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天来临之前》 分卷阅读1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 《在那天来临之前》作者:金野【完结+番外】 简介: 青梅竹马、情有独钟、直掰弯、不坑! 这是一个关于迷茫与觉悟的故事,掺杂自我成长的历程。这里的喜欢与爱是曲折的、深刻的、被动的……他们彼此相依,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已纠缠不清,动辄就是抽筋剥骨的痛。 如果你们愿意陪我一起踏进这条未知未来的路,那我们一起来试试看吧,看看结局到底如何。还有,感谢来看的读者朋友们,真心谢谢你们。 竹马文,沉默忠犬帅帅帅、无心无感渣渣渣,互攻 ps:第一人称 【主角:金野、罗维森(vi)|配角:若干】 -序章- “咚”的一声,电脑屏幕右下方提示来了一封新邮件,海外来信。 凌晨两点三十三分。 一年多了,第一次收到他的消息。消息来得毫无预兆却又出现端倪,让我有些无所适从。而实际上邮件里只有一句话,“我回去还是你过来?”一如他惯有的风格,利落、淡漠。他总是这样,喜欢让我做选择,却没有其他的余地。 这个认知让我心里有点烦躁,反复看着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心里默念着,我突然想起他临走前在候机厅里的那一幕。 那个时候他问我:“你想我走还是留下来?”其实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他发过邮件来以后我就知道他和他老爸谈好了,就像多年前他那么肯定地对我说“我会处理好的”一样,我一直都知道他一定会处理好的,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他总是能得到他想要的。 有时候我也娘们唧唧地想过,他找上我不仅仅是从小的习惯吧,是我犹豫的狠了,他才想要一击即中的。 我不知道怎么和我老妈说他回来了,我们两家以前是邻居,他妈和我妈算得上很好的朋友。只不过后来他那丹麦的老爸在丹麦找了个情人,他妈也是个强悍的,果断和那个男人离了婚。那个时候他才七岁,我也不过八岁。就像他一直做的那样,那天他妈和他爸离婚的时候他一句话也没说,甚至都没哭,只是紧紧抓住我的手,而我却很傻的哭了,因为我害怕我老妈和我爸离婚。后来这段记忆就逐渐被我忘了,没想到突然就想起来了。 实际上,我不敢和我老妈说的原因其实归根究底只有一点,我们都是男的。那事儿闹出来的时候我妈恰好在他们家和阿姨聊天,他就那么拽着我对他妈妈说他喜欢我,要和我在一起。我已经不记得我老妈是什么反应了,我那个时候很害怕又有点刺激产生的快感,我只是低着头看着他抓得紧紧的手。他妈妈只是沉默着,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妈拉着我回了家把我关在了屋子里。我手上还存留着他紧抓我的手时的感觉,疼痛、潮湿。后来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大概睡得不错吧。那个时候他14岁,我也15岁了。 后来想想其实那个时候我更多的感受是茫然和不知所措,我归根究底还是喜欢女孩子的。我老妈大概也是知道的,所以什么也没对我说,只是隔了一周她给我买了一些书让我看。后来他们家搬走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反正那天之后他只来找过我一次,就对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他说他会处理好的。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的表情,让我觉得很奇异,他一直都很平静。 我以为他搬走之后我们就再也不会见面了,那话虽然我相信但是也没太往心里去。可是上高中的时候我却在校园内看到了他。我知道他一直很聪明也很勤奋,不像我一直吊儿郎当,他跳一级也无可厚非,只是我还是很震惊,但是后来也就没有特别在意了。也只是每天见到打个招呼罢了。校园不大不小,我们基本每天都会碰见,只是后来有段时间没碰见,我还有点不习惯。我们重新变的亲密是在我们上高二的那一年,具体的也没什么好说,要说也是我习惯了他在我身边。我们基本没有什么亲密的举动,他知道我不习惯。 日子就一天天的过,我从没向我老妈谈论过他,可我知道我老妈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有段日子她又开始给我买书看,甚至将以前买的书放在我的床头上,她知道我有睡前读书的习惯,可是到后来又不了了之了。我不知道我妈是怎么想的,我也没心思想。管他呢。 我们后来在一起也就是在高三毕业前的那段日子,我们去开过房,但是我没和他做。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我能确定我喜欢他,但就是不行。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他柔软的嘴唇和我的纠缠,但仅限于此。 后来他要去d国上学的时候,也就是那天我和他在候机厅的时候,我看着他平静的脸,突然想起我们去开`房的那个晚上,我有一瞬想干他,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点硬了。可是在他走出我的视野之前我连拥抱都没敢给他,他肯定能看出我的心思,他一直都能。但是也明白,我们现在只能分开。 今天凌晨的那封邮件我还没有回复,但是我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知道我一直都是个犹豫的人,我也明白。那个问句与其说是让我选择,不如说是通知。我知道他要回来了,但是我还是很害怕。邮件回不回已经没有关系了。其实我想给他说我过去,但他肯定知道的,他一向如此。 从去年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我不知道他怎么和他老爸说的,不过应该不会很曲折。在他回来之前,我能做什么呢? 第一章 像一般发小一样,我和罗维森打小就认识,但不是从我有记忆开始认识的。 用一句话来形容我们相识就是:哦天,这大概就是命啊。 我老妈和罗维森的妈妈是高中时期的好友,罗维森的妈妈出国后还一直和我老妈有联系,所以后来罗维森一家从国外回来找房子就经由我老妈介绍,住在了我家隔壁。 顺便说那时候我大概七岁了,罗维森比我小一岁。 罗维森的老爸是个外国人,所以,没错,罗维森是个漂亮的混血小天使,自然,他也有个外国名字,叫vi。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他的场景,不得不说那是个无比糗的一次见面,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甜蜜的折磨。 那天下午我老妈突然问我想不想要个弟弟陪我玩儿,我摇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我老妈很惊讶,因为我一直嚷嚷着要妹妹的。 没错,我是要一个可爱听话的妹妹,而不是弟弟。 我老妈大概是理解了我的意思,于是接着说,你铭姨家有个小弟弟,以后你就跟他玩儿吧,你不是一直想要小伙伴吗,这次正好有了。要和弟弟好好相处,妈妈以后给你买那个小火车哟。 我看着我老妈笑得一脸慈爱,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为了我的小火车 分卷阅读1 - 分卷阅读2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2 ,我答应了我老妈。 说起来我这么想要个妹妹也是有原因的,不是妹控,只是我周围没有一个小伙伴陪我玩。 当时我家住的院儿里的小孩要么是刚出生的小娃娃,要么就是已经上初高中对我这么大的小屁孩儿“不屑一顾”的大孩子,也就是说在罗维森来之前我一般都是自己玩。 虽然自己玩也没啥,但有时候也挺孤单的。 晚上我和我老爸老妈一起去铭姨家吃“温窝饭【注1】”。怎么说我也是个小小男子汉了,老妈吩咐我的事情我绝对会认真执行,于是到了铭姨家我就直奔罗维森去了。 那是怎样的一个漂亮可爱的孩子呀,柔软的棕色头发顺服的垂在脸旁,脸颊粉`嫩嫩的,十分可爱,让人忍不住去揉一把。 不得不说外国小孩儿小时候就是可爱,那一双眼睛,简直了,眼珠很黑,睫毛真长,忽闪忽闪的,像两把小扇子,再加上翘翘的小鼻子,小小的粉嘟嘟的嘴巴,和赵晓敏家那个碰不得的洋娃娃像极了。 简直就是我梦想中的妹妹!我恨不得立马冲上前去摸摸他! 我老妈看到他也是喜欢得不得了,一直抱着罗维森不撒手,还一直摸摸他的头,捏捏他的小脸。我老爸看不下去了,就在一旁咳嗽了一下。 “小铭,你们家孩子真是太可爱了,看看我们家那野猴子,啧啧啧。” 我老妈说完还用一种痛心的眼神儿瞥了我一眼,像是在说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熊孩子。 行,这真是亲妈! 我那比城墙还厚的脸皮顿时有点发烧,我下意识吸了吸鼻子。 看到我这样,我老妈直笑,我老爸还有铭姨也笑了起来。 待我老妈放下罗维森,我就冲了过去。虽说我老妈对我说过什么弟弟啥的,但是见到他之后我基本什么都忘了,就牵着他的手不放了。 那小孩大概是有点怕生,我老妈放下他后就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站着。 我立马跑过去牵着他的手对他说:“小妮儿,哥哥带你玩!”说完我还亲了他脸蛋一口,唔,他真香,就像我特喜欢吃的旺仔小馒头的味儿,于是...我舔了他一下。 小孩儿愣了一下,我看到他的脸蛋憋得通红,漆黑的眼珠包着一层水膜。看到他这样我还以为他要哭了,没想到最后他用不太熟练的汉语憋出一句让大家忍俊不禁的话来。 “哥哥,我不好吃,不要吃我好不好?” 这是罗维森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 吃完饭,大人们在一旁聊天,我和罗维森在一旁玩。 罗维森告诉我他是男孩儿,我自然是不信的,非扯着他的裤子要他给我看小鸡`鸡,他自然是不肯的。 刚恢复正常颜色的脸蛋又变得通红,眼里含着一泡泪,要掉不掉,看着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就心软了,于是也没强求他给我看小鸡`鸡。 我老妈看到这副景象,一边笑一边赏了我颗爆栗。 “熊孩子那么笨呢,这是弟弟,不是妹妹!”听完我老妈的话我半是忧伤半是明媚。 不过小孩儿嘛,弟弟妹妹也没什么差别,都那么漂亮可爱,哈哈哈。 短短的时间内,我们确立了无比紧密的革命友谊。虽然罗维森不爱说话,但我很喜欢和他玩,因为他有很多玩具。 总之吧,那晚是真的挺糗的,现在想想都会被当时那么笨的自己感到羞愧。 【注1】:温窝:搬家后让朋友们认认家门,同时也能好好聚聚。 第二章 后来,铭姨给罗维森办理好入学手续之后我们就每天早上一起去上学了。 那时候我上二年级,罗维森上一年级,他们班正好在我们班楼下。 我老妈特意嘱咐我要我好好照顾罗维森,说是人小森森刚入学,周围都是陌生人,他那么羞涩内向,怕是不好交朋友,我作为哥哥要多多照顾他。末了还添了一句,你好好照顾小森,妈妈给你买那个什么变来变去的机器人哟。 “赵淑仁女士,母亲大人,那个变来变去的机器人能不能买个能站起来的?”我一脸严肃的说到。上次那个小火车您老给我买的是小火车吗?!那就是个贴纸!贴纸!我的形象啊,没脸见人了都! “熊孩子,不要讨价还价。你母亲我还要去上班,照顾好小森森哟~”绝对是赤`裸裸的剥削! “哎,金野,今天放学后我能去你家玩小火车吗?” “金野,你那小火车有轨道没,是电动的吗?” “金野,你的小火车......” 没错,是我作,枉我那日风光无限好,今日却垂头找地缝啊。虽然我相信我老妈不会说空话,但是实话的结果,啧啧啧。真不该和那群熊孩子炫耀的...... 作为听妈妈的话的我自然不会违抗她的嘱咐,更何况我还挺喜欢和罗维森玩(他每次和我玩都会给我很多好玩的、好吃的),所以我基本每天下了课就溜出去看看他。 罗维森是个挺不爱说话的小孩儿,何况他在回国之前都在国外,中文其实也不咋地。我本以为他会像我老妈说的那样和别的小朋友相处不好什么的,但我和我老妈都错了。 ——基本每次我过去看他都会发现他周围围着不少小朋友,看起来还蛮不错。 “这小子还挺厉害!”我默默想着。 有一天我同往常一样去看罗维森的时候却发现他没在教室里。我听到周围的小孩儿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像是“罗维森爸爸的眼睛是绿色的!”“罗维森爸爸长得像巨人!”等等吧。正好我看到他同桌在外面说话,于是便拉住他问了下罗维森去了哪里。 “小野哥哥,罗维森的爸爸把他带走了,像是回家了。”那个西瓜头慢条斯理地说着。 听到这话我的心里松了口气,别看罗维森那么小,那么羞涩的样子,其实小鬼精得很,总不会被人骗走的。 印象里我没见过罗维森他那外国老爸几次,而且他老爸每次都是急匆匆来,急匆匆走。他老爸一直呆在国外,罗维森只是和铭姨回来的。 我问过我老妈为什么罗维森老爸不和铭姨他们娘俩一起回来,我老妈总是讳莫如深,一副“你还小,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的样子。不过和我也没太大关系,于是我问了几次无果后便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 下午放学回家后,我看到罗维森抱着他的小熊坐在我家沙发上,腰部微弓,下巴抵在小熊的头上。我站在门口就那么看着他,心里竟然觉得有点酸。 这一幕我竟然还记得那么深,实际上也让我挺惊诧的,我似乎记得罗维森在我眼里的所有细节。 我没问他怎么了,因为基本上每次他老爸回来他都会到我家来住。每到这时他总是沉默着,奇异的平静。 分卷阅读2 - 分卷阅读3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3 晚上他就睡在我旁边,抱着他的小熊,衣服也不脱就那么蜷缩成一团睡着。隔天早上他枕的枕头都会湿一块,眼睛也红红的。我什么也没问,因为我知道问了他也不会说。 后来长大一点我就明白些了,他到底还是缺乏安全感,爱父亲却也恨他。而那时候我也小,不懂得安慰,和他的关系也没那么深。到后来我们渐渐长大,关系也很深的时候他才对我说了那时他是怎么想的。 “我很害怕。”,他这么对我说。 我会一直陪着你,只要你需要我。我这么回答。 或许他后来找上我不仅仅是因为征服的欲`望,还有这层承诺纠缠在其中吧。 我引诱了他。 用无忌的童言,许给他一个关于责任的承诺。 第三章 罗维森的父母是在他七岁那年离的婚,那年我八岁。其实这件事早在铭姨和罗维森回国的时候就已初见端倪。铭姨和罗维森突然回国,罗维森的老爸却没和她们娘俩一起回来;罗维森老爸来去匆匆,每次他回来罗维森的种种表现和隔壁压抑的争吵;我老爸老妈谈论铭姨时的表情...... 后来我才知道了个中缘由,原来罗维森的老爸出轨了,而且他和那佣人亲热的时候恰好被当时才七岁的罗维森看见。 听起来就像八点档播放的肥皂剧,充满着白日梦一样的戏剧化和不切实际,然而事情就真的那么发生了。 罗维森那时候也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却也明白他老爸和女佣做的是不对的,因为亲吻是爱人之间才能做的。罗维森不吭声可能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是个沉默的性子,喜欢把问题藏起来,独自舔伤吧。 其实我有的时候会觉得很奇特,想铭姨和罗维森老爸那么开朗的性子怎么会养出罗维森这种内敛的性格来的。所以,依着罗维森那什么是都爱往心里藏的性子,铭姨自然不知道罗维森看见那一幕的事情,他老爸也不知道。不过自那以后,罗维森就开始变得愈发沉默起来,对他老爸也逐渐疏远了我不清楚铭姨是怎么发现的,但不久后铭姨就带着罗维森回国了。 于是便有了往后的事情。似乎印证了那句话:所有的阴差阳错其实都是命中注定。实际上我觉得挺扯的,但有时候却也不得不感叹它的可印证性。 要说我老妈为什么和铭姨这号女强人认识也的的确确算是个阴差阳错了。 我老妈是这么向我说的。大家随便看看,我老妈一向夸张到极致。 那绝对是个艳阳天,连一丝热风都没有,热的狗都哈着舌头,趴在阴凉地儿不愿动弹,连着池塘里的鱼似乎都躲在水草里躲开这夏季特有的酷热。 “扑通”一声,一条小鲤鱼伴着闪耀的碎珠从水中跃了起来,在夏日的阳光里扬成优美的曲线,映在眼中。 ——看来我老妈当年也是个文艺青年,这是摘抄她原话,恶了我一下午加一晚上都不好意思写出来。 “哗啦”又是一阵响动,那条小鲤鱼已经“静好的”被我老妈抓在了手里......那一阵“哗啦”不幸的让站在岸边大柳树底下乘凉的铭姨下半身湿了个透。 那天上午铭姨刚随父母来到乡下,待收拾好行囊后已经是下午了,于是铭姨便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一下环境。 因为那天是个艳阳天,一点水分都不掺的艳阳天,铭姨刚出去就被火辣的光舌舔的受不了了,恰巧铭姨新家前的小河旁边有很多大树,于是铭姨就坐在树下乘凉,等待着热浪消散。也是因为这个艳阳天,我青春逼人的老妈耐不住酷热就去了那条小河,美其名曰:消暑。实际上就是戏水兼摸鱼。 在那个年代,乡下还没有所谓的电风扇啊,空调啊之类的高科技东西,禁不住热又坐不住的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小河里戏水。 那时候也没什么工厂产生的污水污染,乡下的小河啊,池塘啊都干净的不得了。所以不仅仅是贪玩的小孩子,大人们也经常去河边乘凉、洗衣服、谈天说地。小孩子们也不总是戏水摸鱼,在那个没有电视、电脑甚至是收音机的年代里,听老人讲故事也基本是每个孩子每天下午放学后做的事情。 小凳子一摆,蒲扇一拿,把老头老太围一圈儿,眨巴着好奇的双眼,听着老人们讲抗战或者是孙悟空的故事。有时候孩子气的老人也会讲讲祖辈父辈讲给他们的鬼故事,每每听完,小孩子们都手牵着手,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跑到家里,连鞋也不脱缩在被子里。晚上起夜也必须叫着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做伴儿才敢去,一有点风吹草动就撒丫子快跑。每次听完都会想着下次绝对不听了,但是隔天要是有孩子气的老人讲鬼故事,又绝对会睁大双眼,支棱着耳朵,继续听那些说狐道鬼的奇闻异事。 说来我老妈那时候也的确是个皮孩子,这是我大胆的有百分之九十可信度的猜测,我老妈是绝对不会对我说她是个皮孩子的。咳,毕竟是要保住她为人母的一点威严的。我老妈只说她小时候很活泼,至于活泼到什么程度,嘿嘿。 