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滚草与野玫瑰【西部GL】》 第【一】章 由三根木头所构架成的木门下缓慢地走出了一辆摇摇晃晃的马车,车顶撞到那块挂在门下写着“麦克格威尔”的木牌,车夫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他回头看了一眼又扬长而去。这辆马有麻布所制的顶棚和一快走不动道的老马。年轻的农夫用力甩着马鞭,也无法让这匹老马再快上一步,可马车在泥泞的小道上慢悠悠地行走着,像是刚享受完食物的富人出行。 这个脑袋圆得见不着下巴,却又长着一对硕大的门牙,很难不让人联想起松鼠的年轻人名字叫作迪伦。他脸上唯一可圈可点的,就只剩那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可都怪日照,总刺得迪伦睁不开眼睛,他习惯了皱着眉头,眼睛只留下一条缝,这让他看起来更加丑陋。迪伦手上幅度大得快震下自己的帽子了,他冲身后喊道:“等咱们继承了牧场,就换一批马,表哥的马场里的马儿有的是,随你怎么挑……” 坐在马车后面的年轻女并不回应迪伦的话语,她举起那副老式的望远镜看向天空中偶然飞过的鸟儿,这座小镇十年如一日,除了天上偶尔飞过的鸟儿,再也没有什么新鲜事了。 鸟儿可以在天空展翅高飞,它可以决定自己的目的地,也可以毫无目的只是享受风将它托起的感觉。它不需要为了什么人什么事停留在原地,它不需要去履行什么约定,无需为了生存而将自己困在笼中,它拥有去面对风雨的勇气。 罗莎的视线紧紧跟着高空中的渡鸦,她就如她的名字一样,如同花园中精心修建好的玫瑰花,她红发垂在身后,露出白皙的脖颈,她的鼻尖挺翘,嘴唇小巧,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该是她的双眸,琥珀色的瞳眸清亮透彻,眉毛下弯,让她瞧起来像会是在森林里漫步的小鹿。 罗莎与她的母亲在这座小镇的边隅的一座小牧场生活着,却并不是这座小镇的原住民。她们在五年前搬进了小溪镇,除了她与母亲以外,在马车里还藏着一位深受重伤的男人。母亲也常常会让罗莎去为这个男人倒热水、或是送饭,他就住在她家阁楼里,罗莎哪怕不是孩子也对这个男人有着莫名的畏惧。 他的褐色卷发杂乱无章,胡子在他的脸上肆意生长着,他的脸总是拉得和驴儿一样长,而脸上和身上总是绑着绷带,像是刚从战场上抗下的伤兵。他会靠在阁楼的窗边望向远处的山脉,脸上露出愤恨的神情,他的牙齿会咬得咯吱直叫。 罗莎一开始是畏惧他,到了后来二人逐渐熟络,这个男人会露出笑容和放松的神情,他会给罗莎讲一些他以往的故事。 他的口才很好,所有故事都惊险刺激,而故事的主人公——神枪手弗兰克,总是能够在危机时刻化险为夷。他逮捕了数十个危险的帮派人士,他是有名的赏金猎人,他的枪法在西部赫赫有名——甚至他杀死了西部第一神枪手。 虽然那次决斗他丢了左眼,而那年迈的神枪手则是丢失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年轻强壮的弗兰克终于代替了老人,成为了西部第一神枪手,可他被人偷袭,跌落下悬崖。 河流冲走了他,将他冲到了岸边,最终他被罗莎的母亲救起。幸运的马厩伙计救下传奇人物,不仅得到了传奇人物的感激,还得到了丰厚的酬金,带着自己可爱的女儿、与重伤的弗兰克一同来到偏僻的小镇…… “那个马厩的伙计——就是母亲吧,我有记忆起她就在马厩打杂。那么您就是……” 他会拉起罗莎的小手,在她的手背上留下一吻说:“小女孩,「神枪手」弗兰克向您问好。”他笑着揉揉罗莎的脑袋说,“不过你可不能告诉其他人这件事情,那偷袭我的卑鄙小人还在追杀我。” 弗兰克的伤势逐渐好转,她们的牧场也被镇民们接受,一切都慢慢步入正轨——除了罗莎的友谊。不过幸好有弗兰克,罗莎一次在镇上遭受到镇上姑娘嘲讽的时候,弗兰克恰好在她身边,他才不管那几个小姑娘有多大,直接开枪打向她们的脚边,把小姑娘们吓得抱头鼠窜。 “弗兰克,你好厉害!”罗莎对他露出了崇拜的神情。 而弗兰克举起了自己的左轮,对罗莎说:“想要让人敬畏你,必须要有自己的实力,而那些质疑你的人会死在你的枪下,从此无法开口。” “可是母亲不允许我拿这么危险的东西,她告诉我这不是一位淑女该做的事。” 弗兰克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他问:“是吗?可是我看她的那把老式猎枪可是杀了不少的猎物。” 罗莎仔细思索一下回道:“我的父亲在我幼年就去世了,母亲带我移民到了这座新大陆,她如果不依靠猎枪可能都无法在这片危险的大陆活下去。但是我们已经在这安全的小镇定居了,她说我不用再过上需要用枪来维护自己安全的日子了。” “危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你的牧场也不可能永远是安全的,”他将手中的左轮丢进罗莎的怀中,他说:“这儿是西部,枪子儿才是唯一的道理。就像我说的,只要你拔枪的速度够快,枪子才能决定正义,小女孩我知道你的内心渴望这个玩意儿,你来自麦克格威尔的血脉也在为硝烟的气味叫嚣。” 罗莎捧起手中的枪,左轮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而罗莎激动得手都在发抖,她看向弗兰克,弗兰克脸上挂着笑意走到她身边,掰开她的手指说:“小女孩,枪是这么握的。” 母亲不在的时候,罗莎会在谷仓后面练习射击,她的猎物除了吃干净的食物罐头就只有啤酒瓶。而弗兰克则会靠在一边的栅栏上,喝着啤酒,顺带给罗莎指导。 很快罗莎学会了举枪射击与腰间射击,她得意地看向弗兰克,弗兰克却拿着罐头用力掷向她,砸在她的脑门上。 “弗兰克,你做什么?”罗莎捂着脑袋骂道。 弗兰克掏出自己的副枪说:“你把那个罐头朝我扔过来。” 罗莎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做了,只听一声枪响,那罐头被击飞了。弗兰克在空中转了两圈手枪,顺势塞进了枪袋中,他说:“等你哪天能击飞罐头,才能拥有有一点点儿得意。”他的大拇指和小拇指比出一条小缝隙,“只有这么多。” 弗兰克说完就骑马离开了牧场,只剩罗莎一人练习。弗兰克回来时衣服上沾着泥土和血液,他将二十五美金扔在桌子上,拍落自己身上的泥土。当母亲带点儿愤怒地问弗兰克这钱从何而来时,弗兰克只是露出神秘的微笑说:“等明天你们去镇上就知道了。” 罗莎也充满好奇,她吵着闹着,终于与母亲一同前往了镇上。镇门口的行刑台上站着一个男人,他的眼神凶狠,手脚被绑起,脖颈被麻绳缠绕。警长宣读完这男人的罪行后说:“这都要感谢我们的朋友——弗兰克·麦克格威尔先生,他为镇上解决了最大的安全隐患。” 母亲想捂住罗莎的眼睛,罗莎却拨开了手,她看向母亲用眼神示意以表自己的坚强。“砰”得一声,那穷凶极恶的歹徒从高台上迅速掉下,他带着伤痕和一身的屈辱被绞死在了镇上。所有人看向他们母女二人的眼神里,都充满了感激,甚至在劳伦斯的酒馆里,母亲喝到了免费的啤酒——因为是她们家的弗兰克缉拿了歹徒。 罗莎从此有了一个梦,她渴望过上弗兰克一样的生活,快意恩仇、在西部驰骋,亲眼去欣赏画册上的风景,去缉拿那些该死的罪犯。罗莎渴望成为一名赏金猎人,成为一位远近闻名的英雄,哪怕灰狼冲她嚎叫、狮子扑上来挠瞎她的眼睛,她也绝不会退缩。 “用我的子弹去书写传奇!去守卫正义!” 罐头又一次砸向罗莎,就被子弹给击飞了,此后不论弗兰克扔过来几个罐头都是如此下场。弗兰克拿起一旁的酒瓶用力朝罗莎扔去,玻璃四溅,有一片直直朝罗莎飞来,她连忙又开了一枪,将那片玻璃击个粉碎。 “你是想谋杀我吗!”罗莎冲弗兰克愤怒地喊道。 弗兰克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他走到罗莎身边拿回自己那把左轮,拍拍罗莎的脑袋说:“小女孩,你还没准备好,西部可比啤酒瓶危险多了。” 他提提自己的腰带,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说:“镇上的悬赏解决干净了,我该离开了,小女孩。” “弗兰克,你要去哪儿?” “接着书写我的传奇,再多杀几个歹徒,或者被他们杀掉——不过目前没人有这本事。”弗兰克说着大笑起来,“毕竟我是西部第一神枪手。” 弗兰克说完就朝马厩走去,罗莎紧跟在他的身后,她问:“那你还会回来吗?我什么时候才能和你一起去去缉拿罪犯?” “我每年会回来看望你和贝蒂的,至于冒险——等你心中存在一把枪,自然会上路。” 弗兰克给罗莎丢下了这么一句话后,离开了麦克格威尔牧场。 罗莎从此没了手枪可以练习射击,幸好母亲去镇上贩卖牛奶从不带自己的左轮,她更喜欢带那把猎枪,在路上时还能打下一两只猎物用来加餐。这就方便了罗莎,她偷偷从杂货铺老板那儿买入一些子弹,继续精进自己的枪术。 “罗莎,你在做什么!” 直到上次母亲中途回了家,把罗莎抓了个正着。从此母亲的左轮被锁进了铁盒中,而贝蒂也没有征求过罗莎的同意,就将她许配给了牧场里的挤奶工。镇上的人不知罗莎婚配的真相,但急匆匆嫁给一个小伙,这可不会留下什么好名声。 罗莎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她知道这令人绝望的生活就快结束了,等弗兰克今年造访,她不会再管弗兰克或者母亲说什么,她一定要骑上马儿去往更广阔的天地。 第【二】章 罗莎再次举起望远镜,只不过这次观察的不再是鸟儿,而是在前面驾车的迪伦。这个年轻小伙有着一头淡金色短发,他戴着顶棕色的大檐帽,整个人瘦瘦巴巴的,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从哪个闹饥荒的小镇里刚跑出来的。 琼斯家族的人大多都是迪伦这个模样,睁不开双眼,个子矮小,有一只有大又圆的鼻子。琼斯家的人几乎占据了整个小溪镇,他们与世隔绝消息闭塞,让小溪镇成为了一处很好的隐蔽点。但警察也并不愿意来搜索小溪镇是否有罪犯,除去路途遥远不说,琼斯家的人对所有外地佬都有莫名的敌意,如果只是路过还好说,但想要留下,除非与琼斯家联姻或者像她们二人一样只有母女,否则没有任何办法。 或许弗兰克的离开与这一点也有关系吧。 罗莎清楚母亲对自己的担忧,可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实在不是什么良人,她的心也不在此地。可是当她真的离开时……母亲又该如何自处呢。罗莎不否认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她能够为了避免改嫁,就毅然决然地带着女儿离开熟悉的家园,来到一个陌生,自由,而又危险的国度,在十年的辛勤之后才带上女儿过上了一个安稳的牧场生活。 罗莎不是愣头青,她知道自己离开后会给母亲带来多大的影响,可是她做不到,停留在这个地方。 马车摇晃着摇晃着,终于驶入了小镇里,罗莎很快就听见迪伦那中气十足的招呼声。马车停在了杂货铺旁,罗莎从马车上跳下来,绕到马车前,拍拍那可怜的老马。迪伦冲她喊道:“我先去工厂送牛奶,你在杂货铺买点女人用的东西,晚点儿在小酒馆碰头。” “知道了。”罗莎后退一步,迪伦又挥舞着马鞭启程了。 罗莎拎着裙边,掂着脚尖越过路边的水坑,朝杂货铺走去。路边时不时会有绅士向她敬礼,毕竟这是民风淳朴的小镇;当然也少不了流氓向她吹哨,口中喊着“琼斯夫人”,只为看她惊慌失措的模样,毕竟这个小镇在穷乡僻壤,可惜罗莎并不如他们所愿。 罗莎推开杂货铺的门,琳琅满目的商品展现在了罗莎面前,和善的老板冲她打招呼,那个老板嘴上有着两撇整齐的胡子,下巴的胡须却十分凌乱,他说:“罗莎,新的一批香烟到货啦,今天你准备了多少钱啊。” 罗莎听到这个消息,双眼都放亮了,可她今天完全没有准备购买香烟的钱。她走到柜台前,拿起香烟盒挑挑捡捡,一边向老板打听“情报”。 “听说出了一批新的香烟卡?” “新的香烟卡啊,我拆了一包,画的都是些发明,居然还是黑白色的,我看香烟公司的人是拿不出新货,才用这些无趣的卡片来糊弄人。”杂货铺老板说着拿出一张向罗莎展示。 “可我今天没带买烟的钱。”罗莎拿起那张香烟卡看了起来,那是一盏灯,罗莎以前住在大城镇时见过,可惜来了小溪镇就只有煤灯了。 杂货铺老板招招手说:“没关系,存货还有很多,下次你再来买,那张先送给你了。” 罗莎笑着举举手上的香烟卡道了声谢,转身去挑母亲安排购置的货品。咖啡、啤酒还有蔬菜,罗莎仔细挑选起来,她也不忘了给自己揣上一盒口香糖。 迎客的门铃又响了,罗莎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的山羊胡应该很多钱打理,抹了胡须膏,戴着圆顶帽,穿着面料不错的衣裳,腰间别着一把枪。按牧场伙计的话来说,这人就是城里来的“阔佬”,估计是路过这个小镇的。 罗莎都看见老板的双眼冒光了,他心里肯定琢磨着要宰这人一笔。不过这与罗莎无关,母亲在她出门前,再三交代过她不许惹是生非。而且杂货铺老板对她一向友好,她自然不会去坏他的好事。 “帮我拿两包香烟。” “十美元。”老板将香烟摆在桌面上。 那阔佬掏出十美元结账,正准备拿走香烟的时候,老板按住了其中一包烟,露出算计的笑容说:“十美元一包。” “怎么这么贵?”阔佬的眉毛皱起,这香烟可是外面两倍的价格。 “那你可以去其他地方买便宜的,我这儿就是这个价。”老板说着要把香烟收起来。 那阔佬按住了香烟,咬咬牙还是又掏出了二十美元,这荒郊野岭的,去哪儿找第二个店铺啊。阔佬拿着香烟离开了,他在离开之前往罗莎这儿瞧了一眼,刚巧对上了罗莎的视线。 阔佬也只是随意打量了罗莎几眼,老板就担心这人不怀好意,他说:“如果没什么别的东西要买了,就快点离开,我这儿还要做生意呢。” 他看了几眼老板,没说什么话离开了。 罗莎又接着挑商品,她又听见老板唤她的名字,她疑惑地问:“有事吗?” 老板冲她招手,示意她前去柜台,罗莎只好抱着手里的几个罐头走过去。老板四下张望一番,从抽屉中拿出一个盒子,对罗莎说:“我最近进了一个好东西。” 拉开那盒子,里面赫然躺着一把手枪,直木把手上雕刻着秃鹰,被打磨好的枪身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天呐……”罗莎忍不住发出惊叹的声音,“小溪镇可很少见到这样的好货”。 老板看见罗莎这反应,得意地咧开嘴笑了,露出了那颗镶嵌进去的黄金牙齿。老板说:“我就知道你这种城里来的姑娘更懂行,外边那些小兔崽子还说我被坑了。罗莎,拿起来试试。” 罗莎兴奋地举起了枪,沉重而又熟悉的手感,子弹应该没上膛,罗莎闭上左眼,只睁着一只眼睛看准头,并将准头对向窗外。 “怎么样,这一百花得值吧。” “得射击后才能知道,不过这把枪光看外表就值得这个价了,你是要拿来收藏还是使用啊?” 老板拍拍自己的枪袋说:“用的话,还得是这把老左轮。至于这个啊,还是拿来收藏吧。”老板说着就从罗莎手里拿回了手枪,锁进了盒子里。 “如果能有一把自己的枪就好了。”罗莎心想,可惜母亲禁止她摸枪,也禁止她展现自己的枪术。 罗莎在心底无奈地叹气,她又乖乖回去挑选商品了。 罗莎挑捡好自己需要的货物以后,来到了镇上的小酒馆,那家小酒馆是一间杉木搭成,处于镇中心的坡上的屋子,与镇上破旧的旅馆面对面坐立着,门口竖立了一块木牌,原本应该写着酒馆的名字,不过时间长了早已被雨侵蚀得看不清了,镇上也只有他一家酒馆,作为酒保兼老板的格斯也懒得再弄上一块回来。酒馆的生意有点冷清,只有酒保有一搭无一搭地在擦拭杯子,他仅抬眸看了一眼罗莎,连笑脸都不愿露出来,他说:“老规矩?” 罗莎冲他点头,抱着货物坐在了桌椅上。没过一会儿,迪伦擦着汗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了罗莎的对面,用帽子往自己脸上扇风,他冲着格斯大喊道:“给我拿瓶啤酒。” 迪伦扫了一眼纸袋,伸手就想去查探罗莎买了什么,却被罗莎一掌拍开。迪伦嘟囔道:“看看都不行么。” 接着被罗莎狠狠瞪了一眼,迪伦只好作罢。 很快酒保拿着酒和饭菜走了过来,牧场与镇上有点距离,罗莎赶不回去用午餐,所以每次都会在小酒馆内解决。 迪伦拿起刀叉开始大快朵颐,罗莎打心底瞧不起这个牛仔,他太过瘦弱,干不了什么重活,饭量却格外的大。被家族轰了出去,幸好挤奶不需要什么力气,才在罗莎家中找到一份工作。罗莎也不知道母亲看中迪伦哪点,非要让自己嫁给他,或许是因为母亲太希望二人能在小溪镇立足,才选择联姻的方式吧。 正当罗莎的思绪飘到天际时,那位陌生人推门而入,走到酒柜前对酒保说:“来杯威士忌。” 迪伦推推罗莎的胳膊,示意她看那人,罗莎不耐烦地望去,发现正是方才被杂货铺老板坑了的阔佬。罗莎说:“我刚刚遇见过他,他花了二十元买了两包烟。” “二十?那不是被坑惨了嘛。”迪伦幸灾乐祸地笑出了声。 酒保听到这边的动静,板着脸没说什么话,为那阔佬倒入了满满一杯酒,推了过去。 “多少钱?”阔佬方才在想事,没太注意到旁边的动静。 “如果你用餐的话,这杯酒免费。” “呼,那我用餐吧,今天供应什么菜?”阔佬饮下一大口威士忌,用手心擦擦自己的衣服。 “香煎鳟鱼,还有小羊排。” “那来份鳟鱼吧,多少钱?” “两美金。”酒保说完又低头开始擦拭杯子。 “我还以为这儿的物价高到天上去了呢,没想到菜品的价格挺低的。” 酒保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傻蛋,嗤笑一声,把布往肩头一甩,进了后厨。 迪伦推推罗莎说:“他那菜价怎么比我们低了一半?那酒也没收钱。” 罗莎露出会心一笑,她说:“你要被骗了十美金,劳伦斯(酒保)也给你买单。” 迪伦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低头继续进食。 这次二人的声音传到了阔佬的耳中,他迈步向二人方向走来,拉开他们身旁的桌椅问道:“我可以坐这儿吗?” 还没等迪伦轰人,罗莎点头说:“请便。” 阔佬在一旁坐下,摘下帽子向罗莎敬礼,他说:“你好,我是菲利普·平克顿,来自哥伽。” “罗莎·麦克格威尔,小溪镇。” 听到罗莎的姓氏,菲利普的眼睛眯起,他的眉头紧皱。罗莎的心里闪过了一丝异样,她问道:“怎么了吗?” “没事,”菲利普朝罗莎挤出和善的微笑,他说,“我是来这儿探亲的,这真是太巧了,我那位亲戚也是姓麦克格威尔。” “镇上姓麦克格威尔的人只有一家,你是不是找错人了?”罗莎的面上保持着微笑,但她心底的异样越来越越重。 “我找的那位夫人叫贝蒂·麦克格威尔。” “你找的这位夫人是我的岳母!”迪伦不知为何突然大声吼叫起来,被罗莎瞪了一眼后才闭上自己的嘴巴。 菲利普的脸上终于露出轻松的笑容,他对罗莎说道:“那想必您就是他的妻子了吧。” “未婚妻。”罗莎纠正道,因为迪伦,她失去了打探菲利普的先机,但她绝对没听母亲提起过这位平克顿先生,“请问您和母亲是什么关系?” “我的母亲是爱尔兰人,因为父亲工作的调动,所以我们一家移民到了哥伽。母亲和我说她的表姐伯特·麦克格威尔在此地定居,还曾经给她写过信,可惜她腿脚不方便,特命我前来拜访一下麦克格威尔夫人。” 菲利普从怀里掏出一枚戒指,说:“可惜信件早已弄丢了,只有这枚戒指作为信物。” 第【三】章 罗莎接过那枚戒指,她有点儿印象,在童年时母亲常戴着这枚戒指,这是一枚银制的素戒,没什么多余的装饰,像母亲一样干练简洁。但不知从何时起,这枚戒指就不在母亲的手上了。罗莎对菲利普的话半信半疑,她说:“这确实是我母亲的戒指,里面还刻着母亲的名字……这真的是我的母亲寄给你的吗?” 菲利普立刻点头,他还想说什么,一大盘鳟鱼丢在他的面前。菲利普装模作样地从兜里掏出手帕,塞进自己的脖领里当作餐巾,他问道:“请问您能为我带个路吗?我会非常感激的……能找到「亲人」的感觉真好。” 菲利普的嘴角上扬,吃了一口这乡村的佳肴后看了眼两人的餐盘,笑着说:“中午这餐算在我头上,能这么顺利找到表妹,真是幸运。” 迪伦听到这话双眼放光,他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用手指敲着桌子,可没过一会儿就坐不住了,起身往柜台走去,边说:“我再去拿支啤酒。” 罗莎接着与菲利普搭话,询问一些幼年时期在爱尔兰的事,菲利普答得天衣无缝,但遇到一些细节,他就会说自己与母亲搬走时太年幼,记不太清了。 终于酒足饭饱,菲利普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准备掏钱付账时,却看到一旁罗莎那渴望的眼神。他的手指往左边移动,发现罗莎的眼珠跟着向左移,而右边则毫无反应。菲利普仔细一瞧,发现自己在左边别了香烟卡,他抽出那两张香烟卡,果然罗莎的视线全转移到了他的手上。 “麦克格威尔小姐,您喜欢这个?” 罗莎被人撞破心思,尴尬得脸瞬间变得通红。菲利普笑着把那两张香烟卡放在罗莎的桌上,向她推去,说:“有些人喜欢收集这个,可惜我平时不会收集这东西,如果你喜欢的话请收下吧……当我送给表妹的见面礼。” “那就……谢谢了。”罗莎收下那两张香烟卡,上面印着黑白色的「炸药」和「蒸汽机车」,确实是她此前没见过的图案。 这位城里人,真的是来探亲的? 等迪伦喝光第二支啤酒,菲利普与罗莎差不多都用完餐了正起身往吧台走来,迪伦冲酒保又要了支啤酒偷偷藏在了裤子里。菲利普走过来,没有多问账单明细,就付了账。 迪伦说:“我去驾马车过来。” 而菲利普则是冲一旁的旅馆招手,那上面站着的那两个吸烟的男人,一个个子矮小一头修剪整齐的黑短发,嘴巴上趴着一撇像毛毛虫一般的胡子;另一个人则个子高大,脸上一道狰狞的刀疤,他双眼眯起警惕地打量她,他们看见菲利普的招手就掐了烟下楼。菲利普对罗莎解释道:“他们是母亲为我请的保镖,你不介意吧?” 罗莎摇头,但她心底的疑虑依旧没有消除,迪伦驾着马车过来,菲利普与那两个男人也一同上了马,跟随着罗莎的马车行走。 罗莎坐在迪伦身后,她拉了拉迪伦的衣角,压低声音说:“你怎么看他们?” 迪伦扫了眼打扮得油头粉面的菲利普,昂贵的发膏味飘散得四处都是,迪伦没好气地说:“看起来就是城里的娘炮。” 迪伦见罗莎对那个阔佬颇有关注,连忙在背地说些贬低他的话:“别看他手臂上有点肌肉,估计连牛都拉不动。哪个男子汉还会需要保镖,装模作样的,其实就是头傻驴,还能被坑十块钱,呸。” 迪伦说着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菲利普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回头看了一眼,迪伦立刻拉下自己的帽檐冲他微笑。 罗莎说:“我总感觉不对劲,妈妈从未和我提过这位表姑。” “那枚戒指不是麦克格威尔夫人的吗?” “确实是妈妈的,在很多年前我见过她佩戴这枚戒指,但这枚戒指对她来说也十分重要,她不太可能当作信物寄出去。” “你的意思是?”迪伦的脸色大变。 “他们恐怕不是我的亲戚。”罗莎眯起眼睛,肯定地说道。 “那……那怎么办?”迪伦开始有点慌张,万一这几个人是亡命之徒,别说麦克格威尔夫人了,连他的小命都要丢掉。 罗莎抬头瞧见后面迎来一辆小型马车,车夫是迪伦的一位亲戚,她问迪伦:“后面那辆车上的是你哪位表亲吗?” 迪伦探出半个身子去查探情况,他举起自己的帽子对后面马车上的人敬礼,回过身说:“是表哥麦克。” 罗莎说:“先带他们去你家,你放慢速度,把麦克喊到前面来,我趁他们不注意爬上麦克的车。我得拜托麦克载我回家,不论他们是不是我的亲戚,我都得先通知母亲此事。” 罗莎说完就摘下了迪伦的帽子,从一旁拿起了一个空的牛奶罐,放在自己的位置上。接着拿起放在一旁的外套,给牛奶罐披上,再盖上帽子。她蹲在其他牛奶罐后面,压低自己的身子,等待麦克超车。 “麦克!你的马儿更快,你先走吧。”迪伦给麦克让了路。 麦克很爽快地驾马而上,把菲利普和他的两个保镖挤到了前面,罗莎趁他们不注意,跳到了麦克的马车上。紧接着打开了自己随身的遮阳伞,躲在了伞下,麦克的马车离菲利普越来越远,罗莎才小心地探头查看,发现并没有被撞破,终于舒了一口气。 麦克正驾着车,冷不丁从后面冒出一个人把他吓了一跳,他喊道:“罗莎!你怎么在我车上?” “后面那几个阔佬,他们想对我和母亲不利,迪伦已经带他们绕路去了他家了。麦克,麻烦带我回家,我要让母亲做好戒备。” 麦克听到这话,连忙把马车赶上前往麦克格威尔牧场的路,他焦急地说:“需不需要我叫上琼斯家的人?” “先送我回家吧。” “好的,你们牧场那几个人肯定不够,等下我就去喊人。”麦克用力挥舞起马鞭,“驾!” 比起绕路又慢悠悠的迪伦,罗莎很快就赶回了家,心里想着:“迪伦说得对,该让那老马退休了。” 她对麦克表达了感谢后,提起裙子朝家跑去。 “妈妈!妈妈!”罗莎大声喊着,她爬上楼,查探完所有房间却没有见到母亲。罗莎依旧大声喊着,她的心底越来越焦急,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妈妈!妈妈!”罗莎没找到母亲,只好下楼去。 “罗莎!说话不要大嗓门!这一点儿也不淑女。”贝蒂·麦克格威尔推开大门,大声斥责起了女儿。 第【四】章 贝蒂放下手里的干草叉,用袖子擦拭脸上的汗液,皱纹爬满她整张脸。贝蒂穿着件白色衬衫,上面已经沾上了点泥巴星子,她的个子矮小,总是一副板着脸的严肃模样,她棕色长发凌乱地盘在头上,里面也藏匿着不少的白发。她虽然看上去弱小,但没有人敢与她对视,那双像鹰一样凌厉的眼睛,像是能直接剖开人的内心,让人汗毛倒竖。 贝蒂年龄虽然大了,但仍旧身手敏捷,她打起人来从不畏惧。应该是从哥伽的流氓那儿学的招式,她喜欢随身带上一个布袋子,系上长绳,在有人惹火她时,捡上两块石头塞进袋子里,专往人脸上砸去。她也是打架的老手,招招不致命却疼得人直喊娘。 在刚来镇上时,这一招可制服过好几个想来找事的流氓,当然她的招式不能让真正的无赖投降,这就需要弗兰克出马了,那精准地射穿帽子的快枪,让流氓们落荒而逃。可真正让镇上的人开始畏惧的却是弗兰克走了以后,被石子打趴的闯入者,他们三个人被倒吊在麦克格威尔牧场门口的树下,奄奄一息。 从此镇上的人开始尊称她为麦克格威尔夫人。 甚至连“独眼龙”弗兰克都说:“论枪子,我是西部第一;可没了枪,我在贝蒂手下也撑不过一个回合。” 罗莎三两步冲到贝蒂的面前,拥抱住了她,有点哽咽地说:“妈妈,你没事就好。”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刚刚在酒馆碰到了一位陌生人,他自称是你表侄,还拿出了这枚戒指作为证物。”罗莎从手上摘下那枚戒指,递给了母亲。 母亲疑惑地接过戒指,随之脸色为之大变,她连忙推开木门确定屋外没有人,紧接着对罗莎说:“他们有多少人?” “三个。”罗莎说道,“迪伦带他们绕路去他家了。” 贝蒂将门栓锁住,急匆匆地朝地下室走去,罗莎紧跟随母亲的步伐问:“母亲,他们是什么人?” 