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破阵曲》 第1章 戈壁滩特有的浪漫啊 第1章 戈壁滩特有的浪漫啊 每当极北之地的寒流抵达河西走廊南端戈壁滩的时候,荒原就真的成了荒原。 田地里还有一些没有收割的玉米杆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显得穷酸且毫无骨气。 倒是那些绵延了好几里的葵,在被人类斩首之后,却依旧骄傲的挺立在寒风中不怎么动弹,颇有几分宁死不屈的模样。 当然,沙枣树是不同的,这东西扎根西北数千年,对于每年都会来到的寒风显得很是无所谓,甚至还轻摇着为数不多的柔嫩枝条,趁着风,将一颗颗沙枣种子送到远方去。 这里的天空奇高无比,高的连老鹰都不愿意光顾这里,所以,天空中除过几个破烂的塑料袋在胡乱飞舞装扮天空之外,就只剩下湛蓝的天空,连云彩都不屑一顾。 灿烂的阳光在透过寒风之后,基本上就没啥温度了,即便是落在眼前这片荒原上,也没有啥好处,反倒让大地更加的寒冷。 狼跑了,鹰飞了,树叶子落地了,庄稼收割了,只有人留了下来。 不高的山坳里有一座苍老又结实的黄泥小屋,小屋背后有一棵上了岁数的老梨树,当老梨树上最后一片火红色的叶子被风带走之后,满是岁月侵蚀痕迹的老梨树就跟老屋子非常的相配,宛若一对老夫妻。 一扇不大却能透着橘黄色光芒的窗户,一个火焰升腾的炉子,一柄冒着白气的黑铁水壶,一张柳木打制的小床,床上铺着又厚又喧的褥子,再来一张刚刚晒过的厚被。 假如此刻突然下雪了,就可以钻进这个小小的温暖世界,脱掉衣服,连内裤一起扯掉,把家伙放一个习惯的方向,让自己尽量的自由。 高空中哨子风依旧肆虐,窗外雪粒子噗噗的打着窗户,炉子上的水咕嘟咕嘟的在水壶里冒着泡,我们就把一只耳朵贴在荞麦皮枕头上,把另外一只耳朵放在被子外边。 一半喧闹,一半安宁,此时,你的心已经完全沉浸到了故事之中了…… 有了故事,荒凉的西北荒原,即便是梦都是五彩斑斓的。 (本章完) 第2章 遥远的狼刨水 第2章 遥远的狼刨水 狼跑水,又叫狼刨水,是河西走廊东端戈壁滩上的一个小村子,左边的山黧黑叫做黑老虎山,右边的山赤红叫做炉灰山。 有一年西北高原大旱,一群狼从辽远的北方草原跑来,它们不停的奔跑,最后,狼王在狼跑水这个巨大的峡谷处停下脚步。 因为过于饥渴,狼群烦躁不安,狼王突然在一座红砂岩山脚处开始刨土,其余的狼也就跟着刨土。 红砂岩虽然属于风化岩,质地不算太硬,对于狼的角质爪子来说,就属于大难题了。 于是,狼王就用上了自己锋利的牙齿啃咬,用它尖利的爪子刨,它们夜以继日的刨土,挖坑,爪子磨秃了,牙齿掰断了,就吐血湿润红砂岩,饿了,就吃死去的同伴,渴了,就吸吮死去同伴的血。 终于,在一个朝霞漫天的清晨,一股清泉从红砂岩中喷涌而出,狼群,也随即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随着狼王仰天长啸。 戈壁滩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只要有水,荒芜的土地立刻就能生长出青草,并且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一片绿洲。 最早的一棵树是沙枣树,是一只鸟带来的,它落在绿洲上吃草籽,排泄的时候留下一颗沙枣核,沙枣核在湿润的草地上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了一颗沙枣树。 等沙枣树结沙枣之后,就有更多的沙枣树在绿洲上长起来了。 百十年之后,这里已经有了一大片沿着溪流生长的沙枣林。 在西北风带着沙土经过这片沙枣林的时候,沙枣树拦住了一些泥土,并给绿洲留下厚厚的一层黄土。 于是,这里的植被越发的茂盛。 有了树木,就有各种野兽来这里栖息,给狼群提供品种多样的食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狼跑水之地来了多少狼群,死了多少狼王,最终,还是那支用爪子,牙齿刨出清泉的狼群后代保卫住了自己的领地。 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 苛政猛于虎! 这就是云氏一族宁愿抛弃富饶的关中大地来天尽头讨生活的原因。 这里没有官府,只有很多跟他们一样的人…… 于是,战斗就从人兽之争,变成了人与人的战斗。 他们跟戈壁滩上觊觎绿洲的邻居们作战,跟多如牛毛的土匪,马贼战斗,跟分不清是土匪还是商贾的商队战斗,最倒霉的时候,他们甚至还要跟前来讨税的官府战斗。 为了狼跑水这片绿洲,云氏子孙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好在,他们保护住了自己的女人,孩子,粮食跟土地,还在绿洲外边修建了高大的夯土城墙。 在狼跑水地区,云氏凶悍之名远播,不论是土匪,马贼,还是官府,都知晓云氏一族不可轻侮,惹到了云氏,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争斗。 也就渐渐的没人再惹云氏了,开始跟云氏联姻,通商…… 云氏在关中蓝田就是著名的耕读之家,即便是跟狼作战的艰难时期,云氏子孙也各个粗通文字。 等到安定下来之后,云氏族长第一时间就开了族学,等族学里的娃娃学的差不多了,不惜费重金送族中优秀子弟去外边求学。 事情坏就坏在送优秀子弟去外边求学上了。 也不知道他们在外边学了个啥,死活不去当官庇护族人给家里捞好处也就罢了,还口口声声要什么,民主,还要他妈的救国! 老族长云芳是满清最后一场科考甲辰科的最后一名同进士,对于变法,改革,民主一类的东西有自己的见解。 云芳在考上进士以前是谭嗣同的拥趸,那个时候年纪不满三十的他跟戊戌君子们一样认为大清朝需要全面改革,皇太后需要彻底的还政于皇帝。 为此,那时候还不是族长只是一个普通举人的云芳甘愿为六君子马前卒,回到甘肃之后积极奔走,呼朋唤友为变法张目。 就在他们骑着马去西安向陕甘总督升允请愿,并声称愿意为大清朝肝脑涂地改革的时候,谭嗣同死了。 那个风度翩翩有着强烈人格魅力的贵公子被砍了头,除过留下一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痛快诗句之外,啥都没有留下。 谭嗣同的命没有了,他的戊戌变法也没了,云芳从听到谭嗣同死讯的那一天起,心气也就没有了。 再后来,上一任族长费重金把他从西安大狱里捞出来之后不久,他就染上大烟。 好在,他的学识底子还是牢固的,五年后,考中了甲辰科三甲最后一名同进士。 原本,他可以去当丹阳县县令的,他没有去,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刨水堡子,成了云氏新一任的族长。 几十年下来,这个主义,那个思想的横行中华大地,他统统的充耳不闻,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壮大族群,教育自己的娃娃们上,也把自己慢慢的熬成了老族长。 也就是在这几十年里,云氏从一个当地的中等家族,成了西北地为数不多的地方豪强。 老族长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发自内心的疼爱自家族里的娃娃们。 在弄清楚民主是啥意思之后,觉得问题不大,可以给娃娃们民主。 了不起让他们民主之后,再让人数更多的大人们否决就是,反正民主给他们了,他们也试验了,再不听话,就要上家法了。 不听话的打一顿也就成乖娃娃咧,几个跳弹的凶的打两顿也就是了。 都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乖娃娃,根子上坏不到哪里去。 救国是那么好救的? 那是要拿人命往里面填的,还都是这群傻娃娃的命。 这些年老族长见多了这个主义,那个主张的,说的全他娘的是屁话,一个个拿傻娃娃的命去救国,结果把国家救的越来越穷,倒是把自己弄得妻妾子孙满堂的,没一个好的。 娃娃们这是被骗了,堡子外边全是骗子!!! 可是呢,堡子外边主义横行,好几个主义他听了都觉得很有蛊惑性,就不要说那些热血过头的娃娃们了。 弄清楚这个道理的老族长觉得自家的娃娃在外边很危险,应该全部聚拢到自己身边来,西北地足够大,敌人足够多,足够家里的娃娃们建功立业的。 一道道电报从兰州发到西安,北平,发到上海,发到每一个在外求学的云氏子孙手里,希望他们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情立刻赶回来。 理由很简单,他病的快要死了,要再看娃娃们最后一眼。 都是孝顺的好娃娃,就算在外边被骗的再凶,听到自己的死讯也一定会回来的,这一点,老族长很肯定。 在等孩子们回来的功夫,老族长四处奔忙,到处寻找好女子给娃娃们说媳妇,等这些小王八蛋回来之后,趁机把亲事给成了,再给关上一年两载的,等小娃娃落地了。 看这些小王八羔子再说什么民主,救国,救你娘的国,先把老婆娃娃喂饱再说这些狂话。 至于什么没名堂的爱情,老族长一向是嗤之以鼻的。 瞅着这些跑回来奔丧的傻娃娃一个个吱哩哇啦被架进新房,老族长就得意的不成,一口气抽了两个烟泡,飘飘欲仙。 来年,族里就会多几十个小娃娃,十五年后,族里就会多一群壮劳力,到时候把狼跑水附近的地全给他占了。 就在老族长得意的安排这些生不如死的乖娃娃进入族里各项产业开始干活赚钱的时候,打东边来了一支队伍,听说叫什么赤匪,很厉害,打的官府哇哇叫。 官府给了一颗人头五个银洋的赏格,老族长觉得很有搞头,他听官府说这支队伍已经逃窜了好几万里不说,早就弹尽粮绝了。 自家的娃娃们跟别人家的蠢蛋不一样,讲武堂出身的就有好几个,别人家就几枝破烂火铳,自家可是有娃娃们新买回来的洋枪,洋炮,哦,还有七八挺机枪,听娃娃们说,有这东西,马贼来多少死多少。 东西是好东西,再加上兵荒马乱的,娃们买回来也没啥错,就是太贵了,了足足五万个银洋,这可是族里五年的收益。 正好赤匪来了,弄死一些,多少还能回点老本。 眼看着两百个精精神神的好娃娃背着枪,抬着炮,牵着马走了……老族长又得意的点了两个烟泡。 很可惜,老族长期盼的利润,直到死,他都没有看到,同样的,也没有看到他的乖娃娃们回来。 因为,他的乖娃娃也变成了赤匪,还是赤匪中最厉害的,一路上夺关斩将,杀的马老三抱头鼠窜。 自从听说自家的乖娃娃成了赤匪,老族长吐了很多的血,身体很快就垮了,临死前,他还在担心自己被赤匪哄走的乖娃娃们。 而狼刨水堡子也因为这件事成了官府针对的对象,加上最能打的都走了,很快就成了人人欺负的对象,就连雄伟的堡子墙也被人家削去了两米。 后来的狼跑水村的云姓村长等到那些娃娃回归。 不过,他们等到的是一百三十七个木头匣匣,有的匣匣里装着一套破衣裳,有的里面装着破本子,破钢笔,有的里面还装着婆娘临走时送的肚兜,肚兜上有很多洞,沾染了很多的血。 再后来,新的国家成立了。 云家当官的子弟就多了,听说有一些还在京城当官,可是,昔日繁华的狼跑水村却日益的破败,高耸的堡子墙被戈壁上的风逐层剥离,最终在一场暴雨过后,西边的墙壁轰然倒塌。 从此,堡子墙壁再也不能为留在这里的云姓人遮风避雨了。 堡子墙壁倒塌了,就有很多云姓人迁徙去了外地,尤其以那些当官的家眷们走的最快,最早。 百年的堡子也就慢慢的变得破败,无人理睬,毕竟,这里原本就荒原,对野兽来说是天堂,对人来说是桎梏。 好在这里坟茔众多,每年清明时分还是有很多人回来祭奠,只是,随着祭奠者的岁数逐年变老,过不了多久,或许就没有人来了,这里也将回归到原始,狼群或许会重新成为这里的主宰。 又过了很多年,狼跑水村慢慢的通了电,通了黄河水,还有一条平坦宽阔的柏油路从狼跑水村边上经过,给这座破败的荒村带来了一些生机。 最早的土坯房,早就不见了踪影,被一个财力雄厚的云姓富商给改建成了一个园一样的地方,只是陵园旁边的几座瓦房他没有动。 村子边凌乱的坟茔也被重新安置,一座高大的纪念碑上说的清清楚楚,这里变成了烈士陵园,是陵,不再是坟。 村子里通了网络,添加了太阳能路灯,一到晚上就亮堂堂的,就是没啥人。 此时,时光已经来到了2024年农历六月二十七日。 宜:嫁娶,祭祀,祈福,斋醮,破土,安葬,以及远行…… (本章完) 第3章 避不开的恐惧 第3章 避不开的恐惧 狼跑水村里其实还是有人居住的,只不过,绝大部分原住民都是老人,最年轻的年岁也都超过了五十岁。 在大部分人的眼中,这个年纪的人,其实已经不算啥人了,在当下,只有年轻人跟孩子才算是真正的人,那些老朽的,都是冢中枯骨,早就被社会给淘汰了。 狼刨水村子虽然是云氏一族的根,却没有人太在意这里。 遥远的京城,富庶的江南,先进的岭南,悠闲的蜀中那里自然有四时不谢之,八节长青之草,更有醺醺然手握金杯头枕美人膝的逍遥。 鉴于此,谁还能记得起西北戈壁滩上的老宅呢? 然,青骢骏骑,略有瑕疵,谢家宝树,偶有黄叶,云氏一族自然也难逃这个规律。 云策就是云氏一族的瑕疵,黄叶,因为云氏直系子弟中,只有他一人留在了戈壁滩…… 不是他喜欢戈壁滩,而是因为讨厌云临川,他总觉得自己如果继续跟云临川这位云氏一族的老祖宗亲近下去,很可能活不到自己期望的年岁。 云策头一天从市里回到狼刨水,第二天,就有百十个漂亮,健壮,年轻的外人也来到了狼跑水村。 他们很守规矩,牢牢的护卫着一座不算很大的院子,基本上不怎么乱动。 这些漂亮的年轻人都是跟着云氏这一代的老祖宗回来的,听说都是他的护卫跟保健医生。 云临川之所以能成老祖宗,不是说他为狼跑水贡献了多少,是因为他是整个云氏一族官职最大的一个。 其实也也谈不到官职,一个已经一百零几岁的老家伙再谈为人民服务纯属扯淡,能把自己的屎尿控制好不麻烦别人已经算是大功劳了。 他现在也就是一个离休老人,只不过年青,壮年,老年的时候给这个国家立下过汗马功劳,到了耄耋之年,没人希望他早死,只把他当成一个吉祥物供起来,让他多看看国家现在的繁荣兴盛的模样。 等到某一天真的离开了,好把最新的国家发展状态汇报给那些开拓者,告诉那些逝去的开拓者,后辈们活得还算不错。 老家伙最近觉得自己要死了,这才想起狼跑水村,觉得自己就算不能埋在这里,也需要把最后的时光留在狼跑水, 所以,他就回来了。 以前,他不是不能回来,而是不敢回来。 他当年带着狼跑水云氏最优秀的两百子弟参与救国,战死了那么多的人,让老族长郁郁而终,总是要有一个交代的。 到了他这个年岁,其实啥都无所谓了,就算是见到老族长,挨骂对他来说都是福气。 他早就活得不耐烦了,想死就死,就算医生在旁边,也不耽搁他去见老族长。 之所以硬撑着留一口气,是放心不下丛里的那个小家伙。 院子里种了不少的,绝大部分都是喇叭,紫色的喇叭,这东西只在太阳不猛烈的时候开放,一旦大太阳出来了,就会枯萎收缩。 云临川喜欢喇叭,因为这东西总让他想起军队里的小号,只要冲锋号吹起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还能再冲锋一次。 漫长的一生都是跟着号声来作息的,这让他离不开喇叭,总想让卫兵给他再吹一次冲锋号,保健医生却总是担心他一激动之下死掉。 只能种点喇叭聊以自慰。 所以,他院子里的喇叭在清晨开的如火如荼,还有两根同样带着黄色喇叭的南瓜藤正在向屋顶匍匐前进。 光头长须的云临川倒在轮椅上,暗红色的脸膛迎着初升的太阳,显得有些发紫,偶尔睁开眼睛,扫视一下丛里的云策,很是不满。 云策正在收集喇叭上的露水,这东西是老祖宗的最爱,据说,用这东西泡茶,不但可以延年益寿,还能清心明目,让人精神抖擞一整天,老家伙就靠这东西续命呢。 重紫色的喇叭里的露珠很少,一朵里最多只有一滴,想要接满一满杯谈何容易,偏偏他的手僵硬的厉害,干不好这个细致活。 他知道老祖宗在磨练他的心性,可是呢,他此刻心跳如鼓,手臂上的寒毛竖立,手才触碰到喇叭,蕊里的那一滴露珠就从滚落了。 露珠这个东西非常的神奇,太阳没出来的时候它就一直存在,只要太阳出来了,不论有没有照耀到它,它都会立刻消失。 收集露水需要手做到快准两字,对此时的云策来说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 云策瞅瞅手里的半杯露水,对闭目养神的云临川道:“老祖宗,您今天精神抖擞半天成不成?” 云临川缓缓睁开眼睛,淡漠的道:“你干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情,导致你在我跟前如此的不安?” 云策的手抖动一下道:“说到钱,我卡里有一百八十九万,其中九十七万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剩下的都是我这些年的工资,奖学金,稿费积累,哦,我还拿出一半的工资资助了贫困户家孩子上学。” “这一点我信,你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财的,那么,色呢?” 云策为难的道:“如果有医学手段能证明处男的话,我就是。” 云临川瞅瞅跟在身边的保健医生道:“小张,给他把把脉,看他到底是不是童男子。” 云策见张医生走过来,叹口气道:“怎么就不相信人呢。” 闭上眼睛养精神的云临川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任何人。” 张医生的手摸在云策的手腕上,片刻回头对云临川道:“精关稳固,纯阳未曾污染,只是年纪轻轻的多了心悸的毛病。” 云临川叹口气道:“我也相信你这个层级的政治斗争还涉及不到人命,那么,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云策把手中半杯带着粉的露水一口吞掉,而后幽幽的道:“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只要我敢有半分松懈,它就会扑上来将我嚼吧嚼吧给吞掉。 而且,我相信,这种恐惧并非来自精神上的,而是……本能的恐惧。” 说罢,云策就撸起袖子,将自己满是鸡皮疙瘩,且寒毛倒竖的手臂伸到老祖宗面前。 云临川慢吞吞的戴上老镜,仔细打量一下眼前的手臂,然后卸掉老镜略微思忖一下道:“跟我当年在东北老林子里碰见山君的状态很像,那双金黄的眸子啊,到现在也难以忘怀。” “我去了动物园,也近距离见了老虎,熊,豹子,狮子这样的猛兽,我并不害怕它们。甚至还逗弄了一条眼镜王蛇。” “动物园里的叫老虎,东北山林里的才叫山君。” “给我一杆长枪,我有勇气向山君发起冲锋,老祖宗,生在这个家里,我不缺胆量。” 云临川沉思片刻道:“去陵园里看看你的父母,再替我给那些老兄弟们敬一杯酒。” 听自家老祖宗这样说,就知道这会不可能知道答案了,云策喟叹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就去了红砂丘另一端自家的小院子。 不适的感觉六天前就有了。 在过去的六天里,他尝试着摆脱这种没有来源的恐惧,可惜,都失败了。 不管是他把自己关在银行金库里,还是下到四千米的矿坑,甚至去了戒备森严的超级监狱,那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没有丝毫的消退。 什么法子都用过了,云策依旧觉得自己是一头即将迎来最终命运的困兽。 而今天,那种恐惧的感觉越发的浓烈,就像有一条毒蛇已经盘在他的脖颈上,毒牙已经亮起。 一个人惶恐无依到了极点,会自动寻找觉得最安全的所在躲藏,狼刨水就是云策心灵与肉体的最终归宿,所以,他来了。 他来了之后,云临川紧跟着就过来了。 这非常的可疑,他甚至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恐惧感都跟云临川有关。 老祖宗一定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很明显,老祖宗这次匆匆回到狼跑水,绝对不可能是来狼跑水等死的。 云氏子弟满天下都是,都在期望这位老祖宗好好的活着,好背靠大树继续往上爬呢,毕竟,只有老祖宗活着,有些事就能做,但凡老祖宗过世了,云家的势力至少会减少一半。 从京城来狼跑水,就算是带着一个完整的医疗组,对于老祖宗来说依旧是一场波及到生命的苦劳。 所以,他之所以来狼跑水,恐怕跟自己这个来老家向祖宗求解脱的晚辈有关。 云策不相信自己一个小小的开发区处级副主任值得云氏动用最大的底牌。 除非是自己身上无名的恐怖有着更加深层的含义,否则,就算是他死了,对于云家来说依旧算不得什么。 这个国家对这个老家伙来说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从见到老家伙的那一刻起,云策就知道自己身上无名的恐惧应该会有答案了。 只可惜,老祖宗的心硬扎了一辈子,很早很早以前就不受儿女心态影响了,就算自己是他重孙,不该说的,他还是不会说。 感觉到那种近乎真实的恐惧依旧充塞他的心田,再瞅一瞅手臂上竖立的寒毛,云策心中生起一股怒火,三两步离开家爬上旁边一座算不得高的红砂丘极目四望。 他很想在自己被逼疯之前,跟恐惧的源头正面战斗一场,哪怕战死都成,就是不能这样没完没了的折磨他。 可惜,四野空荡荡,恐惧依旧在。 西北的戈壁滩辽阔而荒芜,地平线的东边是连绵不绝的大黑山,与之相对的是一座同样看不到尽头的红砂岩山,两座山中间的川地就是他的故乡狼跑水。 天空是湛蓝色的,配合上黑山,红山,绿地,以及一座能将白云倒映出来的巨大水库,就赋予了狼跑水乡丰富的色彩,也让这片原本荒芜的大地显得极富生机。 戈壁滩上的沙枣林依旧在,银灰色的叶片在阳光下泛着光,像是一片杀气腾腾的刀林。 云家人来狼跑水的时候覆灭了狼群,于是,跟很多无聊的种族一样,总喜欢说自己是狼的后代,也跟狼一样的团结,一样的坚韧不拔,云氏子孙宁可站着死也不能跪着生。 说这话的人已经被埋进红砂岩旁边的陵园里去了,墓碑上的红五星至今还红艳艳的,不见半点褪色,云策也相信那一位老祖宗的骨头也跟墓碑上的红星一般敲击起来铮铮作响,且永不褪色。 陵园旁边就是云策家的小院子,院子不大,占地不过五分,屋子也不多,只有并排修建的三间砖瓦房,屋檐下暴露出来的椽子已经泛黄发黑,房子虽然有些陈旧了,云策却没有任何要修缮的意思。 他觉得家,就该是这副模样。 (本章完) 第4章 龙威,这世上真的有龙? 第4章 龙威,这世上真的有龙? 云策家的院子里也栽种了很多的喇叭,跟老祖宗那里整齐划一的喇叭不同,他家的喇叭的藤蔓爬的满世界都是,有一些甚至爬到了窗台上,正装扮着他的窗户。 看到熟悉的院子,云策真的还想继续活下去,可不知为啥,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大难临头。 世上就没有平白得来的胜利,这一点,云策很清楚,尤其是父母也为工作牺牲之后,没人比他更明白荣耀之需要血来浇灌这个道理了。 下了山,推开已经褪色的堂屋大门,阳光立刻就照射进来了,堂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云策点燃了三柱香插进香炉里,虔诚的向供桌上的灵位跪地三叩首,在自省过之后,发现自己并未行差踏错后,云策第一时间向祖宗发出托庇的要求。 屋子里亮堂堂的,虽然只有云策一个人,他却觉得屋子里满是人,爷爷,奶奶坐在左边的炕上正笑眯眯的看着他,父亲正在抱怨自己假期少,回家的次数更少,而母亲,正端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红漆盘从外边走进来。 云策取过供桌上的一杯放了很久,没啥酒味的郎酒喝了下去,屋子里的祖先们也就回去了,除过光线中的尘埃陪伴着沉默的他之外,啥都没有了。 祭奠陵园里的英灵无需纸钱,供奉,他们生前看不上,死后更加的不稀罕,唯独郎酒不可缺。 这种酒产自蜀中赤水河边上一个小县,云策小时候跟着母亲去那里为爷爷买过酒,至今他都不明白,一向物欲淡漠的爷爷为啥会喜欢崎岖难行破破烂烂的山沟沟里的酒水,明明再走二三十里地,就是大名鼎鼎的茅台镇。 云临川就喜欢茅台,八十岁之前那点工资全买酒了。 可是呢,爷爷不喜欢,爷爷不仅仅不喜欢,他连自己的父亲云临川也不喜欢。 也对,不管谁是云临川的儿子,都不可能父慈子孝的,闹翻是必然,不闹翻才是奇迹。 好在,不论是茅台还是郎酒都是赤水河水酿造的,说到底,是一水同源,就像爷爷跟云临川的关系一样。 母亲说之所以会选郎酒,跟爷爷常说的《狼归来》有关,到底是《狼归来》还是《郎归来》,那个时候云策太小,弄不明白那些复杂的情感,总觉得《狼归来》比较霸气。 直到慢慢长大,他就越来越倾向于《郎归来》了。 云策家中常备郎酒就是为他们准备的,这种酒安静的时候是一汪水,暴虐时候便是一团火。 祭祀之前,云策自己先喝了一口,一道火线从咽喉直通胃囊,再在胃里变成一团火,他的四肢百骸似乎都燃烧起来了。 带着两分醉意,云策给这些豪迈的人一一满上…… 祖宗们的意见非常的明确,既然不知晓恐惧由何而起,那就出征,直面恐惧,要嘛被恐惧杀死,要嘛,就战胜恐惧,可以不择手段的去战胜恐惧,唯独,逃跑,投降不在考虑之列。 坟里面埋的都是硬骨头,就是因为骨头太硬,太有担当,所以死的早,云策很喜欢跟他们在一起。 祭祀祖宗与亲人告别,那就是战斗开始前必须要做的事情。 再次回到老祖宗院子里,云临川上下打量一下有三分酒意的云策点点头道:“还成,腿没有软。” 云策打一个酒嗝道:“我在强忍着呢。” 云临川低着头想了一下道:“难受的时候可以趴着,不能跪,一旦跪了,你就再也直不起腰了。” 云策勉强挤出一个笑脸道:“我腿子硬,跪不下来。” 云临川又道:“求生的时候,顾不得许多。” 云策道:“不甘心死,自然要努力求活,我不是一个死板的人,现在,您能告诉我是什么让我如此恐惧了吧?” “恐惧就要降临了吗?” “是的,我甚至感觉它就在我头顶。” 云临川抬头看看头顶的青天,又瞅瞅天边压过来的一片乌云,想了一下道:“要下雨了,睡一晚上再走,明天就要去开发区上任了,别失礼。” “到现在,您还不肯告诉我恐惧的根源,还是说您认为我可以继续过我的安稳日子?” 云临川瞅着云策的眼睛道:“我担心告诉你了,你会更加的恐惧。” 云策坐在一张条凳上低声道:“未知的,才是最恐怖的。” 云临川沧桑且浑浊的眼睛里忽然多了一丝怜悯,对云策道:“你以后的生活里,将会出现无数的未知。” 云策没有说话,执拗的看着自己这个心硬如铁的老祖宗,等他继续说。 云临川忽然有些烦躁的挥挥手道:“美国有一个女孩准备飞火星,且一去不回的事情知道吗?” 云策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颤声道:“那是一个谎言。” 云临川道:“你的不是谎言。” 云策惊诧的几乎忘记了身体上的不适,摊开手道:“我不是宇航员,我也不会开任何航天器,我甚至没有进行过航天员培训。” 云临川烦躁的道:“黄帝一个古人都能乘龙飞升,你也能!” 云策觉得自己的脑门像是被雷劈了一下,懵懂的道:“我觉得黄帝乘龙飞升的事情,更像是一场政治谋杀。” 云临川示意身边的工作人员都退出去,等他们离开了,这才低声道:“我们有证据证明,龙这个东西是存在的。” “这不可能!”云策怪叫一声。 云临川恢复了往日平静无波的模样,双眼平静的看着云策。 逐渐从惊骇中清醒过来的云策苦涩的道:“所以,你把我献给了龙?就像当年将一去无回的任务交给我爸妈一样?” 云临川淡漠的道:“总该有人去牺牲,为什么不能是你父母?” “为什么一定是我父母?”云策低沉的声音从喉间吐出。 “因为他们是最合适的人选,死了算他背风,活着就该有用!这就是老子的用人策略,你有什么不满的吗?” 云策长长吐出一口气道:“我就多余问你这句话,你的心本就是一块石头。” 云临川布满老人斑的面皮微微抽搐一下,然后平静的道:“我们是泥腿子出身,一无所有,只有通过不间断的战斗,才能给我们打下一个太平世界。 狼跑水堡子就是这么来的,我们的国家同样是这样得来的,战斗是我们的本能,战死是我们的归宿,我们除过不停的战斗之外,别无他路。 是我们抛头颅洒热血从一无所有建设出了如今这个富强的国家,现如今,轮到你了。” 听了云临川的话,一股寒意顿时从尾椎骨蹿到顶门,头发都几乎要竖立起来了,就连那股无名的恐惧也在这一刻消散的干干净净。 连云临川都觉得需要抛头颅洒热血才能完成的任务,该是何等的艰难,恐怕十死无生都不足以形容。 “什么样的任务?”云策的嗓子涩的厉害。 云临川瞅着还能站住的云策点点头道:“还算继承了两分老子的骨气。” 云策颤抖着身子继续问道:“什么样的任务?” 云临川有些茫然的抬头看天,看了好一阵子才缓缓的道:“随着我们通讯科技急速的发展,有人从大自然的天籁中,解析出来了一些奇怪的讯号,经过长时间的追踪后,我们在昆仑山以北,天山以南的无人区发现了龙的踪迹。 后来,我跟龙族建立了联系。” 云策冷漠的道:“塔里木盆地,你们还把塔里木沙漠用草方格封锁了。” 云临川继续道:“六天前,有一条龙离开了塔里木盆地,去了你所在的白银市,从晚七时十分到七时十九分,它在那里停留了九分十七秒的时间,然后就离开了。” 云策吞咽一口口水道:“那一天白银市有大面积的雷暴,我的不安也是从那一场雷暴爆发开始的,开始以为是雷电吓住了我,没想到是一头龙。 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是我?这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 云临川喃喃自语道;“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云策忽然笑了,拍拍自己的胸口道:“没想到我还能让黄帝等一众乘龙飞升的先贤不能专美于前,就是不知道云家的鸡犬能否与我一起升天。 你就不想去吗?毕竟最需要成仙,实现长生不老期望的人该是你才对。” 云临川像是没有听出云策话语中的嘲讽之意继续慢悠悠的道:“通过对那些龙的行为做出来的数学模型演算,我们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些龙要离开了。” 云策低头瞅瞅自己胳膊上依旧竖立的汗毛漫不经心的道:“它们要去哪里?” 云临川叹口气道:“从它们飞行的速度跟展现的体型来测算,地球对它们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之前,把我风干了当干粮用?” 云临川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道:“探索太空是众望所归的大事。” “我在这一辈人中排名十九,我觉得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贵族的云大,云二好像更适合被拉出来当干粮用,他们位高权重不说,也比我胖。” 云临川瞅着云策看了片刻道:“他们是废物。” “你舍得你的亲重孙当干粮?” “只要你能帮助人民在浩瀚的宇宙中为他们指引出一条准确的方向,开辟出一条航道,我的命你也可以立刻拿走,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在恨我害死了你的父母。” 云策站起身大声吼道:“还有我爷爷,你就是一条老臭咸鱼,又老又硬又臭!” 云临川无声的笑了一下,还艰难的朝云策摆摆手道:“如果真的平安到了新世界,记得做好社会调查,免得后来的人去了之后对那个世界一无所知。 也让我们看看新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能不能成为我们新的锚地,能否成为我们希望中的家园。” 云策笑道:“我到了新世界,如果不死,必定是那个世界里最坏,最恶毒的人,毕竟,我的家里人,除掉那些死去的英灵,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王八蛋。” 云临川疲惫的道:“我死之后,他们必然会遭到清算的,以前占了多大的便宜,都会连本带利的还回去,你不要担心,这个国家不会由你那些王八蛋堂兄弟们把持的,通过多年的试验,我们的自净功能还是强大的。” 这一番谈话进行了一个小时,云临川就有些精神不济,云策很想立刻结束谈话,老祖宗却强撑着沉重的眼皮不肯睡去,总是拖着云策说一些不相干的话。 乌云遮蔽头顶青天的时候,这个年过百岁的老人终于坚持不住沉沉睡去了,喉间滚动着低沉的雷音。 四个工作人员从四周冒出来,脸色不虞的抬手要求云策离开,一个已经把手放在老祖宗的脉搏上,至于,另外两人正在推着轮椅向里屋走。 就在云策即将离开客厅的时候,云临川忽然睁开了眼睛,对云策道:“明早,我送你。” 云策没有停步,只是高声摆摆手道:“我知道了。” 他几乎是一步一挪的回到了自己家里,心中蕴藏了无穷的怒火,四肢却软塌塌的使不上力气。 盘膝坐在炕上,他就闭上了眼睛,准备硬抗,然而,硬抗了不过片刻功夫,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压力陡然出现,他的眼前一发黑,就昏迷过去了。 (本章完) 第5章 龙曰敖丙 第5章 龙曰敖丙 白银市是一座处在四百毫米降雨带外边的戈壁城市,一年到头下不了多少雨水,这种地方一般是半农耕,半畜牧的地方,更是穷困的代名词。 有黄河从此地川流而过,其中白银境内就有258公里,只不过,黄河在这一带大部分处在深山峡谷之中,想要借用黄河水来浇灌土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科学昌明之后,从深山峡谷中提取水源就不算难事了,因此,当黄河水汩汩的流淌在旱塬戈壁之后,这里就迅速的成了米粮川。 想想都觉得神奇,头顶上是烈日,脚下是无边的玉米林,向日葵林,以及摇曳着紫色朵的胡麻,还是能平白让人生出许多感慨来。 这些东西好是好,就是缺少了虫鸣。 即便是在黑夜里,也听不到蛙声一片。 云策醒来的时候,发现流淌了很多的口水,口水浸湿了竹席,同时,竹席也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时半会去不掉的烙印。 窗外的天空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云策自己心里的感觉,毕竟,村子里还有明亮的路灯。 有路灯,云策依旧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轰隆隆” 一声炸雷在窗边炸响,窗棂上的小块玻璃被震的哗啦啦作响,镶嵌在大门顶上的一块大玻璃出现了几道放射状的裂痕。 云策觉得自己好像听懂了这道雷声。 起身下了炕,没有洗脸,提起收拾好的双肩背包挎在肩头,回头看一眼供桌上的牌位,就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的男人,款式老旧的中山装穿在他身上显得极为合体,他站在黑夜里很容易跟黑暗融合到一起,如果不是他向前跨走一步,云策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放心,我不会逃跑。” “你跑不掉。” “你会杀了逃跑的我是吗?” “我没有权力杀死逃跑的你,但是,你一定会死。” “我就不明白了,按照学识,忠诚,身手优劣来衡量的话,明明你们才是执行此次任务的最佳人选,为何要选择样样都不如你们的我们?” 黑衣人原本僵硬的面庞突然多出来一丝笑意,他有些温柔的道:“只有让你们也加入可牺牲的行列,我们的牺牲才有意义。 再说了,龙这种生物本就是因为阶级才产生的,它们觉得你们这些人比我们这群人更加有价值,特意选了你们。 我以前呢,只觉得狗跟马才讲究血统,毕竟,纯种狗,纯血马都有可取之处,纯种人就没啥用处了,你们的繁殖力不如我们,学识,忠诚,身手,吃苦耐劳也不如我们,你自己说,要你们做什么用呢?” 云策瞅着黑衣人不屑的道:“即便是这样,你还不是要听云临川这个纯种人的命令?” 黑衣人摇摇头道:“云临川跟你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他是革命者,他救赎了无数陷入苦难的人,他为所有人争取到了一条相对好过的道路,他精神上为大众感受过的痛苦,身体上曾经为大众感受过的痛苦,他大无畏的精神以及他悲悯世人的心,都是我们必须服从他的根源。 你们不一样,你们只不过是数亿颗精子中的佼佼者,这跟我们没啥差别,你如果想要我们尊敬他一样的尊敬你,那就完成好这次任务,我保证,等你回来,你想要的尊敬一定会有的。” 黑衣人说完话,就摊开手心,手心里有一颗散发着银白光芒的瓶子,而光芒则来自于瓶子里的银白色液体。 “水银?” “很珍贵的纳米机器人,国防科十一年的心血所聚,目前的功能还不完全,给你的这些特意加强了记录,讯号传播功能,现在,你需要把它喝下去。” 云策接过瓶子瞅着里面的银白色液体道:“也就是说,我即便是死掉了,纳米机器人也能将我所在的准确坐标传回来?” 黑衣人沉吟片刻道:“可以连续发射两百年的讯号。” “太看得起我了,只希望我的尸体能够保存两百年。” “太空中还是可能的。” 云策打开盖子,眼睛一闭,就把瓶子里的银白色液体一饮而尽。 胃部暖洋洋的,很顶饱…… “还有一把刀跟手机!” 黑衣人说着话变魔术一般从背后取出一个长条盒子递给云策。 盒子里装着一柄马刀跟一部纯黑色手机,两者都有着明显的军队风格,不好看,好用。 手机一看就是太阳能充电手机,满满的军事物资风格,没啥说的。 马刀的样式云策很熟悉,老家伙的书房里就挂着一柄一模一样的,是日寇的炮弹钢打造的,锋利无比不说,听说还能饮血,至今,锋刃上都有一层红色的光芒。 这柄马刀的锋刃上没有红色光芒,就证明是赝品,也是,老家伙把那柄刀当命一样爱护,自然不可能轻易送出去,哪怕这人是他喜欢的后代。 “这柄刀是精工制造……” 云策抬手摩挲一下自己汗毛直竖的手臂,丢掉盒子,将马刀跟背包丢到自己的牧马人车上,钻进车里之后,对黑衣人道:“我就不去看老家伙了。” 黑衣人丢进来一个军用背囊道:“换上里面的装备。” 云策打开背囊,掏出里面的衣服从里到外换了一遍。 黑衣人靠着车窗用低沉的声音对换好装备的云策道:“再看一眼吧,别留遗憾。” 云策笑道:“云家人的特点就是无情,他当年让老族长合不上双眼,现在,我也没打算让他合上双眼。” 说罢,一脚油门就离开了院子。 狼跑水村外就是一条双向四车道的省道,平日里车辆稀少,此时上路之后,除过一闪而过的反光警示牌之外,天地一片黑暗。 而最黑暗处,雷声最隆处,闪电最密集的地方就应该是云策此行的目的地。 牧马人风驰电掣,云策眼看着车速从一百二上升到了一百五,依旧没有减速的动作,这些天,他受够了那种无名的压迫,这一刻,他只想在这个清晨彻底的放纵一回,哪怕同归于尽。 雷声终于到了头顶,闪电也接连不断的开始闪烁,在闪电的照耀下,远处的山岭一会像是一头匍匐的猛虎,一会像是一头蜿蜒的巨龙。 云策的心跳动的非常剧烈,似乎跟车窗外的雷声要同一频率了,恐惧感再一次如潮水般侵袭而来,四肢的力量正在快速的消退,云策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右腿上,死死的压着油门不肯松开。 眼看着车速很快就飙升到了一百八,车子显得轻飘飘的云策瞅着前方因为雷暴而泛着暗红色的云层怒吼道:“来吧,我不怕你!” 就在车子越过一个高坡,以凌空飞跃的形式落地的时候,在明亮的车灯中,云策突然看到了一个轮胎人一般肥胖可爱的婴孩站在路中间,向他招手,似乎要他立刻停下车子。 一股子有形的寒意透过车窗让云策的身体彻寒入骨,眼看着自己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在迅速变得僵硬,牧马人毫不犹豫的从那个婴孩身上碾压了过去。 车子猛地颠簸两下,然后就一头撞在道路栏杆上,再弹射回来,又撞到左边的栏杆发出尖利的摩擦声。 云策没有知觉的双手依旧死死的抓着方向盘,也没有踩刹车,等摇晃的车子自己逐渐平稳之后,云策就看到一个脸上,肚皮上分别有两道车轮印的肥胖婴孩突然从正前方出现,这一次,他显得极为愤怒,张开肥胖可爱的手伸向疾驰而来的牧马人。 于此同时,一道清澈的童音钻进他的脑海。 “我要你停车!” 云策眼中一片冰凉,口中发出一阵不似人能呼喊出来的嗬嗬声,牧马人再一次狠狠的撞向那个诡异的婴孩。 这一次,牧马人没有占到任何便宜,自重一吨半的车子在婴孩的小手前就像纸糊的一般迅速凹陷,分解,而牧马人的尾部也正在迅速的向里坍塌。与此同时牧马人车内的安全气囊尽数弹开,一瞬间将云策包裹在其中。 等动力消失之后,胖孩子从发动机的部位猛地跳出来,隔着车窗瞅着口鼻流血的云策疑惑的道:“为啥要撞我?” 全身被汽车零件卡住的云策吐一口血道:“你拿我当玩意,还不允许我反抗一下?” 胖婴孩跳起来笑着拍手道:“好玩,好玩,比那几个被吓死的好玩多了。” 云策的鼻子冒出一个大大的血泡,而后吃力的道:“你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 即便是脸上有一道漆黑的车轮印子依旧难掩可爱的婴孩扯一扯身上唯一的装饰物肚兜道:“我乃龙子敖丙是也!” 云策继续呛咳出一口血道:“你就是李靖腰间的那条皮带?” 敖丙摇头道:“那是谣传。” 云策道:“你要是再不把我从车里救出来,以后就不用救了。” 敖丙疑惑的道:“你自己下不来吗?” “汽油流淌的满地都是,要是不小心跟电路接触了,会炸的。” 敖丙抓抓自己的脑袋,从车上跳下来,随手撕开车门,就粗暴的开始拉扯云策,有那么一瞬,云策以为自己就要被敖丙跟安全带分尸的时候,敖丙终于发现了安全带这个羁绊,随手扯断安全带,将他从一块废铁中解救出来。 仰面朝天躺在路上的云策口鼻里不断的向外喷血,而敖丙还饶有趣味的不断扒拉着他的脑袋,似乎很好奇,这么小的一块肉疙瘩里为何会喷出这么多的血。 云策知道自己的内脏出血了,不但胃部出血了,就连肺部也受伤不轻,至于骨折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伤,而这种将死不死的状态正是他想要的。 当敖丙终于意识到这个大玩具就要坏掉的时候,云策也只剩下最后的几口气了,他挣扎着对敖丙道:“拿出你龙的本事来,把我救活。” 敖丙想了想,就把手探进肚兜里,抓挠了许久,从里面摸出一块类似蛋壳的东西,犹豫许久,才塞进了云策的嘴巴里。 蛋壳是好东西,看似坚硬,实则入口即化,准确的说,蛋壳化作了一团暖流,瞬间就抵达了云策的四肢百骸,剧烈的疼痛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 看了看正在迅速愈合的伤口,感觉到迅速复位的骨骼以及痊愈的内脏,云策翻身坐在马路上,对敖丙道:“别那么小气,好东西就要学会分享。” 敖丙瞅着云策的眼睛笑嘻嘻的道:“你算是厉害的,至少知道一上来就知道制造意外从我这里拿好处,为你的太空旅行求一个保命办法。” 云策看着如同流星般坠落的闪电,叹口气道:“我至少要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有超越人类的能力,假如没有,我的死也就太廉价了。 你应该就是那个留在地球当人质的龙吧?看在我们同病相怜的份上,给我说点我不知道的。 比如,你干嘛不离开?” 敖丙笑道:“太空旅行比较耗命,我今年才三百岁呢,还不到太空旅行的时候。” 云策盯着敖丙身上的红肚兜叹口气道:“我今年二十八岁……” (本章完) 第6章 生命是度量宇宙的一把尺子 第6章 生命是度量宇宙的一把尺子 “对龙来说,在超光速跳跃宇宙空间的时候,有一个可以让龙重新焕发生机的过程,对你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旅途要是短一点,你算是捞着了,如果远的话,你会亲眼看着自己回归碳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 敖丙在云策灼灼如火的目光下又咬了一口蛋壳道。 “我在狼跑水村有一座院子,那里非常的安静,你留在这里如果无聊,可以住到里面去,毕竟,你不能以龙的形态在人世间行走。” “那群老头给我准备了好几个窝……” “属于你自己的,跟别人给的差别很大,就像你如今跟你母亲住,你觉得方便吗?” “我不喜欢安静的地方。” “我在城里也有一座房子,不大,也就几十个平方,不过呢,附近很热闹,人很多,你在人形状态下,会生活的非常方便,尤其是楼下新开了一家烤全羊的店铺,你如果能接受人间食物的话,那座房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给我?”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身为高贵的龙族,给你的东西你会要吗?” 云策说着话,就很自然的从敖丙手中取过被他吃了一半的蛋壳,放进嘴巴里,这东西入口即化,顷刻间就化作暖流融入了他的四肢百骸。 敖丙饶有兴趣的瞅着云策,又从肚兜里拿出一片蛋壳递给他。 云策再次将蛋壳吃了下去。 一连吃了三片蛋壳之后,敖丙才悠悠的道:“你是一个很贪婪的人。 我就是从这种壳子的蛋里孵化出来的,所有的龙,都是从这种蛋壳里孵化出来的。 龙乃是天气精气所化,本就无影无形,龙族借用天地精气铸造了这样的蛋壳,让我们这些无影无形的精气在蛋壳中孕育真身,我们也因为这些精气所化的蛋壳,成就最适合在宇宙中穿行的形态。 对了,说了这么久的废话,其实,就是想告诉你,这东西其实并不怎么适合你们人类,毕竟,你们的的生命层次过于低级,无福消受。” 云策抬头看一眼低低的云层,听着乌云上面传来的可怕的声响,继续瞅着敖丙的肚兜道:“帮帮我,我不想死。” 敖丙很稚嫩的胖脸拟人化的嗤笑一声道:“你快要死了。” “我们与龙族的约定不是这样的。” “哪里有什么约定,我们只不过是在进行惯例旅行,让苍老的身躯变得年轻,你们不也只想着拿你当一个信标,为你们的宇宙探索点明一条路。 不管是龙的旅行目标,还是你们的目标都比较重要,只有你的命不重要。 所以,你活着跟死了没差别的。” “生命在你们眼中是啥?” “所有的生命都毫无意义,自然而已,经历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生命虽然悠长,却也是有限度的,与人相比,我们是古松,你们是一棵棵春天活,秋天死的小草,松树不会在意小草的死活。” “我很担心有更加强大的存在也把你们龙当作小草。” “很有可能,所以,你要做什么?” “我想当一棵强大的小草。” 敖丙笑了笑,在云策的注视下从肚兜里捞出来一颗能散发璀璨光芒的珠子,然后就探手捏开云策的嘴巴,将那颗珠子塞他嘴里。 珠子有乒乓球大小,云策吞咽不下去,敖丙就用手在他的脖子上用力的捋一下,云策仿佛听见自己胃里响起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之音,然后,他的胃部就火辣辣的痛。 “这是啥?” “种子,哦,你们叫龙珠。” “不是说一个龙只有一颗吗,你这么大方?” “谁说一个龙只有一颗的,谁家的种子只有一颗?” “你最好说的是麦种一样的东西,而不是那啥。” “都一样。” “为啥把种子给我?” “现在,你就是一颗大种子。” 敖丙捏着他的左手放到抢救出来的背包跟那柄马刀上,一瞬间,背包跟马刀就消失了。 敖丙丢开云策的手道:“想要这些东西出来,就告诉珠子一声。” “我能进去躲着吗?” “不能,你不能躲进自己的胃里,这是一个悖论。” 敖丙说完话就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夜空又道:“走吧!” 云策瞅着敖丙的肚兜道:“我觉得你可以把我继续加强一下。” 敖丙摇摇头道:“来不及了。” 话音刚落,就听天空中起了一连串的炸雷,同时狂风陡然而起,浓厚的乌云瞬间开了一个圆润的大洞,随即,一只如同千年古松一般带着鳞片的爪子就从云洞中探出来,巨大的爪子越是靠近地面,就变得越小,伴随着一阵剧烈的雷暴,将云策攫取在掌中,而后就迅速的回归到了云团上面。 云洞迅速缩小,转瞬即逝,雷暴再起,只不过在敖丙头顶震响一瞬之后,就一路向西。 “2014追踪正常。” “西山跟踪正常,遥测跟踪正常” “203跟踪正常。” “西山光学雷达跟踪正常。” “西山211遥测追踪正常。” …… 云临川的院子里堆满了仪器,仪器不断的向他通报云策的坐标。 云临川的坐姿挺拔,就连身上的中山装的扣子也扣到最顶上,耳中听着云策穿越卡门线的消息,眼中的光芒却在逐渐黯淡。 “他不能活着回来了是吗?” 云临川的声音低沉,显得毫无信心。 “如果龙没有给他保护,他应该已经死了,首长,我们应该多给他一点时间准备的。” 黑衣人半弓着腰,尽量压低声音在云临川耳边道。 云临川满是老人斑的双手握着藤椅的扶手青筋暴起。 “勇敢其实就是是一时的血气之勇,很多人啊,第一次能做到的事情,第二次就做不到了,云策也一样,与其让他来回思量,还不如直接把他推出去。” 黑衣人叹口气道:“我们要的是坐标,换谁去其实都一样,云策,可惜了。” “不可惜,作为宏大叙事的一部分,这是他的荣耀。” “云策没有完全理解您的苦心。” 云临川怒睁环眼,许久没有说话。 “出征!” 黑衣人瞅一眼监护仪器上的波纹线变成了一条直线,也忽视监护仪器发出的嗡鸣声,就这么安静的守在云临川身旁,抬头瞅着逐渐变亮的天空。 明暗交替时候的天空非常的美丽,头顶的天空依旧是黑色的,而靠近大地的天空颜色却在逐渐从黑向深蓝,淡蓝,白色变迁。 云临川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瞅着晦明的天空,似乎在追寻云策的身影,一阵晨风过来,带起来了些许尘埃,有些尘埃落在云临川的眼球上,让他原本锐利如狼的眼神变得了浑浊且无神…… 他死了,他也是有遗憾的,即便是到了永别的时候,云策依旧不愿意理解他。 “欠人家的总是要还的,我现在就去还。” 这是云临川在得知云策已经被龙带着离开卡门线之后说的最后一句话。 活了上百年的人基本上都能控制自己的生死,往往到了这个岁数的人,只要没了继续活下去的意志,说死就死。 龙走了,云策也跟着走了,盘踞在天空上的乌云也就散了,初升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狼刨水村子,让这里光明一片。 虽然这里死了一个大佬,没了一个所谓的英才,并不耽搁太阳上升下落, 就像这个世间本来就该是这个模样。 不为尧存,也不为桀亡。 敖丙是从一个冒烟的大坑里爬出来的,当然,他身上也冒着烟,好在这个胖娃娃模样的敖丙很会整理自己的外形。 趴在坑里的时候是一头四脚蛇的模样,爬出大坑的时候就恢复成了胖娃娃的可爱样子,等他赤着脚在满是坑的大路上走了几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 等他抬手把云策破烂的牧马人丢到戈壁深处,他的模样就跟云策没啥差别了,站在空旷的马路上稍微思考片刻,就沿着马路朝狼刨水村子前进。 就在刚才,他突然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既然云策在地球上消失了,说不定,他可以用这个人的身份融入到人群中间去,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云策很清醒。 只是大地在飞速的缩小,最先缩小的是敖丙,紧接着就是他的破车,然后就是道路两边的树木,乃至群山。 当宽阔的马路变成一条黑线,浩淼的群山变成起伏的土包,云策的视觉变得尤为广阔。 这是一场单程旅行,回望家乡,对云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眼前,以谋取一线生机。 尽管希望渺茫,云策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必须抗争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巨龙的爪心干燥且温暖,甚至有一点点微风在龙爪中流转。 面对逐渐出现的地球轮廓,云策更想看看抓着他的巨龙,说真的,他还没有见过龙,至于刚才见过的敖丙,不算。 按理说,龙爪子应该跟鸡爪子差不多,了不起的地方也就是多两根手指。 云策抬头就能看到龙爪的掌心,掌心黑黝黝的,还有一些巨大的皮肤褶皱,褶皱中并没有蕴藏闪电一类的东西,只有岩石一般的沧桑跟古老。 没错,坚固,永恒才是云策对困住,或者保护自己的龙爪的切实感受。 困在爪子里的云策看不到真龙模样,他也感受不到真正严苛的太空旅行是什么样子的,因为,龙,把他保护的很好。 就在云策将注意力开始放在太空中那颗炽热的大火球的时候,有一条巨大的龙像是从那个大火球里钻出来的一般,瞬间,巨大的身体就遮住了云策不太多的视线。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前一刻,大火球里才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黑点,下一刻,一条因为缺少参照物不知道有多大的龙,就遮蔽了云策左边的视线。 这是一条金龙。 不过,这也是云策个人的臆断,不管是什么颜色的东西,在染上太阳光线之后都会呈现出金色的,这是一个常识。 太空中,声音无法传播,所以,这条金龙出场方式因为没有雷霆,雨露,云彩的衬托,多少,就显得平平无奇。 云策一直以为越是强大的生物,一般情况下数量就不可能多,等他把视线放到自己右侧的时候,才发现,龙,这个东西,真的有很多。 左边的金龙过于靠近捏着云策旅行的这条龙,让他看不到远处,很明显,右边的龙就没有多少意愿靠近别的龙,这对打开云策视线有很大的帮助。 太空中的参照物太遥远,也就太小了,因此,云策看到的龙也就大不到那里去,且随着距离的远近,上下的不分,远处的龙就跟蚯蚓差不多大,显得没有那么威严。 (本章完) 第7章 真实的,还是妄想?不知道啊 第7章 真实的,还是妄想?不知道啊 龙,挣脱地球束缚的行动很轻松,没有爆烈的加速度,只有说不出的平滑感,就像手指戳破了气球,或者像泳者将头抬升到了水面。 离开了蔚蓝色的星球,龙就带着云策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太空。 云策不明白,太空中恒星应该是有光供给,这里却漆黑的如同永夜,离开了地球,他觉得自己也就离开了光明。 来到太空,云策就不怎么怨恨云临川那个老贼了,因为此时再怨恨也于事无补。 事实上,太空对于地球人类来说都是陌生的,哪怕是研究太空的科学家,对这片世界所知也基本上来自计算跟猜测。 云策知道自己现在啥都做不了,就像光线中的一粒尘埃不知归去何处,就像蜉蝣朝生而不知暮死。 巨龙群在太空中看似缓慢的遨游着,云策则是太空中的旅者。 这是一种极为新奇的体验,也就在这一刻,他似乎忘记了近在咫尺的死亡威胁,贪婪的看着太空中的美景。 蔚蓝色的巨大星球在背后,目视远方黑绸缎般的太空中群星闪烁,就是群星不如地球上看起来那么密集,却一闪一闪的显得尤为活泼。 龙在太空中又跑了一阵,蔚蓝色的地球显得小了一些,月亮却越来越大,从勾状逐渐变成月牙,最终变成了一轮满月,银白,银白的挂在地球一侧,俊美无俦。 就在这一刻,云策忘记了自己被抛弃的事实,也忘记了云临川的无情,只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享受旁人无法企及的美景。 再美的景色看的时间长了,神思终究会落在现实。 期间没有出现云策幻想过的任何一种迁跃方式,他们就像一群在大海里遨游的鱼群,只是背后的地球从硕大无朋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毫不起眼的亮点。 旅行中很多时候都是极其无聊的,云策这种只要有一丝活下去希望就会拿出百倍求生动力的人自然不会浪费宝贵的光阴。 小刀子到处挖一挖,万一能从龙爪上弄下来一点皮屑一类的东西也是好的,他总觉得,连蛋壳都是一种能量,没道理龙的皮屑会没啥用处。 龙爪黝黑如铁干净的让云策难以理解,因为,他连死皮都没有得到。 龙爪外的世界漆黑一片,龙爪里依旧干燥而温暖,云策将身体靠在一根宽大的龙趾上,抬头就看到了一轮巨大的火球。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事情,明明有一个大火球在燃烧,不看火球本身,宇宙就是黑色的,而且是纯黑。 大火球的光线是突然跳进云策眼睛里的,然后,他就看到大火球射来的光线把漆黑的龙爪染成了金色。 眼前的太阳远比在地球上看到的大,就证明这群龙正带着他向太阳系的中心进发。 以云策那点贫瘠的太空知识,他只知道,太阳系以前有九大行星,后来冥王星被开除,现在变成了八大行星,按照距离太阳远近排名,地球排在第三位。 假如说太阳系里还有一个生命星球的话,那个星球距离太阳的位置,应该与地球差不多,唯有如此,那里的温度才适合人类生存。 过远太冷,太近则热。 不过呢,云策不觉得太阳背后会有这样一颗星球的存在,如果有,以如今科学的昌明,它藏不住的。 没看到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龙倒是看到了很多,他以前认为龙这样的东西的数量应该不多,如今,亲眼看到好几千条龙,顿时觉得龙这个东西也没有那么稀缺。 太阳光是如此的猛烈,以至于每条龙身上都染上了金色,随即,云策就发现自己的左手离开了身体…… 准确的说不是左手离开了身体,应该是左手外边多了很多个左手,最外围的一只左手正在向外飘逸,似乎要离开云策。 云策挥动手臂想要留住脱身的虚影,却有更多的虚影离开身体,最远的虚影甚至已经跑到一米开外了。 人的神经传导速度其实是很慢的,当云策看到虚影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此时的移动速度早就超越了神经的反应速度。 因为过于无聊,云策就很想知道,那些散去的虚影会不会是他逝去的生命,假如是的话,他二十八岁的生命能经历多久的虚耗。 云策再次将目光转向太阳的时候,发现太阳这个圆形火球正在向椭圆进化,只是片刻时间,太阳就变成了一条红色的长线。 变成长线的不仅仅是太阳,太空中很多明亮的恒星也迅速变成了一道道银白色的长线,此时的画面美丽极了,一道火红色的长线切割开了宇宙,从眼前直接贯注到天尽头,在红线的两侧,满满的是银色的经线,很快,红线变成了呈十字相交的象限图形,而那些银色的经线,也变成了象限区域内无数条经纬线。 这些经纬线组成一道巨大的网,劈头盖脑的朝云策的眼球笼罩下来.巨网钻进眼球之后,就拖拽着他的眼球向后飞掠,随即,他的身体也被眼球拖拽着离开了这一刻的身体,在两米外形成了下一刻的身体。 直到巨龙的爪子里站满了各种姿态的云策,最初的云策大叫一声,想想要拖拽最靠近自己的身体,却被那一个云策给紧紧拉住,迅速融合,就这样,一个拉一个,直到他们在龙爪里变成了一个圆环,只不过,这个圆环是蠕动的,圆环里面的云策越来越密集,早就分不清哪一个是最初始的云策。 直到云策组成的圆环逐渐融化,最后被拉长,变成一道光,且向外散佚的时候,总是会被龙爪组成的牢笼给挡回来,于是,云策就变成了龙爪里的一束光。 不知道这束光在龙爪里跳弹了多久,云策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似乎又出现了,不再是一束混沌的光。 眼前是一团又一团的七彩光芒,这些光芒像是虚影,又像是实物,排山倒海般的砸在他的身上,又迅速挣脱他身体的羁绊,转瞬即逝。 每一团光影砸在身上,云策就觉得自己好像少了点什么,他想起敖丙曾经说过的话——宇宙旅行,时间,也就是生命才是前行的燃料。 很明显,龙的速度很快,之前的旅行速度很有可能已经超越了光速,自己先前看到的线段,毫无疑问是同行的光,在那个速度下,所有的东西都会变成光,这才是和光同尘的真正含义。 云策才思考完毕,他思考的东西就消失了,思绪甚至也变成了片段,想过之后啥都不剩下。 他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由光线组成的篮子里,这个篮子很可能是龙的爪子,这群生物应该已经适应或者超越了宇宙的某些法则,可以自己控制这些光线。 才想完,他就不记得自己想过啥,甚至不记得自己最近的思绪,不像刚才,好歹还记得一些…… 似乎过去了很长时间,又好像只过了一瞬。 “咣咣咣……砰砰砰……刺啦,刺啦……” 云策很确定自己听到了一些声音。 虽然在光速旅行的时候听到声音是一种很扯淡的事情,他还是确定有一些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云策把这些声音归类于死亡。 他知道自己没办法活了,这些声音或许是时间对死亡的厚待。 “我就要死了。” 云策如是说。 这是玄妙的感觉,不知为何,云策就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死亡是一种坠落感,两肋生风的自由感,可以尽量伸展四肢的自由感。 还是从九霄云外向地面坠落的那种长时间的坠落。 只是坠落感在一瞬间停顿了。 无穷的重力陡然而生,将云策的身体牢牢的按在龙的脚趾上,他不但听到自己骨骼发出断裂前的咯吱声,也感觉到了自己皮肤撕裂的痛感,血才流淌出来,就被重力压在龙的脚趾上,一些高处落下的血滴甚至穿透了他的手掌,最终落在了龙的脚趾上。 脑壳咔吧,咔吧作响,眼球似乎要脱离眼眶,就连心脏也似乎被重力压得靠在龙脚趾上,生与死的差别就隔着一片皮肤。 无穷的痛感让云策想要张开嘴喊一声,然而,他的两片嘴唇被重力牢牢的压在牙床上,不要说张开,他甚至认为下一刻,他的嘴唇会把牙床压裂。 云策很想昏过去,他的神经偏偏非常的活跃,虽然脑袋里似乎有好几百把油锯在切割他的头骨,而被头骨保护的大脑却让他始终保持清醒。 疼痛很是消磨人的意志,于是,云策那个清醒的大脑就把他的父母,祖父母一起给他送来了,母亲的微笑,父亲的爱抚,祖母的亲吻,祖父的怜惜,这让云策的心都多了几分活力,可惜,在最后,云临川的那颗秃脑壳也一并出现后,云策的两片嘴唇终于可以张开了,他用尽全身力气嘶吼道:“云临川,我操你祖宗十八代!” 或许是云临川听到了骂声,云策的身体居然离开了那个坚固的龙爪,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如果初始动力足够的话,就算是一颗石头都能自由的翱翔。 云策就是那颗石头,还是一块被巨龙抛出去的石头。 凛冽的风再一次糊住他的口鼻,让他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不过,云策很快就打消了咒骂云临川的念头,因为,他在空中飞行的时候,看到了一棵树。 (本章完) 第8章 我来了 第8章 我来了 一棵高大无比的大树。 这棵树看起来有些熟悉,准确来说,这应该是一棵雪松,也只有雪松才会有半收拢的伞状结构,大树底下,还有绵延无边的树林,可是呢,云策眼中只有这棵大树,因为,假如地球上的物理法则还管用的话,那么,自己将在不久之后,撞在这棵树上。 经常丢石头的人都知道,刚刚丢出去的石头一般会飞的又快又直,飞掠一段距离的石头,就会慢慢的减速下垂。 龙,丢出去的石头同样会符合这个法则,可惜,龙,到底是龙,它们的力量远等级跟人不太一样,也不好类比,于是,云策的身体就直挺挺的砸在巨大的树干上,而不是落在蓬松的羽状树枝上。 经历了太空旅行的折磨,被龙丢烂泥一般丢在树干上这种事云策很能接受,假如鼻子跟胸口没有那么痛的话,身体能落在他熟悉的物事上,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棵树的树干上有着龙鳞一般的鳞片,看一眼羽状树枝就明白,这是树枝脱落后形成的痕迹,云策没有动弹,因为他已经镶嵌在这棵树上了。 前一刻还在太空中受罪,下一刻就到了一个有树的地方,云策隐隐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在这里呼吸很舒服…… 刚刚意识到呼吸很舒服的云策立刻就停顿在了树上。 小心的短促的呼吸两口,然后迅速闭上眼睛感受身体的变化,半个小时后憋的不行,就继续开始呼吸还是大口呼吸。 这个时候担忧新的星球上的空气质量多少有些多余。 自从离开巨龙,云策就发现自己的体重变轻了,身体变小了,就连手掌跟脚掌也变小了,好在这些东西都是按比例缩小的,让他看起来很正常。 因此,云策认为自己如今的岁数跟以前的岁数相比,应该是变小了。 超越光速时间就会回溯这个理论云策听说过,以前不懂,觉得很有道理,现在,实际经历之后他发现,事情很可能不是这样的。 他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是变年轻了,而是变得更加凝练了,同时,在宇宙中看到了那一串身体残影,很可能就是被剥离掉的身体的一部分。 没办法评估自己到底失去了身体的那一部分,好在,随意感受一下身体,至少,生殖器官似乎没有受到影响。 这很重要,身为一个狭隘的地球人,如果生殖功能被剥离了,云策就会认为自己剩余的生命将毫无价值,就像一棵不能结果的果树一样,不再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不是谁都能跟太史公一样,可以为一个伟大的目标,忽略身体的残疾。 对云策来说,到了新世界,有没有可以交配的对象不重要,但是呢,那东西一定要有,有跟没有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期间有天壤之别。 身体变小了,力量却变大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变化,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年轻了十二年的样子,能不能最终换算成自己到底在太空中旅行的距离。 龙对于力量的理解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丢云策的时候力量把握的也非常精粹,他似乎知道云策身体的极限强度在哪里,把他镶嵌在树上,却又不至于让他受伤。 对此,云策觉得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云策努力把自己的身体从树干上拔出来,他想去树梢看看,坚持不懈的攀爬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云策终于爬到了树梢。 这里的风有些大,好在空气澄澈,视野极好,一眼望去方圆五十里尽在眼下。 龙群早就不见了踪影,眼下除过茂密的树冠之外,啥都看不见,可能是刚才有龙群经过,这里的天空中一只鸟都看不到。 天空中有一颗燃烧的火球,这跟地球上差不多,不过呢,即便是白日,也能在天空中看到三颗卫星的惨淡影子,一颗是满月在太阳的左边,一颗是半月,在太阳的对面,还有一颗如钩的残月,在太阳的右边,是不是有第四,五,六颗卫星的存在,没看到,他不予置评。 云策坐在树冠上,沉思了良久之后,把手按在胃部,就从敖丙赠送的龙珠里取出一柄小刀,小刀是很华丽的瑞士军刀,打开之后不到一尺长,刀刃很是锋利,据说可以用十年不卷刃。 刀子落在树枝上,也不知道是刀子过于锋利,还是这棵树的木质比较疏松,他很快就刻好了三个字。 “我来了。” 或许是身体里流淌着云临川的血脉,云策对于孤独这种负面情绪无感,甚至有些雀跃,觉得这个新的世界都是他的。 同时,也对险死还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 没死在太空,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既然活下来了,就要有继续生活的勇气。 生命的要义就在于坚持。 只要活着,就该继续活着,直到彻底没办法活为止。 即便彻底没办法活了,也应该抱着一些自己仇恨的东西一起死,才是戈壁滩上那个家族的终极教诲,否则,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敬。 同样的,想要继续活着,就离不开斗争,云策将之称为挣扎,对已经改换军事身份的云策而言,他更愿意将这种挣扎称之为长征。 自古以来,中国人进行过很多次长征。 有的长征可以将远方的敌人打的屁滚尿流,有的长征成了丧师辱国的标志性事件,还有的长征变成了宣传队,最终赤旗之下成就大业。 当然,还有一些长征还没有开始就烟消云散了。 云策不想步那些不好的长征的后尘,在树干上发出声明,并且拿出手机开辟出来了一个新的工作日志,声称自己已经走完了长征的第一步,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接下来的道路就有了方向。 云策以前就是这么干工作的。 别听那些吹牛的人把政府工作吹的好像多么有计划,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能按照计划进行,实际上,这话纯属扯淡,国家的大计方针可以这么拟定,落实到了基础地方,好不好的大家都试探着干一步,要是还能走第二步,而且代价不大的话,就走第二步,然后继续寻找第三步落脚的地点。 也就是地球人常说的‘瞎球整,能提干,胡球整,能出省’的根基与出处。 有些工作只要迈出来第一步,后面百十步的落脚点都非常清楚了,像是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这是最好的结果,当然,能干出这种大事情的人也不是凡人,满世界没几个。 绝大部分都是走不出第一步就完蛋了。 至于云策今天走出第一步之后,他就发现,自己这个第一步的后面,有无数的点可以落下第二步。 因为,有太多的事情需要马上开始做。 如果跟地球上一般,自己麾下还有可以指挥的人手,他就有了足够的试错本钱,现在,本钱只有自己一条命,实在是经受不起折损。 头顶的太阳在过去了四个小时之后,似乎没有挪动位置,这让云策不好判断什么时候才是落日时分,或者说,这里的一天,也就是星球自传一圈的时间远比地球漫长。 如果去掉自转速度这个问题的话,是不是就表示着,这颗星球远比地球大? 这些问题都是一些伟大的问题,云策现在还没有资格去思考,听着森林里传来的恐怖的动物嚎叫声,他可不认为那些嚎叫声是在欢迎他。 敖丙他妈把他当成一个球丢出来的时候就说明,人家已然完成了承诺,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他的事情,跟龙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像不久前敖丙跟他说的那样,龙族是一棵大树,人类不过是一株小草,大树不会在意小草的生死,哪怕这棵小草携带着其余小草赋予的重要使命。 再次抬头看一眼炽热的太阳,云策决定在树干上挖出来一个可以存身的树洞出来。 树顶上自然是不能挖洞的,于是他主动往下爬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棵大树的三分之二处停下来,这里有一根粗大且平躺的横枝,正是建造树屋的好地方。 瑞士军刀刺进树干,一下子就把整个锋刃都没掉了,手腕扭一下,这柄刀子就在树干上划出来了一个碗口大的缝隙,再斜着切削几下,一个碗口大小的洞就出现在眼前。 瞅着剜出来的木屑,云策拿手捻了一下,那些相对完整的木屑,就变成粉末状。 刚才还在疑惑一个木质疏松的树是如何长得这般高大的,现在,他明白了,不是树木的木质疏松,而是他的力量变大了。 “生活中,真的处处都是相对论。” 云策努力的用小刀子切割着树干,因为已经开出来一个口子,剩下的切割速度就快了很多,不断地切割了两个小时之后,他已经在树干上挖出来了一个一人多高,三尺多深的一个洞。 他习惯性的停歇了一下,不是他感到疲惫了,而是习惯。 身体没有饥饿感,也没有口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必要。 太阳在天空中走动了一点,或许没有走动,肉眼查探不出来,云策微微叹息一声,就继续努力的挖洞。 习惯了自己的大力气之后,他挖洞的速度就更快了,木屑扑簌簌的从树干上落下,再被他用脚推出洞外,最后在空中掉落一阵子才会落在大地上,这是云策在这个大地上留下的第一缕痕迹。 等到云策感到疲惫的时候,他已经在树干上挖出来了一间漂亮的房子,甚至还抽空用树枝跟树皮绑扎了一个门。 当晃荡着自己的双腿,坐在自己家的大门口自此审视眼前的世界的时候,他惊觉,这个世界跟地球相比,有着极大的相似性。 当然,这个相似性指的就是天空中的飞鸟。 (本章完) 第9章 不一样又一样 第9章 不一样又一样 一群有着五色斑斓长尾巴的鸟成群结队的从巨木前滑翔而过的时候,云策就很轻松的认为,飞过去的是一群凤凰。 把这群鸟称为凤凰,是云策的惯性思维导致的,毕竟,他刚刚跟一群龙从地球来到这里,在看到这群跟传说中的凤凰很相似的鸟之后,将之称之为凤凰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按理说,成群结队的鸟类个体都不会过于强大,这在地球上是常识,也不知道在这里是不是正确的。 很快,一只陡然出现的巨鸟扑向凤凰群的时候,云策就知道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因为巨鸟杀进凤凰群之后,就在那里施行了一场屠杀。 那只巨鸟屠杀的手段很明显超过了觅食的本能,它在空中将绝大部分的凤凰撕碎之后,才用两只爪子抓着两只凤凰,嘴里还叼着一只,巨大的翅膀呼扇几下就飞去了天边。 云策探手捞住一片随风飞舞的凤凰羽毛仔细的端详。 这是一片中心位置有着正红颜色的羽毛,而羽毛外围的颜色就从红色逐渐向紫色,青色过渡,羽毛的最边缘的颜色,云策分不清是黑色还是其他的颜色,因为,只要他稍微晃动一下羽毛,边缘的羽毛颜色就会发生变化,对着阳光看的话,甚至还能变成金色。 这片羽毛的颜色变化,让云策想起地球上的北极熊,这家伙看起来是白色的,其实不是,它的毛发是半透明的,也会随着外部光线的变化而产生一些变化。 北极熊生活在北极的冰原上,那里的气候极为恶劣,之所以会有那种毛发,完全是为了适应那里的恶劣气候。 想到这里,云策就迅速的从树枝上撕扯下一些树皮,用刀背将树皮砸城絮状把那道门的缝隙堵的严严实实。 他其实已经感受到了,随着太阳逐渐降低,气温正随着太阳的移动而逐渐降低,而这株有着巨大针状叶片的羽状树枝也在慢慢的蜷缩,再加上有着跟北极熊一样毛发的凤凰,云策断定,这里的气候应该好不到那里去。 果然,就在云策把木门弄好之后,从他的左手边就扑过来一片云彩。 刚开始的时候云彩算不得大,随着越来越多的云彩从那个方向袭来,不大的云彩就变成了老大的一片阴云,而阴云的外层被高处的太阳照耀的金灿灿的,但是,阴云中间,已经开始酝酿雷电了。 之所以会如此的肯定,是因为云策的头发开始自动直立了。 他很想离开这棵很容易被雷劈的大树,可是来不及了,闪耀着白光的叉子状闪电已经跟树冠接触了,树冠在爆出一阵巨响之后,他就看到巨木外层的树皮像是被犁铧犁开自动向下蜿蜒,云策怪叫一声,一头钻进树洞里,闭上眼睛,听天由命的等待结果。 在树洞里的云策,觉得自己跟像是一只躲在吉他里的老鼠,树干发出脆裂的爆响,他被震的到处乱跳。 很神奇,闪电并没有波及到躲在树洞里的他,那些跌落的树皮却迅速变得焦黑,然后起火,纷纷洒洒的落在树下,点燃了一些并不高大的树木。 云策很担心发生森林火灾,念头才起,又迅速收回,因为豆大的雨点已经落下来,将天地笼罩在茫茫的雨幕中了。 云策稍微思量了一下,觉得被雷劈死这种死法,好像比冻死,或者被水淹死要来的好,就干脆从龙珠里取出一个防潮垫子,一床毯子跟一个干瘪的充气枕头,给枕头充满气之后,他就安静的躺在潮湿的木屋里,盖上毯子,准备迎接自己的命运。 离开地球的时候,他就被敖丙的龙威折腾的快要死掉了,离开地球的太空旅行中,更加的谈不到休憩。 现如今,认命之后,困倦却如同潮水一般袭来。 习惯性的给手机定了一个闹铃,他打了一个哈欠,就睡着了。 有本事就努力奋斗,没本事就平淡生活,能活就要努力活到人前,活不了要努力求活,实在是没办法了,那就躺平认命,赌一把自己的运气。 以上就是狼刨水云氏传了两百多年的家训。 云策在认真的赌自己的运气。 闹铃响起的时候,云策见外边漆黑一片,就重新定好了闹铃,继续睡觉。 闹铃再次响起的时候,云策依旧困倦的厉害,就重复了上次的行为,继续睡觉。 等闹铃再次响起的时候,云策翻身坐起,从特意留下的大门空隙处朝外看看,见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想要继续睡觉,却没有了睡意。 门外边听不到先前海浪拍击海岸的下雨声,只有密集的桑蚕吃桑叶的沙沙声,云策打开手机上的手电,打开门朝外看去。 门刚刚被打开,一阵刺骨的寒意顿时袭来,即便是身体强健,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而门外边,在手电的光柱中,正有鹅毛大雪倾泻而下。 云策探手捞了一手的雪,可能是雪的温度很低的缘故,雪的状态还是落下来的模样,没有融化半点。 落在手里的雪是经典的六芒星雪,每个分枝上又分出更多的分枝,宛若冬日里的星辰,璀璨而精致。 “看样子这里的物理法则没有大的改变。” 云策自我安慰一下,就抬手把雪丢进嘴里,慢慢的品尝这个星球上雪的滋味。 雪冰凉而润泽,尤其是被口水融化之后,云策竟然从中品尝出少许的甘甜滋味。 云策迅速的把门关好,也就在刚才短短的时间里,树屋里剩余不多的暖意已经消耗殆尽。 他不得不取出铝箔保温毯子,先把自己的身体包裹住,再把毯子裹住全身,这才让入侵身体的寒意减退了一些。 天空还是没有变亮的意思,云策不得不蜷缩着身体,重新思考自己来这里的意义。 从被敖丙盯上,到发配到这颗不知名的星球,这让云策的生活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而这场改变,只用了七天。 没有准备,一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 这就是云临川的办事特点,粗暴,蛮横,独断专行。 说起来,这也是军人的行事方略,一声令下,生死存活,情情爱爱啥的都顾不得了。 这就是云策当年打死不肯去读军校的原因所在。 当军人本身就是一种牺牲,听起来似乎充满了金戈铁马的雄壮的强音,实际上呢?成为军人之后,除过对得起国家,再谁都对不起。 从政后,云策一度觉得自己远离了军队,没想到,即便自己已经表现出强烈的不愿意进入军队的意愿,云临川一句话,就让他变成了军人,还是大军未动,率先出发的先锋! 说他是先锋多少有些拔高,侦察兵应该更加能够表现他现在的境遇,在军中,侦察兵,斥候都是死的最快的兵种。 逃跑是不可能了,没死就要干活。 云策在即将进入睡梦前,再一次诅咒了云临川之后,就睡着了。 直到阳光从破门的缝隙里照进来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想清楚自己来到这个星球的意义,当然,胃里面的纳米传讯器不算。 就算龙把已经死掉的他丢在这个星球上,也算是完成了承诺。 所以啊,云策就得出来了一个简单的答案——他的身体来到这个星球很重要,至于他的思想则毫无价值。 对于普通人来说,他已经完成了使命,如今的命其实是捡来的,可以为自己纯粹的活,他不成,誓言里最后一句话,便是要求他为事业奋斗终生。 只要不死,他就必须实践自己的誓言。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追求的。” 生在云家,那么这个云家人的精神追求就只有一种——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当然,云家很多人已经彻底的实现了自我的共产主义即——物质极大丰富。 云策没有,为了那个誓言,他家里的损失太了,爷爷,奶奶,父亲,母亲都倒在为实现誓言的道路上了,再让他为了一点钱,或者别的物质就违背誓言,他实在是做不出来,也不划算。 当然,云临川还是一条又老,又臭又硬的老咸鱼!逮着他们这一门子往死里用,直到用绝户才罢休。 打开木门,还以为会看到白茫茫的一片呢,结果,外边的世界依旧葱茏,他存身的这棵巨木,在夜晚寒潮降临的时候,就把巨大的羽状叶片蜷缩起来,如今,太阳出来了,树叶正在缓慢的舒展。 至于昨夜落下的大雪,已经开始融化,化作一串串水滴落在看不见的大地上。 新世界的清晨就是一场百盛开的热闹场。 绽开叶片的不仅仅是他存身的这棵大树,几乎所有的植物都在寒冷的夜晚会把叶片蜷缩起来,就等太阳升起之后,再全部舒展开来。 这样的世界就比地球上的世界生动活泼的多。 很多在夜晚藏身在叶片中的鸟,也在这一刻振翅高飞,尤其是昨日见到的那种类似凤凰的长尾巴鸟更是飞的五彩斑斓。 鸟鸣声升腾到了天际,马上就招引来了它们的天敌。 云策弄不明白它们这样做的意义在哪里,难道说,就因为躲过了昨夜的寒潮,就值得它们冒着生命危险在不合时宜的时候鸣唱? (本章完) 第10章 生存法则没有丝毫的改变 第10章 生存法则没有丝毫的改变 食肉鸟的外形很是俊朗,飞行起来显得彪悍,快捷,就是颜色不好看,大多数是灰色的,有一部分是黑色的,还有极个别的食肉鸟是白色的。 体型不大的各种鸟儿密密匝匝的飞上高空,翅膀与翅膀紧挨着,就形成了一片羽毛云,这让它们的外形看起来一下子大了好几千倍,不但不躲避食肉猛禽,还勇猛的往上翻扑。 猛禽自然不会畏惧这种虚假的强大,无畏的穿过巨大的羽毛云,锋利的爪子跟钩子状的喙撕扯出大蓬大蓬乱羽,更有被扯断脖子的鸟雀从半空跌落,而那些不知名的鸟雀不依不饶的继续用羽毛云去捕捉猛禽…… 云策看的津津有味。 因为,这些鸟雀跟地球上的鸟雀差别不大,无非就是羽毛,大小,以及肉冠有些不同,其余的,没有啥差别。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极大的鼓舞了他想要离开大树,去地面探索的计划。 活在树上的人叫鸟人,在地球上叫作巢居人,居住在树上安全是安全,想要生活下去,回归地面终究是一个大趋势。 住在树上虽然安稳一些,却会因为物竞天择的原因长出一双长长的手臂,甚至为了能够更好的在树上生活,原本退化掉的尾巴说不定也能长出来。 云策不想把自己弄成长臂猿,甩着一双长胳膊在树上荡来荡去,有时候还能用尾巴圈主树枝倒吊着睡觉。 这样的想法其实有些无聊,身为一个已经发育的比较高级的人类来说,根本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在昨夜,寒冷最盛的时候,云策发现自己的身体真的变好了,昨晚那场至少零下三十度的严寒,对他的身体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他在熟悉严寒之后,还美美的睡了一觉。 尽管是在向好的一方面发展,云策还是很担心,担心自己吃过龙蛋壳后变成一头龙,跟披着一身龙鳞相比,他还是喜欢自己触感好,温热,光滑且感觉灵敏的皮肤。 地球上的巢居人终究回到了地面,最终变成了穴居人,而巢居人最后消失在了历史洪流之中了。 以前看书的时候,人类学家把这一举动吹嘘的非常伟大,云策是不理解的,觉得这种事情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 现如今,轮到他的时候,他站在距离地面不足十米的树枝上踌躇许久,就是不敢轻易落到满是枯枝败叶的大地上。 他在树枝上蹲了一个半小时了,先是看见一只拳头大小长着十几条腿的金色甲虫从腐烂的树叶子底下钻出来,没等金甲虫挪动几下,烂树枝下面就钻出一条一米长的,同样长着很多条腿的长虫一口就把金甲虫给吞下去了。 如果事情到这一步为止的话,云策是不害怕的,顶多算一个食物链的日常表现。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容他不认真对待了。 因为那只被吞噬掉的金甲虫,居然在长虫的肚子里不断的蛄踊,蛄踊着蛄踊着就弄破了长虫的肚子,从里面钻出来之后,继续自己的前程,看都没看一眼就往树上爬…… 肚子破了的长虫,似乎也很适应自己肚子被咬破这个事情,见金甲虫跑了,也不追,扭动着自己有一个破洞的身体,就重新钻进枯叶底下去了。 这件事给了云策一个很大的教训。 金甲虫的生命力很是强悍! 长虫的生命力也很强悍! 等了一个半小时之后,金甲虫终于爬到了云策的脚下,于是,云策抬起脚狠狠的踩踏了下去。 预料中的爆浆感没有出现,抬起脚才发现金甲虫已经镶嵌到鞋底子里去了,如果不是他的鞋子底板有钢板的话,金甲虫将会跟他的脚底板来一个亲密接触。 用刀子把金甲虫从鞋底抠出来,云策就一棒子砸在甲虫背上,抬起棒子,甲虫无恙,云策就举起棒子连续猛击。 