皮孩子嘛,所以我老妈虽然是个女孩子,却十分喜欢男孩子的游戏。像是爬树掏鸟蛋啊,下河摸鱼啊等等等吧,我老妈可以说是乐此不疲。有时候吧,这动作就大了点。于是就有了刚刚铭姨湿身的一幕...... 听我老妈说,当时铭姨被吓了一跳,刚想站起来的时候,就顺着那滑不溜秋的斜坡跌进了水里。我估计我老妈当时一定乐得不行...... “哎呀,大妹子,真对不住(抱歉)啊,我这一不小心就把水弄你身上了。你那身花衣裳真好看,要不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晾凉吧。” 我推测我老妈当时一定是脸都没红一下,就盯着铭姨那身花衣裳了。(那时候乡下穿鲜艳衣服的很少,因为很贵......) “没关系,我家就在那里,我回去换一下就行。” 铭姨当时那叫一个淡定啊(我老妈说她当时吧看铭姨那个表情有点羞窘,这是真正的闺秀吧),被人弄得衣服湿了不说还掉河里竟然也不气不恼,估计罗维森那小子宠辱不惊的性格就是随了铭姨。 其实这阴差阳错也算是一种缘分,我老妈那日就认识了铭姨一家人,以后也算是深受影响。那天我老妈去铭姨她家,还吃了顿晚饭。当然,那顿晚饭里有我妈摸来的那条小鲤鱼,吃完饭后就这么算是就这么认识了。 铭姨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某场运动被打击成“臭老九”,七十年代末的那场改革却也没让他们回到原来所在的城市,后来就搬到了我老妈所在的地儿,当起了乡镇中学的老师。没错,那所乡镇中学就是我老妈上学的地儿。 理所当然,铭姨转学转到了我老妈的班级,其实也就一个 分卷阅读3 - 分卷阅读4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4 班。那时候上学的学生很少,大部分农村孩子都是小学毕业就成家立室了。我老妈上能继续上学则是因着我姥娘我姥爷也算是个知理儿的,认为只有上学才会有出息,于是就让我老妈继续在求学的道路上打滚了。 当时的铭姨一去我老妈那个学校就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铭姨穿着一向比较时髦,因着家庭原因,也自有一股书卷气质。两条麻花辫随着走动一甩一甩的,鹅蛋脸儿,杏核眼,玲珑鼻,樱桃嘴。可谓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段儿有身段儿,父母又是学校的老师。真真儿是白白净净又知书达理,简直算是当时的女神了。 我老妈和铭姨在那件湿身落水的事儿后也就算正式认识了,要说她俩怎么变成好朋友的也算是个阴差阳错吧。 间插无聊小段子,与正文无关,不喜勿看。 “为什么还要回来?”金野冷冷地说,“你知道我是警察。”对面的男人神色淡淡,唯一双利眸一瞬不瞬的看着金野,削薄的嘴唇启阖,“我是卧底。”金野眉心微拧,没有说话。那男人嘴角微翘,伴着轻轻地叹息走上前去狠狠地吻住了金野,唇齿相依间低喃一声“你啊,就不能主动些......” 第四章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淳朴又张扬,内敛又热情。虽说不像当代有层出不穷的各种潮流花样,但也别有风情。 男孩子剪一个“郭富城头”,女孩子梳一个“林青霞发”,哼着韩宝仪或是费翔的歌,骑着单车,在坑洼的道路上放纵的笑着。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每个学校基本都会有风云人物,而风云人物,不必说,即是相貌学识才艺俱佳的。 铭姨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全校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相貌学识不必说,但真真让人惊艳的是她的才艺。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提那场演出了,它让我老妈和铭姨就此成为好友。 那是一次元旦晚会,学校学生不算多,也就百十来人。所以,元旦晚会基本上是老师学生齐出动了,能唱的就唱,能跳的就跳,能讲的就讲。 而我老妈和铭姨一起唱韩宝仪的《粉红色的回忆》,据我老妈形容,那就是一场灾难...... 当时也没啥排练,就直接登台演唱了。女孩子们穿着过年穿的红袄子,抹着艳红的嘴唇儿,很是喜庆。 但是,没排练就是灾难啊,我老妈也没见过大场面,未登过台,结果一开口唱就忘词了,跑调更是不在话下。大家可以想象那个场景吧——两个穿的红艳艳的小姑娘,其中一个姑娘在不大的台子上...鬼哭狼嚎着。 而台下早就笑的不行了。 接下来,重头戏出场,铭姨“挽救”了她。 我老妈说,铭姨当时突然转身,给了她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伴着《粉红色的回忆》的音乐跳舞,原本笑嘻嘻的观看人员们顿时是鸦雀无声,都睁大眼睛看铭姨跳舞。 披肩长发随动作飞扬,腰肢的舞动,足下的旋转,一个转身,回眸,手臂微扬,嘴唇轻启。 “哦,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依然怀念你。你一言,我一语都叫我回忆......” 一串串的歌词伴着音乐和舞蹈呈现给大家,其后我老妈也跟着铭姨的节奏开始唱了起来。 “总是不能忘记你。” 一曲终了,多少人再也无法忘记铭姨。 也就是这次灾难性的演出让我老妈对铭姨有了新的认识,大方不做作的表演更是惹得我老妈眼红。 于是,新的友谊在那个淳朴的年代悄悄发芽了。 我老妈和铭姨因着一次“孽缘”结识,又因着一次“孽缘”就此成为一生的好友,为此后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做了提前未知的铺垫,引着众多与此相关的人走向未知又预定的未来。 好无聊,给大家看个小段子吧【与正文无关】 【1】 金野被训了一天,作战服浆在了一块,但是他连澡都没冲便匆匆跑向排长所在的屋子,抬脚踢门,一溜儿动作下来行云流水,仿佛做了多次。不一会儿屋内便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你丫忒狠了,让我好好‘惩罚惩罚’你……”“嗯…唔…轻点…嗯…臭小子,老子让你轻点!嗯……”……战斗澡啊 金野给自己的小分队设定了方案准备夜袭侦察营。夜色沉寂,只有军靴与地面轻轻摩擦的声音。金野一想到排长又气愤又欣慰的生动眼神和那眼神扫过来时勾人的模样就忍不住心痒,于是便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破晓之际最为黑暗,金野小分队侵入侦察营,却没想到排长一行人早在此等待。看着排长似笑非笑的眼神,金野就知道他疏忽大意了,林铭哪里会不知道金野的心思。将计就计,瓮中捉鳖也是手到擒来。 林铭目光猝然一利,却并无言语,凝视了金野一会,含着质疑与失望。最终林铭只是拍了拍金野的肩膀,便转身离去。金野只觉这几天的疲惫摧枯拉巧般的向他袭来,压得他不住喘息,喉头像是扎了鱼刺一样难受,让他颤抖。 于是金野知道他让他失望了,全队的命搭在他一人的肩上,不是实战胜过实战,他却如此大意。金野挺直腰板,大步走向晨曦的光明里。 金野想起第一次见林铭的时候。万千平常的天气,百无聊赖的自己就那么在街头闲逛。那时候金野还是个小混混,做打架斗殴逃学这样坏孩子的勾当。 那天恰好金野闲的发慌,而迎面走来的男人一看就是个练家子,金野心痒了,想和他打一架。便兜头走上前去不由分说的给了男人一拳,不重,却能激起人的愤怒…… 金野拿着凶狠又玩味的目光盯着男人,肌肉暗暗纠结,准备和男人开打,却没想到男人只是轻皱眉头,走近金野,轻轻地在金野耳边说了一句话。“小子,和我打架,你还嫩点。”金野瞳孔骤然紧缩,想要暴起进攻时,男人拍了拍金野的肩膀,又说: “金野,想和我干架就来找我吧。我是林铭。” 第五章 铭姨是个有出息的,高中毕业后就上了一所知名大学,后来又出了国,工作时认识了罗维森的老爸。 罗维森的老爸帅气风流,国内的土孩子是无法比得上的,再加上罗维森老爸也确实很有能力,所以很快就虏获了铭姨的一颗芳心。两人不久就陷入热恋并迅速结了婚。 罗爷爷和罗奶奶在国内也是鞭长莫及,只好随女儿去了,毕竟铭姨一向是很理性的。 关于铭姨和罗维森老爸的结合,按我老妈的说法就是“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子”。 短暂时间的相遇,双方只是凭着外在的一切和一腔爱的火焰就决定了彼此难以捉摸的未来,再加上罗维森老爸风流的性子和铭姨追求完美的观念,似乎印证了二者的结合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分卷阅读4 - 分卷阅读5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5 后来铭姨为了罗维森和我的事情,跟我谈了谈,其中也包括那时候和罗维森老爸的婚姻。 “......你们一定觉得我和mark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吧。我们的世界观、种族、国籍、性格等等都那么不同,近乎相反。 但我们还是结婚了,因为那时的我们的确是相爱的。我们也会考虑很多,彼此的家庭还有性格的磨合,婚后又该如何相处,这些我们都考虑过,所以我们能够在一起六年。” “我并不后悔和mark结婚,也不认为我们的婚姻是个错误,虽然它没有坚持到最后,但那还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也让我有了我最爱的小森。 六年也足够长了,足够一些人成长,足够爱情的消弭。所以到最后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放手,过了期罐头即使仍然美味但也失去了该有的价值。” “对于小森,我作为一个名母亲实在是不合格的。要知道,很多人为了孩子而选择勉强继续在一起,这样不仅对双方不好,而且也会伤了孩子。 mark和我协议离婚的时候,我们曾经为了小森的抚养权问题而一直争吵,让小森失去了安全感。 我想,那阵子小森和你在一起大概很安心吧。小森这孩子很犟,这点小野你是明白的吧。认定的事,除非自己放弃,别人的劝阻只会让他更加坚持。” “小野,你也对小森有感情吧。虽然站在小淑和你父亲的立场上来说,小森和你的事情对于你来说不太公平,因为这意味着你们今后布满荆棘的路。 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过完一辈子,但这终究还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我和你讲mark的事情是想让你明白,感情是互相的,而自己选择的路要无愧于心。” “小森回国后和我说了他的想法,从小森和我的谈话中,我感到这一年半的时间下来他真的成长了很多,不再像他第一次说你们的事情时那么莽撞幼稚了。 扪心自问,铭姨不希望你们在一起,因为这条路太难了,而且小野你还是喜欢女孩儿的吧,和小森在一起是习惯了,不会拒绝他,对吗?” “你再和小森谈谈,好吗?铭姨希望这次你们双方都能认真考虑清楚,我不会反对你们的事情,但也不会同意,这点小野可以理解吧。” 铭姨说的没错,我对罗维森始终存着怜惜心,不忍拒绝他,而且也因为习惯和一点别样的情绪和他在一起。 其实说白了还是我不够喜欢他,因为不够喜欢,所以才会选择短暂的安逸,无视未来罗维森会因为我们的分开变得多么痛苦。 我明知这样很不负责任,知道长痛不如短痛,那时我却还是选择和他在一起,归根到底就是我的不成熟和自私心。 第六章 罗维森性格比较内向、敏感,所以我和我老妈才会在他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担心他被人欺负。不过依着那时候我每日的观察,他在同学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大概是他总是分享给其他小朋友好吃的、好玩的吧。 但是受欢迎并不意味着他能交到好伙伴,随着观察时间越长我就越发现了一点不对劲,他总是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看书,其他小朋友来找他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笑着拒绝。 不过,小时候的我又怎么能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呢,那时我只是以为他是真的很爱学习,所以也就没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过现在想想,罗维森小的时候大概是太敏感了。他之所以受欢迎,一是因为他的混血身份,二是因为他有礼貌、爱分享。但这些都只能说是他长期受教育的结果,或者说是习惯性`行为,还有为了不让我看出别的什么,而对他担心。 因为缺乏安全感,所以他试图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大家,以防大家对他厌恶、疏远;因为缺乏安全感,所以他不想让我和我老妈担心,成为我们的累赘;因为缺乏安全感,所以他总是一个人,想靠近却又害怕被抛弃。 他活得太累,而那时他只有六岁。 就像罗维森父亲那年每次回国和铭姨争夺抚养权的那些日子,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却让我感觉咫尺天涯。 他蜷缩在自己的壳里,将柔软的心保护起来,直到我许给他那个承诺,他默默的把我也拉进壳里,互相依靠。 那个承诺,于他来说是能抵挡一切的盾牌,是个美好的礼物;于我来说,只是因为同情心而说出的无心之言。 他小心翼翼,又步步为营,把我纳进他的世界,只有我们两人的世界,只因那句亦轻亦重的承诺。 ...... 在我即将八岁,罗维森即将七岁的年末,铭姨和罗维森的老爸终于协商好,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那天罗维森依旧沉默,只是在最后还是给了他父亲一个拥抱,随后便头也不回地拉起我就跑。 寒风裹挟雪花,刮得脸生疼,但罗维森只是拉着我跑。 千盏万盏红灯笼逐渐在昏黄的夜色里亮起来,鞭炮声、笑语声渐渐离我们远去,冬夜里只有我和罗维森快速奔跑时踩在雪上的“咯吱”声和因奔跑而变大的喘息声。 像是全世界都离我们远去,万家灯火中只剩我们。 最后等我们再也跑不动时,罗维森突然转身把我扑倒在雪地里,抱着我哭了。他抱得我很紧,像是要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就这么到天荒地老。 他在我怀里大哭,无声哭泣,啜泣...... 那一刻,我只知道要抱紧他。 再来一个小段子。【绝对与正文无关】 “既然已经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呢?你不是说过不会回头吗?”金野有些愤愤地撇开头哼道。“可是...可是”林铭圆圆的眼睛含着一泡泪,表情委屈的像是金野欺负了他似的,他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跑上前去抱住了金野并迅速吻了一下金野的嘴唇,然后低下头红着脸说道:“可是你是我的终点站呀......” 第七章 回家的路上罗维森依旧一语不发,只是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冰冷、潮湿。这感觉并不怎么好,但我知道我不能放手,他现在需要我。 他很难过。 其实对于他父母这件事我并没有那么悲伤,我只是有些害怕,害怕我爸妈也会像罗维森爸妈一样就那么分开,所以到后来我也哭了。有点傻,不过我还是个孩子。 回到家后,我老爸老妈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我们去吃饭。 在悲伤与吵闹中我们迎来了新的一年。 那时候,对于小孩子来说,过年可是我们一直期盼的事情。小孩子们穿着花花绿绿的新衣服,穿梭在大街小巷,玩鞭炮、吃糖果。给长辈们磕头,还会拿到红包,即使钱不多,小孩子们也会很兴奋。 那时候,年味很 分卷阅读5 - 分卷阅读6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6 浓,似乎大人们在过年的时候也会很开心,先把烦人的琐事放在一边,给孩子买衣服,收拾屋子,置办年货...... 除夕前一天,罗维森跟铭姨回了老家,就在我姥爷那村里。 “我过两天找你去玩!” “嗯,哥哥来找我玩!” 罗维森圆溜溜的眼睛闪耀着期待的光芒,大概是第一次过中国的春节,罗维森看起来开心了很多。 “跟小野哥哥说再见。” “小野哥哥再见!不见不散!” “再见,不见不散!” 我很喜欢去我姥爷家,因为那里真的有很多好玩的,不过那里却有一个调皮任性的丫头,我表妹,上文提过,赵晓敏。我小时候真是一想到她就头痛,不过我们谁也没料到她后来却成了我和罗维森感情的催化剂和有点玄妙的后盾。 这大概就是人生吧,拥有它的人复杂又奇妙。 在我十四岁之前,我和罗维森还是好哥们,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发生了那件事,让我俩的友情开始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 第八章 在我14岁那年的暑假,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都无法释怀的事。 ——余茂为了救我,跳入水中再也没能回来。 毒辣的阳光,恼人的虫鸣,青草蔫坏的味道,冰冷的水,下沉的我们......总出现在我的梦里,像一次次慢性凌迟,恨不得把我刮肉啖血、抽筋剥骨。 他就此消失在那个死灰般的夏季。 ...... 因为我爸妈工作的原因,每年暑假我都会去我爷爷奶奶那里住。罗维森来了之后,我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基本他都会在我爷爷那儿待上半个暑假,然后再去他老爸那里,这大概是铭姨和罗维森老爸离婚的约定。 罗维森就像个发光体,不管去哪里好像都很受欢迎。每次去我爷爷奶奶那里,村里头的男女老少只要见到他都会和他打招呼。 这一点让我很是不忿,那么开朗阳光帅气的我竟然比不过那个羞涩内敛的臭小子! “哎,金子,你来啦!想我没?” “哟,一年不见,小森森越来越俊啦!来跟哥啵儿一个!” 还隔着好几十米就听见余茂那家伙欠抽的声音,那小子一边挥手一边向我们跑来。 “滚!”我笑骂,上前给了余茂一个友谊之拳。 余茂是我多年前认识的好友,比我大一岁。他和我差不多,也是每年暑假到他爷爷家“度假”。 不过,罗维森和余茂似乎一直不怎么对盘。因为余茂总喜欢逗弄罗维森,直到罗维森忍无可忍炸毛为止。 每次看他俩“斗法”都乐得我不行。 “小森森,你说你这个儿去年之后就没再长过吧?”余茂一脸得瑟的贱样儿,一边说还一边拿手比划他和罗维森的身高差。 每回罗维森来,他都会拿他的身高说事儿,借以调侃。不过罗维森的身高其实没那么矮,只不过余茂的确是比罗维森高很多,又想逗弄这个不爱说话的小孩儿。 “......”而罗维森鸟都不鸟他一眼。 “茂哥,你纯粹是四肢发达吧!”我也趁机掺和掺和。 “嘿,金子你小子胳膊肘往外拐!” “我这是帮自家人,你算哪根葱,滚滚滚...”我一脸调笑。 “......”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暑假。 过往的事就像嵌在我的脑子里,严丝合缝,任我所有的拉扯都是徒劳无力。而欢声笑语皆已远去,却历历在目,提醒着我,指戳着我,什么都已成定局。 那时候的快乐,反而成了现在无法消减痛苦。 快乐的日子似乎总是那么短暂,而事情似乎也总喜欢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发展,那方向总有那么些时候是通向泥沼或悬崖。 和余茂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很开心的,他会给我们讲他周围发生的趣事,也会谈他的理想抱负;他会带我和罗维森到处玩,爬树、游泳都是他教会我们的。 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他的手很巧。他能用一根烂树枝在河滩上画出很美的画,也能把废弃的车轮改造成精致的装饰品。 他会用树叶吹出好听的小调,会用二胡拉出欢快的曲子。 他很聪明,他能把艰涩的题目用十分简洁明了的方式教会我们,他能每次考试都拿到优等。 他会逗我们笑,也会认真倾听我们的烦恼,提出合适的建议;他也会在我们迷茫的时候适时点醒我们。 他就像我们的大哥。 而就是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在他生命刚刚开始绽放精彩的时候戛然而止,突如其来,打的人不知所措。 那时的我像被人扼住了咽喉,只能发出“嗬嗬”的气声,连恐惧都只能咽在心里。 似乎连悲痛都没来得及映在脸上,麻木就已经把全身都冻住了。 “死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死亡带走他的生命,让他永远停留在他15岁的夏季,留给活着的人无法摆脱的执念与懦弱。 这是他厌恶的、鄙视的,但活着的人怕了,只想逃到密不透风的壳里。 余茂的死注定了我要背负一辈子的债,注定了在我心内埋下一颗懦弱的不敢抗争、无能为力的种子。 只等某一天的爆发。 第九章 最可怕的感情就是因为怜悯而在一起,而对方因为微茫的希望而装作毫不在意。 我不想用别人的死亡来宣告我的成长,因为那太沉重。我只是想以此来祭奠,那些逝去的人,我一直都想念着。 ...... 余茂的事发生以后,我消沉了一段日子,随后又恢复从前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 但我心里却明白得很,我表面上的若无其事其实都是幌子,只不过是为了向我周围的人交代而玩弄的一出拙劣的把戏。 余茂成了我秘而不宣的禁区,连名字都不能提。但凡有人向我提及余茂,总是被我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我怎么会不知道他们的好奇呢,各种亦真亦假的言论在背着我的地方被无数人口耳相传。周围的人总是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看着你,好奇、怜悯、冷漠,就像看着将要被砍头的犯人,隐蔽的让人恶心。 而我的父母却丝毫不提及这件事,就像这件事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不过,也该如此吧。他们一定以为这只是一件非常意外的事情,我也只是“受害者”之一罢了。 ——我下水游泳,腿抽筋,溺水,余茂救我,最后体力不支,只来得及把我拖到近岸,而自己已经无力了。 这是公认的事实。 但这事实背后藏着的是一个我永远无法释怀的真相。 ——是我害死了余茂。 我至今不 分卷阅读6 - 分卷阅读7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7 愿再去回忆那天的事,可它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梦里,提醒着我,要铭记。 那天真他妈的各种天杀的巧合。 那天天气很热,村头巷尾没有几个人呆在外面。而又恰巧那一天停电了,于是百无聊赖的我就撺掇着罗维森和余茂下河游泳。 而那天村里的那条河里的水又因着连日来的高温被蒸发的差不多了,好巧不巧的又被附近的小孩儿搅得一团糟。 本来我们就是打算在村里的河玩玩的,但没想到是这般模样,于是他们两个就提议去镇上转转。但我那天不知怎的鬼使神差的非得拉着他们两个去游泳。 于是我们去了离村有段距离的水库。 接着,就出事了。 大抵是因为水库里的水太凉,我刚下去不久,腿就开始抽筋儿了。 余茂离岸边近些,看到我在水里浮浮沉沉很不对劲儿,于是便跳下来,想要拖我上岸。而天杀的我,因为溺水的恐惧和求生的欲`望,在余茂抓住我之后就像八爪鱼一样拖着余茂不放手了。 我拼命挣扎想要露出水面,于是就一直按着余茂。余茂也在水下挣扎,可能也是年长有点经验,后来便拼命推着我向岸边游去。 等我快到岸边的时候,余茂已经往下沉了。 而在岸上的罗维森这才发现出了问题,赶忙下水将我拖上岸,又下水去拉余茂。 那大概是我度过的最漫长时间了。 因为我的腿脚不便,于是便由我给余茂进行紧急处理,罗维森跑去喊人。 我拼了命的给余茂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几乎都要把余茂的肋骨压断。 然而,一切都晚了。 余茂死了。 余茂被我害死了。 ...... 我以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掩盖我的痛苦,用拙劣的演技演好每一天我应该有的样子。 我照样和同学插科打诨,照样因为考试开心失落,照样对着父母撒娇叛逆...... 而其实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殊不知,因为这样的我,牵扯出我和罗维森的未来。 一切都是孽债。 第十章 余茂死后的几个月里我基本上都处于一种心不在焉的状态,虽然我表面上看起来和平时没多大区别。 但就是因为我这种心不在焉状态,让我丝毫没有察觉到罗维森那种不同寻常的变化。 ...... “哎,金野!最近怎么没见罗维森跟你在一块儿啊?看你俩平时跟个连体婴儿似的粘在一起,这都好几个星期没见他了吧。难不成你把人甩了?”同桌笑得一脸猥琐。 “滚!”我笑骂,给了他一拳,便继续做着做不完的模拟试卷。 回到家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暑假后就再也没见罗维森了,开学也没见他来上学,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打来。 我觉得有点奇怪,平时罗维森不管去哪里都会告诉我一声的,而这次他竟然消失了这么久。这让我有点焦躁。 于是,我去隔壁问了一下铭姨。 “小森还在mark那里,听mark讲小森情绪有点不对,于是就先留在那里了。过些天应该就回来了,到时候小野和我一起去接他吧。” “嗯,好的,麻烦铭姨了。铭姨再见!” “再见。” 可能是怕提起余茂的事让我伤心,铭姨并没跟我说小森情绪不对的原因。 我心里也明白铭姨那么做的原因,所以也就当罗维森只是因为余茂的事自责而不愿回来了。 而实际上等我和罗维森在一起时才知道,罗维森之所以暑假之后还一直待在他老爸那里,一方面是因为余茂的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对我产生了不一样的情绪,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不敢回来面对我。 ...... 罗维森一周后回来了。 那天我和铭姨一起去机场接罗维森,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等来了罗维森。 我和铭姨站在那里,伸长了脖子瞧着出口处,左等右等还不见罗维森出来。没过一会儿,就见一个比我矮一点的帅小伙站在了我和铭姨面前,一脸笑容地看着我们。 我一时有些怔愣,心想难不成铭姨认识这个帅小伙?铭姨开始也有些疑惑,不过立马反应过来了,这帅小伙不就是罗维森那小子嘛! 没想到两个月不见,罗维森个子蹿得这么快。照他这个长个儿速度,估计再过不久就赶上我了。 “妈,小野哥,我回来了。”罗维森给了铭姨一个大大的拥抱。 平时罗维森每次都会抱着我不撒手,这次反而没有给我拥抱,只是对我点了点头,有点疏离的意思。不过我也没往心里去,只是惊诧于他的变化如此之大,可能也是我忽略他许久的原因。 在罗维森和铭姨说话的期间,我闲来无事向周围扫了几眼,发现有几个女孩子一直向罗维森这边打量。 我有些忿忿,一阵腹诽。 ——哼,小爷我阳光帅气,不比罗维森好看? 于是我就打量了罗维森几眼,也就不得不承认了。罗维森那小子确实,咳,比我好看...... 罗维森暑假的时候也才167左右,这次回来差不多170公分了。头发也剪得更短了,让他看起来精神不少。 以前未长开的稚嫩的脸,如今已经初见男人刚毅的棱角。眼尾拉长,不再是小时候圆溜溜可爱的样子,合着他老爸那白种人强壮的显性基因,他有较黄种人更高的眉骨,让他的眼睛看起来深邃了许多,增添了几分成熟。 挺直的鼻梁,微扬的唇角,略显苍白的皮肤...... 还是以前那个小子。 不过,罗维森本就瘦削不已的身材,这次回来似乎变得更瘦了。 整个人站在那儿像根竹竿,裤管空荡荡的,原先有点婴儿肥的脸颊也没了肉,让人看起来有些心疼。 那时候二傻子一样的我心想,看来余茂的死对罗维森的影响也很大,都瘦成这样了。 间插无聊小段子。【这个和正文有关】 “你想每天一睁眼就看见我还是想每天一睁眼就给我一个吻?” “......那我选择不睁眼好了。” “你知道吧,每天我都会像昨天一样想你,就像整个冬天都在夏天一样。” “......说人话。” “我爱你爱到心都化了。” “呵......” “金野,去你丫的!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罗维森咬着被单一角,眨巴着“天真”的眸子,在床脚画圈圈。 金野无动于衷。 so,罗维森因为金野的不解风情终于炸了。 呵呵呵。 第十一章 回到家后,我把罗维森叫了出来。 “小森,跟哥去打球!” 分卷阅读7 - 分卷阅读8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8 “小野哥,你和大头去吧,我有点累。” “唔,也是,你刚回来。臭小子好好休息,明儿跟哥去上学!再不上学,老师就要打你屁股了,哈哈~” 我上前想揽住罗维森的肩膀,结果被他闪过去了,让我觉得有点奇怪。于是我便偏头看了他一眼,只见罗维森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眼神似乎有些躲闪。 不过看到他那副苍白的样子,我那点怪异感迅速消退,心里顿时酸涩起来。那酸涩从心尖蔓延,渐渐麻木了四肢,连视线也模糊了,鼻腔一阵难过。 “小子,嗯...茂哥的事你不...” “小野哥,如果没有其他事我就回去了,我很累。” 罗维森打断了我接下来的安慰,用微弓的脊背对着我。 “...嗯,好!你好好......”休息。 还没待我说完,便听见“嘭!”的关门声,罗维森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门后。 ...... 我和罗维森就这样不冷不淡的过了一个月。 说实话,我是真的很不适应这种情况。说不上有多大的感觉,但就是有细微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不断从体内涌出。 ——从前那个总是有事没事待在你身边的小子现在甚至一整天都看不见他的身影,除了一如既往的上下学。 本来存在感不大的校园突然间变得庞大起来,四方的空间被扩张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连带着人也变得多了起来。像是前半生待在井底见惯了那一方狭小的天地,后半生突然跳出井来,被无垠的天空震惊到无以复加。 用个不恰当的诗来比喻就是: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了,那时候在学校,我的眼里除了上课就剩下罗维森了。 罗维森的躲避行为让我很不适应,少了那个跟屁虫一样的存在,竟然让我觉得孤独。尽管我周围还有那么多同学。 于是,我决定找个机会和罗维森好好谈谈。因为这一个月他根本就是躲着我,任我再如何迟钝也能察觉出来了。 ...... 铭姨去a 市出差了,而每次铭姨出差,罗维森都会住在我家。所以我想趁这个时候和他谈谈,这次他总不能再躲了吧。 每次想到他的这种行为总是让我忿忿,引来我不停的腹诽。 ——丫的臭小子,看我这次不好好收拾你。 “小森,今晚来家吃饭,老妈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鱼!” “...嗯,好吧。”罗维森语气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在我的“逼视”下妥协了,至少我这么认为。 晚饭后我本来寻思着出去消食时和罗维森说说,没想到吃晚饭他主动跟我说了。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就是谈了谈余茂的事。 大概那时候他也就想着糊弄过去了,因为他不会做无把握之事,所以他绝对不会向我袒露他对我的心意。 ——我们不是一类人,我喜欢女孩儿。 在那个寒冷的十二月末,表面上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很平静,可是内里却已经开始崩坏了。 第十二章 命运似乎是个捣蛋鬼,总喜欢在人生活平静的时候搞得一团糟。 那天晚上后我和罗维森基本恢复了以往的相处状态,他总算不躲着我了。但实际上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罗维森似乎总是避开和我的对视。不过当时我也没细想,管他呢。毕竟那时候我还有半年就中考了,平日里关注最多的就是究竟上实验中学还是xx中,哪有那些闲工夫去想那些。 事情看起来似乎一切都在正确的轨道平稳进行。 ——我和罗维森关系“如初”;我的成绩稳步上升;我的家人们身体健康;我已经不经常梦见余茂了。 不过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唯一让我遗憾的大概就是我错过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吧......哈哈 这个可爱的女孩子是我初三时的同桌,人长得小小的,性格很好,人有点羞涩,成绩也不错。那时候我蛮喜欢和她讨论试题什么的,不过让我很惊讶的是她竟然也喜欢篮球。要知道,我以前的女生同桌没有任何人喜欢篮球并且很喜欢哭。那时候,除了上课,打篮球是我唯一能放松愉悦的事情了。 和她相处很轻松,她不会动不动就哭,我们会一起讨论某场篮球比赛或者某场模拟考试。不得不说她和我真的很合得来,即便到现在她也是我的好友,也是我唯一的一个女性好友。 所以,我很遗憾那时候没看出她对我的感情。 或许有人会说现在也不晚啊,快去追!不过,其实已经晚了,毕竟当时年少,我们已经长大啦。而且她现在有一个很爱她的未婚夫,二人一直为自己的未来不断奋斗,如今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简直让人羡慕死呀。 不过,因为她,让我和罗维森“正常的”关系加速崩坏了。 那时候,青春期躁动的少男少女们总喜欢在一天紧张的学习后用讳莫如深的语言和表情谈论那些或有或无的“绯闻”。像是x班的xxx给我班的xx寄情书啦,我班的xx和xx分手啦之类的东西,总是男女孩子们课后的谈资,借以调侃或者向好友诉说自己的情感。 而我和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好巧不巧的成了某次“绯闻”男女主角,上面我也说道了,我和她很合得来,我们会经常谈话。大概是因为这个?啧啧,少男少女的心思你别猜! 没想到这个谣言后来愈传愈盛,最后竟然传到了罗维森耳朵里。要知道,罗维森比我低一级,教室也隔着十万八千里。 于是,罗维森开始不和我说话了,虽然没到躲着的地步,但他也逐渐疏远我了。 妈的!罗维森又怎么了? 不过,那时候我也没空处理罗维森的事了,因为老师已经让我忙得焦头烂额了。 没错,老师知道我“谈恋爱”的事了。毕竟连低年级罗维森都知道我和我同桌“恋爱”的事了,就别说“眼观六面,耳听八方”的老师了。 在经过多方证实后,班主任终于相信了我。接着谣言就不攻自破咯,于是班里开始传我和我同桌分手了...... 结束所有事情之后我开始考虑罗维森的事情了。不过,这臭小子,真不让人省心! 那天放学后不等我去找罗维森,他自己就过来找我了。 ...... 夕阳下,一个瘦高的男孩大步向我走来,眼神晶亮,唇角微扬。他走近我,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并在我耳边呢喃着:“金野,金野,金野......” 声音细如蚊呐,带着不可察觉的颤抖,几乎让我以为是我的错觉。 第十三章 那天之后,罗维森又开始和以前一样粘着我,甚至更加“过分”了。 ——他每个课间都来 分卷阅读8 - 分卷阅读9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9 找我,而且放学回家后除了晚上睡觉之外就跟住我家似的,烦的我不行,见着他就想跑。 每次我一跟罗维森提这件事儿他就装可怜,弄得我没办法就只好得过且过了,反正还有不到半年我就升高中了。这小子的想法现在我是越来越猜不透了,前些天还可着劲儿的躲着我,现在倒好,可劲儿的粘着我。 照我那猥琐同桌的说法就是:“罗维森就跟闻见肉味儿的狗似的,找着机会就可劲儿往上扑啊~” 我果断赏了他一个爆栗。 “嘿,你小子才是狗,什么破比喻呀。滚去再造八百年吧!”我话虽这么说,但那比喻也确实挺贴切的。 罗维森这小子平时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小样儿,怎么就那么喜欢粘着我呢? this is a&ion! 不过,就这样总是旷了课间学习时间他成绩还是一直保持优秀,有时候真是让我很眼红。 如果说罗维森这小子的学习水平已经达到了“登堂入室”的程度,但我就只能说是“差强人意”了。他脑瓜机灵,很会学习,也很努力,除去下课总来找我这一事实。