点燃了油灯,贝蒂的脸在油灯下闪过一丝慌张,但很快镇静得像没事发生过一样,她抬头看了罗莎一眼说道:“你不要过问这些事,但他们不是我们的亲戚,他们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妈妈……”罗莎站在地下室门口,很快里面传来开锁声、子弹上膛声与脚步声,随后贝蒂举着她的猎枪走了出来。 她抬头与罗莎对视,神色显得十分凝重,她说:“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你只管躲在迪伦身后,如果有人来盘问你,你就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清楚了吗?” “妈妈,你在说什么啊?” 贝蒂皱巴巴的手抚上罗莎的脸颊,她的眼眸中含着悲伤,他说:“这一天还是到了,不论发生了什么,罗莎,妈妈只希望你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她头望向门外,将猎枪举至胸膛,深深吸入一口气说:“好了,现在让我去终结这件事。” 迪伦的手心里全是冷汗,他正带着菲利普一行人前去自己的家,如果能赶回家,就可以将这三人扣押起来,麦克格威尔家的危机也得以解除。 半天没听见罗莎说话了,菲利普疑惑地朝马车内查探,他问:“麦克格威尔小姐怎么了?” 迪伦有点结巴地回道:“她、她累了,在休息。” 菲利普眯起眼睛,他朝随从们使了个眼色,那两个随从对视了一眼,一个人默默降下了马速,跟在了马车后面。 “这样啊……确实,年轻的小姐总是容易疲惫的。” “罗莎见到你实在太兴奋了,她刚刚还一直跟我说想和姑母重逢呢!麦克格威尔一家在这儿没什么亲戚,一年到头除了格兰杰先生,也没有人来拜访他们。” “格兰杰……”菲利普不断在口中咀嚼这个名字,随后他大笑起来。 迪伦暗叫不好,忽然马车后面一重,那随从从马车后面跳了进来。牛奶罐滚落下来,帽子与外衣散落一地。 “不好,那女人跑了!”随从大喊道,他用左手勾住迪伦的脖子,掏出枪对准迪伦太阳穴命令道,“停下马车。” 迪伦连忙勒住马车,那冰冷的枪口使他颤栗不已。菲利普扯着缰绳朝他走来,菲利普挥一挥手,随从即刻松开了迪伦,菲利普俯身对迪伦扯出一副笑脸,说:“带我们去麦克格威尔的家,不然我可保证不了,他们两个会做什么。” 迪伦抿着嘴,他不能给麦克格威尔夫人带去危险,罗莎只交给他这么一样任务。菲利普直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迪伦身后的那个侍从就将迪伦拉倒,接着狠狠往迪伦脸上揍了两拳。 “别打了,别打了,我带你们去。”迪伦抱着头,鼻子流出的血和他的眼泪混杂在一起,他只能服输,不然他就要被打死在这儿了。 随从像拎鸡仔一样,把迪伦从马车上拎了下来,菲利普看了眼天空中悬挂的烈阳,他说:“还是骑马更快点,你不觉得吗?” 迪伦只好乖乖坐在马背上,为菲利普三人指路。 陌生的马蹄声打破了麦克格威尔牧场的安静祥和,它带来了死神的讯息,搜寻着最后的债务,它即将为罗莎曾经最厌恶的生活判处死刑。罗莎在未来一次次追忆现在,她的记忆一次比一次清晰,她开始后悔,她不再想要神枪手的名号,不再渴望冒险,她只想要母亲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菲利普骑着马儿,像是主人一样巡视着这处牧场,成群的牛马、繁茂的麦地,无一不再诉说这处牧场的富饶。 迪伦坐在马儿上忐忑不安,另一位随从则大声冲菲利普喊道:“把这处牧场回收,应该有八百。” 菲利普脸上的青筋暴起,他斥责随从说:“比起卡里尔宝藏,这点小钱算什么。” 随从只好闭上了嘴巴。 一阵枪声惊吓到了菲利普的马儿,马儿高高举起前蹄,不停嘶叫着,菲利普趴下身子一边安抚马儿。菲利普朝枪响的地方望去,那儿伫立着一位狠戾的女人,她双手举着枪,手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菲利普一行人,大声吼道:“从我的家里滚出去!” 随从见状立刻从枪袋中拔出左轮,两个人也同样对准了贝蒂。菲利普举起右手,他命令道:“不许开枪!” 菲利普马儿身上下来,他走到贝蒂的面前,对贝蒂的枪毫不畏惧,菲利普用左手拨开猎枪,他面无表情地说:“麦克格威尔夫人,我想你知道我是谁。” 贝蒂放下枪,她的鼻子耸起,声音里有压不住的愤怒,她对菲利普说:“先生,我此前从未见过你,请你离开我的家,不然我就要开枪了。” “不如我为您提个醒,五年前的哥伽城镇银行,你我曾有一面之缘。” 第【五】章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贝蒂握住枪的手越来越紧,“什么城镇银行,完全听不懂。” “你可以矢口否认,这样的对话我可以和你持续上一整天。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何而来……”菲利普手背在身后,他在伯特面前踱步起来,“卡里尔帮派五年前的脏款。” “我还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请回吧,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菲利普身后的手作出一个指示,随从即刻用枪抵住迪伦的脑袋,押着迪伦走上前来。 “这位先生是您的女婿吧。”菲利普笑着后退几步,他回头看了迪伦一眼,对贝蒂说:“虽然我觉得麦克格威尔小姐值得更好的人,不过您不想让麦克格威尔小姐卷入这场风波吧。” 菲利普的视线移到伯特身后,他摘下帽子向窗户后的罗莎敬礼,他虽做得优雅,但那面上得意的神色却未减分毫,说:“您可以现在开枪打死我,可您不要忘了您只有一把枪,而我们两颗子弹就可以夺走麦克格威尔小姐两位挚爱……” 菲利普露出俨然掌控全局的笑容,他说:“您不想看见麦克格威尔小姐孤苦无依吧。” 贝蒂面上露出挣扎的神色,很快她长叹一口气,把手里的枪扔到地上说:“放了迪伦吧,我跟你走。” 菲利普摇摇头说:“麦克格威尔夫人,我想您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对缉拿您归案毫无兴趣。毕竟您和卡里尔帮的关系,全凭我一句话,那帮亡灵可指责不到您的头上,而我想要的只有那笔钱——卡里尔宝藏。” “我只分到了一千元,带着女儿逃亡至此,其他的一概不清楚。” “不清楚?您的女婿可不是这么说的……”菲利普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他看向牧场的栅栏门,深深吸上一口香烟说,“那位卡里尔帮的兄弟每年都会来拜访您吧,他没有道理打扰一对母女的生活。更何况卡里尔帮早已分崩离析,我可不认为他那种为了情人会暴露自己行踪的人。” 菲利普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不见,他将香烟扔在地上,狠狠踩上一脚将香烟踩灭,他说:“他把钱存在你这儿了吧,我只要卡里尔宝藏!” “「独眼龙」是常来我家,那是因为我救过他的命,卡里尔宝藏我真的不知道在哪里。”贝蒂死死盯住菲利普,她的的眼神不像在说谎,这让菲利普反而有些冷静下来了。 他的音调降低几度说:“卡里尔帮只有你们两个活下来了,你说你不知道卡里尔宝藏在哪儿,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贝蒂的眼眸垂下,沉默着,她一直盯着地上的枪支,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顺从菲利普,再趁其不备将三人抛尸荒野。「不行,那样后续还是会有很多麻烦的。」她心里琢磨着。 “放开迪伦!”一个声音从远处响起,与它同时响起的还有杂乱的马蹄声。罗莎从窗户望去,惊喜地发现麦克带着琼斯家族的人前来支援了。 那十几个小子骑着马包围起了菲利普三人,他们每个人手里都举着枪。那随从只好不情不愿地放开迪伦,迪伦屁滚尿流地朝屋子里跑去,菲利普三人则是举起手投降。 麦克(迪伦表兄)下了马走到贝蒂身边,他关切地问道:“麦克格威尔夫人,您没事吧……” 贝蒂摇摇头,他死死盯着菲利普,哪怕局势扭转,她脸上的愁虑也没有消散开——如果菲利普说出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此时麦克冲着亲戚们喊道:“把他们绑起来!” 菲利普被人踢了膝盖窝,一下子跪了下来,他的帽子掉落在地上,头发也变得凌乱。琼斯们(迪伦的兄弟)收走他腰间的枪扔在地上,他和手下都被绑起,他口中还不忘记说:“你们误会了,我们只是来和麦克格威尔夫人谈生意的。你说是吧?麦克格威尔夫人。” 贝蒂正考虑要不要应下菲利普的话,迪伦却在此时从屋子里冲了出来,一脚踹倒了菲利普,迪伦指着自己的脸大骂道:“狗娘养的,哪个人谈生意会动手,看看这伤口,都是你的人下得狠手!” 那个刀疤脸的随从恶狠狠瞪了迪伦一眼,吓得迪伦后退了一步,而后他强装镇定扭头对兄弟们说:“快点把他们弄死!” 麦克当然不会考虑这个瘦小子的意见,他知道自己的表弟的份量,这牧场的主人是贝蒂,要杀要剐都该由贝蒂说的算,他对着贝蒂说:“麦克格威尔夫人,是我来动手,还是您亲自来?” 贝蒂弯下腰捡起猎枪,她仍旧在考虑,随后她听到菲利普说:“你以为平克顿事务所会放过你吗?麻烦只会接连不断,如果这群乡巴佬知道……你觉得他们会为了你去对抗平克顿的枪手们吗?” 贝蒂的手一顿,她捡起枪背在了身后,板着脸对麦克说道:“让我来处置他们吧,麻烦你们了。” “麦克格威尔夫人?”迪伦见伯特想放跑菲利普,他有点不甘心。而其余的人见状,虽然不知道贝蒂和这几个阔佬在打什么哑谜,但还是尊重贝蒂的意愿,骑马离开了麦克格威尔牧场。 “迪伦,你先回去吧,我没事的。”贝蒂冲迪伦挥了挥手,迪伦只好不甘心地离开。他看见阔佬起的好马,骨碌一转眼珠子,心生一计,立刻骑上了那匹好马。比起刚才的狼狈,他现在可算是威风凛凛,拍着马背,两脚一夹,马儿就走上了几步。 迪伦冲着贝蒂喊道:“这匹马就当我的补偿!” 贝蒂无奈地笑出了声,她冲迪伦挥手说:“快回家吧!” 待迪伦走后,罗莎见局面控制下来,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而母亲正在捡地上的手枪,她见罗莎过来,就将那毛瑟枪扔进了她的怀中,而后又开始摸起菲利普的小腿。 “您在做什么?对男人的小腿感兴趣吗?” 贝蒂摸遍三个人,确定他们没有藏多余的武器以后,用枪指着他们说:“站起来。” “麦克格威尔夫人,我们的交易依旧成立,给我们卡里尔宝藏,您身上的罪名一笔勾销。”菲利普四下张望这处牧场,他说,“您还可以保留这处牧场,与您的女儿一起安享晚年,您完全没必要去保护那个亡命之徒……以及那份您享受不了的宝藏。” 贝蒂用枪指着三人去了谷仓,将三人反锁在其中,而后将钥匙挂在腰间。他说:“等「独眼龙」来了,我会好好考虑一下。” 第【六】章 罗莎跟在贝蒂身后,她手里死死握住那把手枪,终于她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妈妈,他们是什么人?他们说的宝藏是怎么回事?” 贝蒂的脚步停了下来,她自嘲地笑出了声说:“谁知道呢?” “你要把他们交给弗兰克吗?平克顿到底是谁?麻烦事会越来越多吗?”罗莎的面上展露出担忧,可她的内心是怎么想的,从她那双闪烁的双眼就可以看出来了,她渴望冒险已经快成了心结,还有什么会比帮派、陈年宝藏以及枪战更为刺激的呢! 她正渴望在赏金猎人界一战成名,到那时所有罪犯听到她的名号都会闻风丧胆, 贝蒂的视线移到了罗莎握枪的手上,罗莎的手因为兴奋正颤抖不已,而那握枪的姿势比贝蒂还要懂行。贝蒂思索了一会儿,走到罗莎身边,手搭在罗莎的肩膀上,她四下张望一番,确定四周没有人后,带罗莎回了屋子里。 “妈妈,快告诉我吧!” “我要去镇上一趟,他们很危险,不要相信他们任何话。”贝蒂看了眼罗莎手里的枪,她没有再说“玩枪不是淑女的事”这之类的话了,或许是察觉到危险已经逼近,她心里清楚得很,只有握住枪才能保护自己,“你在家里好好待着,无论谷仓传来什么动静都不要理会。” 贝蒂进了自己的房间,过了许久后在怀里揣了两封信走了出来,她穿上外套、戴上自己那牛皮制的牛仔帽,骑上了马儿,她对罗莎说:“不要去招惹谷仓里的人……我保证事情结束后会将真相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贝蒂说完就扬长而去,只剩罗莎一人伫立在屋前,罗莎按捺住自己的兴奋,等几乎看不见母亲身影了,她快步跑回房间,拿起了放在桌面上的手枪。 罗莎在报纸上见过这类手枪的宣传册,但因为价格昂贵,以及它是德国佬制作的,所以这种手枪在市面上不怎么常见。 罗莎迫不及待想试试到手的新枪,她揣上迪伦喝空的几个酒瓶,就走到了练习射击的老地方——谷仓。 就在罗莎放置瓶子时,她听到里面传来的窃窃私语。手枪的诱惑与真相大白,罗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她把耳朵靠在木板上偷听起了里面人的对话。 “我早就说了不要逞英雄,现在好了吧,命都要丢这儿了。”一个比较尖锐的男声响起,罗莎认出是那个扣押迪伦的侍从,那个有一子胡的男人,他虽个子矮小也比迪伦高出一个头。 菲利普的声音响起,如果他不是站在罗莎的对立面,罗莎或许会很欣赏这位有勇有谋的绅士,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这个情况下镇定自若地分析局面。 “她不会杀死我们,她不知道我们的虚实,不知道平克顿究竟有多少人等着围剿她……亡命之徒把脑袋别在腰上,就算是隐姓埋名了,他们也会惶恐不安,就担心哪天东窗事发——嘣!脑袋开花。” “那你怎么知道她不会杀了我们以后再逃跑?” 菲利普瞥了手下一眼,他仰起脑袋打量起了谷仓,他说:“麦克格威尔不会放弃现在的生活,更何况卡里尔宝藏如果她真的拿不到一分钱,而我可以保住她的性命和现有生活,她就会好好考虑的。” “可我们的工作不是他们缉拿归案吗?”小胡子疑惑地问道。 菲利普朝小胡子的方向挪动屁股,一脚把小胡子踹倒,他骂道:“蠢货!缉拿罪犯不是最重要的,你还真把自己当成维持律法的警察了吗?像罗恩(菲利普的兄长)那样的蠢蛋,才会倾尽所有人力去追查那个人……可顾客想要的是她缉拿归案吗?不,他们想要的是哥伽劫案的钱落回袋子!” 菲利普压着自己的声音,拳头紧握,凶狠地说:“只有拿到钱,事务所才会得到佣金,到那时花费大量精力的罗恩竹篮打水一场空,而我则会被父亲重新看重,到那时事务所就归我所有了。” 而另一位不做声的男人,他说起话来被牵动的刀疤像是在脸上跳舞,他开口说道:“如果我们不能在罗恩到来之前逃出去,怕是所有辛苦都会给罗恩作嫁衣。” 菲利普身子靠在了柱子上,他沉默下来,脑子里在不断盘算出路。 罗莎见几人不再说话,默默退后几步,她摸着枪匣,她不止一次去想象过得到这把枪会如何,虽然此前使用的一直都是左轮,实际上罗莎对所有的枪都极为痴迷。 毛瑟手枪有些沉重,但它肚子里装着的子弹可不少,在西部,一颗子弹可能就是一次活命的机会。罗莎一只手举起手枪,扣下扳机,手枪的准头立刻向上抬去,震得罗莎右手发麻。 玻璃瓶完好无损,而谷仓的木板被打出了一个大洞。罗莎听见里面传来了哭喊声,她仔细分辨,发现是小胡子的声音:“我们立刻离开,保证不会再来打扰您,放过我们吧!” 果不其然,他又被菲利普踹了一脚,菲利普在心底骂道自己手下的不争气,可这有什么办法呢?有用的人才都投靠了罗恩。 菲利普熟悉这个枪声——是他的毛瑟手枪,他开始怀疑站在谷仓外的人究竟是谁,贝蒂?他没有必要这么吓唬自己;迪伦?他们三个被绑起来,如果迪伦偷偷溜回来,一定会用拳头发泄在他们身上。 那么…… 菲利普试探地喊道:“麦克格威尔小姐,是您在外面吗?” 小胡子不可置信地看向菲利普,他可不能想象女人揣枪的样子。外面一阵沉默,菲利普不死心地又喊道:“我的那把枪,最后用两只手扶住,它的后坐力太大,胳膊最好夹紧。” 又一阵枪声响起,菲利普听到外面传来玻璃瓶被击碎的声音,而后一阵闷闷的女声从外面传来,她说:“我当然知道!用不着你教我。” 菲利普心中暗喜,自己与罗莎搭上话了,他还想再说些什么,一阵连续的枪声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当然伴随着枪声的还有玻璃瓶连续被击碎的声音。 罗莎双手持着还在发热的手枪,看向面前撒落一地的玻璃碎片,她将手枪扔在地上说:“还是左轮更好使。” 第[七]章 “麦克格威尔小姐!麦克格威尔小姐!”不论菲利普在谷仓里怎么叫喊,罗莎都没再理他。罗莎离开谷仓回了自己的的屋子,哪怕她对宝藏好奇,她也不想从敌人口中打听,敌人的语言永远需要斟酌。 虽然正义在罗莎心中是重要的砝码,但天平倾斜起来,亲情对她而言才更重要。她向往成为手刃狂徒的赏金猎人的生活,但如果这位“狂徒”成了她尊敬的老师、成了她亲爱的母亲,那么罗莎不介意自己也成为亡命之徒。 罗莎走到屋子前,可回头望去,那谷仓像是个潘多拉魔盒,她可能会获得自己渴望的一切,正义、荣誉甚至成为传奇,但罗莎心里清楚,她永远会和自己的家人站在一边。 贝蒂带着几瓶威士忌回了家,不论罗莎怎么询问,她也不肯多透露一个字,只是苦笑着摸摸罗莎的脑袋,对罗莎说:“我会在你的婚礼前解决这一切,妈妈向你保证。” 她说完将罗莎揽在怀中,亲吻她的额头,接着又饮下满满一大口威士忌,醉醺醺地回自己的房间。 就这么过了好几天,罗莎又一次看到迪伦从谷仓里心满意足地走出来,不过这次他的裤袋鼓鼓的。迪伦像只骄傲的公鸡,大摇大摆地走到罗莎面前,他一只脚踩在台阶上,他向罗莎伸出手说:“我亲爱的未婚妻,要不要和我去镇子上购物?我最近啊,”迪伦拍拍自己鼓起来的口袋,眼睛往谷仓扫了一眼,“得到一笔不少的钱。琼斯家的女人该得到的,你也该得到,金戒指、珠宝,我的未婚妻都该得到!” 迪伦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看谁还说我是小白脸……”他又冲着罗莎露出讨好的笑容,他说:“我一定会让你成为镇上最幸福的琼斯夫人。” 罗莎扫了迪伦的裤兜一眼,她并不想去追究迪伦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她也不想去动这笔钱,归根到底她根本不在乎迪伦在想什么或做了什么。 她与贝蒂都在等一个人的到来,她尊敬的老师、母亲的挚友、菲利普缉拿的亡命之徒、这整件事的根源——独眼龙弗兰克。 罗莎不再搭理迪伦,她进了屋子拿上了半条面包和一壶水,朝谷仓走去。 “你去做什么?”迪伦紧跟在罗莎的身后。 “去查探他们三人的情况,顺便给他们喂些食物。” 迪伦横在罗莎面前,他双手张开,对罗莎说:“给他们喂食是我的工作。” “可你不是要去镇上购物了吗?” 迪伦伸手想去拿罗莎手里的面包,却被罗莎给躲开了,罗莎眯起眼睛直视迪伦的双眼,这回躲开视线的成了迪伦,她问道:“你在害怕什么?” 罗莎的脸色瞬间变了,她推开了迪伦朝谷仓奔去,可她一推开大门一股恶臭味扑面而来。只见那三人躺倒在地上,菲利普正扭动着身体,朝地上被踩扁的一小块面包的方向蠕动。他胡子拉碴没有当初那意气风发的模样,活像个流浪汉,他脸上带着淤青,他的手已经被绑得紫红,在地上像还没咽气的病人一样大口喘息着。 而另外两个人好不到哪儿去,特别是小胡子,他的脸已经肿得和猪头差不多了,他的脑袋往罗莎的方向耷拉着,如果不是肚子上还有轻微的起伏,这就是一具尸体。 太阳因开门照射进了谷仓,照得菲利普睁不开他的眼睛。罗莎走到他的面前,阴影遮挡住菲利普的脸颊,他才能勉强睁开一小条缝。菲利普张张口,随后剧烈地咳嗽起来,他只能勉强扯出一丝笑容说:“抱歉,不能体面地……迎接您,麦克格威尔小姐。” 罗莎扭头看向迪伦,她的脸上满是怒意,谁知迪伦被抓包了还是死不悔改地说:“他们活该,你知道他们下手打我的时候有多狠吗?”说着还指了指自己脸上早已快消散不见的淤青,以为这可以博得未婚妻的同情。 罗莎此时转身向谷仓外跑去,她大声喊着母亲,迪伦的行径已经超乎她的预料。担心事情败露的迪伦从后面捂住了罗莎的嘴,他心底清楚他是高攀了罗莎,他不能让罗莎去告状,一个绝妙的点子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失去贞洁的女人只能服从她的丈夫。 “罗莎!你应该为你的丈夫考虑!罗莎!”迪伦用尽全力想将罗莎拖进谷仓里,可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有力多了,他瘦弱的胳膊快控制不住罗莎了。 罗莎真的受够这个懦弱自私的男人了,她必须让迪伦明白,她不是个可以任人摆布的玩偶,于是她的手肘用力向后打去,击中了迪伦的腹部。 迪伦痛苦地捂住肚子,他明显没想过罗莎可以反击他,而且那么轻松。很快罗莎按住迪伦的肩膀,她的膝盖用力向上撞击,一下击中了男人最脆弱的地方,迪伦一下倒在地捂着自己的裆部。罗莎不屑给他一个多余的眼神,她跑出去寻找母亲。 待贝蒂赶到谷仓时,看到地上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三人,以及疼得冷汗直冒的迪伦,瞬间明白了一切。 贝蒂向迪伦伸出手,迪伦以为他想拉自己一把,连忙把手递了过去。谁知贝蒂将他拉过来,而后一拳揍在他的脸上,将他揍得眼冒金星。 “滚!”贝蒂一脚踢开了迪伦。迪伦只好连滚带爬地离开了。 贝蒂走到菲利普的身边,她弯下腰从小腿上抽出一把匕首,将菲利普手上的绳子割断。此时的菲利普已经说不出一个字,他冲罗莎笑了一下彻底晕了过去。贝蒂只好将匕首给了罗莎并对她说:“把他们两个的绳子也割开吧。”说着从腋下拖起晕倒的菲利普,朝屋子方向拖去。 没过一会儿贝蒂从屋子里过来,把剩下二人都搬回了屋子。 “妈妈,你为什么……” 贝蒂拖着着小胡子,罗莎紧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需要照料,”贝蒂板着脸说,“抱歉罗莎,妈妈看错人了。” 她一回头看到罗莎那一脸担忧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说:“罗莎,你还记得你四五岁的样子吗?你也是这么担忧啊,真不知你哪里来的这么多忧愁。” 贝蒂一边哼哧地抬人,一边和罗莎说起她的幼时。 “那时候的你啊,扎了两根小辫子,追在我的身后就像现在这样,你口中会喊着妈妈,要我抱着你去目的地,两只小脚不肯多动一下。而你的面上充满对未来的担忧,”贝蒂推开房门,走上了楼梯,“后来我们登上了邮轮,没有钱,所以只能挤在底层,那儿又黑又冷。我问你会不会害怕,你的忧愁却在那时候消散了,你抱着我的脖子说:只要妈妈在身边,就永远不会害怕。” 贝蒂走到阁楼,她将小胡子扔在废弃的床垫上,压在菲利普和刀疤的身上。贝蒂拍拍手说:“妈妈不会让你感到害怕,从你出生开始,我就向上帝发过誓,一辈子都要守护你,陪伴着你。” 贝蒂扭头看向女儿说:“可是我无法保护你一辈子,我总会老去,会离你而去,但我绝不能将你托付给迪伦那种魔鬼。” 第【八】章 听到贝蒂的话罗莎抹去面上的泪珠,她问:“妈妈,他们究竟是谁?” 贝蒂的眼眸垂下,而后又看向床上的那三人,她的嗓音沙哑,这一切那么的难以启齿,她说:“我隐瞒了你很多事,等一切都结束……”话语似乎堵在了贝蒂的嗓子里,她深吸一口气说,最后下定决心说道,“等结束后,我就告诉你一切。” 罗莎伸出小指:“知无不言?” 贝蒂笑了起来,伸出手勾住罗莎的小指说:“言无不尽。” 贝蒂顿了一下说:“我一直以为迪伦是个善良内敛的好孩子,我们那时刚来到镇上,你应该不知道这些事,他和琼斯夫妇其实给了我们很多帮助,……”贝蒂说着陷入了回忆之中。 那是在五年前,似乎所有事情都步入了正轨,贝蒂拿着弗兰克给的一千元,找到了这座偏僻但却美丽的小镇。镇上的居民算不上热心,他们对贝蒂漠不关心,这对前来避风头的贝蒂来说正中下怀。 这座小镇几乎与世隔绝,什么劫案、亡命之徒,都只是报纸上的趣谈,而这份趣谈对他们的吸引力还没有羊群薅毛来得大。贝蒂就带着罗莎在这儿居住了下来,很快那份冷漠不再是好事,简直糟糕透顶,牛奶贩卖不出去、到哪儿都会被狠宰一顿,甚至到了除了小酒馆以外哪儿都吃不起饭的地步。 贝蒂一度想带着罗莎离开,可他们又能去哪儿?外面所有人都想获得卡里尔帮的消息,她出去了说不定就会成为枪靶。 这时候迪伦出现在贝蒂的面前,年仅十七的迪伦,不知为何要帮助贝蒂,但他确实做了这件事。他对贝蒂说:“你要买什么,给我份清单,我进去了你就跟着我拿。” 说完就拿着那份清单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而杂货铺老板也不好意思再报出两倍的价格。之后不仅是迪伦,连他的父母也开始热心帮助起了贝蒂,而迪伦因为太过瘦弱找不着好活,贝蒂也大手一挥让他来做了挤奶工。 “不是迪伦的话,光靠我和人打架,弗兰克随时会离开的手枪,我们绝对无法在小溪镇立足,虽然他已经变了,可他以前确确实实帮了我们许多。镇上的人开始把我们当作琼斯家族的一员,迪伦虽然瘦弱,但他对动物像是对待家人,所以我一直觉得他是善良的好孩子。”贝蒂叹了一口气,“我也希望我们能真正成为小镇的一员,而迪伦是我最放心的男孩,可是今天……” 贝蒂看向床上奄奄一息的三个人,她的目光变得犀利,她说:“善良的人只有两种,一类是他们的本心善良,或许行为处事会与常人有所不同,那是因为他们拥有信念,他们不会背叛自己的信念,他们的身体里有野兽,却能够用理智压抑住野兽,他们手里握着枪,枪口却不会对向弱者。” 贝蒂走到水盆边打湿了毛巾,接着为菲利普洗去脸上的血垢。 “而另一类,他们不是真正的善良,他们不攻击他人不是因为底线,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力量,他们懦弱无能,只会虐待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而当他们逮着了机会,就会像疯犬一样咬伤所有伤害过他们的人。很不幸,迪伦就是这类人。” 菲利普脸上的污垢被擦干净,他艰难地睁开一条缝隙,只能看到一双补满皱纹的手捧着水壶递到他的嘴边。菲利普的嘴唇早已裂开,一碰到水就开始疼痛,可就算如此,他也要拼命地去汲取这能救他性命的清水。 贝蒂见到菲利普的惨样,心中更加愧疚,她对罗莎说:“对不起,我的孩子,差点让你嫁给了野兽。” 她抚摸着罗莎的头顶说:“我会去取消这份婚约的,你该嫁给自己喜欢的男孩。” 