希望哪个汉人重新夺了天下,他也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总不至於现在在家无所事事,整天和几个好友偷偷摸摸的写诗作词。这就是叶含章朋友眼里的叶家少爷。 叶含章有一个妻子四房小妾,但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给他生下一个麒麟儿。 他眼看就要到而立之年,对没有儿子这件事也比较著急,著急的主要原因是家族聚会时,族中的长者都会藉此机会敲打他几句,更有人会骂他是“不孝子”。自古有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只要一天他没有生下儿子,他就不能摘掉“不孝子”的帽子。叶家从叶含章爷爷算起已是三代单传,眼看到叶含章这一代都快要传不下去了。 万幸的是他家里的两个小妾再过几天就要临盆了。 他確信这次出生的会是两个儿子,这是他的好友张儒知私下给他打过包票的,叶含章对此深信不疑。 张儒知的祖上曾当过宋朝的太医,所以张儒知的中医水平应该差不到哪里。可现在的张儒知就是一个只能养家餬口的乡下郎中。因为张家的祖上也有遗言:张家的子孙不能给蒙古人做官。这两个不得志的人经常会和一个叫黄达胜的村正一起喝酒。黄达胜当这个村正也是不得以为之,有他做这个村正,总比哪个恶人来当要好得多。 第一章 春风得意马疾驰 大地被烈日烘烤得几近焦枯,田里的庄稼在阳光的暴晒下低垂著头,水稻叶的边缘显出浅浅的枯黄色,仿佛连最后一滴水分都被蒸发殆尽。高粱的叶子边缘捲曲,像是被火燎过一般,旱地乾裂的土地上布满了细密的裂纹,仿佛是大地无声的嘆息。偶尔一阵微风拂过,却带不来一丝凉意,反而像是从火炉中吹出的热浪,令人皮肤发烫。 路两旁的树叶也失去了往日的绿意,萎靡不振地耷拉著,叶面上蒙著一层薄薄的灰土。原本茂密的树冠此刻显得稀疏,阳光透过叶隙投下斑驳的光影,却依然炙热难耐。树上的知了似乎也被这酷热激得焦躁不安,鸣叫声此起彼伏,像是永无休止的喧囂,將空气搅得更加燥热。 此时正值三伏时节,虽已接近黄昏,但天气依旧燥热,加上不断传来的蝉鸣,让人心里烦躁的紧。 张儒知家高大的椿树下的石头桌子边围坐著三个人,叶含章正在和张儒知以及村正黄达胜喝酒聊天。酒是筛过几遍顏色呈现淡黄色的糯米酒,下酒菜是时令瓜果——有西瓜、甜瓜、黄瓜,以及炒熟的寒豆(蚕豆),三人几杯酒下肚,汗浆涌出,心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 叶含章舌头有点大:“黄兄,你家有亲戚在江北,知道那个造反——造反的张——张士诚吗?” “慎言,忘记你家四妻父的事了吗?”黄达胜小声提醒道。 这时门外传来呼喊声,“老爷,老爷,两位小夫人都快要生了!!!”正是叶家的僕人黄三眼的的粗嗓门发出的。 叶含章此刻酒醒三分,立马起身作揖道:“两位仁兄,小弟先走一步,你们继续喝......” “不喝了,我和你一起回去,你家那两位都是头茬,我去压压阵,我对你请的稳婆不太放心。钱五你帮我把马牵过来,把催產和安神的药带著跟在后面。黄兄下次再聚......” 叶含章和张儒知各自上马向叶家驰去,马匹带起路上的浮尘时,黄达胜也走出了张家一进的庭院。黄三眼和钱五手上都拿著东西跟著马匹的方向狂奔...... 骑马不到三四里地,叶家的住宅就能远远的瞧著,夕阳下住宅旁的河面泛动著金光,波光粼粼,满河都是滚动的金叶子。 叶家的住宅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庭院,院墙较高,彰显出主家曾有的辉煌。住宅东西北三面环水,南面是一条东西走向的乡道,宽三米的路两边在种著梧桐树,行走马车极为方便。住宅南面是大片田地,再远处是一大片丘陵地。住宅东边设有码头,河堤铺有厚重的石条台阶,河面和路面落差有十米左右。即使枯水期,河水深度也有三米。上下河堤的青石板已经坑洼不平,可以想像出之前码头上繁忙景象。河面比较宽,水流缓慢,是通往太湖的一个支流。 叶含章看著此时的美景,心中泛起阵阵涟漪:“我的麒麟儿就要降生了。”此时豪迈的他扬起了马鞭,同时后面也传来张儒知的叫骂声。好久没有下雨了,路面的浮尘被马蹄带动起来,在后面形成浓浓的烟尘,很有一骑绝尘的意境。叶含章听到咒骂声后,毫不在意哈哈大笑起来....... 进了大门,自有僕人接过二人手中的韁绳说到:“黄三眼说老爷肯定跟张老爷在一起耍了,黄三眼不愧叫黄三眼,比我们都多著一个心眼呢!”“黄二郎,你要有你哥半个脑子,你老早就出息了。”叶含章笑骂道。 叶家的僕人从来不惧怕主子,玩笑话什么的都敢在主子面前讲。叶含章这个人正直仗义,对待僕人亦不苛刻。他虽然读书很多自命清高,但在这些泥腿子面前却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僕人们平时最常嘮叨的话就是:“我家主子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没给我们生个小主子。” 今天俩位夫人都要生了,僕人们一个个比主子都紧张。女僕们也忙前忙后的,都顾不上自己的主子了。 叶含章跟张儒知在中院正厅里喝茶,身边只有黄二郎站在那里。叶含章表面上是镇定无比,其实內心很紧张,只能闷头喝茶,甚至连茶叶都喝进肚子里去了。二郎看到主子的水没了,就立马给续上水,水里哪里还有茶的味道。要在平时,叶含章肯定是要笑骂道:“你这榆木脑袋,不知重新泡一盏茶吗?”看到叶含章没有话讲,二郎闷声闷气的问到:“老爷,要不要重新给你们泡茶?” 叶含章反应过来,说道:“先给你张老爷泡,哎,也不知道照顾好客人,张兄见笑了。” “我不敢劳驾你家二郎,他从来也不曾对我假客气过,都是你惯坏的,主子没有主子的样,僕人没有僕人的样。”张儒知抬头斜眼看看憨憨的二郎,笑著调侃道。张儒知不知道的是二郎只是表面憨,谁跟他家主子关係好不好,这小子一肚子明白帐,你要欺负他主子看看,这个憨货肯定跟你拼命。 本书首发10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黄二郎是黄三眼的弟弟,他俩父母在一场瘟疫中去世时,二郎当时还在襁褓中。二郎自幼在叶家长大的,要不是老老爷给叶含章找来两个奶娘,二郎早就饿死在襁褓里了。黄三眼曾自作聪明的给二郎喝羊奶,谁知二郎喝了就拉稀,差点脱水而亡,但老老爷找来张儒知的爹给二郎救了回来。老老爷对黄三眼说:“大郎啊,你不要往心里多想。我找两个奶娘是因为是章儿胃口较大,一个奶娘不够,谁知道这两个奶娘在我家过了一段时间身子养滋润了,章儿又喝不完了,我就把剩下的奶给了二郎。”老爷爷知道黄三眼什么心思,就是觉得二郎多喝一口奶,少爷就少喝一口。黄三眼当时眼眶里红红的,他的爹娘当时要是听老老爷的话,也不至於感染瘟疫离开人世,留下他们两个没爹没娘的孩子。但这两个孩子却在叶家长大了,黄三眼现已娶妻生子。只有二郎这个憨货不愿意隨便娶妻生子,二郎说好男儿就不能给那些傻婆姨拖累了,他要娶就要娶个跟四夫人一样的“奇女子”。 第二章 憨憨的黄二郎 二郎小时是少爷的玩伴,少爷读私塾时,他是少爷的陪读。说是陪读其实就是一起去读书,二郎和少爷是六岁开始读私塾,一起读了五年。五年里,二郎学会《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幼学琼林》、《千家诗》,后来私塾先生教会了他们简单的算术。 在二郎十二岁生日那天,二郎吃过老夫人给的煮鸡蛋后就高高兴兴的和少爷去读书了。 放学和少爷回到家后,黄三眼把二郎叫到院子大声说道: “二郎明天你不用上学了,跟我一起去老爷的造纸作坊干活。” “为什么,我要和少爷在一起,我要保护少爷。” “就你这软蛋还保护少爷,哪次不是你被欺负后,少爷替你出头的,少爷受了伤都说是跑路摔的......”黄三眼说完就將二郎摔倒在地上。 第二天,二郎把少爷送到学校后就回来了,然后去了造纸作坊,然后放学时又將少爷接回来。 老老爷在二郎走后跟黄三眼说:“大郎,二郎也是读书的料。” “老爷,他二郎就不配去读书,老爷对我们好,我们下人也要知恩图报。二郎现在能干活了,就让他每天接送少爷然后去作坊干活。” “哎,我知道大郎你说出的话就没打算收回,二郎去作坊也好,他和少爷一起长大,就是家里人,在那里我也放心。二郎脑子聪明,將来肯定能把造纸作坊干好。”老老爷长嘆一口气。他没有为难黄大郎,他知道大郎是要面子的人,大郎既然在院子里放出话来,就再也没有迴旋的余地了。 二郎在造纸作坊练就了一身的遒健肌肉,不再是儿时要靠少爷保护的少年。在作坊的空閒时间,二郎就把压缸用的石锁从小號的开始玩,一直玩到了大號的。大號的石锁估计有五十斤,二郎能左手轻鬆拋起,右手悠然接住。背地里,他还偷偷的跟那个邋遢的老酒鬼学了一套醉拳。老酒鬼是造纸坊看门的,有一次二郎在练石锁,老酒鬼说:“二郎,你跟少爷走的近,什么时候问少爷要点老夫人酿的好酒给我尝尝。” “凭啥?我有什么好处呢?” “二郎,你就是在瞎练,还好还没练废了!我教你套拳法,但你要供我好酒,我这师父不能白当。” “我尽力向少爷討要,给不给是少爷的事。” “我看你小子行,只要你开口,少爷肯定会答应。” 第二天,二郎来作坊时就带来了一壶好酒,老酒鬼尝了一口就没捨得再喝。然后二郎就听到老酒鬼轻声的说到:“老夫人的手艺又精进了,这好酒,我老头子也喝不了多久了!” 那天之后二郎就住在造纸作坊,跟著酒鬼师父练拳。 一天老酒鬼突然对二郎说:“问你大哥黄三眼要匹马来,我教你马术。” “骑马我还要你教,我和少爷从小就骑马。” “你就跟你大哥说,老酒鬼要教我骑马,看你大哥怎么说?” 当天晚上,二郎回到叶家见到大哥:“哥,酒鬼说教我骑马,让我跟你说一声!” 黄三眼看了二郎一眼:“你好好练,明早我跟老爷说一声,给你挑匹壮实点的马!” 第二天天没亮,黄三眼就叫醒了酣睡的二郎,將那匹彪悍的黄马交给他。这匹黄马是老爷给少爷骑的,少爷骑了一段时间后又说他喜欢白马。然后二郎就有了一匹跟少爷一样的好马。只不过少爷的是白马,他的是黄马。 老酒鬼教的马术二郎从来没见过,老头先將马鞍拿掉了叫二郎骑。没有了马鞍,马跑的更欢快了,二郎少不得从马上摔下来。 好的是马场都是软泥地,只是伤点皮肉,老酒鬼给他涂跌打药酒时,二郎心里骂的可难听了。 老酒鬼好像听到似的,抹药的手劲就会大些,痛的二郎齜牙咧嘴。 其实二郎心里是有数的,如果没有练过老酒鬼教的醉拳,他会摔的更惨。 他感到,之前练醉拳在地上练,现在骑没有马鞍的马是在会动的地上练。 二郎是个聪明人,他懂得总结,然后又会去想怎么样才会做的更好更轻鬆。 后来老酒鬼將马的韁绳都取下来了,二郎又是吃了一段时间的皮肉之苦。 当二郎骑著这匹没有马鞍没有韁绳的黄马飞奔自如时,老酒鬼又扔了一些小羊皮袋在地上,袋子里装满了小石子,叫二郎骑在马上捡,然后羊皮袋又从小的换成大的。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老酒鬼又取来二郎小时玩的弓箭——就是竹板做的弓,麻绳做的弦、芦苇做的箭,叫二郎骑在马上向固定的草靶射箭。后来又將竹弓换成木弓,麻绳弦换成牛皮弦,芦苇箭换成铁头木桿箭,再后来又换成铁弓,牛皮弦换成牛筋弦,木箭换成铁箭,再后来固定的草靶又换成了蒙著铁板的木头靶子。 二郎从来不问酒鬼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因为他骑马练箭的地方在一个山洼里,不在造纸作坊前面的跑马场。需要要乘船过河,再翻过几座山丘,最后从一个人工开凿的通道才能进去,每次来回都要费很多的时间。赶路的时候,老酒鬼是叫二郎背著他的,老酒鬼说他腿脚不好,走不了远路。有时少爷也会来骑马,也会来练箭。为了方便,马是在山洼里养著的,那里有马厩和存储草料的仓库,养马的人是黄三眼。 再后来老酒鬼又找来一把铁枪,枪头没有开刃,当二郎骑在马上挥舞著长枪,纵马驰骋时,老酒鬼跟黄三眼说:“我没有什么好教他的了,你教教他吧!” 当黄三眼带著二郎走出山洼时,黄三眼看看二郎很是满意,二郎的眼里没有了凶光,走路就跟一个长期劳作的工匠一样,佝僂著腰,整个人木木的,半天放不出一句屁话来。这时的黄二郎就是张儒知眼中的那个二郎,上了五年私塾大字不识几个,用他家少爷的话说:“写自己的名字是没有问题的。”但二郎从来没有写名字的机会,因为领工钱的时候,他只是在自己的名字后画个圈,或者是黄三眼代领,外人不知道黄二郎有个气派的名字——黄勉,字“破虏”,这是老老爷给他起的。而他的大哥“黄三眼”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黄飞,字“一鸣”,这也是老老爷给起的。 第三章 老老爷叶长山 老老爷是叶含章的父亲,老老爷名叫叶长山,字“安平”。 叶长山自幼喜欢读书,更爱读閒书,比如:《水滸传》的前身《大宋宣和遗事》、《輟耕录》、《南村輟耕录》、《三国演义》的前身《三国志平话》、《搜神记》、《聊斋志异》的前身《剪灯新话》等。特別是关於游侠儿的小说《大宋宣和遗事》,书中的梁山好汉让他佩服万分。 叶长山幼时体弱,他的父亲听说练武可以强身,所以就给他请了一位练武教习,一方面可以协助看家护院,另一方面可以指导叶长山练武。经过一段时间,叶长山的身体果然变好,后来继续坚持习武,居然能对十八般兵器略有涉及。十八般兵器包括:长兵器(九长):枪、戟、棍、鉞、叉、钂、鉤、槊、铲短兵器;(九短):刀、剑、拐、斧、鞭、鐧、锤、棒、杵。其中刀、枪、棍三种兵器叶长山居然略有小成,之后叶长山想成为的游侠儿的想法更加强烈了。成年后,他曾出门游歷过一年多时间,回来后居然多了两个同伴。一个身材魁梧男子和一个貌美的弱女子,叶长山跟家人说是男子是游歷途中认识的同道中人——就是现在的老酒鬼,貌美女子是他们在途中遇见救下的。 叶长山与老酒鬼的相遇,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那日,叶长山因急著赶路,独自一人行走在偏僻的山路上,忽然天降大雨,他只得躲进一座破旧的山神庙避雨。庙內昏暗潮湿,角落里堆著些乾草,似乎有人曾在此歇脚。正当他准备生火取暖时,庙门被猛地推开,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汉子闯了进来。那人身材魁梧,满脸络腮鬍,腰间掛著一个酒葫芦,眼神中透著几分沧桑与不羈。 两人对视片刻,叶长山微微一笑,拱手道:“这位兄台,也是来避雨的吧?请进来坐。”那汉子也不客气,大步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乾草堆上,取下酒葫芦猛灌了一口,隨后递给叶长山:“来一口,暖暖身子。”叶长山接过酒葫芦,仰头喝了一口,烈酒入喉,顿时觉得浑身暖和了许多。两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了起来,渐渐聊开了。 那汉子自称“孟秦海”,是个四海为家的游侠儿,专管世间不平事。叶长山听后,心中一动,便將自己心中的游侠梦说了出来。老酒鬼听后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这书生模样,倒也有几分侠气!既然如此,不如跟我一起走,咱们结伴同行,行侠仗义,岂不快哉?”叶长山欣然答应。 从此,两人结伴同行,开始了他们的游侠生涯。他们的足跡遍布长江沿岸,行侠仗义,快意恩仇。 一日,叶长山与老酒鬼行至一个小镇,听闻镇上有个恶霸,名叫刘三,仗著家中有些权势,欺压百姓,强抢民女。镇上的百姓敢怒不敢言,只得忍气吞声。最近,刘三又看上了镇东头李老汉的独女小翠,强行要纳她为妾。李老汉不肯,刘三便派人打伤了李老汉,还扬言三日后要来抢人。 叶长山与老酒鬼听闻此事,义愤填膺。当晚,他们潜入刘三的宅院,发现刘三正与一群狐朋狗友饮酒作乐,口中还大放厥词,说要让小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老酒鬼冷笑一声,对叶长山低声道:“这等恶人,留他何用?”叶长山点头,两人悄悄摸进屋內,將刘三等人一一制服。 老酒鬼一脚踩在刘三的胸口,冷笑道:“你这恶霸,平日里欺压百姓,今日便是你的报应!”刘三嚇得魂飞魄散,连连求饶。叶长山则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抵在刘三的脖子上,冷冷道:“你若再敢欺压百姓,我定取你性命!”刘三连连点头,发誓再也不敢作恶。 次日,镇上百姓发现刘三的宅院大门敞开,刘三等人被绑在院中,身上还贴著一张字条,上书“恶有恶报”。百姓们拍手称快,李老汉一家更是感激涕零。叶长山与老酒鬼悄然离去,继续他们的旅程。 某日,叶长山与老酒鬼行至一处山路,忽见前方尘土飞扬,一队商旅正被一群山贼围攻。商队中虽有护卫,但山贼人多势眾,护卫们渐渐不支。叶长山见状,对老酒鬼道:“咱们得帮帮他们!”老酒鬼点头,两人迅速衝上前去。 老酒鬼身手敏捷,挥舞著一根铁棍,將山贼打得落流水。叶长山虽武功平平,但他机智过人,捡起地上的石块,专挑山贼的头目砸去。山贼们见头目被打倒,顿时乱了阵脚,纷纷逃窜。 商队的主人是个中年商人,见叶长山与老酒鬼出手相助,感激不已,邀请他们一同上路。叶长山与老酒鬼欣然答应,一路护送商队。途中,他们发现山贼並未死心,暗中跟踪商队,企图再次下手。叶长山心生一计,与老酒鬼商议后,设下埋伏,將山贼一网打尽。 商队安全抵达目的地后,商人拿出重金酬谢,叶长山与老酒鬼却婉言谢绝。商人感动不已,称他们为“真正的侠士”。 一次,叶长山与老酒鬼在一座小城歇脚,结识了一位名叫张远的年轻人。张远为人豪爽,与两人一见如故。某日,张远突然失踪,叶长山与老酒鬼四处打听,得知张远被城中的恶霸赵五抓走,关在地牢中。原来,张远的父亲曾因得罪赵五,被其害死,张远一直想为父报仇,却被赵五先下手为强。 叶长山与老酒鬼决定救出张远,並为他报仇。当晚,他们潜入赵五的府邸,找到地牢,救出了奄奄一息的张远。张远见到两人,泪流满面,恳求他们帮自己报仇。老酒鬼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放心,这仇我们帮你报!” 三人合力,將赵五及其爪牙一一制服。张远亲手手刃了赵五,为父报仇。事后,张远感激涕零,想要跟隨叶长山与老酒鬼一同行侠仗义。叶长山却劝他回家照顾母亲,过安稳日子。张远最终听从了劝告,与两人依依惜別。 某日,叶长山与老酒鬼行至一个村庄,发现村中两大家族正因一块土地爭执不下,甚至大打出手,伤了不少人。叶长山与老酒鬼见状,决定出面调解。他们分別拜访了两大家族的族长,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块土地本是村中的公地,两大家族都想据为己有,因此產生了矛盾。叶长山与老酒鬼商议后,提出了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將土地一分为二,两家各得一半,同时在土地中央修建一座祠堂,供奉村中的祖先,以示和解。 两大家族族长听后,觉得此法可行,便同意了。村中的百姓也对叶长山与老酒鬼感激不已,称他们为“君子侠客”。 第四章 黄三眼的父亲 这几个趣事都是大家在閒暇时间从老酒鬼那里听来的。 老酒鬼讲的当然是可信度很高的,大家或是亲眼见过或是听说过老酒鬼是有的真功夫的。 听说老酒鬼有一次喝多了酒在路上遇到一头髮疯的水牛,老酒鬼一人把持住水牛的两只大角,將水牛掀翻倒地。 还有一次老酒鬼在讲古时说他也有这么那么厉害,黄三眼在旁边切了一声,表示不信。老酒鬼起身,走进磨房,將一扇磨石举过头顶走进院內,在眾人面前走了一圈后,又將之放了回去。大家知道这磨石有將近300多斤重,黄三眼当时就说了句:“孟叔,我没有瞧不起你的意思......“老夫人只是看著,微微笑了笑。 老酒鬼讲的那些事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只有叶长山和老夫人心里最清楚,其实还有一个人也很清楚,这个人就是黄三眼的父亲。只可惜黄三眼的父亲已不在人世了,要不黄三眼一定要跟他爹打听一个明白。 其实老酒鬼没有跟大家讲,当时跟老爷闯荡江湖的不是他“孟秦海”,而是黄征远——黄三眼的父亲。 叶长山16岁那年,父亲找人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女方的父亲是个私塾先生——就是那位教过叶长山和叶含章的老先生。叶长山对这门亲事也十分满意,先生的闺女他偶然见过几次面,长的端庄秀气,据说也能识文断字,女红之类也能入得叶长山母亲的眼,颇具有大家闺秀之风。 因为双方父母都看好这门婚事,再加上女子长叶长山一岁,所以在叶长山17岁那年他父亲就给他完了婚。 古人的婚姻並不都是不幸福的,叶长山婚后就很幸福,小两口也恩爱有加。 叶长山觉得应该好好的跟妻子过日子,把心中的游侠梦压制了下去,专心打理家里的两个作坊。 可是好景不长,叶长山的妻子突然感染一种莫名的疾病,整日咳嗽,人也日渐消瘦。 这个病在现在是可以治好的,就是我们熟悉的“肺结核”病。叶长青看著妻子深受病痛折磨,心如刀搅。他四处求医问药,甚至张儒知的父亲私下里也请到了昔日的好友来问诊,都无能为力。 一年后,在叶长山身心俱疲的状態下,妻子拋下他一个人走了,走之前给他留了一首诗: 《离別赠君》 红烛泪尽夜未央, 锦衾难暖病骨凉。 愿君莫负春风意, 再续前缘梦一场。 落枝头空余香, 月照孤影映西窗。 此生虽短情长在, 来世与君共韶光。 送走妻子后,叶长山整日枯坐在书房,眼前摆放这首离別诗。 黄征远看著少爷日渐憔悴,也急得毫无头绪。 一天教习找到他说:“你跟少爷出去走走,也许可以改变少爷的心境。” 黄征远跟少爷提及此事,叶长山也想走出困境,在家睹物思人,出去走走也好。 於是主僕二人加上两匹马离开了叶家这个伤心地。 在外面走动了几日,叶长山的心境逐渐好转。他两人先是在姑苏走访好友,隨后离开姑苏向西而行。