云策力大,片刻光阴,棒子上全是惟妙惟肖的金甲虫模具。 云策抬起脚用力的踢在甲虫身上,甲虫随即就飞了出去,不等云策施加在它身上的力消失,这个家伙身上的甲壳裂开,露出一对彩虹一般绚烂的翅膀,沉甸甸的飞走了。 金甲虫飞的方向是太阳的方向,看背影牛逼轰轰的,云策真的不明白这个刚刚被他踩在脚下的家伙有什么可牛的。 不过,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后悔的感觉,觉得不该把那只金甲虫踢飞。 “嗖”,一根木矛被云策丢了出去,将那条长腿的长虫牢牢的钉在地上,长虫的生命力果然很旺盛,即便是身体被木矛钉住,它的身体却牢牢的缠绕着木矛,口中不断喷出一些星星点点的透明液体落在木矛上,很快,木矛上就出现了不少的黑斑。 云策一直在等长虫把毒液吐完,结果,这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木矛早就被毒液腐蚀的破破烂烂,长虫却没有死,还在吐毒液。 他不仅仅在观察长虫吐毒液,还在观察落在腐烂树枝上的毒液,毒液接触到这些烂树枝之后,就开始冒烟,烟雾很浓,而且,在烟雾笼罩范围内有很多的小虫子纷纷逃离,其中有几种看起来五色斑斓的样子,绝对不是啥善类。 云策见长虫把大树这一边吐得差不多了,就用另外一根木矛把长虫挪到另一边继续吐,只要发现长虫开始偷懒不吐了,就再戳一下。 按理说长虫的毒液存储是有限度的,放在这条长虫身上似乎有点误差,云策眼看着这条长虫在吐了快一个小时的毒液之后,身体在慢慢的变扁,但是呢,这并不妨碍长虫继续喷吐毒液,只不过,力气好像变小了,吐出来的毒液大多数都散落在树根位置上。 眼看自己的防虫措施已经做好,云策这才放开这条可怜的长虫。 目送长虫头都不回的离开,云策对于遍地都是昆虫尸体的大树根部非常的满意。 第一天,云策没有离开大树。 没有离开大树的原因是他直到现在还没有饥饿感。 云策现在相信敖丙说的话了,龙蛋壳真的是大补之物。 再一次回到了树洞里,云策在潮湿的树洞里点了一堆火,为了安全,他又在洞口的横枝上点燃了一堆火,燃烧物是大树树干上的枯枝,这些枯枝很是耐烧,许久都不需要添加柴火,就是烟很大,为了不被烟熏死,他在树干上开了一个洞,方便排烟。 火燃烧起来的时候,云策树洞前的横枝上就来了很多的访客,其中有一种长着橘红色巨大嘴巴的鸟最为殷勤,怎么赶都赶不走。 它们好像对于火有着极为执着的热情,有两只鸟的头都被云策砍下来了,它们依旧又纷纷落下,想要烤火。 云策不是一个好人,至少不是一个善良的滥好人,他想过拿这种巨嘴鸟当粮食来着。 巨嘴鸟的羽毛还算好看,巨嘴看起来也能有点用处,可惜的是,这种鸟实在是太臭了,即便是被杀之后,血掉在树上,那股子跟骆驼后腿腋窝味道差不多的气味,大风都吹不走,没办法,云策不得不连沾血的树皮一起刮掉,才算是救了云策一命。 见这些巨嘴鸟如此的喜欢烤火,云策就把一堆火分成了三堆,那些巨嘴鸟就迫不及待的张开翅膀,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有几只胆子大的巨嘴鸟居然将细长的双腿胯在火堆两边,任凭火焰灼烧它们的羽毛,哪怕肚皮跟尾巴上的羽毛被燃烧殆尽也不管不顾。 眼看着大嘴鸟的肚皮开始滋滋冒油就要变烤鸡了,大嘴鸟依旧把自己架在火堆上靠,还一脸的享受模样。 终于,有一只烤的肚皮滋滋冒油的大嘴鸟一个趔趄就从树上掉下去了,云策倾耳听,好几秒之后才听到大嘴鸟落地的声音,看样子是真的死了。 而这只大嘴鸟让开的位置,又被一只不知死活的大嘴鸟给占据了。 好心的云策见大嘴鸟如此的享受被火焰炙烤,他就特意把三堆火分成十堆火,想要观察一下巨嘴鸟见火就自杀到底是群体行为还是个例。 看着排队烤火自杀的巨嘴鸟,云策百思不得其解。 一些大嘴鸟把自己烤死之后就掉下了树,还有一些大嘴鸟冒着热气倒在树干上,云策不断的用木矛拨弄这些大嘴鸟, 大嘴鸟死了,肚子还一起一伏的,片刻光阴,就有一咕嘟虫子从大嘴鸟的肛门里溜达出来了,虫子刚刚离开大嘴鸟的尸体,就开始有目的的向周边的大嘴鸟爬行,这个时候,即便是正在烤火的大嘴鸟,也呱呱叫着用自己的大嘴啄食那些虫子。 看到这一幕,云策也就明白了大嘴鸟为啥要自杀了。 寄生虫在大嘴鸟的肚子里,一定让它生不如死,这才宁愿把自己烤死也不愿意苟活,只是,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选择火葬呢? 于是,云策就用木矛插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在虫子身上,火炭先是一暗,紧接着就腾起大蓬的明黄色火苗,就像被点燃的汽油……弄得云策都想收集一点这种虫子了。 能弄明白,也能理解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则,就说明这个世界跟地球的差距还没有大到不可理解的地步,至少,很多物理法则跟地球是相通的。 随着树干上的火堆渐渐熄灭,浑身带着恶臭的大嘴鸟,也就毫不留情的离开了,只留给了云策一大团浓烈的恶臭。 (本章完) 第11章 恐怖大魔王的降临 第11章 恐怖大魔王的降临 抬头看看刚刚走到头顶的太阳,云策拿出手机调试了一下时间,他准备将太阳当头照的时间定为中午十二点。 在这之前他已经发现,这里的白日远比地球来的漫长,基本上要长出一倍以上,同理,黑夜也是如此,假设这颗星球的运转速度与地球相同,那么,是不是就能得出这颗星球比地球大这个结果? 当然,大多少,自然不是简单的一倍。 过于详细的计算云策觉得没有必要去做,再说了,他也做不好,身为开路先锋,探索这个世界是否有文明生命,才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情。 但凡是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都怕死。 于是,云策就重新回到了树洞,准备睡觉,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还不是那么稳当,就在刚才,他发现自己的左手比右手大了一倍,不过,马上就恢复了。 躺下之后,他的手没啥动静,就是尾椎骨灼热的厉害,像是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云策觉得很可能会是一条尾巴。 人其实是有尾巴的,只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把尾巴进化没了,可是呢,长出一条尾巴的必要因素,还是潜藏在基因深处,一旦条件合适,说不定就会复发。 想要恢复身体,最好的办法就是睡眠,尤其是优质的睡眠不可缺。 潮湿的树洞在被篝火烘烤了五六个小时之后,已经很干燥了,尤其是距离火源近的地方还渗出不少的树脂,这种树脂似乎有助燃的功效,一些原本被点燃的树心被树脂接触之后,火燃烧的更加猛烈了,而树脂与火接触之后还能散发出淡淡的类似茉莉的清香,很是提神醒脑。 云策从树洞墙壁上刮下来七八条子,随手丢进龙珠里,顺便抽出两条毯子,准备一张铺在身下,一张盖在身上,靠着树洞门就睡,他觉得想要整个树洞被点燃,至少还需要好几个小时。 大门口留条缝隙,好形成烟囱效果,免得自己被烟气熏死。 当三颗月亮中的圆月将夜空照耀的一片雪白的时候,云策,站在巨木的横枝上,瞅着眼前熊熊燃烧的巨木,眼中满是悲凉之意。 他太清楚自己的秉性了,如果不把自己逼到绝路上,是绝对不可能去冒险的。 他知道,在树洞里生火不安全,他也清楚树脂这东西有助燃的功效。 他更加清楚,在看了地面上的那些毒虫之后,如果不把家巨木这个对他来是安乐窝的地方毁掉,他很难下定决心去真正的踏上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土地。 所以,自己给自己制造一场灾难逼迫一下势在必行,就像那群总想着自杀的巨嘴鸟。 就像云临川事到临头才告诉他真相一样。 事实上,云临川比云策自己更加明白他的弱点在那里。 夜晚的满月远比白日看起来要大,它几乎地球上满月时期的月亮大了好几百倍,就那么硕大无朋的杵在地平线上,不升起,也不挪动,如同一只巨大的眼珠子冷冷的盯着这个世界。 月亮中间有一个巨大的黑点,云策从黑点的外形推断,这东西应该是一个陨石坑,只不过,这个陨石坑过于大了,就成了这个月亮的瞳仁。 燃烧的巨木产生的光明远远不能与这颗大的出奇的月亮相比,不过呢,它却照亮了月亮照耀不到的地方。 这个世界的木头似乎很好烧,巨木燃烧了一会,火焰就攀援而上抵达了树冠,这样一来呢,巨木就变成了一个燃烧的火炬。 好在,火焰喜欢向上燃烧,往下侵蚀的很慢,这就给了云策足够多的安全时间跟空间。 巨木燃烧之后,因为需要氧气助燃以及冷热空气对流的缘故,这一边,就起了风,开始不过是微弱的空气流动产生了一点摩擦,不大一会,风卷进了燃烧的过程,微风就变成了偶尔旋转的风,当更多的空气参与燃烧之后,一股旋风就从树根位置攀援而上了。 云策呼吸到肺里的空气都是灼热的,于是,他不得不往树下撤离了一段距离,直到有微弱的暖意包拢全身,这才停下脚步。 今天晚上不太冷,云策猜测这跟天边的那枚大月亮有关,满月的月亮就能反射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光明,如勾的月亮能给大地的光明很有限,至于那个半月的月亮统治夜晚是什么模样,云策没有经历过,也说不明白,他甚至不知道这三颗月亮的周期律是啥样的。 云策挖树洞的地方燃烧的最快,因为那里有通风口,所以被风一吹,燃烧口就远比其余地方来的明亮。 他很希望巨木能在那个位置断裂…… 没错,云策在发现地面上很危险之后,就打算在这个世界放一把山火来为自己扩出一片相对安全的地域。 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能借用这场山火离开这片荒蛮之地。 当然,离开荒蛮之地的前提是这个世界上有文明的痕迹。 至于这场大火会造成什么样的生物灾难,云策是不管的,他觉得自己刚来这个世界,跟这个世界上的各种生物都不太熟,没必要想七想八的,走一步看一步就成。 此时,巨木上开始有烧断的树枝不断从高出落下,云策选择躲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下,期待着巨木早一点被烧断. 燃烧的树枝划破黑暗的森林,最终点燃了树根处厚厚的枯枝败叶,且火势蔓延的很快,片刻功夫,就出现了一片十几亩地大的火场。 此时,云策头顶的树干燃烧的非常炽烈,脚下的树根位置的大火也成了燎原之势,如果不是这棵树足够高的话,他就该是一只被放在烤炉里的烤鸭,且是双面被烤的烤鸭。 但凡是巨木附近,就没有其余树木生存的余地,这一地球法则,在这里依旧有效,地面上的枯枝败叶燃烧殆尽之后,火圈就开始向外蔓延,这点火,根本就不足以将粗大的巨木点燃。 背靠着树干假寐的云策听到了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呀声,十数人抱不拢的粗大树干开始微微颤抖,眼看着上面的树干正在偏左,云策就躲到了巨木的右边,且紧贴着树干。 待在右边的时候,云策就能看到那一轮巨大的明月,因为大,这颗跟眼球一样的月亮即便是被太阳光照到了,也没有多白,月亮上灰暗的土让这颗眼球显得有些浑浊。 太阳没办法装扮的巨大眼球,被眼前的这场山火给改变了,随着山火不断的向外扩,火焰的颜色也染红了这颗眼球,也给这个被大眼球月亮控制的世界多了几分凶厉之色。 最先感到不安的是栖息在树上的鸟雀,它们成群结队的飞起,一边发出凄厉的叫声,一边头都不回的朝大眼球月亮飞过去了。 云策栖身的巨木从中间陡然折断,落地的时候在深夜里发出一声巨响,巨大的树干砸倒了其余的树木,因为着火的原因,折断的树干顷刻间就在漆黑的森林里开辟出来一条火道。 谁都清楚,火焰朝上燃烧很容易,向下燃烧就非常的困难了,自从上面燃烧的树干折断,这棵巨木上的火就变的很小,不长时间之后,树干最顶端的火焰就熄灭了,只是炭火依旧在,被风一吹,漆黑的炭火及火红起来,宛若一根烧给天地的香烛。 巨木在森林里砸出一条火道,也基本上开辟出来一条通风道,清新的风进入火道,火场的面积一瞬间就增加了不少,然后,风推着火球,就开始向远处蔓延。 云策靠在温暖的树干上睡得挺好的,他准备等到天明,就离开这里。 在睡梦中,他似乎听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叫声,有的高亢入云,有的沉闷如雷,还有的宛若蒙冤妇人的哭诉,当然,如同孩童一般大声嚎哭的也不是没有。 外来物种入侵,对本地物种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这条法则在地球上管用,放在云策身上同样的管用,他不知道本地物种会不会为了自身安全就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反正他能干出来,而且干的心安理得。 很久以前,地球上有一个预言,预言说:恐怖大魔王从天而降,手持燃烧的木棒横扫一切,马尔思将借幸福之名,统御四方。 当然,云策是想不到这么多的,他此刻只想着赶紧养精蓄锐,好迎接接踵而来的巨大挑战。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巨大的月亮还没有落下,只是稍微变小了一些,不过,能通过单位时间内变小的速度,就能推断出,这颗巨大的月亮正在快速的远离这颗星球,也由此可以推断出,这颗月亮身处的是一个椭圆轨道,这个椭圆轨道是围着这颗星球的。 远古的神话里总是将太阳比作光明的使者,总是把黑夜比作不好的恶魔,每一次日出都是光明胜利的一天,也可以说,在人们触及不到的地方,总有伟大的人或者神,在为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殚精竭虑的战斗着。 让云策感恩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云氏一族就没有感恩的习惯,他们这一族的男丁,多少都有一点白眼狼的潜质。 (本章完) 第12章 越聪明的人就越是喜欢使用自然力量 第12章 越聪明的人就越是喜欢使用自然力量 即便是大树根部被火烧过一遍,云策在落地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用木矛戳戳地面,这才小心的把脚落在地面上。 蹦跶两下之后,云策就抓起一把腐植土,土很是肥沃,跟东北真正的黑土地非常相似,就这一点,云策就认为很有必要占领这块地方。 对于中国官员来说,发展经济只不过是一个谋求升迁的途径,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几千年来就没有任何的变化,那就是如何满足辖区人口的衣食住行。 其实衣服也不是啥最重要的,粮食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辖区内有人裸奔不算啥大事,要是辖区底下有人饿死,事情就大了。 最肥沃的土地必须种粮食,这是每一个官员的共识,也基本上是中国人的共识。 被火烧过的土地还有些许的余温,云策就用木矛不断的戳着前方的土地,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这棵给了他些许安全的巨木。 这片土地并非是平地,尤其是被大火燃烧之后,地形地貌就暴露无遗,虽然到处都是焦黑一片,那些还没有来得及烧完还在冒烟的大树,就很好的装扮了这片废土。 冒烟的不仅仅有植物,还有不少的动物,一路上,云策就看到过很多种被烧死的动物,虽然看不清楚这些动物的颜色跟皮毛模样,就外形来看,还在云策的认知范围之内,没有出现超脱他认知的东西,至少,没有一个死去的动物可以跟电影里的异形对上。 有的动物最多是多长了两条腿,还有的动物骨骼长在外边保护着柔软的内脏,还有一些动物明显为了生存,将自己的某一个部位演化的非常夸张。 其中两条动物是拥抱着被火烧死的,一个明显是雄性的有很夸张的生殖器,另一个明显是母性的生殖器长在很方便接触的部位上。 这样的动物明显有着极强的生殖功能,以种庞大的种群来获取在这个世界繁衍的资格,毕竟,被烧死的动物中,这种类似蟾蜍的六足动物的尸体最多。 它们的尸体很是完整,不像有些动物的尸体已经被鸟雀啄食的不像样子,以此推断,六足蟾蜍类的动物的肉食不是有毒,就是很难吃。 这当然是进化的结果,这一点,也跟地球上的物种类似。 找到了不好的相似点,云策自然也找到了好的相似点。 在灰烬中也有一种散发着烤肉香味的野兽,用木矛把这种野兽翻过来之后,云策就皱起了眉头。 不是这种动物有什么奇怪之处,而是很熟悉,他以前在地球上狩猎的时候,还打死过几只。 家猪与野猪在体型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中最明显的便是头部的差异,家猪看起来要慈眉善目一些,而野猪的面目自然是要狰狞的多。 云策用木矛敲一敲这头野猪外翻的獠牙,又挑开快要烤熟的腿看一下生殖器,跟他判断的一样,这是一头雄性野猪,且与地球上的野猪别无二致。 这样一来,云策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观察这个世界的动物的时候,就多了一分谨慎。 “一棵树上不可能结出同样的果子,也不可能长出一摸一样的两片叶子,这在地球上是一个常识。 更何况,云策很确定,目前的这个世界跟地球不可能是同一棵树,所以,物种也不可能一模一样。 现在既然出现了类同,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颗星球跟地球属于一棵树上的两颗果子。 地球与这颗星球上的物种同种同源。” 离开那头快被烤熟的野猪之后,云策就把自己的判断,对着录音器说了一遍。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不仅仅是对手机录音器说的,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胃里的那些小机器人也能听到,再把他活着的消息带回去。 跟着火走,其实就是跟着风走,被大火肆虐后的土地没了猛兽跟毒虫,很是安全。 黑黝黝的土地一望无际,辽远的地方浓烟直冲云霄,即便是白日,云策也能看到远处冲天的火光。 火烧的越大,对空气的影响也就越大,然后,火借风力,风借火势,燎原之势已成,就目前来看,这场火已经没有啥可以被扑灭的希望了。 没办法扑灭就不扑灭了,这个结果对云策来说是有好处的,过火的面积越大,对他来说就越是安全。 走了快四个小时的路,云策来到一个人字形的山谷口。 山谷中有一道明亮的小溪,如今,小溪却被层层迭迭的野兽尸骸堵的没法子顺利的流淌,只能漫过那些堵住水道的野兽尸骸,继续向下流淌。 云策只是看了一眼堆积如山的野兽尸骸,并没有往心里去,他觉得有功夫为这些野兽的命运默哀,还不如多评估一下这些野兽对人的杀伤力大不大。 很可惜,这里死掉的野兽绝大多数应该是食草兽,之所以会有这个判断,完全是因为它们头上的角跟铲子一样的牙齿,以及包甲的蹄子。 这些食草兽的体型都不算大,也就跟地球上狼犬差不多大,看样子它们准备藏身在水中以躲避这场火灾,结果,溪水保住了它们的尸体,燃烧的大火却夺走了它们赖以生存的空气…… 食草兽死了,猛兽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总之,短时间内,云策应该是这片土地上最凶猛的一头野兽。 地上的威胁没有了,天空中的鸟却多了起来,这些鸟跟云策昨日看到的鸟不太一样,它们的体型要大的多不说,双翼展开更是超越了云策以前见过的所有猛禽。 它们对于云策这个活着的人,没有任何畏惧之心,径直落在一些死去的野兽身上大快朵颐,在进食期间,还总是把目光落在云策的身上,好像云策是它们的备用食物似的。 面对这种脸大如盆,豹眼环睁,长着一嘴獠牙,且陡然从天而降的猛禽,云策自然是要退避三舍的,不过,现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没必要躲起来。 来吞食野兽尸体的鸟很多,种类也不一样,昨日见过相互厮杀的鸟如今都能和平相处的一起进食,云策就觉得自己也应该没啥危险。 而且,这些猛禽们似乎更喜欢这些被烧的焦黑,煮的半熟的野兽尸体,对他这坨鲜肉的兴趣不是很大。 有一个可以近距离观察这些禽类的机会,他自然不愿意放过,很快,他就发现,这里的鸟大部分没有坚硬的喙,且越大看起来越是凶猛的鸟就越是没有喙这个东西,相反,越小的鸟的喙就越是突出。 猛禽们用爪子按住动物尸体埋头大吃的样子残忍且难看,云策看了一会就拄着木矛一步步的沿着水流向下走了。 小溪终究能汇入河流,河流终究进入大海,而河流可以孕育出文明,这似乎是一个定理,假如沿着大河走到大海,还没有遇到文明世界,云策就会把这颗星球判定为蛮荒星球。 云策走了很久,天上的太阳没有移动多少,他习惯性的将太阳升起的方向定位为东方,只是再按照太阳定南,西,北这三个方向的时候就不好定位了。 他发现这里的太阳走的并非是一个圆润的弧线,并非东升西落,是更加圆润的一个圆形,这很可能是星球自传,或者太阳自转与他原来的认知有不同。 不知何时,天边颜色很淡的圆月变的更淡了,原本模糊的半月却在天空中逐渐显现了,至于那一道钩月若不是他刻意去寻找,几不可见。 众所周知,地球旁边的月亮是地球的卫星,它围绕着地球运动,而地球又围绕着太阳运动,因此上,地球在运动中会挡住太阳射向月亮的光线,再加上两者的运动轨迹都是规律的,因此上,地球旁边的月亮虽然只有一颗,却能呈现出多种模样。 不像这里的月亮虽然有三颗,却不如地球月亮来的灵动。 这里的月亮与这颗星球同步运转,三颗月亮却轮流出现,这里面一定有很高深的原因在里面,他准备等遇到文明之后,再去搞清楚。 太阳在不停的移动,但是呢,三个月亮却一动不动,云策觉得在这里用月亮来定位似乎更加的妥帖。 太阳初升的方位没有月亮,称之为东没有错,圆月位置称之为南,半月称之为西,钩月可以称之为北。 有了方向,云策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也有了方向,走起路来也显得活泼。 他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只是正西方向的半月越来越亮,太阳辐射过来的热量越来越少,云策知道,夜晚快要来了。 钩月的时候夜晚奇寒无比,满月的时候夜晚温暖如春,按照这个规律推断,半月的时候,夜晚应该是有一些寒意才对。 随着溪流在丘陵地区转过几个湾之后,视野豁然开朗,被烟熏火燎过的土地在这里戛然而止,不到十米宽的小河终于截断了火焰,保住了小河对岸翠绿翠绿的植被。 大片的草场一旦出现在丘陵地带的时候,大地母亲的女性特征就非常的明显,柔曼的土坡披上绿色衣后的曲线,即便是再凶暴如火的人,也会不由自主的和缓下来。 (本章完) 第13章 一头聪明的漂亮的小猪 第13章 一头聪明的漂亮的小猪 云策就是那个凶暴的人,现在真的和缓下来了。 平静的云策不是他的真实表现,这场依旧在远处燃烧的大火才是真实的他,如今,这边的火头被小河截断,云策心中的漫天火焰也慢慢的熄灭了一角。 托这场大火的福气,草场上没有生物,小河里倒是有不少圆滚滚的东西,跟椰子一般大小,有一些随着水流走了,还有一些留在了洄水湾里,载沉载浮的如同一颗颗的人头。 云策没有轻易过河,随着河流转过一个湾子之后,他的身体停顿了一下,就饶有兴趣的抱着双臂瞅着视线里的生物。 是一头黑皮肤白毛的小猪。 这头猪明显是风日里成长的,白色的毛底下是黑黑的皮肤,云策不明白黑猪为何会长白毛,但是,真正让他欢喜的是那一双清亮如水晶的眸子,显得那么乖,又那么的活泼可爱,如同世间的精灵一般,跟所有残忍的事情不相干。 它此时正在用粉嫩的拱嘴把河边椰子状的圆球往山坡上拱,椰子自然是圆形的,这头小猪却有着高超的本领,不管椰子样的球状物多么不情愿上坡,在拱嘴的驱使下,那颗跟椰子差不多的东西终究还是上了高坡。 就在云策准备为小猪终于把椰子样的东西弄上高坡欢庆的时候,小猪却猛地让拱嘴离开椰子,任由那颗椰子样的东西从坡上滚落。 小河边有很多石头,椰子样的东西弹跳着下了高坡,最终一头撞在石头上,椰子样的东西随即被石头撞的裂开。 小猪风一样的从山坡上狂奔下来,来到那颗椰子样的东西面前,用灵巧的嘴巴三两下就把破裂的外壳彻底的掀开,露出里面白色的果肉。 小猪吃的贪婪,吧唧吧唧的汁水四溅。 云策看着看着,跟着从水里捞出一颗椰子状的东西捏碎,抓一把白色膏状物送进了嘴里。 这东西出奇的好吃,有些甜,更多的是坚果的香气,跟核桃有些像。 一般情况下,猪能吃的东西,人也能吃,云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东西了,而且这里的两天两夜格外的漫长…… 他以为吃过龙蛋壳之后,自己就能以能量为食物,结果,他试验过,不论是打坐冥想,入定,还是对着太阳,月亮做吐纳,都没有什么能量入体。 再加上他的胃里面有半斤纳米机器人跟一颗核桃大小的龙珠,总是沉甸甸的宣示自己的存在,让他感受不到饥饿。 虽然没有什么饥饿感,云策还是隐隐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之所以没有饥饿感,很有可能是在消耗身体本身。 一连吃了七八个椰子状的坚果,云策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东西越吃越饿,就在他捏开第九个坚果的时候,那头白毛小猪用它粉嫩的鼻子拱他的腿。 这一次,小野猪拱过来的是一颗缠满野草的圆球,云策随手捏了一下,发现质感不对,就解开缠绕在外边的水草,然后,一颗苍白的人类骷髅头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是一颗很完整的骷髅头,虽然没啥血肉,还算新鲜,下颌骨还在呢,不仅仅是下颌骨还在,就连牙床上的两排牙齿也在。 牙齿长得不好,也不怎么洁白,但是呢。磨损程度不高,他用力拔了一下,一颗牙齿就落入掌心,仔细看过之后,云策很确定,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头骨。 头骨上布满了齿痕,云策拿起骷髅掰开小野猪的嘴巴,对比了一下头骨上的齿痕,对比过后,云策很确定,上面的齿痕就是小野猪的。 骷髅的顶门位置有一个洞,脑浆应该就是从这个洞里流淌或者被野猪吸吮干净的。 骷髅的顶门骨头很薄,内腔跟地球人脑容量应该是差不多的,想到这里,云策长出一口气,随手就把骷髅给埋掉了。 小野猪很是不满,云策就找来一颗大坚果捏开,放在岸边,那头白毛小猪就大快朵颐起来。 再后来,云策干脆坐在小河边,等小猪把坚果拱过来,捏碎了一起吃。 小野猪有时候拱过来的是坚果,有时候拱过来的是骷髅,遇到坚果,云策就捏开跟小野猪一起分享,遇到骷髅头之后,他就仔细的研究一番,然后埋葬掉。 只是云策再看小野猪的时候,眼中的温情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头小母猪似乎对云策这个人的存在很习惯,怎么说呢,跟云策在一起的时候,这头小母猪更像是主人,它驱使云策干活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 不记得吃了多少坚果,也不记得埋葬了多少骷髅,直到洄水湾里再也没有坚果之后,白毛小猪就上了岸,甩着尾巴向绿色丘陵深处走去。 云策很自然的跟了上去,在路上的时候,小猪拱开土壤,吃一些裸露出来的根茎,云策就跟着一起吃,根茎的味道微苦,草木的清香气十足,淀粉含量不错。 小猪来到一棵灌木跟前,灌木上长满了红色的小果子,有乒乓球大小。 小猪吃的很是贪婪,一嘴就把枝条上的果子捋下来,连叶子带果子一通大嚼。 云策跟着吃了一些红色浆果,浆果的味道酸甜可口,没有多出彩,看小猪吃的非常豪迈且忘我,就说明,浆果中的分,在这个星球上同样是比较难得的东西。 小猪吃了一路,云策跟着吃了一路,两个都没有住口的意思,总之,在这一刻云策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人看,他只想尽快的多了解一些这个星球的状况,好能够长长久久的活下去 还以为小猪是一头落单的小猪,走了一段路之后,就有别的小野猪跟上,别的小野猪见云策也没有过多的惊讶,看样子,这群小野猪似乎被长辈保护的很好,没有吃过亏。 当然,这也跟云策很有眼色有关,只要那头白毛小野猪努努拱嘴,他就会立刻把小野猪够不到的食物给他够到,有时候,还会用自己灵活的双手帮小野猪们采集一些看似能吃的果子。 在照顾别的物种方面,人类才是真正的顶流。 云策知道如何给猪在旷野中搭建出一个避雨的窝棚,也知道如何用干透的野草给野猪们弄一个舒适的窝,他甚至可以长长的木头杆子挑着火,驱赶走洞窟里的虫子,给小野猪们一个不受打扰的睡眠。 第一个夜晚,稍微有些冷,云策跟小野猪们簇拥在一起睡觉很是暖和,就是有一头睡在洞口的小猪不知被啥东西给拖走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二个晚上,天上挂着钩月,夜晚奇寒无比,云策不得不跟小猪们有更加亲密的接触才能依靠野猪的高体温度过寒冷的夜晚,当然,度过这样的寒冷夜晚不可能没有代价,又有一头小野猪在冷风中迷路走丢了。 过了七八天,云策已经奠定了自己在猪群中的地位,成为了它们的首领,在这期间,只有它们这一队猪群的数量增长的比较慢。 想要成为猪群中的首领,其实不算容易,尤其是在野猪群里成为首领更加的艰难,即便是一群小野猪,它们中间也有几头有雄心壮志的。 争权夺利的过程是残酷的,好在云策现在身体比较强壮,而野猪们又过于小,再加上几头最具有威胁的小野猪在漫长的夜晚消失了,导致云策争权夺利的过程轻松不少。 所以,在第十天的时候,云策以牧猪人自居。 十八头小野猪在碧绿的草地上头拱地前行,云策抓着长长的木矛在后面紧跟着,时不时的从猪拱开的地面拿一些可以食用的根茎。 对于吃素云策没啥意见,三天以来他已经品尝过很多能吃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叶子,根茎,种子,果实…… 跟着小猪一起寻找食物,最好的一点就在于没有中毒的忧患,云策也在这三天里对这个世界里的野猪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从口味上来讲,这里的野猪与地球上的野猪别无二致。 这就让云策对于这个世界发现智人文明有了极大的信心,或许,在下一个路口,他就能遇到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对象。 第十五天的时候,牧猪人云策带着多达三十七头小野猪,不是他喜欢跟这么多的小猪混一起,是因为猪群小了,他不好顺手牵猪。 原以为这些野猪只是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寻找食物,随着云策收留的小野猪的数量急剧增加,他发现,这些野猪并非是在漫游,而是很有目的性。 在走了足足八十公里的丘陵地带后,终于在越过一个高丘之后看到了一座大山。 这座高山很高,也很瘦,就像是一根从平地上突兀蹿起来的石柱,光秃秃的山顶上还有皑皑白雪。 于是靠近孤峰,云策就发现了更多的野猪。 很奇怪,大野猪跟大野猪混在一起,小野猪跟小野猪混在一起,大野猪甚至还分公母不同群,而所有的猪群正有条不紊的缓缓向孤峰推进。 看的时间长了,云策发现,野猪群的前进方式居然跟人类军事组织似乎有那么一些相似。 (本章完) 第14章 胜者为王,物竞天择? 第14章 胜者为王,物竞天择? 开路的野猪都是体型彪悍之辈,只看露出嘴角的近半尺长的獠牙就知晓,这是前部先锋,负责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左右两侧的野猪群虽然不如前方开路先锋那般口含长牙,背挺猪鬃,身披泥甲或者某种粘性物质覆盖的铠甲那般威风凛凛,也都是体型粗壮之辈,应该是这支野猪大军的左右二军。 回头看不见后军,也没有看到所谓的中军,只有一群肚子滚圆的母猪大军哼哼唧唧的从小猪群队伍边经过,其中肚皮大的几乎拖地的一头母猪还刻意的多看了云策两眼。 云策跟小野猪混在一起并不突兀,在别的野猪群里,也有一些明显不是野猪的动物,其中就有一种跟云策差不多模样的直立狗头人。 见到直立狗头人,云策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诧异,这是他做了很久很久的心理建设的结果。 跟野猪不同,直立狗头人的脸几乎被鼻子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即便是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嘴巴都要给那只巨大的鼻子让路,眼睛一左一右长在巨大的鼻子两侧,跟巨大的鼻孔比起来,两只眼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它的嘴巴也没有啥威慑力,主要是嘴巴长在下巴的位置上,还没有交错的犬牙,只有铲子状的门齿,云策觉得这个狗头人应该是吃素的。 除过狗头人之外,野猪群里还有很多明显不像野猪,更像大型啮齿动物,比如獾,狗头人只是因为身高比较高的缘故,显得比较明显。 所有的猪都在向那座高而怪的山峰前进,且在前进的过程中严格的遵循着各自的路权。 云策亲眼看到,一群浑身披着厚厚泥巴壳子的粗大野猪,在还有些寒冷的清晨喷吐着浓重的雾气,在小野猪们让开的道路上如同坦克一般前行。 看到这一幕,云策没来由的想到了战争。 就在他瞅着汇聚起来的庞大猪群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的时候,他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臭气,转头看过去,就发现有一个狗头人正冲着他猛烈的吸鼻子。 云策把身体向外跨出一步,狗头人跟着向外跨出一步,而它粗大的鼻孔快要贴到云策身上了。 云策继续向外跨出一步,狗头人紧紧跟随,等云策躲在一课大树后面,狗头人跟着过去……等云策从大树后面转出来的时候,那只狗头人就不见了。 最早遇见云策的那头白毛小黑猪停下脚步在等云策,见云策从大树后面转出来了,就重新迈步,什么时候停,什么时候走,这是头猪的权力。 天上出现云策曾经见过的食腐鸟类的时候,云策觉得这里更像是一个战场了,毕竟,不仅仅出现了食腐鸟类,就连那些鼻子很发达的狗头人都开始“嘎嘎”的叫唤起来了。 狗头人叫唤之后,猪群明显有些凌乱,一些小猪停下脚步,不安的朝四周努力的嗅。 “砰”的一声响,云策看到一个正大声嘎嘎叫的狗头人,被一头巨大的野猪撞的凌空飞起,不等狗头人落地,那头巨型野猪就已经来到了狗头人将要落地的地方,等狗头人落下,它再次飞起,将獠牙刺进狗头人的身体,在空中晃晃脑袋,狗头人的尸体就分裂开来。淡黄的血液洒的到处都是。 早在那头明显是头领的野猪开始收拾乱叫唤的狗头人的时候,云策就把把身体蹲下来,抱着那头少见的白毛黑猪缓缓的爬进草丛里去了。 事实证明云策这样做非常的有必要,遭殃的不仅仅是一两只狗头人,而是所有的狗头人。 眼看着视野范围内的狗头人被一群大野猪诛杀殆尽,云策就越发的觉得此刻的猪群更像是一支军队了。 一头獠牙外翻的野猪从云策领导的小野猪群经过,长鼻子不断地抽搐,像是在搜索着什么,云策毫不犹豫的从龙珠里拽出来一具狗头人尸体丢了出去。 大野猪凌空飞起,张嘴咬住狗头人,落地甩动几下之后,一就把那头狗头人给撕成两截,这才满意的哼哼着离开。 国人对于战争的敏感性不是其它种族可以比拟的。 别的种族或者国家的人中间不是没有聪明人,但是呢,就大众而言,普通国人对战争的敏感性要敏锐的多。 如果战争跟自己息息相关,那么,坚壁清野,囤粮,修建军事工事就是他们本能。 假若战争跟自己关系不大,他们就会坚决的把自己从战争的阴霾中解脱出来。 所以,此时参与战争很不适合此刻的云策。 不管是人的战争,还是猪的战争他都不想参与。 有参与战争的功夫,他还不如躲在阴凉处研究一下白毛小黑猪。 云策偷着烤小猪的事情,这头白毛小黑猪是知道的,她当时表现出来状态让云策很是疑惑,怎么说呢,没有看到同类被烤的惊恐感,只有无尽的好奇。 身为一个纯粹的西北人,云策对于烧烤一类的食物制作是有着很深研究的,不论是烤羊,烤鸡,还是烤猪,还是烧烤其它食物都难不住他。 草丛外的猪群轰隆隆的走着,草丛里的云策与小黑猪则安静的蹲在一片干燥的土地上,小黑猪用拱嘴不停的研究云策光滑的皮肤,云策则认真的二研究小黑猪近乎透明的毛发。 小黑猪的毛发其实不算是白色的,它会随着光照的变化而变化,就像躲在阴凉处不见阳光的地方,小黑猪原本在阳光下雪白的毛发就自然变成了幽暗的蓝色,假如阳光再昏暗一点的话,它的毛发就会变成黑色,像变色龙又不是变色龙。 凄惨的猪嚎从山脚那边传来,不是一两头猪临死前的嚎叫,而是很多头猪临死前的嚎叫,所以才能传到云策这边来。 等大地都开始颤抖的时候,猪叫声反而小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动物的嚎叫,云策听着很像是熊的叫声,又不敢肯定。 再后来,猪的嚎叫声跟熊的怒吼声似乎交织在一起了,云策就不怎么理会那边的事情发展了。 战争的结果无非有三种,第一种就是猪打赢了,第二种就是猪打输了,第三种就是打平了。 云策以为猪跟那个类似熊的生物打出第三种结果的可能性不大,打平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人类的战争中,不可能出现在野兽的战争中。 战争对云策来说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坐在老祖宗云临川膝盖上就听腻了,那个时候,他不仅仅要听云临川讲述如何跟日本人作战,还要听爷爷讲述如何跟美国人作战,最要命的是,他还要听父亲给他讲述他在秘密战线工作的故事。 这些人平日里要遵守各种各样的保密规定,但是呢,这些保密规定在单独面对一个两三岁孩子就不起什么作用了,因此,说的很深。 他们跟云策在一起的时间实在是少之又少,不知道这个孩子早慧,他们以为一时倾诉,全部在云策脑海里生根了。 战场上,是没有人性这个东西的,不管是正义的一方,还是邪恶的一方,都在尽最大能力想把对方弄死,因为,只有把对方彻底的弄死了,胜利才会降临。 所以,云策从来都不喜欢战争,大学毕业之后他就选择了从政,他觉得从政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只有从政了,他才能学习古仁人在原始社会里教会人们如何更好的生活,只有从政,他才能公平的把社会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人手里。 与斩下敌人的头颅铸造一座硕大无朋的京观相比,能让同等土地面积上的结出更多的硕果,云策觉得那样更加的幸福。 当然,需要战争的时候,云策认为应该倾尽全力去作战,只有用最迅捷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将敌人都杀死之后埋进地里。 然后,就可以安静的在尸体肥田之后在上面播撒种子,再静静的等待秋日硕果累累的收获。 外边的猪群早就走远了,速度很快,连那些长嘴大肚子的母猪都去帮忙了,看样子野猪这边的战事有些吃紧。而天色也渐渐的变晚,今晚的月亮应该是满月,晚上不怎么冷,云策就随便在大树后边修建了一个草棚子。 小黑猪吃饱了,就钻进棚子哼哼唧唧的睡觉,临睡前还多看了云策一眼,见云策没有睡觉的意思,就自己睡了。 当太阳落地之后,天空被满月占据了十分之一的时候,他就点了一堆篝火,从龙珠里面取出来一条小猪后腿,在火焰上燎烤起来。 等把猪腿烤热了,就就用刀子削着吃。 这种小猪肉很美味,不用添加盐巴就有恰到好处的盐巴味道,最妙的是肉里面的腥臊味道几乎没有,用刀子削下来一片放嘴里,肉不仅仅有嚼劲,甚至还有一些吃鱼生一般弹牙的脆感。 吃完半条小猪腿子,云策还是觉得有些饥饿,但是,他的胃却似乎装满了,容不下更多的肉。 (本章完) 第15章 信任从来都是有限度的 第15章 信任从来都是有限度的 也是,不管是谁的胃里面装了很多纳米机器人,他的胃口都会变小的。 为了还自己一个正常的胃口,云策试着喝下大量的蓝色果汁给自己洗胃,结果,他吐出来了很多吃下去的食物,这些食物是他为了保护胃特意提前吃下去的,结果,食物出来了,那种类似水银一样的纳米机器人没有出来。 他坚持不懈的试验,趴着吐,躺着吐,倒竖着吐,把自己折腾的不轻,胃里面的纳米机器人却岿然不动,虚弱的时候,云策甚至能抚摸到胃里面的硬块,知道纳米机器人跟龙珠就在那里,却没有办法把它弄出来。 云策呕吐的声音完全被外边的猪嚎声,熊吼声给覆盖了。 今夜,明月凌空,将大地照耀的一片惨白,正是打仗的好时候。 远方传来的猪嚎声越发的凄厉,熊叫唤的声音也更加的具有威慑意味。 倒立着呕吐的云策用一只手撑着,空出另一只手在胃部重重的击打了两拳,随着一股子酸味猛烈的胃酸喷涌而出之外,一颗在月光下看起来极为美丽的龙珠也从胃里滑出来了。 龙珠在月华下熠熠生辉,淡黄色的光芒伸缩不定,就悬在云策面前一尺半,不近不远。 龙珠是云策在这里生存的依仗,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没有这颗神奇的龙珠,云策觉得饿仅仅依靠自己在地球上成长起来的本事,不足以在这颗星球上立足。 尽管吐得涕泪横流,有龙珠在,就证明,自己还有本事没有使尽。 就在云策口中只能吐出清亮的胃液身体似乎被掏空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喉咙口传来一阵凉意,然后就看到一长串白色的液体金属从嘴里排队出来了,最后离开的白色液体金属还在嘴巴里,而最初离开的金属液体已经接触到了那颗龙珠。 这一次,龙珠并没有单纯的将金属液体收纳进那个不大的空间,而是任由那些金属液体把自己包裹住。 说包裹住,其实是不怎么严谨的,应该说那些银色液体正在龙珠中进进出出的,既不是被龙珠吞噬,也不像是有自我意识,只是单纯的进行了一些交换,至于交换了什么东西,云策是看不明白的,只知道它们相互有了一些感应。 金属液体继续在月光下在龙珠上进进出出的,云策这边的呕吐感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就坐在月光里看龙珠跟液体金属互动。 看了好一会,发现它们交流起来没完没了的,就把一根手指戳到龙珠上,手指才跟龙珠接触,那些银色液体金属就像是活过来一般顺着手指攀援而上。 液体金属紧紧的包裹着手指,而且非常的用力,云策就发现他的食指正在逐渐变细,那些液体金属似乎正在吞噬他的血肉。 云策探手将那些银色金属液体从手指上捋下来,丢给龙珠,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那根皮包骨头的瘦峭手指。 来回活动一下手指,发现手指依旧灵活,只是没啥血肉。 这是小事情,等到天亮之后,一切又会恢复正常。 当那些金属液体被龙珠吸收之后,它就褪色不少,不再红的那么鲜艳。 从自己只剩下皮包骨的纤细手指来看,不管是龙珠还是那些已经不能称之为纳米机器人的银白色液体,它们似乎都有剥夺别人血肉的能力。 这就导致云策不敢再把这个东西收进胃里保存,万一这两个东西开始在胃里吸收它们能用的物质了,云策觉得自己绝对会变成人干,因为,刚才那东西缠绕在手指上的时候,吸收的非常贪婪。 橙红色的龙珠就在云策面前,只有一尺的距离,比刚刚一尺半的距离近了半尺,上面的银色金属看似很平和,但是,银色金属团上偶尔会冒出来一两根尖刺,而出现尖刺的方向,正是距离云策脑门最近的地方。 这些金属似乎是有意识的,每当云策把目光落在那些贪婪的尖刺上,尖刺就会迅速收回重新化作一团金属液体,显得很是纯良。 云策缓缓地向后退了两尺,龙珠也就跟着靠近了两尺,云策用木刺顶着龙珠向外推,龙珠被推开,不等木刺收回,就再一次靠近,云策再一次推开,它就再一次靠近,每推开一次,它就越发的靠近云策。 至此,云策对自己得到这两件融合在一起的宝贝已经很满意了。 他从来都不期望自己能无偿得到好东西。 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唯一得到的两件好东西就是爸爸跟妈妈。 只有这两个人才会无条件且无原则的对自己好,至于剩下的,比如太爷云临川对他的好都是有前提的。 所以,云策对龙珠跟液体金属想要吸取他的血肉壮大它们自己显得很是宽容。 不过,他还是把身体稍稍向左边挪一下,好方便身后的那双眼睛的主人上前掠夺龙珠跟金属液体。 那只美丽的小母猪虽然是一头猪,却有一双剪水的双瞳,它似乎对什么都很好奇,尤其对云策的行为更加的好奇,它很喜欢抢他找到的食物,也喜欢让他帮助自己处理食物。 这个人找到的食物往往比它们自己找到的食物好吃,他处理过的食物似乎变得更加好吃了。 当云策开始呕吐的时候,它就趴在草窝子边上瞅着他。 当云策从嘴里吐出一颗蛋跟一串链子的时候,它的好奇心就到了顶点。 虽然不明白那颗蛋跟链子为啥会融为一体,它还是本能的觉得那是一个好东西。 当云策明显避开了那颗蛋,小野猪想要好东西的本能就再也抑制不住了,一个飞扑,就用嘴巴叼住了龙珠。 龙珠没有反抗,任凭小野猪把它吞进肚子。 落地的小野猪转过头冲着云策发出一阵尖锐的鸣叫,同时两只不染尘埃的眼睛里也满是凶暴之色。 云策缓缓的后退,等到距离小野猪四米远才停下脚步,朝小野猪伸伸手,一柄马刀就割裂了小野猪的肚子旋转着刀柄落入他的掌心。 小野猪呆滞的站立在那里,片刻之后,两只前蹄用力的刨一下地面,就倒在了地上,内脏从破裂的伤口处争先恐后地流淌出来。 月光太白,落在小野猪刚刚流淌出来的鲜血上,给这些看起来黑乎乎的血镀上了一层光,以至于汇聚成小湖的猪血,有了近乎宝石一般的光泽。 它的心也流淌出来了,被两瓣肺叶包裹在其中,蠕动两下挤开粉色的肺叶,就不肯再动弹了,像是一个被关了很久的囚犯,终于可以在月光下自由的伸开腿脚好好的休憩了。 云策眼看着这头小猪眼中的光芒慢慢熄灭,没有什么恨意,只有解不开的迷惘。 他本来很喜欢这头很有灵性的小野猪,总认为跟着这样一头精灵可以慢慢的熟悉这个新世界。 可惜——它吃过人。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骷髅头属于谁,属于那种人类,云策还是坚定的把自己归类到人的范畴,一头野猪吃过人肉,它就不该活在这个世上。 当然,虽然现在明月当空,是一个很好的烧烤时间,云策终究没有把这头小野猪穿起来放在火堆上,而是就地挖了一个坑,把它给掩埋了。 试验终究是失败的,龙珠跟金属液体没有从小野猪那里得到些什么,在小野猪死亡的那一刻,它们就飞出来了,依旧悬在云策头顶。 云策也没有再把它收到胃里面的想法,毕竟废了老大的力气才吐出来,再加上这两个家伙看起来不是那么无害,多一点提防还是很有必要的。 看一眼天边的大月亮,云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头收拾好的小野猪,在地里挖了一个坑就开始烤猪肉吃。 山那边的战争似乎还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野猪的惨嚎声与另一种类似熊叫唤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在旷野中传出去老远。 小野猪就剩一个壳子,用树枝撑开之后,它自身的油脂就能在火的作用下把它烤的吱吱冒油。 加上辣椒,盐巴之后,味道就很好了。 这东西一定要边烤边吃,等云策把肚皮两边的肉吃完之后,四条猪腿跟猪背也就烤的差不多了。 胃里没了龙珠跟金属液体,一头六七斤重的乳猪壳子,云策全部吃完,胃里似乎还有容纳的余地。 他不准备继续吃了,一头钻进搭建好的草窝子里裹着毯子准备睡觉。 龙珠就悬在头顶,金属液体似乎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早早的钻进了龙珠里。 看着龙珠怯生生的悬在头顶,云策终于再一次伸出手去抚摸龙珠,龙珠也乖巧的靠在云策的掌心,如同一个乖巧的孩子。 龙珠的触感很好,软软的,总体上就像是一颗没有蛋壳的鸡蛋,云策用力的捏一把龙珠,龙珠没有破裂,而是如同一团橡皮泥一样从指头缝隙露出头来。 见龙珠没有反抗,云策就把龙珠捏成各种形状,直到最后擀成一张薄薄的皮,这才缠在手腕上,跟一个护腕差不多。 这是云策能给龙珠以及金属液体最大的信任,他可以为它们损失一只手。 (本章完) 第16章 会使用棒子的熊 第16章 会使用棒子的熊 龙珠很明显不喜欢这样的待遇,就连液体金属也很不满意,它从龙珠的表面渗透出来,再一次把龙珠包裹住,让原本略显肉感的龙珠变成了满是金属风格的银白色。 液体金属不吞噬那头小野猪,估计是没有看上,云策认为那头小野猪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灵智,应该是金属液体喜欢的,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喜欢。 诞生了灵智的动物不能吃,这是云策最朴素的道德观,一般情况下,诞生灵智的动物可以被杀,可以被坑,唯独不能当作食物吃掉。 这是对智慧的尊敬。 说别的都是虚假的,食物其实也是有鄙视链的,从小野猪的事情上,云策以为,不论是龙珠还是液体金属都认为,他云策的肉比小野猪来的高级。 护腕在月光下反射着银白色的光,云策拿手按压一下,银白色的光芒就消失了,变成了一条有些肮脏的护腕。 它们很是听话,看样子没有吞噬云策身体或者别的什么好东西的意思。 当然,云策不会全信,龙珠跟金属液体对他来说很重要,他已经做好了损失一只手的准备,而且,只能是左手。 远方的战争还没有结束,不过呢,战争的范围似乎扩大了,有些战斗以及惨叫的声音距离云策很近了。 极高的山顶上已经沾染了一些淡黄色,这是太阳即将露头的征兆,一些清早就要开始捕食的猛禽也已经在高空盘旋,星星点点的一会沾染阳光变成金色,一会躲进高山的阴影里消失不见。 云策紧一紧鞋带,起身准备离开这个即将到来的溃败战场,不早点走会有麻烦的,战败的野猪一定会拿他这个活物来泄愤的,而战胜的类似熊的家伙,也会顺理成章地认为战场范围内的东西都是它们的战利品。 满月逐渐变得模糊,倒是那半轮血月趁着黎明前的黑暗逐渐变得清晰,云策开始只是慢慢的走,后来听到背后大地开始震颤,还发出轰隆隆的巨响之后,他就开始在田野间狂奔起来。 根据云策所知,野猪在地球上的奔跑时速足足有四十公里,要是逃命的话,甚至能达到七十公里,就这速度,自己绝对跑不过,只能趁着还有时间,先提前跑路。 至于跟野猪战斗的那种熊类生物,它们在地球上的奔跑速度也绝对不差,也有五十到六十公里之间。 这就是野猪可以跟熊类生物恶斗,并且可以完成追逐战的原因。 不过,云策到底对自己目前这具身体不怎么了解,当他发现自己一步可以跨越出去七八米之后,一时间没有掌握好平衡,居然狼狈的摔倒在地上,并且用脸刹车出去十几米之后才被一颗不小的树给拦住了。 脸皮很痛,云策拍拍脸上的尘土跟草茎之后,发现脸并没有破,倒是他身上的野外探险用的衣服破损了好几处。 云策双脚猛地踩踏一下地面,他的身体就炮弹般的飞起来了十米高,人是跳起来了,他却害怕掉下去会摔坏,慌忙抓住一根树枝悬吊在半空,低头瞅一眼地面,觉得非常高…… 一头野猪嗖的一声就从他脚下蹿出去了,直到此刻他才发现,野猪在奔跑的时候,粗壮的身体居然会变成风阻很小的梭子状。 一头巨大的熊又从他的脚下狂奔而过,黑色的毛皮油光水滑不说,在奔跑的时候,全身的肥肉居然会荡漾出波纹。 即便是如此,巨熊的一扑一跃之后,也是快如流星。 云策双臂稍微用力,就把身体从半空拉起来,双臂感受不到多少阻力,双手稍微转换一下角度,把身体支撑起来,让双脚落在树干上,顺便扯过来一根树叶浓密的树枝把身体遮蔽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好奇的瞅着脚下狂奔而过的各种野猪以及,各种颜色的巨熊。 野猪的獠牙露出嘴巴足足半尺长,可是,巨熊的爪子从肉垫里暴露出来之后也足足有半尺长,就武器而言两者也算是半斤八两。 直到一只巨熊手握一根木棍,狠狠的砸在一头野猪的脑袋上,把那头野猪咋的翻倒在地上,云策这才有了巨大的惊讶。 很快他就发现,用爪子握着木棒的巨熊越来越多,一顿乱棍下来,那群屁股对着大树,尖牙利齿对着巨熊嚎叫的野猪就纷纷倒地。 这一次云策看的很清楚,这些巨熊就是握着木棒,而且看样子对木棒的使用已经非常的熟练了。 熊掌这个东西云策小时候跟父母在新疆吃过不少,还是用蜂蜜制作的前掌,因此上,他对熊的爪子还算熟悉。 他很清楚的记得,熊爪子的拇指作用不大,根本就不具备很强的抓握能力,抓握能力是人跟猩猩,猴子才有的特殊技能。 如今,眼看着一群野猪被一群巨熊用木棒砸的快成肉酱了,云策就很想知道这里的人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不过,当他想起那头小野猪拱出来的几颗满是牙印的骷髅头,他的心就不断的下沉,看样子,人类目前的生存状况堪忧。 云策干脆坐在高高的树枝上俯视着脚下的修罗场,眼看着那些巨熊用爪子捞起刚刚砸碎的野猪血肉往嘴里填,虽然这些巨熊吃的满嘴,满身都是血,但是,云策也从中发现了能用木棒的巨熊并不是多数,更多的巨熊四肢着地的走过来,也把熊头凑在野猪血肉上吃。 很明显,当这些四肢着地用嘴啃食野猪肉的熊,地位似乎没那些会用棒子的熊更高,一旦它们开始用餐了,拿棒子的巨熊就会离开餐桌,乖乖的抱着棒子在后面等候。 这种场面稍微一想就明白了,想用棒子做武器,熊就必须站起来,熊一旦站起来了,那么,以它那对小短腿,绝对跑不快的。 野兽一旦跑不快的话,下场应该挺惨的。 要知道棒子不是那么好拿的,工具这东西一旦拿起来了,想放下就千难万难,这一点,人族是有充分发言权的。 想当年,人类始祖类人猿从树上下来开始直立行走之后,就再也没法子回到树上以野果子为食了。 当类人猿始祖拿起棒子开始当作武器之后,就再也没有放下来过,而且武器也从棒子变成了火,变成了投掷矛,变成了长矛,变成了弓箭,渔网……直到变成火箭,大炮,坦克。 拿棒子的熊才应该是这群熊里面最尊贵的。 云策这样想着,就看到了一个长着一对大耳朵,长嘴巴,双目炯炯有神,身体壮硕如山,手臂修长壮硕,一双粗大的腿似乎蕴含着无限的力量跟猪很相似的家伙握着一根满是尖刺的粗大木棒,一棒子就敲死了一个手持木棒的熊。 它才敲死一个熊,其余的熊就一拥而上,于是,棒子满天飞,利爪挥舞的快要出残影了。 云策吃惊的看着熟悉的家伙,如果非要把这个人往熟人里套的话,毫无疑问,这家伙应该叫猪八戒。 这家伙来的时候就满身血,长嘴巴里的尖利牙齿缝隙里满是血红的肉丝,看样子已经鏖战了很长时间,这一刻重新开始战斗之后,还是刚猛无比。 围攻它的巨熊不断地筋断骨折的被砸飞,有的更加的凄惨,被木棒砸在顶门处以至于整颗熊头都被砸的稀巴烂。 野猪精在战斗,云策手腕上的护腕这个时候则很不稳定,液体金属不断地变幻,最明显的一次,则是化作一根半尺长的针,云策想要阻止,那根针却在半空中断裂,成了眼睛几乎看不见的细针,悄无声息的从云策手腕上脱落。 正在跟熊作战的野猪精身体猛地颤抖一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抓着一头熊的脑袋,提到嘴边就狠狠的咬了下去,巨熊的脑袋噗的一声爆开,野猪精伸出长舌头舔舐一下满是脑浆的嘴唇,抬腿就把一头巨熊踢的飞了起来直奔云策藏身处而去。 云策断定这头野猪精应该没有发现他,只是被液体金属偷袭了之后的自然反应。 被野猪精踢上的这头熊眼珠子都被从眼眶爆飞出来了没有活的可能,云策就借力打力的将这头熊向外推一下,于是,熊的身体就撞到旁边的树干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后力道消失,在树干上黏了片刻,就掉下去了。 野猪精似乎对这头熊的恨意很深,才掉下去,它就怒气冲冲的捉住熊尸,一手抓头一手抓身体,用力的撕扯一下,巨熊的脑袋就被它给揪下来了。 视野里再无巨熊的影子,强壮如野猪精也感到了疲惫,从胸膛破裂的巨熊身上抓出一颗熊心,就嘎吱吱,嘎吱吱的大嚼起来。 云策看的很清楚,野猪精的肩膀位置塌陷下去了一点,不过不明显,如果不是云策看到有几根牛毛细针插在那里,都发现不了这点变化。 野猪精接连吃了七八颗熊心,起身就要离去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肩头插着几根血红色的针,而且,这些正在吸吮它血肉的针越来越粗,越来越大。 野猪精狂号一声,一爪子就抓在肩头,连针带血肉的撕扯下来丢在地上,然后就烟尘滚滚的朝大树右边狂奔离开。 (本章完) 第17章 只关乎试验结果 第17章 只关乎试验结果 云策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野猪精撕掉的那块皮肉已经被液体金属吸收的只剩下一点残渣。 当他的手触摸到金属液体的时候,金属液体就顺着他的手指回到了护腕上,这一次,护腕的颜色不是银白色,而是暗红色。 拿脚碾一下剩余的皮肉,那些干枯的皮肉就变成了齑粉。 云策瞅着不停变幻颜色跟模样的护腕,感受到了龙珠跟金属液体的雀跃,稍微想了一下,就沿着野猪精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既然野猪精的身体能让龙珠跟金属液体增强,他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做点啥,就像他以前做工作的时候,如果一时间找不到突破的方向,不如就朝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走,这样做,大差不差的会有一些好运气。 野猪精撕下来的血肉足足有五六斤,这么大的伤口对他的影响一定很大,就野猪精刚才表现出来的武力,自己绝对是打不过的,不过呢,就从这家伙刚才逃跑的速度来看,它应该是不如自己的。 想清楚了,云策脚下的步伐就越发的轻盈起来,跑步这种事情是人的本能,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眼睛,思维还跟不上速度过快的双腿,以至于摔了几下,当脑子,眼睛,腿脚的反应逐渐开始配合之后,眼看着脚底板掠过半人高的青草,他的心情好极了,不管怎么说,自己至少有了草上飞的本事。 两边的草木飞快地后掠,云策的心情畅快极了,这种极度的精神享受,让他几乎忘记了云临川这个老贼对他所作的一切。 野猪受伤之后非常的能跑,这一点云策是知道的,在野猪还不是保护动物的时候,他跟着云大他们打过好几次,虽然那个时候,他是一个小喽啰,只能跟着一群人追逐受伤的野猪,跑了两个山头,才找到那头肚子受伤的野猪。 眼前的野猪精的体力毫无疑问是远超一般野猪的,云策远远的缀着野猪精跑,足足跑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野猪精终于慢下了脚步,将身子靠在一棵巨大的树干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云策很小心的蹲在一棵树上,用望远镜远远的瞅着野猪精,直到发现野猪精居然在拿树脂包裹伤口,这才惊叹出声。 野猪受伤就是这么干的,没想到野猪精受伤了还是这么干,看来,野猪精与野猪之间并没有太高明的代差。 目前,他还没有发现野猪精有成系统的语言,或者高明于野兽的思维,他的战斗还是在依仗本能,这让云策对野猪精这个目前见到的最像智慧生命的物种有了一个基础的评价。 假如这头野猪精还不能脱离野兽的桎梏,它依旧是一头野兽而已,云策决定继续观察一下。 等野猪精糊弄完毕伤口,还把受伤的臂膀没进大树旁的的小溪里沉沉睡去以后,云策就跳下大树,从下风位置慢慢的向野猪精靠拢。 手腕上的金属液体再一次活跃起来了,化作一根长针直指野猪精的方向,原以为这些金属针会自动飞向那头野猪精,没想到,这东西很废,跟水蛭似的,只能守株待兔。 期间用龙珠收纳了七八条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的辣条状生物,好不容易爬到了小溪上游,就取出两条死掉的辣条状生物,金属液体自动包裹住这种生物的口器,就被云策放到小溪里去了。 看着它们在水里载沉载浮的向下漂,云策就缓缓地向后退,他的动作很是顺滑,比那些辣条状的生物也差不到哪里去。 回到出发原点的树上,云策抖落爬了满身的各种虫子,再次从龙珠里掏出望远镜默默的观察那头野猪精。 小溪里的辣条状生物已经随着水流漂出去老远,完全是随波逐流的死样子,云策估计液体金属已经跟野猪精有了一个不错的接触。 野猪精的身体颤抖了几下,似乎沉浸在睡梦里不愿意醒来,这让云策多少有些失望,液体金属已经开始工作了,野猪精并没有发现,而且,这家伙在野外就敢这么大咧咧的睡觉,警觉性实在是太差了。 云策幻想中的神通在生死关头也没有出现,那么,这头野猪精也不过是一头野猪进化的时候另辟蹊径了。 云策又想起那些能拿着棒子打野猪的熊,觉得这应该是另一种程度的进化,看来,在这个星球上,参与高级进化的不仅仅有人类。 所谓的高级进化,一则是进化了大脑,让脑容量增加,第二就是进化双手,让手变的更加适合使用共工具,大脑与一双灵活的手相结合,就能创造出新的工具了,至此,才算是真正的高级进化。 这一点,目前来看,也就人做到了。 正当云策评估野猪精的进化程度的时候,原本安静的睡觉的野猪精突然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 云策立刻举着望远镜看过去,只见野猪精在大树下抽风一样的跳弹,还不断地用身体去撞大树。 大树很大,依旧被野猪精撞的咔咔作响,上面的树叶子纷纷落地。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云策将主要观测目标放在野猪精的脸上,想要看看它是不是会表露出高级一些的表情,这也是高级进化的一个指数。 看了一会,云策忍不住叹息一声,因为,他自始至终,从野猪精的脸上只能看到愤怒一种表情,而且双目已经通红,整头猪都进入了狂怒的境遇。 野兽狂怒地时候,往往会干出一些很不理智的行为,果然,野猪精的右手突然就抓住了左臂,再发一声吼,就把原本受伤严重的左臂给扯断了,且远远的丢开,然后就慌不择路的向一片很大的林子跑了。 云策漫步来到野猪精扯断手臂的地方,这里的青草地已经被野猪精糟蹋的乱七八糟,树干上还有一片被血浇灌过的地方,没有个三两斤血浇灌不出这么大的面积。 血是干什么的? 这东西能够把人体需要的氧气和各种营养物质运输到组织细胞,同时又把组织器 管代谢的废物,比如二氧化碳等,运送到肺脏和肾脏排出体外。 它的作用当然不仅仅就这点,云策只知道,人离不开血,少了一部分就会虚弱,少的多了就会没命。 这里的野猪既然跟地球上差别不大,想必也应该遵守这些法则。 云策寻找到了野猪精丢弃的半截手臂,手臂已经慢慢炭化了,虽然是一只残臂,如今变黑了,也变脆了,云策踢了一脚,那半根手臂就断成好几截。 一滩液体金属从黑炭中汇聚出来,云策俯身,那东西就重新包裹住龙珠,让整个护腕呈现出妖异的紫色。 不过,这种紫色并没有维持太久,又逐渐恢复到了暗红色,再过片刻,护腕就恢复了原本的银白色。 云策不相信十一局的同志能把纳米金属弄成一个有着简单智慧的活的机器人,他更愿意相信,这东西被龙珠灌输了一些新的东西,才变成这样的。 龙珠是一颗种子,一颗可以散播智慧生命的种子,前半句是敖丙说的,后半句是云策猜想的。 液体金属跟龙珠如此喜欢那头野猪精,云策就有理由怀疑,那头野猪精的身体里,有跟自己身体同样的本源。 众所周知,人跟猪的基因相似度能达到百分之九十八,跟这头可以直立行走且有手,有脚的野猪精的相似度只会跟高。 要知道,亲父子的基因相似度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从这个理论出发,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人跟猪其实是差不多的,只有百分之一左右的差异。 云策笑着甩甩脑袋,把这个理论甩出脑袋,因为太荒谬了。 就像他以前在赣州学习的时候遇见了一位专门研究客家文化的学问人,他就认为,只要是旅居西南的外地人其实都是客家人,可以称呼为大客家文化。 云策觉得不妥,他不能因为过于寂寞,就把一头进化到岔路上的猪认为是同类。 安静了不到十分钟的龙珠跟金属液体再一次躁动起来了,金属液体再一次堆起一根针,笔直的指向野猪精逃离的方向。 云策也觉得自己的试验并没有作完,就跳上大树,然后从一棵树蹦跳到另一棵树上,追着野猪精就进入了这座不算太大的林莽。 云策在树林里没有遇见猴子,一只都没有遇见,类似松鼠的东西倒是不少,这东西不但会爬树,还会在受到惊吓的时候张开一对肉翼做短暂的飞行。 云策不小心惊动了一只,马上,树林里到处都是飞行的松鼠乱糟糟的。 这些家伙离开了树木的遮蔽,立刻就成了天空中猛禽的关注对象,它们一只接一只的俯冲下来,很是匆忙。 液体金属似乎跟野猪精有了那么一些勾连,不管云策在树林里如何纵跃,它总能给他指出野猪精的逃亡方向。 云策再一次看到野猪精的时候,这家伙还在疲于奔命,看的出来这家伙真的很疲劳了,跑的磕磕绊绊不说,身体总是摇摇欲坠的,撕裂的伤口上爬满了各种虫子,即便如此,这家伙的双脚依旧在努力向前。 (本章完) 第18章 到处都是新发现 第18章 到处都是新发现 野猪精跑的非常忘我,即便是云策已经追到不足百米的地方,它依然一无所觉,埋头狂奔。 云策在树梢上又跳跃了几次,就来到了野猪精的必经之路上。 不知啥时候金属液体已经脱离了龙珠,在云策掌心汇成一团,似乎在等待随时被云策丢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野猪精突然停下脚步,抬头朝上看,两只猩红的眼眸如同两粒烧红的炭火。 云策也在盯着野猪精看,他想捕捉到更多的有效信息。 “你瞅啥?” 云策的声音从树梢上落下,他很想野猪精能与他对话,这样的话,就说明,这头野猪精的进化已经非常完全了。 很可惜,野猪精没有回答“看你咋地”,而是张开独臂,让身体剧烈的旋转起来,他旋转的非常猛烈,就连地上的枯枝败叶也随着它制造的混乱气流给动弹起来了。 云策瞪大了眼睛,把身体藏在粗大的树干后边,就露出半张脸小心的等待这头野猪精出大招。 结果,他想多了,野猪精并没有爆发出能够威胁到他的大技能,而是,趁着云策眼缭乱的功夫,斜刺里跑了。 它逃。 他追。 它无处可逃。 澎湃的水声从前方传来,野猪精屹立在悬崖边上,回头看着站在树干上的云策再次嚎叫一声。 它的长嘴巴张的很大,两圈牙齿暴露,甚至连粉红色的牙床也显露出来,一只长舌头被肺里冲出来的气流吹的胡乱摆动,以至于它的小舌头都露出来了。 云策站的地方比较远,野猪精吹出来的气流影响不到他,倒是野猪的咆哮声惊起了不少的鸟雀,其中就有一只头很大,喙很长,翅膀很小的鸟最为倒霉,慌不择路之下一头掉进了悬崖。 野猪精很想发起冲锋,却似乎不敢,想要换一个方向继续逃亡,又必须经过云策站立的那棵树下。 它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却还想活着,于是,它转身就跳下了悬崖,没有丝毫的犹疑。 野猪精的叫声还在峡谷中回荡,野猪精自己已经被峡谷里的水浪吞灭,云策站在野猪精刚才站立的地方沉吟良久。 野兽自杀行为虽然少见,却不是没有,所以,云策无法判断野猪精的行为是否为智慧行为。 峡谷里有一条大河,河水汹涌澎湃的厉害,湍急的河流没空安静,因此上,整条河都被白浪给遮蔽了,形成了一条白色的河流。 河水湍急,自然就证明这里的地势很陡峭,按照一般的地理知识分析,汹涌的河流应该长久不了,在这条白色河流的下游,应该会有一片可以让人安居的平原出现。 云策上下打量一下这里的山形地势,如果这样的环境在地球上,这里应该会修建起一座雄伟的水电站可以惠及万民。 他掏出手机拍摄了几张照片,就把手机丢到龙珠里,顺流而下。 早在野猪精跳悬崖的那一刻,不论是龙珠还是液体金属,它们就平和下来了,安静的趴在云策的手腕上,充当一个完美的护腕。 云策想要回到树梢上继续跳跃前进,可惜,不知道怎么的就惹到了这里的辣条状动物,它们纷纷爬上树,潜藏在所有能藏的暗影处,等着云策这只猎物落入它们的包围圈,最终分而食之。 大自然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永远都不要觉得自己做的很好,往往心中有这种心思出现的时候,就会有灾难降临。 一片火烧云从远处飘过来,等到了近处,正在河边礁石上跳跃前行的云策才发现,这是老大一群红色的鸟。 它们密密匝匝的飞过来,也不怎么休息,就分片飞向那些危险的大树,无数的辣条状动物被这些红颜色的鸟撕吧撕吧就吞下去了。 辣条状的动物想要逃跑,为时已晚,因为这些鸟是从树干底部开始向上攀援搜索的,看它们的饥渴程度,应该不会浪费任何一根辣条。 长久的跳跃前进过程中,云策发现自己身体真的很结实,这种极度损伤膝盖以及脚踝的行动方式,不但没有让他的身体受损,反而让他的身体暖洋洋的。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他怀疑这种跳跃前进的模样,应该有其它更加合理的方式,如果能仔细的研究一下的话,应该会是一门很优秀的武功。 在河边跳跃,他一直关注着水里的动静,因为它知道,一般情况下,最凶残,最毒,最大的动物都来自水里。 好在这里水流湍急,并不适合大型食肉鱼在这里捕食。因为对抗水流消耗的能量远超过在这里进补的能量,这种傻事情鱼儿不会干的。 云策仔细看了,没有找到野猪精,他很怀疑那头野猪精根本就没有死,如果必死的话,那个家伙也不至于跳的那么干脆。 果然,在一棵巨大的竹子状的植物根部,云策终于看到了狼狈到极点的野猪精,这里水流平缓下来了,它终于爬上了岸,只是,这一次它真的好像没啥力气了。 虽然有大量的清水从它的大肚皮涌到喉头,最后喷泉一样的从长嘴巴里吐出来,它的双眼在看到蹦跳而来的云策,还是哀伤的闭上了。 云策只是看了野猪精一眼,就把目光落在它身后的巨大竹子上,因为这棵竹子样的植物实在是太大了,在地球上,云策一辈子都没见过两个人都抱不过来的粗大竹子。 这东西也是有结的,而且通体碧绿色,不是那种呆板的碧绿色,是那种可以湿润眼球的碧绿色。 液体金属等不及了,自己从腕带上滑落,蠕虫一样的在地上咕踊,一点点的朝两米外的野猪精靠近。 野猪精的眼睛一直盯着云策,却对不断蠕动前行的液体金属视而不见,所以,这是一个蠢的,接连吃了那么大的亏,死到临头还搞不清楚自己最大的危险来自哪里。 云策掏出一把短柄斧,掀开包裹着斧头刃的皮套,抬手就砍在这棵巨大的竹子上。 竹子比他想象中来的脆弱,一斧头下去,就砍进去了一巴掌深,竹子的枝干嘎吱响了一声,略微有些倾斜的竹子就把斧头刃子紧紧的夹住,它施加在斧头上的力量很大,云策接连发力三次,都没有把斧头抽出来。 云策抬头看看高大的竹子,不知道这是竹子的自发行为,还是它有了灵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怀疑,纯粹是因为这棵竹子太大了,比周围所有的竹子都大。 在他的文化中有柳树精,槐树精啥的,再出现一个竹子精也不是不能理解。 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条绳锯,在斧子的对面方向嘎吱嘎吱的开始锯。他之所以一定要祸害这棵竹子,完全是因为他此刻需要一艘船,这棵竹子如此的巨大,完全可以制作出一艘独木舟。 这棵竹子果然是有一些感觉的,绳锯在这边勒进竹干的时候,云策很容易就从对面拔出了斧头,于是,他就在这边再一次狠狠的砍了一斧头…… 就这样忙了一个小时之后,厚达一尺的竹干终于被砍透了,大量的清水从竹干里喷涌而出,云策迅速躲开,清水落在已经枯萎的野猪精身体上,散发着一股子清冽的竹子芬芳。 竹干终于撑不住上半身重量的时候,它就轰然倒塌,可能这家伙还有一些意识没有消散,它没有朝斧头,或者绳锯造成的伤口方向倒塌,而是选择了云策站立的最不可能倒向的方向倒塌下来了。 云策敏捷躲过,竹子重重的砸在河边,一截子砸在河边的巨石上,一下子就折断了。 云策直到现在还是没有搞清楚这棵竹子到底是不是竹子精,只是看在它长得如此高大粗壮的份上,愿意给它一点敬意。 竹子倒地之后,再用斧头砍伐就很容易了,也没有出现夹住斧头的现象,等三米长,基本是两节竹干被云策截断之后,他就开始横向把竹子劈成两瓣,横向劈的时候很轻松,劈出一个凹口,再用楔子往里钉一钉,竹子就裂开了,等两边都被劈开,掀开上半部分,两艘很好的独木舟就完成了。 竹子本就是空心的,内腔很大,云策试验了一下,足够他容身。船体里的竹子自然生成的隔断没必要打穿,倒是船底的稳定翼需要好好的雕琢一下。 忙碌了大半天,云策早就感到饿了,龙珠里有他以前烤好的小野猪,收拢一些枯枝败叶,点起一堆火,等这堆火基本上成炭火了,就把小野猪腿子插在坚硬的竹枝上烤。 小野猪的肉肥嫩多汁,撒一把椒盐就是无上的美味。 云策一边啃着小野猪肉,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野猪精的身上。 可能是食物多了就不珍惜的缘故,以前能把一条手臂一点不剩吸收成焦炭的液体金属,在面对野猪精庞大的身体的时候,却好像没有吸收多少,那头野猪精的尸体也仅仅是显得枯萎了一些。 云策取出刀子在野猪精身体上划一刀,发现野猪精的血液已经凝固在血管中了,用时间推算一下就明白,金属液体爬上野猪精身体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野猪精就已经死掉了。 云策啃一口猪腿,细嚼慢咽下去之后轻声对液体金属道:“必须是活着才成吗?” (本章完) 第19章 打鼓的女人 第19章 打鼓的女人 时间与生命是息息相关的。 生命是时间的计数点,时间是生命的载负者。 生命一旦消失,时间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超脱桎梏的方法。 云策抬头看一眼快要被云彩遮蔽的太阳,觉得时间还在,再看看手腕上护腕,又觉得生命这东西也可以从一种能量变幻成另一种能量被储存起来,也是神奇啊,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能量不灭定理,挺好的。 平缓的河湾地一向是人类喜欢的居住地,在这条河的下游,有人类生存的概率很大。 不知道这条河下游居住的人是什么模样,云策还是决定洗把脸,穿一件干净的衣服见他们,至少,穿一件肮脏衣服的人跟一个穿着干净的人对旁人的威胁程度是不一样的,当然,主要是观感不同。 蹲在河边洗了脸,洗了手,整理了一下头发,换上一套干净凉快的速干服,云策就把装好稳定翼的竹舟推下了河,拿着削好的两头浆就上船,用桨叶轻轻的推一下竹舟就荡进河里,稍微挣扎一下就顺流而下。 河流并非是一块整体,相反,因为流速不同,它是丝丝缕缕的,怎么说呢,很像是剥皮后人的肌腱。 有一个将近一米长的稳定翼,竹舟在河里漂流的时候没有左右摇晃以及倾覆之忧,云策的注意力并不在河水上,这东西既然是现实存在的物理性的东西,那么,它的特性应该是极其稳定的。 河里的鱼就不一样了。 这里是低海拔地区,看环境,有着强烈的亚热带雨林气息,地球上的这个环境里,生长着很多凶猛的水生生物,比如鳄鱼,比如河马。 竹舟在河里狂奔了一个小时之后,河岸两边依旧是一片洪荒模样,有不少来河边饮水的野兽盯着河里穿行的云策,垂涎欲滴。 倒是河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里面有一些颜色鲜艳的鱼安静的在水里面游着,对竹舟这种外来的东西毫无兴趣。 按理说,鱼的颜色不应该太显眼,颜色太鲜艳的鱼很容易招来捕食者,既然这些红色的鱼不在乎,就说明人家不怕捕食者,或者说,人家自己就是最厉害的捕食者。 河水在一座巨大的山面前拐了一个近乎一百二十度的弯,看一眼天边用来定位的隐约可见的半个月亮,云策明白,河流转道向西了。 拐弯处的水流非常的颠簸,出了拐弯之后,河面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河水几乎不怎么动弹了,狭窄的河道呈扇面铺开,波光粼粼的非常好看。 大山过后,再无高山,至少视野范围内不见高山。 一眼望去全是平坦的草原,没有人,只有几只身形高大的怪模怪样的野兽带着幼崽在草原上倘佯。 看到成片的草原之后,云策的心就凉了一大半,如此肥沃平坦,水利便利的地方如果还没有出现大片的农田,这是不符合云策对文明人的认知的。 耕种,农业,这是融化在汉人血脉里的本能,一块地方好不好,对汉人来说,只要看它是否肥沃,是否适合耕种。 河水荡漾,送竹舟下游,在一处洄水湾中,云策弃舟登岸,回头看一眼竹舟,想要收到龙珠里,龙珠毫无动静,看样子这么大的东西它装不下。 于是,他就把竹舟从水里捞起来抗在肩膀上上了岸,找到一处草木繁盛的地方把竹舟藏起来,藏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做了无用功,这里别说人,连野兽都看不见一只。 草丛里倒是出来了几个蛇一样的辣条状动物,羞恼之下,也就随手打死了。 才把打死的动物丢水里毁尸灭迹,耳边就传来一声鼓响。 这一声鼓响很是轻微,但是,落在云策耳中就如同惊雷一般。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云策听的很是仔细,再一次确定了是鼓声,还是有一定韵律的鼓声,这就可以排除掉风动,水动,或者某个无聊野兽在拍打肚皮。 鼓声里有一股子昂扬的气质,这就可以被称之为艺术了,而艺术这个东西,野兽不懂。 云策跑的很快,几下子就越过了大片的草原跟小丘陵,等距离鼓声很近了,就停下脚步,拿出望远镜朝前面看。 前面是一个小丘陵,不过,这个丘陵不高却很大,就像平地上长出来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馒头。 一个青衣女人在最高处敲鼓,那面鼓也很大,直径大概有四米,所以,那个女人敲鼓用的鼓槌也很大,足足有两米多。 虽然鼓大,鼓槌也很大,那个女人敲鼓的动作非常的娴熟,对韵律的掌握也非常的精准。 云策仔细看了一下女子的长相,就沿着土坡走了上去,见女子打鼓打的忘我,就蹲在边上仔细地欣赏女子打鼓。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鼓很大,所以声音也很大,距离近了,鼓声就有些声震四野的味道。 打鼓的女子年纪很轻,长得有点年轻版的林青霞,尤其是斜睨云策的那一眼,很有些东方不败的意味。 她的头发不太长,只有一尺多,皮肤的颜色跟云策差不多,稍微黑了一点。 这些不算啥,云策就是发现这个女人的长相似乎跟自己是一个种族的,这才选择靠近。 唯一让他心惊的是,这个女人穿的衣服是汉服,不是小仙女们在景点穿的那种仙气飘飘的汉服,而是真正属于汉代妇女穿的襦裙,上面是一件上衣,下面是一条裙子的襦裙装。 如果这个女人头上不插一根木簪的话,云策还不至于那么难受,这个女人头上的那根木簪子已经包浆了,这明显是日常使用的东西,也就说明,这个时代女人的服饰就是这个模样的。 距离虽然近,云策还是仔细打量了女人服饰的材质,像麻,不是布,更不可能是丝绸。 云策蹲在地上挠头,还以为自己会来到一个科技发达的赛博朋克世界,或者高太空文明的世界,这样的话,如果龙过上几年来接自己的话吗,多少能弄一点地球没有的高科技回去,发财也好,升官也罢,总之都是有用处的。 看了这个女人的服饰之后,云策很确定,自己这一趟是来扶贫的。 就在云策抓耳挠腮的功夫,女人终于打完鼓了,她随手把鼓槌一丢,就快快的来到云策面前张嘴道:“叽里咕噜,叽里,叽里咕噜……咕噜” 云策茫然的瞅着这个好看的女人,眼中一片茫然之色,说实话,他一个字都没有听懂。 可能在宇宙旅行的时候云策丢了很多的血肉,所以,他的身高不如女人,女人以为他还是一个没长成的幼崽,就开始对他动手动脚,捏捏他的脸,掀掀他的鼻子,还掰开他的嘴巴看牙齿。 开始还挺高兴的,后来脸拉下来了,仔细看了云策的脸,还摸摸他的嘴唇,可能觉得云策没胡须,怀疑他是一个女人,还要拉开他的裤头检查,云策大惊,连忙逃开。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云策听着这个女人鬼叫,瞅着这个女人眼中暗藏的狡狯之色,虽然听不懂这个女人在说啥,只是觉得她在骗他。 云策泪流满面,自从来到这个星球之后,自己终于再一次遇见想骗他的人了,这如何不让他感动的涕泪交流。 女人见他在哭,还温柔的用袖子帮他擦眼泪,如果她能再掩饰一下眼中的得意之情,或者把上翘的嘴巴下压一下,云策一定会更加感动的。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为啥要骗他,不过呢,无非是骗财,骗色,或者想要骗他的衣服跟鞋子,毕竟,除过这几样,他现在啥都没有。 “咕噜噜,噜噜咕。” 女人热情的牵起他的手,示意他跟自己走。 云策刚才让女人拉的是他的左手,腕带已经跟女人的触碰在了一起,见腕带没有任何反应,这就可以排除这个女人是精怪的可能。 反正自己现在无家可归,也无处可去,跟着这个女人走算是一条不错的路。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咕噜,咕噜。” 女人很是健谈,云策无言以对,只是随着女人走。 有时候女人会跳一下,还示意云策也跳一下,有时候女人会笑一下,示意云策也笑一下,云策跟一个大傻子一样照做。 可能确定云策不是一个傻子,在路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女人就把一大捆树皮放在云策肩膀上,她继续拉着他走,就没有放手的时候。 见云策扛着一大捆树皮还能健步如飞的走路,女人又把一大捆剥好的树皮放在他肩膀上,见云策似乎还能承受,于是,云策的肩背上就放满了树皮,需要不时地用右手撩拨一下垂落的树皮,才能看清楚路。 尽管知道这个女人再把他当牲口使唤,云策担心女人不带他,不得不表现出一点点能打动人家心的东西来,比如,他看起来年纪小,却力大如牛。 “咕哩哩,咕噜吧叉……” 女人的声调忽然变了,带着少许的欢快之意,云策用右手拨开害事的树皮,就看到在丘陵的另一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房子。 (本章完) 第20章 变色龙的第一变 第20章 变色龙的第一变 “噗通,哈噗通。” 云策听的出来,这个女人说话的方式有点像闽南地方的方言,还是闽南那片区域中某一个小地方的方言,最要命的还应该是小地方方言演变了好多年的变种。 这就没办法猜了。 不过,云策还是准确的把女人刚才说的那句话给翻译出来了,意思是——河口,河口寨。 这并非是云策胡乱猜的,而是木头围墙中间的大门上写着呢——河口寨! 云策听不懂汉朝流传下来的雅音,为了当官练得一手好毛笔字,其中,就有汉隶书,这种书法厚重,写好了最能安定人心,因此,对于寨门上的大字自然是认识的。 没有他这种诡异经历的人是理解不了始皇帝书同文的伟大之处的。 不过,这也不对劲啊,云临川说黄帝乘龙飞天,难道说,黄帝来到这里之后,重新演绎了一遍历史? 这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历史其实就是无数种巧合的表述,因人而成历史,因事件而成历史,黄帝即便是乘龙飞升了,最多也就云策目前的模样,他不可能把地球上的历史演绎再复制一遍的。 不说别的,仅仅是字体的演变,黄帝就不可能把仓颉造出来的原始字直接演化成汉隶的,背着一大捆树皮,云策沉吟片刻,就对面前出现的汉朝人打扮的事情释然了。 中国的历史很长,曾经有几百亿人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中间一定出现了很多不为人所知的事情。 云策依旧被女人牵着走,抵达寨子的时候发现门口有守卫,守卫也是女子,年纪也不大,估计在三十岁左右,长得不怎么好看,身材很好。 “叽里咕噜咔嚓……” 女人对两个还算年轻的女人说了一句话。 那两个女人就放弃了自己的守卫职责,围着云策看,也不知道她们有什么毛病,都是喜欢动手动脚的捏脸,捏胸,云策躲避一下,她们就笑得直不起腰。 