罗莎一下扑进贝蒂的怀中,她知道自己可以信任母亲,随后她听见贝蒂说:“你不结婚都可以,一辈子陪在妈妈身边,经营这个牧场,日子总可以过下去的。” “妈妈,我想当赏金猎人,我想像弗兰克那样,成为西部传奇!”罗莎小心翼翼却又兴奋地向父亲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谁知贝蒂的脸色立刻怒不可遏,她斥责罗莎道:“不行!你知道外面有多危险吗?我豁出了性命,才让你过上这安稳的日子。你被弗兰克忽悠得找不着北了,果然当初就不该让他和你有什么接触,什么枪支,那不是小女孩该玩的!” “可是妈妈……我有一种感觉,冥冥之中有一样东西在指引我,我不敢说那就是上帝,但我每次握住枪的时候,生命在我的指尖流动,只有那时我才感觉到自己是活在世上的。” “枪只会给予人死亡,不可能给予人生命。”贝蒂打断罗莎的话说道。 “不!”罗莎神色坚定,她直视着母亲的双眸说,“不论是赏金猎人还是亡命之徒,善良的人只是在用枪守护自己最珍重的人事物。就算没有枪,失去良心的人也会有各种下流的手段,去谋求自己想要的。我的枪不会对向弱者,它只会用来保护弱者,它不会给予人死亡,而是用来守护生命。” 没想到罗莎会用自己的话来反驳自己,贝蒂陷入了沉默之中。菲利普喝完水就昏倒在了床上,贝蒂从抽屉中取出药剂,为三人依次抹上,她对罗莎说:“罗莎,去做午餐吧,他们需要些食物。” 贝蒂停顿了一下,又说:“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宰一只鸡。” 说完就闭口不言,罗莎见母亲如此敷衍自己,还是放弃了与她争执,她需要慢慢软化母亲的态度——有必要时证明自己的能力。 罗莎乖乖下楼去宰杀了一只火鸡,将它的羽毛剥干净,洗去血水,剁成肉块放进了锅中炖煮,又切了几颗土豆扔进去。 而罗莎在心底盘算着,在这次事件中怎么才能帮上母亲和老师。 “该死的,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不论是过往的真相,还是母亲的计划,罗莎一概不知,她唯一知道的是菲利普的目的是宝藏,只是那份宝藏里究竟有多少钱呢?能让那么多人趋之若鹜。 “十万美金。” 第【九】章 菲利普是被肉香给勾引醒的,他清醒后就发现四周的环境变了,已经不再是谷仓,而是一间狭小的阁楼,他躺在稍显破旧的床垫,而自己的伤口已经上了药。菲利普从床上连滚带爬地冲向窗台旁的木桌,因为那上面摆着一大锅炖肉,他早已饥肠辘辘,菲利普拿起勺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自己嘴里塞食物。 炖肉是温热的,可能是因为天气还不够寒冷,它还没有结成肉冻。那勺子还是不够菲利普吃的,菲利普甚至直接伸进手去,抓起一根鸡腿就开始啃食。 鸡腿、土豆,再来上满满几勺肉汤,哪怕这顿餐食不怎么美味,也让菲利普心满意足。随后身后传来了动静,菲利普这才记起自己的随从们,他连忙从锅里捞出几块土豆,递到随从嘴边。 顾不上脸上的疼痛,小胡子也开始拼命往嘴里塞食物,这几日与迪伦在一起的时光,简直就是身处地狱!小胡子一边吃一边开始流出眼泪,他在心里狠狠诅咒起了迪伦。 至于身材高大的刀疤,这次受伤并不严重,只是饥饿使他脱力,菲利普将剩下肉几乎都给了刀疤。刀疤喝完最后一口汤,就见到小胡子那阴狠的眼神,不过他并不打算理会,而是问菲利普:“是罗恩来了吗?” 菲利普摇摇头,一瘸一拐地走到门边,他用力推拉着门,却发现门从外面锁住了,他说:“恐怕不是,门锁了……我们被关在这里了。” 刀疤支起身子,走到窗边,他推开窗子往下看去说:“在三楼……”他回头望着瘸腿的菲利普,以及肿成猪头的小胡子,摇了摇头。 “他们为什么把我们关在这里?”小胡子嘴里还嚼着最后一块鸡肉,说话声音含糊不清。 菲利普转身躺回了床上说:“麦克格威尔想要和我们合作——我只能想到这一种可能。” “罗莎……我的孩子。” 在几天后,贝蒂把加热好的火漆倒在信封上,最后盖上了一个印章上去,她的眸中充满了悲伤与不舍。贝蒂将信件放进了铁盒中,躺在她的左轮旁,接着为盒子上了锁。 贝蒂的手覆盖在铁盒上,她抿着嘴唇,一遍又一遍摸着铁盒表面。最后她深深叹出口气,起身取下挂在墙上的猎枪,戴上她的牛仔帽,那是为男人所制的,在她的脑袋上显得有些大了。 贝蒂走下楼对正在炖肉的罗莎说:“我要去镇子一趟。”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等我回来,就可以放他们出来一起进餐了。” 贝蒂看了眼罗莎的肉汤,她的小指伸进去蘸了一点汤汁塞进嘴里,她笑着说:“罗莎,记得放盐。” 罗莎才慌忙去加盐,她刚想回母亲的话,就发现母亲已经走出了屋子,她只听到母亲的马儿蹄声渐远。罗莎轻笑着,将沾在手上的肉汁抹在了围裙上。 “求你放过我们,我的女儿还年轻。” “弗兰克?我不知道他在哪儿,这绝对不是我们设的陷阱!” “卡里尔宝藏究竟有多少钱?才能让您袖手旁观。” 劳伦斯擦拭着自己的酒杯,不知是小酒馆太过冷清,还是贝蒂的声音实在太大,贝蒂和那陌生女人的对话劳伦斯听得一清二楚。 但他心里清楚,想要在这个乱世中保命,最重要的是捂住耳朵、眼睛、耳朵,以及最重要的嘴巴。 而那个答案却像塞壬(希腊神话中的海妖)的歌声一样,不经意间钻入劳伦斯的耳朵中,如同一只大手攥紧了他的心脏。 “十万美金。” 贝蒂无力地靠在椅子上,原本坐在他对面的女士却拿起了桌上的帽子,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对贝蒂说:“看来我们已经商谈完了。” 贝蒂紧咬着牙关,她看着唯一的救命稻草推门离开,连忙起身追了过去。 “十万美金……”劳伦斯在口中喃喃道,怕是他这辈子都不敢去想象这么多钱。一声枪响打断了他的思考,他扭头向门外看去,那矮小的身影直直倒在了地上。 劳伦斯拔腿冲了出去,贝蒂捂着肚子,那血液喷射而出,洒满整个台阶,贝蒂瞪大双眼,满脸诧异地盯着对面,而刚才那个与她交谈的女人手里正举着枪…… 肉汤在炉火上慢炖,罗莎看着钟面的时针,在心底埋怨着母亲的晚归。随着分针的走动,时针又跳过一格,不知为何罗莎心中隐隐不安愈发严重。她起身走出了屋子,一阵风沙模糊了她的视线——是迪伦骑着他的骡子来了。 罗莎面色极为不善,因为迪伦违背了母亲的禁令,她握紧拳头以确保在迪伦冒犯时,她能一击击中命门。 可等等迪伦走近,他脸上的焦虑,让罗莎的那种不安感更强烈了,迪伦冲她大声喊道:“罗莎,快去镇上!麦克格威尔夫人出事了!” 那份不安在罗莎心中彻底爆发,她也不去细想迪伦是不是欺骗了她,她一心担忧母亲的安危,她急忙跑去解开了马的缰绳,她的手已经颤抖不已,可是这样,她也强撑着骑上了马儿朝着镇上飞奔而去。 马儿在镇口停下了脚步,罗莎下了马,她的步子走得很慢,似乎这样做时间就会为她停下来。她踏入了水坑里,漂亮的鞋子被泥水浸湿,连裙子上都沾上了泥点。 她的双眼不知为何变得模糊,罗莎眨了眨眼,眼泪从眼眶里掉落出来。母亲躺在地面上,她腹部的血红刺伤了罗莎的心脏,罗莎跌跌撞撞地向母亲奔去。 罗莎跪倒在母亲的身边,她张口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叫不出“妈妈”,她看到母亲的血液流入地面,混进泥土。她看到劳伦斯的毛巾盖在母亲的肚子上,罗莎连忙拿起毛巾按压住母亲的伤口,她冲着周围的人喊道:“为什么……为什么不帮她止血!” 酒保的毛巾已经被血液浸透,罗莎的右手拼尽全力按着伤口,另一只手拍着母亲的脸,她说:“妈妈,我来了,我来了……妈妈,你睁眼看下我,罗莎到镇上了……你的伤口会没事的,血,血已经止住了……妈妈,我不和弗兰克走了,我不去当赏金猎人了,我会乖乖的……” “妈妈?” “妈妈……” 罗莎掀开毛巾,血已经干涸,子弹深深嵌入贝蒂的肚子里,她闭上眼睛像是沉睡了一般,没有再回罗莎话。 第[十]章 哭泣、诀别,这是在罗莎记忆里最早的画面,可惜她遗忘了很久。只存在于照片中的那个男人,此刻却在罗莎的脑海中变得鲜活起来,他抱住坐在他腿上的罗莎,用那嶙峋的双手一遍又一遍的勾勒罗莎的眉毛,惹得罗莎咯咯直笑。 这时母亲走了过来,从他的怀里抱起了罗莎,而罗莎伸手想重回那个男人的怀抱,却发现他已经闭上眼长眠于世。虽然幼年的罗莎脑子里没有生死的概念,但她能感知到母亲的悲恸,她也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雨水混合青草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罗莎小碎步紧跟在母亲的身后,她的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她走到父亲的墓碑前。年幼的她什么也不懂,只是听从母亲的吩咐,把花朵放在了父亲的碑前。 母亲说:“我要带罗莎离开了。” 母亲说:“我答应过你,会陪伴她一辈子。” 母亲说:“这儿已经容不下我和罗莎了,我们要去新的地方寻找生活。” 母亲的眼泪滴落在花上,她说:“请庇佑我们能够在新的家园有一席之地,我会永远想你的眼眸的。 母亲絮絮叨叨说了很久的话,最后她牵起了罗莎离开了墓园。 之后罗莎对生活的记忆就变了,从青草与花香变成了煤炭与海水,她小小的身体只能蜷缩在母亲的身边。在令人永远无法站稳的船上,年幼的罗莎轻声询问,似乎在害怕自己这么一问将会被永远困在船上:“我们还有多久能从这儿出去?” “很快了,我的孩子。”母亲温暖的抚摸给罗莎带来极大的安全感。 罗莎只好撇着嘴,伸出小指说:“你保证?” 母亲也伸出了自己的小指,哪怕罗莎一整只手才能包住她一根手指,她也用自己的手指勾住罗莎的小指,笑着说:“我保证。” 母亲一向信守诺言,在第二个日出时分,她们就抵达了全新的生活。可这个大陆并不欢迎一对柔弱的母女,它像工厂的机器,将每个人榨干殆尽。母亲一开始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到达新大陆后她做过洗衣女工,这或许是她唯一能找到的工作了,后来她为了补贴家用,将一头秀发剪取,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份属于男人的工作——在马厩里工作,她这么一做就是八年。 罗莎也在臭味熏天的马厩中长大,可以马厩伙计的薪水微乎其微,为了贴补家用,罗莎只好也打扮成男孩子的模样,跟着报童们跑遍大街小巷,去卖出一份份的廉价报纸。罗莎也跟着大报童学会了认纸上的字——并不多,但是足够她用了。 在五年前母亲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牧场,虽然不知那笔钱从何而来,但这标志着罗莎也不用再为生活去奔波。 不知是出于补偿,还是出于对女儿的疼爱,母亲开始花费许多钱,去邮购最时髦的裙子、去购置女孩们喜欢的物件。罗莎会听从母亲的话,收下那些她不喜欢但饱含母亲爱意的礼物。 母亲最爱在罗莎穿上新裙子时会念叨:“你的双眸啊,很像你那去世的父亲。”她的眼睛里会含着泪水,为一个去世了十多年的人哭泣。 “爸爸已经去世很久了……”罗莎并不想残忍,但她希望母亲遗忘那个亡灵。 母亲用那双粗糙的手抹去自己的眼泪,他说:“我爱你的爸爸,哪怕他已经去世了,但她寄存了一部分灵魂。”母亲用食指指向自己的心脏,她说:“在这儿。” “妈妈,我不明白……” “等你哪天爱上了哪个男孩,你就会明白这种感觉了。当他说话,就像天使在高声歌唱;哪怕是日常碎语,也像是情歌飘荡;他的唇覆上我时,玫瑰盛开遍地。” 母亲的手戳戳自己的胸膛,她说:“当你这儿闯入了什么东西,可能是流淌的蜜糖,可能是迷失的小鹿,甚至有可能是成群的蝴蝶。当它进来时,不要抗拒,因为这就是爱情。” “我如何去分辨?” “你会知道的,我亲爱的玫瑰。” 母亲原本乌黑茂密的头发,变得稀疏而花白,而时间爬上她的脸颊,留下一条条疤痕,而这位强撑着的女人却依然屹立在罗莎身前。原本矮小却变得高大身躯与那把不可阻挡的猎枪,一直在精心呵护着这朵玫瑰。 可她此时倒在了罗莎面前,犹如高大的山塌陷了,满地的血液,混杂血液的泥土弄脏了她的头发,她躺在地上像是进入了沉睡。 “妈妈……”罗莎握住伯特的手,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母亲没有回应她任何话语。罗莎跌坐在地上,她的眼睛被泪水迷糊,但她没有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罗莎抿着嘴唇,她的视线扫过周围人,这群人再怎么伪装热切,在罗莎眼中也是冷漠的嘲讽。她支起身子从地上爬起来,迪伦想要来扶她也被她一掌拍开,罗莎不想任何人看到她的笑话。罗莎捡起地上的帽子,一向精心呵护的帽子上也沾满了泥土,罗莎扛起了猎枪,至少没有哪个人会在此时再指责一个女孩。 罗莎沉默地向自己的马儿走去。 劳伦斯与贝蒂一向交好,更何况这场谋杀出现在他的店门口,他连忙招呼起周围人将贝蒂抬去棺材铺。 罗莎想解开马儿的缰绳,此时一位比较年长的夫人走上来牵着罗莎的手,她对罗莎说:“孩子,去我家洗个澡吧,你身上都是泥土了。” 夫人的眼神里充满悲悯,罗莎并没有拒绝这位好心人。她只是浑浑噩噩的,她的脑子里十分的混乱,以至于她泡在热水里都毫无反应,多谢了那位好心的夫人为她擦拭起身体。 “热水会让我们身体好受一点,但我们的心都会需要发泄,孩子,你需要哭泣。”夫人劝解罗莎,在她的眼中这个柔弱的孩子是被吓傻了。 罗莎僵硬地抬起脑袋,她绝不是小溪镇上的女流之辈,她师从弗兰克,守卫正义与信念已经深深刻在骨子里。她张张嘴,最后沙哑的话语从她口中吐出:“哭泣有用吗?” 夫人愣了一下,她说:“当然有用。” 罗莎原本被抽走的灵魂在此刻回归了身体,她的拳头用力锤打木桶边,她的手被刺破流出鲜红的血液。她咬紧牙关,她说:“哭泣是弱者才会做的事,我唯一该做的是为母亲报仇雪恨!”血液在浴盆中散开,像一朵鲜红的玫瑰。 罗莎的眼泪掉落在热水中,夫人明白她的悲恸,同样觉得罗莎根本无能为力,于是夫人退出了房间让罗莎一人独处。罗莎的眼泪此刻源源不断滴落下来,像是把她心底最后的懦弱挤出来,她已经没有退路,她的心底只剩下一把枪——枪名为「复仇」。 罗莎起身擦干身体,她拿起梳妆柜上的剪刀,将自己的头发铰下,一缕缕发丝掉落在地上,罗莎只剩下一头乱糟糟的短发。 她用水把那顶帽子擦拭干净,戴在头上遮盖住了短发,罗莎同样擦拭干净猎枪,将枪口对准窗外,这把枪用着不太趁手,她需要开始精进猎枪的枪术了。 “妈妈,没有时间再让我哭泣了。” 第【十一】章 菲利普等了半天,等到饥肠辘辘,罗莎还没给他们三人送来饭菜。刀疤两手支撑着窗沿边,他看向地上的马蹄印陷入沉思,一直到傍晚他看到了罗莎和他的马儿的身影。 罗莎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是出去时的那身裙子,而是换成干净利落的衣裤。她身上扛着伯特的猎枪,脸也被伯特的帽子遮盖住,她的身后跟着一匹马儿,是贝蒂早上骑出去的马儿。 菲利普见刀疤的神情不对,他走到刀疤身边问:“怎么了?” 刀疤摇摇头说:“不知道,但是贝蒂·麦克格威尔没回来,那小姑娘带回了她的马和枪。” 两人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倒是小胡子还在骂骂咧咧地,问罗莎怎么还没送饭过来。没过一会儿,菲利普听到了上楼的脚步声,他死死盯住门口。木门吱呀开了,只见罗莎手上举着猎枪,枪口对准三人。 菲利普三人立刻举起了手,罗莎也放下了枪,她说:“不要耍什么花招,现在下楼吃饭。” 三人慢吞吞地朝楼下走去,小胡子压低自己的声音问刀疤:“我们怎么逃走?有计划吗?” 走在最后的菲利普突然停下脚步,他回头看向罗莎,他说:“这都要看麦克格威尔小姐的意思。” 罗莎用枪管顶顶菲利普,她说:“等你们下楼就知道了。” 桌面上摆着的肉汤汁水快煮干了,餐桌上放着四个餐盘,每个餐盘上都放着面包,餐盘旁放着三把手枪。 菲利普三人坐了下来,罗莎将猎枪放在桌子旁也坐了下来,她说:“吃完这顿饭你们就可以离开了。” 刀疤一坐下就绑起自己的枪袋,将手枪放好,而小胡子则是头一个去舀肉汤的,他可是饿了一整天了。至于菲利普,他既没有舀肉汁也没有去拿枪,而是撑着脑袋直勾勾盯着坐在对面的罗莎。 “麦克格威尔夫人呢?” 罗莎的眼眸垂下,她看着桌上的肉汁,说:“她死了……死于一场谋杀,这场谋杀和你们脱离不了关系。” “我们被锁在你的阁楼里。” 罗莎的手用力拍打在桌上,她说:“如果不是你们那该死的宝藏,我的母亲也不会被人谋杀!” 菲利普深深吸入一口气,他拿起自己的手枪放进枪袋,他说:“我为您的遭遇感到惋惜,可我们仅仅是来缉拿嫌犯,而令堂没有死于我们任何人的枪下,请不要怪罪到我们任何一个人头上。” “母亲是为了你们,而去和「银狐」谈判的……” 刀疤的眼神变得狠厉,肉块从小胡子的口中掉了出来,而菲利普的枪重重拍打在桌面上,他的语气中透露着一股兴奋,菲利普说:“你说「银狐」?” “是的,”罗莎的身体向前倾斜,她知道自己勾起菲利普的兴趣了,她说,“酒保劳伦斯亲口叙述的……” 在罗莎走出好心夫人的家后,她立刻前往裁缝铺里购置一套男士的衣物,女性的裙子总会妨碍到一些事情,尽管社会向来反对女性穿着裤子,但是西部可不是这类“文明”所染指的地方,总会有些不需要遵守规则的女人。 路上看热闹的人早已散去,只剩下劳伦斯在清扫台阶上沾染的血迹,一桶水浇上去,扫把用力冲刷着台阶,如此轻松的,就能将一条生命留下的最后痕迹洗去。 在不久后,人们又会继续自己忙碌而平庸的日子,他们或许会忘了这场谋杀、或许会把它当作谈资,但没有人会再去计较,也没有人对背后的故事、将来的走向会感兴趣。时间会成为那桶水,生活会成为那把刷子,最终这位路人只会留下一个姓名和一处墓碑。 劳伦斯用力刷着台阶上的血迹,他的手臂在发抖,他并不是为了生意发愁,他还有些良心,他恐惧也内疚——贝蒂就这么死在他的面前。可他也无能为力不是吗?他只不过是个酒保。 一只靴子踏在了血迹上,劳伦斯手中的刷子停了下来,他抬头看去,罗莎穿得跟个牛仔似的站在他面前。 “罗莎。”劳伦斯收起了刷子,他不敢正眼去看罗莎的眼睛,他转身回去了,“贝蒂的尸体在棺材铺呢,你是不是走错了?” “我是来找你的。”罗莎紧跟着劳伦斯的步伐,“你应该看到是谁杀死了我的母亲,他们说你是目击者。” 劳伦斯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快喝光的威士忌,他的手颤颤巍巍,怎么也倒不进杯子里。罗莎走过去从他手上拿过威士忌,为他的酒杯斟满烈酒,罗莎说:“他是谁?你看清楚了吗?” “他?”劳伦斯摇摇头,他拿起威士忌一口喝了半杯,“不,是她。一个女人,一个拿着左轮手枪的女人。” “女人?”罗莎从未听母亲提过什么女人,更别提带着枪的女人,她还以为母亲是找弗兰克的,毕竟弗兰克每年会在这个时候来拜访他们母女,“是谁?” “那是个陌生女人,她在昨天住进了对面的旅馆,今天贝蒂就来找她了。她们在店里发生了很激烈的争执,我没听清她们究竟在说些什么,但我听到了「十万美金」。” 罗莎瞪大了双眼,她脑子里闪现的唯一可能——卡里尔宝藏。 “多余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罗莎,对不起。” “劳伦斯,这不是你的错,杀害我母亲的不是你,逼我母亲上绝路的也不是你。”罗莎举起威士忌酒瓶,脸上露出请求。 “喝吧,没剩几口了。” 酒瓶口与酒杯碰撞,二人一饮而尽,而罗莎的眼泪被酒呛得止不住流淌。 “可怜的孩子,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罗莎放下酒瓶,她说:“我要去为母亲报仇。” “她已经和同伙跑了,你去哪儿找她?” “我会找到她的,我很聪明,你能告诉我她长什么样子吗?或者是她有什么特征。” “她看上去像是墨西哥人,腰间别着两把枪,但你在南方随便一抓,街上都是她这种长相的人。”劳伦斯仔细思考着,突然一只动物闯入他的脑海,他急忙拍着柜台说:“她的脖子上有一个披肩,看上去是银狐。” “银狐?” 第【十二】章 “是这样的狐狸吗?” 罗莎在劳伦斯说完后,就去翻阅酒馆旧日累积的报纸,终于翻出了一年前的一份瑞德(南方小镇)新刊。她摊开报纸,仔细搜索一番,终于找到了那张照片,用手指给劳伦斯看。 劳伦斯的双眼瞪大,他夺过报纸,死死盯着照片上的人,他说:“今天来的人就是她!” 而后抬头一扫标题——「西部女人帮派头领照片流露」,而名字赫然写着“银狐”。 “我有追踪过她的信息,她是弗兰克的敌人。”罗莎深吸一口气,这个任务十分艰巨,她抬头时,劳伦斯正用担忧的眼神看向她。 罗莎将那份报纸揣进怀里,她拎起帽子想向劳伦斯表达自己的感谢。可劳伦斯一看到罗莎那头乱糟糟的头发就问:“你那头发是怎么回事?” “我要去寻仇,总不能还打扮成姑娘家的样子。”罗莎苦笑道。 劳伦斯的手局促地搓着新毛巾,他问:“你真的要去?你可能会再也回不来。” “我唯一的家人就是妈妈,她死了,这儿已经不再是我的家。” “那迪伦呢?他是个不错的小伙,他还和你有婚约。” “我不爱他。”罗莎无情地说道。 劳伦斯还想再说什么,可还是闭上了嘴。 在罗莎戴正帽子准备离开时,劳伦斯拦下她说:“至少让我为你做点事。” 罗莎坐在镜前,而劳伦斯拿起剪刀,为她修理起了那乱糟糟的头发。 “你的手艺很好。” “在我儿子活着的时候,他的头发都是我修剪的。”劳伦斯想到自己的孩子,露出轻松的笑容,他说,“他的身高和你差不多,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把他的旧衣物送给你。” 罗莎没有拒绝,她无法拒绝一个失去孩子的老人。 “罗莎,你是个好女孩,但夺取人的性命会让你一辈子寝食难安……失去孩子的父母会痛苦万分,失去父母的孩子又会扣下扳机为父母报仇。” 头发一缕缕掉落在地上,最后修出了一头漂亮的左分短发,罗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已经不像是母亲所期望看到的淑女,而是一位尚未成熟的年轻男孩。 “我当然知道,可是正义总要有人去捍卫。”罗莎拍拍自己身上的发丝,她拿起母亲的帽子时,忍不住捏紧了它,“真正会让我寝食难安的,只有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你不一定能杀死她。” “劳伦斯,不要再说了,这是我必须做的事。”罗莎离开了小酒馆,随身带着劳伦斯赠与她的衣物。 她一走出酒馆,就看到一旁母亲留下的马驹,她的眼泪又有些控制不住了。罗莎走到它的身边,这是一匹年迈的狐步马,灰蓝色的皮肤,脚上穿着“短袜”,它的名字叫「天空」。罗莎还记得当初和母亲一起在黑市买下它的场景,黑市的好处就是不会过问你买它的用途以及性别,它是母亲到小溪镇后拥有的第一匹马儿。 罗莎走到它的身边,抚摸它的毛发口中念叨着:“好姑娘,今天吓坏了吧。”罗莎用袖子抹去自己的眼泪,她的眼睛通红,她指向自己骑来的马儿,对天空说:“好姑娘,你能跟着我们走吗?它不认得回家的路。” 天空跺跺两只前蹄,发出一声长鸣,罗莎知道天空明白自己的意思了,于是给天空解开了缰绳。罗莎骑上刀疤的马儿,而天空紧跟其后,她回了麦克格威尔牧场。 罗莎脑子里一直在想着「银狐」,据说这是一位悍妇,有墨西哥血统,戴着狐狸披肩,以杀人为乐。而她拥有一个大多是妓女的帮派,而她的主要生意就是去镇上掳走良家妇女,再逼迫她们去卖淫。比起其他那些抢劫银行或是马车的帮匪来说,「银狐」赚得钱极少,但是长时间稳定。 “「银狐」会让手下去勾引男人,在男人脱得只剩下一条裤子的时候,带着枪出现,抢走他们所有的衣物财富。”弗兰克曾向罗莎说起过这个女人,当时弗兰克拿起那份报纸,就将它钉在墙上了,他说:“这个女人对法治社会是一份威胁。” 接着拿起了自己的枪,连续开了六枪。罗莎走到报纸边,发现弗兰克的子弹都打进了「银狐」的脸中,她带着调笑的语气问道:“你恨她吗?是不是你也是脱裤子的一员啊。” “不是。”弗兰克眯起右眼,“但我会让她血债血偿。” 「银狐」得罪的人实在太多,她才不管你是流浪汉还是富翁,是劫匪还是神,只要钻进了她的圈套,就一定会狠狠咬下你身上的一块钱。罗莎甚至怀疑过,「银狐」的身价究竟配不配得上她的悬赏金额,两千元的悬赏令很难不让人怀疑,这只是那群气急败坏的男人的报复。 但两千元足够诱人的,特别是对方只是一个善于耍计谋的女人,连扳机都扣不响的女人不正是赏金猎人最好的猎物吗? 最开始的赏金猎人们都是这么想的,可惜他们被「银狐」给耍得团团转,甚至几次惹火了「银狐」,银狐直接将他们的手指给割下来,塞进嘴里,而人被绑在马上,直到城里才被人解救。 「银狐」绝不是什么善类,她像只狡诈的狐狸,没人知道她的踪迹,她总是在需要安排任务时才会出现在帮派内,挑选上两三个手下,手下只需要听从她的命令就可以,在任务结束之前,没人知道她究竟要做什么。她同样阴晴不定,可能上一刻还与人畅饮美酒,下一刻这人的脑袋就会开花,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善恶美丑,没有人能逃过她的子弹。 她对于自己被通缉的态度,是带着手下大摇大摆走进警局,用自己的赏金榜当作靶子,在那2000后面再打上两个子弹孔,而后对警长说:“你们得再加上两个0才匹配得起我的身价。” 接着她会打响指,招呼自己为数不多的男性手下过来,让他们在警局里撒尿,而她自己则是转着枪去酒馆点上一杯朗姆酒。 对于赏金猎人而言,逮捕「银狐」不仅仅为了那两千美金,这更是一次扬名立万的机会。 第【十三】章 餐桌上的食物仍然热气腾腾,透过薄薄的雾气看到菲利普的神情,就知道他上钩无疑,罗莎说:“逮捕到「银狐」,你就能获得你想要的一切,赏金、名气,以及最重要的你所追查的——卡里尔宝藏” “你怎么知道宝藏在她手上?” “我此前不认识她,我对她的了解也仅有她的作案方式,还有那个绰号。可我的母亲,她为何能让「银狐」前来赴约?而这个时机恰好在你们出现以后。” “麦克格威尔小姐,看来我小巧你了,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可是还有个问题,你凭什么断定宝藏在她手上,而不是令堂寻找的线索。” “宝藏有多少钱?” 菲利普哑口无言,他只能推测道:“七万美金。” 罗莎摇头,她说:“十万美金。” 菲利普蹭得一下站了起来,他问:“居然还剩下这么多吗!” “什么叫剩下?” “你怎么知道的?” “酒保偷听了她和我母亲的谈话,接下来该回答我的问题了,什么叫剩下。” 菲利普低下头,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笑声中带着嘲讽,他说:“您还真是个天真无邪的牧场姑娘啊,您的母亲根本没有和您提过这个牧场是怎么来的吧。”