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1章 桑景云 桑景云站在自家门口,看着仅有一河之隔的老上海贫民窟。 那里挨挨挤挤,建了不少“滚地龙”。 所谓滚地龙,是用竹子做框架,茅草做屋顶的棚户。这种棚户只有一米多高,人在屋里根本站不直,只能打地铺睡觉。 棚户的住宿环境非常差,还毫无安全性可言,无法防盗。 不过住棚户的人,白天要么做苦力要么拉黄包车,从清晨干到天黑,也只够混个温饱,他们没东西供人盗窃,也没力气挑剔生活环境。 这是这个时代的贫民窟,这里的环境比桑景云上辈子在各种视频里看到的,欠发达地区的贫民窟更加糟糕。 后世那些贫民窟的房子,好歹有个铁皮的房顶,河对岸那些棚户,却连屋顶都是茅草的。 瞧着这一切,想到自己如今的境况,桑景云的胸口仿佛坠了一块巨石。 她的心沉甸甸的,肺也被挤压着,让她喘不上气。 她运气好,并未穿到贫民窟,但面临的情况,同样糟糕。 这是1916年的上海县城郊区,而桑景云,并非土生土长的这个时代的人,她来自21世纪。 她出生在九十年代初的农村,小时候家境不怎么好,但她父母都是能拼敢干的,到她上小学三年级时,家里已不再缺钱。 等到她上初中,她父母的生意更是越做越好。 她父母忙着做生意,后来还离婚各自组建了新家庭,没时间管她,就只一味给她钱。 好在她没学坏,只是爱看各种小说漫画。 小学时,她便看了很多书,等到初中,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每日写完作业,就沉浸在小说中。 高中时,她还开始创作自己的小说。 她写的第一部小说便有幸出版,她的创作之路,也就持续了下去。 她父母出于对她的愧疚,在她成年时分别给她买了房,还给了她一笔钱,因而大学毕业后,没有经济压力的她,顺理成章成了一个全职作者。 穿越前,她三十出头,已经是小有名气的网络小说家。 她很满意自己有钱有闲的生活,不曾想暑假出去旅居避暑,竟遭遇车祸。 再醒来,她就已经成了民国初期一个落魄商人家的小姐。 落魄都不足以形容她家,如今她家家徒四壁,还欠了外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有个赌钱还抽大烟的爹。 桑景云穿来已有两天,接收了原主记忆的她,已经弄明白原主一家的情况。 原主跟她一样,也叫桑景云。 桑家祖籍嘉兴,早先是大户人家,以从农村收土丝运销上海为生。 1860年,太平军打到嘉兴,桑家的祖居和丝行被焚烧殆尽,桑家人也死了不少。 那年,桑景云的祖父桑元善二十四岁,已经娶了表妹为妻,育有一女。 他原本生活幸福,不想突罹厄运,父母弟妹还有年幼的女儿皆在这场祸事里去世,只他和妻子逃过一劫,去了上海讨生活。 之后两年,太平军在上海附近,和清军以及盘踞上海的列强几次交战,让周边百姓苦不堪言,也让桑元善吃足苦头。 一直到桑元善二十八岁那年,生活方才有了转机。 那年太平天国战败,桑元善的叔叔派人找到在上海绸缎铺做工的桑元善,带着桑元善和其余桑家人,从桑家祖宅掘出几缸银子分了。 分过银子后,大多数桑家人依旧在嘉兴生活,桑元善却是带着妻子和银子,回到上海。 当时租界还不如后来繁荣,倒是上海县城人声鼎沸,桑元善在大东门开了个绸缎铺,生意极好。 可惜他妻子几次生育,孩子皆未立住,到他四十多岁的时候,他妻子还因病去世,只留下他一个人。 桑元善孑然一身,很是孤寂,就托媒人寻了个农家女做继室。 这农家女,便是桑景云的奶奶桑钱氏。 桑钱氏是家中长女,父母早逝后,独自带大弟妹,蹉跎到二十四岁都未成家,她原想让弟弟给她养老,但弟媳看不惯她在家,几次三番与她起争执,她便把自己嫁了出去。 桑元善继娶,是想寻个能干身体好的女人照料自己晚年,不想桑钱氏嫁他不过数月,就有了身孕,生下桑元善的独子,也就是原主的父亲桑学文。 桑元善此时已四十六岁,虚岁都四十八了,到这年纪才得了个孩子,那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他身体一般,时常生病,原以为自己活不到六十,可自打有了孩子,他身体越来越好,七十多岁,都还能打理家中生意。 可惜,被他宝贝着长大的儿子不争气。 桑学文被宠溺着长大,为人懒散,游手好闲,即便桑元善手把手教他,他在生意上也不开窍,一日日的,就知道玩乐。 哪怕后来娶妻生子,有了四个子女,他也还是如此。 桑元善舍不得管教儿子,只能做好“养”儿子一辈子的准备。 他早早在乡下买了大片田地,如此一来,即便桑学文做不了生意,靠收租也是能过下去的。 桑元善打理生意之余,含孙弄怡,只觉人生已经圆满,又哪会想到,桑家会突然败落? 时间进入民国,租界越来越兴盛,南市县城日渐萧条,桑元善的绸缎铺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偏在这时,桑学文被有心人引着,染上了大烟。 之后,那些人还带他去赌坊,设局让他赌博,输掉大笔银钱。 屋漏偏逢连夜雨,即便年迈的桑元善调盈剂虚,勉力支撑,桑家还是败了个干净。 短短数年,桑家绸缎铺破产,桑元善曾经买入的田地被卖出去,桑家位于县城的宅子被收走…… 他们一家,只能租了上海南郊,跟棚户区隔河相望的一处小宅居住。 桑学文还算有点良心,将家业败光后,便不再赌博。 但他戒不了大烟。 不久前,桑学文犯烟瘾,抢走原主母亲自幼佩戴的银锁片,还动手打了阻拦的原主一巴掌,正巧被桑元善瞧见。 刚过八十大寿,已经年迈的桑元善瞧见这一幕,后悔没把儿子教养好,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去了。 原主亲眼见到祖父被父亲气死,受了惊,又觉得若不是她跟父亲起冲突,祖父不一定会死,后悔之下,就病倒了。 原主跟祖父关系极好,她拖着病体参加祖父葬礼,日夜哭泣,终于,在祖父丧礼过后,一场高烧,烧死了她。 随后,桑景云在这具身体里醒来。 桑景云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现代。 今后,她就要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 回过头,桑景云去看桑家租住的小宅。 这宅子比河对岸的那些棚户,好了太多。 两米多高的围墙围了大概一百二十平方的一块地,围墙里,南边是一个约莫五十平方的院子,北面则盖了两间朝南的大屋,每间屋子的上方,还都有一个阁楼。 那两间大屋,一间用来做饭吃饭以及待客,另一间则被分隔成两间,分别给桑学文夫妇和桑钱氏住。 至于桑景云在内的几个孩子,他们住在阁楼上。 今日,恰好是桑元善头七。 桑家如今,还有七口人。 年纪最大的,是桑景云的祖母桑钱氏,桑钱氏今年五十九岁,是个健硕的老太太。 居中的,则是桑学文夫妇。 桑学文今年三十四岁,是个烟容满面,眼眶发黑,形销骨立的中年男人。 他的妻子陆盈今年三十三岁,是个身材娇小,相貌清秀的小脚女人。 两人育有两子两女,桑景云是长女,今年十六岁,下面还有十三岁的二弟桑景英,十岁的三弟桑景雄,和五岁的妹妹桑景丽。 桑景云慢慢往回走,走进吃饭用的堂屋,一眼就瞧见里面朝南位置,摆着一张瘸了一条腿,用瓦片垫起桌角的老红木的桌子,上面供了桑元善的遗照,和一碗白米饭。 这个时代,有钱人的葬礼极为隆重。 原主儿时,桑元善曾带着原主去参加他好友的葬礼,人家用白绸装扮了好几道灵门,白日里请乐队不停奏乐,晚上请越剧班子唱戏,热热闹闹一直到头七。 彼时桑家还未败落,桑元善指着那葬礼,对原主道:“阿云,等将来我过世,也要这么办。” 桑元善很重视自己的丧事,他提前拍了遗照,还早早用上好的木材给自己打了一口棺材,上头光黄铜就用了二十斤。 可惜,为了帮桑学文还债,这口棺材被桑元善典当出去。 七天前桑元善去世,只一副薄棺草草下葬,要不是桑元善生意场上的朋友帮忙,桑元善怕是连个墓地都没有。 桑钱氏从外头进来,一眼就瞧见孙女呆呆看着桑元善的遗照。 “阿云,你身体还没好,去屋里坐着吧。”桑钱氏的声音响起。 桑钱氏年纪不小,她长相普通,但身体极为健硕,论力气,比桑学文这个整日抽大烟的男人还大,自从搬来这里,家里家外的体力活,就都是她在做。 “奶奶,我这就进屋。”桑景云用方言回复,往屋里走。 堂屋里,她娘陆盈拿着一个针线笸箩,正在做针线,她妹妹桑景丽陪在旁边,正摆弄一块碎布头。 桑景云在墙角的竹椅上坐下,一阵气虚。 她这身体的原主打小体弱,前几天又大病一场,以至于她刚穿来的时候,起不了床,今天好不容易起来,也三步一喘。 这身体,须得好好养养才行。 桑景云这般想着,突然瞧见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带着两个小厮从外面进来。 第2章 还钱 桑景云回顾原主记忆,弄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这人姓李,曾是桑学文的狐朋狗友之一。 桑元善是个有本事的人,早年在上海县城混得风生水起,银子一箱箱地往家里抬。 桑学文出生时,他的事业更是如日中天。 因此,桑学文从小锦衣玉食,不曾受过一点苦。 桑学文手松,又是个爱玩乐的,这上海的纨绔,就都跟他称兄道弟。 眼前这人,早先不过是桑学文身边的跟班,只是这时代的上海变化极快,现如今,对方搭上了租界的能耐人,生意做得很大,桑家却已经败了。 所以,这是耀武扬威来了。 李老板说完,见没人应声,大声道:“人呢?桑大少你人呢?你可不能躲在一群女人身后,欠钱不还!” 他话音刚落,就见桑学文两眼无光,脚步蹒跚地从屋里出来。 桑钱氏是个普通村妇,相貌并不出众,反倒是桑元善长得极为英俊。 桑学文像桑元善,曾是个俊俏后生,现下却毫无精气神,又瘦得过分,就像是披了人皮的骷髅上,挂了件破长衫。 桑景云穿来的这两天一直在阁楼上养病,还是头一次见自己的这位父亲,瞧见之后,心中五味杂陈。 这几年的桑学文,让人恨不得把他摁尿桶里溺死,但曾经的桑学文,对妻子儿女和父母,却是极好的。 他每日玩乐回来,都会给家里带些零嘴。 海棠糕、百草梨膏糖、五香豆、沙利文饼干、荷兰水……应有尽有。 但凡有庙会,他还一定会带子女去逛,在桑景云还小的时候,他每次都让桑景云坐他脖子上看杂耍。 那时的他,约莫是自幼耳濡目染学了桑元善宠孩子的劲儿,对几个孩子,那是真的好。 年幼的桑景云坐他脖子上吃酒酿圆子,不小心把碗打翻在他头顶,他一点不在意,哄好被吓到的桑景云之后,就那么顶着一头酒酿,继续看人家耍猴。 可惜,再好的人,一旦沾了赌毒,就变了。 桑学文看着李老板,哆嗦着一张嘴,说不出话来。 李老板就又奚落起来:“桑大少怎么这么一副样子?衣服都皱成这模样了还穿?要不要我送你几件旧衣?” 桑学文一脸麻木,还是桑钱氏上前说话:“李掌柜,学文欠你的一百元我已备好。” 李老板有些意外,看了看那破红木桌上桑元善的遗照,又冷哼一声:“桑老板死得好啊,听说你们拿了奠仪,丧事都是简办的,可算是抠出了这一百元!” 桑学文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流着泪朝着李老板冲过去,想要撕打对方。 但不等他近身,李老板身后的小厮,便一左一右,将他架住。 李老板笑眯眯的,还在一边大呼小叫:“你们小心点,可别伤了桑大少,要被他讹去药钱的!” “啊啊啊啊!”桑学文嘶哑地喊,眼泪鼻涕一道往外飙,瞧着惨不忍睹。 桑景云瞧见自己的小妹妹,已经被母亲紧紧抱住,两人一道瑟瑟发抖,桑钱氏倒还稳得住。 桑钱氏不去看涕泪横流的儿子,转身进屋,抱出个竹笆斗放在李老板面前:“这里是一百元。” 笆斗是此时常见的,用来放粮食杂物的容器。这个竹笆斗里面放了一百个银元,摆到地上的时候,银元之间相互敲击,锵锵作响。 银元重七钱三分,一百个银元,重七十三两,分量不轻。 李老板用脚踢了一下那竹笆斗,趾高气昂:“桑老夫人,这钱我要查验过,你搬个凳子给我坐吧。” “姓李的……”桑学文想骂人,但被李老板的小厮用挂在脖子上的汗巾堵了嘴。 桑景云见屋里都没个空凳子,早已站起身,桑钱氏便搬了她原先坐着的竹椅,给李老板坐。 李老板大马金刀坐在竹椅上,从自己怀里掏出崭新的一元钱,一块块去敲桑钱氏给他的银元,敲过觉得声音没问题,便一枚枚叠放起来,每十元叠成一堆。 一边数钱,他还一边奚落桑学文:“桑大少,没了你爹,你以后的日子可要怎么过?要不要来给我拉车?不对,你这身板,可拉不动车,怕是只能去讨饭。” 桑学文已经没力气闹了,只木木地流眼泪。 李老板把没问题的钱都放在一边,最后笆斗里,就剩下两块银元。 他拿了其中一块敲给桑钱氏听:“桑老夫人,你听这声,这声不对!这是夹铜洋钿。” 洋钿是本地方言对银元的称呼,此时的银元,要求是九八纯银铸成,但市面上□□很多,那些□□,会多掺一些铜或者铅,敲击声便与寻常银元不同。 这种银元的价值,比不上纯度高的银元。 “我给李老板换。”桑钱氏又进屋一趟,取出几串铜钱。 李老板道:“桑老夫人是个敞亮人,那就再补我一百个铜元吧。” 此时在上海,银元和铜钱混用,还有一种比银元小的银质货币也很常见,这种货币被称为银角子。 一枚银元被称为“一元”,银角子按分量,有“一角”的,也有“两角”“五角”的。 这些钱币之间,并不是等量换算的,按照当日银价不同,换算比例不同。 银价贵的时候,一个银元能换一百三十个铜元,银价便宜的时候,一个银元只能换一百二十个铜元。 此外还有纸钞流通,但并不被信任。 桑钱氏的铜钱,一串正好一百枚,她给了李老板一串,李老板转手就将之扔给一个小厮:“这钱你们两个分了,算是给你们的辛苦费。” 这两个小厮连连躬身道谢,谄媚地说着吉祥话。 李老板让他们将地上的银元装起来,把欠条给了桑钱氏:“桑老夫人,我们这就清账了!看在刚过世的桑老板的面上,我这次不收利钱,下回桑少再来借,我可没那么客气了。” 桑钱氏收了欠条,恭敬道谢:“今日多谢李老板通融。” 李老板背着手往外走。 到了外头,走出一段路,他对身边的小厮道:“破船还有三千钉,没想到这桑家,竟能把钱还了!” 他身边的一个小厮问:“掌柜怎得不收利钱?便宜那一家子了。” 李老板道:“那桑元善在上海混了五六十年,虽被桑学文败光了家业,却也是有些名声的。他刚死,我便把事做绝,将来谁还敢与我做生意?” 那两个小厮闻言,对着李老板,便是一顿恭维,夸李老板有远见。 桑家。 李老板离开后,桑钱氏就关了院门。 桑学文浑身冒汗,滚在地上抽搐,嘴里喃喃自语,喊的也不知道是“烟”还是“爹”。 桑钱氏颓然地坐在他身边,拿了一根桑条,一边抽他一边骂:“畜生,你这小畜生!” 说着说着,之前还强撑着的桑钱氏,便泪如雨下。 陆盈和桑景丽,更是早就哭成一团。 桑景英和桑景雄不在家,要是在,八成也要哭。 桑景云走到桑钱氏身边,对桑钱氏道:“奶,你把爹送屋里去吧,别吓到妹妹。” 桑钱氏听到大孙女的话,见小孙女被吓得瑟瑟发抖,起身把儿子拖回屋。 桑景云见状,又道:“奶,你给门加把锁。” 桑学文虽然混账,但跟从小宠着他的桑元善的关系,是真的好。 那日他抢走陆盈的银锁片,买了烟土回家,得知桑元善去世,就晕了过去,这些天都没再出门,一副要痛改前非的模样。 但他早已不是第一次赌咒发誓要改了,桑景云不信他。 这几年,桑学文总是前一秒指天发誓说自己要戒烟,下一秒犯了烟瘾,就只想要烟土了。 不把他锁起来,他又跑出去借钱,那他们可如何是好? 桑钱氏一边流泪,一边找出一把黄铜锁,把桑学文和陆盈住的屋子给锁上了。 桑景云这时又道:“奶,我想跟你谈谈。” 穿来之后,桑景云不止一次思考自己的未来。 她想过抛下桑家人,独自去讨生活,但很快便将这念头抛之脑后。 一来桑家人对原主很疼爱,她借了原主的身体重活一次,不好扔下他们。 二来,她此时不过十六岁,还是个女人,若没了家人,遇到事情,怕是要任人宰割。 这年头的治安可不怎么样,这上海县城,就有很多地痞流氓,这些人还大搞黄赌毒。 前世桑景云看资料,知道在他们国家刚建立时,上海公开的,从事风俗业的女子,便有十万人。 如今是民国初年,从事这行业的女子没那般多,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她这身体弱得很,没人护着,搞不好就被人卖进了红灯区。 真要那样,可就求告无门了! 既然不打算走,那她就要想办法,让桑家的日子好过一些。 桑学文是决计不能放出去的,陆盈没主见靠不住,弟弟妹妹又还小……他们这一家子将来要如何过,她得跟桑钱氏好好商量。 桑钱氏看了桑景云一眼,打开自己的房门:“阿云,你跟奶进屋吧。” 桑景云跟着桑钱氏进了屋,就见桑钱氏的屋里只一张破床,几个很旧的红木箱子,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奶,我们家还有多少钱?”桑景云直接问。 他们家人多,每日光吃饭就要花不少钱,偏还没有收入。 也不知道家里还剩多少钱。 第3章 未来打算 桑景云不怕自己找桑钱氏询问,会惹来桑钱氏的怀疑。 她这身体的原主出生时,桑学文和陆盈的年纪都不大,尤其是陆盈,生产时才十八岁,因而原主自幼体弱。 但孙辈里面,桑元善最喜爱的,便是原主。 桑元善早逝的原配是与桑元善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妹,两人感情极好,而他们婚后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 可惜遇上战乱,那女孩儿才四岁,就死在战乱中。 之后,他们两人再有孩子,要么出生就体弱,连一岁都没活到,要么早早流产。 这情况,让桑元善在很多年里,一直惦念早逝的女儿。 当原主出生,因着移情,他对原主的疼爱,不弱于桑学文。 原主年幼时,他时常抱着原主去绸缎铺,还手把手教原主打算盘、认字。 原主的弟弟妹妹,都没有原主这样的待遇。 被桑元善这般教养的原主,是个极有主意的。 桑家败落时,她一直跟在桑元善身边,给桑元善打下手,往日里桑学文胡闹,她也敢上前制止,甚至会训斥桑学文。 桑元善去世那天,她就跟桑学文起了口角,两人还动了手。 原主是个能撑事的,可惜她亲眼看到桑元善去世,满心愧疚,因而不顾生病强撑着给桑元善守灵,到底还是一命呜呼。 “阿云,家里已经没有什么钱了。”桑钱氏叹气。 桑钱氏原本是个村妇,大字不识一个,嫁给桑元善之后,才认了一些字。 她对桑元善极为崇拜,也觉得读过书的孙女比自己厉害,就将桑家如今的情况,和盘托出。 当初桑学文赌博,是拿了自家房契地契作抵押借钱的,因而家中房产田地,都被他输了个干净。 之后桑家破产,那些给桑元善供货的人纷纷上门讨要货款,他们家中值钱的东西并桑元善的一些珍藏,也都被估价抵债。 可即便如此,桑家也不曾将欠款还清。 幸而那些跟桑家做生意的人,看在桑元善的面子上免了一些债务,不曾跟桑家为难。 烂船还有三千钉,刚搬到这里时,桑元善手上多少还有些银子,陆盈的首饰也保下了一些,但桑学文戒不了大烟。 那烟土,即便是较为普通的,一个银元也只能买一两。 桑元善疼孩子,见不得桑学文受苦,陆盈又是个没主见的,两人手里的钱,便逐渐消耗一空。 桑元善去世前,家中只剩下几个银元,当时,桑元善都打算豁出老脸,去跟人借钱了! 李老板那一百银元,是桑学文刚开始赌博,不曾输光桑家家产时借的。 早先两人一起喝酒玩乐,总是桑学文请客,所费不赀,因此,他虽跟李老板借了一百元,但并不将之当回事,以为李老板不会跟他讨要。 李老板起初也并未跟桑家要钱,一直到桑家败落,才拿着欠条时不时上门奚落桑学文。 当时的桑家,拿不出这一百元,直到桑元善去世,曾经跟桑元善相交的人前来拜祭,奉上奠仪,桑钱氏才总算将钱凑够。 也因此,桑钱氏惹来很多闲话。 此时有人去世,奠仪给的一般是蜡烛、锡箔之类,但桑钱氏厚着脸皮,让报丧的人给亲朋好友传话,让他们尽量给现钱。 不仅如此,桑元善的葬礼,她也办得极为简薄,惹来某些亲朋的埋怨,觉得她亏了桑元善,为桑元善不值。 原主就曾在葬礼上听了不少闲话,气得不行。 桑钱氏自己,也极为愧疚,此时眼里含泪:“阿云,我对不住你爷爷,都没让他好好下葬,只是欠了钱,总要还的……” “奶,爷爷不会怪你的。”桑景云安慰桑钱氏。 原主和桑钱氏都因为葬礼简陋而自责伤心,她却没有这样的想法。 人死后,一切皆空。 葬礼不过是给别人看的,总不能在一家子人都要过不下去的时候,还大操大办身后事。 只是,桑家的情况,着实糟糕。 将欠李老板的钱还清之后,他们家如今连一个银元都拿不出,只剩下几个银角子并三百多枚铜钱,总价值约莫四个银元。 他们这宅子较为偏僻,又是熟人旧宅,租金不贵,但每月也要两元。 此外,上海粮价较贵,大米每担要三元,也就是说,一百斤米,要三个银元。 他们家七口人,一个月一担米根本不够吃,若是敞开肚子,两担都是吃得光的,这还没算菜钱。 即便再节省,要养活一家七口人,要付房租,一个月也至少要八元。 这钱要哪里来? 桑景云扒拉了一下自家那些亲朋好友。 桑元善没有兄弟姐妹,那些堂兄弟也都已离世。 双方还分隔两地五六十年,桑元善那些堂兄弟的后人,跟他们家并无交情。 那些留在嘉兴的桑家人,家中还并不富裕。 此次桑元善去世,他们遣人来了一趟,送了十元奠仪并白蜡烛、清香等,在他们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日便离开了,并不打算接手桑家这个烂摊子,桑家也回不去嘉兴乡下。 桑钱氏农村出身,亲戚都穷,如今更是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同样靠不上。 陆盈是上海本地人,家中原本有些钱财,但她父母早亡,她弟弟无心做生意,卖了家中铺子后外出读书,不知去向,因而她家,也给不了桑家帮助。 至于桑元善在上海的朋友,桑家出事后,他们已经帮过许多,桑家还欠着他们银子。 现下他们不跟桑家要债,已经是给桑元善面子,再想让他们帮忙,是决计不行的。 “之前你爷爷办丧事时,陈家送的奠仪是你爷爷亲手写的欠条,王家也一样……”桑钱氏将几张欠条给桑景云看。 桑景云看过,感叹这些人厚道之余,也知道他们必是不想桑家人再上门的。 桑景云上辈子,自幼没父母管束,一直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她的爷爷奶奶都是普通农民,两人不止她父亲一个孩子,还重男轻女。 他们对她不坏,但也不好。 她小小年纪,就自己上下学,自己处理学习生活上遇到的麻烦,后来,她更是独自生活多年,生活自理能力极强。 已经活了三十多年的她,比原主这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更有主见。 “奶奶,家里已经没多少钱,必须省着花。依我看,村里的粮食,必然是比城里便宜的,明日你可以去村里看看,买些粮食,还可多买些红薯,再要些红薯藤当菜……往后,我们的院子里也可收拾一下,种些菜蔬。”桑景云说着自己的打算。 她这身体的原主对农村并不熟悉,但她上辈子出生在农村,知晓农村情况。 如今农历已进入八月,红薯该长成了。 无论如何,红薯都比大米便宜。 “奶奶,明日,我会与景英一道,去拜访一下张四叔,与他说明情况,让他把房租宽限几日。”桑景云又道,眼下是八月初,到了该交房租之时。 但这钱,他们不能交,若是交了房租,接下来他们一家的吃喝,便要成问题。 张四叔应当不会上门讨要,但他们该上门说一声。 桑景云又说了些别的打算,比如她想去县城接一些糊包装盒这样可以在家中做的工作,带回家做。 做这些赚得很少,但多少能赚点。 说这些的时候,桑景云再次庆幸,她穿在桑家,而不是河对岸的贫民窟。 此时的上海,尚是个熟人社会,那些铺子是不会信任陌生人的,更不会信任那些住棚户的人。 那些人想要接手工活回家做,极为困难。 但她是桑元善孙女,她上门去求,人家总会帮忙。 “奶奶,我会想法子找个工作,家里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桑景云说到找工作,便想叹气。 她这身体的原主识字会算账,这些技能,她都继承了。 她上辈子大学毕业,还会一点英文,会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她有这么多本事,若是个男子,打着桑元善孙子的旗号,找工作轻而易举。 但她是个女子,那想要找工作,怕是没那么容易。 除了找工作,桑景云还有一个赚钱法子,那便是写小说,赚稿费。 但她此时不知道要如何投稿,不知道此时的人喜欢怎么样的小说,小说还不是短时间能写出来的,拿到稿费更是需要时间。 此事只能慢慢来,眼下,找个工作最为要紧。 不止她,桑景英今年十三岁,已经小学毕业,也可以试着去找工作。 桑元善很重视他们这些孙辈的学业,甚至动过送她和桑景英去国外读书的念头,但如今这情况,桑家已经没钱送桑景英去读中学。 当务之急,还是赚钱。 其实,今日桑景英和桑景雄两人不在,便是因为这两人出去打零工了。 桑景云说完后,桑钱氏道:“阿云,别的都行,只你去找工作一事,决计不行。” 如今外面乱得很,桑钱氏不放心十六岁的孙女去外面。 桑景云却很坚定:“奶奶,你放心,我不会独自出门。” 说完,桑景云转移话题:“奶奶,其实最要紧的不是这些,而是要管住父亲。” 桑钱氏听桑景云说到桑学文,神情怅然。 桑景云之前表现得很强势,此时却刻意露出悲伤脆弱:“奶奶,若是再放任父亲不管,他说不定就要卖了我换大烟!奶奶,你可怜可怜我,以后决不能再让父亲出门!” 桑学文此人,若是关在家里,只需给碗饭吃,花不了几个钱,可若是放出去……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 第4章 弟弟 桑元善四十多岁才续弦,当时他对自己第二任妻子的要求,便是体格健壮。 桑钱氏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身高达到一米六五,力气很大,这才会被选中。 因着这些年养尊处优不缺吃喝,她虽然年近六十,但体力依旧很好。 桑景云学着原主年幼时的模样,扑在桑钱氏怀里哭:“奶奶,我听人说,抽大烟会坏了脑子,让人变成疯子。爹他现在这样子,若是再放出去,也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哭完,桑景云又说了一些抽大烟的人卖儿卖女的事情,给桑钱氏洗脑。 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 后世,托国家的福,毒品被禁止,贩毒是死罪,普通人不至于受害。 但在这个时代,大烟堂而皇之地在店铺里出售,在街上,甚至能看到相关广告。 最初,大烟都是列强往他们国家贩卖的,那些侵略者,还靠着大烟从他们国家攫取无数财富。 而后来,他们国家一些眼里只有利益的人,干脆自己种大烟。 民国时期,中国一度是全世界鸦片产量最高的国家,新中国成立时,全国上下竟是有两千万吸毒者! 桑景云上辈子看这些数据时,无比庆幸自己生在新时代,无比感激那些革命先辈。 是他们结束混乱,建立了新中国。 她的国家一直保护着她,让她可以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 可惜,现在她穿到了民国。 这个时候,在他们国家,有无数人因为大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自己的身体也坏了。 桑学文其实是先被人引着抽上大烟,之后才沉迷赌博的,桑景云觉得他赌那么大,应该也跟大烟有关。 吸毒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这东西,当真害人不浅,偏这时候,许多有名望的人聚会,竟然也会一道抽大烟。 总之,此时的上海,被大烟害惨的人数不胜数。 桑学文抽上大烟之后,原主特地打听过相关事情,桑景云这时,也就能举出许多例子。 比如有人烟瘾上头,为了抢钱砍死父母,又有人为了抽大烟卖掉妻子,还有人为了抽大烟在路上见人就跪…… “奶奶,爷爷已经被爹气死,死前还念叨着要打断爹的腿,我们可不能再让爹去抽大烟。”桑景云又道。 桑钱氏红着眼睛叹气:“你爷爷以前,太纵着你爹了!” 桑景云深以为然。 若是桑元善早些管束桑学文,情况不一定会如此糟糕,可惜桑元善疼孩子,狠不下心。 相比之下,桑钱氏反而严厉一些,不过也没好到哪里去。 桑景云见已经说动桑钱氏,就开始跟桑钱氏说桑学文的管束方法。 清末民初,世道是有些乱的,城里还好,城外有很多强盗土匪。 因而此时有点钱的人家,盖房子都会将房子的围墙盖得极高,还很注重防盗。 他们这房子便是如此。 只要桑钱氏看好大门,桑学文是没本事出去的,若是桑钱氏不在家,也可将桑学文锁在屋内。 他们这房子为了防盗,楼下的两间屋是没有窗户的,采光靠朝南的大门。 其中一间屋被分隔成两间,南边那间有朝南大门的,是桑钱氏住着,桑学文和陆盈,住的是北面那间。 那屋只有一扇通往堂屋的门,连个窗子都没有,把桑学文关在里面,上个锁,他肯定不出来。 桑景云又道:“奶奶,你以后对着爹,一定要凶一些,再多让他干活,他往日里,就是太闲了,才会惹出事来,害死了爷爷。” 桑钱氏早年过得苦,嫁给桑元善之后,方才过上好日子。 桑元善虽比桑钱氏大了二十岁,但长相英俊还有本事,人也和善,幼年丧父的桑钱氏,对自己的丈夫,是极喜欢的。 夫妻相伴三十多年,在桑钱氏心中,最重要的人,便是桑元善。 之前忙着桑元善的丧事,桑钱氏没空去想其他,但此时听孙女几次三番说起儿子气死丈夫一事,对儿子便有了怨念。 若是儿子不曾将家业输光,即便绸缎铺开不下去,他们也能靠收租度日,她丈夫此时,怕是还活得好好的。 这人多有本事,偏偏老来凄凉,死前数月,连口肉都吃不上,还几次三番受辱,死后,丧事更是简陋。 桑钱氏抹去眼泪,不免恨上了儿子。 桑景云见状,又跟自己奶奶说了些话,说有人被严格管束后,戒了大烟,改邪归正。 桑钱氏心里一动,忙问桑景云要如何管束,桑景云就给支了一些招。 两人聊了很久,听到陆盈喊他们吃饭,方才出去。 桑景云一出去,便看到了两个弟弟。 她这身体的原主像陆盈,身材并不高大,即便没怎么缺过营养,个子也不高,此时不到一米六,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长。 桑景英却不同,这个十三周岁的少年比桑景云还要高上五六厘米,他还特别瘦,那从短了一截的长衫袖子里露出来的胳膊比桑景云的胳膊还细,好似轻轻一折,就能被折断。 桑景云算别人年纪,习惯用周岁,但此时的人,都爱说虚岁,桑景英虚岁十四,在很多人眼里,已经能担事了。 桑元善去世后这几天,他更是肉眼可见地稳重起来。 “奶奶,我今日带着小弟去帮人糊月饼盒子,挣了五个铜板。”桑景英拿出五个铜板,递给桑钱氏。 桑钱氏没接,面露温和:“阿英,家里还有钱,这钱你自己拿着花用吧。” 桑景云看了桑钱氏一眼,却是上前接过那铜板,又对桑景英笑了笑:“阿英,你长大了,都能挣钱了,真好。阿英,我与你说说家里的情况吧。” 桑元善和桑钱氏,都把几个孙辈当孩子,不愿将家中情况说清楚。 但桑景云并不赞同。 一味瞒着孩子,对孩子来说不一定是好事,桑家的败落早有迹象,但原主一无所知,以至于在自家宅子被收走时,她受到了极大打击。 如今他们都快吃不上饭了,再在桑景英面前粉饰太平,又有何意义? 说来,也就是桑景英是个好的,才愿意出去做工补贴家用,桑景雄就不同。 老三桑景雄才十岁,尚且不懂事,又没人跟他说家里情况,这半年,他一会儿闹着要吃肉,一会儿闹着要新衣服,着实惹了不少事。 此时,他就盯着桑景云手上的铜板不放。 “景云……”桑钱氏有些疑惑。 桑景云道:“奶奶,家里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这事总要让景英景雄知道。” “姐?”桑景英一惊。 桑景云也不隐瞒,把家里的情况说了,又道:“景英,明日我们一起去求张四叔,让他宽限些日子,允我们晚些交房租。之后,我们米粥红薯掺着吃,应当还能坚持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我们须得想法子找个工作,赚点银钱。” “家里就剩这点钱了?”桑景英倒抽一口冷气。 他知道家里应当没钱了,但不知道已经到了这地步。 “对!我们还欠了外债,有些人看在爷爷面上,说是不用我们还了,但我们不能不换,还有些人,怕是过些日子,就要上门要债。”桑景云道。 桑钱氏的弟弟一家,便借了二十八元给他们家,现下他们没来要债,但将来迟早会来。 桑景英红着眼眶,一脸坚定:“姐,我一定想法子挣到钱,你放心。” “景英,姐姐以后,就靠你了。”桑景云道。 她话这么说,心里却并不这么想。 她绝不会将自己的人生,寄托在他人身上,必然是要自己去挣钱的。 但桑景英有这心是好事,她定然要鼓励。 桑景云和桑景英说话间,陆盈又抱着年幼的桑景丽开始垂泪,桑景雄则一副不愿相信的模样。 桑钱氏看着这一切,若有所思。 她和老头子,之前或许真的错了。 桑景云道:“好了,我们吃饭吧。” 陆盈曾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但桑家破产搬到此处已有半年,这半年,她洗衣做饭,都已学会。 今日,她做了一锅粥,蒸了一碗饭。 她用蒸熟的米饭换下供桌上的那碗米饭,然后将供桌上的米饭递给桑钱氏。 桑钱氏将那在供桌上摆了一天的米饭倒在一个大碗里,浇上滚烫的热粥,便吃起来。 见她动筷子,其他人才一起喝粥。 粥还算黏稠,菜却只蒸熟的,不加一滴油的咸菜。 桑景云折腾一下午,早已饿了,当下吃起来,桑景雄却嘟哝:“怎么又喝粥?我不爱喝粥。” 桑景云看了他一眼,道:“家里只喝得起粥。” 桑景雄不敢再抱怨,默默吃起来。 桑景云瞧见他这模样,暗暗叹气。 桑元善对家中小辈,实在太过宠爱。 在他去世前,桑景雄嫌弃饭菜不好吃,桑元善便会去附近农家,帮人写春联写福字,亦或者起名字,换鸡蛋给桑景雄吃。 若是家里有钱也就罢了,现在家里这情况,可不能再惯着桑景雄。 桑学文已经被惯坏,若再惯坏一个,日子可要怎么过? 大家吃完,还剩了一碗粥,那是给桑学文留的。 陆盈期期艾艾:“娘,该给学文送饭了……” 桑景云闻言接了粥,看向桑钱氏:“奶奶,我们一起去送饭吧。” 第5章 进城 李老板是午后来的,而此时已是傍晚。 堂屋里还有光亮,但关着桑学文的屋子里,却是一点光线都无。 桑钱氏开了门,桑景云跟着进去,就见桑学文趴在地上抽泣。 桑景云道:“爹,该吃晚饭了。” 桑学文此刻是清醒的,道:“你们别管我,让我死了吧。” 桑景云前世,父母做生意一直不在身边,她只能在大伯家吃饭,这让她下意识学会了看人脸色,再加上她心思细腻,对他人的心思,也就能揣摩个七八分。 此时桑学文说这话,是真心的。 桑景云暗暗叹气。 桑学文并非一开始就这么可恶。 他真要是个从根子里就坏了的,桑元善和桑钱氏不会对他一再纵容,陆盈也不会对他不离不弃。 但他染上了毒瘾。 毒瘾发作后,便是他自己,也控制不住自己,最终干出种种混账事来。 桑景云道:“爹,眼下我们家都快吃不上饭了,你要是再出事,我们就只能饿死了!” 桑学文愣住。 桑景云又道:“今日还了钱,家中就只剩下百来个铜板,现下我们一家子,就靠景英带着景雄去外头糊月饼盒子挣钱……爹,你若是再抛下我们,我们怎么办?” 桑钱氏和陆盈,是不会真看着桑学文去死的,即便是桑景云自己,也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人去死。 她上辈子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都是我不好……爹……”桑学文又哭起来。 桑景云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哭着喊爹,又好气又好笑。 自从桑元善去世,桑学文就整日哭,整日喊爹。 他大约是意识到,今后惹了事,再没有桑元善给他收拾烂摊子了。 桑景云和桑钱氏任由他哭,等他哭完了,桑景云把粥给他:“爹,你把粥喝了吧。” 桑学文早就饿了,接过粥喝起来。 桑景云本想让桑钱氏教训一下桑学文,但此时桑学文并未闹事,不好动手,她就只在旁边,把家里的境况往凄惨了说:“爹,若是再给不出房租,我们就要搬去河对面住滚地龙了,我们一家子,说不定也会被饿死。我之前瞧见那边,跟我这般年纪的女人,被卖去做皮肉生意,小妹这般年纪的孩子,活生生饿死在路边……” 桑学文听桑景云说着,都傻了。 “爹,明日里,你帮着做点活吧,我不想被饿死。”桑景云“哭”起来。 桑学文一直都很疼大女儿。 这半年,大女儿见了他没个好脸色,时不时呛他,但他清醒时,也知道是自己的错,因而并不怪怨,甚至盼着家人多骂他几句。 此时见要强的大女儿哭了,他后悔不迭,连忙答应:“我今后,一定好好干活,我会去找个工作……” 桑景云没说话,在黑暗中握了一下桑钱氏的手。 桑钱氏用力拍了一下桑学文的背,将桑学文拍得往前扑去:“之前你也说要去找工作,最后却都去买大烟了,你爹已经被你气死,往后我不会再任你胡闹,你以后,就别出这院子了,要干活,也在家里干!” 桑学文挨了打,也不计较,只哭道:“娘……” 桑钱氏也不跟桑学文多说,收走桑学文手上的碗,就出了门,再次把门锁上。 桑钱氏让陆盈带着桑景丽去阁楼睡,原本跟桑景丽一道睡的桑景云,则跟她一起住。 这个晚上,桑景云跟桑钱氏说了许多话,给桑钱氏洗脑,让桑钱氏严厉管教桑学文,说到后来,她实在疲惫,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他们楼上,陆盈搂着小女儿,久久不能入睡,桑景英也彻夜难眠。 他们之前都不知道,家中已经这般艰难。 第二日,桑景云醒来时,天微微亮。 她出了门,就见陆盈正轻手轻脚做饭,桑钱氏则不在。 此时农历已八月,但上海依旧有些热,灶台后的陆盈出了一身的汗,湿透了她的衣服。 桑景云道:“娘,我来烧火吧。” “不用,已经好了,”陆盈道,“把粥焖着,过会儿就能吃了。” 两人说话间,桑景英从楼上下来。 桑景云朝着他招招手,把人叫到身边,然后就给他们说她跟桑钱氏商量好的安排:“娘,阿英,往后家里每月买一担米,掺着红薯杂粮一道吃,每日再买一个铜板的豆制品,一个铜板的蔬菜,再加上买盐、买柴火,偶尔买点咸鱼吃,我们每月在吃食上的花费,应当能控制在六元以内……” 之后,桑景云又把要带些手工活回家做的事情说了:“娘,往后你别做家务了,专心做手工活,再带好妹妹就行。” 陆盈问:“那家务让你奶奶做?” 桑景云道:“不,让爹做,等爹空下来,也可做些手工活。” 陆盈目瞪口呆。 桑景云道:“这是奶奶的主意,娘你别不听。”这其实是她的主意,不过借桑钱氏的名头,能让陆盈听着些。 桑学文早年对陆盈极好,陆盈对桑学文狠不下心,她还是个传统女子,觉得男人不该干家里的活。 不过若是婆婆发话,那她还是会听的。 这时,桑钱氏回来了。 桑钱氏挑回来两筐东西,有南瓜、冬瓜和红薯叶,又道:“现下的红薯还有些贵,我就没买,买了些南瓜回来先吃着,红薯叶是农户送的,不要钱。” 桑景云问了问,才知晓这时节,地里的红薯还没有长到足够大,农户舍不得将之挖出来。 即便挖出来卖,要价也比较贵,桑钱氏觉得不划算,就没有买。 会这样,是因为此时的农民手上没有化肥。 后世红薯产量高,一年种两季,是因为肥料便宜,此时农民若是这般种地,地里的肥力,很快就会被消耗一空,因此这附近的农民,一年只种一次红薯。 至于红薯叶,这在农户眼里并不值钱,桑钱氏想要,他们便让桑钱氏自己采摘了一些,不收钱。 桑钱氏回家后,便关上大门,这才将桑学文从屋里放出。 “学文,等吃过早饭,你去把院子里的地垦了,我买了些种子,打算种下,还有那番薯藤,也能试着种一种。”桑钱氏对桑学文道。 桑学文此时清醒着,一心想要痛改前非,当即答应下来。 桑景云觉得他想简单了。 就他这身板……即便他们家的院子不大,翻完也能要了他半条命。 吃过早饭,桑景云便带着桑景英出了门,出门前,桑钱氏给了她二十个铜板。 这钱不算多,但对他们家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 此外,这些钱在此时的购买力,也并不弱。 在路边摊子买个烧饼,花费也就一个铜板,已经能让她填饱肚子。 时下治安并不好,尤其是他们生活的这处地方。 桑景云这身体不是什么绝色大美人,但也长得不差,也就是年纪小,尚未长开。 怕被人盯上,她特地穿了桑景英的旧衣,又戴了一个破草帽,这才由桑景英陪着,一路往县城走。 他们居住的地方,离县城大概四五公里的样子,要走上一个小时。 桑景英还行,桑景云走了一段,就觉得心率过快,有些走不动。 她这身体,着实有些弱,好在并无大毛病。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她知道原主身体一直不好,主要在不爱动,以及挑食上。 原主不爱吃肉,胃口也不好,还不怎么出门,也就气血不足,整日疲乏。 等有了钱,她一定要调理一番。 “阿英,我们歇一歇。”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见桑景云脸色惨白,关切地问:“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就是累了。”桑景云开口。 “姐,我送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去找张四叔就行。你病刚好,不能累着。”桑景英道。 他爷爷去世后,前两日四处报丧,第三日第四日办丧事,丧事刚办完,他姐就一头栽倒,发了高烧,把家里人吓得够呛,连夜请了大夫来诊治。 那一晚着实凶险,他姐病得连药都吃不下去了,幸好第二日一早便醒了,烧也退了下去,但之后两天,他姐依旧下不了床,一直到昨日才不用端饭到屋里。 依他看,他姐还需再养上一些日子。 桑景云道:“我一道去,走慢点不妨事。” 只是走路,并不会让身体变差,还能锻炼一下。 两人走了大概两小时,才终于来到县城。 此时的上海县城,除了一两条街比较宽,大多数都是狭窄的小巷,一路过去,能看到很多后世没有的店铺。 桑景云还瞧见烟丝店门口,有人拿着刨子在刨烟。 这烟就不是大烟了,而是普通烟叶。 烟叶抽去茎,撒些菜油和水,一层一层压紧实,再用刨子刨,就能刨出非常细的烟丝。 这种烟丝经过处理,可以做成卷烟,也能用烟管抽。 桑元善生前,就爱抽这种烟,可惜后来,他连烟管都当掉了。 桑景云一家家店看过去,琢磨着找工作的事情,终于,来到了张四叔家门口。 第6章 县城 上海老县城地方不大,这里的房子,大多并不宽敞。 张家的房子大门正对着街道,进门是个约莫四十个平方,用于采光的天井,天井四周是一圈房子。 因为张家人多,这里住得满满当当。 看门的人搬了两个凳子,让桑景云和桑景英坐在门口廊下,就去找主家了。 桑景英取出装水的葫芦给桑景云:“姐,你喝点水,你累不累?” 桑景云将自己头上的草帽摘下,接了那葫芦:“我没事。” 她出了满身的汗,身上那件本属于桑景英的竹布长衫都湿透了,但状态还行。 正拿着葫芦喝水,桑景云就见一个四十来岁,穿着露了半截胳膊的褂子的妇人匆匆出来。 桑景云认识这个妇人,正是张四叔的妻子张四婶。 原主记忆里,这张四婶极为和蔼,观之可亲,桑景云下意识,便挂上笑脸。 但她的笑容很快僵在脸上,张四婶看着他们的眼神极为嫌弃,一副不愿意被他们沾上的模样。 张四婶态度大变,好在还算体面人,并未恶言相向。 得知他们想晚些交房租,她板着脸道:“难不成我还能把你们赶出去?以后这种事情,不用特地上门。” 说完,她便让门房将两人送出去,显然是不想两人在她家多待。 桑景云出了门,就见桑景英涨红了一张脸,脸上有窘迫,也有难堪。 她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年,从未被人这般嫌弃,同样不适应。 她特地走这一趟,是想看看桑元善那些好友的态度,也是想问问那张四叔,能不能给她介绍个工作。 现在看来,工作只能自己去找。 桑元善在世时,从未动过让孙辈去工作养家的心思,还想咬着牙,继续供桑景英读中学。 桑景英已经小学毕业,此时的中学都要去考,还是去各自的学校投考,之前,桑元善就一直催他去。 只是读中学,即便学费最便宜的中学,一学期的学费也要十多元,再加上买书买笔买纸等其他开销,一年下来至少要五十元,桑景英知道家中困难,也就不愿意去考。 至于桑景雄,他原本在县城小学读书,桑家破产后,桑元善在如今租住的房子附近找了一所专门为穷人开办的小学,供他读书,每学期学费三元。 这学期的学费,之前桑元善当了些旧物,已经交过,因而桑景雄不曾辍学。 昨日他去糊月饼盒,是因为昨日乃是周末,放假一天。 桑景雄才十岁,桑景云也觉得他还是继续读书为好,至少拿到小学毕业证。 “景英,我们还欠着张四叔一些钱款,张四婶如此态度,并不奇怪。”桑景云安慰弟弟。 桑景英深吸一口气,一脸坚定:“姐,我定要出人头地,再把欠款全部还清,让所有人,都瞧得上我们。” 桑景英极有志气,桑景云觉得,他若是不遇到意外,前途不可限量。 “景英,我们去找工作。”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继续往前走。 桑景英下定决心要找工作,但他面皮薄,以前又一直在读书不曾接触过社会,也就不好意思去问。 桑景云到底多活了二十年,知道脸面没有活着重要,因而看到熟人开的铺子,便上前自报家门,跟人打听招工信息,倒也得到了一些信息。 此时的上海,民众已非常重视教育,很多家庭,都会送孩子读小学。 桑景英只有小学毕业证,年纪又太小,很难找到好工作,一些工厂倒是想招有文化的工人,但桑景云了解过后,觉得不合适。 此时的工厂风气极差,工人聚众赌博,聚众打架,聚众去青楼楚馆是常有的事情,桑景英放现代不过是个初中生,若是去了工厂做工,容易受欺负,亦或者被带坏。 眨眼便到了中午。 桑景云花两个铜板,买了两个包着咸菜花生的饭团,跟桑景英一人一个,站在街边吃。 桑景英道:“姐,我不会学坏,可以去工厂。” 桑景云叹气:“现在家里没门路,你去工厂做不成管事,只能做普通工人,那工厂的活极重,你哪里受得了?我们可以再找找,实在不行,你就去做学徒。” 如今没有劳动保护法,让工人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工厂比比皆是,工人死在厂里的事情,时有发生。 桑景英这样注定跟普通工人格格不入的小少爷,还容易被排挤,被其他工人针对。 让桑景英去当工人,还不如让他给人当学徒。 只是学徒没有工钱拿,每月只给两角钱零用外加包吃住,桑景英若是当学徒,只能顾上自己,顾不上家里。 桑景云觉得不该指望一个孩子养家,但她是女子,找工作比桑景英还难。 以前,女子都是不能出门上学的,现在进入民国,稍稍好了些,在上海就有女子办的私塾,专门招收女学生。 可即便如此,女子要读书也极为困难。 找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我们先去接点手工活回家做,多少能补贴家用。”桑景云吃完饭团,对桑景英道。 桑景英答应下来。 两人一起去了桑景英昨日糊月饼盒子的点心铺。 这点心铺卖的东西很杂,除常见点心外,还根据时令卖各色东西,比如糖烧芋艿、烤红薯、炒白果等,眼下临近中秋,还自制月饼出售。 点心铺老板早年跟桑学文一道玩过,知晓两人身份,得知他们想接些零工回家做,道:“我这边的月饼盒不好让你们带回家做,我记得你们母亲手巧,你们可以去小东门兰心衣帽店,接一些针线活。” 月饼盒或点心盒子糊好之后,体积不小。 糊一百个盒子,只能赚两个铜板,但要带这么多盒子来回,并不容易。 倒是一些需要技术的针线活儿,适合带回家做。 桑景云应下,又跟这老板打听工作的事情。 这点心铺老板对桑景云和桑景英很是同情,他想了想,说起一件事:“我听说,中华职业教育社有个珐琅班要招学生,去那里读书,是半工半读的,不仅不收学费,每月还给两元津贴。” 这所谓的珐琅,就是搪瓷。 搪瓷的制作方法较为复杂,这时人们还会用搪瓷做招牌、门牌等,做搪瓷的工人必须识字,因此珐琅班进入门槛较高,需要参加考试,若是桑景英能考过,倒是可以去。 桑景云问明情况,记下考试时间,就带着桑景英去了兰心衣帽店。 桑家原先做绸缎生意,跟这兰心衣帽店有生意往来,会给兰心衣帽店供货。 双方也算是老相识,因而,两人很快便接到了一些活,是用颜色鲜亮的布料,缝制给孩子戴的瓜皮帽。 针线由衣帽店提供,缝好一个帽子,可以得到两个铜板。 兰心衣帽店给了够做十个帽子的布料针线,桑景云和桑景英道谢过后,拿着回家。 桑景云在外头走了一天,回到家中时,已经筋疲力尽。 她只想躺下休息,但刚到家,便遇上一场热闹。 陆盈给他们开了门,他们刚进去,就见桑学文抱着桑钱氏的腿,正在哀求:“娘,给我买点大烟吧,娘,求你了,娘,就这一次,最后一次了……” 桑钱氏以前见不得儿子这副惨样,现在却铁了心肠。 她抓住桑学文的胳膊,强行将桑学文拖回房间,关在里面。 桑学文趴在门上,一边敲门一边哀求,又开始喊爹。 桑钱氏红了眼眶,但见到桑景云和桑景英,却又强打起精神:“阿云阿英,你们今日去城里,情况如何?” 桑景云也不隐瞒,将他们遇到的事情说了。 “那珐琅班,倒是个好出路。”桑钱氏看着桑景英道。 在她心中,桑景英还是个孩子,竟要开始为生计发愁。 桑学文十二三岁时,还腻在她和桑元善身边,讨巧卖乖,闹着不肯去私塾。 桑学文成亲的时候,都还像个孩子,穿着喜服蹦蹦跳跳的。 “奶奶,明日我去打听一下,为投考珐琅班做准备。”桑景英道。 “好,好。”桑钱氏一脸欣慰。 这天晚上,他们吃的是南瓜粥。 老南瓜去了皮,和米一起煮,煮出一大锅黄橙橙的粥。 这粥带了点甜味,吃腻了粥的桑景雄这回没抱怨,吃了不少。 倒是桑景云没什么胃口,吃了一碗就去躺着了。 她躺了没一会儿,桑钱氏就进来,递给她一个煮鸡蛋:“阿云,你吃个鸡蛋,补补身体。” 桑景云穿来这几天,桑钱氏每天都会给她蒸鸡蛋或煮鸡蛋补身体,其他人都没有这待遇。 眼下一枚鸡蛋要一个铜板,他们家总资产,也不过几百个铜板,桑钱氏对她,极为上心。 桑景云知道自己这身体,是真的缺营养,她接了鸡蛋吃,同时打定主意,一定要想办法挣到钱。 明日,她还想去县城看看。 桑景云吃了鸡蛋,倒头就睡。 见她睡了,桑钱氏出门,去外面院子里乘凉。 陆盈跟了过来:“娘,学文还在喊……” “随他去吧,等他消停了,去给他喂点吃的。”桑钱氏道。 陆盈应下了。 桑钱氏又叹气:“不能再让他连累孩子了。” 阿云和阿英还是孩子,就要想法子挣钱养家,着实可怜。 说起来,桑家败落前,张老四家那位,是一心想让他们家景云嫁给她小儿子的。 当时桑元善看不上那小子,就没同意,时间一长,她也将这件事忘到脑后。 第7章 代写书信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又去了一趟县城,对这个时代,便多了一些了解。 她这日非常疲惫,早早睡下,但睡得极不安稳,一整晚都在做梦。 一会儿梦到桑学文在外面欠了大笔的钱,李老板要拉她去抵债,一会儿又梦到上海沦陷,遍地饿殍,她连饭都吃不上。 她似睡非睡,似醒非醒,还起夜了三次。 到后半夜,她再也睡不着。 此时的上海还算安定,但再往后,是要经历战乱的,上海还会沦陷。 就算不去想那么远的事情,如今她在挨着平民窟的郊外住着,也不安全。 她得再去县城看看。 桑景云想去县城,但她很快就发现,她连爬都爬不起来。 倒不是病了,而是前一日走路太多,身上的肌肉都被拉伤了。 她这身体的原主,以前从未一次走这么多路,有些受不住。 桑景云睡不着,就跟着桑钱氏早早起来,坐在竹椅上不动弹。 桑钱氏用手试了试她的额头,确定她没发烧,便开了桑学文住的房间的锁,让桑学文出来做饭。 大早上起来,桑学文是清醒的,倒是不曾拒绝,笨手笨脚开始做粥。 桑景云见状,低声跟桑学文说话:“爹,我昨日去了一趟县城,走了整整一天,今日浑身疼,脚底还起了水泡,可惜不曾找到工作……” 桑景云将自己身上的不适往严重了说,听得桑学文心疼不已,暗暗埋怨自己没用。 桑景云又说起桑景英:“爹,景英要去考半工半读的珐琅班,以后当个做珐琅的工人,现下那些工厂的机器,都是日夜不停的,说不定景英往后,要去上夜班……” 桑景云还将原主听来的,那些工厂里乱七八糟的现象说了说,最后,还提到了包身工。 民国时期,一些包工头会用极少的包身费,将未成年孩子,尤其是十岁出头的少女骗去工厂做工。 这些人的工钱全归包工头所有,吃住极差,只能吃些豆渣、发霉的糙米之类,还时常挨打,病了也得不到医治,死了就被人直接扔出去,有时候还未死透,就已被扔到乱葬岗。 桑景云看过相关资料,她又是个写小说的,此时也就包身工的惨状说得绘声绘色,听得桑学文脸色惨白。 桑学文以前从未做过饭,但他们家现在顿顿喝粥,粮食都是定量的,做粥又没难度,他倒也做得来。 只是他动作极慢,给南瓜削个皮都要半天。 不过慢归慢,他活儿做得极为精细,那南瓜每块,都切得差不多大小。 若是桑钱氏做饭,可不会这样,她赶时间,总是随便切几下,便扔进锅里,毕竟不管切成什么样,吃起来味道是一样的。 桑钱氏觉得桑学文手脚太慢,在旁边念叨个不停。 桑景云怕奶奶打击自己父亲干活的积极性,让桑钱氏出去种地,自己与桑学文说话。 她一边说他们家没钱之后会有的惨状,一边夸奖桑学文活儿做得精细,又道:“爹,眼下我们只能靠做针线活挣钱,奶奶不擅长做针线,妹妹年纪还小,我这破身体,走了些路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你能不能帮娘做点?” 桑学文虽懒散,但脑子聪明,要学会普通的针线活不难。 他以前没干过重活,一双手细腻的很,要拿针线也不成问题。 他们家里洗衣做饭的事情,加起来也没多少,桑景云想让他跟陆盈一道去做针线活。 桑学文答应了,打了个哈欠,眼里沁出泪水,表情也有些不耐烦。 桑景云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桑学文扔下灶台,又闹起来,然后被桑钱氏熟练地抓去屋里关着。 桑景云在家休息了两天,这两天里,陆盈带着桑景丽躲在阁楼上,做完了十个瓜皮帽。 桑景云想让桑学文帮着做,但到底没成,桑学文每天都要闹两回,剩下的时间,只够他做完家里的家务。 他这一天天的,一会儿后悔莫及,说他对不起家里人,一会儿大骂桑钱氏,说桑钱氏要害死他,好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在一具身体里。 桑景云躺了两天,身上依旧疼得不行,但精神头好多了,就跟桑景英一起,再次往县城走。 两人先去兰心衣帽店,将十顶瓜皮帽交上去。 有很多妇人去兰心衣帽店接活做,手工费兰心衣帽店一月一结。 桑景云了解清楚,又接了点活计,然后继续去找工作。 “姐,女子很难找到工作……”桑景英想劝桑景云放弃。 虽然这些年,很多人都说要妇女解放,但出来工作的女子,依旧很少,要到1920年往后,情况才好起来。 当然,这工作,指的是较为体面的工作,若是给人当女佣,或者去工厂做女工,那是极为简单的。 但这个时代,女工和童工被压榨得非常严重,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桑景云不到绝境,是不愿意去的。 她如今这身体,也干不了体力活。 桑景云道:“景英,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多问问,说不准就找到了工作。” 桑景云最想做的,还是写小说投稿,但她需要钱买纸笔和报纸,也需要先把家里安顿好。 若是实在找不到工作,那她跟陆盈一起做针线,也是可以的。 她不爱做针线这样枯燥的活儿,但逼一逼自己,也不是不能做。 “姐你说得对。”桑景英听了桑景云的话,认真点头。 说话间,桑景云看到前面有一家洪兴纸号。 洪兴纸号是在上海县城开了百年有余的纸店,这些年从外头传进来很多新东西,洪兴纸号与时俱进,还开始出售钢笔等文具。 此时做生意都是代代相传,很讲诚信,产品的质量一般也很好。洪兴纸号不仅卖纸,还会自己印账册、簿折、经书和《三字经》《百家姓》这样的启蒙读本出售。 这些产品不仅标明纸质,还会用印章印上“洪兴纸号拣选精制”八个字,若是买回去发现瑕疵,可以到店里调换。 上海县城很多老一辈的人,用纸或者簿册都认准洪兴纸号。 不过近年来有了机器印刷,洪兴纸号的生意就差了很多,门可罗雀。 桑景云盯着洪兴纸号的铺子看了一会儿,往里走去。 柜台后面一个五六十岁的掌柜瞧见桑景云和桑景英,笑着问:“两位要买什么?” 桑家跟洪兴纸号没有生意往来,洪掌柜或许知道桑元善,但对桑景云和桑景英,是完全不认识的。 “掌柜,你这里能代写书信吗?”桑景云问。 洪掌柜道:“我们是卖纸的,不能代写书信,但若是你们有需要,我也能帮着写。” 桑景云闻言道:“洪掌柜,我姓桑,桑元善是我祖父。如今上海这边,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应当有很多人需要代写书信,若是洪兴纸号能提供代写书信服务,应该可以多些营利。” 桑景云也知道,一时半会,她很难找到工作。 既然没有合适她的工作,她不如创造个岗位出来。 这般想着,桑景云又道:“洪掌柜,可否让我留在你店里,帮人代写书信?” 桑景云将自己的想法,仔细说了说。 她代写书信,每封信收两个铜板,到时可以跟洪掌柜对半分,除此之外,洪掌柜不用给她工钱。 此时上海,从外地来做工的工人非常多,并且数量一直在增加。 到1937年,上海光是包身工,就有七八万人。 此时是民国初年,上海的工厂和工人没那么多,但也不少,这些人里,有许多人,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是想给家里去封书信的。 原主记忆里,每逢庙会,都有读书人摆了摊子,给人代写书信,而他们身边,总围着许多人。 这活儿不需要多少本钱,完全是可以做的,她在纸店帮人写书信,空闲下来的时候,还能用纸笔写点别的,或者蹭洪老板的报纸看。 她早就瞧见了,洪掌柜桌上,放着几张报纸。 桑景云直视洪掌柜,侃侃而谈。 洪掌柜惊奇地看着桑景云。 桑家破产一事,他也听说过,他只知道桑元善的儿子不成器,却不知道,桑元善竟还有个这般出息的孙女。 洪掌柜问:“你一个小姑娘,怎么想到要出来挣钱?” 桑景云道:“不瞒洪掌柜,我家如今境况不好,连房租都要交不出了。” 洪掌柜想了想,道:“那你明日便过来吧。” 代写书信一事,是可行的,但他家中有识字的小辈,原本用不上桑景云。 只是桑家现在落到连房租都要出不起的境地,洪掌柜起了恻隐之心,也就愿意让桑景云来店里做事。 他们洪兴纸号,如今营收也日渐稀少,说不定哪天就要关门,好在子孙还算争气,即便家里的生意出了问题,也不至于落到桑家这地步。 “多谢洪掌柜。”桑景云道谢。 她也不走,反而跟洪掌柜商量,要做个“代写书信”的牌子出来,还说她可以和桑景英一道,去码头、造船厂那边宣传一番。 上海这边的码头非常热闹,停满了十丈有余的木杆大帆船。 在码头扛货的苦力、在船上工作的水手、负责维护修补帆船的工人……加起来数以万计。 这些人里,那些水手和修船匠人,还收入颇丰。 他们多是从外地来的,眼下临近中秋,肯定有人想给家里去信。 洪掌柜啧啧称奇,又一脸惋惜:“桑小姐,你若是个男人,再大上几岁,桑家说不定不会败落。” 第8章 码头 现如今在□□人代写书信的文人很多。 科举废止后,很多旧文人为了生计,会从事一些诸如抄书、代写书信之类的工作。 但这些人要么是在赶集或者庙会的日子,摆摊帮人写,要么是在家里帮人写,没有专门的店铺。 庙会不是天天有的,至于上他们家中去找他们,很多工人并不敢。 她胆子大,还不缺行动力,想找工作就敢到处去问,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却不同。 他们胆怯畏缩,看到装修好点的店铺不敢进去,看到金贵东西也不敢问价。 即便想给家里去封信,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是不敢去那些读书人家里的。 桑景云上辈子生活在农村,她身边很多长辈,都是这般模样,也就她父母与众不同。 她那爹妈,是见个人,就能跟对方处成朋友的,最终跟着时代的浪潮,闯下偌大家业。 现在她要帮人代写书信,明码标价非常重要,免得那些工人,连问价都不敢,还要宣传一下。 等有人在她这里写过信,一传十十传百,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过来。 桑景云跟洪掌柜一道,写了一个“代写书信,两个铜板”的牌子,说好明日一早过来,然后便带着桑景英,去了附近码头。 码头附近停了很多船,稍远些的地方,还有船员将船拉上岸,用铁片刮去船体上的青苔和吸附在上面的螺类贝类,然后用桐油和石灰搅拌打匀做成的“油灰”和麻丝堵漏洞。 等堵完洞,再在外面抹上几层桐油,船就修好了。 眼下天还有些热,这些船员都未穿上衣,用腰带拴在身上的长裤的裤腿也高高挽起。 若是原主在这里,瞧见这一幕,肯定会想办法避开,绝不会靠近。 但桑景云上辈子在农村,见多了一到夏天,就只穿一条裤衩的男人,倒是很镇定。 她走上前,就见那几个船员在看到他们身上的长衫后,露出些小心翼翼来。 他们被太阳晒得黝黑,一双手很粗,上面满是老茧,脚也光着,黑乎乎地陷在泥地里,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 桑景云伸手推了一下桑景英。 桑景英笑着开口:“几位大哥,我是县城洪兴纸号的,我们洪兴纸号现在提供代写书信的服务,你们若是要写信,可以来找我们。” 说完,桑景英还特地重复了两遍洪兴纸号的地址,主要就是让人记住洪兴纸号所在的街道。 说完,两人一道离开。 桑景英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以前没跟底层工人打过交道,又是第一次主动打广告,多少有点不适应,脸都有些红。 不过说了一回,之后再说,他就顺畅了。 紧跟着,两人又去了码头那边,宣传了一下洪兴纸号可以代写书信的事情,还在码头附近,买了两个烧饼当午饭。 这烧饼用的面并不好,灰乎乎的很粗,特别难嚼,还有点咸,但胜在用料扎实,桑景云吃了半个就吃不下了,把剩下的半个给了桑景英。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桑景英吃一个半烧饼,轻轻松松。 眼瞅着到了半下午,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离开码头,准备回家。 大白天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一般不至于出事,但若是走得晚,天暗下来,少不得就会遇到有人抢劫。 她和桑景英如今很穷,但对更穷的人来说,抢走他们的衣服,也能换两顿饱饭。 尤其她还是女子。 桑景云一向小心,是不愿意将自己置身于险境的,自然要早些回去。 回去的路上,桑景英问:“姐,今天在码头那边,你怎么一直让我说话?” 桑景云道:“一来是为了锻炼你,二来……我若是对他们太和善,兴许会惹上麻烦。” 桑景云并不是外向的人,很少主动跟人打交道。 但她习惯了独自处理各种事情,真有需要的时候,却也能跟人说上话。 之前她和桑景英一起去找工作,就主要是她出面。 但码头那边全是男人,她也就不开口了。 底层工人挺可怜的,他们中绝大多数,也老实巴交不敢惹事,甚至都不敢正眼看她跟桑景英。 可这世上,也不全是好人。 她要是像在县城时那样,笑盈盈上去跟人说话,说不定就会被人盯上,兴许还有人会觉得她对他们有意,跑来纠缠她。 因此,之前在码头上,桑景云连头上的草帽都不曾摘过。 两人回到家里,正好遇上桑景雄从学校回来。 瞧见他们,桑景雄好奇地问:“大姐,二哥,你们今天去县城,都做了什么?” “我们去县城找工作,走了一天都没能歇一歇。”桑景云道。 “你们中午在县城吃的?吃的什么?”桑景雄又问。 桑景云道:“在码头那边吃了个烧饼。” “烧饼?我也想吃。”桑景雄咽口水。 桑景云道:“我们是在码头买的烧饼,那烧饼都是卖给码头上的工人吃的,量大管饱,但并不好吃。” 桑景雄道:“大姐你哄我呢!烧饼还能不好吃?” 他们家以前吃的烧饼,那都是在县城买的,用白面团包了猪油、绍兴梅干菜和白糖,擀得薄薄的,撒上黑芝麻,再贴在炉壁上烤熟,吃着那叫一个香,一股梅干菜扣肉味儿。 不爱放梅干菜的,还能放葱花、猪油、盐和白糖,这样的烧饼,同样好吃。 但今天吃的那烧饼,用的不是好面粉,里面还没放猪油,不过那面饼里放了很多咸菜,大约是在码头做工的人出汗多,需要盐分,因而口味很重。 “我们吃的烧饼,跟以前的不一样。”桑景云道。 桑景雄哼了一声,不信桑景云的话。 桑景云见状,也懒得搭理他了。 他们进门的时候,桑钱氏已经做好南瓜粥。 她原本是要让桑学文做饭的,但桑学文大烟瘾又犯了,被她关了起来。 瞧见孙子孙女回来,桑钱氏笑起来。 桑元善没了以后,她一度觉得这日子要过不下去,不知道未来该如何。 但这几天,桑景云和桑景英到处找工作,陆盈做针线挣钱,桑学文又被关在家里……她觉得生活又有了盼头,若不是要看着桑学文,她都想去租两亩地种。 没嫁给桑元善的时候,她可是种地的好手。 “阿云,你今天没累着吧?”桑钱氏关心桑景云。 之前去了一趟县城,桑景云就浑身疼,脚上也起了水泡,歇了两天才好点,她怕桑景云又累着。 桑景云自然是累的,一双脚也很疼,她并不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累,回来的时候,我都想让景英背我了……奶,今天我找到了一个帮人代写书信的活儿,或许挣不到多少钱,但好歹有个收入。” 桑钱氏询问起来,桑景云也就详细说了说。 “在纸店写书信,倒是不错。”桑钱氏觉得这工作还可以。 他们这边,有些书香门第的大户人家对家里的女儿管得很严,不过他们这样做生意的人家,或者乡下的平头百姓,并不觉得女人抛头露面是罪过,桑钱氏年少时,就家里家外一把抓。 现在桑景云找到工作,她心里就只有高兴,反而是桑景雄撇撇嘴,有些看不上桑景云的工作。 不过他很快,就顾不上这个,倒是抱怨起晚饭来:“怎么又是南瓜粥?” 天天吃这个,桑景雄又受不了了。 “不爱吃别吃。”桑钱氏道,不打算惯着小孙子。 她觉得桑学文变成如今这样子,都是惯出来的,因而早已打定主意,不再惯着小辈。 桑景雄只能闷闷不乐地喝粥。 第9章 挣钱 桑景云吃过饭,打了一盆热水来到桑钱氏屋里,擦了擦身体,就去床上躺着了。 今儿个又走了一天,她累得不行,眼下只想睡觉。 上回她过量运动之后,晚上压根睡不着,这次却要好上一些,虽不踏实,但睡得特别久,天快亮的时候,才被外面的动静吵醒。 桑景云起床洗漱,就见自己昨日穿过的桑景英的长衫已经被洗干净,一晚上过去,都晾干了。 她心里生出些暖意。 她上辈子,小小年纪就要自己洗衣服,有一回用了奶奶的洗衣粉,还被自己奶奶说了一顿。 桑钱氏可比她曾经的奶奶好太多了。 昨天桑景雄闹着不想吃南瓜粥,再加上桑景云和桑景英今天要去县城代写书信,今儿个早上,桑钱氏就做了米饭。 米饭她做得并不多,只够几个孩子一人一碗,然后在蒸架上蒸了很多南瓜,并一碗鸡蛋羹。 因为蒸南瓜的缘故,锅里的米饭带上了南瓜的颜色和味道,可即便如此,也非常香。 桑钱氏盛了半碗米饭,舀了几勺鸡蛋羹进去,拌匀了给最小的桑景丽吃。 桑景丽有些日子没吃荤腥了,吃得津津有味。 桑景雄瞧见,连忙往自己碗里挖鸡蛋羹,一勺接一勺都不停的。 “景雄,给你哥哥姐姐留点。”桑钱氏将那碗鸡蛋羹放到桑景云面前。 两个鸡蛋打匀加盐加水,蒸了一大碗鸡蛋羹,现在已经没了大半。 桑景云往自己碗里舀了两勺,剩下的给桑景英。 桑景英道:“姐,我不爱吃这个,你吃吧。” 桑景云道:“不爱吃也吃点,你在长身体。”她这身体的原主够瘦的了,桑景英比她还瘦。 正在拔高的少年吃不饱,眨眼就变瘦竹竿了。 “哥,你不爱吃给我吃吧。”桑景雄道。 桑景英正要把鸡蛋羹给桑景雄,桑景云接过那鸡蛋羹倒在他碗里:“别挑食。” 桑景英知道这是他姐疼他,到底还是吃了。 以前的他,确实不喜欢吃鸡蛋羹,但这些日子总是饿得抓心挠肝……他现在见啥都想啃几口,又哪会挑剔鸡蛋羹? 桑景云他们在吃米饭和鸡蛋羹,陆盈、桑钱氏和桑雪文却在吃蒸南瓜和锅巴。 桑景英吃完自己那碗米饭还没饱,也拿了几块南瓜啃。 桑景云见了,暗暗叹气。 希望今天一切顺利,她一天下来,即便只能挣十个铜板,一个月也有三百个铜板。 这虽不能改变她家情况,但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收入,却也能让他们把日子过下去。 吃过饭,桑景云和桑景英再次往县城走。 那珐琅班的考试还要过几天,这几天,桑景云打算让桑景英每天跟她一起去县城,到时候她帮人代写书信,桑景英就去跟同学打听一下,看珐琅班都考什么。 桑景云今天依旧浑身疼,但已经去过两次县城,知道自己的身体撑得住,她走得也就比一开始快上许多。 他们到县城的时候,约莫早上七点半。 县城的早市已经散了,各色店铺陆续开张,洪兴纸号就开了。 让桑景云惊讶的是,竟然已经有两个要写书信的人在店铺门口等着。 洪掌柜瞧见桑景云,对那两人开口:“这是我侄女儿,今日就由她给你们写信。” 洪掌柜这纸店的大门很宽敞,一边是他的柜台,另一边他收拾出来,放上书桌凳子,用来给桑景云写书信。 桑景云在桌子后面坐下,便问那两个早早来这儿排队的人:“你们谁先写?要写什么?” 这两人她瞧着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打过照面的。 其中那个年纪大的上前,让桑景云帮忙写信。 桑景云拿了钢笔和纸,跟他解释:“我们写满一页信纸,收两个铜板,你让我帮忙写信,可以先将要紧事说出来写上,后面有空的,就写些别的。” 两个铜板代写一页信纸,纸笔由洪掌柜提供,书写由桑景云来,两人对半分钱。 一页纸若是写满,也要写个两三百字,还需要跟来写信的人交流,费时又费力,桑景云这赚的,也是个辛苦钱。 但她再辛苦,也比在码头扛货,比去工厂当工人来得轻松。 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连连点头,然后磕磕绊绊地说了他要写的信的内容。 他不久前,托人往家里送去他省吃俭用攒下的十个银元,他想知道家里人收到没有。 这人语言表达能力不太行,将要写的内容,说得七零八落的,桑景云听完,琢磨了一下,才动笔帮他写。 她上辈子是个网文写手,有时候一天要写一万字,现在只是写封两三百字的信,自然手到擒来。 只是这时候的繁体字写起来麻烦,有些花时间。 桑景云很快写完重要内容,又问了这人一些问题,然后帮他添上自己的近况,和对家人的问候。 这时还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只有句读,“句”就是句号,用在完整意思表达结束的地方,“读”则是一个像顿号的点,用在停顿的地方。 桑景云不习惯用这个,干脆用了现代标点,反正这时候,已经有读书人开始用国外传入的标点了,只是还不规范。 若是让桑景云写毛笔字,她是写不好的,钢笔字却不同。 上辈子为了考试卷面好看,她专门练过硬笔书法的,写的字不说多么好看,至少整整齐齐。 写完,桑景云对那个请她写信的人道:“我把信念一遍给你听,要是有哪里不对,我给你改。” 说完,桑景云就将那封信念了一遍。 她到底是现代人,写的都是大白话,因而那两个找她代写书信的,都能听懂。 那年长的男人听完,喜形于色:“就是这样的,就要这样的。” 他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铜板放在桌角,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信,还连连开口:“写得真好,真好。” 说完,他又问:“有信封吗?” 桑景云知道店里有卖信封:“有,你买了信封,我可以帮你写上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 此时在上海,有邮局和邮政代办所帮忙寄信,不过寄信的速度很慢,偏远点的地方还寄不到,遗失信件也常见。 另外还有一些私人的送信服务,价格贵的比邮局保险,价格便宜的,连邮局都不如。 最后就是找老乡帮忙送信了,这人之前,就找老乡送了十个银元回去,这次写信,也是想要问问家里人收到没有。 听桑景云这么说,年长男子花一个铜板,从洪掌柜手上买了一个信封,又拿到桑景云面前,取出一张纸条,让桑景云照着帮他写地址。 桑景云帮他写完,这才问第二个人要写什么,继续忙碌起来,而这时,已经有其他想要写信的人来排队了。 桑景云本以为,自己头一天开张,请她写信的人不会多,然而她想错了,来的人挺多的。 她都有些惊讶了,中间去洪掌柜那边讨水喝的时候,就忍不住道:“人怎么这么多?我都没个空闲。” 帮人写信需要问清要写的东西,这时候的人说方言表达能力还一般,以至于她写一封信,差不多要花半个小时,也就一直有人在等。 桑景云算是知道,庙会上那些代写书信的摊子旁边,为什么总有很多人围着了。 “你写信便宜,写得好,还愿意给他们念一遍,找你写信的人自然多。”洪掌柜笑道。 这年头,找认识的读书人写封信,送几个鸡蛋就行,但眼下,鸡蛋要一个铜板一枚,算下来比找桑景云写信更贵。 若是不认识那读书人,直接上门找人写信,那写一封信,少说也要花五个铜板。 一些有抽大烟的读书人,还会狮子大开口。 桑景云收费便宜就算了,她写的信还好懂。 桑景云给人念信,洪掌柜也是能听到的,那信是用大白话写的,虽然这样的信没文采,但对不识字的人来说,这才是好的。 原来如此。 桑景云看了看排队的人,觉得自己可能写不完,对桑景英道:“景英,你帮我一道写吧。” 她手都写酸了,而且这样子下去,写到天黑她都写不完。 既如此,抓个壮丁帮她写吧。 桑景英一直在看桑景云写信,早已跃跃欲试,闻言搬了个凳子坐在桑景云旁边,跟桑景云一起帮人写。 他年纪小,只读完小学,要让他写文采斐然的文章他写不了,但这样大白话的信,还是能写的。 一上午过去,桑景云写了八封信,桑景英写了四封,两人加起来,共赚了十二个铜板。 钱挺少的,但桑景云已经很满意了。 她拿出四个铜板,正打算让桑景英去买两碗阳春面当午饭,洪掌柜就招呼他们:“我家下人来送饭了,我让他们准备了你们的饭菜,你们与我一道吃吧。” 桑景云连忙道谢:“多谢洪掌柜。” 在柜台边坐下,看到洪家下人摆出来的饭菜,桑景云有些感动。 桌上有鱼有肉,这是她穿越以来,吃的最丰盛的一顿饭。 第10章 银角子 洪兴纸号现在的生意,远不如以前好,但他们的铺子是自家的,不需要租金,也就不至于亏钱。 他们家在乡下,还有一百多亩地,更有前面时代积攒的诸多银子。 洪家不缺钱,伙食也就不差,洪掌柜今日的午饭,是千张结烧肉、蒸咸鱼、韭菜心炒豆干,和冬瓜海带肉丝汤。 两个荤菜的量很大,米饭也装了一桶,确实是准备了桑景云姐弟的饭菜。 洪掌柜不仅招呼桑景云和桑景英跟他一道吃,还招呼那个在店里帮忙的学徒一起吃。 这学徒跟洪家沾亲带故,有点亲戚关系。 坐在柜台旁,见洪掌柜已经开吃,桑景云也动了筷子。 她这身体的原主不爱吃肉,但她是个无肉不欢的,如今清汤寡水吃了好几天,更是馋肉。 夹起五花肉咬了一口,桑景云赞叹:“洪掌柜,你家厨子的手艺真不错。” 洪掌柜笑起来:“你和你弟弟都瘦,多吃点。” “那我就不客气了。”桑景云笑道。 桑景云早上吃的虽然是白饭,但一碗白饭两勺鸡蛋羹加上没油水的咸菜,并不顶饿,她早已饥肠辘辘,此时也就吃得很香。 桑景英更不用说。 他肠胃好,早上又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并一些南瓜,才走到县城,就已经觉得肚子空空。 桑景英不好意思吃肉,就着咸鱼三两口吃完一碗米饭,见桶里还剩很多米饭,才又盛了一碗。 “你正在长身体,多吃点肉,我吃不完。”洪掌柜对桑景英道。 他的孙辈,有几个跟桑景英差不多年纪,但没有哪个像桑景英这般瘦。 “谢谢。”桑景英低声开口。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洪掌柜的劝说下,都吃了两三块肉,到最后已经肚皮滚圆。 吃完,桑景云对洪掌柜道:“洪掌柜,多谢招待,不过往后,就不用准备我们的饭菜了,我们不能一直白吃白喝。” 这顿饭她也就吃了,但她不能厚着脸皮天天蹭饭。 这个时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食物的价格却不便宜。 她和桑景英吃的这一顿,能花光他们上午赚的钱。 洪掌柜道:“怎么就白吃白喝了?你们在这里帮人写信,我这店铺的生意都好了不少,请你们吃个饭不算什么。” 洪掌柜昨日,就跟家里人说过,让他们往后多准备点饭菜,他中午要留桑景云和桑景英吃饭。 他家不缺这点钱,就当他同情这两个孩子。 而今天,桑景云的做法,愈发让他觉得自己做得对。 他请吃饭,桑景云大大方方吃了,不像某些人,因为自尊心过强,把他的好意当成侮辱。 接着,桑景云又拒绝了他的接济,不愿意占他的便宜。 桑景云面对那些卖苦力的人,还一点不嫌弃,不骄不躁帮人写信。 如今时代不同了,这样的人,即便是女子,将来也能有出息。 此外,桑景英的表现也不差,他稳重懂事,一看就是能撑起一个家的,像极了年轻时的桑元善。 这桑家,也就那个桑学文是个一无是处的。 这样的两个孩子,自己帮一帮,留个人情,将来或许能得利。 即便是现在,他收留桑元善的孙子孙女,这县城那些生意人,也必然会觉得他厚道,愿意与他做生意。 关键是,他并没有亏钱。 桑景云写一封信,便要给他一个铜板,一天下来,他少说能入账二十个铜板。 纸张和墨水的花销最多几个铜板,他还多卖了一些信封,算下来,他是赚了的。 桑景云道:“洪掌柜,店里也不过多卖了些信封……” “我今年已经六十有二,能当你爷爷,你叫我一声洪爷爷吧。”洪掌柜道。 桑景云叫了一声:“洪爷爷。” “小丫头,你都喊爷爷了,我请你吃顿饭又算什么?我家吃的,又不是山珍海味。”洪掌柜说完这话,又提起以前跟桑元善的交情,劝桑景云在他这里吃饭。 洪掌柜是在生意场上混迹数十年的人,话说得非常漂亮,桑景云考虑过后,答应下来。 她确实需要吃点好的养身体。 至于洪掌柜的帮助,她会记在心里,回头想想要怎么回报。 他们吃饭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了,蹲在门口等着桑景云给他们写信。 桑景云也不耽搁,回去继续帮人写。 上午她刚开始写信,不熟悉,写得比较慢,下午应该能快点。 一天下来,她少说能赚二十个铜板。 那一个月,就是六百个铜板,差不多四五个银元。 如今是民国初年,银元价值比民国中后期高,现在县城的店铺,招个掌柜一个月薪水是八元,做抄写员之类的普通工作,一个月薪水只有四五元。 不过等十年后,到1926年,物价就翻倍了,薪水也会涨。 当然这是上海的物价,在偏远地区,银元的购买力很惊人。 此时通讯不便,交通也不方便,大家出门办事都趁早,因此到下午两三点,就没有大老远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了。 倒是有一些住在县城的人,过来找桑景云帮忙写信。 桑景云态度好,写完信还会给人读一遍,不像有些读书人,他们拿着钱去请他们帮忙写信,多说几句人家就嫌弃,写完了他们都不知道信上写的东西是对是错。 “我还要再写点,你只管帮我写,写完了我给你算钱。”一个中年妇人说完,又絮絮叨叨开始说家里的事情,让桑景云全都写上去。 这妇人在县城码头附近经营着一个茶水铺,赚的不多,但生活也算宽裕,多花几个铜板给在外地求学的儿子写信,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也求之不得,这大婶不愧是做生意的,特别会说,桑景云都不用帮她组织语言,直接将她说的写上去就行,这钱赚得很轻松。 这大婶说了许多,一口气让桑景云写了四张信纸,足足有一千多字,她还买了一个信封,让桑景云写好收信地址。 等拿到信,她喜滋滋地给了桑景云一个银角子:“这钱给你,不用找了。” “这太多了。”桑景云道,这银角子,大概值十二三个铜板。 那大婶道:“不多,我以前找人写信,人家收得更多,还不乐意按照我说的写,而且我们都是老相识了,你小时候,你爷爷常抱着你,到我铺子里喝茶。” 这大婶说完就走。 桑景云目送她离开,知道她这么做,应该是想帮衬自己。 下午,除了这大婶的信,桑景云还写了十封信,桑景英写的信要少点,也写了七封,加起来十七个铜板,加上上午赚的,一共二十九个铜板。 大婶的这封信用了四张信纸一个信封,要给洪掌柜五个铜板,他们这一天,也就挣了一个银角子,外加二十四个铜板。 这钱不算少,桑景英眼睛都亮了:“姐,我不去考珐琅班了,以后跟你一道代写书信吧。” 桑景云哭笑不得:“你还是去考珐琅班吧,将来说不定还能开个珐琅厂。” 学了做搪瓷的技术,总归有点用处,当然,若是桑景英去试过之后,发现自己不想做这个,她也会想法子帮桑景英找个别的工作,或者送他继续上学。 至于代写书信,代写书信没有前途,不是长久之计,即便是她自己,过些日子也是要另寻出路的。 时间不早,桑景云就跟洪掌柜告辞,准备回家。 “你们稍等。”洪掌柜拿出一叠裁剪好的牛皮纸:“铺子里的信封不够卖了,我打算请人帮忙糊信封,这活儿你们可要做?” 糊一百个信封,给一个铜板,这钱不多,但因为信封是裁剪好的,糊起来不难,所以价格也算合适。 桑景云欣然接受了这个工作,拿走了够糊三百个信封的纸。 虽然只能赚三个铜板,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更何况此时的铜板,购买力尚可,三个铜板已经能让他们家,吃到还算不错的菜肴。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直奔海货店,花一个铜板买了一块咸鱼,又花一个铜板,买下一条干海带。 在县城,一个鸡蛋就要一个铜板,巴掌大沉甸甸的一块咸鱼,也卖一个铜板,在桑景云看来,买咸鱼极为划算。 海带也便宜,一条干海带泡开有很多,可以吃很多顿。 桑景云还想买点豆腐,一个铜板能买一斤半豆腐,豆制品营养也好。 但如今天气热,豆腐不好保存,因而豆腐店只在上午出售豆腐,下午是买不到豆腐的。 回家时,桑景云走得极快,唯恐天黑前不能到家,同时也跟桑景英商量,让他跟家里汇报时,只说今天赚了二十个铜板:“景英,我怕爹知道我们赚得多,又起了买大烟的心思……那银角子我们悄悄给奶奶,不告诉其他人。” 桑景英觉得有道理,答应下来。 第11章 小胖子 大约是中午吃得好,有力气,桑景云今儿个走得很快,不到一小时,就和桑景英一道,走了五公里的路回到家。 他们到家时,天已经暗了,桑钱氏在家门口等着。 看到他们,桑钱氏松了一口气,又招呼他们:“阿云阿英,快进来,可以吃饭了。” 早上吃的是干饭,晚上吃的却还是南瓜粥,为了省柴火,这粥煮的并不粘稠,南瓜也没煮烂。 桑钱氏给几个孩子盛的主要是米粥,轮到桑学文,却是满满的一碗南瓜。 桑学文也不敢说什么,默默吃着。 吃饭的时候,桑景云把买了咸鱼海带之后,剩下的二十二个铜板拿出来,跟桑钱氏说了自己今天和桑景英一起帮人写信的事情。 “我跟景英今天写了一天的信,手都疼了。”桑景云张开自己没什么肉的手。 她这身体,虽说读过书也认字,但从未一天写那么多字。 这会儿,她的手非常疼。 桑景云并不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自然要跟家里人说说这情况,免得家里人觉得她赚钱简单。 桑钱氏、桑学文还有陆盈都一脸心疼,桑钱氏道:“阿云,等下奶奶给你揉一揉。” “谢谢奶奶,奶奶,我买了点咸鱼海带回来,明日你再去买点豆腐,以后家里可以吃好一点。”桑景云道。 他们家这半年,日子过得比河对岸贫民窟的人好,但没好多少,一个月也不见得能吃一回肉,跟以前差距很大。 这段时间家里吃的鸡蛋,还是桑元善办丧事时剩下的。 “好。”桑钱氏答应下来,眼瞅着几个孙辈越来越瘦,她也心疼。 吃过饭,桑景云道:“奶奶,你帮我打个水吧。我想擦洗下身体,但没力气打水。” 他们家现在用的盆是木盆,非常重,打了水就更重了,她很勉强才能拿动。 “阿云你去屋里歇着,奶奶给你打水。”桑钱氏起身,急急忙忙去打热水。 桑景云应了一声,回到她跟桑钱氏一起住的屋子。 她刚歇了一会儿,桑钱氏就端着一盆水进来。 桑景云从怀里拿出那个银角子给桑钱氏,说了说这银角子的来历,又道:“奶奶,这银子你存起来,留着交房租吧。” 桑钱氏红着眼眶接了:“你这一天,写了多少字啊?” “也没多少,奶奶,我擦擦身体就睡了。”桑景云开口。 桑景云要擦洗,桑钱氏就先出去了。 桑景云关了门,这才开始擦洗身体。 这个时代的条件是真的不好,比如他们租住的这房子,是没有浴室的,洗澡要么在前面水井边露天洗,要么在屋里擦洗。 至于上厕所,屋里有马桶,屋后挨着院墙,还有个茅坑。 所谓茅坑,其实是一口半埋在地里,上面做了个木架子的大缸,非常简陋。 好在桑钱氏爱干净,每天都会把家里清理一遍,至少不会让马桶和茅坑里生出蛆虫。 擦洗好,又泡了泡脚,桑景云打开门去倒水。 外面八仙桌上点了盏油灯,桑学文正在灯下,用洪掌柜给的糨糊和牛纸皮糊信封。 他糊得很慢,但活儿干得非常细致,把信封糊得很服帖。 桑钱氏跟他一起糊:“我们要快些糊好,糊完了,能换三个铜板。” 桑学文应了一声,眼眶有点红。 他以前出门,会有下人背着个褡裢,里面放上几斤铜板和一二十个银元,跟在他后面帮他付账。 当时他看到乞丐扔的铜板都不止三个,现在竟然要为了三个铜板,糊三百个信封。 他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三个铜板能买三斤糙米,煮成粥够他们全家吃一天。 桑景云看了一眼,就回去睡觉了。 她真的很累,也怕休息不够,自己会生病。 在现代生病发烧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没有抗生素,退烧药也是天价的时代,却可能丢了性命。 桑景云这一夜依旧睡得不太安稳,醒了两次,但因为睡的时间久,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状态还不错。 今天早上,桑钱氏做了干饭,还把咸鱼蒸上了。 一个铜板买的咸鱼并不大,但每个人也能分一块,这鱼很咸,还非常下饭。 桑景雄吃得很开心:“奶奶,咸鱼真好吃!” 桑景云看了他一眼,觉得要是连着吃好几天咸鱼,他肯定又要吃不下。 这很正常,桑景雄才十岁,之前还一直锦衣玉食,对如今的生活,他一直不习惯。 桑景云就着咸鱼和咸菜吃了一碗米饭,然后和桑景英一起,又一次往镇上走。 他们到洪掌柜那里的时候时间还早,但已经有十来个人在排队等着他们写信,说是工友推荐的。 现在的人,起得是真早。 这人数让桑景云有些惊讶,怕自己写不完。 她也不耽搁,坐下就开始写。 幸好,之后虽然时不时有人来,但人不是特别多,毕竟这些工人想要请假,也没那么容易,而且不是人人都要写信的。 有昨天的经验在,桑景云写信的速度,还又快了一些,一小时能写三封信。 像昨天那位大婶一样,一口气让她写一千多字的信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找她写信,也就是报个平安,问候一下家里,真没多少字。 桑景云一上午写了十一封信,桑景英也写了九封,这时,洪家的下人来送饭了。 来送饭的是个中年男人,他一手拎了个大饭盒,一手拎了个饭桶,后面还跟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 这孩子比桑景云矮一个头,长得白白胖胖,瞧着很讨喜,看到洪掌柜就喊爷爷。 洪掌柜一口一个“乖孙子”,喜爱之情溢于言表,而这个男孩,在跟洪掌柜打过招呼之后,眼睛就眨也不眨地看着桑景云和桑景英,满眼好奇。 桑景云估摸着,洪掌柜在家提到了自己和桑景英,这孩子是专门来看他们的。 桑景云知道洪掌柜对自己友善,有利益上的考量,而她之前找上洪掌柜,其实也是想跟洪掌柜拉上关系。 现在瞧见洪掌柜的孙子盯着自己,她朝着对方笑了笑。 小胖子有些不好意思,躲到洪掌柜的柜台后面。 这小胖子还没吃饭,今天中午一起吃饭的人,就又多了一个。 吃饭的时候,洪掌柜对着桑景云道:“我家这孩子已经上完小学,打算去考民立中学,最近他有空闲,会在店里帮忙。” 这时候的小学分初小和高小,高小毕业后,可以去考中学。 一般读完小学要六年,但国文和算数考九十分以上可以跳级,这小胖子入学早,平日在家还有长辈教导国文,也就跳了两级,跟桑景英一样,已经小学毕业。 桑景英打算去考的中学,是半工半读的职业学校,他去读民立中学,却是专门教授文化知识的。 民立中学四年制,读书期间,成绩好同样可以跳级,读完就能去考大学。 桑景云道:“洪爷爷,你家孩子小小年纪就小学毕业,当真聪明。” 洪掌柜高兴地笑起来,小胖子瞅了桑景云一眼,害羞地低下头。 今天洪家吃梅干菜烧肉、丝瓜炒蛋、炒土豆丝,还有个鸡汤。 那鸡汤很清淡,应该是一只鸡煮了一大锅做的,里面还放了切得细细的笋干和切开的香菇。 小胖子别看小,胃口跟桑景英一样好,特别能吃,他忙着吃饭的时候,洪掌柜说了些他的事情。 桑景云也算是弄明白了情况。 这小胖子一直被洪家人拘着读书,性格有些内向,洪掌柜让他来铺子里,是想让他多见见人,跟他们姐弟学习一下。 洪掌柜还说他们若是忙不过来,可以让小胖子代劳。 这明显就是想要历练一下小胖子。 原主年幼时,桑元善就曾把原主带到铺子里历练。 第12章 小人书 “洪爷爷,你让阿旭搬个椅子坐在景英旁边,让他看看景英是如何帮人写信的。”桑景云给洪掌柜出主意。 洪掌柜主要是想让孙子看看外面的世界,开阔眼界,因而不需要他们教什么,让这孩子听一听那些想要写信的人的诉说,了解一下底层百姓的悲欢离合,也就够了。 “我就是这般打算的,我多给你们准备个桌子,今天先让他学一学,等明儿个,可以让他也跟着写一写,赚了钱归你们。” “洪掌柜,他赚了钱那就是他自己的零花,怎么好给我们?”桑景云哭笑不得。 洪掌柜笑眯眯的:“等他写完一封信,一个铜板是他的零花,另一个,就当是他跟着你们学写信出的拜师费。” “这写信哪用得着学?更不需要拜师费。” “要的,现在不都喊着要写白话?我看你白话写得极好,正好让他跟着学一学。”洪掌柜挥挥手:“快去忙吧,这事儿我已经定了,不会为你改主意。” 洪掌柜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自家孩子抢桑景云和桑景英的生意。 他家孩子不缺这几个铜板,桑家如今的情况,却着实艰难。 当然他这么做,并不亏。 他家孩子在他这里帮人撰写书信,不仅能练国文,还能知晓外界情况,何乐而不为?总比让这孩子每日去找同学玩好。 洪掌柜的这个孙子叫洪旭,是他家老大生了两个女儿之后才得的,这孩子聪明懂事,家里人对他就有些惯着,以至于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对钱财也没概念。 洪掌柜原本没当回事,见过桑景云姐弟后,却想起了桑学文。 于是,他关心了一下洪旭的情况,这一关心,他才知晓洪旭近来时常跟一个同学一起玩。 这本没什么,但洪旭那同学的父亲抽大烟。 洪掌柜担心自家孙子染上恶习,干脆就把洪旭叫到铺子里,放眼皮子底下看着。 等回了家,他还要用桑学文的经历,教导一番洪旭,务必让这孩子远离大烟。 洪掌柜让铺子里的学徒从后头搬出来一张长条桌子,让桑景英和洪旭坐在一起。 他还找了一叠草纸,用布裹了做成个垫子,帮洪旭垫高椅子,又给了洪旭纸笔,让他学着写一写。 于是,小胖子就坐在了高高的椅子上,悬空的小脚荡来荡去。 桑景云为身体着想,念信时会站起身,免得坐久了腰疼。 这铺子里的凳子,可不是她上辈子坐的人体工学椅,在这椅子上坐久了,当真是浑身难受。 每到这时,她都会看看隔壁的情况。 桑景英专心致志写信挣钱,洪旭却不同。 他一会儿趴在桌子上,探着脑袋看桑景英写字,一会儿拿了洪掌柜的报纸看,还时不时在自己面前的纸上写写画画。 小胖子话不多,性格有些内向,但小动作不少,瞧着极为灵活。 到半下午,再有人来的时候,桑景云就会婉拒对方,让他们明天再过来。 她需要在天黑前回家,写不了太多。 到下午四点多,桑景云和桑景英一起收工。 收拾好东西,桑景云问洪掌柜:“洪爷爷,能不能借我两张报纸带回家?我想看一看。” 此时,上海的报刊行业已经发展起来,很多认字的人,都会订报纸阅读。 还有一些擅长写故事的旧文人,靠着在报纸和刊物上连载小说为生。 在这个娱乐活动非常少的年代,民众很喜欢那些刊登在报刊上的故事,洪掌柜平日里,就喜欢看一看。 “自然可以。”洪掌柜将今日到手的两份报纸递给桑景云:“这报纸借你看,但你得还回来,这些报纸,我都是分类存着的。” “洪爷爷放心,明日我便将报纸还你。”桑景云道。 洪掌柜笑着挥手,让桑景云早些回去。 今天一天下来,桑景云写了二十三封信,桑景英写了二十封,两人一共赚了四十三个铜板。 桑景英对繁体字更熟,一直在读书的他,对写字是有肌肉记忆的,不像桑景云,有些字虽认识,但要写的时候,却写不出来。 桑景英写字比桑景云快,他写的信少,是因为他去了一趟兰心衣帽店,接给陆盈做的手工活。 这样的手工活,其实并非每日都有,但衣帽店掌柜跟桑元善做过许久的生意,两人有交情,对桑家有些同情,也就会想法子给他们安排些活儿。 现如今,陆盈每日做针线活,能赚十个铜板。 桑景云穿越后,坚持要到县城找工作,还主动找上那些跟桑家有交情的人家,是有私心的,就是希望能得些帮助。 虽也有一些人,怕被他们缠上,对他们避之不及,但洪掌柜、点心铺掌柜还有衣帽店掌柜的帮助,却也让他们家的日子,好过许多。 东西都放进竹编的背篓,由桑景英背着。 桑景云戴上帽子离开时,瞧见了洪旭面前的白纸上,画了个孙悟空。 那孙悟空跟她前世熟悉的形象有差别,但也能一眼看出身份。 这小胖子,画画的手艺挺不错。 回去的路上,桑景云又去了一趟海货店,讨价还价后,花五个铜板,买了一大块红色的东洋鱼。 这是从日本运来的咸鱼,原料是三文鱼,俗称鲑鱼。 此时鲑鱼资源较为丰富,改良了捕鱼技术的渔民,还能捕捉到大量鲑鱼,鲑鱼的价格也就很低。 腌制好的鲑鱼价廉耐食,很受普通人的喜爱。 两人到家时,晚饭已经做好。 今日上午,桑钱氏按照桑景云的提议,去附近买了一个铜板的豆腐。 乡下的豆腐较为便宜,足足有两碗。 她做了一碗番薯叶烧豆腐,又煮了一锅海带豆腐汤,还煮了干饭,并蒸了一些南瓜。 家里没有味精,调味料只有盐和酱油,那酱油还不是后世自带鲜味的生抽,菜肴的味道,自然极为普通。 那豆腐,还带着股淡淡的酸味儿。 但桑景云饿得很了,倒也吃了不少,桑景丽更是在往碗里舀了一些海带豆腐汤后,不停扒饭。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桑钱氏点了一盏油灯放在八仙桌上,烧了些热水供家里人洗漱。 桑学文晚饭前犯病被关了起来,堂屋里很安静,桑景云也就拿出报纸,坐在桌边看。 洪掌柜就是个普通商人,他看的报纸并不深奥,一份是主要刊登时事新闻的《上海日报》,还有一份是以刊登小说为主的《新小说报》。 1902年,某位大人物在《新小说》创刊号上发了一篇文章,提出“新一国之民,先新小说”,他觉得小说能感染读者,对民众的影响力,超过诗歌之类的文体,而正是他的这篇文章,让晚清小说创作,迎来巅峰时刻。 《新小说报》,就是赶着这风潮,应运而生的。 这报纸每周一份,上面多是迎合普通人趣味,用来消闲消遣的世俗小说,被某些文人不齿,但大众却对它极为推崇。 在桑景云看来,这就是民国版的“网文”,跟她这个网文作者,也算是“专业”对口。 桑景云简单看了看,发现此时的小说种类很多,她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侦探小说、武侠小说,和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 这些小说有短篇的,也有长篇连载的,它们竖着排版,标点很少,写法和用词更是跟现代网文大不一样。 总而言之,就是比较难读。 桑景云阅读文字的速度很快,她先大致看了看报纸,又逐字逐句仔细阅读。 桑景英与桑景雄见状,也拿了报纸,仔细阅读。 桑景英什么都看,年幼些的桑景雄却对那些较长的故事没兴趣,专挑比较短的看。 三人正看着,桑钱氏将桑学文放了出来。 桑钱氏已有了经验,知晓桑学文每次犯病大约要多少时间,看时间差不多了,她就会把桑学文放出来。 那屋子黑漆漆一片,总不能让桑学文一直在里头待着。 桑学文顶着些稻草叶子从屋里出来。 他每次发作,都会难受得在地上打滚。 桑钱氏心疼儿子,便抱了些稻草放在他屋里,让他难受的时候,在稻草上打滚,如此一来,免不得沾上稻草叶子。 桑学文是个爱干净的,他先去了外面,打井水简单冲洗一番,这才回屋吃饭。 白饭已经吃完,只剩下锅巴和蒸南瓜,他也不嫌弃,狼吞虎咽起来。 期间,他时不时看一眼在一张八仙桌边坐着的儿女,等对上儿女的目光,又低下头躲闪开。 桑景云这段时间,只要有机会,就会跟桑学文说话,想法子勾起桑学文的愧疚心,让他安分一些。 但此刻,两个弟弟在安静读报,她也忙着看报纸,就没跟桑学文说话。 四人看了一会儿,桑景云就哈欠连天,她怕自己的身体受不住,率先回房睡觉。 这次她睡了个好觉,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上的酸疼好了很多。 因身体状态好,她走得极快,约摸七点,就到了洪兴纸号门口。 洪掌柜还没来,但铺子里的学徒已经将门打开,想找她写信的人,也已经在排队。 桑景云擦去头上汗水,喝了点水,便开始动笔写信,刚写完一封,就见洪掌柜领着洪旭来了。 早上人多,桑景云笑着看向洪旭:“阿旭,你要不要试着帮人写信。” 这年头没有电子产品,孩子能干的事情少,帮人写信好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洪旭是愿意干的。 但他有些担忧:“我若是写错了,该如何是好?” 第13章 《三打白骨精》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的,她父亲极为宝贝的小人书,都是一页纸上画一幅画,外加几行文字。 这样图文并茂的书,很适合孩子看。 至于写什么故事……桑景云脑海里,立刻就冒出《三打白骨精》来。 她记得她读小学时,有篇课文便是《三打白骨精》,这个《西游记》里的故事,很适合做成小人书,洪旭应该会喜欢。 这般想着,桑景云跟洪旭讲了讲这个故事。 洪旭听完,眼里满是期待,即便是桑景英,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桑景英虽然个子高,但只有十三岁,刚小学毕业。 桑景云瞧见,对两人道:“你们去帮人写信,我帮你们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如何?” 小人书一页不过几行字,要写的文字不多,桑景云觉得最多花一小时,她就能将《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写出来。 “好。”洪旭连连点头,拉着桑景英就去写信。 此时虽已有国外传入的印刷术,但市面上的书籍依旧很少,自己做一本书,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充满诱惑力。 洪旭和桑景英去写信了,桑景云拿出信纸,开始写《三打白骨精》:“这日,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一座山下……” 她写上一段,觉得配一幅画刚刚好,就换一列,写第二段。 《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很简单,桑景云花了不到一小时,就将之写完,损失也不过少写了三四封信。 而洪旭光上午,就帮她写了四封信。 将写好的故事交给洪旭,桑景云继续忙碌起来,洪旭却是抽空看了看那故事,越看越喜欢。 他二姐手上的那本《西游记》,他是看过的,看得头晕眼花。 他喜欢听说书先生说《西游记》里的故事,亦或者听他二姐给他讲,但让他自己读,那他是受不了的。 这个故事却不同。 这个故事很简单,很好读,他没一会儿就看完了。 要是再配上图画…… 这日,桑景云和桑景英收拾东西离开时,就听洪旭在跟洪掌柜要空白的簿子。 洪掌柜无有不应:“阿旭,铺子里卖的簿子与你想要的不一样,不过你放心,爷爷可以帮你装订几本,也可等你一页页画好图,爷爷再帮你装订。” 桑景云闻言,开始琢磨下个故事写什么,至于桑景英,他正在看自己手上拿着的一张纸。 洪旭虽有些内向,但在熟人面前,话一点不少。 与他们相处两日,也算熟悉,就送了桑景英一幅画,这画是用钢笔画的,一个拿着金箍棒,杀气腾腾的孙悟空跃然纸上。 这么一张图,对桑景云来说算不得什么,桑景英却爱不释手,还说要拿回家,给桑景雄也看一看。 此时的孩子,能用来玩的东西,着实有些少。 可惜她不会画画。让她照着画,她能画出不错的图,但让她凭空画,她就画不好了,也就没办法画图哄弟弟妹妹。 桑家这天晚上,一切如常。 洪家却起了些波澜。 桑景云和桑景英离开一段时间后,洪掌柜让铺子里的学徒关了铺子,带着洪旭往家里走去。 洪旭穿着长衫,捧着裁成书本大小的白纸,蹦蹦跳跳地走在洪掌柜身边。 “爷爷,等我们做出一本书,第一个给你看。”小胖子对洪掌柜道。 洪掌柜笑着答应:“好,好。” 洪掌柜觉得自己将洪旭带到书店,做得很对。 今天这一天,洪旭干了不少正经事,还说要做一本书。 洪家的晚餐有荤有素,中间是一锅老鸭笋干汤,旁边是一碗鸡蛋羹、一碗水煮花生和两碗青菜炖豆腐。 这菜看着丰盛,但一大家子吃,每个人分到的也不多。 洪掌柜的妻子打理着家里的田地,这时候也就念叨起来:“最近地里的花生长成了,收回来两百多斤,今儿个煮了一些,剩下的我们晒干,到时候用油炸了,拌着盐吃,阿旭最喜欢了。” 洪旭不爱吃水煮花生,但很喜欢油炸花生。 “好,到时候你收拾出几斤花生,我给桑家兄妹带过去。”洪掌柜想到了什么。 洪夫人温和地笑笑:“我炸好了再给他们,能当菜还能当零嘴儿。”炸花生不怎么耗油,但想把花生炸好,锅里的油得多一点。 桑家现在不见得有那么多油,她干脆炸好了再送人。 洪掌柜一口答应。 这时,洪掌柜的大儿媳开口:“爹,阿旭明日能不能不去店里?” “他明日有事?”洪掌柜问。 洪家大儿媳道:“爹,阿旭还小,也不好日日往外跑,该在家复习功课。” 洪掌柜皱眉:“阿旭读中学的事情已经敲定,没必要再日日复习,让他松快几天也无妨,更何况阿旭在我那边帮人写信,也是复习国文。” “爹,我知道你想帮桑家姐弟,但也不能把阿旭搭上。” 洪掌柜听到大儿媳的话,变了脸色:“你这是什么意思?” 洪家大儿媳道:“我看这桑家姐弟是会算计的,这才几天?爹你又是给他们找挣钱的路子,又是供他们吃喝,现在还让阿旭整日跟他们一道。爹,他们有个抽大烟的爹就算了,那桑家大姑娘还抛头露面整日跟那些粗人混在一起,不成体统。阿旭是读书人,哪能跟他们一道?若是学坏了可如何是好?” 洪掌柜见儿媳眼里满是嫌弃,非常生气:“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桑家姐弟无论如何,都比那刘家老三好!你让阿旭跟那刘老三混在一起,才会让阿旭学坏!” 刘家老三,就是前段时间,总跟洪旭一起玩的孩子。 洪掌柜知道,洪旭会跟刘家的孩子一起玩,跟自己的这个大儿媳有关。 那刘家攀上了洋人,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铺子开到租界,他这大儿媳想巴结人家,就眼巴巴让自家孩子去给人家孩子当跟班。 只是那姓刘的做事狠辣,他不仅收拢上海县城的地痞流氓给他做打手,还开赌场卖大烟,可不是什么好货色。 桑家出事,后头就有刘家的影子。 他只是一个小商人,这样的人家不会刻意得罪,但也不想跟人家有牵扯。 洪旭还小,他整日跟刘家人混在一起,若是学了刘家的行事,将来会长成什么样子? 洪掌柜脾气很好,极少发火,现在他一生气,洪家大儿媳便不敢说话。 家里小辈都在,洪掌柜也不好训斥儿媳,到底不曾多说,只看向儿子:“吃过饭,你来书房找我。” 洪掌柜的大儿子连忙答应。 之后,桌上再无人说话。 洪旭原本想跟家人好好说说小人书的事情,也不敢开口,等吃过饭,他才钻进自家二姐屋里,兴致勃勃地跟自己二姐说起做小人书的事情。 洪旭的二姐今年十三岁,她之前在县城一个女先生那里读书,前段时间她娘说她年纪大了,不许她再去,她就只能日日在家待着,很是无聊。 现在自家小弟说要做本书出来,她很感兴趣:“你画得没我好,这书我来画!” 同一时间,洪掌柜却是将大儿子叫到书房,狠狠训斥了一番,嫌他对儿子不上心:“桑学文是抽大烟,可好歹桑家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眼下桑学文更是被他们关了起来,那刘家呢?前不久刘家还大摆宴席,请人去品鉴法国名酒和马蹄土,你让阿旭进出这等人家,就不怕养出个桑学文来?” 所谓“马蹄土”,是印度那边运来的最上等的烟土,一两马蹄土,要卖白银五两,还不一定能买到,以至于备受追捧。 洪掌柜以前听朋友炫耀“香”了一筒马蹄土的事情,只觉浑身发冷。 他知道自家儿媳妇做的事情,自己儿子不可能一无所知,最后道:“你回去好好想想,别脑子不清醒干傻事!我们辛苦挣钱,不就是为了孩子?若是孩子养坏了,挣再多钱又有何用?” 洪家大儿子羞愧万分。 洪家的事情,桑景云一无所知。 她这个晚上,依旧睡得不错,但不知为何,第二日早上起来,嘴角起了些细小水泡,一碰就疼。 这是长口疮了,看来她这些日子,还是有些累到了,免疫力也有所下降。 但该做的事情不能不做,这日,桑景云照常去县城。 刚到纸店门口,她就瞧见洪旭趴着门框探头探脑,应该是在等他们。 虽然昨晚上自己的母亲跟爷爷起了些口角,但总共不过说了几句话,洪旭年纪小不记事,后来跟自己二姐讨论起小人书的事情,便将之忘了个精光。 今儿个看到桑景云姐弟,他满脸笑容,兴冲冲地拿出两页纸:“那小人书,我二姐说她来做,她昨儿晚上就已经画了两页,你们看看。” 桑景云接过,看到那张纸上画了唐僧师徒四人的画像,旁边则竖着写了她昨天写的第一段话,连标点符号都没缺。 这画画得精细,旁边的字也娟秀,洪旭的二姐学问不差。 “这画画得真好。”桑景云开口。桑家二小姐是用钢笔画的图,线条简洁黑白分明,有些像后世的黑白漫画,当然画风截然不同。 “这是我二姐仿照书上的插图画的,我觉得她画得比那插图还好。”洪旭跟桑景云熟了,话也就比较多,还说起他二姐学画的经历。 他二姐喜欢看书,也很喜欢书上的各色插图,一开始用桃花纸描书上的插图,描多了就自己画,现如今,她什么模样的孙悟空都会画。 桑景云毫不吝啬地称赞起来。 洪旭与有荣焉。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继续忙起来。 第14章 熊孩子 桑景云是农历八月初穿来的,今日是八月十四,也是她在县城帮人代写书信的第四天。 因为明儿个就是中秋,今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明显多了许多,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就更多了。 桑景云、桑景英还有洪旭三人,忙得不可开交。 桑景英本是要去打听一下珐琅班的情况的,但他没门路,好在洪掌柜得知后,答应帮他去问问。 如此一来,桑景英也就安心在纸店写信了。 桑景云连着写了十封信,只觉得一双手疼得厉害,嘴角的燎泡也仿佛大了一些。 她站起身,拿了个碗去跟洪掌柜讨水喝。 她这几天每天写信,着实有些累。 若是上辈子,她这么累,肯定早就丢开键盘不写了,毕竟那时的她不缺钱。 但现在她要啥没啥,只能坚持一下。 洪掌柜喝的是红茶,泡了一大壶,这年头茶叶不便宜,他喝的也就不是多么精贵的好茶,而是叶子茶梗混在一起的普通红茶,浓到发苦。 桑景云倒了小半碗茶,又倒了点旁边水壶里已经凉了的开水进去,慢慢喝着,喝完才觉得好了点。 喝过水,她正准备再去写点,就看到一个穿着半新不旧的长衫,戴着瓜皮帽的老头从外面进来,挑剔地看着她。 洪掌柜笑着打招呼:“李秀才你来了?要买些什么?” 李秀才冷哼一声,抬起下巴用他那稀疏的长须对着坐在柜台后的洪掌柜:“洪掌柜,我当你是知礼之人,不想竟这般荒唐,让个女子抛头露面为你招揽生意!你这纸号,本该是高洁之地,现在却一片糟污!” 他训斥完洪掌柜,又看向桑景云:“桑家的教养真是让人叹为观止!谁教你穿着长衫,混迹于市井的?你这样的女人,谁敢娶?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桑景云知道此时的人还很保守,那些漂亮的旗袍,要十几年后才出现。 但上海县城紧挨着租界,附近的杭嘉湖地区又在清末将丝绸生意做得极好,需要女人养蚕缫丝。 因而在这里,女人并非不能出门干活,这条街上很多小铺子,就是夫妻一起开的,有时还以老板娘为主。 城里甚至还有女子学校。 虽然她身为女子,在县城不好找体面工作,但在铺子里帮人写信,也不至于被人抨击。 桑景云道:“大清都亡了,您还惦记着老一套?” 说完,她又问洪掌柜:“洪掌柜,这位老先生是做什么的?” 洪掌柜道:“李秀才住在附近。他教着王家的孩子,也会帮人写书信和对联。” 桑景云打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行为必然是损害到了李秀才的利益,李秀才才会找上门来,她也不客气,直接道:“老先生,你被我抢了生意,就用大道理压来压我,欺负我一个小姑娘,是不是太过分了?我不偷不抢凭本事吃饭,哪里错了?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就该知道我桑家境况不好,我不该抛头露面,难道就该在家里活活饿死?” 桑景云有一肚子怼人的话想说,但想到这李秀才跟洪掌柜认识,还住在附近,怕场面太难看,也就克制了一下。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露出委屈模样——人们总是会同情弱者,而被人同情,怎么都比被人防备讨厌来得好。 她本就瘦弱,还脸色苍白,瞧着当真是楚楚可怜,周围人不免心生同情。 正如桑景云所说,她不出来赚钱,难道要在家活活饿死? 若是这样,那上海的女工和女佣,都不用活了? 更有认识那老秀才的人,跟排队等着桑景云写信的人说起李秀才的事情:“那李秀才,帮人写信少说要收五个铜板,有时还会敲竹杠。” 桑景英见桑景云受了欺负,也挡在桑景云面前,对李秀才怒目而视。 洪掌柜适时和稀泥:“李秀才,你总要给几个孩子一条活路。” 李秀才瞧见这模样,脸色变了又变。 他来找桑景云,确实是气桑景云抢了他生意。 他在清末时,靠着开私塾挣钱。 可自从小学一所接着一所开,他的私塾就开不下去了,好在一些大户人家,依然会请先生教自家孩子,他就在王家谋了个职位,教王家的七八个孩子国文。 王家每月给他八个银元,这钱足够他养活一家子,但李秀才跟桑学文一样,爱抽大烟。 他子女都已长大,不需要他养,还会给他些养老钱,可即便如此,八个银元也不够他花,需要他帮人写书信来贴补。 他平日里帮人写信,怎么都要收五六个铜板,若是请他写信的人要写的东西多,或是赶上他手头紧,那就要收一个银角子。 王家给的薪水加上他写书信挣的外快,一月下来能有十几元。 这钱能让他早起先卧在榻上,烟雾缭绕一番,再让妻子炒个鸡蛋肉丝,喝几盅酒,日子过得美滋滋。 但这几日,竟无人找他写信! 得知是桑景云抢了他的生意,他便来了这里。 他觉得桑景云一个没出嫁的小姑娘,脸皮必然很薄,他当众训斥几句,就该哭着跑掉,不曾想这小姑娘伶牙俐齿,还不将他当回事。 就连外头那些泥腿子,也对他指指点点。 李秀才知道自己占不到便宜,恼羞成怒:“我指点你几句,你却偏要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说完,他拂袖而去。 见人走了,桑景英回头看向桑景云:“姐,你没事吧?那老头太过分了!” “我没事,”桑景云朝着桑景英笑,“你也别生气。” 那老秀才闹这一出,只会让他自个儿名声有损,不会影响到桑景云,桑景元便也不当一回事。 她坐回位置上,继续帮人写信。 然后就听那个来写信的年轻男子道:“小小姐,你是好人。” “谢谢。”桑景云朝着对方笑了笑。 不远处,三个孩子站在角落里,正好看到这一幕。 其中一个孩子对那个个头最矮的孩子道:“桑景雄,那是你姐?你家这么穷了?要你姐出来给人写信挣钱?” 另一个孩子道:“桑景雄,你家都要吃不上饭了,你怎么还花用银角子?怎么还来学校读书?” “桑景雄,那个老先生说得很对,你姐对那些粗人都笑眯眯的,将来谁还愿意娶她?” “唉,你姐的名声都坏了!” …… 此时的小学,周一到周六读书,周日放假,当然也有些学校有一套自己的制度,何时放假自己决定。 昨天是周日,按理桑景雄他们学校要放假,但因为周二是中秋,因而周日的假期,被学校挪到了周一,这样周一周二,学生就能休息两天,好好过节。 放假前,桑景雄就跟同学约好,今日要一起到县城玩,今天,他大姐二哥出门后不久,他就跟同学一道,来了县城。 出门前,桑景雄借口要买纸笔,从桑钱氏手上要到一个银角子,他来到县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个肉包子吃。 之后他们到处闲逛,来到洪兴纸号附近,正好瞧见李秀才指责桑景云。 桑家阔过,桑景雄小时候也就见识了很多稀罕玩意儿,租界他就去玩过很多次。 家里败落后,他来到县城最差的小学读书,心里头难受,又怕别人看不起自己,就总念叨自己以前的“辉煌”。 他今儿说租界的西餐多好吃,明儿个就说外国的点心多么甜,言语间满是炫耀。 他的同学虽跟他一道玩,但心里对他多少有点不满。 现在逮着机会,也就奚落起他来。 当然,他们这般说,并非只为了奚落桑景雄。 他们那小学收费低,请的老师也就不怎么样,教他们国文的是个旧文人,那老师平日里,总是怀念从前,说现在这不好那不好,对如今的妇女解放运动,更是嗤之以鼻。 他们日日听老师讲这些,对桑景云的行为,自然也就看不上。 桑景雄气得眼眶通红,朝着其中一人扑过去,就要去打对方。 桑元善对孙辈的教育,一直很上心。 哪怕是桑景云这个孙女,他都请了先生到家里教识字,还亲自教孙女打算盘算账。 两个孙子更不用说,不管是桑景英还是桑景雄,都早早入学。 桑景英十三岁小学毕业,跟洪旭一比似乎有些晚,但跟其他人比,却算早的。 跟他一道毕业的,他的那些同学,很多都已十七八岁。 桑景雄今年十岁,转到如今的学校后,跳级上了六年级,他的同学大多比他大,今天跟他一道来县城玩的人,就都高他一个头。 只比洪旭稍微高点的桑景雄哪里打得过两个年纪比他大的人?他被这两人狠狠揍了一顿。 好在那两人都是读书人,以前没怎么打过架,只会点花拳绣腿,因而下手不重。 打完桑景雄,这两人有些害怕,一起跑了,只剩下挨了打的桑景雄站在原地,委屈万分。 他站了一会儿,又去看纸店那边,然后就瞧见桑景云他们正在吃午饭。 他的大姐二哥,和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坐在一起,正在吃肉! 桑景雄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家里要啥没啥,他只能拿咸鱼下饭,他姐他哥呢?中午竟然吃肉! 他们得了洪家的接济,却只顾自己享受,完全不顾家里人! 桑景雄火冒三丈,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不远处的洪兴纸号,转头往家里走去。 路上,他越想越委屈,不停地抹眼泪。 第15章 教训 桑家这房子,隔音并不好。 桑景云跟桑钱氏正说话,楼上就传来响动,是桑景雄在大喊大叫:“你跟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吃好喝好,就我天天喝粥。” “我同学都说大姐她丢人!” “家里人都偏心你们,没人管我。” “你们还哄我,说你们在县城没吃什么好东西,结果呢?” “学校里的人都笑话我们家!” …… 桑景雄嗓门挺大,嚷嚷个不停,但突然就没声了,紧跟着桑景英的声音响起:“你嫌日子过得不好,就去怪爹,为什么要找大姐的麻烦?” 桑景雄哇哇大哭起来。 桑景英不一会儿就下来了,表情有些尴尬:“我打了他屁股。” 他们家长辈都不对孩子动手,桑景英没挨过打,也没打过别人,第一次打人还挺不习惯。 “是该打一顿。”桑钱氏道,她原先也是不打孩子的,但最近打了桑学文,察觉到好处,就觉得孩子若是不听话,打一顿也挺好。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那突然冒起来的火气,倒是消散不少。 她上辈子年少时,父母不在身边,一直独自生活,见过不少事儿,遇到过不少极品。 经历的事情一多,她也就很少生气了。 今天突然这么气,多半还是因为身体太累。 其实桑景雄闹脾气,并不奇怪。 他年纪小,这半年突然没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有了个丢人的爹,还有人在他面前说些有的没的,他理所当然,就对着一直包容他的家人闹起来。 桑景云理解桑景雄的行为,但依然觉得这孩子需要吃点教训,好好教育。 桑景云又问了桑钱氏几句,这才知道桑钱氏早上,还给了桑景雄一角钱。 “他说他要买纸笔,但他回来时,手上没有东西。”桑钱氏道,她本是想问问的,但桑景雄一回来就跑楼上去了,当时桑学文还又闹腾起来,她就没顾上。 此时自来水的钢笔国内还没办法自主生产,价格昂贵,一般小学生是没有的,桑景雄平日里,都是用毛笔和铅笔。 铅笔大概两个铜板一支,多买点价格会便宜些,本子的价格跟铅笔差不多,桑景雄跟桑钱氏说国文和数学都要买本子,桑钱氏怕他钱不够,就给了他一角钱。 “他没买纸笔,多半是买了别的,奶奶,他现在着实有些不像样,今天晚上饿他一顿吧!”桑景云揽住桑钱氏的肩膀说贴心话:“我也是心疼你们,你跟娘累死累活做一天针线,也只能挣一角。” 从原主记忆看,桑景雄以前也有从家里骗点小钱,出去买吃食的经历,他去了县城大半天,不可能什么都没吃。 既然中午吃过,那晚上饿一顿出不了事。 桑钱氏也心疼那一角钱,桑景雄之前喊叫着说她偏心,还让她极为难受,也就同意了:“好。” 桑景雄在家,可从没受过委屈,因这孩子挑食,之前桑景云生病她蒸个鸡蛋羹,都会分桑景雄一点,更小的桑景丽都没这待遇。 桑景云笑起来:“我们不管他了,吃月饼吧,今儿个先把鲜肉月饼吃了,明儿个再吃豆沙的。” 桑钱氏看过那几个月饼后,将其中两个肉月饼对半切开,自己跟桑学文分了一个,又让陆盈跟桑景丽分了一个。 剩下的那两个,她给了桑景云和桑景英,让他们吃整个的。 现如今,她跟陆盈每天做针线活,加起来能挣十几个铜板,而桑景英和桑景云,每天能挣五六十个铜板。 他们还是孩子,却因为当爹的不争气,不得不担起一家子的生计……桑钱氏心疼他们。 桑景云没拒绝,她现在的身体有点虚,需要吃点好的养一养。 桑景英也是,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补充营养。 前几天,桑景云还看到桑景英腿抽筋,这明显就是营养没跟上,缺钙。 吃过肉月饼,桑钱氏就招呼他们吃晚饭。 这几天,他们晚饭的主食基本上都是米饭和蒸南瓜,菜则是咸鱼、海带、豆腐和各种当季蔬菜。 这时真正的底层家庭,在吃上没有他们这么讲究,他们家的日子,过得比普通农民家庭都要好。 这也是桑景云要求的,吃太差营养跟不上,身体出问题的话,得不偿失。 一家人吃起来,期间,陆盈频频看向楼梯处。 桑景云知道她是惦记着桑景雄。 陆盈的性子,跟她上辈子的母亲截然不同。 她上辈子的母亲是个要强的,不会被儿女绊住脚步,陆盈则不同,她的心思都在儿女身上,把儿女看得比她自个儿更重。 之前原主生病,她就彻夜不眠地照顾。 桑景云这些天很忙,又刻意避开,跟她的相处才少了。 好在陆盈没说要让桑景雄下来吃饭,桑钱氏更是将锅里剩下的饭,给大家分了分。 她是算计着做饭的,不会多做,他们三个大人,还只吃七分饱。 桑景雄不来吃饭,他们正好可以吃饱点。 桑学文不被桑钱氏待见,这些天只能吃南瓜和锅巴,这会儿分到半碗米饭,更是吃得特别香。 “阿云,吃完你就去屋里休息吧,别累着,”桑钱氏担忧地看着桑景云,“你的脸色不太好……你快回屋,我去给你打水。” 桑景云身体虚,稍微动一动身上就出汗,因此不管是去县城还是回家,走完一趟都会浑身湿透。 睡前她必须擦洗一下,不然身上黏糊糊的。 她的头发,其实也需要洗,但这几天太累,她没顾上。 明天中秋,县城的店铺会提早关门,她打算早点回家,然后好好洗个头,再用布帘子在院子里围一下,洗个澡。 桑景云这么想着,站起身准备回屋。 这时,桑景英突然惊呼:“姐,你身后有血!” 桑景云愣了愣,立刻意识到了什么。 家里三个大人也都知道这是怎么了,面露尴尬。 桑景英却是真的被吓到了:“姐,你怎么会出血?姐……” 桑景英以前受过一些伤,但都是小伤,出血也就一点点。 现在看到自己姐姐身后晕染开血迹,他被吓坏了——出了这么多血,他姐会不会死? “我没事。”桑景云有些无奈。 桑钱氏则是连忙站起身:“阿云,你去屋里歇着,我去给你泡个红糖水,你爷爷过世时买的红糖还剩一点。” 桑景云应了一声,往房间里走,桑景英这时,又去问陆盈:“娘,姐她怎么了?” “你姐没事,就是要休息休息。”陆盈不好意思跟桑景英说这个。 如果是以前,桑学文肯定笑眯眯地把桑景英带走,给桑景英解释这事儿,但他现在活得麻木,一时没反应过来。 桑景英得不到答案,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姐姐应该是被桑景雄气到了才这样,当即往楼上冲去。 楼上,桑景雄趴在自己床上,很是委屈。 家里人吃月饼吃饭,竟然不叫他! 他就知道,他们不把他当回事。 桑景雄想着想着,抽噎起来,这时,他哥突然跑了上来。 桑景雄以为他哥是来喊他吃饭的,结果他哥拿起旁边的一本书,就开始打他。 这是桑景雄今天第三次挨打,人都傻了,哇哇大哭起来。 桑景英瞧见,恨铁不成钢:“你还哭!家里人真的太惯着你了,一点都不懂事!” 打了几下,觉得用书打人不疼,想到以前见过的同学母亲对付同学的法子,桑景英用两根手指捏住桑景雄胳膊上的一块肉,用力一拧…… 桑景雄“嗷”地叫起来。 陆盈上楼来拿东西,听到这声音有点担心,凑过去看了眼。 见桑景英只是在掐桑景雄,她放下心来,去了隔壁房间。 从属于桑景云的箱子里拿了个月事带,陆盈小心翼翼地下楼。 这阁楼的楼梯是木质的,特别陡,她也就走得很慢。 下楼后,她拿着月事带,去给桑景云装草木灰。 桑景云这会儿坐也不是躺也不是,只能站着,幸好,桑钱氏很快就端着水进来了,过了一会儿,陆盈也来了。 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早两年就来了月事,但一直不准,这半年更是没怎么来,这次突然到来,出乎桑景云的意料。 但想到自己今天特别累,又分明是有预兆的。 接过陆盈手上的月事带,让两人先出去,桑景云开始擦洗。 这时候的女人,来月事用的都是布做的月事带。 月事带就是用布缝的细长口袋,可以绑在腰上,家境好的,会在里面塞上布,普通人家,则都是往里放草木灰。 陆盈就给她装了草木灰。 桑景云对此没意见。 草木灰里没有细菌,用着还是很安全的,这年头乡下人受了伤,都是往伤口上糊点草木灰止血。 不过,身为女人,是真的可怜,她接下来两天,肯定做什么都不方便。 换洗好,桑景云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原主以前是不太疼的,现在这样,估计还是身体亏着了。 她得赚钱,这样才能找医生调理身体,才能不用草木灰。 桑景云难受的时候,桑景英还在到处问桑景云的情况,最后还是桑钱氏跟他说了。 桑景英听完都被吓到了,每个月都出血,还要流好几天,这也太惨了! 都这样了,他姐肯定不能再去县城写书信,明儿个,还是他带着桑景雄去吧。 洪旭都能帮人写书信,没道理桑景雄不行。 这么想着,桑景英跟着桑钱氏进屋,和桑景云说自己的打算。 第16章 中秋 桑景云喝了桑钱氏给她泡的红糖水,又看着桑钱氏把她的脏衣服拿出去洗。 她上辈子的奶奶,在她稍大一点之后,便不愿意再帮她洗衣服。 她用她父母买的洗衣机,还要被念叨浪费水。 她很喜欢桑钱氏。 红糖水并不能止痛,因为小腹疼痛,桑景云这个晚上睡得并不好。 第二天被外面的动静吵醒,她发现自己嘴角的口疮又大了一些,张嘴就疼。 起床后换了个陆盈准备好的月事带来到外面,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打开了锅盖。 今天早上还是吃米饭和蒸南瓜,配菜是毛豆蒸咸菜和蒸的榨菜汤。 此刻,竹蒸架上被各种东西塞得满满当当,下面的米饭都一股南瓜味儿。 他们家现在吃的菜,基本上都是蒸菜,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家里只有一口大铁锅。 桑景云倒是想再买一口铁锅,但铁锅不便宜,也就搁置了。 这时候的普通人,家里头的家当都很少,很多人家都只有一口铁锅,要用几十上百年,破了就补补继续用。 就连碗,打碎了都会去修。 也是因为这样,这时的普通人才能依靠微薄的收入活下去。 桑钱氏这些天,会趁着桑学文犯病被关在房间里的时候出门走走,从周围农户那里买点菜,桌上的毛豆就是她昨儿个买来的。 她给人家两个铜板,人家就拔了十来株黄豆给她,昨天桑学文摘了一半的黄豆荚,从里面剥出毛豆,约莫有一碗。 桑景云往饭里舀了榨菜汤,又舀了两勺毛豆,吃得很开心,旁边的桑景雄,却一副委屈模样。 可惜没人搭理他,他又被桑景英打怕了……看了桑景英一眼,他埋头吃饭。 桑钱氏、陆盈还有桑学文三人米饭都只盛了一点点,和南瓜一起吃,菜也不怎么夹,桑景云见状,给桑钱氏和陆盈各舀了两勺毛豆。 她们两个的身体,也需要好好保养。 至于桑学文……毛豆不多,他还是别吃了。 吃过饭,桑景英就看向桑景雄:“你跟着我去县城,帮人写信。” “哼,去就去!”桑景雄冷哼,眼里却有着期待。 他很乐意去县城帮人写信,只是写写字而已,又不累人! 中午还能吃肉! 想到肉,桑景雄咽了咽口水,这些天他吃咸鱼吃够了,就想吃肉,昨天的肉包子,好吃到他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肉包两个铜板一个,他买了两个,还剩下几个铜板,本想以后再花,结果昨天被桑景英抢走了…… 桑景雄想到这事,狠狠地瞪了桑景英一眼。 桑景英正好瞧见,当下伸出两根手指,面露威胁。 桑景雄大惊失色,飞快地躲到旁边去。 桑景英带着桑景雄去县城后,桑景云跟桑钱氏说了自己想洗头洗澡的事情,桑钱氏闻言,就搬了剥掉皮的桑树枝条,去灶台后面烧水。 桑树每年都要修剪枝条,那枝条的皮是造纸的上好材料,农民会剥了出售,剩下的枝条,他们留着自己当柴火,或者卖给城里人当柴火,桑钱氏就买了不少回来,和稻草一起堆在家里。 水要过会儿才能烧好,桑景云往正在门口剥黄豆的桑学文走去:“爹,你真厉害,现在什么活都会干。” 桑学文闻言的动作停下。 桑景云笑了笑:“爹,我们一家子,肯定会好起来。” 想让桑学文改好,需要时不时给他加油鼓劲。 桑学文低头,看自己被黄豆叶子上的刺蛾蜇出的红肿,突然道:“阿云,我很想抽大烟,特别特别想,你们一定要看紧了我,别让我跑出去。” 桑景云微愣。 桑学文又开始剥毛豆,剥着剥着,手就抖起来:“阿云,爹一直对你很好,你可怜可怜我吧,你买点大烟给我……” 桑钱氏听到动静,麻溜地出来,拖走了桑学文。 桑景云见状叹气。 水烧好后,桑景云洗了澡,又洗了头,还把自己昨天用的月事带洗了,放在太阳下晒。 这年头很多女人,都不好意思把这样的私密物品放外面晒,反而放在床底下阴干。 桑景云知道那样会滋生细菌,自然不会这么做。 瞧见她的做法,农家出身的桑钱氏没说什么,陆盈却忍不住开口:“阿云,这东西晒在外面不好。” “娘,这东西必须用太阳晒干,放屋里阴干会让人得病,这是我从书上看来的,”桑景云开口,“娘,你以后换洗了,也晒在外面。” 陆盈不仅裹了脚,还不认识几个字。 她没什么见识,也就将书本上的东西奉为圭臬。 听桑景云这么说,她不再拦着,但拿了点别的衣物,晒在旁边做遮挡。 这样也行……桑景云拿了棉布擦头发,又找来一把剪刀,将自己的头发修短了一些。 现在别说吹风机了,家里都没通电,她的头发只能等自然干,还是短点好打理。 今天的午饭是用早上剩的锅巴煮的粥,里面还放了南瓜和番薯叶,黑的黄的绿的混在一起,跟一些人家煮的猪食很像,瞧着就让人没胃口。 桑钱氏没让桑景云吃这个,她早上留了两碗白米饭,一碗给桑景云,一碗给桑景丽,桑景云还多得了一个煮熟的鸡蛋。 “奶奶,你不用给我开小灶。”桑景云有点不好意思。 桑钱氏道:“你身体不好,要养养,至于我们,我就喜欢吃汤汤水水的。” 桑景云用咸菜拌米饭吃,又把鸡蛋剥了,把蛋白给桑景丽。 桑景丽不爱吃蛋黄,但喜欢吃蛋白,她眯起眼睛,开心地吃起来。 另一边,桑景雄却已经受不了了。 早上到了纸店后,桑景英就让他学写信,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写信很简单,便开始帮人写。 结果他写完一读,让他写信的人竟然不满意,说是听不懂。 他文采斐然,写得比他哥好多了,这泥腿子竟然还嫌弃! 桑景雄很生气,正想发火,就被自己哥哥捏住胳膊上的肉一扭…… 他哥还说他:“洪旭很快就学会了写信,你怎么就学不会?” 桑景雄先是惨叫,之后又不满:“我写得明明很好!” “你写的哪里好了?就只会牵强附会卖弄文采!你写的这东西,没人愿意花钱。”桑景英指着桑景雄写的“月之姣姣,照吾孤身,汝之倩影,辄现吾心”冷笑。 那个找桑景雄写信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觉得上海这边的日子过得不错,就想让自己的弟弟带着自己的妻子父母一起来上海讨生活,结果桑景雄又是写思乡又是写对妻子的思念,正事只写了后面几个字。 这都什么玩意儿! 桑景雄想跟桑景英吵架,但他打不过桑景英,而且周围人,都站在桑景英这边。 他只能按照桑景英的要求写起来。 他其实很聪明,会写白话,很快就上手了。 但写了三封信,他就累了。 一封信两三百字,三封信加起来近九百字,他以往很少一停不停写这么多字。 把蘸水钢笔放桌上,桑景雄想休息会儿。 隔壁洪旭,就已经开始休息了! 但他又被桑景英教训了,桑景英嫌他写得慢,说他比不上桑景云,还拧了他好几下。 桑景雄只能可怜巴巴继续写。 他一上午写了六封信,终于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桌上有一碗油豆腐嵌肉,桑景雄很快吃了一个,正想夹第二个,就被桑景英掐了大腿。 紧跟着,桑景英给他夹了一块咸鱼。 这一幕,洪掌柜自然是看在眼里的,但桑景英跟他打过招呼,他也就没有劝桑景雄多吃点。 桑家以前不缺钱,桑景雄是知道礼数的,也知道在外面吃饭不能要克制,不能一个人把好菜吃光。 他没有再夹肉,忍着腿上的疼,默默地吃咸鱼配白饭。 刚吃完,他就又被拉去写信了…… 这天半下午,洪掌柜就关了店铺,准备回家过节。 桑景雄总算解脱了,跟桑景英一道回家。 桑景英道:“你今日才挣了十个铜板,连大姐的一半都不到,这十个铜板交公后,你还欠家里十个铜板。” 桑景云只想让桑景雄每天上交十五个铜板,但桑景英给加了量,让他上交二十个。 桑景雄道:“凭什么?家里天天吃咸菜,哪用得了这么多钱?” “家里还欠着债,光利钱,一天就要很多。” “那又不是我欠的,凭什么让我还!”桑景雄很愤怒。 “就凭你是桑家人,”桑景英冷笑,“你也别想跑,你离了家,怕是连租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你还不会做饭洗衣,没钱买油盐酱醋和衣服,你甚至连口锅都买不起。更何况你还小,一个人在外面,说不定就被人抓走卖了!我们河对岸那些孩子,你见过的吧?没了家,你会比他们还惨。” 桑景雄想到河对岸那些脏兮兮的,瘦骨嶙峋的孩子,不自觉抖了抖,又哭起来:“我以后不乱说话了,我会好好读书……” “你以后不能去读书了,你要养家。” 桑景雄哭得更大声了。 桑景云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她吃过饭,见头发干得差不多了,肚子也不再疼痛,就睡了一觉。 睡醒后,她翻出桑景雄用过的本子和铅笔,打算写一部小说。 这几天,她看了好几张报纸,为了稳妥起见,打算先写个武侠小说赚稿费,再想其他。 她有心像一些前辈一样,写文章宣传革命,揭露帝国主义的真面目,但那样做很危险。 有些东西,还是等以后她不缺钱,可以不在意稿费,再用假身份去写比较好。 第17章 武侠小说 桑景云年少时,很喜欢看武侠小说。 小学期间,她看了一部由武侠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后,特地找了原著小说看,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在小学五六年级和之后的初中三年里,看了上百部武侠小说,金庸先生的书,更是反复阅读。 刚开始写作时,她也写过武侠小说。 那时,武侠已经渐渐没落,但此时,武侠小说刚兴起。 桑景云仔细看过《新小说报》上连载的武侠小说,那些小说都是文言和白话夹杂着写,比较难读,故事情节也很寻常,设定更是普通。 甚至可以说,此时的武侠小说,跟后世的武侠小说,是截然不同的。 这是1916年,金庸、古龙、梁羽生、温润安这四位被誉为中国武侠小说四大宗师的作者,此时都还未出生,写了《四大名捕》温润安,更是要50年代才出生。 桑景云这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武侠小说,设定里连内力都没有。 约莫是为了凑字数混稿费,这些小说还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主角突然遇上几个劫道的,光是过招,竟然就写了一整版。 总之,这些小说,对她来说并不好看。 这很正常,她以前看的,是大浪淘沙后留下的最优秀的武侠小说。 而现在连载在报纸上的小说,都不曾留存到后世,自然比不上她曾经看过的那些。 桑景云觉得,她写的武侠小说,在可读性上,应该能超越现在在报纸上连载的那些武侠小说。 在娱乐匮乏的民国初年,因为书非常少,即便是很一般的故事,也有人愿意看。 百年后却不同。 那时人口多,年轻人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受过教育,能写书的人更是非常多。 据她所知,网络文学累计注册作者超过两千五百万,虽说里面有重复的,但真实作者的数量,也能超过此时这个国家的识字人口。 写网文的人多,竞争便也很大,能在网文行业赚到钱的作者,写的小说不会差到哪里去。 总之,用后世网络小说跟此时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做比较,那妥妥的,就是降维打击。 这是桑景云的第一部小说,她怕太过标新立异,报纸编辑会不接受投稿。 她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也不能写过于脱离这个时代的作品。 因此,她最终决定写的,是一部开篇俗套的武侠小说。 不过这俗套,是对她来说的,对此时的人来说,必然极为新颖。 这就像现代的网文。 早期的网络小说,在当时的读者眼里,都设定新颖引人入胜,但只过去十几年,曾经的新奇设定便都成了烂大街的梗,那些小说,甚至成了“古早小说”。 现如今的武侠小说里没有内力,没有练功出岔子会走火入魔,没有能增长修为的灵药,没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毒药。 总之,后世人所熟知的武侠世界观,此时通通没有。 后世俗套的内容,是此时读者从未看过的,她写的“俗套”文,定能让此时读者耳目一新。 桑景云构思的小说,开篇是男主父亲无意中得到一部绝世武功,以至于满门被灭,只有男主躲在密室,逃过一劫。 他在密室里,听到了凶手的声音,还发现灭他满门的人,竟是他父亲的好友! 男主在密室躲了一月,确定绝对安全后,才爬出密室。 他发誓要为家人报仇,但没过多久,就被魔教抓走,还被逼服下毒药,被当成死士培养。 魔教培养死士时,全然不顾死士的身体,他们让死士修炼会损伤身体和寿命的功法,逼迫死士去做各种危险的任务。 男主的自此开始了自己暗无天日的魔教生活,但他也绝处逢生,得到一线生机。 男主父亲当年,确实从一位武功盖世的高僧手上,得到一部功法,但那功法,并不是传言中能让修炼之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功法,而是一套用来温养身体的内功。 他父亲得到功法后,便将之教给了全家人,甚至教给了他的好友。 可惜,他的好友练过后,以为他父亲骗人,就联合了一些人,灭他满门,逼他父亲交出真正的功法。 但他父亲身上,只有这套能温养身体的功法。 男主很早就学了这功法,之前并未察觉出它的好处,但进入魔教后,他发现只要时时运转这功法,便能养好他因修炼魔功而受到损伤的身体。 男主修炼魔功的速度,一日千里。 他出生于大富之家,跟其他那些进入魔教前大字不识一个的孩子相比,较为早熟,也不愿意认命,因此他隐藏实力,等自己越来越强,才趁着魔教教主练功走火入魔之际,杀了魔教教主,接手了整个魔教。 魔教四大护法,有靠吸收他人内力修炼的,有靠采补他人修炼的,也有控制不住自己时不时大开杀戒的,还有个喜欢玩毒。 这些人,也都被男主,用各种手段控制住。 而此时,男主父亲曾经的朋友,已经成为武林盟主,正准备召开武林大会,商讨对付魔教一事。 已经成为魔教教主的男主,运转自己那柔和的内力,装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进入江湖,打算当着全武林的面,揭穿武林门主的真面目,为自己的家人报仇雪恨。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故事,桑景云早已在脑海中构思好,此时拿着铅笔和本子,便动手写起来。 如今,一些在报纸连载的小说非常长,赫赫有名的《蜀山剑侠传》,就有约五百万字,作者写了整整十七年都不曾写完。 但桑景云不想写这样的长篇,这部被她起名为《双面魔君》的小说,她只打算写二十万字。 她这部小说的写法,与时下的小说大不一样。 此时很多书,都跟四大名著一般人物众多,读者往往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里面的故事,而不像网文有绝对的主角。 但她上来就切入重点,故事还完全从男主视角去写,加入各种心理描写,代入感极强。 再加上她完全用白话,因而这个故事,非常好读。 桑景云觉得,读者肯定会喜欢。 至少,对看过无数小说的她来说,她的这个故事,就比《新小说报》上的故事,要好看许多。 桑景云设计好了整个故事,但她只写了一千字。 一来她有些疲惫,二来,桑景英带着桑景雄回来了。 桑景英看着心情不错,桑景雄却一脸伤心,眼睛红肿。 得知自己不能再去读书,桑景雄觉得天都要塌了。 读书其实很辛苦,他们家出事后,学校里还时不时有人在他面前说风凉话,因此,桑景雄真要说多么喜欢读书,也没有。 但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 此时读书人的地位很高,读过书的人,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的情况已经非常糟糕,但他若是还在读书,就能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是跟周围那些泥腿子不一样的。 现在呢?他不能读书了! 他哥能读完小学,为什么不让他读? 桑景雄昨天针对桑景云,被桑景英修理了,就不敢再针对桑景云,他开始朝着桑学文撒气:“都怪你!” “大哥能读到小学毕业,为什么我不行?” “你害死了爷爷,还害我不能读书!我讨厌你!” …… 桑景雄在桑学文面前撒泼打滚。 桑学文这会儿没犯烟瘾,也不辩解,沉默不语。 其他人也没阻拦,其实这样的话,他们也想说。 要是桑学文没有抽大烟,没有赌钱,这会儿桑元善肯定还跟他们一起,开开心心地过中秋。 桑钱氏都不用亲自做饭,那时候的她,每日里都是抱着孙子孙女,去跟左邻右舍聊天,然后引来无数人羡慕。 今天是中秋,虽然家中不久前有人离世,但桑钱氏依旧想好好过节,因此,她将家里仅剩的一块咸肉拿了出来。 桑元善的丧事办得极为简薄。 本地办丧事,要留客人吃饭,菜以豆腐为主,但家境不错的人家,会做些荤菜给客人吃。 当时桑钱氏为了省钱,席面上荤腥极少,以至于有些客人很是嫌弃。 正因为如此,丧事办过后,家里没剩下什么吃的,只留下几个鸡蛋,外加一小块肉。 鸡蛋早已吃完,那肉则被腌制起来。 今天,桑钱氏将那块不过巴掌大的咸肉切成薄片,和豆腐、毛豆粒一起煮了一大锅汤,又拿跟农户买的鸡蛋和韭菜心炒了一盘子,再加上酱烧茭白和咸鱼蒸豆腐干,凑了个三菜一汤。 之前日日吃的咸菜,也不曾上桌。 桑钱氏先做菜再做饭,因为做饭时不曾蒸南瓜,用的还是机器磨的白米,米饭雪白雪白的,看着极为诱人。 等饭做好,就能开吃了。 闹腾了一番的桑景雄,也安静下来。 一家人坐在八仙桌旁边吃白米饭,自觉今天辛苦了的桑景雄,一筷子下去,就夹了豆腐汤里的两片咸肉。 桑钱氏见状,连忙站起身,将汤里的咸肉给家里人分了分。 若是不分,其他人就吃亏了。 桑景雄瞧见这一幕,有些不高兴,中午他就不能多吃一口肉,晚上竟也不能多吃。 桑景丽还那么小,凭什么肉吃的跟他一样多? 虽然心里埋怨,但这两天吃了不少教训,桑景雄到底什么都没说。 一家人正吃饭,外面传来敲门声。 因照明不便,此时人们一般不会天黑后再吃饭,因而天还亮着。 桑钱氏往外走,边走边问:“谁啊?” “夫人,是我。”一个女声响起。 桑钱氏听到这个声音,连忙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人。 第18章 要房租 民国的上海, 聚集着无数文人,这里的年轻人,更容易接触到新思想新文化。 洪永祥在清末, 就去了新式学堂读书,这些年身为一个记者, 更是接触到了很多新思想。 他是一个提倡新文化的新式文人,他所在的报纸, 也一直致力于推广白话, 他们刊登的政论文章和各种新闻, 都用白话书写, 力求在读出来后, “工商妇女幼稚”皆能听懂。 他们在报纸上,还一直呼吁要加强国民教育, 只让人听懂是不够的, 所有人都能“通文字”,才是包括洪永祥在内很多人的目标。 这很难, 但他们一直在努力。 也因此, 洪永祥很重视家中晚辈的教育, 洪旭的大姐二姐,都在他的要求下,进入县城由女子办的私塾读书认字。 发现洪旭二姐洪玥喜欢看书,他更是时不时带点书给她, 并鼓励她每日阅读报纸。 现在, 看到洪玥画出一本小人书, 洪永祥欣喜不已。 虽说这是从《西游记》里,寻了一段简写出来的故事,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能做到这一步, 已经非常难得。 这小人书,还让洪永祥想到了另一件事。 自进入民国,上海的学校,便如雨后春笋一般飞快冒出,其中小学是最多的。 现在,上海县城很多普通人家,都会让孩子去读小学,至少读完初小。 毕竟读初小,一学期学费不过几个银元,即便加上购买纸笔,花费也不算多,很多家庭都可以负担。 见小学生越来越多,洪永祥认识的一个印刷社的编辑,便打算做一些供稚子阅读的书册,帮助那些读小学,尤其是读初小的人认字。 眼前这小人书,正好合适! 他全篇看下来,没有一个生僻字,语句之间,还学外国标点加了句读,非常好读。 这书,完全可以出版。 洪永祥爱不释手。 洪旭这时开口:“小叔,那白话文不是二姐写的,是桑姐姐写的。” “桑姐姐?”洪永祥好奇。 洪掌柜得到小儿子回来的消息,匆忙赶来,正好听到这话,便道:“是桑元善的孙女。” 洪永祥道:“桑翁的事情,我也听说了,着实可惜。爹,他孙女是何情况?” 洪掌柜简单说了说桑景云的情况。 洪永祥听完,有些感慨:“这小姑娘不错。” 洪掌柜心中一动:“永祥,我知晓你喜欢读过书的女子,要不要去见见桑小姐?” 洪永祥哭笑不得。这几年,但凡遇到个未婚女子,他爹便想让他去见上一见。 洪掌柜因桑景云看着年纪小,之前并未多想,现在却越想越合适:“桑小姐貌美如花,学问也好,依我看与你很相配。你今年二十有五,我像你这般大时,你兄长都五岁了,你该对自己的婚事上点心。” 洪掌柜对着洪永祥一顿念叨,一直到吃团圆饭时才停下。 中秋团圆饭,是洪家大儿媳带着下人做的,她将饭菜端上桌,想到公婆极为注重小叔子的意见,小叔子又重视家里孩子的教育,便道:“永祥,近日阿旭日日去纸店,荒废了学业。” 洪家大儿媳本就对桑景云不满,无意中得知有个秀才去自家纸店指责桑景云一事,更是不想桑景云再与自家孩子接触。 洪永祥听到自己嫂子的话,想也不想便道:“阿旭帮人写信,也是学习,能让他了解世情。大嫂,你既关心孩子学业,为何不让阿玥继续读书?依我看,阿玥可以再读几年。” 洪家大儿媳开始装聋作哑,不答小叔子的话。 读书有什么好?她家阿玥读了书后,就整日挑她的刺。 更何况阿玥这个年纪的女子,该找婆家了,哪还能日日出去读书?会被人笑话。 洪永祥见状,便知道自己大嫂不愿让洪玥再去读书。 而这,自己大哥必然也是同意的。 他暗暗叹气,却也无计可施。 洪玥不是他女儿,只是他侄女,他能劝几句,但管不了太多。 不过,若是那小人书能出版,帮着画图的洪玥,也能得一笔稿费,多点私房。 想到稿费,洪永祥便想到了那位桑小姐。 桑小姐在家里败落后,不仅愿意出来写信挣钱,还极有巧思,教洪旭洪玥做了一本小人书。 这定是个聪慧女子,他明日要去看看。 洪永祥对桑景云很感兴趣,此时,还有另一人,提起了桑景云。 把房子租给桑家的那位张老板,桑景云嘴里的张四叔,人称张四爷。 他有个小儿子,叫张庄茂,在租界读中学。 张四爷曾受桑元善的提携,之前,两家时常往来。 张庄茂今年十七,跟桑景云差不多年纪,两人年幼时曾一起玩,也算是青梅竹马。 今日中秋,张庄茂从租界赶回上海县城,陪家人过节,同时问起桑景云。 “娘,桑家现下情况如何?景云妹妹身体可好?” 张庄茂和桑景云一起长大,他父母还有意让他娶桑景云,他对桑景云,也就多了些关注。 桑景云长相出众,还读过书,行事也大方,他便起了少年慕艾之心。 之前桑元善去世,他在桑元善葬礼上看到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的桑景云之后,更是心疼不已。 他私下央求自己母亲,让母亲帮衬桑家,好好照顾桑景云。 此时,张母见儿子问起桑家,跟丈夫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不悦。 两人随意说了几句,糊弄过去,就开始劝张庄茂吃东西,又问起张庄茂学校里的事情。 张庄茂果然被转移话题,说起租界种种。 见张庄茂不再提桑家,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也同情桑家,但不想自己儿子跟桑家人牵扯上。 晚上回到房间,夫妻俩说起桑景云。 “那桑景云近来都在洪兴纸号帮人写信,她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昨日还被一个老秀才指着鼻子骂,这样的儿媳妇,我可不要。”张夫人言语间满是埋怨。 “这婚事又没定下,没人逼你要这样的儿媳妇。”张四爷有些不耐烦。 “可她总来县城,被阿茂撞见了怎么办?桑家现在都这样了,估计就指着给她寻一门好亲事,好接济她家里人!她也是不安分的,小小年纪就勾搭阿茂……” 张四爷眉头皱起。 张夫人还在念叨:“你也真是的,还把我们家的房子租给他们,要是你不租房,他们肯定回乡下了。” 张四爷怒道:“都知道我跟桑家关系好,我还能一点不帮?真要那样,谁还敢与我做生意?” 说完,张四爷翻身就睡。 张夫人却越想越不安。 他们家跟桑家走得近,县城的人都知道。 若是桑景云跟她小儿子牵扯上,事情又闹大,桑家再把两家曾经商谈过婚事的事情说出来,她说不定,就要捏着鼻子让桑景云进门。 不行,绝对不行。 张夫人思来想去,打算等明日,就去桑家要房租。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但对张庄茂喜欢自己这事,一无所知。 在原主记忆里,张庄茂只是一个从前一起玩过的玩伴。 此时,她吃着阿兰带来的红烧肉,心中五味杂陈。 原主以前挑食,阿兰就顿顿做个她爱吃的菜,放在她面前。 原主小时候,陆盈让原主做女红,原主嫌无聊不愿意做,阿兰就躲在原主屋里,偷偷帮原主做。 阿兰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桑家留阿兰吃饭,阿兰留下了,她劝着桑家人吃红烧肉,又将带来的两个五仁月饼每个切成四块,和桑家人分了分。 于是,桑景云吃到了四分之一个五仁月饼。 很香,很甜,很好吃。 虽然一开始红了眼眶,但后来,阿兰一句不开心的话都不说,一直在笑。 她把包括桑景云在内的四个孩子都夸了一遍,还说桑学文长大了,懂事了。 等吃过饭,阿兰就说要回去。 明儿个早上,她还要给现在的主家做早饭。 “阿英,你送阿兰奶奶回去。”桑景云对桑景英道。 桑景英点了点头,阿兰却道:“不用不用,哪用得着小少爷送我?我自己就能走。” 阿兰怎么都不让桑景英送,抢着出了门。 见状,桑景云用纸包了一个她和桑景英一起买的豆沙馅月饼,又回房间拿了两角钱,一并给桑景英:“阿英,你跟上去,看着点别让阿兰奶奶摔了,等她到了地方,就把钱和月饼放她篮子里,然后立刻往回跑。” 桑元善办丧事那会儿,阿兰偷偷把全部的钱留给了他们,这会儿她身上怕是没什么钱。 两角钱用处不大,但也能让她拿着傍身。 桑景英应了一声,往外跑去。 桑景雄这时开口问:“奶奶,我们什么时候吃月饼?” 四分之一个五仁月饼根本不够他吃,桑景雄馋家里的豆沙月饼。 桑景云闻言道:“那豆沙月饼是我买的,没有你的份。” 给了阿兰一个,他们家还剩三个豆沙月饼,对半切之后,正好除桑景雄以外的人,一人半个。 桑景雄气急,见没人帮他说话,红着眼眶跑上楼去了。 桑景云他们等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到桑景英跑回来,才一起吃月饼。 吃月饼的时候,桑景英说了送阿兰回去的一路见闻,还道:“我把月饼扔她篮子里,就飞快地跑了,现在的她,可追不上我!” 桑学文这时突然道:“阿兰本来存了很多养老钱,但被我骗走了。” 第19章 如何投稿 桑夫人和桑钱氏的对话, 桑景云听得一清二楚,张夫人对他们家的不喜,她也能感觉到。 张家这么大的房子租给他们, 每月只收两个银元,价格确实便宜。 此时的上海, 物价很高,房租和房价远胜北京, 他们这房子虽说在上海县城郊外,但离县城不算远, 附近还有工厂, 即便每月收三元租金, 也能租出去。 张四爷是看在她爷爷的面子上,才只收每月两元的租金。 房租他们该付, 但此刻, 他们确实没钱。 这段时间,桑钱氏事事找桑景云商量, 他们手里还剩多少钱, 桑景云也是知道的。 她朝着张夫人笑了笑, 商量起来:“张四婶,今日我们先付上月房租,等明日,再将这月房租送上可好?” 她可以跟洪掌柜借两个银元, 之后再慢慢还。 张夫人看向桑景云。 以前, 虽桑景云有些体弱, 但看在桑元善的份上,她也是满意桑景云的,但此刻, 她却觉得桑景云处处都不好。 这小姑娘太有主意,还有一大家子拖累,身体也不好……张夫人面露讥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你们之前能还清李老板的钱,现下为何给不出房租?莫不是故意赖账?也是,你们家现在,可欠着不少外债,一家子没脸没皮的。” 张夫人这次过来,倒也不是非要收到房租。 她就是想让桑家人知道,她对桑家人不满。 桑家人但凡要点脸,见她这么个态度,肯定会搬走。 桑景云和桑钱氏听到张夫人这不客气的话,都有些恼。 张夫人来要房租无可厚非,但张夫人的态度,着实让人不喜。 若不是桑元善,张家绝不会有现在的家业,桑家败落后,张家确实有帮忙,但桑元善也不是没有回报。 桑元善做了多年生意,手上有不少人脉,他介绍了一些给张四爷。 他们桑家不欠张家的,反而对张家有恩,现在桑元善刚走,张家就这么个态度,着实让人看不起。 桑景云不再客气:“张夫人,我们不是不付房租,只是想晚一日交,这都不行?你们张家是这样做生意的?赶明儿我可要去县城打听打听!” 张夫人闻言脸色一变,若是桑景云闹起来,她家熟人肯定会看他们笑话,她男人也一定会生气。 她只能道:“那你们就将上月房租付了,剩下的明日再付。” 桑景云看向桑钱氏:“奶奶,你去拿钱吧。” 之前桑钱氏给过她两角钱,让她拿着以备不时之需,但那两角钱,她昨日已经给了阿兰。 此刻,她身无分文。 桑钱氏进去,没一会儿便拿出两串铜钱。 这铜钱一串一百三十个,按照这两天银元和铜钱的兑换比例,一百二十八个铜板可以换一个银元,所以是比两个银元多一些的。 “这是两百六十个铜板。”桑钱氏把手上的铜钱给张夫人。 张夫人一脸嫌弃:“你们家连个银元都没有?” 桑景云闻言道:“对,我们家没有银元。夫人可要数数这铜钱?毕竟你家现在的日子不好过,就指着这钱呢。” 张夫人听到桑景云这话,气得不行。 在张夫人想象中,桑景云该巴结着自己,毕竟只有讨好了自己,桑景云才有机会嫁到自己家,没想到桑景云竟这么个态度。 她就知道这桑景云不是个好的,她绝不同意桑景云嫁到她家! 张夫人道:“小丫头嘴巴倒是利得很,你当你还是以前的大小姐?” 说完,她又看向桑钱氏:“桑家婶子,你们家的家教是真不行,一个姑娘出去抛头露面就算了,还顶撞长辈,小心嫁不出去!” “说我抛头露面,你今儿个,不也抛头露面出来要房租了?至于家教,你说话这么难听,家教还真是好。”桑景云讽刺她。 桑钱氏也道:“张家的,我们家的事情不用你管。你这么闲,不如去管管你那个在外面养相好的男人,免得他把钱全给了外头的女人孩子。对了,你管不住,怪不得要把两个银元当宝贝,要把火往我们头上撒。” “你们……你们从我家的房子里滚出去!”张夫人被戳中痛处,气急败坏。 “这是怎么了?”桑景英这时匆匆赶到,后面跟着上气不接下气的桑景雄。 桑景云道:“她来要房租。” “要房租?我这里有。”桑景英拿出两个银元。 桑景云没想到桑景英身上竟然有银元,她接过那两个银元往张夫人身上一扔,开口:“这个月的房租,你拿好滚吧!” 张夫人气得不行,桑家人却已经进了院子,关上门。 张夫人踢了一下院门,转身上了外面的黄包车,让人拉她回去。 今日,她等小儿子回了租界才匆匆过来,时间有点晚了,她要快些回去才行。 若是张四爷回来吃晚饭没瞧见她,肯定会说她。 张夫人紧赶慢赶回到张家,却得知张四爷今天去外头住,不回家了,愈发生气。 她没胃口吃晚饭,进屋趴在床上,就哭起来。 张夫人的遭遇,桑家人不知道。 她走后,桑钱氏就问桑景云:“阿云,我们要不要搬走?” 桑景云道:“奶奶,我们凭什么搬走?不搬!” 他们刚搬进来时,这房子脏兮兮的,他们慢慢把房子收拾好,抠出钱添置了一些东西,修了屋顶。 最近还在院子里种了菜。 现在搬走太亏了! 他们也没钱搬。 而且,桑学文这情况,得有个大点的房子才能关住他,但这样的房子不好找。 桑景云知道张夫人找上他们,是想把他们赶走,但她偏不走! 两家没仇,张家还要脸,张夫人除了对他们说几句难听话,不会做什么。 既如此,他们继续住着便是。 其实,桑景云觉得张夫人的反应有些奇怪,这年头的上海县城,那就是个人情社会。 除了少数帮外国人办事的人爱把自己当做外国人的狗,成日欺压同胞,绝大多数生意人,都讲究和气生财,对名声也很看重。 张夫人今儿个的行为,着实不对劲。 想到桑钱氏透露的大瓜,桑景云怀疑她是在张四爷那里受了刺激,专门找他们撒气来了。 “也是,张家从我们家得了那么多好处,便是把这房子给我们也是应该的。”桑钱氏道。 他们刚搬来时,张四爷其实说过要把这房子给他们,再给他们一笔钱。 是桑元善不想一下子把情分用尽,这才没要。 之前桑元善还跟她说,家里实在困难的时候,可以去求一求张家,把桑景云嫁给张庄茂。 哪能想到,桑元善刚走,张家就翻脸不认人。 “总之,暂时不搬,等家里有钱了,我们再设法寻个好宅子住。”桑景云道。 现在不搬家是没条件,以后肯定要搬。 此外,这张家人,必须远着点。 桑景云当即决定,自己写的武侠小说里,灭了男主满门的,男主父亲的好友,就姓张,排行第四。 名字肯定不一样,但别人也喊他张四爷。 做好决定,桑景云问桑景英:“阿英,那两个银元,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桑景英道:“姐,这是洪旭小叔给的稿费。” 他把小人书的事情说了说。 桑景云让洪旭做小人书的时候,也想过出版的事情。 她还想过,洪掌柜的店可以卖小人书或者出租小人书,这样做赚不到大钱,但也能多点收益。 在她上辈子的小时候,就爱去租书店租书看。 桑景云之前想了很多,但因为小人书还没做出来,就没提过。 现在得知竟然有机会出版,她很惊喜,又问:“洪旭的小叔竟然是报社记者,还认识出版社编辑?” “对。”桑景英道。 桑景云懊恼不已。 她这月事,来得有些不合时宜。 若是她没来月事,还在县城帮人写信,就能认识一下洪永祥了,她写的小说投稿的事情,也能请洪永祥帮忙。 不过很快,桑景云就想开了。 她要是没来月事,现在新作品肯定还没写。 晚几天认识也无妨,等她写个两三万字,再找对方帮忙投稿就行。 在不知道洪掌柜的小儿子是记者之前,桑景云是打算让桑景英带着她的作品,直接去报社投稿的。 如果是在现代,给出版社投稿很简单,文档直接发过去就行。 但如今没有电脑没有文档,只有手稿。 她当然可以邮寄投稿,但民国初年的邮寄系统非常不靠谱,要是她的稿件丢了,那她就要重新写重新抄。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还不能排除有人把她的稿件据为己有的极端情况,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她都无处申冤。 所以,还是亲自上门投稿比较好。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去,要让桑景英去,那是因为此时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基本上都是男人,报刊编辑也都是男人,人家看她是个小姑娘,说不定就不愿意发她的作品,或者想办法压价。 如今是北洋政府时期,去年年末还闹了一出□□,新文化运动也刚刚开始,女性的地位并不高。 国内的普通中学和大学,甚至不招收女学生。 上海这几年终于有了女子中学,而放眼整个国家,去年才建立第一所女子大学,那学校,还是美国人建的。 旧文人都觉得,女人该在家相夫教子,读书写文章是男人的事情。 找工作受挫后,桑景云想过要为女性发声,写几部跟女性解放有关的小说,但现在的她缺钱。 第20章 开篇 桑景雄虽然只有十岁, 但已读到六年级。 某些比较晦涩的纯文言文他或许看不懂,但白话小说,他可以轻松阅读。 他最宝贝的一本书, 就是白话的《济公传》。 桑景云写的这小说,他自然能看, 拿着稿子,就一个字一个字默读起来。 桑景云注意到桑景雄在看自己写的小说, 并未阻拦。 她写小说这件事,家里人迟早知道, 桑景雄看一看也无妨。 桑景英这时也已吃饱。 他一侧头, 便看到桑景雄拿着一些纸张在读。 他猜到那是桑景云写的小说, 怕桑景雄把东西弄坏,连忙过去看着。 然后, 他站在桑景雄身后, 也看到了这个故事。 桑景英看书的速度比桑景雄快,目光一扫, 就能理解意思, 见桑景雄迟迟看不完一页, 忍不住问:“你看完了吗?” “还没有!”桑景雄道。 两人凑在一起,花了不少时间,才看完桑景云写的六千字。 此时,天已经暗下, 纸上的字迹都快瞧不见了。 外面安安静静的, 桑景雄心里却闹腾着, 他擦了一下眼角的泪,忍不住问桑景云:“后面呢?后面怎么样了?” 这小说开篇,就是灭门惨案。 主角孟佑全家被害死, 又发现害死自己家人的,是自己父亲的好友。 他躲在地窖中,为了不发出声音狠狠咬住自己胳膊,将自己的胳膊咬得鲜血淋漓,又拼命运转父亲教他的《无名诀》,让自己进入静息状态,这才没有被发现。 之后的日子里,外有不时人走动,他只能继续躲藏,同时一停不停地运转《无名诀》。 这部内功功法,他家里人都有修炼过,但因为修炼起来很难,增长内力的速度又很慢,很快,大家便都放弃了。 他也不爱修炼这功法,但此时,只有这部佛门功法能让他静下心,不那么痛苦,他也就夜以继日地修炼起来。 时间一长,他竟然在睡梦中,都能自动运转功法。 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在地窖里那可供他吃七八天的食物和水都耗尽后,他打开地窖逃出去。 他曾经的家早已被毁,他的家人不知道被谁收敛,在旁边立了坟头。 时间还已经过去一个多月。 那样稀少的食物,竟然让他活了一个多月……孟佑痛哭之余意识到,自己修炼的功法不简单。 他们都说他父亲骗人,不信这部功法是传说中的绝世秘籍,但他知道,这就是秘籍! 他会好好修炼,迟早有一日,他要手刃仇人。 桑景雄眼含热泪,心情激荡,迫切地想看后续。 坏人太可恶了,他想看孟佑练成神功,报仇雪恨。 桑景云看到桑景雄的反应,感受到了网文对小学生的吸引力。 现代,很多被家长逼着都不愿意看名著的小学生,想尽办法都要去看网文。 她自己也是。 她小时候能看的书少,因此看了很多名著。 但她从未废寝忘食看名著,第一次熬夜看的,是武侠小说。 再后来,接触网文后,武侠小说她都不会再熬夜看,只会熬夜看网文。 桑景云拿过桑景雄手上的手稿:“不告诉你,你之前不是说我肯定写不了吗?那还看我写的小说干嘛?” 桑景雄又被气到了,“噔噔噔”往楼上跑。 桑钱氏点了油灯,看到这一幕喊起来:“桑景雄,你还没洗澡!” 桑景云没再搭理桑景雄。 这种熊孩子,越搭理越来劲。 桑景云问桑景英:“阿英,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桑景英的眼里泛着泪光,在烛火的映照下瞧着亮晶晶的:“姐,你写得真好看!” 他看这个故事,就好像自己变成了孟佑。 他想看孟佑变强,想看孟佑报仇。 可惜后面的内容他姐还没写出来,他看不了。 这么想着,桑景英又道:“姐,你这个故事比报纸上的好看,一定可以刊登出来。” “借你吉言。”桑景云笑道。 八月十六的月亮非常圆,还很大。 桑景英和桑景雄两人,被桑钱氏赶去外面洗澡。 洗澡的时候,桑景雄叽叽喳喳说自己的想法:“哥,我觉得孟佑一定会练成绝世武功,然后把那些仇人全部杀光。” 桑景英一边给桑景雄擦背,一边回答:“对。” “哥,真的有内力吗?” “不知道。” “哥,要是我也会武功就好了。” “嗯。” “哥,你说那真的是姐写的?不是她抄来的?” “啪啪啪”连着三声响,桑景英狠狠扇了自己弟弟的背三下。 桑景雄“嗷”了一声,光着身子跑了。 桑景云白天擦洗过身体,这日也就早早躺下。 听到外面的动静,她很无语。 桑景雄真是欠揍! 桑景云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 她醒的时候,天还未亮,外面漆黑一片。 跟她一起睡的桑钱氏已经醒了,正轻手轻脚往外走。 桑景云见状跟着起床,来到外面,点了一盏油灯。 “阿云,你不继续睡?”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景云道:“奶奶,我昨晚上睡得早,已经不困了。” 油灯的光很微弱,但也能用,桑景云拿出纸笔,想写个小人书。 她本想写《孙悟空大闹天宫》,但琢磨了一下剧情觉得特别长,要写的字有点多,最终放弃。 写字挺累的,她不想多写。 桑景云最后写了个《田忌赛马》,这故事挺有意思,还不需要写太多字。 等她写完,早饭已经做好,家里人也陆陆续续起来。 昨日把家里的钱全给了出去,桑钱氏今日便舍不得做米饭了,做了一锅粥。 不过因家里的南瓜已经吃完,她并未往粥里放南瓜。 桑景云觉得这样很好。 现代她喝的南瓜粥,煮得软烂浓稠还放糖,非常美味。 但他们家的南瓜粥不放糖,用的米还不好,因而要甜不甜的,并不好吃。 桑景云觉得还是单纯的粥好喝,就当喝杂粮粥了。 吃过早饭,桑景英和桑景雄便带着桑景云新写的《田忌赛马》往城里走。 路上,桑景雄看了看《田忌赛马》,觉得这个故事也不错:“哥,田忌真聪明。” 他的国文课本上没有这个故事,又没看过《史记》,觉得故事很新奇很好看。 桑景英催他:“你走快点。” “我走不快,腿疼。”桑景雄停下不走了,他的腿是真的有点疼,大概是昨天追桑景英跑的。 桑景英道:“腿疼多走走就好了,之前姐腿疼,照样走。” 桑景雄还是不愿意走,桑景英瞧见,高高地扬起手…… 桑景雄一下子蹿了出去。 同一时间,法租界。 洪永祥一大早起来,就去找自己在印刷社工作的好友费中绪。 现如今,已经有新型印刷机了。 全国的新型印刷机,绝大多数都在上海,费中绪工作的南城书局,就有一台。 洪永祥在《上海日报》当记者,而《上海日报》,就是南城书局承印的。 时间还早,南城书局还未开门,洪永祥便直接找到费中绪住处,开始敲门。 费中绪住的是一处大宅旁的马棚楼。 马棚楼原是旧社会停放马车的地方,现在住这大宅的是个巨富,有汽车,也就摒弃马车不用。 现在这马棚楼下面用来停汽车,上面给费中绪住。 因为费中绪跟那巨富有些亲戚关系,因而不用付房租。 听到敲门声,费中绪睡眼惺忪地来开门,看到洪永祥,便有些不悦:“洪永祥,大清早为何扰人清梦?” 洪永祥见费中绪这么个模样,有些愧疚:“昨日你值班?我该换个时间找你的。”南城书局的印刷工要在晚间印刷《上海日报》,南城书局的工作人员,便会轮流值夜班。 费中绪道:“昨日并非我值班,但我跟人出去喝酒了,你找我有何事?” “你不是想要出一些给儿童看的书?我侄女画了一本小人书,我拿来给你看看。” 费中绪打着哈欠接过洪永祥手上的小人书,先看封面,接着又翻开。 他看了几页,便道:“老洪,这本小人书当真不错,你侄女不仅字好画好,还有巧思,这句读挺有意思。” 洪永祥道:“这小人书虽是我侄女画的,但写故事的人不是她,那句读也不是她想出来的。” “这故事莫非是你写的?” “不是,是我世交家的侄女写的。”洪永祥道。 他本就是跟桑学文一辈的,得知桑景云才十六岁,比大侄女还小两岁,就把桑景云当侄女看了。 “她这白话故事写得好!依我说,给孩童看的书,就该是这般的。”费中绪道。 他爷爷是个秀才,因迟迟考不上举人,便将希望寄托在后辈身上。 他们这些孙辈长到五六岁,他爷爷便亲自给他们开蒙。 他们拿着《三字经》学认字,像是在学一门新语言,若不是怕他爷爷手上的戒尺,必然是一个字都不想学的。 这也就罢了,等他们认了字,他爷爷还只许他们看《世说新语》这样的小说。 《西游记》在他爷爷看来,是不能看的闲书。 “未若柳絮因风起”之类,看着着实没什么趣味,幸好现如今,他已摆脱魔爪。 “这书能否出版?”洪永祥问:“能出的吧?我可是与她们说了,要给她们稿费。” 费中绪不答,继续看,看完道:“能出,但不能只出这一本,我想出一整套。” 第21章 誊抄 从桑学文的名字就能看出, 在最初的时候,桑元善一心让儿子读书。 事实也是如此,桑学文刚满六岁, 桑元善就请了个老秀才,到自己家中教导桑学文。 但读书极为枯燥, 桑学文不爱读。 偏那老秀才非常严厉,桑学文耍赖不肯学, 他就动戒尺,罚桑学文抄书。 桑元善每次见桑学文一边抹眼泪一边抄书, 都心疼得不行, 忍不住去找那老秀才, 求那老秀才不要罚太狠。 那老秀才被气到,天天在桑家骂桑学文顽劣, 又骂桑元善慈父多败儿, 如此过了几年,他年纪大身体吃不消, 就离开桑家, 不愿再教桑学文。 此时, 桑元善已察觉到儿子不是读书的料,便放弃了让儿子继续读书的打算,改为亲自教儿子做生意。 但桑学文资质一般,同样没学成。 总之, 桑学文小时候是被老秀才一对一狠狠教导过的, 他的一笔字虽无风格风骨, 但非常端正,比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的字要好很多。 桑景云一直都想给桑学文找点事情做。 人太闲容易瞎想。 普通人瞎想并无大碍,不管是自怨自艾还是后悔自己曾经做过的傻事, 想完睡一觉,第二天照样过。 但桑学文是个瘾君子。 他瞎想会想什么?八成就是想烟土。 然后已经被烟土破坏的大脑,就疯狂催他去找烟土,让他控制不住自己。 戒毒这事儿,心理脱毒比生理脱毒难多了! 桑景云觉得,就桑学文这情况,把他拉去人迹罕至完全接触不到大烟的地方,让他每天起早贪黑干活,时间一长,他肯定就安分了。 从清朝开始,列强为了牟利,一直往他们国家倾销鸦片,甚至将之包装成药品出售。 东南沿海更是重灾区,上海不仅有几十家制毒工厂,还有源源不断从印度运来的鸦片,全市上下,光烟馆就有两万多家。 新中国刚成立时,国内吸食鸦片的人,足足有两千万,差不多每二十个人里,就有一个瘾君子。 幸好,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毒品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销毁毒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千万人,便也有一些过上了正常生活。 此时的鸦片纯度较低,有一定的戒断成功率,若是换成后世纯度更高的毒品,就很难戒毒成功了。 若是使用某些人工合成的化学毒品,那更是几乎不可能戒毒成功的,这些毒品对大脑的损害非常大,还完全不可逆,会彻底毁掉一个人。 总之,想让桑学文变好,必须让他远离大烟。 桑景云觉得,至少要把他放家里关上几年。 此外,还要让他有点事情做,免得整天控制不住想烟土。 桑景云已经让桑钱氏给桑学文安排了一些工作,让他种地做饭,但他们家的活儿总共就那么点,桑学文绝大多数时候,还是闲着的。 她提过让桑学文跟着陆盈去做女红,但陆盈怕桑学文弄坏从衣帽店领回来的针线布料,不愿意让桑学文做。 既如此,干脆让桑学文帮她誊抄稿件。 誊抄过稿件之后,桑学文要是有空,还可以抄第二遍,第三遍。 总之别闲着。 桑景云琢磨这件事的时候,桑学文正在看女儿写的小说。 桑学文在抽大烟之前,是不赌博的。 当时他每天出门玩,是去看戏,去听人说书,去租界看各种新奇玩意儿。 比如几年前,法租界一家店进了几面西洋镜,他就日日去看,连着看了七八天。 对戏剧小说之类,他更是无比喜爱,桑景雄爱看的《济公传》,就是他买回来的,以前他看了,还会绘声绘色,讲给家里人听。 但自从抽上大烟,他就不去玩了,每日都混迹在烟馆赌坊中。 这两天看女儿一直在写东西,他才又升起想要看点什么的冲动。 而等他看了…… 桑学文道:“阿云,你写得真好。” 他真心觉得女儿写得好。 孟佑在家人去世后,悲痛万分。 他在桑元善去世时,也是一样的心情。 孟佑想报仇,他也想报仇,想把那些害他给他设套的人大卸八块。 桑学文有一肚子话想说,但他最终只重复了一遍:“写得真好。” “爹,我这些天字写多了手疼,实在写不动,你能帮我誊抄一边吗?”桑景云问。 桑学文想也不想便答应:“可以。” 桑景云对此,并不奇怪。 桑学文平日里很好说话,以前家里人对他提要求,只要是他能完成的,都会完成,还会第一时间去做。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时候的他太闲了。 “家里只有铅笔,爹你先拿铅笔抄一遍,明日我好拿去给洪掌柜看。等我借支钢笔回来,爹你再给帮我抄一遍。” 桑学文点头同意。 桑景云见状,把稿件给了桑学文。 桑学文现在,依然时不时犯病,平日里总是很痛苦,还一直拉肚子。 但烟瘾发作这事儿,也是有点预兆的,现如今,桑学文难受了,会主动去找桑钱氏,求桑钱氏放他出去,然后被桑钱氏关起来。 他不会去弄坏家里的东西,她的稿件,应该是安全的。 桑学文已经很久没写字了。 他拿了纸笔,在吃饭的八仙桌上,一个字一个字,认真抄写起来。 桑景云在院子里溜达了一会儿,又看了看院子里种的那些菜。 桑钱氏陆续种下了一些种子,有些没发芽,有些已经长出小芽,看着挺可爱的。 这日傍晚,桑景英和桑景雄一起回来,说他们一共挣了三十二个铜板,私底下又给了桑钱氏二十五个铜板。 在桑景英的鞭策下,桑景雄今天又写了二十封信,等写完,他便不愿再动笔。 洪旭也陆陆续续写了十封,至于桑景英,他写了二十七封。 家里的钱都拿去交了房租,桑景英现在一心想要多赚钱。 桑景英是个不会诉苦的,手疼也会默默忍受,桑景雄倒是跟之前的桑景云一样,一回家就说自己手疼腿疼全身疼,还想吃鸡蛋。 他觉得他挣了个二十个铜板,没道理不能吃鸡蛋。 可惜,家里压根没有鸡蛋。 桑景雄只能吃咸鱼咸菜配白饭,他饿坏了,一口气干了一大碗饭,桑景英吃的更多,干了两大碗。 吃过饭,桑景英跟桑景云说了今天遇到的事情。 他把《田忌赛马》的故事给了洪旭,洪旭很喜欢,说会拿回去给他二姐画,又抱怨他小叔把画好的《三打白骨精》带走了,以至于本想多看几遍的他,没得看了。 至于别的倒也没什么。 桑景云听完,跟桑景英聊了几句,又朝着桑景英笑:“阿英,明日好好考试,姐相信你一定能考出个好成绩!” 明天八月十八,是珐琅班招生考试的日子。 桑景英道:“姐,不然我不去了?家里现在缺钱,景雄还不听话……” 他写信,一个月下来估计能挣五六个银元,去珐琅班,却只能挣两个。 而且没他看着,桑景雄怕也不愿意写。 桑景云看了一眼站在桑学文身边看小说的桑景雄,开口:“等下晚上,你跟景雄好好谈谈。” 家里孩子多了,父母就管不到家里每个孩子,尤其他们家还这么个乱七八糟的情况。 桑学文现在这样子,压根就不配做父亲,陆盈忙着做女红和带最小的桑景丽,也没空管别人。 陆盈本身,也管不了桑景雄。 她性子弱,又因为没读过书,就跟这时候很多老百姓一样,觉得读书人厉害,觉得读书人说什么都对。 之前桑景云在外面晒月事带,这跟她受到的教育不符合,她也只小声提醒一句,还很快被桑景云说服。 这样的她面对桑景雄时,桑景雄强词夺理一番,她就觉得自己错了。 小孩子欺软怕硬,天然就知道哪个人能欺负,哪个人不能欺负,自然不把她当回事。 桑景雄这样的熊孩子,得先压制他,让他服气,他才会听话。 桑景英就做得很好。 “姐,我会的。”桑景英答应。 他觉得自己是家里长子,在父母立不起来的情况,必须撑起这个家。 桑景雄这个弟弟,他也当成是自己的责任。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但桑学文点了油灯,依然在抄书。 以前,陆盈在晚上做针线,桑景云会阻止,免得她熬坏了眼睛。 换成桑学文,她就不阻止了,桑学文近视便近视,也没多大关系。 第二日,桑景云起来的时候,发现桑学文已将她写的近万字文稿全部抄好,字迹很端正。 桑景云这身体以前亏着了,月事的量不大,今天已经能出门,她便带着那一万字誊抄好的稿件,和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往县城走。 珐琅班的考试在县城,上午九点才开始考,三人就先去了洪兴纸号。 洪旭一看到他们三人,就招手打招呼,还让桑景雄跟他坐一起。 桑景雄对着家里人没个好声气,宛如杠精转世,面对外人却不会这样,因而和洪旭处得不差。 “景云,你身体如何了?”洪掌柜问桑景云。 桑景云道:“洪爷爷,我已经好多了。” 洪掌柜看了看桑景云苍白的脸色,道:“你以后要多休息,也吃点好的养一养,我家种的花生熟了,我给你带了一些,你拿回去吃。” “多谢洪爷爷。”桑景云笑着接受了。 洪掌柜见到桑景云的笑容,对桑景云愈发喜欢。 之前因桑景云年纪小,他也就没想过要让桑景云当儿媳妇,但中秋那日起了心思后,他不可避免盘算起来,越盘算,便越觉得桑景云不错。 第22章 千字两元 洪掌柜早年读过书, 但他跟绝大多数人一样,读得不怎么样。 常用字他是认识的,那些文言的政令也都能看懂, 但四书五经什么的,他不爱看, 只喜欢看小说。 以往他看小说,总要读上很多字, 才能将一个故事看进去,甚至一些小说, 他是先听了评书, 才愿意耐着性子去看的。 桑景云这小说却不同。 他不知道要如何形容, 总之,他只看了个开头, 便立刻被抓住, 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洪掌柜认真往下读,读完后, 有些怅然若失:“这就没了?” 桑景云道:“我这几日身体不适, 写得有点少。” 洪掌柜闻言立刻道:“只几天便写了这么多, 你写得已经很多,换成我,几百字都写不了。只是你写得实在好看,我便忍不住想知道后续。” 桑景云笑起来:“谢洪爷爷夸奖。” 洪掌柜又问:“你这小说, 是要拿去报社投稿?” 桑景云点了点头:“是的。洪爷爷, 听说你小儿子是报社记者 ?能否让他帮我投稿?” “自然可以!”洪掌柜很是高兴, 一口答应。 他有意撮合桑景云和自己小儿子,自然巴不得桑景云找自己小儿子帮忙。 “我家文祥去租界时,带走了你和阿玥一道做的那本小人书, 他说他会将小人书拿去给他朋友出版,等过两天事情确定拿到稿费,便回来一趟,到时你就将你这故事,拿给他看。” “洪爷爷,多谢!你又帮了我一次。”桑景云再三表达感谢。 洪掌柜笑道:“我看你是用铅笔写的,用的纸也不好,这样吧,我送你一支钢笔,并一些纸。” 洪掌柜说的钢笔是蘸水钢笔,此时吸水钢笔都要进口,价格非常昂贵。 其实普通人,用毛笔居多,用惯了毛笔的人,拿着毛笔写字也能写得非常快。 但桑景云用不惯毛笔。 “洪爷爷,我确实需要纸笔,但不能让你送,你就当是我借的,”桑景云一脸认真,“等我有钱了,再给你钱。” 这年头,纸笔可不便宜,她不能白拿洪掌柜的东西。 洪掌柜考虑过后,答应下来。 若是桑景云和他小儿子在一起了,那这钱,他肯定不会收。 若是桑景云跟他小儿子没看对眼,纸笔的钱还是要收的。 桑景云和洪掌柜说了一会儿话,便去帮人写信了。 现在家里实在缺钱,还是要先写信,赚些生活费。 至于投稿,那洪永祥,应该要过些日子才能回来。 桑景云以为洪永祥怎么都要过上好些天才回来,却不想这日中午,他便回来了。 当时,桑景英已经去参加珐琅班的考试,桑景云和桑景雄,则刚结束上午的工作。 桑景雄在桑景英离开后,时不时偷懒,光是茅房就跑了三趟,让桑景云想到了上辈子刷短视频时,看到的不想做作业的小学生。 桑景云见了也没生气,一来桑景雄太小了,只有十岁,放现代属于父母都不敢让他独自离开小区出去玩的年纪,坐不住正常。 二来她跟桑景雄,并未培养出什么感情。 别人家孩子偷奸耍滑,一般人气不起来。 她也就桑景雄突然撞她那回有些生气,平日里桑景雄在家闹脾气,因为并未影响到她的利益,她大多时候选择无视。 只是桑景雄到底是她这具身体的弟弟,将来若是惹了事,会牵连到她,所以该管还是要管。 学校不靠谱,她就不让桑景雄去了,现在让桑景雄每天来县城写信,则是为了让桑景雄知道,钱来得没那么容易。 这么想着,桑景云看向桑景雄:“我一上午,写了十二封信,你才写了八封,连我都不如。” “我只是没用心写!”桑景雄恼了:“而且你比我大!” 桑景云轻“呵”了一声。 桑景雄见桑景云一副看不上自己的模样,气得不行:“你等着,我下午一定写得比你多!” 洪文祥匆匆赶到,正好瞧见这一幕,有些好笑。 桑景雄见洪文祥从外面进来,乖乖站直身体,笑着打招呼:“洪叔叔好。” “你好。”洪永祥朝他笑了笑,又看向桑景云:“你就是写了《三打白骨精》的桑小姐吧?” “我是桑景云,洪先生好。”桑景云起身打招呼,打量了一下洪永祥。 洪永祥身量很高,跟洪掌柜一样国字脸,大鼻子,长相算不得英俊,但在这个时代,是很多人喜欢的周正模样。 按理桑景云应该跟桑景雄一样喊叔叔,但洪永祥瞧着年纪不大,她也就没有喊,而是叫“洪先生”。 洪永祥道:“正好我要找你,谈谈小人书的事情。” 洪掌柜早已看到小儿子,他拉住想冲上去跟自家小叔说话的洪旭,笑道:“对,你们好好谈谈,等你们谈完,景英也该回来了,正好一起吃午饭。” 说完,洪掌柜给了洪永祥一个眼神。 洪永祥能猜到自己父亲的意思,有些无奈。 桑景云有些瘦小,身高体型跟洪玥差不多。 这样的小姑娘,他只会当晚辈,着实起不了心思。 不过他父亲也不会逼他,洪永祥只当没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跟桑景云说起费中绪要出一整套书的想法。 桑景云见桑景雄在洪掌柜的柜台边吃花生,与他们距离有些远,应当听不到这边的话,就问:“稿费怎么算?” 洪永祥道:“若是你写的东西过稿,千字给两元。” 桑景云写的,并非独创故事,而是将《西游记》这个故事用简单的白话,重新描述一遍。 费中绪一开始的意思,是给千字一元,但他据理力争,帮桑景云要到了千字两元的稿费。 桑景云得知千字给两元,当即道:“我愿意写一整套书!”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他们做连环画,并不需要将唐僧师徒遇到的种种事情原版原样写出来,可以适当简化。 这套书要控制在八十册以内,每册二十页上下。 她之前写的《三打白骨精》,正好就是一册。 这工作量不算大,《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她写得就极快,只花了一小时。 一小时两个银元,这赚钱速度,比帮人写信好太多太多。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一些民国小说和资料,知道民国时期,大洋一直在贬值,钞票那更不用说,全无信用可言。 如今的北洋政府嘴上说纸币和银元一对一兑换,但因为财政亏空严重,银行没有现银,就干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了停兑令,命令中国、交通两家银行停止兑现付现。 当时,一些人彻夜排队,仅仅只是为了将手上一元两元的纸币换成银元,但银行大门紧闭,就是不给兑换,造成了很多惨剧。 现在是民初,银元还是很值钱的,桑景云看过民国时期编辑的收入,在民国初年,某书局招编辑,月薪是20元,到十年后,该书局招编辑,月薪已给到50元。 千字两元,也就是说她写一千字,便能赚到自家租住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 她写一万字,更是能挣到书局编辑一个月的薪水。 这绝对是高薪! 前世,桑景云是个留守儿童。 她父母给足了生活费,但在她年幼时,那些钱都是给到她爷爷奶奶手上的。 她爷爷奶奶虽未将那些钱据为己有,但他们那个年纪的人,生性节俭,也就不愿意给她零花钱,哪怕她要钱买书,都要被盘问许久。 久而久之,她便受不了手里没钱。 眼下她缺钱,这连环画,肯定要写。 “你愿意写就好。你先找时间写出十册来,等过了稿,我立刻将稿费给你。”洪永祥见桑景云激动的模样,便知道她缺钱。 “多谢洪先生!洪先生,稿费千字两元一事,能不能帮我隐瞒?我父亲的情况你也知道,若是他知道我赚钱多,肯定又想去烟馆。” “可以。”洪永祥一口答应。 桑景云再次道谢。 洪永祥这时问:“十册书所需文字,你要写多久?一个月可够?” 桑景云听完一愣。 连环画字不多,一册二十页,要写的字也就一千上下,十册书只有一万字。 这哪里需要一个月?前世她写网文,有时一天就要写一万字。 但仔细想想,除了网文作家,一般人确实做不到每天写那么多。 嗯,这个时代一些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作者,每天写的字也很多。 二十年后出生在上海,后来被称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倪匡,更是能做到每天手写上万字,据说最多的时候,他一天写过两万字。 当时邵氏公司出版的四百多部武侠电影,有二百六十多部,都由他创作。 不过那是个例,绝大多数人,写文章的速度很慢。 桑景云道:“洪先生,十册书的话,我只需五日,便能写好。” 洪永祥有些惊讶,随后道:“今日是十八,既如此,廿四那天,我再来一趟。” “好。”桑景云答应。 因为洪永祥给了极高的稿费,桑景云心情愉快,苍白的脸上都有了血色。 她将洪永祥当成金主,谈完便招呼洪永祥去吃饭,还主动给洪永祥搬了凳子。 也是这时,她才想起自己写的武侠小说。 时间不早,不如先吃晚饭,等吃饱喝足,她再将那武侠小说给洪永祥便是。 洪家的下人已经送来午饭,桑景英也已回来,众人便聚在一起吃饭。 他们吃得高兴,不远处,一个戴了个大草帽的女人,却气得不行。 这女人正是张夫人。 那日她去要房租,桑景云对她很不客气,还说要去县城宣扬他们张家做的事情。 第23章 未来打算 张夫人见桑景云笑盈盈地送别洪永祥, 愈发觉得不能让这样的女人进自己家的门。 她儿子托她送给桑景云的那些东西,她是绝不会送的,现在她就盼着桑景云快些嫁进洪家。 到时, 她便告诉自己儿子,桑景云嫌贫爱富, 看不上他们家。 这明明合了自己心意,但不知为何, 张夫人心里很不痛快。 桑家败落后,桑景云该死死扒着他们家, 想方设法嫁进他们家才对, 怎么能不把他们当回事? 回到家, 得知张四爷又去了相好那里,张夫人愈发憋闷, 只能找自己身边的仆妇说话发泄:“那洪家也不知道是什么眼光, 桑景云这样的,竟也看得上……” 张夫人贬低桑景云时, 租界某中学, 张庄茂却在跟同学夸桑景云:“跟我定亲的姑娘不仅识字, 长得还好看。” 张四爷很早就做下决定,要让张庄茂的长兄继承家业,张庄茂作为幼子,只能继承少量家产。 他将来大概率跟洪永祥一样, 在毕业后找个普通工作, 拿每月十几二十元的薪水过活。 而这, 也是桑家没有败落时,桑元善不同意将桑景云许配给张庄茂的原因之一。 以前桑家远比张家有钱,桑景云是张庄茂高攀不上的存在, 但现在不一样。 张庄茂在桑元善去世后,跟父母提过要娶桑景云的事情,他觉得桑家一定会同意。 桑家现在靠他们家的接济过活,嫁给他已经是桑景云最好的选择。 吃了一口自己面前的豆芽咸菜炒肉丝,张庄茂又跟同学说起来:“她还会打算盘,算数特别好……” 他们这些读中学的人,很多都已定亲,有些甚至已经成亲。 他们平日里,少不得提起自己的妻子,或者未婚妻。 时下的女子,大多不识字,张庄茂那些同学的未婚妻,就多是没读过书的,有些甚至缠过小脚。 但桑景云识字,甚至学识不差。 张庄茂满脸带笑,将桑景云夸了又夸。 他的同学听后,羡慕不已。 张庄茂心中也火热一片,琢磨着等下次回家,要问问父母,他什么时候能跟桑景云成亲。 洪兴纸号。 洪永祥离开后,桑景云就问桑景英:“阿英,考试难不难?” 桑景英道:“姐,考试不难。考的是国文和算数,我都做出来了。” 他一开始,担心会考跟珐琅有关的知识,幸好并未考到这些。 “那就好,阿英你一定能考上,”桑景云笑道,“没考上也无妨,到时你继续写信就行。” 她很喜欢桑景英这个弟弟,若是桑景英没考上珐琅班,她拿到稿费后,送桑景英去读一个收费不那么高的中学,也是可以的。 洪旭考上的民立中学,每学期学费就只要十六元,她负担得起。 甚至可以让桑景英自己去赚这个钱。 写小说没那么容易,但写小人书的工作,桑景英未必就不能做。 想到这里,桑景云打算今天晚上,就让桑景英试着简写《西游记》。 若是桑景英能写出来,那她会省事很多。 桑景云吃饭前,激了一下桑景雄。 她原本想下午跟桑景雄比一比看谁写的信多,但现在她有了千字两元的连环画要写,自然也就不愿意再写信, 桑景云拿了纸笔,在宽大的柜台上写《西游记》的开头。 “女娲补天时,落下一块五彩石。这石头在山上风吹日晒多年,某日,突然炸开。” 这么一段话,已经能画一张图,接下来可以去写第二段。 一册二十页,也就是说,她这样写四十段话,就是一册书。 《西游记》原著,桑景云已经记不太清,后面一些剧情,她要等洪永祥将洪家的那本《西游记》拿给她,她才能写。 但因为看过很多次《西游记》电视剧,桑景云写这部连环画的开头时,非常顺畅。 她是可以对这个故事做些改动的,既如此,照着电视剧的剧情去写,也不是不行。 桑景云专心写字,在洪永祥拿着《西游记》原著赶到时,已经写好一册。 洪永祥见了,震惊不已。 桑景云笑着将手上的纸张给他:“洪先生,这是第一册,你可以带回去给你朋友看。” 这日洪永祥坐上电车时,手上拿着两份稿件。 一份是刚写完的《石猴出世》,另一份则是《双面魔君》的开篇。 上了电车后,洪永祥先翻了翻《石猴出世》。 这故事跟桑景云之前写的《三打白骨精》一样,文字简洁明了,适合孩子看。 洪永祥觉得这样的稿件,费中绪必然是满意的。 至于另一份稿件……他闲来无事,翻开看起来。 洪永祥作为记者,每天都会阅读大量文字。 有些文章,他看过之后,会觉得振聋发聩,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那些文章,他会反复去看,甚至还会背下来。 眼前这小说,跟那些文章定然是不能比的,如果说那些文章是可以治病的灵药,眼前这文章,就只是香甜的糕点。 糕点肯定比不上的灵药珍贵,但它好吃。 洪永祥有些见识,他知道这故事非常适合当消遣看,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 “小伙子,我没看到前头的内容,能否翻到前面,让我看看?”一个声音响起。 洪永祥一抬头,就见说话的,是个站在自己身边的中年男人。 自己看稿件时,这中年男人应当也看到了,还被吸引住。 “可以。”洪永祥翻到前面,给这人看。 这人一边看一边问:“小伙子,这是你写的?” 洪永祥道:“这不是我写的,是我一个朋友写的。” “这书他写完了没有?” “她只写了这些,不过你放心,她是要投稿挣钱的,你以后,一定能在报纸或者杂志上看到这个故事。”洪永祥笑道。 “那就好!”中年人很高兴,又问了故事的名字,这才在电车到站后,依依不舍地跟洪永祥告别。 洪永祥有些好笑,同时,他也意识到,桑景云是个极有天赋的人,至少在写小说上有天赋。 这姑娘,兴许能撑起整个桑家。 被洪永祥认为能撑起桑家的桑景云,这会儿看着几个站在门口看桑景英和桑景雄写信的半大孩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几个孩子,今儿个上午就在,当时他们并没有靠太近,这会儿却凑近了,在看桑景英和桑景雄写信。 坐在桑景云身边的洪掌柜见桑景云注意到那几个孩子,对桑景云道:“写信这活儿,你们怕是干不长,不过你和景英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本也不可能一直帮人写信。” 洪掌柜人老成精,他一眼就看出来,那几个站在店门口不走的孩子,是在学写信, 肯定是有人见桑景云他们赚到了钱,想要抢这门生意。 这些年,上海多了很多学校,他们县城有点钱的人家,几乎都送了孩子去读书。 若是孩子能读到中学毕业,找工作会很简单,但大部分孩子只读完初小,就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继续读书。 初小毕业的孩子,都跟桑景英桑景雄差不多年纪,有门路的人家,能帮他们找到工作,但没门路的人家,孩子要找工作很难。 他们的年纪实在太小。 现在见桑景云他们靠着写信挣到钱,自然有人动心思。 这些半大孩子,原本都是在家里吃白饭的,他们干帮人写信的活儿,哪怕一天只能挣几个铜板,也可以让家里加个菜,何乐而不为? “是的,往后我不写信了。”桑景云道。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代写书信做不长,所以桑景英想一直做这个,她坚决不同意。 现在有了别的收入来源,她更是不打算继续写信。 桑景英过几日,就要去珐琅班上学,只桑景雄一个人,肯定赚不了多少钱,他们没必要继续写。 至于洪旭,桑景云觉得他早就不想写了。 所以,有人来抢生意,也不是坏事。 不过,等没了这工作后,最好给桑景雄找点别的事情做。 桑景云对洪掌柜道:“洪掌柜,往后能不能让景雄在店里做个学徒?我知道店里不缺人,他的饭钱和零花钱我来出就行。” 学徒是没有工钱的,每月只给两角钱零花。 洪家的铺子不缺学徒,她不能随便把人塞进来,给点钱比较好。 洪掌柜问:“你让他当学徒,是想锻炼一下他?” 洪掌柜跟桑景雄相处几日,自然看出来桑景雄这人,有些小毛病。 这在他看来没什么,他家的孩子,也不都是听话的,洪永祥十几岁的时候,就整日跟家里人吵架,还离家出走。 他那大儿子,同样小心思不少。 不过桑景云想要锻炼一下桑景雄,他也能理解。 桑家这情况,桑景雄不能还把自己当小少爷。 “是的。”桑景云道。 “既如此,让他去别家做学徒比较好。我这里着实没什么活儿,”洪掌柜道,“你弟弟还小,若是让他去做跑堂之类的工作,容易学到坏毛病,正巧我认识糕点铺的掌柜,你可以让他去糕点铺工作。在糕点铺做糕点,场地干净,一道做糕点的又都是他们家里的妇人,不会将他教坏。” 洪掌柜说得很有道理,桑景云当即打听起糕点铺的情况来,又让洪掌柜帮忙做介绍。 那糕点铺,跟他们之前买月饼吃的点心铺不是一家。 这糕点铺,主要经营定胜糕、状元糕、印糕、大条糕、小王糕、寿桃等糕点。这些糕点,上海县城的人除了平日里买来自己吃,还会在结婚、生孩子、过寿时,买一些分给来送礼的人,若有孩子入学,也会买上几包带去学校分一分。 第24章 笔名 这日下午, 在桑景英的鞭策下,桑景雄写了不少信,赚够了一天二十个铜板的任务。 回家路上, 他得意洋洋地看着桑景云:“我下午写了十几封信,赚得比你多, 以后我养家,买了月饼也不给你吃。” 桑景云道:“今日洪旭小叔来找我, 让我帮忙写小人书,写完一册便给我一个银元。今儿个下午, 我已经写完一册, 你要写一百多封信, 才能赚到这么多。” 桑景雄立刻问:“你赚这么多,我们能不能天天吃肉?” 桑景云道:“不能, 家里还欠着外债, 要先还债。” 桑景雄不高兴:“这是爹欠的钱,为何要我们还?” 桑景云看了桑景雄一眼, 道:“你若是能做到不要父母, 不要亲朋, 自然可以不还。” 桑景云也觉得这钱该桑学文还,但桑学文还不了。 那些借钱给他们的人,比如桑钱氏的娘家人,比如阿兰, 还并不富裕。 他们总不能不还钱。 桑景雄满脸的愤愤不平。 桑景云只当没看见, 她对桑学文和桑景雄, 都不喜欢。 桑学文自不用说,桑景雄的话,这个孩子有点自私。 她这身体的原主和桑景英, 都是两三岁的时候,陆盈就又怀了孩子,因而自幼被教导要照顾好弟弟妹妹。 他们不会凡事只想着自己,也不会跟弟弟妹妹抢东西。 桑景雄却不同,一直到桑景雄五岁时,陆盈才又怀上孩子,当时桑景雄已经被养得有些霸道。 之后桑景丽出生,桑景雄也没收敛了性子,不管家里有点什么,都要最好的。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桑景云和桑景英不跟他争,桑景丽太小争不了,桑景雄也就得了不少好处。 时间一长,他性子就定了。 不过他还是个小孩子,闹归闹,家里人一动手,就怕了。 桑景云上辈子有个女同学,这女同学的父母重男轻女,拼二胎生了个儿子后宠爱非常。 那儿子被父母宠坏了,非常熊,甚至会动手打父母姐姐。 某日,她那位女同学忍无可忍,把弟弟狠狠打了一顿,自此弟弟就老实了,一直到两人长大,也还是怕姐姐。 桑景雄现在,就很怕桑景英。 桑景云今天得了个好消息,心情极好,就跟桑景英商量着,要去买点肉吃。 但等到了卖肉的地方,他们发现猪肉已经被卖光。 如今公历是九月,上海还有些热,肉若是卖不完放到第二天会变了颜色,因而卖肉的人,不会准备太多肉。 到傍晚时肉已卖光,这是常有的事情。 不过猪肉买不到,熟食却是能买到的,熟食店卖酱鸭、烧鸡、卤猪头、卤豆干等。 桑景云问了下价格,到底没买鸡鸭,只买了点便宜的卤鸡肝和卤豆干。 鸡肝鸡心连一块儿,是一起卤的,她买了四副,再加上七块卤豆干,一共花了十五个铜板,因为没有器具装,还花五个铜板买了个碗,端着回家。 卤味很香,三人一路上馋得不行,等回到家,更是连胆小的桑景丽都凑过来,眼巴巴地看着那碗卤味。 桑钱氏拿了刀切鸡肝,见状塞了一个鸡心到桑景丽嘴里。 桑景雄瞧见,立刻过来讨要。 桑钱氏也给了他一个:“四个鸡心你们一人一个,你吃了等下就没有了。” 桑景雄一口就吃了。 这顿饭,一家人吃得特别高兴,等桑景云说了南城书局请她写一整套小人书的事情之后,家里人更是高兴。 一册小人书,大概是一千字稍微多点,按照千字两元算,能拿两个银元。 但桑景云告诉家里人,一册书的稿费是一个银元。 若这么算,写完一整套书,大概能赚七八十个银元,到时给家里添置点东西,还掉欠桑钱氏娘家兄弟的钱,也就不剩下什么了,刚刚好。 就他们家这情况,不能让桑学文和桑景雄知道家里有闲钱。 不过,私底下跟桑钱氏和桑景英,倒是可以说实话,免得他们因为手上没钱,成日提心吊胆。 今天白天写了不少字,晚上桑景云也就不愿意再写。 她把桑景英叫到她跟桑钱氏住的房子,说了稿费有千字两元的事情,又道:“阿英,那《西游记》的连环画,早些写完,就能早些拿稿费,你能不能跟我一道写。” “当然可以,只是姐,我从来没写过。”桑景英有些纠结。 桑景云道:“写起来也不难,你平日里给人写信怎么写,那这故事,就也怎么写。” 桑景英以前看过《西游记》,桑景云这会儿,就一边翻书,一边告诉他连环画要怎么写:“比如高老庄这一段,那册书可以叫《猪八戒背媳妇》,开头这样写……” 用嘴巴说,远比用笔写来得轻松。 桑景云把《猪八戒背媳妇》的故事给桑景英说了一遍,接着又翻出别的故事,嘴上给桑景英说了说。 她还详细说了说标点的用法。 帮人写信时,桑景英学她,是使用标点的,但他们写信时用到的标点很少,只用逗号和句号,不用别的标点。 这次写小人书,用到的标点会多一些。 桑景云打算鼓动南城书局,在印书时将标点加上。 现在还没有标点,出版的书和报纸上,除了文字,就只有放在右边的句号用来断句,当然也有用空格断句的,总之对阅读很不友好。 最重要的是,过几年,标点就会正式出现。 这时出一套没有标点的书,等过几年标点出现,人们兴许会觉得这书有点过时。 桑景英将桑景云说的,全都认真记下。 第二天,桑景云一起来,就见桑景英正坐在桌边写字。 她凑过去看了看,桑景英写的,正好就是她昨天讲过的《猪八戒背媳妇》。 桑景英应该是仔细斟酌过再写的,有许多修改痕迹,但写的东西没有什么问题,稍微改几个字就能用。 桑景云对此非常满意。 桑景英参加完珐琅班考试后,要过几天才能得知招生情况,至于入学,时间还没定。 此时的中小学没有寒暑假,8月1日是一学年的开始,7月31日是一个学年的结束。 洪旭和桑景英,都是7月份从小学毕业的,洪旭因为年纪太小,打算明年再去读中学,桑景英则是之前没有去考中学。 至于珐琅班这样半工半读的技术类学校,是私人办学,开学时间学校自己定。 人家说白了,其实就是招一些小学毕业的工人。 桑景云算了算,觉得桑景英应当能在开学前,跟她一起写完《西游记》。 至于她自己,写《西游记》之余,还想写一写《双面魔君》。 对她这样的创作者来说,写《双面魔君》这样一个自己构思的故事,比简化别人的故事更有意思。 今儿个早上,他们家喝的是粥,菜是煮粥前炒好的一大盘咸菜南瓜丝。 说是炒,其实就放了一点油,跟水煮无异。 桑景云喝了一大碗粥,照旧跟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去县城。 她已经不想再写信,但这个摊子摆在那里,也不能不管。 总不能让那些来写信的人白跑一趟。 现如今,桑景云就指着那些想跟他们抢生意的人,快些将摊子摆出来。 兴许是老天爷听到了桑景云的心声,三人来到洪兴纸号,就见对面铺子门口摆了两张桌子,两个十多岁的少年,已经坐在那儿给人写信。 这年头车马慢书信迟,那些花钱请人代写书信的人,一个月也不见得会寄一封信。 因此,桑景云这边没有回头客,所有来写信的人,都是头一次来。 这些人自然不会认准桑景云几人,他们寻到这里,见已经有人在帮人写信,同样是两个铜扳写一封,立刻便过去了。 桑景云求之不得,桑景英有些不高兴,桑景雄却是火冒三丈:“他们抢生意!我就说他们昨天,怎么一直在我旁边站着,原来是在偷学,哥,你去把他们赶走!” 桑景云道:“那不是我们的地方,我们凭什么把他们赶走?” “不赶走他们,找我们写信的人就少了!”桑景雄很生气。 “我们管好自己就行,这世上没有我们做了一门生意,就不许别人再做的道理。”桑景云道。他们低价代写书信,也是抢了别人的生意。 “我看你就是胆子小,”桑景雄不满地瞪了桑景云一眼,又去拉桑景英,“哥,你快去把他们赶走。” 桑景云闻言笑了:“胆子小的明明是你。你自己不敢去,就撺掇阿英去。” 桑景雄更生气了,但他确实不敢去赶人,只能写信之余,时不时瞪对方几眼,嘴里嘟哝着他从同学那里学来的难听话。 桑景英闻言恼了:“桑景雄,不许说脏话!” 桑景雄立刻闭嘴。 对面的那两个少年到底是读书人,脸皮薄,被桑景雄瞪了之后难免脸红,但都没走。 如此一来,来他们这边写信的人就少了,只零散几个。 就这么几个人,哪怕写信的只桑景雄一个人,都能写完。 桑景云直接去了柜台后写《西游记》,不一会儿,桑景英也过来了,跟她一起写。 桑景云问:“景雄愿意一个人写信?” 桑景英笑了一下:“姐,他怕挨打。” 桑景云也笑了:“写信这活儿干不久,我打算过些日子,送他去糕点铺帮人做糕点。” 桑景英问起糕点铺的情况。 桑景云把从洪掌柜那里听来的说了,又道:“今天应该能早点收工,等下我们一起去看看。我让他去干活,是想让他知道挣钱没那么容易,若是那地方不好,一定不让他去。” 第25章 洪玥 廿四这天一大早起来, 桑景云便开始整理手上的文稿。 《双面魔君》一共两万两千字,已经由桑学文用钢笔誊抄好。 《西游记》三十四册共四万五千字,也由桑景英全部誊抄好。 从八月十八到昨天八月廿三, 桑景英每天都扑在写《西游记》连环画这事儿上,恨不得废寝忘食。 要不是桑景云盯着, 他怕是会天天熬夜。 他每天花在写书上的时间,少说有十二个小时, 一天下来只写三到四册,是因为他除了写新内容, 还负责誊抄。 当然桑景云也没闲着, 她除了自己写, 还会指点桑景英,告诉他要怎么写, 并帮他做修改。 她上辈子看过很多连环画, 还写了十多年网文,对读者喜好的把握, 是桑景英远远不如的。 除《西游记》外, 桑景云每天还写三千字的《双面魔君》。 两本书加起来快七万字的稿件, 分量很重,厚度达到两厘米,用了两百多张纸。 桑景云用洪掌柜看过不要的《上海日报》把这些稿件包好,放进桑景英的背篓, 然后看向在旁边写后续故事的桑景英:“阿英, 该吃早饭了, 你把桌子收拾一下。” 桑景英闻言,停下手上的动作,将纸笔收好放在旁边的骨牌凳上。 桑景雄见状立刻就凑过去, 看桑景英刚写好的内容。 这段时间,每次桑景云和桑景英写了点什么,他都急急忙忙跑过去看,对《双面魔君》和《西游记》这两个故事,非常感兴趣。 桌子收拾好之后,桑钱氏就将饭菜端上桌。 之前他们赚了点钱,但全被张夫人要走当房租了,这几天没有去代写书信,收入还锐减。 即便相信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东西能换来钱,桑钱氏也不敢乱花,这些天他们家吃的,也就很一般。 今儿个早上,他们吃的依旧是咸菜和粥。 吃完,桑景云就跟桑景英桑景雄一起去县城。 桑景云和桑景英去看过糕点铺的情况后,第二日,就将桑景雄送去了糕点铺做工。 自那之后,桑景雄早上过去做糕点,一直做到傍晚回家,中午在糕点铺吃饭。 这个月,糕点铺不给桑景雄工钱,但从下个月开始,会每月给桑景雄两个银元的工钱。 桑景雄对去糕点铺做糕点一事不太乐意,但真去了,做得也还不错,至少糕点铺的掌柜对他很满意,时不时还会给他一两块卖相不好的糕点。 桑景雄都是吃完了再回家的,若不是他嘴欠非要在桑景云面前炫耀,桑景云都不知道这件事。 桑景雄去糕点铺之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就不再每日去县城。 就连陆盈做的针线活,都是桑钱氏拿着去县城交差的,他们两个一直在家埋头写书。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稿费。”桑景云现在,心心念念的都是稿费。 之前她能在洪掌柜那边改善伙食,但这几日没有去县城。 天天在家吃清汤寡水。还要进行高强度脑力劳动,桑景云如今做梦都想吃肉。 她上辈子几乎顿顿有荤菜,桑家的饭菜,那真是饿了才吃得下。 “希望能过稿。”桑景英脸上,担忧和希冀混杂。 桑景云见状安慰他:“你放心,一定能过稿,最多就是稿费少一些。” 桑景英道:“稿费少一些也无妨。” 千字两元,这价格桑景英觉得有些过高了。 才几天过去,他们就写了四万字,能拿八十元,相当于每天都赚十几元。 初中毕业的学生,干那些体面的工作,一月收入也不过十几元,桑景英都不好意思拿这个钱。 桑景云看出了桑景英的想法。 其实她也觉得,这稿费有点多。 他们能拿这么高的稿费,应该是洪永祥帮了忙。 不过民国时期,稿费确实很高,原因也很简单,那便是读书人太少。 读过书的人,还不是各个都会写东西的。 这几日桑景英写的册数确实比她多,但让桑景英独自去写,他是绝对写不了的。 说话间,他们来到糕点铺。 桑景雄起初觉得他一个男人,跟一群女人一起做糕点,有些丢人。 但糕点铺忙不过来时,那家的男人也会跟着一起做,再加上偶尔能得到一块糕点吃,他便不再排斥。 桑景雄进糕点铺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就去了洪兴纸号。 洪掌柜已经在铺子里了,看到桑景云就道:“景云,这几日,你可有写那部《双面魔君》?” 桑景云见洪掌柜这样子,就知道洪掌柜怕是一直惦记着这本书,想看后续。 自己写的书能被人认可,是一件好事,桑景云拿出稿件给洪掌柜看。 剧情已经进展到主角孟佑被魔教抓走。 在桑景云的设定里,魔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如若不然,也不会用那么残忍的方法来培养死士。 孟佑被逼着练能快速增长实力,但对身体有损伤的内功,还被喂下毒药。 中了这种毒药的人,必须每月吃一颗解药,如若不然,一到晚上就会药效发作,宛如万蚁噬心。 因这痛苦难以忍受,那些不听话的死士,在被断过解药后,都会变得无比听话。 孟佑试图逃跑,就被断了解药,陷入无尽痛苦之中,痛到让他忍不住想要了结自己。 可即便如此,他依然咬牙修炼《无名诀》。 他不想死,他还要报仇! 在仿佛要将身体和脑袋撕裂的疼痛中,孟佑发现,《无名诀》稍稍减轻了他的痛苦。 很轻微,但这是希望。 三天后,孟佑得到了解药,但他没有吃。 之后每个晚上,他都在承受痛苦,而他坚信,以后会好起来。 无论如何,他都不愿被人控制。 他要报仇,他要活着。 他的人生,该由他自己掌控! 我命由我不由天! …… 洪掌柜看得倒抽一口冷气。 那些推崇文言文的人,曾说白话小说堆砌辞藻,一点都不简洁。 孟佑毒药发作这一场景,桑景云确实花了不少笔墨去写,而不像以往小说,只有寥寥数语。 桑景云还写了孟佑的诸多想法。 这是洪掌柜以往看的小说里,不会出现的内容。 但洪掌柜很喜欢这一段,为之动容。 他从孟佑身上,看到了顽强的生命力,看到了孟佑的不服输。 明明陷入绝境,但孟佑从未想过要放弃! 哪怕每日忍受痛苦,他也不愿向魔教屈服。 “这故事很好看,我很喜欢孟佑。”洪掌柜开口。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 写这一段时,她想到了这个国家,之后那三十年的历史。 有无数先烈,在面对压迫和霸权的时候选择了反抗。 他们哪怕遇到危险,哪怕身处绝境,也坚决不放弃,为后世开创了一个和平年代。 洪掌柜看完,依依不舍地看第二遍。 桑景云在旁边等着,一直到洪掌柜看完第二遍,才问:“洪爷爷,你可有想过,要多经营些生意?” “什么?”洪掌柜问。 桑景云道:“洪爷爷,你可以买个石印机,承印广告、请帖、讣告等,还可以在铺子里出售书籍。” 洪兴纸号会印一些簿册卖,但都是用老一套的工具印的,来来去去就那么些,没有新花样。 也是因此,生意才会日渐惨淡。 其实完全可以与时俱进,引进新技术。 洪掌柜道:“我有想过,只是年纪大了,就不想折腾,家里小辈又不争气。” 他长子有些胆小。 他幼子提过想要购置新设备的事情,但他长子瞻前顾后,犹犹豫豫。 两人说话间,洪旭带着个白白胖胖的小姑娘来了。 那小姑娘,瞧着就是刚上初中的年纪,桑景云立刻意识到,这应该是洪旭的二姐洪玥。 这姑娘瞧着,就是个有福气的。 桑景云看洪玥的时候,洪玥也看向桑景云。 她慢慢走过来,低着头,轻声问桑景云:“吃糖吗?” 说完,她又递给桑景云一个小小的油纸包。 桑景云闻到了花生糖的味道,打开一看,果然是花生糖,瞧着应该是自制的。 洪掌柜说他们家收了许多花生,看来是真的。 “谢谢。”桑景云笑道。 “不用谢。”洪玥声音小小的。 桑景云算是看出来了,这姑娘跟洪旭一样有些内向。 洪旭跟他们熟了之后,话挺多的,也不知道这姑娘如何。 “你是洪旭的二姐吧?你画的画很有意思,我非常喜欢。”桑景云笑道。 洪玥笑得眉眼弯弯:“我随便画的。” “随便画都能画那么好,你手真巧!”桑景云笑道:“之前那本《田忌赛马》,你把马脸画得太有意思了!” 《田忌赛马》这个故事,洪玥早已画完。 她画的马,跟那些大师画的不能比,但很有意思。 她给比赛的马,加了些人类才有的表情,那匹输了的马眼歪嘴斜,舌头也甩了出来,一副跑得筋疲力尽的模样,令人忍俊不禁。 这样小细节,在很多画里都有,对桑景云来说,是隐藏的小惊喜。 洪玥内心,应当是俏皮可爱的。 洪玥的眼睛亮晶晶的,又提出想看桑景云写的《西游记》的稿子。 洪旭在旁边道:“桑姐姐,我二姐今日出来,就是想看你写的连环画。” 桑景云当即把自己和桑景英这些天写的稿件给了洪玥。 洪玥认真看起来,还时不时沉思,应该是在考虑其中某些片段,要如何画。 第26章 九十元稿费 洪永祥震惊之余, 也有些心疼。 这两个孩子在短短五天内写这么多字,肯定是因为缺钱。 他们不容易。 “你们放心,南城书局审稿极快, 要不了多久,你们便能拿到稿费。”洪永祥给桑景云做保证。 桑景云再次道谢, 同时跟洪永祥说了笔名的事。 她从今往后,就用“云景”这个笔名, 《西游记》这部连环画,是她与桑景英一起写的, 除了她的笔名外, 还会将桑景英的笔名刊登在上面。 桑景英的笔名比她更为简单, 直接就用了“景英”两字。 洪玥在旁边听到,也给自己起了个笔名, 叫“洪明”。 洪永祥很惊讶:“阿玥, 你怎么用这么个名字?” “玥和明很像。我爹说我若是男子,就该叫洪明, ”洪玥眼里有些兴奋, “我用这么个笔名, 别人一定猜不到,画这连环画的是我。” 洪玥已经想好,等连环画出版,她要买下一些, 送给自己读书时认识的好友, 然后在她们好奇洪明是谁之时, 告诉她们,自己是洪明。 到时,她们定然震惊万分。 当然, 起这么个笔名,洪玥也是存着小心思的。 她很清楚,若是别人一开始便知道她是女子,定然不会公正看待她的画。 即便她的母亲,都日日念叨,觉得她一个女人,画不出名堂。 她要先出名,再让人知道,她是女子。 桑景英和桑景云今日来县城,就是为了将稿件给洪永祥。 因而很快,两人便起身告辞。 洪掌柜出言邀请:“时间不早,不如留下吃午饭。” 桑景云笑着拒绝:“洪爷爷,我们今日还有事,就不吃了,赶明儿我拿了稿费,在庆福楼办一桌,请你吃饭。” 洪掌柜闻言笑道:“好,那我等着。” 桑景云和桑景英这才离开。 他们一走,洪掌柜便拉过洪永祥,问他是如何看桑景云的,又嫌弃洪永祥不知道讨女人欢心,竟然不请桑景云吃饭。 洪永祥无奈,吃过饭便马不停蹄逃回租界。 桑景云和桑景英今日其实并无要做的事情,只是不好意思白吃白喝。 “我们快些回家吧。”桑景云离开纸店后,就对桑景英说道。 早上只喝了点粥,又出来这么久,她早已饥肠辘辘。 桑景英点头。 此时,他恨不得跑回去,好快点吃到午饭。 但他姐姐身体不好,不能跑,他只能按下心中的焦急。 桑景云知道桑景英应该比自己更饿。 她从之前洪玥给的花生糖里取出一给桑景英:“吃块糖吧。” 桑景英道:“姐,我已经长大了,不吃糖。” “吃吧,我比你大,也是要吃糖的。”桑景云笑道。 桑景英到底还是吃了糖,他把花生糖含在嘴里,舍不得嚼。 桑景云也舍不得嚼。 她一直觉得自己不爱吃甜食,现在才知道,以前不爱吃,只是因为能选的东西太多,不稀罕那点糖。 两人分糖时,桑家,桑学文浑身颤抖,直冒虚汗。 他又犯烟瘾了。 他犯烟瘾,各种症状皆有,比如之前某天,就突然拉了一裤子。 自从染上大烟,他的人生和自尊,便都被踩进泥地。 他家里人想要拉他一把,也被他拽下泥潭。 他真不是个东西。 有那么一段时间,桑学文觉得自己,就是个一无是处的祸害,再也变不了。 他骗走阿兰的养老钱,还骗走陆盈出嫁时的压箱钱。 但他真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会死。 桑学文找到桑钱氏:“娘,把我关起来吧。” 桑钱氏将他关起来,桑学文躺在臭烘烘的稻草上,开始背书。 “右护法将解药扔在地上,用脚碾碎踩入泥里。那被断了解药,受了半日苦楚的少年瞧见,疯狗一般冲上去,张嘴咬那泥地,连泥带药吞进肚,又去舔右护法的鞋。右护法面露嫌弃,一脚将那少年踹翻,那少年翻身爬起,只不停磕头。见曾经的桀骜少年,已然成了右护法的狗,孟佑心惊不已,唯恐自己也变成这般模样。” 桑学文涕泪横流,慢慢背书,背得颠三倒四。 “右护法手一甩,孟佑便被扔进一处潮湿的山洞,他狠狠撞上石壁,五脏六腑都仿佛移了位,但这痛,远不如剧毒发作之痛。毒发后,一呼一吸宛若在拉扯他体内筋脉,要让他寸寸碎裂而亡。此时活着便是受罪,恍惚间,孟佑想到了那日的少年,若此时有人在他面前扔下解药,他怕是也要变成一条狗。” 桑学文继续背:“但他不愿当一条狗,他是个人!他是个人!” 屋里又黑又潮,桑学文又开始背后面的内容:“三日期满,孟佑被带出山洞时,已然不成人样。右护法说了句不错,扔下一粒解药,便扬长而去。孟佑恨不得抢过那解药,立刻送入口中,但他不知哪来的力气,最终将解药扔进悬崖。” “我命由我不由天,他绝不能被区区药物所控!” 也不知过了多久,桑学文才恢复正常,嚎啕大哭。 这些日子,他女儿时常找他说话,但他能察觉到女儿骨子里的冷淡。 他以为女儿一辈子不会原谅他,但这书,分明就是女儿为他所写。 桑景云对桑学文的想法一无所知。 她写书时,满脑子都是她崇敬的革命先烈拥有的百折不挠的抗争精神,与桑学文无关。 不过孟佑等人的中毒惨状,她确实参考了桑学文烟瘾发作的模样。 曾经的桑学文不说霁月风光,却也人模狗样,但烟瘾发作后,却成了个疯子。 桑景云和桑景英到家时,桑钱氏已做好午饭,还将桑学文放了出来。 他们吃的依旧是粥,还有咸菜和洪掌柜给的油炸花生。 那花生只有一小碟,桑钱氏和陆盈几乎不动筷子,桑学文也没动。 桑景云吃完,拿出一颗花生糖塞进桑景丽嘴里,又将剩下的糖拿出来放在桌上。 这糖只一小包,总共也就八颗,桑景云和桑景英在路上吃了两颗,刚才又喂了桑景丽一颗,还剩五颗。 她给了陆盈和桑钱氏一人一颗,剩下的她跟桑景英桑景丽,又分了一人一颗:“奶奶,娘,爹不爱吃糖,景雄在点心铺有糕点吃,我们一人一颗。” 桑钱氏拒绝:“不用给我,你吃吧。” “奶奶,我想孝敬你,你可不能不给我这机会。”桑景云笑道。 桑钱氏到底还是将糖放在嘴里。 桑学文看到这一幕,有些羡慕。 哪里是他不爱吃糖,不过是女儿不想给他。 他拿了抹布,熟练地去洗碗,正洗着,陆盈给他半块花生糖。 糖真甜,他真不是个东西。 桑景英吃过饭,就想继续写《西游记》。 这个弟弟实在太卷,桑景云无奈道:“阿英,人也是要休息的,这《西游记》我们都写了一半了,今日就休息吧。” 桑景英道:“姐,左右也没事情做,我写它就当是休息。” 也行……桑景云翻开《西游记》原著,一边看,一边回忆自己上辈子看了无数遍的《西游记》电视剧,跟桑景英说下面的故事要如何写。 但她没写。 她嘴角的口疮刚刚好,想休息一天。 顺便琢磨《双面魔君》的后续剧情。 虽然稿件已经给出去,但稿费还未拿到手,桑家的日子,便也照常过。 晚上灌了一肚子粥,桑景云早早睡下。 洪永祥却找到费中绪家中。 费中绪住的马棚楼有电灯,洪永祥到的时候,费中绪正在灯下读书。 听到敲门声,他起身打开门:“我就知道你今天要来,前面十册的稿子,那桑小姐可有写好?” “已经写好了。”洪永祥拿出用《上海日报》包起的稿件。 费中绪看到厚度惊人的稿件,震惊万分:“十册书她写了这么多?” “这里不是十册书,五天时间,她和她弟弟一起,写了三十几册。” 费中绪之前,就从洪永祥那里得知桑景云缺钱。 这也是费中绪同意给桑景云千字两元的稿费的原因。 但现在,看到这么多稿件,费中绪才清晰地感受到,这小姑娘有多么缺钱:“这几日,她可有睡觉?” 洪永祥道:“你先看看,这稿件是否可用。” 费中绪闻言,翻阅起手上稿件。 《西游记》一书,他是看过的,看的时候就当个消遣,并没有特别喜欢,里面的故事,也已忘得差不多,就记得少许可怕场面。 比如那狮驼国,尸骨堆成山岭,死人的头发做成毡片,到处都是妖怪在吃人,那描述,看得年少的他浑身不适,噩梦连连。 如今这书写得不错,那些可怕情节都没有写进书里,整个故事充满童趣。 这正是费中绪想要的。 费中绪是个非常负责的人,他从头看到尾,一边看,一边用铅笔做记号。 看完,他对洪文祥道:“这稿件没有问题,需要改动的地方很少,只是这稿费有点问题……” “稿费怎么了?你不是说千字两元的稿费,你能直接批?”洪文祥不解。 费中绪道:“这个价位的稿费,我是能直接批,但我本以为她一个月,最多写十来册,那我一个月给出去二三十元稿费,总编绝不会过问。可如今她一次交上来这么多稿件,若要支取全部稿费,需要总编同意。” 出《西游记》连环画一事,他曾写了申请,给总编看过。 稿费预计千字两元,画图预计一角一张,一册书二十页四十张图,一共四元。 这价格不高,总编并无意见,但他若是一次支取超过五十元的稿费,必然引来总编过问。 第27章 拿到稿费 廿四这天晚上, 桑景云睡得极好。 廿五一大早起来,她觉得有点凉,开门出去, 才发现外头下了小雨。 见下了雨,桑景雄就不乐意去县城做工了, 满脸的不情愿。 桑钱氏见状道:“我送你去。” 桑景雄冲着桑钱氏撒娇:“奶奶你背我。” 桑景云连忙道:“你都十岁了,还好意思让奶奶背?” 桑景雄到底没有让桑钱氏背, 穿上木屐跟着桑钱氏一起去县城。 所谓木屐,其实是两块底下有齿的厚木板。 他们这里都是穿着布鞋再穿木屐的, 将厚木板绑在穿了布鞋的脚上, 便能在雨天出门, 即便走那些泥泞的道路,也不用担心弄脏布鞋。 只是这么走有些累。 桑景雄不情不愿地出门, 桑景云桑景英则是把家里的八仙桌搬到门口处, 继续写书。 今儿个天阴沉沉的,哪怕将桌子搬到门口, 也还是有点暗。 桑景云写一段, 就看看外面的景象, 放松眼睛。 桑家下雨天只有木屐能穿,费中绪和洪永祥穿的却是油靴。 这是用皮革做成的靴子,外面涂了防水的桐油,穿着它出门, 下雨天也不用担心鞋袜会湿。 洪永祥按照昨日说好的, 来找费中绪, 请费中绪吃粤菜。 费中绪一看到洪永祥,便拿出一张九十元的庄票:“稿费有了!” 银元分量不轻,他们书局给稿费, 若是超过五十个银元,会给庄票。 他们将银元存入钱庄,就能得到庄票,而拿到庄票的人,可以去签发庄票的钱庄兑现银元。 如今已经有银行了,但一些人还是更信任老字号的钱庄。 但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很强的地域性。 费中绪手上的庄票,是上海这边最大的钱庄签发的,这钱庄在公共租界、法租界和上海县城都有铺子,都能兑现,但离了上海,其他地方的钱庄和银行,是不认这张庄票的。 “费兄是怎么做到的?”洪文祥问。 费中绪见周围没人,便低声将自己做的事情说了。 洪文祥有些担心:“若是被你们主编发现不对,可会连累你?” 费中绪道:“千字两元的稿费不算高,只是新人拿不到而已。即便将来主编发现此事,也顶多说我几句。更何况,他想出《双面魔君》这本书,若是《双面魔君》在报纸上登出后广受好评,他怕是都不会说我。” 今天上午,主编看过《双面魔君》后,便想出这本书,还拜托他在云景面前,为南城书局美言几句。 毕竟他们南城书局,在上海就是个小书局,跟商务印书馆之类不能比。 听费中绪这么说,洪永祥放下心来。 他知道费中绪爱喝酒,点菜之余,还让人上了一壶绍兴黄酒,果然,费中绪很是高兴。 吃过饭,费中绪就去了《新小说报》编辑部,帮桑景云投稿。 《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是认识费中绪的。 不久前,费中绪就到过他们报社,跟他们要一个作者的联系方式,想出版那个作者在《新小说报》上连载的小说。 《新小说报》的主编见到费中绪,立刻招呼起来,又让报社的抄写员去给费中绪泡茶。 “费编辑过来,是看上了我们报纸上哪篇小说?”主编好奇地问。 费中绪中午喝了点酒,脸有些红,呼吸间也有酒气,但因为喝的不多,神志还很清醒:“我是来帮人投稿的。你也知道,现下都在推白话文,还在推标点,我认识的一个文人写了个给孩童看的连环画,我就求来,由我们书局出了。后来,她得知我与你们认识,便又给我一部她写的武侠小说,让我帮忙投稿。” 说着,费中绪拿出《双面魔君》的稿件给那位主编:“你可以先看看。” 若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来投稿,《新小说报》的主编定然不会重视这小说。 但今日来投稿的,是费中绪。 费中绪还曾到那作者手上求书! 这主编下意识,便觉得这小说是个有名气的人写的。 等稿件拿到手,看到那些标点,他更是无比确定这一点。 