进了寨子之后,云策就明白为啥是女子看门了,因为男子都是残废,有少了一条腿的,有少两条腿的,伤残的五八门,断一条胳膊的就算是伤残人士中的佼佼者。 还以为这些男人可能稳重一些,毕竟,他们身上的军人味道,云策隔着十几米都能闻到。 一个没了两条腿看起来依旧彪悍的男子,用手抓着两个板凳来到云策身后,一把就捏在云策的屁股上,对女人道:“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女人得意的看着云策道;“哇噜,哇噜。” 云策挣开那个残废的手,抬腿就踢了过去,没腿男子伸出一条手臂格挡,虽然被云策大力踢出去,人家在地上滚了几圈之后又回到云策面前,一只黝黑如铁的手臂就像鞭子一样朝云策下三路捣过来。 云策抓住残废老汉的手,稍微用点力气就把这个咸湿老残废甩起来朝远处的草堆丢了过去。 老残废的身子撞塌了草堆,爬了好一阵子才从草堆里爬出来,冲着云策大喊道:“嗖啷,嗖啷,嘎嗖啷。” 女人闻言一蹦老高,顾不得掉在地上的树皮,拖着云策就朝一座木屋跑了,后面跟着一群能跑能跳的女人,孩子,以及以及一群用各种方法走路的残废。 进了木屋之后,女人就把云策关屋子里,自己站在门口朝门外的吐口水,外边的人也冲她吐口水,终究寡不敌众之下,愤怒的把门关上。 见到坐在板凳上的云策她好像又高兴起来了,从吊在梁上的一个篮子里掏出一块绿了吧唧的馒头状东西递给云策。 云策不为所动,那个女人就拿起那个绿了吧唧的东西放嘴里咬一口,然后递给了云策。 云策皱皱眉,没有接,捡起一根小棍子,在地上用汉隶写道:“你们是谁,我在哪里?” 女人见云策在地上乱画,看清楚像是字,就跳起来道:“西利盖拉。稀里哗啦的?” 云策把木棍递给女人,女人一把抓着木棍,咬着舌头一笔一划的地上写出老大一个字——娥。 写完就拍着自己的胸脯道:“喏。” 云策点头表示知道,在地上又写了自己的名字给这个叫作娥姬的女人看。 这一次,女人死活不接木棍,一张原本就不白的脸,变得更黑了。 云策暗自呻吟一声,这表示,这个女人,就会写她的名字。 如今,云策着急给自己定位,着急想要了解这个世界,明明见到了同类,却无法沟通,让他有些发狂。 好在女人看起来还是有些智慧的,她急匆匆的跑了出去,十五分钟后回来了,背上还背着一个白胡子老残废。 老残废坐到云策对面,从篮子里取出几片木牍,云策就没有跟他对话的兴趣了。 “文字贵重如金玉,何能书于地上?”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云策看看没腿老汉递过来的刚刚写完的木牍,就在女人送过来的瓦盆就着里面的水洗去了炭渍,取过老汉手里的毛笔,沾着碳水在木牍上写道:“此为何地?” 老汉看云策的字片刻后,提笔写道:“牧云州,定边郡,出云校尉辖下第六皂隶军,第七队斥候,也称河口寨。” 云策点点头,洗掉老汉简牍上的炭渍,重新写道:“皇帝是谁?” 老汉瞅着云策半晌才写道:“大汉皇帝。” “皇帝名讳。” 老汉从云策手中抽回简牍,原本和善的脸上蒙了一层寒霜,也不跟娥姬打招呼,就撑着两只小板凳离开了。 云策瞅着老汉离开,知道自己可能冒犯了他,叹息一声,就抱着双腿坐在板凳上前后摇晃起来。 娥姬把一块绿了吧唧的食物递给了云策,自己也拿了一块,陪着云策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天快黑的时候,娥姬给了云策一张床,床上铺着厚厚的干草,还有一条不知道是什么纤维织就的垫子。 屋子正中间有一个火塘,血月出来气温下降的时候娥姬就把火塘点着了,木头在劈里啪啦的响着,燃烧产生的烟雾,随着墙壁上一尺见方的小窗户溜出去了。 云策没有从龙珠里取出睡袋,就这样穿着衣服躺在那张小床上,小床在火塘边上,风从门缝里吹进来,先打在娥姬的身上,被火塘里的火加热之后,才会落在云策身上,有点暖。 娥姬没有睡觉,而是瞪大了眼睛盯着云策的背影看,灼热的眼神落在云策身上,他却觉得很安心,因为这种眼神很纯粹,就像母兽看小兽的眼神。 从发现这个地方生产很落后,技术很落后,人也很落后,云策的心情就不是那么的好,就像他当年参观穷山僻壤山村时的心情一模一样。 他知道,如果想让一个赤贫的山村富裕起来的难度到底有多高,可能有成功把赤贫山村扶持富裕起来的人,云策没有做到,至少没有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到,而是借助了云氏庞大的关系网,才堪堪完成了任务。 如今,他又陷入到了贫穷窝子里来了,好在,这一次自己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观察者,一个记录者,不用对这里的人们负责。 娥姬家在云策看来真的很贫穷,唯一能展现家中财富的地方就是火塘上吊着的一块被烟熏得乌漆嘛黑的肉,肉不大,似乎是什么野兽的肋条,左边的颜色稍微暗一些,还有一点新鲜的刀口,应该是才切过不久。 这里的白天很长,黑夜也很长,娥姬在天黑的时候就铺好了床铺,就说明,在接下来漫长的黑夜里,人们只有睡觉这一个活计。 即便是度过了一个漫长的白日,云策还是没有啥睡意,他感觉到液体金属在龙珠腕带上很活跃,不断地有金属珠子从腕带上跳跃而起,然后再落在腕带上,有时候,这些珠子跳跃的很有规律,有时候则显得杂乱无章,云策觉得它好像在计算着什么。 血月升起来的时候,夜晚就显得很是阴森,不同于满月的银白,也不同于钩月的漆黑,血月像是给大地裹上了一层红纱。 云策起身离开了床铺,在娥姬的关注下打开了那扇满是缝隙的大门,坐在门槛上瞅着已经逐渐熟悉起来的夜空。 白天还能看见的满月跟钩月消失不见了,血月凌空,就像是有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大地。 娥姬也从床上爬起来,跟云策并排坐在门槛上道:“叽里咕噜?” 不知道娥姬说的啥,云策选择点点头,就在他低头的时候发现护腕上似乎出现了一个银白色显示屏,屏幕上有一行字:“你从哪来?” 刚刚看完这行字,这行字的底下就出现了四五排字。 “你从哪来,70%” “你谁家的公子,38%” “你能留下吗,21%” …… “叽里呱啦,啪啪。” “我弟弟死了,85%” “你能当我弟弟吗?36%” “你能留下来吗?21%” 云策看了液体机器人的分析,转过头对一脸期盼的娥姬道:“挺好的,我也孤单。“ (本章完) 第21章 守规矩挺好的 第21章 守规矩挺好的 自从液体金属可以给他发消息了,云策就不再叫人家液体金属了,该叫人家狗子。 只可惜狗子这个ai的功能很低级,给出来的答案错漏百出,跟胡编乱造差不多,这可能跟它输入的内容太少有关。 好在娥姬这个人似乎有无数的话要跟云策说,嘴里当地土话滔滔不绝的往外蹦,狗子就不断地咕嘟咕嘟的在腕带上冒泡,收纳,归类,总结…… 见到好多人,并没有给云策带来太多的兴奋感,虽然之前的种种经历他已经感觉到这不是一个科技文明的世界,如今,被证实之后,他彻底的有些失望了。 这就证明,他没有办法借助这里的高科技文明回到家乡,可能要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至于乘龙回家,他早就不做这个梦了,上一次跟龙的接触虽然短暂,龙族的冷漠他已经感受到了。 一片云彩从山里飘出来,挡住了血月,河口寨的气温就陡然下降,见娥姬抱着双臂瑟瑟发抖,云策就回到木屋中躺下了。 这一夜,云策睡得非常的安稳,是真正的睡着了,这种睡着跟荒野中的睡着完全不同,非常的解乏。 睡得沉,睡得时间就长,天蒙蒙亮的时候,云策被鼓声惊醒。 火塘对面的娥姬已经走了,大概去敲鼓了。 打开门,就看到几十个身材低矮的男人正目光炯炯的瞅着他。他们以前的时候身材应该不矮的,是没了腿之后才变矮的。 见云策出来了,那些男人就拄着板凳散开了。 没了双腿的白胡子矮子没走,他取出几根简牍递给云策,看他上面留言的意要云策把名字,籍贯,父母,祖父母,太祖父母的名字写上去,还特意注明,如果祖上有位一千石大官的话,可以再上溯三代。 云临川的官位放在大汉,按照大汉继承的秦代二十等爵位制度,差不多是列侯,爷爷的官位放在大汉也差不多是大庶长,父亲走的时候的官位放在大汉应该是五大夫。 云策虽然不在军中,只要军地换算一下,他的处级也能达到不更这个爵位,这样的家庭放在大汉,明显可以称之为世家。 云策沉吟良久放弃了书写云临川他们的丰功伟绩,只是在云策名字后面,写了牧云州,定边郡,出云校尉辖下第六皂隶军,第七队斥候小队这个籍贯。 白胡子矮子看过之后,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神态,在简牍上写道:“忘宗背祖非人哉。” 云策不加理会,白胡子矮子叹息一声提笔在云策的籍贯后面填写了一个字——流,写完还抬头看看他,云策自然毫无反应,甚至觉得流字后面的那个氓跟自己也很相配。 自己来到这里,无业,无田,无房,被冠以流氓之名,实在是众望所归。 果然,白胡子矮子见云策对‘流’这个称谓无动于衷,就果断在后面添加了一个‘氓’字,然后,就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策。 云策依旧面不改色,云临川这个老贼以无产者自称了一辈子,被人叫作流氓也不算委屈了他。 “现在还能改,一旦上报,就成永例。” 云策写道:“流氓挺好,不改。” 白胡子矮子再次写道:“尔身,尔血乃是祖宗所赐,祖宗不可辱。” 云策笑着摇摇头。 白胡子矮子叹息一声,把云策户籍后面的流氓二字抹去,写上了‘小民’俩个字,然后,就掏出一把刻刀,把木牍上的文字,照模照样刻在木牍上。 熟悉历朝历代政务的云策明白,自此,这个星球上就多了一个叫作云策的全义务小民。 所谓的全义务小民的意思是,国家要打仗,你要随军队出征当民夫,国家需要修建大型工程,你需要自带干粮出工,国家需要征税,你身为小民,没有任何减免的余地,即便是你生了儿子,也不是啥好消息,你要缴纳丁口税。 云策在这里没看见农田,妇人们一大早就出去了,似乎以采集为业,完整的男人看不见,绝大多数都是残疾人,就连跟他一般十四五岁的少年都看不见一个,倒是,十四五岁的少女有很多,再小的又少了一大截。 河口寨的孩子也不多,就那么小猫三两只,这说明最少十年前开始,这里的妇人就不怎么生孩子了。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种,那就是战争。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十年前,河口寨的男人被征调一空去打仗,十年后也没有回来,或者说,十年时间里回来的只有断腿的,不能作战的,但凡是还能作战的,如今,还在战场上。 很多男人严重伤到了腿,这对人口生产也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因此上,云策调查了河口寨的人口年龄分布,就已经知晓,这里的汉帝国正在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就是不知道敌人是谁。 能叫牧云州这种名字的地方,一定是边地,能叫定边郡这个名字的更是距离帝国政治经济中心最远的地方,而且这个地方必然很穷,就像他以前待得甘肃,地名可好听了,定西,靖远,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名字一个赛一个的好听,也一个比一个的穷。 没办法,这些地方都是帝国彰显武功荣耀的地方,不起一个霸气威武的名字对不起祖先的劳苦功高。 如今,身在定边郡这个地方,云策隐约觉得自己依旧活在河西走廊上呢。 娥姬不在,她们好像也不吃早饭,云策自然也没有早饭吃,他因为吃了过量的龙蛋壳,对饥饿不是那么敏感,他不相信这里的人,也跟他一样对饥饿不敏感? 为了试验这个问题,云策问白胡须矮子要武器,老家伙听说云策要去打猎,就很大方的借给了他一根矛。 矛杆子确实很好,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就是矛头不太好,只有两寸长,仔细看过才发现,矛头之所以剩下两寸长,全是因为打磨所致。 云策见老汉家的墙上还挂着一柄破烂木弓,问他借,结果人家不给,还把云策撵出去,并且大力关上了房门。 云策扛着破烂木矛就离开了河口寨,径直去了昨日娥姬打鼓的地方,他相信,经过娥姬一通鼓打过之后,那里一只野兽都不会有的。 可是呢,他的龙珠里多的是,而且全是最适合拿来做烤乳猪的肥嫩的小野猪,这些小野猪是他当初跟那头有着风月气息的小野猪混的时候弄到的。 每头有个十五六斤重,掏掉内脏就剩七八斤,这样的小野猪壳子用木棍撑起来,不到两个小时的烧烤,就是一道人间美味。 打完鼓的娥姬见云策来接她,非常的高兴,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跟狗子说话,因为云策听不懂,他准备等狗子把这里人的话语规范之后再学。 要是万一跟着娥姬学一嘴的类似后世天水土话,以后去了大城市,人家依旧听不懂,岂不是白学了? 娥姬依旧喜欢把云策当驴子使唤,今天的活计依旧是扛树皮,这种树皮很长,纤维也很长,从河口寨里晾晒了大量的树皮纤维来看,这里的主业就应该是树皮纤维纺织业。 靠得很近,娥姬那张满是欢喜的脸就被云策看的很清楚,她很像少女版的林青霞,眼睛也像,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呀,整张脸都会生动起来,即便是昏暗的树林也顷刻间变得光明起来了,唯一的缺点在于,没啥胸,也没啥屁股,身材跟光板没毛的带鱼一样。 打完鼓之后,娥姬已经很累了,云策也愿意帮她多抗一些树皮回去,走了一半路,见娥姬发飘的步伐,云策一个虎跳,丢下树皮,就钻进了树林子,等娥姬焦急的呼唤他的时候,云策从树林里出来了,手里提着一头已经处理完内脏的小野猪。 娥姬看小野猪的眼神很可怕,云策觉得应该在外边先把娥姬喂饱,免得因为馋肉,晚上被娥姬拿她家里的那个破柴刀给分尸了。 烤乳猪这种活计云策早就手拿把掐了,不用管猪皮上的猪毛,找几根棍子把小野猪撑起来,在地上挖一个土槽,等树枝烧的只剩下炭火了,就把小野猪放上面烤。 自从小野猪出现之后,娥姬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她眼看着云策把小野猪放炭火上烤猪毛,眼看着他拿出一柄很好看,很锋利的刀子把烤焦的猪皮刮成焦黄色,更是眼看着云策往滋滋冒油的小野猪身上洒了好几种粉末,再然后,她只记得云策给了她老大一条猪腿。 最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回到了自己居住的木屋,肚子饱饱的,身子暖暖的,嘴巴香香的…… 云策对娥姬的胃口之大感到吃惊,一头快十斤的烤猪,他就捞到一条腿吃,剩下的全部进了娥姬的肚子。 如果只是贪吃也就罢了,偏偏娥姬在吃烤乳猪的时候,嘴巴里经常发出狗子护食时才能发出的呜呜声。 见娥姬还在魂游天外,云策笑了,好美食的基因,在这一支汉人身上依旧表现明显。 “叽里咕噜,嘎露” “我刚才吃的是啥?好吃,90%” 狗子这一次分析的比较到位。 (本章完) 第22章 劳动使我快乐 第22章 劳动使我快乐 河口寨的房子是依山而建的,越是靠近山脚的房子,地基抬得就越高,山脚处的一排房子甚至是用粗大木料抬起来,房门开在背后,从后面进出。 每一种奇怪的建筑格局都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山脚的房子之所以要把地基抬高,就说明这里经常会发生山洪!但是呢,山洪又不会太大。 同理,娥姬吃了一顿烤乳猪之后因为嘴巴太香,呼出来的气味过于好闻的缘故,一个被娥姬抱着的小女孩就不停的拿手掰娥姬的嘴巴,想要找到香气的源头。 云策没有吃饱,娥姬就给了他俩个绿了吧唧的团状物,他闻过了,这东西散发着一股子草木芳香,是衣树皮纤维的副产品。 这东西拿火烤过之后外皮就变得酥脆,内里绵软,如果添加一些蜂蜜,或者果酱一类的东西,味道还是不错的。 可惜,河口寨没有蜂蜜,也没有果酱。 云策跟那头漂亮小猪在荒野漫游的时候吃过不少酸甜浆果,那东西熬煮之后就应该是不错的果酱,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甜。 河口寨不但没有蜂蜜跟果酱,说实话,他们啥都没有,就算是这里的主业是从树皮里分离织布用的纤维,他们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衣物跟寝具。 云策来河口寨的时间太短,还没弄清楚,到底是苛捐杂税引起的物资短缺,还是他们本身的生产力太过低下造成的穷困。 在没有灾荒年的情况下,导致大范围的人们过于贫困的原因,就这两个。 即便是理论已经很完整很详实了,云策还是准备亲自体验一下,把河口寨人的日常工作生活重走一遍。 云策从树林那里扛来的树皮先是要浸泡在水里两天两夜的,然后再把吸水膨胀之后的树皮捞出来,放在一个两边都切削成刃口的结实木料中间,用力的扯,扯过之后,树皮的残余组织会被刃口阻拦下来掉进一个木盆里,被拉扯过去的就是树皮的主要产品——植物纤维。 树皮的副产品掉落在木盆里会被那些没腿的男人放在一个个很大的石臼里用力的砸,砸成粉末之后,就会被女人们拿去过滤,丢掉残渣,过滤后的溶液静置半天,木桶底部的沉淀物,就是云策吃过的绿拉吧唧的团状物。 树皮纤维的制作过程自然还没有结束,需要继续在木头刃口上继续拉扯,直到树皮纤维被拉扯成丝丝缕缕的才会继续泡水,让纤维保持一定的韧性。 云策明显是一个壮劳力,一整天,就吃了娥姬给的两个绿团子,就给娥姬弄了十几桶树皮副产品,以及半个台子的植物纤维初产品。 十几桶树皮副产品,根据白胡子老汉的说法,足够娥姬一个人吃个七八天的,至于那些植物纤维,也够娥姬换三个钱的。 云策找白胡子老汉要了一个钱看了一下,制作钱的金属很奇怪,落在手上掂量一下,密度应该跟铝差不多,很轻,就是颜色发绿,钱是标准的大汉五铢钱式样,中间有一个方孔,可以串在一起,这样的钱白胡子老汉只有半串,数量应该在两百个左右。 白胡子老汉赵晋见云策对他拥有的两百多个钱无视之后,就叽里呱啦的跟娥姬说了一长串话。 “他就是世家子,绝对是!91%”云策耳朵里传来狗子的同声翻译。 云策点点头,觉得赵晋说的很对,就他们这支汉人的发展程度来看,只要是地球上过来的人,都是世家子弟,就算不是,以后也会是。 娥姬从赵晋这里拿到了三个绿钱,心情好极了,看云策的眼光也变得温柔了很多。这是一种当家人看大牲口的眼光,云策很熟悉。 云临川就经常就这么看他。 “也就是说,我今天劳作一日,可以赚到七八天的食物,以及一件衣裳?” 云策把这句话写了下来,交给了赵晋。 赵晋看后摇摇头,在木牍上写道:“三个月后,你要缴纳人头税十二个钱,要缴纳军税八十斤草粮,要参与打草谷二十七天……” 人头税云策能听明白,军税也就是军粮八十斤,云策也明白,问题是打草谷这个东西虽然知道是啥,可是,出在汉人身上就很奇怪了,一般都是异族人对汉人施行打草谷的政策,没听说过,汉人也能跑去别人的地盘上打草谷的。 云策没有继续问赵晋,点头表示知道了,就继续劳作,准备在天黑之前把娥姬这里积存的树皮,全部给整治出来。 看看勤劳在这里能否致富。 勤劳致富是流传了数千年的箴言,更是长辈激励晚辈惯用的话术,在地球上似乎已经不那么正确了,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认识一支发展道路严重偏离的汉人,在这里试验一下,看看,这句话是否正确。 看看这句话是否因为历史发展而失去了他的准确性。 第二天,天刚刚亮,云策就去了娥姬常去的树林子里面剥树皮,那里有老大一片名字叫作衣树的植物,别的树木剥皮之后就会死,这种树不会,第一层皮剥掉之后就会迅速长出第二张皮。 基本上,最适合做衣服的皮,是衣树的第三道皮,这一道皮剥离出来的纤维最细,最软,韧性也是最好的,用这一层树皮剥离出来的纤维,一般都会运去出云城,那里有很多的织女,把这种纤维再经过六七道工序加工后,这种发白的纤维就会变成银亮银亮的,非常的美丽。 唯一的缺点就是第三层树皮出不了多少淀粉…… 这种树皮当然也非常的适合制造纸张。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这一支汉人可能没有经历蔡伦时代,对于造纸还是一窍不通,云策如果能制造出纸张出来,河口寨一夜暴富不是难题。 问题就在于,云策需要亲自试验这个时代的种种关系,好的,不好的,都要经历过之后,才能写出一篇合格的社会调查报告。 如今,云策趁着自己还没有彻底的融入这个世界,就想先证明一下,勤劳致富这四个字的含量。 这无关聪慧,只跟公平有关,如果,勤劳不能致富,就必须找到不能致富的根源,然后,加以利用,这是一个天生的革命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打完鼓的娥姬,又来树林里找云策了,虽然云策忙着从树上剥树皮,娥姬还是好几次都暗示他,可以不弄这么多的树皮,可以去草丛里找头猪啥的。 娥姬已经一个人努力求生了很多年了,她的心思依旧单纯的像春日里的一股溪水,清澈而透明。 娥姬是他在这颗星球上遇见的第一个人,她对云策报以极大的善意,这让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并不坏。 龙珠里藏了很多小野猪,原本他还想把剩下的三十七头也弄到龙珠里,结果战争发生了,让他不得不尽早的结束狩猎。 沟还是昨日挖好的沟,枯枝败叶这里多的是,当娥姬看到云策又把一头小野猪撑起来放火上烤,她的神魂又飞到了九霄云外。 因为吃饱了,娥姬跟云策回来的时候,他们身上就有更多的树皮,云策从水塘里捞出浸泡了两天的树皮继续刮纤维,娥姬就开始把刮下来的残余物放在石臼里捣碎,忙着收集草粮。 云策的身体很好,力量不小,他可以从日出一直干到日落,眼看着娥姬每日都能从赵晋那里得到不少的绿钱,云策的心情也非常的好。 今天,下雨了,因为昨夜是钩月的原因,天气寒冷,云策觉得这样的天气也应该出门劳作,否则就对不起勤劳二字。 河口寨一众人眼看着云策背着绳子,挑着担子跟娥姬一起去了衣树林子,眼中满是羡慕之意。 “这就是世家子,人家太勤快了,88%” “越是有钱人,就越是勤快,75%” “不勤快怎么当有钱人,71%” 云策耳朵里不断传来狗子的声音,这些天以来,狗子摄入了太多的信息,翻译的准确度高了很多。 雨水本来就不大,淅淅沥沥的,进了衣树林子之后,雨水就显得更小了,今天不用娥姬打鼓,她就跟着云策一起来衣树林子剥树皮。 云策不知道打鼓的含义,只知道这是寨子里年轻女子的权力。 剥树皮其实是一个很解压的事情,云策手里的瑞士军刀在树干转一圈,再一刀划到底,在底部再转一圈,从树皮上撬起一个角,用木头制作的楔子别进去,再用手指用力的往外撕,用不了几下,一截完整的树皮就被剥下来了。 最后拿起树皮筒子在树干上用力的抽打几下,树皮就变得软塌塌的,非常方便捆扎成一束。 原本一边剥树皮,一边听鼓声,云策都已经习惯了,如今,树皮剥了好一阵子了,山丘那边的鼓声还是没有传来。 云策见娥姬还是满脑子都是烤野猪的模样,就咳嗽一声,朝打鼓的地方指了指。 瞬间就明白过来的娥姬,立刻就拿起地上的扁担,就飞一样的向打鼓的地方跑。 云策想了一下,就不急不慢的跟在娥姬的身后,也去了打鼓的地方。 今天负责打鼓的是寨子里另外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虽然直到现在,云策都不明白她们整日打鼓到底是为了啥。 虽然不明白,云策还是很尊敬她们的传统。 等娥姬跟云策来到放鼓的地方,就看到鼓面上有一个裸女,她的身体就横陈在鼓面上,长发遮住了脸,看起来有那么一丝丝娇羞的意味。 就在大鼓的旁边,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子正迫不及待地脱衣裳跟裤子。 云策大怒,正要冲上去的时候,却被娥姬捂住嘴巴拖回了衣树林子。 (本章完) 第23章 深度社会实践活动 第23章 深度社会实践活动 “叽里呱啦,呱啦叽哩。” “别打搅长姖的好事,91%” 娥姬说这话的时候表现出很强烈的羡慕意味。 “我今年开始打鼓,一个男人都没有招来,99%”娥姬说着话,还用自己没啥肉的屁股隐秘的蹭一下云策的腰胯。 云策翻了一个白眼,就重新取出刀子去割树皮了。 娥姬这么一说他自然就明白了,在一些偏远地方,人数稀少,男女之间亲缘太近,人们为了能繁衍出健康的子孙,就允许一些女子在路边安置白帐篷,女人待在里面,一旦有外来的男人,她们就邀请人家在白帐篷留宿。 只是没想到这里的女人玩的这么大,居然是用敲鼓的法子来吸引男人到来,还是比地球上守株待兔来的高明。 就在云策埋头收割树皮的时候,鼓声又响起来了,这一次,鼓声杂乱没有章法,云策看看娥姬,发现她也很疑惑。 脑子里就飘过一串不太好的画面,嘿嘿笑一声,继续拿刀子割树皮,还别说,听着人家紧锣密鼓的动静,干活都轻松一半。 还以为娥姬跟自己有一样的理解,结果,等他剥下一张树皮,娥姬已经跑到了百十米开外了。 云策没有看人家春宫的兴趣,拿刀子环切了另一棵树的功夫,他忽然听到了娥姬凄厉的叫声。 这声叫,可没有掺杂任何情欲的意思,更像是被狗咬了。 云策一个纵身就来到了十米开外,纵跃几次之后,就看到巨大的鼓面上躺着一个被血染红的女尸,一个赤裸的男子正在用力的敲鼓,鼓声阵阵,将鼓面上的血晕染出一朵瑰丽的朵,哦,还是喇叭状的。 娥姬不知怎么的就爬到了一棵树上面,见云策过来了,大声的叽里咕噜叫着,听狗子翻译的意思是要他快点跑? 云策没有跑,他觉得自己还可以。 朝那个敲鼓的裸男走了几步之后,才发现他的大腿上有一个巨大的口器撕咬过的痕迹,大腿肉不见了一半,白骨都裸露在外边。 伤成这样了,还在奋力敲鼓,发出警讯,云策很佩服他。 问题是看着,看着,看着云策觉得这个家伙不像是一个活人,一举一动都僵硬的厉害,这让云策莫名其妙的想起那些自焚的大嘴鸟。 娥姬蹲在树上见云策不肯离开,居然胆颤心惊的从树上下来,如果不是死死的躲在云策背后的话,还用双手抓着他的肩膀,准备随时把他推出去挡灾的话,这种行为还是很能让人生出好感来的。 裸男继续敲鼓,没有找云策跟娥姬麻烦的意思,女尸在鼓面上不断地跳动,血四溅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看。 听到鼓声不对劲的不仅仅只有云策跟娥姬,其余在附近割树皮的女人也纷纷过来了,人一多,娥姬就不躲在云策身后,而是拉着其中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唧唧呱呱好一阵子。 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冲着云策道:“呱,呱啦哒!” 这一次不用狗子翻译,云策也知道这个老女人说的是啥,他提起赵晋借给他的只有一点点铁的长矛,抖手就投掷了出去。 长矛划过将近二十米的空间,毫无阻碍的贯入那个裸男的脑袋,眼看着裸男轰然倒地,一众女人才纷纷跑过去,看那个死去的裸男。 云策没有,他找回长矛之后,就警惕的朝四周看,那些女人傻了吧唧的忽视了鼓面上女人胸口的大洞,以及裸男腿上那道恐怖的伤口,他可没有。 裸女胸口的洞应该是爪子掏出来的,裸男腿上的伤口则是嘴巴咬出来的。 在这群女人把那个裸女从鼓上弄个来的时候,云策在大鼓的边上看到了一溜血迹,血迹的方向是左手边的衣树林子。 天阴沉沉的,雨水停歇了,那边的衣树林子黑乎乎的,即便是藏着什么猛兽,也看不清楚。 猛兽害怕火,云策就从树林里找来一些还算干燥的树枝,在大鼓旁边点起来了一堆火。 火堆才点起来,那具男尸就很不自然的开始扭动了,在云策的注视下,一大嘟噜淡黄色的虫子就从肛门位置滑出来了。 云策拿一根燃烧的树枝丢过去,男尸那里就腾起一团明黄色的火焰,顷刻间就把那些虫子以及男尸包裹起来了。 上了年纪的女人见到这一幕,惊恐的把那具女尸也丢进了火堆,一边丢,还一边大声对其余女子道;“查卡,迭查卡。” “活虫,活死人虫,83%” 活死人虫很耐烧,这一点云策是知晓的,他以前认为,这种有着极高能量的虫子只会感染动物,现在看来,人,它也不放过。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听那个老女人介绍,那个被长姖鼓声吸引来的男子,就是感染了活死人虫,才被族人驱赶出居住地四处流浪的,老女人还责怪长姖发骚发的不是时候,要男人的的时候也不知道检查一下,就迫不及待的媾和,这是很不对的。 要找,也必须找云策这样能干活的精壮男子,就这一点来说,娥姬就做的很好,第一年打鼓就弄到了好货。 虽然长姖死了大家很伤心,娥姬眼睛已经哭红了,但是呢,她上翘的嘴角怎么都遮掩不住她内心的得意。 云策的心思不在这个上,他关注的对象是衣树林子里的野兽跟正在被活死人虫子燃起的火焰焚化的两具尸体。 已经燃烧十五分钟了,活死人虫依旧提供着凶猛的火焰,比巨嘴鸟生产的更加耐烧,这或许跟巨嘴鸟的身体远小于人类,肚子里装的活死人虫也远比巨嘴鸟肚子里多的缘故。 活死人虫是一种极好的发火物,云策一直在想,如果把这东西晒干,磨成粉储藏起来的话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武器。 女人们不识字,没办法警告她们这里还有野兽,所以,云策就固执的把这些女人都给驱逐走了,虽然话说不清楚,云策通过肢体动作还是让这些女人们知晓了这里很危险这个事实。 其余女人都跑了,娥姬没跑,蹲在云策身边看那两具燃烧的尸体,火焰的温度很高,燃烧到现在尸体里的油脂也参与燃烧了,火焰就很自然的分成了外焰,内焰以及焰心,而此刻,外焰正在逐渐发白。 对于这种新型燃料,云策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既然寨子里的那个老女人能说出活死人虫的事情,就说明这东西在这一片土地上很常见。 唯一的麻烦就是该如何收集这东西,毕竟,宿主不死,它们不会从肛门里钻出来,云策决定回去后好好想想,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种具有军事研究价值的能量虫研究透彻,最好能够人工饲养。 半个小时过去了,地上的两具尸体就被燃烧殆尽,就连骨头灰也被风一吹,就散落的到处都是。 娥姬找来水,把那面大鼓的鼓面清洗了好几遍,看样子这面鼓对于寨子里的年轻女性很重要。 今天没有吃到烤乳猪,娥姬很是遗憾。 不是云策忘记了,他总觉得衣树林子不再安全了。 寨子里死了一个女人,大家好像不怎么在乎,该干啥还是继续干啥,没腿的老兵们围成一个圈圈,商议云策今天带来的不好的消息。 他们仅仅讨论了五分钟的时间,就制定出来对付的策略,赵晋认为既然是吃人的野兽,就该立刻打杀,不能留着这头野兽继续伤害寨子里的人。 挖陷阱,在陷阱底部装一些尖锐的木刺,一旦猎物掉进陷阱就死定了。 云策也觉得这个策略很好,唯一的问题是,既然挖了陷阱,就该有诱饵,一般的野兽那头吃人上瘾的野兽应该不感兴趣,再加上人肉里面有更多的盐,对常年得不到盐分补给的野兽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诱饵应该是人。 就在云策感叹这群没腿的家伙具有为群体牺牲自身的高尚情操的时候,他发现,这群没腿的老兵,在讨论诱饵的时候,齐齐把目光投到他身上。 云策反对的话,这群人听不懂,他写在木牍上的字,赵晋只觉得好,还告诉别人说,云策是个好后生,愿意充当吸引野兽的诱饵。 凑过来偷听的娥姬才帮着云策说了一句话,就被须发虬张的赵晋给骂回去了。 云策龙见过,成精的野猪跟熊都见过,虽然不知道衣树林子里的野兽是啥样的,总不能比那头成精的野猪还要厉害吧。 再者,自己在这里的社会调查才刚刚开始,不能现在就离开,所以,他就默许了这群人让他去当诱饵的决定。 “你以后是要当第七小队斥候长的人,有些事情就该你上。” 这是赵晋写在木牍上的一句话,而且还是用刀子刻在木牍上的,看样子是已经决定的事情。 这种来自乡下人直白的强权命令,云策以前经历过不少,只觉得这是赵晋他们给自己画的一个又大又圆的饼。 同时又是一个试探,看看云策这个外来人有没有彻底融入河口寨的心思。 傍晚的时候,娥姬被赵晋叫过去谈了好一阵子的话,看娥姬回来之后不敢看自己眼睛的模样,云策就知道,今晚,这个姑娘一定会爬自己床的。 果然,当天上的满月升起的时候,一个带着浓郁衣树树汁味道的温暖少女身体,就从后面抱住了他。 (本章完) 第24章 慢慢的理解了 第24章 慢慢的理解了 都说处子身上自带幽香,这句话纯属胡说八道,可能说这句话的变态,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在那一瞬间,屎的味道也会散发出让他迷醉的味道。 娥姬身上的处子特征很明显,比如带鱼一样的身材,以及动情的时候只会死死的抱着男人身体不给男人施展的傻样子。 她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放开男人,让男人研究她的身体,而不是死死的抱住男人,只顾着自己宣泄情绪。 云策虽然也是被金牌老中医决断的童男子,这并不表示他经受不住女人的诱惑,相反,整个云氏,最受女人们欢迎的就是他。 高贵的,清纯的,学富五车的,身家百亿的,抑或是同时具备以上四种风格的女人,他都见识过。 至于美丽的,娇媚的,妖媚的,甚至是纯粹的情欲炸弹形状的,在他们家是最上不了台面的。 说起来很可笑,高贵之家无美女,至少是没有绝色美女的,尽管他们一直在努力的跟最美丽的女子交合改善自己的基因,生出来的后代绝大多数都是奇形怪状的。 再加上他们根本就看不起整容术,认为这是对自己原生基因最大的侮辱,所以,漂亮的,智慧的,兼具性格稳定的,就成了稀罕物。(相信我,我说的是事实!!!) 娥姬带鱼一样的身材自然无法打动他,尽管少女青涩的情动是如此的炽烈,云策能做的就是转过身,抱着这具分不清男女的瘦峭火热身体继续睡觉。 就跟动物求偶一个的道理,尤其是求偶的是母兽,你可以不喜欢,却不能羞辱她,否则,不利于人类繁衍大业。 圆月出现的时候,夜晚跟白日的差别不大,银白的月光从小窗户里透进来的时候正好落在云策的床上。 尽管娥姬比此时的云策还要高一些,当她蜷缩在云策怀里的时候,显得那么的无助与娇小。 这一夜,云策睡得很好,娥姬也睡得很好,前者是因为有一个人形抱枕怀里不显得那么空虚,后者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云策的女人志得意满。 老赵晋昨夜就守在娥姬家门口,没有回去睡,早晨透过门缝见这一对小男女拥抱的严丝合缝,就回去把自己的武器统统给云策拿来了,装作一副才到来的死样子。 一把刀,一柄锋利的长矛,以及一张弓,十六枝羽箭。 “我记得还应该有甲胄的。”云策在木牍上写道。 “我没能入公士,无权披甲,也置办不起。” 公士是秦汉二十等爵中最低的一等,虽然是入门级爵位,却需要临阵斩首五级才能获得这样的称号,注意,是正战!不是埋伏,不是偷袭,是两军堂堂正战的时候斩首五级。 明白了,河口寨就是一个连公士都没有的无名村落,现在却要面对活死人虫跟一头迅捷如风不知道是啥的野兽。 这就是工作,跟地球上很相似,一个除过穷啥都没有的小村落,还要执行招商引资,执行文化复兴任务。 云策提着长矛,背着弓箭离开寨子之后,赵晋就下令把寨门关闭了,他们准备等云策确认了食人猛兽存在之后,再去挖陷阱。 娥姬是翻寨子大门跑出来的,她提着一柄切割树皮时能用到的柴刀…… 两人来到衣树林子之后,云策先是绕着林子走了一圈,然后把娥姬送上一棵有着很大分叉的衣树,让她安静的骑在上面,他自己则如同往日一样,继续剥树皮。 勤劳的人就是这样,不分时间地点的也要表现出自己勤劳的本质,唯有如此,才能达成勤劳致富的目的。 “要是野兽来了,你就跑,90%”娥姬骑在树上絮絮叨叨的。 “不要管我,家里有一个活着就很好了,95%” “如果我没有被野兽吃干净,你就把我剩余的尸骨收起来,我床下有一个带着纹的袋子,用它装,埋深一些,有些野兽的鼻子可灵了。95%” 云策见娥姬已经自我感动的涕泪横流,就放下刚刚剥好的树皮,去旁边草丛里掏出一个小野猪壳子,挖了一个槽子,就开始制作烤猪,而娥姬从云策拿出小野猪的那一刻起,就忘记了哭泣。 等娥姬骑在树杈上开始啃烤猪的时候,云策就按照狗子的提醒把目光投向衣树林子的左边,那边有一道黑影闪了一下就不见了。 云策没有理会,重新拿起刀子切割树皮,一般情况下,跟人打过照面之后,还需要偷袭人类的野兽,不会过于强大,至少,不会强过他。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啪啪啪”云策在树林子里用力的抽打着树皮,眼看着树皮全部被抽打的软塌塌的,这才罢手,将树皮捆扎好,准备带回去。 娥姬昨夜没有睡好,吃饱了,就继续骑在树杈上睡觉,她很享受美味的食物在肚子里慢慢消化的好感觉。 被云策叫醒之后,就抱着树干往下出溜,云策就站在树干旁接应她,雨后树滑,怕她从树上掉下来。 娥姬已经很小心了,下了一半还是惊叫一声滑下来了,云策并没有选择去接住耍小心机的娥姬,而是攥紧了拳头,一记沉重的左勾拳,就砸在一道朝他扑过来的黑影上。 云策如今的力气很大,拳头自然就很重,那道黑影在挨了一拳之后,没了继续向前的力道,陡然后飞。 骨折的声音才入耳,云策就已经抬手抓住了从树上滑下来的娥姬,把娥姬放好,云策就转过头去看倒在地上的黑影。 黑影倒在地上,依旧是黑乎乎的一团,能看的出来是人,就是一身的皮毛看着又不像人。 “蒙撒卡!” “野人!18%” 云策用脚把软塌塌的野人摊开,惊奇的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人,他身上的毛皮是一头熊的皮,就是熊皮跟他的身体结合的太紧密了,不像是黏上去的,更像是把刚刚剥好的熊皮趁热跟这个也被剥了不少皮的人结合在一起的。 云策眉头皱起,这种将人野兽化的行为绝对是蒙昧文化,在文化层级中属于垫底的存在,一般多见于一神教以及萨满,巫毒祭祀文化,他们笃信,人可以从强大的野兽身体上汲取一部分不属于人的力量。 这家伙的左手上套着一只熊爪,锋利的爪子是被刻意修理过的,很锋利,死在鼓面上的长姖就是死于这只爪子,他的右手上套着一只类似熊一类生物的颅骨,这种生物的牙齿很多,还非常的尖锐,如果这个死野人的力气很大的话,就能通过手来控制这只颅骨的上下颌,最终形成撕咬这种复杂的动作。 云策把那只熊头头骨从野人的手上卸下来,把玩了一会,还用熊头抓了一下树,结果,熊头就崩裂了,乱七八糟的骨头掉了一地。 他就把两只最大的犬齿捡回来装口袋里,等有功夫了打造两枚熊牙吊坠。 娥姬很紧张,自从发现伤害长姖的人是野人,她就非常的紧张,连刚刚剥好的树皮都不要了,就想给野人的尸体套上树皮绳索,把他拖回去。 勤劳的云策自然不会放弃那些树皮,把这些东西抗在肩膀上,就跟娥姬一起拖着野人的尸体回了河口寨。 赵晋看了野人的尸体,还以为他会因为没有了祸害松一口气呢,结果,他的脸色更加的难看了。 因为要观察整个河口寨的生态,云策自然不会主动参与他们的事情,只把自己当成寨子里的一个普通居民。 虽然不了解这些人到底在忧愁什么,破窗理论云策还是知道的,长姖的死是第一块破窗户,那个肚子里有活死人虫的人是第二块破窗户,这个野人自然是第三块破窗户。 既然已经有了三块破窗户,那么,河口寨这个大窗户上其余玻璃的碎裂,也就是短时间里的事情。 如果这些事情背后有人推动的话,窗户烂的时间还会提前。 从赵晋脸上表现出来的便秘表情来看,估计是最危险,最绝望的那种。 云策用树枝穿着一块绿团子放火塘上烤,这东西被火烤一下立刻就会变软,黏黏的很像年糕,如果继续烘烤,把这东西烤成淡黄色就真的很美味了,因为它会主动分层,剥掉一层香脆的外皮,继续烤,下面又会出现一层焦黄的脆皮,放一点盐巴,就跟吃锅巴似的。 河口寨的生计真的很简单,似乎除过衣树产业跟采集产业之外再无其它,就连狩猎的情形都没有。 在没有枪这个东西之前,狩猎活动的风险很大,女人天生就没办法跟野兽搏斗,所以,才会出现父系社会取代古早的母系社会,最终,男人们依靠自己强壮的体魄,把女人挤到了生育跟采集这两个重要工作上了。 河口寨的男人是靠不住的,这不是云策一个人的观点,娥姬那群女人也是这么看的,丢掉了那么多的腿,最终,寨子里连一个公士都没有,以至于其余的寨子都不想跟她们联姻,只能没完没了换人去敲那面鼓,希望人家看她们可怜能过来睡她们一觉。 (本章完) 第25章 灾祸来的方向 第25章 灾祸来的方向 云策这些天收集了很多的树皮,自然就制作了很多的衣树纤维,他没有像别人那样随便把纤维弄出来就完事了,而是,而是经过仔细的清洗,熬煮,最后把长短不一的纤维弄成一般整齐才罢手。 他的衣树纤维挂在长绳上看起来非常的整齐,不仅仅如此,别人的衣树纤维是灰白色的,他的纤维因为加入了生石灰蒸煮后,脱色也比旁人的好,看起来比旁人的衣树纤维白了不止一点点。 整齐,干净,拿手一抖,就丝丝缕缕的,不像别人的纤维好些都缠绕在一起显得乱糟糟的。 最后用青碧色的芒草捆扎一下,这东西一看就是商品,而不是农家随意出产的农产品。 云策觉得自己的衣树纤维至少能比旁人的可以多卖三分之一的钱,对此,他很有信心。 就是专门收购衣树纤维的商队总是不来…… 在河口寨一待就是十八天,在这中间,云策早就停了继续剥衣树树皮的活计,主要是剥的太多了,商队不收,说是没有那么多的绿钱付给他们。 绿钱这个东西在河口寨的作用很小,因为没东西可卖,大家如果想互通有无的话,可以以物易物。 问题就处在这个以物易物上了娥姬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有,娥姬没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没有。 想要吃盐,就去收集盐草,采集回来之后洗干净,放在石臼里捣碎,然后用衣布包裹住用力的绞,等里面的汁液流淌出来了,就收集起来用陶罐熬煮,把水份煮干之后就得到了一种绿色的盐巴,云策尝过,味道还算纯正。 想要喝醋,就去野外找一种叶子肥大的酸草,采集回来之后洗干净,放在石臼里捣碎,用衣布过滤,就得到了一种绿拉吧唧的酸水,云策品尝过,除过没有醋香之外,味道很酸。 想要吃甜,就需要去野外找一种有着肥大根茎的叫作甜根的东西,找到之后拿回来放石臼里捣碎,再用衣布过滤,最后放罐子里熬煮,等水份蒸发干之后,就得到了一种绿拉吧唧的晶体,甜是甜,就是不那么明显。 至于想吃辣,就更加容易了,野外有一种叫作火草的东西,随便摘一片叶子,在嘴里沾一下,整个嘴巴就会迅速肿起来,没有两天时间消不了肿,云策把这东西弄来之后,用叶片泡出来的水。 衣树能提供淀粉,野外还有成片的叫作豆荚的东西,这东西长成之后足足有云策的胳膊长,里面有很多的豆子,豆子长的跟乒乓球一般大小,放水里煮的酥软之后,豆香十足。 云策把这东西泡盐水里两天和在沙子里炒过之后,这东西就变得香酥可口,娥姬从此每天只吃豆荚,不吃衣树疙瘩了。 他还觉得这东西应该能制作豆腐,就是手头没有石磨,准备等赵晋把他需要的石磨弄好之后再说。 这一天又到了中午,赵晋口中从来都不耽误时间的商队还是没有来,这让勤劳的云策很是失望。 娥姬从挎着的衣布口袋里掏出一颗豆子,在手里捏碎了,就一块一块的往嘴巴里送,还不时的瞅瞅坐在门口用刀子削树干的云策。 这已经是云策削的第三根树干了,明明一握粗的树干,如今被他削成三块薄片,眼看着云策将这三片薄片用一种散发着怪味道的粘稠汁液粘合之后,就放在一块木板上,用力的拗成弓固定在木头上就不管了。 赵晋说云策懂得制弓,还非常的有章法,这说明,云策就是一个世家子,恐怕还是来头不小的世家子。 他如今就希望娥姬能把云策伺候好,等云策将来不再跟家里闹脾气的时候回家,好把他们这一群人统统带回去充任部曲。 现在,就是不知道云策家在长安,还是在洛阳。 云策抓了一颗豆子捏碎吃了一块,才要吃第二块,就看到一个女子从寨子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叽里呱啦的叫着。 “商队来了,98%” 云策低头看看娥姬给自己新做的衣布衣服,这是选第三茬树皮纺织成的布制作的,衣服轻薄透气,除过颜色难看,满是线头之外,是难得的好衣裳,至少比赵晋身上穿的要好很多。 一溜黑线从远处的土丘上蜿蜒而下,他的视力极好,远远的看了一下类似马车的东西,就微微的叹口气。 拉车的动物头上有角,角很大,瘰瘰疠疠的像是长了很多年的样子,并且,这东西的身形高大,比牛马也不差啥了。 云策首先否决了是马鹿的可能性,因为那东西的角更像是羊角,等商队再靠近一些,云策就很确定了,拉车的动物应该是山羊一类的东西。 山羊的三角脸其实是所有动物中最让人害怕的一张脸,加之它们有一双灰白色的眼珠子,看人的时候总是显得阴森森的。就足以证明这东西不是善类。 跟着商队的人很多,云策不怎么喜欢看,因为人这种动物会伪装,如果想从这支商队上得到更多的信息,不如看他们带来的东西。 有六十几个护卫,骑着这种跟盘羊很像的羊,身上有铠甲,铠甲大多破旧,其中二十来人身上的铠甲明显不是一套,是七拼八凑出来的。 为首的那个络腮胡汉子应该是护卫的核心,他身上甲胄同样破旧,上面满是刀砍斧凿的痕迹,可就是这样的人,穿这样的铠甲莫名的让人安心。 别人的弓都背在背上,只有他的弓虽然没有上弦,却自始至终都握在手里,箭囊就在大腿边上,中间有一条索带将箭囊束缚在大腿外侧,不像别人的箭囊都松松垮垮的悬在屁股上。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这人应该是一个弓箭好手,云策之所以得出这个判断,完全是因为他手里的弓实在是太好了,那居然是一柄由角,木,筋制作的长梢复合弓,两端长梢细长,最细之处只有拇指粗细,看起来黑漆漆的反射着暗光,这不像是木材。 他的武器,都在很顺手的位置,尤其是这家伙腰间插着一柄短刀,刀柄在下……这家伙应该是一个真正的职业武士,专门负责杀人的那种。 这种人云策见的多了,以前跟云临川住在一起的时候,家里经常来这种人,明明自己是一个小孩子,那群人来了,他就没办法活泼,也快活不起来。 赵晋守在寨子门口迎接商队,商队里的人对于这个杵着两只小板凳前来迎接他们的人连多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径直进了寨子。 上百辆马车进了寨子,那些护卫就接手了寨子的防务,几乎一多半人上了寨子墙壁,只有少数的武士守着一辆看着都觉得结实的羊车。 那个职业武士已经给他的长梢弓挂了弦,躲在羊车的阴影里,也不知在防备谁。 羊车上的人似乎没有打算在河口寨多加停留,甚至没有下车,只是吩咐赵晋送一些清水过来给那些高大的羊喝。 娥姬的衣树纤维最多,要排很久的队才能轮到她,闲着没事,就跟云策并排坐在一起捏豆子吃。 “我们的衣树纤维太多了,人家可能不会收,93%” 云策点点头,从嘴里挤出几个字道:“会收的。” 这是娥姬第一次听云策跟她说话,欢喜的道:“你会说话了?98%。” “嗯!” 就在云策跟娥姬鸡同鸭讲般的对话的时候,赵晋阴沉着脸挪过来,递给云策一根木牍。 “第六辆马车很轻,看守最多,应该是最贵重的货物,至于第八辆马车里装的东西很奇怪,我觉得是死人。” “马车?应该是羊车吧?” 赵晋对于云策奇怪的关注点早就见怪不怪了,继续在木牍上写道:“我以前在军中就是专门收尸的,对于尸体的味道太熟悉了。” 云策写道:“为什么叫马车?马不是这样的。” 赵晋怒气冲冲的写道:“这就是马。” 云策抬头仔细看了看那些高大的羊,摇摇头写道:“尸体跟我们有关吗?” 赵晋写道:“尸体的味道发甜!” 云策才来这个世界不到一个月呢,自然不明白尸体发甜这种本地梗,见腕带一点反应都没有,就给了赵晋两颗豆子,示意他一起吃,少管闲事。 赵晋见说不动云策,就愤愤的把两颗豆子还给了娥姬,杵着两只凳子急匆匆的走了,像是要去办什么天大的事情。 娥姬的脸色有些发青,见赵晋走了,就叽里呱啦的对云策道:“被赤兽咬死的人尸体是甜的,95%” 赤兽这种东西云策还是闻所未闻,娥姬见他一脸的懵懂,继续道:“赤兽是野人养的野兽。95%” 云策抬头瞅着焦急的娥姬,再看看正有条不紊的收货的商队,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联,不过,一种阴云笼罩的感觉已经来到了他的心中。 “嗖!” 一枝箭插在离赵晋很近的地方,赵晋这时候却似乎不怎么畏惧商队的人,咆哮道:“你们是要害死我们全寨子的人吗?97%” 持弓武士从羊车阴影里走出来,蹲在赵晋面前道:“赤兽已经被我们杀光了。91%” 赵晋脖颈上的血管暴起,冲着武士道:“赤兽杀光了,那么,野人呢?你们带着被赤兽杀死的人的尸体,是想把所有的野人都吸引到河口寨来吗?97%” 持弓武士轻笑一声道:“你们是武贲营的人,你的职责不就是平天下不平之地吗?” (本章完) 第26章 责任心是社会的凝聚力的核心 第26章 责任心是社会的凝聚力的核心 赤兽,野人,商队,三者的关系就是一个三角形,策动关系的始作俑者一定是事件。 事件就是一个催化剂,能让所有的关系变得紧密,紧密不一定都是好的,比如,过于强烈的仇恨关系,也算是关系紧密。 云策猜想,在这一轮关系融合中,首发策动者应该是商队,因为不管从哪一方面的表现来看,商队都不像是占理的一方。 有了这个决断之后,云策看武士手里的长梢弓的眼神就更加的炽烈了。 来到这个星球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件他想要的东西,如果那个武士是一个好人的话,强夺人家的东西云策会有一点点的内疚,如果这家伙是坏蛋,云策觉得他的东西,就等同于自己。 云策心头的那点善念,是云临川了好大力气才培育出来的,在老家伙看来,只有心存善念的人才有资格作恶。 这样的人一旦开始作恶,他首先做的就是不让自己做的恶事情影响太多的人,继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至少,不能影响到升斗小民的生存。 如果破了这个底线,那就该杀了。 见那个武士把赵晋像踢球一样踢得满地打滚,云策非常的满意,如此凶恶之人,不杀难平心头之恨,也难平天下悠悠之口。 见武士首领踢赵晋这个断腿之人,其余的武士们像是发现了新的玩具,见寨子里断腿的人多,就纷纷下场,一时间,满寨子都是被踢得到处乱滚的肉球。 云策没有管被踢得满地滚的赵晋他们,也没有理睬哭的泪水涟涟的娥姬他们,更没有管几个哭的声嘶力竭的孩子,出于强烈的好奇心,他趁着护卫离了羊车,就把那个遮掩的严严实实的羊车给打开了。 “吼——” 平地一声雷。 云策来不及做出反应,也来不及看清楚里面到底是啥,就被一股腥臭的口气给熏得接连倒退了上百步,在倒退的时候,他还把倒退路上遇到的寨子里的人都丢到了房子上面,至于娥姬,更是被他丢到一个高大的衣树上面,一时半会估计下不来。 这才有机会回头看看自己到底放出来了一个啥。 看了之后有些失望,是一头熊,站起来足足有三米高的熊,颜色棕黄,尖牙利齿的看起来很是凶恶,云策手腕上的腕带蠕动几下,又安静下来了。 腕带安静了,熊不肯安静,它完全没有逃跑的意思,抓住一个匆忙赶来的伙计,放嘴里嚼吧嚼吧,就把伙计的脑袋当豆子给磕了。 武士首领惊诧的就像是一头被人给发情的生殖器上撒了一把盐的叫驴,一蹦三尺高,手里的长梢弓已经挂上了弦,几乎是同时,一支利箭已经出现在弓上,瞬息之后,棕熊的鼻子上已经插了一枝箭。 “┗|`o′|┛嗷~~” “你他妈的。100%” 云策没工夫听狗子翻译出来的兽语,提着被人殴打的很愤怒的赵晋就往后退,狂怒的巨熊掀翻了身边的羊车,露出一个巨大的金属笼子,金属笼子里装着一头猪,一头体长超过三米的巨大野猪。 巨熊用爪子用力的撕扯笼子,原本被摔的有些变形的笼子立刻就被撕扯掉了两根立柱,野猪昂嘶一声,先把巨大的猪头从笼子里探出来,接着就硬是用强悍的身体从那个狭窄的缝隙里钻了出来。 才出来,就坦克一般冲向已经结阵的武士群。 云策不明白他们为啥要结阵,对付野兽难道不是讲一个自由协同吗? 断腿的矮子们跑的其实很快,早就锻炼出来的两只粗壮的胳膊只要捣腾的勤快一点,就能尽快的离开危险地。 事实证明,对付坦克不能结阵,只需要看看他们被野猪撞的四处乱飞就知道,这是一着臭棋。 云策提着赵晋回到娥姬房子,并且关上门的时候,娥姬已经从树上出溜下来了,回到家里,把她珍贵的腊肉包在一个干净好看的袋子里,惶恐的对刚刚进门的云策道:“呜哩哇啦。” “我们快跑吧。100%” 赵晋怒道:“你想当流民,还是想被人捉去当奴隶?93%” “不管,我跟阿策跑,会有好日子过。98%” “寨子里这些人呢?你就不管了?92%” “我就拿一块肉,剩下的都留给你们。97%” “云策,你怎么说?”赵晋举起刚刚写好的木牍杵到云策面前。 <iframe class=“game-frame“ scrolling=“false“ src=“https:///game/gameads.html?count=5&isday=1“ style=“width: 100%; overflow: hidden;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border: none;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1; background: transparent; height: 550px;“></iframe> 云策正在从门缝里看寨子里的场景,模样很像他在西北岩壁上看到的远古狩猎岩画,一群举着棍棍的火柴人正在对付两头巨大的野兽,颇具浪漫主义色彩。 “我们马上就要发财了。”云策在木牍上写道。 “你要走了是吗,你连我们的话都不愿意说。97%”赵晋的神情哀伤,还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咣当一声响,一具被咬的破破烂烂的尸体砸开了娥姬家的大门,娥姬大叫一声就缩到云策身后。 云策一只手拎着尸体身上不多的干净衣服,把他丢了出去,再擦擦手在木牍上写道:“你觉得他们能把我这些天积攒的树皮纤维都买走吗?” 赵晋死命的抓挠几下脑袋,好像认命了,就在木牍上写道:“不可能,每一次收购树皮纤维都是有数的,商队只保证你有一点点钱。” 云策又写道:“即便我把树皮纤维整治的干净,好看,也不成?” 赵晋摇摇头写道:“如果我们钱多了,就会想着去定边郡,出云州,甚至是长安,洛阳,如此以往,就没有人愿意继续向外拓边了。” 云策惊讶了一下,继续写道:“官府很支持拓边是吗?” 赵晋写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云策点点头,转过头看了一会正在跟商队护卫们大战的野猪跟熊,提笔写道:“我要是在荒野建立一座城呢?” 赵晋叹息一声道:“你先要成为一名公士。” “成为公士的方式只有正战得敌首五级吗?救一名勋贵的命能不能得到公士的资格?” “不能,冠军王传下来的晋爵令,没人敢违抗。” “冠军王是谁?” 赵晋愤怒的看着云策,然后就沉默下来了,似乎不愿意跟云策讨论这个在他看起来很荒唐的问题。 娥姬一直在云策背上杵弄他,看样子她是真的想要离开河口镇,跟他去外边流浪。 云策反手抓住娥姬满是茧子的手握一下,就在木牍上写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商队的人都被野兽给杀死了,我们能不能带着商队的财产离开河口寨去定边郡生活?” 赵晋摇头写道:“我不离开河口寨。” 云策继续写道:“发甜的尸体出现了,应该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看样子你处理不了这件事,现在,有理由离开河口寨,我觉得可以试验一下,我们有护送商队财物回到郡城的功劳,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再被发配到河口寨,我想,那个时候啊,发甜的尸体这件事应该已经过去了。” “你可以带她们离开,我不能离开,一寨之长,非死不离卫所。” 对赵晋的话,云策还是理解的,使命这东西跟自由人无关,也可以说自由人的使命感很低,或者没有,从自身出发的使命感,与集体赋予的使命感是两种不相通的使命感。 前者,只为自己负责,自由度很高,后者,要为集体负责,几乎没有转圜妥协的余地。 现如今,连赵晋这种连公士都不是的一个底层的不能再底层的寨主,都有用命来护卫自己的领地的自觉,广而大之,是不是也可以说这一支汉人王朝,还在继续走上坡路,也就是说,这里的王朝还没有烂透。 这个时候再劝说赵晋离开是在做无用功,所以,云策打算等事情发展,发展再看,毕竟,所有的事情其实都需要带入运动中去看,前一刻做不成,不能做的事情,到了下一刻,说不定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完成了。 外边的战斗依旧激烈,五六头野猪,四五头巨熊正跟将近三百人的商队护卫,伙计们战斗的如火如荼。 云策发现这个地方的野兽比地球上的野兽聪明,它们至少知道自己脱困之后,必须要解放其余同类参加战斗,才能让自己这一边胜算大增,这就是为啥寨子里突然就多出来了八头野兽的原因。 商队这边在一开始的时候惊慌了一下子,还弄出阵列这种蠢事,当那个武士首领接管了战场之后,场面很快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一群人手持绳索,渔网一类的东西去羁绊野兽,另外一群人拿着长杆钩子不断地去阻挠野兽的四肢,让它们无法自由跑动,最后一群人则手持弓箭,对这些野兽进行远程攻击。 最早被云策放出来的那头熊,已经死了,它巨大的脑袋上插着两枝箭,其中一枝箭贯脑而入,死透了。 另外一头野猪浑身插满了箭,依旧在横冲直闯,不过,看它被羽箭插的跟一头豪猪的样子,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本章完) 第27章 第一次起贪念 第27章 第一次起贪念 云策的目光落在倒数第六俩羊车上,这里还是很安静的,即便是战事如此激烈,武士首领还是在这里安排了二十个人守护,其中有一半是武士。 那辆羊车里一定有很重要的东西,可惜,那些猪跟熊虽然有一点蒙昧的灵智,还没有达到能理解重点攻击这样的要义。 那里太靠近战场,河口寨的男女老少已经很聪明的离开了那边的房子,朝河口寨的后门,也就是靠近河口的地方转移。 如果战事被商队的人平息了,她们自然会从后边的房子里出来,整理一下货物,继续跟商队交易。 如果商队完蛋了,他们就会躲到山寨后面的丘陵上,总之,避免接受战争伤害的法子其实不算多,远离战场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法子。 战场上,胜利的天平正在向商队人倾斜,一头猪被武士们丢出去的渔网给捆住,正在大声的嘶鸣,还没有叫几声,就被一柄长矛穿透了喉咙,叫声戛然而止。 一柄沉重的锤子砸在熊头上,狂暴的巨熊虽然用爪子撕裂了武士的甲胄,它的胸口却被长矛穿透,带着长矛在地上踉跄前行几步,就轰然倒地。 赵晋拿不定主意,云策也不想节外生枝,觉得让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也不错,不管是野兽赢,还是商队赢,都跟他无关。 不过,局面已经很清晰了,商队赢的话,河口寨的人可能会被问责,野兽赢的话,它们大概率会立刻逃走。 所以,云策其实挺希望野兽赢的。 眼看战事已经定了输赢,赵晋就招呼寨子里的残废跟健壮的妇人,拿着叉子火把等武器想要上前帮助商队,这样做的原因,就是想让商队的的人,在胜利后能少惩罚一点。 云策自然也在人群里面,而且所有人里面就数他叫唤的最大声。 战事向自己一方倾斜,武士首领终于不再持续的拉弓射箭了,而是有功夫用仇恨的目光看向河口寨的那些人。 云策放出狗熊的事情他没有看到,但是,他固执地认为,野兽能从牢笼里逃出来一定跟河口寨有关。 刚才,野兽跑出来的时候,河口寨的人没有一人帮他们作战,还把房门关的严严实实的,躲在暗处看热闹,现在,发现商队要胜利了,就跑出来装模做样的,这让武氏首领把损失大量人手的气撒在了河口寨人的身上。 人在狂怒地时候,有锤子的就喜欢用锤子,有叉子的就喜欢用叉子,武士首领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弓箭手,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朝河口寨人涌过来的方向,接连发射了三枝羽箭。 羽箭射翻了立在最前面的三个最壮硕的残废人,羽箭是从咽喉处射进去的,箭头是从后脖颈处钻出来的,没出多少血,三个原本还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残废就此殒命。 娥姬她们见死了人,发一声喊就掉头就跑,她还在逃跑的时候,死死的拽着跑的比较慢的云策。 慌乱中,手持火把的云策就丢掉火把,一手拉着娥姬,一手提着赵晋,跑的比谁都快。 衣树纤维是易燃物,尤其是剥除树皮淀粉并且晒得干干的衣树纤维更是一点就着,云策慌乱中丢掉的火把,恰好落在一堆衣树纤维上,先是起了一点小小的火苗,紧接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就出现在商队旁边。 商队的羊车队伍,在开始交易的时候,都会很自然的把羊车围成一个圆圈,收购好的货物在羊车组成的圆圈里面,圆圈外边是还没有收购的货物,着火的货物跟没着火的货物就隔着一辆羊车。 等外边的火苗子一下子蹿起五六米之高的时候,圆圈里面刚刚收购的货物也就无风自燃了。 心情才安定下来的武士首领见羊车也接二连三的起火,一时间目眦欲裂,顾不得那些即将被斩杀的野兽,死命的朝倒数第六辆羊车那边狂奔。 那辆羊车已经起火,守卫们正在拼命的救火,武士首领一刀砍断了惊惶失措乱蹦乱跳的羊跟车的连接,自己抓着车辕,用力把这辆羊车从火圈里拯救出来。 娥姬她们一口气跑出老远,就在云策打算带着她们继续跑一阵子,彻底离开河口寨的时候,这群人突然就停下了脚步,在赵晋的带领下跟一群傻狍子一般,远远的看着那个危险的战场。 云策没有理睬那些垂死挣扎的野兽,而是把目光落在被武士首领拯救出来的羊车上,此时,那辆羊车的顶棚已经燃起了大火,眼看着火焰就蜿蜒而下了,武士首领有些绝望的大吼道:“灭火,快灭火啊。95%” 看着那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扯过来一件斗篷,用力的甩着扑火,不过,这个家伙好像非常珍惜他的长梢弓,担心被火给毁掉,特意放置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 云策在众人看热闹看的目不转睛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离开了,只有娥姬担忧的看着他的背影不作声。 覆盖羊车的顶部蒙布很快就被烧干净了,正在偷拿弓箭的云策站得高,正好看到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珠子正死死的盯着他看。 之所以会忽视眼睛之外的部分,主要是这东西身上最大的特征就是一双眼睛,云策就没见过眼睛如此大的动物。 巨大的笼子里只有一只狐狸大小的动物,动物虽小,眼睛却比成年牛的眼睛还要大,最要命的是它的眼睛是浑圆的,跟天上的满月一样的圆。 跟这双眼睛对视了一会,云策有些头晕,忽如其来的眩晕让他的手几乎松开树干,差点掉下来。 武士首领见羊车上的蒙布已经彻底的被烧干净了,就怪叫一声,拔出腰间的刀子就凶狠的刺向笼子里的大眼睛动物。 “嘎咕——”大眼睛动物大声的叫了一下,就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的忙着躲避。 “听着,21%” 随着这一声叫唤,原本热闹的战场有了那么一丝丝停顿,可能是停顿的不那么明显,人类感受不到,那些还没有被商队武士弄死的猪跟熊,不再胡乱攻击对手,而是不约而同地向羊车靠近。 云策带着弓箭回来的时候,娥姬二话不说就把卸掉弦的弓,装进她的大布袋子里面去了,连箭囊一起装进去,外边也不太显。 云策来到还没有从族人死亡伤痛里走出来的赵晋身边,取过他手里的木牍,见上面写着——我要杀了他。 云策重新写道:“想好了,咱们就找机会杀了他。” “杀了他,我留下来抵命,你们走吧。” 云策看一眼死气沉沉的赵晋撇撇嘴道:“带娥姬走这可能是我的责任,其余的人关我屁事,那是你的责任,你休想通过自杀,继而让我对你心生愧疚感,再把你背了一辈子的重担压在我身上。 你也别卖惨了,你这种从战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会对杀一个人有什么障碍吗?” 赵晋怒气冲冲地在木牍上写道:“你们这群让人恶心的勋贵,这么聪明做什么,一点活路都不给我们这些人留?” 云策笑着写道:“我要是世家子弟,你这样的人根本就见不到我,所以,被我拆穿你的小心思,你也别难过,只要旁人看不穿就行了。 最后警告你一次,你要是再拿娥姬作伐,别怪我,把你跟羊屎混在一起埋掉。” 就在两人无声应答的时候,一头伤痕累累的野猪终于用长嘴拱翻了那辆羊车,一头背上插满羽箭的巨熊奋力掰开铁栏杆,随着那只大眼睛小兽脱离了牢笼,武士首领就再也顾不得伤害它们了,怪叫一声,就朝放置弓箭的树那边飞奔。 当他抬头没在树干上看到自己的弓箭,愣了那么一瞬间,就被一头足足有上千斤的野猪用长嘴挑起来,这家伙在被挑起来的一瞬间,一刀子插进野猪的眼睛,然后借力跨坐在了猪背上。 战场形势再一次发生了变化,虽然猪熊只剩下五头,它们的战力不减反增,主要是那只站在熊背上的大眼睛小兽,没有着急离开,反而指挥着剩余的猪熊向那些商队武士,伙计们发动了反攻。 场面一波三折,看的河口寨的人目瞪口呆,胡乱作战的野猪,野熊跟有指挥作战的野猪,野熊之间的战斗力居然相差这么大。 野猪突袭,巨熊随后跟进,有野熊保护背后的野猪发起突袭来,所向无敌。 武士首领被一头熊抓住了双臂,几次想要脱身,都被巨熊的大嘴骚扰的无奈放弃,此时,已经陷入到跟巨熊拼力气的时候了。 偌大的一个羊车组成的圆圈,造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圈,那头大眼睛小兽居然让野猪跟熊克服对火的恐惧,退回火圈之后,就不时的从破烂的火圈里突袭出来,抽冷子给了商队武士跟伙计们极大的杀伤。 这是云策第二次在河口寨里起了贪念,那只大眼睛小兽似乎真的很神奇,他此时很想跟它交朋友。 只是腕带到现在还是平静如湖,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对高级智慧生命的敬意。 (本章完) 第28章 智慧者才有的自毁倾向 第28章 智慧者才有的自毁倾向 最后一头野猪倒地的时候,那只小兽就闪电般的往外蹿,武士首领没了弓箭,就扯过旁人的弓箭接连射出去了三枝箭。 这三枝箭呈品字形朝小兽笼罩过去的,小兽缩头避开了射向脑袋的一枝箭,又扭身躲开了射向腰背的一枝箭,至于第三枝箭,它实在是无力躲避,只能让身体往前蹿的速度增加一点,好避开要害。 跑的慢了一点,那枝箭射中了它的尾巴,还被箭头给切断了,小兽惨叫一声,就往城寨墙头上爬。 武士首领的敏捷程度超乎云策的想象,他居然在射完箭的第一时间就判定了小兽逃跑的方向,转过身又射出一箭,这一次,羽箭正中小兽的后腿,强大的力道穿透小兽后腿,把它牢牢的钉在土墙上。 小兽惨叫着用嘴去拔那枝箭,无奈力小终究无力的垂落,被武士首领从墙上扯下来,装进了一个口袋里。 野兽死光了,商队身体完好的护卫跟伙计也没剩下几个,武士首领看一眼惨烈的战场,就用一双凶狠的眸子紧盯着跑的远远的河口寨诸人。 蹲在赵晋身边的云策用肩膀顶一顶赵晋的肩膀写道:“有三辆羊车虽然被烧了,留下来的东西不少,我觉得像是铁器。” 赵晋阴沉着脸写道:“你就不觉得如今的河口寨里香气四溢吗?” 云策抽抽鼻子点点头。 “被赤兽咬死的那些人,他们的尸体会变甜,用火烧就会散发出一股香气,如果把这些尸体埋进土里二十天,尸体就会腐烂,香气也会变成恶臭。” 云策看过赵晋写的话,好奇的写道:“尸体腐烂变臭不是必然的事情吗?” “你知不知道,那些腐烂的尸体在变臭之后挖出来,熬出油,将那种油制作成蜡烛,点燃一刻奇香三日不散,且蚊虫不侵,这种油制作出来的蜡烛一根就能卖一万钱? 现在,尸体被烧了,商队损失了那么多的钱,你觉得他们会放过我们?” “用活人,还是用死人?” 对于云策奇葩的关注点,赵晋已经习惯了,叹口气在木牍上写道:“活人,死人血脉不通,赤兽不咬。” “用人体制作香料,官府不管吗?” “官府为啥要管?” “人啊。” “野人部落里用密药喂养长大的人,就等着长到最肥的时候被赤兽咬,最后熬油制作蜡烛,那些尸体是商队从一个野人部落里抢来的。” 见赵晋如此解释一番,云策再看那个武士首领的眼神就不再冰冷了,心中还隐约有些内疚,如果赵晋早一点解释清楚,那些尸体是人家野人部落自己豢养的商品,他就不会把人家抓的野猪放出来,更不会给人家的商队放一把火,导致人家商队将近三百人的队伍,如今,就剩下七八个还能站起来的。 “下次说话的时候说清楚,不要总是说一半留一半。” 赵晋看完云策写的字叹口气写道:“人家明明都满载而归了,为啥还要来河口寨收一些不值钱的衣树皮呢,就是想把抢香料的罪名安在我们身上,也让随着尸体味道追杀过来的野人,认为是我们抢了他们。” “抢劫野人也有罪?” “抢劫野人自然没有罪,问题是抢了贵人让野人帮他制作的香料原料,就有大罪。” 云策又抬头看了那个正在走过来的武士首领一眼,目光又恢复了原有的冷意。 “下次一定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现在怎么办,那个家伙像是来杀我们的。” “他一个人就能杀了我们所有人,我们人多。” “当年冠军王一个人就杀了两万多人,人家一个正式上造,杀我们几百个老弱妇孺算不得啥。” “他是上造爵?” “他戴着一根梁的皮帽子。” 云策再看一眼快要走过来的武士首领,快速写道:“冠军王是谁?快说!” “霍去病,霍王!” 见赵晋这么写,云策心头的猜想总算是被证实了,他从娥姬的布口袋里取出长梢弓,又把箭囊绑在自己右腿上,给长梢弓挂了弦,就站起身,迎着那个武士首领来的方向迎接上去。 当他向前走了十步之后,他身后只剩下娥姬一个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满寨子四百多人,只有她最坚定的选择了云策。 她没见过云策射箭,云策打架她也只见过一次,就那一次,她还没有看清楚,这一次,她准备好好看看。 武士首领见迎面走过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少年,咧嘴笑了一下,距离不算远,他不打算用弓箭,准备一会用刀子把这个偷他弓箭的小贼活活攮死。 云策的箭术很好,他以前是射靶子的,平生最大的射猎成绩是两只野鸡,一只半兔子,之所以是半只,是因为他明明射中了,兔子却跑的不见了踪影。 因此,他准备靠近之后,再用弓箭射死这个草菅人命的家伙。 商队的人虽然死伤惨重,那些受伤的,没受伤的几个护卫一个个忙着做自己的事情,对自家首领要杀人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我要撕了你。96%”戴着皮帽子的武士首领道。 云策不言语,等他跨出第五十步之后就搭箭拉弓,弓拉了六分满,脚步已经停下,等武士首领脚落地的那一瞬间,箭就飞出去了。 武士首领的身体也在那一刻动了一下,等他的身体稳住,云策射出的那一枝箭,已经落在他的左手上。 他舍不得丢掉自己的箭,握着那一枝箭,继续向云策靠近,于是,云策的第二枝箭也飞了出去,不等第二支箭射中敌人,云策的第三枝箭也跟着射了出去。 以前,在乡下曾经研究过连珠箭的射法,时间不太够,他只能做到两连珠,为此,已经是一众射箭爱好者中的佼佼者。 武士首领右手抓着一枝箭,嘴巴里还咬着一枝箭,这种利索的接箭本事,引来那些伙计们冲天的叫好声。 眼看着武士首领在那里摆出一个威风凛凛的动作,云策就把弓背在背上,来到威风凛凛的武士首领身边,从他两只手里摘掉了羽箭,放回箭囊,又小心的捏着他嘴上的那枝箭的尾翼,用刀子撬一下他紧闭的牙关,就把箭收回来了,不过,这一支箭他没有收回箭囊,而是从箭囊里取出一个长竹管,小心的把箭收回竹管,堵上塞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再看武士首领,他的嘴唇已经像是融化了一半的黑色巧克力一般,亮晶晶的泛着黑光。 这种毒液是云策才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从大树底下的多脚毒蛇那里收来的,这种毒液既然能把木棒腐蚀掉,没道理腐蚀不了一个人。 见这位不知名的上造脑袋开始跟皮帽子一起冒烟了,云策就继续朝商队那边走,准备把剩下的人统统干掉。 就在此时,就听身后有人发一声喊,就有非常多的人超越云策朝那些武士伙计们冲了过去,云策看的很清楚,赵晋面容扭曲,嘴里叼着一把刀,用双手拄着板凳在地上倒腾跑在最前面。 他们厮杀的非常凶猛,尤其是那些残疾人,一上场,就借着自己低矮的优势,攻击人家下盘,哪怕刀子落在肩上,背上,也要奋力的抱住人家的双腿,好让后来的兄弟姐妹们把这家伙弄死。 等云策安慰好,又哭又笑的娥姬,这边的战事已经结束了,河口寨死了十九个人,十三个男的,六个女人。 赵晋的嘴上可能挨了一脚,牙齿掉了两颗,后背上被人砍了一刀,不过伤口不深,即便是被人打的快没有人样子了,他还是来到云策身边恭敬的道:“队长,接下来该如何行事,请示下。96%” 云策皱眉正要斥责赵晋,只是他眼中的渴求之色浓郁的快要淌水了,这才压抑着心中的不快,在木牍上写道:“打扫战场。” 赵晋抱拳领命,朝站在身后的寨子里的人吼叫一声,所有人就迅速散开,去收拾被野猪,熊,以及武士们糟蹋的乱糟糟的寨子。 娥姬没有去,她装模作样的跟在云策身边,不时地对周围的妇人颐指气使的很像是一个地主婆,只是回头看云策的时候,就立刻变成一副很没有骨气的样子。 寨子里的香气太重了,那些被伙计们解救出来的尸体香气四溢中还带着一股子焦糊味道。 这东西虽然价值折损不少,依旧是很值钱的东西,当赵晋听闻云策要把这些尸体统统丢到寨子外边的时候,多少有些不舍。 “野人就要来了。” 见云策这么说,赵晋就带着人去干活了。 云策应付野人的法子很简单,就是在寨子外边摆上三百多具破破烂烂的尸体给他们看。 让野人们明白一件事,这群可以跑去他们部落抢东西的人,如今都被这个寨子里的人给杀了,让他们掂量一下自己能否惹得起这里的人。 再把他们丢失的发甜的尸体也一并摆在外边,减少他们因为丢了香料原料而出现的怒火。 总之,云策是看不起这群为了讨好贵族,拿自己族人当香料原料的野人,在他看来,这些人不是野人,甚至连那些有一点灵智的野猪都不如。 (本章完) 第29章 水太浅,留不住大龟 第29章 水太浅,留不住大龟 纯粹的野人很可怕,他们野蛮,粗俗,血腥,为一口食物可以拿命去拼。 跟贵族合作的野人就没啥可怕的,即便是人多,也是一群乌合之众。 越是低社会层阶,越是需要公正,一旦没有了公正这把尺子,就会有野人被饿死,就会有野人被当成香料原料。 云策希望寨子外边的那些尸体能够吓跑野人,当然,如果没有吓跑,云策也无所谓,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带着娥姬跑路。 一个计谋,一次谋划,没人能保证他可以完美成功,相反,失败的例子比成功的例子多,如果这一次失败了,代价可能是河口寨的几百口人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生存竞争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谁让他们遇上这种必死的局面呢,能带着他们活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 这一点,云策明白,赵晋也明白,就是寨子里其余的人不怎么明白。 今天,寨子里的人有很大的收获,虽然死了二十二个人,有五头巨熊跟五头野猪以及不少的铠甲,武器,以及一百二十多只可以拉车,可以骑乘的羊,哦,是马,就足够让整个寨子陷入狂欢了。 娥姬喜欢吃肉,云策就用一口陶罐帮她凛猪肉跟熊肉,怎么凛呢,就是把猪肉加一点水在陶罐里用小火慢慢的煮,等水份蒸发干净之后,猪肉里面的油脂就会被煮出来,这些油脂会慢慢的把猪肉里的大部分油脂凛出来,等猪肉被炸到金黄,就可以倒出来,加盐放在另外一个陶罐里储存,只需要让油脂没过肉块就好。 这样凛出来的猪肉,熊肉可以存储很长时间,一年都不会坏。 云策把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用筷子捞出来,稍微晾一下,撒一点绿色的盐巴,就投喂给了守在一边的娥姬。 脆香的猪肉在娥姬的小嘴里,翻滚几下之后就不见了,她幸福的闭上眼睛,张大了嘴巴等待云策继续投喂。 因为娥姬拿回来了很多的猪肉跟熊肉,云策帮助她凛肉就需要很长时间,这个夜晚,云策在火塘边上忙碌了很长时间。 等最后一锅凛好的肉被装进一个大肚陶坛子,赵晋推开门走了进来。 这一次,他没有在木牍上写字,而是直接对云策道:“野人来了,在外边待了很久,后来就走了。96%” 云策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赵晋低声道:“你能听懂我们说些什么,只是不愿意跟我们说同一种语言是吧?” 云策抬头看一眼赵晋,摇摇头,提笔在木牍上写道:“不是你理解的样子,我能听懂,不会说。” 赵晋脸上浮出一丝笑意,继续道:“野人走了,我们就能安稳过日子了。” 云策摇摇头在木牍上写道:“野人部落的人太多,刚才娥姬告诉我他们的人站满了一个山坡,如果,你想让河口寨可以继续繁衍下去,最好趁这个好机会把它们统统杀死。” 赵晋皱眉道:“我们打不过他们。” 云策继续写道:“他们是从荒原那边来的,今晚必定会夜宿荒原,荒原最近只有一场小雨,那里的草已经枯萎了,今晚是钩月,风从河口寨向荒原那边吹,钩月到山巅的时候,正是风最大的时候,你现在追上去,在野人的宿营地上风位,放一把火,野人就会被全部烧死。” 赵晋闻言磕磕巴巴的道:“没必要吧,野人不会来了。98%” 云策笑着写道:“我就是给你提一个建议,去不去,你自己考虑。” 赵晋脑门上的汗水一下子就出来了,他艰难的道:“让我想想。97%”说完就出去了。 有了大量的油脂,云策自然就顺手把油灯给制作出来了,这东西河口寨不是没有,而是没有油脂,娥姬瞅着一豆灯火慢慢的照亮了木屋,欢喜的一直盯着看。 云策的身影藏在油灯照耀不到的地方,开始让狗子记录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 总体上,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失败的,至少,勤劳致富在这个社会是不怎么现实的,商队并不会因为你多产出了衣树纤维,就多收购你的,哪怕你的衣树纤维质量很好,也是同一个命运。 看样子,是这个社会正在有目的的让边寨这种地方长久的处于贫困状态。 按理说,这样的政策,以及环境很容易激发民变,弄出一场革命出来,可惜的很,这里的人民智未开,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事情,如果强行革命,革命失败是必然的事情。 但是,从商队获得的货物来看,不论是野猪,抑或是巨熊,它们之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无论野猪还是巨熊它们都是活的。 这两种动物成年之后,它们的肉都不怎么好吃,那么,商队把这些成年活野兽送到出云校尉那里,应该有别的用途。 最贵重的货物自然是那头有着一定智慧的小兽,这个小兽的精神力有外溢的倾向,这是云策以前只在幻想小说里见过的东西。 如果大胆的猜想一下的话,就能从野猪,巨熊的战斗状态中得到一个结论,那头小兽跟五头野猪,五头巨熊,其实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战斗队伍。 一个上造爵位的武士,带着百十个护卫跟伙计,就能团灭这个野兽战斗组合,就把有心人想用这支队伍进行刺杀,制造混乱的目的给否决了。 如果是出于娱乐的目的呢? 云策将心比心的这样想。 被武士活捉的那头小兽如今就在娥姬的屋子里,关在一个木头笼子里抱着它断掉的半截尾巴,在黑暗里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正在沉思的云策。 它今天,亲眼看到他的野兽同伴被人,剥皮拆骨煮肉吃了,作为野兽中不多的有一点灵智的家伙,仇恨人类是很自然的事情。 云策觉得这个家伙是在伪装,伪装仇恨,要比伪装顺从更加的让人可信,可惜,云策不信。 他把装小兽的笼子从黑暗处搬到火塘边上,抽走小兽的半截短尾,准备让娥姬给他制作成一个旌尾挂腰上。 这东西对一个武士来说很重要,没事干可以拿来擦武器上的血,箭囊里的箭射出去太多,其余的箭就会晃荡,把这东西塞箭囊里就能阻挡羽箭乱晃。 娥姬拿走了短尾,开始用刀子拆断尾里的残骨,小兽就开始吱吱的叫唤,声音悲伤,让人不忍卒听。 云策盯着小兽的眼睛看,希望能得到它的反击,就像白日里那样的精神攻击,结果,没有。 云策就从火塘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柴,一下子按在小兽被箭射穿的后腿上,小兽原本就瞪得溜圆的大眼睛瞬间就准备夺眶而出了,此时,云策的脑袋一阵晕眩,大地像是动起来一般,只是一瞬,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云策又把燃烧的木柴怼在小兽的伤腿上,这一次眩晕感更强了一些,小兽的眼睛似乎看穿他原本来自地球的秘密,就连太空中也出现了一堆龙…… 云策见小兽的伤口还没有被火炙烤闭合,就找了一根新鲜的着火的木柴,再一次怼在小兽的贯穿伤口上…… 云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眩晕感,每一次从眩晕中醒来之后,他觉得自己就像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全身都透着说不清楚的舒爽。 只是后来,小兽给他制造的精神快感越来越微弱,最后一次的时候,小兽除过发出两声虚弱的呻吟,再无动静。 娥姬跑过来扒拉一下小兽的脑袋,发现这东西好像死了,就高兴的把它从笼子里提出来,去门外剥皮去了。 云策也去了屋子外边,娥姬家的大门被撞坏了,今天没时间收拾,见娥姬在屋檐下剥皮,云策就习惯性的坐在门槛上,仰望星空。 这个世界想要看到圆满的星空,就必须等到钩月夜才好,抬眼看不到银河,云策的心情立刻就不好了。 地球上现在正是看银河横空的时候,这里却看不到,除过一个又一个的叫不出名字的星团,真的没啥可看的。 看星空要带着传说跟天文学知识一起看才有意思,没有了那些传说跟天文学知识,看着毫无意义。 云策并不觉得龙带着自己逃离了银河,这已经成了他看星空的执念。 娥姬已经把小兽的皮剥下来了,用棍子撑起来晾晒的时候,她觉得这头小兽很可爱,做成一顶帽子一定很好看。 钩月夜气温下降总是有风,风是从云策过来的那片高原上吹过来的,那里应该在下雪,就是不知道那些长得跟凤凰一样的鸟儿还会不会在清晨集群飞翔。 河口寨的下风位似乎起了火,是一溜火线,很快,火在风的帮助下就成了势,跟着风一起滚滚向前。 娥姬看的津津有味的,云策只觉得很无聊,不仅仅是算计野人他觉得无聊,就连河口寨他都觉得无聊,这里距离这个世界的经济文化中心实在是过于偏远,想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全部风貌太难了。 云策对背靠着他背扭来扭去的娥姬道:“我想离开。” 这是娥姬第二次听云策跟她说话,惊喜的道:“好啊,好啊,我们明天就离开吧!98%” (本章完) 第30章 喜欢埋头蛙泳的人 第30章 喜欢埋头蛙泳的人 早晨,云策还没有起来的时候,昨夜抱着他的后背咕踊了半晚上的娥姬就已经起来了。 等云策洗漱完毕出门的时候,就看到娥姬已经拉过来了一匹马,哦,一只羊,还有一辆车,车上装着娥姬为数不多的财产,主要是云策昨晚凛的肉跟一块腊肉,剩下的东西她没动,都留在了河口寨。 娥姬像个新嫁娘一样的在哭,见到谁都要先哭两嗓子,哭泣的只有喉咙,眼睛里一丝丝的水气都没有,嘴角尽管已经用力的下压了,依旧翘的厉害。 漂亮的渔网璎珞从细腰上垂下,在屁股位置没造成什么隆起,就顺溜的下垂了,也就是那双经常爬树练就的长腿有那么一点看头,其余真的不值一提。 