明明我一初三学生了,有时候还要请教他一初二学生问题,这脸面有时候真是抹不开。啧。 我的英语成绩一直提不上来,所以就让罗维森给我补习。 所以,呵呵,阴差阳错?命中注定?有了那天。 那天!真特么不想提起那天! ——所有后续的开始。 或许一切开心的记忆都是“有心”的布置,而一切痛苦的根源正植根于此。 十二月末的北方已经变得非常寒冷了,白天气温已经零下好几度了,家里暖气恰好出了毛病,冻得我浑身哆嗦。 那天是周五,好不容易熬到了大休。铭姨又去出差了,因为我家暖气的事儿,我就去罗维森那儿睡了,也正好让罗维森给我补习补习英语。 我洗完澡之后才发现忘了拿睡衣,幸好屋里暖和,于是我就光着出去了。特么的,那时候我哪里知道罗维森喜欢我呀,我就当都是男的了,谁在乎穿不穿衣服呀。 现在想起来才发现罗维森那时候眼神儿好像就有点不对劲儿,一个劲儿的瞄我,在我看过去的时候还像被发现做坏事的孩子似的扭过头去。该死的! 可想而知吧——那天晚上,青春期年轻小伙子控制不住的欲`望像火山似的,喷发了,把周遭烧的寸草不生。 那天晚上半夜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饿,就想着起来吃点东西,在铭姨家就跟在我家似的。大家应该也知道,青春期的时候,男孩发育很快,饭量也大,半夜有时候会饿醒。虽然平时我睡得像死猪一样,真正的雷打不动,但是那天我就吃了一顿饭。所以,正在不断发育的我在半夜被硬生生的饿醒了。 这不醒不知道,一醒吓一跳。罗维森跑到我被窝里去了,这也就罢了。他妈的,罗维森正叫着我的名字自渎。 我还记得他炙热急促的鼻息喷在我的脖颈上,当时还有点迷糊的我,存留的睡意一下就被吓没了。 愤怒和不解灼烧着我,让我失去理智。我立马跳起来,给了罗维森一拳。 “罗维森你他妈有毛病吧!” 接着我连衣服也没穿就直接跑回了家。 至于罗维森,谁他妈还顾及他怎样。 第十四章 那天晚上后直到放寒假我再也没和罗维森正面说过一句话,即使见了面我也会装作没看见,总之是能不见面就不见面。 毕竟太尴尬了。 ——我的好弟弟好朋友竟然把我当做av女`优一样的存在。 我老爸老妈也觉得不大对劲,平时小打小闹我和罗维森最多也就是一两天不理对方,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我们足足有半个月没说话了,不只是我单方面。 我老妈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能糊弄过去。我老妈也不好再问,毕竟“青春期的孩子伤不起”。 我估计那天晚上罗维森其实也吓坏了,但是那又怎样。你总不能把泼出去的水收回。 我和罗维森僵着的关系是在年初二我去我姥爷家后逐渐缓和的,但也是在那以后让我对罗维森有了新的认识,以及明白了一些我从未考虑过的东西。 赵晓敏,我那个可爱娇纵的表妹竟然喜欢上了罗维森! 知道这件事后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是要变天了?再说,赵晓敏和罗维森隔着十万八千里,她是咋喜欢上他的?女汉子成了柔妹子,啧啧啧,当真是跌碎了我无数眼镜。 那也就罢了,赵晓敏这破孩子竟然让我帮她追罗维森!虽说,那天晚上的事我基本不那么介怀了,毕竟也过去很长时间了。再说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罗维森喜欢我,只当罗维森青春期躁动纾解欲`望了。而且那时候别人不特意解释,谁知道同性恋这回事啊。 虽说早恋是不对的,但是,青春灿烂的我们who cares! 于是,为了不再被我“亲爱的”表妹赵晓敏小姐吵闹,我豁出去了!帮她追罗维森! 当然,是在暗地里进行。 我和赵晓敏制定了一套追森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首先拖住罗维森,让他在这儿多待几天。(因为赵晓敏和我们不在一个城市......) 2、制造“孤男寡女”的机会。(赵晓敏八成是《情深深雨蒙蒙》看多了) 3、表白。 4、表白成功,成功;表白失败,终极计划——“死缠烂打”和我的“推波助澜”。 就这样,计划逐一实行了。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出现那样的结局。 那天经由我的导演,赵晓敏和罗维森去大坝了,我暗中躲在隐蔽的角落观察。不成功便成仁! 只见赵晓敏红着一张脸,结结巴巴地对罗维森说:“罗维森,我...我...”赵晓敏这熊孩子,平时看她大大咧咧,关键时刻掉链子!急的我都想上前替她说了。 还未等赵晓敏说完,罗维森就一脸关切的问道:“敏敏,怎么了?你的脸很红,发烧了吗?” “没有,我喜......” 罗维森打断了赵晓敏的话,接着对她说:“坝上风大,敏敏可能感冒了,咱们下去吧。”说完便想转身离开了。罗维森有些奇怪,他平时不会打断别人说话的。 这时候,不知赵晓敏哪里来的勇气,拽住罗维森的衣袖,红着脸大声道:“罗维森,我喜欢你!我想当你女朋友!” “......”罗维森没有言语,只是侧对着赵晓敏站着。 隔了好一会,赵晓敏见罗维森一直没有回应,就偷偷看了罗维森一眼。从我的角度看不清罗维森的表情,不过见赵晓敏一脸失落的样子,我便猜想罗维森肯定面色不好。 分卷阅读9 - 分卷阅读10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0 赵晓敏张了张嘴,像是想再对罗维森说几句,继续实行我们的“终极计划”。但是这时,罗维森终于说话了。 他没有看赵晓敏,只是转身朝向河的方向,背对她说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几乎让我觉得这不是对赵晓敏说的。 “把我忘了也没关系,生活仍将继续。” 接着他转身望着赵晓敏,俯身侧头在她耳边说了一些话。 我听不见了。 但是我看见赵晓敏原本红扑扑的脸瞬间变白,嘴巴张大像是吞了一个鸡蛋。接着我听见她吼出一句让我也无比震惊的话来。 “你说什么?你喜欢的人是我表哥?!金野?!” ...... 天空不觉间变了颜色,黑沉沉的,像是马上就要压下来,覆盖世间的一切。风,无休止的风从我耳边刮过,像是要把人的耳膜穿破,侵入大脑,蚀入骨髓,让我全身止不住的颤抖。 冷,彻骨的冷。 赵晓敏跑开了,像是要躲避洪水猛兽一样的快速跑开了。 罗维森就静默的站在风中,望着我在的方向。 沉默。 我还未从震惊中走出,比那一晚更让我慌乱不解的事实血淋淋地横在了我的面前,让我进退不得。 我不懂。 为什么罗维森说喜欢我赵晓敏会那么吃惊和愤怒? 我也喜欢罗维森呀,我们是好兄弟呀。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操。 第十五章 我被震惊到无以复加,在风中,在雪中,在罗维森的视线中,我战栗着。 “哥,金野。”罗维森的嗓子像是被砂纸磨过,干涩低哑的声音从喉咙深处嘶出,如被困小兽一样的悲鸣,充满着无尽的绝望与悲伤。我看着他泛红的眼睛,瞳孔深处是我迷惑的表情。 “小森,我想,你是不是该对我解释一下。” “你和敏敏说了什么?”我凝视着他黑亮的眼睛,尽力装出镇定的样子,企图透过一副皮囊看到他的灵魂。 “你不是已经听到了吗?我和敏敏说我有喜欢的人了,就是你,像男人喜欢女人一样喜欢你。”罗维森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执拗又悲伤。 罗维森的话就像炸雷一样把我十几年以来持有的观念狠狠的打破,让我第一次认识并思考这个事情。 男人怎么会喜欢男人呢? 像是看出了我的迷惑,罗维森用微弱的声音回答我:“我也不想这样啊,身为男人的我却喜欢上一个男人,呵呵。爸爸对我说我是同性恋,天生的。” “我也不想这样啊,真的......”罗维森踉跄着跌坐在地,抱着头闷声嘶吼。 雪逐渐大了起来,整个世界都被白覆盖了。沉寂,周围只剩下罗维森闷声嘶吼的声音。 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岁,只比罗维森大一岁。我能做什么? 除了沉默,我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我不能拉着罗维森的衣领,像以前一样揍他一顿,告诉他这是不对的;我不能对他说,哥不在乎,毕竟罗维森心念的是我,我无法当做不知道。 我只能艰难地吞下这个让我震惊的事实,放任罗维森宣泄压抑的情感。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罗维森终于站了起来,他身体有节奏的轻微前后摇晃着,好一会儿,他才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盯着我的眼睛,嘴角裂成难看的弧度,对我说: “哥,对不起,刚刚我失态了。和敏敏说这件事,是我故意的。我知道你在这儿,我想让你明白我对你的心意。而且我也不想骗敏敏,她是个好女孩儿,我不能耽误她。” “......”那你直接对她说不喜欢她不就得了。 “呵,哥你能明白吧。其实那是借口,我就是想着让你知道。你还记得去年暑假茂哥的事吧,茂哥出事后的那天晚上我梦见你了,我梦见你赤`裸着身体......你明白吧,我第一次梦遗。我真是吓坏了,但同时又有一些兴奋。” “......”去你妈的罗维森! “后来我去我爸那儿,就跟我爸说了,不过我没对他说我喜欢的人是你。虽然我还记恨我爸,但那会儿我能和谁说呢?那时候我真的很纠结也很迷惑,我很害怕,为什么我对男人的身体有感觉呢?” “我和我爸谈了谈,他说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同性恋只是另一种类型的爱,而爱,是通往幸福的最佳方式【注1】。和小野哥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幸福。爸爸说如果我喜欢的人和我不一样,就顺其自然吧,时间会湮没一切。如果实在忍不住,那就告诉他,不试试就不会知道结果。” “后来你和妈妈去机场接我,我连个拥抱都不敢给你。因为我怕,我怕我控制不住吻你。毕竟那段时间,你天天出现在我的梦里,呵呵。所以,我躲着你,怕你发现我的心思,也怕我控制不住自己。不过,当我听到你和那个女孩儿谈恋爱时我快疯了,我想,我忍不下去了。我一边难过,一边嫉恨。” “那天晚上也是,小野哥你懂吧。你毫无顾忌的在我面前袒露身体,让我又是兴奋又是憋闷。那晚没想到被你发现了,不过你揍了我之后我还窃喜了一番,我以为你终于知道我的心意了。不过还是我傻了,你从未接触过这个,又怎么会懂呢?” “所以啊,我借着敏敏这个机会,终于让你知道了。即使没有敏敏这件事,我也会找机会跟你说的,我实在受不了你和别人在一起谈笑风生。”罗维森的头发被雪水浸湿,软软的贴在耳边,就像小时候那样。眼尾通红,瞳仁阗黑晶亮,像是要把我望进心底。 “走吧,还要去找敏敏。”我并未回应他袒露的心思,转身欲走。 罗维森有些凄惨的笑了,抓住我的袖子,用手轻轻地把我身上的雪花拍掉,便拉着我跑向了前方。 就像罗维森爸妈离婚那天一样。 只不过,这次,我们没有哭,也不需要哭。 我们只需要把秘密放在心底。 上帝为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注2】 第十六章 罗维森想让我知道的心意,我也知道了。当然,我不会接受他,他一早就知道,不过他的目的也算达成。虽然结局是一早预料到的,但他肯定还是会难过,不过我估计他应该轻松许多。毕竟秘密压在心底,也是憋得慌,说出来也好,省得他一天到晚用那种让我奇怪的眼神盯着我。 世界上不管是发生了什么事,史前地震也好,火山爆发也好,地球仍照常转动。罗维森表白这事儿就算是揭过去了,生活照常进行,即使有什么已经不一样了。 从大坝上下来后我们就去找赵晓敏了,小丫头这次肯定难过死了。 赵 分卷阅读10 - 分卷阅读11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1 晓敏没回去,八成是跑到秘密基地躲着了,这丫头一受委屈就到那儿躲着。从小到大就没被拒绝过的女孩儿,这次受到了我和罗维森的一万点伤害,我还是被加入的。唉,烦心啊。 我和罗维森去了秘密基地,果然在角落里看到蜷缩成一团还抽抽搭搭的赵晓敏,小样儿看得我挺心酸。我该怎么和她说这事儿呢?咳,我可以说我是受害者吧。不过,赵晓敏八成恨死我了,我又抢了她中意的东西......想到这我不禁心有戚戚焉。 惹谁都不能惹着我们家大小姐不是?自小就被全家人捧在手心宠爱着的小丫头,被我这混蛋表哥惹哭了......我已经预料到了我的未来,唉,一片灰暗啊!我一定会被我老妈抽一顿!不,抽两顿! “敏敏,别跟这儿呆着了,外头下这么大雪,别冻坏了,跟表哥回去吧。”即使我的心情被罗维森的一番告白搅得一团糟,直到现在也没有平复,我也不能在小丫头面前表现出来。我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叫小丫头回家,毕竟我是大哥。我不能不承担起照顾幼稚弟弟妹妹的责任,即使我也不成熟。 “哼!金野你走开!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你凭什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赵晓敏这次的确是生气了,眼看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又要掉金豆子了,我就知道她娇纵的大小姐脾气又上来了。 我只好再放软语气对她说:“敏敏,跟表哥回家,表哥给你买芭比娃娃哦。” “我不要芭比娃娃!你走开!呜呜呜......” 我这人耐性一向很差,小丫头一直哭,哭得我心烦意乱,冷不丁嘴刹不住吼了她一声。 “赵晓敏你够了啊,我他妈还委屈呢!跟老子回去!” 小丫头被我的吼声吓得哽了一下,接着就哇哇大哭起来,比刚才凄惨不止一倍。心累啊。 “哇啊啊啊啊......金野大坏蛋!” 原本站在一旁的罗维森,这会儿突然上前制止了我接下来想要拉赵晓敏的动作,侧着身子对我说:“哥,我和敏敏说吧,你先出去待一会吧。” “嗯?哦,好。”罗维森这小子还算有心,就让系铃人解铃吧,我也乐得自在。 话说,小丫头虽然有点任性,但本质上还是个善解人意的小孩儿。我和罗维森这乱七八糟的事儿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小丫头说,毕竟我也是刚知道。今天的事儿确实过了,超过了我,也超过了小丫头能理解的范围。我还好说,还能勉强慢慢消化,就是小丫头了,只能看罗维森怎么处理了。 过了将近十分钟吧,罗维森和小丫头出来了。虽然小丫头还是看都不看我一眼,但我能看出小丫头已经消气了。剩下的就好说了,只要拿着好吃的好玩的哄哄她就得了。罗维森这小子也是厉害,这么大一事儿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被他摆平了,虽说这事儿是他一手导致的。 “哥,走吧。”罗维森语气淡淡,声音已不复刚刚的嘶哑,神情也是一派平静,就像刚刚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嗯。”我应了声,表面是装逼的平静。 外面雪下得越来越大了,路面上的积雪也越来越深。小丫头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走到一个斜坡时,我眼看着她就要滑倒了,刚想上前拉她一把,没想到被她躲开了。 “哼,就不让你扶!”我听见倒在地上的小丫头一声不满的咕哝。 这是宁愿摔倒也不愿让我帮忙吗?啧,我失笑,小丫头还在赌气呢。 不过,这样就可以了吧。 第十七章 我和罗维森具体什么日期在一起的我还真忘了,但我记得那天下了一场让人蛋疼的暴雨。新闻里说是多少年不遇来着?五十年?一百年?总之就是特大吧,让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那个场面。每每从梦中惊醒,除了余茂的事,多半就是这场暴雨了。 那场暴雨溺死多少人呢?新闻里好像说了一个数字,是几个呢?反正我爸老板的儿子死掉了,车子被冲进护城河,留下怀了孕的媳妇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上踽踽独行。然而新闻里好像没有他的报道,这让我一度怀疑起新闻报道的真实性。那些游荡的灵魂是否也在怀疑?他们在哭泣吧。 其实自打余茂那事儿过后我就有点“不正常”了,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创伤后应激障碍【注】什么的。除了总是梦见他之外,我变得非常怕水,甚至连家里的浴缸都不敢用。 所以,那天来了那场暴雨,暴雨逐渐让这个规划不怎么合理的北方城市变成巨大的水池,打得我不知所措,心惊胆战。 该怎么形容那天的情景呢?阴沉的天空?下了整天的雨?呼啸的风?几米高的积水?是了,就是这样。 六月中考完之后,我就一直过着无所事事的日子。那段时间实在是太无聊了,七月连续的高温让我的心情变得更加烦躁。突如其来的雨天让我先欢畅了一会儿,于是我去网吧打游戏了。谁他妈知道这破雨能下这么大。 等我打完游戏已经差不多是下午四点多了,想着就这么结账再出去转转的,没想到就听网吧管理员说外面雨下得很大,怕是不好回去。老板出来说大家可以在网吧呆会儿,等雨势小点再走。 我想了想觉得也行,就又玩了会儿游戏。过了不久,网吧里突然断电了,周围骂声一片,门外似乎有吵嚷的声音。我低咒了一声,接着就瞧了瞧窗外。外面已经很黑了,因为乌云啥的,雨势似乎比刚刚小点了,我就想着要么就回家吧。没想到刚到下楼的楼梯处就发现积水已经把一楼淹没了,楼道里也到处是人咒骂和惊恐的声音。 我站在那儿,看着不断上涨的雨水,焦躁和恐惧攫住了我。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胸口又被塞了一团棉花,让我觉得呼吸愈发困难,肺部就像有一团火在灼烧。度秒如年。我不禁想起去年暑假我和余茂在水下的情形,我紧抓着余茂,紧紧的,像百慕大海里的马尾藻,缠住一切能缠住的东西。 水还在上涨,我该怎么办? 老爸老妈,爷爷奶奶,小森,余茂......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原本漆黑的天空突然大亮,带着让人安慰欣喜的声音,救生员来了。我们被分批送到安全的地方,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上的救生船,又是怎么下来的。我只记得我一脚踏上陆地的时候被一个人紧紧地抱住了,就像去年夏天我在水下死命的抱住余茂一样,紧紧的,像是要把我嵌入他的身体。 那人突然放开了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是谁,我就感觉到一团湿润柔软的东西强硬又生涩的挤进我的口腔,翻搅着,吸`吮着,噬咬着,带着绝望的情绪,我觉得我的嘴唇都被那个人咬破了。