前面讲到的几个行侠仗义事情都是叶长山和黄征远在游歷途中遇到的碰到的,老酒鬼並没有参与。老酒鬼和叶长山见面的过程,也是老酒鬼杜撰的。几篇故事也是经过老酒鬼添油加醋编出来的。 叶长山和黄征远西行途中,一日行至湖北与湖南交界处的黄盖湖镇。黄盖湖镇位於湖北省赤壁市,靠近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地处两省交界处。这里是长江南岸的重要区域,因三国时期黄盖练兵而得名。此地保留了一些与黄盖或赤壁之战相关的遗蹟或传说,吸引文人墨客凭弔。 叶长山他们自然也要去凭弔一番,二人在游玩完赤壁山返回客栈时,天色已晚。 当时正值夏末秋初,他二人行走在山间的小道时,突然下起了大雨,天色一下子昏暗下来,此时再急忙赶路已不大安全。正好山脚处有一座破旧的山神庙,可以进去避雨。庙內昏暗潮湿,角落里堆著些乾草和枯枝。 此时二人衣裳都已湿透,黄征远生完火,立马烘烤二人的外套,破旧的庙墙裂缝处吹来的山风让人感到阵阵寒意。叶长山取出携带的乾粮,递给黄征远一块饼道:“黄哥,你吃点垫垫肚子,这雨不知道下到啥时会停!” “少爷,这雨说来就来,也许会说停就停呢。”老黄接过饼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口。 突然,破旧的庙门外闪进来两个人。二人都身穿蓑衣,带著斗笠,从外形上看不出是什么人。二人进来后没有立即摘下斗笠,恍然看到火堆旁围坐的叶长山两人。此时四人目光对视,叶长山看到了在火光照应下的两张模糊的脸,一个络腮鬍子的汉子,一个清秀的女子。汉子犹豫不定,想转身就走。女子拉拉他的衣袖,意思等一下。女子摘下斗笠,脱掉蓑衣,声音听起来特別悦耳:“两位公子,外面雨很大,我们可不可在这歇一歇,雨停立马就走。” 老黄拿眼神撇了一下叶长山,叶长山会意道:“无仿,此地还有些乾草和树枝,二位可以生火烤烤。” 叶长山也算有些江湖经验:叫人家一起来烤火,一是不方便,因对方有女子;二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对方是什么人,他还不清楚,没必要沾上麻烦。 女子回礼说道:“谢二位公子!” 那络腮鬍男子拿了些乾草和枯枝,在离二人不远处生起火来。 叶长山看那两人不说话,也不好搭话,就和老黄自顾自的吃著乾粮,心里盘算著雨赶紧停,好回客栈去。 大约沉默了半个时辰,雨停了。叶长山二人准备起身回客栈。 外面突然传来马叫声,在火把照应下,骑马的是一个官家人显然是“捕盗官”打扮,后面跟著两个差役,三人都穿著官制蓑衣和斗笠,脚踩黑色官靴。 此时那“捕盗官”已下马,快步跨进庙门,山神庙本来就小,此时再进来三人就显得特別拥挤。那位“捕盗官”环视四人,然后对身旁的两个差役挥手道:“全部拿下!” 那两个差役,得令后立马拿著锁链准备拘押四人。 第五章 天黑杀人夜 “这两位公子跟我们没有关係,大人不该拘捕他们。”络腮鬍子突然大声说道。 “一个丧家之犬,有资格叫本官做事吗?全部拿下,反抗者格杀勿论!” “大人,放他们离开,他们只是刚好在这里避雨,我俩跟你走!”那秀丽女子看了一下络腮鬍子说道,用眼神制止了他准备拔枪的动作。 “小娘子也是在叫我做事吗?” “不敢,只是不想连累了无辜的人。”那秀丽女子豪不退缩,目光直视那位大人。 “无辜的人,因为你死的无辜人还少吗?“ “你们要是早就交出酿酒的秘方,会死那么多人吗?一个一百来口的大家族就被你两害死了?” “大人,我们是路过的啊,跟他们没半点关係,我们也不知道,你所说的什么秘方。请大人明察!”老黄也正视著那位大人。 “现在不是知道了,你还说你不知道?” 叶长山惊呆了,道理还可以这样讲?但双眼却死死盯著盯著捕盗官按在腰刀上的左手,一但那只手紧抓住鱼皮蒙面刀套,他藏在袖子里的匕首就会向捕盗官脖颈划去。 那两个手拿锁链的差役,迅速向络腮鬍子和清秀美女扑去...... “动手!”女子大声喝道,撇在后背的蛾眉刺,猛的向最靠近他的那个差役的脖颈刺去,没有任何哨和多余的动作。叶长山看到那差役时,差役已倒在地正用双手死死按住脖子上的两个血窟窿,有嫣红的血从指缝渗出。 旁边的那个差役看到同伴如此惨状,立刻向庙门奔去,可是那捕盗官抢先一步真好堵住了他的去路。只见那络腮鬍男子的突然掏出一柄钢製短枪——那是可拆卸长枪前半部分,向那逃跑的差役后背刺去。差役低头看著胸口露出的枪头,下意识的想拔出来,双手刚碰到枪头,枪头却不见了,然后就向前栽倒下去。差役倒地后,向前缓慢爬了几下就像条死鱼静止不动了。络腮鬍男子踩著他的身体,迅速向外衝去。衝出庙门的瞬间那柄短枪像变戏法一样变成把长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络腮鬍男子刚衝出庙门,那捕盗官已经跨上马鞍,当看到络腮鬍子的长枪上闪著寒光的枪头时,他下意识勒紧韁绳,低头躲过那刺向咽喉的一枪,官制斗笠被枪尖挑飞拋向高处。 “不能让他跑了,到时什么也说不清了。”老黄在络腮鬍子的衝出的瞬间,也跟著飘了出去,在络腮鬍子失手的同时他高声喝道,手中的钢刀用力砍向马的前腿。 叶长山也想出去支援,可他看到那秀丽女子摇晃几下忽然倒向地面,就立即向女子飞奔过去,扶住女子双肩。女子脸色苍白,已晕死了过去。叶长山抱著倒向他怀里的女子,有种想鬆手的衝动,怕络腮鬍子看到以为他乘人之危在轻薄女子。外面那络腮鬍子却高声说到:“公子,帮忙照顾一下我家小姐!”叶长山用脚迅速將地上的枯草堆到一起,脱掉上衣垫在乱草上面,让女子成坐姿状坐在草堆上,並將她的头斜靠著自己右胸,自己则胡乱蹲坐在乱草上。女子身上有种淡淡的香料味,同时也有一股血腥味。 那马的一只前蹄被钢刀砍断,发出一声悲鸣,巨大的身子轰然倒地,將背上的捕盗官向前摔了出去。捕盗官在半空中感到有一股力量撞击到他的后背,然后他就发现自己被悬在了半空中。 老黄看了一眼被络腮鬍子挑在枪尖上的挣扎著的捕盗官,顺手给倒地的马咽喉补了一刀,这傢伙的叫声动静太大了。络腮鬍子看著跪在地上的老黄,嘿嘿的乾笑了一声,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如果那捕盗官骑马逃了出去,就如放虎归山將会后患无穷。 之后两人就默契的挖坑,两个时辰过后,那三个官府的人,连带那匹马都不见了。 老黄是真心的佩服那络腮鬍男子,他那个钢枪的后半部分居然可以当铁锹的木柄使用,而他那个铁锹既可以挖土,又可以当著护甲,背在背后防止后面的偷袭。这些装备,据说只有专业的斥候才会有。 当老黄和络腮鬍子,一起乾乾净净的走进山神庙时,看到了他们的公子和小姐正端坐在火堆旁,火上掛著一只铁质小锅,锅里在咕嘟咕嘟的煮著什么东西,飘出使人愉悦的香气。 两人围坐到火堆旁,没有说话,迅速的分食完了小铁锅里的食物。 吃完锅中的食物,络腮鬍子看著叶长山说到:“我叫孟秦海,这位是我家小姐。” 老黄却看著孟秦海说道:“我叫黄征远,那位是我家公子。” 叶长山则看著清秀女子说道:“汉人叶长山见过诸位。” 清秀女子则笑道:“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不必客套,小女子孟秀秀见过叶公子。”落落大方,没有一丝娇柔做作的样子。 天亮后,四人一组来到客栈,叶长山又定了两套客房,一间给老孟,一间给孟秀秀。一上午大家都在房间休息。 中午时分,叶长山叫老黄去牛马市场將他俩的两匹马卖了,又去江边买了一艘半旧的平底运货木船。船长十五米,宽四米。船身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载货。船上层有三个隔间,叶长山和孟秀秀每人一间,老孟和老黄共用一间。船上设有桅杆和帆,无风时靠船桨和撑篙进行推进。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四人退了客房,登上木船向姑苏方向缓缓行去。为了遮人耳目,船上没有僱佣水手,由老孟和老黄充船夫,当遇到水流湍急地段,才僱佣縴夫拉船和有经验的船工操控船只。老黄出生在水乡,有驾驶船只的经验,而老孟则是现学现用。就这样慢悠悠两个多月的时间才回到姑苏叶家码头。 行舟途中,孟秀秀待在船仓內一边养伤一边恶补女红。好在她小时候曾跟母亲学习过一段时间,再加上她心灵手巧,到达到姑苏的时候,居然將一只鸳鸯手帕绣成功了。孟秀秀由於长时间不见太阳,皮肤逐渐变白变嫩了,乍一看就是一个柔弱的江南小女子。在舟船上大部分无聊时间,叶长山和梦秀秀会下围棋解闷,而老孟和老黄却整天鬼鬼祟祟的在交流著啥见不得人的东西。 第六章 成为叶夫人 当看到叶家气派的老宅的时候,孟秀秀確认自己的后半生將要在这里度过,她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將自己的过去告诉叶长山。在舟船上,她和叶长山双方都没打听对方的过去。现在她终於要安定下来,不会再过那漂泊逃亡的生活了。 在山神庙第一眼见到叶长山的那个瞬间,她就觉得叶长山人不错。在山神庙叶长山帮她清理缝合伤口时,她就决定不管叶长山是什么样的人她都认命嫁给他。再后来他看到叶长生那双乾净的眸子时才確认他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江湖儿女就不该忸忸怩怩,爱恨情仇隨心而行。 山神庙里,孟秀秀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叶长山的外衣上,头靠著叶长生的肩膀,庙里没有其他人。 当她对叶长山说:“你会缝合伤口吗?” 叶长山说:“会!我身上带了金创药。” 其实他不会,他只是小时候给鸭子缝合一次伤口。那是小时候他用小铁锹挖蚯蚓给鸭子吃,小鸭子们一窝蜂的跑过来爭抢蚯蚓,他不小心把一只小鸭子的脖子给切开了。当时他嚇得大哭,以为小鸭子会立马死掉。母亲过来安慰他说:“用线给鸭子缝上就没事了。”娘给他穿好针线,他笨拙的將小鸭子的伤口缝合好,再后来小鸭子伤口癒合了,长成了一只健康的大鸭子。 “你先把水烧开!” 孟秀秀將隨身带的小铁锅交给叶长山,叶长山去找水,然后烧水,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水烧开了,梦秀秀拔下一根长发,然后將一根绣针扳弯,將头髮穿进针孔,然后在针孔处挽了一个死结,防止头髮脱落。 孟秀秀用牙齿咬住绣针,脱掉上衣,露出里面的嫩绿肚兜。然后她將上衣罩在胸前,露出了整个后背。叶长山半蹲著解开缠在她后背的布带,看到一处一寸多长的伤口——那是锋利的刀刃造成的皮肉伤,切口处的皮肤已成外翻状態,露出了里面粉嫩细腻的肌肉。 叶长山把烧开的水放凉后,用一块处理乾净的布沾水,轻轻的仔细清理伤口周围皮肤表面的血污,不让水流进伤口。 “伤口可以用里面的烈酒清洗,这样伤口不会溃烂”孟秀秀递给他一个小瓷瓶。 打开瓷瓶后,一股酒味直衝鼻端,“好酒”叶长山心里默念道。 当烈酒浇到伤口上时,孟秀秀的身子颤抖了几下。 “这烈酒浇在伤口上一定很痛吧。”叶长山在心里嘆息道。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缝合之前绣针和头髮是不是也用烈酒冲洗一下!”叶长山轻声问道。 孟秀秀点了点头,將绣针递给背后的叶长山。不小心手背碰到了他的指尖,她感到叶长山的手指微微抖了一下。 將绣针和头髮用烈酒处理后,叶长山屏住呼吸,镇定地把伤口缝合好,然后又在伤口上撒上特製药粉。 当孟秀秀穿上外衣时,叶长山长长呼出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站了起来。 “我去外面,弄点马肉煮汤,我有特殊的香料,可以去除马肉的腥味。” 叶长山走向外面,刚要走出庙门门时背后传来孟秀秀低低的声音: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你可以带我走吗?” “可以,明天休整一天,后天就走。”叶长生转过头,微笑看著孟秀秀。 “他的眼睛真乾净,笑容也很温和。”孟秀秀在心里对自己说。 当木船停靠在叶宅东边的码头时,孟秀秀在船舱里对叶长山说:“我稍微整理一下,马上出去!”其实船到叶家码头之前,她已经梳妆打扮过了,美丽的少女不需要浓妆淡抹,本身就很美。 叶长山只是静静的看著他,轻声说道:”外面只有我母亲和两个贴身的丫头,你不要担心!” 老孟和老黄则忙著將船靠岸,又將踏板放好。 听道叶长山的话后,孟秀秀更紧张了,第一面就要见婆婆了吗?此时的她已没有了江湖儿女的豪放。 “你不要担心,我母亲人很好。” 然后孟秀秀就听到老黄的祖传的大嗓门:“老夫人,外面风大,你怎么出来了。” 在快要回到姑苏之前,叶长山就给家里传信简单告知这几天会乘船到家,估计家里人已等了好多天了。 这是一个初冬的中午,阳光很好,没有一丝风。太阳照得人的整个身子都是暖洋洋的。 孟秀秀走出船舱,仰头看向河堤石头台阶的尽头。 一个慈祥的中年妇人笑眯眯的站在阳光下,头上的银头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旁边站著的两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也笑眯眯的看著孟秀秀。 “孩儿见过,母亲!”叶长山行礼道。 “秀秀,见过夫人!”孟秀秀也给叶长山的母亲远远地行了一个晚辈礼。 “闺女,舟船劳顿,受累了。大丫头,你去搀扶一下,带这闺女去后宅休息。二丫头,你先去宅子里招呼一下那些憨货,叫他们不要围观,小心嚇著这闺女。”老夫人的声音很温和,听不出一点的严厉。 “知道了,我看看谁眼睛不想要了,给他把眼珠子扣下来!”二丫头风风火火的跑走了。 在大丫头的搀扶下,孟秀秀款款来到老妇人身旁。 老夫人微笑著仔细的端祥著面前的女子,在她的眼里孟秀秀是这样的女子: 身段轻盈,步履间如弱柳扶风,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与柔美; 肌肤白皙细腻,仿佛凝脂般光滑,透出淡淡的光泽; 髮髻如云般柔美,点缀著精致的珠,面容如般娇艷 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盈盈,顾盼间流转著动人的光彩; 双唇红润如樱桃,微微含笑时,仿佛春风拂过,令人心醉。 “真是一个好孩子。”老夫人拉著孟秀秀的手轻声说道。 回到家后,叶长山立刻向父亲稟报了自己在外游歷的一些情况。他告诉父亲络腮鬍子名叫——孟秦海,是孟秀秀的僕人。二人因瘟疫逃难流落在外,孟秀秀的其他家人都已感染瘟疫不治而亡。因为见二人无处可去,他就收留了他俩。叶长山还告诉父亲,孟秦海武艺高强,应不在教习之下,可以派之去造纸作坊。 稍后,叶长山去给母亲请安的时候跟母亲说他想娶孟秀秀为妻。母亲听后很是高兴,儿子这是从丧妻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但古人的婚姻有严格的礼仪程序,称为“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叶长山的母亲打算先將孟秀秀寄住在自己娘家,再以娘家远房亲戚的身份嫁过来。 一年之后的春节前,叶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將孟秀秀迎娶过门,一年之后孟秀秀诞下一子——叶含章。 第七章 「非遗」志愿者 叶文轩是一名大学生,就读於江南某一“211”高校的“生物工程”专业。 叶文轩身高182,相貌英俊,阳光活泼,是一个標准的“阳光快乐大男孩”。 像这样的男生在大学里应该很受欢迎的,平时他的身影应该出现在大学的篮球场上、足球场上或者健身房里,这些可以尽情挥洒“荷尔蒙”的地方。 但叶文轩是个例外,他不喜欢运动,而且靦腆,跟喜欢的女孩一讲话就会脸红。再加上他不善交际,到现在还单身一人。 曾经有心仪他的女孩主动接近他,每天帮他占上课教室的座位,看到叶文轩喜欢看的书,就会说:“你看完,借给我看吧。” 就这样女孩帮他占半年的座位,陪他看了小半年从图书馆借的的书,最后两人无疾而终了。 叶文轩不喜欢运动,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 叶文轩的母亲生叶文轩的时候已经40多岁了,属於高龄產妇。所以叶文轩的体质弱是从娘胎了带出来的。 婴儿时期的叶文轩就三天两头的就被父母带著医院,虽然是都是发烧和咳嗽的小毛病。 到自己能走路奔跑时,父母下意识的不让他到处乱蹦乱跳。 这也不能怪父母管的严厉,主要是叶文轩底子薄,一运动就会满头大汗,然后凉风一吹就会受凉感冒。 所以小时候的叶文轩就像一个是文文静静的小女孩,这也造成了他靦腆的性格。 叶文轩第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这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一开始是读连环画类的绘本,识字多一点就读姐姐们的自然科的书,再后来姐姐看的言情小说他也拿来看,比如琼瑶写的书。后来他將邻居的《新约全书》都借来看。所以只要不是禁书他都读,小时候特別崇拜的作家是三毛,现在喜欢的当代作家是莫言和村上春树。 叶文轩的第二大爱好就是捣鼓东西,比如小时就拆卸过家里的手錶、闹钟、收音机、电视机、洗衣机。他什么都好奇,都想拆开了看,当然他不敢拆没坏的东西。所以当这些东西出现毛病时,他会主动说我来修修看看,有时居然能修好。再后来他还主动学习有关家电维修之类的知识,专门置配了一套维修工具,例如:万用表、电烙铁、电钻、扳手套装等。所以这养成了他爱动手、爱思考的好习惯。 因为靦腆,参加大学社团也不积极。后来辅导员找到他说学校有规定大学期间必须有加入社团的经歷。他最后选择做“非遗”宣传社团的志愿者,还是因为被辅导员指派过来,非他本人意愿。 这个社团刚好適合他,这几天他就在实验室捣鼓一个“非遗”宣传的前期工作。 记得前几天,社团老大神秘的跟叶文轩说,他从继承的爷爷的宝贝里找到一个好东西。 当时这个好东西就放在一个木盒子里的,看上去挺神秘的。 叶文轩打开盒盖一看,是一张票据。 票据抬头自右向左写著“至元通行宝钞”,中上部自右向左写著更大的两字“贰贯”。 “这不是元朝的至元宝钞吗?”叶文轩问道。 “师兄厉害吧!关键是这宝钞是印刷在什么纸上的,你就不知道了吧?”师兄贼兮兮的反问道。 “有屁你就赶紧放,不要浪费我的时间,跟“非遗”无关的不要找我。” “呀呀,师兄我找对人嘞,这是桑皮纸,我们这次非遗宣传的就是桑皮纸的製作!”师兄发出了熊大的怪声。 “没问题,说好了,我只负责製作,原材料之类的你自己找来。” “桑树皮我已经在网上买过来了,过几天就到。其他辅助材料就在附近买,应该很容易搞到。” 师兄將这个重任交给叶文轩后,就立马跑人,不能在这里浪费青春,他的青春属於篮球场上的学妹们的。 叶文轩拿著那张宝钞,呵呵的笑了,师兄真是捨得啊,这宝钞拿到文物市场应该值不少钱。可是在师兄眼里,泡妞是人生第一大事,钱財都是身外之物。 將宝钞重新放进木盒里,叶文轩赶紧到网上查找“桑皮纸”的资料。 桑皮纸是一种传统的中国手工纸,其製作工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產名录。 桑皮纸因其质地坚韧、耐久性强、透气性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於书法、绘画、古籍修復等领域。 这桑皮纸的製作,够叶文轩忙上上大半年的了。 因为不但要製成桑皮纸,还要將製作过程通过视频记录下来。 在宣传的时候,將製作过程展示给开参观的人看。到时製作成的桑皮纸还会卖出去,钱当然作为社团的运作基金。 当然到时候能不能成为基金,都是大师兄说了算,因为社团的钱除了学校拨给的一部分,其余的都是大师兄自己自掏腰包的。 大师兄一高兴就会说:“小的们,跟大王一起耍去?”然后各种瀟洒,到最后都是大师兄刷卡结帐。 叶文轩他们称跟大师兄出去玩是吃“大户”,这个“大户”就是大师兄。 基本上每个月都要吃上一次“大户”,有时大师兄情感生活顺利时,还会多邀请他们几次,主要目的是炫耀刚追求到的小师妹。 叶文轩很是佩服大师兄,行走丛中,片叶不沾身。 叶文轩高中的时候跟一个女孩子走得比较近,后来各自考取不同的大学,就再也没有联繫了。不是叶文轩不想联繫,是人家有了男朋友,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他们。 要是大师兄遇到这种事,肯定是不会轻易放手的,放手也是追到手之后的事了。 叶文轩曾为那些为大师兄伤心过的女孩默哀过,但大师兄是这样说的:“文轩,我们做人要正派,不能吃著碗里的,看著锅里的。更不能像一些垃圾一样脚踩两只船。你要向师兄我学习,要感情专一。” 大师兄是感情专一,所以那些扑向大师兄的前浪都死在沙滩上了。他们出去聚餐的次数基本上都决定了前浪的命运。 叶文轩加入“非遗”宣传社团除了有吃“大户”的好处外,第二个好处他可以把桑皮纸的製作过程写成论文,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 第八章 来到元朝末 大半年里叶文轩为了桑皮纸的事,除了吃饭上课写作业,就是泡在社团的实验室里。 今晚,第一批桑皮纸出来了,品相不太好。 更倒霉的是裁剪纸张时叶文轩不小心把手弄破了,更倒霉是他不小心把血滴到了那张至元宝钞上,虽然被他处理掉了,仔细看的话还会看到血液污染的痕跡。 希望大师兄感情生活繁忙,注意力不会关注到这张宝钞上。其实叶文轩纯粹是瞎担心,大师兄是那种关注这种小事的人吗? 叶文轩身心俱疲,累的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当叶文轩睡著后,吸收到血液的宝钞突然发出一道亮光,然后,没有然后,叶文轩和宝钞同时消失了。 叶文轩感觉自己在做一个梦,梦里嘈杂的很,他听到很多个声音。 “四夫人,你吸气啊,呼气啊,使劲啊!” “四夫人,这是张老爷熬製的催產药,你喝下去就没事了!” “四夫人,羊水破了,孩子的头快出来了!” 叶文轩感到自己像是掉进了水里,不能呼吸,眼前一片黑暗,想呼喊却喊不出来,窒息的恐惧让他下意识拼命的挣扎,渐渐的力气用光了,身体慢慢下沉,然后就是一片寂静。 此时的叶家老宅里,叶含章正在后院焦急的踱步。四夫人难產了,在古代难產是会死人的,大人小孩都会保不住。 四夫人和五夫人是同时有生產跡象的,片刻后,叶含章就看到给五夫人接生的稳婆走进客厅。 叶含章立马站了起来看著稳婆,稳婆报喜到:“五夫人母女平安......” 之后的话就叶含章没有仔细听,心里暗骂张儒知。 但却脸上带笑温和的说道:“二郎,给稳婆赏钱,再给稳婆一些鸡蛋。” “谢叶老爷赏!”稳婆本来认为自己接生了个丫头,老爷会不高兴,赏钱会给很少,鸡蛋啥的就別提了。谁知人家老爷也没有不高兴啊。 这时,张儒知却打了一个喷嚏,知道叶含章这狗东西肯定在心里骂他了,我当时看表象是像生儿子的跡象。 “恭喜,叶兄喜得千金。”张儒知不动声色的笑著恭喜道。 “到时小女百日酒,张兄一定要赏光啊!”两个之心好友当然知道对方心里的小九九,但有外人在不好放肆表现出来。 稳婆拿到赏钱和鸡蛋,一阵风似的跑了,好像怕主家反悔。 叶含章看这张儒知问道:“也不知道,四夫人那边怎么样了?” 张儒知和二郎却像是听到另一个声音:“张儒知,要是四夫人再生个丫头,看老子不砸了你的招牌。” 张儒知本来也想敷衍几句,就看到有女僕急匆匆跑进来,天气本来就热,女僕整个人却像是从水里捞上来的一样。 女僕焦急到:“老爷,四夫人好像难產了。” 叶含章觉得有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但还是镇定道:“有张老爷在,你慌慌张张的干什么?” “叶兄,我这和你看看四夫人去。” 张儒知给四夫人把了把脉说:“有我在,没有大碍,就是四夫人要好好配合我和稳婆。叫钱五熬催產药,要快。” 已有女僕飞奔到前院吩咐钱五去了,然后就出现了叶文轩以为在梦中听到的声音。 张儒知安慰叶含章道:“没有大碍,有我在就不会有事!” 叶含章哪里不知道好友是在安慰自己,但还是镇定了下来。 溺水的叶文轩感觉有人拉了自己一把,身上的压力突然消失,眼前一片光亮,呼吸也通畅了。 他骂道到:“这是什么该死的梦。” 但自己耳中想起的不是自己熟悉的声音,而是一阵婴儿的啼哭。他感到身上一丝不掛被人抱在手里,然后自己就被放置到一个女子的身旁。 有女僕跑出来,对站在后院的叶含章说道:“老夫人保佑,四夫人母子平安,小少爷长的胖胖的。” “抱出来给我看看!”叶含章喜出往外。 “叶兄不妥,还是等他母子二人安排妥当,你再自己进去看看吧。” 叶含章不好意思的看著好友,自己还是太激动了。 待稳婆出来给叶含章道喜,拿著丰厚的赏钱喜滋滋的回家去时候,已接近子时,月亮將整个院子照的亮堂堂的。 “张兄,今晚就別走了,在这里喝酒,我们先回中厅喝茶。” “叶兄,今晚我们通宵喝酒,刚才在我家没有喝尽兴。” 二人回到中厅,黄三眼和二郎已將酒席安排好了。 桌子摆著三道凉菜:凉拌黄瓜、凉拌豆腐、凉拌木耳, 两道清蒸菜:清蒸鱼、清蒸鸡, 炒菜有:清炒豆角、蒜蓉炒油麦菜, 汤有:冬瓜排骨汤、丝瓜鸡蛋汤, 甜点有:绿豆糕、冰镇酸梅汤。 还有醃萝卜、酱黄瓜两个醃菜。 酒是上等的葡萄酿。 “二郎,你们和钱五几个也到前院喝酒,这边不需要你俩招呼。还有记得天亮后,去寒山寺给老老爷报喜。”叶含章还没说完,二人已跑没影了。 当叶文轩这个便宜老爹在跟张儒知喝得正酣时,叶文轩却没有睡著。他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怎么就变成一个小婴儿了?我穿越了? 他鼻子里闻到的是羊水和草木灰混合的气味,由於房间门窗没有打开,有种闷闷的感觉。 他睁大眼想仔细瞧瞧四周的环境,但由於刚出生的婴儿的眼球没有发育完全,只能看清20-30厘米內的物体,难以聚焦远处物体。而且对顏色的辨识有限,仅能分辨黑白和强烈对比色。 他只看到房间有点亮光,其它的东西都是朦朦朧朧的,就放弃了对周围环境的探索,很快又精力不支沉睡过去。 当叶文轩醒来睁开双眼,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英俊的脸:面如满月、天庭饱满、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唇若涂脂、没有鬍鬚,闻到的却是难闻的酒味。 叶文轩想问你是谁啊,怎么一点也不讲究,一身酒气抱什么孩子。口中发出的却是中气十足的婴儿啼哭声,然后还不爭气的尿了一泡尿。 “夫君,你手脚轻点,別嚇坏了他。” 男子一点也没听出女子责怪的意思,却哈哈的大笑起来,震得叶文轩耳朵发麻,脑瓜子嗡嗡的,哭的更凶了。 “昨晚要不是张兄说你母子疲惫,早就想看看你们母子了。” “今早我刚沐浴完就匆匆过来了,待会儿我还要焚香告知祖宗和老夫人,父亲那边二郎一早就动身去报喜了。” “你去看过五妹没有?” “现在就去,现在就去!”叶含章將婴儿还给女子,立马走了出去。 第九章 认命的叶文轩 女子轻轻地抱著他,嘴里轻轻呢喃著:“宝儿乖,娘给你换尿布。” “哦……哦……哦……我家宝儿饿了……” 叶文轩感到有个温暖、潮湿、软软的东西塞到自己嘴里,他下意识地拼命吮吸,一股甘甜的汁液涌进喉咙。 他实在太饿了。 女子抱著他,轻轻用手拍著他的后背。 “四夫人,您看小少爷长得真好看,真像老爷!” “四夫人,小少爷长得真壮实!” “四夫人,您看小少爷听懂我夸他,笑了呢!” 叶文轩听到这话,心里最后一块石头也落下了。他是个顏值控,很担心这具躯壳长大后不会特別帅。 “哎呀,我家宝儿真的笑了呢。” “四夫人,我吩咐了厨娘,给您熬了鯽鱼汤和鸡汤,您想不想喝?” “我想吃点清淡的,听说刚生完不能吃油腻的东西。” “四夫人,我去给您把熬好的米粥端来。” “別急,先弄点温水给宝儿擦擦脸和手。” 叶文轩听著两个女子的对话,確认自己是真的穿越了,只是不知道穿越到了哪个朝代。自己失踪了,学校和家人会不会著急?叶文轩仿佛听到心里有个声音轻轻嘆了口气。 “想这些有什么用,认命吧,走一步算一步吧。”叶文轩自我安慰道。 “哎呀,我家小宝瘪嘴了,是不是不喜欢娘呀?” 这就是叶文轩的娘,叶家四夫人。 此时的叶夫人头上扎著头巾,几缕碎发垂落在脸庞。她脸上掛著笑容,正仔细打量著怀里这个吃饱喝足、睡著的小傢伙。 话说,黄二郎一大早就骑著他那匹大黄马,向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疾驰而去。 四夫人生了个小少爷,全宅子的人都开心坏了。 昨晚,他和黄三眼、钱五以及其他一些男家丁聚在前院喝酒。 他们喝的是糯米酿,下酒菜也比较粗糙。整条的黄瓜、炒熟撒上盐的黄豆、风乾的牛肉条、管饱的绿豆粥,就让这些糙汉子心满意足了。黄二郎有任务在身,只是喝了两碗,就在旁边看他们吹牛瞎聊。 黄四眼喝高了,说话都大舌头了:“二郎,我家小子降生时,老子都没有这么高兴。” “二郎,你说老老爷听到后会高兴成什么样?” “叶家三代单传,五夫人要是生的也是少爷多好啊!” “老夫人要是在该多好啊!” 二郎只是看著他,什么也没说。其实二郎心里早就乐开了。 家里的这些男家丁,跟老爷最亲的就是他。 两人独处时,叶含章都称他为“黄二哥”。除了后院的事他不参与过问,叶宅里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一清二楚。 有次閒聊,叶含章问他:“二哥,你怎么不成个家,也好有人照顾你?” “黄家有我大哥传宗接代就行了。成家就是我的拖累,我要没有任何牵掛地跟著少爷。” “二哥,你自己就不想留个后吗?” “不想,如果哪天我死了,少爷您或小少爷记得给我多烧纸钱就行了!” “看著我大哥就觉得他窝囊,被我嫂嫂管得死死的。我嫂嫂那么小气的人,我哪天死了,他俩还捨得多少钱买纸钱,贡品就別提了。”二郎开玩笑地嘿嘿说著。 “二郎,你这么说就没良心了,你嫂嫂是存钱给你娶媳妇的。” “哪年过年你嫂子没给你做新衣裳?每次生日,你嫂子不是给你杀只鸡……” “我没说他俩对我不好,就是看他家日子整天过得抠抠搜搜的,就来气。” “每次我给我那几个侄子和侄女买点好的吃食,都要被他俩嘮叨几天,说他家孩子的嘴都被我养叼了……这是什么话?” “二哥,你就自己折腾吧,哪天你想通了,给你小弟我一个给你操办婚礼的机会啊!” 黄二郎骑在马上,想著以前的一些开心事,平常死板的脸渐渐舒展开来,差点笑成一朵菊。现在少爷也有小少爷了,少爷再也不会在那些家族老者面前难堪了。想到这里,二郎就在马脖子上拍了拍,大黄马会意,撒开四肢飞奔起来。 叶家男儿都比较痴情。老老爷和老夫人成婚后没有纳妾,生下少爷叶含章后就再也没有其他子女。 外人以为是老夫人——孟秀秀——不能生,其实是因为孟秀秀在逃亡过程中受过严重的內伤,只顾逃亡,也没有时间调理。后来生叶含章时並不顺利,要不是张儒知的父亲医术高超,孟秀秀当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后来,这位老中医当面跟叶长山和孟秀秀讲,要想孟秀秀活得长久些,最好不要再生孩子了。 叶长山立马点头答应了。孟秀秀后来要叶长山纳妾,被叶长山拒绝了,並让她以后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当叶含章到了能成亲的年纪,母亲跟他说:“叶家在你们这一支不能一直单传下去,你母亲我没能做到给叶家开枝散叶。所以章儿你要帮娘完成心愿,要不然以后到了阴曹地府也没脸见叶家祖宗。”叶含章知道母亲身体不好,就没违背母亲的意愿。 他和妻子、二夫人以及三夫人的亲事都是母亲一手操办的,三位夫人相貌品行都是上上之选。他本来以为这一生就会这样平淡地过下去,直到他遇到了四夫人和五夫人。 当时他跟母亲说要娶四夫人和五夫人时,孟秀秀什么也没问就同意了。她真心希望儿子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现在儿子找到了,为什么要反对?为了四夫人和五夫人,叶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一切都是值得的,四夫人给叶家生了一个小少爷。孟秀秀走之前是带著遗憾走的,她走前跟叶含章说:“记住母亲的话,钱和地没了可以挣回来,如果香火断了,就再也续不上了。” 老老爷——叶长山——在孟秀秀去世后,毅然到寒山寺——叶家曾是该寺院的最大功德主——出家了。 叶含章曾跑到寒山寺跪在父亲面前,请求父亲不要出家做和尚。 叶含章还以为父亲只是吃斋念佛做居士,不想父亲做了和尚,法號“安平”。 他去寺院找父亲时,寺庙负责接待的人跟他说:“施主,庙里没有你要找的居士,只有『安平法师』跟你说的相符。” “我去问问安平法师愿不愿见你。” 后来,叶长山还是见了叶含章,於是出现了叶含章跪在他面前的一幕。 叶长山神色淡然,语气坚定:“贫僧已然剃度出家,斩断尘缘。从今往后,世间再无叶长山,唯有安平法师。” 他稍作停顿,目光沉静地继续说道:“另外,还请施主日后莫要亲自前来寒山寺寻我,莫要扰了贫僧的清修。” “若非叶家陷入生死攸关的绝境,切勿遣人寻我!” 叶含章泪眼婆娑,朝父亲连磕三个响头。见此情景,安平法师內心不禁一阵刺痛——此时的叶含章,那副纤弱模样,竟与其母亲如出一辙。 安平法师温言道:“若施主將来喜得麒麟儿,可来庙中告知贫僧。贫僧当为小施主祈求佛祖赐名,並护佑其一生平安康顺。” 第十章 「安平法师」赐名 “阿弥陀佛,施主保重!” 说完最后一句话,安平法师转身离去。 叶含章恍惚地回到叶家,在好友张儒知的安慰下,许久才逐渐接受了父亲出家的事实。 正午时分,黄二郎快马加鞭赶到了寒山寺。 负责接待的和尚与二郎颇为熟识。 自老老爷出家后,为了打探老老爷的身体状况,黄二郎常来寺庙布施物资钱財。 见到接待的大和尚,黄二郎立即掏出100贯钱。 “这是我小少爷出生的礼佛香火钱,请大师代为收下。” 得知二郎的来意后,接待的大和尚立刻前往告知安平法师。 “黄功德主,我这就去稟告安平法师。” 黄二郎等了半炷香的功夫,那大和尚回来了。 大和尚回话道:“此时正值寺庙僧人用斋时间,大师答应在斋堂与黄功德主相见。” 当二郎见到安平法师时,法师已端坐在桌前。 斋堂狭小,仅容两人用餐,显然是法师个人用膳之处。 斋桌上已摆放好膳食,两碗米饭,一碟青菜,一小碟酱黄瓜,两碗清水。小碗米饭置於法师面前,大碗米饭则是给黄二郎的。 “先用膳吧,贫僧修行过午不食,黄施主请。” 黄二郎含泪將碗中的米饭吃完。 此时的叶长山身形消瘦,脸颊无肉,颧骨突出,下頜留著白的长须,显出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二郎见青菜不多,便未捨得多吃,仅夹了两三筷子,就著酱黄瓜將米饭吃完。 二郎吃完后,只见叶长山將剩余的菜餚一扫而空,甚至连二郎碗外粘著的一粒米也捡起来吃了。 叶长山喝完那碗清水后,桌上的碗碟已乾乾净净。 “粒米大如须弥山,施主当持斋食三心:感恩心、清净心、知足心。” 黄二郎心中羞愧不已,他已十分仔细地吃完了饭。 此事对他触动颇深,自此之后,他做事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滴水不漏。 “贫僧已请佛祖为你家小少爷赐名:叶文轩。” “『文』代表文化、学识和修养,寓意你家小少爷將来博学多才、文雅谦逊。在佛教中,文殊菩萨是智慧的化身,用『文』字也暗含对智慧与觉悟的追求。『文』字带有温和、內敛的气质,寓意小少爷长大后性格平和、处世有度。” “『轩』指高大、气派的房屋或车驾,象徵孩子將来气宇轩昂、风度翩翩。『轩』字也有『高远』之意,寓意孩子志向远大、前程似锦。『轩』字带有清净、优雅的意境,符合佛教对清净心的追求。” “『叶文轩』这个名字寓意你家小少爷將来会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寄託了佛主对他智慧增长、福报绵长的祝愿。也体现了佛主对小少爷性格温和、志向远大的期许。” “这个香囊是寺院赠与你家少爷的。” 黄二郎接过香囊,见香囊上绣著“文轩”二字,显然是经过佛前开光赐福的。他刚欲下跪磕头,却见安平法师已走出斋堂。 二郎含泪离开了寒山寺,回到叶家老宅时已是黄昏。 回家后,二郎面带喜色,將香囊交给叶含章,並宽慰道老老爷现在很好,老爷不必担心。 叶含章欣喜地来到后宅,为叶文轩佩戴上香囊。 “四夫人,父亲为小儿赐名『文轩』。” 叶文轩小手抓住香囊,仿佛感受到一种血脉相连的亲切。 “我去告知母亲,小儿名叫『文轩』,父亲一切安好。” 叶含章离去后,叶文轩心想,这一世他依然叫叶文轩,长大后他应当去见见这一世的祖父。 上一世,叶文轩未曾见过自己的爷爷,这是他一直以来的遗憾。 他希望自己能快些长大,好去了解这个世界。 然而,叶文轩尚不知晓,乱世即將来临。 转眼近两年过去,叶文轩已学会走路和说话。 他通过家中的黄历了解到,自己如今所处的时代是元朝末年——元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在位皇帝是元惠宗(妥懽帖睦尔),他是元朝第十一位皇帝,也是元朝的最后一位皇帝。 后世记载:1351年,张士诚已显露出反元的跡象。1351年至1353年间,他积极联络地方豪强与义士,筹划起义。1353年,他正式在泰州(今江苏泰州)起兵,迅速占据江苏、浙江等地多个城池,並於1354年建立“大周”政权,自称诚王,后改称吴王,开始了其割据江南的政治生涯。张士诚势力一度极为强盛,成为当时江南地区的主要割据势力之一,与朱元璋、陈友谅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最终,1367年,他在与朱元璋的决战中失败,结束了他的政治生涯。 叶文轩意识到,此时的张士诚尚未正式起兵反元。明年苏州即將捲入战事,他不能让叶家站错队,与张士诚有任何瓜葛。 他应当站在胜利的一方,以免叶家在乱世中覆灭。叶文轩並无野心,从未想过像某些爽文中描写的穿越者那样自立为帝。皇帝岂是那么容易当的?做个逍遥王侯岂不更好? 叶文轩的理想是利用自己的知识成为一位逍遥的小工匠,在壮大叶家的同时,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然而,世事难料,未来的发展並非他所能左右。 他想到,此时朱元璋尚未掌握红巾军的大权,搭上他这条大船应较为容易。 若后世歷史与当前事態发展一致,朱元璋掌握红巾军大权的时间是公元1356年。这一年,他率领红巾军攻占集庆路(今南京),並將其改名为应天府,作为自己的根据地。这一事件標誌著他在红巾军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南方反元军中的重要领袖之一。 此前,朱元璋於1352年加入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凭藉军事才能和领导能力迅速崛起。郭子兴去世后,他通过一系列政治与军事手段逐步整合了郭子兴的旧部,巩固了自己的权力。 至1356年攻占集庆后,朱元璋以应天府为中心,开始进一步扩张势力,最终於1368年建立明朝,登基称帝,成为明太祖。 叶文轩需要想办法儘快与朱元璋领导的红巾军联络上。然而,作为一个小孩子,他无法独立完成这些事,最好的办法是引导父亲叶含章去促成此事。 第十一章 擬定发展规划 叶文轩深知,若要与红巾军建立联繫,必须拿出能够吸引对方注意的核心优势。 作为一支起义军,红巾军与元朝军队——尤其是蒙古军——相比,確实存在显著差异。 蒙古军的核心战斗力在於其精锐的蒙古骑兵,凭藉出色的机动性与强大的战斗力成为战场上的利刃。 然而,红巾军也拥有元朝军队所不具备的关键优势:其一是严明的军纪,其二是悍不畏死的精神。 与正规军队相比,红巾军的短板可能在於武器装备的匱乏、粮草供应的不足以及士兵整体素质的参差不齐。 歷史经验表明,对抗蒙古骑兵的有效武器与策略包括:长矛与枪阵的配合、弓箭与火器的远程压制、利用地形与防御工事的战术优势、骑兵对抗骑兵的正面交锋,以及心理战与后勤打击的软性策略。 然而,要有效对抗蒙古骑兵,並没有单一的“最佳武器”,而是需要综合运用多种策略与兵种协同作战。 只有灵活利用地形、防御工事,並巧妙结合远程武器与近战兵种,才能有效遏制蒙古骑兵的机动性与战斗力。 叶文轩决定从红巾军的短板入手,思考如何提升其作战能力。 改进火枪和火炮无疑是一个好办法,但他大学时主修並非工科,对枪炮的构造並不熟悉,短期內难以见效,只能作为未来的长期目標。 心理战与后勤打击方面,叶文轩自认为较为擅长,但这些都是需要等到他在红巾军中混到领导岗位后才能施展的策略。 至於骑兵对抗骑兵,他更是无能为力。 思来想去,叶文轩最终决定將酒精和云南白药提供给给红巾军。 这两种物品在战场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酒精可以用於消毒与急救,而云南白药则是止血与疗伤的良药,能够有效提升士兵的生存率与战斗力。 通过提供这些实用的医疗资源,叶文轩希望能够为红巾军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並以此为契机与其建立联繫。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文轩和小凤(五娘的女儿)在父亲的书房里玩耍,无意中听到父亲与二郎的谈话。父亲说,如今正是贩卖烈酒的绝佳时机。 而祖母家当年正是因为蒸馏烈酒的配方和工艺被官府盯上,最终落得家破人亡。 因此,叶家不仅掌握著酿造烈酒的配方,还拥有相应的技术,但可惜没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只是口口相传。 后来,叶文轩还得知,二郎叔经常骑马射箭的那片山洼里,叶家在那里囤积了大量粮食。虽然这些粮食存放久了口感可能不佳,但用来酿酒却毫无问题。 多年以后,叶文轩在研究非物质文化遗產时,曾深入探討过西凤酒的酿造技艺。这种蒸馏酒的传统酿造技术已被国务院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產名录。 在查阅资料时,叶文轩了解到,元朝时期的蒸馏酒技术是中国酿酒史上的一大里程碑。蒸馏技术通过西域传入中国,並在元朝逐渐普及和发展,成为烈性酒(如烧酒)酿造的基础。 元朝的蒸馏酒主要原料是高粱、大米、小麦等穀物。此外,粟、黍等淀粉类作物也常被用於酿酒。 当时的蒸馏设备虽然在形式上与现代设备有所区別,但原理却是一致的。 关键在於蒸馏过程中,酒精的沸点为78.3c,而水的沸点为100c。 通过控制加热温度,可以將酒精蒸汽与水蒸汽分离。 虽然元朝人没有温度计,但他们通过观察火焰大小、蒸汽状態、听声音以及依靠经验积累,能够间接但较为准確地掌控蒸馏过程的温度和时间。 现代温度计的发明要等到17世纪,由伽利略、桑克托留斯等人逐步完善。 如今,叶文轩面临的难题是如何製作一只温度计,以便精確控制蒸馏的温度。 那么,两岁的孩童是否能製作一只简易的温度计呢? 现代的孩子或许可以,叶文轩甚至可以列出所需的材料:一个透明的塑料瓶或玻璃瓶、水、酒精(或食用色素)、一根吸管、黏土或橡皮泥以及一支记號笔。 虽然製作简单,但精度却不高,实用性不强,只能起科普作用。 然而,叶文轩所希望的,是製作一只玻璃泡和毛细管一体的玻璃液体温度计。 他曾在大学实验室里完成过,但在作为元朝的幼年时期的他却无法实现。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元朝时製作玻璃的工艺还很落后,叶文轩找不到现成的材料製作这种精度高的温度计。 因此,通过温度计控制来製作高浓度酒精的计划只能暂时搁置。 