这小说,必然是个有些名气的新式文人写的。 《新小说报》的主编自己也是个爱看小说的,再加上每日都接触各类小说,对小说的鉴赏能力,超过洪永祥和费中绪。 他才读了个开头,便知道这是一部好小说。 老百姓喜欢的书,都是好读的。一些流传很广的小说,甚至一开始,是说书艺人说出来的。 《七侠五义》,就是道光年间一个说书艺人说的《龙图公案》被人记录下后,几经整理、添加、改编,才终于成书。 眼前这小说,非常好读。 它还极有新意,之前那些武侠小说里,可没有内功,魔教和死士的设定,也是他前所未见。 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些设定,跟着作者看下去,却又不觉得突兀。 关键是,这书抓人。 有些书,他看了也就看了,并不急着看后续,但这书,他抓耳挠腮一般,想看后面内容。 这有名气的文人写的书,就是不一样! 费中绪道:“她笔名用‘云景’。这是个新笔名,但你给稿费,可不能按照新人来。” 《新小说报》的稿费分三档,分别是一元、两元、三元。 新人或者质量一般的稿件,都是给千字一元,还算不错的稿件,给千字两元。 只有一个备受推崇的作者,他们给的价格是千字三元。 “云景”是新人,按理给千字一元,但有费中绪出面,主编就给了千字两元,还道:“等刊登后,若是反响不错,我便将稿费提至千字三元。” 如今这小说还未刊登,他上来就给千字三元,会让其他作者不满。 但若是刊登后,读者反响好,那增加稿费,便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费中绪对此很满意:“可以!这稿件,我手上有两万多字,作者手上还有一些,她说若是开始刊登,她一日至少供稿三千字,绝不拖稿断稿。” 主编闻言大喜:“好!好!” 他们报社写得最好,拿千字三元的稿费那个作者,有烟霞癖,也就是抽大烟。 他最大的问题,便是会拖稿。 主编对此深恶痛绝,现下有作者许诺不拖稿,自然喜出望外。 桑景云并不知道,洪永祥的朋友凭着一张巧嘴,帮自己争取到了不低的稿费。 现如今,她正在写《双面魔君》。 《西游记》是一锤子买卖,她写完之后拿到稿费,这书与她,便无多大关系。 但《双面魔君》不同。 这书是独属于她的,她在报纸上刊登过后,还能投稿到出版社,让出版社出书。 往后若有人要再版,还得继续给她版税。 她更喜欢写这本书。 这书的剧情也有意思,前期她压了压主角,而现在,主角要大展身手,用种种手段掌控魔教了! 桑景云要写的,并非真的魔君。 她不喜欢写作恶的主角,她更喜欢写主角在逆境中不屈不挠,最终拥有光明的未来。 正如她现在。 她现在吃不上肉,但她会努力,争取让自己过上好生活。 因此,孟佑掌控魔教后,会用狠辣手段,将魔教那些恶贯满盈之人,全都铲除。 剩下罪不至死的,就留下帮自己做事。 那些跟他一样的暗卫,孟佑更是传他们《无名诀》,以便他们可以修复体内损伤。 以前,这些暗卫是受到控制,不得不听命于前任教主,但当孟佑成为教主,他们却心甘情愿,为孟佑抛头颅洒热血。 这是一段让人热血沸腾的情节,主角在前期的压抑过后,终于一飞冲天。 而现在,桑景云正认真写着这段情节,并精心刻画孟佑身边的那些人。 桑景英在旁边写《西游记》。 他心中有些焦躁,唯恐拿不到稿费。 他们家现下实在缺钱,若是拿不到稿费,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但等他看到认真写作的桑景云,心里的焦躁,便如遇到秋风的炊烟,快速消散。 连着下了两天小雨,气温降下来不少,桑家院子里种的蔬菜,也窜高许多。 这日是廿七,也是星期天。 当然住在上海县城的人,对星期天是没什么概念的,毕竟他们不做礼拜。 今天不下雨,太阳也出来了。 但因为路上有泥泞,桑景雄还是要穿着木屐去县城糕点铺。 他小声抱怨,跟着桑钱氏出了门。 桑钱氏要去县城交陆盈做手工活,顺便买点豆腐咸鱼,回家当菜吃。 她觉得吃咸菜也可以,但桑景云说他们每日吃点荤腥豆制品,身体才能好,她便日日去买。 她也舍不得家里的孩子整日吃咸菜。 桑钱氏离开前,将桑学文关在屋内,桑景云和桑景英,则还是在门口写书。 两人正写着,传来敲门声。 桑景云正想走动一下,便起身去开门:“奶奶,你回来了?” 她以为是桑钱氏回来了,然而门打开,出现在她面前的,是洪兴纸号的那个学徒。 这人看到桑景云就笑起来:“桑小姐,我们家永祥少爷从租界回来了,拿来了你的稿费。” 这一刻,学徒跟桑景英差不多高的个子,在桑景云眼里,显得无比高大。 她的稿费,终于到了! 第28章 采购 桑家的院子并不大, 那学徒又没收着声,因而他的话,不止桑景云听到。 桑景英猛然站起, 坐着的条凳险些被他撞翻:“姐,稿费到了?” “对, 到了,我们去县城拿稿费。”桑景云笑着开口。 桑景英闻言, 立刻就要往外冲,但被桑景云叫住了:“带上你的背篓。” 拿了稿费, 他们肯定要买一些东西回家。 在现代可以空着手外出购物, 但在这时不行。 桑景英风风火火, 又跑回去拿背篓。 就连桑景云,也找出桑景英之前读书时背的斜挎背包, 背在身上。 两人飞快地收拾好, 又跟陆盈打了个招呼,这才往外走。 领稿费是开心事儿, 桑景云其实想带上陆盈和桑景丽。 但从他们住的地方到县城, 大概有四五公里的路, 陆盈裹了小脚,桑景丽年纪小,她们走不动。 桑景云三人走到一半,遇到了挎着两个篮子回来的桑钱氏。 桑钱氏右手挎着的篮子里垫了旧衣服, 放着给陆盈领的针线活, 另一个篮子里, 则放着她刚买的豆腐和咸鱼。 桑景云一脸兴奋:“奶奶,你把东西拿回家放好,就来县城找我们。我们今儿个中午要请洪掌柜吃饭, 你可以与我们一起吃。” 桑钱氏想了想道:“我还要帮你娘照顾景丽,就不去了,你们好好谢谢洪掌柜。” 她与洪掌柜并不认识,一个老婆子挤在里面不合适,留陆盈他们在家没得吃,也不太好。 桑景云大概能猜到桑钱氏的想法,也没强求:“奶奶,那等会儿我们带好吃的回来。” 跟桑钱氏告辞,三人继续往县城走。 洪兴纸号的这个学徒是个喜欢谈天说地的,一路跟桑景云说了不少事情,但他对稿费的事情不太清楚,只知道洪永祥从租界回来了,让他来找人。 但这,已经能让桑景云安心。 既然洪永祥提到了稿费,那别的不说,稿费定然是有的。 有稿费就好! 三人来到洪兴纸号,远远地,就看到洪永祥搬了张桌子,在店门口帮人写信。 现如今,洪兴纸号附近,有四个帮人写信的摊子,都是半大少年在自家店铺门口给人写。 这年头的人生得多,县城好些掌柜,家里都有初小或者高小毕业,闲在家里没工作的半大孩子。 若孩子学得好,他们肯定会让孩子读中学,但很多孩子考不上中学。 想让他们去做工,这年纪又太小。 在自家门口代写书信,着实是个不错的营生,不仅能挣到钱,还不用担心孩子被人带坏。 因为这些人的出现,洪兴纸号已不再提供代写书信的服务,洪永祥这会儿拿了纸笔帮人写信,只是为了找点事情做,避开洪掌柜的念叨。 看到桑景云和桑景英来了,洪永祥加快写信的速度,同时开口:“你们等我片刻。” 很快,洪永祥就将书信写好。 他将信念了一遍,递给那个找他写信的人,这才看向桑景云:“我们去铺子后面谈?” 这铺子后面有个不过几平方,用作采光的小院,再往后是两间屋,那是铺子的仓库,学徒平日里也住在这里。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跟着洪永祥来到那个天井里,问:“洪先生,稿费已经有了?是多少?” 洪永祥看了一眼桑景英,意识到桑景云不打算瞒着桑景英,就将庄票拿出来:“《双面魔君》要刊登之后才有稿费,但《西游记》的稿费已经有了,现在一共四万五千字,稿费是九十元。” 桑景云是认得庄票的,这其实就是那些古代电视剧里,常有的银票。 这个时代贫富差距很大,对有钱人来说,九十元算不得什么,但对穷人来说,这是非常大的一笔钱。 “洪先生,真的太感谢你了。”桑景云认真道谢,她很清楚,若没有洪永祥,她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拿到稿费,还是这么大一笔稿费。 就在这时,桑景云身边传来哭声,她侧头一看,发现桑景英这个半大少年,已经哭起来。 见桑景云和洪永祥都看向自己,桑景英擦掉眼泪,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太过高兴,你们不用管我。” 盯着桑景英看只会让桑景英尴尬,桑景云转头看向洪永祥,问起投稿的事情。 洪永祥一一说了,还把费中绪为了让桑景云快些拿到稿费做的事情说出,又道:“费兄让我不要说此事,但我觉得告知你比较好。此外,南城书局有意出版《双面魔君》,希望你能优先考虑他们。” “我会的。”桑景云认真开口。 费中绪帮了她大忙,这件事,她会永远记在心里。 两人说了许多话,桑景云最后道:“洪先生,我和阿英能拿到稿费,全仰仗你帮忙,我们请你和洪掌柜去庆福楼吃饭。” “不用,我还赶着回租界,”洪永祥笑着拒绝,“更何况,我爹已经知会过家里,让家里多送些吃的过来,连你们的饭菜,都有算上。” 此时已是中午,桑景云也知道,现在请客有些太仓促。 她想了想,拉着桑景英往外走:“我们出去片刻,马上回来。”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直奔钱庄。 钱庄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面是今天银元兑换铜钱的价格,再往里走,是连成一长条的几个大柜台,有个中年男人站在柜台后,正检查银元的真伪。 他将银元一枚枚往旁边柜台扔,旁边柜台后的小厮,再将那银元捡起放在银元板上。 银元板是上面有许多半圆形凹槽的木板,五十枚银元可以放满一个凹槽,钱庄和银行都以此计数。 突然,中年人停了手,将自己刚才扔出去的银元拿起:“这银元声音不对,是假的。” 桑景云这才知道,他扔银元是为了听银元和柜台的敲击声,并以此辨别真假。 这次过来是有正事,桑景云看了一眼,便找到兑换银元处,将手上庄票递出。 柜台后的人仔细查验了庄票,确定是真的,便问桑景云要求。 桑景云道:“我想取出四十个银元。” 那活计手脚很快,没多久,便数出四十个银元,外加和一张五十个银元的庄票,一起给桑景云。 桑景云接过,又带着桑景英去熟食店,花一个银元买了酱鸭烧鸡等熟食,装了满满一背篓,带去洪兴纸号。 他们到时,洪家的饭菜已经送来。 桑景云将熟食拿出:“洪爷爷,我今日得了稿费,给你加个菜!” 桑景云买了不少熟食,他们几个自然是吃不完的。 桑景云让洪掌柜将剩下的熟食带回洪家,但洪掌柜没同意,将剩下的熟食跟桑景云分了分:“我们家吃不了这么多,你也带些回家。” 桑景云笑着开口:“洪爷爷,这熟食我会带回家,等下我买东西,你可不能再给我让价,你太客气,会让我不好意思上门占你便宜。” 桑景云之前在洪掌柜这里借了钢笔和许多纸,价格她都记在心里。 现在,她又拿了一些纸,然后按照洪掌柜的售价付钱。 哪怕是蘸水钢笔,也不便宜,她还前后一共要了三支,再加上购买纸张的钱,桑景云一次给出去八个银元。 洪掌柜道:“你这给多了,以往遇到你这样的大客户,我都会给打折。” 桑景云笑道:“洪爷爷你没给我打折,但请我吃饭了。” 洪掌柜到底还是收了钱,桑景云又道:“洪爷爷,我家中缺不少东西,急着去置办,这就走了,下次再登门道谢。” “走吧。”洪掌柜笑道。 桑景云又看向洪永祥:“洪先生,这段时间麻烦你了,以后等周日,我和我弟弟会自己将稿件送到租界。” 洪永祥以前,一个月都不见得回一次家,最近这些天,却因为她的事情,时不时回来。 这不仅费时费力还费钱。 之前吃饭时,桑景云就跟洪永祥要了《上海日报》编辑部和南城书局在租界的地址。 往后,她和桑景英会自己将稿件送去租界,若是洪永祥在,就给洪永祥,若是洪永祥不在,就给费中绪。 从洪兴纸号离开,桑景英摸了摸放在口袋里的三十一个银元,对桑景云道:“姐,我们终于有钱了!” “对,我们终于有钱了。”桑景云言语里,难掩兴奋。 现在是中午,时间不算晚,桑景云就带着桑景英,先去卖猪肉的地方,买了一大块肥猪肉,用来熬猪油。 接着,他们又来到曾经帮着糊月饼盒子的点心铺,买了梨膏糖和花生糖。 桑景云还计算着接下来要买的东西:“景英,我想买一口小锅用来做菜,再买块肥皂,买个锅铲……” 她说了七八样东西,最后道:“今日先买这些,再多我们拿不动。” “嗯!”桑景英很是高兴。 桑景云又道:“阿英,你上回送了阿兰奶奶,应该知道她在哪里,我们去看看她,若是她过得不好,我们就带她回去。” 刚穿越时,桑景云没想起这位老人。 但中秋见过一面,她就上心了。 之前他们没钱,没办法把阿兰带回去,但现在她能写小说挣钱,养阿兰,也不过就是一个月多写一千字的事儿,算不得什么。 “好。”桑景英一口答应。 两人一边往阿兰工作的那户人家走,一边买东西。 桑景云添置的,大多是小东西,最重的那口带柄小锅。 这时的锅普遍很大,说是小锅,放后世就是个家用大炒锅,直径能有四十厘米。 桑景英的背篓放不下,拿着又太重…… 第29章 熬猪油 “阿英, 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吗?”桑景云突然问桑景英。 桑景英不解:“是什么?” 桑景云一脸认真:“我是背锅少女。” 说完,桑景云就忍不住笑起来,桑景英见状, 也笑起来。 此时此刻,他们心情极好。 今日是周末, 张庄茂便也从租界回到上海县城。 他是上午到家的,在家吃过午饭, 便跟同学一起出来逛街。 张庄茂的同学听张庄茂说起过未婚妻,逛街时, 便询问起来:“你要不要去看看你的未婚妻?” 张庄茂道:“她住得离县城有些远, 我只有一日假, 来不及过去。” 张庄茂本身,也不太想去桑家。 桑景云虽好, 但桑学文是一摊烂泥, 他怕自己被桑学文缠上。 “那真可惜。”张庄茂的同学道。 而就在此时,张庄茂看到了背着一口锅, 笑靥如花的桑景云。 桑景云的笑容让张庄茂心跳加速, 升起无限欢喜, 但桑景云的打扮让他却步。 桑景云今日本是在家写小说的,得到消息来不及换衣服,就匆匆往县城赶。 她穿着旧衣裙,头发随意捆在脑后, 头上戴了个破草帽遮阳。 最重要的是, 她背着一口锅! 张庄茂不仅不敢打招呼, 还唯恐桑景云瞧见自己。 他在同学面前,将桑景云描述成聪慧美丽的大家小姐,自然不想让人知道, 真实的桑景云是这么个模样。 等他和桑景云成亲,绝不许桑景云这般不修边幅! 张庄茂带着同学,换了一个方向走。 张庄茂瞧见桑景云时,桑景云其实也瞧见了张庄茂。 但她只觉得对方有些眼熟,没认出人。 买完锅,需要的东西已经买得差不多,两人便一道来到阿兰如今待着的主家。 这家的房子较大,有侧门,之前桑景英,便是将阿兰送到侧门处。 两人敲了门,很快就有个圆脸妇人将门打开。 桑景云往里望去,发现挨着侧门的地方,便是厨房,此时,阿兰正在厨房门口洗碗。 阿兰作为厨房的帮工,平日里要做的事情,就是洗碗、洗菜、烧火等,闲下来,还会被叫去干别的杂活。 桑景云喊了一声“阿兰奶奶”,阿兰闻言连忙站起身,擦擦手快步走过来:“云小姐,英少爷,你们怎么来了,可是家里缺了什么?” 桑景云见阿兰面露担忧,连忙道:“阿兰奶奶,家里不缺什么,是这样的,我跟阿英写书挣了钱,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想问你要不要跟我们回去。” 桑景云简单说了说现在的情况。 她没说自己和桑景英赚了多少,只说他们赚到了一笔钱,以后还会有固定收入,想接阿兰回去养老。 阿兰听得直流眼泪,不停说好。 但她没同意跟着桑景云和桑景英回去:“我现在过得好着呢,云小姐你不用担心我。” 阿兰眼里带笑,说主家很宽厚,厨房大厨也是个好人,中秋的红烧肉,便是大厨特地给她留的。 桑景云瞧了眼那几个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的下人,又看了看阿兰的穿着,知道阿兰没说谎。 想也是,这世间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即便有点小心思,也不至于在没有利益纠葛的时候,故意欺负一个老太太。 桑景云想了想,拿出一只烧鸡,两个银元给阿兰:“阿兰奶奶,你不愿意跟我们走,就收下这个吧,我们过些天再来看你。” 阿兰不想要,但桑景云把钱和烧鸡硬塞在她手里,带着桑景英跑了。 桑学文从阿兰手上骗走的,足有几十个银元。 此外,阿兰以前在桑家的柜面上存的钱,也因为桑家破产没了。 此时的商店,为了能多些资金周转,会让亲友在自家铺子里存钱,每到年底,还会给存钱的亲友利息。 若只是桑学文输钱,桑元善总归能留下些东西,他当年,也是学桑家老祖宗,在地底下埋了银元的。 不学无术的桑学文,甚至连桑家到底有多少产业都不清楚。 只是前几年,上海县城日渐萧条,桑家的生意本就在走下坡路,桑学文输钱后,被桑家欠了货款的商户上门要钱,在桑家柜台存钱的存户也上门挤提,店铺周转不灵,便维持不下去。 桑元善为快速获得资金,出售家中存着的绸缎布匹和田产时,还被人趁火打劫恶意压价。 桑元善不得不变卖各种东西,好给存户兑钱。 但钱还是不够,那些没来要钱的人,他们便没有给。 其中就包括阿兰。 目送桑景云和桑景英离开,阿兰笑容满面,坐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洗碗。 此时下人们刚吃过饭,正好是没什么活儿的时候,便聚在厨房这边说话。 见阿兰回来,他们好奇地询问起来。 阿兰在这里做帮工,活儿有些多,日子过得不如从前。 但她确实没受多少委屈。 因是在厨房工作,能吃剩菜,伙食还挺不错。 但前些日子,她脸上总是带着愁苦。 桑家出事后,她心里总归是不安定的,精神头也就不好。 现下却不同。 桑景云和桑景英来看她,还给她送了吃食和钱,这让她瞬间有了精神,整个人松快起来。 阿兰滔滔不绝,跟人说她的景云小姐和景英少爷,还反复提到:“他们说了,过几日要再来看我。” 众人见阿兰这么高兴,不管心里如何想,嘴里都说起好听话。 阿兰更高兴了,像是凭空年轻了几岁。 桑景云和桑景英并不知道阿兰这边的事情,两人从阿兰处离开,又去了桑景雄工作的糕点铺。 桑景云在买了些糕点后,提出要提前接走桑景雄。 现如今桑景雄是没工钱的,算是在学做糕点。 这铺子卖的都是普通糕点,工艺并不复杂,按流程做便可,桑景雄又是个聪明的,因而已经学得差不多,提前走也无妨。 糕点铺老板将桑景雄叫出来。 桑景雄瞧见桑景云和桑景英非常高兴,等闻到从桑景英背篓里传出的熟食味儿,更是欣喜若狂:“你们买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们拿到稿费,买了些熟食。” 桑景雄道:“有烧鸡味儿,能先给我吃点吗?鸡头鸡屁股都可以。” 这糕点铺不大,人却很多。 掌柜年近七十,三个儿子四十多岁,早就娶妻生子,甚至他年纪最大的两个孙子,都已娶妻生子。 一大家子足足三十口人,全靠糕点铺生活,开销颇大,在吃上面也就比较节省,桑景雄中午在这里吃饭,荤腥只有咸鱼,吃不上肉。 现在闻到烧鸡的香味,他垂涎欲滴。 桑景云没拒绝,从油纸包里扯了个带鸡脖子的鸡头给他啃,顺便将放了熟食、肥皂等零碎东西的背篓给他:“背篓你背。” 有鸡头吃,桑景雄自然不会拒绝。 桑景云又把那口锅从背上取下,用报纸包裹草绳后,给桑景英背着。 这时大约是工艺不行,铁锅做得比较厚,着实有些重。 她背着走了一段,已经背不动,肩膀还被草绳勒得生疼,应该是破了皮。 她这身体,明明比桑景英大三岁,但不管是个头还是力气,都比不上桑景英。 把铁锅给桑景英后,桑景云背上装了纸张的布包,一手拿锅铲,一手拎着糖和糕点,觉得轻松许多。 走了一段后,她手上的锅铲还被吃完鸡头的桑景雄要走,拿着当棍子耍。 他们到家时,大约下午三点。 桑景云刚进门,就大声道:“奶奶,我跟景英拿到了四十元稿费!” 稿费一共九十元,但她不想让桑学文和桑景雄知道具体情况,就瞒下了五十元。 家里人都兴奋地看过来。 桑景云和桑景英将买回的东西放下,又将剩下的二十三个银元并一些零散的银角子和铜板放在八仙桌上,说了说今天的开销。 总共四十个银元,熟食买的有点多花掉一个银元,跟洪掌柜买纸笔墨水花了八个银元,给阿兰两个银元,这些加起来已经十一元,之后买铁锅锅铲糖果猪油等,又花了四个银元,现在剩下不到二十四个银元。 “家里有钱了!”桑景雄很高兴。 但桑景云给他泼冷水:“这剩下的钱,留两元过两天去交下月的房租,再留点当做下月生活费,剩下的十五元,我们拿去还债。” 桑景雄蔫了,怏怏不乐,其他人也没之前那么高兴。 桑景云见状,又给他们打气:“这次稿费拿得多,全靠洪掌柜一家帮衬,往后我应该赚不了这么多,但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二三十个银元。景英去学做珐琅,每月有两个银元可以拿,景雄每月也能拿两个银元,娘做针线活,一个月下来能挣三个银元,爹和奶奶正好负责家里的杂事。往后我们一家各司其职,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桑景云还对桑景雄道:“景雄,你赚的银元,到时让奶奶给你存着,等你存够学费,可以去考中学。” 桑景云激励了一番家人,全家便都兴致昂扬起来。 桑景云又道:“奶奶,你去熬猪油,顺便给新锅开锅,今儿个晚上,我们好好吃一顿!” 桑钱氏立刻就拿出猪油让桑学文去洗,自己则修整了一下厨房。 这厨房的灶台本就不止一个,只是他们家之前仅有一口锅,别的灶台就空置着。 现在将空置的灶台整理一下,那口小锅放上去刚刚好。 桑学文洗完猪油切好后,桑钱氏先取了一小块猪油开锅,然后开始熬猪油。 第30章 厚厚的稿件 桑景云今天中午买熟食, 都是挑好的买,有酱鸭、烧鸡、卤猪蹄等。 有些中午吃了,有些让洪掌柜和洪文祥带走, 还有一只烧鸡给了阿兰,他们带回家一只烧鸡, 半只酱鸭。 今儿个打算庆祝一下,这鸡鸭, 桑钱氏就都切了摆上桌。 她还炒了一大盘秋茄子,做了个豆腐海带汤。 一家人吃得头都不抬。 这是桑景云穿越以来, 吃的最好的一顿, 之前她在洪掌柜那边虽然也能吃肉, 但洪掌柜家厨娘做的肉,味道远不如熟食店的卤味。 她买卤味的那家店, 是百年老字号, 那手艺,经得起考验。 而且, 在没有科技与狠活的当下, 熟食店是真的有秘方的, 这家店的烧鸡,就非常有名。 炸过的鸡皮浸透浓郁汤汁后,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至高奖赏,鸡肉鲜嫩多汁又带咸香, 轻轻一扯就从骨头上分离…… 油渣在烧鸡面前, 就是弟弟! 桑景云吃得肚皮滚圆, 其他人也一样。 桑家人吃熟食时,洪家也在吃。 桑景云给洪掌柜的熟食,洪掌柜让洪永祥带走酱鸭半只, 猪蹄一个,剩下的带回家,切了端上桌。 熟食价格贵,洪家平日里也不怎么买来吃,都吃得极为高兴。 吃完,洪掌柜对洪旭的父亲道:“老大,阿玥往后要画画,就别让她做女红了。” 洪父有些不乐意,洪母更是着急开口:“爹,阿玥年岁不小,要说人家了,女红必须练起来,画画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放一放也无妨。” 说完,她状似无意道:“读书读多了,心就野了,你看永祥,他都不乐意成亲,外面的人还当他有毛病。” 洪永祥不愿结婚这件事,是洪掌柜的心病,他听到儿媳妇提这个,便有些恼了:“你不愿让她画,那就算了,这几百个银元的生意,让别人去做!” “什么?”洪母愣住。 洪掌柜道:“永祥从认识的人那里,给阿玥找了个活儿,让她画孙悟空,画一张给一角钱。总共要画两三千张图,画好了能拿三百大洋。” 洪母倒抽一口冷气:“爹,阿玥还小,倒也不急着学女红,就先画画吧,永祥费心思给她找的活儿,总不能不干。” 洪母说完,又问洪玥:“阿玥,你一天能画几张图?” 洪玥道:“十张总是能画的。”之前画《三打白骨精》时,她一天下来,能画二十张。 但当时她是随便画的,现在要给出版社画,她不敢这么随意,觉得自己最多画十张。 洪母左手捂胸,呼吸都急促起来:“阿玥,你尽管专心画图,娘一定不打扰你。” 画十张图,能拿一个大洋! 小叔子在租界当记者,一月下来不过拿十五个银元,她男人帮着公爹打理生意,每月只有十元工钱。 若非吃穿用度,还有洪旭学费等,都是公爹出的,他们都要养不起家。 现在洪玥一天能挣一个银元,一个月就是三十个银元! 吃过饭,洪母找家里最亮的油灯点上,送到洪玥屋里,让洪玥专心画画:“阿玥,你挣了钱,就留着当嫁妆!你爷爷给你准备的嫁妆本就不少,再加上这三百银元,将来你夫家,一定不敢看轻你。” 洪玥见自己母亲张口闭口都是嫁人,都是夫家,心里有点不舒服。 她是喜欢画图的,但画图若是为了给自己攒嫁妆,那便没什么意思了。 洪母又想到了别的:“阿玥,我记得你弟弟也会画图,不如让他与你一起画?也不知道你小叔还能不能再找到这样的活儿……” “娘,我要画画了。”洪玥开口。 洪母怕打扰女儿画画,小心翼翼离开。 等出了门,她找到自己丈夫,张口就是一长串话:“没想到画个图,竟也能挣两三百大洋,永祥能给阿玥找到这样的活儿,是不是也能帮帮阿旭?近来阿旭不用读书,我们要不要送他去学画画?” 洪父道:“我赶明儿就去问问,阿旭比阿玥聪明,他若是学了,往后一定比阿玥画得好。那两三千张图,阿玥一时画不完,还可以留一些给阿旭画。” 夫妻两个,就这么商量起来。 租界。 洪永祥拎着桑景云送的熟食和家里给的油炸花生,去找费中绪喝酒,顺便说了今日回家后遇到的事情。 两人聊了聊,费中绪问起洪玥画画的事情:“永祥,你侄女画图一事,你要看着点,她若是画太慢,我可是要换人的。” “你放心,我大哥大嫂爱钱,知道画图有钱拿,一定不会拦着她画。”洪永祥知道自己大哥大嫂的想法还是老一套,更清楚他们最重视的是洪旭。 不过若是能赚钱,他们一定会支持。 只是,洪玥现在能画,将来却不一定还能画画。 他记得他姐,曾是个很聪慧的女子,他当时教他姐认字,他姐一听就会,还让他抄来戏本子,跟着戏本子学认字。 学着学着,她姐便也能看书了。 但成亲后,他姐就被困在后宅,再没机会学东西。 今年新年,他推荐他姐去看《新小说报》,说上面的故事好看,结果他姐告诉他,说现在看不了密密麻麻的字,看了头晕,还说以前认得的字,现在时间一久,早已不认识。 当时他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这个晚上,桑景云回房后,发现自己肩膀上,果然被草绳磨破了皮。 她的肩膀很疼,但她睡得极好。 第二天早上起来,休息了一天的她神清气爽,拿出纸笔,便开始写《双面魔君》。 《西游记》不急着写,毕竟洪玥一时半会儿画不完她已经写好的三十几册小说。 倒是《双面魔君》,她得多写点出来,按照《新小说报》编辑的说法,要等她多写点,他们才会刊登。 桑景云忙着写小说,桑钱氏和桑景英,却是去了一趟县城。 桑钱氏要去交针线活,还想买点米面酱料和猪肉。 至于桑景英,他要去珐琅班那边看看,之前他去考试时,学校说过,招生结果今天出来。 两人天刚亮就带着桑景雄离开家,大概三小时后回来。 桑景英心情很好,一到家就告诉桑景云,说珐琅班已经贴出录取名单,他榜上有名,下月初六,就能去学校读书。 桑景云闻言,问桑景英:“阿英,你想不想去读普通中学?” 之前,是家里缺钱,她才让桑景英去读珐琅班。 但如今桑景英自己就能挣钱,还挣了一大笔,去读普通中学也可以。 桑景英道:“姐,我觉得珐琅班挺好,学一门技术总归不会错。更何况珐琅班也会教中学内容,我若是学得好,将来一样能考大学。” 见自己姐姐能靠写小说挣钱,桑景英认识到了有一门本事的重要性。 他将来去做珐琅,或许挣得比那些去读中学的同学更多。 桑景英年纪还小,想法也简单,对如今的他来说,最重要的,是钱。 桑景云道:“也行,你好好读书,等将来,可以去考大学,也可以去开个珐琅厂。” 搪瓷在之后很多年里,都非常受欢迎。 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家里就用搪瓷杯和搪瓷盆。 在民国时期开个搪瓷厂,绝对能赚钱。 这时若是能考上大学,前途也肯定一片光明。 “姐,不说这个了,我继续写《西游记》。”桑景英道:“我初六开学,那日是星期一,前一天周日,是我们跟洪叔叔说好要去租界送稿子的日子……算上今天,我们还有六天时间用来写稿……姐,这六天,我想把《西游记》写完!” 农历八月一共二十九天,今天到初四,一共有六天。 桑景英之前几天,陆续写了六册《西游记》,加上之前的三十四册,已经写完四十册。 这套书他们准备写七十二册,也就是说,再写三十二册,就能写完这个故事。 桑景英打算拼一把,这几天将之写完。 桑景云道:“好,这样吧,我每日写两册,你写三册外加誊抄。” 两人说定,便写起来。 之前,他们曾经埋头苦写过,但当时的条件,远不如现在。 那时两人每天吃的,都是清汤寡水的东西,天黑后,连灯油都不能多用。 现在却不同。 他们如今能吃上肉和鸡蛋,就连蔬菜都是用猪油炒的,写书时,精力好了很多。 因此,九月初四,也就是周六这天中午,两人便将《西游记》剩下的内容全部写完。 三十八册书,一共五万两千字的稿件,厚厚一叠。 “阿英,你把没有誊抄的稿件誊抄一下,我要休息了。”桑景云扔下笔,不想再写。 她这些天,每天除了写两册《西游记》外,还要写三四千字的《双面魔君》,加起来每天都写七千字。 她上辈子用电脑码字,都不见得有这般勤奋。 也亏得现在没有手机分她的心,她又缺钱,才能做到这一点。 当然,有桑学文帮她誊抄,也省去她许多事情。 若是让她自己誊抄,她一天下来写的字数,要少一半。 她写小说时几乎不停笔,用时跟抄书差不多,若是写完了要自己抄一遍,相当于要用双倍时间去写。 六天过去,此刻桑景云手上,又有了两万字《双面魔君》的手稿。 这已经足够,桑景云今天不打算继续写。 找到桑学文,拜托桑学文将自己昨日写的《双面魔君》的稿件誊抄好,桑景云就去桑钱氏新买的竹椅上躺着。 第31章 租界 桑景云打开房门出去, 就见桑钱氏和桑学文正在做早饭。 桑学文在灶台后管着两口锅的火,桑钱氏则在炒菜。 她一边炒,一边压低声音训斥桑学文:“粥既然已经煮开, 你火就小一点,别浪费柴火, 现在买柴火可不便宜!” 桑钱氏原本是个村姑,从小过的就是苦日子, 这半年多,她把自己没出嫁前的生存技能, 全都捡了回来, 性子也泼辣起来。 于是, 以前没怎么被训过的桑学文,现在天天被训。 桑景云瞧了一眼, 见桑钱氏炒了一个鸡蛋, 加水,放进去切好的韭菜, 就这么煮了一大碗没什么鸡蛋的韭菜鸡蛋, 又用一点点猪油, 炒了一大碗番薯叶。 今天早上最好的菜是咸鸭蛋。 桑钱氏切了三个咸鸭蛋,除桑学文以外的,一人半个。 桑景云和桑景英实际拿的稿费是九十元而不是四十元,这件事桑钱氏知道, 但其他人不知道。 明面上他们只拿回来二十几个银元, 前几天, 桑钱氏还将其中十个银元还给了自己弟弟。 他们家现在有钱,但不多,所以生活水平只稍稍好了点。 “阿云, 粥还有点烫,稍微凉会儿,就能吃了。”桑钱氏开口。 桑景云笑着应了,去门外水井边洗漱。 为了今天可以以最好的形象出门,她昨天洗了个澡,又洗了头。 这会儿,桑景云洗干净脸,扎好头发,又换上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 之前,怕有人盯上自己,她出门不是穿旧衣,就是穿是桑景英的衣服,但这次是要去租界,还是得穿好点,免得坐电车或者进某些店铺时,遭人嫌弃。 桑景云梳洗完,桑景英也拿着一个盆过来。 他打湿双手摸一把肥皂,然后借着手上的那点肥皂,把脸仔细搓了搓。 桑景英今日也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但他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又许久没做新衣服,袖子也就短了一截,露出细细的手腕。 桑景云瞧见,琢磨着等下,要去给他买两身新衣服。 平日里也就罢了,桑景英明天要去学校报到,总要穿好点。 早饭依旧是粥,但却是插筷不倒的浓稠白粥,看着就诱人。 桑景云用筷子挖了咸鸭蛋,正喝粥,就听桑景雄道:“奶奶,韭菜和番薯叶不好吃,下次还是吃咸菜吧。” 桑钱氏做菜没什么油水,这时候又没有味精,那韭菜和番薯叶的味道确实一般,比不上他们之前吃的榨菜之类的咸菜。 桑景云道:“吃新鲜蔬菜,才能长高。” 他们这里靠海,不缺盐,农村家家户户都腌咸菜,城里人为方便,也买咸菜吃。 但咸菜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最近桌上腌制食品变少,就是桑景云要求的。 只是在食物不好保存的当下,他们也做不到完全不吃腌制食品,她此刻,就吃着咸鸭蛋。 吃过早饭,桑钱氏就把桑学文关进屋里,然后带着桑景云、桑景英和桑景雄出门。 出门前,桑景云偷摸给桑景丽塞了一颗花生糖。 拿到稿费那天,她买了一些糖果糕点回家。 这些东西,一小部分当天就分了,剩下的那些被桑钱氏收在屋里,留着慢慢吃。 这些糖果,桑景云是能动的,她每天都会给桑景丽和桑景英分点。 不多,但能让他们开心很久。 至于桑景雄,他在糕点铺分到的糕点,向来都是不分给别人的,桑景云便也不把自己买的糖果分给他。 四人来到县城后,桑景雄去了糕点铺,桑钱氏前往兰心衣帽店,桑景云和桑景英则去了洪兴纸号。 之前,洪永祥给她稿费的同时,还将十册由费中绪修改过的《西游记》脚本给了洪玥,让洪玥在家画。 如今一周过去,洪玥应该已经画了一些,桑景云和桑景英,会顺道把她画的内容带去租界。 两人到得早,洪掌柜还没来,铺子就只有那个学徒在。 这人是个爱说话的,一边打扫铺子一边说个不停,跟桑景云说了不少事情。 比如这两天,洪旭的父母突然将洪旭送去县城一个擅长画水墨画的老先生那里,专门学画画。 桑景云有些无奈,洪旭的父母这么做,该不会是因为看到洪玥画画挣钱了吧? 但洪玥画的连环画和国画,可不是一回事。 连环画是要印刷出来的,只需画线条就行,因为如今印刷技术不怎么样,线条还不能太精细。 所以洪玥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也能画,就像后世有些漫画家,读书时的专业跟画画无关,但自学一段时间后,也能画出很好的作品。 现在洪旭去学画国画,他有天赋还好,没有天赋的话,学了也不见得能画好连环画。 之前洪旭画画,完全是照着洪玥画的图画的,只能说擅长模仿,并非擅长画画。 但这跟他们关系不大。 正聊着,洪掌柜带着洪玥和洪旭赶来。 桑景云注意到,原本白白胖胖气色很好的洪玥,今日黑眼圈特别深。 “洪玥,你身体不舒服?”桑景云问。 洪玥低声道:“没有,就是没睡好。” “怎么回事?”桑景云有些好奇,洪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按理特别能睡。 洪玥道:“我不知道要怎么画,修修改改总是画不好。” 这是洪玥第一次靠画画挣钱,她非常重视,每张图都要想很久才动笔,动笔之后,还总觉得自己没有画好,想要重新画。 就这么修修改改,她起早贪黑画了一星期,也只画完一册。 这一个星期,她还吃不好睡不好。 洪玥道:“桑姐姐,我是不是不适合画画?我觉得再这么画下去,我会被累死。” 桑景云听完,就知道洪玥会这样的缘由。 之前这小姑娘没想着要出版,全凭自己的心意去画,就画得特别快。 现在得知要印书,心里有了压力,整日怀疑自己,反而画不动。 桑景云看了看她已经画完的这一册,画得非常好,很完美,但若是一直这么画,洪玥肯定受不住。 桑景云道:“阿玥,你弄错情况了!” 洪玥不解。 桑景云道:“我们写的稿件,画的图,交上去之后,会有编辑审稿,若是审不过,要重写重画。你自己再怎么琢磨,若是跟编辑想的不同,那也是白画。依我看,你往后也不要去管画的是好是坏,只管画就行了,画完交上去后,编辑不满意,你再重新画。” “竟是如此?”洪玥听到桑景云的话,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桑景云笑着安抚她:“就是如此,你别想着一次画好,先画出来再说,画完觉得没画好,也没什么关系。总之,你快些画完,先交上去给编辑看,再按照编辑的要求改。” 她觉得按照自己的心意随便画,画出来的图也能过稿。 这姑娘以前就喜欢画《西游记》,早已把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画得很熟练,不会出错。 至于那些妖怪……小姑娘喜欢画美女,美女也画得不错,便已足够。 别的奇奇怪怪的妖怪,哪怕少画一条胳膊,读者怕也是不在意的,只会以为故事里的妖怪就长这么一副怪模样。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道:“往后你只白天画图,晚上就别画了,早点睡。” “桑姐姐,我听你的。”洪玥认真点头。 桑景云跟洪玥聊过,就带着自己写的稿件,还有洪玥画的第一册的画稿,跟桑景英一起,前往租界。 她这身体的原主和桑景英,都去过租界。 八年前,租界刚有电车那会儿,桑学文连着几天跑去看车坐车。 早几年,可以从上海县城坐车去租界之后,他更是带着陆盈和四个孩子,专门坐电车去租界玩儿。 那次他们去租界坐了马车,吃了西餐,还看了戏。 当时桑学文还未抽大烟,身体很好,他不仅全程抱着桑景丽,还能追着四处撒野的桑景雄跑。 坐电车去法租界,一人只需一个铜板,桑景云和桑景英付了钱,就跟其他人一起上车。 电车“嗡嗡”地开起来,接着又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 车上人很多,因而乘坐体验并不好,好在坐车的时间不长,不多时,他们就来到法租界。 这里有许多欧式建筑,街道比上海县城宽敞,大街上有很多看着就光鲜亮丽的人,也有低着头,衣衫褴褛做各种底层工作的人。 这个世界挺割裂的。 桑景云和桑景英下了车,因为不认路,就叫了一辆黄包车。 黄包车将他们拉到《上海日报》编辑部门口,这是路边的一个两层小楼,很不起眼,门口有个老头看着门。 得知桑景云是来找洪永祥的,老人喊了一声,洪永祥便快步走出。 “你们来得挺早,”洪永祥笑问,“这回又写了多少?” 桑景云道:“《西游记》已经完稿,另一部书写了两万字。” 洪永祥忍不住感叹:“你们实在太能写。” 桑景云大方地笑了笑:“谁让我们缺钱?” 洪永祥道:“你们很努力,我相信你们很快,便不会缺钱。” “借你吉言,”桑景云问洪永祥,“洪先生,你中午可有空?我们请你吃饭。” 那张五十元的庄票他们没动过,这些天家里花销了一些,又还了些债,剩下十个银元。 这十个银元,桑景云此次出门全带上了,其中两枚银元,是要去张家给这月房租的,剩下的八枚银元可以花销,足够请人吃饭。 洪永祥道:“我中午约了人采访,怕是不能与你们一道吃饭,现下时间还早,你们可以将稿件留下,去租界逛逛。” 第32章 《新小说报》 桑景云只等了一小会, 张夫人便匆匆赶来。 “张夫人,我们来给房租。”桑景云淡淡开口,拿出两枚银元。 张夫人上回被桑景云吓唬过之后, 提心吊胆好些天,今天更是不敢和桑景云多话, 接过钱就道:“钱我收了,你快回去吧。” 桑景云能感觉到, 张夫人迫不及待想让自己离开。 她也不想在张家久留,转身就走。 张夫人见桑景云离开, 长松一口气, 转身回到家中。 张庄茂是今日上午坐电车从租界回来的, 因跟桑景云他们不是一个时间,也就不曾撞上。 此时, 已吃过午饭的他, 正在收拾东西。 他每周都回来,将自己这一周穿脏的衣服带回家让下人清洗, 再带走干净的衣服, 并跟自己母亲拿两个银元的生活费。 他就读的, 是一所普通中学,而非有钱人扎堆的顶尖中学。在这所中学里,有些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两元,他每周能有两个银元花, 日子过得非常舒服。 见张夫人回来, 张庄茂问:“娘, 你为何突然跑出去?” 张夫人道:“有人来寻我,我便与她说了几句话。” 张庄茂并没纠结此事,笑着要钱:“娘, 下周的生活费……” 张夫人将手上的两枚银元递给他,又问起学校里的事情。 张夫人对学校一无所知,张庄茂也深知这一点。 他随意说了一些,又问起桑家:“娘,景云她最近过得如何?” 上周他见到桑景云背着一口锅在大街上走,之后心里就一直不舒坦。 桑景云一个年轻姑娘,在家做做绣活就行,为何要出来逛街?即便出来逛街,也不该背着一口锅。 那模样,实在有些丢人。 张夫人心里“咯噔”一下:“我一直照看着,她自然是过得不错的。” 她本想说桑景云和洪永祥过从甚密的事情,但怕自己儿子上门去问,便不再开口,想等桑景云和洪永祥先成事。 张庄茂想到那日桑景云买了不少东西,也觉得她日子过得应该不错:“娘,你下回见着她,让她帮我做两身衣裳,我记得她针线活不太好,正好练一练。” 张庄茂这么说,是想让桑景云少出门。 说完,他正琢磨要不要把自己上周看到桑景云的事情跟母亲说一说,便听母亲道:“我会的。只是阿茂,你当真要娶她?现在她家里没钱,将来定然是没有嫁妆的,还得你养活。” 张庄茂很自信:“娘你放心,我一定能养活妻儿。” 张夫人却并不乐观。 张庄茂如今每月开销,差不多要十个银元。 而他毕业后找个工作,一月下来能赚二十个银元都算好的。 即便家里会分他一些田产,张庄茂要在租界租房生活,日子也一定不会宽裕,若是有了孩子,孩子要读书,更是会捉襟见肘。 这还得是桑景云不帮衬家里! 若是桑景云把钱往她娘家搬,那她儿子过的,会是什么日子? 张夫人希望自己儿子,能娶个嫁妆丰厚的妻子。 “我看她柔柔弱弱的,怕是连家务活也做不好……”张夫人念叨起桑景云。 张庄茂心知自己母亲,是不喜欢现在的桑景云的,便决定不跟自己母亲说见过桑景云的事情,免得母亲生气。 他转而聊起别的。 张夫人也不再提桑景云,心里却又将桑景云骂了一顿。 她儿子想让桑景云帮忙做衣服,但这肯定是不成的。 这衣服,怕是得她来做。 另一边,桑景云付过房租,见时间还早,便带着桑景英去了一家茶馆,打算喝点茶歇一歇,等会儿接上桑景雄,再一起回家。 上海县城的茶馆分两种,一种面向有钱人,茶资一般是五个铜板,还会在店里出售生煎包、蟹壳黄、茶糕等小吃。 还有一种面向穷人,茶资是一个铜板。 花一个铜板,就能在这样的茶馆买一壶茶,坐上几小时。 还有手头紧的,几个人合买一壶茶的,店家也不会赶人,还给免费续水。 桑景云想去面向有钱人的茶馆,那里环境好,还有说书先生说书,非常适合消遣。 但上海县城认识他们的人不少,他们去茶楼消费,指不定就要被人指指点点。 他们家已经有能力在县城租房,桑景云不搬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想被人盯着。 她打算等有能力去租界生活时,直接搬去租界。 两人最终去了一个小茶馆,要了一壶茶,又花一个铜板要了一小碟水煮花生,坐在店门口的桌边喝。 店里都是年纪不小的男人,味儿实在不好闻。 虽然坐在门口,但桑景云能听到里面那些人的谈话,谈话内容非常神奇。 神神鬼鬼的东西,他们全都信,比如其中一个老人,就大谈特谈,说他们那边有个从北方来的神仙,还说他们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去帮老神仙做善事,以求来世幸福安康。 他们做善事的方法,是从自己家中带了粮食蔬菜,去老神仙家做饭,再带着做好饭菜去上海贫民窟,以一个铜板一份的价格,将饭菜出售给那些穷人。 饭菜是足量的,连饭带菜成本超过一个铜板,确实是做善事。 但这只是他们做善事,那老神仙什么都没做不说,还能赚上一笔——出售饭菜得来的铜板,都是要给老神仙的。 桑景云觉得这就是有人在装神弄鬼,骗些小钱。 不过捐粮食捐菜还亲手做饭出售的那些人,能获得心灵上的平静,贫民窟的人能购买到便宜饭菜,“老神仙”能有两三个银元的收入,也算另类的三赢? 桑景云很喜欢听这些,这能让她了解这个世界,也为自己写书提供素材。 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桑景云和桑景英,就去糕点铺接桑景雄。 桑景雄见到他们就问:“你们可有拿到稿费,买烧鸡了吗?” “没有稿费,也没有烧鸡。”桑景云道。 桑景雄问:“那背篓里的是什么?” “阿英明日要去上学,那是给他买的新衣服。” 桑景雄立刻道:“我也要买新衣服。” “阿英的新衣服,是他自己赚钱买的,等你赚了钱,也可以去买新衣服。” 桑景雄见桑景云不肯买,很是气恼:“别人家的姐姐,才不像你这样!” “她们是怎么样的?你说说。”桑景英开口。 左右回家要走许久的路,她不介意跟桑景雄聊聊。 桑景雄说了他一个同学的事情,大概就是那家人生了六个女孩儿,才得了一个宝贝儿子,于是这儿子,便在家里活成了皇帝,女儿们则像是伺候皇帝的小丫鬟。 桑景雄这个同学的姐姐们出嫁后,也省吃俭用,凑钱让弟弟读书,给弟弟买衣服。 桑景雄觉得桑景云不如别人家的姐姐好。 桑景云知道如这家人这般的事情,古往今来一直有。 这在后世会被批判,但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却是正常的。 即便有人批判,批判的也是这些女孩子,他们会觉得这些女孩子出嫁后,不该从夫家拿钱去娘家。 这时许多女人,是没有自己的家的,她们一开始生活在父亲的家里,后来生活在丈夫的家里,老了生活在儿子的家里。 桑景云看向桑景雄:“桑景雄,你若是女的,你愿意每日吃糠咽菜,把好吃的都让给你哥吗?你把你赚到的钱都给你哥花吗?” 桑景雄不说话,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桑景云道:“你不愿意,我也不愿意。有些女孩子没读过书,不知道怎么才是为自己好,也不懂反抗,不得不受人欺负,但我不是这样的人。” 桑景雄沉默片刻,哼了一声:“我以后会赚大钱,到时,我就买熟罗的长衫穿。” 桑景云道:“你自己赚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熟罗这种布料,她今天在布店也看到了。 这是用蚕丝织成的,织造过程很复杂,常被用来制作夏天穿的高档衣物。 桑景英今日买的长袍一件只需四角,若是让人给他做熟罗长袍,至少花费四元。 桑景雄眼光还挺高。 租界,《新小说报》编辑部。 《新小说报》主编名叫黄培成,他白天有事,也就不在报社,直到此刻才赶回。 走进报社时,他脸色不太好看。 今日他出门,又遇上《上海日报》的主编。 他们两人年轻时,关系便不太好,各自办报社后,更是针锋相对。 黄培成家境一般,他办报社,主要考虑的还是赚钱,《新小说报》的盈利,也确实不低。 他们这些报纸除刊登小说外,还刊登各种广告。 因为《新小说报》销量好,他和报社编辑还会精心为广告商写广告的缘故,找他们打广告的商家也就比较多,他们收的广告费也较高。 《上海日报》却不同。 《上海日报》的定位跟如今最为有名的《申报》相似,只是更侧重上海本土新闻。 很多人买了《申报》,便不会买《上海日报》,因而《上海日报》的销量不算好,至少是比不上《新小说报》的,找他们打广告的人也就很少。 这也就罢了,《上海日报》的主编还挑剔,不愿刊登诸如补肾广告这样,他看不上眼的广告。 因此,《上海日报》的广告收入,就连《新小说报》的三分之一都没有。 黄培成对此沾沾自喜,认为自己胜过了《上海日报》的主编。 不曾想《上海日报》的主编,竟几次三番说他办的报纸低俗。 这人还当众说他哗众取宠,只知道登些或是打打杀杀,或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虽面上看不起对方,但黄培成内心却也是清楚的,他的报社,确实比不上《上海日报》。 第33章 出版 桑景云刚读完一份报纸, 就见桑景英从学校里跑出来。 他很瘦,身上的长袍又有点宽,跑起来之后, 长袍随风飘动,就像是竹竿上挂了件衣服。 桑景云站起身, 笑着问:“事情办完了?” 桑景英将放在桑景云身边的背篓背在身上,神采飞扬:“姐, 都已办完,明天就开学。” 两人一道离开, 同时, 桑景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学校。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一些教育界和实业界人士共同开办的, 致力于推行职业教育。 他们国家传统的教育,是脱离生产劳动的, 很多读书人不知道谋生方法, 没有能力养活自己。 这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需要改变。 中华职业教育社因此出现, 里面会办一些班级, 教授各种技术, 让找不到工作的人可以学一门谋生的本事。 “我们学校有实习工厂,我们学了基础知识后,可以在实习工厂学着做珐琅招牌……”桑景英面露向往。 桑景云听得很认真,顺便把人带去肉摊那边。 桑钱氏不舍得花钱买肉, 实在要买, 也只买一小块炒个肉丝。 桑景云比她大方, 问过猪肉价格后,就买了一块三斤多重的猪肉,又花一个铜板, 买了六个猪的肩胛骨。 一些小说里,写猪内脏、猪筒骨之类在古代很便宜,甚至能白送。 桑景云不知道别处如何,反正在此时的上海县城,这些东西的价格虽然比肉便宜,但便宜不到哪里去,还有人抢着买。 普通人很少买猪大肠吃,但饭店和大户人家会买,毕竟有些人就好这一口。 桑元善在世时就很爱吃红烧大肠,因而隔段时间,阿兰就要做一次。 饭店九转大肠的价格,更是比红烧肉还贵。 筒骨这样里面有骨髓的骨头,也很受欢迎,这是一些老饕的最爱,饭店也爱用它来煲汤。 原主就曾跟着桑学文,花大几角在大饭店里吃筒骨火腿煲。 猪身上最便宜的内脏是猪的脾脏,这东西大家都不爱吃,最便宜的骨头,则是肩胛骨。 肩胛骨没有骨髓,上面的肉还被屠户刮得干干净净,买肉之后若是跟屠户讨要,人家会愿意白送一个。 但桑景云要的多,那还是要收钱的。 “姐,你买这骨头干什么?”桑景英好奇地问。 桑景云道:“拿来炖汤。” “姐,这骨头炖汤没油水。”桑景英道。 桑景云笑起来:“好歹有肉味,而且这骨头炖久了蘸醋嚼着吃,能让你不再抽筋。” 桑景英因为缺钙,晚上时常抽筋,有时还膝盖疼。 而骨头蘸醋嚼着吃,是上辈子,她们村治疗抽筋的土办法。 猪的肩胛骨不像筒骨那么硬,剁开煮久了之后,是咬得动的。 骨头里怎么都有点钙,醋还能促进吸收,这么吃应该能补钙。 “为什么?”桑景英好奇。 桑景云笑道:“你膝盖疼是骨头缺营养,吃点骨头能补一补,以形补形么。” 这么吃或许没效果,但肯定吃不坏身体。 两人买完猪肉,又去了一趟洪兴纸号。 桑景云将借来的报纸还给洪掌柜,又把洪掌柜刚看完的报纸借走。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在报纸上看到你写的小说。”洪掌柜《新小说报》借给桑景云,还送了桑景云一份《上海日报》。 “应该快了。”桑景云道。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很喜欢她的那部小说。 既如此,应该会快点刊登? 跟洪掌柜聊过,桑景云和桑景英便往家中赶去。 现在赶回家,正好能赶上吃午饭。 中午吃的是蒸黄豆和榨菜汤,桑景云、桑景英和桑景丽,还有一人一个水煮蛋。 将水煮蛋剥开蘸酱油,以此下饭的同时,桑景云对稿费愈发期盼。 水煮蛋哪有红烧肉好吃?若是手上钱多,她一定天天吃红烧肉。 桑钱氏见桑景云买回来那么大一块肉,有些心疼钱。 但这钱是桑景云挣的,她便也没说什么。 她用砍柴的斧子将猪的肩胛骨剁开扔进锅,再放进去切小的肉皮,加水煮开后小火炖着,又让桑学文去院子拔萝卜苗和小青菜。 桑钱氏在院子里种下的菜,已经长出绿油油一片。 里面有萝卜,也有青菜,也就是后世人说的上海青。 这些菜,是桑钱氏买来菜籽种下的,因播撒不均匀,有些地方长得密,有些地方长得稀疏。 不管是萝卜还是青菜,长太密集将来都长不大,就需要有人拔掉一些,顺便将杂草拔掉。 这些拔出来的小青菜和萝卜苗都能吃,桑景云上辈子,就喜欢将它们用水焯过后,放点麻油凉拌。 如今家里没有麻油,放骨头汤里煮,那也是好吃的。 骨头炖了许久后,桑钱氏将那块肉也放进去煮。 晚上他们吃的,有白切肉、一盆用骨头汤煮的小青菜,还有一盘凉拌萝卜苗。 骨头汤桑钱氏留了一半明天吃,肉也一样,因而每个人分到的肉不多,但已经称得上丰盛。 大家还都嚼了点骨头,桑景英在桑景云的监督下嚼得最多,饭碗旁边积攒起一堆骨头渣。 第二日,桑景云跟桑景英、桑景雄还有桑钱氏一起去县城。 她并无正事要做,不去也是可以的,去这一趟,是想看看自己的小说刊登出来没有,也是想锻炼身体。 她这身体到底年轻,她穿来后时不时动一动,就已养好许多,但还需要继续锻炼。 从她家走去县城,说是有十里路,但应该是不到的。桑景云闲来无事数过一次步数,每走一百步就往口袋里放一小节木棍,发现单趟走下来是七千步,来回那就是一万四千步。 走完这么一趟,她一天的运动量便已足够,接下来一天,即便不出院子也是可以的。 一天走差不多一万五千步,这对现代人来说挺多,但在这个交通不便,大家习惯了走路的时代,真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每次去县城,都能看到农村人挑着上百斤要去县城售卖的蔬菜,走得比她还快,那些孩子,更是跑着去县城。 她现在慢悠悠走去县城都要出一身汗,还要休息一会儿才能往回走,走到家更是要小睡一觉,这身体着实不怎么样。 但她相信,她能把自己的身体练好。 桑景云上午去县城一趟,并在来回路上构思好剧情,回家后睡上半小时,整理下思绪,吃过饭就开始写《双面魔君》,一直写到天黑,日子过得规律又健康。 他们家早饭吃得早,基本天微微亮就吃了,吃的时候应该不到六点,午饭吃得也就很早,常常不到十一点,就已吃完。 因此,桑景云每天有五个多小时可以用来写作,大概能写四五千字。 桑景云一边写小说,一边养身体的时候,南城书局,已经开始印刷《西游记》。 费中绪和南城书局总编花两天时间将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西游记》的稿件,全都审过一遍,洪玥已经画完的第一册,他们也仔细看过。 “这套连环画不错,我们尽快做出来。”南城书局的总编做出决定。 他们做书是为了卖钱,那肯定是越快做出来越好, 费中绪答应下来。 南城书局的印刷房有石印机。 石印是此时常用的一种印刷方法,非常适合用来印刷图像。 用油性墨在特制的石灰石板上画上图像写上字,再进行刷水、滚墨、覆纸、加压等工序,就能将图像印刷出来,比原本的雕版印刷要省事很多。 此时的那些带图的广告,就都是用石印机印刷的,《西游记》的连环画,他们也准备用这机器来印刷。 《西游记》共七十二册,一时半会儿画不完,但这书也不是非要画齐了才能出,如今第一册既然已经画好,先出了也无妨。 南城书局的主编找来石印画工,画工先把涂有明胶的桃花纸放在原稿上,用钢笔沾上药墨,照着原稿描一遍,再将纸张翻转放到石板上,留下印记重新描摹……一番操作后,就可以用石印机进行印刷。 这画工年纪不小,早先也是读过书,学过画画的,后来家乡遭遇灾情,带家人逃到上海,无以为生,机缘巧合之后,就做了个油印画工。 洪玥写在画上的字不算好,他照着描的同时略做改动,竟是让那字更好看了一些。 南城书局,很快便开始印刷《西游记》第一册《猴王出世》。 与此同时,洪家,洪玥正飞快画图。 被桑景云开解过,她豁然开朗,不再纠结细枝末节,每天一早起来,拿了笔墨直接就开始画。 现在,她一天能画二十张图,两天就能画完一册书,还不耽误睡觉。 就是画多了有些无聊。 但画图再无聊,也比做女红有意思。 让她花许多时间,一针一线就为绣出一朵花,她反正是不愿意的,她也不想做衣服做鞋。 以往被母亲逼着做的时候,她就想,若是有种机器能快速缝合布料,那该多好! 洪玥正画画,突然听到开门声。 她听声音,便知来的是自己母亲。 不想听母亲念叨,洪玥装作沉迷画画,头也不抬。 换作以前,洪母见到这情况,肯定要说洪玥几句,但现在,看看洪玥桌上的那些画,洪母闭紧嘴巴,不敢打扰洪玥。 她悄悄上前,将一碟切好的脆柿放在洪玥桌角,又悄悄退出去,小心翼翼带上门。 洪玥等母亲走了,用手拿了一块脆柿吃。 第34章 报道 桑景云以前出过书, 每次出书,她都会帮出版社宣传一番。 这次正好遇上,便也帮南城书局做了些广告。 上辈子, 她在填写投出版用的作品信息时,能面不改色夸奖自己的作品, 此时对着一些陌生人,自然也能面不改色, 说自己编写的连环画是一本好书。 “要让国家发展起来,必须让百姓识字。想让我们国家几万万的百姓都识字, 推广白话势在必行, 推广标点也是必须的。这部连环画, 或许是我们国家第一部有标点的书,意义非凡!”桑景云说得大义凛然。 这也是她的真心话, 更是这个时代, 很多有识之士的想法。 文言文太难学,想要推广极为困难, 所以, 大家才千方百计, 推行白话。 只有推广白话,才能让读书和阅读变得简单,才能让所有人,都能接受教育。 其实, 桑景云还觉得应该简化汉字。 一些繁体字很难写。 那些专门的学者, 或者喜欢相关文化的, 可以去深入研究,但作为普通人,亂竈龜鬱这样的字, 能不写还是不写为好。 桑景云的观点有些激进,若遇上旧文人,少不得被训斥一番,但她这观点,在这时不算最激进的。 这年头,甚至有很多人提议废除汉字,说“汉字不灭中国必亡”。 南城书局的书铺不算大,但因为今日是周末,有家境不好的学生来蹭书看,因此铺子里人很多。 并非所有人都赞成桑景云的说法,还有人觉得桑景云一个女子,在此大放厥词,是哗众取宠。 但绝大多数人,都被桑景云感染。 人是有从众心理的,听别人说一本书好,便也会觉得那书不错,更何况这本连环画,确实让人挑不出错处。 要说这书过于简单,可这书本就是给孩童看的。要说里面的图画有些简陋,但此时印刷的插图,都是这般的。 这书的构图,甚至极有特色。 “第一本有标点的书,确实该买。” “我用此书教孩子识字,他一定愿意学。” “我妻子识字不多,这书适合她看。” “我母亲爱看猴戏,定也喜欢这书。” “有了标点,确实便于阅读。” …… 桑景云见气氛已经被炒热,时间又不早,便带着桑景英匆匆离开。 等离开南城书局,她才注意到桑景英面红耳赤,一副极为不好意思的模样。 “阿英,你害羞了?” “姐……”桑景英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云道:“有句老话叫‘面皮老老,肚皮饱饱’。爷爷说了,人要诚信,但脸皮不能太薄,脸皮薄的人,容易受欺负,也做不成生意。” 桑景英想了想,认真点头:“姐,你说得对。”他不该太过面薄,他家一直是做生意的,他爷爷在世时,也会不停夸赞自家铺子的绸缎。 桑景云见桑景英一脸认真,又笑起来:“其实刚才,我也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英跟着笑了。 两人匆匆赶去《上海日报》,正好到午饭时间。 洪永祥瞧见他们,笑着起身:“走,我要宰你们一顿,你们请我吃西餐吧。” 桑景云见过租界的西餐馆,那些店铺,看着就知道消费不低。 但她如今身怀两百元巨款,也不是付不起账:“好,我们请洪先生吃西餐。” 桑景云做好大出血的准备,洪永祥却带着他们,进了一家路边小店。 这店门口确实写着“西餐”二字,但跟桑景云想象中的西餐截然不同。 这是一家中式西餐馆,接待的,都是家境普通的老百姓,每个客人付两角钱,便能在这里吃一顿西餐。 餐具是刀叉,主菜是炸猪排,还有不限量的面包和一份汤。 “在租界,这样的店有不少,很多来租界玩的人,都会到这样的店里吃一顿西餐。”洪永祥介绍了一番。 桑景云也注意到,这里的客人都与他们一样穿着一般,很多人还不会用刀叉,但因为周围人都是这样的,便也不觉得有什么。 这些人,是吃不起真正的西餐的,对他们来说,半生不熟的牛排,也没有炸的金黄酥脆的猪排好吃。 三人吃了一顿。 桑景云今天运动量大,早已饿了,一口气吃了三个面包,桑景英更是食量惊人,拳头大小的面包,竟是一口气吃了八个,肚子都微微凸起。 那炸猪排,两人更是吃得干干净净,还学周围人,用面包将盘子里的油和碎末沾着吃掉。 洪永祥哭笑不得,又有些同情面前的两个孩子。 早几年,桑家的日子,可过得比洪家好多了。 三个人一顿饭吃掉六角钱,这在租界不算贵,桑景云知道,洪永祥是在给他们省钱。 吃饱后,桑景云跟洪永祥说了说今天上午在南城书局发生的事情,还道:“洪先生,你是记者,能否为《西游记》这部书写个采访?这是一部用白话文书写,还用了标点的连环画,应该能在《上海日报》占据一席之地?” 桑景云看过《上海日报》。 上面也有国内外一些重大消息,但大多是上海这地界儿的各种事情,一些店铺新店开张,也会出现在报纸上。 在《上海日报》发一篇文章,写一下这部特殊的连环画,未尝不可。 “确实可以。”洪永祥也觉得可行。 桑景云当即送了一本《西游记之猴王出世》给洪永祥。 洪永祥翻开看过,笑道:“我等下便去找费中绪,采访他一番。” 他本就要去找费中续,帮桑景云和洪玥送稿件,顺道采访一番也无妨。 说过话,桑景云和桑景英便跟洪永祥告辞。 桑景英以前来过租界,但租界日新月异,对他来说极有诱惑力。 桑景云看出他的跃跃欲试,就让他去附近逛一逛,自己则找个地方坐着休息。 她已经有些走不动,不想再逛街。 桑景英并没有逛太久,约莫逛了半小时,便来寻桑景云,两人一起回县城。 回到县城后,桑景云就道:“我们去买些熟食,给阿兰奶奶送些,再去一趟洪兴纸号,送洪玥的稿费。” 洪玥之前画了一册书,南城书局给了四元稿费,洪永祥让桑景云代为转交。 桑景英自然是同意的,两人便先去了熟食店。 此时的鸭子都比较瘦,肉少,缺油水缺肉的桑景云也就选择买鸡。 她买了一只咸水鸡,让人切成两半,又买了三斤卤过的油炸豆腐干。 买完,她就去了阿兰住的地方。 他们家在县城南郊,洪兴纸号也在县城南边,阿兰工作的主家却在县城北面,因此,他们平日里不方便去看阿兰。 但租界在县城北面,从租界回来,正好可以顺路去看她。 之前桑景云和桑景英去看阿兰,都是在周末,因此今日,阿兰时不时看一眼侧门,盼着两人能来。 等两人出现,她喜出望外,热情地招呼两人进门。 桑景云给了阿兰半只咸水鸭,又跟她说了一会儿话,这才起身准备离开。 阿兰道:“云小姐,你下回过来,不用给我买东西,能来看我就已足够。” 桑景云笑着应了,但决定下次,还是要买点吃的过来。 她现在有了收入来源,稍稍花点钱,并不打紧。 阿兰照旧站在侧门边,目送两人离开。 许久,她才回到厨房,去忙自己的事情,因太过高兴,还忍不住唱了几句戏。 她最近的日子过得很好,一来是不担心自己的晚年和身后事了,二来么,因她有了“靠山”,周围人对她客气许多。 之前,她就是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婆子,身边的下人虽不至于对她打骂,但也看她不起,有时还会将自己做不完的活儿给她,让她去做。 毕竟无人会为她出头。 但桑景云和桑景英来看过她后,情况就变了,那些人不敢再这么做,怕主家怪罪。 桑家跟他们主家,以前关系不差,如若不然,主家也不会收留阿兰。 从阿兰这里离开,桑景云和桑景英便开始往南边走。 也是巧了,张庄茂要去坐电车,正好遇上两人。 这次张庄茂,也是跟同学一道的,但因为桑景云和桑景英打扮得不错,他便毫无顾忌地打了招呼。 只是桑景云到底是女子,因而他是跟桑景英打招呼:“景英,好久不见。” 桑景英现在不喜张家,但张庄茂跟他们并无矛盾,他便也不曾给脸色,只淡淡回了句:“好久不见。” “你们来县城做什么?”张庄茂又问,看了桑景云一眼。 他让桑景云帮着做衣服,桑景云还未做完,怎么又来县城了? 张庄茂态度很好,桑景英也不好翻脸,就道:“来买点东西。” 张庄茂闻到了从桑景英背篓里传出的香味,知道他们买了熟食,略有些不高兴。 桑家情况不好,靠他家接济过活,怎么还买熟食吃? 他们该俭省些。 “张兄,再晚就要赶不上电车了。”张庄茂的同学走出一段发现张庄茂没有跟上,连忙招呼张庄茂。 桑景英闻言道:“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带着桑景云就走。 从头到尾,桑景云都没说话,神情颇为冷淡。 张庄茂有些失落,但他赶着去租界,只能快步追上同学。 桑景云和桑景英去洪兴纸号,将洪玥的稿费和一册《西游记之猴王出世》给洪掌柜后,就去接桑景雄,然后如往常一般回家。 张庄茂却跟同学说起桑景云:“之前那位姑娘,是我未婚妻。” 张庄茂那个同学其实没看清桑景云的模样,但还是笑着对张庄茂道:“那姑娘是个美人,张兄艳福不浅。” 张庄茂闻言,面露喜色。 第35章 谭峥泓 桑景云吃过午饭, 就坐在堂屋门口,继续写《双面魔君》。 她全神贯注工作一个小时,大约写了一千字。 放下笔, 桑景云开始在院子里遛弯,顺便活动手指。 桑景丽瞧见, 跑到桑景云身后,跟着桑景云绕圈。 桑景云转头看她, 她就朝着桑景云甜甜地笑。 桑景丽是个过于听话的孩子,家里人让她不要在桑景云写小说的时候打扰桑景云, 她就只在桑景云起身走动时, 跑到桑景云身边。 这样乖巧安静的小姑娘, 总是讨人喜欢的,桑景云每天都会给她一块糖吃。 再多就没有了, 小孩子糖吃多了, 对牙和身体没好处。 桑景云牵起桑景丽的手,在院子里走了两圈。 小姑娘很可爱, 但她自己没养过孩子, 不会哄孩子, 也就不知道该如何与这个孩子相处。 正这么想着,桑景云突然看到院子里,被桑钱氏分类收集起来的公鸡的羽毛。 这时代是没有垃圾的,鸡毛也能卖钱。 隔段时间, 就会有人喊着“鸡毛换糖”, 挨家挨户来换鸡毛。 桑景云问桑景丽:“阿丽, 想不想要毽子?” 桑景丽不明所以。 这时候也是有毽子的,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小时候就玩过,但桑景丽没玩过。 她一开始人小腿短玩不了, 后来则是家里乱糟糟的,没人陪她玩。 桑景云看向桑学文:“爹,你给阿丽做个毽子吧,再把我昨天带回来的连环画给她讲一讲。” 桑学文点了点头,去跟桑钱氏要铜钱。 如今的毽子,都是将两到三个铜钱叠在一起,往中间的小孔里塞鸡毛,塞紧实后,用布包裹铜钱,就是一个毽子了。 她没时间做,但桑学文有时间。 原本的桑学文,还很会踢毽子。 让桑学文去做毽子之后,桑景云又去找陆盈:“娘,你以后带着阿丽,多出去走走吧,她整日待在家里,无人陪她玩,挺无聊的。” 桑景云一直都觉得桑景丽整日待在家里不太好,小姑娘在家没有玩伴,桑学文还时不时犯病,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但桑钱氏要看着桑学文,她跟桑景英又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没时间带桑景丽出去玩。 能指望的,只有陆盈。 陆盈不解:“不都是这样的?” 桑景云微微一愣,目光落在陆盈的脚上。 陆家家教很严,陆盈从小就裹脚,年少时很少出门。 一直到婚后,她才有机会跟着桑学文出门逛街。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陆盈不擅长跟外人打交道,她还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喜欢在角落里待着,没什么存在感。 桑景丽随了她,同样安静。 桑景云道:“娘,我在书上看到,小孩子要多走动,身体才好。你看,两个弟弟总在外面跑,是不是身体就好?我跟阿丽跑动少,身体就没那么好。” 桑景丽跟原主一样,身体一般,时不时生病。 陆盈道:“那我带她在院子里多走走。” “娘,你带她去外面交几个朋友吧,咱家的院子太小了,也没人陪她玩。”桑景云道。 他们家附近,是住着一些农户的,可以让桑景丽跟农户的孩子玩。 陆盈没答应,满脸踌躇。 桑景云知道陆盈是心中胆怯,不敢带着桑景丽,主动去找人玩。 她给陆盈出主意:“娘,到时让爹多做几个毽子,你带着阿丽去附近踢毽子就行,若有孩子来找阿丽玩,你再给她们分点瓜子花生。” 让陆盈带着桑景丽主动去找人玩确实强人所难,但可以等那些孩子自己来找桑景丽玩。 只要桑景丽能有几样好玩的玩具就行。 有陆盈在旁边看着,那些孩子也不会去欺负桑景丽。 陆盈答应下来。 桑景云还要写书,很快便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写起来。 桑学文以前是个沉迷玩乐的纨绔,还会自制玩具,做毽子对他来说不算难,他花一下午的时间做了两个毽子,陆盈还用碎布将之装饰了一下。 桑景云对这样的无聊的运动不感兴趣,试了一下就不再踢。 桑景丽却不同,她大概是平日里能玩的东西太少,对这两个毽子分外喜爱。 意识到桑景丽缺玩具,桑景云第二天去县城后,就在一家卖竹制品的店里,给桑景丽买了一个小竹椅,一些竹子做的哨子,还有一个竹蜻蜓。 桑钱氏见桑景云花钱,什么都没有说。 家里前面三个孩子,是不缺玩具的,他们小时候,还有下人带着玩儿。 桑景丽这大半年,却连院子都没出去过几次,着实可怜。 桑景云买完东西,照旧去了洪兴纸号。 洪掌柜看到桑景云,一副很高兴的样子:“阿云,快来看报纸!” 桑景云闻言,立刻问:“洪爷爷,我的书刊登出来了?” 洪掌柜道:“没有,《新小说报》上还是没有《双面魔君》,是《上海日报》,上面写到了南城书局出的《西游记》连环画。” 原来如此! 桑景云来到洪掌柜身边看报纸,果然在《上海日报》上看到了相关报道。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大好事儿,桑景云心情极好:“洪爷爷,这报纸要一定要给阿玥看看,再收藏起来。” “那是必然的,”洪掌柜笑道,“你们弄的这连环画很好,我也很喜欢,若有新书出来,你一定要帮我买。” “好。”桑景云一口答应。 桑景云看到这篇报道很高兴,某些人看到之后,就不太高兴了。 《新小说报》主编黄培成,今儿个一大早,就来到编辑部。 他满脸笑容,心情极好。 就在昨日,他又收到了云景送来的稿件,如今他手上,已经有七万多字《双面魔君》的稿件,完全可以开始连载。 最要紧的是,他让人去制作刻了标点的铅字,如今已经做好。 明日的《新小说报》上,就会出现这部小说! 《新小说报》连载的其他小说,黄培成并不打算用标点,毕竟有些人,可能会不适应。 他甚至不打算用《双面魔君》,替换掉原本正在连载的小说。 如今很多报纸,都只有一张纸,但《新小说报》因刊登的是小说,需要的版面多,因而一直都有三张纸,卖三个铜板一份。 从明日开始,黄培成打算将《新小说报》增加到四张纸,其中一张纸,专门用来刊登《双面魔君》。 增加版面会增加报纸成本,但也能多登一些广告,并不会亏钱。 《双面魔君》是一部很好的小说,再加上他刊登这部小说时会用标点,他们《新小说报》,或许会因此声名大噪。 黄培成很有野心,他一直想办出上海销量最好的小说报。 “我们报社在其他报纸不用标点时,便使用标点,这虽然会引来争议,但也是一个巨大的卖点!总有人说我们的报纸上不得台面,结果呢?我们其实走在时代前列!”黄培成心情很好地跟手下编辑说话。 他手下的编辑纷纷赞同:“我们这也是在支持文化改革!” “有标点的报纸,我们是独一份,一定引人注目。” “虽然会被某些人骂,但有争议方有热度!” …… 黄培成也觉得有争议才有热度,之前《上海日报》的高汉林发文指责他们报纸上连载的一部小说,说那小说非常低俗,是教人如何去青楼的。 而这不仅没有让他们报纸的销量下降,反而让他们报纸的销量增加许多。 现在若有人骂,不见得是坏事。 最重要的是,他的报纸刊登白话小说还用标点,这是走在了《上海日报》前面,他也能压高汉林一头。 说完话,听到外面有报童叫卖报纸,黄培成立刻将人喊进来。 报童年纪不大,也就十来岁。 这报童很瘦,显然日子过得并不好,但他的手脸和打了补丁的衣服都干干净净的。 干净是对报童的基本要求——报纸不便宜,只有有钱人才买,那些有钱人,可不会买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手上的报纸。 报童手上拿着一些报纸,背在身前的布袋子里,还放着许多报纸。 黄培成拿出几个铜板给他:“我买一份《申报》和一份《新闻报》。其余报纸你也给我看看,若我有想要的,便也买下。” 这报童无有不应,拿出各种报纸给黄培成看。 黄培成对别的报纸不感兴趣,挑出《上海日报》阅读。 他是不乐意花钱买《上海日报》的,资敌的事情干不得。 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上海日报》,他必须看。 “这报纸上的新闻,要么是大家都知道的,要么是过时的,别的又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实在没什么好看……”黄培成正嫌弃《上海日报》,动作突然僵住。 这报纸上,有一篇报道,是说南城书局出了个有标点的漫画,还号召大家使用标点。 黄培成看到这篇报道,险些一口血喷出去。 《上海日报》刚刚号召大家使用标点,他就在刊登小说时用上标点,像是跟着《上海日报》走。 “岂有此理!”黄培成怒道。 若是这《上海日报》的报道晚一天发,那丢脸的,便是高汉林了。 高汉林的运气,为何如此之好? 见黄培成面色有异,《新小说报》其他编辑,便都过来看报。 见到《上海日报》上的报道,他们也有点郁闷。 他们正准备一鸣惊人,结果死对头先呼吁了一番…… 第36章 刊登 农历九月十五, 星期三。 桑景云早上起来,照旧去水井边洗漱。 洗漱好,她简单扎起头发, 就见陆盈抱着桑景丽从楼上下来。 这会儿也就五点左右,还很早, 但她们两个晚上六七点就已上楼睡觉,到现在醒来, 也睡够了。 桑景丽一下楼,就拿了毽子踢着玩, 哪怕一次只能踢一两个, 也乐此不疲。 而陆盈在旁边用碎布缝着什么。 桑景云见了, 好奇询问:“娘,你在做什么?” 陆盈道:“我在做沙包。” 桑景云从原主记忆里, 找到了这种玩具。 用碎布缝出乒乓球大小的口袋, 在里面装满沙子封好口,就是沙包了, 这是女孩子常见的玩具之一。 沙包一般一次做很多个, 它的玩法很多样, 有些人抛接着玩起来,甚至跟玩杂耍似的。 桑景云对这样的玩具同样没兴趣,但桑景丽应该会喜欢。 看了一眼去院子里玩竹蜻蜓的桑景丽,桑景云对陆盈道:“娘, 等下我们去县城的时候, 你带着景丽到附近玩吧, 顺便再买点鸡蛋。” 他们家搬来已经大半年,期间,桑钱氏时常跟附近农户买吃食。 农户虽然可以把鸡蛋和蔬菜挑去县城卖, 但县城到底有些远,他们也不是日日都去的,桑钱氏上门跟他们买,他们求之不得。 现在陆盈拿着钱去跟他们买鸡蛋,他们对陆盈的态度,也一定不会差。 “我……我不会……”陆盈犹犹豫豫。 桑景云看向桑钱氏:“奶奶,你跟娘说一说,说你以往是怎么去买鸡蛋的。” 桑钱氏当即跟陆盈说起来。 桑景云则拿出自己昨日写的稿件,进行修改。 修改完,她将稿件放在一边,就去吃桑学文做好的早餐。 主食是浓稠的粥,菜是咸菜炒毛豆,以及一大盘凉拌萝卜苗,四个孩子,还都有一个煮鸡蛋。 现在的萝卜苗已经长到十几厘米高,吃着有些老了,接下来他们也不会再吃,要留着长萝卜。 桌上这两道菜是桑学文做的,现在的桑学文,已经很擅长做家务。 吃过饭,桑学文被关在房间里,其他人一起出门。 桑钱氏在出门后,往院门上挂了一把锁,然后将钥匙给陆盈:“钥匙你拿好,我带你去我认识的人家,你在那边带着景丽玩儿。要是待不住了,就回家,要是能待住,我们回来的时候来接你。” 陆盈小声说了一句“好”。 桑景云又道:“娘,你别忘了买鸡蛋,等明儿个早上,让爹做蛋炒饭吃。” 陆盈又低声应下。 那些农家起得都早,桑钱氏把陆盈带到一个她觉得好相处的大娘那里,让那位大娘照看着一点陆盈,就跟桑景云他们,一起前往县城。 桑景云让陆盈出去跟人接触这事儿,桑钱氏也是赞同的。 她这个儿媳妇,刚嫁到桑家的时候,胆子就很小,她都不敢大声跟儿媳妇说话,就怕吓到儿媳妇。 后来,儿媳妇胆子渐渐大起来,敢独自带孩子去逛街买东西,也有了几个朋友。 但这两年,家里人心惶惶,陆盈就又不出门了。 这样子是不行的,陆盈年纪也不小了,再过几年,她说不定就要当外婆当奶奶,哪能连出门买个鸡蛋都不敢? 更何况,陆盈也不是不爱出去,以前有那么几年,她天天去茶楼喝茶,听人讲故事。 四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开。 桑景云和桑钱氏先去兰心衣帽店,再去买菜,最后去洪兴纸号。 桑景云今天到的时候,洪掌柜很是兴奋:“阿云,快来看《新小说报》!” 桑景云闻言连忙上前,然后就见洪掌柜从一份报纸里,取出一张给她。 这张报纸,桑景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双面魔君》四个大字。 她的小说,出现在报纸上了! 如今的印刷设备并不好,报纸上的字也就比后世要大一些,一些报纸上的字还很少。 《新小说报》算是字比较小,也比较密的,毕竟这是一份专门刊登小说的报纸。 桑景云兴奋之余,看向报纸上的内容,随即惊喜地睁大眼睛。 她的小说,在刊登时,竟然用了标点! 虽然不是所有的标点都有用上,但逗号句号都是有的,这让她的小说清爽好读。 桑景云很确定,昨天的《新小说报》上,是没有标点的。 今天,《新小说报》竟然做了个变革! “阿云,这就是你写的书?”桑钱氏好奇问。 “是的。”桑景云开口,认真去看自己的小说。 她的小说,绝对是《新小说报》刊登的诸多作品里,最好读的一部。 至于读者喜不喜欢,因每个人看书的口味不同,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的作品不可能。 但她觉得,她的小说,应该符合爱看武侠小说的读者的喜好。 这张报纸,除广告外,只刊登了她的小说,加起来大约三四千字。 桑景云将手上的报纸看了又看,又去看《新小说报》的其他版面。 这一看,桑景云才注意到,其他小说并没有加标点,还是原来的模样,原本的版面也没动。 刊登了她的小说的那张报纸很独立,像是《新小说报》在出售时,多送了客户一张。 而这,也显示出她这部小说的独特,和《新小说报》对这部小说的重视。 桑景云心中升起无限欢喜,她深吸一口气,对桑钱氏道:“奶奶,我们去买报纸吧,我要买三份。” 这是自己写的第一部小说,她想把刊登了这部小说的报纸,全都收藏起来。 至于为什么买三份……一份收藏,一份放在家里偶尔翻阅,剩下的一份,可以让桑景英带去学校,与同学一起看。 这能让她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还能增进桑景英跟同学的感情。 买报纸可以找报童,也可以找固定的摊位。 桑景云没见到报童,就去这条街一个出售报纸的摊位,说要购买三份《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是专门刊登小说的报纸,除连载的小说外,上面还有短篇小说和趣闻笑话。 相比于其他有时效的报纸,这份报纸,属于过期了也能卖出去的。 有些人来买它,就是想要个消遣,不介意它是昨天出的,还是今天出的。 也因此,卖报的人,进的《新小说报》比较多。 他将三份《新小说报》拿给桑景云,好奇询问:“小姑娘,同样的报纸,你怎么一次买三份?” 桑景云道:“今天这报纸,是不一样的。” 卖报纸的人有些疑惑,就在桑景云离开后,拿出一份《新小说报》翻开。 他倒要看看,今日这报纸,有何不同! 这一翻,他就发现今日的《新小说报》,比往常多了一张。 这上面刊登的内容与众不同,文字中间,竟是用一些符号隔开。 《双面魔君》?这名字有些古怪,莫非是写的鬼怪? 这人好奇地看起来。 这卖报纸的人,年少时在族学度过几年书。 他当时坐不住,学不进去东西,简单认了字之后,就不再继续读书。 当时还能考科举,但考科举不容易,并不是人人都合适的,他们族学绝大多数人,都是读了几年,就不再继续读书。 因读书不多,他不爱看报纸。 但这个故事与众不同……卖报纸的人,不知不觉,便认真看了下去。 三千多字很快便看完,这人看着“未完待续”四个字,心里抓心挠肝一般难受。 等明天拿到《新小说报》,他一定要第一时间看这个故事! 这人甚至想把这张报纸从眼前这份报纸中抽出,收藏起来,但他卖的报纸里若是少一张,会失了诚信。 这人想来想去,最后将一整份报纸全都放在旁边。 这份报纸他不卖了,留着自己看! 桑景云已经发现今天的《新小说报》的不同之处,其他人自然也发现了。 租界某茶楼,一个说书先生在喝了一口茶润喉后,翻开《新小说报》。 早先,很多说书先生是不识字的。 他们会讲一些他们听来的,口口相传的故事,也会自己编一些故事讲。 但如今,识字的说书先生多了起来,这人就识字。 因为识字,他能讲的故事也就比较多。 《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不用说,现在有了报纸,他还可以给人讲报纸上的故事。 今天,他就给那些来喝早茶的人,说了一个时辰的故事。 此刻他有些累了,嗓子也受不住,就坐在一边休息,顺便看今天的《新小说报》。 这段时间,他每天都会讲《新小说报》上的一个连载故事,有时还会挑上面的一些短篇故事,读给别人听。 一边喝茶,一边看报,这人看着看着发现不对。 这《新小说报》,今日怎么多了一张? 双面魔君,这是何意? 魔是鬼怪的意思,这是《聊斋志异》这样的故事? 说书先生开始读这个故事,读了几段,才发现这是个武侠故事。 这故事,开篇就很抓人,还很好读! 报纸上的故事,他往往要先看两遍,斟酌一番用词和停顿,才能给来茶楼听他说书的人读。 但这书,因句读加得好,他能直接读。 里面讲的东西也新奇,内功一说,他之前从未听过。 以他的经验,那些来听说书的人,肯定会喜欢这个故事。 说书先生捧着那张报纸,爱不释手,想了想,他叫来自己的孙子,让自己孙子,再去帮自己买一份《新小说报》。 第37章 后续情节 桑景云和桑钱氏买好报纸, 又去买了四斤猪肉,一斤冰糖,这才往家里走去。 回家的路上, 桑景云抱着报纸,有些兴奋。 《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 大概是误会了她的身份,以为她是个有名的文人, 于是在刊登她的小说时,用了标点。 这对她来说, 有极大好处。 一定会有很多人, 关注到她的这部小说。 甚至一些平日里不看小说的人, 说不定都会读一读她的小说。 但走着走着,桑景云心里的兴奋渐渐退去, 开始考虑一些别的东西。 她原本, 只想写一部可以快速发表,可以挣到钱的小说, 并未多想什么。 但现在, 她的小说这么受重视, 她的追求,或许不该只有这么点。 桑景云觉得,自己可以想办法,将这部小说写得更好一些。 她有自知之明, 她知道她的学识, 绝对比不上这个时代那些读了多年书的文人。 单论对文言文的理解, 桑景英都能超过她。 她初高中那会儿,学了许多古文,但时间一长, 就都还给了老师。 一些纯文言的内容,她是看不懂的。 但她也有优点。 她敢打包票,她看的小说的总量,超过这时任何一个人,她写过的小说的总量,也超过这时的任何一个人。 上辈子,她是真的很喜欢看小说,看书速度还非常快,若是看不用动脑的网文,有时一天下来能看上百万字。 写小说这一点,那更不用说。 网络时代,一些小说总字数过千万,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写一部一百万字的小说,已经很了不得。 而她写了十几年小说,加起来有两千万字。 这些小说,在文学性上有欠缺,但论调动情绪的能力,论感染人的能力,绝不会差。 尤其是对普通人来说。 小说可以给人力量,她可以更用心地去塑造孟佑,传递给人积极的思想。 她笔下的孟佑,本就是不管遇到什么磨难,都不会放弃的,在之后的故事里,她可以多进行相关描写。 她要告诉读者,风雨后,总能迎来彩虹! 还有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 故事的结局,是桑景云早就定好的。 她这书虽然叫《双面魔君》,但她从未想过,要让孟佑一直当魔教教主。 魔教就是一个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它不该存在。 这是她的想法,也是孟佑的想法。 只是,魔教坏,正道也不全是好人,孟佑的家人,就死在道貌岸然的正道人士手上。 在这个故事里,还有很多武林人士,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不把普通人的性命当回事。 就像魔教掳掠幼童培养成死士,又比如正道人士在除魔卫道时,全然不顾受到牵连的普通人。 这些武林高手,就是武侠世界的特权阶级和资本家。 有些武林人士还好,但也有很多人在拥有武力后,广收门徒,直接就成了盘踞一方的恶霸,让当地百姓苦不堪言。 这些武林人士不事生产,却能拥有源源不断的修炼资源,能培养无数打手,靠的就是压榨他们所掌控的地区的百姓。 按照桑景云的设定,当年是诸多武林人士,一起灭了名剑山庄。 一来是为了抢夺绝世武功,二来则是为了名剑山庄的财富。 孟家拥有一处铁矿,还拥有顶尖的武器锻造工艺,所以才被称为名剑山庄。 孟家被灭后,铁矿和铸造工艺,就被那些人瓜分,那些人铸造出大量兵器后,还抢占地盘,大肆敛财…… 按照桑景云一开始的设定,孟佑在掌控魔教后,会装成不谙世事,武艺平平的年轻人,进入中原武林。 他会一个个,揭露仇人的真面目,将他们全部铲除,还会设下一个局,让那些不干好事的魔教教徒和武林人士两败俱伤。 最后,他再带着他真正的心腹,那些曾与他同生共死的魔教暗卫出面,将两方势力一网打尽。 这个世界,不需要这些仗着有一身好武艺,就高高在上,将平民当做蝼蚁的人。 孟佑在底层摸爬滚打过,他曾是一个被魔教当成损耗品使用的暗卫。 他不想屠龙者终成恶龙,在成为天下第一后,便带着诸多暗卫隐居。 他们教导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读书认字,还教他们修练《无名诀》。 这功法乃是僧人所创,需要修炼者拥有坚定的内心,和一颗慈悲心。 并非人人都能修炼有成,但一定会有很多信念坚定的人能成功,能守护这个武林。 这个结尾,桑景云很满意,不打算修改,也符合孟佑的想法。 但她意识到,她可以加入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在中间,孟佑进入某个仇人的地盘后,发现那里的百姓饱受欺凌,他可以选出其中青壮,教授他们《无名诀》和魔教速成功法,让他们在不伤身体的情况下,快速提升实力,然后带领他们反抗奴役他们的帮派,打土豪分田地。 不,不是打土豪,应该是打帮派分田地。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老百姓也是会反抗的! 这么一想,真的很爽! 写的过程中,她还可以融入自己的思想。 这个时期,阶级矛盾非常大。 在上海,外国人杀死一个中国平民,哪怕罪证确凿,也是不用偿命的。 不要说外国人了,国内某些特权阶级残害百姓,也不需要偿命。 把人骗去卖掉,拉壮丁到军队里当炮灰,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但这是不对的。 桑景云来自人人平等的时代,她从骨子里,就觉得这些是不对的。 哪怕学校里学的思想政治,她大多已经还给老师,但耳濡目染几十年,她的思想跟这个时代截然不同。 这些东西,放武侠世界写一写,别人应该也不会说什么。 这只是她一个十六岁小姑娘的奇思妙想而已。 桑景云原先不打算把这部小说写长,但现在《新小说报》给了她这么好的一个平台,她为什么不写长? 她甚至可以写主角扫荡武林后,将铸造兵器的工坊等,全都收归国有,不,收归武林盟所有。 武林盟由各地推选代表组成,他们会维护各地治安,宗旨是为百姓服务。 总之,先辈们为了拯救这个国家做过的种种事情,完全可以跟她这个武侠故事结合起来写。 桑景云脑海里冒出许多情节,一时间浑然忘我。 “阿云,我们先去接你娘。”桑钱氏开口。 桑景云猛然回过神,激荡的心情慢慢平静。 她们已经离住处不远,桑景云又看到了河对岸那片低矮的棚户区。 她收回视线,将目光放到河这边。 虽已入秋,但如今温度适宜,地里绿意盎然。 很多蔬菜,甚至就是这时候播种的,此时地里那些刚长出来不久的上海青,在入冬前会长大,等到了冬天,霜打的青菜吃着甜滋滋的。 桑景云看到有农民和佃户,正在地里拔草、浇水,还有六七岁的孩子拿着个碗在捉小青菜上的虫子。 因缺少化肥和农药,此时的蔬菜长势并不好,地里虫子也多。 他们家平日里吃的菜,上面就都是虫眼。 桑钱氏或者桑学文平日里洗菜时,桑景云都不会过去,免得瞧见菜上的虫子,吃饭时没胃口。 她上辈子在农村生活多年,已经算是不怕虫子的了,但瞧见虫子还是会觉得恶心。 而每到这时候,她就忍不住心生感叹。 21世纪的生活,着实幸福。 现在,孩子们将菜叶子上的虫子捉走,既能保护地里的庄稼,也能给家里的鸡鸭加餐。 孩子光着脚,黑瘦黑瘦的,小脸很糙,但都带着笑容。 毕竟这些年,上海附近还算太平。 但这些孩子不会知道,这里将来会成为战场。 桑景云的心沉了一下。 就在这时,她远远看到了桑景丽。 桑家的情况,周围农户都是知道的。 他们私下里,也会幸灾乐祸一下,或者拿桑学文的经历教导晚辈,让晚辈不要学桑学文。 但他们真见了桑家人,反而小心翼翼的。 桑家人到底阔过,还都读了书,在他们眼里,总归是跟他们不一样的。 而且,这附近的田地,有些原本属于桑家。 桑元善对自家田地的佃农一直很友善,桑家在这里的名声,便也不错。 陆盈带着桑景丽出来玩,自然没人欺负,那些人看着陆盈,还很羡慕。 普通农家像陆盈这个年纪的妇人,都已满脸沧桑,陆盈看起来,却还很年轻。 桑景丽拿出来的玩具,也让那些孩子艳羡不已。 桑景丽不仅有两个毽子,还有陆盈用做帽子剩下的边角料缝制的漂亮沙包和桑景云从县城买的,用竹子做的哨子。 一群跟桑景丽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聚在桑景丽身边,轮流玩这些玩具。 桑景丽到底是孩子,是想要玩伴的,桑景云注意到,她虽然也要排队才能玩到玩具,但眉眼弯弯,一副非常高兴的模样。 看到桑景云,桑景丽喊了一声姐,还有些依依不舍,一副不想走的样子。 桑景云见状问:“阿丽,你还想继续玩吗?” 桑景丽点了点头。 桑景云看向陆盈:“娘,那你陪阿丽再玩会儿?” 陆盈其实有些不自在,但见桑景丽玩得开心,便也点了点头。 桑景云见状,又对陆盈周围的几个大娘道:“几位大娘,我娘她性子腼腆,你们多担待。” 这几个大娘笑着答应下来。 她们跟陆盈聊了两个多小时,早已察觉出陆盈的性子有点腼腆,现在桑景云这么说了之后,她们更是确定这一点。 她们自己聊吧,也不一定非要把陆盈给带上。 第38章 打广告 桑景云买的四斤猪肉, 全都被桑学文做成了红烧肉。 中午他们吃了一些,但还剩下很多。 桑学文做了两个素菜后,将中午剩下的红烧肉倒进锅里热了热。 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开, 把刚回家的桑景英和桑景雄馋得不行:“今天做红烧肉了?” “对,晚上吃红烧肉。”桑景云笑道。 两人兴奋不已, 桑景雄还去盛了一碗饭,让桑学文给他一勺红烧肉的汤拌饭吃。 红烧肉没什么汤, 所谓的汤,大部分是油。 桑景云对这汤敬谢不敏, 但仔细想想, 也能理解桑景雄。 猪油拌饭, 是挺好吃。 红烧肉上桌后,众人就吃起来。 桑家是商户,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定, 桑景云就跟桑景英说起《双面魔君》被报纸刊登出来的事情。 桑景英得知此事非常高兴:“姐,你能给我一份报纸吗?我想明日拿去学校给同学看。” “好, ”桑景云答应下来, 又交代对方, “你别跟人说这是我写的。” 这时,桑景雄跟着开口:“姐,我也要一份报纸,我拿去糕点铺给人看。” 之前桑景雄将《西游记》连环画拿去糕点铺之后, 便引来糕点铺老板诸多孙辈的艳羡。 他这人是个爱炫耀的, 自然想再拿点什么去给他们看。 糕点铺老板的孙辈里, 那些过了十岁的男孩,都有去学校读书,跟桑景雄一道做糕点的, 要么年纪小,要么是女孩儿,都不识字。 但桑景雄识字,他可以念给他们听! 桑景云道:“等明日你哥的同学看过,后日你可以拿去糕点铺,记得别说这是我写的。” 这时信息传播很慢,糕点铺老板一家就算知道这书是她写的,短时间里也传不到租界去。 就算传过去了,别人也不一定信。 但暂时还是不要说为好,免得给费中绪惹来麻烦。 等她多写几本书,有了名气,那么即便被《新小说报》的人知道她的身份,也算不得什么。 桑景雄闷闷不乐地答应下来。 他想告诉别人自己的哥哥姐姐写了连环画和小说,可惜家里人不许他说。 他憋得挺难受。 不过这件事,将来迟早能说,想到以后可以震惊到周围人,桑景雄又有点兴奋。 第二天,桑景云跟往常一样去县城。 她直奔卖报纸的摊位,照旧要了三份《新小说报》。 卖报纸的人瞧见桑景云,笑道:“小姑娘,你买的这份报纸,上面确实有个不太一样的新故事,我昨天看了,也很喜欢。” 有人喜欢自己的小说,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桑景云跟对方聊了聊,顺便翻了翻报摊上的其他小说。 这一翻,桑景云突然发现,有好几家报纸,刊登了跟《新小说报》相关的新闻,说《新小说报》做了极为大胆的尝试,在刊登时使用了标点,还将《新小说报》夸奖了一番。 这些报道虽然用词不同,但意思差不多,不像是这些报社的记者自己写的,倒像是《新小说报》在这些报纸上打了广告。 桑景云猜的没错,这确实是黄培成找其他报纸,给自家报纸打的广告。 他还按照报纸销量,给了这些报社五元到十元不等的广告费。 此刻,黄培成还在让自己报社的编辑写新广告,不,新的报道。 “今天这报道,你们要重点提《新小说报》昨日日销过万的事情!你们快点写,中午前交给我,这样我才好拿去那些报社,让他们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 如今上海的报纸,有每日都出的,也有一周才出一份的,还有出着出着突然不出了的。 其实《新小说报》,一开始就是每周发售的,后来销量好,黄培成赚到了钱,就改成隔日发售,半年前,又改成每日发售。 因为他们的报纸不需要讲时效,所以都是提前一两天,便将报纸印刷好。 但像《上海日报》这样,会刊登新闻的报纸,不能提前印刷。 他们一般是在下午两三点时,确定好明日要刊登的内容,然后马上找排工进行排版,晚上再印刷。 一些印刷量大的报纸,要很多印刷工印刷一晚上,才能将报纸全都印刷好。 因此,黄培成找人给自己的报纸打广告,必须在中午前谈好。 《新小说报》的编辑按照黄培成的要求,各自写起来。 众人正写着,一辆黄包车停在报社门口,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下来,进了报社。 黄培成看到这个中年男人,连忙迎上去:“王先生,您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好安排人去接您。” 这王先生是北方人,黄培成对着他,说的也就是北京话,而不是吴语。 上海这边的方言,是不分“你”和“您”的,北方则会分。 王先生冷着脸开口:“黄主编哪里还顾得上我?” 黄培成看到对方的样子,就知道对方生气了:“王先生,我哪会不顾着您?不管啥时候,我都把您放首位!” “那你们报社用标点,为何不与我说一声?”王先生有些恼。 他从《新小说报》刚开办时,就开始给报社供稿,《新小说报》很多读者,都是冲着他来的。 现如今,他的稿费是千字三元,这在《新小说报》,是独一份儿。 王先生一直把自己当《新小说报》的台柱子,却不想《新小说报》启用标点,竟是连说都不跟他说一声。 黄培成连连道歉:“王先生,用标点一事,是我疏忽了,我也是怕起争端连累到您。” 黄培成是故意不跟王先生说他们要用标点这件事的。 这一年,王先生不仅稿件质量下降,还时常拖稿,甚至需要他去求着王先生,王先生才写。 他心里不痛快,在决定使用标点后,自然不会知会王先生。 但这肯定是不能说的,此刻,他将所有的一切,都推到“云景”头上:“王先生,那云景是个颇有名气的新式文人,他想推广标点,才写了这小说,又让我们按照他的要求印。王先生,我也是不得已,才另加了一张报纸。” 黄培成点头哈腰解释了一番,又说若是王先生有需要,王先生的稿件也能加上标点。 王先生听完,便没那么生气了,最后道:“若你们报社在刊登时都用标点,便给我也用上。” 他并不打算特立独行,最终决定随大流。 黄培成答应下来。 王先生又道:“到时,这标点你帮我添上。” 王先生现在不耐烦誊抄修稿,稿件写完后,都是让《新小说报》的编辑帮他修改誊抄的。 现在加标点,自然不可能他自己加。 黄培成又答应下来,恭恭敬敬送走王先生。 等王先生离开,他立刻换了一张脸,催编辑们快些将打广告用的“报道”写好:“记住,要多提我们报纸,多夸我们报纸。” 写夸奖自己的报纸的报道,找别的报纸刊登有些不要脸,但黄培成不在乎。 能赚钱就行,不要脸又何妨? 他这主意,也是跟《上海日报》和南城书局学的,《上海日报》的那篇报道,可是给南城书局那本云景写的连环画,带去不少销量! 黄培成的努力,并非白做功夫。 《双面魔君》是周三刊登的,周四周五两天,他都在报纸上打了广告,这让《新小说报》的销量持续走高。 因以往都是提前印刷,《新小说报》的印刷工一直是白天工作,不需要日夜颠倒。 但如今,他们晚上也要点灯工作,每日都从早上忙到晚上九点多。 这些印刷工都有些受不住了,等周日这天,黄培成告诉他们,明日要印刷一万两千份《新小说报》后,他们忍不住道:“黄主编,以往只印刷七千份,现在要印刷一万两千份,我们实在忙不过来。” 黄培成见他们一副疲惫模样,表示自己会多招一些工人,跟他们轮换着印刷报纸。 同时,黄培成也琢磨着,要给所有的小说,都加上标点。 虽然这段时间他们报社挨了不少骂,但销量是实打实的,黄培成尝到了甜头,自然想要继续做下去。 《新小说报》编辑部众人忙碌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又一次前往租界。 这几日桑景云灵感足,写得就比较多,这次,她带去了两万六千字的稿件。 除稿件外,她还购买了一些菊花茶,打算送给洪永祥和费中绪。 租界还是老样子,桑景云去了一趟《上海日报》编辑部,将稿件和菊花茶给了洪永祥后,便前往南城书局。 也是巧了,今日,南城书局恰好推出《西游记》连环画的第二册与第三册。 有许多人前来购买,这些人,还少不得聊起《双面魔君》。 “这连环画的编者之一,还写了一部小说,你们可有看过?” “你是说《双面魔君》?我看过,非常好看。” “我也看过,这个故事的写法与众不同,不仅没用章回体,遣词用句也更白话,依我看,这云景,像是学了外国人的写法。” “他写的《双面魔君》,着实新颖好看。” …… 来买连环画的,都是接受标点的,因而聊起《双面魔君》这书,全是赞誉。 桑景云听完心情不错。 她照旧每册连环画都要了五本,付钱时,正巧看到费中绪从里面出来。 “这位小姐,你又来买书?”费中绪笑着跟桑景云打招呼。 他对这个给自己当过“托儿”的小姑娘印象深刻。 桑景云道:“对,我来买书。” 第39章 新书 桑景云买完连环画, 并未离开,又在南城书局逛了逛。 这书局有许多书,四大名著, 便都是有的。 当然,这时还没有“四大名著”这个说法。 桑景云想了想, 问桑景英:“阿英,你可有看过《水浒传》?” 桑景英摇头:“不曾看过。” “我们买一套回去, 你可以看一看。”桑景云拿了一套《水浒传》给桑景英。 不只是看,桑景云觉得, 桑景英还可以试着编写一部《水浒传》连环画。 桑景英要读书, 很忙, 但可以抽空写一写。 每天写个几百一千字,日积月累, 也能慢慢将之写完。 至于为什么只提《水浒传》, 不提四大名著里的另外两本,主要是桑景云觉得, 《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要简写成连环画较为困难。 《水浒传》里《武松打虎》《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智取生辰纲》《风雪山神庙》之类的故事, 本就传播很广,其余故事要简写也很容易。 《红楼梦》却不同。 简写的《红楼梦》,会失去红楼的韵味。 南城书局出的《水浒传》有厚厚的好几本。 桑景英接过书,面露疑惑。 桑景云笑道:“这书跟《西游记》一样好看, 你先看看。” 听到这话, 桑景英立刻就明白了桑景云的意思。 他眼睛一亮, 抱紧了手上的书。 桑景云瞧见笑了笑,又去看别的书, 她在一堆书里, 看到了一本名为《新中国》的书。 这书名引起了桑景云的好奇,她翻开后,更觉惊奇。 这是一本第一人称的白话小说。 “这书不错,姑娘你可以看一看。”费中绪又搬了一些连环画出来,见桑景云拿着那本《新中国》,就出言推荐。 有费中绪推荐,桑景云便把这本书,跟《水浒传》一起买了。 毕竟她现在有钱。 这次来租界,桑景云拿到了四十个银元的稿费。 她对这个收入非常满意,一星期赚这么多,她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妥妥的高收入者。 收入高的,当然不止她,洪玥这次,也拿到了不菲的稿费。 她现在每周都能画三册书,加起来一百二十张图,稿费是十二个银元。 洪玥如今的收入,已经远超洪永祥。 桑景云手上有钱,花钱便也大方许多。 买完书后,桑景云带着桑景英,去了一家茶楼喝茶。 这茶楼位于租界,进去喝茶,光茶资就要六个铜元,各种点心另算。 桑景云看了看价目表,要了两笼嵊泗小笼包、两块松花糕和一笼虾饺。 这些已经够他们吃饱,等下不用再吃午饭。 “姐,这里的东西有点贵。”桑景英有些不安。 他以前对钱没概念,那时他爹带他去茶楼,他专点贵的点心。 但这段时间,桑景云时常跟他讲家里的开销,他对钱财的态度,便也变了许多。 如今他不管买什么,都会先想想,这东西够买几斤米,几斤肉。 “难得吃一次,就别在乎价钱了,更何况茶楼的东西贵,是因为他们提供其他服务。”桑景云笑道。 桑景英听到这话,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他们会进来,是因为在外面听到茶楼里有说书先生在说《双面魔君》。 此时,茶楼正中间,那说书先生,依旧说着这部小说:“从地窖出去,孟佑才知时间已过去一月,之前那一个月,他不停运转《无名诀》,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人们听得非常认真,茶楼里都静了下来,以至于大家找店小二添水,都不再高声喊话,只抬手示意。 店小二给桑景云送茶水点心的时候,动作也很轻,最后,还压低嗓音说:“客官,请慢用。” 桑景云笑了笑,和桑景英一起吃起来。 这家酒楼的小笼包和虾饺,都是客人点了以后现蒸的,据说这样的才好吃。 点心的做法也很讲究,小笼包的肉馅是用上好的隔心肉做的,还加入了猪骨汤、葱末、糖等调味,味道非常好。 虾饺更不用说,里面的虾仁吃着就知道很新鲜,与现代各种预制菜的味道截然不同。 至于松花糕,这是甜食,对桑景云来说,倒是没什么出奇之处。 两人一边听说书先生说书,一边吃东西,听了大约半小时,说书先生就停下来,不再继续。 如今没有扩音设备,说书先生说书只靠自己的嗓子,其实很辛苦。 而说书先生一停,酒楼里的人,便热烈讨论起来。 “你们说,这世上,是否真的有绝世武功?” “也不知道那孟佑,接下来会如何。” “希望它后头别写得乱七八糟的。” …… 时常到茶楼听书的人,早已将《水浒传》之类的故事听腻,现在对这个新故事,也就极为喜爱,还有人说起刊登了这故事的《新小说报》,觉得那家报社头一个用标点,很了不得。 桑景云听得心满意足。 这日,两人回到县城后,去县城专门卖包子的店买了十个大肉包,给阿兰三个,剩下的带回家。 桑景云还将今日刚到手的庄票换成银元,得了沉甸甸的一包银元。 家里有两张一百个银元的庄票,那钱桑景云不想动,但这四十个银元,却可以拿来花用,再还一点债。 桑元善身前,已经将绝大多数债务还清,他去世时,很多人还将桑家的欠条当做奠仪送到桑家。 如今他们家欠下的债务不多,也就一百多个银元,桑景云打算陆陆续续,将之还掉。 不一起还,是她怕被人盯上。 两人快到家时,看到陆盈搬了张竹椅,坐在常去的那户人家的门口做针线,而她不远处,桑景丽跟几个女孩子蹲在一起,摆弄一些杂草。 “阿丽,你们在干什么?”桑景云好奇地问。 桑景丽指着地上的那些草叶子开口:“姐,我们在做菜。” 桑景云闻言笑起来:“那你好好做。” “嗯。”桑景丽点点头,然后用一片大叶子当碗,盛了一盘杂草跑到陆盈面前:“娘,菜好了,你尝尝!” 她说着,还贴心地送上两根小木棍。 陆盈认真地接了木棍,假装去吃面前的菜。 “好吃吗?”桑景丽问。 陆盈点点头,然后别的女孩子,就也端了“菜”送到她面前。 很多人不耐烦跟孩子玩过家家,那些聊天的大娘就不愿意“品尝”孩子们做的美食。 陆盈却不同,她一道道菜尝过去,认真地说好吃,还夸一个孩子的菜切得好。 桑景云瞧见这一幕,心情挺好。 陆盈这样子挺好,桑景丽瞧着也活泼许多。 等桑景丽再大点,可以送她去上学。 这天晚上,家里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个大肉包。 桑景云道:“我今日又拿到了一笔稿费,请大家吃包子!” “谢谢姐,我最喜欢吃包子了!”桑景雄有奶便是娘,说完,就狠狠地咬了一口肉包子。 他之前对桑景云很有意见,但如今家里就数桑景云挣钱最多,他对桑景云的态度就变了,至少面上很是热情。 至于他私底下是如何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吃完包子,桑景云对桑学文道:“爹,今日我们吃了包子,晚上煮的饭肯定吃不完,明儿个早上,就吃蛋炒饭吧。你多放几个鸡蛋,放十个。” 陆盈头一次带桑景丽出去玩时,买回来一篮子鸡蛋。 桑景云就让桑学文第二天早上做蛋炒饭。 结果桑钱氏和桑景云都节省,七个人吃的蛋炒饭,才放了四个鸡蛋。 他们没把鸡蛋炒散,将大块的鸡蛋都放在四个孩子的碗里,因此,桑景云是吃到了鸡蛋的,但总觉得有点少。 上辈子她给自己做蛋炒饭,每次都放两个鸡蛋。 这次,桑景云干脆就让桑学文多放点鸡蛋。 桑景雄闻言,喜出望外。 他不爱喝粥,上回的蛋炒饭对他来说特别好吃! 这次放十个鸡蛋,一定更好吃。 吃完饭,桑景云就跟桑钱氏商量还债的事情。 桑家的亲朋好友她认不全,还债这事儿,还是要让桑钱氏去。 等商量完,桑景云一转头,就见桑学文在给陆盈和桑景丽读她带回来的连环画。 陆盈和桑景丽很喜欢这部连环画。 之前那一册,桑学文就在桑景丽的要求下,来来回回给她们读了几十遍,到后来,桑景丽翻开书,能一字不差地读下去。 桑景云头一次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以为桑景丽是学会了上头的字,后来单独指了几个字让她念,她念不出来,才知道她是把书背了下来。 不过背多了,简单的字她也认了几个。 桑景云见状,就让桑学文拿着连环画教桑景丽认字。 她这身体的原主,还有桑景英桑景雄,都是五六岁就开始学认字的,桑景丽也该启蒙了。 今天大概是走路太多的缘故,桑景云特别疲惫,吃过饭,她就去了床上躺着。 床头点了她这段时间刚买的油灯,借着油灯不那么明亮的灯光,桑景云翻开了今天买的那部《新中国》。 翻了几页后,桑景云被这书的内容惊了惊。 书里的主角一觉醒来,时间已经过去四十年,来到1951年。 彼时,中国已经收回租界行政权,他见了洋人不用再避让,法庭的律师都是洋人,他们国家还有强大的海军,有在地下开的电车,有横跨黄浦江的大桥…… 桑景云看着看着,热泪盈眶。 这书并非预言,作者写书时尚在清朝,因而他写的四十年后的世界,依然是大清。 而现在,大清早就没了。 书里写到地铁也不奇怪,毕竟世界上第一条地铁,建于1863年。 第40章 米花糕 张庄茂每周都回家。 他不想回去那么勤, 但他若是不回去,张夫人会不高兴。 再加上张夫人不肯把每月的生活费一次给他,他也就不得不每周回去拿钱。 以往他都是早起回去的, 但今日,因为有同学说租界新开了一家早餐铺, 那里的早餐非常美味,他就跟同学一起去吃了个早餐, 之后又在附近逛了逛。 直到此刻,他才来坐电车, 然后就见桑景云从电车上下来。 桑景云穿着旧衣服, 戴了顶草帽, 论打扮很是寻常,但她笑得非常开心, 正跟一个小姑娘说着什么。 张庄茂心中不适。 桑景云去县城玩也就罢了, 怎么还来租界? 这小姑娘又是谁? 正巧今日身边没有同学,张庄茂也就开口询问。 桑景云认得张庄茂, 但一时间, 连张庄茂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毕竟原主一直喊对方张三哥, 没喊过名字。 “我来租界,与你何干?”桑景云反问。 张庄茂听到桑景云理直气壮的反问有些生气,但看到桑景云俏丽的模样,那气又消了大半。 他这两个月不仅没去看桑景云, 还让桑景云给自己做衣服。 桑景云一向不爱做针线活, 肯定是生气了。 张庄茂语重心长地说:“桑家妹妹, 你快出嫁,没长辈带着独自出来不合适,而且桑老爷去世才两个月, 你该在家守孝,不好到处跑。” 张庄茂越说,越觉得就是这么个道理。 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不在家待着,反而在没有长辈的带领下跑来租界,总归是不合适的。 她若是想到租界玩,可以等他们成亲后,他带她来。 想到要跟桑景云结婚,张庄茂面上发热,心情激动。 桑景云却觉得张庄茂管太宽:“你脸真大,管这么多!” 这年头确实很少有年轻小姑娘在没有长辈带领的情况下来租界玩。 但这关张庄茂什么事儿? 至于守孝这件事……大户人家对守孝很严格,但民间并非如此。 桑元善去世后,桑钱氏每天给桑元善供一碗饭,但他们家的日子,还是照常过的,也不忌口。 等过了五七,给桑元善烧了一些东西之后,更是连这碗饭都不再供,一家人该干嘛干嘛。 倒也不是他们不在乎桑元善,不久前,桑元善去世满两月的日子,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在抹眼泪,念叨着说桑元善走太早了,若是桑元善晚走两个月,就能看到家里的日子好过起来。 桑元善去世,他们家的人都很难受,只是难受归难受,活人的日子总是比死人重要。 民间大多如此,甚至普通人还做不到他们这样。 上海周边的土地非常肥沃,出产多,租金高。 但也因为这样,土地兼并严重,绝大多数土地都在大户人家手上,很多农户都没有地,只能租大户人家的地来种。 这些农户没有土地来安葬家人,再加上办丧事要花很多钱,他们去世后,家人有时会选择停棺不葬。 而这种有口棺材的,已经不算最差。 对面那些住棚户的人一旦去世,连棺材都没有,都靠收尸队的人将尸体带走掩埋。 这还是上海,现如今一些军阀混战的地方,情况怕是更糟糕。 老百姓又哪还能守孝? 桑景云的态度很差,这让张庄茂极为不悦:“桑景云,你怎能这般与我说话?” 怪不得他娘不喜欢桑景云,桑景云脾气太差! 桑景云已经不想搭理这个不知所谓的人:“你们家的人都是什么毛病?不过租个房子给我家,就一个个的想当大爷!景英,你把这个月的房租给他,免得他娘又眼巴巴来要。他们家,可靠着这两个银元过日子呢。” 桑景英也看张庄茂不顺眼,当即拿出两个银元给张庄茂:“这是这个月的房租,你拿去吧。” 说完,桑景英又想到了什么,看向洪掌柜:“洪爷爷,我给房租这事儿,你帮我做个见证,免得他们家不承认,隔几天又来要。” 手里被塞了两个银元的张庄茂听到桑景云和桑景英的话,气得满脸通红,又隐隐感觉到不对劲:“你们什么意思?我家这般帮衬你们,你们竟还奚落我!” 桑景云道:“你家哪里帮衬我们了?当初我爷爷没少提携你爹,我家败落后,我爷爷还将手上的人脉留给了你爹。你爹倒好,当着我爷爷的面,说是要把房子带着附近的地送他,等我爷爷一走,就翻脸不认人,让你娘上门来赶我们。” 这世上的人,多是爱凑热闹的。 张庄茂跟桑景云对上后,便有路过的人停下不走,站着看热闹。 此时桑景云条理清晰,将与张庄茂的恩怨说了个清楚,那些人看张庄茂的目光,便怪异起来。 张庄茂再也受不住,也意识到自己之前从父母那里得到的诸多信息都是假的,掩面离开。 桑景云见他走了,对洪掌柜道:“洪爷爷,我们走吧。” 他们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开车站,等离开后,洪玥就道:“桑姐姐,你可真厉害。” 换成她被人说,一定不知所措,做不到像桑景云一样,反过来把人指责一番。 洪旭则问:“桑姐姐,那是谁啊?” 桑景英跟洪旭简单说了张庄茂的身份,桑景云则问洪掌柜,是要先逛逛,还是直接去找洪永祥。 洪掌柜道:“先去找他,再让他带我们逛一逛。” 车站离报社有些距离,他们就叫了三辆黄包车。 桑景英和洪旭一辆,桑景云和洪玥一辆,洪掌柜单独一辆。 等他们到了《上海日报》编辑部,看门的老人瞧见桑景云,都不用说什么,就已经大声洪永祥叫出来。 “爹,你怎么来了?”洪永祥瞧见洪掌柜,心里一紧。 他爹莫不是专程来催他成亲的? 洪掌柜看出洪永祥的拒绝,不乐意了:“怎的,我不能来?” “怎么会?”洪永祥尴尬一笑。 洪掌柜冷哼了一声,又出言解释:“阿玥挣了钱,想来租界玩,我就带她来了。” “租界是很好玩,附近有放电影的地方,你们还可以去电影。”洪永祥提议。 洪玥、洪旭乃至洪掌柜都没有看过电影,只听说过,闻言便都来了兴致,桑景英也对看电影充满期待。 也就桑景云对这时的电影,兴趣不大。 但去看看也无妨。 自己的父亲来了租界,洪永祥不好不管,就去请了假。 因现在去吃午饭时间还早,他就带着众人,先去看电影。 此时的电影都是黑白默片,没有声音,屏幕是一大块白幔布。 电影票价十二个铜元,儿童半价。 他们几人,只有洪旭被算作儿童,其他人都出了十二个铜元。 桑景英又有些心疼钱,但当电影开始放映,他便顾不上这些了,专注地看电影。 对头一次看电影的人来说,电影着实神奇,他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而桑景云注意到,不止白幔布这边有人在看,另一边也有人在看颠倒的画面。 总之,这个简陋的“电影院”,被挤得满满当当。 这一切对她来说,还挺新奇。 桑景云他们早已将张庄茂忘到脑后,张庄茂此时,却觉得天都要塌了。 他不愿相信桑景云说的话,但心里却知道,桑景云说的是真的。 若桑家真的靠他们家的接济过活,桑景云不可能对他这般不客气。 所以,他父母一直在骗他? 他以为自家帮了桑家许多,在桑景云面前说教,当时,桑景云是怎么看他的,是否将他当成一个蠢货? 他跟桑景云的婚事,是不是压根不存在? 但他在同学面前,说桑景云是他未婚妻……他今后,又要如何跟同学解释? 张庄茂这辈子,一直顺风顺水。 今日发生的事情,着实让他丢了个大脸,此时此刻,他恨不得挖个坑埋了自己。 电车到达上海县城后,张庄茂跳下车,便往家中跑去,等到了家里,看到自己的母亲,他愤怒地吼道:“娘,你为何要骗我?” 张母闻言一愣。 张庄茂随即道:“你和爹不曾帮桑家,你们一直在骗我!” 张母为了瞒住这件事,殚精竭虑做了许多事情,此时见张庄茂已经知晓来龙去脉,心口乱跳的同时,却也松了一口气:“我们骗你,不都是为了你好?” 张庄茂一心想娶桑景云,又哪会觉得这是为了他好?当下说起难听话来:“为了我好?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 张夫人的眼泪瞬间落下,只觉得自己的一片苦心没人理解,凄惨无比。 两人就这么吵起来,吵着吵着,张母还把什么都说了出来。 得知桑景云跟洪永祥走得很近,又猜到今日跟桑景云在一起的人的身份,张庄茂也哭起来。 张家母子闹腾不休,张四爷倒是完全没掺和,他正在自己的相好那里喝酒作乐,逗弄自己的老来子。 租界,桑景云一行看过电影,又去吃了饭。 洪玥和洪旭想吃西餐,但真正的,大厨是外国人的西餐馆他们消费不起,就又去吃了炸猪排,只是换了家店。 此时没有预制菜,换一家店,那面包、猪排的味道,便大不一样。 大约是自己这身体的味蕾不曾被各种重口味的调味料荼毒过,桑景云觉得如今的自己,很能欣赏食物的本味。 那刚出炉的面包因为没有各种添加剂的缘故,并不松软,但她吃着,觉得非常香。 第41章 乞丐 桑景云和桑景英迟迟未归, 桑钱氏和陆盈非常担心。 两人一直在门口守着,听到敲门声,桑钱氏连忙把门打开:“阿云, 阿英,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桑景云道:“我们在租界多待了一会儿。” 桑钱氏道:“以后一定要早些回来, 走夜路不安全……” 而桑景雄,这时也跑了出来:“大姐, 二哥,你们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 桑景云和桑景英每周末都会带点吃的回来, 桑京雄早就开始惦记着了。 “你就知道吃。”桑钱氏拉住丧景雄, 又去看桑景云和桑景英, 随即脸色大变:“阿云,你的篮子呢?你们是不是遇上什么事情了?” 桑景云出门的时候挎着个篮子, 现在已经没了, 桑景英的背篓里,也空空如也。 他们两人就算没买好吃的带回来, 也不该连他们日日买的报纸和去租界一定会买的连环画都不带回来。 桑钱氏活到这么大岁数, 经历过的事情很多, 第一反应就是两人遇到抢劫了。 桑景云道:“奶奶,进屋再说吧。” 他们家今日吃猪肉,很简单的做法,就是将猪肉切片, 倒进去一点酱油, 放蒸架上蒸熟。 除此之外, 还有三碗青菜豆腐,和一大盘凉拌海带。 桑景云用蒸肉的汤拌饭,一边吃一边说了路上遇到的事情:“奶奶, 我们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群孩子,他们抢走了我的篮子,和阿英背篓里的东西。” 桑景云说得轻描淡写,她不想桑钱氏他们担心。 “那些孩子真是乱来!”桑钱氏皱眉抱怨。 桑景云道:“他们活不下去,就这样了。” 桑钱氏听到这话,沉默下来。 他们家的情况若是再糟糕一些,指不定四个孩子,也会流落街头。 她只能叮嘱桑景云和桑景英往后小心一些。 桑景云认真点头。 她一直都知道,这个世界不安全,因而平日里非常小心。 他们走的这段路沿途住了很多农户,还算安全,今天的事情就是一场意外,但又算不得意外。 在乱世,被抢其实很正常,死人也很正常。 桑景云之前每天很早出门,就曾看到收尸队的人,捡走尸体掩埋。 此外,在上海县城,时常能看到路边躺着流浪汉,有抽大烟家破人亡的,也有失去劳动能力,以乞讨为生的。 小乞丐缠着人不放,非要让人给点钱或给点食物的事情,也比比皆是,还有人会上来就磕头。 上辈子桑景云曾在短视频网站,看到有人拍国外某些国家糟糕的现状,而此时的民国,就是这样的。 只是她之前自顾不暇,所以会下意识不去关注这些事情。 毕竟她帮不上什么,她甚至不敢给那些孩子钱,因为一旦给了,所有人都会冲上来要钱。 他们国家,在九十年代,也就是她年幼的时候,还是存在许多乱象的,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小时候,飞车党抢包,小孩拦路讨饭这样的事情,就时有发生。 但跟此时比,那时真的太安全了。 桑景云打算明日,就去县城买点辣椒,做点辣椒水,再买把小刀带身上。 像今天这样,只是遇到一群孩子还好,若是遇到成年人,总得有点反抗能力。 当然,若非情况实在糟糕,还是不要反抗为好,遇上有人抢劫,扔出去几个银元掉头逃跑,这才是正确选择。 至于闭门不出彻底躲开这一切,这并不现实。 她不可能一直不出门,这年头也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洪永祥之前就提醒他们在租界也要小心。 不久前,在租界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出过一个喝醉的外国人,掳走一个貌美女郎的事情。 当然,相比于开始败落的上海县城,租界的治安还是要好很多,有钱人居住的区域有专门的人巡逻,治安更是有保障。 第二日,桑景云照旧去县城。 昨日丢的米花糕她并不放在心上,连环画和杂志也可以下周去买,就是昨日的《新小说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买到。 到县城后,桑景雄去了糕点铺,桑景英去了学校,桑景云和桑钱氏,则去交针线活。 陆盈帮兰心衣帽店做针线活,一天下来挣的钱不到一角,有时只能挣四五个铜元。 但桑景云并没有劝她不要做,只让她少做点,然后将她赚到的钱,全都给她当私房。 陆盈现在不用做家务,她又不识字,若什么都不做,也很无聊。 交针线活的地方离卖报纸的地方不远,桑钱氏日日来县城,还习惯了跟兰心衣帽店的人聊几句家常,桑景云就独自去买报纸。 昨天桑景云刚被抢,桑钱氏有点不放心,但想到大白天的,在县城还算安全,也就没拦着。 桑景云问了卖报纸的人,得知昨日的《新小说报》已经卖完,只能买了三份今日的《新小说报》,又买了一份《申报》。 买完,桑景云一抬头,就看到不远处,有个黑瘦少年正探头探脑。 这人的衣服破破烂烂的,不,那都不能说是衣服,就是一些布条,还湿答答的。 桑景英已经很瘦了,而他比桑景英还瘦,脸上更是有淤青和伤痕,还有因为肚子里长蛔虫,而生出的白斑。 这就是个小乞丐,但他拎着个崭新的篮子。 桑景云看到这个少年手上拎着的篮子,眼睛微微眯起。 那是她的篮子。 正这么想着,桑景云对上那个少年的目光。 那个少年朝着桑景云讨好地笑。 桑景云不明所以,这人难不成想把书还给她? 江来见桑景云孤身一人,看着也好说话,拎着手上的书上前,就问:“小姐,你要买书吗?” 上海有很多孤儿。 跟着江来混的孩子,要么是孤儿,要么是有爹娘跟没爹娘一个样的。 他们有些是父母意外去世了,有些是被父母赶出了家门,也有的,是在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只能跑出来。 一个半年前加入他们的女孩,就是父亲总打她还不给她饭吃,她受不住,从家里跑出来的。 她觉得在外面讨饭流浪,过得比在家里还好。 他们大多是男孩,少部分是女孩,女孩少,是因为女孩的父母去世后,她们大概率会被亲人卖给别人做童养媳,或者干脆卖去勾栏院,而不会出来流浪。 总之,他们这些孩子没人照看,只能自己去寻活路。 他们会在县城要饭,会去抢饭店的泔水,也会去偷附近农民的庄稼。 近来红薯成熟,他们就时常去挖红薯,挖出来之后用红薯叶子把泥擦掉,直接就开始啃。 昨日,他们在县城没要到什么东西,晚上又没偷到番薯,因而今日,一大早就被饿醒了。 醒了以后,江来跳进河里洗了个澡,把衣服也搓洗干净,然后就在微凉的秋天,穿着湿衣服到了县城。 其他孩子要饭去了,他则一路观察,寻找手上的书的买家。 江来没有认出桑景云。 昨晚上他们抢桑景云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桑景云当时还戴着一个草帽,穿着也跟今天不一样。 他盯上桑景云,是因为桑景云买了报纸,还有就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软,即便卖不掉书,他卖卖惨,说不定也能要到一个铜元。 听到江来的话,桑景云意识到江来没有认出自己。 这也正常,昨天他们动作很快,若不是江来腰上的葫芦和手上的篮子她都认识,她也认不出江来。 “怎么卖?”桑景云问。 “心好的小姐,你看着给。”江来道。 桑景云又问:“你这书是哪里来的?” “这书是我捡到的……小姐,我爹娘都没了,下面还有一堆弟弟妹妹张嘴要吃饭,小姐你行行好,买了这书吧,我想买点米煮粥吃。”江来开始卖惨,还捋起袖子,给桑景云看自己胳膊上的各种伤口。 桑景云指了指不远处的兰心衣帽店:“你等我片刻,我去跟我奶奶拿钱。” 江来点点头,远远看着桑景云进到店里。 他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见桑景云单独从衣帽店出来,才松了一口气。 桑景云当然不是去拿钱的,她只是跟桑钱氏说自己有事,让桑钱氏在衣帽店等自己一会儿。 她不想让桑钱氏看到江来,若是看到了,桑钱氏肯定会为她出头,去打江来。 重新来到江来面前,桑景云道:“我拿到钱了,你要买米是吗?我认识米店的人,可以便宜点买到米,要不要我去买?” 江来年纪不大,但已经独自生活很多年。 一开始,他是跟着一些大孩子混的,后来那些大孩子,大部分死了,小部分活下来的被帮派吸收,成为那些帮派的打手,不知不觉,他就成了一群孩子里最大的。 他很会看人脸色,能感觉出来桑景云对自己没有恶意,再加上他们去米店买米会遭嫌弃,也就一口答应:“好心的小姐,那你买点米,用米跟我换书吧,我们要最差的米,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给点米糠也可以……” 江来个子比桑景云还要矮一点,他跟在桑景云身后,点头哈腰不停说话,但在桑景云来到米店附近后,又躲到了角落里,只远远看着。 桑景云也不介意,她拿出五毛钱,买了五十斤混着米糠的碎米,因为没东西装米,还花一角钱买了一个布袋子将之装起。 五十斤的东西对她来说很重,桑景云艰难拎着,往江来那边走。 江来忙不迭上来,打开袋子看,瞧见是一袋米,立刻给桑景云跪下磕了个头,好话不停往外冒:“小姐你一定得天佑,福寿安康到永远,祝你财似江水滚滚来,事业如竹节节高……” 第42章 《大头菜的一生》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很多书, 那些当消遣看的书里的人物,她常常看过就忘。 但有些人物,她永远不会忘记。 比如祥林嫂。 她在上学时, 认真学过《祝福》,还按照老师教的, 在课本上做笔记:“祥林嫂是一个典型的旧中国劳动妇女……” 但当时还年少的她,其实没有太多感触。 后来长大了, 重新读这篇文章,她才看到了里面隐藏的东西。 她仿照着, 想写一个流落街头的孤儿。 “大头菜总是满嘴吉祥话, 瞧见好脾气的人, 就露出一副笑脸迎上去,缠着人家不放, 定要等人家舍他点什么, 他才愿意走。某日我急着出门,被他缠上, 给了他一枚铜元后, 他隔上两日, 便来找我一回。到他找我的日子,我早上出门,必能看到他拿着个破碗过来,对着我唱各种吉祥话……”桑景云慢慢写着。 大头菜不是一个好孩子。 小说里的“我”给了他一枚铜元后, 他就时不时来跟“我”要钱, 哪怕看到了“我”的不耐烦, 也依旧会来找“我”。 “我”还见过他偷东西,被人抓住了打,后来旁人看不过去, 出言劝阻,那人才放过他。 大头菜有一回遇到洋人,那洋人对着他叽里咕噜说了一些取笑话,往地上扔一个包子,让他去捡来吃,他竟喜笑颜开,不住磕头。 可惜有人觉得他丢了国人的脸,抢了他手上的包子扔进河里,大头菜瞧见,嚎啕大哭,恨不得跳进河里去捞包子。 又有一回,有个纨绔让大头菜跟另一个小乞丐打架,说是赢了的,给半只烧鸡,大头菜就将那个孩子的脸咬得鲜血淋漓,他一嘴的血,笑着给那个纨绔磕头,说吉祥话,吃烧鸡的时候,像极了野兽。 大头菜还是个没有骨气的人,他的膝盖是软的,见个人就跪。 …… 书里的“我”后来搬到租界去,就很少看到大头菜了,只听说大头菜时常在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徘徊,还跟人打听过自己。 许久之后,“我”无意中得知,大头菜在一个冬天被饿死了,死的时候,他肚子很大,有人好奇去剖开来,发现里面都是土。 大头菜的一生,很短。 还有闲人告诉“我”,说大头菜有个在别人家做童养媳的妹妹,那个小姑娘是个馋嘴的,她那小相公吃豆子掉下一颗,落在地上的尿里,她都能捡起来吃掉,后来偷吃掺了老鼠药的米,被药死了。 闲人还说那家人倒霉,白花了许多粮食去养这个童养媳,最后啥也没捞着。 桑景云写着写着,眼泪不自觉就落了下来。 阿兰是童养媳,跟她说过一些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阿兰婆家也不富裕,粮食都紧着自家人吃,阿兰就总是饿,恶狠了,她可不止捡地上的豆子吃,她还去挖别人种在地里的豆子吃,被人发现后,狠狠挨了一顿打。 “阿云,你怎么了?”桑钱氏的声音响起。 桑景云抬起头,就看到桑钱氏担忧地看着自己,桑学文也一脸着急。 桑景云道:“也没什么,就是写的东西有点惨。” 她写《双面魔君》时,孟佑再惨,她也不曾哭过。 因为这是她杜撰出来的人物。 但大头菜和他的妹妹这样的孩子,在这时代,是真实存在的。 就像阿兰的曾经,若是她将之写出来,那就是一部血淋淋的苦难史。 这部短篇小说大概两千字,桑景云不知不觉就写完,期间都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她还写得特别快,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后,她手写了很多字,但从未写得这般快。 桑景云知道自己这是进入了心流状态。 她写得很痛快,但停笔后,她感觉到了迟来的疲惫和各种情绪。 她的手不自觉有点抖,肩膀也很疼,心跳更是非常快。 “爹,你给我泡个红糖水。”桑景云对桑学文开口。 桑学文刚做好晚饭,家里有热水,很快就给桑景云泡了一碗红糖水,桑景云慢慢喝完,这才好了点,桑景英他们,也回来了。 晚饭后,桑景云将自己白天写的东西,检查了一番。 《双面魔君》的稿件,有很多地方要修改,错字很多,一些地方的用词也不对。 但《大头菜的一生》这篇小说,桑景云发现自己写得很完美,完全不需要修改。 这篇小说,其实有些太过白话,但白话就白话吧,她觉得这样是最好的。 桑景云这天有点累到了,第二天就没去县城,托桑钱氏买了三份报纸回来。 但星期三那天,她照旧去县城。 她以往会刻意忽视县城的乞丐,但这次,她多关注了一些,也就发现,这县城的乞丐真的很多。 深吸一口气,桑景云照旧去做自己的事情。 接下来几天,桑景云的日子过得与往常没区别,就是总忍不住去看县城的那些小乞丐。 其实对这些孩子来说,夏天还好,最难过的是冬天。 上海的冬天不如北方冷,但温度也会降到零下,完全可以冻死人。 如今公历已经进入十一月,他们却还衣不蔽体,桑景云都替他们冷。 只是她现在手上虽然有点钱,但绝不够照顾这么多孩子的。 桑家人自己过冬用的棉衣、棉被柴火等准备一下,就要花掉她许多钱。 时间眨眼,又到了周末。 桑景云照旧带着誊抄好的稿件,准备去租界。 她这次带着的,除了三万字《双面魔君》的稿件外,还有《大头菜的一生》这篇短篇小说。 路上,桑钱氏反复叮嘱:“景云,景英,你们这次不要在租界多待,办完事快些回来……” 他们回来的那条路两边,不是田地就是民房,白天会有农民在地里劳作,总体来讲是安全的。 桑景云答应下来,但她知道自己今日,没法很早回家。 她上周可是跟费中绪说了,要请费中绪吃饭。 不过吃完饭马上回来,倒也不会很晚。 桑景云和桑景英,照旧先去了洪掌柜那里,拿洪玥这一个星期画好的画稿。 将画稿拿到手后,桑景云对桑景英道:“阿英,我们今日先去看阿兰奶奶,然后再去租界,这样等下回来后,便能直接回家。” 桑景英答应下来。 早上卖的各类吃食很多。 阿兰的牙不好,更喜欢吃软和点的东西,桑景云就在附近找了个卖早点的铺子,付过钱,交了碗筷的押金后,端走一碗馄饨,并十个小笼包。 阿兰必定是吃过早饭的,但馄饨主要就是汤汤水水,阿兰哪怕吃饱了,也能再吃一碗。 至于小笼包,留着下午吃也是可以的。 阿兰果然很高兴,一个劲儿地说自己最爱吃馄饨,还拿出四个手链给桑景云,说是她专门找人做的,他们四个孩子,一人一串。 这手链是用红绳编的,每根红绳上,都穿着一个桃核。 这些桃核一个被做成小篮子模样,一个被做成祥云如意模样,一个被做成葫芦模样,还有一个竟是铜钱模样。 这时的人,认为桃树能辟邪,因而很多孩子,都会戴桃核雕刻的小玩意儿。 像桑景云桑景英这么大年纪,普遍已经不戴,但这是阿兰的一片心意,桑景云还是笑着收了,又把那个铜钱模样的,戴在自己手上。 她爱钱。 桑景云和桑景英到租界后,照旧先去找洪永祥,然后才去南城书局。 他们到南城书局的时候,刚好中午。 桑景云已经从洪永祥那里得知费中绪爱吃粤菜,就在费中绪常去的粤菜馆请客,点了两荤两素一个汤,花费六毛,又花一毛钱买了一斤绍兴黄酒。 上周,费中绪刚知晓桑景云身份时,莫名不自在,但一周过去,他这点不自在已经消失,甚至生出些别样的想法来。 因此,今日他特地打扮过自己,吃饭时话也很多,时不时询问桑景云一些问题。 桑景云话却不多,今日见面后,她能感觉到费中绪对自己有好感。 但她暂时没有恋爱的想法,既如此,就不能太过热情,给人错误感觉。 桑景云不是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她上辈子一直没结婚,只是因为没遇到合适的人。 如今穿成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近几年她肯定不会去恋爱结婚。 虽然在这个时代,十几岁结婚的比比皆是,但十几岁的小姑娘,身体都没发育好! 她要恋爱结婚,怎么也要等二十岁以后。 一顿饭吃了快一个小时,到最后,就剩了点素菜和汤。 吃过饭,桑景云就跟洪永祥和费中绪告辞,告辞前,她还送了两人一人一包安吉白茶,这是她让桑钱氏帮忙买来的,据说桑元善以前,就时常给人送茶叶。 目送桑景云离开,费中绪看着洪永祥叹气:“洪兄,我是不是没机会了?” 洪永祥道:“桑姑娘年纪小,兴许是没看出来你的想法。” “别安慰我,她就是对我没心思。既如此,那便算了,免得以后难相处。”费中绪道。 他很喜欢桑景云,但到底只是见过几面,以及看过桑景云的作品,没到非桑景云不娶的程度。 既然桑景云对他没意思,他自然不会死缠烂打,这样以后还能当个朋友。 洪永祥正思考要如何安慰费中绪,费中绪突然道:“对了,她给了你新的稿件,你快将《双面魔君》的稿件拿出来,我要看!” 中午这家粤菜馆人不多,费中绪又跟老板相熟,两人就没离开粤菜馆,让店员收走碗碟后,一边喝茶一边看桑景云留下的稿件。 第43章 初见 江浙一带, 管芥菜疙瘩叫大头菜。 大头菜有点像萝卜,一般用来腌咸菜,是上海县城百姓常吃的咸菜之一。 本地人看到桑景云写的这部小说, 就会想到市场上售卖的,一个个腌制好的大头菜, 或者种在地里的芥菜疙瘩。 但谭大盛和谭峥泓不是本地人,也就不知道大头菜是什么。 谭大盛听儿子说要给大头菜修坟, 更是不明所以。 谭峥泓道:“大头菜是我看的文章里的一个人。” 他说着,就把手上的报纸递给自己父亲。 谭大盛看到报纸, 眉头就是一皱。 他小时候家里很穷, 没机会读书, 虽然后来靠着一股子拼劲,不仅学会了认字, 还学会了英文, 但对阅读文章,依旧很排斥。 不过他喜欢听人说书, 当然要用他听得懂的话来说。 谭大盛不想看, 但现在儿子已经把报纸递到自己面前, 他一个当爹的,总不能完全不看。 谭大盛接过报纸,然后发现这篇文章特别好读,跟他以前看的那些完全不同。 他以前看某部有名的小说时, 连开篇的那首诗都看不懂, 这小说, 他却顺畅地读了下去。 读完之后,谭大盛的眼眶不免酸涩。 谭大盛家里很穷,而且他小小年纪, 就没了父母。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他只能在十三四岁的年纪,就去南洋当劳工。 当年他岁数不大,就时常被一起干活的成年劳工欺负。 倒也不是打骂,就是分饭的时候,给他分很少的饭菜,然后让他干各种杂活,比如帮他们洗衣服。 他没办法反抗,只能讨好他们。 他挨过饿,吃过苦,要不是后来遇到老丈人,被老丈人收留,成了老丈人店里的伙计,他现在指不定已经饿死了。 谭大盛看这篇文章,看得感同身受。 见自己儿子眼睛红肿,他心里也欣慰。 在南洋,有很多有钱人,他们中的一些,是没有人性的。 抓一群人帮他们种鸦片,把那些人当奴隶拼命压榨……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谭大盛险些也变成这样的人。 某日他回到家,见自己六岁的儿子收留了一个因为生病没有干好活,以至于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劳工,才猛然醒悟。 曾经,他也是被迫害的人。 他有钱之后,难道也要去迫害别人? 他在南洋有好几个农场,还有好几个橡胶园,手底下有许多工人。 这些年,他手下的工人的待遇一直比别处好,他的农场,还不种鸦片。 这让他少赚了很多钱,但他觉得值得。 至于自己儿子,相比于一个没人性的孩子,他更愿意要个有人性的,善良的孩子。 “这个叫大头菜的孩子是很可怜,好好给他修个坟吧。”谭大盛道。 谭峥泓点头。 谭大盛又问:“那两千元,你打算怎么用?” 谭峥泓年纪不大,但他没少跟着谭峥泓到处走,见识广博,当下说起自己的想法。 他想在郊外买一块地,盖一些房子收留孤儿,让大孩子照顾小孩子,然后找一些活儿给那些大孩子干:“爹,这需要长期投入资金,只这两千元怕是不够,我想等孤儿院盖好后,在报纸上打广告,呼吁上海的有钱人捐钱。” 谭大盛很是赞同,又给谭峥泓提了一些意见。 谭峥泓原本激动之下,打算今日就去上海县城看看。 但因为谭大盛的到来,因为谭大盛跟他聊起那些孩子的安置,他心头过热的情绪慢慢退去,最终决定等明日再去上海县城。 谭大盛也很赞成,又让他去的时候,带上两个保镖。 谭峥泓答应下来。 谭大盛跟谭峥泓聊过,就让谭峥泓去学习。 他叫来自己手底下的人,带着他们去了他的书房。 谭大盛的书房很大,里头还有一整面墙的书,都是他买来装门面的。 进了书房,他就吩咐起来,让手底下的人安排两个人,明日暗中跟着谭峥泓:“峥泓要做什么,不用拦着,只一点,要保护好峥泓的安危,不许峥泓沾上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儿子还年轻,在外面吃点亏,受点骗,都不成问题。 人活着,总要经历一些挫折。 但他不能被人坑害,染上坏习惯。 手下人答应了。 谭大盛让他们离开,去书桌后坐下,打算安静一会儿,顺便想想他那个工厂要如何建。 刚坐下,谭大盛就发现自己的桌子有些不对劲,上面多了一叠书。 他拿过一本一看,发现上头写着《西游记》三个字。 《西游记》这书,在南洋颇有热度,他一个朋友就非常喜爱这书,甚至还因此养了不少猴子。 南洋猴子多,谭大盛被猴子抓伤过,不乐意养猴子,但《西游记》他很喜欢。 有一次看到戏台上演孙悟空的人,将一根棍子耍得虎虎生威,他还花钱买走了那根棍子。 谭大盛翻开了这书。 这竟然是本图画书! 他不知不觉,就将桌上的那套书都看完了。 他儿子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还看这样的书?竟然还把这书放在他的书房里…… 他书架上的书,可都是《资治通鉴》《史记》《三国志》这种,连《三国演义》都不放上去。 这书跟他的书房格格不入! 谭大盛把那些连环画放进书桌抽屉里,确保别人看不到,自己又能快速拿到。 谭大盛看《西游记》连环画的时候,谭峥泓将《大头菜的一生》这篇文章,推荐给自己的国文老师看。 张先生看过,愈发觉得这个云景先生,是个新式文人。 这篇小说非常白话,还用短短两千多字,揭露了社会的残酷,和百姓的麻木。 张先生看得很沉重,听了谭峥泓的想法后,也非常支持:“你要明年夏天才入学,这一年要做的事情,就只学习国文,空闲很多,这个孤儿院,不如你亲自去办,还能学一学钱财运用。” 张先生曾见过做慈善的人贪腐,将原本的慈善,做成了恶事。 若是谭峥泓不亲自去做,而是将之交给手下人办,可能会有很多钱,不知道进了谁的口袋。 但若是谭峥泓自己去做,情况便大不一样。 谭峥泓是富贵窝里养出来的小少爷,他不缺钱,肯定不会贪墨。 做这件事,对谭峥泓本身,也大有好处。 这不仅能让谭峥泓了解一个他以前不曾了解过的世界,还能让谭峥泓学会钱财的处理,知晓物价。 开办一个孤儿院,需要购买各种东西,需要雇佣人手,还需要处理孤儿之间的矛盾。 这能让谭峥泓学到很多东西,对谭峥泓来说,是宝贵的实践。 等谭峥泓将架子搭好,弄清楚孤儿院的各项开支,再时不时去看看,就算交给别人管,也出不了大乱子。 自己父亲和张先生的支持,让谭峥泓心情激动。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好好帮助上海县城的大头菜们。 而这个时候,这篇文章,其他人也都看到了。 租界某个洋房里,一个衣着富贵的老太太在吃过早饭后,她儿子的几个姨太太,就一窝蜂来找她请安,对她说奉承话。 她喜欢这些年轻漂亮的姑娘围着自己转,但她们整日在这个宅子里待着,光聊天也没那么多东西好聊,她思来想去,就让这些人给她读小说。 老太太对《三国演义》这样的故事,是不喜欢的,觉得人太多,她弄不明白。 她更喜欢近来流行的,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但最近,老太太喜欢上一个武侠故事。 这是一个姨太太推荐的,那姨太太说这部《双面魔君》与众不同,老太太就听了听。 这一听,老太太便喜欢上,每日都让人念。 负责念报纸的姨太太早就提前看过报纸,此时拿出报纸,便准备读。 “等等,”老太太突然叫停,“小蝶儿,你哭过了?可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这姨太太怕老太太误会,连忙说:“老太太,我能遇到什么事儿?有你在,我就只有享福的,我是看了报纸上一篇文章,忍不住哭了一场。” “是什么文章?”老太太很好奇。 这姨太太当即就把《新小说报》今日多送了一张报纸,上面刊登了云景新写的一篇文章的事情说了。 老太太听完,非常好奇,当即让这个姨太太读一读这篇文章。 然后,屋子里的人,就都开始抹眼泪。 “这可怜孩子……”老太太心疼不已。 她们对小说不小说的没概念,只当这是云景的真实经历,因而哭过一场,老太太就道:“小蝶儿,你去账房支二十个银元,送到《新小说报》去,让他们转交云景,让他拿这钱,去给大头菜修个坟。” 老太太都这么做了,那些姨太太当然不能没表示,她们纷纷捐钱,你捐两元我捐三元的,凑了二十元,让管家一道送过去。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于是,《新小说报》的黄培成,莫名其妙,就拿到了一笔捐款,还有很多人来问云景的身份,想知道大头菜被葬在哪里。 黄培成喜笑颜开。 他就知道,他不会做亏本生意! 虽然给所有的读者送一张报纸,让他少赚了很多钱,但也让他得到了一个好名声。 黄培成让人去统计捐款人和捐款的钱数,这些,都是要交到云景手上的。 有些人只是同情大头菜,但也有些人,觉得云景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 几个正聚在一起,谈论新文化的推广的文人,就拿着《新小说报》,感叹个不停。 第44章 读者 桑景云面对谭峥泓单纯的目光, 无奈开口:“我是通过《新小说报》知道他的。《大头菜的一生》是一部短篇小说,大头菜应该是杜撰出来的人。” “他是杜撰出来的?实际上没有这个人?”谭峥泓觉得不可思议。 桑景云突然就想到了曾经的自己,以前她也以为闰土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并不是。 当然闰土有原型,就像她想写大头菜的时候, 参考了上海诸多小乞丐的经历。 桑景云看向江来等人:“就算大头菜不存在,这些小乞丐是真实存在的。” 确实如此。谭峥泓看向那些乞丐, 然后发现搬柴火的乞丐,比之前围着他的, 多了两个。 谭峥泓对桑景云道:“这两个孩子, 我曾见过的。” 这话像极了贾宝玉初见黛玉时说的话, 桑景云问:“当时你给钱了?” 谭峥泓道:“一个给了钱和肉包子,一个只给了个馒头。” 这两个孩子, 一个是他最初遇上的小乞丐之一, 他给了肉包子外,还给了几个铜元。 另一个, 是后来和其他人一起围着他讨饭的, 当时他买空了一家包子铺, 分给他一个馒头。 桑景云道:“怪不得他们围着你不放。” 谭峥泓闻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桑景云在听谭峥泓提到大头菜后,便知道谭峥泓是自己的读者。 她很好奇谭峥泓对自己写的小说的看法,就问了几句。 然后, 她就听到了来自谭峥泓的, 滔滔不绝地夸奖:“云景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我非常喜欢他写的《双面魔君》, 这是我此生看过的,最好看的小说!我现在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他写的小说……” 谭峥泓的北京话说得并不好。 但因为他时常在张先生面前夸奖《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这些话说得特别顺。 桑景云还能通过他的言语、表情和神态,感受到他对云景深深的崇拜。 桑景云对他好感大增。 对自己夸夸夸的读者,谁不喜欢呢? 谭峥泓夸完,问桑景云:“你呢?你喜欢云景先生的小说吗?” “当然喜欢,他的小说,我看过不止一遍。”桑景云道。 谭峥泓当即问:“你最喜欢哪一段?” 桑景云便把自己觉得写得最满意的地方说出来。 那都是她带着强烈的情绪写的。 谭峥泓更加激动:“我也觉得这些地方,非常好看!很打动人!不过最打动人的,还是《大头菜的一生》,看完,我哭了许久。” 桑景云听完有些惊讶地看了谭峥泓一眼。 这个小少爷说话是真的直白并且朴实无华,此时别的男人,就算真的看哭了,也不会跟人说。 “我来这里,是想给大头菜修坟。知道他是虚构的人,我挺高兴的,但看到这些孩子,又觉得难受,”谭峥泓看着江来等人叹气,“我还遇到了两个患有血吸虫病的孩子,他们真的很可怜。” 桑景云听到“血吸虫病”四个字,心里一惊。 长江流域水网密布,为血吸虫的传播提供了适宜的环境,一直都有血吸虫病传播。 桑景云上辈子,就听自己奶奶,讲过五六十年代,他们到处灭钉螺的事情,还让他们这些孩子,见到钉螺就弄死。 她这人好奇心旺盛,后来就专门查了一下相关资料,这才知道,建国时,我们国家血吸虫感染者的总数多达千万。 民国时期,因为血吸虫病,还出现了灭村乃至灭镇的情况,一些乡镇,感染人数高达百分之九十。 这也就算了,此时的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感染上血吸虫病的。 如今西医尚未发展起来,没有抗生素,没有各种医疗器材,药物也非常少,对很多病症,都无能为力,也不知道病因。 她之前了解了一下,发现如今西医使用的退烧药,就只有阿司匹林,这种药只能进口,价格非常昂贵,还不一定能买到。 这个年代,医疗条件太差了。 桑景云道:“江浙一带乃至上海郊区,一直都有血吸虫病存在,偶尔还会爆发,江西、安徽、湖南等地也很严重,这种病,暂时没有治疗方法。” 中医有一些缓解症状的方法,但已经感染的人,是没办法彻底治好的。 只是一些人身体好,家境又不错,服用一些驱虫的药物进行压制后,可以存活数十年,跟没患病的人看着没区别。 但最容易患病,身体最不好,最缺营养的底层百姓,他们在患病后往往是得不到治疗的,也没办法补充营养,一般过上数年,就会丧命。 谭峥泓见桑景云表情有些沉重,就安慰道:“你不要难过,那两个孩子,我会安排人,好好照顾他们。我有建一个孤儿院的打算,我想帮助那些像大头菜一样的孩子。” 桑景云闻言有些惊讶,仔细询问起来,很快就知道了谭峥泓的名字,和他来上海县城的目的。 谭峥泓还问起桑景云的姓名。 桑景云道:“我姓桑。” 她没说自己的全名,一来她的笔名就是名字掉个个儿,二来这时的女子,本就不会随便跟人说全名。 “原来是桑小姐,桑小姐,跟你聊天很愉快!”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一下。 桑景云会说普通话,跟他一样喜欢云景先生的书,还知道他以前不知道的血吸虫病……他很喜欢跟桑景云聊天。 “跟你聊天也很愉快。”桑景云道。 桑景云刚说完,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桑景云,你真是水性杨花,勾搭一个洪永祥不够,现在又勾搭了一个。” 桑景云转过头,就看到了张夫人。 桑景云之前被张夫人指责过,但那次张夫人指责她的话,严厉程度是比不上那个跑到洪兴纸号来说她的老秀才的。 之后张夫人还很快被气走,她也就没把这当回事。 她小时候生活在农村,村里人相互之间起口角很正常,打架也常见。 他爸跟他大伯就打过架,完了他大伯有事,他爸还是会帮忙。 一些邻居天天吵架,也还一直是邻居,两家的孩子照样一起玩。 她只当张夫人是脑子不清楚,上门找骂。 后来的张庄茂,在她看来也是一样的。 但就算她不把那两次自己占了上风的口角当回事,张夫人几次三番找麻烦,到底过了。 “张夫人,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干坏事的人,就总以为别人也爱干坏事……你见我跟人说几句话,就觉得我勾搭人,莫非你平日里,喜欢这么干?” “你,你胡说八道!”张夫人非常生气。 桑景云注意到,今日的张夫人非常憔悴,但她没留情:“我怎么胡说八道了?我在人来人往的地方跟人说几句话,你都觉得我是在勾搭人,你带着两个男人出门逛街,也不知道算个什么。” 张夫人身后确实跟着两个年轻男子。 她今日是来买柴火的,不想花钱雇人帮忙搬,就从张家的铺子里叫了两个人来帮忙。 至于她为什么见了桑景云就说难听话,是因为两天前,张庄茂从租界回来,就不愿意去上学了,说是学校里的同学,都排挤他看他笑话。 这个月初三,张庄茂从桑景云那里得知真相后,跟张夫人大吵一架。 张夫人难受了一星期,想着等张庄茂回来,要跟张庄茂缓和关系。 她有三个儿子,但前面两个儿子出生时,张家还未发达起来,只开了一个小铺子,当时她要在铺子里帮忙,那两个孩子都是她婆婆带的,跟她并不亲近。 只有张庄茂不同。 张庄茂出生时他们家已经很有钱,不需要她去铺子里帮忙,张庄茂也就自幼长在她身边,跟她非常亲近。 之前她丈夫在外面养女人,她大儿子二儿子压根不帮她,只一味讨好她丈夫,只有张庄茂站在她这边。 她对张庄茂非常看重,一心为张庄茂谋划,自然不想因为桑景云,跟张庄茂生了嫌隙。 张夫人准备一肚子话要跟张庄茂说,还让人准备了一大堆张庄茂爱吃的东西,结果张庄茂一回家就进屋躺着,都不愿意吃东西,还说自己在学校受了委屈,不肯再去学校。 张夫人自然恨上了桑景云。 但是桑景云牙尖嘴利,她这次又没占上便宜。 张夫人转头对谭峥泓道:“小伙子,这个女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整日抛头露面就算了,家里情况也不好,爹还抽大烟赌钱!” 她老远就瞧见,这个年轻人和桑景云聊得很开心。 这人看穿着打扮,明显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家里条件大概率比洪永祥还好,她不想桑景云搭上这人。 然而谭峥泓听到张夫人机关枪一样的话,不明所以。 嗯,张夫人语速太快,他没听懂。 事实上,张夫人跟桑景云的对话,他从头到尾都没听懂,这会儿也就一脸的无辜和茫然。 谭峥泓听不懂,桑景云却能听懂。 她觉得张夫人有病。 明明是张家对桑家有亏欠,张夫人是怎么有脸一而再再而三找她麻烦的? 桑景云学着张夫人跟别人说话。 她看向出来看热闹的,卖柴火的老板,对那老板道:“这位掌柜,我爷爷是桑元善。他当年对张四爷多有提携,去世前还将手上人脉交给张四爷,就希望张四爷能照看我们一家。不想我爷爷刚去世,张四爷和张夫人就翻脸不认人,不仅不照顾我们,还几次三番找我们的麻烦。” 类似的话,之前桑景云在租界的电车站说过。 那里的人大多不认识他们,洪掌柜不想惹事,也不会主动跟人说张四爷做的事情,也就没有传开。 第45章 赔礼 张四爷没有看小说的习惯, 从未看过《新小说报》。 他身边,虽然有看过《双面魔君》的人,但人家看归看, 不可能跑到张四爷面前说张四爷跟书里的反派重名这事儿。 实际上也没有重名,两人的真实名字是不一样的, 只是都姓张,都排行第四而已。 专门去跟张四爷说这个, 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他们压根就不在张四爷面前提《双面魔君》。 张四爷不知道《双面魔君》的存在,自然觉得那个孩子嘴里的张四爷是自己。 他冷着脸走过去, 想知道乱说话的小赤佬是谁, 就见一个唇红齿白, 戴着个绣金线的瓜皮帽的十来岁孩子,正被下人领着在路上走, 看样子是要去上学。 这孩子瞧着是富贵人家出来的, 就不知道是谁家养的,家教竟然这般差! 张四爷正这么想着, 就见旁边一座宅子里, 出来个差不多年纪的孩子, 那孩子还道:“常博,你念的是什么?快教教我!” 先前那孩子就大声念:“张四爷,丧良心……” 后面出来的那个孩子闻言,连忙跟着念。 这两个孩子, 是县城一所小学的学生, 也是云景的读者。 他们最先看的, 是《西游记》连环画,后来有个孩子从自己哥哥那里知道了《双面魔君》这部小说,就把他哥哥的报纸借来, 拿到学校和同学一起看。 他们都非常喜欢孟佑,对小说里那个两面三刀的张四爷,则深恶痛绝。 因此,常博昨晚回家时,遇到有小乞丐在唱歌谣,就将之学会,反复背诵。 张四爷听到两个孩子都开始唱,怒火中烧。 尤其是,后面这个孩子,他是认得的! 那是王掌柜的大孙子,很得王掌柜喜爱,他见过几次。 王家跟他们家住得近,两家多有往来关系不错,竟也在背后说他坏话! “你们唱的是什么?”张四爷怒道,声音很响亮。 常博和王家小少爷被吓了一跳,转头看张四爷。 张四爷冷着脸道:“你们小小年纪,就不修口德,编排他人,实在没教养!你们家里人,都是怎么教你们的?” 两个孩子莫名其妙被训斥,又是害怕,又是愤怒。 而这时,王掌柜从宅子里出来。 王掌柜总看自己儿子不顺眼,但非常疼爱自己的大孙子,大孙子早上上学,都是他亲自去送。 只是小孩手脚快,他又帮孙子多拿了一件衣服,也就出来得有点晚。 刚出来,就听到张四爷在训斥自己孙子,王掌柜顿时不乐意了:“张四,你说谁没教养?” 张四爷道:“王掌柜,你孙子在跟人学脏话,你该管一管!” 王掌柜的孙子之前没唱,是刚学的,张四爷觉得王掌柜应该跟他一样,声讨那个最先唱乱七八糟的歌谣的孩子。 王掌柜觉得自己的孙子不可能说脏话,但还是问:“小宝,你刚说了什么?” 王掌柜的大孙子今年九岁,他道:“爷爷,我们唱了点东西,嗯,就是‘张四爷,丧良心,忘恩义,欺恩人’,爷爷,张四爷是个大坏蛋!” 王掌柜的这个大孙子,很喜欢《双面魔君》,他还磨着王掌柜买《新小说报》给他。 王掌柜疼孙子,孙子的这点小要求自然会满足,他不仅每天买《新小说报》,还花钱让人将《双面魔君》之前的内容抄下,给孙子收藏。 都这么折腾了,王掌柜自然也是看过《双面魔君》的,知道孙子嘴里说的“张四爷”,是小说里的人。 他正想解释,张四爷已经大发雷霆:“王掌柜!你就是这么教育你家孩子的!这孩子这么不懂事,将来指不定要蹲大牢!” 王掌柜听张四爷这么说,就不乐意了。 他孙子活泼可爱,张四竟然咒他孙子! “你才要蹲大牢,自己做了恶心事,还不让人说了?”王掌柜冷笑:“你占了桑家那么多便宜,还欺负桑家人,骂你几句是应该的!” 王家跟张家住得近,张四爷和桑家的往来,他也是知道的。 以前张夫人总跟人说他们跟桑家关系多好多好,结果桑家出事,他们不仅没帮忙,还低价从桑家手里买了不少产业。 要不是之后张四爷对外说他给桑家提供了住处,说他会照顾桑家人,县城早就有人说张四爷坏话了! 但按照昨日桑景云的说法,张家提供住处,桑家是要付房租的,别的照拂,更是一概没有。 眼前这张四,跟书里的张四爷一样,是个忘恩负义的。 张四爷有些心虚,声音更响亮:“你莫要胡说,我哪里欺负张家人了?” “你家夫人昨日还当众骂桑小姐,很多人都瞧见了,”王掌柜道,“听说她还曾上门跟桑家要房租,想把桑家人赶走。你之前不是说,桑元善去世后,只要你活着,就会一直照顾他的家人?你是这么照顾的?” 桑家败落后,张四一直对外说他给桑家人提供了住处,说他时常去看桑家人,还会说点桑家人的现状,让人误以为他在帮衬桑家。 为此,很多跟桑元善关系好的人,都对张四多有照拂。 不曾想张四得了好处,竟是一点都舍不得付出。 在王掌柜看来,让张四爷一直养着桑家人,确实是不合适的,尤其是桑家还有个桑学文。 但张家在乡下的宅子,给桑家人住一住又怎么了? 还有昨日,哪怕桑家小姑娘做的事情真的不妥当,张四的夫人也该私底下跟人说,哪有当众指责一个未出嫁的小姑娘水性杨花的? 更何况那小姑娘做的事情,并无不妥之处,也就是去买柴火的时候,跟人聊了几句。 若是这样都不行,那县城的女眷,都不能出门了! 张四爷之前生气,就是因为这歌谣说中了他的亏心事。 现在被王掌柜这么一说,意识到自己担心的事情当真发生,张四爷眼前一黑。 王掌柜却懒得搭理他,对大孙子道:“小宝,爷爷送你去上学。” 王家小少爷牵住爷爷的手,还道:“爷爷,张四爷就是个坏人,对吧?” 王掌柜道:“对!对!” 张四爷只觉得脸面丢尽。 他找人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昨日上午发生的事情。 原来是他夫人给他惹事!张四爷气急败坏,转身去找张夫人的麻烦了。 他曾经对桑元善说过要把那宅子和附近的几亩地给桑家,让桑家可以活下去。 桑元善怕桑学文知道后又去乱来,就不肯收,只拜托他将来照看着一点桑家人。 上海郊区的房子不值什么钱,那房子他当年盖的时候,只花了二十个银元,但那附近的几亩水田是值钱的。 张四爷乐得桑元善不要。 他也不想照看桑家人,就怕照看了之后,桑学文会缠着他不放。 所以,桑元善去世后,他就再未去过桑家,但他没想到,他妻子会给他捅出这么大一个篓子! 张四爷觉得自己是无辜的,觉得错全在自己妻子,他回家后,也就狠狠训斥了张夫人。 张家的钱都在张四爷手上,张四爷的大儿子二儿子惦记着那些钱,也就不敢得罪张四爷,他们站在张四爷这边,与张四爷一起指责张夫人。 张庄茂更是对母亲的做法失望透顶。 张夫人一时间竟是成了全家的敌人,百口莫辩,只能哭个不停。 把怒气都发在妻子身上后,张四爷对两个儿子道:“拿上老宅和附近十亩田地的地契,我们去桑家赔罪!” 事情已经发生,他只能想办法解决。 上门赔罪就是很好的解决办法。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闻言,都有点心疼。 那边的田地都是上等良田,上海附近洪涝旱灾还少,那些地种上水稻好好伺候,亩产能有七八百斤。 桑家将之租出去,光是收的租金,都够一家子开销了! 当然这是基本开销,想要大鱼大肉,或是想要抽大烟,那必然是不行的。 张家如今虽比以前有钱,却也不算豪富,给出去这么多田地,分明就是在他们心上剜肉。 都怪他们母亲! 三人叫了黄包车,就往桑家所在的地方而去。 桑家。 桑景云早上起来后,就在家中写稿。 因没有手机分心,到桑学文做午饭的时候,她已经写了近四千字。 写多了手疼,再加上快吃午饭,桑景云就停了笔,收拾好自己的稿件,在院子里溜达。 他们院子里种的菜,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也生了许多虫子。 陆盈和桑景丽,原本是怕虫子的,但近来,桑景丽在外面跟小伙伴玩多了,竟然不怕了,还从自家院子抓虫子拿去送人。 桑景云只能感叹初生牛犊不怕虎。 不过小孩子,确实容易学别人,而这年头的农村人,又都是不将蛇虫鼠蚁当回事的。 这会儿,桑景丽就又在捉虫子,捉得不亦乐乎,手上拿着的竹筒里,全是相互缠绕的菜青虫。 突然,门口传来敲门声。 “谁啊?”在院子里纳鞋底的桑钱氏扬声问。 “是我,洪永祥。”洪永祥的声音响起。 桑景云立刻道:“奶奶,是洪先生,快开门。” 桑景云穿来这个世界,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 桑学文被关在家里,也已经两个多月。 最初时,他每天都烟瘾发作,整个人人不人鬼不鬼的,但关了两个多月,现在他已经不会再发作。 当然,身体上的戒断容易,心理上的戒断却是极为困难的,所以他们依然没有放他出去。 不过现如今,他们已经不像以前一样,要先把他关起来,才能去给人开门。 第46章 血吸虫病 桑景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底层百姓的生活,过得太辛苦。 所以,她才会写《大头菜的一生》这篇文章。 而在她写了这篇文章后, 有读者给大头菜捐款,有记者为孤儿们写采访, 也有人想要盖孤儿院。 她作为作者,也该做点什么。 不过对桑钱氏, 她却不是这么说的。 桑景云拉着桑钱氏来到院门外,低声道:“奶奶, 那个带了好几个保镖的小少爷, 想在附近盖个孤儿院, 收留一些孤儿。这孤儿院若是盖在我们家旁边,我们家必然会安全许多, 别人想打我们的主意, 也要三思而后行。” 桑钱氏原先,不明白桑景云为何要将这块地捐出去。 但现下听了桑景云的话, 她觉得极有道理。 张四今天来找他们道歉, 是为了张家的名声, 但他心里,定然是不忿的。 将来,他说不定会反过来,败坏他们家的名声。 现在他们将一块地捐出去, 给人盖孤儿院, 别的不说, 名声肯定会好很多。 最重要的是,这房子周围的地,是旱地, 里面还有一小片竹林。 在上海郊区,最贵的地是水田,旱地远没有水田值钱,至于种了竹子的地,那竹子是值钱的,但底下的地不值钱,毕竟想要开垦出来种粮食,会非常困难。 桑钱氏道:“景云,这是你的地,要如何处置,是你的事情。” 桑景云笑了笑,往里走去,对谭峥泓道:“我刚听说你们要盖孤儿院,恰好今日有人来给我赔罪,送我一块地,我便将之捐出,给你们盖孤儿院。” “哪里的地?”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拿出地契道:“就我家旁边,大约一亩多点。” 当年张家还住在这里时,附近的这块地,是张家的菜园。 彼时,张家的长工会在外面这块地里,种上各种蔬菜,还有玉米、番薯、甘蔗等,让张家不用去买菜。 但等张家搬走,这块地就荒废了,现如今长着一些杂草,里面还混了些蔬菜,也不知道是种子飘到了这里,还是有人偷摸撒了种子,打算等菜长成再偷偷收走。 之前,桑钱氏其实打过这块地的主意,想在这里种点蔬菜,但他们家只跟张家租了房子,她不好随便动别人家的地。 “这地方不错,不用让那些孩子远离他们熟悉的地方,又能将他们与棚户区隔开,”谭峥泓道,“但你们不用捐,我花钱买就成。” 谭峥泓注意到,桑家家具很少,房子也有些旧。 这家人的日子,明显过得一般。 他不好意思让人捐地,直接买下更好。 桑景云道:“我也看过《大头菜的一生》,我想为那些孩子做点什么。” 谭峥泓对上桑景云的目光,确定这是桑景云的真实想法,当下道:“那就多谢桑小姐慷慨解囊了!” 桑景云道:“改日我们可以定个契书,我将旁边那块地,无偿捐给孤儿院。” 桑景云和谭峥泓商量好这件事后,谭峥泓和洪永祥,便决定离开桑家,前往河对岸的棚户区。 去棚户区之前,谭峥泓问桑景云:“桑小姐,我们的餐食费是多少?” 桑景云报了个公道的价格:“三角。” 因粮食产量低,现如今在上海,粮食的价格很高。 也因为粮食价格高,猪肉鸡蛋的价格都不低。 总之,恩格尔系数很高。 谭峥泓拿出三角钱给桑景云,跟桑景云告辞,和洪永祥一起,去了河对岸的棚户区。 他们乘坐船夫的船来到河对岸后,谭峥泓对吕助理道:“吕助理,你不用上岸了,在此处等我们吧。” 吕助理闻言,先是一喜,紧跟着又意识到不对,连忙叫了一声:“谭少!” 谭峥泓没搭理他,转身离开。 桑景云在谭峥泓洪永祥等人离开后,便回到家里。 桑学文和桑钱氏在洗洗刷刷,桑景云却是把自己之前收拾好放进屋里的纸笔拿出,准备写点什么。 今天看到谭峥泓,她又想起了谭峥泓之前提到的血吸虫病。 她没学过医术,不知道血吸虫病要用怎么样的药物来治疗,更不知道那种药物的制作方法,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 血吸虫的幼虫,寄生在钉螺体内。 想了想,桑景云提笔开始写:“血吸虫之患,源自钉螺。钉螺藏血吸虫之幼虫,有钉螺处,常有血吸虫。民众常染疫于田间劳作或河泽嬉戏时……” 近来她有了钱,也就买了很多报纸看。 桑景云发现《申报》有一个副刊,叫“常识”,会刊登一些知识性的东西,之前她就在上面看到过要如何预防疫病的文章。 据说刊登后,每篇文章稿费一元。 当然,上面的文章都短,桑景云写的这篇《血吸虫病预防》,就只有两百字。 桑景云打算明日就将这文章寄出。 写完这篇文章,桑景云拿出《双面魔君》的稿件,继续往下写。 写着写着,她突然停了笔。 《申报》副刊,大概率不会刊登她有关血吸虫病的文章,毕竟这文章,是没有依据的。 不如,她在自己的小说里写一写? 就写一个武林势力擅长用蛊虫。 他们培养了大量吸食人血,寄生在人体内的蛊虫,起名为“血吸虫”,让其寄生在钉螺体内,再将钉螺放到敌对势力生活的地方。 他们敌对势力的人,不知不觉就感染上血吸虫,然后出现患血吸虫病后的诸多症状,并最终丧命。 他们甚至靠这个办法,将他们的敌对势力全都灭掉。 当然,他们的阴谋会被主角发现,主角还组织人手,灭杀钉螺。 基本情节是这个,具体写的时候,自然不能平铺直叙。 桑景云打算写那个用蛊虫的势力将主角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将主角绑走用来喂蛊虫。 然而主角在魔教时,曾服用许多毒药锤炼身体,这让他们的蛊虫对主角无用,甚至被主角毒死。 这些人不明白主角为何会这样,将主角带到他们的禁地里,试图研究主角,然后主角便在那里得了宝物,功力更上一层楼…… 总之,科普血吸虫的同时,剧情一定要爽。 说起来,此时的武侠小说里,还未出现过蛊虫,这又是会让读者觉得新奇的。 桑景云灵感充足,一口气写了三千字,明日后日要写的剧情,也都全部想好。 而这时,张四爷父子三个,早已赶到镇上。 到镇上后,张四爷立刻让人去酒楼订宴席,又派人去请那些原本跟桑家做生意,现在跟他做生意的人,打算好好解释一番。 张四爷邀请的人,有些已经知道张夫人在大庭广众下为难桑景云的事情,有些还不知道。 但只要有空的,都应邀而来。 那些还不知道这件事的,是压根没多想,那些知道这件事的人,则是想跟张四爷要个说法。 桑元善去世也不过两个多月,张四爷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实在过分。 上海县城最好的酒楼门口,张四爷亲自迎客,每个客人到来时,都对他们说明原因:“我今日请大家来,是为了向大家赔罪。昨日我夫人慢待了桑小姐,实在不应该。” 他定了酒楼最贵的酒席,每桌十元,还另加四元点了鱼翅,又准备了上好的绍兴黄酒和洋酒待客。 席间,张四爷一句桑家的坏话都不说,只说自己有错。 那几个对张四爷不满的人见张四爷道歉这么诚恳,都不好再找张四爷的麻烦。 席间,张四爷一杯接着一杯,喝下许多酒后,还假装喝醉,大哭起来:“我对不住桑叔啊!因我有外室一事,我家那口子对我极为不满,阳奉阴违,我让她照拂桑家,她却跟我对着干,故意针对桑家……” 众人听完,都觉恍然。 他们就说,张四爷不是小气的人,也要脸面,怎么会做出在恩人刚去世不久时,就让妻子上门去讨要房租的事情。 原来是张夫人吃醋! 这些人都觉得张四爷不容易。 之后,张四爷又哭着回忆自己与桑元善的种种,说桑元善去世前,还记挂着桑学文。 他这番作态,让那些本想奚落他几句的人,最后骂起了桑学文这个败家子。 张四爷已经知错,还给桑家送了田地房产,怎么都比他们做得好,他们又能说什么? 酒足饭饱,张四爷的大儿子和二儿子把人送走,又回来扶张四爷。 张四爷一副醉死过去的样子,由两个儿子轮流背着,终于回到张家。 刚到家,进了书房,张四爷便睁开眼睛。 他酒气熏天,眼神却还算清明,明显没有真的喝醉。 “爹,你喝点水。” “爹,我去打水给你洗个脸。”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围着张四爷献殷勤。 张四爷由着他们伺候,等梳洗过,喝了点水,才道:“我有事情要交给你们去做。” “爹你尽管吩咐。”两人一起道。 张四爷道:“你们跟家里的婆娘透露点消息,就说我们家陆陆续续,其实给过桑家不少钱,只是没宣扬而已。若不是我们给了钱,桑家如今的日子,哪会那么好过?” 想了想,张四爷又道:“你们再去查一查,看桑家的钱到底是如何来的。” 张四爷的两个儿子答应下来。 张四爷又道:“你们再多跟人聊聊桑学文,聊得时候叹几口气,就说他以前跟你们借了钱,一直没还。” 张四爷是想传出些消息,让人觉得桑家也有错。 现在,人们是同情桑家的,但在得知他们给了桑家不少钱,这次又给了桑家田地后,渐渐地,就会觉得桑家贪得无厌。 第47章 孤儿院动工 桑景云在寄出稿件后, 便和桑钱氏一起回了家。 而他们到家后没多久,就听到敲门声。 来敲门的是谭峥泓一行,瞧见桑景云, 谭峥泓扬起笑容:“桑小姐,早!” “早, ”桑景云问,“你是要开始盖孤儿院了?” 谭峥泓道:“肯定要过几日再盖, 我打算先筹备起来。” 谭峥泓简单跟桑景云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 他手上有两千银元,他想先从棚户区招募一些人手, 将孤儿院盖起, 再登记棚户区的孤儿, 接他们到孤儿院生活,教他们一技之长。 “我来找桑小姐, 是想麻烦桑小姐找人帮我们准备午饭, ”谭峥泓指了指保镖手上拎着的食材,“桑小姐, 这是我准备的食材, 帮我们做一下, 再准备两道素菜,我们给两毛工钱。” 谭峥泓带了米、一只活鸡,还有一块大概两三斤重的猪肉。 他这次没带那个吕助理,身边只有四个保镖, 再加上船夫一共六个人, 这些肉食已经够吃。 虽然帮着做饭要用到木柴和油盐酱醋, 还要给他添两个素菜,但他给两角钱,这依然是划算的。 桑景云道:“你们要是不嫌弃我爹的手艺, 可以让我爹帮你们做。” 谭峥泓立刻道:“不嫌弃,你父亲的手艺很好。” 桑景云接了这活儿,谭峥泓就又与她商量起来,希望以后能在桑家搭伙吃饭。 双方最后商量好,往后谭峥泓每天出六毛钱,桑家给他准备六人份的午饭,若是加人,那就按一毛一个来算。 这价格看似有些高,但谭峥泓要求每顿两个荤菜,那每人一毛的伙食费,就是正常价格。 谭峥泓放下东西,就跟保镖一道前往棚户区。 上船后,他忍不住回头,看了桑家几眼。 他从小到大,认识的女子不算少。 而这位桑小姐,与他认识的所有女子都不同。 她明明瘦瘦小小的,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桑小姐很成熟。 桑景云在谭峥泓离开后,就拿着谭峥泓给的两角钱和食材,进屋去找桑学文:“爹,我给你找了个活儿!那位谭少爷让我们帮忙做饭,给两毛钱。除掉各种成本,你做个饭,至少能赚一角。” 桑学文愣住。 桑景云道:“爹,你以后也能养家了,这一角钱我给奶奶,就当我们家明日的生活费。” 桑学文认真点头,心情有些激动。 桑景云又道:“爹,我给你准备个本子,将你赚的钱都记在上面如何?” 桑学文不解,桑景云笑着解释:“他们往后还需要我们帮忙做饭,每次做饭,爹你都能赚一角钱,你帮我誊抄稿件,写三千字我也给你一角。如此一来,爹你每天都能挣两角钱。” “誊抄稿件不用给我钱。”桑学文连忙道。 帮自己女儿抄书,哪能收钱? 而且他极为喜爱《双面魔君》,每日抄这本书,背诵这本书,他对大烟都不再想念。 他愿意免费帮忙抄。 桑景云道:“爹,钱不是真的给你,我都给奶奶,以后我们家,就用你挣的钱来过日子。” 桑学文每天都会帮她誊抄三千字稿件,有时候还更多。 虽然如今他誊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但也需要两三个小时,给他一角钱,是正常价格。 这么一算,桑学文每日能赚两角,已经可以养活全家。 桑景云是不会把钱给到桑学文手上的,她也不会放桑学文出门,这么干,只是为了让桑学文有点成就感。 一个人若是不被人需要,会有精神上的不满足感,容易折腾出事情。 让桑学文觉得他是被需要的,他能养家,再时不时夸夸他,洗脑一下。 长此以往,桑学文迟早会成为勤恳干活的老黄牛。 这是桑景云早就打算好的。 她拿出前几日买的账本,在上面记下桑学文赚的钱的数目,并将之放在桑元善的遗照下。 桑元善的遗照还在堂屋里摆着,他的遗照下方是桑景云穿来时家里就有的旧供桌,不过现下这桌子并不拿来放供品,倒是放着一些杂物。 桑学文盯着那账本看了好几眼,然后去杀鸡了。 桑景云觉得他今日,干劲比往日更足。 他们家院子里种了菜,但那些菜不够他们吃,种类也少,因而桑钱氏时不时,会去附近农户那里买菜。 如今气候适宜,地里的蔬菜很多,价格也便宜,花两个铜元,就能买回来一箩筐。 桑学文又是杀鸡又是洗菜,忙得不行,给谭峥泓他们做了好几个菜。 白切鸡、蒜叶炒鸡杂、红烧肉、凉拌蒿菜、油渣炒青菜,还有一个用鸡汤做的榨菜汤。 分量十足的五菜一汤,摆盘还好看。 桑学文以前是个纨绔,爱吃美食,好奇心上来了,还会去酒楼后厨观摩。 他跟阿兰关系好,桑家的厨房也时常光顾。 虽然以前没做过菜,但他对做菜有些了解,自己嘴巴又刁,桑景云觉得,他做的菜,比桑钱氏做的菜要好吃许多。 桑钱氏对做菜,一向是做熟了能吃就行,桑学文却会想尽办法把菜做得好吃。 毕竟他以前,不好吃的东西,那是不愿意吃的。 谭峥泓他们中午过来,瞧见这些菜,特别满意。 那鸡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整只的,鸡肝鸡胗也炒了蒜叶,肉的分量更是足,桑家这是一点都没偷工减料。 以前谭峥泓出门,也曾买了鸡请人帮着做,结果端上来一盘鸡肉炖粉条,里面的鸡肉少了能有三分之一。 谭峥泓满意,桑学文也满意。 他把鸡血鸡肠鸡心都留下了,鸡汤也留了一半,晚上加入豆腐,炖了一大锅鸡血豆腐汤,味道非常鲜美。 以前的桑学文,那是一点不在乎钱财的,也从不精打细算,如今真是变了一个人。 接下来两天,谭峥泓每日都带着保镖到桑家吃午饭,同时,孤儿院也开始动工。 谭峥泓从棚户区雇用了十几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人,打算先把桑景云捐的那块清理出来。 同时,他们也去政府部门,办好了契书。 周日这天,桑景云一大早起来,就听到外面传来说话声。 她开门出去,见旁边的空地上,谭峥泓雇来的人坐在一口锅边,伸长了脖子望着远处。 这些人男女都有,他们身边,还跟着几个孩子,全都翘首以盼。 瞧见桑景云,他们露出讨好的笑容:“桑小姐早。” “你们早。”桑景云也朝着他们笑了笑。 他们当即露出感动的神色。 桑景云知道他们这么早过来等着的原因——谭峥泓包一日三餐,他们这是等着是早餐。 这不,帮谭峥泓送粮食的人来了。 谭峥泓的两个保镖坐船来到这里,拎上来一袋粮食,两捆柴火。 他们用碗舀出一锅糙米,让这些人去煮米饭,又拿出几斤咸鱼让他们放在蒸架上蒸熟,当菜吃。 这些人一拥而上,开始做饭。 等桑景云回家吃完早饭出来,就见他们也已经做好饭,而谭峥泓的保镖正在给他们分饭。 干活多的多分一些,干活少的少分一点,但每个人面前的饭,都够他们吃撑。 有人将饭菜都吃光,也有人只吃了一部分,准备将剩下的带回去,还有人当场和孩子分着把饭吃了。 吃完,他们都不用那两个保镖吩咐,就开始干活,清除空地上的杂草和树木树根。 他们的工钱不多,谭峥泓每日只给他们一角。 但三餐管饱,还顿顿有咸鱼! 县城的普通居民,都没法吃这么好! 这些人感恩戴德,把谭峥泓当成大善人。 毕竟这样的伙食一天吃三顿,花费怕是不止一角。 这相当于他们一天能挣两角,一个月能挣六元。 县城的掌柜,一个月的薪水也只有八元,而他们往日去县城打零工,一天能挣两角已经算好的,有时一天下来,一个铜元都挣不到。 桑景云没怎么关注孤儿院的建设,最多谭峥泓中午来他们家吃饭时,跟谭峥泓聊几句,说点自己的意见。 她很忙,实在没时间。 今天,她就又要去租界。 以往周日,桑钱氏是不去县城的,但今天她跟桑景云一道出门。 她要去买菜,中午好做给谭峥泓他们吃。 昨日谭峥泓打了招呼,说今日有八个人吃饭,她还得多买一些菜。 “奶奶,今日做八个人的饭菜,成本最多五毛,我们可以挣三毛。等会儿,我给爹记两毛钱的账。”桑景云笑着对桑钱氏道。 这赚的钱,其实都在桑钱氏手上,但桑景云会在桑学文的账本上记一下。 “阿云,你爷爷应该早些把你爹给你管。”桑钱氏突然道。 桑景云闻言,哭笑不得。 到镇上后,桑钱氏背着背篓去买菜,桑景云则去了洪掌柜那里。 将洪玥的手稿与自己的手稿放在一起,桑景云正打算和桑景英一道去租界,洪掌柜突然道:“景云你等等,我还有事要与你说。” “洪爷爷,有什么事?”桑景云好奇地询问。 洪掌柜道:“景云,县城有些不好的传言,说你们家跟张家借了许多钱,所以才能日日大鱼大肉。” 洪掌柜是昨晚上从自己儿媳妇那里,得知此事的。 他儿媳妇昨晚吃晚饭时,说了些外面听来的事情。 之前张夫人找桑景云的麻烦,县城的人是同情桑家的,但见桑钱氏日日买许多肉食回去,又听说张家给了桑家很多田地,他们那点同情就没了。 第48章 灭钉螺 今天中午, 桑学文做的是猪蹄炖黄豆、笋干老鸭汤和几个时令蔬菜。 那猪蹄炖地无比软糯,入口即化,很快就被几个大男人吃光, 就连那汤,都被两个泥瓦匠用来拌饭, 吃了个干净。 这一刻,两个泥瓦匠很后悔, 他们当初就不该说这房子一个月能盖好,若是把日子说久一些, 他们就能多吃几顿。 想到这里, 他们又有些羞愧。 他们这些手艺人, 都讲究名声,若是别人请他们干活他们故意拖延慢慢干, 坏了名声, 以后就没人找他们干活了。 他们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 但猪蹄真好吃,他们这辈子, 就不曾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肉。 这两人从桑家离开后, 找上谭峥泓, 表示房子可以盖两层,茅房和厨房可以盖大一点,还可以加个院墙。 谭峥泓本就觉得他们一开始打算盖的房子有些简单,当即同意。 两个泥瓦匠欣喜万分, 还想让自己儿子来当小工:“我们两人的儿子, 时常跟着我们去干活, 已经能独立帮人盖平房,是有手艺的。” “那让他们也来吧。”谭峥泓不介意增加两个小工。 他从棚户区请来的这些工人都笨手笨脚的,上午时, 两个泥瓦匠安排他们去干活,他们总干不好。 因为这个,谭峥泓面对两个泥瓦匠时,有些不好意思。 两个泥瓦匠并不知道谭峥泓所想,他们对谭峥泓千恩万谢,又跟谭峥泓懂吴语的保镖说了许多事情,诸如哪里的砖质量好价格便宜之类。 谭峥泓得知此事,对这两个泥瓦匠愈发满意。 而那两个泥瓦匠,在跟那些从棚户区请来的人了解过情况后,又去找谭峥泓的保镖,说他们明日想早些来上工,再晚些走,问能不能与那些小工一起吃饭。 谭峥泓得知此事,突然意识到这两人不管是让儿子来做工,还是主动加班,都是为了他这边提供的饭食。 棚户区的人过得辛苦,普通百姓也一样。 他叹了口气,去跟那两个泥瓦匠聊天,询问他们家中情况。 这几天吴语听多了,谭峥泓已经能听懂一些,至于听不懂的,他保镖会在旁边翻译。 这两个泥瓦匠家里都有田地,自己还有手艺,但家里也吃不起三顿米饭。 这时节,他们一般早上喝粥,中午吃干饭,晚上吃点红薯垫一垫。 他们能吃三顿,都算条件不错的,有些人家一天只能吃两顿。 谭峥泓一边与泥瓦匠聊天,一边帮着干了点活。 正干着,他瞧见桑景云和桑景英一道回来。 扔下手上的活儿,谭峥泓快步过去打招呼:“桑小姐!” “谭少,你速度好快,竟然已经开始动工!”桑景云朝着谭峥泓笑了笑。 这次去租界,她又拿到九十元稿费,还将桑景英写的《水浒传》的开头托洪永祥给费中绪。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因《西游记》连环画卖得极好,南城书局本就是想再出一部连环画的,桑景英的《水浒传》,大概率能过稿。 因此,桑景云心情不错。 “我想早些将孤儿院建好,”谭峥泓问,“桑小姐,你去租界做什么?” 桑景云道:“我去看望我爷爷的一个好友,顺便买些东西。” 说着,桑景云拿出篮子里的几本连环画给谭峥泓看。 谭峥泓瞧见很欣喜:“桑小姐也喜欢这部连环画?我早上已经将新出的看完,《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画得很不错!还有《双面魔君》……” 桑景云打断谭峥泓的话:“我也喜欢这两本书,谭少,我还有事,先回家了。” 她急着回家。 在她上辈子,上海到处都有公厕,商场、饭店等地也都能上厕所,但此时的上海,跟百年后的上海截然不同。 哪怕也有那么几个公厕,但公厕的环境令人作呕,反正桑景云是没勇气去公厕上厕所的。 她每次出门都会尽量少喝水,可即便如此,现在也想回家上厕所。 谭峥泓目送桑景云离开,有些失落。 他有很多话想跟桑景云说。 比如说一说云景先生。 云景先生在得知他要办孤儿院之后,将上海居民捐给大头菜的钱,全都捐赠给孤儿院。 云景先生真是个好人! 可惜他几次找《新小说报》的编辑打听,都得不到云景先生的信息,只能跟父亲要了二十块钱,匿名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捐赠给大头菜,为云景先生的善事添砖加瓦。 说起来,他原本有许多零花钱,可惜现如今全贴给了棚户区的人,竟是连捐钱都不得不跟父母要钱。 桑景云回家后,刚上完厕所,桑学文就问:“阿云,要吃蹄筋吗?” “蹄筋?”桑景云好奇。 桑学文道:“猪蹄的蹄筋最好吃,你们奶奶让屠户在剁猪蹄之前,先将蹄筋用铁钩勾出,那蹄筋我是跟猪蹄一起煮的,给你们留着。” 桑景云还是头回知道蹄筋这东西。 今天他们家买了两个猪蹄,一共有两条蹄筋,就跟桑景英、桑景丽还有陆盈一人半条。 蹄筋确实很好吃,桑学文是个会吃的。 桑学文又盛了点炖黄豆,夹上瘦肉给他们,让他们填肚子。 桑景云吃完,只觉生龙活虎,就搬了桌椅,在门口继续写《双面魔君》。 桑景英则打开《水浒传》,继续编连环画。 接下来两周,桑景云的日子过得与往常一样。 转眼,时间进入农历十一月。 十一月初一,正好是周六。 前几日已经过了小雪,这几天越来越冷,桑钱氏和陆盈就买了一些“绵兜”回来,准备做棉袄。 绵兜其实是用桑蚕丝做的,上海这边条件不错的人家,冬天的棉袄里,放的都是桑蚕丝,盖的被子也是蚕丝被,轻柔还保暖。 桑景云这段时间窜了点个子,之前的棉袄有些短了,桑钱氏和陆盈就打算给她做个新棉袄,旧的给桑景雄穿。 桑景英也做了新棉袄,他的旧棉袄改了改给桑钱氏穿。 桑景云捧着一个陶瓷杯子,戴了个草帽,坐在家门口慢慢喝热乎乎的红糖水。 冬天的太阳照在身上,风却因为院墙很高的缘故,吹不到身上。 这让桑景云暖洋洋的,很舒服。 就是大姨妈又来了,让她有点烦。 今日她不想写东西,明日也不打算去租界,准备到时让桑景英独自去交稿。 将杯子里的红糖水喝完,桑景云拿出报纸开始看,又看到了关于血吸虫病的报道。 很多事情,都是自己一关注,就感觉到处都是。 桑景云以前从未关注血吸虫病,听谭峥泓说了之后,这个病就总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报纸上说江苏疫情严重,谭峥泓去棚户区走访,还又发现了几个病人。 为此,桑景云前几日又给《申报》副刊寄了一份稿件,可惜还是没有被登出。 不过,她的《双面魔君》,明日会刊登相关内容。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注意到。 正想着这件事,桑景云听到敲门声。 现如今隔壁有人在盖房子,他们的安全有保障,桑钱氏便也不像以前那般,一定要来人说明身份,才去开门。 她几步上前打开门,桑景云就瞧见了洪永祥。 “洪先生,你怎么来了?”桑景云起身询问。 洪永祥道:“我来送东西。” 桑景云闻言,知道洪永祥大概率是来送捐款的。 因《新小说报》登出捐款名单,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有许多人给“大头菜”捐款。 洪永祥之前就曾替“云景先生”给谭峥泓送过一次捐款,这是又来了? 这对她来说是好事,正好可以将已经写好的稿件交给洪永祥,让洪永祥带走。 桑景云道:“洪先生,你来了那再好不过,我去将我这些日子写的稿件整理一下,你离开时可以带走。” 桑景英编写的《水浒传》已经过稿,现如今他每星期都写三册交上去,这周的三册早已写完,还让桑学文帮忙誊抄过。 她也能拿出三万字的稿件。 《新小说报》给她加了稿费,这让桑景云创作激情大增。 她现在一星期下来,至少写三万字。 桑景云整理好手稿,用报纸包好给洪永祥后,跟着洪永祥出了门。 她这才知道,《上海日报》也刊登了谭峥泓建孤儿院的事情,收到许多捐款,而洪永祥这次过来,送的是《上海日报》收到的捐款。 洪永祥还将她的稿费带了过来。 将价值九十个银元的庄票收好,桑景云和洪永祥一起走向隔壁。 那孤儿院的孩子用来居住上课的房子,已经盖得差不多,只是还未铺瓦片。 这盖房子的速度,在桑景云看来有些快,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这样也正常。 他们盖的并不是十几层乃至几十层高的房子,而是很普通的两层砖瓦房,谭峥泓为了帮助棚户区的人,还又从棚户区雇了几个人。 现在帮忙盖房子的人,加起来有三十来个,进度想慢都难。 如今房子还未盖好,已经是那两个泥瓦匠故意拖慢进度。 不过桑景云觉得他们拖慢进度不是坏事。 毕竟这两人拖慢进度的方法,并不是偷懒不干活,而是将地基挖得更深一些,将房子盖得更细心一些。 桑景云看过他们盖房子,那活儿干得很精细,她相信这孤儿院若是不经历战火摧残,百年后都能好好的。 跟洪永祥聊了几句后,桑景云就回了家,继续躺着。 第49章 消息 胡医生并不知道方秀才干的事情。 他听说医生们要一起开会, 急急忙忙过去,就见所有的医生都聚在一起,正面带喜色说着什么。 带队的郑医生身边, 还坐着一个陌生人。 “郑先生,这次叫我们过来, 是有何事?”胡医生问。 郑医生四十多岁,他是上海非常有名的中医之一, 在上海坐诊时,诊费高达两个银元。 要知道, 一般医生的诊费, 不过一毛两毛。 此刻, 郑医生满脸疲惫的脸上带着笑意:“小胡,从国外传来一个消息, 血吸虫病的传播方式找到了!” “是什么?是不是水?”胡医生问。 郑医生道:“跟水有关, 此外,血吸虫病感染人类时, 有个中间宿主!” “中间宿主?”胡医生疑惑。 郑医生道:“这是刚出来的研究成果, 我好友得知此事后, 马不停蹄便来找我……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 他说完,看向身边那个胡医生不认识的人。 那人道:“最近,科学家对血吸虫病的研究得到了突破性进展, 他们发现了日本血吸虫的感染人类的方式。感染血吸虫的人和哺乳动物的粪便中含有血吸虫的虫卵, 虫卵进入水中, 可以孵化出毛蚴,而毛蚴会感染钉螺,并在钉螺体内发育成尾蚴。尾蚴通过皮肤进入人体, 便会让人感染患病。” 他们国家的血吸虫,叫日本血吸虫。 这是由日本科学家率先发现的,也就这么命名了。 “现在还没有能治疗血吸虫病的药物,但若是灭了钉螺,血吸虫病就难以传播,说不定可以得到控制,”郑医生开口,“我们要组织人手,去灭杀钉螺。” 医生们闻言,都觉得有道理,但也有些担忧:“那些百姓,会不会不愿去灭钉螺?” “他们患病后身体不好,只想坐着,都不想动弹。” “还有许多人说这是他们做了错事,老天爷降罪,早已认命。” …… 因为他们这些医生对血吸虫病束手无策的缘故,老百姓对他们并不如何信任。 他们想组织百姓灭钉螺,非常困难。 胡医生道:“我们要不要去找本地政府?让政府组织人手做此事?” 郑医生闻言苦笑:“自从这里蔓延开血吸虫病,政府的人就已经不愿过来,他们又怎么可能愿意组织民众去干灭钉螺这样的辛苦工作?” 政府部门的人得知钉螺有问题后,只会对钉螺避而远之,又怎么可能会愿意去捕杀钉螺? 胡医生道:“那只能靠我们,我们想法子去劝劝那些村民,让他们灭杀钉螺。” “村里人九成都感染了血吸虫病,他们已经在等死,劝起来怕是很难,但还是要试试。”郑医生站起身,打算去找那些村民做事。 就在这时,郑医生的学生从外面冲进来:“老师,外面出事了!” 众人一惊,郑医生问:“出什么事情了?” 这人道:“老师,那些病人突然说他们会患病,是有人在钉螺里放了蛊虫要害他们,他们都去灭蛊虫了!” 胡医生等人听闻此事,目瞪口呆。 怎么他们还什么都没做,那些人就去灭钉螺了? “他们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的?”郑医生问自己的学生。 那个学生有些不好意思:“是云景先生的小说里写的。” 郑医生以前不看小说,但近来那些百姓非常喜爱《双面魔君》,他便也了解了一番。 只是,这不是一部武侠小说吗?怎么还能说动百姓去灭钉螺? 那个学生将手上的报纸拿出:“云景先生的小说里,写到了血吸虫。” 郑医生本想看一看,但在场的人很多,不能一起看,便道:“你念一念。” 那学生也乖觉,很快就选了写到血吸虫的片段念起来。 听完,那个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找到郑医生,将消息告知郑医生的人一脸茫然:“我昨天才得知这消息,这消息就被写进了小说?” 这小说是几天前发表的,写成时间应该更早,也就是说,这个云景至少早了他好几天得到消息。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国内最先得到消息的人之一,原来不是? 他有些茫然,随即道:“我们去看看那些百姓。” 他们往外走去,很快就找到了那些在河边翻找钉螺的百姓。 这些下河的百姓,都是已经感染了血吸虫的,他们也不怕再次感染,也就下了水,然后一看到钉螺,就用石头砸死。 瞧见胡医生他们,村里一个染病后四肢细成竹竿的老人道:“郑大夫,你们来了?郑大夫,你说的是对的,我们不是遭天谴,我们是体内长虫子。” “对,你们就是感染了日本血吸虫。”郑医生的那个朋友开口。 这老人愣了愣,然后道:“日本血吸虫?原来要害我们的,是日本人!” 郑医生的朋友一脸茫然,胡医生他们也一样。 那些村民却义愤填膺:“日本人太过分,竟然害我们!” 他们原先是不知道日本这个国家的,生活在小山村,消息闭塞的他们,连自己国家的首都是北京都不知道。 但这段时间胡医生除了给他们念小说,还会念一些别的报纸,跟他们讲讲外面的事情,他们就知道日本了。 他们感染的既然是日本血吸虫,那肯定是日本人要害他们! 这些医生试图解释,但老百姓认死理,不那么好解释。 更何况,没必要跟一群已经快要没命的村民吵架。 他们只能道:“反正钉螺是有害的,杀钉螺是好事。” 这些老百姓,也就继续杀起钉螺来。 上海,租界。 《申报》编辑部,负责副刊的汪编辑,刚得知血吸虫病的传播,跟钉螺有关。 他们知道这消息的时候,其他报刊,肯定也已经知道。 明日,怕是有很多报纸,会刊登此事。 想到之前收到过相关投稿,但自己并未相信,他懊恼不已。 原本他们《申报》可以率先刊登这个消息,拿个头筹,现在却只能泯然众人。 最要紧的是,那位给他们投稿的,应该是个有本事有背景的人,在他们不刊登这人的文章之后,这人怕是不会再给他们投稿。 汪编辑懊恼不已。 他想了想,让助理将之前那人投稿的文章找出来,准备刊登在报纸上。 他希望这能让那人高兴一些,不要记恨他。 同时,他也打定主意,往后要多关注陌生人的投稿。 谭峥泓今日没去孤儿院那边,他父亲要带他去参加上海一个大商人的寿宴。 这寿宴办的是中式的,他进门后,就见四个八仙桌被合在一起,上面铺了很大一块桌布,桌布上面,则摆放着层层叠叠,或大或小的寿桃。 谭峥泓跟在父亲身边,和自己父亲一起,用微笑应对他人的搭话,时不时说一句:“抱歉,我们不会说吴语。” 怪累人的。 时间一长,谭峥泓就受不了了,他从自己父亲身边溜走,去了角落里,和一些文人打扮的年轻人一起玩。 也是巧了,他刚过去,就听到那些年轻人在用北京话讨论《双面魔君》。 “这书着实好看。” “我也喜欢这书。” “书里说孟佑‘扮猪吃老虎’,说得当真贴切。” 谭峥泓听到,只觉这些人都是知音。 他正想说点什么,突然有人道:“这么一本莫名其妙的小说,也不知道你们为何会喜欢。” 谭峥泓转过头去,就看到一个满脸倨傲的年轻人。 这人道:“这书的描写过于直白,没有丝毫意境,作者还只会用一些简单的文辞,毫无文采,我是一点不喜欢的。”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你不喜欢我喜欢。”谭峥泓立刻道。 这人看了谭峥泓一眼:“云景人品有问题,你竟然还喜欢他?” “云景先生哪里人品有问题?你别胡说八道!”谭峥泓道:“我正在建孤儿院,云景先生已经陆续为孤儿院捐了五百元!” 这钱是读者捐给大头菜的,但云景先生自己拿了也无妨。 但云景先生没有拿,全捐给了孤儿院。 这人道:“现如今江苏血吸虫病爆发,死了很多人,他竟将之写在小说里,用别人的痛苦取悦读者,这不是人品有问题,又是什么?” 谭峥泓道:“云景先生写这个,也是想提醒百姓小心血吸虫病。” 谭峥泓每天早上,都会第一时间看《新小说报》。 里面写的跟血吸虫相关的内容,他早已看过。 他是个单纯的读者,其实不太去想作者的深意,当时就只觉得这一段看得很痛快。 至于云景先生将血吸虫病的症状写在书里,他并不觉得有问题。 之前云景先生,不也将抽大烟的人的症状,写在里面? 更何况,孟佑面对受害的普通人,一直都心存怜悯,还尽力帮忙,这不写得挺好? 他喜欢看孟佑当救世主。 “他真要存着这心思,为何要写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我看他就是故意误导百姓!”这人冷笑:“用他人病痛吸引眼球,云景人品有瑕。” 谭峥泓跟着冷笑:“云景先生背景不一般,说不定那血吸虫病,当真跟钉螺有关呢?即便没关系,这是一部小说,如何写又与你何干?这世上写鬼神的小说也不少,你怎么不说那些小说误导了百姓?” 那人道:“你就这么护着云景?简直像他的一条狗。” 谭峥泓反击:“到底是谁在到处乱叫?” 第50章 出版 第二天, 上海有十几家报纸刊登了有关血吸虫病的报道,将血吸虫病和钉螺有关的事情,告知百姓。 一般情况下, 其实是不会有这么多报纸同时刊登医学方面的消息的,即便刊登了, 也不会有太多人关注。 中国实在太大,各种疫情太多, 这时候消息流通又慢,上海绝大多数百姓, 以前是压根不知道“血吸虫病”这种病的。 这次, 报纸纷纷刊登相关消息, 老百姓对血吸虫病的关注度增加,其实都跟《双面魔君》有关。 这本小说, 提前扩大了血吸虫病的知名度。 租界。 十来岁的报童胸前背了个很大的布口袋, 里面塞满报纸,因为太重的缘故, 他整个人微微往前倾。 他手上也拿着几份报纸, 一边挥舞一边喊:“卖报卖报!最新消息, 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 一个年轻男子在路上走着,听到报童的叫喊声,就把报童叫住:“血吸虫病?血吸虫不是蛊虫吗?真的有血吸虫和钉螺?” 报童道:“先生,《申报》《上海日报》等, 都刊登了这件事, 你要买报纸吗?” 这人想了想, 花钱买了一份报纸。 他经朋友推荐,看了《新小说报》上的《双面魔君》。 里面描写的蛊虫很可怕,他看得汗毛直竖, 并庆幸现实中没有这样的蛊虫。 不想今日,好好在大街上走着,就听报童喊什么血吸虫病。 《申报》上竟然写了这东西?他要看一看。 这人翻开报纸,看到《申报》上,确实有相关报道。 里面提到,江苏疫区,每日都有很多人因为感染血吸虫而丧命,甚至已经有村落,因死亡人数过多成为“棺材村”,而在上海郊区,也发现了相关病例。 上面还说,血吸虫的传播,跟钉螺有关。 秋风吹过,这个年轻人浑身发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竟然真的有血吸虫!” 随后,他担忧起来,这虫子,会不会在上海蔓延?他会不会不慎患病? 某个洋房里,那个喜欢听儿子娶回家的姨太太给自己念《双面魔君》,还给大头菜捐过钱的老太太,又把儿子那些如花似玉的姨太太们叫到身边,让她们给自己念故事。 “老太太,今儿个报纸上,有个大新闻!”一个姨太太道。 “大新闻?什么新闻?哪里又打起来了?”老太太问。 姨太太道:“不是哪里又打起来了,是跟血吸虫有关的,老太太,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血吸虫!” 前几天看到云景先生写的血吸虫,她们还讨论过,觉得这种住在人体内,吸人血的虫子很可怕。 谁能想到,这世上,竟然真有这种虫子! 老太太立刻就让那个姨太太去念报纸。 听完,老太太道:“云景先生早就在小说里写了的东西,这报纸竟还说是最新消息,他们的消息真不灵通。” 姨太太们纷纷奉承。 老太太又道:“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真有血吸虫,听着就让人害怕……你们再去账房支二十个银元,给《新小说报》送过去,就说是我捐给那些患了血吸虫病的人的。” 之前她捐钱,《新小说报》将她的名字登了出来。 这让老太太很高兴,也乐意捐钱。 那些姨太太是跟着老太太走的,自然也捐了钱,还道:“最好让人拿着这钱,去把上海附近的钉螺灭了,我可不想得这个病!” 对这些不怎么出门的女人来说,血吸虫病是个新鲜东西,也是个可以拿来聊天的东西,她们已经决定,回去就跟照顾自己的女佣说一说这病,让她们往后一定要小心。 此刻,她们也在老太太身边,聊起这病。 “你们说,这血吸虫,是不是有人放了故意要害我们?” “竟然有人能操控虫子,着实可怕。” “我看报纸上说,这血吸虫叫日本血吸虫,说不定就是日本人带来的。” …… 这些人越说,越是阴谋论,等回到自己屋里,还把这件事往严重了说,吓唬自己的女佣。 可以预见,这女佣放假回家或是跟别人聊天,怕是会将这事儿,说得愈发严重。 张庄茂就读的中学。 张庄茂曾闹脾气不去上学。 但等上海县城到处都有人唱“张四爷,丧良心”,他便觉得,家里也待不下去了。 再加上张四爷恼怒之下,打了他一顿,他也就回到学校上课。 今天早上,他们班里的同学,又一次出发去买报纸。 张庄茂跟在人群后,听前面的同学聊《双面魔君》,想到这书害得自家声名狼藉,忍不住道:“这云景胡编乱造,误导他人,依我看不值得这么夸赞。” 张庄茂班上那个矮个少年不乐意了:“云景先生哪里乱写了?” “他将血吸虫病写成被人操控的蛊虫,还说这病跟钉螺有关,不是误导他人又是什么?说不定就有很多百姓会相信,费时费力去灭钉螺。此事耽搁农耕就算了,钉螺何其无辜?” 他们学校的学生都看报,因而知道江苏某地血吸虫病蔓延的事情,有些人听了张庄茂的话,还觉得有道理。 然而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报童的吆喝:“卖报!小说写的竟是现实,血吸虫传播跟钉螺有关!” 学生们上前买报,买到报纸,看过上面的报道后,都看向张庄茂。 这哪里是云景误导百姓,他写的分明是真的! 张庄茂涨红了一张脸,拂袖而去。 某医院。 昨日在寿宴上,跟谭峥泓聊过的冯医生待在自己的院长办公室里,看《双面魔君》。 他正看着,有人敲了敲门后推门进来:“老冯,好久不见!” 来人是冯院长的好友,冯院长招呼他坐下,又给他倒水。 两人聊了几句后,这人突然发现冯院长面前的报纸不太对劲。 这竟然不是刊登新闻的报纸,而是一份小说报。 这人有些惊奇:“老冯,你不是向来不看这些的吗?怎么突然看起小说来?” “上面有部小说很有意思,我怀疑作者是个医生。”冯院长道。 他在听谭峥泓说过《双面魔君》后,便起了好奇心,想法子借来报纸看。 这一看,他就觉得,作者应该是个医生。 这小说写的,虽然是个与真实世界无关的武侠故事,但里面偶尔提到的一些细节,说明作者是个拥有丰富医学知识的人。 冯院长跟好友提起这本书,最后道:“我希望这本书能尽快出版,用小说来向民众宣传血吸虫病的预防。近来上海周围也出现了血吸虫病,若不预防,我担心上海郊区会爆发疫情。” 冯院长的朋友道:“我认识出版社的人,今天就让他们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问一问。” 而此时,上海一些有识之士,对云景的身份愈发好奇。 他们已经将圈子里的人扒拉了一个遍,怎么都想不出云景的身份。 不过云景的来历,肯定不简单。 他们之前还觉得云景乱写,结果呢?实际是云景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更早地知道外面的消息。 被这些人念叨的桑景云,此时刚跟桑钱氏一起,从县城往家里走。 今天桑钱氏买了十斤猪肉十斤面粉,外加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背篓也就有点重。 桑景云已经帮着拿了许多东西,但还是怕桑钱氏累着,走到半路,就说自己累了,让桑钱氏停下歇一歇。 桑钱氏停下脚步,对桑景云道:“阿云,时间还早,你多歇会儿。” “好。”桑景云笑了笑,放下手上拎着的篮子,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 这时的路边,会有一些供人歇脚的石头,还会有建在路边的茅房。 那茅房,一般都是附近农民建的,就希望过往行人能在里面上厕所,留下“肥料”。 桑景云坐下后,拿出报纸,顺手翻看起来。 这一翻,她就看到《申报》副刊刊登了自己之前投稿的文章,其他版面还有详细说明江苏疫情的报道。 桑景云仔细看过,有些惊讶。 她上辈子查过血吸虫病的资料,但很多都已经记不清。 她只知道,一直到五六十年代,他们国家才开始灭钉螺。 原来更早的时候,钉螺和血吸虫病有关的事情,就已经被人熟知。 但建国时,患有血吸虫病的人依然很多……大约是这时候,全国很多地方都乱,压根没人关注底层百姓的生活的缘故。 不说别的,此时各地货币,就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军阀,都会铸造自己的货币。 上海人平日里主要用银元、银角子和铜元,但其实也有人会用比铜元更小的铜钱,一般看分量算价值。 另外,钞票虽然不被信任,但也有人使用。 “阿云,你怎么这么高兴?”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景云道:“奶奶,我之前听一个老乞丐说血吸虫病跟钉螺有关,就把它写到书里了,没想到竟是真的!” 桑景云跟桑钱氏详细说了说这件事。 桑钱氏听完道:“没想到钉螺竟然能让人生病,往后我瞧见,一定把它们弄死。” 桑景云道:“奶奶,你弄死它们可以,但一定要小心,若是不小心染病就糟了。” 如今爆发疫情的地方在江苏,离上海并不远。 而且按照谭峥泓之前说的,上海这边也有得血吸虫病的人。 他们家平日里都用井水还好,那些家里没有井的人家,搞不好就会被传染上疾病。 桑景云这么想的时候,其他人也这么想。 第51章 钱表姑 桑钱氏平日里去县城时, 时不时会遇上以前认识的人,与她说几句话。 之前张夫人为难他们的事情被传开后,陆陆续续, 还有五六拨人在兰心衣帽店等着她,给她送了些东西。 但桑家几乎没有客人上门。 桑钱氏的娘家离得有些远, 桑钱氏跟弟弟的关系还不太好,两家也就往来不多。 陆盈的娘家更是已经没人。 至于桑家本身, 桑元善没有兄弟姐妹,亲近点的堂兄弟还都已经去世。 再加上他们都在嘉兴, 离得比桑钱氏娘家更远, 因而没有大事, 相互之间不会往来。 桑家在上海县城的故人,都是桑元善以前生意场上的朋友。 人家不缺钱, 愿意免除一些债务, 但没到大老远来乡下看他们的程度。 嗯,桑元善活着时, 还是有人来的, 但桑元善已经没了。 钱表姑, 是桑景云穿越后,第一个来家里的亲戚。 “我家里的孩子年纪越来越大,眼瞅着要娶媳妇,我就琢磨着出来干点啥, 挣点钱。”钱表姑简单说明来意, 又把自己背篓里背着的各种蔬菜拿出来, 还拿出一袋约莫十来斤的糯米:“都是自家种的东西,不值什么钱,拿来给你们尝鲜的。”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 对钱表姑的印象本就不错,聊了几句后,印象更好。 这个时代一些底层百姓,因为没读过书的缘故,语言表达能力不太行,做事也总做不好。 她时不时去隔壁工地逛,就注意到谭峥泓从棚户区请来的小工里,有那么几个特别“笨”,总是干不好活儿,还死犟死犟的。 泥瓦匠反复吩咐他们的事情,他们好似听不见一样,非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干。 但钱表姑不是这样的人,瞧着挺活络。 在钱表姑跟他们打听隔壁孤儿院的情况后,桑景云更是无比确定这一点。 “表姑,你想去孤儿院工作?”桑景云问。 钱表姑道:“对!我原本是想去县城找活儿,看能不能做个帮工的,但大姑在路上的时候,跟我说起孤儿院的事情,我就想去孤儿院试试。” 桑景云道:“孤儿院快盖好了,等收留孤儿后,肯定要雇佣一些妇人去照顾孩子,虽然谭少为了帮助穷人,倾向于从棚户区雇人,但表姑你手脚若是勤快,他一定愿意留下你。” 钱表姑眼睛亮了:“等明儿个,我就去问问。” 桑景云笑起来:“表姑你可以先去帮忙干点活。” “我就是这么打算的。”钱表姑一拍大腿。 他们正说话,就听到了桑景英和桑景雄的声音。 桑钱氏是上午去娘家的,在娘家吃了顿饭,待了一会儿,就回来了。 但因路有些远,现在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桑学文早已将饭菜做好,见两个儿子回来,就去盛菜端饭。 荤菜就是中午做的油豆腐炖肉,素菜是炒青菜、红烧萝卜丝和海带汤。 桑家如今,一直是这样的伙食,比以前富贵时要差一些,但已经超过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家庭。 钱表姑就被惊了惊。 她上门做客,不好意思夹肉吃,就只吃油豆腐,还是桑钱氏给她夹了一块肉,她才依依不舍地吃起来。 桑景云上辈子不理解,老一辈为什么喜欢给人夹菜,来了这个时代之后,才总算明白。 这时,很多人去别人家后,是不好意思动筷子的。 吃过晚饭,桑钱氏让钱表姑去她们的房间睡觉,但钱表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她将桑家灶台后的位置整理了一下,铺开用来做饭的稻草,又把自己带来的薄薄的被子放上面,打算在这里睡觉:“睡这里挺好的,我在家也是这么睡的。” 这时出门去远一些的亲戚家,若是要留宿,都是这么睡的。 他们家也确实没有多余的床。 桑钱氏最后拿了一床被子给她——她自带的被子实在太薄,不够保暖。 这天晚上,桑景云从桑钱氏那里,知道了一些钱表姑的事情。 桑钱氏曾经是家中长姐,她辛苦带大弟弟妹妹,还给弟弟娶了媳妇,结果弟媳一进门,就开始看她这个大姑姐不顺眼,想把她嫁出去。 想把她嫁出去就算了,她那个弟媳还以她年纪大了找不到好人家为理由,想让她嫁给她弟媳那个又瘦又小,娶不上媳妇儿的哥哥。 她弟弟不敢替她做主应下婚事,但也没反对,和她弟媳一起劝她。 桑钱氏当时就意识到,这个家自己再待着会讨人嫌。 她弟媳那个哥哥,力气比她还小,干不动活,人也笨,这样的人,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想嫁的。 于是,她自己去找媒婆,让媒婆给自己找个合适的对象。 媒婆给她介绍了桑元善。 桑元善年纪大,但他有钱! 桑钱氏听过桑元善的条件,见了桑元善一面,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这门婚事,之后也从未后悔过。 若是不嫁桑元善,她在乡下怕是连吃个肉都难,也不见得能活到这个年纪。 她们村,她从小一块长大的人,大多已经去世。她那个弟媳,还有她弟媳那个一直没娶上媳妇儿的哥哥,也都已经去世。 说回当年。 她不愿意嫁弟媳的哥哥,自己去找媒婆这件事,让她弟媳妇很不高兴,整日给她脸色看,当时她弟媳妇有孕,她弟弟把她弟媳妇当宝贝,也一个劲儿劝她。 她实在恼怒,就把她弟弟狠狠打了一顿。 后来,她弟弟弟媳得知她能嫁去县城有钱人家,是想跟她缓和关系的,但她不乐意。 之后很多年里,双方没有断绝关系不相往来,但关系一直淡淡的。 不过桑钱氏对弟弟的几个孩子还不错,他们成亲时,都随了分量不轻的礼。 当然这是对农村人来说的,对当时的桑家来说算不得什么,那年头,桑学文出去玩一回,可能就要花那么多钱。 因为她还算大方,她弟媳又在几年前没了,所以桑元善去世,桑家最困难的时候,她弟弟借了她一笔钱。 桑钱氏的弟媳生了两儿一女。 他们夫妻两个只喜欢儿子,对钱表姑不太好,但桑钱氏很喜欢钱表姑。 可惜,钱表姑命不太好,她出嫁五年后,她男人突然生了重病,花光积蓄也没治好,就这么死了,只给她留下一儿一女。 她夫家总共只有一亩旱地一亩水田,种出来的粮食都不够自家吃。 她男人没去世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租了五亩水田来种,这样除去自家开销,还能存下一点钱。 但等家里男人没了,只她一个人,是没有余力租地种的,日子就难过起来。 早些年桑家还没有败落时,钱表姑隔段时间,就会背着蔬菜瓜果到桑家走亲戚。 她会留下那些蔬菜瓜果,再跟桑钱氏要一些旧衣服、碎布头之类。 “你表姑手巧,以前从我们绸缎铺拿走碎布后,就缝成各种东西出售,以此挣钱,养活儿女。”桑钱氏知道当初钱表姑来找他们,是想占点便宜,不过她并不介意。 毕竟钱表姑从不贪心,后来他们出事,还又给他们送来蔬菜瓜果,放下就走。 “奶奶,表姑若是能去孤儿院干活,往后就有固定收入了,日子一定会好过起来。” “对。”桑钱氏笑道。 桑景云第二天起来时,钱表姑早已将自己昨晚睡的地方收拾好,正在水井边打水。 “表姑,早。”桑景云笑着打招呼。 “早,”钱表姑也笑了,“阿云,我去隔壁了。” 这会儿天还黑漆漆的,外面很冷。 但隔壁工地上已经有不少人在。 桑景云跟着钱表姑出去,就见钱表姑拎着水进了孤儿院那已经盖好的大厨房,将水往锅里倒。 “钱大姐,多谢。”谭峥泓留下的两个保镖开口。 他们平日里用水,都是去河里打的,但若是有井水,那肯定更好。 自从跟着他们少爷看了《双面魔君》,他们就有些怕河水了。 那血吸虫病,着实可怕。 “不用谢,又不费什么事情!”钱表姑笑道:“我再去给你们提两桶过来。” 她说完,风风火火就回去拎水了。 这两个保镖则拿火柴点燃柴火,开始烧水。 钱表姑过来后,又帮他们淘洗糙米,并用另一口锅炒咸菜。 这孤儿院,将来大概率会有很多人住,因此厨房很大,里面还砌了一排六个灶台,放了六口大铁锅。 钱表姑帮着炒了一大盆咸菜,见两个保镖打算把咸鱼往粥里放,忙道:“这咸鱼放进粥里,粥的味道就没那么好了,你们不是要烧水?我帮你们处理一下,蒸着吃。” 谭峥泓不缺钱,厨房里也就备了一些调味料,姜蒜也都有,钱表姑拿了大蒜,和咸鱼摆好了一起蒸。 之前,小工们的饭食是两个保镖帮着做的。 他们以前没做过,就一直瞎做。 以至于钱表姑不过就是随便帮着做了做,他们也很满意:“这咸菜炒得真香!” “咸鱼放粥里确实不好喝,我都吃腻了。” 钱表姑往蒸咸鱼的水里扔进去半个切片的老姜,道:“刚才我进来,瞧见你们在咳嗽,等会儿喝点姜汤,对身体好,外面的人也让他们喝点,这天越来越冷了。” 两个保镖更感谢钱表姑了,还让钱表姑留下吃早饭:“我们这边还有皮蛋和油炸花生,钱大姐你在这边吃吧。” “不了,我去我大姑家吃。”钱表姑笑道,和桑景云一起往桑家走。 确定后面的人看不见了,钱表姑高兴道:“景云,我觉得我应该能去那边当个厨娘!我都问过了,那些小工包吃,一天还能拿一角,我当厨娘应该也有这个钱,住的话,孤儿院房子那么多,肯定有地方住。” 第52章 学英文 一群衣衫褴褛, 蓬头垢面的人在孤儿院的工地上缩成一团,眼里的恐惧如潮水般蔓延。 有孩子被吓到想哭,当母亲的还用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桑景云瞧见, 连忙上前制止:“你松手,孩子会喘不过气。” 这个当母亲的立刻松开自己脏兮兮没什么肉, 还缺了几个指甲的手,惶恐地看着桑景云。 他们之前的行为有些讨人厌, 但他们如今的模样,又实在可怜。 桑景云心里叹气, 看向谭峥泓:“谭少, 你不是说要给他们喝热粥吗?让我表姑去做吧。” “好。”谭峥泓答应下来。 钱表姑之前跟谭峥泓的保镖说说笑笑的, 这会儿却有些被吓到,万分庆幸人家早上给的钱, 自己一点没贪, 全给换成了东西。 她背着一背篓的东西,战战兢兢地跟着谭峥泓的保镖进了厨房, 心跳依旧快得过分。 “钱大姐, 麻烦你了。”早上跟钱表姑打过交道的保镖开口。 钱表姑这才松了口气:“不麻烦不麻烦, 我马上就做,这粥是稠一点,还是稀一点?” 保镖道:“我家少爷心好,粥煮稠一点, 再炒点咸菜。” 钱表姑应了一声。 早上她拎了不少水过来, 水缸里有水, 就先把粥煮上。 放进去一大块木柴后,就不用看着火了,她又从旁边坛子里挖出咸菜, 切细之后准备炒。 切着切着,她的心平静下来。 那小少爷被人抱着腿,崭新的衣服脏了都一点不生气,着实是个心好的。 虽然保镖掏了枪,但从头到尾没伤人,还打算做浓稠的粥给人喝,她不需要害怕。 钱表姑这么一想,心就定下了,瞧见自己买回来的东西里有豆腐干,她还拿了一些,切吧切吧跟咸菜一起炒。 在他们农村,咸菜里放点豆腐干,就算是一个不错的菜了,比光有咸菜要好。 钱表姑做饭的时候,谭峥泓沮丧地看着桑景云:“桑小姐,又让你看笑话了,不好意思。” “这不是笑话,谭少,我看到的是你的善良,你是一个好人。”桑景云给谭峥泓发了一张好人卡。 没接触过后世文化的谭峥泓自然不会不高兴,他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桑景云道:“谭少,我昨天听洪先生说,你打算组织人手灭钉螺?不如就让他们去做。” “对!”谭峥泓点头赞同。 组织人去灭钉螺这件事,他原本打算定个章程再去做,现在既然赶上了,那让这些人帮着做也是可以的。 桑景云道:“我去跟他们说一说钉螺的情况。” “好。”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来到外面,就开始跟这些向谭峥泓卖惨的人,诉说血吸虫病的情况,又告诉他们,这种病依靠钉螺传播,他们若是愿意去抓钉螺,可以把钉螺带回来换粮食,又叮嘱他们:“你们抓钉螺的时候,不要直接用手抓,可以用筷子抓,以免染病。” 怕这些人不懂防范,桑景云还把病症往严重了说,渲染钉螺的恐怖之处,并以此吓唬他们。 这些人果然被吓到。 桑景云道:“你们不愿去抓,也是可以的,若是愿意去抓,等下喝了粥就留在这里,我们会分发工具。” 谭峥泓一直在旁边听着,听到这话问:“分发工具?筷子吗?” 桑景云道:“除了筷子,还需要给他们装钉螺的工具。” “木桶?我让人去买。” “木桶不能给,他们肯定会提桶跑路,我记得县城有从安吉那边运来的毛竹出售,毛竹个头很大,可以锯出竹筒,穿上一根线让他们拎着去抓钉螺。”桑景云道。 这年头没有塑料桶,而木桶制作复杂,价格并不便宜。 真要发木桶,这些人肯定拿着木桶就跑。 竹筒就不怎么值钱了,更何况钉螺个头小,他们抓一竹筒,也没那么容易。 “你还可以告诉他们,若是有人发现钉螺泛滥的地方,告诉你之后,可以来你这里做工。” “桑小姐,孤儿院即将盖好,即便让他们来做工,也做不了几天。”谭峥泓有些为难。 桑景云道:“谭少,你有没有想过组建一个建筑队?现在有很多人往租界跑,那里缺盖房子的人,你组建了建筑队后,可以帮人盖房子挣钱。” 谭峥泓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回头一想,似乎真的可以。 桑景云又道;“你若是怕他们手艺不够,可以先带着他们给河对岸棚户区的人修房子,练一练手艺,你还可以建一个砖厂,烧制砖头,再建一个水泥厂,烧制水泥……” 建筑行业,是最能吸纳劳动力的。 想要帮助这个时代那些活不下去的穷人,只靠施舍给钱远远不够,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个工作。 谭峥泓听完,有些不好意思:“我没那么多钱。” “那就慢慢来,”桑景云笑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帮到所有人,能帮多少算多少,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吃饱穿暖。” 谭峥泓点头赞同,又忍不住道:“桑小姐,你懂得真多!” 不仅懂得多,桑小姐也真敢说。 上来就是办水泥厂,开砖厂。 不过仔细想想,若是他有钱,桑小姐提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做。 不然等他回去,就找父亲要钱? 年少的谭峥泓,又一次想到了啃老。 两人说完话,钱表姑的粥也做好了。 那些来求工作的人,都得了一碗粥,上面还有一勺咸菜炒豆腐干。 桑景云也知道,谭峥泓这么干之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他,但谭峥泓有保镖,总是能控制局面的,大不了把人吓走。 至于灭钉螺。 据桑景云所知,上辈子全国上下灭钉螺,是持续了很多年,才终于让血吸虫病灭绝的。 她上辈子生活的村子,男人要下地干活,女人就组织起来,成立“女子灭螺队”,她们不仅要灭钉螺,还要家家户户采集粪便,送去做检验。 此时是民国,政府没能力组织全部民众去灭钉螺,而谭峥泓虽然有点钱,能做的也很有限,不可能将钉螺全部灭掉。 但他们做了,把钉螺有害的事情宣传出去,那么往后人们看到钉螺,肯定会想法子弄死。 这比什么都不做,总是要好的。 这些来要工作的人,有些人喝过粥便离开了,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等着谭峥泓下午给他们发工具。 留下的人,多是女人、孩子、老人和残疾人,棚户区的男人还是能找到一些体力活干的,老弱妇孺的生活,却是真的艰难。 而这时,到了午饭时间,钱表姑已经帮着保镖做好小工们的午饭。 他们中午吃糙米饭,蒸咸鱼,还有钱表姑刚做好的青菜炖豆腐。 桑景云见状,问谭峥泓:“谭少,你要不要请个厨娘?现在给小工们做饭,将来可以给孤儿院的孩子做饭。” “确实需要。”谭峥泓说完,看向不远处正帮着保镖分菜的钱表姑。 桑景云推荐起来:“我表姑厨艺不算好,但做的也能吃,可以让她去。” 谭峥泓一口答应:“好,这工钱的话,跟泥瓦匠一样,一天两角?” 桑景云有些无奈,给他解释:“谭少,在上海县城,请一个厨娘,若是包吃住,一个月一般给两到三个银元。” 她巴不得谭峥泓多给钱表姑一些钱,但这个孤儿院是要长久开下去的,工钱之类,应该有个规章制度,不能随便开过高的工资。 谭峥泓愣了愣,随即笑起来:“那就一个月三个银元。” “多谢谭少。”桑景云笑道。 跟谭峥泓谈妥钱表姑的工作后,桑景云立刻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钱表姑。 钱表姑感激万分,对着谭峥泓连连道谢:“谭少爷,你真是个好人!” 又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谭峥泓挺高兴的。 今天中午,桑学文做的荤菜是萝卜排骨汤和红烧狮子头。 接连被夸奖的谭峥泓心情很好,就着狮子头一口气吃了两碗饭。 钱表姑跟桑家人一起吃,分到一个狮子头的她很不好意思,又连连夸赞:“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丸子。” 前几个月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桑学文听到夸奖,低声道:“我还会做其他口味的肉丸子。江北人过年时,都会做很多肉丸子留着慢慢吃,我知道好几种做法。” 钱表姑又忙不迭夸奖起来,然后道:“表哥,赶明儿你教教我做菜,我要去孤儿院当厨娘,得学几个菜。” 桑学文答应下来。 钱表姑又跟桑钱氏道谢,说自己今儿个晚上,就不在桑家吃饭了,在孤儿院那边吃。 “表姑,你还是与我们一道吃吧。”桑景云开口,孤儿院那边的伙食不算差,但绝对比不上他们家。 钱表姑道:“哪能一直在你们家吃饭?不过我还得在这里住几天。现下那边的房子,结了顶的就只有厨房,由两位保镖住着,我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房子全都盖好,再搬过去。” 钱表姑已经打定主意,桑家人也就没有再劝。 钱表姑吃过饭,就兴冲冲去了隔壁,桑景云则是拿出纸笔,开始写《双面魔君》。 不过她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今天去县城,她看到很多人在讨论血吸虫病。 谭峥泓还很认真地在办孤儿院。 这一切让她意识到,她做的事情,写的东西,是有用的。 桑景云刚穿来这个世界时,面临吃不饱穿不暖的糟糕情况。 第53章 爱情小说 谭峥泓不曾教人学英文, 但他父亲曾请来专门的老师,教他母亲英文。 他母亲的学习进度,他都看在眼里, 非常缓慢。 若是桑景云花一天时间,学会二十六个字母, 他不会觉得奇怪,但他念了几遍桑景云就学会, 这在他看来,着实有些惊人。 “我背给你听?”桑景云笑了笑, 把字母表背了一遍, 自然是分毫不差的。 “你是个天才!”谭峥泓敬佩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又笑了:“我倒也不是天才, 是我爷爷教过几句,有点基础。