这是把自己当作新嫁娘了。 云策没有去纠正什么,也没有必要去解释纠正,这个女孩子在危难时刻都坚定不移的选择他,他没必要让这个小姑娘输在起跑线上。 跟娥姬虚假的悲伤比起来,赵晋才是真正的悲伤,他杵着两只板凳站在远处,哀伤的看着云策。 昨夜,他下定了恒心点燃了野人营地上风位置的草,眼看着野人们在野火中逃窜,最终被大火一一吞噬,那是一个非常残忍的场面,他希望云策能够明白,就是云策说了,他才去执行的。 也希望云策能看在他很听话的份上,留在河口寨。 可惜,他遇到了一个心肠很硬的人,来的时候随意,走的时候也坚决。 云策笑吟吟地从木屋里出来,见娥姬已经准备好了,就坐在羊车车辕上,朝娥姬招呼一声,等她敏捷的跳上另一边的车辕,就拉动缰绳,拉车的羊或者马,就拉着车子缓缓向前行驶。 不大工夫河口寨的悲伤就被他甩在后面了,这里只是一个始发地,不可久留。 想要改变一个地方,哪怕是一个寨子,都需要时间投入,云策觉得在讯息闭塞的河口寨他得不到锻炼,也写不出一篇好的社会调查报告出来。 如果有一天,他已经完全了解吃透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发现了漏洞,缺憾,或者会停下来时间去改变某一个地方,但是呢,绝对不是现在。 这辆不知道是马车,还是羊车的车子缓缓行驶在荒原的古道上。 古道很长,又被长草侵袭了一些,只剩下中间不多的被道路呈现灰白色,从脚下蜿蜒到天边。 两边的长草随风摆动,柔柔的磕碰着车轮,却又被车轮压倒,形成一条新的车辙。 “说山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风。” “就连神仙也挡不住人想人。” “麻柴棍棍顶门,风刮开。” “我的那个心思你猜不出来。” 这是云策第一次在人跟前用故乡的话语唱故乡的小调,声音婉转动听,娥姬虽然听不懂,却一脸的沉醉。 “我还想听。99%” “好啊,我再给你唱。” “一只山羊吗走路着来,一个姑娘子吗洗澡着来……” 古老,而热情的民歌放在这里的荒原上,依旧显得过于先进了,娥姬听不懂歌词的意思,却被歌曲哀伤的旋律勾引的连连回头看。 河口寨在他们走了两个小时的路之后,就从地平线上消失了,它本来就粗陋,矮小,只要把视野拉长,就显得微不足道。 “我们要去哪里?” “去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是哪里?” “不知道,走到就知道了。” “好。” 没人知道道路的尽头在哪里,他们只是赶着一辆羊车尽管走。 荒原很大,草很深,这么深得草还是没有遮挡住那些在荒原上觅食的两脚食草兽,食草兽的头跟身体比起来显得很小,脖子以下就会迅速膨胀起来,膨胀的身体跟粗大的大腿相连成一个浑圆的整体,大腿下边的小腿就没有那么多的肉了,除过筋骨之外,就是粗糙的皮。 云策的生物学知识还是有一些的,他觉得这些食草兽最早应该是生活在天空上的,不知为啥,它们的双翅蜕化成了两片大刀模样的肉翅,如今在地上觅食。 他之所以如此肯定这种动物跟鸟有关,完全是因为他在草丛里找到了两颗七八斤重的蛋。 拉车的羊不害怕这种食草兽,云策跟娥姬自然也不害怕,食草兽一边觅食,一边陪了云策他们一会,就被一种脑袋很大,牙齿很长,身形粗壮的四足猛兽给撵走了。 这种很像剥皮后的狮子模样的野兽很是贪心不足,一边追逐两足食草兽,还一边瞅着逐渐远去的云策,不太聪明的样子,让云策对它毫无兴趣。 羊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一条路向左,一条向右,云策丢了一根树枝来决定到底是走左边,还是走右边,树枝落地是向后。 这就很没意思了,云策又丢了一遍,结果树枝落地还是向后,娥姬觉得她的运气好,自告奋勇的要丢树枝。 然后,他们就踏上了向左的那条路。 娥姬的运气果然比云策的运气好,他们才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遇见了人,只不过这个骑着羊背着一杆旗子跑的很快的人不理会娥姬的微笑,闪电般的从羊车边上飞驰而过。 这个人身后还背着一个老大的包袱,包袱像是兽皮制作的,估计能防水,腰间还挎着一根粗大的竹筒,竹筒上下颠簸,不像是装水用的。 问娥姬,娥姬啥都不知道,云策就觉得这家伙应该是信使一类的人。 又走了一个小时,太阳开始偏西了,前方出现了两条小溪,小溪往下淌百十步,就汇聚成了一条小河,小溪水流清澈,里面还有一些银白色的小鱼在飞快地游动。 娥姬脱掉鞋子从浅水踏上了小溪汇聚成小河继而构成的一个小三角洲,这上面有细腻的沙子,她一上去就呈大字躺在上面了。 云策上了三角洲,用手撩一把水尝了一下,溪水清甜,因为右边的小溪里的小鱼太多,他就选择了左边的小溪当饮用水。 找来三块石头,在小溪边上垒了一个野灶,又找来一个平坦的石片,想要用衣树淀粉烙几张薄饼,再用凛好的肉炒一点野菜卷着吃。 选烙饼,炒菜的石片是一门手艺,会这门手艺的人选出来的石片,火烧不炸,不会这门手艺的人烧着烧着,石片就会爆炸。 荒原上的小叶野菜比衣树淀粉好吃,尤其是跟一种味道跟蒜差不多的植物一起炒,最后把肉放进去,味道尤其好。 自从跟了云策,娥姬的胃口意一向都好,这一次也一样,她发现,云策把淀粉加水弄成糊糊,用木勺挖一勺,倒在涂满了油脂的石板上,面糊很快就变成了一张圆圆的,薄薄的饼子,等一面起泡出现黄点的时候,云策就把面饼翻过来,三两下,就弄了一摞子面饼。 两人分食了一张面饼,觉得这种面饼自带草木清香,加一点盐巴,就已经很好吃了。 云策举起找来的大蛋,用力的砸了一下,蛋壳毫无损伤,反倒把一块石头给砸断了,云策研究一下这颗蛋,在一块尖锐的石刺上用力砸一下,蛋上终于出现了一个洞,他用力的摇一摇,清亮的蛋液就缓缓的流淌出来。 蛋液落在涂满油的石板上就迅速凝固,膨胀,抖到最后,云策没有看到蛋黄出现,晃一晃,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因为洞口太小,出不来。 把洞口弄大一点,一只跟鸽子大小的胚胎就掉出来了,云策不是南京人,不喜欢吃活珠子,就把那只胚胎顺手给丢了。 一寸厚,脸盆一样大的蛋饼,加上面饼,配上卷菜,足够两人吃了。 这一餐饭的味道很好,蛋饼,面饼,卷菜全部都吃干净之后,娥姬还想在这里睡一会,被云策拉起来快快的淌过小溪,给正在吃草的羊上了嚼子,羊车就飞快地离开了这个美丽的地方。 他们的羊车刚刚离开,一具尸体就磕磕绊绊的沿着右边的小溪漂了过来。 “那个人刚才还骑马跑呢,怎么就死了?” “胡说八道,人家在溪水里游水呢。” “游水的时候,面朝下不换气的吗?” “人家习惯那么游水……” 坐马车有一个很坏的地方,就在于要闻牲口的屁,车辕又是距离牲口屁股最近的地方,而牲口在拉车的时候,不止会放屁,有时候还会拉屎。 娥姬的这只大牲口刚才不知道吃了啥坏了肚子,响屁连天不说,还总有绿色的液体从后门喷出来。 娥姬知道云策受不了这个,就让他去后面的车板上躺着。 天上的云彩白的跟絮一样,一堆一堆的悬在天上,一些鸟儿欢快的在云层里进出,且乐此不疲。 这样的额景致看一会很好,看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让人入梦。 至于刚刚那个喜欢在溪水里做埋头蛙泳的人,云策已经忘记了,一个人在荒原上狂奔,遇见啥事都不稀奇。 “山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风,就连神仙也挡不住人想人,麻柴棍棍顶门风刮开,我的心思你咋猜不出来?” 娥姬的语言天赋,音乐天赋还是很好的,跟着云策学了几遍之后,就已经唱的千洄婉转的满是少女腔调。 (本章完) 第31章 这就是生活啊 第31章 这就是生活啊 只要是人生活的世界,就有数不尽的麻烦,有些是自然形成的,有些是人为造成的,大部分其实都是我们自找的。 只要跑的足够快,麻烦一般就追不上来,就像在小溪里潜泳的那个信使,他就是因为跑的不够快才学习埋头蛙泳的。 云策不知道这个社会是如何保护信使的,有没有出台一些针对保护信使的法律,尤其是军方信使,万一有的话,以地球人的规矩,他跑出去了十公里,还是不怎么安全。 身为第二现场的目击者,不论是杀信使的人,还是要找出杀信使的人的人,都不会放过他们这一对小小的男女。 还是跑远些安全一点。 天就要暗下来的时候,荒原上的天空就变得多彩起来,天边是火烧云,红彤彤的,头顶的天是紫色的,看云彩的密集程度,今晚上是不可能见到月亮的。 地球上的农谚在这里屁用不顶,在这里,有火烧云,才预示着今晚有大雨。 在平坦的荒原上遇到下大雨,首先就要找一个高处安营扎寨,找不到高处的时候,就要找一棵足够大的树,要不然就会有淹死的风险。 羊车的车厢人家设计的很是精巧,遇到围困,只要把这些羊车车厢连起来就是一座车城,遇到大雨天,把车厢的底板拆掉,架在车厢上边,立刻就成了一个避雨的小屋子,如果遇到洪水,卸掉车辕,就是一艘不错的平底船。 云策决定把车厢弄到一棵大树上去,做一个树屋。 幸好车厢是可拆卸的构成,片刻功夫,云策就在一棵大树上用绳子跟木板铺出来了平台。 他又从龙珠里拿出来了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盒子,在娥姬惊奇的目光中,他从盒子里拿出来了半尺厚,半尺长的一块布一样的东西,再把盒子里的十几个细细的金属棒拉长,捣鼓几下,一座漂亮的带着绿色斑纹的房子就出现在了平台上。 有了房子,娥姬就撒泼打滚的要求云策把那只拉车的羊也弄到树上来。 一只羊,千余斤……或许此时的娥姬,认为云策是无所不能的。 然后,云策就托着那只羊的肚子,把它丢上了平台,然后把那只羊的四蹄捆住,不让他胡乱动弹,它只要动弹,随时都能危及到帐篷。 等娥姬找来一些干燥的木柴,云策已经把平台,帐篷,羊,食物啥的都安置妥当了。 云策看一眼娥姬找来的木柴,就重新跳下树,找了一棵粗大的枯木,用绳锯锯成好几截,用斧子把直径足足有两尺的枯木,劈成四块,又把四块枯木上的芯子砍掉,还在一块枯木上开了一个孔,等他用绳子,重新把四块枯木绑在一起垫起来放好,又在上面摆了三块石头,一个方便的炉灶就出来了。 点燃炉灶,陶罐先煮那种很大的豆子,这需要时间。 这里的天黑的很慢,头顶天空的颜色正在逐渐加深,西边的乌云也在慢慢的覆压过来,把天上零散的白云一口口地给吞掉,乌云到底没有成团,还是有一些残光落在荒原上,还一绺一绺的,把一群正在骑着羊打架的人照的忽隐忽现。 明明是羊,这里的人却非要说是马,他们可能连马都没有见过,就非要指羊为马,执拗的很,怎么都纠正不过来。 “那些骑马的人都是啥人啊。” “羊——” “马,马就是这个样子的,你骗不了我。97%” 云策能听懂娥姬说的短句,也能用短句跟她说几句话,如果句子长了,还是要借助狗子的智慧。 说实话,自从有了狗子,云策对学习本地土话的兴趣日益在减少。 他不想让娥姬知道,荒原上的那些人,其实就是俩群斥候在相互搏杀,那个喜欢把脸浸在水里长时间不换气的死人,应该就是被这些斥候中的某一方给杀掉的。 杀信使是为了断绝对外的消息,斥候相互厮杀,应该是在清理大战前的战场,云策上一次没有兴趣观看野猪跟巨熊之间的战斗,这一次,人与人的战争,他倒是很有兴趣观看。 娥姬跟云策的感觉没有狗子那么灵敏,他们此时才看到斥候相争,狗子早就听见了,并提前通报给了云策。 两队斥候在这里相互厮杀,就说明两支军队预设的战场就在附近。 附近都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没有太过明显的山形水势供他们借用,两军对垒的时候,就只能是阵战,也就是赵晋口中的正战,刀对刀,枪对枪,面对面的生死鏖战,挺难得的。 这里的主人以大汉自居,还听说霍去病就在这里,他这个人作战,最喜欢的就是奇兵突袭,也不知道这里即将开战的两位将军有他的几成本领。 云策想看打仗,自然没有打算把自己陷入到战场上去,所以,他选择的这棵大树是绝对在战场外边,而且,因为有一条小河弯弯绕绕的经过这里,土地疏松泥泞,不适合大战,更加不适合骑兵大战,基本上,就是兵书里常说的死地。 再加上今晚会有大雨,到时候这里一片汪洋的,应该很安全。 豆子很大,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煮软,煮糯,云策往瓦罐里加了不少凛好的熟肉,以前跟猪一起混的时候,认识的几种有特殊风味的干野菜也放进去,等豆子彻底熟透,一罐子美味的豆粥就成了。 娥姬所说的马,长着一把大胡子,往它的嘴里喂一颗豆子,那匹马就能安静的躺在木板上很长时间,即便是被捆着四肢,也不挣扎,也不叫唤。 云策对羊这种临死前连叫唤,挣扎都没有的动物从来就没有好感,即便是被杀之后,它们的眼珠子依旧是灰黑色的,活着的时候没啥光芒,死掉之后还是那副蠢模样,如果不是因为肉太过好吃的话,云策觉得这世上,就不该有这种动物。 这一点,猪一定要被拿出来表扬一下,临死前的惨叫是何等的豪气干云,有些求生欲高的猪,即便是被捅了一刀子,也能大力挣开人的束缚,带着刀子,飙着血一路高歌的奔向死亡。 豆子终于被熬成了豆沙,跟美味的肥肉融合在了一起,再加上风味野菜赋予了这一罐子粥菜复合味道,每咕嘟一下,都香气四溢。 给娥姬用木勺挖出来满满一木碗,她就跑去跟马显摆了一下,就端着碗蹲在台子上,吃的香甜。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云策看到有一颗人头凌空飞起,脖腔里的血飙出来老高,也不知道那颗人头飞高的时候发现没发现这里有火光,如果发现了,不知道它会不会告诉敌人,听说,有些人的脑袋被砍下来了,还会说——好快的刀。 四个字的结构足以把自己在这里的消息告诉敌人。 云策端着粥等了一会,没听见,也没有看见有骑兵过来,就挖了一勺子肉粥塞嘴里,温度刚刚好。 没有月亮的夜晚清冷的厉害,娥姬在研究云策取出来的睡袋,她从来都不知道云策身上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出于女人的好奇心,她把云策上上下下的翻了一遍,没找到别的奇怪的东西,不过,她的眼睛瞅着云策的胯下不离开,总觉得云策不让她碰的地方很可疑,可能云策把最好的东西藏在那里,不让她看,也不让她用。 走了整整一天的路,即便是强悍如云策也想睡觉了,娥姬却精神的很,她坚持认为自己今晚是新娘,总该发生点啥,至于怎么发生,她不太明白,指望着云策可以引导她,结果,云策睡了不久,就鼾声如雷。 没意思的娥姬,就只好从睡袋里伸出自己光溜溜的胳膊,抓着那匹马的胡须轻声道:“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话音未落,就听天空中响起了一声惊雷,雷声把那匹马吓了一跳,浑身肌肉颤抖几下,见站不起来,就认命的舒展了身体。 睡梦中的云策陡然睁开眼睛,听天上的雷声从惊雷变成了滚雷,就微微松口气,滚雷很远,自己睡树上,应该不会遭雷劈了,旋即他又叹口气自言自语道:“大雨将落,这可不是一个作战的好日子。” 雨点劈里啪啦的打在帐篷上如同擂鼓,那匹马先是把头挪进帐篷,等暴雨如注的时候,它的全身也就蠕动进来了,身子紧紧的挨着娥姬,以致背靠着娥姬的云策,脸紧贴着帐篷。 他不得不起来重新安置睡觉的方式,尽量的节约每一寸空间,唯有如此,才能让两人一马以及成堆的东西都不被雨淋。 一阵急促的羊蹄声传来,迅速来到云策居住的大树下,一个披甲的骑士迅捷的攀上大树。 云策摇摇头,他不确定是那个死人头看见火光告诉了别人,还是这个家伙本身就发现了火光自己追过来了。 不管了,云策见一张凶恶的面孔从平台下边露出来,就松开了拉紧的弓弦,让早就准备好的羽箭贯穿了他的额头。 武士的身体落在地上的声音很闷,还有一点落水的动静,看样子这里很快就会成为泽国。 他又倾听了片刻,没听见还有别的动静,就收起长梢弓,躺回了刚刚给自己安排的睡觉空间。 帐篷外,暴雨如注。 (本章完) 第32章 悲痛的将军 第32章 悲痛的将军 整个晚上都在下雨,加之这里的夜晚很漫长,等到天亮的时候暴雨变成了小雨,等小雨也渐渐停歇,树下的荒原已经成了一片汪洋。 昨夜射死的那个人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被水冲走了。 云策不明白,他既然昨天发现了这里有火光,为何不带一群人过来,而是选择一个人冒险。 这个疑虑才起来,就被他甩出心田,活人的事情都操心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管死人的事情。 一夜功夫,荒原上的大树都变成了白色,应该是蜘蛛一类的虫子被水冲的无处可去,就攀上了大树,导致云策视野里的大树一夜缟素。 只有云策存身的这棵大树翠绿如故,在水波粼粼的荒原上非常的亮眼。 喜欢在洪水来的时候爬树的不仅仅是虫子,还有蛇一类的生物,别的大树上就爬满了蛇一类的东西,枝枝蔓蔓缠绕在树枝上,看着都令人胆寒。 云策这里之所以没有那些毒虫,完全是因为他这里有更加可怕的多脚蛇的毒液,这东西在树干上涂一点,蛇虫会跑的远远的 云策用望远镜看了一下周围,觉得自己想看人类战争的目的可能要泡汤了,没有人会傻了吧唧的在水里跟人交战,三国庞德那种是迫不得已。 不过,现在也走不脱了,只好跟娥姬一起继续住在树上。 这棵大树很高,云策来到树顶拿望远镜看过周围环境之后,忍不住赞叹一声。 昨夜暴雨的时候,他还在怀疑人家将领的智力,如今,看过战场环境之后,不得不赞叹人家在作战之前,不但能准确的选出对自己有利的战场,还能把大雨带来的坏因素,变成对自己有利的因素。 荒原作战,四面八方都是必守的地方,如今,有了这场预料中的有限洪灾,荒原面积就会大大的缩减不说,被洪水占据的地方成了两方自然的分界线,同时,防守面会减少很多,用于正面作战的兵力会增加。 在云策看来,这位进攻方的将领的水平很高。 云策一大早就煮了一大锅豆粥,准备今天一天就吃这个东西充饥,免得错过一些经典的场面。 一群人冒雨从东边地平线出现的时候,云策的心就咯噔一下,因为这群人到现在还没有战斗的自觉,与其说他们是一支军队,不如说他们就是一群凑到一起的流民,不仅仅男女老少都有,手里拿的武器也五八门的,从形式上来看,像生活工具多过像武器。 云策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头扎进那片俩水夹一路的险境的,他忍不住大声呼喝了几句,可惜,距离太远,他们听不见。 这是一群极为活泼的人,一些襦裙装扮的女子甚至在水渚上跳舞,还解开绊臂,张开双臂,让宽大的袖子鼓风,在风中歌舞。 云策喊了几声之后,就从树梢上下来了,回到木排上装了一碗豆粥,吸溜吸溜的喝着。 “你不是要看热闹嘛?怎么不看了?”娥姬问道,她蹲在木排上看不见那场即将发生的惨剧。 “不好看。” “为啥不好看?” “因为他们不认真。” “不认真就不好看?” “没错,认真的人,死的样子都比别人好看。” 娥姬不理解云策说的话,见他喝完了一碗粥,就给他再装一碗,云策犹豫一下接过饭碗,准备继续喝。 远处隐约有鼓声传来,鼓声激烈还有些激昂的意思在里面,这东西虽然没有多少演奏技巧,用来号令军队足够了。 水里面也出现了小小的涟漪,这应该是骑兵出动了。 云策慢条斯理的喝着豆粥,他觉得自己喝完两碗粥,那里的战斗或许就结束了。 娥姬接过空碗,从帐篷凹陷处接一点雨水,把木碗洗干净,见云策蹲在木排上看水里面游来游去的多脚蛇,觉得他似乎有些悲伤,就笑道:“我陪你去树上看热闹啊。” “不了,还是我自己看吧。” 云策重新爬上树梢,背靠在一根很有弹性的树枝上,举起望远镜注视战场。 看清楚战场全貌之后,战况有些出乎云策的预料,那些欢乐的流民并没有在骑兵的冲锋下溃败,而是组成了一个方阵,举着长长的尖锐武器跟骑兵们打的难舍难分。 骑兵冲不垮流民的方阵,这说明骑兵没有决死冲锋的决心,流民们没有被骑兵冲垮,是因为他们没有畏惧之心。 骑兵的速度慢下来,而且停留在狭窄的水渚上,他们的战斗力一下子就去掉了九成。 眼看着骑兵们被那些流民用长武器逼迫着缓缓后退的时候,云策朝水里吐一口口水,为自己刚才随意的猜臆道歉。 现在,如果流民队伍里能出现一些手持斧头一类重武器的人向骑兵冲锋,如果能导致骑兵溃败的话,这场仗说不定就赢了。 一般情况下,胜利的一方总能准确的把脚步踩在胜利的鼓点上,而失败的一方总有无数个失败的理由。 果然,一群举着粗大木棒的人从长武器方阵后面蹿出来,对着那些因为要应付长武器而手忙脚乱的骑兵一顿棒子。 这就很有看头了,骑兵们纷纷落马,顾不上作战,连滚带爬的逃进了两侧的浅水里,他们又不敢进入浅水区太多,就在水即将淹没脖子的地方一动不动的等待救援,他们不动,自然会有动弹的,且不想在水中泡着的东西找到他们,等逃兵看清楚是各种颜色的蛇虫之后,他们再次动弹起来了,不久,就被身上沉重的甲胄给拖进水里去了。 “这是什么骑兵啊——”仗打成这个样子,云策开始为那个聪明的将军担心了。 好在,一阵密集的箭雨飞过来,射倒了不少拿木棒的人,那些手持长杆武器的人一只手举着木排,一只手举着长杆继续前进。 这样的长杆是没啥杀伤力的,如果,那边的步兵可以勇敢向前的话,只要靠近这些手持长杆的人,他们就能取胜。 不知道为啥,那边聪明的将军,就是不肯派出刀盾兵出战,以至于让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手持木棒者,逃到了长杆兵身后,于是,战场上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长杆兵奋勇向前,继续挤压不多的骑兵,骑兵们又不断地后退积压着后面的步兵,聪明将军苦心设计的水渚战地,彻底的成了他自己的深渊。 等流民后队的男女老少手持各种生活用具潮水般的冲杀过来的时候,骑兵们就骑着马冲向两边的水淹地,后面的步兵,也不知为啥,丢掉盾,丢掉武器,转头就朝后跑。 流民们很凶,用各种武器打死了受伤的,投降的官兵,随后,就开始抢夺他们身上的武器,衣服,以及他们需要的各种东西。 这是一场水平很低的战斗,云策多少有些失望。 将军选择的战场很好,将军选择的出战时机也很好,将军甚至还把珍贵的弓箭手从后方安排到了骑兵后面,这都是战场上的亮点。 尽管他们拥有骑兵,拥有甲胄,拥有利器,拥有弓箭手,拥有英明的统帅,结果,他们输了。 这场滑稽的战争,最后只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战场上,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 官兵们跑的飞快,一杆大旗下的将军却矗立如山,尽管他在大声呵斥,甚至用长刀砍死了两个逃兵,可惜,逃兵们依旧在逃跑,只是避开将军,免得被他砍死。 将军开始冲锋了,就他一个人顶着往后跑的逃兵发起了决死冲锋,从他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的猪突式样的冲锋,就能知晓他此刻有多么的愤怒。 流民们已经因为此战,把胆子打大了,就算是面对强悍的将军,一个瘦弱的流民也敢举着耙子迎战,只是一个照面,他就被将军一刀砍成了两截,随即,就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直到长杆兵围拢过来,早就杀红眼的将军没有选择逃跑,还在继续战斗,他用自己着甲的身体当攻城锤,撞开了长杆兵的防御在人群里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 云策看了许久,最终还是叹息一声,假如这个将军没有脱力的话,他一个人就能结束这场战争,并且能取胜。 眼睁睁的看着将军的武器被抢夺,甲胄被流民剥走,衣服被脱掉,双臂被砍断,膝盖被剜掉,耳朵被当作战利品被割下来,剩余不多的身体还被丢进水里,云策这才从树梢上下来,从瓦罐里又挖了一碗豆粥,细嚼慢咽。 这场战争看的云策心情很不好,虽然他认为官兵杀流民一定是官兵的不对,可是呢,看到这样的鱼腩官兵,让云策不得不为这个世界的汉人担忧。 有这样的军队,大汉百姓真的能睡着觉吗? 抢劫完官兵的流民们虽然死了很多人,他们又载歌载舞的去追逐那些逃兵了,只有那个已经活不下去的将军的身体,正仰面朝天顺着水流,朝云策这边漂过来,即便是隔着老远,云策都能听到将军凄惨的号哭声。 感谢兄弟姐妹们,逐渐好起来了,这是一本很好的书,请大家不要吝啬月票,推荐票,还有追读啥的,孑2必不让大家失望。爱你们的孑2拜上 (本章完) 第33章 这个语境我很熟悉啊 第33章 这个语境我很熟悉啊 因为过于无聊,云策就给了娥姬一条绳子,让她趴在木排上钓蛇。 不用钩子,蛇触碰到绳子之后,自己就会往上攀爬,尤其是那种有好几组腹足的蛇,爬绳子爬的飞快。 等蛇爬上绳头,就缓慢的让绳子下降,蛇爬的快,往下放绳子的速度就加快,蛇爬的慢,放绳子的速度就放慢,总之,一定要让蛇的尾巴泡在水里…… 娥姬很喜欢这个游戏,玩耍的非常开心,有好几次被蛇骗了,明明爬的很慢,却突然把身子一弓就跳起来了,这个时候,娥姬就会一棒子把蛇打飞。 直到那个光屁股将军用嘴咬住娥姬的绳子的时候,她才吓得大声呼唤云策。 云策拽着绳子钓鱼一样的把这个没用的将军钓上来放在木排上控水,顺便检查一下他的伤势。 看过之后,云策觉得没有挽救的必要了,就怜悯的用自己新学的匮乏语言道:“你该去死的。” “我知必死,只是无颜见九泉下的列祖列宗。” “确实够丢脸的。” 谁料想这个男子听了云策讽刺的话语双目竟然流淌出血泪,哽咽着道:“一百铁骑,一百跳荡,一百矛手,两百枪兵,八十弓箭手……啊——98%” 云策闻言笑着在木牍上写道:“我尝闻,大汉甲士天下无双,霍王八百铁骑便可纵横漠北草原杀敌无数,你这军侯统率一个满曲甲士连一千流民都破不了,死了倒也干净。” 将军看过木牍后怒道:“为何将某家的耻辱书于木牍上?99%” 云策继续写道:“某家唯恐说出来了,为山野精怪所闻,小看了我大汉兵家,也亵渎了我大汉的历代先王。” 将军无力的闭上眼睛,似乎也觉得无颜以对,就轻声道:“只有一千两百流民,我军需要堂堂的正战取胜,还要保证每个参与战斗的人战后得公士爵,你该如何取舍?” 云策听了这句话,就抬脚把刚刚拉上来的人踢下木排,反正这人没救了,也没有拯救的必要,早点死也好早托生。 将军掉下木排噗通一声入水,等他再浮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埋头蛙泳的形状了,看样子已经绝了求生的念头。 云策跟娥姬趴在木排上看将军自杀,随着一阵气泡从他的口鼻处冒出来,他的尸体也就慢慢的沉下去了。 将军果然刚烈的自杀了,要知道死人丢水里,因为肺部有残留的空气,用不了多久就会浮上来,如果把活人丢水里,水就会灌满肺部,尸体会沉下去,除非腐烂呈巨人观,否则,再无上浮的可能。 听了那个军侯最后一句话,云策就已经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只因为这种做事情的办法他很熟悉。 说白了就是朝廷发现有一千两百名乱贼需要出兵剿灭,诏令到了地方之后,军队非常的欢喜,因为,人人都知道这些乱贼实力很弱,其中还有很多的老弱妇孺,只要派兵就能手到擒来,军功唾手可得。 事情坏就坏在军功上了,如此肥硕的军功,岂能让一群丘八白白获得? 于是,地主豪强以及本地的官员们都想趁机把自家子弟塞进军队,参与这一场必胜的战斗,最后捞一波功劳回来。 如果只往里面塞一部分人,这件事还能成,结果,那些人太贪了,你往进赛一个,我就塞两个,最后塞着,塞着,就把这个军侯麾下的所有军士给顶替光了,从那个军侯作战的状况来看,那群人连亲兵名额都没给他留。 流民们虽然是一群乌合之众,不可能打得过大汉军队中的正兵,可是呢,让他们去对付一群贪生怕死的膏梁子弟还是不成问题的。 结果,就搞成了一个全军溃败的结果,按照云策所知的大汉军律,这个军侯就算不死在战场上,回去也会被砍头,那些溃兵回去了之后,等待他们的也只有森严的军律,不仅他们要死,他的父母妻儿兄弟都会死。 不过,按照他们人如此疯狂的往里面塞人做法来看,应该有后手。 纵观整个大汉历史,也只有军律这一点被大部分人严格的遵守,这也造就了东汉末期,虽然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的,大汉的军队却一直保持了昂扬的战斗力,面对异族战无不胜的奇迹。 从今天这场战争来看,军律还在发挥作用,否则,那个军侯也不会在最后关头死战了,他知道自己回去之后活不了,为了不连累家人,宁愿选择战死。 从一个五百正兵的曲,原有将士全部被替换的情况来看,此时的大汉吏治糟糕透顶了。 云策将此次目睹大汉军队战斗的调查报告诉说完毕之后,就由狗子储存。 荒原上的洪水来的迅捷,去的也快速,有个两三天的功夫,这里就会恢复如初的。既然这场洪水把他困在了这里,那就在这里停几天,反正也没有很着急的事情要去办。 云策以前很急,不管做啥事都很急,急着干出成绩,急着升官,总之就是急,现在,不急了,他觉得命运这个东西跟你自己的努力奋斗没太大关系,他急来急去的结果就是被丢出来当卫星中继站。 就像那些急着立功封爵的膏梁子弟,急来急去的把自己的命给急丢了。 有着急的功夫还不如多开发几种衣树淀粉的食用方法。 比如,把这种淀粉揉成团,擀成薄片,随便丢在炭火上,这个薄片受热就会迅速膨胀,再拿手把这个薄片随便翻动两下,一张薄饼就出现了,香脆可口。 把时间在制作美食犒赏自己的事情上,永远都不亏,能把自己的这具身体伺候舒服了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娥姬继续趴在木板上钓蛇,蛇在水里泡了快一天了,不断地游泳体力已经快要消耗完毕了,即便是蛇,它也是用肺来呼吸的,一旦体力耗尽,被淹死就成了必然的一件事。 因此,能攀上绳子的蛇很着急,它们急需一个干燥暖和的地方来提高自己的体温,急迫之下,一条身体颜色里胡哨的看着都很凶猛的蛇用腹足捉住绳索,身体一窜一窜往上爬,眼看就要爬上来了,被云策一刀斩断绳子给丢出去了。 蛇被丢出去的时候,在空中还呱呱叫了一声,狗子说,那条蛇在骂他。 如果仅仅是蛇虫喜欢跑到他居住的这棵树碰碰运气的话,那么,一些体型巨大的食草兽在洪水泛滥时期吃不到草,也就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打算啃几口绿色的叶子。 它们是淌水过来的,直接无视了云策跟娥姬,前足踩踏在树干上,就伸长了脖子用力的薅树叶,仅仅一头食草兽,就把这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啃的光秃秃的。 云策把木排丢到水里,用绳子绑在食草兽的尾巴上,再把娥姬跟那只羊丢到木排上,准备等食草兽吃完树叶之后就带着他们离开。 娥姬早就被吓傻了,这对云策来说说是既乘龙之后又一次新奇的体验,那一次自己跟一个宠物一样被人抓着,这一次,面对体型庞大的食草兽,他的木排也不过是一片草。 开始的时候,云策还是很警惕的生怕这东西给自己一脚,走了半天之后,他发现食草兽向往的只是远处的青草,就跟娥姬躺在木排上随食草兽要去哪里。 后来看到陆地了,云策不得不把绳子解开跟食草兽告别,主要是食草兽在踏上陆地的第一时间,就拉了一泡屎,那一泡屎足足有一百多斤还是稀汤汤,云策不得不望风而逃。 把木排恢复成马车,没有用多长时间,在这中间一直被他们捆绑着的羊马也被松开了。 荒原上之所以很少见到人,完全是因为这里的村寨太过分散的原因,一场暴雨,就把稀稀疏疏的人群给弄到一起了。 难民营,就是自发以同姓,宗族,村寨,亲族为一个个小团体,组合成的一个暂时的人类聚集区,官府或许会存在,为了防止百姓暴动,会主动把权力下放到一个个团体手中。 因为到了这个地方,你就不能对人身安全有更高的要求了。 如果实在难以忍受难民营的苦难,就可以学那一千两百人离开难民营去荒原上自谋生路,最终成为官兵的军功。 云策可以预料的到,那一千两百人最后一定会死的,也一定会成为人家的军功的,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分析,他们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 娥姬认为云策一定会成为公士的,不能跟流民叛贼靠的太近,哪怕难民营再不好,他们也需要去难民营跟官府打过交道后,获取通行证,继续他们的旅行。 云策觉得娥姬说的很对。 云策赶着羊车,走了不到三里地,就遇见了二十八宗抢劫案,最严重的一宗准备杀了云策,抢走羊车,再把娥姬弄来给他们当集体老婆。 最轻的一宗抢劫案,来自两个不满八岁的小崽子,手持石块,警告云策必须给他一团草粮,否咋,就砸烂他的头。 想要让娥姬给他们当集体老婆的人,今后再也没有娶老婆的焦虑了,因为没有必要,任何一个男人被同伙抓着两条腿倒立叉开,裆部连续挨了几十棒子的人是不需要老婆的。 云策是一个很讲理的人,你抢劫我什么,我一定要把你抢劫的心思彻底灭除才行。 三里地,二十八场战斗,云策二十七胜一负。 当云策赶着羊车进入了难民营最干燥,最高处的时候,那里的原住民已经悄然离开,还把那块地收拾的干干净净。 (本章完) 第34章 造反是一个决定不是选择 第34章 造反是一个决定不是选择 难民营,这是云策的叫法,人家有自己的名字叫作——徙营,进入这个营地的人也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徒夫。 云策在徙营里的名字叫做刘长安,是他临时起的名字。 徒夫是要集中起来专门管理的,而管理这些人的首领就叫作徒夫长,徒夫长以上的人便是官府派来的差役,专门管理徒夫长。 一般是六个差役管理一个徒夫长。 官吏们不直接管理徒夫。也不压榨徒夫,专门管理徒夫,压榨徒夫的是徒夫长,得好处的是差役,是官府,一旦徒夫长把徒营搞得天怒人怨,人人都想造反的时候,差役们就会把徒夫长推出去让徒夫们杀掉,再换一个徒夫长。 就这样换着,杀着,灾难也就过去了,徒夫们也就各自回乡了。 这是官府在没钱,没粮又要管理危机中的庞大人群的基本手法,算不得稀奇。 荒原这边的人是没有种地概念的,衣食住行所需都是来自荒原采集,听赵晋说过,以前寨子的主要供给来自打草谷,打草谷的对象是一个叫作‘灵’的荒蛮国家,后来,因为打草谷的次数过于频繁,把那个叫作‘灵’的国家啊给打没了,大家只好依靠剥衣树的树皮勉强度日。 荒原上有很多植物是可以吃的,除过不好吃之外,也没有啥不好的地方,勇猛一些的人还可以去荒原狩猎,偶尔能带回来一些肉,在基本生活还能勉强维持的情况下这里的人活得很没精神。 云策跟娥姬很有精神,天亮的时候,娥姬从专门挖的沙坑里取了干净水,在云策的坚持下,用火烧开,这才美美的开始洗漱。 早餐是豆粥跟肉臊子野菜盒子,昨天晚上娥姬就把豆子用水泡了,天亮的时候已经膨胀很大了,用刀子切碎下开水里,这样煮好的豆粥上有一层厚厚的豆油,喝起来最是醇香不过。 野菜单独吃一点都不好吃,和肉臊子结合之后那个香味就很霸道了,再被油脂把外皮煎成焦黄色,任皇帝来了都想吃一口。 云策把关于徙营的报告弄好后,就交给了狗子整理,见娥姬已经做好了早饭,就过来吃一口。 还没有下嘴呢,就有很多人在围观他跟娥姬吃饭。 娥姬驱赶了好几次,每次驱赶完,人家又围过来了。 云策喝粥,吃肉臊子野菜盒子吃的不亦乐乎的,偶尔,也会抬头看看那些被食物香气勾引的目光呆滞的人。 来围观的都是未成年人,之前云策把成年强盗打的吱哩哇啦的乱叫,却被两个不满八岁的幼童给打劫成功的事情,在徙营里被传的很广,因此上,大人们畏惧云策,小孩子们不怕。 被人恶狼一样围观吃饭的感觉,跟被人围观小便的感觉是一样的,而云策的心是强大的,如果有必要,就算脱光了,被人围观也能接受,只要能收获到自己想要的就成。 越是活得通透的人,道德感就越低,因为,他早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做起事情来,直奔本质,不与杂事做任何纠缠。 一个集体,如果要人为的制造出阶级出来,并不难,初级阶段无非是吃好饭,穿好衣,让旁人羡慕,认为你比他富有,让他萌生出想从你这里得到点啥的心思,一个简单的阶级就已经产生了。 这就是云策正在做的事情。 娥姬见人群里有几个很小的孩子口水都要流淌到地上了,就取出几个肉菜盒子用刀切开,分给了那些贪吃的小孩子。 手里还剩下一块,就随手给了一个半大的少年。 云策很霸道,在他居住的羊车周围,他不允许旁人住,住地旁边有一个一亩大小的灌木林,他不许别人去,因为,那里是他跟娥姬的专用厕所。 在徒营里,吃的比别人好,穿的比别人好,住的比别人好,就连厕所也比旁人高级一大截,加上之前二十七胜一负的武力战绩,云策在徒营里就是最闪亮的一颗星。 吃过早饭之后,云策就在徙营里漫步,顺便听狗子给他翻译的各种声音……内容不太好,这一片荒原已经找不到多少食物了,徒夫们想要离开这里,去食物多的地方继续建立营地,徒夫长不同意。 徒夫长不同意,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如果说硬要找出一个理由,那一定跟官府不久前的那场战败有关。 一千两百名流民击败了官府正兵,获得了最好的武装,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已经开始四处袭击官府的商队不说,还派人偷偷潜入徙营,鼓动这里的徒夫们跟着他们一起造反,一起过上吃饱穿暖且无人压迫的好日子。 这些消息是狗子听了太多人说的话之后总结出来的答案。 “革命?起义?”听狗子说了之后,云策欣喜万分,民智开启的第一步就是知晓,自己的剩余价值被人盘剥了,知道什么是不公正,也知晓公正从来不是旁人恩赐给你的,所有的公平,公正都需要依靠自己的一双铁拳来创造。 总之,就一句话——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如果能够目睹一场革命,就能大致判断出这支汉人是否已经忘记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 这句话就是汉人江山看似一成不变,实际上却是常变常新的,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让老迈的大汉重新焕发生机。 所以,造反,起义,对大汉人来说很重要,一旦没有了这两个词,大汉早就腐朽的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狗子是一个善于归纳总结的精灵,再给他一些时间,多参与一些事件,他的思维基础应该会更加的灵活充盈,云策很希望有朝一日,这家伙能够以人的模样出现在他的面前。 回到羊车的时候,云策看到一个带着皮帽的壮汉正在跟娥姬说话,云策过来之后,那个皮毛大汉就拱手道:“好汉,裴川有礼了。” 云策看一眼壮汉脚下的皮靴,又看看他头上的皮帽,这是公士才能有的穿戴,整个徙营里,听说只有徒夫长是公士。 想到这里,云策也拱手道:“见过徒夫长。” 裴川朝四周看看,见四周无人,就继续道:“刘平安,我们就要大难临头了。” 云策笑了,拱手道:“如此,某家这就离开。” 裴川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冷声道:“不加入我们,就休想离开。” 云策继续笑道:“六个差役防备你一人,他们人呢?” 裴川抬手道:“请好汉移步一观。” 云策跟着裴川走,娥姬在后面拽着他的后襟,裴川粲然一笑道:“少年夫妻一刻都不愿意分开吗?” 云策笑道:“总要让她觉得跟着我不亏才好。” 裴川大笑一声道:“总归要所有人都有好日子过才好。” 云策笑道:“希望如此。” 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一片灌木枝子扎好的篱笆院落里,院落里人不多,却各个都是雄壮的男子,大概数了一下,人数在四人,这在荒原这边非常的罕见,河口寨一个将近五百人的村落,四肢健全的成年男子一个都没有。 裴川打开草房的门,云策就带着娥姬走了进去,只见地面上摆着六颗人头,人头都被摆在地面上了,他们的表情依旧很丰富,涕泪交流的让人看的后脊背发凉。 仔细看过之后才发现,这六个人都被埋在地下,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土外边。 裴川见云策已经看过六个差役的下场了,不等云策发问,就对其余四个壮汉道:“诸位都是徙营里的英雄好汉,如今,大事在即,人命关天的来不及细想,红姑娘今天就要过来,我们先把事情定了吧。” 说完话,就从旁边的桌案上操起一柄铡刀轻轻一割,一个差役的人头就被割下来了,可能是因为身子埋在土里,身体受到挤压之后,血飙的老高。 受到裴川的引导,或者说是他们已经商量好的,旁边的一个壮汉,也接过铡刀,嘿了一声,就把第二个差役的脑袋给割下来了。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等染血的铡刀送到云策手里的时候,最后一个差役已经被活活的吓死了。 云策提着铡刀对裴川道:“中间少了一个环节。” 裴川道:“什么环节?” “许我好处的环节,连这个环节都没有就指望我卖命?” 裴川不以为意的道:“你跟你女人的命就是好处,徙营已经投靠了红姑娘,都要跟红姑娘走的。” 云策摇摇头道:“我不想。” 裴川道:“官府不知道你不想造反。” 云策想了一下丢掉铡刀道:“你说的对。” 裴川没有逼迫云策继续去杀那个已经死掉的差役,而是用脚踢了铡刀一下,铡刀就旋转着把那个死人头给割下来了。 差役留下来的甲具跟兵刃,被裴川分给了其余四个人,到云策的时候他道:“刘兄弟,你的东西哥哥先帮你留着,等你有需要的时候再给你。” 没有歃血为盟,人家不信任是很正常的,云策答应一声就带着娥姬离开了草房。 人家不信任他,他也不信任他们,云策只想看看即将到来的红姑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巾帼女英雄。 (本章完) 第35章 美丽的红姑娘 第35章 美丽的红姑娘 马上要造反了,徙营其余的人还啥都不知道呢。 几个武力比较强,地位比较高的人就能轻易的决定他们的命运,看似胡闹,实则是这些徒夫们既定的命运。 或许,直到官府把他们拉去砍头的那一刻,他们都不会明白自己为啥会被砍头。 娥姬做好饭,还是有很多的小孩子过来,这一次,他们不再抢劫,学会来拿东西交换,比如一把野菜,或者一个好看的石头。 野菜不好吃,娥姬给了半个饼子,石头不好看,娥姬也给了半个饼子,每个人都很满意,只有云策拿着那块屎黄色的石头看了很长时间。 这东西应该是天然的狗头金,掂量一下份量,应该超过了五百克。他随手丢进龙珠里,这东西很珍贵,应该能换不少的东西。 黄金这个东西从黄帝时期就已经在使用了,假如那个霍王就是霍去病的话,他对黄金的认识应该更加的深刻,这东西也应该更加的值钱,或者,它本身就是钱。 想到这里,云策摇摇头,目前为止,自己依旧在荒原上打转,遇到的人跟事情即便是在这个大汉,也是极为低级的,他此刻极度需要一个更高的知识平台来了解这个世界,继而对这个世界来一个相对准确的评判。 云策白天一直坐在最高处瞅着徙营入口,等着看那个红姑娘,跟裴川不同,他亲眼见过那只喜欢跳舞的造反者,他们喜欢胜利,无惧死亡,送别战死同胞的时候,没有眼泪,只有热烈的歌舞。 百人出一英,千人出一雄,万人出一豪,百万出人杰。 那个红姑娘能统御一千多人死战,称得上英雄之名。 可惜,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那个女英雄。 今晚的出来的月亮是血月,由于万里无云的原因,一颗暗红色的大眼球阴冷的看着大地,让徙营里的人早早就安睡了。 娥姬白天跟那群孩子玩耍的太累了,天黑不久,就躺在羊车车厢里睡着了,她不喜欢盖毯子,只喜欢云策的那条睡袋,这条睡袋可以把她紧紧的包裹住,只露出一个脑袋,她说,很像她母亲当年抱着她睡觉的感觉。 云策没有睡,用刀子切割自制的那把弓,这把弓的弓臂不够长,力量却很大,因此上,云策准备把它修改成一把弩。 弩最重要的部件就是弩机,云策把娥姬心爱的绿钱给融了,在沙范中倒出来了合用的弩机,初始的时候,他还担心这种密度跟铝差不多的绿钱铸造出来的弩机,会在强度上有问题,开始打磨之后,这个担心就很多余了,绿钱是个好东西,强度,韧性都有可取之处。 就是太少了,否则拿来制作一些随身装备还是很好的。 云策吹掉弩身上的木屑,把涂满树胶的弩机装进去,一边用火烤底部,一边用嘴吹凉气让顶部的胶水快速的凝固,唯有这样装胶,才能让弩机外壳的胶水可以均匀铺满,不至于出现空鼓,或者漏胶。 裴川已经来了一会,见云策正在忙,就守在边上看他做工,直到云策放下手里的弩弓,这才道:“红姑娘要见你。” 云策随裴川一起来到那间死过人的茅草房,进了门,就看到了红姑娘,看完之后,他就不想参加他们的造反大业了。 云策承认,自己尽管是一个很客观的人,还是受到了地球影视作品的影响,在那些影视作品里,不论是女土匪,还是女强盗,女飞贼,女叛匪,女侠客一个个都长得千娇百媚的,哪怕是性子豪爽的,人家的纯欲风葫芦状的身材,也能很正式的告诉你,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 眼前这位身高在一米七八以上,骨骼粗壮,露在外边的十指修长,骨节分明,一张脸……怎么说呢,云策没有在她的脸上捕捉到女性的气息,方方正正的很像是一个北方汉子。 胸部是没有的,很平坦,看不见臀部,从正面隐约暴露的轮廓来看,规模应该不小。 可能是云策打量红姑娘身材的时间过长,一只满是老茧的手,就裹挟着风声朝云策脸上呼过来了。 手还没触碰到云策的脸,就被红姑娘给牢牢的抓住了,松开忿忿不平的同伴,红姑娘道:“我是女人,你们男人不敢做的事情,我敢做。”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我想听听首领怎么带着我们做事情,做什么事情。” 原以为问出这样的问题,不可能得到回答,没想到红姑娘坚定的道:“占据平远城。” 云策愣了一下道:“什么时候?” 红姑娘道:“天亮出发,天黑时抵达平远城便立即攻城,听裴川说你武艺超群,若是你能率先登城,破城后,城里的子女玉帛你可先行取用。” 云策瞅瞅已经把刀子抽出来的裴川,点点头道:“我不要子女玉帛,如果我侥幸得功,请把平远城里所有的帛书,竹简,木牍给我就好。” 红姑娘皱皱眉头,然后认真的点头道:“可以,现在回去休息,明日天亮启程,我们兵发平远。” 云策笑一下朝红姑娘拱拱手就离开了,身为边缘人,就该有边缘人的觉悟。 出得门来,他背着手晃晃悠悠的往羊车那边走,屋子里人影绰绰的不是在评估他是否会叛变,就是在骂他,估计等拿下平远城,杀他的建议估计都有。 刚才,红姑娘之所以直截了当的目标告诉他,就是在试探他,如果他当时敢说半个不字,裴川他们的刀一定会落在他的头上。 这些人很自大,或者说,他们就没有见过好东西,也没有见过厉害的人物,红姑娘身为首领敢大剌剌的见陌生人,她就不怕死吗? 要知道,就在刚才,狗子已经对屋子里的人的武力值做了一个大致的分析,结果就是,云策想要杀光屋子里所有的人,大概需要五分钟。 云策对起义过程的兴趣,超过了他想要杀人的冲动,以前西北地刚解放不久,一贯道横行的时候,山沟沟里经常会出现一些皇帝,女王,太子,王爷,丞相,通天大将军之类的家伙,最后都被乡派出所给解决了。 云策生的太晚,下乡当主任的时候,乡野间早就没有这东西了,所以,他一直很好奇,一个个好好的人,怎么就能癫狂到那种地步。 鉴于此,他现在很想研究一下红姑娘是如何从一个百姓一步步走上反叛之路的,至少,红姑娘的完整心路一定要有,这样的一份基层调查报告才会完整。 即便是在地球上,一份高质量的地方调查报告的含金量依旧很高,一叶落而知秋,如果这种报告的质量越来越高,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就说明问题很严重,就能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到高层决策。 这里说的是一个整体,不是个体问题,个体问题就算再惨烈,带入十四亿人的分母,也就不算啥了。 就这样思考着,回忆着,云策回到了羊车这边,娥姬睡得昏天黑地的,脸上还戴着云策白天无聊的时候给她雕刻的一个猴子面具。 帮娥姬拿下面具,云策想了一下,就找来一块木头,开始雕刻一个猪头面具,明日傍晚,攻打平远城的时候,他不想让人看清楚他的脸。 这里的夜非常的漫长,漫长的让人产生一种浪费生命的感觉,云策把木头放在自制的木头火炉上烧一会,再拿下来用刀子把烧焦的部分去掉,这样烧烧,刮刮的时间过的飞快。 红姑娘过来了,她是一个人来的,云策觉得身为叛贼首领,她这样做非常的不明智。 云策拿出娥姬的炒豆子招待了她,她对这种可以充当军粮的豆子很感兴趣,仔细地问了制作过程之后,就对云策道:“你是一个世家子是吗?” 云策摇摇头,取出赵晋给自己的身份木牍递给了红姑娘。 红姑娘伸手接过去,看了一眼又递给云策道:“我不识字。” 云策继续用刀子切割着木头低声道:“要学啊,将军一定要识字,要不然就很容易被骗。” 火光落在红姑娘的脸上,把她原本黝黑的脸膛照的红彤彤的。 “不是我想当将军的,是没办法之下,才当将军的。” “家里出现了变故?” “不是家里,是我出了变故,看不惯差役欺负人,不小心把差役给打死了,没办法,只好逃跑,逃跑的过程又杀了更多的差役,等我干掉官府一曲正兵后,这个将军,我不当也得当了。” 云策停下手里的活计,抬头看着红姑娘道:“当时是你统领着一群长杆兵参战的吧?” 红姑娘闻言,原本有些柔弱的眼神顿时变得犀利起来,她一手扶腰,一手指着云策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策没有理会红姑娘危险的动作,继续刮着猪头面具道:“亲眼看见的,那一场战斗,只有你统领的长杆兵还算有用,其余的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 红姑娘皱眉道:“你不是官府的人?” 云策摇摇头,继续低头干活。 “明日攻打平远城,我没有把握。” “城里派内应了没有?” “没有。” “那就多派一些,攻城的时候,让他们满世界放火,让城里乱起来,还要刺杀主要官员,将领……” (本章完) 第36章 好人才能作恶 第36章 好人才能作恶 随着跟红姑娘在火炉边进行了一场比较深入的谈话之后,云策遗憾的觉得,这姑娘生错星球,也生错年代了,她应该生在战火纷飞的地球上,然后跟云临川成为恋人,夫妻,战友,同志……他们的三观实在是太相配了。 云临川是一个读过书的人,他读书的地方叫作燕京大学堂,整天把燕京校训挂在嘴边——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最后,也是他把他的校长给撵出国了。 狼刨水这个地方塑造了云临川狼一样的性格,那里的黄沙又给云临川披上了一层厚重的黄土气息,燕京大学又在他的黄土层上镀上了一层金光。 他既能跟老农坐在田埂上喝着酸浆水谈论桑麻,也能穿上战衣冲锋陷阵,更能穿上得体的西装跟洋人飙洋文喝咖啡,每一种状态都出奇的合拍,让人无法把这几种状态合归到一个人身上。 云策觉得只要给红姑娘一些名师,一些机会,她绝对能蜕变成云临川那种人,因为,在云策给出一点有益的建议的时候,她没有怀疑,没有迟疑,直接发布了号令,一群群的人就连夜离开了徙营。 “你凭什么这么相信我?”云策见好多人骑着羊跑了,就好奇的问红姑娘。 “你人在这里,那些人已经去平远城了。” “嗯,不错,时间差观念挺好的,这说明不了啥问题。我可以找人快你一步把消息传回去。” “你骗不过我,你听说我要破平远城的那一刻,似乎比我还要激动,你跟平远城里的某人有仇吗?” “没有,我只是单纯的想要看看起义军破城后到底是屠城呢,还是开仓放粮。” 红姑娘思考了片刻道:“优劣相当,你以为如何?” 云策瞅着红姑娘的脸片刻,还以为这个女人会直接说出开仓放粮的话,没想到人家也想过屠城。 红姑娘谨慎的道:“屠城可以树立军威,开仓放粮可以收买人心,树立军威只是一时,收买人心也只是一时,你可有良策教我?” 云策坐直了身体,咳嗽一声道:“你是穷人出身,穷人就是你的根基,你做的所有事情,都必须站在穷人的立场上,尤其是刚开始的阶段更是如此,如果获得穷人的心,你就有打不完的军队,吃不净的粮草,就算是这天下,你也能争一争。” 红姑娘思考了片刻道:“军队破城,不可能不拿好处,如果穷人的财富不能碰,你的意思是拿富人的财富来补偿军队破城的功劳?” 云策笑道:“天下人盼均贫富久矣,红姑娘不妨以此为号角,招唤天下心怀不满者加入。” 红姑娘见云策戴上了刚刚做好的面具沉吟片刻道:“戴傩舞面具,你没打算加入我们?” 云策大笑道:“我只是一个心怀好奇的旁观者,明日攻城我必定会倾尽全力,城破,我拿走我要的东西,就会扬长而去,继续去寻找我想看的热闹。” 红姑娘站起身朝外走了两步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云策道:“刘长安的名字也是假的吧?” 云策举着面具笑道:“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你就当我叫作刘长安,平远城一战之后,你我再无瓜葛,如果江湖再见,我们从头来过。” 红姑娘跟云策说完话之后就骑着羊走了,徙营里说话算数的人再一次变成了裴川,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他已经敲鼓把所有人都召唤起来,以转移营地去物产丰富的地方觅食的理由,全体拔营。 云策,娥姬也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之后,就驾着羊车跟着大部队一起迁徙,只不过这一次,云策跟娥姬脸上戴着面具,一个是拟人化的猴子,一个是笑容满面的猪。 荒原上有很多的斥候,斥候们往往对正在迁徙的大队人马充满了好奇心。 裴川是一个很阴险的人,他让部下穿着死去的差役的衣服走在最前面,让那些落单的斥候以为这是一支正常迁徙寻找就食地的徙营,等他们上前打问的时候,就一顿乱箭,或者一顿乱刀把斥候给干掉。 如果遇上一队斥候,就热情的邀请这群在荒原上餐风露宿许久的人,过来喝一口热水,吃一口热饭,等这些人放松戒备之后,再蜂拥而上把人家分尸。 中间难免会遇见一些意外,其中一次,就小看了一个大胡子斥候,还以为陷入重围的人已经是砧板上的肉,没想到,人家武功很高,不但没有被裴川安排的人砍死,还被人家砍死了好几个,要不是最后关头被云策的神箭所杀,人家就逃出去了。 所有的斥候都是当着徙营里的人的面杀掉的,很多徙营里的精壮男人都参与了杀戮,最初,他们还以为是强盗,等他们知晓自己杀的是斥候,为时已晚。 有几个人不想造反,带着家人逃离了徙营队伍,最后被裴川带人追上,一一杀死在了这个荒原上。 杀了几十个人之后,原本欢快的队伍就沉默了下来,一些想要逃离的人,也不再想着逃跑,低下头,带着家人赶路。 一路上云策就杀了一个人,剩余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观察徙营里的人,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徙营中实力最强的裴川联合了六七个实力中等的人群,就让这个两三千人的队伍,随着他们的指挥棒乱转。 实际上,他们是有机会脱离这支队伍的,只是没有一个敢于振臂一呼的人,没有这种人出现,他们的前途就一片黑暗。 这是一支注定要灭亡的起义军,云策在见识了水渚上那场战斗之后就已经清晰的知晓,红姑娘率领的这支军队活不长的。 等真正的军队过来,他们的覆亡不过是顺理成章地事情。 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比如起义军队伍中突然曝出一个用兵如神的人,或者突然间天降陨石…… 云策不觉得这支队伍里会出现一位强大的教员,或者出现一个刘秀那样的大魔法师。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起义军失败是正常的,成功才是偶然。 云策没兴趣去臆测这群人的下场,毕竟,自家两百儿郎离家,活下来的不足二十,既然这群人想要起义,就该承受起义的后果,当然,也能享受起义带来的丰硕果实。 娥姬在羊车上烙饼,就是那种丢到炭火里烤熟的薄饼,云策告诉她要多准备一些,等这场仗打完之后,他们就跑路,要不停的跑路,至少要跑的比平远城求援信使还要快才好。 如果跑不过求援信使,云策就打算带着娥姬冒充从平远城逃出来的流民。 自从知晓了这个世上还有长安,洛阳这样的顶级城池,云策就想去看看,不想把自己困在荒原上当野人。 娥姬被饼子烫的嘻嘻哈哈的,落在云策手上的时候,这种焦黄色的饼子依旧滚烫,这是他的手似乎感受不到这种温度,把饼子撕成两半之后分给了娥姬。 烤饼子之前里面就加了盐,跟一种不知名的香草,不用夹菜,仅仅是饼子的味道就足够好了。 离开河口寨之后,娥姬的性子越来越活泼,终于有了一点十五岁少女的模样,以前在河口寨独自生活时铸就的坚强,独立,坚韧等品质,已经完全消逝在云策对她的宠溺中了。 云策知晓自己算不得好人,不仅仅他不是好人,整个云氏家族就没啥好人,或者说,整个玩政治的人,就没有好人。 政治家的目的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往上爬是宿命,是己任,是生命不止奋斗不止的目标,更是获得最大自由度的方式。 人类自古以来就在追求这种极致的自由,可惜,人类自由的极致便是皇帝,还有很多想要追求超越皇帝般自由的皇帝,就想长生,或者成仙,结果,这种过度追求自由的结果,便是沦为千秋笑柄。 云策心里有一条毒龙正在生长,离开了地球法则,道德的约束之后,云策在这里感受到了极致的自由,他又是理智的,清楚的知道极致的自由后面就是毁灭。 为了不让自己过度自由,他必须带着娥姬,就算他在干坏事的时候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多少还是要照顾一下娥姬的情绪的,这样一来啊,就让他显得不那么坏。 好人才有作恶的资格,这句话是云临川说的,也是他数十年在高位上得来的总结,云策决定遵照云临川总结的政治智慧继续前进,做一个有资格作恶的好人。 如果习惯了这个世界的时间,那么,漫长的白日就不再难熬了,裴川又杀了两个斥候,这一次,他没有使用计谋诱骗,而是带着人笑语盈盈的直接走上去,到跟前了,就一起挥刀,把两个斥候给砍死了。 云策羊车路过两具尸体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个家伙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转过一片森林,平远城就在眼前了,瞅着眼前巍峨高大的城墙,云策很是是为红姑娘担心,这样的城池想从外边攻破,难度太高了。 (本章完) 第37章 新手天照顾 第37章 新手天照顾 裴川让徙营的徒夫们排成一个长长的队伍,以妇人跟童子打头阵,准备排队进入平远城。 云策,娥姬自然也是其中一个,尽管云策跟娥姬都认为自己此刻是叛贼,可是,那些守城的兵丁们不这么认为,他们愉快的搜着妇人的身,唯恐她们带着危险品进入城市。 对女人,他们搜的可仔细了,对于身怀利刃的男人,如果没有绿钱或者别的好处,他们就会连打带踹的把他们驱赶进城。 在极度震惊中,云策跟娥姬带着面具,赶着羊车进了平远城,云策一度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梦,他赶着羊车从另一边出城,然后又进来了,才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现实。 进到城里,云策就看到披着一件衣树斗篷的红姑娘蹲在城墙角落里,红姑娘也看到了云策,就露出来一嘴的大白牙冲着她笑。 云策把羊车赶到红姑娘边上,递给她一个薄饼道:“怎么办到的?” 红姑娘撕扯着饼子边吃边道:“有大批的自由民进城准备卖身当奴隶了,贵族老爷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云策回头看看拥挤的城门口摇摇头道:“进城的人太多了,总会有有识之士的。” 红姑娘吃完饼子,将斗篷拉起来盖住脑袋毫不在意的道:“他们发现的那一刻,就是我们夺城的时机。” “你是首领,待在城门口做什么,应该居中指挥的,比如派谁去抢夺城主府,派谁去军营,派谁去抢夺粮库,派谁去保护好我需要的竹简,木牍,以及帛书。” “不用,平远城里驻扎着三个曲,总共一千八百人,由一位破虏校尉统领,今天下午,破虏校尉带着他的部下去奴隶场为他们挑选奴隶去了,我派了不少精壮的奴隶让他们挑选……” 听红姑娘这么说,云策叹口气道:“去的不仅仅是破虏校尉吧?” 红姑娘压抑着笑意点头道:“城里的富户都去了,包括平远城的城主张雅量。” 云策瞅着挤满街道的流民道:“我觉得我的存在有些多余。” 红姑娘抬手把娥姬准备的干粮篮子扯过来提在手上对云策道:“趁乱袭杀高手,应该能让你兴奋起来。” 被抢走食物的娥姬一个虎跳就爬上红姑娘的后背,扯着斗篷大叫:“把我的干粮还给我。” 红姑娘只是把身子抖一下,就把娥姬甩飞,还在空中推了一下娥姬的屁股,让这个不想吃亏的姑娘飞向云策。 “看好你的美人,上万人的乱局,没有两三天的时间,这座城安静不下来。” 云策抱着娥姬,瞅着红姑娘三转两转消失在了人群中。 把娥姬放在车板上,她跺着脚道:“她把干粮拿走了,我们吃啥。” “放心,我们有的是吃的。” “吃的从哪里来呀,我们的草粮不多了。” 在娥姬絮絮叨叨的埋怨声中,云策赶着羊车沿着弧形大道前进,转过几个弯子之后,侧面就出现了一条笔直的大路,路的尽头又是一座城门。 看到这里,云策不由得笑了,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支汉人的建筑制式跟古代中国如出一辙。 城主也并非是酒囊饭袋,放流民进入城郭,却把内城的大门紧闭,如果城郭出现乱局,就让守卫城郭的军队把城门关闭,留在城郭里的乱贼会在两面夹击之下毫无生路。 云策摇着头驱赶着羊车向内城方向走去,如果能进内城的话,那里才是整座城池的精华所在。 他还觉得,红姑娘以及叛贼真正的主力,可能已经进了内城。 城郭这边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干草堆,只要出现一点火星就会燃起大火,群体性骚乱是很难控制斗争目标的,只有彻底的,绝对的混乱。 走到内城门口,云策发现,内城的交通并未断绝,只是,进入内城需要交钱,一人一个绿钱,加上马车,总共要交纳五个绿钱。 这几乎是娥姬所有的财产了,尽管非常的舍不得,她还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口袋,把里面的五个绿钱全部倒出来,交给了看门的兵丁。 云策赶着羊车进了内城,走出老远,娥姬依旧在看兵丁一抛一抛的把玩着原本属于她的五个绿钱。 内城跟外城几乎是两个世界,一个乱糟糟如同牛马圈,一个安静,清洁黄沙铺路,就连店铺里的伙计都比城郭的伙计长得漂亮。 云策虽然穿着一身没有染色的皂白粗布衣裳,他的气度却比大城市里的世家子还要高傲。 这种高傲不是盛气凌人,而是他洁白的衣领,卷起来的袖口下白皙有力的手臂,粗糙但是材质一流的衣服,是他虽然略有风霜色却精致的眉目,更是他看似和煦却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 见云策下了马车,准备要进店铺,伙计立刻就弓着腰迎接了上去,笑吟吟的施礼道:“少郎可要入店休憩?” 云策抬头瞅瞅门楣上客舍两字,就朝伙计笑着点点头,径直进入了这家客舍,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汉从台子后面走出来施礼道:“少郎有何吩咐?” 云策笑着从怀里掏出那枚狗头金放在老人手中并不言语。 见老汉没有疑惑的表情,而是用双手捧着那块狗头金又咬又看还闻的,就知晓这东西在大汉应该是很值钱的东西。 “此为上币,街头就有均输所。” “外边流民太多,不得已住进客舍,手上钱钞并不顺手,只余此物。” 老汉自然知晓云策话中未尽之意,招呼伙计接过马车缰绳送去了后院,同时又唤来一个侍女带云策去客舍房间。 娥姬担心伙计偷她的肉跟粮食,果断地跟着去了后院,云策进了后院,看中一间门口有树的房间,不等女使招呼,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屋陈设很简单,一床,一矮几,一屏风,两个蒲团,矮几上有一盏油灯,再无杂物。 看过屋子的陈设之后,云策心的温度又下降了一些,野人,荒僻之地生活简陋也就算了,没想到一座城的内城客舍的陈设也是如此的简陋,实在是令人伤心。 云策盘腿跪坐在蒲团上,将胳膊撑在矮几上发愁,娥姬却把那个伙计指使的团团转,把羊车上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客舍,其中就包括娥姬视若性命的装肉坛子,那东西足足有百斤以上。 老汉回来了,带给云策一个老大的钱袋子,袋子里的绿钱随着老汉走动叮当作响。 “少郎的上币成色很好,换回来了两万六千四百钱。” 云策将钱倒在矮几上,老大一堆,从钱堆里拿起一枚不论是厚度,重量颜色都不同于噗通绿钱的钱币,疑惑的瞅着老汉。 “以一当千钱,又名重宝。” 云策拿手指在钱上弹一下,淡青色的钱币就发出嗡的一声长鸣,随后,云策就把钱丢在矮几上,示意老汉拿走店钱。 老汉小心的从钱堆里数出二十四枚绿钱,就躬身退下,然后娥姬就猛虎一般的扑过来,用双臂揽着那堆钱,神魂又去了九霄云外。 此时,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女使端来饭食,还带着一个酒壶,两个酒杯,朝云策倾身施礼就下去了。 云策看一眼饭食,觉得没啥胃口,就脱掉鞋子倒在床榻上,闭目休息。 他看的很清楚,两只陶碗里装的是煮熟的麦粒,也就是传说中的麦饭,就是东汉末年袁术末路穷途之下宁可饿死也不吃的那种麦饭。 一大碗黑乎乎还散发着微微臭味的酱,一块煮的半生不熟的肉,从外貌看不出是啥肉,一盘子煮熟的蔬菜,以云策贫乏的汉代蔬菜知识竟然不知道这是啥菜。 最后还有一盆汤,汤里面漂着一条鱼…… 煮熟的麦饭自然不如衣树淀粉来的精致,半生不熟的肉假定它是兽肉,云策也不会吃的,毕竟,这是大汉时期,出门在外的,吃到人肉就不好了。 至于那碗鱼汤,云策看一眼就饱了,大汉时代还是一如既往的美食荒漠,比杭州差远了。 娥姬吃了一口麦饭就鼓着嘴巴含含糊糊的问云策:“他们为啥不吃草粮?草粮那么好吃。” 云策一边侧耳听着外边的动静,一边道:“野人的吃食人家可能看不上。” 娥姬又吃了一口水煮青菜,勉强吞咽下去之后对云策道:“不如爬爬草好吃,也不如新长出来的钩刺好吃。” 这一次,云策没有回答他。 “肉挺好吃的,就是有一股子尿骚味道。” “呀,还有鱼啊,我喜欢吃鱼,呃——是苦的。” 云策侧耳倾听了半个小时,娥姬就控诉了半个小时,最后的总结云策没有听清楚,无非是觉得能把好吃的肉做的这么难吃的人就没必要长嘴。 娥姬辛苦赶了一整天的路早就累了,洗漱之后就倒在床榻上睡了,她没有盖客舍提供的兽皮毯子,而是把自己心爱的睡袋从一个大袋子里取出来,拍打松软之后,邀请云策一起入睡不成功,就脱掉外裳,哼哼唧唧的钻进去,把拉链拉好,又朝灯下的云策眨巴眨巴眼睛,见他视若无睹,就气咻咻的睡了。 矮几上摆着长梢弓,还有一架弩,一柄不符合这个时代的精美马刀,原本一身大汉打扮的云策换上了自己的防刺服,这东西比甲胄好多了,还轻。 低头看看正在腕带上蛄踊的狗子,压低声音道:“第一场底层百姓起义真实参与体验活动开始了。” 随着云策话音落地,他就看到窗外陡然升起来了一大团火,紧接着就听见有人大喊火起。 云策将长梢弓背在背后,把马刀连鞘插在腰带上,带上一袋子箭,把上好弩弦的弩弓以及弩箭留给矮几上。 等娥姬的呼吸声变平稳之后,就打开窗户跳出去,随即就上了屋顶。 顶着夜风,云策在屋顶上跑的飞快,这一次他决定速战速决,赶在骚乱蔓延到客舍之前赶回来。 (本章完) 第38章 论程序的重要性 第38章 论程序的重要性 夜晚的平远城,比白日里还要热闹些,主要是起火点太多,救火的人也太多,再加上那么多放火的,抢劫的,杀人的,趁机偷盗的,外郭城已经完全失去了秩序。 秩序乱了,所有的罪恶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云策站在屋顶,眼看着一个老叟被流民砍死,眼看着一个妇人被一群流民拖走,也眼看着一群居民用木棒把一个少年流民砸成肉泥,也看到一个女流民抱着孩子敲门求救,却被院墙上探出来的棒子砸的头破血流倒在地上,手里的孩子滚落在街上,随即,就被一群人踩踏而过…… 云策收起望远镜,这是他唯一能表现他怜悯之情的方式。 以前,相声里的笑话,现实中真的发生之后,让人快乐不起来,以前之所以笑,是因为,我们知晓那就是一个笑话,不可能真的发生。 云策此时藏身的地方是一座三层木楼的屋顶,这座楼阁是平远城里最高的建筑,加上这里地势较高,站在这里就能俯瞰全城不说,白日里甚至能把视线投入到城外。 此时,城池已经乱了,按理说城主以及守城的校尉会出现在这里指挥平叛作战,结果,云策来这里已经十分钟了,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不远处的城主府里灯火通明,巨大的院落里,无数的人蚂蚁一般的忙碌着,从堆积如山的箱笼来看,他们这是准备逃跑。 云策觉得城主有些无耻,转过头又看到另一边的一个大宅院里也同样灯火通明的,只不过,这边忙碌的都是一群披甲的军士,不像那一边大多是身着衣布的奴仆。 一个手持长柄砍刀的甲士站在院子门口,不时地大声呵斥着什么,见妇人孩子们乱糟糟的往羊车上爬,他居然伸手拽下来一两个,妇人哭哭啼啼的抱住他的腿哀求,这家伙居然挥动大砍刀把妇人给砍死了。 内城背靠郭墙,那里还有一道门,只要离开这道门,外边就是一望无垠的原野,好在去荒原之前,必须经过这座巨大的阁楼。 云策本来啥都不想干的,看到城主跟校尉家的动静之后,跳进阁楼,打翻灯笼让里面的灯油流淌出来,就在他想要点火的时候,突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硕大的地图,旁白你的案几上还摆着一摞摞的帛书,就连旁边的荷缸里也插满了卷轴。 云策小心的把地图,帛书,卷轴收到龙珠里,打开左边的一个房间,见到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只能遗憾的叹口气,太多了,龙珠装不下。 右边的房间看样子是一个公廨,抽取了放在桌案上的几张帛书,发现是推荐书,是城主张公雅量给出云州刺史裴公元璟推荐的本地人材。 看过落款,发现写好的日期是昨日,云策想了一下,就研墨提笔在一张已经铺陈完毕的推荐书上把自己的情况写了上去。 全过程夸赞之词溢于言表,他没有半分不好意思,就他这样的王佐大材,如何赞美都不为过。 为了不露出破绽,云策又检查了几封书信想要看看人家是怎样操作的,结果发现,这样的一封荐书,需要五万钱,想要盖上城主的印章,还需要十万钱。 云策在公廨里翻腾了一会,没找到印章。 一气之下,云策就把一罐子灯油泼在竹简木牍上,忍痛丢出一个火把后就匆匆离开了。 火焰升腾,却不怎么起眼,毕竟,整座城都在燃烧。 或许是看到楼阁着火了,城主府以及校尉府的人丢弃了很多人,很多箱笼,急匆匆的离开了各自的府邸。 没了人在街道上阻挡汹涌的人潮,城主府跟校尉府马上就被灰白色的人群给淹没了。 校尉府的甲士劈开人群,一群带角的马就冲了出来,低着头用角把疯狂的人挑的四处乱飞,在这群马的背后,一群甲士护卫着长长的车队紧紧跟随,所到之处,尸横满地。 原以为那个校尉就是一个没卵子的货,没想到这家伙的武艺一点都不差,手里的大砍刀舞动的如同风车一般,冲过来的流民们,就像是一捆捆铡刀下的青草,轻轻一割就断了。 红姑娘带着精锐冲过来的时候,那个校尉已经杀人杀的近乎癫狂了,看准了红姑娘举刀劈了下来。 手持长矛的红姑娘不敢应对,闪身避开,却被下马步行的校尉一脚踹在胸口,倒飞了出去。 裴川的长矛如同毒蛇一般钻了出来,刺在校尉的后腰上,却被铠甲给挡住了,刚刚收回脚的校尉抬脚在杵地的大砍刀上踢一脚,紧接着拧腰转身,大砍刀就如同电扇风叶一半旋转着向后劈砍。 刺完一矛的裴川早就连续后退隐没在人群里,那些来不及后退的流民,被旋风般的大砍刀砍中,接连砍断了两人的身体,这才泄了力道剁进第三人的身体。 红姑娘摇摇摆摆的站起身,大叫一声,举着长矛勇猛的向校尉刺了出去,校尉狞笑一声,闪身避开,正要挥刀斩断红姑娘脖颈的时候,一个罐子凌空飞来,校尉顾不得斩杀红姑娘,挥刀砸开罐子,罐子碎裂,被里面的液体弄了一身。 在红姑娘难以置信的目光中,一个猪头人丢过来一根火把,流淌在地上的灯油就燃烧起来,火苗最终攀援到了校尉身上。 看着校尉身上起火,正狼狈的胡乱扑打,云策朝红姑娘摆摆手,就准备去找城主,毕竟,这个张公雅量不给他盖章,他的推荐信就屁用不顶。 打落水狗的时候,裴川是行家,校尉身上起火之后,他又出现了,挺着长矛就对着身着铠甲刀枪不入的校尉一顿乱捅,他不指望自己能刺杀校尉,只希望这通乱刺,能让校尉身上的火着的更大。 街道上混乱的厉害,到处都在起火,云策担忧的朝客舍那边看了看,发现大家关注的重点在这边的官衙,以及富人区,客舍那边还算安宁。 云策在屋顶上连蹿带蹦的穿过两条街,这才勉强看到城主府的车队,果然,当官的本事都不差,为家眷殿后的城主张雅量手持一柄大戟,左右砍杀,手下几乎无一合之将,砍死十几个人后,追赶他的流民们就停下了脚步。 张雅量怒喝一声道:“阻我者死!” 云策匆匆跳下来,举着手里的荐书朝张雅量挥舞道:“张公慢行,先给在下的荐书用了印再走不迟。” 张雅量愣了一下,见一个诡异的猪头人快速的朝他靠近,大戟带着风声就朝云策的脖颈处劈砍下来,云策矮身避开,却不防张雅量的大戟生生的挺住劈砍的去势,大戟在掌中转一下立刻变成了钩,无声无息的朝云策后背钩过来。 云策探手捉住大戟的锋刃,用力的拽一下,大戟就被云策给夺了过来,将大戟插在地上,云策再一次拿出荐书恭敬的举到张雅量面前恳切的道:“这封荐书对在下很重要,还请张公用印。” 张雅量这才从大戟被夺的震惊中清醒过来,不过,身为经年老吏,他还是从很有礼貌的云策手中接过荐书,看了一眼后,眯缝着眼睛道:“哦,刘长安,却不知少郎君是谁家的嘉公子?” 云策见长街那边也开始起火了,心头一阵发急,见这个家伙事到如今了还磨磨唧唧的,怒从心头起,抬手就给了张雅量一记嘴巴子,只听啪的一声响,张雅量被扇的偏过头,云策又擒住他的脖子,猛烈的摇晃着道:“快给老子用印。” “老夫全身甲胄,如何会携带印信。” 张雅量被摇晃的七荤八素的,虽然不知道对方为啥要他的印信,即便如此,他也知晓自己命悬一线,能拿捏对方的也只有引信,就咬紧牙关不肯说。 云策转头见火势有朝客舍蔓延的趋势,怒极,一拳砸在张雅量的脸上,这一拳很重,砸的张雅量面颊骨立刻就凹陷了下去,上面一排牙齿跟下面一排牙齿剧烈的磕碰之后,竟然纷纷碎裂。 流民中有人知晓猪头人的厉害,见他在办事,就拦住不知道的兄弟,想等这个魔王办完事再说。 也就是此时,张雅量的仆人终于有了脱离流民的机会,见主人被抓,纷纷上前,意图营救张雅量。 云策单手握住大戟,横扫一下,就把救主最心切的一个壮汉斩成两截,其余仆役见猪头人凶残,纷纷退后。 “给我用印……” 云策抓住张雅量的脖子继续摇晃。 张雅量早就被那一拳打的昏迷过去了,折断的鼻骨甚至刺入了脑髓,如今,也就比死人多一口气,那里还能回答他。 云策发急,暴力扯开张雅量的腰带,又撕开穿戴的很好的甲胄,终于从他的腰部找到了一个锦袋,倒出里面的东西看了一下,很好,正是他需要的。 收起锦袋,云策就在张雅量凹陷的脸上踩踏一下,脚下一片柔软,借着这股力道,他就上了屋顶,飞快地朝客舍狂奔。 (本章完) 第39章 没有立场就是最大的立场 第39章 没有立场就是最大的立场 猪头人跳上房跑了,起义军们就再一次围着城主府的人恶战,这一次,没了凶恶的张雅量,起义军们终于展现了自己本该有的凶残力量。 随着城主府的人不断地退却,地上的张雅量已经被人剥成一头光猪,一张软塌塌的脸贴在地上,洇湿了大片的土地。 云策回到客舍的时候,这里已经开始着火了,就在火光中,娥姬正举着弩弓逼迫那个老汉跟女使帮她搬运装肉的坛子。 在他们居住的客舍门口,那个年轻的伙计倒在地上,胸口插满了弩箭,死的不能再死了。 只是看现场,云策就猜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白日里换了那么多的钱,伙计跟老汉见男人不在,就想发一笔横财,结果,抢劫的主力被娥姬给射死了。 有时候,云策忽视了娥姬本身就是在荒原长大的人,她可不是什么大宅门娇滴滴的大小姐,而是一个为了求生,可以使出无数手段的半野人。 云策轻笑一声,从屋顶上跳下来,娥姬端着弩弓的手丝毫不抖,循声转过来的小脸上已经布满泪水。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我要是不要你,你怎么办?” “我就赶着马车回河口寨去。” 云策抬手擦拭掉她脸上的泪水,开玩笑道:“想啥呢,我就是出去办点事,钱粮都在你这里呢,离开你我吃啥?” 娥姬破涕为笑,用袖子擦一把脸,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连老汉跟那个使女逃跑都不顾了。 云策把东西都装上羊车,这平远城是不能待了,接下来,这里就是人间炼狱,那些在外过着牛马不如生活的流民,现在进城了,天知道他们会干出啥事情。 起义军里面的那些人,要嘛跟官府有血仇,要嘛就是被官府打压的没有出头之日的人,一群人宣泄怒火的时候,说实话能干出比野兽还要凶残的事情来的。 破城前,云策多少还有些用处,现在,城池破了,他这个游离在起义军组织外的人,如果不加入他们,遭到清算几乎是必然的。 还不如趁现在猪头人还有几分威慑力,远离这座破城为好。 云策想尽快离开,娥姬却想着把这座客舍搬空,主要是这里有很多她没有的东西,比如矮几,比如屏风,比如…… 等云策把厨房里最后一袋子麦子装上羊车之后,这辆羊车就被装的满满当当的,两人没地方坐,云策只好把娥姬丢到车顶上,他步行赶车。 走到大街上,满载而归的人可不仅仅只有他们两个,看样子城里的反抗力量已经被消灭的差不多了,遇见的起义军身上,肩膀上都挂着战利品,喜洋洋的从这家蹿进另外一家。 对于城里哭爹喊娘的动静,娥姬似乎比云策还要习惯,哪怕看到一个女子被人扛走了,哭的要死要活的,娥姬也不为所动,反而把注意力放在人家的绣裙子上,眼中的光芒炽热的厉害。 对普通人来说这一幕是凄惨的,但是,对于生活在河口寨的娥姬来说,粮食被抢夺,父亲被屠杀,母亲被侮辱,小孩子死于饥饿,这不过是她以前生活的日常。 野人会杀他们,不怀好意的商队会杀他们,莫名其妙的客人会杀他们,就连一些路过的军队,也会忍不住欺负她们一下。 所以,那个穿着绣裙子的女人的遭遇,就没啥可痛心的,按照她的逻辑,那个女人被欺负之后还能活着,这已经挺好的了。 云策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种惨烈的场面,现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了,他开始明白云临川的心为啥那么硬了,跟他的经历相比,让自己的子孙去执行必死的任务,并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 云策赶着羊车抵达那座阁楼的时候,阁楼已经被烧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火苗从楼阁的四面喷吐出来,就像是流动的水,只不过,这种水不向下,而是翻卷着向上翻腾。 那只大角羊被炽热的火焰烘烤的连连后退,云策只好把一块布用水浇湿,披在它的身上,同时把它的眼睛蒙上,对娥姬做了同样的措施后,他就牵着羊车从阁楼的旁边经过,在他经过后不久,那座楼阁就倒塌了。 红姑娘守着后门,这里尸横遍野,她就站在尸体堆上,暴露在火光里,举着四米长的木矛,指着那些拥挤在城门口的人。 裴川也在,他就在红姑娘的身后,他站立的位置比较巧,是一片阴影,旁边还有不多的几个人,看样子也到了强弩之末。 有她们几个堵着门,城里的人就出不去,云策不知何时收起了猪头面具,跟一群瑟瑟发抖的富人们挤在一起。 能打的人已经上前被打死了,现在剩余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眼看后面涌来了不少的起义军,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人也就绝望的哭泣起来。 云策不打算上前跟红姑娘这个叛匪结交情,他现在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推荐给出云州的高级人才,不可跟叛匪多有纠缠。 原本打算自己赶着车杀出去的,看到城门口的这些待宰羔羊之后,云策觉得自己需要多考虑一下,仅凭张雅量的荐书是不够的,他还需要这些人给他见证一下,如此才是最稳妥的法子。 红姑娘早就杀成了一个血人,即便是如今威风凛凛的,其实也到了强弩之末,于是,云策就拿起弩弓,这段弩箭的箭头,装好这些木棍,就朝最前面的一只大角羊的粪门扣动了扳机。 那只温顺的大角羊咩的惨叫一声,拖着车厢就向红姑娘冲了过去,在云策不断扣动扳机之下,更多的大角羊不要命的冲向一夫当关的红姑娘。 红姑娘的长枪刺进了大角羊的胸膛,大角羊也在那一瞬间把红姑娘的长矛杆子给折断了,大角羊依旧带着强大的势能撞向她。 她高高的跃起,跳上马车,探手从奔驰的马车上拽出一个肥硕的老者,狠狠的惯在地上,却不防已经死去的大角羊被车厢簇拥着一头撞向城墙。 裴川等人虽然然也奋勇向前,也拦截下来了两辆马车,其余的马车却趁机穿过破烂的城门奔向了旷野。 云策家的羊车自然也跟着出去了,云策临出去之前,还朝狂怒地红姑娘丢出一颗红彤彤的果子。 红果子是他在那座阁楼的公廨里找到的,味道很好,虽然还是有一些酸味,不过呢,多吃几口就会甜起来。 火光中,红姑娘看到了云策的脸,也看到趴在羊车顶上好奇看着她的娥姬,两人的笑容都很诡异,如果非要说明白笑容的含义,红姑娘觉得这两个人一定在笑话她是一个傻子。 愤怒的红姑娘把果子叼在嘴里,奋力向刚刚离去的云策投掷出了她折断的矛头。 矛头跌落在石板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就像一声最无奈的叹息。 裴川气喘吁吁的过来道:“我收集一些战马,出去追。” 红姑娘摇摇头,刚才突然出现的一幕已经准确无误的告诉她,这些人是刘长安保下来的人,如果不顾一切的追击,一定会遭受刘长安的反击的。 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他一会像是起义军的盟友,给他们积极出谋划策,一会又同情那些吞噬民脂民膏者,带他们逃亡,总之,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不用,逃出去的不过是一些无用之人,赶紧修复这道城门,我们要在天亮之前,彻底的掌握平远城。” 裴川舔舐一下焦渴的嘴唇,心中大呼可惜,刚才逃掉的那些马车,其中就有城主张雅量的小女儿,那可是一位倾城倾国的美人呢。 羊车出了城,云策就放慢了脚步,他觉得自己已经给了红姑娘足够清晰的讯息,她应该不会无脑追出来的。 今晚虽然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夜晚,月亮却格外的明亮,虽然升起来的时候杀戮已经到了后期。好在,给他们照亮了道路。 走了一个小时之后,平远城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了,倒是升起的浓烟多少遮蔽了一点月光,就像是给月亮披上了一层黑纱,显得神秘又美丽。 “┗|`o′|┛嗷~~”娥姬站在车顶上冲着荒原大叫,她很兴奋,兴奋的情绪她的身体已经装不下了,不宣泄出来,会把她活活的憋死。 先一步离开平远城的人,早就驱赶着马车跑的没影了,独留下云策这一辆马车在月色中踽踽独行。 “阿策,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还是要去路尽头吗?” “嗯,听说所有道路的尽头便是长安,所以,我们要去长安。” “长安有什么?有草粮,有豆荚吃吗?” “有,那里啥都有,只要有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东西。” “我有一堆钱。” “不够!” “那就多赚钱,就像你这一次在平远城赚的,我也要多赚钱,到时候我们一起吃遍长安好吃的。” “好,如你所愿。” 