但“活人不能被尿憋死”,叶文轩另有一招——通过反覆蒸馏来得到高纯度的酒精。虽然这种方法成本高昂,但为了打入红巾军內部,成本问题可以暂且不计。 现在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將这个方案告诉父亲叶含章。作为一个不识字孩童,直接向父亲传授知识的可行性究竟有多大?叶文轩思前想后,觉得还是需要找到一个稳妥的方式。 因此,叶文轩决定採用一种“巧合”或“偶然”的方式,让父亲自己发现这个方法。 他计划为父亲创造这样一个机会,但不知安平法师得知此事后会作何感想。 为了实现这个计划,叶文轩找黄二郎,软磨硬泡地央求他买一只小鹅养著玩。 二郎向来对小少爷有求必应,何况只是买只小鹅,这要求一点也不过分。 小鹅买回来后,二郎还贴心地亲手编了一个小笼子,为了防止小鹅的粑粑弄脏叶文轩的衣服,他甚至心疼地从造纸作坊找来几张破损的桑皮纸垫在笼子里。 第二天,叶文轩和小凤在书房门口逗弄小鹅。当他將小鹅从笼子里抱出来时,笼子底部垫的纸竟变成了一本手抄书。书的封面朝下,看不到封面“酿酒拾遗”四个字。 叶文轩故意將笼子放在了书房门口最显眼的位置,確保父亲进出时一眼就能看到。 第十二章 《酿酒拾遗》和《创伤经》 果然,叶含章路过书房时,瞥见笼子里似乎有一本书。 他以为是叶文轩隨手放置的,便將书捡了起来。翻开一看,封面上赫然写著《酿酒拾遗》四个字。 书中详细记载了酿酒的秘方和改进蒸馏设备的方法,比如如何製作酒麴、提高烈酒產量、改善酒的口感等。最后一页还提到,通过反覆蒸馏得到的一小瓶烈酒用其擦拭伤口后,不仅不会溃烂,还能加速癒合。酒精浓度极高,应该符合现代医用酒精的標准。 叶含章读罢,心中既惊喜又感慨。 他想起自己不久前曾与二郎谈及母亲的酿酒秘方未能留存,深感遗憾,没想到今日竟有一本《酿酒拾遗》出现在自己眼前,这简直是瞌睡送来了枕头,再合適不过了。 叶含章虽內心大震,面却如平湖,波澜不惊。 他手持秘籍,沉声问道叶文轩:“此书是何人置於笼中?” “小凤姐!”小文轩指向小凤,而小凤正与小鹅嬉戏,浑然不觉。 “在何处发现的?”叶含章追问。於是,小文轩领著父亲前往寻书之地。书藏於墙內,墙角一块活砖巧妙掩藏。墙角还散落著叶文轩平日玩耍的小钎子、小锤子、小榔头等工具,皆是修整园之用。 “有蜜蜂钻进缝隙,我便撬开了……”小文轩主动解释道。 叶含章探手入內,指尖轻触,隨即摸到了一本极薄的书。封面题字《创伤经》,扉页记载著各类创伤的处理方法,包括简单的外科手术。最关键的是最后一页,竟载有一宫廷金创药方——叶文轩所写类似“云南白药”的秘方。 然而,真正的云南白药自1902年由曲焕章创製以来,其配方一直为国家保密,详细药材及配比从未公开。叶文轩仅知晓几种主药,即便无具体配比,这对老中医而言並非难题。凭藉经验尝试配比,定能远超古代含熟石灰的金创药。 叶含章心想,若这张儒知知晓《创伤经》的存在,不知会有何等惊喜。 而叶文轩的意图,便是让红巾军得知这两样宝物,继而寻至叶含章。古人云:“有钱能使鬼推磨!”叶文轩便打算以钱財解决此事。 小文轩的钱从何而来?实则源於小凤的发现。 墙角那块活砖,因蜜蜂钻入而被察觉。叶文轩自不会无聊去捉蜜蜂,但小凤却乐此不疲。小凤善於差遣叶文轩,而文轩也乐意与小凤为伴,因关键时刻小凤总能替他“背锅”。当小凤要求文轩撬开砖块时,叶文轩才发现此砖竟可活动,只是表面难以察觉。老房子的小异常,早已掩藏了岁月的痕跡。 挪开活砖,眼前赫然是一方檀木盒子。打开盒盖,里面竟是一叠宝钞,约有两万贯之巨,且皆为百贯大额,仅大额交易时方会使用。 叶文轩急切需要在宝钞贬值之前,將其掉,或兑换为黄金白银,以保其值。 叶文轩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看到黄三眼悄悄地从一只信鸽的腿上取下一个小竹筒,接著从小竹筒中抽出一张蜡封的字条。 隨后,黄三眼神色匆匆地推门走进叶含章的书房,又轻轻將门掩上。 小文轩假装无意间推开房门,门开的瞬间,他瞥见黄三眼和叶含章脸上闪过一丝慌张。 然而,当他们发现是叶文轩时,神情立刻恢復了平静。黄三眼走过来,將门关好,隨后把叶文轩抱到腿上。 “老爷,下次別让小少爷到书房这边玩了。”黄三眼低声提醒道。 “我曾吩咐过家里的下人,书房是禁地,未经允许不得靠近。”叶含章皱了皱眉,语气中带著一丝严肃。 “可如果现在再特意叮嘱下人,连轩儿都不能来,岂不是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黄三眼若有所思地说道。 本书首发10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叶含章沉默片刻,隨后嘆了口气:“北边今天传来的消息问,『红巾军和张士诚,我们要站在哪一方?』” “我们消息闭塞,对这两股义军都不甚了解,一旦站错队,后果不堪设想……”黄三眼低声回应,语气中透著担忧。 “老爷,要不我亲自去江北看看?”黄三眼提议道。 “不可。”叶含章断然拒绝,“江北的联络点不能暴露。还有,四夫人的人也不能轻易动用,官府一直在追查他们。” 叶文轩听完这番话,心中暗自思忖:原来叶家並不简单。 难怪母亲钟爱鸽子,原来这些鸽子背后大有文章。 叶文轩不禁猜测,母亲所在的地下组织究竟效忠於谁。他思索著,是否可以通过母亲的关係与红巾军取得联繫。 渐渐地,叶文轩也喜欢上了母亲养的鸽子,时常给它们餵食。起初,鸽子们见到他便躲在笼子里,不敢靠近。隨著时间推移,鸽子们对他熟悉起来,一见到他便爭先恐后地扑向他。叶文轩则张开小手,让鸽子啄食他掌心的豌豆。 叶文轩注意到,每隔一段时间,黄三眼就会將一些鸽子装进蒙著黑布的笼子,趁夜色带走。隨后,母亲会將最早飞回来的鸽子挑选出来,单独饲养,让它们產蛋孵化小鸽子。如此循环往復,叶文轩恍然大悟——原来母亲是在培育优良的信鸽。 日子悄然流逝,转眼年关將至。叶文轩与这些鸽子已十分熟络。 年关临近,叶家码头渐渐忙碌起来,外地的掌柜们纷纷归来。船上载著各地掌柜带来的特產,以及叶含章吩咐採购的物资和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江南的掌柜们个个喜气洋洋,因为今年的收益颇为可观。然而,江北来的掌柜们却神色匆匆,脸上难掩忧虑。叶文轩注意到,这些江北掌柜一到,便被黄三眼叫进书房见叶含章。而江南的掌柜们则聚在中院正厅,向黄二郎匯报今年的收支情况,並上交帐本。 黄二郎只是將帐本放在一旁,静静听著掌柜们的匯报,偶尔点头示意。待所有人匯报完毕,黄二郎说道:“各位辛苦了,晚上老爷准备了酒宴,大家一同热闹热闹。”说完,他便將帐本拿到叶含章的书房。 黄二郎离开后,掌柜们鬆了一口气,不再拘谨,开始天南海北地閒聊。 第十三章 穿越三人组 叶文轩对江南掌柜们的谈话並不感兴趣,只是静静地坐在叶含章的书房里,听著他们的对话。 一位来自泰州的掌柜说道:“老爷,泰州战事已起,生意一落千丈。” “所幸店铺暂时未受影响。” “张士诚的人来店里要求我们出资犒劳义军,我也与其他店铺一样,出了份子钱。” “城里流民眾多,我按老爷的吩咐,收留了一些四至十岁无父无母的孩子……” “我已將他们带回来,估计明天就能到达码头……” 叶含章点头道:“这件事你办得很好,我会妥善安置这些孩子。他们都和你们一样……” 叶文轩心中疑惑,这些掌柜竟然都是孤儿。 叶家培养他们,究竟费了多少心血?叶家的底蕴果然深不可测。 叶文轩估计,明天到来叶家的小孩,估计是为他培养的跟班。 只有从小在一起长大,相互之间的感情才会更深。 第二天,叶文轩、小凤在四夫人和五夫人的带领下,站在叶家码头上接待了从泰州来的孤儿。 大约有十多个孩子在两个伙计的带领下,来到四夫人和五夫人面前。 叶文轩看到,孩子们身上的衣衫不是很新,都很乾净。 那些大一点的孩子,则牵著那些小一点孩子。 那些孩子的眼神里都带著敬畏。 “见过四夫人、五夫人。” “见过小少爷!” “见过小小姐!”两位伙计上前行礼道。 “见过四夫人!”“见过五夫人!”“见过少爷!”“见过小姐”十多个幼稚的的声音同时响起。 “你们不要拘束,以后你们就要跟少爷一起生活了!“ “年后你们將跟少爷一起读书,一起习武,一起劳作!” “少爷当上家主后,你们就是少爷坚强的后盾。” “在此之前,少爷跟你们吃住在一起.......” 听到母亲的话后,叶文轩傻眼了,心里嘀咕道:“我不是少爷吗,少爷不就是享福的吗?” 叶文轩现在才明白:叶家的少爷只有在去私塾读书前过的才是过的无拘无束的生活。 纳尼,我才是一个二岁的儿童啊? 过完年我才三虚岁啊? 难道母亲已经看出我是天才儿童? 叶文轩心里各种吐槽和不满。 隨后,叶文轩又想通了,现在真正可以做一些事了。 小凤会不会一起,这个背锅侠自己一定要带著。 “五妈,小凤姐和我们一起上学吗?”叶文轩问道. “小凤还小,要等几年才会读书。” 叶文轩惊呆了,小凤跟我同一天生的,怎么我就不小了,就要上学了。 “文轩比较聪明,上学早肯定没问题的!”五夫人夸讚叶文轩道。 叶文轩当场石化了。 稍后,二郎便带著一些家丁將刚来的一群小孩和小少爷安置到在叶家农庄里。农庄较大,有十间砖瓦房,其余大约有二十多间都是泥墙和茅草盖顶的简易房。 砖瓦房有两间是读书的教室,其余的是餐堂、厨房、教习和私塾先生居住的客房、会客厅、以及三间带小院子的主人可以临时居住的別院。 茅草屋採用木头框架结构,採用条石作为墙基,然后向上就是江南特有的红泥土混合石灰、碎石的三合土,筑墙时混入糯米汁和草木灰。 墙体比较结实,不易发霉生虫。屋顶覆盖厚厚的茅草,透气性较好,也起到隔热保温的作用。內墙用泥浆整平,刷上石灰水。 每间屋內设有两张张简易的竹床、一张木头桌子、四把竹椅,一只竹子做的橱柜。屋內陈设虽然简陋,但也满足居住的要求。 每一间茅草屋的门楣上,都悬掛著一枚斑驳的號牌,歷经风雨侵蚀,木牌上的字跡已然褪色,模糊难辨,宛若岁月的印记,无声地诉说著时光的流逝。 二郎將孩子们召集至茅草屋前,隨后將叶文轩引至身旁。他目光如炬,环视一周,孩子们顿时鸦雀无声,纷纷注目於这位威严的男子。 二郎朗声道:“此乃我叶家少爷,自今日起,亦是尔等的少爷。” 他继续道:“尔等需亲手种植蔬菜,此地尚有鸡舍与鸭棚,可供豢养家禽。” “春去之后,除主粮外,尔等之食物,將以此农庄所產为主。” “故而,若欲生活优渥,食之丰足,便需付出相应之劳。” “正月过后,私塾先生將至,为尔等授课。” “尔等可趁先生未至之前,开垦农庄周遭之菜地。” “至於被褥等生活用品,稍后便会送至尔等屋內。” “今后,若生活上有何疑难,閒暇时皆可寻我。” 此时的二郎讲话没有了平时老大粗的模样,一口文縐縐的官话。 黄二郎絮絮而谈,叶文轩却心不在焉,丝毫没有注意到二郎说话的反常之处。 他正细细打量著这群初来乍到的孩子。大多数孩子都在专注聆听,唯有那年长的男孩与其身旁相仿的女孩,时而环顾四周,时而凝视叶文轩,时而彼此眼神交匯。 当黄二郎说道:“此乃我家少爷,名唤叶文轩,尔等亦自报姓名,与少爷相识!” 叶文轩察觉,那年长男孩与女孩眼中闪过一丝喜悦。 两人走上前,男孩言道:“少爷,我叫王晓宇!” 女孩亦道:“少爷,我叫沫珊珊!” 叶文轩不动声色,待其他孩子一一自报家门后,他默数一番,共有十二名男孩,四名女孩。 那年长的两名女孩,被二郎指派与两名年幼女孩,分別入住十號与十一號房。男孩们则自愿选择室友,唯叶文轩例外。 黄二郎將王晓宇与叶文轩带至九號房,道:“你二人暂居九號房,少爷年幼,你需悉心照料。” 王晓宇应道:“遵命,我定当妥善照顾少爷。” 言毕,他隨二郎步入九號房。二郎又道:“尔等在屋中稍候,待物品送达,你为少爷铺床。” 二郎离去后,隔壁的沫珊珊亦步入房內。 沫珊珊问道:“实验室二贯至元宝钞怎么回事?” 叶文轩闻言,如遭蝎蛰,猛然跃起,惊呼:“什么?f-u-c-k!” 那男孩淡然回应:“i’m your da ye!” 叶文轩下意识接道:“天王盖地虎!” 王晓宇答道:“宝塔镇河妖!” 叶文轩又加了一句:“王安雅!” 那女孩回道:“程飞飞!” 叶文轩哽咽道:“师兄,师姐!” 原来,王安雅与程飞飞乃是他们旧日社团之成员,叶文轩终於有了重归组织之感。 第十四章 倒霉的师兄师姐 话说当时,叶文轩在那二贯至元宝钞发出的白光中与宝钞一同消失后,宝钞又静静地出现在实验室的桌面上。 第二天,叶文轩的同宿舍同学发现他一整天都没有去上课,於是便询问班长叶文轩是否请假了。班长表示叶文轩並未请假,猜测他可能有什么急事,未来得及告知。 第三天,叶文轩依然没有来上课,也未回到宿舍,班长开始感到不安,便去找辅导员反映情况。 辅导员隨即联繫了叶文轩的家里,叶文轩的父亲表示叶文轩並未回家,也没有告知家人他的去向。 叶文轩的父亲还安慰老师说,叶文轩一向做事稳重,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 然而,意外已经发生,叶文轩已经穿越到了元朝。 辅导员询问班长:“叶文轩平时除了上课,最喜欢待在什么地方?” 班长回答:“叶文轩没事时通常在他参加的社团实验室里,我去问问他们社团的人。” 班长在学校操场上找到了正在打球的社团老大王晓宇,询问最近是否见过叶文轩。 王晓宇表示他会去社团实验室问问其他人,隨后便向实验室走去。 到达实验室后,王晓宇看到叶文轩常坐的椅子上,坐著沫珊珊。 此时天气炎热,沫珊珊穿著清凉的吊带衫。 可能是累了,沫珊珊伸了个懒腰,这一幕正好被王晓宇看到。 沫珊珊人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好。 王晓宇已经追求她很久,但珊珊知道王晓宇是个心的人,因此不太搭理他。 珊珊心里其实喜欢的是文轩这个小师弟,可惜小师弟是个榆木脑袋,对珊珊平时的好意浑然不觉。要珊珊反过来去追求小师弟,她也拉不下这个“老脸”。 当看到珊珊美妙的身姿时,王晓宇感到鼻子里有温热的液体流了下来。 我要是说王晓宇还是个童男子,你们信不信? 为了掩盖尷尬的神情,王晓宇捂住鼻子走到珊珊身边问道: “珊珊,看到文轩小师弟没有?” “没有,就看到桌上的这张票据。” 珊珊说著,拿起那张二贯的至元宝钞在王晓宇面前晃了晃。不巧的是,王晓宇的鼻血从指缝里滴到了那张宝钞上。 接著,王晓宇和沫珊珊就被穿越到了元朝末年。 比叶文轩幸运的是,他俩现在的身体比叶文轩强壮得多,毕竟年龄摆在这里。 沫珊珊不由得一阵悲哀,现在她比叶文轩大了六七岁,她与文轩之间还有戏吗? 王晓宇脑子里想的是:我穿越了,我的那些小师妹们怎么办?我一定要想办法回去。 穿越到元朝后,王晓宇和沫珊珊发现两人出现在泰州城里,两人的身份是流民。他俩身躯的原来主人应该是饿死在叶家店铺的门口,叶傢伙计发现他俩还有一口气便拿两碗热粥救活了他俩,后来店铺老板看他俩机灵,就收留两人在店铺帮忙。 再后来就被带回叶家,然后就见到了叶文轩。 王晓宇说:“文轩,你说我们能不能回去。” “一定能回去,我们都是被那宝钞传送过来的,那是不是找到那张宝钞我们就能回到现代了?” “文轩,你记不记得那张宝钞上的標识。” “记得,但要找到那张『二贯』的宝钞,就我们三个人肯定做不到。” “只有举国之力才能找到吧!”叶文轩沮丧道。 “文轩那你做皇帝,然后找到那张宝钞。”珊珊天真地说道。 “师姐,我们还是帮助朱元璋儘快坐上皇位,然后我们做个王爷,再发动全国的力量找可行性比较高。” “师弟说的比较合理,师兄我赞同你的观点。” “主要我们怎么能跟朱元璋搭上线?”王晓宇反问叶文轩。 “之前,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有你俩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多了。”叶文轩回答道。 然后,叶文轩將计划大概地跟王晓宇和沫珊珊讲了一下。 王晓宇和沫珊珊的老家都是安徽凤阳县的,王晓宇的父亲是凤阳县商界的顶尖人物。 1352年郭子兴在濠州起义,濠州就是现在的凤阳县。 濠州地处淮河以南,地理位置重要,是当时南北交通的重要枢纽。 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最初也是郭子兴的部下,並在郭子兴的军队中崭露头角。 叶文轩打算找到朱元璋再由朱元璋献上酒精和跟云南白药类似的金创药。 叶文轩从后世资料了解到:加入红巾军之前,朱元璋经歷了贫困、出家为僧和行乞云游等艰难生活。1352年,朱元璋收到儿时伙伴汤和的来信,邀请他加入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在红巾军中,朱元璋凭藉勇敢和智谋逐渐崭露头角,受到郭子兴的赏识,並娶了郭子兴的养女马氏(即后来的马皇后),从此开始了他的军事和政治生涯。 所以汤和也是找到朱元璋的一条线索。 高纯度酒精经过叶含章的努力已从烈酒中提炼成功,创伤药也经过张儒知的研製达到类似云南白药的效果。 酒精就在自己家里好拿(偷),拿不出来自己也可以製作出来。主要是张儒知的金创药搞不到,只能想办法向张儒知买,因为叶文轩现在手上有钱。大不了朱元璋封王的时候把张儒知带上。然后自己通过手中的权力找到那张宝钞回到现在。 正当三个人沉浸在回到现代的美梦时,女僕將王晓宇和叶文轩的床铺被子和生活用品送来了。王晓宇赶紧帮著叶文轩把床铺铺好,沫珊珊则赶紧回去整理自己的房间去了。 当黄二郎回到九號房时,房间內都已整理妥当。 环顾一圈后二郎甚是满意,拍拍晓宇的肩膀说:“甚好!” “待会儿,和少爷一起去餐堂吃饭。” 忙了一上午,已到了午饭时间。 来到食堂,今天的主菜是清蒸醃鲤鱼、白菜羊肉汤,主食是白米饭。 看到桌上的饭食,孩子们两眼发光。但还是有序地走到餐桌前,等待黄二郎发话。 “都吃饭吧,小心鱼刺。”二郎看到孩子们的表现满意的说道。 叶文轩也和师兄师姐坐一起开吃起来。 第十五章 別致的新年 除夕当天上午,四夫人派黄三眼送来孩子们的新衣裳,並捎话给叶文轩:“四夫人说少爷可以回叶家老宅过除夕。”叶文轩婉拒了,理由是母亲曾叮嘱他要与新来的孩子们一起生活。五夫人听后虽感欣慰,却也因小文轩未能归来而有些失落。 在二郎的带领下,孩子们为农庄的房屋贴上春联和门神。傍晚时分,大家亲自动手包饺子,厨房里还蒸了一条肥美的大鱸鱼。年夜饭后,二郎给孩子们发了压岁钱。儘管每人只有10文,但对孩子们来说却是一笔巨款。他们將铜钱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衣物中,准备在庙会上买下心仪的小玩意。“穿越三人组”也郑重其事地收好了守岁钱。 二郎在院子里点燃了篝火,木柴堆得高高的,火焰熊熊。孩子们身著新衣,围坐在火堆旁,火光將每个人的脸庞映得通红,每个人的眼中有火焰在跃动。 “我想建一个『乌托邦』。”大师姐对叶文轩说道。 “可以!”叶文轩笑著回应。 “我还是想马上回去。”王晓宇低声喃喃。 孩子们本想学著大人的样子守岁到天亮,但在温暖的火堆旁,几个年幼的孩子很快便昏昏欲睡。二郎见状,便让大家早点休息。 叶文轩感到些许遗憾,因为除夕夜未能燃放爆竹。二郎出於安全考虑,拒绝了小少爷放爆竹的请求。 回到九號房后,王晓宇还想继续昨晚的话题,却被叶文轩拒绝,他实在太困了。 大年初一,吃过早饭后,黄二郎套上牛车,载著十几个孩子回到叶家老宅,向老爷和夫人们拜年。 老爷叶含章见到叶文轩和孩子们很是高兴,给每人封了30文的红包。孩子们还喝了大夫人熬的红红枣茶,心里甜滋滋的。有了钱,孩子们对逛庙会的期待更加迫切了。 那时普通人娱乐的机会並不多,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尽情玩耍。 到达集市时已近中午,庙会上琳琅满目的吃食和玩意儿吸引著各式各样的人。 沫珊珊被零食吸引,见一样买一样,自己的钱不够就用王晓宇的。 王晓宇怀里抱满珊珊买的东西,眼睛却不停地四处张望。叶文轩看到大师兄这副模样,心里不禁暗笑。 叶文轩此时轻鬆自如,他骑在黄二郎的肩膀上,手里拿著一只五彩大风车。 其他骑在大人肩上的孩子看到他的风车,目光直勾勾地追隨著,甚至擦肩而过后还会回过头来多看几眼。 跟隨叶文轩的孩子们来之前满心期待,想买很多东西。到了庙会后,看到心仪的物品只是拿起来看看,问过价格后又放回原处。最终,他们或买一串葫芦,或买只泥哨子吹著玩儿。 叶文轩手中的风车有半人高,转动的轮子五顏六色,大大小小共十几个,价格也不菲——30文。他其实觉得这风车拿著有些累人,想把它扔掉。 叶文轩心中却在想著:后世的1356年张士诚即將攻入苏州城,三年后的春节还会如此热闹吗? 就在他思绪纷飞时,一个刁蛮的声音传来:“这个是我先看到的,把它给我!”叶文轩看到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女孩,衣著华丽,正指著与他同行的小女孩手中的劣质珠。同行的小女孩紧紧握著珠,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却捨不得放手。 二郎刚想上前说些什么,叶文轩抢先道:“我来处理。” 二郎心想,你一个孩子能处理什么?便笑著旁观。 叶文轩走到女孩身边,微笑著说:“这破玻璃珠子怎么配得上你的美貌呢?” 华服小女孩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又看了看叶文轩可爱的笑脸,说道:“那破珠子我不要了,你手上的风车我买了。” “不要钱,送给你。” “我娘说,拿別人的东西不能不给钱。”女孩认真地说。 叶文轩觉得这女孩本性不坏,只是有些任性。 “30文!”他乾脆地说道。 “谢谢少爷,我家小小姐被老爷宠坏了。”女孩身旁的年轻女子微笑著说道。 叶文轩注意到黄二郎见到那女子时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被他掩饰过去。 女子对二郎说道:“黄二哥,回去替我向四夫人和五夫人问好。” “好的,黎师妹的话我一定带到。”二郎面无表情地答道。 