只是我爷爷口音重, 我一直担心他说的英文不标准, 就不敢开口。” 自从上海有了租界,上海的商人, 便热衷于学洋文。 有人学法语, 也有人学英语, 因英语用的人多,学英语的人更多一些。 桑元善早年是个野心勃勃的商人,也学过一阵英文,会说几句。 但他一直在上海县城做生意, 跟洋人打交道的机会不多, 因而没有坚持学下去。 原主确实跟桑元善学过英文, 但只在说说笑笑的时候学了几句“哈喽ok”,连字母表都没背过。 除了英文,她还跟桑元善学过“切口”。 所谓切口, 是某些行业内的人,自己人相互之间交流说的暗语。 桑景云学的切口,把“一”说作“郁结”,“二”说作“虐基”,是由吴语演化而来。 不过如今已经没多少人用了,她会说的也有限。 谭峥泓听到桑景云的话,道:“你不用怕说话有口音,只管说就行,那些洋人,生活的地方不同,说的英文也有差别,就像我们都说北京话,你说的北京话,跟我说的北京话不太一样,这并无关系。” 那确实,他们说的“北京话”,是有点区别的。 桑景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嗯,兴许带点她自己感觉不出来的口音,而谭峥泓说的话,挺有东北味儿。 桑景云道:“那我以后,就大胆开口。” 桑景云翻了翻自己手上的字典。 民国的英汉字典,跟现代的当然不能比,看厚度,明显只收录了部分单词,而标注的意思,用的是文言文,有些桑景云甚至不太理解。 她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学识不太够。 不过现在的她还年轻,可以慢慢学。 “你既然有基础,明日我带一套英文课本过来,你可以跟着学。”谭峥泓道。 两人正说话,突然瞧见一群眼熟的小乞丐朝着他们走来。 江来这时也瞧见了他们,他眼睛一亮,冲过来就跪下了:“好心的少爷,好心的小姐,你们行行好……” 桑景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他背着的孩子脸色不对:“你背上的孩子怎么了?” 江来把小草放在地上,不好意思地笑笑:“她要死了。” 桑景云闻言,心头一跳:“怎么回事?” “小草昨天跟人讨饭的时候,被人踢了一脚,回家就开始肚子疼,疼了一晚上。”江来说这个的时候,就是在陈述事实,声音很平静,都没什么悲伤。 他身边的孩子也差不多,见他们看过去,还下意识露出讨好的笑容。 桑景云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他们会这样,大概率不是因为冷血,而是他们见多了死亡,已经麻木。 桑景云突然想到,上辈子去博物馆看过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一群收尸队的人在收尸,而旁边,围着一群表情木然的人,在看热闹。 这种情形,其实莫名地让人起鸡皮疙瘩。 谭峥泓已经上前去检查那个孩子的情况,表情很难看,手也有点抖。 桑景云问他:“情况怎么样?” 谭峥泓放下自己掰开这个孩子的眼皮的手:“她,她已经死了。” 桑景云忍不住抖了抖。 她不是没见过死人。 她穿越前,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他们的丧事,她是全程参加的。 两位老人都是寿终正寝,所以面对他们的尸体,她没什么感觉。 这辈子,她在路上见过倒在路边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但因为没走近,也没什么感觉。 但这个孩子就躺在她面前,瘦瘦小小的,已经没有了生息。 江来摸了摸小草的脸,然后对着谭峥泓和桑景云一脸歉意:“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道她已经死了,我马上把她背走。” 他怕谭峥泓不高兴,急忙把小草背起来。 他身边一个瞧着还很小的孩子着急了,去拉他的手:“粥,粥。” “你们在这里待着,我先把小草送走。”江来给队伍里年纪仅次于他的人使了个眼色。 这人领着那些孩子,就开始给桑景云他们唱吉祥话,想讨一口粥吃。 谭峥泓神色还不太对劲,但已经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去问问,他要把那个孩子带去哪里。” 谭峥泓的保镖去问了,桑景云这才知道,江来是要把人送去专门处理尸体的地方,让他们统一掩埋。 “我让保镖帮你送,你留下喝粥吧。”谭峥泓有些无力地开口。 这个死去的孩子,让他想到了大头菜。 保镖跟江来说了这话,江来连连道谢,然后开始扒小草身上的衣服。 谭峥泓被惊了惊:“你干什么?” 桑景云倒是猜出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他们衣服少,这是想把衣服留下。” 谭峥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江来熟练地扒走死去孩子的衣服,只给她留了一条破破烂烂的小短裤。 桑景云也因此,看到了孩子身上层层叠叠的伤,和清晰可见的肋骨。 那肚子上,也不知道是一点脂肪也没有的缘故,还是受了伤肚子肿胀,肚脐都是凸出的。 孩子的尸体被送走,谭峥泓对这些孩子道:“你们喝了粥之后,在这边帮忙干点活儿吧,等下可以与我们一起吃午饭。” 他这个孤儿院,就是为了这些孩子盖的,哪怕没盖好,也能留下他们吃饭。 江来他们又麻溜地跪下磕头,嘴里依旧唱着吉祥话。 桑景云都觉得这些吉祥话听着让人浑身发冷。 幸好江来他们并没有说太多,很快就去喝粥了。 因为昨日有人带走了抓钉螺的工具,今日或许会来交差的缘故,钱表姑提前煮了粥。 现如今,厨房里正好有热粥。 钱表姑就让这些孩子进去,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 这粥很烫,冒着热气,结果他们好像感觉不到一样,拼命往嘴里喝,好似喝得慢了,就会喝不上一样。 仔细想想,他们往日里,确实得抢着吃。 桑景云心情复杂,江来他们倒是没想这么多,只觉得他们遇上的这两个年轻的少爷小姐,心肠实在太好。 江来头一个喝完粥,钱表姑瞧见,问他还要不要。 在江来说要之后,钱表姑又给他盛了一碗,再往他的碗里放进去一些用油炒的咸菜。 江来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他吃着吃着,突然有人道:“小草要是没死就好了,也能喝上粥。” 又有人道:“早知道,昨天我们就该来这边……” 想到小草是因为昨天被人踹了一脚死的,江来沉默了。 其他孩子也没有了声音,还有人落下泪,滴在粥碗里。 今天,已经有人带着钉螺来交差。 他们带来的也不全是钉螺,别的螺也混在里面。 谭峥泓安排了一个保镖去收验这些东西,保镖不算挑剔,只要大部分是钉螺,就给一碗浓稠的,上面盖了一勺咸菜的粥。 不过也有非常过分,全都拿螺蛳凑数的……保镖默默地掏出枪,那人也就忙不迭跑了。 在现代,有些人肆无忌惮地胡搅蛮缠,那是因为别人不会因此对他们动手。 但在这个时代,他们不敢。 因为这时,杀人很常见。 桑景云见江来他们都已经喝过粥,就回了桑家。 她自认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平静地看待一些事情,但此时此刻,还是觉得胸口有些闷。 她见到的这一切,只是冰山一角。 这个时代,生活艰辛的人,绝不止这些。 她其实很渺小。 不过,既然来了这个时代,总要做点什么。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她现在心情不太好,不想写《双面魔君》,不如写点别的。 之前看了那本《新中国》之后,桑景云就一直想写一写,真正的新中国。 她想把自己上辈子生活过的世界,写下来。 桑景云动笔想写,但想了一会儿,又没有写。 她写的《双面魔君》,其实有一些犯忌讳的地方,但这毕竟是个武侠小说,也就能糊弄过去。 要是真把自己未来的世界写下来,少不得要牵扯到国家制度之类,那容易犯忌讳。 这书,还是得等一段时间,换个笔名再写。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最后在桌上写下一首自己小时候念过的童谣,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读书郎》。 “小嘛小儿朗,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那些孩子,张口闭口全是吉祥话,听的人心里发寒,还是唱唱这种吧!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双面魔君》没什么问题,却不知道这时,因为血吸虫病的缘故,读她的小说的人,越来越多。 《申报》编辑部,一个记者就动笔写道:“幸有《双面魔君》一书,让百姓知晓血吸虫之病症及危害,并发现上海郊区数十位血吸虫病患者……” 他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将《双面魔君》这部小说夸了又夸。 而这么做的,不只是他。 第54章 《真假千金》 桑景云不太会写单纯的爱情故事。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金夫人生产时待的房子,正好是这妇人以前在娘家住的房子,当然她出嫁后,这里成了她兄长的子女的住处。 但她偶尔回娘家,也会在这里凑合一晚上。 这妇人抱着女儿进屋,就见金夫人在熟睡,旁边还有个刚出生,用大人衣服包裹的小女婴。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她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将两个婴儿调换了。 后来,她丈夫找来,她就抱着金夫人生下的女儿回了家。 她丈夫一家,最终没有溺死这个女婴,但对这个女婴很不好。 妇人知道这个女婴不是自己的女儿,对她也不好。 在妇人又生了个儿子后,他们一家对这个被起名叫金小花的女儿,就更差了。 金小花从小就要做各种活儿,还要被弟弟欺负,她一直忍着,想着等她长大,像大姐二姐一样嫁出去,有了自己的家,日子应该能好过起来。 不曾想,为了供她弟弟读书,她父母竟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还是个会打人的! 金小花崩溃了,她豁出去想要反抗,结果竟得知,自己本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所有的苦难,都是为别人受的! 金小花跟着金老板回了家,而她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桑景云打算写的这本小说的主角,就是金小花。 当然,她回到亲生父母家中后,会改名为金月季。 金月季在农村长大,她皮肤黝黑,举止粗鲁,方方面面都比不上一直养在金家的假千金金芍药。 她满怀期待来到金家,结果被金芍药比到泥地里。 金老板一家呢? 金老板不喜欢金月季的桀骜不驯,因为金芍药很受比金家更有钱的俞家夫人的喜爱,有望嫁进俞家,就决定留下金芍药联姻。 金夫人跟金芍药感情很深,也愿意让金芍药留下,反倒是对金月季,她因不知道要如何与金月季相处,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金月季。 至于金家的两个儿子,金大哥早已成亲生子接手一部分生意,对两个妹妹一视同仁都不太在意。而金二哥,他跟金芍药关系好,金芍药一哭,他就觉得金芍药受了委屈,甚至会因此训斥金月季。 金月季若是愿意服软,或许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她就像是一只刺猬,不愿意服软。 毕竟,金芍药每次光鲜地出现在她面前,享受家人的疼爱,这场面对她来说,都是刺向她的利剑。 桑景云想写的,是金月季面临逆境,永不放弃,最终走出属于自己的灿烂人生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的思维拉了回来。 这是个爱情故事,男主就是跟金芍药青梅竹马,金芍药一心想嫁的俞少爷。 俞少爷和金芍药的青梅竹马,是金芍药单方面认为的。 金芍药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整日在家绣花做女工,但俞少爷从小接受新式教育,两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 俞少爷还觉得他跟金芍药,没有共同语言。 比如,俞少爷想让金芍药学认字,但金芍药觉得女子不需要学认字,不愿意学。 又比如,俞少爷得知某位女先生开了私塾,心中万分敬佩,一回家却听到金芍药在母亲面前,嘲笑那位女先生,说对方嫁不出去。 俞夫人喜欢贤惠本分的金芍药,但俞少爷不喜欢她。 反倒是金月季,在俞少爷看来,是与众不同的。 金月季会反抗父母,她在拥有学习机会之后,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 在一开始的时候,金月季还渴求父母的爱,但后来,她坚信人生过得如何,全看自己。 桑景云理顺剧情后,就放松下来。 这个故事对她来说不难写,就算写了一些女性独立相关的内容,但写这些,是不会犯当权者的忌讳的。 桑景云在想好新小说要如何写之后,就在纸上做了点设定。 之后,她没有急着写《双面魔君》,而是拿出纸笔,开始给洪玥写信。 桑景云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起名为《无名诀》。 她本想起个诗意一点的名字,但并未找到合适的。 《无名诀》是孟佑修炼的内功的名字,拿来做书名虽不出彩,但也不会出错。 至于《双面魔君》,这名字确实吸引眼球,但到底带个“魔”字,这时的一些人不喜欢。 桑景云这次给洪玥写信,是因为桑钱氏今天回来,告诉了她一件事,说是洪玥在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画插图。 桑景云打算跟洪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洪玥画的画,跟时下的人画的画不太一样,但跟她上辈子见过的,却也有很大区别。 她希望洪玥画插图时,能将孟佑画得帅气一些。 桑景云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简单画了几个人物草图。 她不擅长画画,画得没有洪玥好,但可以画个轮廓,给洪玥做参考。 她还可以用草图和文字,将她想象中的,孟佑用的武器描绘出来。 桑景云写了好几页信纸,让桑钱氏明天将之拿给洪掌柜。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的生活并无多大变化。 她每天早上起来后,先写两千字,然后去隔壁跟着谭峥泓学英文,顺便看一看孤儿院的情况。 期间,她还会做点简单的力量训练,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等中午吃过饭,她会继续写《双面魔君》,写完四千字后,再写一点新书。 这本新书,桑景云起名叫《真假千金》。 她想过《换子记》之类的名字,最后还是决定起个俗气点的名字。 她觉得这个时代的普通读者,在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会好奇,然后看一看。 而他们只要看了……从未看过这类题材的人,在看到开头金老板认出真女儿之后,一定会好奇后续。 而只要他们好奇后续,他们就会看下去,他们看下去,报纸的销量就稳了。 时间眨眼过去一周。 而这个时候,上海地区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 上海的医生,也都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看了国外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东西,知道钉螺是人类跟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但现如今,还不能确定这中间宿主,是不是只有钉螺。 第55章 包办婚姻 洪永祥听桑景云说她的新书, 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有些失望。 《双面魔君》这书,给了他太多惊喜, 以至于他对桑景云的新书,有过高的期待。 但仔细想想, 桑景云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她能写出《双面魔君》, 应该是阴差阳错,之后写不出同样的作品很正常。 现如今, 她写一部描写情爱的小说, 并不奇怪。 更何况, 上海卖得最好的小说,本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也挺好, 如今的人都喜欢看。”洪永祥笑着鼓励桑景云。 现如今, 中国识字的女子加起来都没多少,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能写出一部小说, 就已经超越世间绝大多数人。 桑景云也笑了笑。 确实, 普通人更喜欢看的,还是通俗文学。 民国时期,最出名,书卖得最好的作家是张恨水。老舍先生就曾说过:“在国内, 张恨水是唯一一个男女老少都知道的作家。” 桑景云并未在租界多留, 跟洪永祥聊过之后, 便离开租界,回了上海县城。 洪永祥目送桑景云离开,想到自己今日的工作都已完成, 就将那些稿件用篮子装了,去找费中绪。 只是,等他来到南城书局,却得知费中绪不在。 昨晚是费中绪值班,他今天不用上班。 洪永祥得知此事,绕路前往费中绪住处。 费中绪昨日后半夜才回家,惊叹肯定会睡得晚一些,但此刻,应该已经醒来。 也是巧了,洪永祥刚到费中绪家门口,便遇到出来买吃食的费中绪。 “你来送稿件?”费中绪看到洪永祥,眼睛一亮。 洪永祥道:“对,我来送稿件,《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桑小姐还给了我新书开头。” 费中绪闻言很是高兴:“走,我们去买些吃食,然后回我家中,一起看书。” 《双面魔君》竟然已经完结,他现下,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 洪永祥还未吃午饭,对费中绪的提议欣然应允。 两人一起去买了几个包子,就来到洪永祥家中。 他们先看《双面魔君》。 《双面魔君》的结尾,是张四爷率领的“正道”和魔教高手,展开了一场大战。 双方两败俱伤之时,孟佑带人来了个渔翁得利。 自此,天下太平。 洪永祥感叹:“这个结局,当真出人意料。” 费中绪也道:“若非知道你不会骗我,我很难相信这部小说,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子所写。孟佑心怀苍生,跟时下某些只知为自己牟利的掌权者截然不同。” “确实如此。”洪永祥道。 很少有小说,会关注底层百姓的困苦,别的武侠小说,写的都是高手间的打打杀杀。 但孟佑的心愿,竟是要管控整个武林,以免武林人士欺压百姓,让百姓可以幸福生活。 这眼界,不像是来自一个年轻女子的。 两人沉思许久,回味由这部小说带来的震撼。 费中绪道:“最初,我骗《新小说报》主编,说这书是一位进步人士所写时,他并不全然相信,但如今,他已经深信不疑,等这个结尾出来,外面的人,应该也都会这么认为。” 洪永祥也觉得如此。 费中绪又道:“怪不得桑小姐拒绝我,我到不了她这境界,对了,桑小姐的新书是什么?” 洪永祥道:“她说新书是写情爱的。” “她为何不继续写武侠小说?现如今,她刚积攒了一批看武侠小说的读者,若不将这些读者维持住,着实可惜。” 洪永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比武侠小说更受人欢迎。” 费中绪道:“确实,但写情爱的小说,我不爱看。快意恩仇,才是男子该看的。” 说话间,两人翻开《真假千金》的稿件。 看了没多久,费中绪就道:“洪永祥,这叫写情爱的小说?!” 洪永祥也深吸一口气。 桑景云为何会觉得,这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写的是金老板去乡下,但很快,金小花便出场。 他们立刻就意识到,故事的主角是金小花。 而金小花的言行,着实惊人! 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解放女性,但进展并不顺利。 比如裹脚,哪怕早已禁止裹脚,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有人给女子裹脚,因为他们觉得,不裹脚的女子,会嫁不出去。 上海算好的,但也只有年轻女子没有受这份罪,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女性,都是裹脚的,洪永祥的大嫂,就是一双小脚。 都说要放脚,但裹脚多年的成年女性,脚骨早已折断变形,即便不再缠着脚,变形的脚也回不到正常形态。 如今的西医医院,有专门的放足手术,可以将变形的脚骨与肉分离开,再把变形的脚骨拉直,拼凑出正常的脚掌模样。 但这并不能一次将全部脚趾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让脚恢复,因为现如今医疗水平有限,抗生素尚未被研发出来,这样的手术还有很大危险,接受手术的人若是不幸感染,可能会失去生命。 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一万字很少,写到金小花回金家,改名为金月季,就戛然而止。 费中绪道:“我刚追完《双面魔君》,又要开始追《真假千金》。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世间的父母,怎么就无不是了?我爹自从娶了我后娘,对我来说便跟死了无异,我后娘更是看我如眼中钉肉中刺,整日做些恶心事栽赃我,我与她对峙,还会被我爹扣个不孝的帽子。我的婚事,也得由他们做主,我在家实在待不下去。” 两人心中叹气,有些想喝酒,但手边什么都没有。 洪永祥道:“我先回去,你将这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吧。” 费中绪点了点头。 等洪永祥离开,他收拾好东西,就前往南城书局,打算等自家总编看过云景写的小说,就将之送去《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与友人一道喝茶。 黄培成的友人一边喝,一边骂女儿不孝,说他不该送女儿去读书,他女儿读着读着,把脑子都学坏了。 第56章 剧情 桑景云回到家后, 拿出纸笔,继续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跟《双面魔君》不同,《双面魔君》用的是架空世界, 背景设定全都是她瞎编的,但这本书, 她用的是时下的背景。 写作过程中,也就需要写到现如今上海的一些情况。 比如金老板如何设宴款待宾客, 家里人的衣服料子是什么,会用到怎么样的摆件之类。 桑景云拥有原主记忆, 但原主年纪小, 见过的世面有限, 还有一些东西即便见过,也叫不出名字。 因此, 遇到不会写的, 她只能询问桑学文。 桑学文是在富贵窝里长大的,有他做资料库, 桑景云也就将金家的豪富刻画得入木三分。 桑学文一边誊抄桑景云昨天写的内容, 一边回答桑景云的问题。 回答着回答着, 他忍不住开口:“阿云,你写的这个金老板实在过分,月季多好的女孩儿,他竟然嫌弃, 简直不可理喻。” “爹, 这世上, 并不是人人都爱子女。金老板满心满眼都是利益,因而就算是亲生女儿,也要称斤两算价值。”桑景云道。 金老板嫌弃金月季, 是因为金月季举止粗鲁还不听话,他觉得金月季嫁不进富贵人家,不能给他带来利益。 他喜欢金芍药,则是因为包括俞太太在内,有很多富家太太喜欢金芍药的端庄贤惠。 他觉得金芍药肯定能嫁去富贵人家,能给他带来好处。 金夫人对两个女儿的态度,则取决于金老板。 毕竟这个时代,并没有给她独立的机会,她依附金老板而生。 桑学文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景云,我想你爷爷了。” 桑学文说完,潸然泪下。 桑景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着他哭,看着他越哭越厉害,看着他不停地跟桑元善道歉。 可惜,桑元善已经死了,听不到这些。 桑学文在家号啕大哭时,租界,谭大盛正跟自己儿子聊天。 谭大盛来上海,是为了盖工厂。 如今都在说工业兴国,他也想为中国的崛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但盖工厂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谭大盛为了能买到国外的设备到处找关系,前段时间,就出了一趟远门。 现在他终于回家,儿子也在,父子两个,就好好聊了聊。 谭峥泓不可避免,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又提到血吸虫病。 谭大盛听完哈哈大笑:“老百姓都觉得血吸虫病是日本人带来的?不错!当真不错!” 谭峥泓笑道:“我也觉得不错。” 此时,日本对中国的野心,已经暴露无遗。 去年,日本向中国递交的《二十一条》,里面有诸多不合理要求。 这件事激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愤怒,国内掀起了大规模反日浪潮,青年学生更是通过罢课、游行来表达抗议。 就连上海的商人,都组织起来抵制日货。 但广大农民对这些是不了解的,他们一直在为生计奔波,没空关心国家大事,连《二十一条》是什么都不清楚。 可现在,因为血吸虫病,他们也开始厌恶日本。 这是好事儿! 谭峥泓又说起孤儿院的情况,还提到了桑景云:“爹,桑小姐学英文的速度,真的非常快,我觉得要不了一年,她便能将英文学会,可以与人交流,她还会打算盘,算账的速度跟你不相上下,她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流利……” 谭大盛笑眯眯地听谭峥泓说,还应和了几句,夸奖桑景云。 这让谭峥泓说得更起劲,在他嘴里,桑景云近乎完美。 谭大盛听得极为认真,而等谭峥泓离开,他立刻就将谭峥泓的保镖叫来,询问桑景云的情况。 谭大盛是个人精。 看到儿子提起桑景云时的神态,他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儿子情窦初开。 这件事,他儿子自个儿,怕是都还没意识到。 谭大盛并不介意自己儿子与女子恋爱,即便自己儿子被骗钱骗感情,在他看来也没什么。 吃一堑长一智,正好可以让他儿子成长起来。 但他还是需要了解桑景云的来历。 骗钱骗感情可以,但他绝对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伤到他儿子的身体,或者借由他儿子,做伤害谭家的事情。 谭峥泓的保镖,立刻就将桑景云的情况告知谭大盛,又问:“老爷,可要我们盯着点桑姑娘?” 谭大盛道:“不用,你们只需保护好少爷安全,听少爷吩咐办事,不用做别的。” 他从保镖那里,知道了桑景云的家庭情况,以及谭峥泓和桑景云的相识过程。 这姑娘很聪明,也很有能力,他很欣赏。 最重要的是,桑景云家世清白,不可能是故意接近谭峥泓的间谍。 既如此,顺其自然就行。 若桑景云当真如他儿子所说,能在一年内学会英文,还会算账,那让他儿子娶了桑景云也是可以的。 这样的女子,会成为他儿子的助力。 相比于一个嫁妆丰厚的儿媳妇,谭大盛更想要一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 当然现在说这些有些早,如今他儿子,都还没开窍。 桑景云并不知道谭峥泓的父亲已经在关注自己。 她也没有注意到谭峥泓对自己的喜爱。 毕竟谭峥泓张口闭口“云景先生”,对“云景先生”的热乎劲儿,远超对她的。 谭峥泓办孤儿院,都是因为“云景先生”! 接下来这一周,孤儿院开始添置各种东西,同时木工也进了场,帮着做家具。 谭峥泓不可避免地忙起来,一船船地往孤儿院运东西,就连教桑景云英文的时间,都被一再压缩。 桑景云也不在意,她每天都有背单词,照着这进度下去,一年内将曾经学过的英语捡回来,应该不成问题。 这日,又是周六。 一星期过去,桑景云已经写完《双面魔君》共计一万两千字的番外。 这番外,写了孟佑回到名剑山庄,将《无名诀》公开的事情,也写了没有武林人士兴风作浪后,百姓平安幸福的生活,以及数百年后,后人对孟佑的评价。 除此之外,《真假千金》她写了两万字。 刚进入金家的金月季什么都不懂,闹出不少笑话,时常被人取笑。 她不在乎被人取笑的事情,毕竟她以前过得实在太惨。 但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家人,对金芍药比对她更亲近。 她想接近家里人,但总做不好,金芍药,却本就属于这个家。 金月季有一种自己跟这个家格格不入的孤寂感。 桑景云相信,这种感觉,这个年代那些已经成亲的女子,应该都有过。 如今都是大家庭。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突然嫁进一个陌生的家族,她心情如何?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一次觉得,此时的人结婚太早。 她上辈子十几岁的时候,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偷摸看小说,从未想过结婚的事情,这个时代的人呢?很多女性还不到二十,就已经拥有不止一个孩子。 桑景云回过神,继续写金月季。 金月季是一个野蛮生长的女孩子,还很聪明,所以她有很多想法。 比如她会质疑,为什么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不能做? 她养父母最小的儿子,她曾经的弟弟靠着大姐二姐的彩礼,读完了小学。 金月季一直接送他,她对那所小学充满向往,疯了一样想要去上学。 她以为她到了金家,就能去上学,但金父金母觉得女人抛头露面是伤风败俗,坚决不同意。 金月季跟家人发生了一场激烈争吵,就在这时,她第一次见到俞少爷。 当时,她瘦瘦小小,头发枯黄,皮肤黝黑,金芍药鲜亮的旧衣服穿在她身上一点都不合适,好像她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乡下丫头。 但俞少爷很欣赏她对知识的追求。 俞少爷帮她说话,让金老板送她去上学,还说金家应该把金芍药和金月季都送去女子学校读书。 金老板嘴上答应,心里却是不愿意的,等俞少爷一走,就不再提这件事。 但金月季坚持要去,还威胁父母,说是不让她去,她就将金芍药的身份说出去。 金老板在找回金月季后,为了不跌金芍药的“身价”,并未公开金月季和金芍药真实身份,对外只说金月季是金夫人娘家亲戚,父母双亡后,被他们收养。 金月季以此威胁金老板,金老板只能同意金月季去读书,金月季都去了,总不能不让金芍药去,金芍药便也得到了读书的机会。 但金芍药不愿意去。 她打从心底觉得女人不用学认字,只要会做家务,能打理好家里就行。 相比于读书,她更愿意将时间花在陪俞太太身上。 金芍药原本是敌视金月季的,还做了许多事情来争宠,让金老板夫妇愈发看不上金月季。 但见金月季为了读书闹事,她便觉得金月季不足为惧。 毕竟,不管是金老板夫妇,还是俞太太这样的贵妇,都不喜欢金月季这样不听话的女子。 这个故事,桑景云写得很顺畅。 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的处境太过糟糕,而这本小说,就是她对这个时代的控诉。 她写得很畅快,也就不知道桑景英在看完她写的内容后,心情有多么复杂。 故事很好看,但金月季为了读书威胁父母,在内心跟父母划清界限,她的种种行为,堪称离经叛道。 偏偏,这样的金月季又是鲜活的,是讨人喜欢的。 第57章 《双面魔君》登完 桑景云看到江来的时候, 江来也看到了桑景云和桑景英。 他满脸堆笑,小跑着过来:“桑小姐,早啊!” “早。”桑景云朝着江来笑了笑, 又问他:“刚才是怎么回事?” 江来干笑了一声:“桑小姐,我也不想的, 只是这些人不知道你跟谭少爷的好,不愿意跟我走。” 江来一边夸奖桑景云和谭峥泓, 一边说了来龙去脉。 事情很简单,那些小乞丐并不相信有个地方, 会免费供他们吃喝。 他们一直颠沛流离, 对周围的一切抱有很强烈的警惕心, 江来说要带他们去过好日子,他们完全不信, 甚至觉得江来是要把他们抓去卖了吃了, 或者抢走他们身上御寒的衣物。 他们这些乞丐之间,也是有竞争的, 有些乞丐团伙会仗着自己这边人多势众, 去抢别的乞丐的东西。 江来对他们来软的没用, 只能对他们来硬的,带着手下直接抓人。 “桑小姐,孤儿院多好啊,等他们去了, 肯定就不想跑了!”江来笑眯眯的, 他现在就想在孤儿院待一辈子。 待在孤儿院里, 不用为明天吃什么发愁,不用挨冻,这过的简直是神仙日子! “那你们继续努力。”桑景云道。 “小的遵命!小的一定把上海的小乞丐, 都抓回去!”江来朝着桑景云鞠躬,一副谄媚模样,但等回过头,就扬起下巴,对着自己的小弟开口:“小的们,我们先把这人送到船上,然后继续去抓人!” 江来这模样,像极了桑景云上辈子看过的抗日剧里,那些对着日本人点头哈腰,转头就对国人耀武扬威的汉奸走狗。 等等,不能这样比,真要这样比,那她成什么了? 桑景云目送江来嚷嚷着一些话走远,仔细一琢磨,突然发现江来说的一些话,是从《西游记》连环画,还有她给江来他们讲的故事里学来的。 说起这事,前几天,她还看到江来爬到河边的一棵老桑树上,拿着一根竹竿装孙悟空。 桑景云没去管江来他们,和桑景英一起前往租界。 而江来,他们一群人拉扯着那个小乞丐,就把人送到谭峥泓雇来的船上。 这艘船上有个煤炉,上面热着粥,瞧见有小乞丐被送来,船夫立刻就用大碗盛了一碗粥,又往里头舀上一勺咸菜,一勺花生,端给那个惶恐的小乞丐。 这个被抓的小乞丐很害怕,但看到热乎乎的粥,却还是忍不住咽口水。 他们都是活一天算一天的,长期的饥饿还让他们在面对食物时,忍不了一点。 他抢过粥就喝,随着热粥下肚,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 船夫这时道:“我们少爷是个好心人,怕你们被冻死饿死,就盖了个孤儿院给你们住,你们看江来他们,现在是不是过得很好?跟着我们过去,你将来也能过好日子。” 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会随便相信陌生人的,但这个孩子平日里日子过得太难,又自觉没什么能被骗走的东西,也就信了。 船夫见状,又抓了一把花生给他。 到快中午时,江来一行已经抓了八个孩子到船上。 他自个儿也上了船,对着船夫笑:“叔,我的好叔叔,你摇快一点,我们快要饿死了。” 说完,江来还给自己手底下的小弟使了个眼色,他那些小弟,就开始对着船夫说各种好听话儿。 船夫笑眯眯的,加快了撑船的速度。 他也要赶着回去吃饭。 他吃的,比这些孩子吃的还好,谭少爷他们在桑家吃饭时,会让人给他送一份饭菜。 他每次都是就着素菜和肉汤把米饭吃完,荤菜晚上带回去,这样全家都能尝一口,家里吵吵嚷嚷的事情都少了。 船在孤儿院门口停下,江来领着那些小乞丐进去,就见穿着貂皮大衣的谭峥泓等在院子里。 江来下意识想要跪,又记起谭峥泓不让他们跪,就道:“谭少爷,我们带回来八个小乞丐。” “很好,你们先吃饭,吃饱了带他们去洗个澡。”谭峥泓道。 钱表姑已经做好午饭,孩子们就排队等她盛饭。 钱表姑会在看过孩子的个子后帮着盛一定量的饭,再在上面盖上一大勺青菜豆腐。 之前谭峥泓是让这些孩子自己去盛饭的,结果这些孩子拼命多盛,把碗里的饭压得紧紧的,之后要么留出一些藏在身上,要么全都塞进肚子吃到肚子鼓起动都动不了,闹出不少事情。 谭峥泓意识到不能这样,就让钱表姑帮着盛饭,免得这些孩子不知节制把自己的胃撑坏。 江来他们熟练去拿饭吃饭,被他抓来的小乞丐跟着他们,也都拿到了一碗饭。 虽然之前都已经喝过粥,但这会儿他们依旧能吃下,全都狼吞虎咽。 等他们吃完,又被领到谭峥泓专门建的浴室里洗澡,洗完,每个人还都发到了一套干净的里衣,和一套干净的棉衣。 他们晕晕乎乎地穿好新衣服,又被剃了光头。 江来他们,也都是光头。 这是桑景云提议的,这些孩子,几乎人人长虱子,若是不把他们的头发剃光,孤儿院里可能会到处都是虱子。 谭峥泓给这些孩子一人一块布,让他们用来裹脑袋御寒,然后道:“你们先歇一歇,顺便把自己的脏衣服洗了,赶明儿,我找个大夫来给你们看看。” 谭峥泓已经找大夫给江来他们看过。 江来他们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还有人被冻掉了手指头或者脚指头,但问题不算大,能活下来。 也不知道这些新来的孩子情况如何。 谭峥泓没有扔掉这些孩子的旧衣服,但让他们一定要把衣服洗干净。 这些孩子正打算去河边洗,钱表姑就拿了几个木盆给他们,还在木盆里放了些热水,又拿了块肥皂,教他们洗衣服。 这些孩子的手把手浸在温水里,看着原本的干净水随着对衣服的揉搓,慢慢变成泥水,突然就落了泪,一起哭起来。 钱表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哭:“不哭了,以后安心在这里住着。” 这些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这些被抓来的小乞丐,就这么在孤儿院住下。 孤儿院没有足够的床,因而到了晚上,他们没有床睡。 但谭峥泓买来许多稻草,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他们躺在干燥的稻草上,有暖和的被子盖,住的房子,更是和地主老爷的房子那样,一点不透风。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他们甚至不敢睡觉,就怕一觉醒来,什么都没了。 没过两天,这些孩子就开始跟在江来后面,去抓县城其他的小乞丐。 他们的脸上和手上都长着冻疮,非常非常瘦,但都笑得很开心。 就是免不了有些坏习惯,比如在身上藏饭团,以至于晚上引来老鼠之类。 桑景云最近除了写小说,没有别的事情,也就时不时来孤儿院看几眼,顺便跟事情已经没有那么多的谭峥泓学英文。 这天,桑景云早起写了两千字,估算着时间来到隔壁,就看到钱表姑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 桑景云有些惊讶:“这孩子哪里来的?” 钱表姑一脸无奈:“昨晚上有人扔在门口的,要不是我听到声音出去,这孩子在外面冻一晚上,指不定就冻死了。” 说完,钱表姑又道:“这是个女娃娃,瞧着刚出生,应该是附近的人家生了以后不想要才扔的。我捡到她的时候,她身上就一件破衣服,被放在垫了稻草的破篮子里,脸都冻青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 桑景云摸了摸眼睛都睁不开,头上还有污渍的女婴,心情复杂。 这个时代,孤儿很多。 一来老百姓没有避孕手段,怀了就生,二来……普通老百姓稍微遇上点事情,就可能家破人亡。 比如钱表姑的丈夫,他是得肠痈死的,也就是现代的阑尾炎。 放现代一个小手术能解决的病,在这个时代会死人。 他死后,钱表姑过得很艰辛,而若是钱表姑再出点事,她的两个孩子,就会成为孤儿。 谭峥泓心知自己养不了太多孤儿,因而并未宣传这个孤儿院,可即便如此,依然有河对岸棚户区的人,将孩子扔在孤儿院门口。 现在,竟然连刚出生的婴儿都被扔了过来。 就在这时,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桑景云瞧见他,就道:“又有孩子被扔在孤儿院门口了。” “孩子情况如何?”谭峥泓问。 桑景云指了指钱表姑怀里的襁褓:“我刚过来,不太清楚。” 谭峥泓看着那襁褓,都愣了,随即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发愁:“我的天,怎么还来个小婴儿?这要怎么养?” 他之前跟张庄茂一起,捡到过一个小女婴,出了钱一直养在别人家里。 不想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小婴儿。 最关键的,是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若是周围人都往他们孤儿院扔孩子,那他根本养不起。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开口:“这事儿得想个办法,不能让人老把孩子往孤儿院扔。” 谭峥泓也不从地上起来,仰头看桑景云:“桑小姐,你有办法吗?我想不出法子。” 谭峥泓很清楚,如果孤儿院的孩子吃得很差穿得很差,往孤儿院扔孩子的父母,应该会少一些。 但包括江来在内的小乞丐,身体亏空都很严重,他若是不给他们吃饱饭,他们可能没机会长大。 他也可以狠心不收那些被父母扔过来的孩子,但那些孩子的模样瞧着跟小乞丐没区别,一副饿狠了的样子。 第58章 新书刊登 现在已经入冬, 上海的天亮得也就比较晚。 但习惯早起的人,依然会早早起来。 凌晨四点多,上海就有很多人离开家, 出去喝早茶。 黄包车车夫、码头工人、家境普通的老人,他们会聚集在价格便宜的茶水铺, 而那些家境好,手里有些余钱的人, 则会去收费贵的茶楼。 黄培成去的茶馆,收费就不便宜。 他进去后, 就瞧见好几个眼熟的人, 他们有开酒楼的, 有在银行工作的,也有颇有名气的老中医。 此时, 那老中医就在跟周围人聊养生:“如今入了冬, 早上就不宜喝绿茶,应喝红茶, 最好喝姜茶……” 正说着, 一个留着长须, 瞧着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领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进来。 正聊得起劲的老中医不再说话,正襟危坐看向那中年男子:“李先生来了!” 其他人闻言,也都看向那中年男人, 同时小声议论起来:“那《双面魔君》, 我听着已经快要讲完, 着实有些舍不得。” “应当不会那么快完结,即便孟佑已经将仇人一网打尽,也可写他行走江湖, 除暴安良!” “还可写他娶妻生子,将名剑山庄发扬光大!” “也是,还有许多东西能写。” …… 这些人低声议论,都不想这本书完结。 但当那个姓李的说书先生上了台,却告知众人一个噩耗:“诸位客官,今日,我要给大家讲《双面魔君》最后的内容。” 立刻就有人问:“李先生,《双面魔君》登完了?” “对,登完了。”李先生拿着《新小说报》开口。 众人失望不已:“怎么就不写下去了?” “莫不是报社稿费没给够?” “这消息让我心里空落落的。” …… 《双面魔君》的结尾,让人看得热血沸腾。 孟佑神功盖世,无人能敌,还已经得到诸多小势力的投诚,直接碾压了正魔双方诸多高手。 就这么完结确实很好,但也让人不舍。 李先生这时又道:“不过,诸位不用伤心,云景先生写了新书,等我念完《双面魔君》,便给大家念新书。” 得知有新书,众人很是高兴,期待不已。 李先生这时,拿出报纸开始念《双面魔君》的结尾。 他念的时候抑扬顿挫,有时还停顿一下,吊听众胃口。 他念书时,茶楼很安静,他念完后,各种声音才猛然爆发,大家都议论起来。 李先生趁此机会,喝了一盏茶。 等茶馆里的声音渐渐消失,李先生这时道:“接下来,我便为大家讲云景先生的新书,这书名为《真假千金》。” 茶楼里的听众闻言,好奇万分。 他们知道真假美猴王,这真假千金又是什么? 而这时,李先生已经开始读《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他一读,众人便都安静下来,认真地听。 三千字不算长,即便李先生读得很慢,偶尔还停顿一下,也在半小时后读完。 他刚读完时,酒楼里一点声音都没有,过了一会儿,才有人问:“读完了?” “读完了,我要歇歇了。”李先生又开始喝茶。 为了让大家都能听清,他念书的声音很响亮,念久了嗓子会不舒服。 听到李先生这话,来喝茶的人,都不再压着声音,议论起来。 “那农妇太过狠毒,竟然调换别人的女儿!” “她还虐待真千金!” “这小姑娘着实可怜,自幼被打骂就算了,还被逼着嫁给一个傻子。” …… 普通读者看小说时,不会想太多,就只简单看个故事。 就像很多人在看《双面魔君》的时候,只觉得这个故事很好看,从没想过他表达了什么新思想一样。 现在他们听《真假千金》,也是这样的。 大部分人只觉得真千金可怜:“幸好金老板把她认了出来,等回到家,她的日子就好过了!” “一定要把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赶走!” “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换孩子的毒妇!” …… 当然,也有极少数人,想到了别的。 那老中医就叹气:“农村女子当真不容易,我以前去农村义诊,就看到有产妇怕弄脏被褥,在柴房生产,若生了女儿,被夫家嫌弃,还连月子都坐不好。” 这书里调换孩子妇人确实可恨,但她也可怜。 那金夫人生完孩子有一群人伺候,她呢?因怕夫家害死自己的女儿,竟是忍着各种不适,大老远回娘家。 书里没多写,但以他对农村的了解,这女子的娘家人瞧见她,肯定不会欢迎,只会嫌弃。 即便她丈夫没来找她,她娘家人,也会把她连带着孩子一起送回去。 她应该也是知道这一点,才会铤而走险,换了孩子。 又有人跟金老板有共鸣:“这真千金的脾性不好,在乡下都被养坏了。” 但不管怎么样,这些普通读者,对后续剧情充满期待。 黄培成见他们喜欢,便松了一口气。 他报纸的销量,看来不会跌! 此时已经六点,天慢慢亮了。 租界的大街上,报童拿着报纸,已经在吆喝:“卖报卖报!《新小说报》刊登了《双面魔君》的结局,快来买啊快来看!” 有人闻言,驻足买了一份报纸。 他先看的,自然是《双面魔君》,而他刚看完,就注意到紧随其后的,云景的新书《真假千金》。 这人下意识,就看下去。 《真假千金》这部书,跟《双面魔君》一样,非常容易看进去,而一看进去,就对后续好奇万分。 “这云景写的小说,着实抓人。”这人忍不住感叹。 很多书,要看上许久,才觉得好看,云景的书,却总是一上来,便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 也不知道这真千金,接下来命运如何。 普通读者只觉得好看,但也有一些读者,想法与众不同。 某个文人早上起来后,裹上厚厚的棉袄,哆嗦着离开自己租住的亭子间,来到外面。 他顶着寒风找了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咸豆浆,两个咸菜包子,吃完后总算暖和了一些,就去买了一份《新小说报》。 他对小说兴趣不大,原本是不看小说报的,会看这份报纸,是因为《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近来,他反复看这部小说,越看,越喜欢孟佑。 如今这世道,军阀割据,百姓苦不堪言,像极了书里的武侠世界。 若有人能带领百姓,推翻军阀…… 不说这些,书里孟佑的思想,也让他惊叹。 他特地拿了个本子,抄下孟佑的一些想法,越抄越觉得作者不简单。 就在昨日,他特地给自己的老友写了一封信,或者说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写得就是他从《双面魔君》里,看出来的革命新道路。 今天报纸上,《双面魔君》只有一千字,他很快看完,有些不舍。 他很想跟云景商讨一番,可惜云景的身份没人知道,《新小说报》那边,更是守口如瓶。 这人继续往下看,然后就看到了《真假千金》。 云景先生竟然写了新书,也不知道他打算在新书里写什么! 看着看着,这人恍然大悟。 这书的主角金小花,分明就是在反抗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 那些劝金小花的村里人,乃至金老板,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可实际上,他们就是一座座封建大山。 众人都以为是对的东西,它不一定是对的! 让女性做主角,确实更能揭露社会的残酷,云景这次的题材,选得非常好。 谭峥泓,也已经看到《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他早上五点半准时醒来,下楼时,《新小说报》已经摆在餐桌上。 他打开看了一会儿,热腾腾的早餐就被端了上来。 今天吃的是肉骨茶和炒面,谭大盛很喜欢肉骨茶,但谭峥泓兴趣不大。 他专门挑里面的肉吃,顺便看《新小说报》。 看着看着,他就忘了吃东西。 《双面魔君》的完结让他有些难受,但《真假千金》这本书,第一时间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虽然只有短短三千字,但已经让他抓心挠肝一般,想知道后续。 吃过早饭,匆匆赶到孤儿院的谭峥泓,在看到桑景云的一瞬间,就问:“桑小姐,云景先生写新书了,你看了吗?” “我奶奶还没回来。”桑景云没有正面回答。 谭峥泓知道桑钱氏每次去县城,都会买几份《新小说报》回来,听桑景云这么说,便觉得桑景云一定没看过。 他拿出一份《新小说报》给桑景云看,同时滔滔不绝地夸奖起云景的这部新小说。 “这书题材新颖,写得也好,开篇就很吸引人,小花她太惨了,我希望她以后,可以生活幸福。”谭峥泓道。 “她会的。”桑景云笑了笑。 她写的书,主角前期再惨,以后也一定能过得很好。 见谭峥泓这么喜欢这部小说,桑景云心情不错。 这部小说,读者应该不会少。 说起来,她第一次接触真假千金相关的作品,是上辈子年少时看的一部韩剧,叫《蓝色生死恋》。 这部剧在当年,收视率非常高,虽然她不是很喜欢,但她的一些同学很喜欢。 这个题材,真的是经久不衰。 桑景云拿着谭峥泓带来的《新小说报》,去给孤儿院的孩子念这个故事。 第59章 翻译 孤儿院现在, 一共有三十八个孩子,其中五个是被遗弃的女婴。 为了照顾这五个女婴,谭峥泓花钱雇了两个奶娘, 还买了两只奶羊。 刚出生的女婴只让奶娘喂,其中两个稍微大点的, 就喝煮过的羊奶。 至于另外那三十三个孩子,有二十五个, 是跟江来一样,早早在外流浪的孤儿, 剩下的八个, 都是被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的。 被父母扔在门口的孩子, 原本还要多一点,最初时, 就连几个在孤儿院当过小工的人, 都把自家孩子扔在孤儿院门口,让谭峥泓哭笑不得。 毕竟这些孩子当初曾跟着父母在孤儿院这边吃喝, 他是认识的。 不过, 在谭峥泓传出会把这些孩子送去南洋的消息后, 有些父母就将孩子接走了。 剩下的这八个孩子,五个是女孩,这些女孩没什么大毛病,只是其中一个孩子脸上有胎记, 又有一个孩子是兔唇。 那三个男孩, 却都有不小的问题。 一个是跛子, 一个聋哑,还有一个先天脊柱侧弯。 桑景云给他们念完故事,让江来教他们算算数, 自己则是拿着英文课本,去跟谭峥泓学英文。 现如今,农历已经进入腊月,今天是腊月初三。 阳历则已经走到12月底,很快,他们就会迎来1917年,也就是民国六年。 桑景云不是学历史的,虽然她知道很多历史事件,但绝大多数事情事件,她已经记不清具体时间。 1917年发生的事情里,她唯一有印象的,是俄国十月革命。 那对现在的她来说非常遥远。 桑景云又跟着谭峥泓学了一篇英语课文,并默默背诵。 她上辈子不爱开口说英文,是因为觉得自己说的英文 ,跟录音里不太一样。 这辈子倒是好多了,这也跟谭峥泓有关,谭峥泓非常擅长夸人。 “桑小姐,你的英文说得真好!” “你学东西也太快了,英文还一点口音都没有!” “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 桑景云其实不太喜欢英语,她知道学会英文后,对她有好处,应该学。 但真开始学了,她不可避免会觉得无聊,想要放弃。 但谭峥泓太会夸人了! 桑景云知道夸奖别人可以让人有动力改变自己,之前,她就会刻意夸奖桑学文。 但她那么做,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并没有多少真心,谭峥泓的夸奖,却真心实意。 见谭峥泓那么崇拜自己,那么崇拜云景先生,她默默增加了学英文的时间,对开口这事儿,也不再排斥。 学了一会儿英文,眼瞅着快到中午,桑景云就跟谭峥泓告辞,准备回家。 离开前,她又听到谭峥泓在夸江来:“江来,你算数学得特别快,一点不像以前没读过书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江来能听懂一些北京话,就算听不懂,他也能从谭峥泓的神情,看出谭峥泓在夸奖自己。 他是一个小乞丐。 以前哪有人夸他?从来都只有人骂他嫌弃他。 江来眼睛亮晶晶的,打定主意要好好学算数,以后给谭峥泓当账房。 他跟谭峥泓身边的保镖打听过,账房先生一个月至少能拿六元的薪水,有些还能拿十几元! 若他能当上账房先生,以后说不定还能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 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真假千金》这本书,今天只刊登了三千字。 虽然有很多读者喜欢,但仅止于此。 毕竟三千字真的很少,剧情还未展开。 不过,他们是愿意为这个故事,继续购买《新小说报》的。 此后三天,《新小说报》的销量并未下降。 黄培成这下,彻底放了心。 而讨论《真假千金》这部小说的人,也越来越多。 阳历12月30日这天,桑景英一大早,就来到学校。 昨天下了雪,今天特别冷,路也不好走,学校的同学,都是穿着木屐上学的。 桑景英也穿了木屐。 来到教室后,他将脚上套着的木屐取下,穿着棉鞋往教室走。 他脚上的棉鞋是桑景云买了送他的,橡胶底的鞋不仅穿着暖和舒服,还不像布鞋那样容易坏。 他不仅有棉鞋,还有新做的棉衣,虽然最外面的长袍是用便宜的布料做的,还很旧,但他一点都不会冻着。 几个月过去,桑景英长高了一些,还胖了一些。 他在学校里吃得很简单,连荤菜都不买,但早上和晚上在家时吃得很好,心情也好,也就长了肉。 “景英,你总算来了!”桑景英的几个同学见到桑景英,立刻围上来,冲着桑景英笑。 桑景英看到他们,就知道他们想要什么。 他取出一份报纸给他们:“今天的《新小说报》,快拿去看吧!” “景英你真大气!” “多谢桑哥!桑哥发大财!” “幸亏有你啊景英!” 这些人一边说,一边凑到一起读报。 他们很喜欢《新小说报》上的故事,但他们的家境普遍不好,每天拿出几个铜元买报纸,对他们来说压力有点大。 幸好有桑景英每天带报纸给他们看。 桑景英笑了笑,又拿出《水浒传》看起来。 报纸只有一份,不是每个同学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一个没能挤进去看《真假千金》最新内容的学生,瞧见桑景英又开始看《水浒传》,忍不住问:“景英,你怎么天天看这书?这书就这么好看?” 桑景英道:“是很好看。” 这个同学闻言感叹:“你真厉害,这样的书也能看完。” 他们这些人,很多只读了初小,大部头还没有标点的《水浒传》,也就看不下去。 他之前跟桑景英借来看过一点,就记得开篇是朝中在商量事情,然后好像是有个官员出去办事,遇到一只老虎。 具体如何他已经记不清,反正不像《真假千金》那样容易看懂。 都已经看不太懂,他自然不想再看下去。 “这本书写得很好,非常好。”桑景英道。 他知道自己姐姐写的小说很好看,但要论对文字的运用,是绝对比不上《水浒传》的。 他姐就不止一次说,《水浒传》和《西游记》的作者的文学功底非常强,是他们拍马都比不上的。 他在看书的过程中,还发现作者的人生阅历,远超他的想象。 比如,作者对杀人场景的描写,就格外真实,跟《新小说报》上某些武侠小说的描写截然不同。 桑景英怀疑这部小说的作者真的杀过人,至少见过很多杀人场面。 不过他看这部小说,主要还是为了赚钱。 如今他姐赚得很多,但他身为家中长子,赚钱应该是他的责任! “故事肯定是好的,我也听人讲过一些,但实在看不动,还是《真假千金》更好看,”这个同学叹气,“我的国文不够好。” 桑景英笑起来:“我也更喜欢《真假千金》。” 这可是他姐写的小说! 两人说话时,第一批人已经将《真假千金》今天刊登的内容看完。 于是,第二批人开始看。 而第一批人,则聚在一起聊天。 “金老板夫妇还有金芍药,他们实在可恶!” “月季真可怜,好不容易回家,还要被人怠慢。” “月季也真厉害,很多女子,遇到不公只会垂泪,她却会努力争取。” …… 还有人道:“我父母在我年幼时,就给我和表妹订了婚,但我只把我表妹当妹妹,不想跟她成亲。我真的很想退婚,但那样会毁了我表妹的一辈子……唉!” 桑景英闻言道:“事已至此,你只能好好对你表妹,女子在这世间,活得比男子要艰难许多。” 这人点头:“我知道,她到底是我表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不会辜负她,就是有些难受。若我有了孩子,我一定不会像我父母一样,完全无视孩子的意愿。” “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桑景英道。 这人重重点头。 桑景英转而说起别的:“明天是周日,后天是元旦,接下来我们有两天假,真是想想就开心!” 桑景英那个同学眼睛一亮:“对,有两天假!我攒了点钱,想去租界看看,你们有要一起去的吗?” “我不去,我攒着钱,想买一套《双面魔君》。” “我去!” “我没钱,就不去了……” …… 桑景英也不去。 他是会去租界的,但他跟自己的姐姐一起去,不跟同学一起去。 桑景英的学校里,大家在看报,张庄茂的学校里也一样。 张庄茂是厌恶云景的,也不喜欢《双面魔君》。 但《真假千金》这本书,他在听人说了些剧情后,就特别想看,而等看了之后,更是非常喜欢。 他在金月季身上,看到了自己。 他的母亲,全然不顾他的想法;他的父亲,眼里只有利益;他的两个兄长,对他不闻不问。 他和金月季一样,不被家人重视。 张庄茂从金月季身上,除了看到自己以外,还看到了桑景云。 桑景云一点不给他脸面,他原本是很生气的,但看了这小说,想想桑景云的处境,便气不起来了。 他们都是可怜人。 桑景云并不知道张庄茂把自己当成了可怜人。 她正在看桑钱氏切年糕。 这年糕是桑钱氏从附近一个打年糕卖的农家买的。 第60章 神秘身份 桑景云对丝绸这一块, 所知不多。 但她曾听桑元善说,日本如今的蚕丝产量,已经超过中国。 此时国内生产技术落后, 而且基本靠手工,日本却已经开始使用机器降低成本, 因此日本丝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丝绸一直很受西方人欢迎,现如今, 他们国家就依靠丝绸出口,换取大量外汇, 并从国外购入钢铁等, 武装自己。 而他们国家在做这些的时候, 日本应该也在做这些。 上辈子,桑景云还听家里长辈说起别的一些事情。 据说, 抗日战争开始后, 日本曾将他们国家大批品种复杂,质量不好的蚕种卖到中国, 又将中国的好蚕种掠夺到日本, 并大肆破坏江浙一带的育种工厂以及桑园。 当时, 他们村村民辛辛苦苦养出的蚕茧,价格还由日本人规定。 日本,是在蓄意破坏他们国家各种能挣外汇,或者能生产战略物资的产业。 这些事情, 她了解一番后, 可以在小说里提一提, 让那些有识之士提前警醒。 桑景云只是一个普通人,能知道的信息不多,但桑元善一直做丝绸生意, 有很多生意伙伴,她上门去问,应该能问到一些事情。 桑景云学到中午,就回了桑家。 桑学文正在做菜。 如今天冷,菜容易凉,桑学文就偏爱做炖菜。 今天他就做了香菇炖鸡,里面还放了笋干,又有一个萝卜排骨汤。 这两道菜做好,他就让桑钱氏去隔壁喊人吃饭,同时开始炒青菜。 青菜提前炒好会冷,他现在都不会提前做。 这段日子,泥瓦匠已经不在孤儿院干活,但孤儿院多了两个木工,所以吃饭的人依旧很多。 但他们家已经不会坐不下,那两个木工给孤儿院做了些桌椅后,先将之搬到桑家这边用着,如今他们家堂屋里,摆满桌椅。 最后一个上桌的菜,是糖炒年糕。 桑学文舍得用猪油,这年糕被煎得金黄,外皮焦脆,上面裹了糖浆和芝麻,一口下去,浓浓的满足感。 谭峥泓果然很喜欢,夸赞个不停。 桑景云也很喜欢,一口气吃了好几块,连米饭都没吃。 吃过饭,谭峥泓匆匆离开。 他现在要忙的,不止忙孤儿院的事情。 他采纳桑景云的意见,在那两个泥瓦匠建造好孤儿院后,组建了一个建筑队。 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让自己父亲安排给他的助理,带着建筑队的人,帮棚户区的百姓修房子。 棚户区的房子,大多是住在那里的人,自己找些木头茅草盖起来的,漏风又漏雨。 夏天还好,即便漏雨,也不会要人命。 但冬天漏雨,是会冻死人的。 于是,谭峥泓让泥瓦匠帮着把那些人的房子修一修,又在棚户区旁边盖了几间平房。 若是寒冬腊月有人房子坏了,可以到平房这边过冬。 今天下午,他打算过去看看成果,毕竟接下来两天,他都会待在租界。 谭峥泓这天在棚户区待到下午三点多,然后坐船往县城赶,又坐电车去租界。 等他回家时,天已经漆黑一片。 不过租界这边通了电,有很多灯光,他家的灯就亮着。 谭峥泓一进门,就瞧见自己父亲在餐桌前坐着喝茶。 谭大盛瞧见谭峥泓就笑起来:“吃了没?” “还没!爹,我快饿死了。”谭峥泓坐在谭大盛对面。 家里的佣人早已准备好饭菜,见他坐下立刻端上来。 谭大盛也刚回来,还没吃,就跟谭峥泓一起吃。 “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谭大盛一边吃,一边询问谭峥泓孤儿院那边的情况,得知谭峥泓又没钱了,他还大手一挥,给了谭峥泓一百元。 谭峥泓道:“爸,我明儿个要去做一件事,兴许要花不少钱。” “什么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爹,我想把云景先生的新书翻译成英文,这应当是要花钱从云景先生手上买版权的。” “新书?他之前的书写完了?”谭大盛问。 谭大盛看过《双面魔君》,还挺喜欢这书,但后来他很忙,也就不看了,想着等完结再看。 谭峥泓道:“对,他已经写完《双面魔君》,还写了新书。” “这两天我有空,正好可以看一看《双面魔君》,至于你要翻译他的新书这事儿,我找人陪你去问问,钱我来出。”谭大盛大手一挥。 谭大盛想为国家做点什么,但他其实还有别的想法。 他想做官。 之前他就曾联系清政府的人,想要以提供物资的方式,要一个官职做。 然而事情还没谈妥,清政府就没了。 这几年,他又联系了现在的政府。 他确实是来上海盖工厂的,但也会借着买设备,帮政府从国外买一些别的东西,偷偷运回来。 如今这事儿已经办成,他可以歇一歇。 “爹你真好,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谭峥泓立刻道。 谭大盛哈哈大笑,积攒的疲惫一扫而空,又给了儿子一百块钱。 等吃过饭,从谭大盛那里得到巨款的谭峥泓不仅给谭大盛端了洗脚水,还拿来《新小说报》,念上面故事给谭大盛听。 谭大盛自然不会拒绝,认真听谭峥泓念《双面魔君》。 不过,等时间来到八点,他就将谭峥泓赶走,让谭峥泓去洗漱睡觉。 至于他自己,则拿着谭峥泓整理好的报纸,靠在床上,慢慢地看。 谭大盛一直都是不爱看书的,但这本书给他的感觉,与寻常的书不一样。 他看这书,看得停不下来。 谭大盛已经许久没看这本书,攒下很多报纸,他看得又慢,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后半夜。 他知道自己该睡了,但孟佑设了个局针对张四爷,眼瞅着就要成功。 不看完他睡不着。 谭大盛一直到看完整本书,才觉心满意足。 然后他就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 这是他儿子打算翻译的书,他再看点? 了解一下再睡。 谭大盛就这么继续看了下去,一直到所有的内容都看完,没得看了,才将报纸放下。 所以,金月季后面怎么样了? 谭大盛心里抓心挠肝一般难受,这天晚上做梦,竟然梦到谭峥泓被人换走,以至于早上起来时,发现自己身上被吓出了冷汗。 不过等醒过来,他就知道梦里的事情不存在。 谭峥泓长得像他,当初还是在自己家里生的,不可能被人换走。 他看了这书,还挺喜欢金月季这姑娘,他儿子就需要一个这么厉害的媳妇儿,不然将来会被人欺负。 谭大盛昨天很晚才睡,但早上依旧准时醒来,总共就睡了三四个小时。 因为没睡好,他有些头昏脑胀,好在今天没什么事情,他白天能睡觉。 下了楼,谭大盛就见自己儿子神采奕奕,已经在吃早饭。 他们家规矩少,吃饭并非一定要等人齐了才能吃。 “爹,今天的馄饨很好吃。”谭峥泓一边说,一边让佣人去下馄饨。 早饭是馄饨和生煎包,谭峥泓胃口好,吃了一碗馄饨外加十个生煎包,一边吃,还一边看报。 谭大盛问:“你有没有多买几份《新小说报》?” 谭峥泓道:“有,我每天都买五份,有的收藏有的送人,这份改天要带去孤儿院。” 谭大盛当即让人拿一份过来,看今天刊登的《真假千金》的内容。 谭峥泓有些惊讶:“爹,你不是连《双面魔君》都没看完?” 谭大盛轻咳一声:“昨天看完了。” 谭峥泓:“……”所以他爹昨天熬夜看小说? 谭峥泓很想马上就去《新小说报》编辑部,但这个时间,《新小说报》编辑部应该没人。 更何况,他爹说要找人陪他去,那人现在还没过来。 谭峥泓又翻译了一点《真假千金》,一直到快九点,他爹找的人来到他们家,他才和那人一起坐上黄包车,前往《新小说报》编辑部。 太平天国盘踞在江浙一带的时候,就有很多江浙富豪逃到租界生活,现如今,租界人口已经非常多,远比上海县城繁华。 这里来来往往,到处都是黄包车。 谭峥泓到了地方,就对车夫道:“赵叔,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好嘞,小少爷。”赵叔开口。 他是在南洋的时候,就跟着谭大盛的老人,虽然年纪有些大了,但身手一点都不比谭峥泓身边的保镖差。 平日里,他都在谭家的宅子里歇着,偶尔才拉一拉谭峥泓。 谭峥泓告别赵叔,就跟谭大盛帮他找的人,一起走进《新小说报》编辑部。 黄培成一眼就看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的穿着打扮不简单,就他这一身行头,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黄培成并不是一个热情的人,遇到有钱人除外。 他笑着迎上去:“两位来我们报社有何事?” 谭峥泓道:“你好,我想找报社主编谈点事情。” “我就是报社主编,我叫黄培成。”黄培成自我介绍了一番。 “你好,黄主编,我叫谭峥泓。”谭峥泓也做了自我介绍,随即说了自己的来意:“黄主编你好,我是云景的读者,非常喜欢《双面魔君》和《真假千金》,我这次过来,是想购买《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我想将之翻译成英文出版。” 黄培成一开始听谭峥泓说他是云景的读者时,以为谭峥泓来找自己,跟其他人一样,是想要认识云景。 第61章 心意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南城书局买过书后, 就去了一家茶楼喝茶。 上回来茶楼时,桑景英舍不得花钱,这次却笑道:“姐, 今日我请客吧!” 他现如今靠着编写《水浒传》,每月至少有二十个银元的收入, 学校还会给他发两个银元。 他自觉应该养家糊口,因此每月会给桑钱氏二十个银元, 可即便如此,也还剩下几个银元可以花用。 现如今, 他的存款更是已达十元。 十枚银元对谭峥泓这样的有钱人来说是小钱, 但对桑景英来说已经很多, 他那些同学,到了月底常常连十个铜元都拿不出。 “好, ”桑景云笑着答应。 两人进茶楼后, 照旧要了茶水点心,可惜这会儿, 说书先生正在讲的, 并不是桑景云写的两本书, 而是另一本书。 这书听着也不错,桑景云听了一会儿,在说书先生歇息的时候,问旁边一个穿着长袍马褂, 捧着一个暖手炉的老人:“老先生, 这茶楼可有讲云景先生的书?我想听他的新书。” 那老人道:“你若要听《真假千金》, 得早些来,近来说书先生,都在早上念这书。下午似乎也有, 不过是他徒弟念,不如他念得好。” “原来如此,多谢老先生。” “不用谢,这书我也喜欢,每天早上都会来听,”老先生笑了笑,“那金家人当真气人,月季这姑娘,没有父母缘。” 大多数普通人,听故事那便是单纯听个故事,不会想太多,这老先生就是如此。 桑景云跟对方聊了几句,见他一个老大爷都喜欢这本书,放下心来。 她和桑景英一起吃了点东西,便往外走去,而他们刚出门,就遇上了桑景英的几个同学。 这几人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瞧着很瘦很结实,在跟桑景英打过招呼后,其中一个额头上长了不少痘痘的人问:“景英,这是你姐?” 桑景英满脸自豪:“对,这是我姐。” 他现如今最崇拜的人,就是自己姐姐。 他姐写的小说,有那么多人喜欢,多厉害! 桑景英的同学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对桑景云自然没有崇拜之情。 但瞧见差不多年纪的漂亮女生,他们都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偷看桑景云,还你挤我,我挤你挤在一起。 挤了一会儿,那个额头长痘痘的人才再次开口,问桑景云和桑景英要不要跟他们一起玩。 “我们要回去了,”桑景英意识到了什么,站在桑景云面前,挡住他们的视线,“你们自己玩就行。” 这些人闻言很失落,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回去的路上,桑景云关心了一下桑景英的学习生活。 桑景英在学校里过得挺好,一来他成绩好,二来他天天带报纸去学校,同学们看了他买的报纸,对他的态度自然很好。 现如今,他在班级里是领头人物。 “景英,如今这世道不安定,我们也就需要提前想一想未来。你也考虑一下,自己将来的路要如何走,”桑景云对桑景英道,“我们家现在不缺钱,你自己的收入,也可供自己去读好学校。” 桑景英道:“姐,我早已想过,我将来想做生意。我对做学问兴趣不大,倒是对赚钱很感兴趣,这约莫是家学渊源。” 桑景英想过要去别的学校读书,先读中学,再读大学。 他还特地了解了一番大学都教什么。 大学有文学院、法学院、自然科学院、医学院、农学院等。 他虽然在编写连环画并以此赚钱,但对文学兴趣不大,至于如今很热门的学医或者学法律,他也并无多大兴趣。 他出生在商人家庭,自幼耳濡目染,学的都是如何赚钱。 再加上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过得极为贫苦,他未来最想做的事情,是赚钱。 “姐,你以前说,我将来可以开珐琅厂,我觉得此事确实可行,不止珐琅厂,别的工厂我也能试着开。”桑景英眼睛很亮:“我们老师讲过肥皂的制作方法,姐你知道吗?有一口锅,有足够的原材料,就能生产出肥皂!我攒一些本钱,先开个小作坊,往后可以把生意慢慢做起来。” 桑景英的想法是对的,在桑景云上辈子,八十年代,有很多人都是从小作坊开始,慢慢把生意做大。 但此时,他们国家什么都缺,想开个小作坊没那么容易。 生意做大后,还可能直接被人抢走成果。 这年头那些开工厂的人,若没些来历,那便要做好日日被勒索的打算。 但其他行业同样很难。 两人回到县城,先去看阿兰奶奶。 阿兰奶奶瞧见他们很高兴,却没让他们进厨房说话,反而带着两人去了外头。 桑景云立刻就意识到,阿兰有话要跟他们说。 果不其然,到了外面,阿兰奶奶就道:“景云,我听说个事儿,洪家的小姑娘,在跟我们主家的大少爷议亲。” “阿兰奶奶,此事有问题?”桑景云问。 “倒也没什么大问题,我家大少爷人不错,只是我瞧着,大少爷是极不满这门婚事的。”阿兰奶奶开口。 阿兰工作的这户人家姓钱,钱家挺有钱,家风也不错。 钱家大少爷今年十八岁,已经不再读书,而是跟着父亲和祖父做生意。 现如今上海这边的商人,多是让长子继承家业,下面的儿子则督促他们读书,当然若是长子极有读书天分,那也可以专心学业。 很显然,钱大少在读书上,并无太大天分。 但他擅长交际,在打理生意上很有一手。 在上海县城,能继承家业的钱大少很抢手,原本轮不到洪玥。 只是钱大少之前的未婚妻生病死了,这事儿对钱大少多少有点影响,上海县城跟他适龄的女子,又大多已经定亲,钱家也就看上了洪玥。 但这位钱少爷,并不愿意按照父母的意愿娶洪玥,为这事儿,钱家已经吵过几次。 阿兰奶奶说完这个事情,又想到了什么:“我不该跟你们说这事儿,这种事情都是当父母的做主,即便你们知道了,又能如何?若是去跟洪家人说,说不定还要遭埋怨。” 桑景云活了许多年,知道阿兰说的是对的。 钱家处处都好,钱少爷本身也没什么原则性问题。 若是她跟洪家说了这件事,以至于洪玥和钱少爷的事情没成,将来洪玥另外嫁人日子过得不好,洪家就该埋怨她了。 她说了之后,如果婚事还是成了,他们更是会觉得她在挑拨。 “即便遭埋怨,也该说一声。”桑景英道。 桑景云看了桑景英一眼,对阿兰道:“阿兰奶奶,你放心,我不会多做什么,我就只跟洪玥的二叔说一声。” “这是个好主意!”阿兰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又说了些钱家的事情。 钱大少最初,其实对这门婚事,并不反对。 但他跟着母亲去见了洪玥一回,便不肯了。 桑景云听说这事,想到了洪玥的模样。 洪玥胖乎乎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瞧着有些孩子气。 这位钱大少见了洪玥后,若是一见钟情非洪玥不娶,那他绝对是癖好特殊的变态。 他对洪玥没兴趣,这才是正常情况。 这种事情,还真不好处理,只能跟洪永祥说一声。 从阿兰这里离开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去了洪掌柜那里,把洪玥的稿费和新出的《西游记》连环画给洪掌柜。 “麻烦你们了。”洪掌柜笑着道谢。 桑景云问:“洪掌柜,我的新书你看了吗?” 洪掌柜笑道:“看了,写得极好!” 桑景云跟洪掌柜聊了聊自己的新书,说起金月季的养父母强迫金月季嫁给一个傻子这事儿。 洪掌柜道:“这家人太狠毒,竟然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不过这样的人家也少,大多数人家,都会仔细打听过,给家里的女孩儿选个好归宿。” 桑景云听完笑了笑,跟洪掌柜告辞,到底没把钱家的事情告诉洪掌柜。 即便她说了,洪掌柜应该也不会当回事。 “景英,我写一封信,你明日把它拿去租界,给洪先生吧。”桑景云道。 她到底是个外人,而且钱大少本身没问题,也就不好插手太多。 她只能将这件事写下来,告知洪永祥。 这世间许多事情,都没有对错,实在是不好处理。 桑景英答应下来。 明天是元旦,今天晚上跨年。 若是在后世,今天肯定有很多人要过了晚上十二点再睡,不过现如今,大家都不在意这个。 之前的圣诞节,上海县城就完全没有过节氛围,即便谭峥泓,都没提起。 桑景云回到家,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而桑钱氏,则在旁边指挥桑学文腌猪头。 今日,桑钱氏买了一个猪头回家,打算腌制起来,过年时拿来祭拜用。 “你拿了盐,用力揉这个猪头,把盐揉进去,这样猪头才不会坏,”桑钱氏给桑学文传授经验,“今天这是第一遍,过两天,等腌制出水,还要把水倒掉,再腌制一遍。” “奶奶,这样腌的猪头,会不会很咸?”桑景云问。 桑钱氏道:“不咸放不住,就要咸一点。” 也是,这年头跟后世不一样。 聊起过年,桑景云就顺道问了些过年相关的事情——她写书要用。 桑钱氏和桑学文说了一些事情,说着说着,桑钱氏突然感叹:“一眨眼都年底了,过了年,阿云就十八了。” 桑景云听到这话有些无奈。 第62章 告白 谭峥泓的行动力很强。 他看了《大头菜的一生》想要帮助上海县城的小乞丐, 就直接来到上海县城。 他想开孤儿院,就立刻开了一家。 昨天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后,他也很快决定, 要跟桑景云说清楚。 今天,见桑景英帮桑景云给洪永祥送信, 怕被洪永祥抢先,他更是毫不犹豫, 跟着桑景英来了这边。 但真到了地方,他不免“近乡情怯”。 所以, 他去桑家拜访, 该说些什么? 谭峥泓心中忐忑不安, 话也就非常多:“桑景英,《真假千金》后面非常好看, 你想知道剧情吗?” 桑景英道:“谭少, 我喜欢自己看。”《真假千金》后面的剧情,他应该比谭峥泓更早知道。 “也好……桑景英, 你别叫我谭少了, 叫我谭峥泓吧。”谭峥泓又道。 桑景英觉得谭峥泓对他的态度, 有些过于热情。 但他之前没跟谭峥泓相处过,就只当谭峥泓一直是这样的。 也是,他周围人,都说谭峥泓人很好。 昨日, 桑钱氏和陆盈跟桑景云提起谭峥泓的时候, 桑景英不在旁边, 他平日里又都在上学,也就对谭峥泓跟桑景云的相处一无所知,对谭峥泓的印象, 只停留在开孤儿院的好心人上面。 桑景英有心跟谭峥泓交好,问起孤儿院的事情。 谭峥泓这段时间,一心扑在孤儿院上,对孤儿院的情况非常了解,也就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桑景英听得很认真,而这时,船到了孤儿院门口。 江来和一群孩子正在孤儿院门口玩,看到谭峥泓,立刻冲上来:“谭少!” “谭少好。” “谭少发大财!” ……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说着,全都带着笑。 谭峥泓看到他们,心情放松不少,他拿出两角钱给船夫,让船夫在这边等他一段时间,然后抱着火腿小心翼翼地走到河埠上。 “谭少,我帮你拿东西。”江来立刻道。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就行。”谭峥泓开口,深吸一口气,看向桑家大门。 所以等下见了桑家人,他该说点什么? “谭峥泓,你去我家吃午饭吧。”桑景英笑着邀请谭峥泓。 谭峥泓感激地看了桑景英一眼,跟着桑景英往桑家走。 之前,为避免桑学文跑出去,桑家一直大门紧闭,但近来已经不会这样。 大门虚掩着,桑景英推开门,就见自己父亲和桑景云都坐在堂屋门口的桌边,写着什么。 他姐肯定在写小说,他爹应该是在帮忙誊抄。 桑景英看到两人的时候,桑景云也看到了桑景英和桑景英身后的谭峥泓。 她很自然地收起自己正在写的稿件,把桑学文面前写的也收了:“谭少怎么来了?爹,你给谭少泡杯茶吧。” 桑学文闻言,立刻掀开锅盖,去舀锅里烧开了温着的水泡茶。 “我……”谭峥泓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而桑景英这时开口:“姐,我跟谭少还没吃午饭,家里有吃的吗?” “当然有。”桑景云道。 今天谭峥泓不在孤儿院这边,但孤儿院这里有他留下的保镖,木工也继续干着,那些人,中午依旧来他们家吃饭。 桑学文中午做荤菜时,会特地多做一些留着晚上吃,米饭也管够,因而现在都有剩的。 桑学文端了一杯茶给谭峥泓,立刻就去准备饭菜。 桑景云却好奇地看向谭峥泓。 谭峥泓这个时间点来孤儿院,还抱着个火腿,是来做什么的? 嗯,谭峥泓抱着的,应该是火腿?这东西是用纸包着的,她看不真切。 谭峥泓看了桑学文一眼,又看向桑景云:“桑小姐,我有话想跟你说。” 正常来讲,他想要娶桑景云,应该跟桑学文谈。 不,都不该是他跟桑学文谈,应该是他父亲跟桑学文谈。 但他觉得他若是真的这么干,桑景云会不高兴。 在桑家,做主的似乎也不是桑学文,而是桑景云。 既如此,谭峥泓便打算先问问桑景云的想法。 他抱着火腿的胳膊紧了紧,又道:“我们去外面说。” 桑家地方太小,在这里说话,所有人都会听见。 “好。”桑景云答应下来,跟着谭峥泓来到外面。 今天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虽然气温不高,但体感上不怎么冷。 桑景云看着依旧抱着火腿,拎着一堆东西,似乎有些紧张的谭峥泓,问:“谭少,你要说什么?” 谭峥泓换了个抱火腿的姿势,支支吾吾的:“我,我……” 桑景云注意到,谭峥泓脸有点红,眼神躲闪。 若放在之前,她不会多想,但此时此刻,她突然就想到了昨日桑钱氏和陆盈专门跟她提过的事情。 谭峥泓莫不是喜欢她? 桑景云正这么想,就听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说完,谭峥泓涨红了一张脸,却又专注地看着桑景云。 这是桑景云两辈子第一次被人当面表白,以前也有男人对她有好感,但很少有这么直接的。 他们多是跟费中绪一样的暗示,而她会不着痕迹地拒绝。 不对,谭峥泓这都不只是表白,他直接就求婚了。 桑景云看着面前青春年少的谭峥泓,想了想开口:“谭少,我暂时不想结婚,我至少要等二十二岁,才会考虑结婚的事情。” 桑景云知道谭峥泓喜欢自己这件事,自己要负一定责任。 她知道这个时代跟现代不一样,但她从小在现代长大,也就不会跟男人说句话就脸红害羞,更不会避着男人走。 当然,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女性想要改变现状,必须大大方方走出去,大大方方跟人交流,真要连跟男人单独说句话都不行,那还谈什么争取权利,谈什么解放? 她没错,但谭峥泓以前应该很少接触同龄女性,现在他们相处多了,谭峥泓不可避免会对她有好感。 十七八岁,本来就是荷尔蒙爆发的年纪。 也因此,桑景云没说重话,而是委婉拒绝。 她以为谭峥泓会失望,不想谭峥泓道:“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桑景云一愣。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还要读大学,那就要四年,等四年后,我也二十二了!桑小姐你不想早早结婚的话,那非常好。” 他以前考虑过结婚的事情,当时就想着,肯定要大学毕业才结婚。 不过他现在这么说,也是不想被彻底拒绝。 这么想着,谭峥泓又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对谭峥泓这话,有些不知道要怎么接,最后道:“那我们现在说这件事,有些太早了。” “对,有些早了,桑小姐,我们以后还是像往常那样相处。”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笑,被委婉拒绝的难受,这时已经彻底消失。 他能感觉到,桑景云说不想早结婚是真的。 既如此,就说明桑景云不会跟洪永祥在一起。 他还年轻,等桑景云二十二岁,他也只有二十三岁,洪永祥却不同。 再等五六年,洪永祥的年纪就太大了。 而他继续像现在这样跟桑景云相处,桑景云一定会慢慢喜欢上他。 桑景云得承认,谭峥泓这话,是符合她心意的。 她把谭峥泓当朋友,不想因为谭峥泓表白的事情,就跟谭峥泓不相往来。 但拒绝了别人还跟人做朋友,似乎有点渣。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要说的都已说完,我们回去吃饭吧。” 确实该去吃饭,桑景云和谭峥泓往回走。 她之前,是没考虑过跟谭峥泓恋爱这件事的,毕竟谭峥泓的年纪,对她来说有些小。 但现在被谭峥泓告白,她却不可避免地想了想这件事。 其实,她若是要找对象,确实会找谭峥泓这样的。 毕竟谭峥泓长得帅,人也聪明,家里还有钱,个人条件很优越。 最重要的是,谭峥泓性格很好。 谭峥泓明显是从小被父母宠爱着长大,不缺爱的,他热情开朗,没有性格缺陷。 桑景云看小说时,会觉得那些偏执冷酷的男主很有意思,但真要选另一半,她更愿意选一个好相处,能给她提供情绪价值的男人,而不是需要她去哄,需要她提供情绪价值的男人。 此外,谭峥泓很善良,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点。 人都是会变的,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另一半会一辈子喜欢自己。 上辈子,她父母就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她身边的亲戚朋友,也不乏离婚的。 有些自私的男人在离婚后,不仅对前妻绝情,对前妻的子女也绝情。 但谭峥泓这样,对不相干的小乞丐都能心生同情,愿意花时间帮助他们的人,即便将来变心了出轨了,也做不出过分的事情,大概率会对她充满愧疚,会给她很多补偿。 而且谭峥泓最多出轨,只要他没有像桑学文这样被人算计吸毒坏了脑子,那家暴这样的事情,他是干不出来的。 桑景云想了很多。 她这人自幼独自生活,因而有些过于理性,喜欢在事前思考利益得失。 但考虑这些,应该没必要? 少年人的感情不稳定,搞不好过上几个月,谭峥泓就不喜欢她了。 她初中高中时喜欢的男生,现在连名字都记不起来。 而且谭峥泓喜欢她又如何?谭峥泓的父母不见得同意。 谭家那么有钱,他们家呢?虽然她现在赚了点,但这钱跟谭家根本不能比。 第63章 《无名诀》开始出售 谭峥泓见桑景云对待自己的态度一如既往, 心情大好。 他把食盒拿给桑学文,又拿出怀表:“我家厨娘说了,水开后蒸十五分钟, 这些东西就能吃,桑叔, 我帮你看时间。”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开始烧水。 谭峥泓又来到桑景云面前, 笑眯眯地问她英文学习进度。 桑景云看了谭峥泓一眼,拿出自己学英语用的本子, 问谭峥泓上面标注的一个单词要怎么念。 等学会这个单词, 她又让谭峥泓用这个单词写个常见的句子, 方便她理解。 她会把这个句子背下来,将来跟人交流时, 直接运用。 桑景云上辈子学英文是为了考试, 如今学英文,却是为了能跟说英语的人交流。 两人正学着, 陆盈带着桑景丽从外面回来。 桑景丽脸蛋红扑扑的, 脸上满是笑容, 明显在外面玩得很开心。 这段时间,隔壁孤儿院里住了很多孩子,但桑景丽并不跟他们玩,依旧跟附近农户的孩子一起玩。 这也是桑景云要求的。 桑景云同情那些孤儿, 但她不得不承认, 这些在外面流浪了很久的孩子, 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比如他们中很多人,已经习惯小偷小摸。 桑景丽有很多玩具,口袋里还有零食, 她跟附近农户的孩子一起玩,那些孩子并不会上来抢夺,而是乖乖等着,等桑景丽分给他们。 孤儿院的孩子却不同,他们大概率会把桑景丽的玩具和零食偷光抢光。 正好点心已经蒸好,桑景云就把桑景丽叫过来,让桑景丽跟他们一起吃。 “姐,这点心真好吃!”桑景丽吃了一口,特别惊喜。 桑景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喜欢你就多吃点。” 桑景丽乖乖点头。 桑景云自己也吃了点,然后对着谭峥泓道谢,又道:“我们去孤儿院吧。” 谭峥泓点点头,和桑景云去隔壁,还问:“桑小姐,你喜欢吃什么?我明儿个再给你带。” 桑景云道:“我不挑食,但你不用天天给我带吃的,” “我想给你带,”谭峥泓道,“给你带吃的,我会很开心。” 桑景云见他满脸真挚,忍不住笑起来:“你这样的,容易被人骗钱。” 谭峥泓却不这么觉得:“怎么会?我很聪明!” 桑景云没感觉出来。 谭峥泓到了孤儿院这边,就开始处理各种杂事,顺便让自己的保镖给孤儿院的孩子读最新的《西游记》连环画。 他在孤儿院这边放了整套的连环画和报纸,虽然这些孩子看不懂,但放着这些,能激励他们去学认字。 至于为什么不是他去读,他不会吴语,孩子们听不懂他读的东西。 保镖认字不多,只能读读连环画,《真假千金》这个故事,是桑景云给这些孩子读。 她花了二十分钟读完今天的更新,又给他们讲了一些道理:“金月季想读书,是因为读书能改变命运,你们若是识字,将来就能当掌柜,若是不识字,就只能去拉黄包车,卖苦力,等没了力气,便也没了收入。” 对这些小乞丐来说,能拉黄包车都是好的。 但很显然,当掌柜更好。 这本书里写的生活,是他们以前完全不了解,从未见过的,他们也想过那样的生活,对读书,便也充满期待。 桑景云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话,就回去复习自己的英文。 学着学着,谭峥泓突然道:“等过了年,就会有先生来孤儿院教书。可惜一个先生,最多教几十个学生,不然,孤儿院附近的孩子,也能让他们来读书,学认字。” 谭峥泓这段时间每天生活在乡下,对周围农民和佃户的生活,便也有了些了解。 他们的生活比棚户区的人要好一些,但没有好太多,他们的孩子,也都没有机会读书。 桑景云道:“你可以让孤儿院那些较为聪明的孩子在学了认字后,去教附近的孩子读书,这样还能帮他们巩固学到的知识。” 现阶段要做到让每个人都受教育,并受到公平教育,是不可能的。 按照桑景云的想法,实在不适合读书的那些孩子,干脆教他们手艺,适合读书的孩子,再好好培养。 现代的孩子,除了语文和数学外,还要学很多别的课程,这个时代却不同,这些孩子只需要学语文和数学。 既如此,老师教一上午,已经足够。 下午可以让适合读书的孩子去教别的孩子读书,那些不适合读书的孩子,就学手艺或者做点能挣钱的手工活。 “确实可行!”谭峥泓道。 桑景云闻言,又说了说自己的另一个想法:“那些孩子做手工、学手艺或者帮忙上课,都可以给他们记工分。他们在孤儿院,可以用工分换食物或者别的东西,等他们长大,他们剩余的工分,还可以兑换成钱给他们。” 这其实就是个奖励机制,可以让这些孩子,有努力的动力。 至于为什么不给钱……给钱容易让孤儿院出现贪腐行为,而且钱给到这些孩子手上后,他们之中或许会出现争抢、偷盗这样的行为。 “桑小姐,你太聪明了!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谭峥泓眼睛放光,满脸崇拜。 桑景云还挺受用。 桑景云和谭峥泓商量孤儿院事项的时候,洪永祥回到县城,来到洪家纸铺。 洪掌柜看到二儿子,立刻念叨起来:“永祥,你看阿玥都要定亲了,你什么时候成亲?你也别太挑,早些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孩子才是正事!等你成亲,我也算完成任务了。” “阿玥要定亲了?定的谁?”洪永祥问。 他从桑景云写的信里,已经知道大概情况。 但不能让自己父亲知道桑景云告密的事情,以免自己父亲迁怒桑景云。 洪掌柜道:“是钱家的大少爷,钱大少是个有出息的,阿玥嫁给他,这辈子就不用愁了。” 洪永祥问:“钱大少和阿玥相处过吗?相处得可好?” 钱大少不喜欢洪玥这件事,洪掌柜并非一无所知。 他避而不谈,说起别的:“钱家太太和老太太,都很喜欢阿玥。” 洪永祥追问:“钱大少呢?” 洪掌柜道:“他还小,又知道什么?阿玥这么聪明,他迟早喜欢上阿玥。” 洪永祥听到这话有些无奈:“爹,你让阿玥和钱大少多相处几次,免得阿玥嫁过去后,与钱大少处不好。” “哪有没成亲就相处的?你就知道瞎折腾!你有空关心阿玥的婚事,不如想想你自己!” 洪永祥被自己父亲一顿训斥。 也是巧了,今日家里佣人忙,洪永祥的大嫂亲自来送饭。 听到洪永祥的话,她脸色难看,话里话外讽刺洪永祥,说洪永祥是嫉妒他们,见不得他们好。 洪家还未分家。 因洪掌柜对洪永祥很好,洪大嫂对这个小叔子一直有敌意,就怕洪掌柜分洪永祥一大笔财产。 洪永祥不敢再提这件事,转而说起别的:“爹,大嫂,我这次过来,其实是为了阿玥的事情,等《西游记》连环画画完,那边还有一部《水浒传》的连环画要她画。” 这是好事儿!洪掌柜很高兴。 洪大嫂却道:“这《水浒传》,能不能让阿旭画?阿旭已经学了许久画画,先生一直夸他画得好。” 洪永祥说人家想让洪玥画,但洪大嫂还是把洪永祥带回家,拿出洪旭这段时间画的画给洪永祥看,大力推销洪旭。 洪永祥看着洪大嫂拿出来的那些画,很是无奈。 那先生教洪旭画的,是水墨画。 洪旭学得还行,将那些猫儿鸟儿画得很好,但连环画的插图,要的不是这样的画。 “你看,阿旭画的,比阿玥画的好多了。”洪大嫂道。 女儿能挣钱,她是开心的,这几个月,她都不让洪玥做别的,只让她专心画画。 但洪玥已经挣了许多钱,足够做嫁妆,这赚钱的路子,她便想给儿子。 洪永祥道:“大嫂,书局要的不是这样的画,洪旭画的这些画不好印刷。” 洪永祥给洪大嫂解释了一番,洪大嫂只能放弃自己的打算,同时看洪永祥愈发不顺眼。 洪永祥也不好跟洪大嫂计较,只能当听不懂她说的那些别有意味的话。 他去见了洪玥,询问洪玥对婚事的看法。 洪玥道:“小叔,我若是不嫁人,又该如何?” 洪永祥闻言叹气。 洪玥若不想嫁人,怕是只能离家出走。 但对她来说,离家出走可能会遇到更糟糕的情况。 洪永祥只能道:“你一定要坚持画画,有点事情做,便不会整日惦记后宅的事情,以至于心情抑郁。” “小叔,我会的!”洪玥一脸认真。 洪永祥又道:“我等会儿去见钱大少,给他送一套《西游记》连环画,再送他一套新出版的《无名诀》,他若喜欢看,你就告诉他那插图都是你画的,到时他一定会喜欢你。” “谢谢小叔。”洪玥听说这事儿,喜上眉梢。 当天下午,洪永祥就去钱家拜访,见了钱大少。 钱大少不喜欢洪玥,对洪永祥这个记者倒是很热情。 认识个记者,对他们这些生意人来说不是坏事。 他将来若要在报纸上打广告,说不定就可以走洪永祥的路子。 洪永祥笑着跟钱大少聊了几句,送了钱大少两套书。 钱大少是识字的,但他不爱读书,更不爱看书。 《双面魔君》很火,但他从未看过,对《西游记》也没什么兴趣。 洪永祥送的书,他觉得全无用处,只是他为人圆滑,倒也不会失礼,也就说了些好听话。 第64章 增加的内容 谭峥泓一大早起来, 就去了厨房,问自家厨娘:“王婶,牛肉丸做好了吗?” 厨娘笑着开口:“少爷, 已经做好了。” “那就好,等会儿给我装一些, 我要送人。” 厨娘笑着答应,同时将今日的早餐端出来, 给谭峥泓吃。 谭峥泓在吃饭时,顺手打开《新小说报》。 虽然已经在编辑部看过《真假千金》的后续内容, 但他不介意再看一遍。 谭峥泓一边吃一边看, 等报纸翻到最后一页, 突然看到《真假千金》结尾处有个广告。 《双面魔君》改名为《无名诀》出版,今日开始出售! 这广告还说, 书里增加了一些报纸上没有的内容。 谭峥泓知道《双面魔君》会出版, 但他不知道今天就能买到书。 三两口吃完早餐,谭峥泓就往外跑去。 他要去买书! 谭峥泓到达南城书局时, 天刚亮。 但南城书局, 已经有许多人在。 有些是跟谭峥泓一样, 看了报纸知道《无名诀》今天发售,因而匆匆赶来的。 也有一些,是早就知道这件事的。 在报纸上打广告要钱,南城书局之前并未在报纸上打广告。 但他们书局门口, 早两日就已挂出告示, 讲明会在今日出售《无名诀》的事情。 因此, 现下还早,但书局门口,已经排起长队。 谭峥泓急着买到书好赶去县城, 就想着要不要让前面的人帮忙买。 但这样对后面排队的人,是有些不厚道的。 正想着,谭峥泓就听到有人开口:“大家排好队,今日《无名诀》这书,每人限购两套。” 谭峥泓盯着这人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限购一事,是他没想到的,值得庆幸的是,他出门时,带了两个保镖。 谭峥泓乖乖排在队伍最后,又给两个保镖每人两个银元,让他们一人买两套。 这样加上他自己的,便有了六套书,可以拿来送给桑景云桑景英他们。 赶明儿,他还可以让家里佣人过来,多排几次队,多买几套书。 他之前给自己在南洋的同学寄了报纸,这次干脆给自己曾经的中学,捐几套书。 他要支持云景先生! 这么想着,谭峥泓又看向那个正在维持秩序的人。 那人正是费中绪。 他昨晚喝了酒,今天又起太早,就有点没精神。 为此,他主动来外面吹冷风。 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看,他便望过去,然后就瞧见一个十七八岁,个子挺高的年轻人。 费中绪对这人有点印象,他记得这人曾来南城书局买《西游记》连环画,出手非常大方。 这是老熟人,费中绪朝着对方笑了笑。 谭峥泓对上费中绪的笑容,心情无比激动。 他瞧见费中绪后,便记起费中绪是他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那日瞧见的人,毕竟对方今日穿着的衣服,与数日前一模一样。 谭峥泓清楚记得,黄主编在接待过这个人后,就说可以将《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卖给他。 这人能帮云景先生做主,他或许就是云景先生! 谭峥泓想上去打招呼,但云景先生一直在隐藏身份,他贸然拆穿,可能会让对方不悦。 压下心中的兴奋之情,他乖乖排队,同时一直盯着费中绪看。 费中绪被谭峥泓看得浑身不自在,他身上应该没有不妥之处?为何这人一直盯着他? 此时,排在谭峥泓面前的人正在说话:“没想到《双面魔君》这书,竟然这么快就出了!” “我也没想到,它不久前刚在报纸上刊登完,我还以为出书要等几个月。” “南城书局,怕是很早就已经开始印刷此书。” “据我所知,有很多书局想要出这套书,也不知道云景先生为何会让南城书局出这书。” “云景先生应该跟南城书局有交情。他编写的《西游记》连环画,就在南城书局出售。” “云景先生跟南城书局的关系肯定很好,不然也不会为出书版多写一些内容。” …… 谭峥泓听完他们的谈话,又看了看不远处的费中绪,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云景先生在南城书局工作,所以才会给南城书局这么多机会! 今天的云景先生看着有些没精神,他是不是熬夜写书了? 谭峥泓其实不能确定费中绪是云景先生,可就算费中绪不是,他跟云景先生,应该也是有关系的。 见一个报童在来回转悠,吆喝着卖报,谭峥泓便把人叫住:“你帮我排个队,我给你两个铜元。” 这个小报童刚开始卖报,他不太会吆喝,就卖得很少,这会儿抱着报纸,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听到谭峥泓的话,他连连点头,非常高兴。 两个铜元已经够他吃两顿饱饭! 谭峥泓让这个报童帮忙排队,自己则去了附近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热豆浆,又要了两笼小笼包。 他端着豆浆和包子回去,对费中绪道:“这位先生,你是南城书局的编辑吧?我们见过几次!你们这么早就开始忙活,辛苦了,吃点热乎的!” 他说着,就将豆浆和一笼包子给了费中绪。 费中绪不明所以。 谭峥泓却已经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把剩下那笼小笼包给报童:“这包子给你,你吃完后,帮我把碗和蒸笼还回去。” 小报童惊喜万分,飞快地吃起来。 费中绪见小报童已经开吃,便也吃起来。 他今日起床后,还什么都没吃,确实有些饿了。 包子和豆浆下肚,费中绪浑身暖和,心情也好了许多。 而这时,终于轮到谭峥泓进铺子。 来买书的,都是读书人或者大户人家的下人,很守规矩,因而队伍挪动的速度很快。 谭峥泓进去后,就说自己要买两套书。 南城书局的编辑先给他拿书,又用绳子将书捆起,方便他拎着:“买回去后,若是发现这书有问题,可以来书局调换。” “好!”谭峥泓点点头,拎着书出去。 费中绪见他出来,笑着跟他打招呼,又从怀里掏出几张书签给他:“谢谢你的包子和豆浆,送你几张书签。” 谭峥泓看了眼,发现那几张书签上印了一个古装少年,外加几句《双面魔君》里的话。 费中绪道:“这是我自个儿印的《无名诀》的书签,一般人没有。” 这是他晚上值班室闲着没事印的,平日里自己就拿这个做书签。 这个小伙子喜欢《双面魔君》,应该也会喜欢这个书签。 谭峥泓自然是喜欢这书签的。 想到面前的人可能是云景先生,他更是兴奋:“谢谢先生!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费中绪笑起来。 谭峥泓宝贝地将书签放进怀里,又问:“先生,你叫什么?你在南城书局工作?” 费中绪道:“我叫费中绪,是南城书局的编辑。” “费先生,我叫谭峥泓,”谭峥泓笑起来,“我今日还有事,改日再来拜访您!” 费中绪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他以为谭峥泓跟他一样,笑着答应。 谭峥泓从南城书局离开,叫了黄包车直奔电车站,又匆匆往上海县城赶。 他今天,本是打算像昨天一样,早早去孤儿院的,但因为买书耽搁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到孤儿院的时候,比平日里要晚一些。 好在不是特别晚。 谭峥泓见钱表姑在门口择菜,就问:“钱婶子,桑小姐在哪里?” 钱表姑能听懂谭峥泓说的简单的话,指了指孤儿院:“在里面。” 谭峥泓闻言,高兴地往里冲:“桑小姐,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过来!” “什么?”桑景云问。 谭峥泓拿出两套《无名诀》给桑景云:“桑小姐,这两套书送给你!” 桑景云知道《无名诀》早就在印刷了,但她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出版。 在现代时,要出一本书,可是非常慢的。 不过这个时代出书不需要审核,不需要书号,确实会快很多。 按照桑景云跟南城书局签的合同,南城书局要给她五套样书。 没想到样书尚未拿到,她先拿到了谭峥泓送她的书。 桑景云没看过这书,接过看起来,然后便有些惊喜。 民国初年,书籍的装订工艺远不如后世,因而很多书是有些粗糙的。 但这套书用的纸张质量很好,封面材质也很好,里面的插画更是精美。 桑景云相信,这套书会很有收藏价值。 “桑小姐,这书结尾,有新增内容!”谭峥泓道:“我在电车上已经看过,你也可以看一看。” 新增内容大概有一万多字。 里面有天下太平后,对百姓幸福生活的描写,也有后世人对孟佑的评价。 谭峥泓不知道别人看到这些如何想,反正他特别喜欢,在电车上时,来回看了好几次。 桑景云道:“我等会儿再看,我们先学英语。” 听桑景云这么说,谭峥泓敬佩万分。 桑小姐真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竟然能忍着不看小说先学习! 谭峥泓教桑景云学英语,等桑景云学过一阵打算休息时,他才道:“桑小姐,我今天在南城书局看到了一个人,他可能是云景先生。” 桑景云有些惊讶。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惊讶的样子,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并不能确定那人是云景先生,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也只与你说。” 他将自己之前见到费中绪的事情,和他对费中绪的猜测说了。 第65章 口诛笔伐 租界一处洋房里, 爱听故事的老太太又开始听儿子的姨太太念书。 老太太很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但她更喜欢的,是云景新写的《真假千金》。 这本书在报纸上刊登的第一天, 老太太就被吸引住,然后每天都让人给她念, 还要念两遍。 她很喜欢金月季,还觉得金月季非常可怜, 每次听完故事,都要骂一骂金月季的养父母和亲生父母。 老太太喜欢这本书, 那些姨太太也喜欢。 她们跟金月季一样是女性, 对金月季经历, 能感同身受。 金月季被带到金家后,跟金家格格不入, 以至于连下人都能欺负她……她们何尝不是如此? 她们来这个家做姨太太, 确实不愁吃穿,但私底下, 却也受了许多委屈。 现如今, 《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已经连载到金月季想去读书,跟家人吵架的事情上。 金老板觉得,女人相夫教子就可以,没必要读书, 就算真去读了, 也比不上男人。 他觉得让女人办事, 就是办不成的。 但金月季不这么觉得:“女人办事,怎么就办不成了?我在乡下,见多了女人学东西一学就会, 反倒是一些男人,什么都学不会!” 此时上海周边农村,重男轻女严重,家家户户都想要生男孩,但因为男女都不受教育,反而显不出男人的“聪明”。 负责养蚕缫丝的是女人,负责缝补做衣服的是女人,负责做饭带孩子的也是女人。 很多女人家里家外一把手,那些男人呢?他们中很多人,除了体力活什么都不会。 金月季从不觉得自己比男人差,她觉得自己吃亏就吃亏在身为女人,在体力上天生弱于男子,还要负责生育。 在农村,体力确实很重要。 但有钱的人家,他们不干体力活! 金老板是不下地的,他只需要管理好金家的生意。 而做这样的工作,女人不见得就比男人差。 来到金家以后,金母给金月季讲了很多规矩,让金月季一一遵守。 金月季觉得这些规矩,都是男人用来控制女人的。 他们让女人裹脚,如此一来,女人便行动不便。 他们不让女人受教育,如此一来,女人便只能“头发长见识短”。 他们说女人没有见识的时候,他们让女人出去长见识了吗? 他们自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女人呢?他们要求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包括金芍药在内的那些大家小姐,都觉得金月季什么都不懂,但金月季却觉得,她们眼里只有后院的一亩三分地,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 今日给老太太读书的那位姨太太,读到这些的时候,心头发颤。 她识字,但她家里,一直不赞成她读书。 她的父母,把她不学无术的哥哥当宝贝,而她自幼学什么都快,却被父母送给一个比她大了二十岁的男人当姨太太。 就因为她是女人。 老太太也听得入了迷。 她是裹小脚的。 因为裹了脚,早年有一回遇到战乱,她差点逃不掉,幸好她儿子孝顺,跑回来找她,背着她逃出去。 因为这小脚,她受了多少罪? 为什么她们就要裹小脚? 《真假千金》里,金月季也说:“男人既然喜欢小脚,他们为什么不自己裹?” 老太太沉默听完,正打算让那姨太太再念一遍,就听那姨太太说:“老太太,今日这故事后面,有一个广告,说是《双面魔君》改名为《无名诀》,在南城书局出售,每套书五本,有新增内容,售价一个银元。” 老太太回过神,叫来一个佣人,让她去账上支十个银元,买十套书回来。 老太太还道:“这云景先生是个好人,知道我们女人的苦。我总是要买几本书,支持一下他的,等书买回来,给你们老爷寄一套,我那些孙子孙女,也都一人给一套,剩下的两套,就放我这里,改明儿我们再读一遍。” 姨太太们闻言,纷纷奉承。 与此同时,某所女子中学,也有人在传阅《新小说报》。 《双面魔君》这个故事很火,有很多人看,但其实也有很多人,并未看过这本书。 《新小说报》并非只在上海售卖,在杭州、苏州等地也有出售,但销量也不过一万多份,其中一些人,还一次买两份报纸。 此时上海总人口约莫有两百万,而这本书的读者,哪怕算上那些听书的,也最多几万人。 这所女子中学的学生,在《双面魔君》连载期间看了这书的,就寥寥无几。 但最近,她们之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新小说报》。 《真假千金》这个故事,她们非常喜欢。 她们接受的都是新式教育,本就是接纳新思想的,现在看这本书,感触特别深。 “金老板说的这些话,我家亲戚也在说,他们都觉得我父亲不该把我送到学校读书。” “我父亲的想法,甚至跟金老板一样,我能来学校读书,是因为我未婚夫跟我父亲说,若是不把我送到学校读书,他就退婚。” “我有个出国留学的机会,我之前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现在我一定要去。” …… 她们在看完今日更新后,同样看到了后面的广告。 “云景先生上一本书,我并未看过,现在倒是可以买来看一看。” “确实,云景先生写的书,应该不会差。” “虽然我不爱看打打杀杀的书,但支持一下云景先生也无妨。” …… 这所女子中学,距离南城书局并不远。 于是,当天中午,便有人来到南城书局,买了书回去。 她抽空看了一些,看着看着,便不自觉入了迷。 原来武侠小说,也这么好看! 很多人都觉得,女子不爱看武侠小说,她便也这么认为了,现在想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偏见? 《双面魔君》这本书,到底是在《新小说报》上连载过的。 一个银元一套的价格,也并不便宜。 因此,南城书局虽然觉得今天应该会有很多人来买小说,但也觉得,能卖掉两三千本,已经非常不错。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才到中午,他们准备的五千套数,就已全部售出。 这还是因为他们限购! 南城书局一个负责卖书的编辑,累得直不起腰:“买书的人,怎么如此多?” 卖书看似简单,但他们需要帮客人将书包好,用绳子扎起,需要不少时间。 收钱时,他们也要花时间验明真假。 因此这一上午,他们没有一刻空闲。 费中绪道:“很多人买了这书,是要拿去送人。” 这书之前在报纸上连载,想要收集齐全部内容送人有些麻烦。 现在印了书,送人就方便许多。 即便不送人,也能放在家里收藏,那些不缺钱的人,自然舍得花钱买。 南城书局的总编道:“我们现在已经无书可卖,你们去外面挂个牌子,然后去后面装订新书。” 费中绪闻言,拿了块牌子挂在外面,然后去了后面印刷房忙碌起来。 总编还分了个助手给他,是今日刚招的读书人。 费中绪跟这人聊了聊,得知对方叫姚同丰,安徽人,是半年前来上海讨生活的。 上海很多工作,都要有介绍人和介绍信,姚同丰没门路,找不到正规工作,也就过得不太好。 他依靠帮人抄书为生,偶尔也会投稿,但迄今为止,他投稿数十篇,也就不久前被刊登了一篇。 现如今,他住在一个亭子间里。 费中绪住的是马棚楼,不算正经房子,但他那房子休整过,还通了电,住宿环境比亭子间好太多。 他有些同情这人,便道:“我们南城书局,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会很忙,你若是做得好,可以一直在这里做。” 桑景云写书的速度是真的快,他估摸着,等《无名诀》印刷得差不多,也就可以开始印刷《真假千金》了。 他们书局还有别的业务,《西游记》连环画就还没出完,即便出完了,后续还有《水浒传》连环画。 招人是必须的! 姚同丰感激万分,做事愈发努力。 接下来几天,南城书局一直很忙。 费中绪从早忙到晚,回家倒头就睡,竟是瘦了一些。 而他对姚同丰,也越来越满意,这人很聪明,手脚很快,帮了他大忙! 《无名诀》这套书,不过短短四天,就售出一万套! 在现代,这销量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却堪称惊人。 不过在卖出一万套后,再来买书的人就少了。 与此同时,上海的一些报纸上,开始出现批评云景的文章。 这些文章批评的,倒不是《无名诀》,而是云景现如今,正在报纸上刊登的《真假千金》。 一些旧文人觉得云景居心叵测,纷纷写文骂云景。 他们说什么的都有,什么“男主外女主内,古之常道也”,什么“其言惑众,欲乱人心,坏我伦常”,什么“乾坤既定,阴阳有分”,总之,都在骂云景不遵古道,妄议旧制。 他们觉得,女子就该贤良淑德,孝顺更是中华文化的根本,云景写的书,太过离经叛道。 金月季觉得女人受压迫,她怎么就不想想,女人一直靠男人养? 若非有男人挣钱,那些夫人小姐,她们哪来的钱买这个买那个? 而且男人在打仗,在从事各种危险的工作,女人又干了什么? 总之,报纸上说什么的都有。 桑景云对此早有预料,也就没当回事,专心创作。 第66章 争吵 桑景云见谭峥泓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有些无奈。 不过少年人,确实很容易被激怒。 她知道谭峥泓跟那些人吵架,只会让那些人更加生气, 骂她骂得更严重,但她没有阻止, 反而很支持。 闹大了之后,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 意识到女性千百年来所受到的压迫。 她希望那一座座压在女性头上的大山,可以被推翻。 今天是周六, 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一声, 说自己明天有事, 不学英文了。 谭峥泓问:“桑小姐是要去租界?我家就在租界,桑小姐, 明日我们一起逛租界?” 桑景云道:“怕是不行, 我办完事就要回家。” “桑小姐要办的是什么事情?”谭峥泓看了桑景云一眼,忍不住问:“跟洪先生有关?” 谭峥泓这段时间没再表白, 但他每天都会带点吃的给桑景云, 追求的姿态很明显。 桑景云可以确定, 谭峥泓是真心喜欢自己的。 而此刻,她从谭峥泓的言语里,听出了醋味。 桑景云道:“我是去租界拿钱的,也会去洪先生那里一趟。洪掌柜每周都会让我捎带东西给他, 他有时也会帮我把钱带回来。” 桑景云说得很含糊, 但谭峥泓听完, “恍然大悟”。 都说桑家已经被桑学文败光,但他们一家的日子,其实过得还不错。 谭峥泓觉得, 他们应该是有进项的。 桑景云说她每周去租界拿钱,那么可能是桑家在租界有产业。 如此一来,桑景云和桑景英每周过去巡视一下,算算账,拿点钱,倒也不奇怪。 而洪永祥来找桑景云,可能是那边有点什么事情。 这么一想,谭峥泓心里也就舒坦了。 人家要去盘账,他确实不能跟着……谭峥泓打算明日去一趟南城书局,见一见那位可能是云景先生的人,再找人帮自己写几篇文章,骂那些在报纸上骂云景先生的人。 这天晚上,桑景英和桑景雄照旧一起回家。 他们家今天的伙食依旧不错,是红烧肉,还有几个蔬菜。 桑景雄一到家就急着去盛饭,然后往碗里夹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大口吃起来。 他在点心铺,虽然能吃点点心的边角料,但伙食并不好,再加上一路回家运动量很大,到家时,都已饥肠辘辘。 吃完饭,桑景雄问桑景云:“姐,我能不能不去点心铺干活?” 他打从一开始,就不想去点心铺干活,但当时有桑景英压制他,再加上那会儿家里吃得不好,他就觉得去点心铺也不错。 毕竟桑景英,也是要去当工人的。 但近来家里伙食变好,收入也越来越多,他就不想再去点心铺,想去读书。 这件事他跟桑景英提过,桑景英不同意,他只能找桑景云。 “不行。”桑景云拒绝。 桑景雄一脸郁闷,却也无可奈何。 在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之后,他就想闹一闹,逼桑景云送他去上学。 然后,他看到了《真假千金》。 桑景云每日写完后,他和桑景英都会第一时间看。 他很喜欢《双面魔君》,见县城那么多人说这书好,心里不免自豪——云景是他姐! 但《真假千金》这本书,却让他看得心里发慌。 里面金月季的想法,着实有些惊人! 金月季并不把两个哥哥当亲人,一心脱离金家,他姐会不会也这样想? 要是他姐跑了,那他怎么办? 到时候,他搞不好就真的要养家了! 桑景雄现在在桑景云面前特别乖。 不得罪桑景云,他多少能沾点好处,要是得罪了,桑景云说不定会跟他断绝关系,再把他写进书里,写成大坏蛋。 桑景雄转过头,对桑学文道:“爹,再过几天就是我生日,我早上要吃长寿面,一根面条就是一碗的那种。” 他们这里没有吃长寿面的习俗,这是他从《真假千金》里看来的。 金芍药其实比金月季要大一天,但她一直以来,过的都是金月季的生日。 两人生日那天,家里人都顾着金芍药,却忽视了金月季。 俞少爷被母亲逼着来送贺礼,瞧见金月季躲在角落里,就带着金月季出去吃了一碗长寿面。 这一段在报纸上还未刊登,但他们一家早已看过。 自桑元善去世后,桑学文在家的地位就很低,桑景雄现在,便总对桑学文提各种要求。 桑学文答应下来。 对这事儿,桑景云倒是没反对,毕竟桑学文自己愿意。 而且桑景雄过生日要吃一碗长寿面,不算过分要求。 吃过晚饭,桑景云就帮桑景英看他白天编写的《水浒传》的内容。 看完,桑景云道:“阿英,你越写越好了,这内容,已经无需修改。” 桑景英很高兴,嘴角都压不下去。 想了想,他又问桑景云:“姐,你说《水浒传》编写完后,我该写什么?我想多赚一些钱。” 桑景云思索片刻,道:“阿英,你有没有想过,去写一个小乞丐经历的种种?你可以跟隔壁的江来聊聊,询问他曾经的经历,然后将之写出来,再让洪玥画成连环画。这样一部连环画,是很有意义的,可以将这个时代的,展现给后世人看。” 不管是编写《西游记》连环画,还是编写《水浒传》连环画,都是在别人的故事上进行再创作,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 桑景云希望桑景英可以编写一部《三毛流浪记》这样的作品。 她上辈子看过《三毛流浪记》,曾经为三毛流了不少眼泪。 她是真的希望,能有人关注到这些孩子。 桑景英道:“姐,这是个好主意!” 桑景英每天早出晚归,跟隔壁那些孤儿相处不多。 此时,他却打定主意,以后要找时间去跟那些孩子好好聊一聊。 桑家这天晚上,过得跟平常没什么区别。 而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跟桑景英一起,去了县城。 也是巧了,他们刚到县城,就听到有人在说云景。 那人还是个老熟人,正是桑景云当初在洪兴纸号帮人代写书信时,上门来骂她的李秀才。 此刻,李秀才拿着一支烟枪,正在茶馆门口大骂云景,说云景妖言惑众,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古以来,都是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那云景之书,让女子不安于室,应当禁止!” 他身边,还有人听得连连点头。 桑景英瞧见这一幕,便有些生气,想要上去争论,但被桑景云拦住了:“跟这种人生气,不值当。” 这些人,迟早被整个社会淘汰。 不管有没有她,时代的车轮都在滚滚向前,女性的地位,也会一步步提高。 他们现在恼怒,却也只是徒劳。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那边有好几个男人,桑景英上去争论,挨打了怎么办? 桑景英最终没上去跟人争论,租界,谭峥泓在遇到同样的事情后,却上去争辩起来。 谭峥泓今日,早早出了门,跟谭大盛一起去喝早茶。 那茶楼里,正好有说书先生在讲《真假千金》。 谭大盛听了,并不觉得这个故事有问题,他很清楚,女性确实受到了压迫。 不说别的,就说做生意,男人出去做生意,处处都方便,女人却不同。 女人自己开个铺子,卖卖东西也就罢了,若想走出去,把生意做大,比男人要难千万倍。 还会有很多人想要占她们的便宜。 而茶楼里的人,少数跟谭大盛一样想,绝大多数,却什么都不想,专心听故事。 突然,有个穿长衫的六十多岁的男人站起身,开始骂说书先生,骂云景。 “云景以歪理迷惑众人,长此以往,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必将天下大乱!”这人还说了许多,说大清之所以会灭亡,就是因为有妖妇祸国,牝鸡司晨。 谭峥泓抓起一把瓜子朝着对方扔去,那瓜子全砸在对方脸上。 这老头即将出口的话被卡在嗓子里,怒视谭峥泓。 谭峥泓很想像对方一样有文采地骂回去,但他国文水平不好,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威胁对方:“再让我听到你骂云景先生,我就揍你!” 说完,谭峥泓又对其他人道:“诸位,我们都有母亲,女子生育,那都是要在鬼门关走一趟的,她们生了我们,我们该知道她们的辛苦,依我看,打压女性,那是不孝!” “你胡说八道!”老头怒道,这人的意思,是他不孝?简直岂有此理! 谭峥泓朝着这个老头挥舞自己并不大的拳头,他身边的两个保镖,也在他的示意下站起身,眯着眼睛看那个老头。 老头怕谭峥泓真的动手,不敢争辩,灰溜溜离开。 一直到离开茶楼,他才又骂起来,一边骂,还一边回头看,唯恐有人追出来。 谭峥泓等人走了,对谭大盛道:“爹,我要找人给我写点反驳他们的话,然后全部背下来,这样一来,我跟他们吵架,就能不落下风。” “好主意。”谭大盛道。 谭峥泓眼巴巴地看着谭大盛:“爹,我又没钱了,你给我十块钱吧。” 谭大盛:“……” 第67章 听戏 谭大盛让自己身边负责背钱的保镖给谭峥泓十个银元, 一脸嫌弃地打发走这个动不动跟自己要钱的儿子。 不过等人走了,他脸上的嫌弃便消失无踪。 他对谭峥泓,其实是非常满意的。 来上海后, 谭峥泓的花销其实很少,也就最近建孤儿院, 零零碎碎花了三千大洋。 这钱看似很多,但跟别人一比, 就算不得什么了。 他身边那些上海富豪的儿子,有人看上了一个花魁, 一年下来, 就在对方身上砸了几千银元。 有人养了几十条狼狗, 那些狗,每天都要吃进去几十斤牛肉。 还有人娶了好几房姨太太, 那些姨太太相互攀比, 天天跟他要钱,他就给这些姨太太定了月费, 每人每月两百, 一个月就要花掉一千多。 这些人平日里出去吃饭应酬, 开销也很大。 他儿子呢?除了买书以及时不时给穷人撒点钱外,几乎没有开销。 若不是他帮忙添置,他儿子都想不起来要买新衣服。 别家孩子闹着要买汽车,他儿子也没提过。 就连追求人家小姑娘送吃食, 他儿子都天天从自家厨房带。 谭峥泓并不知道自己父亲觉得自己花钱很省。 他拿着十个银元往南城书局走, 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一直花他爹的钱, 似乎不太好。 但他组建的建筑队现在不止不能赚钱,还花钱。前几天,他们就跟他申请, 说要买一些砖块帮棚户区的人修房子,以至于将他的存款花了个精光。 谭峥泓去南城书局前,先去一家炒货店,买了五斤瓜子,五斤花生,瞧见有糖炒栗子卖,又买了两斤糖炒栗子。 他想给南城书局的编辑带点吃的,带别的他们不好分,干脆带这些。 今日风大,天还阴沉沉的,仿佛随时要下雨,大街上的人,也就比往日要少。 谭峥泓到南城书局后,发现南城书局的人,同样很少。 他进门后,就对在卖书的人道:“我来找费中绪。” 谭峥泓一手拿着一个纸袋子,里面装满花生瓜子,长得又俊秀,瞧着就不是坏人。 那卖书的人笑道:“他在里面,你进去就成。” 谭峥泓这次过来就带了一个保镖,他和保镖一起进去,就瞧见费中绪坐在桌边喝茶。 “费先生!”谭峥泓飞快地来到费中绪身边,把瓜子花生和糖炒栗子放在费中绪桌上:“我给你带了点吃的。” 费中绪瞧见谭峥泓很高兴,跟谭峥泓聊起来。 谭峥泓怀疑对方是云景先生,但因为只是怀疑,也就没有多提,只说自己想买十套《无名诀》。 “我记得你已经买过,怎么又买这么多?”费中绪问。 谭峥泓道:“我要捐给我以前就读的学校。” “原来如此!”费中绪让姚同丰拿来十套书。 谭峥泓又跟费中绪聊起别的,说如今在报纸上骂云景先生的人,实在太过分。 “那些人确实过分!”费中绪道,他身为男子,以前没怎么关注过女子的处境。 看了《真假千金》,回忆从前种种,才意识到,女性确实一直被压迫。 他有个堂姐,嫁的男人不仅抽大烟,还喜欢打人。 他堂姐受不了逃回娘家,结果被娘家爹妈又送回去,最后竟被打得没了命,真的是要多可怜,便有多可怜。 桑小姐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想来也是受过委屈的。 费中绪对桑景云有好感,也就心疼万分。 谭峥泓道:“可惜我国文不好,不会写文章,不然我一定痛骂他们一顿!” 费中绪道:“我也不擅长写文章,不过我的助理编辑会写,他正准备写文章帮云景先生说话。” 说完,他把姚同丰叫过来。 姚同丰确实会写文章,写得还很快,今日书局有空闲,他已经写了几百字。 谭峥泓接过那几百字,看了之后惊为天人:“这位先生,你写得真好!你愿意帮我写几篇文章吗?我给你钱!” 姚同丰听到谭峥泓的话,只当谭峥泓要他捉笔代写文章。 他现在虽然有工作,但还未拿到薪水,若不是南城书局最近日日加班,因而管一日三餐,他的日子怕是要过不下去。 既然囊中羞涩,那帮人代写文章也无妨! “好,你要写什么?” 谭峥泓指着姚同丰已经写了几百字的文章道:“就写这样,帮云景先生骂那些人的文章!” 姚同丰一直都有看云景的小说,还很同情女子。 他母亲因为没缠足,时常被人嘲笑。 他父亲去世后,他母亲出门打理家业,更是受了不知道多少委屈。 姚同丰本就有很多想法要写,现在当着谭峥泓的面,就洋洋洒洒写起来。 他在南城书局上班,工作时间本不该做别的事情,但谭峥泓拿了不少吃食过来,又跟总编商谈,要购买一百套小学教材,总编也就对姚同丰干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姚同丰花一上午,写了三篇文章,合计三千字,又按照谭峥泓的话,帮着写了一些骂人,不,辩驳他人的话。 “写得好!我要拿去投稿!”谭峥泓很兴奋,又问姚同丰:“你笔名叫什么?” 姚同丰不明白谭峥泓为何问自己笔名,但还是答了:“我笔名叫淮江。” “这笔名不错。”谭峥泓拿出五枚银元给姚同丰,拿着稿件离开。 姚同丰很是惊喜。 他在南城书局当助理编辑,一个月的薪水是六元,要多做几个月,才能加薪水。 现在不过一上午,就赚到五个银元,对他来说是喜事一桩。 至于这是帮别人写的,不能署名,那也没什么关系。 这不过就是几篇与人对骂的文章,并不精妙,即便不用他的名字,也没妨碍。 姚同丰抓了一把花生吃起来。 这刚炒好的花生,就是香! 他们家每次过年,都会买一些瓜子花生,用来待客,他很爱吃。 只是今年,他怕是不能回去,毕竟来回路费不便宜。 姚同丰以为谭峥泓花钱让自己写文章的意思,是那些文章,往后便成了谭峥泓的。 然而并非如此。 谭峥泓找了辆黄包车,直接来到某个刊登了骂云景的文章的报社,拿出一篇姚同丰的文章给他们,让他们改日必须刊登。 这报社一口答应。 有些人办报社,存着伟大想法,想要开启民智。 但也有一些人,办报社是为了挣钱。 这家报社便是如此。 他们为了增加报纸销量,时常在报纸上刊登一些有争议的内容。 现在,不管是反对云景的人的文章,还是支持云景的人的文章,他们一视同仁,全都刊登。 谭峥泓得到肯定答复很高兴,同时留下了南城书局的地址,和姚同丰的笔名,让报社将稿费给姚同丰寄过去。 接着,他又去了另一家报社…… 连走三家报社,把三篇文章都投出去,谭峥泓才心满意足回到家中。 他先将姚同丰写的骂人的话背了背,又开始翻译《真假千金》。 谭峥泓已经打定主意,自己翻译完后,要找人修改一番,翻译的时候也就不想太多,只求意思表达完整。 他这么翻译,翻译的速度还挺快,差不多每天都能将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翻译完。 谭峥泓忙碌时,桑景云已经送完稿件,坐上回县城的电车。 在电车上,她听到有人聊起最近的新戏。 “最近那些戏院都在演的《孟佑战毒虫》你们看了吗?” “看了,还挺有意思。” “听说那毒虫,是真的存在的!” “竟然真有这样的毒虫?” …… 桑景云听完,好奇地询问起来,这才知道,已经有人用《双面魔君》里有关血吸虫病的片段,编写了戏文。 编写戏文一事,其实是她提议的,但她没想到会这么快。 找时间,他们一家可以去看一看戏文。 上海这边的戏剧是越剧,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跟着奶奶去看过。 她不爱看戏,对她来说,电视剧比戏曲要好看太多。 不过现如今娱乐少,那看看也无妨。 “听说那些戏班,还要去乡下唱这出戏,让人知道那血吸虫病都是什么病。”又有人道。 桑景云闻言道:“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能帮到许多人。” “确实!”那人点头,又说了些自己听来的事情。 原来,这部戏这么快传开,跟医院有关,上海好几家医院都捐了钱,让戏班子唱这出戏。 这戏文编得又颇有意思,便很快传开。 等从电车上下来,桑景英道:“姐,我想去听这出戏!” “我去打听打听,下个周末,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桑景云笑道。 也是巧了,还不等桑景云打听,就得知他们家附近,有戏班子要来唱这出戏。 说这件事的,是钱表姑:“阿云,今儿个下午隔壁村要唱戏,你要不要去看?听说唱的是新戏,叫《孟佑战毒虫》非常好看。” 钱表姑不识字,并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 她提这事儿,单纯就是分享自己从别处得知的好消息。 陆盈闻言道:“我也听说了,这村里很多人都会去看。” 桑景云注意到,陆盈的眼睛亮晶晶的,瞧着非常期待。 她当即提议:“今儿个下午,我们一起去听戏吧!” 陆盈听到这话,又纠结起来:“阿云,我走不动路。” 隔壁村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大概有七八里路,也就是三四公里。 这年头的普通人都走惯了路,像钱表姑,她一口气跑个来回不成问题。 但陆盈裹了小脚,她走不动。 第68章 先生 《孟佑战毒虫》这场戏, 戏班子连着演了三次。 桑景云看完一次就没兴趣了,但陆盈、桑钱氏、桑景英、桑景丽还有跟来的钱表姑,都看得津津有味, 不愿离开。 桑景云只能陪着他们看,同时观察周围的百姓。 现在是冬天, 这些百姓穿上了破旧的棉袄。 大人皮肤黝黑,手上都有皲裂, 孩子们的脸则被吹得通红,手上长了冻疮。 桑景云还注意到, 几乎所有的孩子, 鼻子下面都挂着鼻涕。 他们缩着脖子和手, 在寒风里冻得瑟瑟发抖,但因为有免费的戏文看, 一个个面上带笑, 一副很开心的模样。 看完三场后,桑景云坚决要回家。 在寒风里坐着看戏, 真的很冷, 她觉得再冻下去, 她会生病。 “花了两个铜元买的位置,还有一场没看呢……”钱表姑心疼地念叨。 桑景云问:“表姑,你不冷?” 钱表姑道:“现在有厚实的棉衣穿,比以前好多了。” 行吧……桑景云去看陆盈。 陆盈白嫩的脸被吹得泛红, 脸上却带着笑, 还在哼唱戏文。 连着听了三次后, 她竟是能唱出许多戏文来。 桑景云觉得陆盈,应该挺聪明的。 “娘,等过了年, 谭少会请个先生教孤儿院的孩子读书,到时你带着景丽一起去听课吧。” “什么?”陆盈有些茫然,桑景云就又说了一遍。 陆盈不解:“让景丽去就行了,我去做什么?” 桑景云道:“孤儿院很多孩子,以前都是乞丐,习惯了与人争抢,习惯了打架,景丽与他们一道上课,说不定会受欺负,你跟着一起,能护着景丽,景丽要是上课没学会,你还能教一教她。” 孤儿院的孩子之间,确实很容易打架,桑景云就劝过好几次架。 但这些孩子,应该是没胆子打桑景丽的。 桑景云这么说,是想让陆盈跟桑景丽一起去读书,学认字。 直接让陆盈去学,她肯定会推脱,还会忐忑不安,但让她去陪桑景丽,她大概率不会反对。 果然,陆盈答应了:“那好吧……” 桑景云见状笑了笑。 在这年头的人看来,三十多岁的人,年纪已经不小了,但在她看来,三十多岁还很年轻。 在她上辈子,人均寿命一直在变长,科学家预测,未来很多人都能活到一百岁。 三十多岁,人生才过了三分之一,还有五六十年可以活,真的很年轻。 陆盈现在开始学习并不晚,她好好保养活久一点,能亲眼看着这个国家,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跟陆盈说完,桑景云又看向钱表姑:“表姑,你家的两个孩子,你也可以让他们来孤儿院这边读书。” 钱表姑纠结:“那家里的地和房子怎么办?” 桑景云道:“你可以将之租出去。” 钱表姑的两个孩子都比她小,正是该读书的年纪。 这段时间,桑景云给孤儿院的孩子们读《真假千金》,钱表姑也是听了的。 她知道读书有很多好处,但没想过送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这事儿。 毕竟读书很费钱。 若是谭峥泓给孤儿院的孩子请了先生,或许真的可以让她的孩子来这边读书? 她也不要求他们读多好,能认字就行。 桑景云又道:“表姑,孤儿院的孩子逐渐增多,你让你的儿女在孤儿院帮着带孩子,以此换取在孤儿院吃住,应当是可行的。” 钱表姑闻言,惊喜万分。 若她两个孩子在孤儿院吃住,能省去她一大笔开销! 想到这里,钱表姑道:“阿云,你表弟表妹都会干针线活,还能让他们帮孤儿院的孩子做衣服做鞋子!” 她曾经靠做针线活挣钱,她的儿女便也跟着她学了这手艺。 让他们绣花他们是不会的,但做衣服做鞋子不成问题。 桑景云道:“等明儿个谭少回来了,你可以问问谭少,还可以让表弟表妹教孤儿院的人做针线活。” “好。”钱表姑笑着答应下来,眼里充满希望。 这日一回家,桑景云就跟桑学文要热水喝。 她用热水泡了红糖,喝下一杯后,才觉得舒坦。 陆盈桑景丽等人,也都喝了红糖水,他们还小声念叨,说是等下次再有戏班子来这边唱戏,还要去听。 桑景云跟他们不一样,她已经决定,下次再有戏班子来,一定不去。 露天听戏,着实不怎么舒服。 第二天是周一,农历十二月十五。 谭峥泓今天给桑景云带了糖炒栗子——他昨天吃了,非常好吃! 栗子已经冷了,口感不如刚炒好的,皮也难剥,但真的很好吃。 桑景云一边吃,一边跟谭峥泓说了想让陆盈桑景丽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听课的事情。 谭峥泓道:“没问题!雇先生给孤儿院孩子讲课这件事,是我个人掏腰包的,不花其他人给孤儿院的捐款,我能做主。” “多谢。”桑景云道。 “桑小姐,你不用给我道谢,也不用一直叫我谭少,你可以直呼我的名字。”谭峥泓道。 桑景云想了想,答应下来。 谭峥泓这时又问:“桑小姐,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 他知道桑家的情况,但不知道桑景云的名字。 主要是这时的人,不怎么提女子的名字,再往前几十年,就连询问女子闺名,都是不礼貌的。 桑景云道:“我叫桑景云。” “景云?”谭峥泓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 桑景云道:“就是云景倒过来。” 谭峥泓惊讶极了:“桑小姐,你的名字真好听!” 桑景云见谭峥泓完全没多想,笑道:“我也觉得我这名字很好听。” 两人说话时,南城书局,姚同丰看着书局订购的报纸,有些茫然。 南城书局订购了十份报纸,放在书局里给编辑们看,让编辑们了解外面的形势。 其中有一份报纸,之前刊登了指责云景,以及为云景说话的文章。 今日,报纸一到手,姚同丰就翻出这份报纸,想看上面的内容。 结果他刚把报纸拿到手,就在上面看到了自己写的文章,署名还是自己的笔名。 昨天那个小少爷买了他的文章之后,帮他去投稿了? 他正惊讶,有人从外面进来,问:“谁是淮江?我来送稿费了。” 姚同丰就这么,又拿到了一个银元的稿费。 这稿费,还不是他手上这份报纸发的,而是另一份报纸发的! 姚同丰找了一个报童,翻看对方手上的报纸,才知道自己昨天写的三篇文章,都被刊登出来。 署名是他的,看情况,稿费也是他的。 姚同丰震惊万分。 那位姓谭的小少爷,简直是个大善人! 花钱让他写了文章后,竟然还帮他投稿,并且将稿费给他! 要知道,他以前写了文章到处投稿,报社都是不要的! 现在他有文章见报,以后再投稿会简单很多,谭少真的帮了他大忙! 费中绪也很震惊。 谭少爷真是好人。 他之前因为这位小少爷对自己的态度过于热情,有些怀疑对方居心不良,现在却觉得自己这怀疑实在没道理。 人家小少爷,就是单纯人好。 南城书局的人将谭峥泓夸了夸,然后聚在一起,看云景最新写的《真假千金》。 姚同丰瞧见这一幕,又傻了。 费中绪竟然能拿出云景先生的手稿,他跟云景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 姚同丰这一天过得很精彩,而他下班时,又遇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看到姚同丰就道:“姚先生,我想再请你帮我写几篇文章!” 姚同丰问:“还是帮云景先生说话的文章?” 谭峥泓点头:“对!” 姚同丰道:“谭少,我马上帮你写,不过你不用给我钱。”他既然能拿稿费,哪还能再拿谭峥泓的钱? 谭峥泓正好手上没什么钱,听到姚同丰的话,很是惊喜:“姚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姚同丰:“……”这小少爷也太单纯了,要是他心黑一点,能把小少爷的钱全骗走! 姚同丰把谭峥泓带去自己租住的亭子间。 他的房子很小,因此,带谭峥泓进去时,他有些不好意思,怕谭峥泓嫌弃。 不想谭峥泓一点不嫌弃,反而道:“姚先生,你的房子收拾得真干净。” 他前段时间,见多了棚户区那些又脏又狭小的房子。 姚同丰住的这间房子虽然很小,但很整洁,比棚户区的房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姚同丰见谭峥泓脸上没有丝毫异样,对谭峥泓又亲近了几分,他拿了纸笔写文章的同时,还拿出自己以前的手稿给谭峥泓看。 姚同丰写的文章,有些是阐述新思想的,也有一些是评价如今的教育的,剩下的一些,则是散文杂文。 其中很多文章,谭峥泓都没兴趣,但也有一些文章他很感兴趣,深以为然。 他想了想,突然问:“姚先生,你愿意去教孤儿院的孩子读书吗?” 第69章 《真假千金》后续剧情 这段时间, 孤儿院那边杂事很多。 虽然已经收留了许多孤儿,但木工还未将家具全部做完,各种章程, 也在慢慢梳理。 因此,谭峥泓没急着给孤儿院的孩子请先生。 他打算等过了年, 再请个先生去教导孤儿院那些孩子。 现如今,上海的读书人很多, 想要请个先生不难。 但很多读书人自视甚高,也有一些读书人的思想, 谭峥泓不喜欢。 他觉得姚同丰很好, 也就直接问了。 等姚同丰去了他的孤儿院当老师, 他还能跟着姚同丰学国文。 他现在的国文老师张先生,是一个国文造诣非常高的人, 以至于谭峥泓觉得, 让对方教自己,是杀鸡用牛刀。 让姚同丰这样的人来教自己, 反而更合适。 “我办了一个孤儿院, 收留了一些孩子, 想请个老师教他们识字算数,姚先生,你愿意去吗?你每天给他们上半天课就行,薪水是一个月八元, 包吃住。” “你办了孤儿院?”姚同丰问。 谭峥泓把自己看了《大头菜的一生》后, 开办孤儿院的事情说了:“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做得并不好,但我想,如果我能帮助到一些人, 总归是一件好事。” 若是别人跟姚同丰说,他办孤儿院是为了帮助别人,姚同丰不会相信。 现如今的上海,有很多人一边攫取不义之财,一边做慈善赚名声。 之前,他就得知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有个医生对外说免费帮人治病,收治了大量病人,结果拿病人试药,以至于很多病人没了命。 但谭峥泓说这话,他信。 姚同丰对自己在南城书局的工作还算满意。 但他作为助理编辑,每天要干的事情都很杂,工作时间基本用来校对排版。 这么忙一天下来,他已经没什么精力看书学习。 他来上海,并不是想找个工作,就此在上海扎根生活,而是想要学习新思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相比之下,在孤儿院每天教半天书,比在南城书局当助理编辑,要好太多。 姚同丰问:“若是包吃住,我可否年前就搬去孤儿院居住?” 别看他租住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逼仄的亭子间,每月租金却也要两枚银元,房东还已经与他说过,明年租金要涨到三元。 “自然可以。”谭峥泓一口答应。 今天已经有些晚了,姚同丰的亭子间里没有通电,就点了蜡烛。 他看看自己正在写的文章,又看了看对面的谭峥泓,答应下来:“我愿意去孤儿院教书。” “这太好了!”谭峥泓非常高兴。 姚同丰答应了要去孤儿院教书,但要过些天再去。 这段时间南城书局很忙,他得在南城书局再干一段时间。 其实南城书局,本就只打算招个临时工。 之前是费中绪欣赏他,才想留下他,现在他要走,也不会有人挽留。 等两人说定,姚同丰也写好了一篇文章。 谭峥泓见时间不早,收起文章,便匆匆离开。 接下来几日,报纸上关于女性解放的争论,越来越多。 到后来,很多人已经不提《真假千金》这本书了,单纯争论女性解放问题。 这些争论,桑景云没怎么看。 她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顾上,现如今,她只想把《真假千金》这本书写好,顺便把英文学好。 为了学好英文,桑景云特地将谭峥泓翻译的《真假千金》抄录下来,每日认真阅读,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再去问谭峥泓。 此刻,她就瞧见一个不认识的单词:“谭峥泓,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 谭峥泓看了一眼,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这单词我写错了!” 他连忙将单词订正,如此一来,桑景云也就认识这个单词了。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学了两小时英文。 学完出门,她就见孤儿院的院子里,江来正带着几个孩子唱戏。 唱的正是《孟佑大战毒虫》。 之前戏班子在隔壁村唱戏,江来也带着一部分小乞丐去看了。 这几天,他还“千里迢迢”,去了另外几处地方,看这出戏。 然后他就在孤儿院里演起来,竟然还演得一模一样。 可惜,跟他搭戏的人演得并不好,江来有时候,不得不自己分饰两角。 江来已经瞧见谭峥泓和桑景云,但他一直到演完这一场戏,才停下跟两人打招呼。 桑景云见状道:“江来,你演得很好,很有天赋。” 她觉得江来有唱戏的天赋。 江来闻言很高兴。 若非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洋当账房先生,说不定会去唱戏。 以前当乞丐时,他是没时间听戏的,现在去听了戏,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唱戏。 桑景云在孤儿院待到中午,中午回家吃过饭,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里,她写了很多丝绸相关内容,她本以为自己要去别处打听,才能问到资料,结果桑钱氏和桑学文耳濡目染之下,竟也知道很多事情,告诉她的那些事情,已经够她写小说。 江南的丝绸行业一直很发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丝绸、瓷器、茶叶贸易,每年都有无数白银,从其他国家流入他们国家。 而养蚕缫丝的工作,都是女性在干。 也是因为这样,在此时的长三角地区,女性的地位比别处要高一些。 很多农村家庭,甚至是女性当家做主。 可是,这些女性,依然会偏向儿子,依然想要儿子。 金月季自幼学养蚕,她有一手人人夸赞的养蚕本事,缫丝之类的工作,她也都会。 但她在家,就是不受重视。 等“认祖归宗”,她还受到了更多压迫。 她在农村时,与村里男人说话,卷起裤腿去地里干活,并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回到金家后,她跟俞少爷说几句话,朝着俞少爷笑一笑,都成了她在勾引俞少爷,以至于全家一起讨伐她。 她心里有逆反心理,这些人越是说她,她越是要跟俞少爷交往。 同时,她如饥似渴,学习各种知识。 而在这个时候,金家的丝绸生意出了问题,金老板和金大哥的错误决定,让金家亏了一大笔钱,金二哥是个纨绔,更是什么都做不了。 金家开始衰败。 金老板无可奈何,就打算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让俞家帮助金家。 俞家同意了,但俞少爷不同意。 俞少爷已经意识到,他喜欢上了金月季。 但俞少爷的父母不喜欢金月季,他们喜欢温顺的金芍药。 最后,双方竟是商量出一个神奇的法子。 金家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做大房,再把金家的“亲戚”,也就是金月季嫁给俞少爷做姨太太。 金月季自然不能接受这一点。 此时,她回到金家已经两年,还靠着自己的努力,学完了小学的语文和数学。 得知父母要把她送给俞少爷当姨太太,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离开家,前往江苏女子蚕业学校。 这所学校,是1903年在上海创办的,一开始叫上海女子桑蚕学院。 几年前,学校搬到江苏,同时改了名字。 这所学校每年都招收小学毕业的女子,传授蚕种培育、制丝改进等各种知识。 金月季一直想考这所学校。 现在还不到学校招生的日子,但她提前来到学校,找到学校老师,表达了自己想要就读的想法。 老师一开始拒绝了她,让她通过正规途径入学,但她锲而不舍,祈求老师给她一个机会。 老师被她打动,给了她一个机会,然后发现她拥有丰富的养蚕知识,最终破格录取了她。 而另一边,同样不愿意接受父母安排的俞少爷在发现金月季失踪后,怒而离家,去了国外留学。 婚事自然没成,金家就此败落,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俞家的生意,都变差了…… 桑景云在写这一段的时候,将桑家破产时遭遇到的一些事情写进去。 写金月季学习养蚕相关知识时,则将国外的人偷取他们国家的蚕种和养蚕技术,甚至蓄意破坏他们国家丝绸产业的情况写入。 这些事情不好写,桑景云也就写得有些慢。 磨蹭一下午,也才写了两千字。 写完,桑景云有些无奈。 她只想写个单纯的恋爱故事,但写着写着,这个故事又不再单纯。 不过她很喜欢这个故事。 考虑过后,桑景云把稿件拿出来,把前面那所现实中确实存在的学校改掉,并打算将她上辈子听来的,日本人在抗日战争时期做的一些破坏我国丝绸产业的事情写进去。 比如日本人成立公司,统一收购江浙一带的蚕茧之类。 她写的是小说,可以编! 不过写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免得被人找麻烦,比如可以写成是某个日商的个人行为。 至于再往后…… 金月季会成为蚕业学校的老师,带着学生研究出制作丝绸的新机器,而俞少爷留学归来,会成为大学教授。 他们再相遇时,已经没有人可以阻拦,他们将携手并进,一起为了这个国家而努力。 这本书大概二十几万字,桑景云已经写了十多万。 最多再过一个月,她就能将这本书写完。 所以,要开始考虑新书了。 桑景云放下笔,开始琢磨新书。 琢磨了一会儿之后,她便放弃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还没写完,现在就想新书,有些太早了,最重要的是,她没有这个精力。 第70章 小年 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 非常期待过年,毕竟过年时能吃好东西,能穿新衣服。 但后来她有钱了, 平日里都不缺吃喝,过年对她来说, 也就没什么期待感了。 嗯,还是有期待感的, 她父母觉得愧对她,因而每次过年, 都会给她大红包。 不过红包虽厚, 年味却是没有的, 年夜饭都是去饭店吃,吃完就散伙。 这个时代却不同。 还没过年, 桑钱氏就让桑学文腌制了一堆东西, 之前桑学文腌制的猪头,更是已经被她挂起来晾晒。 除猪头外, 他们家屋檐下还挂了咸肉、酱肉、酱鸭和咸鱼, 桑景云每次路过, 都能闻到腌制食品散发出的香味。 “景云,明年是腊月廿三,按照你爷爷老家的习俗,要吃糯米饭, 你想吃甜的还是咸的?”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元善老家有廿三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 一般都是吃甜的糯米饭, 比如南瓜糯米饭、蜜枣糯米饭之类。 但桑学文不爱吃甜的,桑钱氏以前就会将糯米和排骨用酱油拌匀,放在蒸笼上蒸熟, 给他吃咸糯米饭。 桑景云翻了翻原主记忆,笑道:“奶奶,我爱吃咸的。” 原主其实都不爱吃,她不爱动,消化能力不太好,吃了糯米饭胃会不舒服,就不爱吃。 但桑景云很能吃。 不过甜的糯米饭她不太喜欢,至于咸糯米饭,那就是嘉兴肉粽的味道,吃着还不错。 “那就两样都做。”桑钱氏道,她本来只打算做甜的,但桑景云既然想吃咸的,那就咸的也做一些。 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拿出钱表姑送的糯米,放进去猪肉,用酱油搅拌均匀。 提前“腌制”一会儿,中午蒸糯米饭的时候,肉和米饭才能入味。 至于甜糯米饭,因为家里人之前吃南瓜吃太多,已经不想再吃,桑钱氏就做了蜜枣糯米饭。 这两样糯米饭,桑钱氏都做了很多,今天中午,谭峥泓他们吃的主食,就是糯米饭,咸的甜的自己选。 这段时间,谭峥泓他们一直在桑家吃饭,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 桑钱氏和桑学文负责买菜做饭,多的时候一天能挣四角,少的时候也能挣两角,已经挣了七八个银元,也就愿意给他们做一些费事的饭菜。 桑钱氏还笑着问谭峥泓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谭峥泓以前在南洋,没有小年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不过他对糯米饭很期待:“我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 两种口味的糯米饭,谭峥泓都很喜欢,还一个劲儿地夸桑学文手艺好。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没说话。 他对谭峥泓的感觉有点复杂,一方面不想谭峥泓接近自己的女儿,一方面又觉得,谭峥泓是个不错的对象。 到最后,则都成了自责。 要是他不那么混账,哪怕桑家的丝绸生意做不下去,也还有大宅子,有很多田产。 那样的话,他绝对不需要给谭峥泓做饭,只要等着谭峥泓来讨好他就行。 谭峥泓吃饱饭,就问桑景云:“桑小姐,你下午还学英文吗?” 桑景云道:“我下午要学别的,不学英文了。” “好吧。”谭峥泓有些失落,又道:“桑小姐,等明天,我给孤儿院请的先生就搬来这边了,你要学别的,可以找姚先生学。” 桑景云道:“好,不过我喜欢自学。”她下午根本就不是在学习,而是在写小说。 谭峥泓又跟桑景云聊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而等他离开后不久,谭大盛安排给他的助理就告诉他,说是棚户区那边过于危险的房子,已经修得差不多。 今年的除夕是廿九这天,今天已经廿三,离过年已经没多少天。 谭峥泓就道:“从明儿个开始,就让大家休息吧,我们等年初六再开工。” 那助理答应下来。 谭峥泓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有点发愁。 他跟着谭大盛,是认识了不少人的,如今搬来租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要在租界接个工程,不是什么难事。 但想要接租界的工程,肯定要先购入一些设备。 偏偏,他已经没钱了。 只能接了工程后,先要一笔定金,然后再开始干活。 谭峥泓拿出一个本子,将自己要做的事情,要添置的东西写上。 他以前一直在读书,从未接触过这些,这两个月为了孤儿院奔忙,却了解到越来越多的东西。 张先生说开孤儿院能让他了解钱财往来,是真话。 谭峥泓的助理凑过来看了一眼,非常满意。 谭大盛让他引导谭峥泓多学点东西。 他没怎么引导,谭峥泓就已经无师自通开始学挣钱,挺好的。 下午两点多,谭峥泓就启程回租界。 最近他父亲在家,他也就会早些回去。 到家后,谭峥泓见自己父亲坐在餐桌边,正把玩一些瓷器。 看到那些瓷器,谭峥泓立刻被吸引住视线:“爹,这些瓷器太漂亮了,是哪里来的?” 谭大盛笑道:“是别人送我的。” 这些瓷器并不是古董,而是江西那边技艺精湛的老匠人新烧制的,因而价值不高。 不过因为它们很精美,能烧制这样的瓷器的匠人不多,所以这些瓷器价值不低。 这是一个政府官员,收了他送的“军费”后,回给他的礼物。 谭峥泓拿了一个花瓶看起来,问谭大盛:“爹,这样的花瓶,一定不便宜吧?” 谭大盛道:“是不便宜,这么一个花瓶,十几个银元总是要的,那些小件就比较便宜,几个银元就能买一件。” 谭峥泓一一看过,然后选了几个比较精细,又很漂亮的瓷器收起来:“爹,这几个送我吧!” “你要拿去送给你的桑小姐?”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知我者,爹也!” 谭大盛这次收到的瓷器有一大堆,自然不在乎被谭峥泓拿走几个。 他挥挥手道:“你想要,就拿走吧。” 谭峥泓开开心心地道谢:“谢谢爹!” 第二天一大早,谭峥泓就用篮子装了那几件瓷器,去姚同丰的住处找姚同丰。 姚同丰已经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见谭峥泓来了,就拿出扁担,挑起两个装满东西的箩筐。 谭峥泓好奇地看着他:“姚先生,你这箩筐哪来的?” 姚同丰道:“跟认识的人借的。” “我还没挑过东西,能让我挑一会儿吗?”谭峥泓问。 姚同丰诧异地看了谭峥泓一眼,同意了。 对要挑着一堆东西去上海县城这件事,他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但见谭峥泓兴冲冲地抢了他的担子挑,他的想法却变了。 他,是否有些太过在意别人的眼光? 姚同丰跟在谭峥泓身边往前走,然后没过多久,就见谭峥泓停下,换了个肩膀挑。 他的家当全在这两个箩筐里,东西非常重,很显然,谭峥泓挑不动了。 “还是我来挑吧。”姚同丰把担子要回来,挑在肩膀上,坦然往前走。 他们到孤儿院的时候,比往常要晚许多。 进门时,正好遇到桑景云在教孤儿院的孩子背乘法口诀表。 这些孩子只会说吴语,桑景云就用吴语来念乘法口诀表,总觉得不太适应。 但这些孩子很适应,跟着她过来的桑景丽和陆盈,也念得很顺溜。 就这样吧,学普通话这事儿,还是慢慢来比较好。 嗯,这会儿其实不叫普通话,叫北京话。 正念着,就见谭峥泓回来了,桑景云笑着跟他打招呼,又看向姚同丰。 因为桑景丽要在姚同丰这边上学,桑景云对姚同丰很重视:“姚先生好!我叫桑景云,就住在孤儿院隔壁。” “桑小姐好。”姚同丰笑着跟桑景云打招呼。 谭峥泓却有些发酸,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桑景云只告诉了他自己的姓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知道桑景云的名字。 桑景云对姚同丰的态度,是不是有些太过热情? 桑景云对姚同丰态度热情,是想让姚同丰多照顾一点桑景丽和陆盈。 后世那些家长,在老师面前,那是一个比一个热情。 自我介绍过后,桑景云又介绍了陆盈和桑景丽,说了她们会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读书的事情。 姚同丰见陆盈那么大年纪还愿意读书,非常高兴,还夸陆盈:“夫人,你做得很好,有你做榜样,你的孩子将来一定能成才!” 桑景云闻言很高兴。 从姚先生对待陆盈的态度,就知道他是个好先生。 她又开始给姚先生介绍孤儿院的孩子,全都只说优点,不说缺点。 陆盈见桑景云已经把姚先生带走,就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 姚先生似乎误会了,以为她也要跟着读书。 其实她只是为了陪景丽。 不过专门说这件事,好像也没有必要。 陆盈纠结半天,最终什么都没说。 谭峥泓这时挤过去,帮着桑景云做介绍,他也只说孤儿院孩子的优点,还举了一些例子说明。 桑景云见他说得比自己更好更详细,也就不说了。 这孤儿院,毕竟是谭峥泓的。 而谭峥泓在隔开桑景云和姚同丰之后非常高兴,他抽空将手上的篮子给了桑景云:“桑小姐,这是给你的!” 第71章 赚钱 最近这段时间, 只要谭峥泓来孤儿院这边,就会给桑景云带东西。 这些东西,大多是吃食。 比如昨日, 谭峥泓带来的,便是虾仁小馄饨。 谭峥泓到孤儿院时, 一般是八九点。 桑景云现如今五点多起来吃早饭,到八点已经写完两千字, 收到谭峥泓给的吃食后,九点左右正好加个餐。 现在谭峥泓给她一个篮子, 她还以为篮子里装着的, 又是吃食, 然而并不是。 桑景云看到了一些漂亮的瓷器。 她对瓷器了解不多,也就偶尔刷短视频时, 看过一些介绍, 可即便如此,在这些瓷器入手之后, 桑景云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 这些瓷器不便宜。 等谭峥泓介绍完孤儿院的孩子, 桑景云问他:“这些瓷器是不是很珍贵?我不能收。” 谭峥泓道:“这些瓷器不珍贵,都是匠人新烧制的。” “这些匠人的手艺真好。”桑景云道。 “是很好,我爹说他们都是代代传承的老匠人。现在国外的人已经会烧制瓷器,但他们烧制不出这样的瓷器。”谭峥泓笑道, 江西那边, 一些负责烧制瓷器的匠人, 一辈子跟瓷器打交道。 国外偷学了他们国家烧制瓷器的技术,但学不会老匠人的手艺。 “你跟我说个实话,这些瓷器市面上是什么价格?”桑景云拿着一个桃花吸杯问谭峥泓。 谭峥泓道:“应该能卖几个银元。” 桑景云又去看手上的粉彩桃花吸杯。 她上辈子, 在博物馆看到过粉彩莲花杯,也叫秋操杯,那杯子是光绪年间的,和现在差不了多久。 而她手上的粉彩桃花吸杯,瞧着比那粉彩莲花杯更漂亮。 桑景云觉得这杯子分明就是一件艺术品,而篮子里其他的瓷器,也都很漂亮。 谭峥泓竟然就这么把它们堆在一起! 桑景云都觉得谭峥泓暴殄天物。 姚同丰要去收拾东西,谭峥泓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教你英文吧!” 桑景云答应下来。 谭峥泓教导桑景云英文时,拿出了纸笔和《新小说报》,抽空翻译《真假千金》。 瞧见这一幕,桑景云心情略复杂。 谭峥泓陆陆续续送了她不少东西。 除此之外,她的母亲和妹妹,可以在孤儿院读书,她的父亲和祖母,从谭峥泓这里赚到了足以养家的钱,钱表姑一家,也已经住进孤儿院。 虽然建孤儿院时,她捐了一块地,又将读者给她的捐款捐出。 但读者捐给大头菜的钱,本就不属于她,那块地也不是给谭峥泓的。 总之,谭峥泓帮了她很多。 桑景云会主动去争取一些好处,但她不喜欢欠别人。 因此,她之前特地给《新小说报》写了信,打算免费将《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给谭峥泓。 然而谭峥泓没有要,甚至已经给了她两百元的订金。 桑景云学着学着,目光又落到谭峥泓送她的瓷器上。 她想到了什么,问谭峥泓:“谭峥泓,你来自南洋,英文又学得极好,应该认识一些洋人?” 谭峥泓道:“我认识许多洋人,以前的同学里,也有洋人。” “你可认识上海这边的洋人?”桑景云又问。 谭峥泓道:“跟着我爹认识了几个,但不多。” 桑景云考虑片刻,又问:“谭峥泓,你可想挣钱?” 谭峥泓道:“我自然是想挣钱的,只是办厂需要本钱。” 如果他去跟他父亲要,他父亲应该会给钱支持他办厂。 但他父亲手上的流动资金有限,还要偷偷为政府购买设备和武器,现在跟他一样缺钱。 若非如此,他办孤儿院,也不会想着要找别人入股。 现如今,他时不时跟父亲要点零花钱不成问题,但讨要大笔银钱就不合适了。 这般想着,谭峥泓又道:“不过,等年后,我组建的建筑队便已经能帮人盖房子,到时候应该能有些收益。” 桑景云道:“我有个赚快钱的法子,你要不要试试?” 谭峥泓好奇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将那个粉彩桃花吸杯拿出来:“谭少,你可以去认识几个洋人,然后给他们展示这些瓷器,告诉他们,这是一个落魄的清朝贵族卖给你的,你再给每个瓷器都编一个故事,我相信,这些瓷器应该能以百倍的价格卖出去。” 桑景云说的这法子,并非她原创,而是曾有人实践过的。 当然,这法子想要成功,是有先决条件的——这瓷器,必须是珍品。 随便拿个瓷器给洋人,就算编的故事再好,人家洋人也不信。 谭峥泓给她的这些瓷器,是真的很漂亮,桑景云觉得,烧制这些瓷器的匠人,以前说不定就是做贡品的。 现在对洋人说这些瓷器是满清皇族和贵族用过的,那些洋人大概率会相信。 在很多年以前,洋人是向往他们国家的,觉得他们国家遍地黄金,他们对瓷器,更是非常喜爱。 他们还非常向往贵族生活。 很多西洋生意人,赚到钱之后,都会花钱去买爵位,或者想尽办法,娶一个贵族小姐。 现在有中国贵族收藏过的瓷器放在他们面前,他们大概率会想要购买。 桑景云又道:“除瓷器外,你还可以购入一些精美的刺绣,亦或者价值较高的别的东西,谎称是北京城那些遗老卖给你的,然后转卖出去。不过你要记得,别把真的古董给卖出去。” 现代人在直播平台一边砸瓷器一边卖瓷器,普通瓷碗都敢卖外国人几百美金。 她手上这些瓷器,本就是顶尖匠人制作,做工精细,她还专门编了故事,一件卖个几百银元,不过分吧? 桑景云觉得这些东西放到后世,本就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不过,说完后,桑景云却也有些担心。 谭峥泓出生富贵,没吃过苦,年纪又小,因而有些过于善良。 这样的人的世界,容易非黑即白。 她出这么个主意,说不定谭峥泓会觉得她太过分。 不过仔细一想,桑景云又觉得这样也不错。 她有善心,但那善心,是针对自己国家的穷苦百姓的,不是针对那些来他们国家掠夺财富的洋人的。 如果谭峥泓不能接受她的价值观,那没必要再来追她。 这么想着,桑景云看向谭峥泓,然后就见谭峥泓一脸崇拜。 “桑小姐,你太聪明了!” 谭峥泓越琢磨越觉得此事可行,敬佩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放下心,又道:“你去找点瓷器相关的知识背一背,到时便告诉他们,那些匠人的手艺,是传承千年的,还有这些瓷器,每一个都可以编点故事。比如这桃花吸杯,曾是一位王爷给王妃的定情信物,可惜王妃早逝……” 作为网文写手,编故事非常简单,桑景云张口就来。 “桑小姐,你怎么这么聪明!”谭峥泓更佩服了。 桑景云的想法,当真是天马行空,让他惊叹。 此时很多人,对洋人,对清朝遗老,是很崇敬的,也就想不出这样的骗钱法子。 但桑景云并不觉得洋人多么厉害,生在后世的她,拥有强大的自信。 谭峥泓自幼被保护得很好,也不会见到洋人就怯懦。 两人商量许久,最后决定让谭峥泓去跟租界那些没有贵族背景的西洋商人交好,然后将那些瓷器卖出去。 一件卖几百银元,卖个十来件,谭峥泓也就不缺钱了。 两人商量完后,桑景云找了些稻草垫在篮子里,然后把谭峥泓带来的瓷器放回去,让谭峥泓拿回去卖。 “桑小姐,你要不要留一件?”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不用,这东西我若是收藏,压根没地方放,若让我用,我又怕不小心摔了。” 确实如此,自己下次,还是送吃食比较好! 谭峥泓收好那些瓷器,发现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便出了门。 钱表姑已经做好午饭,是糙米饭外加青菜炖豆腐。 桑景云觉得青菜炖豆腐价格实惠营养还好,就让钱表姑多做。 孩子们拿了碗,正排队等着领午饭,姚同丰也跟在后面。 谭峥泓笑容满面地出来,瞧见这一幕连忙道:“姚先生,你不在这里吃饭。” “我不与他们一起吃?”姚同丰有些惊讶。 谭峥泓道:“你早晚与他们一起吃,中午我们都去隔壁吃。” 他的保镖、助理,还有他请的工匠之类,中午都能吃顿好的。 这样也能增加大家的干活热情。 姚同丰跟着谭峥泓来到隔壁,就看到了丰盛的饭菜。 那饭菜对桑景云来说,其实称不上多么丰盛,在后世,一大群人聚餐,桌上肯定好几个肉菜。 而今天中午,肉菜只有两个。 但对这时候的人来说,能吃肉菜,便已经算得上丰盛。 今天中午吃红烧肉丸和排骨汤,那汤里除了排骨,还有皮肚、笋片、豆皮、腐竹等,配料丰富。 红烧肉丸一人一个。它色泽诱人看着就美味,个头还非常大,超过鸡蛋。 不过这东西不是纯肉做的,里面放了一些糯米。 此时的人为了节省成本,会在做肉丸时加入荸荠、豆腐或者糯米。 桑学文加糯米却不是为了节约成本,纯粹就是他觉得这样更好吃。 做好的肉丸,桑学文不仅炸过,还将之红烧,味道非常好。 姚同丰已经许久没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他用红烧肉丸的汤汁拌饭,一口气吃了两碗。 第72章 六千美元 谭峥泓是想跟自己父亲一起干的, 但他不同意自己父亲的分账方式:“爹,一起干可以,但我要拿六成!” “这些瓷器都是我的, 你凭什么拿六成?”谭大盛笑着问儿子,等着儿子来说服自己。 谭峥泓道:“爹, 这是桑小姐出的主意!我打算赚了钱,三成给桑小姐, 三成我自己拿着,四成孝敬您。” 谭大盛道:“她只出个主意就拿三成, 是不是太多了?” “可要是没这个主意, 我们根本想不到可以这样赚钱。”谭峥泓据理力争。 谭大盛确实想赚点外快, 但对这事儿,其实并没有多看重。 毕竟他做别的生意更加赚钱。 这骗钱, 终究是小道, 而且是一次的,并不能长久做。 拿四成和拿五成对他来说区别不大。 他倒是想用这件事, 锻炼一下谭峥泓。 “行, 那我拿四成, 但我出的瓷器,你要把成本给我。”谭大盛同意了。 对这事儿,谭峥泓自然不会不同意。 他坐在谭大盛面前,和谭大盛商量起做法来。 期间, 谭大盛没怎么出主意, 主要让谭峥泓去说, 等谭峥泓说完,他才补充了一些。 “爹,你真厉害!爹, 我运气也太好了,能有你这么一个爹!”谭峥泓对着谭大盛拍马屁,还抱了一下谭大盛。 谭大盛很是高兴。 父子两个一起吃了饭,又说了许多话才分开。 等谭峥泓离开,谭大盛立刻将谭峥泓身边的保镖叫来,询问这段时间,谭峥泓的经历。 尤其是跟桑景云有关的那些。 谭大盛之前就对桑景云很好奇,现在桑景云给谭峥泓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他更加好奇。 但那几个保镖对桑景云了解不多。 桑景云每天上午都会来孤儿院,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谭峥泓学英文,与他们没什么接触。 而下午,桑景云都在家待着,并不出门。 “这小姑娘胆子挺大。”谭大盛感叹。 此时的人,都是敬畏洋人,害怕洋人的,这个小姑娘竟然想要骗洋人的钱,真是胆大妄为。 但这样的人,反而让他欣赏。 他在南洋时,面对洋人卑躬屈膝,但私底下,也没少算计洋人。 这段时间,谭大盛已经弄清楚桑家的情况。 桑家因为出了个败家子破产,这样的事情在上海并不少见。 但桑学文的现状,让谭大盛有些惊讶。 抽大烟败家的人很多,能把大烟戒了的人却很少。 桑学文愿意做饭养家,这更是让人惊讶。 也不知道他们一家子,是如何做到的。 当天晚上,谭大盛就让人放出消息,说自己从清朝那些遗老手上,买到了一些东西。 这种事情很常见,不过买到这些宝贝的,多是北京那边的人。 如今小皇帝还在紫禁城住着,每年能拿到400万银元的补贴,但那些宗室的日子已经很难过,免不了变卖家产,以此度日。 如此过了两天,时间来到廿七。 谭峥泓已经将孤儿院那边的事情都安排好,也告诉桑景云,自己过年期间不会过来,让桑景云帮忙照看。 于是,这一日,他跟着谭大盛,去参加了一个洋人组织的聚会。 如今西洋那边正在打仗,租界一些英法的将领已经回国,但也有一些有钱人跑来这边躲着,美国人更是越来越多。 谭峥泓自幼接受西式教育,同学里还有英国人,英语说得极好,他在洋人中间,也就混得如鱼得水。 按照谭大盛的指点,谭峥泓选了一些跟他差不多的年纪的洋人交好,并邀请他们来自己家中欣赏他花大价钱买来的,皇室专用的瓷器和绣品。 这些跟谭峥泓差不多年纪的洋人欣然同意。 廿八这天,他们来到谭家,就看到了谭大盛收集来的各种精美的瓷器,还有别的摆件。 这些东西都是珍品,价值不低,但并非古董。 可是,在谭峥泓嘴里,它们被赋予了不一样的历史。 “我们国家从数千年前,就开始制作瓷器,很多瓷器匠人,手艺代代相传,祖祖辈辈为皇室制作瓷器,他们这一辈子,除了烧制瓷器,不干别的事情。” “他们会挑选最珍贵的原料,然后耗费无数时间,忍受高温去制作瓷器。瓷器烧制成功后,那些不合格的,还会被他们砸碎,只有最完美的瓷器,才能被皇室成员所使用。” “你们看到这个粉彩桃花吸杯了吗?这种自带吸管的杯子,制作一个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而这是从王府流出的,据说曾是一位王妃的最爱……” 谭峥泓一脸真诚地介绍自己家里的那些东西。 他的说辞,是桑景云帮他想的。 桑景云上辈子,曾经看到日本用类似的话术,营销烧鸟仙人,寿司仙人,烧饭仙人之类。 一些所谓的烧鸟仙人烤肉水平也就那样,但故事讲好了,随便几个肉串,就能卖一两千。 相比于后世的烧鸟仙人,这时中国的瓷器匠人,那是有真本事的,谭峥泓说的时候,也就一点不心虚,满脸真诚。 这些洋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除了瓷器,谭峥泓还给他们展示了精美的刺绣。 “在我们国家,最顶尖的绣娘,也是为皇室工作的,皇帝的一件衣服,一个绣娘要绣数年才能绣完,皇宫的屏风,绣娘们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绣好。” “你们看到这只猫了吗?它的毛发是不是栩栩如生?绣娘为了将之绣好,本身很细的绣线,要再分开,那用来刺绣的丝线细到肉眼难辨,还要用到上百种颜色的绣线。” “这把扇子,是以前公主们使用的。” 谭峥泓一边说,一边自己爱不释手地把玩。 那些洋人越看越喜欢,当即有人提出想要购买。 谭峥泓却不答应:“这些东西,都是我花了大价钱才买到的,不想出售。不过我可以送你们一人一套瓷器,当然,那不是皇室用的。” 这些洋人失落极了。 普通的瓷器,他们也能买到,他们想要的,是皇室才能使用的瓷器! 还有那些精美的绣品,这样的东西若是带回国,一定会被小姐太太们疯狂追捧! “亲爱的谭,你有那么多,卖一两样给我又何妨?”一个美国富商的儿子看中了那个粉彩桃花吸杯,一心想买。 “不行,而且这是我父亲的收藏,我不能私自出售。”谭峥泓道。 就在这时,谭大盛从外面回来。 这些洋人,也有认识谭大盛的,当即找到谭大盛,提出想要购买瓷器。 谭大盛面露迟疑,很是不舍,但他显然比儿子圆滑,知道应该讨好洋人,也就同意出售一部分瓷器。 这些洋人以一百到一千美元不等的价格,买走了谭家一些东西,同时收到了谭家赠送的精美瓷器。 一美元兑换成银元,能换两到三枚。 也就说,这些瓷器,都卖出了百倍价格。 这利润,太疯狂了! 而且这件事,对谭峥泓来说没什么风险。 这些东西确实是曾经制作贡品的匠人制作的,只是没有被皇室的人用过而已,但这件事,又有谁能证实? 就算这些洋人事后发现不对,他们把钱退了,把东西拿回来,给洋人道个歉就行,还可以说他们自己,也是被人骗了才买到假货。 再加上这些洋人都是背景不深的商人……总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正经生意。 至于卖贵了……哪个奢侈品不溢价? 等把这些人送走,谭峥泓一脸兴奋地开口:“爹,他们或许还能给我们介绍生意。” “肯定能!”谭大盛已经决定要联系那个送他瓷器的官员,再进一批货。 他对洋人很了解,那些做生意的洋人,会很乐意购买名贵的东方瓷器回去送人。 他们两人想得没错,第二天,他们又一脸心疼,卖出去几件瓷器。 没人觉得他们是在骗人。 谭大盛虽然不是南洋首富,但财富在南洋也是排前十的,他怎么可能为了几百美元骗人? 这天,甚至还有上海本地的富商上门拜访,想要从谭大盛这里,购买一些从宫中流出的珍品。 谭大盛拒绝了对方,那人还很不高兴,觉得谭大盛谄媚西洋人,看不起本国人。 谭大盛:“……” 把人送走,谭大盛问谭峥泓:“我们挣了多少钱了?” 谭峥泓道:“爹,除掉成本,差不多六千美元。” 六千美元换成银元,少说有一万五千个。 谭峥泓拿三成,那也有四千五百个银元。 这简直就是暴利! 谭峥泓长这么大,手上从未有过这么多钱,不可避免有些激动。 不过很快,他又冷静下来。 这些钱,都是洋人从他们国家赚走的。 去年一年,政府光是买武器,就花掉上千万两白银。 谭大盛更冷静。 他不久前,花了几十万美元,从美国购买各种设备和武器。 现在他能分到手的钱,不过两千四百美元,这不足以让他激动。 桑景云并不知道,她跟谭峥泓说的赚钱法子,让谭峥泓赚到了六千美元。 她以为谭峥泓只能卖个几样瓷器,赚个一千银元。 而现在,她正跟桑家人一起,准备过年的各项事宜。 第73章 除夕 今天是腊月廿九, 也是除夕。 桑景云早上起来后,并未像以往那样开始写作。 从今日开始,《新小说报》会停售五天。 她不会休息那么久, 但除夕、年初一和年初二,她不打算动笔。 从八月到现在, 她已经忙碌了四个月,该休息几天。 “我来烧火。”桑景云抢了烧火的工作, 坐在温暖的灶台后,一边给灶膛添火, 一边借着火光看书。 她看的是如今很火的杂志, 上面有很多新式文人写的文章。 这些文章都是白话, 这杂志还用了标点,但桑景云看得很慢, 每句话都要来回看好几次, 才能理解。 毕竟这些东西,满满的都是干货, 是凝练的思想, 比她大学时的思想政治课本还要难。 桑家其实已经为过年, 忙了好几天。 廿七那天,他们把家里仔仔细细打扫了一遍,购买了年货。 廿八那天,也就是昨天, 他们灶膛里的火一整天都没有熄灭, 桑钱氏和桑学文烧了很多水, 让家里每个人都洗了个澡,同时将提前腌制好的猪头、咸肉和酱鸭煮熟。 今天,桑钱氏已经在杀鸡, 等下还要将鸡煮熟,白天的时候祭祖、祭拜年菩萨,晚上再吃个年夜饭。 “奶奶,过年事情真多。”桑景云对桑钱氏道。 她上辈子的父母专心搞事业,她还记得她年幼时,她父母过年都是不回家的。 桑钱氏道:“我们家已经过得非常简单,上海有些人家,过年不请十几二十个短工,都忙不过来,你爷爷嘉兴的本家,人家过年也有个复杂的流程。” 桑景云笑道:“我喜欢我们家这样的。” 那些人家过年过得复杂,是因为一大家子一起过。 真要那样,桑景云就不喜欢了。 “我也喜欢我们家这样的,有一回我们回嘉兴过年,险些把我累死。”桑钱氏道。 自家简单祭拜,做点年夜饭自己吃,累不到哪里去。 若是折腾出各种程序,再很多人一起过年……男人和孩子还好,女人会累死。 今天早餐吃的是面条,桑学文正在做浇头。 前些天帮桑景雄做长寿面这事儿,点亮了桑学文做面条的技能,他们家早上,便也能吃上面条。 桑景雄过完生日,就年满十一周岁,等过了年,他虚岁都十三了。 不过他身高不到一米四,看着就是个孩子,这会正在玩桑景丽的玩具。 桑景丽正在嗑瓜子,桑景英则躺在桑景云往日里很喜欢的躺椅上看书。 桑学文做了一锅浇头后,就将面条下锅煮,捞出面条浇上浇头,就招呼大家吃饭。 所有人都来到桌边吃面条。 他们吃的是榨菜肉丝面,桑学文还放了一些肉丸。 吃过面条,桑学文就开始炖鸡,准备祭拜要用的各种食物,包括三样糕饼、三样水果,还有鱼之类。 桑钱氏带着桑学文忙碌的同时,指使桑景英去县城,把阿兰奶奶接来。 这是早就说好的,阿兰在主家忙过一上午之后,就来他们家过年。 桑景英跑出去接人了,桑景云则去隔壁孤儿院看了看。 谭峥泓这几天没在,今天,就连他的保镖都走了,但孤儿院的孩子很乖巧,这会儿正在听姚同丰讲各地过年的习俗。 不过他们听得并不专心,目光一直往厨房飘。 厨房传出的香味,实在太过诱人! 谭峥泓自掏腰包拿出五个银元买了许多猪肉,给孤儿院的孩子过年用。 桑景云见这些孩子都很乖,便回了家。 快吃午饭的时候,阿兰和桑景英一起回来,阿兰的手上还拎着一条鲢鱼。 “今天有从太湖运来的鲜鱼卖,我就买了一条,等下做宴球给你们吃。”阿兰笑着开口。 宴球是嘉兴那边的一种食物,也有人叫它鱼圆,是用鱼肉和肥猪肉做的,桑学文从小就爱吃。 这道菜做起来很麻烦,但阿兰以前常常做,不过桑家落败后,他们就没吃过了。 吃过午饭,阿兰打算做宴球,结果活儿被桑学文抢了:“兰姨,我来做。” 阿兰眼眶红了:“学文长大了!” 儿女都快到婚嫁年龄的桑学文听到这话,眼眶也有点红。 桑家这天的年夜饭特别丰盛。 吃饭前,桑钱氏拿一个碗,装了一些饭菜放在桑元善的遗照前:“现在我们家越过越好了,等来年,肯定会更好。” 桑学文看着这一幕,突然捂住脸,随即嚎啕大哭起来。 桑钱氏也没拦着他:“今天哭就哭吧,等明天,就不能哭了。” 去年除夕,他们家来了很多要债的人。 今年,总算可以安安生生地过年。 桑钱氏在桑学文的哭声里动了筷子,其他人便也吃起来。 至于桑学文……这一桌饭菜,总归是吃不完的,不会饿着他。 桑家吃年夜饭的时候,租界,谭峥泓也在吃年夜饭。 他娘没有跟着他们来上海,他们过年也就父子两个,外加从南洋跟来的佣人和保镖。 谭大盛让那些人跟他们一起吃年夜饭,还用卖瓷器得来的美元,给这些人发了红包。 “爹,我的压岁钱呢?”谭峥泓朝着谭大盛伸手。 谭大盛道:“你都多大年纪了,还跟我要压岁钱!” 一边说,他一边把最后的那个红包放在谭峥泓手上。 谭峥泓喜笑颜开,开始对着谭大盛说好听话。 谭大盛道:“你这小子,嘴是真甜!” “那是,从小到大,爹你没少给我吃糖!”谭峥泓给谭大盛夹了一颗牛肉丸。 孤儿院,孩子们也分到了年夜饭。 钱表姑的公婆早逝,她丈夫又没有亲兄弟,以前过年,都是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过。 现在,她的两个孩子跟着她住到孤儿院,她也就在这边过年。 年夜饭她把厨房里存着的咸鱼蒸了,又用猪骨头煮了一锅笋干,用油渣炒了青菜,并且做了一大锅红烧肉。 那红烧肉她是切分好之后下锅煮,每块分量都差不多,以免厚此薄彼。 “不能抢别人的肉吃,知道吗?要是有人抢别人的肉吃,下回吃肉就没他的份了!”钱表姑挥舞着手上的长勺给人分肉,在姚同丰过来的时候,给姚同丰一块纯瘦肉。 姚同丰不爱吃肥肉,感激开口:“多谢。” 孤儿院的孩子瞧见这一幕,却同情地看向姚同丰。 肥肉多好吃啊!他们先生竟然没有! 不过姚先生吃得还是比他们好的,今儿个下午,隔壁桑家端过来几个菜给姚先生加餐。 孩子们见钱表姑拿出咸肉、酱鸭和宴球,有些羡慕。 但也仅止于此。 他们对自己现如今的伙食和生活,已经非常满意。 江来咬了一口肉,对那些以前跟着他混的小乞丐道:“你们要记得谭少爷、桑小姐还有云景先生的恩情,要不是他们,我们现在指不定已经饿死冻死了。” 以前的冬天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难过的。 但这个冬天,他们每天都能吃饱饭,竟然还胖了一圈! 他的碗里装满了白米饭,上面还有一块肉,而面前的桌上,咸鱼、笋干、炒青菜和肉末豆腐,都是可以随便吃的。 这样的好日子,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 而之后,还有江来更不敢想的事情。 吃过年夜饭,钱表姑就给孤儿院的孩子,每人分了两个铜元做压岁钱,又给他们一人一个书包。 这书包是钱表姑和她的儿女,这段时间赶制出来的,样式很简单,就是单层的斜挎包,用的布料也不好。 但这是书包! 书包里,还放了两本书,一本是小学一年级的语文书,还有一本是小学一年级的数学书。 孤儿院的孩子知道姚同丰是谭峥泓给他们请的先生,但之前对此没什么概念。 此时收到书包,他们猛然间想到了以前要饭时遇到的那些,可以无忧无虑去上学的孩子。 他们,也能去上学? 江来抱着书包,先是愣住,然后又再三追问钱表姑,问这些东西,是不是真的要给他。 从钱表姑那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后,江来沉默了一会儿,随即泪流满面。 他这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夸张一点,这次哭,却哭得悄无声息。 紧紧拽着手上的书包,他再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不一样了。 这个年,有人过得很开心,也有人过得不顺心。 比如洪永祥,吃年夜饭时,全程都在被催婚。 又比如张四爷。 今天,张四爷把外头的女人孩子带回家,憋屈了许久的张夫人再也受不了,跟张四爷吵起来,把摆满年夜饭的桌子都给掀了。 张庄茂站在张夫人这边,和张四爷的外室吵架,而张四爷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不敢得罪张四爷,又厌恶张四爷在外面的孩子,两不相帮,以至于张家格外热闹。 而在上海以外的地方,这个年也有一些人,过得与众不同。 北京。 一个在北京求学的年轻人,因路途遥远以及路上不安全,没有回家过年。 他这样的学生有很多,因而有人组织了一些学生一起过年,但他不喜欢热闹,就没有参加。 他在除夕的前一天出门,从少数还开着的铺子里,购买了一篮子的食物,又进入一家书店。 这个年,他打算独自在家看书。 他进书店的时候,书店老板正在整理书架,将一套套新书搬到书架上。 “老板,有上海来的书吗?”这人问。 第74章 庙会 大年初一一大早, 外面就响起炮仗声。 桑景云穿衣服出去,才知道是桑学文放了“开门炮”,迎接新的一年。 放完炮仗, 桑学文就去揉面做饺子。 昨晚上吃年夜饭时,桑景云说了北方人过年吃饺子的事情, 桑景雄就嚷嚷着想吃饺子。 桑学文本质是惯孩子的,今天早饭, 就打算做饺子。 家里没有新鲜猪肉,这会儿要去县城买不一定能买到, 时间上也来不及, 他就把咸肉剁碎, 又炒了点鸡蛋放进去中和咸味,拿来做馅。 桑景云上辈子吃过很多饺子, 但从未吃过这样的, 只能说桑学文很有想象力。 “爹,你会做饺子吗?”桑景云问。 桑学文道:“我没做过, 但吃过, 知道饺子是什么模样的。而且面粉咸肉和鸡蛋, 放一起怎么都好吃。” 也是,白面包咸肉,怎么都不会难吃。 桑景云去洗漱,桑学文则包了几十个饺子, 用水煮了之后放在桌子中间, 又另外煮了一锅粥。 家里现在八口人, 要是只吃饺子,那得忙活大半天,所以粥也是要喝的。 咸肉鸡蛋馅的饺子味道不错, 桑景云吃过后,就和桑景英一起,溜达去了隔壁孤儿院。 孤儿院的孩子们正在吃早饭,吃的是年糕粥。 桑景云进去时,正好瞧见一个换牙期的孩子,牙齿被年糕黏住掉下来。 他把自己的牙齿吐掉,继续大快朵颐。 “新年好。”桑景云笑着对他们开口。 “新年好!”一群孩子大声对桑景云道,江来还给桑景云唱了一首祝桑景云新年快乐的歌谣。 他们都很快乐,还告诉桑景云,他们今天要去隔壁村参加庙会。 他们这里的商人,喜欢大年初一去寺庙烧香。 在桑景云上辈子,大年初一这天,她父母不是去普陀山就是去灵隐寺,专门往有名的寺庙跑,但这年头交通不便,商人们没有这样的条件。 大年初一,他们一般都是就近烧香。 一些做小买卖的人,就会趁着这个机会,在寺庙门口卖些东西,如此,就形成了庙会。 隔壁村的那个寺庙并不大,但每次庙会,也都是热闹的,孤儿院的孩子自然充满期待。 他们昨天收到了压岁钱!今天可以去庙会上买好吃的! 桑景云问桑景英:“阿英,你想去庙会吗?” 桑景英过了年,虚岁已经十五。 但他还没满十四周岁,本质还是个孩子,当即道:“姐,我想去。” “那我们也去逛逛。”桑景云道。她今天不打算写小说,正好有空。 桑景英很高兴:“好,我们也去逛逛,姐,到时候你有什么想吃的,尽管跟我说,我买给你吃。” “好。”桑景云笑道。 桑景云回家说了庙会的事情之后,桑钱氏就道:“庙会我去得多了,你们小孩子去就行,我就不去了。” 阿兰和陆盈也不打算去,庙会也不过就是卖些吃的玩的,人还多,她们不想去人挤人,就只叮嘱桑景云,让她看好桑景丽。 “我会看好阿丽的。”桑景云道,牵着桑景丽的手,带着她往外走。 桑景英连忙跟上去,牵住桑景丽的另一只手。 桑景雄见状有点不高兴,觉得自己被排挤了,但想到自己手上有刚拿到的两个银元的工钱,他又高兴起来。 他这次,可以在庙会上买一大堆东西。 桑景云来到隔壁村,才发现这里的庙会的规模,比她想象中要大。 寺庙里面,还有寺庙周围摆了很多摊子,卖各种东西,从麦芽糖到梨膏糖,从油条到麻球,什么都有。 桑景云就看到有孤儿院的孩子买了糖或者油条吃。 最厉害的还是江来,他把自己小弟的钱集合以后,买了很多东西,然后一群孩子分着吃。 桑景丽小时候去过庙会,但早已没有了记忆,瞧见这么热闹的场景,欣喜不已,看什么都想要。 桑景云就让桑景英给她买了些吃的。 “姐,你想吃什么?”桑景英问。 “我不爱吃这些。”桑景云道。 她早上吃得很饱,也就对这些小吃没兴趣。 桑景云对吃的没兴趣,就专注观察周围的环境,看摊位上的东西。 这些都是可以写进小说里的素材。 张庄茂远远地,就看到了桑景云。 见桑景云在摊位之间转来转去,但什么都没有买,他心里生出些同情来。 桑家现在的住的房子,以前是他们家的,他们家一些亲戚,就住在桑家附近。 因此,桑家的情况,他们是知道的。 据说,桑家一直在帮孤儿院的工作人员做饭,以此赚取微薄的收入。 虽然桑家对外说他们家在嘉兴还有些产业,每个月都有收益,但那收益应该不多,如若不然,桑家没必要挣给人做饭这样的辛苦钱。 桑景英也没必要半工半读,桑景雄更没有必要去糕点铺工作。 上海县城的人,觉得桑家现在,应该是日子能过下去,但不宽裕。 但张庄茂没想到,他们竟然不宽裕到,桑景云来逛庙会,都不能买点吃的。 想到最近看的《真假千金》,张庄茂有种像俞少爷帮助金月季一样,帮助桑景云的冲动。 他想往桑景云所在的方向走去,但很快被人拉住:“你想干什么?” 拉住张庄茂的,是张夫人。 年前,因为种种原因,张夫人一直很难受,瞧着老了许多。 昨晚上大年夜,张四爷将他养在外面的女人带回家,说那女人以后就是他的姨太太,这件事,更是让张夫人一晚上没睡。 这会儿,她挂着两个黑眼袋,整个人瞧着特别憔悴。 “阿茂,要不是桑景云,你爹也不会这么对我,不许你去找她!”张夫人说着,有些想哭。 就因为她跟桑景云起冲突,害得张四爷损失了一笔钱,张四爷才会整天跟她吵架,还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 “娘……”张庄茂觉得自己母亲这是迁怒,但他母亲很可怜,他也不好再去找桑景云。 张四爷也在,也瞧见了桑景云,心中一阵恼怒。 他原本,是想想个法子,把那十亩良田要回来的,谁能想到桑家人转头就跟那个谭少搭上了关系? 那个谭少在上海郊区开孤儿院,他们上海的商人,不可能一点不关注。 张四爷就去了解了一下谭峥泓的背景。 然后他就得知,谭峥泓是从南洋来的,他父亲谭大盛,还跟一位高官交好。 这样的人,他不敢得罪,只能放过桑家。 都怪他妻子!要不是他妻子得罪了桑景云,他根本不会丢掉十亩地。 张四爷瞪了一眼自己的妻子,带着自己的姨太太往寺庙走去。 他把姨太太带回家,其实是因为他在上海的名声已经不太好。 既然名声已经不好,他也就破罐子破摔,把原本顾忌着名声不敢干的事情干了。 桑景云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抬眼看去,就看到了张家人。 “桑家侄女,好久不见,你一个人来的?”张四爷询问。 “不是,我家里人去别处逛了。”桑景云道。 桑景英带着桑景丽去买臭豆腐干了,因为人有点多,他们在排队等。 “有家人一起就好,你一个小姑娘,独自出来逛庙会不妥当,容易坏了名声。”张四爷端着一副慈祥长辈的模样,说的却是指责的话。 “不劳张四叔操心,张四叔还是关心一下自己的名声。” 张四爷脸色有些难看,又道:“桑家侄女,原先你爷爷是想把你嫁到我们家的,但你与我夫人闹得厉害,这门婚事怕是成不了了。你已经十八岁,也不知道将来会找个怎么样的。” 张四爷说这事儿,是想看桑景云后悔。 原本桑景云能嫁给他儿子,现在嫁不成了,他就不信桑景云不懊悔。 在张四爷说了这话以后,张家人除张庄茂以外,都幸灾乐祸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听到这话,则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她就说张家人对她的态度有点怪异,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但张庄茂,她真的看不上! 桑景云正这么想着,就听到了谭峥泓的声音:“桑小姐!桑小姐!” 谭峥泓扬起拎着几盒糕点的手朝着桑景云挥舞,他另一只手上拎着的东西则更多。 “桑小姐,我终于找到你了!我给你带了些东西!”谭峥泓喜滋滋上前。 他大赚了一笔,有钱给桑景云买东西了! 不过这些东西,大多不是他买的,而是别人送他父亲的礼物,被他拿来借花献佛。 张四爷看到谭峥泓,有种自己挨了一巴掌的感觉。 桑景云跟这个谭少爷,关系很好? 等等,就算谭少爷跟桑景云关系好,也肯定是玩玩,不会认真。 谭峥泓并不知道张家人的想法,又道:“我爹还让我拿了一些布料送你,我放在孤儿院那边了。” 张四爷脸色铁青,谭少的爹,竟然知道桑景云? 第75章 办厂 张四爷一看到谭峥泓, 就猜出谭峥泓的身份。 但张家其他人对谭峥泓一无所知。 可就算他们不认识谭峥泓,也能看出谭峥泓不简单。 今天是大年初一,谭峥泓穿上了他母亲给他寄来的全套新衣服。 这是一套西装, 因为现在天还有点冷,西装外面, 他加了一件羊绒大衣。 此时的普通人,是不会这么穿的, 谭峥泓瞧着,跟周围人格格不入。 张家人都觉得, 桑景云嫁不了张庄茂后, 就再也找不到好人家, 谁能想到,大年初一这样特殊的日子, 竟然有个小少爷来找她, 给她送礼。 张庄茂看到谭峥泓,更是大受打击。 “你是谭少?”张四爷问谭峥泓。 谭峥泓并没有听到张四爷跟桑景云的谈话。 他见张四爷跟桑景云站在一起说话, 以为这是桑景云的熟人, 也就笑着开口:“我姓谭, 叫谭峥泓。” 还真是那个开孤儿院的谭少! 张四爷道:“谭少,我对你早有耳闻!你心地善良,为帮助县城的孤儿,特地开设孤儿院, 乃是我辈楷模。” “我也没做什么……”谭峥泓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云讽刺道:“张四叔变脸还真快。” 桑景云口气不对, 谭峥泓自然听得出, “张四叔”这三个字,更是让他知晓了张四爷的身份。 同时,他也注意到, 张四爷身后,跟着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张夫人。 谭峥泓不再搭理张四爷,而是看向桑景云:“桑小姐,这里就是庙会?真热闹,你带我逛逛吧!” 桑景云答应下来:“好。” 桑景云懒得搭理张家人,带着谭峥泓就走,给谭峥泓介绍摊位上出售的各种东西。 她这身体的原主以前没少逛庙会,她对庙会上的各种东西,也就如数家珍。 谭峥泓听了一会儿,道:“我也想吃油炸臭豆腐干。” 桑景云道:“你手上拿满东西,都吃不了……你怎么不把这些东西放在孤儿院?” 谭峥泓道:“我忘记了。” 他到了之后,直接去了桑家,得知桑景云不在,就拎着东西来找人了。 “你让你保镖帮你拎吧,我去给你排队。”桑景云道。 谭峥泓把手上拎着的东西给了保镖,和桑景云一起排队。 这个摊子不止卖油炸臭豆腐干,还有萝卜丝饼和炸馄饨。 所谓炸馄饨,其实是馄饨面皮稍微捏一下放油锅里炸,没有馅料,但酥脆好吃。 桑景云都买了一些,给谭峥泓品尝。 谭峥泓连连称赞,又道:“这酱料味道很好!” 谭峥泓自幼锦衣玉食,嘴也就很挑,不爱吃不新鲜的东西。 但只要食材新鲜,各种做法的食物,他都愿意尝试,并且都很喜欢。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张家那边,张夫人道:“我当时说桑景云勾搭人,一点没说错!那个少年,就是那天跟桑景云一起的人!” 张夫人极力想要证明自己没错。 然而张四爷呵斥她:“闭嘴,那谭少不是你能得罪的!” 张夫人问:“那人是谁?” 张四爷却懒得跟她解释:“你一个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 张庄茂道:“爹,你既然什么都不说,到时候娘有些地方没做好,你也不要说她!” 他的父亲不把他母亲当回事,还找姨太太,太不尊重女性了! 张庄茂看不上自己父亲的行为,但他看到桑景云跟谭峥泓相谈甚欢,却也会觉得桑景云跟男人一起逛庙会,行为太出格,还觉得桑景云嫌贫爱富,认识了有钱人就把自己忘到脑后。 若是桑景云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觉得,他同样不尊重女性。 张家人烧了香之后,匆匆离开。 张四爷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原本是想带着妻儿逛一逛庙会的,但见自己父亲脸色难看,便不敢再提此事,跟着自己父亲回了县城。 另一边,桑景云他们逛了一阵之后,便打算回家。 这边虽然有不少摊子,但地方很小,很快便能逛完。 回家的路上,谭峥泓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有话单独跟你说。” 桑景云听谭峥泓这么说,就带着谭峥泓走在了最后:“你要说什么?” 谭峥泓道:“桑小姐,之前那些瓷器,都已经卖出去!” “这么快?”桑景云有些惊讶。 “是比我想象中要快,桑小姐,这主意是你出的,因而我带了三成的纯利给你。” 桑景云道:“我只出了个主意,你不用给我钱。” 桑景云很清楚,这虽然是个不错的主意,但若是让她去干,是干不成的。 没人会相信她能买到清朝贵族的瓷器,就算有人相信,那人也可能直接抢了她的瓷器。 她甚至买不到顶尖瓷器来做这个局,那些以前做贡品的匠人制作的东西,普通人就算想买,都买不到。 谭峥泓的父亲能拿到那些瓷器,是因为他人脉广。 谭峥泓道:“要的!哪能让你白出主意?而且我给的也不多,就只有三成。” 桑景云问:“三成是多少?” 谭峥泓笑道:“两千美元。”其实只有一千八,但他觉得后续还能卖,既如此,凑个整数提前给桑景云一些,也是可以的。 桑景云听到两千美元这个数字,并没有多惊讶。 毕竟在后世,两千美元并不是什么大钱。 至于现在……桑景云问谭峥泓:“美元和银元的汇率是多少?” 谭峥泓道:“银行的汇率是不准的,美元兑换银元的话,一美元大概能兑换两个半银元。” 不同的地方,兑换价格不一样,有些人还会压价,又有人急着要美元,会愿意多出钱。 但一美元能兑换的银元,基本在两到三个之间。 “这么多?”桑景云倒抽一口冷气。 两千美元相当于五千银元,她辛辛苦苦写了那么久小说,都没赚这么多! 谭峥泓有些得意:“我爹帮了忙,所以卖得有点多!” 两千美元有些太多了,桑景云道:“这么一大笔钱,我不能收。” “桑小姐,你收下吧,”谭峥泓道,“这本就该属于你。” 桑景云能看出来,谭峥泓是真心想把这钱给自己的。 她考虑过后,问谭峥泓:“我之前提过开水泥厂和砖厂的事情,不如我们拿这钱,合办一家工厂?” 开个工厂,可以创造一些劳动岗位,帮助到一些底层百姓。 以后赚了钱,赚来的钱还可以用来继续帮助别人,可以从国外购买一些设备。 她穿越前,她们国家的钢铁产量占世界第一,但这个时间,他们国家的钢铁产量比日本低,钢铁生产技术和规模远不如日本。 就是因为这样,他们国家才会严重缺武器。 桑景云一直都想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他们国家攒下一些东西,以应对多年后的战争。 比如购买大批钢铁武器,送去中西部地区,以便将来可以捐赠给军队。 她能做的不多,但她想做点什么。 谭峥泓想了想道:“可以!建水泥厂需要的钱比较多,暂时盖不了,但可以先盖一个砖厂!” 桑景云道:“我对办厂的事情了解不多,要麻烦你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她不打算放弃写小说,那么开工厂之类的事情,就没办法自己去干。 她本身也不擅长做这些,上辈子她父母都经商,但她从头到尾,都不曾做过生意。 谭峥泓道:“不麻烦!我也不懂办厂的事情,但我可以学!” 两人一边聊一边往前走,到桑家时,正好中午。 桑景云邀请谭峥泓到他们家吃饭。 “今天是正月初一,会不会不太好意思?”谭峥泓话这么说,但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桑钱氏看了一眼不久前拎着礼物过来,然后在得知桑景云不在之后,转身拎着礼物离开的谭峥泓,让桑学文去炒几个新鲜的菜。 桑景云没拿那两千美元,但光是谭峥泓送他们的礼物,就值不少钱。 只是在帮谭峥泓赚了一笔钱后,她收这些东西,便不觉得不好意思了。 谭峥泓在桑家吃过午饭,便回了家。 今天到底是大年初一,他不好很晚回去。 而谭峥泓刚到家,就看到有洋人在跟自己的父亲聊天,想要购买清朝贵族使用的精美瓷器。 来的人里,有一个人,还是年前谭峥泓刻意结交的,跟他差不多年纪的洋人。 那人看到谭峥泓,就道:“谭!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我今日,会见不到你!” 这个年轻人叫诺伯特,是个英国人。 他爷爷是个平民,早年跟着一个贵族家庭不能继承爵位的小儿子来到印度,机缘巧合之下赚到一笔钱,之后还越赚越多。 他们家的钱,是不怎么干净的,在英国的地位也不是很高,因此,他父亲这些年到处钻营,想得到一个爵位。 谭峥泓不喜欢这些侵略过自己国家的人,但面上并未露出,他笑着跟诺伯特聊起来,还将诺伯特带去自己的书房。 诺伯特常年生活在南洋,跟谭峥泓有很多话题可以聊,聊着聊着,他注意到谭峥泓桌上,有一些整理好的英文稿件,似乎是一本小说。 诺伯特多看了几眼,立刻就被开头吸引住,他面对东亚人一向不怎么客气,拿过那些稿件,就开始读。 很快,他便看到了孩子被调换的情况:“我的天,换孩子的人太可恶了!怪不得以前的皇后生产时,要请大臣监产。” 第76章 读书 诺伯特是个爱看热闹的普通人。 看到有钱人的孩子被调换这么个开头, 就开始好奇后续,拿着稿件看起来。 这部小说的节奏非常快。 金月季回家后,跟金家发生了许多冲突, 金芍药试图陷害她,还被她拆穿。 只是金老板存着让金芍药联姻的念头, 也就偏袒金芍药。 他甚至不曾对外说明,金月季是他的亲女儿。 不过, 因为金月季不服软,受了委屈会闹, 所以金老板也不敢委屈金月季。 金家非常热闹, 诺伯特看得津津有味:“这位玫瑰小姐的行为虽然不怎么淑女, 但与众不同,活泼可爱。” 月季在英语里, 被称为“中国玫瑰”, 而谭峥泓翻译时,直接翻译成了玫瑰。 “我也非常喜欢她。”谭峥泓道。 诺伯特虽然与谭峥泓相交, 但其实不怎么看得上谭峥泓这个中国人。 因此, 他离开谭家时, 毫不客气地拿走了谭峥泓的手稿。 谭峥泓只能庆幸,他翻译完之后,有誊抄的习惯,而诺伯特拿走的, 是他誊抄的稿件, 就算后续被损坏了, 也不至于给他造成巨大损失。 若是诺伯特喜欢,说不定还能帮他印刷这部小说。 等人走后,谭峥泓问自己的父亲:“爹, 他们买了多少东西?” 谭大盛笑道:“他们买了几个大件,花了两千美元。” “真有钱!”谭峥泓道。 谭大盛道:“这些人做的,都是暴利生意,哪能没钱?而且这些瓷器,他们带回去,也都是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 现如今欧洲那边在打仗,瓷器的价格不会很高。 但战争迟早会结束,到时他们拿着金钱和瓷器运作一番,说不定就能得个爵位。 谭大盛跟谭峥泓说了这个道理。 谭峥泓道:“爹,他们打仗,若是能打得更厉害一些就好了。”他巴不得那些国家打个两败俱伤。 谭大盛叹了口气,跟谭峥泓说了现在的战况,以及英法等国,要求各个殖民地往欧洲送劳工的事情。 若无意外,中国也会安排劳工参加战斗。 说是劳工,真到了战场上,可能会被当炮灰。 但此事,他阻止不了。 “现在上面要求我们捐款,当作支付给劳工的酬劳。”谭大盛叹气。 他来到上海之后,各方面的开销是真的大。 谭峥泓想了想道:“爹,这捐款你无需给太多,毕竟层层盘剥后,到劳工手里的怕是很少。” 谭大盛道:“你以为我们这些商人捐款,是为了帮助那些劳工?这都是给政府,用来买自己一个安稳,或者用来讨好某些人的。不过这次捐款,我确实不打算捐很多,我必然是要哭哭穷的,免得某些人觉得我钱多,拼命压榨我。” 他已经决定要把自己用瓷器骗洋人钱这件事,告知给自己当靠山的官员了。 他穷到坑蒙拐骗,那些人总不好让他继续出血。 这些事情,谭大盛掰开了揉碎了给谭峥泓讲。 来上海之前,谭峥泓从未听自己父亲说起过这些。 这段时间,他总觉得以前的自己,是井底之蛙。 听完,谭峥泓跟谭大盛说了自己想开砖瓦厂的事情。 谭大盛道:“你想开便去开。” 谭峥泓又笑着开始说好话,顺便跟谭大盛要了几个人。 他要做的事情也很多,办厂这件事,自然不可能亲力亲为。 正月初一下午,阿兰回了她工作的钱家。 正月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 桑钱氏一大早起来,就带着钱表姑的两个孩子,回娘家去了。 钱表姑没回去,现在孤儿院就她一个做饭的人,她要挣钱,今年就不回去了。 陆盈没有娘家能回,也就在家待着,顺便做针线活。 她已经攒下一些私房钱。 这些钱,并不如她以前的私房多,但因为这是自己挣到的,这些钱的存在,让她觉得很安心。 不过现在,她并不是在给兰心衣帽店做活儿,而是在做她自己的书包。 她已经给桑景丽做了一个。结果桑景云让她给桑景丽做榜样,和桑景丽一起学,她只能给自己也做一个书包。 陆盈这辈子,做过很多书包。 她未出嫁时,曾给自己的兄弟做书包,后来嫁了人,更是没少给子女做书包。 但这是她第一次给自己做书包。 想到这段时间,桑学文读给她听的《真假千金》,陆盈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她这么大年纪,也能去读书,也能学认字? 她能学会吗? 而在上海一些地方,很多人都在为要不要送女儿去读书这件事争吵。 阿兰工作的钱家是做生意的,家里有两个小姐。 钱家没让两位钱小姐去读书,但平日里并不禁止她们出门。 年前,这两位钱小姐每日都跟小伙伴一起去茶楼吃早饭,钱家人也没拦着。 结果今天,她们缠着父母,说想要去读书。 “你们两个女孩子,读什么书?再过几年,你们就能嫁人了!”钱父不赞同。 钱家二小姐道:“爹,别人能去读,我为什么不能去读?” “那些人都是不安分的!” “哪里不安分了,洪家小姐不也读过书?” “她读书的时候年纪还小,现在早就不读了!” …… 钱二小姐和父亲越吵越厉害,突然,钱三小姐道:“爹,现在那些有本事的男人,都不愿意娶不识字的妻子,你让我们读书,我们能嫁得更好。” 钱老板面露迟疑,考虑过后,终于答应让两个女儿去读书。 等回到房间,钱二小姐就哭起来:“小妹,我们爹跟金老板一样,把我们当个物件,就想拿我们去换好处。” 钱三小姐才十二岁,表情却很成熟:“姐,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想办法过好自己的日子。我们多学点东西,这样就算以后遇到事情,也不用慌。” 钱二小姐闻言,点了点头。 租界,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对自己的女儿道:“媛儿,你若是实在不想上学,以后就不去了,左右那些字,你都已经认识。” 他几年前,将女儿送去学校读书。 但他女儿不爱读书,之前一直闹着不想继续上学。 这时,叫媛儿的小姑娘突然道:“爹,我要继续上学!我一定要考上中学!” 她原先只觉得读书辛苦,最近看了《真假千金》,却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 她真的,就要在后宅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不,她不想,她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她必须读书! 又有一些男人,决定送自己的女儿去上学,还有人鼓动自己父母,让父母送自己妹妹去上学。 一些没有回老家,留在上海过年的新式文人,也感慨不已:“看《真假千金》这本书,真的会因为金月季对知识的渴望而动容。” “若我妻子,想法如金月季这般就好了!” “云景先生成功塑造了一个觉醒女性的形象。” “这几日没有《新小说报》看,着实让人不适应。” …… 第77章 战地记者 正月初三, 隔壁孤儿院的学堂,正式开始上课。 孤儿院所有五岁以上,没有残疾的孩子, 都必须上课,剩下的孩子则照常生活, 由雇来奶娘照看着。 孤儿院的房子都是两层的,孩子们睡觉是在楼上, 而上课的教室,则在底楼。 这里也是平日里, 孩子们吃饭的地方。 今天桑景云照旧没有动笔, 她一大早, 就领着陆盈和桑景丽去了隔壁,打算陪他们一起听姚同丰的课。 姚同丰没有授课经验, 但他对教学充满热情, 也不嫌弃孤儿院的孩子,桑景云相信他能成为一个好老师。 孤儿院没有钟, 也就没有准确的上课时间, 干脆吃完早饭就上课。 等桌椅被收拾好, 姚同丰就道:“同学们,今天是我们开始学习的第一天,我们先一起来唱歌。” 姚同丰带着大家一起唱《读书郎》。 座位是按照身高排的,桑景云让桑景丽坐在最前面, 她和陆盈, 则坐在最后面。 孩子们都开始唱歌, 陆盈却有点不好意思张嘴,桑景云注意到这一点,大声跟着唱。 陆盈见状, 就也跟着唱出声。 唱完歌,姚同丰就道:“今天,我先带着大家数数,然后再教大家写自己的名字。” 姚同丰先带着孩子们,从一数到一百,来来回回数了好几次,然后给每个孩子写他们的名字。 很多孩子,原先是没有名字的,姚同丰就现场给他们起一个。 当然,看似是现场起的,其实不是。 这段时间,姚同丰了解过班里每个孩子的情况,他给他们起的名字,都跟他们本身的特质沾边。 除了起名字外,姚同丰还给那些不知道自己生日的孩子,想了个生日。 “二狗,你既然不知道自己该姓什么,就姓谭吧,你长得很壮实,还总是帮忙干活,是个再好不过的孩子,叫谭文武如何?老师希望你将来文武双全。” “小米,你是个安静的小姑娘,老师希望你胆子大一点,多说说话,你叫谭文巧怎么样?” …… 一个个孩子,都有了自己的名字,全是较为常见但寓意很好的字。 所有有了新名字的孩子,都非常开心,而他们在选生日时,大多选了自己来孤儿院的这天,当作自己的生日。 当然,也有一些孩子是有名字,有生日的,那就不用改。 姚同丰在纸上写上这些孩子原本的名字,再写上他们的新名字,他们的年龄,还有他们的生日,最后将之交到他们手上。 最后,他又说了说学堂的各种规定,如此一来,一上午就过去了。 桑景云在教室后面坐了一上午,觉得姚同丰做得挺好的。 不过班里的孩子,基础很差,纪律也不是很好。 现代的孩子都上幼儿园,家里也会教一些知识,因此很多人去上小学的时候,已经认识一些字了,也知道上课不能说话之类的事情。 这些孩子以前野蛮生长,却是什么都不懂的。 不过桑景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一定会越来越好。 对陆盈和桑景丽读书这事儿,她也彻底放下心。 陆盈没读过书,但其实认识几个字,自己的名字,还有简单的数字,都是会写的,算数也会一些。 桑景丽这几个月被桑学文教着,也学了一些字。 她们在接下来的学习中,绝对可以领先孤儿院的孩子。 上课只上一上午,下午,钱表姑会让自己的两个孩子,教孤儿院的孩子做针线活。 再过段时间,谭峥泓打算接一些诸如做纸袋、做棉签、做火柴盒之类的手工活给他们做。 现如今机器很少,市面上的竹筷都是手工削的,这样的活儿对谭峥泓来说不难找。 若有手巧的孤儿,还可以让他们做一些需要技术含量的工作,这也是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 桑景云上完课,就回家吃饭。 初一那天她见过谭峥泓,但这两天谭峥泓一直没过来,倒是他的保镖,又来了孤儿院这边。 桑景云觉得他们已经不是保镖了,而是孤儿院的保安。 一直到初五那天,桑景云才又见到谭峥泓。 谭峥泓跟她一样,去听了一上午的课,回来就道:“桑小姐,姚先生耐心真好!” 孤儿院有那么几个孩子,连十以内的加减法都算不清楚,他看得都急了,姚同丰竟然还能温声细语,真的太厉害了。 谭峥泓把自己去听课遇到的事情仔细说了,桑景云闻言道:“这些孩子从小缺吃少穿,肚子里还长寄生虫,他们长期营养不良,学东西也就比普通人慢。” 这个时代的穷人,和现代的穷人不一样。 这时的穷人,是真的会被饿死的,若不是谭峥泓,这些孩子,很多都活不到成年。 还有寄生虫……刚来时,他们每个人都长蛔虫蛲虫,谭峥泓光是给他们买驱虫药,就花了不少钱。 “原来如此,”谭峥泓道,“幸好我爹有钱。”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幸好我爷爷有钱。” 她这身体的原主小时候总发烧,若是生在普通农家,大概率会夭折。 谭峥泓这时,又说起办厂的事情:“桑小姐,我已经跟我父亲说过办厂的事情,我们办一个砖瓦厂,股份一人一半。” 办砖瓦厂,是比办水泥厂方便的。 他们国家烧制砖瓦,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他请几个会烧砖的师傅,再学一学现在较为先进的烧砖技术,盖一个好点的砖窑,再请人做一些手工压砖坯的简易机器,就可以开始烧砖了。 他们国家在古代,烧制的一直都是青砖,而这次办厂,谭峥泓打算烧制红砖。 红砖的烧制方法比青砖要简单,成本也低,当然,红砖的使用寿命比不上青砖。 但一般的建筑,使用红砖已经足够。 桑景云对此也很赞成。 她办砖瓦厂,是想创造足够多的工作岗位,既如此,就没必要去制作精细昂贵的东西,薄利多销才是追求。 上海人口在接下来几十年里,会增加很多,建房需求也大。 而对普通人来说,盖房子用红砖已经足够。 至于有钱人,他们的房子,有些干脆是用石材来盖的,总之怎么奢华怎么来。 谭峥泓要把砖瓦厂的股份给桑景云一半,桑景云并未推辞。 等砖瓦厂赚了钱,有了分红,她打算拿来盖别的工厂,或者为将来的战争积攒物资。 现在时间还早,就先盖工厂。 一个国家想要强大,必须发展工业。 谭峥泓又跟桑景云说了一些别的事情。 比如有个英国人很喜欢他翻译的《真假千金》,又比如他们国家,会有很多劳工被派往欧洲战场。 其实去年,英法两国就已经开始招募中国劳工。 现在,招募的人越来越多。 桑景云听说这件事,从记忆里翻出一些事情。 她记得自己上辈子,看过一个视频,大概就是分析中国是如何争取国际地位,融入国际社会的。 在一战时安排劳工参战,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在欧洲战场上,死了两万多名中国劳工,但因为他们的国家太弱,战后没什么人提起这件事。 甚至,在战后的巴黎和会上,中国遭遇了诸多不公平待遇! 中国在一战中,加入了协约国阵营,还安排了劳工去欧洲作战,是战胜国之一。 因此,在战后,中国希望收回以前被德国强占的,山东的胶州湾及相关权益。 结果呢?当时山东已经被日本占领,拒不交还! 而英法等国为了安抚日本,支持日本对山东的要求! 这时的中国,在国际上,是真的没有话语权。 后来,中国打败日本,又在别国战场上打败美国,自此,才没人敢小看。 拥有足够的实力,才能得来别人的尊重。 桑景云道:“谭峥泓,我们出钱,安排几个人跟着这些劳工去欧洲如何?让他们拍些照片,也看顾一下那些劳工。那些劳工都是普通农民,他们被高额的收入骗去欧洲,却不知道自己将要干的,是一份非常危险的工作,到时他们举目无亲,也不知道会遭遇些什么。此外,英法等国在战后,不一定会承认这些劳工为战争做出的贡献,若能拍些照片,总归是好的。” 日本曾经不承认他们泯灭人性的屠杀行为,幸好后来找到了一些照片做证据,才让他们没办法抵赖。 桑景云觉得,若是有记者跟着那些劳工去欧洲,多拍一些照片,也不至于这些劳工做出的贡献,在战后被无视。 此外,如果有有识之士跟着,说不定能给劳工争取到好一点的待遇。 桑景云同情这些劳工。 他们很多人压根不知道自己出国是做什么的,他们只想赚钱养家。 结果呢?他们漂洋过海,死在了别的国家。 两万多人,这可是两万多人! 这些人,还都是从山东等地挑选的,身强力壮的人。 谭峥泓听了桑景云的话,深以为然。 “我能跟着劳工去欧洲吗?”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桑景云抬头,就瞧见了洪永祥。 孤儿院没有电灯,为了采光,桑景云和谭峥泓是开着门的。 在屋里没有烧火取暖的情况下,本身也是开着门,让太阳晒进来更加暖和。 此刻,洪永祥正站在门口,表情坚定。 洪永祥一直被催婚,在家里待不住,才来孤儿院这边看看,结果正好听到谭峥泓和桑景云说起劳工的事情。 他再次开口:“我一直想做战地记者,你们若要选人去欧洲,能不能让我也去?” 第78章 故人上门 洪永祥作为记者, 常常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他们将很多东西刊登到报纸上,但也有一些东西,是他们没办法刊登, 不敢刊登的。 现如今,百姓生活困苦, 却也有一些人肆意妄为。 他总觉得,他们这个国家, 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他自己,也不想这样下去。 《真假千金》里, 金月季一个女孩子, 都能勇敢走出去, 去完成自己的梦想,他自然也可以。 洪永祥没再提这件事, 跟谭峥泓闲聊起来, 又去桑家蹭了一顿饭。 下午,洪永祥和谭峥泓一起前往租界。 路上, 他再次表示, 自己想去欧洲, 又道:“谭少,你如果真的想组织一个队伍去欧洲,我可以帮你找人。我是记者,我觉得可以再找一个记者, 然后找几个擅长治疗跌打损伤的医生, 组成一个志愿团队随行。” 谭峥泓道:“洪先生, 那边在打仗,真的很危险。” 洪永祥道:“我知道很危险,我就是想做点什么, 想出去看看。” 谭峥泓对洪永祥的印象一直很好,即便因为桑景云的缘故,有些吃洪永祥的醋,他也不讨厌洪永祥。 此时此刻,看着洪永祥,他更是发自内心地敬佩。 他是个普通人,做不到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但佩服那些为了理想,连生命都能放弃的人。 谭峥泓在确定洪永祥是真的想去之后,认真开口:“洪先生,我会帮你。” 洪永祥道:“多谢。” 谭峥泓回到家,就跟谭大盛说了洪永祥的想法。 此时的政府管不住地方,收不到税,一直缺钱,就时常让商人捐钱。 谭大盛是不愿意捐钱的,以他对那些官员的了解,他们捐的钱,很多都落进那些官员的口袋。 但不捐不行,做生意必须有靠山,靠山怎么来?还不是靠钱买。 谭大盛这次,已经打算哭穷少捐点,现在听到谭峥泓的话,他道:“我去找人,安排一个志愿团队跟着那些劳工,一应消费我来出。” 他做过劳工,因而发自内心地想帮那些劳工做点什么。 捐钱意义不大,但组建一个志愿团队跟着那些劳工,确实能帮到一些人。 虽然招劳工的公告写得天花乱坠,但以他的经验,劳工去了之后,大概率过得不好,受伤生病后,也很难得到医治。 “爹,你真好!”谭峥泓一脸感激,对着谭大盛说了许多好话。 谭大盛笑起来:“你啊!” 他靠着卖瓷器赚的那点钱,怕是又要花出去。 不过关系也不是很大,这几年西方打仗,他发了一笔战争财。 虽然分了很多给帮他牵线的洋人军官,但落到他手里的更多。 谭家父慈子孝,桑家却遇到了一些小麻烦。 桑学文以前的两个狐朋狗友,找上门来了。 新年已经过去,下午,桑景云照常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她是从农历十一月中旬开始写的,到现在为止,实打实写的日子,已经有一个半月。 她每天都写四千字,有时还会多写一些,这本书现在已经有二十万字。 这时的书,大多比较精炼,字数也少,比如《还珠格格》第一部,总字数就是二十五万字。 电视剧《情深深雨濛濛》的原著小说《烟雨濛濛》,更是才十五万字多一点。 桑景云现如今写作时,会刻意精炼,因而《真假千金》这本书,再过几天就能完结。 桑景云已经开始琢磨出书版的番外要写点什么钱——南城书局那边,早已开始印刷这本书。 至于新书,桑景云打算等这本书完结后,再想想要写什么。 若是没有很好的灵感,就再写一部爱情小说。 桑景云写小说的时候,桑学文在旁边认真誊抄,遇到桑景云写的错字,他会帮忙修改,有些拿不准到底是不是错字的,就问一问桑景云,再进行修改。 有些作者写作时,不喜欢被打断,但桑景云不怎么介意被打断这件事。 他们正写着,传来敲门声,随即,就有两个穿着破烂衣袍的人从外面进来。 这是两个瘦骨嶙峋的中年人,那模样,像极了桑景云刚穿越时见到的桑学文。 这两个人,桑景云是认识的。 她刚穿越时,来家里要账的那个李老板,曾经是桑学文的狐朋狗友,这两人也是。 只是李老板人聪明,虽然曾跟桑学文他们一起混,但不仅没把自己搞得家破人亡,反而搭上了一些有“本事”的人,赚到不少钱。 这两人却不同,他们跟桑学文一样,又是抽大烟又是赌博,纯纯的败家子。 不过他们不像桑学文是独子,能败的家业不多。 其中一个被桑学文称为“崔老三”的,他父母去世多年,他早已跟两个哥哥分家。 败光自家的钱后,他死皮赖脸在两个哥哥那里蹭吃蹭喝,自己的老婆孩子,也靠两个哥哥接济着过活。 另一个叫“汪大头”的,他父亲还在世,但因为儿子多,对他并不稀罕,也就将他赶出家门。 当然,他像崔老三一样,可以去自己父亲那边蹭点吃喝。 这两人进了院门后,一眼就瞧见坐在门口抄书的桑学文,浑浊的眼睛里亮起光芒:“桑哥,桑少,听说你日子好过了,接济兄弟一点!” “桑爷,你行行好,借我点钱。” 这两人连装都不装一下,一进门就直奔主体,跟桑学文借钱。 桑景云脸色一变,下意识看向桑学文。 桑学文的脸色也变了,拿着钢笔的手不自觉颤抖。 “你们两个来干嘛?给我滚出去!”在屋檐下一边晒太阳,一边削荸荠的桑钱氏看到这两人勃然大怒,拿着手上的刀就冲出去。 崔老三和汪大头被吓到,连连求饶:“婶子你别动刀,婶子你小心点。” 桑钱氏看着太可怕,这两个刚进门的人,连滚带爬往外跑。 跑到门外后,他们的心定了定,又开始求饶要钱:“婶子,你可怜可怜我们,给我们一点钱吧!” “婶子,你也是看着我们长大的!” “婶子,侄女儿有了大造化,不缺钱了,接济一下我们吧!” …… 桑钱氏听到他们的话很生气,怒道:“你们胡说什么!你们给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会找上门来的?” 这两人以前虽然是纨绔,但还是很体面的,现在却已经完全不要脸面。 