他站起身来去打量这间小屋,尽管这也是这份财产的一部分,但远比不上他的计划。 原本一直维持的笑容突然消失了,他说:“您也根本不知道,那位弗兰克先生是多么危险的人物。” 罗莎心头警龄大作,她隐约察觉到接下来菲利普所说的,会彻底击碎她的世界。可她必须了解,她必须知道过往的一切,她必须为母亲报仇。 “我会放你们离开,有我做担保,琼斯的人不会拿你们怎么样。”罗莎起身,从橱柜里拿出母亲剩余的威士忌,将它放在了桌上,“以此为交换,你要告诉我五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宝藏从何而来、我母亲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弗兰克究竟是谁。” 菲利普与刀疤对视一眼,他坐下拿过威士忌饮下一口——是陈年好酒,又用叉子挑上一块鸡肉塞进嘴里,他说:“麦克格威尔小姐请坐吧,这个故事可不算简单……” 在五年前,西部最臭名昭着的帮派非卡里尔帮莫属,他们有数十人,别看这个人数极少,但各个都是拿枪的好手,甚至可以说是榜上有名的神枪手。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匿藏点,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帮派成员究竟有哪些人,他们的每次行动都极为严谨,在行动开始前绝不会走漏一点儿风声。 这个帮派不是你想加入就能够加入的,据说帮派内部的名单在卡里尔的手上,每当去世一个人,卡里尔就会在绰号上画上黑线,也只有黑线出现时,最合适的候补才会顶替死人加入这个帮派。 在帮派内部卡里尔说一不二,他有着极为精湛的枪术,在他掏出枪时,没有敌人能留下活口。而帮派臣服于他绝不是因为枪法,更是因为这个男人有着天才般的头脑,他能够算上所有人的缺点,算出每分每秒行径对计划的影响。 在计划执行时,没人知道自己的行动对计划会有什么影响,以及不是每个人都会在计划上起作用。不过事后都会相对公平的,给每个参与的人平分报酬,出于谨慎,这个报酬可能会用邮寄的方式。 他们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抢劫马车、劫狱、暗杀政要以及抢劫银行。光是哥伽被卡里尔帮杀害的重要人物,就有五六位,可警察们拿他们束手无策,因为卡里尔太过狡猾,所有的线索都被切断。哪怕捕获到卡里尔帮的成员,他也对卡里尔的整个计划毫不知情,甚至不知道卡里尔去了哪儿。 一直到五年前的哥伽劫案,卡里尔用炸药炸开了银行的墙壁,将银行的保险箱拖进马车,此后扬长而去。这场案子的特殊在于,卡里尔帮的行动走漏了风声,他们的内部出现了叛徒,在事先平克顿事务所就与警察联手埋伏在了附近。当卡里尔一行人离开后,平克顿的人与警察连忙追上去,务求抓卡里尔一个现行。 可当平克顿与警察围住卡里尔,打开马车一看,里面竟不是银行的保险箱,而是放着干草的木箱。 “警长,我们不能用漂亮箱子来装干草了吗?”卡里尔拍拍自己的马,“我心爱的马儿,你说是不是啊,你就喜欢吃装在漂亮盒子里的干草。” 卡里尔和他的两个手下被抓走了,但是没有人能够指认就是他们炸开了银行,炸开银行的劫匪蒙着面,而他们几个身上搜不出任何线索,甚至连蒙面巾都不剩下。 等平克顿与警长回了哥伽,却发现城镇银行里的十二万美金不翼而飞。 “我是平克顿的次子。”菲利普抿下一口威士忌,“那年的埋伏我也参与了,但很可惜,我的马儿被爆炸声吓得惊慌失措,我跌下了马儿,这时候有位好心人过来扶了我一把……” “小伙子,你没事吧?”一只有力的手拉起了菲利普,菲利普正想回答她时,却有一个蒙面的男人在银行那儿冲这个女人招手。 贝蒂的呼吸一滞,她看了眼身旁的菲利普,连忙将他推开,而敏锐的直觉告诉菲利普,面前的女人可能是劫匪之一。他和贝蒂扭打了起来,可一个布袋里装着的坚硬东西将他打得眼冒金星,而后那个女人按着他的头往路灯柱上撞去。 菲利普晕倒在地上,而贝蒂匆忙赶着马车前往银行附近,因为太慌张,她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一枚戒指在打斗中滑落。 菲利普醒的时候,卡里尔帮已经完成了这次行动,十二万美金不翼而飞,而警察和平克顿们一无所获。唯独菲利普在地上捡到一枚沾有血迹的戒指,而戒指里刻着一个名字——贝蒂·麦克格威尔。 卡里尔帮远走高飞,直到一周后人们在森林里发现了数十具尸体,其中包括卡里尔本人。菲利普跟着兄长前去调查,从卡里尔身上搜到了传说中的名单,再一一按照人名对应,发现卡里尔帮除了「二号小子」和「马厩伙计」以外,全都死于了这场枪战。 而现场的痕迹告诉菲利普,这是一场内斗。 第【十四】章 “十二万太惹人眼红了不是?如果能吞下这些钱,这一辈子都不用愁了。”菲利普说完了故事,用餐巾擦了擦嘴唇。 “「二号小子」和「马厩伙计」是谁?” “「马厩伙计」的笔迹是最新的,而我没在现场发现你母亲的尸体。”菲利普抬眸看向罗莎,“你认为是谁呢?至于「二号小子」,如果银狐真的是拿走了卡里尔宝藏的人,那她和卡里尔帮就脱不了干系。” 菲利普从自己的随身品中翻出了之前买的香烟,他用煤油灯点上了火,开始吞云吐雾。 “我们在现场没有找到那十二万,它丢了,我们也不知道剩下那两人的踪迹。”菲利普抿起嘴,这是他第一次参与案情,却失败得一塌糊涂,“哥伽劫案成为一桩悬案,平克顿想要继续追查下去,却被银行方面紧急叫停了,原因是哥伽警察局不再信任我们。保险柜里面不仅有美金、黄金,还有债券,我们在事先在债券上动过手脚,但市面上没有这类债券流出,所以我们认为这十二万失踪了,我们管这笔赃款叫作「卡里尔宝藏」。” 火星爬上烟身,吞噬烟草发出令人着迷的气味,最后化作灰烬掉落在桌面上。小胡子和刀疤二人原本陷入沉默之中,可此时小胡子突然开口说:“我们也叫它「永远不可能追回的赃款」,就像卡里尔永远不会伏法。” “那为什么现在又开始追查这件事了呢?”罗莎问道。 “因为那些债券突然流入市场,这引起了平克顿的警惕,而银行那边换了一只领头羊——是个胆大的年轻人,我们又重新展开了合作。这次不论追回多少赃款,我们都能拿到追回赃款10%的佣金。” 刀疤朝地上吐了一口痰,他说:“也只有10%。” “我知道的线索一直没有告诉平克顿的人,就是你母亲的那枚戒指,我需要在最合适的时机拿出来。平克顿的人几乎都支持我的兄长,如果我能解决这份耻辱,我就有可能与兄长相抗衡。” 菲利普掐灭了香烟说:“银行与平克顿重新开始合作,我就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钱不在我们这儿,弗兰克在我家时拿不出一分钱,甚至他只有做了悬赏以后兜里才有钱买烟。”罗莎更加不解,如果这笔钱在弗兰克手里,母亲为何还要叫「银狐」前来商谈,而「银狐」和卡里尔帮到底有什么关系? 于是她将自己的困惑问出来:“「银狐」和卡里尔帮有什么关系?” 菲利普抬头看向罗莎,他说:“我们不清楚,但是卡里尔的情妇是活下来的,我们怀疑过她,甚至派人去监视过卡里尔帮里的妓女。” “你们监视她们多少年?” “一年,但是女人又能有什么危险?”小胡子说道。 “「银狐」帮出现的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银狐」作案是在五年前,一件小案子,她谋杀了一个牛仔,悬赏了三十美元。没人会为了三十美金去解决一个漂亮女人,所以没人去缉拿她归案,到了三年前,她的帮派突然壮大起来,但是原属卡里尔帮的妓女没有几个。像卡里尔的情妇这样重要的人物,都还在小镇上过着自己的日子。” 罗莎拿起猎枪,她说:“我和殡仪人说好了,明天给我的母亲下葬,明天下午我们就出发去找「银狐」。不论是真相,还是宝藏,只有她清楚。”罗莎给猎枪上膛,“而我要她给我母亲偿命。”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麦克格威尔小姐,您别和我们说笑了。西部到处都是危险人物,仅凭我们三人是护不住你的,我更不可能去找兄长借人。” 罗莎摘下帽子,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她压抑着自己的怒意说:“你以为我在和你们开什么玩笑吗?她杀了我的母亲,我恨不得将她的皮剥开,将她的肉割下来喂狗。你们如果觉得女人只是心慈手软的妇人,那「银狐」又算什么?如果你们说她是恶人,而不是一个女人,那我告诉你,为了我的母亲我什么都做的出来!” 罗莎的手指指向窗外,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里面布满血丝,她说:“如果要成为像她那样的恶人才可以报仇,那我会毫不犹豫在你们的晚饭里下毒——因为我不仅可以狠毒,我更可以耍出计谋。我不仅可以保护好自己,我更会不择手段,”罗莎的大拇指点点自己的胸膛,“拼上这条命,去让她为我母亲偿命。” 三人沉默下来,他们见多了为至亲报仇雪恨的人,他们也知道这些人会做出什么事。 菲利普干笑起来,他说:“麦克格威尔小姐,我的意思是,您可以出一笔钱作为悬赏,我们会拼尽全力替您将「银狐」或者她的尸体带回来的。” “我要亲自缉拿她,我要她跪在我面前哭泣求饶,让她为今天的事悔恨,再亲手送她去地狱。” “我们不会带一个小姑娘上路的。”刀疤直接朝罗莎泼冷水。 罗莎直起身子,她戴回了帽子,她的神色沉静下来,仿佛刚才失态的并不是她。 她只吐出了一句:“我不是在恳求你们,这是另一笔交易,没有你们我照样会上路,而你们……”她的脑袋微微抬起,烛光映照出她戏谑的表情,“你们找不到她在哪儿,或许你们可以回哥伽找人帮忙,也有可能你们侥幸打听到了她的行踪。但我的马会比你们更快一步抵达她的营地,我的鼻子会比你们更快嗅准她的位置,我的枪子会比你们更快打进她的胸膛,而你们——永远别想找到宝藏。” “平克顿先生,你知道为什么吗?”罗莎的脸上挂上了笑意,“因为我知道她去向了哪里。” “我们会把银狐缉拿归案的,你为什么还要以身试险,你明明只是个姑娘家。” “如果我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那我就让你们替我干活,可惜我不是。” 第【十五】章 刀疤提起斧子向下劈去,原木瞬间被劈成两半,菲利普也没有闲下,只不过他的速度比刀疤慢得多,他的脸上似乎还写有顾虑。三人正在烧热水,他们已经超过两周没有好好梳洗一下了,甚至衣服上还残留着血污。 刀疤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说道:“你真要带那个女人上路?” “她们母女女没对我们做出什么过分的事,还为我们疗伤了,如果我们没有出现,她的母亲也不至于死去。”菲利普拎起斧子用力向下砍去,斧子嵌在了木头中间,菲利普只能用皮鞋用力踩下斧头,让木头裂开。 刀疤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你太软弱了,你该学学罗恩(菲利普兄长)那样,得做到雷厉风行。” “做错事的是她母亲,不是她,正义不容得践踏。”菲利普又拿起了一根木头,“再说了,她不是说有「银狐」的线索吗?” 刀疤冷笑一声说:“你不过是被那小妞的漂亮脸庞迷惑了。” 二人沉默下来,不再对话。 而在另一边的罗莎拴好母亲的房门,躲在母亲的房间里,她不知道母亲将左轮藏在哪儿,但现场并没有手枪掉落,所以绝对在她的房间里。罗莎翻箱倒柜,终于在衣箱中找到了那个小铁盒,她将煤油灯放在书桌上,将那小铁盒搬了起来。 它被锁住了,罗莎拿起一旁的榔头,使劲敲击几下,那不经用的小锁就掉落下来了。罗莎打开小铁盒,熟悉的老朋友静静躺在其中,不过除了左轮以外,旁边躺着一封信件。 罗莎看到母亲常用的火漆覆盖在信封上——母亲为麦克格威尔牧场特意订制的火漆印章,只有在极为重要的信件上才会使用。罗莎连忙拆开那封信,她心想着:这会不会是什么重要的线索。 里面确实是父母的字迹,可也令她困惑无比——里面的文字都是字母,却并不是英语。一共有两张纸,密密麻麻写着罗莎不认识的语言,罗莎一张一张翻着,想要找到什么线索,最终在信封内侧她看到了一句话: 「罗莎,我的孩子,请妥善保管好这笔钱。」 罗莎还发现了箱子里面藏着的一百美金,她的血液瞬间从指尖倒退回了心脏,她浑身冰凉——为什么母亲会留下这么一封不明所以的信?这又是母亲给谁的信?里面的文字是什么语言?无关人员又是指哪些人? 纸上崭新的字迹,甚至有一点儿墨水蹭在罗莎的手上,罗莎抿起嘴唇,她连忙将小铁盒里的东西翻个干净。 她常用来练习的左轮手枪、枪套,还有两盒子弹,此外被压在最底下的——是母亲随身携带的匕首。母亲绝对不会丢下这把匕首,她总是会在腿上绑着刀鞘,将匕首藏于其中。 不仅是她,还有弗兰克也也会这么做,弗兰克甚至告诉过罗莎:“当没有了枪,匕首就是你的最后一条命,我们从来不敢将命丢弃。” 罗莎可以证明这一点,不论弗兰克还是母亲,哪怕在睡觉时,这把匕首也会牢牢捆在腿上。罗莎终于能理解弗兰克口中的「我们」是指谁了,原来不仅是他们二人,更是亡命之徒们的习惯。 而母亲留下了这把匕首…… 丢失了性命…… 「难道她早就知道了今天会出事吗!」 罗莎心中大骇,她再想去翻找,铁盒已经空空如也。 钱、枪、甚至是贴身保命的匕首,母亲将一切都留给了自己,还有一个未解的谜团。 罗莎默默盖上铁盒,她的心头涌上悲恸,她不知道母亲究竟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留下这些物品的,诀别?不舍?还是恐惧? 罗莎什么都不知道,像弗兰克说的那样——当心底有就一把枪以后,自然就会上路。可惜罗莎那把名为「复仇」的枪,比起给她带来勇气,带来更多的是恐惧、悔恨与悲恸。 罗莎只能够在心底祈祷:「主啊,让我找到她吧,找到那个杀害我母亲的人,让她为她的罪行付出代价。」 罗莎眼角挂着眼泪入睡了。 “砰砰砰”,“砰砰砰”。 一阵敲门声响起,惊醒了做了一夜噩梦的罗莎,她前去开门,发现菲利普正站在门口。菲利普将怀表放进口袋里,他说:“麦克格威尔小姐,已经九点了,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了。” “我知道了,你稍等我一会儿,我去收拾一下行囊。” 关上门后,罗莎将刀带绑在腿上,插入那把锋利的古董刀,而后系上枪套,转动左轮再让它乖乖进入枪套中。罗莎背起母亲的猎枪,戴上母亲的帽子,她不舍得看了一眼母亲的床褥,原本温暖的被窝已经失去了温度,一切都将不一样了。 罗莎下楼去马厩里牵出了天空,她为天空装上了母亲常用的马鞍,天空有点儿躁动不安,它不停地跺着蹄子。罗莎抚摸它的背部,在它耳边轻声安抚道:“好女孩,好女孩,我们该出发了。” 很快罗莎听到小胡子传来骂声:“我的马被那个狗杂种骑走了!” 三人很快也走进了马厩,菲利普向罗莎询问:“能不能去找您的未婚夫要回马儿?” “我们在母亲安葬以后,要偷偷离开,小镇差不多都是琼斯的人,他们会扣下我们的。”罗莎瞄了小胡子一眼,“你可以骑我家的老马,只要到了红石镇,我们就可以坐火车了。在路途上,我母亲有位朋友在卖走私的马匹,你如果不去声张,我想他会很乐意卖给我们一匹的。” 三人闭上了嘴巴,他们突然意识到自己要走出这个穷乡僻壤还得指望罗莎。 罗莎骑上马儿,穿上了裤子,马儿更好骑了一点,她的骑术不比菲利普他们逊色,虽然母亲不允许罗莎摸枪,但骑马这种可以帮助农场的活计,母亲倒是教授得倾尽所有。 小镇上的人不喜欢尸体的味道,导致棺材铺开在离小镇外,紧紧挨着那间不常打开的教堂。那年轻的殡仪人不仅要收尸,还得充当神父的职能,罗莎本该叫琼斯家的小子们来为父亲挖墓,不过——罗莎看了菲利普三人一眼——让这几个罪魁祸首偿还这笔债务吧。 第【十六】章 贝蒂穿着正装躺在棺材中,罗莎的手指死死扣住棺材边缘,她紧咬住牙齿,可惜这没有什么效果,她的眼泪还是止不住掉在了地上。 「妈妈,我会替你报仇的。」 菲利普摘下帽子,他说:“麦克格威尔小姐,请节哀。” 罗莎用袖子抹开眼泪,她不想在他人面前展现自己的情绪,她拿起刀割下母亲的一缕头发,放进准备好的布袋中。 一旁的殡仪人走上来,他将托盘呈在罗莎面前,他说:“这是麦克格威尔夫人的遗物。” 一枚戒指、一盒口香糖以及一条十字架项链,罗莎沉默地打量物品,很快她抬眸对殡仪人说:“杀死我母亲的子弹在哪儿?” “还……还在贝蒂身体里面。” “我要把它取出来,我不能让它随着妈妈去天堂。”罗莎说着就掀开开了贝蒂的上衣,露出血肉模糊的肚子,看见了子弹嵌在其中。 “罗莎!你不能对尸体不敬!”殡仪人大喊起来。 菲利普给刀疤使了一个眼神,刀疤立刻掏出枪对准殡仪人,菲利普说:“让麦克格威尔小姐做她想做的事。” 殡仪人这才闭上嘴。 罗莎没多看菲利普一眼,她用刀小心划开母亲的腹部,手指探进去想取子弹,却发现子弹比她预感中的浅上几分,而且…… 罗莎的眉头紧皱,她掏出了那枚子弹。 菲利普立刻上前询问:“麦克格威尔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罗莎的手在贝蒂的腿上摸着,果然没发现刀的痕迹,母亲将刀留给自己了。她扭头对菲利普说:“没什么,只是这个子弹……” 罗莎摊开手,子弹躺在她手心里,她紧紧握住说:“是左轮的子弹……只有一枚,就成了致命伤,凶手的枪一定经过改造。”至于其他的,她没有必要和菲利普分享。 棺材板盖上了,成为贝蒂·麦克格威尔从此往后唯一的家。菲利普叁人认命地抬起棺材,前往墓地下葬贝蒂,而罗莎还有一件事想要确定,她急不可耐地骑马前去寻找劳伦斯。 “你问「银狐」那日站的位置?”劳伦斯站在酒馆门口,指着对面小旅馆说:“她已经上了台阶,她打死贝蒂以后就立刻骑马逃走了,而她的同伙也从窗户里翻出去骑马走了。” “同伙?” “我没太看清,是从楼下的窗户翻出去的人。” “那你记得「银狐」手里举着的是什么枪吗?” “左轮,那个形状我不会认错。” 罗莎站在此前看到的血迹上,虽然已经清洗干净了,但她记得这几个台阶上沾有血迹,母亲是从台阶上滑下去的。 而对面小旅馆…… 她走到小旅馆,站在劳伦斯所叙述的位置上,罗莎掏出左轮对准对面的木门。稍微比划了一会儿,她走进了小旅馆,旅馆的老板是一位琼斯,他与迪伦长得差不多,只不过他脑袋差不多秃了,老板见到罗莎露出大大的笑容,露出嘴里的金牙,很快他想起了麦克格威尔夫人去世了,于是他收回了笑容,对罗莎表示默哀。 “近几日有谁入住了?” 罗莎把枪拍在桌子上,老板被吓了一跳,他突然意识到罗莎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很可能会迁怒于他这种“无辜人”,于是他赶忙回道:“有一个女人入住了,不过昨天匆匆走了,连东西都忘记拿了。” “什么东西?” “没什么值钱的,只是她在杂货铺买的一包香烟,还没抽上两根呢。”老板手忙脚乱地从抽屉里拿出被自己昧下的香烟。 “还有其他人吗?” “她带了个手下,个子高高的,留着大胡子。她谋杀了麦克格威尔夫人以后,那个手下也翻窗逃走了。” 罗莎眯起眼睛,她问道:“你怎么知道是她谋杀我母亲的?” 老板干笑两声答道:“镇上没有人会对麦克格威尔夫人不利,我们都快成姻亲了,更何况我昨天亲眼见到她掏出手枪的。” 罗莎顺着老板指得方向,发现原来的碎玻璃窗户已经镂空,正好可以从柜台看到外面的情况。 “原来的碎玻璃呢?” “昨天拆下来了,我这不是一直说要换么……宰了那个女人一笔,就刚好可以换上了。” “我能去那女人的房间看看吗?” “可以,左转第二个。” 罗莎进去搜查了一番,果然一无所获,她出来后盯着老板放在柜台上的香烟。 “对了,罗莎你喜欢收集香烟卡对吧。”老板拆开了香烟盒,抽出其中的香烟卡递给了罗莎,讨好地笑了笑。 罗莎拿起卡片,和之前菲利普送自己的那两张是同一个系列——黑白色的留声机。她将卡片放进自己的包中,对老板道了声谢,转身离开了旅馆。 罗莎急着赶路,而她所需的必备品早已在前几周买好,她没有去杂货铺,而是直接去了墓地,她也是在许久以后才发现自己错过了那么大一个“惊喜”。 墓地里菲利普废尽全力,将贝蒂的棺材拉进去,而罗莎正好在此时赶到送贝蒂最后一程。她在路上看见了几朵野生的玫瑰花,她记得母亲生前最爱的就是玫瑰了,于是她摘下了几朵。 殡仪人念着悼词,刀疤和小胡子将土铲进坑里,盖在棺材上。很快棺材被遮盖,贝蒂·麦克格威尔留在世人记忆里的只剩下一块墓碑。 罗莎弯下腰,将手中的玫瑰放在贝蒂的碑前,她在心里最后向母亲告别:“妈妈,您应该已经常伴于上帝左右了。您无需担心我,在您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从师弗兰克已久,只要在左轮的射程内,我绝对有把握抢占每一次先机。 我从前只想着去西部当赏金猎人,去匡扶正义,却从来没考虑过您。我误解您根本不爱这个女儿,您只需要一个听话可以好好打扮的玩偶,而拿枪的我只会让您失望。可真当我失去你,真当枪子和危险降临我们的生活,我才知道你所珍惜的平静那么来之不易。 妈妈,我做不到你期待中的模样,但我记起了你在我幼时对母亲许下的承诺——我会成为一朵玫瑰花的。 我会在这动乱的世界里保护好自己,我会为你报仇,虽然我知道你并不希望我以身试险。可这才是我,这才是你的罗莎,这才是你深爱的孩子。 愿你安息。” 罗莎戴上了母亲的牛仔帽,对菲利普说:“我们走吧。” “去哪儿?「银狐」在哪儿?” “东南部。” 第【十七】章 火车鸣笛,车轮在铁路上滚动,而车头在源源不断地冒出蒸汽。罗莎坐在座位上,手上拿着一份报纸,头条上写着:「伊斯特伍德镇上女性被不良人挑唆,正做着白日梦」。 罗莎仔细在报纸上搜寻着,却怎么也没发现一丝「银狐」的踪迹。小胡子靠在刀疤身上,正睡得东倒西歪,刀疤口中叼着的香烟从来没熄灭过,而菲利普又开始向罗莎搭话:“有找到「银狐」的讯息吗?” “没有。” 刀疤抬起下巴问道:“现在你确定我们会和你合作了,可以告诉我们,你到底为什么认定「银狐」在东方吗?” 罗莎迭起手中的报纸,她拿出自己的香烟卡袋,从中翻出一张鸟类的香烟卡递给刀疤。她说:“这就是她在东南方的原因。” “你这是什么意思?” “在劳伦斯为我理发时,他说「银狐」曾来过酒馆喝酒,向他抱怨了一句:「偏偏要找这什么叁色鹭,要是我的话,直接拿渡鸦的羽毛做帽子就是了」。「银狐」需要这种鸟,而这种鸟……” “只生活在东南方的沼泽里。”刀疤看向手中香烟卡背部的介绍,他看向罗莎的眼神也不再是嫌弃,而是欣赏中带着一丝顾虑。 菲利普拿过刀疤手里的香烟卡,翻来覆去地看,他拍着大腿说:“罗莎,你可真聪明!连这种小小的香烟卡也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 罗莎从菲利普手里拿回了香烟卡,收回了卡袋中,她嘴上说:“「银狐」的帮派如果不在东方,那么她一定会住在镇上。”罗莎摊开地图,手指向了一座小镇,“叁色鹭最常出没的地方在这儿,那么「银狐」一定会去这座小镇——伊斯特伍德。” 火车不停地转着轮子,日夜兼程,终于把罗莎一行人送到了他们的目的地。罗莎将马儿从车厢里牵出来,她看向这座繁华的小镇,与她生活的乡下不太一样,甚至哥伽都无法与之相媲美。镇子上点燃一些新奇玩意儿用作照明,罗莎在香烟卡里见过,这些名为「电灯」的照明器,据说是这个世纪最伟大的发明。罗莎当然不知道,在她看来这些灯不过是比她那煤油灯亮上一些。 不过这座小镇用石板铺盖地面,虽然天气总是阴沉沉的,但地面可比乡下的黄沙与泥土好多了。不远处的工厂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在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燃煤的气味,连河水都要比其他地方污浊上几分。 伊斯特伍德镇是文明的代表,每个出生于此的人提到它都无不自豪,弗兰克也向罗莎提过这座城市,不过他用的是鄙夷的语气——「它以燃烧野蛮作为代价获得文明。」 阴影挡住了罗莎,她一抬头才发现是菲利普骑上他的马儿站在她面前,只见他指着某个方向,大概是西方吧,他说:“旅馆在那边。” 这座旅馆算不上太大,一张破床、一面镜子,连梳妆台都未曾有一张,竟然敢收两美金的一夜的价格,如果对价格有什么异议,那老板还会说:“这可是在伊斯特伍德!你要是能找到比我这儿更便宜的地方,你尽管去吧。” 不过罗莎不在乎房钱,她最在乎的还是「银狐」。一放下行囊,罗莎就迫不及待地就想打探「银狐」的情况,谁知那旅店老板根本不接她的话茬,只是丢下一句:“让你的丈夫过来和我说话。”而他说这话时喷出鄙夷的鼻息,视线移到菲利普身上,显然他将菲利普错认成了罗莎的丈夫。 菲利普喜滋滋地接受了,他暧昧地看向罗莎,罗莎立刻对旅店老板解释:“他不是我的丈夫。” “……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妓女,也不管那几个男人和你是什么关系,但我绝对不和女人说话,特别是你这种失心疯的女人。”那老板的语气越说越愤愤不平,他打量罗莎装束的眼中燃烧着怒火。 这还是罗莎第一次碰壁,她也只好让菲利普向老板打听「银狐」,毕竟比起与他争执,罗莎更在意「银狐」的踪迹。等菲利普来询问了,老板终于开口说了:“没见过这人,我从来不向女人单独租出房子。不过你们可以去和「老兵」打听打听,他对女人向来过目不忘,如果有什么出格的女人,他一定记得清清楚楚。他很好认出来,他内战时断了一条胳膊,整天坐在镇口上替银行望风。” 罗莎听完老板的话,抢先一步出了旅店,菲利普紧随其后,罗莎很快找到了那位「老兵」。正如旅店老板所描述的那样,他坐在银行门口,右手揣着一把左轮,此时正有一搭无一搭地与人玩着骨牌。 罗莎走上前想向他搭话,可老兵的脸上露出的厌恶比老板还要深,他骂道:“女人别来找我打探事情,你们不是很厉害吗!” 不知是什么女人与老兵有所过节,罗莎正想向老兵解释,只听几声枪响,子弹打在了她的脚旁。 “不想挨枪子就快点滚!” 罗莎本能地将手放在枪把手上,她想去向老兵证明她不是好欺负的,毕竟这世道只有枪子才有道理。菲利普却上来拦住她说:“让我去交涉吧,我们需要他的情报。” 罗莎紧握枪把的手还是松开了,她负气离开了银行门口。可惜她在伊斯特伍德镇上,不论去哪家店都是碰壁的,甚至连乞丐都是鼻孔朝天,将她给的那几元砸在了她的脸上。 罗莎见自己实在无法在伊斯特伍德获得情报,她也只好在公园里坐下,望向中央的雕塑发呆。可不到不一会儿,罗莎身边就坐下了一位陌生女子,那女子的金丝高高盘起,眼睛犹如清澈的湖水,她十分年轻,看起来不过比罗莎长了几岁,可她的脸色却很是憔悴,像是被岁月欺骗了,将她的天真浪漫从年轻的身躯中剥除出去,只留下一具行尸走肉。 女人的双手攥住衣裙,罗莎总觉得这个女人有什么话想对自己说,于是她捏着帽子向女人敬礼说:“夫人,请问有什么能够帮到您的吗?” 