叶文轩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意中坏了二郎的好事,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拿到珠的小女孩感激地看著叶文轩,她心中的叶文轩的形象瞬间高大起来。 而那黎师妹究竟是何人?竟与母亲相识。叶文轩的心中不禁泛起疑惑。 太平的日子似乎即將结束,叶文轩总觉得头顶盘旋著一片乌云,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將发生,庙会的愉悦心情也因此荡然无存。 逛了大半天,黄二郎对王晓宇说道:“天色不早了,小少爷也累了,我们在这家茶馆歇歇脚。你们再逛一会儿,到时来这儿匯合,我们一起回农庄。”王晓宇应下,和一群孩子继续閒逛。 刚进茶馆,伙计便热情招呼:“客人请坐,想喝什么茶?再来点什么点心?” “来一壶龙井,一碗蜂蜜水,再上些桂糕。”二郎说道。 不一会儿,茶水和点心便端了上来。叶文轩注意到,二郎在付钱时,伙计手中的一张小纸条悄然滑入他的手心。 二郎迅速攥紧纸条,四下张望,隨后打开看了一眼。 叶文轩瞥见纸条上写著:“大王如进城,是否接应?” 二郎看完后,將纸条塞入口中,就著茶水咽了下去。 叶文轩只觉得脑海中炸响一声惊雷:叶家这是要站队张士诚了吗? 二郎因需时刻保护叶文轩,暂时无法立刻將消息传递给父亲。 他必须在二郎与父亲见面之前,將这件事压下来。 该怎么办?无数念头在叶文轩脑海中翻涌,他甚至有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叶文轩渴望迅速成长,肩负起叶家的重任。 如今他已是真正的叶家人,绝不愿叶家坠入深渊。 很快,王晓宇便带著一群孩子在茶馆门口等候。 第十六章 江湖老道士 叶文轩茫然不知自己是如何隨二郎步出茶馆的。 王晓宇见叶文轩神情恍惚、萎靡不振,误以为孩童精力不足,遂未多加留意。 骤然间,前行中的二郎驻足不前,紧握小文轩的手,力道渐增。 叶文轩眼前出现一位年长的江湖道士,拦住了二人去路。 那老道虽鬚髮皆白,却面色红润、神采奕奕,儼然一派超然物外的风范。 道士开口道:“施主请留步,老朽有言相告......” 未等道士语毕,二郎便欲离去。 道士轻按二郎左肩,笑言:“施主勿急,贫道仅需片刻。” 二郎心有所虑,急於脱身,试图闪避,却发觉那手掌如山岳般沉重,令他难以移动分毫。 老道士道:“老朽並无恶意,愿隨施主同行,不知可否?” 二郎无奈,又忧心叶文轩安全,只得顺水推舟:“既是家父故交,道长便请同往。” 道士见路人侧目,顺势应道:“劳烦施主引路。” 二郎一行返回牛车旁,付了看车人酬劳,將叶文轩及其他孩童安顿上车,隨后驾车驶向农庄。 老道默默跟隨牛车,步履稳健。 抵达农庄,叶文轩惊觉老道气息平稳,毫无疲倦之態。 回到庄园,二郎遣散孩童,嘱咐家丁后,家丁策马赶往叶家老宅。 其间,二郎始终紧握叶文轩的小手,老道则微笑旁观。 吩咐完毕,二郎请道士入会客厅,命人奉茶点,老道安然享用,神色自若。 夜幕降临,其他孩童因游玩疲倦,早已用餐就寢。 叶文轩心中疑惑,猜测老道身份及会客厅等候之人,还有就是有什么事要说。 老道和蔼注视叶文轩,不时捋须,显得亲切。 突然,远处传来马嘶与急促马蹄声。马蹄声纷乱无章,显然来人眾多。 片刻,叶文轩见父母匆匆走进农庄会客厅。 见叶文轩无恙,四夫人神色由焦虑转为平静。 老道笑问:“叶施主可还认得老朽?” 其实,叶含章进门之前就看到道人,並认了出来。 叶含章上前行礼:“道长乃家父故交,亦是母亲恩人,晚辈岂敢遗忘。” 原来老道与叶长山为旧识,曾传授叶含章母亲內家养生秘诀,延长了其母寿命。 老道续道:“老朽在庙会见小公子有凶兆,欲为之化解......” “老朽观察小公子多时,发现其有王侯之相,却难以窥其未来。” “如今你已有一子,天佑你叶家,此乃你双亲修德所致。” “世间万物,皆有因果......” “道长无需讳言,请直言相告。”叶含章诚恳道。 “乱世將至,稍有不慎,叶家將万劫不復。” “老朽在安徽濠州云游时,见一人,此人有九五之尊之相。” “此人年少命运多舛,后出家为僧。” “不久前老朽再次见到此人时,见其已如潜龙在渊,不久將一飞冲天。” 叶含章领悟老道之意:“请道长明示!” “此人姓朱,名『元璋』,现效力於郭子兴军中。” “老朽可引荐你认为的可信之人与之会面。” “道长大恩,晚辈无以为报!”叶含章立刻跪地致谢。 “道长可在寒舍小住,晚辈立即安排人隨之前往濠州。” “老朽此行,乃为天下苍生。” “老朽將留宿农庄,与小公子多亲近几日。” “此外,你收养的这些孩童,將来必有非凡之处。” ...... 叶文轩至此方知老道乃朱元璋使者,意识到叶家將与朱元璋结盟。 他需重新规划人生,思索如何加速朱元璋夺取天下,確保“穿越三人组”能顺利返回现代。 在自己成年之前,他计划带领一群孩童做些实事,为未来的王侯之路奠基。 二郎安排老道住宿,叶含章与四夫人决定暂住別院。 眾人晚餐后各自回房休息。 老道入住八號房,原为保护叶文轩之人所居,现老道入住,二郎无需再安排人暗中保护。 叶文轩回到九號房,王晓宇未睡,等待叶文轩的归来。 叶文轩简略讲述老道之事,王晓宇心中疑虑顿消,觉得回家的路又近了一些。 一小会儿,王晓宇就悍然入睡,不知道梦中会不梦到他的小师妹们。 老道则盘坐床上,静心修炼。 叶含章与四夫人回到別院,未曾休息。 別院的院子里站著有五六个家丁,黄三眼与叶含章在正厅密谈。 “黄大哥,將接触过张士诚手下的人全部调回,估计今后他们要在暗兵营待很长时间。” “正好换回暗兵营的老人,让那些老人回归农庄,颐养天年。”叶含章小声说道。 “少爷,他们不是一直想见小少爷吗?现在可得偿所愿了。”黄三眼笑道。 “你此次前往安徽,找到那人后,便让二郎跟隨他。你將那精炼烈酒和张儒知配置的金创药让二郎带一部分去。” “二郎常梦想征战沙场,如今终於得偿所愿。”黄三眼由衷替二郎感到高兴。 “在暗兵营中再挑选几名武艺高强者同行。”叶含章吩咐黄三眼。 “少爷,是否需要联络潜伏在外的教习与私塾先生,告知我们的计划。” “不可,此举可能会危及他们生命。” “黄大哥,路上小心。三日后启程,我便不送你了。” “少爷,您与夫人休息吧。”黄三眼离开別院。 四夫人在黄三眼离开时,放飞了三只鸽子。 黄三眼回到叶宅后,也放飞了三只鸽子。 四夫人传回的信息是:按兵不动。 黄三眼传回的信息是:安全撤回。 第二天清早,叶文轩“穿越三人组”正在吃饭,见老道人也出现在餐堂吃饭。 他三人吃完后刚要离去,老道人来到三人身旁说道:“三位小友,和老道一起散步如何?” “正好有问题向老道长请教。”王晓宇说道。 三人来到农庄外的开阔地,老道人问道:“施主相信人会飞在天上吗?” “道长將孔明灯做大一点,人就可以飞在天上了!”王晓宇说道。 “妙极,妙极,老道怎么没有想到。”老道感慨道。 “道长,人有过去和来生吗?”王晓宇问道。 “人是有过去和来生的。佛家修的过去,道家修的来生。”老道人认真的说道。 “那人可以回到过去和未来吗?”叶文轩问道。 “我曾静坐时神游万里,进入了一个奇怪的梦境,梦境里的人是飞在空间的。” “我怀疑那就是未来世界的人......”老道喃喃道。 第十七章 內家功法 老道士在农庄小住了两日,已然与“穿越三人组”结为挚友。 在这几天里,老道士一直推演三人的未来,却始终得不到答案。 他心中对此三人愈发充满好奇,尤其是他们身上那股难以言喻的气息,令他隱隱感到不凡。 在离別前的那个夜晚,老道士悄然来到叶文轩和王晓宇的房间。 房间內,二人呼吸平稳而均匀,已陷入深眠。老道士从袍內取出一只紫铜香球,点燃其中的香料。这香球形如鏤空球体,內部可置香料,燃烧时香气自鏤空中缓缓逸出,瀰漫整个房间。 香气浓郁而安神,叶文轩和王晓宇的呼吸变得更加平稳深沉。老道士凝视著二人,轻声低语:“那日我神游物外,在虚空中见有三人先后向我神魂飞来。可惜我根基尚浅,未能追踪他们去向何方。”言毕,他眉头微皱,似有所思。 接著,老道士从袖中取出数根银针,轻轻插入叶文轩和王晓宇的主要穴位。 他先刺入二人的百会穴,此为督脉之巔,是连通全身经脉的关键。隨后,他將银针逐一插入膻中穴、气海穴、命门穴等,这些穴位分別主管气血的运行和元气的凝聚。 老道士双掌轻按於二人背部的大椎穴,运起內家真气,缓缓注入二人体內。真气如涓涓细流,自大椎穴下行至命门穴,再经由会阴穴贯通任督二脉。隨后,真气沿足少阴肾经和足太阳膀胱经上行,经过涌泉穴、委中穴等,最终匯聚于丹田穴。 在这一过程中,老道士的真气如春风化雨,轻柔却有力,逐渐冲开了二人体內淤滯的经脉。叶文轩和王晓宇的身体微微颤动,仿佛有股暖流在四肢百骸间游走,驱散了一切寒气和阻塞。 次日清晨,叶文轩和王晓宇醒来,只觉神清气爽,体內仿佛有一股无穷的力量在涌动。当他们起身时,发现桌上多了一本古朴的书籍,封面上写著“內家修行功法”。书中详细记载了內家修炼的步骤与心法,老道士在书扉页上留下几行小字:“此法乃內家真传,望你二人每日勤修,循序渐进,终有所成。” 叶文轩和王晓宇对视一眼,心中既震撼又欣喜。他们深知,这是老道士留给他们的无价之宝。从那天起,二人便按照书中所述,每日勤修內家功法,內外兼修。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叶文轩將那本內家修行功法仔细收好,隨后与王晓宇一同出门,试图寻找老道士的踪跡。然而,庄园的僕人却告知二人,老道士已与黄四眼、黄二郎等人离开。 叶文轩心知肚明,他们此行是要前往安徽与朱元璋会面。 用过早饭,叶家派来的教习和教书先生已抵达庄园。 一群孩童被召集到院內的广场上, 叶家家主叶含章当眾宣布了他们今后的作息安排:上午习武与劳作,下午读书。 叶文轩和王晓宇惊讶地发现,那位女教习竟是在庙会上邂逅的美丽女子。 叶含章郑重其事地宣布:“这位黎教习將担任你们的总教习,其他教习则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课程。” 隨后,叶含章又介绍了两位老儒生:李先生和王先生。 二人皆是饱学之士,將在下午的课程中负责教导孩子们圣贤之书。 今天因为是教学第一天,教习们和先生们需要安置自己的房间,並计划今后的教学內容。小孩子们被安排去庄园的菜地劳作,因为开春以后,他们的饭菜大部分將来自这些菜园。 叶文轩跟著孩子们一同来到菜地,看到庄园的农具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旁。这些农具基本都是元朝常见的铁製农具,如犁、锄、耙子等。犁是单鏵犁,用於翻土;锄头则是常见的直柄锄,用於除草和鬆土;而耙子则是木质柄与铁齿的结合,用於平整土地。 叶文轩本以为这些孩子都他们“穿越三人组”一样对干活一窍不通。 尷尬的是不会干活的就他们三人。 一群小的孩子在前面拉绳子,那个稍微大一点孩子则熟练的操作著单鏵犁。 “穿越三人组”只能手拿锄头到边边角角的地方锄地。 叶文轩发现单鏵犁虽然能够翻土,但效率较低,尤其是在土壤较为坚硬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不如后世的双鏵犁,双鏵犁翻土的面积更大,效率也更高。而直柄锄的使用也显得费力,长时间弯腰劳作容易让人疲惫。锄头可以把直柄改成曲柄,这样使用时不需要过度弯腰,能减轻腰部的负担。叶文轩心中萌生了改进这些农具的念头。 沫珊珊则关心在元朝这个季节可以种什么蔬菜。 於是上前向询问:“现在春节刚过,適合种些什么蔬菜?这样到开春时就有新鲜的蔬菜吃了。” 一位经验丰富的男丁回答道:“这时节可以种些耐寒的蔬菜,比如菠菜、春葱、韭菜和香菜。这些蔬菜发芽快,天气稍微暖和些就能长出来,適合在早春收穫。” 叶文轩听到后,感慨道看来要吃到西红柿和辣椒是不可能的了。辣椒是明朝传到中国的,西红柿传入中国的时间稍晚,大约在明朝末期或清朝初期。 还有玉米、红薯等作物元朝还都没有,看来要想吃只能自己想办法去海外找了。 好的是大蒜元朝时已经有了,要不真的是”吃饭没有蒜,味道少一半。” 就在叶文轩胡思乱想中,一上午的时间就被他矇混过去了。 吃饭的时候,王晓宇和沫珊珊则向叶文轩展示了他们手掌上的水泡。 叶文轩得意道:“小也有小的好处。” 下午是读书上课,这可是“穿越三人组”的强项。 在练字课上,叶文轩和沫珊珊得到了先生的讚许,王晓宇得道的是“尚可”二字。 到识字课的时候,三人组显示出了强大的实力,教书先生的內心的评价是“百年不遇的神童”,口中说的確是:“悟性不错。” 这种枯燥无味的日子对三人组来说,是一种煎熬。 其余的孤儿们却甘之如飴。 这样死水一样的日子,终於被一个爆炸性的消息盪起了一丝涟漪。 张士诚的起义军攻占了高邮(今江苏省高邮市),並自称“诚王”,建立政权。 第十八章 老兵回归 一天清晨,农庄的一群孩子正在黎教习的带领下,在农庄的院子里练习站马步。 七八个50多岁的男子驾著牛车拖家带口地涌了进来,打破了清晨的静謐。这些人个个衣著朴素,甚至有些破旧,但眉宇间却透著一股英气。他们的孩子们则兴奋地四处张望,仿佛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眼中充满了新奇与喜悦。 那七八个男子跳下牛车,就向这群操练的孩子围观过来。 叶文轩也偷偷的看向这七八个围观的男子。 为首的是一个跛脚的男人,名叫赵瘸子。他拄著一根木棍,走路一瘸一拐,但眼神锐利如鹰。紧跟在他身后的是冯麻子,脸上布满了麻子,但身手矫健,步伐稳健。周瞎子虽然瞎了一只眼,但耳力极佳,耳朵微微一动,仿佛能听到风吹草动的声音。朱癩子一头乱髮,皮肤粗糙,但力气极大,肩上坐著一个半大小子,却显得轻鬆自如。邱愣子则是个大块头,神情木訥,但拳头大如簸箕,仿佛一拳就能打碎一块青石。苗疯子头髮乱蓬蓬的,正跟声旁邱愣子说著什么,但身法诡异,走路如一阵风。马大嘴,嘴巴奇大,说起话来声音洪亮,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最后一位叫贾阎王,此人如同文雅的儒生,双手背在身后,是位用毒高手。 这七个人,个个都是暗兵营的老兵,武艺高强,但由於常年过著与世隔绝的秘密生活,性格都有些古怪。他们看到站在最前面认真扎马步的叶文轩,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赵瘸子走上前,拍了拍叶文轩的肩膀,笑道:“小少爷,真是长大了!” 叶文轩马步不稳,一下子坐到地上。 见到少爷的丑態,一帮人哈哈大笑起来。 黎教习走上前笑著道:“知道各位叔叔今天会到,家主特意吩咐厨房准备好酒好菜,中午家主也会来陪各位喝一杯。” 冯麻子哈哈一笑,道:“我们这群老头子,哪里还讲究这些?黎姑娘,你也不要客气,以后我们还要在你手下做事,你不要折杀了我们这些糟老头子。” 冯麻子嘴上说著,眼睛却把所以的孩子打量了一遍。 他走到王晓宇王晓宇和沫珊珊面前,跟黎教习说道:“我看这两个孩子都是练武的好料子。周瞎子你们再选择六个底子不错的,这八个人我们八人一人挑一个,黎姑娘你你选少爷,剩下的孩子我们一人再挑一个。” 不一会儿十六个孩子就被他挑选完了,一个师父教两个徒弟。 冯麻子选了郭志远和赵静姝; 周瞎子选了王晓宇和孙浩然; 贾阎王选了沫珊珊和李婉清; 赵瘸子选了李德昌和赵文远; 朱癩子选了王淑华和周文彬; 邱愣子选了黄志强和杨继光; 苗疯子选了陈天佑和刘承宗; 马大嘴选了张瑞林和王景行; 黎教习选了叶文轩; 中午一帮老头子、黎教习和叶含章在別院的正厅喝酒聊天。 赵瘸子嘆了口气,道:“我们这群老头子,一辈子躲躲藏藏,没想到老了还能在这儿教年轻人练武,真是天意啊。” 冯麻子点点头,道:“是啊,看著这些孩子,我仿佛又回到了当年。” 叶含章也感慨道:“黄大哥和二郎去了安徽,要是在这里就会更热闹了。” 黎教习说道:“不知道黄大哥和黄二哥在安徽那边怎么样了?” 叶含章笑道:“你对二郎的心意,他知不知道。” 黎教习认真的说道:“他懂得,可惜这天下还没安定下来。” 黎教习是什么人? 黎教习是四夫人的闺蜜。 在那次押送银子回苏州的途中,官府在离苏州城五十里的山涧出口设了埋伏,一队人马和官兵血拼到最后的三个人就是:黄二郎、黄素素(叶文轩的母亲)、黎紫茹。 黎紫茹就是黎教习。 当时,黄二郎听到火銃声后,就放飞了手臂上架著只鷂子。 那鷂子是叶含章和黄二郎一起从幼鸟餵养大的。 黄二郎每次出任务时都会带著它,一旦有危险就会放飞它。 叶含章一队接应二郎的人马,正在在离二郎他们被埋伏的地方不到十里的路程的官道上。 他们偽装成寻常百姓,三三两两的在道路上往前赶路。 路上不断有官兵来往,影响了他们前进的速度。 好不容易摆脱了官兵的视线,叶含章听到鷂子盘旋在他头顶发出的清亮的鸣叫声时,他知道二郎他们事了。 叶含章打了一个他们联络的信號,所有的人立刻下马,穿上携带的皮甲,带上头盔,跟著鷂子的方向飞奔而去。 当叶含章他们飞奔的山涧口时,看到了二郎他们被官兵围住的场景。 二郎他们当时带著银子就没敢走官道,只能顺著这些无人行走的山涧溪流行走。 这批银子是暗兵营的军餉。 黄素素的情报人员被官府抓住了,禁受不住严刑拷打,供出了黄素素的行踪,才有了官府设计埋伏的事情发生。所以当时黄素素对二郎说了她辜负了叶大哥的话。 那些骑马皮甲的人都是暗兵营的人,是叶家老家主叶长山一手建立起来的。 建立暗兵营一是为了自保,二是为了除暴安良。 所以当时那位老道士说,叶家家主叶长山和主母孟秀秀修德的福报让叶含章有了一子。 老道士和叶长山是好友,叶长山出家也有一部分是受了老道士的影响。 老道士当时看出叶家是有绝后之象的,也就是当他看到叶含章有一子时十分惊讶。 他怀疑当时是不是推算错了,因为当时老道士给叶长山算了一卦。 卦象显示为?,这是《大过卦》象徵过度的状態,其中九三爻辞提到“栋橈,凶”,意味著事物发展到极点而出现问题。在家族延续的语境中,可能暗示因过度或失衡导致的后继无人。 老道士后来又为叶长山补算了两卦分別是?(《剥卦》)和?(《否卦》)。 《剥卦》象徵事物逐渐被剥落、衰退的状態。在爻辞中,“剥床以足”“剥床以肤”等描写了事物逐渐被侵蚀、衰败的过程。这种衰退的趋势可能暗示家族或血脉的衰落。 《否卦》象徵著天地不交、闭塞不通的状態,意味著发展停滯或困境。在传统文化中,家族延续与后代的繁荣息息相关,因此《否卦》可能间接暗示家族发展受阻,甚至无后的可能。 所以说,老道士是確信叶含章是不会有儿子的。 第十九章 见到朱元璋 叶家庄园由於暗兵营老兵的回归,变得更加热闹。 叶文轩和王晓宇发现修练老道士传授的內家功法一段时间后,他们的力气变得比以前大了很多。 一天下来,其他的小孩都累得东倒西歪,叶文轩和王晓宇却总是神采奕奕的。沫珊珊经常找他两人抱怨这样的清苦日子什么是个头。 叶文轩问沫珊珊道:“大师姐,你跟你师父学得怎么样了?” “以前觉得学化学一点用没有,现在发现还是挺好的。师父讲到毒药製作的时候,师父刚把配置毒药的原料整理配比好,我稍微推理一下就知道那种毒药的毒性原理。” “那当然,古人对毒的认知是经过长时间经验积累下来的,通过人中毒后的症状可以判断中了什么毒。对毒药的成分不是很了解,但我们了解,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 “师姐,你好好学,到时肯定能派上大用场。”叶文轩鼓励师姐道。 “我练武不行,只能在这个方面多下功夫了,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女魔头。”沫珊珊此时恢復自信,精神也好了许多。 “小师弟,你说你家派出去跟老朱接洽的人,到底能不能见到朱元璋。” “有老道士一同去,应该没有问题。”叶文轩心里也没底,但他对老道士有信心。 叶文轩口中的那个老道士,此时正带著黄三眼、黄二郎等人往安徽濠州方向悠哉游哉的行去。黄三眼和二郎的焦急的神情虽然没表现出了,但老道士哪能看不出来。 “黄施主莫要接著赶路,老道心里有底,不会误了正事。”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切缘分天註定,机缘到了一切水道渠成。” 老道士什么都好,就有一个好享受的毛病。 老道士是这样说的:“人要活得自在,不要委屈了自己。” 於是每到一处,老道士都要到好的酒家大吃一顿,有好的客栈绝不会露宿荒野。 这样也有好处,一帮人就像游山玩水一样,不会引起他人注意。 其实,这是老道士在刻意磨练他们的意志,一个沉不住气的人是干不成大事的。 欲速则不达,就是这个道理。 黄三眼和二郎焦急的神色就差点刻在脸上了。 就这样走了几天的路,黄三眼和二郎他们的心境慢慢发生了变化,竟然跟老道士同流合污了。 老道士在一次酒后讚许道:“你们这才像是做大事的人,人虽然现在没有见著,但事已经成了一半。” 这就像现在的商业谈判一样,心急的那一方往往是获得筹码最少的一方。 安徽濠州(通常指滁州市,古称濠州)位於安徽省东部。苏州位於中国江苏省东南部,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大约为 200公里左右,现代人驾车前往,通常只需 2.5至3小时。 但古代没有现在这么便利的高速公路,现代人是见河架桥,见山开路的。古人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马匹,道路都是因地制宜的走出来的。见山跑死马,是古人得出的经验教训。 黄二郎一行人是有马匹的,以黄二郎的急性子,快马加鞭,估计3至4天就能到达。 跟著老道士竟然了10天左右,快到濠州地界的前一天,老道士居然要求大家休整一天。 到达濠州地界时,沿路没有见到出逃的老百姓。 黄三眼判断郭子兴应该已经占了並稳固了濠州城 老道士將一行人,带到濠州城墙下的时候,城门即將要关闭。 叶家庄园由於暗兵营老兵的回归,变得更加热闹。 叶文轩和王晓宇发现修炼老道士传授的內家功夫一段时间后,他们的力气变得比以前大了很多。 一天下来,其他的小孩都累得东倒西歪,叶文轩和王晓宇却总是神采奕奕的。