他们自己也不遮掩这一点:“婶子,我们都听说了,你们家在嘉兴还有产业,不缺钱。” “之前张四爷,还给了你们好些地。” “听说侄女儿,还有了一门好亲事,婶子,借我们一点钱吧,我们给你磕头了!” 说着说着,他们就像那些要饭的乞丐一样,直接给桑钱氏跪下了。 第79章 确定新书 桑景云找了根棍子拿在手上, 跟在桑钱氏身后出门,正好瞧见那两人好像膝盖没有骨头一样,跪在地上讨钱。 江来他们之前讨饭的时候也这样, 但没他们这么狼狈。 桑景云问:“谁跟你们说的这些?” 这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我们也不认识,就是听到有人在议论。” “侄女儿, 你现在发达了,可怜可怜叔叔吧。” “乖侄女儿, 我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你小时候我给你买过不少零食, 你给我点钱吧, 我也不多要, 两个银元就行。” “侄女儿,你小时候, 我抱过你的。” …… 桑钱氏冷着脸开口:“我们家没钱, 就算是有,也不会给你们!” 当初桑学文抽大烟, 是有人设计, 也是这些人在旁边鼓动。 桑钱氏对他们, 没有丝毫好感。 而且她年纪不小,经历过很多事情,知道借钱这种事情,只能借给遇上急事的正经人, 不能借给无赖。 真要给了这两人钱, 怕是会被这两人缠上。 “婶子, 你不给钱,我们就不走了。”崔老三道。 那汪大头更是哆嗦起来,一看就是要犯烟瘾了:“对, 你不给钱,我们就不走了!” 这两人还高声呼喊桑学文:“桑学文,你给哥们一点钱!” “桑学文,等我买了烟,我分你一半!” 桑钱氏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红了:“你们两个混账,看我今天不打死你们!” 她说着,抢了桑景云手上的棍子,就要冲上去打人。 就在这时,谭峥泓留在孤儿院的两个保镖匆匆赶来。 其中一人怒斥那两人:“什么人在孤儿院闹事?快滚出去!” 另一个则看向桑钱氏:“婶子,你们回去吧,把门关上。” 桑钱氏看了一眼桑景云,拉着桑景云就进了屋,把院门锁上,接着又冲向桑学文,把桑学文推进屋里,又让桑景云给她拿来一把锁,把桑学文的房门锁上。 锁完,桑钱氏号啕大哭。 之前那两人的模样,让她想起了以前的桑学文。 她还很害怕,怕桑学文变回以前的样子。 桑景云跟她说过不止一次,说戒了大烟的人,再接触到大烟,会忍不住继续抽。 要是桑学文继续抽,那他们要怎么办? 桑景云抱住桑钱氏:“奶奶,你别哭了,那两人已经被赶走,不会有事的。” 桑钱氏一时间却停不下哭声。 陆盈上午去孤儿院上课,下午却是在家的。 她本来在跟桑景丽一起预习明天的课文,结果突然遇到这事儿。 想到以前桑学文也这样去别人家死皮赖脸借钱,想到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她也哭起来。 桑景丽见母亲哭了,跟着哭起来。 桑景云知道她们是要发泄情绪,也就不再劝说,而是去倒了几碗水给她们。 而这时,屋外,两个保镖已经拎着崔老三和汪大头衣服,拖着他们往远处走。 崔老三和汪大头都瘦骨嶙峋,两个保镖单手就能拖着人走,干脆用另一只手掏出枪吓唬他们:“你们要是再来闹事,老子就送你们上西天。” 冰冷的武器挨在脸上,崔老三瑟瑟发抖,正在犯烟瘾的汪大头,更是直接尿了裤子。 两个保镖见离着孤儿院已经有些距离,也就将这两人扔地上,用脚踩着他们的胸口问:“你们怎么会想到要来找桑家人要钱的?给我交代清楚!” 两个保镖审问了这两人一番,又踹了他们几脚,才把人赶走,然后往回走去。 来到桑家门口,他们敲了敲门:“桑小姐,桑老夫人,那两人已经被我们赶走了。” “多谢两位大哥。”桑景云道。 “不用谢,桑小姐,要是他们还来闹事,你喊一声,我们马上过来帮忙。” “好的,这次真的多亏了两位大哥。” “桑小姐客气,对了桑小姐,我们问了问这两人,按照这两人提供的说辞,像是有人故意把他们引来这里的,只是他们并不知道那人是谁。” “我知道了。”桑景云道。 等回到屋里,桑景云就把这件事跟桑钱氏说了,又道:“奶奶,这两人,搞不好是张四引来的。” 年初一那会儿,他们在庙会上遇到了张四爷。 当时张四爷丢了脸。 他这人小肚鸡肠,这两人大概率就是他弄来恶心他们的。 桑钱氏愣了愣,随即道:“你爷爷真是看错他了。” 桑景云道:“爷爷当初也说过他心眼小,只是觉得他干不出太过分的事情。” 桑景云猜得没错,崔老三和汪大头来桑家,跟张四爷有关。 初一那天,桑景云其实没说什么,也没骂人,但张四爷觉得自己脸面丢尽。 他没想真把桑家怎么样,他只是个普通人,做不来杀人的事情,但他不想桑景云嫁给谭峥泓。 他已经得罪了桑家,桑景云嫁给谭峥泓以后,搞不好会针对他! 人往往是以己度人的,小心眼的张四爷觉得桑景云肯定不会放过自己,就想搞黄这门婚事。 至于怎么搞黄……给桑家搞点麻烦,让谭峥泓知道桑学文是个烂人就行了! 他让人在崔老三和汪大头面前说了一些话,就把这两人引去桑家。 张四爷知道这种有烟瘾,但是买不起大烟的人最是难缠,他想让谭峥泓看看桑家人被纠缠的模样。 张四爷等着看桑家倒霉,然而当天晚上,却得知崔老三和汪大头不仅一点好处没从桑家得到,还被谭峥泓的保镖教训了一顿。 “这两人真没用!”张四爷冷哼,随即又高兴起来。 谭峥泓的保镖教训这两人的同时,也会知道桑家的底细,他就不信谭家愿意让桑景云进门! 张四爷丢开这件事不管,犯烟瘾的崔老三和汪大头,却又跑去别的地方撒泼要钱。 那汪大头,还去找了当初算计桑学文的人。 算计桑家产业的人姓姜,排第二,被人称为姜爷。 姜老二不是汪大头想见就能见的。 汪大头对着姜老二手底下的那些打手死缠烂打,说自己有个大秘密要告诉姜爷,说自己知道有人要对付姜爷,才终于见到人。 他面露惊喜,连滚带爬地过去,但还没靠近,就被保镖踩住背部,踩到地上。 姜老二道:“有话快说。” 汪大头不敢再卖关子:“姜爷,那桑学文的女儿攀上厉害人物了,肯定会想法子对付你!你给我钱,我就把详细情况与你说清楚。” 姜老二冷笑一声,让保镖把人扔出去。 紧跟着,他又吩咐手底下的人,去查一查桑家。 桑家的产业到手后,他就不把桑家当回事了。 桑元善已经年老,桑学文又废了,桑家人不足为惧。 不过现在被汪大头这么一说,他还是要去查一查,弄清楚桑家的情况的。 另一边,在桑家落魄后,曾经上门去要一百元债务的那个李老板,也听说了桑家又发达起来的事情。 他却没当一回事:“桑元善留了点产业,这事儿不奇怪,至于桑家的小姑娘得了一门好亲事……这是瞎说的吧?哪个有钱人,愿意让儿子娶这么个人?就算娶了,也不可能为了这么个儿媳妇,就去对付别人。” 李老板想了想,又道:“就算人家要报复,也轮不上我。” 桑家会这样,可不是他害的! 第二天是大年初七,也是星期天。 昨天,桑景英去了学校报到,因而并未撞上崔老三和汪大头。 今儿个,他依旧有些气愤,吃早饭的时候就道:“要是让我遇上这两人,一定凑他们一顿!” 桑景云觉得桑景英有些高看自己了。 他虽然长了点肉,但还是很瘦,不见得打得过崔老三和汪大头。 那两人犯烟瘾的时候,可是能豁出命去跟人打的! 桑景云道:“阿英,你别总想着打架,要以自己的安全为重。” 桑景英闻言面露尴尬:“姐,我就是说说。” 桑景云笑了笑:“我知道你不会乱来,我们快些吃,吃完就去租界。” 桑景英点了点头,大口喝碗里的皮蛋瘦肉粥。 吃完早饭,桑景云就跟桑景英、桑钱氏、钱表姑还有孤儿院的一个保镖,一起前往县城。 孤儿院现在人多,消耗也多。 他们吃的米是谭峥泓大批量够买的,豆腐和青菜则是让附近的人送,这些东西不需要钱表姑出面购买。 但孤儿院的保镖还有姚同丰,他们吃晚饭时会加两个菜,调味料也需要另买,因此隔几天,钱表姑就会去一趟县城。 因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还会有个保镖跟着。 钱表姑在跟桑钱氏说她要买的东西,听桑钱氏说皮蛋瘦肉粥好吃,还说明儿个早上要做一点,让孤儿院的工作人员尝一尝。 桑景英在听他们说话,桑景云却在出神。 她在想新书。 昨天遇到崔老三和汪大头之后,桑景云就想到新书要写什么了。 她要写一部与鸦片有关,讲述毒品的危害的小说。 民国时期,鸦片在他们国家,称得上泛滥成灾。 当时在云南、贵州、四川等地,有无数人种植鸦片。 毕竟此时不禁鸦片,而对农民来说,种鸦片赚的钱,比种粮食要多。 一些地方势力还有军阀为了牟利,还会逼迫农民种鸦片。 到民国中期,中国已经成了鸦片出口国。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一个可怕的数据,那就是在巅峰时期,中国的鸦片年产量超万吨。 第80章 新书背景 谭大盛见洪永祥, 是为了商量组织志愿队伍去欧洲的事情。 谭大盛告诉洪永祥,若是洪永祥确定要去,他会负担全部支出, 当然洪永祥随时可以反悔,毕竟战场很危险。 不说战场, 光是坐船前往欧洲这一路,就可能会遇到海盗。 即便不遇上海盗, 在海上生病,也可能不幸丧命。 谭大盛没去过欧洲, 但他有很多坐海船的经验, 他将之详细地跟洪永祥说了说。 洪永祥并没有因为谭大盛说的这些而退缩:“谭先生, 要拜托你帮忙了。” 谭大盛见洪永祥满脸坚定,站起身郑重地跟洪永祥握手:“这个国家总是让人充满希望, 因为这里生活着很多像你一样的年轻人。” 洪永祥从谭大盛这里离开, 就去了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现在特别忙,费中绪见到洪永祥, 就道:“我之前就不该把姚同丰放走, 现在书局又招了几个人, 远不如他。” “你不是说年后就不那么忙了?怎么还这么忙?” 费中绪道:“我也没想到年后竟然比年前更忙……你也知道,《无名诀》这本书,我们首批印了两万册,本以为这能卖上许久, 没想到现在就已经卖光, 只能再加印两万册。这也就算了, 《真假千金》快要写完,也已经开始印刷。” 他们之前印刷《无名诀》,用的不是雕版印刷, 而是活字印刷。 印完后,那些活字就拆开了。 所以现在要加印,排版之类都要重新做,工作量跟之前印两万册一模一样。 这也就算了,《真假千金》也需要印刷! 最近南城书局赚了不少钱,资金宽裕,外加不想重新排版,《真假千金》这套书,他们总编还打算直接印四万册。 这工作量,想想就惊人! 他们书局的印刷房,已经不够用。 前天,他们总编在偏僻地方租了个房子,又买了新机器,《真假千金》这套书,打算在那边印刷的。 洪永祥见费中绪累得眼下青黑,忍不住笑起来。 费中绪道:“洪永祥,我都这么惨了,你竟然还笑我,小心我跟你绝交。” 洪永祥又笑了:“我向你道歉,你别生气,另外,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 “你要说什么?” “我打算去欧洲,我们怕是要很长时间不能见面。” 费中绪听到洪永祥这话被惊了惊:“你要去欧洲?去做什么?” 洪永祥道:“大约是做战地记者。” 费中绪的表情变得凝重,过了一会儿,他开口:“你等我片刻,我把手上的活儿交代下去,然后我们一起去喝一杯。” 洪永祥笑着答应:“好。” 洪永祥带来了《真假千金》的稿件,放之前,费中绪肯定是要第一时间去看的。 但现在他没有这个心情。 他跟洪永祥一起吃饭喝酒聊天。 他们没说洪永祥去欧洲的事情,只说两人相识以来,一起经历的种种。 最后,费中绪道:“洪永祥,等你快出发时,我再请你吃一顿!” “好。”洪永祥答应。 费中绪没有劝洪永祥不要去。 去外面看看,一直是洪永祥的愿望,更何况,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洪永祥和费中绪吃午饭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已经回到县城。 他们去了洪兴纸号,将洪永祥给他们的,洪玥的稿费给洪掌柜。 洪掌柜收了钱,抱怨起洪永祥来:“这家伙,大年夜还跟我们吵架,让他成亲又不会要了他的命,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 桑景云没说话,洪掌柜也意识到在一个年轻女孩面前说这些不太好,就没说下去,转头开始说《真假千金》,说里面的金家父母和俞家父母不厚道,他觉得他们不该去拆散金月季和俞少爷。 如今,一些旧派文人一直在攻击金月季,或者云景的思想,洪掌柜作为一个普通人,倒是能理解金月季。 金家父母并没有养过她,她回来后还对她不好,她对父母不满是应该的。 桑景云和洪掌柜聊了几句后,便回了家。 洪永祥的事情,她并没有多说。 洪永祥是个二十六岁的成年男子,已经独自在外工作多年,他能决定自己的人生要如何过,不需要别人插手。 她跟洪永祥的关系,也没亲密到可以插手人家人生的程度。 如果她是洪永祥,有人打着为她好的旗号干涉她的人生,她不仅不会感激,还会觉得厌恶。 到家后,桑景云没有写《真假千金》,而是开始琢磨新书。 她一开始,想像《真假千金》一样,以上海做背景,写一个瘾君子的遭遇,并一点点揭露鸦片的危害。 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这么写用处不大。 这年头抽大烟把自己搞得穷困潦倒的人很多,到处都是反面教材,但普通人压根不在意。 城里人会觉得,你抽大烟把自己搞得这么穷,是你没本事,赚不到钱,毕竟那些有钱人,人家可不缺大烟! 至于农村……现如今那些种鸦片的农民,会时不时抽几口提神。 而按照桑景云的了解,情况会越来越糟糕,因为国内种植鸦片的人越来越多之后,鸦片的价格下降,抽大烟的人,就会变多。 一些脑子不清楚的人,甚至觉得有钱人就该抽,穷鬼才抽不起。 她以现在的上海为背景去写,不见得能引起重视。 想到这两天经历的事情,桑景云打算把新小说的背景放在欧洲,放在现在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场。 她做这样的决定,是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从鸦片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也就是吗啡,在战场上被当作止痛药使用。 此时医疗条件不行,西医还没有发展起来,后世常见的止痛药,现在大多没有研制出来。 偏偏,在此时的战争中,受伤的士兵非常多。 桑景云穿越前,人们开始在战场上使用各种无人设备,但这个时代不同。 现在打仗,都是士兵真刀真枪干。 一战期间,著名的索姆河战役,双方伤亡总数甚至超过130万人,最惨烈的一天,更是有超过14万人伤亡。 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疗资源严重不足。 热武器还给士兵造成了大量严重创伤,比如枪伤、烧伤、炮弹伤等,这样的伤带来的疼痛,还是难以忍受的。 为了能更好地救治伤员,缓解伤员的痛苦,吗啡被大量使用。 它甚至成为非常重要的医疗物资。 而这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有数十万士兵患上“士兵病”,也就是吗啡成瘾。 吗啡是从鸦片中提取的,比鸦片更难戒。 这些士兵在战后,不仅健康状况越来越糟糕,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他们大多家庭破裂,没法正常生活,还为了获取吗啡变卖财产四处借贷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桑景云打算写一写这些。 她这本书的主角,是战场上的一个普通士兵,他很幸运,没有受过什么伤,并没有吗啡成瘾。 但他的亲兄弟,他身边的战友,有很多因为在战场上受伤,使用了吗啡做止痛药,因而导致吗啡成瘾。 他们都变成了跟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的人。 他对此感到愤怒,想要弄明白吗啡到底是怎么回事,因而拜访了一个医生,然后他们通过调查发现,这东西,能破坏人的大脑。 他还发现,一些人利用这些东西,在牟取暴利。 桑景云打算将吗啡的危害往严重了写,她还想在书里写,这东西泛滥后,会毁掉一个国家。 比如在文里提到,想要让一个国家彻底倒下,就让这个国家的百姓,都沉迷毒品。 桑景云越想越觉得这样写很好,但她也意识到,这本书跟她之前的两本书,是不一样的。 《双面魔君》虽然写了一些新思想,但并不明显,而且武侠小说,写什么的都有,别人不至于因为这个,就来找她麻烦。 这年头宣传新思想的人,那可太多了! 《真假千金》更安全,女性解放是很多人都在写的。 写日本破坏他们国家的丝绸产业,也并不出奇。 此时,日本已经参加世界大战并对德国宣战,然后,他们占据了之前被德国占据的,中国山东的大片土地。 之后,他们还向政府递交了“二十一条”这样的不平等条约。 他们对中国的心思,该知道的人都知道,她在小说里写一点,没人会觉得有问题。 但这次的这部小说,她想写的东西有点多,这会不会让她不安全? 思来想去,桑景云到底没有换笔名。 她只要不骂政府和军阀,应该还是安全的。 她写国外,搞不好比写国内更安全。 这么一想,桑景云豁然开朗,但她没有急着动笔,毕竟《真假千金》还没有写完。 桑景云开始动笔写《真假千金》的结尾,大概是因为刚刚想起了“二十一条”的缘故,她写的时候,对文里的日本商人充满仇恨。 桑景云上辈子对“二十一条”了解不多。 但穿到这个世界之后,她看过“二十一条”的详细内容。 那些条款,将日本的野心赤裸裸地展示出来! 桑景云心里有着激烈的情绪,写的时候也就很顺,不知不觉,就写了很多内容。 而等这一周过去,也就进入了公历1917年的2月。 《真假千金》这本书,也被桑景云写完。 结局时,金家过得并不好,他们想要金月季赡养他们,供他们过上好生活。 第81章 打听 诺伯特是男人, 他看《真假千金》这本书,并不会在女性受压迫这件事上有共鸣。 但这本书很热闹,金月季又是不吃亏的性子, 他代入金月季去看,倒也看得兴致盎然, 甚至有些喜欢金月季这个女孩。 看完,他就想到了欧洲那边的现状。 因男人都上了战场的缘故, 现如今很多女人走出家门,开始做原本由男人做的工作。 女人有工作有收入, 不需要男性供养之后, 理所当然, 就会想要平等,想要获得应有的权利。 现如今, 欧洲的女性都在提倡独立自主。 那些掌权的人, 也希望女性独立自主并参加工作,毕竟他们现在缺少劳动力。 这本书在欧洲, 一定会受欢迎。 诺伯特是家里的小儿子, 他能继承的产业有限。 他来上海, 其实也是想做点什么出来。 但暴利的行业轮不到他,其他行业,他一时间并未找到合适的。 现在看到这本书,他觉得自己的事业, 可以从出版一本书开始。 这本书是谭峥泓翻译的, 他帮谭峥泓出版这本书, 谭峥泓肯定会感激他,往后,他和谭峥泓, 还可以进行其他方面的合作。 谭峥泓听到诺伯特的话,非常惊喜,当即跟诺伯特聊起来,这才知道诺伯特的父亲,跟英国一家知名出版社的负责人关系很好。 这并不奇怪,现如今的商人,都会跟报社、出版社之类交好,毕竟在这个时代,纸媒是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可以引导舆论,甚至有很强的政治影响力。 谭大盛在南洋时,就会跟那些开报社或者开出版社的人搞好关系。 谭峥泓决定翻译《真假千金》,也是因为他父亲认识在南洋开出版社的人。 南洋那边很多国家,都在普及英语,这本书的英文版在南洋出版,不见得能卖很多,但卖个上万本不成问题。 现在诺伯特愿意将这本书送去英国出版,那这书在南洋,怕是会更加畅销。 谭峥泓和诺伯特相谈甚欢。 第二天是农历正月十二,阳历2月3日。 桑景云一大早起来,就点了灯开始写小说。 桑学文在做饭,而陆盈拿了一张纸,一本连环画坐在桑景云身边,开始抄《西游记》连环画里面的字。 姚同丰脾气很好,他上课时,以鼓励为主,并不严厉。 不管是谁,只要做得好,就能得到他的夸奖。 而他的班级里,做得最好的无疑是陆盈。 一些人说年纪大了学不进东西,这并非事实。 一个成年人的学习能力,绝对是超过十岁以下的孩子的,只是人长大后,很难专心学习。 但陆盈是个能专心学习的。 她连枯燥的针线活都能做,学习对她来说,又算得上什么? 姚同丰教了课文,让学生们记住,很多孩子读上几遍,觉得自己已经记住,就不想再读。 桑景丽年纪小,也坐不住,学上一会儿就会跑出去玩。 但陆盈不同,她会反复读,反复背,再抄上几遍,默写几遍,没有丝毫不耐烦。 除她以外的孩子的字,都写得歪歪扭扭,她的字还跟书上印刷的一样漂亮。 姚同丰每次上课,都会夸奖陆盈,并且把陆盈的作业当作示范,给别的孩子看,又让别的孩子,有不懂的地方,去问陆盈。 这让陆盈学得更刻苦了。 她还自己给自己增加学习任务。 她会让桑学文给她念《西游记》连环画,在学会每个字的读音后,她就反复抄写,学会上面的字。 之前崔老三他们来过之后,桑学文沉默了两天。 桑钱氏本来有些担心他受到引诱跑出去,见他乖乖在家待着,才总算放下心。 此刻,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他把饭菜端上桌,问认真学习的陆盈:“阿盈,我以前教你认字,你怎么不好好学?” 陆盈道:“当时我觉得认字没用。” 她跟桑学文成亲后,桑学文提过要教她认字。 但那是两人睡前随便学一学,她当时没有强烈的,想要学认字的想法,桑学文教得也不是特别认真。 后来这学认字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现在的情况却不同。 现如今她每天上午都要去上课,她还想学会认字,好自己亲自去看女儿写的书。 而且,姚先生会夸奖她!还说她是助教! 她不能让姚先生失望。 桑学文又道:“学认字挺好的……可以吃早饭了。” 陆盈这才放下笔,但她把书拿了过去,吃早饭的时候,都在看着这书。 桑景云都被惊到了,她从未想过,陆盈开始读书后,会这么努力。 陆盈读书很认真,桑景丽读书却不怎么用心,要不是陆盈看着,她大概率是不愿意一直学的。 这也有些出乎桑景云的意料。 但仔细想想,也能理解。 桑景丽还没满六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没有自制力正常。 桑景英和桑景雄这个年纪已经开始读书,还读得很认真,但那都是被请到家里的老师一对一逼的。 姚同丰并不严厉,跟桑景丽一道学习的那些孩子也都贪玩,要求桑景丽认真读书,确实不现实。 桑景云本也只打算让她随便学点,她想等桑景丽稍稍大一点以后,送桑景丽去女子学校读书。 吃过早饭,陆盈就带着桑景丽去了隔壁读书,桑景云则继续写小说。 她在写完两千字后,才往隔壁孤儿院走,而她刚过去,就被谭峥泓的保镖叫住:“桑小姐,我有事与你说。” “是什么事情?”桑景云问。 谭峥泓的保镖道:“桑小姐,这几天有人在附近打听你们家的消息。” 桑景云闻言微微一愣,随即道:“谢谢告知。” 那保镖道:“不用谢,桑小姐放心,他们打听到的,也不一定就是对的。” 桑景云笑起来:“对。” 他们家一直低调,那些人只在附近打听,确实打听不到具体情况。 就不知道那些人是谁。 来打听桑家的,自然是姜老二的人。 这会儿,他们正你一言我一语,跟姜老二回话:“姜爷,那桑家的情况,我们已经打听清楚。” “桑元善去世后,桑家几个孩子就去了县城代写书信挣钱,后来桑元善的两个孙子一个半工半读,一个去糕点铺工作,就不再帮人写书信。” “桑元善的儿媳妇一直从县城接手工活干,每日上午,还都会领着女儿去孤儿院帮忙。” “桑学文被桑钱氏关了许久,似乎把烟瘾戒了,现如今和桑钱氏一起,在帮孤儿院做饭。” …… 他们是跟附近农家打听的,那些人对桑家的情况,不是很了解。 现在陆盈每天上午去孤儿院读书,他们还当陆盈是去帮忙干活的,不然还能做什么? 姜老二问:“桑家小姑娘,当真攀上了好亲事?桑元善又给他们留了什么?” “姜爷,桑元善给他们留的东西,我们并未查出,但桑家还在乡下住着,瞧着没什么钱,至于那桑小姐,听说她跟开孤儿院的谭少爷走得很近,但两人并未定亲。”去查桑家的人,并不觉得那谭少爷,会真的跟桑景云在一起。 他们觉得大概率就是玩玩。 他们甚至不觉得谭峥泓开孤儿院是因为好心,在听了那些农家说的,孤儿院的孩子以后会被送去南洋的传言后,还觉得谭峥泓收留孤儿,搞不好是想拿去卖。 姜老二听完,也这么想:“既然没什么事情,那以后多盯着点就行,不用做什么。” 姜老二是在道上混的,做事阴狠,手上不干净。 但他做事,却也不敢太过分。 他还是要在上海县城过日子的,真要对人赶尽杀绝惹来众怒,自己也讨不了好。 第82章 找资料 姜老二不打算对桑家动手, 毕竟现在的桑家,已经榨不出什么油水。 但他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再次开口:“你们往后, 多盯着点那位谭少爷。” 桑家已经没钱,但那个谭少爷既然有钱开孤儿院, 应该不缺钱。 若是那谭少爷到他的场子里赌钱,他一定可以大赚一笔。 姜老二跟人打听过, 也就知道谭峥泓的情况。 谭家很有钱,张四爷不想招惹谭家, 但姜老二却不怕谭家, 毕竟谭家不是本地人。 更何况, 他又不是要跟谭家对上,拼个你死我活, 他只是想让谭少到自己的赌场来玩。 谭少自己在他的赌场输钱, 这可怪不了他。 姜老二的手下听姜老二这么说,就知道姜老二一定是盯上了谭峥泓这头肥羊。 他们笑眯眯地应下, 打算去盯着点谭峥泓。 引那些不谙世事的大少爷到赌场赌钱的事情, 他们都是做熟了的。 那桑学文被桑元善管着, 一开始不愿意去赌场,但他们想法子让他染上烟瘾,告诉他桑元善的生意出了问题急需资金,又让他在赌场小赢了几笔之后, 他就沉迷进去。 这个蠢货, 竟然以为自己是赌神, 想从赌场赢钱回家! 来他们赌场玩的,除了连姜爷都要巴结的人,那就没有能赢大钱回家的。 已经被姜老二盯上的谭峥泓, 此时刚到孤儿院。 他刚进孤儿院的院子,就见自己的保镖指了指孤儿院的院长办公室。 谭峥泓见状,喜滋滋地往位于二楼的院长办公室跑。 进门后,他果然看到了桑景云。 “桑小姐,我给你带了巧克力!”谭峥泓从拎着的篮子里取出用锡箔纸包好的巧克力。 桑景云不好甜食,再加上开始写小说之后,她不缺吃的,因此一块巧克力,不至于让她惊喜。 但从谭峥泓告白到现在这一个月,谭峥泓每次来找她,都会送她一点吃的玩的,对她极为惦记,也就让她不自觉高兴。 桑景云笑着接过巧克力。 谭峥泓见桑景云笑了,也忍不住笑起来,开始琢磨明天送什么。 “桑小姐,这巧克力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那个叫诺伯特的洋人给我的,我昨日去拜访他,他还说他可以帮忙把云景先生的《真假千金》推荐给英国的出版社,让这本书在英国出版!”谭峥泓兴冲冲地跟桑景云说昨天的事情。 “《真假千金》这本书,竟然能在英国出版?”桑景云有些惊奇。 她知道谭峥泓翻译这本书,是为了在东南亚出版。 对此,她觉得可行。 他们国家的小说和影视作品,东南亚的人是比较容易接受的,这本书在东南亚,应该会有人愿意买来看。 但这本书能在英国出版,这有些出乎桑景云的意料。 不过这是好事儿,她可以拿版税,赚洋人的钱。 “对,能在英国出版,我明日要去一趟《新小说报》,让他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云景先生。” 谭峥泓说到这里,就想到了费中绪。 他前段时间太忙,都没空去找云景先生! 不过这几天,他手头宽裕之后,曾安排人给南城书局送了一些吃的。 “嗯。”桑景云笑了笑。 云景先生,其实已经知道这个好消息了。 桑景云很喜欢听谭峥泓说话。 她上辈子没有父母缘,跟亲人不怎么亲近,朋友也都是在网上交流的。 但她并不是社恐,有一定社交需求。 谭峥泓对她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朋友。 桑景云开始跟着谭峥泓学英语。 学了一阵,休息的时候,她问谭峥泓:“谭峥泓,你能拿到国外的报纸吗?最好是上面有关于战争的报道的。” “我家里没有,不过我可以帮你去找一找。桑小姐,你要这个做什么?”谭峥泓问。 谭大盛有读报的习惯,即便他的生意都在南洋和中国,也会了解西方的情况。 但他主要是通过南洋那边和中国这边的报纸来了解的,毕竟那些大事,中国的报纸也会刊登。 至于那些小事,不了解也无妨。 桑景云道:“之前与你聊过中国劳工前往欧洲的事情之后,我就想了解一下欧洲战场。” “原来如此!桑小姐,我会想办法去找一找,到时给你和洪先生都看一看。”谭峥泓道。 桑景云又道:“不需要很新的消息,以往的消息也可以,最好是有关战场的详细信息,比如军队的人员配置之类。” 桑景云要这些,是为了给自己的下一本小说准备资料。 他们写网文的,知道某段历史的资料之后,就能依托那段历史,开始写小说。 若是她还在现代,从网上搜索一些一战时期的资料后,就可以借用一战的背景,写一部小说。 但她现在在民国,想要查找相关资料不像在现代时那么方便,就只能找一些报纸来看,来研究。 弄明白大致时间线,知道现在军队会用的武器,以及军队编制情况后,她就可以写了。 毕竟她要写的是小说,不是真实的历史。 更何况,她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并非一无所知。 她年少时,看的书是主要是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当时她看了《好兵帅克》,对里面一些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描写印象深刻。 她穿越前,在做家务的时候乃至洗澡的时候,会挑一些长视频听,这些视频,不乏讲解历史的,她也就借此,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有了更多了解。 当时吗啡被当成止痛药用,就是她听视频的时候听到的。 所有的这一切结合在一起,写个不那么长的小说,对她来说不成问题。 桑景云刚跟谭峥泓说完找报纸的事情,就听到桑钱氏喊他们去吃饭。 两人来到隔壁时,桑学文正在炒最后一个菜。 桑景云今天心情好,又感激谭峥泓帮她翻译《真假千金》这本书,就在饭后把她让桑学文做了,打算明天给洪永祥带去的白切羊肉切了一块给谭峥泓,让谭峥泓带回去吃。 羊肉价格不便宜,中午吃饭时,桑学文是没给安排白切羊肉的。 “多谢桑小姐。”谭峥泓接了羊肉,喜滋滋离开。 这天,谭峥泓照旧坐船前往县城,路上的时候,他几次打开桑景云送的白切羊肉。 也不吃,就看看。 来到电车站,人多了之后,他才不看了,抱着羊肉等电车。 就在这时,两个年轻人来到他身边,用粤语交谈起来。 这话他听得很亲切,也就认真听起来,那两人应该是感觉到了什么,转头问他:“小兄弟,你能听懂我们的话?是老乡?” 谭峥泓道:“算半个老乡!”他外公一家,是说粤语的。 这两人当即跟谭峥泓聊起来,还跟谭峥泓一起上了电车。 聊着聊着,他们邀请谭峥泓跟他们一起去吃饭。 谭峥泓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对方的提议。 他太忙了,没有时间。 而且想跟他一起吃饭的人那很多,他没必要跟两个刚认识的人一起吃。 到租界后,谭峥泓叫了一辆黄包车,很快离开。 那两人见谭峥泓走远,又上了电车,回上海县城:“这小少爷,也没那么好忽悠。” “人家到底是少爷,想请他吃饭,哪那么容易?” “也是,我们先混个脸熟,下次设个套子,帮他一回,往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 他们帮派,会吸纳从全国各地来上海的人,然后让这些吸纳来的人,去骗他们的老乡。 这两人就已经合作骗过很多从粤语地区来上海的人。 谭峥泓这么一个毛头小子,他们觉得要骗他,那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谭峥泓并不知道自己遇到了骗子,他回到家,立刻就让人把白切羊肉切了,晚上他要跟自己父亲一起吃。 吃晚饭时,谭峥泓在谭大盛面前把白切羊肉夸了又夸,让谭大盛都无语了。 这白切羊肉在他看来,味道很一般,也就胜在羊肉新鲜,总之,比不上他不久前吃的红烧羊肉。 不过这既然是儿子的心上人送的,那他就多吃点吧。 结果谭大盛多夹了几筷子,谭峥泓又道:“爹你别吃完了,给我留点!” 谭大盛:“……” 谭峥泓吃了一肚子羊肉,美美睡下,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后,就开始翻译《真假千金》。 将今天报纸上刊登的内容都翻译完,谭峥泓长松了一口气。 云景先生的小说,每天都在报纸上刊登三四千字,他要将之翻译成英文,工作量很大。 幸好他翻译时不纠结用词,只要意思对就行,翻译的速度也就不慢。 不过这小说要出英文版,必须找人重新修改过。 眼瞅着时间不早,谭峥泓就出了门。 他先去炒货店,花生、瓜子、油炸蚕豆、糖炒栗子等,零零碎碎买了一堆以后,才往南城书局走。 到南城书局的时候,书局的人正在吃午饭。 谭峥泓在南城书局,已经混了个脸熟,他说要找费中绪,立刻就有人将他引进去。 费中绪端了碗,正在吃和其他人一样的肉丝面,只是他面前,多了一碟白切羊肉。 这是洪永祥上午来送稿子的时候分他的。 谭峥泓看了一眼那碟白切羊肉,觉得肯定没有桑景云送自己的好吃。 把炒货送给南城书局的人,谭峥泓问:“费先生,你看着很是疲惫,怎么了?” 云景先生是不是又要写小说,又要忙出版社的事情,累坏了? 第83章 青霉素 谭峥泓心里闪过各种念头, 尴尬不已,面上却什么都没有表现出来。 即便费中绪不是云景先生,他也愿意跟费中绪交好。 《真假千金》还未连载完, 南城书局就能开始印刷,这足以证明, 云景先生跟南城书局关系匪浅。 谭峥泓又跟费中绪聊了聊,预定了十套《真假千金》, 这才离开南城书局,前往《新小说报》编辑部。 谭峥泓已经许久没来《新小说报》编辑部, 但他刚到, 就受到热烈欢迎。 “谭少, 好久不见!”黄培成笑着迎出来。 谭峥泓有出版英文书的渠道,他一心跟谭峥泓交好。 “黄主编好!”谭峥泓也笑着跟黄培成打招呼, 随即进了《新小说报》编辑部那间独属于黄培成的办公室。 租界寸土寸金, 黄培成的办公室也就不大。 但谭峥泓之前来时,这里是干净整洁的, 现在却不同。 办公室的一侧堆积着许多纸箱, 将办公室不大的空间占据了四分之一, 也就让办公室显得有些凌乱。 黄培成道:“见笑了!云景先生的读者太热情,给他寄来很多书信,我这边都快放不下了。” 《新小说报》现在日销已经达到一万六千份。 虽然《真假千金》这本书被很多人批判,但绝大多数人, 是喜欢这个冲突很大, 主角越过越好的故事的。 上海那些接受了教育的女性, 对这个故事更是非常喜爱。 因此,这段时间,《新小说报》收到了无数女读者的来信。 这是刊登《双面魔君》期间, 不曾发生的事情。 黄培成不止一次在报纸上刊登类似“云景先生事务繁忙,没有闲暇阅读读者来信,望大家不要再寄信”这样的话,依然有很多人前仆后继地向报社寄信。 这些信他没办法给云景先生,也不好扔掉,只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放着,不知不觉中,也就越堆越多。 谭峥泓笑道:“其实我也想给云景先生写信……黄主编,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谭少请说。”黄培成道。 谭峥泓就将这本书有望在英国出版的事情说了。 现如今,做翻译的人很少,因此,找人翻译小说要不少钱,甚至要给不菲的版税。 但谭峥泓不打算要这笔钱,只帮云景要了一部分版税。 这也就让诺伯特出版《真假千金》这本书,可以拿到很高的利润。 谭峥泓觉得,这件事大概率能成。 黄培成惊喜万分。 他们报纸上刊登的小说真要在英国出版,那对他们这份报纸来说,会是巨大的荣耀! 此时此刻,黄培成有种意气风发的感觉。 他曾经将《上海日报》当作自己的对手,但现在,他早已不将《上海日报》放在眼里。 对着谭峥泓一阵恭维,然后黄培成就拿出《真假千金》的手稿,给谭峥泓看。 谭峥泓许久没过来,也就攒了很多稿件没看。 将厚厚的手稿拿在手上,看到上面清晰干净的字,谭峥泓忍不住道:“云景先生太勤奋了!” 黄培成道:“确实!云景先生每天至少写三千字,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作者!” 他们报纸刊登短篇小说,也刊登长篇小说。 写短篇小说的,大多一个月只写两三万字,甚至更少。 那些写长篇小说的,一个月也只写五六万字。 但云景每个月都写十万字,这么写上几年,他就著作等身了! 谭峥泓道:“云景先生不仅勤奋,写得也好。”他跟黄培成一起夸奖云景先生,夸了一阵之后,才心满意足地去看小说。 这部小说后面,有很多金月季的事业线。 一部小说想要打动人,情绪至关重要。 这部小说前面,情绪就很饱满,读者为金月季难过,也为金月季骄傲。 而后面,它的情绪更是得到了升华,从跟父母的冲突,从女性的觉醒,上升到了家国情怀。 种桑养蚕,制作丝绸是他们国家很多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摸索出来的技能。 但现在,日本人不仅抢夺他们的市场,还想彻底毁了他们整个产业。 谭峥泓看得义愤填膺,又因为金月季破坏了对方的阴谋而兴奋。 这书,他看得根本停不下来! 谭峥泓不停地看了两个多小时,头都不抬一下。 也就是这时,费中绪从外面进来。 在黄培成的办公室里,两人面面相觑。 费中绪帮云景送稿件这件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南城书局和《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都知道,也就不用隐瞒。 黄培成帮谭峥泓和费中绪做了介绍。 谭峥泓这下确定,自己之前是真的误会了。 不过只要他不说,别人就不知道这件事。 想到这里,谭峥泓还挺高兴的。 “黄主编,我们认识!”谭峥泓热情地招呼费中绪,又有些兴奋:“费先生,我正舍不得看自己手上的稿件呢,不想又来了一些!” 费中绪道:“不只是又来了一些,我今天带来的是《真假千金》的结尾。” “这本书完结了?”谭峥泓又惊又喜。 “对,这本书完结了。”费中绪道。 想到自己今天可以看完《真假千金》,谭峥泓兴奋之余,又有些不舍,他好奇地问费中绪:“费先生,云景先生的新书打算写什么?” 费中绪道:“这些稿件,都是别人托我带来的,我已经许久没见云景先生,不知道她新书打算写什么。” 谭峥泓对费中绪的话并不相信。 之前他想翻译《真假千金》,云景先生那么快就能给出答复,要么是费中绪和云景先生关系很好,要么就是云景先生住得很近。 不管是哪个原因,费中绪都不该很久没见云景先生。 但他不打算深究:“云景先生那般勤劳,应该会很快写新书。” “我巴不得她多写几本。”费中绪笑起来。 靠着出桑景云的书,他可是在南城书局拿了不少提成。 再努力努力,他说不定可以在租界买个小房子。 谭峥泓这天在《新小说报》编辑部一直待到晚上,这才把《真假千金》全部看完。 看完后,他往家里走去,心中对云景先生,愈发敬仰。 日本试图插手他们国家诸多重要产业的事情,他也是知道的,但什么都做不了。 云景先生却不同,他将这些,都写在小说里。 这能让所有看到这部小说的人,都知道日本的狼子野心! 谭峥泓到家时,谭大盛已经吃过晚饭。 谭峥泓一边吃,一边跟谭大盛说《真假千金》,将云景先生夸了又夸。 谭大盛:“……”昨天跟他聊桑小姐,今天跟他聊云景,他儿子怎么不夸夸他? 谭峥泓回家很晚,桑景云回家却很早。 第三本书还缺资料,暂时写不了,桑景云就拿了今天买的报纸看。 这些报纸里,有一份报纸,叫《中国医学周报》,上面会写一些医学知识,还会刊登一些医学常识。 这年代的人,连抗生素都没有研究出来,因此这上面的一些内容,在桑景云看来,是非常落后的。 她之所以买这份报纸,是因为她翻报纸的时候,在上面看到了跟血吸虫病有关的新闻。 上面说,上海周围的血吸虫病疫情不算严重,可以控制,而上海一些医生联合起来,打算一起研究血吸虫病,他们还会用国外购入的机器,免费检测上海郊区部分人群的粪便,以此确定他们是否患有血吸虫病。 桑景云这段时间,对血吸虫病相关的新闻很关注。 她这才知道,现在虽然已经确定钉螺是人类和血吸虫之间的中间宿主,但并不确定这是唯一宿主。 科学家们一起研究,这是好事儿! 桑景云希望他们能研究出可以治疗血吸虫病的药物。 对此,她提供不了多少帮助,但她或许可以为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比如,想办法让他们国家的人,率先研究出抗生素。 诸多抗生素里,桑景云唯一了解的,是最先被发现的青霉素。 桑景云在读书期间,就看过科学家发现青霉素的相关文章,好像是有人培养了一些细菌,结果发现其中一个培养皿被青霉菌污染,周围的细菌全死了。 发现这个现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并不能提纯青霉素,没办法将之运用到医疗领域中,不过后续,自然是有人解决了这个难题的。 就像桑景云不知道血吸虫病的传播方式是什么时候研究出来的一样,她也不确定青霉素是什么时候被研究出来的。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时候还没有,哪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青霉素也并不普及。 她可以像之前一样,将青霉素的事情写下,给《申报》副刊投稿,不,可以不是投稿,而是让他们将她的信,转交那些在研究血吸虫病的医生。 至于青霉素的提纯方法……桑景云记得上辈子自己刷短视频时,曾看到提取青霉素的土办法。 那视频是从一部不知道是韩国还是日本拍的电视剧里截取的,那电视剧讲的好像就是有人穿越到古代当医生,并用土法提取青霉素救人。 只是人看短视频,是很难将内容完全记住的,因此桑景云现在,已经不记得具体的提取方法,只记得在提取过程中,似乎是用到了油和木炭。 她打算全部写上,让那些科学家去研究。 桑景云在后世,看过一些讲抗生素的危害的视频,她知道滥用抗生素不好。 第84章 顾教授 这天是周日, 也是立春。 这时候的人对节气挺重视,也因为今天过节,所以桑景云去租界送稿件时, 特地送了洪永祥一块白切羊肉。 今天晚上,他们餐桌上也有白切羊肉, 还有刚炸好的春卷。 桑景云挺喜欢吃春卷的,但等过了新年, 就很难吃到了,卖春卷皮的人, 一般只在新年的时候摆摊卖。 吃过饭, 桑景云就上了阁楼睡觉。 她刚穿来时, 就住在阁楼上,独占一个房间。 当时, 桑学文、陆盈和桑景丽一起住在底楼, 当然,桑景丽偶尔也会跟她这个姐姐睡。 但后来, 因为要专门留一个房间关桑学文, 因为她想给桑钱氏洗脑, 就让陆盈和桑景丽住到阁楼上,而她和桑钱氏一起住。 可现在,桑学文已经好多了。 过了年,阿兰离开之后, 陆盈就搬回去和桑学文住了, 桑景丽偶尔跟他们睡, 偶尔跟桑钱氏睡。 而桑景云,有了阁楼上一个单独的房间。 这房间有一扇小窗户用来采光,正好可以让她坐在窗边写小说。 上楼前, 桑景云看到桑学文在教陆盈和桑景丽认字,而桑景英正在教桑景雄数学。 桑景雄现在没上学,但桑景英告诉他,说等家里宽裕一点,会让他去考中学,因此他学得很认真。 桑景雄很聪明,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路走,现在有机会读书,自然会抓住机会。 就像这段时间,意识到在家里闹腾并不能像以前一样得到好处之后,他已经不再闹腾。 这个晚上,桑景云睡得很好。 因为新书暂时没法写,第二天她一早起来后,干脆与桑钱氏一起去县城买菜,顺便寄信。 南方的冬天主要是湿冷,尤其是下雨的日子,屋里潮湿,特别让人不适。 但今天阳光好,在外面散步,也就一点都不冷。 来到县城后,桑景云就去了一趟邮局,将那封写了她知道的,所有跟青霉素有关的信息的信寄出去。 她不知道《申报》副刊的编辑收到信后会如何处理,后续她若是有机会认识合适的医生或者科研人员,会再将这件事告知对方。 不过她并不着急。 主要是着急也没用,在历史上,国外有无数人研究青霉素的提取,但因为种种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打起来的时候,这种药依然没有普及。 想要量产青霉素,用土法来提纯是不行的,而更好的提纯方法,以现在的科技不一定能做到。 桑景云把信寄出后,就去找桑钱氏。 桑钱氏已经买好猪肉,还去兰心衣帽店交了针线活。 陆盈现在每天上午都去孤儿院上学,但她依然会抽空做一些针线活,桑钱氏也会帮着做点,她们两个,一天下来能挣七八个铜元。 以前的陆盈其实有些傻,或者说对钱没概念,她嫁妆不算少,婚后桑家人还给她打了一些首饰,逢年过节也会给她钱,她手头很宽裕, 结果,桑学文一求,她就把这些钱给出去了。 如今,情况却大不相同。 怕桑学文惦记自己辛苦挣的钱,陆盈特地把钱藏在桑景云这里,让桑景云帮她保管。 每次她得了钱,就会交给桑景云,还会在桑景云这里反反复复数她的小金库,那数钱的样子,怪可爱的。 见桑景云回来,桑钱氏就带着桑景云往回走,顺便跟桑景云说她在县城听到的八卦。 比如张四爷家里,现在整日吵闹。 虽然现在是民国初年,很多人不觉得三妻四妾有问题,但张家不是很有钱,张夫人还是陪着张四爷慢慢变富的。 现在张四爷把外头的女人孩子带回去,就让人觉得他不厚道。 上海县城的普通商人,找姨太太的真的不多。 桑钱氏还打听了崔老三和汪大头的事情。 上海县城有个老中医比较心善,崔老三和汪大头就天天去堵人家,跟人家求药。 至于求的是什么药,想也知道。 “多亏了谭峥泓的保镖,不然这两个糟心玩意儿,说不定会缠上我们家。”桑钱氏道。 “是啊,多亏了他们。不然被缠多了,爹说不定又要开始惦记大烟。”桑景云道。 桑钱氏道:“还是不能让你爹去外头。” 桑景云深以为然。 虽然现在桑学文戒毒成功,但如今外面到处都能买到鸦片,吃饭的酒楼里,都有人聚众抽大烟,真要把他放出去,谁知道会怎么样? 她上辈子的父亲肺部有结节,肝也不好,年纪大了之后几次戒烟戒酒,但忍了几个月,出去遇上有人分烟喝酒,就又抽上喝上了。 戒烟戒酒都那么难,别说毒品了。 倒是让桑学文在家待着挺好的,桑学文帮她誊抄稿件,真的省了她很多事情,家里的各种活儿,现在也有人干。 桑景云回家后,直接去了孤儿院那边,看姚同丰给孩子们上课。 姚同丰的上课进度非常慢,但还是有三个孩子跟不上,十以内的加减法,掰着手指头都算不清楚。 他们明显是因为种种原因,智力方面存在问题。 再过几个月,如果他们一直跟不上,谭峥泓打算给他们安排别的工作,比如让他们去厨房帮忙。 在现代有义务教育,一些孩子即便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考不及格,也依旧能读书,但这个时代非常残酷。 读书需要的课本纸笔都很昂贵,外面还有很多孩子压根读不上书,谭峥泓不可能一直供他们读书。 对他们来说,读书的意义也不大,还不如学点生活技能来得实在。 所有孩子里,陆盈的成绩遥遥领先,抛开她,桑景丽和江来的进度遥遥领先。 江来成绩好是因为年纪大以及主动学,桑景丽成绩好,则是因为家里有人教。 桑景云看了一会儿之后,就去了厨房,跟钱表姑聊天,同时也从钱表姑那里,得知孤儿院的孩子又多了两个。 一个是从外面捡回来的,头大身体小瘦骨嶙峋的三四岁女孩儿,另一个则是刚出生的男婴。 这年头的人一般不扔男婴,那男婴是的母亲,是一个做皮肉生意的女人。 桑景云想到这时上海数量庞大的,从事风俗业的女子,心情有些沉重,但她能做的事情很少。 这个时代,对底层百姓,实在太不友好。 正聊天,谭峥泓来了。 “桑小姐!”谭峥泓笑容满面地朝着桑景云挥手,顺便将手上热腾腾的糖炒栗子递给桑景云:“我专门拿了火炉温着的!” “多谢。”桑景云笑着接过那包栗子,拿出一颗吃。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帮你打听了英文报纸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有一位从英国留学回来的姓顾的教授,他一直在研究西方,收集了很多西方的报纸,以及跟战争有关的资料,只是他的这些资料不外借,我们若是要看,得去他家。” “我们可以上门拜访吗?”桑景云问。 “当然可以!顾教授在自己家中设立了一个阅览室,对他藏书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去看,但要注意,不能损坏。”谭峥泓道。 桑景云觉得顾教授有这样的要求是应该的。 这些西方的报纸,放在此时的中国,绝对是很珍贵的。 “谭峥泓,多谢。”桑景云笑着道谢。 谭峥泓见桑景云笑了,很是高兴,和桑景云约定,第二天就去拜访顾教授。 第二天是元宵节。 在现代时,元宵节前,到处都能买到汤圆,但在这个时候,卖汤圆的地方很少,毕竟现在的汤圆都是纯手工制作,还不易保存。 桑家就是自己做的汤圆,分肉馅和豆沙馅两种。 因为是手工做的,个头都很大,桑景云觉得那肉汤圆不能叫汤圆,其实就是肉馅的糯米团子。 桑景云两种都吃了点,然后就跟桑钱氏他们一起去县城,准备前往租界。 桑钱氏把桑景云送到电车站,看着桑景云上了电车才离开。 等电车到站,桑景云从车上下去,就瞧见谭峥泓在不远处等着。 “桑小姐,我以前的国文老师认识顾教授,他已经帮我们打好招呼,我们直接就能过去看报纸。”谭峥泓开口。 上海顶尖的知识分子,相互之间都认识。 之前教他国文的张老师又是个喜欢跟人交际的,这时上海有名气的读书人,他七弯八拐都能扯上关系,都能找熟人介绍认识。 谭峥泓在得知桑景云要找英文报纸后,一开始想去找诺伯特,但考虑过后,先去问了张先生,这才知道有个喜欢收集报纸的教授。 谭峥泓叫了两辆黄包车,让车子拉着自己和桑景云,往顾教授的住处赶去。 到了地方后,桑景云着实被惊了惊。 这位教授住的,竟然是一栋小洋楼。 这房子的地段不是特别好,但它真的很大,价格肯定不便宜! 不过想也是,顾教授要是没钱,那能去留学?又哪能买那么多英文书? 谭峥泓带着桑景云,就去敲了敲门,而门刚打开,桑景云就听到里面的人在议论自己,不,议论云景。 “从《无名诀》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云景是个关心底层百姓的人,他这书里一些情节很有意思,比如带领底层百姓,反抗压榨百姓的武林人士。” “他新书里的一些观点也与众不同,就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不管他是谁,我都是他的书迷。” …… 过年期间,大学放假的时间远比中学和小学长。 主要是一些在上海读大学的学生,老家不在上海,而他们需要回老家过年。 第85章 英文 桑景云和谭峥泓被佣人领着进去, 正在聊天的人瞧见他们,便不再说话。 谭峥泓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国文老师张先生也在场。 张先生笑着给在场的人介绍了谭峥泓, 说这是自己教了一段时间的学生,从南洋那边过来的:“我这位学生, 想要组织一个志愿者队伍,帮助那些前往欧洲的劳工。因为他对欧洲战场的情况不了解, 我便介绍他来老顾这里看书。至于他身边的小姑娘,是上海县城的一位小姐, 最近一直在跟着他学英文, 学得非常好。” 顾教授早已知道这些, 并未多问,在场的其他人里, 却有人问起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事情。 谭峥泓道:“这其实是桑小姐的主意。” 桑景云见谭峥泓看向自己, 就知道谭峥泓是想把这个机会让给自己。 她很感激,当下说了自己的想法:“我看过那些国家许诺的, 给劳工的待遇。不管是医疗住宿还是食物, 似乎无一处不好, 但据我所知,如今战场上医疗资源紧缺,即便他们自己的士兵,受伤后也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治疗, 更不要说我们国家的劳工……” 这些劳工去了欧洲后, 别说生病后得到医治了, 都不一定能吃饱穿暖。 若有志愿者队伍跟着,应该能给他们一些帮助。 桑景云面前的这些人,都是上海很有名的新式文人。 但桑景云一个都不认识, 也就不至于情绪激动。 她上辈子年纪不小,面对这些人时,也不会胆怯。 侃侃而谈说了很多,桑景云最后道:“我对西方不了解,这些只是我的个人看法。” 桑景云只简单说了说,张先生顾教授等人,却对她刮目相看。 谭峥泓找张先生帮忙时,就说了桑景云要一起来的事情,还将桑景云夸了又夸。 但张先生并不相信谭峥泓那些夸人的话。 在十几岁的年轻人眼里,心上人肯定处处都好,但现实不见得如此。 不过他不反对谭峥泓带人来这边,让小姑娘长长见识也很好。 因此,他对顾教授说起桑景云的时候,也夸奖了一番。 可他怎么都没想到,桑景云竟能表现得这么好,在他们面前说话时不卑不亢,说的东西也有理有据。 顾教授道:“你说得确实有道理,现如今,即便欧洲各国从全世界抽调物资过去,物资依旧紧缺。” 顾教授对西方的这场战争非常关注,他觉得从中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其他人对欧洲,就不那么了解了,只能听顾教授说。 说着说着,顾教授提到了俄国,说最近俄国那边的工人正在闹罢工。 关于俄国,桑景云还真知道一点情况。 她记得的历史事件不多,但今年俄国会爆发十月革命这件事,她是记得的,在十月革命前,似乎还有个二月革命。 现在就是二月。 桑景云道:“据我所知,现如今俄国国内矛盾异常激烈。如今的沙皇独裁而又腐败,因为参战的缘故,俄国经济情况也非常糟糕,老百姓已经快要过不下去,依我看,俄国怕是很快就要结束沙皇的统治。” 桑景云说这些,是为了给面前的这些人留下好印象。 “我也这么觉得,桑小姐觉得俄国将来会如何?” 桑景云笑道:“那我就不清楚了,我对欧洲的情况并不了解,等我看了顾教授收藏的报纸和书,说不定我能给出答案。” 顾教授道:“也是!我这就带你去看我收藏的报纸和书。小姑娘,你能看懂吗?” 桑景云大方开口:“不一定能全部看懂,但应该能勉强看懂。” 她的英语水平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口语不怎么样。 但在阅读这一块还可以。 就算有些单词不认识,结合上下文,结合自己上辈子知道的历史猜一猜,也能猜出大概,要是实在看不懂,就问谭峥泓, “不错!”顾教授很高兴,带着所有人一起前往他的“阅览室”。 这里有好几个书架,还有整理好的报纸,里面,两个年轻学生正在看书。 顾教授介绍了一下,桑景云才知道他们是顾教授的学生。 “他们语言天赋很好,我正在教他们英文,培养他们的翻译能力,我这边有很多英文资料需要翻译成中文。”顾教授开口,又指了指旁边的一些报纸,说那些报纸上,有很多跟战争有关的信息。 桑景云道谢后,就拿了一张报纸看。 顾教授见状,问桑景云能不能看懂上面的报道。 大约是这时的欧洲,也不是人人识字的缘故,报纸上的文章内容简单,并不难读。 桑景云胆子还很大,不怕说错,就将自己看完后理解的意思说了说。 顾教授很惊喜:“你竟然真的能看懂!你的英文水平很不错,学英文多久了?” 桑景云道:“我小时候跟着我爷爷学过一些,近来又跟着谭峥泓学了一段时间。” 谭峥泓道:“桑小姐跟着我学英文也就一个月!” 顾教授更加惊喜:“你在学习语言方面很有天赋,要不要来跟着我学英文?等等,我能教你的时间不多,还是让谭峥泓教你更好。桑小姐,等你将英文学好,可愿意来我这里,帮忙翻译英文书?” 桑景云道:“顾教授,我若有空,一定帮忙!” 这时,张先生开口:“小谭,看着这些东西,我算是理解你看不懂文言文时的感觉了!” 张先生并未去国外留过学,他国文造诣很深,但对洋人的文字,那是一窍不通。 谭峥泓笑道:“张先生,那我比你还好点,我好歹认字。” 张先生哈哈大笑。 顾教授他们很快离开,桑景云就跟谭峥泓一起看报纸。 同时,她也说了自己想知道的内容,拜托谭峥泓帮她找。 而一旦看到有用的信息,桑景云就会拿出纸笔,将内容记下。 只是看着看着,桑景云不免无奈。 这些报纸上的报道,很偏颇。 比如据她所知,这时候的俄国士兵因为缺少粮食,饿死了很多人,俄国国内的情况更是一团乱,这从顾教授说俄国发生了大罢工,就能看出。 但英国的报纸上,对这些绝口不提。 上面刊登的,大多是对他们协约国有利的内容,一直在粉饰太平。 纸媒时代,民众能看到的信息,都是被筛选过的。 不过上面也有一些有用的内容,比如能看出来,从去年开始,英国国内反战情绪就非常浓烈,一些不那么官方的报纸上,还有人在骂被打得节节败退的猪队友俄国。 也是看了报纸,桑景云才知道,这个冬天格外冷! 一些报纸,甚至呼吁民众捐衣物给前线士兵。 桑景云看着这些,脑海里瞬间就冒出一个开头,寒冷的冬天,主角在战场上剥下尸体的衣服给自己穿,然后在衣服的口袋里,看到了一封信…… 这部小说,不见得就只能写毒品的危害,还可以写反对侵略战争,写战争的残酷。 看着资料,桑景云脑海里冒出一个又一个片段,同时,也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下各种信息。 谭峥泓看了一眼桑景云的笔记本,有些不解。 他以为桑景云找资料,是为了帮助洪永祥。 但桑景云看的这些资料,似乎对洪永祥没什么用? 不过他很快就没时间想这个了,因为桑景云拿了报纸,开始问他一些问题。 这些报纸,谭峥泓都能看懂,能把意思讲出来。 至于那些不好翻译的地名或者政党的名字,就音译。 比如俄国国内,在“布尔什维克”的领导下,很多工人在罢工之类。 桑景云努力为新书做准备的时候,《申报》副刊的助理编辑,将一封信给了汪编辑:“汪编辑!那位之前向我们投稿,写下血吸虫病的传播方式的人,又来稿件了!” 汪编辑有些惊喜:“快拿来给我看看!” 他之前,就觉得这人来历不凡,应该有特殊的消息渠道。 这人既然能提前知道国外研究所的成果,说不定就能给他们国家,提供一些有利信息。 这么想着,汪编辑将信拆开。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看不懂信纸上的内容。 青霉菌可以杀死细菌?青霉菌里提炼出来的青霉素,可以治疗很多疾病? 汪编辑并不是学医的,他连细菌是什么都不知道。 但当他看到信件末尾的字,就觉得这上面的内容,搞不好又是从国外研究所流出的珍贵信息。 在信件末尾,对方让他将这封信转交给那些正在研究血吸虫病的研究人员。 他一定要尽快将这东西送到科研人员手上! 第86章 《一个士兵》 这一天, 桑景云一直在顾教授家里看书。 因张先生在,她和谭峥泓还在顾教授家蹭了一顿饭。 到下午两点,桑景云便打算回家。 若是不早点回去, 容易还未到家,天就黑了, 那会很危险。 谭峥泓闻言道:“桑小姐,我送你回去。” “好。”桑景云笑着答应。 桑景云以为谭峥泓说的送自己回去, 是送自己到电车站,不想谭峥泓竟然上了电车。 桑景云惊讶地看着谭峥泓。 谭峥泓笑道:“桑小姐, 你一个人回去很危险, 我送你回家。” 他平日里都回租界, 但在孤儿院住一晚上,也不是不行。 总不能让桑景云一个人回去。 桑景云笑起来:“谢谢。” 谭峥泓年纪小, 但真的很会关心人, 这应该是他在自己家中耳濡目染学会的。 谭峥泓送桑景云到家时,天还没黑, 桑学文正在准备晚饭。 桑景云见状, 邀请谭峥泓和跟在谭峥泓身边的两个保镖到桑家吃饭。 谭峥泓道:“他们去孤儿院吃就行, 我就却之不恭了。” 桑家的米饭已经做好,若是他两个保镖在桑家吃,米饭大概率会不够吃。 但他一个人在桑家吃,却不至于出现食物不够的情况。 这么想着, 谭峥泓又给了保镖两角钱, 让他们去附近农家买点鸡蛋加个菜。 那两个保镖很快离开, 而他转过头,眉眼弯弯地看着桑景云。 谭峥泓真的很细心……桑景云一边感叹,一边招呼他进门。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 多炒了一盘鸡蛋。 谭峥泓之前来桑家吃饭都是中午,今天却是晚上。 桑家人很齐全,他平常见不到的桑景英和桑景雄也在场。 桑景英没怎么跟谭峥泓说话,桑景雄倒是一脸好奇地问了很多问题,谭峥泓一一回答。 他离开桑家时,挺高兴的,桑家人明显不排斥他,陆盈、桑景丽和桑景雄,还对他很有好感。 他觉得追到桑景云,指日可待。 至于今天晚上……他只能在院长办公室凑合一晚。 谭峥泓让人搬了张床到自己的办公室,又找来多余的被褥,裹上以后躺在上面。 这个晚上,他睡得并不好。 晚上有点冷,还有婴儿在半夜哭,哭声此起彼伏。 谭峥泓被吵得睡不着,有些不高兴,干脆起来看看。 孤儿院的小婴儿都住在一个房间里,由雇来的几个奶娘看着,而今天有个婴儿病了,啼哭不止。 这到底不是自己的孩子,奶娘哄了哄就不耐烦了,任由那个孩子在床上哭得声嘶力竭。 瞧见这一幕,谭峥泓更不高兴,但那个奶娘抢在他面前抱怨起来:“我一个人要给两个孩子喂奶,他们整天吊在我身上,我的奶水都被吊干了!大晚上的他们还不好好睡觉……” 谭峥泓记得自己的母亲,时常说养孩子辛苦,说他刚出生时,晚上要吃三四回奶,让她睡不了一个整觉。 现在他被吵醒,觉得不高兴,奶娘一晚上被吵醒好几次,还每天晚上都被吵醒,肯定更辛苦,更不高兴。 这么一想,谭峥泓就不好怪怨奶娘了,开口:“对不住……我给你加钱。” 奶娘的抱怨声瞬间消失。 谭峥泓抱起那个婴儿,发现有人抱着,这孩子就不哭了,想了想道:“这孩子我抱走照看,你好好休息。” 这奶娘他是认识的,瞧着跟陆盈差不多年纪,其实才二十岁。 她已经生了两个孩子,其中老二刚满十个月。为了挣钱,她让婆婆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然后来孤儿院这边奶别人的孩子。 她每天都吃很多,但还是很瘦,想来是真的很辛苦。 谭峥泓把孩子抱走,这情况,倒是让奶娘有些不好意思。 谭峥泓把孩子抱走之后,才发现孩子有点发烧。 他心里不免着急,大人发烧都容易出问题,别说孩子发烧了。 虽说现在西医已经有退烧药,但价格昂贵还很难买,至少他手边没有。 他只能抱着孩子来回走,让孩子别哭,再时不时喂点水或者羊奶。 孩子哭闹是耗力气的,他怕孩子哭多了或者吃不够,病情会更严重。 桑景云并不知道谭峥泓大晚上的,主动给自己找了个活儿干。 她在吃过晚饭后,就回了自己房间,点上油灯,开始写自己的新书《一个士兵》。 “炮火已经将大地犁过一遍,碧绿的草地焦黑一片,空气里弥漫着硝烟的味道,尤斯塔斯趴在一个弹坑边,瑟瑟发抖。” “他的身上趴着他的哥哥,尤斯塔斯可以感觉有鲜血从他哥哥身上落下,混入泥土。” “这里的泥土浸润了不止一个人的鲜血,也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种出粮食。” “尤斯塔斯的关注点有点歪,但这不能怪他,毕竟两个月前,他还只是一个农民,一个未成年农民。因为3月义务兵役法正式实施,在他满18岁的当天,就不得不离开家里,来到这满是死亡和伤痛的战场。” “他背着为了保护他而受伤的哥哥躲进一个弹坑,在炮火里落泪,但他不能一直哭,他哥哥的体温正随着失血流失,急需治疗!” …… 后面的剧情很简单,那就是尤斯塔斯爬出弹坑,想找治疗自己哥哥的办法,结果看到一个敌人趴在自己一个死去的战友身上,从他的战友身上摸出一块黑面包吃。 尤斯塔斯上战场前,并未接受多少训练,上战场后,也没有杀过人。 但为了活命,他对那个敌人开枪,杀了对方。 那是个跟尤斯塔斯一样的年轻人,看着甚至比尤斯塔斯还要小,最多十六岁。 他穿着单薄的衣服,手已经被冻伤,但还是死死抓着那块硬邦邦的黑面包。 尤斯塔斯从对方手上抢过那块带着血腥味的黑面包塞进嘴里,努力咀嚼。 这个冬天很冷,尤斯塔斯也很冷,而他的哥哥,更需要保暖。 尤斯塔斯剥下对方的衣服,包裹住自己的哥哥,然后发现对方的口袋里,有一封信。 那不是他们国家的语言,但尤斯塔斯的祖母是德国人,他认识上面的字。 “亲爱的妈妈,我过得很好,这里有足够的食物,也有保暖的衣服,您不用给我寄东西,也不用担心我……” 尤斯塔斯忍不住落泪,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他们家的粮食已经不够吃,哪怕是水煮土豆,也不一定能吃饱。 在这个过于寒冷的冬天,他们家还没有足够的御寒衣物。 但他母亲,依然给他寄了东西。 可惜,那些东西并未落到他手上。 在这个到处都是战乱的时代,有东西丢失太正常了,不是吗? 桑景云写着这些,心情沉重。 战争真的很残酷,在他们国家,后期甚至有很多孩子上战场。 桑景云写完开头,吹灭油灯,躺在床上睡觉。 这个夜晚,她梦到了一些杂乱无章的战争片段,梦到有无数人在战争里死去。 她睡得并不好,但偶尔一天没睡好对她的影响不大,第二天,她依旧神采奕奕。 反倒是谭峥泓,看起来很疲惫。 “你昨晚上没睡好?”桑景云问。 谭峥泓道:“是的,有个孩子生病了,一直哭闹。” 桑景云道:“带他看看大夫吧。” 这个时代,夭折的孩子很多,她上辈子年幼时,得过手足口病,也曾因为流感断断续续发烧半个月。 若是这个时代的孩子遇到她这样的情况,说不定就没命了。 谭峥泓道:“我已经让保镖带她去看大夫了,桑小姐,我们去租界?” 说完,谭峥泓打了个哈欠,打完眼睛水汪汪的。 桑景云有点想摸摸他的脑袋,但到底没这么干,而是和往常一样,跟谭峥泓一起去租界。 他们天没亮就出发,在县城买了个烧饼吃,因而到租界的时候,才七点多。 今天有很长时间可以看资料。 第87章 算计 桑景云和谭峥泓在顾教授那里看资料时, 《申报》副刊的汪编辑找到了那些组织起来,一起研究血吸虫病的科研人员和医生。 现如今政府缺钱,自然不会拨款让人研究血吸虫病, 这些人只能自发组织起来,进行研究。 他们集资租下一处地方当研究所, 又从国外购买了一些设备。 因购买的设备还没送到,他们研究所现在使用的, 是冯院长从自己医院里拿来的设备。 他们想研究出治疗血吸虫病的方法,但一点眉目都没有, 甚至没办法开展研究。 他们每日都在跟上海郊区百姓的粪便打交道, 轮流给上海郊区的百姓化验。 到现在为止, 已经有上百人被验出患有血吸虫病。 这些人被各自的村子安排到单独的地方居住,他们的排泄物也都被销毁。 政府不管血吸虫病, 但这些医生和科研人员自掏腰包, 竟是遏制了血吸虫病的蔓延。 他们这段时间非常忙,甚至没空回家过年, 但因为做的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全都干劲十足。 这日, 给研究血吸虫病一事提供了部分资金和诸多设备的冯院长又来了这个简易的研究所。 因每日都要化验粪便,研究所有一股怪味。 而冯院长刚进去,就见一个年轻人正在忙碌。 这个年轻医生,曾作为志愿者, 前往江苏疫情最严重的地方。 大约是曾经见过惨绝人寰的场景, 他成为了研究所里最努力的人。 冯院长欣赏地看着他, 正想夸他几句,门外突然传来声音:“有人在吗?” 冯院长闻言,好奇地来到外面, 就见外面站着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人。 “兄台前来,所为何事?”冯院长好奇询问, 这个找过来的中年男人,正是汪编辑,他瞧见冯院长,先做了自我介绍,又询问冯院长的身份。 冯院长并未隐瞒,说出自己身份。 “原来是冯院长!”中年男人喜出望外,立刻说明来意:“冯院长,我是《申报》副刊编辑,数月前,我刊收到一位匿名人士的投稿,说他从国外研究所得知,血吸虫病的传播跟钉螺有关,当时云景先生还未在小说里写到血吸虫,我也未曾听闻这方面的消息,就并未将之当回事……” 说着,汪编辑拿出当时的投稿信件,当作证据给冯院长看。 冯院长认真看过,惊讶万分。 他没想到,在云景之前,竟然也已经有人知晓这件事。 看时间,说不定云景能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是因为这个人。 “你来找我,莫不是这人想见我?”冯院长问。 汪编辑道:“并非如此,我来找冯院长,是因为那人又寄来一份稿件,让我转交正在研究血吸虫病的医生或者科研人员。” 冯院长听了此话,立刻就想到了什么:“莫非他又得知了国外研究所的研究成果?” 汪编辑道:“冯院长,我并不是学医的,他这次给我的稿件,我并不能全然看懂。” 他说着,就将自己手上的稿件,递到冯院长面前。 冯院长看过后,面露震惊。 这些年,显微镜技术越来越成熟,人们也就发现了很多细菌。 比如1880年,就有一位外科医生在脓液中观察到葡萄球菌。 现如今,西医已经确定,是细菌造成感染,让很多人丧命。 全世界有无数人在研究微生物,也找到了一些可以用来消毒的药物,但已经感染的人,他们找不到方法来医治,只能听天由命。 若是这信纸上写的东西属实,青霉素当真能杀死许多细菌,全世界的医疗水平,将会前进一大步。 冯院长当即道:“汪编辑,此事事关重大,您一定不能再告诉其他人。” 汪编辑答应下来。 他知道了国外秘密研究的东西,若是透露出去,会惹来麻烦,他是决计不会自找麻烦的。 冯院长心情激荡,在汪编辑走后,他看了一眼身后研究血吸虫病的研究所,带着手上的信纸快步离开。 这个研究血吸虫病的研究所,是没有能力研究细菌的,他们也没有时间去做这个研究。 他打算先自己验证一番,若是当真如此,那他立刻给自己在国外的朋友写信,让朋友带着研究设备回国,与他一起研究! 冯院长的医院里,有一个小型研究室。 这里有显微镜,但没有已经培养好的细菌。 冯院长想办法培养了一些细菌,又亲自去找发霉的东西……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和谭峥泓,每天都去顾教授家看资料。 桑景云已经写下新书开头,大概知道自己需要的资料是什么,也就专心记录。 谭峥泓本想帮洪永祥找一些资料,结果顾教授给了他一本以前去法国留学的学生写的《欧洲留学注意事项》,他也就不用再整理。 他干脆每天在顾教授这里翻译《真假千金》。 顾教授很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每天早上,都会看报纸上的更新,但对谭峥泓的翻译颇有微辞,觉得谭峥泓用词太过简单直白,没有美感。 但他平日里工作很忙,因而没时间帮谭峥泓整理,只能叮嘱谭峥泓,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人帮他整理文稿,绝不能毁了云景先生的书。 “顾教授你放心!这是云景先生的书,我一定好好对待!”谭峥泓向顾教授保证。 顾教授很满意,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后,又去找桑景云说话。 他对桑景云很欣赏。 一个在上海县城长大,没有在正规学校读过书的女子,竟然能有这样的见识,还能将英文学得这般好,着实不容易。 说着说着,桑景云道:“顾教授,谢谢您这段时间的帮助,我想找的资料已经找得差不多,从明日开始,就不过来了。” 她和谭峥泓是元宵节过来看资料的,今天已经正月二十,看了足足六天。 她要写的是小说,现如今收集到的资料,已经足够用。 这些资料,肯定是不够全面的,到时一些找不到资料的内容,她直接编一点写上去就成。 “你大老远过来,确实不容易,我看你除了战争外,还喜欢那些写英国风土人情的书,我这边有两本刚到手的英国小说,应当符合你的要求,你可以带走阅读。”顾教授道。 桑景云当即道谢。 此时的英国人写的,以这个时代为背景的小说,能让她对欧洲的情况有个详细了解,妥妥的资料书。 这天,他们到下午三点才离开,离开时,桑景云从顾教授这里,借走了一本书。 她很喜欢那本书,坐在黄包车上的时候,就翻阅起来。 这书她没看过,看名字并不是后世学校鼓励孩子们去看的西方名著,但在她看来,比她看过的某些名著要好看。 里面还有很多她想要知道的信息。 桑景云非常喜欢这本书,谭峥泓见桑景云这般喜欢,忍不住笑了笑。 两人到上海县城时,是四点多。 谭峥泓照旧雇了一艘船,让那艘船载着他们往孤儿院走。 电车站附近一个十几岁的人瞧见这一幕,立刻往附近的一家赌坊跑,将谭峥泓已经从租界回来的事情告知赌坊里的人。 姜老二那日让人调查过谭峥泓之后,便不再管这件事。 现如今,是姜老二手底下一个小头目在盯着谭峥泓。 谭峥泓就是一只肥羊,这个小头目对谭峥泓很感兴趣,一心想把谭峥泓引到赌坊,榨干谭家的钱。 他特地安排了两个会说粤语的人接近谭峥泓,可惜无功而返。 这段时间,谭峥泓还日日带着桑家的小姑娘去租界,让他们的人没机会接近。 这两人到了租界后,都会坐黄包车,不好跟踪,因此他不知道谭峥泓去租界都做了什么。 但他觉得,大概率就是小少爷带着落魄小姐去买买买,讨那位小姐的欢心。 说起来,桑家的大小姐长开了之后,着实好看,可惜桑家败落后,桑学文虽然戒不了大烟,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借钱买烟,但不再来他们赌坊,不然,他们可以让桑学文签个契书,把这女儿给卖了! 这个小头目已经有些没耐心,就打算用些不寻常的手段,接近谭峥泓。 “安排几个人,去抢了那位谭少爷,把他弄水里去,再让他的“老乡”去救他,顺道给他喂点大烟。”这个小头目开口。 这大冬天的,谭峥泓落水后肯定会不舒服,也会对把他救起的人感激不尽。 他们可以借此机会,让谭峥泓染上烟瘾。 再把人往风月场所带一带,往他们赌坊带一带…… 事情不知不觉,就能成。 桑景云和谭峥泓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此时,桑景云正琢磨搬家去租界的事情。 她穿来这个世界,其实还不到五个月。 一开始桑学文没把大烟戒掉,她手上的钱也不够,就没想着要搬家。 等她手上有了点钱,隔壁就开了孤儿院,她对这件事很上心,便也没打算搬。 当然她不搬,还有个原因。 桑家会落魄,是因为被人算计了。 现如今上海的黑恶势力非常猖獗,帮派横行,算计桑家的,就是盘踞上海县城,手底下开了很多烟馆赌坊的姜老二。 那些人做事狠辣,若是他们不安分,说不定就会想办法弄死他们。 他们一家在上海没有后台,去了租界后,大概率买不到好地段的房子,还举目无亲,就算死了,也没人会帮他们说句话。 所以,桑景云一直很低调。 但现在,她觉得搬去租界也无妨。 第88章 确定搬家 桑景云上辈子, 就对民国的情况有所了解。 穿来这个时代之后,她更是努力适应。 可即便如此,当真实的枪战在自己面前发生, 她依然受到了惊吓。 毕竟她之前几十年,一直生活在和平年代。 她呼吸加快, 心脏更是剧烈跳动,仿佛就要跳出胸腔。 她最近一直在写战争, 但此时此刻,她才清晰地感受到, 自己身处战争年代。 “桑小姐, 你没事吧?”谭峥泓关切地看着桑景云, 还挡在桑景云面前,以免桑景云看到对面船上的尸体:“已经没事了, 你别担心。” 桑景云看了谭峥泓一眼, 发现谭峥泓瞧着还挺冷静。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稳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但随之而来的, 就是浑身冒出的冷汗, 和克制不住的颤抖。 她的胸口也有点闷。 这大约是受到惊吓的后遗症。 桑景云克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反应,但她很冷静:“谭峥泓,你以前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谭峥泓道:“南洋那边也挺乱的,我小时候, 还曾被绑架过。” 赫赫有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 列强在很早以前, 就已经开始在南洋做生意,对南洋一些国家的渗透,是超过中国的。 南洋各个国家和列强之间, 免不了爆发战争,他们各民族之间,也会爆发战争。 此外,中国劳工作为外来人口,也会被排斥。 谭峥泓曾被绑架,也曾见过暴动。 谭大盛还曾找人教导他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方法。 这也是他反应很快,能第一时间将桑景云扑倒的原因。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桑景云开口,然后道,“这群劫匪来得蹊跷,说不定是专门冲着你来的,你一定要让人查清楚。” “我会的。”谭峥泓开口。 他身边跟了两个保镖,他让其中一个上了劫匪的船,将船摇去孤儿院那边。 若是将劫匪的尸体和船留在这里,等明天,说不定就找不到了。 若是现在就去报案,他身边保护的人太少,再遇到危险,可能会应付不过来。 更何况现在天快黑了,去报案也不一定能找到人。 干脆把船摇去孤儿院那边,他们检查过这几个劫匪的状况之后,明天去报案。 谭峥泓雇来船上的那个船夫浑身颤抖,他不想再帮谭峥泓撑船,但也不敢走,只能一边抖,一边操控着船往前行驶。 等终于来到孤儿院,他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谭峥泓见状,给他两个银元:“大叔,今天你受惊了,回去好好歇几天。” 那船夫连连点头,感激万分。 等船夫离开,谭峥泓又把桑景云送到桑家:“桑小姐,你进门后,就把门窗锁好,晚上即便听到什么动静,也不要出来,若是遇到歹人,就大声呼喊。” 谭峥泓也觉得,那劫匪是冲着自己来的。 之前那艘船上的劫匪,一共有四个,一个撑船,一个拿枪,还有两个拿着长竹竿。 现在,这四人都已经丧命。 若只有这么四个人,谭峥泓是不怕的,他担心的,是这四人背后还有别人。 “好。”桑景云答应下来。 谭峥泓之前都在桑家吃饭,但今天没有,他匆匆回到孤儿院,安排起来。 另一边,桑景云进了院子后,立刻把门关上,桑钱氏从屋里出来,瞧见桑景云,担心地询问:“阿云,发生什么事情了?” 桑景云平日里穿的衣服很普通,但非常整齐,可现在,她的衣服上有脏污,她的脸也脏了,额头上还有一块红肿。 桑景云想了想,把遇到的事情说了。 桑钱氏闻言被吓了一跳,倒抽一口冷气。 桑景云遇到的事情,也太危险了! 桑景云打了水,洗了自己的脸和手,这才招呼家里人一起吃晚饭。 坐在餐桌前,桑景云郑重道:“奶奶,爹,娘,我们搬家吧。” “搬家?搬去哪里?”桑钱氏问。 桑景云道:“搬去租界,那里安全一些。” “租界租房住不便宜,去了租界,我们还很难再挣钱……”桑钱氏有些担心。 这房子住了许久,她已经有感情,想到要搬走,只觉心里空落落的。 陆盈和桑景丽更不想搬,她们在学堂读书,刚学会认字。 桑景云知道他们的想法,当下道:“等去了租界,我会想法子找个女子学校,让景丽去读书,娘若是愿意,也能去旁听。景英可以继续学业,有电车在,来回并不麻烦,路上还安全。” 现在的学校跟后世不同,虽也有政府办的学校,但大多数学校是私人办的。 租界一些女校,直接就是女子办的,陆盈年纪虽然大了,但要去旁听也不是不行。 “那我呢?”桑景雄问。 桑景云道:“你可以准备准备,去考一所学费便宜的中学。” 她每月会给桑钱氏十元生活费,其他的钱都自己拿着。 这十元钱,桑钱氏要如何花,她是不管的。 她在家连衣服都不用洗,一日三餐还都有健康美味的食物吃……若是她花钱雇人帮她洗衣做饭,工钱加上伙食费,十元不见得够,其实她是占便宜的。 此外,桑学文帮她誊抄稿件,她也会给报酬,当然是给到桑钱氏手里。 这钱她同样按照市价给,但桑学文,绝对比雇来的抄写员好用。 而桑钱氏除了她给的钱外,桑学文帮人做菜挣的钱,也都是她拿着,桑景英更是将大部分收入都上交。 桑钱氏有钱供桑景雄读中学,也打算供,桑景云倒也不至于拦着不让桑景雄去上学。 不过,等他们搬去租界,桑钱氏怕是要少一些收入。 桑景云其实想过独自搬去租界住,但在这个时代,女子独居很危险。 而且有桑学文和桑钱氏在,她便不用操心家务事,还有人帮忙抄写稿件,她是愿意跟家里人一起住的。 这么想着,桑景云道:“搬家这件事,我早就考虑过,毕竟租界更安全,而且景丽总不能一直在孤儿院上学,我是打算送她去女子学校读书的。我原本打算过些日子再搬,这样也能让景丽在正式入学前多学点东西,但今日遇到危险,我便觉得,还是早点搬走好。” 将来要去租界住这件事,桑景云以前就提过,家里其他人其实有心理准备。 桑钱氏很快开口:“那就搬家。” 桑景云笑了笑,道:“奶奶,房子我来找,我会把事情都安排好。” 桑景云和家人一起吃饭商量事情的时候,谭峥泓正让保镖检查那四个被杀的劫匪,并做一些其他安排。 谭峥泓和桑景云都很紧张,而另一边,姜二爷手底下的那个小头目快气炸了! 他只想吓唬谭峥泓,因此特地嘱咐了自己手底下的人,让他们不要伤人,但让他想不到的是,他安排的人,竟然会被杀死! 枪声响起时,那两个之前跟谭峥泓见过一面,聊过几句的说粤语的人,正在岸边躲着。 他们打算等谭峥泓被劫匪弄下水之后,出面去救谭峥泓。 可谁能想到,那四个按照指示去吓唬谭峥泓的人,竟然全被杀了! 谭峥泓的保镖竟然有枪! 这年头有枪的人可不多,谭峥泓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他们压根就没想到他的保镖会有枪。 有枪就算了,这两人明显是接受过培训,真的杀过人的,不然绝不可能出手这般干净利落。 这两人瞧见这场面,压根不敢出去,他们等谭峥泓一行走了,才灰溜溜跑去赌坊,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那个小头目。 “把汪大头抓来!”那个小头目让人去抓汪大头。 他们似乎错估了谭峥泓的情况。 汪大头很快被抓来,他们询问一番后,才知道谭峥泓的保镖,本就是有枪的。 “娘的,之前你怎么不说?”这个小头目给了汪大头一巴掌。 他手底下的人死了四个,四个! 这四人还都是老手,就这么没了,他无疑是心疼的,他还丢了一把枪! 越想越气,这个小头目对着汪大头,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汪大头被打得连连求饶,他当时也想说的,只是姜爷没让他把话说完。 这个小头目下手很重,汪大头即便身体健康,挨这么一顿打,也要断几根骨头。 而汪大头的身体,并不好。 等这个小头目停下,汪大头已经出气多进气少,胸口都塌陷了一块,瞧着就像是活不成了。 这个小头目道:“真晦气!你们把他扔河里去。” 小头目的手下应了,拖着汪大头就往外走。 汪大头还没死,他面露惊恐,嘴里发出“赫赫”的声音,吐出许多血沫,可惜并未惹来同情。 那些人毫不犹豫地将他扔下河,等他掉进河里后,还用长竹竿抵着他,不让他浮上来。 他们在河边聊天说话,许久之后,确定汪大头死透了,才离开这里。 孤儿院这边,谭峥泓一直很担心,怕有人来找麻烦。 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未发生。 这个晚上风平浪静,谭峥泓还睡得很好。 他早上起来后,就去厨房拿水洗漱,正好瞧见之前不愿意哄孩子的奶娘抱着个孩子,一边掀起衣服喂奶,一边跟钱表姑聊天。 谭峥泓不好意思地侧过头,这个奶娘倒是一脸的无所谓。 打了水,谭峥泓一边洗脸,一边问起那个生病的孩子的情况。 他之前让保镖带这个孩子去治病,之后还过问过几次,而孩子的病一直没好。 第89章 自我介绍 昨天晚上, 谭峥泓的保镖就已经检查过那四个劫匪的情况。 现在,他们将自己查探到的情况告知谭峥泓:“少爷,这四人应该都是混江湖的, 身上有不少伤疤,他们带着一些钱财, 但没有能识别他们身份的东西……” 谭峥泓道:“等下我们先把尸体送去警察局,然后马上回家让我爹找关系, 查一查这些人。” “是。”四个保镖应下。 谭峥泓吩咐完,又想到了桑景云。 他头一次看到杀人场面时, 被吓得连着几天吃不下睡不好。 桑小姐突然遇到这样的事情, 肯定被吓坏了, 他要去找桑小姐,安慰一下对方。 谭峥泓敲了敲桑家的门, 又出声说明身份。 桑钱氏很快就来开门。 看到谭峥泓, 桑钱氏心情复杂。 昨日桑景云一直说她情况还好,并未受到惊吓, 但她却不这么觉得。 此刻, 她一方面觉得自己孙女儿是被谭峥泓连累了, 才会遭此横祸,另一方面,又感激谭峥泓救了桑景云。 “桑奶奶,桑小姐情况如何? ”谭峥泓问。 桑钱氏道:“她还好, 在里面吃早饭, 你也去吃点。” 谭峥泓欣然接受, 往里走去,然后就见桑景云额头青肿,脑袋上顶着个大包, 正坐在桌边吃饭。 谭峥泓见到这情况,有些心虚。 他昨日把桑景云扑倒时,竟然忘了桑景云可能会受伤这件事。 他该将自己的手垫在桑景云脸下才对。 谭峥泓有些不好意思,桑景云看到谭峥泓,却很感激。 昨日事发突然,她没空多想。 但今日回头去想,却觉得谭峥泓当真不错。 遇到危险时,谭峥泓没有只顾着自己,反而第一时间把她扑倒,一般人可做不到这一点。 桑景云朝着谭峥泓笑了笑:“谭峥泓,你可有吃早饭?” 谭峥泓道:“还没吃。” 桑家因为桑景英和桑景雄要去县城读书工作的缘故,早饭吃得早,孤儿院却没那么早。 “来吃点吧。”桑景云招呼谭峥泓。 桑学文今日用鸡蛋面粉煎了一些鸡蛋饼。 因打算送一些给谭峥泓的保镖当作感谢,也就做得比较多。 谭峥泓坐下后,桑学文给他盛了一碗粥,又给他一碟子鸡蛋饼,然后把剩下的鸡蛋饼装起来给桑钱氏。 桑钱氏拿着这些鸡蛋饼就去了隔壁,但没一会儿,桑钱氏就回来了,她脸色极为难看,对桑学文道:“学文,你跟我出去看看!” 桑学文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桑钱氏已经伸手拉着他往外走:“那几个劫匪里,有我瞧着眼熟的人!” 桑学文就这么被桑钱氏拉着出了院门。 这五个多月,桑学文就没有出去过。 一开始,是桑钱氏关着他,后来,是他自己不敢出去。 他怕自己出去后,又染上烟瘾,做出猪狗不如的事情来。 现在猛然间出了门,桑学文有种恍惚感,而他很快,就没空想这个。 桑钱氏拉着桑学文来到孤儿院门口。 今天是个大晴天,虽然太阳还未从天边升起,但天空已经微微亮。 借着这光亮,桑学文看到孤儿院门口并排躺着四个人。 他昨天晚上,听桑景云说了他们半路的遭遇,自然知道这四人就是劫匪。 而他娘拉他过来,是觉得绑匪里有面熟的人。 桑学文有些不解,他娘以前在县城时,是个爱跟人聊天的,县城的中年妇人,她很多都认识。 但劫匪,她不该认识。 正这么想着,桑学文就发现,这四个劫匪里,有三个是他见过的,其中一个,他更是印象深刻,就算化成灰都认识! 人死后,模样会有些许变化,但桑学文对他们的印象太深了! 他立刻看向谭峥泓的保镖:“这四个人里,有三个我认识!他们是姜爷的人!” 谭峥泓的保镖闻言一愣,看向桑学文。 他们知道桑学文以前抽大烟输光家产的事情。 但这事儿,在他们这些见过血的人,见过很多恶人的眼里,真算不得什么。 见桑学文每日在家做饭做家务,他们觉得这就是一个太过愚蠢,以至于把家业输光的纨绔。 至于桑学文气死桑元善这事儿,因桑元善已经八十多岁,人们普遍觉得,他就是到日子了。 这些保镖对桑学文的印象还可以,毕竟这种人,对他们一点威胁都没有。 “桑先生,你认识他们?可否详细说说?”其中一人问。 桑学文道:“可以……这三人是姜爷手底下的打手。” 他之前长时间在赌坊待着,自然也就认识很多赌坊的打手。 尤其是,这躺着的人里的其中一个,当初跟他关系不错。 那人跟他说他爹的生意出了问题,说他们家缺钱,又在他一开始小玩的时候,夸他赌技了得,还说他运气好,是大富大贵的命。 他现在回头去看,知道那人都是哄自己的。 但当时,他是真的昏了头,觉得自己是赌神,觉得自己运气好。 于是他越赌越大,到后来,渐渐地就疯魔了。 桑学文把自己知道的,这几人的情况都说了,还把姜老二的情况说了说。 那四个保镖听得很认真,将桑学文说的内容,全部记下。 谭少被人打劫,这件事谭大盛肯定会追究,他们自然也要好好汇报。 桑学文说完后,低下头看了看地上的人,又道:“姜老二赌场里的人,会物色一些有钱人,设计他们抽大烟赌钱,他们把这些人叫肥羊……” 他在输光家产后,意识到自己错了,就整日盯着姜老二的赌坊。 再加上姜老二手下并不都是嘴巴牢靠的,他也就知道了一些姜老二的手段。 他们会想办法,先获得一个有钱人的好感,然后再把这个人拉下泥潭。 鸦片不是好东西,他爹一直都是不让他沾的,当初,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染上的烟瘾。 桑学文停顿了一会儿之后,再次开口:“姜老二的人,应该不会去抢劫,他们可能盯上谭峥泓了。” 那四个保镖面面相觑,对桑学文道:“多谢!” 桑学文和桑钱氏回到桑家后,把之前的事情,跟谭峥泓也说了说。 桑景云听完,就知道桑学文说的,多半是真的。 她上辈子就听说,一些人会专门物色拆迁户,引着人家去赌钱。 很显然,在这个时代,这样的事情更加常见。 “这些人太可恶了!”谭峥泓很生气。 桑学文道:“他们有很多人,有很深的背景,你……小心。” “我一定会小心。”谭峥泓道。 桑景云这时开口询问:“谭峥泓,你父亲最近可在租界?” 谭峥泓道:“在,我等下就回去,将此事告知他。” 桑景云问:“我能否与你一道去?我想见一见你父亲。” 谭峥泓惊讶地看着桑景云,脸涨得通红:“桑小姐,你要去见我父亲?” 桑景云见他这么一副样子,就知道他误会了,再次开口:“我是有些事情想跟谭先生说。” 谭峥泓见桑景云表情平静,就知道桑景云不是想跟着自己回去见家长,他有些失落,又好奇地问:“桑小姐,你要跟我爹说什么?” 桑景云道:“现在还不确定,等见了你父亲再说。” 谭峥泓觉得桑景云奇奇怪怪的,但他还是答应下来。 这时,天已经亮了。 桑景云交代了一下家里,就跟着谭峥泓一起离开。 他们先去了县城,谭峥泓让一个保镖带着尸体去警察局报案,自己则是带着桑景云和另外三个保镖坐电车去租界。 谭大盛今日正好在家。 他最近又卖出去一些瓷器,赚了一笔钱,心情挺好。 但也有一件事让他不怎么痛快——他的儿子最近天天住在孤儿院那边,压根不回家! 真是有了媳妇忘了爹! 谭大盛正腹诽,就得知自己儿子回来了。 他很高兴,然后又得知自己儿子把那位桑小姐带了回来。 这是怎么回事?来见家长? 谭大盛正不解,就见自己儿子的保镖匆匆进来:“老爷,少爷遇袭了!” 保镖说了几句后,把桑景云安顿好的谭峥泓也进来了。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把昨天遇到的事情,还有今天桑学文告诉他们的事情全都说了。 谭大盛听完,勃然大怒:“那些人欺人太甚!” 竟然想要骗他儿子,着实可恶! “爹,你能对付那个姜老二吗?”谭峥泓问。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谭大盛还真的拿姜老二没办法! 但他可以给姜老二找点麻烦。 谭大盛道:“我这就去找人打听一下那个姜老二的底细。” 谭大盛说完就想走,谭峥泓突然道:“爹,你等一等,桑小姐想见你。” 谭大盛在听谭峥泓说了遇到的事情后,还以为谭峥泓把桑景云带到家里,是怕桑景云遇到危险。 他没想到,桑景云竟然想见他。 从谭峥泓嘴里,得知是桑景云主动提出要见他的之后,谭大盛愈发好奇。 一个小姑娘,见他是为了什么? 莫非桑家手上,有姜老二的把柄?但那也可以直接跟谭峥泓说。 虽然好奇,但谭大盛还是同意了见桑景云。 其实他早就想见桑景云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谭大盛答应后,谭峥泓立刻就出去找人了。 而谭大盛整理了一下衣服,露出个笑容,等着见自己儿子的心上人。 他没等多久,就看到一个身高约莫一米六的少女从外面进来。 小姑娘穿得普通,即便额头上顶着一个大包,也能看出长相出众,她的气质更是与众不同。 第90章 存款 桑景云主动见谭大盛, 是因为从桑学文那里得知了姜老二的事情。 姜老二的人都盯上谭峥泓了,自然也会关注到他们。 甚至可能是因为他们,才会盯上谭峥泓。 现在, 姜老二的手下死了四个人,姜老二拿谭峥泓没办法, 说不定就会拿他们家撒气。 他们必须搬去租界,但他们直接搬去租界, 可能会露富,让姜老二警觉。 桑景云觉得最好的办法, 就是让谭家出面, 帮他们家搬家, 如此一来,他们家就不会惹人注目。 背靠谭家, 姜老二想找他们的麻烦, 也要掂量掂量。 这件事,找谭峥泓也是能办的, 但找谭峥泓办, 不太合适。 谭峥泓帮他们找房子, 把他们一家带来租界住……别人会怎么想她? 谭峥泓的父母又会怎么想她? 站在谭大盛的角度,自己儿子对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小姑娘情深意切,又出钱又出力……谭大盛大概率不会对这个小姑娘有好感。 桑景云可不想将来有一天,谭大盛找上门来, 让自己离开谭峥泓。 最重要的是, 谭峥泓就是个未成年, 他所有的依仗,都来自谭大盛。 若是谭大盛不喜欢她,对他们家使点绊子, 肯定会给他们家带来麻烦。 当然,以上都是她自己琢磨的,或许姜老二不会关注到她,谭大盛也不见得会对她不喜。 但她这人,考虑问题时,会想一想最坏的结果。 既然谭家是谭大盛做主,她干脆将自己的底牌亮出来,直接跟谭大盛谈。 按照谭峥泓的说法,谭大盛很喜欢云景的小说,谭峥泓开孤儿院,也没见谭大盛阻止。 桑景云觉得,谭大盛为人还是不错的,他能把生意做那么大,想来脑子是清楚的,至少不会是那些对女子有偏见的顽固不化的人。 这年头读书人地位高,云景这个笔名,现在在上海也有些名气,对谭大盛来说,跟她交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桑景云说完后,就认真看着谭大盛。 谭大盛一脸震惊。 他没听错吧?桑景云说她是云景? 云景的小说,谭大盛一直都有看。 之前那部武侠小说不用说,看着实在痛快,而最近这部《真假千金》,他作为一个生意人,能看出作者是有经商经验的。 这书主要写的是金月季求学,但偶尔会写到金家的生意。 每次写到,虽只有寥寥数语,但刻画得入木三分,他甚至觉得其中一些做生意的手段,值得借鉴。 他觉得云景应该是一个有些阅历的中年男人。 可现在,眼前的小姑娘竟然说她是云景? 谭大盛缓了缓,才问:“你说的是真的?” 桑景云道:“自然是真的,谭先生你也知道,这种事情做不了假。” 谭大盛想了想,邀请桑景云坐下,问道:“桑小姐来找我所为何事?又为何会告诉我这件事?” 桑景云道:“我找谭先生,是希望谭先生能帮我找个合适的房子,价格在五千银元以内,我想买下来。我还希望谭先生能护住我们家。” 桑景云把自己的担忧说了,又说自己对租界不了解,所以才希望谭大盛能帮自己。 至于她买房一事……她现在手上的存款不到五千银元,但凑一凑能凑到。 《无名诀》这本书,她能拿百分之十的版税,也就是说,南城书局卖出一套书,要给她一角。 这书已经卖出两万套,光版税,她就拿了两千银元。 除版税外,《无名诀》和《真假千金》这两本书,南城书局还会另外给千字两元,这加起来,又有一千银元。 《真假千金》出英文版,谭峥泓也给了五百银元。 再加上在报纸上连载,千字三元的稿费……桑景云手上,现在大概有四千五百元。 房子不到这个价格那最好,若是房子超过了这个价格…… 鉴于南城书局正在加印《无名诀》这本书,《真假千金》也已经开始印刷,她完全可以预支一部分版税。 谭大盛问:“桑小姐怎么不找我儿子帮忙?” 桑景云笑道:“谭峥泓还小,他的一切,都是谭先生给的,直接找谭先生肯定更好。” 相比于谭峥泓,肯定是谭大盛更能保护她,她有心对付姜老二,有谭大盛帮忙,也会好很多。 谭大盛立刻就意识到桑景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仔细想想,若是桑景云不来找自己,直接让谭峥泓帮忙找房子,他肯定会好奇桑景云的情况,派人去查。 现在直接说清楚,也没什么不好。 谭大盛是敬佩那些文化人的,很愿意跟他们交好。 云景声名赫赫,和这样一个人交好,对他来说更是有利无弊。 谭大盛笑道:“云景先生,你写的小说,我都有看,非常喜爱,现在云景先生有需要,我一定全力相助!” “多谢。”桑景云笑了笑。 谭大盛跟桑景云聊起来,问起桑景云的事情,桑景云也不隐瞒,说自己当初在洪家帮人代写书信时,看了《新小说报》,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然后就写了。 《无名诀》是她看了很多武侠小说后写的,至于《真假千金》,这是她看到很多女子婚姻不自由之后写的。 桑景云还说了说自己的新书,她的新书,会写西方战场,并呼吁大家不要接触鸦片。 谭大盛虽然觉得桑景云没有骗自己的必要,但最初时,他对桑景云是云景这件事,还是有疑虑的。 但在跟桑景云聊过之后,他心中的疑虑,就彻底消失。 眼前的小姑娘谈吐不凡,知识渊博。 她确实有本事写出《无名诀》和《真假千金》。 之前,谭大盛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对桑景云的夸奖是夸大其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但现在,他意识到,自己儿子说的都是真话。 也不知道桑景云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是怎么学会这么多东西的。 等等,之前他儿子说桑景云英文学得特别快,应该能在一年内学会说英文。 他本以为,这姑娘是每日里除了学英文不做别的事情,才能学得这么快,可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姑娘每天还要写数千字的小说! 一个人能在每天写数千字小说的同时将英文学好,她的学习能力无疑是惊人的,桑景云,恐怕是个天才。 意识到这一点,谭大盛对桑景云愈发热情。 门外。 谭峥泓目送桑景云进门跟自己父亲说话后,就一直在门口等着。 他以为桑景云和自己父亲稍微聊上一会儿,就会出来,没想到等了许久,都不见桑景云出来。 谭峥泓百思不得其解。 桑景云和他爹到底有什么好聊的?为什么要聊这么久? 要不是相信自己的父亲不会为难桑景云,谭峥泓都想推门进去了! 不过,他虽然没有推门进去,但将耳朵贴在门上,听屋里的声音。 桑景云和谭大盛说话,是在谭家洋房底楼的会客厅。 这房间很大,谭峥泓也就听不清屋里的声音,只隐约听到自己父亲的笑声。 他父亲看来很高兴,只是,他们到底在聊什么? 谭峥泓的保镖见谭峥泓一直偷听但什么都听不到,低声提醒:“少爷,你可以去窗户那儿听。” 谭峥泓闻言道:“对,我该去窗户那边!” 这会客厅有个很大的玻璃窗户,不仅能瞧见里面的景象,偷听也更方便。 于是,桑景云和谭大盛正聊着,就见窗户外面,冒出来谭峥泓的脑袋。 对上桑景云的目光,谭峥泓的脑袋还飞快地缩了回去。 桑景云忍不住笑了笑。 谭大盛却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云一个小姑娘成熟稳重,他儿子呢?比桑景云还大一岁,结果还跟小孩子似的偷听! 谭大盛上前打开窗户,对着谭峥泓道:“在外面鬼鬼祟祟地干嘛?想进来不会敲门?” “我这就去敲门!”谭峥泓飞快跑远,没过多久,外面就响起敲门声。 桑景云已经跟谭大盛聊完,当下道:“谭先生,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桑小姐,已经中午,我们先去吃饭,等吃完,我让人送你回去。”谭大盛笑着开口,上前开了门。 门一开,他就瞧见了谭峥泓。 谭大盛没有理会自己儿子,回头招呼桑景云去吃饭。 谭峥泓觉得这场景有点不对劲,他父亲对桑景云,是不是太热情了一些? 但他没多想,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让厨娘做了很多好吃的,还有这边没有的特色菜,你一定要尝尝。” “好。”桑景云笑道。 她曾去东南亚游玩,东南亚的美食,还是很喜欢的。 谭家的餐桌上,有东南亚美食,还有粤菜。 喜爱重口味的人或许不喜欢,但桑景云很喜欢。 吃饭时,桑景云并未多说什么,倒是谭峥泓一直在介绍菜色。 等吃完,谭大盛就让那两个一直在孤儿院待着的保镖送桑景云回去,还另外点了两个保镖随行。 谭峥泓见状道:“我也一起去。” 谭大盛拉住他:“你去做什么?接下来还有事要你去做!” “爹,你要我做什么?”谭峥泓问。 谭大盛道:“卖惨。”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她不打算在谭家多留,也就跟谭大盛和谭峥泓告辞,然后离开。 谭峥泓依依不舍地送桑景云离开。 谭大盛见自己儿子这么一副没出息的样子,轻哼了一声,最后却又道:“谭峥泓,你运气还真不错!” 桑景云既然是云景,那她能求助的人,也就非常多。 第91章 情节 谭大盛老家不在上海, 他来上海,是因为他联系上的那位政府官员在上海。 谭大盛回国不到一年,但已经帮对方弄到不少稀缺物资, 也给了对方不少钱。 最近他卖瓷器赚了一笔,也没忘记上供一些。 现在自己儿子在上海县城险些出事, 他自然要求上门去。 一来他自己没本事对付姜老二,二来……他求人办事, 其实能拉近双方关系。 谭大盛带着谭峥泓上了一辆汽车。 这车是谭大盛从南洋运来的,一般不开, 毕竟如今路况不好, 开车能去的地方不多。 但去那位官员办公地, 一路都是宽敞的马路,自然可以开车。 在车上, 谭大盛跟谭峥泓说了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你在上海县城遇到危险, 我们要去求人做主。等下你不用多说,只要装作害怕的模样就行。” “好。”谭峥泓答应下来, 又问谭大盛:“爹, 你刚才跟桑小姐聊了什么?” 谭大盛看着儿子, 突然问:“峥泓,云景先生的《真假千金》,你翻译得怎么样了?” 谭峥泓道:“已经快翻译完。” 谭大盛道:“这书写得真不错,我看过后, 便觉得作者定然是接触过绸缎生意的。” 桑景云的爷爷, 就曾是一个大绸缎商…… 谭峥泓听自己父亲说起云景先生, 立刻道:“爹,云景先生的见识,真的非常广博!这段时间我去顾教授处看书, 顾教授说云景先生将日本人的打算看得极为透彻……” 谭峥泓忍不住夸了云景一番。 夸完,突然想起自己一开始的话题被父亲转移了,就又转回来:“爹,桑小姐找你,到底是为了何事?” 谭大盛没回答,反而开口:“桑小姐的名字竟然就是云景倒过来,还真是巧合。” 谭峥泓道:“我也觉得很巧!” 谭大盛突然伸手,摸了摸自己儿子的脑袋,露出慈祥笑容:“你这孩子,傻人有傻福。” 谭峥泓:“……”这都什么啊!他哪里傻了? 他之前在学校读书时,成绩数一数二! 但不等他说完,就见车子停下,同时,谭大盛突然变脸。 他脸上的笑容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突然抹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哭丧的模样。 他弄乱自己的衣服和发型,顺便抓乱谭峥泓的发型,然后打开车门,带着惊恐与委屈呼喊:“护军大人,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谭峥泓看着自己父亲的背影,嘴角抽了抽,然后努力回忆昨天受到的惊吓,面露惶恐跟在自己父亲身后。 谭大盛和谭峥泓经历了搜身以后,才见到那位长官。 然后,谭大盛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控诉上海县城的黑恶势力,并一再强调自己只有谭峥泓这么一个儿子。 “我这孩子是个善良的,不仅在上海郊区办孤儿院,还接济上海郊区贫苦百姓,免费帮人修缮房屋,近来,他更是在筹备开办砖瓦厂的事宜,不想竟遇到这样的事情……”谭大盛干嚎起来。 那官员安抚了谭大盛几句,说他一定会帮谭大盛查清事情真相。 谭大盛就又开始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双方你来我往几个来回后,谭大盛估摸着差不多了,就提出告辞。 而谭大盛离开后,这位官员立刻打电话去手下官员那里,询问姜老二的情况,同时不忘表达自己的想法:“谭家是我的人!还有大用,他们决不能在上海出事!” 谭大盛告状的时候,姜老二已经知道自己手底下的人死了四个的事情。 谭峥泓身边的保镖不简单,这说明谭峥泓也不简单,姜老二道:“我会再去查查这个人,你们不要轻举妄动。” 姜老二手底下的人连连应是。 姜老二这天下午,就去拜访了自己的靠山,想知道谭家的具体情况。 那靠山对谭家不怎么了解,正想去打听一番,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这人接起电话,一开始还神色自若,很快就变了脸色。 他身体微微前倾,脸上挂了讨好的笑容。 电话那头的人对他一点不客气,将他骂了一顿,又说谭家是帮上面的人办事的,让他们不要招惹。 姜老二的靠山唯唯诺诺地应答着,口中不断称是。 好不容易挨过上司的数落,挂断电话,这人才站直身体,然后将怒火全都发泄在姜老二身上,把姜老二狠狠骂了一顿! 最后,他道:“姜老二,你带上礼物,去谭家赔罪。” 姜老二虽然在外面风光无限,但他的势力范围只在上海县城。 甚至在上海县城,他这样的人也不止他一个。 他在手下人面前很风光,在官员面前,却一点不敢张扬,只能答应下来。 这些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她在保镖的护送下回到家,同时琢磨着姜老二的事情。 民国时期,帮派在上海的势力很大。 尤其是民国中期,几个后世赫赫有名的人物崛起之后,一般人更是不敢招惹那些帮派。 但此时的情况要稍好一些,此外,姜老二只能盘踞在上海县城,这说明他来头没那么大。 要知道,有位帮派大佬在清末时,就加入租界巡捕房。 此时,他已经成功骗取法国人的青睐,大肆扩张自己的势力,之后,他和其他一些人还会垄断法租界和部分公共租界的鸦片市场,并涉足工商、金融等合法行业,让帮派势力达到顶峰。 如果得罪的是那些人,桑景云都不敢去想报复的事情,但跟桑家有仇的是姜老二,她就敢想一想报复的事情了。 只可惜暂时没有头绪。 桑景云放开这件事不去想,回到家中后,就继续写《一个士兵》。 这本小说开篇,主角尤斯塔斯身处战场。 他熬了过去,他的哥哥也得到救治。 之后这一段剧情桑景云写得很温馨,还着重写了兄弟之情。 尤斯塔斯的哥哥詹姆斯对尤斯塔斯很关心,他即便身受重伤,也不忘安抚尤斯塔斯。 桑景云还通过回忆,写了詹姆斯以前为尤斯塔斯做的种种。 詹姆斯受伤严重,需要通过手术取出弹片,于是军医给他注射了吗啡,还给他开了吗啡止痛。 詹姆斯理所当然上瘾了,他一开始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后来,他跟尤斯塔斯上战场的时候,发作了。 “詹姆斯的身体剧烈颤抖着,脸上布满汗水和眼泪,他看起来很痛苦,不停呼喊尤斯塔斯的名字,跟战友讨要吗啡。” “尤斯塔斯觉得自己的哥哥有点可怕。詹姆斯很宝贝他的头发,但此刻,他双手紧紧地揪住自己的头发,用力到指节都泛白,他将自己的头发一缕缕抓下,喉咙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呜咽声,像是受伤的野兽在无力地哀号。” “尤斯塔斯不明白,自己的哥哥到底怎么了,终于,有人给了他哥哥吗啡,他哥哥用完后,脸上满是陶醉和沉迷,然后,一直告诉他要小心谨慎的哥哥,突然悍不畏死地冲向敌营……” …… 桑景云慢慢写着剧情。 她写的当然不止这些,还写了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军官贪污原本应该给士兵的物资,虐待士兵之类。 这种事情,在以前的战场上很常见,桑景云上辈子看书亦或者看视频时,看过不少。 甚至到几十年后的越南战争,还有人干出把高纯度毒品藏在阵亡的美军士兵的身体里,将其送到美国的事情。 某些军官,为了敛财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关键有些战争,还毫无意义,也难怪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士兵,在退役后都会出现严重心理问题。 在战争的大背景下,主角一个小小的士兵,过得很艰难。 写着写着,桑景云突然想到一件事。 她上辈子曾无意中看到,在民国时期,有人把吗啡包装成“戒烟药”销售,赚取巨额利润。 吗啡是从鸦片中提炼出来的,有了吗啡,确实就用不上鸦片了,但之后,情况会更加糟糕。 桑景云想到这里,设定了一个情节。 军营里的吗啡紧缺,詹姆斯和其他一些士兵受不了了,闹起来,然后才知道有好几车的吗啡被人偷出去卖了。 那些军官一起喝酒时还笑着聊天:“听说在东亚,他们把吗啡包装成戒烟药出售,还真的有很多蠢货去买。” 这一段,桑景云打算多写点,并且写主角带领军队里的人,想办法利用一场战争,将他们的几个长官害死。 看到奴役他们的人死去,他们欢呼雀跃。 之后,詹姆斯当上了军官。 然后,屠龙者终成恶龙,尤斯塔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哥哥,越来越像原本的那些军官…… 这本书不是单纯的爽文,桑景云还要斟酌字句,一个小时下来,一千字都写不到。 她写了许久才写完三千字,伸了个懒腰,然后将手上的稿件给桑学文:“爹,我今天不写了,你看一下,有不通顺或者错字的地方,就帮我圈出,我修改后,你再誊抄。” 桑学文点头应了,拿着桑景云的稿件看上面的内容。 这本书,他刚看时有些不习惯,毕竟写的是战争不说,还是西方战争。 但稍稍看了点,他就看进去了,忍不住为里面的人落泪。 而最近,他看到书里描写的跟吗啡相关的内容,更是汗毛竖起:“阿云,上面写的都是真的?” 桑景云捧着借来的英文小说看:“爹,这些都是真的!谭峥泓对西方的战争很关注,他跟我讲了很多战场上的事情。” 第92章 买房 今天早上, 得知昨天拦截谭峥泓的人是姜老二的手下后,桑钱氏就没让桑景英和桑景雄出门,唯恐他们出事。 就连她自己都没出门, 昨天跟屠夫定好的肉,都是花钱让村里人帮忙去县城拿的。 她还让村里人帮着去糕点铺和桑景英的学校说了一声, 说家里有事,他们要请几天假。 这会儿, 桑景英和桑景雄凑在一起,看桑景云刚写好的内容。 看完, 桑景英心情沉重, 战争真的太残酷了! 桑景雄却是敬佩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他之前是不把女子当回事的, 也不觉得自己的这个姐姐多么厉害。 桑元善在世时,最疼桑景云, 这件事还让他很不满。 但现在, 他对桑景云,是真的佩服。 他姐竟然在短时间里, 学会了英文, 还能写西方战场去! 这也太聪明了! 桑景云吃过晚饭, 就早早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她下了楼,就见桑学文在做葱油饼,而桑钱氏在旁边心疼猪油:“你这猪油, 放的也太多了!” 桑学文只能解释:“猪油放少了不好吃。” “白面的东西, 能难吃到哪里去?我看你就是花钱大手大脚。”桑钱氏开始念叨别人家都是怎么过日子的。 桑学文过过穷日子, 已经知道别人家都是怎么过日子的了,只是他从小没操心过钱,在吃上更是讲究, 就改不过来。 桑景云见状道:“奶奶,吃点好吃的,大家心情也好。” 她是不想桑学文做饭时太节省的,她喜欢美食。 而且在她看来,桑学文放的油不多。 现代那些葱油饼放的油才叫多。 早上除了葱油饼,还有用昨晚上的剩饭和锅巴加水煮的粥和鸡蛋。 桑景云写了点小说后就开始吃早饭,吃完继续写,一口气写了两千多字,才停下来,开始看那本顾教授借给她的英文小说。 她看得很慢,还拿了一张纸,一边看一边做笔记,看完就夹在书里。 这笔记,主要是将她没看懂或者不太理解的地方标注出来,将来好问谭峥泓。 看了一会儿,门外就传来敲门声和谭峥泓的声音。 桑景云起身去开门。 昨天她跟谭大盛说明身份后,并没有要求谭大盛瞒着谭峥泓。 谭峥泓应该已经知道她就是云景。 也不知道谭峥泓会用什么模样来面对她。 桑景云心里好奇,却不想门打开,谭峥泓对待她的态度,一如既往。 “桑小姐,我今日给你带了银耳汤,”谭峥泓手上拎着个陶罐,“一路过来已经凉了,你热一热吃。”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表情,就知道谭峥泓肯定还不知道自己是云景这件事。 她不知道谭大盛为什么没说,但也没打算跟谭峥泓提:“谢谢。” 桑景云让谭峥泓进了门,在自己家教自己英文。 桑景雄一直觉得自己是家里最聪明的,虽然敬佩桑景云,但坚信自己若有机会,一定学得比桑景云好。 他偷摸在旁边蹭课,结果谭峥泓教的东西,他完全记不住。 这英语,也太难了! 桑景云和谭峥泓学过英语后,就一起去了孤儿院那边。 她还有一些事情要问。 桑景云问起昨日的后续,谭峥泓也不隐瞒,把自己父亲找人给他们做主的事情说了,又问桑景云:“桑小姐,你昨日跟我父亲,到底说了什么?” 桑景云笑起来:“你可以去问你父亲。” 谭峥泓一脸郁闷:“他什么都不跟我说!” 桑景云道:“我也不想说。” 谭峥泓只能说起别的,比如他父亲让他多带了几个人过来,会保护好桑家人,又说他父亲已经在帮桑景云找房子。 他觉得自己父亲对桑景云,有些太过上心……这应该是因为他,他父亲对他,真的很重视! 这日,谭峥泓吃过午饭,就回了租界。 也是巧了,他刚到家,就遇到姜老二来拜访他的父亲。 谭大盛很厌恶姜老二,但他怕姜老二狗急跳墙,也就不敢得罪姜老二。 他跟谭峥泓的命都非常值钱,要是姜老二恨上他们,让手底下那些亡命之徒对他们做点什么,那最后吃亏的,必然是他们。 谭大盛在跟姜老二聊天时,很好地把握住了那个度。 他表现出了自己的不满,但也装作相信了姜老二说的,是手下小混混自作主张的事情。 交谈间,他还提了提他对孤儿院和桑家的重视。 最后,他收了姜老二的钱,让姜老二离开。 姜老二一走,谭峥泓就问:“爹,他给了多少钱?” 谭大盛笑起来:“一万银元,还有一些别的礼品。” 谭峥泓眼睛一亮。 一万银元,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爹,这次我受了不小的惊吓,这钱……” 谭大盛道:“要不是我去找了人,姜老二可不会服软,我们二八分账,你二我八。” “爹,我多可怜啊!都被吓得睡不着了!至少要五五分账。” 谭大盛道:“成交!” 谭峥泓见自己父亲这么爽快,总觉得自己要少了。 谭大盛也道:“儿子,你不够黑心,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至少要八成。” 谭峥泓:“……” 谭大盛教导了一番谭峥泓,教他该如何做生意,等教完,又让他跟着自己的秘书去看房子:“这房子是给你那位桑小姐看的,你选中一套后,说说桑小姐的要求,我让秘书去布置。” 昨天桑景云提出要求后,谭大盛就让秘书去找房子了。 虽然租界房子紧缺,但他问过一些人后,还是找到了三套售价在一万元以内的房子。 桑景云只能拿出五千,若有缺的,他补上就行。 在租界,售价五千银元的房子是有的,但都很小,地段也不好。 一般要售价一万银元的房子,瞧着才好一些。 谭大盛现在,一心盼着自己儿子能将桑景云娶回家,也就不介意给桑景云花钱。 若能有云景当儿媳妇,他少活几年都甘愿! 谭峥泓跟着谭大盛的秘书出了门。 他桑景云相处许久,对桑家的情况很了解。 桑家人口不算特别多,但也不少,最好能有六个房间。 他跟着秘书出去看房,然后毫不犹豫,选了六套房里最贵的那套。 这房子房主卖一万银元,里面的家具还要五百银元。 但这房子是真的好。 这是一栋小洋房,有个小院子,楼上楼下加起来刚好六个卧室,还另有一个书房。 看完房子,谭峥泓问谭大盛的秘书:“这房子租金多少?” 秘书看了谭峥泓一眼,开口:“这房子售价一万银元。” 谭峥泓有些好奇:“我爹要买下这房子,再租给桑小姐?” 秘书道:“据说是桑小姐要买。” 谭峥泓以为自己听错了。 桑家早已破产,以至于只能住在乡下。 他们哪来的钱买这么贵的房子? 不过他手上有卖瓷器挣的一部分钱,还有刚到手的五千银元,可以借给桑小姐。 谭峥泓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而他刚到家,就听谭大盛道:“明日是圣瓦伦丁节,我这里有一块新怀表,你拿去送给桑小姐。” 明天是2月14日,情人节,英文叫瓦伦丁节,正式一点的叫法,就是圣瓦伦丁节。 “爹,你是不是太大方了一点?”谭峥泓有些震惊。 现如今,中国还没办法生产怀表,所有的怀表都是进口的,价格不便宜,谭大盛拿出的这块怀表,至少要一百银元。 他爹一向节俭,竟然让他给桑景云送这么贵的礼物? 谭大盛道:“让你送你就送。” 第二日,谭峥泓带着那只漂亮的女士怀表来到桑家,忍不住问:“桑小姐,你是不是给我爹出了个能赚钱的好主意?他让我送你一个怀表!” 桑景云闻言也有些惊讶,又有些好笑。 谭峥泓送礼时,竟然直接说礼物是他父亲准备的! 换作以前,桑景云是不愿意收这么贵重的礼物的。 但谭峥泓第一时间救她的事情发生后,她对谭峥泓好感大增。 既如此,收一块怀表也无妨。 大不了以后还回去。 谭峥泓给的,是一块漂亮的金怀表。 桑景云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没有精准的计时工具,自然爱不释手。 她将怀表挂在自己脖子上,笑着开口:“多谢。” 谭峥泓红了脸,连忙道:“不用谢,不用谢。” 送完礼物,谭峥泓就说起房子的事情。 桑景云闻言,当即开口:“我这就过去看看。” 这会儿时间才早上九点,赶去租界也就十一点左右,完全来得及看房。 最重要的是,桑景云急着把这件事办好。 她想快点搬家,安顿下来,这样才好专心写她的第三本小说。 谭峥泓答应下来,桑景云就叫上桑景英,让桑景英与她一起去租界看房。 她的收入,家里其他人都不清楚,但桑景英是清楚的。 去租界的路上,桑景云向谭峥泓了解了一下要去看的房子。 这年头的房子,价格跟土地息息相关。 而上海租界,是此时全国房价最高的地方。 鲁迅先生曾花数千大洋在北京买下一套四合院,但搬到上海后,他只能租房居住。 她手上只有五千银元,能买到的房子,占地面积应该很小。 她也不挑,只要有四个卧室就行,到时候她一间,桑钱氏带着桑景丽住一间,桑学文夫妇一间,桑景英和桑景雄一间。 第93章 洪永祥出国 这房子到底是在寸土寸金的租界, 所以跟真正的独栋别墅不一样。 它和左邻右舍挨得有点近,真要做对比的话,它其实像极了后世日本街道边的“一户建”。 “桑小姐, 这片区域住了很多教授和老师,会有人在街道外巡逻, 非常安全,附近还有好几个学校。”谭峥泓介绍起来, 带着桑景云往里走。 原住户已经搬出去,里面显得有些空旷, 装修也跟桑景云想象中不一样。 桑景云看民国电视剧, 那些房子都装饰得很奢华, 可即便是谭家的装修,都远比不上民国电视剧里的装修, 这房子更不用说。 房子的楼梯, 还有上面的楼板,竟然还是木质的。 不过这时候的房子, 楼梯和楼板好像都是用的木头。 房子说是三层, 第三层其实是阁楼样式的, 房间并不规整。 但这已经是一栋非常好的房子,至少按照租界的房价,五千银元绝对不够。 桑景云问谭峥泓:“这房子多少钱?” 谭峥泓道:“五千银元!” 昨天晚上,他爹除了给他一块怀表, 让他送给桑景云以外, 还跟他说, 桑景云想买房,但手上只有五千银元。 偏偏这房子要一万银元,所以, 剩下的钱他来出。 谭峥泓对此没有意见。 姜老二赔偿给他的钱,跟他爹五五分以后,他正好到手五千银元,这钱拿来帮桑景云买房刚刚好。 “谭峥泓,我不喜欢别人骗我,”桑景云严肃地看着谭峥泓,“我早就有买房的打算,平日里会看报纸上的卖房广告,还打听过房价,这房子,五千银元绝对买不到。” 谭峥泓听桑景云这么一说,不敢再隐瞒,当下就把这房子的实际价格说了,又道:“桑小姐,姜老二的手下吓到了我,因而他赔了我一万银元,那日你也受了惊吓,这钱我们平分,其中有五千银元,本就属于你。” 桑景云知道姜老二会赔钱,是看在谭大盛的面子上,既如此,这钱跟她没关系。 她想了想道:“这房子我很喜欢,我写一张五千银元的借条给你,你放心,半年内我会还清。” 接下来,她能收到《真假千金》的版税,和《无名诀》的加印版税,再加上第三部小说即将开始连载,要在半年内凑到五千银元并不难。 她的收入,在这个时代真的很高。 但姜老二的收入,怕是更高,人家随便一个赔礼道歉,就能拿出一万银元,据说还给了谭家别的礼物。 而在租界,很多几万乃至几十万的房子,也有人买。 “桑小姐,还钱的事情不着急。”谭峥泓连忙道。 桑景云笑了笑,将这栋房子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房子建成的时间不长,真的挺好的。 桑景云尤其喜欢二楼的主卧。 在南方,底楼住着是不舒服的,潮湿不说,虫子也多。 阁楼住着也不舒服,如今的建筑没有隔热层,夏天住里面太热,冬天住里面太冷。 二楼住着刚刚好。 桑景云决定,二楼的主卧自己住,二楼另外两个房间,一个给桑钱氏,一个给桑学文夫妇。 至于桑景英桑景雄和桑景丽,就住三楼。 这三楼住着虽然不是最舒服的,但比他们现在住的房子要好很多。 他们现在住的也是阁楼,还很低矮,远没有这房子的三楼来得好。 桑景云定下了要买这房子,也要了里面的家具。 这些家具虽不如后世电视剧那般奢华,但都是红木的,那些椅子非常重,她搬着都觉得吃力。 这次出来,桑景云带了四千银元的庄票。 这些庄票面值最大的,是两张一千银元的,至于别的,有一百银元的,也有五百银元的。 她写了一张欠条后,又从谭峥泓手上拿到五千银元。 在谭大盛的秘书的牵线下,桑景云将九千银元给了房主,又签下契约,约定好剩下的一千五百银元,等房子过户后再给。 这么一番折腾,已经到下午三点多。 谭峥泓找了保镖送桑景云和桑景英回去:“桑小姐,昨日我父亲跟姜老二谈过,不许他伤了你们,他答应了。但安全起见,还是让保镖送你们回去。” “多谢。”桑景云道。 她找谭大盛,就是希望借助谭家,让姜老二不敢对他们动手。 现在这事儿,可算是成了!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回租界,路上,桑景英非常兴奋:“姐,你钱好多!”他对桑景云的收入有所了解,但没想到桑景云竟然这么有钱! 桑景云道:“我现在已经是知名作家,钱自然不会少。不过这件事,你不能告诉其他人,到时就说这房子是我以五十银元一个月的价格租下来的。” “好。”桑景英答应了。 桑景云怕他说漏嘴,又特地多叮嘱了几句,还道:“若是让爹和景雄知道我的收入,保不齐会惹出事情,我们家还是节省着一点过日子比较好。” “对。”桑景英深以为然。 他们爹和桑景雄,都是好享受的人,可不能让他们知道他姐的收入。 两人回到家中时,天已经黑了。 桑景云跟家里人说了找到房子的事情,得知那房子一个月的租金要五十银元,桑钱氏等人被吓了一跳。 但仔细想过,又觉正常。 上海县城繁华时,大东门的铺子的租金比这还贵。 “房子的租金我来出,到时我再给娘和景丽找个学校,让她们读书,学费也由我来出,再多我就出不了了。”桑景云道。 她已经拜托谭大盛的秘书帮她寻找合适的女校。 现在的学校大多是私立的,只需给够学费,就能去上学,而且即便是小学一年级,也有很多十几岁的女子去读。 陆盈去读书,也是可以的。 至于陆盈可能会因为年纪被排挤……桑景云已经打决定,给陆盈立一个看了《真假千金》后,立志读书的形象! 这年头接触了新思想的年轻人,对这样的人是很欣赏的。 桑景云跟家里人商量好后,接下来两天,就开始忙买房的事情。 她跟南城书局预支了一千银元的版税,终于将房产过户。 桑景云知道,这时租界的房子,还是便宜的。 往后的时间里,租界的房子一直在涨价。 到战争后期,更是会涨到天价。 转眼,就到了周六。 这日是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六。 一大早起来,桑景云就带着家里人打包东西。 他们从孤儿院借的桌子还了回去,别的东西则都装上船,等送到租界,再找挑夫挑去新房那边。 谭峥泓那两个被留在孤儿院的保镖依依不舍。 桑家人一走,他们就吃不上桑学文做的好菜了! 好在前几天,孤儿院请了两个厨房帮工,钱表姑也就能抽出时间给他们做饭。 钱表姑是个聪明人,饭做得还不错,又跟桑学文学了一些手艺,给保镖和姚同丰做几个好菜,倒也不成问题。 到上午十点左右,东西总算全部打包完。 桑钱氏心情很好,笑着开口:“等收拾好,我们就去县城钱家接阿兰。” 他们这次去租界,打算带上阿兰。 之前他们没有让阿兰住回家,是想要低调一些,也是因为家里住不下。 但租界那房子不同,那房子足足有六个卧室,阿兰完全可以和桑钱氏一个房间。 正说着话,外面突然传来洪掌柜的声音:“有人在吗?” 桑景云闻言,连忙出去开门,瞧见洪掌柜,她有些惊讶:“洪掌柜,你怎么来了?” 洪掌柜气色很差,他看到桑景云就问:“景云,你知道我家永祥要出国的事情吗?” 桑景云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她还知道这段时间,洪永祥一直在为出国做准备。 因此,前天她跟南城书局预支版税,都是直接找费中绪的,并未联系洪永祥。 但洪永祥让她装作不知道……桑景云道:“洪掌柜,我不知道,怎么了?” 洪掌柜深吸了几口气,但脸色依旧很白:“昨日,他突然跟我说他要出国。” 洪掌柜对洪永祥出国这件事,不太能接受。 现在欧洲在打仗! 而且出国,很可能会遇到危险! 很多人去外地求学,都回不来了,更不要说去国外! 当然,要是他们家很有钱,那出去也无妨,到时给洪永祥买最好的船票,再给洪永祥找点认识的人,这样洪永祥出去后,便什么都不用担心。 但他们家没钱。 在外面讨生活,日子肯定不好过。 “这混账,他即便要出国,也该去日本,他竟然要去欧洲!即便我很多不懂,也知晓现如今欧洲在打仗……”洪掌柜说着说着,眼眶不自觉红了。 他其实不觉得这件事跟桑景云有关,来找桑景云,只是想找人说说话,发泄心中情绪。 “他昨日说了这件事后,我是不同意的,他也就不说了,我还当他已经放弃,没想到……” 桑景云通过洪掌柜的讲述,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洪永祥昨天突然回家,陪了家里人一天,给家里人买了不少东西。 吃过晚饭后,他说自己想出国。 洪掌柜自然是不愿意的,说了许多出国的坏处,洪永祥的哥哥嫂子,也说他们家生意不好,没钱供洪永祥出国。 洪永祥见洪掌柜不愿意,便不再多说。 洪掌柜还当他已经放弃,结果他说要出门去见个朋友,离开家里,之后便再没回来。 第94章 搬家 洪掌柜说了很多话, 说到后来,老泪纵横:“他这一去,若是遇到意外, 那该如何是好?他都不曾留个后……” 桑景云暗暗叹气。 洪永祥真要留了后再走,他走后, 他的妻儿该如何生活? 人都是会迁怒的,洪掌柜夫妇脾气再好, 也可能会怪怨儿媳妇留不住儿子。 之后洪永祥回来还好,若是回不来……在洪掌柜夫妇去世后, 洪掌柜的大儿子夫妇, 可不见得愿意照顾弟媳和侄子侄女。 洪掌柜哭了一场, 才觉得好受一些,见桑家堂屋里摆满各种家具, 有些不解:“你们这是?” 桑景云道:“我在租界租了房子, 我们打算搬去租界住。” “租界房租不便宜吧?”洪掌柜问。 “是不便宜,但我现在负担得起, ”桑景云解释, “我也是没法子, 前几日汪大头找上门来,我怕留在这里,我们家会遇到麻烦。” 洪掌柜闻言道:“你们搬去租界住确实很好。不过汪大头这人,你们已经不用担心, 前天, 他被人从河里捞起来, 早就泡烂了。” 桑景云闻言一惊。 洪掌柜又道:“那日很多人去瞧了,说他身上有许多伤,搞不好是被人打死以后扔河里的。” “汪家可有报案?”桑景云问。 洪掌柜道:“自然是没有的。他被人打死, 必然是惹了人,汪家人可不想跟那些敢动手杀人的人对上。他们火急火燎给他办了个丧事,今日就下葬了。我瞧着,他们并不伤心,倒像是松了一口气。” 这也是人之常情。 让汪家人完全不管汪大头,他们不见得能做到,但现在汪大头去世,他们必然是高兴的,毕竟少了个累赘。 洪掌柜恭喜了桑景云,然后离开桑家。 桑景云注意到,他的背佝偻着,整个人像是老了好几岁。 洪掌柜走后,桑家人拿出早上准备好的饭食,吃了一些,而这时,他们雇的船夫来了。 现如今船夫帮人运东西,不只要撑船,还要帮着搬,两个船夫帮着他们把东西搬上船,将其中一艘船挤得满满当当,而桑景云等人,上了另一艘船。 江来他们已经上完上午的课,一起出来送别,江来还带着那群孩子,给桑景云唱歌谣:“小姐你好运来,一去发大财……” 桑景云还好,桑景丽和陆盈瞧见这场面,都哭得稀里哗啦。 桑景云见状,把桑景丽抱在怀里安抚。 现在的桑景丽,比她刚来时活泼多了,她刚穿来时,桑景丽是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的。 他们的小船往县城而去,桑景云坐在船上,想到了洪永祥。 这会儿,洪永祥是不是已经在海上? 洪永祥确实已经在海上。 去欧洲的中国劳工,大多是身强力壮的山东人,但英法在上海这边,也雇佣了许多劳工。 洪永祥所在的志愿者队伍,是跟着一船劳工一起走的。 昨日晚上他们上船后,就被安排睡下,如今都已经醒来。 洪永祥和几个志愿者住在上面的船舱里,舱房很小,大约只有七八个平方,却摆了两个上下铺,要住四个人。 洪永祥这辈子,就没住过这么差的房子,再加上有风浪,他也就有些萎靡。 他还非常想家,甚至忍不住考虑,这次出来到底是对是错。 他不知道自己这次出门要多久,要是在他出门时,他的父母发生意外…… “洪兄,我们去吃饭吧。”与洪永祥一起的人招呼洪永祥。 洪永祥应下,拿着自己的饭盆和他们一起去打饭。 他们的午饭是米饭和咸菜炖肉,洪永祥正吃着,就听人说有人闹起来了。 他有些担心,跟着去看,这才知道是饭菜分配不公平,有劳工不乐意了。 也是这时候,洪永祥才注意到劳工们吃的跟他们不一样,他们吃的是糊状食物和咸菜,那糊状食物,应该是用米和豆渣一起煮的。 此外,劳工们住的船舱的环境也更糟糕。 他们的船舱里是上下铺,这里竟然是堆叠的四个铺位,仓房还更小。 不过四五个平方的空间里,住了八个劳工,他们在床上都坐不直身体。 因为有劳工晕船吐了的缘故,这里的味道还非常难闻。 洪永祥虽有些晕船,但并不吐,可闻到这味道,他也忍不住吐了。 吐完后,洪永祥就忙碌起来,再没时间发愁,也没时间想家。 他去找了船上做主的人,提出想要帮忙管理这些劳工。 这艘船上主事的是法国人,船上还有上百个法国军人。 他们其实不想管劳工的事情,甚至都不想踏足劳工的船舱,洪永祥愿意管,他们求之不得。 洪永祥就开始指挥劳工们清理船舱倒马桶,然后将晕船的人集中到一起,由他队伍里的医生帮忙诊治。 至于其他人,他将他们按照船舱分组,给他们订立各种规章制度。 这些劳工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其实都有些惶恐。 他们相互之间并不熟悉,更是容易起矛盾,昨晚上,其实就有人打起来。 现在包括洪永祥在内的志愿者帮他们调解矛盾,管理他们,这让他们有了主心骨。 政府送这么多劳工去欧洲,自然是安排了人管理他们的。 那位领队,身份还不低。 这人出身很好,因此他跟法国人一样,连劳工们的船舱都不愿意进。 那里住满了人,吃喝拉撒还全在里面解决,气味太难闻了! 因此,他对洪永祥等人自告奋勇一事,完全没意见。 至于那些基层管理人员……他们都是从军队找来的普通士兵,字都不认识几个,他们愿意听洪永祥等人的。 洪永祥他们这个志愿者团队,一共十个人。 上船前,他们看了谭峥泓提供给他们的资料,准备了很多东西,谭大盛还另外给他们准备了食物、药材和其他一些东西。 这些劳工不被允许乱走,生活区域非常狭小,洪永祥就找到船上的负责人,让负责人允许这些劳工每天轮流到甲板上晒太阳。 他知道这些人一直在船舱里待着没事干,容易出现矛盾,又拿出自己带来的书,给他们读故事,教他们认字和算数。 这是桑景云提议的。 据桑景云所知,去欧洲战场的劳工,不止中国人,还有其他一些被英法殖民的国家的人。 那些劳工去欧洲见过世面后,开阔了眼界,很多人回到自己国家后,就开始干革命。 桑景云觉得,洪永祥若是教劳工们一些知识,这些劳工的未来,或许会完全不一样。 洪永祥带的书不多,但谭大盛送了一些,其中就有《西游记》连环画和《无名诀》,洪永祥他们,就给这些劳工读《无名诀》,又拿着连环画教他们认字…… 他以前是个记者,在《上海日报》工作时,时常采访上海民众的矛盾,而现在,他要负责调节劳工间的矛盾,还要负责跟洋人对接。 洪永祥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很多技能,那些劳工也习惯了一有事情,就找他做主,甚至把他当领导看。 当然,这是后面的事情了。 上海县城,桑景云他们收拾好东西后,先去接阿兰。 搬家的事情,他们提前通知过阿兰,也跟阿兰工作的钱家说过。 阿兰跟桑家的事情,钱家人是知道的,甚至在桑家没有败落时,钱家和桑家关系不错。 现在桑家人要接走阿兰,钱家人自然不会不同意,毕竟阿兰只是个厨房帮工。 他们还在阿兰没有工作到这个月月底的情况下,把这个月的工钱全给了。 “我在这边干得挺好的……”阿兰念叨着,说自己没必要去租界,但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桑景云就再次哄她:“阿兰奶奶,我娘要带着景丽去读书,家里的活儿又多,我们忙不过来,没你不行。” 阿兰就笑呵呵应了,拿着自己的大包袱上了船。 那包袱里装的,是她的铺盖。 走的时候,阿兰还高兴地跟钱家的佣人说话:“这些孩子都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们都惦记着我呢!” “我之前都没去过租界,没想到老了还能去。” “我这把老骨头也干不了什么了,也是他们惦记着我……” …… 阿兰心情很好地和他们聊完天,上船后,就跟桑景云说了个事情。 下个月,洪玥就要跟钱家大少爷订婚了。 他们这边订婚是要请亲戚吃饭的,还要给女方家送钱送东西,基本订过婚,婚事就不会改。 “下个月订婚,明年结婚,都说好了的,洪小姐明年也十六了。”阿兰开口。 桑景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十六岁是虚岁,洪玥跟桑景英一样大,明年周岁才十五! 这年头的女人,结婚真的太早了! 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年纪结婚的人比比皆是,陆盈就是这个年纪嫁给桑学文的。 桑景云写《真假千金》的时候,其实提到了女性过早结婚的坏处,但很显然,洪家人并不在意。 第95章 交稿 租界的房子, 只桑景云和桑景英去看过,桑家其他人并未看过。 他们甚至没怎么去过租界。 再加上租界这几年的变化很大……众人眼花缭乱。 他们的船停在一个码头上,这里已经有谭家的保镖雇了车等着, 很快就帮他们将东西搬到车上,又给他们叫了黄包车。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他们的新住处。 这地方地段很好, 他们的房子也很漂亮。 桑景云带着家里人进门,说了自己的安排。 二楼中间最大的卧室被她占了, 对此,其他人都没有意见, 毕竟在他们看来, 这房子是她租的。 而三楼的三个房间, 中间最大最规整的那间给了桑景英,两侧的那两间, 一间给桑景雄, 一间给桑景丽。 桑景英现在也有赚钱,他一个月编写八到十册的《水浒传》连环画, 收入堪比租界的记者和普通编辑。 这日晚上, 他们一家跟中午一样, 随便吃了点,然后就早早睡下。 租界现在是有电的,但这栋房子并没有通电,桑景云暂时使用的, 还是油灯。 这是因为用电太贵。 早几年, 电费是按照灯泡来算的, 家里有一个灯泡,那每月电费一元,两个灯泡则每月电费两元。 安装时, 还要出专门的安装费。 现在的电价比之前几年要便宜一些,但也没有便宜到哪里去。 要再过几年,进入20年代,电价的计算方法才会完全改变,按照实际用电量来算钱。 虽然电费很贵,但桑景云依然打算找人来家里装电线和电灯。 电费比较贵,就先装两盏电灯,一个装在楼下餐厅,另一个装在她卧室带的书房里。 如此一来,她晚上就能学习工作了。 至于家里其他人,他们晚上要学习,可以去餐厅。 餐厅有个能坐八个人的圆桌,可以让好几个人一起看书学习。 这件事,桑景云打算明天去办。 第二天是周日,桑景云和桑景英一起,在询问过邻居后,找到电力公司,提了想要安装电灯的事情。 此时安装电灯,尚且是个技术活,上海会的人不多。 因此他们要排队等候,电力公司的人,会在一个月内帮他们把电灯安装好。 电力公司的公司的人还告诉他们:“你们所在的地段很好,周围已经有好些人家通电,因而安装费会便宜很多。” “多谢。”桑景云挺高兴。 多拉一段电线,就要多付几元钱。 能省点钱,总归是好事。 办完这件事,桑景云和桑景英又一起去了附近的一所女校。 现代的学校都非常大,这时的学校却很小。 那女校占地面积,最多两百个平方,就是一栋比他们家稍微大一点的两层楼房,里面大概有五六个教室。 这是一所小学,包括初小和高小,一个年级就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收二十到三十个学生。 一年级刚开学,班级人数也没有满,桑景丽想要插班入学不成问题。 至于陆盈…… 这所学校是女子所办,桑景云找到对方,说自己母亲在听自己读了《真假千金》后,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想进学校读书,希望对方能同意。 略一思索,这位三十多岁看着非常干练的女校长便答应下来,还道:“你的母亲年纪不小,却还愿意读书,这是值得赞扬的,也能激励身边人!我们学校,非常欢迎她的到来!” 这件事办成,桑景云松了一口气。 只是学费不便宜。 此时便宜的中学,一学期学费不过十几元,但这所学校,每人每学期的学费是五十元,还需要再花钱添置别的东西,其中就包括做校服。 陆盈和桑景丽想要入学,总花费大概在一百二十元上下。 桑景元此刻,压根就拿不出这么多钱。 好在学校并没有要求马上交费,还说可以试读几天,看能不能跟上。 桑景云道:“多谢校长!我们刚在租界买房,尚未安顿好,等过两天,我再让我母亲和我妹妹过来试读。” 谈好后,桑景云就开始琢磨学费的事情。 她是公历二月初写完《真假千金》的,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星期。 这段时间,她的新书陆陆续续写了两万多字,今日回去后整理一番,明天可以拿去给费中绪,再拜托费中绪快些将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她也就能早点拿到稿费。 桑景云打算快点将新书送去《新小说报》的时候,《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急得团团转。 《真假千金》的稿件,他手上只剩下两万多字,再过一星期,这本书就会刊登完! 但云景的新书,现在他还没瞧见! 若是云景不再写新书,《新小说报》的销量肯定会下跌。 黄培成希望云景能继续写,不止继续写,他还希望云景的新书,能有《双面魔君》和《真假千金》的水准! 今天是周日,是平常费中绪帮云景送稿件来《新小说报》编辑部的日子,黄培成焦急地等待着,然而稿件一直没影。 虽然有时候,费中绪是周一再过来送稿件的,但想到上周费中绪一个字都没送过来…… 心中担忧的黄培成,终于克制不住,去了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费中绪依旧在忙。 突然得知有人来找自己,他还挺高兴——总算可以歇一会儿! 来到外面,瞧见黄培成,费中绪问:“黄主编,你怎么来了?” 黄培成苦笑:“费先生,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过来,自然是为了云景先生的新书。” 前几日桑景云曾经去找费中绪,跟他预支版税,那时,费中绪问了桑景云新书的事情。 现在,他便将桑景云说的告知黄培成:“黄主编,云景先生已经在写新书了,只是新书的题材比较特殊,她写得有些慢,因而开头要过几天才写好,到时给你送过去。” 黄培成道:“我手上《真假千金》的稿件已经不足三万字,也不知云景先生的新小说能否接上。” 费中绪道:“应该可以,黄主编不用担心。” 黄培成这才放下心来。 费中绪在黄培成离开后,又忙碌起来。 他其实有些惦记洪永祥,只是他太忙了,这点惦记,很快就被甩到脑后。 第二日是周一。 桑景云下楼时,就见桌上摆了好几种食物。 他们是前天搬过来的,昨天一直在收拾东西,一日三餐很糊弄,但今日不同。 一大早,桑学文、桑钱氏和阿兰就起来做早餐了。 他们煮了粥,做了蛋饼,炒了青菜和咸菜,桑钱氏还出去买了点油条回来。 这样的早餐,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桑景云吃得肚皮滚圆。 吃饱后,已经请了几天假的桑景英急急忙忙去上学了,桑景云则找到桑钱氏:“奶奶,你与我一道去找费先生,把我前些日子写的稿件给他吧!往后,还要麻烦你帮我送稿件。” 这房子明明超预算,但桑景云坚持要买的原因之一,是这房子离南城书局很近。 理所当然,这房子离费中绪的住处也很近。 租界是扩张了好几次的,而这里,是最初的那块地方。 桑钱氏一口答应,而这时,桑景云让桑学文新做的蛋饼也做好了。 桑景云拿出一个三层食盒,最下面那层放进去热粥,中间放蛋饼,最上面放几样小菜,拎着就往费中绪住的地方走去。 她没去过费中绪家,只知道个大概住处,按照费中绪的说法,他住的是马棚楼,特别好找。 确实很好找! 桑景云很快就瞧见费中绪描述中的马棚楼。 这马棚楼是连着一个大宅子的,只是从外面也能上二楼。 桑景云和门房打听了一下,确定费中绪住这里,又看了看时间,就上楼敲门。 费中绪刚起床,就听到敲门声,开门见到桑景云,有些惊讶:“桑小姐?” “我的新书已经写好开头,就给你送来了,”桑景云笑了笑,“我还给你带了早饭。” 费中绪连忙让桑景云和桑钱氏进去,又道:“你的新书迟迟没动静,昨日《新小说报》的主编,都来南城书局找我了!” 桑景云无奈:“我这新书,写得已经够快,可算不上迟迟没动静。” 费中绪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开口:“也是,别的作者,可写不了你这么多!” 桑景云深以为然。 这时白话文刚兴起,人们写字还普遍用毛笔,一天能写数千字的人,真的不多。 早餐还热着,桑景云让费中绪趁热吃,又将稿件拿出。 费中绪接过稿件,便看起来:“我对你的新书,早已好奇万分,你这次写的又是什么?我觉得跟女子解放相关的小说,还有很多可以写,我前几天就看到一篇呼吁放胸的文章。” “放胸?”桑景云一愣,突然想到民国以前的女子,除了裹脚以外,似乎还束胸。 只是她对束胸一事不是很清楚,她这身体以前很瘦弱,并未发育好,也就没人跟她提这件事。 现在她可以去了解一番相关内容。 桑景云想着这件事的时候,费中绪却是翻开稿件看起来,而他这一看,就被惊住了。 桑景云的新书,写的竟然是国外? 他以为桑景云,会写一部跟《真假千金》差不多的小说,这样的小说是讨人喜欢的,也能帮助到一些人。 不然,再写一部武侠小说也可以,《无名诀》非常受欢迎,一些书商千里迢迢找到他们,就是为了购置《无名诀》。 第96章 签约费 《一个士兵》这本书, 开头节奏依旧很快。 上来就是哥哥为了救尤斯塔斯而受伤,而尤斯塔斯想要带着哥哥活下去。 他们又冷又饿,身处绝境, 让人迫切地想知道他们接下来的遭遇。 之后,尤斯塔斯杀死了一个敌人, 在敌人身上发现一封书信,这情节更是让人克制不住落泪…… 剧情进展很快, 费中绪看得入了迷,甚至忘了吃早饭。 他并未经历过战争, 但这一刻, 他深深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 “桑小姐, 你怎么会想到写战争?”费中绪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桑景云道:“洪先生想出国,我就了解了一番欧洲战场的情况, 也因此有了写一本书的冲动。” “这书写得很好, 还非常少见,我不知道别人如何看待这本书, 总之我很喜欢。”费中绪道。 战争很残酷, 但这样的书, 他依然喜欢。 桑景云闻言道:“费先生喜欢就好!这次的稿件,依旧要麻烦费先生给南城书局送去。” “不麻烦。只需跑个腿,却能第一时间看到你写的小说,我求之不得。”费中绪道。 桑景云又跟费中绪聊了聊, 便打算离开。 离开前, 她留下自己家的地址, 又问费中绪何时在家。 费中绪道:“我如今已经不用值夜班,你早上这个点来找我,我必然是在家的。” “那我明日再过来, ”桑景云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刚搬来租界,要添置许多东西,手头有些紧,因而想早点拿到稿费。” 跟费中绪说定,等费中绪吃完早餐,桑景云才离开费中绪住处。 而费中绪在她离开后,看了看时间,便继续看手上的稿件。 一直到将之看完,他才拿着稿件前往南城书局。 这本书对他来说很特殊,这书描写了一个他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世界,又写得非常真实,让他迫切地想要知道后续。 尤斯塔斯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主角,他有坚定的信念,但也会为敌人落泪。 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费中绪一到南城书局,就拿着稿件去找主编:“主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云景先生又写新书了!有他在,我们书局一定能大赚特赚!” 南城书局的主编欣喜万分。 费中绪又道:“主编,要不是我与云景先生关系好,她不见得愿意在我们书局出书,你是不知道,有书局愿意给她百分之二十的版税。” 南城书局的主编当即道:“等下回,我们也可以给她百分之二十的版税!” 他们给云景的版税不算低,但云景的书实在好卖,即便给百分之二十,他们也能挣钱。 《无名诀》和《真假千金》的合同已经签好,他不想改,但下本书,给百分之二十的版税也是可以的。 当然也要看这本新书的情况。 主编拿了稿件就看,看了没一会儿,就问费中绪:“云景先生去过欧洲?还上过欧洲战场?” 这写得,也太真实了! 费中绪笑道:“云景先生不让我说他的事情。” 主编看了费中绪一眼,道:“你真是交了好运,竟然能认识云景先生!” 他觉得云景,肯定去欧洲留过学。 这么想着,主编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眼眶不自觉有些红。 战争,真的很残酷。 桑景云和桑钱氏去找费中绪的时候,桑景英已经坐上电车,来到上海县城。 他们家以前住在上海县城南郊,而上海县城北面,是紧挨着租界的。 桑景英发现,自己坐电车去上学,比以前走路去上学,竟是要快很多。 他到上海县城时时间还早,就先去了洪兴纸号。 《西游记》连环画一共有七十二册,他跟他姐一起写,写得非常快,但洪玥画的时候,就很慢了。 洪玥一个月大概能画十册,那就要画七个月。 洪玥的画稿,一直都是由他们带去租界的,他们搬家后,因为桑景英要回来上学,就还是由桑景英帮着捎带。 不过桑景英的学校周日放假,因此,拿稿件的时间就从周日改成了周一。 桑景英来到洪兴纸号时,正好看到洪掌柜在跟人聊天。 前天,洪掌柜一副颓丧模样,今天状态却不错:“我家永祥出国去了,这孩子,都没跟家里要钱就跑出去,也不知道钱够不够用。他是出息,我和他娘快担心死了。” 跟洪掌柜聊天的人羡慕极了:“你儿子可真厉害!真了不得!” 这年头,能出国那是特别有面子的事情。 洪掌柜闻言笑起来。 他依旧担心洪永祥,但他也清楚,担心无用。 此外,那边虽然在打仗,但他小儿子应该不会上战场。 再加上他不想别人看他笑话,跟人聊起小儿子时,干脆就一副高兴模样。 瞧见桑景英,洪掌柜心里,才又升起对小儿子的担忧。 不过他没多说,将洪玥的画稿给桑景英,又跟桑景英聊了几句,就催着桑景英去上学。 桑景英将洪玥的画稿放进包里,忍不住笑了笑。 洪玥的画很可爱,在细微处,总是藏着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刚才他就一眼看到,最上面的那张图上,角落里有个作鬼脸的小妖怪。 想到自己现在写的《水浒传》,将来应该也是洪玥来画……桑景英平日里编写这部连环画时,除了写书上要印出来的内容外,还会额外标注一些自己的想法,写在末尾。 这些是不算稿费的,但他愿意写。 桑景英到学校时,他的同学惊喜万分:“景英,你终于来上课了!” “景英,上周你遇到了什么事情?” “景英,你没事吧?” …… 桑景英被一群同学围着,接受了同学们的慰问。 他有些吃不消他们的热情,干脆就把这些日子的报纸拿出来,让他们去看《真假千金》。 围在他身边的学生,呼啦啦散了大半。 桑景英无奈地看了他们一眼,跟人借了这几天的笔记和作业,开始学习。 他们的课业并不繁重,虽然落下了几天课,但要补上并不难。 桑景英认真上课,认真做工。 而另一边,《新小说报》的黄培成在中午时,收到了费中绪送来的稿件。 “云景先生的新书开头写好了?”黄培成喜出望外。 费中绪道:“是写好了,我拿来给你看看。” 黄培成接过稿件就看起来,这一看,他对云景愈发敬佩。 他早就觉得云景的身份不简单,现在更加肯定这件事。 能把战场写得这般真实,云景应该是上过战场的! 他还对西方这般了解……他肯定去过欧洲!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 黄培成现在,已经不敢去探究云景的身份。 而费中绪这时说:“黄主编,云景先生的书,可是有很多人争着抢着想要连载,《小说月刊》就找到我,想让我说服云景先生,将新书放到他们的刊物上连载。” 黄培成连忙道:“我们已经合作许久,云景先生贸然换刊物,不一定是好事。” 费中绪道:“那你该加点稿费。” 吃人嘴软,他今天早上吃了桑景云送的早饭,就帮桑景云多要点钱吧! 桑景云不是说她缺钱? 黄培成道:“费先生你也知道,千字三元已经是现在顶尖的稿费,我若再加,别人会闹……不过云景先生愿意将新书放在《新小说报》刊登,我另给他两百元签约费如何?” 费中绪也知道,想要更高的稿费很难。 现如今运输不便,报纸很难运到别处去卖,销量也就不可能特别高,《新小说报》现在虽然赚钱,但并没有特别多。 他见好就收,当下开口:“好,那就另给两百元签约费。” 费中绪这次拿过来的稿件,加起来约莫三万字,能拿九十元稿费。 黄培成也不小气,他凑了个整,直接给了费中绪三百元。 费中绪收了钱,拿出一张契约让黄培成签。 黄培成瞧见契约,有些吃惊。 他觉得云景能有钱去国外,必然是不缺钱的,还想着费中绪突然提涨稿费的事情,兴许是想要赚点外快,所以才提出另外给两百元。 这钱,他其实是给费中绪的。 不想费中绪竟让他签契约,看样子并不打算将那两百元据为己有。 也是,云景先生何等身份?费中绪必然是不敢贪污他的钱的! 黄培成跟费中绪签订好契约,目送费中绪离开,又回去看《一个士兵》这本书。 这是一部与众不同的小说,虽然只看了个开头,但黄培成觉得,这本书说不定,会比前面两本更受欢迎。 这写的是欧洲! 这上海的人,肯定都想看一看,欧洲是怎么样的! 之前谭峥泓要翻译《真假千金》,他很惊讶,但这本书,他觉得完全可以翻译成英文。 说起来,云景先生既然去过欧洲,是不是懂英文?或许他可以直接用英文进行创作? 第97章 入学 桑景云将稿件交到费中绪手上后, 就和桑钱氏一起回到家中。 刚到家,她就瞧见桑学文在教陆盈和桑景丽一年级的内容,桑景雄则在旁边嫌弃桑学文教得不好。 但他自己教的, 比桑学文还不如,他是一点耐心都没有的。 “我上楼去写小说。”桑景云跟家里人说了一声, 就回到自己的主卧。 她的主卧带很大的玻璃窗,桑景云在玻璃窗前拉伸了一下身体, 躺床上做了三十个卷腹,又搬着主卧书房沉重的红木椅子, 来回走了几趟。 她穿来后, 一直注重锻炼, 身体好了很多。 但原主的底子在那里,她的身体算不上强健, 力气也小。 就她现在的身体状况, 是没办法进行专业训练的,每天多动动, 搬点重物, 训练力度就已经足够。 等她胳膊再粗一些, 倒是可以做点强度更大的运动。 总之,要坚持锻炼。 这个时代很危险,医疗条件也差,有一副好身体至关重要。 花了半小时进行锻炼, 出了一身薄汗, 桑景云这才回到书桌前, 开始写小说。 她这部小说,会揭露一些社会的黑暗面,但尤斯塔斯的人生, 是一路向上,越变越好的。 一开始军官欺负他们,后来军官就被他们解决了。 他的哥哥詹姆斯虽然因为吗啡的原因,变了一个人,甚至为了获得更多的吗啡,和其他军官一样贪污,但尤斯塔斯身边,也有清醒的,陪着尤斯塔斯一起战斗的人。 后来,詹姆斯在战争中去世,尤斯塔斯还成了军官。 当然,现在还没有写到这些。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 因为有玻璃,桑景云不用开窗,屋里就有足够的采光,那透过窗户洒入她房间的阳光,还让她的房间变得非常温暖。 桑景云第一次拥有这么好的写作条件,一上午写了三千字。 不过也因为写太多,到中午吃饭时,她的手有些疼,非常不舒服。 因此,下午,桑景云没急着写小说,她找来陆盈和桑景丽,跟她们讲去学校上学的注意事项。 说完后,她笑着开口:“娘,景丽,明天早上我去拿稿费,然后带你们去学校。你们先试着上两天课,若是觉得没问题,我们就去买书做校服,从下周开始正式上课。” 她这次应该能拿到九十元稿费,这几天多写点,周六给费中绪两万字稿件,周日那天,就又能到手六十元稿费。 如此一来,付过学费后,她还能有一笔钱,给陆盈和桑景丽做校服,买学习用品。 桑景云规划好了未来,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带着早餐和洪玥的画稿去找费中绪,费中绪竟然直接给了她三百元! 如此一来,她也就不缺钱了! 桑景云对费中绪感激万分,这日特地去买了两个猪蹄,打算卤好后送给费中绪。 他们现在搬到了租界住,给费中绪送东西真的很方便。 手上有钱心里不慌,桑景云将猪蹄带回家后,就带着陆盈和桑景丽去了自己选中的学校。 陆盈很紧张,桑景丽原本还好,但被陆盈影响,便也忐忑起来。 两人跟在桑景云身后,亦步亦趋,桑景云觉得自己就像是带着小鸡出来觅食的母鸡。 这学校是需要面试的,校长问了陆盈和桑景丽一些问题,又让两人做了一些简单的计算题,然后就对桑景云道:“你的母亲和妹妹,现在就可以去试读,若是没有问题,下周可以正式来上课。” “多谢校长。”桑景云道。 校长笑了笑,对陆盈和桑景丽也很满意。 对收一个大龄学生这件事,她是犹豫过的。 她怕陆盈会欺负班级里那些年纪小的学生。 不过,这担忧在她看到陆盈后,已经烟消云散。 陆盈看着很胆小,完全不用担心她会欺负别人。 至于别的……桑景云一看就是大家族出来的,陆盈女儿都这么大了,瞧着却一点不显老,还裹着小脚,想来出身不差,嫁的也不差。 这样的人,学校收下后,是不用担心会遇到麻烦的。 试读也需要交一些费用,毕竟试读期间,陆盈和桑景丽会在学校吃饭,桑景云交完费用便回了家,临近放学,又来到学校,将陆盈和桑景丽接走。 “娘,今天在学校里过得如何?”桑景云问陆盈。 “挺好的,就是老师夸了我许久,让我有些不好意思。”陆盈道。 老师在课堂上,称赞了她的求学精神。 那接连的夸奖,让陆盈非常惶恐,都不敢抬头。 “娘,你不用不好意思,你就是很厉害,学东西也非常快,”桑景云夸陆盈,“我觉得我这么聪明,都是随了你。” 陆盈的眼里仿佛有光,但还是道:“你像你爷爷。” 桑景云知道想让陆盈在短时间里变得大方自信是不可能的,笑了笑没有继续说下去。 陆盈和桑景丽在学校试读了几天,而时间也从正月来到二月。 这个星期五,是二月初二龙抬头。 这日,桑景云去了一趟学校,给陆盈和桑景丽交了学费、书本费、午餐费共计一百六十元。 给两人做校服,价格也不便宜。 学校女生的冬装外套都是去专门的裁缝那里,用好面料做的,一套就要五个银元,每人还要做两套,才够换洗。 因此,做校服又要花费二十元。 这年头,读书真不是一般人读得起的。 桑景云还给她们添置了一些本子和笔,又给她们买了新鞋,自己也买了些零碎东西。 刚到手的三百元,就只剩下一百。 幸好,她很快就又有稿费收入了。 第二天,桑景云带了两万字的稿件,和阿兰做的粽子和粽子肉去找费中绪。 这边的人咸糯米饭和甜糯米饭都吃,粽子也甜的咸的都吃。 甜粽子会包豆沙红枣红豆之类,看个人喜好。 咸粽子一般是包新鲜猪肉,也有加咸蛋黄的。 因为这年代肉很贵的缘故,很多人家包粽子只放一丁点肉,桑家不缺钱,肉放得也就很多,每个粽子里,都有一块五花肉,一块纯瘦肉。 因煮得久了的缘故,肥肉已经被煮到化开,油脂浸到糯米里,一口下去,吃着那叫一个香。 桑景云已经很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粽子,上辈子去世前,她买到的粽子常常是批量生产的,说白了就是预制粽子,远没有现包现煮的粽子好吃。 阿兰还在煮粽子的时候,用粽叶包裹好大块的五花肉放进去,顺带煮了一些“粽子肉”。 这样煮出来的肉带着粽叶的清香,味道不输东坡肉。 农历二月,天已经不那么冷了。 此时的租界绿化很少,不过大户人家的院子里会种树。 南方很多树,冬天是不落叶的,春天冒新芽的时候,反而会让那些去年的老叶子纷纷扬扬落下。 桑景云一边走,一边欣赏别人家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然后就看到一个报童一边吆喝一边喊:“《新小说报》的《真假千金》临近完结,想看的快来买!” 桑景云听到这声音,连忙叫住对方,买了几份报纸。 她看了看,发现《真假千金》尚未完全登完,但后面的内容,应该只够再刊登三四天。 书里的金月季,已经跟俞少爷走到一起,办了婚礼。 俞母劝金月季在婚后辞职,专心照顾家里,但金月季毫不留情地拒绝:“我既然学了那么多知识,就该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若我在婚后围着灶台和孩子转,那将对不起教我读书的人,也对不起我学到的知识。” 俞母又一次觉得金月季心野,她向自己的儿子哭诉,说儿媳妇不尊重自己,说自己命苦。 俞少爷很无奈:“娘,一个人的幸福,不该寄托在别人身上,不该依靠掌控别人来获得。” 俞母不理解,跟儿子吵闹起来,觉得自己过得很惨。 但俞少爷并不这么觉得,他很清楚,他母亲的生活,已经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 他的母亲自幼锦衣玉食,菜不好吃就不肯多吃一口,但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人被饿死冻死。 因儿媳妇不听自己的话,儿子又不站在自己这边,俞母凄凄惨惨地哭了一场,但到底不敢做别的。 她怕自己儿子再次离家出走,只能看着这场跟她想象中完全不同的婚礼,在她面前举办。 …… 桑景云看了看《新小说报》,又去看别的报纸。 巧了,报纸上又有一篇批判《真假千金》的文章,说云景的小说,破坏了他们国家千百年来尊崇的孝道。 这报纸真没意思,她带回家收起来,等攒多了,就拿去孤儿院,送给钱表姑。 钱表姑以前跟她提过,说一些农民把旧报纸当宝贝,会拿来糊墙或者做别的用途。 到时就让钱表姑拿着报纸送人,废物利用。 这时,桑景云已经来到费中绪住处。 她敲了敲门,费中绪很快便将门打开,随即道:“好香,你今日带了什么过来?” 桑景云笑道:“今日我家吃粽子,我给你带了粽子,还带了一块粽子肉给你中午加餐。” “多谢!”费中绪笑起来:“今日中午,一定有许多人羡慕我。” 其他人中午吃的都一般,他却能时不时加餐,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 桑景云笑了笑,问起《真假千金》出版的事情。 费中绪道:“因忙着《无名诀》的再版,这本书现在还未完全做好,但三月肯定能出。” 费中绪说的三月是农历三月,现在已经二月,这个速度不算慢。 第98章 怀疑 桑景云搬家到租界刚好一星期。 一星期过去, 他们的生活已经渐渐走上正轨。 桑景云回家时,看到陆盈和桑景丽正准备去读书。 她就读的女校上课时间较晚,她们出门也就可以晚一点。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陆盈一边背古诗,一边帮桑景丽整理衣服。 现在的学校都是8月1日开学, 按照桑景云原本的打算,是想今年8月送桑景丽去学校的。 但她们提前搬来租界, 也就只能让两人提前入学。 好在一年级的知识不难,有桑学文和桑景雄给她们两个补课, 应该能跟上。 实在跟不上, 大不了等8月的时候, 继续读一年级。 桑景云跟她们打了个招呼,进门后, 就见桑学文趴在餐桌上, 正帮桑景英誊抄稿件,而桑景雄坐在旁边做习题。 后世的孩子, 想要买到习题非常简单, 网上随便一搜, 就能搜到无数习题册,但这个时代,能做的习题非常少。 桑景雄做的习题,是桑景英找来的。 桑景英的一些同学, 已经考上中学, 而他们为了考中学, 是收集了不少资料的。 桑景英将资料借来,让桑学文抄下上面的习题,再给桑景雄做, 以便桑景雄可以考上初中。 而桑钱氏,则跟阿兰一起,忙着做复杂的吃食。 租界对她们来说很陌生,两人多少有些不适应,不过因为有伴,也就不觉得无聊。 桑景云照旧回了房间。 她如今大部分时间,都在卧室待着。 此时的上海,人均居住面积很小,一些住在租界的有钱人家的小姐,都是不能单独住一个房间的,得跟姐妹一起住。 但她拥有一个带书房的宽敞卧室,这里还是独属于她的! 桑景云最近给主卧添置了不少小东西,同时越来越喜欢这个房间。 今日,她照常锻炼了一下身体,然后开始写小说。 桑景云的日子过得很舒服,另一边,谭峥泓却很不习惯。 之前,他只要去孤儿院,就能看到桑景云,能跟桑景云谈天说地。 可现在呢?他已经好几天没看到桑景云! 桑景云住在上海郊外的时候,他觉得桑景云住得太偏,还想着桑景云若是能搬来租界就好了,谁曾想,等桑景云搬来租界,他竟然见不到桑景云了! 好吧,也不是见不到。 前几日,他还是上门拜访过一次的。 但双方非亲非故的,他也不好天天上门拜访…… 谭峥泓想到这里,忍不住叹了口气。 谭大盛问:“你年纪轻轻,叹什么气?” 谭峥泓道:“爹,我已经三天没有见到桑小姐了!” 谭大盛道:“那你就去找她,去见她。” “我天天上门拜访,会不会不好?” “只要你的桑小姐不觉得不好就行了,不用管别人。”谭大盛笑道。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谭峥泓在并未和她确定关系的情况下整日去找她,确实是不合适的,还会惹来小姑娘家人的不满。 但桑景云不是普通小姑娘,是云景,她肯定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 “爹,这可是你说的!”谭峥泓道。 “对,是我说的,”谭大盛看向谭峥泓,“你没发现吗?那位桑小姐是个很有主意的,依我看,他们家分明是她做主。” 谭峥泓听谭大盛这么说,深以为然:“确实,他们买了房子后,桑小姐住的是主卧。” 谭大盛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现在知道了,却也不觉得奇怪。 毕竟这房子,本就是桑景云买的。 “所以,你想去就去。”谭大盛道。 谭峥泓闻言站起身:“我马上就去!爹,我怎么觉得,你现在对桑小姐特别推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之前他爹虽然不反对他跟桑小姐交往,但也不会夸奖桑小姐。 但最近,他爹态度大变。 谭大盛道:“我对桑小姐一见如故!对了你问那么多做什么?快去吧!我让厨房做了些点心,你正好可以给你的桑小姐带去。” 谭大盛催着谭峥泓出了门。 谭峥泓用手挠挠自己的脑袋,开开心心地去找桑景云了。 桑景云写书写到一半,得知谭峥泓来了,就将自己看了不少,写了很多注解的英文小说拿上,下楼去找谭峥泓。 她有很多问题想问谭峥泓。 见到谭峥泓之后,桑景云立刻询问起来。 谭峥泓本来还有些拘谨,见桑景云的态度一如既往,便也放轻松,开始专心教桑景云英文。 两人一起学到中午,桑景云就邀请谭峥泓留下吃午饭。 谭峥泓欣然答应,又问:“桑小姐,明日我还能过来吗?” 桑景云道:“自然可以。只是我下午有事,怕是不能接待。” 谭峥泓道:“无妨!桑小姐,这样吧,我每日九点过来,教你两小时英文?” 桑景云一口答应:“好,你若不嫌弃,可以在我家吃午饭。” 谭峥泓连忙道:“不嫌弃,不嫌弃。” 谭峥泓吃过饭,又高高兴兴离开。 桑钱氏看到这一幕,却有些纠结。 等谭峥泓离开,她问桑景云:“阿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桑景云有些不解。 桑钱氏就说了自己的想法:“哪有让人家每天上门教英文,一分钱不出的?” 之前桑元善曾经动过学英文的念头,他是上门去找别人教的,一个小时也要两个银元。 桑景云让谭峥泓上门来教,却只请吃一顿饭,桑钱氏觉得不合适。 桑景云听桑钱氏这么说,也觉得不太合适。 她现在的行为,有点像吊着个小男生,白嫖人家时间的渣女。 是她要学英文,结果让谭峥泓上门来教,甚至时间都是她定的。 她平日里,是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最初请谭峥泓教她英文时,就一心想着要有所回报。 莫非是谭峥泓对她太好,她对谭峥泓,也就没那么客气了? “确实不太好,”桑景云道,“从明日开始,我给他看我最新写的小说。” 她的新书资料,是跟谭峥泓一起去找的。 其中一些她没看明白,还是问了谭峥泓才知道的。 比如欧洲那边军队现在用的武器,她就专门让谭峥泓帮她翻译了一遍。 谭峥泓只要看到《一个士兵》这本书,肯定会意识到不对。 再加上谭大盛已经知道她的身份……把她的笔名告诉谭峥泓,完全是可以的。 倒是她一直隐瞒,其实不太好。 桑景云做了决定,她却不知道,在离开她家后,谭峥泓就去了《新小说报》编辑部,看到了她的新书。 在桑家搬家后的这段时间,谭峥泓一边翻译《真假千金》,一边忙着建砖瓦厂的事情,还去了两趟孤儿院。 他都没时间惦记云景先生的新书。 今天跟桑景云说好了每天去桑家的时候,心情好,谭峥泓就打算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看云景先生的新书出来没有。 想到自己可以在其他人都没有看到云景先生新书的时候,就一睹为快,谭峥泓走路时,下意识蹦跶了几步。 谭峥泓到《新小说报》编辑部的时候,黄培成正在看费中绪中午给他的,云景先生新写的文稿。 云景先生的这本新书,让他大开眼界! 欧洲军队用什么武器,欧洲人吃什么东西,云景先生全都在书里写得清清楚楚。 云景先生,实在了不得! 见到谭峥泓,黄培成更是道:“谭少,云景先生的新书已经写出来了!这可当真是一本了不得的书,我觉得这本书,比《真假千金》更值得翻译成英文。” 谭峥泓有些惊讶:“云景先生的新书,写的是什么?” 黄培成道:“云景先生写的是欧洲战场。” “先生竟然写欧洲战场?说起欧洲战场,我也有些了解……”桑景云一直在找跟欧洲战场有关的资料,他便也看了不少相关信息。 黄培成没把谭峥泓的话当回事,他将《一个士兵》前面五万字的稿件给谭峥泓,道:“谭少可以看看。” 五万字的稿件着实不少,有厚厚一大沓。 谭峥泓从第一页开始看,看了没一会儿,眼睛就红了。 看到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人上战场,还死在战场上,他有些难受。 唉,云景先生的书,开篇主角都有点惨! 不过仔细想想,《基督山伯爵》这本书刚开始时,主角也很惨。 谭峥泓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个故事里的诸多细节,不知为何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主角经历的这场战役,他前不久刚了解过! 主角用的武器,他也帮桑景云翻译过! 里面对军队的人吃的食物的描述,还跟他和桑景云看的一篇报道上的食物一模一样! 那份报纸,讲的是有士兵举报军官,说军官克扣他们伙食,给他们吃的面包里加入了锯末。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假的,没想到调查过后,竟然发现是真的! 谭峥泓对这篇报道印象深刻,曾经跟桑景云讨论过。 当时,他对欧洲那边的人把木屑放到面包里给士兵吃这件事不能理解,结果桑景云说,一些国家甚至会将猪饲料给士兵吃。 他叹为观止,然后亲眼看到桑景云在本子上记了几笔。 现在,云景先生的书里,就写了这件事。 这一切,是不是太巧了? 第99章 身份 谭峥泓很喜欢这本书, 迫不及待地想要看下去。 但那些熟悉的细节,却又让他停下了翻页的动作。 黄培成瞧见这一幕,开口询问:“谭少, 怎么了?” 谭峥泓道:“没什么,我就是觉得, 这书写得非常真实。” “确实如此!我觉得,云景先生应该去过欧洲, 甚至可能上过战场,不然不可能知道得这般详细。” 若是之前, 谭峥泓也会这么觉得。 但现在…… 这些资料, 也不一定要去欧洲, 要去战场才能找到。 很多资料,顾教授那里就有! 他之前一直不明白, 桑小姐在顾教授那里看书时, 为何总关心细节,还要专门在笔记上记下。 现在看看…… 桑小姐在笔记本上记了朗姆酒的价格, 军官们聊天时就提到了。 桑小姐在笔记本上记下“后勤会给士兵发柠檬预防生病”这件事, 小说里就提到士兵们打赌, 输的人要生啃一个柠檬。 而正是这些细节,让人觉得这个故事非常真实。 桑小姐记下的,都是有用信息。 只是这些有用信息,怎么会跑到云景先生的文里? 谭峥泓心里, 升起一个荒谬的猜测。 其实并不荒谬。 桑小姐的名字, 就是云景倒过来! 还有就是那部, 受众主要是青少年和儿童,卖得很好但成年人已经不怎么讨论的《西游记》连环画。 这部连环画的编者除了“云景”以外,还有一个“景英”。 桑小姐的弟弟, 就叫桑景英! 谭峥泓脑子里乱糟糟的,恨不得马上跑去桑家,询问一番。 但他的小说还没看完。 谭峥泓茫然了一会儿,然后“破罐子破摔”,继续往下看。 不管怎么样,先看了再说! 五万字的内容,认真去读,要很久才读完。 等谭峥泓看完,已经下午四点多。 “谭少,你觉得云景先生的新书如何?”黄培成问。 谭峥泓道:“云景先生的新书非常好看,等我翻译完《真假千金》,就来翻译这本书!” 不管这书是不是桑小姐写的,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这本书非常好看。 他看了之后,对欧洲还祛魅了! 黄培成闻言眼睛一亮,又问起《真假千金》的翻译情况。 谭峥泓道:“这书我已经快翻译完,前几日,还将前面我翻译好的内容,交给他人润色。等下个月,这本书英文版就能出来,我会马上找人排版印刷。” 黄培成闻言,很是高兴,对谭峥泓夸了又夸。 谭峥泓又跟黄培成聊了几句,这才离开。 离开后,他立刻去了隔壁南城书局,找费中绪。 “谭少,好久不见。”费中绪看到谭峥泓,笑着打招呼。 “好久不见。”谭峥泓跟着笑了笑,然后就闻到了粽子的香味。 不,不是粽子,应该是粽子肉的香味。 今天中午在桑家,谭峥泓吃了粽子肉。 用粽叶包裹住五花肉,然后就像煮大块红烧肉一样煮,这样做出来的肉,带着浓郁的肉香和特殊的清香,让人印象深刻。 谭峥泓问:“费先生吃了粽子肉?” 费中绪有些惊讶:“你鼻子还挺灵!我是吃了粽子肉,还留了一些准备晚上吃。” 谭峥泓又问:“是桑小姐送的?”他突然就想到了之前在费中绪这里见过的白切羊肉! 那天,桑小姐也送了他白切羊肉! 费中绪惊讶地看着谭峥泓。 谭峥泓想从费中绪这里试探点什么出来,就道:“桑小姐在租界的房子,是我帮她找的,她就告诉我了。” 费中绪听谭峥泓这么说,以为谭峥泓已经知道桑景云是云景的事情,笑道:“桑小姐父亲的厨艺真不错,这肉炖得刚刚好!” “确实!我今日中午,在桑家吃了一大块。”谭峥泓开口。 此时此刻,谭峥泓已经确定,桑小姐就是云景先生。 这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他想象中的云景先生,是他的国文老师张先生那样三四十岁的中年人。 他倡导新思想,经历过很多事情,也见到了底层百姓的艰辛。 为了宣传自己的思想,为了唤醒民众,他开始写书。 谭峥泓无数次想象云景先生的模样,但他怎么都没想到,云景先生,竟然是他喜欢的桑小姐! 他就说他爹对桑小姐的态度,为何突然变得这么好,想来是因为他爹知道了桑小姐的身份。 他爹竟然不告诉他! 谭峥泓想到这几日自己父亲时常问自己对云景先生的看法,不免生出些怨念。 他爹分明就是在看他笑话! 心里闪过无数想法,而最后,谭峥泓只剩下一个念头。 他眼光真好! 他就说桑小姐非常聪明,很不一般,没想到桑小姐竟然是云景先生。 这么想着,谭峥泓看向费中绪:“云景先生的新书特别好看,是不是?” 费中绪道:“确实。” 谭峥泓一脸自豪:“那些资料,是我帮着找的!” “那谭少贡献颇大!”费中绪笑着开口。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聊了许久。 一直到外面天都快黑了,谭峥泓才想起来要回家,连忙出门找黄包车。 他挑了一辆有些旧的黄包车,那车夫的年纪瞧着也有些大了,看着就像是跑不快的。 一般人不爱坐这样的车,他找对方拉车,是想给对方增加一些收入。 谭峥泓以为对方年纪大了,会跑不动,但让他想不到的是,对方竟然跑得很快。 他坐在车上,被风一吹,还挺冷的,但这也让他更加清醒,更加快乐。 整个上海,有那么多人崇拜云景先生,但他们都见不到云景先生。 他呢?他时不时跟云景先生一起吃饭,他甚至还对云景先生表白了! 谭峥泓越想越激动,车子停下的时候,还呆呆地在傻笑。 “少爷?”车夫喊了谭峥泓一声。 谭峥泓这才回过神,他付了车费,跳下黄包车就往家里跑。 谭峥泓今日出门没有带保镖,又迟迟不回来,这让谭大盛有些担心,目光时不时落在家门口。 突然,谭峥泓从外面跑进来。 谭大盛道:“臭小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天都黑了!” “爹!”谭峥泓朝着谭大盛冲过去,然后蹲下身体,一把抱起谭大盛,让谭大盛双脚离地。 他抱着谭大盛转了个圈,又是兴奋又是不满地控诉:“爹!你骗我!” “你干什么呢你!”谭大盛特别不适应,拍了下儿子的脑袋——这都多少年没人把他这么抱起来了! 谭峥泓这才把谭大盛放下:“爹,我太高兴了!” 他本来是想质问自己父亲的,但实在有些兴奋,一个没忍住,就把自己父亲给抱起来了。 桑小姐竟然是云景先生!是云景先生! 嗯,其实他想抱着桑小姐转圈圈。 谭大盛见谭峥泓这么一副模样,立刻猜出原委:“知道你那位桑小姐的笔名了?” “爹!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我?”谭峥泓见自己父亲这么一副模样,有些恼。 谭大盛哈哈大笑:“我为什么要说?” 谭峥泓道:“爹,我要单方面跟你绝交一小时!” 说完,谭峥泓就不跟谭大盛说话了,他进了屋,嚷嚷着要吃饭,又让厨娘准备点好吃的,他明天要拿着去找桑景云。 厨娘笑着答应下来。 然后,谭峥泓就开始吃饭,从头到尾,他都不搭理谭大盛。 谭大盛看得好笑,开口:“那日桑小姐来找我……嗯,你在跟我绝交,我还是不说了。” 谭峥泓有些气恼:“爹!” 谭大盛把那天桑景云说的话跟谭峥泓说了,又道:“你那位桑小姐选择向我求助,说明很信任我们,看得出来她对你印象很好。” 谭峥泓道:“那是自然!只是桑小姐怎么不跟我说,反而先跟你说?” 谭大盛道:“她在见我之前,肯定没下定决心要说出身份,应该是见了我之后,才决定说的。你爹我相貌英俊风度翩翩,给人的第一印象还是很好的!” 谭峥泓轻哼:“我青出于蓝胜于蓝,比你还英俊!” 父子两个说了一会儿话,谭峥泓就开始跟谭大盛说桑景云的新书:“桑小姐太厉害了,她跟我一起在顾教授那边看了点资料,然后她就写了一部讲述欧洲战场的书……” 谭大盛道:“桑小姐在写书上,很有天赋。” 谭峥泓道:“这是自然,桑小姐的书,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好看的书!” 说到这里,他又将云景先生吹捧了一番。 说到后来,谭峥泓突然纠结起来:“爹,桑小姐太厉害了,我能追到桑小姐吗?” 知道桑景云是云景先生,他更喜欢桑景云了。 但他也怕桑景云嫌弃自己。 他自认还是不错的,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虽然国文水平一般,但字都认识,还精通英文。 但跟桑景云比,他的这点本事,似乎有点不够看。 谭大盛道:“你之前不是说自己很英俊?好好打扮一下,我觉得能行。” 桑景云写的书,谭大盛都看过。 再看看桑景云平日里的做派……不管外表如何,桑景云骨子里,是个强势有主见的人。 他也是这样的人。 他喜欢自己的妻子,而他儿子深得妻子的真传,爱笑单纯,擅长哄人,长得还俊。 他要是女的,肯定喜欢他儿子这样的男人。 第100章 《真假千金》登完 这个晚上, 谭峥泓翻来覆去睡不着,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现在都想通了。 桑景云有钱买房, 是因为她有稿费。 桑景云以前每到周末都去租界,是为了交稿。 桑景云下午很忙, 是为了写小说! 洪永祥跟费中绪认识,桑景云的稿件, 应该是交到洪永祥手上,再让洪永祥转交费中绪, 最后送到《新小说报》编辑部的。 怪不得他会看到桑小姐去找洪永祥。 怪不得云景先生会把读者捐给大头菜的钱, 捐给他的孤儿院! 之前桑小姐支持他开孤儿院, 支持他帮助棚户区的百姓,他觉得自己是找到了知己, 非常开心。 现在想到桑小姐是云景先生, 想到云景先生对他那么支持…… 谭峥泓开心地在床上打滚,还忍不住吼了几声。 隔壁正想睡觉的谭大盛:“……”他儿子这是开心疯了? 谭峥泓确实开心疯了, 他喜欢的姑娘, 这也太厉害了! 辗转反侧一晚上没怎么睡, 但第二天一大早起来,谭峥泓依旧很精神。 他去洗了个头,换上自己昨天准备好的衣服,然后开始折腾自己的头发。 他把平日里中分的头发, 细致地弄成三七分。 发现自己的头发不太服帖, 他还跑去敲还在睡觉的谭大盛的门, 跟谭大盛要了点发油,然后把自己的头发弄得油光水滑。 谭大盛吃早饭的时候,忍不住道:“你这头发, 真的是苍蝇站上面都要打滑。” 谭峥泓却对自己的头发很满意:“好看就行!” 谭峥泓做好所有准备吃好早餐,也才七点。 他静不下心工作,只能拿出《真假千金》回顾,然后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 谭大盛觉得自己儿子有些没眼看,他不想看自己儿子,干脆溜达着出门去了。 谭峥泓在家干坐到八点,终于坐不住了,起身前往桑家。 谭家和桑家离得并不远,走路也就半小时,谭峥泓骑了辆自行车,更是只用十分钟,就到了桑家。 但这时间太早了! 桑小姐之前都要九点才有空,那之前,她肯定是在写小说,他不好上门打扰。 谭峥泓在桑家门前街道上来回骑车,消磨时间。 桑钱氏和阿兰在吃过早饭后,就空闲下来,两人回房间,坐在朝南的窗户旁边,一边做针线活一边聊天,同时看着外面的街道。 阿兰开口:“租界的人的穿着打扮,可比上海县城的人时髦多了。” 桑钱氏远远瞧见有人骑自行车过来,就说:“这里骑自行车的人也多,那自行车看着真不赖。” 阿兰也看到那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了:“那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头油抹的真多!” 桑钱氏这时发现了不对:“那个小伙子,是不是谭峥泓?” 阿兰仔细一看,那人还真是谭峥泓! 谭峥泓是来找桑景云的?但这怎么就骑过去了?是路过? 两人有些不解,继续唠嗑,然后就看到头发油光发亮的谭峥泓又骑着车子回来了。 但谭峥泓依旧没进门,继续往前骑。 过了一会儿,谭峥泓又回来了。 两人这算是明白了,谭峥泓这是在来来回回地骑。 大约是时间还没到,不好意思敲门,就在外面跟自行车较劲。 桑钱氏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隔壁房间,桑景云也很无语。 写小说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不好写的地方。 每到这时候,她都写得很慢,还会走神。 今天,她就写得有点慢,于是时不时看一眼窗外。 这一看,她就注意到了一个大油头。 这头可真油,都反射太阳光了! 桑景云多看了几眼,然后就发现这个油头竟然是谭峥泓。 谭峥泓怎么突然把自己的头发搞成这样? 还有,他这是要去哪里? 桑景云疑惑了没多久,就见谭峥泓又骑回来了。 这时的她还没意识到不对,但很快,谭峥泓又骑回来了。 这是在她家门口的路上来回骑? 桑景云有些好笑,打算下楼去把谭峥泓叫进来。 不过她还没下楼,就见桑钱氏和阿兰出现在院子里,打开院门。 她们大概率也看到谭峥泓了,桑景云没急着下去,看着她们叫住谭峥泓,把谭峥泓叫进门。 笑了笑,她突然就知道接下来的剧情要怎么进展了。 这部小说,也可以加入一些情感,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在战争的背景下写好了,都特别能打动人。 桑景云给钢笔加了墨水,开始写后续大纲,将自己冒出来的灵感写到大纲上之后,她才下楼。 这会儿九点还没到,谭峥泓刚喝上桑钱氏给他泡的热茶。 见桑景云从楼上下来,谭峥泓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桑小姐!” 桑景云多看了几眼谭峥泓的头发。 她是不喜欢油头的,但是谭峥泓的油头,瞧习惯了也不讨厌。 “谭峥泓,你跟我去楼上吧。” “好。”谭峥泓下意识答应。 桑钱氏倒是愣了愣,但最后什么都没说。 而另一边,谭峥泓发现桑景云带他进入卧室后,被吓了一跳。 这是桑景云的卧室,他进来会不会不太好? 桑景云也知道,在这个时代,让男人进入自己的卧室是不太好的。 但他们家没有外人,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既如此,进来也无妨。 在现代,给孩子请了家教,如果孩子的书桌在孩子卧室里,那家教肯定是在孩子卧室教孩子念书的。 她的卧室非常大,这里还隔出一个书房,其实很适合学习。 “桑……桑小姐……”油头谭峥泓涨红了脸。 桑景云有种自己调戏了小男生的感觉。 怕谭峥泓太害羞,桑景云道:“我们开始学英文吧。” 谭峥泓其实有一肚子的话想跟桑景云说,但因为桑景云带他进了房间,他也就将那些全都忘到脑后。 见桑景云拿出英文书,他下意识接过,然后就开始解答桑景云的疑问。 解答了一会儿后,又教桑景云念上面的单词和句子。 在桑景云背单词的时候,谭峥泓注意到,桌面上有很多手稿。 他下意识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一份稿件上,写着“尤斯塔斯”的名字。 这是《一个士兵》的手稿! 桑景云注意到这一幕,将那些手稿递给谭峥泓,笑道:“这是云景先生的新书,你可以一睹为快。” 谭峥泓听桑景云这么说,就知道桑景云已经不打算再隐瞒自己。 这真的太好了! 这说明桑小姐信任他! 谭峥泓的眼睛亮晶晶的,他盯着桑景云看了一会儿,最后道:“桑小姐,我只有最新的没看过。前面五万字,我已经在《新小说报》编辑部看过。” 桑景云听谭峥泓这么说,就知道谭峥泓早已知道她的身份。 也不能说“早已”,应该是昨天猜出来的。 怪不得今天的谭峥泓,瞧着有些不太一样。 桑景云道:“那你可以看一看我这两天写的内容。” 她把自己最新写的内容递给谭峥泓,同时不忘观察谭峥泓的表情。 有一个成语,叫叶公好龙。 谭峥泓喜欢看云景的小说,但不一定能接受自己喜欢的人是云景这件事。 这世上很多男人,是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比自己出色的。 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人。 桑景云见谭峥泓只有高兴,没有一点不满,心情挺好的。 谭峥泓本以为,能在《新小说报》编辑部提前看小说,已经非常非常好。 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坐在云景的书房里,看云景刚写出来的小说。 “桑小姐,你怎么这么厉害?让我写一篇一千字的文章,我都觉得非常困难,你竟然能一篇接着一篇地写长篇小说!”谭峥泓道。 “每个人天赋不同,你其实也很厉害。”桑景云开口。 谭峥泓的学识真的不差,他才十八岁就能翻译小说,这有几个人能做到? 而且他的数学、物理、化学,也都学得很好。 谭峥泓被桑景云夸奖,愈发开心。 他不好意思地转过头,结果正好瞧见摆在书桌上的一个小摆件。 那是他送的! 旁边还放着他送的怀表! 谭峥泓的脸越来越红。 桑景云继续跟谭峥泓学英文。 而这个时候,外面,有无数人购买今日的《新小说报》。 《真假千金》完结了! 今日,报纸上登出了《真假千金》的结尾,最后还打了个广告,说云景先生的新书《一个士兵》,将从明日开始连载。 此外,《真假千金》这本书,很快就会出版,甚至还会出英文版,在英国和南洋发售。 看到报纸的人都惊呆了,《真假千金》竟然要出英文版? 它竟然能在英国出售?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一时间,整个上海都炸锅了。 第101章 轰动 谭峥泓一大早起来, 折腾自己的头发的时候,卖报的报童,已经将今日的报纸拿到手, 开始叫卖。 这些报童大多不识字,看不懂报纸, 但他们会提前了解报纸内容并大声吆喝,以此吸引老百姓买报纸。 比如今天, 报童就喊着:“快来买快来看!北京大学进行改革了!” “欧洲战场新情况!俄国爆发粮食危机!” “头版头条!两小开为花魁大打出手!” 而除了这些,还有很多人在喊跟《真假千金》有关的内容。 “《真假千金》登完, 想看的快来买!” “云景先生新书明日就将刊登!” “想知道云景先生的新书是什么吗?买份《新小说报》吧!” “《真假千金》出英文版, 卖到欧洲!” “云景先生的小说, 连洋人都喜欢!” …… 《新小说报》的那些读者,每日都会固定购买报纸, 无需报童宣传。 但报童、报摊之间也是有竞争的, 他们大声叫喊,能吸引读者到他们这里购买报纸, 而非别处。 一个正在读中学的学生一大早出门, 拿着母亲给的钱去买油条, 就听到了这叫卖声。 他平日里,是不买《新小说报》的,都是跟同学借报纸看。 但今日,听说《真假千金》完结, 还听说这书要出英文版……他忍不住花钱买了一份报纸。 他身上只有用来买油条的钱, 买了报纸后, 他就没钱买足够多的油条了,回去之后肯定会被念叨。 可就算这样,他也想要这份报纸。 他很想看故事, 但更想知道《真假千金》是不是真的要出英文版,也就迫不及待地将报纸翻到最后一页。 “小说《真假千金》将译为英文,刊行于英吉利与南洋。” 这学生深吸一口气,心情激荡。 他们国家的书,竟然也能在西方出版? 云景先生,真的太给他们长面子了! 茶楼里。 说书先生拿着《新小说报》进门,就笑着开口:“诸位,今日《真假千金》完结!” 茶楼里的老听众闻言,很是失落:“这书这么快便完结了?” “我觉得这书,还有许多能写。” “我也觉得!云景先生完全可以写他们生养子女,教书育人。” …… 喜欢这个故事的人,都巴不得这个故事能长一点,此时甚至有些舍不得听结尾。 但也有人道:“可算完结了!这书就是害人的东西,不该被写出来!” “确实,一些小年轻看了这书,就开始忤逆不孝!” “我那侄女儿,婚事早已谈好,近日突然闹着要解除婚约……都是这书害的!” …… 那些喜爱这本书的人,当即开口:“你们若不喜欢,大可以去别处喝茶,为何要来这里打扰我们听故事?” 对《真假千金》不满的人道:“这茶楼又不是你开的?我想来就来!” 不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的人很多,这茶楼里,就有七八个。 他们中的一些人对这故事不满,但又忍不住想知道后续,就一边听一边抱怨。 当然,他们中也有人,就是故意来找茬的。 一些年轻人在看过《真假千金》后,不愿意接受父母安排的包办婚姻,努力抗争,这让他们的父母很生气。 他们觉得子女“不听话”,是云景和《真假千金》的错,也就来茶楼发泄情绪。 “《真假千金》这种书,就不该被写出来!” “云景写这书,破坏了中外关系!依我看,应该把他抓起来!” “这书该禁止!” …… 说书先生看着这闹哄哄的场面,清了清嗓子,大声开口:“诸位,我还有两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众人都被吸引了注意力,说书先生就道:“首先,是云景先生的新书,明日就会在报纸上登出!” 有人欣喜,也有人嗤之以鼻。 这时,说书先生又道:“还有就是,《真假千金》这部书,将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和南洋出版!” 在场所有人都愣住。 说书先生道:“听说这书,是洋人看上之后,主动要求翻译的!洋人觉得这书是一部好书!” 有人闻言欢呼起来,那些不喜欢这本书的人,却都表情讪讪。 这个时候,中外差距非常大! 1896年,李鸿章访问美国,他看到纽约街头汽车来来往往,他看到几十层高的摩天大楼矗立在街道边,他还乘坐了电梯。 在美国,还不论男女,不论贫富,都能接受教育。 那是一个对他来说,有些不可思议的世界。 而在这个年代,见到这些的人,不止李鸿章。 所有出国读书的人,都见识到了列强的强大。 生活在租界的人,对这一切也很了解。 租界的汽车、电车,乃至自行车,哪样不是从国外来的? 此时很多人,打从心眼里觉得,他们国家比不上国外。 这些人对洋人推崇备至,他们觉得西方人喜欢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现在,一本他们国家的人写的书,竟然能在国外出版! 外国人都喜欢这本书,他们哪还敢说这本书不好?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发生。 一些这段时间一直在骂《真假千金》这本书的人,现在再不敢骂。 而在一所学校里,有学生拿着新小说报登高演讲:“我们是独立的个体,我们有自己的思想!我们的父母的思想是封建的,若是我们听从他们,只会成为跟他们一样封建的人,没办法改变这个世界!我们要自由,我们要读书,我们要走出不一样的路……” 说着说着,他还道:“诸位,《真假千金》将被翻译成英文出版,我们国家的小说,得到了世界的认可!我觉得当代年轻人,都该看一看这本书!” 《真假千金》虽然很火,但也不是所有人都看过的。 可现在,听说这本书要在国外出版,很多原本不爱看书,或者对这个故事完全没兴趣的人,都开始到处借报纸,想要读一读这本书。 《上海日报》编辑部,主编高汉林从别人嘴里得知此事,心情复杂。 他一直不喜欢黄培成,但黄培成的运气是真的好! 他考虑过后,对报社新来的,负责接替洪永祥的工作的年轻人道:“你去写一篇报道,将《真假千金》要在国外出版的事情写出,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记住,放第二版。” 他是不会让报社那些老人去写这篇报道的,也不会刊登在头版头条! 租界,那个喜欢听自己儿子的姨太太读《真假千金》的老太太,得知这本书要在国外出版,连连开口:“我就知道我眼光不差,我就知道云景先生是个能耐人!” 她儿子的那些姨太太纷纷开口奉承。 她们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她们没办法像金月季一样挣脱命运,但看到金月季过得好,她们就开心了。 她们还开始学认字,不求学得多好,只求将来有了孩子,可以给孩子念念书。 而在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学英文的时候,《新小说报》今日份的报纸,已经全部卖完。 很多老读者有事耽搁,没能早早买报纸,然后就买不到了! 甚至还出现了有人高价售卖今日份《新小说报》的事情。 黄培成得知此事,立刻就让印刷房的工人加班加点,多印刷三千份今日的报纸。 他就知道,《真假千金》出英文版,还能在英国出版这件事,会引起轰动。 一开始,他是想在今日,把《一个士兵》的开篇内容放在《真假千金》后面发出来的,但考虑过后,并没有这么做。 等明日,再给读者一些震撼! 黄培成心情好,然后不可避免,想到了谭峥泓。 云景先生的这个读者,当真是一个好读者! 若是以前,谭峥泓早上起来后,肯定第一时间翻看《新小说报》,然后就会跟自己父亲,跟家里的佣人,狠狠夸奖一番云景先生。 但今日,他被桑景云的身份弄昏了头脑,不曾翻开过《新小说报》,也就不知道《真假千金》登完的事情,外面的种种,也一无所知。 这会儿,他脑袋晕乎乎的,教桑景云英文时,那声音都不太对劲了,瞧着有些过于雀跃。 好在这并不影响桑景云的学习。 桑景云认认真真学了两个小时,中间,还吃了谭峥泓今日带来的姜撞奶。 谭家的厨子真不错,会做很多点心。 学到十一点,桑景云带着谭峥泓下楼吃午饭。 吃饭时,谭峥泓依然有些晕乎,时不时看着桑景云傻笑。 桑钱氏有些无语,这孩子傻乎乎的,遇到的要不是她孙女儿,怕是早就被骗得团团转! 当然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 吃过饭,谭峥泓很是不舍,不想离开。 反正谭峥泓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桑景云道:“我下午要写小说,不能与你说话,但你往后若是有空,可以带书来我家,在我的书房里学习。” 谭峥泓闻言眼睛一亮:“我平日里,都是有空的!” “那我们可以一起工作学习。”桑景云道。 谭峥泓点了点头,开开心心地离开。 桑景云见状,上楼去写小说,结果她写了不到半小时,满头大汗的谭峥泓就回来了:“桑小姐,我回去带了一些书……今日我就有空,可以在你家翻译《真假千金》。” 第102章 《一个士兵》刊登 一整个下午, 桑景云都在写小说。 不过她并非一刻不停,写上五六百字,就会站起来走几步, 也放松一下自己的胳膊。 每次桑景云休息,谭峥泓都跟着休息, 然后笑眯眯地盯着桑景云看。 桑景云被他看得有些无语,谭峥泓心里却涌动着喜悦和幸福。 他竟然能看着云景先生写小说! 又一次休息的时候, 谭峥泓问:“桑小姐,平日里都是谁帮你誊抄稿件的?” 桑景云道:“是我父亲帮我誊抄的。” 谭峥泓立刻道:“以后可以由我帮你誊抄!” 他迫切地想要帮桑景云做点什么。 桑景云却拒绝了:“誊抄稿件要花许多时间, 还是由我父亲来做比较好, 你的时间, 可以拿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若非这时没有电脑,桑景云都不想手写。 手写真的很累。 说起来, 写了《蜀山剑侠传》的民国知名小说家还珠楼主, 曾经依靠口述写小说。 “七七事变”后,日本人想要拉拢中国文人, 就让还珠楼主去敌伪电台任职, 但他坚决不同意, 以至于被抓去看守所关了七十多天,受了很多酷刑,那些人甚至向他眼睛里揉辣椒面。 之后,他看不了小字, 写小说时只能口述, 让秘书帮他记录。 在现代时, 因为语音转文字非常方便,桑景云认识的作者里,也有用语音来进行创作的。 但她做不到。 她总觉得, 用电脑来写,或者用笔写,才有感觉。 不过既然想到了还珠楼主……桑景云打算在这本书里,将日本人侵占山东的事情写进去。 她讨厌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等很多国家,毕竟在这个时代,这些国家都曾侵略她的祖国。 但她最讨厌的,还是日本。 现在她在租界住着,不好得罪英法等国,但在自己的书里针对一下日本人,是不成问题的。 反正这时很多文人,都针对日本人,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谭峥泓想了想,觉得桑景云说得对。 帮忙誊抄稿件确实太花时间,他完全可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在翻译完《真假千金》后,翻译《一个士兵》这本书。 谭峥泓这么想着,继续翻译《真假千金》。 这日,谭峥泓晚饭后才离开,回家时天早已黑透。 不过因为他提前跟家里人说过自己要去桑家,因此谭大盛并不担心,见他回来,还有空取笑:“你可算舍得回来了,我还当你要住在桑家。” 谭峥泓在桑景云面前很害羞,面对自己父亲,却是不会害羞的:“你等着,我迟早有一天,能住在桑家!” 他能感觉到,桑小姐对他越来越好了! 桑小姐现在不接受他,应该是觉得他们年纪太小,既如此,他只要等着就行! 这么一想,谭峥泓特别快乐,打算明日继续去桑家翻译《真假千金》这本书。 可惜他不能天天去,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孤儿院那边有一些事情需要他处理,砖瓦厂和建筑队那边,也需要他看着点。 虽然他父亲安排了人帮他,但他真要完全不管,最后肯定会出问题。 这些事情,是桑小姐让他做的,也是云景先生让他做的,他一定要好好做。 也只有他做出成绩,,才能配得上桑小姐! 谭峥泓开开心心地睡下,而外面,讨论《真假千金》这本书的人越来越多。 复旦公学。 复旦公学创立于1905年,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 它的前身是震旦学院,因为天主教耶稣会干涉震旦学院校政,全校132名学生中的130名学生退学,和一些老师一起,建立复旦公学。 而最近,复旦公学正打算改名为复旦大学。 此刻,一个宿舍里,几个学生正在讨论《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这本书,当真能在英国出版?” “《新小说报》既然敢刊登这个消息,必然是真的。” “云景先生当真了不得!” “云景先生的背景怕是不一般。《真假千金》这书是两个月前开始刊登的,这才过去没多久,就确定了要在国外出版,他肯定认识洋人。” “也不知道云景先生到底是什么身份。” …… 他们议论了一番后,都觉得云景不简单,对云景的新书,也愈发期待。 “云景先生的新书叫《一个士兵》,这本书是不是跟战争有关?” “云景先生又换了一个题材写,他懂的知识真多。” “这新书,只看个名字,我就已经非常喜欢。” “我之前没买过《新小说报》,明日一定要买一份,一直跟人借报纸看,实在不方便。” …… 像他们一样,期待桑景云的新书的人有很多。 而《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在加班,盯着印刷工印刷明日的报纸。 他对《一个士兵》这本书,寄予厚望。 也因此,明日的报纸,他直接印刷了两万份。 若是这两万份报纸能卖完,那《新小说报》的销量,将再创新高! 在上海,销量过万的报纸都不多,销量过两万的报纸,那更是少之又少。 若是他的报纸能稳定日销两万张…… 广告费能增加,这对黄培成来说已经是小事,销量增加带来的荣誉,才是让黄培成期待的。 他现在,正努力维持这一切,培养优秀的新作者。 而这,已经有所成效。 晚上七八点,就有人来拿明日的《新小说报》,又有一些报纸,需要他们自己送出去。 黄培成送报纸时,全都多送了一些。 等所有的报纸都印刷好,已经半夜。 大晚上的外面不安全,黄培成就没有回家。 他在自己狭窄的办公室里摆开几把椅子,躺在上面睡了四个小时,就醒过来。 天快亮了,今日的《新小说报》,也该出售了。 黄培成穿好衣服出门,就见附近几个卖早餐的摊子,都已经把门打开,而一些早起的中老年人,已经在吃早餐。 他去了一家面店,就见有个四五十岁的人,正一边吃面,一边喝酒。 黄培成叫了一碗面,坐在这人身边吃,过了一会儿,又看到其他人来了这里。 也是巧了,这些人竟然聊起《真假千金》。 “那书写完了,我常去的茶馆里,有人说要从头读一遍!” “我之前听过一些,但有些听漏了,等我吃完面条,就跟着去听。” “金月季最后咋样了?” “挺好的,跟个大少爷在一起了,还当了老师。” “我闺女要是能这么出息,我开心死了,那金老板真傻!” “听说这书,连洋人都喜欢!” “真了不得!” “今日就有云景先生的新书了,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 “新书叫《一个士兵》,写的应该是打仗的事情。” “我爱看打仗的故事,最好主角一直赢!” …… 这会儿是早上五点多,就在这时,有报童来到面馆门口,吸着鼻涕问:“要《新小说报》吗?今日云景先生的新书头一天刊登,这写的是欧洲的事情,主角是个洋人!” 正在吃面的人,大多不识字,可即便如此,他们也好奇起来:“他的新书主角竟然是个洋人?真的假的?” “云景先生还会写洋人?” “这新故事,到底是怎么样的?” …… 其中有个识字的人,更是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份报纸:“我看看!” 他虽然识字,但认识的不多,读的也就特别慢。 黄培成见状开口:“你把报纸给我,我来读!” 这人闻言,将手上的报纸给了黄培成。 今天刊登的这三千字内容,黄培成已经看过不止一次,读的时候,也就非常顺畅。 毕竟他不是参加朗诵比赛,只要意思对,读的过程中稍微出点问题是没有关系的。 而当黄培成开始读,周围人都安静下来。 还有几个一大早出来拉黄包车的车夫,停下来听他读。 桑景云这个故事还是很好懂的,开篇就是主角身处战场,然后故事就开始跟着尤斯塔斯的视角往前。 等他读完,周围人都议论起来:“后面怎么样了?” “这个名字古怪的洋人,他活下来了吗?” “原来洋人打仗也这样。” “原来洋人也有吃不饱的。” …… 这时的中国人,对国外那是真的好奇。 也因此,所有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黄培成问:“你们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众人纷纷表示故事很好,还有人可怜那个死在战场上,没能把家书寄出的年轻人。 连普通人都喜欢这本书,其他人更不用说。 黄培成非常高兴,然后去了茶楼。 茶楼里静悄悄的,所有人都在听说书先生说这本书。 说书先生是专门干这一行的,读故事时,也就很有感情。 他的声音还好听……茶楼里很多人被他感染,落下泪来。 黄培成站在门口,认真听着,等说书先生说完,立刻去看茶楼里的人的反应。 茶楼里的人在安静了一会儿之后,立刻就爆发出各种声音,人们议论纷纷,都在说这本新书。 “怎么停在这里了?那个什么斯的哥哥,活下来了吗?” “尤斯塔斯后来怎么样了?” “云景先生是不是打过仗?他写得像是真的。” …… 黄培成见这些人讨论得这么激烈,就知道《新小说报》的销量稳了。 第103章 姜老二的损失 谭峥泓这天很早就起床了。 他飞快地穿好衣服, 又用梳子沾水,梳了一个三七分。 他现在已经不抹头油了,桑小姐说她喜欢清爽一点的头发。 打理好自己的外表, 谭峥泓就飞快地下楼。 整个世界漆黑一片,但谭家厨房里的灯已经亮起。 谭峥泓飞快地进去, 问正在忙碌的张妈:“张妈,馄饨包了吗?” 张妈笑着开口:“包了, 小少爷你带走吧。” 包好但没下锅煮的馄饨被放在食盒里,除了馄饨以外, 食盒里还放了一碗张妈昨儿个做的牛肉丸。 “谢谢张妈!”谭峥泓喊了一声, 拎着食盒就往外走。 他将食盒挂在自行车车把手上, 脚一蹬,自行车就飞快往前。 去桑家的路, 谭峥泓已经非常熟悉, 纵然天还黑着,他也不会骑错。 十分钟后, 谭峥泓来到桑家。 现在时间有点早, 但桑家的烟囱已经开始冒炊烟。 谭峥泓见状, 推着车上前敲院门。 桑家院子很小,有点响动屋里的人马上就能听到,很快,桑钱氏就出来, 给谭峥泓开了门。 门打开后, 桑钱氏无语地看了谭峥泓一眼。 谭峥泓来得越来越早了。 “奶奶早!”谭峥泓笑着开口, 熟门熟路地去厨房:“桑叔早!阿兰奶奶早!” 打完招呼,他就把手上的食盒打开,往外拿东西:“桑叔, 我带了一些生馄饨过来,还带了一些牛肉丸。” 桑学文开口:“我这就烧水煮。” 桑景云今天要去交稿,打算给费中绪带点吃的,桑学文做的早餐,也就跟往日不同。 他做了一些馅饼,有咸菜肉末豆腐干馅的,也有小葱肉末馅的。 这样的馅饼,就该配上汤汤水水一起吃,桑学文本打算让桑钱氏去买点豆浆回来,现在有小馄饨,也就用不上豆浆了。 谭峥泓本想帮忙,但厨房里已经有三个人在,用不上他,他也就回到餐厅里。 这时,桑景英从楼上下来。 看到谭峥泓这么早过来,他有些惊讶,但还是跟谭峥泓打了个招呼,然后坐在桌边,整理自己这一周写的水浒传的稿子,还有昨日从洪掌柜那里拿来的,洪玥的画稿。 《西游记》的连环画,谭峥泓一本不落全买了,一直很喜欢。 见桑景英在整理画稿,他凑过去看,又对桑景英道:“景英,你真厉害,竟然还能编写连环画!对了,这位洪明先生是谁?” 桑景英看了谭峥泓一眼,道:“洪明是洪家人,洪永祥的晚辈。” “原来如此!”谭峥泓以为洪明是洪永祥的侄子:“他画得真好。” “是很好。”桑景英笑了笑。 画连环画这事儿,一开始是他姐主导的,那时的他还只想着赚钱,也就对此事不太上心。 但后来,他姐专心写小说,而他继续画《水浒传》连环画,他对画连环画这事儿,也就越来越上心,还一直关注连环画的销量。 值得庆幸的是,连环画的销量一直很好。 两人聊天时,桑景雄从楼上下来。 桑景英和桑景雄的关系不错,瞧见桑景雄,他立刻就道:“景雄,你快来早读!” 桑景雄来到桑景英身边,拿了桑景英的课本读上面的课文,又时不时看谭峥泓一眼。 谭峥泓却一直在看楼梯。 桑景英瞧见开口:“我姐早上起来后,会点了灯,先写几百字,要吃早饭的时候,她才会下来。” 谭峥泓当即夸奖起来:“桑小姐真勤奋!” 早饭很快做好,桑景英就让桑景雄上楼去喊桑景云、陆盈和桑景丽下楼吃东西。 陆盈和桑景丽早上起床后,也不会马上下楼。 她们会一起复习昨日学的内容。 陆盈会把课文全部背下,早上就带着桑景丽一起读,一起背。 吃完早饭,她们还会预习没学的课文,等预习好,再去学校上学。 当然,今天是周日,她们不用上学。 很快,桑家人就都在桌边坐下。 谭峥泓带来的小馄饨是虾仁的,馄饨皮还很薄,看着就好吃。 桑景云近来饭量增长不少,她吃了一碗馄饨,又吃了两个馅饼,吃完就对已经吃了一碗馄饨四个馅饼的谭峥泓道:“我们去交稿吧!” 馄饨不好带,桑景云就只给费中绪带了四个馅饼,又另外装了一些卤猪耳和卤猪鼻。 阿兰想吃猪头,昨儿个就买了个猪头回来卤。 猪耳朵和猪鼻子是猪头上的精华,她就都切了一些,给费中绪中午加餐。 两人带上东西,就往费中绪住处走去,路上,桑景云又拿着陶瓷杯,买了一杯热腾腾的豆浆。 他们到费中绪住处的时候,天刚亮。 费中绪给他们开门,看到谭峥泓和桑景云走在一起有些吃惊。 这么一大早的,谭峥泓竟然跟桑景云一起给他送早餐! 这两人的关系,怕是比他想象中更亲近。 虽然早已放下桑景云,但费中绪心里还是酸溜溜的。 不过他面上并未表现出来,热情地招呼两人进去。 “费先生,我爹今天做了两种口味的馅饼,我每样都给你拿了两个。”桑景云开口,这馅饼每个都有成人手掌大小,里面还装满馅料,成年男人吃四个也够了。 费中绪拿了一个馅饼咬了一口,立刻道:“这馅饼好吃,里面的咸菜味道很正!” 桑景云又把豆浆给他,这才拿出稿件。 费中绪一边吃,一边跟桑景云聊天:“桑小姐,你是不知道,黄培成这些日子都乐疯了!《新小说报》的销量达到两万份,他在上海报刊界,已经成了赫赫有名的人物。” 桑景云笑了笑,又问了一些别的问题,比如《真假千金》的出版情况。 费中绪道:“《真假千金》这本书,下周应该能装订一批出来,到时我拿几本给桑小姐你。” 谭峥泓立刻道:“我也要!” 费中绪答应下来,又道:“谭少,桑小姐是作者,我给她的是样书不收钱,你的书可是要收钱的。” “没关系!”谭峥泓立刻开口,出钱真的没啥,能提前拿到书,就算让他出双倍价钱,他也愿意。 费中绪还要去工作,桑景云和谭峥泓稍稍坐了一会儿便一起离开。 谭峥泓跟在桑景云后面,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今天天气很好,我们要不要去附近逛逛?” 桑景云答应下来:“好!” 谭峥泓见桑景云答应,马上开始推荐适合逛街的地方。 费中绪跟在两人身后,听见两人的谈话,心里更酸了。 算了,不想这件事了。 他还是想想,加印的《无名诀》以及首版的《真假千金》出售后,自己能拿多少提成吧! 之前他一直得过且过,总是将钱花个精光,但这几个月,却有了攒钱买房的想法。 仔细想想,一直住别人的马棚楼,确实是不合适的。 费中绪出门上班的时候,很多人已经看完今天刊登的《一个士兵》。 现如今,绝大多数人在拿到《新小说报》后,都会第一时间看上面刊登的,云景的小说。 而等他们看完今天的小说,就被惊住了。 “那吗啡竟然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还比鸦片更容易上瘾?” “以前洋人嘲笑我们国家那些抽大烟的士兵,结果现在,他们自己的士兵用上了吗啡!” “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 《一个士兵》这本书,已经连载好多天。 书里描写的世界,让很多读者惊讶。 这跟他们想象中的西方世界不一样! 那些洋人看起来那么厉害,结果他们的士兵,竟然也饿肚子? 他们的军官,竟然也贪污? 一些人甚至开始反思,觉得以前一直神化西方的行为不对。 但也有一些人,觉得西方什么都好,觉得云景这么写,是故意抹黑西方。 此刻,张庄茂读书的中学里,就有几个对西方非常崇拜的学生,觉得云景乱写:“云景这是故意抹黑!” “我们国家不如对方,我们应该承认这一点,而不是依靠贬低对方来获得尊严。” “西方一直在提倡自由民主,都把国王送上断头台了,肯定不会这样!” “南洋的大片土地,都被西方人管着,听说他们种了许多粮食,肯定不会缺粮。” “云景还抹黑西医!” …… 只是,这样的人总归是少数,其他人并不这样想:“都说云景先生是去国外留过学的,他懂的肯定比你们多。” “西方确实在南洋殖民了,也确实在南洋拥有大片种粮食的庄园,但那些庄园,都在有钱人手里,难道还指望他们把粮食白送给军队不成?” “报纸上都写了,俄国那边特别缺粮。俄国与英法是同盟,英法真要不缺粮食,肯定会支援俄国,而不是任由俄国自生自灭!” “云景先生写得非常好!之前我一直觉得,西方的制度是完美的,现在看来也不是。” …… 学校这样的地方,人们什么想法都有,大家也就争论起来,但普通民众,不会想那么多。 桑景云将这个故事写得很真实,他们也就坚信这些内容是真的。 “没想到洋人打仗,也会死那么多人!” “那些洋人真不是什么好东西,鸦片就是他们弄出来的,现在他们又弄出来吗啡。” “唉,我很喜欢这个詹姆斯,他现在的样子,怪可怜的。” “吗啡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 第104章 戒烟药 桑景云并不知道姜老二那边发生的事情。 她和谭峥泓去费中绪那里送过稿件后, 就在租界逛了逛。 这时的店铺铺面都不大,但有些铺子的消费是真的高。 桑景云纵然已经赚了不少钱,进入那些铺子后, 却也觉得自己很穷。 关键是,卖的那些东西, 对她来说不值这个价格。 那在后世,都是非常便宜的东西。 “桑小姐, 那家的香水很受欢迎,你想要吗?”谭峥泓指着一家香水店问桑景云。 他请教过自己的父亲, 他父亲说女孩子会喜欢香水这样的东西。 桑景云道:“我不爱用香水, 我们去买些吃的吧。” 这年头的香水, 她不太敢用。 她记得“镭”这个东西在美国风靡,很多人用它美容甚至喝含镭的口服液, 就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 谁知道这些香水里, 有没有奇奇怪怪的东西? 桑景云最后去了一家糕点铺,买了一些柿饼, 又称了一些糕点糖果带回家。 他们到家时才早上九点, 桑景云就带着谭峥泓, 上楼去写小说。 她专心写《一个士兵》,而谭峥泓,则开始翻译《真假千金》最后的番外。 到中午时,谭峥泓放下笔, 满脸高兴:“桑小姐, 我把《真假千金》翻译完了!” “多谢。”桑景云笑道。 “桑小姐, 你不用这么客气,”谭峥泓咧嘴笑,然后说了自己的打算, “桑小姐,我下午就把这稿件送去找人润色,再去诺伯特那里一趟。” 《真假千金》想在英国出版,需要诺伯特的帮助。 这段时间,谭峥泓虽然整日跟着桑景云,但也没忘了诺伯特,时不时会去送点东西,联络感情。 “嗯。”桑景云答应下来。 谭峥泓下午有事要做,因此在桑家吃过饭,他就离开了。 桑景英见他离开,心情大好。 他拿着《水浒传》和纸笔,就进了桑景云的卧室,坐在谭峥泓常坐的座位上:“姐,今天我在你这里编写连环画!” 他终于可以跟他姐一起学习工作了! 第二天是星期一,阳历3月5日,农历二月十二。 桑景英一大早,就背着自己的书包,前往上海县城。 他小跑着来到电车站,上了电车后,就找了个座位坐。 这个点,会有很多人从上海县城坐车去租界,但从租界坐车去上海的人不多,也因此,他每次都能找到位置坐。 刚上车,桑景英就听到有人在说《一个士兵》。 “云景先生真厉害,竟然连欧洲的事情都知道!” “这本书真好看。”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欧洲的老百姓,过得也不好。” “在打仗呢,怎么都不可能过得好。” “也是,咱们这边物产丰富,大家伙儿一直过得还行,但长毛跟清军打仗的时候,日子就特别难过。” “那个吗啡,真是害人的东西,跟鸦片一样。” “是啊,很多人染上大烟瘾以后,就跟那个‘张慕斯’一样,像是变了一个人。” “咱们可一定要看好孩子,不能让他们沾上不该沾的东西。” …… 桑景英听到这些,心中涌现出浓浓的自豪。 他姐的小说的读者,越来越多了! 桑景英这天,一直在学校上学工作。 他已经可以独立制作搪瓷招牌,老师告诉他,若是他做得好做得多,将来会给他一些奖金。 下午四点,学校放学。 桑景英背着书包跑着去电车站,然后坐电车回租界。 这次,电车里没有人讨论《一个士兵》这本书,倒是有人在讨论“戒烟药”。 一个穿着青灰色棉布长袍的年轻男子问身边坐着的人:“你听说了吗?有人研究出戒烟药了!” “戒烟药?什么戒烟药?” “就是戒大烟的药,吃了那药,能把大烟戒掉,不会再犯烟瘾!” “竟然有这样的好东西?” “对,有这样的好东西!” …… 那两人说话的声音不算大,但也不小。 电车里的其他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很是好奇,还有人打听起来:“这世上,当真有戒烟药?” 穿青灰色棉布长袍的人开口:“有,我一个朋友就靠着戒烟药,戒掉了大烟。” 这时,又有另一个人开口:“确实有,那戒烟药非常灵。就是比较难得,很难买到,我想买但一直没有门路。” 穿青灰色长袍的人说了不少跟戒烟药有关的事情,又有另一个人为他佐证,因此,电车里很多人都信了。 桑景英忍不住道:“这世上,不可能有这样的东西,那戒烟药,应该是骗人的。” 若是以前,桑景英说不定会相信,但现在的他,是不会信的。 他姐写的小说,在交稿之前,他就已经看过。 而最新的小说《一个士兵》里,曾写到一件事。 尤斯塔斯和詹姆斯的长官为了捞钱,从军队里偷走许多吗啡,卖去东亚。 他觉得自己很聪明,一边抽烟一边跟人说这事儿,还满脸嘲讽地开口:“这些吗啡在东亚,那可是人人争抢的东西!他们中的一些人,还会骗老百姓说那是能戒大烟的东西,然后卖高价。” 尤斯塔斯想让詹姆斯戒掉吗啡,为此,他找到军队里的军医,寻求解决办法。 但军医告诉他,想戒鸦片和吗啡,只能靠强制手段。 医生还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药物,可以帮人戒除鸦片瘾和吗啡瘾。 因为这些东西,是直接作用于大脑的,他们甚至会破坏一个人的大脑。 桑景英觉得自己姐姐写的东西不可能有错,自然也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戒烟药。 那个穿青灰色长袍的年轻人听到桑景英的话,立刻道:“小年轻,我可没骗人,我是亲眼看到我的朋友,靠着戒烟药戒了大烟的!” 另一个人也开口:“对,我也是亲眼所见,小伙子,你也是年纪轻,才很多东西都没见识过。这世上啊,什么都有。” 这两人是成年人,看着就靠谱,桑景英却不过舞勺之年。 电车上的人,都相信那两个人,不相信桑景英。 面对这种情况,桑景英很无奈。 不过想到自己姐姐写的,有人用吗啡冒充戒烟药骗钱的情节应该很快会被刊登出来,桑景英也就没有跟人争执。 他的话没人信,但云景先生的话,肯定有人信! 这天回到家,吃晚饭的时候,桑景英把自己在电车上遇到的事情跟桑景云说了。 桑景云听完就道:“这世上绝对没有戒烟药,那所谓的戒烟药,肯定是骗人的。” 桑景云上辈子读到过有人用吗啡当成戒烟药骗人的事情,但听桑景英说起这事儿,并没有将之跟吗啡联系到一起。 一来现在欧洲还在打仗,吗啡很紧俏,他们这里不见得有。 二来……炮制出“戒烟药”骗钱,这事儿其实很常见。 以前桑学文,就曾被人欺骗,买回来所谓的戒烟药。 在上海,还有一些所谓的大师向人传授气功之类的功法,说练了他们的功法,可以轻松戒大烟。 在这个时代,骗子非常多。 因为民众大多没读过书,还普遍信鬼神,因此上当受骗的人,也非常多。 想也是,后世都有那么多人被骗,别说这时候了。 桑景云现在就希望她新书的后续内容登出以后,可以少些人上当受骗。 一家人一边说话一边吃饭,聊完这事儿,桑景英又问起谭峥泓:“姐,谭少今天没来?” 桑景云道:“来了,不过他有事,很快便离开了。” 谭峥泓很忙,不可能一直在她这里待着。 这天,谭峥泓确实只来了桑家一小会儿。 而第二天,他依然没空,不能在桑家待着。 他要去上海县城,看看孤儿院和他刚办起来的砖瓦厂的情况。 虽然很忙,但谭峥泓依旧想见桑景云,也就自带早餐,一大早来了桑家,吃完,又跟着桑景英出门:“景英,我今天要去县城,跟你一起走!” 桑景英面对谭峥泓时,心情复杂。 自己姐姐对谭峥泓,都快比对他好了,他对谭峥泓有些不满。 但他并不讨厌谭峥泓。 于是,在谭峥泓的热情下,两人便也聊得不错。 他们一起上了电车,找到座位坐下。 谭峥泓在坐定后,就开始跟桑景英说南洋的风土人情。 说着说着,他突然不说了。 他看到了两个熟人,就是之前坐电车的时候,见过的两个老乡。 他记得那会儿,这两个老乡对他很热情,还想请他吃饭。 谭峥泓笑着跟对方打个招呼。 那两人是姜老二的手下,他们最初时,把谭峥泓当成好哄骗的肥羊,但后来,他们亲眼看到谭峥泓的保镖杀人。 这两人以前干的,主要是骗钱的事情,很少动手伤人杀人,也没摸过枪。 那天,见谭峥泓的保镖利落地把他们的同伙杀掉,回去后两人连着好几天没睡好,现在看到谭峥泓,心里也有些害怕。 “你好。”两人尴尬地跟谭峥泓打招呼。 他们这次出来,是有任务的,上头让他们宣传“戒烟药”。 他们有事要做,对谭峥泓的态度比之前要冷淡,一心想着要如何完成任务。 对此,谭峥泓不明所以。 之前那两人特别热情,他还以为他们是自来熟的性格,原来不是? 正这么想着,谭峥泓就听到那两人聊起戒烟药。 第105章 冲突 姜老二的手下, 这几日都没个空闲。 为了能把吗啡当成戒烟药卖出去,他们安排人到处宣传,忙得脚不沾地。 现在, 终于到了收获的日子。 “来买戒烟药的人很多,到时我们以高价将吗啡卖出, 肯定能大赚一笔!” “来的人那么多,说不定今日就能将吗啡卖光。” “就算今日卖不掉, 再过两天,肯定也卖完了!” …… 姜老二的手下很兴奋。 而这时, 姜老二也来了这里。 他见外面聚拢了那么多人, 心情很好地看向自己的心腹:“你出的这个主意不错!” 他已经计算过, 等这批吗啡卖掉,在收回本钱的同时, 还能有个三四万的利润。 他好歹赚回了一些钱, 不至于损失惨重。 姜老二的心腹自然不敢居功,笑着说起漂亮话场面话, 表示能有现在的局面, 靠的都是姜老二的英明领导。 姜老二哈哈大笑, 然后开口:“准备一下,开门卖戒烟药吧!” 姜老二的手下志得意满,他们却没注意到,那长长的队伍后面, 出现了一些骚乱。 视线转回外面。 姜老二骗钱, 自然是不敢骗那些大人物的。 县城有大人物听说了戒烟药的事情后, 差人来问,姜老二都是实话实说,说那药并无戒烟功效。 