这位夫人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兔子,听到罗莎的话时瞬间红了脸,她起身就要离开,可是没走几步还是低着头回来了。她支支吾吾半天,终于对罗莎憋出一句:“欢迎你来到伊斯特伍德镇。” 这位夫人的反应实在太有趣,并且这是第一位欢迎罗莎的本地人,这让罗莎瞬间忘了刚才经历过的糟心事,她大大咧咧地笑了起来向夫人回话:“谢谢夫人您的欢迎。” “你……你也是看到新闻想来参加我们的抗议的吗?” “什么抗议?”罗莎不解地问,说实话她看报纸只是为了寻找「银狐」的消息,对于其他内容一概不知。 夫人的脸涨得通红,她丢下一句:“抱歉,我认错人了。”转身就想逃跑。可她是这个镇上第一个对罗莎示好的人,罗莎怎么能放跑她呢,罗莎两步追上去拦住了她。 “夫人,我对您口中的抗议毫不知情,也不怎么感兴趣。我来这儿是寻找一个对我来说极其重要的人,可镇上的男人们没一个搭理我,您该知道对于一个年轻女孩来说,只身寻人是多么困难吧。请问夫人能不能帮我……” “我什么都不知道!”夫人扭过脑袋,“请你当作今天从未见过我。” 罗莎还想说点什么,可看到夫人如此为难的模样,她还是放弃了,她侧过身子准备放夫人离开。 夫人攥着自己的裙子停在原地,直到把那条名贵的裙子弄得皱皱巴巴的,她才肯离开。在离开时,她向罗莎丢下了一句:“在森林的桥边,你可能会发现一个吉普赛女郎,你想打听谁找她最合适不过。”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 「吉普赛女郎……」罗莎在心里默默念叨,她最后一拍脑门,还能有谁比吉普赛女郎拥有更多的情报吗! 罗莎顿时喜出望外,她甚至来不及和菲利普说上一声,她奔向旅馆,也不管周围人对女人骑马指指点点的声音,她骑上天空朝森林直直奔去。 找到了河流,顺着河流一直向下走去,罗莎的心快跳到了嗓子眼,她走了快一小时始终没看见那位夫人所说的桥。原本激动的心情也开始低落,像被泼了盆冷水,天空的步伐逐渐变小,罗莎最终还是拉着天空的缰绳离开了河流,这么漫无目的她一定找不到桥,她该回去向夫人问个清楚。可夫人又该去哪里找呢? 罗莎放开天空的缰绳,让它自己行走,而罗莎自己则是望向天空发呆。哪怕还没到日落西山,天空就已经高高挂起了一轮明月,它没有太阳耀眼,却能给罗莎带来平静。 天空开始吃起地面的草,明明不在河流附近,这里的草却异常茂盛,罗莎望着湿润的地面发呆。 「这……似乎是条干涸的小溪。」 天空似乎不肯离开美味,可它实在拗不过自己的小主人,只好长嘶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接着踏上这条泥泞小路,带着小主人探寻未知。 马蹄的印子一步一步刻在泥土上,很快就会消散不见,罗莎却始终觉得这些马蹄印深深刻在那儿,刻在她的命运上。 像戈佐说的那样——「当命运之轮开始转动,它会将一切属于你的送到你的身边。或许第一次你会忽略,但你见到她的第二次、第叁次,如果迟钝一点儿,可能在第一千次时,你就会幡然醒悟,她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你们必将属于彼此。」 当留声机那优雅美妙的音乐在罗莎耳边响起,她也寻找到了在森林深处那座精美的石桥,天空也停下了它脚步。这像是一处仙境,花朵儿在草丛里绽放,鸟儿在随着音乐歌唱,一辆精致的木头小车停在石桥边上,关着几只漂亮的鹦鹉的笼子高高挂在车上,车架里琳琅满目,大大方方向行人展现它的珍藏。 一位美貌的吉普赛女郎站在车前,她的皮肤犹如小麦,落日余晖撒在她的身上,她像是童话中引诱孩子的巫女,手上端起的长柄细烟斗飘出迷烟,她戴着一顶羽毛帽子,与世界格格不入,却又完美地融合进了这处仙境。 罗莎不是来欣赏什么美人的,她有更要紧的事要做,天空的马蹄声打破了这场梦境,罗莎下了马,她的双眼死死盯住戈佐的帽子——叁色鹭羽毛所制成的帽子。 陌生的女孩一直盯着自己的帽子,戈佐眼珠子一转,她朝罗莎吐出一缕香烟,她问:“这位小姐,我有什么能够帮到您的吗?”她微微侧过身子,向罗莎展现自己的商品,“您想买点儿东西吗?不论是被月光祝福过的水晶,还是远古生物的骸骨,”戈佐偷偷抬眼打量罗莎,发现她不为所动,立刻去翻自己箱子,“或许您喜欢内战留下来的军刀?一张小小的捕梦网?还是古董珠宝?只要您开口,世间有的商品我一定能替您搞到手。” “你的帽子……”罗莎的视线始终没从帽子上挪开。 戈佐指自己的帽子说:“您想要这个吗?非常可惜我手头只有这一顶,如果您实在想要……”戈佐装出一副为难的模样,“您可以出一笔让我心动的价格,我或许可以忍痛割爱。” “什么?”罗莎回过神来,戈佐那副模样她在杂货铺老板的脸上也见过,正蠢蠢欲动想狠宰自己一笔呢,罗莎清清嗓子说,“请问你这帽子是哪儿搞来的?” “您在市场上是找不到这个款式的帽子的,这可是我委托猎人前往凶险的沼泽中,剥取叁色鹭的羽毛后制成的,世间仅此一顶。”戈佐比划出一根手指。 罗莎故作轻松地说:“什么猎人啊,居然敢去沼泽探险。”可她那副可疑的模样,还是给戈佐敲响了警钟。 戈佐见她没什么购物的欲望,转身开始收拾起了小车,她说:“太阳快落山了,如果你不打算从我这儿买点什么,那我差不多该收拾行囊回家了。” “等等。”罗莎出声制止戈佐,“我想和你购买情报。” 戈佐随口问了一句:“你想和我购买什么情报?” “「银狐」。” 戈佐的手顿了一下,她抬头看向罗莎,满脸狐疑,她问:“谁告诉你,我这儿有情报可以卖的?” “我在伊斯特伍德镇公园里遇见的一位夫人。” 戈佐听到那座不算太远的小镇,她的心突然剧烈跳动起来,她的双眼闪烁,她跨步走到罗莎面前握住罗莎的手。 “是一位金发的年轻夫人吗?她的双眸是什么颜色的?” “那位夫人的双眸……”罗莎仔细思考一番回道,“是蓝色的。” “是她……是她!她有拜托你给我传达什么信息吗?” “我和这位夫人只是萍水相逢,她告诉我可以在这儿找到你后,就匆匆离开了。” 戈佐听到罗莎的话,双眸中的亮光暗淡下来,她回身又开始收拾起东西,她说:“你问的「银狐」,我不认识她,你走吧。” “「银狐」说她要猎叁色鹭,制作一顶帽子,我从东边一直追随她到这儿,我知道她就在附近。而你拥有这顶帽子,我没有说过「银狐」是人,而你反应不是动物或者披肩,你却直接说「不认识她」。” 戈佐看罗莎的眼神变得耐人寻味,她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罗莎,一位假小子牛仔,手随时放在自己的左轮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安全的菜鸟,在某些方面有着敏锐的直觉。戈佐不知道罗莎找「银狐」是要做什么,不过她有种预感,这二人碰撞在一起,一定会产生不错的火花。 “「银狐」谁会不知道?她的通缉令还挂在车站里呢,至于这顶帽子,捕猎鸟类的人是谁我可不在乎,就算是「银狐」也没关系。可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戈佐狡辩道。 这让罗莎一下陷入了僵局,戈佐轻声笑了出来,她把桌面的水晶放进箱子,而此时罗莎走过来,开始帮她一块收拾。 罗莎说:“我仰慕「银狐」已久,我想加入她的帮派,这个世道女人要么成为匪徒,要么成为妓女……”说谎自然也是没有关系的。 “你忘了那些良家妇女了吗?” “她们与妓女又有什么两样,不过是接待许多客人和接待一个客人的区别,或者被一位客人骗去接待多位客人。”罗莎想到了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她变得悲伤起来,而口中还在编织谎言,“更何况像我这种亡命之徒,我杀死了自己的丈夫……他成天酗酒,还强迫我去卖淫,我实在忍受不了,枪口对准他,只要轻轻一扣,多么简单啊,他失去了生命。” 罗莎直视戈佐,她说:“可是我还年轻,我还不想被绞死,我唯一的出路就是找到安全的帮派去投靠,所以我偷了他的衣服,从北边一直追踪到东部。我想见「银狐」,她是我……是我活下去的希望,我很想和你说「不论付出多少代价都可以」,可我兜里只剩五十美金了,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全都给你。”罗莎急切地说道。 戈佐对罗莎的话半信半疑,她犹豫起来,而罗莎正一件件将她的东西收拾好,确保戈佐套上马儿就可以直接离开。 “你把那笔钱给我吧。” 罗莎喜出望外,她立刻从背包里掏出五十美金递给戈佐,戈佐拿出一根羽毛递给罗莎,她说:“明天一早在这儿等着,我带你去见她。” “谢谢!” 罗莎帮戈佐的小车套上马儿,目送戈佐与小车远去,她按捺住内心的兴奋与恐惧,骑上天空回了小镇的旅馆。 第【十八】章 等罗莎回到旅馆,菲利普立刻迎上来对罗莎嘘寒问暖,他说:“今天老兵和我说并没见过类似「银狐」的人,恐怕她并没有到过这个小镇,我们要不要换个方向?” “我已经找到「银狐」的线索了。” “她在哪儿!” “等明天就知道了。” “罗莎,你这是什么意思?” 罗莎举起自己手中的羽毛,对菲利普说:“我和一个吉普赛女郎买下「银狐」的消息,她明天就会带我去见「银狐」。” “……你花了多少钱?” “五十美金。” 菲利普扶着自己的额头,他嗤笑一声,对罗莎说:“傻姑娘,你被人骗了,你知道那个吉普赛人住在哪儿吗?” 罗莎摇头。 “你知道她叫什么吗?” 罗莎依旧摇头。 “那你怎么断定她不是在骗你的钱?” 罗莎沉默下来,她还是摇起了头。 “天呐,五十美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可是她……”罗莎想为自己辩解,却什么理由也说不出口,只能无力说道,“可是我不觉得她会骗我。” “傻姑娘,你在麦克格威尔夫人的保护下活得太久了,也太天真了。”菲利普原本挂在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一把抓住罗莎的手腕,露出令罗莎不适的眼神,他说,“你会被西部生吞活剥的。” 罗莎想起了弗兰克经常教导自己的一句话:「在西部,除了你的武器以外,你不能信任任何人事物。」 罗莎甩开菲利普的手,她在心底已经开始盘算与菲利普分道扬镳了。她此前不了解菲利普,本希望可以与这几人合作获得双赢的局面。 但几日下来,她已经看清这几人的秉性——小胡子懦弱无能,见利忘义;刀疤最有能力,可他生性多疑,同样他缺少了忠诚,如果遇到危险他会毫不犹豫地抛下同伴;至于菲利普,这个虚伪的男人,渴望得到财富与权势、一切能让他耀武扬威的东西,自己在他眼里也不过是猎物罢了。 菲利普和小胡子都无需担心,但是刀疤…… 如果遇到危险,自己绝对是这个团队中第一个被抛弃的,甚至严重的话,这几个男人可能会给自己制造出危险。 但菲利普有一句话说得没错,她在母亲的羽翼下太久,她太天真了。甚至五十美金,罗莎的激动平复下来,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骗光了钱财。没了菲利普他们的护送,更丢了钱财,以后寻找「银狐」的路会更加的困难…… 罗莎心事重重地回了房间。 卸下腰间的枪,把帽子放在椅上,罗莎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的油渍。她无法入睡,迷茫恐惧以及愤怒在她的心头缠绕,她满心满眼都是那该死的银狐。 罗莎的视线从天花板挪开了,她望向窗外的夜幕,一轮明月、漫天的星河,它们一直悬挂在天空,不为世事惆怅或惊喜。 罗莎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不会对她有什么死亡的教育,以至于罗莎从来不对死亡感到好奇,不过她也听伙伴说过「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的传说。 罗莎没有相信过这个传说,因为弗兰克听到这话都会朝地上吐口水,嗤笑道:“哪来那么多童话,人死以后要么被野狼吃了,要么被秃鹰吃了,就算埋进了土里,也是被虫子吃的份。” 罗莎见过动物尸体被啃食、变成一具白骨,而人……也总是如此。 可真当母亲变成了一具白骨,罗莎则望向夜幕,她开始相信那个荒诞的传说,开始相信母亲在夜空中注视着自己。 “妈妈,你会指引我找到「银狐」的对吧?” 月光温柔地撒在罗莎的脸颊上,四周一片寂静,上帝与母亲都没有回应罗莎的话语。 但罗莎还是闭上自己的双眼,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渗入枕头中,罗莎又一次在悲恸中入眠。 “砰”地一声,房门被人踹开,罗莎从睡梦中惊醒。她的头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喝得晕头转向的女人背着光,从门外走了进来,她嘴上骂着:“joder!” 她往嘴里灌着“啤酒”,扫视着房间,视线最终锁定住了罗莎,嘴里嘟囔了一句:“红头发?” 紧接着大步迈向了罗莎,在月光下,罗莎终于看清了那个女人的样貌,罗莎的呼吸也停滞了——那女人的脸颊泛着酒晕,长相偏向墨西哥佬,皮肤色度却白上几分,她浑身散发着野性的魅力,如果路上偶遇到这样的女人,一定会止不住回头观望她,可惜罗莎的注意力不在此人美貌的脸庞上,而是她的脸颊、她的墨西哥帽,以及她脖子上的银狐披肩。 她是「银狐」。 罗莎浑身的血液倒流,她面对着杀母仇人却动弹不得,似乎所有的勇气在此刻泄了个干净,左轮离她的手只有两英尺的距离,她只要此刻起身就能掏出枪对准「银狐」。 而罗莎浑身在发抖,她眼睁睁看着「银狐」一步步走向自己,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左轮手枪,连同枪袋一起朝后方扔去。 也就是此时,罗莎才发现「银狐」的手下同样进入了房间,而现在唯一的机会是她绑在腿上的匕首。罗莎咬紧牙关,她颤抖的手伸向右腿,可此时「银狐」在她的右边坐了下来,带着浑身的酒气。 「银狐」虽然脸上挂着笑容,她的眼神却一点也不像个醉酒的人,像锋利的刀刃,洞悉一切真相,直直剖开罗莎的内心。 「银狐」一把抓起了罗莎的右手,已经失去思考能力的罗莎被她按在了床上,「银狐」的手直接掀开罗莎的裤子,露出其中的匕首,她解下匕首同样扔给了手下。 「银狐」俯视着罗莎,她发出嗤笑,那高高在上的模样,简直不把世间的一切放在眼中。 “戈佐——就是你今天遇到的那个吉普赛女郎,听她说你找我?” “是、是。”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银狐」一只手钳制住罗莎的两只手,她坐在罗莎的腹部,举起自己的酒瓶又饮下满满一口。 “我……”现在的情况不适合质问「银狐」,她会动手杀死自己的,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我仰慕您已久……”罗莎咬牙切齿地说道。 「银狐」眯起眼睛,她问道:“你叫什么?从哪儿来的?” “我……我叫罗莎·多茉歌,来自东部,我、我杀了人,除了投奔您别无去路。” 「银狐」露出玩味的神情,但她说:“原来是这样,那跟我走吧。”看来是信了罗莎的谎言。 “去哪儿?” “去帮派的据点,还能去哪儿呢?来喝点酒。” “我不怎么喝……” 「银狐」的啤酒瓶几乎是往罗莎的嘴里灌进去的,到了嘴中罗莎才发现那并不是啤酒——而是龙舌兰酒。 几口烈酒下肚,罗莎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醉”晕过去。 「银狐」捂着脑袋对手下说:“下次让戈佐给我换点药,这酒喝得我脑袋晕乎乎的。” “戈佐的酒是用来迷晕目标的,可不是给你品尝的。”手下边朝「银狐」走来,一边说道。 “joder,她这酒可比我们帮派里那点劣质酒好喝多了,可能是里面加了药吧,劲头比普通的龙舌兰足多了。”她晃晃酒瓶里残余的迷药说。 「银狐」解开罗莎的外衣,搜身以确保罗莎没有留有武器,她在自己的人身安全上可是十分谨慎的。当然她没有搜出任何对她不利的工具,但她搜出一封已经拆开的信。 「银狐」扫描信件上的内容,举起酒瓶,将剩余的迷药一饮而尽,对手下命令道:“把她搬下楼吧,老鼠应该去把她的马牵出来了,希望那家伙不要多事,不小心顺走平克顿那几人的马就麻烦了。” 把信按照原样放回了罗莎衣服里,「银狐」将酒瓶往床上一扔,骂骂咧咧地与手下离开了房间。在走到平克顿的屋门口时,「银狐」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而后与手下扬长而去。 第【十九】章 马车在泥路上晃晃悠悠地挪动着,车旁跟着两个穿着衣裤的女人,这属实是不常见的景象。车上的男人用力挥舞着马鞭,这次的鞭声却吵醒了被安置在车内的罗莎。 她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干净了,也只有双眼能够艰难地撑开,罗莎的脑子还未恢复运转,所以她看到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女人时,脑子里闪过的都是夸赞那人美貌的词汇。 可等她昏睡过去后再醒来,原本夸赞的词汇就变成了恶毒的诅咒,罗莎认出她了——这是自己的杀母仇人。 如果罗莎可以动手,她一定会拼尽全力去掐死「银狐」,可惜药效令她动弹不得,只能像一具拥有意识的僵尸躺在马车中。 不知过了多久,罗莎的小指可以挪动,她也开始慢慢获得了身体的控制权,可她浑身上下没有武器,唯一算得上锋利的只有她的牙齿。可惜罗莎的牙齿在发抖,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武器。 她如果拖着身体从马车后面翻出去,一定会被「银狐」的人发现。「银狐」的人没有杀她,就证明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说不准还信了自己的谎言。既然已经决定放弃与菲利普合作,倒不如留在「银狐」的身边,等到合适的时机给她致命一击。这绝不是懦夫行径,这是聪明人的谋划。 罗莎在心里打定主意,又闭上了眼睛开始小憩。 马车终于在森林的深处停了下来,罗莎睁开一条眼睛缝去打量四周的环境,有四间不算小的木屋,还有谷仓与马厩,不过上面已经长满苔藓,边上有人在撬开腐烂的栅栏钉下新的木桩。看来这个废弃的牧场,被「银狐」用来作为新的据点。 罗莎还没观察出更多有用的信息,「银狐」就凑了过来,她的手指放在罗莎的鼻孔下,罗莎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嗯?是醒了还是死了?”「银狐」嘲笑道。 罗莎不知该不该回她的话。 而「银狐」见罗莎半天不回自己话,不多的耐心被消耗殆尽,她直接解开了罗莎的上衣,手伸了进去放在罗莎的胸膛上。 冰凉的手触碰到胸上的那一瞬,罗莎瞪大了双眼,她一把推开「银狐」,捂住自己的上身。 “你在做什么!” 「银狐」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心,她说:“看你心还在跳动没有。” 罗莎整张脸变得通红,她对「银狐」的恨意更加深了几分,她咬牙切齿说:“不能摸我的脉搏么,为什么要解衣服……” 「银狐」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她白了罗莎一眼说:“谁稀罕占你便宜了,我帮派里的女人,哪个不比你丰满。”她说完后身体突然向前倾斜,她的手撑在木板上,与罗莎近在咫尺,她靠在罗莎的耳边说:“我如果摸你的脉搏,你的呼吸还是会停止,你不过在装睡。像你这样的乖女孩,肯定会因为羞愤而起身,那我为什么不干脆点摸上你的心脏呢?” 「银狐」说完就退回了自己的位置,可她的手指依旧点着罗莎的胸膛,她说:“我对你的话一个字都不相信,那些话都是狗屎,不过我对你的真实目的更是不感兴趣,因为你伤害不了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银狐」轻蔑笑道:“因为我比你聪明一百倍。你那点小伎俩甚至在你能想出来之前,我都会提前洞悉。所以玫瑰小姐,放下你打的所有主意,你现在在我的地盘,你的一切都属于这个帮派,时间、财产甚至是生命。而这个帮派由我掌控……”「银狐」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所以你得听从我的命令,哪怕我让你去死,你也得毫不犹豫地给我去死。如果你胆敢背叛帮派、背叛我,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银狐」转脸露出笑容,她向罗莎伸出手,她掀开马车后面的帘子对罗莎说:“欢迎来到我的帮派,从此以后这儿就是你的家了,如果谁敢来骚扰你,我的枪子一定让他的脑袋开花。” 罗莎咬着唇,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把手放在「银狐」的手上。 “对了,我还没做自我介绍吧。” 罗莎摇头,除了「银狐」帮派里,没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 “我叫缇娜,你可以叫我老大,当然你如果想成为我的情人,也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 “老大……” 缇娜面露惋惜,她伸手抚摸罗莎的脸说:“真是可惜了,你这张脸多适合当我的情人啊。” 罗莎正犹豫着要不要改口,虽然缇娜是个女人,当她的情人就能更好地接近她,动手的机会也会变多。 谁知她那犹豫的模样被缇娜看在眼里,缇娜松开了罗莎的手,从马车上跳了下去,她说:“走吧,让老鼠带你去你的住处。” 罗莎下了马车,比她矮上一个人的女人走了过来,她那两颗突出的门牙让罗莎不禁想起了迪伦。不过这位被称作「老鼠」的女人除了牙齿外和迪伦没半分相似,她有着一个憨厚的圆头鼻,棕黑色头发微微卷起,一双小眼睛里满是精明。老鼠棕色的皮肤和她那高高耸起的白色帽子,以及身上的披肩,无一不在宣告她的血统——这是一位活脱脱的墨西哥佬。 “跟我来。”老鼠对罗莎喊完就迈开步伐离开了,罗莎也注意到她的手里还牵着躁动不安的天空。 罗莎看向渐行渐远的缇娜,咬着牙乖乖跟上了老鼠,她迈着步伐,离木屋和缇娜越来越远。 住进木屋?别想了!那可是帮派核心那几个人的住处,至于菜鸟罗莎,就只能在帮派最边缘支起自己那小小的帐篷。 先别提武器被没收,在此后很长一段日子里,罗莎都没见到「银狐」的身影,就更别谈报仇了。她每天的任务只有喂鸡、捡柴火,在厨房那儿打打下手,她根本没有机会靠近缇娜,她在帮派里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杂役罢了。 但是罗莎不会就此放弃,她会一步步接近「银狐」,让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尝尝失败的滋味。 第【二十】章 “全下。”缇娜盖住那两张牌,将手旁的筹码全部推到了底池,她的双眼死死盯着老鼠的手牌,而后发出一声轻蔑的笑声。 老鼠紧闭着嘴唇,她拿牌的手心开始微微冒汗,她在脑子里算着缇娜可能拿到的手牌,应该是葫芦,可自己手中不过是两个对子。她打量着坐在左右手的金发、珍珠以及天使之眼,她们早就弃牌了,只有自己还在和老大僵持。如果现在弃牌,她只不过输了五美金,可如果她跟了老大的赌注,她手头那二十都可能输个干净。 权衡之下,老鼠已经有了选择。 “盖牌。”她不甘心地将两张牌盖上。 缇娜哈哈大笑起来,她将自己的手牌扔在桌面上,老鼠看到那两张牌顿时瞪大了双眼——那只不过是两张杂牌。 “老大,你炸我!”老鼠用力拍着桌子,她怎么又被缇娜给诓了。 缇娜笑嘻嘻地将底池的钱拢进怀里,她说:“是你胆子太小,别说扑克了,你什么都赢不了。” 金发忍不住笑出了声,这惹得老鼠更加生气了,她将筹码一推说:“我不玩了!”说着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牌局。 缇娜把桌面上的扑克收拾好,问剩下的人:“你们呢?还玩吗?” 见几人点点头,缇娜开始准备下一局,正等她准备洗牌时,一只手伸了过来拿走她手里的牌,而另一只手则顺走了缇娜的筹码。缇娜眯着一只眼抬头望去,说:“你要加入吗?” “对。”戈佐坐在了缇娜的右边,她花式切牌,一看就是赌徒。而一系列花里胡哨的动作结束后,戈佐正准备发牌,却被缇娜抓住了右手。 缇娜大拇指在戈佐的手腕处向掌心推去,一张黑桃a就从袖口里面跑了出来。 “在帮派里玩牌,就老实一点。” 戈佐微笑着甩开缇娜的手,把右手上的a放回了牌堆里,她说:“我知道了。” “金发,你来坐庄。”缇娜把扑克放在了金发的面前,她的眼睛却未从戈佐上离开。 缇娜往底池里扔完大盲注后,开口询问戈佐:“你不在小镇上找你那情人,怎么来这儿了?” “之前你带回来的女孩,我有事拜托她。” “不会又是那个订单吧。”缇娜的手撑着下巴,在她看来戈佐的订单就是在痴人说梦,她这样的聪明人都做不到的事,那红发女孩怎么能做到嘛。 没想到戈佐真的点头,她说:“塔罗牌说,她可能就是拯救我爱情的使者。” “是是是,爱情使者会给你带来天上的星星,你脑子真的没有坏吗?”缇娜用食指敲敲自己的太阳穴,她觉得戈佐脑子就是有点问题。 “加注一美元。”戈佐把筹码扔进底池,她说,“我不觉得神明会欺骗我,我和祂们的链接感十分强烈,那个女孩真的能帮我找到星星。” “找到星星又能怎么样?你那情人给你出了不可能完成的难题,她只是希望你能知难而退。”缇娜跟着扔了一美金,“你千里迢迢从北部跑到这个破地方,给她写了信,她都不肯来见你一面。我当初就不应该答应给你收集什么叁色鹭,那都是噱头,你就是跑来见她的。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 “她对我而言就是天上的星星,我永远不可能得到她,我又何尝不知道这点呢?”戈佐的抬眸望向缇娜,“可我爱她啊,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机会我都会紧紧握在手里。全下。” “疯子!真的疯了你!” 几人见老大和戈佐的语气越来越激烈,都默默盖下手里的牌,老大把筹码一股脑地推进了底池,她说:“不过是个女人,换一个不就好了!你要是喜欢女人,帮派里的人随便挑!哪个不比那女人好。joder!” “开牌吧。”戈佐把自己手里的牌摊开——两个对子。 “我输了,我是杂牌。”缇娜不耐烦地说道。 “开牌吧,缇娜。” 缇娜把手里的扑克摊开,她瞬间傻了眼:“你……你什么时候换了我的牌!”她手里的牌已经变成了以a开头的同花顺。 