云策的这只大角羊似乎对这条路非常的熟悉,不用多干预,它自己就能拉着车走,有些时候,它甚至可以自动绕开一些坑洼地带。 于是,云策也就跳上车顶,跟娥姬一起躺在车顶看着天上的巨大明月跟着羊车,慢慢的走。 (本章完) 第40章 生命的归宿是故乡 第40章 生命的归宿是故乡 以前,汉高祖刘邦跑路的时候,喜欢把女儿啦,儿子啦,老婆啦胡乱丢,且丢的到处都是。 这一支大汉人似乎也继承了刘邦的这个习惯。 昨夜跑出来的人其实不算少,羊车至少几十辆,按照一辆羊车上乘坐五人计算,也跑出来了好几百人。 如果慢慢的跑的话,那些膘肥体壮的羊至少能把他们送到下一站的射阳城,以他们的身家,在那座城里自然可以活下来。 问题出在他们在没命的跑,这样跑的结果,就是把拉车的羊给活活累死了。 羊累死了,就没有拉车的牲口,只能步行,云策刚刚看了从楼阁那里得来的舆图,平远城到下一站射阳城,中间有九百里的距离。 不是所有人都能步行九百里的,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没吃,没喝的走到处是毒虫跟野兽的六百里荒地,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总是要取舍的,这一点上人跟狼的习性很相似。 每个人的看重点不一样,看重养育恩情的会把孩子丢掉,看重血肉情感的会把老人丢掉,夫妻恩重的会把其它亲眷丢掉,至于那些看重实力,想从这场噩梦旅行中活下来的人,则会把拖后腿的丢掉。 这是云策看到累死在路上的大角羊后的第一反应。 一头被抛弃的大角羊倒在路上剧烈的喘息着,看它猛地鼓起,又迅速塌陷的肚皮,以及口鼻处不断流淌出来的血,就知道这只羊的肺跑炸了。 云策割开了这只羊的喉咙,结束了它过于痛苦的挣扎,等血放的差不多了,就把这只羊挂在树杈上剥皮。 他剥皮的手艺不好,费了不少时间,才剥下来一张千疮百孔的皮,刀子从大角羊的尾巴根部下手,轻轻一划,锋利的刀刃就切开了肥美的羊肚皮,一嘟噜羊内脏就从裂开的肚皮滑出来。 羊内脏是个好东西,如果这里有水的话,云策就不想放过羊杂这样的美食,可惜,这里荒草连天的见不到河渠,好东西只能丢弃。 没了羊皮,羊头跟内脏的大角羊就剩下一个壳子,云策没有继续动作,而是把壳子放在干燥的风里吹干。 失去一定水份的羊肉在没有冷藏条件下,可以多存放个三五天。 娥姬很发愁,想要把这个很大的羊壳子放到马车上,她从客舍搬来的东西就要丢掉不少,而车上装的东西,都是她跟云策成家之后必须用的东西。 搬动搬动这个舍不得丢弃,搬动搬动那个也舍不得丢弃,最终,娥姬把心一横,闭上眼睛让云策丢。 等娥姬睁开眼睛,马车上的东西已经被丢到远处,看到那扇带着图案的屏风破破烂烂的挂在树上,她就想哭, 云策抱抱单薄的娥姬轻声道:“以后给你买好的,这些东西都是旧物,配不上你。” 娥姬双眼蕴满眼泪,重重的点点头,只是安静了片刻,就抓住云策的手按在心口处道:“这里疼。” 能让娥姬重新高兴起来的只有美食。 云策四处巡梭一下,就拿出一个铲子在半截土坡上开始挖洞,上面挖一个,下面挖一个,中间留出烟道,上面的洞里还堆了一些石块。 然后,就在下面的洞里点燃了柴火,火焰熊熊燃烧,不大功夫,黑烟消失后,就剩下红红的炭火,云策把卸下来的羊排用绿色的盐巴涂抹了,又挂了一些羊油,找了硬木挂在上面的坑里,并且用石片封闭了洞口。 明火烤羊排不好吃,焖炉做出来的颜色焦黄的羊排才是上品,这是云策以前在甘肃生活工作时期养成的习惯。 他不喜欢吃用明火里胡哨烤出来的羊肉,总觉得这样做把羊肉的香味去除了一半还多,再加上厚厚的一层调料,也不知他们是在吃调料,还是在吃羊肉。 打开石片的那一刻,滋滋冒油且金黄色的烤羊排就出炉了,不等羊肉冷却,云策一手抓着羊肋骨,另一只手用叶片肥厚的蒜味阔叶草包裹住羊肉,轻轻捋一下,羊肉立刻脱骨,落在娥姬早就准备好的木盘里。 吃这种羊肉,除过盐巴,只需用蒜味阔叶草包住肉,一起送进嘴里,蒜香裹着肉香,多种滋味在嘴巴里爆开,如此,方不负羊肉之名。 大角羊的味道好得出奇,这让云策对这种三角脸,灰白眼仁的动物有了新的认知,决定以后功成名就了,就找一个地方专门放这种羊。 安慰好了娥姬之后,云策继续赶着羊车上路,沿途倒毙的大角羊越来越多,只是这一次云策没有去碰这些死去的大角羊。 非宰杀而死的羊是不能吃的,这并非出自什么宗教原因,而是一个西北汉子对羊肉质量执着的爱。 没有放血死掉的羊,就是一堆臭肉,没有任何食用价值。 看到倒毙的大角羊,云策多少有些想不通,他不吃死羊肉,那些匆忙逃离平远城的人难道说也有这个习惯? 要知道,此去射阳城九百里,这里日头长,就算羊车极限可以日行两百里,也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抵达。 云策回头看看羊车上的羊肉壳子,觉得剩余的羊肉可以给他们两个提供足够的行军物资。 娥姬赶着羊车慢悠悠的在古道上行驶,云策则如饥似渴的看着从平远城公廨中拿回来的各种帛书。 能写在帛书上的东西,一般都是重要消息,大多数为大汉朝的政令,从这些帛书中,云策发现,如今的这支大汉朝,遵循的依旧是三公九卿制度,有多份帛书给平远城相应的部门,下级对直属上级负责,下级的反馈最高可以抵达九卿,再由九卿转给丞相。 与丞相共同列为三公的还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纠错的责任,太尉看似是军中最高首脑,实际上却不掌军权,他是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真正掌握天下兵马的是皇帝本人,替皇帝管理兵事的是九卿中的卫尉与郎中令。 弄清楚了大致的官府结构后,云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大汉朝五成以上的军队不是在都城长安,便是在陪都洛阳,剩余的军卒称为郡兵,由地方长官节制。 这是标准的封建王朝特色——强干弱枝政策,事实上,即便是地球上的大汉,使用的也是这一套,且使用了好几千年之久。 羊车晃晃悠悠的行驶在荒原,此刻云策的心也跟这荒原一样荒凉,从帛书上的时间纪念来看,这支大汉使用这套过时的三公九卿制度,已经长达两千年了,至于更加久远的以前,帛书上并无片言只语。 把看完的帛书卷起来收好,抬头就看到娥姬的脸很不正常,明显没干好事,像是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刚才云策思考的很深,对身边的事情没有及时观察,不过,手腕上的狗子没有任何提醒,也就是说不是啥大事。 “快说,别让我说第二遍。”云策板着脸道。 娥姬背着手往后挪屁股,云策抓着她的胳膊把她提起来,在她的身后看到了一个眼泪吧叉的小小女孩。 这个女孩看样子不到五岁,从娥姬背后露出来的第一刻,就大哭起来,听到哭声,原本已经低头准备挨训的娥姬立刻就坚强起来了,抱着小女孩一边安慰,一边冲着云策叫道:“她娘死了,她守着娘,差点被狗皮子叼走。” 云策愣了一下道:“狗皮子咬人呢,你怎么不喊我?” “你看帛书看的认真,我喊了,你没动静,我就拿着叉子赶走了狗皮子,救下了这个小女孩。” 云策看着惊恐的小女孩叹口气道:“走远了吗,如果不远,我们回去把她的母亲安葬了吧。” 娥姬瞪着眼睛道:“为啥要安葬?我把尸体推到沟里去了,这样狗皮子就会去沟里吃,不会来追我们。” 云策回头看看跟在身后的大群狗皮子,这东西虽然不如,野猪,野熊强大,可是呢,它们的数量极其庞大。 很多时候,它们宁愿食腐肉,也不肯亲自下场狩猎,当然,如果遇到垂死的,弱小的,落单的,它们就会一拥而上。 这东西云策自然是不害怕的,甚至没把这东西放在眼里,这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食腐,它的肉是不能吃的,至于皮草,黄不拉几的难看不说,上面的毛还因为寄生虫秃拉吧唧的。 云策想起娥姬的三观跟他不太一样,对于生老病死抱着不在乎的态度,觉得人活着就是活着,可以做活人做的事情,人死了,就做死人的事情,被蛆虫啃,被野兽拉去果腹。 这样的三观是荒原上严苛的生活铸就的,要她做出改变,恐怕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其实她说的挺对的,活着,就好好活,死了,爱咋咋地,未必不是一种洒脱。 “既然你决定捡回来,就好好的养,否则从一开始就不要捡。” “嗯!”娥姬重重的点头,眼中狡狯的神色,云策没有看到。 捡东西这种事情有瘾头,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娥姬竟然捡拾了十一个人,有男,有女,没有老,只有少。 不过,相同的一点在于,他们都是一群不重要的人,也是战争的受害者。 (本章完) 第41章 第一个纯粹的人 第41章 第一个纯粹的人 娥姬捡到的人质量很高,河口寨里的男女跟这些人相比完全没有存活的必要。 孩子有四个,清一色的女孩,清一色的白胖,是狗皮子最喜欢吃的那种,咬起来鲜嫩多汁。 女孩子有五个,普遍不大,十二三岁左右,虽然还只是孩子,美人样子已经初现,其中一个最美丽的可能被围拢过来的狗皮子吓傻了,居然振臂在狗皮子群里翩翩起舞,如果不是娥姬一棒子把靠的最近的一头狗皮子的脑袋砸破,这个喜欢跳舞的女子已经被狗皮子给啃了。 男子只有两个,一个腿受伤了,另一个浑身发烫,烧的天昏地暗的,看年纪都不大,应该没有超过十五岁。 当然,这里的年岁指的是地球上的年岁,这里的白日比较长,夜晚比较长,估计,一年也比地球年要长,按照狗子给的测算,以日出日落为标,这里的一日比地球上的24小时多出来了16小时,也就是说地球年只有这里一年的三分之一。 不仔细换算的话,云策根本就得不出这些人的准确年岁。 娥姬把羊车上的东西往外丢的时候悲痛欲绝,现在,为了让羊车能腾出更多地方载人,连她最心爱的灰陶尿壶也咬牙丢掉了。 说起来很好笑,娥姬平日里的胆子很大,可是到了夜晚,她就会缩在自己的小床上瑟瑟发抖。即便是尿急,也不敢离开那张小床,所以,傍晚的时候,她就很少喝水了。 直到云策跟她住一个小屋,她就会报复性的在傍晚猛喝水,尿急的时候,就会拉着云策带她去茅厕,有时候,一晚上好几次,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态。 直到在客舍里发现尿壶这个神器之后,她就如获至宝。 现在,原本放尿壶的地方坐着一个啃着羊骨头的小女孩,另一边就坐着那个喜欢给狗皮子跳舞的小美女,她柔弱无骨般的躺在娥姬的腿上,抓着娥姬的手去抚摸她光洁的脸蛋。 看着笑得跟大傻子一样的娥姬,云策再看这些人的时候眼神就温柔了许多,娥姬以为这些人都是富贵人家的小郎跟女郎,云策却已经看得出,这些美丽的女童跟少女,应该是富贵人家豢养的歌姬,舞姬,属于家族中的重要财产。 现在,道阻且长,为了保住自家性命,就顾不得许多了。 羊车很挤,云策就下车步行,在他身后,呼啦啦跟着老大一群狗皮子,看数量不少于百只,它们不敢太靠近羊车,只敢远远的缀着,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它们跟羊车的距离越来越近。 腿上被人射了一箭的少年冯安,面带忧愁的看着靠近的狗皮子,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看看羊车上的女孩子们,居然一咬牙就想从羊车上滚下去,被眼疾手快的娥姬一把抓住了。 “好好待着,我男人在呢。” “我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这些狗皮子……” 娥姬指着羊车上那吃的只剩一半的大角羊壳子道:“你腿上的味道能有它重?” 冯安咬牙道:“狗皮子喜群聚,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来更多。” 娥姬从坛子里取出一块烤好的羊肉放冯安手里道:“安心,我男人在呢。” 说完话,娥姬还从小姑娘手里取过那根被啃的一点肉都没有的骨头,远远的朝狗皮子群丢了出去,引得狗皮子群一阵狂吠骚乱,娥姬银铃般的笑声却在古道上回荡,有着说不出的豪迈之意。 一声剧烈的狗吠声过后,云策看到一条满头满脸都是伤疤,身上也没有几处好皮子的狗皮子从狗群里慢慢的走出来,先是嗅嗅那根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狗口水的骨头,然后一口咬断,两只体型肥硕的小狗就跑出来,一只咬一块,趴在地上大嚼。 这应该就是狗屁子之王了。 云策寻找了半天,没想到它自己跑出来了。 烤出来的羊肉虽然很香,冯安吃的毫无滋味可言,他觉得此刻吃下去的羊肉,很可能还没有滋补这具身体,就便宜了那些狗皮子,自己此时吃饭,纯属多余。 然后,他就看到云策走进狗皮子群里去了,看似很慢,左一拐,右一扭的,那些狗皮子却总是咬不到他。 看着那只凶恶壮硕的狗王朝云策扑过去了,冯安忍不住大叫一声,丢掉手里的羊肉,拿着娥姬的柴刀跳下羊车,单腿一蹦一蹦的朝狗皮子群冲锋。 站在狗皮子群里的云策看到了这一幕,脸上顿时洋溢起一丝由内而外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自从来到这里,就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看娥姬打鼓的时候,另一次就是现在。 眼看狗皮子王的森森白牙已经咬到云策伸出的手上,冯安焦急的大叫,却不防脚下磕绊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柴刀也脱手了,而那些流浪的狗皮子已经注意到他,开始朝他围拢过来。 云策把手伸进了狗皮子王的嘴巴里,一把拽住了它的舌头,然后猛地往回拉扯一下,狗皮子王的舌头就被他生生地给拔出来了,舌头后面好像还带着点啥,云策没看清楚,就被狗皮子王的森森白牙给咬断了。 百余斤的狗皮子王重重的掉在地上,痛苦的在地上翻滚,却发不出任何响动,云策找机会捏着狗皮子王的喉咙把它提起来,在一众狗皮子的围观中,把它挂在树上开始剥皮。 此时的狗皮子还没有死,四蹄胡乱的蹬,直到整张皮被云策撕下来之后,它还在挣扎,云策一刀切开狗皮子王的肚子,看着内脏流淌出来,这才丢下狗皮,找到冯安,提着他的腰带送他上了羊车。 云策走了,羊车走了,一群狗皮子围着它们的王的尸体哀鸣,祭拜,等云策走的不见了踪影,狗皮子们也就散了,而挂在树上的狗皮子王连骨头都不剩,至于流淌到地上的血,也被两只肥胖的小狗皮子舔舐干净了。 “驱赶走就是了,为何要如此残忍的待它?” 冯安考虑了很久,鼓足了勇气才向那个穿着衣树布衣裳的男子发问。 云策撩一下自己已经长的很长的头发道:“是要告诉这些狗皮子,谁才是这片大地上的主人。” “野兽,也知晓这些?” 云策回头看一下身后空荡荡的古道轻声道:“它们能听懂,而且也认可我的说法,它们新的王也会告诉狗皮子,远离我这样的人。 说起来,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怎么就被人丢在路上自生自灭呢?” 冯安摇摇头道:“他们没有抛弃我,是我自己的选择,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我的腿受伤了,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狗皮子,会危及到大家的安全。” “你的同伴都是些什么人?” “族人。” “等一会见到你的族人,你如何应对他们?” “一如往常,君子受挫,当以平常心对之。” “君子何解?” “大宗师曰:君子坦坦荡荡,举袖便肋下生风,抬腿则处处坦途。” “即便是遇见艰难困苦,也当坦然受之?” 冯安笑道:“然后得广阔天地。” “君子与小人对立吗?” “君子的恩泽终将会覆盖所有人,包括小人。” “君子受小人之害,当如何面对?” “打死他。” “你说的?” “不是,是大宗师在洛阳开坛授课时给一个士子的回答。” 云策点点头道:“如此良师,有机会定要去座下受教。” 冯安想了下,从怀里掏出一卷帛书,有些肉痛的递给云策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想兄台应该需要此物。” 云策好奇的打开帛书,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笑了,原来,冯安递过来的正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用印之后的荐书。 冯安继续道:“有了这份荐书,兄台就可以去出云州学署参与大比,大比优胜者,如不愿在出云州入仕,就可乘坐出云州公车,奔赴长安,洛阳,参与各种学会,若是侥幸得贵人举荐,就可在长安,洛阳,登堂入仕。” 云策抖抖手里的荐书笑道:“某名曰刘长安,非冯安是也。” 冯安低头看着自己已经开始发炎的大腿,叹息一声道:“我已经是废人,仕途无望。” 云策把荐书还给冯安,拿出自己亲自书写,亲自用印的荐书递给他道:“我有荐书,也是张公雅量推荐的。” 冯安惊诧的打开云策递过来的荐书,看了之后惊讶的道:“天纵奇才,王佐之才,兄台不觉得张公过誉了吗?” 云策笑着收回荐书道:“这并不能描述在下才能之万一。” 本来谦逊有礼的冯安,这时候不知怎么了,居然梗着脖子道:“不知兄台了多少钱,才得到这份大言炎炎的荐书?” 云策回想一下张雅量那张被自己捶得软塌塌的那张脸摇摇头道:“一个钱没,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张公雅量的肺腑之言。” “兄台有何才能?试言之。” 云策问娥姬要来一个陶碗,放了一点酒精,点燃之后,就把刀子放上面烧,一边烧一边对冯安道:“狗群中取狗王首级如探囊取物,算不算?” “算一半。” 云策见刀刃已经被烧红了,就掀开冯安的外袍,露出血迹斑斑的伤腿,将刀子死死的按在伤口处,接着问道:“能治好你的重伤,算不算?” 一阵青烟裹挟着烧肉的滋滋声,冯安原本蜷曲的身体猛地绷直,一声惨叫划破长空。 (本章完) 第42章 可辩证的仁义道德 第42章 可辩证的仁义道德 龙珠里面有消毒水,有药,还有缝合线,这些东西很珍贵,用一点就少一点,自然不能随便用在冯安这种有一点交情又不多的人身上。 冯安疼的昏迷过去了,可是呢,那个发着高热的少年男子却清醒了,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朝前方破口大骂。 尽管身体虚弱,他骂的很脏,至少,云策就听明白了‘彼其娘之’‘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这两句话。 看样子这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就算是吃亏了,也一定要找回来的人。 这样性格的人,云策还是比较欣赏的,因为他也喜欢骂自己家人,尤其是家里的老祖。 跟这两个男人比起来,那些女童跟少女就显得很安静,每个人手上抱着一块肉在慢慢的啃,似乎对目前的生活很认可,很有些随遇而安的模样。 骂人的少年叫粱昆,骂完人之后,就朝马车上扫视一眼,又上下打量一下云策,随即就朝娥姬拱手道:“请少君赐些吃食。” 羊车上的女人中,娥姬穿的最是简陋,他能敏锐的从中找到真正说话算数的人,不得不说是一个有本事的。 一声‘少君’把娥姬叫的心都要开了,马上从坛子里给他拿了一块带着肥油的羊肚腩,还细心的在上面撒了盐。 粱昆可能是饿急眼了,接过羊肉,就啃了起来,片刻就吃完了,也不再讨要,而是再次拱手道:“多谢少君赐食,粱昆没齿难忘。” 娥姬还礼道:“算不得什么,少郎君莫要挂碍。” 见粱昆嘴唇爆皮,就从木柴炉子上的陶罐里挖了一勺热水递给他,粱昆接过勺子,稍微吹凉一下,就一点一点的喝了下去。 喝完水,粱昆还了勺子,看看倒在身边的冯安,朝云策拱手道:“有劳兄台了。” 说完话,就很干脆的倒头就睡,干脆地让云策都难以接受。 娥姬跳下羊车,跟云策小声道:“这些女子不想回去了。” 云策皱眉道:“我们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赶,没办法带着她们。” 娥姬同样皱眉道:“我问过了,她们已经被主人家给丢了,如果回去,就重新成为了人家的奴仆。” 云策伸手把娥姬的下巴抬起来道:“好好说话!” 娥姬羞恼的跺跺脚道:“好嘛,好嘛,我就是想要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个水井,井台必须是青石的,上面最好有纹,如果还有几棵果子树就最好了,房子不要多,正面三间,左边三间,右边三间,最好还有一个后院,有一座院门高高的……院子里可以种七八棵衣树,最好再有一大块空地种上豆荚……马无论如何都要养几匹的,家里的马车太少,需要添……还有,要多养几匹母马,能产奶,又能下小马……” 等娥姬了小半个小时把自己的梦想倾诉清楚之后,云策总算是明白了,娥姬想要的小院子至少要占地一百亩以上,才能把她絮叨的那些东西装进去。 实际上,这个淳朴的念头才起来不到一个小时,是她闲着没事跟几个小姑娘讨论她们以前生活的地方的时候,才从娥姬心头升起。 她就是一个不能容忍别人比她强的性子,再加上,她从心底里认为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的住云策。 既然想要院子,自家的男人又有能力,为何不要最好的呢,为啥就不能多提一些条件呢。 云策全当是小姑娘在发癔症,把她丢上羊车,就看见娥姬把她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跟四个半大的姑娘在那里数钱,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在说啥。 天黑的时候,她们在路上又遇到了狗皮子群,云策如法炮制弄死这个狗皮子群的王之后,这些狗皮子就散开了。 狗皮子散开了,地上就多了几堆尸骨,一个穿水红色襦裙的小姑娘突然在尸骨堆上看到了一件撕碎的布片,然后就不管不顾的从羊车上跳下来,抱着布片就哭的昏天黑地的。 娥姬从尸骨堆里找到了一个小巧的青色铃铛,擦拭干净之后,在手里摇晃一下,就发出‘铃铃铃’的清脆响动。 见安姬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就很惋惜的把铃铛给了安姬,听别的小姑娘说,那是安姬母亲的遗物,她的母亲是城主府上的乐伎,专门敲编钟为歌舞定调子的。 能敲编钟,还能给舞乐定调子的人,绝对是乐伎中的佼佼者,本身,编钟就不是普通人家能用的起的,一套完整的编钟足足有六十五个钟,最大的一只钟足足有五百斤重,最小的钟也有五斤重,一套完整的编钟总重超过了两吨半。 这东西不仅仅是乐器,更是礼器,执掌这套礼器的人绝对是家族中的重要角色,现在,这位重要角色居然被喂了狗,看样子,主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刻了。 尸骸堆积在一起,也分不清楚那一具骨头是安姬母亲的,娥姬就从云策那里要来铲子,跟四个小姑娘一起把那些没肉的尸骸全部都给埋葬了。 清醒过来的冯安还给安姬的母亲作了一篇祭文,虽然文章做的空洞无物,好歹冯安不认识安姬的母亲,作成这样已经算是难得了。 粱昆吃了饭,喝了水,又睡了四个小时之后,精神头已经好起来了,不再高热,人的精神却萎靡的厉害,呆呆的看着平远城的方向不作声。 娥姬埋完安姬的母亲之后,就开始熬豆粥,妇人,小孩多,娥姬就往豆粥里多加了一些肉臊子。 冯安在水源地边上洗了手,走到正在削弩箭的云策身边道:“叛乱突起,让人来不及做任何准备,一瞬间,亲人惨死,骨肉分离,众人惶惶不可终日,兄台,此为何故?” 云策手上动作不停,随意的回答道:“都是因为不公平造成的。” 冯安没有回答,旁边的粱昆怒道:“不公平就可以杀人吗?” 云策转过头看一眼粱昆笑道:“我都受到不公平对待了为什么不能杀人,想昔年陈胜吴广反抗暴秦时候,提出的口号,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们听这些口号只觉得痛快。 要知道,我高祖皇帝刘邦其实也是当年的反贼之一,原因也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现在,轮到大汉开始不公平的对待别人了,受到人家的反抗,你们怎么还受不了了呢?” 粱昆怒道:“我梁氏诗礼传家,何曾压迫过他人。” 豆粥熟了,云策从娥姬那里接到两碗,就随手递给冯安一碗,对粱昆道:“对那些穷汉来说,有钱就是罪。” “那些钱都是祖上一代代勤劳克己所积攒下来的。”粱昆的怒气很难平息。 云策端着粥碗道:“不对,勤劳致富不可能啊,如果这句话是真的,最富有的就该是那些底层人,他们一天天的起的最早,睡得最晚,吃的最差,住的最差,也是最节俭的一群人。 而不是那群整日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的人。 再说了,我在河口寨试验过,勤劳能果腹,致富就不要想了,平安城的事情你们应该选择忘记,也不要为逝去的家人难过,用不了多久,这种事就会频繁的出现在大汉土地上,到时候啊,大家都是沦落人,很快就会习惯。” 这些话当然不能说服粱昆,好在豆粥的味道实在是太好,粥堵住了粱昆的嘴巴,于是,大家就在一轮明月下,吸溜吸溜的喝粥。 至于云策刚才天下要乱的论断,粱昆跟冯安都没往心里去,毕竟,此时的大汉威名远扬,天下无有不从者。 平远城不过是边远野人作乱而已,遇上了,算自己倒霉。 大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很容易得到某种谅解,一旦遇到跟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就很难大度了。 第二天赶路的时候,云策的羊车遇到了一群赶路的人,为首的男子即便是到了现在,依旧虎步龙行的颇有气概,其余人,就没办法保持他的那种气概了,一个个脸色惨白不说,用棍子支撑着身体,看着就摇摇欲坠。 这是全体人供养一人的结果。 羊车慢慢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为首的壮汉忽然开声道:“少郎君,能否将马车让出,某家愿意出十倍之资。” 云策不打算理睬的,赶着羊车就准备离开,坐在羊车上的娥姬,听到十倍之资,眼睛立刻就亮了。 她从羊车上跳下来,对壮汉道:“这里有一个空位置,可以卖给你。” 壮汉被娥姬的话噎了一下,重新开口道:“某家想要整辆马车,而非一个座位。” 娥姬摇摇头道:“车上不是伤病,就是妇孺,没有多余的位置给你,你要买,只能买一个座位,我看你夫人好像都站不稳了,不如你买了给她坐。” 娥姬伸手指指人群中摇摇欲坠的妇人,脸上笑吟吟的,云策觉得很像地球上那些拉客的黑司机。 壮汉不假思索地道:“如此,就不必了。” 见壮汉带着家人继续慢慢的赶路,娥姬很是失望,实际上,云策更加的失望。 冯安等马车走远了,就对一脸失望之色的云策道:“娥少君失望在下还能理解,就是不知刘兄失望所为何来?” 旁边的粱昆嘿嘿冷笑道:“他期望人家出手抢劫呢,这样,他就有理由去抢劫他们。” 云策挑起一根拇指夸赞道:“知我者,梁兄也。” (本章完) 第43章 生活从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第43章 生活从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娥姬想要一座一百亩地大小的宅子,这需要很多钱,云策发现这家人身上就藏着很多钱,他很想要。 只是不能用抢的,至少,在这群人没有得罪自己之前不能抢,抢劫,强奸这些行为很恶劣,超乎了云策的道德观,一个人明明有很多办法达到抢劫,强奸能达到的目的,偏偏选择最蠢的一种。 所以说,连小偷都看不起抢劫的,强奸的是很有道理的。 娥姬卖座位不成,她就立刻开始卖食物了,尽管羊车上的食物不多,她还是卖了,她相信,再过一会,她的男人一定给她弄来更多的食物。 她留下了够四个小女孩吃的粮食,以及那半罐子肉臊子,其余的都卖了,还包括一个煮粥用的陶罐。 这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娥姬拿到了一大袋子钱,以一当千钱就占据了一多半,拿到了钱,娥姬就不再理会那家人了。 她需要跟安姬她们好好商量一下,刚刚赚到的钱可以把她的小院扩大多少。 粱昆啧啧咂舌道:“半匹马,一袋麦子,一袋黍米,半袋豆子,一个陶罐,就能卖十万钱,这生意做的为梁某平生仅见,比抢劫快多了。” 云策笑道:“人无我有,我多人需,再加上是独门买卖,利润自然要高些,此乃商贾之道,何须抢劫?” 冯安摇头道:“渴不饮盗泉之水,热不息恶木之荫,刘兄强忍抢劫之心,行商贾之道,可谓君子。” 粱昆瞅着冯安道:“何时起,君子的要求如此低了?” 冯安笑道:“安平的日子里君子的操守把持起来比较容易,乱世时期,还有刘兄这般君子,乃是我辈读书人之幸事。” 跟粱昆解释完,冯安有对云策道:“怪不得张公雅量给刘兄的荐书中会有超越常人的赞誉。” “你有荐书?”粱昆说话的声音里带着少许的鸡鸣。 云策从怀里掏出荐书递给粱昆道:“你看看,我的人品在张公雅量那里还是很有保证的。” “他被一头猪精给打死了,听说死无全尸不说,还被马车碾成肉泥了。”粱昆跑的比较慢,多少知道一点。 云策与冯安对视一眼,各自收好自己的绝版荐书,长叹一声,继续赶路。 娥姬跑到云策跟前,将头顶在他的胸口钻头一样的拧着,目的只有一个,她没有可以换钱的货物了,需要云策去找。 大汉的女人身高很不错,云策刚刚见到娥姬的时候,两人身高差不多,都有一米七以上,这段时间里,云策的身高增加了十公分,娥姬却没有长高,就是抱怀里的时候,多了一些肉感。 见这姑娘想做生意想的快要发疯了,云策无奈之下只好去路边上的草丛里瞅瞅,能否从那里找到一些蛇一类的东西。 云策找蛇的法子很简单,往地上滴了一滴多足蛇的毒液,原本安静的草丛就顿时簌簌发声,转眼间,一条条蛇虫就从草里爬出来惊慌逃命,连天空中盘旋的天敌大鸟都顾不得了。 眼看着大鸟盘旋着降下来,云策手持长梢弓安静的等待,当大鸟收翅向下飞掠捕食蛇虫的时候,云策松开弓弦,羽箭嗖嗖嗖的接连射出,四只大鸟的爪子还没有抓到蛇虫,就被羽箭贯穿了身体。 大鸟的生命力很强,中箭之后依旧在地上扑腾挣扎,一双翅膀打开之后,足足有两米长。 等其中一只鸟不再扑腾了,云策就过去抓住它的脖子掂量一下,发现这种鸟足足有二十斤重,去除羽毛跟内脏,应该能出七八斤的肉。 天空中这种鸟不多,其余的看到了它们的下场,就在高空中哀鸣着飞去了远方,云策提着弓箭极目四望,片刻光阴,天空就再无活物。 那些蛇为了抵御大鸟,在古道上很自觉地盘成一个个的蛇阵,云策折了一根带叉的树枝,很自然的把这些蛇打死,提在手上。 娥姬看到又有了货物,高兴的手舞足蹈的,其余女孩子,包括那四个小不点,也忍不住一起欢呼。 说起来,女人的兴奋点就在这里,她们喜欢看到满载而归的男人,尤其是为了她们满载而归的男人。 这一点,冯安跟粱昆很清楚,也很明白其中的道理,就是做不到,只好跟着云策打下手,处理猎物。 云策处理猎物的水平很高,一只鸟把大腿跟翅膀卸掉之后,也就胸部还有两片肌肉,除此之外,全是皮跟骨头。 大鸟的翅膀很大,被云策分成了翅尖,翅中,以及翅根,整齐的码在一个篮子里,很有商品感。 娥姬对于四只大鸟的腿情有独钟,因为,这种鸟拔毛之后,最吸引人的就是那对肥硕的大腿,从筋骨嶙峋的小腿,越过关节之后突然就膨大的大腿,非常的吸引食肉者的眼眸。 至于那些外表色彩斑斓的蛇,恐怖的不过是头跟外皮,去掉头部,剥掉蛇皮,小心剥离毒囊,一条条雪白的肉条,就被云策撒上盐巴整齐的摆在木板上。 晚上吃饭的时候,好东西娥姬不许任何人吃,拿出四个巨大的鸟骨架,放在四个陶罐里熬煮,再没人发一个草粮饼,就当是晚饭了。 明天是做生意的重要时刻,娥姬,带着女人们早早就睡下了,只剩下云策,冯安,粱昆坐在篝火旁一边驱赶总来骚扰的狗皮子,一边聊天。 冯安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年轻人,他们家虽然不是很富裕,仅仅是平远城的寒门,三代以来没有断过读书,他的祖父,父亲读书没成就,也没有去衙门里当什么差役,而是小心的经营着一家墨斋。 祖父,父亲死后,他与老母相依为命,去年,老母病逝,冯安就把家里的墨斋给卖了,凑了一笔钱从张公雅量那里得到了一封荐书,准备去出云州城碰碰运气,希望能够一举得官,告慰早就逝去的先祖。 云策认真的听着冯安的过往,因为他的过往对自己很有启发性,毕竟,刘长安这个人的过往,应该也是冯安这一类的,也只有这一类人的底子最干净,也最容易受到大人物的赏识。 趁着火光摇曳,云策又看了一眼冯安的容貌,就忍不住对冯安道:“你以后娶高门女子的可能性很高。” 粱昆在一边道:“大丈夫立于天地间,自当横刀跃马,凭胸中才学,掌中长枪,为自己博一份锦绣前程,靠妇人算什么本事。” 冯安捂着嘴咕咕笑两声道:“君子随遇而安,见风不倒,见雨安然,遇见冰霜随时而死,也是一种境界。 如果高门女子得我欢喜,自当求之。” 粱昆家里也没有比冯安好到那里去,只不过家中人口众多,此次逃难,虽然跑出来了,他却因为发高热,就被家人所弃,看样子,他跟家人的关系不好,也跟他这副看啥都不顺眼的脾气有关。 才学还是很好的,在某些事情上的看法,比冯安还要犀利一些,不过,也就是犀利一些罢了,这样的性格,云策似乎已经看到了他凄惨的未来。 三人轮番看守,不知不觉的,天就亮了,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早晨看不见太阳,阴云又飘得很高,看样子没有雨水要下,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了。 娥姬一大早就把目光盯在前方,还以为走一会就会遇见做生意的对象,结果,她做生意的对象好多都死了,且被狗皮子啃成了骨头。 做生意的对象死了,自然就没法子做生意了,可是呢,娥姬还是发财了,因为狗皮子不知道钱财的重要性,把娥姬客户的血肉吞噬一空之后,把钱统统留给了她。 娥姬请云策跟粱昆帮她挖坑埋葬了那些尸骨之后,那些人留下的钱,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娥姬自己的。 掩埋第三波骸骨的时候,粱昆低着头哭的很厉害,云策跟冯安对视一眼,就把坑挖的格外深一些。 等尸骸被掩埋好了,粱昆苦笑一声道:“还以为他们能比我活得长久呢。” 云策摇头道:“人死了,仇恨跟恩情就没了可寄托的本源,笑一声,哭一声,过去就算了。” 粱昆咬牙道:“不过去又待如何?” 冯安道:“再走一天半,就能看见射阳城了。” 粱昆摔掉手里的短棍恨恨的道:“到了射阳城又能如何。” 冯安笑道:“我们有荐书,价值一万钱的荐书,张公雅量死后,谓之绝笔,他的荐书更值钱了。” 粱昆从怀里掏出荐书,随手就丢进火堆里,云策手快,一把捞住,重新递给粱昆道:“有时候,规矩就是规矩,已经成了所有人公认的东西,你没有这东西很可能连射阳城都进不去。 进不了射阳城,乘坐不了公车,参加不了出云州的大比,就算你有满腹才华那又如何? 都说吹尽黄沙始见金,这卷荐书,就是吹尽你身上黄沙的风。” 粱昆沉默许久,喟叹一声,终究还是把荐书藏回怀里,拉过来一根粗一些的木柴当枕头,倒头就睡了。 夜里,云策听到了粱昆压抑至极的哭声。 (本章完) 第44章 真正的马 第44章 真正的马 人的喜怒悲欢是不相通的。 娥姬大清早就做成了一笔很好的买卖,三十条蛇肉,换回来了六十个以一当千钱,她还想把那些漂亮的大腿肉推销出去,人家嫌贵,没有买。 一只大鸟腿十个以一当千钱,就连云策也觉得卖贵了,娥姬却说一点都不贵,她曾经见过两碗草粮,就换走两个大姑娘的事情。 “人饿的时候,多少钱他都肯拿出来,之所以不拿出来,说明他饿的不够。”娥姬惋惜的看着落在后面的客商,很想退回去再找他们谈一谈。 “明日就要到射阳城了,你的生意也就结束了,你就不考虑这个问题吗?”云策很担心娥姬愿景落空之后,会大哭让他赔她的好生意。 娥姬狠狠的咬一口草粮饼子道:“就是最后一天,才是最难熬的,那个卖两个闺女的人,就是眼看着衣树的果子落了,衣树皮马上就要产粮的时候把闺女卖了。” 云策点点头道:“我没饿过肚子,刚才那些话都是吃饱了以后说的。” “我们有粮食,就停在距离射阳城百里的地方等他们,我想,那个时候,他们一定会买的。” 娥姬安排的好极了,云策却觉得她的计划不会成功,平远城被叛贼攻占了,相邻的射阳城必定会有所动作,前几天,或许射阳城的人还不知道平远城发生的事情,现在,他们应该知晓了。 大汉的律法,这两天也从冯安跟粱昆的口中了解了一些,其中,收复失地是射阳城不可逃避的责任。 因此,射阳城必须在第一时间出兵,是必然,也是需要。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在这条古道上遇见官兵。 自古以来,除过地球上那支人民子弟兵之外,剩下的军队对于百姓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与旱灾,水灾,蝗灾并称的兵灾。 云策对射阳城方向非常的警惕,他准备一有不对,就把羊车驱赶到荒原里躲藏,毕竟,自己的车上,有美女,有粮食,有钱的,绝对是兵痞们首要抢劫的对象。 娥姬的生意又开张了,这一次收购娥姬粮食的人家是城主府,张公雅量为了保证妻儿老小逃出平远城,跟一头猪精死战后,陨落在了平远城。 这个结论本来是冯安给的,当事人之一的猪精云策也是认同的,可是,从张公雅量的家人口中说出来的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他们说张公在平远遭遇十数万叛贼进攻,他据城而守,身披重创,依旧酣战不休,无奈叛贼人多,在校尉韩元战死之后,城郭为叛贼所夺,张公雅量退守内城继续作战,叛贼烈火焚城,张公在烈火中依旧与叛贼激战,眼看就要斩杀叛贼首领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头荒野猪精,张公力战而亡…… 娥姬疑惑的看着一个中年人一本正经的跟她说张公雅量的辉煌战绩,见他拿了食物久久不肯给钱,就打断他的话道:“付钱吧,我们要走了。” 中年人冷漠的看了娥姬一眼,又从羊车上看到了一直垂着头的安姬,就对娥姬道:“那是我家的女仆。” 娥姬道:“是我捡拾的,就是我的。” 中年人阴沉着脸道:“既然你如此的不识抬举,那就试试我的刀锋锋利否。” 娥姬回头看看云策,发现他正目光炯炯的瞅着那个中年人呢,就抬手抽了那个男人一记耳光,怒喝道:“现在我要三倍的价钱。” 中年男子愣住了,此生,他还从未被女人打过,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是好。 冯安见状叹息一声,瞅着中年男人身后的四个男丁对云策道:“张公雅量的大公子恒裕丢弃了所有的女眷苟活至今,如今又打算强买强卖,不像是一个可以重振家业的。” 粱昆也看着云策道:“刘兄,你我三人都受张公恩遇,能否给他留下一丝血脉?” 云策瞅着两人道:“我的荐书是了钱的,你们的估计也是如此得来的,既然是钱买的,何来恩遇之说 再者说了,见父亲战死而不救谓之不孝,逃命路上舍弃一众女眷,任其惨死荒野谓之不仁,见弱小不施以援手谓之不义,这种人就不该留他活在世上,让人族蒙羞。” 云策还没有出手,娥姬那边先出手了,出手的是一直安安静静看起来温柔又漂亮的安姬,她拿着云策的弩弓,想都不想的就朝张家大郎张恒裕的胸口射了一箭。 这一箭又快又准,弩箭径直插在张恒裕的胸口,箭头已经透背而出,张恒裕难以置信的瞅着胸口的弩箭,艰难的指着安姬道:“贱婢!” 娥姬见安姬动手了,就取过弩弓,躺在地上用脚蹬着上好了弓弦,搭上弩箭之后又朝瑟瑟发抖的三兄弟那边攒射。 云策皱着眉头瞅着娥姬上了三次弦,射杀了剩下啊的三只傻狍子,不解的问冯安:“他们连逃跑都不会吗?” 冯安过去看了一遍摇摇头道:“许久没有进食,却又身负重物,早就羸弱不堪了。” 安姬杀了人,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稍微触碰一下她,她就会发出凄厉的叫声,娥姬杀了三个,虽然神情也不怎么对,至少,还知道搜刮一下战利品。 云策想了一下,就来到张家大郎的身边,见他还没有死透,就从龙珠里取出张公雅量的印信放进他的怀里,然后掏出来之后,在张大郎的眼前晃一晃道:“没想到平远城城主印信在你这里。” 说完话,就把弩箭从张大郎的胸口拔出来,血冒了一会就不冒了,改成缓缓流淌,直到云策在他身上把弩箭擦拭干净了,弩箭造成的贯穿伤口,已经不怎么流血了。 娥姬又收获了很多的以一当千钱,安姬虽然还害怕的厉害,却已经能帮着娥姬数钱,继续规划她的院落了。 羊车继续前行,身后的尸体留给狗皮子管,保证管理的妥妥贴贴不留半点痕迹。 冯安拿着张公雅量的印信看了看,又拿出荐书比对一下,然后把印信还给云策道:“一万钱啊,送给娥姬去扩大她的院子,也比白给张公强。” 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不愿意跟妇人小孩坐一辆车的粱昆道:“叛贼之所以如此轻易的进城,责任全在张雅量,若不是他贪财,想要便宜收买一些奴隶去贩卖,那些叛贼未必就能越过高高的城墙进来,平远城生灵涂炭,罪在张雅量。” 就在三人絮絮叨叨的讨论张雅量活该死掉的时候,云策突然停下脚步,伸手扯过羊车缰绳,直接就拐上了荒原。来不及把羊车藏好,一匹高大的出乎云策预料的战马就已经风驰电掣般的过来了。 “汝那汉子,休要躲藏,某家有话问你。” 马背上是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指着云策问话的也不是手指,而是一柄看起来非常不错的马槊。 马槊与枪的区别虽然不是很大,可是呢,长达两尺的槊刃就是最大的差别点,这家伙手里拿的是一柄骑兵槊,这柄马槊长度连槊刃应该在三米左右,被这家伙随手一指,就让人胆寒。 云策这一次算是真的见到马了,这是一匹真正的马,虽然这匹马大的超乎云策的想象,他还是觉得这就是一匹马,因为,它有着云策对马的所有印象,除过高大一些,没差别。 “娥姬,出来看马!” 发现古道上只有一个武装骑士,云策就喊娥姬出来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马,以后万万不敢再把大角羊当成马胡乱呼喊了。 “雷烟兽!” 惊叫出声的人是冯安,而不是喜欢大呼小叫的娥姬。 “什么叫作雷烟兽?这明明是一匹马。” 冯安的眼睛盯着壮汉胯下的雷烟兽,随便指着拉车的大角羊道:“这才是马,那是日行千里的雷烟兽。” “真的可以日行千里?” “绝对可以,只是雷烟兽价格昂贵,小地方可养不起,张雅量弄了那么多的钱,他照样买不起一头雷烟兽。” 随着马上的骑士慢慢的靠近,巨马,壮汉的压迫让冯安逐渐失去了说话的底气。 “来人是应该是一个游侠,这种人大抵上还算讲道理,好好应付的话,应该没啥事。” 粱昆也从荒草里钻出来,跟冯安并排站在云策身边,准备应付即将到来的困局。 云策的眼镜亮的惊人,他没看马上的骑士,他的眼中,心中如今全是这匹身高超过两米五的巨型战马。 娥姬从荒草里探出头,随即,四个抱着女童的少女也从荒草里现身,安姬则紧紧的抱着娥姬的胳膊,虽然还在发抖,眼睛里已经没眼泪了。 巨马,骑士继续靠近,娥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声对云策道:“打不过就跑,他不会把我们怎样的。” 云策把心神从巨马身上的一个旋,一个旋的毛涡中拔出来,他觉得这匹马很像唐太宗李世民六骏中的拳毛騧。 壮汉再一次举起马槊指着云策道:“尔等何人,为何现身荒野。” 马槊本身就长,再被壮汉伸手刺过来,锋利的马槊尖尖几乎顶在云策的额头。 云策抬手抚摸着有些寒凉的槊刃,瞅着壮汉道:“你这匹马卖多少钱?” (本章完) 第45章 大侠彭憎 第45章 大侠彭憎 壮汉闻言,收回马槊,俯身瞅着云策道:“你说什么?” 云策来到拳毛騧的身旁,抚摸着它带卷的皮毛,再次抬头瞅着壮汉道:“我很喜欢这匹马,卖给我吧。” 壮汉嘿嘿笑出声,将马槊挂在马鞍上,纵身跳下马,继续俯身看着云策道:“这是北地龙种雷烟兽,” 云策抬手抚摸着拳毛騧的长脸,这东西也亲热的摩挲着他的手,等拳毛騧湿润的鼻子凑到腕带上的时候,这才抬头看着壮汉道:“开个价钱啊。” 壮汉疑惑的瞅瞅跟云策很亲热的雷烟兽,探出自己的拳头道:“吃我三拳,这北地龙种雷烟兽就是你的。” 壮汉身高足足有两米,胳膊看起来比云策的大腿都粗,稍微捏一捏拳头,骨节就咔嚓咔嚓作响,连带着厚厚的拳茧威慑力十足。 看着这样的拳头,云策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这样的人,这样的拳头,也不知道能不能遭得住三记重拳。 很快,云策的心就坦然了,他早就不是地球上那个普通的云策了,而是被龙加强过的超级云策,太空旅行都没能弄死他,他不信这个大汉土著能把他如何。 壮汉看出云策心头忐忑,也不说话,吐气开声,一拳就砸在旁边一棵直径足足有半尺的树,也不见树干动弹,就听咔嚓一声,大树拦腰折断。 壮汉挥臂挡开倾倒的大树,大树的上半截就飞到三米开外了。 云策眼神一凝,眼前这位是真的堪称胳膊上跑马的好汉。 吃惊的不仅仅是云策,娥姬的一张小嘴巴张的老大,呆滞片刻就飞一样的跑过来抱着云策的胳膊对壮汉谄媚的笑道:“买不起,我们买不起。” 冯安一瘸一拐的走过来朝壮汉抱拳施礼道:“阁下可是传说中的游侠?” 壮汉也很有礼貌的拱手还礼道:“旱天雷彭憎!” 粱昆也凑过来施礼道:“大侠是要去平远城吗?” 彭憎笑道:“听闻平远城有恶贼害命屠城,某家准备去拿回首恶之首级,为枉死的百姓讨还一个公道。” 粱昆深深一礼,而后感激的道:“终究还是有人在意我等小民的姓名,只是平远城的贼寇人多势众,听闻还有一头人形猪精混杂其中,平远城城主张公雅量武艺超群,就是被那头猪精一拳就给打死了。 大侠若是去了平远城,还是小心为上。” 彭憎点头道:“多谢告之,在某家看来,贼人虽众,却也是乌合之众,猪精虽勇,不过是未开化的畜生,某家前往,自然有完全之准备。” 冯安在一边赞叹出声:“果然心有猛虎者,无所畏惧,如此,我等不敢迁延大侠行程,这就别过,待我等到了射阳城,必将大侠的侠肝义胆宣扬的人尽皆知。” 彭憎笑着施礼道:“如此,有劳有劳!”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众人还以为这位大侠会立刻上马,然后烟尘滚滚的杀向平远城,为死去的百姓索命。 结果,彭憎不走,而是盯着被娥姬快要拖走的云策道:“这位好汉,某家还未曾出拳呢。” 娥姬继续陪着笑脸道:“我们不买,也买不起,请大侠饶恕。” 彭憎眼中的笑意慢慢褪去,漫上一层寒意,对云策道:“说三拳,就三拳,一拳都不能少。” 冯安连忙道:“大侠乃是不世之高人,何必与他这般见识,若是大侠心中不快,在下代他向大侠赔罪。” 粱昆也连连施礼道:“还请大侠恕罪。” 彭憎推开挡在面前的冯安与粱昆,一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俯视着被娥姬紧紧抱住的云策,戏谑的道:“还以为你是一个好男儿呢,如今躲在妇人怀抱又算怎么回事呢?” 云策推开娥姬,站直了身子道:“三拳不死,这匹马就是我的吗?” 彭憎大笑道:“这是自然,天下人谁不知晓旱天雷彭憎,乃是一条没遮拦的好汉。” 云策点点头道:“如此,那就来吧。” 彭憎冷笑一声道:“你若是以为某家会手下留情那就错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今天就教你一个乖,不是所有人会因为你弱小,就容许你出言无状。” 云策瞅着彭憎的眼睛道:“谨受教!” 彭憎大笑一声,在娥姬凄厉的尖叫声里,一拳砸在了云策的面颊上,原本站立在彭憎面前的云策立刻就倒飞出去七八米远。落地之后,又在荒草上滑行了老长一段距离才停下来。 娥姬连哭带嚎的奔向远处一动不动的云策,彭憎冷笑一声,抓着缰绳准备上马离开,他很确定,刚才那一拳足够要那个出言不逊的小子的命了。 不等他上马,就听背后有人道:“还有两拳。” 彭憎神情一凝,缓缓转过头,就看见云策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人看起无碍,就是鼻子有些偏,他用手扭一下之后,鼻子也就恢复原样了,就是鼻血汹涌的从两个鼻孔里往外喷。 娥姬伸出双臂正要高兴的大叫,云策却扯开她的袖子,弄下来一个布条撕成两片,揉吧揉吧弄成两个布球,小心的塞鼻孔里,堵住了汹涌下流的鼻血。 看着再次来到面前的云策,彭憎的脸凝重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有他知晓,刚才那一拳,他并未留手,一拳,千斤力。 冯安跟粱昆彻底的呆滞住了,他们知道云策的武力很强,甚至能在几百条狗皮子的围堵中径直杀了狗皮子王。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的武力竟然会强到这个地步。 云策吐掉一口血唾沫,对彭憎道:“这一次不要打鼻子了。” 彭憎道:“能挨得过某家一拳,也算是好汉一条,某家今日还有要事,暂且饶你一命。” 云策闻言张开嘴巴露出血糊糊的牙齿道:“你刚才说的很好,人不能言而无信。” 话音未落,彭憎陡然间加粗加快的手臂就带着拳头裹挟着风声就砸在云策的脖颈上。 这一次,云策是侧飞出去的,同样在半空中飞行了十米远的距离,再滑着荒草出去了五六米。 所有人都呆滞的看着倒地的云策再一次站起来,一边揉搓着颈骨,一边来到彭憎的面前道:“右边也来一下。” 说着话从鼻孔里拽出染血的布条,挨了一拳之后,他的鼻子不再淌血了。 彭憎神情木然,盯着云策道:“你是谁?” 云策笑道:“在下乃是平远城的举子刘长安。” 彭憎冷哼一声道:“所以,今日你我相见,乃是一个埋伏,一个来自叛贼的埋伏,目的就在与阻拦我。” 云策摇头道:“不是,就是偶遇,我们本来都躲开你了,是你自己找上来的,如果你不理睬我们,以你的马速,不等明日天亮,你就到平远城开始为那些死去的百姓复仇了。 现在,你再打一拳,你的马就成我的,你就要四天时间才能抵达平远城实现你为民复仇的理想了。 速度慢了一些,结果大差不差。” 彭憎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眼前这个笑的眉目清秀的少年人在他眼中竟然变得无比的狰狞。 云策见彭憎久久不动弹,再吐一口血唾沫道:“再来一拳!” 彭憎瞟一眼被自己挂在马鞍上的马槊,对自己冲动的行为无比的懊悔,假如说第一拳他只是想打死一个嚣张的普通人,只用了七成本事,那么,第二拳,绝对是他这辈子能使出来的最刚猛的一拳。 可是,第二拳的效果甚至不如第一拳。 现在,这让他的第三拳如何挥的出去。 “这匹龙种雷烟兽,乃是某家的命数,不可与人。” 云策温柔的面庞变得暴躁起来,他冷声道:“这匹马既然是你的命,我问你的时候,你回一句不卖,我也就不再强求。 偏偏你非要打我三拳,老子告诉你,今天要要是打不死我,又不给马,就轮到老子打死你了。” 早在云策说话的时候,彭憎的面庞就逐渐变红,一双眼珠子也渐渐的染上了一层红色,口中开始呢喃出声,不知怎的,云策总觉得这个家伙的双臂变长了一些。 下一刻,彭憎的双臂就闪电般的暴起,两只拳头准确的夹击在云策的左右太阳穴上,轰的一声响,云策脚下的皮靴立刻裂开,双脚陷入地面一寸有余。 彭憎缓缓的挪开双拳,还以为会看到一张七窍流血的脸,却看到了一张笑脸。 云策推开木偶一般的彭憎,拉起雷烟兽的缰绳,对娥姬道:“看好了,咱家有宝马了。” 原本看场面看的心惊肉跳的娥姬,在听到云策这句话之后,一双大眼睛立刻就慢慢的变亮了,此刻,她清楚的知道了一件事,这个看似凶猛的大家伙,其实打不过她男人。 如果她的男人打不过这个人,娥姬已经做好了收尸守寡的准备,甚至做好了自己成为人家战利品的准备。 现在,既然这个家伙打不过自己男人,娥姬觉得这个叫彭憎的大个子,应该也有跟她同样的心理准备才好。 (本章完) 第46章 大汉,还是那个大汉没变过 第46章 大汉,还是那个大汉没变过 见雷烟兽被云策牵走,彭憎暴怒,愤怒让他忘记了自己三拳没把云策打死这个事实,在潜意识的作用下,他抽出悬挂在腰间的长刀,闪电般的劈向云策。 云策跳上雷烟兽,这匹马似乎不习惯被外人所骑乘,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硕大的前蹄向前踢出,隐隐发出雷鸣,前蹄才落地,后腿再次腾空还借助肥硕的屁股的重量让沉重的身体旋转起来。 彭憎长刀落空,才要突进,雷烟兽凌空的后腿就踢踏而来,彭憎不得不连连后退,云策此时也不安稳,他跟雷烟兽唯一的联系就是紧紧抓着马鞍的一只左手,至于他的身体,跟雷烟兽一样在空中旋转。 好不容易身体落下,却骑在了雷烟兽的屁股上,来不及调整位置,雷烟兽的前蹄就猛地屈服跪地,刚刚在雷烟兽屁股上安家的云策又被它给甩到脖子上。 云策倒骑在雷烟兽的脖子上,马上又被站起来的雷烟兽给甩到马屁股上,云策大怒,右手筋骨紧绷,五指如钢,生生地插进了雷烟兽的后腿上方,左手也松开马鞍子,同样插在雷烟兽的前腿后方,十根钢钩一样的手指牢牢的附着在雷烟兽身上,无论它如何跳弹,云策如驸骨之蛆,怎么也甩不掉。 雷烟兽在剧痛中慢慢安静了下来,云策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的时候,一直跟着雷烟兽盘旋的身体想要借机杀死云策的彭憎却猛地爆发出一声惨叫。 “不——” 被雷烟兽甩的头脑发昏的云策刚刚要松开双手,准备接受雷烟兽臣服的时候,雷烟兽居然猛地向前一蹿,然后,云策就听见一声悠长的‘嘎吱’声,他的身体在雷烟兽的侧面晃荡一下,就停止了。 把十指从雷烟兽的身体里拔出来,才落地,就看到已经疯魔了的彭憎,避开劈过来的长刀,再一脚踹飞了毫无章法的彭憎,云策这才有时间回头看停滞不动的雷烟兽。 才转过头,云策就发现自己的心痛了一下,这匹马居然自杀了,自杀在刚才彭憎一拳打断的半截树干上,直径快要一尺的树干,深深的刺进了雷烟兽的胸膛,看它鼻孔往外喷血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没救了。 “畜生啊——” 彭憎泪流满面,双目赤红,张开双臂,两手成爪凶猛的向云策扑击过来。 云策的腿终究比彭憎的胳膊长一些,早一点踹在他的胸口,把他再一次踢飞出去。 彭憎倒地,又翻身起来,继续向云策扑击,再一次被踢飞。 到后来,彭憎起身扑击云策已经成了一种执念,没办法之下,云策一腿踢在彭憎的太阳穴上,让这个疯魔的家伙陷入了昏迷之中。 低头看着昏迷的彭憎,再看看插在树干上的雷烟兽,云策对围拢过来的冯安跟粱昆道:“怎么办?” 冯安心痛的抚摸一下耷拉着脑袋的雷烟兽叹息一声道:“《百兽经》上记载雷烟兽性情刚烈,一生只认一主,如今看来,果不我欺也。” 云策皱眉道:“野兽,就是野兽,这《百兽经》未免言过其实了。” 粱昆指着死掉的雷烟兽道:“此为例证。” 云策摇头道:“此次事发突然,如果多给我一些时间,未必就不能驯服此马。” “这是雷烟兽,你怎能用牲畜之名羞辱它。” “我告诉你们,这就是马,拉车的那个家伙叫作大角羊!” “胡说八道……” 或许是心存愧疚,三人一边说话,一边远离了事发现场。 娥姬一群人从羊车上下来,也围着雷烟兽的尸体转了一圈,发现这匹马穿金带银的装饰极为奢华,仅仅是马鞍子上镶嵌的宝石,就被安姬断定可以卖十万钱。 娥姬从尘埃里捡起从马上颠落的马槊,吃力地挥舞一下,就觉得很适合自己的男人拿去耍。 四个少女对视一眼,发现彭憎带来的东西无一不好,就很默契的开始搜刮了。 等娥姬驱赶着羊车重新回到大路上的时候,不远处的荒原上,酣睡着一个只穿着内裤的雄壮男人,在他身边,还有一匹光溜溜毫无装饰且自杀而死的雷烟兽。 “自古以来,官府中人就不喜欢侠客这种人。 因为他们总喜欢以自己的判断为准绳,来臧否世间万事,就像彭憎刚才对在下的致命审判就是如此。 能把捕快,审判官,刽子手结为一体的人就是侠客,这种人,能力越大,危害就越重。” “刘兄此言差矣,侠客扶危济贫,为信义而战,当律法不能保护百姓的时候,侠客的存在就成了百姓们追求公正的最后手段。 而这泱泱天下,不公之事多如牛毛,正是需要侠客们一怒拔刀之时。” 冯安摇头并不同意粱昆的见地,他同时也觉得刘长安这种把侠客一棒子打死的见地也是不对的,只是,要他现在拿出一个好的见解来,他又觉得不管怎么说都不算充分。 前面,三个年轻人安步当车,一边走一边讨论时政,后面,紧紧跟随着一辆羊车。 羊车上的女童娇憨,少女秀美,只是被叮叮当当的数钱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场面。 “我们现在有三十七万六千四百五十八个钱,安姬,够不够在出云州买一个百亩院子的?” 安姬摇摇头道:“不够啊,我听闻城主府在出云州的院子不到十亩地,就了足足百万钱才购置下来。 娥姬,你想啊,院子购置下来了,是不是还要修建亭台楼阁,还要把亭台楼阁里面用各种家私,图画,瓷器,装饰好呢,我听说啊,出云州州牧家的一个楼阁,全部用红玉修建而成,每当血月凌空,那座楼就会绽放红光,如同夜间的一柄火炬。” 娥姬闻言,焦躁的挠挠下巴,抬头瞅着不远处的云策怒道:“他总是不上心,他如果上点心的话,我们早就把盖院子的钱攒够了。” 安姬咬着手指道:“要不然,我们就盖一座小一点的院子?” 娥姬立刻瞪大了眼睛道:“我以后准备生十个儿子,院子小了怎么够住的?” 安姬拉着娥姬的手,撸起她的衣袖,在她白皙的手臂处按一会,然后吃吃笑道:“你还未经人事,怎么可能会有儿子?” 娥姬抱起一个胖胖的小姑娘在她脸上狠狠的亲一口道:“现在没有,以后会有很多。” 荒原上的风以及众多的蚊虫,终于唤醒了沉睡许久的彭憎,他睁开眼就看到了那匹死去的雷烟兽。 原本凌厉凶狠的眼睛如今蒙上一层沙土,还有几只硕大的飞蝇正在那里产卵。 彭憎缓缓爬起,踉跄着扑到雷烟兽的尸体上,撕心裂肺的冲着荒原嘶吼——畜生啊。 射阳城就在眼前,无论是云策,还是冯安,粱昆脸上都没有什么欢喜之色,无他,只因为平远城败于人浮于事,现在,还没有进射阳城,他们三个在这里又看到了平远城那种松垮模样。 “自从灵国覆灭,这里安平太久,以至于人们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居安思危。”冯安瞅着已经变成小水沟的护城河,重重的叹息一声。 粱昆见云策无动于衷,就解释道:“当年大将军刘襄就是在这里射死了灵国的太阳王,此地因此得名。” 云策牵着羊车缓缓前进,听了粱昆的话问道:“如今,灵国旧部,子民在哪里,不可能被杀光了吧?” 冯安冷笑一声道:“当年,刘襄大将军灭灵国,旷日持久不说,还耗费了朝廷大量的国帑,为了弥补空虚的国库,长安城发来了一道《禁胡令》,不许灵国旧部编入大汉,不许灵国旧部在荒原修建城池,堡垒,就连木寨也不允许持有,更不允许灵国旧部持有铁器,违令者斩。” 云策接过娥姬递上来的一把绿钱,随手投进城门官面前的筐子,想了一下道:“如此,没有高强壁垒保护,没有武器抵抗的灵国人的下场必定很惨。” 粱昆接过羊车缰绳把车子领进城门,就在深邃的城门洞子道:“灵国,之所以称之为灵,原因在他们国家的女子面貌俊美,眼眸湛蓝,男子粗犷有力,面貌如同刀刻斧凿一般,深得长安,洛阳的世家,豪门们喜爱,灵国婢,灵国奴最盛行的时候,一个特级灵国婢几乎与黄金等价。 当年,刘襄大将军班师还朝的时候,一次性掳走了十万灵国男女,仅仅是这一次的缴获,就让朝廷不但补足了亏空,还有余钱在长安修建了‘攀星楼’。 如此大潮之下,来荒原搜掠灵国婢,灵国奴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不出五年,灵国故地,竟然找不到一个灵国人了。” 冯安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原本,荒原上的灵国人可以成为我大汉一项永久的财源地,被那些短视之徒如此肆意胡为一通,荒原,就真的成了荒原,荒原的百姓如今穷困不堪,他刘襄要负首要责任。” 云策听了两人的抱怨之后,立刻就觉得自己害死一匹雷烟兽的事情,在这支大汉人干的事情面前,屁都不算。 (本章完) 第47章 非仁孝之语,鬼神不敢听 第47章 非仁孝之语,鬼神不敢听 人的见识跟他的认知有关,也跟他生活的环境,以及受到的教育有关。 比如云策这样的人,他就知道把人家好好的国度灭掉不是好事情,把人家长得漂亮的子民拿来卖掉也不是好事情,就算人家的国度真的很好,子民真的很漂亮,也必须私下里偷偷的干,至少,弄点贩卖人口的黑社会拿来堵住悠悠之口也是很好的。 一群人里面,除过几个懵懂的小女孩,几个不怎么喜欢把自己当人总觉得自己是货物的少女,冯安就是这一群人中最善良,最正直的一位。 可就是这样一个受过最正统大汉教育的举子,对于灭国,贩奴也是认可的,他之所以会愤怒,就是觉得大将军刘襄他们把活干的太糙。 射阳城有这样的认知跟传统,这座城里的奴隶一定有很多,这是云策还没进入射阳城之前给它帖的第一个标签。 进城之后,云策的预感成了现实。 射阳城的道路修建的很好,很宽,最中间的石板路是跑马车的,两边不足三米的两条沙土路是跑马的,在边上还有两条路,是走行人的。 此时的射阳城正值下午,因为天气不热的缘故,乘车,跑马的人不多,倒是两边的青砖小路上的行人有些密集。 云策发现人行道路两边种植着很多的树木,目光穿过算不得密集的树林,还能看到有更多的人在林子后面匆匆往来。 粱昆见云策看树林那边,就笑道:“那里是奴隶道。” 不用这个家伙继续解释,云策立刻就明白了他话语里的意思,人走人道,奴隶走奴隶道,看起来,射阳城是一座法度森严的城市。 奴隶道上的人形生物远比大路上的多,也就是说,射阳城是一座奴隶比普通人多的城市。 如果红姑娘跟裴川他们想要夺下射阳城,应该从奴隶这个群体下手才好,做好了奴隶们的思想工作,在这个走个路都要分三六九等的地方,夺下射阳城不是难事。 娥姬又做成了一笔好生意,路上没有卖光的大鸟腿跟肉条,在路边的一个食肆里全部给卖了,而且,卖了一个好价钱。 手里攥着一大把绿钱的娥姬高兴的要带着他们一群人去食肆用饭,等问清楚了价钱之后,娥姬就哭唧唧的出来了,还无礼的要求云策去帮她把卖掉的大鸟腿跟肉条要回来,当然,钱是不退的,因为那个店老板骗了她。 云策也是这么认为的,利用她人的无知赚到的钱,就是欺骗! 于是,在冯安跟粱昆惊恐的眼神中,在一众女孩激动的欢呼声中,云策在跟店老板磋商之后,店老板同意把骗娥姬的食材都还给娥姬,还主动邀请他们一群人进店,大吃了一顿。 这一顿饭,冯安吃的心惊胆颤,粱昆吃的坐立难安,云策吃的心满意足,至于娥姬她们自然是吃的心安理得。 直到他们吃饱喝足要走,那群被云策摞起来的店老板跟伙计们也没有出门相送,显得很是没有服务意识。 再一次来到大街上,云策瞅着来往的人流对眼睛依旧左右乱瞅的冯安道:“在一座满是奴隶的城市里,武力就是最大的权力,而我这人,没别的,穷的就剩下武力了。” “所以,你殴打彭憎,杀了雷烟兽,还纵容娥姬她们把他剥成光猪,就是在彰显你的武力?” 粱昆看事情还是比较鞭辟入里的。 云策解释道:“平远城陷落,彭憎这种游侠都知道,射阳城的人这会也一定是知晓的,问题出在,这里为啥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冯安摇头道:“调兵遣将是一个繁杂的过程,需要时间。” 云策冷笑一声道:“我刚才问店老板了,食物价格为何腾贵至此,店老板告诉我说是主人家的吩咐。 主人家是谁? 是射阳城的典吏韩栋城。 这个人知晓平远城陷落了,也知晓贼人一定会来射阳城,他们没有任何动作的原因,就在于发财事情上,趁着城里其余的人还不知道真相,先屯一波粮草,等贼人到来的时候再卖出去大赚一笔。 赚钱,才是他们的优先事项,至于彭憎这个蠢货单人独骑去平远城声称要灭了叛贼,好死不死的成了人家的一个好借口,一个上峰问下来,可以推说派人平叛了。” 冯安看看头上的太阳,疑惑的道:“我们才进城一个时辰不到,你就总结出来了这么多的事情?” 云策笑道:“走吧,我们先找一个地方安歇,一会还要去射阳城更换路引,这件事一定要趁早,晚了,说不定人家就不给出城路引了。” “我们住客舍!” 娥姬很喜欢住客舍,因为客舍里的东西很好用,如果客舍不小心出了点事情,还可以把客舍的东西带走。 射阳城的客舍条件比平远城的要好,最重要的是屋子里的陈设也比平远城客舍里的多。 这一次人多,云策就包下来一个小院子,吩咐娥姬不要乱跑,就带着冯安,粱昆去了过所。 对于过所,这个地方还在云策理解的范畴之内,古代王朝讲究安土留民,不喜欢百姓跑来跑去的乱蹿,乱蹿的时间长了,不是把自己流窜成土匪,就是流窜成叛贼,过所就是给百姓开路条的地方,没有路条不准外出。 当然,云策,冯安,粱昆三人如今是士子,士子是有特权的,在百姓不准许乱蹿的情况下,士子可以用游学的名义四处勾连。 有平远城城主张公雅量的绝命荐书,三个人中看起来最好说话的粱昆,自然毫无阻碍的得到了过所所在的县衙主簿的敬重,专门把他们邀请进旁边的公廨里了解平远城的近况。 “平远城被屠城了?” 听完粱昆的介绍,过所主簿篷荆惊叫出声。 “何止是屠城,叛贼们在平远城放火,好好的西楼阁被烧成了一片白地,张公雅量也战死在了西阁楼下,是被一头猪精活活打死的。” “猪精?你们看仔细了?” “人身猪首,不是猪精是啥。” 篷荆沉吟片刻道:“猪精可不会说话,老夫听人说猪精曾经出言威胁张公雅量来着。” 就在这时,公廨外传来云策有些焦躁的声音:“给我用印!” 粱昆正要向篷荆道歉,就看到阻挡公廨内室的屏风后面走出来长裙拖地的女子,他甚至来不及看清楚那个女人的模样,人家就离开公廨出门了。 篷荆起身跟上,粱昆也只好起身来到公廨外边。 云策最烦公务部门办事拖拖拉拉的,明明手续周全,该缴纳的钱粮也给了,那就该痛痛快快的把事情给办了,没想到,人家把手续收下之后开始喝茶了。 要是在地球白银市……哼哼哼…… 如今在射阳城,云策依旧焦躁难耐,忍不住再次催促道:“给我用印!” 小吏不耐烦的翻了一个白眼,想要继续喝茶,就发现一个美艳的少女站在他们中间,还以为少女是来对付他的,连忙起身,准备给云策的路引用印,就听那个少女冲着云策道:“你再说一遍!” 云策瞅了少女一眼,抬手把她推开,来到小吏面前道:“给我用印!” 小吏搞不清楚状况,油滑的他还是忍着气给云策三人的路引上盖了章子,不论云策与这个看起来来头很大的少女有什么纠葛,先把自己摘出来为上。 就听被云策推开的少女尖叫道:“猪精!” 云策回头瞅瞅冯安,又看看刚出门的篷荆跟粱昆,低声一句“神经病”就打算离开。 少女发急,一把抓住云策的衣袖对篷荆道:“他就是猪精!” 云策笑眯眯的看着少女道:“在下刘长安,你是谁家女郎,如此着急出嫁吗?” 少女再次对篷荆道:“他就是杀死我父的猪精。” 云策抬手把鼻子往上掀一掀,学着猪哼叫道:“哼哼,我是猪精!” 篷荆拉开少女,对一脸疑惑之色的冯安跟粱昆道:“此乃张公雅量家里的女郎,名曰张敏,跟你们一样,刚刚从平远城逃回来。” 篷荆话音刚落,云策,冯安,粱昆三人齐齐地‘咦’了一声,再看眼前的少女眼中尽是鄙夷之色。 张敏对篷荆道:“先生,就是此僚假扮猪精,杀死了家父,乃小女子亲眼所见。” 篷荆来不及怀疑云策,就看到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白铜印信托在手掌之上,篷荆取过来一看,赫然是平远城城主印信。 张敏泪流满面,指着印信哽咽道:“这就是被猪精夺走的印信。” 篷荆正要喝令衙役们出来,却发现云策三人脸上的鄙夷之色更加的浓重,随即按捺下喊衙役出来的念头,瞅着云策道:“可有说辞?” 冯安不屑的道:“张公雅量战死之时,他的四个儿子缩在马车里竟然无一人出来帮助他们的父亲,张公雅量战死之后,他的子女无一人跳出来为他收尸,任凭尸体被来往车马碾为肉泥。 这等不仁不孝的东西说出来的话,鬼神都不敢倾听。” (本章完) 第48章 脚不踏地的虞公 第48章 脚不踏地的虞公 篷荆回头看看梨带雨的张敏,阴沉着脸色问道:“可真?” 张敏没有回答,而是指着云策道:“他杀我父的时候,喊过一句‘给我用印’,我听得真真切切,就是他杀死了我父,还夺走了印信。” 篷荆转过头看着云策道:“何解?” 粱昆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来射阳城的路上,见到了四具尸骸,这枚印信就来自其中一具尸骸,从残存的衣饰上在下斗胆猜测,此四具尸骸,应该是张公雅量的四个儿子。” 粱昆把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瞅着面色不好看的张敏道:“女郎能否告知我等,堂堂的城主四子因何会沦落到无衣无食,无车,无有护卫,惨被狗皮子分食的下场,而女郎不但顺利抵达射阳城,还能锦衣玉食?” 云策不怀好意的笑道:“想来是半夜偷偷带走马车仆役,留下四个傻不拉几的兄长留下喂狗。 或者,用药迷昏四位兄长,然后弄死他们,自己成了张公唯一血脉,张公家财自然独得。” 张敏才要辩驳,就被篷荆凶恶的目光看的把刚刚要说的话生生吞进肚子,眼睛一边流泪,一边恶狠狠的看着云策。 冯安呵呵笑着朝篷荆拱手道:“此乃城主家事,我等晚辈不好参与其中,如今,印信完璧归赵,我等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这就告辞。” 张敏大叫道:“不准走!” 篷荆却一言不发,眼看着云策三人施施然的离开,等三人的背影从过所消失,这才瞅着张敏道:“贤侄女,你确实要好好的解释一下,为何你能带着护卫,仆役抵达射阳城,而你父亲兄长的妻妾子女,却无一人生还?” 张敏尖叫道:“叔父,你放着杀害我父的凶手不追索,为何反而如此质问小女子?” 篷荆大怒,朝站在外边的衙役们喝道:“逐一审问从平远城归来的人。” 张敏大叫道:“怎可如此?” 篷荆冷笑道:“那个士子发出的两个疑问,老夫也很想知晓。” 云策三人离开过所,冯安皱眉道:“你杀了张雅量?” 云策道:“平远城破,张雅量乃是罪魁祸首,他不死,城里的冤魂不安。” 粱昆冷笑一声道:“这个张敏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人长得美艳,却有一颗蛇蝎心肠,如今,被篷荆盯上,看她如何保得住自己苦心孤诣弄来的家财。” 冯安对云策杀了张雅量这件事也表现得很无所谓,在一边轻笑一声道:“恶有恶报……” 云策笑道:“重点难道不是我杀了张雅量,我是猪精!” 粱昆笑道:“你不是猪精。” 云策道:“好吧,看在你们这么信任我的份上,今天给你们做鸡腿吃。” “鸡腿是啥?” “鸟腿!” “好。” 以前不说鸡这个东西,云策还没注意到,他以前住在城市里也基本看不到活鸡,现在听冯安他们对鸡这个东西似乎没有概念,云策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河口寨开始,就没见过鸡。 不光是人居住的地方没见过鸡,即便是在荒原流浪的时候也没有见过野鸡,就是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在短时间内把那几只鸟腿给煮熟。 在街市上买食材的时候,云策发现物价腾贵的让人难以理解,一袋豆子就要八个绿钱不说,人家好像还不怎么愿意卖。 以前当基层官员的时候,云策就对物价非常的敏感,尤其是对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几种物价,只要有机会,他就会习惯性的了解一下,比对一下。 今天,野豆子的价钱到了八个绿钱,他就觉得这完全不符合实际,衣树粉,野豆子,红甲,绿皮皮这四种从野外采集加工的食物,是荒原百姓最主要的食物来源,至于麦子这样的精贵食物,也只有贵人才吃得起。 如果野豆子的价格上涨了,其余的三种食物的价格应该也不低,如果这些东西的价格还在百姓收入的覆盖之内,那么,问题不大,还可以多试探几次,直到探明白百姓的承受极限,将之列为红线,并保证永远不去触碰它。 云策问清楚了这四种粮食的价格之后,他就发现,粮食的拥有者们,正在做自己的最后一笔生意…… 云策扛着一袋子野豆子,冯安扛着一袋子轻一点的红甲,这东西有拳头大小,破开坚硬的外壳之后烤熟,就是很好的口粮。 粱昆扛着一袋子衣树粉,三人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的似乎啥事情都没有发生,可是呢,他们三个总是忍不住把目光头像树丛外边的阴暗小道,总觉得那里的人的目光焦灼的似乎能点着柴火。 “主家应该会管奴隶的饭吧?” 云策小心翼翼的问冯安。 冯安抬头看着天幽幽的道:“你猜,他们为啥叫奴隶?” 粱昆冷笑一声道:“主家需要他们干活的时候,会给一碗饭吃,主家用不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需要自己找饭吃。” “他们好歹是工具不是?” “工具太多的时候,就没有那么重要。” 云策把肩膀上的野豆子放在粱昆的肩膀上,对冯安道:“我去小路那边看看。” 说完,就钻进了树丛,走了十几步,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同样在天底下,树丛另一边的阳光明媚,空气干燥,街道宽阔而整洁,穿过树丛之后,这里的天就显得有些发灰,没办法,因为没有雨水的原因,再加上走路的人,牲畜太多,尘土飞扬的看不出去多远。 这里的人的衣服不是灰黑色,就是灰白色,面目黧黑,四肢枯瘦而长,即便是天生就爱美的女子,在这里也是一副蓬头垢面的模样,看不出任何的妍态,少女也是如此。 云策看到一个肚子鼓鼓的两三岁的光腚女孩,她正坐在路边的土堆上吃土,云策把她抱起来,装作要带走,却没有人过问。 他掏出一把绿钱,然后就围过来了很多人,各个声称是那个小女孩的父母。 云策把手里的钱随手撒出去,就带着那个小女孩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冯安跟粱昆早就走的不见踪影了,云策就在众人看妖怪的眼神中带着那个小女孩回客舍了。 一路上,他很感激云临川这个老贼给他进行过的苦难教育,让他在见到人间地狱之后可以不动声色。 按照老贼的说法,穷人是个宝,以前他弄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明白了,只要给那些穷人一口吃的,你让他干啥他都会干,如果不愿意,那就是还不够穷。 穷人的胆子是很大的,而且敢于拼命,很多时候,他们都恨不得早死早托生,希望能够在转世轮回后再换一个不太苦的活法。 就在云策做调查报告的功夫,娥姬把那个小女孩洗干净了,是一个眉眼分明的好孩子,就是肚子大,应该是吃土吃的。 娥姬给那个小女孩灌了一点衣树粉糊糊,不到十分钟,那个小女孩就开始蹿稀,怎么都止不住,小肚子眼看着就瘪下去了,等小女孩的大肚子彻底没了,小布包里就剩下一个瘦骨嶙峋的小骨架子,她的骨头很是纤细,好多地方的骨头也就筷子粗细。 这孩子明明吃土吃出一个大肚子的时候还好好的,喝了半碗衣树粉糊糊她的生命之火就立刻熄灭了。 没有半分犹豫,似乎她之所以生下来,活着,就是在等这一口糊糊。 一群人瞅着小布包里的小小尸体,怎么都快活不起来,即便云策把四根大鸟腿烹煮的肉香四溢,也换不来她们一个笑脸。 “我今天在客舍外边等你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裴川。”娥姬低声道。 云策猛地转过头瞅着娥姬道:“见到红姑娘了吗?” “没见到,我想啊,既然裴川出现在了射阳城,红姑娘应该也在。” 冯安,粱昆听不明白裴川,红姑娘是谁,他们两个依旧沉浸在刚刚发生在那个小女孩身上的惨烈的一幕。 云策把小布包包一包,再用布条子把她紧紧的绑好,这样,把她埋进地下的时候还能稍微暖和一点。 然后,云策就开始狼吞虎咽的吃饭。 吃饭之余,云策忽然问道:“射阳城里谁家最富?” 冯安停下手中的筷子,淡淡的道:“射阳城,虞公最富。” “富到什么程度?” “据说,虞公天生富贵,从呱呱降生,他的双脚就从未踩踏过泥土。” “地砖也是泥土。” “没错,地砖确实是泥土,所以,人家根本就没有踩踏过地砖,像你这种土鳖,根本就不知晓,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作地毯。” “出门呢?” “有车,有辇,脚踩踏的地方有锦缎,有毯子,上楼甚至还有美人梯。” “什么叫作美人梯?” “我也不知道,听说虞公的一双脚晶莹如美玉,血脉纵横如龙纹,乃天下第一美足。” 云策听冯安如此说,就有些心向往之,把最后一口饭吞进肚子,就对娥姬道:“晚上,我想去看看。” (本章完) 第49章 造反跟社会改造是两回事 第49章 造反跟社会改造是两回事 射阳城的夜晚来的很慢,云策几乎是目送太阳落山,太阳落山,天空还不到黑暗的时候,天,总是不黑,这让云策显得非常焦躁。 说真的,小女孩的之死伤害到他了。 他捡拾那个小女孩的初衷很简单,看她没人要,没人理睬,一个人坐那里吃土,这种事情,他身为一个人自然是看不下去,就想捡回来交给娥姬带着,反正他有的是能力多养活一个孩子。 结果,他的好心反倒成了那个孩子的催命符,这让他一时间很难接受。 他不承认那个孩子是喝了一点衣树粉糊糊才死的,她如果一直有衣树粉糊糊喝应该死不掉,她是因为没有衣树粉糊糊喝才死的,那么,问题来了,是谁拿走了本应该属于她的那份衣树粉糊糊? 那个囤积粮食的典吏韩栋城? 那个从生下来就脚不沾地的虞公? 或者说,一个小女孩的死,跟整座城的人有关? 云策发现自己只要起了怨怼之心,就必须发泄出去,如果发泄不出去,他的念头就不通达,也会让他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他记得自己以前不是这个性格的,以前,即便在家里,他也是难得一见的阴险货色,常常因为过于阴险而被云临川讥笑为阴沟里的毒虫。 自从跟敖丙一起享受了一顿龙蛋壳大宴之后,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很难克制住心头的冲动,必须立刻泄愤,才能念头通达。 龙性本就无常,钱塘龙王一怒之下水淹三千里,杀八百万生灵,虽然只是小说的说法,终归是解释了龙的性格。 冯安,粱昆颇有些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前瞻见识,见云策开始给腿上打绑腿,还把一堆凶器摆在桌子上一件件往身上安插的时候,俩个人立刻跟娥姬商量,准备跑路了。 听说云策要去找富人,还是射阳城第一富人的麻烦,娥姬很激动,在带领着四辆羊车出城的时候,还刻意给云策留下来了一个很大的麻袋。 云策把麻袋绑在腰上,他自己如同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不停的在客舍里来回转悠,可惜,天空还没有黑下来。 他等不及了,戴上猪头面具就离开了客舍,没有走大路,出门不久,就钻进了奴隶小道。 戴着猪头面具走在奴隶小道上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这里的人不在乎你长成啥样子,反正他们都是在低头赶路,挺胸抬头走路累得慌。 大路上还有一丝光明,奴隶小道已经黑下来了,这里依旧人来人往的,他们很忙碌,跟大路上行人的悠闲模样截然不同。 也是,生活是现实的,有干净的一面就有肮脏的一面,有悠闲的一面,自然就会有忙碌的一面。 在灰黑,灰白的人群的人群里走动,突兀的出现一抹红色,就让这个世界立刻就亮堂起来了。 猪头人跟红衣女子终于走到了面对面的时候,原本把整条路挤得满满当当的人潮立刻就分开了,把大路中间留给了他们。 “我今日才到射阳城,没想到晚上就碰见了你。” “你带走的那个女童还好吗?” “不好,给她喝了一点粥,就死了。” “你给的粥太稠了,应该在里面加一些土,等她适应了,再慢慢减少土,这样她或许还能活下来。” “哦,知道了,下次不救小孩子了,太麻烦。” “怎么个麻烦法。” “她死了,我还要忙很久。” “刘长安,你来当首领吧,我当你的副将。” 云策瞅一眼隐藏在黑暗里的裴川道:“你最好熄灭这个心思,我当首领,不出三天,你的队伍就会四分五裂。” 红姑娘摇头道:“不会的,我嫁给他就成了,反正他就这点要求。”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人家喜欢的是身为叛贼首领的红姑娘,而不是什么叛贼副将,好了,不说这事了,你长得丑,我没看上。” 红姑娘笑道:“娶我,等于拿到了两万死士的统领职权,跟我美不美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考虑一下吗?” 云策心中的烦躁之意更盛,他径直来到裴川跟前道:“我没有兴趣当你们的首领,也没有兴趣娶了红姑娘,这么说你懂吗?” 裴川笑道:“红姑娘是一个很好的伴侣。” 云策瞅着裴川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我猜想你身后的力量非常的庞大,平远城陷落不是偶然,你们来射阳城也不是偶然,既然你觉得红姑娘是一个好伴侣,就别辜负她。” 裴川认真的点头道:“我会的。” 云策笑了笑,对裴川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起事?” 裴川笑道:“就是现在,再不起事的话,我担心射阳城里的富户都跑了。” 云策满意的道:“已经开始均贫富了吗?” 裴川摇摇头道:“才到开仓放粮的阶段,我们需要积累更多的财富来装备我们,我们需要更多的城池,需要更多的人口,才能跟眼前这个不把我们当人的大汉彻底的打翻在地。” 云策笑道:“你们的首领以后会当皇帝吗?” 裴川点头道:“是啊,我们会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在这个王朝里,君眀臣贤,我们会制定最好的律法,会建成最好的城池,会清算那些戕害百姓的恶贼,我们会为所有的奴隶更名改姓,会让他们变成有土地的自由民,我们也会让百姓会安居乐业,各食其土。 刘长安,你是一条好汉,加入我们吧,以你的能力与学识,将来的朝堂上,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云策听着裴川说着地球上大汉朝之后很多人曾经说过的美好愿景,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尽管裴川没有说出他们的首领是谁,可是呢,从他这几句话中,云策已经听出,这是一场新兴贵族与旧贵族之间的战斗。 新兴贵族们想要从旧贵族手里夺走权力。 嗯,整体上,这就是裴川这群人要干的事情,就目前来看,这个组织目前还处在欣欣向荣的阶段,就连裴川这种人都能为组织举荐贤才,如果这种人多的话,前途真的很不错。 云策没啥兴趣! 一场革命下来不把皇帝这个东西从根源上消除,那就对不起革命之名。 “你们忙你们的,我忙我的,这样挺好的,有你们这群人在,我想,大汉土地上的穷苦人的待遇应该能好一些。” 跟裴川说完话,云策又对站在一边的红姑娘道:“祝贺你们能鹏程万里,大展宏图,不过呢,裴川这个人你相信五分就好,留五分给自己。” 裴川的脸色很难看,因为他的脸部比黑暗还要黑。 云策自然是不理睬的,张开双臂抱了一下僵硬的红姑娘就哈哈大笑着分开人群朝前走了。 “你怎能如此无礼?”裴川的咆哮声从黑暗里传来,云策不管他能否看见,弹出一根中指,就隐入了黑暗中。 彭憎是一个很合格的侠客,他心爱的雷烟兽死了,这个重情重义的侠客硬是用一双铁手,在荒原上挖出来了一个大坑,安葬了雷烟兽。 然后,他就步行一路抢劫,一路搜集武器,等他回到射阳城的时候,他再一次成了一个腰包鼓鼓的大侠。 他不希望别人知晓他在荒原被人劫掠的事情,回到射阳城之后,他就立刻编造出一个旱天雷大侠与数百叛贼斥候大战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雷烟兽中箭死亡,他也摘下了数百叛贼的首级,若不是荒原中得不到补给,他绝对不会退回射阳城。 故事才从酒铺里传出去,彭憎立刻就获得了虞公的邀请,希望他能够帮助整肃一下府里的家丁。 旱天雷大侠的武功很高,当着虞公的面,击败了七八个家丁头目之后,他就重新获得了以前所有的装备不说,还有一匹没有来得及认主的刚刚脱离幼年期的枣红色雷烟兽,并承诺明日一早就进入虞公府邸,为虞公服务。 云策好不容易通过奴隶小道绕啊绕的才找到虞公府邸,才抬头,就看见旱天雷彭憎牵着一匹神俊无比的枣红马从虞公府邸出来,在门口巨大的气死风灯的照耀下,那个在荒原上崩溃大哭的壮汉,再一次站立起来了,跟他身畔的枣红马一样的神俊。 