所以现场有头有脸的人, 并未来排队。 县城还有一些人,压根不信外面传的话。 真要有戒烟药,肯定是他们这些有能耐的人先知道,他们从一开始,就跟桑景云一样,觉得戒烟药这东西,是无稽之谈。 所以,排队买戒烟药的,都是普通老百姓,有些还是已经走投无路,将之当作救命稻草的。 他们有老有少,一群男人中,还夹杂着少数几个女人,但在模样和神情上,有许多相似之处。 他们都瘦骨嶙峋,眼下青黑,时不时打个哈欠,一副倦怠模样,毫无精气神。 来这里卖报的报童的神态,却跟他们却截然不同。 报童瞧着大约十来岁,他头发乱蓬蓬的,身上穿着一件满是补丁但非常干净的粗布短衣,脖子上挂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今日新出的报纸。 他明显很穷,但整个人瞧着生机勃勃。 “卖报!最新消息,俄国爆发动乱!”他大声喊着,靠近排队的人。 那些一心买戒烟药的人,对俄国暴乱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也不想买别的报纸。 他们满脑子都是大烟和戒烟药。 但崔老大和崔老二不同。 他们混在一群僵尸一样的烟鬼中间,浑身不适,听到报童清脆的声音,就道:“我们要卖报纸。” 那报童立刻来到两人面前:“两位先生,你们要买什么报纸?” 崔老大道:“给我一份《申报》。” 崔老二则道:“给我一份《新小说报》。” 崔家有些钱,因此崔老大和崔老二都识字。 但在以前,崔老二并没有看小说的习惯,直到他读中学的儿子开始购买《新小说报》。 崔老二觉得每天花钱买报纸有些浪费钱,曾经念叨过一次,结果他的妻子儿子一起说他,怪他接济崔老三。 想到自己在崔老三这个弟弟身上花的钱,已经能买一百年的报纸,崔老二也就不说什么了。 报纸既然已经买了,只一个人看有点亏,他便让给家里人都去看,自己也看。 这一看,他不由自主就喜欢上。 虽然之前那篇《真假千金》,让他们家爆发了不小的矛盾,但最近这本《一个士兵》,他们所有人都喜欢。 尤其是他,看的时候感触很深,跟尤斯塔斯感同身受。 崔老三以前,是个很乖巧的弟弟。 他们年龄相仿,很长时间都住一间屋,一起闯过祸,一起挨过打,也曾一起分享好吃的好喝的。 即便长大了,崔老三跟他的关系也很好,他有一回跟人起争执,崔老三冲上去就跟人打起来…… 如今的崔老三,就像是趴在他身上吸血的蚂蟥,惹人厌恶,但想想从前,他对崔老三,就不可避免生出些同情,不愿做绝情的事情。 他就像这本书里的尤斯塔斯。 尤斯塔斯觉得詹姆斯在吗啡的影响下变了一个人,一心想让詹姆斯变好。 昨天刊登的内容里,詹姆斯偷了尤斯塔斯所有的积蓄,跟人换吗啡。 这让尤斯塔斯很愤怒,他跟詹姆斯吵了一架,负气离开。 也不知道尤斯塔斯接下来会做什么。 天已经微微亮,崔老二就拿着报纸看今天的更新。 尤斯塔斯到底舍不得责怪一直保护自己,还拼死救过自己的哥哥。 要不是为了救他,詹姆斯不会受重伤,詹姆斯要是不受伤,就不会吗啡成瘾。 他觉得詹姆斯变成这样,跟他有关。 詹姆斯是被战争害成这样的,尤斯塔斯觉得军方应该给詹姆斯提供吗啡,而不是让詹姆斯花积蓄去买。 但军医那里,没有吗啡。 尤斯塔斯跟军医关系很好,因此,他知道他们这支队伍缺少吗啡,跟那些军官有关。 尤斯塔斯去找他们的长官,想要个说法。 结果他到的时候,几个军官正在喝酒。 尤斯塔斯躲在旁边,听到了那些军官的对话…… 崔老二就是个普通人,他完全能代入尤斯塔斯。 对那些军官,他非常讨厌。 他愤愤不平地往下看,就看到其中一个军官说他们将吗啡卖去了东亚,还说东亚那边,有人将之包装成戒烟药出售…… 崔老二脑子里“轰”得一下,整个人都傻了。 他这次来给崔老三买戒烟药,带上了自己偷摸攒的二十元。 没了这二十元,他家的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但他省吃俭用,里面的衣服破了都舍不得买新的,辛苦攒了一年才攒到这么点钱,可不想被人骗走。 而且这个吗啡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崔老三用了这玩意儿,搞不好情况会变得更加糟糕。 崔老二伸手拉住崔老大的衣服。 崔老大这人喜欢跟人谈国家大事。 他整天评价这个,评价那个,对国内外的形式非常关注,爱好就是在茶馆指点江山高谈阔论。 他买了《申报》,看到头版头条刊登的,俄国那边有人闹革命的事情以后,就特别想跟人聊一聊。 见自己二弟来拉自己的衣服,崔老大立刻转过头,想跟自己二弟分享俄国的情况。 然后,他手里就被崔老二塞了一张报纸。 同时,崔老二焦急的声音响起:“大哥,你快看!” 崔老大下意识看过去,就看到了《一个士兵》的更新。 崔老二和崔老大是紧挨着住在一起的,报纸也会交换着看。 崔老二家买的《新小说报》,崔老大家里的人,就也会看。 崔老大很忙,很少看小说,因此《双面魔君》和《真假千金》都不曾看过,但最近的那本《一个士兵》是不一样的。 他这人喜欢跟人聊政治,聊打仗,这本书很合他的口味,他也就认真看了。 看过之后,他多了很多谈资,这些天,就一直在跟人聊欧洲战争。 这也是他关注俄国革命的原因。 现在崔老二示意他看报纸,他就看起来,这一看,崔老大也呆住。 崔老大听了一些传言,坚信云景先生是一个亲身经历过西方战场的文人。 这样的人,写的肯定是真实的东西,所以,这戒烟药,莫非就是用吗啡假冒的? 崔老大其实早已后悔来这里。 他跟崔老三感情一般,尤其他儿女多……他不想给崔老三花钱。 崔老大拿着手上的报纸,想也不想就对崔老三道:“老三,你确定这铺子里卖的戒烟药是真的?它会不会是假的?” 崔老三听到自己大哥的话,脸色难看:“大哥,你是不是不想借钱给我?” 崔老大道:“我都来这里了,自然是愿意借钱给你的,只是报纸上说,有人用吗啡假冒戒烟药卖!这吗啡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用了吗啡之后,确实可以不抽鸦片,但这东西比鸦片还毒!” 崔老大本就不想给崔老三买什么戒烟药,现在觉得这戒烟药可能是假的,就更不想给崔老三买了。 这么想着,崔老大又道:“老三,我可没骗你,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看报纸,这报纸上,清楚明白地写了有人用吗啡假冒戒烟药卖的事情!” 崔老三看到崔老大手上拿着的报纸,顿时慌了:“不会,这不可能……” “老三,真要有戒烟药,也该在租界那些大医院卖,又怎么会在码头边这么一个小铺子里出售?”崔老大再次开口。 戒烟药对崔老三来说,就如同救命稻草一般。 他不愿意相信这是假的:“哥,大哥,我都打听清楚了,这戒烟药有用,不是假的。” 他虽然这么说,心里却知道,这是自欺欺人。 崔老三突然哭起来。 崔老大和崔老三的对话,他们身边那些来买戒烟药的人,都听到了。 他们在愣过之后,纷纷询问崔老大:“你说的是真的?” “你没有骗人?” “那戒烟药,真的是吗啡?” …… 崔老大开口:“报纸上都写了,吗啡是西医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能止痛,西方现在不是在打仗?那里的士兵受了伤动手术的时候需要止痛,医生就给他们用吗啡,结果他们全都吗啡上瘾了!报纸上还说,一些军官偷了吗啡卖到我们国家,结果就有心思不正的人,用吗啡来装作戒烟药,高价出售!” 第106章 小说情节成真 谭峥泓和桑景英一起从电车上下来。 桑景英要去上学, 而谭峥泓要坐船去孤儿院。 “景英,我今天完成工作的时间应该很早,我等下来接你。”谭峥泓对桑景英开口。 桑景英不觉得自己需要人来接:“不用, 我自己回家就行。” 谭峥泓却对接桑景英这事儿充满兴趣:“要的!景英,等下见!”他等下接了桑景英, 和桑景英一起去租界,然后可以顺道在桑家吃个饭, 顺便把今天遇到的事情告诉桑景云。 谭峥泓对着桑景英挥手,正要离开, 就看到一群警察匆匆忙忙往一个方向跑。 他有些好奇, 而他身边的一个人, 已经出声询问:“这是怎么了?那些警察要去干嘛?” 立刻就有人回答:“那些警察要去抓人!码头那边出大事了,听说爆发了枪战, 死了很多人!”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你们知道吗?那还跟云景先生有关。” 谭峥泓和桑景英本来只是随便听一听,没想到这件事竟然跟云景先生有关, 也就担心起来。 谭峥泓问:“那枪战怎么会跟云景先生有关?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说话的人开口:“我也是听来的!好像是码头那边有人拿吗啡冒充戒烟药卖, 被人发现了, 然后卖药的和买药的,就打了起来……要不是云景先生,那些买药的,都不知道自己受骗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等等, 竟然真的有人拿吗啡冒充戒烟药卖? 谭峥泓和桑景英目瞪口呆。 这不是桑景云胡诌的吗? 而这时, 又有人开口:“听说已经死了上百人!” “卖药的真是拎不清, 那些抽大烟的人什么干不出来?他竟然敢骗他们。” “卖药的是姜老二,他什么事情干不出来?那些人据说都是他杀的,血都流满整个码头了。” “老天爷, 他杀了那么多人?” …… 流言这东西,总是越传越玄乎。 实际只死了几个人,传着传着,现在已经变成死掉上百人了。 崔家。 崔老大等人已经回家,到家后,崔老大立刻就让儿子出去打听消息 这时,崔老大的儿子慌慌张张地回家,告知他一件事:“爹,听说码头那边死了上百人,我看到一大批警察过去。” 崔老大倒抽一口冷气。 这么严重的? 这件事的导火索是他,那个姜老二,会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他不想死! 崔老大坐立不安,而姜老二并没有找他麻烦的打算。 姜老二并不知道,这场冲突是崔老大引起的。 此时,姜老二的人已经将那些疯了一样找他们拼命的人赶走,正在收拾铺子。 那五十箱吗啡,有四十箱放在后面,还是完整的。 但拿到前面准备出售的十箱吗啡要么被砸,要么被抢,已经没有了。 这吗啡一箱没卖,就先损失了十箱,姜老二气急败坏。 他微微眯起双眼,眼神似冰刀般锋利,紧紧盯着自己面前的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姜老二怀疑自己的手下里,有人背叛了自己。 如若不然,记者是怎么知道他用吗啡冒充戒烟药这件事的? 姜老二的手下对上姜老二冰冷的目光,都心生恐惧。 但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一头雾水。 幸好,就在这时,姜老二留在赌坊那里的手下赶来了。 “姜爷,你没事吧?” “姜爷,你没事就好!” “姜爷,不是说死了很多人吗?人呢?” …… 看到他们,姜老二松了口气,然后询问起来。 这一问,他才知道他用吗啡冒充戒烟药出售的事情,并不是被潜伏到他的赌坊的记者曝光出来的,而是那个云景写在小说里的。 云景,竟然又是那个云景! 损失三万元后,姜老二就恨上了云景。 但云景很神秘,《新小说报》编辑部又位于租界,他想对他们动手没那么容易。 再加上他忙着卖“戒烟药”的事情,也就没顾上报复。 没想到现在,这个云景又坑了他一把! 姜老二让人把今天的《新小说报》找来。 今天的《新小说报》,很快就被送到姜老二手上。 《一个士兵》这个故事,姜老二之前看过一些,现在也就能轻轻松松地接着看下去。 他沉着脸将今天刊登的内容看完,脸色越来越难看。 这个云景,是专门来克他的? 他在小说里只简简单单写了一段话,结果毁了他的生意。 不,不止毁了他的生意。 现在这情况,他肯定会被问责。 他平日里私底下干点违法的事情,是没人管的,就像他弄死了汪大头,一点后续麻烦都不会有。 但码头这边人来人往,他之前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开了枪……他的麻烦就要来了! 姜老二突然抬起手,朝着那个给他出主意,让他把吗啡当戒烟药卖的心腹开了一枪。 两人离得近,他这一枪正中心腹的眉心。 那心腹眼里满是震惊和不可置信,倒在地上,他已经活不成了,但双手和双腿还在抽搐。 姜老二的手下见自己共事多年的人就这么死了,都心中胆寒,害怕不已。 姜老二却看都不看一眼那个在地上抽搐的人:“他是个叛徒!” 云景的小说是这人推荐给他的,把吗啡当戒烟药卖的主意,也是这个人提出的。 他觉得自己的这个心腹,背叛了自己,才故意出这种主意。 当然,对方也可能并没有背叛他,但他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杀了人,姜老二心里总算舒坦了一点,然而就在这时,警察来了,将他们这里包围起来。 姜老二被警察带走了。 虽然他跟上海县城的官员关系很好,但这次的事情闹得很大,警察来的时候,他脚底下还有个没死透的人。 他们这些人,肯定要去走个过场。 姜老二被抓的这一幕,落在附近的人的眼睛里。 码头这边的人真的很多。 而且外面传得很恐怖,附近的人却是清楚的,之前的那场冲突并不严重,不过就是一些抽大烟的得知被骗发了疯,冲进店铺□□,而店铺里的人为了护住东西,开了枪。 确实死人了,但死的都是去□□的人,没波及其他人。 “那是姜老二吧?他竟然被抓了?” “抓了又怎么样,迟早放出来。” “那戒烟药真是假的?” “你们觉得姜老二能卖真东西?” “他一个卖大烟的,能卖人戒烟药?” “幸亏报纸上写了戒烟药是假的,不然怕是有很多人要受骗。” …… 这些人议论个不停,然后聊起报纸来。 毕竟大家伙儿是靠着报纸,才知道戒烟药是假的这件事的。 “是哪个报纸写了真相?” “可惜我不识字。” “那报纸真厉害啊,什么都敢写!” …… 而这时,有弄清楚事情情况的人开口:“是一部小说里写的。” 小说里写的?这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吗?怎么会写在小说里? 人们很惊讶,同时,也有无数人聚在一起,看《一个士兵》这本书。 而这时,那些之前趁乱从姜老二的铺子里抢到了吗啡的人,反应各异。 大丫的父亲拿着大丫的卖身钱来买戒烟药,结果发现受了骗……他是发疯的人之一,跟在人群后冲进铺子。 不过他是惜命的,没跟姜老二的手下打起来,倒是偷走了一些“戒烟药”。 而这会儿,他大烟瘾犯了,整个人涕泪横流特别难受。 他下意识,就用了手上的戒烟药。 这戒烟药一吃,他的症状立刻就缓解了。 他欣喜若狂,怕回家后被人抓住,抢走“戒烟药”,就跑到城外躲起来。 又有人拿着这所谓的“戒烟药”,找到上海县城的医生,想知道这是什么。 因为云景宣传了血吸虫病的缘故,上海的医生,很多都看他的小说。 他们觉得《双面魔君》这书写得很好,里面写到一些处理伤口的方法,都是正确的。 比如主角用刀子帮人清理伤口前,会将刀子放在火上烤一会儿。 而《真假千金》里,也会提到一些医学知识。 里面的一些人觉得生病是因为得罪了神灵,但金月季坚定地告诉她们,那跟神明无关,该去医院。 而现在这本《一个士兵》,他们更是每天都看。 他们在里面,看到了西方的军医是怎么救治伤员的,从中学到了一些东西,还了解到吗啡是什么。 胡医生在上海县城开着一家诊所。 他在七点多的时候来到诊所,然后一边看《新小说报》,一边喝茶。 正喝着,就有人拿着一些药物来找他,问他那药物是不是吗啡。 胡医生不明所以。 吗啡不是《一个士兵》里的东西吗?他们国家,现在还没有这个东西。 然后,他就听到那人告诉他,说是姜老二在码头那边卖戒烟药,有人说这不是戒烟药,是吗啡。 胡医生没见过吗啡,不会分辨,也没有可以用来做检测的器材。 但这件事对他来说很重要! 他当即带着这药物前往租界,找到自己的老师,请自己的老师帮忙化验研究。 而这一研究……这东西竟然真的是吗啡! 云景先生在书里写,有人用吗啡冒充戒烟药出售,然后,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第107章 好运 现如今, 消息传播比后世慢,但比古代,却也要快上许多。 毕竟这时候远距离传消息有电报, 近距离传消息,又有电话。 而上海, 因为有租界的缘故,一直都是各种消息的集散地。 比如俄国那边刚刚因为粮食不足爆发革命, 上海这边,就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了这个消息。 今天, 姜老二用吗啡假装戒烟药出售, 这件事也传得很快。 上午, 上海这边出现各种流言,下午, 租界的记者, 就已经跑来上海县城进行采访。 谭峥泓早上得到消息后,立刻找上海县城装有电话机的人, 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之后, 他又安排人去打听这件事。 他不怕别的, 就怕姜老二记恨云景,对云景动手。 得知姜老二已经被抓起来,他松了一口气,这才没有急着回租界, 而是按照原计划, 去了孤儿院那边。 他让针线活做得不错的钱表姑把做大锅饭的活儿交给别人, 只做一下小灶,然后抽出时间,教孤儿院的孩子们做手套。 他还找到那些孩子, 告诉他们:“这手套你们好好做,做好了孤儿院这边会给你们记工分,你们可以用工分换肉吃。” 孩子们高兴极了,纷纷表示他们一定会好好做。 这年头的孩子,都是要下地干活的,现在谭峥泓只是让他们帮着做手套,这在他们看来,根本就算不上正经活儿。 从孤儿院这边离开,谭峥泓又去了不远处的砖瓦厂。 上海这边,本就有一些烧砖的地方。 谭峥泓急着开砖瓦厂,干脆就买了一处现成的砖窑,然后又找人定做了一些做砖坯的机器。 负责烧砖的是请来的老师傅,负责制作砖坯的,则是他在了解过棚户区的人的情况后,从那边请的。 这里计件给钱,有人赚得少,有人赚得多,但即便是赚得少的,只要认真做,也能养活自己。 谭峥泓在砖瓦厂巡视了一圈,看过厂里的账本,又交代了一些事情才离开。 他这一番忙活,就已经到了下午,谭峥泓来到桑景英学校门口,等着接桑景英。 因为早上的事情,桑景英今日在学校时,一直提着一颗心。 他觉得自己的姐姐很了不得,随手写的东西,竟然粉碎了姜老二的阴谋。 但他也很担心,怕姜老二针对自己的姐姐。 走出校门,见到谭峥泓,桑景英眼睛一亮,立刻跑上前:“谭哥,你打听过吗?那个姜老二如何了?” 谭峥泓被桑景英的一声“谭哥”叫得心情舒畅:“你放心,姜老二这次的事情闹得有点大,被抓起来了,今天肯定没空找人麻烦,至于明天……” 谭峥泓眉眼弯弯,明显很高兴。 “谭哥,你做了什么?”桑景英问。 谭峥泓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就低声道:“我早上给我爹打了电话,暗示我爹找记者。” 这年头的电话保密性不好,早上打电话的时候,他没有说得太明白,只是将这边的事情告知了谭大盛,又跟谭大盛说,明天报纸上,说不定全是这件事。 谭峥泓相信,自己的父亲会明白自己的意思! 他父亲也确实明白了。 下午,他父亲又安排了两个保镖来找他,然后告诉他,说已经给很多报社打了招呼,让那些报社明日在报纸上刊登这件事。 谭峥泓还道:“景英,我爹安排人去查了,姜老二拿来当戒烟药卖的东西,还真是吗啡。你姐太厉害了,这简直就是未卜先知。” 谭峥泓觉得今天遇到的事情特别神奇。 桑景云随手在小说写的一段话,竟然成真了! 也幸亏桑景云这么写了,所以才没人受害! 桑景英道:“我姐特别神奇,之前那血吸虫病,我姐也是听你提起,想到以前遇到的人提过,说血吸虫病爆发的地方总是钉螺很多,就编了编写到她的武侠小说里,谁能想到,血吸虫病竟然真的是钉螺传播的。” 谭峥泓笑道:“云景先生当真了不得。等明日,一定会有更多的人知道云景先生的本事!” 两人开开心心地上了电车,然后就发现电车上的人,也在聊这件事。 一个个的,还都是事后诸葛亮:“之前那些人四处宣传戒烟药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现在想想,那应该是姜老二干的,就为了骗人去买他的吗啡!” “我就说云景先生有本事,写的肯定都是真的。他的书,必须掰开了揉碎了看,里面藏着学问呢!” “听说码头那边死了很多人,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那些抽大烟的人,若是一直有钱没断过大烟的还好,那些没钱抽不起大烟的,什么事情干不出来?现在有人骗他们,他们不得跟人拼命?那姜老二也不是好惹的,手上不知道多少人命,他们打起来,可了不得!” …… 听他们这么一说,谭峥泓和桑景英,也想到前些天,总听人提起戒烟药的事情了。 看来那是姜老二的人在做宣传。 等等!谭峥泓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他的那两个“老乡”,曾经宣传戒烟药。 他这两个老乡,难道是姜老二的人? 所以他们当初找他,就是想骗他? 感觉自己被人当傻子耍了,谭峥泓有些烦,但想到姜老二很快会倒霉,又高兴起来。 谭峥泓和桑景英很快就回到租界,然后直接到了桑家。 谭峥泓对桑家已经很熟悉,他甚至抢在桑景英前面进了门。 他一进去,就看到桑景云坐在底楼的红木椅上,当即开口:“桑小姐,发生大事了,你知道吗?” 桑景云问:“你是说俄国爆发革命的事情?” 上海县城发生的事情,桑家人一无所知。 他们学习的学习,在家的在家,消息来源是桑钱氏早上去买的报纸。 而报纸上最让桑景云关注的信息,无疑就是俄国爆发的革命。 今年,俄国会爆发两次革命,一次是现在正在进行的“二月革命”。还有一次,就是下半年会爆发的“十月革命”。 谭峥泓道:“不是,我说的不是这件事,是上海县城的事情,桑小姐你知道吗?今天,姜老二拿吗啡当戒烟药卖,被人发现了!” 桑景云听完一愣。 谭峥泓立刻就将今天发生在上海县城的事情说了。 他知道流言不可信,也就打听得很清楚,说的情况接近现实。 桑景云听完,目瞪口呆。 她写这件事,是因为上辈子无意中看到过相关信息,也是因为桑学文曾经上当受骗买回来假的戒烟药。 她这么写,是想给读者一些警示,让他们不要轻信所谓的戒烟药,但她怎么都没想到,她刚把这事儿写出来,竟然就有人这么干。 这么干的人,还是跟他们家有仇的姜老二。 桑景云脑海里闪过各种念头,然后问谭峥泓:“谭峥泓,现在去找那些报纸,让他们在明天的报纸上刊登这件事来得及吗?” 她觉得,这件事必须宣传开。 这一来可以让老百姓不受害,二来,能对付姜老二。 桑景云对姜老二很厌恶。 姜老二这样的人,放在后世,够枪毙一百回。 他不仅开赌场,还掌控着上海县城一部分鸦片生意。 这就是一个毒枭! 谭峥泓听到桑景云的话,立刻就笑起来:“桑小姐,我们想到一起去了!我上午时,就已经让我父亲去联系那些报社,明天,报纸上肯定会刊登这件事!” 桑景云闻言,眉眼弯弯。 谭峥泓这事儿,做到她心坎里了。 桑景云高兴地道谢。 谭峥泓立刻说不用谢,然后又跟桑景云说起砖瓦厂和孤儿院的事情。 已经可以吃饭,桑景云就让谭峥泓坐在自己身边,一边吃一边聊。 等吃完,天已经黑了,谭峥泓还有一肚子的话想说,但不好一直留在这里,只能开口:“桑小姐,我要回家了。我明日有空,到时过来翻译《一个士兵》。” “好。”桑景云答应下来。 谭峥泓高高兴兴地回家,刚到家,就看到自己父亲坐在桌前喝茶。 他开口:“爹,你大晚上的还喝茶,就不怕睡不着?” 谭大盛道:“我这喝的是菊花茶,不影响睡眠。” 谭峥泓凑过去看了一眼,发现确实是菊花茶,放下心来,然后问起别的:“爹,你今天通知了多少报社?” 谭大盛道:“那些大报社,我都通知了,至于那些小报社,他们会关注大报社的动静,肯定会跟着去挖消息。” 谭峥泓道:“爹,你真棒!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爹,今天这事儿真的惊到我了,桑小姐只是随手一写,没想到竟然成真了!” 谭峥泓一连串的“爹”,让谭大盛不自觉露出笑容。 这段时间,他每天早上都会看《新小说报》。 《一个士兵》这本书,他看了一些之后,就猜到桑景云想写什么。 桑景云的父亲被鸦片所害,桑景云显然很厌恶鸦片,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透着她对鸦片的厌恶。 鸦片也确实不好,它会毒害一个国家的百姓,当大片的土地被拿来种鸦片,粮食还会不够吃,这会毁掉一个国家。 谭大盛觉得桑景云写那些军官的对话,是想借他们的嘴,告诉中国的百姓,这不是好东西。 但他没想到,桑景云随意写的一个小片段,竟然会把姜老二坑成这样。 谭大盛道:“我今日才知道,姜老二一开始,是想把吗啡卖给护军大人的。护军大人看了《一个士兵》,自然是不要的,然后他就想将之冒充戒烟药出售,没想到桑小姐,竟然在小说里写到了这事儿,以至于他这事儿,又没有成。” 第108章 动手 第二天是星期六。 桑景云起床后, 先写了几百字,然后才下楼,然后就见谭峥泓已经在了。 来的真早! “桑小姐, 我今天带了一些酱牛肉过来,还带了兹饭糕, 那兹饭糕还热着,你要尝尝吗?”谭峥泓笑着问桑景云。 他过来吃早饭, 都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免得因为他的到来, 桑家做的饭不够吃。 桑景云下楼, 拿了一块兹饭糕吃, 然后笑起来:“很好吃。” 谭峥泓立刻笑起来。 桑学文早上做的是粥。 他们家早上,吃的最多的还是粥, 不过现在条件好了, 吃的粥很浓稠,配粥的也不只咸菜, 还会另作几个菜。 在桑景云的要求下, 每个人还都有一个煮鸡蛋。 桑景云吃过早饭, 就对谭峥泓道:“我们出去逛逛?我要去买报纸。” 租界有送报纸上门的服务,但这是要加钱的。 桑景云觉得不划算,平常要么自己去买报纸,要么就让桑钱氏在买菜的时候, 顺道将报纸买回来。 今天, 她打算自己去买, 也走动一下。 桑景云和谭峥泓一道出门,她本想去找个报摊买报纸,结果眼尖的谭峥泓, 带着她来到路边,找到一个瞧着可怜兮兮的报童。 这报童显然是刚开始卖报纸,不会叫喊不说,人也脏兮兮的。 人们都爱干净。 大街上有两个商贩卖一样的东西,一个干干净净一个脏兮兮,大家肯定会去跟那个瞧着干净清爽的商贩买。 这个报童当然报纸,应该很难卖出去。 谭峥泓问过桑景云后,买了一些报纸,又对报童说:“你下次出来卖报,要把手脸和衣服洗干净,知道吗?” 那孩子盯着谭峥泓看了一会儿,认真点头。 谭峥泓又道:“你还可以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叫卖的,学一学。” 说着,谭峥泓还教了对方三句话:“云景先生书里的情节成真,引起轰动!” “上海码头两群人争斗,动用枪械,快来看!” “俄国皇帝或将被赶下台!” 这三句话,谭峥泓念了好几遍,又让对方重复,确定对方全部记住,才让人离开。 等他把人送走,已经简单翻阅过手上报纸的桑景云抬起头,笑着看向他。 谭峥泓一直没变,保持着赤子之心,真不错。 “桑小姐,报纸上有没有刊登昨天发生的事情?”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刊登了,就连《申报》这样的大报纸,都刊登了,《上海日报》更是头版头条报道了这件事。” 桑景云看东西很快,已经将买的几份报纸大致看过。 《申报》刊登了发生在上海县城码头边的事情,新闻的篇幅不长。 《上海日报》刊登的报道的篇幅则很长,除刊登这个新闻外,还表达了对鸦片的厌恶,觉得应该严查此事。 这两份报纸,对昨天的事件都是如实描述的,在死亡这一块,写的都是数人。 第三份报纸就不一样了! 这第三份报纸叫《喇叭周报》,每周一份,周末出售。 这报纸在上海小有名气,它在刊登各种消息时,喜欢夸大其词! 在这份报纸上,刊登的是上海县城那边的谣言。 上来就是伤亡上百人。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白话文,但用词什么的,跟后世不太一样,甚至后世很多词语,这会儿都没有。 这篇报道的用词就很文言文,用这样的文风,写出一篇夸张的报道……写报道的人,也是个人才。 什么“喊杀声震,血肉横飞”,什么“烟民困兽犹斗,人多势众;售假者不甘示弱,恃强斗狠”,什么“码头染血,江水呜咽”…… 桑景云一直都不太喜欢这份报纸,觉得这报纸老说假消息,但这会儿,她有点喜欢这份报纸了。 这写得还挺有意思。 不过等她往后看,发现报纸上的下一篇报道是俄国皇帝或许已经被杀……她就又无语了。 据她所知,那位皇帝活得好好的。 桑景云和谭峥泓找了一家茶馆听消息。 不出她所料,茶馆里有人在谈这件事儿。 这个茶馆是给那些没钱的人喝茶的,茶资只需每人一个铜元。 而此刻,有个文人打扮的人,正滔滔不绝跟人讲昨日的事情。 他是照着那份《喇叭周报》来讲的,讲的时候,还加入许多细节,好像他亲眼见到了昨天的冲突。 那些喝茶的人听得津津有味。 但也有人提出质疑:“《申报》上写,死的人不过六七个,没那么多。” 立刻就有其他人道:“那个姜老二有来头,那些大报纸都是打了招呼的,人家不敢写真相!” “对,我听人说,昨天码头那边的水,都被血染红了!” “我也听说了,啧啧,真的死了很多人!” …… 还有人说起云景:“你们知道吗?这事儿姜老二还没干,云景就先写出来了!” “听说那个云景,是个高官,啥事儿都知道!” “不是的吧?我听人说,那云景通法术,能预知未来!” …… 这就越来越离谱了! 桑景云付过茶资,带着谭峥泓回家。 等回家后,她想到了什么,又道:“谭峥泓,我跟顾教授借的英文小说已经看完,我们去还了吧,我再借另一本书看。” 谭峥泓答应下来。 两人一起到了顾教授那里,结果顾教授也在跟人说云景。 之前桑景云来这边找资料时,谭峥泓全程陪伴,看到了桑景云记录下的各种信息。 因此,他在看到《一个士兵》这部小说后,立刻就将桑景云和云景联系起来。 但顾教授没看到桑景云在笔记本上记下的东西,甚至对桑景云看了什么书,都不太清楚。 他对身边人道:“云景先生肯定去西方留过学!他对西方太了解了!他应该还接触过军队里的人,我对西方的军队不了解,看了他的小说,方才知道那些军队都是如何的!” 桑景云听到这话,着实有些不好意思。 她真的没去过军队,只是有一阵子喜欢看这类题材的影视作品,就看了一些。 她把自己了解的都写了,不了解的则模糊过去,看着还挺真实。 顾教授又道:“《一个士兵》这本书,价值很大!全国各地的人,都该看一看!那鸦片真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一些人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威逼利诱让百姓种鸦片,这些人是中国的罪人,该下地狱!” 一直到看到谭峥泓和桑景云,顾教授才停下。 他把谭峥泓叫过去,让谭峥泓一定要翻译《一个士兵》这本书。 谭峥泓道:“我等下就去翻译这本书。” 顾教授很欣慰,他让谭峥泓和桑景云自行去看书,又跟其他人聊起来。 他们很激动,声音也就有点大,桑景云凝神细听,意识到他们在寻求强国的方法。 在他们国家,一直有人前仆后继地想要救国救民。 在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事情发生后,有识之士觉得他们国家比不上列强,是因为技术不行。 于是洋务运动开始,还耗费无数钱财,组建了北洋舰队。 这只舰队刚组建时,被认为是亚洲最强的水军,可惜后期管理混乱,甚至不再购买弹药,最终被覆灭在海上。 有识之士发现只搞技术不行,觉得日本能雄起是因为明治维新,觉得要在制度上下功夫,于是进行了戊戌变法。 戊戌变法失败后,又进行了辛亥革命。 但现如今,国家并未强大起来。 顾教授觉得,应该在他们国家的文化和思想上下功夫。 桑景云意识到,他们还真是这么干的,这会儿,新文化运动,正搞得如火如荼。 这些人,真的值得尊敬。 桑景云和谭峥泓看了看新送来的西方的报纸,然后又借了一本英文小说,这才离开。 等回到桑家,谭峥泓就开始翻译《一个士兵》这本书,桑景云却去找了桑学文,询问姜老二的事情。 她很早就想对付姜老二,之前她就想着,她无权无势,唯一能用来对付姜老二的,也就只有自己手上的笔。 她当时就想,她或许可以写一篇文章,来针对姜老二。 但她怕姜老二事后找自己的麻烦,怕自己写的文章不起作用,也就迟迟没动笔。 现在,动笔的时机刚刚好。 至于担心姜老二找自己的麻烦……桑景云想到了顾教授,想到了那些像顾教授一样,为了这个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人。 她的胆子,可以大一点。 她真的应该做点什么。 这个国家太大了,她的努力从全国来看,作用或许微乎其微,但总能帮助到一些人! 第109章 新笔名 桑景云喜欢观察这个世界, 并将自己看到的种种记下,以便运用在小说里。 有需要的话,她会主动跟人接触, 比如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她就为了能找到一份工作, 一个个铺子主动问过去。 但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喜欢到处交朋友的人。 穿来这么久,她认识了很多人, 但除了谭峥泓这个整日来找她的人以外,她从未跟人深交。 洪永祥和费中绪都只是她的普通朋友, 她是不会突然想着要去跟对方一起吃顿饭, 联络感情的。 但桑学文不一样。 桑学文非常喜欢交朋友, 他曾经有很多朋友。 他瞧见一个顺眼的人,会主动跟人家交好。 他年轻时, 朋友遍布整个上海县城, 他总是今天去跟这人喝酒,明天去跟那人说话。 只是随着年纪增长, 他的朋友都结婚生子, 开始为生计奔波, 跟他的来往也就少了,在他败光家产后,更是全都远离了他。 他们其实多多少少借了一些钱给桑学文,但大部分人并没有像李老板一样来要账, 毕竟早年桑学文请客吃饭乃至送礼, 是非常大方的, 他们也曾从桑学文身上得到好处。 这样交友广阔的桑学文,是知道很多事情的。 姜老二的所作所为,桑学文以前就跟桑景云说过很多, 而这次,在桑景云针对性的询问下,他说了更多。 不用上学因此一直在旁边听着的桑景雄,都听呆了。 桑景雄就是个小学生,他以前,哪里听过这些? 在他的感觉里,上海是一片祥和的,虽然也有穷人,但在他看来,那些人是自己不努力没本事才穷的。 他爷爷以前也只是个学徒,后来不还是赚下家财万贯? 终于说完,桑学文突然问:“景云,你想写姜老二?” 桑景云点了点头。 桑学文沉默片刻道:“景云,你别写,这帮人可能会伤害你。” 想了想,桑学文又说了一些,他败光桑家家产,想找姜老二报仇时发现的事情。 有人得罪了姜老二,姜老二是会暗中对人动手的! 桑学文还道:“我怀疑汪大头,就是姜老二弄死的。那会儿姜老二针对谭峥泓,说不定跟汪大头有关,后来姜老二没在谭峥泓身上讨到好,汪大头就死了。” 桑景云听到桑学文的话,心中一惊。 她为了扩大影响力,本是想用“云景”这个笔名来写针对姜老二的文章的,但听桑学文这么一说,就觉得不合适。 她这个笔名,若有人打定主意要挖,肯定会被挖出来。 她之前写《无名诀》,写《真假千金》,现在写《一个士兵》,里面涉及的最严重的事情,也就是骂了日本,而在当下,多的是直接在报纸上发“日本狼子野心”相关内容的文人,日本人不会专门盯上她。 “九一八事变”是十四年后的事情,她暂时是安全的。 但姜老二不一样,姜老二已经恨上她,她要是再写点什么,姜老二肯定会不择手段地报复她。 这个时代,人命不值钱。 姜老二花几十个银元,就可以买到一条命,让那人帮他动手。 她确实应该小心一些。 她现在反正已经不缺钱,不如就另外起一个跟自己完全不相干的笔名。 她还可以用自己的新笔名,多拉一点仇恨。 至于如何投稿……这可以让谭峥泓帮忙。 桑景云做了决定,就往楼上走。 她离开客厅时,看到桑景雄在问桑学文各种问题。 其实桑景雄自幼的生长环境,是有那么点问题的。 陆盈脾气太软,总是被他拿捏,再加上陆盈不识字,他在读了点书之后,就看不上陆盈。 桑学文这个当爹的,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儿,桑景雄自然也不把桑学文当回事。 当父母双方都没有威信,这个孩子自然长不好。 这半年,桑景云和桑景英在他面前树立了威信,他就乖多了,潜移默化下,一些观念也在改变。 至少现在桑钱氏喊他做事,他已经不会觉得他是男的,不用干家务。 毕竟在糕点铺的时候,男人也要做糕点,在他们家,桑学文更是干了不少事情,桑景英和谭峥泓也会帮忙。 之前桑景云房间里的旧窗帘,就是谭峥泓拆下来,和桑景英一起洗的。 桑景云刚回房间,就听到了谭峥泓的声音:“桑小姐,你终于回来了!” 之前桑景云不在,他觉得自己一个人待着特别不自在,也很没劲。 “嗯,我回来了,”桑景云道,“我刚才问了我爹一些事情,打算写几篇文章针对姜老二。” 谭峥泓问:“桑小姐打算写什么?” 桑景云笑道:“我要整理一下再写,现在还未确定。谭峥泓,这些文章我打算换个笔名发表,到时候要拜托你帮我投稿,嗯,偷摸扔在人家报社就行。我写的文章,肯定会招人恨,到时候就不要稿费了,免得有人找到我头上。” 若是桑景云又想要稿费,又不想让人知道,那是很难的。 有心人想查,肯定能查到。 但若是她不要稿费,那就简单了! 谭峥泓一口答应。 桑景云来了之后,谭峥泓就能专心翻译了。 而他翻译的时候,桑景云在纸上写写画画,给自己做大纲。 许久,桑景云终于确定了要写什么,同时站起身活动一下。 谭峥泓跟着起身活动,同时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打算下午去找诺伯特,把姜老二的事情跟他说一说,敲定《一个士兵》在英国出版的事情。” 《真假千金》这本书,谭峥泓已经拿给诺伯特看过。 诺伯特非常喜欢。 现如今,英国识字的人越来越多,近几年,女人更是走出家庭,来到工作岗位上。 为此,一些女作者写的书,或者以女性为主角的书非常畅销。 诺伯特觉得这本书比某些写贵族女性出轨,亦或者普通女孩嫁给贵族的小说要好看,工人们应该会喜欢,因此合同已经签下。 《一个士兵》这本书,谭峥泓也跟诺伯特提过,但诺伯特并没有给准信,毕竟这本书,若是后面出现一些得罪掌权者的情节,是不好出版的。 可现在,书里的情节出现在现实中,情况就不一样了。 这本书,一些人不希望它出版,但肯定也有人希望它出版。 英国也是有政治斗争的。 “好。”桑景云笑着答应,又跟谭峥泓讲了讲这本书的后续,又道:“你告诉诺伯特,作者写这本书,主要是为了提醒大家吗啡的危害,是为了士兵的健康着想。” 她这本书里,写了很多贪污的中下层军官,但没有写统治者不好,想在英国出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这书反战……这场战斗,本身已经快要进行不下去,等这书在英国出版的时候,正好是战争快要停止,民众反战情绪最激烈的时候,合乎民众的思想,应该能卖得不错。 桑景云热切希望这本书能在英国出版。 没别的原因,主要是这时的人,都觉得国外的东西好。 她这本书若是能在英国出版,国内的人肯定会更加认可它,愿意去看它。 谭峥泓道:“我会的!” 两人说完话,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桑景云下楼,就见桌上有谭峥泓带来的牛肉,还有一盘红烧鸭肉,以及两道时令蔬菜。 中午人少,菜也就没那么多。 谭峥泓一边吃,一边夸桑学文的手艺,吃饱后,就匆匆离开。 桑景云却是回了房间,她思考过后,决定新笔名叫“东兴”。 作者写文写多了,都是有自己的文风的,她若是用云景的文风去写东兴的文章,肯定会被人看出来。 所以,她用东兴的笔名写文章时,要换个文风。 换文风这事儿不容易,但并非做不到。 比如,她作为一个网络作者,上辈子的文风一直都是偏现代的,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看了很多这时候的小说。 这些小说都是白话文,但不是特别白话的那种,大概就是四大名著这样,白话里夹杂着一点文言文的。 看多了这些小说,她自然而然,就写出了用词偏古风的《双面魔君》。 《真假千金》延续了《双面魔君》的文风,放现代,是妥妥的古风小说。 至于《一个士兵》这部小说,她考虑到这时的读者的习惯,以及受到最近阅读的内容的影响,行文用词,依旧跟自己上辈子不一样。 现在东兴的文章,她多注意一点,也能写得不一样。 还可以用东北方言来迷惑他人。 桑景云上辈子读大学时,有个室友是东北的,两人同进同出,时间一长,桑景云就被那个室友带得不自觉用上东北口音。 后来,她还去东北旅居过一段时间。 她对东北很熟悉,还曾写了一个东北味的霸道总裁当男主。 现在,她可以把自己当成自己写过的东北霸总,然后用东北味的文字写文章骂人。 桑景云在思考过后,放弃了写小说,只打算写几篇骂人文章。 小说到底是小说,没办法指名道姓骂姜老二。 桑景云写的这篇文章的名字简单直白,就叫《上海县城的恶霸》。 “姜老二是上海县城的恶霸,该千刀万剐!”桑景云上来就是一句大白话,然后想象自己是一个东北老爷们,并以这样的口吻来骂姜老二。 桑景云还写了一些姜老二做过的事情,比如姜老二曾经将外地客商的钱抢光,然后将人杀死扔到江里。 她一边举例一边骂人,最后,又将文章内涵升华了一下,表示中国之所以不能强大,就是因为这些恶霸勾结官员,欺压百姓,以至于中国法治混乱。 第110章 姜老二完蛋 高汉林手上的这篇文章, 不仅骂人骂得比他好,还写了一些高汉林不知道的事情。 高汉林安排了记者去上海县城了解姜老二的事迹,但因为很多民众不敢说姜老二的坏话的缘故, 他们了解到的事情并不多。 这篇文章却不同,上面指名道姓, 列出时间地点,写了不少姜老二做过的恶事, 还直接写出了姜老二的后台是谁。 里面还另附一张纸,表示这些内容绝对真实可靠。 高汉林有调查到一些东西, 只是不那么详细而已, 他也觉得, 这些应该是真的。 这个姜老二,真的太猖狂了! 高汉林思考过后, 开口:“把我的文章撤下来, 把这篇文章放上去!等等,这篇文章很长, 怕是要专门增加一张报纸去印, 我们明日的报纸, 多加一张!” 高汉林没在信封里找到这篇文章的作者的真实姓名和地址。 对此他能理解。 这个作者不止骂姜老二,还骂上海县城的官员,很容易被人记恨。 他为了安全起见,不愿意让人知道他的身份很正常。 高汉林带着手底下的编辑忙碌起来。 另一边, 上海县城, 姜老二正在大发雷霆。 昨天早上, 码头的事情发生以后,姜老二和他的几个手下,就一起被抓走了。 此时的监狱, 环境非常糟糕,伙食也很差,一些穷人被抓进去关上一段时间,可能就没命了。 但姜老二待的,并不是这样的监狱。 有钱有权的人,住的监狱非常舒服。 这里有布置得非常奢华的房间,有美味的食物,甚至有专门伺候他们的人。 姜老二并未在监狱里受罪。 在给自己找了个替罪羊以后,他还被放了出来。 他是昨晚上出来的,而他一出来,就安排了人去调查云景的身份。 他不知道云景是谁,但有一点很肯定。 他要云景死。 当时已经很晚,姜老二的手下虽然接了任务,但没有马上行动,打算等第二天再出发。 然后今天,上海那些刊登新闻的报纸,几乎都刊登了昨天发生在码头上的事情。 其中很多报纸,还骂了他。 姜老二不理解。 不过就是死了几个烟鬼而已,事情怎么就闹得那么大? 那些烟鬼的家里人,都巴不得他们去死,又哪里需要这些报纸来可怜那些人? 报纸上还写得过于夸张。 他们竟然说他杀了上百人,他又不是没脑子的,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情! 姜老二又让人去查这是怎么回事。 而他的手下刚出发没多久,他的靠山,就又把他叫去骂了一顿,说他没把事情办好,影响了自己的名声。 今天这一天,姜老二焦头烂额。 现在,天色暗下,他安排出去调查云景和那些报社的人,也终于回来了。 姜老二将人叫来,先问起云景。 “姜爷,我们打听了一番,没打听出云景的身份,只知道他跟南城书局的一个编辑认识,那个编辑是费家的远房亲戚,不好下手……” 姜老二的手下知道姜老二很生气,办事的时候,也就不敢怠慢。 他们绑架了《新小说报》一个编辑的家人,又派人把那个编辑叫回来,然后威逼利诱,让对方说出云景的身份。 然而这人对云景的情况并不了解,只知道跟南城书局的费中绪有关。 姜老二的手下马不停蹄,又去打听费中绪。 费中绪的家人不在上海,他们找不到人威胁费中绪,最重要的是,把马棚楼给费中绪住的那家人,背景很大。 谭大盛是上海的外来人口,那人可不一样!人家在本地有些势力。 姜老二真要对上对方,倒霉的大概率是姜老二。 姜老二听完手下人的汇报,勃然大怒:“一群没用的废物!” 说完,他扇了面前的人一巴掌。 姜老二的手下被打得侧过脸,嘴里出现些许血腥味。 但他一句辩解都不敢说,低下头乖乖认罚。 深吸一口气,姜老二再次开口:“你们去盯着费中绪,看他都跟什么人接触,然后一一调查。” 在手下答应下来以后,他又问起另一件事:“那些报社都是怎么回事?怎么所有的报社,一起刊登我们卖吗啡的事情?” 那人道:“姜爷,我们打听了,是有政府的人给报社的人打电话,报社的人才对这件事这么关注的。” 谭大盛并不是自己给报社打电话的,他托了别人去打。 因此,姜老二的人并未查到他身上。 姜老二更加生气,把手下臭骂一顿。 骂完,他又叮嘱手下人,让他们安分点。 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他肯定什么都不能做。 只能小心一点,等风头过去。 姜老二知道百姓是健忘的。 过上几天,有别的新闻出来,他们就会忘记码头这边发生的事情,所以,他打算低调行事。 但他低调不起来。 他第二天早上起来看报纸的时候,发现《上海日报》上,出现了一篇骂他,并且揭露他罪行的文章。 这篇文章甚至不止骂他,就连他背后的那位都骂了! 这个东兴到底是谁?他就不怕死的吗? 而且,他做过的事情,这人是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的? 之前姜老二就怀疑自己手底下有内鬼,而现在,他愈发确定这一点。 他一定要弄死那些背叛他的人! 上海县城,洪家。 洪永祥出国后,洪掌柜就不再看铺子,而是将铺子交给大儿子打理。 他大儿子再过几年就四十了,洪家的铺子,其实早就可以交给对方管理。 洪掌柜之前一直没交,是想多存点钱,将来好贴补小儿子。 现在小儿子出国去了,回来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洪掌柜也就不再为他打算,转手将铺子给了大儿子。 如此一来,洪掌柜也就闲了下来。 他现在早上起来,先去茶馆喝一壶茶,然后回家吃早餐,接着再出去听评弹或者听戏。 今日他去茶馆以后,又听人说了很多码头那边的事情。 他觉得码头那边应该没死太多人,毕竟后来只抬出几具尸体。 但其他人告诉他:“尸体虽然没抬出几具,但还有一些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据说有些尸体,被姜老二扔河里喂鱼了。” “昨儿个就有人在码头那边,到处找儿子。” …… 洪掌柜听闻此事,问了几句,然后发现那个到处找儿子的王老太,竟然是他孙女买回来的王大丫的奶奶。 前几天,他孙女买了个小丫头回来,为着这件事,他儿媳妇跟他孙女,还吵了一架。 他儿媳妇觉得他孙女乱花钱,觉得他们家不需要小丫鬟,他孙女买个人回来是浪费钱和粮食。 他孙女却觉得,这是花的自己的钱,别人管不着。 闹到后来,他孙女还往家里交了王大丫的伙食费,然后他儿媳妇就哭爹喊娘,说女儿不听话…… 最后还是洪掌柜出面,将孙女交的伙食费还回去,又让儿媳妇别闹了。 总之,王大丫留在他家成了定局,他孙女还给王大丫改了个名字,叫王画。 洪掌柜知道王画的奶奶卖掉王画,是为了拿钱给儿子买戒烟药。 现在王画的爹不见了……莫非死在了码头上? 洪掌柜听完,心有戚戚焉。 他眼瞅着天亮了,就往家里走去,结果刚到家门口,就看到王画在跟一个老太太聊天。 王画还泪流满面。 “王画,这是?”洪掌柜询问王画。 王画擦了擦自己的眼泪,声音嘶哑地开口:“老爷,这是我奶奶。” 那老太太这时突然跪下,朝着洪掌柜磕头:“洪老爷,谢谢你收留我家大丫,你们家的恩德,我下辈子当牛做马来还。” 洪掌柜隐约察觉到一些不对劲,想问几句,然而那老太太,已经麻利地爬起来离开了。 洪掌柜问了王画,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王画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以前,奶奶出去当帮工,父亲到处混日子,王画的弟弟妹妹,都是王画在照顾,家里做饭打扫,这些也都是王画干的。 但自从王画被卖,这两个孩子就没人照看了。 前天一大早,王画的父亲出去买戒烟药,结果一去不回后,王老太心里担心,就跑出去找儿子。 两个孩子在家里饿得受不住,又没人看着,就去河边捞鱼捉虾,最后一起掉河里,没了命。 昨天王老太在外面找了一天,找儿子,也找孙子孙女,但只找到孙子孙女的尸体。 王画哭得不行,她巴不得自己爹死了,但对自己的弟弟妹妹,是有感情的。 那两个孩子,可以说是她带大的。 前几日,洪掌柜的儿媳妇一直嚷嚷着要把王画退回去,把钱要回来,现在瞧见王画哭得惨,反倒是不说这件事了,还把自己的咸鸭蛋给了王画。 洪掌柜也觉得王画惨,同时有些担心王老太。 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王老太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她应该不至于干傻事?再怎么说,她还有王画这个孙女儿在。 洪家在王画的哭声里吃了早饭。 吃过早饭,洪掌柜就翻开了今日的报纸。 虽然洪永祥已经不在《上海日报》工作,但洪掌柜依旧每天都买《上海日报》。 不过他不怎么看,更喜欢看《新小说报》。 云景的小说,写得真好! 不过洪掌柜怀疑《一个士兵》这篇小说,不是桑景云写的,桑景云一个小姑娘,哪能知道西方战场发生的事情? 第111章 电灯 桑景云这次带来了自己写的《一个士兵》的书稿, 桑景英编写的《水浒传》的稿件,以及洪玥的画稿。 这些稿件,她全都交给费中绪。 而费中绪将他修改过的, 《西游记》连环画的后续稿件给了桑景云:“桑小姐,这些稿件, 劳烦你转交洪玥。” 费中绪会定期给洪玥一些稿件,让洪玥照着画。 将这些稿件交给桑景云, 让桑景云帮忙转交后,费中绪又给了桑景云五套《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已经印出来, 这五套书, 是给桑景云的样书。 谭峥泓也定了书。 他时常在南城书局买书, 南城书局每周都出的《西游记》连环画,他就会买很多册。 因此, 他那些书, 南城书局会直接帮他送到谭家。 桑景云的样书都用报纸包着,五套书加起来分量不轻, 好在谭峥泓拿得动。 两人就这么拿着稿件和书离开费中绪住处。 走出一段, 谭峥泓就道:“桑小姐, 以后我帮你给《新小说报》送稿件吧!” 费中绪只是一个普通编辑,若是被人盯上,可能会遇到危险。 他就不一样了,他身边一般都是跟着保镖的。 桑景云想了想, 答应下来:“好。” 谭峥泓见桑景云答应, 笑得眉眼弯弯。 桑景云愿意麻烦他, 这说明桑景云把他当自己人! 两人一起回到桑家。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遇上电力公司的人来安装电灯。 那是两个年轻人,一个走在前面, 穿着不俗,还有一个背着电线跟在后面,应该是助手。 桑景云按照原计划,让他们安装两盏电灯,一盏装在楼下,一盏装在自己的卧室里。 先装楼下的电灯,他们忙碌的时候,桑景云上楼,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将那些不适合被人看到的东西收起来。 安装电灯的人从外面拉了一根电线到他们家,安装好楼下的电灯后,又拉了一根线到二楼桑景云的房间。 也就是这时,他们注意到桑景云的房间里,有厚厚的堆叠起来的《新小说报》,还有成套的《无名诀》。 “你们也喜欢看云景先生的小说?”两人里做主的那个好奇地询问桑景云和谭峥泓。 “对,很喜欢!”谭峥泓开口,笑眯眯地看了一眼桑景云。 这人立刻道:“我也喜欢!云景先生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尤其是现在正在刊登的《一个士兵》。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我喜欢看写战争的小说。” 他跟谭峥泓聊着聊着,还说起姜老二:“之前一直有人觉得云景的这部小说是胡编乱造,觉得如果吗啡真的有严重副作用,西方人一定不会拿来给士兵用。现在,那些人都已经没脸再说什么。” 谭峥泓连连点头,与这人一起吹捧桑景云。 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分别时,还依依不舍,那人甚至对谭峥泓道:“你往后若有空,可以来我们公司,我们到时继续聊。” “好!”谭峥泓开口。 把人送走后,谭峥泓立刻就去拆刚带回来的,成套的《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全套共三本。 这套书印刷得非常漂亮,封面是洪玥按照桑景云的要求画的。 第一册书的封面,是村姑打扮但眼里满是不屈的金月季,她身后,影影绰绰还有一些其他人。 第二册书的封面,是金月季和俞少爷,金月季占据主导地位,俞少爷站在一边看着她。 第三册书的封面,则是做男子打扮,穿着长袍的金月季,她身后,是学校和许多笑着的女学生。 这三个封面,都画得很漂亮。 但最让桑景云喜欢的,是人物的气质。 她看过很多仕女图,那些女子有些体态丰满,但气质依然是柔美的,有些画里的女子,更是弱柳扶风。 但这三张封面里的女子不同。 这三个金月季,都很漂亮。 她们并不强壮,但她们的神情,就是给人一种力量感。 她们看起来是那么坚定,不害怕面对任何磨难。 谭峥泓开口:“桑小姐,这画里的金月季,有点像你。” 桑景云笑道:“我倒是没看出来,但是多谢夸奖。” 洪玥见过她,画的金月季确实有她几分影子。 但这画并不是写实的,所以像她,也像其他年轻姑娘。 “姐,能送我一套书吗?”桑景雄问。 桑景雄这几天对桑景云很殷勤,还带点讨好,桑景云自然不会吝啬一套书:“你和景英景丽,我一人给你们一套。” “谢谢姐!”桑景雄高兴地开口。 这几个月的经历让他知道,他闹腾是没有用的。 越闹腾越倒霉,他也就不闹腾了。 这次,眼瞅着姜老二因为他姐写的小说和文章,最终万劫不复,他对他姐更是无比敬佩。 他承认了,他姐比他厉害。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雄之前是看过的。 这时再看,他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桑景云看了正在认真看书的桑景雄一眼,若有所思。 桑景雄今年只有十一岁。 年纪小的人很好洗脑,有时他们接触怎么样的人,就会变成什么样子。 孟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几次搬家。 桑景雄的性格很难改,但他的想法和观念可以改。 桑景云打算晚上跟桑景英聊一下,给桑景雄选一个合适的中学。 这天晚上,桑景云把费中绪给洪玥的稿件交到桑景英手上,然后问起桑景雄读中学的事情。 桑景英道:“姐,我有三所中学做备选。” “你给我介绍一下。”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就将那三所中学给桑景云介绍了一下。 这三所中学,学费都不高,有大有小,各有优缺点。 桑景云听完桑景英的介绍,毫不犹豫地选了其中一所。 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个有些激进的人,最近一直在搞妇女解放,还试图让女生就读他的学校。 当然他没有成功。 但他的思想,桑景云是很喜欢的。 这样一个人办的学校的老师,肯定不会教孩子们一些糟粕。 桑景云又问了桑景雄一些问题,越问越觉得这个学校好。 这个学校不大,收的学生不多,但毕业出来的学生,考上大学的比例很高。 桑景云道:“阿英,这个学校很好,你可以在景雄面前多提一提。” “好!”桑景英答应下来,下楼去找桑景雄。 桑景雄在楼下餐厅待着,他对电灯很喜欢,也就舍不得上楼,这会儿正在电灯下看书,顺便教桑景丽背课文。 瞧见桑景英,他道:“哥,这个电灯真好!” “是很好,有了电灯,晚上读书就不用担心会伤眼睛了,”桑景英开口,然后拿出一套习题给桑景雄,“景雄,来,做一套题吧,你另外拿一张纸做,别弄坏习题,这是我借来的。” 桑景雄不想做。 桑景英道:“你多做点题,才能考上好中学,才有机会读大学,若是你不好好学习,就只能跟我一样,去读职业学校了!” 桑景雄立刻接过习题开始做。 桑景英见状,拿出费中绪让他转交给洪玥的稿件,仔细看过后,在下面写了点自己的想法。 写完后,他才开始编写《水浒传》连环画。 而桑景云,她开了电灯,把自己当成东北老爷们,开始骂那些种大烟卖大烟的人。 写着写着,桑景云心里一动,开始写对未来的期盼:“鸦片祸国殃民,等将来权利皆归于中央政府,定会严格管控……” 到时,种植毒品,贩卖毒品的人,都要被枪毙。 等全国上下,绝了毒品,人民就安全了! 妻子不用担心丈夫染上毒品,父母也不用担心子女染上毒品。 桑景云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 写完,发现时间还早,不过八点,她就将桑景雄叫来,让桑景雄帮她誊抄。 人类熬夜,真的跟科技有很大关系。 之前家里没有电灯,桑景云纵然晚上会点了油灯做点什么,但八点肯定睡了。 但现在有了电灯,她就觉得九点睡也很早。 桑景雄也不想睡,他接过桑景云写好的稿件,就开开心心地誊抄起来。 这时的娱乐活动很少,以至于十来岁的孩子,竟然不觉得抄写文章很枯燥。 抄的时候,他很有感触:“姐,你写得真好,那些卖鸦片的,就该全部弄死!” 他真的很厌恶鸦片! 桑景雄誊抄文章的时候,桑景云在旁边修改自己今天写的《一个士兵》。 有东兴这个笔名真的很好,以后遇到看不惯的事情,她可以直接用这个笔名去骂,而不用犹犹豫豫这不敢写,那不敢写。 桑景云这天九点多才睡。 意识到自己用了“才”这个字,她哭笑不得。 在她上辈子,九点多就睡觉的年轻人,真的不多。 第二天早上,桑景云准时醒来。 她打开电灯,写了七百字,看了看怀表发现时间差不多了,就下楼去吃早饭。 谭峥泓这几天有空,已经在了,见到桑景云就笑起来,还拿出他买来的,刚炸好的油条给桑景云。 刚出锅的油条很酥脆,桑景云接过掰开,分了他半个。 她喜欢吃油条,但这样的糖油混合物,她不会多吃。 吃早饭的时候,桑景云给了桑景英五个银元:“景英,你之前不是说王老太被淹死的孙子孙女的尸骨还没人收殓?这钱你拿着,寻人把他们收殓了。” 在上海,有专门的收尸人。 第112章 《真假千金》出售 在陆盈曾经的观念里, 一个女孩子说想要嫁给某个男人,是不知羞耻。 她年幼时,很喜欢亲戚家一个小哥哥, 就有人逗她,问她将来要不要嫁给那个小哥哥。 当时的她还不知道“嫁人”的意思, 听他们说嫁人后可以一直在一起,就说了“要”。 然后, 她爹勃然大怒,她狠狠地挨了一顿打。 那时她才三岁。 她不记得自己三岁前的事情, 也不记得自己三岁后的许多事情, 但对那天发生的事情, 记得特别清楚。 毕竟在之后很多年里,她父亲一直用那件事来“教育”她。 也因此, 她从来不敢与外面的男人接触。 现在, 听自己的同学说想要嫁给云景先生,她的心情很复杂。 原来还能这样? 原来她们是可以说这样的话的? 陆盈好奇地看着自己那些不过十来岁的同学, 她在这些孩子身上, 看到了女孩子可以过的, 跟她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过这样的生活。 嗯,她的大女儿的人生,已经不需要她操心, 她只要看着自己的小女儿, 让她好好学习就行。 陆盈眼神柔和地看着桑景丽。 而就在这时, 校长的声音突然响起:“你们在说什么?” 陆盈抬起头,就见校长眉头紧皱,一脸的不赞同。 校长的脸跟陆盈记忆里, 她父亲冷漠的脸重合,她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恐慌之情,下意识缩起来,抱紧桑景丽。 桑景丽有些不解,那些聊天的女孩子也有些害怕。 她们年纪虽小,却也知道说这样的话,是不对的。 她们不该说想要嫁给某个男人这样的话。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而这时,校长再次开口:“你们崇拜云景很正常,但你们应该做的,是努力成为云景这样的人,而不是嫁给云景!” 校长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住。 那些在聊天的女生眼含震惊,她们感觉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她们面前打开。 至于陆盈,她受到的冲击,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来得大。 这几个月,陆盈虽然不曾制止自己大女儿的一些行为,但总觉得那是不合适的。 现在,听到校长的话,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大女儿,在做一件非常正确的事情。 校长多厉害啊!现在,校长希望自己的学生,可以成为她的大女儿那样的人! 这时,校长再次开口:“很多女人,都以嫁一个好男人为目标,但我希望你们不要这样,你们读了书,学到了很多知识,你们的价值,不只是为男人生儿育女,你们完全可以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 校长说了很多,还提起李清照。 她希望自己的学生,成为李清照这样的人,而不是某个诗人或者词人的诗词里提到的妻子。 陆盈的眼睛亮晶晶的,她想把校长说的话都记下来,但她记不住那么多,她认的字,也没有那么多。 她不敢去找校长要文字稿,就在回家后,给桑学文复述,让桑学文帮她写出来。 桑学文把陆盈说的全都写下来,又读给陆盈听,陆盈听完,却觉得写得不够好。 她道:“你写的,连校长说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 桑学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陆盈以前一直很崇拜他,现在竟开始嫌弃他。 桑景云下楼吃晚饭,看到这一幕,好奇地询问起来。 等她弄明白原委,就道:“娘,这文章我来帮你写!” 桑景云知道《真假千金》这部小说,有很多女读者。 这个时代以女性为主角的书很少,有女性看了书之后非常喜欢,对作者心生向往,也并不奇怪。 但她和那位校长一样,觉得女性不应该抱有嫁给作者的念头,而应该努力成为跟作者一样的人,或者像金月季这样的人。 桑景云组织了一番语言,写了一篇几百字的文章给陆盈。 这篇文章里的字,陆盈并非全都认得,就让桑学文给她读,然后她一点点背。 桑景云瞧见笑了笑,想到了什么,又道:“娘,这文章你别拿去学校。” 陆盈闻言连连点头。 她已经知道之前姜老二私底下找“云景”,想对云景动手的事情。 为了女儿的安全起见,她坚决不把女儿的手稿拿去学校,这篇文章,她在学校里提都不提。 桑景云不让陆盈把文章拿去学校,却不是怕被人发现什么。 她其实是在写完这篇文章之后,意识到上面的内容,可以写到自己的小说里,或者用东兴这个笔名,专门写一篇文章说这个事情。 就用东兴的笔名去写吧,她现在正在写的小说,不适合插入这么长的一段话。 桑景云想写这样一篇文章,但没有马上动手。 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第二天是3月15日,农历二月廿二。 这天,《上海日报》上又出现了一篇东兴的文章。 东兴这个笔名,这会儿在上海已经有点小名气。 如果他只是骂了姜老二,并不会引起关注,但他写的文章让王老太当街砍死一个官员。 很多人在看到这个新闻后,专门找了他的文章读,知道他的人,也就越来越多。 《上海日报》的老读者,对东兴更是好奇。 这位骂人骂得痛快,写的东西还都是真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而今天,这些读者发现,报纸上又有了东兴的文章。 这次,东兴又骂人了。 他还骂了一大批人,那些卖大烟的人,在他的嘴里,全都成了十恶不赦的混蛋。 他还在文章里,畅想了一个没有大烟的世界。 普通老百姓看到这篇文章,只觉得写得好,写得痛快。 一些有识之士看到这篇文章,心情却很复杂。 这东兴,也太敢写了! 很多有权有势的人,为了赚钱都在做鸦片生意,东兴这是把他们所有人都骂了。 他就不怕那些人找他麻烦? 还有《上海日报》。 东兴敢写就算了,《上海日报》竟然敢发! 这是一个比一个大胆! 感叹完,他们又觉得东兴笔下那个没有大烟的世界,让人向往。 “若是能有一个强大的政府,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强盛起来!” “如今军阀割据,各自为政,真的不利于发展!” “现如今就连各地的货币都不相同,又要如何发展?” “看东兴的文章,倒也是个有识之士。” …… 这些人对东兴的评价很高,也有点担心《上海日报》。 好在《上海日报》,并未遇到麻烦。 东兴并不是指名道姓骂哪个人的,他把所有人都骂了,这反而没什么。 这年头,谁不被骂?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一脸无语地翻看自己手上的《上海日报》。 以前《上海日报》的销量跟他的报纸差不多的时候,他是不愿意花钱买《上海日报》的。 但现在《新小说报》的销量已经远远把《上海日报》甩在后面,他就愿意购买《上海日报》了。 这是他在施舍高汉林。 既然买了,他自然每天都要看一看。 然后,他就时不时看到高汉林在报纸上说这不好那不好的,一点不怕得罪人。 他一开始幸灾乐祸,后来却担心起来,怕高汉林得罪的人太多,被人套麻袋打死。 他虽然讨厌高汉林,但不想高汉林就这么死了。 “这高汉林,又开始给自己找麻烦了。”黄培成看着报纸上的内容感叹。 他跟高汉林有仇,是因为高汉林骂他。 现在看多了《上海日报》,发现高汉林谁都骂,他对高汉林,突然就没有那么讨厌了。 看过《上海日报》,黄培成又开始关心自己的报纸的销量。 姜老二用吗啡冒充戒烟药出售的事情发生以后,《一个士兵》这本小说,在上海就越来越有名了。 姜老二卖假药,王老太砍官员,这都是大新闻,上海县城的很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两件事,而他们报道的时候,理所当然会提起《一个士兵》这本书。 黄培成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件事,他是个会把握机会的,就再次增加《新小说报》的印刷量。 昨天的《新小说报》他印刷了两万一千份,也不知道卖完了没有! 黄培成等了一段时间,就见自己的小舅子回来了。 他连忙问:“昨日的报纸可卖完了?有没有人想要退?” 那些卖报纸的人,若是有报纸卖不掉,是可以退还给报社的。 黄培成的小舅子满脸喜色:“姐夫,没有人退!” 黄培成闻言,哈哈大笑。 他的报纸的销量,又多了一千份!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云景真的是他的贵人! 若是他的报纸的销量能达到两万两千份,他就给云景涨稿费,千字给四元! 黄培成越想越高兴,出门往南城书局走去。 而他刚到南城书局门口,就见上面挂了一块牌子:“云景新书《真假千金》将于二月廿四出售。” 后天是星期六,那天,《真假千金》的出版书,就要发售了! 黄培成进去找费中绪,跟费中绪定了二十套书。 “你要这么多书做什么?”费中绪不解。 这部小说,一直在《新小说报》上刊登,黄培成早就看过。 就算他要买来看,买一套也已经足够。 黄培成道:“我要买来送人,而且我女儿,也可以看看这书。” 黄培成敏锐地察觉到了时代的变化。 第113章 牡丹 黄培成听到谭峥泓的话一愣。 云景的稿件, 一直都是费中绪来交的,怎么突然换成了谭峥泓来交? 不,关键应该是……谭峥泓什么时候, 认识云景了? 他都还不知道云景是谁! 黄培成立刻问:“谭少,你见过云景先生了?” “自然, 我们还相谈甚欢。”谭峥泓满脸自豪。 黄培成闻言很是羡慕:“谭少,你能否帮我引见云景先生?云景先生的小说写得实在出色, 我觉得稿费可以再增加一些。” 加稿费一事,他本打算晚点说, 现在却想用这个, 来换取见到云景先生的机会。 谭峥泓听到黄培成要加稿费, 当即道:“你早该给云景先生加稿费!只是你要见云景先生一事,必须云景先生同意, 我不能做主, 等下我会将之告诉云景先生,先生愿不愿意见你, 就要看先生的决定了。” “可以, 麻烦谭少了!”黄培成当即开口。 谭峥泓这时, 问起之前姜老二的手下找《新小说报》编辑打听云景先生一事。 黄培成立刻就将姜老二的手下做的事情说了,又道:“那编辑当晚就找到我,与我说了此事。他透露费编辑的信息,实属不该, 但这也是事出有因, 我就不曾辞退他……” 他手底下的编辑说出费中绪的信息, 是不应该的,但当时这个编辑和他的家人都被姜老二的人控制住,他也是没办法。 黄培成怕谭峥泓和谭峥泓身后的云景怪罪, 就帮这编辑说了些好话。 谭峥泓道:“这确实不能怪他,只是我们以后,还是要小心一些。” 谭峥泓和黄培成说定,以后云景的稿子,他让自己的保镖,直接送去黄培成家里。 如此一来,《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就没办法知道更多信息了。 当然,若有人抓了黄培成,那肯定会牵扯出他,但黄培成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一般人不会对他动手。 云景的小说,并没有招人恨到,让人对黄培成动手。 姜老二的事情,是一个意外。 黄培成也是这么想的,当即答应下来,又道:“云景先生也是遭了无妄之灾,谁能想到,那姜老二竟然真的会拿吗啡当戒烟药卖?” 云景早就写了这段情节,他看的时候,一点没觉得有问题。 不想这段情节刊登的当天,竟然成了真。 “是那姜老二太肆无忌惮!好在云景先生洪福齐天,让他自食恶果!”谭峥泓道。 谭峥泓跟黄培成说了后续的交稿方法,又跟黄培成说了自己在翻译《一个士兵》,这部小说将来也会在英国出版的事情。 黄培成愈发高兴:“明日,我能否将这个好消息刊登在报纸上?” 今日,花魁牡丹在报纸上向云景示爱,此事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这时将《一个士兵》这部小说要在英国出版的事情公开,定会引来更多人的关注,购买《新小说报》的人,也会大大增加。 黄培成心心念念,都是要将自己的报纸做大。 谭峥泓道:“自然可以!除这以外,云景先生婉拒牡丹的文章,你也别忘了刊登。” 黄培成这才抽空去看桑景云写的,婉拒牡丹的文章。 这篇文章很短,开篇说自己今日从报纸上知道了这件事,接着又道:“承蒙垂青,但我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牡丹小姐才情出众,品貌俱佳,自当有良缘相配,愿君释怀,另觅佳偶。” 看完,黄培成道:“牡丹小姐是个美人,且她有些手段,攒下不少私房,若是娶她做姨太太,可以财色双收,云景先生当真要拒绝?” 谭峥泓道:“云景先生不好美色!” 桑小姐是女子,牡丹再美,桑小姐也不会动心。 黄培成闻言很是敬佩:“云景先生,非常人也!” 谭峥泓闻言笑了笑,桑景云,确实不是普通人! 想到了什么,谭峥泓又拿出一封信给黄培成:“之前那简短的文章,是云景先生让你登在报纸上的,这里还有一封信,若是牡丹来找你,你可以给她,若是她不找过来,那就不用专程给她。” 这是一封收口的信,里面的内容,谭峥泓看过。 信里,桑景云又夸奖了牡丹一番,说牡丹是一个非常出众的女子,又表示牡丹若是有难处,可以写信与他说明。 这是一封很温柔的信。 牡丹是一个风尘女子,她裙下之臣再多,在上海再有名气,依然有人看不起她。 但桑景云写的所有的文字,都不带歧视,把牡丹当成了一个普通的,漂亮的女孩子看。 谭峥泓很喜欢这封信,就不知道牡丹能不能看到。 将手上的信给了黄培成后,谭峥泓就往外走去。 来到外面,他就瞧见那些纨绔花钱让人送来一些吃的,正在吃吃喝喝。 谭峥泓突然问:“你们在这里待着,会不会觉得无聊?” 那些人道:“我们会自己找乐子,不会觉得无聊!” 谭峥泓觉得他们应该是无聊的。 他想了想,转身回到黄培成的办公室,对黄培成道:“黄主编,我记得你这里有全套的《西游记》连环画,还有《真假千金》和《无名诀》的出版书,不如拿出去给外面那些人看一看,好让他们打发时间。” 黄培成看了看外面那些纨绔,笑着答应下来。 反正他不怕那些人弄坏他的书,真要弄坏了,他就让那些人的父母赔钱。 黄培成和谭峥泓一起,把他办公室里,南城书局出版的《西游记》连环画和《真假千金》以及《无名诀》拿出去。 “这些是什么?”那些纨绔里,为首的人问。 谭峥泓道:“这些是云景先生的作品,你们肯定好奇牡丹小姐喜欢云景先生这件事儿,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们可以看一看云景先生的书,了解一下云景先生。” 为首的纨绔平日里压根不看书,他嫌弃地看着谭峥泓拿出来的书,想了想,才拿起一本《西游记》连环画。 这连环画图文并茂,浅显易懂,非常好读,符合他的文化水准。 这人很快就看了下去。 其他人见他们的“老大”都看了,就也拿了连环画来看。 这连环画每一本,都是可以单独看的,他们平日里缺少娱乐,也就都很喜欢,还有人不自觉看笑了。 谭峥泓见状,一脸欣慰地离开。 这会儿时间还早,他打算再去桑家看看。 而那些在《新小说报》编辑部待着的纨绔,则飞快地看起《连环画》,看完一本,再换一本看…… 十里洋场的某个风月场所,牡丹正在梳妆打扮。 她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花魁。 这两年,她很受欢迎,有无数男人追捧她,就算是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也对她和颜悦色,能容许她使小性子。 这一度让她飘飘然,差点认不清自己的身份。 直到去年八月的某天,有人告诉她,说是在她之前的那个花魁生了重病,眼瞅着活不成了。 得知这个消息,牡丹被惊了惊,然后就去看了那个前花魁。 两人以前的关系不太好,但瞧见对方病入膏肓的模样,牡丹还是很害怕。 对方得的是脏病,干她们这一行的人,很多人都会得。 一些人活一天是一天,其实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得病,但牡丹很有钱,过得很好,她不想死。 那之后,连着几天,牡丹都吃不下睡不好,后半夜更是时常被噩梦惊醒。 她怕自己也落得那么个凄惨下场。 她知道,很多被捧红的女人,都没有好下场。 不止干她们这行的,还有唱戏的。 那些有钱人会捧一些戏子,将那些戏子捧上天,但哪天觉得他们的嗓子不好听了,模样不好看了,就弃如敝屣,去捧一个新的戏子。 而那些突然失去他们的关注,从高处落下的戏子,往往下场不好。 就比如她,乍然暴富之后,为了压过“榜眼”和“探花”,她花钱如流水,平日里都用最好的料子做衣服,那些衣服,还穿一次就不再穿。 当时她已经红了一年多,但手上竟然只有几百元! 意识到这些,她愈发睡不着,整个人状态也糟糕许多。 她很清楚,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她迟早会被那些捧她的男人抛弃。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了《双面魔君》。 这本书开篇,就是主角被灭满门。 她当时心中的害怕惶恐,与主角差不多,也就一边哭一边看。 孟佑是个非常坚定的人,再苦再难,都要坚持下去。 他最初进入魔教时,身不由己,但后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竟然掌控了魔教! 别人看到孟佑在魔教偷偷发展自己的势力的情节,只觉得痛快,她却开始学孟佑。 她开始攒钱,开始拉拢身边那些跟她一样身世凄惨的女子,开始夺权。 她艳名远扬,也因此认识了很多人,她本身还八面玲珑擅长讨好人,也就跟这些人关系很好。 借助这些人,她的自由度越来越高,再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赚了钱八成都给老鸨。 到今年,她甚至隐隐架空了老鸨。 而这,也是她现在敢放话要自赎自身的原因。 若非她架空了老鸨,老鸨是绝不会允许她这么一棵摇钱树跑掉的! 说回《双面魔君》。 这本书让她摆脱了曾经的抑郁,还有了一个模糊的目标。 她看到后来,甚至有像孟佑毁了魔教那样,毁掉自己生活的风月场所的冲动。 这本书,她来来回回看了很多次,也推荐身边人去看。 第114章 针对 今天是周日, 桑景英、陆盈和桑景丽都不上学。 他们聚在楼下,复习的复习,预习的预习。 桑景云下楼一趟, 将刚写好的稿件交给正在做题的桑景雄,让桑景雄帮忙誊抄, 自己则回到楼上。 听到声音,正埋头翻译《一个士兵》的谭峥泓抬起头, 朝着桑景云笑了笑。 桑景云也笑了笑,问谭峥泓:“你去《新小说报》那边帮我交稿, 这一路可顺利?” 谭峥泓道:“非常顺利!” 谭峥泓刚回来不久。 他到的时候, 桑景云正在写文章, 他怕打扰桑景云,也就没跟桑景云说话。 现在桑景云问起, 他才将自己遇到的事情全都说了, 又把黄培成给他的稿费拿出来:“桑小姐,黄培成想见你, 还说要给你加稿费。” 桑景云道:“加稿费可以有, 见我就不用了。” 她最近挺忙的, 不想跟黄培成交际应酬。 “那我明日就去跟他说。”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道:“不用这么着急,下次交稿时说一声就行。” 说完这件事,桑景云又跟谭峥泓聊起费中绪。 谭峥泓去《新小说报》交稿之前,先去跟费中绪说了此事, 费中绪知道桑景云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才这么做的, 并不反对。 这样就好!桑景云静下心, 继续写《一个士兵》。 期间,桑景雄誊抄好了稿件,然后谭峥泓就叫来保镖, 将稿件交给对方,让对方拿去《上海日报》投稿。 用“东兴”这个笔名写的稿件,桑景云都投给了《上海日报》。 她其实有点担心,怕自己写的文章给《上海日报》带来麻烦。 但《上海日报》以前,也刊登过很多这样的文章。 现在她投稿,《上海日报》那边决定要不要用,也挺好。 谭峥泓的保镖刚离开,楼下就传来桑钱氏喊他们吃饭的声音。 谭峥泓闻言,立刻站起身,兴奋地开口:“桑小姐,可以吃饭了!” 这一看,就是饿坏了,一直在等吃饭。 桑景云和谭峥泓一起下楼,发现今天吃咸菜炖河蚌、炸小鱼、肉丝豆干炒韭黄、油焖笋和凉拌海带。 桑钱氏道:“我今儿个去县城看一个老姐妹,瞧见有人卖河蚌,就买了五斤回来,又买了两斤小鱼。小谭,河蚌你不一定吃得惯,但这炸小鱼,你一定喜欢。” 谭峥泓也觉得炸小鱼自己肯定喜欢,油炸的东西都很好吃,这小鱼一看就知道炸得很松脆,味道绝不会差。 不过他对河蚌更感兴趣,他以前从未吃过河蚌! “奶奶,五斤河蚌是不是很多?明天还吃?”谭峥泓问。 桑钱氏跟谭峥泓相处多了,对谭峥泓越来越喜欢。 听谭峥泓叫她“奶奶”,她笑起来,又给谭峥泓解释:“五斤河蚌都在这桌上了,河蚌里都是水,五斤河蚌煮过就没多少了,我这买的还不是带壳的,若是买带壳的河蚌,咱们家这么多人,得买好几桶才够吃。” “原来如此!”谭峥泓开口,打算夹河蚌吃。 这时,桑景云提前夹了一个铜元大小的河蚌给他:“河蚌个头小的更容易入味,比个头大的好吃。” “嗯。”谭峥泓高高兴兴地吃了。 这河蚌的味道,对他来说略有些奇怪,但他并不讨厌:“这河蚌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桑景云开口。 她对河蚌不怎么喜欢,尤其是大个的河蚌,她一点都不想吃。 不过她喜欢吃河蚌上带着的边边。 这些是很好吃的。 当然,最好吃的还是炸小鱼。 这种鱼不过手指大小,刺很多,煮着吃很不方便,但炸着吃非常美味! 吃过饭,谭峥泓就离开桑家。 桑景云回到房间里,继续写小说。 而这时,《上海日报》编辑部,高汉林已经将明日的报纸的版面排好。 《上海日报》原先是让南城书局承印的。 可自从南城书局开始出《无名诀》,印刷房就有些不够用,于是高汉林购入印刷机,在自己的报社印刷报纸。 他用机器印了一份报纸出来,然后拿着报纸做最后的校对。 “这个字错了!”高汉林指着其中一个字开口。 东兴今日送来的文章,已经被他排到明日的报纸上。 现在,里面的一个字印错了。 高汉林手下的一个编辑连忙将那个错字替换掉,又道:“主编,这篇文章印在报纸上,会不会不太好?” “哪里不好?我觉得这文章写得很对。” 那编辑道:“主编,这文章针对云景先生,容易被骂。” 今天,花魁牡丹对云景示爱,引来无数人关注。 明天,他们报纸上就登出一篇文章,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让女性不要因为看了几篇文章,就对作者心生向往,许出终生…… 这不是针对云景先生,又是什么? 高汉林道:“东兴又没有指名道姓!更何况,我觉得他说的是对的,女性应当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受骗。之前就出过有人假冒某个文人,对几名女子骗财骗色的事情。” 高汉林很喜欢东兴的文章。 东兴的白话文读着很舒服,写的东西也有理有据。 至于有针对云景的嫌疑……总不能有这个嫌疑,这么一篇好文章他就不刊登了! 高汉林都这么决定了,那些编辑也就不再纠结,开始指挥印刷工进行印刷。 而这时,某个青楼里,一个相貌不输牡丹的女子,问自己那个从外面回来的小丫头:“我让你办的事情,你可办好了?” 这小丫头道:“凌姑娘放心,已经办好了!” 这女子姓凌,是如今上海的“花国榜眼”,去年比美时,她输给了牡丹,之后就一直不甘心。 她处处跟牡丹比,一心想在今年的比赛里赢过牡丹。 而今天,在报纸上看到牡丹对云景先生高调示爱的文章后,她就连连骂牡丹“阴险”。 那云景的小说,她也有看。 她觉得云景的身份肯定不一般,按照她一个客人的说法,那云景可能是个有情报来源的高官。 她们这样的风尘女子,能当高官的姨太太,已经是很好的出路,牡丹真要被云景看上,后半辈子就有着落了! 即便牡丹没有被云景看上,她这么一表白,必然引起轰动。 妓女在报纸上对一个文人示爱,多大的噱头啊!如今上海的普通百姓,肯定都在关心这件事,也肯定都知道了牡丹这个名字。 她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么个打响知名度的方法? 她不能只让牡丹一个人风光! 所以,她今天让身边的小丫头去了一趟报社。 她也要在报纸上对云景示爱! 而这么想的,不止她一个人。 第二天是星期一。 凌晨三四点,上海的有钱人还在睡觉,很多挣辛苦钱的人,却已经起来。 一些人挑着担子,将一担担的蔬菜挑进租界。 又有人从船上抬下一只只猪,送去卖猪肉的地方。 还有人在扫大街,而那些租了黄包车的车夫,已经开始交接。 很多黄包车,都是两个车夫轮流拉的,一个人从早上拉到傍晚,另一个人则从傍晚拉到凌晨。 晚上用黄包车的人比较少,但时不时能拉到有钱的客人,因此赚得并不少。 就是晚上出来拉车,会很累。 除了这些人,还有一些茶馆和早餐铺已经开门。 铺子里,一些中年妇女,已经勤勤恳恳开始做包子做馒头,做好了就放到蒸架上去蒸。 慢慢地,就有人上街了。 一些人睡得早,一些人年纪大了觉少,他们起床后,那些没钱的在家里做早饭,有钱的就带着几枚铜元,去早市吃早饭。 茶楼里,几个来得早的人已经开始聊天:“昨天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什么?” “就是牡丹喜欢云景先生那事儿。” “你说这个啊!我听说了,云景先生真是艳福不浅!” “是啊,云景先生真让人羡慕,要知道,很多人花了钱,都见不到牡丹。” 一些人羡慕,也有人对牡丹的行为表示不满。 “你们怎么追捧一个风尘女子?依我看,牡丹根本配不上云景先生。” “确实!云景先生才学出众,一个青楼女子,又哪里配得上他?” “希望那牡丹不要缠上云景先生!” …… 说着说着,一个年轻男子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高声开口:“我相信,云景先生一定会拒绝牡丹,再狠狠训斥对方一番!” 又有人道:“我却不这样想,据说牡丹很有才情,我觉得云景先生,应该会愿意让牡丹给他红袖添香!” 这两人争执不下,这时,有人拿着《新小说报》进来。 他们一起问:“兄弟,《新小说报》上,可有云景先生对牡丹的回应?” 那人道:“有!” 这两人闻言,一起凑过去看,结果云景先生的回复,跟他们想的都不一样。 云景先生似乎不讨厌牡丹,但他并未接受牡丹。 两人一时间都愣住,仔细想了想,却又觉得云景先生这样做是对的,很有风度。 同时,他们被《新小说报》上的另一个消息吸引了注意力。 《一个士兵》这部小说,也将被翻译成英文出版! 两人最后,差不多同时开口:“云景先生,当真厉害!” 而这时,又有人拿着几份报纸进来,这人听到他们的话,当即道:“云景先生确实厉害!今日报纸上,花国榜眼和另外几位女子,也都向他示爱,说要嫁给他这样的人!” 第115章 束胸 接下来几日, 报纸上一直很热闹。 所有人都觉得,东兴在发了那么一篇文章以后,就该消停了, 没想到他转头又发了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直指云景正在写的小说《一个士兵》。 东兴说这是好书, 能警醒世人,但他觉得云景胆子太小:“云景此书, 字里行间都写着四个字,要禁毒!但他胆子小, 只敢借用国外的背景去写……” “这世间之人, 大多瞻前顾后, 但这个国家,需要先驱者。” “若眼睁睁地看着山河破碎, 依旧作壁上观, 那是国家之悲哀,民族之不幸!” …… 东兴说的, 有一定道理。 但他拿云景举例, 就不对了! 云景先生一直在写小说, 一直在发声,东兴骂那些无所事事整日抽大烟的文人也就算了,为什么要说云景先生? 自然而然,就有人给《上海日报》投稿, 反驳东兴。 又有人站在东兴这边, 觉得东兴说得没有错…… 再加上有许多风尘女子对云景表达爱慕, 一时间,上海的读书人,都在聊云景, 自然也聊起东兴。 东兴发表的文章没几篇,但蹭着云景的热度,倒也有了不小的知名度。 不过,有人关注这些,但也有人关注的,是别的事情。 比如俄国刚刚结束的革命。 之前,公历3月8日,俄历2月23日,国际妇女节那天,彼得格勒十几万男女工人进行了罢工和游行,拉开二月革命的序幕。 3月15日,沙皇退位给自己的弟弟,3月16日,沙皇的弟弟宣布退位。 统治了俄国三百年的罗曼诺夫王朝消失。 这事儿,让很多人见识到了工人的力量,国内一些有识之士,都在讨论这件事。 在这些纷纷扰扰里,《真假千金》的销量节节攀升的事情,关注的人并不多。 《新小说报》销量再创新高的事情,除了《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以外,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这让黄培成有些郁闷,只能自己想办法进行宣传。 他现在见个人,就要跟对方说一说自己办的报纸的销量。 时间过得很快,没几天,农历二月就过去了,又迎来了农历二月。 1917年,农历里有个闰二月。 今年的第二个二月初一是星期五,这天谭峥泓有事,就没来桑家,但二月初二星期六这天,他很早就过来了,给桑家人带来了一些粿条。 粿条是他们家常吃的东西,但桑家人没吃过,他就准备了生的带过来,让桑学文做给家里人吃。 桑学文做了炒粿条,还挺好吃,桑景云吃了一大碗,然后叮嘱桑景英,让桑景英今日去县城读书时,别忘了把洪玥的画稿带回来,明天好去交稿。 “姐你放心,我不会忘记的!”桑景英笑着开口。 谭峥泓大口吃着炒粿条,夸桑学文手艺好,又夸陆盈读书努力。 他们吃饭的时候,陆盈一直在看课本! 陆盈被谭峥泓一个小年轻夸了,有些不自在,笑了笑之后继续看书。 吃过饭,家里几个要上学的,就都去上学了。 桑学文在家誊抄稿件,桑景雄在家学习,桑钱氏和阿兰则在旁边做鞋底。 桑景云带着谭峥泓去了自己房间,问谭峥泓:“你手上拿的都是什么?” 谭峥泓手上拿着一个大布包。 谭峥泓道:“桑小姐,《真假千金》这本书,我翻译好之后,不是找人去润色修改了吗?他修改好了!” 谭峥泓在自己没有完全翻译好《真假千金》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将前面的内容拿去给一个洋人修改。 现如今,那个洋人已经把这本书完全修改好。 说起来,生活在租界的洋人,不完全是有钱的。 在租界,也有一些洋人没什么钱,靠为那些有钱的洋人服务来赚钱生活。 他们有些成为巡警,有些成为老师,也有人在那些专门服务洋人的餐厅工作。 谭峥泓找来润色《真假千金》这本书的,就是一个洋人老师。 这人是诺伯特介绍的,诺伯特说他很有才华。 谭峥泓一开始还担心这个很有才华的洋人,会不愿意帮自己修改《真假千金》,但后来聊了聊,就意识到问题不大。 主要是这人虽然有才华,但很内向,这注定让他赚不到太多钱。 赚不到钱,他就缺钱,自然愿意赚外快。 “这么快?”桑景云有些惊讶。 “他说他很喜欢这本书,就修改得快了一些。”谭峥泓将自己的翻译稿,和那人修改的稿件都拿出来。 那人并未在谭峥泓的原稿上修改,而是自己将这个故事,重新写了一遍。 “我昨日才拿到这些稿件,现在就看一遍!桑小姐,若是这稿件没问题,很快就能开始印刷了。”谭峥泓很高兴,开始看自己手上的翻译稿。 这一看,谭峥泓对诺伯特介绍的那个老师,就敬佩起来。 他翻译《真假千金》的时候只求意思对,别的地方是不怎么注意的,有些句子也就繁复并且很长。 现在,对方把那些句子,重新写了写。 如今这本书,给人一种读起来很舒服的感觉。 桑景云道:“那你看吧,我打算写一篇文章。” “桑小姐,你要写什么文章?”谭峥泓问。 “写一篇抨击裹脚束胸的文章。”桑景云道。 她写《真假千金》的时候,曾经借金月季之口,诉说缠足的坏处。 但那时候,她没想起民国女子还要束胸这件事,也就并未提到束胸。 现如今,政府早已禁止缠足,年纪小的女性,都可以不受其害。 但束胸这件事,大家依然在做! 此时的人觉得胸大是让人羞耻的事情,一些发育好的女性,就不得不用布料将胸部紧紧包裹。 而这,会让女子很不舒服,也会影响女子的发育。 此外,纵然桑景云不是学医的,她也知道这样折磨胸部,容易让女性患上乳腺癌。 这时没人提这个,不是没人得,而是大家都还不知道这个病。 而她对束胸了解不多,是因为桑家是商人家庭,对束胸没那么重视。 桑钱氏农村出生,农村女子都没有足够的布料来做衣服,自然不会刻意去束胸。 桑钱氏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从未束过胸。 陆盈刚嫁到桑家时,倒是束胸的,但一来她并不丰满,束不束区别不大,二来桑学文不喜欢,也就没再折腾自己。 桑家比较随意,但也有些家庭,对女子的要求很严格。 出生在那样的家庭的女孩,从青春期开始,就被迫束胸。 桑景云记得,民国时期爆发了一场持续多年的“天乳运动”。 这场运动是很成功的,一开始政府会抓捕那些不束胸的女子,但后来,政府会对束胸的女子进行罚款,要求必须放乳。 现在是民国初期,整体还是保守的,但到了民国中后期,在上海这样的地方,风气就比较开放了,女子的穿着打扮也会很大胆,甚至有些人会比后世更为大胆。 桑景云已经不记得天乳运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她提前骂一骂束胸,算不得什么。 “束胸?”谭峥泓有些疑惑,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 桑景云给谭峥泓解释了一下。 谭峥泓面红耳赤,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桑小姐怎么跟他说这个!这也太不把他当外人了! 正害羞,谭峥泓突然注意到,桑景云的表情很平静。 谭峥泓愣了愣,猛然间意识到,自己没必要害羞。 就像裹脚陋习残害了很多女性一样,束胸也在残害女性,简直跟刑罚无异。 桑小姐跟他谈刑罚,他不该因此害羞。 这么一想,谭峥泓心里的羞涩烟消云散。 他想到了他曾经听说过的,西方的束腰。 那时他就觉得束腰不人道,没想到他们国家也有这样的事情,只是不是束腰,而是束胸。 谭峥泓道:“这确实不应该!桑小姐,你要好好写文章抨击束胸一事!” “嗯。”桑景云笑了笑。 他们聊束胸的时候,上海县城,洪家,洪玥的母亲正在帮洪玥束胸。 洪玥是个有些丰满的小姑娘,最近她开始发育,胸围也就越来越大。 这可愁坏了洪玥的母亲,她让人给洪玥做了一个厚实的小马甲,今天一大早,就来找洪玥了。 “阿玥,先用布把你的胸部给裹起来,再穿上这马甲,你的胸就不会长大了,也不会不好看。”洪母很是高兴。 她并未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对的。 她觉得自己做这些,都是为了洪玥好。 洪玥也没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 身体的发育让她有种羞耻感,她也想遮掩身体的变化。 洪玥按照自己母亲的吩咐,开始束胸。 但这很疼! 女性刚开始发育,胸部是会疼的,这时将之紧紧裹住,想也知道很不舒服。 用布裹上后,洪母还让洪玥穿上了一件小马甲。 这马甲的前面,是密密麻麻的盘扣,洪母用力勒紧洪玥的身体,将那些盘扣一颗颗扣上。 “娘,我不舒服。”洪玥忍不住了。 洪母道:“忍一忍就好了,我当初也是这样过来的。” 洪母帮女儿把胸束紧,见女儿已经没有了身体线条,心满意足地离开。 洪玥却觉得自己除了胸口疼,连透气都要透不过来。 原本这个时间,她是要画画的,但此刻她整个人都被勒紧,呼吸都变得短浅急促,又哪里还能画画? “画儿,你快帮我解开马甲。”洪玥开口。 第116章 逛街 顾教授他们看到东兴说束胸是陋习的文章的时候, 《上海日报》的其他读者,也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上海日报》时不时刊登一些新思想,对一些新闻的解读, 也跟其他报社不一样,因此《上海日报》的读者, 普遍年轻而富有活力。 他们有些是第一次听说束胸这件事,有些是以前知道但并未在意。 现在看了文章, 他们才知道束胸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们都觉得, 束胸是有害处的。 “没想到束胸竟有这么多害处!” “突然想到, 我一个长辈, 便是胸痛去世。” “西方女子从不束胸,我国女子, 为何要束胸?” …… 东兴写的束胸的文章, 从各方面阐述了束胸的危害。 束胸会导致胸廓畸形,也就是肋骨的生长变形, 而这会让女子呼吸不畅。 一旦女子呼吸不畅, 就容易头晕、乏力, 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束胸还会引起胸部疾病,其中就包括让女子胸部长肿瘤,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 束胸还会影响女子发育, 导致将来乳汁分泌不足。 文章还从心理方面说了束胸的危害, 说这是社会对女性的压迫。 女性以胸为耻, 会让她们产生沉重的心理负担,缺少自信,不利于女性的解放。 女性若是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做主, 又何谈自由? 东兴号召女性放乳,自由呼吸,这样才能拥有健康的身体,哺育健康的后代。 桑景云一开始,其实不想在文章里写放胸对哺育后代的有利作用。 但在这个时代,很多人在乎的就是这一点。 因此,她在思考过后,将之写在文章里。 这样一篇文章,有人支持,自然也有人反对。 很多人看了文章后,觉得束胸实在不对,但也有人觉得现在的年轻人无法无天。 之前那些人没少骂云景,一直到《真假千金》确定要在英国出版,他们才停下不骂,而现在,他们又去骂东兴。 他们觉得这个东兴,比云景更可恶! 云景的小说里,只写了金月季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但东兴,他在文章里指着他们的鼻子骂。 有人不满东兴指责云景,但东兴对云景还是很客气的,他骂得更多的,还是那些坚持女性要三从四德的人。 上海县城,小报童喊着噱头十足的叫卖的话:“《上海日报》头版头条探讨束胸!快来看啊快来买!” 洪掌柜每日都买《上海日报》,但被这报童这么一喊,都不好意思买了! 但他到底还是买了一份报纸。 他一直没有小儿子的消息,只能看看《上海日报》,当作慰藉。 这报纸也确实是有意思的,上面有很多上海本地新闻,还有一些新思想。 洪掌柜都没有注意到,他看多了这些新思想,某些观念已经潜移默化地发生了改变。 今天,看到这篇骂束胸的文章,洪掌柜就觉得说得很对。 他其实一直不明白,为何要束胸。 穿个小衣也就算了,将胸口缠紧又是为了什么? 作为一个男人,洪掌柜觉得还是不缠胸更好看。 他也觉得不裹脚更好看!他妻子裹脚,那脚趾都被折到脚底,以至于很多地方难以清理。 缠着裹脚布的时候还好,要是解开裹脚布,那脚比他的脚还臭。 这还是他妻子爱干净,一些懒婆娘的脚,那是真的臭! 脚变成这么个样子,还一点不好看,走路也不方便……总之,作为一个普通男人,洪掌柜不喜欢裹脚。 束胸他也不喜欢。 现在看到束胸有这么多危害…… 洪掌柜回到家,就开始给家里人读文章,读完还道:“咱们家以后,就不要束胸了。我有个姐姐,得的就是文章里说的胸瘤,她胸上长了瘤子,没多久就去世了。” 他们家的女人身形都丰满,他那个姐姐怕被人说闲话,就一直束胸。 她得病时,年纪已经不小,有四十多岁,也就不像小姑娘一样害羞。 她告诉家里人,说她胸口长了个东西,那胸越来越大都缠不住了……当时他们不知道原因,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伤了胸,得了病! 洪玥听完眼睛一亮。 她不想束胸! 有了爷爷这话,她往后终于可以松快一些! 虽然这个东兴总是针对她景云姐,但这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想到这里,洪玥又忍不住腹诽起来。 这个东兴,都不调查一下事情的真相就胡乱说别人不好,实在不应该! 《真假千金》确实没写束胸的事情,但这大概率是因为,桑景云不知道女子长大了都要束胸。 她以前,就不知道女子还要束胸,直到昨天她母亲让她束胸。 束胸着实让人难受,她不知道别人如何想,反正她往后,是不愿意束胸的。 洪玥感激自己的爷爷,洪母却觉得自己的公爹不知羞。 这些东西,怎么能在她们这些女子面前说? 而且她束胸多年,也没见得病,想来那种种危害,都是东兴瞎说的。 她女儿不能不束胸,若是不束胸,会让人觉得她女儿不正经。 租界一栋宅子里,牡丹也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因为东兴指责云景一事,牡丹对东兴极为不满。 她今日看东兴的文章,本也是想找点东兴的错处,好骂东兴。 但等文章看完,她却不得不承认,东兴说得有几分道理。 她们这些风尘女子,平日里是不束胸的。 普通女子束胸是因为怕别人觉得她们放浪,风尘女子不用担心这个,自然不用束胸。 而按照她的经验,那些男人很喜欢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所以,他们干的这叫什么事情?让家里的妻女束胸,然后又追捧她们妙曼的身材? 这样的男人,着实让人恶心。 牡丹突然对东兴有了些许好感,紧跟着又惭愧起来。 云景先生多好!她不该对一个针对云景先生的人有好感。 第二天是星期一。 现如今,上海的天已经亮得很早。 陆盈和桑景丽背着书包去学校上学的时候,阳光已经洒满大地。 桑景云一直都很重视身体锻炼,时不时会在房间里活动一下,但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她也会去外面散散步。 她刚穿来时,这具身体又瘦又小,如今胖了许多,身体也开始发育。 她要是生在古板点的家庭,这会儿家里的女性长辈,就要给她束胸了! 桑家人比较好拿捏,真不错。 桑景云叫上谭峥泓,和谭峥泓一起出去逛街。 她长高了,身高超过一米六,比此时一些男人都要高,让她惊讶的是,谭峥泓竟然也长高了一点。 身高超过一米八的谭峥泓,在民国南方的街头,当真是鹤立鸡群。 桑景云独自出门容易遇到麻烦,但带着谭峥泓出门,就很安全了。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小少爷,没人会去得罪他。 两人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很热闹,有很多人进进出出,而里面许多人,在出来的时候,手上都拎着《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这本书,在二月廿四正式出售,到现在为止,已经卖了八天,销量比《无名诀》还要好。 《无名诀》虽然受欢迎,但很多人在看了报纸上刊登的内容后,并不打算买书。 《真假千金》却不同,这部讲述一个女子与命运抗争的小说,很打动人。 一些女读者,更是对这本书喜欢到了骨子里。 女性有时候,更愿意为了自己喜爱的东西花钱,更喜欢收藏书籍,这些女读者,真的是想尽办法都要买书。 桑景云就听陆盈说,他们学校有个女学生在买了《真假千金》后,想法子做了个书皮,把这书伪装起来,以免被父母发现。 如今一些家长,不许家里的女儿看《真假千金》,不过他们越是这样,那些女孩子,越是想尽法子买书来看。 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也是这样的。 她读小学时,有个辍学写书的作家名气很大,他们老师在班里批评了对方的行为,让大家不要去买这个人的书来看。 然后,包括她在内,原本对这个作家的书不感兴趣的人,就都去买书或者借书来看。 桑景云现在早已不记得那本书的内容,但还记得老师不许他们看这书之后,自己猛然升起的,一定要看看的念头。 她这本《真假千金》,就是这样的! 谭峥泓这时道:“桑小姐,我昨日去费中绪那里,听他说《真假千金》这本书,怕是也要再版!他们胆子真的有点小,依我说,桑小姐你的书这么好看,他们书局一开始就该印六万本,不,六万本都少了!” 谭峥泓低声夸奖桑景云。 桑景云被夸得忍不住笑起来。 谭峥泓说话真好听! 第117章 男朋友 两人正说话, 谭峥泓突然看到了几个“熟人”。 那几人也看到了他,大摇大摆朝着他走过来:“兄弟,好久不见!” 谭峥泓立刻道:“我们也就见过一次而已, 算不上兄弟。” 这几人,就是他之前去《新小说报》编辑部帮桑景云交稿时, 见到的那几个堵在《新小说报》编辑部门口的纨绔。 他们是牡丹的拥趸。 这些人痴迷于牡丹,也就是说他们时常出没于烟花之地。 谭峥泓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他怕桑景云误会自己。 这么想着,他担心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那几个纨绔听到谭峥泓的话, 见谭峥泓急着跟他们撇清关系, 有些不高兴。 再看到谭峥泓的表情, 他们立刻猜出原委。 这人肯定是想在小姑娘面前好好表现! 他越是要表现,他们越是不让, 为首的那人率先开口:“兄弟, 你这就不厚道了!昨日我们还一起喝酒,今日你竟翻脸不认人!” 这些人时常在一起玩, 其他人听到为首的那人的话, 也就跟着捉弄谭峥泓“对啊, 前几日我们还一起请了牡丹喝酒!” “我们玩得多好啊,你竟然装不认识我们,太过分了!” …… 说话的时候,这些人还对着桑景云挤眉弄眼地耍帅。 谭峥泓一开始还着急, 听他们说了几句, 反而不着急了。 他虽然不是日日去桑景云那里, 但不去桑家的时候,都会跟桑景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他根本没空跟这些人一起喝花酒! 虽然如此,但谭峥泓还是有些不忿——这些人竟然当着他的面, 对桑景云抛媚眼! 太过分了! 谭峥泓还是有情绪波动的,桑景云看着面前的这些纨绔,却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跟看耍猴没区别。 谭峥泓不久前才在吃牡丹的醋,而且他之前根本不认识牡丹,又哪会去跟牡丹喝酒? 更何况谭峥泓不爱喝酒,之前还跟她吐槽说酒难喝。 那几个纨绔说了一堆,等着看面前的小两口闹矛盾。 结果桑景云一点反应都没有,看他们的眼神还挺奇怪,好像在看他们的笑话一样。 他们下意识闭上嘴。 桑景云这时对谭峥泓道:“我们回去吧。” “好!”谭峥泓立刻答应,跟在桑景云身后往回走。 那几个纨绔最喜欢找存在感,这会儿被人忽视,浑身不自在。 但他们拿谭峥泓和桑景云没招。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跟他们一样的小少爷,兴许还比他们有地位。 桑景云虽然穿得普通,但看气度,就知道她不是普通姑娘。 他们不敢得罪太过,只能任由两人离开,然后骂骂咧咧地进了南城书局。 他们大摇大摆地来到柜台前,买了一本《无名诀》,又一起离开。 等到了为首的那人家里,他们喊来这人的书童,让书童把书念给他们听。 一个星期前,在《新小说报》编辑部看到《西游记》连环画之后,他们非常喜欢。 之后,他们把《西游记》连环画给买全了,全都看过,又买了一套《真假千金》,让书童念给他们听。 至于自己看,那是不可能的,上面的字密密麻麻,他们看着眼晕,觉得累,不想看。 《真假千金》很好听,他们很喜欢,陆陆续续听完后,今天就又买了《无名诀》。 听之前,他们泡了茶,准备了点心,还聊了聊。 “这个云景,有点东西!” “牡丹小姐应该只是喜欢这家伙的故事,而不是喜欢这家伙的人!” “他一天写几千字,肯定没空出门了,这样的人,绝对长得丑!” “对!” 这些人越聊越觉得云景长得丑,要是长得好看,谁能忍住一直不出门? 几千字,这可是几千字啊! 他们一个小时写不到两百字,云景怕是一天要写十几个小时。 贬低了一番云景,他们就开始专心听《无名诀》。 这故事也太好听了! 《真假千金》他们虽觉得有意思,但没有迫切听到底的冲动,这本书却不同。 他们甚至想不睡觉把书听完。 “云景先生虽然长得丑,但或许是个武林高手?”其中一人道。 其他人纷纷点头,还有人道:“我认识一个气功高手,这书里说的内功,是不是气功?改天我们去练练?” 其他人纷纷赞同。 那个给他们念书的书童有些无语,他觉得这帮人真的有点笨。 但谁让他们投了个好胎?就算脑子不好使,他们也能富贵荣华。 桑景云带着谭峥泓离开南城书局以后,就问起那些人的来历。 谭峥泓将他们的身份如实告知,然后道:“桑小姐,我就见过他们一次,从不跟他们往来。” 桑景云道:“我相信你。” 谭峥泓闻言很是高兴,又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你以后要躲着那些人一点,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谭峥泓把为首的那个纨绔曾经为了牡丹闹自杀的事情说了,暗戳戳说他们坏话。 桑景云越听越好笑。 谭峥泓其实是个很正派的人,从不私底下说人坏话,没想到现在突然说上了。 是因为那几个纨绔之前一直对她挤眉弄眼? “桑小姐,你笑起来真好看。”谭峥泓这时开口。 桑景云又笑了:“我也觉得。” 她如今的模样,真的挺好看的。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夸谭峥泓:“你也很英俊,是我见过的人里,最英俊的一个。” 谭峥泓喜出望外。 桑景云觉得,若是要画谭峥泓现在的模样,需要在他周围加上粉红泡泡。 她之前没想着要恋爱,最近跟谭峥泓相处多了,倒是觉得谭峥泓挺不错的。 桑景云突然道:“谭峥泓,你要不要做我的男朋友?” 谭峥泓有些不解:“男朋友?” 桑景云给谭峥泓解释了一下男朋友的意思,最后道:“我想晚一点结婚,但现在,我们可以以结婚为目的,谈一场恋爱。” 谭峥泓偷偷掐了一下自己,喜出望外。 虽然他在自己父亲面前很自信,说自己迟早能住到桑家去,但心里其实有些没底。 现在有了桑景云这话,他的一颗心,才算是安定下来。 桑小姐要跟他恋爱! 这实在是让人无比开心的事情。 谭峥泓忙不迭答应,一副晕晕乎乎的模样。 桑景云见他这样,又想笑了。 其实她原本没打算这么快跟谭峥泓恋爱。 但两人如今的相处其实很亲近,跟恋爱已经没太大区别。 谭峥泓一直在追求她,她对谭峥泓也有好感,给谭峥泓一个名分也无妨。 至于往后……谭峥泓若是一直这样那最好,若是谭峥泓变了,那就分手。 反正她没有了谭峥泓,也能过得很好。 而且有一点是能确定的,就算将来哪天,谭峥泓不喜欢她了,以谭峥泓的性格,也不会害她。 谭峥泓激动了好一会儿才问:“桑小姐,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或者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吗?” 他现在太开心了,想给桑景云花钱。 桑景云道:“没有,我们回去吧,《真假千金》的稿件,你还没有完全校对好。” 确实如此,但是……谭峥泓跟在桑景云身后,茫然地挠了挠头发。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很小的时候,对未来就有所幻想,当时他想的,是他将来要对喜欢的女孩子表白,然后在对方答应他之后,给对方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可现在,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主动跟他确定了关系,然后带他回家工作…… 不管了,这样也很好! 云景先生,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了! 谭峥泓走着走着,忍不住蹦跶了几下,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 他现在真的太开心了! 他真的不需要因为牡丹什么的吃醋,桑小姐明显最喜欢他。 桑小姐还夸他是最英俊的。 两人到家时,桑钱氏看了谭峥泓一眼,有些不解:“景云,谭峥泓怎么了?” 桑景云道:“大概是太开心了。” 而她刚说完,谭峥泓就突然傻笑了一下。 桑景云略无奈,拉着人上楼工作去了。 她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写完,至于谭峥泓……《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她希望可以快点整理好。 谭峥泓元旦那天表白,到现在已经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两人相处时间非常多,最近这段时间,谭峥泓更是整日赖在她家。 桑景云很早就考虑过自己跟谭峥泓的关系,她是权衡过利弊之后,才决定和谭峥泓恋爱的。 既如此,这件事对她也就没有什么影响。 她依旧可以专注工作。 谭峥泓却不同,突然得知这么一个好消息,谭峥泓有些过于激动。 他根本静不下心工作,就一直看着桑景云,时不时傻笑一下。 怕影响了桑景云,他还不敢笑出声,只能捂着嘴笑。 他真的太快乐了,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他的快乐! 谭峥泓这会儿,甚至想出去跳个舞。 不行,不能做这种事情,真要这么干了,桑小姐一定会觉得他很蠢。 谭峥泓呆呆地看着手上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忍不住加了几句细节。 嗯,就是给俞少爷加了几句心理描写,金月季同意和俞少爷在一起的时候,俞少爷肯定像他一样兴奋! 加完,谭峥泓小心翼翼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他在英文版的书里加几句话,应该是可以的吧? 第118章 东兴 桑景云一直在学英语, 但自认在英文写作方面,是有所欠缺的。 她看过的英文小说非常少。 现在她的小说被翻译成英文,负责翻译的人觉得书里要加几句描写, 这有问题吗?没问题的! 她上辈子看外国名著,就注意到, 不同的译者翻译的小说,是有区别的。 同样的句子, 有些人将之翻译得非常美,有些人却翻译得不那么通顺, 昨天谭峥泓就说, 他用大白话翻译的一个句子, 被那个帮忙修改的人,改成了一句国外的谚语, 非常契合不说, 还从原本的十几个单词,变成了几个单词。 桑景云并不介意谭峥泓在翻译时, 给自己的小说增加一些描写。 谭峥泓道:“那我就增加了, 桑小姐你放心, 我只稍微加几句,不会改变意思。” 他没别的想法,就想给俞少爷加点神情动作,再加几句简单的描写。 这样会让俞少爷对金月季的感情, 显得更加自然。 他看了《真假千金》, 才意识到自己喜欢桑小姐。 也是因为他决定翻译这本书, 他们两人才有了非常多的相处时间,他才能打动桑小姐,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 这是他们的“定情信书”! 他一定要好好翻译, 好好打磨。 谭峥泓下定决心,然后忍不住又去看桑景云…… 谭峥泓满心雀跃,已经没工夫去关注别的事情,也忘记了今儿个,会有一篇东兴的文章在《上海日报》刊登。 但其他人,却是看到了这篇文章的。 这篇文章是桑景云看了牡丹的信之后写的。 文章讲述了风尘女子的身不由己,以及觉得,这种行业将来一定要取缔。 至于现在……桑景云知道,现在她管不了这个。 那么多女人,都是要吃饭的,但上海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 至于别的地方,有些地方,这会儿甚至会饿死人! 现代时,到了丰收时节,农村的稻田里全是沉甸甸的稻穗,这时可不一样! 在缺少化肥的民国时期,水稻和小麦的产量都很低,红薯和土豆的产量也远不如后世。 有时候遇到自然灾害,老百姓甚至收不回种下的种子。 老百姓的生活,真的太艰难了。 东兴的文章虽然让一些人不满,但也有一定道理,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也因此,最近《上海日报》紧俏了一些。 高汉林见状,就每天多印五百份报纸,最后也卖完了。 而这会儿,《上海日报》的读者,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原来那么多女子,都是被迫沦落风尘的!” “我之前总是嫌弃那些女子,觉得她们出卖身体赚钱,是想要不劳而获,但现在回头去看……这社会根本不曾给她们用别的方法养活自己的机会。” “都只是想要活着的苦命人。” …… 很多人因为这篇文章感慨万千,当然也有一些满脑子男盗女娼的人,觉得东兴写这样的文章,是因为吃醋。 他们觉得,东兴针对云景,都是因为牡丹,也因为这样,近来牡丹声名大噪。 这些事情,牡丹都是知道的。 她在报纸上向云景先生表达爱慕之情,虽被云景先生拒绝,却得到了很大好处。 她的身价高了一些,名气也大了一些。 正这么想着,牡丹身边的小丫头从外面进来:“小姐,今日我去《新小说报》那边,拿到了云景先生回给你的信!” 牡丹微微一愣,然后立刻接过信看起来。 给牡丹的信,桑景云本不打算让人誊抄,但谭峥泓主动提出要誊抄,她也就让谭峥泓帮着抄了一下。 谭峥泓虽然国文水平一般,但专门练过字,那一笔字不算差。 就是有些过于规整,像是正在读小学的学生写的。 牡丹年幼时家境不错,读过书,后来沦落风尘,为了抬身价,她更是从未放弃学习。 她的小楷,写得非常娟秀。 也因此,现在看到云景的信,她微微一愣。 这字跟她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愣过之后,她专心读里面的内容。 这一读,牡丹眼眶通红。 她给云景的信,并未写自己的难处,但云景看出来了,还鼓励了她,甚至帮她想了后路。 拍电影? 牡丹是知道电影的,很早就看过。 她将来,真的可以去拍电影? 仔细想想,确实是可以的,别人不让她拍,她甚至可以自己花钱去拍。 还有拍广告之类,也都可以试试,这总归是比当妓女要好很多的谋生手段。 “云景先生,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他已有妻子,我也配不上她。”牡丹叹气。 云景在报纸上回应她,说自己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 这让包括牡丹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云景已经成亲。 “小姐,你是最好的,谁都配得起。”那小丫头开口。 牡丹笑了笑没说话。 别说云景了,她想嫁个纨绔都难,人家爹妈看不上她。 或许只有那些平头百姓,会愿意娶她,但嫁给那些平头百姓,以后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那些臭男人找她寻欢作乐的时候不嫌弃,真娶到家里,就该嫌弃了。 牡丹将云景的信反复看了几遍,妥帖收好。 这会儿时间还早,也没有客人来找她,她也就歪在铺了厚厚皮毛的贵妃榻上,看今日的报纸。 牡丹对那些国家大事没兴趣,就喜欢看点小说,还有本地新闻。 因此,《上海日报》她一直有看。 这会儿,刚打开《上海日报》,她就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第119章 英文版准备印刷 谭大盛听到谭峥泓的话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谭峥泓很高兴:“爹, 我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了!桑小姐说,我们现在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也就是说, 将来我们会结婚!” 谭大盛听完有些无奈。 他儿子和桑景云相处,主动权全在桑景云, 他儿子竟然还很乐呵。 算了,若非他儿子是这样的人, 不一定能讨桑景云的欢心。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 谭大盛说不定会有意见, 但桑景云是云景。 桑景云还不到二十岁!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 纵然现在有钱,遇上点什么事情, 得罪个人, 可能就一切成空,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是他一心钻营, 想要个官职的原因。 但桑景云不一样, 桑景云写的书, 会一直在那里。 百年后,应该没人记得谭家,但肯定有很多人知道“云景”。 云景要是个男的,他贴钱都愿意把女儿嫁给对方, 云景是个女的, 他更是愿意让儿子把云景娶回家。 “你小子运气不错。”谭大盛开口。 桑景云是个运气好的, 他这个儿子也一样。 要是他儿子运气不好,又哪能认识云景? “那是!”谭峥泓激动地点头。 云景先生都喜欢他呢!他现在自信心膨胀。 谭大盛笑眯眯地看着儿子,又摸出一张庄票:“给你一百块钱, 你拿去给你的桑小姐买礼物。” 谭峥泓挥挥手道:“爹,不用了,桑小姐刚还了我五千银元,我不缺钱!” 这段时间,《无名诀》再版的版税和《真假千金》出版的版税,都已经给到桑景云手上。 之前《无名诀》只出了两万册,这次再版又是两万册,再加上《真假千金》出了四万册……桑景云拿的版税,已经够还谭峥泓。 昨日,桑景云就把钱还了。 谭大盛听完目瞪口呆:“你竟然还让人家还钱?你怎么想的?” 谭峥泓道:“我也不想,但桑小姐要还。” 桑小姐一定要还,他不敢不收。 “算了算了,随你吧。”谭大盛挥挥手,让谭峥泓离开。 谭峥泓却不想走,他在谭大盛面前坐下,对谭大盛道:“爹,你知道吗?桑小姐今天又夸我英俊!” 他兴冲冲地炫耀起来。 谭大盛在心里“呵”了一声。 他夫人的嘴,那才叫甜。 过些日子,他夫人就要来上海了,到时他也要在儿子面前炫耀。 谭大盛之前没把自己的妻子带来上海,是怕不安全。 但现在,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确定这里是安全的,他的工厂也已经开起来,那让他的妻子过来,也就没什么问题。 谭峥泓把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儿说出来,等说完,就道:“爹,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跑上楼。 上楼后,谭峥泓拿出《真假千金》的翻译稿,继续看起来。 今天下午他一直走神,耽误了工作,不如就晚上加班,把稿件给过一遍! 他想快点整理好英文版稿件,快点出英文版的书。 谭峥泓认真校对稿件,校对了一段时间之后,莫名想起桑景云,就开心地在房间里转悠。 转悠几圈,意识到自己还有工作,再回来继续工作…… 这个晚上,他太过兴奋,压根睡不着,也就一晚上没睡,将《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全部校对了一遍。 这稿件已经没有问题,明天让桑小姐看一看,然后就可以送去南洋出版了! 等等,不是明天,应该是今天。 这会儿都凌晨四点多了! 谭峥泓下楼,看到家里的厨娘已经起来,正慢悠悠在厨房忙碌,就道:“张妈,麻烦你给我烧点水,我要洗个澡!” 大早上的,谭峥泓洗了个澡,然后给自己梳了个三七分,带着张妈做的糯米团子去桑家。 这糯米团子的馅料有两种,一种是肉馅的,一种是豆沙馅的。 谭峥泓将之交给桑钱氏,就道:“奶奶,我家厨娘听说你们这里过清明会做糯米团子,就学着做了做。你尝尝看,看味道对不对。” 常年做饭的人,就算换了个食物做,也能做得很好吃。 谭峥泓带来的糯米团子味道非常好,桑景云每种口味都吃了一个,又喝了点粥,就已经很饱。 吃饱喝足,她带着谭峥泓回房间。 谭峥泓道:“桑小姐,《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我已经全部校对好,你看一看,若是没有问题,我就让人去印刷。” “全都校对好了?你昨晚上几点睡的?” 谭峥泓没说话,他总不能说自己昨晚上没睡。 桑景云本就有一些英文底子,又认真学了三个多月,要将英文版的《真假千金》看一遍,也不是不行。 但她不是很想看自己写的书,而且她看英文很慢,还需要谭峥泓讲解,会拖延这本书的出书时间。 简单翻了翻,挑了一些内容看,觉得没有问题,桑景云就道:“我觉得这书没有问题,你拿去印刷吧。” 谭峥泓道:“那我马上就安排人去印刷!” 一开始,诺伯特是想将书拿去英国印刷的。 但现在英国那边缺少劳动力,物价也飞涨,在英国印刷书籍不划算。 最后,诺伯特跟谭峥泓商量好,让谭峥泓在南洋那边找人印刷,印刷好之后,再送去英国出售。 谭峥泓答应下来。 英文版的《真假千金》,谭峥泓打算一次印刷五万本,两万本给诺伯特,剩下的三万本,则放在南洋各国出售。 他虽然联系到了出版社,但因为出版社对这本书不是很信任,因此印书的钱,要他承担,当然,书籍出售后的收益,也归他所有。 前段时间,谭峥泓就已经跟南洋那边的出版社商量好出书相关事宜,现在,他让人将稿件送过去,出版社直接就可以开始印刷。 其实谭峥泓想过要在上海印刷,但上海这边出版社,印刷英文传单之类的还行,手写后用印连环画的方法去印就行,但想要印刷英文书籍,就比较困难了。 唯一一家能承印英文书籍的出版社,开价还非常贵。 还是送去南洋印刷更方便。 谭峥泓依依不舍地跟桑景云告别,离开桑家忙碌起来。 而他这一忙,就忙了一整天,晚上倒头就睡。 谭峥泓忙着出《真假千金》英文版的时候,《真假千金》这本书,终于被送到上海以外的,很多大城市。 一道被送去的,还有加印的《无名诀》。 北京,某书店老板从书商那里知道加印的《无名诀》已经到货,很是高兴,连忙订了一百套,得知这个作者的新书《真假千金》也到了,就狠狠心,订了两百套。 据说上海的报纸,在连载《真假千金》的时候,销量比连载《无名诀》的时候还要高,这本书一定不愁卖! 中午,三百套书一起被送到书店老板手上。 书店老板让店里的伙计去搬书,自己则拿了一套《真假千金》翻看。 这一翻,老板惊喜万分。 这套书的印刷质量,瞧着比《无名诀》还要好,封面上的女子,更是画得非常漂亮。 说不定,有些人冲着这封面,就会将书给买了! 至于里面的内容…… 书店老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但翻开这书,上来就是千金小姐被人调换…… 绝大多数人,看到八卦内容都会想要看下去,书店老板也不例外。 他下意识就看下去,这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老板,你在看什么?”一个常客来书店,瞧见老板在专心看书,好奇地询问。 书店老板道:“我在看从上海送来的新书!这是云景先生最新力作,已经确定要在英国出版!” 那人平日里不怎么看小说,之前并未看过《无名诀》,问道:“云景先生是谁?这书竟然能在英国出版,我想一定是本好书,拿来给我看看。” 书店老板拿了一本给他,这人翻开,只看了没几页,就看到了孩子被调换的情节。 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但等下还有事情要做…… 这是一部能在英国出版的书,肯定不会差! 这人掏出一元钱,就买了一套《真假千金》,带着书离开。 而店老板这时,终于舍得放下书。 他拿了一张纸,将自己之前用来推销《真假千金》的话术写上去,又补了一句:“《无名诀》已到,欲购从速!” 让店里的伙计将招牌立到门口,店老板就继续看书。 这《真假千金》实在太有意思,他看得停不下来。 北京,很多店铺都做了一样的事情。 而其他一些城市,也有书店在整理刚到货的云景的书。 之前,《无名诀》总共就出了两万套,其中还有半数是在上海或者上海周边出售的,其他城市分到的也就不多。 一些小城市,甚至压根就没有铺货。 但这次不同。 《无名诀》加印后,只有数千本书被留在上海以及上海周边出售,其他的都被送去别处,于是,一些小城市的书店,便也分到一些。 上海来的小说,想来是好看受欢迎的,但一个银元一套,这价格实在太贵。 怕是很多人舍不得买书,会选择在店里站着看。 书店老板虽然这么想,但还是将书放在书架上。 他们书店不只卖书,还卖文具对联之类,那些人来蹭书看,看了之后觉得不好意思,说不定就会买点别的东西带走。 他就当是用这书来招揽生意。 第120章 销量 小城市的书店里, 店老板整理好从书商那里购入的来自上海的书籍后,就拿了一本《西游记》连环画翻看起来。 这书他之前看过一点,非常喜欢。 大城市的孩子, 竟然有这样的书可以看,着实让人羡慕。 这些书里的句读与众不同, 也让他惊讶。 他的大儿子,之前听人说了大城市的繁华以后, 就想去大城市看看,他原本是不同意的, 现在心里却有些松动。 就在他想着这件事的时候,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外面进来:“爹, 娘让我给你送饭。” 店老板听到大儿子的声音,脸上不自觉浮现笑容。 他放下书打算吃午饭, 同时开口:“店里新进了一些书, 你不是喜欢看书吗?可以留下看一看。” 说完,他就将手上的《西游记》连环画递给面前的少年。 这一册连环画, 正好是非常经典的《三打白骨精》。 少年看过《西游记》原著, 对这个故事并不陌生, 他还早已过了喜欢看连环画的年纪,因此对这书兴趣不大。 但自己父亲都递给自己了……少年翻开了这本连环画。 这一翻看,他就发现,这本连环画跟他以前看的那些是不一样的:“爹, 这书里的句读跟以前的不一样!” 书店老板开口:“这次送来好几本上海那边出版的书, 里面的句读都是这样的,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 少年对书店很熟悉,他听到自己父亲的话,直接就去找店里的新书, 很快就找到了《真假千金》和《无名诀》这两套书。 这两套书,看着都是小说,他有些失望,但还是将之从书架上拿下翻开。 果然,这书里也用了与众不同的句读。 原本挤在一起的文字,在加了句读之后,瞧着好读许多,他下意识就读下去。 若非下午还有事,他肯定舍不得将书放下! 这少年看的是《真假千金》。 他看了没多少,就看到了金月季的不甘,看到了金月季发自内心的呐喊。 他感同身受。 他从小就比较安静,喜欢观察周围的一切。 每次过年,看到家里的男性长辈一起喝酒聊天,而家里的女性长辈一直在忙,他就想,过年快乐的,大概只有他们这些孩子,还有那些男人。 在他们家,最好的东西总是先给他和他的弟弟,然后才轮到他们的姐妹,他和他弟弟可以去读书,但他聪明的姐姐,却早已出嫁。 家里的所有的资源,都是给他和他弟弟用的,他的姐妹能得到的,不过是一些嫁妆。 那些嫁妆,还是用男方的彩礼购置的。 这一切是不对的。 看了看手上的《真假千金》,少年愈发坚定要去大城市看看的想法。 他想到了什么,对自己的父亲道:“爹,这些书定价高,怕是很多人都买不起,但可以将书租给别人看,一本书租一天,收两个铜元,这样要不了多久就能回本。” 书店老板心里一动,当即答应下来。 少年笑了笑,打算介绍自己读书时认识的朋友来借书看。 这书,他父亲总共就进了几套,若是卖出去,只能被几个人看到。 但若是出租,会有很多人可以看到这些书。 书店老板没想那么多。 他只是觉得,出租比给人免费看要划算。 他将连环画和云景所著的两套书放在柜台边,写了出租价格。 一个铜元可以借两本连环画看,这个是必须在店里看的。 至于《真假千金》和《无名诀》,这两套书一共六本,一本书借一天,收两个铜元。 若是在店里看,不需要出押金,若是要带回家看,那需要另外出押金五角。 柜台边写着的字很是显眼,再加上有书店老板的儿子介绍,很快就有人来借书看。 一些孩子得了一枚银元,就跑来书店,租两本连环画看,而一些年轻人,则借了《真假千金》和《无名诀》看。 《无名诀》还好,他们只当个普通故事,但《真假千金》这本书,引起诸多争议。 很多人对金月季不满。 可就算他们不满金月季的行为,也不知不觉看完了这本书,并开始怀疑自己。 他们一直以来的想法,莫非真的是错的? 《真假千金》这套书,有知名文人帮忙写序。 这序言,是南城书局花钱请人写的,那文人拿了钱,自然不会说这书不好。 于是在这序言里,那文人将《真假千金》夸了又夸,说这本书写出了女性的困境和成长,能带领女性觉醒。 他还写了这本书的成绩,说这本书让《新小说报》的销量节节攀升,说这本书打动了在租界生活的洋人,以至于有英国人将之翻译成英文,打算带去英国出版…… 小地方的人对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不满,他们觉得女人不该是金月季那样的。 但看这个序,错的似乎不是金月季。 民国时期,各种思想激烈交汇,而这,只是其中之一。 小地方的人,第一次接触云景的小说,但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云景已经有一定知名度。 近来,俄国那边二十万工人罢工游行,逼得皇帝退位……这一切让很多人想到了《无名诀》里的情节,和这本书隐约透露出来的思想。 很多以前没有看过《无名诀》的人,也听说了这本书,或者在朋友那里看到了这本书。 他们看过听说过之后,就想去买书,但已经买不到了。 “这上海的出版社,出的书也太少了!” “这书该多出一点,该加印!” “也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买到书。” …… 他们正惦记着这本书,就得知这本书已经再版。 他们非常兴奋,前往书店购买,然后发现同时出售的,还有作者的新书。 这云景写书的速度,还真快! 当然,最让他们惊讶的,还是新书的宣传语。 “云景先生最新力作!已经翻译成英文,即将在英国出版!” “风靡上海的讲述女性觉醒的小说!” “洋人都爱看的小说,等你来看!” …… 之前《无名诀》的宣传,可没有这么夸张,这本书,难不成写得比《无名诀》还要好? 北京有很多不差钱的人。 一个银元一套的书,在他们看来算不得什么,很多人冲着《真假千金》被翻译成英文这件事,想也不想就买了书。 买回家之后,自然是要看的。 看《无名诀》的人,并非全是新式文人,毕竟这本书其实是一部武侠小说,很多人都爱看。 甚至北京这边很多清朝的王爷贝勒,都很喜欢《无名诀》这本书。 《真假千金》却不同。 这些人一边忍不住想知道后续,不知不觉看下去,一边忍不住骂云景。 这云景竟然以这样一个不安分的女子做主角,实在过分! 这女子着实大逆不道,她竟然觉得裹脚是男人想要束缚住女性! 他们用得着这么做? 那些女人,一直都头发长见识短,就知道掰扯家里家外那一点小事,即便不裹脚,她们也做不来大事! 自古以来的英雄人物,那可都是男人! 这些人对云景非常不满,但看到序言里说这本书将在英国出版,又觉得骂云景的时候没底气。 北京很多人,是面对过洋人的火炮的。 他们的心气儿早就散了。 洋人觉得好的东西,他们不敢骂。 而那些新式文人,在看到《真假千金》这本书后,却推崇备至。 “这书写的,不只是女性觉醒,它还反对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父权社会!” “里面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一个人若是一辈子都按照父母的安排去过自己的人生,那他这辈子,绝对没办法超过父母!” “聪明的父母会引导孩子去实现自己,愚昧的父母,却在努力将孩子变成跟自己一样愚昧的人。” …… 《真假千金》的主角是女性,可即便是男人,也会对这本书产生共鸣。 更何况,很多新式文人,本来就一直在呼吁要解放女性! 《真假千金》的销量,比之前的《无名诀》更好。 这些事情,桑景云是不清楚的,她这天早上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又等来了谭峥泓。 “桑小姐,《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我已经让人送去南洋那边的出版社,要不了一个月,这书就能出版,倒是我让人带一些回来给你!”谭峥泓看到桑景云就开口。 他前天晚上一晚上没睡,但昨天晚上好好睡了一觉,就又一点不累了。 只是看到桑景云,他还是有些害羞,有些不知所措。 跟桑小姐确定关系后,他们都没有好好聊过天,往后,他该如何跟桑小姐相处? 他是不是,可以牵一下桑小姐的手? 谭峥泓这么想着,目光落在桑景云的手上,脸不自觉红了。 第121章 清明 桑景云跟谭峥泓确定恋爱关系, 是因为他们的关系太密切了。 他们整日在一起,若还不确定关系,她会觉得自己挺渣的, 她家里人,也没法理解她的行为。 但跟谭峥泓做更进一步的接触, 这不在桑景云的计划里。 谭峥泓的年纪太小了,她的年纪更小。 现阶段, 他们应该把精力花在学习上,而不是恋爱上。 吃过饭, 桑景云就招呼谭峥泓上楼, 像之前一样与谭峥泓相处。 对此, 谭峥泓很失落。 这一切,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还以为, 在跟桑景云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他们会有一些更加亲密的行为。 怎么所有的一切, 都跟之前一模一样? 等等! 谭峥泓突然想到, 在很早以前, 他们两个就已经很亲密了。 他甚至可以随意进出桑景云的卧室! 很多未婚夫妻,都没有进过对方的卧室! 他还知道桑景云的笔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是东兴。 除了桑家人, 就只有他知道东兴其实是桑景云! 就连帮他投稿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那人是他的保镖, 只听他的话, 而他告诉对方,这是他写的稿件。 所以,桑小姐早就已经把他当成非常亲近的人。 若他主动一点, 说不定他们早已确定恋爱关系。 这么一想,谭峥泓有些羞愧。 他应该多对桑小姐表达爱慕之情,等着桑小姐同意,而不是让桑小姐主动提出交往。 谭峥泓想通之后,心情大好。 他坐在桑景云身边,认认真真地翻译《一个士兵》。 已经有翻译《真假千金》的经验,谭峥泓现在的翻译速度比之前要快很多,每天翻译四五千字不成问题。 在翻译的过程中,他还发现自己的英文水平和国文水平,都有所提升。 接下来这一周的时间,两人的生活很平静。 桑景云又用东兴的笔名写了两篇文章,发在《上海日报》上。 这个时代真的存在很多问题,桑景云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写文章揭露一下社会的黑暗,却还是可以的。 一个星期后,桑景云迎来了清明节,《一个士兵》这部小说,也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月。 在桑景云上辈子,她自幼生活的村子里的人对过清明很重视,但她对这个节日无感。 她穿越前,甚至已经有几年没去给家里过世的长辈上坟。 她小时候,她父母为了做生意常年不回家,清明节也都在外面过,并不回家祭拜家里长辈。 她长大后,自然有样学样。 但这是民国,人们对过清明这事儿,还是很重视的。 桑钱氏这段时间,时常说起从前。 早些年,桑元善身体没那么差的时候,他们一家会在清明前后抽空去嘉兴,祭拜桑元善的父母和其他亲人。 阿兰就是他们某次去祭拜的时候,从嘉兴带来的。 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年幼时,也跟着去过嘉兴,这样的惯例,一直到近几年才结束。 一来桑元善八十来岁,身体实在吃不消,二来桑家的情况不好,也就没有了这个心思。 今年,他们家虽然有了点钱,但缓过来没多久,自然不会想着要去嘉兴。 他们只打算在清明的前一天去上海县城,祭拜桑元善、桑元善的原配,以及陆盈的父母。 桑元善搬到上海后,曾在郊区买了一块不到半亩的地,当做桑家子孙后代的墓地。 因为这块地很小,旁边都是坟地,不值钱,因此即便之前桑家落魄了,也没有将之卖掉。 他们家扫墓,都是在清明前一天。 而各种准备工作,再往前一天,就已经开始。 今年的清明节,是在公历4月5日。 4月3日这天下午,桑钱氏带着阿兰和桑学文做了很多粽子,又做了很多糯米团子。 糯米团子当天下午就上锅蒸熟,而粽子等到晚饭后才下锅煮。 大火煮开后,再用小火煮了一段时间,然后将没燃尽的木头留在灶膛里,就能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粽子已经煮透。 桑家做的都是肉粽,足足有一大锅,不过他们人多,吃上两天,再送谭峥泓几个,也就没有了。 4日一大早,谭峥泓就来了桑家,还带来很多包好的虾仁馄饨。 因此,今天的早餐,吃的是肉粽和馄饨。 粽子里包的五花肉里的肥肉已经被煮化,吃着一点不油腻,吃一口粽子,吃点馄饨,味道那叫一个好。 桑景云吃了一个粽子一碗馄饨就饱了,谭峥泓和桑景英,却都吃了两个粽子。 吃的最少的是陆盈和桑景丽,两人分了一个粽子,又吃了点馄饨就饱了。 吃饱喝足,桑钱氏就开始准备上坟要用的各种东西。 粽子、青团、鱼、肉、鸡蛋、酒……桑钱氏装了两篮子,又拿出两个很大的布袋,袋子里装着的是她和阿兰一起,用锡箔折的元宝。 “他过世那会儿,来吊唁的人都让我多折点元宝烧给他,但我那会儿实在没钱,就只折了半袋子,当时他们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劲,觉得我亏待了他……”桑钱氏叹着气说桑元善的葬礼。 这事儿她常念叨,觉得对不住桑元善。 但桑景云觉得她已经做得很好,相比于死人,肯定是活人更重要。 那些元宝和篮子,都被桑钱氏交给了桑学文,又道:“到时我们回家拿个镰刀,也好把坟头的杂草给清理了。” 他们搬家时,大部分东西都搬到了租界,但农具啥的,留在了孤儿院旁边的房子里。 桑景云什么都不懂,就只看着桑钱氏收拾东西,同时低声询问身边的谭峥泓:“我们今天去扫墓,你也跟着去?”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好久没去孤儿院了,今天也没地方去扫墓……” 桑景云笑了笑:“我瞧着,我奶奶是不会赶你的,你想跟就跟着吧。” “嗯!”谭峥泓笑着应了,打算等下一直跟着,顺道见一见桑景云的爷爷。 他在桑家,听过很多桑元善的事情,知道桑景云小时候,是桑元善教导的。 他对桑元善,非常崇拜。 等一行人全部准备好,时间已经到了上午八点半。 他们一起出发,前往电车站。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好在并未下雨。 同时,这会儿的天气,也已经暖和起来。 上海这边,从4月开始,就不需要穿厚衣服了。 也就是现在还没有旗袍,桑景云觉得,若是有旗袍,从5月一直到10月,都能穿短袖旗袍,遇到比较冷的日子,多加个披肩就行。 桑家人挺多的,放现代绝对称得上大家庭,但在这个时代,有些人家去扫墓的时候,能出动二三十个人。 今天的电车上有很多跟他们一样,从租界前往上海县城扫墓的人。 从电车上下来,重新看到上海县城,桑景云有些恍惚。 他们是2月中旬搬家的,现在都4月了,之前那一个半月,她一直没有回来过。 桑景云认识的人不多,桑钱氏却是认识很多人的。 见到他们,那些人纷纷打招呼:“你们回来上坟?” “你们搬去租界好久了,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这是学文吧,半年没见,样子全变了!” “学文这是好了?真好!” …… 桑钱氏一一回答。 自家日子过得不好的时候,她耻于见人,现在总算可以笑脸迎人。 她这模样,那些跟桑家人打招呼的人,都看在眼里。 等桑家人离开,他们便议论起来。 “桑学文胖了很多,看来已经把大烟给戒了。” “没想到他能把烟戒了,真了不得。” “我看最了不得的是桑元善,他去世前应该都安排好了,所以才没让家里人受苦。” “桑元善是了不得。要不是他太疼桑学文,桑学文被姜老二算计了,桑家现在肯定还过着好日子!” “桑学文的大女儿年纪不小了吧?成亲了没?” “应该没有,但那小姑娘身边跟了个小伙子,我瞅着好事将近。” …… 他们聊桑家人,然后又说起姜老二。 姜老二被判了死刑,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枪毙,真是大快人心! 因为人多,陆盈又走不了远路,桑景云花钱叫了一艘船。 在上海县城时,一直笑容满面的桑钱氏,在上船后,就收了笑容。 等船离开县城范围,来到上海南郊,她的脸上更是带上浓浓的哀伤。 桑学文自出门后一直很沉默,这会儿更是一言不发,一双手紧紧抓住自己手上的篮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船上的气氛,突然就凝重起来。 谭峥泓跟桑景云一起坐在船头。 四月的江南风光很好,身边还坐着自己喜欢的人,谭峥泓心情很好。 但桑家人都很沉默,他也就不好表现出什么来,只能时不时偷看桑景云。 一想到桑景云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他就非常开心。 船先在孤儿院附近停下。 桑钱氏道:“我上去拿东西,然后我们去祭拜元善,之后再去祭拜陆家人。” 他们这次过来,除了要祭拜桑元善以外,还要祭拜陆盈的父母。 陆盈的弟弟陆政安十年前外出读书后,就音讯全无。 每年清明,都是陆盈带着桑学文和几个儿女,去陆家夫妇坟前祭拜。 陆盈应了一声。 与此同时,一艘来自日本的客轮停靠在上海码头。 一个三十多岁,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拎着行李箱,带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子和两个孩子从船上下来。 第122章 陆政安 大概十五年前, 陆政安的父亲突然生了病,拖了许久都治不好。 陆家是书香门第,但家财不丰, 为了给陆父治病,家里的存款消耗一空。 因家中拮据, 照顾陆父的工作都落在陆母头上,把陆母累得够呛。 陆父在床上躺了两年, 最终还是没了命。 照顾了陆父两年,本就已经疲惫不堪的陆母强撑着身体操办陆父的丧事, 操办完就跟着病倒, 没多久就去了。 陆家当时已经没什么钱, 但在县城有一个宅子一个铺子,在乡下还有几十亩田地。 当时陆家家族里的长辈都劝陆政安在上海找个工作, 然后娶妻生子安安生生地过日子, 但陆政安不同意。 陆政安有同学去日本留学了,他也想去留学。 因此, 他变卖了家里的宅子铺子田地, 拿着钱离开上海, 前往日本。 去欧洲或者美国留学需要很多钱,因此在晚清时,很多人选择去日本留学。 一开始,去的大多是公费留学生, 自费前往的很少, 但在1901年, 清政府大力提倡青年学生出国留学之后,有很多人自费去日本留学。 1903年,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还只有一千多人, 到1905年时,已经暴涨到八千多人,甚至还有说法,说实际人数超过一万人。 陆政安就是在这个时期前往日本留学的。 当时,很多中国学生涌入日本,他们中还有一些人娶了日本妻子,陆政安就是其中之一。 毕业后,他本想回上海,但恰逢妻子有孕,不能远行,他也就留在了日本。 一直到最近,他接到自己在日本留学时的好友的信,邀请他回上海担任大学教授,他才带着妻儿回国。 十多年没回来,陆政安发现上海已经大变样,不免感慨万千。 因客轮到港的时间并不确定,因而没人来接,陆政安就叫了两辆黄包车,让车夫拉着他们,前往他朋友提前帮他找好的住处。 陆政安在上海,是有个姐姐的,但他与姐姐姐夫关系不是很好,就不想去叨扰。 当年,他父亲病重,他母亲实在无力照顾,就想让他姐姐回家帮忙照顾父亲一段时间,不想他姐断然拒绝。 后来他父亲去世,母亲病重,他姐倒是回家照顾了一段时间,但只在白天照顾,一到晚上,他那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姐夫,就会将他姐接走,而他姐从不留恋。 陆政安觉得自己的姐姐,有些不孝。 他对桑学文的意见,就更大了。 他不明白,他的父母为何要把姐姐嫁给桑学文这么一个纨绔,桑学文的行事作风,他是处处看不惯。 他觉得他姐那般不孝,多半是桑学文撺掇的。 黄包车车夫拉着陆政安,用带节奏的脚步在上海的街道上奔跑,飞快向前。 陆政安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注意到街边有人摆摊卖用线穿起的元宝之类,就开口询问车夫。 车夫当即道;“要过清明了,因而很多人折了元宝拿来卖。” 要过清明了?陆政安微微一愣,算了算时间,发现确实如此。 他去日本后,十多年没回国,自然也没有去看过父母。 等今日安顿好,明日他一定要去父母坟前看看。 陆政安惦记着要去给父母上坟的时候,桑家人正站在桑元善的坟前。 桑元善的坟和他原配的坟挨在一起,桑钱氏指了指桑元善另一边的位置,说自己将来会葬在这里,又说桑学文可以葬在他旁边。 这时的人有提前给自己准备坟地、棺材、寿衣的习俗,说这些的时候,桑钱氏一点不觉得不对。 桑景云听着,却忍不住叹气。 往后时局变化很大,二十年后,上海甚至会沦陷,也不知道到时候,这坟地能不能保下。 叹气之后,桑景云注意到桑元善原配的坟修得很好,墓碑看着也不便宜,桑元善的坟却比较潦草,想来是当时没钱的缘故。 来的路上,桑钱氏有些不开心,但真到了桑元善坟前,却不难受了,只絮絮叨叨地跟桑元善说家里的情况。 也就桑学文哭倒在坟前,他这人其实挺爱干净,这时却什么都顾不得,趴在泥地里泪流满面。 被他感染,陆盈桑景英等人的眼眶也都红了,默默流泪。 桑景云也有些动容,然而她一转头,竟瞧见谭峥泓的睫毛上挂了泪花,瞧着比她还伤心。 她心里各种悲伤的情绪瞬间消失,哭不出来了。 她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因为没有跟桑元善相处过,对桑元善的感情,也就没有其他人那么深。 他们在桑元善坟前待了许久,烧了许多纸钱和元宝。 桑景英和桑景雄还被安排着清理了坟地的杂草,桑学文这个当儿子的,更是哭哭啼啼地掘了土,放在坟墓顶上。 这些土坟,是需要在上坟时给它添一点土的。 若是一直不添土,风吹雨淋之下,土坟会越来越低,到最后就找不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对点燃的蜡烛,被燃尽了。 桑钱氏见状,就撤了供品,分给家里人吃:“都中午了,你们肯定饿了,吃点粽子吧。吃完我们就去陆家那边看看。” 桑景云接了粽子吃,冷粽子味道没那么好,但总比饿肚子强。 说起来,她上辈子年幼时,挺喜欢清明上坟这个活动的,因为上完坟可以吃供品。 谭峥泓也被分到了一个粽子,还有一个水煮蛋。 其他人不哭之后,他便也不觉得伤心了。 高高兴兴地吃了粽子和水煮蛋,他又跟着桑家人去祭拜陆盈的父母。 桑钱氏没有赶他,真好! 桑钱氏他们自然不会赶谭峥泓,谭峥泓这么上赶着,他们已经把谭峥泓当家里人看。 没有催着桑景云和谭峥泓成亲,是因为桑景云不愿意。 因为这个原因,原先看谭峥泓有些不顺眼的桑景英等人,都对谭峥泓没意见了。 陆盈父母的坟也修得不怎么样,这里的杂草更多。 桑学文之前在桑元善坟前号啕大哭,到了这里倒是不哭了,对陆盈道:“我去拔草,你把供品摆好。” 陆盈也没哭,应了一声就开始忙活,至于桑钱氏和阿兰,她们都没有过来。 这是陆家的长辈,没有她们来上坟的道理。 陆盈很快就将供品摆好,又点燃蜡烛,拿了元宝出来烧,同时招呼桑景云等人去拜一拜。 不用跪下,双手合十拜一拜就成。 拜完,见杂草已经被桑学文清理干净,陆盈就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这就回去吧。” 她把供品撤了,留下蜡烛继续烧,带着桑景云他们就走。 整个祭拜流程是走全了的,但明显没有什么感情。 桑景云回忆了一下,发现陆盈之前带他们来祭拜自己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从未哭过。 桑家人对这一点习以为常,倒是谭峥泓有些不理解,毕竟之前在桑元善坟前,陆盈哭得挺伤心的。 桑景云知道陆盈会这样的原因。 陆盈跟父母的感情并不好。 陆父经营不善,陆家在陆盈长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家里的日子已经过得捉襟见肘。 然后陆父就把不满十六的陆盈嫁给了桑学文。 桑家当时出了一大笔彩礼,结果陆家只拿其中一小部分给陆盈当嫁妆,剩下的都自己花用了。 也就是说,陆盈的嫁妆,其实是桑家给的一小部分财物。 这也就算了,后来陆父生病,陆母又陆陆续续,跟桑家借了不少钱。 她甚至还想让陆盈去照顾陆父。 不说当时正好是陆盈怀桑景英生桑景英的时候,就说陆盈的身体…… 陆盈身形娇小,比桑景云矮了好些,身高只有一米五五。 她还是个小脚女人,多走点路都吃不消。 桑家败落后,桑钱氏都不敢让她多干活,陆家竟然让刚生完不久的她去照顾陆父,也真是想得出来。 关键陆家不是没人了,陆盈的弟弟长得人高马大的。 陆家也不是没钱了,他们甚至还有钱供陆盈的弟弟读好学校。 后来陆父去世,陆母生病,陆盈惦记母亲,到底还是去照顾了,结果陆母一句体贴话都没有,日日念叨的,都是让她帮衬弟弟的话。 陆盈并不强壮,白日里照顾母亲已经很累,晚上就回家休息,想着自己弟弟也能看顾母亲,结果呢? 她母亲晚上要如厕,舍不得叫醒弟弟,也不好意思喊她弟弟,就干脆尿在床上,让她白天过去洗床单。 幸好桑学文看不过去,雇了个人帮忙,她才没有被累趴下。 陆家其实是欠了桑家不少钱的,结果她弟弟卖房卖地拿了钱以后,就这么走了,压根没提还钱的事情。 多亏了桑家厚道不计较。 陆盈就算不怎么接触外人,也知道自己若是嫁到别人家,家里人折腾出这么多事情,自己的日子肯定是要不好过的。 桑景云觉得,陆盈对桑学文不离不弃,愿意把自己的嫁妆拿给桑学文花,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此外,在陆盈心里,桑元善这个公爹,搞不好比亲爹更亲近。 第123章 寻亲 桑景云想得没错, 在陆盈心里,她亲爹比不上桑元善这个公爹。 她未满十六就嫁给桑学文,现在大女儿都十七八岁了, 她在桑家生活的时间,远比她在陆家生活的时间长。 更何况她在陆家时, 跟自己的父亲相处极少。 她父亲每次瞧见她,都要训斥她几句, 对着她的时候向来没个笑脸,桑元善却不同。 刚嫁到桑家时, 她忐忑不安, 非常害怕, 桑元善肯定看出来了,对她非常温和, 还反复叮嘱桑学文, 让桑学文好好照顾她。 也是巧了,桑学文一直想要弟弟妹妹, 在桑元善的叮嘱下, 桑学文把她当妹妹照顾, 对她非常好,在外面瞧见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回来给她。 她在家时,多吃几筷子好菜都会被母亲说, 到了桑家后, 桑学文却会将她喜欢的菜端到她面前, 劝她多吃点。 她在桑家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惦记娘家了。 后来生了桑景云,见公婆丈夫对女儿这么好, 再想想自己的从前,对父母的感情就更淡了。 当然,那到底是她的父母,在他们去世前后,她没少忙活,他们去世时,她也狠狠地哭过。 但现在人都死了十几年了……陆盈平日里,都想不起他们。 这会儿,她更是只想回家多看几页书。 老师跟她说,若是她学得好,可以跳级。 学校学费挺贵的,若是可以跳级,能给她女儿省下很多钱,陆盈是想跳级的。 这么想着,陆盈看了桑景云一眼,忍不住笑了笑。 她以前都不知道,原来女孩子还能这么过。 看到跟在桑景云身边的谭峥泓,陆盈大着胆子问:“峥泓,你要不要再吃点东西?” 谭峥泓道:“不用了,陆姨,之前去孤儿院那边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了,让他们准备点吃的,待会儿我们过去的时候,可以吃点热乎的。” 热乎的东西肯定比供品好吃。 陆盈不再劝吃,把装了供品的篮子给桑学文,然后在桑钱氏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上船。 见自己大女儿轻轻松松上船,脚步轻盈,陆盈又笑了笑。 桑景云小时候身体很不好,她还以为这孩子长大后,会跟自己一样瘦瘦小小。 结果这半年,桑景云饭量大增,又时常往外跑,不仅个子高了,身体也壮实了。 想到桑景云说,好好吃饭多运动多晒太阳能长个子,她就想起从前。 她年少时,整日在屋里待着,吃多了还会被念叨,也难怪不长个子。 桑景云今天包了船,船夫一直在等他们。 他们上船后,就又将他们送到孤儿院那边。 钱表姑带着一群孩子在门口等着,瞧见他们就笑道:“我就说你们该回来了!” 而江来,他带着一群孩子,给桑景云他们唱了一首欢迎的歌。 之前来拿工具的时候,谭峥泓给了钱表姑一个银元,让钱表姑准备点吃的。 这会儿,钱表姑也就端上来好些菜,看分量,就知道她把那一个银元,实打实用进去了。 既然过来了,谭峥泓就了解了一下孤儿院的情况,陆盈和桑景丽,则跟她们之前的同学聊起来。 桑景云坐在谭峥泓身边,对孤儿院也算是有了点了解。 这段时间,孤儿院的孩子又增加了几个,多是刚出生的女婴。 孤儿院收留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其实成本不高,像江来这样的孩子,已经能靠着做手工赚到可以养活自己的钱。 孤儿院现在给他提供的,也就是一个住处。 但抚养女婴的成本很大。 这时没有奶粉,也就是说,孤儿院必须给女婴请奶娘。 幸好,孩子养上几个月,就能喝羊奶吃辅食了,到时情况会好很多。 至于带孩子,这时农村都是大点的孩子带小点的孩子,他们孤儿院也是如此。 因为孤儿院的孩子都是睡大通铺,房间里还会安排个人看着,也就不用担心出现大孩子虐待小孩子的情况。 他们这个孤儿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不能保证是最好的,但绝对是不错的。 桑景云看过孤儿院的情况后,就跟桑家人商量,把他们之前住的房子,借给孤儿院用。 “奶奶,房子一直不住人容易坏,我们的房子可以借给孤儿院用,当做他们上课或者白天活动的地方,他们还能在院子里种点菜。” 房子一直不住人,确实容易坏,拿来给孩子们当教室的话,屋子里有了人气,会好很多, 孤儿院那边,还肯定会维护一下这房子。 桑钱氏答应下来,桑景云也就跟谭峥泓说了这件事,又道:“以后可以让姚老师和保镖住我家的房子,也能住得舒服一点。” 孤儿院一般是不会遇到危险的,真遇到了,两边紧挨着,保镖跑过去也来得及。 主要是这孤儿院的孩子,大概率会越来越多,保镖和姚同丰住到她家的房子里,也能腾出房间来安置孩子。 谭峥泓答应下来:“好!桑小姐,你真是个好人!” 他办孤儿院,就是因为看了桑景云写的《大头菜的一生》。 桑景云真的很善良!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眼睛亮晶晶的。 桑景云见他这模样,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 谭峥泓不明所以,桑小姐为什么要摸他的脑袋? 在孤儿院待到下午三点,桑家人才返程,之后,谭峥泓又在桑家吃了晚饭。 他回家的时候,谭大盛轻哼:“你这臭小子,整日不着家,简直就是给人当上门女婿去了。” 谭峥泓道:“爹,我是学你的啊!” 他爹当初就一直住在他姥姥姥爷家,后来发达了,他们也还是跟姥姥姥爷住在一起。 谭大盛无言以对。 另一边,陆政安正跟邀请自己回上海的同学喝酒聊天,诉说以前在日本的种种。 陆政安的同学是复旦大学的教授,他邀请陆政安回国,是想让陆政安到复旦大学教法律。 这会儿,两人就在探讨各种法律相关的内容,感叹国内的法律不够完善,甚至于很多地方,法律完全无用。 两人越说越难受,他们都去过国外,也就觉得自己的国家,处处比不上国外。 这如何不让人伤心难过? 一直到天暗下来,两人才依依惜别。 陆政安回家时已经很晚,但他的妻子高桥千穗还在等着他。 见他回来,高桥千穗立刻上前给他递鞋子,帮他拿衣服,又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总之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陆政安对这个妻子很喜欢,他笑起来,用日语道:“我不饿,不用吃东西,我们早点睡,明日还要去扫墓。” 高桥千穗应下,又问扫墓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陆政安以前从不插手这些事情,并不知道清明去扫墓都要准备什么。 在出国前的很多年里,因为他忙着读书,过清明的时候,时常是不去扫墓的。 毕竟一来一回,要花许多时间。 回忆了一下,陆政安道:“准备一些吃的,再准备一些酒水,应当就可以了。” 陆政安喝了酒,很快就睡下,等他早上起来,高桥千穗已经准备好早餐,又做了一些扫墓用的食物。 他们家里的食物,是陆政安的朋友在得知他们到来以后,让下人准备的,并不丰富,高桥千穗做的吃食也就比较简单。 陆政安吃过,带着她就前往上海县城。 上海变了很多,但上海县城在这十几年里,变化并不大。 街道都是老样子,还有很多陆政安记忆里的铺子开着。 陆政安给高桥千穗讲述周围的一切,同时往桑家所在的地方走去。 虽然他对姐姐姐夫不满,但他既然回来了,肯定要去拜访一下。 想到这里,陆政安又跟妻子说了自己家里的情况,还道:“我出国前,找过我姐姐,跟她说我要出国留学。别人家的姐姐遇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关心弟弟一番,再给弟弟准备些东西,我姐姐却只跟我说,她没有钱,不会出钱供我读书。” 陆政安还记得自己当时的羞愤。 他是去跟陆盈告别的,陆盈呢?把他当成上门要钱的! 陆盈嫁得好,夫家有钱,但他并不稀罕,绝不会扒着桑家要钱! 在外求学期间,他吃了很多苦,期间也想过要给陆盈写信。 但他不想对陆盈服软,也就忍了下来。 陆盈都说不会给他钱了,他总不能还厚着脸皮去要。 来到桑家门口,陆政安就发现了不对。 这宅子被封了! 桑家莫不是出事了? 陆政安立刻找人询问桑家的情况。 这附近居民,对桑家都很了解,听陆政安问起,就道:“桑家被桑学文败光了,就一年多以前吧,这宅子也被卖了。” 陆政安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一直都知道,桑学文不靠谱! 当初桑家人把他当穷亲戚,看不起他,现在呢,桑家败落了! 陆政安又问:“那桑家人现在住在何处?”他那个姐姐,莫非是租了个小房子居住?也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是怎么样的苦日子。 陆政安询问的人开口:“他们搬去租界住了。” 陆政安愣住。 第124章 借书 桑家的经历, 对桑家这些左邻右舍来说,堪称离奇,很适合拿来说道。 被陆政安叫住询问的是一位大娘, 她闲来没事,更是喜欢跟人东家长西家短地聊天。 她在得知陆政安是陆盈那个十多年前一走就没影的弟弟之后, 就将桑家的事情和盘托出。 以前,这些左邻右舍都是厌恶桑学文的, 觉得桑学文不学好。 但最近风向有变。 随着东兴写文章历述姜老二罪行,随着姜老二倒台, 姜老二做过的事情被一一公开。他曾经设局坑害包括桑学文在内的某些有钱人家的傻儿子的事情, 现在上海县城的人, 都已经知晓。 桑学文确实不成器,但要是没有姜老二这样的人, 他也就是在县城招猫逗狗, 吃喝玩乐而已,从不干坏事。 桑家的家教, 一直不错。 这桑家, 是被姜老二给害惨的! 这位大娘是看着桑学文长大的, 桑学文长得好还嘴甜,她一直挺喜欢。 至于前几年桑学文不像样……桑学文也没祸害他们家不是? 这个大娘站桑家这边说了说桑家的经历,期间她一个劲儿地说姜老二坏话,还提到了桑家的宅子。 桑家这宅子, 在桑家出事后, 就被姜老二的弟弟占了。 现在姜老二的弟弟受到牵连也进了大牢, 这宅子就充了公。 对此,桑家的这位邻居大娘还很不忿:“这是桑家的房子,按理该还给桑家, 唉,我跟你姐的婆婆关系不错的,盼着她能住回来呢!” 陆政安见这个大娘拉拉杂杂说了许多,一直没说到正题上,忍不住问:“大娘,你说我姐他们搬去了租界,他们现在住在何处?” 这个大娘道:“那我就不知道了,桑家人没提,不过你去打听一下,应该能打听到,昨儿个桑家人还回来上坟了呢。” “桑家不是败落了吗?他们又是如何搬去租界的?”陆政安又问。 这个大娘开口:“桑家虽然败落了,但桑元善是什么人啊!他是留了后手的!偷摸留下许多钱财呢!一开始他们一家子确实过了一段时间苦日子,那应该是他想让桑学文改好故意的。后来桑学文改好,他们家就拿出钱来过好日子了。” 提到这个,这大娘又开始夸桑家的两个孙子,说他们都是聪明伶俐的,老大半工半读小小年纪就能挣钱,小的才十来岁,也愿意去糕点铺做工。 其实桑景云也聪明,有一阵儿还在县城给人写信挣钱,但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给人写信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这位大娘也就没多提。 陆政安听得直皱眉。 桑元善一走,桑家就剩下一群没见识的人了! 在他看来,即便是借钱,也要让孩子读书,又哪能半工半读,以及小小年纪就出去做工? 这是耽搁了孩子! 陆政安正这么想着,他四岁的儿子拉了拉他的衣服,问他什么时候走。 小孩子见自己父亲一直跟人聊天就是不走,有些不耐烦了。 这孩子是在日本长大的,母亲又是日本人,说的自然是日语,陆政安也用日语回复:“我们很快就走了。” 跟陆政安聊天的大娘听到陆政安说的话,忍不住问:“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宁波还是温州话?” 这说的话,她怎么没听懂?又不像是那些北方人说的话。 陆政安带了点自豪道:“是日语,我去了日本留学,妻子也是日本人。” 在陆政安看来,能娶到日本妻子,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然而他这话一出口,那大娘就变了脸色:“日本人啊……我要回家去了,不跟你聊了。” 说完,她快步离开,还用手拍打了几下衣服,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那日本人,可是会下蛊的,她跟日本人说话,要是染上血吸虫病咋办? 文化人都知道,国内的血吸虫被命名为“日本血吸虫”,是因为这是日本人先发现的。 但那些大爷大妈不知道,他们只信流言。 而且就算没有血吸虫这事儿……看看《真假千金》吧!那些日本人还偷他们的养蚕技术,抢他们的丝绸生意! 桑家的丝绸生意出问题,肯定是因为日本人作祟,那些日本人,就不是好东西! 什么甲午战争,什么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什么日本占了山东……这些事情,上海那些不识字的老百姓是不大清楚的。 但是云景先生写的小说,他们很喜欢,对那些日本人,也就很是不喜。 陆政安被这个大娘嫌弃,怒从心起。 他从日本留学回来,自认学识超过国内绝大多数人,觉得自己该被人追捧,该像现在某些知名的新式文人一样,有一堆拥趸。 结果呢?一个普通老婆子,竟然还嫌弃他! 但陆政安什么都做不了,他只能憋屈地雇了一艘船,去乡下找自己爹娘的坟墓。 对,找。 虽说当年下葬,陆政安全程参与,但十几年过去,他已经有些记不清地方。 陆政安雇的船上的船夫没听过《真假千金》,只看过唱戏的那些人唱《无名诀》里的片段,因此对高桥千穗没意见。 甚至他都不知道高桥千穗是日本人,只当这是一个外地人。 一些外地人说的话,就是听不懂的。 但他也有些看不上陆政安。 这人说是要去给爹娘上坟,结果连爹娘的坟都找不着,真是个不孝子! 而且他去上坟,竟然连纸钱都不准备,也不见拿个铁铲啥的……他不打算给自己爹娘的坟添点土? 陆政安到底还是找到了自己父母的坟墓。 杂草已经被清理过,坟前还有燃尽的蜡烛,看得出来,他姐来过。 他姐倒也不算无可救药,并没有忘了父母。 陆政安站在父母坟前,想到父母从前对自己的关心爱护,神情凄然。 高桥千穗却是拿出自己准备的东西,准备祭拜公婆。 高桥千穗昨日听了陆政安的话之后,就按照日本的习俗,准备了清酒和点心等。 因为时间紧迫,她对上海又不熟悉,不敢出去购物,准备的点心就只是一些饭团。 若非她从日本千里迢迢带回来一些清酒,怕是连酒都没有。 她拿出抹布将墓碑和坟墓前的石板擦得干干净净,又把东西摆上,恭恭敬敬地跪下。 陆政安瞧见这一幕有些感动。 也是巧了,这时,有陆家的远亲来这边上坟。 那人已经有些认不出陆政安,但他知道这坟是陆政安父母的,也就猜出了陆政安的身份:“陆政安?你回来了?你怎么就拿点饭来上坟?” 他们这里清明上坟,有些阔绰的人家,会准备许多东西。 这人家中贫穷,准备的东西很少,但也有自家从河里抓的小鲫鱼、鸡蛋、一小块咸猪肉、几块豆腐干、几个没有馅的糯米团子和两个柿饼。 也算是有鱼有肉有“鸡”,还有点心水果加起来共六样东西,再加上酒水米饭,瞧着就很丰盛了。 普通人家,基本都是这样的规格,花不了多少钱还好看。 陆政安的穿着打扮比他好了不知道多少,怎么供品这么寒碜? 陆政安这时也注意到了不对,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看得面红耳赤。 陆政安这边的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桑家这会儿已经开始吃午饭。 对这时的人来说,清明挺重要的,他们家除了包粽子做青团以外,还杀鸡煮肉。 今日桌上,就有鸡肉和咸肉。 这时的人为了方便保存,咸肉都挺咸,桑景云兴趣不大,但咸肉上连着的排骨她是喜欢的,就拿了一根啃。 另一根在桑景丽手上。 至于桑景英和桑景雄,他们对骨头没兴趣,抢着吃肥肉多的五花肉。 吃鸡肉的时候,他们也抢着吃肉多的鸡胸。 桑景云啃完排骨又开始啃鸡翅膀,对鸡胸肉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吃过饭,桑景云就跟着谭峥泓出了门,打算去顾教授那里还书,顺便借一本新书。 去的路上,桑景云问起谭峥泓入学的事情。 谭峥泓打算今年下半年去复旦大学读书。 谭峥泓道:“我入学的事情不成问题,只要不学那些要求国文成绩好的学科就行!桑小姐,我的英文水平,搞不好比学校里的教授还好。” 他花两个多月翻译了《真假千金》,翻译完之后还请人校对,自己再看一遍……谭峥泓对自己现在的英文水平非常自信。 要知道他之前,可是在南洋读了十多年英国人办的,全英文授课的学校的。 桑景云道:“没问题就好,等你读了大学,我想跟着去里面看看。” 桑景云对这时的大学很好奇,很想去看看。 不过自己去读,那就算了。 一来她要读,只能读女子学校,二来这时的大学学的东西很多,她如果去上学,就没空写小说了。 “好,桑小姐,到时候我带你去参观。”大学校园没有不许外人进去的规定,到时他完全可以带桑小姐去参观。 想到了什么,谭峥泓又道:“桑小姐,复旦大学的图书馆里有很多书,你若想找资料,可以跟我一起去借书。” 桑景云笑着答应下来,又从谭峥泓那里得知,今年复旦大学不只要改名,还会多招一些学生,当然也多招了老师。 挺好的,他们国家现在急需人才。 桑景云和谭峥泓一起来到顾教授家中,就见顾教授又在跟人谈天说地。 每逢节假日,顾教授都会邀人来家中,说各种事情,说着说着还会吵起来,这会儿他们就在为昨日报纸上刊登的东兴的文章吵架。 第125章 宴会 等桑景云把最近新到的报纸看了看, 又选好要借的书出来,就见顾教授他们已经不吵架了,倒是同仇敌忾, 在骂同校几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教授。 清末民初,去日本留学的中国人非常多, 而日本接纳这些留学生,是有原因的。 日本方面, 希望培养亲日的中国留学生,并依靠他们控制中国。 日本早就有成为东亚霸主的想法, 对中国更是觊觎已久。 因此, 当时那些公费留学生, 不仅可以得到清政府的补贴,还能得到日本政府的补贴。 当然, 日本给的补贴, 是从清政府给日本的“赔款”里出的,当时清政府给日本的赔款, 着实养肥了这个国家! 而日本这样的做法, 颇有成效。 那些去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里, 有热爱祖国,回国后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坚定抗日的人,但也有处处觉得日本好, 恨不得生为日本人的人。 这些人还团结起来, 与那些从欧美留学回来的人对抗。 总之这个时代, 各种派系很多。 “日本狼子野心,那些人竟视而不见!”顾教授很生气,开始骂日本。 桑景云通过顾教授的言语得知, 中国留学生去日本读的学校,相当于后世的公办技校,学的只是一技之长,并不能学到高精尖的技术,没办法回国振兴国家,但会接受一堆日本方面想让他们接受的思想。 有些人不会被洗脑,但也有很多人,被日本人洗脑,甚至处处为日本说好话。 顾教授觉得,现阶段他们国家应该远交近攻,亲近英美等国,抵抗日本。 原本还应该抵抗沙俄,要知道1900年时,沙俄是占据东北三省,意图吞并中国、朝鲜、日本等地的。 日本和清政府原本关系很差,就是因为有沙俄这个共同的敌人,双方才和好,清政府才往日本送留学生。 后来日本担心沙俄占据东北,会影响他们的利益,就发动了日俄战争,之后俄国战败,退出东北,沙俄的对中国的威胁才减少许多。 现如今他们那边局势复杂,中国最大的威胁,无疑是日本。 桑景云听到顾教授的话,暗暗叹气。 如今的中国,真的是一块香馍馍,有无数人觊觎。 想要强大起来,其实靠别人一点用都没有,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桑景云和谭峥泓从顾教授这里离开时,已经下午三四点。 路上,桑景云遇到了一个说日语的男人,这人身边还带着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和两个孩子。 她听不懂那人的话,但知道那是日语,本能地多看了几眼。 陆政安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闭上嘴不说话。 他刚从上海县城回来。 去扫墓前,他觉得自己是衣锦还乡,想让人看看自己多么有出息。 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当了大学教授,还娶了日本人做妻子,妥妥的成功人士。 然而他去桑家没见到人,去扫墓还被陆家远亲看低。 陆政安想要怪高桥千穗,但这实在没道理,毕竟两国习俗不同。 真要说起来,还是怪他,他应该在上海县城买些吃食纸钱,然后再去扫墓。 陆政安心情不好,见路上有人看自己,更是不自在。 上海这边的人,对日本人很排斥。 这让陆政安很不高兴,他觉得不该这样。 两国确实有矛盾,但日本比他们国家要强大许多,仇视日本对他们并无好处,他们应该向日本学习! 陆政安沉默地回到自己好友帮自己租的房子里。 租界房价很贵,纵然他好友家中富裕,给他租的房子也不大,反而有些狭小,远不如他家以前在上海县城的住处。 但这房子位于租界,跟县城的房子是不一样的。 他姐姐一家,即便有桑元善留的后手,到了租界后,怕也只能租一间很小的房子,一家子挤着住。 也不知道他们在乡下住得好好的,为何要搬到租界。 陆政安今日并未打听到自己姐姐的住处,他有心去找找,但想到自己接下来几日要走访朋友,要安顿家里,便放弃了。 等他空下来再说。 清明和清明前一天,学校放假。 但过了清明,学生们便又要正常上学。 清明之后那天,是农历二月十五。 这日,家里要上学的人都去上学以后,桑钱氏和阿兰也挎着篮子出门,准备去烧香。 上海这边一些老太太,会在初一十五,还有某些特殊的日子去庙里烧香拜佛。 桑钱氏平日里是不去的,但清明前一天给桑元善上过坟之后,她梦到了桑元善。 桑钱氏觉得这是桑元善给她托梦,就起了烧香的念头。 桑景云觉得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没拦着她出门,去烧香可以让她心里舒服一点,那去一下也无妨。 反正桑钱氏和阿兰都是“小气”的人,舍不得在庙里多花钱。 今天谭峥泓有事,并未过来,桑家就只有桑景云和桑学文在。 “爹,这是我昨日写好的稿件,你帮我誊抄一下。”桑景云将自己昨日写的稿件给了桑学文。 “好。”桑学文应下,朝着桑景云笑了笑。 桑景云这段时间总是在房间里待着,跟桑学文接触不多,这会儿仔细去看,才发现桑学文的气色比之搬来租界前,又好了很多。 “爹,你的字越来越好了,谭峥泓前几日,还对着你的字练。”桑景云找了个由头跟桑学文聊天。 桑学文道:“写了那么多,我的字肯定会变好。” 他以前虽然被私塾先生逼着练过字,但从未写过那么多字。 从一开始的《双面魔君》到后来的《真假千金》,再到现在的《一个士兵》,桑学文在这半年里,写了大几十万的字。 他从未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写这么多字。 不过他并不讨厌。 空闲的时候,他容易胡思乱想,但帮女儿誊抄稿件时,他想着一定要写好,不能让人觉得云景的字丑,也就全神贯注去写,也因此,脑海里没有了乱七八糟的念头。 练字挺好的。 桑景云笑了笑,又夸奖了一番桑学文,最后道:“爹,若是没有你,我们定然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 桑学文不仅在家做家务,还帮她誊抄稿件,将后勤做得极好,值得称赞。 桑学文听了,很是高兴。 其实他以前,日子一直过得有些“虚”。 他读书不成,做生意也做不好,瞧着很潇洒,心里头却是不安的,觉得自己没什么用。 现在日日在家干活抄书,竟觉得挺不错。 桑景云口头鼓励了一下自己的“员工”以后,就回房间继续写小说了。 而这个时候,谭峥泓拿着自己这段时间翻译的《一个士兵》,找到诺伯特。 他将手上的稿件给了诺伯特,请诺伯特指教,又跟诺伯特说起合作盖楼出租的事情。 前段时间,他手底下的砖瓦厂已经开始生产砖瓦,他的建筑队更是早就组建起来。 谭峥泓已经接过一些活儿,让自己手底下建筑队的人去做。 这样的活能挣钱,但挣得不多。 正好那时他认识了包括诺伯特在内的一些年轻洋人,这些洋人还想找赚钱的路子,谭峥泓就跟他们商量,在租界买地盖房出租,以此挣钱。 这事儿他一个人干不了,一来租界地价贵,二来谭家的名头,在租界不好用。 但拉上这些洋人,事情就好办多了! 诺伯特先跟谭峥泓聊了盖房子的事情,聊完就开始看手上的翻译稿。 他听翻译讲过这部小说的内容,但只知道情节,没看过小说。 他很快就看进去。 相比于《真假千金》,这部背景放在西方战场的小说,更合他心意。 再加上这部小说里,有些情节成了真…… 诺伯特道:“这书不错,它在英国出版后,肯定有很多人买!” 谭峥泓闻言笑了笑,又跟诺伯特说起《真假千金》英文版的事情。 聊完,诺伯特邀请谭峥泓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宴会上的都是年轻人,还有很多漂亮的小姐,你说不定能有一场艳遇。” 谭峥泓道:“我一定会参加,不过艳遇就算了,我已经有恋人。” 诺伯特有些惊讶,随即邀请谭峥泓携伴参加:“我只邀请了年轻人,很多人都会带伴侣,当然也有单身的,你可以带你的恋人来玩。” 谭峥泓道:“我会询问她,若是她愿意,就带她一起过来。” “对,你先征得她的同意。”诺伯特开口。 谭峥泓又跟诺伯特聊起别的。 他对诺伯特有一定了解,诺伯特的生日宴会肯定不会乱七八糟,就不知道桑景云愿不愿意参加。 第126章 做衣服 谭峥泓第二天去找桑景云的时候, 说了诺伯特要举办生日宴会的事情,询问桑景云要不要参加。 桑景云这段时间,通过谭峥泓的描述, 对诺伯特已经有了一定了解。 他是英国商人的小儿子,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 为人还算正派,也没有抽大烟之类的不良嗜好。 他的生日宴会, 肯定不会群魔乱舞。 桑景云想了想就道:“我跟你一起去参加。” 桑景云很早以前,就考虑过自己的将来。 她当然可以一直隐藏在幕后, 除了写小说以外, 什么都不管。 但她一直这样, 将来遇到麻烦,会没有个求助的地方。 现在她做很多事情, 都靠谭峥泓帮忙, 这其实就不太好。 哪天谭峥泓跟她闹掰,或者谭家出事了怎么办? 她是需要有个社交圈, 需要认识一些人。 她还希望自己身为女子, 却坚持写小说的事情, 可以激励这时的女子。 因此,她一直都有公开自己“云景”这个笔名的打算,一开始就没怎么隐藏这一点。 最近这一个月努力保密,是她怕姜老二和姜老二一系的人, 狗急跳墙威胁到自己的安全。 桑景云不急着站到台前, 但跟着谭峥泓参加一个生日宴会, 见识一下这个时代的社交,是没有问题的。 最重要的是,《一个士兵》这本书的后期, 需要写到宴会场景。 她上辈子看过一些西方的电影电视剧,里面有拍到舞会场景,但这不够。 她最好可以亲身经历一番。 诺伯特生日是公历4月12日,也就是下个星期四。 时间有点紧,而这段时间里,桑景云需要做一些准备。 主要就是做衣服,现在的她,没有适合参加宴会的衣服。 此时上海普通女子的穿着打扮,跟清朝区别不大,基本上都是袄裙。 桑景云的衣服就都是袄裙,不过她现在穿的新做的袄裙样式比较新,是比照着陆盈她们的校服做的。 这样的衣服,自然不适合穿着去参加洋人的生日宴会。 租界有很多裁缝会做洋人的衣服,桑景云打算找人给自己做一条西式连衣裙,再买一双小皮鞋,买一个帽子,买一些配饰。 这些东西,以后也用得上。 既然做了决定,这日下午,桑景云就和谭峥泓一起,去找裁缝做衣服。 此时的衣服都是手工做,穷人自己做或者花点小钱找相熟的人做,有钱人则找专门的裁缝做,或者干脆在家里养几个绣娘。 谭峥泓带着桑景云去了他平日里做衣服的地方,那家裁缝铺开在租界,店面很小,但位置不错。 店主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店里还有一男一女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帮着做事。 谭峥泓一进去就道:“我身边的小姐想做一条西式连衣裙,五天内要做好,可以吗?” 那裁缝眼神不是很好,他眯起眼睛看了看谭峥泓,笑道:“是谭少啊!你是老客户了,你要的衣服,我一定先给你做。” 他说完又看了看桑景云,然后喊店铺里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妇人给桑景云量尺寸。 这妇人穿着不起眼的布衣,衣服的裁剪却非常好,一看就知道做衣服的人手艺不俗。 她从桑景云肩部量起,量完肩宽,又依次量胸围、腰围、臀围,以及手臂和腿的长度。 她一边量一边报数据,那裁缝就一一记下。 量尺寸的间隙里,那妇人还道:“小姐你腿真长,身段真好!我在这里给人量了好几年的尺寸,难得见身材这么好的,你长得也好,穿什么都好看。” 这裁缝铺的服务态度是真的好,情绪价值也给得满满当当。 桑景云心情挺好,她原本只想做一条裙子,但被夸得开心,再加上挂在旁边做样品的裙子实在好看,就打算做两条半袖连衣裙。 现在才4月,但天气已经转暖,连衣裙外面套一件外套或者批个披肩就能出门。 毕竟这时候的裙子都有内衬,看着并不轻薄。 量好尺寸,就是选布料,选样式了。 普通的裁缝,会做的衣服就那么几种,但这个裁缝铺的裁缝不一样,他给桑景云选了好几种款式,又问桑景云预期价格,说是可以帮着挑布料。 谭峥泓道:“师傅,不拘价格,只要衣服好看就行!记在我账上。” 他都没给桑景云花过什么钱,买房子的花费,桑景云也还了他,做衣服的钱,他觉得应该他来出。 桑景云看了谭峥泓一眼,问道:“别人都做什么价格?” 这裁缝就说,他做一条裙子,手工费是十元,若裙子上要加一些复杂装饰,手工费要再加一些。 若选便宜的布料,二十元以内就能做出裙子,但若想有质感,想好看一些,要用从外国进口的布料,裙子的裁剪也要与众不同一些,一条裙子大概要五十元。 至于价格再往上,那也是有的,但没必要。 这价格是真的贵,普通人家,可能一年花销也就五十元。 但这是纯手工,量身定制的衣服,裁缝的手艺还非常好。 搁现代这叫私人定制,想买都买不到。 桑景云道:“我花一百银元,劳烦老先生给我做两条裙子,一条急着要,另一条晚点做好也可以。” 裁缝笑了笑,当下就开始算做裙子需要的布料。 内衬用什么布,外裙用什么布,怎么收边,哪里要加缎带加蕾丝,他都一一说明,算好价钱。 桑景云两条连衣裙一共花费九十八个银元,他还可以用剩下的碎布给桑景云做几朵用来装饰衣服和帽子的花,收两个银元,正好一百个银元。 这是把自己的钱算得明明白白的! 桑景云笑着答应,给了一张五十元的庄票当作定金。 她如今的稿费,已经涨到千字四元,她一星期能写三万字,收入一百二十元。 花一百元给自己做两套衣服,不算过分。 就是谭峥泓因为没机会付账有些难受,可怜巴巴地看着桑景云:“桑小姐……” “走吧。”桑景云开口。 谭峥泓应了一声,跟着桑景云离开。 两人出门时,桑景云遇到了之前见过的那个说日语的男人,这人瞧着不像日本人,但他的妻子应该是日本人,所以桑景云对他的印象很深。 她没多在意,和谭峥泓一起离开。 陆政安是带妻子来做衣服的,他妻子的衣服都是日式的,既然到了上海,就该做几套这边的衣服。 这是个看着不起眼的裁缝铺,刚才出去的那对年轻男女,那女子看穿着也不是富贵出身,陆政安觉得在这里做衣服,应该不贵。 但他进去没多久,就满脸尴尬地带着妻子出来了。 这里做一套衣服,竟然连手工费,都要十个银元! 他还是找时间带妻子去上海县城那边做衣服。 陆政安自觉留洋归来,身份不一般,但他手上其实没有多少钱。 他是自费去日本读书的,拿不到补贴,只能靠当初卖房卖地得来的那点钱生活。 但那钱并不多,也因此,他在日本读书时,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甚至需要同学接济。 也是因为这样,他对自己姐姐愈发不满。 毕业后,他在日本找了工作,但收入并不是很高。 他没有背景,那些很好的工作,是轮不到他的。 再加上他要养妻子儿女……这些年,他的收入刚够花销。 他这次回国,一家四口的船票都是邀请他来上海的同学出的,他自己出不起。 现如今,他手上没什么钱,接下来的花销却很大。 他妻子是日本人,没办法自己去买菜,他需要请个佣人,往后家里的房租也要他自己出,他的孩子还要读书…… 至于他当大学教授的收入……按照教育部颁布的《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程》,大学专任□□每月收入是一百八十元到两百八十元。 他刚来,下个月入职,先教预科生,每月拿一百五十元,等八月开始教大学生,则每月拿一百八十元。 钱不算少,但他不可能拿着这个收入,花几十银元给自己的妻子做衣服。 之前那两个年轻人,就那么有钱? 陆政安感叹钱不够花的时候,桑景云已经去了首饰店。 这会儿,桑景云也觉得上海物价贵。 不过这时的上海,确实有很多好东西,那些首饰的样式就很多,并不比现代的首饰丑。 还有很多化妆品可以挑选。 桑景云在还清欠谭峥泓的五千元以后,手上好不容易攒了点钱,但这会儿,她觉得自己的存款,要留不住。 甚至做衣服的尾款,都可能要等下周一拿了稿费才出得起。 没办法,这会儿她浑身上下加起来,也就两百元。 第127章 历史 化妆品桑景云买的很少, 而且买的都是国货老字号,比如1915年获得了巴拿马万博会大奖的谢馥春。 还是那句话,她不信任这时候的外国品牌, 担心里面有奇奇怪怪的成分。 这时,很多刚被发现的化学物质, 会被滥用。 医药行业如此,化妆品行业也是如此, 含镭润肤霜,含铅口红之类,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 国货也不见得安全, 但情况肯定没有那么严重。 桑景云买胭脂、鸭蛋粉等, 花了大概十个银元,然后又去看首饰。 她这身体的原主, 以前有许多首饰。 原主刚出生, 桑元善就让人给她打了金镯子,之后什么金锁片银锁片银铃铛……反正别的孩子有的, 她都有。 等她长大一点, 桑元善还给她置办了很多首饰。 可惜那些都没有了。 桑景云出席宴会要用的首饰, 都要重新置办,她本打算买几样便宜的,但进了首饰铺子,才发现便宜的首饰都不好看。 在现代时, 网上一搜, 几十元乃至几元一件的配饰比比皆是, 但在这个时代,好看的首饰都很贵。 即便桑景云不重视这些,在挑了几件好看的首饰以后, 也超了预算。 “桑小姐,我来付钱吧!”谭峥泓自告奋勇。 “不用。”桑景云道。 谭峥泓的经济状况,桑景云一清二楚,毕竟谭峥泓什么都跟她说。 谭峥泓手上确实有钱,但都是谭大盛给的。 至于他手底下建筑队和砖瓦厂挣的钱,都投入到后续的工程里去了! 而且别忘了,谭峥泓还管着孤儿院,每个月都要给孤儿院送一笔钱过去。 她就不搜刮谭峥泓的钱了。 不过桑景云也没对谭峥泓客气:“我记得你冬天的时候,用过一个皮毛的围巾,你把那个给我吧。” 那是一个很大的围巾,完全可以当披肩用,当时谭峥泓就想送给她,只是她没有要,后来谭峥泓也没用过。 谭峥泓听完道:“好的!桑小姐,那本来就是我想送你的!”那其实就是个披肩,他瞅着很漂亮,买了想送给桑景云的。 说完,他又想到了什么:“桑小姐,我那边还有几个胸针,你要么?”那胸针是他父亲以前买了给他配西服的,不过他不怎么穿西服,穿了也懒得搭胸针,就没有用过。 那几个胸针上面的宝石挺大个的,应该不便宜。 “拿来给我看看。”桑景云道。 谭峥泓拿给桑景云的皮毛围巾非常漂亮,一看就价值不菲,当披肩用也刚刚好。 而他拿来的胸针,桑景云发现其中一个穿上链子之后可以当毛衣链用,搭连衣裙用,就也收下了。 一番折腾,她也算是给自己集齐了装备。 参加宴会的前一天,桑景云拿着刚到手的稿费,去裁缝那里拿了自己的连衣裙。 桑景云对自己这辈子的长相,一直很满意。 但穿上裁缝量身定制的连衣裙,她才知道自己能这么好看。 “小姐,我认识个梳头娘子,你明儿个不是要参加宴会?到时可以找她梳个头。”裁缝笑着开口。 桑景云应下,问了地址。 第二日,桑景云一大早起来,先写了两千字,然后自己简单化了个妆,就换上新做的连衣裙,去找那位会梳很多发饰的妇人,让对方给自己梳了个和衣裙相配的头发。 这妇人也是个有本事的,她给桑景云梳了一个适合这套裙子的发型,还在征求过桑景云的意见后,用加热过的铜管帮桑景云烫了一下发尾,又把裁缝用衣服边角料做的饰品装饰到桑景云发间。 桑景云对自己的这身装扮非常满意,笑着问谭峥泓:“我今天好看吗?” 谭峥泓道:“你一直很好看!” 他觉得桑景云还是老样子,就是嘴唇红了点,别的没看出区别。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表情,就猜出了谭峥泓的想法,哭笑不得。 诺伯特的生日宴会办在家里,邀请的人并不多。 桑景云和谭峥泓坐谭大盛的车过去,路上,谭峥泓跟桑景云说了一些跟宴会相关的事情。 “西方的那些商人,一直想往上爬,成为贵族,但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他们就想尽办法,用钱来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喜欢把各种昂贵的东西摆在会客厅里,将会客厅装饰得金碧辉煌,如果我们夸奖那些东西,他们会很高兴……” 桑景云听了,笑着开口:“这可以写到小说里。” “确实。”谭峥泓笑起来,说了几样诺伯特的珍藏。 谭峥泓跟桑景云聊起诺伯特的时候,诺伯特也在跟自己的朋友说起谭峥泓。 诺伯特的这个朋友见过谭峥泓,笑着开口:“谭很不错,他自幼接受西式教育,在我们面前的表现不会差,但谭的女伴懂英语吗?等下会不会出丑?” 他们住在中国,自然接触过一些中国女性。 有些还好,但也有一些过于胆小。 这时,一个刚来上海,满头金发的年轻男子突然问:“听说中国的女人会裹脚,她裹脚吗?” 诺伯特道:“现在的中国女人,已经不裹脚了,她们也在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去看看《真假千金》。” 这个金发男子叫杰弗里,他对中国很是看不上:“我对中国的书没兴趣,倒是对他们的辫子很感兴趣,那些留辫子的男人,真的太有意思了!还有,诺伯特,我觉得你真的堕落了,竟然跟中国人混在一起……” 诺伯特在谭峥泓面前,其实也会摆架子,也不怎么在意谭峥泓的感受。 但他听到这话,还是有些不满:“杰弗里,你的教养呢?” 杰弗里道:“哦,诺伯特,我的教养告诉我,我应该离下等人远一点。” 这个杰弗里有贵族血统,一向眼高于顶,不把诺伯特当回事,诺伯特不喜欢这个人,但也拿他没有办法。 而这时,有仆人过来,告诉诺伯特谭峥泓来了。 杰弗里饶有兴致地开口:“我可以看到畸形的脚了!” 诺伯特住的洋房,比桑景云买的房子要大一些,而整个底楼,都被布置成了会客场所。 正如谭峥泓所说,这里摆放了很多贵重的东西。 普通人家只能在家中装一两盏电灯的时代,这里光台灯就有十来个,有些台灯还是用瓷器花瓶改的。 有人在演奏乐器,桌上摆满了精致的餐具和银器,地上铺着昂贵的地毯,而一些白人男女,穿着华丽的西式礼服正聚在一起聊天。 这是桑景云第一次参加西方人的宴会,但她并不胆怯。 虽然这个时代,西方各国对中国来说很强大,但在她穿越前,他们国家的人已经不需要向别人低头。 谭峥泓进去之后,就向诺伯特他们介绍桑景云。 桑景云等他介绍完,也笑着做了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桑景云。” 因为杰弗里的缘故,桑景云进来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落在她的脚上。 桑景云的脚,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她的气质也很好,瞧着落落大方。 诺伯特见状松了一口气,桑景云跟他见过的中国名媛是一样的,他就说谭峥泓不可能喜欢普通的中国女性。 杰弗里却有些不高兴,桑景云跟谭峥泓与他之前说的不一样,这让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 “小姐,你很美丽!”诺伯特夸奖桑景云。 “谢谢夸奖,你也很英俊。”桑景云开口。 这时绝大多数中国人,听到这样的赞美都会谦虚一番,但桑景云了解西方文化,自然不会这么做。 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至少对诺伯特来说,瞧着有些瘦小的桑景云,并不符合他的喜好。 但他很喜欢桑景云大方的样子,也就跟桑景云聊起来。 桑景云本就有英文底子,又跟着谭峥泓学了几个月英语,跟人简单交流已经不成问题。 若是遇上听不懂的,她就问谭峥泓,然后能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的,就让谭峥泓帮她回答。 其实需要谭峥泓帮忙的不多,她跟诺伯特的交流很愉快。 诺伯特的生日宴会并不跳舞,而这对桑景云有利,毕竟她不会跳舞。 只是说着说着,诺伯特身边的一个洋人突然一脸鄙夷地对着桑景云说了一长串话。 他语速太快,桑景云只听懂了一些单词,没听懂全部。 谭峥泓却很生气,这个叫杰弗里的家伙,说了一些非常失礼的话,贬低他们的祖国,也贬低他们! “他说了什么?”桑景云问谭峥泓。 谭峥泓道:“他说我们是一个愚昧的民族,不懂什么是自由和文明,还说我们不配待在这里。”他这是简单翻译的,实际语言更过分。 桑景云看向杰弗里:“你没学过历史吗?” 杰弗里皱眉:“你什么意思?” “你若是学过历史,就该知道印刷术、指南针、火药等,都来自我的国家,在以前多少年里,我的国家一直都是你们向往的存在,这里的文明,曾经惊艳整个世界。”桑景云很平静。 《马可波罗游记》曾经将中国描述为黄金遍地的国度,因此在很多年里,西方国家都对中国充满向往,哥伦布、麦哲伦等航海家,就深受这本书的影响,想出海淘金。 在以前西方人的想象里,中国是个天堂般的世界。 当然,后来他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就开始贬低中国。 杰弗里道:“那又如何,你们现在什么都没有!” 桑景云突然问:“你知道我的祖先是谁吗?” 杰弗里问:“谁?” 桑景云道:“我的祖先叫桑弘羊,出生于公元前150年前后,当时他生活的国家叫汉朝……” 第128章 户型图 这个时代很多人, 对国家的未来是没有信心的。 但桑景云不一样,她对未来,有足够的信心。 而有的时候, 一个人有信心,就能让人信服。 至少, 诺伯特等人见桑景云这么自信,就觉得桑景云说的是对的。 仔细想想, 他们平日里遇到的中国人,其实都很优秀。 现在这个国家有些弱小, 但不见得一直弱小。 诺伯特等人看着英语不是很好, 但侃侃而谈满脸自信的桑景云, 不自觉认真倾听,还莫名觉得, 这个年纪不大的东方女孩很有魅力。 至于杰弗里, 他一直觉得自己血统高贵,并为此沾沾自喜, 然而在桑景云面前, 他似乎什么都不是。 桑景云见面前的人都不说话了, 就笑了笑:“我们不聊这些了,聊些轻松的话题吧。” “对,我们聊点别的。”诺伯特开口,说起俄国那边的事情。 桑景云闻言, 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托顾教授的福, 她对西方现在的情况很了解, 再加上她了解历史…… 桑景云说得有理有据。 不仅如此,之后诺伯特他们聊起别的话题,桑景云也都能说几句。 她毕竟是从信息大爆炸的年代穿过来的, 这些人不主动提,她不见得会记起那些事情,但人家提了之后,她却能从记忆里翻出一些相关知识。 比如其中一人提到今天宴会的菜肴用到了日本进口的一种调味品,桑景云立刻就意识到那是味精,还表示,那在中国一定会很受欢迎,因为中国很多地方的人,都追求食物的鲜味。 很多事情,桑景云知道的只是一些皮毛,但眼前的这些人,知道的也都是皮毛。 总之,她跟这些人相谈甚欢。 宴会会持续到很晚,但桑景云并不打算待到那么晚,在晚饭后,她就说自己家有规定,不能太晚回去,然后提出告辞。 诺伯特他们并无不满,反而觉得这是有底蕴的家族的正常行为。 离开诺伯特居住的洋房,桑景云松了一口气。 参加宴会时,她虽然不怯场,但毕竟全程用英文交流,身体一直紧绷着,现在总算放松下来。 这时,谭峥泓开口:“桑小姐,没想到你家祖上,竟然这么有名!” 谭峥泓没听说过桑弘羊,但他听说过汉武帝。 跟汉武帝沾边的人,肯定不简单,反正他觉得桑景云很厉害。 他就不一样了,他们家从他爹往上数,全是泥腿子,族谱什么的,那是一概没有的。 桑景云失笑:“我胡说的。” “什么?”谭峥泓不解。 桑景云道:“这两千年来,在这片土地上,有无数国家建立又消失,这里的人民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战乱,哪有家族能一直传承?我是气不过那人看不起我们,随口说的。” 要是她姓刘,她敢说自己是汉朝皇室后裔。 说起来,之前那些洋人相信她胡诌的话,也跟谭峥泓有关,整个宴会过程中,谭峥泓都非常注意她的需求,给她端茶递水,似乎以她为主。 那些洋人或许看不起谭峥泓,但他们是了解谭家的财富的。 谭大盛拥有的财富非常庞大,只是谭大盛是个暴发户,论底蕴,连他们这些资本家都比不上。 谭峥泓道:“桑小姐,你反应真快!” 桑景云道:“总不能在宴会上被人当面指责了,还一点反应都没有,真要那样,以后你在诺伯特面前,就要低人一等了。” 跟诺伯特他们闹翻不合适,忍了这委屈更不合适。 现在这样就很好。 谭峥泓听了这话,觉得桑景云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己,顿时有些感动。 桑景云见状笑了笑,问起谭峥泓和诺伯特他们合作盖房子的事情。 谭峥泓立刻说起来,一直到车子在桑家门口停下,才依依不舍地闭嘴。 买地盖房子并不是容易的事情,最近他们正在买地,房子还没有开始盖。 桑景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对谭峥泓道:“我觉得房间最好盖小一点……今儿个晚上,我画个设计图给你。”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答应完,又有点疑惑。 桑小姐没学过建筑学,她会画设计图? 桑家客厅的灯亮着,桑家人也都没睡。 听到桑景云的声音,他们一起迎出来。 桑景云今天要去参加洋人的宴会,她自己没觉得怎么样,桑家人却都挺担心的。 见桑景云开开心心地回来,众人松了一口气,桑钱氏问:“阿云,要吃东西吗?给你留了饭菜的。” 桑景云道:“不用,奶奶,我在宴会上吃得很饱。” “姐,你今天真漂亮,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姐,洋人的宴会是怎么样的?”桑景雄问。 桑景雄很好奇,桑家其他人也一样。 桑景云就说起自己的见闻,从人家将纯手工织的羊毛地毯铺在地上,到人家吃个鸡蛋也有一整套工具,全给说了。 诺伯特的家里,是真的很奢华,比她在电视里看到的奢华的民国大宅还要来得富丽堂皇。 桑景雄面露向往,对桑景云这个姐姐愈发崇拜。 桑家其他人也听得惊叹不已。 就在这时,桑景云道:“洋人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这几百年里,他们从全世界掠夺了大量的财富,在中世纪,也就是公元5世纪一直到公元15世纪中期,他们的生活都很落后。” 中世纪的欧洲是怎么样的,后世在网上很容易查到,什么城市里、城堡里都是排泄物之类,什么教会公然出售赎罪券之类,桑景云挑拣地说了说。 桑家人听得一脸菜色。 桑景云又道:“当然,现在他们很强大,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他们率先经历了蒸汽革命,还正在进行电力革命,而我们的国家,已经落后很多……” 虽然之前在诺伯特面前自吹自擂,但桑景云得承认,现如今,他们国家很多地方都有所欠缺。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想到了诺伯特等人。 她不喜欢洋人,但她知道,现如今他们国家什么都缺,而多认识一些洋人并无坏处。 通过诺伯特他们的关系,她或许可以在局势还并不紧张的现在,从国外购买到一些机器,还有国内用得上的原材料。 桑景云上辈子参观过军事博物馆,在那里,她看到了革命先辈在抵抗侵略者时,使用的武器。 那些武器,真的很简陋,完全就是手搓的。 一些游击队,甚至用菜刀来对敌。 谭峥泓和诺伯特他们合作赚钱,想办法从国外购入机器和原材料,然后去中部地区乃至西北开工厂,肯定能留下不少东西! 至于为什么不在江南沿海开工厂……这里是首先被占领的地方,哪怕是租界,后来都沦陷了。 当然,这事儿不能着急,想让诺伯特他们帮忙,要先让诺伯特他们赚到钱。 桑景云回到楼上,就开始画房屋设计图,或者说户型图。 这时候的上海,住房非常紧张,当然建国后,上海的住房同样紧张。 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年幼时,她父母到大城市打工,租住的建立于七八十年代的纺织厂宿舍,就非常狭小。 那宿舍总共不过十七八个平方,一室一厅,多来几个人,就在里面转不开身。 而那年头,这样的小房子里,常常住一家好几口人。 谭峥泓他们要建房子出租,其实建这种将空间利用到极致的房子最划算。 相比于这时很多人居住的亭子间,这种房子好歹独门独户,会有很多人喜欢。 至于做饭,这时候已经有煤炉煤球了,住这样的房子的人,可以像六七十年代的人一样,在阳台上用煤炉做饭,或者干脆不开火,买东西吃。 费中绪就一直买来吃,从不开火,而洪永祥在租界居住时,要么买来吃,要么就让邻居大娘帮着做一份。 想到洪永祥,桑景云算了算时间,发现洪永祥这会儿,应该已经到法国了。 如今想要前往欧洲,要坐一个多月的船,若是运气不好被什么事情耽搁了,甚至要坐两个月的船。 这一路会遇到各种问题,若是在海上生病,更是难以得到及时救治。 也不知道洪永祥他们现在的情况如何。 洪永祥他们的情况不太好,但也不算糟糕。 因为志愿者队伍带了足够的药物,洪永祥还按照谭峥泓给他准备的《航海注意事项》,给那些劳工找了很多事情做,所以他们这一船劳工,在抵达欧洲时虽然状态不是很好,但只死了一个人。 而且他们状态不好,主要是指身体状态。 他们的心理状态都挺好的,在落地后,纷纷对洪永祥道:“洪哥,我们对这里不熟,以后大家都听你的!” “洪老大,你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对!大家都听你的!” …… 洪永祥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但被人这么信任,他还是很高兴的,也就竭尽全力,想让这些人活下去。 洪永祥道:“如果我们大家什么都不会,容易被送到战场上当炮灰,我们想要活下去,就要多学习,做好后勤工作!” 他已经打听出来,他们这些劳工,会先被安排去做后勤。 打仗需要庞大的后勤队伍,若是他们能把这个工作做好,法国人肯定会高看他们一眼,不会把他们当消耗品! 他们要好好完成工作,并不断学习,将工作做好! 这么想着,洪永祥看向大海。 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回家。 第二天,桑景云把自己画的,六七十年代职工宿舍的平面图拿给谭峥泓:“谭峥泓,我没有学过建筑学,所以只简单画了户型图给你做参考,你想把房子盖好,需要找学建筑的人帮你重新设计一下。” 第129章 《一个士兵》写完 接下来一周, 因为谭峥泓要忙盖房子的事情,桑景云改了一下自己每日的时间安排。 早上五点多,谭峥泓会来桑家, 然后她就跟着谭峥泓学英文。 学到大概八点左右,等谭峥泓离开, 她再写小说。 《一个士兵》这部小说正在收尾,她写得有点慢, 但因为写作时间够长,每天写的字数反而多了一些, 有四五千字。 这么埋头写了一星期, 她总算将之写完。 在她的书里, 尤斯塔斯的人生是完美的,战争结束, 有了军工, 他还娶到了自己心爱的姑娘。 但他也会在半夜惊醒,想起自己曾经的战友, 想起那些死在纷飞战火里的人。 意识到自己活着, 意识到自己已经脱离战争, 他会泪流满面。 他办了戒毒所,他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詹姆斯,他从军队里退役,成为一个商人…… 他过着妻儿环绕的富裕生活。 但他也发现了不对。 战败国家的老百姓过得很不好。 说不定什么时候, 战争会再次出现…… 这些内容, 都会在《新小说报》上刊登出来, 至于出书版要加的番外,桑景云打算晚点再写。 她想先休息两天,顺便琢磨一下新书。 而这时, 农历在走过两个二月以后,终于迎来三月。 三月初一是星期六,公历4月21日。 这时节,上海的气候特别怡人。 连着写了三本书,这一个星期更是在闭关的桑景云,疯狂地想出去走走。 在租界生活是很方便,但因为寸土寸金都盖了房子的缘故,看不到什么绿色。 桑景云想念上海郊区的大片绿色,最终决定去郊外踏青。 正好这天谭峥泓难得有空,在桑家翻译《一个士兵》,桑景云就说了自己的想法。 谭峥泓当即道:“桑小姐,正好我要去孤儿院和砖瓦厂看看,我们一起去。” “好,不过我们怕是不能一直同行,我想去洪家看看洪玥。”桑景云道。 桑景云想去见洪玥,是因为《西游记》连环画,已经全部画完。 这套书一共七十二本,他们写得很快,但洪玥画得很慢,差不多画了七个月才画完。 桑景云觉得洪玥很了不起,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在大半年的时间里每天坚持画画,真的很不容易。 “没关系。”谭峥泓笑着开口。 跟谭峥泓说定后,桑景云又跟家里人说了说,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去玩。 桑钱氏道:“既然要去,就一起去吧,我们拜访一下洪家,感谢一下洪掌柜当初对我们家的照顾。” 他们请过洪永祥吃饭,但一直没有感谢过洪掌柜,应该去感谢一下。 “好,那我们上午去拜访洪掌柜,下午再去孤儿院那边挖野菜。”桑景云道。 这季节去郊区,可以挖马兰头,也可以放风筝。 陆盈走不动,不适合放风筝,他们家也没有风筝,干脆去挖马兰头。 桑钱氏对这个安排没有意见。 第二天,桑景云醒后马上下了楼,没一会儿,她就看到谭峥泓来了。 桑景云用英文跟他对话。 桑景英和桑景雄读的小学都不教英文,他们听不懂桑景云的话。 桑景英不觉得有什么,桑景雄却羡慕不已,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去学英文。 他也想跟外国人说话! 而且学了英文,以后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 其实桑景雄是想出国留学的,那多有面子?但现在家里的情况,他肯定出不了国。 这天他们没有在家吃早饭,而是去外面吃。 他们家的早餐跟别人家相比,已经称得上丰盛,但有些食物是自己家做不了的,去外面才能吃到。 讨论过后,他们决定去上海县城一家嘉兴人开的早餐铺吃早餐。 桑景云向谭峥泓介绍那个铺子:“以前我爷爷,隔三岔五就去那个早餐铺吃早餐,我小的时候,他会背着我一起去,那会儿我不爱喝家里的粥,就爱吃早餐铺的馄饨……” 一家人先坐电车,到了上海县城后,直奔那家早餐铺。 桑景云跟原主一样爱吃馄饨,但到了铺子里之后,并没有要馄饨。 谭峥泓早上来找她,时常给她带馄饨,谭家厨子做的馄饨,可比早餐铺的馄饨好吃太多了,她现在不馋早餐铺的馄饨。 倒是豆浆,平日里在家吃不到。 桑景云要了一碗咸豆浆,又要了一笼烧麦,搭配着一起吃。 嘉兴的烧麦是肉馅的,薄薄的纸皮里包了猪肉、笋尖和韭黄调配出来的馅料,吃着特别鲜。 桑景云吃了没几口,就有认出他们的人来跟他们打招呼。 那是个跟桑钱氏差不多年纪的妇人,一看到桑钱氏就道:“桑家的,好些日子没看到你了!对了你儿媳妇的弟弟回来了,这事儿你知道吗?” 桑钱氏还好,陆盈直接愣住了。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的,你瞧见了?”桑钱氏问。 那人道:“我没瞧见,但有人瞧见了!听说他带了个日本媳妇回来,大约是没钱,日子过得很不好,去上坟竟然只带了点饭,一个菜都没有……” 陆政安从日本留学回来,这也算是个大新闻,早就在上海县城传开。 一起传开的,还有陆政安过得很不好的传言。 他若是过得好,怎么都不可能去给爹妈上坟,就拿点米饭。 再穷的人家,也会换一个鸡蛋,再花一个铜元买点咸鱼或者小鲫鱼当供品。 只有米饭,这也太寒碜了! 陆盈问:“那他怎么没来找我?” 他们搬去租界后,确实没有到处说住址。 但孤儿院那边,钱表姑是知道他们的住址的。 最重要的是,桑景英每日都来县城读书,这件事大家都知道! 陆政安真要找他们,去找桑景英就能找到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那个大婶开口,随即压低声音问:“你们说,他是从日本回来的,会不会已经染上血吸虫病?你们可要小心一点,别跟他走太近……” 桑景云:“……”这传言竟然还在,这是她没想到的。 这个大婶是拿着杯子来买豆浆的,她买了满满一杯豆浆,然后就离开了。 她走后,陆盈还有点恍惚:“没想到他还活着,那么多年,竟然一点音信都不给。” 陆盈对这个弟弟有些不满,但还是惦记着的。 她之前并不知道陆政安去了日本,只知道陆政安去别的地方读书了,陆政安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她还以为对方发生意外,死在了外面。 没想到人还活着,只是不给她捎信而已。 这是一点没把她当亲人! 陆盈想到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陆政安说他要去外面读书,还说读书开销很大。 虽未明说,但她对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弟弟很了解,她知道自己的弟弟,是想让她出钱。 她爹娘去世时,她这个之前一直在读书的弟弟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和她一起哭。 布置灵堂,买白布裁剪寿衣,招待来吊唁的客人……这些都是桑学文请了人帮着做的,钱也是桑学文出。 当时不管是棺材旁边的灯油没了,还是厨房缺了东西,大家都找桑学文做主。 有时桑学文饭吃一半,都要跑出去帮忙买东西,还一趟趟跑桑家拿桌椅碗筷。 也因为这样,桑学文一直没穿寿衣,毕竟按照本地习俗,寿衣不能穿到别人家里去,若是穿着寿衣去买东西,店家能把人打出来。 结果呢?她这个弟弟反过来怪桑学文,觉得桑学文不穿寿衣是不把她爹娘放在心里。 她解释了,她弟弟依然觉得自己没错,觉得桑学文可以一回家就把寿衣穿上,要出门再脱。 她弟弟这话,还正好被桑学文听到,于是桑学文只能不厌其烦,一天下来穿脱寿衣十几次。 因着这些矛盾,因着桑家帮她爹娘办丧事已经花了许多钱,她告诉自己弟弟,说自己没有钱,没办法出钱供他读书。 然后她弟弟扭头就走,再没回来。 她一度很愧疚,觉得当时应该多关心一下弟弟,若她多注意一点,她弟弟兴许就不会死在外面。 结果……她弟弟根本没死! 桑景云道:“娘,人家没把你当姐姐,你也就别惦记他了。” 桑景云对自己舅舅去日本留学娶日本妻子是没意见的,虽然她不喜日本,但也知道普通的日本女人,跟战争没什么关系。 但她对自己舅舅的行为有意见。 而这时,桑景雄突然道:“娘,他不来找你,肯定是因为知道咱们家没钱了!” 桑景云闻言,深以为然。 她看了桑景雄一眼,突然意识到桑景雄像谁了。 都说外甥像舅,果然如此。 不过桑景雄最近好些了,就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也长成白眼狼。 陆盈愣了愣,随即道:“应该就是如此,我们不管他了。” 他们继续吃早饭,而他们身边,几个中年男人一边吃包子,还一边用小酒盅喝散装白酒。 聊着聊着,他们聊起屠家开的美滋楼。 屠家的酒楼叫美滋楼,在上海县城有一家,在租界有两家。 “有两天没去美滋楼吃饭,有点想念了。” “中午我们去吃一顿?” “行啊!一起去吃!” …… 桑景云闻言道:“我们中午去美滋楼吃饭?”她打算在县城吃了饭以后,再去孤儿院那边挖野菜,这美滋楼的东西既然好吃,那他们可以过去吃。 桑学文这时突然开口:“不能去!” 第130章 姐弟相见 桑景云听到桑学文的话, 心里一惊,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在她上辈子年幼时,她的国家的治安其实没有那么好。 一直到二十世纪初, 珠三角的飞车党都非常猖獗,而在九十年代, 很多地方都帮派横行。 她家所在的地方算是治安好的,但被偷东西也是常有的事情, 每到年底,她爷爷奶奶就很紧张, 怕有人半夜爬到他们家偷东西, 或者干脆来抢劫。 那会儿没有无处不在的监控, 被偷被抢了,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她读小学三年级时, 她父母给她买了自行车, 约莫是那车太新太漂亮的缘故,她没骑几天, 就连车带锁一起没了。 也是那时候, 桑景云在新闻里看到, 有火锅店、卤肉店在汤底里放罂粟,以此吸引食客。 在新中国,这样的犯罪行为,自然是被严厉打击的。 在她穿越前, 这种事情更是已经绝迹。 桑景云在写《一个士兵》的过程中, 其实是想到了这件事的, 还想着要不要在小说里提醒一下民众。 但她怕自己这么写了之后,会有人争相效仿。 这个时代的饭店,或许原本没打算这么做, 看了她的小说之后,意识到还能这样,于是在做菜时加罂粟或者罂粟壳……那她就害了人了! 可现在情况不同。 有句话说得很好,当你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那么黑暗里,肯定隐藏着无数蟑螂。 桑学文能在几年前打听出美滋楼的“秘方”,别人当然也可以。 那些人打听出来后,说不定就用了!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怕是早就有很多饭店在用这法子。 桑景云当即决定,等她回去,就要在还没有交稿的《一个士兵》里,增加相关剧情。 不能让普通百姓,在不知不觉中受害。 桑家人都被桑学文的话惊住,桑学文本想提议去别的酒楼吃饭,但想到现在那些酒楼,不见得不搞歪门邪道,就道:“阿云,我们拜访过洪家后,买些材料去乡下烧野饭吧,这时节,就该烧野饭。” 荞头、蚕豆、咸肉、笋和米饭一起,做一大锅野饭,滋味非常好,还很有意思。 桑景云也觉得不错,又道:“还可以再买一只鸡,买几条鱼,炖个鸡汤做个红烧鱼。” 一家人这么说定,就往洪家走去。 洪掌柜已经不看铺子了,正好在家,瞧见他们,笑着让他们进门。 桑钱氏把拿来的礼物拿出来,跟洪掌柜道谢。 “哪用得着这么客气!”洪掌柜不肯收,又让桑景英和桑景雄去找洪旭玩,让桑景云去找洪玥。 因为桑家全家出动,谭峥泓也就跟了来,和桑景英他们,一起去找洪旭玩。 洪旭变化不大,依然是个小胖子,他一看到桑景英等人,就开始说自己这段时间为了考中学多么辛苦,又说他爹娘让他学画画,他快烦死了。 “我姐下半年就要出嫁,我爹娘让她把《水浒传》让给我画,但我哪有时间?我也不会画,”洪旭道,“教我画画的先生都说了,我没有画画的天分。” 洪旭以前是很喜欢画画的,他画的孙悟空,和洪玥画的一样好看。 但他爹娘逼他学画画。 老师教他的东西跟他自己拿钢笔随便画的完全不一样,每天还有功课要完成……时间一久,他对画画也就一点兴趣都无,压根不想画。 桑景英听洪旭说了许多话,心情复杂。 洪旭年纪小,没有意识到,但他知道,洪旭的父母这么做,说白了就是重男轻女。 那明明是洪玥用来赚钱的法子,但他们想给洪旭。 不过这些话题很沉重,而且洪父洪母并没有成功,桑景英也就没有多说。 另一边,桑景云看到了洪玥。 相比于洪旭,洪玥变化很大,瘦了很多。 她是个内向的人,不好意思跟不相熟的人说话,但桑景云在她心里,是个熟人,她也就叽叽喳喳地聊起来,说的最多的,还是《真假千金》。 “金月季真好!那么勇敢,还有俞少爷一心一意喜欢她。”洪玥满心羡慕。 她下半年就要嫁人了,但她的未来夫婿,并不喜欢她。 没人跟她说这件事,她是自己感觉到的。 两家过年时有些往来,她还跟钱家少爷见过一次,对方真要喜欢她,就算不给她捎东西,也可以朝她笑一笑,然而什么都没有。 桑景云道:“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那别人也会喜欢她。” 桑景云说的是真心话。 有时,一个人若是自卑,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言语里还带点出来,那么别人,就可能看不起他。 若一个人足够自信,那别人下意识,就会觉得他很出色。 桑景云上辈子的父母,就很自信。 他们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有一次一个月赚到了一万块,那之后,他们就天天跟人说自己月入过万。 别人对他们的了解,就来自他们的语言,那些人得知他们这么赚钱,都相信他们,愿意跟着他们一起做,他们的生意,不知不觉就越做越好。 当然如果自己没本事,吹牛还吹太过,一听就是假的,那就没用了。 “洪玥,你画了一整套连环画出来,你很了不起,你要自信。” 洪玥道:“等我成了亲,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画。” “只要你坚持,钱家总不至于拿着刀子逼着你,不许你画,”桑景云道,“洪玥你想想,等你将来有了孩子,你希望你的孩子觉得你是一个靠他父亲养活的女人,还是希望你的孩子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 桑景云知道那个钱少爷不喜欢洪玥,但按照阿兰所说,钱家人还是很和气的,就是一群普通人。 他们见洪玥沉迷画画,或许会说几句,但不至于因此就干出伤害洪玥的事情。 见洪玥能赚钱,他们说不定还会很高兴。 桑家人在洪家待的时间并不长。 洪掌柜邀请他们留下吃午饭,但他们拒绝了,说还有事情要做。 洪掌柜只能把人送走。 而他刚把人送出去,他儿媳妇就道:“爹,没想到这桑家竟然还能翻身!” 