戈佐的右手撑着下巴,左手夹住两张扑克,她说:“没有奇迹,我就会创造奇迹。” 缇娜沉默下来,她起身就要离开。 戈佐冲她喊道:“让那个女孩来帮我。” “我先去试试她有没有这个本事!”缇娜大声回道。 戈佐的脸上露出会心一笑。 说是说要让「银狐」尝到失败的滋味,可罗莎永远在最外围砍柴、喂鸡,连缇娜的头发丝都没有碰到过。日复一日,秋天都快过去了,她身上的衣物不御寒,每日都是被低温冻醒的。她能够分到的食物就更少了,她只能趁着去森林里砍菜,从地上拔起几根又小又生的野生胡萝卜填肚子。 她的仇恨快被生活给磨灭了,只有每次抡起斧子砍向树木时,她才可以把仇恨激发出来,并发泄在无辜的树木上。 又是大汗淋漓的一天,罗莎用袖子擦拭去额头的汗珠,而后又抡起斧子砍向树木。靴子踩在泥地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罗莎抬头想看来人是谁,手上的动作顿住了——缇娜朝罗莎走了过来。 缇娜的左手高高举着啤酒瓶,力求把最后一滴倒入口中,而她的右手始终放在那把左轮上——那把杀死母亲的左轮。 罗莎握住斧柄的手又紧了一点,但是很快她听到了“沙沙”声,她的目光向缇娜的脚部移去。 只见罗莎高高举起斧子朝缇娜方向砍下,缇娜迅速侧过身子,掏出左轮把枪口抵住罗莎的胸口。斧子落在了地面,几滴鲜血溅在缇娜的靴子上,毒蛇被砍成两段躺在地面上。 缇娜的眼眸暗了下来,她收起左轮对罗莎说道:“你差一秒就死了。” 罗莎收起斧子将它别在腰间,从地上捡起毒蛇放进自己的背包里——这可是难得的美味。她扭头对缇娜说:“你是天才,你不会杀死一个没打算杀死你的人,你洞悉一切不是吗?” 第【二十一】章 “现在不是杀死我的好时机,你不知道我的身手如何,如果我们扭打起来,一定会被帮派里的人发现,就算侥幸没被发现,你的马儿被困在帮派里,你也绝对走不出这个森林。不要以为保护我就可以获得我的信任,玫瑰小姐。” 被完全戳中心思的罗莎沉默下来,很快她的脸上绽开笑容说:“你如果是这么想的,那就当这是事实吧。” 这样袒露的笑容反而打得缇娜措手不及,她的眉头紧皱,对罗莎翻了个白眼,转身准备离开森林,她对罗莎说道:“跟上我,砍柴的事让老鼠安排另一个人来,帮派里的那群懒汉醉鬼不干活,让你这种瘦弱的小女孩来做,看来他们真的是不想活了,joder。” 罗莎紧跟上缇娜的步伐,她问:“我们要去哪儿?” 缇娜停下脚步转身打量起罗莎,很快她的脸上露出精明的笑容,她问:“牛仔女孩,你会打绳结吗?” 囚车在河边移动,车上的两个警卫正聊着天,而后一个漂亮的女人出现在前面的树下,金色的长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像是在森林里迷路的洋娃娃,恳求着警卫为她停下脚步。 许久没见过女人的男人们拉住了马车,他们吞咽着口水,其中一人说:“女士,请问我有什么能帮到您的吗?”他想在这位女士面前留下好印象。 “好心人,我的保镖被野狼给咬死了,马儿也给吓跑了,我侥幸在树后躲到了野狼离去,可我现在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请问你们知道伊斯特伍德镇怎么走吗?我在那儿有个亲戚,他会向你们支付报酬的。” 二人对视一眼,没胡子那小子立刻亮出自己的警徽说:“女士,今天是你的幸运日。我就是伊斯特伍德的警卫,这位是我们的警长,我们一定会安全送您回家。” 金发女人往囚车内看了一眼,她十分担忧地说:“那里面的人……” 小子用右手敲敲铁笼,他笑着说:“女士不用担心,这群歹徒在里面根本出不来,他们也别想搞到钥匙,钥匙在镇子上呢。” “那真是麻烦你们了,请问能扶我上马车吗?” 小子双眼亮了起来,他作势要从马车上爬下来,他的脑袋里浮想联翩,这位女士手上可没有什么婚戒,如果投靠亲戚,肯定会被安排上一桩婚约,镇上还有比他这样的警卫更可靠的夫婿嘛。 还没等他想完,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逼近,两个蒙面的女人手上甩着绳圈靠过来。 “是「银狐」!”小子大声喊道,还没等他作出反应,缇娜的绳子就已经牢牢套住了他,他重重摔倒在地上,他被马儿拖走。 而另一人正想掏枪——“砰”地一声——他手里的枪就被「银狐」打飞。 “玫瑰!就是现在!”「银狐」大声喊道。 罗莎手里的绳圈飞舞着,凭借她多年套牛的经验,准确地绑住了警长,她拖着警长紧紧跟随着缇娜。两个人拖着警卫们到了附近的树旁,警卫们已经意识模糊。 “把他们的脚绑起来,挂在树上。”缇娜命令道。 而后缇娜提着很短一截麻绳走到囚车前——“砰”地一声——子弹“解开”了囚车的锁。里面的囚犯们喜出望外,作势就要奔向自由,可缇娜那黑漆漆的枪口始终对准了他们,囚犯们只得乖乖坐回位置上。 “老实点,都别动。克里斯,你给我出来!”缇娜冲着里面喊道。 很快一个十六岁左右的男孩抱着头从里面走出来,他跳下了马车。克里斯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他对缇娜的到来喜出望外,他说:“老大,你总算来救我了。” 缇娜白了他一眼,手枪把克里斯脚上的铁链打断,而后用手上的麻绳在马车上打上一个死结,她笑着对车里的囚犯说:“你们可以想方设法打开这个绳结,你们逃脱或被绞死都与我无关。不过那边的警卫很快就会苏醒,愿上帝保佑你们。” 说着就骑上了马,克里斯也一同坐在缇娜的身后,而罗莎也带着金发跟了上来。四人走出一段距离,快要见不到马车时,缇娜拿起挂在马背上的步枪,对着马车那边开了两枪。 罗莎举起挂在胸前的望远镜,朝马车方向看去,原本绑在树上那两个警卫已经摔落在地上。罗莎放下望远镜,嘴唇紧抿,她转眼望向缇娜,只见缇娜露出得意的笑容,仿佛在和罗莎说:「我不仅比你聪明,连枪法都比你致命。」 罗莎骑着天空,沉默了一路。 到了接近营地的森林时,晌午已经过半,缇娜在森林深处勒住了马儿,罗莎不知她想做什么。只见缇娜一只手把克里斯从马上拽下来,将他按在地上,开始朝他的脸上挥舞拳头,她骂道:“gilipollas!你知道你母亲有多担心你吗!” 克里斯抱住自己的脸,缇娜开始用脚用力踹他肚子,罗莎回头发现金发对这一切已经习以为常。克里斯捂住肚子时,缇娜就拉起他的衣领狠狠揍起他的脸,等克里斯鼻青脸肿时缇娜才收住了手。 她放开克里斯,朝这个男孩的囚衣上吐了一口痰,她说:“回去找你母亲吧,别再让她伤心了,听到没有!gilipollas!” 克里斯从地上爬起来,他连忙应是,接着跌跌撞撞地朝营地方向跑去。 “身上的伤口是怎么来的!”缇娜突然大声朝他喊道。 “是警卫打的!”克里斯的声音从森林里遥遥传回来。 “还算不笨。”缇娜嘟囔道,而后骑回了自己的马儿,看向罗莎和金发,没说什么就朝营地方向骑回去了。 缇娜走得飞快,天空却慢悠悠地不肯再动,金发“噗嗤”地笑出了声,她翻身下了马摸摸天空说:“乖女孩累了,我还是走路回去吧。” 罗莎拍着天空,对金发露出抱歉的微笑。 金发望着缇娜远去的背着,她说:“她其实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凶残,她只是不知如何用正常的方式表达善意。” 第【二十二】章 金发说完朝营地走去。 只有四周无人,罗莎的眼神里才敢燃烧怒意,握住缰绳的手快要攥出血来。 「善意?什么狗屁善意,不过是个蔑视法律的帮匪罢了!她以为她是什么人,她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律法之上!如果犯罪可以因为是年纪而逃脱法律的制裁,那么为了利益,罪犯一定会铤而走险让孩子为他们谋取利益,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说不定她还真的这么认为的。野蛮人怎么能够明白正义的真谛,他们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复仇、付出生命、而后孩子又为复仇付出生命……」 罗莎瞪大了双眼,她紧抿嘴唇,将帽子从头上摘下来捧在手中。 「那么我的行为与她又有何区别?我想成为赏金猎人——虽然还没有女人成为赏金猎人的先例,我想杀死她为母亲报仇,没有人会觉得我做错什么,这在野蛮中是天经地义的事。那对于文明呢?她死在了荒野,她的手下会为了她杀了我报仇,尽管没人会再为我报仇,但是这份逻辑会在蛮荒中持续下去。如果我……如果我送她去绞刑架,虽然我没有亲手杀死她,但她的死亡却可以为文明添一块基石。 法律可以威慑罪犯,哪怕执法者的子弹不够快;弱者可以受法律的保护,哪怕他们手误寸铁;也只有如此,文明才能取代野蛮。 我的一生会毫无价值、毫无意义,仅仅为了追寻复仇,我的一生都要被仇恨充满吗?在一切结束以后,我又该何去何从? 「银狐」还是会为我的母亲偿命,但这是为了她的罪行,而不是为了我的悲伤与怒火。 如果我真的有能力捉拿「银狐」伏法,那么我是不是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执法人,那么我可否付出自己的性命为了更崇高的理想——让文明吞噬野蛮,让所有人明白法律与正义的真谛。」 罗莎原本死死攥住帽子的手此刻松开了,她戴上了母亲的帽子,朝营地骑去。 “那个姑娘怎么样?”戈佐还坐在牌桌上,尽管除了她以外众人已经离开。 “再过几天看看吧。”缇娜拿起桌面的啤酒,“咕噜咕噜”饮下肚里,她的袖子用力一擦,把嘴角上的酒渍擦干净,“啤酒还是没有你那迷药够味啊。”结果还没喝第二口,酒瓶就被戈佐抢走了。 “决定忘记你那颗星星,痛快饮一场了?”缇娜笑眯眯地说道。 戈佐将酒瓶砸在一旁的大石头上,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她说:“你什么时候才能清醒?” 缇娜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她弯下腰捡起地上的啤酒瓶底,把里面残余的一口酒混合着玻璃划破流出的血液,一同饮尽肚中。 “如果你一直把我当成疯子,那我就不可能清醒。” 戈佐急忙从包里取出草药,盖在缇娜划破的嘴脸上,她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我们在彼此眼里都是疯子。” 缇娜这才重新绽放出笑容,她揽住戈佐说:“只有疯子才能成为彼此的知己好友!” 戈佐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说过的「如果你想得到那个女人,我可以给你抢回来」的话,现在还作数。” “不……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地跟随我,我不想违背她的任何意愿。” “完全搞不懂你的想法,明明迷药一晕,多么简单的事。”缇娜说着却发现戈佐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她顺着戈佐的视线望去,发现是那红头发的女孩正坐在火堆旁,手里不知道在做点什么,“你如果这么喜欢那红发女孩,就干脆把她娶回家!也别管那个女人了。” 戈佐无奈地笑出声,她说:“你还是去看看那个女孩在做什么吧,我还等着她快点给我办事呢。”戈佐说完拍开缇娜放在自己肩头上的手,前往自己的古董小车。 “她在说谎,她想杀了我。”缇娜突然开口冲戈佐喊道。 “那就让她杀了你,这不是你渴求的吗?”戈佐半开玩笑地回答道。 “她杀不了我!我比她聪明!” 戈佐上了马车,指引着她那漂亮的小白马离开缇娜的营地,她说:“这可说不定!” 缇娜朝戈佐离开的方向吐了一口口水,接着朝罗莎走去。等缇娜走近罗莎,才发现她正用树枝插进早晨砍成两段的毒蛇,在把那两块肉放在火堆上烤。 缇娜叫了罗莎一声,可这个女孩抬头看了她一眼,没作声又接着拨弄起自己的火堆。 “你在做什么?” “我错过了今天的午饭,在给自己弄食物。” “这是毒蛇,又腥又难嚼,说不定还有毒。” “我已经把它的牙齿和毒袋扔了。” 缇娜想用鞋尖去踢那两根蛇肉,却被罗莎一把抓住脚腕。 “放手。”缇娜命令道。 “这是我的食物,请把你的靴子挪开。” “这是我的地盘。” “这些柴火是我砍的,两根树枝是我捡的,这条蛇是我杀的,这是我的食物,挪开你的靴子。”罗莎小声冲缇娜说道,她的语气很平稳,像是在和孩子讲道理的大人。 缇娜用力抽回自己的脚,她转身就要离开,可随后她又想到戈佐的拜托,她暗骂了一声,对罗莎说道:“你最好听我的话,不然你今晚别想吃晚饭了,炖锅里煮的可都是我花钱买的。” 罗莎拨柴堆的手顿了一下,她回应缇娜:“好。” 她这样的态度实在惹火了缇娜,缇娜气冲冲地回了木屋,很快又走了出来,把左轮、猎枪还有那匕首扔进罗莎怀里。 “滚出我的营地!” 见到失而复得的武器,罗莎的内心却没有一丝波澜,她已下定决心让缇娜伏法,而不是死在野蛮的复仇中。于是罗莎把匕首抽出来,给蛇肉划上两刀,以确保里面的肉也能烤熟。 随后她将猎枪和左轮放在一边,而抬头时却发现缇娜的手一直放在枪上,缇娜在等她拿出枪,这样就能在第一时间了结她的生命。 罗莎吞咽下口水,她的内心没有表面的那么镇定,毕竟她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枪手,而她要面对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匪徒。 第【二十三】章 “滚出我的地盘,gilipollas。” “你有这个牧场的地契吗?” “什么?” “我问你有这个牧场的地契吗?你应该没有吧,你也是入侵者,你没有权力赶我离开。”罗莎胡诌着,如果缇娜稍微懂一点法律,就能够识破她的谎言。可惜野蛮人终究只是野蛮人,缇娜直接掏出左手的枪对准罗莎的脑门:“现在离开,要么离开这儿的只有你的尸体。” 四周的人听到争吵逐渐聚集过来,她们很少见到老大如此愤怒,已经有不少人在画十字祈求上帝接纳罗莎的灵魂了。 被枪指住的时候,有人会吓破胆子,有人会服从对方,有人会假意顺从以求之后一举击毙对方。可罗莎的反应完全出乎众人意料,她面不改色,手拉过枪管,把枪口抵住自己的脑门,她说:“你开枪杀死我,这只能说明你除了杀死我以外拿我没有任何办法,你无法说服我,你的威慑也无法逼走我。你杀了我,这证明你根本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聪明,除了子弹以外你无法拿出任何强项说服众人。” 罗莎眉头紧锁,她那琥珀色的瞳孔死死盯着缇娜,像一只坚定不可后退的美洲豹。 缇娜想抽回自己的枪,却发现罗莎死死握住枪管,一时之间她竟然抽不出来。 “松手。” 罗莎这次乖乖松开了手,她弯下腰去拾起蛇肉往口中塞去,她说:“我还会呆在这儿,我不会用你们的柴火,不会吃你们的食物,但我是你们的客人,所以……”罗莎的视线扫过人群,最后死死盯住了这段时间一直欺辱她的厨娘,“所以给我放尊重一点!” 缇娜的嘴角莫名地上扬起来,连她本人都没察觉到这一小小的变化,她把枪插回枪袋,对众人喊道:“你们都听见玫瑰小姐说什么了嘛!”缇娜一脚踩在罗莎坐着的原木上,她俯下身去,“玫瑰小姐不是我们帮派的人了,她现在作为我的客人生活在这儿,所以你们对她放尊重一些。” 缇娜与罗莎视线交汇,缇娜眼神从戏谑变成了试探,而罗莎的眸子里写满坚毅,对缇娜丝毫不肯退让。二人的距离很近,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罗莎的气息很稳,没有变得急促——似乎这个女孩心中的恨意在某个瞬间消散了。 缇娜不太相信这种可能,但她也不觉得罗莎的演技能如此精湛,可这种怪异感让缇娜不得不更多提防罗莎——从始至终的恨意总好过背叛,显而易见的感情可以让缇娜更好判断对方下一步的行动。今天清晨的罗莎那双眼中还在燃烧怒意,哪怕斧子最终没挥向自己,缇娜也能发觉到那平静外表下的波涛汹涌,可是现在——似乎平静真的只是平静。 「发生了什么? 在哪个我没看见的角落,发生过什么?」 缇娜在心理琢磨着,她捏着罗莎的下巴,罗莎的嘴旁还残留着蛇肉残渣,那显而易见的真相却是缇娜永远无法理解的,缇娜说:“我亲爱的客人,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你要杀了我吗?” 罗莎拍开缇娜的手,她完全没想过如何走下一步,她只不过不想让缇娜觉得自己是任人宰割的绵羊。可现在的局面是:她无法离开「银狐」,可她又无法在森林里独自生活下去——进退两难。 “我不会杀你……但我要留在这里,我有自己的理由,不方便告诉你。” “不想杀我?却想留在我身边?”缇娜双眼眯起,她的笑意中带着玩味,“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罗莎听到缇娜的话,差点没笑出声来,她正想开口刺缇娜一句,她的话语却被堵在喉咙里——缇娜吻上了她。 缇娜拎起罗莎的领子,毫不客气地吻了上去。「这朵玫瑰虽然带着刺,但她的嘴唇却格外柔软。」缇娜在心里想着,她正想伸出舌头试探罗莎,被罗莎给一把推开了。 一个响亮的耳光声从缇娜的脸颊上发出来,缇娜揉着脸颊悄悄打量罗莎,果不其然,这个女孩双眸里的怒火又重新燃烧了。愤怒的人才是最好预判的,缇娜在心中不禁得意起来。 “你疯了吗!我可是女人!” “看来你现在是想杀我了。”缇娜脸上挂起了得意的笑容,她指着自己的木屋说,“这么久了,你应该知道我住在那儿了吧。不管你是想来杀我,还是想来上我,往那个屋子走。玫瑰小姐,冬天的森林可是很难存活的,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缇娜直起身来,看到手下们还愣在原地围观,幸好她在这事上又扳回一城。她冲着这些人喊道:“都不用干活了吗?” 这些人这才一哄而散。 缇娜也没多做停留,朝罗莎丢出一个飞吻离开回了木屋。 罗莎坐在原木上,她低着脑袋握紧拳头,拿起另外一根蛇肉在口中嚼了起来。蛇骨在罗莎的口中“咯吱”作响,罗莎的脸色也越来越黑,她手上攥着树枝用力朝火堆里打去,将灰烬和正燃烧着的木头打得四处散落。 “狗娘养的!操!”罗莎口中喊着脏话,她恨不得口中的蛇骨就是那女人的骨头,她一定要把那女人剥皮抽筋! 与罗莎的反应不同,缇娜站在窗边观察罗莎,她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果然她不可能输给那个小姑娘。 不过正当缇娜看得起劲时,她的手下朝她走了过来,如果掳走罗莎那夜的月光够亮,罗莎一定能认出这个女人。 这女人的身材高大,一头黑色短发,高鼻梁加上鹰钩鼻,她的双眼像鹰一样犀利、像秃鹰一样无情,哪怕是亡命之徒也会被她的眼神盯得发悚。她戴着一顶黑色宽沿骑士帽,身上穿着不知从哪儿搞来的黑色皮衣,除了内衬浑身都是黑色的装束,显得她的脸色更加苍白,她像是从坟墓中出来游荡的死神,而她的腰间别着的长管左轮像是死神的镰刀,让她可以肆意收割人间的生命——她就是「天使之眼」奥西·克里夫。 第【二十四】章 “她不忠心,对我们可能会有威胁。”天使眼开口说道,她的嗓音十分低沉却又洪亮,像是笨重的钟被用力敲撞。 “那个傻瓜怎么可能对我构成威胁?你是对我没有信心,还是对帮派里这么多双眼睛没有信心?”缇娜随意拿起桌面的龙舌兰喝了起来,“我敢打赌她那把枪没杀过人,”缇娜的脸全部皱在一起,大口咽下了口中的龙舌兰酒,“她的眼睛太干净了。” “你留她有什么用?”天使之眼走到缇娜身边,朝窗外看去,那个红发女孩似乎是累着了,准备离开前还用靴子踩灭地上跑落出去的火苗。 “托戈佐的福,我们冬天都会在森林里渡过了。你也知道冬日有多无趣吧,留下她岂不是多出一个乐子?” 天使之眼从怀里掏出一盒香烟,从里面倒出一根递给缇娜——问她要不要来上一根。 缇娜耸耸肩说:“你知道我不抽烟的。” 天使之眼将香烟叼进口中,划出火柴火来,为自己点上了香烟,她说:“帮派里爱抽烟的不在少数,因为你不抽烟,老鼠没有把香烟放进物资清单里。金发那个家伙趁采购物资的时候,囤下了一箱,大家要抽烟还得自掏腰包去她那儿购买。” “joder!”缇娜听到天使之眼的话大笑了起来,“这钱该让我也掺一脚哈哈哈,晚餐的时候我得和金发聊聊。” “宝藏不是有十万美金吗?怎么这点小钱你还想着占便宜。”天使之眼吐出一缕烟雾,在空气中模糊了对方的脸庞。 缇娜的笑容在烟雾中消失了,她说:“那笔钱,你知道我没法动它。”缇娜的手死死扣住窗沿,她的视线移到了罗莎身上,可罗莎没过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拐角。 “那是卡里尔大人留给你的钱,为什么不用?我们明明可以过上比现在更好的日子。” 缇娜烦躁地抓了抓脑袋,她转身用左手掏出枪来对准天使之眼的下颚,她说:“奥西,和你说过几遍了,不要逼我!” “你如果要威胁我,就用右手。”天使之眼没有半点退让。 “如果不是动了那些债券,我们又怎么会被平克顿的人盯上。gilipollas,平克顿那群闻到肉腥就赶来的鬣狗,他们可不是什么歪瓜裂枣的赏金猎人。” “我们当时需要药物、需要弹药,我们需要钱。如果没出售那些债券,帮派至少一半的人要死在那个山崖,缇娜,我知道没有人比你更在乎这个帮派。” 缇娜沉默下来,她的视线开始扫量外面那些忙碌的女人们,儿童的嬉笑声也透过缝隙传入她的耳中。她不想接手这堆烂摊子,可莉莉拜托了她,这些孩子的父亲、这些寡妇的丈夫牺牲了,她不得不去保护这些人。 “奥西……” “怎么了?” “没什么事……”缇娜的眼眸垂下,没过一会儿她又看向天使之眼说,“我那儿应该还有两千美金左右的珠宝,你和金发拿去黑市卖,再让老鼠多购置点物资,要确保大家每天都能吃上肉。” 天使之眼脸上露出笑意,对缇娜点头示意,她突然想起什么事,对缇娜说道:“克里夫(缇娜救下的男孩)……” “克里夫怎么了?” 天使之眼别过头说:“苏珊(克里夫母亲)说帮派还是太危险,她想回去过农场生活。” 缇娜低下头冷笑一声,原本的帮派不过十余人,而女人们总是会心软,对于落难的女人孩子会想伸出援手,帮派里的孩子才会变得越来越多。仅凭缇娜和奥西两人,是绝对护不住这些女人的,而莉莉又丢下她们独自隐居去了,缇娜也只能和奥西一起招揽几个被通缉的女人,比如老鼠和金发以及珍珠,才让帮派能够正常运转起来。 缇娜不是什么慈善家,她可不会让卡里尔的钱打水漂,而她了解的也只有违法乱纪的帮派活。像抢银行这种大活,帮派里的女人肯定是搞不定了,缇娜只能带着手下们抢抢马车、打劫嫖客,还有从戈佐那儿接下一些特殊的委托。 而苏珊并不是最初的成员,她在去年的冬日接待过缇娜一行人,而那对她非打即骂的丈夫终于在拔出刀时被缇娜击毙。 “我当初问过她,是要带上孩子和我们走,还是留在那个鬼地方。现在好了,风头过去了,就想丢下帮派不管了?她当我是什么!果然该让克里夫那小子吊死在绞刑架上,他简直和他父亲一个德行。” 缇娜腿上的刀抽出来,用力插在桌面上,刀卡在木头中不断晃动。 “克里夫给我们添太多麻烦了,当初就不该把这个孩子一起带上。缇娜,你还是太心慈手软了。” 缇娜看着天使之眼撇撇嘴说:“让他们滚吧,反正迟早有一天大家都会离开。” “缇娜……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就算是完成莉莉夫人的任务了。” 缇娜转身看向窗外,罗莎又出现在她的视野里,手里拿着一个火把——罗莎似乎要给自己重新弄一处火堆。缇娜的手放在玻璃上,她说:“她们应该过自己的人生,而不是由他人来抉择她们的人生。你也好,莉莉也好,甚至卡里尔帮的那群亡灵……” 「究竟是为什么?」 缇娜的眼眸垂下,她的问题或许永远无法获得答案,只是所有人告诉她应该去保护弱者,因为她相对于这些女人而言是强者,却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弱者不可以活下去,似乎这跟太阳东升西落是一样永恒不变的规律。 缇娜眯着双眼,又往口中灌了一口龙舌兰。 「可是让她们无人庇护的人也是我……」 罗莎住在离森林最近的地方,哪怕四周已经围上栅栏,但深夜中的狼嚎还是令她无法入睡,她硬生生睁着眼睛撑过了一夜,双眼已经充满血丝。天蒙蒙亮时,罗莎听到了车轱辘移动的声音从她帐篷旁传来,她轻轻掀开门帘,看到一辆马车离开营地。 罗莎看着那辆马车远去,她知道驾车的人是老鼠,可车里的人是谁?缇娜吗?她这么早离开营地要去哪儿? 罗莎看到马车停在了离营地口大约五百码的位置,罗莎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该不会狼已经离营地这么近了吧。 罗莎几乎下意识地扛起猎枪朝马车的方向冲去,等她快到达马车的位置时,她发现缇娜拉开了车门,手里用枪对着里面,从马车里走出来一对母子——是克里夫和他的母亲。 罗莎想让缇娜伏法,但她也绝不允许自己眼睁睁看着缇娜行凶,罗莎躲在了不远处的树后,她的手放在了左轮上。 等她准备掏枪,缇娜却把枪一转塞回了枪袋中,罗莎听到缇娜的声音传来:“你有想好此后的营生吗?” “我的表兄给我写来信,他让我去他的镇子上生活,他有笔两百美金的存款,足够盘下他那镇上的一座小酒馆。” “小酒馆?听起来很不错。除了要处理一些醉汉会比较麻烦……克里夫,joder站到我面前来!” 克里夫磨磨蹭蹭地站上前来。 缇娜的手用力挥下,最后却之前轻轻拍了克里夫的脑袋一下,缇娜说:“你和帮派里的那些女人都学过用枪了吧?你以后要保护好你的母亲,听清楚了没有!” 克里夫握紧拳头,他用力点着头。 缇娜从腰带上卸下一个钱袋,她扔到苏珊怀中说:“这里面大概有价值两百的珠宝和一百美金的现金,足够你到达任何目的地,还能盘下一处小酒馆。你的表兄或许可以相信,但你不能完全指望他,男人还不如左轮来得让人安心。” 苏珊握紧钱袋,她想对缇娜说些什么,几颗子弹打在她的脚边——缇娜掏枪的速度让人完全无法反应过来。 “我说了吧,还是子弹最能掌控好。”缇娜的举着枪说道,接着她冲苏珊和克里夫用营地那边都能听到声音吼道:“快滚!滚出我的营地,你们这两个叛徒!” 苏珊牵起克里夫,对缇娜点点头上了马车,老鼠又挥动起她的马鞭。马车很快就会重新返回营地,可车上的那对母子永远无法再相见了。 缇娜在原地伫立了许久,她的目光一直伴随着马车离开,或许除了偷窥的罗莎,无人再会看见「银狐」露出这样的神情——渴望。 罗莎不知道缇娜究竟渴望的是什么,苏珊?克里夫?还是其他的什么?罗莎发现这么久过去,自己还是对缇娜一无所知。罗莎转身想离开这儿,可她脚下踩断了树枝。 那声音传到了缇娜耳中,缇娜的耳朵不禁抖了一下,她立刻掏出枪对准那棵树,一直到她看见罗莎的身影,才将枪口对向了地面。缇娜看着举起双手的罗莎,狐疑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看到马车停下,以为遭到了狼的袭击,所以过来查探一下,看需不需要我的帮助。” “狼?