狂暴过后,那吻变得温柔起来,带着 分卷阅读11 - 分卷阅读12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2 小心翼翼的怜惜,小兽一样舔着我的嘴唇,我能感到咸湿苦涩的味道。那是眼泪的味道。 “臭小子,还没亲够吗?” “......金野,以后不许你不打招呼就出去!......你他妈的要是死了我该怎么办?”罗维森冲我大吼着,接着便重重的把头埋进我的脖颈,在我耳边低喃:“你说过的,你会一直陪着我。金野,这次你他妈别想逃开了。” “好啊。”是天气太好还是气氛太足,总之我鬼使神差的答应了。 【注】:创伤后应激障碍( ptsd)是指个体经历、目睹或遭遇到一个或多个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实际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或严重的受伤,或躯体完整性受到威胁后,所导致的个体延迟出现和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来自百度百科) 第十八章 我和罗维森以恋爱的名义在一起之后,我们的关系也没有什么变化,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罗维森有时候会对我做出一些亲密举动,但基本上都被我回避了,不过他渐渐地也不再那样了。除此之外,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一起吃饭,一起玩耍。 后悔吗?其实偶尔我会生出这样的疑问。实话说是有些后悔的,因为我实在没有想到罗维森竟然会直接拉着我对他老妈出柜。这个其实也就罢了,重要的是我老妈也在场。 那天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空气带着炙热的味道?知了一刻不停的鸣叫?篮球起落带起的灰尘?汗液挥发留在衣服上的白色污渍?罗维森孤单的身影,是吧? 不过,在我记忆中最深刻的是罗维森紧抓着我的手时的感觉——冰冷、潮湿和他紧攥我手的疼痛。 那天我和大头打完球后,太阳已经在半山腰了。回到家后,我看到罗维森像小时候那样坐在沙发上,微弓着腰,头部低垂,身体埋在夕阳投射进来的阳光里,像一尊独自度过几百年的雕像,落寞又悲伤,美丽又彷徨。只是,这次他的怀里没有了小熊。 那一刻,我的心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一样,从心尖泛起一股酸气来,带着令人焦躁的疼痛摧枯拉朽般席卷全身。 我用带着细微颤抖的声音轻轻叫了罗维森一声,仿佛他是易碎的瓷娃娃。 “小森......” 他缓缓起身,逆光下大步向我走来,一语不发,拉起我的手走向那个开启未来的大门。那时,他的目光是什么样的呢?悲切?痛苦?解脱?或者只是平静? 我不知道。 当他将我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铭姨的时候我只觉惊讶和一丝莫名其妙的快意。我终于觉察出罗维森的恐慌来了,他的手冰冷、潮湿,紧紧地抓着我。我看着他,内心突然奇异的平静起来,一直到我老妈把我关到我的房间,一直到我睡着后。 我在想什么? ...... 后来想想,我就觉得我老妈真是神人,我和罗维森的事抖出来之后,她只是给我买了些青春期的书看,竟然也没打我、骂我。和我聊天也和平时一样,只是避而不谈罗维森和铭姨搬走的事情。我老爸似乎也什么都不知道,但我知道他知道了。因为那天之后过去大概一周,罗维森和铭姨就搬走了,而我老爸竟然对邻居搬走毫无疑问。 其实,什么都不一样了。 那天罗维森为什么要那么做我一直都不明白,直到现在也是。后来我一直都在猜测,但只是徒劳。自从罗维森那年从d国回来后我就很难理解他的心思了,我们都长大了,那时我也被余茂的事和中考占据了大半思想,失去了了解罗维森的最佳时期。其实每次想到这我都会产生一丝气愤和恐慌,因为罗维森逃离到我不能掌控的地方,试图掌控我。 后来我们又在一起时我问过他,但是他只是笑笑,不再说话。那时我似乎能从他眼波里看出些什么,但我无视了。因为知不知道他那么做的理由对我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那件事已经发生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我问他只是因为我好奇,毕竟那时候他那么喜欢我,一定不愿意和我分开的,我好奇他究竟是为了什么才选择出柜的。 等我比较成熟之后,我就一度以为那时他是想借由此事来惩罚我,惩罚那时我的不认真。所以选择极端的手段,借由父母的手和我分开。他大概不想继续被我折磨,又不愿亲自提出分开的话吧。又或许是他看出了我的心思——那时我对他不是爱情,只是纵容和怜惜以及最重要的一己私欲。 你们看,我都没把我们第一次分开称作“分手”。 这只是我的猜测,真相到底如何,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第十九章 我一直对铭姨雷厉风行的行事作风感到佩服,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但我还是对她在一周内就搬走的事实感到些微的愧疚感与羞耻感,愧疚铭姨娘俩住了那么久的家因为她儿子和我的事不能再待下去了,羞耻则是后知后觉莫名其妙就产生了,那时候的我并不理解。 自从铭姨和罗维森搬走后我就再也没见过罗维森,直到上高中前的一星期。 临上高中前的两周我老妈就絮絮叨叨让我把东西收拾好了,好嘛,赵女士是想赶紧把我踢出家门呀。我表示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宝变成了草。再脑补小白菜,地里黄...... 那几天连日下着烦人的雨水,让我心情一度烦躁,甚至又开始连续梦见余茂了。而每次我从梦中惊醒都会有些怀念罗维森,只是这次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而某天晚上我竟然做了关于罗维森的梦,让我觉得荒唐又羞耻,我不得不早起洗了床单。 洗完床单后,我实在是睡不着了,真他妈憋闷!我打开窗户看了看外面,终于不下雨了,所以在例行跑完五圈之后我就约了大头下午球场碰头。结果下午大头没来,罗维森来了。 那时我在篮球场上挥洒着成河的汗水,正午毒辣的阳光已经被三点削弱了,知了还在不知疲倦的吟诵着它们的梵语。 “哥。”一开始我没听见,等我起跳欲投篮时才听见有人叫了我名字。 “金野。”熟悉的声音就这么毫无阻碍的钻入耳孔,刺透耳膜,在我脑袋里横冲直撞。我下意识的转头,忘记了我已经跳起来准备投篮,知了恼人的叫渐渐远去,耳中只有罗维森的声音,平静又利落。 下一秒,我摔在了地上,伴着骨骼磕在水泥地上沉闷的声响和篮球“嘭嘭”的落地声。胳膊肘和右侧的大腿传来火烧一般的感觉,心里顿时一阵恼火,连早上发生的尴尬事也一并被我抛在了脑后。操,罗维森你他妈不会从正面过来吗? 疼痛让我眼前一阵黑,模模糊糊一个身影快速向我跑来,并大喊: “金野!金野!”好像罗维森除了我的名字 分卷阅读12 - 分卷阅读13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3 什么都不会说一样。 “你他妈叫魂儿呢?没看我还跟这儿躺着呢,快扶我起来!” 我以为他会再说点什么,比如说问问我怎么样啊,伤到哪里了啊。没想到这小子跑过来之后竟然一语不发,只是盯着我的伤口,好像那里能长出花来。在我没注意的时候,他突然用手碰了一下我的伤口,丫的疼的我眼冒金星。 “滚,你小子傻了啊,没看你哥这伤了吗?” 在我以为他这次或许会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了起来......因为伤口确实很疼,我也不好挣扎,所以我只能一边骂他,一边继续被他抱着去诊所。没想到这小子看着瘦巴巴的力气还挺大。 幸好球场离诊所不远,我也就忽略路上不时飘来的好奇的目光了。毕竟一个瘦竹竿一样的人抱着一个壮汉,人们不好奇才怪。 处理完伤口之后,罗维森还想抱我回家,被我坚决拒绝了。于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他终于半抱半扶的把我送到了小区门口。我也不好让他继续进去,毕竟我老爸老妈可能会看见我们。 刚在球场那阵我被摔伤的事儿扰的忘了昨晚的事,现在看着他微红的双眼和清瘦苍白的脸还有刚刚他抱着我时皮肤传来的温度和骨头的触感,一下让我想起了那个梦。尴尬顿生,脸皮和伤口都火辣辣的。不过现在不是想那事儿的时候,我尽力将昨晚梦中的景象抛出去,对罗维森说到: “小森,去那边坐,你今天来找我是有话想对我说吧。” 他把我扶到小区旁边大树下的长椅边,沉默了好一会儿,在我不耐烦之前,他终于出了声。他原本低着的头,突然抬起,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的眼睛,并紧紧抓住我的肩膀,一字一句的对我说: “我会处理好的。” 说完,便起身扭头跑掉了。 ...... 啊喂,丫的我还没说话呢吧,你小子啥意思?罗维森的话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或许在某个时刻我突然福至心灵,有点明白他的意思了,但我肯定忽略了。 那天他的话我记在心里,同时记下的还有他的目光。 他有一双洞察人心的眼睛,漆黑、明亮、平静又坚定。 第二十章 进入高中一个星期后,新奇与兴奋已经拍拍屁股,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消失了。各种课程虽说还不像高三那样让人喘不过气来,但内容也的确变得艰涩了。 我并不是一个十分爱学习的人,只能说是“得过且过”的样子。成绩不好不坏,差强人意的水平。要不是我老妈与罗维森在一旁的敲打,我或许就那么凑合着学学了,因为我对那些概念性的东西并不感兴趣。 说起兴趣,篮球就不必多说了,我另一个爱好就是画画了。尤其是停电的时候,夏夜里有凉风,月光洒在白纸上,反射微微的荧光,我就坐在那里画画。我很喜欢那种万籁俱寂的感觉,周围静到连蟋蟀跳过草丛的声音都能听见。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用想,眼中、脑中、心中只剩下这一件事。 我和罗维森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喜欢画画了。我就随意画,没有什么规则,喜欢的也千奇百怪。而罗维森,vi,独独对梵高情有独钟,巧合的是他们名字是一样的。 他们像极了那首我独自听了多次的歌的唱词,让我无时无刻不在愧疚与怅惘,在他真的离开之后。 “starry starry night paint your&e blue and gray look out on a summer's day ;hat know the darkness in my soul 繁星点点的夜晚 在你画板上涂抹了蓝和灰的油彩 在某个夏日里,你向外张望 双眸似可看穿我的灵魂 shadows on the hills &he trees and the daffodils bsp;the breeze aer chills in bsp;on the snowy linen land 你变幻山峦间的阴影 勾勒树林与水仙花 捕捉拂面清风和冬日寒冷 色彩幻化在雪白亚麻画布上 no;and you&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hem free they would know how &hey'll listen now 现在我终于知道 你想对我倾诉什么 众醉独醒,你有多么痛苦 众生愚愚,你有多想让他们自由 但那时他们不听,更不懂 也许,此时的他们想听了 starry, starry night flaming&hat brightly blaze swirling bsp;in& haze refle&'s eyes of bsp;blue 繁星点点的夜晚 殷红的花儿,恍若燃烧的火焰 云卷云舒,笼罩着薄薄紫烟 映在文森特湛蓝色的双眸 bsp;bsp;hue m fields rain &hered fabsp;lined in pain &hed&h&ist's loving hand 色彩幻化万千 黎明的田野,琥珀色的麦穗 和那饱受风霜的脸 在文森特手中缓缓流出 no;and you&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hem free they would know how &hey' 分卷阅读13 - 分卷阅读14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4 ll listen now 现在我终于知道 你想对我倾诉什么 众醉独醒,你有多么痛苦 众生愚愚,你有多想让他们自由 但那时他们不听,更不懂 也许,此时的他们想听了 for they bsp;not love you but still your love ;true and whe inside on that starry, starry night you took your life as lovers often do but i bsp;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never& for one as&iful as you 尽管他们不曾爱过你 但是你依然真情切切 但当希望日渐消逝,终究不敌岁月 在一个同样繁星点点的夜晚 你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就像其他热恋着的人经常做的那样 假如我在,文森特,我会对你说 俗世红尘,命中注定不可能拥有,你这般美好的人儿 starry, starry night p iy halls frame less heads on nameless walls ;hat ;the ;fet 繁星点点的夜晚 你的自画像,挂在一个个空荡的展厅中 无框的头像,悬在一面面不知名的墙上 恳恳的双眸注视着这世界,令人无法忘却 like&rahat you've& the ragged mehes the&horn of bloody rose lie bsp;ahe virgin snow 如你曾经际遇过的每个陌生人 那些失魂的看客 挣扎在褴褛衣衫里 血色玫瑰上银色荆棘的刺 被摧折粉碎,化作尘埃飘向初雪的大地…… now i think i know you&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hem free they would not&hey're ill &hey never will 现在我终于知道 你想对我倾诉什么 众醉独醒,你有多么痛苦 众生愚愚,你有多想让他们自由 但那时他们不听,现在仍不得悟 也许,他们永远不会。” “在某个夏日里,你向外张望,双眸似可看穿我的灵魂。”不管现在还是以前,罗维森都非常了解我,了解我的一切。而那时的我却不懂,也不想读懂他,注定了我再一次伤害了他,违背了我儿时无心的诺言。现在想来,那时候他估计是很伤心吧,毕竟他心思那么细腻敏感。 第二十一章 再一次见到罗维森是开学不久的入学典礼,罗维森作为新生代表进行演讲,着实让我大吃一惊。罗维森从没考过第一,他总是保持在年级十名左右的名次,而且他应该比我低一级的。虽然我知道罗维森聪明又勤学,但我并不认为他会参加中考还能取得第一的好成绩。看来我是真的对他太不了解了,或许是从去年暑假开始。 那天入学典礼后我就没再见过他,大概在那之后又过了一周左右,我偶然在放学的路上碰见了他。他似乎对看见我反应并不大的样子,还是那样神色平静,还自然的向我打了个招呼。反倒是我,有点莫名其妙的尴尬。 那天之后,我基本每天都能碰见罗维森。我和他虽然不是一个班,但在一个楼层,所以上厕所、吃饭、回宿舍,甚至是去办公室我们基本都会碰面。不过我们基本就是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开始我还是觉得有点尴尬的,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甚至在某天我要是见不着他,还会觉得有些不得劲儿。 我和罗维森是在我们上高二的时候重新在一起的,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好说的,根本上还是我的习惯。简单说也是件蛮狗血的事儿了,不过这里面有我先前提起的我初中时那个可爱的和我传过绯闻的女同桌的功劳。 高二我们分文理科,像我这样的基本就选理科了,因为我对背东西实在不感兴趣,即使里面有我唯一感兴趣的科目——地理。至于罗维森,他高一下学期就被选入重点班了。按常理说,他以后肯定就一直在重点班了,毕竟他回回考试稳保年级前十的地位。只不过,罗维森就是不按常理出牌,暑假回校后我竟然发现我和罗维森在一个班,而且我还发现,我们被分在了一个宿舍。 本来这都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没有我的同意,我和罗维森不会重新在一起。所以,重点来了,我和罗维森到底怎么在一起的呢? 高一下学期我在一次活动上认识了一个很可爱聪慧的女孩儿,眼睛大大的,大方开朗不扭捏,人又很风趣,学习也很优秀。呃,好吧,我有点荡漾了。所以在她给某天下课找我表白后,没错,不是我是她,我和她谈恋爱了。而那个从初中时期开始就是我唯一的女性好友——田恬,正是这个女孩儿的同班同学,她做了我们的媒婆。 就这样,我和这个可爱的女孩儿谈情说爱了。其实我对她感到有些抱歉,因为后来我让她伤心了。这不符合我老妈对我的谆谆教导——to be a&leman(说笑说笑)。 前方狗血预警,请穿好雨衣,带好雨伞! 田恬发现我和罗维森之间的事情时应该是在我那个可爱女友的生日会上,那天我叫了我唯一的好哥们大头还有罗维森去了。至于后来,大家该猜到了吧,罗维森喝多了,在某个暗处吻了我,暴风骤雨般,带着那日暴雨后吻我时绝望恐惧的情绪和咸湿的味道,让我也沉溺其中。不巧的是,田恬看见了。 不久,我和可 分卷阅读14 - 分卷阅读15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5 爱的女孩分手了,她甩了我,这是我应得的,不过田恬大概没有告诉她我和罗维森的事。 后来罗维森出国后田恬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至今印象深刻,她说: “别勉强自己去爱一个人,别勉强自己不去爱一个人。别勉强别人爱你,也别勉强别人不爱你。” 我一直觉得我很可笑,尤其是在面对关于罗维森的问题上。从小时候我认识罗维森开始,我好像除了年龄比罗维森稍大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能赶上他了。