洪掌柜道:“桑家的几个孩子很聪明,我一早就知道,他们肯定能翻身,但他们这么快就翻身,是我没想到的。” 他还以为要等桑景英桑景雄长大,桑家的日子才会好过起来,没想到桑元善还留了后手。 洪掌柜的儿媳妇又道:“桑家拿来的礼物真不错,我刚去看过了,好大一块咸肉,还有两只酱鸭,阿旭最爱吃酱鸭了,晚上可以蒸半只……” 说着说着,她又开始说起桑景云:“桑景云真是好福气,之前大家都说,那位谭少爷不见得愿意娶桑景云,但今日人家都跟来了,怕是好事将近。” 她以前不乐意自己的儿女跟桑家人相处,现在却觉得可以多来往。 另一边,桑家人离开洪家后,就雇了一艘船。 桑学文带着阿兰和陆盈在船上休息,其他人则去买东西。 上海县城物价比租界要便宜许多,这里还有老字号的酱园店,桑景云也就买了不少东西,而他们大采购的时候,陆政安带着妻儿来到上海县城,打算找裁缝铺做一些衣服,再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路边有很多卖小吃的摊贩,陆政安的小儿子忍不住开口讨要。 至于他的大女儿,这小姑娘知道自己即便讨要了,也不见得能拥有,也就不开口了。 陆政安道:“太郎,我给你买,但你要记得,往后必须说中文,不能说日语。” 他一直有回国的打算,所以会教妻儿中文。 但他时间不多,之前还生活在日本……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会说的中文没几句。 陆政安的小儿子中文名叫陆元辰,他嚷嚷着说中文太难,说不喜欢这个地方,闹起脾气来。 陆政安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儿子很疼爱,当即抱着哄起来,又给他买了梅花糕。 他大女儿陆心美也就比陆元辰大两岁,但什么都没有。 陆政安哄好孩子,就看向高桥千穗:“等裁缝给你们量好尺寸,我带你们去美滋楼吃饭,屠家酒楼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他这段时间,去过不少酒楼,吃来吃去,觉得还是美滋林的饭菜最好吃。 “嗨。”高桥千穗笑着应了。 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陆政安?” 桑景云听到身边的桑钱氏叫出原主舅舅的名字,下意识看过去,然后就瞧见了那个自己之前遇到过的,说日语的男人。 这人三十来岁的年纪,穿着长袍,留着胡须,在模样上跟陆盈并不相像,但桑钱氏应该不会认错。 这人就是原主那个消失了十几年的舅舅? 刚重生的时候,桑景云还想着,这个舅舅说不定会从天而降,拯救他们,但后来她跟桑钱氏聊天,知道具体情况后,就不指望了。 没想到现在,这人突然出现。 十多年没见,陆政安的模样其实变了很多。 若非之前吃早餐时,桑钱氏从别人那里得知了陆政安回来的消息,她肯定认不出陆政安。 陆政安没认出桑钱氏,开口询问:“你是?” “我是你姐的婆婆。”桑钱氏道。 他们当公婆的,不会去儿媳妇娘家,陆政安忙着读书又不怎么来他们家,所以陆政安见她的次数不多。 倒是她,有时在县城跟人聊天,会看到背着书包去上学的陆政安,也就能认出对方。 陆政安愣住,然后下意识看向桑钱氏身边的桑景云。 第131章 詹姆斯之死 踏青挺有意思的。 桑景云不爱做饭, 但对自己动手烧野饭并不排斥,谭峥泓更是非常喜欢这项活动。 小少爷以前没有做过饭,觉得新鲜, 也就抢着切菜做饭,又抢着吃锅底焦黄的锅巴。 他都不知道, 原来锅巴这么好吃! 就是饭后挖野菜的时候,他认不出马兰头, 挖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杂草回来。 桑景云是认得马兰头的,不过她不爱挖, 就跟陆盈一起, 去了之前陆盈常去玩的那户人家, 听那家的老太太讲八卦。 一段时间没回来,又有很多新鲜的八卦可以听! 他们在孤儿院附近待到下午四点, 才启程回家。 回家的路上, 谭峥泓兴冲冲地问:“桑小姐,什么时候我们再来烧野饭?” 他今天过得很开心, 就一点不是很满意——跟他们一起的人实在太多, 里面还有桑小姐的长辈, 以至于他都没跟桑小姐说上几句话。 要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谭峥泓光是想想,就觉得脸有点热。 桑景云道:“总烧野饭也没意思,明儿个我们一起去新世界游乐场玩?” 此时的上海,有个赫赫有名的“新世界游乐场”, 这是上海最早的钢筋水泥结构的商业楼, 里面有红宝剧场、银门剧场等十几个场子, 轮番表演戏曲、话剧、歌舞、魔术等,当然也能看电影。 在这里,甚至可以滑旱冰。 这个游乐场是前年开的, 门票一角一张,买了门票,就能在里面痛痛快快玩一天。 当然,有些项目还要额外出钱。 桑景云对这个游乐场早有耳闻,只是之前不曾去过。 带着家里人去游乐场,肯定不能玩得痛快,但带一个谭峥泓刚刚好。 “好!”谭峥泓喜不自胜。 那游乐场很有意思,他刚来上海的时候,时常去玩。 他也曾邀请桑景云一起去玩,只是还住在上海郊外的时候,桑景云觉得来去太麻烦,等搬到租界,桑景云又忙着写《一个士兵》,因而一直没答应。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玩! “明日我们先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然后再去游乐场。”桑景云开口。 她上周末交了两万字稿子,因为觉得结尾可能要修改,留了一万多字没有交。 这周她又陆陆续续写了三万多字,现在她手上,差不多有五万字的稿子。 本来今天是交稿的日子,因为要出去玩,就没有交。 这也不错,桑景云打算回去以后,将手上的稿件略作修改,加入有人用罂粟做菜的描写。 等这部分内容刊登出来以后,她还可以用东兴的笔名,揭露一下美滋楼用罂粟做菜的事情。 谭峥泓问:“桑小姐,我们一起去交稿?” 桑景云道:“对,一起去,不过不用说明我的身份。” 姜老二已经被抓,但他的手下,并没有完全被抓。 她过几天,还要向食品行业开炮,到时,那美滋楼的老板,怕也要恨上她。 公开身份的事情,还是等一等为好,至少等《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出来,她地位稳固。 这日到家后,桑景云在桑学文誊抄好的稿件上略做修改,加了一些内容,然后早早睡下。 而谭家,谭峥泓拿出纸笔,正在写明日的约会流程。 新世界游乐场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他要带桑小姐全都去吃一遍,再玩一遍! 写着写着,谭峥泓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跑到外面,推出自己的自行车,然后满脸期待地看向自己的一个保镖:“张哥,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什么?”保镖询问。 谭峥泓拍了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张哥,你坐在我自行车后座上,我载着你骑几圈!” 晚饭后,谭大盛就去了书房写信。 想跟人维持关系,必须多交流。 相隔两地想要交流的话,只能写信。 他每个月都会寄出至少十封信,跟以前的朋友联络感情。 写信挺辛苦,谭大盛写完打算休息一下,就站在窗边看外面的夜色。 他家的灯都开着,灯光透过窗户照亮了院子。 谭大盛看到,自己的儿子用自行车载着保镖,正在院子里来回骑。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最终确定自己并没有看错。 他儿子怎么回事?为什么大晚上的,要骑车载着保镖在院子里绕圈? 谭大盛下楼,然后就瞧见家里的女佣正坐在客厅里缝着什么,他往外去,正好看到他儿子载着保镖从他面前路过,保镖的表情,瞧着还有点生无可恋。 “臭小子,你在干什么?”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爹,我在练用自行车载人!” 谭大盛立刻就意识到了什么:“你要载着你的桑小姐出去玩?” 谭峥泓立刻点头:“对!” 谭大盛心情复杂,然后道:“你好好练。” 谭峥泓骑自行车的本事很不错,载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是怕自己在紧要关头出错,才专门练一练。 练了许久,确定自己明天一定不会摔了桑景云,谭峥泓心满意足地停下,又拿了抹布,开始擦自己的自行车。 将自行车擦洗得干干净净,再把佣人缝制的坐垫固定在自行车后座上,谭峥泓问谭大盛:“爹,你说桑小姐,她会愿意让我载着她去玩吗?” 谭大盛道:“会愿意的。”他儿子这可怜巴巴的样子,怪讨人喜欢的,他觉得桑景云瞧见了,应该会愿意。 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起床下楼,就见谭峥泓已经到了。 “桑小姐!”谭峥泓笑着打招呼,然后问:“桑小姐,等下我们出去玩,是坐黄包车还是我骑自行车载你?嗯,桑小姐,我骑自行车很稳的!”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表情,就知道谭峥泓想骑自行车载着自己。 她也不扭捏,笑着开口:“你骑自行车载我吧。” 谭峥泓喜出望外。 等桑景云吃过早餐来到外面,瞧见那辆被谭峥泓擦得锃光瓦亮的自行车,忍不住笑起来。 少年人的感情,是真的很热烈。 如果她遇到的是三十几岁的老男人,那人肯定会像她一样权衡利弊计算对方的价值,而不会这么真挚。 等等,男人三十几岁,搞不好都秃了。 桑景云坐在谭峥泓的自行车后座上,被谭峥泓载着,往《新小说报》编辑部而去。 两人到的时候,只有七点多,但黄培成已经在了。 看到谭峥泓,黄培成笑着迎上来:“谭少,你终于来了!” 他一直在等谭峥泓,等得心焦不已。 谭峥泓把自行车推到编辑部门口,对黄培成道:“黄主编,我们去你办公室吧。” 黄培成看着跟在谭峥泓身边,身着西式连衣裙的桑景云犹豫了一下。 见谭峥泓两手空空,倒是桑景云背了个一看就知道放了稿纸的包,他到底没有多说什么,带着两人进了自己办公室。 “昨日我去踏青了,就没过来,这是云景先生最近写的稿件,”谭峥泓把桑景云准备好的稿件给黄培成,然后道,“黄主编,《一个士兵》这本书,云景先生下周就会写完,你放心,云景先生说了,新书会马上接上。” 说完,谭峥泓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还没想好新书写什么,却信誓旦旦地说新书肯定会接上,真的太厉害了! 也不知道桑小姐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怎么就能一本接着一本地写小说。 黄培成得知谭峥泓昨日是因为去踏青才没来交稿,又见谭峥泓的注意力都在桑景云身上,暗暗感叹,觉得年轻人就是不靠谱。 这是遇上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就忘了云景先生的交代了! 不过他是不会当面说什么的,黄培成道:“云景先生当真勤奋!” 谭峥泓和黄培成说话的时候,桑景云正在观察黄培成和黄培成的办公室。 黄培成就是个平平无奇的中年人,没什么好看的,他的办公室杂乱无章,也没有什么看头。 但黄培成办公室里堆叠的纸箱,引起了桑景云的关注。 桑景云问黄培成:“黄主编,这些都是读者给云景先生的信?” 黄培成道:“是的。” 桑景云看向谭峥泓:“谭峥泓,我们找个时间,把信拿去给云景先生吧。” 谭峥泓立刻道:“好。” 黄培成愣了愣问:“你们要把信拿去给云景先生?” 桑景云道:“对。” 黄培成闻言道:“那也好,这些信都是读者的心意,是该让云景先生看一看。” 桑景云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想把信带走。 她不一定有时间看信,但可以把信收藏起来。 桑景云和谭峥泓还有事情要做,很快就离开。 黄培成见谭峥泓处处以那个小姑娘为主,又听到他们要去新世界游乐场玩,再次觉得谭峥泓不靠谱。 而这个时候,上海县城,又有许多人出门,购买《新小说报》。 《一个士兵》这本书,对读者的吸引力很大。 之前的《真假千金》,因为主角是女性,有一部分男读者不爱看,但这本书,男读者都爱看。 女读者也愿意看。 这书的主角虽然是男性,但行事作风不像某些小说的男主角那样让她们讨厌。 书里还写了很多西方的事情,能满足她们的好奇心。 而且云景的小说,跟《新小说报》上刊登的其他小说不一样,他写小说时,描写更细腻。 这本书里,虽然爱情占比很少,但有很多让人动容的战友情。 第132章 要债 听儿子姨太太念书的老太太听得老泪纵横。 她是府上辈分最大的人, 男人更是早就没了,也就完全不用在乎自己的形象,她哭得一抽一抽的, 还拿了帕子擤鼻涕:“这个什么斯,死的时候还惦记着他娘呢!” 老太太前段时间, 没少骂詹姆斯,觉得这就是个祸害, 该早死早超生。 但等人真的死了,她又心疼起来。 尤其是詹姆斯在临死前, 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听到这一段, 老太太立刻就受不住了。 老太太早年死过一个儿子, 那孩子是病死的,而他死前, 嘴里喊着娘。 她尽量不去想这个孩子, 但此刻,却还是悲从中来。 那些姨太太见了, 立刻上去劝起来, 老太太过了许久才缓过劲, 开始听后面的故事。 这一听,她便听到了中国劳工。 “这书写的不是外国人么?怎么里头还有中国人?”老太太问。 老太太平日里让人给她读报,读的都是报纸上的小说,对报纸上的那些新闻, 她是不感兴趣的, 也就心生疑惑。 其中一个姨太太知道的事情多, 当即对老太太道:“老太太,你是不知道,咱们政府, 往欧洲那边送了许多劳工去呢。” 这人开始跟老太太讲中国劳工的事情。 老太太道:“天可怜见的,竟要被送去那么老远的地方做工,那地儿还在打仗呢!” 那些洋人士兵都过得不怎么好,这些中国劳工去了之后,也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日子。 他们死在异国他乡,他们的爹娘该多伤心? 老太太心生怜惜,便又让那些姨太太拿了二十元钱,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说是捐给劳工的。 “云景先生什么都知道,连国外打仗的事情,都一清二楚,他一定能帮到那些劳工,若是帮不到,这钱就当是给云景先生的。”老太太开口。 她这人不爱听戏,就爱听小说。 那些听戏的老太太,遇上自己喜爱的角儿,都是会给些钱的,她看到喜欢的小说,自然也想给作者钱。 只是云景先生身份贵重,她捐钱也就算了,直接把钱给云景先生,会显得看不起云景先生。 包括老太太在内,很多读者只觉得今日刊登的内容很感人,并未多想。 但也有一些人,想了很多。 顾教授早上起来后,第一时间阅读了《新小说报》。 看完,他感叹起来:“云景先生的笔力当真不俗,战争的残酷和其间的温情,全都被他描绘出来,只是他已写到刚发生的战争,再往后,他要如何去写?” 书里的时间,与现实的时间已经重合。 这书是以现实发生的战争为背景的,将来的事情谁都不知道,这书又要如何写下去? 云景应该不会把尤斯塔斯写死? 跟顾教授一样不解的人有很多,谭大盛看完,就有点傻眼。 他以为桑景云写到现实的时间线,这书就该完结了,然而并没有。 桑景云难道还要继续写下去?她打算写什么? 谭大盛好奇万分,而谭峥泓作为第一个看到后续的人,早已知道后面的内容。 虽然对未来一无所知,但桑小姐继续写下去了! 甚至就连战争的结局,桑小姐都写了,在桑小姐的笔下,协约国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尤斯塔斯和他的战友们,一起退役。 他一开始还有点担心,怕这样写不好,但琢磨过后,又觉得这样写没问题。 这只是一部小说,又不是真实历史! 若是最后与现实不符,就当它是一部幻想小说。 谭峥泓慢慢踩着自行车,在租界的街道上缓缓前行。 桑小姐的分量很轻,他当然可以用力踩自行车,载着桑小姐飞速前行,但那多亏啊! 他要慢慢骑,让桑小姐在他的后座上多坐一会儿。 此时此刻,谭峥泓觉得自己是这条街上,最幸福的人。 他觉得周围的人,肯定都在羡慕他。 他的自行车上,载着桑景云呢! 谭峥泓想的没错,这条街上有很多人羡慕他。 这时的男人拥有一辆自行车,跟八十年代的男人拥有一辆自己的小轿车没区别。 更不要说他车上,还载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小姑娘。 自行车在新世界游乐场门口停下,谭峥泓先推着自行车,去了寄存自行车的地方。 给出一个铜元后,负责看自行车的人就在谭峥泓的自行车上绑了一个号码牌,又将另一个同号的号码牌给谭峥泓。 等他们玩完,可以拿着号码牌来领自行车。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进了新世界游乐场,不免感叹这个时代,人跟人之间的差距。 她上辈子年幼时生活在乡下,当时他们村连抽水马桶都没有,能玩乐的地方更少,可这时的上海,已经有抽水马桶了,这个巨大的游乐场,里面更是什么玩的都有。 这里还有天南地北各种小吃。 桑景云觉得自己来之前,不该吃早餐。 不过很多小吃,就算已经吃过早餐,也依然吃得下,桑景云买了一些东西吃,吃完眼睛都亮了。 这些食物真要说多么好吃,其实并没有。 但她上辈子去逛美食街,吃到的很多食物,都是充满添加剂的,而且所有的食物,还一个味道。 这里的食物却不同,纯手工制作,不含添加剂。 这样的地方,客人不可能天天来,应该也不会像美滋楼一样,往里加毒品。 桑景云和谭峥泓玩得很开心,也是巧了,他们遇到了在诺伯特生日宴会上见过的一个洋人。 桑景云笑着跟对方打招呼,还聊了聊。 她是愿意交一些洋人朋友的,这里到底是租界,她若是跟洋人关系不错,在这里住着会很安全。 不过她也不会上赶着去讨好人,真要那么做了,她肯定会被看不起,何必? 既然是来玩的,双方聊的,自然都是相关的东西。 桑景云顺势说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新世界游乐场能玩的东西很多,但跟她知道的一比,就远远不如了。 桑景云将后世非常有名的套圈、射击拿玩偶之类的游戏说了说,还说了一些游乐园里常见的游玩项目,比如过山车、海盗船、旋转木马之类。 那洋人听得眼睛都亮了:“桑小姐真是见识广博,那过山车我在美国时玩过一次,非常刺激!” 桑景云还真不知道这时候已经有过山车了,但她不会表现出来。 跟这人聊了一段时间,见谭峥泓眼巴巴看着自己,桑景云笑了笑,跟对方告辞,带着谭峥泓去玩了。 总不能冷落了自己的小男友! 和谭峥泓在游乐场玩了一整天,桑景云觉得自己连载期积攒的那点精神上的疲惫,已经一扫而空。 依旧是谭峥泓载着她回去,而桑景云到家时,突然发现陆政安在她家。 陆政安是下午过来的,之前他可以以不知道自己姐姐住处的理由,无视自己的姐姐,但既然已经见过面,还知道了自己姐姐的住址,那他肯定要过来拜访。 因此,今天上午,他准备了一些礼物,然后带着自己的妻儿,在下午的时候,来到桑家拜访。 陆政安以为自己会看到姐姐一家挤在拥挤的房子里住着。 据他所知,桑景英依旧在读技术学校。 若桑家有钱,肯定会让桑景英去读正常的中学,所以,桑家应该是没钱的。 然而事实与他想象的不一样。 他姐一家住的,竟然是一栋三层小洋楼! 这房子不算大,院子也小,但这是寸土寸金的租界! 他们一家住的地方,比这里小了太多,房子还很旧。 进了屋,他注意到桑家的家具都是红木的,客厅的书架上摆满书籍,至于那些摆件……陆政安自幼的生活称不上多么富贵,也就认不出。 总之,这里比他租住的地方,好了太多! 陆政安心中酸涩,提出想要见自己的姐姐,然后就得知,他姐姐去读书了。 他那个三十几岁,女儿都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姐姐,竟然去读书了! 女校的学费比普通学校要贵,陆政安之前就犹豫着,不想送女儿去读书,结果他姐竟然在读书。 桑元善,到底给桑学文留了多少钱? 陆政安在桑家坐了一段时间,才看到和桑景丽一起回来的,穿着校服的陆盈。 陆盈的校服很好看,料子也好,这让陆政安心里更加不适。 好在他当上了大学教授,论地位,是比桑家要高的。 桑景云回来的时候,陆政安正在说自己即将去大学上课的事情:“我先教几个月的预科生,等八月,就开始教大学生……” “景云,你回来了?” “累不累?”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 陆盈、桑钱氏、桑学文还有阿兰压根没认真听陆政安的话。 他们的注意力,都放在桑景云身上。 桑景云笑着开口:“爹,娘,奶奶,我不累也不饿。” 被忽视的陆政安见桑景云和谭峥泓一起进来,忍不住道:“景云已经成亲了?” “还没有。”陆盈道。 陆政安道:“景云,你既然还未成亲,哪能跟男子单独出门游玩?” 桑景云不想搭理这人,但陆政安主动找她说话,她也就回复了对方:“舅舅,你真是去日本留学了?不是回大清深造了?” 陆政安皱眉:“桑景云,你怎么能这么对长辈说话?” 他满脸怒意,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总之就是觉得桑景云没教养,没有女儿家的矜持。他觉得女人都应该像高桥千穗一样柔顺贤惠,德尚贤良。 第133章 风雨欲来 陆政安一直看不起桑学文。 这次回来, 得知桑学文不仅抽大烟还赌博,把桑家败了个一干二净以后,他更是不将桑学文放在眼里。 桑学文他都看不起, 桑家其他人要么是女流之辈,要么都是孩子, 他自然也不放在心上。 而他训斥桑景云,是因为他看不惯桑景云还没结婚就跟男子出去玩的行为, 也是因为昨天见面,桑景云对他的态度不恭敬。 但他没想到, 他刚训斥了没几句, 桑景云和桑学文就让他还钱。 “桑学文, 你不要胡说!纵然当初我爹娘跟你借了钱,也绝不会有五百银元这么多, 还有我爹娘的丧事, 你是他们的女婿,帮着操办不是应该的吗?”陆政安开口。 说完, 他还看向陆盈:“姐, 那也是你的爹娘, 他们把你养这么大,你本就该尽孝!” 陆盈看了陆政安一眼,难得硬气:“他们把我养大花的银钱,肯定没有他们跟桑家要的彩礼多。我是出嫁的女儿, 办丧事不该我花钱, 你得还钱。” “你出嫁了, 难道就不是他们的女儿了?”陆政安觉得自己的姐姐太不孝顺。 陆盈刚才虽然争辩了一句,但她到底不是伶牙俐齿的人,一时间想不出反驳的话。 桑景云这时开口:“舅舅, 你若是觉得我娘跟你一样,觉得外公外婆的丧事我娘有义务帮着办,那外公外婆留下的房子和地,我娘是不是也有权继承?桑家的彩礼,陆家是不是不该收?这样吧,办丧事的钱,还有给外公外婆治病花的钱,你跟我娘一起承担,每人承担一千元。至于当初卖房卖地的钱,从中扣掉桑家给陆家的彩礼,剩下的你再分我娘一半。” 桑景云说到这里,转头问桑学文,陆家的房子和地卖了多少钱,陆盈的彩礼又是多少。 桑学文道:“陆家的房子和地加在一起卖了一千四百多元,至于你娘的彩礼,订婚时我家给了八百银元,成亲时又给了八百银元,并其他一些东西,你娘带过来的嫁妆,除了我们送的衣服被子外,大概值一百元。” 桑景云道:“那陆家收了桑家一千五百元……舅舅,卖房子卖地的一千四百元,你得全部给我娘,再加上办丧事买药的一千元,加起来是两千四百元,你什么时候给?” 没有女子不能继承家产还要养老的道理。 陆政安没想到桑景云这么会胡搅蛮缠:“你……你……” 桑景云又道:“舅舅,当初外公外婆去世,亲朋好友来吊唁给的钱,是你拿着的吧?他们是不是还给你留了一些钱?还有你从小到大读书,花销不菲,我娘却是没花钱的,这些钱是不是也要算算?” 现如今,上海有很多学费便宜的小学中学。 但在陆政安读书的清末,还没有这些学校。 那时就读西式学堂,学费非常贵,跟陆盈她们读女校的学费差不多。 陆政安一年下来,在读书上至少要花一百元,他平日里跟同学交际应酬,做几身好点的衣服,买书本笔墨,也都要花钱。 桑景云觉得,陆盈的彩礼,应该全被用到陆政安身上了。 陆政安的脸黑了,愤恨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露出一个带着嘲讽的笑容:“舅舅,你该不会想赖账吧?我们家可还保存着欠条和账本呢!” 陆政安确实是想赖账的,别说两千银元了,现在他连五百银元都拿不出来! 但他不可能这么说,最后,他一言不发,往外走去,连自己的妻子儿女都没顾上。 高桥千穗不会中文,没听懂陆政安和陆家人的争论,愣了一会儿,才牵着儿女追上去。 而陆政安出门前,听到谭峥泓开口:“桑小姐,你想跟他要债的话,我可以帮忙!” 陆政安的脚步更快了,还有点乱。 桑景云没有回答谭峥泓,见陆政安走远,她先去关了院门,又关了家里的门。 直到这时,陆盈才开口:“景云,当初你外婆来借钱,家里没让写欠条。” 当时正是桑家鼎盛时期,陆母又是今天要买药借二十元,明天要请大夫借十元,这么陆陆续续借的,桑家也就没让她写欠条。 等陆父去世,陆母更是都不提借的事情了,直接让陆盈付家里的各种开销。 至于给陆父陆母办丧事的一应开销,确实是记了账的,但后来桑家遭逢大难,账本早就丢了。 桑景云道:“我知道没有,就是吓唬一下他,让他别来找麻烦。” 他们家没有凭证,时间又过去那么久,若是陆政安不想给,钱肯定是要不回来的。 不过这么说了之后,可以让陆政安别上门找事。 陆盈听到桑景云的话,红了眼眶:“景云,对不起……” 她多年不见的弟弟上门之后,不干别的,倒是将她的女儿训斥了一顿。 陆盈觉得对不住女儿。 桑景云道:“娘,你又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道歉做什么?不过我这个舅舅,娘你以后可别管了。” 陆盈认真点头。 陆政安比陆盈小五岁,陆盈出嫁的时候,他才十来岁。 他还小的时候,陆盈照顾过他,对他多少感情,但后来陆盈裹脚,他去读书,两人就没怎么相处了。 等陆盈出嫁,跟弟弟见面的次数更少。 再加上桑家对她很好,她又陆续生养了四个孩子……这个弟弟,她早就不在意了。 在陆盈心里,陆政安连阿兰都比不上。 桑景云看出陆盈的想法,心情挺好,然后就开始跟陆盈讲新世界游乐场的种种,最后道:“娘,下次周末,可以让景英带你去玩儿。” 陆盈道:“我这么大年纪,去那里玩什么?” 桑景云道:“人家老太太都去玩呢!里面还能听越剧。” 桑家人开开心心地说话聊天,大街上,陆政安却涨红了一张脸,指甲狠狠地掐进肉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桑家人的嘴脸轮番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羞愧和愤怒让他的身体微微颤抖…… 最后,是高桥千穗的声音让陆政安清醒过来。 他停下脚步,看向高桥千穗,咬牙开口:“从今往后,我就没有姐姐了。” 他姐太过绝情! 仗着妻儿没听懂之前桑家人说的话,陆政安歪曲事实,说了说之前的事情。 在他嘴里,陆盈对父母不孝,还逼他给钱。 陆政安觉得桑家人眼里只有钱,还看不起他,连晚辈都不把他当回事,实在过分。 不过他心里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打定主意,往后再不去跟桑家人接触。 陆政安心中烦闷,一晚上没睡,但第二天屠卫巷邀请他吃饭,他还是欣然前往。 他现在缺钱,需要屠卫巷接济。 而屠卫巷,又一次跟他谈起云景。 想到昨日在桑家看到的那些云景的书,陆政安和屠卫巷同仇敌忾,一起骂起云景来。 这天是4月23日,星期二。 顾教授从楼上下来,就见餐桌上有整理好的报纸。 他眼睛一亮,立刻上前去看。 他的管家对他很了解,《新小说报》就放在所有报纸的最上面,顾教授将之打开,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想知道云景接下来会怎么写。 书里的时间都已经跟现实同步了,而云景若无其事地往下写,还让尤斯塔斯有了一个中国来的朋友,并开始描写中国劳工的生活。 那些劳工,应该刚到欧洲没多久,云景先生的消息真的太灵通了! 顾教授迫切地想知道后续,然后发现,后面没了。 又要等明天,才有更新。 顾教授有些郁闷,但只能等下去。 上海的许多读者,也跟他一样,只能等下去。 然后他们发现,云景不再写具体的战役和战争过程,而开始写尤斯塔斯在后方养伤的事情。 在这里,尤斯塔斯看到了饱受毒瘾折磨的伤兵,也跟中国劳工有了很多交流。 他一直想寻找戒吗啡的办法,见那些中国人会使用草药来治病,就想寻求帮助。 但那个中国劳工告诉他,没有药物可以戒除毒品。 很多年前,西方国家大量购买中国的瓷器、丝绸和茶叶,花了许多钱,但赚不到中国人的钱。 他们不能忍受自己国家的钱源源不断流入中国,就往中国倾销鸦片,以此赚钱。 当时,中国就有无数人鸦片成瘾。 后来,擅长种地的中国人开始种植鸦片之后,受害者越来越多。 而中国人发现,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戒除毒瘾,想让人戒毒,只能让人彻底隔绝毒品。 这个劳工还说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觉得应该对贩毒的人施加最残酷的刑罚,让种植毒品,贩卖毒品的行为,在自己国家绝迹。 顾教授看到这部分内容时,已经四月底。 他看到之后,有些惊讶。 虽然文字不同,但这想法,与东兴之前提出的一模一样。 这一个月,东兴陆陆续续发表了一些文章,有指责如今一些政策的,也有骂人的。 时常有人写文章针对东兴,东兴有时候不管,但也有些时候,会骂回去。 看得出来,东兴是个脾气暴躁的人,而按照他们的推算,东兴应该来自北方。 现在云景在书里写东兴在文章里提过的东西,东兴会不会生气? 顾教授有些担心,桑景云这会儿,却压根没空管这件事。 她这几天,正忙着写新书。 不过他们家每天都会买《新小说报》,所以她还是翻了翻这报纸的,翻过之后,桑景云想起来一件事,对谭峥泓道:“谭峥泓,等明日,报纸上就要刊登某些饭店在做菜时加入罂粟的事情了。” 第134章 假消息 陆政安给屠卫巷出的, 是个挺简单,但是比较阴损的主意。 他让屠卫巷花钱找了个女人,指责云景抛妻弃子。 他还给这个女人编了一个让人同情的剧本。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云景本名刘景, 是一个秀才的儿子,家里没什么钱, 十年前,为了维持生计, 他娶了丝绸商人的独女吕丽娘,两人婚后, 还生了两个女儿。 吕丽娘一直以为他们夫妻会白头偕□□度余生, 不想两年前, 刘景与一个大官的女儿有了苟且。 之后,刘景不仅抢了吕丽娘的嫁妆, 拿去讨好那个官员, 还找了人放了一把火,要烧死吕丽娘和吕丽娘的两个女儿。 吕丽娘的两个女儿被当场烧死, 只有吕丽娘逃出生天捡回一条命, 却已经找不到刘景, 连去哪里寻仇都不知道。 被火烧到毁容的吕丽娘四处流浪,艰难求生。 两月前,她无意中听说书先生念《真假千金》,才知道自己的仇人在哪里。 刘景两年多以前, 就已经开始创作《真假千金》, 吕丽娘识字, 早就看过这本书,还给刘景提供了很多素材,帮刘景写了一些片段。 甚至于农户换了富商女儿这个事情, 都是她无意中听来,告知刘景的。 抛妻弃女不说,还害死了两个女儿的人渣,竟然拿着跟前妻合写的小说出版,成了知名文人…… 吕丽娘难以接受,所以她找到了大学教授屠卫巷,让屠卫巷帮她主持公道。 陆政安坐在屠卫巷面前,对屠卫巷道:“卫巷,等吕丽娘的事情发酵,云景若是不出来解释,那他就是黄泥掉在□□里,不是屎也是屎,若是他出来解释,我们就知道他的身份了。” 屠卫巷找陆政安,就是想让陆政安出个主意,帮他找出云景的真实身份。 至于后续的事情……他就是个家里开了几家酒楼的大学教授,干不来杀人灭口的事情,他打算在找出云景真实身份之后,把云景的情况告知日本方面,让日本方面去处理云景。 “你这个主意很好,那个云景若是不想惹一身腥,肯定会站出来解释。”屠卫巷笑道。 等事情闹大,云景要是一直不站出来,他就多给云景泼几盆脏水,让云景没办法继续写小说。 若是云景站出来……那他也是被吕丽娘骗了,可不能怪怨他这个热心群众。 他大不了,也就是给云景道个歉。 “对了,要发在报纸上的文章,你写好了吗?”屠卫巷问陆政安。 他们需要用吕丽娘的口吻,写一篇指责云景的文章。 屠卫巷的读书成绩不怎么样,写不来文章,就让陆政安帮着写。 陆政安将一篇文章放在屠卫巷面前:“已经写好了。” 屠卫巷打开文章看了看,拍案叫绝:“写得好!” 这篇文章,陆政安写得催人泪下文采非凡。 屠卫巷喜笑颜开地收起文章,对陆政安道:“我这就去找报社,让报社发表这篇文章。” 上海销量最高的《申报》,自然是不愿意刊登这样无凭无据的文章的,屠卫巷琢磨了一圈,最后将目标定在《上海日报》。 这个报纸时常刊登针对云景的文章,他手上这篇揭露云景真面目的文章,他相信他们一定会刊登。 《上海日报》编辑部,高汉林正在写稿件。 写完一篇,他放下笔,忍不住叹气:“东兴先生已经三天没有投稿了!” 编辑部的一个编辑开口:“主编,东兴先生不可能天天写文章。” 写文章是要花时间花精力的。 东兴先生匿名投稿,从未拿过他们的稿费,肯定要做别的工作来养活自己。 有工作要做,兴许还有家人要照顾,东兴先生哪有时间天天写文章? “唉……东兴先生的文章让人振聋发聩,若是每天都能看到就好了。”高汉林道。 他真的很喜欢东兴的文章,那些文章言辞犀利,想法新奇,让人动容。 而他们正说着话,编辑部新招的一个小编辑从外面进来:“高主编,有人来投稿。” “那你看一下。”高汉林道,他身为主编,不可能每个来投稿的都接待,当然若是东兴先生过来,那他肯定扫榻相迎。 那小编辑道:“高主编,那人说他是大学教授,要找您。” 听闻对方是大学教授,高汉林不敢怠慢,当即往外走去,打算好好看看对方的稿件。 而他刚出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熟罗长袍,瞧着大概三十多岁的男人。 来的正是屠卫巷,他看到高汉林就道:“高主编你好,我是复旦大学的教授,这次过来,是有篇文章想投稿。” 他将陆政安写的文章给了高汉林,又道:“那吕夫人实在可怜,明明是个大家小姐,现在却被毁了容,两个女儿也没了命……” 高汉林常年从事文字工作,看东西很快。 他将屠卫巷给他的文章看了一遍,然后问屠卫巷:“里面说的那个高官是谁?高官的小姐又是谁?可有报案?” 屠卫巷道:“吕夫人怕被寻仇,不敢说出来。” 高汉林眉头紧皱:“这样无凭无据的文章,我不会登!不过这若是事实,你可以将吕夫人带来,我当面询问她前因后果,还可以帮她讨回公道。” 黄培成家境普通,但高汉林不一样。 他爷爷曾是大清官员,而他爹他兄长,现在在帮北洋政府做事。 若云景真的草菅人命,他可以帮吕丽娘讨回公道。 当然,高汉林不觉得云景会做这样的事情。 一个人写的小说,是能看出这个人的一些经历的。 比如他看《水浒传》,能看出来作者真的杀过人,而且应该生在乱世。 而云景的小说,观念都很正,他还一直怜悯弱者。 他可能会不喜妻子跟妻子离婚,但肯定会安顿好妻子孩子,而不会对着妻子痛下杀手。 高汉林不信这篇文章。 屠卫巷看出了高汉林的想法,暗骂高汉林不知好歹。 但既然高汉林不愿意刊登……屠卫巷收回稿件:“我这就去问一问吕夫人,看她作何打算。” 既然《上海日报》不愿登,那他就去找别的报纸! 屠卫巷转身去了别处。 这上海的报社,并不都是新式文人办的,有些报社是旧文人办的,而那些旧文人,他们近来最厌恶的人之一,就是云景。 云景写《真假千金》期间,他们刊登了许多文章骂云景。 后来《真假千金》要出英文版,他们不敢再像以前那样不客气,但也时不时会针对云景。 现在屠卫巷送来这么一份稿件…… 其中销量最高的一家报社的主编,当即表示他会将这篇文章,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 双方相谈甚欢,屠卫巷离开后,这家报社的主编,还将稿件誊抄下来,送给几个相熟的报社。 那云景着实让人生厌,明日,他们要给他一些颜色看看! 这些报社决定刊登文章,高汉林却是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在校对明日要刊登的内容。 《一个士兵》这本书,明天要刊登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 一直以来,云景先生送来的稿件,都是誊抄好,干干净净的。 但今日要刊登的内容的原稿并非如此。 这部分稿件有涂改的痕迹,上面还粘贴了一张纸,在里面增加了一些内容。 这增加的内容,是有中国劳工跟尤斯塔斯聊起毒品泛滥的问题,提到在中国,有不良商家在食物里加入毒品。 这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但黄培成觉得,这里面有大文章。 之前云景写有人用吗啡冒充戒烟药卖,也不过短短几句话,还是那个军官随口说的,结果呢?上海县城,竟然真的有人这么干! 现在云景这么写,还是特地加进去的一段话……是不是在上海,确实有人这么做? 黄培成平日里,很喜欢品尝美食,近来收入大增,更是将以前吃不起的美食给吃了一个遍。 现在他特别担心,就怕自己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不过他没有什么不适,应该不用担心? 正想着这件事,外面就有人进来,对黄培成道:“黄主编,《上海日报》的高主编,给你送来一封信!” 黄培成道:“这货给我送信?快拿来给我看看,看他都写了什么!” 黄培成接过那封信看起来,这一看,他就变了脸色。 竟然有人想给云景先生扣黑锅! 这件事必须让云景先生知道,黄培成看过信,跟报社的人说了一声,就离开报社前往谭家。 他把高汉林写的信,给了谭家的保镖。 而谭家的保镖,第一时间将信送到桑家。 桑景云在晚饭前看到了信,看完愣住。 竟然有人要诬陷她抛弃妻女并谋害她们! 这年头,文人见异思迁抛弃发妻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只是抛弃妻女,就算有人谴责她,谴责她的人也有限。 毕竟这时候的人,都在喊着要反对包办婚姻。 但若是加上谋害妻女,情况就不一样了。 这事儿闹大后,云景肯定会被人口诛笔伐。 到底是谁这么恨她? 桑景云想反击,但现在时间已经晚了,而且她不知道具体情况,就算想反击也反击不了。 她只能等着。 反正自己没干过这种事情,全是诬陷的。 其实这种事情,沾上了容易洗不清。 如果云景真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在有人四处造谣以后,纵然他出面澄清了此事,也有一些人会不相信,这个谣言,可能会一直流传下去。 第135章 屠卫巷 “教授!”那些学生看到屠卫巷, 纷纷打招呼。 屠卫巷问:“你们在看云景的小说?” 拿报纸的学生开口:“对,我们在看云景先生的小说。” “能否给我看看?”屠卫巷问。 那学生闻言,将手上的报纸递给屠卫巷。 屠卫巷一目十行地看起来, 很快就看到了他关注的片段。 明明只有几句话,但屠卫巷看到后, 却心生恐惧。 之前,云景也只是在小说里写了短短几句话, 然后那姜老二,便出了事。 现在, 云景写的这东西, 会不会牵连到他们家? 他仔细打听过云景, 曾有人猜测,说云景是搞情报的高官, 所以才能在国外研究所还未公开研究资料的时候, 就知道血吸虫病和钉螺有关,所以才能提前知道姜老二要把吗啡当戒烟药卖。 所以, 会不会是云景知道了他打算做的事情, 所以故意针对他们家? 不,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而且在上海,像他们家这么干的酒楼有很多,法不责众, 云景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群人。 屠卫巷心中闪过各种念头, 惴惴不安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而这个时候, 桑景云正在看那污蔑自己的文章。 这文章写得极好,很能调动读者情绪,如果故事里的渣男不是自己, 桑景云觉得自己会感同身受,同情吕丽娘。 但故事里的渣男是她。 桑景云把文章仔细看了看,问谭峥泓:“谭峥泓,你知道这个叫屠卫巷的教授的情况吗?” 谭峥泓把报童叫到了桑家。 报童手上,有两份报纸刊登了云景抛弃妻女的事情,这会儿一份在桑景云手上,另一份在谭峥泓手上。 桑学文也凑在谭峥泓身边,看那份报纸。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不认识。”他认识的教授,都是跟顾教授关系不错的那些。 而那些教授,桑景云也是认识的。 这时,桑学文突然道:“这个屠卫巷,我可能认识。” 桑景云闻言,惊讶地看向桑学文。 桑学文竟然认识一个大学教授? 桑学文道:“以前上海县城有个屠家,他们家的儿子就叫屠卫巷,因为他跟我差不多年纪,所以我是认识的。” 桑景云问:“爹,你说的那个屠卫巷,是什么情况?” 桑学文神情复杂地看了桑景云一眼,然后道:“我说的那个屠卫巷,就是美滋楼的少爷,现在他爹年纪大了,美滋楼应该已经交到他手上。” 桑景云愣住,这么巧的? 桑学文又道:“我记得他跟你舅舅关系不错,两人曾一起读书。” 这时,桑钱氏道:“你们在聊屠卫巷?在景云舅舅离开上海前,屠卫巷就去日本留学了,他在日本待了五年就回来了,然后去大学当了教授。” “奶奶,还有呢?”桑景云问。 桑钱氏以前有很多“老姐妹”,她们相互之间时常聊天,交换各种信息。 桑学文了解各种吃喝玩乐相关的信息,而桑钱氏,她对上海各家各户内宅的事情了如指掌。 屠家在十多年前,就搬到了租界住,所以桑学文对屠卫巷的了解不多,但桑钱氏对屠卫巷的情况一清二楚。 毕竟这是一个出国留过学,回来后当了大学教授的出息人。 而且,屠卫巷身上,是有很多八卦在的。 桑钱氏道:“屠卫巷这人很有出息,很多人羡慕他娘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但他这人办事不厚道,留学一回来,就跟妻子离了婚,然后娶了个小姑娘,这也就算了,他们家不要脸,竟然让原配在家里当佣人。那姑娘当初也是个大小姐,是带着一大笔嫁妆嫁过去的。” 桑景云被惊了惊:“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桑景云是反对包办婚姻的。 不管是她上辈子的父母还是桑家人,如果他们不顾她的意愿,给她定下亲事逼她结婚,她都能闹个天翻地覆。 她相信,现代女性都是跟她一样,不能接受由父母做主,嫁给一个不熟的人的。 但她也知道,时代不同,情况大不一样。 在现代时,女子离婚算不得什么,在这个时代,女子被离婚,情况却非常严重。 被抛弃的女子,可能会被娘家视为耻辱,无处可去。 此外,这时的女子大多没读过书,年纪大点的还裹了小脚,她们是没有谋生手段的! 她们反抗不了包办婚姻,就像她们以前没办法拒绝裹脚一样。 这些女性,都是被时代压迫的受害者! 在桑景云看来,男人为了反抗包办婚姻,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子,这是不应该的。 比如这个屠卫巷,他和前妻实在聊不来,想要分开,这可以。 离婚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 但女子生活不易,他即便离婚了,也该安置好前妻。 给前妻安排个住处,归还前妻嫁妆,再每月给赡养费,安排人照应着……若能做到这些,他倒也算个男人。 可现在呢? 这屠卫巷竟然让前妻在自己家做佣人。 一般人真干不出来这种事情。 桑钱氏道:“谁说不是呢?屠家不做人,那姑娘的家里人也不是好的,他们不想把那姑娘接回家,就任由屠家人糟践那姑娘。” 桑景云从桑钱氏嘴里得知屠卫巷前妻是个小脚女人后,对这个女人愈发同情。 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没人帮忙,她是没法逃出屠家的,也拿不走她的嫁妆。 就算她逃了……外面的世道这么乱,她也活不下去。 她被困在屠家了。 “这也太可怜了吧!”谭峥泓开口,他代入屠卫巷的妻子想了想,就觉得对方实在倒霉。 桑景云这时又道:“看来,报纸上提到的这个帮助吕丽娘的屠卫巷,就是美滋楼的屠卫巷,还挺巧的。” 她正想用东兴的笔名发文章骂屠卫巷呢,这不巧了么! 等他们将报纸仔细看过,谭峥泓就拿着报纸,去厨房找那个被阿兰带到厨房吃饭的小报童。 他把这两份报纸还给报童,让报童务必要退回去。 报童一口答应。 眼前的这个少爷不仅把他手上别的报纸全买了,还请他吃了许多好吃的。 这两份报纸,让他以后一直不卖都成! 这报纸本就不好卖。 桑景云在弄明白屠卫巷的情况后,立刻上楼,开始写文章。 这文章,是她用东兴的口气写的,大意就是,云景虽然把他写的文章的内容,写到了《一个士兵》这本书里,但好歹人品没问题,而且这么做,也是对他的认可。 这个屠卫巷,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屠家开的酒楼“美滋楼”,就会在做菜时加入罂粟,让食客对他们家的食物欲罢不能。 而像美滋楼这样干的酒楼有不少,赚的都是黑心钱。 东兴几乎是指着屠卫巷的鼻子在骂。 写完,桑景云又润色了一遍,加入几个东北骂人的词,比如“瘪犊子”之类。 这篇大白话的文章感情充沛,非常完美! 桑景云写完,就招呼桑景雄来誊抄。 之前发生的事情,桑景雄也是知道的。 看到报纸上有人骂云景,他非常生气。 云景可是他姐! 憋了一肚子火的他,在看到自己姐姐写的文章以后,终于痛快了:“姐,你写得真好!” 桑景云笑了笑:“快抄。” 桑景雄埋头苦抄。 而这时,陆政安又一次去了美滋林。 美滋林的饭菜不便宜,陆政安又还没有拿到薪水,去美滋楼吃饭,对他来说是负担。 但一天不吃,他心里就惦记,觉得家里的饭菜,没有美滋林的好吃。 今日,高桥千穗是做了饭的,但在日本时吃惯了的饭食,他现在一点都不想吃,就来了美滋林,点了一个麻婆豆腐,一个咸笃鲜,大口吃起来。 正吃着,他就听到隔壁桌在议论云景:“云景抛弃妻女那事儿,你们知道吗?” “听说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搞不好是真的,都说升官发财死老婆是喜事,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人干过。” “说起来,之前云景把东兴写的东西,写到自己文里,也是不应该的。” “我倒是觉得这没什么,很多宣传新思想的文章,写的都是差不多的内容。” ……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 云景在文章里提到了一些东兴的观点,这算不得抄袭。 如今一些领头的新式文人写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以后,本就是有很多人会写文章,诉说同样的观点的。 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正常的,当然也有人借此指责云景。 这些人说个不停,说着说着,其中一人道:“对了,今天刊登的云景的小说里,说很多酒楼会在食物里加入鸦片,让人念念不忘……我总惦记着要来这里吃饭,你们说美滋楼的饭菜,会不会有问题?” 一直听得很开心的陆政安听到这话,大惊失色。 第136章 看热闹 陆政安身边, 有很多人抽大烟。 屠卫巷就抽大烟,之前还邀请他一起抽。 但陆政安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抽大烟不好。 一直以来, 他都对大烟避之唯恐不及,遇到有人吞云吐雾, 就会离远点,免得一不小心染上烟瘾。 他知道大烟是祸害, 不仅会损害身体,还会让人变糊涂。 他一直小心谨慎, 可现在……他差点着了道? 陆政安桌上的饭菜还未吃完, 但他已经不敢再吃, 放下筷子,强自镇定地结账以后, 就匆匆离开。 这附近, 有卖报纸的地方。 陆政安买了一份《新小说报》,翻开看云景写的小说, 很快就看到了小说里写的那一段。 陆政安回国不久, 但因为屠卫巷让他对付云景的缘故, 他专门了解过云景,也看过云景的小说。 从云景的小说来看,云景是个知识渊博的人。 他在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无名诀》里,就写了很多处理伤口的方法, 明显是有医学知识的, 他甚至还在里面写到了血吸虫病。 而从《真假千金》这本书, 可以看出他对丝绸生意,对养蚕种桑也有一定了解。 现在这本书更不用说,这书里涉及的知识, 国内没几个人懂。 这样一个人,是不会瞎写的,所以,他写的应该是真的。 陆政安第一次在美滋楼吃饭时,就觉得奇怪。 这酒楼的饭菜的味道只能说普普通通,怎么客人那么多。 原来是因为里面加了料! 他就说他为什么总是对这里的饭菜念念不忘,原来是中了招! 他看不起桑学文,觉得桑学文是太蠢,才会被人算计,但现在,他也差点被算计! 屠卫巷肯定知道自家酒楼的情况,竟然还带他来吃饭,这不是害他吗? 陆政安的眼里闪过一丝狠戾。 而租界各地,有很多看了《新小说报》的人,在讨论这件事。 有人大骂不法商贩,也有人猜测哪些酒楼有问题。 就连路边的几个黄包车车夫,在听人说了几句以后,也聊起来:“你们听说了吗?有些吃食里,是放了鸦片的!就为了让人上瘾,天天去吃。” “这些人也太坏了!” “我们吃的东西里,会不会也有?” “你想啥呢!一个铜元吃到饱的东西,怎么可能给我们放鸦片?” “就是,我虽然天天去林老太那边吃饭,但我一直觉得她家的饭难吃,从没想念过。” “也是……” …… 他们这些卖苦力的,时常会去一个姓林的老婆子那里买饭吃。 一大碗陈米做的饭,一勺咸菜豆腐猪血汤,只要一个铜元。 这饭菜能吃饱不说,还是热乎的,非常划算,但吃多了真的腻,他们天天去吃不是因为上瘾,而是因为没钱吃别的。 报纸上说的事情跟他们无关,这些拉黄包车的人,聊了几句就不聊了,各自去忙碌。 茶馆里,那些听说书先生读完《一个士兵》今日更新的客人,却很是担心。 他们都是有钱有闲的人,时常在外面吃饭,而他们中一些人,还真的就对某些酒楼或者餐馆情有独钟。 “云景先生这写的,到底是真是假?” “应该是真的。” “反正与我无关,我本就抽大烟。” “我特别喜欢一家酒楼的汤,几日不吃就难受,那汤会不会有问题?” …… 这些人正聊着,突然有人道:“云景的话,我看也不见得能信!” 众人听到这话,忍不住皱眉。 肯定又有人要说云景先生的坏话了,真是扫兴! 扬声说话的,是个瞧着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他见众人看过去,洋洋得意:“那云景谋害妻女,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休要胡说八道!”有人愤怒开口。 这中年人却道:“我说的可都是真话,没有一丝虚假!报纸上都写了的!” 他手上拿着一张报纸,得意挥舞。 那个力挺云景的人当即开口:“定然又是有人诬陷云景先生!” “这可不是诬陷,有大学教授做证的!”这个中年人洋洋得意:“我这就读给你们听!” 他打开报纸,就读起来。 茶馆里的人神色各异,有人相信,但也有人不信。 而出来喝茶的谭大盛,只觉得好笑。 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这明显是有人针对桑景云,需要好好处理。 虽然茶馆里的人被迫听这个中年人读了写云景谋害妻女的文章,但这事儿,其实传得并不远。 上海住着一百多万人,而那几家报社出售的报纸,加起来都不到五千份,还不一定能卖完。 就算有人努力传播此事,也只有极少数人听说。 复旦大学的学生,就一直到下午三四点,才得知此事。 他们立刻找到屠卫巷,想知道这件事是真是假。 “屠教授,当真有这么一个吕丽娘?”有学生问屠卫巷。 屠卫巷心神不安,但还是道:“自然是有的!” “教授,能否让我们见见此女?”学生们问。 他们觉得,云景应该不会做这样的事情,那吕丽娘,兴许是弄错了! 屠卫巷手上,确实有一个吕丽娘。 这女子原本是唱髦儿戏的,后来被人看上,带回去做了小妾,又生养了一个女儿。 但她那个男人是个丧心病狂的,对她没了新鲜感之后,不仅让她给宴请的宾客唱戏,还将她送给别人玩。 她受了许多苦楚,只盼着自己的女儿能过好,结果有一回她接客时女儿发烧无人照管,烧成了傻子。 她女儿身体康健的时候,都被人怠慢,现在成了傻子,也不知会有个什么下场…… 她一狠心,就偷摸藏了些银钱,从家中逃出。 为了不让人找到自己,她还用木炭烫伤自己的脸,毁掉自己的容貌。 她辗转来到上海,为了不坐吃山空,就寻了个在屠家酒楼后厨做帮工的工作。 屠卫巷正想找一个合适的人诬陷云景,就看到吕丽娘在后厨挤眉弄眼逗她那个傻女儿。 这吕丽娘明明毁了容,但那眼睛像是会说话似的! 屠卫巷当即让人将吕丽娘和她那个傻女儿带到家中,然后用吕丽娘的女儿威胁吕丽娘,让吕丽娘听他的话,帮他诬陷云景。 吕丽娘视女儿如命,只能答应。 屠卫巷本就打算让吕丽娘出面控诉云景。 今日云景在小说里,提到有酒楼在食物里放鸦片的事情,这更是让他想要快些将云景解决。 原本打算等过几日事情闹大一点,再让吕丽娘出面的屠卫巷开口:“今日有些晚了,等明日,我便将她带来学校!” 那些学生闻言,纷纷应下。 屠卫巷这才往自己家中走去。 而他家中,他的前妻金福云正待在吕四娘房中,与吕四娘一道看书。 她们手上拿着的书,赫然就是《真假千金》。 吕丽娘是识字的。 髦儿戏,指的是全部由女子来唱的戏。 早年女子不能登台唱戏,只有男子能登台,即便有女子戏班,那也是被达官显贵养在家里的,普通百姓看不到。 这些唱戏的女子,还兼做家妓。 清朝康熙年间,下令禁止豢养女乐,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出现了整个戏班子全是女子的京剧女班,被称为“髦儿戏”。 这样的戏班子一开始只在北京有,但后来传入上海。 在清末时,上海的髦儿戏非常盛行,吕丽娘早年,就在上海的酒肆唱戏。 吕丽娘唱戏的那个戏班子的班主是识字的,她教导手下人唱戏时,会顺便教几个字。 其他唱戏的女子学得并不认真,但吕丽娘年轻时争强好胜,想自己看戏本,就认真学字。 但她厌恶屠卫巷,所以屠卫巷问她识不识字的时候,她骗屠卫巷说她不认识。 屠卫巷闻言,就让自己的前妻金福云读《真假千金》给吕丽娘听,并教吕丽娘认字,让吕丽娘必须背出《真假千金》里的一些片段。 金福云虽然是个小脚女人,但跟着她娘学了认字,会看账本。 屠卫巷喜欢识字的女子,因而在屠卫巷出国那五年,她不忘学习,将常用字给认全了。 让她读古籍是不成的,但让她读《真假千金》不成问题。 金福云记得,屠卫巷刚回国时,她满怀欣喜,为展示自己的才华,特地念书给屠卫巷听。 当时屠卫巷还夸了她,也曾与她缠绵,不曾想没过多久,就与她离婚,另外娶了妻子。 这些年,她在屠家跟下人无异,竟还要帮着照顾屠卫巷与别人生的儿女! 金福云心下委屈,但她无力改变现状。 她爹娘都已经去世,兄嫂不想她回去,除了屠家,她没有容身之地。 这些年,金福云日复一日,浑浑噩噩地过着,直到屠卫巷让她给吕丽娘读《真假千金》。 金福云以前看过一些闲书,《红楼梦》就曾读过。 但那些书,都是跟《真假千金》不一样的! 《真假千金》的主角跟她一样姓金,吕丽娘读这本书时,只觉感同身受。 原本笼罩她的漫天浓雾,在她读了这本书以后,还全部散开。 金福云不想再这样过下去了。 这几天,只要屠卫巷不在家,她便与吕丽娘一起看《真假千金》。 这本书她们翻来覆去看了许多遍,越看越喜欢。 对屠卫巷,也越来越恨。 云景先生是个好人,屠卫巷竟然要害他! 第137章 救人 桑景英、陆盈还有桑景丽要去上学, 不能去看热闹,但家里剩下的人,都打算去。 不过, 桑景云也有些担心,问谭峥泓:“谭峥泓, 警察署的人,能把吕丽娘和她的女儿, 还有屠卫巷的前妻救出来么?” 她对这时候的警察,不怎么信任。 谭峥泓道:“这救人不是难事, 只要他们愿意, 就肯定能救出来。” 桑景云闻言, 立刻就明白了谭峥泓的意思。 有时警察不作为,可能不是他们没本事, 而是他们不想做。 意识到这一点, 桑景云放下心来。 救人的事情,确实很顺利。 租界警察手上的装备都很好, 跟租界那些帮派的关系也很好。 如果谭峥泓让他们对那些有背景的人动手, 他们是不会做的, 甚至一开始就不会答应。 但屠家没有背景。 屠卫巷只是一个大学教授,家里也不过开了几家酒楼。 他们既然收了谭峥泓的钱,自然会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 警察署的署长昨儿个晚上,就让认识的道上的人去寻摸情况了, 今日一大早, 更是带了人, 拿着武器出门。 他们先去救那个孩子。 等到了地方,立刻就有两个人过来。 一个是谭峥泓的保镖,他拿着一罐进口香烟, 打开分给警察署的人。 另一个,则是个掉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各方面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 这中年男人也接了一支烟,别在耳朵上,然后就点头哈腰地对警察署署长道:“我打探过了,这里头就住了一对夫妻外加一个小姑娘,他们住进来六天,那小姑娘就哭了六天。附近的人家都有意见了,还怀疑过那小姑娘不是这对夫妻生的,但那对夫妻要拐卖孩子,也不该拐卖个女娃子……” 这人飞快地说明情况。 警察署的人听完,叼着烟就冲进去,然后就瞧见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坐在桌子底下,她脖子上被绑了根裤腰带,拴在桌脚上,这会儿正一边抽噎,一边捡地上的米饭吃,好不可怜。 与此同时,一对夫妻从里屋冲出来。 他们一开始还满脸愤怒,瞧见全副武装的警察署的人之后,却缩起脖子,害怕地抖起来。 这两人很快就被五花大绑,警察署的人这才发现,他们手上连把枪都没有,刀都只有厨房的菜刀。 那署长都乐了,对谭峥泓的保镖道:“这活儿太简单,我都不好意思收那么多钱。” 谭峥泓派来的这个保镖是个会办事的,当下道:“劳烦诸位走一趟,给点辛苦费是应该的。” 那小姑娘瞧着实在可怜,但也是真的脏,那些警察不想抱,谭峥泓的保镖就将之抱起,然后又一起前往屠卫巷的住处。 屠卫巷住的地方,人手要多一点,但他只是个大学教授,家里的人手都是普通佣人。 让这些佣人盯着金福云,不许金福云出门,这是没有问题的,但让他们跟警察署的人作战,那绝无可能。 屠卫巷已经带着吕丽娘出门,他的妻子也出门买东西去了,警察署的人轻轻松松,就救出了金福云,怕厨娘珊儿被刁难,顺手带走了。 金福云没见过吕丽娘的孩子,但听吕丽娘描述过,一见脏兮兮的长寿,就冲过来将之抱住,又道:“屠卫巷带着丽娘去学校里了,他想诬陷云景先生!” 金福云听屠卫巷说了一些云景的事情,按照屠卫巷打听来的消息,云景应该是个背景深厚的高官。 她让珊儿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求助,其实就是想求云景先生帮忙。 现在瞧见二十几个警察来救自己,她对云景高官的身份深信不疑,唯恐这些警察去晚了,吕丽娘被逼着做了对不起云景先生的事情,最后被云景先生怪罪。 “我们这就过去。”警察署的署长开口,觉得今日这活儿,实在轻松。 也不知道那屠卫巷是哪来的胆子,竟然敢做出这种事情! 一行人就这么往复旦大学走去。 而此刻,复旦大学校园内,非常热闹。 毕竟今儿个,发生的事情是真的多。 复旦大学的学生昨晚上一直在议论云景的事情,第二天早上起来后,更是第一时间去购买报纸。 他们先购买的,自然是《新小说报》。 昨日出了事情,他们以为《新小说报》上,会有相关解释,不想打开《新小说报》,上面照常刊登了云景的小说,别的却一概没有。 众人失望不已,就在这时,有人开口:“《上海日报》上有东兴的文章!里面说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众人一惊,立刻看过去,而那人也不含糊,大声朗读东兴的文章。 复旦大学的学生,对东兴并不陌生,他们中一些人,还非常喜欢东兴。 而东兴的这篇文章,与他以往的文章风格相同,言语很不客气。 这文章一上来,就说了云景将他的文章的内容写到小说里的事情,但他并未过多地责怪云景,反而笔锋一转,就开始骂屠卫巷。 按照东兴所说,屠家开的美滋楼会在食物中加入罂粟。 因云景在小说中写到此事,屠卫巷怕有人查他,就设了这么一个局,针对云景。 拿着《上海日报》的学生念完文章,周围那些原本非常安静,一言不发的人,便纷纷开口:“这是真的?” “我觉得极有可能!” “没想到屠教授竟然是这样的人!” …… 大多数人,都相信东兴的话,但也有少数人觉得,屠教授不会干出这种事情。 毕竟平日里,屠教授和蔼可亲。 最后,有人开口:“不管如何,等屠教授来了再说!” 也是,屠教授昨日说要把吕丽娘带来学校,他们总要先听听屠教授和吕丽娘的说法。 一份份的《上海日报》在复旦大学的学生间传播,不知不觉,就有许多学生聚集到校门口,开始等待屠卫巷的到来。 而这时,顾教授也已经看到《上海日报》上的文章。 顾教授与屠卫巷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他一直将日本当作敌人,屠卫巷却亲近日本,双方自然有矛盾。 现在看到东兴的文章,他立刻就信了。 “我看那屠卫巷,也不一定是因为自家酒楼的事情,才针对云景,他应该就是看不惯云景揭露日本的狼子野心!”顾教授愤愤开口,收拾好东西就早早去了学校。 他要去找屠卫巷的麻烦! 顾教授到复旦大学门口的时候,学校里许多学生,已经在这里了。 不止学校里的学生在这里,还有许多外面的人,聚集到这里。 这些人还问顾教授:“这位先生,那屠卫巷,可有来学校?” 第138章 吕丽娘 没人知道云景是谁, 昨天云景谋害妻女的事情出来后,大家也就没办法找云景对峙。 但屠卫巷在报纸上登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所有人都知道, 屠卫巷是复旦大学的教授。 今日东兴在报纸上揭露屠卫巷真面目,人们自然要找他问个清楚。 黄培成也在人群里。 他昨晚从谭家离开后, 一晚上没睡好,早上四点多, 就从床上爬起,然后去了茶楼。 他去茶楼, 并非为了喝茶, 而是想打探一下外面的情况。 他想知道外面的人, 都是如何说云景先生的。 而等他到了茶楼,果然看到有人在议论云景先生, 还起了争执。 一部分人觉得云景先生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但也有一部分人觉得,一个大学教授不会诬陷云景。 “云景先生该出来解释一下!”不管是相信云景的, 还是不相信云景的, 都希望云景能出面说明情况。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事情真相。 也是巧了, 这茶楼里,有认识黄培成的,那人当即问黄培成:“黄主编,你是《新小说报》主编, 必然认识云景, 那吕丽娘所说, 到底是真是假?” “那自然是假的,”黄培成毫不犹豫,“你们且等着, 今日,此事便会水落石出。” “所以,是那吕丽娘诬陷云景先生?”有人问。 黄培成道:“总之,那文章里说的事情,云景先生都不曾做过。” “你是《新小说报》主编,自然帮云景说话!”有人冷哼。 黄培成看了那人一眼,正要说话,就见说书先生从外面进来,手上拿着几份报纸。 这会儿天还黑着,报摊尚未开始营业,报童也刚拿到报纸。 因而茶楼里的人,都不知道最新消息,也就纷纷询问说书先生,问他《新小说报》上,可有刊登什么。 说书先生道:“《新小说报》上,只刊登了云景先生的小说。” 众人一愣。 这时,说书先生拿起另一份报纸:“《上海日报》上,倒是登了相关事情!” 有人道:“《上海日报》的主编一直跟《新小说报》的主编不对付,他是否骂了云景?” 说完,这人还看了黄培成一眼。 说书先生却摇头:“非也,非也!诸位听我读一读这文章,便知分晓!” 说书先生读云景的小说时,语速不快,还会故意停顿,吸引人往下看,但此刻,他读东兴的文章,却读得非常快。 众人听完,好奇万分,还有人说要去找屠卫巷问个明白。 茶楼掌柜听客人这么说,连连给说书先生使眼色。 今日还早,许多客人别说点心了,连茶水都不曾点。 若人都走了,他今日的生意咋办? 说书先生见状,便道:“诸位莫急,我们只知屠卫巷是复旦大学教授,不知他住址,如今时间还早,他又肯定不在学校。诸位不如坐下听完云景先生的小说,喝点茶水,再前往复旦大学。” 众人觉得有道理,便坐下喝茶吃点心。 吃完,就有人要去找屠卫巷理论,而其他人…… 他们大多没什么事情要忙,既如此,便跟着去看热闹呗! 黄培成其实是有事要做的。 但这热闹,他不可能不凑! 黄培成便也挤在人群里,时不时地,还有人问他各种问题,想从他嘴里知道些内幕消息。 黄培成知道谭峥泓找人去救吕丽娘等人了。 但现下人还未救出,他怕说多了让事情生变,也就一言不发。 就在这时,黄培成看到了谭峥泓。 他立刻上前打招呼:“谭少!” “黄主编。”谭峥泓笑着开口。 “谭少你怎么在这里?”黄培成问。谭峥泓昨日不是说要带人去救吕丽娘等人吗?为何会在此处? 谭峥泓道:“我带桑小姐来看热闹。” 黄培成这才注意到,谭峥泓身边跟着他上次见过的那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谭峥泓该不会为了陪小姑娘,忘记了要做的事情吧? 黄培成有点担心,同时又一次觉得谭峥泓不靠谱。 谭峥泓却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人太多了,在这边怕是看不到什么东西!我们往前挤挤?我瞧见顾教授了,我们可以去顾教授身边。” 桑景云答应下来。 谭峥泓见了,就在前面开路,带着桑景云和桑家人往前挤。 被忽视的黄培成:“……” 他们不多时,就来到顾教授身边。 顾教授正在骂屠卫巷:“屠氏竖子,就是个卖国贼!” 桑景云听顾教授骂了一会儿,才知道原屠卫巷亲日。 她就说这人好好的,为什么要诬陷他,原来如此! 而桑景云刚弄明白此事,就听顾教授道:“那竖子来了!” 桑景云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就见远处来了两辆黄包车。 前面那辆黄包车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方脸男人,顾教授的目光就落在这男人脸上,毫无疑问,这就是屠卫巷。 而后面那辆车上,却坐着一个用头巾蒙住脸的女子。 那女子,就是屠卫巷找来的吕丽娘? 桑景云的目光在屠卫巷和吕丽娘身上来回看着,她发现面对汹涌的人群,屠卫巷有些紧张,倒是那吕丽娘,一派淡然。 面对这样的场景,一点都不胆怯,这吕丽娘不是普通女子。 又想到她被屠卫巷囚禁,还能想法子让人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送信,桑景云对她愈发欣赏。 吕丽娘确实不紧张。 她以前是唱戏的,本就要面对许多观众。 女子唱戏更是不易,时常被人调戏,有些客人在请她们戏班子唱戏后,会从戏班子选人留宿,她们还不得拒绝。 她以为嫁人后,自己能过好日子,结果反而受了更多苦楚。 现如今,她只在乎女儿,对别的事情都不在意,自然不把这人群看在眼里。 倒是屠卫巷,总觉得情况有些不对。 屠卫巷在家中,是看过今日的《新小说报》的,上面没有云景的澄清,今日更新的《一个士兵》的内容,也并无出奇之处。 他当即松了一口气,然后带着吕丽娘来学校。 他知道学校里会有人等他,但他以为只会有学校里的学生,可现在……这里竟然有两三百个外来的人,将他们学校的校门围得水泄不通! 这些人是来做什么的?屠卫巷多少有些慌乱,又强自镇定。 学校里多些人,不见得是坏事。 到时吕丽娘的表演,可以被更多人看到! 陆政安出了主意以后,屠卫巷本打算从长计议,慢慢寻找合适的人,但他不曾想到,很快他便在自家酒楼,见到了吕丽娘。 他起初并未道明来意,只是跟吕丽娘聊了聊,得知吕丽娘丈夫已经去世,无亲无故,就将人带回屠家。 他拿着吕丽娘的女儿威胁吕丽娘,才知道吕丽娘以前唱过戏,有说哭就哭的本事。 他让吕丽娘演被陈世美抛弃的秦香莲,吕丽娘演得惟妙惟肖,他大喜过望,然后立刻将计划提前。 现如今,通过他的调教,吕丽娘控诉云景时的模样,那叫一个凄惨,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他相信凭吕丽娘的本事,一定能让这些人相信云景是那负心薄幸的陈世美。 屠卫巷正这么想着,就见人群里有人冲出来:“屠卫巷,你陷害云景先生,此事我定要追究到底!” 屠卫巷抬眼,就见说话的是一直跟自己不对付的顾教授。 他道:“我可不曾诬陷云景!吕丽娘在此!” 他说着,就拉下了吕丽娘蒙面的头巾,露出吕丽娘满是烧伤的脸。 包括顾教授在内,在场的人瞧见这张脸,都是一愣。 那文章里写的,被火烧毁容的吕丽娘,竟然真的存在? 吕丽娘这时,已经未语泪先流。 金福云看了《真假千金》后,对云景非常崇拜,不愿去诬陷云景。 但吕丽娘对云景,并没有这样的感情。 云景的小说写的是好,但谁知道他现实中,是怎么样的人? 这些年,她见过太多人面兽心的男人了! 吕丽娘只在乎自己的女儿。 现下女儿在屠卫巷手上,那她肯定要竭尽全力,完成屠卫巷交代的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屠卫巷不伤害自己的女儿。 吕丽娘容貌被毁,做不出太多表情,但她的眼睛好似会说话,她一哭,许多人便不自觉同情。 这时,吕丽娘开口:“小女吕丽娘,见过诸位。” 她的声音非常好听,然后,她便用这好听的声音,开始控诉云景。 被人当面骂渣男,但桑景云对吕丽娘,生不起一丝恶感。 这姑娘的演技真的太好了,桑景云觉得她要是没有毁容,要是生在现代,说不定能成为影后! 可惜这是民国。 吕丽娘看起来实在太可怜,那些原本怀疑她的人,心中都有些动摇了。 这人真是屠卫巷找来演戏的? 屠卫巷见吕丽娘表现得这般好,无比得意。 他觉得,看了吕丽娘的表演的人,一定会相信那篇文章里写的内容。 可惜就在这时,顾教授道:“屠卫巷,你不要以为找个女子演戏,我就会被你蒙蔽!” 那些普通人或许会因为吕丽娘的表现而心生动摇,但顾教授不会。 他认定是屠卫巷陷害云景先生。 屠卫巷道:“顾教授,事实就在面前……” “哪来的事实?不过是这女子的一面之词而已!” “顾教授,云景自己都不出来解释,你何必做他马前卒?” 第139章 公开身份 吕丽娘的女儿虽然傻, 但认娘。 这些天见不到自己娘,她日夜哭嚎,闹腾不休。 屠卫巷从屠家的下人里, 找了一对夫妻照顾她,一开始那对夫妻对她还有点耐心, 时间一长,就一点耐心也无了。 左右最近天气已经暖和起来, 冻不死人,他们干脆就把这小姑娘捆在桌脚上, 任她在桌子底下待着。 小姑娘这几日天天睡地上, 捡地上的饭菜吃, 脏得无以复加,若非她知晓要用马桶上厕所, 恐怕还会臭气熏天。 现在见到母亲, 各种委屈涌上心头,她便又哭起来, 只是她嗓子都哑了, 哭不出声。 吕丽娘见女儿这副模样, 之前的假哭已经变成真哭,对屠卫巷,更是恨意滔天。 屠卫巷说会照顾好她女儿,她并不全然相信, 但觉得只要自己听话, 自己的女儿总不至于受太多苦楚。 结果呢?短短几天, 她女儿就成了这么一副模样! 她带着女儿从夫家逃出,又烫伤自己的脸后,曾病了一场, 可就算她病着,也悉心照顾女儿,不曾让女儿这般凄惨。 吕丽娘之前诬陷云景,纯粹就是做戏,现在却是真心实意地控诉:“我丈夫早逝,只剩女儿相依为命,不想屠卫巷竟强行将我掳至他家中,逼我诬陷云景先生,我不从,他就对我拳打脚踢,又用我女儿威胁我,此人人面兽心,不堪为人!” 若是真的遇上火灾,连脸都烧毁容了,那人的咽喉必然也是伤了的,声音大概率难听。 但吕丽娘脸上的伤,是她自己烫的,也就并未伤到咽喉。 再加上她是唱戏的……她诉苦时声音清晰,传出老远。 她如今的模样,瞧着也比之前更可怜,众人对她,也就心疼万分。 而这时,吕丽娘又道:“云景先生的小说我看过。看先生小说,便知他是个光明磊落之人,又哪会做谋害妻女的事情?倒是屠卫巷,他当上大学教授后,便嫌弃原配妻子,另娶他人,他还谋夺原配嫁妆,逼原配给他为奴为婢……” 屠卫巷在看到金福云抱着吕丽娘的女儿,与警察一道前来之后,就知道自己要倒霉了。 现在听到吕丽娘的话,他怒道:“贱人,你这个贱人,还有你,金福云,你也是个贱人……” 屠卫巷知道金福云肯定背叛了自己。 身为自己妻子,竟然背叛自己,屠卫巷两眼发红,气到极致。 金福云多年不出家门,非常胆怯,看到屠卫巷这么一副模样,吓得缩起脖子。 吕丽娘挡在金福云面前,对着警察哭起来:“警官,这屠卫巷一直欺辱我,欺辱金姐姐,他还诬陷云景先生,那报纸上说云景先生坏话的文章,就是他写的……警官,你要给我们做主啊!” 吕丽娘很聪明,她在见到警察带着金福云和自己女儿出现的时候,就知道应该是她们昨天让珊儿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报信的事情起作用了。 她们昨天刚把消息传出去,今天警察就上门了……云景的身份,必然不简单。 吕丽娘现在拼命表现,就是想让云景不要迁怒自己。 她不能死,她要是死了,谁来照顾她的女儿? 警察署的署长皱眉看了看聚拢的人。 这么多人在复旦大学门口待着,若是被上面的人瞧见,自己肯定会被训。 他道:“屠卫巷,你非法拘禁妇女儿童,被逮捕了!” 说完,他点了两个人去抓屠卫巷,然后又对着那些看热闹的人道:“散了,都散了!聚在这里做什么?你们再不走,我就要打人了!” 那些来看热闹的人不敢耽搁,纷纷离开,离开时,却还在说着刚才的事情:“没想到那屠卫巷,竟是这样的人!” “我早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 “以前那些警察,都是姗姗来迟,今日来得可真巧!” “昨日,屠卫巷才在报纸上发文章,今日他就被抓了,云景先生果然不简单!” …… 说着说着,有人道:“那吕丽娘说屠家酒楼确实往食物里添加了罂粟,屠卫巷被抓走,屠家酒楼却搬不走,我们去瞧瞧?” “对,可以去那边瞧瞧!” “这屠家,真是目无王法,也不知道是不是背后有人!” …… 这些人簇拥着来到美滋楼附近,可惜并未看到热闹。 这美滋楼,早就被人砸了! 昨日,其实就有美滋楼的食客,跟陆政安一样,怀疑美滋楼的食物有问题。 今日,他们在《上海日报》上看到东兴的文章,更是气到极致。 美滋楼的饭菜价格不便宜,穷人根本不会去吃。 就算是小富之家,也受不了隔三差五去吃。 可以说,时不时去美滋楼吃饭的,都是有钱人。 而在上海,很多有钱人,他也是有权的。 美滋楼在饭菜里动手脚坑害他们,他们自然要给美滋楼一些教训! 这些人有做生意的,有政府部门的,也有混帮派的,他们带了人,直接冲到美滋楼后厨检查起来。 等检查出不对,他们更是二话不说,就把美滋楼砸了个稀巴烂。 屠家一共开了三家美滋楼,三家都被砸了,之后还有很多人趁乱进去偷东西。 对普通百姓来说,被砸坏的桌椅板凳可以当柴烧,后厨的锅铲菜刀更是金贵物件。 去得早的,还在后厨拿到了各种食材,甚至有人抱走了一大块咸肉。 弄不到这些,捡两根筷子那也是占了便宜! 总之,在乱了一阵之后,那三家酒楼,就都空了。 看这情况,屠家怕是损失惨重。 众人见状唏嘘不已,云景先生的这本新小说,是真的了不得,之前折了一个姜老二,现在又折了一个屠家。 桑景云并没有第一时间从复旦大学离开。 在屠卫巷被带走后,她留了一会儿,然后就见顾教授抑扬顿挫地开始跟周围人诉说屠卫巷的过错。 每个周末都会请人来家中谈话,平日里更是天天给学生上课的顾教授口才极好,此时,他大义凛然地诉说自己的观点,说屠卫巷是日本人的走狗,说得非常激动! 桑景云听得也很激动。 她知道很多政治人物,都是靠演讲来获得民众好感,并得到选票的。 她也知道某些人的演讲,极具感染力。 但她以前没怎么听过演讲,感触也就不深。 这会儿当面听演讲,桑景云只觉得情绪高昂,对日本的仇恨又增加了! 她听得专心,脸红扑扑的,谭峥泓也就一次次侧头,忍不住看她。 黄培成瞧见这一幕,有些没眼看。 不过看刚才的情况,谭峥泓并没有因为儿女情长就耽误做事,所以黄培成心情不错。 他来到谭峥泓身边,低声道:“谭少!” 谭峥泓看了黄培成一眼,带着黄培成从听演讲的人群里挤出来,问黄培成:“黄主编,有事儿?” “也没什么事情,谭少,今日多谢你了!要不是你,云景先生怕是会被冤枉。”黄培成道。 “帮云景先生洗清冤屈,是我应该做的。”谭峥泓说完,又去看桑景云。 黄培成觉得这位谭少太过儿女情长。 不过这是人家的事情,与他无关,他对着谭峥泓拱手,很快离开。 《新小说报》那边,还有很多事情要他去做。 顾教授的演讲持续时间不长,也就十几二十分钟。 桑景云想跟顾教授打听点屠卫巷的消息,但顾教授刚演讲完,就有人出来,喊顾教授去上课。 那人大概率是校领导,顾教授听到对方的话,顾不得那些围在他身边的人,就飞快地往学校跑去。 桑景云见顾教授这样,忍不住笑起来,然后带着桑家人,慢慢往回走。 他们还绕路去了一趟离他们家最近的美滋林,然后就见那美滋林像是被洗劫过一样空荡荡的,里面什么都没有,就连门都被拆走了。 桑景云瞧见,找了附近的人询问,得知酒楼那些工作的人都及时逃出去,并未受伤,就松了一口气。 按照吕丽娘所说,她之前在屠家酒楼做帮工。 屠家人不是好东西,在酒楼干活的,却都是普通人,桑景云不想他们受伤。 回到桑家后,桑景云就对谭峥泓道:“谭峥泓,吕丽娘和金福云的事情,拜托你帮忙打听一下。” 若非这两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传话,他们想要拆穿屠卫巷的真面目,怕是没那么容易。 “好。”谭峥泓立刻答应。 桑景云眉眼弯弯地笑起来。 她回到家后,就继续写小说,至于谭峥泓,他要去警察署看看。 而此刻,被抓的屠卫巷正在喊着:“我是帮日本人办事的,你们不能抓我!” 屠卫巷这次会失败,究其原因,是他小看了女人。 在屠卫巷看来,他虽然已经再娶,但金福云依然是他的女人。 他觉得他没有把金福云赶走,给了金福云一个容身之处,金福云应该感激他,不该背叛他。 还有吕丽娘,这就是个被抛弃的戏子,他让对方帮他办事,还许诺事成之后给对方银钱,吕丽娘就该乖乖听话。 这两人实在有些不知好歹! 这些想法,他并未隐藏,一直在骂金福云和吕丽娘。 金福云自然是生气的,但她不知道要如何辩驳,吕丽娘却道:“你是如何想的?你囚禁金姐姐,竟觉得金姐姐还应该一心向着你?” “我哪里囚禁她了?” “你都不许她出门!” 屠卫巷道:“她裹着小脚,出门做什么?” 第140章 震惊的黄培成 桑景云刚穿来这个世界的时候, 桑家一地鸡毛,她没有任何助力。 那时的她需要钱,需要稿费, 而要拿稿费,必须跟报社接触。 所以她打从一开始, 就没想把云景这个笔名,跟自己分割开。 也分割不开, 若有人铁了心要查,肯定会查到她头上。 只需查清《新小说报》给出的庄票是谁拿去钱庄兑现的, 就能把她给找出来。 因为清楚这些, 最初的时候, 桑景云甚至想过亲自去投稿。 她没这么干,纯粹是因为这时候的女作者受歧视, 《新小说报》可能会不愿意刊登女子写的小说。 但现在她已经写了三本小说, 让《新小说报》的销量节节升高。 她的小说,还已经翻译成英文, 即将在英国出版。 在这样的情况下, 即便她是女性的事情被公开, 也不会出现她写的小说卖不出去的情况。 此外,她默默地,悄无声息地在家里待着,被人害了都没人知道, 她这时候站出来, 引起一波腥风血雨, 关注她的人变多,别人就不好动她了。 现在的日本还没有开始全面侵华,他们不可能随随便便, 就把一个知名文人抓起来。 他们也没必要这么做。 当然,桑景云想要站出来,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她想做点什么。 这个时代,女性想要受教育,想要出去工作,想要得到自由太难了! 这个时代很多新式文人,在为受压迫的女性发声,但这远远不够。 女性想要话语权,不可能只靠他人的怜悯,她们必须站出来展现自己的价值。 她们或许不能去打仗,但她们可以写文章,可以从政,可以学医。 只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出现在人前,才能让这个时代的人意识到,女性或许在身体上比男人弱,但在别的方面,并不比男人差。 云景如果是一个男人,其实也不过就是,民国又多了一个小说写得好的男人 。 但云景如果是一个女人,那必然引起轰动。 想到这里,桑景云笑了笑。 自从她写了《真假千金》,就一直有人骂她,恨她。 等那些人发现她是个女人,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表情。 还有那些看了《真假千金》,受到鼓舞的女性。 如果云景是女性,她们得到的鼓舞,应该比之前更多。 桑景云想了很多,也做了决定。 其实,她打从一开始,就打算在自己有了一些名气之后,以“小说家云景”的身份跟人交际。 也因为这样,她直接把自己的真名倒过来做了笔名。 现在,时机正合适。 谭峥泓很支持桑景云的决定:“桑小姐,你早就该公开身份了,这样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有多厉害!” 今天上午在复旦大学校门口看热闹的时候,谭峥泓能感觉到黄培成对桑景云的不喜。 当时谭峥泓就有点不高兴。 桑景云多厉害啊!黄培成凭什么看不起桑景云? 他很想看黄培成知道桑景云的身份时的模样,那一定很有意思。 桑景云笑道:“是啊!” 某些男人,稍微做出一点成果,都能吹上天。 她在这个时代,已经能一本书拿一万多元的稿费,为什么不大大方方展示出来? 桑景云上辈子的父母教会了她很多事情,比如在现实中,若是扮猪吃老虎,很容易真的被人当成猪,错失机会。 反倒是一些人很会吹牛,自己明明是猪,硬是把自己吹成老虎,别人或许真的就把他当老虎了。 一些女孩子就是太谦虚,才会被某些自信的人抢走了机会。 所以,跟诺伯特见面的时候,她给自己找了个老祖宗。 而往后,即便没有了传承一千多年的家族,她也可以拿着自己的作品当敲门砖,跟诺伯特等人平等交往。 桑景云拜托谭峥泓安排两个保镖过来,住在他们家保护他们,然后就拿出纸笔,开始写文章。 之前,她没有用云景的身份来做任何解释,而现在,她可以解释一下。 “云景告读者书:吾名桑景云,原居上海县城。祖父桑元善,操丝绸贾业,鼎盛时收入颇丰。岁余前,家父遭姜老二算计,染上大烟瘾,后又混迹其赌坊,荡尽家资。迫于生计,吾始为小说之撰,借以获稿资。《无名诀》者,乃吾览诸武侠篇章后所著;《真假千金》则缘自吾偶闻一事,复参以曩昔之境而成。至若《一个士兵》一书,吾于修习英文之际,在复旦顾教授处阅尽英文报章,遂萌创作之念……” 东兴抒发感想骂人的时候,都写大白话。 桑景云写小说时,也用白话,但在写这篇解释文章时,却用了这时的人常用的半文言文,以此跟东兴区分开。 文章开篇,她讲明自家情况,说了三本小说的创作思路。 之后,她又在文章里表示,她父亲是个老饕,早年四处品尝美食时,发现某些饭店会在做菜时加入罂粟并跟她提及,所以她才会在文里写到。 至于她在文里写有人用吗啡冒充戒烟药,则是因为她父亲以往戒烟时,曾购买所谓的戒烟药,当时,他们被骗走数十枚银元,她也就印象深刻。 正巧,在在《一个士兵》期间,她发现有人在来往于上海和租界的电车上,以及上海县城宣传戒烟药,就这么写了几句。 至于屠卫巷说她抛弃妻女,以及谋害妻女之事,子虚乌有! 她是女子,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把文章写完后,桑景云看向谭峥泓:“谭峥泓,我们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送我的这篇澄清文章,顺便当面向黄主编道个歉。” 费中绪一开始帮她投稿时,告诉黄培成,说她是个知名的新式文人。 这是骗人的,她需要向黄培成道歉。 谭峥泓道:“我爹的汽车在外面,我们坐汽车去。” 他去警察署那边打听消息的时候,为了让警察署的人不看轻他,特地开了自家的汽车,现在,这车就在外面。 “好。”桑景云答应下来。 两人上车后,司机就将车子启动,往《新小说报》编辑部开去。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在排明日的报纸。 以前《新小说报》都是白天印刷的,但近来,他们报社的一些作者时常拖稿,再加上他们的报纸销量变高,众人工作量变大,印刷报纸的工作,也就被放在了晚上。 终于排好版面,让人先印刷一份出来校对,黄培成找了个凳子坐下休息。 这时,他的一个好友来找他:“老黄,这几日很热闹啊!” 黄培成看自己朋友一脸八卦模样,就道:“你有什么想问的,就直接问吧!” 他这个朋友也不客气,直接问起云景和吕丽娘的事情。 黄培成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 他这个朋友一脸惋惜:“我怎么就没有早早得到消息?若是早些得到这个消息,我今儿个早上,肯定也去复旦大学看热闹!” 一个大学教授,试图诬陷他人结果自食恶果……这场戏挺有意思,他想看。 黄培成道:“今日早上人特别多,那些站在后面的,其实也看不到什么,只能听前面的人转述。” 黄培成的友人当即问:“你是站在前面,还是站在后面?” 黄培成跟着桑家人,挤到了顾教授那边,把这场闹剧看了个清楚明白,当即道:“我站在前面。” 黄培成的友人愈发羡慕,又感叹起来:“云景先生非常人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却一点不着急,有大将风范。” 黄培成也觉得云景先生非常冷静,让人敬佩。 不,云景先生不见得是冷静,说不定是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在云景先生的掌控中。 昨天他去找谭峥泓的时候,谭峥泓一点不着急,由此可以看出,对这次的事情,云景先生早有安排。 说不定在屠卫巷动手前 ,云景先生就已经知道,这才改了稿件,加入会让美滋楼身败名裂的片段。 而这时,《新小说报》的一个编辑开口:“云景先生肯定经历过许多风浪,这些小事,他必然已经不放在眼里。” “我也觉得应当是如此。” “之前有许多人辱骂云景先生,云景先生同样毫不在意,他是有大智慧,要做大事的!” ……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进来,刚好听到这些吹捧声。 她虽告诉自己要自信,但听到这些话,却也不免脸红。 黄培成第一时间看到谭峥泓,当即打招呼:“谭少!谭少你过来,可是有要事?” 说完,他又看了桑景云一眼。 黄培成住在租界。 去国外留过学,胆子很大的女性,他见了不少,并不把桑景云抛头露面的事情当回事。 但他对这姑娘,是有些不满的。 谭峥泓办事她总跟着,对谭峥泓说话,也不怎么客气。 今天早上,她还让谭峥泓帮她照顾她那一大家子人。 黄培成觉得,他若是谭峥泓,一定不找这样的女子做妻子。 谭峥泓道:“黄主编,明日的《新小说报》可有开始印刷?云景先生有一篇文章,想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 黄培成道:“明日的报纸尚未开始印刷,你要刊登的,是何文章?” 反正桑景云已经决定要公开身份!谭峥泓满脸笑容,将手上的文章递给黄培成。 到底是用半文言半白话写的,文章并不长。 黄培成不过扫了一眼,就将这文章的内容看全,看全后,他目瞪口呆:“这……这……” 第141章 各方反应 《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 都是云景的书迷。 他们身为编辑,每日都要阅读诸多书籍,一般的小说, 已经很难让他们喜欢。 校对排版这样的工作做多了,他们看到文字甚至会麻木。 但云景的小说不同。 云景的小说, 都与众不同,是他们以前不曾看过的, 他们也就很喜欢。 只是……他们这么喜欢的作者,是女子? “这不可能!”有个编辑斩钉截铁地开口, 他不信云景是女子, 女子怎么会有这样的见识? 又有编辑道:“黄主编, 云景先生一直都是请人帮他投稿的……你确定这文章,是他亲手所写?” 黄主编道:“我确定。” 起初他也有所怀疑, 但在跟桑景云聊过之后, 就知道桑景云,确实是云景了。 桑景云的谈吐, 实在不凡。 更何况, 不管是费中绪还是谭峥泓, 都对桑景云很重视,若她只是个普通女子,这两人绝不会这般看重她。 《新小说报》的一众编辑,都沉默不语。 黄培成道:“你们需知道一点, 不论云景先生是男子还是女子, 她都写出了好作品, 让我们报社的销量翻了三倍不止,这样的作者,对报社来说是宝贝, 我们必须供着!” 听到黄培成这话,原本心中有些异样的编辑,都将心头那点异样驱散。 他们主编说得不错,不管云景先生是男是女,他们报社都靠着云景先生的小说赚了钱,他们也靠着云景先生的小说得了奖金。 既如此,他们就该供着云景先生! 在知道云景是女子后,众人对云景的称呼并未发生变化,依旧称之为“先生”。 “先生”一词在古时,有许多意思,最初时,主要指代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 比如《孟子》里,就有“先生何为出此言”这样的句子。 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先生被用来指代“老师”。 明清时,富户请“闺塾师”或者“女塾师”到家中教导未出阁的女子,女学生也是称呼女塾师为“先生”的。 而到了如今,“先生”这一称呼不再仅限于老师,只要有学问的人,都能被称为“先生”,无关男女。 “我一直以为云景先生背景深厚,不想她竟只是一个普通女子。”一个编辑感叹。 按照这文章所写,云景的祖父是个家产颇丰的丝绸商人。 但这在租界,实在有些不够看。 比如他,家中就也是做生意的,并不缺钱。 “云景先生,真是天赋异禀。” “我之前与一个男作者见面时,他一直吹嘘自己,说自己每日写三千字,是多么多么勤奋……跟云景先生一比,他实在算不得什么。” “云景先生说得简单,但她只靠着一些资料,便能写出《一个士兵》,令人敬佩!” 这些编辑说着,就开始排版。 云景的小说,一直都有单独的一张报纸来刊登,而这篇文章,被黄培成放在这张报纸的前面。 读者按照往常习惯翻开报纸后,会先看到这篇文章,之后,才会看到更新。 排版完成后,黄培成就能回家,但他如今的心情有些复杂,便留在了报社,看着工人们印刷明日的报纸,还帮着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而这个时候,警察署署长在拖延了一天以后,允许屠卫巷给他身后的日本人打电话。 这警察署的署长是中国人。 他早年花钱贿赂了法国人以后,成为一个警察,之后又多方钻营,终于成了警察署署长。 这些年,他借着职位之便没少捞钱,丧良心的事情也不是没干过,但他对日本人,依旧不喜欢。 站在电话机旁边,看着屠卫巷拨出号码,看着电话被接通,再看着屠卫巷一脸谄媚,用日语恭恭敬敬地向电话那头的人告状…… 警察署的署长有踹屠卫巷一脚的冲动。 屠卫巷被抓之初,是一点不害怕的,毕竟他有后台。 但后来那些警察一直不让他给日本人打电话,他便有些慌了。 幸好,这些人不敢一直拦着他,到底还是让他联系上了他背后的人。 在电话里狠狠告了一状之后,他便有了底气,转过头盛气凌人地对警察署署长道:“云景辱骂日本人的事情,我已经告知藤原上官,你们快些放了我!” 警察署署长瞥了他一眼,道:“没有接到命令,我不能随便放人。” 日本人可管不到他头上,想让他放人,那就让日本人去联系他上头的人。 屠卫巷狗仗人势说了不少话,一点用没有,甚至想要点吃的,都没人愿意给他。 最后,他只能拿出自己的怀表,说要换些吃的。 这才有人去给他准备饭食,不过端给他之前,他们特地往里加了点巴豆。 这是他们对付那些奈何不了又看不顺眼的人的常用招数。 屠卫巷恨不得把自己长在马桶上的时候,跟他通过电话的那位藤原长官,正吩咐人去查云景。 他有关注一些中国的文人。 那些文人之中,有曾去日本留学的,结果一点不感念日本的恩德,反而在回国后发表文章指责日本,着实可恶。 但云景这个人,他之前并未关注过,毕竟对小说这一块,他了解不多。 屠卫巷说云景是政府高官,说云景提前探知了日本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并在小说中写出,还说云景在小说中抹黑日本,写日本是如何破坏中国丝绸行业的。 竟然有中国人可以提前知道日本研究所的研究成果? 吩咐完之后,藤原长官立刻让人把云景写的小说都给他送来。 他自幼学中文,中文小说,也是能看的。 不过,天已经暗下,云景的小说,肯定要明日才送到。 查云景的那些人,也肯定要明天再去查,等把云景的情况查出来,还需要再过几天。 藤原开始处理自己手上其他的工作,至于还被关着的屠卫巷…… 等到明日,他会去了解一下屠卫巷的情况,让人将屠卫巷放出来。 这个夜晚的租界,跟往常没什么区别。 灯红酒绿,歌舞升平。 牡丹昨晚上婉拒了客人的邀请,早早睡下,今日便不能继续如此。 她哄好客人时,已经是后半夜。 身上黏腻腻的不舒服,她就让自己身边的丫鬟准备洗澡水,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这才去睡觉。 她平日里起得很晚,昨日就一直到中午才起来。 而等她看到那篇说云景谋害妻女的文章的时候,已经傍晚。 她坚决不信云景先生会做这样的事情! 外面的人都以为,她与云景先生的交集,仅限于她在报纸上表白,云景先生在报纸上拒绝她。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那之后,她跟云景先生通过信。 她不仅貌美,还有许多家产,云景先生若真的像文章里写的那般是个禽兽,完全可以写信哄她,骗财骗色。 但云景先生并没有那么做,对她非常客气。 连一个妓女都不骗,云景先生怎么可能对自己的妻女那般绝情? 她身陷囹圄,身边的男人都嘴脸丑恶,可即便是这些人,对自己子女,也大多是有一份温情的,哪会说害就害? 虎毒尚不食子。 若当真有人干出这种事情,那他写的小说,必然不会处处流露出对底层百姓的怜悯。 孟佑身处江湖,所思所想竟不是打打杀杀,而是武林帮派压榨了百姓。 金月季自己千辛万苦才从金家挣脱出来,她也并未独善其身,而是一心帮助其他受苦受难的女子。 尤斯塔斯呢?他会为尚未成年的敌人落泪,会帮助傻乎乎的战友。 写出这样的小说的云景,怎么可能冷酷绝情? 她甚至觉得,云景比寻常男人,更容易心软。 她曾看过去《新小说报》上,其他作者写的武侠小说。 那些书里从不写百姓的苦难,就只写主角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牡丹气得不行,想去找屠卫巷问清楚,但当时的时间已经有点晚,她状态也不好,就没有去。 昨晚上她说自己身体不适,早早睡下休息了一晚,等到今天早上,她终于出发去复旦大学。 然后就在大学门口看了一场热闹。 想到屠卫巷已经被抓,牡丹心情极好。 她在凌晨三四点睡下,早上六点,就不自觉醒来。 喝了口水,一时没有睡意,牡丹就让人给她准备了一点吃的。 她晚上一直浅眠,还会几次三番醒来,这种不过睡了两三个小时就醒来的事情,对她来说很常见。 她一般会吃点东西,然后继续睡,一直睡到下午。 早餐被送来的时候,一道送来的,还有一份《新小说报》。 牡丹想也不想就将之打开,打算一边吃东西一边看,看完早早睡下。 结果她刚翻开《新小说报》,就愣住。 云景先生竟然写了一篇文章,将他的身份广而告之。 不,不是“他”,而是“她”! 云景先生,竟然是一个女子! 牡丹浑身颤抖,整个人呆愣当场。 云景先生是女子! 之前,她崇拜云景先生,但此刻,她被云景先生震撼到。 女子也能写小说? 女子也能成为一个让人敬仰的人? 她很喜欢《真假千金》,但也觉得,女子想要做到完全靠自己生活下去很难,非常难。 而现在,云景先生做到了。 牡丹捂住自己的脸,突然大哭起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哭的是什么,她只知道,她想大哭一场。 第142章 调查 张庄茂在《双面魔君》连载期间, 是厌恶云景的,云景在小说里写了个恶贯满盈的“张四爷”,害他在学校里丢了大脸, 害他父亲损失惨重。 但等后来,《真假千金》开始连载, 他对云景这个作者,便又喜欢起来。 他的父亲对桑家忘恩负义, 还将外面的女人孩子带回家。 他的母亲破坏了他和桑景云的婚事,还试图控制他。 他的两位兄长心里只有钱, 一点不在乎他这个弟弟的想法。 他一度觉得在学校待着让他丢脸, 不愿意去学校上学。但当他家一团乱, 当他看到自己的父亲抱着异母弟弟满脸笑容而他母亲在旁边垂泪,他就觉得, 与其在家待着, 还不如去学校。 同时,他也越来越喜欢《真假千金》里那个永远都不服输, 会反抗父母反抗权威的金月季。 他觉得他跟金月季是一样的, 他想像金月季一样好好学习, 摆脱那个束缚他的家庭。 凭借着跟同学们共同的爱好,张庄茂慢慢地,又融入到部分同学中。 而等《一个士兵》开始连载,他们学校的学生, 就都疯了! 这个时代, 谁不向往西方? 西方人的船那么大, 西方人的武器那么精良,还有火车、电灯、汽车……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他们心驰神往。 但他们对西方不了解。 《一个士兵》这本书不仅写西方, 还写了少年人很感兴趣的战争,因此一开始,就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战火、武器、兄弟情……这些十多岁的中学生彻底沉迷进去。 他们把尤斯塔斯当成偶像,甚至还有人打定主意,将来要去读军事学校。 《双面魔君》和《真假千金》连载期间,其实学校里很多人是不看的,但《一个士兵》这本书,每个学生都看。 好几次,老师还抓到上课看小说的人,好在老师并未多做什么,毕竟老师也看。 当周围人都很喜欢云景先生,张庄茂对云景先生的喜爱,也就愈发深重。 可他怎么都没想到,云景竟然是桑景云。 “你干嘛呢?你不是也买了报纸?抢我的干什么?”矮个少年不满地把张庄茂手上的《新小说报》抢回来,又去看上面的《云景告读者书》。 如果没看过《真假千金》,这个矮个少年对云景是女子一事,或许会很不满。 但他看了《真假千金》。 十几岁的年轻人,叛逆,敏感,愿意接触新事物。 他们父母的思想,大多停留在大清时,不能接受时下的诸多新鲜事物。 而他们叛逆的结果,就是他们特别能接受那些新思想。 两个月的时间,他日日看《真假千金》,还跟同学聊《真假千金》,到如今,矮个少年早已将这本书透露的观念,蕴含的思想全盘接受。 既如此,云景是女子这件事,也就不至于让他难以接受,他甚至因此无比敬佩云景。 “这位桑小姐太厉害了!”矮个少年非常激动。 因为矮个少年的话,那些出来买《新小说报》的人,都翻开报纸看起来。 看过后,他们发出了跟矮个少年一样的敬佩:“云景先生简直跟金月季一样!” “金月季想读书多难啊!云景先生想写小说肯定更难,她太不容易了!” “那个屠卫巷真的很可恶,他完全就是污蔑!” …… 说着说着,众人发现张庄茂的态度有点不对劲。 张庄茂这是怎么回事?他不能接受云景先生是女子? 众人好奇地看着张庄茂,这时,一个来自上海县城的学生开口:“张家和桑家,好似有矛盾。” 张庄茂和桑景云并未订婚,两家曾经谈过婚事的事情,外面的人更是一无所知。 但张四爷忘恩负义的事情,早已在上海县城传开。 这个开口说话的人就听说过。 不过他跟张庄茂关系不错,所以没有多说,只说两家有矛盾。 众人听到这话,纷纷询问:“是什么矛盾?” “所以你们见过云景先生?云景先生长什么模样?” “这报纸上说的是真的?云景先生住上海县城的哪里?” “等等,我记得张庄茂的父亲排行第四……” …… 那个家住上海县城的人面对诸多疑问,连忙道:“我没见过桑小姐,但张庄茂应该见过!” 以矮个少年为首,众人激动地围住了张庄茂。 张庄茂表情扭曲,神情难看。 另一所学校里,被围住的桑景英,心情就跟张庄茂截然不同了。 桑景英每天都会带一份《新小说报》去学校,给自己的同学看。 之前,他从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问题,但今天,想到报纸上刊登的内容,他的心情有点复杂。 也不知道他的同学看到报纸上的内容以后,会怎么对他。 他有些纠结担心,但也非常兴奋。 他姐多厉害!他想让人知道他姐的本事! 还有他编写连环画的事情……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桑景英在做出成绩以后,是希望能被别人知道崇拜的。 之前一直藏着掖着,他其实有些难受。 刚到学校,就有跟桑景英关系好的人围上来:“景英,报纸呢报纸呢?快让我看看。” 桑景英深吸一口气,把报纸递给对方。 “景英你真是大好人!多亏了你,我们才能日日看到云景先生写的小说!” 这人说着,翻开《新小说报》,然后“嗷”的一声就喊起来。 跟他挤在一起看小说的人,也都“啊啊”乱叫。 叫完,所有人都用饿狼一般的目光看向桑景英。 跟桑景英同学许久,桑家的情况,他们已经知晓。 桑景英的爷爷,就是在上海县城小有名气的桑元善! 云景先生说她是桑元善的孙女,说她叫桑景云…… 这名字跟桑景英也太像了,他们记得桑景英是有个姐姐的,以前桑景英的姐姐来接他,还有人看到过! 所以云景先生,是桑景英的姐姐? “桑景英,云景先生是你姐姐?” “桑景英,这么大的事情,你竟然一直瞒着我们!” “啊啊啊啊!桑景英,《西游记》连环画的编写者除了云景以外,还有个景英,你就是那个景英?” “桑景英,我叫你爹,你愿意带我见见你姐吗?” …… 桑景英被人团团围住,还有人上去抱他。 这让桑景英连连求饶:“放手,你们快放手!” 这些人哪里愿意放手?而且周围的人,还在往这边挤呢! 桑景英这时道:“我今日,带来了我编写的《水浒传》连环画,就在我包里,你们放开我,我拿给你们看!” 桑景英的那些同学喜欢云景先生的小说,也喜欢《西游记》连环画。 之前他们看到《西游记》连环画的编者之一叫“景英”,还羡慕桑景英与之同名。 现在得知这个“景英”就是自己的同学桑景英,他们兴奋不已。 “桑景英,以后我就喊你哥了!” “《水浒传》连环画?怪不得你之前一直在看《水浒传》,原来是为了编写《水浒传》的连环画。” “桑景英你怎么这么厉害?不过你姐姐更厉害,我的天,她竟然是云景先生!” …… 这些人光顾着震惊云景先生的身份了,都忘记了云景先生是女子这件事。 而这时,老师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桑景英,你来办公室一趟!” 靠着老师,桑景英总算摆脱了自己的那些同学。 他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正好奇老师找他的缘由,就听到老师问他:“桑同学,云景先生是你姐姐?” 老师的眼里满是期待,桑景英对上老师的目光,心中无比自豪:“是的!老师,云景先生是我姐姐!” 老师羡慕不已,问桑景英:“桑同学,老师能去你家拜访吗?” 桑景英犹豫了一下:“老师,我得回去问一下我姐。” 老师对他非常好,他欢迎老师去自己家拜访。 但他老师想要拜访的,应该是他姐姐,既如此,那他肯定要先征询姐姐的意见。 “应该的应该的。”老师立刻开口。 这个老师很年轻,才十九岁,刚从中学毕业。 现如今教师紧缺,他们这学校又是个职业学校,对教文化课的老师的要求不高,校长就请了中学毕业生来授课。 这位年轻的老师平日里就跟同学玩得很好,此刻,看桑景英的目光更是亲热到无以复加,一副恨不得当场跟桑景英拜把子的模样。 桑景英都有些不习惯了! 桑景云在学校里这样,陆盈和桑景丽,也不遑多让。 陆盈和桑景丽都不是话多的人,不怎么跟人提家里的情况,所以一开始,她们的同学并不知道她们跟云景的关系。 但学生不知道,老师知道! 陆盈和桑景丽的入学,是桑景云办的,学校老师接触过桑景云,知道桑景云的名字。 于是,就有老师把陆盈叫走,询问起来。 不管是陆盈还是桑景丽,都是有点什么就摆在脸上的,因而老师一问,就问出了具体情况。 之后,学校里其他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 相比于男人,《真假千金》这本书更受女性的喜欢。 那些接受了一定教育的女性,更是将这书视作心头好。 现在云景的母亲和妹妹跟她们在一所学校读书……陆盈和桑景丽,受到了同学们的围观。 那些年纪大一点的学生,都想去抱桑景丽,又有年纪小的学生,抱住了陆盈的大腿。 第143章 安置吕丽娘 桑景云想写点什么, 但静不下心,干脆就不写了。 吃过午饭,她对谭峥泓道:“谭峥泓, 我们出去走走?我想见一下吕丽娘。”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 他今天也很兴奋,以至于没办法全神贯注地去翻译《一个士兵》。 都过去一上午了, 他也没翻译多少字。 他满脑子都是,这会儿外面的人该多么震惊。 他当初知道桑景云的身份的时候, 整个人都晕乎了! 桑景云和谭峥泓出门时,谭峥泓的两个保镖立刻跟上。 不过在租界, 一般还是安全的, 民国时期, 很多被通缉的文人,都会躲在租界。 桑景云出门后走出一段, 就来到一个巷子里。 租界有宽广的马路, 也有一些富有生活气息的小巷子,这条巷子就是其中之一。 路边的店铺都开着, 有卖米面粮油的, 也有卖锅碗瓢盆的, 还有干货铺、水果店、杂货铺等。 路边还有人摆了摊子,给人修鞋、擦皮鞋、理发、修补衣服。 他们家平日里需要的生活用品,几乎都是从这里买的,穿过这条小巷, 就能到达繁华的大街上。 这里充满着市井气息, 而此刻, 那个修鞋匠正跟人说云景:“之前我听人讲《真假千金》的时候,就说云景肯定是个女的,当时别人还不信!” “谁能信?哪能想到, 那样的书会是一个小姑娘写出来的?” “也不见得是小姑娘吧?我觉得云景的年纪,应该不小了。” “谁知道呢……听说她挣了许多钱,真了不得,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女儿?” ……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 她是做好公开身份以后,被人口诛笔伐的准备的,不过现在看看,普通老百姓对她的性别不是很在意。 想也是,她又没吃人家大米,人家肯定不会管她是男是女。 而且普通老百姓虽然重男轻女,但没有女人不能抛头露面这样的想法。 毕竟条件不允许。 农村的田地种不完,女人照样要挽起裤脚下地干活,她在乡下时,还能看到妇人当着旁人的面,毫无顾忌地解开衣服哺育儿女。 受不了她写小说的,恐怕是某些脑子还停留在大清的读书人。 桑景云正这么想着,就看到一个五六十岁,穿了长衫的老人在骂骂咧咧地说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还说云景的小说,毒害了年轻人。 见他不停跳脚,桑景云心情挺好。 虽然大家都在聊云景,但没人知道桑景云是云景。 在他们眼里,桑景云和谭峥泓就是一对出来玩的小夫妻或小情侣。 桑景云和谭峥泓一起往安置吕丽娘的房子走去,而这时,吕丽娘和金福云正在吃午饭。 金福云吃得很香,一边吃,一边逗弄吕丽娘的女儿。 坑了屠卫巷一把,亲眼看到屠卫巷被抓起来,她非常开心,脸上挂满笑容。 吕丽娘看着金福云,却欲言又止。 金福云觉得把她们带来的人没有恶意,但她不这么觉得。 那些人把她们囚禁在这里,说不定不怀好意。 但她无能为力,反抗不了。 吕丽娘把自己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儿搂在怀里,心中满是不安。 许是为了缓解这份不安,她越搂越紧,细瘦的胳膊上青筋凸起。 吕宝儿有点不舒服,扭动了一下身体。 吕丽娘见状,立刻松了手,然后在吕宝儿的脸上亲了一口。 跟女儿死在一起,其实也不是坏事。 这世道,她女儿真要长大了,也不知道会受多少苦。 金福云不知道吕丽娘的想法,她吃过饭,就去了院子里,收拾这个狭小的院子里的杂物。 吕丽娘瞧见这一幕,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金福云把里面的屋子仔仔细细收拾了一番,现在又开始收拾院子。 她莫不是打算在这里常住? 但这是不可能的,这房子可不是她们的。 不过吕丽娘心中烦躁,想找点事情做,也就跟金福云一起收拾起来,把围墙砖缝里的杂草一一拔除。 长在地上的杂草还好,墙上的杂草若是一直不管,会破坏墙体。 收拾了一会儿之后,吕丽娘突然注意到,那个看门的男人在看报纸。 这人四十多岁,年纪不小,按照他的说法,他是来保护她们的,但吕丽娘觉得他是来看管她们的。 吕丽娘不敢得罪这个人,但有心试探一番,就对这人道:“这位大哥,你的报纸看完了,能给我们看看吗?” 中年男人叫赵南,跟谭大盛一样,是去南洋讨生活的华人劳工。 他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着谭大盛混,已经混了二十几年。 听到吕丽娘的话,他把手上的报纸递过去,又有些好奇地询问:“你识字?” 吕丽娘点点头:“认识几个。” “真厉害!”赵南开口。 他一开始是不识字的,跟了谭大盛之后,才陆陆续续学了一些,但现在依旧有很多字不认识。 不过云景先生的小说他能看,云景先生写小说不怎么用生僻字,很是好读。 吕丽娘之前一直都是有点怕赵南的,赵南的气质看着有点可怕。 她要报纸的时候,其实整个人都紧绷着,就怕赵南突然对她动手。 没想到赵南竟然态度温和地把报纸给了她,还夸她。 吕丽娘有些不适应,然后去看手上的报纸。 这报纸是《新小说报》,她看过。 屠卫巷以为她不识字,就没让她把云景写的小说全给看了,只让金福云给她读《真假千金》。 但为了让她了解云景,屠卫巷跟她讲过《无名诀》和《一个士兵》的剧情,还曾拿了几份《新小说报》,让金福云读给她听。 吕丽娘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但对云景的另外两本书没感觉。 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吕丽娘翻开,打算看《一个士兵》的最新更新。 这一看,吕丽娘就看到了桑景云写的文章。 她反复看了几遍,突然抬头看向金福云:“金姐姐,你过来看看这篇文章。” 金福云听到吕丽娘的话,连忙来到吕丽娘身边:“怎么了?” 吕丽娘将报纸递给金福云。 金福云看东西喜欢一个字一个字读,而等她读完,就愣住了。 云景先生是个女子? 吕丽娘深吸一口气,心情复杂:“没想到云景先生,竟是女子。” 也就是这时,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赵叔,你吃了吗?赵叔,你住的地方有点小,昨晚上休息得怎么样?” 吕丽娘抬眼看去,就见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从门外进来,正跟赵南说话。 那男子明显跟赵南很熟,赵南看到对方,也喜笑颜开:“我已经吃了,住的也挺好,我年轻的时候,露天都住过呢!” “赵叔,你们当年真辛苦!”谭峥泓跟赵叔聊了几句,然后看向站在院子里的吕丽娘和金福云。 吕丽娘已经毁容,模样是一点不好看的。 至于金福云,她跟屠卫巷一样的年纪,已经三十多岁,长相不算丑,但也不算好看,就是一个相貌普通的妇人。 “你们好,我叫谭峥泓。”谭峥泓跟他们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去看桑景云,等着桑景云的指示。 桑景云朝着院子里的两个女子笑了笑:“你们好,我叫桑景云。” 吕丽娘听到这名字,立刻问:“你是云景先生?” 报纸上写了,云景的真名就叫桑景云。 桑景云点了点头。 吕丽娘问:“《真假千金》是你写的?” 桑景云道:“是我写的。” 吕丽娘有些不敢相信,但眼前的少女没有骗她的必要。 原本,吕丽娘满怀戒备,但在看到桑景云以后,她心中的戒备消散不少。 桑景云这时笑了笑,温和地开口:“我们去里面聊聊吧。” 桑景云对吕丽娘,是有点愧疚的,屠卫巷想要对付她,所以才会抓了吕丽娘的女儿威胁吕丽娘。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她,吕丽娘不会遭此无妄之灾。 吕丽娘容貌被毁,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已经过得很难,偏还遇上了屠卫巷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着实倒霉。 进屋坐下后,桑景云先关心了一下吕丽娘和金福云的情况。 金福云有点紧张,不太敢说话,倒是吕丽娘,把她的问话都好好答了:“我们在这里住得很好,吃得也很好。” “吃得好就行,你应该多吃点,”桑景云叹气,“你太瘦了。” 桑景云是爱美的,她上辈子,一直将自己的体型保持得很好。 但她不喜欢太瘦。 人太瘦,免疫力会出问题,容易生病。 所以穿到这个世界之后,她一直努力吃饭增肥。 现在,她终于回到正常体重,不像一开始那样是个瘦竹竿了! 但吕丽娘很瘦,跟她刚穿来时一样瘦,那露出的手和胳膊,瞧着就像是骨头上包了一层皮,血管更是清晰可见。 吕丽娘突然抬头,看向桑景云,眼神很是奇怪。 桑景云不明所以,又解释了一句:“人太瘦对身体不好。” 吕丽娘的眼眶倏地就红了。 她小时候,家里很穷,总是吃不饱饭。 后来遇上灾荒,她爹饿得脑袋肿起,没多久就没了命。 而她娘抱着她哭了很久,抚摸她凸出的肋骨说她太瘦了…… 后来,她娘把她送进了戏班子。 进戏班子,好歹有条活路。 但那之后,就没人会心疼她太瘦了。 班主不算特别严酷的人,却喜欢用“不给饭吃”来惩罚她们,也不许她们长胖。 第144章 《穿成包身工》 顾教授心里闪过各种念头, 但表情丝毫不变。 他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本事。 总之,在云景先生面前, 他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持风度的。 桑景云不知道顾教授的想法, 只知道顾教授头顶那一缕竖起的头发,让她忍不住想笑。 她及时转过头, 将目光放在陆政安身上,这才克制住自己的笑容, 冷脸问陆政安:“你怎么来了?是来还钱的?” 陆政安对上桑景云不善的目光, 心中懊恼不已。 自从屠卫巷被警察抓走, 他就忐忑不安,唯恐这件事牵连到自己身上, 为此, 他写了一篇指责屠卫巷的文章,托人发表。 今天早上, 他更是一大早出门, 然后站在报摊旁边, 翻看各种报纸。 他昨日写的文章已经见报,而屠卫巷被抓一事,也被刊登在几份知名报刊上。 报纸上的新闻只简单讲述了昨日的事情,并不能从中获得更多消息, 陆政安看完, 愈发心焦。 就在这时, 他身边一个来买报纸的人,突然惊呼出声:“云景先生竟然是女子!” 陆政安一愣,见对方看的是《新小说报》, 跟着拿了一份翻看。 他很快便看到桑景云昨日写的文章,看完后,震惊万分。 屠卫巷想要对付的云景,竟然是他外甥女桑景云! 陆政安不愿相信。 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哪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来? 但他仔细一回想,又觉正常。 他回国后,跟桑家人接触不多,可即便如此,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外甥女在桑家极有话语权。 桑家人,似乎都很听她的话。 陆政安之前以为,桑家人这般做,是因为桑景云攀上了谭峥泓这个有钱人家的少爷。 可他仔细回想,却突然意识到,那谭峥泓对桑景云的态度,跟桑家人对桑景云的态度差不多。 所以桑家人和谭峥泓重视一个小姑娘,是因为这个小姑娘会写小说,赚了大钱? 桑家原本已经败落,突然有钱搬到租界。 桑家的堂屋摆放着许多云景的书,甚至不止一套。 云景说她父亲知道美滋楼做饭时会加罂粟的事情,所以才会写相关内容,而之前,得知他要去美滋楼吃饭,桑学文曾提醒他别去。 这些迹象,都证明桑景云就是云景。 而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在屠卫巷出事后,他若是什么都没做也就算了,偏偏他以为云景背景深厚,于是写了一篇文章控诉屠卫巷,说了许多屠卫巷的“罪状”,还在这篇文章里,将自己为屠卫巷代笔的事情写出并道歉。 若云景当真是个政府高官,定是懒得跟自己这样的小人物计较的,在他道歉后,大概率会放过他。 但云景不是高官! 那他这篇文章,不只得罪了屠卫巷,还让桑家人知道了他做的事情。 接下来,他该怎么办? 陆政安回了家,在纸上写下“去桑家道歉”和“向屠卫巷道歉”两个选项,然后开始分析这两个选项的利弊。 他最终选择了前者。 在他写了那篇与屠卫巷划清界限的文章以后,屠卫巷大概率不会原谅他。 就算屠卫巷原谅了他,屠卫巷的名声已经臭了,他也不能再跟屠卫巷为伍。 倒是云景舅舅的身份,能给他带来许多好处。 陆政安算了算自己的家底,狠下心买了些礼品,就前往桑家,想跟桑家重修旧好。 他姐陆盈脾气软,他放低身段诉诉苦,陆盈肯定会原谅他。 桑学文的脾气也很好。 他出国前,其实不止一次得罪桑学文,但桑学文从不跟他计较。 只他那个外甥女……初见时,他外甥女对他的态度,就很差,后来更是咄咄逼人。 他上门道歉时,怕是要受些委屈。 陆政安到桑家时,桑景云已经出门。 他很是高兴,毕竟桑学文此人,远比桑景云好糊弄。 陆政安进了门,就开始跟桑学文诉说自己前些年在国外的艰辛,说到后来潸然泪下。 若是十年前的桑学文,甚至是五年前的桑学文,听了他这话,都会心软。 但这几年,尤其是最近这一年,桑学文见多了人情冷暖。 桑学文当时就问:“你是看了报纸,知道景云就是云景才来的吧?你上次过来,什么都不带,这次倒是知道要送礼了。” 陆政安被桑学文戳破心思,很是不悦,但忍了。 可恰恰就是因为他忍了,桑学文将他看了个透彻。 “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傲气,目下无尘的人,所以对你多有忍让,现在看来不是的。你以前那么对我,单纯就是看不起我。”桑学文叹气。 陆政安出国前,对他的态度一直不好,总是嫌这嫌那。 那时的他一点不在意,只当陆政安是性格如此。 作为姐夫,他还很担心,怕陆政安毕业出来之后,会因为不会跟人相处,找不到好工作。 前些天,陆政安来他家拜访时什么都不带,他依旧当陆政安是不会做人。 但今天,陆政安带着礼物上门,行事作风没有一处不妥帖,说话也好听。 所以以前陆政安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想做。 想也是,陆政安都能去国外留学,都能在国外生活十多年了,又哪可能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 桑学文又一次觉得自己以前过得糊涂。 那时,怕是有很多人拿他当笑话看,不把他当回事。 桑学文想通之后,不顾陆政安的求饶辩解,就要把陆政安赶走。 陆政安自然不想走,就一个劲儿地纠缠。 纠缠间,顾教授来了。 顾教授名叫顾书潮,他已经三十多岁,不算年轻,但依旧热血。 早上得知桑景云的身份后,他就想来找桑景云,但今天上午有他的课。 他只能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心情给学生上课。 上完课后,他先去了张先生那里,询问谭家的住址,又去谭家找到谭大盛,问到桑景云的住址。 他千辛万苦找上门,就看到陆政安在纠缠桑学文,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上午在学校时,看到了陆政安发在报纸上的文章,知道之前屠卫巷陷害云景的文章,是找陆政安代笔的。 他们学校的一些人同情陆政安,觉得陆政安是被屠卫巷骗了,但他不这么想,反而觉得陆政安冷酷无情。 陆政安能成为大学教授,全靠屠卫巷力荐,据他所知,陆政安的住处也是屠卫巷帮他找的。 结果屠卫巷一出事,陆政安立刻就跟屠卫巷撇清关系。 总之,顾书潮一看到陆政安,就骂起来。 当然他的骂,跟底层百姓直白的骂是不一样的,他是引经据典,讽刺陆政安。 陆政安在桑学文这里受挫,本就一肚子火气,又被顾书潮冷嘲热讽,自然受不了。 顾书潮话里话外,说他是日本人的走狗,他就说顾书潮是西洋人的鹰犬。 两人你来我往……最后就打了起来。 现在,桑景云来了。 陆政安见桑景云上来就让自己还钱,只得道:“阿云,舅舅暂时没钱,你宽限些日子,允我慢慢还可好?” 桑景云道:“舅舅,你既不是来还钱的,就快些离开吧!”她可不想跟陆政安纠缠。 这时,顾书潮插嘴:“桑小姐,不,云景先生,之前那篇说你谋害妻女的文章,是此人所写。” 桑景云一愣。 她并非所有报纸都看,所以现在顾书潮提起,才知道这件事。 陆政安闻言连忙解释:“阿云,我刚回国,对国内情况不了解,也是被屠卫巷骗了!他还险些害我染上毒瘾。” 桑景云闻言道:“原来如此……舅舅,时间已经不早,你先回去吧,今日家里事情多,此事改日再说。” 陆政安也知道自己今日继续纠缠下去,不见得能讨到好处,最终离开。 等他走远,顾书潮便道:“云景先生,此人阴险狡诈,你不要相信他。” 桑景云道:“顾教授放心,我家与他的关系并不好。” 桑景云向顾书潮了解了一番陆政安和屠卫巷的关系,了解清楚后,就有了决断。 屠卫巷背后有日本人,若是陆政安跟屠卫巷联手,肯定会给她带来一些麻烦。 既如此,就要破坏屠卫巷和陆政安的关系! 这要破坏起来也挺简单,让谭峥泓把陆政安是她舅舅的事情告诉屠卫巷,并暗示屠卫巷,他们之所以知晓屠卫巷做的种种事情,是因为陆政安就行。 如此一来,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让屠卫巷和陆政安狗咬狗。 桑景云做好决定之后,就将这件事先放在一边,然后认真地向顾书潮道谢:“顾教授,若没有你,我定然写不出《一个士兵》,我一直想向你道谢,今日就由我做东,请你吃个饭如何?” 顾书潮欣然应允,然后从怀里拿出两本书,分别是《无名诀》的第一册和《真假千金》的第一册:“云景先生,我非常喜欢你的小说!今日我把书带了来,你能否给我签个名?” 顾教授的态度太过热情,让桑景云有些不好意思:“荣幸之至!顾教授,我与你们想的不同,并非学富五车留洋回来的新式文人,文里写的许多东西,我都是误打误撞写出来的,你不用这般对我。” 桑景云很清楚,之前云景受到推崇,有一部分原因,是读者把她当成了厉害人物。 现在知道她只是个小姑娘,有些读者怕是会很恼怒。 顾书潮道:“你是误打误撞写出来的又如何?你写的书,都是好书!孟佑在《无名诀》里,不屈抗争的精神打动了我,也激励了其他人,而跟血吸虫有关的情节,让上海周边的百姓了解了血吸虫病,防止了血吸虫病在上海郊区蔓延!若不是你,上海周边,或许已经出现血吸虫疫情。还有《真假千金》,这书在为千千万万的女性发声,这是一本里程碑式的好书……” 第145章 《真假千金》英文版 谭峥泓的母亲名叫乔平安。 这寄托了她父亲最朴素的愿望。 南洋这边算不上多么安定, 华人和本地人之间时常有冲突,因而乔父当年,就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平平安安生活到老。 乔平安的日子, 也确实过得不错。 她早年有父亲护着,后来有谭大盛护着, 没吃过苦,看着比同龄人要年轻许多。 之前谭大盛要回国, 乔平安也想跟着去,但谭大盛怕有危险, 不让她去, 她就留在了南洋这边。 这一分别, 就是一年。 一个多月前,谭大盛才给她写信, 说自己已经安顿好, 让她去上海。 乔平安很想念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当即收拾了东西准备出发, 但就在这时, 她儿子送回来一本自己翻译的书, 让南洋这边的印刷社帮忙印刷。 乔平安知道自己的儿子英文学得不错,但他翻译小说这事儿,依然让乔平安惊讶。 于是,她去看了看那本书。 当然, 她看的不是英文书, 而是谭峥泓早先送来的中文书。 她跟着谭大盛学了很多年英文, 但英文依旧说得不好,倒是中文……她的中文还是不错的,跟谭大盛和谭峥泓的水平差不多。 不过乔平安不怎么喜欢看书, 她小时候被父亲逼着看书,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让她头晕,她对书,也就敬谢不敏。 哪怕她儿子写信给她,让她一定要看,她依然不想看大部头的书,就只翻了翻那些连环画。 她很喜欢《西游记》连环画,加了标点之后,那些文字一眼就能看明白,里面的画也很漂亮。 至于那些厚厚的书……她有很多事情要做,没空看。 乔平安这次愿意翻开《真假千金》,是因为自己儿子翻译了这本书,也是因为她接下来要坐船。 坐船在海上航行,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到时可以看看书。 乔平安就这么看起来,然后发现这书跟她以前看的不一样。 这书可以轻松读懂,而且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很抓人。 乔平安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深夜。 她因为眼睛酸疼而放下书,然后在看到时间的瞬间,被惊得回不过神。 她长这么大,从未这么专心地看过一本书。 她长这么大,也从来没有哪一本书,像这书一样让她动容。 看完之后,她甚至觉得,自己之前的几十年白活了。 金月季没有条件,但创造条件也要读书,她呢?她明明有条件读书,却一直偷懒。 乔平安甚至有些愧疚。 各种各样的情绪在她心里翻滚,她想到了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种种,想到了她见过的那些可怜的女人…… 乔平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她推迟了去上海的时间,然后在读完《真假千金》之后,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邀请南洋这边的一些贵妇人跟她一起读这本书。 乔平安在南洋,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她们圈子里的妇人,都喜欢跟她来往。 她看起来总是那么开心,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出现两个梨涡,她还是谭大盛的妻子,唯一的妻子。 很多人参加了乔平安举办的读书沙龙。 然后,她们就都读了《真假千金》这本书。 这个时代,女性受教育的很少,而给女性读的书,那就更少了。 那些故事书,多是以男性为主角,很多还是打打杀杀的,她们不爱看。 这本书的主角是女性,她们在看的过程中,很容易就感同身受。 一群年纪不小的女人,都忍不住落了泪,还有一个打算逼女儿成亲的人,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之后,乔平安又去了印刷社那边,督促印刷社好好印刷这本书的英文版。 她还将以前教她英文的老师请回来,跟着对方继续学英文。 而她用来学英文的教材,就是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她觉得,等她能流畅地将这本书读出来,她的英文,也就学得差不多了! 谭峥泓给了足够的钱,谭大盛在南洋又有些势力,不好得罪,因此打从一开始,印刷社印刷英文版《真假千金》的时候,就很用心。 而当乔平安关注到这本书,印刷社印刷得更用心了。 在乔平安的要求下,印书的材料还用了最好的。 而等书印刷完成,在留开要送去英国的书以后,剩下的那些书,乔平安发动自己的人脉,找书商和书店帮她出售。 这样好看的书,她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 南洋某个洋人聚居区的书店,就进了十套《真假千金》。 这书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国人,他将十套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忍不住感叹:“这书做得真漂亮。” 书店的伙计深以为然:“这书是做得很漂亮,老板,这是哪国的书?” 书店老板道:“中国的。” 书店伙计被惊呆了:“中国的?” 这样精美的英文书,是中国的? “对,是中国的,还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夫人送来的……等下若有客人来,你一定要好好推销……算了,不指望你,还是我亲自推销吧。”书店老板开口。 他这个伙计勤快是勤快,但说英文的时候口音太重,以至于很多客人听不懂他的话。 客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他自然没办法好好推销书店里的书,也就要店老板亲自来。 店老板心知书这样的东西,不能随便推销,想了想,就拿了一本读起来。 这一读,他就停不下来。 金月季的观念,他并不是全盘接受,但他想知道这个故事的后续! 上来就是换错孩子,金月季回家后,更是遇到了许多事情……这一个个的情节,太勾人了! 客人来的时候,要不是伙计提醒,老板都回不过神! 来的客人是一个白人女子,她身后,还跟着一个黑人女仆。 店老板笑着上前,用英文推销起来:“美丽的小姐,您来买书?您看着就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姑娘,应该已经看过很多书,希望我这里,有您没看过的书……哦,正好我这边来了一本新书,您可要看看?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主角是一个叫玫瑰的东方女性,里面还讲到了丝绸……” 店老板不停地夸奖这个白人女子。 这白人女子的年纪其实不小了,她的眼角已经有了许多细纹。 正因为这样,店老板的恭维让她很受用。 书籍的价格很贵,她身边的女佣一个月的收入,也只够买一套《真假千金》,但对这个妇人来说,这点钱算不得什么。 她把书买回家,但并没有看,而是放在了一边。 她只有在非常无聊的时候,才会看小说。 她没有急着看,但当她的女儿从学校放学,看到家里有一本印刷得非常精美的书,却立刻上前翻开。 这一翻开,小姑娘就再也放不下。 白人女子看着佣人准备好晚饭,去叫女儿吃饭的时候,就见女儿捧着她刚买回来的书,看得全神贯注。 “亲爱的劳拉,该吃晚饭了!”白人女子笑道。 她的女儿劳拉却道:“哦!时间过得这么快吗?” “这本书有这么好看?竟然让我的小劳拉忘记了时间。” 劳拉道:“妈妈,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我非常喜欢。” 她看过很多小说,相比于那些慢慢描写,慢慢进入正题的书,这本《真假千金》真的与众不同。 劳拉克制不住地跟自己的母亲说起这本书,等晚饭后,又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的英文版分成很多册,劳拉看书又很快,于是,这个白人女子在晚上八点的时候,拿到了女儿已经看完第一册书。 她将之翻开,然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的背景是在她不熟悉的东方,按理来说,她是不会为这么一本书沉迷的。 但这个故事,真的讲得很好,里面还有甜蜜的爱情。 白人女子虽然年纪不小了,但她还是将男女主初遇时的描写多读了几遍。 她透过文字,看到了里面蕴含的感情。 她喜欢这样的爱情,她也喜欢这个永不屈服的金月季。 类似的事情,在南洋很多家庭发生。 买书看的有洋人,也有学了英文的华人和本地人。 一些女子学校里,女生们更是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他们不见得赞成金月季的想法,但在这个娱乐稀少的年代,他们都看完了这本书。 既然看完了,他们免不了跟人讨论,而在他们跟人讨论之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本书。 乔平安有心在南洋多留几天,继续推广这本书。 但她已经耽搁太久了! 而且,她从自己丈夫的信里,得知自己丈夫认识写《真假千金》的云景。 她想去见见云景。 乔平安带着一千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坐上了前往上海的船。 在上海,也是有洋人居住的,还有一些中国人懂英文。 这些书带去上海后,应该能卖出一些,就算卖不出去,她也愿意留着当纪念。 她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不,不止这本书,《无名诀》她也很喜欢。 孟佑面临绝境,但百折不挠,这样的精神让她动容。 她也意识到,她的人生非常美好。 《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在南洋火爆时,上海的读者,都已经知道云景是女子这件事。 但在上海周边,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杭州,某个宅子里,一个十多岁的少女,正拿了纸笔,誊抄《真假千金》里的文字。 第146章 《一个士兵》登完 桑景云和谭峥泓回去的时候,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 路上,谭峥泓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张先生太过分了!我一直对他恭恭敬敬,他竟然拆我的台!” 刚才他也在场, 张先生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张先生觉得他比不上桑小姐就算了, 还一副为桑小姐可惜的模样,太可恶了! 他发誓, 他以后再也不偷他爹的好酒给张先生了! 谭峥泓虽然在抱怨,但看他的表情, 听他的语气, 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生气。 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 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 桑景云笑着哄他:“别生气了,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那是!”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 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 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买了三只咸水鸭。 到桑家后, 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 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 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 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有些敬佩。 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他身边的人, 都很喜欢他。 这也是天赋。 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 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 一直没人关心她, 而这,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很难信任别人。 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 今天白天, 桑景云一直很忙,也就没写几个字。 晚上回到卧室里,周围安安静静的,她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写了一千多字,桑景云才停笔,上床睡觉。 这本新书对她来说,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也因为这样,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 这另一本书,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 不过那本书,写法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尽量不写敏感内容,但另一本书,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 这本书,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名字就叫《俄国未来》 它不是小说,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去写“俄国”的未来。 桑景云打算上来就搞一波大的,预言一下十月革命,然后就开始写,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俄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可以写未来世界,也可以将她以前在思想政治课上学到的内容写进去。 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她按照自己曾经的现实所写的“幻想录”。 这本书,肯定不像《穿成包身工》那样好写,但桑景云还是想写。 这天晚上,桑景云想了很多,睡得也就有些晚。 但第二天早上,她还是准时醒来。 上海的天气已经变得炎热,早上天亮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桑景云拉开窗帘做了点运动,就听到楼下传来喊她吃早饭的声音。 她来到楼下,发现谭峥泓已经在了。 现在桑家的人多了许多,原本的八仙桌不够用,桑钱氏就花钱买了一个圆台面,放在八仙桌上,将八仙桌扩充成可以坐十二个人的大圆桌。 这会儿,桌边除了坐着桑家人以外,还坐着谭峥泓和两个保镖。 早餐是粥,一些小菜,还有桑钱氏去外面买的包子。 成人拳头大小的肉包子,两个保镖一人吃了五个,还另外喝了许多粥,饭量之大让人惊叹。 桑景云只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小碗粥就饱了,吃过之后,她就拿了报纸看。 这些天,有人在报纸上发文章说云景的坏话,但也有人,在报纸上吹捧云景。 她看的这些报纸,上面就全是夸她的话。 “我喜爱的,是云景的小说,与她是男是女无关。她的小说,不论用词还是立意,都值得学习……她身为女子,却接连写出让人惊叹的,波澜壮阔的小说,乃是我辈楷模!” 桑景云读完一篇大概四百字的文章,心旷神怡。 被人夸奖的感觉真不错! 读完这篇文章,桑景云打开了《新小说报》。 桑景云刚穿来时看到的《新小说报》,是不那么好读的。 上面的小说没有标点,段落还很长,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看得人眼晕。 现在就不一样了! 如今上面的文字,都已经加上标点,黄培成还将之分成好几个栏目。 这报纸的第一个版面上,有个目录,会简单介绍后面刊登的小说,比如对《一个士兵》的介绍,就是:“云景先生为你描绘西方战场!洋人都爱看的小说!” 目录下面则是两个小栏目,一个叫“奇闻轶事”,另一个叫“笑话”。 今天的奇闻轶事,说的是有一个人喜欢吃田螺河蚌,又一贯惫懒,常常不把田螺煮熟就吃,结果田螺里的虫子进入他的身体,在他脖颈处吸血,后来他与人打架,有人扇了他一巴掌,竟将他整个脑袋打掉,原来他脖子处,已经被蚂蟥等虫子蛀空。 这故事一看就是编的,但挺有教育意义,能让百姓记住,田螺等物必须煮熟了吃。 而后面,刊登的有短篇小说,也有《一个士兵》这样连载的长篇小说。 桑景云翻到自己的小说,微微一愣。 她这段时间事情太多,都没怎么注意《一个士兵》的连载状态。 此刻,她才注意到,这本书已经登完。 桑景云之前已经给黄培成送去三个章节的新书,黄培成也就在结尾处做了广告。 “云景先生新书《穿成包身工》,将于明日在本报连载,敬请期待!” 这句话后面,还有一行简介:“未来女子的灵魂在一名包身工的身体里醒来,且看她如何在民国呼风唤雨!” 这广告挺有意思,桑景云不知道别人如何想,反正她会想看后续。 其实这时很多小说,书名都非常含蓄,还蕴含特殊意义,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都看不懂。 但桑景云的书是异类,她的书名简单直白。 这一来是她不擅长起名字,二来……简单直白也不见得是坏事,能让老百姓,也愿意听她写的故事。 也不知道明日新书刊登,读者会不会喜欢。 最近着实发生了不少事情,大概是事情太多引来民众好奇,以及《一个士兵》已经刊登到结尾,因而《新小说报》的销量并未降低,但当她的新书开始刊登,情况就不一定还能这么好了。 桑景云注意到《一个士兵》这本书刊登完的时候,其他人也注意到了。 顾书潮一边吃早餐,一边看《一个士兵》的更新,看完发现这本书已经登完,怅然若失。 这书,就这么完结了? 好像是该完结了,战争已经结束,尤斯塔斯已经退役,他还开始了新生活…… “桑景云这个小姑娘,还真敢写!之前她小说里的时间跟现实重合的时候,我很担心,怕她后续不知道要如何写下去,结果她完全不把此事当回事,直接就写协约国获得了胜利……若最后当真是协约国获得胜利也就罢了,若是没胜利,她该如何是好?” 顾教授对自己的妻子开口。 顾教授和自己的妻子,同样是包办婚姻。 他也有过不满,因为他妻子没怎么读过书,很多东西都不懂,两人的思想,更是截然不同。 两人刚成亲时,他妻子时常会说诸如“晚上不能剪指甲照镜子、在屋里不能打伞”之类的话,而他觉得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但他妻子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愿意听他的话,愿意学习。 他妻子还很崇拜他,不管他说什么,他妻子都觉得对。 两人就这么处了下来,现在,三十四岁的顾教授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他妻子的肚子里还有着一个。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婚的,他的孩子需要父亲。 而且他的妻子,抛开一些观念不谈,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 “小说不都是假的吗?即便写得不对,也没关系的吧?”顾夫人开口。 顾教授听完大笑:“确实!即便写得不对,也没什么关系!” 笑完,顾教授看着这书的结尾,又叹气:“我觉得这书的结尾,预示着战争会再一次到来……好吧,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战争,然后诸多矛盾被战争的洪流冲走,人们在废墟上建立新的国度,而当矛盾再次变得尖锐,战争就会席卷而来……” 顾夫人听不懂顾教授讲的大道理,就只给孩子剥鸡蛋。 顾教授也不在意,继续高谈阔论。 而他的孩子认真听着,眼睛亮晶晶的。 顾教授见状,摸了摸自己大女儿的脑袋:“亭儿,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成为云景先生这样的人。” 顾教授以前,更关注自己的儿子。 在他心里,儿子才能继承他的衣钵。 但自从看了《真假千金》,他就改变了观念。 等他得知桑景云是女子,对大女儿的关注,更是直线上升。 他的女儿,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顾亭立认真点头。 她已经十二岁,知晓很多事情,当然会好好读书。 她弟弟不缺读书机会,还有人逼着他读,也就一点不珍惜。 但她不一样。 她身边很多人,都觉得她一个女子,不需要读太多书。 而那些人越是这样说,她越是觉得,自己要读书,必须读书。 顾亭立满心坚定,只比她小两岁的她的弟弟,这会儿却好奇地追着自己的父亲问:“爹,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灵魂吗?未来的人,真的能来到这个时代吗?” 第147章 期待新书 顾教授听到儿子的疑问, 当即道:“鬼神之说,都是假的,我们觉得这世间许多现象过于神秘, 难以理解,皆因我们对这个世界不够了解。诸如血吸虫病, 以前我们肉眼难以看到引起血吸虫病的血吸虫,就不知道此病是因何而起, 但现在,科学家有了显微镜, 便能看到血吸虫的模样……” 顾教授极爱说话, 对着自己的子女, 就滔滔不绝起来。 他的三个孩子都听得很认真,他的大女儿更是道:“爹, 你懂得真多, 那些瘟疫,是不是都是由血吸虫这样的小虫子引起的?” 顾教授道:“是的!很多传染病, 都是由微小的生物引起……” 顾教授平日里会看英文报纸, 各方面知识都知道一些, 当下解释起来。 解释完,他又提出要带儿女去他放英文报纸和书籍的地方,查找资料。 孩子们欣然前往,查资料的过程中, 顾教授道:“你们一定要学好英文, 英文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用的语言, 学好英文,我们就能看国外的书籍,就能第一时间了解国外的信息。” 顾亭立认真点头, 她弟弟却道:“英文太难了,我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学英文?” 顾书潮突然觉得儿子有点讨人嫌。 还是他的女儿好! 顾家人在讨论云景新书的时候,其他地方,也有人在讨论。 茶馆。 今日,照旧有许多茶客,早早来到茶楼。 他们找了位置坐下,点上一壶茶,然后就跟相熟的客人聊起来:“这云景是女子的事情,已经确认了吧?” “早就确认了,有许多人去上海县城打听了,确实有这么一个女子,听说从小就聪明!” “我是认识桑元善的,他运气不好,儿子是个败家子,但又烧了高香,得了一个有出息的孙女儿!” “听说云景稿费不低,写一千字能拿三四元,她日日写字,这是一天就能赚别人一个月的!” “是啊!若我有这么一个孙女……” “老王,有个这样的孙女,可不见得是好事!你想想她写的《真假千金》,里头可是有许多大逆不道的言论的!” “是啊,有个这样的孙子还好,有个主意这样大的孙女,不见得是好事,她兴许都不愿意嫁人。” “不嫁人又如何?这么能赚钱的孙女儿,去了别人家我还舍不得呢!若我有这样的孙女儿,只想给她招赘,不过她不见得愿意听我的。” “确实!家里有个这般出息的闺女,那是光宗耀祖的事情。” …… 普通人考虑事情,往往从利益出发。 在他们看来,有个这样的女儿不是坏事。 没瞧见桑家原本都败落了,现在靠着这姑娘,却搬去了租界住? 这样的金娃娃,蠢人才不要,而他们都不蠢。 说着说着,其中一人还道:“我有个孙女,也是自幼聪明的,你们说,我要不要送她去读书?” 上海虽有不少女子学校,但数量比那些男子读的学校要少很多,相应的,收费也更高。 在上海,那些读过书,找了个平常工作的男人,或者有一技之长的男人,他们每月大概能赚六到十元。 这钱不多,但若是省吃俭用,可以在养活一家老小的同时,供一两个孩子,去读最便宜的学校。 此时上海那些最为普通的小学,每学期学费不到十元。 但想供女儿读除职业学校以外的女校,这点收入却是供不起的。 即便是那些开了铺子,家中生活还算宽裕的人,也舍不得花钱送女儿去读书。 儿子读了书能找个好工作,给家中添一份收益,女子呢?她们读了书依然要嫁人,给父母带来的好处有限,那些当父母的,自然不愿在女儿身上多花钱。 可现在,见云景这般出息,却少不得有人动了心,想培养一下自家女儿。 这些人正说着话,就见说书先生拿着《新小说报》进来。 众人立刻不聊了,等着听小说。 虽说这段时间,有很多人阴阳怪气地说云景坏话,但他们这些老百姓,其实不在乎云景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他们就只是听个故事,只要故事好听就行。 云景写的故事,比他们以前听的那些,可有意思太多了! “诸位,今天我要读的,是《一个士兵》这个故事最后的内容,这本书,在今天完结了!” 茶楼里的人听到这话,纷纷开口:“这就写完了?这也太快了!” “这故事我很喜欢,还想看后续呢!” “我倒是觉得这书是该完结了,我想看新书,也不知道云景的新书会写什么,会不会还这么有意思。” …… 众人议论的时候,说书先生已经简单把小说内容看了一遍。 看完,他拿起桌上的醒木,用力一敲。 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开始听说书先生说书。 战争已经结束,民众的苦难却还在持续。 尤斯塔斯的很多战友,都没办法回归正常生活。 尤斯塔斯成为一个商人,努力帮助他们,而某次,他来到敌国,看到曾经跟自己作战的一个敌国将领衣衫褴褛躺在路边。 若不是这人破旧的衣服是他熟悉的军装,他都认不出这个流浪汉的身份。 这个国家的情况,比他们国家糟糕了太多太多…… 等说书先生讲完,众人就道:“这战争就是他们发起的,活该他们倒霉!” “这是遭报应了。” “这些老百姓也怪可怜的,打仗也不是老百姓要打的。” ……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但没人像顾书潮一样,在看完后觉得,以后迟早发生另一场战争。 说书先生这时,又拍了一下醒木,随即道:“诸位,《新小说报》上,还有跟云景先生新书有关的内容,我给你们读一读!” 他说完,便给茶楼里的人,读了后续广告。 “云景先生当真勤劳!刚完结一本书,便又开了新书!” “未来女子的灵魂在一名包身工的身体里醒来?这是什么意思?” “这书里,会写到未来?” “这不就是鬼上身么!聊斋里就有妖怪占了普通女子身体的故事,这新书也是这样的?” “书里是不是会写到未来?我想知道未来是什么模样的。” …… 这时,不出意外,又有人阴阳怪气起来:“这云景,新书写的又是女子,作为男人,对这样的书大肆叫好,这是丢了男人的脸!” “她之前不是在《真假千金》里,说这世间没有鬼神?怎么新书就写灵魂了?” “她的新书,反正我是绝不看的!” …… 周围人听到,笑起来:“你们真要不看,怎么还每日准时准点来这茶楼?” 其中一个总是针对云景的,留着长须的中年人涨红了一张脸:“我就是想看看,她要写出多少错处来!《一个士兵》这书,她就是全然瞎写的,战争还未结束,她竟然就写了战争结果!” 有人道:“这是小说,写了又何妨?更何况后面都是春秋笔法,写得又不详细,理解成两败俱伤也是可以的。如今我们国家安排了许多劳工去帮忙,难不成最后要写咱们打输了?” 另一人赞同:“就是!连那洋人都喜爱这本书,这书还要去英国出版,哪容你在这里挑挑拣拣?” 长须中年人道:“云景的小说要出英文版的事情,也就是《新小说报》说了说,压根没有定数,谁知道是真是假?说不定就是云景吹的!” “《新小说报》既然敢说,那必然是真的!” …… 这些人又争论起来,许久之后,那长须中年人才离开。 有人道:“这人总算被气走了!” 另一人道:“他今日被气走,明日还会来。” “他不是不喜云景先生?为何还要来?” “想知道后续吧!其实他最初,是日日都买《新小说报》的,还对《双面魔君》非常喜爱,后来么,大约是《真假千金》戳中了他的痛处,他便不买报纸了,日日到茶楼来蹭。” 在场那些听到了这话的人,都很是无语。 因为对云景有意见,因而不再购买《新小说报》的人,其实有不少。 但也有一些人,因为云景是女子,决定购买报纸。 某女子中学。 青春洋溢的少女们穿着统一的半袖校服,起床后匆匆忙忙往学校后门跑。 这所中学是住校的,里面的女学生平日里不回家。 《双面魔君》爆火的时候,她们中大部分人别说看了,连听都没有听过,只少数人在周末回家时,看了一些。 但等《真假千金》开始连载,《新小说报》就在她们学校流行起来。 先是有人从家里带报纸到学校,后来,她们又想出一个好法子,那就是提前跟报童说好,让报童来她们学校后门处卖报。 她们可以从栅栏处把钱递出去,跟报童买报纸。 她们学校的学生加起来,一共两百多人。 她们除《新小说报》外,还会买一些别的报纸,每日要买的报纸,加起来有个二三十份,因而报童很乐意来这边等着,风雨无阻。 今日,她们跑到后门处,就见报童已经在了。 “《新小说报》要三十份!再来四份《上海日报》,四份申报……”有女生开口。 那报童喜出望外,立刻开始给她们数报纸。 而等那女生将报纸拿到手上,又对报童道:“昨日《新小说报》销量如何,可有退回去的?” 第148章 电影和未来 这几个纨绔都很闲。 那日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闹事, 反而看了《西游记》连环画和《真假千金》以后,他们就陆陆续续,把云景的小说都看了。 也不能说看, 他们是让人读的。 云景的小说对他们来说很新颖,他们也就非常喜欢, 没少聚在一起聊云景。 他们一直以为,云景是那种他们平日里会遇到的, 眼高于顶看不上他们的新式文人,没想到前些天, 突然得知云景是女子! 写出那样的小说的人, 竟然是女子! 绝大多数读者, 在知道云景的性别以后什么都没有干,但这些纨绔闲得发慌, 就跑到上海县城这边打听。 这一打听, 他们打听到了不少事情,也知道了孤儿院的存在。 云景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 自幼聪颖但身体不好, 长到十多岁的时候, 亲爹染上大烟瘾还赌博,败光了家产…… 她身处逆境,但并未气馁,靠着写小说养活一家老小。 她还很善良, 捐了地让人盖孤儿院。 多好的姑娘啊! 这些纨绔觉得牡丹比不上云景。 当然想是这么想, 看到容貌娇艳的牡丹, 他们就走不动道了,一起围上去,向牡丹献殷勤。 牡丹早已习惯应对这样的场面, 她笑容满面地跟这些人交谈,又说了自己来孤儿院捐款的事情。 其中一个纨绔问:“牡丹小姐,云景先生其实是女子,你不生气?” 牡丹道:“我并未见过云景先生,只是喜欢她的小说和为人,她是男子我敬重她,她是女子,我一样敬重她。” 这些纨绔仔细一想,还真是这样。 所以他们之前吃醋真的没有必要! 当然他们现在也不吃醋了。 “牡丹小姐,我们昨日已经捐过钱,今日,特地带来五头大肥猪。” “牡丹姑娘你是不知道,那卖猪的地方实在脏,我都被熏吐了!” “有这五头猪,孤儿院的孩子,也能吃点好的了!” “这里的孩子真可怜,我昨日过来,见他们吃的是杂粮饭,菜就只一个咸菜汤。” …… 纨绔们在牡丹面前邀功。 牡丹年幼时也曾吃过苦。 虽然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沉迷享乐忘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种种,但自从看了云景的小说,她就将儿时艰辛一一记起。 这孤儿院的孤儿,若是沦落在外,别说杂粮饭了,想吃饱都难。 他们在孤儿院的日子,已经过得非常好。 不过牡丹并未多说,反而夸了这些纨绔一番。 在发现这些纨绔对云景极为推崇以后,她还忽悠着他们捐了更多的钱。 至于捐猪……他们的心意是好的,但不必了。 大热天送五头猪过来,孤儿院不见得能一下子吃完,处理起来也麻烦。 而且,这几人在买猪的时候,嫌弃猪下水太脏,竟然不要了。 不要了! 天知道孤儿院的孩子在得知他们损失了五头猪的下水以后,有多难受。 这些孩子甚至恨不得马上跑去屠宰场,把那五头猪的下水给要回来。 不管是牡丹还是这些纨绔,都捐了不少钱,又已经到中午,孤儿院这边就留他们吃了午饭,还卸了一个猪前腿来做菜。 钱表姑的手艺还不错,至少牡丹和几个纨绔都吃得很满意。 这些纨绔,甚至在钱表姑熬猪油的时候去尝了尝油渣的味道,然后当着孩子们的面,把一大碗油渣全端走了:“牡丹小姐,没想到油渣这么好吃,你快尝尝!” 牡丹见孩子们幽怨地看着自己,无奈极了。 去抢一群孩子的零食,这些人也真干得出来! 不过,牡丹还是笑着吃了几块油渣,又去看坐在她不远处的吕丽娘。 之前她并未注意到这个女子,但吃饭时吕丽娘摘下了面纱,她也就将人认了出来。 屠卫巷被抓后一直没有被放出来,吕丽娘也不见踪迹。 她还以为吕丽娘要么被害了,要么逃了,没想到她在孤儿院待着。 毫无疑问,是云景先生收留了她。 云景先生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牡丹在饭后找到吕丽娘:“吕女士,你好。” 吕丽娘的目光落在牡丹脸上,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 她以前也是个美人,当时在上海唱戏,有很多男人追捧她。 只是后来,她过得并不好。 吕丽娘问:“你好,有事吗?” 牡丹道:“我想拍一部电影,不是很长的片子,而是一部几分钟的短片,就拍屠卫巷陷害云景先生的事情,你愿意参演吗?” 她已经联系到手上有拍摄设备的人,想要拍电影。 一开始,她是想把《真假千金》这本书拍出来的,但这个故事很长,他们没有能力拍那么长的片子,也拍不好。 所以,她打算换个内容拍,拍屠卫巷诬陷云景,结果被打脸的这一段。 牡丹虽然只是个风尘女子,但连着两年坐上“花国状元”的宝座,她的地位已经不一样,认识的人也非常多。 屠卫巷的事情出了之后,她特地联系了一些人打听消息,然后就得知,屠卫巷背后,有日本人的关系。 她怕屠卫巷出来后,会继续针对云景,就想拍个短片宣扬此事,也让屠卫巷翻不了身。 她找的那些拍电影的人,还能借着这片子练练手。 吕丽娘听完,毫不迟疑地开口:“我愿意演。” 牡丹笑道:“你放心,你是受害者,不用担心拍了片子以后被人说。” 吕丽娘道:“我不怕被人说。”她什么事情没经历过?被人说几句又算得上什么? 牡丹见吕丽娘答应,又去找那些纨绔,调笑着开口:“几位小少爷,你们想演电影吗?” 这几个纨绔很惊讶:“演电影?我们能演电影?” 牡丹道:“我想拍一部电影,你们若是愿意,可以参演。” 她简单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电影只有黑白两色,还没有声音,因而不能将所有情况都记录下来。 不过播放时,可以安排人在旁边解说配音,倒也能说个清楚明白。 这电影的主角,自然是吕丽娘,她会先拍吕丽娘被屠卫巷囚禁挨打的场景,再拍大庭广众之下,吕丽娘被迫诬陷云景的场景。 结局自然是水落石出。 到时,吕丽娘本色出演,而这些纨绔,他们可以演围观群众和警察。 若是他们愿意出钱,这部电影的拍摄成本,就不用愁了! 那些纨绔纷纷道:“我们愿意演!” 复旦大学门口的热闹他们没赶上,只能听人转述,一直很遗憾,现在可以把这件事演出来,多有意思! 牡丹见状,就又哄着他们投资拍电影:“这个短片,是我们拍着练手的,我们以后要拍的,是哑波林这样的电影,到时候一定能赚钱。” 哑波林就是卓别林,前年,他的电影出现在上海以后,立刻风靡整个上海,大人小孩都爱看。 牡丹联系上的那些人,就想找一个哑波林这样的演员,拍这样的电影。 不过他们没想好剧本,也没找到演员。 但牡丹找到了合适的演员。 她这次过来,不仅说动了吕丽娘拍电影,还找到了一个拍电影的好苗子,那就是江来。 她觉得江来跟哑波林一样讨人喜欢。 至于剧本……他们是不是可以演一个孤儿遇到的种种事情?若是剧本写得搞笑又有意思,观众应该会喜欢。 “我最喜欢哑波林了!”一个纨绔开口。 牡丹笑了笑,把江来叫过来,说了哑波林拍摄的电影里的一个场景:“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可怜的卖花女在卖花,就想法子逗卖花女笑,你试着演演看,嗯,把我当卖花女就行。” 江来没看过电影,也不知道牡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对捐钱的牡丹和捐钱捐猪的纨绔很有好感。 他以前为了讨到饭,下跪装可怜什么都干,现在不过就是演个片段,自然愿意。 江来敏锐地意识到,这片段,是为了逗人发笑的。 这他在行! 江来围着牡丹,又是转圈又是做鬼脸,想尽法子逗牡丹笑。 江来没看过卓别林的电影,他做的动作和卓别林做的完全不同,但同样惹人发笑。 牡丹特别满意,等江来演完,又道:“你能不能不发出声音,把我们逗笑?” 这对江来来说,那可太简单了!他立刻就开始了耍宝,还一人分饰两角,演了一段高个子和矮个子吵架的场景。 他蹲着演矮个子的时候,表情动作特别有意思。 “好!”那些纨绔见了,纷纷拍手叫好。 江来很高兴,等演完就站在一边,朝着那些纨绔鞠躬:“谢谢,谢谢大家!” “你们在做什么!”一个愤怒的声音响起,随即,一个年轻人进来,怒斥牡丹等人:“孤儿院的孩子本就受尽苦难,你们竟还将他们当作取乐的玩物,逼他们卖艺逗笑,实在过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你们这般作为,简直不配为人!” 飞快地说完,这人又道:“我还当云景是真的心善,才建了这孤儿院,不想她竟纵容你们侮辱孤儿院的孩子,践踏孤儿院的孩子的尊严,实在可恶!原来云景,也不过是沽名钓誉之人!” 牡丹听完一愣,正要辩解,就见江来上前怒道:“哪来的狗,到小爷家门口来叫?” 这人自认是在帮江来说话,不想江来一点不领情,一时语塞:“你……你……” 江来道:“我愿意给牡丹小姐表演,与你何干?用得着你在这里叽叽歪歪?你竟然还说云景先生!要不是打人犯法,小爷今儿个就打死你。” 第149章 《包身工》刊登 费中绪不知道手机是什么, 也不知道暖气是什么,这书里写到的很多东西,他都不懂。 但这并不影响他看下去。 曹可欣死前, 看到了周围人惊慌的表情,他们都在打电话, 有报警的,也有叫救护车的。 也不知道救护车什么时候能来…… 曹可欣失去意识, 然后又被疼醒。 自己还能醒过来,自己没有死!她喜出望外, 睁开眼睛看到的, 却不是洁白干净的病房, 而是肮脏昏暗的大通铺,还有一个脸蛋上满是皲裂的小姑娘担忧地看着她:“曹大丫, 你没事吧?” 曹可欣怀疑自己在做梦, 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快些醒过来,但事实证明, 她并不是在做梦。 一阵阵的臭味传进她鼻子里, 身上的疼痛和饥饿感更是让她难以入睡…… 这一切太真实了! 所以, 她穿越了? 她穿成了谁?穿到了古代? 曹可欣正这么想着,她这身体的原主的记忆,就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这身体的原主,是一个普通农家女, 因为家里太穷, 才十四岁, 就被“同乡”带着出来打工。 这十四岁,还是虚岁。 而她们这些女工,在工厂里吃得差就算了, 每天还要工作十六个小时! 曹大丫身体本就不好,来工厂以后,每天只能吃豆渣饼,却还要高强度工作,再加上最近天冷……她一不小心就病了。 可即便她病了,她也必须工作,因为她干活太慢,还被监工打了一顿,然后不给饭吃。 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曹大丫胆子小性格软,她床铺里的稻草还被人偷走了一半,以至于她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冷。 又冷又饿还发高烧,又受了伤……曹大丫就这么一命呜呼,从她身体里醒来的人,变成了曹可欣。 用童工是犯法的!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也违反了劳动法! 她这个年纪,应该在读中学! 曹可欣心里闪过各种念头,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声音,监工来叫她们起床了。 曹可欣不想起来,但拥有曹大丫记忆的她,知道若是不起来,那她就吃不上早饭了。 她咬牙爬起来,然后吃到了她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 豆渣混合着杂七杂八的陈粮煮了一大锅粥,瞧着比猪食还恶心,但她身边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曹可欣不想吃,但她太饿太饿了,她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她这身体还非常瘦,她怕自己不吃,会被饿死。 她不想死。 曹可欣喝了一大碗“猪食”,她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减肥时吃的水煮鸡胸肉,是绝顶美味。 食物难吃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她还要面临繁重的工作。 现在是冬天,昏暗的厂房里湿冷湿冷的,而在纺织机面前工作的女工,大多只有十三四岁。 她们容貌憔悴,头发枯黄,胳膊细瘦细瘦的,手指却因为长冻疮而有些肿大,还有人手上的冻疮已经烂掉。 曹可欣手上的冻疮,就让她又痒又疼。 她上辈子读高三时,是最辛苦的,每天的学习时间非常长,但她不需要挨饿受冻! 她们这些女工要做的工作很简单,但很枯燥,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停。 她一停下,就会被监工训斥,还会挨打。 眼前一阵阵发晕,曹可欣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在生病,她这具身体还透支严重。 继续这么下去,她会死的! 曹可欣开始寻找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她运气很好,很快就得到一个机会。 这家工厂的管事来巡视工厂,曹可欣冲出去自荐:“张管事,我识字,还会算数,你需要帮忙的人吗?” 那管事的闻言一愣,目光落在曹可欣脸上。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中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情复杂。 别人如何想他不知道,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道:“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子,他已经拿到有些日子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道后续,可惜桑小姐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子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姐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中绪开口。 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 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花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 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种种…… 曹可欣衣食无忧,费中绪也一样。 富贵家庭出身的他,是不用饿肚子的,也不缺肉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入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 曹可欣的处境更是糟糕,费中绪想知道,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 费中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双面魔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 “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 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 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啊!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姐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道:“自从《双面魔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魔教,写各种毒药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 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 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 第150章 销量三万 黄培成的目光一直定在简体字的相关描写上, 过了好一会儿,才问桑景云:“桑小姐,你觉得将来, 会推行简化字?” “对。”桑景云开口。 她知道繁体字是中华文化的载体,知道很多字都蕴含着传统文化, 能更准确地表达出意思。 但她穿越以来,天天写繁体字, 真心觉得写起来太累人了。 比如乌龟的“龟”字,它的繁体写法特别像一只乌龟, 能让人感受到象形文字的魅力。 但它难写! 桑景云有时写小说, 遇到特别难写的词, 甚至会忍不住换个词用,还有一些较为生僻的繁体字, 她至今没有把握写对。 她觉得还是简体字用起来更方便。 黄培成道:“我也觉得, 推广简体字有很大好处。一些繁体字太复杂,以至于我们印刷行业, 一直没办法把字印得很小。对孩童们来说, 现在的文字, 学起来也很困难。” 黄培成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学的启蒙书籍,都没有标点。 上面密密麻麻,还布满复杂的字。 他家家境不是很好, 但他们黄家有个族学, 他也就能去族学读书。 当时, 学堂里跟他差不多年纪,一同入学的孩子,大多都因为坐不住, 放弃了学习。 只有他,他想过好日子,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才坚持了下来。 但对他来说,那些没有标点的书,想要学会真的很难。 比如“瑟兮僩兮赫兮喧兮”八个字,年少时的他,在没人讲解的情况下,根本看不懂。 黄培成想到自己求学时经历的种种,心情格外复杂。 桑景云道:“黄主编放心,以后,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好。” 黄培成笑了笑,继续往下看。 曹可欣虽然不是所有字都认识,但她算账算得特别快。 而且她胆子很大。 对工厂管事来说,她这样的,也算是一个人才,那管事就安排她去了仓库,专门管仓库物资的进出登记。 工厂的仓库,一直由这家工厂的拥有者的亲戚在管。 这人管得一塌糊涂,账目不清,偏偏管事还不能训斥,所以才把曹可欣安排过去。 曹可欣可以逃过高强度的车间工作,但她接下来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 那仓管将仓库管成这样,其实是因为他一直中饱私囊。 夹在管事和仓管之间的曹可欣在考虑过后,果断向仓管投诚,她告诉仓管,说他若是做好了,说不定能管理这家工厂,赚到更多钱。 曹可欣给仓管画大饼,让他为了长远的利益忍一忍,先不要动仓库里的东西。 这一天,她都在努力周旋,但她的生活并没有变好。 仓管并不把她当回事,只觉得她马屁拍得不错,也因此,她晚上还是要去大通铺睡觉。 而在这里,她还有一件事要处理。 工厂的女工没有足够的避寒衣物,白天她们还能撑过去,到了晚上,却过得格外艰难。 她们身下的褥子是稻草,她们的被子里装的,也是不保暖的稻草。 这些少女挤在一起睡觉,但还是被冻得瑟瑟发抖。 有些人为了能暖和一点,就偷了曹大丫被子里的稻草,塞进自己的被子里…… 曹可欣知道这些女工很可怜,知道她们偷稻草,只是想要活下去。 但她们可怜,她和曹大丫也可怜! 曹可欣狐假虎威,要回了自己的稻草,又开始琢磨接下来要怎么过…… 曹可欣的处境很糟糕,但她一直在努力改变,努力活下去。 这样的主角,是讨人喜欢的,至少黄培成就很喜欢。 黄培成还把曹可欣回忆起的,未来的种种事情,拆开了揉碎了,仔细研究,拼凑出一个未来世界。 比如曹可欣觉得,她最艰苦的时候,是高三,当时为了考一个好大学,她每天早上六点起来准备上学,一直要到晚上十点才睡。 这确实辛苦,但一个女子能考大学,多么让人惊叹! 要知道,曹可欣在最初时,就说了自己家里很穷,说自己是穷人! 穷人家的女孩子,竟也能上大学! 曹可欣还说工厂里的女孩,都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纪……所以,所有人都要上学,还是义务教育? 那个国家,该有多么富裕,才能做到这一点? 黄培成为未来惊叹,其他人也一样。 这天早上,上海火车站,一个穿着长袍的年轻男人拎着自己竹编的箱子,艰难地从火车上下来。 而他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有人喊他:“奉文!奉文!” 魏奉文大步来到自己大哥身边,对自己的大哥道:“大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魏大哥不顾魏奉文身上因长时间赶路无法洗漱而产生的难闻气味,凑近用力拍了魏奉文几下,又接过魏奉文手上的行李箱,带着魏奉文离开火车站。 魏奉文是数年前去北京工作的,之后,他连着几年没有回上海。 不久前,魏家才收到他的信,说他这几日要回来。 魏大哥惦记这个弟弟,这几日一直安排了人在火车站这边等着,自己也时常过来,没想到还真的等到了人。 两人一边往外走,一边聊天。 魏奉文简单说了说自己的求学经历,又说自己这次过来前,已经找好工作。 “你要做什么工作?” 魏奉文道:“我应康安医院冯院长的邀请,去康安医院工作。” 魏大哥道:“你从日本留学回来以后,就该在上海找个工作,而不是去北京。” 魏奉文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曾公费去日本留学,学的是医术。 他们这些去日本的留学生,在日本只能学到一些技能,成为一个普通医生,高深的东西,那是一点都学不到的。 但他不想止步于此。 相比于行医,他更想搞研究。 而他去北京,是为了拜一位从法国留学回来的教授为师,这几年,他一直在那位教授的实验室做研究,主要研究微生物。 去年,听说上海这边在研究血吸虫,他就想回来看看,但并没有下定决心。 今年,康安医院的冯胡林院长一再写信邀请,让他和他的老师一起来上海研究细菌。 他的老师暂时走不开,而他在考虑过后,决定回到上海。 冯院长说他那边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需要他们帮忙,他想去看看。 魏奉文很快回到家中,洗了个澡。 洗完澡,他就跟自己的大哥一起吃饭。 魏大哥一边看着魏奉文大口吃饭,一边跟魏奉文聊天,聊着聊着,就道:“这几年,上海这边的变化很大。” “是很大!上海这边除推行白话文外,竟然还用上了标点,让我惊叹。” “确实!那标点起初只有南城书局和《新小说报》用,但现在,上海这边许多刊物,都已经开始用了,只是一些刊物,用的标点没有《新小说报》多。” 魏奉文听完开口:“我知道南城书局,他们出版的书非常好看,大哥,你认识云景先生吗?我想上门拜访。” 魏奉文在北京时,经人推荐,看了《无名诀》。 这部小说写得非常好看,里面写到的医学常识,还都是正确的! 他觉得,这作者应该学过西医。 后来,他又看了《真假千金》,这本书跟医学关系不大,但他依旧很喜欢。 这次来上海,他有心见一见云景先生。 魏奉文觉得,云景先生应该不会拒绝。 一来他大哥也是个知名文人,二来,他的老师是非常有名的医生,他本身在医学界,也有些名气。 一般人不会拒绝他的拜访。 魏大哥道:“奉文,我不认识云景先生,没法带你去拜访她,对了,还有一件事你怕是不知道,云景先生,其实是一位女子!” 魏奉文惊讶万分。 魏大哥见状,就跟魏奉文讲了近来发生的事情,又让人拿来今日的《新小说报》:“我与你一样,喜欢云景的小说,也是巧了,今日她的新小说刊登,你正好可以看看。” 魏奉文接过《新小说报》看起来,这一看,他就入了迷。 看完三千字的内容,他忍不住感叹:“曹可欣发生车祸后,周围人说他们已经叫了救护车,还说救护车马上就来……若真能这样,这世上一定能少死很多人!” 魏大哥道:“是啊!这小说里写的手机,也非常神奇,它能打电话,似乎是一个可移动的电话机,还能用来购买东西、付钱等等,这未来人的生活,当真方便!” 兄弟两个聊起来,将这三千字里的细节,都仔细研究过,只恨云景写得不够详细! 孤儿院,姚同丰正在给江来等人念新书。 牡丹打算邀请江来演电影,但那电影现在还没有剧本,因而要缓缓,江来也就照常在孤儿院生活。 此刻,听完姚同丰念的故事,江来问:“姚先生,未来真的那么好吗?” 姚同丰道:“是的,未来真的那么好。”据他所知,欧美已经发展得很好。 他相信,他们国家将来,也一定会发展得很好。 江来道:“我希望我以后,也可以过那样的好日子。” 姚同丰笑道:“会的。” 江来又道:“姚老师,我想用手机!若我这辈子,能用上这东西就好了!” 姚同丰觉得将来这辈子,是不可能用上手机的,毕竟那是个幻想出来的东西。 但他还是对江来道:“现在已经有电话机了,再过几十年,肯定会有手机,你只要等着就行。” 江来认真点头,然后照旧拿着报纸,仔细问姚同丰上面的内容。 第151章 工厂与女作者 清末洋务运动期间, 上海就建了一些工厂。 有赫赫有名的,能制造轮船、机器等物品的“江南制造局”,也有中国的第一家机器棉纺织厂。 等时间进入民国, 各类工厂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 谭大盛建的工厂,叫“德盛冶铁厂”, 是专门生产各种铁器的,从铁锅到榔头, 从缝衣针到熨斗,生产的东西非常杂。 “国内自古就有冶坊, 以前上海这边的冶坊都是手工铸铁, 每年开两次炉, 一次是从元宵到立夏,一次是从中秋到年终……”谭大盛跟桑景云介绍着国内冶铁业的情况。 冶坊在开炉之后, 炉火是不会熄灭的, 然后工人轮班用炉火冶铁。 这是个非常辛苦的工作,而夏天不开炉, 是因为实在太热, 工人在夏天冶铁, 极有可能会丧命。 谭大盛的这个冶铁厂也是一样的,炉火不会灭,不过因为做了很多技术上的革新,所以即便现在已经过了立夏, 依然可以冶铁, 制作铁器的效率, 也远比普通冶坊要高。 当然这个时代的工厂,再怎么先进,也跟桑景云想象中完全不同。 不过, 谭大盛的工厂里的工人,状态看着还挺不错,都挺健壮的。 谭大盛说了缘由:“我这工厂,跟那些纺织厂和缫丝厂不一样,工人都是要干体力活的,而想让他们把体力活干好,必须让他们吃饱睡好。” 他的工厂的招工要求很高,只要身强体健的人。 此外,他们工厂的伙食也很好,给工人的工资更是不低。 其中一些他专门从无锡挖来的技术工,不仅包吃住,每月薪水还给十几元,逢年过节也不会缺了节礼。 桑景云了解了一番,觉得这工厂各方面都很好,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良心工厂。 谭大盛这个厂长对工厂的情况,更是了如指掌,明显是上了心的。 桑景云说了这一点,谭大盛就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我若是对工厂不了解,底下人肯定会糊弄我。” 谭大盛说完,就给桑景云讲了一些工厂主被糊弄的事情。 比如一些工厂购买原料,采购的人会拿回扣。 若只是这样就算了,有些采购甚至会故意浪费工厂原料,以便让工厂多进货,他也可以借此多拿回扣。 至于偷盗工厂物品这样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他们工厂门口,都是放了磁铁的,以免有人将工厂的铁器偷走。 这个冶铁厂并不大,占地面积跟孤儿院差不多,不过它所在的地方,地价可比孤儿院那边贵多了。 里面有很多从国外进口的设备,甚至用到的铁矿石,也都是进口的。 他们还直接进口钢铁,然后重新冶炼,做成各种器具。 谭大盛的工厂生产的铁器质量很好,价格还比那些小作坊生产的铁器低,桑景云知道,这家工厂的铁器进入市场以后,肯定会对那些普通的冶坊造成冲击,让一些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失业。 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总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发展工业。 来自未来的桑景云很清楚,一个国家想要强大起来,必须发展工业。 可惜的是,她上辈子是个写小说的,虽说看小说的时候,看过高炉炼铁之类的内容,也看到了具体方法,但她并未记住,现在让她说,她是说不出来的。 桑景云这会儿,就希望可以买一些冶铁设备,找机会去西北这样的地方,也建个冶铁厂。 在战争时期,他们国家真的特别特别缺钢铁! 只是她现在没有钱,这件事也就没办法办到。 好在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来。 桑景云和谭峥泓看过谭大盛的工厂以后,又去看了看隔壁一家印染厂。 这家工厂专门给上海这边的纺织厂生产出来的各类布料。 印染厂也做了一定技术上的改进。 以前的染坊,用红花染红色,用槐花和槐子染黄色绿色,成本很高。 但这家工厂,所有的染料都用从国外进口的“洋料”,不仅成本低了许多,染出来的布料的颜色还更好看。 桑景云听说了这些,不免有些唏嘘。 这个时代,他们国家的传统行业,真的受到了太多冲击。 而除了这些以外,桑景云还从谭大盛那里,知道了一些别的事情。 比如很多工厂,都会被敲诈,若是工厂主没有背景,甚至会遇到上海政府的某些人没钱花了,就直接上门要钱的情况。 哪怕谭大盛有后台,有事也会遇到这类情况。 不过总体来说,他的工厂的情况算好的,毕竟他有进口铁矿和钢铁的路子。 国内缺钢铁,不说老百姓离不开菜刀铁锅,就说制造武器,钢铁那也是必备的。 他能弄到钢铁,那些人对他,也就会客气很多。 这一天,桑景云长了不少见识,她也终于确定好了女主的事业线。 这天中午,桑景云是在冶铁厂吃的饭,晚上,则去谭家吃饭。 冶铁厂有一个大厨,工人们吃的普通饭菜是他的徒弟做的,而谭大盛来工厂,就由他做饭。 他手艺挺好,但远比不上谭家的厨子。 谭家厨子的手艺,桑景云是尝过的,谭峥泓动不动就给她带家里厨子做的食物。 但很多菜,是不方便外带的。 这次去谭家,桑景云吃到了很多之前没吃过的,颇具南阳特色的食物。 吃饭的时候,谭大盛说起《真假千金》英文版过几天会被送到上海的事情,又道:“桑小姐,这本书在南洋卖得极好,很多人都喜欢。” 桑景云闻言挺高兴。 谭大盛又道:“我太太也很喜欢这本书,她原本两个月前,就该启程来上海,但因太过喜爱这本书,想盯着印刷社让印刷社好好印刷,就在南洋多留了一段时间,一直到近日才和书一起过来……桑小姐,你到时候,一定要给她签几个名。” 桑景云听说谭峥泓的母亲要来上海,略有些惊讶。 但她很快就笑着答应下来。 谭峥泓是个话多的人,大概是因为年纪小的缘故,对人也没有什么防备。 桑景云以前跟他聊天时,他早已将自己家的情况和盘托出。 虽然没见过谭峥泓的母亲,但桑景云对那位女士有所了解。 按照谭峥泓的描述来看,乔平安是个很好相处的人,现在谭大盛又说乔平安喜欢自己的小说……她们应该能和谐相处。 其实不能也没关系,不相处就行,谭峥泓虽然年纪小,但习惯自己解决各种问题,并不是妈宝男。 桑景云这日,是坐谭家的车回家的。 回家后,她早早睡下,第二日又像以往一样,早早起来。 这已经是《穿成包身工》正式刊登的第三天,桑景云拿到今日的《新小说报》的时候,就看到报纸头版目录页面,有一行大字:“热烈庆祝本报销量过三万!” 《新小说报》的销量,竟然到了三万? 这销量在现代算不上什么,但在这个时代,真的算非常高的了! 不过这份报纸,如今的可读性也确实比以前高很多。 桑景云在连载《双面魔君》期间,是不怎么喜欢看报纸上的其他故事的,但近来拿到报纸,却都会看一看。 上面的笑话、奇闻轶事之类,都很有意思,一些短篇小说,桑景云也很喜欢。 那些短篇小说内容很杂,有写周遭近事的,也有写民间传闻的。 桑景云看完目录,目光就落在了下面的“笑话”栏目,然后就看到今日的笑话,讲的是一个外国人吃粽子,用叉子插了粽叶咬,结果咬不开…… 这笑话毫无疑问是编的,但老百姓肯定爱看。 桑景云把报纸往后翻,突然发现今日刊登的短篇小说,瞧着有些不一样。 这小说的文字很细腻,整篇小说,还是写的以武侠世界为背景的,悲剧的爱情故事。 大概就是一个江湖女子,遇到了一个江湖少侠,两人互生情愫后,女子带少侠回家,结果少侠偷了女子家中宝刀离开,原来这少侠接近女子,就是为了得到这把刀报仇。 这女子意识到这一点追上去,那少侠已经报仇雪恨,身边还有娇妻相伴。 女子就废了少侠武功,抢了宝刀回家。 这个故事,不管是文笔还是剧情,桑景云都很喜欢。 她还有种感觉——这篇小说,是女子写的! 所以除了她,已经有别的女孩子,在《新小说报》刊登小说? 这真的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桑景云相信,以后写小说的女作者,会越来越多。 要知道在她的上辈子,女作者并不比男作者少! 桑景云想得没错,这个短篇小说,确实是女子所写。 此刻,一所女子中学的后门处,几个女学生又在跟报童买报纸。 之前,担心云景完结旧书开始写新书以后,《新小说报》的销量会下降,这些女学生,就刻意多买了一些《新小说报》。 但这,还是买少了! 一些没有买《新小说报》的学生,见买了报纸的同学将《新小说报》叠得整整齐齐收起来,羡慕不已。 她们也想要报纸! 但第一天的报纸已经买不到,若是从后面开始收集,缺了一天,总是让人遗憾的。 她们不如等将来出了书,直接买书。 今日,她们照旧买了五十份《新小说报》,买完就看到头版头条,写着《新小说报》销量过三万的事情。 这些女学生都很兴奋:“不愧是云景先生,即便她是女子,报纸销量也一点没减少,反而增加了!” 第152章 简化字 这年头, 火车都不能准时准点到站,不要说轮船了。 谭家住在英属马来亚,距离上海, 坐船所需的时间是五到十天,当然具体时间, 就要看轮船种类和风浪情况了。 乔平安这一路过来,风平浪静, 非常顺利。 她以前是坐过船的,当时觉得坐船很痛苦, 处处不方便, 但这次, 大概是因为心思都放在了学英文上,她在轮船靠岸时, 甚至有些没反应过来, 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 顺着轮船放下的梯子来到岸上,乔平安觉得自己整个人, 好似还在海上一般, 是晃晃悠悠, 一双脚落不到实处的。 坐了好几天船,她的身体很疲惫,但她的精神很亢奋。 她终于要见到自己许久不见的丈夫和儿子了!还有云景先生! 乔平安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象云景先生的模样。 那人跟她丈夫, 定然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应该是个儒雅的男子, 读过许多书,会体恤女子…… 乔平安对谭大盛是有感情的,不然当初她一个家里开铺子有人伺候的富家小姐, 也不可能嫁给谭大盛这么个劳工。 但会写文章会写诗词的文化人,谁不喜欢? 乔平安现在就恨自己读书太少,怕自己跟云景先生说话时,会露怯。 也不知道她丈夫那个大粗人,是怎么认识云景先生的。 不过她丈夫虽然读书少,但特别会跟人打交道,朋友遍天下,认识云景先生,也不奇怪。 乔平安心里转着各种念头,然后就瞧见了谭大盛和谭峥泓。 见到许久不见的丈夫和儿子,乔平安忍不住笑起来。 谭大盛见到自己的妻子,也很高兴,招呼起来:“平安!” 他在码头这边有认识的人,早早就打了招呼,让这边的人在看到乔平安的船以后,立刻通知他。 乔平安乘坐的船刚到码头这边,他就得到了消息,而等他和谭峥泓赶过来,这船正好接受完检查。 “娘!”谭峥泓凑到自己母亲身边,“我好想你!” “我的宝贝儿子,你又长高了!看着也更健壮了。”乔平安看到自己儿子高了一些,壮实了一些,很是感慨。 一年不见,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好似瞬间长大了许多。 “娘你也更漂亮了,我瞧着你像是越来越年轻了!”谭峥泓笑着开口。 母子两个一年没见,有说不完的话。 谭大盛站在旁边,有种自己被排斥了的感觉。 算了,等晚上,他有的是时间跟自己媳妇儿好好说话。 这么想着,谭大盛安排起来,让人从船上卸下种种货物。 这艘船其实是他的货船,船上装了不少东西,能让他大赚一笔! 他之前办工厂、帮着买机器,差不多把流动资金耗了个干净,最近总算一点点挣了回来。 谭大盛的生意虽然已经做得很大,但这年头,一船货物干系重大,需要他亲自把关。 他忙活起来,谭峥泓则带着乔平安去码头附近的酒楼吃饭休息。 “娘,上海这边有许多好吃的,你一定要尝尝!”谭峥泓点了几个招牌菜,并一一给乔平安介绍,还用英文给乔平安的英文老师做介绍。 乔平安的英文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英国女人,她早年嫁过人,后来丈夫死了,就靠着给人当家庭教师谋生。 南洋那边的本地有钱人和华裔,很乐意请她教导家里的女儿。 而她愿意跟着乔平安来上海,一方面是乔平安给钱多,另一方面,也是她对上海很好奇,对云景很好奇。 她以前就很喜欢《马可波罗游记》里的中国,近来则很喜欢《真假千金》。 不过她没急着询问,倒是乔平安问起云景:“峥泓,你爹认识云景先生?” 谭峥泓听自己母亲提到桑景云,眼睛一亮,当下道:“认识!娘,是我先认识云景,爹才能认识的!” 乔平安听到这话就想起来,最初时,确实是自己儿子先给自己送了云景编写的漫画和写的小说。 她笑着问:“你是怎么认识云景先生的?” 谭峥泓道:“娘,云景先生去年,不是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吗?就叫《大头菜的一生》,我当时看了,觉得那些小乞丐非常可怜,就去了上海县城……” 谭峥泓把自己给小乞丐发钱发吃的,以至于被他们围起来没法脱身,最后桑景云帮他解围的事情绘声绘色地说了。 “云景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峥泓,你要好好向他学习。”乔平安开口。 她心中云景先生的形象更加具体了。 看她儿子对云景先生那么崇拜,云景先生一定温文尔雅。 谭峥泓立刻点头,然后就开始说自己去棚户区,第二次遇到桑景云的事情,说着说着,还道:“娘,云景真的很好!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你瞎说什么呢。”乔平安笑道,她肯定是崇敬云景先生的,但“喜欢”什么的,可不能乱说。 这话要是被谭大盛听到,谭大盛肯定会不高兴。 不过那样一个有才华还善良的男子,要是她在遇到谭大盛之前遇到,肯定会喜欢。 谭峥泓没多想,又道:“娘,她真的很好,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孩子!” 女孩子?乔平安意识到了不对。 谭峥泓却还在说着:“娘,你不知道我有多厉害!我第一次见到云景先生,就很喜欢她,然后我就一直追求她,现在,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 “云景先生是女孩子?”乔平安问。 谭峥泓喜滋滋地开口:“是啊!” 说完,他意识到不对,他娘该不会,之前都不知道云景先生是女子吧? 他们好像确实没说过,毕竟两地通讯不便。 想到这里,谭峥泓又道:“娘,云景先生真名叫桑景云,家里以前是做丝绸生意的,比我小一岁。” 乔平安猛地看向自己儿子,她儿子这是什么运气,竟然能追到云景先生! 她猛地站起身,就捏住自己儿子的脸:“峥泓,你要谢谢你娘我,要不是我给你生了一张好脸,云景先生一定不会看上你!”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很出色,但那是云景,云景! 谭峥泓深以为然:“娘,桑小姐也说我长得好看!” 乔平安道:“你长得是不差,赶明儿我找人给你做几身衣服,你一定更好看!” 谭峥泓答应下来。 母子两个说着说着,乔平安道:“我想快些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恢复一下,然后明天请桑小姐来我们家吃饭。” “那爹呢?”谭峥泓问。 乔平安道:“让他自己回去吧。” 她实在太激动,已经不想再在这里待着。 以她对谭大盛的了解,他们家一定布置得不怎么样,她要回去好好布置一番,再去买些东西。 乔平安带着谭峥泓就走了。 谭大盛紧赶慢赶,在中午的时候终于忙完。 他打算去酒楼吃个饭,然后和妻儿一起回家,结果刚到酒楼,就被告知自己的妻儿已经回去了。 谭大盛:“……” 这会儿已经中午,桑家也在吃午饭。 桑钱氏吃饭的时候,问桑景云:“阿云,小谭今天怎么没过来?” 谭峥泓整天来他们家,就算白天有事,早上也会来转一圈。 因此他偶尔不过来,桑钱氏就要问一问。 桑景云道:“我也不清楚,约莫是有事。” 谭峥泓之前就提过,若是自己有事,就不过来了。 桑钱氏道:“今天做了他爱吃的红烧肉呢!” 桑景云笑道:“我也爱吃。” 吃过饭,桑景云就将自己写的稿件给了桑学文:“爹,这是我昨儿个写的稿件,你帮我誊抄一下。” “好。”桑学文答应下来,拿起笔就开始抄。 他以前是不耐烦写字的,写字太累人了。 但现在写多了,他不知不觉,竟然喜欢上了写字。 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就这么认认真真将一个个的字写下,他的心也就平静下来。 以前桑学文到处玩的时候,连庙里的和尚都认识,当时有个和尚喜欢抄经书,他非常不理解,现在却有些知道原因了。 不过他对抄经书依旧没兴趣,还是自己女儿的小说更好看。 而最近的这本《穿成包身工》,桑学文依旧很喜欢。 他女儿书里的主角,都是不认命的,都会想办法去闯一闯,拼一拼,就跟他爹一样。 他爹在世时,最喜欢他女儿,显然是有原因的,这两人其实很像。 桑学文抄书的时候,桑景云拿出纸笔,继续写下面的剧情。 曹可欣拍仓管的马屁,又帮仓管解决了一些麻烦事,终于获得仓管的信任,成为仓管的狗腿子。 她的生活稍稍好了一些,她给自己弄到了一件旧棉袄,还可以跟着仓管,吃工厂里的大厨做的正常饭菜。 但管事和仓管,依旧不把她当回事,她还看到了工厂的种种乱象。 这是在未来,绝不会出现的。 在曹可欣的帮助下,仓管做了一些让厂长刮目相看的事情,得到了厂长的赞赏,还获得了管理工厂的权力。 但他并不愿意为工厂的工人做点什么,工人们的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甚至就连曹可欣的处境,都没有改善多少。 仓管知道她有些能力,但因为她是女人,并不愿意给她一个职位,倒是想让她做自己的姨太太。 曹可欣这具身体长得一般,又因为营养不良还未开始发育,仓管对她本人并不喜欢,只是觉得她能力不错。 第153章 《梦游莫斯科》 屠卫巷现在最恨陆政安, 但对云景也极为厌恶。 在他心里,陆政安和云景是一伙的。 现在这些人要去找云景的麻烦,他无比期待, 当即跟在了这群人身后。 他想看云景倒霉! 之前闹了一场,屠卫巷的名字已经在上海传开, 但那些人并未认出屠卫巷。 一来,在诬陷云景的事情发生之前, 屠卫巷并不是一个多么活跃的人,主要接触的人, 就是学校的同事和学生。 二来, 在警局被关了那么多天, 还拉了许久肚子之后,屠卫巷瘦了十来斤。 他现在的模样, 跟半月前大不一样, 熟人依旧能认出他,那些跟他不熟的人, 却是认不出来的。 这些人瞧见神色郁郁的屠卫巷, 把屠卫巷当成跟他们一样对云景充满怨言的人, 带着屠卫巷,就往《新小说报》编辑部而去。 路上,他们一直在诉说云景的罪状。 这些人里,有很多都是在清朝时, 苦学四书五经, 打算走科举道路的人。 他们为读书付出许多, 就是为了考个功名,将来好出人头地。 突然,大清没了! 他们之前学了几十年的知识, 白学了! 他们对那些新式文人,天然就带有敌意。 他们中一些人,在不考科举以后,以写小说为生,结果自己辛辛苦苦写的小说拿不到多少稿费,云景的小说却那么受欢迎,他们自然厌恶云景。 还有一些人,则是他们的子女在看了云景的小说以后,不服管教,他们对云景,也就极为不满。 而当一群观点相同的人聚在一起,他们会越来越坚信自己的观点,云景在他们嘴里,简直成了十恶不赦的人。 《新小说报》编辑部。 黄培成这几天心情极好。 他的报纸的销量达到了三万份! 这可是三万份! 现如今,在他们报社打广告的价格已经翻了三倍,但广告位还是供不应求。 黄培成这会儿就是后悔,后悔以前跟人签了长约,不好涨价。 “主编,馥郁堂的老板又来了。”一个编辑找到黄培成。 黄培成往外走去,就看到了馥郁堂的老板。 馥郁堂是卖化妆品的,出售香粉、胭脂等,是苏州的老字号国货化妆品店,在上海也有店铺。 近些年,洋人的化妆品涌入中国市场,馥郁堂的产品的销量就越来越差。 半年前,馥郁堂的老板换了人——年迈的老板,将馥郁堂交到自己二十多岁的小儿子手上。 这位小老板决定改革,他购买了一些国外的机器,改变了馥郁堂的包装,打算大干一场。 可惜,馥郁堂的产量上去了,销量却并未上去。 小老板就专程赶来上海,寻找销售渠道。 也是来了上海之后,他意识到,馥郁堂可以在报纸上打广告。 至于要在什么报纸上打……那自然是《新小说报》! 现如今上海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太太,都喜欢看云景先生的小说! 而那些小姐太太,正好是馥郁堂的目标客户。 黄培成带着点无奈,对馥郁堂老板道:“郑老板,不是我不想赚你的钱,实在是我们报纸的广告位都已经满了!”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跟之前一样,是用一整张报纸,单独刊登的。 因现在云景将每章字数控制在三千字,报纸多了一些空位,可以用来打广告。 但那些空位,已经满了! 馥郁堂老板前几日就来找过黄培成,愿意出高价买一个广告位,但黄培成已经跟其他人签好契约,不能不守信,所以并未答应。 没想到今日,郑老板又来了。 “黄主编,我这次过来,是有别的生意想与你谈。” “你要谈什么?”黄培成不解。 郑老板道:“黄主编,我愿意出一千大洋,只要云景先生在小说里写到馥郁堂这个牌子,帮着说几句好话就成!若此事能成,我另外给你一百元感谢费。” 他原本想在《新小说报》上打广告,但没有位置,思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么个主意。 黄培成闻言有些震惊。 广告还能这么打? 等等,好像是可以这么打! 在云景的小说里打广告,还肯定比在《新小说报》上打广告效果更好! 报纸上的广告,只有那些买了报纸的人会看,但文里的广告,那些听人读这个故事的人和后续买书的人,也能知道。 “此事我要与云景先生商量一番。”黄培成开口。 “那是应该的!”郑老板满脸堆笑,又给黄培成送上两套馥郁堂的产品:“黄主编,这两套产品,一套给你夫人,另一套给云景先生。” 黄培成收了礼物,正要送郑老板出去,就见谭峥泓的保镖从外面进来。 “好久不见!你这次过来,所为何事?”黄主编问。 那保镖道:“黄主编,我家少爷让我给你送几套书过来。” 送书?好好地送什么书? 黄培成凑过去好奇地看,然后就发现对方送来的,是一些英文版的书。 这是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黄培成知道谭峥泓将这书翻译成英文,要出英文版的事情,但他知道翻译一本书要花很多时间,出书更是要时间,因此,他以为这本书的英文版,要过上许久才能看到。 没想到《真假千金》完结才三个月,这书的英文版,竟然就已经出了! 黄培成拿起其中一本看了看,还发现这书做得非常好。 看得出来,谭峥泓在这本书上,花了许多心思。 黄培成看这些书的时候,郑老板也在看。 瞧见那些书,郑老板的眼睛瞬间亮了,他转身看向黄培成,开口:“黄主编,你告诉云景先生,价格还可以商量!” 他只知道《新小说报》销量高,没想到云景的书,竟然还出了英文版! 若是他们的牌子被写进云景的书里,那该传播得多广? 可惜,他们现在也就在苏州和上海有店铺,其他地方的人,即便知道了他们馥郁堂,也买不到他们的产品。 “好。”黄主编笑着开口。 他已经知道,桑景云最初写小说,就是为了赚钱。 她现在肯定已经不缺钱,但不一定会拒绝赚钱。 郑老板还想说点什么,就在这时,他们瞧见一群人从远处走来。 看那群人的表情,似乎来者不善! 这时那群人里为首的中年人开口:“黄培成,你的报纸刊登假消息,你要给我们一个说法!” 黄培成闻言一愣:“诸位何出此言?” 他的报纸刊登假消息?他的报纸哪里刊登假消息了? “你们报社的作者都说了!云景的书要出英文版一事,子虚乌有!” “对!云景的书并未出英文版,你却在报纸上说了此事,这是欺骗读者!” “你还误导读者,让读者以为云景是男子!” …… 这些人对《新小说报》怨气极大,而黄培成听了他们的话,大概知道了缘由,又从这些人手上,接了他们当作证据的报纸来看。 这一看,他就发现这报纸上,有一个以前长期给《新小说报》供稿的作者的文章,那人在文章里说云景丑,又说云景的书要出英文版是假的。 黄培成记得这个作者,对方主要写风俗志怪类的短篇小说,一开始写得不错,很有灵气,但时间长了以后,约莫是没东西写了,就写得远不如从前。 有时,这人直接将民间故事重新写一遍,就拿来投稿。 不过到底合作多年,又知道对方以此为生,所以即便那些稿件不尽如人意,黄培成也还是会用。 前几日收到这人信件,黄培成以为是投稿,就拿出来看,结果发现是骂自己的,这人还信誓旦旦地说他以后不会再给《新小说报》投稿,哪怕黄培成求他也没用。 看完信件,黄培成很是无语。 《新小说报》现在收到的投稿多得数不清,他们根本不缺稿件,哪用得着求他? 黄培成很忙,将这件事扔在一边就不管了,没想到这人竟然又闹出幺蛾子。 “黄主编,对此,你要作何解释?”有人质问。 黄培成指着刚被送来的《真假千金》英文版的书开口:“作何解释?《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已经出了,在英国的销售情况我不知道,但它在南洋卖得极好!” 这些人愣住,凑过来一看,还真看到了一些崭新的,英文版的书。 这书的封面上除了英文以外,还有中文的“真假千金”和“云景”六个字,毫无疑问,这是云景的书。 不是说云景出书是假的?人家书都出来了,能是假的? 这些人气势汹汹地来找麻烦,又一下子泄了气。 跟在后面的屠卫巷,更是觉得胸口一股闷气发不出去,涨得他难受。 黄培成懒得搭理他们,转身回报社。 而这时,一个编辑拿着手上的稿件找到黄培成:“黄主编,这里有一些不错的稿件,你快来看!” “不错的稿件?是新人的还是刊登过的作者的?”黄培成问。 他们报社用新人的稿件时,会比较慎重,就怕有些人抄了别人的故事来投稿。 之前王木的稿件黄培成敢直接用,是因为他觉得,那样的小说不可能是抄的。 那编辑道:“黄主编,是王木的稿件!” 黄培成凑过去,发现稿件的署名确实是王木,这人一次投了许多稿件,还留了姓名地址。 看到那地址,黄培成倒抽一口冷气。 第154章 剧情和馥郁堂 谭峥泓见桑景云答应明天去自己家做客, 喜出望外,又开始念叨今天发生的种种事情:“桑小姐,今儿个早上, 我本是想来找你的,结果刚起床, 我爹就接到电话,说是我娘乘坐的船到码头这边了, 于是我就匆匆赶过去……” 他说着说着,还把自己母亲在今天之前, 不知道云景是女子的事情说了:“桑小姐你是不知道, 我娘说她看了你的书以后, 就想着自己要不是年纪大了,要不是已经结婚, 肯定会去追求你。” 桑景云听得哭笑不得, 却也觉得谭峥泓的母亲,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谭峥泓跟桑景云说了一小时的话, 主要在说自己的母亲, 还把自己父母的认识过程给说了, 说谭大盛当初,花了许多心思,才追求到乔平安。 桑景云听完有些感慨。 谭峥泓的家庭环境真的挺好的,他父母什么都跟他说。 谭峥泓的母亲还在家里等着, 所以他没在桑家吃晚饭, 匆匆离开。 桑钱氏听到了一些谭峥泓说的话, 在谭峥泓离开后,就有些焦虑地对桑景云道:“阿云,明儿个要去见小谭的母亲, 我们是不是应该准备一些礼物?还有你明日的穿着打扮……也不知道小谭的母亲喜欢怎么样的。” 桑景云道:“奶奶,就是普通吃顿饭,不用太在意。” 她是云景,只要谭峥泓的母亲脑子没问题,就不会对她挑三拣四。 而谭峥泓的母亲,显然是个聪明人。 桑景云回到楼上,继续写自己的《梦游莫斯科》。 把这当小说来写之后,她写得那可就太痛快了! 这时的人,消息是非常闭塞的,而且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 这也就让一个普通的上海人,不能理解东北的冬天,为什么会没有新鲜的青菜吃。 可以说,现在上海绝大多数人,都对东北的风土人情一无所知。 但桑景云了解东北。 她在东北住过一段时间,她甚至对莫斯科,都有一定了解。 她曾跟朋友一起去莫斯科旅游,不仅住了古堡,还玩了射击。 仅凭这些经历,让她深入去分析俄罗斯的文化是不能的,但拿来写个小说足够。 桑景云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东北的一个普通农民,他过着跟这时绝大多数农民一样的,艰苦的生活。 眼瞅着天要冷起来,他努力攒柴火和粮食,又将白菜存到地窖里,同时跟自己的妻子,算计着粮食要怎么吃…… 山上有很多树,但不是想砍就能砍的,毕竟那些树有主。 所以,他辛苦一天砍的树,大部分都要给地主,自己能拥有的,只有一小部分。 天已经很冷,幸好做晚饭的时候,把炕烧热了,他迷迷糊糊睡去,然后发现自己依附在一个俄国人身上,成了一个背后灵。 他一开始很恐惧,但他回不去,就只能飘在那个年轻的俄国工人身后,跟着这个工人去游行…… 桑景云从三月革命开始写。 这书的主角一开始听不懂俄语,就只是摄像头一般,记录了三月革命的情况。 之后,他慢慢能听懂俄语了,然后就会看到后续的革命,看到无产阶级,终于站起来了! 至于再往后……桑景云对苏联的种种,是不了解的,所以她肯定写不了未来苏联的情况。 桑景云打算按照自己国家的情况来写。 她要写土豪被打倒,她要写农村按照人头分地。 她要写工厂收归国有,每个工人都是工厂的主人。 她要写每个人都能受教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至于具体写什么……按照年代文来写就行!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很多年代文,有写农村的,也有写工厂的。 对21世纪的人来说,六七十年代的人过的日子着实不怎么样,他们是不愿意过这样物资匮乏的生活的。 但对这个时代的底层百姓来说,六七十年代的人过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 而且,她一开始写这些,后面是可以继续往下,写民众的生活越来越好的! 这本书,其实就是个披着俄国皮的年代文,通过主角的视角,去看一个俄国工人的生活。 这个俄罗斯工人在一家钢铁厂工作,每个月有定量的票据,他还可以通过考级增加自己的工资。 他会抱怨蔬菜供应不足,然后在放假的时候去自己妻子位于农村的娘家,换一些蔬菜。 这也让主角看到了农村那些农民的生活。 一个村就是一个集体,农具一起用,大家一起干活,平日里记工分,收了粮食按照工分来分,村里还会组织村民集体去开荒,去修路,每个人都干劲满满。 工厂也是这样,对工人们来说,工厂是他们的家,他们一心要把这个家建设好。 工人们可以分到房子,他们的孩子在钢铁厂的小学读书,他们生病了可以在厂里的医务室接受治疗…… 当然很多东西,是后面才写到的,桑景云这天写到晚上九点,也不过写了四千字。 她打算多写一点,再拿去《上海日报》投稿。 她相信,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在看到这本书里的普通人的生活以后,一定会心生向往。 当然,肯定会有很多人反对这本书。 《上海日报》如果真的刊登了他这本书……现在还好,将来说不定会被打砸。 所以,稿费她是别想拿了! 这本书注定没有稿费,但桑景云写得挺开心,差点忘了第二天要去见乔平安的事情。 仔细想想,见乔平安这件事跟这么一本书比,并不是很重要。 桑景云的心情很平静,第二天早上起来后,她也不急着干别的,先拿出《穿成包身工》的稿件,继续往下写。 曹可欣在现代时,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但她来到了民国。 环境逼迫着她成长起来。 而她接受的教育,也让她在这个时代,可以更好地生活下去。 比如成为报童以后,普通报童卖报,是跟人学了几句吆喝,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句的,但她可以看懂报纸上的字,就能有针对性地去推销,她卖掉的报纸,总是比其他人多。 她还在看了报纸之后,努力给自己找工作。 当报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 桑景云平日里,要写到中午,才能写完三千字,但今天,大概是中午要出门,她在上午九点时,就已经将今日的更新写完。 写完更新,桑景云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开始洗脸换衣服。 她还是希望自己可以好看一些的。 十点,谭峥泓开车来接桑景云。 桑景云今天穿的,是之前做的洋装之一,上车后,她对谭峥泓道:“谭峥泓,什么时候你陪我再去做几身衣服吧。” 她原先的衣服有些旧,也有些小了,新做的两套则不够穿,桑景云打算再去做几套衣服。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桑小姐你定时间就行。” 桑景云没急着定时间,她和谭峥泓一起来到谭家,然后就看到了谭峥泓的母亲。 这是个很漂亮,也很有气质的中年妇人,而她在看到桑景云后,眼睛瞬间亮了:“云景先生,你好!” 整个见面过程,跟桑景云以为的不太一样。 乔平安竟然是以读者的身份来见她的,还一直在跟她讨论她的作品。 “我之前把《无名诀》和《真假千金》都看了,但《一个士兵》这本书还不曾看,昨晚上看了之后,特别喜欢,可惜峥泓他爹不让我多看,说不能睡太晚……”说着,乔平安瞪了谭大盛一眼。 谭大盛:“……”他一年没见自己媳妇儿,结果自己媳妇儿见面之后只顾着看小说,他有意见,是应该的吧? 虽然被忽视了,但谭大盛还是很开心的,一直陪在旁边说话,还让人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吃过饭,得知桑景云想要买衣服,乔平安立刻道:“景云,我大老远过来,带的衣服不多,也想去买几件,我们下午一起去买衣服?” 她其实是带足了衣服的,单纯就是想跟桑景云一起去买衣服。 桑景云没有拒绝,和他们一起,去了那个之前去过的裁缝铺。 那裁缝铺里的老板见到桑景云以后,直接就叫出了桑景云的名字,给他打下手的女子在给桑景云量过尺寸后,也道:“桑小姐的尺寸一点没变!” 这种被重视的感觉挺好的,怪不得他们生意好! 桑景云这次,在乔平安的大力推荐下,做了五套衣服,乔平安还抢着付了钱,说这是她送给桑景云的礼物。 桑景云看出来乔平安是真心的,也没扭捏,直接收了,然后就听到谭峥泓低声道:“娘,你真厉害!” 他之前想送桑景云东西,桑景云总是不收,还是他娘厉害! 大概猜到谭峥泓的想法的桑景云:“……” 桑景云这天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她没有再写小说,而是将自己之前写的《梦游莫斯科》的内容,精修了一遍,确保这文的文风,跟云景的小说一点都不一样。 第二天早上起来,桑景云先写了几百字《穿成包身工》,给自己的这一天起个好头,然后往楼下走去。 而她刚下楼,就见谭峥泓拎着两个食盒从外面进来。 “桑小姐,我娘给你们准备了一些吃的,托我带过来!”谭峥泓开口,又道:“她也想过来,幸好被我爹拦住了!她真要过来,会打扰桑小姐你工作。” 确实,如果乔平安来了,自己今天肯定不能专心写小说,桑景云笑道:“我今天确实得专心工作,怕是连你都没空招待。” 第155章 生日 黄培成听到郑老板的话, 不明所以。 几万大洋?分成合同?这都是什么东西? 郑老板注意到黄培成的表情,立刻就意识到了什么:“云景先生没跟你说她要怎么写馥郁堂?” 黄培成道:“没说,她在信里写了?” 郑老板道:“写了!黄主编, 云景先生没跟你说她要怎么写,那她有没有跟你说她的要求?” 这自然是说了的, 黄培成道:“云景先生说她要支持国货,因而广告费, 你给一千银元就行。” “这怎么可以!这也太少了!”郑老板觉得不能这样。 光是云景先生给他出的这几个主意,就已经价值一千银元, 不要说云景先生, 还要在自己的小说里给他打广告。 他觉得他至少要给个几万元。 只是现在他手上没有那么多钱, 给不出…… 黄培成很是不解。 这郑老板,怎么一副恨不得多花钱的模样? “云景先生在信里, 到底写了什么?”黄培成问。 云景先生在信里给馥郁堂出的那些主意, 是要写到小说里去的,黄培成迟早会看到, 其他人也会看到。 就算他们现在看不到, 等他照着做出来, 大家也会知道。 因此,郑老板没有隐瞒的想法,他将手上的信给了黄培成。 黄培成仔细看过,倒抽一口冷气。 云景先生这是不是太善良了? 他劝云景先生写一写馥郁堂, 是想让云景先生赚点外快。 但现在这种情况……云景先生这是在做慈善! 那些商家在他们的报纸上打广告, 产品销量都能大增, 现在云景直接将馥郁堂写到小说里……馥郁堂的商品,肯定会被云景的读者抢光。 都这样了,竟然只收一千元? “黄主编, 云景先生要的钱实在太少了!只是现如今,我手边没那么多钱,等过些日子,我一定再奉上一笔感谢金。”郑老板郑重开口。 他早就备好价值一千银元的银行支票,此刻也就将钱给了黄培成,让黄培成转交云景。 此外,另给了黄培成一张一百银元的支票,并对黄培成再三道谢。 黄培成道:“郑老板不用跟我道谢,我其实没做什么,云景先生的打算,是我也没想到的。她是真心支持国货,希望你能将馥郁堂办好,之前我与她说起馥郁堂时,她话里话外多有赞誉,还说她以前曾用过馥郁堂的产品,很是喜欢。” 郑老板年纪轻,满腔热血。 他觉得他们国家的护肤品和化妆品比这个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产品都要好,他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们国家的产品。 所以,他努力改革,做了很多事情。 但他做这些,其实有很多人不理解。 他们郑家是个大家族,馥郁堂不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他改生产流程改包装,受到了许多阻挠。 他周围人还都觉得,他想将馥郁堂做成一个国际性的大品牌,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现在,云景先生给予了他支持! 听到黄培成的话,郑老板心中涌出一股豪情,斩钉截铁地对黄培成道:“黄主编,请你转告云景先生,我一定会将馥郁堂做大做强!” 郑老板说完,立刻就找人去定做包装盒。 旋转式的口红需要研究一下构造,暂时不一定能做出来,但其他包装要做出来,却是没有问题的,最多就是多花点钱。 黄培成跟郑老板告辞,抬头看了看馥郁堂的招牌,又回去找桑景云。 收到郑老板给的一千元,桑景云有些惊讶:“我还没将馥郁堂写到书里,怎么他就给钱了?” 黄培成无奈:“桑小姐,你出的那几个主意,就已经值一千元!” 原来如此,这郑老板,倒是个诚信的。 桑景云收了这一千元,送黄培成离开。 而黄培成一走,谭峥泓就道:“桑小姐,你真厉害!” 桑景云的赚钱能力让他惊叹。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又道:“谭峥泓,你该回家去了,你娘大老远过来,你总该陪她几天。” 谭峥泓道:“我爹陪着她呢,我爹兴许还觉得我碍事。” 话虽然这么说,但谭峥泓看了看天色,还是告辞离开了。 他以前会赖在桑家吃了晚饭再走,但今天,还是要回去吃晚饭的。 桑景云等谭峥泓离开,就继续写《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她打算写三十个夜晚,也就是三十年。 主角只是在冬天的东北,如往年一般生活了一个月。 但他在梦里“附身”的那个俄国工人,却已经走过三十年。 皇室和贵族被驱逐,工人和农民当家做主,所有人团结起来,将这个国家建设得越来越好。 当然,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腐败之类的问题肯定会出现,年轻一辈的,没有经历过沙皇残酷统治的人,或许还会懒散,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 但没事,田产可以包干到户,企业可以进行改革…… 当生产力发展起来,本就不需要像一开始一样,所有人一起干活。 不过桑景云不打算写太多。 她也没有完全写现实,里面甚至加入了一些幻想。 这本书,就是东兴对“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的幻想。 