哪里有……”一阵狼嚎声打断了缇娜的话,缇娜的脸色沉下。 “我很担心它们接近营地。”罗莎望向森林,罗莎回头时,却发现缇娜一直盯着她的眼睛。 “gilipollas!回去赶这群懒鬼起来杀狼了!不然哪天被吃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缇娜骂骂咧咧地往回走去。 第【二十五】章 小溪镇的冬天,河流会结冰,森林也会被白雪覆盖,四处瞧不见一只活物。母亲会升起壁炉里的火,农仓里堆满足以撑过冬天的柴火,谷仓里是丰收后留下当口粮的小麦、阁楼挂满腌肉。弗兰克会从深秋一直待到冰雪融化,那时母亲不会出门,弗兰克就不再教罗莎射击,而是教她如果辨识猎物的踪迹。 “我们总会有弹尽粮绝的时候,到那时你就必须学会如何不用子弹捕获猎物。” 罗莎在垫子上缓缓睁开双眼,她帐篷旁的火堆已经熄灭,她将身上的薄毯又裹紧了一点儿,却无益于缓解她的寒冷。 罗莎早上梦到麦克格威尔牧场了,梦见那温暖的壁炉,梦见母亲将一勺浓稠又热腾腾的肉汁递到她的唇边,让她试试合不合口。而后她又梦见了弗兰克,将她从温暖的屋子里带出,梦见弗兰克教她捕猎的场景,可她很快在冰天雪地里迷了路,弗兰克也消失不见,只剩她在及腰的雪中爬行。而缇娜像条毒蛇一样缠绕在她身上,尖利的牙齿戳破血管往她身体里注射毒液,罗莎最后倒在了地上…… 她想麦克格威尔牧场了,她怀念那虽然无趣但却温暖的日子。 罗莎从垫子上爬起,她走出了帐篷才发现木炭已燃烧殆尽,她的手被冻得通红,而她的呼吸在空中结成了水雾——冬天已经降临了。 她没有食物、没有计划,如果今天她去砍柴,或许能在日落时分收集到可以燃烧至天明的柴火。可她没有力气了,这三天来,她唯一逮住的只有一只瘦弱的灰兔,肉不够填饱她的肚子,却被她煮水硬是吃了三顿,连嚼不碎的骨头都咽了下去。剥下的皮毛紧紧缠绕在她的手掌上,以求汲取温度,罗莎动了动手指——皮毛没给她带来温暖,她的手僵住了。 不远处又传来了肉汁的香味,罗莎心神随着鼻子被远处的香味勾引过去,一个小孩端着满满一盘肉汁——旁边还搭配着金黄的面包——从她的面前跑过,罗莎的肚子也在此时叫唤了起来。 罗莎不自觉地咽下一口口水,她的视线完全黏住在那盘食物上,根本移不开目光,所以罗莎也没有注意到站在不远处得意笑着的缇娜。 缇娜笑够了,抬腿走到罗莎的身边,她用力咬住酒塞,扯出酒塞后吐到一旁,她故意将酒递到罗莎身边说:“冻僵了吧,你说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来一杯热红酒岂不是美滋滋的。”缇娜的嘴砸吧几下,她故意举起那酒瓶,这瓶红酒刚从热水中取出来,在缇娜的手中还是热气腾腾的模样。 缇娜故意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对罗莎说:“我都忘了,你已经不是我们帮派的人了,可你还是我们的客人啊,她们没一个来问你要不要来一杯吗?”缇娜往自己的咖啡杯中倒入满满一杯,她吹了几下,接着一口饮光。 她将咖啡杯倒过来,剩余的几滴酒落在地上,而她口中的酒液还没完全咽下,让她的脸颊显得鼓鼓的,虽然缇娜现在说不出话,但罗莎已经从她的眼神中看出那份嘲笑。 罗莎的身体比头脑抢先了一步,她捧起缇娜的脸颊,舌头探进了缇娜的口中,将里面的热红酒扫劫一空。 「她的嘴唇果然很柔软。」缇娜无意与罗莎争夺口中的那一点儿酒,她停下了吞咽,任罗莎掠夺。在舌头扫过口腔四处,罗莎确定了她口中已经无法再获取酒液时,罗莎松开了她,用袖子擦拭自己的嘴唇说道:“我们扯平了。”罗莎牙齿在打颤,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气愤。 缇娜看了一眼手里的酒,举起来朝罗莎晃了晃,笑得眯起双眼,她说:“这还挺有趣的,你想不想再来一口?” “不……不用了。” 缇娜的脸上闪过一瞬的惋惜,她打量起罗莎——这个女孩几乎把所有看起来能保暖的衣裳套在身上了,可她的脸依然被冻到发红,而手指被冻得像胡萝卜一样肿起。 “你有猎枪,外面都是迁徙来的野牛,就算你搬不动所有的牛肉,至少也能剥皮做一套冬装。”缇娜看向罗莎放在床边的猎枪,她记得这把枪属于贝蒂。 罗莎随着她的视线一起看向了猎枪,蕴藏在罗莎眼眸中的情绪,缇娜再清楚不过——那是失去挚亲的悲恸。虽然早已有所猜测,但此刻缇娜已经可以断定这个女孩就是贝蒂宠爱的女儿。 罗莎动动嘴唇,她的嘴唇冻得干裂,她的嗓音沙哑,许久缇娜才听清罗莎口中重复的那句话:“我用不来猎枪。” 缇娜差点脱口而出:“贝蒂没有教过你吗?”但她很快想起她还没有揭穿罗莎的真实身份,这才使罗莎感到安全。缇娜想到了藏在罗莎怀里的那封信,她闭上了嘴。 缇娜走到帐篷边,弯下腰捡起猎枪,她说:“你不属于帮派,那你应该会接受委托吧?我在这儿闷了太久了,日子一天比一天无趣,我们一起去北边点的地方猎野牛吧!” “为什么?”罗莎对缇娜的提案心动不已,可这个女人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要去猎牛?难道她想趁机将自己丢出营地? 缇娜把猎枪抛到罗莎的手里,她说:“要出发就现在,走,去马厩那儿。”她不顾罗莎有没有跟上,说完就朝马厩走去。 罗莎把枪背在身后,小跑起来跟上了缇娜。虽然罗莎说是说不用帮派的一分一毫,但这也仅限她自己,天空在帮派的日子可比罗莎滋润得多,金发照料起马儿来得心应手,将天空养得油光铮亮,在阳光下神气足了。 天空从马厩里被牵出来,它摇头晃脑的,时不时还从鼻孔里喷气,缇娜开玩笑地说:“天空真是匹好马,你要是缺钱,我花两倍的价格和你买下来怎么样?” 罗莎从缇娜手中夺过缰绳,她说:“我不卖!” 缇娜耸耸肩说:“别那么大的火气,我只不过是在开玩笑。” 第【二十六】章 罗莎没搭理缇娜的话茬,缇娜已经在天空的身上装好了马鞍,罗莎把枪放进马鞍包中,她一手抓住桩头,右脚踩住马镫,正想上马却双腿发软,罗莎这才想起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好好进食了。 她向后踉跄一下,被缇娜给扶住了。 “玫瑰小姐,没什么力气的话,还是由我来代劳吧。” 还没等罗莎说出拒绝的话,缇娜撑着马鞍就爬到了天空的背上,她朝罗莎伸出手:“上来吧,玫瑰小姐。”见罗莎面露拒意,“别逞强了,你需要食物。” 罗莎咬着唇,最终还是将手放在缇娜的手中。缇娜一把将她拉上了马儿,缇娜的吐息打在她的耳畔说:“坐稳了,玫瑰小姐,我们出发了。”缇娜握住缰绳,双腿一夹马背,天空小跑起来冲出了营地。 迎风奔跑,失去力量的身体本该摇摇欲坠,罗莎却被缇娜紧紧圈在怀里,这种感觉太让人厌恶——自己居然从杀母仇人身上感受到了温暖。 罗莎在缇娜怀里挣扎了一下,缇娜却圈得她更紧了,而另一只手则从口袋里掏出两块巧克力。缇娜将巧克力塞进罗莎的手里,她贱兮兮地说:“吃吧,这可不算你钱。毕竟你连枪都举不起来的话,会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 罗莎的脑袋向后微微转动,缇娜那张漂亮却欠抽的脸紧紧挨在她的肩膀上,她不禁捏紧了手中的巧克力。 缇娜听到了包装纸窸窣作响的声音,她嗤笑一声说:“把力气留着打猎吧,要杀你直接用子弹更省事吧,毕竟毒药的价格也不低。” 罗莎这才将包装纸撕开,将巧克力塞入口中,“狠狠”咬下——像是在撕咬缇娜的血肉。两块巧克力一下吞入了腹中,罗莎还没来得及好好品尝那令人心满意足的甜味,她已经饿得失去理智了——不然她无法解释今早为何会吻上缇娜。 天空在雪地里奔跑了许久后,搭载罗莎与缇娜到了一座山顶,终于停下了脚步。缇娜一下就跳下了马儿,她转身向罗莎张开双臂说:“下来吧,我会接着你。” 罗莎瞥了她一眼,踩着马镫从另一个方向跳了下来。罗莎刚跳下马儿,就见缇娜张着的双臂抱住了天空的脖子,口中还喃喃道:“还是天空乖,乖女孩,比你主人乖多了。” 罗莎牵起天空的缰绳,骂道:“别废话了,去找野牛!”说着将天空拴在一旁的树上,从枪袋里掏出猎枪。 缇娜朝山坡上走去,罗莎系好天空后也朝她的方向爬上去,她正想抱怨缇娜偷懒,却被面前的景象震撼住了。 成群的野牛在平原上缓慢地挪动,它们像是嵌在风景中的黑色波浪,哪怕站在山坡之上,它们的体型看上去也十分庞大,但它们在自然的高山下却显得那么小,罗莎伫立在原地,她和缇娜也是如此的渺小,在自然中、在历史中都如此不值一提。当万物化作尘土,当她彻底消失在时间中,不知是否有人会知道她在此刻的心情,也不知是否有人会看到她眼中的景色。 罗莎从来没想过野牛也能如此迷人,它们像是自然流动的血脉,在土地上踩出震耳欲聋的鼓点,迷人的危险。它们不会去思考时间,它们不会去思考意义,它们只是按照生命的脚步行动,野牛踏下的鼓点属于生命。 “这可比你那香烟卡上的图壮观多了吧。” 缇娜的声音拉回了罗莎的思绪,罗莎抿着唇,她点点头。 “野牛的皮毛够你做一床毯子,再做一身衣服了。”缇娜双手叉着腰,她口中述说着该如何分配猎物的身体。 罗莎搓着冻僵的双手,在缇娜说到野牛排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时,她忍不住吞咽起口水。罗莎举起枪就想朝野牛群射击,一下被缇娜握住了枪管。 “先别急着射击,我们等一会儿。” 缇娜与罗莎站在山脊上,等待着时机。 “你为什么……为什么要帮我?” 缇娜瞥了罗莎一眼说:“戈佐想委托你任务,我总不能让你饿死在冬天吧。” “任务?” “戈佐是我们帮派的接头人,如果有人需要杀手、或者碰上什么麻烦事,都可以委托我们解决——当然需要合适的价格或分红。”缇娜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个小小的酒壶,开始往口中灌酒,她见罗莎一直盯着自己,举起酒壶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给你喝的酒,怎么?想来点?” 罗莎可记得那迷药的滋味,她急忙摇起头。缇娜勾起唇笑了起来,她又喝下一口酒就将盖子拧上了,她说:“这种酒可不能多喝,哪怕是吃了解药的我,每次也只敢喝那么一点儿。” “为什么?” 缇娜瞥了罗莎一眼,她歪着脑袋说:“因为会死啊。” “那你怎么还在喝?”罗莎一脸不相信。 “因为它杀不了我,我死不了的。”缇娜将酒壶收回了怀中,她的食指指向天空,“想要带走我,除非上帝亲自降临。” “戈佐……那个吉普赛女郎?她有什么任务想委托我?” “她在痴人说梦罢了……你见她之前是不是遇见过金发女人?那个女人原本是戈佐的情人,后来听从她母亲的安排嫁给了一个男人,她抛弃了戈佐。”缇娜蹲下来,眯起眼睛打量快要消失在山脊后的野牛群,“我不知道她们两个在说什么情话,但戈佐一直觉得如果自己能摘下星星,就能赢回那个女人的心——戈佐想让你给她带回星星。” 罗莎愣在了原地,她完全无法消化缇娜说的话——究竟什么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是带回星星的承诺,还是两个相爱的女人?为什么女人们可以相爱?是自己的耳朵出现问题了吗? 罗莎千言万语堵在嗓子里,她不知如何诉说自己的疑惑,只听缇娜说:“罗莎,朝野牛的方向射击吧!” 罗莎一下缓过神来,她冲缇娜喊道:“我不会用猎枪!” 第【二十七】章 缇娜两三步走到罗莎身边,她从后面握住罗莎的手,将枪口对准野牛群,子弹上膛,缇娜的命令在她耳畔响起:“扣下扳机。” 食指扣下扳机,巨大的枪响伴随着硝烟,一阵强烈的后坐力将罗莎向后推去,令她几乎完全靠在缇娜的怀里。 “做得好,玫瑰小姐,接下来看我的吧。”缇娜从罗莎手中拿走发热的猎枪,她举起枪,子弹又一次上膛,缇娜闭上一只眼睛,将枪口对准一只慌不择路向回跑来的野牛后,扣下了扳机。 “砰”地一声,那庞然大物并没有应声倒下,仍在拼命狂奔。缇娜再次上膛,朝那野牛射出了四五枪,终于野牛奔跑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倒在了地上。 缇娜把枪扔给罗莎,说:“走吧,玫瑰小姐,去捕获我们的猎物。” 天空的马蹄声又一次在山脊间回荡,不一会儿它就到了野牛倒下的位置。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血迹从山脊一直延伸到平原之上,罗莎跟着缇娜下了马,她看见那美丽的生物仍在扑腾着四肢,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 她们走到野牛身边,野牛不断发出“哞哞”声,艰难地抬起头来,而后又重重摔在地上,它鼻间不断喘着粗气。 缇娜从腿间拔出一把匕首,朝野牛走去。 “它……还活着。”罗莎不知为何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它迟早会死的,现在给它一刀,可以干净利落地结束它的痛苦。”缇娜抬头发现罗莎脸上出现的怜悯与挣扎,缇娜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缇娜拽着罗莎的手腕,拉着她走到野牛的脑袋旁,缇娜将匕首塞入罗莎的手中说:“我们是来狩猎的,结束它的痛苦是我们能给它最大的仁慈。” 罗莎的手被缇娜握住,她们蹲了下去,刀刃缓缓进入野牛的脖颈,血液溅在罗莎的手上,竟给她带来了一丝温暖。 野牛最终还是闭上了眼,在地上不再动弹。缇娜松开罗莎的手站起身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擦干净手上的血液说:“天空担不住这么多肉的,我让老鼠派人来用马车把这尸体运回去,按照我们的约定,你可以拿到一半的皮毛和肉。不过你应该吃不完那么多肉,我可以把皮毛都分给你,多出来的肉用美金向你支付,你如果想换换口味,可以找老鼠花钱买我们的储备粮,我会吩咐她的。” “为什么?”罗莎僵硬地抬起头,“为什么要帮我?如果我真的对你心怀叵测呢?” 缇娜轻笑一声,她弯腰将罗莎手里的刀取回来,发现野牛的血已经染红了灰兔的皮毛,她擦拭着刀上的血迹说:“我说过没人杀得了我,至于为什么帮你?”罗莎那双琥珀般的眸子闯入缇娜的眼中,缇娜的嘴唇勾起,她说,“或许是你和我有一点相似,所以我想帮你一把。就算你真的想杀我,不如好好向我学习怎么杀人。下次不要再这么仁慈了,记住,不论野牛还是人,都只是你的猎物。” 或许缇娜在不经意间解决了罗莎的一个疑惑,可惜罗莎早就将这个问题抛之脑后,甚至在许久以后才恍然大悟。而她现在对缇娜的感受只有仇恨与一点儿复杂、她也说不清的情绪,不过仇恨与爱恋总是纠缠不清的,不是吗? 不过多亏了缇娜,罗莎终于有撑过冬天的资本了,那一床暖乎乎的野牛毯子和用钱换来的旧冬衣,保护了罗莎整个冬日都免受严寒的干扰。此后她与缇娜又出去打过几次猎,有时金发也会跟着一起,但大部分时间只有她们二人。不仅是野牛,白尾鹿、灰兔、野鸡还有各种小小的猎物,缇娜常常会带着罗莎去村庄上出售猎物,还会允许她在镇上购物。 罗莎这才知道为什么在伊斯特伍德镇上打听不到缇娜的消息,原来为了避人耳目,银狐帮的人都会选择在这座地图上找不到的村庄里买卖商品,按老鼠的话说那就是:“在布莱克村里你可以搞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只要钱准备的够足。” 她说得没错——毕竟这是一座由黑市组成的村庄。这里多得是亡命之徒,他们身上的奇珍异宝都带着血渍。几乎每天都会有性命消失在森林深处,路上踩着人骨的几率比踩着花朵的几率还大,如果你没有一个可依靠的帮派或活下去的本事,很可能撞到了谁性命就会丢了。这儿才不讲法律,野蛮的复仇、流血的刀刃以及致命的枪子才是活下去的王道。 不过这对「银狐」帮的人来说都是小事,她们在刚进村时,就在夜间将招惹她们的小帮派活活烧死在了营地里,布莱克村上没有人敢惹「银狐」帮的女人。 罗莎驾驶着马车,而马车旁明明有空位,缇娜却偏偏不坐,偏是和猎物的尸体一起躺在马车里,缇娜手中还拎着灌满龙舌兰的酒壶慢慢品尝着。罗莎一开始还想劝说缇娜不要让衣服上沾着血迹,就算是冬天,在南方苍蝇也会盯上她。 可没想到一到了布莱克村,罗莎一回头缇娜就不见了人影,罗莎的心一下提起来,定睛一看才发现缇娜直直朝那群妓女走去了。只见缇娜揽着一位墨西哥脸庞的美人就进了屋子,等罗莎出售完猎物回来,缇娜还没从那间屋子里出来,罗莎只能一直在酒馆里等着,她的心像是蚂蚁在爬行,她的想象力正在为她勾勒出一幅幅香艳的画面——全都是缇娜与那妓女纠缠在一起。 罗莎咬紧牙关,下意识地、拳头用力敲打在了桌面上,她不知心中的怒火从何而来,于是她解释为了——那个女人丢下自己做最脏最累的活,自己倒是逍遥快活去了。 罗莎不停地看着怀表,终于在两个小时以后,她才看见缇娜心满意足地从屋子里出来。缇娜的脸上还留着那妓女的香吻,这令罗莎怒不可遏,她冲到缇娜面前,抿着嘴唇,最后憋出了一句:“我等你很久了,你的动作就不能快点嘛!” 见罗莎满脸通红,缇娜心下生出逗弄的意思,她凑近罗莎的脸说:“这种事怎么急得来呢?你难道连这都不清楚吗?” 第【二十八】章 罗莎的嘴唇都快咬破了,但她什么都没说,扭头驾车回了营地。 此后每回来布莱克村时,缇娜都会前往小屋,而每次揽着的都是同一个妓女。 罗莎坐在酒馆中,一口口饮下啤酒,而视线始终放在烟囱冒着黑烟的小屋上。金发坐在罗莎的对面,她两只手撑住下巴,脸上露出意义不明的笑容,她说:“玫瑰,你在看什么?” 罗莎的视线这才从窗外收回来,放回自己手中早已喝光的啤酒瓶上,而她刚刚居然在重复喝这个空瓶。 “没什么。” “你很想去光顾她们吗?”金发顺着罗莎方才的视线看去,只看见站在木屋门口那群浓妆艳抹的妓女,“她们的价格应该不贵,你只要出钱,女人也可以进屋。” 罗莎的指甲刮着酒瓶上的纸,她半天憋出一句:“不,我只是很生气,凭什么累活都让我们来做,而缇……而老大一人去逍遥快活。” 金发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深,她耸耸肩说:“谁让她是老大呢?”她可不会说什么多余的话,比如今天的猎物只是几只轻巧的獾与狐狸。 “她每次都这样,要我在这儿等上两个小时……金发,你说她们在里面到底在做什么?她又没有男人那玩意儿。”罗莎烦躁地抓抓脑袋,她的头发已经长过了耳朵。 金发一下生起了坏心眼,她朝罗莎招招手,在罗莎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去偷窥?”罗莎一脸惊愕。 “只要不被发现,没人会知道的。你不是好奇吗?”金发一向喜欢看好戏。 罗莎的喉咙一下开始发痒,她的内心开始纠结起来,可缇娜和那妓女的身影在她脑子里挥之不去,最后她将啤酒瓶往桌上用力一放说:“走。” 小屋附近没有什么人会靠近,那两个看哨的人见罗莎和金发是两个女人,也没做去驱赶她们。于是罗莎和金发很快就靠近了小屋,她们走过一扇又一扇窗户,罗莎听到一首陌生的歌谣在耳畔响起,随着脚步越来越接近,最终罗莎在一扇窗户前停下——歌声是从里面穿出来的。 金发趴在玻璃上看了一眼,冲罗莎招手,示意她靠过来。罗莎趴在玻璃上往里面看去,缇娜正泡在浴桶里,她赤裸着上身,而下半身在木盆之中。那妓女的口中唱着外语的歌谣,她的手在缇娜的身上不停游走,缇娜享受地闭着眼,在一曲结束时,缇娜举起手来捏住妓女的下巴,脸越来越凑近妓女——她们要接吻。 意识到这一点的罗莎,身体的血液在瞬间冻住,她转身去草坪里搜寻着什么。 金发压着嗓音喊道:“罗莎?你在做什么!” 见罗莎不回应自己,金发只能跟上罗莎的步伐,只见罗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手上掂了掂重量,回身奋力朝那扇窗户扔去。金发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 “fu……”金发的脏话还没说出口,罗莎拔腿就跑,利落地翻过围栏,朝远处跑去。 只听几声枪响,那玻璃已经碎得不成样子,金发这才反应过来她需要逃跑——被缇娜逮住可不是闹着玩的。正当她跑到栅栏边——穿裙子可没罗莎裤子那么利落——她的手刚搭上栅栏,一颗子弹打在她的手旁,差那么一点儿她的手就会被击中。子弹卡在木板中还散发着白烟,金发愣在原地。 她听到身后缇娜的声音传来:“金发?你在这里做什么?” 金发咽下一口口水,僵硬地转回了身,她扯出一个笑容,对缇娜挥挥手说:“嗨,老大。” “我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缇娜也回以她笑容,她说着收回枪,转身回了屋内。 罗莎跑到一个看不见木屋的地方,她回头对金发说:“到这儿缇娜应该就不会知道是我们干的了吧。” 一回头,笑容僵在脸上——身后哪有金发的身影。 罗莎四处张望,确定金发没有跟上她,她抱着一丝侥幸举起望远镜朝木屋看去,望远镜一下从罗莎手里摔落下来——金发被缇娜逮住了。 “操……” 罗莎骑着天空,一直磨蹭到太阳快落山,最终她还是回了营地。她的心里像是一团乱麻,她该怎么解释?为什么她要朝缇娜的窗户扔石头?为什么她看见缇娜与妓女亲密会那么怒不可遏? 将天空送进马厩里,她蹑手蹑脚走回了帐篷,掀开帐篷她并没有看见缇娜,这才松了一口气。可一整夜,罗莎都没有入眠,或许是她在担心缇娜又像初次见面那样闯进她的帐篷,或许是因为其他的…… 罗莎不清楚,她像是回到了有狼嚎的夜晚,睁着双眼彻夜不眠——那样的日子有多久没有出现过了?似乎是那日,她碰到了缇娜给那对母子钱,缇娜凝视着她的双眼,而后回去吩咐手下将狼赶走。从那之后营地周围不论何时都有人守夜,在四周也立了数个前哨。 缇娜为什么会吩咐人去猎狼?为了安全?可此前她似乎从来都没在乎过这类野兽。罗莎又想到缇娜那时的凝视,一个毫无根据的理由浮现在她的脑海里——「她是因为我眼中的血丝吗?」 罗莎从床垫上坐起身来,线索像是珍珠一样被她串联了起来,为什么她在狩猎回来后格外喜爱那个牌子的巧克力;为什么她的视线总是不自觉移到缇娜的嘴唇上;为什么缇娜躺在她驾驶的马车里时,她会忍不住哼起小曲;为什么她会怒不可遏,为什么她会将石头掷向窗户…… 像是潘多拉的魔盒被打开,痛苦从心头向外扩散,连带着早已被她抛之脑后的仇恨,扩散到了全身,挤走了那一瞬即逝的甜蜜的喜悦。 罗莎浑身的力气消失不见,她捂着胸膛大口喘气,像是失水的鱼儿。眼泪不停滴落下来,她的牙齿在颤抖,她揪住自己的头发——罗莎这才发现,原本因为仇恨而剪短的头发居然已经长到了耳边。 她被那个女人愚弄了! 从那个吻开始,她就一步一步地踏进了那女人编织的陷阱中…… 第【二十九】章 一夜到天明,缇娜没有找上罗莎,似乎无事发生一样。罗莎看见金发想前去追问,可金发一看到她就像老鼠见到猫那样避之不及,而罗莎并没有在营地里发现缇娜的身影。 罗莎走到马厩里,她的手撑着马车,冲老鼠问道:“老大在哪儿?” 老鼠正拿着胡萝卜往马儿嘴里塞,她瞥了罗莎一眼说:“老大昨天没回家。” “什么?没回家,她出什么事了吗?” “应该没什么事,金发昨天说了一声老大在布莱克镇的旅馆过夜。” “我去趟布莱克镇。” 罗莎立刻拿起马鞍给天空套上,她必须去见缇娜,究竟是仇恨还是不可能出现在她身上的情绪,她都必须见到缇娜才能明了。 天空的蹄子踏入布莱克镇,罗莎直接看向木屋,清晨没有任何妓女出来揽客,罗莎握住缰绳的手捏得更紧了一些。 「缇娜在那里面吗?从昨天就没有出来过吗?她和那个妓女都做了什么?比接吻更进一步的事……」 罗莎的牙齿咬得咯吱作响,她骑着天空朝小酒馆走去,而目光却停留在木屋上不肯移走。拴好天空,罗莎走进小酒馆,却仍旧忍不住回头望向木屋,一直到入座。 走到座位旁,罗莎这才发现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多出了一个人——她面无表情,只是举着一小杯龙舌兰酒轻酌,她的目光同样停留在木屋上。 “这儿是观察木屋的好位置,不是吗?” 缇娜见酒杯空了,拿起一旁的龙舌兰为自己倒满。 罗莎很想逃走,她不知自己为什么会一时冲动来找缇娜,她自以为是沉着冷静的,可以应付缇娜,甚至逮捕缇娜归案。可实际上呢?她极易冲动,不仅枪术头脑不如缇娜,连最基本的感情都控制不住流露出来,她在缇娜的面前暴露得一览无遗。 见罗莎没有回应自己,缇娜将另一个酒杯斟满龙舌兰,移到对面,她说:“罗莎,我们需要谈谈。” 罗莎的眼眸垂下,她拉开木椅,坐在了缇娜对面,一口将那杯酒饮干净,她说:“要谈什么?” “你究竟为什么接近我?” 缇娜的眸子像是洞穿了罗莎的内心,让罗莎无处遁形。 罗莎说出那她二人早已心知肚明的真相:“一开始接近你,我是为了杀死你,因为……” “我可不在乎你的理由是什么,寻仇还是赏金,毕竟我杀过的人太多了,如果每个杀我的人我都要搞清为什么想杀我,那我会被活活烦死的。”缇娜的双手撑着桌子,她的身体向前倾斜,死死盯住罗莎,“我更在乎,你为什么不动手?为什么不再想杀我。” “我……”罗莎躲开缇娜的目光,“因为我信奉法律和文明,我不希望你因为我的仇恨而死,你的生命应该赔偿你欠下的所有罪孽。” 罗莎听见“噗嗤”的一声,缇娜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她回过头发现缇娜正捧腹大笑,好像她讲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你笑什么?” “我天真可爱的玫瑰小姐啊,居然是这种狗屎原因让你放弃杀我,怎么了?那你计划的下一步是送我上绞刑架吗?还要我在死前忏悔吗?”缇娜用手指擦拭笑出来的眼泪,正想和罗莎再说些什么,酒馆的门被狠狠踹开。 从门口进来了一个高大的女人,她的皮肤黝黑,面露凶相,有着典型的印第安人鼻子和黑人嘴唇,她长长的辫子垂在身后,穿着一身熊皮皮草,脖子上挂着熊牙制成的护符。 那人瞥了缇娜一眼,缇娜掀开衣角露出其中的左轮,挑衅地回看那人,那女人不作声朝吧台走去。 罗莎一只胳膊放在桌子上,扭过头去打量吧台上那人,发现那女人的目光还投在她们身上,罗莎问:“那人认识你?” 缇娜摇着头说:“不算认识,但我知道她是谁。”缇娜从小腿抽出自己的匕首,用力插在木桌上,狠狠往回瞪去,那女人才终于识趣地扭头。 “她是「医生」约瑟芬,她那双鼻子比狗还灵敏,布莱克镇附近没有不认识她的。”缇娜靠在椅子上,她又给罗莎斟上一杯后直接举着酒瓶喝了起来,“她的医术算不上高超,但凭借一张嘴哄得傻子团团转,她医死了很多人,这个花名充满戏谑。她原本在溪谷那一带活动,因为打死了当地警长,被迫转移到布莱克镇上,到了这边没人信她的鬼话,她也就没了收入来源,而外面都是对她虎视眈眈的赏金猎人。不过她杀人的技术比可医人的技术高多了,所以会在镇上接一些杀人的活计。” “所以她是个杀手?” 缇娜咕噜咕噜又饮下满满一大口酒,她用袖子一擦嘴巴回答:“她给这附近最大帮派的头领——雷蒙做事,几乎算是他帮派里的打手。