不过这并不是一个问题,毕竟我们天赋不同,努力不同,结果自然也就不同。 我的可笑,是建立在我对他的感情上的。实际上,我并不认为我对罗维森有超过友情和亲情之外的感情。暑假那次答应和他在一起也是我一时的好奇心、怜惜心、依赖感和冲动的联合产物,因为我并不能理解他对我的真正感情。我只知道他喜欢我,至于他究竟为什么喜欢我,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喜欢我到什么程度这些东西我一概不知,也并不好奇。我好奇的是男人和男人谈恋爱的感觉,怜惜的是他那晚的焦灼感染了我,依赖的是他在我无力迷茫甚至恐惧的时候给了我肩膀。所以啊,气氛很好吧,所有的感情也到位了吧,所以咯,这就是鬼使神差。 多么可笑。 而在我和罗维森被分手的时候,我依然是迷茫和无所谓的。至于我们第一次分开后的见面之后,那时候我在梦里做的羞耻的行为,以及我们在高中里的无数次遇见,无不展示着我的可笑。我真的不懂吗?在经历过这一系列的事情之后,我还能装作什么都不懂吗?毕竟那时候网络已经很发达了,不是吗? 我先前可笑是因为我情商低下,不明白罗维森对我的感情,那可以理解。而我后来的可笑,就是我自欺欺人,导致我继续可笑下去,直到我真的觉悟。所谓后期的迷茫,只是不愿意面对现实的逃避行为。 不过,我的种种,罗维森的种种,我们的种种,不就恰巧布设了一个残酷的谜语,让我们真正成长吗。 第二十二章 “哎,金子!你小子等等我!”大头拖着沉重的“大头”颠颠地向我跑过来,像是闻到了肉味的小狗,一双本就不大的眼立马眯成两条缝。奇特的是,你还是能从缝里看见两道激光射出。 “你小子是不是又谈媳妇儿了?丫的不照顾照顾兄弟呢嘿,还有,你这厮不是刚被甩吗?也不见你滴两滴鳄鱼的眼泪,让人女孩儿多难做。我跟你说啊,做人是要讲义气的,咱俩还是肝胆相照的好哥们呢。@#¥%……” 我眼看着大头的唾沫星子飞到了半米外的一个男生头上,混合着好大一块头皮屑,像坨鸟屎。而那男生似乎觉察出有什么东西掉在了他头上,便回头欲语还休、泫然欲泣地瞪着俩眼珠子瞧我们,被大头一个眼神给吓得秋风扫落叶般抖着两条小细腿儿飞快跑走了,跑的时候还差点被绊倒,笑的我不行。 “您还是继续右手磨针吧,小的我还有事,大爷您自便了哎。”我赶忙借口开溜,大头这唐僧劲儿是我这么多年都不能忍的。 “嘿,金野你小子才磨针呢!大爷我这可是大炮炮炮……”还自带回音的。 我和大头是初中认识的,刚初一他就已经像熊一样高壮了,身高已达185cm,那时候才初一、初一、初一。我和他一班儿,因为一场篮球赛结下了梁子,后来又因为一场校际联赛成为了朋友。哦对了,他还当了我两年同桌。除了罗维森,大头大概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而我那时候“朋友”还不少,打球的、社团的、吃饭的,让现在的我说就是“酒肉朋友”了。不见得彼此多么真心,多么了解,或者有什么真正的交友理由,只是空了、无聊了,就聚聚,彼此消磨消磨蛋疼的青春时光。 我是什么时候只有大头一个同性好友的呢?先让我想想,毕竟时间间隔有点长,毕竟我也没这么多精力记住不重要的事儿,哈哈。 哦对,想起来了。大概是余茂出事儿后的各种谣传,传我把余茂推下水啊,传我和余茂为了一个女孩儿争吵,余茂自杀啊,传我见死不救啊等等诸如此类。那时候我心不在焉的状态,似乎为大家的猜测打了一剂强心针,基本就是盖棺定论了。 ——我对余茂溺水的事儿见死不救。 那时候,以前那群总来找你做这事儿、做那事儿,找你请客吃饭、找你钓马子的朋友用一种可怕的眼神粘在你身上。校园里好像到处都是在你身边窃窃私语的人,或者突然冒出一个“正义者”,拽着你就是一通骂,问我余茂那么好为什么要见死不救?真是冷血!就像我不知道余茂好似的,可笑吗?可笑吧,能想象到吧,恶心又无趣。唯二不知情却站在我身边的只有大头和田恬,而那时候罗维森还在我没到过的地方独自承受着或许比我经历的事更为心塞的事。那时候我在麻木,罗维森呢? 余茂去了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交友了。一是因为我太懦弱了,无法再次承受好友的离世;二是我太烦了,所谓的好友原来是根据人们口耳相传的谣言而就此把你标签为变态的“好友”。不过人究其本质不就是那样一副德行吗?看到听到某个事情就立马在心内作出一番评断,并以此贴上标签,而对事情的本质不做深入了解。误会就误会了呗。 那时候我就想啊,大头那么没心没肺的样子一定会比我活得长吧,田恬那么聪慧可爱一定不会英年早逝吧。千万不要留着我这样的渣渣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上独自活着,我向上天祈祷,在心里默念千万遍。 现在大头依旧头那么大,女朋友倒是一个赛一个漂亮了。田恬也和她男友过着自己无限美好的日子吧。这样真好啊,幸好。 我啊,这么纠结为了什么呀?傻蛋。 或许,这次该轮到我了? 第二十三章 进入高三下学期后,大家都变得愈发忙碌,每日奔波于教室、食堂、宿舍之间,三点一线,毫无乐趣。每个人都像是进入一个漫长又缓慢的刑期,为自己捉摸不定的未来或努力或忧虑或麻木。而我,在临近高考的前两周,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并开始依赖起香烟,逃避一切我能逃避的。成绩尽管还是那样不好不坏,但和别人的进步相比我就是在退步。 我在高考前的一个月搬回了家里住。而那两周,除了去上课,我基本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了。我老爸老妈对此也无可奈何,只是在吃饭时间小心翼翼地提上那么几句,引来我的不耐烦与冷眼相对。 而我也很久没和罗维森说话了。 这一切的源头都要从我某天睡前在罗维森那里翻来的一本书说起。 因为那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忘了做,我便想借罗维森 分卷阅读15 - 分卷阅读16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6 的抄抄。他那时候还没回宿舍,于是我就自己去找了。那本书就是我在找他作业本时发现的,不过刚找到那本书时我并没有看,只是大致翻了一下,觉得不错就先放在床边了,因为我还要忙着抄作业。 隔天睡前我看了那本书。那本书的封皮已经有些褪色了,书角被罗维森细心地用胶带粘了起来。带着一种好奇的心理,我小心地打开了书。而在书的扉页上,写着的那一段话,将我的好奇心打得无影无踪,只剩下难过。 “也许有一天,我突然告别,再不会回来。如果是那样,忘了我也没关系,生活仍将继续。”【注】 我看着那熟悉的俊秀飞逸的字体,一字一句的默念这段话。酸气止不住地侵入我的眼眶,化作有毒的液体不断流出,胸腔溢满酸胀的气体,憋得我生疼。 “茂哥......”记忆飘回那个遥远的夏季,那个挺拔如竹的少年就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但是醒来我就忘了。不过梦里那种深深的愧疚感与绝望感仍严丝合缝地嵌在我脑子里,等待某天不经意的拽出,赤`裸的放在阳光下,然后“轰”的把所有都炸的一干二净。 所有的一切我都不能恨罗维森,只能恨我自己。 我和罗维森重新在一起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而我们所做的最亲密的举动不过是浅浅的亲吻,我依旧不习惯或者说不能接受与罗维森更进一步的亲密。 甚至我有次偷偷撸管被罗维森发现了,罗维森不过是苦笑着回避,隔天依旧对我言笑自若。罗维森对我们毫无实质的关系似乎毫不在意,而这也恰好方便了我,省的我再去找理由解释一番了。其实那时候我还是搞不懂我对他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虽然习惯了罗维森的亲近,舍不得他离开,却又和无法接受和他进一步亲密。 我真不是个男人,对吧,矫情个屁啊。 命运似乎就喜欢开玩笑,总在人知道一部分真相后来一个更血淋淋的事实,给人致命一击。 罗维森深知我对积水的恐惧,尤其是对下雨的厌恶。于是,那天傍晚,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让我和罗维森不得不去宾馆住了一夜。 其实我并不愿意再去回忆那晚的场景,因为那让我略微感到羞耻。不过,一切的转折与爆发就是那晚开始的,我又不得不去回忆。 那天,浑身湿透的我们急匆匆地跑进就近的一家旅馆。等了一阵子,我们看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样子,便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爸妈,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我和谁在一起。我爸妈也是知道我的心病,也没说什么,就是嘱咐我擦干头发预防感冒之类的吧。随后我和罗维森就在小旅馆开了间房。 但可能是突如其来的大雨让很多人都没预料到,住房的客人多了很多。老板道歉说热水怕是不够了,大家节省点用。但是我们浑身湿透了,如果不用热水冲冲,很可能生病,而生病又要耽误上课,麻烦。 想来想去,我决定和罗维森一起洗,要不然热水真没了用凉水冲岂不是更要生病,反正以前又不是没一起洗过。我好像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也没看见罗维森某一瞬的表情,不过那么紧急用水的时刻谁会在意呢。 “小森,愣着干什么呢?再不来洗热水就没了,快进来冲冲!”我看罗维森站在浴室门口低着头像是在想什么,便出声叫了他一下。 “哦。”罗维森应了一声便迅速脱下了湿淋淋的衣服走了进来。 因为浴室很小,而且淋浴头又只有一个,于是,我和罗维森不得不频繁碰触。罗维森的皮肤很凉、很滑,像我奶奶带着的翡翠镯子,让我一阵失神。而那时我也就没注意到,罗维森越靠越近的身体和越来越重的呼吸。直到他从背后搂住我,不断亲吻着我光裸的后背和脖颈,缓慢又情`色。等我回过神来时,罗维森的手已经伸向了我的小弟弟。 罗维森此时长得已经比我高了,差不多185,而我却停留在高一时180的身高再也没变过。为此,我一度被大头嘲笑,而大头那小子已经直逼2米。他老说我是两座大山中间的鞍部,哦没错,大头学文科。 “罗维森,你他妈干什么呢?放开我!”我的挣扎引来罗维森愈发放肆的动作。他迅速把我转过来,抵在浴室的瓷砖上,瓷砖冰凉湿滑的触感让我恐慌。以前我从没发现罗维森的身体竟然这么强壮了,记忆里罗维森还是那副瘦竹竿的样子。而他不断靠近的身体带来的强大的压迫感让我很反感,我讨厌被人压迫。正当我想推开他时,他一把把我搂过来,把我所有的动作与骂声都堵回了嘴里,吸`吮着、噬咬着,强硬又温柔,不容我一丝拒绝。而这时男人的自尊心让我失去了思考,我只想着我不能输,便重重的亲了回去。 不知过了多久,淋浴头里开始洒下冷水,把我一团浆糊的脑袋浇了个清醒,我一把推开了罗维森。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深埋的欲`望,那里有我。他硬了,我也是,而我在清醒后看到他就软了,心里一阵阵地烦躁。我低下头没再看罗维森一眼,哑着嗓子对他说:“小森,没热水了,别洗了。” 在我一脚踏出浴室的那一刻,我被罗维森扑倒在硬的要死的地板上。他强硬地压住我,分开我的腿,想要就这么挤进去。我一时慌了神,不知怎么才好,便大喊: “罗维森,你他妈放开我!你还来劲了是吧?你这是在干什么!别让我讨厌你!”罗维森无动于衷,手已经覆上了我的屁股蛋。操!老子今天不会就这么被他奸了吧?!就在他马上就要杀死我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那本书,那本对我们三个人来说都很重要的书。 “你不是说过‘把我忘了也没关系’吗?你忘了茂哥怎么对你说的吗?”罗维森突然平静下来,禁锢着我身体的手也放松了下来,我立马从地上起来给了罗维森一拳,并跳得远远地,围上床单。操,差一点老子的菊花就不保了! 我看罗维森躺在地上再无动作,当我怀疑我是不是下手太重把他揍晕了时,他终于出了声。声音闷闷的,像是堵了两团棉花。 “你想不想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哪天?” “茂哥出事那天。” 我的心跳得飞快,本能的抵触罗维森接下来要说的话。 【注】出自日本作家重松清的《在那天来临前》。罗维森第一次和金野表明心意时说过那句话,不知大家还记得吗? 第二十四章 罗维森侧对着我,棱角分明的脸在白炽灯的光下勾勒出一个浓墨重彩的剪影,表情让人看不分明,只听见他低低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响起。 “你还记得那天在水下的情景吗?” 听到这句话时我很慌乱 分卷阅读16 - 分卷阅读17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7 ,脑袋里不由自主地回想起那天的场景,记忆仿佛又回到那年夏天。 毒辣的阳光,恼人的虫鸣,青草蔫坏的味道,冰冷的水,不断下沉的我们...... 我几乎能感到皮肤被冰凉的水缠住,鼻腔灌进去的水的辛辣的味道,和小腿难以忍受的怪异的疼痛,我要窒息了。 在我马上要昏厥的时候,罗维森终于说话了。 “哥,你知道那天为什么最后是你活着上岸吗?”此时,罗维森转过身来,阗黑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看着我,似乎要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 “......那天,是...茂哥拖着我靠岸的,可是...因为我在水里缠住了他,他...拼了最后一口气...把我托上水面。...嗯,我记得...小森你最后跳下来...把我拉了上去。”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艰难地说出我记忆中和无数梦魇中的场景。 “不是的。”罗维森用平静又不容置疑的语气对我说。 他说不是,不是什么?我的脑袋一片混乱,那日的场景像散乱的拼图不停地在我眼前转来转去,让我止不住干呕起来。 罗维森没管我,继续用平静又残酷的语言说着我永远都不想记起来的事情。 “那天茂哥是把你托上水面了,但当时你刚出水就下沉了。我跳下去时,茂哥其实还有气,我看到他对我摆了摆手。” “你明白吗?那时候我只能选择你们其中一个,我和茂哥选择了你。当时你还稍微清醒,一定是记得的,但是你选择性忘了。” “......你在胡说什么啊?茂哥把我托上水面后就不行了,都是我害死他的!是我!害死了他......”我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歇斯底里的大叫着,试图以此掩饰我的不安。眼泪止不住掉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 罗维森向我走来,抱住了我,轻轻地抚着的我后背,声音温柔的近乎残酷。 “哥,金野。你明白吗?茂哥的事也有我的一份,我才是那个见死不救的人。而你,在那时候就喜欢我了,我知道的。那天特大暴雨的时候我找不到你,想了很多,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有多么喜欢我了。” “你把所有的错都归在你身上,你选择性忘记那段记忆,是因为你潜意识里在维护我,不想让你心里的我沾染一丁点污渍。”罗维森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低头轻吻我的头发,带着胜券在握的宠溺。 那时候,我就喜欢罗维森了,是吗?我在心里问自己。 小人说:“是啊,你很喜欢他。” 可是,那又能怎样呢? “那时候我在收拾茂哥遗物的时候偶然发现那本书,看到那句话后我才明白茂哥当时的心情,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命来救你啊。其实那天敏敏向我告白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那句话,‘把我忘了也没关系,生活仍将继续。’最近你看了那书,想必这句话你也看到了吧?” “我想让你明白,你不必愧疚。而你始终不能接受和我亲密,是因为你心里对茂哥的愧疚。我理解你,但你也要明白我的心意,好吗?我想和我爱的人在一起,真正的。” “本来我不想告诉你这件事,但是你一直逃避。虽然我有把握让你重新和我在一起,但是你一直放不下,看不清。我等的好辛苦,就当可怜可怜我吧,好吗?” 可是谁来可怜可怜我呢? 是啊,我就是这么笨,我不明白,我一直纠结到底喜不喜欢罗维森。可是到头来,知道真相后我却觉得更加迷茫了。 到底该怎么办呢? 震惊、气愤、难过、愧疚。 第二十五章 那晚以后,我整日沉浸在恍惚中,从未抽过烟的我也开始抽了起来。而直到高考结束罗维森出国,我再也没和他说过一句话。我老爸老妈看到我那样也无可奈何,只是叹气。我很久没和他们家庭聚会谈谈心了,估计他们只以为我又是因为罗维森要出国的事难过而精神恍惚。殊不知,我只是愧疚、迷茫的要死,全然不知如何消解了。而那时候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一周的时间了,我还是那种漫不经心的状态,一点也没有其他学生那样紧张的样子。现在想来也是感叹我那时候脆弱的和玻璃似的小心脏,啧,活该我现在为生活挣扎。 不过,人生嘛,就是要不断站在一个节点,再回过头来追溯走过的道路,以此为鉴,并加以改正,继续向前。 我最后是被我老妈打醒的。 我老妈给我洗衣服时发现了口袋里的烟盒,我被我老妈打了一顿,结结实实的。要知道,从我六岁之后我就再也没被打过了。而这次,我看出我老妈也确实急了。因为我亲眼看着慈爱的爷爷因为抽烟得了肺癌去世,我有多么痛恨香烟也是可想而知的事情。而这次,究竟是多大的事儿能让我不惜身体以抽烟来消解苦闷呢。 也是,多大的事儿啊。 从我老妈用鞋底抽了我一顿之后,我开始好好准备高考了。可是我耽误了不少东西,即使只是两三周没好好听课。而我又不聪明、又不勤奋,所以咯,高考结果可想而知吧。惨败。我最终上了一所三流大学,而罗维森那时候已经被d国某知名大学录取了。感叹生活不是小说或电影啊,好运气完全没有降临到我身上啊,哈哈。 罗维森去d国那天是我去机场送的他,因为铭姨恰巧出差了。一路沉默,直到他马上就要过安检了,他才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哥,我走了。” 我看着他平静苍白的脸,突然想起我们去开`房的那个晚上,我有一瞬想干他,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点硬了。可是在他走出我的视野之前我连拥抱都没敢给他,他肯定能看出我的心思,他一直都能。