云策本来打算直接从正门杀进去,砍掉狗屁的虞公的一双脚挂城门上,再把娥姬给的麻袋装满,就打算逃跑了。 看到彭憎身畔的那匹马,他就立刻改变主意了,因为娥姬给他拿的那杆马槊,真的很适合马战,步战的时候也能用,就是长了一点。 于是,他就尾随着彭憎一路走了下来。 因为没有怎么掩饰的缘故,似乎被彭憎发现了,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一个胆子很大,且对自己很有信心的男人,专门把云策往人少,偏僻处引领。 所谓的偏僻,人少之地,自然是奴隶们居住的地方,虽然奴隶不算人,好在他们长了一张嘴,很适合把他殴打贼人的雄姿散播出去。 名声对大侠很重要,众口铄金之下的名头对此刻的彭憎更加的重要,他急需用身后那个不长眼的贼人的性命,来弥补那颗受伤的心。 (本章完) 第50章 酣战 第50章 酣战 “狗贼出来受死!” 声如响雷,一众奴隶纷纷掩耳,就连身边的雷烟兽也踏蹄后退。 一个猪头从黑暗中陡然钻出来,紧接着就到了彭憎面前,一只很好看的拳头从小变大,最终落在彭憎的脸上。 “咔吧”一声响,彭憎雄壮的身体就向后倒飞,砸飞了五六个看热闹的奴隶,就掉在地上,不省人事。 倒飞出去的彭憎,云策不关心,他擦拭一下掌心的汗,小心的摸向那匹枣红马。 这一次,枣红马没有自杀,也没有多看被打昏过去的彭憎,见云策摸它,就把长脸凑过来,显得极其温顺。 确定这匹马不会自杀后,云策就从昏迷的彭憎怀里捞出来一枚两斤重的金铤,刚才把这个家伙打飞的时候,还想在胸口补一拳,拳头触及胸口的时候陡然觉得不对,就把拳头收回来了,没想到是一枚长条形金铤。 云策收好金铤,再一次来到枣红马跟前伸长了手臂去触摸枣红马的面颊,枣红马低下头,用自己的长脸亲昵的摩擦云策的脸。 驯化后的马的性格基本上是温顺的,云策至今都想不明白彭憎的那匹马怎么就刚烈到了那种地步。 小心翼翼的纵身上马,轻轻抖一下缰绳,枣红马就听话的随着他的指引走进了黑暗之中。 云策走了,彭憎被留下来了。 一众奴隶先是远远的围观,后来发现彭憎一动不动,就凑近了一些,走近了之后,发现彭憎还是一动不动,就有人开始向彭憎投掷土块,见彭憎还是一动不动,就一哄而上,将他团团包围住。 等人群散去,彭憎已经被剥的一丝不挂,蜷曲着躺在地上,只有微微起伏的胸口还显示他活着。 得到好处的奴隶们跑的不见人影,就在这个时候,从路旁的乱草堆里爬出一个黑漆漆的人影,他慢慢的挪到彭憎身边,扯掉自己肮脏破烂的衣衫,将冰冷的身体紧紧的贴在彭憎的后背,双手抱着他的胸膛,由衷的发出一声叹息——真暖和啊…… 马蹄哒哒…… 夜晚无人的马道上,枣红马正在狂奔,长长的鬃毛扬起,尾巴笔直的向后竖,骑乘在枣红马背上的云策能清晰的感觉到它肌肉的律动,风嗖嗖的从耳边掠过,道路两边的树木飞快地后掠。 按照经验,云策认为,此时,枣红马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百公里小时,地球上的马跑不了这么快,最高八九十公里小时的速度,最多能维持几秒。 如今,他骑乘着枣红马,一百公里小时的速度已经跑了半个小时了,且枣红马至今还没有力竭的意思,还在奋力奔驰。 不是云策非要它跑这么快,而是枣红马似乎自己要跑快的,快速奔驰云策兴奋,枣红马似乎更加的兴奋。 世有好马,大多抵辱于奴隶人之手,云策认为这句话说的很对。 枣红马在城里的马道上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到路过一家还在营业酒坊的时候才停下脚步。 云策抬头看看酒幌子,再看看插在门口石柱上的火把,呵呵笑着摸一摸枣红马满是汗水的大脑袋,没想到这一位还是一个爱喝酒的。 不过,马对酒精的代谢能力很差,云策并不准备给它喝。 加盐的淡盐水比较适合它。 所以,云策就给自己要了冰凉的米酒,给它要了温温的淡盐水补充水分,以补充它刚刚消耗掉的电解质。 雷烟兽在射阳城的店铺掌柜眼中,确实比人尊贵些,至少比云策这个身着衣树皮制作的衣服的人高贵。 所以,冰冰凉的米酒被装在精致的木斗送到雷烟兽的嘴旁,至于温热的淡盐水被装在粗瓷大碗里送到云策面前。 雷烟兽打了一个响鼻,开始享用米酒,云策瞅瞅老板,再看看高贵的枣红马,觉得自己确实需要补充一下电解质,也就端起淡盐水喝了。 深夜时分,枣红马喝酒喝的痛快,云策喝淡盐水也喝得有些自在,等到血月凌空,给大地披上一层淡红色的外衣的时候,云策站起身,从枣红马的鞍鞯上抽出马槊,在月光下舞动两下,就对枣红马道:“我们去拿一双造孽的脚吧!” 或许感受到云策全身弥漫出来的杀气,枣红马昂嘶一声,就来到云策身边,他双脚稍微用力,就纵跃上了马背,抖一下缰绳,枣红马就沿着马道狂奔了下去。 眼看云策的背影消失,红姑娘跟裴川一起从酒铺里走出来,裴川笑道:“他竟然没有发现,今日没有巡逻的兵马。” 红姑娘道:“他不在乎。” “他以为自己是霍王?如果不是我们把官兵引走,他此刻早就被官兵捉拿了。” 红姑娘大笑道:“他就是不在乎!” 裴川又道:“客舍里没见到他的人。” 红姑娘道:“所以,我说他不在乎!” 裴川沉吟片刻道:“再不发动就来不及了,我们的人捂口子捂不了多久。” 红姑娘瞅着树林子另一边密密麻麻的人群笑道:“那就发动吧!” 裴川咧嘴一笑,抬手就把一个陶罐杂碎在酒铺上,里面刺鼻的液体喷溅到了屋顶上,再一脚把插在门口的火把踢过去,火焰立刻就燃烧起来了。 云策骑马快如疾风,片刻光阴,虞公府邸已经近在眼前,虽然是深夜时分,虞公府邸上下却非常的忙碌,无数的仆人正抬着各种各样的箱笼往羊车上装。 枣红马粗暴的从人群中踩踏而过,云策紧紧的趴在马背上,箭矢一般穿过洞开的大门,在仆役们惊恐的大喊声里,沉重的马蹄踏碎了大门内的砖,巨大的马身撞碎了精雕细刻的窗,毒龙一般的马槊捅穿了高举大刀的武士,战马向前,马槊继续捅刺,云策松手,越过武士粗壮的身躯,从他身后再次抓住槊杆,生生地将马槊从武士的身体里拔了出来。 没有特殊的技巧,染血的马槊横扫,巨大的力道撞击在拦截武士的武器上,金铁交鸣的声音不断响起,马槊锋利的边锋斩断了武士手中的刀,同时,被斩断的还有他们的身躯。 马蹄踏在道上,无数的残落地,眼看就要冲进前宅厅,云策却调转马头,向左边甬道里的武士猛冲,马槊前指,在武士惊恐的眼神中,马槊毫无阻碍的刺穿了身体,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枣红马奋力前突,云策马槊上串的人已经达到了六人之多,硬是被枣红马推着向前,直到突出甬道,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尔是何人?” 云策刚刚从甬道出来,丢掉串在马槊上的武士,就听到有人在对面冲他怒吼。 他在第一时间,就沿着声音的来处,把马槊投掷了出去,人紧跟着马槊一起纵跃出去,马槊跨过二十米的距离,刺中了说话的人,云策也堪堪赶到,捉住了马槊的尾巴,用力一抖,就把穿在马槊上的人甩了出去。 与此同时,羽箭雨点般的落在他的身上,这让云策浑身像是被蜜蜂蛰咬过一般火辣辣的痛。 一轮箭雨过后,云策挪开挡在眼前的手掌,抖一抖插满羽箭的衣衫,那些羽箭就纷纷落地了。 “破平远城的猪精?”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楼阁上落下,云策抬头看起,只见楼阁上站满了弓箭手,中间站着的人正是在过所见过的那个主簿篷荆。 与此同时,甬道另一边也传来整齐的沉重脚步声,不仅仅如此,就连墙头都出现了手持投掷短矛的甲士。 “你跑不掉的,还不速速束手就擒。” 云策觉得虞公府邸,很可能就是一个大陷阱,这个陷阱应该是用来对付红姑娘她们那群叛匪的,现在被自己遇上了。 “虞公在哪里?”云策抬头问道。 “你与老夫有仇?”一道清雅好听的声音从左边传过来,云策转头看去,在层层甲士身后,出现了一张步辇,步辇上盘坐着一个身着青色软袍的中年人。 云策顶着一张猪脸道:“今日下午,有一个女童死了,我觉得是你错,就过来找你了。” 虞公轻轻皱眉道:“老夫不知。” 云策摇摇头道:“你不需要知道,我知道就成。” 虞公呵呵笑道:“太不讲道理了。” 说罢,就轻摇着芭蕉扇一样的东西被人抬着缓缓后退,他后退,云策也没有闲着,迅速把身体蜷缩起来,双脚猛蹬,整个人如同一枚出膛的炮弹一般撞在楼阁下沿的承重柱子上。 轰的一声响,放置在石头座子上的木柱被云策撞得离开了石座,云策没有停步,顶着箭雨不断地撞击柱子,轰响声不绝于耳,顷刻间,支撑楼阁的六根柱子都被云策撞得歪歪扭扭,木制楼阁猛地向前一顿,已经偏倒了一半,楼阁顶上的砖瓦纷纷落下,将弓箭手砸的纷纷避开。 “啊——”云策双目通红,双臂用力,赫然将千斤重的石座拔起,扭身转胯,将石座投掷向西北角仅剩的一根梁柱。 (本章完) 第51章 孑2告兄弟姐妹书 第51章 孑2告兄弟姐妹书 最近被骂的好惨,删书评删除的手都发酸。 孑2以前没有删除书评的习惯,即便是被骂‘看你的书,有十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这样的评语,孑2也坚持不删除,主打就是一个真实。 现在不成了,年纪大了,儿子又找不到对象,心态不稳,看几个不好的书评就心酸流泪,而后嚎啕大哭,继而满地打滚,最后差点暴炸而亡。 所以,为了多活几天,删除几个不好的书评,诸君良善,怜我老弱,想必可以谅解吧。 说起来,看书的诸君就是高高在上的秦王政,想要看书,一声令下,天下著书人如孑2者,皓首穷经,铁砚磨穿,秃笔两车,成文后战战兢兢献与帝王,只求帝王舒心一哂。 然,秦王之心,犹如饕餮之嘴,永无满足之日。 今日献上红烧肉,帝王许之,明日献上红烧肉,帝王斥责曰:油腻!后日献上清粥小菜,帝王曰:如厕甚顺。再日献上清粥小菜,帝王斥责曰:寡淡如许,欺我,拉出去斩首! 孑2来不及献上更好的菜肴,就这样被诸位帝王剁成狗肉之酱,拿去喂狗的。 于此这般,孑2杀心顿起,有了谋刺帝王之心。 孑2决心以樊於期之首(远山开篇)为求见之礼,以讲解督亢之图(远山荒原篇)为近帝王之因,再以徐夫人之匕(远山暴动篇)刺王杀驾,最终将《远山破阵曲》之毒永留帝王之心。 如今看来事与愿违,樊於期之首为秦王政所拒,督亢之图才见荒山僻壤就为帝王所恶……徐夫人之匕藏于图中,恐永无出头之日也。 孑2死谏。 《远山破阵曲》为孑2深思熟虑后的作品,前后更改开篇多达八次之多,不是我不知道开篇怎么写,怎么才能吸引读者,而是为了照顾整部书,让它趋于完整,才这么做的。 因为,我还是觉得一本书的完整性,比开篇就给诸君喂食荷尔蒙要好。 平静——小高潮——大高潮——超级高潮——滔天巨浪——飓风海啸——风平浪静,才是吸引诸君能把整部书读完的妙招。 这部书,四百万字,如今更新将近一月小二十万字才抵达小高潮的边缘,请诸君再给孑2一点时间。 这本书以后必然会成为诸位帝王的枕边书的,孑2有信心,把一个完整有序内容精彩纷呈的小说贡献给大家。 (本章完) 第52章 我是猪? 第52章 我是猪? 平远城曾经发生的一幕,在射阳城再一次上演。 不得不说裴川,红姑娘他们并非是两个具有开拓精神的人,平远城的胜利,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因此,明白了夺城先夺人心的法宝之后,他们在射阳城准备的更加充分。 渗透,宣传,煽动,许诺,走进奴隶群中去,把最美好的愿景告知了奴隶们,然后再利用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大量死士带进了射阳城。 在奴隶区,奴隶们愤怒的火焰已经彻底的点燃,一支又一支的叛乱者带着大量奴隶离开了奴隶区,进入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富人区。 这里虽然叫作富人区,也仅仅是一些平民,商贾而已,裴川为了让奴隶们先品尝到甜头,刻意派人将奴隶们带到了这里,当两个对立的群体开始相互杀戮,于是,灾难顷刻间就开始了。 红姑娘转过身,没有去看妇人雪白胸口上的那柄木刺,对裴川道:“他们的罪恶还达不到这样程度的报复吧?” 裴川指着一个被人用木叉高高挑起的男子道:“袖手旁观者,也是罪人,他们以为事不关己,就可以高高挂起,可以不理不睬,直到他们也成为奴隶,他们才能深切的感受到奴隶的痛苦。 一群只顾眼前苟且的懦弱之徒,比那些始作俑者更加的可恨,这都是他们应得的。” 红姑娘冷声道:“尽快结束这里的战斗,贵人区才是我们的主要攻击目标。” 裴川瞅着一群群正狼吞虎咽吃食物的奴隶,狞笑道:“饥饿的狗皮子没有战斗力,半饥饿的狗皮子才能爆发出最强的力量。” 红姑娘怒道:“他们是人,不是狗皮子,裴川,你不要忘记,你,我都是出自最卑贱的人群,怎可忘本。” 裴川挥刀砍死一个向他求助的老妇,大笑道:“我是狗皮子王!” 雕梁画栋的楼阁,在云策猛击之下带着万钧之力轰然倒塌,楼阁上的弓箭手雨点般的掉落下来,随即就被砖瓦给埋了。 掌中马槊荡开十几杆长矛,云策伸出左臂揽住那些长矛,奋力挑动一下,长矛后面的武士就被高高的挑起,再被云策甩到墙上,即便是坚固的墙,也在这一击之下崩塌了。 篷荆从乱石堆里爬出来,近距离瞅着云策悍勇无双的模样,高声喊道:“三弓弩!” 正用马槊长杆将一群武士推的连连向后的云策,猛然觉得后脊梁汗毛直竖,来不及细想,就猛地收回马槊,那些正跟他较劲的武士收不住力道,猛地前扑,云策探手抓住一个武士,二话不说,就塞到自己身后。 “嗡嗡嗡”三根近乎三米带着尾翼的弩枪激射而至,仅仅听声音就让云策亡魂大冒,久不见动静的腕带更是发出尖锐的嗡鸣,希望云策能带他离开这个险地。 弩枪转瞬即到,首先倒霉的是扑在云策身上的那群武士,闪着寒光的弩枪,轻易的破开了他们身上的皮甲,不受丝毫阻碍的向下钻。 两枚弩枪贴着他的腰肋入地半尺,另外一枚弩枪在穿透了他身上的武士之后,紧贴着面颊射进地面,云策甚至能听到弩枪枪头与石板摩擦的声响。 双臂用力,云策猛推马槊,趴伏在他身上的十几个武士的身体就被他抛开,尤其是被弩枪串起来的人,形成了一个大块,被抛起之后,身体跟弩枪分离,惨呼之声令人牙齿发酸。 云策不敢在有床弩的地方多待,把尸体抛起来影响一下弩手的视线,就一头钻进了厅,临走时,还不忘跟躲在照壁后边看热闹的枣红马打个招呼。 弩枪破窗而入“哆哆哆”的钉在墙上,云策大翻身滚进厅内宅,又有弩枪破门而入,用马槊打飞,马槊柔韧的杆子就在手里不断地跳弹,似乎要离开他的掌握。 不敢进入空旷的院子,云策只好把自己当野猪,抱着头向墙壁撞击,木墙碎裂出一个大洞,他就不假思索的继续蒙头向下一个墙壁撞击。 篷荆瞅着不断碎裂的墙壁,对站在三弓弩后边的张敏道:“猪精入彀,却悍勇无双,你待如何擒拿。” 张敏看一眼正在迅速上箭的床弩,对篷荆道:“自三月有神龙降临我碧云山,山野精怪就多骚动。 其中,猪族之王猪怒与熊族之王熊罴为了抢夺龙灵在天柱山大战一场,据说伤亡惨重,可奇怪的是,不论是猪怒,还是熊罴,它们并未曾获得龙灵。 临河上造班度认为龙灵为不知名者所得,假扮商队走遍了荒原,最终消失在了河口寨。 我亲自走了一趟河口寨,从寨主赵晋口中得知,上造班度之所以死了,是因为他们押运的野猪跟巨熊撞开了木笼,死伤惨重,而后又被野人突袭,导致全军覆没。” 篷荆见云策又徒手捏死一个武士,烦躁的道:“快想办法弄死这头猪精。” 张敏瞅着云策在巨大的庭院里弹丸一样的跳跃,挥一挥手里的旗子,立刻就有一队身着重甲的武士从角门里走出,加入了围剿云策的队伍。 <div id=“pf-15812-1“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赵晋给出的答案非常的完美,班度之死确实跟野兽脱困有关,更不要说其中还有一头快要成精的蠡狐参与。 可就是这个答案太过完美,让我起了疑心,从寨子里其余人不小心漏出来的口风中,我得知当时寨子里还有一个疑似世家子弟的人物。 这个世家子弟能听懂他们说话,却不会说……不久之后,他已经可以跟寨子里的人对话了。 篷叔叔,你觉得这个世家子表现出来的模样跟什么相似?” 篷荆见云策的活动范围,再一次被弩枪跟甲士给压缩了,就耐着性子道:“怎么说,不要让老夫猜测。” 张敏理一理垂落的发梢轻声道:“精怪得龙灵襄助,正在褪形,到河口寨的时候,他的喉骨未化,因此只听不说,离开河口寨之时,喉骨被他克化,因此才能正常与人对话。 叔叔再看看眼前这头猪精,他力大无穷,却没有使出任何精妙的招数,这哪里是什么世家子弟,明明就是一头刚刚化形的猪精。 我们想要的龙灵,一定跟他有关。” 篷荆闻言倒吸一口凉气,瞅着被甲士按住,又挣脱出来的云策,随即高声喝道:“抓活的,不得有误。” 四个甲士大喝一声,手持四面巨盾向刚刚站稳身形的云策撞过来,他抬脚踹飞了对面的甲士吗,却不防这个甲士身后还有一个替补甲士,不等他收回腿再踢,咣当一声,四面巨盾就把云策卡在中间。 于此同时,头顶还有一道大网兜头笼罩下来。云策迅速坐倒在地,胡乱抓住一条人腿就用力的往怀里拉。 大网落下扣在巨盾上,云策趁机把抓住的人向上一抛,把刚刚落下的巨网撞的颤抖一下,他自己连滚带爬的从争取到的空隙钻了出来。 人还没有站稳,一柄巨锤就砸在他的胸口,身子向后踉跄退几步,又有武士牢牢的抱住了他的双腿。 几番挣扎不得脱,云策怒极,仰头狂号一声,双目猩红,左臂上忽然出现一层淡青色的鳞片,他的手也迅速变形,半尺长的指甲闪电般的弹出,落在抱他大腿的武士脑袋上,武士的脑袋如同一个烂西瓜从中爆开,白的,红的把他的手沾染的污秽不堪。 左臂横扫,锋利的爪子如同切豆腐一般将巨盾撕扯成碎片,再上前一步,左臂再挥,四个挡在面前的甲士就被切割成了一堆碎肉。 下面的战场已经变成了修罗场,站在高处的张敏跟篷荆对视一眼,各自露出一副了然的神色。 张敏亲自操控床弩向云策射击,此时的云策似乎忘记了闪避,只顾着杀戮,三枝弩箭先后落在他的背上,第一发将他的身体击飞,第二,第三发弩箭也未能穿透他的身体,只是带着他的身体,飞出去了足足十米远。 “草泥马——”云策痛彻心扉,怪叫一声,就抓住一个武士,生生地把脑袋拽下来,朝高处的张敏砸了过去。 武士的脑袋过去了,云策的人也紧跟着飞掠过去,此时此刻,他真的很痛恨这个女人,恨不得把她碎尸万端。 一柄马槊点在云策的胸口,虽然槊杆已经呈弓形,云策的身体依旧强行向前,张敏瞅着近在咫尺的云策展颜笑道:“一头猪精而已。” 云策顶着马槊缓步向前,一字一句的道:“老子要入死你!” 张敏大笑道:“一头猪精也敢作此美梦。” 说罢,身形向后退一下,马槊的抢攥却已经抵在墙上,张敏洁白如玉的手如同弹拨琴弦一般,转动一下槊杆,马槊立刻就高速旋转起来,云策胸口如同火燎一般,迅速后退,甩开马槊,这才捂着胸口道:“好奸诈的女人,今天不入死你,老卒绝不罢休。” 张敏不以为意,站在更远处对云策道:“龙灵被你夺走了吧?” 云策愣了一下道:“什么龙灵?” 张敏男子一般哈哈大笑道:“你身为猪族,私自拿走龙灵,对猪王猪怒不忠,对你战死无数的同族不义,你这般不忠不义之辈说出的话,鬼神都不敢倾听。” (本章完) 第53章 富人总是那么怕死 第53章 富人总是那么怕死 “我是猪?” 张敏一连串的话,终于把云策从狂怒的情绪中给拉回来了,眼中的红色逐渐消退,变成龙爪的左手也迅速恢复。 从地上捡起张敏抛弃的马槊横在胸口道:“什么是龙灵?” 张敏的手从紫色披风下伸出来,她的手真的很好看,不好的地方在于,那只手里握着的那柄剑。 剑,看起来有些秀气,比云策知道的剑窄一半,又比他见过的剑长一尺,张敏的手很稳,那柄剑却无风自动。 “每三百年神龙就会来大汉一次,以前来的时候,神龙的身影都会出现在长安,接受万民朝拜,并赐下龙灵。 这一次,神龙没有来长安,而是出现在天柱山,赐下的龙灵想必落在你手,才让你从一头普通的猪,变成了猪精。 啧啧,你还是一个不忘本的,神龙明明给了你一张还算俊秀的脸,你非要弄一个猪头面具戴上,真是的,野兽就是野兽,就算变成人形,依旧是一头野兽。” 云策左右看看,发现射阳城里人声鼎沸不说,还处处火焰,面无表情的道:“你注定要给我生一窝猪仔的。” 说完话,就一槊捅向张敏的胸口,这一次,他用尽了力量,他发现,张敏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女人,自己以前太想当然了,不仅仅是他,恐怕红姑娘,裴川他们应该也落进了这个女人的陷阱。 毕竟,虞公府所在的贵人区,并无骚乱,也无火光,也就是说,人家把力量全部收缩到了贵人区,就等着叛乱者过来呢。 至于会死很多奴隶的事情,人家并不在意,甚至还有些窃喜,旧有的工具已经严重破损,该是换一批新的工具了。 在过所,云策以为自己伪装的不错,谁料想,人家也在演戏,张敏与篷荆的关系根本不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而是上下级,且张敏才是上级,忍耐一时,让云策以为自己掌控住了局面。 云策现在唯一希望娥姬他们被张敏给忽视掉了,否则,射阳城就是娥姬她们几人的葬身地。 一槊捅过去,张敏的长剑就蛇一样的缠绕在槊杆上,她没有与云策比拼力道,而是趁势向旁边带一下,云策的马槊就偏离了原定的方向,刺在墙上。 不等云策收回马槊,缠绕在槊杆上的那柄长剑,在张敏跨步向前的时候,就沿着槊杆螺旋前行,眼看着长剑就要斩到手指,云策丢弃了马槊,提起右拳朝张敏的面门轰了过去。 拳头力大势沉,张敏不敢应对,向后倒退两步,云策双脚在地上的猛地蹬一下,就朝左边的后宅飞了出去。 “放箭!”篷荆大喊。 在半空中挨了几十箭的云策终于翻身进了虞公府邸后宅,他没忘自己今天来这里的目的。 张敏见云策进了后宅并没有追赶,反而与篷荆一起重新调整前宅的布防。 篷荆不解的问道:“猪精去了后宅,虞公不容有失。” 张敏笑道:“猪,每二十一天就发情一次,今夜血月,正是猪发情的日子。” 篷荆闻言哂笑一下,就开始排兵布阵,准备应对即将破门的叛贼。 云策落身后宅,只觉得自己好像刚刚被千刀万剐了一般,全身上下就没有不疼的地方,从裤裆位置拔下一根箭丢在地上,尽管自己如今皮糙肉厚的,当羽箭朝那个地方射击的时候,心头不由的阵阵发寒,就差那么半寸。 听着前院传来阵阵惨呼声,云策耸耸肩膀,没办法,自己已经倾尽全力帮助裴川他们扫清障碍了。 “帮我找到虞公。” 云策跟狗子说了一声,就看见腕带上出现了一道银丝指向左前方。 沿着小径向里走,脚步落地无声,不是云策走的小心,而是脚下本就铺设着厚厚的一层毯子,毯子应该是处理过的,防水,走在上面软绵绵的。 走过姹紫嫣红的中园,前方是一座座朱红色的小楼,应该是虞公姬妾们居住的地方,看数量之多,云策如果想一间间的搜过去,估计需要半天时光。 虞公是一个会享受的,他的后宅里有一条小河,小河蜿蜒曲折,流经每一座朱红小楼,而每一座小楼的窗户上,都有一个靠在窗边托腮渴盼情郎的美人。 真的都是美人,每一个都比娥姬漂亮,就是没有娥姬那么活泛,像是假美人,其中还有两个体态丰盈,眼眸湛蓝如海水的美人儿,应该就是冯安他们说的灵国美人。 灵国女子真的很漂亮,主要是风情好,虽然只是面无表情地坐在窗口,眼眸也是冷冰冰的,可她越是这样,越是让人想要融化这座冰山。 云策还看到了一个肥胖的女人,坐在窗口如同一座肉山,见云策在看她,就站起身,然后,云策就明白这样的胖女人为何也会被虞公收藏了,她太高了,因为太高,导致她的臃肿就变成了极致的丰满。 <div id=“pf-15812-1“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云策甚至能想象的到,倒在这种女人的怀里,就像倒在了云端,身体的每一处触感都能被很好的照顾到。 云策身为世家子,虽然没有流连丛,对于美人的分辨早就脱离了看脸,看胸,看腿的低级趣味。 好几次,云策出于好奇都想进小楼看看,结果,被毫无情趣可言的狗子拖拽着直奔一座看起来格外精致的小楼。 这座楼不在水道边上,周围被一丛丛矮小的淡紫色植物包围着,这就让这座小楼显得比其余小楼来的低矮。 一条碧绿碧绿的长着六条腿的小蛇调皮的爬上云策的腿,找了一处被羽箭射出来的衣服破洞,就把小巧的嘴巴张到最大,就狠狠的咬了下去。 云策皮厚,箭矢都穿不透,自然不是一条精致小蛇能啃的动的,不过,啃不动归啃不动,云策还是能感受到有两股灼热的水流,顺着腿上的皮肤流下。 他摘豆角一样的将小蛇从腿上摘下来,小心的放在旁边的树上,挥手示意它快跑,否则,他就要改变主意了。 小蛇不怎么领情,又一口咬在他的手指上,无奈之下,云策只好随手把它的头捏成肉泥。 虞公家里的草丛园丁没有打理好,有好多的蛇,这些蛇毫无例外的都长着很多腿,云策估计,长腿越多的蛇,应该越毒。 烦不胜烦之下,云策就从龙珠里取出百足蛇的毒液在地上洒一点,随着一股淡紫色的青烟冒起,云策就看到有无数条个头不大,看起来很精致的蛇,飞速的钻进了小楼。 随即,小楼里就传来一阵阵的惨叫声,须臾,就安静下来了。 银丝笔直的指向小楼,云策就放心大胆的踏上了小楼前看普通,实则奢华的小径,在小径上走了几步,云策忽然停步,取出绑在腰间的麻袋。 双脚用力的一踩,大地震颤一下,很多朴实无华的金珠子就从地毯里蹦出来,云策用麻袋兜住。 可惜,麻袋早就被羽箭射的千疮百孔的,金珠子又从破洞里漏出来了,叮叮当当的掉的满地都是。 云策不想追着金珠子捡拾,那样不好看,于是,准备一会见了虞公,再要一个或者几个麻袋,反正今天有枣红马帮助,多拿一些免得娥姬总是絮叨他不会给家里敛财置办产业。 云策又往前走了几步,没来由的有些发昏。 正要问狗子,狗子自己发声道:“能通过空气释放神经毒素的植物就在身边。” 云策看看身边的淡紫色灌木,觉得这应该是好东西,就屏住呼吸开始拔灌木,拔下来一棵,就往龙珠里丢一棵,不到十分钟,勤快的云策就把小楼周围的小树拔了一个干净。 清风徐来,云策开始呼吸,觉得这里的空气都带着甜腻腻的脂粉香。 “以后有危险提前说,你看看我今天被打的如此狼狈,差一点子孙根都保不住。” “你害怕危险,你倒是问啊,你不问,我怎么知道你需要帮助?” “好,门口的石板能踩不?” “那里很安全,可以踩,就是屋顶上会掉下来一张金属网。” 云策重新走出去,拔下来一根看起来比较直溜的不知名小树,顺手捋掉枝杈,就重新来到台阶跟前,踩踏上去,果然,如同狗子所说,上面掉下来一个金属网,不等网展开,就被他一棒子给砸到一边去了。 云策正要推开门,就听狗子道:“门里面有一架床弩,只要你触碰一下大门,弩箭就会射过来。” 云策用棒子推一下门,就看见三根弩枪破门而出,嗡嗡嗡的飞出去老远,他隐约还听到了一声女子的惨叫。 大门倒塌了,云策伸头看了一下屋子里的陈设,结果,陈设没看到,倒是看见了一地的发黑的尸体,他甚至看到一些鲁莽的小蛇仓惶隐藏身体时,不小心露出来的半截尾巴。 不知为何,房子的天板很低,像云策这种一米八身高的壮汉如果进屋,头顶就能摩擦到屋顶。 裤外边套皮裤,那是必定是有缘故的,云策没有硬闯,再一次咨询了一下狗子。 “扫描后发现,整座建筑为一栋半地下建筑,所有建筑主体,由类似绿钱的金属整体铸造而成。还检测到整间建筑布满了滑轨跟牵引绳,由此判断,这是一间可以自由组合的房子,你进去之后很可能九死一生。” (本章完) 第54章 我要杀你,跟你无关 第54章 我要杀你,跟你无关 被张敏算计了一顿,被一群人打了一顿之后,云策认为自己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横行无忌的地步。 啃过龙蛋壳加上进行了一场足以改变基因编组的宇宙旅行,云策自认,自己来到这里,就是神之降临。 结果,羽箭射在身上真的很痛,弩箭射在身上痛的要死,锤子砸在胸口会胸闷气短,一点神经毒素,也能让他头昏脑胀,所以,不可大意。 面前是一座金属屋子,天知道里面有怎样的未知危险。 虞公府邸如今成了叛贼跟官兵的交战核心,只是听听前院激烈的战斗声,就知晓裴川,红姑娘他们也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虞公就是射阳城的城主,而且担任了射阳城很多年的城主,听说这是他一岁抓周的时候抓到的,当时的射阳城城主把自己的印信贡献出来给这个出身富贵的孩子当抓周玩物。 一个一岁的孩子,面对数百件琳琅满目的抓周用具,没有理睬那些妖艳的贱货,直接飞快地爬到城主印信跟前,抓起来就不放手。 第二天,射阳城的城主就变成了他这个一岁的孩童。 有钱,有权的人,终究会转化成一个可怕的人,这一点,云策深知其中三味。 要说有钱人,有权人身边全是阿谀奉承之徒与酒囊饭袋之辈,云策是不信的,谁告诉你智勇双全之人就不是阿谀奉承之人?谁又告诉你酒囊饭袋之辈中没有惊才绝艳的谋士? 看看眼前的场面就清楚了,前院是官兵守卫,如今打的满地都是脑浆子,后院是人家虞公自家人守卫的,现在,就闯进来云策一个人,还拿人家的铁屋子没办法,这高下立判。 虞公直到现在都没有喊人过来救驾,有这样的自信,云策也为他鼓掌,他决定拿火烧一下这间屋子看看。 铸造绿钱的金属虽然不知名,属性却跟地球上的铝差不多,质量轻,延展性好,传导热的功效高。 这座小楼上下两层顶天了也就五十来个平方,且一楼大厅空旷,很像是一个炉膛,稍微加热一下,里面的人必定会变成烤猪。 在狗子的指引下,云策很快就扛着两大桶灯油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还拖着老大一包粗如人臂的蜡烛。 打破灯油桶,云策就把破灯油桶丢进大厅,等油脂漫延一会,就丢进去一枝火把,大厅里立刻就燃起了熊熊火焰。 看火焰燃烧的猛烈,云策不由得感叹,能把一座金属小楼设计的通风条件如此好,也是名家手笔了。 通风条件好,也就预示着这间屋子跟适合点火,他就把一大包蜡烛也统统丢进去助燃。灯油加上融化的蜡烛,很快就在大厅里形成了爆燃效果,对于抽吸金属屋子的空气效果极好。 屋顶正在缓慢的下降,似乎要把火焰给压灭,早就预料到有这一手的云策,就恋恋不舍的将院子里的两尊白色的真人大小的宝石美女造像给丢进去顶住,不让屋顶继续下落。 美女造像雕琢的栩栩如生,就是身上披着的绸缎一样的衣服遇火自燃,光洁的身体被火焰炙烤似乎活过来一般。 虞公到底是一朵富贵,人家的美人造像上,就没有出现胸口,屁股这两个重点部位黑乎乎的模样,比陕西临潼华清池的人文雅的多。 从鱼池子里挖一桶水泼到屋顶上,滋啦一声,水汽蒸腾,云策觉得差不多了,就算虞公喜欢蒸桑拿,这温度能把他蒸熟。 又等了一会,小楼里依旧没动静,云策叹息一声,对狗子道:“他从地道跑了,帮我找出来。” 一根银丝从腕带里钻出来,四处探寻一番之后,就笔直的指向了云策的后背。 转过身,就看到虞公被人抬着从背后的小楼里出来了,远远的,就听虞公笑呵呵的道:“年轻人就是不知道珍惜好东西,这座小楼可是大匠师何东楼的心血之作,如今被你一把火烧成了一堆废铁,可惜了。” 云策瞅着小楼里源源不断的往出冒人,脸皮抽搐一下笑道:“些许小事,虞公何必大费周章。” 坐在步辇上的虞公抬起一双莹白如玉的脚道:“老夫珍爱这双脚,多过珍爱性命,怎么能是小事情呢? 来来来,老夫给你介绍一些朋友,他们都是大汉著名的英雄好汉,你们都年轻,正好亲近亲近。” 云策低头瞅瞅腕带,就听狗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是奉命去伤害生命,不是自主的对吧,另外,你看我这一眼,确定是派我去伤害生命,我说的对吧?” 云策看着最前面那个拎着两枚比他人头还要大的链子锤的家伙,认真的道:“是的,是我发布的命令,不是你有了自主意识。” “你的回答我记录下来了。” 狗子回答完毕,就散作一缕缕暗不可察的丝线,垂入草丛,消失不见。 虞公见云策胡乱看不理睬自己,就指指最前面拎着流星锤的壮汉道:“郑虎,砸他的时候小心些,莫要一锤子砸死了。” 郑虎点点头,跨出一步,流星锤已经先他一步飞向云策的胸口,力道刚猛无俦,明显没把虞公的话放在心上。 云策探出双手紧紧的抱住了人头大小的流星锤,郑虎见状眼神一凝,另一只锤头在半空中转了大半个圈,朝云策的脑袋砸了下来。 <div id=“pf-15812-1“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云策抱着流星锤用力的往回抽一下,原本缠绕在郑虎手臂上的铁链子嘎吱吱的转动了几圈,论起来的流星锤半径变短,擦着云策的鼻尖砸在地上,而郑虎的手臂像是被剥掉皮一般,血肉糜烂。 云策再次发力,郑虎的手臂就被铁链子生生的给绞断了,得到了一个链子锤,云策就把它抡起来砸向虞公。 链子锤砸在一面巨盾上,巨盾碎裂,巨盾后面的人也吐血倒下,云策收回链子锤再一次抡起来狠狠的砸下去。 虞公脸色铁青,懊恼的瞅着周围呆立不动的人,好在他身边还有几个抬步辇的人不要命的跳出来拿自己的身体去撞流星锤。 这人的力道很大,居然把流星锤的飞行轨迹给撞偏了,流星锤只好带着他的身体一起砸在地上。 虞公抬手抹一把糊在脸上的血肉,怔怔的瞅着云策道:“你把他们怎么了?” 云策还没有回答,就听不远处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不外乎是精怪手段,听闻猪王猪怒能把脖颈后的猪鬃当弩箭射出去,而且中箭之人外表毫发无伤,就是痛苦难当,动弹不得。” 云策吧嗒一下嘴巴瞅着走过来的张敏道:“我感觉我越来越像一头猪精了。” 说完话有对虞公道:“虞公这里可有助兴的药剂。” 虞公瞅一眼张敏呵呵笑道:“如此美人前月下成就美事最为应景,喝助兴药剂,岂不是煞了风景?” 云策缓缓抡着链子锤道:“因为我要入死她,就她这种为了一点利益,就把亲爹,兄长全部卖掉的女人,必定是皮糙肉厚,没有助兴药剂,恐怕力有不逮。” 虞公抬起手杖,推一下距离他最近的武士,只见那个武士直挺挺的倒在地上,虽然眼睛还能眨巴,却动弹不得。 “看来,老夫确实是轻敌了,你此次前来,真的只是因为死了一个女童?” 云策点点头道:“这是真话,你身为城主,让一个本该享受父母保护的孩子坐在路边吃土,这就是你的错。” 虞公皱眉道:“难道不是因为她的父母无能导致的吗?” “你的意思是说,你父母比较厉害,所以你就活该享受所有?” “不是这样的吗?” “不是!” “道理何在?” “你自己想,要多从自身找毛病,找到了你或许还能变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虞公回头看着已经抵达身后的张敏道:“你看看,他连杀我的理由,都必须由我自己找,何等的霸道。” 张敏示意仆役抬着虞公慢慢后退,自己直面云策巨剑指向云策道:“我这一生吃了不少的猪,你不想为同族复仇吗?” 云策先朝虞公喊道:“直到现在,我只想要你的一双脚,你要是跑,就算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你的命。” 张敏轻笑一声对虞公道:“据说猪的嗅觉灵敏无比,它已经记住了你的味道,确实有千里追杀你的能力。” 云策站稳身形,吐气开声,被他缓缓抡着的流星锤再一次夹带着无比的威势砸了下来,张敏连忙闪避。 云策手中的铁链子猛地一松,链子锤一下子就砸在另外一个抬步辇的仆役脑袋上,在一阵令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中,仆役居然被这一锤砸的爆裂开来。 面对如此凶蛮的云策,虞公第一次没心情笑了。 云策走过来推开另两个僵立的仆役,带着满身的血腥味,低头对虞公道:“我真的很需要你的一双脚去祭拜那个死去的女童。” 虞公叹息一声道:“我有钱,有很多钱。” 云策伸手道:“拿来!” “给了钱,你就不砍我的脚了?” “不,我可以轻点砍!” (本章完) 第55章 假意真情差不多 第55章 假意真情差不多 云策举刀,在虞公的脚腕处比划两下,见张敏似乎没有过来保护虞公的意思,就对张敏道:“我真的砍了。” 张敏抬手示意道:“快砍。” 云策对闭着眼睛准备承受断脚之痛的虞公道:“她不在乎你的生死。” 虞公睁开眼睛道:“这就是我宁愿承受断脚之痛,也不想跟你继续纠缠下去的原因。” 云策再看看不远处的张敏道:“什么意思。” 虞公咬着牙道:“攀星楼的人本就没有心。” “攀星楼?卖灵国奴隶得来的钱修建的那座高楼?” “就是。” 听了虞公的话,云策也就明白了张敏的来路,不用说,攀星楼一定是类似明朝东厂,西厂那样的特务组织。 连虞公这样的人都宁愿断脚,也不想跟张敏扯上关系,由此可以知晓那个组织该是多么的恐怖了。 一群女人战战兢兢的抬来了两麻袋金珠,这让云策很是奇怪,这几个看似柔弱的女人也能抬动上千斤重的东西?别是假的吧? 云策用手拎一下麻袋,发现重量合适,就对虞公道:“我还是从关节处下手吧,这样便于你以后恢复。” 虞公长叹一声道:“我这一双脚从未落地,现如今,也就当这双脚从未有过。” 不得不说,虞公这人还算是一个人物,云策用锋利的瑞士小刀把他的脚沿着脚踝环切下来,虽然汗水浸透了衣衫,他还是一声不吭。 云策将一双好看的脚装进了布袋子,看看像是被水洗过一遍的虞公,实在是不明白他这个时候装好汉给谁看呢。 张敏在旁边朝虞公行礼道:“虞公心志坚若磐石,张敏佩服。” 虞公哆嗦着嘴唇道:“如此,上使可还满意?” 张敏笑道:“由此可以判定,荒原之乱跟虞公无关。” 虞公似乎松了一口气,眼巴巴的瞅着云策手里的布袋道:“郎君如何处理老夫的双足?” 云策抓抓后脑勺道:“看样子我砍了你的双脚,更像是帮了你,不管怎么说,那个女童因为你的缘故死了,你的这双脚,自然是要给她陪葬。” 虞公咬着牙忍着痛道:“这仅仅是荒原,你在这里凭借你的身手可以为所欲为,我只希望你去了出云州,去了洛阳,长安,也能如此的为所欲为。” 云策把两袋子金珠夹在胳膊地下,没理睬虞公的负犬哀鸣,对张敏道:“既然你是密谍,那么,现在的紧要事件是剿灭叛贼,你也看到了,我跟叛贼不是一伙的,至于要入你的事情,等我有闲暇再说吧。” 张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云策道:“你下一次发情还要等到二十一天之后,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等待,另外,你比那些叛贼重要的太多了,今日就算是放那些叛贼离开,你也休想出逃。” 说罢,她举手轻轻鼓掌两下,就有无数的甲士从各个方向洪流一般向云策围拢过来。 云策双臂夹着麻袋扭头就跑,张敏见他一头钻进了那座金属楼阁,脸色大变,轻吒一声,就要跟着冲进去,却慢了一步,金属楼阁原本大开的门,轰然落下一道闸门,将大门关闭的严严实实。 张敏扭头看着虞公道:“地道有几处,出口在何方?” 虞公笑呵呵的瞅着还在冒烟的金属楼阁,颤巍巍的举起蒲扇样的扇子扇几下,对张敏道:“最近出通前方六座楼阁,最远处通射阳城城外八里处的射阳河,河边还有一座轻舟,顺流而下,一日可达五百里以外。” 张敏狂啸一声对出列的校尉吼道:“准备雷烟兽,直奔射阳河,同时,通知射阳河水司校尉,拦截所有过往船只。” 云策跑了,张敏追人去了,涌进来的甲士纷纷撤离,只留下虞公被十几个娇妻美妾围着,黯黯的哭泣。 “老子还没死呢,哭什么。” 话这样说,虞公的眼睛却一直盯着那座金属楼阁的大门,等了许久,不见大门打开,虞公叹息一声道:“看样子是真的走了,等此间事了,家中的奴隶也不要让饿着了,老夫浑身上下就这么点肉,经不起这么切割。” 话音刚落,就看见张敏鬼魅般的从阴暗处走出来,对虞公道:“此次灾变,你射阳城罪在不赦,拿出五千万钱用于重新休整城防,你可愿意?” 虞公再次哀叹一声对身边的妻妾道:“家里养不起那么多的奴隶,该遣散的遣散,该放归的放归。不能遣散,放归的,食料减少三成。” 张敏的眼神阴冷极了,再看一眼紧紧关闭的楼阁,快步离开。 眼看张敏离开,虞公的身子一软就瘫倒在步辇上。 前院的战斗已经结束,那里尸积如山,虞公家的仆役正在清理尸体,只是尸体太多,摆到街道上,已经绵延出去了两里地。 <div id=“pf-15812-1“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云策将头躺在彩姬丰满的大腿上,凝视着眼前阻挡视线的两座高峰,紧绷的身体在彩姬的揉捏下,终于松弛了下来。 “你是谁家的郎君,如此大胆?” “我姓刘,叫刘长安。” “你是来找我的?” “是啊,那天看了你一眼,就无法忘记。” “刘郎,你是一个好人,只是这里不是你的久留之地,还是快快离开吧。” “没关系的,虞公这会应该没空理睬你这个美人,我想多留一会。” “你真的喜欢我吗?” “不是,只是难以忘记你的模样。” “我太寂寞了,每天醒来看到一样的风景,一样的人,吃着一样的饭菜,穿着一样的衣裳,甚至还要奏着一样的乐曲…… 你知道吗,我以前住在一座高山下,那座山可高了,在山坳处藏着一棵刺球树,每到刺球爆裂的时候,我都能捡拾满满一筐,去掉刺球衣,放在火上烤,有时候会炸开,里面的甜瓤迸发的人满头满脸……” 云策是掀开一个挂毯出现在这个女人房间的,她没有感到惊讶,云策自然也没有,看到她坐在窗户边上,就很熟练的把头放在她的大腿上休憩,女人没有拒绝。 血月已经升的很高了,女人一边摩挲着云策的头发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往事,看起来很亲昵的样子。 前院的喧闹声终于彻底的结束了,云策听到一声马鸣,应该是枣红马没有藏好,被人发现了。 云策从龙珠里取出一枚老大的金铤,放在女人的手上,然后起身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刘郎,别忘了我——”声音宛若杜鹃啼血。 剧烈的战斗过后,又享受了一会极致的温柔,真情流露也罢,虚情假意也好,云策很享受温柔时光,想必那个女人也能稍解寂寞。 出二道门的时候,云策遇见了篷荆,老家伙不久前还一副指挥若定的模样,现在见到戴上猪脸的云策比见到鬼还要惊诧。 没了手下的篷荆只挨了云策愤怒的一拳,就被砸到砖墙上抠都抠不下来,此时再看篷荆之前设定的计谋,软弱无力的可笑。 打一个唿哨,枣红马的鼻子就喷着粗气跑来了,在它身上抹一把,汗津津的,看样子逃离的时候费了不少力气,好在,鞍鞯啥的都是齐全的,云策就纵身上马,提着两柄人头大小的流星锤,从二道门这里直接杀出了虞公府。 不到一夜时间,射阳城就已经被摧毁了一半,这里处处冒烟,处处火光,死尸更是密密匝匝的,富贵人家门口的街道上铺满了尸体,这是富贵人家的武勋荣耀,云策看了,以虞公府邸为最。 云策骑着雷烟兽在街道上小步快走,不论是官兵,还是富贵人家的武士,都没有上前阻拦的意思,毕竟,云策腰上缠着的那一对流星锤真的很有震撼力。 枣红马踩着骄傲的舞步驮着云策离开了射阳城。 云策回头看看城门楼子,那里没有悬挂红姑娘跟裴川的人头,看样子他们两个也聪明的紧,发现形势不对就跑了。 这就对了,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存,造反的时候遇到阻力,遇到失败是正常的,只要保留好火种,大家又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会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射阳城就是一个引诱所有叛贼全来的诱饵,叛贼们如约而至,落得一个满地尸骸的下场,是必然的。 到了荒原上,血月的光芒就没有那么明亮了,不过,荒原上不时传来的羊蹄声,还是让云策明白,官兵们还在追杀叛贼。 黑乎乎的看的不太清楚,好在有狗子搜索,云策还是在距离射阳城五十里以外的一个山坳里找到了娥姬。 她面前生着一堆火,把她的小脸照的红彤彤的,她曲着膝,把头埋在两腿间,只露出两只耳朵倾听外边的动静。 枣红马的蹄声踏破了黑夜的寂静,娥姬猛地抬起头,冲着黑暗处高声叫道:“郎君,是你回来了吗?” 云策笑着回答道:“我回来了。” 即便是黑暗,云策还是看到了娥姬满脸的泪水,从枣红马背上跳下来,把缰绳丢给她道:“咱家的马,马背上还有两袋金子。” 娥姬仰着小脸看着云策欢喜的道:“郎君真厉害。” (本章完) 第57章 猎猪2 第57章 猎猪2 “还没有找到那头猪吗?” “没有,那头猪进入荒原之后就失去了踪迹,我们这些天拷问过很多人,叛贼倒是抓到不少,野猪精的踪迹他们一无所知。” 张敏看看敢怒不敢言的部下,阴沉着脸道:“想想抓住那头猪,拷问出龙灵你们会得到什么,我想,你们就不会觉得累。” 密谍摊开手道:“我们的人手严重不足,而射阳城的兵马,他们更在乎如何剿杀叛贼,对抓野猪精的事情不怎么上心,我们又不能告诉他们这头猪精跟龙灵有关。 上使,属下建议,从出云州的攀星楼调派兵马,携带天眼,就算知道的人多了,功劳会摊薄,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无所获要好。” “射阳河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吗?” “没有,猪精没有走水路,同时,猪精的同伴也消失了,我们几乎把方圆五十里内翻遍了,并未有任何消息。” 张敏沉吟片刻道:“再给你们三天,如果再找不到,就告知出云州攀星楼,放天眼出来。” 娥姬欢叫一声,就跳进瀑布下面的一个水潭里去了,赤裸着身子在水潭里鱼一样自在的游着,有时候刻意的站在石头上叫唤一声,引来云策关注之后,她就跳进水里,每回都能招来云策的白眼,为此,她乐此不疲。 云策站在水潭下游的小溪里给清洗枣红马身上的泥水汗渍,枣红马有时候也喝一口水喷在云策的身上。 这是一处隐世桃源一样的好地方。 远山黛青,草原碧绿,灌木层层生长,虽然是野生的,云策总觉得这里像是有人打理过。 如果不是狗子告诉他,这里确实没有外人,他绝对会亲自搜索一番的。 灌木上长着一些紫色的果子,如今,应该是成熟了,大部分果子的颜色很深,快要变成深紫色了。 每颗果子如同指头蛋大小,吃到嘴里酸甜可口,他采集了一些,大部分的果子却落在地上,或者满足了小鸟的口腹之欲。 娥姬赤条条的从水潭的缺口处游到云策跟前,枣红马低头想要咬一下这个白色的东西,被娥姬尖叫着推开长脸。 云策闷哼一声,从水里捞起赤条条的娥姬,丢到毯子旁边,把她放在上面,用毯子卷起来。 他原来的计划不是这样的,为了她们的安全计,他想把娥姬也悄无声息的融入逃亡队伍里去的,可惜,娥姬死活不同意,双手双脚缠在云策身上,让他没办法把她撕下来。 一个群体,自然非常的醒目,可是,把一个群体拆散,群体里的人融入到别的群体里面,就没有那么显眼了,尤其是在冯安跟粱昆精心挑选下,安姬成了一户人家的女儿,其余的女孩子也逐渐成了别人家的闺女或者女使,处在一个三千人的更大环境里,又有谁会在意别人家陡然多出来了一个闺女,或者男性仆役呢?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是最安全的。 更不要说云策还在这个三千人的大群里,看到了伪装成一对夫妇的红姑娘跟裴川,她们本就是穷苦人出身,现在伪装成一对可怜的推着板车的下层自由民是最恰当不过了。 冯安答应云策,在必要的时候,就把她们两个推出去当一下挡箭牌,制造一点混乱,给自己这群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 这样的计谋算不得精彩,云策只希望能够有用。 “你就不该跟过来。”云策懊恼的在娥姬脑袋上拍一巴掌。 娥姬委屈的捂着脑袋道:“你跑了怎么办?” “我不会跑!” “你会跑,我已经闻到你身上别的女人留下的臭味了,而且,我还听到你跟冯安他们说的话了,你还想抓住张敏那个臭女人,要那啥死她,你不准那啥她,要那啥应该找我。” 云策嫌弃的瞅着娥姬略微有点变化的身体,又拍了她的脑袋一下。 “抓张敏是为了能进出云州州城,我总觉得这个女人很邪门,像是很厉害的样子,或许有办法帮我们处理掉这些烦心事。” “既然麻烦,我们在荒原也能过日子……就我们两个。” “想得美,我还要把这个世界走遍,看遍呢,如果只是来陪你过日子,老子岂不是白来了。” “你就是不肯对我好好说话,安姬都说了,一个好男子就该跟女子说着情意绵绵的话,才能获得那个女子的心。” 云策诧异的看着娥姬道:“我要你的心干什么,把那东西好好的放在你的胸口,谁都不给,没有了那东西,你就死了,而我很讨厌没有心,并且死了的你。” “你要,我可以给。” “不要,血糊刺啦的不好看。” 跟小女孩谈情说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她们往往过度的热情,热情的就像是一团火,不但把自己给融化了,也想把你也一并融化掉。 <div id=“pf-15812-1“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唳——” 天空中传来一声凄厉的鸟鸣,云策抬头看去,只见头顶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大鸟,一只奇大无比的鸟,这东西跟小型飞机一样从云策头顶飞过,甚至遮蔽住了太阳。 娥姬早就卷着毯子一蹦一跳的去穿衣服了,枣红马也从溪水里上了岸,正在用力的抖身上的水。 云策站在岸边,提着那对沉重的流星锤死死的盯着从头顶飞过的巨鸟,等巨鸟在天空盘旋一圈再次飞过来的时候,云策就把链子锤的链子放到最长,提着锤头就猛地向巨鸟砸过去。 巨鸟的爪子抓住了锤头,带着云策在空中飞了一下,就丢掉锤头,云策人还没有落地,就扯着链子在空中甩一圈,再一次把锤头丢了上去。 这一次,巨鸟用翅膀拍了一下链子锤,锤头就失去了力量,从天空掉下来。 云策转身就走,提起娥姬把她丢到马背上,自己纵掠上马,枣红马就昂嘶一声,哎呀呀的叫着顺着山路就狂飙了出去。 云策很确定,那只鸟是人饲养的,原因很简单,那只鸟的鸟背上,还坐着一个人,而且,鸟头上还有缰绳。 枣红马在山路上连跑带跳的快如闪电,见到沟壑也不停歇下来,而是大叫一声就驮着他跟娥姬飞过去了。 巨鸟如影随形,还时不时的往下扑击,云策不得不一次次的把锤头丢上去砸鸟。 羽箭对于这样的鸟一点办法都没有,他接连射了三箭,两箭射在肚腹上,被那里的甲胄给挡住了,另一箭射在翅膀上,连羽毛都没有掉下来一根,也就是锤子砸上去,那只鸟才闪避一下。 枣红马很聪明,在云策忙着跟大鸟斗殴的时候,它驮着云策跟娥姬一头钻进了一片树林子。 林子类似松林,树木高大笔直,树下只有厚厚的落叶不长杂草,马蹄子在树林里转悠了片刻之后,就贼兮兮的停下来了。 “唳——” 天空中的巨鸟失去了云策的踪迹,就再一次大叫了一声,云策严重怀疑这家伙是在召唤伙伴。 云策抬头瞅瞅天上的大太阳,此时才不过偏西,距离天黑至少还有八个小时呢。 云策从龙珠里扯出一件甲胄,胡乱给娥姬裹上,并且用束甲丝绦把两人牢牢的绑在一起,等一下如果出了林子遭遇恶战,娥姬如果落马,就没活路了。 “把我绑在后面,前面影响你作战,绑在后面,我可以帮你挡箭。” “滚,老子皮糙肉厚的用不着你来挡箭。” 云策低头瞅着腕带道:“狗子,帮我把大鸟弄死。” “我飞不了那么高,你一会躺地上装死,等它落下来吃你的时候,我就有机会了。” 娥姬听不到云策跟腕带的交流,只是一个劲的扭动着想要转到云策身后去。 狗子的馊主意云策没有听,静静听了一会林子外边的动静,就催动枣红马跳过一个小山涧后,沿着狗子指示的方向往山上爬,这里道路崎岖,大队骑兵上不来。 “他妈的。” 上了山顶,云策忍不住咒骂一声,此时才发现这就是一座扁而长的孤山,跟扇子一样杵在平原大地上,根本就不适合打游击。 “猪精,你跑不了了!” 果然,张敏的声音从那只大鸟背上传了下来,云策看不见她的身影,不过,从语调来判断,这个女人这会非常的得意。 “这就是你要那啥的女人?” 娥姬缩在云策怀里偷偷问道。 云策正想着如何激怒这个女人,让她从大鸟背上下来,就听张敏又道:“这一次,我带来五百甲士,猪精,我劝你快快投降,看在你成精不容易的份上,可以留你一条性命。” 听张敏这么说,云策就放心了,越是吹嘘自己力量强大的人越是没啥力量,他轻轻的催一下枣红马,枣红马就蹦蹦跳跳的从山背后下了山,朝远处更大的一座山狂奔。 一根弩箭准确的射在云策的后背上,弩箭的力量很大,云策回头望去,正看到张敏躺在鸟背上,用双脚蹬着弩弓上弦。 (本章完) 第62章 愚夫蠢妇 第62章 愚夫蠢妇 银白的月光下,一只比篮球大不了多少的蝠鸟正以几何折线的方式在空中舞动着前行,它们是黑暗中的精灵,只可惜今晚的月光实在是太亮了。 “嗖”一枝羽箭飞来,射穿了蝠鸟的身体,一个高大的骑兵从雷烟兽的身上跳下来,捡起还在挣扎的蝠鸟,用匕首破开它的肚子,用皮靴碾轧一下落在地上的内脏,就失望的把蝠鸟随手丢掉。 这样的场面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彤眼中的失望之色,再也掩饰不住了。 “老周,带你的人马离开吧。” 周校尉摇摇头道:“帮你再查一遍。” 吴彤摇头道:“荒原如今乱起,你们还是驻扎在出云城比较好,再者说,下一个钩月结束,冬天就要来临,你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呢。” “不找龙灵了?” “继续找,龙灵与人或者兽彻底结合,至少需要一年,从龙灵降在天柱山到现在,不过百来天,我们还有时间,我已经派人去宗师府取探灵虫了,五天后就会抵达,有目标性的搜索,远比现在盲目搜索的效率高。” “既然你主意已定,我把天眼留给你,黑甲军确实不宜远离州城。” 周校尉是一个很爽利的人,见吴彤打定了主意,招来一匹雷烟兽等黑甲军集合之后就迅速带队离开。 张敏从大鸟背上下来,凑到吴彤身边道:“这还是师兄第一次失手。” 吴彤摇摇头道:“失败总是会来的,没有人能一直赢,早来早好,至少让我明白,我不是霍王那样的常胜将军。” 张敏咬咬嘴唇道:“师兄,我还是想盯着那头猪精。” “为何?你该清楚,他不是猪精。” 张敏少女般跺着脚道:“他就是一头猪精。” “好了,好了,他就是一头猪精,不过啊,我告诉你,一个乡野之人能打的你这种两岁起就在龙城进行最严格,最有效训练的人狼狈逃窜,说明这人的上限很高,是大汉珍贵的财富,你捉弄他可以,别伤了他的性命。” “他就是一头野猪精!师兄没必要高看他。” “有资格去铁围关的人,我们都要珍惜。” 云策带着娥姬,枣红马站在小溪边已经很久了,好几次枣红马要低头饮水,都被娥姬抱住脑袋给阻止了。 过了许久,天边已经泛蓝的时候,一只奄奄一息的蝠鸟沿着小溪载沉载浮的从上游流淌下来。 云策上前几步,装作开闸放水,用脚把那只蝠鸟从水里挑出来,蝠鸟才出水,身躯就开始快速的萎缩,眨眼功夫就成了一个枯骨架子,云策用手捏住这具枯骨架子,用力的揉捏成粉随手洒进溪水。 一枚红色的小球愉悦的在云策身上爬上爬下的,想要找一个洞钻进去,结果,路过云策左手腕的时候,就被腕带上的七八根银丝给缠住了,生生地向腕带移动。 云策顿时就感觉到空气中都充满了悲伤的意味,他再低头确认一遍,发现是狗子在欺负那只龙珠,也就不把悲伤当一回事了。 腕带早就张开了一个嘴巴,嘴巴里的还有尖刺一样的牙齿在剧烈的抖动着,似乎等的不耐烦了。 最终,那颗比乒乓球大不了多少的红色龙珠就进了那张嘴巴,云策甚至能看到原本嫣红的如同没壳鸡蛋的龙珠,在那张嘴的咀嚼下粉身碎骨不说,中间还有一丝丝的金色光华也被那张嘴吞噬的干干净净。 可能是好东西进了别人的肚子,云策自己没有任何的改变,他发发力气,右手再一次变成了龙爪,活动几下试验后发现,没啥变化。 还以为再来一颗龙珠,自己说不定就能全身披上龙鳞,到时候可以刀枪不入,所向无敌呢,现在看来,纯粹是想多了。 天空中没了大鸟,云策就抱着娥姬上马,一溜烟的朝出云城方向狂奔,这个时候,自己距离事发地越远,嫌疑就越低。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策追上了那支黑甲军,他们正在一条小溪边上休整,一个个的把甲胄脱掉,穿着布袍子在水边吃饭,更有甚者,还把靴子也脱掉,双脚浸泡在水中悠闲自在。 天空中没有大鸟,地上也没有,这就说明张敏那个婆娘不在这里。 他们的战马也卸掉了鞍鞯,在下游饮用那些人的洗脚水。 云策左右前后都看了看,没看见有人放哨,显得很没有警惕之心的样子。 他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让娥姬坐在马上,他牵着马,去远处的树荫下休息,等他们走了,自己再走。 一个捧着木碗吃饭的骑兵看到云策牵着的是一匹雷烟兽,就捧着饭碗走过来,上下打量一下枣红马道:“这匹雷烟兽没上禁制,你是怎么让它愿意驮着你的女人的?” 云策笑道:“多给它喂食就成了。” 骑兵摇摇头,围着枣红马转了一圈道:“这匹雷烟兽是军中淘汰下来的,卖给民间也就摆个门面。 不过,这东西本性暴虐,还是上禁制比较好。” “禁制?” <div style=“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gap: 30px; align-items: flex-start;“> <div id=“pf-15812-1-pc“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div id=“ad-second-slot-pc“> “没错,雷烟兽的性格喜怒无常,如果想让它彻底的听人指挥,就该带着它去一趟‘兽监’,请那里的驯兽师往雷烟兽的脑门缝里钉一根烧红的铁刺,当然,你要记住了,雷烟兽钉铁刺的时候,蒙住它的一支眼,让它的另一只眼只能看见你,若看的是别人,你的这匹雷烟兽就成人家的了。” 不等云策说话,娥姬就俯身抱住枣红马的长脖子,对云策道:“不,大红这样挺好的。” 骑兵嗤的笑一声道:“无知蠢妇。” 云策瞅着枣红马水灵灵的大眼睛也坚决的道:“我也觉得大红这样挺好的。” 骑兵把木碗里的饭食全部刨进嘴里,一仰脖吞咽下去,指着枣红马道:“你猜,它为何叫作雷烟兽?” 云策摇头道:“不需要知道,它挺好的,除过调皮一些,其它的都挺好的。” 骑兵大笑一声道:“不知死活的愚夫蠢妇。” 说罢,就拿着饭碗走了,云策趁机跟在他后面,沿着小溪边的大路朝前走。 娥姬有些愤怒的道:“他凭啥骂人?” 愤怒的时候声音难免大了一些,被路边休憩的骑兵们听到了,他们顿时大笑起来,其中多事的话学那个骑兵的话骂他们俩——愚夫蠢妇。 云策一直以来都认为,被人当作蠢货绝对是褒奖,而不是贬低,这样就能依仗自己愚蠢可以干很多聪明人不方便干的事情。 以前在地球上的时候,他想从云临川口中到这两个字的评价,费了不少的心思,结果,被云临川呵斥为‘蠢驴’而非蠢货。 还以为这两个词差不多,结果被云临川给教训了,别看这两个词只有一字之差,在云临川眼中却有着天壤之别,骂你蠢驴只是就事论事,骂你蠢货,你八成就是一个蠢货。 蠢驴是有生命的愚蠢,是一时的愚蠢,蠢货这两个字把你从动物这个纲属彻底开除了。 依仗着被人称之为愚夫蠢妇,云策娥姬顺利的走过了这支队伍涵盖的范畴,走到他们前边去了,进一步的消除了自己得到龙珠的可疑性。 正在得意的云策跟娥姬说说笑笑,听娥姬畅想自己进入了出云城之后,要如何的当一回富豪,云策突然发现自己的左手一瞬间就有一万斤重。 左胳膊拖着他的身体吧唧一声就砸在地上,枣红马立刻停下脚步,跟娥姬一起疑惑的看着他。 “狗子,滚出来。”云策在心底咆哮一声。 “不关我事,是蛋爷弄出来的动静,你趴一会我问问。” 闻言,云策只好翻一个身,用右手撑着脑袋,左手放地上,装作很悠闲的样子。 “地上有狗皮子屎。”娥姬尖叫出声。 云策悠闲的摆摆手。 “你在干啥?” 云策还是不作声。 娥姬从枣红马背上滑下来,毫不犹豫的学云策的样子躺在他跟前道:“真的有那么舒服吗?” 云策怒道:“别出声,细细感悟。” “哦!” “蛋爷说它现在比较牛逼,一时间没掌握好轻重比例,等它再熟悉一会就好了,你也牛逼了,蛋爷说以后它能带着你飞。” “我的两位大爷,当前不是显露本事的时候,先把自己藏好不被人发现才是重点。” “放心吧,蛋爷比你还看重这一点,它吸收另一颗蛋的时候,从它那里感觉到了来自外界的危险,力气把自己屏蔽了十八层,就算龙来了,也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你这话夸张了吧?它的力量对标不会是敖丙那个龙崽子吧?它一个连太空旅行都走不了的废物,怎么跟别的龙比?” “我不知道,你见敖丙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不好比较。” 狗子才把话说完,云策就觉得自己左手猛地一轻,就站起身掸掉身上的尘土,对依旧躺在地上的娥姬道:“无知蠢妇。” 娥姬一下跳起来,就扑到云策背上,双手捏着他的脖子想要把他掐死。 再次上枣红马的时候,云策朝后看了一眼,远处苍茫的天空下,有三只大鸟在低空盘旋,通过望远镜,他看到了站在大鸟背上的张敏,把倍数调大之后,他甚至看到此时的张敏容颜有些憔悴。 (本章完) 第63章 敌人很强大,非常的强大 第63章 敌人很强大,非常的强大 出云城不愧是州城,非常的大。 城墙横亘在大地上,站在城门口,根本就看不到两边城墙到底延申到哪里去了,总之,视线范围之内,全是城墙。 城墙有三十米高,城门楼子至少有五十米高。 西安的城墙高度也不过十二米,南京中华门的城墙算是最高的,也不过二十一米,出云城的女墙高度就绝对超过了三十米。 由此,可以判断出,这边的人攀爬能力,以及武力值是要普遍高于地球上的人,要不然,修建这么高的城墙干啥。 出云城的城墙这么高一定是有原因的,比它矮小的城墙肯定挡不住敌人,所以才会有这样的高度。 城墙很明显是巨石堆砌出来的,石缝很小,是真的插不进刀刃,不像金字塔吹嘘的厉害,云策去看的时候把自己肥硕的手掌都放进去了,还可以再放他老婆的手。 每块石头厚两尺,宽四尺,长六尺,也不知道这里的人使用了什么方法把这么多的巨石堆迭到一起的。 云策很喜欢研究这里的建筑工程,因为这东西跟战争潜力是息息相关的,战场上讲究更高,更快,更远,杀伤力更大,想要达成这些目标,工具就要给力。 在河口寨,平远城,射阳城这三个地方是看不出大汉王朝的真实发展水平的,再说了,这三个地方其实是羁縻州最偏远的城市,连农业都没有,生活来源全部来自于采集,狩猎,比原始社会好不到那里去。 所谓的工程,就只有两座城池的城墙了,平远城引以为傲的楼阁,在州城里,就是一般商家用的。 在地球生活的时间长了,总觉得城墙修建的那么高纯属多余,还阻碍城市建设跟发展,自从见到大象一样大的猪,八米高的熊,云策就认为修建一个高高的城墙,隔离出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还是很有必要的。 大汉最糟糕的一点就在于,进城要缴纳进城税,钱不多,一人两个绿钱,可能是进城的人多,跟射阳城一个价。 没有路引的人,清晨进城,关闭城门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要不然会被当成贼娃子抓。 娥姬有钱。 就是舍不得,买一根油炸的灰不拉几的东西,还要跟云策分,他自然不会跟小姑娘争一口零食。 见娥姬牵着枣红马看廉价首饰看的入神。 云策就看到一种用大刀切出来的绿绿的东西,味道不错,一口气就买了两刀,谁知道,人家看他穿的寒酸,一刀就要一百个绿钱,两刀就要三百钱,云策想退,人家不干,还找来两个彪形大汉要揍他。 没办法,云策哀求人家当街打人不好看,最好把他拉到小巷子无人处再揍。 拳头挨了一顿揍之后,云策神清气爽的从小巷子里出来,按住那个卖绿绿糕饼的家伙,还要买,一文钱十刀。 卖糕饼的不肯,云策就把他手里的刀子给捏弯了,那个卖糕饼的眼力价很好,就很愉快的把他摊子上的糕饼都卖给了云策,了他整整两个钱。 最终没有下定决心买首饰的娥姬见云策两文钱买了老大一板好吃的糕饼,就一定要云策带着她再去一趟,她觉得家里女孩子多,一板软软糯糯,酸酸甜甜的糕饼可能不够吃。 当云策牵着枣红马,再一次来到糕饼摊子上的时候,卖糕饼的开始哭了,又拿出一板糕饼,还给娥姬了一个好价钱,一文钱一板。 枣红马又名雷烟兽,这东西一般只供应军中,民间能骑乘这东西的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卖糕饼的粗壮汉子,见娥姬走了,就立刻收了摊子,决定躲几天再来看看风头。 免得这一对男女又来买糕饼。 长久的居住在荒僻之地,一次性见到这么多正常的人,就算是云策心中也是震撼的,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条鱼终于回到了鱼群里。 鱼群里自然什么事情都会发生,即便是遭遇了敲诈勒索,他依旧高兴,一个人在荒原流浪的时候,他想要这样的互动也不可得。 那个喜欢敲诈野人的卖糕饼的,一下子就打开了他对城市所有的记忆,随便瞟一眼,他就在人群中看到了骗子,小偷,强盗,妓女,奸商,无赖,这些属于城市的特色人群的出现,让他多少有些热泪盈眶。 平远城就算不上城池,那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据点,那里的人只分三种,一种叫作奴隶主,一种叫作野人,剩下的全是奴隶。 射阳城也是如此,无非是平民多了一些。 眼前的出云城,在云策眼中总算是有了一点城市的模样。 城市最重要的标志是啥? 是经济的多种多样性。 <div style=“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gap: 30px; align-items: flex-start;“> <div id=“pf-15812-1-pc“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div id=“ad-second-slot-pc“> 尽管街道上最奢华的楼阁是青楼,门面最大的店铺是赌坊,至少让云策知晓,这里的平民是有闲钱上青楼的,也有钱去赌场赌一把的。 云策爱死城市生活了。 所以,他就张开双臂,站在街道中间尽情的呼吸着属于城市的污浊空气,他早就呼吸够了荒原上清新冷冽干净的空气,如今,就想一头扎进滚滚红尘中去,重新感受属于人的各种酸甜苦辣。 在街角看到捧着破碗,还把自己弄得污秽不堪的红姑娘,裴川跟她的装扮很相似,跟一对恩爱的乞丐夫妻一般。 尽管她们两人身边隐约有不少人关注着,云策还是走过去,大方的往红姑娘的破碗里丢了五枚绿钱。 绿钱掉进破碗里,声音清脆,引得周边的乞丐纷纷侧目。 红姑娘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策,云策则笑眯眯的道:“射阳城死了那么多人,你们怎么没死?” 红姑娘道:“严重低估了敌人的实力,失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我们在平远城,射阳城的两次暴动,还是让荒原上的人知晓了一件事,那就是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必须靠自己的双手去夺取。” 云策摇摇头道:“不是靠双手去夺取,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抢夺成性之后不可能有好下场,那样一来,你们就不是起义者,而是盗贼。 起义者跟盗贼之间的风评一在天,一在地,你只有团结你能团结的所有力量,坚持做对你的阶层有好处的事情,还要忍得住寂寞,经受的住挫折,不妥协,不放弃,坚持武装斗争,才能在最终看到你们想要的曙光。” 红姑娘听的很认真,只是听完之后嘴角带着浓重的讽刺。 “你的阶层?刘长安,你是什么阶层,我又是什么阶层,你不过一介荒原野人,比我能高到那里去?” 云策笑道:“在河口寨我尝试了勤劳致富,失败了,现如今,在出云城,我想试一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句话的正确性。” 红姑娘笑道:“如果又失败了呢?” 云策皱眉道:“我还会尝试一下‘马上封侯’这四个字的正确性。” “你打算一直尝试下去,而不准备从根子上解决这些事情吗?” 云策笑道:“你们有从根子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本事吗?” 红姑娘跟着笑了,尽管满脸的污秽,她还是笑得很灿烂,坚定的对云策道:“不试试,你怎么知道我们做不到?” 云策从怀里抓出一把金珠子放在红姑娘的破碗里道:“这是我个人资助的。” 红姑娘把破碗里的绿钱跟金珠子重新倒在云策的手里道:“我们既然已经穷的就剩下一点骨气了,那就靠这点骨气跟他们拼一下。” 云策瞅着手里的金珠子对红姑娘道:“在荒原,我遇见了一支三千人的骑兵,这样的一支骑兵,可以轻易的杀死你们十万人。” 红姑娘嘿嘿笑道:“黑甲骑兵,已经见识过了,我一个五百人的队伍,只支撑了三十个呼吸,他们确实精锐,不过,我们人多,那三千精骑也不可能每天都在一起。 今日杀一个,明日杀一个,只要持之以恒,三千人并不多,我们有志气跟信心杀死三万个。” 云策站直了身子收起自己虚假的笑容,冷冷的道:“我等着那一天。” 见云策气冲冲的离开了红姑娘,裴川端着他的破碗蹲到红姑娘跟前道:“你惹他生气了?” 红姑娘笑道:“他才是天生的反贼,我只是想把他心底那股子造反的本源给激发出来。” 裴川不解的道:“他都要去参加大比了,如果得中,醇酒妇人会把他沤成一团烂泥,还提什么造反。” 红姑娘摇摇头道:“他这种人自视奇高,喜欢以上位者自居指点江山,那些已经高高在上者,最讨厌的就是他这种人,就算他考中了,以他的脾性岂能容忍那里面的蝇营狗苟,到时候的反抗,只会更加的剧烈。” 裴川看一看云策放在地上的金珠子,一个个的捡拾回来放在自己的破碗里,对红姑娘道:“真的不要?” 红姑娘冷笑一声道:“我是嫌弃他给的少,等有机会了再多要一点,这些钱本身就有我们的份,如果不是我们死命的攻打虞公府邸,他哪来的机会弄到这么多的金子!” (本章完) 第64章 各有门道 第64章 各有门道 云策不是生气走的,他是羞愧难耐才跑的。 以前,是他告诉了红姑娘一些似是而非而非的革命道理,没想到这个淳朴的女人认真了,而且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去实施的。 离开射阳城的时候,他看到了摆满街道的尸体,马蹄从那些尸体旁边经过的时候,他在努力的用云临川教过他的那些正确的道理来说服自己,不要在这个时候参与最底层的暴动。 这样的暴动可以唤醒一部分活不下去的人民,并且用最简单的物质来吸引他们加入。 这样的加入是动物性的,不是革命性的,动物性的暴动,只要一直胜利,就有源源不断地人加入,如果遭遇一次失败,就是江海溃堤模样的失败。 革命是什么,革命需要一个有着高度组织力的集体,需要有着明确且正确的目标,需要无数的人为了实现理想自愿抛头颅洒热血,需要能把所有支持革命的人紧密的团结起来,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奋斗且坚持不懈奋斗,才有成功的可能。 现如今,明知道红姑娘他们的下场必定是失败跟死亡,不知为何,云策就是很敬佩他们,至少,红姑娘是一个很好的革命者。 娥姬见云策戏弄完红姑娘回来后,就有气没力的耷拉着脑袋,就连忙问道:“那个女人骂你了?” 云策摇摇头,不想说话。 “射阳城死那么多人关你屁事,你砍掉了虞公的双脚,已经对得起那个拉稀死掉的小女孩,她凭啥骂你。” 云策抬头瞅着这个坐在马背上急着安慰他的女人,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再看街道上来往的人群,心境顿时不同了。 这是一个阶级明显的城市,这里的每一个人身上其实都有一个大大的标签明晃晃的贴在脸上。 那个身着丝绸服饰的人,刚刚踩着一个人上了马车。 那个胖嘟嘟的有几分姿色的老鸨子刚才用针扎了一个看起来就很小的女孩子,要她笑得再放荡一些。 那个刚刚从当铺出来的年轻人,抱着一个包袱,看样子他的东西人家掌柜的没看上。 一个壮汉赤着脚拖着一辆极为沉重的泔水车从店铺后面的小街走过,就在那里,拴着好几头拉车用的羊。 还是那条小街,一个衣衫破旧的妇人拖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头发上插着草标,孩子在哭,妇人也在哭,看样子,她的孩子,那个肥胖的店铺老板没看上。 换一种心境,再看街道的时候,就会发现那些地痞,流氓,骗子,小偷,强盗,奸商,无赖们长着满嘴的尖牙,似乎要择人而噬。 心境改变思想,人,就是这样逐渐变好,或者变坏的。 娥姬在喋喋不休的咒骂着红姑娘,虽然很不客观,云策的心里却很舒服,甚至觉得红姑娘这个女人就该骂,骂的越狠越好。 ‘连升堂’,这就是云策跟冯安他们约定的会面地。 找伙计安顿好了枣红马,娥姬就急匆匆的跑进店铺里问掌柜的,有没有两个青年男子带着十个大小女孩住在客舍里。 云策没有跟上,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坐在阳光下看书的冯安。 这家伙本来长得就好看,这时候一身青衣,手里握着一卷竹简,侧着身子阳光照在半边脸上,把他英挺的鼻子照耀成了粉色,有很多妇人女子的目光都在有意无意的朝他那边看。 见云策走过来,冯安无奈的收好手里的竹简起身道:“别影响我行卷啊。” 云策不解的道:“行卷?你不是应该努力读书,加深学问,怎么又跟行卷扯上关系了?” 冯安朝迫不及待的娥姬指引了一个方向,重新对云策道:“今年的规矩改了,地方上举荐上来的孝廉,高才,文人,雅士都必须在出云城重新找到一个举荐者,否则,不准进入文楼,参加不了大比,也见不到刺史大人,更拿不到录事参军府的路条。” 云策左右看看,几个原本在看冯安的妇人,立刻就把脸转过去了,有两个还厌恶的戴上了锥帽,纱帘垂下来,只能隐约看到一张红艳艳的嘴巴。 “左边第二桌的女客,原本是被屏风遮挡起来的,我坐在这里读书,那些人就撤掉了屏风,专门看我,还打发女使给我送来了一份糕饼。” “你是在行卷,还是在招蜂引蝶?” 冯安鄙夷的瞪了云策一眼道:“看看她的装束,尤其是被金子做成的绊臂上挂着的丝绸,那可是大夫的家眷才能使用的东西,那个女郎梳着垂髻,应该是一个未嫁女。 这一次的推荐,必须是大夫爵以上的人才能推荐,我如果与这个女郎情投意合的话,说不得就能拿到她父兄给的推荐。” “无耻!” 冯安冷哼一声道:“这就无耻了?人家为了专门的人专门更改了规则,既然这次大比的名额都是大夫爵以上人家的,我攀附一下他家闺女,继而拿到荐书,怎么就无耻了?” 云策瞅着冯安道:“你没打算娶人家闺女是吧?” <div style=“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gap: 30px; align-items: flex-start;“> <div id=“pf-15812-1-pc“ data-format=“audio“ data-lazy=“false“> <div id=“ad-second-slot-pc“> 冯安惊讶的道:“她也没打算嫁给我啊。” 云策抓抓脑袋道:“无媒苟合,她父兄不得打死你,还会给你荐书?” “哼,我如果此次考中,她要是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你信不信,她的聘礼绝对会翻三番!” 云策仰头想了半点,才挑起大拇指道:“很好,继续!” 说完话,他就朝冯安指点的方向走去,走了两步之后又退回来,认真的看着冯安道:“粱昆呢,以他的长相可能勾引不到大夫爵家的闺女,难道说,为了拿到荐书,他去勾引大夫爵家的儿子去了?” 冯安将竹简在掌心拍一下道:“那倒没有,他跟着一群人去刺史府门口静坐去了,想着把事情闹大,那些人怎么着也会多放几个名额出来,毕竟,出云州举荐去长安的考生,如果都是白痴跟笨蛋,他们脸上也不好看。” 云策从怀里掏出一个金珠子拍在冯安的手里道:“勾引女人不仅仅需要长得好看,有钱也是极大的加分项。” 冯安手腕子一转,金珠子就不见了,也不理睬云策,自己就那么用竹简敲打着另一只手的手心,朝那边的女子走去。 云策最见不得男人勾引女人的恶心样子,那行事做派跟狗皮子求偶一样猥琐,看多了容易想变成女人。 回到冯安他们定好的独门院落,就听见一群女人围着娥姬叽叽喳喳的说话,只有安姬安稳的坐在一边,见云策进来了,就领着云策坐在一个软凳上。 娥姬不在的时间里,安姬就是这群女人的老大,等安姬拿出热毛巾准备上手给云策擦脸的时候娥姬不干了,从人群里挤出来,夺过安姬手里的布帕,擦西瓜一样的帮云策擦脸。 云策听之任之,就算娥姬很不高兴,也总有停下来的时候。 安姬也不争,而是安静的在里间准备好了洗澡水,还特意过来告诉云策,洗澡水准备好了,要不要她伺候沐浴。 娥姬又不干了,给安姬发了老大一块从街市上讹诈来的美味糕饼打发出门,就忽闪着大眼睛准备给云策更衣。 安姬安静的坐在门口的软凳上抱着老大一块糕饼细嚼慢咽的吃着,见大门打开,娥姬被云策推出来了,就捂嘴轻笑。 娥姬从安姬手上掰下来一大块糕饼塞嘴里含含糊糊的道:“你的法子也不管用啊。” 安姬把嘴巴里的糕饼吞咽下去道:“这种事要持之以恒才好,要是一次就成功,岂不是显得咱家郎君不端庄。” “他端庄,当着我的面撒尿,不闪不避的。” “那就是郎君心疼少君年幼,不愿意让你过早的过生育关,这样宁愿苦着自己,也不愿意让你吃苦的郎君可真是少见。” “咦,你以前就在张雅量家里,他们家的郎君是怎么干的?” 听娥姬这么说,安姬原本带着笑意的脸顿时就阴沉下来,咬着牙齿道:“一群不分昼夜,也不分地方宣淫的狗皮子,少拿来跟郎君比,听着都觉得恶心。” 娥姬:“……” 云策躺在热水里,用力的揉搓着身上的灰垢,衣树纤维弄出来的布粗糙,泡水之后满是皱纹,用来当澡巾搓灰正好。 这些天餐风露宿的,洗的都是凉水澡,那种洗法,只会让身上的灰垢跟皮肤结合的更加紧密。 搓完灰垢之后,见洗澡水用不成了,就喊娥姬进来给他换水。 此后,娥姬就留在房间里帮云策洗头发,全程都在跟他已经长得很长的头发较劲,没有半分旖旎的气氛。 张敏此时也在洗澡,她跟吴彤一起拿着探灵虫搜遍了荒原,没找到任何跟龙灵有关的消息。 吴彤忙着去从州观察夷人的动向,没有多余的时间继续追查龙灵的下落,把这一项工作交给了张敏。 不死心的张敏在吴彤离开之后,又搜寻了一遍,依旧一无所获,只好骑着大鸟返回出云城。 澡盆里水波荡漾,即便是她把身体藏在水下,清澈的水波荡漾,依旧掩盖不住她玲珑身躯。 张敏也在搓澡,只是搓到左腿的时候,忍不住呻吟出声,等疼痛感觉消失,她无意中看了一眼安置在一个精致笼子里的探灵虫,一个念头陡然而生。 她猛地从水里站起来,顾不得掩饰自己傲人的身子,就冲着探灵虫恶狠狠的道:“我们终究还是漏掉了一个家伙!” (本章完) 求票,求订阅 求票,求订阅 新的征程开始了,我们从远山开始。 已经向大家保证过,这绝对是一部好作品,今天,不再赘述。 开单章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求订阅,求月票。 我认真写,大家愉快的看,如果能达成此目的,就说明这本书没有白写。 再一次鞠躬感谢我的兄弟姐妹们的支持。 谢谢,谢谢。 孑与2拜上。 2025年7月一日凌晨。 (本章完) 第65章 穷途末路啊(三章求票,求订阅) 第65章 穷途末路啊(三章求票,求订阅) 有娥姬这个富婆支持,冯安,粱昆买了很多书。 这里的纸张是土黄色的,而且有些松软,毛笔一上去就洇成老大一片,除非你的字写的足够大,否则就是一个墨团,根本就达不到可以书写的程度。 拿来上厕所也不好用,稍微用点力气,就会抠破,把那啥弄一手。 市面上很少见,也很小众,主要是巫婆跟神汉在用,作用就是把意念传导在纸上,然后烧掉。 绢帛用来写字也不好,丝绸太光滑,挂不住墨。除非使用一种专门用来写字的帛,那东西比较厚不说,表面还涂抹了一种不知名的汁液,可以很好的留住墨。 当然,这东西贵的没样子,娥姬不肯买。 木牍与竹简因其坚固耐用还相对便宜,自然获得了娥姬的好感,因此,冯安跟粱昆买书的时候是带着羊车去的。 回来的时候带了满满一车的书,跟柴火一样堆满了屋子。 云策看了冯安买书的目录,汉以前的著作并不多,儒家以公羊为主,墨家以‘杂书’称雄,至于法家的书籍数量最多,大多数以律条的形式存在。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明显被奉为经典,却明显处在公羊儒的围攻之中。 云策最感兴趣的书是本地的史书,名曰《留韵,还以为这本史书可以追溯到历史的源头,毕竟,这里的大汉人家没经过蛮荒时代,没想到,《留韵》这本最权威的史书,对于黄帝的记载依旧很模糊,只称呼他为始祖。 始祖只有他一个,不见炎帝跟蚩尤,这就证明了那个黄帝乘龙飞升的神话是真的,毕竟,炎帝跟蚩尤没有机会乘龙。 《留韵》中对黄帝这个人的后续记录不多,只是说黄帝带着族人大臣们驱赶毒蛇猛兽,捕捉野兽驯化为人类服务,还修建最原始的城池高墙,用来保护百姓,当然,所有赞美的结束语中都少不了神龙。 史家把更多,更大的篇幅给了龙,从龙出现的时间,地点,以及神龙在空中翱翔的英姿,都记述的清楚明了。 甚至还专门讲述了如何祭祀神龙,怎么做才能让神龙高兴,祭祀包括不限于人殉,兽殉,造像殉,器物殉葬。 其中神龙历九百八十五年的时候,当时的人类首领,在击败鬼方之后,一口气向神龙殉葬了七百二十七个鬼方奴隶。 鬼方这个词对云策来说并不算陌生,《史记》里也有对鬼方的描述,所以,云策猜测,鬼方的名字一定是人类首领随便起的,所有的异族都有可能被称为鬼方。 越是后面的记录,人们对神龙的记载就越发的激进,史家把人类取得的任何功绩都加在了神龙的身上。 祭祀的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直到祭祀神龙,赞美神龙成了人们日常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的时候,事情就变味道了。 因为祭祀神龙很重要,人群中就自然出现了一个专门以祭祀神龙为生的阶层,他们动辄以神龙的旨意来压迫人们干一些他们并不情愿干的事情。 虽然《留韵》这本书全篇都在用积极向上的口吻感激神龙,云策却从字里行间敏锐的察觉,过度的祭祀,已经给当时的人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最强壮的武士最骄傲的职业就是成为龙神殿的护卫,最美丽的女子最骄傲的事情就是能够成为龙神殿掌灯的女使,就连最富有的人,也以贡献自己全部身家给龙神殿为荣。 这就导致,在漫长的一千多年里,人类在这颗星球上占据的地盘非常的有限不说,还在跟野兽的战争中屡屡失败,导致人口迟迟不能迅速提升。 云策愿意把这一段史书,描绘为黑暗的黑铁世纪,而这个黑铁世纪整整笼罩了人类一千七百年,云策大致测算过,按照地球纪年,应该是两千六百年左右。 在这一段漫长的时间里,采集跟狩猎才是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至于农业,并非主流,更不要说什么工业跟科技了。 黄帝发明的车子,至今还在使用,黄帝教会人们的一些生活手段,如今还在在使用,而一直被云策诟病的指羊为马,也出自黄帝。 两千六百年,首领已经换过很多个姓氏,对神龙的崇拜却一如既往的继承下来了,可惜,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上几乎没有太大的发展。 当然,人们在黑暗的黑铁世纪里挣扎两千六百年没有白过,在跟大自然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他们进化出来了一个强健的体魄,一些勇猛并且智慧的人可以凭借简陋的工具,猎杀最凶猛的野兽。 直到神龙历一千七百年,孟春,九日,霍去病被神龙送来了,自此,《留韵》书分为两册。 云策窝在屋子里两个小时看完了三百斤书简之后,还想继续看,却发现手边没书了。 正在看书的冯安见云策看的快,摇摇头道:“读书当品,怎可如蠢猪乱嚼。” 云策抖抖手上的书简道:“下面呢?” 粱昆把手里的竹简卷起来道:“《霍王传》篇幅浩繁,少君给的钱不够,再说了,你读书的速度太快了。” 云策没有理会这两人的讥讽,朝门外喊道:“娥,我要看书!” 娥姬擦这手走进来道:“那就看啊。” 云策烦躁的拿书简敲敲矮几道:“看完了,再去买。” 冯安连忙道:“《霍王传》凡一百六十八万又七千四百五十二字,你确定现在要买?” 云策抬头看看屋顶,也觉得这个想法不靠谱,一百六十八万字的竹简,估计可以堆得跟山一样高。 “你们是怎么看的?”以己推人,云策认为冯安,粱昆两个穷人应该也没机会看这样的宏篇巨著。 冯安叹口气,跟粱昆对视一眼道:“没见过,塾师见过,他受官府征召,费两年光阴,来出云城看了这部书,我们对霍王所知,全部来自塾师口授。 你想家藏此书,先混到列侯再说吧。” 娥姬眼睛亮晶晶的瞅着云策。 云策转过头,有些恼怒地道:“我要看书了。” 娥姬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招来冯安跟粱昆的大笑,云策丢下手里的书卷,黯然伤神,觉得纸张跟印刷术,必须出来了,要不然,像他这样求知欲旺盛的人,想要看个书,却没书看,实在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我要是有一个很好的发明,想要呈现给大汉皇帝,应该找谁?”云策从娥姬端来的水果盘里找了一个顺眼的丢嘴里对冯安道。 