书不长,前面会写得详细一点,但后面每一年,都只选一个事件来写,桑景云觉得,整本书大概也就十万字。 桑景云考虑过后,打算一口气写完,再拿去投稿。 桑景云写小说的时候,《真假千金》英文版在南城书局出售的事情,已经传开。 一些报纸,还刊登了此事。 他们国家的小说,竟然被翻译成英文,这是巨大的荣耀! 对此,云景的读者,自然是欣喜不已的! 孟琳所在的女子中学的学生,自打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就激动万分。 还有人计算着手上的银钱,打算等周末放假,就去买一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回家。 “我一直都不喜学英文,但从今日起,我一定好好学,这样才能读懂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我打算用英文版的《真假千金》来学英文。” “确实可以,我们每人都买一套,然后一起读,一起学!” …… 他们正说着,学校里的一个女工就拿着一封信过来:“孟琳小姐,有你的信。” 孟琳听闻此事,眼睛一亮。 她并无笔友,跟亲戚通信,留的也是家里的地址。 她只有在给《新小说报》投稿时,填的是学校地址。 这封信,肯定是《新小说报》给她寄的! 孟琳接过信件拆开,发现这信果然是《新小说报》编辑写给她的。信里说她的稿件已经被录用,可以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拿稿费。 “我的稿件被录用了!”孟琳欣喜地开口:“等周末放假,我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拿稿费!” “恭喜!” “孟琳,你也成为作家了!” “孟琳,你太棒了!” …… 寝室里的女生纷纷恭喜孟琳,激动地抱在一起。 而这时,上海租界的一些洋人,收到了诺伯特送来的书。 “这就是诺伯特那家伙出的书?中国人写的书,会好看?” “故事好不好看不知道,这书做得不错。” “我看了一点,还挺有兴趣。” …… 这些洋人里的男性,虽然对这本书有兴趣,但兴趣不大。 但他们身边的女性,却很喜欢这本书。 这书有矛盾,有冲突,还有甜蜜的爱情,虽然背景是中国,但她们依旧很喜欢。 复旦大学。 顾教授在得知这书出了英文版之后,立刻就买了一套。 他自己看的同时,也推荐自己的学生去看,还建议他们在买书后,中英文对照着学。 等他在学校上完课,他还找到自己的一个朋友,说起这本书,也说起云景:“那小姑娘特别聪明,没花多少时间,就将英文学会,看了没多少资料,就写出《一个士兵》这样的书。” 顾教授的朋友闻言道:“这就是天赋所在了,这个小姑娘,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是啊!她的小说当真不错,不止故事讲得好,还将白话文和标点推广开。”顾教授开口。 白话文一直都有,《西游记》就是白话文。 但那对他们来说,还是不够白话。 而云景的小说,让人知道了真正的白话文该如何写。 此外,云景对标点的运用,也非常合理,他如今写文章,使用标点时,就会照着云景来。 也难怪当初,大家都以为云景是个知名的新式文人。 接下来几天,桑景云的日子照常过。 而上海的读者,对《穿成包身工》这篇小说,越来越喜爱。 到处有人在讨论这本书。 此时,书里的曹可欣已经发现,她穿到了一个她全然陌生的时代。 这个世界的历史,跟她上辈子生活的世界的历史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曹可欣的祖国,也曾遭受列强的欺凌。 但不管是她祖国的名字,还是列强的名字,都跟这个世界截然不同。 而最终,曹可欣所在国家的前辈们将所有的敌人都驱逐,东方巨龙重新站起。 不管怎么样,既然已经穿越,曹可欣就努力生活。 她想成为工厂管事,可惜因为她是女子,没人把她当回事,仓管还居高临下,恩赐一般,说愿意收她当姨太太。 在现实中,一个家里有钱的男子,愿意让一个贫穷的,只能当包身工的女子当姨太太,所有人都会觉得,是这女子运气好。 第156章 抢购 曹可欣这身体的父母是佃农, 家里连土地都没有,自然不会想打扮的事情,因而她没有耳洞。 再加上她长相一般, 又受了许多苦楚,身体还没有发育……总之, 别人想分辨她是男是女,只能看穿着。 而她穿的是男装。 那店老板以为她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 才会握她的手,还久久不放。 曹可欣也不在意, 在她上辈子, 握手是最为流行的礼节。 她此刻, 就担心一件事,怕店老板听了她的主意之后翻脸不认人, 一点好处都不给她。 她这些主意, 是很有用的,她也不求对方给她太多, 能给十来个银元就行。 曹可欣知道自己无权无势, 知道这店老板即便一分钱不给她, 她也无能为力,因而所求甚少。 结果店老板给她给的特别多。 店老板道:“小友,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价值不菲, 我给你一千元, 将之买断如何?” 曹可欣又惊又喜:“自然可以!” 穿越以来, 她终于遇到了好人,而店老板之后做的事情,更是让曹可欣感激万分。 店老板牵着曹可欣, 跟人说曹可欣是他远房侄儿,家里出了事来投奔他的,然后在自己住处附近,帮曹可欣租了一间房子。 接着,他又带曹可欣去买了一些衣服和生活用品,并用几十元一张的庄票外加数十枚银元,凑了一千元给曹可欣:“我若不把你安顿好,只给你钱,你不一定能把钱保住,只有这般,才不会有人盯上你。” 曹可欣能感受到对方的真心。 对店老板来说,最方便的做法,就是直接给她一张一千元的庄票。 但她拿着这样的大额庄票去钱庄换钱,人家肯定会觉得那是她偷来的,不给她钱。 即便给了,她也保不住。 现在她有了住处,换了崭新的衣服,钱也换成了面值没那么大的庄票,那她再去领钱花钱,就不会被人盯上。 曹可欣对店老板道:“掌柜之恩,在下没齿难忘!” 那掌柜有些惊讶:“你读过书?”若没读过书,可说不出成语。 曹可欣道:“读过,我认识一些字,也会算数。掌柜,我再告诉你一个改进的法子……” 今天的更新写到这里,就结束了。 面店里的人听完,便讨论起来:“这曹可欣说要再给店老板一个改进的法子,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对女人用的东西不了解,但我觉得这曹可欣出的主意,真的有用。” “一千元!竟然一次拿到一千元!想想就羡慕!” “她又出了个主意,也不知道那馥郁堂的老板,会不会再给她一笔钱。” …… 桑景云听到这些讨论笑了笑。 曹可欣最后给店老板出的主意,自然就是旋转式口红。 不过她暂时没有写出来,打算等馥郁堂那边将之做出来之后,她再在小说里写出来。 而这时,又有一个吃面的人开口:“小说里写到的馥郁堂,我像是听说过,莫非真有这家店?” “说不定真的有!云景有时,会写一些真实的东西。” “就算真有馥郁堂,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 …… 来面店吃面的女子很少,多是男性,他们对馥郁堂的兴趣也就不大。 但那些看报纸的女子,就不一样了。 很喜欢云景的小说的那个老太太,一大早起来,吃了早餐,就让人去喊自己儿子的那些姨太太。 她要听故事。 “可欣那孩子吃不饱穿不暖的,我这心里一直揪着,恨不得立刻将这书看完。”老太太对那些姨太太开口。 云景刚完结的《一个士兵》,她是喜欢的,但没有特别喜欢。 现在这本书却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在老太太看来,那可太有意思了! “穿越”这个题材是老太太头一次看到,曹可欣生活的未来也让老太太心生向往。 而曹可欣穿越后的生活,则让老太太心疼。 老太太儿子手底下,也是有工厂的,以前老太太从不过问,但自从看了这本书,她就找来儿子,让儿子务必要多给工人一些工钱,同时不要用包身工。 老太太的儿子被老太太弄得哭笑不得。 不过他还真的去看了看工厂情况,然后给工厂工人提高了伙食。 至于包身工……他开的工厂跟谭大盛开的工厂一样,需要工人有足够的力气,因而没有招瘦弱的女工童工,招的都是壮劳力。 他手下那些工人,赚得可不少! 说回老太太,她招呼那些姨太太坐下以后,迫不及待地,就让识字的姨太太给她念故事。 那姨太太念起来。 老太太听得很专注,而等那姨太太念完,她就感叹起来:“可欣这丫头真聪明,那店老板也是个好人。” 其他人便也开口:“是啊,这孩子总算是遇着好事了!” “她这般聪明,以后一定会否极泰来。” “一次赚一千元,这小姑娘当真厉害。” …… 老太太又道:“可欣这丫头是个有主意的,有了这一千元,她一定可以越过越好,就不知道她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我也好奇呢!” 她们聊得热火朝天,这时,老太太注意到,有个姨太太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没说话。 老太太好奇地询问起来。 那姨太太道:“老太太,那书里写到的馥郁堂我知道,是我们苏州鼎鼎有名的铺子!” 这姨太太是苏州人,家里有些钱财。 馥郁堂在上海没多少名气,在苏州却很有名。 她早先在苏州时,就一直用馥郁堂的香粉。 这般想着,这个姨太太就说了说馥郁堂的情况。 老太太道:“竟然真有这么一个馥郁堂?那它在租界,可有店铺?” 这个苏州来的姨太太道:“老太太,有的,我之前出去逛街时瞧见过。” “那我一定要买点馥郁堂的胭脂水粉,这可是云景这姑娘写在书里的。”老太太立刻喊了管事过来,让管事去馥郁堂那边,把馥郁堂的产品,每样买一份回来。 他们家人多,不存在买了用不完的情况,说不定到时候,还会不够分。 老太太得知馥郁堂真的存在后,起了买东西的心思,其他人也一样。 今日是周日,孟琳没在学校,而是在家。 而她家,也是订了《新小说报》的,她看完报纸,立刻就吩咐女佣,说自己要出门。 孟家有自己的黄包车,小姐要出门,那车夫也就将车子擦了又擦。 等孟琳坐上车子,车夫问:“小姐要去哪里?” 孟琳道:“我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她又有稿件被选中,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是为了拿稿费。 《新小说报》有很多作者,那些稿费要么是作者自己去拿,要么是黄培成安排人将之送到作者家中。 至于放在信封里寄……如今的信件时常丢失,黄培成自然不会这么做。 上海的普通人家,不会送家里的女儿去读书,也不喜家里的女儿太有主意。 但那些有见识的有钱人,是热衷于培养女儿的。 他们不缺送女儿读书的这点钱,而且现如今很多有本事的年轻男子,已经不愿意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字都不认识的女子,他们更愿意娶那些读过书,有见识的女子。 既如此,他们肯定要送女儿去读书。 孟琳写小说并给《新小说报》投稿一事,她家里人已经知道,孟父起初觉得她不安分,思考过后,却开始支持,甚至出门交际时,会专门提起,说自己的女儿喜欢写小说,还有小说在报纸上发表。 不管那些人心里如何想,嘴上都是羡慕赞扬的。 一个小姑娘,能在报纸上发表小说,确实了不起。 更有一些人,知道自家儿子喜欢有文化的人,还开始打听孟琳的婚事,想与孟家结亲。 而这些,让孟父对孟琳更加器重。 不过孟琳心中,却多少有些难受。 她父亲器重她,是因为她将来可以嫁个好人家,而不是因为她这个人。 孟琳失神地看着路边的种种。 突然,她看到了什么,连忙道:“停车!” “小姐,怎么了?”车夫问。 孟琳的目光落在路边一家店的招牌上,顿了顿才道:“我去那家店里看看,周叔你在这里等我。” 说完,孟琳就跳下黄包车,往那家店走去。 她今日,在云景先生的小说里,看到了馥郁堂。 她看的时候,就觉得曹可欣给馥郁堂出的主意非常好,但她并不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馥郁堂,以为那是个杜撰出来的店铺。 但现在,她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了馥郁堂! 孟琳飞快地进了店。 她发现这家店的摆设跟云景写的不一样,店铺老板也不一样。 小说里的店老板三十多岁,很是温和,这家店的掌柜瞧着却只有二十几岁,锋芒毕露。 但店铺里售卖的东西,跟云景写的大差不差! 孟琳正观察这家店铺,就听到一个比她先进铺子的人说:“这铺子的名字,跟云景先生写的小说里的铺子的名字一模一样。” “云景先生是不是照着这铺子来写的?” “莫非云景先生,平日里用馥郁堂的东西?于是在写小说时,将之写了进去?” 孟琳心中,也升起这个念头。 而在这时,意气风发的郑老板开口:“诸位,云景先生小说里写到的馥郁堂,确实就是本店,最近本店推出了一些新产品,诸位可要看看?” 第157章 《梦游莫斯科》写完 郑二叔平日里也会看报纸, 但最多看一看《申报》,了解一下国家大事。 对《新小说报》这样刊登小说的报纸,他是没兴趣的。 他懒得看那么多字。 得知生意突然变好, 是因为有人在小说里写到了馥郁堂,他目瞪口呆。 只是一篇小说而已, 效果这么大的? 郑二叔被震惊了,其他人也一样。 谭大盛这天去了自己的工厂, 回来的路上,他路过馥郁堂。 见馥郁堂的铺子里除样品外, 一件商品都没有, 但还是人挤人, 又看到有人愿意出十倍的价格求购馥郁堂新出的产品,谭大盛无比惊讶。 他一直很尊敬文化人, 也就很重视桑景云。 但现在看来, 桑景云的本事,比他想象的更大! 桑景云只是在小说里写到馥郁堂, 就让馥郁堂的生意变得这么好, 她简直就是个宝贝! 他儿子能早早认识桑景云, 运气真的很好。 谭大盛回到家的时候,乔平安还没回来。 一直到佣人将晚饭做好端上桌,乔平安才姗姗来迟。 谭大盛略有些郁闷:“平安,你不过就是教个小学, 怎么每日还花这么多时间?你身体不好, 可别累坏了。” 乔平安道:“我哪里身体不好了?我身体好得很!我现在算是知道了, 之前我总是这不舒服那不舒服,是因为我老在家躺着,什么都不干。” 她这段时间, 累肯定是累的。 但她有种自己终于活过来的感觉。 她以前一天天的,过得浑浑噩噩,时间不知不觉就从指尖流逝。 但现在,她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谭大盛本来是想劝乔平安不要去当老师的,但看到乔平安的神情,他将自己劝诫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说起馥郁堂。 乔平安眼睛一亮:“这馥郁堂的胭脂水粉,比洋人的还好用。我们老祖宗研究了几千年研究出来的东西,当真不简单!” 郑老板按照桑景云的指点,做出全新包装的胭脂水粉以后,给桑景云送了三套新产品。 桑景云自己留了一套,给了陆盈一套,剩下那套给了乔平安。 乔平安觉得特别好用,这会儿也就滔滔不绝地对谭大盛说起来。 谭大盛:“……”他真的不想聊胭脂水粉! 中华职业教育社珐琅班。 《穿成包身工》这个故事,珐琅班的学生都是看了的。 他们都是男生,对胭脂水粉没兴趣,手头还不宽裕,也就没去馥郁堂凑热闹。 但他们对馥郁堂,也是好奇的。 “桑景英,馥郁堂的东西,当真那么好用?” “肯定好用,若是不好用,云景先生不会将之写到小说里。” “等我成亲后,一定攒钱买一盒馥郁堂的胭脂给我的妻子。” …… 桑景英一边做工,一边听同学们说话,心中很是得意。 云景先生,是他姐姐! 就在这时,有老师在班级门口喊他:“桑景英,出来一下!” 桑景英放下手上的工作,来到外面,就问老师:“老师,有什么事情?” 老师道:“校长要见你。” 校长要见自己?好端端的,校长为什么要见自己?是不是因为他姐? 桑景英来到校长办公室,就发现办公室里坐着许多人,那些人看他的目光,还非常热切。 “桑同学,请坐!”校长热情地招呼桑景英坐下,然后问:“桑同学,云景先生是你姐姐?” 这些人果然是为了他姐来找他的!桑景英道:“对,云景是我姐的笔名。” “桑同学一表人才,不愧是云景的弟弟!桑同学,我们有事想请你帮忙。”校长笑着开口,将自己的想法说了说。 他找桑景英没别的原因,就希望桑景英可以说动桑景云,在小说里帮他们打广告。 这学校是一些商人凑钱办的。 他们早就知道云景的弟弟在这所学校,之前没动作,是因为云景一个写小说的,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但现在,云景一条广告,就能让一家原本没几个人知道的铺子尽人皆知,她的能量太大了! 他们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很快就做了决定。 他们要跟云景交好,若是能让云景帮他们打广告,就更好了! 于是,他们主动找上桑景英。 桑景英年纪不大。 突然面对这么一群成年人,他起初有些紧张,但后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突然就不紧张了,学着他爷爷的样子,跟这些人交流起来。 当然,交流归交流,他是不会替自己姐姐答应什么的。 小说要怎么写,这该由她姐姐决定。 有人找上桑景英,自然也有人直接找上桑景云。 桑景云一直很低调,从未将自己的地址公开。 但有本事的人想找她的住处,还是能找到的。 之前没人来找她,是因为没必要,这几天眼瞅着馥郁堂爆火,意识到她能带来巨大的利益,也就有人主动上门。 不过这些人的要求,桑景云一个都没有答应。 她帮馥郁堂,是因为她上辈子看过馥郁堂这家公司的历史,对馥郁堂的郑老板很敬佩。 别的公司,在她这里没有这个待遇。 而且在文里打广告这种,做一次也就算了,做多了,肯定会影响小说的结构,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从始至终,桑景云对自己的定位都很清晰。 她是一个小说家,她的目标,是把小说写好。 左右她只是个没出嫁的小姑娘,这些客人,她即便不去见,也是没关系的。 于是,那些商人就发现,他们去桑家拜访,只能遇到大字不识一个的桑钱氏和唯唯诺诺,做不了主的桑学文。 桑学文还不出门,以至于他们想拉关系都没处拉。 至于桑景英……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很圆滑,他们找他聊天,能聊得不错,但他什么都不答应。 这些商人折腾了一段时间,见所有人都没有成功,也就偃旗息鼓了。 而馥郁堂热闹了许久,一跃成为上海最有名的化妆品品牌。 现如今,拥有国外进口的口红,并不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能拥有馥郁堂的口红,那才叫有面子! 同时,上海的那些女子,从《穿成包身工》这本书里,知晓了不少跟化妆有关的知识。 比如很多美白产品里有铅,这东西其实对人有害。 而曹可欣在馥郁堂当了一段时间伙计,对这个世界有了足够了解之后,最终决定干一份独属于自己的事业。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手上的资金也不是特别多,想开厂或者做大生意,几乎不可能。 她暂时也没有开工厂的能力,最多开一家店。 在现代时,一个没有门路的普通人去开店,能开的要么是吃食店,要么是衣服店。 这个时代没有遍布全国的服装厂,不会做衣服的人,想开店卖衣服很难。 因此,曹可欣能做的生意,就只有卖吃食。 至于卖什么……曹可欣打算卖炸鸡和比萨。 上辈子,在她生活的世界,有一个炸鸡品牌非常火,引来很多人模仿。 到后来,各家做的炸鸡味道都差不多,而炸鸡的配方,也早已不是秘密。 做炸鸡要用到面粉、百里香、黑胡椒等很多调味料,但那些较贵的调味料,其实不用也没关系。 油炸食品,就不可能难吃! 她手上的钱不多,可以先租一个小铺子,卖炸鸡炸串之类,等以后,再慢慢把生意做大。 曹可欣的事业如火如荼地做起来,而这个时候,桑景云写完了《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对桑景云来说,真的很难写,但她也是真的想写。 她想让老百姓知道,未来他们能过上怎么样的生活。 能写的东西其实不多,这书写太长还不利于传播,因此桑景云,最终没有将主角那三十个夜晚经历的一切,全都详细写出。 她是挑拣着写的,最终按照自己的计划写了十万字。 可即便如此,所有的稿件堆在一起,也已经有七八厘米高。 这部小说,在桑景云写完后,一直由桑景雄帮忙誊抄。 为此,桑景雄赚到了一笔钱。 但他想拿着这工钱乱花,是不可能的。 等八月份,桑景雄就要去读中学了。 学费桑钱氏会出,基础的笔墨纸砚的开销,桑钱氏也会给。 但在桑家败落后,桑钱氏已经养成了节俭的性格,所以她给钱,肯定不会多给。 偏偏桑景雄是个爱面子的人,他肯定不愿意什么都用差的。 桑景云给他的工钱,都被他拿来买了纸笔,他还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 因为想穿久一点,桑景雄特地买了一双码数偏大的鞋。 他往里塞了鞋垫和棉花,穿着才刚刚好。 然后,他就穿着这双不合脚的皮鞋在家里跑来跑去,留下一连串的“哒哒”声。 幸好这样的声音不影响码字。 桑景云将桑景雄誊抄好的《梦游莫斯科》的稿件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将之交给谭峥泓:“谭峥泓,麻烦你帮我投稿。” “桑小姐放心,我一定帮你把稿件投出去,而且保证没人知道这是你写的!”谭峥泓道。 桑景云写的小说,谭峥泓都是第一个读者。 这部《梦游莫斯科》,谭峥泓自然也是看过的。 这本书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很吸引人,但读者也会看得很快,毕竟这本书从头到尾很好理解,里面的情节和剧情,不需要读者反复推敲。 第158章 一夜未睡 高汉林很好奇, 他想知道东兴会怎么写俄国的将来。 所以,他顾不上吃饭,继续往下看…… “我们都吃好了, 你放一放手上的东西,快来吃饭。”高汉林的妻子催高汉林。 高汉林却一言不发, 专注地看着手上的稿件。 高汉林的妻子见状皱眉:“汉林,你再不吃, 菜要凉了!” 高汉林这才回过神,却没心思吃饭:“你把我的饭放桌上, 我看完了吃。” 东兴先生写的小说, 与寻常小说截然不同! 写未来的小说, 高汉林看过不止一部。 早些年,他看过《新中国》, 陆先生的这部小说充满幻想, 里面描写的繁华的上海,更是让他心生向往, 也激励了很多人。 最近, 他又看了《穿成包身工》, 这部小说里写到的未来,也是无比美好的,可以说,这书的读者, 都希望能生活在曹可欣穿越前生活的那个时代。 但不管是《新中国》还是《穿成包身工》, 这两本书描绘的未来, 对他来说都有些假。 《新中国》这部小说里的人,都不再用水洗澡,《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 也将那“手机”写得太过无所不能。 但他手上的这部小说不一样。 这部书,是一年一年,慢慢描绘未来的,也就让他觉得,这一切切实可行。 土地被分给农民,工厂被收归国有,全国实行计划经济…… 这一切,都能保证公平! 也能集中力量,去发展工业,去修桥铺路,去将国家建设好! 高汉林看着看着,身体克制不住地颤抖。 里面写到的一些细节,也让他忍不住想要拍案叫好! 比如,主角附身的那个俄国工人的妻子来自农村,她家里人都不识字,而政府举办扫盲班,让她娘家所在村子里的人,有机会识字。 主角妻子的妹妹在主角的鼓励下认真学习,还得到老师的推荐,可以去学医。 这个国家的那些顶尖医生汇聚在一起,编写了一本《基层医生手册》,主角的妻妹学的,就是这本手册,学成之后,她成了村里的一个基层医生。 村里有医生!每个村都有医生! 高汉林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呼吸都急促了。 上海有很多医院,也有很多医生,中医西医都有。 可即便如此,上海那些普通老百姓生病以后,也不见得能得到医治。 比如一个黄包车夫,他在拉车过程中不小心摔伤,腿上鲜血淋漓……他是不会去找医生帮他止血的,只会按照土办法,用草木灰给伤口止血。 平日里有点头痛脑热,他也只会忍着,不会去找医生。 但在东兴的书里,每个村都有一个基层医生,可以帮村民处理各种小毛病。 每个工厂,也都有医务室。 这些医生只接受了半年的培训,医术肯定不怎么样,但按照书里写的,他们会处理很多常见病。 有人受伤他们可以帮忙包扎,有人生产他们可以帮忙接生,孩子发烧,他们也知道要如何帮孩子降温。 也许他们会误诊,但有基层医生,怎么都比没有好。 而且,这是有望实现的! 此时此刻,高汉林只恨自己没有学过医术,若他学过,一定要找人跟他一起,编写这么一部《基层医生手册》出来! 高汉林捧着自己手上的稿件,就好似捧着至宝,压根舍不得放下。 他看着看着,甚至忍不住落泪。 以前,高汉林一直在思考,思考自己的国家,将来要走一条怎么样的道路。 而现在,他坚定了信念。 他希望自己的国家,将来如书中所写这般。 “爹,这稿件写的是什么?我能看吗?”高汉林的女儿来到高汉林身边,好奇地询问。 她爹看这书,竟然看哭了! 她想知道,这上面到底写了什么。 高汉林转过头,他盯着自己的女儿看了一会儿才回过神,然后就道:“这书暂时不能给你看,等过些日子,再给你看。” 这稿件只有一份,高汉林担心自己将之分给儿女看,儿女会弄丢稿件。 所以,暂时就不给他的儿女看了。 但等这部小说被刊登出来,到时他一定要让自己的儿女去看。 这么想着,高汉林对自己儿子开口:“你不是觉得你爹办的报纸不刊登小说,不是好报纸吗?从明日开始,《上海日报》就跟《新小说报》一样,刊登小说!” 高汉林的儿子一向调皮捣蛋,所以之前才会故意说高汉林的报社不好。 而现在,听到高汉林的话,他目瞪口呆。 《上海日报》又不是小说报,刊登小说做什么? 他爹该不是被他气坏了脑子吧? “爹?”十来岁的男孩小心翼翼地看着眼里含了泪花的高汉林。 “好了,你们爹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们快去写作业,等写完了,就早点睡觉。”高汉林的妻子已经意识到这些稿件不一般了,怕儿女打扰到丈夫,就领着他们离开。 没了家人的打扰,高汉林继续往下看。 越看,他越是激动。 他觉得这部小说,写的不是俄国的未来,而是给他指明了一个未来。 这书写得太好了! 东兴的小说,在档次上,比云景的小说高了不知道多少! 云景在《双面魔君》里,写了孟佑带领老百姓灭掉盘踞一方,作恶多端的武林势力,并将土地分给老百姓的情节。 很多人喜欢这一段,还做了各种解读。 但那就是一篇武侠小说,很多特殊的意义,都是读者赋予的。 云景写这一段的时候,可能什么都没想,就是单纯觉得土地对主角来说无用,于是将之分给了老百姓。 但他手上的这本书不一样。 这书写得清楚明白,就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人民当家作主了! 云景到底只是一个小姑娘,虽然她同情底层百姓,总是在自己的小说里为底层百姓发声,但她的见识,让她写不出《梦游莫斯科》这样的小说。 高汉林看这部小说,一开始看得比较快,后来却越看越慢。 明明是很好懂的白话文,但他就是想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读慢慢品。 他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他的妻子来劝他去睡觉。 但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还没有看完,不想睡。 然后,他妻子就离开了,餐厅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坐在沙发上看,也走来走去看,看着看着,还会忍不住落泪。 高汉林的眼睛不太好,看不清远处的东西,看书看久了,眼睛还会酸疼。 今天他一直盯着稿件看,还看得落了泪,到后来,一双眼睛已经酸涩不已,难以睁开。 他知道他该休息了,但他不想休息。 他眯着眼睛继续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汉林终于将手上的稿件全部看完。 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周围安静到了极点。 他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是凌晨三点多。 不知不觉,他竟是看了一晚上! 高汉林的眼睛很难受,但他的心情非常激动,整个人毫无睡意。 不过他有些饿了。 餐桌上放着他昨天吃了一半的米饭和他妻儿给他留的菜。 这些饭菜都用纱布做的罩子罩住,以免引来苍蝇。 高汉林打开罩子,也不管凉了的食物口感如何,就大快朵颐起来。 他把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然后将稿件装进包里,带着出了门。 他也不走远,就来到附近他一个朋友的住处,开始敲门。 大半夜被人叫醒,他的朋友很不高兴,但看到高汉林红肿的眼睛,却又担心起来。 高汉林是个性格稳重的人,轻易不会落泪,现在他哭成这样,绝对是遇上大事了! 高汉林的朋友收敛了被吵醒的怒气,问:“高兄,可是出了什么事?” 高汉林道:“我昨晚,收到了东兴先生的投稿。” 高汉林的朋友不明所以。 高汉林道:“东兴先生的小说写得太好了!我一夜未睡,总算将之看完,看完后想到你应该也会喜欢这篇小说,便来找你了。” 高汉林的朋友听完都被气笑了。 高汉林为了让他看一篇小说,大半夜把他叫醒? 这是不是太过了? 如果高汉林不是他朋友,他一定把高汉林打出去! 但高汉林是他朋友,此刻,高汉林还顶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这人道:“我倒要看看,这小说到底写了什么!” 他接过高汉林手上的小说看起来。 看着看着,他更想打高汉林了:“高汉林,你为何不早点拿来给我看?” 他们还是不是朋友了? 高汉林明明昨晚就拿到了这部小说,竟然一直到今天,才拿来给他看! 高汉林道:“你快看,过会儿,我就要将之拿走了,这是东兴先生刚送来的稿件,我要拿去报社排版刊登。” 高汉林的朋友沉默片刻,道:“我今日跟着你去《上海日报》编辑部帮忙。” 这本书,不看完他心里难受,他要去《上海日报》编辑部接着看。 高汉林因为《梦游莫斯科》这部小说一晚上没睡,桑景云却睡得极好。 早上起来,她还赖了一会儿床。 前段时间她要写两本书,每天至少写六千字,写得头昏脑涨,胳膊酸疼。 现在,其中一本书终于写完! 想到今日只需要写三千字,桑景云打从心里觉得轻松。 一直到楼下传来桑钱氏喊他们吃早饭的声音,桑景云才从床上起来。 第159章 办学校和剧本 《上海日报》并不是只刊登新闻的报纸。 它刊登的东西很杂, 除新闻外,还会刊登一些趣闻趣事,以及各种广告。 但它从未刊登过小说。 现在突然要刊登小说, 报社的编辑和记者都不理解。 高汉林见状道:“东兴先生写的小说,是与众不同的。我觉得他的小说, 比云景的小说更有趣,意义更深刻!小赵, 你过来,把这篇小说念给大家听!” 高汉林叫了他们报社一个新来的记者, 让这人帮着念小说。 小赵拿起高汉林给的稿纸, 当即念起来。 这篇小说的开篇, 描写了一些东北风光,而只是这么几段描写, 就已经让报社员工起了兴致。 他们知道东北, 但对东北了解不多,现在才知道东北是什么样子的。 再往后…… 主角睡着之后, 竟然附身在一个沙俄工人身上, 然后跟着那个沙俄工人, 参加了游行! 这里免不了描写莫斯科,而不管是对莫斯科的描写,还是对那场大游行的描写,都让人想知道后面的剧情。 众人听得入神, 一直到主角的第一个夜晚过去, 小赵手上的稿件念完, 才回过神。 “这书要写的,是俄国的未来?” “这书多长?后面写了什么?” “高主编,你手上不是还有稿件吗?你让小赵继续念啊!” “这部小说里, 主角刚到莫斯科的时候参加的游行,应该是刚过去不久的三月革命,而按照书里所写,接下来俄国还会爆发另一场革命……东兴先生真敢写!” “之前就有人说,东兴先生来自东北,按照这部小说来看,他们说的是对的。” “书里对莫斯科的描写也很真实,东兴先生是不是去过莫斯科?” “这倒是不一定,清末时,沙俄曾经占据东北,东兴先生当时如果在东北,可以从沙俄人的嘴里,知晓莫斯科的情况。” …… 俄国一直都对中国的东北虎视眈眈。 康熙在位时,就曾跟俄国对战,清末时,俄国更是派了17万大军进入东北。 当时,俄国人在东北建造各种设施,发行俄文报纸,俨然将东北当成了俄国的殖民地,还从东。 东兴如果是东北人,确实会对俄国有一定了解。 不管怎么样,这本书只是一个开头,就已经非常吸引人,还引发了报社编辑和记者的激烈讨论。 “这部小说太长了,不可能全部读一遍,我们现在先讨论一下,这小说要如何刊登。”高汉林道。 听到高汉林这话,《上海日报》编辑部的记者和编辑,都沉默了。 《上海日报》的售价挺便宜,版面也不多,压根就挤不出地方来刊登小说! 这一点,高汉林其实是最清楚的,所以他接着开口:“我打算像之前《新小说报》专门增加一张报纸刊登云景的小说那样,专门增加一张报纸刊登东兴先生的小说,你们意下如何?” 《上海日报》的一个编辑开口:“高主编,我们肯定是没有意见的,只是这样做的话,我们报社就没有盈利了。” 不只是没有盈利,真要这么干了,他们报社可能会亏钱。 《上海日报》的销量已经算不错,按理能收许多广告费,但高汉林这人比较挑剔,很多广告都不愿意接,这也就造成了,他们收到的广告费不多。 广告费不多,开支却很大。 因为高汉林对报纸内容有要求,他们报社的编辑和记者的数量,是超过同等销量的其他报社的。 可以说,之前那些年,《上海日报》一直没怎么赚钱。 高汉林要不是富二代,这报纸早就办不下去了! “没有盈利没关系,要是钱不够,到时我从家里拿一些过来。”高汉林开口。 有钱人真了不起! 报社的编辑和记者听到这话,立刻就对高汉林要在自家报纸上刊登小说一事表示支持。 同时,他们也纷纷提出,想要帮忙誊抄东兴先生送来的稿件。 确定要刊登的稿件,他们会在刊登前誊抄一遍,然后拿着誊抄的稿件给排版工,让排版工排版。 这样可以避免丢失或损坏原稿。 高汉林没有拒绝,他将手上的稿件分了分,让这些人各自去誊抄。 然后,《上海日报》编辑部里,就时不时响起各种声音:“竟然还能这样!” “农村集体干活,可以让没有农具或者没有壮劳力的家庭不至于过不下去,真的很好!” “是啊,各种工具都能得到最大化地利用!” …… 这些人疯狂地抄写起来,那些本该去外面做采访找新闻的记者,都不愿意去外面。 而这时,郑老板将一张一万元的支票,放在桑景云面前。 一万元,这可是一万元! 之前桑景云买房,也就花了一万元。 也就是说,郑老板直接送了桑景云上海租界一套不错的房子。 桑景云拿起那张支票,喜爱地看起来。 她之前收到的稿费,都是庄票,这却是银行支票,她之前从未见过。 “云景先生,多谢你帮馥郁堂打广告,自你的小说刊登起,馥郁堂就一直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到如今,光盈利就已经有一万元,往后应该还会持续盈利。” 郑老板介绍了一下馥郁堂现在的情况,又说这一万元是给桑景云的感谢费,之后,他还会再奉上一笔钱当作感谢。 他现在没有给更多的钱,是因为他手上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郑老板说得情真意切,桑景云知道,自己收下这钱,是完全可以的。 不过她还是把支票放下了:“郑老板,说好了帮你打广告收一千元,那就是一千元,我不会多收。” “云景先生,你给予馥郁堂的,远不止一千元,而是十倍百倍,这钱你必须收下。”郑老板开口。 馥郁堂是百年老字号,但之前也就苏州的有钱人知道他们家这牌子。 现在呢?上海还有上海周边,有无数人知道了馥郁堂。 他们馥郁堂只要不出大问题,那以后的生意,会一直很好做。 “郑老板,我不收钱是有原因的,而且我希望郑老板能帮忙做一些事情。”桑景云开口。 郑老板立刻道:“云景先生请说。” 桑景云道:“我听说郑老板有办厂的打算,我希望郑老板在办厂后,可以多招女工。” 上海为什么有那么多女子沦落风尘?因为她们想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太难了! 在桑景云看来,现阶段想要提升女性地位,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增加女性的工作岗位,让女性能赚钱。 自古以来,上海以及上海周边地区的农村女性,地位比之其他地方,是要高一些的。 而这没有别的原因,主要就是,这里的女性可以通过种桑养蚕赚到钱,甚至赚得比男人更多。 她们能赚钱,家里人自然不敢亏待她们。 “这本就是我一开始打算好的,不能算要求。”郑老板道。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他从头到尾看了不止一次,那些包身工的惨状,让他无比同情。 因此,他早就决定,将来要多招女工,并给她们好一些的待遇。 “那就多谢郑老板了!”桑景云感激地开口,又道:“郑老板,这钱我实在不能收,这样吧,郑老板你用这钱,办一所女子技术学校如何?” “女子技术学校?”郑老板一愣。 桑景云道:“对!我希望这钱,可以用来帮助一些贫困家庭出身的女性。” 这个时代,办普通的女子学校很花钱,毕竟受过高等教育的女老师不好请。 但办女子技术学校,花钱会少很多,请手艺人所需的钱,远比请文化人所需的钱要少。 比如教刺绣,他们是不需要请个顶尖绣娘当老师的,请个普通绣娘就行。 不过办学校这事儿,是桑景云刚想出来的,这学校具体要如何办,要教什么,她还没有想好。 郑老板听了桑景云的话,非常感兴趣,当下和桑景云聊起来,还道:“若真的办了一所这样的学校,那可以帮我们馥郁堂,培养一些员工出来!” 馥郁堂的一些活儿没有技术含量,招一些女工,简单培训几天就能上手。 但在胭脂水粉的制作过程中,也有一些工序,是对工人有较高要求的。 之前,一直是师傅带徒弟,花一两年慢慢将徒弟教出来的,若是可以办班,那么一年时间,兴许能教出几十个熟练工,实在划算。 桑景云很赞同郑老板的想法,表示这所学校,还可以找其他商人一起办,然后帮他们培养他们需要的女工。 此外,还可以培养一些女医生出来。 桑景云想培养女医生,有好几个原因。 原因之一,是她前段时间写《梦游莫斯科》的时候,想到了早先农村的赤脚医生。 她上辈子年幼时感冒发烧,都是靠赤脚医生给她看病的。 这个时代缺少医生,非常非常缺,她觉得应该多培养一些医生。 原因之二,是这个时候很多女性出于对贞洁的考虑,一些比较私密的病,不愿意去找男医生看。 但整个上海,都没有几个女医生。 若是能培养一些女医生出来,就可以帮助到那些女性病患。 这些女医生,还可以帮人接生。 这个时代有接生婆,但农村的接生婆,其实就是一些有接生经验的妇人,她们确实会接生,但因为没有接受过培训的缘故,在整个接生过程中,会有很多错误操作。 第160章 《梦游》刊登 《大头菜流浪记》这部连环画, 桑景云很早就有构思,也很早就跟桑景英说了。 当时他们还住在孤儿院旁边,为了能写好这个连环画, 桑景英时不时找孤儿院的孩子聊天,收集素材。 他有足够多的素材, 又有桑景云指点,到如今, 已经写了十个故事。 桑景云把桑景英叫到他们这一桌,让桑景英说一说他写的那些故事。 随着桑景英的诉说, 牡丹和那几个负责拍电影的年轻人的表情越来越激动。 “这些故事都很好!” “我们真的能按照这些故事来拍电影?那就太好了!” “桑同学, 等下我们能去看看你的稿件吗?” …… 这些人非常热情, 桑景云也希望桑景英的这部作品可以被拍成电影,就道:“等下放完电影, 你们可以去我家看一看那些作品。” 牡丹等人都很高兴, 还有点激动。 那是云景先生的家!他们竟然可以去云景先生的家里! 牡丹是风尘女子,很多人不愿意跟她合作拍电影, 而愿意跟她合作的人, 都不是迂腐的人。 既然不迂腐, 他们自然不会讨厌桑景云写的小说。 再加上牡丹反复推荐……他们都看过桑景云的小说,也都很喜欢。 聊过剧本的事情,就要开始放电影了。 也是这时候,这些人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孤儿院没有通电。 桑景云得知此事, 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只能说这个世界, 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这些人兴冲冲地做好决定, 打算在孤儿院放电影,打算请孤儿院的孩子看电影,但他们忘了一件超级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孤儿院压根就没有电! 好吧,她也忘记了这件事。 众人面面相觑,都有点傻眼。 原定的电影,最后变成了吕丽娘和牡丹的真人演绎。 桑景云也是到了这时候,才知道电影里的屠卫巷,是牡丹反串的。 屠卫巷不是好人,因此没人愿意演屠卫巷,牡丹也担心找人演了屠卫巷之后,那个演员会被人当成屠卫巷,受到排斥。 思考过后,她干脆自己反串。 反正他们只是想把这个故事拍出来,顺便练练手,并不是要完全还原当时的场景。 电影其实很短,总共也就十来分钟,反倒是牡丹和吕丽娘亲自上演时间更长。 她们给孩子们演了一个小时,还把前后的事情给孩子们讲了出来。 没看过电影的孤儿院的孩子对这场表演很满意,但牡丹等人特别尴尬。 等演完,带着设备回租界的时候,他们都不好意思抬头。 桑景云也觉得很好笑,只能强忍笑意安慰他们:“没事的,我们都没有想到这一点。” 她甚至大老远赶过来看电影…… “云景先生,害你们白跑一趟,真不好意思。”牡丹很懊恼。 桑景云道:“没事,其实我们会过来,不只是为了看电影,也是想看看孤儿院的孩子!而且看电影这事儿……你们要是愿意,可以去我家放,我家通了电。” “好,我们去你家放!”牡丹听到这话,心情总算好了,还有点兴奋。 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云景先生家里放电影的! 桑景云回到家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多。 这会儿天还亮着,而电影要在暗一点的地方放……好在他们家有窗帘,倒也能符合要求。 桑家的客厅被简单收拾了一下,几个年轻人拿出背着的幕布,将之拉开,然后小心翼翼地从特制的片盒中取出电影胶片,又小心翼翼地将胶片安装到放映机上。 桑景云注意到,他们特别珍惜这些胶片,想也是,这年头的胶片,是非常昂贵的,还不好买。 毕竟他们国家,这会儿还没办法生产胶片。 负责放映的年轻人动作很慢,而牡丹在旁边给桑景云介绍,说这是为了确保胶片安装无误,齿轮与齿孔精准契合。 等装好,这个放映员又转动放映机的摇把进行调试。 起初,幕布上的画面是不怎么清晰的,但调整过后,画面越来越清晰。 等调整好,就可以转动摇把,正式开始放映了! 放映机的灯光透过胶片,将一幅幅画面投射到白色的幕布上,吕丽娘和牡丹的人影,也无声地动起来。 整个放映过程,是放映员手摇控制的,他们的这个放映员又没经验,所以在放的过程中,电影画面时而放得快,时而放得慢。 中间,甚至还出现了一次卡顿。 这并不是一场成功的放映,但桑景云在旁边看着,莫名地就觉得这个放映过程很伟大。 在这个时代,拍电影非常非常难,但这些人并未放弃。 从他们的脸上,从他们的眼神里,桑景云可以看出他们对电影的热爱。 整个电影是没有声音的。 吕丽娘留在了孤儿院里,也没有办法给他们现场配音。 所以这十分钟的电影,其实很无聊。 此外,里面的人的五官,瞧着也不是很清晰。 但等放完,所有人都开始拍手,都很激动。 牡丹他们其实是看过这个片段的,但这次看,他们又发现了一些问题,热烈地讨论起来,其中就包括演员的五官没有美国电影那么清晰的问题。 桑景云闻言道:“这电影是黑白的,没办法把所有的颜色都清晰地呈现出来,比如嘴唇,如果颜色比较浅,可能在电影里,压根就看不出来,我觉得演员的妆容,应该要跟我们平常的妆容不一样才行。” 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看到过科普,说是早期拍黑白电影的时候,演员涂得不是口红,而是别的颜色。 具体什么颜色她忘记了,需要牡丹他们尝试一下。 怎么说呢,不管是拍电影还是写小说,都需要进行尝试,才能拍好写好。 牡丹他们的拍摄次数还是太少了,放映次数也少,肉眼可见的生疏。 “云景先生你说得很对!我们会再试着拍几个片段研究一下。”牡丹开口。 她打算去弄点唱戏的人用来画脸的颜料,把自己嘴唇涂黑了拍电影试试。 外国电影里的美女嘴唇那么明显,说不定就是因为涂黑了。 桑景云对拍电影这事儿不了解,上辈子看过的科普也早已忘记,给不了更多的意见,也就没有多说。 倒是对那剧本,她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说到了分镜。 后世导演都知道的分镜,这些年轻人一无所知,他们听了桑景云的诉说后,恍然大悟:“云景先生,你懂得真多!” 牡丹看桑景云的眼神,更是明亮到让桑景云有些不好意思。 桑景云觉得,她要是个男的,被牡丹这么个大美人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肯定会受不住。 这么想着,桑景云看了一眼谭峥泓。 结果谭峥泓用跟牡丹一样的眼神看着她。 行吧…… 牡丹和几个放电影的年轻人,在桑家吃了晚饭才离开。 他们一起往牡丹的住处走。 跟牡丹一起拍电影的年轻人有四个,其中一个家里很有钱,另外三个家里没什么钱。 现在那个很有钱的人,已经为了拍电影被赶出家门还倾家荡产,于是,他们就都成了穷人,全靠牡丹养着。 好在牡丹养得起。 路上,那个富二代突然开口:“牡丹小姐,云景先生是我的知音!我一定要好好拍电影,然后把云景先生的小说,全部拍出来!” 这也是牡丹的想法,而她还有别的目标:“我要演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我要演金月季,我一定要成为大明星!” 其实在今天之前,牡丹是不敢演金月季的。 云景先生说她可以去演电影,当一个演员,她也觉得这是一条好出路。 但她不敢演金月季。 她觉得自己不配! 但今天云景先生跟她聊天,夸她漂亮,在她提到《真假千金》的时候,云景先生还说,希望她能演金月季。 云景先生都这么说了,那她肯定要演! 而云景先生愿意让她演金月季,这也说明了云景先生对她的认可。 她以前,潜意识里是自卑的,但此刻,却突然自信起来。 牡丹他们离开后,桑景英和桑景雄就激动地说起来,说电影多么有意思,说牡丹多么漂亮。 桑景云道:“别说了,你们该睡觉了。” 桑景云让桑景英和桑景雄早点睡,但自己却没有急着睡觉。 回到卧室后,她写了三千字才睡下,睡觉的时候,都十点了。 也因此,第二天她是在桑钱氏喊她吃早饭的声音里醒来的。 飞快地穿好衣服下楼,桑景云就看到桑景雄拿着一份报纸,满脸惊喜地朝着自己冲过来:“姐,姐,你快看看这个!” 桑景云好奇地接过,发现那是一份《上海日报》。 她立刻就意识到,《梦游莫斯科》被刊登出来了。 桑景云接过报纸打开,发现今天的《上海日报》比往常多了一张,而那张多出来的报纸上,刊登了她写的《梦游莫斯科》。 这上面连个广告都没有,《上海日报》真的很良心。 桑景云这么想的时候,其他人也这么想。 今天报童吆喝卖报纸的时候,就把《上海日报》赠送一张报纸的事情,当作卖点。 “卖报卖报!《上海日报》加量不加价,快来买啊!” “东兴的小说开始连载,想看的快来买!” “《上海日报》声称,他们刊登的小说比云景的小说更好看!快来瞧一瞧看一看!” 第161章 《一个士兵》出版 上海县城。 洪掌柜一如既往地购买了《上海日报》和《新小说报》。 他最先看的, 自然是《新小说报》。 他年纪大了,近来眼睛愈发不好,看不清报纸。 好在他的孙女儿贴心, 用稿费给他买了一个放大镜,让他可以看清报纸上的字。 拿着放大镜, 洪掌柜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穿成包身工》,还读出声音。 洪掌柜的儿媳妇瞧见, 就道:“爹,你又在看桑家小姐写的小说?这小姑娘真了不得, 她写小说挣的钱, 肯定比我家阿玥画画挣的钱多多了。” 洪掌柜听到儿媳带着浓浓酸气的话, 转移话题:“阿旭考中学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 洪母道:“已经准备好了, 阿旭特别聪明, 肯定能考上。” 洪掌柜道:“那是,阿旭肯定能考上。” 两人正说话, 洪旭从屋里出来。 看到洪掌柜桌上的《新小说报》, 洪旭眼睛一亮, 凑过去就要看。 洪母见状立刻道:“阿旭,你要考中学呢,这种闲书还是别看了。” 洪母是不乐意自己儿子去看桑景云的小说的。 她不识字,但听人说了一些桑景云的小说的内容, 听说那小说, 都是让人不要去听父母的话的。 她还听说, 上海有很多年轻人,看了桑景云的小说之后,就在家里大吵大闹, 不肯结婚。 这种小说,她家阿旭可不能看。 说着,洪母就上来拉洪旭,还道:“那桑景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写出这种小说来……” “桑景云写出怎么样的小说来了?我看她写的小说挺好。”洪掌柜见自己儿媳妇贬低桑景云写的小说,忍不住开口。 桑景云写的小说,他都看了,觉得挺好看的。 金月季不听爹娘的话,那也是因为金月季的爹娘太过分。 而且桑景云摊上那么一个爹,她觉得不能听爹的话,也很正常。 洪母不说话了,洪掌柜却是拉过洪旭,把《新小说报》给了洪旭:“阿旭,《穿成包身工》这个故事你一定要好好看一看,这是讲做生意的。” 这个故事,洪掌柜非常喜欢。 里面讲了很多做生意的方法。 把这张报纸给了洪旭之后,洪掌柜就开始翻《上海日报》。 卖报纸的人告诉他,说今日的《上海日报》多送了一张报纸,上面刊登了小说。 没想到《上海日报》竟也开始刊登小说,他要看一看。 洪掌柜这一看,就入了迷。 同时,他也想起小儿子以前跟他聊天时,说的一些事情。 他那个小儿子是个不安分的,总爱打听外头的世界。 有一阵子,他认识了一个从东北来上海的人,知道了很多东北的事情,然后就一直在他面前念叨。 这书里写的东北,跟他儿子说的东北,是一样的。 洪掌柜看着看着,有点想儿子了。 而被洪掌柜想念的洪永祥,正身处战场。 他和其他志愿者一起,为劳工们服务,也为劳工们争取权益。 战场的环境真的太糟糕了,比洪永祥想象中,还要糟糕千百倍。 洪永祥有时候会后悔来了这里,如果他待在上海,是不用吃这么多苦的。 但更多的时候,他庆幸自己来了这里。 在这里,有懂英文或者法文的中国读书人帮助那些劳工,但数量太少了,远远不够。 他和其他的志愿者来到这里是有用的,他们帮助了很多人。 那些跟他一起来欧洲的劳工,更是把他们当成主心骨。 他们团结在一起,在战争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还努力学习。 只要有空,洪永祥就会教他们读书认字。 战场太压抑了,找点事情做,能让他们不去想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 “洪先生,这里的孩子,到了晚上能开着电灯看书做作业,你说我们的孩子,将来是不是也能这样?”有人问洪永祥。 洪永祥道:“肯定可以。” “洪先生,你说云景先生,这会儿是不是又写出新书了?也不知道她写的新书是什么,好不好看。”又有人道。 洪永祥笑起来:“她肯定已经写了新书,她写的新书,也肯定好看。”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看天空。 这里的天空,瞧着跟上海的天空,也没什么不同。 洪永祥看着看着,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刚结束一场战斗,他真的太累了。 这天,因为高汉林送报纸的行为,《上海日报》印刷的八千份报纸,全都卖了出去。 而很多人在看过这份报纸之后,默默地将其中那张刊登着《梦游莫斯科》的报纸抽出,同时打定主意,明天要继续购买《上海日报》。 他们对这部小说充满期待,如果这部小说后面的内容能保持水准,那么这些报纸,值得被收藏起来。 第二天,《上海日报》依旧印刷了八千份,但已经不送报纸了。 高汉林虽然有钱,但他全靠父兄接济,手上的钱是有限的,没办法一直送报纸。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报纸依旧卖得很好。 一来,是他的报纸特别划算,内容多价格便宜。 二来,则是很多人昨天看了《梦游莫斯科》之后,今天想看后续。 “这《上海日报》真的很有良心,价格这么便宜。” “它广告也少,《新小说报》刊登了云景先生的小说的那张报纸上,广告特别多,《上海日报》送的报纸上,却连一条广告都没有。” “《梦游莫斯科》这个故事也很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北方是什么样子的。” …… 桑景雄出去了一趟,然后就跑回家,叽叽喳喳地跟桑景云说《上海日报》卖得有多好。 《梦游莫斯科》这个故事,是桑景雄誊抄的,他对这个故事充满感情。 “有人喜欢这个故事就好。”桑景云笑了笑,又问桑景雄:“我要去书店,你要去吗?” “姐,你去书店做什么?”桑景雄问。 桑景云道:“我要去书店买书,顺便看看《一个士兵》的销量。” 今天,是《一个士兵》这本书发售的日子。 这部小说,《南城书局》印刷得比较多,印刷好之后,也没急着出售,而是先往其他城市送了一些。 今天是个好日子,上海以及周边几个城市,同时开始售卖《一个士兵》这本书。 桑景云想去看看这书卖得如何,顺便买点别的书回来看。 之前她忙着写《梦游莫斯科》,都没时间看书,现在每天只需要写三千字,正好可以抽空看点书。 “我也去!”桑景雄开口。 “那我们走吧。”桑景云道。 桑景雄见状有些好奇:“姐,谭哥呢?不用等他吗?他不一起去?” 桑景云道:“他今天上午有事,不过等忙完,他也会去南城书局,到时候我们一起请费编辑吃个饭。” 谭峥泓之前跟诺伯特等人一起,买了一块地,盖了一些“宿舍楼”打算出租。 那房子已经盖好,如今是木工在做门窗。 谭峥泓今天要和诺伯特他们一道去看看,顺便定下往外出租的日子。 桑景云今天穿的是洋装,还给自己戴了一个很漂亮的帽子。 桑景雄见状,连忙换上他那双偏长的皮鞋。 桑景云带着他,就往南城书局走去。 桑景云刚穿越时,不喜欢桑景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桑景雄已经改好很多。 这段时间桑景雄帮她誊抄稿件,更是做得很认真。 桑景雄就只是一个熊孩子,不曾违法犯罪,他干的事情跟桑学文一比,那都是小事儿。 而且在没人惯着以后,这个熊孩子已经不那么熊了,她对桑景雄,也就不再讨厌。 这会儿已经快中午了,外面特别晒。 桑景云有些庆幸自己戴了帽子。 只是,帽子能遮阳,却不能降温,因此等她来到南城书局时,已经出了一些汗。 而南城书局外面,却有许多人不顾炎热,排队买书。 “人好多!”桑景雄有些震惊。 “是啊……”桑景云也很震惊。 这本书已经在报纸上刊登过,上海的读者,在买书之前大多已经看过书,她没想到竟然还有那么多人排队买书。 好在南城书局的人已经有了经验,所以队伍不会排很长。 南城书局还开了侧门专门卖这本书,这也让那些来买《一个士兵》这本书的人,不会影响到那些来书店买其他书的人。 桑景云刚靠近,一些排队买书的人就看过来。 排队的人里,是有女子在的,他们觉得,桑景云应该也是来买书的。 然而并不是,桑景云进了南城书局的大门。 他们莫名地有些失落——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不来买云景先生的书! 桑景云刚进去,就看到了费中绪。 南城书局已经多招了很多人,费中绪可以轻松一点,这会儿,他就在卖普通书的柜台后坐着。 “费编辑。”桑景云笑着叫了一声。 费中绪看到桑景云,又惊又喜:“桑小姐你来了!” 他搬了个凳子给桑景云坐,低声问:“桑小姐,你是来看新书的销售情况的?” “对。”桑景云笑道。 费中绪道:“你放心,这本书卖得特别好,我们总编已经决定,你的下本书直接做成雕版了,那样更划算。” 雕版印刷很不方便,但一直存在。 因为若是印刷量大,雕版印刷成本更小。 做了雕版之后,想要加印也会方便很多。 现在云景的书,想加印就比较麻烦。 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 桑景云请费中绪和南城书局的总编吃的是午饭, 吃完,她就和谭峥泓、桑景雄一起回家。 路上,桑景雄一直很兴奋, 说着之前吃饭的酒楼:“姐,我以前只在县城的酒楼吃过饭, 这还是第一次在租界的酒楼吃饭,这租界的酒楼真不一样, 东西真好吃!” 桑景云道:“你好好学习,若是能学有所成, 将来就不缺钱了, 可以时不时去大酒楼吃饭。” 这年头, 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所以受过教育的人, 可以得到很多机会,赚到很多钱。 不过将来局势会乱起来, 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桑景云记得,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日本侵略的,不止中国。 谭家的大本营,现在的英属马来亚,就曾经被日本人占领。 那会儿, 日本人是想要占领整个东南亚的。 不过现在她只是想要鼓励桑景雄, 倒也不用说那么多。 桑景雄道:“我一定好好读书!” 桑景云注意到, 桑景雄的神情非常坚定。 她并不意外,桑景雄绝对是他们家最想过好日子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过好日子? 桑景云到家时, 闻到了从家里传出的,霸道的香味。 这味道,有点像炸鸡。 桑景云有些惊讶:“爹,你怎么想起来要做炸鸡了?” 桑学文道:“我之前看了你写的《穿成包身工》,就一直想试着做炸鸡,今日报纸上正好刊登了配方,我就做了。” 他在帮女儿誊抄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想试着做炸鸡。 但看小说里的描述,炸鸡很香,味道能传出老远。 想也是,炸东西多香! 怕左邻右舍发现他们做炸鸡,猜到桑景云是云景,桑学文就没急着动手,一直到今天报纸上刊登出这部分内容,才尝试着做。 在上海县城,左邻右舍之间,来往是很多的,但租界这边的人,略有不同。 这里的人都是从各地搬来的,也就不那么喜欢跟邻居往来。 桑家左右的邻居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怎么跟桑家人说过话,不过这两家雇的女佣,每天都会跟桑钱氏和阿兰聊天。 “桑叔,这炸鸡竟然真的能做出来?”谭峥泓有些惊喜。 他对书里描述的炸鸡很好奇,但以为那菜谱是桑景云编的。 毕竟桑景云从不下厨,桑家也从未做过炸鸡。 “自然可以,”桑学文道,“我们这边每到快过年时,都会炸‘鸡黄肉’,景云应该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写了炸鸡。我头一次看到,就知道这是真的能做出来的,不过好不好吃并不确定,刚才试了试,还挺好吃。” 桑学文对桑景云写出“炸鸡”这么个东西来,并不感到奇怪。 以前每次过年,家里就会炸一些东西吃,鸡腿也曾炸过。 至于裹了面粉炸……他们这里的人会将肉切小,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炸“鸡黄肉”。 这炸鸡看着也差不多。 “爹,给我尝尝!”桑景雄立刻道。 他中午吃了很多,但这会儿,他觉得自己又饿了。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革命。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 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 但如果真的全国人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就太惊人了! 第163章 出售 上海郊区。 一个年轻人坐在一把竹椅上, 拿着一些报纸,正用上海本地方言,给周围的老百姓念《梦游莫斯科》。 他念得很慢, 时不时还会停下来,给周围人解释一下书里的内容。 围在他身边的人很多, 有纳鞋底的老妇,有拿着烟管抽旱烟的驼背老头, 有流着两管鼻涕的孩子,也有打赤膊的青壮男人和抱着婴儿的妇人。 这些人都听得很认真。 《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的主角, 是一个东北农民, 他是从农民的视角去看待莫斯科的种种的。 也因此, 这本小说很适合农民看。 现在,那些听这个年轻人讲故事的农民, 就听得津津有味。 “莫斯科的人的日子, 过得真好。”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过这样的日子就好了。” “这样的日子,也就在梦里想想, 地主老爷肯定不乐意把地分给我们。” 这时, 一个老头开口:“是啊, 不指望能过这样的日子,可以不打仗就好。” 那个读报纸的年轻人听到这话,暗暗叹气。 老百姓的要求真的很低,只求不打仗。 可惜, 现在他们国家四分五裂, 还有很多国家对他们虎视眈眈。 打仗, 恐怕是迟早的事情。 等念完书稿,说好明日再来,这个年轻人回了自己在上海县城的住处, 然后就开始奋笔疾书,抄写《梦游莫斯科》。 他觉得把这本书抄写一遍,能让自己静下心,好好体会书中的精髓。 等他将这个故事全部抄写下来,还能把报纸寄给自己的好友! 《新小说报》日销三万份,已经卖到外地,但《上海日报》只在上海销售,甚至,主要是在租界出售。 所以《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上海以外的人,并未看过。 此时,上海以外的人,倒是都在购买云景的第三部小说,也就是那部《一个士兵》。 北京的书店,又张贴出显眼的公告:“云景新书《一个士兵》到货!国内第一本以西方战争为背景的小说,一个士兵的成长和悲欢,敬请阅读!” 云景的第一部小说《无名诀》出现在上海,是去年除夕前。 当时就有许多爱看小说的人,被云景描绘的武侠世界所折服。 他们对云景的下一部武侠小说充满期待,不想数月后,再次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云景的小说,竟然以女子为主角。 这两部小说的背景截然不同,以至于有人怀疑,这两本书是不是真的为一人所写。 当然怀疑归怀疑,他们很清楚,此事做不得假。 这两本书的文风,是一样的。 今日,两个年轻学生一起前往书店,路上,就聊起云景的小说。 “自年初,大家都看了云景的小说起,很多人写文章时的遣词用句,便与以往大不相同,我也深受影响,写的文章是云景风的。” “我也一样,云景先生的文字,当真好读。” “除了文字,那标点也让人惊喜,这标点,早就该推广!” “是啊!” 以前,国文水平不够高的人,很多古籍都难以看懂,就是因为没有句读。 在古时,若没有老师教导,没有前人添了句读注释的书看,普通人是难以学成才的。 他们甚至觉得,白话一直推广不开,标点一直不出现,就是因为某些人,不希望这世间的人,都能读书认字。 当然,想那些有些遥远了。 这些人聊着聊着,其中一人突然开口:“你说,云景先生会不会已经有新书出版?” 另一人道:“应该没有,从《真假千金》出版到现在,也没过去多久。” “但当初,《无名诀》出版后没多久,《真假千金》便出了。” “也是……我们反正要去书店,可以顺道问一问。” 书店老板消息灵通,若云景当真有新书出来,他肯定知道。 听说,云景的书都是先刊登在报纸上的,一些在上海有亲朋故交的人,甚至能在云景的书没有出来前,先看到报纸,一睹为快。 只是他们没有这样的门路,也就没办法提前看到云景的小说。 两人来到书店,一眼就看到了门口挂着的,云景有新书出售的招牌,顿时大喜过望。 而等他们进了书店,就见书店老板正往货架上,摆放一本本的书籍。 那些书,正好是云景的新书《一个士兵》。 “云景先生的新书这么快就出来了?”其中一人问。 书店老板笑道:“是!云景先生笔耕不辍,第三本书早已在报纸上连载完成,现如今,出版书也已经送到我这里。两位,云景先生的这本书,与之前的《真假千金》一样,会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你们可以多买几本拿去送人。” 这两人闻言便有些心动,这时,却有另一人道:“一本书想要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何其艰难?你莫要胡说。” 众人转头去看,发现说话的是个瞧着约莫五六十岁的老人。 他们都不认识这个老人,却觉得这人的气度,很不一般。 这个老人也确实不简单,他不过二十多岁,就中了进士。 他在清政府为官多年,但后来,因为不满清政府而辞官。 他支持革新,在清末时很活跃,在民国初年,又挺身而出,为政府奔走做事。 但一年多以前,因□□一事,他遭了一些罪,并再次辞官。 那之后,他就发誓再不踏入官场,现如今,他在北京抄录并整理古籍。 皇宫之中,古籍非常之多,而这些年,因为管理混乱,时不时就有古籍从宫中流出,还有一些曾经的豪门大户,因种种原因落魄后,也开始出售古籍。 他便购入或借来古籍,请人抄录,整理成册后进行保存,还将其中一些古籍出版。 今日他来书店,是想看看自己整理的古籍,销售情况如何。 结果等他来了书店,发现显眼处都是小说,而他整理的古籍,第一眼甚至看不到。 这位老人很是不满,又听那书店老板张口就说一个他不曾听说过的人写的书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便没忍住开了口。 他与欧洲人打过交道,那些人只想向中国人传教,让中国人接受他们的思想,对中国的书和中国的思想,却是一点不在意的。 中国的书想在英国出售,何其艰难? 然而,老人话音刚落,书店老板就道:“老先生,我可不曾胡说,云景先生的上一本书的英文版,已经印刷出来,我还得了一本。” 他说着,就将一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拿出。 这套书是英文版的,但封面上,却也有几个中文字,老人瞧见,知道书店老板所言是真,不免愣住。 《真假千金》这名字,看着就不像是什么意义深刻的书,竟然能被翻译成英文? “这书的中文版,能否拿来给我看看?”老人问。 书店老板一脸遗憾:“老先生,这书的中文版在昨日售罄,我这边已经没有了,不过云景先生的新书刚到,你可以看看。” 老人闻言,拿了一本《一个士兵》来看。 他刚翻开,就无比惊讶。 这本书里,竟然有标点。 数月前,他的一个学生来找他,曾跟他提起推广标点一事,他以为要过上许久才能推广,不想现在的出版书,竟然已经用上标点。 而等他往下读……这本书,写的是欧洲战场! 这书还是用白话文写的,瞧着与众不同。 老人一时间,竟是看得入了神,对这本书能被翻译成英文一事,也再无疑虑。 许久之后,他才放下手上的书,问书店老板:“这云景是笔名吧?他的真名是什么?” 听到老人的话,两个来买书的云景的读者也好奇起来:“老板你可知道云景先生的身份?” “他的新书我看了一点,他是否去欧洲留过学?” 书店老板听闻此言,却忍不住笑起来:“云景先生的身份我确实知道,她不是知名文人,是上海县城的一个小姑娘。” 老人和两个年轻人闻言,都目瞪口呆。 不过惊讶归惊讶,云景的新书,他们都买了。 那老人买了书回家后,便看起来。 他曾经身居高位,对欧美有所了解。 按照那些去过的人的描述,欧美简直就是天堂。 但现如今,他手上的这本书,却让他意识到,在欧美也有许许多多的普通人。 因为战争,这些人甚至难以吃饱。 他这一年多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因为他失了信心,失了让中国战胜欧美日本,不被蚕食的信心。 左右他在世时,应该不会亡国,他也就对很多事情视而不见,当作不知道。 可现在,这本书又给了他信心。 书里一直阳光向上的尤斯塔斯,还带给他许多力量。 他突然想去上海看看。 第164章 《基层医生手册》 这个老人姓程, 名叫程蠡。 他年少时,看过一些闲书,但随着年纪渐长, 杂事缠身,就不爱看闲书了。 今天, 是他十年来,头一次看小说。 而他读这本书时, 只觉得每个句子,每个标点, 都值得推敲琢磨, 又觉得这书里, 处处有深意。 战争的残酷被刻画得淋漓尽致,鸦片的危害也写得一清二楚。 这实在是一本好书! 程蠡给了《一个士兵》这本书很高的评价, 其他人也一样。 京城的读者, 纷纷购买此书,购买之后, 又反复研读。 有人感叹这书的内容, 也有人喜爱这书的文字。 随着这本书的出售, 云景其实是女子的消息也在北京传开,只是很多读者都不相信,觉得这是流言。 《一个士兵》这本书,自然不止在北京出售。 全国各地, 都有这本书销售。 也因此, 各地都出现了对战争, 对西方世界,对鸦片,对劳工的思考。 广州一处奢华的西式大宅内。 一个年轻男子躺在榻上, 点了大烟,一边抽,一边看《一个士兵》这本书。 看着看着,他的表情变得凝重。 他年少时,因为好奇抽了大烟,然后就再也放不下。 以前,他并不把这当回事。 有人嗜酒如命,有人早起必须喝茶,也有人每天都要抽香烟。 他抽点大烟也不妨事,毕竟他不缺钱。 但此时此刻,看了书里的种种描述,他却怕了。 这鸦片,竟然会让人变成那般模样,还会损伤大脑,减少寿命? 他心中升起一股惶恐。 而这时,他父亲大步从外面进来。 “爹!”年轻人看到自己父亲,立刻叫了一声。 那中年男子看着自己吞云吐雾的儿子,表情复杂,突然开口询问:“跟汇源商行的生意,我们家只有亏钱,没有挣钱的,你为何要签合同?” 这中年男人子嗣不丰,早年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后,妻妾就再没有怀孕的。 也因此,他将这儿子当眼珠子疼,舍不得他受一点委屈。 数月前,他更是将手上的一部分生意交到儿子手上。 结果他儿子接手不过数月,就亏掉了一大笔钱。 他原先不觉得这有什么,年轻人上当受骗很正常,多练一练多学一学就行,但昨日,他得知自己儿子买了《一个士兵》来看,便也买了一本。 他只想着看了之后,可以与自己儿子聊聊天,却不想在里面看到了吗啡上瘾的士兵干出的种种混账事。 他原本,也觉得自己儿子抽大烟没什么关系,现在却心惊不已。 抽大烟会损伤大脑和身体! 年轻人听到自己父亲的问话,整个愣住。 他会签下那个合同,是因为大烟瘾犯了,急着去享受,而那些人缠着他不放,他就顺手签了。 他本来不想说,但想到自己刚看的《一个士兵》,却将之说了出来。 他还说起了一些别的事情。 比如他后院的两个姨太太,就是有人趁着他抽大烟抽得云里雾里之时,塞给他的。 有时候他抽大烟抽高兴了,还会给人送钱。 这个年轻人心中突然涌现出对自己父亲的愧疚,说了一件事之后,就继续开口,说起别的事情。 一桩桩一件件,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只知道全是大烟引起的。 中年人越听越难受,最终咬牙道:“把少爷关在他的院子里!少爷没把大烟戒掉之前,不许放他出来!” 立刻就有人将这个年轻人关到他自个儿的院子里去。 这年轻人并未反抗。 此刻他刚看完《一个士兵》,也想戒大烟。 中年人瞧见这一幕,想到了什么,又让人给儿子送一些小说进去,儿子喜欢的姨太太也送进去,当然身强力壮的家丁也要准备几个…… 他要确保自己儿子即便一个人在院子里待着,也不会无趣,也要确保有人能在自己儿子大烟瘾犯了的时候,控制住自己的儿子。 这大烟,他一定要让自己儿子戒掉! 这个中年人一心让儿子戒掉大烟,而全国各地,这么做的人很多。 《一个士兵》这本书后期,是写了戒大烟的办法的。 虽说戒了之后,可能会再染上,但试着戒一戒又何妨? 这大烟到底不是好东西! 许多地方,都有人因为《一个士兵》这本书,开始戒大烟。 而在上海,早就有人这么做了! 尤其是上海县城,桑学文戒掉大烟的事情,给了很多人鼓舞,很多家庭都将自家有大烟瘾的人关起来,逼着对方戒烟。 不过现在,上海的人关注的,已经不是《一个士兵》这本书了。 现如今上海最引人注目的书,是《梦游莫斯科》。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看的人更多,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刊登得太快,引发的争议太大,以至于一时间,好像所有人都在讨论这本书。 今日,桑家隔壁的女佣,就跟桑钱氏在讨论她从别处听来的,《梦游莫斯科》里的内容。 她们聊的,是基层医生。 “要是咱们这里,也有那么多基层医生就好了,最好还是书里写的女医生,之前我有个亲戚生孩子难产,她夫家找了个不靠谱的接生婆,就害得她一尸两命……”那个女佣唏嘘不已。 桑钱氏也感叹起来:“是啊!”女人因为生孩子得病的人很多,但寻常大夫都是男的,很多人不好意思请大夫看。 若是有女大夫,那该多好? 就算没有女大夫,多点医生也是好的。 桑钱氏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而当时若是有钱请医生,他们的情况肯定会好很多。 两人说起许多事情,还开始感叹生育的艰难。 多少女性,就死在生孩子上? 那本《梦游莫斯科》里,还写到了剖腹产,女人难产,可以动手术把孩子取出来。 若真的能这样,那可太好了。 桑景云站在旁边听了一会儿,也感叹不已。 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古代,女性因为生育而死亡的概率真的很大,普通人的死亡率也很高。 她觉得,后世独生子女政策能推行,很多人愿意只生一个孩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医疗条件好了。 这年代,孩子死亡率极高,只生一个孩子,是难以保证家族传承的。 现代女性可以接受最好的教育,可以从事各种工作,更是要感谢医疗的进步和大家族的瓦解。 在古代,即便女子可以为官,那些家族,也不会愿意倾尽全力去培养、支持一个女子。 因为她需要生育,在没办法避孕的时代,还可能反复怀孕。 她考上状元之后,若是一直怀孕生子,怎么当官? 若是她难产去世,家族对她的投资,更是会打水漂。 而她要是不生孩子,那么这个家族的未来跟她无关,她只是家族的工具人,她又怎么愿意? 桑景云上辈子去厦门旅游时,曾经了解过中国现代妇产科的奠基人。 那位女士将剖腹产引进中国,还建立了中国的第一所妇产医院,她接生了无数婴儿,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 而这位女士,出生在1901年,比现在的她还要小一岁。 之前桑景云跟馥郁堂的郑老板提过办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事情,当时,她就想培养一些女医生出来,现在,她的这个想法愈发强烈。 桑景云想办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时候,上海的那些医生,都在讨论《梦游莫斯科》里写到的基层医生的培养方法。 康安医院的冯胡林冯院长,最近这大半年,一直很忙。 去年,他在《双面魔君》里看到血吸虫相关描写之后,就和其他医生一起,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还夜以继日,化验上海周边百姓的粪便,控制住疫情的蔓延。 而他忙这件事忙到一半,突然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到了青霉素。 冯胡林经过实验,发现青霉菌确实可以杀死细菌,但要如何提纯,要如何将之制作成药物,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为了能出成果,冯胡林写了很多信,到处求助。 不久前,一直在北京研究细菌的魏奉文带着他和他老师的研究成果来到上海,加入了冯胡林的研究所。 但他们依然没有找到提纯青霉素的方法。 幸好,冯胡林接到从欧洲千里迢迢送来的信件,几个之前一直在欧洲学医,研究微生物的人,已经准备回国。 冯胡林相信,那些人在看到他的实验室对青霉菌的种种研究之后,一定会愿意加入他的实验室! 到时候,他们说不定能提纯出青霉素。 若是青霉素能量产,那么这个世界上,将有无数人得到活命的机会! 说不定,他们国家还能借此得到一些好处。 照理说,冯胡林忙成这样,已经没空关注别的事情。 然而这时,闲暇时喜欢看小说的魏奉文,看到了《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的作者,在里面写到了一些跟医生有关的内容。 魏奉文看完后,跟冯胡林聊了聊,然后冯胡林就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想带着上海的诸多医生,编写一部《基层医生手册》。 若真的写出这么一本书来,肯定能帮助到无数人。 第165章 《梦游莫斯科》登完 上海的医生之间并不团结, 中医和西医矛盾颇多。 但此时此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想编撰《基层医生手册》。 西医们聚在一起, 商量此事。 “虽说很多中医都是庸医,但也有些药草是有用的, 现如今我们缺少药物,若要编撰这么一本医书, 少不得加入一些中医内容。” “《梦游莫斯科》里,也写到基层医生会用一些植物来帮人治病。” “是啊, 诸如咳嗽, 枇杷叶熬水确实有效!” “我们想要编撰此书, 必须找一些中医合作。” …… 他们觉得中医迟早被淘汰,但也不得不承认, 现阶段西医能使用的药物太过稀少, 还太过昂贵。 普通百姓需要中医。 另一边,那些中医也在讨论此事。 “西医虽过于激进, 但也有些理念是对的。” “对外伤的治疗, 他们尤其擅长。” “我看过那些西医出的报纸, 里面讲到的‘消毒’之类,颇有道理!” “我们或许可以合作,编写这么一部《基层医生手册》。” …… 双方都有心合作,同时, 对东兴的《梦游莫斯科》一书, 也愈发敬佩。 “这东兴目光之长远, 远胜常人!” “之前我还当云景是一位高官,现在想想,她写的只是新颖些的小说, 这东兴却不同,他眼界开阔,非常人能比。” “东兴极有可能身居高位!” “即便他不是身居高位,他也必然经历过许多事情。” …… 在众人的议论里,《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在十天内全部刊登完成。 这书前面,写的是分田地,写的是如何让百姓获得温饱。 而这书的后面,写的是科技,写的是工业。 莫斯科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他们长大后,就开始研究各种东西。 火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将巨大的俄国的各个地方串联起来。 按照书里所写的速度来算,北京到上海,也只需数个小时。 除了火车,还有飞机。每个大城市都有机场,人们放假时,便可乘坐飞机出去玩。 工人们在流水线上工作,不停地生产各种物资,工业品的价格越来越便宜,普通工人的年收入,都能买得起一辆汽车。 当物资变得充足,计划经济不复存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主角附身的工人一开始还在为拥有一辆自行车而高兴,后来却已经开上汽车。 十天,不过短短十天,《上海日报》的读者,就看到了一个大国的崛起,看到了他们向往的未来。 与此同时,高汉林也被政府的人找上门。 只是高汉林有背景,所以政府这边倒也并未对他如何,只是不许他再刊登东兴的小说和文章,说是他若再犯,就封了《上海日报》。 高汉林爽快地答应了。 不能再刊登东兴的文章和小说,可以刊登兴东的文章和小说。 封了《上海日报》,他再办个《海上日报》就行。 左右他没犯罪,不能将他送入牢房。 还有就是,《梦游莫斯科》这书已经登完,他也就放了心。 一些印刷作坊将之印刷成书之类……那跟他无关。 高汉林全身而退。 黄培成听闻此事,很是生气。 他家不过是富农,一点背景也无。 所以他一路走来,时常被人敲竹杠,早几年,《新小说报》刊登的东西稍有问题,就面临罚款。 早年高汉林说他的报纸上的小说写的都是青楼不雅之事,就是人借机跟他要钱。 后来云景的小说受到许多人的喜爱,他借此认识了一些大人物,报社的境况才变好。 高汉林着实让人嫉妒! 若是当真如《梦游莫斯科》里写的一般,人人平等就好了! 另一边,桑景云得知高汉林无事,却松了一口气。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正常。 此时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局势没有那么紧张。 之前她就曾看到,有人在报纸上刊登宣传苏维埃的文章,并没有引起关注。 《梦游莫斯科》被盯上,还是因为这些天,讨论这本书的人实在太多。 但在十月革命尚未成功的现在,这本书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就只是一部幻想小说。 所以,那些权贵在这个时候,还不会用激烈的手段封禁此书。 至于再往后……她又不是不能换笔名! 云景这个笔名,跟她是绑定的,她需要“云景”带来的稿费和名声。 但东兴这个笔名不一样。 她用这个笔名写文章并不能给她带来收入,也不能给她带来名声,换了就换了。 下次她要写《梦游莫斯科》这样的小说,重新起个名字就好。 说起来,她还真的有想写的。 不过她想休息几天再动笔。 今天,是桑景雄要去一所中学参加入学考试的日子。 现如今很多中学,需要学生自己去考,当然也有一些小学的学生,可以顺理成章升入对口的中学。 桑景雄之前就读的普通小学,是没有这样的待遇的,因此他需要去参加考试。 因为誊抄《梦游莫斯科》一事,桑景云跟桑景雄的关系有所改善。 桑学文要做家务,桑钱氏年纪又大了,桑景云就亲自送桑景雄来考试,顺便和谭峥泓约会。 考试分两场,一场语文,一场数学,上午九点到十一点考语文,下午一点到三点考数学。 桑景云将桑景雄送到学校,给了两角钱让桑景雄自己在附近买午饭吃,就与谭峥泓一起离开。 他们会先去逛逛,再跟馥郁堂的老板一起吃个午饭,商量建职业技术学校一事。 桑景雄选的中学位于租界,就是张庄茂就读的那一所。 办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一心搞教育的,因此,在这里就读的学生,每学期学费只需十六元。 乡下小学收费低正常,毕竟那里的小学老师工资同样很低,而且老师教学生时,并不如何上心。 但中学收费如此之低,基本就是在亏本办学校。 桑景云还听说,这所学校里一些非常优秀的学生,可以减免学费。 因为学费很低的缘故,这所学校并不好考。 又因为这所学校的管理很严格,那些非常有钱的人,不会在这所学校就读。 桑景云觉得这所学校,很适合桑景雄。 离开学校,叫了两辆黄包车,两人来到租界繁华的商业街。 桑景云刚到这里,就闻到了炸鸡的香味,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家刚开业的“曹可欣炸鸡店”。 这年头的油很贵,这种铺子的油肯定会一直用一直用,很不健康。 但现在铺子刚开,买点吃也无妨。 桑景云拉着谭峥泓排队,等着购买炸鸡,然后就听到周围人在议论:“你们看过《梦游莫斯科》吗?” “没看过,怎么了?” “听说这小说不让登了!我想找来看看。” “不让登了?那我也想法子借来看看。” …… 聊天的是两个年轻男子,一看就是读过书的,桑景云听到他们的话,有些好笑。 人就是这样的,听说有书被禁了,高低要找来看看。 而这两人聊完《梦游莫斯科》,又开始聊《穿成包身工》。 “《穿成包身工》写得真好,里面的赚钱法子,都是真的有用的!” “是啊,这炸鸡的味道,当真吸引人。” “曹可欣想赚够钱以后去开工厂,也不知道她会开什么工厂。” “我以前觉得,女子都该温柔贤惠,现在却有些喜爱曹可欣金月季这样的女子了。” “也不知道云景先生,是怎么样的人。” “若能见云景先生一面就好了!” …… 谭峥泓听到他们的话,喜滋滋地看了一眼桑景云。 这些人只能憧憬桑景云,他就不一样了,他能跟桑景云一起逛街约会! 第166章 一拍即合 这家“曹可欣炸鸡店”出售的, 不止炸鸡,还有炸年糕和炸豆干。 炸鸡价格贵,炸年糕和炸豆干却比较便宜, 很多人在买炸鸡的同时,会买一点炸年糕, 这样就能吃饱了。 炸年糕用的是宁波年糕,这种年糕是用粳米做的, 跟桑家过年时吃的用糯米做的嘉兴年糕不太一样。 桑景云要了两个炸鸡腿两串炸年糕,和谭峥泓分着吃, 顺便逛了逛附近的店铺。 她刚收到一大笔版税, 就给自己买了些东西, 又给家里人买了一些。 等她买够,时间也差不多了, 就和谭峥泓一起, 去了馥郁堂郑老板定好的酒楼。 他们到的时候,郑老板已经在了, 见到两人, 就笑着打招呼。 三人先简单聊了聊, 桑景云也从郑老板那里得知,馥郁堂货物,现在依旧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 聊过之后,郑老板说起了办职业技术学校的事情。 “云景先生, 我之前去打听了买地盖学校的价格和流程, 依我之见, 最好能跟人合办,尤其是你说的,要办一个教授女子医术的学校, 那最好能找医学界的人士当校长……” 郑老板说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桑景云深以为然。 办学校没那么简单,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学校办成后,更是需要有人管理。 她和郑老板都没有经验,也就需要找人合作。 谭峥泓这时开口:“桑小姐,我认识康安医院的冯胡林冯院长,我们可以问问他,请他推荐合适的人。” 去年《双面魔君》连载期间,谭峥泓在一个宴会上认识了冯院长。 他跟冯院长聊得不错,但后续没有什么接触,现在敢这么说,是因为他爹跟冯院长关系不错。 冯院长想要研究血吸虫,但设备不够,就拜托他爹从国外购买了一批设备,一来二去,他们就越来越熟了。 “好。”桑景云应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三人吃完离开包厢的时候,谭峥泓竟然看到了冯胡林。 “冯院长!”谭峥泓一脸惊喜。 冯胡林瞧见谭峥泓,也笑起来:“小谭,好久不见!” 冯胡林的医院,原本是有一些研究设备的,但不多,不足以支撑他们研究血吸虫和青霉素。 因此,冯胡林走谭大盛的关系,从国外购买了很多设备。 而他今天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他约了几个跟他一样的西医,商量编写《基层医生手册》的事情,顺便讨论《梦游莫斯科》这本书。 他们的家境都很富裕,对《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写到的未来兴趣不大,但书里那些跟医学相关的内容,他们很感兴趣。 这本书写到第十年的时候,就出现了可以杀死细菌的药物。 人们动手术之后,再不用担心会因为感染而生病。 书里很多以前是绝症的病,到三十年后都能治愈,人均寿命甚至达到了八十多岁。 人均寿命八十岁!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 现在中国的人均寿命只有四十岁,而且很多年幼去世的孩子,都不曾算在内。 他们这些养尊处优的人还好,去农村走走就会发现,那些四十多岁的人都已经没有牙齿,非常苍老,死了都被认为是寿终正寝。 那些长寿的,都是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的。 冯胡林自从看了这本书,就心潮澎湃,一心想要发展国内的医术,培养更多的人才出来。 也因此,他对谭峥泓非常热情,谭家有钱,他不管是做研究还是从国外挖人都需要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求上谭家。 谭峥泓这时,却是直奔主题:“冯院长,能见到你太好了,我正好有事找你。” “有何事?”冯胡林问。 谭峥泓道:“冯院长,我们想办一所教授女子简单医术和接生之法的女子职业技术学校,希望你能指点一下!” 冯胡林眼睛一亮:“你想办教授女子医术的女子学校?好主意!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谈一谈?” 冯胡林他们之前聊过,想要编写《基层医生手册》。 但这本书,说白了是基层医生的教材,他们将之编写出来以后,若是没有人照着这书学,那这书就白编了。 为此,冯胡林想要办一个学校,教授此书。 但办学校没那么容易,首先,钱就是个大问题。 他原本是不缺钱的,但他现在手上有两个项目! 为了研究血吸虫和青霉素,他的存款已经耗光,医院未来的盈利也要搭进去。 现在有别人要办学校,他求之不得。 至于谭峥泓要办的是女子学校……这点他并不在意。 《梦游莫斯科》里,培养的赤脚医生,就有很多是女性,因为女医生还能帮忙接生,起到的作用更大。 冯院长定的包厢比较大,他直接招呼谭峥泓三人进去,又让酒楼撤下碗碟,上了茶水点心,然后一起聊天。 “小谭,你是看了《梦游莫斯科》,才有这么个念头的吧?”冯胡林问谭峥泓。 谭峥泓笑道:“其实要建学校的不是我。” 他说完,就看向桑景云。 桑景云朝着冯胡林笑了笑,大方开口:“冯院长你好,我叫桑景云。是这样的,我现在有了一些钱,就想捐钱盖一所学校,教授女子技术,好让女子能养活自己。原本我倒也没想教医术,但这些天看了《梦游莫斯科》,便希望这所学校,可以教女子医术和接生,培养一些女医生出来,现如今,女子看病着实不易。” 之前,桑景云曾在《上海日报》上看到那么一个故事。 有个女子在洋人的医院,找洋人医生做了一台阑尾切除手术。 术后她恢复得不错,但归家后,她丈夫对她的身体被男人看了一事极为不满,竟然给她写了休书。 幸好这女子娘家给力,不然她说不定会被逼到活不下去。 冯胡林也深知这一点,不过此刻,他的关注点并不在这上面。 他惊讶地看着桑景云:“你是云景先生?” 云景的真实名字,在上海,已经不是秘密! 桑景云笑着点头:“对,我笔名是云景。” 原来是云景要办学校!冯胡林不再跟谭峥泓说话,而是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桑景云身上,跟桑景云热烈讨论起来。 桑景云说她对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种种设想,而包括冯胡林在内的医生,则说他们想要编写《基层医生手册》的事情。 双方越聊越觉得投缘,对建学校一事,也愈发坚定。 最后,他们还决定,这学校不培养其他技术,专门教导女子医术。 第167章 英国 桑景云对办学校、编写教材之类, 是没有经验的。 但相比于其他人,她更了解农民,了解上海附近的普通老百姓的情况。 她上辈子生活在农村, 这辈子刚穿来时,也身处乡下, 她家对面还是棚户区。 因此,她对办学校一事, 能提出一些意见。 桑景云希望自己建造的学校,招收的得是农村姑娘, 帮助的, 也得是普通百姓。 所以学校的住宿条件和伙食不能太好, 也不能收学费。 有钱人是不缺医生的,缺医少药的一直是普通老百姓。 和冯院长他们聊了许久, 桑景云和谭峥泓才告辞离开, 准备去接桑景雄。 路上,桑景云向谭峥泓了解了一下冯胡林。 谭峥泓毫不隐瞒, 将自己了解到的事情说了, 比如冯胡林带着一些人, 一直在研究血吸虫,又比如冯胡林找他父亲,购买了一批可以用来研究微生物的设备。 谭峥泓还道:“冯院长似乎在研究细菌,他购买了很多相关的研究器材。” 桑景云微微一愣, 又问了一些问题, 比如冯胡林购买器材的时间之类。 等问完, 桑景云就确定,冯胡林除了研究血吸虫以外,应该还在研究青霉素。 她知道现在她们国家什么都缺, 想要制作出青霉素很困难。 但她相信她们国家的研究人员。 在原本的历史上,即便条件恶劣,他们国家的研究人员也攻克了种种难关,研究出许多被外国封锁的技术。 说话间,他们来到了桑景雄参加考试的学校门口。 考试还没有结束,但已经有提前交卷的人陆陆续续出来,他们等了一会儿之后,就看到了桑景雄。 桑景云问:“考得怎么样?” 桑景雄眼里有压不住的得意:“有点难,但我出来的时候听到了别人的聊天,他们考得应该比我差!” 桑景云对此并不意外。 跟现代可以轻而易举从网上购买到学习资料不同,这个时代的书店里,习题册之类的学习资料非常少。 毕竟穷人买不起,至于有钱人,他们不缺。 桑景雄的竞争对手大多家境一般,能得到的学习资料有限。 桑景雄呢?一开始桑景英跟同学要了一些资料给他,后来谭峥泓也找了一些资料给他。 桑景雄还一心想过好日子,也就学得很认真。 桑景云道:“你一直很努力,我觉得你肯定能考上。” 桑景雄听到桑景云这话,惊喜极了。 他以前在家,是谁都不服的,桑学文他看不上,桑景英他觉得对方也就是比他早生了两年,至于其他人,都是女流之辈。 但现如今情况不同。 桑景云取得的成就太大了,还是所有人都认可的成就。 桑景云在他心里,是权威。 桑景云能猜到桑景雄的想法,其实一些做母亲的管不住青春期的儿子,就因为青春期的儿子并不把她当回事。 她看向桑景雄,开始跟他讲教育资源不公平的事情。 现代时,教育资源都是不公平的,有钱人可以读好学校请好老师,高考甚至不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更不要说这个时代。 桑景雄听得很认真。 桑景云让他誊抄东兴的稿件的时候,也会跟他讲一些普通老百姓被压迫的事情,而他一个青春期的中二少年,还挺容易接受这些思想。 毕竟现在的他,是个实打实的穷人。 即便以前,桑家作为商人,也没少被压迫。 “若非这几年报纸发展起来,我能依靠写小说赚钱,我们一家,现在怕是连吃饱都难,一个运气不好,还会成为孤儿。” 桑景雄想到孤儿院那些孤儿一开始的模样,悚然而惊。 成绩要过几天才能出,桑景雄去了一趟已经认识路,就说到时候自己去看成绩,不用别人接送。 桑景云答应下来。 第二天,桑景云又出了门,去看牡丹拍电影。 牡丹挑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花钱租了一间房子进行拍摄,桑景云去的时候,作为主演的牡丹和江来正在反复练习对戏,确保等下可以一条过。 他们还在对戏过程中,修改了许多细节。 桑景云也是这时候才发现,他们没有专门为这部片子写的剧本,看了桑景英写的故事之后,直接就开始演。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影视剧的剧本。 因为心理描写没办法拍出来的缘故,剧本里基本没有心理描写,主要是语言和行动。 而现在,因为拍的是默片,他们连语言都没有。 好像确实不需要专门的剧本,倒是演员的天赋非常重要。 桑景云一直觉得江来很会说话,现在看他拍电影,才发现他的肢体动作也很感染人。 “桑小姐,我演得怎么样?”江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夸奖他:“你演得很好!” “云景先生,我呢?”牡丹也走过来,笑着问桑景云。 桑景云同样给予肯定,然后这两人就围在桑景云身边,一会儿给桑景云拿吃的,一会儿让桑景云指点他们。 桑景云:“……”她怎么有种,这两人在争宠的感觉? 正这么想着,谭峥泓来了,然后硬是挤到她身边,把那两人给挤走了。 随着谭峥泓的到来,“群演”也到了,这些人里,还有桑景云以前见过的。 就是那些个在牡丹向云景表白之后,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闹事的纨绔。 这几人一进来,就看到了谭峥泓:“你怎么也来了?” “你也来演电影?” “这电影我们投了钱,你要演电影的话,得讨好我们!” …… 这几人围着谭峥泓,用有些欠揍的语气说话,其中一人还对桑景云献殷勤:“这位小姐,你想不想在电影里演个重要角色?我可以帮忙!” 桑景云笑了笑:“不用了,我不打算拍电影。” “这也太可惜了,小姐你这么漂亮,就应该拍电影让所有人都看到你才对!”这人从表情到动作,无不证明了一件事,他想勾搭桑景云。 牡丹瞧见火冒三丈:“周少你在干嘛?” 听到牡丹的话,这人连忙道:“没干嘛没干嘛,牡丹你别生气,在我心里,谁也越不过你去……” 牡丹瞪了这人一眼,把人带去讲戏。 谭峥泓见状道:“桑小姐,我跟你说,这人不是个好东西,他才十五六岁,就去花街柳巷了,家里还已经有了两个姨太太,他爹给他差事,他也总是办砸……”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样子,就知道谭峥泓吃醋了,忍不住笑起来。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这种人的。 不过也称不上讨厌。 谭峥泓跟她讲过这几人的情况,这几人吃喝嫖赌都沾,但违法犯罪的事情,是没干过的。 这时,周少又回来了,听到谭峥泓的话,他怒视谭峥泓:“你竟然在背地里说我坏话!不要脸!” 谭峥泓闻言道:“那我当面说。” 周少对谭峥泓有意见,就又对桑景云道:“这位小姐,你喜不喜欢看《真假千金》?我认识云景,我们还会把这部电影拍成电影,你要是想演金月季?我可以帮你。” 他觉得桑景云肯定受不住这个诱惑。 现在那些年轻女子,都对云景非常崇拜。 他其实也很佩服云景,得知牡丹认识云景之后,还想过要见云景,只是牡丹没同意。 他也没强求,其实不见云景也挺好。 云景是个每天都能写几千字的狠人。 每天写几千字啊!这不得从早写到晚?他觉得云景这么一天下来,肯定没时间做别的事情了,大概率不修边幅。 这样的女人,没必要去见。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你好,我叫桑景云,笔名云景。” 周少表情僵住,飞快地跑到牡丹身边。 不过过了一会儿,他就厚着脸皮回来了,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你写的《真假千金》真的很好看……” 周少跟桑景云说起《真假千金》的时候,英国的一家出版社,正将一套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送往书店。 这些书,在几天前,就已经被送到报社。 报社的编辑将之看了一遍,进行审核,确定没问题之后,就送往书店出售。 “虽然我不太喜欢这部小说,但那些女人会喜欢。” “政府的人也会喜欢,他们现在就希望女人能走出家庭,去工厂工作。” “是的,毕竟男人都快死光了!” 几个年纪不小的男编辑不满地抱怨着战争。 而一个年轻的女编辑,却专注地看手上的《真假千金》。 她是一年前加入这个出版社的。 出版社以前不招女员工,但现在男人都去了战场,若是还不招女员工,出版社就要开不下去了。 现在就连印刷工,都由女子担任。 而这本小说,她一看到就喜欢。 正如小说里所写,这个世界对女人很不公平,总有条条框框来束缚她们。 比如说,她们不能穿裤子。 巴黎就有女性不准在公众场合穿裤子的法令,虽然几年前做了修订,但也只允许女性在骑自行车或者骑马时可以穿裤子,若是违反,就要被监禁。 英国的情况也差不多,之前有女性穿裤子,被惩罚去做劳工。 但穿裤子真的比穿裙子方便了太多,还节省布料,凭什么她们不能穿裤子? 还有其他许多规定,也对女性很不友好。 比如她们跟男人干一样的工作,工作量相同,但薪水却比男人要少。 第168章 劳工 对欧洲的普通工人来说, 书的价格并不便宜。 但如今物价飞涨,物资匮,很多东西想买都买不到…… 手上的钱远没有以前值钱, 书的价格,也就不至于让人难以接受。 年轻女工买了一整套的《真假千金》, 她把书放在篮子里,往家里走去。 路上, 她遇到了一些熟人。 那些人瞧见她篮子里放了东西,都凑过来看一眼, 想知道她买到了什么, 看到她篮子里装着的是几本书, 又一脸失落地离开。 他们叹着气,聊最近的战争局势, 也聊在哪里可以买到肉和面包。 年轻女工回到家, 拿出一口锅煮上土豆,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别的食物可以煮。 她也叹了一口气, 拿出那本书开始读。 这本书翻开后, 最前面是一个“序”。 这是一个叫“诺伯特”的英国人写的, 简单介绍了一下中国。 她看完恍然,原来这个故事发生在那个生产瓷器、丝绸和茶叶的国家。 而书里的主角的父亲,就是做丝绸生意的。 了解了相关信息后,她对这本书愈发感兴趣。 翻开书, 她开始读正文。 因为宣传语写到了“东方贵族”, 这个年轻女工将金老板当成贵族看。 对她来说, 故事的开篇,就是贵族的女儿被调换。 就……很刺激! 这个情节牢牢抓住了她的视线,她迫不及待地往下读。 一个她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方世界, 就这么展现在她面前。 她跟着金月季的视角,来了一场奇妙的东方旅程。 金家有很多规定,很多佣人,而金月季的行为,跟金家格格不入。 她觉得换成她,也会这样。 而金月季的诸多想法,也引起了她的共鸣,时不时的,她还会生出“原来如此”的感觉。 此外,金月季一心想要学习的想法,感染了她。 她一直觉得学习非常枯燥,因此在学校里上了几年学,学会认字之后,就不再去学校。 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点后悔。 不过金月季也说了,任何时候去学习都不晚。 而且他们学习的,也不一定就得是书本上的知识,还可以是别的知识。 书里的金月季学的,就是制作丝绸的方法。 这个晚上,年轻的女工没有跟家人聊天,也没有睡觉,她一直在读这本书。 早上,阳光从天空洒落。 浓烈的阳光被城市里的浓雾遮挡,没办法照耀在普通人身上,但还是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光明。 年轻的女工看着亮起来的世界,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一个夜晚,就这么过去了? 那么长的一篇小说,她就这么看完了? 沉默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她该去工作了! 她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总觉得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毁掉了她的人生。 但在看完这部小说之后,她的想法却变了。 能养活自己真的很好! 她会好好工作,她还想学点东西。 当她有了目标,人生便也不再无聊。 购买了《真假千金》来看的,不止这个年轻女工。 很多去书店买书的人,都听说了这本来自东方的爱情小说。 那些知道中国的人,得知这书来自中国,都很感兴趣,想要看一看。 那些不知道中国的人,因为这是一本来自其他国家的书,也想看一看。 毕竟,按照大众朴素的观念,若不是数一数二的好书,是不可能被翻译成其他国家的语言,在外国出售的。 也是这个时候,谭家的管事找到了洪永祥。 谭大盛自己当过劳工,他对劳工很同情,因此安排了谭家的船给远在欧洲的中国劳工送去一些物资。 这些物资若是交给英国人,让他们帮忙送去战场,即便指明了是给中国劳工的,怕也没多少东西能落到劳工手上。 所以谭大盛让这个管事,直接将物资送到洪永祥这些志愿者手上。 东西不多,主要是药材,还有猪油、糖和一些豆类。 糖在战争年代,是战略物资,毕竟受伤的人需要补充糖分和盐分。 至于为什么没有带盐,现在英国的食盐非常便宜,不需要千里迢迢送过来。 洪永祥的位置很好打听,要过去也不难。 按照合约,中国劳工是不用上前线的,只需要做后勤工作。 虽然有一部分劳工因为种种原因,上了战场,但跟洪永祥一起来欧洲的劳工并没有上战场。 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他们过得比别的劳工更好,起到的作用还更大。 有洪永祥等人的管理,他们纪律严明,干活速度快,受到了合作的英国军队的一致好评。 今日,洪永祥正在分配物资,突然听说有中国商人来找他 他连忙出去,就看到了谭家的管事。 “洪先生!”管事笑着叫了一声。 洪永祥不认识这个管事。 但这个管事身后,有好几车物资! 他看这个管事的眼神,跟看亲人一样亲,然后激动地上前,抱住了那个管事:“兄弟,好兄弟!” 他们带来的物资已经用得差不多,现在什么都缺! 有中国人给他们送物资,还能鼓舞那些身处异国他乡的劳工,让劳工们知道,他们的国家并未放弃他们,一直是他们的后盾。 这些劳工以前过得不怎么样,只要对他们稍稍好一点,他们就愿意为之卖命。 这天晚上,劳工们吃上了用猪油炒的菜。 “这地方的菜,没有咱们那儿的菜好吃。” “这里的猪肉也有一股味儿,不好吃。” “肉的话,只要有的吃就行,我不挑。” …… 他们一般分不到肉,现在就连洋人士兵,都要隔上许久才能吃一回肉。 不过洋人吃肉的时候,他们能分到一些内脏,今天的炒菜里,就放了一些他们腌制保存起来的内脏。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聊起祖国的时候,很多人都落下泪来。 洪永祥很想知道家人的情况,但管事是从南洋过来的,对上海的情况不太了解。 他只能跟管事聊国内的大事。 聊着聊着,管事突然提到,说他这次来欧洲,带来了一部被翻译成英文的中国小说。 洪永祥听到这话一愣,然后问:“你带来的小说,莫不是《真假千金》?” 管事闻言道:“你怎么知道?” 洪永祥笑起来:“我出国的时候,谭峥泓已经开始翻译这部小说,没想到这么快就翻译好出版了。” 管事有些惊喜:“洪先生认识我家小少爷?也是,你是从上海过来的,肯定认识。” 这个管事在洪永祥提到谭峥泓以后,对洪永祥热情许多,开始询问洪永祥谭峥泓的情况。 洪永祥跟谭峥泓不算很熟,但打过交道,他也就将谭峥泓盖孤儿院的事情说了。 “我家少爷,一直都是个心善的人。”管事念叨起来,说了些谭峥泓以前的事情。 有那么一段时间,谭大盛一心往上爬,是有些急功近利的,对那些在他的农场里帮他干活的马来亚本地劳工的态度,也不太好。 后来是谭峥泓觉得那些人太可怜了,为那些人说情,谭大盛才改了做法。 逢年过节,谭峥泓还会给他们这些管事送东西,所以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小少爷。 双方越聊越高兴,管事还拍着胸脯表示,等回去,他就买一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并一套中文版的《真假千金》,给洪永祥寄过来。 他们这次出海,带了两套中文版的《真假千金》,都是谭峥泓以前送的。 一套他已经卖掉,剩下的一套还在船上。 他们这趟过来,在海上走了五十天,因实在太过无聊,他把这本书誊抄了一遍。 所以即便两本书都没了,回去的路上他依然有书看。 洪永祥再三感谢。 他离开上海时,《真假千金》还未出版,所以他手上没有《真假千金》的书。 现在管事送他一本,他就能给劳工们读这本书了。 有一本英文版的《真假千金》,他还能借此学英文,并教劳工们英文。 不要求劳工们学得多好,只求他们在空闲时间,有点事情做。 而且学会了英文或者法文,他们回国后,能多一个谋生技能。 管事第二天就走了,而好好吃了一顿的劳工们,干活的时候更加卖力。 那些知道管事要送云景先生的新书过来的人,更是翘首以待。 这世上的人,总是对第一次印象深刻。 比如人生看的第一部小说,很多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这些劳工,以前是从未看过小说的,最多听别人讲了点《西游记》《水浒传》什么的。 他们接触的第一部小说,是《无名诀》。 这部小说陪伴着他们来到异国他乡,已经融入他们的骨血,云景在他们心里的地位,也是不一般的。 他们迫切地想看云景先生的新书。 上海。 桑景云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说,已经在英国出售。 此刻,她正在写《穿成包身工》。 其实《新小说报》上的很多小说,是作者全部写完后,再放到报纸上连载的,还有一些,是作者已经出了书,《新小说报》跟作者商量过以后,再在报纸上连载一回的。 又有一些,是只有两三千字的短篇,一次一篇全部连载完。 像她一样每天都写的作者也有,但不多,有些写着写着,还会在报纸上断更。 他们觉得每天写那么多字,太累了。 第169章 细菌 桑景云想写新书, 但她还没有想好新书要写什么。 她的想法挺多的,但动笔写新小说,需要一个“冲动”, 而她暂时没有这个冲动。 她也不着急,毕竟这会儿, 《梦游莫斯科》的威力还在持续发酵中。 这几天桑景云去外面,时常听人念叨莫斯科, 一些老百姓不知道书里写的是幻想出来的内容,还当莫斯科真的那么好。 桑景云的新书还没写, 桑景雄考中学的成绩, 倒是先出来了。 桑景雄去了一趟学校, 带回来自己的成绩:“我考上了!全校第十二名!” 桑景云等人,都给予了夸奖。 桑景雄也很得意, 还道:“我今天瞧见了洪旭, 他也参加了这所学校的考试,跟我一样考上了, 不过考得没我好。” 参加考试的人很多, 大家还都在不一样的教室考试, 之前桑景雄也就没有遇到洪旭,但这次看成绩是在一处的,考上的人还被老师留下填写资料,两人便遇上了。 为了庆祝桑景雄考上中学, 桑学文又下厨做了一回炸鸡。 桑景云没敢多吃。 这段时间她时常和谭峥泓一起出去吃好吃的, 不知不觉长胖了一些, 衣服都有点紧了。 减肥不至于,但往后需要控制下饮食。 吃炸鸡的时候,桑景雄又说起洪旭, 说洪旭也看过《梦游莫斯科》,还很喜欢这本书。 “在上海,应该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桑景云道。 现在只是在上海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往后,在别的地方,应该也有很多人会喜欢这本书。 桑景云觉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本书一定会传遍全国。 《上海日报》在刊登《梦游莫斯科》期间,每天都印刷八千份。 有人有意识地收集刊登了《梦游莫斯科》的报纸,也有很多普通人,无意识地将之集齐。 洪掌柜就是无意识将之集齐的人之一。 因为洪永祥的缘故,他一直订购《上海日报》。 《上海日报》的普通报纸,他看完就另作他用了,比如在客人上门购买簿册的时候,用报纸给人打包。 但因为《梦游莫斯科》是一部小说,他也就将之收集起来。 他还把报纸给了洪旭和洪玥看。 这部小说,他们对一开始“均贫富”的内容,是不太喜欢的,毕竟真要均贫富,他们会吃亏。 但后面的内容,他们很喜欢。 比如后面有一部分内容,专门写“电影”,里面写到,在二十年后的莫斯科,家家户户都有电视机,可以在家看各种电影。 报纸上的新闻,也由电视机播放。 电话机更是早就有了,还有洗衣机、洗碗机、做饭机…… 真要那样,生活该多么方便! 洪玥和洪旭,对这样的生活很向往。 就连洪掌柜都觉得,那些新式文人很有想法,擅长异想天开。 均贫富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情,后面写到的那些神奇的东西,他更是一点不信。 不过他很乐意看这部小说。 而今日,洪掌柜去购买《上海日报》,就听报摊摊主问他:“洪掌柜,你每日都购买《上海日报》,手上可有集齐的《梦游莫斯科》?” 洪掌柜道:“有,怎么了?” 报摊摊主道:“你若是有,就可以赚上一笔,现在全套《梦游莫斯科》,可以卖四元。”其实可以卖五元,不过他要拿一元做抽成。 很多人在看过《梦游莫斯科》之后,打算给远在外地的亲朋好友寄一份。 但他们手上只有一份报纸,而若是自己抄…… 一天下来,哪怕不干别的事情,也只能抄一万字,十万字需要埋头苦抄整整十天。 那些收入少的,或许会选择一个人慢慢抄,但那些不缺钱的,就不乐意把时间花在上面了。 他们或是花四元请人抄一份,或是花五元,直接收购一份报纸。 其实大家更倾向于买报纸,有些人为了买到一整套完整的报纸,甚至愿意花七元八元。 毕竟这是原版。 洪掌柜听到报摊摊主的话,有些心动。 毕竟这个故事他和他的孙子孙女都已经看过,拿来换点钱挺好。 但他想了想,又拒绝了。 这个故事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儿子。 之前曾有人联系他,说是可以帮他给他儿子捎东西。 他儿子应该会喜欢这本书,不如把这本书给他儿子捎过去。 洪掌柜惦记着洪永祥的时候,洪永祥等来了谭家管事给他寄的两套《真假千金》。 他喜出望外,拿着那套英文版的书,就去找其他志愿者,以及周围的劳工,把云景的小说在英国出版的事情告知大家。 这些劳工们自从来到欧洲,就感受到国内外巨大的差距。 他们心中,不可避免地生出强烈自卑。 但现在,看到他们崇拜的云景先生的书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他们心中生出自豪来! 他们国家,也是有出色的人的! “云景先生真厉害!” “云景先生太给中国人长脸了!” “洪先生,你给我们讲讲这个故事吧!” 洪永祥笑着答应下来,开始给这些人读《真假千金》。 这个故事在上海刊登时,曾被很多人骂,那些人都觉得这个故事写得不好,觉得金月季的想法是错误的。 但这些劳工不这么想。 他们觉得金月季说得对。 “对啊,让女人裹小脚,真不是什么好事,裹了小脚的女人,就只能干点家里的活儿,遇到危险还逃不掉。” “金月季的爹都没养过她,凭什么让她乖乖听话?” “这个金月季真不错。” …… 这些劳工都来自底层,而在底层,其实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来束缚女性。 女人给别人看到了自己的脚或者胳膊就要嫁给对方,女人落水被人救起来就要嫁给对方,这在农村,都是不存在的。 比如上海周边农村,夏天天气炎热,又哪能要求女性穿得严严实实? 一到夏天,多得是女性光脚到处走,到水田里插秧,更是不可能穿鞋,裤腿也卷得老高。 这时候家家户户房子都小,家里人人却多,浴室也是没有的。 因此,插秧割稻干了一天出了一身的汗以后,女人也会直接下河洗澡,最多就是穿着衣服洗,回家再换干净的衣服。 此外,清朝时,有钱有权的人是能纳妾的,民国的人也能娶姨太太,再加上这时候重男轻女以及家里穷,一些人家不愿意养大女婴…… 底层男人,千百年来一直处在娶不到媳妇的情况下。 他们只要有媳妇就行,连寡妇都有人抢着娶,风尘女子从良,也都能成家。 比如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十几万从事风俗业的女子,大部分都参加相亲嫁了人。 这些来欧洲的劳工都是日子过不下去,才来异国他乡讨生活的,自然觉得金月季的做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洪永祥听到他们的话,心情挺好的。 他们不排斥这本书就好,他用这本书教他们中文和英文,会简单许多。 洪永祥又一次忙起来,而桑景云则又一次见到了冯胡林。 正好冯胡林让谭大盛帮忙购买的一些设备到了上海,谭峥泓就约了桑景云,一起给冯胡林送设备。 这是桑景云第一次来到冯胡林开的医院。 后世的医院都很大,但这时候的医院挺小的,冯胡林的医院瞧着就是一栋普通民房,后世一些大点的诊所,都有这个规模。 医院里医生护士的数量,还有床位的数量也不多,不过收费非常贵。 不过这年头,也就只有有钱人会找西医看病。 找中医看诊,诊费只需一角两角,但找西医,一元两元都算便宜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西医使用的设备较为昂贵。 冯胡林收到那些设备,非常感激:“小谭,多谢!有了这些设备,我的研究一定能顺利进行!” 桑景云这时问:“冯院长,你是在研究细菌吗?” “对,我在研究细菌。”冯胡林开口。 青霉素的事情,他守口如瓶,除了几个他觉得值得相信的研究员,其他人一无所知。 不过他在研究细菌的事情,他并未隐瞒。 “我们确实应该好好研究一下细菌。”桑景云开口,说起细菌,她就想到了细菌战。 细菌战又叫“生物战”。 桑景云上辈子去东北时,曾参观细菌战陈列馆,那些受害者的照片,让她觉得毛骨悚然。 这时,冯胡林突然道:“是啊,我们必须研究细菌,你们是不知道,去年,日本陆军军医学校在细菌教学中,教授了如何进行‘家畜战’,也就是利用各种有害的细菌和病毒作为武器,制作人工瘟疫,毒害其他国家的人、牲畜,乃至农作物。我们如果不研究细菌,到时若有人向我们国家投放瘟疫,我们国家一定会死很多人!” 冯胡林之前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这段时间他到处找跟细菌相关的资料,才有一个他认识的人,跟他说起这件事。 他听完,心中无比愤恨。 日本研究这个做什么?是不是想对他们动手? 桑景云听完,也被惊了惊。 她上辈子参观过博物馆之后,就已经知道,日本关于细菌战的研究,在侵略战争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但她已经不记得具体时间。 原来这么早? 日本国小地狭,人口少资源少,偏偏胃口很大,从很早开始,就想吞并中国。 第170章 《全球瘟疫》 桑景云上辈子, 曾经了解过细菌战,可惜的是,她的大脑不是电脑, 不能记住自己看过的全部内容。 可就算她没有记住全部,也觉得那只部队里的所有人, 都该被千刀万剐。 当时的人体实验格外残酷,有大量中国人被抓去当作实验体, 他们在感染鼠疫、霍乱、伤寒等疾病后,被活体解剖, 内脏制成标本。 那些人还做了很多别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比如将活人烤干, 最后发现干尸的体重只有原本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二, 并由此得出人体的含水量。 比如把母子一起关进实验室并加热地面,想看母亲把孩子踩在脚下, 只是一直到最后一刻, 母亲依旧紧紧抱着孩子护着孩子,最后一起被烤死。 又比如进行器官移植实验, 随意移植他人器官, 给孕妇注射各种病毒并把她们的胎儿制作成标本, 放活人的血收集病毒…… 以上是实验室的情况,做了各种实验后,他们还到处投放细菌和病毒。 他们会让汉奸装作小摊贩之类,往各个村落的水井里投毒。 他们也会放生跳蚤、老鼠等, 以此传播病毒。 在浙江、湖南等地, 日本还安排飞机, 撒下带有细菌和病毒的粮食、碎布、棉花、包了跳蚤的纸包等。 中国古代,老百姓一直很穷。 就像《阿q正传》里,阿q的破毡帽都能拿去抵押换钱, 而普通老百姓,一件棉袄能传三代。 一些穷人,甚至会在春夏典当棉袄换钱,到了冬天再想办法去把棉袄赎回来。 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太艰难了,一块碎布他们都当宝贝,这些被日军扔下的粮食布片,自然被他们捡回去。 然后,他们就感染了各种疫病,还传染给家里人、周围人。 桑景云可以想象,他们在感染疫病,挣扎求生的时候,有多么绝望和痛苦。 桑景云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冯胡林注意到她的表情,问:“云景先生,怎么了?” 桑景云道:“没什么,我就是有点被吓到了,用瘟疫来作战,实在可恶。” “是啊。”冯胡林叹气。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问了冯胡林一些跟细菌战有关的问题。 冯胡林道:“我这段时间到处打听跟细菌沾边的消息,得知现在的德国,就在研究细菌,想用细菌做武器来对付敌人,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功。” 瘟疫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真的太可怕了。 中国很大,每年都有瘟疫发生,欧洲曾因为黑死病,也就是鼠疫死去无数人,日本也常常出现瘟疫。 结果,人类刚刚对细菌和病毒有所了解,竟然就想着用它作为武器来害人。 真的是又疯狂,又可怕。 轻视细菌和病毒,是会给人类带来灾难的! 哪怕是百年后,艾滋病毒依旧没办法消灭,新冠也曾席卷全球。 桑景云想过之后,决定写一个变异鼠疫感染全人类,人类全部死亡的故事。 故事就从一个小国想要使用细菌作为武器,来称霸全球,掠夺全球资源开始。 整个故事是架空的,又架得没那么空。 它讲述的,是东胜神洲上,有许多国家,其中唐国最大,别的国家比较小。 但世事变迁,到故事发生时,唐国已经衰落。 唐国附近的一个叫霓国的小国却发展迅速。 霓国仗着自己科技发达,拥有新式武器,就进攻唐国。 但霓国人太少,没办法彻底占领唐国,他们考虑过后,打算使用细菌战。 鼠疫曾经肆虐整个东胜神洲,让东胜神洲的人死去三分之一不止,霓国决定将之研究透彻,投放到唐国,让唐国人死光。 他们国家一个叫石四的人,拥有反社会人格,希望毁灭全人类。 于是他鼓动国家上层,在唐国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利用唐国人进行各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研究过程中,他们国家的研究员不慎感染鼠疫,同样被他解剖…… 他的实验室充斥着各种病毒和细菌,终于,变异的鼠疫在其中诞生,这种鼠疫传染性极强,死亡率百分百。 一旦感染,再无生还可能。 而且不止人类和老鼠会感染,其他各种动物,也都会感染。 实验室死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终于意识到不对劲,某些研究员在看到同事纷纷死亡后,出于害怕逃出研究所,将变异鼠疫带去各地。 不,其实在那之前,变异鼠疫就已经被带出研究所了。 一个研究员养的猫在感染后跑了出去,在研究所觅食的麻雀飞往远处,来研究所视察的霓国将军也已经感染…… 研究所地下的水里,也充斥着变异细菌,正往四周扩散。 感染这种细菌的人,会有短则数天,长则半个月的潜伏期,而且在潜伏期,就能传染他人。 变异鼠疫开始疯狂传播。 症状就跟普通鼠疫一样,只是感染了变异鼠疫的人和动物,百分百会死。 霓国建立这个研究所,是想杀光唐国人,可实际上,他们国家的人,也死得一干二净。 石四当然也死了,不过他死前很开心,很满足。 全世界都会为他陪葬! 桑景云上辈子,曾经写过反社会人格的反派,也看过相关的小说和电影。 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将石四这个人物的人设慢慢完善。 完善好人设之后,就该考虑剧情了。 这部小说的剧情不难写,主要是后世相关的电影,非常多。 桑景云上辈子小时候,就看过欧美拍摄的,非洲病毒飞快传播,以至于死了很多人的电影,后来的丧尸片,其实本质也差不多。 至于这样团灭的小说会不会没人看…… 人们喜欢看爽文,但也喜欢找刺激。 在后世,恐怖片一直有人看,那些含有丧尸、鬼、僵尸、异形、污染物之类的恐怖元素的作品,也有很多人喜欢。 这部小说的剧情,其实放后世很俗套,但在这个时代,绝对称得上新颖,不愁没读者。 就是这部小说,最好能翻译成英语和日语,分别在欧美和日本出版。 总之,越多人看到这部小说,越好。 此外,这部小说她打算用新笔名写,写了之后,投稿给《上海日报》。 这部小说涉及的内容有些多,虽然是架空,但安全起见,还是别跟自己扯上关系比较好。 而且,她打算把自己在后世了解到的,日本731部队干的泯灭人性的实验,和自己知道的浅薄的跟细菌病毒有关的知识写进书里。 她写《一个士兵》,用到的知识都可以在顾教授那里查到,而且她主要写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和吗啡的危害。 她一个年轻女人写这些,不至于引起怀疑。 但这本书不一样。 她如果写惨无人道的实验和她不该知道的细菌病毒相关的知识,肯定会惹人怀疑。 桑景云甚至不想让谭峥泓知道,到时,可以只让帮她誊抄的桑景雄知道。 桑景雄年纪小好糊弄,她跟桑景雄说这是她从冯院长那里听来的,日本人干的事情就行。 想好了就写! 这本书的主角,自然是石四。 这是个天生的坏种。 普通人都有同理心,会同情遭遇不幸的人,一些感情丰富的人,还会感同身受地落泪。 但石四不会,他看到别人痛苦,甚至是自己的父母痛苦,心中都毫无波澜,只是他会伪装,伪装成一个正常人。 他还情感淡漠,对身边人只有利用,没有真正的感情。 他甚至觉得,伤害他人是正常的,只要自己想做,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 石四是个霓国人,已经读到医学博士。 故事的开篇,就是他故意制造了一场意外,让自己那个身为外科医生的“好友”再也没办法给人动手术。 他的好友无比痛苦,而他模仿周围人的表情安慰对方,并欣赏这场由自己制造的杰作。 他的好友出事,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好处,但他就是这么干了! 然后,有人来找他,说是他提出的,重启细菌战相关研究的申请被批准了。 桑景云写这个人的时候,怎么可怕怎么写。 石四是个变态,他没有心理创伤,他犯罪没有理由,他就是天生的坏,从内到外散发着恶意。 这一切不怎么好写。 也因此,桑景云写得有点慢,写完还会反复修改,确保自己将石四写得足够坏。 重看自己写的内容的时候,桑景云甚至有种恨不得当场砍死石四的冲动。 她这人,其实是有些淡漠的。 大约是自幼与父母分离,寄人篱下,爷爷奶奶对她也不怎么样的缘故,她对周围人有很强的戒备心,很难跟人建立亲密关系。 但她看到那些生活困苦的百姓,会同情他们,会想要帮助他们,她也做不出伤害别人的事情。 她是个普通人,而石四是个畜生。 桑景云写完开头后,将稿件收好,这才去洗漱,准备睡觉。 而这个时候,很多上海以外的人,已经收到亲朋好友寄来的《梦游莫斯科》。 他们收到的,多是叠得整整齐齐的报纸。 很多人刚打开信封时,还以为收到的是云景的新小说,毕竟他们的好友曾经给他们寄过。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篇小说的作者是东兴。 有些人知道东兴,他们的朋友给他们寄过东兴写的文章,但也有很多人,压根不知道东兴是谁。 不过,小说的作者从来都不是关键,小说的内容,才是他们该在意的东西。 第171章 电风扇 桑景雄很乐意帮自己姐姐誊抄稿件。 一来可以挣钱, 二来么,这很有成就感。 比如《梦游莫斯科》这本书,这虽然不是他写的, 但却是他誊抄的,他在誊抄过程中, 还帮自己姐姐改了一些错别字。 因此,对桑景雄来说, 这本书是不一样的。 看到这本书受欢迎,他心中无比雀跃, 还不止一次向桑景云打听, 想知道桑景云什么时候开始写新书。 现在, 桑景云终于开始写了! 接过稿件,桑景雄注意到, 他姐这次写的稿子修改特别多。 是不是开头比较难写? 在他姐开始写小说之后, 他也想过要写,但写小说实在太难, 他刚写了个开头就卡住写不下去。 他姐这个文, 也肯定是在开头就卡住了。 发现自己姐姐也不是全能的, 桑景雄莫名有些高兴,然后认真读起来。 越是读,桑景雄的眉头皱得越紧,等他读完, 就对桑景云道:“姐, 这个石四也太坏了吧?” 桑景雄喜欢看小说, 但一直以来,他喜欢的都是强大自信的主角,说白了就是少年漫的那种主角。 像《无名诀》的主角, 他就非常喜欢。 石四妥妥的就是个大反派,他自然不喜欢。 桑景云道:“石四就是个恶棍。” 桑景雄不解:“姐,他那么坏,你为什么要写他?还写了这么多字。” 这开篇一万字,写的都是石四。 桑景雄看得毛骨悚然,要是他身边有这么一个人,他怕是要吃不下睡不着。 桑景云大概是刚写完石四,突然觉得桑景雄人挺好的。 虽然桑景雄喜欢把好吃的扒拉到自己碗里,但他连偷家里的钱这样的事情都没有干过。 桑景云开口:“景雄,你知道吗?日本一直对我们国家虎视眈眈,想要吞并我们国家。” “我知道,姐,这部小说里的霓国指的就是日本吧?他们真不是东西,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桑景雄一脸气愤。 他姐平日里,会给他们讲一些世界局势,日本占了山东,还想要侵略他们国家这事儿,他姐提过不止一次。 也因为这样,桑景雄很讨厌日本。 桑景云道:“日本想要侵略我们国家,但他们国家的人太少了,消耗不起,所以他们就想使用细菌战来对付我们。” 桑景雄听桑景云这么说,想到了小说里的情节,倒抽一口冷气。 桑景云又道:“我前些日子,不是去见了冯胡林冯院长吗?冯院长组建了一个实验室研究细菌,为了多得到一些资料,他到处打听跟细菌有关的消息,然后就打听到了日本方面的一些事情。据说,日本想要动用鼠疫来对付我们。” 桑景雄闻言,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那些日本人,都不是好东西!这是瘟疫啊!他们竟然想要用瘟疫来对付我们!” 桑景雄虽然年纪还小,但瘟疫有多么可怕,他是知道的。 他这人非常惜命,在得知血吸虫病的传播方式之后,他就坚决不碰外面小溪里的水,没烧开的水,他也坚决不喝。 他不想感染血吸虫。 只是,血吸虫好预防,鼠疫却不好预防。 这种病,传播方式很多。 老鼠这东西,桑景雄觉得自己可以避开,但跳蚤就很难了! 他们家的人很注重卫生,身上不长跳蚤,但他去上学,学校里的学生,保不齐就有长跳蚤的。 而他没办法保证那跳蚤不跑到自己身上。 更不要说鼠疫还有别的传播方式,据说就连飞沫,都能传播鼠疫。 要是上海发生瘟疫,那自己要怎么办?桑景雄光是想想,就觉得恐怖。 桑景云这时又道:“我写这部小说,就是为了把日本人的野心和狠辣暴露出来。景雄,若是被日本人知道这本书是我写的,他们说不定会来暗杀我,所以不能让别人知道这部小说是我写的,连家里人,连谭峥泓都不能告诉。你一定要保密,知道吗?” 桑景雄认真点头,心中满是激动。 他一直觉得,自己姐姐对自己哥哥和自己妹妹更好,现在看来不是。 他姐那么信任他! 桑景云又道:“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将之说出去!唉,日本人丧心病狂,你要是说了,说不定我们全家都要完蛋。” 桑景云这也是在“提点”桑景雄,不过桑景雄并没有听出来。 他心中满是对日本的仇恨,认真誊抄起来,还帮桑景云找出几个错字。 桑景云虽然把常用繁体字练得差不多,但还是时不时会写错。 时间已经进入公历七月, 桑景雄要一个月后才开学,现在的他还不用准备入学考试,也就有大把空闲。 这天晚上,他誊抄了一些,第二天又抄了一整天,终于将一万字的稿件全部抄完。 第三天早上,他敲响桑景云的房门,叫桑景云下楼吃早饭顺便将抄好的稿件递给桑景云:“姐,我抄完了!” “你速度真快!”桑景云夸奖起来,同时将许诺的辛苦费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心满意足地将银角子放进口袋,打算等开学了再用。 他跟人聊过,知道很多中学生会相约出去玩。 他是想出去玩的,那就不能没有钱。 桑景云将稿件放好,跟桑景雄一起下楼。 也是巧了,她刚下楼,就看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的手上,还抱着一把电风扇。 最近,天气特别炎热。 桑景云总出汗,晚上还热得睡不着,也就非常想念现代的空调,可惜这时候,是没有空调的。 但她没想到,这时候有电风扇! 桑景云惊喜万分。 谭峥泓看到桑景云就笑起来:“桑小姐,你家没有电风扇,我就带了两把过来,这把落地的电风扇,你可以放在房间里用,另一把电风扇是装在房顶上的,可以装在你家餐桌上方。” 他说话间,桑景云看到他的保镖跟着进门,手上拎着一把适合装在天花板上的电风扇。 这天气,吃饭时有电风扇用,真的是绝顶享受! 就是电费要增加,不过这会儿,桑景云已经不在乎电费了。 她如今的收入,比一些开工厂的人都高。 吃过饭,桑景云带着谭峥泓回房间,顺便跟谭峥泓聊了聊建学校的进度。 建女子学校的事情,是谭峥泓和郑老板在跟进。 郑老板出资三万元用于买地买设备,而谭峥泓带着他手底下的建筑队,免费盖教学楼和宿舍。 而冯院长会联系上海的西医和中医,共同编撰《基层医生手册》。 谭峥泓道:“桑小姐,地已经买好,等明儿个,我手底下建筑队的人,就可以开始盖房子。” 谭峥泓的建筑队已经扩大许多,毕竟在这个时代,招工很容易。 “太好了!你们效率真高!”桑景云很高兴。 谭峥泓忍不住笑了笑,又道:“桑小姐,等这所女子学校盖好,我娘想去当老师,可以吗?” 乔平安现在在陆盈和桑景丽就读的女子学校教英文。 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但总觉得缺点什么。 得知桑景云和自己儿子要建一所教授贫困女子医术的学校之后,她就意识到了,自己缺的是什么。 她缺成就感。 陆盈她们就读的女子学校,在里面读书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这些人,其实不缺她这个老师。 但桑景云他们盖的女子学校的学生,她们缺老师。 “当然可以,只是我要建的学校,不会教英文。”桑景云道。 谭峥泓笑起来:“我娘说她到时候可以教国文,虽然我娘的国文不太好,但教导没有基础的人,应该是可以的。” 那确实可以! 桑景云听陆盈说起过乔平安。 乔平安教书的时候特别认真,她是一个好老师。 桑景云答应下来,谭峥泓笑道:“桑小姐你放心,我娘一定会好好教,她已经去旁听国文老师授课,并做笔记了!” 看得出来,乔平安是真心想做点什么。 桑景云觉得,到时除了让乔平安当老师,还可以让乔平安管学校的账务。 让别人管账她不太放心,但乔平安的话,肯定不会贪污学校的经费。 她应该也看不上那点经费。 当然在那之前,需要让她了解一下上海的物价,知道普通老百姓是怎么过日子的。 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希望乔平安能帮忙管账的事情,谭峥泓立刻道:“好主意!不过我娘不了解物价,不一定能管好……这样吧,我先让她去孤儿院和砖瓦厂看看账本,熟悉一下。” 乔平安去当英文老师,是带了一个英国来的家庭教师当助教的。 她随时可以把自己的工作交给那位家庭教师去做,校长应该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到时,她就能抽开身,为去新学校工作做准备了! “好。”桑景云一口答应,还提到:“孤儿院那些大点的女孩儿,若是脑子聪明,等学校建好了,可以让她们去学医,她们有集体生活的经验,还学了一些文化知识,可以成为助教,帮老师管理学生。”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又跟桑景云聊了一些别的,比如他之前盖的房子已经全部出租,往后就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了。 也因此,即便这次他免费帮忙盖学校,也不用跟谭大盛要钱。 桑景云听谭峥泓侃侃而谈,意识到在过去的大半年里,谭峥泓成长了很多。 现如今谭峥泓手上有砖瓦厂和建筑队,已经称得上事业有成。 桑景云正这么想着,就听谭峥泓一脸失落地开口:“桑小姐,我再过几天就要去上学,不能像之前一样,日日来找你。” 第172章 电影 桑景雄见过生活凄惨的人, 但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石四这样穷凶极恶的人。 以前看到棚户区, 看到孤儿院的人过得惨,桑景雄并无太大感觉。 在最初时, 他甚至觉得那些人过得不好,是因为他们或者他们的父母不努力。 最近这一年, 耳濡目染之下,他知道棚户区的人过得惨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 而是因为这个世界, 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可即便如此, 他也不像谭峥泓一样,整天想着要帮助那些穷人。 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太多了, 他帮不过来。 桑景雄不会为那些穷人落泪, 但他姐在《全球瘟疫》里写的那些受害者不一样。 这些人的凄惨,是石四等人造成的! 石四他们的手段太残忍了! 还有, 这样的事情, 他也可能遭遇! 据他所知, 这几年,住在上海的日本人越来越多。 若是哪天日本真的进攻他们国家,他会不会被抓走做实验? 他会不会感染被日本人故意扩散开的瘟疫? 若只是穷,他有信心可以靠着自己慢慢把日子过好。 他或许没办法像他姐一样, 赚那么多钱, 但他识字, 长得也不差,想找个工作不难。 他姐小说里写到的馥郁堂,之前就在招人。 可他要是被日本人抓了, 那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桑景云能猜到桑景雄的想法,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这本书她写了没多久,只写了个开头。 石四已经建立了实验室,而日本军队在汉奸的帮助下抓捕中国人,供石四做研究。 然后,石四毫不犹豫地给这些人注射了鼠疫病菌。 这些人很惨,在身患疫病后痛苦万分,身体腐烂,还被逼着做各种实验,并在死后被解剖。 只看了这么一点,桑景雄就生气了,而后面的剧情,其实更加可怕。 接下来,她会写活体解剖,会写各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前面写到的几个汉奸也会再次出场。 他们想靠着帮日本人做事,来换取钱财和权力,但后来,他们也成为实验品,上了手术台。 因为对日本人来说,他们这些汉奸,和其他中国人没有区别。 桑景云已经决定好,要给这几个汉奸,每个人都设计一个“有意思”的死法。 接下来,她还要写汉奸的家人来找他们,然后全家老小被一窝端,全都成了实验品。 抓来的实验品都是从小吃不饱穿不暖,身体状况一般的普通人,个顶个的瘦,但那些汉奸不同。 这些汉奸家境优渥,家里人一个个的,都珠圆玉润,更适合当实验品。 而且汉奸已经死了,日本方面还不想让人这件事,不如就一网打尽。 这些汉奸的家人,也可以给他们安排一些凄惨的死法。 桑景云想好要写的剧情,就对桑景雄道:“景雄,落后就要挨打,我们想要获得尊重,就必须强大起来。” 桑景云跟桑景雄说了不少事情,还分析了一下日本人的心态。 后世有一本书叫《菊与刀》,就是专门剖析日本人的国民性格的,她没看过这本书,但看过视频解说,也就能说个一二。 桑景雄听得很认真,听完,就开始誊抄《全球瘟疫》。 他希望这本书能快点出版。 桑景云认真写新书的时候,牡丹已经开始推广自己新拍的电影《大头菜流浪记》。 这部片子说是电影,跟后世的电影完全不同,它其实是由一个个搞笑短篇组成。 主角是四处流浪的孤儿大头菜,电影讲述的,是他经历的一桩桩令人发笑又有些倒霉的事情。 而牡丹在电影里,饰演一个贫穷但心地善良的风尘女子。 她过得很不好,遭遇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可即便昨天晚上挨了打,早上起来,她还是会朝着大头菜笑,分大头菜半个馒头。 而大头菜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也会帮助她,救她于水火。 论电影里的出场时间,牡丹是绝对比不上江来的,但她名气更大,所以对外宣传,说的都是牡丹参演的电影即将开始放映。 同时,牡丹之前和吕丽娘一起拍摄的《屠卫巷暗害云景先生》的短片,也在牡丹租下的一个电影放映室里,免费给民众播放。 近来天气炎热,但这并不能阻挡上海县城和上海周边的人,到租界游玩。 这日,就有一个住在上海县城的年轻人,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到租界玩。 这个年轻人自幼住在农村,家境很差,但他运气很好。 时间进入民国后,他家附近的祠堂,被改成了小学。 这所小学的老师的薪水由富户捐赠,所以学生在学校读书,无需教学费,只需自备课本纸笔。 他家总共只有一亩地,平日里靠帮人种地维持生计,连课本纸笔都买不起,但他就是想读书。 他在没有课本纸笔的情况下,厚着脸皮搬了个凳子去听课。 老师没有赶走他,他就这么学了下去。 因为他很聪明,学得非常好的缘故,时间一长,老师对他,就越来越看重,还安排他坐在有课本的人身边,共用课本。 某日,那个给老师发薪水的富户来学校视察,老师还郑重介绍了他。 那富户见他聪慧,对他很是喜爱,又得知他家境贫寒,就每月出资两元,资助他读书。 靠着这份资助,他读完中学,还找到了一份在政府部门当抄写员的工作。 他刚开始工作,工资尚未到手,但之前读书时,他靠着帮人同学誊抄笔记和资料赚了一些钱,富户给的钱也攒下了一些,手上有大约十元的存款。 如今工作已经定下,他有心庆祝一下,就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来租界玩,顺便感受一下租界的繁华。 他的弟弟妹妹自幼长在农村,别说租界了,上海县城都没有去过几次。 他们先坐了电车。 这种没人拉就能自己走的车,让他们惊叹连连,而等来到租界,他的弟妹更是不管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 “大哥,这里的房子好高!” “大哥,这里人好多!” “大哥,那是什么?” …… 几个孩子洗得干干净净,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手牵着手围在自己大哥身边。 突然,他们闻到了一股霸道的香味,走不动道了! 那年轻人看了看,看到了路边的“曹可欣炸鸡店”。 他是没钱买报纸的,但他的同学会买报纸,所以他看过云景的小说。 就连云景最近写的《穿成包身工》,他都看过。 只是最近这半个月,他一直忙着找工作的事情,也就没空去跟人借报纸了。 但跟炸鸡有关的内容,半个月前就已经在报纸上刊登! “那是云景先生的新小说里写到的炸鸡,据说很好吃,我去买点,我们一起尝尝。”年轻人对着自己的弟妹开口。 他二妹道:“大哥,那东西是不是很贵?我们还是别买了,浪费钱。” 年轻人笑道:“你们放心,不贵!” 说完,这个年轻人就去排队了。 炸鸡的价格确实不算贵,主要是一窝蜂开的炸鸡店太多,价格也就上不去。 这家店比较小,地理位置也一般,价格更是亲民。 不过这个年轻人,还是舍不得买炸鸡腿和炸鸡翅。 他买了两个炸鸡架,又买了炸年糕和炸豆干,跟弟弟妹妹分着吃。 炸年糕和炸豆干上面都刷了酱料,外面还脆脆的,约莫是跟鸡肉一起炸的缘故,还带着一股肉味儿,那是要多好吃,就有多好吃。 当然最好吃的,还是炸鸡架。 鸡架没什么肉,但上面裹了面粉! 那油汪汪的脆皮,香得人恨不得把舌头给吞下去。 他们吃完,只觉得更饿了。 这年轻人笑了笑,花钱买了几个饭团,给他们一人一个当午饭。 吃饱喝足,年轻人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继续逛,还道:“我带你们去看电影。” 带他的弟弟妹妹去吃西餐花钱太多,还不如买点肉回家和父母一起吃。 但他可以带他们去看电影。 在电影幕布的正面坐着看,价格比较贵,但在幕布背面站着看,价格要便宜一半。 这点开销,他是可以承担的。 最重要的是,他觉得电影很神奇,想让自己的弟弟妹妹看一看。 这年轻人的二妹再次开口:“哥,看电影很贵的吧?” “没事,不贵。”年轻人摸了摸自己二妹的脑袋。 他这个妹妹今年十四岁,跟他一样很聪明,学什么都快,还跟着他认了不少字。 但小学老师不许他二妹进祠堂念书,那个富商也不愿意资助一个女子。 在他们看来,他二妹一个十几岁农村女孩,在家学做家务,过几年找个婆家嫁出去,这才是正道。 他早先,也是这么想的。 这一年,看了云景先生的书,又得知云景先生是女子,他的想法才发生变化。 他的妹妹运气不好,生在了农家。 若是她生在有钱人家,肯定能去上学,说不定还能像云景先生一样,有所建树。 据说最近《新小说报》上的一些短篇,就是跟云景一样的女子所写。 若是他妹妹能读书就好了。 只是,虽然他受人资助,读到了中学毕业,但现在一个月的薪水也就只有八元,即便将来能涨一些,也涨不了多少。 他这点收入,攒钱让一个弟弟去读书是可以的,想供妹妹读书就很难了。 第173章 孙双霜 这个带着弟弟妹妹来租界玩的年轻人叫孙明智。 他早先叫孙大头, 读小学后被老师看重,老师才给他起了“明智”这个名字。 他妹妹的情况也差不多,小姑娘早先叫孙二妹, 后来他改名叫孙明智,孙二妹就也给自己起了个名字, 叫孙双霜。 按照他们爹妈的说法,孙双霜出生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里, 那天早上,他家门口的菜地里的青菜上, 结了厚厚的一层霜。 孙明智看广告的时候, 孙双霜也在看。 这广告上的字, 她并非每个都认识,但能读个大概。 “大哥, 这上面说, 云景先生捐钱盖了一所女子学校?”孙双霜问自己的哥哥。 她比她哥小两岁,从小就喜欢跟在她哥屁股后面, 不管做什么都喜欢学她哥。 她哥去读书, 她便也跟着去。 但她是个女孩子, 老师不让她进教室,她只能趴在窗口看。 靠着趴在窗口听课,以及她哥晚上找时间教她,她认了很多字。 但后来她家孩子越来越多, 她爹娘为了养活这一大帮孩子越来越忙整日不着家, 她哥又去读中学了, 不能给家里帮忙,带弟弟妹妹以及做家务的活儿,就全都落到她头上。 她再也没时间读书, 也一度放弃读书,直到她哥跟同学借了一本《真假千金》给她看。 这本书上的字,她并不是全都认识,但这并不影响她看懂。 她花了几天时间,将《真假千金》读了一遍,那之后,读书的想法,就又充斥在她的脑海里。 他们村子里,很多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已经定亲,等来了初潮就嫁人。 她们嫁人后,不见得就过得不好,比如她,因为她哥哥有出息,因为她认识几个字,来她家打听她的消息,想将她娶回去的人家,家境都比她家好。 她嫁人后,吃的穿的用的,肯定比家里好。 但她不想嫁人。 她想像她哥哥,像金月季一样,去读书,去找工作,去想办法养活自己。 因此,她非常关注跟女子学校有关的消息。 现在瞧见相关内容,自然上了心。 孙明智开口:“双霜,这上面有地址,我们去看看吧。” 孙双霜盯着地址看了一会儿,认真点头。 两人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 那两个最小的走了许多路,已经有些走不动,孙明智和孙双霜就一人背了一个,一边问路一边往前走。 盖学校的地方有点偏,他们走了一个半小时,才终于到达。 而他们刚到达,就看到一些工人正在忙活。 有挖地基的,还有从附近船上,一担担往这边挑砖块的。 因为天热,这些人都打着赤膊,穿着打布丁的破短裤。 在上海,有很多这样的工人,大部分工人脸上都满是愁苦,过一天算一天,对未来没个期盼。 但这些工人的脸上,却是充满希望,洋溢着笑容的。 孙明智瞧见这情况,忍不住愣了愣。 而这时,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喝下午茶了!” 那些正在忙碌的工人闻言,立刻停下手上的工作,过去喝下午茶。 一人一碗浓浓的红茶,外加一人一个咸菜豆渣饼,就是他们的下午茶了。 咸菜豆渣饼的味道并不好,还非常咸,但工人们吃得很满足。 夏天出汗多,他们就需要吃点咸的。 喝茶吃饼的时候,他们还讨论了一晚饭:“今儿个晚上,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咸鱼吃。” “肯定有,谭少一向大方。” “跟着谭少干活真不错!” “是啊,谭少对我们,可关心了。” …… 他们这些帮人盖房子的工人,一般都是按天算钱的,跟着谭少干活也不例外。 谭少给的工钱,还比别人给的少。 但在谭少这里工作,还是公认的好。 一来,是跟着别人干,不一定每天都有活儿,但在谭少这里,是每天都有活儿干的。 二来,则是谭少包吃,给的饭菜还很不错,肉虽然吃不上,但他们每顿都能吃到咸鱼。 而且,虽然谭少给的日工资不多,但他们把活干好了,谭少会给奖金,他们在谭少这里,挣得真不少。 一个月下来,他们至少能拿五六元,因为包吃的缘故,这钱还全都能攒下来。 而最近,他们干活劲头比往日更大,因为谭少告诉他们,等学校盖好,优先从他们这些工人的女儿里招学生。 他们已经知道这学校是干嘛的了,这是教女子医术的学校,女子学会之后,能在乡间当个女大夫。 当女大夫啊!多好! 他们的女儿要是成了女大夫,能挣到钱,他们当父母的也沾光。 乡里乡亲送的鸡蛋不会少,身体有点不舒服,还可以找女儿帮忙看病。 他们女儿这么有本事,嫁人也好嫁,甚至可以挑挑拣拣,找个顺眼的招赘,到时候他们女儿当大夫,女婿就跟着打下手干力气活儿。 总之,大夫在乡间,那绝对可以横着走。 这些工人,有些家里有女儿,但也有些还没有女儿,或者干脆没有成亲。 而现在,那些没女儿的,都想生个女儿出来。 真要有个当大夫的女儿,他们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这么想着,众人羡慕地看着那些个年纪比较大,家里有十多岁的女儿的工人。 吃过“下午茶”,这些工人就又去干活了。 乔平安见状,让雇来的妇人洗碗,然后给这些工人准备晚饭。 谭峥泓跟乔平安说了管账的事情之后,乔平安就去孤儿院那边看了账本,但她并没有在孤儿院那边待着。 得知已经开始盖房子,她直接来了工地这边,帮着工地管账。 这几日工人的伙食,都是她操办的,她还按照谭大盛的要求,尽量节约成本。 多节约一些钱,就能多帮助一个女生! 乔平安记下每样食物的价格,然后给工人们定菜单。 今天晚上确实有咸鱼,除了咸鱼,还有豇豆烧茄子。 那些做饭的妇人对乔平安道:“夫人你真心善!哪用得着做咸鱼和茄子?做个咸菜汤就够了。” 以前她们帮人做饭,主家往往只给一个咸菜汤下饭。 乔平安道:“干体力活的人,需要吃点荤腥。” 她给他们吃咸鱼,是因为干体力活的人需要盐分和荤腥。 至于给他们吃新鲜蔬菜,这是桑景云提议的,她说吃点新鲜蔬菜,身体会更好。 这些工人都是帮自己儿子做事的,乔平安也不动用儿子账户上的钱,而是自己每日拿出两元钱,购置大量新鲜蔬菜给工人们吃。 工人们不见得爱吃,但他们不会浪费食物,分到的菜,全都吃得干干净净。 正说着话,乔平安就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带着一群孩子来到她面前。 这些人里,就只有这个少年的穿着还算体面。 其他人的衣服虽然干净整洁,但一看就知道,是用旧衣服改的。 这少年是来做什么的? 乔平安有些好奇。 孙明智读了中学,有些见识,他一看到乔平安,就知道乔平安不是普通人。 他来这里,是想打听学校的消息,向眼前这个贵妇打听,肯定比向那些普通工人打听来得靠谱。 孙明智朝着乔平安笑了笑,说明来意。 乔平安的目光落在孙双霜身上。 孙双霜又黑又瘦,手上满是老茧和细微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个出身农家,在地里刨食的小姑娘。 不止孙双霜如此,孙明智的手也很粗,看着就知道是干惯了农活的。 这所学校想要招的学生,就是那些出身农家,上不起学的少女,眼前的女孩子,是符合要求的。 乔平安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又道:“现在学校还未建好,具体何时开始招生,我也不清楚,你们可以每个月抽空来看看,若是要招生,我们至少提前一个月发通知。” 孙明智立刻道谢,孙双霜的眼里更是闪烁着泪光。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未来会局限在农村,她会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若生不出男孩,还会被责怪。 但现在,有另一条路,等着她去走。 真好! 孙明智他们这日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孙家父母一看到这些孩子,就念叨起来,怪他们回来得太晚。 但当孙明智说了他们打听到的消息,这对父母便一点都不生气了。 女儿若是能当医生,给他们家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 将女儿嫁出去,最多拿十几二十元的彩礼,但女儿当上医生以后,一年赚的钱,都能有二十元! 他们自家人看病的事情,以后也不用再操心。 这可太好了! 孙家人开心不已,而另一边,乔平安等来的,并非只有孙家兄妹。 牡丹不遗余力地帮忙宣传,这让租界很多有钱人知道了云景要办女子学校的事情。 这年头,很多有钱人赚的都是黑心钱。 但他们赚钱后,会捐钱。 有些人是为了有个好名声,有些人则是为了攒功德。 他们怕自己坏事做多了,会遭报应。 不管这些人是怎么想的,乔平安陆陆续续,收到了不少捐款。 而这时,桑景云的《全球瘟疫》,已经将那些惨无人道的实验写出大半。 桑景雄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男生,都被吓傻了。 第174章 电影上映 桑景雄拿着桑景云这几天刚写的一万多字的稿件, 双手发颤,眼里含泪:“姐,那些日本人, 真的干了这样的事情?” “我也不清楚,但我听人说起过。要不是别人跟我说起, 我也想不出这些。”桑景云道。 桑景雄也觉得,肯定有人跟他姐说了什么, 不然他姐写不出这么可怕的剧情。 他姐看到个小乞丐都会心生同情,心特别软, 哪想得出这么可怕的刑罚? 对, 在桑景雄看来, 这书里写的并不是实验,而是刑罚。 他以前看杂书时, 曾看到古代的酷刑。 而他姐在书里写的实验, 堪比这些酷刑,甚至更为可怕。 酷刑这种事情, 是可以避免的, 他只要老实本分, 就不至于被抓走遭受酷刑。 但这些被抓走做实验的人,哪个不老实本分? 他们之中,甚至还有很多是妇女儿童。 那些人甚至将母子关一起做实验! 桑景雄不停地骂日本人,愤怒之余, 心里也生出一股恐惧。 这日, 桑景雄在桑景云这里誊抄稿件, 一直抄到九点,才回去睡觉。 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 又做了噩梦,半夜被惊醒。 桑景雄再不敢睡觉,他这会儿,总觉得会有日本人突然出现,把他抓走。 他不想被日本人抓走,那太可怕了! 黑漆漆的夜晚对桑景雄来说格外可怕。 他下意识想要喊娘,他小时候晚上做噩梦,只要喊娘,陆盈就会来陪他。 但现在他已经长大了。 桑景雄鼓起勇气,下床去找桑景英,爬到桑景英的床上睡。 桑景英半夜好好睡着,自己弟弟突然来了,来了就来了,大热天的,竟然还抱住他…… 被热醒的桑景英把弟弟踹到一边,然后给了弟弟一只手让弟弟握着,不许弟弟来抱自己。 这天太热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桑景英就问桑景雄:“你昨晚上怎么回事?快把我热死了!” 桑景雄想说自己看到的小说的内容,但想到桑景云让自己保密,就道:“哥,我看了一本写以前的酷刑的小说,被吓到了,哥,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还跟你睡?” 桑景英还能怎么办?只能答应。 桑景雄搞定了晚上睡觉的事情,又开始琢磨自己的未来。 日本想要打中国,这是肯定的。 说起来,现在北边的政府连工资都发不出来,都是跟日本借钱发,然后就把他们国家的很多资源抵押给日本…… 这么下去,日本肯定会被越养越肥。 等日本被养肥,就该来打他们了! 那他要怎么办? 肯定不能帮日本,他可不想对着日本人卑躬屈膝当下等人。 但他也不想去打仗,打仗太危险了。 桑景雄思来想去,一咬牙,决定将来要去搞研究,研究细菌。 等他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即便爆发瘟疫,也能保护好自己。 而且他这样的人才搞研究,肯定是在大后方搞,更安全。 桑景雄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先学医,然后再研究细菌。 这天去桑景云那里帮忙誊抄稿件的时候,桑景雄就说了自己的想法。 桑景云自然是大力支持的。 她之前一直担心桑景雄走弯路,现在桑景雄去搞研究,她就不用担心了。 桑景云每天认真写《全球瘟疫》的时候,谭峥泓已经去大学报到,开始学习法律。 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 他们国家的法律尚不完善,法制观念也很薄弱,所以他们学的,不止自己国家的法律,还有其他国家的法律。 他们需要努力为中国的法学事业添砖加瓦。 总之,他们要看的书,要学的内容非常多。 谭峥泓忙得晕头转向,虽然早上的时候,依旧会来桑家吃个早饭,跟桑景云说几句话,但白天的时间,基本耗在学校里。 这日早上,见过桑景云之后,他就匆匆赶到学校,去了图书馆。 现在还未开学,他们的老师没有时间给他们上课,所以只给他们布置了一些作业,然后就让他们自己去学校图书馆自学。 谭峥泓一到图书馆,就开始学习,并且努力做笔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他学着学着,就有他的同学来到他身边,与他一起学习,同时询问他一些问题。 他的英文很好,那些英文书除少数专业名词外都能看懂,他的同学就不一样了。 他们大部分人,都没办法阅读英文书籍,需要谭峥泓的帮助。 谭峥泓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笔记借给同学看,一行人学习了一上午,一直到中午,才离开图书馆。 刚走出图书馆,谭峥泓就看到了顾书潮。 “顾教授!”谭峥泓笑着跟顾书潮打招呼。 顾书潮瞧见谭峥泓,跟着笑起来:“小谭,最近学得怎么样?” 谭峥泓简单说了说自己最近的学习情况,就跟顾书潮告辞,结果一转眼,又看到了陆政安。 “小谭,好久不见。”陆政安主动打招呼。 这段时间陆政安囊中羞涩,过得很不好。 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敢去桑家,只能与妻儿一起,租了一栋老宅的一间下人房居住。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一家差点吃不上饭,他儿女读书的事情,更是全都被耽搁。 高桥千穗家中并不富裕,嫁给陆政安以后,家中也没有什么钱,习惯了过苦日子,倒是能接受,反倒是陆政安难以接受这一切。 在日本吃苦,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但回国之后还吃苦,他便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 但他又不敢去找桑家…… 谭峥泓点了点头,就不再理会陆政安,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去吃饭。 谭峥泓的同学惊讶地看着谭峥泓:“谭峥泓,你竟然认识教授,还认识不止一个教授,实在太厉害!” 谭峥泓道:“我也是机缘巧合才认识的。” 这时能读大学的人,其实都不简单,但谭峥泓依然被同学敬佩。 另一边,陆政安却被同事排斥。 好在这段时间,他认识了几个同事以外的朋友。 今天下午没有陆政安的课,陆政安就回了家,打算带家人去买些东西。 屠卫巷曾花钱雇佣了一个妇人照顾他们,但现在那人早已离开。 如今他们家的家务,都要他们自己负责。 家里的各种活儿,高桥千穗可以做得很好,但采购食材之类的工作,不懂中文的高桥千穗做不了,只能陆政安来。 陆心美和陆元辰这段时间一直被关在家里,他们的家还非常小,就只有一间朝北的,采光很差的小屋。 现在有机会出门,他们特别高兴。 陆政安见他们这样,心中升起些愧疚,正好瞧见前面有个放映厅打出了免费看电影的广告,就带着他们进去看。 高桥千穗和两个孩子听不懂中文,没看明白这电影讲的是什么,但陆政安一眼就看明白了。 看明白之后,陆政安急急忙忙带着家人离开。 结果他刚出门,就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 那是屠家的一个下人,之前屠卫巷砸他家,就带着这个人。 而现在,这人瞪了陆政安一眼,转身就跑。 陆政安:“……”他有预感,他又要倒霉了。 这个牡丹到底是怎么回事?屠卫巷的事情早就已经过去,她为什么还要将之翻出? 牡丹不知道陆政安的想法,她这会儿还挺高兴的。 因为她的电影的缘故,最近又有许多人骂屠卫巷。 同时,她的放映厅,也被很多人知晓。 这个放映厅免费放十天电影,今天是最后一天,等明日,就要开始放他们拍摄的《大头菜流浪记》。 这部电影很长,可以看一个小时,票价是一角,儿童半价,但没有位置坐。 这个价格不算便宜,但此时在上海,别的电影也都是这个价格。 牡丹深吸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明天,有没有人愿意花钱看这部电影。 这个晚上,牡丹又没休息好,早上起来的时候,脑袋隐隐作痛。 她一直有头痛的小毛病,西医看不出所以然,而中医说她是思虑过重,给她开了鹿茸、何首乌、干姜等,让她熬着喝。 起床洗漱好后,牡丹匆匆赶到放映厅。 这时,第一场电影即将开始放映,而电影院外面,排了很长的队伍。 牡丹瞧见这一幕,都愣住了:“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负责放电影的人便道:“牡丹小姐,这电影是你演的,本就有许多人愿意看,这电影的主角叫大头菜,更是让那些看过《大头菜的一生》这部短篇小说的人想要看一看……” 牡丹是花国状元,云景的知名度,更是不用说。 这部电影有她们两人的参与,电影票肯定不愁卖! 有座位的票早已卖完,现在很多人买不到票! 这么想着,这人又问:“牡丹小姐,这部电影要不要加场次?还可以多卖一些在白幔布后面看的半价票。” 牡丹考虑过后,都答应了。 外面排着那么长的队伍,要是不加场次不加座位,怕是有些人要等晚上,才能看到电影。 来看电影的人很多,这是好事儿,但牡丹心里,却也有着担忧。 她怕这些人看了她的电影以后,会不喜欢。 第175章 电影剧情 牡丹手上的资金并不多, 即便中途拉了几个富二代入伙,与她一道拍电影,但在拍完《大头菜流浪记》的第一部, 又租了一个房子当做放映厅以后,她手上的资金, 已经消耗地差不多。 所以这部电影,她并没有打太多广告。 除自己的放映厅让人免费看电影并宣传新电影以外, 她只在今天的《新小说报》上刊登了一条广告:“影戏《大头菜流浪记》今始上映。剧本经云景先生润色,参演者为先生所救之孤儿, 敬请诸君莅临观之。” 这条广告被放在今天更新的《穿成包身工》结尾处, 除广告语外, 还有牡丹的放映厅的地址。 而现如今,在放映厅外面排队的人, 大多是被这条广告吸引来的。 今天是1917年7月26日, 农历六月初八,宜开业。 早上不过四点, 上海的一些人便从床上起来, 开始忙碌的一天。 一家烧饼铺的老板, 就早早起来剁肉,他的妻子则在旁边揉面擀馄饨皮,等他将肉馅剁好,他的妻子就开始包馄饨, 而他开始揉做烧饼所需的大块面团。 这家烧饼铺卖烧饼油条, 也卖馄饨豆浆。 而他们开始忙碌没多久, 就有出来吃早茶的人前来光顾。 这家卖的烧饼,有包猪油葱花的,也有包猪油梅干菜的, 还有肉馅的,不一而足。 一个戴了个瓜皮帽,嘴里没剩几颗牙的老人要了一碗馄饨,正跟人说这家烧饼的来历:“这烧饼,是从丽水衢州那边传来的,他们有些地方叫烤饼……” 可惜,没什么人听他说话,另外几个正在吃烧饼的人,讨论的是《穿成包身工》这篇小说。 “《穿成包身工》这个故事,越来越好看了!” “曹可欣懂得真多,她靠着卖炸鸡赚到第一桶金,现在已经开始办铅笔厂!” “这书里提到,后世的人早已不用毛笔,连钢笔都没有多少人用,大家用的是方便使用,出水顺滑水笔,也不知道那水笔是什么模样的。” “这本书着实好看,我看着曹可欣做生意,就想自己也去做一做。” “我喜欢书里写到的未来。” …… 那个讲述烧饼的来历的老人闻言很不高兴:“一个女子胡思乱想之后写的小说,你们竟还讨论得热火朝天!这种离经叛道,写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小说,就不该被刊登出来!” 老人这么一说,立刻就被早餐店里所有的人围攻:“不刊登这样的小说,难不成要刊登你写的?” “小说只要好看就行,你管它写的是什么!” “有本事你也写一本出来!” “你觉得人家写得不好,可人家的小说,洋人都喜欢看。” ……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比桑景云之前写的小说都要长。 也因为这样,这本书里有更多的细节,描写得更为真实,曹可欣的成长和奋斗,也更让人有代入感。 这个时代小说很少,这本书又足够新颖,因此,积攒的读者越来越多。 再加上馥郁堂的爆火和曹可欣炸鸡的出现,如今在上海,有半数的人都知道出现了一本小说,写的是一个未来的女子,穿越到这个时代。 虽然依旧有人批判这部小说,但在云景本身是女子的情况下,她这么写,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更何况云景之前写的小说,都被翻译成英文了! 云景如今在上海的名气,更上一层楼。 戴瓜皮帽的老人有些生气,可惜没人搭理他。 而这时,报童抱着一堆报纸跑来,将其中一份递给烧饼摊的老板。 这个烧饼摊的老板,每天都会买一份《新小说报》,给自己的儿子看。 而他的儿子,还会给来这里吃饭的食客读报。 此刻,食客们瞧见报纸,纷纷询问店老板,他的儿子何时起来。 众人正说着话,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下了楼,拿着报纸开始给食客们读报。 而等他读完这份报纸上连载的《穿成包身工》,自然也读到了后面的广告。 食客们震惊不已。 “云景先生还去拍电影了?” “我记得云景先生写过大头菜,他写的东西,竟然被拍成了电影!” “我识字不多,不爱看报纸,但那电影我爱看,我等下就去看!” “那个放映室我知道,之前他们曾免费放电影给人看,我进去看了,那免费给人看的电影,拍的就是屠卫巷陷害云景一事!” …… 这些食客算不得多么富裕。 但看一部电影,也就一角钱,他们倒也不至于消费不起。 说着说着,就有一些人打算去看。 而这样的事情,在上海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深宅大院里的老太太当年看到《大头菜的一生》,就心疼得直掉眼泪,还给大头菜捐了钱,这时看到广告,深埋的记忆被挖出来,立刻就让人管家去安排,要去看电影。 女校的学生看到广告,也对这部电影感兴趣,她们暂时去不了,就相约等放假,一起去看。 茶楼里喝茶的有钱人,早已将上海的各种电影全都看过,现在出了一本新电影,便也打算去看看。 再加上还有一些之前看了免费电影后,对这部电影感兴趣的人,放映厅门口,也就排起长队。 桑景云知道今天是电影“首映”的日子,带着这几日饱受惊吓的桑景雄来看情况,就跟牡丹一样,看到了排起长队的盛况。 她还看到了几个熟人,就是那几个拜倒在牡丹裙下的富二代。 这几人正在拐角处说话:“这人真多!” “我担心没人来看,还想着要来撑场面,没想到人竟然这么多!” “这电影里,我们也出场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我们?” “这着实有意思!” 这几人喜滋滋的,满脸期待,然后一转头,就瞧见了桑景云。 换作以往,他们肯定要口花花一番,但现如今,他们已经知道桑景云是云景。 这些人朝着桑景云干笑一下,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一溜烟跑了。 桑景云懒得管他们,又去看那些排队的人。 桑景雄问:“姐你说这部电影,他们会喜欢吗?” 桑景云道:“会的。” 这部电影的剧情其实很简单,拍摄的时间也很短,场景更是单一。 所以,拍摄所花的时间,才会比较短。 桑景云在几天前,看过这部作品,看完之后,她觉得很惊艳。 江来的表演非常棒,他用夸张和滑稽的肢体动作逗观众发笑,整个故事,又充满讽刺。 这作品,跟卓别林的系列作品相似,但又完全不同。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一些类似的作品,除卓别林演的电影外,还有《憨豆先生》。 再加上整个拍摄团队对这部电影充满感情,他们又从桑景英写的诸多故事里,挑选最好的那些去拍…… 总之,这部电影的质量很高。 当然这个质量,是跟这个时代的电影比的。 桑景云对这部电影充满信心,而这个时候,第一批看电影的人,已经坐在了放映厅里。 电影开始放映,江来饰演的小乞丐出现在了白幔布上。 江来本就是个小乞丐,他也就将大头菜这个人物,演得惟妙惟肖。 电影最初,大头菜在大街上乞讨,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给他钱。 这时,他突然看到有扒手在偷一个大少爷口袋里的钱。 他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提醒那个大少爷,却不用小心踩到西瓜皮,五体投地摔在这个大少爷面前。 大少爷不知道大头菜在他面前挤眉弄眼是为了提醒自己有扒手,还当大头菜是想要给自己表演要钱。 他从口袋里摸出还没有被偷走的钱包,扔给大头菜一个银角子。 摔得晕头转向的大头菜从地上捡起银角子,非常高兴,但那个扒手却恨上了他,开始追着他打。 大头菜开始逃命,转过一个弯,就看到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将脚架在路边的一个石墩子上,正抓着牡丹饰演的风尘女子不放。 大头菜很瘦小,他从这位警察的□□钻了过去,逃之夭夭。 追上来的小偷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却正好撞在警察身上,把警察撞倒在地。 警察勃然大怒,和小偷打了起来。 牡丹趁机跑了,警察抓住了小偷,而动作滑稽的大头菜逃进一个茶楼,结果正好遇到说书先生拿着《新小说报》在读,他被吸引,停下来听故事,还模仿说书先生的动作,夸张地挥舞手臂,结果不小心打翻了一个客人的茶杯…… 电影的开篇,剧情就很紧凑,一环接着一环,江来的表演还引人发笑。 所有人都看得很专注,时不时地,还响起统一的笑声。 这部电影,真的太有意思了! 这个大头菜,和云景先生写的大头菜是截然不同的,这个大头菜虽然也惨,但他时不时会交好运。 他还总是带着笑,看着阳光开朗,也就更讨人喜欢。 总之,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没有哪怕一个人走神,而当他们看完这部电影,都觉得物超所值。 他们自己国家的电影,也很好看! 第176章 《全球瘟疫》写完 当第一批观众离开电影院时, 外面排队的人纷纷询问:“这电影好看吗?” 看过电影的人毫不犹豫地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好看!” 那些排队的人闻言,对接下来的电影愈发期待。 而看过电影的人则在讨论电影里的亮点:“那说书先生手上拿的是《新小说报》,真有意思!” “演大头菜的演员演得真好, 我一看到他就忍不住想笑。” “牡丹真漂亮,不愧是花国状元。” “电影的编剧有两个人, 一个是云景,另一个叫景英。这个景英是不是编写《西游记》和《水浒传》连环画的那个?听说他是云景先生的亲弟弟。” “云景先生的弟弟和云景先生相比, 毫不逊色。” “没想到我们国家也能拍出这样的好电影!” …… 这时,第二批观众进入放映厅。 电影虽然没有声音, 但放映厅里时不时传来响亮的笑声。 这部电影太好笑了! 但笑过之后, 也有人心中泛起酸涩与难受。 电影里的大头菜虽然积极向上, 但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 他时常被欺压、被嫌弃、被驱赶。 他会在泔水桶里找吃的,会捡掉在地上的食物吃。 他穿得破破烂烂, 游走在街头小巷, 与上海这个繁华的城市格格不入。 不过,这是一部好电影, 这点很肯定。 牡丹的放映厅刚开业, 但一跃成为整个上海最热闹的放映厅, 连着好几天,每天都有人排队看电影。 牡丹甚至不得不推出电影票,想要看电影的人可以在买到电影票后不再排队,等放映时间到了再来观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 看过电影的人越来越多。 江来原本只是上海郊区孤儿院一个平平无奇的孤儿, 但因为电影的热映, 一下子成为了“明星”。 在现代,很多人看了电影后会喜欢演电影的明星,会去电影的拍摄地点打卡。 也有人在网上了解到某个网红或网红地点后, 会千里迢迢找过去,看上一眼。 这个时代也是一样的。 之前桑景云身份曝光,就有很多人去上海县城,想要看一看云景先生曾经的住处。 现在这部电影爆火,电影的主角是云景先生资助开办的孤儿院的孤儿…… 一时间,无数人前往上海县城郊区的孤儿院,就为了看一眼江来。 牡丹等人这段时间忙着放电影,没空拍新电影,江来也就整日在孤儿院待着。 现在有人上门来找他,就为了见他一面,江来热情地招待这些人。 他拍的喜剧电影因为没有声音,需要有夸张的肢体动作,因此江来这段时间的动作幅度大了许多。 他本身说话也夸张,逗得这些人哈哈大笑,一时间,孤儿院又收到许多捐款。 不过也因此,知道孤儿院存在的人越来越多,又有许多人将婴儿扔在孤儿院门口,九成是女婴。 对此时的孤儿院来说,最麻烦的孩子不是那些身体有缺陷的,而是婴儿。 这个时代,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大多没机会长大,所以孤儿院那些身体有缺陷的人,生活是能自理的,孤儿院只要管饭就行。 但婴儿不同,婴儿必须有人照顾,婴儿的吃食也与寻常孩子不同。 农家养孩子,当母亲的若是奶水不够,会给孩子喂米汤,但孩子若是出生后只吃米汤,一般是活不下来的,即便能活下来,身体也会很弱。 所以孤儿院收留了婴儿之后,需要给婴儿找奶娘。 这开销是真的大。 但这些婴儿也不能不管,若是他们不管,这些孩子就没有活路了。 《大头菜流浪记》这部电影一直很火爆。 小说可以跟别人借报纸、借书看,但电影不同,这是必须去放映厅看的。 而这时候的放映厅能容纳的人不多。 所以,即便牡丹的放映厅热闹了大半个月,全上海看过这部电影的人依旧是少数,想看这部电影却没看上的人依旧很多。 孙明智就一直没看上电影。 如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很多,而这些工作人员里,有很多是混日子的。 混日子的人多了之后,就需要有办实事的人,孙明智就是因为抄书速度快,字迹又足够清楚,才能成为政府部门的抄写员。 他的工作非常多,除了自己需要负责的工作内容外,还有很多不属于他的工作也被扔给他做。 幸好他是吃惯了苦的,倒也能做得过来,但这么一来,他也就没空去看电影了。 此时,距离他带弟弟妹妹来租界玩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孙明智想去看看那个学校建得怎么样了,就顶着上司的不悦请了一天假,专程去那边看情况。 去的路上,他买了一张电影票,准备等回来的时候看。 孙明智到工地的时候,发现之前刚动工的女子学校现在已经建好整体框架,当然全部建完还需要不少时间。 干活的工人还是那些,而在工地上监工的依旧是乔平安。 只是乔平安的模样变了一些。 她晒黑了一些,整个人看着还壮实了一些。 瞧见孙明智,她就道:“招生的事情现下还没有消息,你过些日子再来看看。” “多谢夫人!”孙明智道谢,看了一眼这个承载着自己妹妹希望的工地之后,前往牡丹开的放映厅。 他没有手表,怕晚了赶不上看电影,也就提前来到放映厅,然后与其他人一起在门口等着。 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轮到孙明智进去看电影。 电影很好看,孙明智看得五味杂陈。 大头菜遭遇的排斥和驱逐,他也曾遭遇过。 他突然就想到了那部在上海“昙花一现”的《梦游莫斯科》。 他很喜欢《梦游莫斯科》这部小说,不是因为书里的人日子过得好,而是因为在这本书里,处处透露着公平。 在这本书里,工人和厂长只是职务不同,薪水不同,他们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工人不需要对厂长卑躬屈膝。 他想要这样的平等。 孙明智想起《梦游莫斯科》的时候,高汉林也想起了这部小说。 东兴已经快两个月没有给他们投稿了! 他为什么一直不给他们投稿?难道是怕《上海日报》不刊登他的稿件? 东兴先生真的不用担心,他们《上海日报》是肯定会刊登他的稿件的! 他一直在等着东兴先生的稿件! 被高汉林惦记着的“东兴”,这会儿终于将新书《全球瘟疫》全部写完,并修改完。 而这个时候,桑景雄也已经开学,成为一名中学生。 桑景雄是真的很聪明,他考中学的成绩就很好,考上中学后,成绩也名列前茅。 他忙着学习,晚上还要抽出时间帮桑景云誊抄小说,真的很努力了。 “终于抄完了!”看着被自己全部誊抄好的《全球瘟疫》,桑景雄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部小说终于完结了! 他很喜欢这部小说,但也有一点需要承认,这部小说是真的很恐怖。 桑景雄不信鬼神,他觉得这世上要是真的有鬼,世道早就乱了! 所以写鬼怪的小说吓不到桑景雄。 但瘟疫不一样,瘟疫是真的会发生的! 血吸虫病就让很多人死亡,而这只是瘟疫的一种。 若是出现大规模瘟疫,真的会死很多很多人。 他一定要好好研究细菌! “景雄,小说已经抄完,你找个时间帮我去投稿吧,”桑景云开口,“我给你五角钱的跑腿费。” 桑景雄听说有五角钱能拿,一口答应。 桑景云见状笑了笑,又跟他说了注意事项,让他务必小心,不能让别人知道。 “姐你放心,我一定小心,不让人知道!”桑景雄拍着胸脯保证。 第二日凌晨,桑景雄将稿件用报纸包好,又用草帽遮住自己的脸,找了一个报童,花钱让那报童将稿件交给高汉林住处的门房。 于是,这日早上,高汉林起床吃早饭时,就见门房从外面进来:“老爷,有人送了几本书给你!” 高汉林一眼就看到了用报纸包好的厚厚的“书”。 这“书”的模样很眼熟,他立刻就想到了东兴之前给他的《梦游莫斯科》的稿件。 是不是东兴来给他投稿了? 高汉林欣喜万分,连忙接过报纸包,又对门房说:“往后有人再给我送书,你收到后第一时间拿来给我!” 门房答应下来。 高汉林本想让门房盯着点,好查出送稿件的人是谁,但想到自己查出东兴先生的身份可能会给东兴先生带来麻烦,干脆就不查了。 他本该吃早饭,但手上的报纸包让他没心思吃东西,他拿着包裹上楼,进了书房以后,才将包裹打开。 眼熟的字迹出现在面前,高汉林高兴得连呼吸都差点停了。 果然是东兴先生的稿件! 也不知道东兴先生这次写了什么,他写的会不会是《梦游莫斯科》的续集? 《梦游莫斯科》里的未来写得很好,他觉得可以继续往下写。 云景在小说里写到的手机电脑之类,东兴先生其实也能写一写。 想着各种事情,高汉林开始认真阅读自己手上的稿件。 第177章 结尾内容 高汉林手上的稿件字迹, 是他非常熟悉的,东兴先生的字。 最上面的那张纸上写着一段话:“之前本人所写的《梦游莫斯科》,恐怕给贵报带来了一些麻烦。因此, 此次发文,本人将换个笔名, 就叫‘狂风’。其他诸多事宜,一如既往。” 高汉林对东兴换笔名一事并不觉得奇怪。对东兴来说, 换个笔名确实更安全。至于最后那句话,意思是这次和以前一样, 不要稿酬。 他继续往下看, 又看到了一段话。大意是, 东兴先生——现在该叫狂风先生了——无意中得知日本试图用细菌对付中国,于是写了一部小说, 用以警醒世人。 高汉林看到“细菌”二字, 一时不明就里。对此时的人来说,“细菌”是个新鲜玩意儿, 很多人从未听说过, 高汉林就是其中之一。不过, 仅从文字来看,就知道日本必然不安好心。 高汉林看完第一张纸上的内容,翻到第二页,才看到正文。最上面写着《全球瘟疫》四个字。 瘟疫?莫非这细菌与瘟疫有关? 高汉林继续往下看, 看到的是东兴先生那与云景先生风格不同, 但同样流畅的白话文。 故事从一个医学研究所开始, 开篇就是石四陷害同事。 这人真的很坏! 高汉林在这一年看了好几本云景写的白话小说。这些小说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而在他心里,东兴先生与云景先生差不多。他下意识就觉得, 这个石四会遭报应。 然而并没有。 石四的同事再也不能从事医学研究,也不能当医生,黯然离开研究所。而石四给军方的提议得到了支持,军方给了他很多钱,让他前往唐国研究细菌,发动细菌战。 石四带着人,在唐国境内建立了一个研究所,还让军方抓了许多唐国人,供他做实验。 实验正式开始。 给健康的人注射各种病菌,然后观察他们的反应,记录他们的身体情况。在这些人死后,再进行解剖…… “该死的!”高汉林看得气急败坏,拳头狠狠地砸在桌上。 但气归气,他还是要继续往下看。 书里,除石四以外的研究员,一开始对做实验这事儿并不适应。他们不止一次提出,实验可以通过小白鼠来进行。 但石四告诉他们,霓国要与唐国打仗,这些唐国人将来都是他们的敌人。他们在实验室里杀死一个唐国人,说不定就能在战场上保住自己的一个士兵。更何况,他们要研究的本来就是杀人的武器,既然如此,又哪能有妇人之仁? 其他研究员被说服了。 然后,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石四开始进行活体解剖。因为他想知道,身患鼠疫的人在不同阶段体内器官的情况。 活生生的人被掏心挖肺,而通过研究器材,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器官上活跃的、跳动的鼠疫病菌。 高汉林看到这里时,已经浑身发冷,汗毛竖起。 而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那之后,实验越来越疯狂,而实验室培养出来的鼠疫病菌也被投放到各个地方。 唐国的老百姓感染病菌后,都痛苦万分,凄惨死去。而最惨的,是实验室里那些被拿来做人体实验的人。 实验室的那些研究员已经疯了,而实验室里的老百姓,则身处地狱。 恐惧和同情在高汉林的胸腔里翻滚,他忍不住落下泪来。 这时,高汉林的妻子敲响了书房的门,问他要不要吃东西。 高汉林擦了擦眼泪,回复道:“你不用管我,我等会儿再吃。” 说完,他继续往下看,一边看,一边浑身颤抖。 这部小说,写得太可怕了! 他不明白,东兴先生为什么要写一部这么可怕的小说,为什么要塑造一个这么可怕的人。 这个石四,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的吧?书里的那些汉奸,不都遭了报应吗? 之前看《梦游莫斯科》,高汉林看得很慢,因为里面很多细节都让他停下来,慢慢品味。但这部小说,他看得很快,因为他不敢多看。 高汉林飞速浏览手上的稿件。一开始看到传染性非常强的变异鼠疫出现,看到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中招时,他还有些兴奋,想看这些人倒霉。 但很快,高汉林就意识到了不对。 小说里的变异鼠疫越来越严重,控制不住了! 瘟疫飞快地扩散,不止人类会感染,动物也会感染。再加上有潜伏期…… 这场可怕的瘟疫,最终扩散到全世界。 全世界的人类,都因为感染瘟疫而死亡。 这篇小说到最后,人类达成了团灭结局,所有人都死了! 故事最后还有一个多年后的番外:一群外星人乘坐飞船降落地球,发现这里曾出现过一个文明,但现在已经消失。 他们唏嘘不已,还查到了这个文明毁灭的原因。 “宇宙中有很多文明,而这些文明消失的原因,归根结底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研发出了能把他们全部杀死的武器,并且使用了这种武器。” “之前有一个文明研发出威力巨大还带有强烈辐射的炸弹,在战争中将他们星球上的生命全部炸死。而这颗星球上的文明,研究出超级细菌,让星球上的所有人,都因为感染病菌而死亡。” “这个文明的人真的很神奇,明明还那么弱小,竟然就敢触碰禁忌。” “我们已经可以在宇宙中遨游,依旧要想尽办法与细菌病毒对抗。他们竟然想要掌控病菌。” “在动植物出现以前,病毒和细菌就已经出现。它们是星球上最早出现的生物,还无处不在。” “空气中、水中、泥土中,南北极的冰川中,都有病毒。甚至人类的出现,都可能只是猴子感染某种病毒后出现的变异。对这颗星球,对宇宙来说,或许这些微生物才是主宰,而我们这些智慧生物,只是过客。” “它们也难以消灭。即便我们研发出了可以杀死病毒和细菌的药物,但它们的抗药性一直在增加。不久前,就又出现了任何药物都杀不死的超级细菌。” “确实,在那个被炸了好几遍、所有动植物都化为灰烬的星球上,依然有微生物存活。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里应该会出现一个新的文明。在这颗星球上,也同样会孕育新的文明。” 这些外星人放出机器人,采集研究了地球上很多东西,但他们没有离开飞船。 他们不敢接近这颗星球,害怕星球上的病毒和细菌会感染他们。若是将陌生星球的细菌病毒带回自己的星球,说不定会让星球上的人全部死亡。 他们也不会贸然接触其他文明,因为他们身上的细菌和病毒,可能会让那个星球上的文明灭绝。 当然,细菌和病毒很可怕,但人类也离不开它们。 有些病毒,甚至已经被整合到人类的基因里,成为人类基因的一部分。而人类的消化食物,也必须有肠道细菌的帮助。 书里的外星人离开了地球,故事也就此完结。 而高汉林,已经被深深震撼。 这书里写的,到底是真是假? 他觉得是真的,毕竟里面有些东西,不像是瞎编的。 所以,东兴先生是一个医学生,专门研究细菌的? 不管怎么样,这篇小说,一定要刊登! 细菌战这样可怕的战争,必须阻止。 这是不能触碰的禁忌! 高汉林往楼下走去。也是这时,他才感觉到饥饿。 他的妻子已经在吃午饭,瞧见他下楼,便道:“你工作归工作,不能不吃饭。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就不知道顾惜自己的身体?” 高汉林没有心情说话。他随意吃了几口饭,就拿着稿件前往《上海日报》编辑部。 这篇小说,他要马上排版,马上刊登! 而这个时候,《上海日报》编辑部的人正感到奇怪。 他们的高主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对工作很上心的人,今天怎么突然没来报社,还不跟他们说一声?以前他有事不来,都是会提前通知的! 中午吃饭时,这些人还提起了《梦游莫斯科》。 “最近我们报社收到了不少读者来信,很多都是询问《梦游莫斯科》相关消息的。” “听说这本书,现在已经传到全国各地了。” “这本书真的很特殊。云景先生写的《穿成包身工》只是一部小说,而《梦游莫斯科》,写的是一种体制。” “听说租界这边一个洋人听说了这部小说的内容之后,激动得快疯了。他不仅花钱请人翻译这本书,还发誓要学好中文,好看懂原版的书。” “东兴先生写的书,当真发人深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写新书。” …… 这些人正说着话,就见高汉林从外面进来。 高汉林道:“我们报社,又要开始刊登小说了!不过这次的小说,不是东兴先生写的,是狂风先生写的。” 狂风是谁?怎么他们主编直接称对方为先生? 众人这么想着,凑过去看了看稿件,然后就看到了熟悉的字迹。 狂风先生的小说,必须刊登! 这些人分开誊抄这部小说。不管是抄开头的,还是抄结尾的,都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小说写的,是不是太可怕了一点? 桑景云这会儿,也在想着这部小说。 也不知道这部小说,会不会吓到《上海日报》的编辑。 还有就是,里面很多关于病毒和细菌的知识,都是她努力翻自己的记忆找出来的,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第178章 《全球瘟疫》刊登 东兴先生说他写这部小说, 是因为无意中得知日本想要发动细菌战。 这件事,肯定不能刊登在报纸上,这会给东兴先生带来麻烦。 但高汉林并没有瞒着自己报社的编辑。 这些编辑得知此事, 又看了这部小说,也就对日本充满愤恨, 觉得这些日本人实在过分。 此外,东兴先生写的东西, 也实在可怕。 “东兴先生真的懂很多医学知识,就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出这么多让人胆寒的实验来的。” “东兴先生能写出这些, 必然有所参考。” “是啊, 西方在殖民过程中, 惨无人道的事情可没少干。即便是现在,美国的黑人依旧过得不好。” “我们国家的人, 又好到哪里去?” …… 他们作为新闻从业者, 知道很多报纸上甚至不会刊登出来的内幕消息。 比如美国那边,白人对黑人的态度, 又比如西方各国在中国, 在南洋干的各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东兴先生肯定也是知道了一些事情, 才会这么写。 高汉林这时开口:“你们以后聊天,别再说东兴先生。这部小说,是狂风先生所写。” 众人闻言立刻纷纷点头。 东兴先生和狂风先生其实是一个人这件事,他们要深埋在肚子里, 绝不能告诉别人! 《上海日报》加班加点印刷报纸的时候, 康安医院的冯胡林正在发愁。 他到处找医学方面的研究人员, 把那些人弄进自己的实验室,又到处找关系,给自己的实验室弄来最好的显微镜, 还有其他实验器材。 但他的实验,一直没有进展。 甚至就连他手底下的研究员,都觉得只靠他们,难以找到从青霉菌里提炼出青霉素的方法。 有几个研究员还打起了退堂鼓。 “冯院长,国外的研究设备比我们先进,他们的研究员学到的知识也更多。只靠我们,怕是难以找到提炼出青霉素的方法。我们要不要找国外的研究所合作?” “冯院长,青霉素能杀死细菌,这是国外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吧?我们费尽心血研究,研究进度也不一定能赶超他们。” “现在我们要什么没有什么,甚至没办法知道国际上的各种新消息,想继续研究下去,实在太难。” 冯胡林听着这些研究员说的话,心情复杂。 他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事实。 他一个私人研究所,想要出研究成果,格外艰难。 很多国家的研究所,是由国家支持的,国家会给大批资金。但他们国家现在连大学教授的薪水都不见得能全额发出,哪还有钱支持他们研究细菌? 但让他放弃,这是不可能的。 冯胡林道:“诸位,我知道我们的条件很艰苦,也知道我们的研究想要进行下去,格外艰难。但若是我们不努力、不研究,那我们国家永远都赶不上欧美。将来我们,还有我们的孩子得了病,需要药物的时候,永远只能高价买洋人的药!” 魏奉文也道:“诸位,青霉素的作用太大了!许多常见的细菌,它都能杀死。只要有青霉素,以后西医动手术,就不用担心病人伤口感染!甚至就连花柳这样的病,也能用青霉素治好。这种药物我们若是能研究出来,利国利民!” 青霉素能治疗花柳病,是魏奉文不久前发现的。 现如今上海有很多风尘女子,这些女子,很多都患有花柳病,自然也有很多男人患有此病。 之前在北京时,魏奉文就研究过花柳病,而最近,他发现青霉素能治疗此病。 像鼠疫这样的传染病,这种药物说不定也能治疗。 他无论如何,都要研究出这种药物。 听了冯胡林和魏奉文的话,那些研究员深吸一口气,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而这个时候,有一艘船缓缓停靠在上海码头。 这艘船上,有几个从欧洲回国的留学生。 这几个留学生,在国外都是搞研究的,研究的还是西医的药物制作,以及微生物之类。 留学生在日本只能学到基础内容,在欧洲也差不多。 但这几年,因为欧洲在打仗,到处都缺人,也就放松了对留学生的限制。一些实验室,开始招收中国留学生。 这几人都是好运进了实验室的人。 国外的科研环境更好,他们本打算一直在国外搞研究。但冯胡林到处托关系找到他们,他们考虑过后,就结伴回国。 他们想用自己学到的内容,来报效祖国。 他们一共四个人,正好住在一个狭小的船舱里。 这个船舱总面积不过五个平方,中间一条狭窄的过道,两边各一张上下床,此外再放不下别的。 他们四人已经跟着船在海上飘了两个月。船上缺水,他们没办法洗漱,身上也就有了臭味,船舱里的味道也很难闻。 但他们已经习惯,倒也能接受。 此时,其中一人叹气:“也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在国内一展所长。” 他们之前,一心想回国。 但现在自己的祖国近在眼前,他们却又有些近乡情怯。 在国外时,他们被人歧视,过得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好。 也不知道回国后,情况会如何。 毕竟按照其他人所说,国内的科研环境很不好,什么都缺。 “兴许国内已经大变样。”另一人开口,然后拿出那本他们在欧洲上船前,跟人换来的《真假千金》。 这本书给了他们许多惊喜。 书里的文字是好懂的白话文,还用到了标点。这一切,能让知识更容易推广。 这部小说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还都是全新的思想。 他们觉得,他们的国家,应该已经变了。 其他人看到这本已经快要被他们翻烂的《真假千金》,纷纷开口:“也是,国内应该已经变了。” “也不知道这书的作者是谁,我们认不认识。他的小说竟然被翻译成英文出版,着实了不得。” “这书陪我度过了漫长的两个月,里面一些内容我都快会背了……若作者在上海,我一定要去拜访一下他。” 这四人,以前是看过小说的。 但《真假千金》是他们看的第一部有标点的小说,还陪着他们在海上航行了两个月。 这部小说对他们来说,是不一样的。 几人聊着聊着,很快睡着。 他们的船虽然已经靠岸,但还在接受检查。经过必要的检查之后,他们才能下船,基本要等到明天。 第二天是周日。 桑景英、桑景雄等人都不用上学,谭峥泓也不用上学。 因此,今日吃早餐的时间比平日里要晚一些,桑学文还花了更多的心思来做早餐。 他煮了一大锅茶叶蛋,又煮了一锅粉丝汤。 这边的粉丝汤,味道很清淡。清水煮的粉丝汤里只加了猪油和盐,盛出后,撒上葱花、榨菜末和肉沫,就能吃了。 桑景云很喜欢,吃了满满一碗,外加两个茶叶蛋。 谭峥泓也吃了两碗,外加三个茶叶蛋。吃完就开始跟桑景云说自己学校里的事情。 说着说着,他还邀请桑景云跟他一起出去逛逛。 桑景云欣然答应。 今天她是肯定要出门的,毕竟今儿个,是《全球瘟疫》第一天刊登的日子。 也不知道这次,高汉林会不会又一口气,用几天的时间把这部小说登完。 两人到了外面,谭峥泓突然低声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你知道吗?陆政安租了我建的房子住!” 桑景云微愣,随即问:“怎么回事?” 谭峥泓就说起陆政安的事情。 前段时间,陆政安家里又被砸了一回,只能跟学校预支薪水,另外租房。 正好前段时间,谭峥泓跟诺伯特他们合伙盖的、由桑景云设计的“宿舍楼”已经竣工,开始出租,陆政安就租了一间,一家人住进去。 谭峥泓问桑景云:“桑小姐,需不需要我把他赶走?” 桑景云想了想道:“不用。” 陆政安不是什么好人,但到底是陆盈的亲弟弟。 他日子真要过不下去,说不定陆盈会心软,会想要帮他。 让他在外面这么过着吧! “也行。”谭峥泓开口,又道:“桑小姐,那块地盖了房子出租,收到的租金着实不少,比盖成商铺出租更划算。” “那是必然的。”桑景云开口。 谭峥泓盖的房子类似六七十年代的工厂宿舍,全是不到五十平的小房间。 他们建了好几栋楼,每栋楼还有足足四层外加一个小阁楼,再加上租界的房租很贵,这些房子收的租金,怕是跟盖一家工厂赚的钱都差不多了。 两人正聊着,就听到了报童的呼喊声:“卖报卖报!《上海日报》又送小说了!” 桑景云听到这话,就想去买报纸。 结果她周围的几个人抢着上前,把报童手上的《上海日报》全给买了。 《全球瘟疫》这部小说,今天是第一天刊登,怎么就有这么多人抢着买? 桑景云很不解,然后就听到那些买了报纸的人在聊天:“之前那部《梦游莫斯科》,很多人集齐全套报纸之后,高价卖出。这部小说我们也可以将之集齐。” “也不知道这次的小说,是不是东兴所写。” “希望这次的小说,跟《梦游莫斯科》一样好看!” …… 桑景云知道前段时间,有人高价收购集齐的《梦游莫斯科》全套报纸。 据说到后来,一整套报纸的价格,都涨到十元了! 没想到现在,因为这个原因,竟然让很多人在对《上海日报》刊登的新小说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购买《上海日报》。 第179章 康安医院 这年头能去留学的, 都是有钱人。 这四个留学生,就不缺钱。 他们找的,是码头这边最好的旅店, 每间房都带洗澡间。 几人轮流洗澡,又叫了一些东西吃。 吃饭的时候, 他们拿出报纸看起来。 他们买了《申报》和《上海日报》,就分别看起来。 这两份报纸, 跟他们出国前的报纸比,已经大变样了——报纸上全都有标点! 看来, 如今标点在国内, 已经普及。 《申报》和他们在国外看的许多报纸一样, 上面有新闻,还有很多广告, 中规中矩。 而《上海日报》…… 看到“日报”两个字, 他们还以为这跟西方的那些日报是一样的,上面会有很多跟上海有关的信息, 有很多新闻。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这《上海日报》的头版头条, 叫《牡丹演电影知名度大增, 蝉联花国状元》。 上面说的,是一个叫牡丹的风尘女子因为演了一部电影的缘故,受到上海许多有钱人的追捧,又一次当选花国状元。 这样的新闻, 竟然是头版头条? 看报纸的人有些失望, 但他继续往下看, 又愣住。 报纸后面提到,牡丹拍的电影叫《大头菜流浪记》,而牡丹决定将自己拍电影获得的收益捐出, 用来建造一所女子职业学校。 后面还大篇幅介绍了正在建造的那所女子学校,又提到牡丹曾经给孤儿院捐款。 “这新闻挺有意思,看标题以为只是一篇博人眼球的文章,但继续往下看,却发现又是宣传孤儿院,又是宣传女子技术学校。” “确实。”另一人开口,继续往下翻,然后发现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文章有好几篇,其中一篇文章叫《小开为追牡丹参演电影》,也跟《大头菜流浪记》有关。 说的是租界几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对牡丹一心一意,其中一人还曾为牡丹闹自杀。 在牡丹对云景表白之后,他们更是结伴前往《新小说报》,想跟云景先生一较高下。 而现在,他们跟牡丹一起,参演了云景先生和她弟弟一起写的电影。 后面还有一小段话:“据闻,这数名小开当年为了解‘敌情’,看了云景先生的小说,自此一发不可收,将云景先生视为偶像。不仅给孤儿院捐钱,还差人抬了四头猪赠予孤儿院。因天气炎热,猪肉不能久放,孤儿院工作人员连夜分拆肥猪用盐腌制,忙了两日。孤儿院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夏季时,最好不要一次捐赠孤儿院大批肉类。” 一同看报纸的两个留学生看到这段话,都忍不住想笑。 这几个纨绔还挺有意思! 这两篇报道都很长,别的有意思的新闻也有一些。总之,这是一份可读性很强,读着还挺有意思的报纸。 而这份报纸,除了刊登这类新闻外,竟然还有一张专门的报纸,用来刊登小说。 “这《上海日报》,真的不伦不类。”其中一人有些好笑。 这不是一份新闻报吗?为什么还刊登小说? 换作以往,他们不一定会看报纸上的小说,毕竟他们很忙。 但今天他们有空闲,也就看了下去。 这部小说叫《全球瘟疫》,而他们研究的东西,恰好跟瘟疫有点关系。 这样的小说,看看挺好的。 这人看了下去,然后就被震惊了。 《上海日报》今天赠送的报纸上,刊登了大概四千字的内容。 字数不多,但因为情节很紧凑的缘故,已经有很多信息。 上来就是石四陷害同事,害同事废了一只手。 这段不过一千多字,写完这段,就有人来找石四,说石四之前提出的,在唐国建立实验室研究细菌并将之用于战争的申请被通过了。 最后,又简单介绍了一下唐国和霓国的情况,说明细菌战的情况。 那些普通读者,看了这四千字,不会有太大感触。 内容太少了,真的看不出什么。 但他们这几个留学生不同。 他们在国外,专门研究微生物,研究由细菌引起各种的病症。这次回国,也是因为冯胡林想要找几个帮忙研究细菌。 他们对细菌这方面的内容,比较敏感。 也因此,在看完这个开头之后,他们瞬间就想到了德国。 如今正在进行的那场战争,德国为了胜利无所不用其极,已经在战场上使用毒气。 而按照他们得到的消息,德国是想过要使用细菌来作战的,只是细菌太不好控制,所以没有实施。 这是有人知道了这件事,还拿来写小说了? “虽然只有短短数千字,但这个作者对细菌,似乎很了解。” “没想到国内的小说,竟然已经开始写细菌!” “国内的情况,确实跟我们以前想的,已经大不一样!” …… 四人轮流看了《全球瘟疫》这部小说,对在国内研究细菌一事,充满信心。 他们昨晚上睡得不错,一点都不累。本打算洗漱完之后,先去其中一人家中,但现在……他们找了四辆黄包车,前往康安医院。 康安医院,冯胡林正在发愁。 虽然因为他和魏奉文的话,研究所的那些研究员不再想着要离开。 但实验一直失败,到底还是让他们卸了心气。现在实验室的气氛不太好。 若是这样下去,他们很难出研究成果。 他们的研究内容,说不定还会被泄露出去。 正这么想着,冯胡林就注意到魏奉文一副干劲满满的样子。 现在实验室里,也就魏奉文跟其他人不同。 “小魏,你过来,我们聊几句。”冯胡林朝着魏奉文招手。 魏奉文来到冯胡林面前:“冯院长,你要聊什么?” 冯胡林问:“小魏,实验不顺利,你怎么还干劲满满?” 魏奉文道:“冯院长,我每天都会看书激励自己。” 冯胡林不解,看书怎么激励自己? 魏奉文道:“冯院长,你可以去看看《穿成包身工》。曹可欣面临的境地,比我要糟糕很多,但她从未放弃,一直在努力!她是这样的,孟佑和金月季也是这样的。我每次想要放弃的时候,想想他们,就觉得我可以坚持下去。” 这些书冯胡林都看过,他仔细一想,还真的是这样。 “冯院长,还有一点,”魏奉文再次开口,“《穿成包身工》的主角,是从未来穿越到民国的。她面临乱世,但并不悲观绝望,还不止一次提到,她生活过的国家,虽然也曾有类似的遭遇,但最终变得强大起来。我觉得中国的未来,也一定会变得强大!” 他们国家在历史上,遭遇过很多危急。 在某些王朝末年的战乱时期,人口十不存一。 但最后,他们都站起来了,都统一了! 大宋烂成那样,被元朝灭亡,但后来呢?不还是有朱元璋横空出世? 他们国家确实面临危难,但保不准,就有天骄降世,救民众于水火之中! 曹可欣对未来有信心。 他仔细阅读那些文字,便也对未来充满信心。 冯胡林闻言笑起来:“看来,以后要让研究所的人,都去看一看云景先生的小说!” 他刚说完,就有人来找他,说是外面来了几个人,要见他。 冯胡林听到那几人的名字,激动万分,连忙往外冲。等他看到那四个留学生,表情更是无比激动:“你们愿意回来,真的太好了!” 他带着这四个人来到自己的办公室,跟这四人聊了聊,然后就意识到,这四人,都是心系祖国的。 想要把这四个人才留下,需要筹码。冯胡林也不隐瞒,将他们实验室对青霉菌和青霉素的研究成果说了出来。 按理,这些研究成果,是要保密的。 但这本就是别人告诉他的,冯胡林觉得,国外的研究所,怕是早已研究出这些东西了。所以他虽然做了一些保密措施,但并不严格。 那四个留学生,在看到《全球瘟疫》这部小说以后,就已经打算留下做研究。 他们担心自己的国家,会被别的国家,用瘟疫来攻击。 其实那些西方国家还好,他们早期会占领土地,但现在已经慢慢变了,改为掠夺资源。 他们不会想要杀光中国人,只会从中国人身上,压榨走源源不断的金钱。 但日本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这从《真假千金》这部小说里,都能看到苗头。 若是日本对中国动用细菌战,以中国现在的情况,怕是难以抵抗。 他们已经做好决定,但一直在琢磨,到了冯胡林的研究所以后,要研究什么。 结果,冯胡林突然告诉他们,他发现了一种能杀死细菌的物质。 国外的实验室,已经发现了一些能抑制细菌生长的物质,但青霉素这样神奇的东西,尚未被发现。 这四人一时间无比激动,他们猛地站起,恨不得马上进实验室才好! 第180章 科普 “冯院长, 我们想要加入你的研究室,你有什么要求吗?” “冯院长,是否需要签保密协议?” “冯院长,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参与研究?” …… 四个留学生你一言我一语,争着打听实验室情况, 想要加入冯胡林的实验室。 冯胡林看到这四人激动的表情,有些惊讶。 他还在绞尽脑汁, 想多说点什么留下这四个人,结果这四人, 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进入实验室了? 看他们的表情, 他们对青霉素很感兴趣? 冯胡林问:“青霉菌里的青霉素能杀死细菌一事, 你们之前并不知道?” 据他所知,这四人曾经加入欧洲顶尖的研究所。 如果国外已经开始研究青霉素, 他们不至于一无所知。 这四人道:“我们从未听说过此事!” “如果我们制作出可以杀死细菌的药物, 这将引起全世界的轰动!” “冯院长,你没有对我们进行审查, 就将这么机密的事情告诉我们, 太不应该了!” …… 双方一番交流后, 冯胡林才知道,国外的研究所,至少欧洲那边的研究所,还没有开始研究青霉菌和青霉素。 “这怎么可能?青霉素能杀死细菌一事, 是别人告诉我的, 我还想着, 将之告诉我的人,说不定就是你们。” 听到冯胡林这么说,四人中的一个开口:“我们从未听说过跟青霉素有关的消息, 只知道有实验室发现了一种可以抑制细菌生长的物质。但我们接触的,都是欧洲的实验室,对美国还有日本的情况,并不清楚。” 另一人道:“是的,这青霉素,或许是美国的研究所研究出来的,也可能是日本,日本狼子野心,搞不好就在研究细菌,想用瘟疫来对付我们。” 冯胡林听到这话,惊讶地询问:“你们已经知道日本的事情了?” 这四人不解:“日本有什么事情?” 冯胡林也不隐瞒,将日本之前提出的,想要发动细菌战的事情说了。 这四个留学生听完,面面相觑,然后道:“那小说里的唐国,指的是中国?” “那霓国应该就是指日本,确实能对上。” “这篇小说的作者,兴许是打听到了日本的一些消息……” 冯胡林问:“你们在聊什么?” 那四人当即拿出一份《上海日报》,又从中找出那张刊登了《全球瘟疫》的报纸。 冯胡林看到这一幕,当即道:“这《上海日报》,又开始刊登小说了?” 一个留学生问:“什么意思?” 冯胡林就把《上海日报》之前刊登了一部名为《梦游莫斯科》的小说,结果引起轰动,报社差点被封禁的事情说了。 他订了好几份报纸,《上海日报》是其中之一,毕竟这份报纸虽然会刊登一些博人眼球的内容,但三观很正,可读性很强。 他今天是有些心烦,才没有看。 冯胡林最后道:“那部《梦游莫斯科》,我收集了全套报纸,等下可以给你们看看。” 一个留学生道:“看来这《上海日报》的主编,是个爱国人士。”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 冯胡林道:“确实,这份报纸上,时常刊登新式文章。” “不管怎么样,《全球瘟疫》这部小说,是给了我们警示的,我觉得我们必须加强对微生物的研究,以免落后其他国家太多!” “对,我们一定要尽快将青霉素研究出来,如果我们手上掌握着青霉素,其他国家想用细菌来对付我们,也就非常困难!” 冯胡林跟这几人深入聊了聊,才带着他们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里的部分研究员不想继续研究,是因为对这个项目没信心,以及没有成就感。 他们觉得,他们研究的东西,兴许是其他国家早就已经研究出来的,他们是在做无用功。 但现在,从欧洲回来的留学生告诉他们,说国外的研究所,尚未研究出青霉素。 这太惊人了! “我们研究的东西,处在世界前列,若我们能将之研究出来,一定会世界瞩目!而且,日本试图用细菌战来对付我们,我们一定要尽快将青霉素研究出来,这样才能抵挡住日本的攻击。” 这几个留学生很激动,一心想要将青霉素研究出来,而这也感染了其他人。 那些前几日还想着要退出实验室的研究员,现在恨不得住在研究所。 而这时,这四个留学生,又开始给实验室制定各种规定。 国外的实验室,管理都很严格。 他们进过国外的研究所,也就觉得国内的研究所的管理,实在太宽松。 康安医院研究所的诸多研究员,就这么忙了起来。 《上海日报》编辑部的编辑,同样很忙。 昨天他们忙着誊抄《全球瘟疫》,没有写新的新闻稿,只能用以前写好的稿件来凑数。 所以,今天的报纸上,光是跟电影《大头菜流浪记》有关的报道,就有两篇。 他们原本,是打算将这两篇报道分两天发的。 今天肯定不能这样,所以报社的记者,一大早就去找新闻了,报社的编辑,也忙着撰写稿件。 忙碌之余,他们免不了聊起《全球瘟疫》。 “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小说,作者实在太狠,竟然把地球上的人全写死了!” “我昨晚没睡好,做了一晚上噩梦,这书里写的一些场景,实在太过可怕。” “也不知道外面的人看了这小说会如何想。” 高汉林听到这些人的议论,开口:“今日只刊登了四千字,只有一个开头,读者肯定没有感觉。” 高汉林说得没错。 今日印刷的,一共八千份的《上海日报》被抢购一空,看了《全球瘟疫》这部小说的人,更是超过一万人。 但这些人,并未感受到这部小说的可怕。 茶楼里,说书先生见《上海日报》又开始刊登小说,就拿了念给来喝茶的客人听。 有《梦游莫斯科》珠玉在前,他觉得这部小说,肯定不简单。 这些客人听完开头,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这书比不上《梦游莫斯科》。这写了许久,主角都没出来,就出来个叫石四的大恶人。” “我倒是觉得这书不错,这个石四当真是坏到了骨子里,接下来就该是主角将他绳之以法了吧?我想看后续。”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肉眼看不到的细菌!” “这细菌很有意思,按照书里写的,很多疾病都是因为细菌才出现的,这书又叫《全球瘟疫》,那瘟疫,莫非也与细菌有关?” “怎么还搞出两个国家来?太过复杂的小说,我不想看。” …… 人们议论纷纷,有些人对这本书不是很喜欢,但也有一些人对这本书很感兴趣。 毕竟这部小说,写的是他们以前不了解的西医。 不过现在只有四千字,出场的石四还不讨人喜欢,所以他们也没有迫不及待想看后续的感觉。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好几天。 《上海日报》这次,并没有像之前刊登《梦游莫斯科》一样,一股脑儿将整本书刊登完。 这部小说,《上海日报》不紧不慢,以每天四千字的速度刊登。 现在,剧情进行到了石四开始做人体实验。 那些看小说的人,看到这部分内容,都看傻了! 他们以为石四很快就会倒霉,很快就会被拆穿。 结果石四的地位越来越高,在实验室建成后,他在实验室里说一不二。 他还无视人命,用人命做实验。 这书怎么一直写坏人? “原来那些瘟疫,都是细菌引起的。” “这石四当真歹毒,竟然想用瘟疫害人!” “他就不怕遭报应吗?” …… 普通读者没有深想,那些学识渊博又有远见的人,在看到这些内容以后,却倒抽一口冷气。 这书将人体实验写得非常真实,这些实验,莫不是真的发生过? “这狂风是谁?” “我之前还以为是东兴换了个笔名,现在觉得不像……这个狂风,应该是个西医。” “他这么写,是不是遇到过西医用活人做实验的情况?” “肯定遇到过,西医拿活人做实验,并不是稀罕事情。西方一些外科医生在年轻时,会去战场之类的地方,拿尸体和受伤的士兵来练手,等技术磨炼好了,才会为权贵和有钱人动刀。” “那些西药,也都是找人试过的……” “狂风写这么一部小说,是想做什么?” …… 这些人好奇狂风为什么要这么做,弄不明白狂风的想法,冯胡林和他的实验室里的人,却能体会狂风的用意。 “狂风先生这是在警示我们!” “这甚至可能是现实!日本占领了我们国家一些地方,那里的百姓,说不定就被抓去做实验了!” “我们一定要尽快研究出青霉素!” …… 他们实验室的人,现在每天都会看小说。 他们看云景的小说,将云景小说里一些激励人的,有力量的话截取下来,贴在实验室各个地方,用来给自己打气。 他们也看《全球瘟疫》。 每次看完这本小说,他们都会迫切地想要出成果。 若是他们厉害一点,若是他们在对细菌的研究上有所建树,日本人,肯定就不敢用细菌战来对付他们了! 桑景云并不知道冯胡林的实验室发生的事情,她这会儿,正在翻看英文版的《一个士兵》。 第181章 恐怖小说 中学生都喜欢找刺激, 听到副班长说今日更新的《全球瘟疫》非常恐怖,他们都凑过来。 “有多恐怖?给我看看!” “我也要看。” “让我瞧瞧。” 好几个人挤在副班长身边,抢着看《全球瘟疫》。 今日写的, 是活体解剖。 感染了鼠疫的唐国人还活着,就被送上实验台, 石四用手术刀剖开他的肚子,在他的哀号挣扎里, 取出他体内的器官,观察器官的病变, 和上面还活着的鼠疫病菌。 就连除石四以外的霓国的研究员, 都有点难以接受这一幕, 石四防护面罩下的嘴角,却是勾起的。 在摘除患者部分器官后, 石四还将实验台上的尸体留给其他人, 让他们用这具尸体磨炼外科技术。 有些研究员不太适应,没有动手, 但也有研究员拿起了自己的手术刀。 潘多拉的魔盒, 就这么被打开。 跟副班长一起看小说的中学生, 都受到了惊吓。 虽然早些年,上海这边也发生过战争,但近几十年,这边很太平。 上海几个棚户区住着的生活困难的人, 都是从别处逃来上海的, 上海本地人, 只要家里不出桑学文这样的祸害,日子都能过下去。 这些中学生能读书,家境更是不可能太差。 他们没接触过社会的黑暗面, 这部小说对他们来说,也就有些过于恐怖。 “狂风先生写的书,着实可怖!” “石四就是个畜生,我从未见过比石四更可怕的人!” “那些研究员,都不是人!” …… 周围人议论纷纷,桑景雄却泰然自若,正在预习今天的功课。 他这人爱面子,也要强。 他既然是班长,成绩就不能比别人差。 这段时间,他学习非常努力,在不久前的考试里,还得了第一名。 副班长见桑景雄完全没有受影响,忍不住问:“班长,你看过今天的《全球瘟疫》吗?” 桑景雄道:“自然看过。” “那你怕吗?”副班长又问。 桑景雄道:“这有什么好怕的?” “这你都不怕?”副班长一脸敬佩。 桑景雄一脸淡定:“这到底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真实的世界。其实真实世界比小说更可怕,你们知道吗?上海的很多风尘女子,都患有花柳病,身上长疮腐烂,而当她们的病情变得严重,不能接客之后,就会被关起来,连个给她们送饭的人都没有,她们都是被活活饿死。” 桑景雄这话,让他的同学都被惊住。 桑景雄叹了口气,又道:“我家落败后,曾在乡下住了一段时间。当时我们住的房子的跟棚户区隔河相望。棚户区很多人,都是被地主土豪压榨,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才会逃难来上海。石四用手术刀害人,而这个世界上,多的是用其他手段害人的人,比如那姜老二,他诱使他人吸毒赌博,就是在害人。” 桑景雄把桑景云跟他讲的道理说了出来。 他以前觉得自己家里败落,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不愿意让人知道。 但跟自己姐姐聊过以后,他的观念就变了。 他们家已经败落,他们姐弟三人却能有出息,这恰恰说明他们有本事。 因此,他现在不再遮掩自己家曾经的贫穷,自己去糕点铺做工的事情,也能坦然说出。 他觉得自己一个大少爷不得不去做糕点,是令人羞愧的事情,现在却已经不这么想。 他小小年纪就为了养家出去做工,这是值得称赞的事情,不是吗? 说着说着,桑景雄忍不住就说得更深入了一些:“其实我们国家现在,阶级压迫极为严重,老百姓都不被当人看,我姐书里写到的包身工,那些少女就如实验台上的实验品,被人抽筋剥皮喝血吃肉压榨个干净!” 桑景雄说完,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说得好!” 桑景雄一愣,一抬头,就看到自己的老师,正激动地看着自己。 桑景雄突然觉得有些不妙。 老师的想法却跟他相反,老师觉得桑景雄是个可造之才,值得好好培养。 在他跟桑景雄聊起《梦游莫斯科》,发现桑景雄不仅对这本书的内容如数家珍,还有一些独到的见解之后,更是如获至宝。 这就是他想培养的继承人! 桑景雄被老师看重,不仅多了许多学习任务,他的老师还整天跟他讨论各种新思想。 这让桑景雄也满脑子新思想。 而这个时候,《全球瘟疫》这本书,越写越恐怖了。 说书先生说这本书的时候,茶楼里甚至有人被吓哭,尖叫起来。 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大家被吓得不行,还是愿意听说书先生说这本书。 桑景英就很喜欢,他不止自己看报纸,还喜欢大早上去附近一家茶楼,听说书先生讲这本书。 他觉得说书先生讲的,更加有意思。 桑景雄觉得自己哥哥没苦硬吃,桑景云倒是知道原因。 恐怖作品能刺激观众或者读者的交感神经,让这些人分泌肾上腺素。 而肾上腺素会让人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给人一种独特的快感。 