沫珊珊经常找他们两人抱怨这样的清苦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叶文轩问沫珊珊道:“大师姐,你跟你师父学得怎么样了?” “以前觉得学化学一点用也没有,现在发现还是挺好的。师父讲到毒药製作的时候,师父刚把配置毒药的原料整理配比好,我稍微推理一下就知道那种毒药的毒性原理。” “那当然,古人对毒的认知是经过长时间经验积累下来的,通过人中毒后的症状可以判断中了什么毒。对毒药的成分不是很了解,但我们了解,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 “师姐,你好好学,到时肯定能派上大用场。”叶文轩鼓励师姐道。 “我练武不行,只能在这个方面多下功夫了,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女魔头。”沫珊珊此时恢復自信,精神也好了许多。 “小师弟,你说你家派出去跟老朱接洽的人,到底能不能见到朱元璋。” “有老道士一同去,应该没有问题。”叶文轩心里也没底,但他对老道士有信心。 叶文轩口中的那个老道士,此时正带著黄三眼、黄二郎等人往安徽濠州方向悠哉游哉地行去。黄三眼和黄二郎的焦急神情虽然没表现出来,但老道士哪能看不出来。 “黄施主莫要著急赶路,老道心里有底,不会误了正事。”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切缘分天註定,机缘到了一切水到渠成。” 老道士什么都好,就有一个好享受的毛病。 老道士是这样说的:“人要活得自在,不要委屈了自己。” 於是每到一处,老道士都要到好的酒家大吃一顿,有好的客栈绝不会露宿荒野。 这样也有好处,一帮人就像游山玩水一样,不会引起他人注意。 其实,这是老道士在刻意磨练他们的意志,一个沉不住气的人是干不成大事的。 欲速则不达,就是这个道理。 黄三眼和黄二郎焦急的神色就差点刻在脸上了。 就这样走了几天的路,黄三眼和黄二郎他们的心境慢慢发生了变化,竟然跟老道士同流合污了。 老道士在一次酒后讚许道:“你们这才像是做大事的人,人虽然现在没有见著,但事已经成了一半。” 这就像现在的商业谈判一样,心急的那一方往往是获得筹码最少的一方。 安徽濠州(通常指滁州市,古称濠州)位於安徽省东部。苏州位於中国江苏省东南部,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大约为200公里左右,现代人驾车前往,通常只需2.5至3小时。 但古代没有现在这么便利的高速公路,现代人是见河架桥,见山开路的。古人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马匹,道路都是因地制宜地走出来的。见山跑死马,是古人得出的经验教训。 黄二郎一行人是有马匹的,以黄二郎的急性子,快马加鞭,估计3至4天就能到达。 跟著老道士竟然了10天左右,快到濠州地界的前一天,老道士居然要求大家休整一天。 到达濠州地界时,沿路没有见到出逃的老百姓。 黄三眼判断郭子兴应该已经占了並稳固了濠州城。 老道士將一行人带到濠州城墙下的时候,城门即將要关闭。 看门的將士们见到老道士都热情地叫道:“老神仙,你回来了。” 对黄三眼一行人,看守城门的士兵还是例行公事地检查了一番,然后放行。 “跟你们大王说一声,老道回来了,就住在城中的悦来客栈。”老道士对守军的一个头领说道。 “老神仙放心,我一定告知大王。” 老神仙將眾人带到客栈,就飘然离去,离去时跟黄三眼说道:“我去见见几位老友,黄施主安心住下就是。” 黄三眼等人安然在客栈住下,心想明天就能够见到正主了。 这一夜眾人睡得特別踏实,第二天起床后都感觉神清气爽。 眾人用过早饭,就在客栈耐心等待。 正当眾人翘首企盼时,就看到老道士带著几个亲兵装扮的人进了客栈。 老道士来到黄三眼跟前,给其中的一位亲兵说道:“朱施主,这位就是从苏州带来的黄施主。” 黄三眼拱手道:“见过朱大人和几位大人。” 朱元璋还礼道:“都是江湖朋友,不必如此。”然后吩咐店家奉上茶点,跟眾人喝茶聊天。 黄三眼看真朱元璋心中暗暗吃惊,见此人:25岁左右,正值壮年。瘦削但健壮,额头宽阔,颧骨高耸,眼睛细长,下巴宽大,面部线条稜角分明。给他一种坚毅、威严的、精明果断的印象。 朱元璋先是关心眾人一路上的奔波辛苦,然后又问起苏州的现状。还问黄三眼是否对江北的情况有所了解。黄三眼一一如实相告,见朱元璋不谈正事,他也沉住气和朱元璋閒谈。 过了一会儿,朱元璋起身拱手跟黄三眼眾人说道:“朱某还有公事在身,各位朋友可以在城中逛逛,明日早上我再来和各位朋友喝茶聊天。” 老道也起身:“黄施主,城中还是有几处好去处的。我去送送朱施主。” 黄三眼等眾人也起身还礼道:“恭送诸位大人!恭送老神仙!” 走出客栈几十丈远,老道轻声问道:“朱小友,觉得他们怎么样?” 朱元璋回道:“老神仙能看上的人怎么可能差,只是不知他们的想法如何,我是看好他们的。等他们在城中看看再说正事不迟。” 朱元璋觉得双方要你情我愿才行。 黄二郎眾人觉得待在客栈中也是无趣,就建议出门走走,也好了解一下红巾军的实力和情况,朱元璋的意思他是听明白了。 眾人走到街市处,见到街道上行人往来,商铺正常营业。红巾军士兵巡逻有序,军纪严明,鲜有扰民之举。黄三眼等人虽对红巾军的未来充满不確定性,但至少眼下,濠州城成为一片难得的安寧之地,红巾军的实力与纪律也让人对这支起义军寄予了更多期望。 第二十章 百步穿杨黄二郎 黄三眼和黄二郎一行在街上正走著,突然前面传来嘈杂声。一帮人围成一圈踮著脚看著什么,二郎走近一看,原来是红巾军在招兵。 朱元璋坐在一张桌子后,饶有兴趣地看著地面画出的圆圈里正在摔跤的两个人。其中一人膀大腰圆,另一个却小巧灵活。 小巧的那位把大个子耍得团团转,围观的人都在为小个子喝彩,大高个羞得满脸通红。 二郎看出那大高个没有下死手,只是缺乏章法,所以想帮他一把,就高声喊道:“稳住重心,以静制动。” 大高个立刻会意,膝盖微屈,背部挺直,通过伸展手臂控制对手的上半身,限制其进攻和转身的空间。 这下轮到小个子急得团团转,大个子乘机抓住小个子,小个子立马求饶道:“行了,你想下死手啊!” 大个子把小个子拎到朱元璋坐的桌子前,转身面向眾人拱手道:“在下是红巾军汤和,谢谢刚才那位提醒我的好汉。今天我和朱兄在这里,是为我家大王招募人手,愿意加入红巾军的兄弟,请到这边由朱兄弟登记造册。” 那小个子也站起身,整理衣裳朝眾人拱手道:“谢谢刚才各位的捧场。”说完又引得眾人一阵鬨笑,现场气氛立刻变得融洽起来。 一些本就打算从军的汉子从容地走向朱元璋那边报名参军。黄二郎觉得他们这种招募人手的方法,比那种贴一张告示等人来参军的要高明得多。 二郎本想上前跟朱元璋打招呼,又怕影响他做事,正在犹豫时,朱元璋和汤和低语几句,汤和立刻走上前来招呼道:“这位可是黄二郎兄弟?谢谢刚才提醒。那位瘦小的兄弟是李善长,我们招揽人手的方法就是他想出来的。” 黄二郎立马拱手道:“见过汤兄弟。” 汤和说道:“不用客气,朱大哥吩咐我带你们到军中看看。”说完,汤和又回去將弓箭带上,“这把弓是从蒙古人那里缴获的,黄兄弟看看这弓怎么样?” 黄二郎接过铁胎弓,拉开弓弦夸讚道:“好弓!”然后將弓还给汤和。汤和见二郎轻鬆拉开弓弦,不由得暗自佩服。 一路与汤和说说笑笑,二郎看到军营就出现在百步之外。只见军营外布置有柵栏、拒马、瞭望塔和哨卡。 二郎注意到军营外的演练场中有几个木笼子,因为距离远,看不清里边关押的是什么人。 汤和见他盯著木笼,解释道:“里面关押的是我们抓获的蒙古人,身上设有枷锁和脚镣。將他们安置在这里是为了让新加入的兄弟知道,蒙古人不是杀神,跟我们一样。还有不杀他们的原因——有兄弟被蒙古人抓了,可以拿他们交换。笼子外的那个人,是我红巾军的军医,给这些蛮子治疗伤口的。” 正说著,突然那笼子外的军医大声叫道:“放开我!”紧接著是其他笼子里的蒙古人起鬨叫骂声。 “该死的汉人,蒙古勇士是这样给你们羞辱的吗?掐断他的脖子!” “弄死这**养的!” ...... 眼看那军医就要被蒙古汉子扭断脖子,而其他人离得太远,上前营救基本不可能。 黄二郎下意识地抢过汤和手中的弓,並从汤和的箭袋抽出一支箭,拉弓,箭出...... 瞬间,一切好像静止了,只有那飞出的箭和二郎的怒吼声:“给我死!” 飞羽箭“嗖”的一声穿透那蒙古人的脑袋。被掐著脖子的军医只觉得呼吸通畅,隨后是蒙古人摔倒在笼中的声音。 军医看到蒙古人的脑袋上插著一支箭,自右眼贯脑而出。 汤和和附近的红巾军立马飞奔过去。看到蒙古人的惨状,汤和对其他笼子里沉默的蒙古人高声说道:“我们的神射手跟你们的『默儿根』比起来怎么样?” 其他红巾军立马高呼:“神射手!”“神射手!”“神射手!” ...... 呼声引来更多看热闹的红巾军。当二郎走到跟前时,已被汤和他们一群人抬起拋向空中,然后被更多的人接住,再拋向空中。 接著,二郎就像做梦一样,迷迷糊糊的,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上午。 二郎感到脑袋晕晕的,黄三眼在床前看著躺在床上的二郎说道:“你已经在红巾军出名了,不但箭术高超,酒量也高。你是来者不拒,我们又不好拦你,好在你不发酒疯,只是像一团烂泥倒在地上。” 正说著,有人进来说道:“朱大人来了,还带著昨天二郎救下的那个军医。我们说昨天中午你喝多了,估计还没醒来。朱大人说不急,就坐在客栈大厅喝茶等你。” 二郎立马起身,早有人打来洗脸水给二郎洗漱。 二郎和黄三眼刚出现在客栈大厅,就听到有人说道:“谢二郎兄弟救命之恩。” 那军医刚想跪谢,被黄三眼扶住了。黄三眼道:“不知这位兄弟高姓大名。黄二郎他们来这里就是想加入红巾军的,以后你们就是同袍兄弟。” “欢迎二郎一眾兄弟加入咱们红巾军。”朱元璋也站起来笑著说。 ...... 眾人都是兴高采烈。 送走那军医后,朱元璋和李善长进入黄三眼和黄二郎房间的会客厅。 黄三眼將二郎和眾人想加入红巾军的事正式向朱元璋讲了出来,朱元璋很高兴地表示欢迎他们的加入。 后来,黄三眼向朱元璋拿出酒精和仿製云南白药的金疮药。 李善长此时说道:“黄大兄弟,这两样东西以后由你们提供,有多少我们收多少,价格由你们定。同时,你提到的那位发明这种金疮药的张儒知先生,要是能帮我们培养一些有本事的军医就好了。你回去后將此事向叶家家主匯报,看叶家想怎么跟我们合作。我们静候佳音。” 黄三眼说道:“朱大人和李兄弟的话我一定带给我家老爷。姑苏和濠州相隔也就几天的路程,联繫起来很方便,不要多久,就会得到我家老爷的回覆。今天晚上,我一人就赶路回家。二郎他们就拜託二位大人了!”黄三眼作了一个长揖。 朱元璋站起身阻止了黄三眼。 “都是自己兄弟,不必如此客套。” ...... 第二十一章 建立医学院 黄三眼回叶家老宅后,將在濠州和朱元璋见面的事向叶含章详细匯报了。 叶含章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和朱元璋的合作。叶家决定开设酿酒作坊,扩大酒精的生產。同时,叶含章跟张儒知商议金疮药的生產和建立医学院的事宜。 张儒知决定就在叶家农庄开办金疮药生產作坊,並在农庄开办医学院,为红巾军培养军医。医学院的学生由红巾军派遣的人员和叶家自己招揽的人组成,这样就能和红巾军长久地合作,也不怕培养的学生会有什么问题。 叶文轩知道这些事后,心中的石头终於落下了,叶家终於和朱元璋的红巾军捆绑在一起了。 叶文轩立马將这个好消息告诉王晓宇和沫珊珊。 在眾人的努力下,两个月后,一个能容纳30名学生的医学院就建成了。张儒知担任医学院的院长,叶含章担任副院长。“穿越三人组”也成为了医学院的第一批学员。医学院学员分一年制、二年制、三年制的模式。 有经验的学生实行一年制,稍微有经验的学生实行二年制,像叶文轩这样的中医小白实行三年制。 医学院的课程有:药理学、方剂学、针灸学、外科学(来自叶文轩提供的创伤经)。 大体思路就是快速为红巾军培养军医人才。 叶文轩最感兴趣的就是针灸学,在后世他就见到针灸的神奇,苦於没有门路去学,现在有机会他怎么会放过。 王晓宇感兴趣的是方剂学,沫珊珊感兴趣的是药理学。 由於现在增加了学科,叶文轩他们每天早上都有的劳动课,改为三天一次。空出的时间用来上医学院的课。 医学院建成后,天气已经转暖。 一天早晨,叶文轩正在餐堂吃早饭。叶文轩看到有一只小虫子在他面前飞来飞去,下意识地就拿筷子去夹那个虫子,居然虫子被他夹住了。 王晓宇正在猜测他在空中夹著什么,叶文轩向他展示了夹在筷子上的小飞虫。 王晓宇认为叶文轩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无意中夹到的。叶文轩又在空中夹了一次,又一次,王晓宇傻眼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 “你的內家功法修到第几层了?”王晓宇问道。 “没在意,从现在的表现应该修到第二层了。”叶文轩回答道。 “还有没有天理,我们都是晚上一起练功的,为什么我还是停留在第一层?”王晓宇不甘道。 “而且你才是个三岁的小孩。”王晓宇提醒道。 沫珊珊在一旁好奇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我们在谈论男人的事情,女人就不要参与了。”王晓宇打趣道。 “文轩可是个儿童,你这个色批......”沫珊珊骂道。 叶文轩也觉得王晓宇讲得对,这种事最好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老道士的內家功法主要分十层。第一层是气感期,表现为全身经脉已打通,体內有真气流动。 第二层是敏感期,表现为耳聪目明,观察能力高度提高。 比如我们看到飞虫,是看不到飞虫翅膀的振动,所以我们不能判断飞虫的运动轨跡。而叶文轩能看到飞虫翅膀的运动方向和飞行的轨跡。 叶文轩希望能快速达到第三层。 第三层是动感期,表现为运动速度超过常人,比如摩托车手在封闭的大球形笼子里任意方向行走,因为摩托车的速度够快。达到第三层后,人的体內细胞被完全激活,动作会更快。 叶文轩希望能儘快达到第三层的境界主要是因为他想演示,在以前小说里作者写的一种针灸手法,施针者快速捻动银针,使银针產生振动,从而达到刺激患者穴位的目的。 叶文轩现在在农庄里被称为神童,他有过目不忘之能,看什么一看就会。其实一开始是后世的原始积累,那些字他已经认识了。后来是因为老道士传给他的“內功功法”达到第二层產生的神奇效果。 叶文轩现在下午可以不去上课了,私塾先生已经不能教导他了。他可以有时间用来学习其他知识,他叫黄三眼去找书给他看,什么书都可以。叶文轩最感兴趣的是那些杂书,那是古代工匠们的传承。要想成为一位工匠,改变古人的生活,就要知道他们现在掌握的知识,在这基础上快速地循序前进,叶文轩没有金手指的功能,不能凭空变出什么东西出来。 他要製造什么东西出来,不可能他一人就能做出来。比如你要造现代的枪炮,你要有现代的车床,鏜床,钻床、刨床、铣床之类的,製造这些加工设备,必须要有第一台母床出来,才能加工出这些加工设备的零部件,然后加工精度逐渐提高,形成类似现代的加工机械。 所以叶文轩需要製造蒸汽机、发电机、电动机,以元朝的加工能力,就是你能画出枪炮的图纸,也是加工不出来的。 所以叶文轩也是很著急,他跟王晓宇和沫珊珊商量。 王晓宇告诉他我们要聚集元朝最厉害的工匠,才能做好这些事,因为那些人已经很厉害了,做事就差临门一脚了。 那怎么把这些人聚到一起,要么你有钱,要么你有很多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叶文轩採纳了王晓宇的建议,准备开始搞钱和网罗人才。 怎么搞钱,什么利润高搞什么。 叶文轩苦思冥想,搞玻璃產品是最快的方法。现在元朝的玻璃製品还没有应用到生活用品方面。叶文轩决定先搞玻璃製品狠狠捞一把,积累第一桶金。 叶文轩决定將自已的二万贯钱投入到玻璃製品中去。 这个事情他可以暗著做,但不能由他来牵头,他必须找到一个可以帮他做事的人,一个成年人。有时叶文轩想,既然我们可以穿越过来,有没有一个穿越过来现在是成年人的现代人。 如果没有,那就要先变出一个能听他话的成年人来。 怎么变出来,叶文轩心中已有一个办法,只是手段有些见不得光。 叶文轩决定变出一个人来。 第二十二章 代言人黄达胜 叶文轩所谓的要“变”出一个人来,就是要“变”出一个能无条件同从他命令的人。 说白了就是搞出一个傀儡人,高大上的说法就是“代言人”。 好几个人出现在叶文轩的名单上,便宜老爹叶含章,母亲黄素素,黄三眼,张儒知...... 黄二郎是比较幸运的,没有出现在名单中。因为他已经加入红巾军,这本就是叶文轩计划之中的事。 上面名单中的人,已被叶文轩排除掉了。太亲近的人,叶文轩下不了手。 村正黄达胜是一个很好的人选,是个社会人,有一定的官场经验。 这是“穿越三人组”商议后决定的,他们跟黄达胜是熟人又不太熟。他不是官场不得志么,现在有一个翻身的机会,他一定会抓住的。 穿越三人组已经擬定了实施方案。 眼看就清明就要到了,气温逐渐升高,桑树已处於发芽前的状態。 这正是採集桑树皮的最好季节,黄达胜带领家人采了一天的桑树皮,已累得早早的上床休息。 正当黄达胜进入梦乡时,有三个人悄悄的潜入他家院子。护院的大狗,正吃著沫珊珊加过料的米饭糰,一小会儿大狗也睡著了。 沫珊珊用通过迷烟將黄家眾人送入了梦乡。 “穿越三人组”小心的推开黄达胜臥室的门,將致幻剂放入黄达胜鼻子下,隨著黄达胜的呼吸致幻剂被黄达胜吸入体內。 当黄达胜睁开眼睛时,他看到自己在一个云雾繚绕的金碧辉煌的大厅中,他的前方是一个坐在莲座上的女菩萨——黄珊珊装扮,声旁站著两个童子——善財童子(王晓宇)和龙女(叶文轩)。 黄达胜也不是无知的人,知道他是见到观世音菩萨了。 “善男黄达胜拜见菩萨......”说著,扑通一声跪下了。 然后菩萨告诉他,在村口的大柳树的树洞里放著给黄达胜一万贯钱,里面还有一道她的旨意,黄达胜按照上面的吩咐去做就行。 ...... 然后沫珊珊用安定剂让黄达胜又睡死过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黄达胜清晰的记得昨天晚上的那个梦,觉得很不可思议。 一整天在地里採集桑树皮时都心神不定,他不知道梦中的事是不是真的,要不要去村口的柳树下看看。 天黑了,家人累了一天又早早休息了,黄达胜也假装上床休息了 半夜,黄达胜悄悄起床走到村口的大柳树下,他颤抖著手向树洞里摸去,感觉到有一个木盒子在里面。 黄达胜抓著盒子就急冲冲往家里跑去,由於天太黑,黄达胜险些摔了一跤。 到家后,黄达胜回道臥室,点亮了蜡烛。 打开盒子,最上边是一张写著“静候法旨”的便条。纸条下面是一叠宝钞,全是100贯一张的。黄达胜数了下,正好一万贯。 黄达胜將宝钞放入盒中,然后將盒子藏了起来。 他吹灯,上床睡觉,可怎么也睡不著。一万贯啊,黄达胜平时连100贯的宝钞都很少见到。因为市场上流通的宝钞面值是“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的,100贯的大额交易时才用的著。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第二天,黄达胜是顶著黑眼圈在带领家人在桑树地里干活的,小孩子在地里乱跑,拿刀在桑树上砍著玩,他也没大声呵斥。他的脑子里都是那一万贯钱。 著这样过了几天,黄达胜也没有听到有什么动静,一切都和往常样。 这天夜里黄达胜和以往一样早早的上床休息了。当他醒来时他发现,他被牛头马面带到了阴曹地府,然后他就看到刀山地狱、火海地狱、油锅地狱、寒冰地狱、拔舌地狱、锯解地狱、磨盘地狱、铁树地狱、石磨地狱、铜柱地狱的十大酷刑。 当然地狱的看到的景象都是“穿越三人组”画在画上的,牛头马面有王晓宇和沫珊珊装扮的。 牛头马面跟他说,这些酷刑是对阳间所犯罪行的惩罚。 第二天,黄达胜醒来了,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他怀疑他是否真的去了地府一趟。 就这样战战兢兢的又过了几天,黄达胜又见到观音菩萨。 观音问他你是否认识叶长山,叶长山就是佛主点化去当和尚的。 然后观世音菩萨又跟他说,叶长山的孙子是他坐下的善財童子转世,要黄达胜去暗中辅助叶文轩,那一万贯钱是观世音给叶文轩的启动资金,但这个钱放在黄达胜这边保管。 然后菩萨吩咐道,叫黄达胜明天去找叶文轩,要他按照叶文轩的吩咐做就行,不要多问。 黄达胜听到后,心里的终於安定下来。 叶含章的儿子叶文轩他也见过几次,也听教书先生说他是神童。以前他不是太相信的,一个三岁的孩子能聪明到哪里去,现在他相信了,因为他是善財童子转世,那他有些过人的行为就不再觉得奇怪了。 第二天,黄达胜一大早就来到叶家农庄。 当他看到叶文轩在练武,就在一旁耐心的等著。 等叶文轩练功结束,叶文轩把黄达胜带到他的九號房。 刚进门,黄达胜就想跪下。 叶文轩阻止他说:“那一万贯钱放你那里,妥善使用。” 然后又递给他一本书,书里面详细写著玻璃作坊的设计图、熔炼玻璃的设备图、炼製玻璃的配方、玻璃製品的吹製作方法。这本书是叶文轩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赶出来的。里面的设备都是参照现代的玻璃手工作坊按比例放大的做的。 黄达胜问叶文轩玻璃作坊建在哪里,叶文轩说:“建在你家地里,你也可以拉別人入股,我只要收益的四成,其余的有一成是你个人的,二成是用於其他作坊的投入,二成是合伙人的分红,最后剩的一成是用来打点官府的钱。” “还有,玻璃製作的配方要保密。每次配料你自己去做,不要告诉任何人。” 然后叶文轩还叫黄达胜去网罗各种人才——有能力的工匠,不要在乎钱財。 黄达胜听后不由得佩服,不愧是善財童子,做事滴水不漏。 黄达胜听完叶文轩的吩咐后就立马作手去布置玻璃作坊,並派人去聘请玻璃製作技艺高超的工匠。 第二十三章 鬼手十三针 在筹建玻璃作坊的这段时间里,叶文轩对针灸的痴迷日益剧增。 由於他记忆力很好,就省去了別人背诵记忆全身穴位的痛苦歷程。叶文轩的大部分针灸的学习都用在实操上。 