冯安笑道:“交给县令,你就可以等着了。” “什么时候会有回音?” “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有回音。” “直接交给刺史呢?” “如果不太重要,刺史会拿你的好玩意做生意,如果重要,刺史会派人杀了你,或者杀了你全家,哦,你家只有你跟娥姬,你死了不要紧,娥姬不能有事。” “你的意思是不献?” 粱昆道:“他说的已经很明显了。” 云策抓抓脑袋道:“如果我们自己做是个什么后果。” “你的发明如果类似糕饼,或者你的炒豆子,且一天赚到的钱不超过一千个绿钱,可以自己做,如果不符合以上几点,劝你不要做。” 云策怒视着冯安跟粱昆道:“如此,我能做啥?” 冯安笑道:“可以像我们一样安贫乐道,认真读书,期望能被一个贵人看上,从此平步青云。” 粱昆跟着道:“你可以学冯安去勾引贵人女眷,如果把贵人的女眷伺候的好,说不定会有一个好运气。 不过呢,把话说回来,能被你们勾引的贵人女眷,大多是欲壑难填之辈,一般人做不来这种人形角先生。” 云策叹口气道:“怪不得红姑娘他们要造反,这世道,没法活啊。” 粱昆冷冷的道:“红姑娘,裴川他们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拿剩下生命赌一时的快意,智者不为也。” 云策对冯安道:“你还是去勾引贵人女眷吧。” 冯安摇摇头道:“以前有这个想法,现在没有了。” “怎么了,那个大夫爵家的女眷长得太难看,下不去嘴?” “不是的,你才是我们两个能攀附到的最好的贵人,之所以去勾引那个大夫爵家的女眷,是想为你谋一条出路,至于我们两个,跟着你就好。” “你们不参加大比了?” 有人纳头就拜的事情第一次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策多少有些激动。 “参加,怎么不参加,不参加怎么证明我们值得娥姬少君给的那些钱?” “娥姬给你们钱不是应该的吗?” 冯安叹息一声,从袖子里摸出一个衣树皮制作的钱袋,摇晃一下里面就传来钱币碰撞的声音。 “一个满月轮回,就值一千个绿钱,娥姬少君年少不懂事,给多了。” 粱昆没说话,只是拱手施礼,面容平静无波,没有不甘,也没有受辱的想法,似乎这才是他们三人交往的正确方式。 云策接受了两人的施礼,只是再次落座的时候,冯安,粱昆把蒲团放在了云策的左右。 (本章完) 第66章 润物细无声的融入(三章求月票,求订 第66章 润物细无声的融入(三章求月票,求订阅) 娥姬是一个纯粹的大汉人,她有着大汉人身上所有的优点,以及绝大部分的缺点。 她坚韧如野草,即便是无人欣赏,她也会坚强的舒展叶片,呈现自己特殊的美,没有伴侣的时候,她就在荒原上敲鼓,希望鼓声能帮她带一个可以繁衍后代的男人回来。 云策来了,然后,他就是她的男人。 这是龙神给的,她认。 爱情是什么东西娥姬其实不怎么了解,也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爱意,给云策生十个儿子就是她对云策爱意的最终解答。 她想要一个家,以前,她的小木屋就是她的家,她希望跟云策在小木屋里构造一个家,然后,云策要走,她就跟着走,抛弃了给她遮风避雨多年的木屋。 她一直在努力的建设自己的家,这个家里不光光是要有钱,还要有人。 云策没有问娥姬,娥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正好做在他的心上。 按照冯安的说法,他跟粱昆已经变成了云氏的家臣。 在木头上雕刻字,雕刻印章这样的手艺,在大汉一点都不稀奇,只要是一个读书人,这是必会的技能。 云策让冯安跟粱昆在十几个木头块上阳刻了字,然后把这十几个木块调整一下顺序,用绳子绑起来,涂上墨汁之后,就在冯安的胳膊上按了一下。 冯安瞅着胳膊上的字不解的念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粱昆凑过来看看冯安胳膊上的字,不解的对云策道:“你想干啥,直接说,办你的事情的时候,我们两个会用心,但不是对你用心。” 云策狐疑的瞅着这两个有些懵懂的人道:“如果你们把所有的字都刻在木头上,按照一本书的内容排列好,是不是马上就会有很多书?” 冯安眼睛一亮,立刻取来一张空白帛书,拿起云策绑好的木块在上面印一下,果然,上面出现了一行清晰的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不等冯安高兴出声,就听粱昆道:“这是在浪费帛书,帛书上的字还是写出来比较好,也美。” 云策道:“用在帛书上自然是浪费,用在纸上就不一样了。” 冯安立刻从袖子里掏出一团纸,看样子他们也学会了用这个东西擦屁股。 木块在纸上按压了一下,那一行字马上就出现了,只是很快就洇开了,冯安有些失望。 云策笑道:“用衣树皮可以制造出最好的纸张,不仅仅适合书写,也适合储存,就算拿来用笔墨写字也是很不错的。” 冯安,粱昆两人都没有说话,只顾着把绑在一块的木块拆开,打乱,装在一个小布包,由冯安拿去给了娥姬。 “你们不相信这件事能成?” 粱昆看看刚刚进门的娥姬跟冯安道:“相信,不论是造纸术,还是印刷术,一定会如你所说一般变成现实。现在,我要向你进言的事情是,这两件事就止于我们四人知晓。 等你成为一方的霸主之后,我们再讨论把这两件事落实的可能性。” 冯安看着已经黑下来的天空,咬咬嘴唇道:“我们已经了解,这两件事有多么的重要,它足以成为一个万世家族的根基。 但,绝对不是现在。” 粱昆站起身道:“我这就去学舍鼓动那些再去刺史府请愿,这一次,哪怕是会流血,也必须让你有资格参与大比。” 冯安也幽幽的道:“那个大夫爵家的女子,虽然欲壑难填,却也是一个蠢的,我想从她身上,给家主撬开一道上升的渠道。” 云策没有阻止他们,他也想看看,这种普世流的做法能否真的有用。 通过这件事,云策已经感觉到大汉的天空是黑的,他还想看看,这大汉的天空到底能黑到什么程度。 地球上的大汉是家天下,这一点云策明白的很,假若以霍去病为时间坐标,以他云策为坐标原点,那么,这个大汉已经发展了2143年,固步自封不说,甚至还有些倒退,这是不可原谅的。 大汉黑暗成现在这个样子,冯安,粱昆这俩个年轻人多少有些愤慨的,只不过经历了平远城暴乱跟射阳城暴乱之后,已经把这两个年轻人的心绪磨平了。 就因为看清楚了前路是如何的黑暗,这才想到投靠在云策身边,赌一份不一样的前程。 云策对大汉社会的黑暗没有多少愤慨,身为一个老牌造反家族的嫡传弟子,他真切的觉得大汉社会越是黑暗,他的前途就越是光明。 跟娥姬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娥姬明显感觉到云策很高兴,重新给他装了一碗豆粥,就坐在身边道:“有什么高兴的,说出来听听。” 云策指指外边道:“天好黑。” 娥姬朝外看一眼道:“满月变小,天气会逐渐变冷,再有十五天就要落霜了,晚上跟我睡,暖和。” 她从不掩饰自己是这个群体的当家主母,即便是安姬一群女子听了,也假装没听见,一个个捧着自己的粥碗喝的香甜。 “冯安,粱昆这个两个人,今天给了家主很好的建议,我准备赏赐他们一人一百个钱,郎君以为如何?” 云策见聚精会神吃饭的安姬,耳朵动了一下,就知道这个以赏赐定上下尊卑的主意应该是出自她,他也愿意加强娥姬的位置。 就笑道:“安姬也不错,一并赏赐了吧。” 一顿饭吃下来,云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大汉人,吃的是大汉的食物,说的是大汉的话语,遵循的是大汉的规矩,人都彻底的融入大汉了,张敏要是再说他是一头猪精,那就太侮辱人了。 张敏很容易在七八百份外地举子申请大比考试的名刺中找到了来自平远城的刘长安。 瞅着荐书上清晰的张公雅量的印信,她就从袖子里掏出那枚印信,弄了一点印泥,就在那张帛书举荐表上盖的到处都是。 天亮了,云策就醒来了,他其实早就醒来了,没办法跟大汉人一样睡十二个小时,天冷了,大汉有钱人取暖的法子就是给床上尽量的多塞女人,人多了,空间又小,自然就暖和了。 娥姬的意思是把安姬一群女人都弄到他床上睡,云策担心那几个小的会尿床给婉拒掉了。 娥姬见云策只要大的,不要小的,就干脆谁都不要,她自己脱光光的爬上来,自称她的身体从小就跟一个小火炉一样,暖和着呢。 事实上,睡觉的时候,女人的身体很难发出更多的热量,倒是云策就盖着一张薄薄的布毯子,身体热的跟娥姬说的那个小火炉一样。 天气冷的很快,没有像娥姬说的那样十五天才开始落霜,云策走上街道的时候,就看到石板路上覆盖着一层霜。 他今天的目标是学舍,这里的书多,还可以借读,就是需要付钱。 他最近很好学,可惜家里的状况容不下他多买书,再者说了,他总觉得拉一马车书回去,都不够他一晚上看的。 以前总有人说秦始皇一天要看的奏折重量达到了两百斤,如今,真实的看到那一堆堆的竹简,木牍,两百斤确实不算多。 读书,看书成了一个力气活,这让云策对这个已经发展了两千一百年的大汉充满了怨念。 霍去病死后两百五十年,蔡伦就把真正的纸张造出来了,他们这群人忙碌了两千一百年,造出来的纸张连上厕所都需要小心。 街道上人已经很多了,主要是商队多,就是这些常年在外奔波的商队,支撑着出云城里每一个人的衣食。 没错,出云城也没有农业,这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城市,每天都有几千个商队进入出云城,把例如河口寨这样的小寨子的出产送到城里来。 云策原以为没有农业参与的经济是一种畸形经济,按理说,在这个时候,农耕才是天下的头等大事。 奇怪就奇怪在这里,出云城的人生活的很好,大部分人看起来比较富足,就算奴隶不少,看着也像一个人,没有平远城的暴虐,也没有射阳城的残酷。 学舍就在前边,拐过一家富豪家的院子,就能看到学舍,云策就要拐弯的时候,富豪家的大门开了,张敏从里面走出来,笑眯眯的看着云策道:“猪精,你哪里逃!” 看到张敏的第一时间,云策就想跑,不过,他硬生生的控制住了腿,因为狗子告诉他,周围没有旁人。 “我不是猪精,就是一个可怜的学子,你行行好,放过我好不好。” “你如果不把手放在腰上,我说不定就信了你可怜兮兮的话。”张敏看似是在跟云策说话,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挂在腰间的一个精致笼子上。 云策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个笼子,笼子里没有鸟,装着一只碧青色的虫子,这只虫子大概有半尺长,肥嘟嘟的大眼睛,挺可爱的。 忍不住问道:“这是啥?” 张敏强忍着满怀的失望道:“探灵虫,如果你是接触过龙灵的猪精,它的身体就会变成粉色。” 云策很不习惯张敏好声好气跟自己说话的样子,就警惕的道:“我通过你的检验了是吗?” (本章完) 第67章 小石块也可阻塞大道(求月票,求订阅 第67章 小石块也可阻塞大道(求月票,求订阅) “河口寨为斥候军所属,你既然为兵寨子弟,为何不在军中,却在荒原胡逛?” 张敏的问话让云策呆滞了片刻,他刚才还在想如何把杀了他爹跟她四个兄弟的事情圆过去呢,没想到人家反而开始关心他的前途了。 “我不是河口寨的人,我是野人,流浪到河口寨,现在离开了,来出云州就想求一个前程。” “从击杀张雅量夺印自己写荐书开始?” 张敏说话的时候云策仔细看了她的表情,发现她在论述张雅量之死的时候情绪没有任何的波动,就像是在说一个陌生人。 灵机一动,向前一步道:“张雅量该杀!” 张敏轻笑一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他女儿的?” 云策坦然的道:“就凭你对平远城的事情不闻不问。” 张敏拨弄一下挂在腰带上的小笼子道:“朝廷没功夫管荒原的事情,荒原这么多年以来乱象横生,二十七座城池,有暴乱危机的城池就有十一座。” 云策了然的道:“脓疮熟了,就该挑破,只是平远城起了脓疮,干嘛在射阳城才挑破呢?” 张敏诧异的看了云策一眼道:“张雅量贪渎之心太重,大钱他要捞,小钱他也不肯放过,就连朝廷给荒原的恩典,人才荐书,他也要拿来卖钱。 多年下来,平远城早就难以为继了,拿出来让荒原百姓出一口气也是好的,也顺便警告一下其余城池的城主,刮地皮莫要太过分了。” 云策又道:“射阳城城主虞公的双脚,你可是眼睁睁地看着被我砍掉的,这又怎么说?” 张敏笑道:“虞公的日子过的贵比王侯,他只是一个五级城主,不该过上这样的日子。” 听张敏这么说,云策光棍的掀起袍子,露出一条左腿道:“我伤了你的腿,如今你可以以牙还牙。” 张敏摇摇头道:“有人说你的命很重要,为了大义,这个亏我吃了。” 云策马上道:“既然你如此喜欢见我上进,如今,我需要三份大夫爵以上贵人的荐书,好继续参与大比,可否?” 张敏笑了。 “本官就是大夫爵,给你三份荐书不难,但是,当我需要人手的时候,你必须接受本官的征召。” 云策连连点头道:“自然,自然。” 见云策答应的如此爽快,张敏冷着脸道:“如果反悔或者不尊号令,你以后真的会寸步难行,也会遭受你不曾想象的苦难。” 云策摊摊手道:“人今日不知明日死活,用不可信的明日,换取今日之顺遂,说实话,我觉得赚了。” 张敏伸出手指逗弄一下那只肥虫子,见虫子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对云策道:“傍晚时分,会有人把荐书送到你住的客舍。” 云策见张敏转身要回去,就连忙问道:“能不能告诉我,谁说我的命很重要来者?” 张敏没有回答,只是诡异的笑了一下,就进了富豪家的门。 长谋远虑不适合官场,因为你的升降从来就不曾掌握在你的手中,有机会就立刻向上爬,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本身,有机会往上爬,就说明你的运道来了,只有站到另外一个台阶上,你才能看到更远处的风景。 对于这一点,云策深有体会,也是官做的越大,越是相信命运说的原因,除非走到最高处,才能真正的掌控命运,而不是被命运所掌控。 从张敏的话语里,云策听的出来,她在出云城很需要自己替她充当打手,对于当人家的打手,此时的云策没有任何意见。 “出云城也不安稳喽。”云策自言自语一下,就继续朝学舍走去,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借到《霍王传》的前篇。 云策在学舍苦读了四个小时,才把好不容易借阅到的《霍王传》前篇还了回去,挺好的,四百多斤重的竹简。 读这本书的人很多,拴竹简的皮绳好多地方都断了,这东西在文化上有一个专门的讲述,叫作韦编三绝。 仅仅看了前篇,云策就觉得地球上的冠军侯建立的无上武勋,连这里的一成都不到。 这其实不算啥,毕竟是霍去病,一个能在千军万马中准确找到敌酋,并且可以砍死对手,能在没有地图支持,没有卫星导航的时代里,准确的在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做到不迷路,每一次都能获得无上战功的人。 在这里建立更多的战功,实属平常。 不过,云策还是从《霍王传》的前篇综述里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事情,那就是这个家伙太能活了。 根据《霍王传》记载,从他第一次率领两千雷烟兽骑兵灭了角喉国开始,再到他参与的最后一场破马奇六十万起义军的战斗计算,这家伙居然活了五百年! 《霍王传》一看就知道,内容平正,简要,不繁复,只说事情,不掺杂个人情感,不是小说家的胡编乱造。 在云策看来,史家们对霍去病列传的记载,比用文学叙事方式写的《史记》的记载还要真实可信一些。 再算上这个家伙在地球上活的二十四年,他整整活了五百二十四年,其中五百年,还是以神龙历来计算的。 今日收获不小,云策专门来到售卖兽肉的摊子跟前,买了半扇子野猪肉,跟一袋米,眼看天空阴云密布的,他准备给娥姬她们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吃,免得身体里的热量不够,总想着往他的床上爬。 回到客舍的时候,冯安已经吃过了,不过呢,人显得很疲惫,没啥精神,这应该走人家贵女门路的后果,等会派客舍的伙计给他弄两根猛兽鞭啥的就能补回来。 粱昆躺在床上,脸上全是伤,腰腿也不是很安稳,听他哎哟,哎哟的叙述,云策才知道,他今天一大早就忽悠了一大群学子去刺史衙门静坐示威。 结果,刺史没有出来安慰他们,反而出来了一大群凶神恶煞一般的衙役,抡起棒子就朝他们身上砸,还专门朝脸部招呼。 打完人连解释都不给一个,还威胁他们,再敢来,还打。 眼看粱昆愤怒的要去造反了,云策连忙安慰他,表示自己已经通过某种渠道拿到了大夫爵的荐书,三份! 靠在床榻上的冯安软绵绵的道:“无非是钱,色两道,权与我们无关啊,主上,以后这种丢人事情我们两个能做,你不能。” 云策正色道:“以后不要这么偏激,这世上还是有好贵族的,我杀了她爹,娥姬杀了她四个兄长,我还在荒原上一箭射穿了人家的大腿,就这样,人家还是认为我是一个不世出的俊才。 担心我因为没有荐书阻塞了为朝廷发光发热的机会,硬是哀求我收下她亲笔写的荐书,见我不甚满意,就把你们两个的荐书一并写了,晚间就会送过来。” “张敏?” 这一次,不仅仅出乎冯安跟粱昆的预料,就连娥姬也抱着头发出一声尖鸣。 “不可能!” 云策轻笑一声,就丢下满屋子的傻子,自己脚步轻快的去厨房准备制作自己拿手的红烧肉了。 打开米袋子之后,云策愣了片刻,他不觉得什么样的白米颗粒会跟生一样大。如今,亲眼看到了,还颗颗晶莹,很明显里面的类物质非常的丰富。 云策把米放进蒸桶里,就开始处理猪肉,等他把野猪肉的五肉卸下来之后,忍不住皱眉,猪肉太瘦了,肌肉又太粗,塞牙。 龙珠里还藏有没吃完的小猪肉,那些小猪都是他精挑细选的,肥嫩可口,就算不用五肉,做出来的红烧肉也一定很好吃。 在炖肉的时候,他又检查了一下龙珠里面,来自地球的存货,袋装酱油粉已经不多了,以后要少用。 一头小猪,连肉带骨头也就十来斤,添加了大汉特有的豆子,好歹凑出来了满满一大锅。 掀开蒸桶的时候,顺手捞了一颗米吃,果然,如他所预料的那样,这种米吃到嘴里就有一股子淡淡的甜味不说,还有一种秋菊的清香。 红烧肉开锅的时候,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不仅仅是帮厨的安姬在那里流口水,几个小丫头的双眼,更是充满了对食物的渴望。 冯安顾不得身体虚弱,不好意思跟一群妇孺站一起,单手扶着门框,看云策忙碌的背影,像是看到了神。 两个小姑娘把粱昆从床上搀扶到院子里的石桌旁,看着盆子里堆积如山的暗红色肉块,吞咽一口口水对娥姬道:“如果每日都有如此美食,我们的月例可以少一些。” 娥姬给小姑娘们一人装了一碗肉,就把她们给打发掉了,正要坐下来跟冯安,粱昆他们吃饭,就听院门口传来一个清越的声音。 “再添一副碗筷,我也要吃。” 云策做饭前说的话,冯安,粱昆,娥姬他们商讨之后,觉得断无此种可能,也就当笑话听了。 没想到张敏竟然亲自登门,随手把准备好的三份帛书,放在桌子上,取过娥姬已经给自己准备好的米饭,用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米饭上查看片刻,端起饭碗,就凶猛的扑了上去。 (本章完) 第68章 出云州真的没啥好人 第68章 出云州真的没啥好人 相比红烧肉,云策对昨日购买的大米更加的倾心。 以前不管是在荒原流浪,还是在河口寨安贫乐道,亦或是在平远城,射阳城看热闹,没有来得及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个大汉世界。 就在刚才他用筷子夹起一颗米,放在眼前看了老长时间,生豆一样大的生米,蒸熟之后有半个鸡蛋大小,正好一口吞。 生米的模样就能让人觉得是好东西,蒸熟之后,云策觉得地球人的日子实在是太他妈的苦了。 稻子这东西云策在宁夏黄河湾种过,当时为了教育党员,也不知道那位领导的脑子抽了,不让使用机械,全人工种植,三天下来,云策觉得自己的腰没了。 秋天收获的时候,他还抓着沉甸甸的稻穗感慨了许久。 吃了一口大汉的米饭,云策为自己在宁夏发的那些感慨感到不值得,刚刚入口的香甜软糯的稻米,在这里叫作——秙! 冯安说这东西就是水边的一种水草,不用种,阳春月自己会发出来,清秋月自己会成熟,荒原南边阳光充足的水边有很多,就是采集不易,主要是长这种东西的水里,有一种虫子,喜欢吸血,所以没人愿意去采…… 听了他说的话,云策就想把饭碗扣在他的脸上。 如果连这样的东西人们都不愿意去采集,那么,平远城,射阳城里的那些快要饿死的奴隶算什么,那个喜欢吃土的小女孩又算什么? 云策放下饭碗,瞅着依旧吃的不亦乐乎的张敏道:“我在荒原跟着猪群流浪的时候,树上的坚果,植物的果实,根茎,有吃不完的食物,回到河口寨之后,跟着人混的时候,第一次有了饥饿的概念,如此,是否可以说,跟着大汉官府混,还不如跟着猪群混?” 张敏把一块小猪脆骨嘎吱吱,嘎吱吱的嚼完吞下,又给自己装了一碗米饭,选择了五六块顺眼的红烧肉堆碗上,才有功夫理睬云策。 “围城而居,筑城而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本就是先祖定下来的规矩,人不能离开自己居住地一日路程。” 见张敏又要开始吃饭了,云策连忙道:“如果只是为了安全,人们可以集群出发。” 张敏眼看着美食在前吃不到,有些焦躁的道:“你跟猪群混过,就该知道野兽也是一群一群的,它们的群体更加的庞大。” 云策按住张敏拿筷子的手道:“说清楚,我看你们杀猪王,根本就不费劲。” 张敏愤怒的道:“大汉疆域纵横十万里,有民六万万七千万,能杀猪王的人不超过万人,你在荒原过的好,是因为你是一头猪精,你这样的猪精,哪怕丢到鬼土一样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冯安见两人快要吵起来了,就对云策道:“自幼,老人就告诉我们不准去荒原,更不可单独去远处,城池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大汉开疆拓土,开的是富饶之土,拓的是平安之地,野人被赶走了,夷人被赶走了,鬼人被赶走了,大型野兽也被赶走了,可是,遍布蛮荒的毒虫,还有一些阴毒的小兽它们依旧存在,它们才是最危险的,而且,久居荒野人很容易生各种各样奇怪的病,一旦沾染,死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 说实话,我听娥姬说你们两个人经常在外宿营,在外游荡,真的很吃惊。” 张敏趁着冯安说话的功夫,又吃了一碗饭,意犹未尽的继续装饭,挑拣顺眼的肉块,最后还用木头勺子挖汤汁拌饭。 这样恶劣的餐桌礼仪,要是在地球上,不论对面的这个女人长得多好看,云策的筷子,或者碗就飞过去了。 转过头,发现娥姬也是这么干的,甚至比张敏还要恶劣,因为她照顾的人比较多,恶劣一些是情有可原的。 张敏一边吃一边道:“你看,这就是我为啥对你特别宽宏大量的原因,你不是猪精,那就说眀你是真正的汉人,是汉人,还是我们急需的人材,你就算干出了一些出格的事情,我们也会对你另眼相看。” 云策嘿嘿笑道:“平远城,射阳城死掉的那些奴隶可真是太感谢你们的另眼相看了。” 张敏在吃了六碗饭,三斤肉之后终于吃饱了,她毫无形象的当着众人的面揉搓着自己的肚子,悠然自得的道。 “你为什么要同情他们?” “都是人,又是汉人的,为何不能同情?” 张敏毫无礼貌的用指头指着娥姬道:“她的先祖参与了都翎之乱,还是主要人物,那场叛乱死伤了一千三百万人,波及大汉六个州,二十一个刺史府,朝廷用时六年,才平息了这场叛乱。 她家被砍头的男丁就有一百多个,女眷被杀了六十九个,其余的女眷发配出云州,遇赦不赦。” 说完娥姬,稍微停顿一下,指着冯安道:“他家祖上是大贪官还藏匿偷盗军粮这事你知道不?” 不等张敏指到粱昆,他连忙举起双手道:“我祖上是被冤枉的。” 张敏闻言嗤的笑了一声道:“冤枉?湖山城的渔民,至今都不敢忘怀一个叫作梁槐的人,以至于每年仲夏时分,大家都要吃一种叫作梁槐头的食物。 你还敢大呼冤枉? 刘长安,我告诉你啊,这出云州就没几个好人,就算现在是好人,骨子里依旧流淌着恶人的血。 拿来暖床,使用一时是可以的,要是当成家中少君,心腹左右,那就要小心了,毕竟,都不是什么好玩意。” 张敏大吃了云策一顿饭,又尽到了挑拨离间的义务,临走时又喝了一碗云策弄出来的野菜蛋汤,用手帕擦一擦嘴巴,起身就走了。 娥姬耷拉着脑袋不敢看云策的眼睛,冯安惴惴不安的把手按在桌面上,手背青筋暴跳,粱昆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眼睛四处巡梭,像是要自杀。 云策给自己装了一碗蛋汤,喝一口,把沾在牙齿上的食物残渣吞咽下去。 然后,双手扶着石桌对眼前的三人道:“我叫云策,不叫刘长安,你们不用担心你们身上的坏蛋骨血。 因为,我身上流淌的血脉比你们身上流淌的血脉只会更加的不容于大汉。 现在,继续吃饭。” 云策这两个字,娥姬是知道的,见云策把名字说出来了,立刻就不惭愧了,端着碗嘟囔道:“她吃的可真多啊。” 冯安收回手,漫不经心的道:“先祖是先祖,我是我。” 粱昆则紧张的道:“以后,湖山城我是不能去了。” 等他们三个说完,云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娥姬跟着笑,然后,冯安,粱昆也笑了,三个人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小偷的儿子还是小偷,这个定义放在民间或许并不准确,放在官府眼中,却是铁律。 本来官府里面就充满了小偷,大盗,恶贼,要是再招收一大批小偷,恶贼,大盗的子孙,天下百姓还能有活路吗? 云临川曾经就对云策说过,起事的时候地痞流氓都是人材,等事业大成之后,想要长治久安,就要第一时间把这种人从队伍里清除出去。 有时候手段看起来无情且激烈,总比给日后埋下大雷要好的多,死他一群人,造福千万家,是一个政治家必须有的魄力跟决断。 身为政治家族,云策从未同情过任何一个倒霉的政治动物,首先,沾染上政治两字的人,就已经不是人类了,他们的情感与普通人的情感并不相通,即便是喜怒哀乐也是如此,也是有目的的。 至于端坐于泥丸宫的那个真正的自己是啥样,只有天知晓。 娥姬,冯安,粱昆都是经历过考验的好伙伴,也是云策在这个世上最亲密的人,而且,张敏把他们的坏蛋血脉上溯的也太长了,一百年过去了,还是神龙历的一百年,他们的坏蛋老祖宗的坏蛋血脉早就稀薄的没剩下啥了。 就算是百年后同一人的子孙就地结婚也是可以的,所以,他们如果变坏,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跟他们的坏蛋老祖宗没啥关系。 有了张敏给的荐书,云策,冯安,粱昆三人在录事参军衙门的报名,显得格外的顺畅。 自此,三人就安心读书,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比。 正在诵读《霍王传》的云策忽然抬头,瞅着苦读的冯安跟粱昆道:“这次大比都考什么?” 冯安震惊的看着云策道:“你不知道?” 云策摊摊手道:“我是野人,我该知道吗?” 粱昆咬着牙道:“你的荐书上不是说你是王佐之才吗?” 云策笑道:“我当然是王佐之才,可是,王佐之才跟考试有关系吗?” 冯安闻言,立刻拿起自己的读书笔记,把《霍王传》从云策手里扯出来丢一边,焦急的道:“赶紧看,三天后就是大比的日子,为了彰显公正,考题如今已然送到了安然楼,悬挂在大堂正中心。” 云策闻言顿时笑了,对冯安跟粱昆道:“我去看看。” “那也是可以看的?”粱昆的声音里已经带着鸡鸣音。 (本章完) 第69章 人, 其实很傻 第69章 人, 其实很傻 云策以前在地球上考大学的时候经历不好,至今想起来还是一把辛酸泪,身为高干子弟,众人对他的期望很高。 这主要是云氏其余子弟的学习成绩太过拉跨所致。 所以,云策的成绩放在同辈中间就非常的显眼了。 云临川给他制定的目标又过于高远,说真的,中国最高学府是你想努力考就能考进去的? 那东西命中注定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人家本身就在筛选高智商者,不喜欢要韦编三绝的应试者。 最重要的是云临川不肯帮他,他要是帮了,云策觉得满世界的好大学他都能轻易的进去。 因为不帮,所以,云临川在云策眼中,就是一颗茅坑里的石头。 最后,没考上,就连考古文博学院人家都不要他,直到云策拿出自己极度不想为人所知的烈士子女身份,加了不少分,才获得在历史系学习的资格,主攻中国史。 就这,他上了多少年的学,就被云临川这个老贼讥讽了多少年。 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的话,听听就行了,没有几个人能够牛逼到依靠自己就能打出一片大好江山来的,如果,人人都这样,地球人早就飞出太阳系,遨游在银河系里面了。 当然,有些事还是要亲力亲为的,比如——洞房。 在地球,云临川毫无疑问就是云策最大的敌人,在大汉,云策觉得自己终于成了自己的主人。 很多事情,不是冯安跟粱昆这种草根出身的人能够理解的。 大汉官府为何要把考题提前弄出来,还堂而皇之的悬挂在人人都知道的地方? 说白了,就是在为泄露考题做的准备。 该知道考题的人已经知道了,如果中间有人不小心把这个事情泄露出去了,官府如何自处呢? 精彩的地方来了,将考题挂在明晃晃的明处,再派几个心腹,或者忽悠一群傻子去偷,造成考题被偷,又没有偷到的假象,这就完美了。 假如有人大嘴巴把自己提前拿到考题的事情说出去了,这个时候官府就会站出来说,考题被贼人偷到了,那个大嘴巴的家伙跟盗贼是一伙的,杀鸡儆猴之后,就没有人怀疑官府的公正性了。 说实话,云策在乡镇招收零时工时期的考试,就是这么干的,一项工作,多头准备是干好工作的不二法门。 地球上的高考试题是国家一级秘密,比银行运钞车的保安密级高出太多,抢前者一定要命,抢后者还有活的可能。 在地球上,云策不敢,在大汉,他又是一个被加强过的云策,自然要干一下,免得考不过被冯安他们耻笑。 安然楼云策还是很熟悉的,主要这座楼就在学舍边上,楼高二十七米,算上最顶部的承尘飞檐,总共分七层,颜色是出云城特有的灰色大理石赋予的,至于顶部,则是纯白色的瓦片,这种瓦片里因该是添加了大量的石灰石,烧制之后,就出现了这种莹白色的好效果。 想要偷人家的试题,自然要事先踩点才好,云策觉得自己一介读书人打扮,从安然楼前经过,应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结果,才走了半圈,就被一个手长腿长,模样很适合盗贼的人给拉到小巷子里去了。 “兄台这是要打试题的主意?”盗贼兄的话说的言简意赅不说,还鞭辟入里,开门见山。 云策立刻涨红着脸道:“怎可凭空污人清白?” “别装了,你走了五十八步,其中有三成的时间再看那六个守卫,还用三成的时间在看周围的环境,省下的四成时间你在查看安然楼的各个可以挂飞爪的地方,怎么样,兄台,在下看人的本事还成吧?” 云策恼怒道:“在下读书人……” 不等云策把话说完,盗贼兄就鄙夷的道:“别说读书人了,这世上最恶心的事情全是读书人干的。 看你身材也不魁梧,估计武功也高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从你偷看安然楼就知晓,你不擅长此道。 怎么样,帮哥哥我一个忙,等晚上的时候吸引住守卫,我好从侧面进入安然楼,等我出来了,就告诉你考题。” 云策惊恐的瞪大了眼珠子,心想,难道自己刚才表现出来的模样让他误会他是一个傻子? 这么不靠谱的忽悠,也能让他入彀? 既然难得的被人认为是傻子,云策自然连连点头,表示对盗贼兄的建议很满意。 盗贼兄满意的笑了,还在云策的肩膀上拍两下,得意的道:“天底下就没有某家拿不到的东西,你今天遇到某家,也算是福运当头了。” 云策抽抽鼻子道:“我一会该怎么吸引守卫的注意呢。” 盗贼兄立刻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囊,把嘴巴放在一个管子上,用力吹了起来,片刻,这个皮囊就鼓起来了,盗贼兄再把管子拔掉,解开一串绳索,就把鼓起来的皮囊从中间给分开了。 他又从怀里掏出几根细细的木条,打开之后,就成了扇骨模样,把扇骨一股脑的塞进皮囊,这个皮囊立刻就变成了一个灯球的样子,果然,盗贼兄把一个装满油脂的盒子放进灯球,就对云策道:“你等一下把捻子点燃,再找机会把这个灯球丢进安然楼,就可以跑路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 云策认真的点头道:“简单。” 盗贼兄转身就走,却被云策一把拉住了袖子,他不耐烦的转过身瞅着云策道:“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云策摇摇头道:“你还没说我们一会在那集合呢。” 盗贼兄指指墙角道:“就在这里见,兄台,等我拿到试题,到时候告诉你,你一定能过大比,要是能在长安显露风华,必定是人中俊杰。” 盗贼兄见云策已经沉迷进自己大比扬名的大场面了,就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别忘了干正事。” 云策连忙答应,盗贼兄就急匆匆的做准备去了。 云策眼看着盗贼兄去了安然楼左边,那便是学舍的茅厕,看样子这个家伙准备趁乱翻过茅厕进入安然楼的范围。 很明显,这一波的盗贼素质都不高,盗取试题的可能性一点都没有,光是门口站着的六个挎刀护卫,一个人就能打十个盗贼兄这样的人,更不要说,左边枝叶繁茂的大树上还蹲着两个手持弩箭的护卫呢。 云策从街角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冯安跟粱昆,他们两个鬼鬼祟祟的,比他这个准备偷考题的人还像贼。 提着两人的衣领再次回到街角的时候,后面跟过来了几个人,一个个缩头缩脑的,一看就是准备偷考题的。 “你们怎么来了?” 冯安苦笑道:“是娥少君让我们来的,她还说我们两个虽然没啥用,至少能帮你望风。” 云策回头看看几个跟过来的老兄,就对冯安跟粱昆道:“你们就留在这里,顺便接触一下权谋之变。” 说完,云策就用帕子绑住脸,凑到那群人跟前道:“诸位兄台也是窥伺考题的?” “不是,不是,你别瞎说。” “是啊,我们只是仰慕安然楼,听说这座楼还是成夫子,用他的讲学之资修建的,我等晚辈当仰望之。” “刚才有一位草上飞兄找到了我,他说考题就在安然楼里,他绝对能偷出来,到时候可以跟我分享。” “咦?有这等好事?” “草上飞兄,是从长安逃来出云州避难的,听说是偷了攀星楼的一个重要物件,被人家满世界的追杀,现在落难了,手头没有钱,就打算把考题偷来卖掉。 这位老兄最厉害的地方,就一旦施展本事,就能在草上飞,还可以踏雪无痕,这等好机遇,万万不可错过。” “咦?有这等好事,你干嘛告诉我们?” “天啊,草上飞兄轻易不出手,一旦出手就要拿到足够多的钱,考题可以给我,可是这钱……” “他要多少钱?” “五十两金子!” “嘶……这么多啊。” “你是不是傻,考题卖给这位蒙脸仁兄五十两金子确实贵,可是呢,这可是考题啊,你只要知道内容就好,这位仁兄再卖给我们五个,岂不是只需要十两金子?” 此人话语一出,云策面前的五个人都不说话了,一个个眼睛里跳跃着金子的光芒,也充满了智慧的光芒。 “你们好歹用帕子把脸蒙住,难道还想被人知道你是谁吗?” 云策恨铁不成钢的道。 “哦哦,你说的对,你说的对。” 等这些人都把脸蒙住,云策指指早就把脸蒙住的冯安跟粱昆道:“那边已经有两个兄弟答应入伙,加上你们五个,咱们就有八个人,五十两金子,落在每个人手上也就六两多金子,事情是我联系的,你们每人给我七两金子,我又没有多要你们一个钱?” “拿到考题才给!” “废话,草上飞兄不给我考题,我也不会给他金子呀,我建议把所有的金子都给这位仁兄拿着,到时候我交易,他给钱。” 冯安被云策指着,就不得不站出来,云策从怀里掏出一个金珠子交给了冯安,粱昆也把自己的钱袋给了冯安。 然后,冯安就很自然的站在那五个人面前收钱。 “大家不要走散了,一会拿到考题就跑!” 众人连连点头。 云策犹豫一下就从怀里掏出盗贼兄给他的那个灯球,学他的样子把灯球组装起来,捧着给面前的五人道:“还有一点,草上飞兄希望能找一个人把这东西点燃丢进安然楼。” (本章完) 第70章 这是怎么了 第70章 这是怎么了 最后,大家抽签决定谁去丢那个灯球,一个胖子抽到了竹签,他不敢,又从路上拉来了一个人,说他行。 听说此人是一个赌鬼。 云策很满意,冯安很满意,粱昆很满意,最后,大家都很满意。 天黑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雪落到地上就变成了水,因为寒冷的缘故,街道上的行人少了越来越少。 等雪纷纷扬扬的落下来的时候,即便是安然楼门口的守卫,也缩进了门房烤火。 胖子把一大把钱塞给了那个赌鬼,恶狠狠的道:“就是现在。” 云策俯身把灯球里面的灯芯点燃,合好交给那个赌鬼好心的道:“上了台阶就往大厅里丢,只要丢进去了,就快跑,不用回来了。” 云策说着话,就从公用钱堆里拿出一把钱塞给赌鬼。 赌鬼模摸怀里的钱,再看看近在咫尺的安然楼,捧着灯球就上了台阶,门房里的护卫喝骂一声,赌鬼不退反进,十几步的距离而已,瞬息就到,赌鬼呐喊一声,就在云策等人眼巴巴的等待中,把灯球丢进了安然楼。 赌鬼捂着怀里的钱扭头就跑,护卫们才从门房里出来,就听安然楼里“轰”的一声响,一团明黄色的火焰腾空而起,瞬间就蹿到了屋顶上,明黄色的火焰不但没有落下,反而沾在屋顶上继续猛烈的燃烧,偶尔,还会发出阵阵爆鸣。 一道黑影从学舍厕所那边迅速蹿出来,甩甩手,一道钩锁就钩住了安然楼三楼的屋檐,于此同时,四面八方又有七八道黑影也在奋力的向安然楼飞掠。 安然楼上弩箭如同飞蝗一般交织着,黑影有中箭的,也有侥幸窜上去的,迅速钻进了安然楼里。 云策的眼神猛的收缩一下,因为他看到张敏的身子赫然出现在四楼。 趁着众人被眼前热闹的场景看呆的时候,冯安,粱昆已经不见了,云策见那五个家伙看热闹看的痴迷,也就没打招呼,离开了他们。 临走前,云策看了一眼一楼的火焰,这火焰是云策专门使用的虫子火焰,他在河口寨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几根寄生虫,经过熬制,才得到了这么一点,今天全糟蹋了。 原本他还想着趁乱去看看考题的,现在,张敏在那里,毫无疑问,这个目的达不到了,不过,烧了这座楼,让官府重新出题,也是好的。 回到客舍,冯安把一堆钱丢在床铺上,对云策道:“费这么大的功夫,你就是为了得到这三十五两金子?” 娥姬美滋滋的收着金子,听冯安这么说,就帮腔道:“你一个月一千个钱就满意的不得了,现在连三十五两金子都看不上了。” 云策一边用安姬拿过来的热帕子擦脸,一边道:“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要多做,对大多数有利的事情要多做,很多时候啊,不用看纯粹的结果,有时候等开的时候才是最美的。 天知晓,你种下的种子会开出什么样的。” 粱昆想了一下道:“安然楼会被烧毁吗?” 云策回忆了一下虫子油,水浇不灭的特性,点点头道:“肯定会烧毁,随着安然楼被烧毁,此次事件也必将成为大汉考试行业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还可以戳破很多人的布置,甚至运气好一点还会掀开大汉考试行业的一些黑幕。 总体算下来,利大于弊。” 粱昆又道:“你还利用了我们静坐抗议的事情,也利用了我们被殴打的事情,这些最终都化为安然楼的倒塌。” 冯安叹息一声道:“我们三个已经拿到了大比的推荐,所以,烧楼事件跟我们三个无关是吗?” 云策笑道:“洗洗睡吧,一个简单的事件,说不定会产生很多新的变化,就是不知道是好是坏了。” 冯安仰天长叹道:“我已经预感到,我这一生必定会过的无比的精彩。” 粱昆笑道:“也一定无比的艰难。” 说完话,就转头对刚刚把黄金收好的娥姬道:“娥少君,一千个钱少了。” 娥姬抱着自己的黄金回卧室头都不回的道:“不少了。” 云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还是黑的,不过,天气寒冷的时候,这里的夜晚也会相应的变短,这让云策怀疑,控制这颗星球四季的是那颗满月跟星球的距离,而不是那颗总是红彤彤挂在天上的太阳。 这个发现很难理解,毕竟,太阳才是热源,月亮不过是一个被动接受热源再反射到星球上的存在。 或者说,太阳照到这颗星球上的热量是恒定的,调节四季需要依靠满月反射的多余热量? 每天睁开眼睛就能思考,这让云策感到高兴,以前在地球上他都懒得思考,只要云临川在,他思考了也没有屁用。 身旁的娥姬还在睡,还睡得浑身潮热,碎发黏在额头上,看起来真的很像少女时期的林青霞,把一绺头发从她的嘴角抽出来,她就抿抿嘴唇继续睡。 云策下床的动静惊动了娥姬,她睁开那双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睛的时候,林青霞的模样立刻就消失了,她也就变成了娥姬。 “再睡会。”娥姬睡眼惺忪的模样很好看。 “你继续睡,我要去看看商队有没有带来新的东西。” “干嘛天天去?” “因为每天都有新的发现,生而为人,我当关心桑麻,看重粟谷,目送车马去远方,也看远方的鸟儿归来。” “说的真好,你去吧,我继续睡。” 云策本来见娥姬娇艳欲滴,想要亲一口的,人家却转过身,把屁股冲着他,虽然同样白皙好看,他还是决定不亲了。 提上篮子出门的时候,天上又落霜了,石板上有一层薄薄的霜色,他是第一个亲近的人。 认真的在石板上落下第一个脚印之后,后面的脚印是否完整他是不管的。 来的早,商队们的摊子才刚刚支起来,云策从第一个摊子开始看起,这是一家专门卖豆子的,这些豆子跟云策在荒原发现的豆子不太一样,不过,都长得很大,甚至有一种豆子长成了小婴儿的模样,眉眼俱全,圆滚滚的,云策买了十斤,准备蒸着配蘸水吃。 还有一种豆子通体都是黑色,捏开外皮,里面也是黑的。 伙计难得的推荐道:“南湾豆,这次不买,下次就见不到了。” 云策从谏如流,把所有的南湾豆都买了,伙计一边帮他装豆子一边道:“就这十来斤了,天气太冷,好多铠甲鱼全聚集在南湾晒太阳,人根本就进不去。” 听伙计这么说,云策就没来由的想到了鳄鱼,也不知道是不是。 “脆芹,脆芹。” 云策被伙计的吆喝声吸引过去,人没到,半截粗如人臂的芹菜模样的东西就怼到嘴边,云策张嘴咬了一口,果然脆生,还甜,搭配蒜味草一起炒半肥的小猪肉,娥姬最喜欢了。果断买了两棵,如果不是因为这东西太大,他还想多买一些。 路过卖马肉,也就是羊肉的摊子,云策一次买了大半扇肋条,让伙计剁成连骨的大块,这东西要是冷水下锅配着新鲜松木棒一起煮透,除过加盐,其余的调料一概不要,就能把人鲜的昏过去。 龙鱼,听名字就不便宜,两尺长的一条,云策给人家五十个钱,人家非要八十个,最后看在这条鱼的嘴巴还在一张一合的份上,云策了七十个钱拿下,准备带回去跟天青草一起清蒸。 不知不觉的两个小时就在晃荡中度过去了,天边已经彻底的亮起来了,就是太阳还没有升起,昨夜的雪对地面没有任何的影响,地气还热,雪存不住。 天亮了,市场上的人也就多起来了,重物云策丢龙珠里,好看的菜蔬跟肉云策特意摆在篮子里,绿绿的好看极了。 人多了,云策逛市场的好心情也就慢慢的消失了,挤出人群,打算回去给那几个懒鬼做饭吃。 在大汉,能让云策有享受感的事物不多,做饭恰恰是最大的一个,大汉人的日子过的非常糙,他们连真正的精细文化都没有,自然也孕育不出美食文化。 回程的时候,石板路上的霜,被别人的脚跟车轮印子,踩踏的乌漆嘛黑的,好在,边角处还有一些清爽的,云策就愉快的跳着走,很多人都把他当成了傻子。 张敏就看到了云策蹦蹦跳跳专门踩踏干净霜田的模样。 一个干净的少年,带着满脸的阳光在展现自己的好心情。 “刘长安!” 张敏站在安然楼的废墟前边呼唤云策。 他循声望去,见张敏笑眯眯的,就知道自己刚才的傻样子被她看到了。 原来素雅恬淡的安然楼已经倒塌了,黑漆漆的堆在一起,还冒着浓烟,散发着东西烧焦的难闻气味。 张敏明显忙碌了一整夜,人还是那样明艳。 她仔细看了看云策挎在胳膊上的篮子,笑道:“我也想吃。” 云策看着那堆废墟道:“这是怎么了?” (本章完) 第71章 粪坑里也会有宝石? 第71章 粪坑里也会有宝石? “没啥大事,一群没有真才实学的无耻之徒,想要制造混乱,趁机窃取考题,烧了安然楼。” 张敏对安然楼被烧的事情,不怎么上心,反而有兴趣翻检云策的菜篮子,尤其对里面的羊肋骨感兴趣。 云策听了张敏的话,焦急的道:“考题可还在?” 张敏撇撇嘴道:“问的是如何治安理民这种大而化之的问题,有没有的没什么关系。” 云策的脸皮抽搐一下道:“这是我可以听的吗?” 张敏不解的道:“这个考题是我们贵议厅商议之后出的,该知道的都知道,你好好考,要是考不好,我就把你的卷子抽掉,再换一张,换到考官满意为止。 重点是你要把马肉做好,如果做的马肉超过我的预期,我帮你写也不是不成。” 云策咕咚一声吞咽了老大一口口水,惊讶的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他猜到考试很可能有利于权贵,没想到会如此有利于权贵。 想起自己招两个临时工都要鬼鬼祟祟的,生怕自己舞弊为外人所知,如今,大汉的考试制度糜烂成这样,就为冯安,粱昆这两个认真读书十几年的人感到不值。 “你其实可以参加武比的。”张敏抓了一颗婴儿豆子把玩着。 “武比?” “对,武比,只要通过出云州的检验,你就立刻成为大汉公士,如果能拿到头名,簪袅爵,足够让你带着你的那群人搬去大汉本土居留。 如果还有军职,大汉的俸禄也是不错的,养活你的住宅,仆婢绰绰有余。” 云策瞅着张敏道:“武比也有操作的机会?” 张敏把那颗长得像婴儿的豆子抛来抛的道:“武比怎么操作?你能打的过就赢,打不过就输,明明白白,万人恭贺的冠军,少用文比那套腌臜手段来玷污大汉武比。” 云策觉得张敏这是在有意识地勾引他去参加武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还是觉得需要谨慎一些。 “贼人捉到了吗?” 听云策这样问,张敏就黑着一张脸道:“动手的主犯杀了六个,买卖考题的从犯抓了五个,跑了三个,其中一个我怀疑也是主犯,因为他给一个烂赌鬼的灯球引发的大火,怎么都扑不灭,这才整个安然楼化为灰烬。” 云策点头附和道:“真的很可恶,好了,不耽搁你办公,中午来客舍吃饭,我煮的马肉很不错。” “你真的不考虑参加武比吗?文比之后像你们这样的家世想要当贵人的门客,也需要费一番功夫呢。” 云策充耳不闻,提着篮子快步朝客舍走去。 张敏摩挲着手里的豆子遗憾的道:“戒心还是这么足。” 此时,手下禀报道;“上使,刺史府问抓获的五人如何处置?” 张敏淡淡的道:“让他们五家重建安然楼,而后斩首弃市。” “还有三名人犯在逃。” “抓不住的,那五个蠢货连人家的模样,身形特征都说不清楚,这样的蠢货留着白白浪费物资,死了干净。 再者,此事必须尽快处理,时间长了,难免会扯出一些脏的,臭的。” 云策站在客舍门口,只觉得心头堵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得难受,事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偏离自己预定的轨道胡乱跑。 这里的官府办事情的时候好像都在糊弄,他们好像更在意维持简单脆弱的平衡,从不对一件事进行深挖,也没有惩前毖后的习惯。 不过,这种看似懒政的行为,用来对付这里的百姓似乎很有效果,他们只想要一个结果,有结果就很好了,从不追求这个结果好,或者不好。 还以为这件事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还会导致出云州对考试进行重新规划,这让他觉得自己很像汤姆猫,计划的很好,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除过烧了一座楼,对出云州的文化建设没有任何的推动。 也可以说,大汉的百姓的耐受性很高,一般性的事情根本就激怒不了他们,想要号召他们去造反的难度一定会更高。 出云州这种连羁縻州都算不上的苦寒之地,人们的造反精神都不高,云策很难想象去了大汉本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 万万不能跟印度人一样麻木,如果真的被他们把大汉人教导成印度人的模样,云策想自杀。 进客舍院落的时候,云策已经换上了笑脸,把装食物的篮子交给安姬她们去清洗,整理,自己对迎上来的娥姬道:“今天吃好吃的。” 云策的笑容很灿烂,回到屋里娥姬却抱着他的胳膊道:“郎君不高兴了?” 云策面无表情地道:“我今天他妈的太高兴了。” 娥姬咬着嘴唇把云策的手放在她的屁股上低声道:“要不然……” 云策把手抽回来,在娥姬的脑袋上拍一巴掌道:“滚蛋!” 娥姬恼怒咬了云策一口道:“你早上还偷看呢。” 跟娥姬小吵一架,没有吵过,还被咬了好几口,心情却好了很多,自己对大汉这个新世界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自黄帝乘龙来到这里,已经经历了漫长的时光,即便黄帝在地球上也是始祖,他创造出来的这个新世界跟地球文明也明显是有差别的。 文明社会的出现本就不是必然的,而是非常偶然的一件事情,中间稍有曲折,一个文明夭折也是顷刻间的事情。 地球上的黄帝时期依旧属于蛮荒世纪,黄河中下游的人口当时也不多,虽然史书上黄帝被龙带走的时候,同行的还有他的心腹大臣,以及自己的妻子家人,想必人口还是不多的。 就靠这么一点人,黄帝就能创造出一个六万万七千万人口的超级大族,这种本事不服气都不成。 云策在做肉片炒芹菜这道菜的时候脑子里还在琢磨这件事,等到芹菜特殊的香味钻进鼻子,他才醒悟过来,往菜里撕扯两片辣根,等锅气把辣根的味道逼出来,这道菜就可以出锅了。 绿钱的密度小,重量自然轻,拿来铸造炒锅明显不好用,幸好,云策现在有钱,他就打造了一口厚厚的锅,多使用几次,也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 今天还在商队发现了一种拳头大小的鸟蛋,这种蛋的味道明显比云策找到的那种皮很厚,外壳很结实的大蛋要好。 大汉的荒野,野生动物丰富,蛋壳很厚是为了保护蛋,这种蛋壳很薄,轻轻一敲就被打开的鸟蛋,明显是以数量取胜,才能在荒原立足。 这东西跟一种细杆绿叶菜一起去炒,就会激发出浓郁的韭菜香,云策就把这东西当韭菜用了。 婴儿豆子蒸熟之后给了云策极大的安慰,还没有掀开蒸笼,云策就闻到一股子浓郁的类似芋头的味道。 等蒸笼被掀开,一群人都围过来看,只见蒸笼里排排坐着十几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云策拿了一个,一口咬掉婴儿豆的脑袋,断口处渗出一些清亮的油脂,入口的豆子不用咬,就被舌头给抿化了。 味道略微有些苦,云策早就顾不得这些了,瞅着婴儿豆断口处不断流淌出来的油脂愣神,这东西就该拿来榨油。 羊排自然是要放在陶锅里炖煮的,这里的羊因为要骑乘,要拉车,为了让它情绪稳定,性格温顺,自然是阉割过的,肉里面自然没有过多的腥膻气,用来煮汤最好。 云策喝了一口汤,往里面添加了一些切片的他们称为霜突的菜,这东西这几天吃最好,经霜之后原本发苦的味道会变得甘甜,配羊肉最好。 张敏来的时候,正是米饭熟透的好时候。 这个时候,没人愿意说话,都在努力的往自己嘴巴里送食物。 云策在接连喝了三碗羊肉汤后,就放下饭碗对张敏道:“我去参加武比。” 张敏恋恋不舍的停止了进食,看着云策的眼睛道:“你怎么又同意了?” 云策沉吟片刻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对我好起来了,连大腿被射穿的仇恨都能放下,这让我感到恐惧。” 张敏有些认真的道:“你这样的人在远山混日子太浪费了,应该去你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跟这群人一起腐烂掉。” 云策笑道:“这大汉果真求贤若渴吗?” 张敏低下头,夹了一粒米塞嘴里含糊不清的道:“大汉能在这蛮荒中生存下来,是因为有很多人,用自己的脊梁撑住了这片天,没有他们,这里所有的人都会死。” 云策不解的道:“你属于这样的人吗?” 张敏摇摇头道:“我没这个资格,三次选拔,失败了四次!” 说完话,见云策一脸的迷茫,就解释道:“生下来,我就被挑选过一次。” 云策道:“如此说来,武比,只是第一步。” 张敏嗤的笑一声道:“你想多了,等到你能背负重任的时候,自然会有人来找你,武比,只是想让你多享受片刻独属于大汉的安宁。” 对于有人负重前行才能换来普通人幸福这句话,云策自然是了解的,还了解的很深。 只是,他很怀疑,在大汉这个已经腐烂的粪坑里,会真的有纤尘不染的宝石? (本章完) 第72章 最能吃的女人 第72章 最能吃的女人 今天这顿饭的目的很清楚,就是想通过张敏为冯安,粱昆他们走一条捷径,云策觉得张敏应该明白。 这本身就是一件烂糟糟的交易,在说这样交易的时候,最好不要提到一些光明伟大的事情,以及人。 云策即便脸皮很厚,也经不起张敏如此糟践。 见云策摔掉筷子走了,张敏笑眯眯的把空碗给了娥姬,想让她继续装饭,娥姬不理会她,一向硬气的粱昆却接过饭碗,给张敏装了满满一碗饭。 这一次,张敏吃的更多,她像是没有吃过饭一般,即便是吃饱了,还在吃,似乎吃了这顿饭之后,以后再也没饭吃了。 吃三四碗的时候娥姬很生气,当张敏吃到第八碗的时候,她已经开始为张敏担心了,等张敏吃到第十二碗饭,娥姬已经上手抢夺她的饭碗了。 张敏把嘴里的食物吞咽下去之后,对重新走回来的云策道:“你信不信,这样的饭菜我能吃二十碗。” 云策皱眉道:“你要是喜欢,明日还有。” 张敏道:“明日我会继续来吃的。” “你就不怕撑坏了?” 张敏忽然变得激动起来,朝胸口拍两下道:“我不怕撑死!” 云策示意餐桌上的人统统离开,坐在张敏对面道:“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张敏抬手扯开自己的衣衫,她的衣衫单薄,里面就穿着一件红色的肚兜,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 她的胸膛很饱满,把肚兜撑的跟帐篷似的,云策的目光并没有被那对饱满的女性特征所吸引,他更在意的是,把张敏雪白皮肤切割成无数区块的累累伤痕。 云策怎么都不明白,她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伤痕,仅仅是胸脯以上,脖颈一下,就有切割伤,捅刺伤,火焰伤,箭伤,她此刻被食物撑的鼓起来,依旧满是块状腹肌的肚皮上,还有一道明显被野兽抓出来的伤痕,从伤痕周边的瘢痕来判断,当时,她的肚皮应该是被抓开了。 “你能活到现在,确实不容易。” 云策上前帮她拉好衣襟,收起她面前的饭碗道;“还有机会吃,再吃,那就不是享受,是痛苦。” 张敏把衣服整理好,淡漠的道:“我曾经有五十六天,一口正经粮食没吃过,全靠吃草根喝冰水活下来的,当时我都觉得自己是一匹马,或者别的牲口,总之,就不是人。 从那以后,只要有吃的,我就会死命的吃,这两年虽然缓过来了,没有那么贪吃,昨天,今天的这两顿饭,又把我的饥饿感给勾引起来了,只想着多吃,尽量的多吃,吃了这顿就没有下一顿了。” 云策没说话,他看出来了张敏今天的倾诉欲望很浓,他只要听着就是了,顺便,他也很好奇,这个看起来养尊处优的女人,为啥会经历那么多残酷的事情。 张敏撩起裙子,露出膝盖上部的一块还没有彻底愈合的新伤口对云策道:“熟悉不?” 云策点点头道:“我弄的。” 张敏冷笑一声道:“这是小伤口。” 云策沉吟一下道:“不管这道伤口是出于什么原因弄出来的,我都可以答应帮你出手一次。” 张敏笑道:“觉得我可怜?” “没人敢可怜你。” “那就跟我睡,给我留一个儿子。” “啊?” 张敏瞅着云策很冷静的道:“我是一个女人,到生孩子的年纪,就要生孩子,你当初不是说要把我那啥死吗? 来,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云策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个时候想干的事情,这个时候他一点都不想,就张敏刚刚显露出来的彪悍状态,天知道是谁睡谁。 “你要是害怕我身上的伤痕,可以盖上毯子,我的脸还是很好看的。” 面对张敏压迫性的俯视,云策连连摇头,他再一次在心头感慨,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除过娥姬之外,没有一件事情是他能承受的正常事件。 张敏见云策是一个很没意思,很不爽利的人,桌子上的饭食又被娥姬她们端走了,丢下一句,明日参加武比,就提着自己的刀子走了。 云策回头瞅着趴在门框上看他的叛贼后代,贪污犯后代,恶贼后代的三张脸,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跟他作对。 刚才蒸笼里不该蒸煮那些婴儿豆子,应该蒸煮他。 不管怎么样,云策都想登上更高的平台,好让他拨开眼前的迷雾,把这个陌生的世界看的再清除一些。 “准备一下,冯安,粱昆,明日参加大比,包过的,我明日参加武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结果,应该也是包过的。 我们急需更多的资源,更高的平台,好好见识一下大汉。” 冯安道:“怎么个包过法,你要帮她生孩子?” 云策烦躁的摆手道:“那个女人身上的疤痕我就不信你们没看到。” 娥姬笑道:“我身上没疤痕。” 粱昆叹息一声道:“不管什么原因给她造成了那么多的伤害,我都觉得这个女人很厉害,也让我钦佩。 最重要的是,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我没有从她眼中看到任何后悔,遗憾之意,我不知道她为何会如此的关注主家,只知道,她的便宜现在好占,以后我们可能会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 到底要不要接受她的帮助,还请主家三思。” 云策冷声道:“先爬上去再说其它,到时候也不一定就没有其它的选择,就目前来看,这是最顺畅的一条路。 娥姬,把我的弓箭,马槊准备好,明天我去找她。” 冯安道:“以前没准备武比,对那里的事情不了解,我这就出门打探一下。” 娥姬嘟着嘴巴道:“郎君最厉害了。” 云策叹口气道:“我以前有这么认为,认为世上没有比我更厉害的人了,不论是在平远城,还是在射阳城,我都可以恣意行事。 娥姬,还记得那头猪王被杀的场面吗?”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立刻勾起她的回忆,一头壮的跟山一样的猪王,被两小队骑兵追着,追着就杀死了,死了,还被彻底的分尸不说,人家还不要那些猪肉,只是想杀猪王而已。 “我自认为的无敌,其实在射阳城就没有那么安稳了,荒原上遇见了猪王,熊王,以及两个很可怕的人之后,我发现,我没有击败他们的把握,不论是猪王,还是熊王,抑或是那两个人,我都没有把握。 所以,这段时间都小心谨慎一些吧,等我们把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认清楚之后,再继续过这般逍遥的日子。” 娥姬知道这是对她说呢,就小声答应一声。 张敏踏进出云城校尉府,斜躺在一张锦塌上的周校尉透过厅堂,远远就看到了张敏,以及她鼓鼓的肚皮,原本俊朗的面容立刻就蒙上了一层阴翳。 待张敏走进来,就嗔怒道:“你又开始暴食了?” 张敏揉着肚皮道:“他做的饭太好吃了,如果能在铁围关吃上这样的一顿饭,就算是战死在鬼方原,也没啥遗憾。” “你已经用完了你的试验资格,以后不要总是提起铁围关。”周校尉把锦塌让出来让张敏躺着,还准备按压一下她的腹部。 张敏立刻抬手阻止道:“我舍不得吐出来,铁围关少了我,就少了一份力量,我想让刘长安补上,他比我强。” “你没有对他说起铁围关吧?” “没有。” “那就好,我们这些人去拼命,就让他们继续醉生梦死吧。” 张敏咬着嘴唇道:“我不明白,铁围关挡着鬼方,这些年来,他们越来越强大,我们战死的人也越来越多,补充上去的人也一批不如一批,现如今,连你没有彻底训练好的黑甲军也要派上去。 长此以往,鬼方进入大汉已经是必然之事。” 周校尉摇摇头道:“不见得,大宗师已经去鬼方了,看看大家有没有可能坐下来商谈一下,无数年来,我们固然损失惨重,他们也好不到那里去,相互罢兵才是最好的结果。” 张敏惨笑一声道;“就算大宗师辩才无双,他也说不通鬼方那边的家伙,要知道,这片大地原本就是它们的,是我们乘龙而来的祖先,在神龙的帮助下驱逐了他们,占领了这片大地。 你说说,这样的仇恨,有可能化解吗? 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把我们斩尽杀绝。” 周校尉笑道:“你总是这样杞人忧天,不是说从铁围关回来就生孩子吗,怎么,改变主意了?” 张敏叹口气道:“杞人忧天,你能告诉我,杞人是哪里人?是霍王来的那个地方的人吗?” 周校尉继续笑着说:“你看,你就是这样的习惯性焦虑,我们在这片大地上已经生活了数千年,必然继续生活到永远。 鬼方,也就是这百来年强大起来了,我们能对付。” 张敏跟着笑道:“神龙不来长安,却出现在了天柱山,我就不信你不忧虑?” 周校尉摊摊手道:“摒弃神龙,自主决命,不就是我们那位陛下的要求吗?如今被神龙舍弃,不正好如他的心愿了吗?” 张敏面露迷惘之色,喃喃自语道:“太子真的就比陛下好吗?” (本章完) 第73章 这也是反贼? 第73章 这也是反贼? “武比的场地就在出云城虎贲校尉府,他不像文比,三年才有一次,而是只要你想去,哪一天都能去。 战胜步人甲卒,你就是步人甲卒,战胜步槊甲兵,你就是步槊甲兵,战胜轻马骑兵,哦,就是你说的羊,你就是轻马骑兵,战胜雷烟兽重骑兵,你就是雷烟兽重骑兵,还能获得公士爵。 如果你厉害,能战胜雷烟兽重骑百夫长,你就是百夫长,晋爵上造,如果你觉得有把握击败雷烟兽大统领,那就厉害了,一个簪袅爵就是你的,军队还会给你配备房舍,仆婢,以及黄金十斤。 我们呢,也能正式成为你的家臣,是官府承认的那种,不像现在这种没名没份的家臣。” 冯安探听消息的本事很高,出去了两个小时,就已经把出云城武比的各种规定打听的极为详细。 冯安见云策想要夸他,连忙摆手道:“这些规矩就刻在虎贲校尉府校场门口的木板上,所以,你不用夸我。” 云策笑道:“这几年武比的状况如何,有多少人晋爵公士,又有多少人晋爵上造,簪袅又有几人?” 冯安得意的朝围过来的娥姬,安姬,粱昆等人竖起一根食指,左右摇摆着道:“步甲卒有,公士,上造,簪袅,一个都没有,不光是今年没有,最后一个获得公士爵的人是五年前,如今是虎贲校尉府雷烟兽重骑的十人将。” 粱昆连忙问道:“这其中的门道……” 冯安摇头道:“没听说有什么龌龊的地方,毕竟,你替换的正是被你打败的人,没听说有谁会故意输给对方,都是往死里打。” 粱昆瞅着云策道:“不知主家意下如何?” 云策皱眉道:“以后不要用这种奏对的方式跟我说话啊,跟以前一样说话多好,非要如此不说人话吗?” 冯安张了几次嘴巴,最后笑道:“还是讲点规矩的好,当年霍王刚刚进入军中的时候,愿意与军卒打成一片,他作战勇猛,很多时候都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云策想了想道:“他的副将想取代他。” “咦?你怎么知道的?”冯安很惊讶,他不记得自己曾经给云策讲过这个故事。 云策笑道:“一个将军,最该团结的应该是他的指挥班子,而不是跟下层军士混成一团,长此以往,将军就没了他该有的威势,军卒对将军也没了敬畏之心,与此同时,他的指挥班子会认为将军每次冲锋在前,撤退在后,迟早会战死。 所以,副将想故意弄死他,办法太多了。 说说看,霍去病怎么被人阴的?” 冯安朝东面拱拱手,然后道:“那是霍王在平定鬼方时候的事情,当时,面对鬼方的八万精骑,霍王预备以中军三千雷烟兽重骑冲阵凿穿敌阵,等敌军混乱后,再以左右两军以及中军剩余中军全部压上,彻底的覆灭鬼方八万精骑。” 云策闻言叹息一声道:“他亲自带兵冲阵了?” 冯安摊摊手道:“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鬼方的八万精骑,本就是人家精锐中的精锐,霍王天下无敌,他就是大汉最锋利的矛,他不带队,那三千重骑就没办法达成目标。 所以,他冲阵了,厮杀了两个时辰,才凿穿敌阵,还斩杀了鬼方的埼玉王。造成敌军大乱,他自己身边也就剩下不足五百人,就在他等到三军压上的时候,却发现三军岿然不动。 于是,在这一场恶战中,传说霍王单人独骑怒斩了两万首级。” 云策见冯安卖关子不讲,就明白霍去病杀的是大汉军,把大汉军杀了两万人,事情很明朗,就是很想知道,他是怎么一个人创造了单人独骑杀两万人这种名场面的。 冯安见云策久久不问,就道:“你知道霍王干了什么事情吗?” 云策哼了一声道:“我不知道霍去病到底干了啥,我只知道那一战必定是霍去病惨败。 好了,剩下的故事等我参加武比之后再说,你们也好好的休息,明日的文比虽然有张敏帮忙,你们也要拿出一定的文采出来,别让张敏事后埋怨她帮助了两个笨蛋,继续问我要好处。” 冯安,粱昆多少有些激动,虽然他们两个都希望能够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过关,但是,两个人很默契的没有提起张敏。 看来,他们两个很清楚,没有张敏的帮助,他们过不去。 傍晚的时候,张敏又来了,她的肚子还是鼓鼓的,这就导致她走路的时候两条腿向外撇,就算这样,她还是走着过来了,估计这一路上应该是经受了很多奇怪的目光审视。 “这次武比,是你距离簪袅爵最近的一次,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都能被你遇上,不得不说,你的运气真是好到了极点。” 云策现在多少对张敏多变的说话方式已经有了耐受度,等娥姬打散他的长发,就坐在一个木头墩子上准备洗头,没打算进入张敏的彀中。 “你知不知道,我这里有消息,那个校尉在前段时间里参与了剿杀猪王,熊王的战斗,他虽然杀了猪王,熊王,却被熊王的爪子掏肚子上了,身负重伤,至今还没有好利索。 我看你武功不错,这个时候挑战这位大统领,必定会战而胜之,到时候一个人人都想要的簪袅爵位,岂不是手到擒来?” 云策把头浸在温水里,对张敏的蛊惑充耳不闻,这个女人总说娥姬,冯安,粱昆他们都是罪人之后,血管里流淌着罪人的血。 经过这段时间,对张敏的了解,她才是一个真正的狠人,满身的疮疤就是明证,谁家好女人敢迎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以及漫天的箭雨继续冲锋的? 从而弄得前面到处疮疤,背后却莹白如玉的? 这种人把自己的命都不当一回事,岂能在乎别人的性命? 她说的容易,云策可是听狗子说过,他虽然被熊王熊罴抓了一爪子,却是为了借机杀掉熊罴,最后,他活着,熊罴被切割成了碎块,云策不想成为那头死的冤枉的熊王。 云策不搭理她,张敏也没有尴尬的感觉,不知怎么的,她忽然发现娥姬拿着一大块灰不溜秋的东西往云策的头发上涂抹,涂抹后就起了一些沫子,稍微揉搓一下,云策的头发就洗的很干净。 从云策头发上弄一点涂抹在手上,黏黏的,滑滑的,搓洗两下,学着娥姬的样子用水冲手,再举起手,莫名的觉得手白嫩了很多。 云策洗好了头发,一边用布帕擦拭着湿漉漉的长头发,一边对拿着肥皂就不愿意放下的张敏道:“这东西叫肥皂,用来清洁沐浴非常好。” “我拿走了。”张敏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讲理。 云策继续道:“娥姬总想着买一个大宅子,还想按照她的意愿布置,最好还能有很多勤快又漂亮的女使仆役陪着她。 你看,这个东西跟秘方给你,能不能达成娥姬的心愿?” 张敏举起肥皂放在鼻子跟前嗅嗅,瞅着云策道:“有香味。” 云策把布帕交给娥姬道:“可以调整香型,也可以选你喜欢的香味。” 张敏有些难以置信的道:“这是想出来的?” 云策点点头。 张敏瞅着云策道:“女人应该很喜欢这东西,总比用豆子粉把头发弄得黏糊糊的要好。” 云策抬抬手道:“男人的头发也很长。” “既然明知道是好东西,为何会交给我?” 云策有些沮丧的坐在木头桩子上道:“小儿藏金于怀,行走于闹市是个什么下场,他的下场,就是我的下场。” 张敏继续拿着肥皂乱嗅,嗅够了,就把肥皂还给娥姬,叹口气道:“这东西太好,而我,是另一个小儿。” 云策把那块使用了一次的肥皂从娥姬手里取过来,放在张敏手里的道:“自己使用应该无碍的。” 张敏拿着肥皂,最终对云策道:“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明日的武比,周承明都会下场跟你较量一下,你若达不到他期望的高度,他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你。” “为何?” “他不想让人知晓吴彤曾经看人看走眼了。” “就是这个吴彤让你放下了跟我之间的仇恨?” 张敏摇摇头道:“也不全是,不过,我们都信吴彤,他到现在还没有错过,这一次我也希望他没有看错。 你的肥皂,我也会飞信告知他,他应该有办法处理你的肥皂,顺便满足你那个贪心的少君的愿望。” 目送张敏离开,云策对躲在旁边暗中观察张敏的冯安道:“看出什么来了?” 冯安阴沉着嗓子道:“她信任周校尉,也信任吴彤,周校尉更信任吴彤,所以,我觉得他们三个是一伙的,并且跟官府不是一伙的。” 云策想起自己一到人烟稠密区就遇到的红姑娘跟裴川,忍不住在心底怀疑,但凡跟自己有深入交往的人,会不会都是反贼? 明天,自己一定要好好的看一看这个周校尉,别一头撞进一个高度武装的反贼团体。 在没有把这个世界理解明白之前,他还不想成为人人喊打的反贼。 且根据地球造反规律来看,率先当反贼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本章完) 第74章 运气不好的人 第74章 运气不好的人 云策一大早就全副武装的骑着枣红马来到了虎贲校尉府的校场。 可能是来的太早,门口没啥人,看看门房,那里面倒是有人,就是睡得不省人事,一副军纪散乱的模样。 云策招呼了一声,人家挠挠屁股转个身就继续睡了,他就下马,牵着枣红马径直就进了校军场。 校军场占地面积很大,进门就是一个巨大的跑马场,跑马场里没人,也没有马,就连羊都没有一只。 穿过校军场就是演武厅,云策想了一下林冲误闯白虎节堂的下场,就转身退出校军场站在门口等。 不胡乱在军营里面瞎溜达,其实跟林冲没啥关系,这是他自幼养成的习惯,这个习惯跟一顿恶揍有关,打人的是云临川,挨揍的是云策,那时候,八十多岁的云临川还能饭半桶,肉三斤,打幼年期的云策如打小鸡。 出云城的早晨总是会起一些雾岚,灰蒙蒙的像是给城市蒙上了一层轻纱,看近处还好,看远处就很容易把女人看成男人。 云策看到一个女人迈着碎步跑过来,等他走到近处,才发现是一个提着一杆马槊的男人,然后,云策就把脸转过去,假装跟枣红马亲昵。 男人看眼前枣红色雷烟兽有些熟悉,在军营门口又不敢多问,加上自己还有要事,就急匆匆的进了校军场,一边向前走,一边大喊大叫。 “某家彭憎前来参与武选,请考官现身一见。” 门房被吵醒了,起来看到彭憎,就有气无力地敲响了一个很大的钟,不等钟声的颤音停止,他又拿起鼓槌,用的敲鼓。 三声钟鸣,六下鼓响,门房就把鼓槌一丢,继续回门房睡觉了。 一个月不见彭憎,他的变化很大,平远城荒原初见,他彪悍如虎,雄壮如狮,端得是一条拳头上可以站人,胳膊上可以跑马的没遮拦的好汉。 虞公府邸外的彭憎,人已经有些颓废,虽然精明如故,就是胆子小了很多,办事情的时候多少有了一点畏手畏脚的意思,没了义薄云天的大丈夫气概。 如今,在校军场外再见到彭憎,他已经消瘦了很多,就连走路的模样都变了,不再大开大合,而是畏畏缩缩的,这一次,他身边也没了雷烟兽,就连身上的衣衫,从丝绸变成了简单的衣树粗布衣裳。 别看人家走路的姿势不好,可是,当他站在校军场站稳身形的时候,依旧有一股子岳峙渊渟的好男儿气概。 云策等了一会,就看到一个步人甲武卒从校军场另一头走过来,脚步隆隆,步人甲重一百一十六斤,配一长柄斩马刀,一步步走过来,气势骇人。 “是你要参与武比吗?”面甲后面传来一阵带着金属嗡鸣的声音。 彭憎毫无惧色,大声吼道:“某家旱天雷彭憎请教!” 云策跟彭憎打过,虽然那个身着步人甲的武卒看起来更加的雄壮,高大,应该不可能打的过彭憎。 有胆子出来迎战的必然是步人甲武卒中最强大的一个,看他用斩马刀的气势就知道这个人轻敌了。 斩马刀要的就是无坚不摧的气势,这个人随随便便抡刀子,这是对斩马刀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命运的不尊重。 果然,彭憎手里的马槊挡住了斩马刀,而那个步人甲武卒居然在用力往下压,动弹不了的斩马刀就是一个废物,彭憎的马槊推开了斩马刀,然后就用马槊为支撑点,用尽全身力气加上自己的体重,狠狠的一脚就踹在步人甲武卒的胸口。 倒地的武卒哇哇大叫着要坐起来,可惜被彭憎的马槊点在额头,不论他如何发力,都没办法坐起,只好向旁边翻滚。 彭憎脸上的笑容多少有些变态,那名武卒已经输了,他可以结束这场比试,顺便加入步人甲武卒,他偏偏不,等步人甲武卒转过来了,就继续用马槊点着人家的额头,逼迫他继续翻滚……直到那个武卒背负着百十斤重的铠甲再也翻滚不动的时候,他才收回马槊,朝军营那边大喊。 “再来一个厉害的。” 重新开始敲钟,打鼓的门房的眼神已经很不善了,看着瘫软在地步人甲武卒,他敲钟敲的更响,鼓也砸的更重。 随即,军营那边就涌出来了一群人,走在最前面的,经狗子介绍,就是那个把熊王熊罴分尸的周校尉。 过来几个人把那个总是翻不起身的步人甲武卒抬走了,云策隐约听到那个步人甲武卒在哭。 彭憎的马槊缓缓抬起,直指那群人大喝一声道:“旱天雷彭憎求教。” 云策记得这好像是彭憎的招牌动作,自己在荒原上遇到他的时候,他就拿把破槊指着他,现在又开始指这位周承明周校尉,也不知道会是啥结果。 周承明看着眼前的彭憎道:“这位好汉,想加入我虎贲校尉府,本府上下自然欢喜无限,只是不知好汉就此罢手呢,还是要继续挑战。” 彭憎道:“我本是纵横荒原的无敌侠客,如今想入军中拿到一个能与我身份匹配的爵位,告诉我,击败你,能得爵吗?” 周承明一下子被彭憎强大的气势给震惊了一下,就指点一下身后的一个骑士出列,指着他道:“击败他,公士爵。” 彭憎摇摇头道:“不够。” 周承明神色难明的又指着一个骑士出列,继续道;“击败他,上造爵!” 彭憎瞅瞅这个身材不是很高大的骑士百夫长,觉得自己可以打这样的三个,就摇摇头道:“不够!” 周承明看一眼已经被人羞辱到快要爆炸的部下,抬手制止了他们的骚动,从一个骑兵手里取过一柄长刀。 轻轻的在眼前挥动一下,笑着对彭憎道:“如此,那就只剩下本校尉了,击败我,簪袅爵!” 周承明的随意,无畏,让彭憎莫名的想起自己这些天的遭遇,他略微收敛一下傲态,收回马槊,双腿成前后弓步,马槊前握,近身三尺,成毒龙出洞式。 云策见识了彭憎的无畏,再看看随意握着一把长刀,一边靠近彭憎,一边活动着肩背的周承明,就果断地把脸从枣红马的脖子处露出来,这个时候,就算彭憎知晓自己就是戕害他的凶手,他也应该是顾不上找麻烦了。 从彭憎敢放弃进攻呈守势,不仅仅是云策知晓,就连周承明的部下们也知晓,那个号称荒原无敌的侠客,要糟糕了。 “当当当”三声密集的兵刃碰撞声陡然响起,周承明杠杆还距离彭憎有两丈远,只是一个瞬间,他的长刀就已经靠近彭憎,连续劈出;来三刀。 彭憎也不是白给的,虽然周承明的刀非常的快,他还是凭借多年的厮杀经验,挡下了三刀。 可是,这三刀仅仅是一个开始,等彭憎挥舞着马槊清扫安全范围的时候,他才发现周承明又回到了原位,就像从来没有动手一样,右手抓着的长刀依旧垂在身侧。 周承明笑着对彭憎道:“你的身手,值得一个公士爵,再高就不可能了,怎么样,就此结束,你进入虎贲校尉府,晋爵公士。” 云策承认,周承明的话语里多少带着些怜悯的意思,如果彭憎聪明一些,这个时候罢手必定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场面,羞辱一个步人甲武卒也算不得大事,大家到时候一起喝一杯,啥事都能过去。 也不知彭憎是怎么想的,他似乎根本没办法接受周承明的怜悯,大叫一声“腌臜野人,我要杀了你。”马槊就像毒龙一般捅了出去。 听到彭憎的喝骂,周承明的脸上涌现一丝怒意,不等彭憎的马槊近身,他的身体已经鬼魅般的出现在彭憎的身前,长刀重重的砍在彭憎的脸上,就在人人都以为他将被周承明斩首的时候,却发现彭憎的脑袋没有被砍成两截,一张嘴,七八颗牙齿就和着血喷了出来。 此时,人们才发现,刚才周承明在用刀身抽打,而非斩。 眼看着彭憎胡乱挥舞着马槊连连后退,周承明随手把长刀丢了出去,刀子带着风声钉在一根拴马桩上。 他自己猱身上前,低头避开横扫的马槊靠近彭憎,一双拳头,就连续击打在他的胸前,一拳比一拳快,一拳比一拳重,密集的拳头没头没脸的砸在彭憎身上,脸上,他甚至还有时间一脚踹在彭憎胯下,等他低头的时候,膝盖上抬,又把彭憎顶的飞起来。 等周承明一记高抬腿自上而下战斧一般的劈下来,已经被打的快要昏迷过去的彭憎,身体随着周承明的那一记劈斩,重重的砸在地上,一时间,校军场上尘土飞扬。 “我们能打过不?”云策问狗子。 “是你能打过不,跟我无关。” “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内讧,需要团结一心。” “你把我放出去,就不怕给你惹来更大的麻烦?” “龙珠呢?它能让我暂时力大无穷不?” “你不怕他们手里有探灵虫,就尽管用龙珠的力量。” 云策瞅着被周承明打的如同一滩烂泥一样的彭憎从自己身边经过,尽管彭憎很明显已经认出他来了,整个人悲愤的不像样子。 即便如此,人类的悲欢不尽相同,他还是被两个军卒抬着丢了出去。 (本章完) 第75章 蒙混过关 第75章 蒙混过关 云策觉得彭憎这个人的运气很坏,看着他被丢进了校军场外的下水沟里载沉载浮的游走了,他就整理一下衣衫,牵着枣红马走进了校军场。 周承明他们都准备要走了,就看见一个身材还算高大,但是面容略显稚嫩的青衣少年人牵着一匹雷烟兽走过来。 “出云州,平远城,河口寨刘长安请教虎贲校尉府!” 刚刚把彭憎丢出去的一个武卒冷笑一声道:“又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 准备上前,却被周承明一把抓住,轻声道:“有人说他很厉害。” 一个武卒道:“刚才那个也很厉害。” 周承明笑道:“他刚才眼看着我收拾了那个叫做彭憎的人,这个时候还敢进来,就这份胆气就不算弱。” 说罢,就亲自迎上来道:“你不会也看不上我的那些兄弟吧?” 云策拱手道:“任何保家卫国的猛士都是人中俊杰,刘某钦佩之至,哪里会有看不起一说。” 周承明笑道:“如此,你想从步人甲武卒开始吗?” 云策松开枣红马的缰绳,来到一个身着步人甲的武卒面前,敲击一下盔甲,再拍拍他的肩膀,回头对周承明道:“是一条好汉。” 周承明大笑道:“你还是看不上他。” 云策摇头道:“有人告诉我,校尉前些日子阵斩熊王熊罴的时候为它所伤,如今正是身体不便之时,此事可否为真?” 周承明听了之后笑得越发厉害,扯开衣襟,露出缠绕着布片的腹部对云策道:“真,真实的不能再真了。” 云策遗憾的瞅着虎贲校尉府的众人道:“春和景明,又有高山可攀,待我加入虎贲军之后,再与诸位兄长把酒言欢。” 周承明笑呵呵的道:“你还是看不起他们。” 云策把挂在腰间的马刀连鞘取下来,戴上一双洁白的手套,再缓缓拔出马刀,回头对一众脸色难看的虎贲校尉府众将们笑道:“一会在下若是不敌,还请诸位兄台把我往外丢的时候,莫要丢臭水沟里。” 周承明看着云策手里细长的马刀,疑惑的道:“这样的刀,某家还是第一次见,可有专门的使用法门?” 云策振一下马刀笑道:“此刀乃是长辈所赠,除过斩钉截铁,削铁如泥之外,使用之法名曰:乱劈风!” 周承明瞅着云策笑道:“好一个乱劈风,今天就让某家见识一下你的乱劈风。” 云策肃容收刀,将刀柄收于胸前,刀锋与眉心,鼻尖成一线,然后对周承明道:“请指教。” 周承明被云策古怪的战斗礼仪弄得有些迷糊,摇摇头道:“这般战斗,某家还是首次经历,这是那家的礼仪。” 云策当然不会告诉他,戴手套是为了遮盖狗子缠住刀柄帮他解析周承明快如闪电的刀法,至于手套都戴了,阅兵式上标兵握刀的样子自然要一起学过来。 也不知道张敏是怎么形容自己的,以至于周承明居然非常认真的应对他不说,并没有率先攻击。 “左肋!”狗子突然开口,云策想都不想的跨前一步,将马刀刺向周承明的左肋。 来到这个星球之后,云策的力道大了好多,反应速度也有非常大的进步,仅仅是跨步前刺,刀锋瞬息就到了周承明的左肋。 周承明闪身避开,云策不用狗子指挥,顿时化刺为撩,马刀缀着周承明的身影追杀了过去。 “叮”的一声响,周承明的长刀险之又险的荡开云策的马刀,正要追击的时候,云策的马刀居然贴着他的长刀上撩,一路火星带闪电的直接斩向周承明握刀的右手。 长刀自然是有刀隔的,周承明原本不想理会,准备出拳砸向云策的面门,就在马刀跟刀隔就要触碰的时候,陡然想起云策说过,他的刀削铁如泥,原本砸向云策面门的左拳改变了方向,重重的砸在云策马刀的侧面上,马刀振鸣一声,离开长刀。 云策趁机后退一步,重新恢复了举刀礼。 周承明瞅着云策马刀锋利的刀刃,隐隐有些后怕,刚才若不是机灵,就刚才云策撩刀的力道,定会切断自己的手指。 云策兔起鹘落的一击,不但凶险,还非常的好看,仅此一招,校尉居然隐约落在下风,这让那些骄兵悍将们顿时没了看热闹的想法,开始为他们的校尉担心了。 “看不见他的弱点了,进攻一下试试,多收集一点素材,我才能进行分析。” 云策见周承明迟迟不进攻,于是,举刀就向他砍了过去,他觉得只要自己力气大,刀快,周承明就没办法进攻自己。 没想到人家的刀跟他的马刀触碰之后,居然没有响动,而是粘着云策的马刀,借力打力的差点把云策丢出去,如果不是狗子放了一点电…… 两人再次分开,周承明疑惑的看着自己的长刀,把刀交在左手,右手捏握几下,很明显,刚才电到他了。 “右肩!” “左肩!” “跨步进击,后退,后退……” 在狗子一阵阵急促的指挥下,云策额头的汗水涔涔而下,不是累的,是急的,周承眀的左手刀明显比右手刀要快,除过一些本能的格挡之外,还要听狗子指挥,云策的速度就慢下来了,好几次差点被周承明所伤。 随着云策跟狗子配合的熟练度逐渐上升之后,一套杜撰出来的乱劈风刀法居然跟周承明杀的难解难分。 “当当当”两把刀连续对砍三刀之后,周承明看着自己跟锯子一样的长刀,再看看云策那边连痕迹都没有留下的马刀,忍不住道:“好刀,身手也不错,就是刀法差了一些。” 云策擦一下额头渗出来的汗水道:“你知道的,我是野人。” 周承明道:“今天就此作罢,你真的想要簪袅爵位吗?” 云策摇摇头道:“我觉得上造爵很适合我。” 周承明大笑道:“我也是这样认为,走吧,我们去办手续,最迟半年,你就是出云州的新晋上造,说实话,以你的年纪,上造爵太早了。” 云策把手里的马刀丢给周承明道:“试试。” 周承明一把握住马刀,随意劈砍两下,听了听兵刃破风声,就重新把马刀还给云策道:“式样不合理,步战太吃亏,遇到重兵刃还是会折断。” 云策笑道;“本就是为马战准备的,以锋利为主。” 周承明想了想道:“不如马槊,还有,你的雷烟兽没有去马监认主吗?” 云策摇摇头道:“这也是一个美丽的生灵,就这样活着才美,认主的过程太残酷,我不想把我的伙伴弄成一个只认我一个人的傻子。” 正在前边走的周承明回过头一言难尽的瞅着云策道:“你的想法真的很怪,知道上一个说这话的人是谁吗?” “谁啊?” “霍王!他毕生骑乘过六十七头雷烟兽都没有认主,却各个跟随他在战场上厮杀,很多战死了,都没有表现出该有的兽性。 希望你这头雷烟兽也能如此。” 云策对这个答案一点都不感到奇怪,霍去病本身就是骑兵统帅,他一生钟爱战马,把它视作自己最忠实的伙伴,怎么可能会允许别人往他的战马脑袋里钉钉子。 要是跟这里人一样,才是咄咄怪事。 云策跟着周承明到了他的官廨,就看到张敏正安静的坐在一张蒲团上,似乎正在睡觉。 云策进来的那一刻,张敏就醒过来了,看着周承明笑道:“我们说的没错吧?” 周承明看了云策很久,才对张敏道:“去把探灵虫拿来。” 张敏从屁股后面一抓,就把一个好看的笼子递给周承明,他从笼子里把那只肥虫抓出来,放在云策肩膀上,就对云策道:“野人晋爵的流程很繁琐,尤其是十九等的上造,更是需要上报长安由太尉府批准,这一来一回,半年都是快的。”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在跟探灵虫玩的不亦乐乎的云策身上,过了许久,才把探灵虫从云策身上拿下来,装笼子里交给张敏。 