人们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就是为了追求这种快感,玩过山车海盗船,参加蹦极这样的极限运动,也是为了这种快感。 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这个时代,恐怖小说很少,恐怖电影更是没有,也因此,这部小说吸引了很多好这一口的读者。 随着故事的推进,关于这部小说的议论,也越来越多。 顾书潮喜欢云景的小说,也喜欢东兴的文章和小说。 因此,他订购了《上海日报》。 《全球瘟疫》这部小说,他越看越心惊。 他觉得这小说里写到的事情,就算现在没有发生,继续这么下去,也迟早会发生。 他们国家大体上是和平的,但内里,存在着很多问题。 这几年,地方上各自为政,甚至一些地方,会铸造独属于自己的货币。 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上收的税,自然不可能如数送去中央。 所以,老百姓交了重税,但中央政府没钱。 政府没钱,但必须养军队,因为若是没有军队,他们根本压不住地方。 无奈之下,政府只能跟那些有钱的国家借钱。 借钱需要有抵押,于是很多矿产,很多权利,就被抵押出去。 这样的一个国家,是难以发展科技的。 真要有人在他们国家做丧心病狂的实验,政府也无力阻止。 顾书潮清晰地认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 以前,因为自己是有钱人,他对《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多少是有些排斥的。 但现在,他希望他们国家,也能如书中这般。 只有这样,他们国家才能发展工业,发展科技。 只有这样,他们国家才能真正地强大起来! 而顾书潮有这样的认知,跟云景的小说不无关系。 《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普通读者看了之后,只觉得曹可欣的赚钱过程非常好看,但顾书潮从中看出了很多东西。 曹可欣曾经说过,一个国家想要强大起来,必须有自己的工业。 他深以为然。 若是一个国家连自己的工业都没有,若是武器全都从国外进口,那打仗肯定打不赢。 打仗打不赢,又哪来的独立自主? 顾书潮想了很多,最后,目光又落在了《全球瘟疫》这本书上。 工业重要,科研也重要。 据他所知,上海有人在研究细菌。 他手上有一些余钱,不如就捐出去? 正在研究细菌的冯胡林,又收到了一笔捐款。 而这,已经不是他收到的第一笔捐款了。 自从《全球瘟疫》开始连载,他的实验室,就越来越受重视。 不过也有人捐款的时候,特地来看一眼,就怕他跟石四一样,也做人体实验。 冯胡林觉得他们真的想多了。 他的实验室建在医院里,总共就一丁点大,他哪来的地盘做人体实验? 更何况,他研究的不是如何将瘟疫扩散出去。 他研究的,是如何将青霉素里的青霉菌提取出来。 这很难,但冯胡林暗暗发誓,一定要攻克这个难关。 《全球瘟疫》这本书,写得太可怕了! 他每次看更新,都会冷汗直冒,而等他冒过冷汗,也就坚定了要把青霉素研究出来的想法。 他们做过实验了,青霉素能杀死鼠疫病菌! 虽然效果不是很好,但只要有用,这就是一个喜讯。 只可惜,他们虽然找出了一个青霉素的提取方法,但没办法保证纯度,也没办法量产。 冯胡林、魏奉文,还有刚回国的那四个留学生,全都熬红了眼睛。 因为忙着实验室的事情,冯胡林差点忘了编写《基层医生手册》的事情。 一直到那所女子学校建成,乔平安问起教材的时候,他才想起这件事。 好在这教材虽然是他牵头编写的,但并不是他亲自编写的,所以他的遗忘,并没有影响教材的编写进度。 第182章 《全球瘟疫》登完 在《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 有很多关于医生和医疗系统的描写,那本《基层医生手册》,作者更是花了很多笔墨去写。 上海的医生, 或许没有看过整本书,但肯定听说过《基层医生手册》。 这是一本用来培养基层医生的书。 如果他们能参与这么一本书的编写, 在编者里加上自己的姓名,那全国的基层医生都将知道他们的姓名。 这不仅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还能让他们流芳百世。 如今在上海,一些老中医争着抢着想要参与编书。 西医那边, 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他们想要推广先进的医学理念, 而这本书, 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他们把正确的医学知识写进书里,让全中国的基层医生去学, 可以造福全中国的老百姓。 冯胡林联系了负责编写这本书的诸多医生, 然后就收到了一堆医书,有西医写的, 也有中医写的。双方都坚信自己编写的医书更胜一筹。 一群医生在康安医院吵得不可开交, 差点打起来。 西医那边多是年轻人, 一个个中气十足:“中医总是讲些玄虚的理论,什么五行生克、经络气血,全都没有实证依据,诊断也大多凭经验, 用药更是稀奇古怪。药引一会儿要用‘经霜三年的甘蔗’, 一会儿要用‘灶心土’, 还有什么‘原配的蟋蟀’,真是莫名其妙!” “就是,甘蔗是一年生的, 经霜三年的甘蔗还能吃吗?至于蟋蟀,谁能保证是原配的?” “中医还不分科,那么多病症,全由一个医生看,哪看得过来?” “中医在疗养方面,确实有些作用,但其中很多理论都是糟粕!” …… 那些老中医却不慌不忙:“中医传承千年,若无实效,怎能延续至今?经络虽肉眼难见,但确实存在,艾灸也确实能治疗多种疾病!” “常有病患,西医各种检查都无果,我们开了方子,却能药到病除!不久前有位妇人产后虚弱,西医束手无策,我用八珍汤加减调养,不到一个月,她便面色红润,身体康复。” “不久前还有个西医得了伤寒,自己久治不愈,最后还是我帮着治好的。” “西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 冯胡林听着双方的争论,感到十分无奈。 他虽然是西医,但并不排斥中医。 正如一些中医所说,常有西医治不好的病人,最后被中医治好了。 但也有些病人,中医治不好,只有西医能治好。 冯胡林认为,双方应该取长补短。 冯胡林没有理会那些正在吵架的医生,简单翻看了医书后,他皱起眉头。 看得出来,这些医书是大家伙儿花了心思编写的。 但上面的内容过于深奥,难以理解,不符合要求。 尤其是一些老中医,他们本就有编写医书,这会儿,更是将自己编写了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医书,直接拿了出来。 冯胡林先夸奖了他们一番,给予肯定,然后说道:“我们这次要编写的书是给基层医疗工作者看的,必须简单易懂,治疗成本也要低……” 冯胡林认为,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能治病就行,所以这本《基层医生手册》,不应该分西医中医。 它得按照各种常见病来分类,然后将那些成本低的治疗方法都写上去。 写书用的文字,还必须是白话文,这样才能让基层医生看懂。 书需要组织一些人重新编写,书里提到的治疗方法也必须全部核实,冯胡林觉得,这本书短时间里,怕是编写不出来。 这个会议一开就是一整天。 会议快结束时,冯胡林提到了《全球瘟疫》这本书:“诸位,最近我一直在看一本书,它刊登在《上海日报》上,叫作《全球瘟疫》。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医学知识,大家都可以看看。看完后,也可以思考一下,如果有人在我们国家建实验室投放瘟疫,我们要如何应对。” 听到冯胡林提到这本书,在场的西医都安静下来。 他们都看过这本书,看完后既害怕又愤怒。 那些中医年纪较大,有半数没看过这本书,而那些看过的,原本也不怎么在意。 他们还以为这本书里的内容都是胡编乱造的。 现在冯胡林郑重提起,这些大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时,那些西医已经开始讨论。 老中医们听了西医的话,也开始发愁。 如果真的有人在他们国家投放瘟疫,他们要怎么办? 原本西医和中医互相不待见。 但在冯胡林提起这部小说后,大家不再争吵,转而同仇敌忾,议论起这部小说来。 得知冯胡林在研究细菌,他们还纷纷提出要捐钱。 他们都是医生,擅长临床治病,但对科研不太懂,所以只能捐钱,无法参与研究。 冯胡林感谢了这些医生,更加坚定了研究出青霉素的决心。 另一边,桑景云捐钱创办的女子学校已经开始准备招生。 虽然教授医术的课本还没编写出来,但他们打算招收的那些出身贫困的女子,都是没有机会读书的,所以最初需要教授的是认字。 至少先教一年文化课,才能开始教授医学知识,现在开始招生正合适。 乔平安将招生公告贴出去,然后开始面试那些来参加孩招生的孩子。 学校招收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少女,不收学费,包吃住,但女生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一份长达八年的契约。 在这八年内,学生不能结婚生子,必须听从学校安排,而她们要是达不到学校要求,学校可以让她们退学。 前五年,学生需要学习各种知识,后三年则要接受学校安排,去学校指定的地方帮人治病。 这时间是冯胡林制定的,他认为用五年时间,应该能学会认字和基础医学知识,再用三年实习,这些女生就能处理一些常见病症了。 至于那些得了大病的,即便他们前往大医院看病,也未必能治好。 最先来学校面试的是谭峥泓手下那些工人的女儿。 这些女孩子家里都很穷,但对她们学医术这件事很支持。 一来上学不要钱,二来么,如果学成,就有了一门手艺。 至于总共要学八年,这八年里不能成亲,这也正常。 家里的小子去当学徒,也要当个十年八年。 至于成亲要晚一点,有了手艺,还怕成不了亲? 更何况,这年头,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工人们把家里适龄的女孩子都送到了学校。 其中有一些女孩子明显不到十岁,但乔平安还是把人收下了。 在正式入学前,这些女孩子都要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才能成为学校学生。 这些年纪小的孩子,如果能完成考核,让她们入学也没关系。如果完不成,就跟其他人一起送回去,等她们长大一点,可以再来报名。 考核很简单,就是乔平安安排她们做一些诸如做菜这样的工作,当然要做的是一些较为复杂的菜式。 那些做事麻利、听得懂她吩咐的人可以入学。 那些比较笨的,或者做事马虎不仔细的人,就不能入学了。 他们要培养的是医生,还是要挑选一下的。 学校的事情主要由乔平安负责,桑景云只给乔平安出了一些主意。 她最近又忙了起来。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已经连载了很久,开始收尾,因为收尾比较麻烦,所以她都写得很慢。 同时,她还在琢磨新书。 构思新书很花时间,桑景云自然顾不上学校那边的事情,本身她也不懂办学校,就只偶尔去看看。 因为太忙,桑景云甚至没怎么关注《全球瘟疫》的连载。 不过她不关注这本书的连载,却很关心它的后续。 这天是周日,谭峥泓来找桑景云,桑景云就问他:“谭峥泓,我觉得《全球瘟疫》这本书很适合翻译成英文,你能找人帮忙翻译出版吗?” 谭峥泓说:“这当然可以,不过翻译这本书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 桑景云说:“你可以去《上海日报》问问,如果能翻译就再好不过了。不过这本书的出版你不要插手太多,我觉得后续可能会惹来一些麻烦。” 这本书里的霓国指代日本,这一点很多人都看出来了。 但毕竟没有明写,甚至石四等人的名字都是中文名,所以这本书并没有像《梦游莫斯科》一样被禁。 《上海日报》也没有急着将它刊登完,而是非常稳定地每天刊登四千多字。 今天正好是这本书刊登完的日子,报纸上刊登的,恰好是外星人来到地球后发生的种种事情。 “桑小姐你放心,我会注意的!”谭峥泓笑着答应,随后看向桌上摊开的报纸:“桑小姐,这个狂风真的太狠了,他和你完全不同。你每次都会给主角一个好结局,但这个作者……他竟然把所有人都写死了!” 狂风把全世界的人都写死了,谭峥泓看得目瞪口呆。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小说。 第183章 左拥右抱曹可欣 谭峥泓被《全球瘟疫》的结局震撼到的时候, 其他人也一样。 今日,顾书潮也是不用去学校的。 昨天晚上,他约了几个人谈论世界局势, 早上也就起得有点晚。 他来到楼下,一眼就看到了佣人准备好的早餐, 和放在早餐旁边的两份报纸。 一份是《新小说报》,还有一份是《上海日报》。 他看到《新小说报》, 就心生欢喜,云景的小说他真的非常喜欢, 尤其是最近的剧情, 更是让他大呼过瘾。 这是一部幻想类的小说, 云景写的时候,也就非常大胆。 曹可欣女扮男装搞事业, 搞得风生水起, 开了好几家工厂。 她在有钱之后,还努力帮助各种女性。 她让被丈夫抛弃的原配给自己当助手, 也让风尘女子帮她的服装厂设计衣服。 曹老板怜香惜玉的名头, 也就传得很远, 甚至有很多人跟她谈生意的时候,会送她女人。 坊间传言,曹老板虽然年纪很小,但却是色中饿鬼。 顾书潮看到这样的剧情的时候, 差点被笑死。 尤其是, 他还看到, 书中的一些人说曹老板与曹操一样,喜欢别人的妻子。 还猜测曹老板喜欢那些个子比他高,瞧着比他壮实的女人, 是因为她本人太过瘦小。 曹可欣去跟人谈生意,听到隔壁有人议论她,都听傻了。 那些人觉得她因为自己过于矮小,就心理变态喜欢已婚的成熟女性,但她真的没有! 她矮小是因为她年纪小尚未发育,以及她是女子! 她长得就这么普通?别人都看不出她是女扮男装? 好吧,她长得确实普通,皮肤还黑,身体也没有曲线…… 曹可欣郁闷极了,幸好这时,她之前帮助过的那些女性出现了,她们骂了那些说曹可欣坏话的人,还把那些人打了一顿。 然后,这些女人就围在曹可欣身边,嘘寒问暖。 她们是知道曹可欣的性别的,一个个的,其实都把曹可欣当女儿当妹妹。 曹可欣就这么被一群美娇娘簇拥着离开,周围的男人嫉妒不已,暗暗骂她“曹贼”。 顾书潮想到这剧情,就忍不住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事业线写得很好,曹可欣越来越有钱,不仅买了大宅子,还开了好几个工厂。 里面的日常也特别有意思。 曹可欣长得很普通,平日里还会用馥郁堂的化妆品修饰自己的脸型,再压着嗓音说话,也就让人看不出她是女性。 而她偶尔女装出门的时候,会给自己化个美美的妆容,变成清秀佳人。 某次她穿着女装跟自己帮助过的姐姐们一起去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医生,那医生还喜欢上了她。 但医生听了很多有关曹老板的流言,很讨厌花心滥情的曹老板。 顾书潮迫切地想知道后续,所以他忙不迭打开《新小说报》看起来。 曹可欣身边的“姐姐团”打了说曹老板坏话的人,曹可欣“左拥右抱”往家里走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她有些喜欢的医生。 她担心那医生认出她,结果那医生以为曹老板是曹可欣的哥哥。 医生看着自己过于风流的未来大舅哥,一脸纠结。 最终,他咬咬牙,找曹老板说话,委婉地劝“大舅哥”不要太过沉迷女色。 男人在年少时,就跟一堆女人厮混,容易长不高,将来某个器官,还可能立不起来。 曹可欣:“……” “哈哈哈哈哈!”顾书潮都要被笑死了! 他对曹可欣喜欢的这个医生很有好感。 这个医生家境并不好,是受到本家叔伯资助后,才有机会学医术的。 他学成后,一直在努力帮助老百姓,每天下午都会去义诊。 这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而他对曹可欣的感情,也非常真挚,真挚到,一脸真诚地告诉“大舅哥”,说你再这么下去,会痿。 “你看什么呢?笑成这样。”顾夫人问顾书潮。 顾书潮道:“我在看云景先生的小说。” 顾夫人这时也走近了,看到了顾书潮手上的书,她跟顾书潮一起笑起来:“这书确实写得很好笑,现在在上海,有无数人喜欢这本书,听说《新小说报》的销量,又增加了。” “那是,云景先生的书,总是讨人喜欢的,就是每天只有三千字更新,太少了!”顾书潮叹气。 今天的更新,他一眨眼就看完了。 顾夫人拿了顾书潮手上的报纸去看,而顾书潮目光,落在《上海日报》上。 云景的小说非常好看,引人发笑,但狂风的小说,却恰恰相反。 这段时间,他快要被狂风的小说给吓死了! 这狂风写得实在可怕,那实验室里,竟出现了传染性非常强,致死性也非常强的变异鼠疫,接着,这病菌还传播开。 就在昨天,他看到全世界的人都死了!都死了! 这情况,吓得他连忙去看云景的小说压惊。 这狂风真的太过分了,竟然写这样的小说! 但就是这样的小说,他看得放不下。 甚至于,昨天看完更新,没有看到“全文完”三个字,他还有些庆幸。 这书没完结就好! 既然没完结,那说不定会反转! 顾书潮给自己做了点心理建设,然后拿起《上海日报》打开。 “希望今天刊登的内容,是之前种种,只是石四的一场梦!”这么说着,顾书潮看下去,然后就看到了外星人。 外星人确定,地球上的人死光了,人类文明破灭了。 顾书潮:“……” 顾书潮跟以往一样,飞快地将今天的更新看完,然后在末尾看到了“全文完”三个字。 这本书完结了。 他深吸一口气,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有些高兴,高兴这玩意儿,终于写完了。 又有些失落,这怎么就写完了? 他缓了好一会儿,又回头去看今天的更新。 这些外星人的谈话,令人深思。 很多文明,都是自己毁灭了自己。 确实,如果人类发明出强大的武器,又征战不休,地球也可能被毁掉。 还有就是外星人对细菌和病毒的描述,这一切让顾书潮震惊。 那些被他忽视的微生物,原来这么厉害?原来无处不在? 现在,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人在研究病菌?人类,会不会真的被细菌和病毒毁灭? 不行,不能这样! 顾书潮猛地站起身,打算去找谭峥泓。 他们国家现在的科研能力很弱,不可能筹备一所这样的实验室,但正在打仗的欧洲的某些国家,还有美国和日本,搞不好真的会研究这种要命的东西。 这本书必须被翻译成英文,送去国外,这样可以警醒欧洲人和美国人。 当然,也要翻译成日文,送去日本出版! 顾书潮认识很多人,他觉得这件事,可以由他牵头去做。 而这个时候,某个茶楼里,说书先生刚读完《全球瘟疫》。 听众都被吓到:“没想到那些人,竟然真的死绝了。” “我们会不会也遇到这样的事情?” “这瘟疫太过可怕,比天花还要可怕。” “没想到那些我们看不见的细菌和病毒竟然这般厉害……”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 “都有外国人了,搞不好就有外星人。那些洋人不是说地球是圆的,说太阳其实就是一颗星星?” …… 人们议论着议论着,又有人开始起哄,让说书先生给他们读《穿成包身工》。 说书先生有些无奈:“云景先生的小说,我已经念过一遍。” 客人们纷纷开口:“这本写瘟疫的书实在太可怕,我想听云景先生的书缓一缓。” “我也是。” “还是云景先生的书更好看,我抓心挠肺地想看后续。” “确实,曹可欣被人称为‘曹贼’,很多男人防着他,唯恐他对自己的姨太太下手,这剧情实在太有意思。” “我最近听完回家,都会给我妻子讲一讲这故事,我妻子都快笑死了。” …… 很多人说《穿成包身工》好看,但也有不喜云景的人反驳:“云景的书,一本不如一本,这本《穿成包身工》,远不如她的上一本书。她上本书好歹写了战争的残酷,这本书竟然就写赚钱,写情情爱爱!” “其实这本书,一开始还是不错的,据说因为这本书,一些工厂都不敢用包身工了!但最近的剧情却很一般。” “云景现在一门心思赚钱,这本书写得很长不说,还在书里给脂粉铺子打广告……” …… 当然也有人反驳,觉得《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很好,让人看到了未来,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奋斗目标该是怎么样的,还让民国的女子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妇女解放。 曹可欣自由、洒脱、事业心强,她身上有很多,被人认为应该属于男子的特质。 反倒是应该属于女子的一些特质,诸如温柔贤淑,在她身上是看不到的。 她还从头到尾,都不觉得自己有哪里输给男人。 这样一个来自未来的女性,让无数女读者心生向往。 男读者也喜欢曹可欣,喜欢云景笔下,性格各异的女子。 曹可欣这个人,还很好代入,毕竟她事业有成美女环绕…… 至于《全球瘟疫》……狂风不做人,写得太过可怕! 第184章 翻译 康安医院。 自从那四个留学生加入研究所, 在短短一个月内,冯胡林的研究所,就进行了许多改革。 在这四人的提议下, 冯胡林将医院搬迁走,原本的康安医院, 将在不久后,更名为康安研究所。 而现在, 医院里的医生已经搬得差不多,曾经的病房成了研究人员的宿舍, 而其他地方, 也被改造过。 实验室改造期间, 研究并未停下。 昨天,看到《全球瘟疫》这本书里, 全世界的人都死光的剧情之后, 研究员们更是发了狠,研究到很晚才睡。 今天早上, 他们也就起得有点晚。 他们陆陆续续起来, 一边洗漱, 一边念叨实验思路。 “我们卡在第一步了,我们之前想到的过滤方法都无法保证纯度,能不能用别的办法将菌丝去除?” “不过滤的话,要怎么得到高纯度的滤液?” “纯度不高的青霉素直接使用, 实验用的小白鼠是会死的……” …… 简单洗漱后, 一行人去厨房领自己的早餐吃。 肉包子和卤蛋一人只能领一个, 而粥、红薯、咸菜和腐乳不限量。 “今日的咸菜是用肉末炒的,放足了油!” “最近的伙食着实不错。” “最近实验室得了很多捐款,我们的住宿环境和伙食, 便也得到了改善。” …… 他们在研究细菌的事情,不是秘密,因此,自从《全球瘟疫》开始连载,上海很多被吓到的富豪,就开始给他们捐款。 可惜,他们收了很多捐款,但没有出什么研究成果,而这让大家多多少少有些愧疚。 吃早餐的同时,研究员们开始看今日的报纸。 研究所订了好几份报纸,再加上有些报纸不止一张,大家伙儿也就能分开看。 而《上海日报》里,那张刊登了《全球瘟疫》的报纸,在冯胡林手上。 冯胡林认真读着这个故事。 他的年纪已经有些大了,之前的心思还主要在办医院,做医生帮人治病上面,所以一开始,他对最新的西医知识,对细菌,其实是不太了解的。 但这大半年里,他参与了很多研究,收集了很多资料,对微生物,也就有了足够多的了解。 可即便如此,冯胡林还是觉得,自己对微生物的了解,远不如狂风。 这部《全球瘟疫》是小说,是编出来的,但里面写到的很多内容,都说明狂风有深厚的医学知识。 而今天,他写的跟外星人相关的内容,更是让冯胡林大开眼界。 他甚至忍不住想,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由细菌和病毒这些微生物来主宰。 不,他现在要想的,不是这个,而是人类如果真的面对这样的浩劫,该怎么办。 “今天,《全球瘟疫》这本书正式完结,”冯胡林道,“这本书完结了,但我们对细菌的研究,才刚刚开始。我给大家念一下今天的内容,等大家听完,我们就继续去研究!” 冯胡林说完,就开始念《全球瘟疫》这本书的结尾。 他念的时候,所有人都听得很认真,也都很安静。 他们很清楚,这是一部小说。 就算真的有人动用细菌战,全世界的人,也不一定会死光。 可即便如此,这本书依然让他们迫切地想要出研究成果。 等终于念完,冯胡林正想说点什么,一个刚加入实验室不久的留学生突然道:“我有个想法!我们要不要试试用离心来清除菌丝?” 众人一愣,再顾不得讨论小说,而是议论起离心机。 他们有些人,从未听说过离心机,现在听那个留学生说起,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知道之后,他们又纠结起来。 他们国家现在连自行车都没办法生产,自然是没有离心机的,想要离心机,需要从国外进口。 而国外现有的离心机,不一定符合他们的要求。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总归是一个新思路,可以试试看。 研究所的人又忙碌起来。 《上海日报》编辑部,高汉林正在写信。 他写完信后,就将整理好的,刊登了《全球瘟疫》这部小说的报纸折叠好,打算和这封信一起,送去北京自己的一个好友处,拜托那个好友在北京找报纸刊登这部小说。 他希望看到这部小说的人,可以多一些。 这段时间,《上海日报》像之前一样,每天印刷八千份,但刊登了《全球瘟疫》这部小说的报纸,高汉林自掏腰包,多印刷了两千张。 多印刷的报纸,最后凑了两千套完整的《全球瘟疫》。 这些报纸,有些高汉林拿来送人,也有一些,他打算找时间卖出去。 《上海日报》的账面上很缺钱,买了这些报纸,多少能贴补一些。 刚打包好要去送去北京的东西,高汉林就看到报社的一个记者匆匆从外面进来。 高汉林道:“今日可有遇到有意思的新闻?” 那记者表情有些怪异:“有。” “是什么?”高汉林问。 那记者道:“有个小开昨日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老鼠屎,被吓到了,于是高价求购擅长捕鼠的猫,一口气买了十只回家。还有人组织了灭鼠队,专门帮人灭鼠,据说那个捕鼠队非常专业,会用水泥帮忙堵住老鼠洞……” 《全球瘟疫》这本书详细介绍了鼠疫,而书里后来出现的变异鼠疫,更是非常可怕。 因此,现在上海一些人闻鼠色变,很多学校都组织学生灭鼠灭跳蚤。 上海的卫生情况,这段时间都好了很多。 高汉林闻言有些好笑,而这个时候,他看到一个瞧着不到二十岁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进来。 来人正是谭峥泓,谭峥泓一看到高汉林,就问:“高主编,我认识一些洋人,他们对《全球瘟疫》这部小说很感兴趣,想要翻译这部小说,你能否问问狂风先生,看这费用要如何收取?” 高汉林其实也有请人翻译这部小说的想法。 只是时间太短,他尚未找到这方面的人才。 现在谭峥泓提起,他当即道:“狂风先生发表小说时,不收取任何稿费,他欢迎他人转载、翻译这本小说,不需要给他稿费。” 谭峥泓有些惊喜:“没想到狂风先生与东兴先生一样胸怀大义,只是现下还有许多人不知道这件事,高主编,不如你写一个声明,将此事告知广大读者。” 高汉林考虑过后,觉得可行,当即答应下来。 而谭峥泓从高汉林这里离开后,就带着这部小说,去找了诺伯特。 “谭,好久不见!”诺伯特看到谭峥泓,就站起身,给了谭峥泓一个拥抱。 这段时间谭峥泓忙着读书,跟诺伯特不怎么见面。 但诺伯特对谭峥泓的好感,反而加深了。 一来《真假千金》在英国卖得很好,为他将来做相关生意打好了基础。 二来,则是谭峥泓拉着他盖房出租一事,给他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这收来的租金,已经足够他在租界生活,哪天他要离开中国,将那些房子出售,还能大赚一笔。 “好久不见。”谭峥泓笑着开口,跟诺伯特聊了聊近况。 聊完,他提起了《全球瘟疫》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只刊登了不到一个月,因此诺伯特并未听闻,现在听谭峥泓提起,他很感兴趣。 “这样的小说,我从未看过,这书的设定很有意思,若是翻译成英文,应该会有人喜欢。”诺伯特让谭峥泓把报纸留下,他打算看一看这个故事,若是好看,就找人将之翻译出版。 这段时间,诺伯特一直在学中文,虽然要独自看完这部小说有点困难,但在他的老师的帮助下通读此书,却是没有问题。 谭峥泓很支持,还给诺伯特推荐了两个翻译。 他自己,现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翻译一部小说的。 聊完《全球瘟疫》,诺伯特就又提起《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他想将之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售。 谭峥泓闻言非常高兴:“那可太好了!正好这本书我已经翻译了一些,等我将之翻译好,就给你送过来。” 在桑景云看来,《穿成包身工》是一部非常普通的穿越小说,她也就没打算把它翻译成英文出版。 但谭峥泓的想法跟桑景云不同,他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值得翻译。 他自己翻译了一些,开学后没时间继续翻译,就拜托乔平安和她的英文老师帮着翻译,现在已经翻译了很多内容。 他本打算全部翻译好后,再拿来给诺伯特看, 没想到他还没提这本书,诺伯特就先提了。 诺伯特道:“这部小说真的很有意思,一个现代的女孩穿越到这个时代的题材非常新颖,剧情也有意思,我不久前还尝了尝书里写到的炸鸡,味道非常好。” 诺伯特最近在他的中文老师的帮助下,读了这部小说。 故事很有意思,在他看来,甚至比《真假千金》更好看。 《真假千金》在欧洲很受欢迎,他觉得这部小说,应该也会受欢迎。 “我也觉得这部小说很有意思。”谭峥泓笑着开口。 他非常喜欢《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尤其是最近的剧情,他每天都看得很欢乐。 相比于《真假千金》和《一个士兵》,他更喜欢这本书。 前面两本书,主角一直都比较辛苦,但《穿成包身工》这本书,主角只有开篇辛苦一些。 谭峥泓和诺伯特谈了许久,一直到下午才离开。 第185章 招生 在《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里, 有很多曹可欣掉马的情节。 她在有钱之后帮助了一些女性,还把她们带回家。 这些女性有的害怕她,有的则想要自荐枕席, 什么情况都有。 期间,自然是伴随着掉马情节的, 到如今,曹可欣身边的那些女子, 都知道曹老板其实是女子。 而这次,曹可欣会在医生面前掉马。 曹可欣穿越到民国已经三年, 生意做得很大。 在这三年里, 她遇到了很多危险, 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有时候她的对手想要算计她, 最后却反倒自己倒了霉。 而她这次掉马, 也跟生意上的竞争对手有关。 一个洋人带了一批机器来到上海,很多商人都想要他手上的机器, 曹可欣也一样。 她找了这个洋人好几次, 终于得到了一个见面的机会, 然后就用熟练的英文与对方交流起来。 那个洋人很欣赏懂英文还非常自信的曹可欣,答应将机器卖给她,两人还约定第二天中午签合同。 然而到了第二天,曹可欣刚出门, 就有一个怀孕的女子带了人闹上门, 说怀了她的孩子, 缠着她不放。 这个女人,是曹可欣的竞争对手找来的,而那人趁机前往曹可欣跟洋人约好的地方, 想抢在曹可欣前面买下那批机器。 真实的商战,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曹可欣被那个女人缠住,周围还有警察和围观群众,她一时间没办法脱身,干脆高喊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不能让女子怀孕,然后在众人呆住的时候,冲出去谈成了生意。 事后,坊间传言就不再是曹老板好色,而是曹老板没有生育能力。 当然,曹老板的竞争对手并不相信这些,他们觉得曹老板这人为了做成生意连脸都可以不要,阴险狡诈,不好对付。 这种连自己没有生育能力这样的事情都能当众说出来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这人太可怕了! 一些跟曹老板不对付的商人,都不敢再找曹老板的麻烦,就怕曹老板发疯。 而那个跟曹可欣恋爱的医生,在听闻此事后,非常担心。 他只跟曹老板见过一回,以为曹老板是曹可欣的哥哥。 未来大舅哥有这样的难言之隐,实在让人惋惜,他医术尚可,或许能帮忙治病。 医生上门拜访曹可欣,见到曹可欣之后,又提出要见曹老板。 曹可欣连忙去换装,但到底有疏漏,被医生看出不对。 但医生并未声张,只是打消了给曹老板看病的念头。 同时他也有些纠结。 喜欢的女子太厉害,他该如何是好? 是不是要入赘? 这本书,桑景云本打算五六十万字完结,但最近写着写着,又想出许多剧情,就打算多写点。 比如曹可欣在跟医生走得近之后,被人误会有断袖之癖。 当然,在小说完结时,大家会知道,她是女子。 到时,她会将家业捐出,用来抵御外敌,同时跟医生一起,通过自己认识的洋人,帮自己国家的军队筹措各种物资。 当然,那些内容不会细写,在番外提一提就行。 桑景云一口气写了四千字,写完就开始按摩自己的手。 谭峥泓也放下笔,盯着桑景云的手看个不停。 他想帮桑景云按摩,但他一个男子,去摸女子的手,着实有些孟浪。 谭峥泓正纠结,就见桑景云把自己的手伸到他面前:“你帮我按一按手,记得轻一点,你的力气太大了。” 谭峥泓喜滋滋地按起来。 按完,他又去看桑景云写的更新。 今日的更新,依旧很有意思。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原本是打算学医的,差点也成为一个医生!” 他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代入医生这个角色。 曹可欣很像桑景云,看书里的曹可欣和医生谈恋爱,他挺开心的。 可惜医生出场不多,戏份比曹可欣身边的几个女人还要少。 “谭医生,等你下次放假,我们一起去学校看看吧。” 桑景云笑道。 谭峥泓被她叫 “医生”,脸有点热。 他觉得,自己被调戏了! 桑景云嘴里说的 “学校”,自然就是馥郁堂郑老板花钱盖的女子学校。 这所学校已经有了名字,叫复兴女子学校。 而此刻,孙明智正在学校门口看招生启事。 看完招生启事,他心里十分激动。 他妹妹符合招生要求,现在他马上赶回去,将这个消息告诉自己妹妹,他妹妹明日就能来报名。 这么想着,孙明智转过身,就跑起来。 他是个读书人,往日很少像自己的弟弟一样疯跑,但今日,他跑得异常快。 江来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忍不住惊叹:“这人跑得真快!” 江来是带孤儿院的几个女孩来报名的。 年纪大的女孩子,会被卖掉,会被捡回去当媳妇儿,很少有在外流浪的,所以孤儿院年纪最大的女孩子只有十二岁,十来岁的女孩子也很少。 但姚同丰还是从孤儿院选出三个聪明伶俐的女孩送过来。 姚同丰除了在孤儿院里选人,还向附近的农家宣传复兴女子学校,然后从那些想要到这所女子学校报名的女孩子里选了五个人出来。 今天,那五个女孩和她们的家长,也跟他一道来了这边。 他们一行人很多,姚同丰怕自己没办法照看好这么多人,就把江来也带上了。 也多亏了江来,那些有头一次出远门的农民才没有走散。 而现在,看了看时间,姚同丰直接带着人去报名。 乔平安对这些来报名的女孩进行了面试。 这八个女孩子,都是姚同丰挑选过的,不仅符合条件,人看起来也聪明,乔平安把人都留下了,又问江来要不要去读书,她可以资助江来。 江来道:“乔夫人,不用了,我们孤儿院里有姚老师,我跟着姚老师读书就行。” 江来觉得,自己没必要去专门的学校读书。 他的目标,是将来给谭峥泓当账房,姚同丰教的知识已经足够用。 更何况他还要演电影,没办法天天去学校。 “也是,姚老师很好。”乔平安笑了笑,又拿了一些纸笔送给江来。 她看过江来演的电影,很喜欢这个小少年,所以才会想要资助乔平安读书。 来报名的女孩子都留在了学校里,乔平安要对她们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此外,学校里还缺很多东西,她们留下来之后,可以帮着干活。 比如缝制将来给学生使用的被子、枕头、校服,又比如粉刷墙壁。 这些女生都干得很起劲,毕竟学校的伙食很好。 她们以前认识的人去给人当学徒,有时候都不能吃饱,而她们呢?只需要干点针线活,竟然能吃咸鱼、吃肉! 虽然肉很少,但那也是肉,是她们在家里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的东西。 乔平安很快就选中了一些女孩子,而被她选中,确定可以入学的女孩子,需要在她的要求下剪短头发,清洗干净,然后换上她给这些女孩子准备的校服。 理短发是因为,这些女孩子几乎每个都长虱子,剪短头发,可以确保学校卫生。 乔平安给学生发的校服是自制的。 这些衣服不管是布料还是款式都很普通,但这是全新的,而且按照乔平安所说,她们入学后,每年都会发六套校服,夏天的两套,春秋的两套,冬天的两套。 她们一年,竟然能有六件新衣服! 每个被选中的女孩子都很兴奋,干活的时候更加卖力。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学校里的女孩子越来越多。 有些女生被劝回了家,但大部分女生都被留下了。 因为还没开学,学校里的老师还没找齐,她们就先跟着乔平安学认字。 乔平安还请了医生,一一给这些女生诊治。 乔平安做的种种事情,桑景云都知道,她还将之告诉了桑家其他人,并对桑钱氏道:“奶奶,你跟阿兰奶奶若是有空,可以去那边看看,指点那些女孩子做衣服。” 桑家的工作并不多,桑钱氏和阿兰平日里,只需给桑学文打打下手,大部分时间都空闲着。 桑景云觉得她们可以抽空去学校那边玩玩。 桑钱氏道:“我们就不去了,我们大字不识一个,去学校干嘛?” 桑景云听桑钱氏这么说,也不强求,继续吃饭。 这时,陆盈突然开口:“阿云,你说我能去复兴女子学校读书吗?” 桑景云愣了愣:“娘,你想换学校?为什么?” 陆盈道:“我就是觉得你们办的这所学校很好,想学点技术。” 陆盈在现在的学校,过得挺好的。 但她有时候也会迷茫。 她年纪不小了,大女儿都到了嫁人的年纪,还是个裹小脚的女人,即便读了书认了字,恐怕也找不到工作。 她又不想整日在家里待着。 在听桑景云提过复兴女子学校之后,陆盈就起了心思。 她觉得她可以去学医术,将来帮人治病。 就算没有外人找她治病,她也可以靠着学来的医术,照顾好家里人。 这么想着,陆盈又道:“我读书,会不会占了别人的位置?我可以不在学校吃饭睡觉,不要校服,就旁听一下。” 她知道那些女孩子得到一个读书的机会不容易,也就不想抢她们的机会。 桑景云闻言道:“娘,你不用担心这个,你想去这所学校,也很简单。” 桑景云突然想到,陆盈可以去复兴女子学校当助教。 第186章 中秋 陆盈从开始读书到现在, 还不到一年。 但她多少有点基础,又是个有自制力的成年人,学得也就很快。 尤其是搬来租界以后, 她几乎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学习上,学习进度更是快得惊人。 初小的课程, 陆盈已经学完,而复兴女子学校的女生, 大多是一个字都不认识的。 陆盈去了这所学校以后,别说当助教了, 就算让她当个老师, 也是可以的。 即便往后要教更艰深的东西也不怕。 陆盈是个很努力的人, 她完全可以一边学,一边教那些女孩子。 桑景云把陆盈可以当助教, 乃至当老师的事情说了, 陆盈闻言,连连摆手拒绝:“我不行的, 我哪里做得来?” 桑景云道:“娘, 做人要自信, 不要否定自己。你之前觉得你读书不行,结果呢?现在你学得特别好,老师都说了,年底你可以跟着去参加初小毕业考, 拿到初小毕业证。你都能用一年的时间, 学完别人要花三四年时间去学的初小课程了, 当个老师又有什么难的?” 见陆盈听得很认真,桑景云继续给她灌鸡汤:“娘,你看谭峥泓的母亲, 她年纪比你还大,以前从来没有工作过,但现在忙里忙外,都把学校的事情一把抓了!我跟郑老板商量过以后,甚至决定让她当校长,她能当校长,你自然也能当老师。” 陆盈听了桑景云的话,一颗心安定下来,突然觉得自己试一试也无妨。 不过,桑景云虽然这么说,但并不打算真的让陆盈当老师。 陆盈的学历到底不够,若是给她一个老师的职位,那就是开后门。 她的这所学校,不能存在开后门的情况。 她打算让陆盈以志愿者或者义工的形式,免费去学校帮忙,不拿薪水。 当然,等以后陆盈去参加考试,拿到中学毕业证,那她就能成为正式的老师了。 到时,陆盈学了医术,说不定还能当医生。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道:“娘,等你去了学校,可以教学校里的学生认字,还可以跟着那些医生学医术,将来当一个医生。” 陆盈下意识开口:“我这么大年纪……” 桑景云道:“娘,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其实还很年轻,你看爷爷,他活到了八十多岁,你若是活到爷爷这岁数,还有五十年能活呢!现在开始学医,你就算学十年才学成,也还能当四十年医生。” 桑景云是真的觉得陆盈还很年轻。 陆盈现在的岁数,跟她上辈子去世前的岁数是差不多的,而她上辈子,从没觉得自己年纪大。 想让陆盈学有所成成为名医不容易,但让陆盈学到赤脚医生的程度,学到护士的程度,肯定不成问题。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道:“娘,你以后,只管保养好你的身体,人这辈子,活得越久越占便宜。” 这个世界的变化真的很快。 陆盈若是能再活五十年,就来到六十年代了。 到那时,电视机、电水壶、相机、录音机这些东西,都已经有了。 至于她,要是她能活到100岁,就来到21世纪了。 这个时代的人,觉得活到一百岁很难,但在桑景云上辈子,上海人均寿命都八十三了,这数据还一直在增长。 桑景云觉得,自己若是好好保养身体,不遇到意外,不生重病,是有望活到一百岁的。 她想看一看二十一世纪的阳光。 陆盈看了看女儿,认真点头。 她想到了上海的那些年纪很大,白须白发的老中医。 她好好学,说不定将来也能成为一个老中医。 桑景云跟陆盈说好后,就带她去她现在就读的学校,办理了退学。 接着,她又带陆盈去复兴女子学校,让陆盈给乔平安当助手。 陆盈虽然没怎么读过书,但她很聪明,做事也细致麻利。 她针线活还好。 到了复兴女子学校后,她就开始教那些新来的女孩子做校服,又教她们认字。 她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学校。 而这个时候,这所学校的老师也开始就位。 学校需要的老师分两种,一种是文化课老师,还有一种,则是教医术的老师。 文化课老师很好找。 这所学校的名声已经打出去,然后就有一些中学毕业的年轻女子来应聘。 乔平安面试过之后,很快就招到了几个女老师。 倒是教医术的老师,现在还没有找到。 乔平安就做了一些其他准备。 在如今的上海,有专门的中医学校,也有专门的西医学校。 乔平安想法子要来这些学校的教材,放在复兴女子学校整理出来的图书室里,打算有时间就让老师给学生们读一读,等这些学生认的字多了一些,再让她们抄几遍。 若是那本《基层医生手册》迟迟写不出来,她还可以花钱从那些医科学校挖几个老师过来,让这些老师按照医科学校的课程来教。 不过学生们学文化课,少说要一年,现在还不急。 陆盈去复兴女子学校当助教后,谭峥泓和乔平安,就每天来桑家蹭早饭了。 谭家有汽车,会接送乔平安。 现在陆盈也要去复兴女子学校,乔平安干脆让司机顺道来一趟桑家,把陆盈接上一起走。 她来桑家,谭峥泓肯定跟着。 于是,两人干脆来桑家吃早饭,吃完后,谭家的司机先送桑景丽去小学,再送谭峥泓去大学,最后送乔平安和陆盈去复兴女子学校。 谭家厨子做的早餐很好吃,但乔平安和谭峥泓天天吃,也就不觉得稀奇了,他们反而觉得桑家的早餐有烟火气。 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把谭家的早餐带到桑家吃。 总之,现在在桑家吃早饭的人特别多,八仙桌根本坐不下。 于是,桑钱氏找木匠定制了一个放在八仙桌上面的圆台面,将原本的八仙桌变成了可以坐十二个人的大圆桌。 谭峥泓和乔平安吃得很开心,但谭大盛很郁闷。 妻子儿子每天一起床就跑没影,早餐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吃,多惨!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中秋。 1917年的中秋节,是在阳历9月30日。 前一天,复兴女子学校就给学生放了假,让她们回家过节,其他学校也一样。 所以这天,桑家人都在家待着,不需要出门。 中秋的早上,桑景云照旧早早起来。 九月底的天气,没有盛夏那么热,但穿一条半袖连衣裙也已经够了。 桑景云换好衣服,又用馥郁堂郑老板送她的护肤品护肤。 做完这一切,她在书桌前坐下,准备写点什么。 但她最终什么都没有写。 看着窗外的景象,桑景云的深吸一口气。 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多了。 她是去年中秋前穿过来的,因今年的农历闰了一个月,算农历的话,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三个月。 时间过得很快,又过得很慢。 她自己都想不到,一年时间,她竟然能做出这么多事情。 这一年,她堪称劳模。 不过她的努力,也没有白费。 一年过去,她在租界有了房子,已经过上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姐,吃早饭了!”门外传来桑景雄的声音,桑景云应了一声,出门下楼。 今天乔平安和谭峥泓没有过来吃早饭,这事儿谭峥泓昨天就提过。 不过桑家的早餐,依旧很丰盛。 桑钱氏从外面买了豆浆、油条和肉包子回来,桑学文另外做了鸡蛋饼,炒了两个菜,满满当当摆了一桌。 前些日子桑元善忌日,他们全家去了一趟上海县城,给桑元善扫墓,还请人做了一场法事。 自那日起,桑学文的精神头,就又好了些,越来越爱笑,有些从前的模样了。 这会儿,他就笑着对家人里道:“我揉了面团,今儿个中午,我们吃饺子。” 家里人欣然同意,桑景丽还对包饺子这事儿,更是充满期待。 她喜欢做这样的手工活。 桑学文喜欢做饭还不怕麻烦,因此光是包饺子的馅料,他就准备了两种,一种是茭白肉馅的,一种是韭菜鸡蛋馅的。 “可惜这时节没有荠菜,不然荠菜肉馅的饺子,肯定很好吃。”桑钱氏开口。 这边农村常吃的野菜有两种,一种是马兰头,一种是荠菜。 马兰头可以直接炒着吃,但荠菜直接炒着吃不好吃,一般都是拿来和肉一起拌匀了做馅料。 荠菜馅的饺子馄饨很受欢迎,桑景云就很喜欢。 今天的早饭种类比较多,桑景云每样都吃了点,吃得肚皮滚圆。 吃完,阿兰就道:“去年这时候,我哪里想得到还有这样的好日子可以过?” 桑钱氏点头赞同。 这一年的变化真的很大。 幸好她的孙女有本事,不然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光景。 希望往后的每一年,他们一家都能团团圆圆。 第187章 《一个士兵》来到欧洲 谭峥泓没来桑家蹭早饭, 但中午桑家吃饺子的时候他来了,还带了一些海鲜过来。 天热海鲜放不住,桑学文紧急处理了一下, 于是这天中午,他们吃饺子配海鲜。 吃完, 谭峥泓就去跟桑景云说话。 “桑小姐,《全球瘟疫》这本书, 诺伯特已经找人开始翻译了,等翻译好, 就送去欧洲出版。还有你的《穿成包身工》, 前面三十万字已经翻译好, 送去南洋印刷……”谭峥泓照旧说起正事,说完, 又拿出一个红色的绒布盒子给桑景云。 “这是什么?”桑景云问。 谭峥泓打开盒子, 给桑景云看里面的东西:“桑小姐,这是一套珍珠首饰, 是南洋那边送来的中秋节礼, 我觉得很适合你。” 桑景云看了看, 发现这套首饰,确实很适合自己。 直接将珍珠串在一起做成的珍珠项链,她是不喜欢的,她喜欢精致一点的首饰。 眼前的首饰就很精致。 比如那项链, 是细细的链条下, 坠着几颗大珍珠, 既能显出脖颈的修长,又不会过于显眼。 桑景云笑道:“你帮我戴上吧。” “好!”谭峥泓眼睛一亮,就开始帮桑景云戴首饰。 除珍珠项链外, 还有同款的珍珠手链和珍珠耳坠。 上面的珍珠不多,但个头都很大,也很圆,品相非常好。 这样的大珍珠,即便是在百年后养殖盛行的年代,也价格不菲,不要说这个时代。 “这首饰很好看,你眼光真好。”桑景云毫不吝啬地夸奖谭峥泓。 谭峥泓见自己送的礼物桑景云喜欢,非常高兴:“桑小姐你喜欢就好,下次我再给你带别的礼物。” “好。”桑景云笑道。 现在她自己很有钱,跟谭峥泓“合伙”开的砖瓦厂和建筑队更是收入不菲,也就不觉得收谭峥泓的礼物不合适了。 两人说话的时候,上海县城,洪家已经开始准备晚上的团圆饭。 近来,洪家做了上百年的纸簿生意愈发不好。 不过洪掌柜和大儿子从租界买了一些书回来,放在铺子里出售出租,增加了一些进项,收入倒也没减少。 今日,洪家收到了钱大少送来的丰厚的中秋节礼,洪玥的母亲也就大方起来。 她杀了一只鸡做白切鸡,又杀了一只鸭子红烧,鱼和肉也都做了一些,还拿出钱家送来的洋酒放在桌上。 “钱家真是大方,这送来的是洋酒,不便宜。”洪母笑个不停。 洪掌柜道:“我喝不惯洋酒,这酒给老大喝,我喝黄酒就行。” 他从小到大,喝的都是绍兴黄酒。 如今年纪大了,还喜欢把酒温一温再喝。 那洋酒的味道,他是不喜欢的。 公爹不喜欢孙女婿送来的酒,这让洪母有些不高兴,转而说起别的:“今儿个钱家送来的节礼里,有一些咱们县城没得卖的月饼,看着就好吃,现下离吃晚饭还有些时间,爹你要不要尝一个?” 洪掌柜对月饼很感兴趣。 但等他拿到月饼,又想起洪永祥:“也不知道永祥在欧洲,能不能吃上月饼,也不知道我给他捎去的东西,他收到没有。” 以前中秋,小儿子都在身边待着,但今天没有。 洪掌柜着实有些想念。 洪母见公爹吃个月饼都想起小叔子,更不高兴。 他们一家一直陪着老爷子,帮着打理家里的生意,结果老爷子整日惦记着小儿子,也太偏心了。 她不再跟公爹说话,转而跟洪玥说起画画的事情:“阿玥,《大头菜流浪记》这本书卖得那么好,你画画的价格能不能提一提?你看那桑景云,她靠着写书都在租界买房子了,你画了这么久的画,人家也该多给你一点钱。” 洪玥听到自己母亲的话,有点无奈:“娘,会画画的人多了去了,若是我提出加钱,人家说不定就去找别人画画了。” 南城书局让桑景英编写连环画,让她帮忙画画,给的价格都很高。 一般人是拿不到这个价格的。 他们能拿到,全靠费中绪。 桑景云最初编写连环画时用了标点,一道送出去的,还有《双面魔君》这本书。 费中绪借此误导主编,让主编以为桑景云是个颇有名气的新式文人,这才能拿高价。 但想让人家加价可没那么容易。 她没有正经学过画画,画出来的画虽然较为特殊有自己的风格,但很好学。 如今市面上,已经出现很多相似的连环画了。 不久前她看了一套《聊斋志异》的连环画,那里面的画,跟她的画没区别。 桑景云总能写出新的小说,让那些模仿的人永远只能模仿。 但她画画,都是按照要求去画,别人要模仿很简单。 前段时间,《大头菜流浪记》这部电影火爆起来之后,南城书局立刻就想出同款连环画。 当时她还在画《水浒传》,南城书局觉得她没空再画一本连环画,就想找别人画。 是她想多攒点嫁妆,才咬牙把画这本连环画的工作也接了下来。 即便她现在画画越来越快,两本书一起画,也着实有些累。 但她成亲后,不一定还能画画,因此再累,她都咬牙坚持下来。 “你都给人画这么多了,凭什么换人画?”洪母念叨个不停。 洪玥也有点想洪永祥了。 若是小叔在,肯定会帮她说话,而不是任由她娘一直说她。 被惦记的洪永祥,其实也在想家人。 这会儿,欧洲的时间是早上。 洪永祥看着那一锅锅正在煮着的土豆,有点反胃。 来欧洲前,洪永祥是喜欢吃土豆的,各种肉来炖的土豆,还有炒土豆丝,他都喜欢。 但来了欧洲之后天天吃顿顿吃,他就不喜欢吃土豆了。 不过想到谭家的商队给他们送来了一些大酱,他的心情又好了一些。 土豆虽然难吃,但有自己爱吃的大酱搭配着,味道也就好了许多。 洪永祥看向身边的劳工:“你们知道吗?今儿个,咱们国家的人,都在过中秋。” 那些劳工原本是不知道的,但从前几天开始,洪永祥他们就天天念叨中秋节。 他们笑着开口:“洪先生,我们知道!” 洪永祥又道:“谭家的商队来的时间刚刚好,正好赶在中秋的前一天,我们今儿个能吃一顿好的。” “是啊,我们今儿个,能吃一顿好的。”那些劳工想到昨日送来的物资,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其实物资不多,他们是不能敞开了吃的,只能尝个味道。 可就算如此,他们也已经心满意足。 洪永祥见状笑了笑:“除了吃一顿好的,我们还能看点好的。这次商队过来,除了送来物资外,还带来了云景先生的新小说,中文版英文版都有!” 昨日给他们送物资的管事,不是上次那个。 而这次,那人给他们带来了不少东西。 其中最让洪永祥惊喜的,就是桑景云的新书。 昨天要招待新来的管事,洪永祥很忙,但他还是看了一点这本书,然后就被惊住了。 桑景云的新书,写的竟然是欧洲战场! 她一个小姑娘,竟然把战争写得那么真实,着实让人惊讶。 “云景先生真厉害,竟然又出了一本英文书。” “洪先生,云景先生的新书,写的是什么?” “洪先生,你是不是认识云景先生?等将来我们回去,你能带我见见云景先生吗?” …… 洪永祥身边的那些劳工对着洪永祥说个不停。 他们以前,是不知道洪永祥认识云景的。 但昨天,那个管事来送东西的时候提到了云景先生。 按照他的说法,那些书是云景先生让他给洪永祥的。 昨天人多,大家也就没多问,但这会儿,他们忍不住问起来。 洪永祥道:“我确实认识云景先生,到时候可以带你们去见他。” 劳工们欣喜若狂。 而一个跟洪永祥一起来的志愿者道:“这可太好了,到时我一定要与云景先生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洪永祥看了这个志愿者一眼,叹气:“这怕是不行。” 那志愿者不解:“为什么不行?” 洪永祥道:“云景先生是个小姑娘,都不到十八岁,哪能跟你把酒言欢?” “什么?”那人傻眼了,周围的劳工也一脸震惊。 从中国到欧洲的船,若是一路上非常顺利,大概走个五十天左右就能到目的地,若是遇到点什么事情,那要走两个多月。 上次那个管事带着英文版《真假千金》来这里的时候,桑景云尚未公开身份,他也就没有提起此事。 这次的管事,在上次的管事回南洋之前,就已经从中国出发,而他出发的时候,桑景云已经公开身份。 所以昨日,他在跟洪永祥私下聊天时提起了桑景云,还将桑景云夸了又夸。 洪永祥道:“我很早就认识云景了,她本名桑景云,是一个奇女子。” 只看小说,谁能想到云景是女子? 桑景云还写了那么多与众不同的小说,着实让人敬佩。 第188章 欧洲反应 洪永祥见那些劳工都一脸震惊, 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拿出自己手上中文版的《一个士兵》挥了挥,问那些劳工:“你们想不想听我给你们念云景先生写的新书?” 那些劳工闻言,顾不得纠结云景先生是女子这回事, 毫不犹豫地开口:“想!” 听到这回答,洪永祥笑了笑, 便念了起来。 劳工们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最近战事进入胶着状态, 战争双方都在休整,他们的工作也就不算繁重。 这会儿又是早上, 还没开工, 因此围在洪永祥身边听故事的劳工, 数量极多。 洪永祥翻开书,缓缓念起来。 《一个士兵》这本书, 在国内刊登时, 就很受欢迎。 如今,身处欧洲战场的人听到, 更是瞬间被吸引。 这书里写的内容, 实在太过真实! 昨天晚上, 洪永祥原本想看这本小说。 但晚饭时小酌了几杯,他酒量不佳有些醉了,就没看成。 因此,他念了没多久, 就念到了自己没看过的内容。 好在桑景云写小说不用生僻字, 所以即便自己没有提前看过, 洪永祥也顺畅地念了下去,只是念着念着,他的心情不免有些复杂。 书里, 因为战争死了许多人。 现实里亦是如此。 来欧洲后他总能看到有人离世,许多认识的人,就那么在他面前没了性命。 洪永祥感慨万千,那些劳工也一样。 尤斯塔斯和詹姆斯活了下来,但他们的战友,有很多都去世了。 他们的敌人,死得更多。 听到洪永祥开始念从敌人怀里搜出的信件,许多劳工都开始抹眼泪。 战场上的士兵想念着自己的母亲,他们又何尝不是。 今天是中秋。 也不知他们还能不能回去,跟家人一起过中秋。 洋人起得都比较晚,负责给这些劳工安排工作的洋人军官打着哈欠过来,正巧瞧见一群劳工围在洪永祥身边哭泣。 他面露疑惑:“你们怎么了?洪,你在跟他们说什么?” 洪永祥看到那个洋人军官,朝对方笑了笑:“我在给他们念小说,他们在为小说里的人哭泣。” “只是小说而已,哪值得你们哭泣?”这个洋人军官轻“嗤”了一声,“我看小说从来不哭,只有女人才会哭。” 洪永祥闻言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将一本英文版的《一个士兵》递给对方。 那洋人军官接过书,便翻开看起来:“又是云景的小说?他之前那本《真假千金》写得不错,我很喜欢,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士兵的爱情故事?” 《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在英国出售已经有两个多月。 这本书很受那些受过教育的女工喜爱,卖得非常好。 不过很少有男人去看这本书,这个洋人军官会看,与洪永祥有关。 洪永祥不喜欢巴结洋人,但为了让那些劳工过得好一些,他努力跟负责管理他们的洋人军官搞好关系。 他送了对方一些钱,又从劳工里挑出厨艺好的人,专门给对方做饭。 为了让这个劳工能做出味道足够好的饭菜,他甚至连自己千里迢迢带来的酱料、调料,都贡献出来。 而这也是有用的。 负责管理他们的洋人军官,对他们的态度还算不错,也愿意跟洪永祥聊天说话。 见洪永祥拿着英文版的《真假千金》教那些劳工英文,他还拿着书看了看。 然后他就被这本书的开头所吸引,不知不觉看完了。 之后,因为他说这本书好看,军营里很多洋人还购买了这本书,在战争和训练之余看书做消遣。 士兵们的娱乐很匮乏,因而这本书很多人都看了,大家还挺喜欢。 现在,洋人军官以为手上的小说,是一部跟《真假千金》差不多的小说。 “你看了,就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了。”洪永祥开口,然后继续给劳工们念小说。 他正念着,身边突然传来啜泣声,而他一低头,就看到洋人军官在哭,还反反复复念着“我的上帝”。 刚才还说自己看书从来不哭的人,现在哭得比谁都夸张,声音也越来越大。 眼瞅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洪永祥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彼得,我们要开始工作了。” 名叫彼得的洋人军官开口:“你们去工作吧,我想将这个故事看完。” 他现在迫切地想知道尤斯塔斯接下来的遭遇。 他在尤斯塔斯身上,看到了自己。 他家里有点背景,所以现在才能在后勤待着,但他刚加入军队的时候情绪高涨,坚持要去前线,所以参加过战斗。 他觉得他参加的那次战斗,跟这部小说开篇描写的战斗,是一样的。 那真的很可怕! 劳工们今天的任务,是接着昨天的工作继续往下做,并不需要彼得重新安排。 见彼得沉浸在小说里,洪永祥就自己带着劳工去工作了。 他很想知道这本书的后续,但他会在做完自己的工作之后再去看。 洪永祥忙了一圈回来,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 他发现彼得依旧坐在那里看小说,姿势都不曾变一下。 不过,彼得已经不哭了。 洪永祥没有打扰专注的彼得,他坐在彼得身边,拿出书跟着看起来。 洪永祥身处真实的欧洲战场。 因此,他发现这本书里,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但那都是细节,影响不大,而且因为桑景云写的时候一笔带过,并不会让人出戏。 也不知她是怎么知道欧洲的情况的,莫不是谭峥泓告诉她的? 洪永祥这一看,就一直看到了中午吃饭。 等他回过神,才发现彼得依然全神贯注地在看。 “彼得,该吃饭了。”洪永祥开口。 彼得这才抬起头。 洪永祥注意到彼得的表情不太对劲,忍不住问:“彼得,怎么了?” 彼得开口:“洪,这本书的作者在哪里?” “她在中国。”洪永祥说的,是女性的那个她。 彼得闻言不敢置信:“在中国?这不可能!他对战场那么了解!等等,她?你是说,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小姐?” 洪永祥点头:“是的,她是一位小姐。” 彼得深吸了一口气:“真是不可思议!她是怎么写出这样的书来的?还有她书里写到的内容,她知道那么多事情……” 彼得已经看到桑景云写到的,吗啡是毒品的内容了。 吗啡能成瘾,以及有很多副作用的事情,现在战场上,已经不是秘密。 但因为药物短缺,大家一直当作不知道这件事。 这本书,却掀开了遮羞布。 洪永祥其实也已经看到相关内容:“彼得,这就是一部小说,小说会有一些夸张的成分。” 他知道桑景云写的是现实,但还是用这是一部小说来遮掩了一下。 彼得道:“我觉得她写得并不夸张,她写得非常好,我很喜欢这部小说,我觉得其他人也应该看一看,他们该知道,滥用吗啡是不对的!” 说完,彼得站起身,大步往外走去。 他要回自己的办公室,先把这本书看完,再把这本书推荐给自己的长官。 这本书里,写到了吗啡,也写到了贪污的军官,他觉得他们军队,应该整治一下。 洪永祥想叫住彼得,但想了想又放弃了。 谭峥泓和桑景云既然敢把这本书翻译出版,应该就是笃定小说的内容没有问题。 他不用太过担心。 不过这本书,他还是要快点看完,这样遇到有人来询问跟这本书有关的内容,他才能答得上来。 洪永祥继续看书,越看越震惊。 同一时间,某个出版社里,编辑们也在为这本书的内容震惊。 他们之前看过《真假千金》,看到这是同一个作者写的书,就以为这是一本跟《真假千金》差不多的书。 结果刚看了一点,他们就发现了不对。 这本书写的是欧洲就算了,竟然还写战场! 而等他们继续往下看,又看到了很多不对劲的内容。 “这本书里,写吗啡是毒品。” “前线的战士,真的被军官克扣伙食了?” “军官倒卖物资的内容,这种内容可以写吗?” …… 他们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总觉得这本书有问题。 一个老编辑更是问:“这样的书我们将之送去书店,会不会有麻烦?” 一个年轻编辑开口:“他写的都是真实的内容,为什么不能刊登?” 又有人道:“看得出来,这是一部反对战争的书,现在民众的反战情绪越来越强烈,这本书应该会受欢迎。” 战争刚打响的时候,这种反战的书拿出去,是要被人骂的,写军队不好,也会被追究。 但现在战争已经进行了好多年,已经死了很多人。 军队里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被曝光过几次。 这本书在现阶段,不仅不会被封禁,应该还能得到民众的喜爱。 现在,大家已经不想打仗。 更何况,书里写了作恶的军官,但也写了善良的军官,大部分内容都是正面的。 编辑们讨论了很久,最终还是作出决定,要把这本书送去各个书店出售。 送书的同时,他们对云景的身份,也好奇起来。 这个云景,莫非在欧洲留学?不然又怎会那么清楚战场的情况? 第189章 重生文 这天傍晚, 出版社的编辑安排人手,将一箱箱的书分装好。 等明天,这些书会被送往各个书店。 而洪永祥带领的劳工们, 也结束了今天的工作。 他们最近在做的工作是修路,每天从早忙到晚, 十分辛苦。 一开始的时候,一些洋人监工会殴打他们, 后来洪永祥跟彼得搞好关系,又给这些人送了些钱, 还再三保证工程会保质保量地完成, 那些洋人才有所收敛。 干了一天, 劳工们满头大汗,一些人扶着腰, 甚至直不起身。 但他们的脸上却满是期待:“今天晚上, 有新故事可以听!” “云景先生的新书到了,真好。” “谭家还送来许多物资, 让我们可以舒舒服服过个中秋。” “真快啊, 都中秋了。我以前以为, 国外的月亮会跟咱们的不一样,没想到也是一样的。” …… 一行人来到营地,先去打水洗澡,再去吃晚饭。 昨天送来的物资里有大米, 今天晚上, 他们也就吃上了米饭。 劳工们拿着碗, 先去盛饭,当米饭被放进他们的碗里,他们绝大多数人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用手捏起一团放进嘴里。 米香在唇齿间弥漫开,众人的眼里满是感动。 自从来了欧洲,他们就很少吃到米饭了。 米饭真的很香,很好吃。 下饭的菜是咸鱼咸肉,以及用猪油炒的土豆和蔬菜。 “土豆这么一炒,一下子就好吃了。” “今儿个的饭菜真香!” “这饭,我都舍不得吃。” …… 再舍不得,大家还是把米饭吃干净,然后就一批批地,分开去洪永祥还有其他几个志愿者那里听故事。 这次送来的中文版的《一个士兵》不止一套,所以每个志愿者,都能拿着书给劳工们念故事。 但劳工实在太多,所以要分批听。 轮到听故事的劳工围在志愿者身边,那些是没轮到听故事的劳工,则聚在一起读书认字。 洪先生说,他们出过国见过世面,要是再认字,等回去以后,一定能找到好工作,过上好日子。 谁不想过好日子? 所以他们愿意努力。 洪永祥给劳工们讲故事,一直讲到晚上九点。 大家伙儿明天还要工作,他就让大家回去休息。 劳工们住的地方环境很差,洪永祥和那些志愿者住的地方,却要好一些,但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是几人一个房间的。 回到住处,洪永祥就说:“《一个士兵》这本书我已经看完,普通士兵肯定会喜欢这本书,但某些军官,怕是要对这本书有意见。” 在这本书里,有军官倒卖军队物资等情节。 而这些事情,是真实存在的。 那些干过这些事情的军官,肯定会恨死云景。 “云景先生不在欧洲,就算他们有意见也没关系!”另一个人开口。 “也是。”洪永祥深以为然。 而这时,那些志愿者都围住他,纷纷开口询问:“对了,洪兄,你认识云景先生,能不能跟我们说说她的事情?” “云景先生一个女子,到底是怎么写出这样的书的?” “不到一年,云景先生就已经出版三本书,其中两本书还出了英文版,她是如何做到的?” …… 洪永祥被追着问,哭笑不得,考虑过后才一样样回答。 不过他没说太多,有些是桑景云的隐私,他不好多说。 聊过桑景云,几人又聊起书里的其他内容,还有这本书的结局。 他们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而聊天的同时,他们开始收拾家人捎带来的东西。 上次那艘给他们送物资的船,是从南洋出发的,所以没有帮他们捎带东西,但这次的船是从上海出发的,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家人送的东西。 家人的书信他们昨天就看过,看完还都哭了一场,而其他东西,他们还没来得及细看。 这些东西,有吃的、穿的和用的。 因提前交代过,他们家里人给他们捎带的食物都是能放很久的,还仔细包裹了,以免发霉。 所以他们收到食物都没有问题,倒是衣物,其中一人无奈地发现,自己家送的包裹里的衣服,不知为何发了霉。 “海上潮湿,发霉也正常。”其他人安慰他。 “我也知道正常……算了,反正发霉也能穿。”那人无奈。 又有人从包裹里拿出一块肥皂,哭笑不得。 家里人把肥皂当宝贝送来,但这样的东西,这边也是能买到的。 洪永祥的包裹挺大的,他仔细收拾了一番,发现里面有不少东西。 吃的用的不用说,里头竟然还有一叠报纸。 “你家里人,还给你送报纸?”众人有些惊讶。 洪永祥道:“是我以前工作过的报社的报纸,应该是想让我看看……这报纸不对劲,《上海日报》什么时候开始刊登小说了?” 其他人闻言,也凑过来看,同时笑着说:“估计是你工作的报纸,换了刊登内容。” “好厚的报纸,你家里人挺用心的,要收集这些报纸怕是不容易。” “你家里人,应该是希望你能有些娱乐。” 洪永祥听他们这么说,笑道:“不管我爹给我送报纸是什么原因,这总归是好东西,我现在看到方块字就觉得亲切。” 众人闻言点头,然后一起去看报纸。 报纸上密密麻麻的字,一看就知道这是一篇小说,而小说的名字让人惊讶——这小说,竟然叫《梦游莫斯科》。 莫斯科,这不是那个一直被英法两国吐槽的盟友的首都吗? 这场战争,俄国是英法两国的盟友,但他们在战争中表现非常差劲。 今年,俄国那边更是闹了革命。 英法两国面对这情况,都气急败坏。 他们是不愿意工人阶级站起来的。 为此,他们还逮捕了很多宣传共产主义的人。 没想到他们千防万防,还是没有防住,那些人在俄国闹出很大动静。 这些事情,洪永祥等人一开始不清楚,现在却已经知道了,而眼下这本书,写的东西跟莫斯科有关? 这么想着,洪永祥看了下去,他身边的志愿者,也凑过来跟着一起看。 没看多久,他们就被吓到了。 这书刚上来,竟然就写莫斯科发生革命。 而且这写的,明显不是之前的那场革命! 等他们继续往下看…… 这书在欧洲,妥妥的就是禁书! 若是被人发现他们手上有这样的书,他们肯定会被抓起来! 幸好这本书是中文的,一般人看不懂。 几人继续往下看,越看,心里越激动。 这条路,他们觉得是可行的。 如果他们的国家,将来变成书里这样,那该多好! 而等看过这本书,他们也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欧洲这边,对这种思想这么惧怕。 普通民众,都会向往书里的生活,而那些习惯了踩在平民头顶上的人,没办法接受人人平等。 几人彻夜未眠,看了起来。 欧洲进入深夜,上海的天却亮了。 桑家今天的早餐,是昨天没吃完的月饼。 谭峥泓送了一些广式月饼过来,所以现在他们家有各种口味的月饼,桑景云吃了一个五仁的,一个豆沙咸蛋黄馅的,吃完就饱了。 昨天是星期天也是中秋节,而今天是星期一,阳历10月1日。 这是一个好日子,桑景云打算写一写新文。 之前屠卫巷针对她折腾了一出,还牵扯出日本人,所以云景这个笔名,桑景云决定用来写安全一点的题材。 她是一个女作者,是这个时代非常、非常少见,堪称稀有的女作者。 就算不写针对日本的小说,她也有很多东西可以写。 云景这个笔名的下一本小说,桑景云打算写女主重生文。 穿越在这个时代是少见题材,重生也一样。 《穿成包身工》这部穿越小说,可以让人知道未来的女性是什么样子。 而接下来她的重生小说,桑景云想写一个这个时代的女性的反思和觉醒。 屠卫巷的妻子金福云,自从离开屠家,就一直在孤儿院工作。 她是个不擅长跟人交际的人,话很少,但桑景云之前跟吕四娘聊天的时候,多多少少跟她聊了几句。 金福云是一个传统女性,以前一直逆来顺受,从未想过要反抗。 但后来她反抗了,然后就有了全新的生活。 她在屠家时,过得跟佣人无异,还没有自由。 现在她在孤儿院工作,可以跟周围人聊天,可以去县城逛街,还可以拿薪水,日子过得比在屠家好多了。 桑景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像以前的金福云那样的女子。 而她可以写一个被压榨了一辈子的女人,死后重生,回到年轻的时候。 上辈子她各种忍让,自己也唯唯诺诺,最后不仅自己的结局很凄惨,子女的结局也不好。 所以这辈子,她不愿意忍让了! 她做出种种改变,最终收获了新的人生。 重生对民国读者来说,同样是很新的题材。 而桑景云还打算加入一点经久不衰,读者一直喜欢的元素,那就是踹渣男。 重生踹渣男的小说,一直有人爱看,这个时代的女读者,想来也不会讨厌。 至于男读者……她这文又不是只写这个的,他们已经看了《真假千金》和《穿成包身工》,再看一本重生踹渣男的文也没什么。 第190章 新书剧情 桑景云想好新书要写的题材以后, 继续在纸上写写画画,构思这本书的剧情。 女主叫宋文娘,渣男叫侯秀杰, 两人出生于江苏的一个小县城,家里都是县城富户。 他们年少成亲, 生育了一子一女。在宋文娘看来,夫妻感情很不错。 但后来, 侯秀杰在上海另娶,宋文娘成了下堂妻。 当然, 最初时, 宋文娘并不觉得自己是下堂妻。 她周围的人, 包括她的公婆都说,上海那个是姨太太。 她虽有不满, 但毫无办法, 只能忍气吞声。 她的娘家人不会为她出头,她也没办法离开侯家。 留在这里, 她的儿女依然是侯家的大少爷、大小姐, 可她要是走了, 她的儿女该怎么办? 之后几年,侯秀杰生活在上海,而宋文娘带着儿女生活在江苏县城,两人相安无事。 宋文娘的女儿十四岁、儿子十二岁时, 侯秀杰回家, 带走了一双儿女。 按照侯秀杰所说, 是上海的教育更好,孩子去上海,可以有更好的未来。 宋文娘不放心孩子, 想要跟着去,但所有人都不同意,她只能任由侯秀杰带走她的儿女。 后来,她的女儿所嫁非人,留下一个女儿后早早去世;她的儿子染上大烟瘾,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侯秀杰怪她没把儿女教育好,将她的儿子和外孙女丢给她之后就离开了,还把家里钱财全部带走。 恰逢世道不太平,她和她的儿子还有外孙女,就这么死在战乱里。 一直到死前,宋文娘才从儿子嘴里得知,她的儿女去了上海以后,过得很不好。 侯秀杰已经有了新的妻子,对他们漠不关心。 而对侯秀杰后娶的妻子来说,他们这两个前妻生的孩子,就是眼中钉、肉中刺。 他们明明是在亲爹家里,但日子过得仿若寄人篱下。 后来,侯秀杰为了好处,将女儿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做续弦。 至于宋文娘的儿子,这个孩子到了上海后,就被送到一所校风非常差的中学读书,他在学校里被欺负,回家告知侯秀杰,但侯秀杰不当一回事,甚至反过来训斥他。 因为新任妻子的某些言语,侯秀杰对大儿子还有了偏见,越来越不耐烦。 这个十几岁的少年在家里待不住,就往外面跑,然后被同学带着,接触了大烟…… 桑景云想好女主上辈子的剧情,又开始构思女主重生后的剧情。 宋文娘重生的时候,她的儿女都已经去了上海,她的女儿即将嫁给一个比宋文娘年纪还大的男人,而她的儿子,即将学坏。 宋文娘从公婆手上哄到一笔钱,然后就带着自己的丫鬟、婆子,在侯家长工的保护下,急急忙忙赶往上海。 她让对她忠心耿耿的丫鬟和婆子藏在外面,自己独自去找侯秀杰,不许侯秀杰把女儿嫁给那个老男人。 侯秀杰自然不愿意,觉得她无理取闹,还想把她关在家中。 好在她的丫鬟在外面,她威胁侯秀杰,若是不放她走,她就让丫鬟登报,让丫鬟去找侯秀杰的朋友,把事情闹大,说侯秀杰卖女儿。 侯秀杰爱面子,只能同意。宋文娘就又提出,要让儿女跟自己一起住,不然她也会闹。 侯秀杰怒骂宋文娘是泼妇,但他怕宋文娘坏了他的名声,最终还是同意了宋文娘的决定。 宋文娘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带着儿女住下。 桑景云打算写上面这段剧情的时候,多提一提钱,再多提一提外面世界的危险,免得有人照着学,结果落入危险之中。 这年头男人独自出门,都会被抢被拉壮丁,女子独自出门更危险。 宋文娘一直很小心。 她在前往上海前,不仅带上了自己的嫁妆,还从公婆那里要到了一笔钱,这钱够她节省着花一辈子。 她带了好几个侯家的长工,护着她前往上海,之后选住处,她也一心找安全的地段。 等安顿下来以后,她还开始考虑进项,不想坐吃山空。 至于她要做什么…… 桑景云决定让她去当老师。 宋文娘跟曹可欣不一样,她没有后世人的眼光。 但她也有优点,她识字,并且愿意学新知识。 她进入复兴女子学院,负责教导里面的女子文化课。 在教学过程中,她遇到了很多事情,很多人,生出诸多想法。 她看到了底层百姓的不容易,也看到了那些女学生为了改变命运,有多么努力。 她尽心尽力教导这些女学生,还帮助了一些农村女孩。 其中,有小小年纪被送去当童养媳的,也有父亲去世被叔叔卖了的,还有家里日子过不下去,被送去当女佣,结果被主家折磨的。 其中有一个女子,很小就被卖去戏班子。她在戏班子里吃不饱、穿不暖不说,还会被戏班子里的前辈打骂。 十来岁,她就开始登台唱戏,唱完戏,还要洗戏服、做饭、倒马桶…… 她的日子,一直到十三岁才变好,因为十三岁的她,长得越来越出众。 正好这时,戏班子之前的台柱子被人 “赎” 走,班主就想把她培养成新的台柱子。 她终于不用再干杂活,却要面对新的问题。 一些来听戏的男人,说是听戏,其实一直对她们动手动脚。 这个少女终于忍不住反抗起来,她在一个冬天的夜晚逃出戏班子,被宋文娘救下。 后来,这个少女成了电影明星。 其他女孩子,还有宋文娘的儿女,也都各有成就,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好成绩。 这本书的爽点有很多。 宋文娘寻找自我、实现自我价值是爽点。 她养孩子,孩子都有出息也是爽点。 另外,渣男后悔,想求宋文娘原谅,这也是爽点。 具体怎么写,还要看后续的构思。 这个时代,很多男人把女人当成自己的所有物,而当父母的,也把孩子当成自己的所有物。 侯秀杰嘴上说着自己是进步人士,要反对包办婚姻,但宋文娘脱离他的掌控后,他就受不了了。 在宋文娘找到工作,有了全新的人生以后,他暴跳如雷,不能接受。 此外,反对包办婚姻的他,却试图包办女儿的婚姻,侯秀杰就是一个披着进步外衣的封建人士。 桑景云想到这里,有些好笑。 其实她写的,是个普通的爽文。 只是她的思想,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所以她写的内容,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离经叛道的。 在这个时代,离婚的人真的特别少,而且都是男人要求离婚。 这些离婚的男人,甚至会被人敬佩。 她写一个女人离婚后过上幸福生活,绝对让人震惊。 桑景云想了想,决定到时候给宋文娘安排一个第二春。 这样更具震撼效果。 凭什么男人离婚后,可以再娶一个美娇娘,而女人离婚后不能再找一个更好的男人结婚? 桑景云想好新书,心情好了很多。 这本书,其实也是她给复兴女子学校打广告。 而为了写好这本书,她打算接下来的时间里,跟着陆盈一道去复兴女子学校,看看那边的情况。 至于狂风这个笔名,桑景云暂时没有特别想写的书,也就打算放一放。 这个时间点,其实她更关心另一件事。 现在已经十月了,俄国的 “十月革命” 发生在俄历十月,据她所知,是公历十一月初。 距离现在,也就一个多月。 这场革命,给全世界都带来了深远影响,而在这场革命发生后,东兴应该会比较危险。 这时候,她还是低调些比较好。 暂时,她就努力用云景的笔名赚钱吧! 桑景云已经攒下不少钱,她打算等欧洲的战争结束,国际上各种资源的价格低一些,就购买钢铁和机器送去西北,再找几个人,去西北开办工厂。 亏钱就亏钱,她不在乎! 等时间再靠后一点,她还可以弄些军火储藏起来。 规划了一下未来后,桑景云继续写《穿成包身工》。 而另一边,洪永祥和几个志愿者一夜没睡,一直在读《梦游莫斯科》。 他们跟劳工们相处过,知道广大劳动人民,并不比那些所谓的上层人差。 他们都愿意出来当志愿者了,本身也不在意阶级。 再加上来到欧洲后,遇到了太多不公平的事情,他们比任何人都想要公平。 洪永祥觉得,这本书写到了他的心坎里。 他喜欢这本书,他还想把这本书,讲给那些劳工听。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不能跟所有人都讲,选一些聪明的、思想跟他们一样的劳工,先讲一讲再说。 “听说俄国那边,现在是两股势力胶着着,你们说,这本书开篇写到的革命,会发生吗?” 有人问洪永祥。 洪永祥道:“我觉得会发生。俄国国内的情况很不好,而且他们的工人阶级很强大。” 俄国迟早会发生革命,他希望那场革命,可以如书中所写的这般,让工人阶级获得胜利。 第191章 英文版大卖 几人聊完, 天已经亮了,外面的劳工开始做早饭。 洪永祥跟其他的志愿者面面相觑,都有些无奈。 他们一晚上没睡, 今天白天,怕是会很难受。 但他们并不后悔看《梦游莫斯科》这本书。 此时此刻, 他们觉得有一颗种子在自己的心里生根,静待着哪一天发芽。 出门, 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洪永祥开始做自己今天的工作, 其他人也一样。 这个时候, 彼得来了。 他一看到洪永祥, 就道:“亲爱的洪,你送我的那本书, 我拿给我的长官看了, 我有预感,这本书会引起轩然大波!” 洪永祥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那本书, 他并没有送给彼得! 至于引起轩然大波, 那是必然的。 军队里的士兵会很喜欢这本书, 但军官和那些在这场战争里获得了利益,发了战争财的人,肯定会厌恶这本书。 洪永祥觉得,彼得是知道这一点的, 他从彼得脸上, 清楚地看到了幸灾乐祸。 彼得这时又道:“我真希望这场该死的战争能早点结束!” 洪永祥也希望这场战争, 可以早点结束。 在现如今的欧洲,很多人都不想打仗。 这日,一套套的《一个士兵》被送往书店。 一个书店老板看到这本书的名字, 就忍不住抱怨:“写士兵的书?我讨厌跟打仗有关的事情!” 他只想安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但现在,他的两个儿子去了前线,他和他的妻子,日子也过得紧巴巴。 如今整个国家一派萧条,就连买书的人,都少了很多。 这几个月里,最好卖的一本书,是那本来自东方,女主名字叫“玫瑰”的书。 这本书的第一批已经全部卖完,近来,出版商又印刷了一批,刚刚到货。 一同送来的,还有云景的新书《一个士兵》。 云景的前一本小说卖得很好,因此在得知这个作者写了新书以后,他想也不想,就决定进货。 当然,到底是新书,他不会进太多。 而现在,一个瘸着一条腿的工人,给他送来了书。 店老板瞧见对方嘟哝了几句。 搬书这样辛苦的工作,竟然让一个瘸腿的人去干,实在太不应该。 他骂骂咧咧地去帮忙,同时跟对方聊了几句。 从对方嘴里得知对方的腿是在战场上瘸的之后,店老板心情复杂。 有那么一刻,他希望自己的某个儿子也能瘸一条腿,然后回来接手自己的书店。 战场真的太危险了。 他怕自己的儿子,会不小心死在战场上。 一套套的新书被搬到店内,瘸腿的工人离开了这里。 书店老板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突然有点想看这本新书。 也不知道那些士兵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想到这里,书店老板摇了摇头。 他真是疯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人,他写的士兵,肯定是中国的士兵。 他看这本书,又哪里能了解欧洲士兵的生活? 虽然这么想,但他还是打开了这本书。 这时他才发现,这本书写的,竟然是他们国家的士兵! 开篇写的,是一场已经发生过的,非常激烈的战争,他记得当时他的两个儿子刚去战场,他在报纸上看消息的时候,担心极了! 如今看这本书,他的一颗心依旧像是被人紧紧握住一般难受。 他的两个儿子都从那场战斗里活了下来,希望他们以后,能一直好好的。 店老板一边看一边哭,看着看着,又开始骂人。 几个来店里买书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都有点被吓到了。 店老板这才回过神,然后就对他们道:“你们要买书?我推荐你们买《一个士兵》这本书,写得非常好!” 来买书的人一阵沉默。 他们是来买课本的! 不过店老板情绪波动那么大,似乎就是因为这本书……这几人里的一个对这本书很好奇,花钱买了一本。 另一家书店里,几个女工结伴进去,想要购买《真假千金》。 她们喜欢这本书里的爱情,也喜欢看她们以前不了解的东方人的生活。 刚走到书店门口,她们就看到店老板在写招牌,大意是《真假千金》的作者云景写了一本新书,刚刚被送到店里。 几个女工里,那个很久之前就买到《真假千金》,还把这本书看了不止一遍的年轻姑娘,当即决定买下《一个士兵》这本书。 看这本书的名字,这书写的,应该是一个士兵的故事,里面是不是有甜甜的爱情? 年轻姑娘的眼里满是期待,另一个已婚的女工却道:“写士兵的书?很多年轻女孩憧憬那些军官,但我知道,他们其实很讨人厌。” 这个女工的丈夫是一个士兵,不久前还因为受伤,回家住了几个月。 这个女工也就从自己的丈夫嘴里,知道了很多军队的事情。 大部分军官都很讨人厌,那些士兵也不是多么高尚的人。 至少她的丈夫,就不讨人喜欢,回来养伤的时候,这个男人甚至打了她! 她对此耿耿于怀,要知道她丈夫以前,是不会打她的,她觉得自己丈夫是在军队里学坏了。 “丽娜,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人,她写的事情,肯定跟你的丈夫不一样。”买书的年轻女工开口。 确实如此,丽娜不再说话。 买了书,几人相伴回工厂宿舍。 她们都是因为战争,逃到这座城市生活的。 如今城市里的房租疯涨,她们的家人只能租一间小小的房子住,她们不想回去挤着睡,干脆住在工厂宿舍。 年轻女工翻开《一个士兵》这本书看了几眼,立刻就发现了不对:“丽娜,这本书写的竟然不是中国,而是我们欧洲!” 丽娜闻言有些惊讶,当即凑过去看。才看了一点点,她就不满地开口:“这本书我不喜欢,血淋淋的战争有什么好看的?” 年轻女工却是想看的,她想知道,尤斯塔斯有没有救下自己的哥哥。 很快,她就看到尤斯塔斯杀死一个敌人,然后从敌人身上找到一封信。 看到信件内容,年轻女工的眼睛立刻就红了,落下泪来。 这间宿舍里住了八个人,其他人见状,纷纷出言询问。 年轻女工道:“我没事,是这本书……它让我想哭。” 众人闻言有些无奈,同时不再围着她,而这个年轻女工,却继续看下去。 她其实不想看打打杀杀的战争。 战争真的讨人厌,她的母亲,就死在战争里。 但这本书是不一样的,这书写的不是战争,而是人,还有人跟人之间的感情。 尤斯塔斯身边的那些人,一个个都被写活了,这些士兵之间的感情,也让人动容。 而且,尤斯塔斯本人,也是讨厌战争的。 不过这个年轻女工看的时间并不长。 很快就到了熄灯时间,该睡觉了。 这个女工放下书睡觉,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又急急忙忙去工作。 一直到晚上,她才继续看这本书,看着看着,她突然道:“丽娜,我想我知道你丈夫突然改变的原因了!” “什么?”丽娜不解。 年轻女工指着书上的一段话对丽娜开口:“丽娜,你快来看,你的丈夫,是不是用了吗啡当止痛药?” 丽娜凑到年轻女工身边看了看,当即道:“是的,就是这样,我的上帝……” 没想到咖啡竟然这么可怕! 丽娜原本不打算买书,但在看到这个片段的第二天,她咬咬牙买了一套书。 等看完书,她还将之包裹起来,寄给自己的丈夫。 她以前会给自己的丈夫寄吃的,但她的丈夫常常收不到。 这次她干脆只寄书。 《一个士兵》这本书,开始在欧洲热卖。 这片土地上,有无数人被战争影响了生活,一本写战争的书,他们都愿意看一看。 看了之后,他们大部分人,都很喜欢。 这本书描写了战争,也描写了真挚的感情,尤斯塔斯本身,更是一个小太阳一样的人,可以给人带来力量。 而这本书在欧洲风靡的时候,洪永祥等人正翻译《梦游莫斯科》。 他们英语水平一般,因而翻译得并不好,只求意思对。 将整本书分开,每个人翻译两万字,最后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他们竟然将这本书给翻译好了,还把翻译稿誊抄了一遍。 就是语句不是很通顺,很多句子,还是按照他们中国人的习惯去写的,洋人不一定能看懂。 但没关系,翻译了就行! 洪永祥拿着誊抄好的稿件慢慢校对,然后发现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如果有别人帮他校对就好了。 他心里一动,然后让一个劳工,将这本书的翻译稿的初稿扔进一个据说曾经因为宣传《共产主义宣言》,而被抓起来的人院子里。 当然,那人现在已经被放出来。 听说那人很有学识,应该能将这部小说校对梳理好,说不定还能将之宣传出去。 洪永祥期待这本书在欧洲传播开。 到时,欧洲说不定会乱起来。 欧洲这些国家,都侵略过中国,洪永祥表面上对洋人很恭敬,但心里,其实是不喜欢洋人,不喜欢这些国家的。 若不是现在,中国的劳工也加入到战斗中,他肯定不会盼着战争结束。 他会希望这些国家继续打下去,最好打得这些国家都消失了才好,真要这样,说不定他们国家能捡个便宜,强大起来。 第192章 开学 如今在欧洲, 有好几个政党的理念,跟《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描写的一样。 动静闹得最大的,自然是俄国的布尔什维克, 他们反对战争,要求土地国有化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等等。 此外, 德国的斯巴达克团,也有差不多的主张, 但在英法两国,就只有一些小团体了。 洪永祥送书的对象, 就是英国某个小团体里的活跃分子。 这人名叫保罗, 他所在的小团体反对帝国主义战争, 希望能建立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没有剥削和压迫, 人人平等的社会。 之前, 他们还组织了游行和演讲。 然后保罗就因为非法组织社会活动被抓了,不久前刚被放出来。 重获自由以后, 保罗就开始筹备前往俄国的事情, 他想学习俄国的先进经验。 这天, 他一大早起来,突然发现自家院子里多了一叠纸,或者说是一本书。 保罗打开这本书,就看到上面遍布七歪八扭的字, 读着还很不通顺。 不过他并没有把书扔掉, 因为他一眼, 就在上面看到了“莫斯科”三个字。 他正打算前往莫斯科,肯定要看看这本书。 而且这本书突然出现在他的院子里,大概率是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给他送来的。 保罗翻开书看起来。 桑景云上辈子去过莫斯科, 所以故事开篇,将莫斯科写得很真实,保罗一看就喜欢上了。 这本书,有助于他了解莫斯科! 保罗原本只想看一看莫斯科的风土人情,但他看着看着,意识到不对。 这本书的开篇,竟然是莫斯科爆发了一场革命,然后,社会主义出现了! 接着,作者就开始描写一个无产阶级执政的国家是怎么样的。 这本书很难读懂,好像作者不会英语一样。 可即便如此,保罗还是为书里的内容惊叹。 这书里描写的世界,正是他梦想中的世界!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来的? 等等,这本书写的是还未发生的事情,莫非这是一本预言书? 是上帝指引他,发现了这么一本书? 保罗花了两天时间,把这本书反复阅读,读完后,他就开始撰写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和感想。 他闭关一星期,写了一些之后,就去找自己认识的人,开始给他们讲述俄国的未来。 他的那些朋友听得如痴如醉,在他的怂恿下,还打算和他一起去俄国。 而这个时候,《一个士兵》这本书,终于被那些士兵看到。 士兵们可太喜欢这本书了! 这本书能让他们完全代入,他们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尤斯塔斯,然后走向胜利。 还有一些吗啡成瘾的人,将其中相关片段看了又看,试图戒掉吗啡。 他们能不能成功另说,吗啡的危害,如今已经传播开。 真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他们依然会用,但在情况略有好转之后,他们会停止用药。 医生也不敢继续给他们用药。 同时,士兵们开始期盼战争结束,他们还对战争胜利,充满信心。 在这本书里,他们就取得了胜利! “也不知道这个作者是谁,他会是我们中的一员吗?” “不是说这本书是一个中国作者写的吗?” “谁知道呢?他可能是怕被某些官员找麻烦,所以假装自己是中国作者。” “也是,不管怎么样,我喜欢这本书。” “你们见过中国劳工吗?书里写到了他们,我对他们很感兴趣。” …… 士兵们喜欢这本书,但在军队里,也有人想要禁止这本书。 他们没有成功。 主要是,这本书虽然有些反战,虽然写了某些军官的不法行为,但在整体上,是爱国的。 尤斯塔斯非常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人民,他愿意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而战斗。 而且等最后战争结束,是他们这一方获得了胜利。 他们没有理由禁止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写得很好,民众都很喜欢。” “这书一直都在谴责发动战争的人,里面还写到了被侵略的百姓的艰难,它并没有反对我们。” “军队也确实需要管一管,里面有太多蛀虫了。” …… 军方一些高层无意中了解到这本书,看过之后,就觉得对自己没有威胁。 尤斯塔斯直到战争结束,也只是一个小军官。 他一直处在军队底层,所以书里描写的苛待士兵的军官,官职并不高。 有人就道:“我们可以清理掉一些底层军官,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不像样。” 其他人纷纷赞同。 清理几个底层官员,能让他们有个好名声,能让普通士兵更加忠心,这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这些人很快就将这本书放在一边。 现如今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肯定不是一本小说,而是别的。 上层军官的想法,底层士兵并不清楚。 他们只知道,现在他们有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可以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便是军队里最不喜欢看书的士兵也听过《一个士兵》这本书的内容。 而这个时候,时间进入公历11月。 11月1日是万圣节,不过英法两国的租界,并没有什么节日氛围。 这里虽然住着一些西方人,但绝大多数都是中国人。 中国人不过万圣节,这一天也就显得普普通通。 不,这天也是不普通的。 今天是《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完结的日子。 不仅如此,今天还是复兴女子学校正式开学的日子。 这所学校很早就开始招生,但之前一直在删选学生,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一直到此刻,才招够两百个学生,正式开学。 桑景云受邀参加开学仪式。 一大早起来,桑景云穿上自己昨天准备好的衣服,给自己化了一个简单的妆容。 今天,牡丹会带着拍摄设备前往复兴女子学院,将开学的景象拍下来。 这段视频肯定会流传到后世,她还是需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桑景云今日给自己选的衣服,同样是定做的,她上身穿着毛衣,下身穿着黑色长裤,外面搭着一件羊绒大衣。 这是这个时代很少见的打扮,但桑景云觉得自己这么穿很好看。 第193章 又一本书完结 在以前的欧洲, 有女性在公众场合不能穿裤子的规定,一直到最近,男性都上了战场, 女性需要工作养家,情况才有所好转。 至少很多女工的工作服都是裤子。 中国的情况倒是不太一样。 相比于裙子, 裤子更省布料,也更保暖, 中国的广大老百姓,一直穿裤子。 那些有钱人家穿裙子的女性, 到了冬天, 也会在裙子里穿上裤子。 所以租界, 并没有女性不能穿裤子的规定。 桑景云记得她上辈子看民国时期的照片,林徽因在工作时, 就会穿裤子, 夏天的时候,她穿短袖上衣和黑色长裤, 看起来英姿飒爽。 复兴女子学校的女学生, 将来会成为基层医生, 在桑景云穿越前,这样的医生叫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最先在上海出现,当时上海某公社办了医学速成培训班,学员学成后可以在公社当卫生员。 他们不仅为农民治病, 农忙时还会下地干活。 因为江南地区种水稻, 所有人都赤脚下水田, 这些卫生员也一样,大家就称他们为赤脚医生。 基层医生肯定不能穿裙子,穿裙子活动起来太不方便。 所以这所学校发的校服, 直接就是裤子。 校服都是裤子,桑景云当然也要穿裤子。 不只桑景云,今天陆盈和乔平安,也会穿裤子。 桑景云打扮好下楼,就看到了陆盈。 如今天已经有些冷了,陆盈穿了桑蚕丝的棉袄和棉裤,至于外面,上身是这时女子常穿的袄子,下面则是一条黑色长裤。 她这么一穿,整个人瞧着,竟是有些干练。 桑景云还注意到,陆盈穿了一双看不出她是小脚的鞋子。 这鞋特地做大了一些,又塞进去棉花,穿上后,陆盈的脚瞧着就跟寻常女子的脚没区别。 陆盈不想要小脚,可惜已经被折断变形的骨头,不做手术没办法恢复原样,做了手术都不见得能恢复。 “娘,你今天真好看!”桑景云笑道。 陆盈下意识想要谦虚几句,又克制住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她大女儿几次三番告诉她,让她不要谦虚,要自信。 其实仔细想想,她也是喜欢别人这么夸她的。 桑学文端出一碗碗面条:“你们有活动,我就没做汤汤水水的,今天吃面条。” 若是喝粥,等下肯定会想要上厕所,还是吃面条更好。 吃的是雪菜肉丝面,桑景云和陆盈的碗里,还有一人一个煎鸡蛋。 吃过面条,谭家的车来了,桑景云和陆盈就坐上车,前往复兴女子学校。 乔平安是校长,这几日事情多,就干脆住在了学校那边。 她没在车上,谭峥泓倒是在,他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转过头努力找桑景云说话。 “桑小姐,《穿成包身工》这本书,你怎么就不继续写了?我觉得后面还有很多内容可以写,现在它就这么完结了,我着实有些舍不得。” 这本书是桑景云到今天为止,所有写的书里最长的一本,连载时间更是长达半年。 这也就让读者对这部小说的感情非常深。 桑景云笑道:“曹可欣已经功成名就,爱情美满,后面的内容,就不需要继续写了。” 曹可欣跟医生修成正果,她的工厂也越开越大,她还认识了很多有权有势的人,已经在民国站稳脚跟。 她还发展工业,并且让这个时代的人,认识到了工业的重要性。 接下来就没有什么能写的了。 写她争霸天下不现实,容易被这时候的掌权者盯上。 要是写现实,写战争把这一切全都毁了,那还不如不写。 “也是。”谭峥泓点头认同。 桑景云又道:“对了,你家的房子,盖得怎么样了?” 谭峥泓前几日跟她说,因为乔平安一心扑在学校上,有时还会在学校留宿,谭大盛考虑过后,决定在复兴女子学校旁边建一栋房子,以后就住在那里。 谭大盛对复兴女子学校的伙食和住宿条件很不满,在附近建了房子之后,乔平安可以回家吃饭睡觉,会舒服很多。 谭峥泓道:“已经打完地基,开始砌墙,我爹一开始还想用石头来盖,我告诉他,若是真的这么盖,那我们至少要过两年才能搬进去,他也就放弃了这打算。”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 这时租界很多房子都盖得非常奢华,要盖上一两年才盖完,谭大盛显然等不起。 谭峥泓又道:“这房子我让人用最快的速度去盖,等年底,应该就能搬进去。” 桑景云点了点头。 不用昂贵材料的话,这房子的盖法,就跟后世农村用红砖盖房子差不多,盖的速度非常快。 这年头的装修也比较简单,衣柜什么的都是成品直接搬进去,花的时间更少。 车子很快就开到学校门口。 远远地,桑景云就看到四个黑皮肤短头发,大概十二三岁的女孩子,穿着蓝色色校服,笔直地站在校门口。 看到他们,这四个女生一起开口:“欢迎来到复兴女子学校!” 紧跟着,又有学生过来,给他们做登记。 桑景云上个月来过学校,陆盈更是每天都来学校,这些女学生都认识她们,表情也就有些激动。 不需要桑景云和陆盈说什么,她们就主动帮两人登记好姓名,然后才去问谭峥泓的名字,跟谭峥泓说话的时候,目光也一直放在桑景云身上。 谭峥泓突然觉得自己很没有存在感。 他们来得很早,其他宾客都还没有来。 不过他们稍稍休息了一会儿,那些宾客就陆续到来。 郑老板一看到桑景云,就笑着上前打招呼。 馥郁堂的生意,在这段时间越来越好,郑老板对桑景云,也就越发感激。 今天,他问起《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的出版事宜。 桑景云道:“这本书与之前一样,由南城书局出版,它一共分了六册,前面四册书都已经印刷好,后面两册正在印刷中。” 郑老板恭喜了桑景云,又提出馥郁堂愿意拿出一批护肤品,送给买书的人。 桑景云听说郑老板这么说,立刻想起很多促销手段。 诸如出精装版的书,然后送口红。 又比如馥郁堂可以出一个礼盒,跟《穿成包身工》这本书联动。 这么想着,桑景云跟郑老板讨论起来。 郑老板听完敬佩万分:“不愧是能写出商业鬼才曹老板的作者,桑小姐,你想法真多!” 若是他找到那位给《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画封面的画师,让对方画一些曹可欣的人像图,然后将之印刷在包装上,做成一个礼盒…… 上海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一定会争着抢着买礼盒! 郑老板和桑景云聊起生意经,两人越聊越投缘,而这个时候,乔平安邀请的那些医生,陆续。 这些医生,桑景云大多不认识,但也有认识的,比如冯胡林冯院长。 一段时间没见,冯院长发际线后移许多。这段时间,他应该很是操劳。 桑景云想了想,跟对方聊起《全球瘟疫》。 “桑小姐也喜欢这本书?”冯院长有些惊讶。 桑景云道:“冯院长,我之前写《一个士兵》这本书时,看了很多英文资料和英文小说,对传染病有了一定了解。一直以来,生病去世的人非常多,而这些生病去世的人,有许多都是因为传染病去世的,我觉得我们应该防备国外的人利用细菌或者病毒来伤害我们。” 人类在这个时期,人均寿命很短。 后世人均寿命越来越长,抗生素功不可没。 冯院长深以为然,当即跟桑景云聊起《全球瘟疫》这本书。 他说了很多自己的看法,但眼里却也有着挥之不去的烦闷。 桑景云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应该是研究不顺利。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在她上辈子,国外科学家发现青霉素之后,也花了好些年才将青霉素提纯。 现在国内什么机器都没有,想将之提纯,更加困难。 两人聊过对《全球瘟疫》的看法,又开始聊《基层医生手册》。 聊天过程中,宾客渐渐来齐。 而这个时候,《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的结局,已经被上海大部分读者看到。 看到“全文完”三个字,他们都有些依依不舍。 “这书这么快就完结了?” “我还想继续看下去。” “云景先生真厉害,她书里写的曹可欣的赚钱手段,很多人试验过,竟然真的可行。” “云景先生在书里写的,某些曹可欣开的工厂,原先在国内是没有的,但最近陆陆续续,都开出来了!” “这几个月,上海的工厂真的多了很多,还有一些商人抢着跟洋人购买机器。” “我对工厂兴趣不大,我只喜欢曹可欣的性格,她的表现不似寻常女子。” “我对曹可欣生活的未来更感兴趣,是那个未来世界,培养了曹可欣。” “虽然这本书已经完结,但《新小说报》说从明日开始,会刊登几篇描写曹可欣生活的未来世界的番外,真想快点看到!” …… 第194章 《曹可欣减肥记》 复兴女子学校的开学仪式很简陋, 就连后世普通学校的运动会也比不上。 但参加的人都很认真,坐在下面的学生,更是没有一个走神, 全都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坐在新搭建的高台上的人。 面对这些学生,桑景云心中涌现出莫名的感动。 眼前的景象, 让她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切,都是正确的。 乔平安等人都一一讲话, 桑景云也说了几句。 整个开学仪式,持续了大概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 学生们回教室自习, 而乔平安带着来客参观学校。 学校并不大,而且没有什么景观和绿化, 其实没什么好看的, 但所有人都看得很仔细,那些医生, 更是提了一些意见。 比如应该在学校里布置一个中药房出来, 最好再准备一些普通药材, 给这些学生种植。 一个老中医还建议乔平安在空地上种些枇杷树,枇杷可以吃,枇杷叶可以止咳。 乔平安将他们的意见一一记下。 整个参观过程,也就持续了半小时的样子。 参观完, 一行人就去了学校食堂吃饭。 学生们也已经在吃饭,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 因而每个学生都分到了一个咸鸭蛋。 桑景云进去的时候,就见这些女生拿着咸鸭蛋,满脸笑容。 “以前我家吃咸鸭蛋, 我娘只挖一筷子给我,剩下的都是我弟弟的。” “我家倒是还好,我家养了几只鸭子,都是我去摸螺蛳喂它们的,它们下的蛋我爹会做成咸鸭蛋卖,但一个月下来,我也能吃上一两个。” “我家也养了鸭子,我总是挖蚯蚓捉蚱蜢给它们吃,现在我出来读书,也不知道它们还能不能吃饱。” …… 除了咸鸭蛋,今天的菜还有放了肉的酱烧豆腐和鸡毛菜。 鸭蛋还有小鱼小虾,这些女生以前时不时能吃到,肉就不一样了,她们吃得头也不抬,对未来更是充满希望。 不来学校读书,她们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美好的地方。 还有,等她们学会医术,以后是不是可以天天吃鸭蛋,吃豆腐? 桑景云他们吃的,比这些学生吃的要好很多,众人一边吃,一边聊天。 桑景云和学校的女老师坐一桌,这些女老师都很年轻,她们一开始有些拘谨,过了一会儿,却开始向桑景云询问跟《穿成包身工》有关的内容。 “云景先生,未来真的能像曹可欣生活的世界那样美好吗?”一个女老师问。 桑景云很肯定:“会的。” 这些老师闻言,都心生向往,而桑景云,想到了自己写的这本书的番外。 她给这本书写的番外大约两万字,名叫《曹可欣减肥记》。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的正文里,提到了很多跟现代有关的东西,现代的义务教育、高考、医保、养老保险等等,在书里都提过。 所以黄培成希望她写一写未来的时候,她有些不知道该写什么好。 能写的内容,她在正文里都写了,至于那些不能写的东西,她番外也不会写。 也是那时候,她到复兴女子学校参观了一次。 参观的时候,桑景云发现学校里的女生都很瘦,细胳膊细腿。 之后她跟乔平安聊天,还发现在乔平安眼里,身材丰满的女性最好看。 她突然就想到了后世那些一直在减肥的人。 就连她,上辈子也常年控制饮食,以免发胖。 她当即决定,番外写曹可欣以及她身边的人减肥的故事。 故事从某日,曹可欣和同事一起吃午饭开始。 曹可欣点了一份常见的黄焖鸡米饭,而她周围人有点面条的,也有点炸鸡和轻食的。 众人一边吃一边聊天,提到公司一个月后要召开年会,又聊到体重。 最近有些吃胖了的曹可欣,当即决定减肥,其他同事也一样。 “这些外卖蔬菜都好少!蔬菜多的外卖又很贵。” “奶茶热量太高了,以后一定要戒奶茶。” “糖最容易让人发胖,以后我早上喝咖啡不加糖。” “你打算喝美式咖啡?牛!” …… 这是后世很寻常的聊天,其中点了炸鸡的那个同事,还将炸鸡的外皮扔了,只吃里面的肉。 再往后,就是曹可欣为了减肥,开始自制减肥餐。 鸡胸肉太难吃,鸡腿还凑合,就是一定要去皮吃,牛肉也是适合减肥的食物…… 控制饮食的同时,曹可欣还打算增加运动,就报了一个健身房,让教练指导她进行训练。 减肥期间,她多多少少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聚餐吃多了,比如开车出去自驾游,忍不住买了一堆零食。 这两万字,桑景云写得非常顺手,非常快。 毕竟这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人生。 写的过程中,她特地写了物价,也写了那些食物会这么便宜的原因。 没有骨头的鸡胸肉只要几块钱一斤,鸡腿稍微贵一点,而最贵的是鸡翅膀。 同时,超市的蔬菜也是几块钱一斤。 减肥最好吃粗粮,而糙米的价格,比精米贵。 超市各种松软香甜的白面包也很便宜,但曹可欣花贵价,购买难吃的全麦面包。 并不是曹可欣一个人这么干,她的同事也这样。 中间自然也会写到手机、电脑,还有各种电器。 这对现代人来说,是一个很无聊的减肥故事,但桑景云觉得,这个时代的人,应该会喜欢。 桑景云想错了。 她参加开学典礼的时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正在聊她写的番外,而他们都觉得,这个番外,会让读者难受。 “这些人吃肉竟然把肥肉扔掉!” “他们竟然不吃炸鸡外面脆脆的皮!” “他们顿顿吃肉,太奢侈了!” “猪排骨竟然比猪肉贵……我看着着实不习惯。” …… 编辑部的编辑,心情都很复杂,难以形容自己的感受。 当然如果桑景云在这里,就知道他们是破防了。 《新小说报》的编辑收入不算低,但他们中一个胖的都没有,他们也做不到顿顿吃肉。 真要顿顿吃肉,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但在《曹可欣减肥记》里,所有人都吃得起肉! 还有人网购便宜的整箱的鸡胸肉,煮了给狗吃。 糖也不再是稀罕物,价格便宜到令人发指,大家还不愿意吃。 哪怕这些编辑生活富裕,看到这些也觉得难以接受。 等明日,那些读者看到这些内容,一定会被气到。 黄培成道:“写未来就要这么写!现在我就想去这书里写的未来,过上顿顿吃肉的日子。” 他家家境不错,每天都会买点猪肉,但曹可欣减肥的时候一顿吃两个去皮鸡腿,这日子让他神往。 自从有了孩子,他就再没吃过鸡腿。 还有牛肉,他吃过的次数非常少,曹可欣却网购一堆,冻在冰箱里。 说起来,这网购和点外卖,也着实神奇! 书里描写的城市,更是比租界繁华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人心驰神往。 其他人闻言也道:“确实……若未来真能这样,那就太好了!” “希望我的子孙,可以过上这样的好生活。” “书里的人竟然都担心自己会吃胖,着实让人羡慕。” …… 11月1日很快过去,第二天,刊登了《曹可欣减肥记》的报纸,就开始出售。 报童们拿到报纸,就吆喝起来:“《穿成包身工》后续,云景为你描绘未来,想看的快来买!” “曹可欣的未来生活,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给你讲述未来美食,要看的快来看!” …… 茶馆里,说书先生已经开始读《曹可欣减肥记》。 茶客们听得有些受不了。 他们能每天来喝茶,手头都是宽裕的。 但他们不会嫌弃炸鸡,不会觉得炸鸡是垃圾食品。 他们更不会嫌弃糖果! 这未来的人疯了吗?精米白面不吃,非要去啃红薯吃粗粮! 说书先生念的时候,就嫉妒得不行。 他这人喜欢吃甜的,却也舍不得日日买甜食,能喝一碗红糖水,就已经觉得很幸福。 曹可欣竟然不吃糖,竟然觉得糖是不好的东西,需要控制! 这书写的,当然不只是减肥。 曹可欣的同事会抱怨家里孩子厌学,也会讨论放假去哪里玩。 孩子竟然不想上学! 普通人竟然每次放假,都能出去玩! 这些人家里还有扫地机洗碗机洗衣机等等,这也太省事了! “之前看正文,我就觉得未来的日子实在太好,现在更是忍不住嫉妒。” “这些人吃得太好了!” “我之前看《梦游莫斯科》,觉得里面的人的日子过得好,但跟这书里写的日子比,《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的人过的日子,就有些不能看了。” “粮食和肉类的价格这么便宜,他们是如何做到的?用机器来种地?” “咖啡是何物?” “你连咖啡都不知道?那是外国人喝的茶,价格不便宜。” …… 第195章 宣传 茶馆有钱有闲的茶客听了《曹可欣减肥记》后心情复杂, 上海的普通民众听了以后,却只有向往。 毕竟书里的日子,对他们来说太不真实。 一家出租黄包车的车行里, 账房收了拉黄包车的车夫合伙送的米酒后,就给车夫们念了今日的故事。 车夫们听得目瞪口呆。 他们这些拉黄包车的, 都是用命在挣钱,即便已经跑得膝盖疼到极点, 也依旧要去跑,因为若是不跑, 就没有饭吃。 他们平日里吃得很多, 但一个个的都很瘦, 黝黑的皮肤包裹着紧实的肌肉。 而他们最爱吃的,就是肥肉。 书里的人竟然嫌弃自己胖, 还有人为了减肥要去跑步! 他们若是不缺钱, 是绝对不想跑步的。 书里那些人的日子,过得真好! 复兴女子学校的女学生, 听老师读了今天的故事以后, 也震惊万分。 这些女孩子都出身贫苦, 她们中很多人,觉得将来每天都能吃饱,就已经是顶好的日子。 可现在,在这本书里, 曹可欣她们竟然不吃肉! “我还没吃过炸鸡呢, 只闻过味道。” “我连肥肉都没得吃, 家里买了肥肉,要么用来熬猪油,要么给我爹吃。” “这书里写的那些外卖, 听着就好吃。” “是啊!” …… 类似的讨论,在上海各个地方都有。 普通读者看过之后,想的都很简单,但也有一些人,会深度解读一下。 顾书潮一开始以为云景是个学识渊博的新式文人,他在看《双面魔君》的时候,就喜欢仔细研读书里的细节,总觉得云景写小说,是为了向读者宣传自己的思想,宣传某些理念。 即便后来知道云景是桑景云,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他的这个习惯也保留了下来。 “这故事写得真不错,我觉得云景描写的未来世界,可以看成是《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的后续,”顾书潮对着自己的好友侃侃而谈,“你注意到没有,书里的人和人之间,都是平等的,送外卖的人不会对吃外卖的人点头哈腰,曹可欣也不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且按照《穿成包身工》正文里的一些内容来看,这个世界有最低工资标准,若只是吃饱喝足,这工资已经足够。书里还写过,因为当建筑工太辛苦,年轻人都不愿去工地……这样的一个世界,应当是我们所有人的奋斗目标!” “确实,云景的小说与众不同,她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平等的,这跟东兴有诸多相似之处。” “也不知道桑家是怎么养她的。” “桑家没落后,是靠她把整个家给撑起来的,她做了别人家顶立门户的男人才做的事情,自然也就与寻常女子大不一样。” “我们还是看书……在《梦游莫斯科》里,有写到规模化养殖,这书里的肉类这么便宜,想来就是靠的规模化养殖。” “应该也跟用机器种地有关。” “我都想去开个养殖场了!” …… 他们讨论的都是这些,对于鸡胸肉价格比鸡翅便宜这样的事情,倒是并不觉得奇怪。 顾书潮吃鸡,就只喜欢吃鸡翅鸡腿,对又柴又没味道的鸡胸肉不感兴趣。 以前他儿女没出生时,家里炖了鸡,他跟妻子只吃鸡腿鸡翅,鸡胸都是给下人吃的。 现在他儿子爱吃肉,愿意吃鸡胸,才没了这情况。 《曹可欣减肥记》这个番外,从11月2日开始刊登,一共刊登六天。 第一天的内容,就已经引起读者关注,等后面的剧情出来,更是让民国时期的人大开眼界。 而这些,桑景云也知道。 她并不觉得意外。 她上辈子看过很多民国老照片,其中就有民国时期一些人家里的伙食。 这个时期,最有钱的那一拨人,生活是非常奢侈的。 在上海的一些高档酒楼,光是鱼翅的吃法就有十几种,他们吃一碗炒饭,都要用很多珍贵食材去配,就跟《红楼梦》里吃茄子用十几只鸡来配一样。 但能过这样的生活的人,是极少数。 桑景云从资料里看到,民国时期的大学教授家里的伙食,都是很清淡的,早上就吃白粥和咸菜,鸡蛋都不能一人一个。 谭峥泓家里的伙食很好,那是因为谭大盛本质上是大资本家。 她家里伙食好,是因为她稿费收入非常之高。 此时绝大多数老百姓,一年吃不上几次肉,扔掉肥肉和鸡皮对他们来说,是绝不可能的。 就连洪掌柜,都觉得书里的人太浪费。 洪家有不少田地,还有个铺子,但平日里,也不能敞开了吃肉。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番外,当然也有人讨论这本书的正文。 现在这书连载完成,一些之前没看过小说的人,便也开始看起来,他们一口气将书看完,格外喜欢,也就到处找人聊。 而这个时候,欧洲,一个多月前谭家商队送来的食物已经被劳工们吃得差不多,他们所有人,还都已经将《一个士兵》这本书的内容听全。 一些学认字学得比较快的劳工,更是已经读过这部小说,然后开始抄写。 抄书不仅能让他们拥有一本书,还能帮助他们认字。 这些劳工忙着抄书的时候,洪永祥在为翻译《梦游莫斯科》这事儿,抓耳挠腮。 他学东西很快,已经能用英语跟人交流,但他这英语,是在日常生活中练出来的,会说不代表会写。 比如跟人聊天时,说一些单个的单词,别人也能理解他的意思,但他在写作的时候不能这么做。 他得写出完整的句子才行。 如果洪永祥翻译的是别的书,可以去找身边英国人讨教,偏偏他翻译的书与众不同。 洪永祥每次都只敢跟人请教一两句,还必须是很普通的句子。 他为了这本书焦头烂额,另一边,保罗却因为这本书,每天都精神亢奋。 这本书写得很乱,里面的一些句子,他需要反复琢磨,才能理解意思。 但这并没有浇灭他的热情! 他在研读过这本书之后,组织了几次秘密演讲,还跟身边志同道合的人,说了自己想要前往莫斯科的事情。 “这本书一定是上帝送给我的!上帝指引着我前往莫斯科!”保罗这么告诉自己的同伴。 他的几个同伴在看过这本书之后,产生了跟保罗一样的想法。 只是现在到处在打仗,莫斯科那边的局势更是非常紧张,他们就算想去,一时间也去不了。 保罗他们考虑过之后,打算先向身边无产阶级宣传他们的思想,顺便给他们讲这本书里的内容。 但他们向周围的英国人宣传会被举报。 保罗的一个朋友开口:“我们可以向附近的中国劳工宣传!我不久前看了一本书,叫《一个士兵》,里面写到了中国劳工,我觉得他们很适合作为我们的宣传对象。” 这些中国劳工被他们国家的领导者千里迢迢送到欧洲,是被压迫的存在,一定愿意听他们的宣传。 最重要的是,这些中国劳工不受英国政府工作人员的重视,没人会听他们的举报。 他们胆子很小,也不敢去举报。 “那些中国劳工,能听懂我们的话吗?”保罗问。 “一些人能听懂,一些人听不懂,我们打算去俄国,绝大多数的俄国人也是不会英语的,我们跟中国劳工交流,正好可以锻炼一下交流能力。” 保罗深以为然。 他们收拾了东西,立刻前往中国劳工居住的地方。 这会儿是白天,那些劳工都去干活了,只有极少数生病或者受伤的人留了下来,当然,洪永祥他们也在。 保罗等人直接找到了洪永祥。 洪永祥看到保罗,有些惊讶。 中国劳工在这边,是有人看守的,不过那些人看守的主要是大部队,比如这会儿,负责看守的人,就都跟着劳工们去修路的地方了,营地这边没有人。 英国人对他们的看守,还不怎么严格,一来英国缺人,分不出太多人看守他们,二来么,中国劳工的特征太明显,即便跑了,也跑不远。 所以洪永祥他们几个志愿者行动非常自由,会跟附近的人打交道。 洪永祥就是在跟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认识保罗,才起了把他们翻译好的《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给保罗的心思。 保罗为什么会来找他,难道保罗知道那本书是他送的了? 洪永祥正这么想着,就见保罗连比带画,开始跟自己说话。 这人看着没有恶意……洪永祥虽然满心戒备,但还是跟对方聊起来。 聊着聊着,洪永祥意识到不对。 保罗竟然在跟他讲《梦游莫斯科》里的内容,想要说动他去搞革命。 洪永祥很喜欢马克思主义,在看了《梦游莫斯科》之后,更是产生了结合自己的见闻,写点相关文章的想法。 但他没有系统学过,在理论方面有所欠缺。 现在有人跟他讲,他听得很认真,还时不时提出疑问。 而保罗一行见洪永祥听得认真,还能提出一些建议,也非常满意,越说越激动。 第196章 十月革命 保罗等人一开始只跟洪永祥说话, 他们好几个人围着洪永祥一个人。 后来其他志愿者也过来了,他们就开始一对一,向洪永祥等人宣传马克思主义。 包括洪永祥在内的几个志愿者, 虽然能用英语跟人简单交流,但英语都不怎么样, 现在有人愿意慢吞吞跟他们说话,他们很高兴。 又能学理论, 又能学英语,多好! 也因此, 保罗一行离开的时候, 洪永祥等人依依不舍。 保罗他们也舍不得走。 教导洪永祥等人, 给了他们很大的满足感。 虽然这些中国人英语不行,但全盘接受他们的思想和理论! 至于交流过程不太顺畅, 就当提前演练将来跟俄国人言语不通的交流了。 “我喜欢这些中国劳工!” “跟他们交流不用担心被举报, 真的很棒!” “他们的一些见解,启发了我!” …… 这些人很高兴, 当即决定明天再去找洪永祥等人。 说起这个, 保罗想到了一件事:“我们要不要准备一些东西送给他们?” 他们这个社团, 以前面向普通民众进行演讲的时候,会送那些来听演讲的人一些东西。 保罗的朋友想了想,肯定地回答:“要!” 这些中国劳工的穿着打扮远不如他们,日子应该过得不怎么样。 送这些劳工一些东西, 能让这些劳工对他们更加信任, 是有好处的。 于是, 第二日,保罗等人带了面包、烤兔肉、烤土豆和黄油,来到中国劳工居住的营地。 “现在牛肉不好买, 所以我就准备了兔肉。”保罗将食物送给洪永祥。 “多谢!”洪永祥道谢。 这些食物算不得多么珍贵,但能改善他们的伙食,他非常喜欢。 送了东西后,保罗继续向洪永祥宣传马克思主义,同时不忘向洪永祥描述《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描写的世界。 聊了几小时,眼瞅着大部队快回来了,他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洪永祥和其他志愿者分吃了一个保罗送的面包。 面包有点干有点硬,但很扎实,吃了之后肚子很舒服。 一个志愿者道:“他们又是给我们送吃的,又是教我们说英语,都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 洪永祥这时开口:“我看他们很喜欢《梦游莫斯科》这本书,明日我们把这些日子修改过的翻译稿给他们看看,再请教一下他们?他们一定喜欢,我们也能快些将这本书翻译好。” 看得出来,保罗等人对这本书非常喜欢。 “他们会不会去举报我们?”有人问。 洪永祥道:“如果真的有人举报,我觉得他们被抓的概率比我们被抓的概率更大。” 他们是中国人,英国这边就算要管,也不会对他们管太严。 其他人闻言,觉得很有道理。 他们说到底,就只是看了一部中文小说,而保罗等人不仅组建了社团,还热衷搞活动。 双方做的事情,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洪永祥当即把自己这段时间修改过的翻译稿准备好,打算第二天给保罗看。 而另一边,保罗将自己这段时间通过《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总结出来的一些理论整理好,打算将之送给洪永祥。 虽然他跟洪永祥只认识了两天,但他很喜欢洪永祥,觉得洪永祥跟他很像。 更何况,全世界无产阶级,都应该互帮互助。 他希望洪永祥在学习到先进的思想和理念后,将来回到中国,可以干出一番事业。 保罗整理好东西就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后,他先给自己准备了早餐,然后又准备了很多食物,打算送给洪永祥等人。 虽然现如今,英国普通民众的日子过得也不好,但他们的生活条件,比之劳工好了很多。 保罗家里有很多土地,还算有点家底,更是不缺钱不缺吃的。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想着要去俄国。 做好准备之后,保罗就来到家门口,等自己的那些朋友。 他等了没多久,就看到了自己的朋友,笑着跟对方打招呼。 但刚挥了挥手,保罗就察觉到不对——他这些朋友的表情很奇怪。 “你们怎么了?”保罗忍不住问。 保罗的一个朋友脸上有克制不住的兴奋和震惊,他深吸一口气,又看了看周围,难掩兴奋地开口:“保罗,那本书太神奇了!你知道吗?俄国爆发革命了!” 保罗闻言一愣。 而保罗的朋友,将俄国那边发生的情况说了说。 就这两天,俄国爆发了布尔什维克革命。 “只用了一天你知道吗?听说只用了一天,革命就结束了!俄厉10月24日晚上,他们决定起义,俄厉10月25日上午就已经占领了彼得格勒的战略要地!第二天凌晨,他们就攻占了东宫!” 保罗的朋友越说越激动,手舞足蹈起来。 保罗听了之后,同样很激动。 这着实让人兴奋。 革命竟然成功了,成功了! 最重要的是,《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写的东西,可能会成为现实! 虽然这本书写的是莫斯科而不是彼得格勒,但因为这本书的主角一开始不懂俄语,所以革命相关内容,写得非常模糊。 而且,在彼得格勒爆发革命以后,莫斯科肯定会出现同样的情况,不是吗? “这本书,真的是上帝对我们的指引!” “保罗,我相信你说的,这本书确实是天书。” “我一定要仔细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这本书的了解太少了!” …… 保罗的朋友很激动,保罗也一样。 他们希望有人可以跟他们分享这份激动,想来想去,决定去找洪永祥他们。 现在是白天,那些劳工都会出去干活,整个营地就剩下洪永祥等人,他们就算在里面大呼小叫,都不会引起别人的关注。 几人做了决定后,就前往劳工们生活的营地。 路上,他们依旧在聊《梦游莫斯科》这本书。 这本书所用的文字虽然断断续续非常乱,但里面的内容字字珠玑。 这书写的,还是未来! 这绝对是一本预言了未来的天书。 几人越聊,越坚信这一点,而这个时候,他们见到了洪永祥。 保罗心情特别好,一见到洪永祥,就冲上去给了洪永祥一个大大的拥抱,接着又将自己带来的食物送给洪永祥。 等做完这一切,保罗就想跟洪永祥说俄国爆发革命的事情,再将天书的详细内容讲给洪永祥听。 而另一边,洪永祥见保罗这样热情,却有些愧疚。 保罗对他这么赤诚,他却对保罗有所隐瞒! 洪永祥对保罗开口:“谢谢!保罗,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保罗虽然急着跟洪永祥说俄国爆发革命的事情,但还是礼貌地开口:“你说。” 洪永祥道:“你的院子里,是不是突然出现了一本叫《梦游莫斯科》的书?” “你怎么知道?”保罗急切地问。 眼前的中国人能知道这件事,莫非是上帝给了对方什么指示? 洪永祥道:“那本书,是我让人给你的,你知道我们英文不好,这书也就翻译得不怎么样,现在我们已经将之重新翻译了一遍,你要看新的翻译稿吗?” 说着,洪永祥拿出自己最近这段时间重新修改过的翻译内容。 保罗接过稿件,就看到了眼熟的字迹。 眼前的翻译稿比他之前收到的要好一些,上面的句子更加通顺。 但很显然,两份稿件出自一人之手。 这让保罗有些受不了。 他的天书,怎么会是眼前这人翻译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保罗死死盯着眼前的翻译稿,他的那些朋友也凑过来,围着翻译稿看。 他们都有种,心里的信仰崩塌的感觉。 怎么能这样!不该这样! 这本预言了未来的书,应该是天书才对,怎么会是中国劳工的翻译稿? 但洪永祥不可能骗他们。 保罗慢慢翻看面前的书,发现确实比他手上的更详细。 所以他根本就不是天选之人。 但这本书确实描写了未来……保罗问洪永祥:“你懂俄语?你翻译的是俄语书?” 这书是不是俄国那些被他视作偶像的人写的? 洪永祥道:“不是,这本书是一个中国人写的,这本书的主角就是中国人,他在睡梦中,进入到了一个俄国人的身体里。” 保罗不敢置信:“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手上还有原稿。”洪永祥带着保罗来到屋内,然后将自己父亲给自己的,刊登了《梦游莫斯科》的报纸给保罗看。 保罗不懂中文,但洪永祥比划着跟他说,还是让他确定了一件事——他手上的天书确实是洪永祥翻译的。 保罗突然抬起头,看向洪永祥:“你知道吗?昨天俄国的彼得格勒爆发了革命。” 洪永祥闻言呆住。 保罗又道:“布尔什维克获得了胜利,这书里写的种种,或许会成为现实!” 洪永祥更加震惊。 洪永祥震惊的时候,国内也有很多人震惊。 俄国爆发革命的事情,欧洲人已经知道,中国人自然也知道了。 不过报纸上暂时还没有刊登,所以知道这件事的,是少数人。 而这些人里,恰好有人看过《梦游莫斯科》。 第197章 新书《重生》 上海的一栋洋房里, 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人感慨:“俄国爆发革命,竟是跟那东兴写的小说里的情况一模一样。” 他身边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戴着眼镜的人开口:“俄国的两方势力不可能一直维持平衡, 只能说东兴赌对了。” “也是,不过如此一来, 这本书肯定又会被人翻出来,想要封禁也会很难。” “现在已经不是这本书的问题了, 俄国革命成功,这种思想一定会传到国内, 引发震荡。” 这两人都很有钱, 也有权势, 所以他们不喜欢《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描绘的大同世界。 这个世界真要像书里写的那样,那他们多年来奋斗出来的财富权势, 不就成了一场空? 之前《梦游莫斯科》这本书被封禁, 就跟他们有关。 不过现在这情况,即便封禁这本书, 恐怕也已经不能阻止某些思潮。 这两人知道这件事的时候, 《申报》这样的大报纸, 也已经知道这件事。 此时已经是下午,明日的报纸已经排版好,但现在出了这样的大事,《申报》主编立刻做主, 将报纸重新排版, 头版头条刊登此事。 《上海日报》编辑部。 高汉林喝了一口茶, 又开始想念东兴先生。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东兴先生为什么一直不来投稿? 东兴先生,是时候该写新书了啊! 正在他感慨的时候, 外面有个记者跑进来:“主编,出大事了!” “出什么大事了?”高汉林问,又担心地看了看报社门口。 他的报纸上,最近应该没有刊登不能刊登的东西吧? 记者开口:“主编,我打听到消息,俄国爆发革命了,《申报》已经在修改报纸排版,他们会在明天的报纸上刊登这个消息。” 《申报》这样的大报纸,总能第一时间知道那些重要新闻,并刊登出来。 但他们报社到底不是机密单位,所以哪怕报纸还没有开始售卖,很多消息,也已经透露出去。 这个记者,就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了一些事情。 高汉林愣了愣,随即道:“你详细说说!” 那人闻言,当即说起来。 而高汉林听完,满脸激动:“东兴先生书里写的种种,或许就要实现!当真是可喜可贺!” 他的声音很响亮,周围人都听到了。 这些人很好奇,纷纷开口询问,然后就从高汉林那里,知道了来龙去脉。 他们跟高汉林一样激动,又觉得东兴先生实在厉害。 这时,那个把这个消息带来报社的记者问高汉林:“高主编,我们要不要刊登这个消息?” 若是放在以前,高汉林是不会急着刊登这个消息的,只会连夜写一篇相关的文章,然后明天排版,后天刊登。 一来他的报纸不怎么刊登国际上的新闻,二来明日的报纸,他们已经排好版面,要重新排版费时费力。 但这次的这个消息,跟东兴先生的小说《梦游莫斯科》有关。 高汉林很快决定:“我们改排版,在明日的头版头条,刊登这件事!” 《上海日报》的员工忙活起来。 《上海日报》的编辑已经知道这件事,但另一边,《新小说报》的编辑,对这个新闻一无所知。 不过他们也很忙。 云景先生的新小说《重生》,将在明日面世。 《新小说报》的编辑对这部小说,爱不释手。 “云景先生的小说,越来越好看了,这本书从开篇开始,就很好看!” “这开头,看得我热血沸腾!” “这报纸一定会畅销!” “云景先生真厉害,竟然又写了一个以前没出现过的题材!” …… 在众多的夸赞声里,也有人提出异议:“你们不觉得这本书的女主角太过大胆吗?她一个女子,竟然想离婚。” 其他人道:“云景先生笔下的女主角,哪个不大胆?” “如果这本书的主角是曹可欣,她除了离婚,应该还会让渣男破产,让渣男无家可归。” “若这本书的主角是金月季,她也肯定会离婚,然后带着儿女去读书。” 那个提出异议的人听到这些回答,不敢再说什么,同时也开始犹豫自己的决定。 他跟书里那个“渣男”一样,早早娶妻。 他对妻子有许多不满,主要是他妻子不识字,以至于他说的话,他妻子常常听不懂。 还有一点就是,他父母身体不好,需要他妻子照看,所以他妻子一直生活在老家,没有跟着他来上海,两人一年见不了几次。 他原先也没有花花肠子,但最近认识了一个女子,忍不住生出感情…… 他也起了在上海另娶的念头,现在看了这书,不免心虚。 此外,他跟妻子已经生育了两个儿子,他对妻子不满,对两个孩子却是极为喜爱的。 原先他没多想,现在看到渣男后娶的妻子针对女主所生的儿女,对再娶一事,也就犹豫不决。 这么想着,这人又开始翻看桑景云交给他们的,这部小说开头三万字的内容。 云景先生的笔下的这个渣男,是真的很渣。 他对妻子和儿女没有丝毫责任感,只顾自己在外面逍遥快活。 上辈子女主和一双儿女会死,跟他有很大关系。 女主重生后想要跟他离婚很正常。 这个编辑叹了口气,继续往下看。 云景先生在这本书里,写了很多跟现实有关的东西,比如养家的开销之类。 书里的渣男收入颇丰,但要养两个妻子五个儿女,还是有点困难,毕竟养孩子不是给口吃的就可以了,是要送他们读书的,而在上海,好点的学校学费不便宜。 这个编辑看到书里女主算账,跟着算了算自己两个儿子将来读书结婚要花的钱。 算完,他大惊失色。 他不是什么大老板,拿的薪水虽然不低,但一个月也就只有二十元。 等他两个儿子大了,都要读中学,这钱怕是不太够。 他想再娶,除非彻底不管现在的妻子儿子。 但他又做不到这一点。 罢了,还是不娶了!还有他的妻子……金月季一开始不识字,后来不还是学会了认字?这书里的女主,也一直在学习。 他要不要把他妻子儿子接来上海?到时他儿子去学校读书,回来还能教一教他的妻子。 至于他的父母…… 其实他跟妻子关系不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父母不许他妻子来上海,非要让他妻子在老家待着。 以前他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但看多了云景的书,却觉得自己父母的做法不合适。 他大哥在老家,他爹娘哪里还用他妻子照顾? 他还是抽空,将他妻子接来上海吧! 上海的教育更好,让孩子来上海好好读书,将来才能有出息。 第198章 撞上了 《新小说报》的编辑, 包括黄培成在内,都不知道俄国爆发了革命的事情。 包括谭峥泓在内的很多人,也不知道这件事。 桑景云倒是知道, 但她不清楚国内什么时候会将之报道出来。 这时的信息传播太慢了。 近来,桑景云每日在家写新书。 新书《重生》, 她写得很顺手,毕竟这书好写。 重生后踹渣男的书, 她上辈子看过不知道多少,自己还写过几本。 至于民国背景……她身处民国, 对这个时代, 那可太熟悉了! 时间进入公历十一月之后, 天气越来越冷。 桑景云就提出吃火锅,或许也算不上火锅, 因为不是边煮边吃的。 把鸡油放进锅里熬一会儿, 再放进去切块的鸡肉炒一下,然后加水炖汤, 并陆续加入油豆腐、豆芽、菌菇、土豆、粉丝等食材, 最后加容易熟的青菜, 做好后直接一大盆端上桌吃。 热腾腾的鸡汤锅吃着特别过瘾,桑景英用鸡汤拌饭,光米饭就吃了两大碗,还吃了很多菜, 很多粉丝。 他的饭量越来越大了, 约莫是家里伙食变好的缘故, 如今总算是长了肉,瞧着不像以前那么瘦。 吃饱后,桑景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学校里的事情:“姐, 我们学校里的人,最近一直在讨论《曹可欣减肥记》,他们都快羡慕死曹可欣了!” 他们这年纪的人特别能吃,其他人还不像他,每天早上就算吃不上肉,也有鸡蛋吃。 他的同学往往在半上午的时候,就已经饿了。 看到曹可欣这不吃那不吃,他们馋得眼睛都要绿了。 要是他们遇到正在减肥的曹可欣,肯定会按着对方的肩膀使劲摇晃,然后呼喊:“那么好吃的东西,你不吃给我吃啊!” 桑景雄也道:“是啊,曹可欣竟然不吃鸡皮,明明鸡皮才是最好吃的!”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这可不一定,还是有很多人不爱吃鸡皮的,我就不喜欢。” 她这身体的原主,就不喜欢吃鸡皮,不过烧鸡的鸡皮,她是爱吃的。 不过在这个时代,不吃鸡皮的人真的很少。 鸡皮的主要成分是脂肪,缺油水的人都爱吃,还有人将之称为“凤衣”。 聊了聊刚完结的《曹可欣减肥记》,众人又说起明日会在报纸上连载的《重生》。 这本书开篇写的宋文娘和侯秀杰的老家,参考的是桑家老家的环境,这样写起来更方便,将来宋文娘要做吃食,还可以找阿兰奶奶请教。 阿兰奶奶是土生土长的嘉兴人,她做的家常菜,和上海这边的家常菜有一定区别。 聊着聊着,桑学文突然道:“若真的能重生就好了!” 他要是能重来一次,一定好好做人。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重生确实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 即便在自己过去的岁月里没有什么遗憾,能重生到过去也是好事儿。 带着记忆回到儿时,是能装一装神童的,多好! 至于桑学文,他有那么多遗憾,肯定更想重生。 因为白天已经将要写的小说全部写完,桑景云这日早早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早早起来。 她下楼的时候,看到桑学文正在揉面,而阿兰和桑钱氏将昨天剩下的鸡油熬出来,放进去肉丝炒熟,再倒进去咸菜和豆腐干煸炒,做成馅料。 面团包上馅料,稍稍用油煎一会儿就熟了,特别好吃。 谭峥泓过来的时候,正好蹭到这一口。 他吃了点,然后对桑景云说:“桑小姐,你的新书又一次开始连载,恭喜!” 说着,他拿出一个小盒子给桑景云:“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谢谢。”桑景云笑着接过盒子打开。 盒子里面装着的,是一个翠绿翠绿的翡翠小佛,瞧着特别好看,价格应该不便宜。 桑景云琢磨着,改日也送谭峥泓一个礼物。 吃过早饭,家里人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纷纷离开。 桑景云回了房间,简单锻炼过身体以后,开始写小说。 若是以前,她在自己的新书开始刊登的日子,是无论如何,都要去外面走走,看看读者反应的。 但现在,约莫是写的书太多,桑景云已经懒得出门。 于是,她也就不知道,因为今日突然出现了一个大新闻的缘故,讨论她新书的人很少。 老读者都买了报纸看新书,但他们没心情讨论这本书。 毕竟俄国爆发革命了。 “我这运气也太差了!刊登新书的日子,竟然撞上了这么一个大新闻!”黄培成有些气恼。 桑景云对新书不在意,但他一大早就出门去了茶馆,想第一时间知道上海读者对云景新书的看法。 结果说书先生刚念完云景的新书,还不等大家说一说各自看法,就有人呼喊起来:“俄国爆发革命了!” 然后,那些人的注意力,就都被这件事给吸引了。 “俄国爆发革命了?是《梦游莫斯科》里写的那个俄国?” “他们真的爆发革命了?” “是谁赢了?俄国会不会变成《梦游莫斯科》里写的样子?” …… 然后就有人拿着《申报》,给人读上面的新闻,读完,又有人拿出《上海日报》,念上面的新闻外加点评。 如此一来,大家就都知道,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取得了胜利! “我的天,那以后俄国人,都要有好日子过了!” “太羡慕俄国人了。” “可惜我没有生在俄国。” “我可不想生在俄国!你们是不是忘了,你们都有点家底。” “你们怎么都说这个?我现在就只觉得东兴先生实在太厉害!” “是啊!人家还没革命呢,东兴先生就把革命的事情写出来了!” “我想再听一遍《梦游莫斯科》。” …… 就这么说着说着,说书先生又开始念《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了。 黄培成等了很久,没看到有人讨论《重生》这本书,只能气鼓鼓地回自己的报社。 《重生》是多好的小说啊!还是一个全新的题材,竟然没有人提起! 黄培成在自己的报社里,骂了一通高汉林,觉得高汉林专门跟自己作对。 《新小说报》的编辑无言以对。 这么大一个新闻,跟高汉林有什么关系? 而且这小说是云景写的,怎么看黄培成的样子,好像书是他写的一样? 另一边,在学校读书的谭峥泓,也知道了这件事。 当时他正在预习课文,教室里突然出现了骚动,有人喊起来:“俄国爆发革命了!” 谭峥泓愣了愣,连忙凑过去看报纸,然后就看到了《申报》上的新闻。 他知道东兴是桑景云,也知道《梦游莫斯科》这本书,是桑景云写的。 没想到俄国的革命,就如书里写的那样,快速发生,快速成功。 要知道,之前很多人都觉得,俄国那边的两股势力,要打上很久才能分出胜负。 俄国内战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结束,太让人惊讶了! 一时间,学校里的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谭峥泓一直很用心地学习,但到了这个时候,他的心已经静不下来。 他跟其他人一起讨论起来。 他们正讨论着,就看到教授来了。 谭峥泓有点怕教授,顿时心慌起来,结果教授看到他们在讨论俄国革命的事情,竟然跟他们一起讨论起来。 “若是俄国将来如东兴先生小说里写的这样发展,一定会引起轰动,一定会有很多国家的民众效仿。”教授感叹。 谭峥泓等人点头。 不说别人,谭峥泓这会儿,就希望中国也能爆发一场这样的革命。 谭家的利益会受损,但如果中国能因此强大起来,中国的百姓能因此过得好,他是愿意的! 他觉得《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普通人的生活也挺好,他愿意过那样的日子。 一时间,上海很多地方都在讨论俄国的事情,当然也在讨论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过的东兴。 第199章 后续 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前, 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就已经开始宣传马克思主义,而在十月革命之后,他们对宣传马克思主义这件事更加热衷。 同时, 越来越多的人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开始关注工人阶级。 不过, 由于消息传播慢,以及绝大多数民众不识字, 因此这一切都集中在诸如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那些农村老百姓,连俄国是什么都不知道。 就连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普通民众对俄国, 也是不了解的。 若非《上海日报》刊登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 若非这本书被封禁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他们根本不会知道俄国。 现在俄国爆发革命, 他们就只想知道, 俄国那边会不会变成跟《梦游莫斯科》里写的一样。 街头巷尾,人们讨论的, 都是《梦游莫斯科》这本书, 以及刊登了这本书的报纸的价格。 最近又有人开始收购刊登了《梦游莫斯科》的报纸, 全套报纸的价格一度飙升到二十元。不过后来有许多手抄稿涌入市场,原版报纸的价格就被拉了下来。 这些事情,一直待在家里的桑景云并不清楚,是谭峥泓告诉了她, 她才知晓。 按照谭峥泓的说法, 他的同学中有很多人都花钱买了《梦游莫斯科》, 有的自己收藏,有的送给亲朋好友。 之前,其实有很多人没有看过这本书, 但现如今,上海的知识分大多已经看过这本书。 很多人都被书里描绘的世界所震惊。 “桑小姐,你是不知道,他们现在每天聊的都是《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周末还有很多人去走访工厂。对了,你的另一本小说《穿成包身工》,他们也抢着看,因为他们想要了解工人的情况。” 谭峥泓眉飞色舞地跟桑景云说着。 他读大学后,曾经向那些来自全国各地,没看过《新小说报》的同学宣传云景的小说。 一些同学因为他的宣传去看了云景的小说,但也有同学一直不愿意看云景的小说。 他们想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 尤其是在看到某些同学因为看云景的小说熬夜,第二天上课没精神以后,他们更是不愿意去看。 但在看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之后,他们为了了解工人的现状,先去看了《穿成包身工》,看完,又忍不住把云景的其他小说也看了。 一时间,学校里紧张的学习氛围都宽松了不少。 谭峥泓说起这件事之后,还道:“桑小姐,我要趁着他们看小说的时候悄悄努力,下周考试考个好成绩!” “挺好的。” 桑景云笑着回应,她已经可以想象,考试结束后,谭峥泓的同学大骂谭峥泓 “叛徒” 的场景了。 到时,这些人的心思应该也能回到学习上。 说完学校里的事情,谭峥泓又提到《全球瘟疫》即将出版的事。 这本书出版的事,高汉林早就开始筹备,现在《梦游莫斯科》火了,他也就顺势将出版计划公开。 很多人都表示了期待。 《梦游莫斯科》的出版书他们肯定买不到,但《全球瘟疫》这本书他们可以买! “我很喜欢这本书,等它出版,一定要多买几本。” 桑景云说道。 谭峥泓闻言道:“桑小姐,你想要几本?我帮你去买,我要买的书比较多,到时还能争取个优惠价。” “你要买多少书?” 桑景云问,她知道谭峥泓买书总是一次买很多,但应该也就十来套吧? 谭峥泓道:“我要买一百套。一部分送去南洋,一部分送给复兴女子学校,然后在孤儿院放几本……” 桑景云有些好笑。 给复兴女子学校送书挺好的,这本书里有很多医学知识,复兴女子学校的学生读一读有益处。 但给孤儿院送…… 孤儿院小孩子很多,这书对他们来说,会不会有点恐怖? “嗯,这书可能会吓到孤儿院的孩子,到时就不给孩子们念了。等他们认字,能自己看书之后,再让他们自己去看这本书。” 谭峥泓说道。 这样也行,桑景云道:“我想要十本。” 这书她打算给桑景雄五本,让桑景雄拿来送人,剩下的自己留着。 桑景云要的书数量不少,但谭峥泓一句疑问都没有:“等我买了书,就给你送过来。” 谭峥泓的同学很关注俄国局势,但上海的普通民众这会儿其实已经对俄国的事情不感兴趣了。 毕竟俄国的革命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活。 此时的他们,对云景的新小说更感兴趣。 “这个侯秀杰,就是个陈世美!” “他怎么就是陈世美了?他可没有去害自己的儿女,是他后娶的妻子太恶毒!” “你看看这一段,宋文娘觉得,侯秀杰真要在乎儿女,他后娶的妻子绝对不敢对他的儿女这般差。” “我还想说这宋文娘有问题呢!她一个女子,竟然想着要离婚!” “这书挺好看的,宋文娘也聪明。” “你就不怕你遇到这么个女人?” …… 市井之中,男人们因为这本书争论起来。 女子中学的女学生对这本书却无比喜爱。 “这书太好看了!我一开始看哭了,同情宋文娘上辈子的遭遇,现在又心潮澎湃,宋文娘太果断了!” “我真的很喜欢宋文娘,若她是男子,一定比那个侯秀杰更有出息!” “确实,她上辈子借口去族学帮忙,硬是将字都认全了,还看了很多书…… 她令人敬佩!” “云景先生笔下的女子都自强自立,真好。” “这叫什么?按照曹可欣的说法,就是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 她们聊着聊着,还拿出自己摘抄的曹可欣的语录,然后将来自现代的曹可欣说的一些让她们振聋发聩的话默默诵读。 曹可欣从头到脚,都不符合这个时代对女子的定义。 但她活得潇洒,活得让人羡慕。 她曾经生存的那个世界更是让人神往。 也不知道这本书什么时候出版,她们想要买来看。 当然,在上海,免不了有人觉得桑景云的这部小说应该被封禁,他们还认为女子主动离婚这样的事情绝不能被提倡。 这帮人闹得挺厉害,一群老头甚至跑去找政府官员,希望他们能管管云景。 政府的人把他们赶走了。 他们就算要封禁小说,也是封禁《梦游莫斯科》那样的。 云景一个小姑娘,写点情情爱爱的小说,他们也去封禁,那成什么样子了? 至于女子主动离婚,那是书里的侯秀杰没本事,才招来这样的结果,换成他们,绝不会落入这样的境地。 政府的人压根没把这些跳脚的人当回事,这些跳脚的人也就只能在报纸上骂骂人。 然而他们这样的做法,跟以前一样,反而提升了桑景云小说的知名度。 上海这边还算平静,但欧洲那边不一样。 面对俄国的政权变更,欧洲人更加紧张。 对欧洲的各个国家来说,俄国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国家,他们下意识地防备。 也因此,应该这边安排了人密切监视某些社团。 其中就包括保罗所在的社团。 保罗这样曾经被抓捕过的人,更是他们重点关照的对象。 此刻,就有人问起保罗的近况。 负责监视保罗等人的年轻人开口:“先生,保罗和他的那些同伙这段时间每天都去中国劳工的营地,其他地方倒是没去,我怀疑他们在对那些中国劳工宣传什么!” “哦?他们没有去别的地方?没有组织活动?” “没有!先生,我们要不要把他们都抓起来?” 那个长官开口:“不用,如果他们只是去找那些中国劳工说话,那就不用管他们。” 这些人之前向附近工厂的工人演讲,弄得那些工人都不好好干活了,非常麻烦! 现在他们去找中国劳工演讲,那就没事了。 那些中国劳工是不敢不干活的,真要有人偷懒,他们拿枪崩掉几个,其他人也就安分了。 至于往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这些人将来是要回中国的,他们听了保罗等人胡言乱语想要闹事,大概率也是回了中国以后再闹。 那跟他们没关系,毕竟中国离他们很远。 而且中国那么穷,再闹也不会有什么大动静。 “先生,那还需要继续监视他们吗?” “需要,你要盯着他们,别让他们组织活动!” 年轻人答应下来。 这两人都以为,保罗等人去找中国劳工是为了向中国劳工宣传马克思主义。 他们觉得这些人是白费工夫,一群底层劳力,是弄不懂哲学的。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保罗等人在中国劳工的营地做的事情,并非向人宣传马克思主义。 他们最近一直在翻译小说。 桑景云写的《梦游莫斯科》是一部小说,主角又只是一个农民,所以书里理论性的东西很少。 毕竟桑景云不会写。 而现在,保罗等人在将这部小说尽善尽美翻译好的同时,还在里面增加了一些理论性的内容。 情节还是那个情节,但多了一些内容。 第200章 出门 洪永祥陪着保罗翻译《梦游莫斯科》, 顺便学习英文。 他的英文是跟着劳工离开上海之后才开始学的,学习时间并不长。 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在学不会就没法跟英国人交流的情况下, 他学得非常快。 这几天,他的学习进度更是惊人。 彼得来找洪永祥的时候, 洪永祥正在做饭。 最近上面给中国劳工安排的工作较多,洪永祥等人便包揽了做饭的活儿, 让劳工们可以多些休息时间。 “亲爱的洪!” 彼得朝着洪永祥挥手,随即来到洪永祥身边, 看洪永祥做的是什么吃的。 锅里煮的是菜汤, 看着就没什么食欲, 彼得撇了撇嘴,接着发现洪永祥的左胳膊上, 用橡皮筋固定着一张旧报纸, 上面做了一些标记,空白处还写了一些单词。 “你胳膊上的, 是什么东西?” 彼得问道。 洪永祥回答:“这是别人送我的旧报纸, 我用它来学英文。” “原来如此, 你真努力。” 彼得说道。 洪永祥跟彼得聊了几句,才得知彼得这次前来,是因为他们受到了嘉奖。 中国劳工的干活速度,远超东亚其他国家送来的劳工。 洪永祥在心里暗自叹气。 他其实并不想要这样的嘉奖, 这些劳工千里迢迢从国内来到欧洲做苦力, 然后干得很好, 这样的事情在他看来,实在没什么值得嘉奖的。 但他们又需要这样的嘉奖。 他们是代表自己的国家来参战的,只有他们好好表现, 战争胜利后,他们的国家才有机会收回山东。 两人正说着话,保罗从洪永祥的房子里走了出来。 彼得看到保罗,有些惊讶,他认识保罗,便问洪永祥:“他怎么在这儿?” 洪永祥说:“他想向我宣传一种思想,但你知道的,我的英文不太好,所以现在他在教我英文。” 彼得听后,表情有些复杂。 他有点同情保罗,又有点敬佩保罗的精神。 为了能向一群不懂英文的人宣传他们的思想,先教对方英文,这得有多大的毅力! 牛,实在是太牛了。 保罗看到彼得,心里有些发虚,但在听到洪永祥的话之后,又理直气壮起来。 对,他在教洪永祥等人英文,绝对没干别的事情! 彼得并没有把保罗等人放在心上,他跟洪永祥聊了聊《一个士兵》这本书,然后就离开了。 保罗之前并未看过《一个士兵》这本书,现在听彼得提起,便好奇地询问起来。 洪永祥就把自己不久前购买的一套英文版的《一个士兵》给了保罗。 这是桑小姐写的小说,有机会的话,他肯定要帮忙宣传。 这么想着,洪永祥叮嘱道:“这本书是我借给你的,等你看完了,一定要还给我。你知道的,我没钱买新书。” “你放心,我会还你的。” 保罗说道,拿着洪永祥给的英文书,便回了家。 保罗这段时间,心思一直放在翻译《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上,对看小说没什么兴趣。 回家后,他只打算随便翻翻洪永祥给他的小说。 可这一翻,他就被吸引住了,一晚上没睡,还萌生了学中文、去中国看看的想法。 等翻译好《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他就找志同道合的人,帮忙将其印出来。 之后,他可以带着其中的一部分,前往俄国。 等他在俄国进修完毕,就可以去中国看看了! 欧洲的这些事情,桑景云并不知晓。 这会儿,她正在吃晚饭。 前些天,在她的提议下做过大锅炖菜之后,桑学文就喜欢上了做这种炖菜,毕竟方便简单吃着还热乎。 今天晚上,他们家吃的,就又是炖菜。 上回是用鸡来炖汤,这次用的是猪骨头。猪的肋条骨价格贵,所以他们家用的是猪的颈椎骨和扇骨。 肉虽不多,但因为汤里有油水,里面的蔬菜很好吃,桑学文还特地做了一些蛋饺放进去,每个人都能吃上两个。 以往,他们家吃晚饭时,人总是很齐,不过今天少了一个人 —— 陆盈今天住在学校里,没有回来。 进入冬季后,复兴女子学校需要给学生准备冬季校服。 之前的校服,是学生们自己做的,但现在学生们进入紧张的学习阶段,再让她们自己做校服就不合适了。 请专门的裁缝来做,价格又太贵。 最后,乔平安从别处买来棉花,然后请了一些会做衣服的农村妇女帮忙制作。 这些女子手艺一般,需要有人在旁边指导,布料也需要有人帮忙裁剪,而这份工作,乔平安交给了陆盈。 陆盈希望能快点把衣服做完,就住在了学校里。 桑学文对此有些不习惯,吃饭的时候几次提到陆盈,担心陆盈在学校吃不好、睡不好。 “爹,学校里挺好的。” 桑景云笑着说道。 桑学文低下头,不再说话。 这时,桑景雄却开始向大家炫耀他的新钢笔。 桑景云问他:“你这笔是从哪儿来的?” 桑景雄一脸得意:“我卖了报纸换来的!” 《梦游莫斯科》这本书是桑景雄誊抄的,所以,这书刊登出来之后,桑景云送了桑景雄一份报纸。 这份报纸桑景雄之前一直收藏着,但不久前,他以十八元的高价把它卖了出去。 桑景雄还说:“可惜我没时间抄,不然还能多赚几块钱。” 为了能考出好成绩,桑景雄学习格外努力,也就没时间抄书卖钱了。 听弟弟这么说,桑景英道:“我也没时间抄书,不过我的同学里,有在抄这本书卖的。” 他的那些同学都没什么钱,他们是花钱租了手抄本回来,然后一起抄,抄完再卖出去,以此赚钱。 如此一来,他们赚的也就不多。 他编写的《大头菜流浪记》不仅被拍成电影,还被做成连环画出售,不用赚这份辛苦钱,比他的同学幸福了太多。 他们家如今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明天是星期天,桑景英、桑景雄和桑景丽都不用上学,桑景云就打算带他们去复兴女子学校看看。 桑景英等人还没去过这所学校,这次可以去参观一下,顺便看看陆盈,给陆盈带点吃的。 “我能去吗?” 桑学文突然问道。 桑景云点点头:“当然可以。” 桑学文听后,笑了起来,整个人放松许多,桑钱氏和阿兰听了,也想去看看。 桑景云都同意了,干脆全家一起去。 明天恰好是《穿成包身工》出版的日子,到时候,他们还可以去看看这本书的销售情况。 想到这里,桑景云觉得自己最近的兴奋阈值越来越高了。 以前她连自己编写的连环画出版,都觉得兴奋不已,但现在,她的小说出版,她都已经很平静了。 说起来,《重生》已经连载有一段时间了,也不知道读者喜不喜欢。 第201章 老太太 第二天一大早, 桑景云起床下楼,就见桑学文穿着新衣服,已经在楼下等待。 去年入冬那会儿, 桑景云给家里人做了一些衣服,但其中没有桑学文的。 因此整个冬天, 桑学文都穿着桑元善的旧棉袄。 至于他自己的棉袄,早些时候被他当掉, 换成了大烟。 但今年冬天不一样,这一年桑学文表现很好, 桑景云花钱给家里人做衣服的时候, 自然不会落下他, 于是他也有了新衣服。 但他之前并未穿过,说是在家待着, 用不着穿新衣服。 今天他穿上新衣服, 又收拾了一下自己,整个人看着就精神。 桑钱氏、阿兰、桑景英等人, 也都穿上了新衣服, 其中桑景雄和桑景丽打扮得最好。 桑景丽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儿, 桑景云平日里乐意给她买点小饰品,所以她打扮得很时髦,至于桑景雄……这家伙纯粹就是自己爱折腾。 大家都已经准备好,他们就一起出了门。 桑家人平日里, 都是在家里吃早饭, 不怎么去外面吃, 桑景云今儿个就请客,让家里人去茶楼吃早餐。 茶楼的早餐样式更多,还可以自带食物或者花钱让店家去别处买, 挺方便的。 当然能这样,也是因为坐下喝茶,要付茶水费。 桑学文和桑元善,以前都是茶楼的常客,不过两人去的一直是上海县城的茶楼,桑景云选的这家位于租界的新茶楼,桑学文从未来过,倒是桑景英和桑景云一起来过。 他们刚进去,就听到说书先生在念《穿成包身工》。 一些人坐在靠近说书先生的位置上,专心听说书,也有人坐在比较远的地方,聊着自己的事情。 他们挑了个居中的位置,付了茶水费,又点了油条、茶糕、松花糕等。 桑学文还用一个瓷盒装了几块松花糕,打算带给陆盈。 他们吃饭的时候,那些听故事的人,正听得津津有味。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是个升级流爽文,里面还写到了未来,女主还有曹老板这个马甲……读者当真是百听不厌。 说书先生停下来的时候,就有人聊天:“这故事真好,是云景诸多小说里,写得最好的一本。” “我不这么觉得,我最喜欢《双面魔君》。” “我喜欢《一个士兵》。” …… 众人聊着聊着,就聊起《穿成包身工》出版的事情。 “今儿个是这本书出版的日子,很多人去买,听说昨儿个晚上,就有人去排队了。” “前两百个去买的,都送馥郁堂的面霜,肯定要去排队。” “这书一套下来,都要两个银元了,买得起的人,也不差买面霜的钱吧?” “就算不差这点钱,也想要啊!” …… 而这个时候,擅长跟人聊天交际的桑钱氏,已经跟隔壁的老太太搭上话。 在茶楼里喝茶的大多是男人,却也有一些女子,而桑钱氏搭话的这个老太太,瞧着年纪比桑钱氏要大很多,她身边还跟着四个也不知道是她儿媳妇还是孙媳妇的年轻女子。 “大姐,你也来听说书?”桑钱氏问。 那老太太立刻道:“我来吃茶点的,正好有人说书,我就听一听。” 桑钱氏道:“那你也是赶上了!这会儿讲的是云景写的小说,特别好听。” 桑景云听到自己奶奶当着自己的面夸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那老太太却宛若见到了知音:“我跟你一样,也觉得云景先生写的书特别好听,我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让人给我念她写的故事,从《双面魔君》到现在,我天天听,一天都不落!” “我跟你一样!”桑钱氏很是高兴。 两人越聊越火热,这老太太先夸《穿成包身工》:“云景先生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竟然能想出这么有意思的故事,这书我特别喜欢,早些时候,每天最惦记的就是这本书,我还让我儿子照着曹可欣学。我跟你说,我儿子真这么干了,开了一家火柴厂,生意好得很!” 桑钱氏当下道:“大姐,你儿子可真厉害,我儿子就没有这个本事了,他只能照着做一做曹可欣炸鸡。” “这曹可欣炸鸡可真好吃!大妹子,你儿子愿意做炸鸡给你吃,多好啊,我那个儿子,每次来见我都说不了几句话。” 两人说着说着,又说到新书《重生》。 老太太道:“大妹子,这本书写得真好,我要是能重生就好了,你是不知道,我年轻的时候苦啊,我儿子跟着我,也受了很多苦……” 老太太说着,开始叹气。 这个老太太姓冯,就是那个每天都让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自己念故事的老太太。 她喜欢《穿成包身工》这本书,更喜欢现在正在报纸上连载的这本《重生》,甚至感同身受。 她丈夫是个侯秀杰这样的渣男。 那对老太太来说,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但她说起的时候,还是意难平。 不过现在她男人早就死了,她日子过得好,所以她很快就恢复了情绪:“大妹子,我就是听了这书,在书里听到复兴女子学校,这才出门的,我打算今儿个去云景先生资助开办的学校看看,捐点钱。” “这可太巧了!我们也要去复兴女子学校。”桑钱氏开口。 “那我们可以一起走。”老太太很是高兴,又问桑钱氏要去做什么。 桑钱氏道:“我儿媳妇在学校里当义工。就是不拿钱,纯粹去帮个忙的那种。” “你儿媳妇真不错!她是不是看了云景先生的小说,才起了这么个念头的?” “是啊。”桑钱氏笑起来。 “我等下一定要跟她聊聊。听说复兴女子学校的老师,很多都是因为云景先生,才去当老师的,要不是我不识字,我也想去当老师……对了,我可以去当义工,到时候说不定能见到云景先生!” 老太太说到这里,兴奋不已,然后看向跟着自己出来的那几个儿子的姨太太,让她们等会儿打听一下,去学校当义工都有什么要求。 老太太还对她们说:“你们到时候记得给校长塞点钱,就说我想看看云景先生,问她能不能在云景先生去学校的时候,让我在学校里当义工。我就偷摸看一眼,一定不打扰云景先生。” 桑钱氏问:“大姐,为什么要偷摸看?” 老太太道:“云景先生不是不愿意见人吗?我怕她生气,只能偷摸看。大妹子,你想不想看?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 桑家人:“……” 等早饭吃完的时候,桑钱氏和这个老太太,已经聊得热火朝天,桑景云一直在听她们的谈话,发现这个老太太,竟然还是自己的资深读者,甚至在她写《大头菜的一生》的时候,就捐过钱。 真是个可爱的老太太。 老太太也觉得桑家人很好。 几个孩子长得讨喜还乖巧,桑学文瞧着也斯斯文文的,最重要的是,桑钱氏跟她一样不识字,但对云景的小说如数家珍,这让她有种遇到了知音的感觉。 她身边很多不识字的老太太,是没听过云景的小说的,倒是听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传言,以至于总觉得云景的小说不好。 出门的时候,老太太还花钱帮桑家人叫了黄包车,然后让黄包车车夫慢慢拉,并且保证她跟桑钱氏并行——她要继续跟桑钱氏说话。 一行人到复兴女子学校的时候,是上午九点。 学校不大,从学校大门口往里看,就能看到里面的情况。 今天是周末,学校不上课,一些学生回家去了,但也有很多学生留在了学校里。 她们有在学习的,也有坐在教学楼门口,一边晒太阳,一边帮着陆盈做棉衣的。 做衣服的同时,她们还一起背古诗:“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这些女学生上文化课用的课本,就是上海这边普通小学的课本。 不过她们的学习进度更快,老师还会额外给她们布置一些功课。 那老太太从黄包车上下来,看了看学校,又看了看里面的女学生,就道:“这学校真好,就是里面的学生太瘦了,我要捐钱,让她们吃好一点。” 说完,她还对桑钱氏道:“大妹子,你大孙女也有点瘦,我跟你说,女孩子还是胖点好,不容易生病。” 桑景云:“……”她真的不瘦,就是穿的衣服比较修身。 一直坚持锻炼的她,这一年还没有生过病。 老太太又道:“女孩子一定要多吃肉,我跟你说,我最喜欢吃肉,所以身体特别好,我认识的那些一直吃斋念佛的人,身体都没有我壮实。云景先生也这么觉得,她写的曹可欣就天天吃肉,还锻炼身体,大妹子,我觉得云景先生,一定很壮实,不然写不出那么多书……” 就在这时,桑景丽看到了陆盈,大声叫起来:“娘!” 陆盈猛地一抬头,就看到了桑家人。 已经几天没见家人,对家人格外想念的她惊喜极了:“你们怎么来了?” “娘,我们来看你。”桑景云笑着开口。 而这个时候,学校里的学生,也都看到了桑景云。 这些女学生开心极了:“云景先生!” “云景先生来了,快去开门!” “我去开!” “我也去!” …… 这学校的门,是谭大盛的铁器厂帮着做的铁栅栏门,这会儿没有上锁,但里面挂了个铁锁,要把锁拿下,才能把门打开。 女学生们抢着过来开门,而跟桑景云等人一起过来的老太太已经傻眼了:“云景先生?” 第202章 《穿成包身工》出版 在上海, 流传着许多关于云景的传言。 比如云景长得很丑,女生男相之类的说法。 见过桑景云的人,自然知道这些传言是假的, 但那些没见过桑景云的人,却有很多信以为真。 尤其是在桑景云写了《穿成包身工》之后。 这本书的主角曹可欣长相普通, 扮成男子完全不会被人识破,而且书里的曹可欣在救下诸多女子之后, 还让这些女子锻炼身体,不要束胸。 很多人觉得, 云景会这么写, 是因为她自己长相普通。 冯老太太就是这么认为的。 当然, 她并不觉得长相普通有什么错,这世上长得好看的人总归是少数, 绝大多数人都长得普普通通, 她自己的长相就一般般。 总之,在冯老太太的想象中, 云景应该是一个健壮且相貌普通的女子。 桑景云的长相, 与冯老太太想象中云景的模样截然不同。 此时旗袍还未出现, 女子穿的衣服跟清朝时差不多,都是一点不显身材的款式。 现在是冬天,穿上棉袄后,就更显得臃肿了。 桑景云不喜欢这样的衣服, 她找裁缝定制了合身的羊绒大衣, 还用皮带收了腰, 也就显得身形纤细。 冯老太太自打见到桑景云,就觉得桑景云很漂亮,只是太瘦了。 因为这个原因, 她想找机会跟桑景云聊聊,让她像云景先生书中倡导的那样多吃肉、多锻炼,可谁曾想,她就是云景先生? 冯老太太震惊地睁大眼睛,她身边跟着的那几个姨太太,也是同样的表情。 在不知道云景先生的真实性别时,这几个姨太太其实都对云景先生有好感。 这样学识渊博还关心女子的人,哪个女人不喜欢? 后来知道了云景先生的性别,她们依旧喜欢云景先生,就如同曹可欣救下的女子喜欢曹可欣一样。 冯老太太想偷偷见云景,她们也想,还打算凑钱,给校长多塞点钱,好让她们也来做义工。 没想到,还没等她们付诸行动,就见到了云景先生。 云景先生还如此漂亮,如此美好。 几人目光炽热地看着桑景云,就在这时,女子学校的大门被打开,一群少女冲了出来。 这些女学生喜欢桑景云,但不敢靠桑景云太近,她们就挤在一起,盯着桑景云看。 桑景云笑着说:“我们进去说话吧。” 众人这才往里走,与此同时,听到动静的乔平安也出来了。 因为谭大盛搬了家,谭家离学校非常近,乔平安也就没住在学校里,但她早上起来后就到了这边,一直在忙学校里的事情。 这会儿看到桑家人,她笑着上前招呼。 几人说了一会儿话,桑景云就让陆盈带着桑家人去逛一逛学校,至于她自己,则和乔平安一起,陪着冯老太太四处看看。 冯老太太可是来捐钱的金主,需要好好招待。 冯老太太之前跟桑钱氏聊天时,表现得爽朗大方,但现在跟桑景云说话,声音不自觉变小,人不自觉变得温和,一直笑眯眯地盯着桑景云看。 她还大手一挥,捐了五千银元给学校。 乔平安当即表示感谢,又说他们学校的账目都是公开透明、可查的,冯老太太随时可以找人来查账。 “我会的。” 冯老太太点头。 她确实会来查账,如果账目干净,她会继续捐钱。 这样多来几次,她就能跟云景先生熟悉起来了! 这会儿,只要想到自己曾跟云景先生的奶奶相谈甚欢,她就开心不已。 她认识一些喜欢看云景先生写的小说的人,她家里的晚辈,就有很多喜欢看云景先生的书。 要是让他们知道她今天的经历,他们一定会羡慕万分。 这么想着,冯老太太忍不住笑起来。 桑景云能感受到冯老太太对自己的喜爱,便跟冯老太太聊了起来,这才知道,冯老太太的儿子是上海一个非常有名的商人,而冯老太太身边的这几个女子,都是她儿子的姨太太。 按照冯老太太之前的说法,她丈夫跟侯秀杰一样有些渣,喜欢小妾而不喜欢她,对她和她儿子不太好。 结果她儿子,照样娶了许多小妾。 不过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太常见了。 而且对这些姨太太来说,给一个有钱的商人当姨太太,大概率比嫁给一个穷人过得要好。 她们是不会想要离开冯家的。 桑景云带着她们在学校里逛了一圈,正打算去找家里人,就又有人来了。 来的还是她的熟人费中绪。 “费编辑!” 桑景云看到费中绪,笑着打招呼。 “桑小姐你也在,好巧!” “费编辑你怎么过来了?” 桑景云问道。 费中绪指着身后说:“桑小姐,我来送书,谭少在我们书局买了很多书,今天我一次性送过来了。” 费中绪身后,一个穿破棉袄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辆板车。 桑景云看了看,发现板车上堆放着很多书,分别是《穿成包身工》和《全球瘟疫》。 《穿成包身工》今天开始出售的事情,桑景云是知道的,但她没想到《全球瘟疫》竟然也已经印好。 费中绪见桑景云注意到《全球瘟疫》这本书,就对桑景云说:“这书是《上海日报》的高汉林委托我们出版的,打算过几天正式开始出售。” 他们书局跟《上海日报》的关系一直不错,以前还帮忙印刷过《上海日报》的报纸。 高汉林要印书,也就找了他们。 桑景云早已收到《穿成包身工》的样书,印刷质量一如既往地好,封面上还有洪玥画的图。 但《全球瘟疫》这本书的成品她还没看过,这会儿便拿起一本,翻看起来。 这书的印刷质量同样不错,桑景云问了一下,还发现这书的售价非常便宜,只需两角,是《穿成包身工》这本书价格的十分之一。 费中绪轻咳一声,解释道:“这书售价这么便宜,是《上海日报》高主编要求的。” 高汉林不要稿费,只要求他们把售价定低一些,他们答应了。 也是因为这书的售价太低,所以即便这本书早就印刷好了,南城书局也没有急着将它出售。 他们打算先卖一段时间的《穿成包身工》,然后再卖《全球瘟疫》。 这两本书要是一起卖,价格对比太过明显,不太合适,说不定还会减少《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的销量。 费中绪担心桑景云会介意这件事,但桑景云其实巴不得《全球瘟疫》卖便宜一点。 书便宜,才能让更多人去看。 《全球瘟疫》这本书除描写丧心病狂的研究外,还写了很多跟病毒和细菌有关的知识,并在书里提到了预防病毒和瘟疫的方法,她觉得老百姓可以了解一下。 桑景云正想着这件事,冯老太太说:“云景先生,这书没有你的书好看,这书太吓人了。” 这个故事,冯老太太也是听过的,结果被吓得睡不好觉。 她觉得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听这样的故事了。 当然,如果又有这样的书出现在她面前,她保不齐还会让人给她读。 冯老太太这么说了之后,她儿子的那些姨太太也纷纷开口应和,恭维桑景云的同时,努力讨好老太太。 因为冯老太太的儿子年轻时吃过亲爹小妾的亏,所以他对姨太太一视同仁,不会特别宠爱哪个,甚至把她们当下属严格管理,因此这些姨太太相互之间关系不错,就算争宠,争的也是老太太的宠。 桑景云听她们说话,觉得有些好笑。 费中绪在给复兴女子学校送过书之后,要把剩下的书送去隔壁谭家,而乔平安也邀请冯老太太和桑家人一起去谭家吃饭。 复兴女子学校陆续收到了很多捐款,但他们要买设备,要养学生,开销非常大。 每个月光是全校人员的吃喝拉撒,再加上给老师发工资,就要一千元。 所以,为了能省钱,乔平安招待那些来学校参观捐钱的人,都是在谭家招待,不花学校的钱。 谭大盛不想自己家里来太多外人,但他没有反对。 一段时间过后,他就发现了其中的好处。 他在上海的名声,突然变得非常好,所有人都说,他是一个热心慈善、疼爱妻子、愿意支持妻子事业的好男人。 于是,他大手一挥,给家里的厨子多开了薪水。 今天,乔平安已经提前给家里打过招呼,谭家的厨子便准备出一桌丰盛的午餐。 冯老太太吃得很开心,吃完了也不走,继续跟在桑景云身边转悠。 得知桑景云下午要去南城书局看看,她还决定跟着去。 虽然她已经安排下人昨晚上就去排队买书,但她不介意多买几套。 这书不仅可以拿来收藏,还能送人,多好! 一行人来到南城书局的时候,南城书局热闹非凡。 很多人来买《穿成包身工》,也有人来买《大头菜流浪记》的连环画。 《大头菜流浪记》是先有电影,再有书的,所以洪玥在画画时,大头菜的人物形象,她参考了江来。 这也就使得那些看过电影、喜欢这个人物的人,抢着买书。 这部连环画,在上海卖得比之前出版的《西游记》和《水浒传》的连环画更好,看过电影的人都愿意买,没看过电影的人,也愿意买。 桑景云走近,还听到他们在聊天:“大头菜的电影要出第二部了,你们知道吗?” “知道啊!我已经等着去看了!” “江来真的很讨人喜欢!” “云景先生很厉害,她弟弟也不逊色,竟然写出了这么一部连环画!” 第203章 交谈 桑景云最近只需要写《重生》这一本书, 恰好有空,所以第二天,她就叫上桑钱氏和桑学文, 一起去了上海县城。 她要去见洪玥,等见完, 再和桑学文、桑钱氏一起,去孤儿院一趟。 孤儿院里有许多熟人, 除钱表姑外,还有吕丽娘、金福云等人, 桑景云也想去看看。 三人到了上海县城后, 桑钱氏先带着桑景云和桑学文去买了些东西。 “去洪家要带点礼品, 等会儿去孤儿院,也要带点礼品, 我还要准备点吃的用的, 让你表姑给你舅公送去……” 桑钱氏说着自己的打算,买了许多走亲戚用的礼品。 她把大部分礼品寄存在一个店铺里, 然后拿着其中小部分, 去洪家看望洪掌柜。 洪掌柜一瞧见桑钱氏, 就跟桑钱氏聊起来,抱怨洪永祥跑去欧洲不管他。 他甚至还夸奖桑学文,觉得桑学文早早成亲不往外跑挺好的。 桑学文之前又是抽大烟又是赌博的事情,他好似完全忘了一样。 桑景云没有加入他们的谈话, 她去找了洪玥。 洪玥看到桑景云非常高兴:“桑姐姐, 能再见到你太好了!” 桑景云这次过来, 给洪玥带了一些小饰品当做礼物。 她当初能赚到第一桶金,是托了洪家的福,若非洪永祥帮忙投稿, 她不见得能那么快赚到钱。 桑景云一边询问洪玥的现状,一边打量洪玥。 许久不见,洪玥瘦了一些,脸上没有了婴儿肥。 在这个时代,女子到了洪玥这个年纪,成亲嫁人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陆盈嫁给桑学文的时候,就只有这么大。 一些人甚至十来岁就成亲,等着年纪大些再圆房。 但洪玥到底只是个未成年人。 桑景云见洪玥开开心心地说着自己最近画《大头菜流浪记》得了许多稿费的事情,忍不住笑了笑。 赚钱确实是让人开心的事情。 想到这里,桑景云问起洪玥将来的打算:“听说你要成亲了,将来你做何打算?” 洪玥听了桑景云的问话,说道:“桑姐姐,自从看了《重生》,我便已经想好将来要怎么做。” 桑景云闻言有些惊讶。 洪玥却笑起来,眉眼弯弯:“桑姐姐,之前所有人都告诉我,等我成亲,就该在家相夫教子,不能画画了。我也以为我会这样,但近来我看了《重生》,我意识到,我还有另一条路可以走。” 桑景云问:“你莫不是想退婚?” 洪玥摇头:“倒也不是。” 洪玥其实想过要退婚,毕竟钱大少明显不喜欢她。 她觉得自己婚后,很难过得好。 因为这个原因,她曾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拿出来,清点了一遍——她跟钱家订婚,钱家花了不少钱,若她想要退婚,这钱肯定要还给钱家,但她的家人,应该不愿意还。 她的资产,足够赔偿钱家,但洪玥考虑过后,还是没有这么做。 她真要这么干,她爹娘会被气坏,就连最疼爱她的爷爷,也肯定会大怒,不再认她。 她弟弟应该不会在意,但洪旭还只是个孩子,又能做什么? 最重要的是,是钱少爷不喜欢她,怎么最后后果全部由她来承担? 就在这时,《重生》开始连载。 这个故事,读者不少,反正那些喜欢看云景写的小说的人,都在看这个故事。 但这部小说并未引起轰动,毕竟比起之前那几个故事,《重生》显得有些普通。 可就是这么一个故事,让洪玥想通了。 “桑姐姐,宋文娘成了亲也能离婚,看到这个故事,我突然就不怕了。我已经决定,婚后就如现在这般,继续画画,若是钱少爷不愿意,我便闹一场,最糟糕的后果,也不过就是我赔偿他损失,离婚离开,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走到这一步。” 说完,洪玥笑了笑。 她跟钱大少的婚事定下后,见过钱大少,也听了许多跟钱大少有关的传闻。 钱大少为人有些市侩,喜欢赚钱,但为人其实不错,很讲信义。 若是钱大少品行不好,她爷爷也不会同意这门婚事。 婚后,钱大少对她画画一事,肯定会有意见,说不定会不让她画。 可要是她坚持,钱大少又能怎么样?难道还能拿刀架在她脖子上,逼着她停笔不成? 在她坚持要画的情况下,除非钱大少砍断她的胳膊,不然她总归是能画的。 钱大少并不是穷凶极恶的人,他干不出砍断别人胳膊这样的事情,钱家也不是什么龙潭虎穴。 洪玥说:“桑姐姐,我看了这本书,就意识到,女子纵然成了亲,只要自己愿意,也是可以继续走自己的路的。” 她对钱大少其实并不讨厌,相比之下,可能钱大少更不喜欢她。 既然钱大少自己不去反对这门婚事,那就跟她成亲吧,她婚后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钱大少也得接受! 桑景云看着洪玥,这下是真的不担心洪玥了。 现在的洪玥意志坚定,桑景云相信她不管面对什么情况,都能把日子过好。 这个时代,女性先天处于弱势,很多女人因为自身所受教育的缘故,也不敢去反抗,习惯了顺从。 那样就会委屈自己,会过得不好。 但如果一个女人想通了,她还有钱,那么除非她遇到了对她进行□□伤害的恶棍,不然总能过好。 洪玥说:“桑姐姐,都说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投胎,但现在我知道了,这不是,就算投错了胎,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生活。” 洪玥说到这里,眼睛都亮了。 桑景云也说:“确实!你婚后强硬些,能比婚前更自由,到时候想出门就出门,想逛街就逛街。” 此时上海县城,女子出门其实很常见,被管得最严的,往往是快到结婚年龄,但没有结婚的少女。 已婚妇人出门逛街,没人会说什么,钱家是做生意的人家,规矩更是不像某些旧文人家庭那么多。 如今的钱夫人,就很喜欢打麻雀,也就是麻将。 按照阿兰的说法,钱夫人有时一打一整天,钱老爷说她没用,渐渐地就不说了。 毕竟喜欢打麻将的,也不只钱夫人一个。 桑景云放下心来,又跟洪玥说了一些话才离开。 等桑景云走了,洪母立刻找到女儿:“桑姑娘跟你说了什么?阿玥,你可别学她,你看她写的书,都是什么东西,她竟然撺掇人离婚……” 洪玥听着母亲的话,突然有些期待钱大少跟她闹脾气了。 到时她就离婚,也不知道那时候,她娘会是个什么表情。 第204章 《全球瘟疫》出版 桑景云从洪家离开后, 就前往孤儿院。 她到达时,金福云正在给孤儿院的孩子上课,教他们念课文, 吕丽娘则在一旁拿着数学课本学习。 看到这一幕,桑景云心中莫名地涌起一股感动。 金福云虽然反抗了屠卫巷, 但之前,她的胆子一直很小, 她跟吕丽娘两人遇到事情,总是吕丽娘出面应对。 桑景云几次与她们见面, 若她不主动跟金福云说话, 金福云是不会主动跟她说话的。 来到孤儿院之后, 金福云也说自己什么都不会,以至于最后只做了最简单的保育员工作, 和一些农村妇人一起照顾年幼的孩子。 吕丽娘则不同, 她主动帮姚同丰做一些记账的工作,后来还跟着牡丹拍电影, 要活跃许多。 没想到一段时间没见, 金福云竟然做起了教导孩子们读书的工作, 着实让人惊喜。 桑景云没有打扰金福云上课,只与看到自己的吕丽娘交谈起来。 吕丽娘说道:“云景先生,福云是看了你新写的小说,才鼓起勇气去当老师的, 她觉得宋文娘跟她很像。” 宋文娘上辈子并没有反抗侯秀杰, 她是重生后才觉醒的。 金福云没有重生, 但她如今的年纪,跟宋文娘重生后的年纪差不多。 宋文娘离开了侯秀杰,而她早已离开屠卫巷。 她可以像宋文娘一样, 过自己的人生。 书里的宋文娘,靠着自己学了很多知识,当了老师,她觉得自己也可以做到。 桑景云闻言很高兴:“这样挺好。” 吕丽娘道:“是啊,这样很好。” 金福云的学识,不足以让她在外面的学校教书,但在孤儿院教导孩子是不成问题的。 更何况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学习。 正聊着,姚同丰走了过来。 桑景云笑着姚同丰打招呼,又跟姚同丰聊了聊。 聊着聊着,姚同丰突然开口:“桑小姐,过段时间,我应该会离开孤儿院,我打算培养一下金福云和吕丽娘,你觉得,孤儿院将来交给她们可以吗?” 姚同丰是谭峥泓从南城书局挖来的,他对孤儿院的工作很满意,但他不打算一直在孤儿院待着。 他想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他要做的事情,可能会连累身边人,既然如此,还是离开孤儿院比较好。 不过现在不着急,他会先把吕丽娘和金福云培养出来。 “这自然是可以的。” 桑景云说道。 在桑景云看来,吕丽娘和金福云比姚同丰更适合管理孤儿院。 姚同丰是个很好的人,他对孤儿院的孩子很负责,中饱私囊的事情更是不存在,但他毕竟是个生活在民国的男人。 他会用心教导孩子们读书,但他与孩子们很少有情感交流。 这时候的男人连自己的孩子都很少抱,更别说拥抱别的孩子了,桑景云就从未见过洪永祥抱孤儿院的孩子。 但吕丽娘和金福云会抱孩子们。 尤其是金福云,她对孤儿院孩子的爱,都快从她的脸上、眼睛里还有行为上溢出来了! 姚同丰道:“金福云和吕丽娘都识字,我教导她们一段时间之后,她们肯定能胜任管理孤儿院,以及教导孤儿院孩子读书认字的工作。” 孤儿院只会教孩子们小学知识,那点知识,金福云和吕丽娘是能够学会的。 至于中学,孩子们可以自己去考,若是考上,谭家会资助他们。 桑景云和姚同丰聊过之后,又跟金福云聊了聊,给金福云加油鼓气:“《重生》这本书,其实是我看到了你做的种种之后,才想到要写的!你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当初你处境很糟糕,但依然愿意帮助吕丽娘,你跟宋文娘一样勇敢,不,你更加勇敢。” 桑景云构思《重生》这本书的时候,其实并未想到金福云。 但现在回头想想,她发现金福云和宋文娘有许多相似之处。 于是,她干脆就用宋文娘来给金福云鼓劲。 果然,金福云在听了她的话之后,脸上露出坚毅之色,声音也比往常大了许多:“云景先生,我一定会努力!” “我相信你。” 桑景云笑道。 金福云想到《重生》这本书里,宋文娘是那么果断,那么勇敢,在离婚后,主动去找工作。 她也要那样! 她要像宋文娘一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孤儿院之行,对桑景云来说非常值得。 等她回到租界,便热情满满地继续开始写《重生》。 想到洪玥的事情,桑景云又在书里增添了一些内容,诸如女子年纪太小怀孕,孩子身体会比较弱,女子也容易难产之类。 跟洪玥聊天时,她想过直接跟洪玥说这些,但当时的气氛不太适合说这些,而且,洪玥其实是知道的。 类似的内容,她在《真假千金》和《穿成包身工》里都写过。 在《穿成包身工》这本书里,她更是写到,未来女子要年满二十岁才能结婚,因为太早结婚生育,心理上不够成熟,对身体也不好。 桑景云会将很多自己觉得是常识的东西写在书里,可惜有时候,别人专门会攻击她写的这些。 比如她说女子晚点结婚好这件事,就曾有人写文章辩驳,说什么南北朝时,女子十四岁还不嫁人父母都要被抓,又说晋代女子十七岁还不嫁人会被强制婚配,觉得女子到十四五岁就应该嫁人。 桑景云才不管他们。 这些人越是不让她写,她越是要写。 桑景云专心写《重生》,写了七八天,就得知《全球瘟疫》这本书开始出售了。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定价很贵,所以在上海,销量并不高。 上海地区,很多人已经在《新小说报》上看过这个故事,他们舍不得再花两个银元买书。 不过其他地方的书商进了很多书,所以这本书的整体销量依旧很好。 书贵,桑景云拿到的稿费分成也就比较多,所以从赚钱的角度来讲,桑景云靠这本书赚到的钱,比她之前的书都要多。 《穿成包身工》的销量不高,《全球瘟疫》这本书的销量却非常高。 没别的原因,实在是这本书太便宜了。 这本书只卖两角! 此时,鲜少有故事书卖这么便宜。 再加上《上海日报》的销量远不如《新小说报》,很多人并未看过《全球瘟疫》,也就有很多人购买此书。 这其实是正常情况,偏偏有看桑景云不顺眼的人,用 “云景新书销量低迷,远不如《全球瘟疫》” 这样的话来踩桑景云。 桑景云得知此事并不难受,毕竟《全球瘟疫》也是她写的。 倒是她身边的一些人,很不高兴。 最生气的当属黄培成。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把高汉林骂了个狗血淋头,觉得高汉林一定是故意的,故意在《穿成包身工》热卖之时,出售《全球瘟疫》这本书。 “我看他就是想踩着云景先生宣传他的书,太过分了!” 黄培成说道。 《新小说报》的编辑们只当没听见。 《全球瘟疫》这本书早就开始印刷了,其实比《穿成包身工》更早印刷好,高汉林真要是故意的,应该会在《穿成包身工》出售前,先售卖这本书。 到时,读者看到这书只要两毛,而后续出来的《穿成包身工》要两元,肯定更加不乐意购买《穿成包身工》。 还有就是,据他们所知,印刷这本书,高汉林没要稿费。 也就是说,这书卖得再多,高汉林也拿不到钱。 高汉林应该没有针对云景先生的想法。 不过他们主编看高汉林不顺眼,有事没事都要骂几句,骂就骂吧。 “《全球瘟疫》这本书有什么好看的?最后所有人全部死光,这样的书太悲观了,我觉得大家应该少看点!” 黄培成继续说道,说了许多《全球瘟疫》这本书的缺点。 编辑们无言以对。 主编,你对这本书很了解啊! 黄培成不高兴的时候,在上海,又有许多人被《全球瘟疫》这本书吓到。 然后就去看《穿成包身工》开心一下。 他们觉得,这两本书可以搭配着看。 而在上海以外,人们确实把两本书放在一起出售。 因为《全球瘟疫》这本书早就印好了,所以南城书局跟外地书商做生意时,《穿成包身工》和《全球瘟疫》两本书是一起出售的。 那些书商自然也把两本书一起送到书店。 现如今,云景的名气很大,在全国各地都有她的读者,她的书不愁卖,至于《全球瘟疫》这本书…… 南城书局在将这本书批发给外地书商时,价格自然不是两角一本,会更低一些。 但此时运输成本很高,因此这书到了外地,不可能依旧卖两角一本。 高汉林为了避免有人高价出售这本书,特地让南城书局在书上印了售价,写明这书三角一本。 如此一来,书商能赚钱,而这书的价格依旧便宜。 便宜的书肯定好卖,所以这本书,书商进了很多,和《穿成包身工》一起卖给各地书店,那些书店见状,便也把这两本书放在一起出售。 第205章 北京 1917年12月2日, 农历十月十八,星期天。 这个时节,北京已然十分寒冷, 人们纷纷翻出厚厚的棉袄穿上,以此抵御凛冽的寒风。 在大街上行走的人, 更是低着头,来去匆匆。 上个月, 北京局势一直不太平,到了这个月, 情况依旧没有好转。 政府方面有些混乱, 西南地区的局势更是糟糕, 各地还爆发了不少农民起义。 这让北京的一些人心情沉重。 在一所学校里,几位教授忍不住唉声叹气。 “出兵西南一事, 也不知道他们商量得怎么样了。” “西南那边, 真的不能不管。” “我都没心思管西南的事情了,只希望他们能足额发薪水, 再这么下去, 我家都要揭不开锅了。” …… 正聊着, 其中一人说道:“我打算去外面走走,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另一人回应:“我也去走走,吹吹冷风,清醒一下。” 最终, 众人一同往外走去。 到了外面, 他们便聊起别的话题:“上海那本名叫《梦游莫斯科》的书, 你们可有看?” “你有书稿?我听说过,也看过一点摘抄,但没看过全书。” “我没有书稿, 但我知道有个人手上有,我们可以去找他借来看看。” “那我们去借书!” …… 几人朝着那个拥有《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的人的住处走去,他们到达的时候,这人正要出门。 拥有《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的人姓赵,得知几人来意,赵先生开口说道:“诸位,有许多人跟我借这本书,我便花钱请人帮我誊抄了几份,现在我正要去取那誊抄的稿件,诸位可以和我一起去取,到时借你们一份。” 赵先生有个好友住在上海,早些时候,那人就给他寄了一份刊登了《梦游莫斯科》的报纸。 他自己看过之后,深受启发,就又推荐给一些朋友看,有人非常喜欢,也有人不喜欢。 时间一长,他对这个故事便也不那么在意了。 不想就在这时,俄罗斯爆发了革命。 最近这大半个月,有很多人跟他借书看。 那些报纸被翻看太多次,上面的字迹都模糊不清了,他心知不能再这样下去,就花钱请人帮忙誊抄。 在北京,有一些人专门靠帮人抄书维持生计。 这个城市里有很多孤本,这些孤本受众少,但又有一些人愿意重金求购。 印刷是不划算的,那些手上有书的人干脆就花钱请人誊抄,再将抄本出售。 赵先生请的抄书先生住在一个书局里,他带着几位教授前往那个书局,路上,还跟几位教授聊起这本书。 “这本书里写了许多政策,若能实施,利国利民。倘若俄国今后如书中这般发展起来,定会变得强大,我们需要警惕俄国。” 赵先生说道。 清末,他们国家跟俄国打过很多次仗,他有些担心俄国会在发展起来之后侵略他们。 几位教授也同样担心,同时询问书里的内容。 赵先生便一样样详细说明。 正说着,书局到了。 也就是这时,他们发现书局门口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云景先生新书出售,欲购从速。” 赵先生瞧见这招牌,喜出望外:“我最喜欢云景先生的书,今日可真是赶巧了!” 那几位教授中的一位,也极为高兴:“我等了许久,总算等到云景先生的新书了,也不知道这次为何隔了这么久!”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书局,然后就瞧见书架上摆放着云景先生的新书,这书一套竟然有六本! “怪不得过了这么久,云景先生才出新书,原来这书篇幅有点长!” “这书装订得真不错!” “这书多少钱一套?” …… 书局里,负责卖书的人开口说道:“云景先生的新书一共有六本,装订又精良,所以卖两元三角一套。几位,今日书店还新进了另一本书,也是从上海来的,据说在上海卖得极好,只需三角一本。你们若是两本一起买,本店便给你们打个折,只需两元五角。” 赵先生已经大致翻看过《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听了卖书人的话,便将目光落在《全球瘟疫》这本书上。 “竟是这本书!我听说过!这两本书我都要了。” 赵先生说道。 他有个好友住在上海,两人时常通信。 赵先生最初看云景的书,就是因为好友极力推荐。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他的好友之前跟他提过,所以他早已知晓,而《全球瘟疫》这本书,他的好友同样跟他提过。 现在两本书一起出现在眼前,赵先生毫不犹豫,就准备购买。 “这书是写什么的?” 那个和赵先生一样喜欢看云景的书的教授询问赵先生。 赵先生开口介绍道:“《全球瘟疫》这本书,跟《梦游莫斯科》一样,是刊登在《上海日报》上的。这书写的是有个研究所研究瘟疫,想用瘟疫来消灭敌对国家,结果研究出了一种可怕的瘟疫,那瘟疫还传播开了。” 那教授对瘟疫题材兴趣不大,也就不是很想买,而这时,赵先生低声说道:“听说这书里,那个研究瘟疫的国家,指的是日本,而他们想要对付的国家,就是中国。” 教授听闻此言,吃了一惊,随即决定将两本书都买下看一看。 就在这个时候,传来喊 “教授” 的声音。 几位教授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他们的学生来这里买书。 这些学生都是冲着云景的新书来的,但经过店主的推销,很多人都顺带买了《全球瘟疫》。 毕竟《全球瘟疫》这本书的价格十分便宜。 这时,已经拿到书的赵先生,带着几位教授穿过书局,来到书局后面。 这里有一个院子,四周都是房子,而那些房子里摆放着很多书,还有一些人坐在里面,正奋笔疾书地抄书。 赵先生走进其中一个房间,询问自己的书抄得怎么样了,一个正在抄书的中年人便告诉他:“先生,你的书已经抄完两本,剩下的一本还剩一点点,稍等。” 赵先生便等待起来,同时翻开了手上的《穿成包身工》。 他早就想看这本书了!按照他朋友的说法,这书写的是未来世界的一个女子,穿越到民国,然后女扮男装干出一番事业。 据说,这本书里,还详细描写了未来世界。 赵先生想知道云景笔下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而他一翻开,就被这本书的开头吸引住。 和赵先生一起买书的那个教授,也同样被这书的开头吸引。 但也有几位教授没有买书。 这套书要两个银元,这钱不算少,他们或是舍不得,或是出门时没带这么多钱。 这几个人,就从那个买书的教授手上借书看。 有人翻开了《全球瘟疫》这本书,也有人翻开了《穿成包身工》后面几册。 虽然从中间开始看虽然没头没尾,但也能消磨时间。 其中一个翻开了《穿成包身工》最后一册书的人,发现这书有个番外,似乎可以独立阅读,更是看得津津有味。 这曹可欣在未来的日子,过得也太好了! 他身为大学教授,家里也不能日日吃肉,这曹可欣却顿顿有肉吃! 未来,当真这般美好? 几人一言不发,站着看了半小时书,那个负责抄书的人开口说已经把书抄好的时候,他们甚至觉得这人抄得太快了。 “云景的小说当真好看。” “我是从中间开始看的,竟也被吸引住了。” “《全球瘟疫》这本书,写得着实不错,我想去买书了!” …… 几人跟赵先生借了一册抄好的《梦游莫斯科》以后,便回到学校,然后聚在一起看书。 这三本书都有人看,而且都让人看得爱不释手,以至于到了晚饭时间,他们竟然都不回家吃饭。 教授都如此,那些学生就更不用说了。 《穿成包身工》这样的爽文,一旦拿起,就想一口气看完,而《全球瘟疫》这本书,虽然恐怖,却也让人迫切地想要知道结局……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 “看她的书,想到未来那般美好,我便充满希望。” “我真的很喜欢曹可欣,她身上有股子不屈的精神。” “我真的觉得,所有人都应该看一看云景先生的小说,学会不认命!” “云景先生还将底层百姓的生活刻画得入木三分,每次看到曹可欣拿她生活的未来和这个时代作比较,我便心中羞愧。” “我要为云景先生笔下的那个未来而努力!” “《全球瘟疫》这本书太吓人了!” “我就不该买这本书看!” “这本书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里面写了许多医学知识,还能教人防范瘟疫。” “你们说,会不会有人想要用瘟疫来对付我们的国家?” …… 这个夜晚,在北京有很多人彻夜未眠。 他们看小说,也思考自己的未来,以及国家的未来。 如今局势风雨飘摇,也不知道未来是不是真能如云景写的那样美好。 他们心中生出疑惑,又很快坚定起来。 一定可以的! 曹可欣不止一次说,他们国家的人民能创造奇迹! 第206章 正文完 北京的读者看到《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的时候, 其他地区的人,也读到了这本书。 一些人把这本书当作普通的故事书来看,但也有很多人, 从这本书里,看到了别样的深意。 在天津, 就有人聊起云景。 “虽然有许多人告诉我,说云景是一个女子, 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子,但我依然觉得难以置信。”一个留着长须的中年男子开口说道。 这男子对面的年轻人回应道:“不说先生, 便是我, 也觉得难以相信。” 那中年男子接着说:“她以前写的书暂且不提, 单说这本《穿成包身工》,写得实在是太好了!” 曹可欣身上那股不屈的精神, 身为女子却从不认为自己比男人弱的自信, 这一切,都让人动容。 若是这世上的人, 都如曹可欣一般, 那他们的国家, 何愁发展不起来? 中年男子觉得,男人看了这本书之后,应当反思,而女人看了这本书之后, 应该向曹可欣学习。 甚至于, 男人在反思之余, 也不妨向曹可欣学习一二! 这是这本书的核心精神,书里其实还有诸多值得人深思之处。 曹可欣的思想,她不经意的感叹, 以及她提及的未来……书中有太多让人眼前一亮的闪光点! 比如,曹可欣一直认为,一个国家若想强大起来,必须发展工业。 这话说得太对了! 只有发展工业,才能制造武器装备,唯有制造了武器装备,才能有强大的军队,才能抵御侵略者。 曹可欣还提到,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是靠打出来的。 这同样非常在理! 这百年来的屈辱告诉他们,军事实力实在太重要了! “我看了这书,觉得云景受《梦游莫斯科》一书的影响颇深,不过也许就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那中年人又道,“又或者,她并非受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的影响,而是历经大起大落,目睹底层百姓的生活,因而悟出什么。” 那年轻人说:“不管是什么原因,《梦游莫斯科》和《穿成包身工》所描绘的未来,都令人神往。” 两人一边交谈,一边看书,还在书上做了许多记号。 他们打算先简单浏览一遍,之后再深入研读。 那年轻人抽空,还将书里写到的炸鸡配方抄录下来,让宅子里的厨子去烹制:“先生,听说这曹可欣炸鸡早已在上海风靡,今日咱们也尝尝鲜。” 两人没过多久就吃上了炸鸡,随后便如同北京的那几个教授一般,彻夜未眠地看小说。 杭州,也有一个女子彻夜未眠。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前几日就已经在杭州发售。 这女子在女校读书,她的一个同学的姐夫极为喜爱《新小说报》,订阅了这份报纸,她同学也就有幸读到了报纸上的故事。 这女子,便是从同学口中,知晓了《穿成包身工》这本书。 她很想看,于是在书出版后,用辛苦攒下的钱买了一套。 她花了几天时间,才将这本书读完,读完后,内心受到极大震撼。 女人原来也能那般生活? 这女子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家中颇为富裕,正因如此,她得以进入女校读书。 但她父亲对她并不重视,送她去读书,也是想着读了书以后,她能嫁个好人家。 最近,她父亲就在帮她议亲。 她父亲想要攀附上有权势的人,得知一个四十多岁的军官喜欢年轻漂亮读过书的女子,就想让她去给那个军官当姨太太。 她并不愿意。 但她觉得自己无力反抗,所以从未想过要抗争。 但如今…… 曹可欣身为包身工都能奋起反抗,她为何不能? 更何况,她并非孤立无援,还是有人惦记她的。 今天白天,她写了两封信,分别寄给自己的两个兄长,请求他们施以援手。 之后,她又找到自己的父亲,说了自己不想去当姨太太的事情。 她还警告父亲,若是执意如此,等她当了别人的姨太太后,一定会设法博得那人喜爱,然后让那人给她父亲一点颜色瞧瞧。 毕竟她父亲对她不好。 她母亲早逝,她在后娘手中,受尽了委屈。 后来,随着她渐渐长大,两个兄长有了出息,她父亲又想把她卖个好价钱,这才送她去上学。 她父亲听了她的话以后,勃然大怒,扇了她一巴掌,又把她关在房间里。 但让她给人当姨太太一事,她父亲却也不再提及。 此时,她望着窗外的月亮,突然意识到,人不能认命。 她的大哥在上海工作,之前就提过想要带她去上海。 而白天,她给大哥写的信里,就提到了想去上海的心愿。 她大哥看到信,一定会来接她,之后,她就能去上海了。 等她到了上海,是不是有机会见到云景先生? 这一日,有许多人辗转难眠。 上海,桑景云倒是睡得安稳。 第二天是周一,桑景云早上起来,就看到家里的三个学生,都在整理书包,准备去上学。 陆盈也已经收拾妥当,等吃过早饭,她同样要去学校。 复兴女子学校的冬季校服已经全部做好,陆盈便开始如以往那般,回家居住。 这样有些麻烦,但她惦记儿女,也就不觉得辛苦。 好在谭大盛虽然搬到了复兴女子学校,但谭峥泓并未搬过去。 因而到了早上,司机会开车载着谭峥泓来桑家吃早饭,并将陆盈送去复兴女子学校。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汽车的声音,是谭峥泓来了。 谭峥泓和司机一同从车上下来,进了桑家就说:“好香,今日吃什么?” 桑景云回答:“我爹做了葱油饼。” “怪不得这么香!”谭峥泓满脸期待,挨着桑景云坐下。 葱油饼十分美味,除了葱油饼,桑学文还做了皮蛋瘦肉粥。 他原本想做白粥,但桑景云觉得这样吃全是碳水化合物,就让他做了皮蛋瘦肉粥,又让他蒸了一人一个鸡蛋。 吃早餐的时候,桑景云对谭峥泓开口:“今日我想去复兴女子学校,跟你们一起走。” “好!”谭峥泓欣然答应。 他近来很忙,与桑景云相处的时间少了许多,能多些相处时光,他很是开心。 吃过饭上了车,谭峥泓就开始跟桑景云说自己学校的事情。 比如他们学校这段时间时不时有人演讲,诉说俄国情况之类。 桑景云听得很认真,也向谭峥泓询问了一些大学校园的情况。 毕竟说不定哪天,她就会创作一部以大学校园为背景的小说。 说话间,复兴女子学校到了,桑景云和陆盈下车的时候,正好看到乔平安。 与此同时,上学快要来不及的谭峥泓催着司机飞速地离开。 乔平安看着“过家门而不入”的谭峥泓,既好气又好笑。 这段时间,她见到谭峥泓的次数连陆盈见谭峥泓的次数都比不上。 谭峥泓整日往桑家跑,却不来看她,这分明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要是放在以前,乔平安再喜欢桑景云,也会忍不住心里发酸,但现在她有诸多事务要忙,对这件事也就不太在意了。 甚至谭峥泓不来看她,不来打扰她,她还挺高兴的。 将儿子扔到脑后,乔平安走向桑景云,对桑景云说:“景云,这次让你过来,也是我没办法了,这些日子我们学校来了许多人,都是点名要见你的……” 云景的小说读者众多,关注者也非常多。 之前,桑景云身份曝光,就有读者专门跑去孤儿院,想要看看云景先生住过的地方。 后来,《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写到馥郁堂,读者又将馥郁堂挤得水泄不通。 而现在,桑景云在《重生》这本书里,写到了复兴女子学校。 这段时间,来复兴女子学校附近溜达的人非常多,找到乔平安,想要给学校捐款的人也很多,还有许多人想进入学校,当一名老师。 当然,也有很多人渴望见一见桑景云。 乔平安将这件事告知了桑景云,而桑景云今日过来,就是为了见这些人。 复兴女子学校规模偏小,更何况学生们还要上课,因此那些人会到谭家来与她见面。 这对桑景云来说是好事,谭家的安保措施做得不错,在谭家见人,她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 桑景云跟着乔平安来到隔壁,就瞧见了谭大盛。 这会儿时间还早,那些想要见桑景云的人还没来,倒是谭大盛已经做好了接待客人的准备。 见到桑景云,谭大盛笑着招呼桑景云坐下,又让下人端上来一些糕点:“这都是刚做好,新鲜出炉的,还热乎着,你快尝尝。” 桑景云拿了一块品尝,连连称赞,而谭大盛说起了别的事情:“景云,你要购买大量铁器送去西北,是为了什么?” 不久前,谭峥泓来找他,跟他的铁器厂订购了一大批货物。 有铁锅、锄头、菜刀等等,种类繁杂,数量极为庞大,说是要送去西北。 对此,谭大盛满心疑惑。 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肯定缺铁器,这点毋庸置疑。 但关键是,那些地方的老百姓很穷,他们没钱! 甚至两地物价都不一样。 五个银元是上海工人一个月的薪水,而在偏僻地方,全家干一年都赚不到这个钱! 在上海只能买一担米的钱,在偏僻地方已经可以用来娶个媳妇儿。 这些铁器在上海或者上海周边售卖,售价很高,肯定能赚钱,但千里迢迢送去西北,这摆明了是一门亏本生意。 桑景云回答:“叔,你就当我做善事吧。” 据她所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战士,都是手工制作各种武器的。 偏偏那时候,他们缺铁。 她提前送点铁器过去,总归是好事。 谭大盛思索了一番,也只能得出桑景云心地善良这个结论。 桑景云这时,又向谭大盛询问炼铁相关技术,还想知道武器如何打造,问谭大盛能不能搞到武器图纸以及打造方法。 谭大盛越听越不安:“景云,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想做什么?” 桑景云想了想,决定说实话:“叔,我觉得日本迟早会发动战争。” 谭大盛微微一愣:“他们怎么敢?” “为什么不敢?”桑景云又问。 谭大盛皱眉:“所以,你是想未雨绸缪,提前准备一些武器?可就算你要准备武器,也不该把武器往西北送。” 桑景云解释道:“不往西北送往哪里送?咱们这里,肯定最早被日本盯上。” 上海可是沦陷了的,到时谭大盛的工厂,大概率会被日本人接管。 桑景云给谭大盛分析了一下局势,又道:“叔,这只是我的一些想法,不一定对,你不要跟别人说。” 谭大盛当即表示自己不会跟别人说。 同时,他也觉得桑景云所说的战争,或许真的会爆发。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战争真要打起来,你就跟我们去南洋吧,那里安全。” 桑景云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日本也会进攻南洋。 不过她觉得,自己不会有危险。 到时,她可以带着物资和机器,提前去西部地区。 战争时期,那里更为安全。 若是能在大后方开几个工厂,那就更好了! 桑景云现在就盼着冯胡林他们能快点把青霉素研究出来。 除青霉素外,她还想通过诺伯特,搞到一些西药的制作方法,最好可以在西部地区,生产它们。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最珍贵的药品自然是盘尼西林,也就是青霉素。 除青霉素以外,还有很多药物被用在战场上。 吗啡依旧被使用,此外还有可以预防伤口感染的磺胺类药物,可以止痛的阿司匹林等,在战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时他们国家,特别缺药品。 若是他们可以自己生产这些药品,再配合中药,一定能让很多人免于死亡! 桑景云原本不打算跟谭大盛说太多,但既然已经提起,她也就多说了一些。 谭大盛深深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的分析,他觉得是对的。 将来,这个国家或许真的会发生一场战争。 既如此,囤积一些物资,购买一些设备在安全的地方开工厂,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一刻,谭大盛再次感叹。 自己儿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竟然能认识一个这么有远见的姑娘! 而更让他敬佩的,是桑景云在赚到钱以后,并没有花在购买汽车、手表之类的东西上,而是慷慨地将所有的钱,全都捐出去。 两人交谈许久。 桑景云没有把话说得很明白,只了一些“猜测”,但她比照着世界局势分析许久,谭大盛便觉得可信度很高。 谭大盛当即同意帮桑景云往西北地区送一些东西。 也就是这个时候,那些想要见桑景云的人陆续来到谭家。 这些人不是结伴而来,而是一个个前来,而桑景云,逐个与他们攀谈。 桑景云不喜欢与人打交道,但大概是遗传了她那对做生意的父母的基因,她知道要如何与人沟通。 之前她跟诺伯特等人,就相处融洽。 桑景云跟一些人聊国际形势,又跟另一些人聊衣着首饰,还跟人聊女性解放以及如何做生意之类,什么都能说两句。 而这一聊,就是一整天。 等见过所有人,桑景云觉得自己的体力和精力都消耗殆尽,疲惫不堪。 不过这么一天下来,她也并非毫无收获,那些人给复兴女子学校捐了不少钱。 钱实在太多,复兴女子学校都用不完! 桑景云很想用这笔钱来购买物资,但她知道,这是不行的。 这些账,人家将来是会回来查的,她要确保里面的每个铜元,都花在该花的地方。 正巧乔平安回来了,桑景云就跟乔平安商量在农村办女子小学的事情。 “我们只需租一间屋子,请一个先生就行,到时就让那些女子,上午学两小时,下午学两小时。”桑景云跟乔平安阐述自己的想法。 想让农村女子脱产学习是不现实的,不过此时的农村女子,一般只在农忙的时候下地。 她们平日里负责的,主要是洗衣做饭养蚕之类的工作。 这些工作繁杂琐碎,但让她们每天抽出四小时读书,还是可以的。 “女子小学不限制年龄,只限制性别。到时,只要是女子,就能在女子小学免费学认字,再告诉她们,若她们学会一千个字,就可以去工厂做工。”桑景云说道。 此时的上海,有很多人开办工厂,而开了工厂,就需要工人。 因为他们开的工厂多是纺织厂这样的轻工业工厂,所以招工主要招女工。 原本,这些工厂的工作环境,是非常差的,但《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出现后,为安抚民众情绪我,工厂主给工人的待遇,就好了很多。 工人们依然要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但工钱会给足,伙食也不差。 工厂的工作很辛苦,但即便是再过去几十年,到了九十年代,人们依然争着去干。 这个时代的人,更是不会嫌弃。 桑景云相信,在好好学习有机会得到工作的情况下,一定会有很多女子来学认字。 其中要是有好苗子,还可以将之送到复兴女子学校学医术。 至于那些普通学生,她们学一些常用字,学会算账,对她们的未来,也是有很大好处的。 桑景云还打算定时让复兴女子学校的学生去给她们授课,传授一些医学知识。 这时的女子,对医学知识都不太了解,女性每月要用的月事带,她们竟然放在床底阴干! 在潮湿的南方,这分明就是做了个细菌培养皿。 桑景云想让人告诉她们,怎么做才是正确的,还有如何预防妇科病,如何生产之类的事情,也要跟她们说一说。 这些事情不能一蹴而就,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做。 但能帮助到一些人,这样就很好。 乔平安听了桑景云的话,十分赞同,又提了另一件事:“景云,近来有很多女子来我们学校应聘,我们学校是容纳不了那么多老师的,若是她们愿意,可以让她们去女子小学当老师。” 桑景云闻言,又补充了些事项,比如年轻漂亮的女子,不能让她们去村里的女子学校当老师。 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安全。 当然那女子若是本村的,就无需担心了,复兴女子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将来就可以回村当老师。 乔平安道:“这我是知道的。” 她也是女人,知道女人有多么不容易。 她这么大年纪,还是在复兴女子学校做校长,偶尔都会遇上不长眼的人调戏她。 两人商量了许久,一直到厨房传来香味,桑景云才发觉自己饿了。 乔平安也饿了。 她以前吃得不多,但这段时间忙忙碌碌的,胃口越来越好。 “景云,今日你和你娘,就在我家吃晚饭吧,吃过后,我再安排车送你们回去。” 桑景云没有拒绝。 她跟陆盈在谭家吃过饭才回家,然后就发现谭峥泓在她家待着,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这段时间,谭峥泓时不时会到他们家吃晚饭,今天应该也是过来了,结果没有遇到她。 “今天不忙?”桑景云问谭峥泓。 谭峥泓回答:“我们教授下午请假,我就有空了。” 今天下午,他在学校完成作业以后,就匆匆忙忙赶到桑家,想要见桑景云,没想到并未见到。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就带着谭峥泓去了自己房间,顺便拿出这段时间写的《重生》的稿件给谭峥泓看。 谭峥泓平日里话很多,但一拿到稿件,就瞬间安静,认真地看起来。 他时不时会来桑家看一次,因此没看过的稿件不多,很快就看完了,看完便道:“桑小姐,你写得真好!” 桑景云笔下的女性角色,他都很喜欢。 这本书的主角宋文娘年纪不小,出场就已经是两个十几岁孩子的妈妈,但他依然觉得宋文娘很有魅力。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喜欢宋文娘,这样的妻子才是最理想的!”谭峥泓兴致勃勃地夸奖宋文娘。 说完,他的语气微微一顿,继而又道:“自古以来,对女子的教育理念便是让她们顺从,但我觉得这样不好。倘若家中遭遇变故,如此逆来顺受的女子,如何能撑起一个家呢?” 谭峥泓对桑景云说起他的一个同学。 他这个同学的父亲离世后,母亲就六神无主,慌乱间做错了诸多事情,被人骗走一大笔钱。 他这个同学来上海求学后,他母亲在老家,还备受欺凌。 他的同学很是无奈,只能将母亲带在身边照料。 桑景云静静听完,有些感叹。 这个同学的母亲,被教育得如菟丝花一般,可不就只能依附他人存活。 她想了想说:“希望我的书,能让一些女性改变固有想法。” “一定能行的!桑小姐,我身边不少同学的姐妹,已然因为你的小说,开始有了转变。”谭峥泓连忙应和道。 他自开学起,就不遗余力地向同学们推荐云景的小说。 他从不提及自己与作者相识一事,只是一味强调小说如何精彩绝伦,引得同学们纷纷去品读。 待同学们看完,他又鼓励他们将书带回家中,让家人也一同欣赏。 过些时日,他还会特意去询问同学的阅读感受。 总之,他跟同学交往,聊的往往是云景的小说。 桑景云脑海中突然闪过上辈子大学寝室里的画面。 当时她们寝室有个女生疯狂追星,整日向她安利自家偶像,那股子执着劲儿,和眼前的谭峥泓有几分相似。 谭峥泓在学校里,是不是也像她那个追星的室友一样,到处宣传她的作品? 桑景云莫名羞耻。 不过谭峥泓这么做,是因为喜欢她的小说,倒也无可厚非。 两人就着这个话题聊了一阵,又聊起别的。 桑景云突然想起还没跟谭峥泓说洪玥的事情,就将之说了说。 谭峥泓听闻,微微皱眉,脱口而出:“她结婚也太早了!” 洪玥将于明年出嫁,到时虚岁十七。 这在旁人看来很正常,但谭峥泓觉得她的年纪太小了。 他反复阅读桑景云的小说,对书中提到的一些知识深信不疑,在他看来,女子应该年满二十再谈婚论娶。 桑景云叹了口气:“时下的女子,大多在这个年纪成婚。不过我是打算晚些结婚的,等我满了二十岁,咱们再商议婚事。” 谭峥泓正在想洪玥的事情,冷不丁听桑景云提到他们二个的婚事,一时愣住。 随即,他脸庞涨得通红,心中既惊又喜。 他曾无数次畅想过与桑景云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的场景,但此刻亲耳听到桑景云提及,那股激动劲儿还是瞬间涌上心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桑景云很喜欢谭峥泓的这副模样,她凑过去亲了谭峥泓一口,笑道:“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谭峥泓被亲后,更加搞笑,也有些懊恼。 刚才气氛很好,他应该主动亲桑景云的,哪能让桑景云来亲他? 不过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再遇上这样的时候,还是会不敢亲。 他们还没有结婚,他觉得唐突桑景云不太好。 但要是桑景云来唐突他,那就太好了! 谭峥泓想了许多,而这时,桑景云拿出一对戒指。 她之前就想给谭峥泓送礼物。 但手表谭峥泓有,甚至她戴的,都是谭峥泓送的手表。 别的东西,谭峥泓也不缺。 她干脆让人打了一对款式简单的金戒指,给谭峥泓一个,自己戴一个。 这既是情侣对戒,又是可以随身携带的钱财。 她上辈子看书,就看到战争年代,有人在逃荒时不慎丢了财物,后来是用金戒指换到粮食,才没有被饿死。 谭峥泓不知道桑景云的想法,此时此刻,他无比激动。 这是戒指!戒指! 桑小姐给他送戒指,之前还提了结婚,这简直就是在求婚! 谭峥泓已经高兴地说不出话来,桑景云却坐到桌边,继续写《重生》。 今天忙了一天,她都还没写几个字! 不过,此时此刻,她的心情非常好。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