他先是认真观察张儒知如何在患者身上施针的,再在木偶身上进行针刺练习,熟悉穴位的位置和针刺的深度、角度,再后来叶文轩就拿小动物进行针刺练习,以感受针感和提高手技。 后来叶文轩觉得自己手法已经熟练了,就在自己身上体验针感和理解不同的针刺方法。 再后来,在农庄里就会看到那些脸上扎著银针还在干活的人。他们都很开心小少爷能找他们帮忙,其实叶文轩一开始还担心別人不答应让他在身上施针。 后来就出现了奇怪的现象,农庄的僕人们和那些暗兵营的老兵主动找叶文轩给他们针灸。以前他们都是找张儒知针灸的,现在他们发现叶文轩针灸后的效果更好。 一天,叶文轩正在练功,他发现自己的弹跳摆腿时,挑起的高度比之前高很多,能跳到王晓宇那么高。叶文轩狂喜,他达到內家功法第三层了——体感期。 王晓宇见到后羡慕不已,他才刚刚到达第二层——敏感期,又被叶文轩甩开一大截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叶文轩知道,他可以施展“鬼手十三针”的手法了。鬼手十三针是张儒知的家传绝学,据说他的某位太爷爷是可以施展的。张儒知没有私藏,將这门绝学教给了叶文轩。主要是看重叶文轩的天赋,可惜当时叶文轩没有达到內家功法第三层,也没有能將这套手法施展出来。 叶文轩在针灸课后,当著张儒知的面试著將这套手法在自己身上演练了一遍,张儒知见到后欣喜如狂,张家的这套绝学终於后继有人了。 现在张儒知有时出诊时也会將叶文轩带著,让叶文轩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积累临床经验,进一步提高针灸技艺。 一天,姑苏城里张儒知的一位好友生了重病,张儒知带著叶文轩去看望他。在到达姑苏城里的一座寒酸的小庭院后,叶文轩在张儒知的带领下见到了那位老人。张儒知郑重的向叶文轩介绍道:老人姓岳,是岳將军(岳飞)的后人。因不愿意给蒙古人做官,加上后人不善经营,到他们这一代时已是家道中落,后世子孙主要靠做教习谋生。 当来到老者房间时,就闻到一股浓郁的中药味。老者见到张儒知,想从床上坐起来,就想床边的一个年轻男子到:“寒儿,扶我坐起来,你家张伯父来看我了。” 张儒知又跟叶文轩介绍到这位年轻的男子是老者的孙子,在城里的李家做教习,枪法很好,是岳家枪的传人。 张儒知跟老者客套了几句,就跟老者说明了来意。一是来看望老者,二是来给老者施针。老者没有拒绝张儒知的好意,就让张儒知给他针灸。谁知道上前施针的竟然是叶文轩,老者很诧异但没有表现处不悦,张儒知一定是教徒弟在他身上练习针灸。 这时,旁边的那位年轻男子上前阻止道:“还是张伯伯来施针吧,我爷爷现在的身体出不得一点差错。” “哎,不碍事的,只有不断的练习才能技艺大进,给这位小友练针是老朽的乐意看到的。” “要是这位小友能把我爷爷的身体调养好,任何我能做的事都可以答应这位小友。”岳寒希望说出这句话后,叶文轩会知难而退。 他们岳家虽然请不起姑苏城里最好的中医,但一些知名的中医看到老者的状况都摇头表示,老者是年岁已高的缘故。 叶文轩通过对老者的症状看出来,老者其实是因为为早期受到的內伤,长期得不到好的调理,而落下的筋脉闭塞,进而引起身体的机能失调造成的。叶文轩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祖母,幸运的是祖母遇到了老道士。 现在叶文轩也希望通过自己的“鬼手十三针”打通老者淤结的筋脉,给老者延长寿命。 叶文轩调整好自己的气息,运行內力。 叶文轩先用酒精將银针仔细消毒,然后十三根银针夹在右手手指间。 待老者褪去上衣,叶文轩目光如炬,迅速锁定患者身上的十三处关键穴位。 他以极轻的手法刺入第一针,针尖仿佛蜻蜓点水,老者几乎感觉不到疼痛。这一针旨在疏通经络,唤醒身体的自我调节能力。 第二针则沉稳有力,针入三分,直达穴位深处。叶文轩的手指如铁钳般稳固,確保针尖精准到位。 第三针的速度快到肉眼难辨,只见银光一闪,针已入穴。这一针旨在迅速激发穴位的能量。 接下来的九针,叶文轩手中的银针时如游龙穿梭、蝶舞轻盈、鹰击长空,每一针都变化无穷。 最后一针,叶文轩施展出张家“鬼手”精髓。他的手如幻影般移动,针尖轻轻一挑,收尾点睛,老者感到一股暖流在体內流转。 常人看不到的是,每一针在刺入学位前都发生了剧烈的振动,叶文轩听到那细微的共鸣声如龙吟,施完这十三针,叶文轩消耗极大,他把双手背到身后,此时他的右手竟在微微颤抖。 老者突然吐出一口腥臭发黑的淤血,然后脸上愈发红润起来。 看到地上的那滩污血,再看看爷爷的脸色。岳寒向张儒知和叶文轩拱手道:“谢谢二位,以后有什么用得著我岳寒的地方,即使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张儒知摆摆手说道:“不必客气,我看你爷爷的旧疾已去,我再开点滋补的药,就能彻底根除。” 说完,张儒知就开了一剂药方递给岳寒。 ...... 在回姑苏的路上,张儒知心情大好,他对叶文轩说道:“老天待我张家不薄,我张某人有生之年居然看到祖上的『鬼手』绝学。” “文轩,我一定將我张家的祖传医术毫无保留的教给你。” “你要替我们张氏医术扬名立万,伯伯拜託你。” ...... 叶文轩心中大呼:“放过我吧,我只对针灸感兴趣。” 嘴上却说到:“小子一定不辜负张伯伯的殷切期望。” ...... 第二十四章 大明首例破腹產 自从张儒知將叶文轩宣布为张家医学传人的事情传播开来后,叶文轩在神童的称呼上又增加了一个称號“鬼手圣医”。 黄达胜听到这些后,对叶文轩的崇拜就更强力了。他每次来向叶文轩匯报玻璃作坊的进展时,都是带著遇到的问题来请教叶文轩的,叶文轩都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覆,好像叶文轩就没有什么不懂的。他称呼叶文轩的称呼很奇特,例如:“小神仙”“童子大人”“小大人”,叶文轩也不纠正他,只是笑眯眯的看著他。此时黄达胜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就像叶文轩赐给了他一颗“长生丹”。 自从黄达胜见到观世音菩萨以后,他的人生就仿佛开掛了一样。他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待遇,周围见到的都是善良人。看来,自古都一样,就像现代的某位明星说的一样:“当你成功后,就会发现你身边的遇到的人都是好人。” 黄达胜现在又一大爱好,就是劝別人吃斋念佛。 有了黄达胜这个代理人之后,叶文轩感觉自己就如虎添翼。 “穿越三人组”觉得回到现代的希望更大了,离目標更近了。 叶文轩是个善良的人,他不喜欢暴力,更不喜欢血腥。 但是他们三人很快就要面对一个血腥的场面。 叶文轩他们是有马术训练课的,因为叶文轩年龄小,所以就给他选了一匹怀孕的母马。 现在这匹母马就要生產了。 叶文轩正在医院和其他学员交流,在战场上士兵大多会受什么伤,受伤了倖存的希望有多大。红巾军的军医说被利器贯穿胸腹部的死亡率最高的,会大出血而亡。因为古代没有输血这一说法,而且输血要確认血型,叶文轩正想著有什么方法可以確认血型...... 王晓宇和沫珊珊急匆匆跑来,原来叶文轩的母马难產了。 叶文轩吩咐跟他聊天的军医道:“带上你们的手术器材,跟我一起走,这是临床实操的好机会。” “大师姐,別忘了带上你刚研製的“麻沸散”。” 一帮人就急匆匆的向马厩跑去。 叶文轩吩咐马夫將母马牵到一个乾净安静的马厩中。 然后眾人就准备给母马做手术。 看到母马痛快的模样,叶文轩吩咐黄珊珊道:“大师姐,快点,给马服用”麻沸散”。 服用”麻沸散”一小会儿,母马不再叫唤,只是吭哧哧喘著粗气,四肢发软倒向垫有乾草和麻布的地面。 眾人先將母马安置好,將马腹部的毛剃乾净,再用酒精將皮肤消毒。 叶文轩將双手用皂角清理乾净,然后用酒精消毒处理,自然风乾,就准备给马做破腹手术。好几个红巾军军医站在叶文轩旁边帮忙。 叶文轩用刀子划开马的肚皮,用止血钳夹住血管,由两位军医撑开腹腔划开的口子。再小心的將母马的子宫划开,取出了里面的小马驹。小马驹骨骼比一般的小马驹要大得多,难怪母马不能自然生產。然后叶文轩取出胎盘,清理乾净马的子宫后,將其宫缝合。叶文轩让两个军医用医学院製作的生理盐水冲洗马的腹腔,再將消毒过的纱布塞入马的腹腔內。待腹腔內停止出血后,將纱布了出来,然后叶文轩將马腹部的刀口用缝合起来,用绷带將马腹部包裹起来。 叶文轩此时也累的精疲力尽,其他人却感觉道紧张和兴奋。他有吩咐马夫和红巾军的那个军医:“一旦母马从麻醉中恢復过来,鼓励它站立。给马提供充足的饮水和高质量饲料,使其恢復体力。” “你们也要照顾好小马驹,他可以我將来的坐骑。”叶文轩不放心的说道。 说完这些叶文轩就来到水井处,清洗自己。 张儒知听说后,立马赶来,可惜手术已经做完了。 他吩咐眾人:“下次有这样的手术,一定要记得叫我。” 因为中医儘量不去给人做手术。其中一部分是因为“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强调孝道的基础是对自己身体的珍视和保护,因为身体是父母给予的,不能轻易毁伤。还有一部分是有人认为,动刀做手术会伤及人的根本,加快人的死亡。 张儒知却不是这样的迂腐之人,他知道中医的老祖宗们早已经会做手术了,据传说华佗就曾给人做过开颅手术。 叶文轩却想的是,下次有机会给人做手术就更好了。 三个时辰后,母马顺利的站立起来,开始饮水和吃食,小马驹也喝上第一口奶。 当那两位军医將这个好消息告诉叶文轩时,叶文轩很是高兴。他正在想检验血型的事情,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头绪,准备这几天就开始作手去做这件事。 那两位军医回到住所后,將今天手术的过程详细记录下来,特別是叶文轩严格的消毒措施。比如手术前,要用酒精消毒手术器材,医者也要清理消毒双手。手术后,手术器具要放入简易高压锅內蒸煮消毒,以备下次使用。手术前有时间,最好將手术器具蒸煮高温消毒,然后再用酒精消毒。他们將记录下来的资料重新誊写了一遍,將那张写著密密麻麻小字的纸条塞进了一个密封的小竹筒里。然后他们就放飞了一只鸽子將资料传给了朱元璋,建议可以给受伤的士兵做类似的手术。 郭子兴的红巾军在濠州站稳后,迅速向东北方向的泗州扩展势力,以进一步控制江淮地区的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 泗州和濠州相距约100公里左右,与江苏、山东交界,是淮河下游的重要战略要地,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在攻打泗州的战斗中,黄二郎作战勇猛,每次都在朱元璋的前面衝锋陷阵,得到朱元璋的信任。还有就是黄二郎带去的酒精和金疮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受伤士兵的死亡率。因为有这两种神药,士兵们作战更加勇猛,郭子兴对朱元璋更加看重,朱元璋在红巾军中的威望逐渐提高。 第二十五章 血型的识別 叶文轩上次跟红巾军的军医交流得知,失血过多是受伤士兵死亡的主要原因。要想挽救更多受伤士兵的生命,输血是一个必要的手段。 但输血需要確认血型,叶文轩找来王晓宇和沫珊珊一起討论確认血型的方法。 现代的血型確认是通过抗a和抗b血清作为试剂来確认血型的,如果红细胞与抗a抗体凝集,则为a型。如果红细胞与抗b抗体凝集,则为b型。如果与两者都凝集,则为ab型。如果两者都不凝集,则为o型。 抗a和抗b血清可以从这a型和b型血的人的血液中提取。 叶文轩的玻璃作坊已经开工製作玻璃,前期叶文轩让玻璃作坊生產了第一批试验室使用的玻璃器皿,例如:试管、玻璃杯,酒精灯、烧杯、圆底烧瓶,玻璃管,玻璃棒之类的。同时玻璃作坊还成功的研製出了玻璃注射器,代替了原来用的竹製注射器。 同时叶文轩还让银匠做了银制针头,这样抽血和提炼血清的针筒和器具都有了。 万事具备就差提取抗a和抗b血清的血液。幸运的是王晓宇是a型血,沫珊珊的血型是b型,第一支抗a、抗b的原料也具备了。 后世王晓宇家的製药工厂就有生產抗a和抗b血清的车间,所以王晓宇知道怎么提取血清。 现在是在元朝,只能通过最原始的方法製作血清。 先採集静脉血,並进行离心处理,分离出血清(血液中的液体部分)。 然后將分离出来的血清进行提纯处理。 王晓宇说有提纯处理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透析法。但在元朝没有好的透析袋,动物的膀胱可以作为透析袋使用,但效率很低。 第二种是饱和硫酸銨沉淀。利用硫酸銨的高离子强度使蛋白质沉淀。在血清中缓慢加入饱和硫酸銨溶液,边加边搅拌。离心收集沉淀。用缓衝液重悬沉淀,透析去除硫酸銨。相对於纯透析法效率较高。 所以叶文轩他们打算採用第二种方法进行试验,为以后的大批量生產血清做好准备。 硫酸銨可以通过化学反应製取,使用石膏与碳酸銨反应,生成硫酸銨和碳酸钙。碳酸銨晶体呈白色,古代可能根据其外观称之为“白霜”或“白盐”。石膏和碳酸銨可以从中药房买到。副產品碳酸钙是钙片的主要成分。 在王晓宇和沫珊珊提供了几次血液后,“穿越三人组“经过不懈努力,终於將第一批血清研发出来。叶文轩把血清的製作方法,告知了张儒知,红巾军军医成为了早期血清製作的主力军。 现在能够確认血型的血清已经生產出来了,就差输血的装置。输血用的针头已经有了,装血液的玻璃瓶也有了,缺的是输液管道。因为没有橡胶管道,只能用动物肠道(如羊肠、猪肠)替代橡胶管,再配上部分的铜、银等金属製作金属管道,金属管耐用且易於消毒。这样输液管既有柔性,又有利於消毒。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第一批红巾军一年制学员毕业回到军队后,將外科手术和输血应用到了伤员的救治中,使伤员的死亡率大大降点。 经过叶文轩、黄达胜以及玻璃作坊的工匠们一起努力,第一批玻璃製品生產出来了。精美的玻璃杯、玻璃盘、玻璃碗以及玻璃工艺品都研製出来了。叶文轩派人將第一批玻璃製品给朱元璋送去了一些,朱元璋则將这些东西献给了郭子兴,郭子兴对朱元璋越发看重,將自己的养女马秀英许配给了他。马秀英就是后来的马皇后,諡號“孝慈高皇后”。朱元璋对叶家也感激万分,他常听二郎说起他家聪明小少爷——叶文轩,朱元璋对这神奇的孩童也很好奇,很想有机会见一见。因为红巾军军医曾跟他讲过输血法就是在这位小少爷的带领下搞出来的。这小孩已经智近乎妖,与甘罗、曹冲、孔融可以媲美。 叶文轩吩咐黄达胜不要將玻璃製品一次性大量拋售,而是每次以极少的数量高价卖给元朝的权贵。由於玻璃製品的数量稀少,玻璃製品成为元朝权贵显示自家財富的標配器物。有一位贵族的侍女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玻璃酒杯,愤怒的贵族將那侍女的双手砍了下来。还有一个权贵,为了显示自己有钱,在一次聚会中展示自己的一件玻璃工艺品“翡翠大白菜”。被一位王爷知道后,就想用同样大小的翡翠製成的大白菜跟他交换,迫於压力只能王爷交换,后来王爷將这件玻璃工艺品献给了皇帝。叶文轩听说了这些事情后跟黄达胜交代到:“以后的工艺製品可以同时製作出几个,只留下最好的一个,其余的回炉。要让每一个工艺品都是孤品,物依稀为贵,大白菜只能烂大街。” 叶文轩又通过拍卖等手段高价出售玻璃製品,获得了巨额的回报。他吩咐黄达胜高价聘请那些製造枪械和火药的匠人,虽然说这些人是受官府控制的,但人为財死,再加上官府的腐败,很快黄达胜就网罗到这样的人才近百人。这些人將是叶文轩改造枪枝和製造蒸汽机,以及加工机械设备的主力军。 当叶文轩將改进后的枪枝图纸和改进的火药配方交到黄达胜手中时,黄达胜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叶文轩只是交代黑火药的配方不要外泄,要黄达胜本人去配比。 叶文轩没有將热气球的设计图纸交给黄达胜,虽然叶文轩曾对黄达胜说:“你將是第一批和我飞上天的人。” 这个热气球是由羊皮製成,燃料使用的是鯨鱼油。这个热气球是叶文轩“三人组”用来保命的,一旦遇到死亡的威胁,他们就会乘热气球逃跑,所以不想外人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穿越三人组”利用业余时间,將热气球製作出来,就差升空试验。叶文轩打算在一个无风又有月亮的晚上试飞这只热气球。 这些都是小玩意,蒸汽机才是叶文轩看重的东西。有了蒸汽机,他就可以造火车、轮船,製造汽车,甚至可以用来製作加工机械设备。有了轮船他就可以去美洲寻找玉米、辣椒、西红柿。 后世资料显示,张士诚是1356占领苏州。 1353年即將过去了,叶文轩还有两年的黄金髮展期,张士诚的到来会不会破环掉他的那些作坊,没有人知道。叶文轩甚至想,將一些作坊建到安徽濠州去。但后来又想,朱元璋建都南京,最好把作坊都建在南京。 第二十六章 新年礼物 在叶家的农庄九號房里,黄达胜毕恭毕敬的站在叶文轩的面前匯报著近期所有事情的进展。 叶文轩问道:“在这些工匠里面,有没有会炼钢的人?” “童子大人,我回去之后,將这些刚网罗的人才仔细分类造册以后再给大人过目。”黄达胜是那种一点就通的人。 “还有,我吩咐你做的淋浴房的材料和平板玻璃做进展的怎么样了?”叶文轩突然想起来之前吩咐过的事。 叶文轩想对农庄別院进行改造,在里面设置淋浴房、抽水马桶,然后再建一个玻璃温室,在里面养点种点蔬菜。他想新年时,给自己这一世的父母一点惊喜。 此时,在叶家老宅书房里,黄素素在跟叶含章聊天。 “夫君,你这段时间去看了孩儿没有?” “濠州那边好多事要忙著处理,好久没去看轩儿了。黄大哥说轩儿在农庄挺好的。” “你知道轩儿最近在农庄做了什么吗?” “夫君,我有点害怕。” “怕什么,有你夫君我在,我会保护好你和轩儿。”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黄素素吞吞吐吐的。 “素素,有什么事直接讲就是了。”叶含章安慰道。 “我是害怕轩儿,我感觉到隨著他的长大,我离他越来越陌生。要不是我亲生的,我都怀疑现在的他还是不是我们的轩儿。” “你记得老道士说的话吗?他看不到轩儿的未来,只要是这个世界的人,没有老神仙看不透的人,可是老神仙看不透我们的轩儿。” “轩儿是一个不满三周岁的孩子,可是你有没有发现他做的那些事是一个孩子能做到的吗?” “他认识很多字,我们可以认为他是神童,有过目不忘之才。可是,他上次施展了张家绝学『鬼手十三针』.张儒知可能是魔怔了,可我知道能施展张家的绝学的绝对是內家高手。张儒知不能施展,是因为他是一个普通人。” “前几天他还给他的马匹母马做了破腹產,他的做法之前从来没有人见过。” “他发明了一种可以给人输血的装置。” “他跟王晓宇和沫珊珊走得很近,有时候他们在一起讲的话,外人一句话都听不懂。” “我派人调查过王晓宇和沫珊珊两个人,他们只是两个农家的孩子,之前他们都没有读过书。” “黄达胜突然间就开了一个玻璃作坊,上次他还送我们一些琉璃杯、一些琉璃赏品。你知道那一个杯子要值多少钱吗?” 本书首发101??????.??????,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黄达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找轩儿,他称轩儿为『童子大人』。” “黄达胜还召集100多名工匠,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 黄素素跟叶含章说了很多,一开始叶含章只是静静的听著,以为是黄素素是在抱怨自己长时间没有关心他们的儿子。听到后来叶含章越听越心惊,黄素素对情报的甄別是有一套的,为了保护叶文轩,他们在儿子身边安插了很多人。 “素素,你说怎么办?”叶含章对面露恐惧之色的黄素素说道。 “就因为不知道,今天才来找你的。他的武功比我们都高,他的头脑比我们还聪明,我们已经控制不了他了。他现在人畜无害,你说他会不会將叶家毁掉。” “黄飞大哥说他亲眼看到轩儿甩出一根竹籤將一只飞著的苍蝇钉死在墙上。” “素素,不管轩儿他到底是什么人。他不是还没有伤害过我们身边的人嘛?我会在合適的机会跟『他』谈谈,我们要向他表达我们的善意,而不是让他感到我们会对他產生威胁......”叶含章想通了,如果叶文轩是一个“祸害”的话,老道士会第一时间將叶文轩除掉。 叶文轩一直以为老道士是个与世无爭、人畜无害的人,殊不知他其实是那种除魔卫道的硬茬子——秉持著“非我族类,必诛之”的原则。当初老道士初见叶文轩时,便察觉到他不似寻常人。后来,他来到叶家,仔细观察了叶家的其他人,发现他们的面相併无因叶文轩而招致灾祸的跡象。不仅如此,老道士还为叶含章算了三卦,卦象皆与大富大贵相关。老道士推算出来,叶文轩他们不是朱元璋的霸业路上的障碍,所以才会在离去之前,將內家功法传授给叶文轩和王晓宇。老道士也將叶文轩的事跟朱元璋讲过,所以朱元璋对叶文轩发明血型鑑別试剂和输血装置的事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是觉得叶文轩太“妖孽”了,想见一见叶文轩这个人。 可是我们的小文轩却天真的认为,他所做的事都很隱秘,却不知別人已经把他都研究透了。想想也是,一个靦腆的理工男,除了科技知识比元朝的强很多,在玩弄权力和智谋方面都是一个小菜鸟。 那匹难產母马腹腔的刀口已经癒合,经过很好的照料后,恢復的很好。那匹母马对叶文轩的感情更深了,母马看叶文轩的眼神跟看小马驹的眼神一样。小马驹现在比叶文轩还高,只要叶文轩出现在马厩附近,小马驹就会来跟叶文轩嬉戏。看著小马驹,叶文轩给马驹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赤焰,因为小马驹是一匹枣红马。 黄达胜亲自带人將叶文轩需要的洗浴房和温室的材料全部带来了,同时也带了一些工匠过来安装。