张敏笑道:“飞鸟传递会快一些。” 周承明叹息一声,摇摇头道:“你觉得我发出的飞鸟传递,会比混在大量公文里的函件更容易获得太尉府的批准吗?” 张敏不说话了,云策干咳一声道:“我需要从军吗?” 周承明摇摇头道:“再有半月,我就要率领兵马离开出云州去戍边,你留在出云州帮助张敏也是好的。” 张敏皱着眉头从袖子里摸出一块肥皂递给周承明道:“这东西是沐浴时候用的,比澡豆好的多,我觉得这个生意能做。” 周承明看看张敏,再看看云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是刘长安弄出来的?” 云策叹口气道:“出云城米贵,居之不易。” 周承明似乎想起什么来了,咕唧笑了一声,把肥皂还给张敏道:“交给吴彤吧,我没有时间。” 等云策办完繁琐的手续骑着枣红马从军营里出来的时候,一个浑身污泥的黑色人状物体一把抓住了枣红马的蹄子,枣红马不耐烦的抖抖蹄子,那个人状物体就再一次飞进了淤泥里。 云策刚才一直在想事情,隐约听见有人在呐喊——畜生啊。 (本章完) 第76章 后果是个很讨厌的果子 第76章 后果是个很讨厌的果子 云策早上走的早,回来的也早,娥姬守在客舍大门眼巴巴的等了许久,见云策跟枣红马的身影出现,立刻就带着一群小女娃就迎了上去。 云策下马把她们通通丢上枣红马背,牵着缰绳就回到了客舍。 娥姬偷偷的看云策的脸色,见他不悲不喜的样子很难揣测他此次去虎贲校尉府,是否拿到了想要的爵位。 回到房间,伺候云策洗漱完毕,娥姬小心翼翼地道:“成与不成说一声,人家着急着呢。” 云策喝口水道:“成了,不过没拿到你想要的簪袅,只有一个上造,你满意不满意?”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眼泪顿时就在眼眶里打转,也不言语,默默的垂着头,来到卧室,跪坐在墙角处,眼泪珠子这才劈里啪啦的往下掉。 关于武力值不高,还被怀疑拿到了龙灵,这两件事,让云策的心如油煎。 武力,是他能否在这个世界存活的根本,他很想提高,却无从下手,哪怕是最聪明的狗子,跟他一样,都是来到这个世界才苏醒的,真正算起来,还是一个月子里的娃。 云策思量半天之后,还是觉得请张敏帮自己找一个好老师先猛猛的练一阵子再说。 论到科学,自然是地球比较昌明,可说到肉体锻炼,以及以冷兵器的使用方法上,自然是大汉这边更加的强大。 至少在地球,云策没见过谁能跟大象一样大的野猪用冷兵器拼杀,最后还能取得胜利的。 如果能让狗子把这里学到的武功,再科学的重新去繁就简一下,应该是一条不错的练武之路。 云策不缺少力气,甚至还是初步的刀枪不入,需要练习的不过是杀人的方法而已,应该不难。 等云策想通了,扭头朝左右看看,居然没看到娥姬,这个丫头只要自己在家,总会出现在自己的视线内,今天是怎么了? 屋子里传来嘤嘤的哭泣声,进去之后就发现娥姬跪着面对墙角独自哭泣呢。 云策把她从墙角拽出来道:“谁惹你了,告诉我,我去打他。” 娥姬一把抱住云策哭泣道:“别丢下我。” 云策疑惑的道:“我当然不会丢下你。” 娥姬用袖子擦一擦哭成猫一样的脸,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对云策道:“现在没事了。” 云策没有放开娥姬,快速回忆了一下,娥姬今天的表现,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这丫头还笨手笨脚的给自己跳了一段出征舞,当时看起来很高兴。 自己回来的时候,丫头还是很高兴,那么,是怎么不高兴的? “蠢猪,娥姬关心你的时候,你说人家只在乎狗屁爵位。” 狗子的解说,让云策一下子就想起自己当时魂游天外的时候说的那句话,自己确实说错话了,正要道歉。 他的脑子一转,抓着娥姬的双肩把她提起来,轻轻的抖着道:“这一次长个记性,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先关心我,问我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打,有没有吃饱,有没有不高兴, 等你把这些事情搞清楚了,再说别的破事情,要不然我会觉得你没昨日那般喜欢我了,我的心会发寒的。” 娥姬见云策有些气急败坏的,不知怎么的,噗嗤一声笑出来,那双大眼睛重新蕴满了光芒,这才是平日里的娥姬。 娥姬被云策的土味情话撩拨的正要倾诉一下她对云策的爱意,就听云策一边假装干呕,一边往外走。 “太恶心了,这话真的是我说的?” “你总是不肯好好待我……”娥姬又哭了。 这一次,属于普通性质的哭泣,不用哄。 还不到饭点,张敏就已经来了,得知今天娥姬发怒,所有人只能吃吃豆子粥跟凉拌野菜,她就走了,云策甚至来不及跟她提及找武学师傅的事情。 周承明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师傅,云策想拜师,不过,人家不可能收的,他甚至觉得周承明不知为何对他似乎不怎么放心,疑心很重。 娥姬发火,今天的豆子粥熬糊了,云策捧着老大一碗带着糊味的豆子粥抬头看别的人需不需要,结果发现,除过娥姬还在恶狠狠的喝粥之外,其余的几个大小丫头都一脸希望的看着他。 “自己喝自己的,不准看别人。” 娥姬一声怒喝,那些大小丫头们都跟鹌鹑一样把头埋进粥碗,卖力的喝粥,今天,冯安,粱昆去考试了还没有会来,云策不得不多喝了两碗。 直到下午,太阳都要落山了,冯安,粱昆才醉醺醺的从外边回来了。 见到云策,冯安就一把拉住他的手道:“我过了,粱昆也过了,先生们看了我们交上去的试卷,看了开篇,就夸赞我们两个是难得的济世之才。” 云策推开醉醺醺的两个蠢蛋,他们两个如果留在那里继续听的话,一定能听到那个先生跟所有过了的考生都这么说。 文比的名额早就分配完毕了,他们两个的名额还是张敏凭借攀星楼的凶名硬要过来的,这种考生,试问那个先生能得罪的起,就算是跪在地上说好话,也是应当应分的,谁叫他天生喜欢攀附权贵的。 在得知云策已经获得了上造爵,如今就等批文下来,冯安跟粱昆又想拉着他在客舍里再喝一顿。 被云策抓着衣领,把两个醉鬼送到了床上。 云策没有睡,而是在院子里一遍又一遍的按照狗子指点的那样耍着马槊,这一耍就是四个小时。 天上不知何时开始落雪,今天的雪格外的大,也格外的晶莹,雪落在云策赤裸的背上,立刻就融化了,混入汗水里掉进地里。 娥姬抱着衣裳站在屋檐下,就这样看着云策一次次的将马槊刺出去,每一次都跟上一次相同,每一次刺击,都准确的刺在悬空的绿钱上。 红姑娘也在看云策练习马槊,她是昨日搬进这家叫作高连升的客舍的,钱是云策出的,不知为何,为这些纯粹的造反者钱,他一点都不心疼。 当初还以为张敏她们是一股很大的造反力量,直到拿出肥皂试探了一下之后,云策就发现,她们的势力并不大,甚至仅仅处在萌芽状态中。 说真的,一个连肥皂利益都没办法保证的组织,参与进去,只能被当成炮灰,最后死无葬身之地。 红姑娘跟裴川她们就不同了,这时候参与进去,也必定是当炮灰的命,不过,她们好就好在大家都是炮灰,不分彼此,到时候死掉了,是大家都死掉了,这就显得很公平了。 云策按照狗子说的那样,力起于双脚,发于腰肾,行于双臂,灌注于槊杆,最后发力于槊尖,无不破者。 这些话听起来很有道理,真正运用起来就发现,根本就是狗屁,不管云策如何用力,都没有办法用马槊刺穿那枚绑在绳子上的绿钱。 接连刺了三千次之后,云策缓缓收起马槊,任凭鹅毛大雪落在身上,出了一身汗,整个人都显得通透了许多。 因为光膀子淋雪,云策毫无意外的病了。 病的还很严重,浑身高热不退不说,还浑身打摆子,口吐白沫,要不是娥姬死命的压着,云策能从床上抖到地上去。 张敏白天来看了,脸色阴沉着走了。 红姑娘晚上来看了,也阴沉着一张脸走了。 周承明问张敏:“他真的病了?” 张敏回答:“浑身烫的如同炭火。” 裴川问红姑娘:“他真的病了?” 红姑娘回答:“真的病了,打摆子,吐白沫,很严重。” 红姑娘走后,云策就不烧了,也不打摆子,更加不会口吐白沫。 娥姬抱着云策的脑袋忧愁的道:“她们干嘛都要拉你下水啊?” 云策一口啃掉一颗婴儿豆的脑袋,嘴巴吸在脖子上用力一吸,带着些许盐味的汤汁就进了嘴巴。 这是云策新发明的一种吃法,先把婴儿豆蒸的半熟,这个时候切开豆子,把蒸煮出来的油脂倒出来,再把调制好的肉汤灌进去,最后再把婴儿豆重新放笼屉上蒸,等熟透之后,美味的灌汤婴儿豆就成了。 云策生病没吃晚饭,在吃了一笼屉灌汤婴儿豆之后,觉得没吃饱,娥姬却不允许他吃了,因为这东西吃多了放屁。 冯安忧愁的道:“虽然不知道两方在酝酿什么,我觉得都与我们无关。” 粱昆用拳头砸一下手掌愤愤的道:“这就是逼良为娼啊。” 云策白了这两个家伙一眼,喝一口温水笑道:“我病了,医者看过了,说我此次风寒入骨,没有个三两个月,休想下床。 所以,谁都奈何我不得啊。” 娥姬担忧的道:“拖延不了那么长时间的,郎君的上造爵不下来,我们寸步难行。” 云策笑道:“周承明再有十天就要出发了,等他走了,不论是张敏,还是裴川没人能打的过我。 到时候,我不愿意,他们还能把我的鸟咬掉?” 听云策开始胡说八道了,冯安,粱昆就离开了云策的卧房,他们准备好好的观察一下这座出云城,看看,到底哪里不对,让这两方人马都这么上心。 (本章完) 第77章 都想发皇帝财 第77章 都想发皇帝财 接下来的几天里,张敏没有过来蹭饭,红姑娘也没有过来要钱,似乎一切都恢复到了刚来出云城的模样。 云策以每天读一千斤书的速度读完了《霍王传》。 等他看到寿岁六百年,终于死掉的霍王被人抬进了燕然山陵墓,等十数万斤重的断龙石彻底将霍王与世人隔绝之后。 当时的汉皇刘寿下令举国欢庆三日。 云策仔细看了书,确实是举国欢庆了三日,而不是什么举国哀悼三日。 如今的大汉版图,其实就是霍去病带着兵马打了足足五百年才奠定的,这个在战场上待了五百年的人临死之前,没有一个晚辈给他送行,距离他血脉最近的一个亲人,也在八十三年前去世了。 看史书,其余人都觉得霍去病真的挺惨的,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却没有保护住自己的子嗣,所以,史书在最后告诫世人,人——不可求长生! 云策觉得这句话很对,云临川活了一百来岁,他已经觉得苦不堪言,如果云临川也像霍去病一样活五百年,他断定,自己的一生将是奉献的一生,也将是没有自我的一生。 所以啊,人不要活太长,把养自己的人安稳送走,把自己养的人平安养大,自由自在的过几年轻松日子,等有一天发现自己控制不住水火的时候,就要赶紧死,早死一天就能多获得一份怀念。 霍去病就是活得太长了,才让他这样一个绝对伟大的民族英雄变成了总是不死的老贼。 云策还借阅了很多对霍王的研究文献,其中最让人迷惑不解地是,霍王当时为何不杀刘寿自立为皇。 按理说霍王是绝对能做到这一点的,而且,在过去的五百年中,霍王杀了三个汉皇,每回杀掉汉皇,他就会扶持起来另外一个汉皇,从无例外。 “是啊,霍王为何不杀汉皇自立?” 冯安收起刚刚包装好的礼物,疑惑的附和道。 “或许是他不喜欢当皇帝吧。” 粱昆随便给了一个答案,他总觉得死去的人就该待在坟墓里,死掉了,就不要给活人制造新问题。 从这两个大汉标准的读书人口中,云策得知,霍去病在大汉人的口碑并不是很讨喜,只是因为他为这个世界干的活太多了,很多事情没办法绕开他,这才不得不在写史书的给他留一个位置。 看看霍去病在大汉的模样,再回忆一下他在地球的记录,好像也差不多。 英雄都是得用于一时的,一条好汉最好是救驾完毕之后,刚刚得到黄帝赏赐,就喝酒喝死,这样的话,史书会记录他,皇帝会赞美他,百姓会怀念他。 冬日里,出云城下雪的概率太大了,只要有一片云彩从高良山那边飘过来,出云城就一定会下雪,雪总是会落在城里,跑出城墙范围之外,就会惊奇的发现,城外一片雪都没有。 冯安把铺设在桌面上的礼物全部用丝绸或者衣树皮布包裹好之后,就对云策道:“目前,出云城现如今有两个职位可以供你这个刚刚武比胜者选择,一个是出云州城主府属下的快马班头,一个是出云州刺史府粮草押运押司。 前者负责抓贼,后者负责保卫,算不得好差事,可是呢,都是实权职位,毕竟,这两个职位要的是真材实料的人,你担任这样的职位最好。” 云策有些不情愿的道:“就没有那种不用干事情,拿钱多的职位吗?” 粱昆点头道:“有,不过,轮不到你。” “就没有别的可以挑拣了?” “有,狱吏。” “不要跟我扯这些抓人啦,守卫啦,还有狱吏这样的职位,你应该知道,我的朋友不是反贼,就是心怀不轨的叛贼,干这些活计容易被拉到贼窝里。” “那就只好去守烽燧,或者去守军方草料场,哦,出云城附近还有一个当年刘襄大将军给皇帝建造的皇家猎场,你要是去那里当管事,也可以的。 这几个地方,不用钱。” 云策几乎没有想,就直接道:“我选皇家猎场。” 冯安瞅着云策道:“那地方距离出云城两百里靠近高良山,是一个野兽横行的地方不说,还听说那里从来就没有安稳过,死了不下三任管事,攀星楼的人查过后,说是斩杀了一头精怪,以后会没事。 可是,这事的可信度不高,那个地方依旧危险。” 云策笑道:“我曾亲眼见过他们是如何斩杀猪王,跟熊王的,他们的话还是可信的。” 粱昆道:“那个地方自修建好直到现在已经六十余年了,顶着一个皇家猎场的名字,却从未有皇家人来过,太荒凉了。” 云策瞅着冯安跟粱昆无声的笑了一下道:“我们又不是奔着当官去的,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时间熬够,拿到上造爵位,然后呢,我们就要去出发去长安了,要当官,也是在长安当官才有那么几分意思,在这出云州,就算是当上城主又如何,还不是被出云州刺史压的抬不起头?” 娥姬点头道;“听郎君的,我们去皇家猎场。” 冯安见云策主意已定,就拿了几样礼物跟粱昆离开了,虽说去皇家猎场当管事不用送礼,冯安还是觉得带上礼物比较好,礼多人不怪嘛。 天黑的时候,雪下的更大了,一个小时前天边还有一点薄曦,雪一下,就把这点光亮也彻底地给遮蔽住了。 周承明的脚下是一大块绢布,绢布上标注着山形地理,他赤着脚在上面徘徊了很久,最后将出云城踩踏在脚下对同样赤着脚踩在堪舆图上的张敏道:“攀星楼的人都撤出出云城了吗?” 张敏点头道:“吴彤带了一批人去了从州,我这里剩下的人本就没几个了,今日收到射阳城城主虞公的急报,那里又有反贼作乱,明日,我就要带领剩余的使者去射阳城监察。” 周承明冷笑一声道:“很好,明日,我也将率部出发去铁围关,如此,不论出云城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与我们无关。” 张敏叹口气道:“黑甲军还未曾练好,此时去铁围关与鬼方精骑作战,恐怕凶多吉少。” 周承明长叹一声道:“给了我们三年时间,我已经很满足了。” 张敏咬咬牙道:“出云州十年贡赋六日后出发,护军为典军校尉赵岭,随从三千八百骑,听说队伍里还有出云州刺史韩都的妻儿,以及人数不明的家将。” 周承明笑道:“在黑甲军骑兵的冲锋下,不过是一群死人。” 张敏又道:“据我调查,打这批贡赋主意的人可不只有你一家。” 周承明笑道:“来啊,他们不来某家哪里去找替死鬼。” “你本是堂堂正正的将领,现在却要帮儿子打劫老子的钱,就怕以后天下人知晓了,你将死无葬身之地。” 周承明笑道:“先让天下人支撑到可以嘲笑我的那一刻吧。” 云策站在屋檐下伸手捞了一把雪,他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大雪,巴掌大小的雪片一层迭一层的从天空落下来,落在地上继续迭加,没多长时间,雪就积累了两尺厚。 基层当官当的时间长了,习惯性的往屋顶上看,如果这样的大雪出现在地球,他必定是没办法睡觉的,需要整夜在办公室值班,一旦接到险情,就要立刻出发施救。 这里的官员好像没有这种习惯,冯安跟粱昆趟着雪回来的时候,又是满身的酒气,看样子这是去跟官员喝酒去了。 自从这两个人参加大比过了之后,酒宴那是一场接一场,如果不是还要帮助云策办事情,云策觉得他们两个会醉死在温柔乡。 回到房间掸掉身上的雪,冯安就把云策出任皇家猎场大管事的告身递了过来。 云策看了一下告身就给了娥姬,然后瞅着冯安跟粱昆道:“我准备明日就出发,你们……” “我们跟你走。”冯安把话说的斩钉截铁,云策见粱昆也没有犹豫,就笑道:“好,我们明日出发。” 见冯安要回去,云策忍不住问道:“如此大雪,压倒民居是寻常事,怎么,官府就不管吗?” 冯安惊讶的道:“该倒塌的早就倒塌了,现存的房子都是久经考验的房子,不会有事的,另外,这里的雪不要糟蹋了,好多买不起好水的人家,就靠这场雪积存水窖呢。” 至此,云策才明白,一个地方之所以能够长久的存在,一定是有一定道理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话,云策觉得太有道理了。 暴雪下了三个小时就停了,地上的雪足可没到云策的胸口,还以为这场雪会影响明日出城去皇家猎场上任,没想到,半夜时分有人来敲院子门。 云策把门打开,就看到红姑娘带着老大的一群人,推着车子,恭敬的站在门口,弱弱的道:“郎君若是不需要这些雪,能否赐予我等?” “好。” 红姑娘闻言大喜,连忙招呼人从门口开始铲雪,这些人对于铲雪这种事情非常的熟悉,用一种很大的木铲一层层的取雪,然后装进桶车,两边人铲雪,中间留给桶车行驶,不到一个小时,就把云策所在的小院子的雪铲的只剩下薄薄一层。 云策就要关门进屋的时候,就听红姑娘在他耳边轻声道:“想不想发财?” (本章完) 第78章 强悍的生命力 第78章 强悍的生命力 对于发财云策还是很感兴趣的,最近住在出云城,满打满算就赚了三十五两金子,这又是住客舍,又是十几口人吃饭的,冯安,粱昆还要拿着他的钱去帮他通门路,眼看钱如流水,娥姬早就下了节俭令。 整日里喝豆粥,啃饼子,吃野菜,云策已经够够的了。 现在听红姑娘问想不想发财,他自然是想的。 “怎么,你还有本事把出云城弄乱?” “你也不要总想着趁火打劫,我们没本事把出云城打下来。” 云策一听不能趁乱去抢劫富人,对红姑娘说的发财就没了兴致。 “出云州是羁縻州这事你知道吧?” “知道,咋啦?” “羁縻州每十年就要给大汉皇帝缴纳一次贡赋,这笔贡赋数量非常的庞大,我们想半道给劫了,这样,我们就有钱养马,打造兵器……” “等等,你光说你们怎么发财了,我怎么发财?”对于抢劫皇杠这种事,云策没有半点心理障碍,甚至还有一些雀跃,毕竟,水浒众人干过的事情,他也想干。 “你负责截杀典军校尉赵岭,一旦赵岭身死,你可以挑选一辆车带走。” “时间,地点!” “六天后,摩岩岭。” 云策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自己床上睡满了小丫头,留给他睡觉的地方勉强有两尺? 尽管她们都想跟娥姬姐姐说过的火炉一样温暖的男人睡觉,今天大雪,天那么冷,可惜,那个人走了。 云策进了冯安跟粱昆的房间,把两人往里面推一推,就径直睡在大床边上,准备睡觉的时候听冯安道:“我看见红姑娘了。” 云策笑道:“她们准备在摩岩岭抢劫出云州给皇帝的贡赋,想请我出手杀一个人。” “谁?” “出云州典军校尉赵岭!” 冯安闻言立刻对粱昆道:“官员谱你不是已经背下来了吗?” 粱昆闭上眼睛略微思索一下道:“典军校尉赵岭,身高八尺,浓眉大眼,左脸有火炙的痕迹,听闻是在北地作战时受的伤,不过,也有人以为,这是受过黵刑,为了遮盖墨字,下狠心用炭火烧脸留下的痕迹。 传闻此人被刺史韩都简拔于微末,从边军小卒一步步走到今日典军校尉的位置,堪称是一步一滩血,是出云州数的上的悍将,虽然此人没有与虎贲校尉韩承明正式交过手,在出云城,人们基本公认,他们是出云州最厉害的悍将。” 云策听了,紧紧毯子道:“睡吧。” 冯安叹口气道:“你如今不宜冒险。” 云策轻声道:“一无所有的时候,命就是拿来拼的。” 冯安闭上嘴巴,不过,他似乎睡不着,一整夜云策都能听到他翻来覆去的动静。 云策不在的时候,娥姬总是起来的很早,云策睡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早餐,连东西都已经装到了四辆羊车上,就等他们三个吃完饭就立刻出发去皇家猎场上任呢。 三人急匆匆的喝了粥,出门的时候发现出不去,出云城大街上全是送别的人群,等冯安出去打问一圈之后回来告诉云策,今天正好是虎贲军去北方换防的时间,街道上全是前来送别自家子弟的人。 云策闻言立刻就退回客舍,准备等他们走了再出发。 张敏推开大门走了进来,打量着院子里已经做好出发准备的四辆羊车,瞅着云策道:“不管我任何的对你好,你依旧不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吗?” 云策笑了一下道:“你也看到了,我身边不是妇孺,就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书生,我要是完蛋了,他们的下场可想而知。” “你宁愿去皇家猎场那样的荒僻之地,也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前程搏一把?” 云策摇头道:“我现在所拥有的,都是我拿心换来的,经不起随便赌。” 张敏叹口气道:“你宁愿蛰伏,也不愿参加我们,看来,你从头到尾都没有看的起我们。”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一个连肥皂利益都没办法保护住的团体,我为何要拿所有人的命去拼?你们赌输的可能太大了。” 张敏终究是一个干脆地人,在云策把她的底裤都扯出来放在阳光下,也就不再说别的,只是笑吟吟地道:“我祝你前程远大。” 云策道:“如果有闲暇,请来皇家猎场用饭,我还会做很多很多的美食,我想,你会喜欢的。”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连忙问冯安:“郎君这是舍不得那个女人吗?” 冯安果断的摇头道:“你郎君只是舍不得那个女人能给他的各种高级消息。” 娥姬听了冯安的话,抬头发现张敏似乎对自家郎君有些恋恋不舍,就对粱昆道:“真的是这样的吗?” 粱昆回答道:“在这个女人还有利用价值之前,他都会对这个女人很好的。” “那我呢?” 冯安白了娥姬一眼道:“你是他家的少君。” 即便是再不舍得,军令下达之后,军队就沿着大道离开了出云城,队伍很长,马队,车队足足排出去三里地。 军队出城了,云策也就带着全家离开了居住了一个多月的客舍,娥姬很想要屋子里的陈设,可惜客舍老板不给,只想高价卖给她。 娥姬一群女人对于出云城真的是恋恋不舍,这跟女人天生求安稳的心态有关,更不要说这些女人最近的遭遇真的不太好,所以,留恋一下也属正常。 离开出云城十里地以后,城垣消逝在地平线上,人烟也逐渐稀少,再加上天苍苍野茫茫的辽阔荒原近在咫尺,娥姬也就高兴起来了,至少,张敏那个女人是没有福气跟着郎君一起去皇家猎场上任的。 云策骑着枣红马在前方探路,巨大的蹄子忽然就踩踏到了一个黑糊糊的人形物体,云策下马,用水壶里的水把这个泥人的脸洗了洗,这才发现此人正是被被周承明丢进泥坑里的彭憎。 云策看看来时路,看到了一些爬行的痕迹,不得不说彭憎的生命力是强悍的,为了避开在出云城被大雪掩埋的绝境,居然能在断骨六处的情况下爬行十几里地。 云策思忖了片刻,决定先帮助彭憎退热,提着他寻找许久,才找到一条还没有结冰的清澈小溪,见他的嘴唇爆皮,就把他丢进了小溪。 眼看着彭憎大口大口的喝着冰水,云策不得不赞叹出声,因为,他在几乎昏迷的状态下,居然能徒手抓到鱼,还知道把鱼送到嘴边撕咬。 “这里的人的生命都是这么强悍的吗?” 云策问追过来的粱昆。 粱昆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也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眼看着清澈的溪水把肮脏的彭憎冲洗干净了,云策就觉得这种有着荒草一般生命力的人不应该就这么默默无闻的死掉,就把他从溪水里捞出来,由冯安跟粱昆帮他换上干燥保暖的衣服,再给他灌了一些冰凉的剩米粥,就丢到最后一辆拉货的马车上任凭他自生自灭。 一路上云策能隐约听到一声声的——畜生啊。 两百里路,加上是大路,如果沿途不休息,能在天黑后一小时抵达皇家猎场,云策预感到自己接手皇家猎场的事情应该没有那么容易,所以,在天黑之前的一个小时,就安营扎寨了。 这样,明日早晨,他就可以轻易抵达皇家猎场,有足够的时间处理猎场里的腌臜事情。 六十年的时间,足够皇家猎场生长出一个坐地虎,前面三任管事死的一点都不冤枉,总以为自己拿着大总管的告身,你就真的是总览一切的大总管了? 坐地虎能有一万种办法让你这个大总管死无葬身之地。 坐地虎对于权力架构了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治不好,丢不掉的牛皮癣,留着有碍观瞻,不留吧,又不能把牛皮癣撕掉,露出血淋淋的伤口更加的有碍观瞻。 云策决定执行一下云临川教授给他的治军之法。 以前,听云临川讲的时候,他觉得老家伙是一个变态,一个对你满怀仇恨的人,怎么可能被教育成对你最忠心,执行命令最坚决的人呢? 营地很好建造,四辆羊车围出来一个四四方方的空地出来,再用布幔把羊车下面漏风的地方遮蔽住,最后在顶棚把云策以前拿给娥姬的天幕挂上,荒野里就多了一处可以遮风避雨的营地了。 在野外吃啥好像都香,娥姬随便煮了点豆粥,还往里面添加了一些咸肉,一把干菜,就把所有人的馋涎勾引出来了。 一辆羊车上咕咚一声掉下来一个东西,云策放下饭碗正要去看的时候,彭憎居然从羊车下面钻了出来,还把布幔弄出来了一个大洞。 他的脑子应该还没有多少意识,因为他爬行的目标是滚烫的粥锅,云策惊奇的发现,这个家伙的手即便是按到燃烧的木炭,也不叫唤,目标依旧是粥锅。 云策把自己的粥碗,放在他必经之路上,彭憎的鼻子不断翕动,双手果断的抓住了硕大的粥碗,就把脑袋埋进去了,跟野兽一般的舔舐。 (本章完) 第79章 没人愿意守规矩 第79章 没人愿意守规矩 “畜生啊——” 喝粥喝的肚子都要炸开的彭憎,仰天咒骂一声,再一次开始呼呼大睡。 冯安跟粱昆搬不动这种彪形大汉的,还是云策提着他,把他丢到羊车上,这家伙的高热已经退的差不多了,只是身体过度虚弱,加上六处骨折,以及数不清的皮外伤,导致他的脑子不怎么清楚。 云策对这个很感兴趣,真的,这样的人,这样的伤势,在地球人身上早死了七八遍了,他在吃到了一点食物后,居然在恢复,能与之相媲美的只有蟑螂这种地球古生物了。 昨夜下了雪,今晚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满月比三个月前小了足足一半还多,也终于有了一点地球月亮的模样,假如地平线上没有血月跟钩月两个讨厌鬼总是显示自己存在的话,云策说不定会想起故乡。 这个念头才起来,云临川那颗满是老人斑的光头就出现在云策的眼前,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就连睡姿都周正了一些。 这就完蛋了,云临川只要在云策的脑袋里出现,就会锲而不舍的在那里盘桓好几天,让云策一遍又一遍的想起跟他在一起的日子。 云策讨厌五点钟起来跑步,讨厌一直跑到七点钟才停止,讨厌运动后才刷牙,更讨厌餐桌上一成不变的饭食。 天快亮的时候云策就不耐烦的睁开了眼睛,见旁人还在睡觉,就从龙珠里掏出手机瞅了一眼,果然,是清晨五点,还他娘的是地球时间。 把手机丢进龙珠里,云策就站起来,用冰水打湿了帕子,胡乱擦擦脸,又往嘴里灌了一点水,胡乱咕噜几下,就当是刷牙了。 不是他不爱刷牙,那个该死的黑衣人就没给他准备牙刷牙膏,里面完全是特种部队野外生存训练的装备,连枪都没发一枝。 为了方便赶路,云策的营地就在大路边上,如果是白日里听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没啥稀奇的,这条路上还是有不少商队经过的,毕竟,皇家猎场这里的出产还是不少的。 如今,满月高悬于半空的时候,来了一群人,自然是不妥当的,和衣而睡的冯安,粱昆也听到了动静,睁开眼准备呼喊,就看见云策站在羊车旁,从嘴里吐出一口水,示意他们继续睡觉,然后,他就跳起来,越过高高的羊车,从天幕缝隙处离开了。 云策是五点出去的,不到七点他就回来了。 冯安见他身上穿的衣裳丝毫不乱,头发也很整齐,就是一双手像是才洗过,比往日只洗一遍的时候干净不少。 云策回来啥都没说,冯安也就没有问,不管凌晨来这里的是人,还是野兽,这都不重要了,云策应该把事情给解决了。 今天就要接管皇家猎场了,娥姬有些激动,大清早起来没看到云策,还以为他出去跑腿去了,就赶紧催促众人随便做一点早餐凑活一下,想要吃好的,等郎君接手了皇家猎场再说。 彭憎睡得非常的沉,或许他的本能告诉他如今很安全,所以,他进入了深度睡眠,云策知道,这种睡眠对于修补人的身体,以及精神伤害,有着不可替代的好作用,也就没有让急于安排彭憎干活的娥姬靠近。 娥姬的观念是非常朴素的,你吃了我家的饭,就要给我干活,她觉得这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就算霍王复生,她也敢当着霍王的面这么说。 清晨,吃过早饭的众人再一次迎着朝阳上路了,皇家牧场本就在东边的高良山下,太阳从高良山露出脸来,就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一路上冯安在仔细地观察周围的地形,他想从周围环境的细微变化中追寻到一点蛛丝马迹,他坚信,云策早上那个时候出去,不是如娥姬说的那样是去跑腿的。 皇家猎场是一个高山猎场,听说这里能猎到整个大汉都极难一见的盩,这是一种圣兽,据说,当年皇帝刘寿跟霍王同时举弓,皇帝射死了一头盩,霍王空手而归。 皇帝刘寿就把这头盩的皮毛制作成帽子,一年四季都戴着,从未脱过。 云策抵达一片占地很广的殿堂的时候,大门处一个人都没有,冯安朝里面大声喊叫半天,才出来一个老婆子战战兢兢出来问他们找谁。 冯安解说是皇家猎场新上任的大总管到了,要里面的官员出来迎接。 “卫墩儿不在。” 不论冯安怎么说,老妇人依旧是那句话,卫墩儿不在。 云策推开大门,放羊车进入皇家猎场,回头再看那个老妇人的时候,发现她还是呆滞的站在那里,嘴里不断地嘟囔着——卫墩儿不在。 “这个卫墩儿大名叫卫嚣,多年以来一直担任皇家猎场的副总管,听说是一个憨厚的人。”粱昆很容易从脑海里的百官谱里找到了对应的人。 云策撇撇嘴,对粱昆刚才说的话,他可是一个字都不信,早上,他出去跑步的时候遇见了卫墩儿等二十九个人。 其中,最厉害的六个壮汉都是卫墩儿的儿子,还有十一个年轻人,听说是卫墩儿的孙子,最年轻的一个听卫墩儿说今年只有十三岁,这次过来是开眼界,练胆,顺便从娥姬她们一群女娃中挑选一个顺眼的当婆娘。 今年已经六十八岁的卫墩儿的身体依旧强健,他从八岁接替父亲成为皇家猎场的一名役夫后,一直把这座皇家猎场当成自己的家,时间长了之后,这里就真的变成了他的家。 整整六十年,他费了六十年的时间,通过各种手段,把原有的役夫,管事一一挤走,挤不走的就杀掉,最终让皇家猎场的所有管事,役夫都跟他沾亲带故之后,皇家从来不来的皇家猎场,就成了卫墩儿的乐园。 来到皇家猎场见不到管事出来迎接,也看不到一般的役夫出来,这本就在云策的预料之中。 就在今天早上,他亲手把皇家猎场的管事,役夫们共计二十九人,全部用拳头给活活打死了。 尸体就丢给了一只追踪他很久的狗皮子,估计那只狗皮子吃不完,它会把同伴全部召唤来的。 冯安,粱昆搜遍整个皇家猎场宫苑,没找到一个管事的,最后只能无奈的把一些役夫手下,专门干活的人招来,随便念了一下任命告身,云策就成了这里的大总管。 承认云策是大总管的只有云策带来的人,皇家猎场的人都不这么认为,那个脑子不好的老妇人甚至在云策念完告身后,还认真的告诉云策——卫墩儿会回来的。 云策也仔细想了一下之后很确定,卫墩儿不可能回来了,这家伙眼看着自己最小的儿子被云策一拳就把脑袋打爆之后,就开始凶猛的咒骂云策,直到云策一拳,一拳的把他的儿子脑袋陆续打爆之后,他的咒骂就变成了哀求,他哀求云策杀了他,留他小孙儿一命。 云策觉得不能留,十三岁就知道杀人越货抢女人的家伙,留着也是祸害,就一拳打穿胸口死掉了。 卫墩儿是最后一个死的,过程没有太复杂,反正,卫墩儿是没有任何可能重新回到皇家猎场。 云策专门写了一份控告卫嚣一众管事,役夫擅离职守的报告,选了一个最聪明的仆役,让他去出云城送信。 接连两天,云策都在皇家猎场整理着各种竹简,木牍,重新制定猎场的规章制度,他由衷的希望这里的仆役们能够遵守他制定的规矩。 就在云策忙碌的不可开交的时候,睡了两天,两夜的彭憎终于睡醒了,这家伙睡了两天,身体消瘦的厉害,一双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如今深陷在眼窝里,那里还有半分荒原初见时的豪迈模样。 “你救了我?”彭憎的声音也变得沙哑。 “是你自己救了你,我只是提供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剩下的事情都是你自己做的。” “好,大恩不言谢,你我恩怨一笔勾销如何?” “那不成,我打了你两顿,两次都没有把你打死,这一次切切实实的帮你了,该是你欠我的。 另外,看到那个总是往这边看你的少君了没有?你吃她的饭,睡她的马车,还喝属于她的水,这些恩情你怎么还呢?” 彭憎挣扎着站起身,因为骨折未愈的缘故,他佝偻着身子向云策哀告道:“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云策摇摇头道:“你已经签了卖身契,这个改不了。” “某家不是奴隶。” “你当然是奴隶,你还是娥姬不多的财富中的一部分。” “我——” 云策见彭憎又开始张口骂人了,就一拳砸在他的左肋上,肋下传来一阵轻微的嘎巴声,这应该是左肋骨骨折的声音。 彭憎缓缓的倒在床榻上,剧烈的疼痛再一次传来,很快就淹没了他。 云策喊来那个老妇人,对她道:“照顾好他,每日三个绿钱。” 老妇人点着头道:“卫墩儿会回来的。” 云策同样点点头,把三个绿钱放在老妇人满是老茧的手里,就离开了房间。 (本章完) 第80章 真是太平安了 第80章 真是太平安了 云策进驻皇家猎苑之后,除过杀了二十九个人之外,没有动猎苑里的任何人。 卫墩儿居住的地方叫卫家寨,以前没有这个地方,是卫墩儿收集了很多流民以及逃散的奴隶,了六十年的时间才把卫家寨这个地方正大光明的写在了官府的舆图上,并且成为皇家猎苑的属下。 而皇家猎苑里原有的人,他们原本居住的地方叫作猎苑营,卫墩儿就是用慢慢蚕食的办法,让猎苑营这个原本就属于官方编制的村寨变成了一座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流民营地。 冯安觉得卫墩儿一群人可能没办法继续来皇家猎苑上班了,就从猎苑营里面把人手给招满了。 这些事情看起来很繁杂,其实,他跟粱昆一天就把事情给理顺了。 接下来,重新翻身的猎苑营众人,会一点点的把他们失去的夺回来,而卫家寨的没落近在眼前,对一个只有一百多人的村寨来说,一次性的没了二十九个壮劳力,即便是要做啥,也无能为力。 对于地方上的恶势力,以前在地球的时候,官方态度就是必须打掉,打掉不说,还要挖根子,要大力惩处,直到黑恶势力彻底消失,还要再观察几年。 地方的黑恶势力一旦侵入政府,尤其是乡镇最初一级的政府单位,就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是在挖政府的公信基础。 也就是地球上不准胡乱杀人,云策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如果可以,他早就提刀杀人了。 尤其是想起地球上的自己脸上曾经被飞溅上的屎星子,云策从见到卫墩儿,听了他们的诉求之后,就没打算让他们继续活着害人。 反正大汉不是法治社会,云策有仇当场就报了。 那个总说‘卫墩儿不在’,‘卫墩儿会回来’的老婆子,居然是最早的皇家猎苑大总管的妻子,整整给卫墩儿一群人,当了二十三年的公用老婆,生了七八个孩子,如果连没出世的,夭折的,数量不下二十,你敢信? 很多的恶,看似不起眼,仔细论起来,五马分尸都算是轻的。 皇家猎苑占地五百亩以上,里面的大汉特色建筑没啥好看的,大部分的房子都有一个硕大的屋顶,风吹日晒之后就变得黑乎乎的,屋顶下面多柱子,门,高而大,窗户多为格栅状,同样开到屋顶,至于颜色多以红黑金三色为主,或者杂用。 装饰物不多,不过,云纹,雷纹,夔龙虎纹还是有的,瓦当上有字曰:长乐未央。 原本同地位的,青龙,玄武,白虎,朱雀四神纹,在这里青龙纹明显用的更多,且大部分用在正面上。 最中间的一座大殿的地基被抬得很高,云策走了一遍,觉得有十五米高,大殿的名字没有敢用未央这两个字,用的是长乐。 打开殿门走进去之后,发现整座大殿空荡荡的,大殿里常用的长颈铜鹤宫灯没有,就连御座也没有,就是一座空空的大殿。 房子已经六十年了,是一些老房子,可能是因为用料扎实的缘故,只是外表看起来老旧,走近了还是从内而外的透着一股子宏大,压迫的气势。 娥姬给自己在猎苑里挑选了一个喜欢的院子,虽然她很想住到长乐宫里面去,被冯安跟粱昆死死的劝住了。 云策决定晚上带娥姬去长乐宫野营,他喜欢娥姬这种毫无畏惧的样子。 云策回来的时候,彭憎躺在地板上,被一群大小姑娘围着看,几个小的还时不时的拿指头戳戳彭憎,或者拉拉他的头发。 “郎君说这个人打都打不死,好像是真的,你看,他又动弹了。” “别动他,小心他咬你。” “他咬不着……” 对于这种程度的羞辱,彭憎已经不怎么在意了,真正恐怖的是自己从昏迷中醒来,身体被七八个带着各种穷形怪相的男人压着,偏偏自己身上不着寸缕。 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自己昏迷前,刚刚在虞公府邸美婢的伺候下洗了澡,醒来以后,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乌漆嘛黑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只肮脏的手曾经细细的抚摸过他。 彭憎记得很清楚,自己醒过来之后,就把那些人全杀了,其中,紧紧抱着他后背的那个家伙,还被他从中撕开了。 那一天,彭憎洗了一天的澡,一边吐,一边洗,一边洗,一边哭…… 今天,不过是被一群漂亮的女娃围观,算不得什么。 娥姬撵走了围观他的女娃门,还给他端来一大碗饭,放在彭憎的脑袋边上,本来给的是筷子,后来就给换成了勺子。 今天吃的是大米饭,就是那种米粒很大的那种饭,米饭上浇了厚厚一层肉糜,肉汤把米粒浸透了,闻着香气扑鼻。 两边肋骨都有断裂处,彭憎只敢侧着身子把一条胳膊垫在身下,用另一只手抓着勺子一口口地吃。 饭菜真的很香,彭憎细嚼慢咽,等到他把上面一层米饭吃完,碗底赫然出现了一块一寸见方的红褐色肉块。 彭憎不知怎的,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碗底藏肉这种事情,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他娘干过……含泪咬住肉块……果然如他所料,这是人间最好吃的东西。 娥姬一口就吃了一块红烧肉,肉块太大,在她的嘴巴里转不过来,她腮帮子跟舌头,上下颌一起用力,就把肉块给挤压的变形了,这才有了吞咽的功能。 云策等他咽下去才道:“刚才那块掉地上的肉块沾了灰,让你丢掉,你不会偷吃了吧?” 娥姬摇头道:“给彭憎了,怕他发现上面的灰,我特意埋在碗底,还浇了一些有颜色的肉汤,他不会发现是不好的肉。” “嗯,那就好好待他,看看能不能收拢住他的心,他的武功很好的,也就是打不过我,也打不过周承明而已,冯安,粱昆这样的,他一个能打一百个。” “我让良姬等他吃完,就帮他洗澡,家里有伤药,一直没用上,正好用在他身上,良姬说这家伙很壮,以后会是一头好牲口的。 这样精贵的牲口,现在多吃一点,把病治好,以后能赚钱。” “良姬没有再说‘卫墩儿会回来’这样的话了?” “没有,两天两夜没见卫墩儿那群人,她好像知道卫墩儿回不来了。” “明天早上我要出门。” “嗯,郎君一定要小心,要是发现事情不对,就跑。” “我就是这么想的,明天一大早先去看看地形,先把逃跑的路找好,再去看看有没有发财的机会。” 吃完饭,娥姬就去准备她的大箱子了,没错,云策的一套野营装备,现在都在娥姬手里,以前拿出来过,就不好再装进龙珠里,不过,云策还有一套简易的帐篷,就他现在的体格,完全可以用,不担心被冻坏。 劫皇杠这种事情程咬金干过,水浒众人也干过差不多的,这两群人,在干这事的时候都是反贼,云策就觉得身为反贼后裔,这种事情自己多少要参与一下。 云临川一辈子尽干抢劫的事情,他抢过西北马家,抢过山西闫家,抢过蒋家,抢过宋家,抢过李家,抢过日本人,苏联人,美国人,抢过……总之,他老人家说过,有的抢就一定要抢,这是老天爷给的,不抢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老天爷。 云策觉得他说的很对,抢来的东西用起来不心疼。 就比如这次抢劫了皇杠,即便是被娥姬拿去建造她梦寐以求的大房子了,他也不心疼。 在皇帝才能居住的地方野营,感觉很好,就算周围黑乎乎的两人的心情也很好,如果不是娥姬说在这里能生出皇帝娃,云策的心情能好到天亮。 娥姬的年龄其实不对劲,以前说自己十五,后来说自己十六,这两天见自己似乎喜欢张敏这种年龄大的,就说自己已经二十岁了。 对娥姬身体很熟悉的云策哪里会不知道,她也就是看着个子大,骨架也大一点,年龄要是超过十四岁,云策把头切了给她当球踢。 天亮的时候,云策走了,带着娥姬对财富的渴望骑着枣红马走了。 摩岩岭在皇家猎场的更东边,两地相差不到两百里,属于高良山的余脉,可能远古时候有冰川存在,在冰川移动的过程中,就把那片地方切割的怪石嶙峋的。 出云州前往长安的大路,正好从摩岩岭中间穿过,那里怪石嶙峋,沟壑纵横的藏十万大军都毫无问题。 两百里路,对撒欢跑的枣红马来说也就是一个小时的事情,还没有进摩岩岭地区,云策就把枣红马放开了,任由它自己活动。 枣红马不害怕猛兽,或者说,雷烟兽本就是荒原上最强大的几种猛兽之一。它平日里虽然喜欢吃豆子跟草,可要是真的饿了,也不是不能吃肉。 摩岩岭东西长二十二里,左边有一条发源自高良山的高良河从中间穿过,而大路,就是沿着高良河切开的峡谷地带沿河修建而成的。 河道在大路的左边,自然是不能用来埋伏的,埋伏的重点只能在大路的右边,大路紧贴着到处都是豁口的矮山崖,确实是一处打家劫舍的好地方。 (本章完) 第81章 不断进化的红姑娘 第81章 不断进化的红姑娘 来摩岩岭发财的人很多,云策没有去找红姑娘,也没有必要去找,大家不过是凑巧了一起发一笔财,见面了,说不定会因为分赃不均打起来。 虽然钱没有到手,就分赃不均打起来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而且,显得很蠢。 云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干不出提前分赃不均打起来的事情,可是,红姑娘那边的人都是一帮穷的尿血的人,再加上他们一定是被红姑娘,裴川忽悠来的,对即将到手的钱财的期望值很高,干出这种事的概率太大了。 所以,人就不见了为好。 被冰川侵蚀过的岩石千奇百怪的到处都是坑洞,云策本来找了一个洞准备藏起来,等押运皇杠的队伍经过,就尝试着杀一下那个典军校尉赵岭,如果杀不掉,就混在队伍里抢一些宝物装龙珠里就跑。 结果,总是有人看中他藏身的坑洞,四目相对之下有着说不出的尴尬,云策终究还是要脸,就把坑洞给了人家。 因为人家说的很清楚,是红姑娘给他分配的坑洞,没办法,云策只好离开。 云策站在高出瞭望一下,他发现,这一次前来劫皇杠的人真多啊,看模样,好多人根本就不是流民,奴隶啥的,相反,他们衣着光鲜不说,仅仅是身上的武器,就不是穷鬼们能操办的起的。 看着满山满谷的人,云策忽然觉得那里似乎不太对劲。 他想找红姑娘商量一下,终究把这个念头熄灭了,大家好不容易有个打劫皇杠的机会,自己在一边说可能是陷阱这样的话,很可能会被人家嫌弃。 高良河对岸可是一个人都看不到,云策决定去河对岸埋伏,如果被人家反埋伏了,他就准备看一场大戏,回去好给娥姬讲睡前故事。 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云策踩着河里露头的石头过了河,这边的土地松软,长着很多参天大树,云策就爬上一棵大树,用刀子砍了一些枝干,在树杈位置搭建了一个小平台。 坐在平台上,他终于看清楚了摩岩岭的全貌,或者说看清楚了前来参与抢劫的人群,简单统计了一下,来的人怕不是有一万人。 统计完人数,云策的心都凉了,早知道有这么些人参与抢劫,红姑娘那晚神神秘秘的样子,纯属多余。 云策理解,穷人发财很难,可是,也不能是这种发财法吧,一万多人都知道的事情,你还指望能瞒得住官府? 他掏出望远镜死命的在人群里找红姑娘跟裴川,结果,一无所获。 尽人事听天命,尽到了人事,红姑娘跟裴川他们能不能活,那就要看天意了。 时间还早,官府的包围圈应该还没有形成,云策把小帐篷支好,掏出一个睡袋,钻进去,拉上拉链,准备美美的睡一觉,昨夜,他被娥姬骚扰的没有睡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了,钻出帐篷,朝对面的摩岩岭看了一眼,那里一个人都没有,也对,这会都应该藏起来了。 又朝摩岩岭的入口那边看一眼,没看到皇杠的影子,云策就决定先做饭吃。 龙珠里的物资极其丰富,因为云策只要买菜,买肉啥的,遇见好的都会往龙珠里面丢一份,所以,他今天准备吃火锅,给自己的身体增加一点热量。 白亮亮的阳光照在大地上,就是没啥热度,今天这种万里无云的天气里不适合用木柴当燃料,他就掏出来了无烟燃料。 这东西一小块,就足够他煮一顿火锅吃了。 火锅开了,红油翻腾,一块被冻的恰到好处的羊肉就落在手中,他一手拿肉,一手拿刀子,唰唰唰,粉红色的羊肉片就纷纷落入锅中,不用什么二八酱,红油汤汁就很好,羊肉在沸腾的锅里面翻个滚,就蜷缩起来,一筷子夹住,立刻送嘴里,虽然烫嘴,却是羊肉最鲜美的时候。 一大块羊肉下肚,云策又找了一些野菜,回回荤,最后干脆把娥姬给他准备的饼子也一并泡进去,就等汤开了。 一声低沉的号角声从摩岩岭进口处响起,他连忙拿起望远镜朝那边看,还以为官府的人不会来了,没想到,人家还真的来了,而且是带着五六百辆装载的满满的皇杠来了。 负责押运的兵马不多,也就三千左右,为首的将军,身形高大,骑坐在一匹白色雷烟兽的背上,如同铁塔一般,放大望远镜倍数后,云策看到了他脸上的灼烧痕迹。 看他身后的旗子,云策确定,这人就是出云城典军校尉——赵岭。 看着赵岭带领队伍走进摩岩岭,他自己在摩岩岭中段停下来,云策就知道,这个家伙绝对是一个难缠的角色,明知有埋伏,依旧把自己摆在最危险的地方,就说明人家对自己要干的事情非常的有把握。 与之相对的是红姑娘她们一方,一些急着发财的家伙,已经开始冒头了。 “刘长安,刘长安。”云策听到有人喊自己,低头看,发现红姑娘正在爬树。 她爬树的样子很好看,至少,从云策的角度看下去,她拱着屁股手脚并用的往上爬的样子还算有几分撩人。 云策把帐篷睡袋收起来,红姑娘就爬到平台上了,见火锅刚开,就折断两根树枝当筷子,急不可耐的吃了起来。 云策转头看看剑拔弩张的摩岩岭,再看看恨不得抱着锅子吃东西的红姑娘忍不住道:“你到底在干啥?” 红姑娘往嘴里送一块煮好的饼子,含糊不清的道:“一点肉都没有。” 云策咳嗽一声道:“我最近火大,吃素。” 红姑娘被野菜烫的打了个机灵,吞下去之后,瞅着云策道:“我们力量不够,只能把消息尽量的传播,希望能够引来出云城的英雄好汉,共襄盛举。” “你就不担心你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人,再走一遭射阳城的遭遇?我可是听说了,你在射阳城折损了七千多人。” 红姑娘笑道:“去芜存菁,必须经历血与火。” 云策指指对岸的那群人道:“还在去芜存菁中?” 红姑娘摇头道:“这一次是挑选可以同甘共苦的兄弟。” “你以前不是说,只要是穷人,就是你天生的兄弟吗?” 红姑娘抬起袖子擦一擦嘴上的油渍,叹口气道:“那时候还不懂,现在懂了,也就明白,即便是穷人,也需要仔细分辨,才能找到属于我们的真兄弟,富人里面如果仔细挑选,也能找出真兄弟出来。” 云策诧异的看着红姑娘,想了一下问道:“裴川应该没有这水平。” 红姑娘的饭量很大,她从云策的背囊里找出来了两张饼子,趁着汤还热,把饼子撕碎了泡进去,继续吃。 看样子这是问到了人家的机密部分了。 摩岩岭那边忽然鼓噪起来了,云策瞅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这群人连丢石头都丢的乱七八糟的,对峡谷里的军队几乎没有啥杀伤,这一次劫皇杠,应该没戏了。 在等饼子泡软的时间,红姑娘又道:“我以前看不起脑满肠肥的富人,觉得他们就是我们穷人的苦难根源。 现在,不这样看了,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中间都有我们的伙伴,只不过穷人因为穷,这里面的伙伴自然就多一些。 可是呢,这些人的意志并不坚决,一旦我们的造反出现了一些成绩,比如占领了一些城池之类的,他们就会忘记自己造反的原因,只想着让自己尽快的富裕起来。 在平远城,他们对待那些没有参与造反的穷人跟奴隶的手段,比昔日富人压榨他们还要来的凶恶。 刘长安,我也明白了你为何不愿意加入我们的原因了,是我毁掉了平远城,你知道吗,如今的平远城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 富人虽然可恶,但是,他们中间也有一群同情我们的人,如果能把这部分人争取过来,他们造反的意志要比穷人还要来的坚决。 刘长安,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们,你觉得我们就是一群没有脑子的笨蛋,你觉得我们迟早会被官府镇压,剿灭。 或许这就是我们注定的命运,可是呢,你忘记了一件事,我们是人,我们会从失败中总结经验跟教训,我们也会坚持不懈的学习,没有谁是生而知之的。 看看你眼前的场景,我们没有出动一个人,但是呢,我们已经挑起了出云城的内乱,看看这些人,他们都是这批贡赋的主要贡献者,他们想要夺回属于自己的财富,为此,他们不惜拼命。” 云策惊讶的道:“你是说,这里的人都是出云城的财主?” 红姑娘张开嘴露出一嘴的白牙道:“出云城的城主庞贝,与刺史韩都表面上是水火不容的两个人,实际上,他们早就勾连在一起狼狈为奸了。 他们告诉出云州的人,皇帝今年要的贡赋是十万万钱,比往年多了五成,为了减轻各地富户们的负担,他们决定,由出云州各城城主,以及各城的顶级富户们出总数的五成,其余的由富户与自由民们承担。 为此,那些富户与自由民们感恩戴德,毕竟,他们虽然富裕,人数少,按照往年的出钱数量,城主跟顶级富户们只应该出两成的。” 云策见红姑娘不继续往下说了,就叹口气道:“那些城主跟顶级富户们今年连两成都不愿意出了。” (本章完) 第82章 红姑娘的神机妙算 第82章 红姑娘的神机妙算 “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是说你以前就是一个贪官?” 云策推开红姑娘指到眼前的手指,淡漠的道:“有钱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吝啬的人,他们可以把钱拿去挥霍,为自己的欲望一掷千金,为赚到更多的钱做先一步投入,可要是拿他们的钱去帮助人,那你一定是想多了。 先是贡赋莫名其妙的多了五成,而他们偏偏大方的应承下来了多出来的五成,这本身就疑窦重重。 所以我想啊,根本就没有多出来的五成贡赋,这个十年的贡赋全是出自那些普通富户跟自由民出的。 而你,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通知了很多人,于是,就有了眼前这场劫贡赋的大戏。 等军队把这些不满被骗的人都杀光,剩余被骗出钱的人将对城主庞贝,刺史韩都只剩下赤裸裸的仇恨。 到时候,你振臂一呼,以讨伐城主庞贝,刺史韩都,以及各个城池的城主,顶级富户为理由,你不但会获得穷人,奴隶们的拥护,就连那些普通富户跟自由民,也会加入你的队伍,帮助你彻底的掀翻整个出云州。 红姑娘,我不得不说,你这个布置一环扣一环的成功的可能性太大了。 不过啊,你以前那么在乎人命,现在怎么就变成视人命如草芥了?你千万不要跟我说什么‘谋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种话出来。” 红姑娘瞅着河对岸被官兵杀的尸横遍野的劫匪,面皮微微抽搐一下道:“有人告诉我,我们不求自己此生好过,只求下一代可以不受欺辱。” 云策闻言,惊恐的看着红姑娘,涩声道:“这位老兄是谁?” 红姑娘却已经把锅里的饭菜吃完了,顶着一张油光光的嘴巴对云策道:“这会不要冲出去,马车上装的是伏兵,真正的贡赋,要在两个时辰后来,到时候,大军办完事撤走了,我们再一起杀出去,一起发财!” 眼看着红姑娘撅着屁股下了树,虽然她的屁股蛋子还是那么浑圆,云策却觉得正在爬树的不是红姑娘,而是一头猛虎。 军队还在峡谷里杀人,他们真的是一群杀戮的机器,前面的甲士杀人,后面的甲士负责把没死的劫匪彻底弄死,然后丢高良河里,死的人太多,导致高良河的河水都隐约发红不说,尸体更是密密麻麻的随波逐流。 典军校尉赵岭一直拼杀在第一线,他掌中的斩马刀已经数不清杀了多少人,整个人跟马都被鲜血浸透了,即便是这样,他依旧大呼酣战,劫匪的血把他的牙齿都染红了。 来抢劫的人凭借的是一股子血气之勇,或者是因为愤怒,当他们发现被砍开的马车里,站着的是全副武装的甲士,他们的勇气跟愤怒在以极快的速度消退。 而此时,在他们冲出来的乱石堆里,不知何时,出现了很多州兵,他们排成了一条线,正从后面如同大网一般笼罩过来。 “啊,我们上当了,快跑啊。” “庞贝,韩都狗贼,我就是死也要咬下你的一块肉来,杀呀。” “饶命啊,我不要钱了。” “将军,我们是被蒙骗……呃……” 原本还算不上一方面的屠杀,随着马车里的甲士纷纷下车投入战斗之后,剩余的劫匪也罢,前来讨个公道的也罢,纷纷死在了官兵的长矛,砍刀之下。 不多时,峡谷里的战斗慢慢平息了,可是乱石堆那里的战斗却愈发的激烈,只可惜,在弓箭手,弩手的射击下,他们刚刚临时组合起来的团队纷纷被打散,而后覆灭,只有一些看起来身手很好的家伙,才能在杀透重围之后,慌不择路的进入了荒原。 在那里,在荒原的尽头,一大群骑兵如同黑线一般出现在大地尽头,裹挟着高良山吹过来的清风,无情的杀向那些刚刚逃出生天的劫匪。 身材高大的赵岭,跪在两个宽袍大袖的人跟前,云策举着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两个人的脸,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不过,表情是极为得意的。 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就把赵岭搀扶起来,而是任凭赵岭继续跪着,以至于从赵岭盔甲上流淌下来的血,在膝盖处形成了两个小小的血湖,不久,这两个血湖,就汇集成了一滩更大的血湖。 这就是一场精心布置的屠杀,也是城主庞贝,刺史韩都震慑那些对多出钱不满的人的一种手段。 红姑娘想要皇杠,城主,刺史两人想要震慑,是他们两方不约而同地组成了这样一个无处可逃的杀局。 他们都有不错的收获,只可惜那些浸泡在高良河里的尸体,才是真正的输家,真正的失败者,他们在付出经济的代价之后,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如果,城主,刺史的心再黑一些,他们甚至要付出家破人亡的代价。 不过,他们不用担忧了,随着最后一具尸体被丢进高良河,云策,知道,城主庞贝,刺史韩都,似乎放弃了继续追究这些死人家属的责任。 云策觉得这是一个失败点,操弄政治的人就不该有莫名其妙的善良,既然已经做了,就该把这一道大菜彻底的吃干抹尽才对。 他们不追究那些人家眷的责任,可是呢,那些丢了钱,丢了命的人的家眷,绝对不会因为城主,刺史的格外仁慈,就忘记他们之间的仇恨。 在这一点上,大汉的政治家与地球上的政治家相去甚远。 云策左右看看,没见到红姑娘她们藏在哪里,不过,应该就在河这边,这里有茂密的树林,可以给她们提供非常好的庇护。 云策总觉得赵岭在看他,当他用望远镜仔细看的时候,才发现他的眼睛在看河对岸,他只不过恰好在人家目光扫视的范围内。 赵岭把自己脱光站在高良河里洗刷血迹,河里面已经看不到尸体了,尸体都被湍急的河流给带走了。 城主庞贝跟刺史韩都已经骑着雷烟兽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大队的军队,而留下来的,则是同样沉重的五六百辆马车,这些马车车轮碾压出来的痕迹很深,应该是真正的皇杠。 激战了整整四个时辰的甲士们已经非常疲惫了,他们没有离开摩岩岭,而是就地扎营,准备餐饭。 一场大胜,让他们对危险的环境没了提防,一个个欢欣鼓舞的在那里大吃,大喝,还高声喧哗。 赵岭虽然总是警惕的时不时的看一看河对岸,见到水流湍急人马难渡的高良河,他还是让亲兵铺好毯子,准备好好的休息一下。 城主,刺史的军队才离开一个多小时,红姑娘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发起突然袭击的,她应该在继续等,等城主他们走的更远一些,好给她留足抢劫的时间。 云策猜测,红姑娘还在等这些刚刚鏖战过一场的士兵们睡觉,一旦他们睡觉了,刚刚因为作战挑起来的肾上腺素水平会迅速的降低,他们的力量也会跟着消失,就连作战反应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赵岭没有披甲,可能觉得披甲睡觉不舒服吧。 云策坐在平台边缘,两条腿垂在平台下,从一开始,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赵岭,不是他有多想杀死赵岭完成对红姑娘的承诺,而是他从刚才赵岭跪在城主跟刺史面前的样子得知,这个人,就是人家豢养的一头猛犬,必须杀之而后快。 敌人弱一点总是好的。 喧闹了一整天的摩岩岭终于安静下来了,河对岸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震天响,就连赵岭自己,也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红姑娘还在等,云策已经收拾好,从树上下来了,背靠着大树擦拭自己从彭憎那里得来的第二杆马槊。 这柄马槊明显出自名家,马槊上缠绕的不再是普通浸泡过油脂的布,而是丝绸,只有最外边三层才用了不滑手的衣树纤维。 这柄槊没有宽大的锋刃,而是呈三棱形,主要用途是刺,减少了劈,撩,砍,而是把所有的功能都用在了破甲上。 一群飞鸟扑愣愣地从树林里飞起,很快,云策就看到几十棵参天大树正在慢慢的倾倒,随着倾倒的角度逐渐变大,大树倒下的速度正在加快。 从飞鸟飞起的那一瞬间就跳起来的赵岭大声嘶吼着“敌袭”,一边用平生最快的速度着甲。 大树轰然砸在高良河上,立刻就形成了一座座桥梁,然后,云策就看到红姑娘举着一杆马槊,呐喊着率先踏上巨木,飞快地朝对岸杀过去。 与此同时,其余巨木上,出现了一长串身着黑色甲胄的武士,举着各种各样的兵刃,正在快速的渡河。 “举盾,列阵!”赵岭死命的大吼,一边继续勒紧自己的甲胄。 云策见状,轻笑一声,就从大树背后蹿出来,他没有准备可以当桥的巨木,只能加速飞起,双脚在露出的石头上不断的踩踏,就过了宽度不到二十米的高良河。 尖锐的马槊刺穿了还没有来得及列好阵势的巨盾,死命的往里面捅,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剐蹭声,云策的马槊刺穿了巨盾之后,连巨盾后面的甲士一并刺穿了。 (本章完) 第83章 抢劫使我愉快 第83章 抢劫使我愉快 蒙着脸的云策呵呵一笑,弹丸的般的跳过仓促竖立的盾墙,人在半空,马槊已经刺向来不及戴头盔的典军校尉赵岭。 赵岭用斩马刀荡开云策的马槊,双手握刀沉声道:“贼子找死。” 云策笑道:“你害怕了是吗?” 赵岭瞅着的蚂蚁群一般从河对岸过来的贼人,急于指挥防御不想跟云策纠缠,后退几步,见两个部下挡住了云策,这才转身就走,还没有走几步呢,就听脑后又有利器破空之声,回头战马刀横斩,挡住了刺向后脑的额马槊。 刚刚还挡在云策面前的两个部下,一个倒在岩壁上口鼻冒血,另一个咽喉处有老大的一个洞,一连串带着泡泡的血从洞里淌出来,眼看不活了。 赵岭不敢再背对云策这样的对手,上步撩刀,斩云策腰肋,他在半空中翻转一下身体,斩马刀斩空,赵岭大吼一声,再次跨步向前,斩马刀在腰间盘旋一圈,再一次斩向刚刚落地的云策。 “铛”一声响,斩马刀斩在马槊杆子上,将笔挺的马槊斩成了弓形,云策转身,右手捏着马槊,左手成爪扣向赵岭的咽喉。 赵岭单手持刀,一拳就砸在了云策的爪子上,就听他嘿嘿一笑,就接连倒退用强悍的身体把背后的持盾军卒撞得七扭八歪的,给了迟迟攻不破盾阵的红姑娘一个机会。 裴川大叫着从盾阵破口处挤进来,死命的拿长刀砍两边的盾兵,为后续的自己人打开一个更大的缺口。 赵岭大急,正要挥刀补上缺口,云策的马槊再一次刺过来,他不得不回刀格挡,也不知怎么回事,他的右手陡然僵硬了一下,斩马刀挡住了马槊,云策凌空飞起砸过来的拳头却落在了他的脸上,砸的他眼冒金星,眼前一片漆黑,胡乱挥刀,赵岭连忙后退,等到眼前逐渐清明的时候,云策的拳头再一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轰”一声惊雷在赵岭脑海里炸响,紧接着脑仁与脑壳似乎解除了粘连,即便赵岭睁大了双眼,眼前依旧一片漆黑。 “轰轰轰”炸雷不断地在脑海中响起,赵岭觉得自己的意识跟身体配合的越来越差了,他明明在后退,却觉得自己在向前。 胸腹处一凉,接着就是火辣辣的疼,这是锐器破甲的感觉…… 红姑娘见云策一拳一拳的砸赵岭,而赵岭已经跟一条装满粮食的麻袋一般摇摇欲坠,喝骂一声,就把手里的马槊扎进了赵岭的肚子。 被云策解救出来的裴川更是挥刀斩向赵岭的脖子。 “唉呀——” 赵岭原本混沌的眼睛略现一丝清明,他竟然探手捉住了裴川砍过来的长刀,抓着长刀挡住了红姑娘再刺过来的马槊,马槊滑过刀锋,带着嘎吱嘎吱的声音,再一次刺破了他潦草穿好的甲胄。 云策的马槊抡圆了砸在赵岭的背上,他的身体踉跄向前,红姑娘的马槊终于透体而出。 裴川想要夺刀,用了两次力量都没有从口吐鲜血的赵岭手里把刀子夺过来,干脆放弃了长刀,用自己的副兵器一把斧子,砍在了赵岭的额头。 血顿时从斧头锋刃两边冒出来,双眼凸出的赵岭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拳捣在裴川的鼻子上,然后就开始倒地抽搐。 鼻子被砸的稀烂的裴川,顾不得鼻子,举着斧头,死命的砍赵岭的脖子,三两下人头就被砍下来了,他捡起人头,插在一杆长矛上,就扯着嗓子大喊道:“赵岭死了。” 裴川的声音很响亮,加上身在山谷,那一声“赵岭死了”被传出去了老远。 原本就在跟官兵死磕的贼人们,越发的兴奋,以更加不要命的姿势冲向官兵。 云策的脚触碰到赵岭尸身的时候,一缕白芒钻进了他的的靴子,如果不是有狗子帮助,云策跟赵岭还有的打呢。 红姑娘见云策没有继续参战的意思,就指着身后一辆雕刻着螭龙纹的马车对云策道:“这里面的货物尤其珍贵。” 云策模摸车厢漫不经心的道:“你怎么知道的?” 红姑娘翻一个白眼道:“这辆马车是赵岭亲自守卫的,就算是睡觉,他也没让这辆马车离开他的视线。” 云策承认现在的红姑娘很聪明,扯开封条,扭断锁子,发现偌大的一辆马车里就装了一个三尺长,两尺高,两尺宽的木头箱子。 云策看过之后对红姑娘道:“你这是在坑我。” 红姑娘也疑惑于马车里的东西之少,不过,她很快对云策道:“不是越重,越多的东西就越珍贵。” 云策觉得红姑娘说的很对,整天背着一堆金子到处跑,确实挺愚蠢的,他把箱子抗在肩膀上,不轻也不重,很适合扛着走,跟红姑娘招招手,就再次跳过高良河,钻进对面的树林里去了。 裴川满脸不高兴的走过来问红姑娘:“为何把最贵的东西给了他呢?” 红姑娘阴沉着脸道:“你是在质问我吗?” 裴川迟疑一下,拱手道:“属下不敢。” 红姑娘想了一下还是给裴川解释道:“那个箱子能独占一辆马车,说明里面的货物非常的珍贵,珍贵就预示着很有名,我且问你,有名的货物怎么变现? 现如今,我们需要的是可以买东西的钱,而不是什么奇珍异宝,那东西在手,会有数不清的敌人出现。 既然这样,还不如直接给了刘长安,一旦敌人因为这些东西煎迫我们过甚,就把他丢出去减轻我们的负担。” 裴川心服口服的拱手道:“姑娘英明。” 云策扛着箱子在树林里走了一阵之后,见四下里没人,就把箱子丢龙珠里,他此时没有打开箱子看的兴致,喜欢数钱,喜欢开箱子的是娥姬。 他没有走来时的路,如果被人不小心看到了,容易被官府认为是贼人,所以,他专门走高良河的地势低,平坦,多树木的一边。 太阳就要落山了,漫长的白日就要结束了。 红姑娘他们发起进攻的时间选的很好,赵岭死后,他们应该能在天黑之前结束战斗,然后,趁着天黑,再把抢劫到的皇杠悄悄运走。 荒原近在眼前,走了长路的云策正准备打唿哨把枣红马呼唤过来,就看见枣红马的长脸从一棵树后面悄无声息的露出来。 “啊,你在这等我呢,你咋知道我会从这边出来?” 云策欢喜的走过去,抱住枣红马的长脸亲一口,觉得自己跟这匹马越来越有默契了,宝马就该是这样活色生香的,跟这样贴心的宝马相比,地球上的钢铁宝马就该丢掉。 跳上枣红马的后背,在它脖子上拍一下道:“好了,咱们该回家了,天黑前,你能跑回去吧?” 以往,云策跟枣红马说话的时候,这家伙不管听懂听不懂的,都会有一点回应,今天很奇怪,云策才上马,这家伙就背着他飞快地往林子里钻。 一匹马,不走它喜欢的草原,一个劲的往林子里钻,这一定是有问题的,云策想去荒原看看,枣红马不愿意,驮着他在林子里左绕右转的最后从一天破败的土沟里钻出来,就这,枣红马还鬼鬼祟祟的缩着耳朵,蹄子下的动静都没了。 等一人一马猥琐的穿过老大一片荒草从,枣红马就开始飞奔了,跑的非常的快,就连平日里拖在屁股后面的尾巴都因为发力过度,鞭子一样直挺挺的。 云策回到皇家猎苑的时候,天还没有黑透,娥姬见云策回来了,马背上还绑着一个木箱,就喜笑颜开的过来,呼唤冯安,粱昆他们帮自己搬箱子,至于云策,自然得到了她温暖的怀抱。 礼节性的怀抱自然是没啥温度的,娥姬发现箱子不重,就带着安姬她们一起把箱子抬到卧房。 “郎君,箱子里有啥?” 云策吞下去一口米饭,摇摇头道:“不知道。” “你咋不挑拣一下呢?” “没时间。” “官兵很厉害吗?” “很厉害,杀的尸横遍野的,连河水都被阻塞了。” 娥姬听的脸色发白,再次检查一下云策,松口气道:“这多少是多啊。” 云策笑着指指放箱子的房间道:“还不去打开看看?” 早就按捺不住的娥姬,立刻就丢下云策,急匆匆的去了卧房。 今天做饭的人应该是安姬,娥姬还做不出这么和他口味的饭菜,尤其用酸浆果跟肉丝一起熬制的酸汤,这很考验厨师的功底。 云策给自己挖了一碗汤,刚刚端到嘴边,就听娥姬在房间里惨叫了一声,汤碗咣当一声掉在地上,汤撒了一地,碗也碎成了七八瓣,而云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房间里。 箱子已经被打开了,屋子里光华大作,娥姬捂着眼睛还在喊叫,云策迅速关上箱子,开始安慰这个被吓到的小女子,与此同时,狗子已经化作银丝钻进了箱子。 等冯安,粱昆,安姬他们过来的时候,箱子已经被娥姬藏到柜子里面去了,只听见娥姬不断地埋怨云策作弄她。 被云策捉弄,或者捉弄云策,这是他们两人的日常,冯安他们纷纷投给两人一个鄙夷的眼神,就各自回房间了。 (本章完) 第84章 似乎是个了不得的东西 第84章 似乎是个了不得的东西 夜深了,云策跟娥姬都没有睡,用厚毯子把窗户遮蔽的严严实实,娥姬连门缝都彻底遮盖了,这才小心翼翼地瞅着云策。 狗子还在箱子里,怎么呼唤都没有回音,云策想把龙珠也丢进箱子里,龙珠似乎也没有兴趣。 在娥姬渴盼的目光中,云策掀开了箱子。 不久前才见到的光芒没有了,黑色的底座上安置着一条金龙,金灿灿的不说,整条金龙被雕凿的栩栩如生,就连龙须,龙鳞,龙尾的细微处也纤毫毕现的不差分毫。 “呀,珠子化了。” 娥姬指着原本安放珠子模样的底座对云策道。 云策瞅着化成一滩银水的狗子,很不理解,这又咋了。 见娥姬想用手指去触碰那一汪银水,被云策一巴掌打开,仔细看了一遍金龙,这东西就是一块金子,没啥好奇怪的。 看样子,那颗会发光的珠子才是好东西,云策又从箱子里取出底座仔细地观察,终于在底座的下方看到了一行字,‘金龙生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娥姬也看到了那行字问道:“说的啥?” 云策道:“神龙庇佑人民,国土有一千里那么大,人民安居乐业,总有一天疆域会抵达四海。” 听到这么无聊的解释,娥姬就把那条金龙抱起来亲一下道:“我喜欢这东西,给我吧,明天就融化了,我的金铤又能多好几块。” 云策瞅一眼金龙,这东西贵重在做工,而不是金子,从那四句话分析,这东西应该是祭祀用的东西,所以,留存不得。 娥姬想把这东西融成金锭未必不是一个好办法,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等狗子醒来,问清楚那颗珠子的来历才好。 得到金子,对娥姬的刺激已经算不得大了,见云策还瞅着箱子里面的银水愣神,她就吃力地搬走金龙,万一砸到想事情的郎君脚上就不好了。 云策的手触碰到狗子,狗子就沿着他的手指攀援而上,最终龟缩在腕带上面,就不再动弹了。 云策又呼唤了狗子几声,这家伙就跟睡死了一般,一点反应都没有。 屋子里只剩下一个碍眼的箱子,云策随手就给毁尸灭迹了。 云策劳累了一天,见娥姬已经把玩够了那条金龙,就把金龙取过来丢桌子上准备睡觉了。 才闭上眼睛就听娥姬在耳边道:“把金龙砸了吧,要是被人认出来就不好了。” 云策烦躁的翻个身道:“早点睡,明天再说。” “不嘛,你快点砸了它,我帮你暖被窝。” 云策发狠从床上下来,拿着金龙走到没人的地方,取出一面巨盾垫在地上,把金龙丢巨盾上,掏出一枚大锤,就朝金龙砸了下去。 云策力气很大,锤子很重,金子遇到这两样东西之后,很快就变成了云策希望的中间细,两头粗的金铤模样,随手把破烂的巨盾丢掉,云策就回房间了。 娥姬抱着金铤得意的再次亲一下,显摆的对云策道:“金子就该看重量,里胡哨的没一点意思。” 云策头痛的把毯子拉上来封闭了视听。 云策睡着了,摩岩岭这边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睡得着,不论是装尸体随波浮沉的红姑娘,裴川,还是手握着滴血长刀的周承明。 他们都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前者在费尽心思的为两人寻找一条逃生的路,后者则在查看过所有贡赋马车之后,一双眼睛就血红的吓人。 “启禀校尉,能找到的贡赋都在这里了,就是不见校尉嘱咐的《神龙赋》。” 刚刚力战过后的周承明看着一只空荡荡的贡赋马车,用手扶着车厢有气无力地问道:“可有活口?” 副将拱手道:“天黑,战场地形条件复杂,有少许贼人逃走也是难免。” 周承明霍然转头看着副将道:“可抓了活口?” 副将摇头道:“此次军令是‘此战,不留降俘。’” 周承明痛苦的叹息一声,对副将道:“把战场再搜索一遍,务必找到《神龙赋》。” 副将犹豫一下,立刻道:“校尉,我们今晚还需要赶五百里的路才能与我们之前的行程咬合。 再者,末将估计,出云城已经知晓贡赋被劫的事情,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军队过来,此地实在不宜久留。” 周承明重重一拳砸在车厢上,咬着牙道:“收回前令,全军即刻分装贡赋,一个时辰后,即刻启辰。” 副将在胸口上捶一下道:“诺。” 睡到半夜,云策从腰下抽出一个粗糙的金铤丢在一遍,从娥姬那边扯一点毯子继续睡了。 红姑娘跟裴川两人抖抖发发的爬上云策曾经待过的平台,脱掉衣衫相拥在一起,面色比天空中的满月还要苍白。 “为什么还会有军队出现?”裴川压抑着声音问红姑娘。 红姑娘哆哆嗦嗦的道:“没人能想到虎贲校尉周承明会参与抢劫。” 裴川不解的道:“难道不是出云城的算计吗?” 红姑娘咬咬毫无血色的嘴唇道:“如果是出云城的谋算,我们一定会知道的,这明显是虎贲校尉周承明见财起意,得知我们取胜后,取了渔翁之利。” “是不是刘长安通风报讯的?” “不是!” “你怎么如此肯定,那就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小人。” “别说话,把我抱紧些,我们要求刘长安击杀赵岭,他做到了,拿走了属于自己的报酬,这很公平。” “红娘,我想见见那个人。” 红姑娘拍拍他的后背道:“别想了,我都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我们听他指挥了,结果,全军覆没了。” “抱紧我,别说话了,这一次是意外。”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就是怕自己在寒冷中睡过去,而裴川的问话,又让红姑娘为难,她想结束对话,硬抗寒冷,裴川不愿意,继续,絮絮叨叨的。 周承明的人终于走了,红姑娘跟裴川也从树上下来,从尸体上剥下来两套还算干燥的衣衫,匆匆穿好,就急匆匆的朝周承明的队伍追了下去,事实上,也就这一条路,此时的来路,必定有大队兵马正在匆匆赶来。 云策起床比较晚,他起来的时候,娥姬跟金铤都不见了,安姬打来洗脸水,云策痛快的洗漱一番之后,就问。 “今天早上吃啥?” “米粥,饼子,还有腌菜,猎苑营那边的仇管事送来了两条不错的鱼,少君说中午炖了吃。” “你去问问仇管事,猎苑营有没有属于高良山的特产,如果有,就按照市价买一些回来。” 安姬答应一声,就匆匆离开了。 云策装了一大碗白米粥,往里面丢一点切碎的腌菜,就端着饭碗来到彭憎休息的房间。 不得不说,彭憎不说话的时候确实是一条好汉,虽然左右两边肋骨都有骨折的地方,这个硬汉子还能安静的背靠墙壁一勺一勺的喝粥。 云策陪着他一起吸溜,吸溜的喝粥,等两人的饭碗都空了之后,云策道:“你挺不错的,当我的奴隶吧。” 彭憎瞅着云策道:“就是你毁了我,我宁死也不愿意当你的奴隶,任你驱驰。” 云策用筷子敲敲饭碗道:“你舍不得死,几次三番的绝境,你都咬着牙挺过来了,如今,就要见到光明了,你如何舍得死。” 彭憎继续看着云策的眼睛道:“我不当你的奴隶。” 云策的眼神逐渐冰冷,他看着彭憎,虽然不明白,这个对生命极度珍惜的家伙,今天这是怎么了,居然会如此的强硬。 “你要是不答应,就是一个死。” 彭憎看到了云策眼中的杀意,他还是倔强的道:“我不当你的奴隶!” 云策大怒,正要继续收拾这家伙一顿的时候,就看见娥姬从外面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是一颗很大的煎蛋,娥姬一边把煎蛋往彭憎的空碗里拨。一边对云策道:“以后,彭憎是我的家臣,你少用奴隶的话威胁他。在这个家里,他只听我一个人的。” 云策见彭憎只顾着低头吃煎蛋,看看自己的饭碗怒道:“我怎么没有煎蛋?” 娥姬一边把云策向外推,一边道:“蛋是猎苑营刚刚派人送来的,没想到这数九寒天的还有鸟肯下蛋。 就给了一颗,彭憎受伤了,身体弱,要快点补起来才好,你想吃,明天再说。” 云策把碗丢给娥姬道:“没想到我如今还比不上你的家臣,另外,我想问一下,妇人也可以有家臣?” 娥姬笑嘻嘻的道:“问过冯安了,他说当年的朝阳公主身边,就有门客一千,还参与了很多著名的事件呢。 后来的临海公主也有门客六千,她们浮大木于海上随波逐流,听说捕捉回来了很多很多的大鱼。” “你又不是公主。” 娥姬哈哈笑道:“冯安说,大汉公主是不用想了,这么多年以来,被大汉灭掉的小国数不胜数,随便点钱,买一个公主头衔回来就是了。” 云策闻言,瞅一眼正在客厅看书的冯安,冯安就用书遮挡着脸,顺着墙根溜出去了。 (本章完) 第85章 乱了,真的开始乱了 第85章 乱了,真的开始乱了 “冯安也是被少君逼急了,没办法才想出这么个办法来。主家莫要怪他。”粱昆把眼前的竹简卷起来,放在手边道。 云策对娥姬道:“如此说来,彭憎不愿意当奴隶?” 娥姬叹口气道:“彭憎以前就是奴隶,后来学会了武功,努力给自己脱了奴籍,他告诉我说,当奴隶不好,一个人就不该当谁的奴隶,如果你非要让他当奴隶,他宁愿死。 我说他身体强壮,武功高,可以给郎君当家臣,不用当奴隶。 结果,昨天傍晚的时候,他让婆子告诉我,他想当我的家臣,我就去找冯安问,女子能否有家臣,他就对我说了那些话。” 云策抬手在她的鼻子上点一下道:“以后没事干,就跟冯安,粱昆读点书,免得被人骗了,还觉得人家在对你好。” 没跑远的冯安听到了云策说的话,知道他没有生气,就重新回来跪坐在蒲团上,继续安静的看书。 云策道:“以后再敢用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跟娥姬比,我一定把你送去陪彭憎一起养伤。” 于是,屋子里就更加的安静了。 皇家猎苑的日子一向平静,住在这里时间长了,人的心都会变得平和起来,就像高良山上飘过来的云彩,有时洁白,有时漆黑,云彩洁白的时候,远方的出云城就是一个好天气,如果,黑云飘过来了,那就必定有雪。 这一天,云策得到了一只叫作‘黄’的野兽,这种野兽类似鹿,没有角,只在脑门上长了两个鸡蛋大小的鼓包。 云策出于好奇,用刀子剜开了一个鼓包,跟他猜测的一摸一样,鼓包里面是骨头,像是一只刚刚割过鹿茸的鹿。 确定了黄肉与鹿肉相似,自然要拿来烧烤,听到这个消息后,全家都很高兴。 就在云策指点娥姬如何用野猪油脂包裹黄肉的时候,一只大鸟从天而降,鸟背上的张敏神情严肃,周身似乎还带着杀气。 云策看了一眼张敏,觉得她好生无礼,来别人家蹭吃蹭喝的还不给人一点好脸色。 跟云策进到皇家猎苑,见四下里无人,张敏开口就道:“你跟红姑娘还有联系吗?” 云策指指张敏道:“你是我这十天以来见过的唯一一个外人,对了,你找她干啥?” 张敏犹豫一下正要说话,被云策直接打断了。 “我现在就想安安静静的把我该拿的上造爵拿到,然后带着娥姬她们一起去长安生活,以后都不回出云州了。 我不想跟这里的人与事情有任何的牵绊,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还算是朋友的话,请不要把我拉进任何恩怨情仇里面去。” 张敏想了一下,然后就仰起头看着不远处被云雾缭绕的高良山慢慢的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云策笑道:“如果是故事,我愿意听。” 张敏思忖片刻悠悠开口道:“故事要从四百年前说起,那个时候啊,霍王陵墓的断龙石刚刚放下,大汉皇帝刘寿的后宫里,就有一个小婴儿诞生。 人人都说这个小婴儿不祥,还说这个小婴儿貌似霍王。 汉皇大怒,当场就要杀死这个小婴儿,结果被皇后,也就是小婴儿的生母苦苦劝阻,因为这个皇后家的势力庞大,汉皇还需要皇后家的力量帮助他整肃没有了霍王的朝廷。 就没有杀那个婴儿,而是将他放逐到了当时还是灵国土地的出云州荒原,就在人人都以为这个婴儿将死于荒原的时候,荒原上的野兽不但没有伤害他,有奶水的野兽,就把奶水给小婴儿喝,更有野兽用自己的身体包裹住婴儿,为他遮蔽风雪。 太阳太热的时候,天上的鸟儿就会张开双翅,为他遮蔽酷毒的太阳,下雨的时候,长腿鸟就会把他围起来,用翅膀帮他避雨。 当时的大汉国师桑受良闻听这个传说,就亲自来到出云州荒原,在他,以及他门下三百弟子的关注下,证明了这个婴儿却有神奇之处。 然后就用车马将这个小婴儿接回了长安,据说,小婴儿离开出云州的时候,荒原上的猛兽尾随1车驾送了五百里,天上的鸟儿也成群结队的张开翅膀,给赶路的小婴儿遮蔽了五百里的荫凉。” 云策瞪大了眼睛看着娓娓道来讲故事的张敏,直到张敏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明显的抵抗,再也讲不出来的时候,就听云策道:“你还是说你想干啥吧。” 张敏叹息一声道:“你对神明就毫无敬意吗?” 云策冷哼一声道:“我只知道,当你开始讲述那些神奇的事情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开始骗我了。” 张敏有些气急败坏的举手道:“好,好,好,我就言简意赅的讲,你如果见到了红姑娘她们,希望她们能把《神龙赋》交出来,她应该清楚的明白,那东西不是她能染指的。” 云策瞅着张敏,脑子里却在想几天前被自己砸成金铤的神龙金像,以及那颗让狗子一睡不起的会发光的珠子,如果那东西就是《神龙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这个东西了。 云策假装疑惑的道:“她怎么就跟《神龙赋》扯上关系了,在出云城的时候,她穷的要靠铲雪卖钱。” 张敏没发觉云策有什么不对,继续叹口气道:“如今的出云城,恐怕只有你这里还算安静一些,其余地方早就沸反盈天了。 出云城给大汉皇帝陛下敬献的十万万贡赋被不明贼人所劫。 城主庞贝,刺史韩都把出云城能派出去的军马,全部都派出去了。 就连我这个攀星楼的人,也被他们召回,还给我们下达了死命令,无论如何,也要在隆冬月到来之前,把被抢走的贡赋追回来。” “抢劫的人是红姑娘?” 张敏点点头道:“确实是她。”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不确定的道:“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又在骗我。” 张敏道:“何以见得?” “十万万钱的贡赋,要装一千车吧?” “不到,只有五百七十七车。” “护送贡赋的人不会少吧?” “三千八百人,领军的是典军校尉赵岭,此人有万夫不挡之勇。” 张敏见云策问到这里就不再问了,就催促道:“你继续问啊?” 云策在长乐宫的门槛上坐了下来,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炒熟的坚果,分了张敏一把道:“两个人之间的秘密都很难保密,更何况是上万人参与的事情,我想,这样的案件你们攀星楼的人查起来毫无困难,问题在于,你们有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抓罪魁祸首。” 张敏摇头道:“这件事千头万绪的不好追查,一旦开始追查了,出云州必定会大乱,目前,最能快速平灭乱象的办法,就是让红姑娘她们交出《神龙赋》,交出被劫走的贡赋,不论是城主,还是刺史,抑或是我们攀星楼,都可以饶恕她的罪过。” 云策想了一下道:“《神龙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会让你把它跟十万万贡赋相提并论。” 张敏摇摇头道:“那东西在愚人眼中,就是一块金子,在智者眼中,里面蕴藏着无上的智慧。 这东西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小王子留下的,据说,神龙去找过他,然后,他就死了,留下《神龙赋》给自己的弟子,告诉他们那里面蕴藏着可以拯救大汉危亡的力量。” 云策见自家宅院里已经升起炊烟了,就邀请张敏一起去吃难得一见的烤黄肉。 还以为张敏不会拒绝,谁料想,等他们两个从宫苑里出来之后,她就坐上了大鸟的背。 站在上面再次嘱咐道:“见到红姑娘,请务必把那些话传给他,不论是《神龙赋》,还是那些贡赋,都不是她能染指的,我听说她这人非常的同情穷人,她此次如果不把这两样东西交出来,出云州必将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目送张敏匆匆来,又匆匆的走,云策就不相信她会不知道城主,刺史他们设下的圈套? 她一定是知道的,所以,才在大难临头的时候跑去处理什么狗屁的射阳城之乱,只不过,就连张敏都想不通,城主,刺史的计谋明明都成功了,为何一眨眼的功夫,就失败的一塌糊涂。 最后连贡赋都丢掉了。 红姑娘她们的日子现在一定很难过,现如今,天下所有人都想知道,红姑娘到底在哪。 说真的,云策也想知道,如果城主他们开出来的价码足够高的话,他觉得也不是不能出卖红姑娘一把。 因为,以红姑娘现在的纯粹的革命性性格,为了大局,出卖他云策的时候,绝对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 毕竟,她的心胸里,只剩下天下大众,只知道要打破现有的不公,还要建设一个完美的新世界。 至于,被出卖的云策,他自然会理解她们这些人的苦衷的。 云策当然不会有意见,他只知道,这个世道越乱对他来说,就越有借鉴意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