但是我和他心里都明白,我们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分开。更何况我还在气我自己。 不过,我和罗维森就这么完了吗?啊,不好意思呀,还没有呢,哈哈。 201x年夏天,我踏上全新的旅途,未知的、新鲜的、刺激的。而这又将是一个新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我,觉悟了。 进入大学后,没有了初高中的紧张气氛,上半年的愁云惨淡已经被下半年的快活和自由踢到了九霄云外。我整日和宿舍里的兄弟们“混日子”,白天替这个或那个兄弟点名,晚上一起喝酒吃饭或者打打游戏,日子可倒是逍遥快活。罗维森完全被我抛到了脑后,他丫的都走了我还想他做什么。 忘了说大头和田恬的消息,我的错我的错。大头那小子争气,高考考得不错,不过却南下去了别的省,让我好一阵哀怨。啧,好歹那真心是个兄弟啊。田恬不出意料考上名牌大学,都留下我一个人凄凄惨惨戚戚,好不孤独。不过,通讯这么发达,也就打打电话,聊以慰藉。 分卷阅读17 - 分卷阅读18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8 转眼半学期就结束在唉声叹气里,我好歹没挂科,大一上学期就那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没想到来年回来后,宿舍那群猴子们竟然在神不知鬼不觉间都有了女朋友。啧,晚上没人和我出去喝酒了,好心塞。 不过不久后我就有女朋友了,我可不能落后于我们宿舍那群崽子们。我和我女孩是在社团里认识的,她在编辑部,我在微信部。唔,她是个漂亮大方的女孩儿。不过,那时候是她主动约我,我怎么老是被动啊喂。不过我的女友让我舍友好一阵羡慕嫉妒恨。嘿嘿,她毕竟那么漂亮。胸大腰细腿长屁股翘,身材好;长发及腰,肤白貌美。 第二十六章 茅盾曾经说过,命运,不过是失败者无聊的自`慰,不过是懦怯者的解嘲。人们的前途只能靠自己的意志、努力来决定。 有人曾经问过我命运和自己更相信哪个,我说“信自己更多一点,命运是被人掌握的。”而现实呢?我不断以命运为理由谈及我过往的一些事,我更多的是躲避,而不是直面应对。像是余茂的事,像是罗维森的事。他们两个,把我十几年来生活的画布填色又褪色。而我,胆小鬼。 我和大学里谈的第一个女友分手了,在一个草长莺飞的好天气,她甩了我。 “金野,下午三点老地方,我们见一面吧,我有话和你说。”我在游戏正酣的时候收到了她的短信,音响传来game over的提示音。我暗骂一声,不情愿地拿起手机快速回复了她,没有思考,没有发现她的措辞和语气有多么不对劲。 “遵命,我的宝贝儿!” 下午我趿着拖鞋,顶着一头鸡窝就去见她了。 我看她红着眼圈儿低头不说话,心里没由来的烦躁,就随意安慰了她几下。而她没回应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我实在烦得很,于是我没好气的问了她怎么了。听到我那句话后,她终于抬起头对我说了那句分手的话,干脆利落。 “金野,分手吧。” “宝贝儿,怎么了?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我不打游戏了陪着你,好不好?不要和我赌气,嗯?”我试图含混过去,毕竟我们在一起已经两个月了,我喜欢她,不想失去她。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顿了一会儿又继续说着,目光澄澈坚定,隐含悲伤。 “金野,你喜欢我,但是不爱我,所以我无法和你继续在一起了,我很贪心。”一语中的。 “我......”爱?我迟疑了,因为在她提到爱的时候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罗维森。 那天以后我又是独自一个人了。不过,这又能怎样呢? …… 在我上大二的时候,我表妹赵晓敏也上大学了。她考上了我们省的重点大学,就和我的学校隔了三条街。 我老妈在我和赵晓敏开学的时候特意交代我让我多照顾照顾她,说是人敏敏一个女孩子家家要多去看看她,不要让坏孩子欺负她。啧,亲妈啊,到底谁是你亲孩子?再说她都多大了,怕是要嫌我烦吧。 果然,新生报到那天,我给赵大小姐搬东西的时候,她就开始嫌弃我了。 “哥,你回去吧,我自己收拾得了,你真是越收拾越乱啊!还有啊,不知道女孩子的行李箱不可以随便动嘛,走吧走吧。谢谢哥哥,哥哥再见!”我一边被数落,一边被轰出了她宿舍……好心塞。可是我老妈的嘱咐我还是要听的,赵大小姐可是我们家唯一的宝贝疙瘩、掌上明珠。唔,于是我这半年不停被抱怨,耳朵都生茧了。 不过,因为赵晓敏,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子。这次,我切切实实的动心了。 我要去追她。不过前路漫漫吧,即使我长这么帅也犹豫了。 她是赵晓敏的舍友,人长得干干净净,气质冷清,很有中国古典美女的味道。她身形清瘦,皮肤很白却很健康。半长的黑发,没有腻歪的刘海,普通却简洁干练;鼻梁不挺却很秀气;嘴唇红红的、薄薄的;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她的眼睛,不大却形状美好,眼若点漆,甚至每根眼睫毛翘起的弧度也近乎完美。全身自成一股别样的气质,就是让我移不开眼。她不怎么笑,但是笑起来就像从冬天一下进入春天,像是积雪初融、春风拂柳,很温暖,很亲切,带着我熟悉的感觉。 看到她对我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被丘比特的箭击中了。 说:天,我尽力了。朋友说主角虽然是男的有时候也会像女的,我也觉出来了。第一次写文,第一次以第一视角写文,烂就烂了吧。看看以后能不能改了。 第二十七章 我和罗维森的事赵晓敏知道的很清楚。那天大坝上的事儿之后,她起先排斥了我好一阵,不过后来就慢慢就像以前一样对待我了。上高中后赵晓敏知道了我和罗维森在一起的事儿,甚至还努力帮我们瞒着家里,即使她嘴上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 罗维森去d国后,赵晓敏还来问过我原因,不过被我搪塞过去了。她多次询问无果,也就不了了之了。她对我们期望很大,不明原因的。 而这次我想追求她的舍友,还真得在赵晓敏身上下一番功夫。我莫名其妙就是不敢直接对赵晓敏说,总是生出奇怪的愧疚感。 不过,在我刚开始实施追爱计划的时候,罗维森的一封邮件把我的热情浇了个透心凉。 “我回去还是你过来?”电脑屏幕发出的光晃得我的眼生疼,我看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在心里默念着。心脏加快跳动,如擂鼓,一下接一下,急促又强烈,让我的身体战栗。脸部迅速升温,指尖微触,灼人的热度不断积聚。神经末梢像是被人不断拉扯,清醒的让我无法入眠。 他要回来了,在他出国后杳无音讯的第二年。 …… 又是一个十二月,罗维森发来邮件已经两个星期了,我没有回复,他也再无消息。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但我知道他要回来了。 “上帝为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 我还没来得及和赵晓敏舍友升华情感,就被罗维森突如其来的消息打得偃旗息鼓了。我当然不能忍受肉到嘴边却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所以我渐渐不再联系苏素了。 十二月,某个傍晚,中雪。 这几天基本都是我带赵晓敏去吃饭。因为这丫头为了买书把钱花超了,没钱吃饭,又不好再向家里要,只好来欺负我这个奴隶表哥。 而那个傍晚,赵晓敏带着苏素一起来了。 “哥,我舍友,你见过的,叫苏素。” 我一时之间有点傻,迟疑了一会儿。 “哎,金野,傻愣着干嘛呢?不打个招呼,人姑娘不尴尬呀。我说,收起你那色心啊,女神可不是你能肖想的。”赵晓敏挥舞着拳头,丝毫不顾及形 分卷阅读18 - 分卷阅读19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19 象地对我好一顿说,让我些微尴尬。 “你……”好。我还没说完,苏素就开口了。 “金野,好久不见啊。”她微笑着,在十二月的冷空气里,开出一朵花来。 “咦?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金野,说,是不是你偷偷勾搭人妹子了!罗……唔唔唔”我在赵晓敏吐出不敢说的话时赶紧捂住她的嘴,对她小声说: “不要提他,求你了。”不断挣扎的赵晓敏这才安静下来。 “行了,不说了。饿死了,快带大美女吃饭!”赵晓敏挎着苏素的胳膊,拽着我就往餐馆去,期间还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竟然让我莫名心虚起来。在苏素去洗手间的时候,赵晓敏正坐着,一副你说我听的样子。我就知道,这下逃不过了。 “我是想追她来的,但是……” “什么?!金野,你丫还有心吗?你这是要脚踏两只船的节奏!罗维森怎么办?”我还未将但是说出口,赵晓敏就高声打断了我接下来的解释,引来周围人纷纷侧目。 “大小姐,小祖宗,您能小点声吗?回头我再跟您说行吗?苏素过来了!”我看见苏素一脸疑惑的向我们走来。 “晓敏,怎么了?怎么生气了?” “没事儿,就是某个人狼心狗肺。我饱了,先回去了。苏素,我们走!”赵晓敏一边说着一边恨不得用眼神把我刺透。 “呃,晓敏?要不……你先回去?我有点事想问表哥。”苏素小声的对赵晓敏说。 “跟人渣有什么好说的?!”赵晓敏快爆发了,在她说出炸弹之前,我赶忙苦笑着服软。站起来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她说: “敏敏,这次就当哥求你了,好不好?不要说出来,嗯?哥哥回去跟你说。”赵晓敏吃软不吃硬,也明白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就是气炸了容易说出不合时宜的话。 “行了,我先走了!苏素你小心这个人渣!” 外面的雪已经下起来了,于是我赶忙将自己的围巾给了赵晓敏。她瞪了我一眼,当做警告,拿起我的围巾就走了。 “路上小心点,回宿舍后给我电话!”我不放心的叮嘱着。 …… “金野,我……”苏素别了别头发,抿了抿干涩的嘴唇,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继续说到: “你最近为什么躲着我?” “嗯?我没有啊?我最近比较忙。”我有些心虚,下意识地否认事实。 “你不是喜欢我吗?” 我被苏素的话吓住了,下意识地吐出“你怎么知道的?不是,我……”这句话来。 我看到她笑了,像朵发光的花。随后,她握住了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像我幻想过的那样,温暖细腻、纤细柔软。也我想起罗维森的手,瘦却有力,同样温暖。我心里很烦躁,虽然我很喜欢苏素,但是这突如其来的表白并不让我欣喜,因为并不合适。 我瞥了一眼窗外,心被人揍了一拳。 罗维森回来了。 第二十八章 我看见罗维森站在昏黄的路灯下,头发上、肩膀上一片白色。心脏蓦地紧缩,带来一阵阵疼痛。瞬间的慌乱被平静代替,我起身对苏素鞠了一个躬,道: “苏素,对不起。以后我再请你吃饭好吗?我弟弟来了。” 她愣了一会儿,看了看窗外,随即像是自嘲又像是了然一样笑了笑,这笑泛着冷。 “罗维森?”她问却没有听我的答案径直走出了餐馆。 …… “小子,舍得回来了?”我故作自然地向前捶了他的肩膀,又半抱了他一下。他没说话,顺势紧紧地搂住我,很久。在我马上就要挣扎之际,他放开了我,径直拉着我往旅馆走,身后还拖着一个行李箱。 一路沉默。 他迅速办理好手续,我干笑着对他说:“小森,那我回去了啊。”他看了我一眼,疲惫与失望交织着,却依旧不和我说一句话。我知道,他生气了。 “唔,外面的雪还挺大,要不今晚我就和你一块住旅馆吧。嘿嘿……嘿嘿……” 进房间之后我有一瞬紧张,毕竟先前和罗维森开`房的经历实在不怎么好。我本来忐忑地等着他的质问,没想到罗维森压根没理我,直接去洗澡了。而且,洗完澡后他直接就上床背着我躺下了,留着我一个人干坐着,不知该干什么才好。 “你要是不洗澡就睡觉吧。”屋内响起罗维森闷闷的声音。 有没有搞错?这就完了?你怎么不问我?臭小子! 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倒在了另一张床上。 操,睡不着!我特么竟然失眠了!翻来覆去好一会儿,我忍无可忍了! “罗维森!你起来!把话说明白!” 我看到罗维森转过身来,眼睛黑亮,削薄的嘴唇开合,一字一顿的道出令我心颤的话语,原先的气愤也迅速偃旗息鼓了。 “我很想你。” “我……”没等我说完,罗维森径直说了起来。 “这样说你满意吗?明白吗?开心吗?”罗维森的嘴角掀起一个难看的弧度。 “金野,够了吧。再一再二不再三,即使我他妈爱惨了你。看着你一次次推开我,和别人恋爱,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吗?是,你不喜欢男人,是我拖累了你,活该我被折磨。茂哥的事你一直耿耿于怀,难道只有你一个人愧疚吗?我为什么一直和你说那句话你还不明白吗?死去的人无法挽回,活着的人还要活着啊!算了吧,就这么结束吧,也好过我们继续互相折磨。” “金野,我放你走。” “……”不,我…我不想…让你离开。 那晚以后,我没再见过罗维森,就像我一直不理解他邮件里那句话到底想要向我说明什么一样。 “我回去还是你过来?” 某天,赵晓敏找到我,二话不说就打了我一巴掌,我却不觉得疼。 余茂的事一直是我心里跨不过去的坎和拔不掉的刺,否则我也不至于知道最终真相时疏远罗维森。我逃避,一是因为我愧疚;而是因为羞耻。所以,我无法在知道我潜意识里维护罗维森而选择忘记真相却和罗维森甜甜蜜蜜,感情升华。于是,我逃了,把自己封在壳里,直到我老妈打碎壳的一角。 而这晚,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苏素身上有罗维森的影子,性格还有样貌。 “死去的人无法挽回,活着的人还要活着。‘把我忘了也没关系,生活仍将继续。’” 我爱的一直都是罗维森啊。 而我先前的女朋友大概比我先一步发觉吧,她们知道我心里有了爱的人,所以才会放手吧。是我,对不起她们,也对不起罗维森。 寒假放假后,我和铭姨谈了谈,知道了许多罗维森为我做的事 分卷阅读19 - 分卷阅读20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20 。他那么努力地为我们的未来铺平道路,而我,那时候却在不停地玩弄他、伤害他。 小森,这次换我追你吧。 天空中响起飞机起飞的巨大的轰鸣,耳机里don m的声音回响着,三月的空气已经变得温暖了。 春天来了。 “starry, starry night……”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金野部分已经结束了。文中还有的一些东西,诸如罗维森的心路历程、罗维森在d国的事、金野父母的感受、苏素以及其他女友的事、赵晓敏还有田恬大头的事,会在罗维森部分以及番外部分写出来。不再用第一人称来写了,笑。我承认我写的文文十分不成熟,逻辑方面也很不顺畅,文笔也不好,很多都蛮牵强。所以,伙伴们看到这里我十分感激。接下来罗维森部分还有番外部分我们拭目以待吧。 番外·罗维森篇 在罗维森刚过完六岁生日的第二天清晨,就被妈妈从被窝里拉出来坐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他甚至没来得及和伙伴们说声再见,也没有见到那个所谓的父亲。 终于到这一天了,忍无可忍了吧,他想,虽然比他预期的晚一些。 父亲或母亲一方会在不久的某天离开的念头早在罗维森那天因手臂擦伤,回家处理却看到自已一直以来崇敬的爸爸和佣人抱在一块的时候就产生了。他知道,他的爸爸出轨了。没错,出轨,和robby的爸爸一样。只不过自己妈妈和robby妈妈的反应不一样罢了,自己妈妈表面平静又干脆利落地离开了;robby妈妈在大哭大闹一场后才走了,把robby留给了他父亲。而那之后不久,robby整天在背地里被他的继母冷嘲热讽,施以精神上的伤害。 “vince,今晚我可以在你家里睡吗?那个坏女人趁我老爸出差把我赶出了家门!还有,快给我拿点吃的,我快饿死了。那个恶毒的女人做的饭像狗屎,真不知道我那愚蠢的老爸是怎么吃下去的。”小robby脸上的厌恶与伤心展露`无遗。 “为什么?为什么妈妈不把我带走?”他一边恶狠狠地咬着面包,一边掉着大颗大颗的眼泪,看起来像个被遗弃在垃圾场的小狗。蓝色的眼珠像是被大雨洗过的天空,干净、纯粹。 此时已经坐上飞往中国的飞机的罗维森想起小robby哭泣的那一幕,心里竟奇异地慰藉起来。幸好,妈妈带着我走了。他笑了笑,一点也不觉得悲伤。 …… 六岁,对大多数孩子来说应该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天真烂漫的年纪,但罗维森不一样。他似乎有与生俱来的一种洞察能力,敏锐、卓越,超越年龄。他生就是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苍白瘦削,并非阴沉,但不阳光,和他父母开朗大方的样子完全不同。他有时候也会在心里小声的问自己,我是爸爸妈妈的孩子吗?不过很快就会为自己的疑问感到羞愧,他怎么会不是他们的孩子呢? 我棕色的微卷的头发像洗完澡后的爸爸,因为平时爸爸的头发被梳成了直发的模样;我的眼睛像妈妈,是闪亮的黑色,像有星星的夜空,美丽又神秘;我笑起来有浅浅的小窝,妈妈说这个像我在中国的姥姥。罗维森心里默默想着,嘴角边浮现两个小小的浅窝,并不常见的。 “小森,你愿意和妈妈去中国吗?去看看姥姥姥爷。”罗妈妈轻声问着从家里离开直到坐上飞机一直没有开口的罗维森,脸上愧疚与慈爱交缠着。 “好。”他没有回答愿意,只是说好。他看到妈妈原本明亮的眼睛如今是黯淡的,他看到妈妈的眼睛没有弯成月牙,他看到妈妈的嘴角掀起的难看的弧度,他听出了妈妈说话时微颤的声音,他感觉到了妈妈的悲伤。他明白,他不能沉默;他明白,他再也不会和妈妈回来。 爸爸,我暂时不想原谅你。 飞机起飞的巨大轰鸣声伴随着don m的声音冲进罗维森的耳朵,他透过小小的机窗望着外面,抱紧了他从未撒手的小熊。 那么,再见,robby;再见,d国。 番外·罗维森篇(二) 罗维森第一次和金野“见面”,是在温窝饭前一天的午后。那是一个万千平常却又明媚晴朗的天气,阳光是橘红色的,温暖的风就那么飘摇在空荡的街道上。妈妈还在收拾屋子,罗维森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小花园里逛游着。 “妖孽,吃俺老孙一棒!”清脆的童声伴着滑稽的动作吸引了罗维森的目光,但他只是远远地站在一边看着,看着这个顾自玩的开心的孩子,看着他脸上发出的愉悦的光,看着夕阳橘红色的光线笼在他身上。 