农庄的僕人和老兵看到建好的浴房和温室却不知道这些都是用来干什么的,叶文轩告诉他们过年的就会知道。 离过年还有2个月了,叶文轩叫僕人將几棵桃树移栽到温室里,温室的四面墙是都是砖结构的,只是屋顶由原来的瓦片,改成了现在的透明玻璃,晚上还需要將保温草帘子覆盖到屋顶,屋里內还设有加温装置,可以调节室內的温度。 因为现在有了玻璃作坊,玻璃的液体温度计也做出来了。 叶文轩將別院的这两个地方当成军事要地一样,在过年之前不许別人来查看。每天去温室打理的都是“穿越三人组”,要不是害怕一氧化碳中毒叶文轩和王晓宇晚上就住在温室里了。 第二十七章 坦诚相待 除夕的一大早,叶含章带著黄素素以及其他几位夫人来到別院。温室里的桃和月季开得正艷,绿油油的菠菜、以及已经开结果的黄瓜,看得眾人以为来到人间仙境。当看到玻璃的淋浴房和陶瓷的抽水马桶时,更是惊得说不出话来。 “爹,这些新颖的玩意都是从哪里?”小凤拍拍小文轩的背,问叶含章道。 “都是波斯商队带过来的。”叶文轩对小凤说。 “真的吗?爹,我也想把家里搞得跟这个一样,行不行?”小凤撒著娇满怀期望的看著叶含章。 “好呀,以后我们把老宅都搞成这样。”叶含章抚摸著小凤儿的脑袋。 “好耶!好耶!”小凤欢快的跳起来。 中午眾人在温室里吃的午饭,这顿饭吃得乐意融融。午饭过后,眾人打算打道回府,叶含章和黄素素留了下来。 在別院的正厅里坐著叶含章、黄素素和叶文轩三人。 叶含章关心的问了叶文轩在农庄的情况,同时將黄二郎在红巾军传回的消息告诉了叶文轩。 然后叶含章就笑眯眯的看著叶文轩:“我应该称呼你什么,童子大人。” 叶文轩愣了一下,立即反应过来,深思了一下回答道:“父亲,你相信有过去和未来吗?” 叶含章说:“我希望有过去和未来。” “我要说我来自未来,父亲和母亲相信吗?”叶文轩认真的说道。 然后,叶文轩將自己的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事讲了一遍。 “王晓宇和沫珊珊也是,他们也是未来世界的人?”沉默了很久黄素素的问道。 “是的,母亲”叶文轩没有隱瞒。 “是不是只要你们找到那张宝钞就可以回到你们的世界。”叶含章询问道。 “理论上是这样,可是要找那张宝钞的难度很大。” “我和你父亲会尽力帮你找到那张宝钞。你以后想做什么,就跟我讲,我们会支持你。”黄素素温柔的看著叶文轩,本想把手放到叶文轩头上的,犹豫了一下没有落下来。 叶文轩拿著那只手,使劲的在自己的头上揉揉。 母子两相视一笑,叶文轩又说道:“母亲应该再给我生个弟弟!” “小孩子家家的关大人什么事,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娃娃亲,你们给我生个孙子。”黄素素责怪道。 “人家还是个宝宝。”叶文轩感到自己性格来到这个世界也改变了,不再靦腆。 其实他这个年龄就应该是躺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龄。 叶含章和黄素素心里的那个宝宝终於回来了。 三人之间的隔阂终於去除了。 在回叶家老宅的路上,黄素素偎依著叶含章:“夫君,轩儿的话是对的。他希望他离开后,有人能陪我们。” 然后,黄素素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叶含章。叶含章看了一眼书的封面上写著《育儿宝典》四个大字,笔风和《酿酒拾遗》、《创伤经》上的一样。叶含章心里暗笑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原来都是这个傢伙的杰作。 叶含章低声笑道:“轩儿给的,我俩就好好按照上面的做吧。” “老不正经!”黄素素轻轻拧了一下叶含章的手臂。 叶含章打开马车前面的小窗口跟正在驾车的黄三眼说道:“黄大哥,你不要走这么快,我们边走边聊。” “老爷和夫人有什么吩咐?”黄三眼降低了马的速度。 “以后所有事情都不要瞒著轩儿,还有那个王晓宇和沫珊珊。” “黄大哥,你把暗兵营和我们暗线人员的情况都告诉他们。” “还有,不要再派人刻意保护轩儿了。” “还有,以后小少爷有什么事要做,你就儘量的帮他。” ...... 第二天,黄三眼就跟叶文轩交代了叶含章吩咐他的事。 叶文轩对黄三眼说:“王大伯,我们第一要囤积粮食,將山洼处的粮仓根据我的图纸重新改建。” “第二,秘密训练自己的武装,將山洼建成一座堡垒,要能在乱世做到自保。” “第三,在山洼里建立军事作坊,生產更先进的武器。” “少爷,建立军事作坊,工匠有著落了没有?”黄三眼觉得叶文轩提出的第三个要求比较难实现。 “工匠,你可以去找黄达胜,將他那边优秀的匠人都转移到山洼里,將那些匠人的家人也接到山洼里,这样他们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黄达胜那边现有的枪枝和火药生產不要停,到时我们可以將这些改进后的火銃和火药提供给红巾军。” “我们山洼里生產的东西要绝对保密,对黄达胜也不要透露。不是不相信他,是少一个人知道风险就会降低。” “还有我这边投入的资金,不要你和父亲操心,黄达胜那边可以提供。如果父亲那边做什么事,需要资金也可以找我。” ...... 叶文轩將以后的发展计划大体上跟黄三眼说了一遍,相信他会把这些消息告诉叶含章的。 “黄大伯,二郎叔在红巾军那里过得怎么样?” “他以前就想过这种驰骋疆场的日子,说什么大丈夫该当如此。” “他现在跟朱大人一样,也成了郭大王的亲兵,和朱大人在一个兵营。” “听说有一次,他和朱大人遭到蒙古人的围攻,是老道士带人將他俩营救了回来。” “那老道武功应该很高吧?”叶文轩羡慕道。 “黄二郎的武功比我高,你的武功是老道士教的,你说老道士武功高不高。” “黄大伯!你能不能带著我们这些小孩子去执行一些简单的任务,这样我们才能成长的快一点。” “温室里的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 “乱世就要来了,我们要变得更强才行。”叶文轩忧虑道。 “以后每一个月执行一次任务,我会將我会的都教给你们。”黄二郎回答道。 “先教你们野外生存吧,一个人只有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我带你们到常熟州,那边有我们的一个训练基地,里面环境比较复杂,能在那个环境適应下来野外生存就算合格了。” 第1章 野外生存 黄三眼带著一帮小孩,乘船来到常熟州的一座山里。 此山突兀於平原之上显得格外雄伟,山体占地面积约1000多公顷。此山山体由火山岩构成,山势蜿蜒。山上植被茂密,以松树、竹林为主,森林覆盖率高,空气清新。山间有多处溪水和泉水,水质甘甜,山林中棲息著多种野生动物,生態环境良好。山上有一座古剎,始建於南朝,是江南的佛教的重要圣地。山顶有一处天然石门,传说与古代名將有关。在后世,叶文轩和朋友曾来游玩过一次,山上还有一段明朝修建的古城墙。山上有一座孔子弟子言堰的墓。 此山南麓有一座湖泊,水域面积约800公顷。水域面积约有800公顷。湖面开阔,水质清澈,湖中分布著多个小岛,景色宜人。 一帮小孩,被黄三眼放置在湖中的小岛上。黄三眼跟眾人讲道:“这次野外生存的训练从这里开始,最终目的在那座山顶的小亭子。”叶文轩眾人要在明天中午之前到达山顶,否则视为任务失败。叶文轩和王晓宇一个是有理论基础,一个有过一段时间的野外训练的经验。叶文轩后世的时候,喜欢看野外求生的纪录片,特別是贝爷的求生的纪录片。王晓宇当时,进行野外训练的原因,比较难以启齿。因为王晓宇初中的时候比较叛逆,曾经有一段时间想放弃学业。他父亲听他的朋友说,有这么一个野外训练营,通过这个训练可以纠正一个少年的不良行为。 叶文轩他们被遗弃这座小岛上后,黄三眼就乘船离开了。黄三眼还是比较善良的,给这些孩子留了一天的口粮——每人约四两大米,每人一把匕首。除此之外还有两把斧头和一些麻绳绳。小岛上生长一些树和成片的竹林,这些都是做筏子的好材料。 所以叶文轩他们要离开小岛就要自己动手製作竹筏。王晓宇等大一点的孩子去砍竹子,叶文轩以及小一点的孩子负责做饭。沫珊珊也被分配到做饭组,出发前沫珊珊本来是带了些毒药用来防身的,可惜被黄三眼给没收了。 做饭就要生火,可惜没有火摺子或者火镰、火石之类可以点火的东西。叶文轩他们决定用最古老的方法,钻木取火。叶文轩吩咐其他的小孩去王晓宇那边取一些竹筒过来,打算用竹筒来做竹筒饭。沫珊珊则带领几个人在湖里捞了一些田螺,用来作为蛋白质的摄入。 叶文轩他们饭做好,王晓宇那边的竹子也砍的差不多了,就等著用麻绳绑著做成竹排。 吃过午饭,一群人又急匆匆的將竹排扎好,王晓宇负责將小孩分几批送到岸边。 王晓宇一眾人撤离了小岛后又將竹筏拆了,借著山势用竹子以及一些树枝搭了一个简易的草屋,做完这一切,天色已晚。 趁著天黑前的一点时间,眾人將中午的剩饭吃完。由於白天太累了,眾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因为小草屋是依靠山体搭建的,再加上天黑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半夜,叶文轩突然被一些细微的声音惊醒,他悄悄捅了一下王晓宇。 借著朦朧的月色,依稀可以看到两个穿著夜行衣的蒙面人向他们搭建草屋旁的山路走来,然后就消失在路口。 叶文轩和王晓宇悄悄跟在那些那两个人后面,藉助夜色的掩护,儘量不发出任何声响。 山间的月光被茂密的树冠遮得斑驳陆离,脚下的路並不好走,叶文轩和王晓宇勉强跟上了前方的脚步。 这两人显然对山路很熟悉,走得很快。叶文轩依稀听到他们低声说著“宝藏”、“古剎”之类的词语,心中不由得一紧,难道这些人是要去那里盗宝? 跟著走了大约半个时辰,那两人终於在一处隱蔽的山洞口停了下来。洞口被藤蔓和杂草遮掩著,若非仔细查看,根本难以发现。叶文轩和王晓宇躲在不远处的大树后,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只见那两人从怀里掏出火摺子,点燃了火把,隨后鱼贯而入。叶文轩压低声音对王晓宇说道:“他们恐怕是要去盗取古剎的藏宝,我们不能坐视不管。”王晓宇点了点头。 两人小心翼翼地从洞口爬了进去。山洞內並不算太深,但曲折蜿蜒,显然是被人工开凿过的。走了没多久,前方传来一阵低沉的说话声,两人赶紧躲在石壁后,探出头去观察。 只见那二人半蹲著,在搬动石板。其中一人兴奋地说道:“终於找到了!有了这些財宝,我们还愁什么生计?” 另一人却皱眉道:“谁这么多事,居然將箱子都锁上了。” 然后掏出身上的小斧头,准备將锁砸开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旁边那人看到锁砸开后,对方並没有打开。刚想问对方干吗不打开时,就感觉到脖子被什么小虫子叮咬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就倒在地上。 王晓宇和叶文轩一人拿著一个竹管走了进来,刚才就是从竹管里飞出的毒针將二人迷倒了。 叶文轩和王晓宇打开木箱一看,里面都是一些金首饰和珠宝。叶文轩说道:“这些东西会不会是打劫得来的宝贝。” 王晓宇点点头,拿竹竿捅了捅,晕倒在地上的人说道:“要不要將二人灭口?” 叶文轩摇摇头:“我们將东西拿走就是了,他们丟了东西估计也不敢声张。我们就群小孩,估计他们也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 叶文轩和王晓宇將二人外套扯下来,將那些金首饰和珠宝放到外套,弄成包袱提在手上。 下山后,二两又將两个包袱找了一个地方挖坑藏了起来。 两人回到草屋,天已经快亮了。其他的孩子还在熟睡中,显然没有察觉到刚才的惊险。叶文轩和王晓宇决定等到天亮后,立刻带著大家继续向山顶进发。 天亮后,眾人简单地用昨天剩下米的煮成稀粥,填饱了肚子,然后开始向山顶进发。山路陡峭,但大家的精神状態都还不错,毕竟已经休息了一夜。一路上,叶文轩和王晓宇留心观察,果然没有遇到哪两个人。路过昨晚的山洞时,发现山洞口已被掩盖起来。 寺庙的门前站著一位年长的僧人,见到他们一行人,脸上露出慈祥的微笑:“几位施主,可是来拜佛的?”叶文轩上前恭敬地行了一礼,道:“大师,我们是来爬山的。我们家大人,就在山顶的亭子里等我们。下山时,我们再过来拜佛。” 僧人闻言,脸上依旧带笑合十道:“阿弥陀佛,两位施主有心了。” 他们告別了僧人,继续向山顶的小亭子进发。 终於,他们到达了山顶的小亭子。黄三眼正等在那里,看到他们一行人安然无恙地到达,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很好,你们完成了任务,这次的野外生存训练,你们表现得很出色。”然后安排眾小孩在凉亭周围休息。 叶文轩走到黄三眼身边,跟黄三眼低语了一会儿。 黄三眼听到后,脸色变了几下又恢復正常。他觉得叶文轩和王晓宇太善良了,那两人丟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会罢休,说不定整座山上的人都被他们盯住了。 黄三眼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昨晚那两人被迷倒后,叶文轩和王晓宇刚走没多远,就醒过来。那两人其实武功不错,如果跟叶文轩和王晓宇硬刚上,不一定打得过他们。发现东西丟了,二人迅速来到寺庙,找到一位僧人,將发生的事情告诉他,然后那僧人就放飞了几只鸽子。之后寺院周围几里的地方都被人监视了。 刚才站在寺院门口那位僧人就是放飞鸽子的那个人,如果刚才叶文轩一行走进寺院,说不定就被控制起来了。说不定现在寺院里的其他僧人和香客也被他们控制住了。 黄三眼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在如果被困在山上,连逃脱的机会都很渺茫。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从山顶用绳索下山,不走山路。下了山,那就是黄三眼眾人的主战场了。 这时候,一曲琴声从旁边的草卢传来,其声清雅脱俗。 黄三眼却从琴声中听出了杀机,那弹琴的人也是监视他们的人。 黄三眼將莫珊珊装有毒药的袋子还给了她,然后用眼神看著叶文轩和黄晓宇。二人立即会意,打闹著向茅屋跑去,莫珊珊就在后面跟著跑跑著说道:“王晓宇,你太小气了了,小孩子嘛,偷吃你的东西你追著他打他就是你不对了。” 接著就听到叶文轩大叫道:“姐,他打我!” 然后叶文轩跑到了草卢中,然后后面两人追到草卢中。 进入草卢中,叶文轩看到一位书生在弹琴,一个人坐在旁边听琴。照面的那剎那,叶文轩像豹子一样射向那个弹琴的书生,王晓宇攻向了那个坐著的人。原来这两个人,就是昨天晚上在山洞里的那两个人。 叶文轩的右手掐向那书生的咽喉,那书生没有反应过来,猛一抬头,然后他听到了自己脖子折断的声音。莫珊珊坐到了那书生的位置,继续弹琴。莫珊珊大学里选修的是古琴,教她琴艺的是虞山琴派琴艺非遗传承人。被王晓宇手肘攻击的那人后背塌陷了下去,断裂的胸骨刺入此人的心肺。出其不意,一击必杀。 王晓宇走出草卢,脱掉外套,露出来腰部缠著的麻绳。王晓宇喜欢户外运动,攀岩也是他喜欢的项目之一,再加上之前有野外集训的经歷,就养成了在野外隨身携带绳索的好习惯。 黄三眼接过绳索,安排一眾小孩顺著绳索下山。叶文轩和王晓宇、莫珊珊、黄三眼是最后下山的四人。寺庙门口的僧人见很久了还等不到叶文轩一眾小孩下山,就上山来寻找。当他到达山顶时,发现山顶空无一人。草卢里面的两个人也不见了,僧人估计他们二人应该是去追逃跑的一眾小孩了。以他二人的功夫,是没有任何危险的,殊不知此二人已赴黄泉路了。 话说,一眾人逃到山下后,黄三眼就带著他们向姑苏方向逃去。叶文轩他们没有走大路,而是沿著那些无人行走的小路,只想著逃出这帮人的包围圈。 黄三眼打前阵在前面探路,就这样一帮人有惊无险的逃回了姑苏。在离姑苏不远的一家客栈里,黄三眼安排眾小孩在里面休息並洗浴一番。 黄三眼到客栈后找店里的掌柜,將事件告诉了他,知道事情的原由后掌柜立马放飞了一只鸽子。 叶文轩知道,暗兵营的人將会出动去虞山救人。 第二章 建立炼钢作坊 叶文轩后悔自己为啥下不了狠手把那两个人在虞山上的山洞里就干掉。为什么有的人穿越到古代都是杀伐果断,成为帝王或一方霸主而妻妾成群呢?而自己一帮人却整天为了自保而苦苦挣扎。 叶文轩问王晓宇:“大师兄,为什么我们越过来就这么艰难?”王晓宇是这么回答的:“小师弟,你想想那些穿越的人为什么会那么牛,是因为赋予他角色的人就是这么想的。”叶文轩听后就觉得很憋屈,那赋予我们角色的那个人一定是“贫穷限制了他的想像,或者是宫廷剧看少了。”王晓宇回答道:“那*人估计就是个理工男,y y一下都不会。”莫珊珊说道:“得了,你二人就別在这嘰歪了,至少你两现在修炼了內家功夫,比一般人厉害太多了。而且你们还掌握了后世的科技知识。”王晓宇反问道:“內家功法有啥用,能干得过子弹。”叶文轩觉得很有道理,是得搞一些厉害点的武器防身了。然后莫珊珊就突然掏出一把手枪,枪口对准了王晓宇......然后叶文轩就嚇醒了,原来刚才发生的是在梦里啊,但拥有现代热兵器,在单打独斗绝对会有惊喜。 从虞山回来的暗兵营的人跟叶文轩讲:“虞山上的那些人都是张士诚的人。” 叶文轩刚想问那些人你们是怎么处理的,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还要问吗?什么人是最安全的,那些虞山那批张士诚的人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叶文轩很快就这些事拋之脑后了,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將钢铁练出来。 叶文轩向黄达胜招揽的会炼钢的工匠询问元朝的炼钢方法。得知元朝的炼钢方法大概有三种:块炼法、炒钢法、灌钢法。块炼法將铁矿石与木炭混合,在炉中加热至一定温度,使铁矿石还原为海绵铁。海绵铁经过锻打、渗碳等工艺製成钢。炒钢法將生铁加热至半熔化状態,不断搅拌(“炒”)以去除杂质和脱碳,从而得到钢。灌钢法將生铁和熟铁按一定比例混合加热,利用生铁的含碳量调节钢的性能。其中灌钢法在元朝已比较成熟。元朝炼钢用的锅炉是竖炉:一种小型冶炼炉,用於还原铁矿石和炼钢。竖炉的结构简单,通常用耐火材料砌成,內部填充木炭和铁矿石。 叶文轩打算用后世的冲天炉来炼铁,再用铁水来炼钢。高炉炼铁原料:铁矿石、焦炭、石灰石。转炉炼钢原料:铁水、废钢、氧气。 冲天炉来炼铁过程:將铁矿石、焦炭和石灰石按比例加入高炉。焦炭燃烧提供热量,同时与铁矿石反应还原出铁水。铁水从高炉底部流出,炉渣漂浮在铁水表面被分离。 转炉炼钢原料:铁水、废钢、氧气。过程:將铁水和废钢加入转炉,吹入氧气进行氧化反应。去除铁水中的碳、硅、磷、硫等杂质。加入合金元素(如锰、镍、铬)调整钢的成分。得到纯净的钢水,铸造成钢坯或直接轧製成钢材。 现在就缺三样东西:冲天炉和焦炭、耐火砖。 叶文轩后世出生在徐州,邻居家就是生產生铁的,所以焦炭和冲天炉对他来都不是难事。 元朝耐火砖耐火度相对较低,一般在1300°c至1600°c之间。耐热震性、机械强度和抗腐蚀性较差。使用寿命较短,容易开裂或剥落。现代耐火砖耐火度高,可达1800°c以上。耐热震性、机械强度和抗腐蚀性显著提升。使用寿命长,能够適应更复杂和苛刻的工作环境。 叶文轩打算用现代耐火砖来建冲天炉。但叶文轩对耐火材料一窍不通,不过莫珊珊学的是化学专业,对耐火材料涉及很广。叶文轩虚心请教大师姐,大大师姐毫无保留的给他写了一个详细的耐火砖配製和製作工艺。 叶文轩將製作耐火砖的事情交给黄三眼去操办,因为耐火砖的优劣决定了冲天炉以及炼钢转炉的使用寿命,叶文轩暂时还不想把这个技术流传出去。 叶文轩將冲天炉的图纸和焦炭的生產工艺交给了黄达胜,让他负责炼钢作坊的建设。在元朝建立私人炼钢作坊是要取得官府的许可,並要缴纳费税的。叶文轩不想引起官府的注意,就由黄达胜去办这些事。 在钞能力的指引下,炼钢作坊很快就得到官府的批准。黄达胜拿到官府的批文后,日夜赶工。两个月后冲天炉建成了,焦炭也准备妥当。当第一炉钢水冶炼出来时,炼钢的工匠们热泪眼眶,叶文轩估计是烟燻的。 第一批钢铁送到山洼里去的时候,铁匠们看到这么高品质的钢铁就跟见到宝贝似的。因为元代炼製的钢中含有较多的杂质(如硫、磷等),导致钢材的韧性、强度和耐腐蚀性较差。难以精確控制碳含量,钢材的碳分布不均匀。钢材的硬度和韧性不一致,容易在使用中出现断裂或变形。元朝时期对合金钢的认知有限,缺乏添加其他元素(如铬、镍、锰等)的技术。而按照叶文轩的炼钢法练出的钢铁,在纯净度、均匀性、性能和生產效率等方面都大大超过了元朝炼製出来的钢铁。 在山洼里,叶文轩利用风力和水力、畜力驱动的原始的机械,对这批原材料进行锻打加工。所有的零件都是手工精心製作的,精度不是太高,但也满足了叶文轩的要求。这些零件都是用来组装蒸汽机的,1354年底第一台蒸汽机在山洼里诞生了。有了蒸汽机,解决了生產加工设备的动力源问题。 1355年,叶文轩想要的短火銃就是利用这些设备加工出来的。 这一批短火銃被叶文轩装配了自己的童子军和暗兵营的人,小股的类现代军队初具雏形。 叶文轩自信的认为,在张士诚的军队进入苏州城时,他们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 话说,在製造蒸汽机的期间,“穿越三人组”带领下的童子军由当初的十七人组队建成。 经过2年的磨礪,这十七人成为有思想有纪律有组织的新式军人。 这些人在叶文轩15岁后加入朱元璋的红巾军,这些人成为新式军队的带头人。 莫珊珊想成立乌托邦的计划也在执行中。 在这两年里,叶文轩学习了大量的歷史知识,做到有备无患。 叶文轩和王晓宇的內家功法也达到了第四层——內气化形。现在的叶文轩打出的一拳,就会產生音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