罗维森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玩也可以这么开心。他知道,孩子和他一样,他们都是孤独的,但他也知道,孩子和他不一样。孩子咯咯的笑,甜蜜到了他的心里,从他的心尖熨出一丝温暖来,逐渐没入四肢百骸。然后,浅窝再次浮出嘴角。 小小的罗维森就想啊,我好喜欢他呀。 那是一见倾心,倾的不是爱,是喜欢。 在罗维森正式和金野见面的时候,他简直是高兴坏了,在心底默默感谢了无数次上帝。我很快乐,真正的,他想,并在心中默念金野的名字,一次又一次。 罗维森多么喜欢看金野笑呀,喜欢到愿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甚至让他卖萌耍痴,扮成女孩儿也没关系。 罗维森还记得他和妈妈来中国两周后,他的父亲,出轨的父亲,伤害了他的心的父亲来了。他在房间里能听到父母压抑的争吵,不久他就被妈妈带到了金野家里。他看到金野脸上浮现的疑惑和伤心的眼睛,他要是笑一笑我就会忘记一切,他想。 那晚,他梦见爸爸和佣人抱在一起,他梦见飞机上妈妈疲惫的眼睛,他梦见金野用他喜欢的声音笑着对他说,不要靠近我,你这个没爸的孩子。罗维森哭了,他只能紧抱他的小熊,唯一完全属于他的小熊。 要是哥哥永远都是我的就好了,就像我的小熊一样。 或许罗维森最后一次为金野努力又放弃也是源于那个小熊吧,他看着已经破烂不堪的小熊,明白世上没有什么是能永远陪在自己身边的,除了他自己。 …… 罗维森那时候也不过是个孩子,面对父母的分离,他感到无所适从,即使他相较于同龄孩子早熟些。他需要一个倚靠,一个能在他难过的时候给他笑容和温暖的倚靠。而金野,在他最难过的时候给了他拥抱和承诺。 “我很害怕。”那晚罗维森爸妈正式离婚了,罗维森第一次感到真正的难过。于是他拉着金野逃跑了,他躺在雪地里,看着不断飘洒的雪花。 “小森,不 分卷阅读20 - 分卷阅读21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21 要怕。我会一直陪着你,只要你需要我。”金野这句承诺般的话敲碎了他心上的坚冰,于是他郑重而欢喜的在心尖刻上了两个字——金野。再也不能抹掉。 从此,注定了两人今后所有的纠缠与拉扯。 running through his brown hair toubsp;his cheek kissing his lips feeling and smelling dreaming and loving and whispering his name "hey, vinbsp;do you love me?" 番外·罗维森篇(三) 罗维森的身体被金野死死缠着,像极了百慕大海里的马尾藻,紧紧地,缠得罗维森喘不过气来。他被陷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敏锐地感觉到金野冰冷光滑的肌肤与他赤`裸的身体纠缠。明明缠绕他的是冰冷的躯体,罗维森却感到心头像是着了火一般,不断炙烤着他,似乎想要把他体内的水分全部蒸发掉。罗维森极力想要睁开眼睛,想要推开金野,可是换来的是更为紧迫的纠缠。我快死了吗,罗维森问自己。在罗维森马上就要窒息的时候,终于,缠绕着他的金野消失了,一道白光闪过,他脑中空白了一会儿,随即睁开眼。 盖在他身上的薄被此时像麻花一样缠在他身上,屋内只有空调持续运转的声音和罗维森略微急促的喘息声。他往下`身摸了摸,触手一片冰凉潮湿。 罗维森愣了好一会儿,随即苦笑着对着黑夜眨了眨眼,起身迅速处理好一切。那么干净利落,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却是平静海面下的漩涡,随时准备吞没一切。那个夜晚,罗维森再也没有睡着。 第二天,罗维森向罗妈妈交代了一下,便动身去了d国。罗维森的行李极少,除了必备的衣物之外,就只剩下一本书了。 “把我忘了也没关系,生活仍将继续。” 坐在飞机上的罗维森用细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写在扉页上的这句话,神色复杂,黑色的眼睛里愧疚、悲伤、安慰纠缠在一起。 余茂的葬礼之后,罗维森偶然在余妈妈整理余茂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在那天来临前》这本书。看到它的书名后,罗维森心里有种很奇妙的感觉,这感觉告诉他“一定要看看它。”于是在征求了余妈妈的意见后,罗维森拥有了这本书。 从开始“因为你,我才懂得所谓的‘幸福’,是转瞬即逝的。”到最后“恢复黑暗的天空中,眼睛看不见的花影还停留了好一阵子。”罗维森看了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的,却并不能十分明白。 他对因金野而产生的不同寻常的生理反应感到迷茫和些微的羞耻,他对余茂发生的意外感到愧疚与悲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所适从和挫败感。 飞机到站了。 罗维森顶着浓重的黑眼圈提取行李,削薄的嘴唇紧抿着,原本就不红润的脸色此时变得苍白不已,肩膀垮着,裤管空荡荡的,整个人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嘿,儿子,这儿!”罗维森的老爸向罗维森挥手示意,旁边站着一个很优雅的中年女性也在向他挥手。那是他老爸的妻子,他们去年刚结婚。 “还好吗,孩子?”在罗爸爸拥抱了罗维森之后,susan微笑着轻轻抱了一下罗维森,皱着眉头对罗维森说:“哦,我的上帝!vince,你怎么这么瘦了!你妈妈是不是虐待你了,快告诉我,我去跟你妈妈打电话!” “哦,susan……”罗维森紧抿着的嘴角终于舒展开来,露出一个无奈的笑来。 此后的几天里,罗维森被susan“强行”塞进胃里很多东西,他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但身体似乎更瘦了。 他几乎没有一天不在纠缠窒息的春`梦里醒来,满怀绝望,他不知道该怎么做。金野,金野,金野,这两个字仿佛是无法消除的魔咒,出现在他的梦里,活跃在他的指尖,低喃在他的嘴角,无处不在。 于是,某天晚上罗维森去了镇上的gay吧。 在他塞给门卫一把钱之后,罗维森进去了。 迷幻的音乐,黯淡的光线,疯狂舞动着躯体的人群,烟味、大麻味、香水味、各种体味一齐挤进罗维森的鼻腔,让他忍不住干呕。 “嘿,小美人儿,让我请你喝杯酒!”罗维森看不清这个人的模样,他只能看见这个男人嘴角弯起的玩味的弧度,充满戏谑与肮脏,不,不是这样的。 在男人的手臂伸过来之前,罗维森一把推开了男人,推开拥挤的人群,踉跄着跑出了酒吧。背后不断有骂声传来,暗中不知谁的手,摸了一把罗维森的腰,带着灼热的黏腻。罗维森跑到街角的垃圾桶边,呕吐起来,仿佛要把腹腔中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 “vince,你怎么在这儿?” susan和她的女性好友刚要去酒吧喝一杯的时候,就看见罗维森急匆匆地从gay吧跑出来,她担忧地跟上前来,看到罗维森趴在垃圾桶边痛苦地呕吐。 susan最终把罗维森载回了家,给罗维森倒了一杯冰水。 “谢谢你,susan。”罗维森双手捂着杯子,抿了一口。面上是几天前刚下飞机时的苍白,眉毛紧紧蹙着,睫毛在白炽灯下投下了一小片阴影,微微颤抖着,像蝴蝶震颤的翅膀。 “小子,这件事你要告诉你爸爸,明白吗?”susan用担忧的眼神看着罗维森,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严肃与认真。 罗维森疲惫的点了下头,当做答应。susan拍了拍他的肩膀,便离开了客厅。 已经晚上10点了。罗爸爸今天值班,还有两个小时才会回家。罗维森就呆坐在客厅里,微弓着腰,脸低垂在阴影里。 罗维森想起了金野的笑容,那么快乐,那么干净、纯粹,总让他移不开眼睛。 当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新的一天到来了,是否也意味着他的新生? 这时,门响了。 番外·罗维森篇(四) rasmussen先生轻手轻脚的关上门,刚要上楼时看见了蜷坐在沙发上的罗维森。黑暗里rasmussen先生看不清罗维森的表情,但他能感觉到他的儿子心情很糟糕。于是,他打开灯走近罗维森,把手轻轻搭在罗维森的肩膀上,试图给此时难过的孩子安慰。 “嘿,vi,有什么事尽管告诉我,好吗?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爸爸,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罗维森面色惨白,原本空洞的双眼逐渐浮现痛苦的神色,他屈起膝盖,像只鸵鸟似的把头埋在其中。 ra 分卷阅读21 - 分卷阅读22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22 smussen先生没有说话,只是用手轻轻抚了抚罗维森的头,他等待着。 “……我…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人。”罗维森一字一顿的挤出这句话来,声带紧缩到极致,胸中像是塞了一大坨棉花,让他呼吸困难。 rasmussen先生眸中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被怜惜占据。他弯下`身子,用低柔的声音对罗维森说: “vi,乖孩子,抬起头来看着我。” 罗维森缓缓地抬起头来,眼圈一片红色,眸中尽是痛苦与迷茫之色。 “愿意和我说一说是怎么回事吗?” 罗维森迟疑了一会儿,最终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对rasmussen先生说道: “我总是梦见和一个男性赤`裸着纠缠在一起,有时候我觉得很痛苦,有时候我觉得很舒服。我…我基本每天晚上都会做这种梦。我上网查了,他们说我是同性恋。上帝啊,为什么我是这种人?为什么?”罗维森身体止不住的颤抖,脸上痛苦之色加剧,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我不相信他们说的话,于是我今天晚上去了镇上的gay吧。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好恶心!爸爸,告诉我,我不是同性恋!” “好孩子,冷静一下。可以和我说说你梦里的那个男孩吗?” “他……他笑起来很好看,像阳光一样,我喜欢看他笑。”罗维森情不自禁地陷入对金野的回忆中,面上的痛苦逐渐被一种柔软的神情替代。在不自觉的时候,他轻轻弯起了他的嘴角。 rasmussen先生心里有了判断,他知道,他的儿子爱上了一个男孩,而且已经很久了。 “嘿,听着,孩子。我想让你明白,喜欢男性不是你的错,同性恋也不是罪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爱,可以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可以是男性和女性之间的,也可以是同性之间的。同性恋只是另一种类型的爱,而爱,是通往幸福的最佳方式。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吗?” “爱,是通往幸福的最佳方式。”罗维森低头重复了这句话,他像是抓到了什么,是了,原来他喜欢金野。 “那什么是爱呢?那我又该怎么办?我…不想再做那样的梦了。” “你觉得怎么做才好呢?” “我不知道。” “你喜欢那个男孩,是吧?” “喜欢?或许……吧。” “那个男孩喜欢女孩吧。” “是吧,他给他们班的班长写了情书。”说到这里,罗维森的眸中闪过些微酸涩。 “在我像你这个年龄的时候,我也时常为爱情这个问题辗转反侧。什么是爱情呢?在童年和少年时代和我最亲近的人是rose,她是一个童话般美好的人,唤出我心灵的一切美好、明智、真诚的品质。她在我面前打开了童话和人性美的世界。有一天,在一个早秋的寂静夜晚,我和她坐在一棵枝叶茂密的苹果树下,望着空中正飞往温暖的边远地区的仙鹤,我问祖母:‘奶奶,什么叫爱情呀?’” 她能用童话讲解最复杂的事情。此刻她的一双眼晴呈现出沉思而惊异的神情。她以一种特别的、与往日不同的目光看了我一眼,说:‘什么叫爱情?……当上帝创造人类时,她在地球上播下了一切有生命的种子,并教会我们待续自己的后代,生出和自己同样的人。他把土地分给一个男人和女人。告诉他们怎样搭窝棚,给男人一起过日子吧!延续后代,我要办事了去了,一年之后,我再来,看看你们的情况怎么样。” 整整一年之后,有一天一大早,他和大天使加弗利尔来了,他看见这一对男女坐在小棚子旁边,地里的庄稼已经熟了,他们身旁放着一个摇篮,摇篮里睡着一个婴儿。这一对男女时而望望天空,时而又彼此看看,就在这一瞬间,他俩的眼神相碰在一起,上帝在他们身上看见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和一种从未见过的力量。这种美远远超过蓝天和太阳、土地和长满小麦的田野。总之,比上帝所制作和创造的一切都美,这种美使上帝颤抖、惊异。以致惊呆了。” 他向大天使加弗利尔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爱情。’” ‘什么是爱情?’” 大天使耸耸双肩,上帝走向这对男女,问他们什么是爱情。但是,他们无法向他解释。于是,上帝恼火了,他说:‘那么,好吧!我要处罚你们,从即刻开始,你们要变老,你们生命的每一小时,都要消耗一点你们的青春和精力!五十年后我再来,看看你们的眼神里表现出什么,人……’” ‘上帝为什么还能生气呢?’我问奶奶。” ‘是的,要知道,一个人不能擅自创造连他自己本人也没有见过的东西。但是,你住下所啊!五十年后他和大天使加弗利尔又来了。他看见了一座非常好的小木层代替了原来的小棚子,草原上修起了花园,地里的庄稼已经熟了,儿子们正在耕种,女儿们正在收麦,孙子们正在绿草地上玩耍。在小木屋门前坐着一个老头和老太婆,他们时而看看红色的朝霞,时而又彼此望望。上帝从他俩的眼神里看见了更加美丽和更加强大的力量,而且好像又增加了新的东西。” ‘这是什么?’上帝问大天使。” ‘忠诚!’大天使回答说,但是,他还是不能解释。” 这次上帝更加恼火了。他说:‘人!你们为什么没有老多少?那好吧,你们的日子不长了,以后我再来,看看你们的爱情将变成什么。’” 三年后他与大天使又来了。他看见男人坐在小山坡上,一双眼晴呈现出非常忧虑的神色,但是,却仍然表现出那种不可思议的美和力量,已经不仅仅是爱情和忠谌,而且蕴藏着一种新的东西。” ‘这又是什么?’他问大天使。” ‘心灵的追念。’上帝手握着自己的胡须,离开了坐在小山坡上的老头,面向着麦田和红色的朝霞,他看见,在金色麦穗旁边站着一些青年男女,他们时而看看布满红色的朝霞的天空,时而又彼此看看……上帝站了很久,看着他们,然后深深地沉思着走了,从此以后,人就成了地球上的上帝了。” 这就是爱情,我的小孙子!爱情比上帝权威大,这是人类永恒的美与力量,一代一代地相传。我们每一个人最终都要变成一把骨灰,但是,爱情将成为赋予生命的、永不衰退的、使人类世代相传的纽带。” 这就是爱情。”rasmussen先生对罗维森说。 …… 罗维森和rasmussen先生谈到了凌晨两点,罗维森知道,有种东西默默隐藏在了他的骨子里。 罗维森在d国又呆了两周才回国,期间他又和susan还有他在d国的好友ro 分卷阅读22 - 分卷阅读23 在那天来临之前 作者:金野 分卷阅读23 bby谈了谈。他觉得轻松了很多,即使他仍然时不时地梦见与金野纠缠,但是时候面对现实了。 在回中国前,罗维森在心中预演了无数次与金野相见的场面,他以为他可以很平静的面对金野了,但罗维森在见到活生生的金野时还是控制不住心里的慌乱和激动。他甚至不敢仔细看金野的脸,他怕控制不住他的眼神和动作,所以连例行的拥抱都让他故意忽略了。 他知道他还不能让金野知道他的心思,但他无法控制自己在靠近金野时最直接的生理反应,他只能让自己远离金野,把精力从金野的身上转移。于是,他开始躲着金野。他对金野表现出来的不习惯暗中欢喜,哥哥很在意我,他想。但罗维森这么喜欢金野,怎么能够真正做到远离金野呢?所以,当金野带着疑问找到他时,他糊弄过去和哥哥恢复了以前的样子。 这样就可以了吧。 【注】:关于rasmussen先生讲“什么是爱情的那一段”是我从苏霍姆林斯基《给女儿的信》里摘的。 因为作为我自己无法讲出“什么是爱”来。于是我恨不要要脸的把那一段摘过来了,这是不是抄袭?如果是的话我就删掉重新写。 番外·罗维森篇(五) 当罗维森听到金野谈恋爱的消息时他全身的血液仿佛都被冻住了,身体止不住颤抖,鼻腔一阵酸涩,心脏抽疼,像千万只蚂蚁不停地噬咬着他的肉`体。可是他不能去质问金野为什么要谈恋爱,他不能阻挡金野喜欢别人。他难过,他嫉恨,他无力阻拦。金野在他的世界凿出一个巨大的缺口,寒风冰水不断涌进,罗维森蜷缩在狭窄的一隅。 他以为他还会陪着哥哥很久,他以为哥哥不会那么早就恋爱,他以为,他以为…… 算了吧,他想。 罗维森不敢去找金野,他害怕看见金野和那个女孩谈笑风生,他讨厌看见金野对别人笑。于是,罗维森慢慢和金野拉开距离,就像回国后的那段时间。不过,这次,哥哥大概不会注意到这些吧,毕竟,他有了喜欢的人。 心里难过的要命,在没有和金野亲近的日子里。罗维森不断地在有金野的春`梦里醒来,心中充满绝望。他不想再梦见金野,可是除了在梦里能亲近金野之外,他别无他法。 他被矛盾煎熬着。 某天当罗维森知道金野恋爱的事只不过是个谣言时,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快要溢出来的欢喜,跑向那个站在夕阳里笑容温暖的少年,紧紧抱住他不愿撒手。在他耳边一遍一遍叫着他已在心里默念千万遍的名字,多么喜欢你。 那一刻,他决定在金野真正离开他之前,好好珍惜他们亲密无间的日子。 只是天算不如人算,不只是命运的安排还真的是某种巧合。那天和金野睡在一起的晚上打破了他们之间看似平静的关系,他自渎的时候被金野发现了。于是,他们之间又陷入了僵局。 直到寒假那日冲动的告白打乱了一切。 …… 罗维森知道余茂的事是金野心中的死结,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对金野说,尤其是当他发现金野似乎忘记了某部分重要的事的时候,不过他还不能确定。 他知道金野喜欢女孩,所以他打算什么也不告诉金野,或许某一天他做好计划之后再告诉金野他的心意,只是没想到赵晓敏突如其来的告白打乱了他的计划。那天,他看到金野躲在石坝后面,他很难过,难过金野把他推给别人。 于是,他下了一个决定,用他今后所有的好运向上帝祈求。他知道赵晓敏的个性,所以他在赵晓敏说出表白的话之后,俯下`身子对她回应道: “我喜欢金野,敏敏,抱歉。” 我多么希望得到救赎,罗维森想。 分卷阅读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