她对自己的血统非常忌讳,如果有人胆敢嘲笑她那个鼻子或者厚嘴唇,她会像对待印第安人那样对待此人,在那边山腰你可以看见捕梦网和各式各样的头皮,基本是她干出来的。不过就算她真的盯上你了,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她还有一个奇怪的癖好。” “是什么?” “是一种赌博,她嗜赌如命,她不知从哪儿学到一种赌法——名为轮盘赌。”缇娜将左轮掏出按在桌上,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双眼里闪着光,脸上挂着按捺不住的笑容,“左轮里只放一颗子弹,对赌二人轮流朝自己脑袋上扣下扳机。只要你敢和她赌命,至少还有一半的几率活下去。” “如果拒绝呢?”罗莎不解地问道,如此危险的赌博,任何一个脑袋正常的人都不可能接受。 “那就去捕梦网那儿找头皮吧,不过你只要不一直盯着她看,不要在她面前提,她也不会找你的麻烦。不过你得小心点儿,她时常会觉得自己的威慑力不足够,然后抓出菜鸟给他来上一枪……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第【三十】章 “那你呢?你不也是疯子吗?”罗莎的双手扣住木桌,她低着头说,“对我来说,你们这些漠视法律和文明的人,都是疯子。” 缇娜愣了一下,随即她又开始大笑起来,她突然一把抓住罗莎的手腕,她盯着罗莎脸上还挂着势在必得的笑容,她说:“我确实是疯子,玫瑰小姐。可你也爱上了一个疯子不是吗?” 罗莎陷入了那双眸子的魅惑当中,当她听到缇娜的话语,咬紧牙关甩开了缇娜的手,她说:“我不会爱上像你这样的人,你只能在黑暗中活着,因为你背叛了上帝。我不会爱你,我们永远都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身处光明之中,这是你永远也无法理解、无法触及的世界。我背负着正义的使命,我唯一对你抱有的情感——只有将你缉拿归案,你必须血债血偿。” 缇娜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她放下了酒瓶,罗莎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缇娜——沉默着,似乎所有张狂从她身上消失,她的眼里蕴藏着罗莎无法理解的悲伤,她看起来不再是「银狐」,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姑娘。 “你……”缇娜沉默许久后终于开口,“你又懂什么?这是个肉弱强食的世界,你不杀死别人,你就会被别人杀死。你有你要守护的信念,难道我就没有吗?营地里的人,谁不向往那所谓的「文明世界」,谁又不想安稳幸福的活下去?可是那个世界,”缇娜伸手指向窗户,“它抛弃了我们,它用一种更残酷的方式折磨我们,、试图杀死我们,并给所有违背它意志的人冠以「异端」的名号。你选择那残酷、虚无缥缈的文明,而我只会守卫我在乎的人,不要用你那高高在上的嘴脸来指责我,因为对我来说——这些都是狗屎。” 缇娜轻笑出声,她拎着酒瓶摇晃地站起身,她小声叮嘱道:“不要往瓦伦蒂娜小姐的窗户上扔石头,多茉歌(假姓),我不在乎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让她困扰了。”接着摇摇晃晃地又往木屋方向走去。 罗莎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走了,她瘫坐在椅子上,她不停对自己说:「罗莎,你已经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是你的仇人,她是罪犯,她做的所有事情都是陷阱,只不过为了麻痹你。仇恨不可以遗忘,她的话只是诡辩,正义会像星星长存于苍穹那样长存人世,多少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用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可唯有正义才能为弱者主持公道。」 罗莎的心却不可避免地抽痛起来,一滴泪珠划过脸颊,滴落在酒水之中。罗莎望向窗外,那令人眷恋的背影,她可以试图说服自己,但她无法掩盖被痛苦缠绕的内心:「她不再叫我玫瑰小姐,她更在乎那个妓女。」 罗莎把手中最后一小杯酒饮下肚,它尝起来似乎比以往更为苦涩。她看向木屋,如果有那么一丝的可能,如果缇娜不是……不是她的杀母仇人,她会大方承认自己的爱意吗? 「杀人犯、匪徒——她有可能被宽恕吗?」 罗莎在酒馆坐了许久,她起身准备离开,她必须坚定自己的内心,捍卫她的信念,铭记她的仇恨,不然她就不复存在,她下定了决心。 吧台上空无一人,罗莎走到门口,她看到「医生」正拽住卖报小子的头发狠狠往树木上撞,「医生」凶狠地说:“你再说一次!” “我错了,原谅我吧!原谅……”卖报小子的话还没说完,他的脑袋又一次狠狠撞击在了木桩上,一道血迹从他的额头上流下。 罗莎的血液被冻住了,她想到了缇娜说的——「医生」会挑弱者下手,以建设自己的威慑力。那小子只是个报童,他根本没有力量去反抗这个匪徒,而周围的人有恐惧的、有避之不及的,也有看好戏的,却没有一个人想伸以援手。 “是和我轮盘赌,还是赔给我叁百美金!懦夫,快点选!” “我……我没有那么多钱……” 罗莎的手僵硬地挪到枪上,只差一点儿她就可以拔出枪,「医生」的脑袋就在那儿,离她那么近,在她的射程范围之内。她不害怕,她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她是文明最忠实的捍卫者,她需要去保护那个小男孩。 罗莎下定决心,握住了枪把,她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正当她准备掏枪时,缇娜不知从哪儿站出来了。缇娜握住「医生」的手腕,阻止她再一次将卖报小子的脑袋往木桩上撞。 “给他次机会,「医生」,他只不过是个孩子。”缇娜掰开「医生」的手,她站在卖报小子的身前,隔开「医生」和那小男孩,她的目光投向罗莎很快又收了回去。 “「银狐」?”约瑟芬眯起眼睛,她朝地上吐了一口痰,“我以为你们不会多管闲事,怎么了?你想替他赔那叁百?” 缇娜看了身后跪在地上的卖报小子一眼,她双臂抱紧,仰起头挑衅地冲约瑟芬说:“你如果去找个和你旗鼓相当的人,那么我会敬佩你。可这个小孩,他不过说了几句话,你招招想致他于死地,我呢,就是看不惯其他人欺负小孩。” 缇娜抿起嘴唇,她朝约瑟芬一步步接近,她们二人僵持着,四处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约瑟芬头一次碰到这样的硬茬,雷蒙(帮派头子)千叮咛万嘱咐,不要招惹银狐帮的人,特别是「银狐」这个疯子。约瑟芬知道「银狐」一旦死咬住她不放,那两个帮派一定会火拼,眼下正是多事之秋,她必须找个台阶下。 “算你走运。”约瑟芬凶狠地对卖报小子说道。 罗莎见事态解决,终于松了一口气,她上前扶起那卖报小子,急切地想查探他的状态。 “你还好吗?”罗莎拿出手帕捂住卖报小子流血的额头。罗莎还没反应过来时,缇娜走上前几步拦住了约瑟芬,她说:“轮盘赌,还是赔他叁百美金的医药费?” 第【三十一】章 罗莎瞪大了双眼,她不明白为什么缇娜明明赢了这一局,还要对约瑟芬紧紧相逼。缇娜左手拿出自己的左轮,她卸下了五颗子弹,扔在地上,将弹巢安回去,用力一转,弹巢飞快旋转着,直到无人知道那颗致命的子弹在哪一发中。 “轮盘赌,还是叁百美金?”缇娜步步紧逼约瑟芬,她双眼里写满对死的决绝。 约瑟芬已经是疯子,可她也从来没见过缇娜这样的疯子,明明胜利了,却要拿自己的性命下赌注。可周围围观的人全都是看好戏的神情,缇娜既然想死,就陪她好好玩玩吧! “轮盘赌,可不能只是我出叁百美金。”约瑟芬咬着牙说道。 缇娜绽放出笑容,她说:“这儿谁都可以作证,如果我死了,你去银狐帮取叁百美金,银狐帮不会为我报仇。” 约瑟芬咽下口水,她突然发现这个女人是真的一心寻死,她从缇娜手中夺过那把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她的牙关在颤抖,她的口中默默祈祷上苍保佑她好运,念着母亲传授给她驱赶邪魔的咒语。 “咔哒”——子弹夹是空的,约瑟芬满头大汗,她几乎完全脱力了。 她颤抖着手将枪扔给了缇娜,她说:“到你了。” 缇娜拿回自己的手枪,在手上掂量几下,听到罗莎喊了一声“不”时,她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咔哒”——又是一发空弹,约瑟芬暗叫不好,只剩下四发子弹,她有四分之一的概率会横尸街头。 见约瑟芬的头上冷汗涔涔,她伸手想从缇娜这儿拿回枪,缇娜的手却躲开了,枪管对准下颚。 “咔哒”、“咔哒”两声——缇娜紧咬着牙,她脸上的青筋暴起,她紧闭着的眼睛此时才睁开,她死死盯住约瑟芬说:“看看我们谁才是不要命的疯子!” 约瑟芬呆愣住了,她的手已经无力再举起,再去扣下那致命的扳机——只剩下两发,她有一半的几率会死。 约瑟芬跌跌撞撞地离开了,缇娜将枪塞回枪袋中,她走到罗莎面前,甩了甩叁张林肯(1880年出行的100美金人像为林肯)放进了自己口袋中,而后拿出十美金塞进卖报小子的上衣口袋中,她说:“这十美金够你治病的了,滚吧。” 卖报小子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捂着上衣口袋,他紧闭着嘴朝「医生」相反的方向跑走。 缇娜拍拍自己的口袋,得意地对罗莎说:“看我一下挣了叁百美金。” 罗莎捏紧拳头,没有搭理缇娜一下,朝着天空的方向走去。缇娜快步跟上去,看着四下无人,她说:“我如果给那个孩子一大笔钱,一定会被其他人抢走。”缇娜压低到只有她们二人能听到的音量,“在十美金里我夹着五十块钱,不用太担心他。” 罗莎愣在了原地,她转身揪住缇娜的衣领,将缇娜按在墙上,罗莎眼眸中满是愤怒,她说:“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这样很好玩吗!” “你是在担心我吗?小玫瑰。”缇娜脑袋一歪,她的脸上满是得意,“像我这样的渣滓,死了岂不是天理昭彰?” “你不能因为这种可笑的理由死去。”罗莎压着喉咙吼道。 “什么可笑?”缇娜的左手又掏出了那把左轮,她对准自己的脑袋,还没等罗莎反应过来,“砰”的一声,枪口冒起白烟。 罗莎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她不敢去面对白烟散去以后的尸体,她不敢相信「银狐」就这么死了。 “不要,缇娜!” 白烟散去,仍旧是缇娜那张欠揍的脸,她安然无恙地站在罗莎面前,冲自己左轮吹了一口气,她说:“我说过,我可比你聪明多了,这是我与戈佐一同制作的魔术枪,其中有一颗子弹是烟弹,是用来保命的。” 罗莎松开缇娜的衣领,在松开一口气的同时,愤怒也涌上了心头,她冷眼看着缇娜问:“耍我很好玩吗?” “确实挺有意思,不然我也不会留你在营地里了,罗莎·麦克格威尔小姐。” 那不该出现的姓氏从缇娜口中喊出来,罗莎的血液在这一瞬间被冻住,她的手已经放在了自己的左轮上。 而下一刻令她更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缇娜又捧起了她的脸颊,深深地吻上她。 「我该拒绝她,我该推开她,我该杀死她,我……」罗莎闭上了双眼,她沉溺在了这个吻中,她无法违背自己的内心,所有“应该”都被她抛之脑后。缇娜的吻带着浓浓的龙舌兰味,以及缇娜身上独有的气息,罗莎在此刻似乎已被那份爱意充满,悬挂在苍穹的孤星落在了地面,而地面盛开了玫瑰。 温暖而又柔软的触碰,舌尖每次的轻轻试探,缇娜的吻没有她展现出的那么霸道,像是今早看见的落寞的缇娜——那一位她从来没触及过的缇娜,被隐藏在凶狠外表下的柔软的灵魂。 罗莎缓缓睁开双眸,缇娜此刻也松开了她,二人的鼻尖双眸离得如此之近,近到罗莎似乎可以就此撕开缇娜的面具。 罗莎感到一只手抚上自己的胸膛,哪怕隔着衣物,缇娜也绝对能感受到自己似小鹿乱撞般的心。 二人许久没开口说话,罗莎担心自己一旦开口,蝴蝶从腹中飞出会打散此刻美妙的幻境。罗莎多么希望时间停留于此刻,仇恨不再心中流淌,而她此刻属于缇娜。 缇娜先开口打破了沉默:“你的心跳得太快了。” 罗莎的嗓子似乎干涸了,她用那沙哑的声音说:“我的母亲……是你杀的吗?” “我如果说不是,你会相信我吗?” 还没等罗莎说出那肯定的答案,缇娜又接着说:“相信我,然后呢?放弃你的仇恨,抛弃你的信念,放下你那笨拙的左轮,全心全意地来爱我吗?” 「如果可以,我愿意这么做。」 “别傻了,玫瑰小姐,我不需要这可笑的爱情。”缇娜推开罗莎,掏出右手的左轮,将枪口对准罗莎的胸口,原本存于眸中的温情全都消失不见,只剩下冷漠,“你的母亲是我杀死的,你对我只能有仇恨,听明白了吗?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任何可以杀死我的机会,如果你再犹豫不决,因为在我玩腻了以后,我会杀了你。” 缇娜决绝地离开,盛开的玫瑰只不过一瞬就已经枯萎,摇摆不定的孤星诉说着无助。罗莎楞在原地,她的手撑住木墙,眼泪止不住地向下滴落。 “真是个绝情的女人啊。”轻盈的女声在罗莎耳畔响起,罗莎的肩膀被拍了一下,她顺着肩膀看去却未见人影,一回头戈佐不知是从哪儿钻出来了。戈佐背过手,她脖子上的硬币项链不停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她靠在木墙上问:“缇娜应该和你说过我的委托了吧,怎么样呢?接不接手呢?” 罗莎凝视着戈佐不言语。 “接不接手呢?我可以给你很高的报酬,或者任何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给你。”戈佐突然将手伸到罗莎眼前,罗莎才发现她的手指上夹了一张香烟卡。 罗莎一眼就认出了那张卡片,这是属于她的香烟卡,她将香烟卡收回来塞回自己的包包里,她问:“你为什么偷它?” “给你看看我的本事,只要你知道想要的东西在哪儿,我都可以给你带回来。”戈佐的手指上突然又出现了一张罗莎的香烟卡,她说,“不过你这套卡牌挺特殊的,我之前还没有见过,我可以去给你打听一下价格,如果你愿意出手,我觉得单张卡牌的价格可能都高过几份全套香烟卡了。” “还拿了其他东西吗?”罗莎一把夺回了黑白香烟卡,戈佐摇摇头,在被罗莎长时间注视后,她不情愿地从口袋里拿出了罗莎的婚戒。 “这就是你和我谈生意的态度吗?” 戈佐咧开嘴笑了起来,她说:“只要你接单,我保证不会再从你身上偷任何东西。” “你比缇娜更狡猾。” “谢谢夸奖。” “世界上怎么可能找到星星?别痴心妄想了,它们只可能存在于天空。” “比起星星,我其实有其他事更想拜托你。”戈佐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她站直了身子,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我想委托你去保护黛西夫人。” “黛西夫人?” “就是那日告知你我在哪儿的金发淑女。” “可是缇娜不是说……” “我对星星没什么指望,我也知道那是我的痴心妄想。”戈佐的神情变得落寞,“帮派里所有人都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我不希望任何人涉险,唯有你可以接近黛西,因为你足够干净。” “为什么你觉得她需要保护?” “她在和危险的人物往来,我不相信她那丈夫,也不信任她往来的任何人,但我必须得让人去保护她。不论你想要什么东西,我都可以给你,请你去保护黛西。” 罗莎的眼眸垂下,她的双眼突然亮了起来,她问:“缇娜信任你吗?” 戈佐犹豫地点下头。 “你能帮我调查出……调查出缇娜究竟有没有杀死我母亲吗?她看起来并不是什么无恶不赦的人,我不相信她会滥杀无辜。” “你该不会爱上缇娜了吧。”戈佐调侃道,可她见罗莎沉默下来,她脸上出现了不可置信。 罗莎垂下眸子说:“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她不会是杀人凶手。”罗莎说完前去牵天空离开了布莱克镇,她没有回营地,她的枪、刀以及马匹都在身边,弗兰克说过作为赏金猎人有这些长伴于身就已经足够。 戈佐望向罗莎离开的背影,她抽出夹在背上的腰带里那偷来的信件,戈佐拆开后仔细阅读了上面的内容后,忍不住笑出了声,她嘟囔道:“看来这是个无本买卖。” 第【三十二】章 缇娜正心烦意乱,她走到森林深处,走到见不到罗莎的地方。她的手狠狠打在树木上,缇娜大声骂道:“gilipollas!她以为她是谁啊,一个乡巴佬,一个牛仔女,一个傻子!” 缇娜一边骂道一边狠狠打着树桩,她发现自己离这个女孩实在太近了,哪怕瓦伦蒂娜抚摸着她赤裸的身体,她都能用钱来划清界限,没有人可以触碰她的心灵。而罗莎就这么闯进来,这一眼就能看穿的女孩——失去双亲无依无靠,与年幼的她多么像啊。 「我不能信任她,我不能信任任何人,谁都会为了利益背叛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再脆弱不过。缇娜,你都忘记了吗?背叛是如何一夜之间夺去一切。她不过是还没见过宝藏而已,当她看到那笔钱的时候,谁能保证她不会在背后捅上你一刀。」 缇娜跪坐在地上,她用双手捂住脸颊,将挣扎与痛苦掩盖起来。 「我究竟在守护什么,所有人最终都会抛下我而去,那么一切的意义都在何处。所有人都指望我,似乎我的枪一旦停下,她们就活不过明天。从来没有人问过我究竟想不想继续过这种生活,她以为她是谁,她指责我,完全忘了我才是赐予她温暖与饱腹的人。 可是她与其他人不一样,她离开我也能够活下去,那个内心坚硬的女孩,她不需要我也能活得很好。那么她究竟爱我什么呢?爱我人头这两千吗? 其他人知道我胸有成竹,只有她会在我开枪时露出惊慌,是因为她不知道我的这个把戏吗?还是说哪怕她清楚,还是会担心我呢? 这个可怜的女孩爱上了绝对不可能的人,傻子,她知道我永远不会爱上她吗?我说得已经够清楚了吧,她如果真有我想的那么有骨气,应该当场杀了我。她是被吓到愣住了吗?希望今夜回家,她能够下手,这样……」 缇娜拔出右边的左轮,将弹巢转了一圈。 「我明天就能埋葬她了。」 缇娜扶着树站了起来,她听见树枝被踩断的声音,警敏地转过头去,只见约瑟芬带着几个手下举着枪围住了她。约瑟芬手上似乎拎着什么东西,缇娜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卖报小子的脑袋。约瑟芬的脸上的血珠顺着脸颊留进她的口中,她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拔出腰间的刀割下了卖报小子的头皮。 “我以为我们之间的恩怨已经解决了。”缇娜朝后走了几步,背靠在了大树上。 “你耍我。”约瑟芬抬起头来,她脸上的青筋暴起,“你的枪根本是空的!” 缇娜的脸上露出挑衅的笑,她说:“是你先放弃了开枪,你是胆小鬼还能怪我吗?” “杀了她!” 缇娜神色一变,她的身子向后转去,躲在了树后。一阵枪响,子弹尽数嵌了树木里,约瑟芬举起手示意二人前去查探情况。 还未等那两人靠近树木,两声枪响,二人砰然倒地。剩余的人见状又继续射击,缇娜背靠着树,数着子弹发出的声音,而后确定右边的来福枪子弹已经打完,她朝右探出身去又是四枪——还剩六个。 约瑟芬拿出一个酒瓶,用牙齿拔出木塞,将酒精倒在布条上,而后用布条塞回酒瓶口,点上火后朝缇娜扔去。 燃烧瓶在树木上绽开,熊熊烈火瞬间吞噬了树身,一个影子从右边窜出来,会精聚神的几人连忙朝那黑影开枪。约瑟芬暗叫不好,那黑影分明是缇娜脖子上的银狐围脖,她还没来得及命令,缇娜从左边滚了出来,一瞬间熄灭了身上的火苗,她举起另一把枪连续开上了五枪。 约瑟芬身旁的的人瞬间倒地,他们全都被爆头了,约瑟芬看向缇娜躲着的石头,她举起自己的手枪对缇娜喊道:“你的十一发子弹已经打完了,投降吧!” 两把手枪从石头上方扔了出来,约瑟芬面露喜色,正当她以为胜券在握时,缇娜站起身来,她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左轮——两枪打穿了约瑟芬的手,两枪击中了她的膝盖。 “啊——”约瑟芬怦然倒地。 缇娜又朝她肚子上开上了两枪,她脸上写满凶狠,她压低着声音说:“永远要准备好格外的武器。” 约瑟芬捂着自己被打烂的肚子,她惊慌失措地喊道:“别杀我!别杀我!雷蒙不会放过你的!” 枪口抵在约瑟芬的额头,“咔哒”一声,吓得约瑟芬面色煞白。 “你忘了数我的子弹了。”缇娜脑袋一歪,她的脸上露出了骇人的微笑,像是以收割人性命为乐的杀人狂,“我们或许可以让你血债血偿。” 一把锋利的刀刃从刀鞘中出来——从此山腰捕梦网旁多出了一个人头,风一吹动,骨头与捕梦网一同发出清脆的撞击声,而头皮会遮盖住「医生」的双眼,让性命再也无法消失在这双眸子中。 缇娜从怀中掏出手帕,擦拭干净手上的血迹,她得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寒风吹过,冻得缇娜一个激灵,她摸摸空荡荡的脖颈,才想起来她把银狐丢在了树林中了,只得返回去捡狐狸披肩。 “gilipollas!”缇娜的手指穿过银狐上的小洞,银狐上还带着些烧焦的黑痕,这一下让缇娜心疼不已。她小心地把银狐抱在怀里,像是安抚小狗那样安抚着这件皮毛,嘴上还说着安抚的话,一边朝马匹走去。 等缇娜回了营地,似乎无事发生,她看了眼罗莎的帐篷——里面空无一人。缇娜黑着脸回了木屋,她冲路旁的老鼠说:“去订购一口棺材,用好一点的木头。” “老大,你又杀了谁?”老鼠几步跟了上来。 “给我或者罗莎准备的。” “难道背叛了我们!” “她想杀了我,不过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你们任何人都不许插手,听到了没有!” 老鼠定在了原地,而老大用力关上了木屋的门。 可惜接下来两天,不仅缇娜连老鼠都没有再看到罗莎的身影。缇娜走到罗莎帐篷旁的火堆,只剩下灰烬,缇娜的眉头紧皱,她大步走向罗莎的帐篷,掀开帐篷发现被褥行囊都还在——只是罗莎没有回来。 “老鼠,罗莎这两天都没回来吗?” 老鼠凑上来说:“该不会是她因为害怕逃走了吧。” “不可能的,她不会逃走的……” 缇娜在脑中快速思考着,最终一个答案浮于脑海——雷蒙(约瑟芬效忠的帮派头领)。 缇娜咬紧牙关往木屋方向走去,她冲天使之眼问道:“罗霍帮(雷蒙帮派名称)在哪个位置?”她拿起自己的步枪上膛,而后又将两根枪带背在身上。 “他们在布莱克镇的西北方向,一座废弃的教堂里。”天使之眼正疑惑缇娜为什么会问起雷蒙的事,只见缇娜朝她扔来她的步枪。 “带上所有能扛枪的人手,罗莎可能被他们掳走了,我们得去救罗莎回来。” 天使之眼拿着枪愣了一下,随即立刻上去拦住了缇娜,她说:“缇娜,你疯了吗!雷蒙有那么多人,先不说是不是他们掳走了罗莎,就算是,难道你要我们的人全都为罗莎陪葬吗!” “你是头领还是我是头领!” “缇娜,你冷静一点!” 冰冷的枪口抵住天使之眼的额头,缇娜的右手拇指拉开击锤,她说:“去,还是不去?” 不是左手的左轮,而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右左轮,天使之眼的脸上冒着冷汗,她咬着牙说:“去!不过我们总该带上炸药吧!” “不行,罗莎在他们手上,我们得确保她安然无恙。”缇娜说道。 “雷蒙!雷蒙!滚出来!” 雷蒙正要将肉汤送进口中,突然门外传来了一声声叫喊,他将勺子往盘子里一扔,叫上几人扛上枪出去。等他到了门口,才发现是银狐帮的那几人,雷蒙看见缇娜时双眼都亮了起来——「银狐」可是不可多得的大美人。 雷蒙摆手示意手下放下枪,他上前一步对骑在马上的缇娜说:“「银狐」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呢?” “把我们帮派的那个红发女孩交出来。” “什么红发女孩?”雷蒙不解地问道。 一发子弹打在雷蒙脚边,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把「玫瑰」交出来。”缇娜看雷蒙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不然你们全都得死在这儿。” 缇娜一个招手,教堂后传来一阵爆炸声,玻璃全部被震碎。缇娜俯下身去,她又重复了一遍:“把「玫瑰」交出来。” 雷蒙向后退了一步,他的手下凑过来对他耳语一番,雷蒙脸色大变,他对缇娜喊道:“我把她还给你后,我们之间的仇怨一笔勾销如何?” “好,先让我见「玫瑰」。” 很快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被黑布蒙着头被绑着的女人,缇娜握住缰绳的手更紧了一点,她正等着雷蒙掀开黑布时,雷蒙的子弹向她射来。 缇娜一个侧身躲开了子弹,两边的人立刻陷入火拼之中,缇娜的双眼一直没有离开“罗莎”,一声巨大的枪响,数发子弹打进了“罗莎”的体内。 “不!”缇娜骑着马慌张地向“罗莎”奔去,她手中的子弹毫无保留地向罗霍帮的人射去,而子弹打进了她的手臂、划伤她的小腿她也毫不在意…… 第【三十三】章 yes esh uwu9.c o m “小罗莎,你在读什么?” 黛西夫人走到罗莎的身边,她为罗莎沏上了一壶茶。 罗莎见状连忙放下报纸说:“夫人,让我来就好了。” “没关系的,你是……邀请来的客人,让我好好招待你吧。”黛西看了眼放在一旁的报纸,她说,“那报纸上写了什么?你看得那么入神。” “没有什么,好像说附近发生了帮派火拼,有一个作恶多端的帮派全灭了。”罗莎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作恶多端的人,上帝迟早会朝他们降下惩罚的。” “小罗莎,你看起来很虔诚啊。” 黛西拉着罗莎一同坐了下来,她的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她看起来十分放松,完全没了初见时的紧张与局促。 “虔诚倒说不上,我已经许久没去过教堂了,不过我相信文明和法律迟早会取代野蛮的杀戮。” 听到罗莎的话,黛西嘟囔了一句:“那也是男人的文明。” “夫人,你说什么?” “没什么。”黛西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过了一份周刊,她说,“别看那些小道消息了,那种新闻根本毫无意义。好女孩,你该读一读这个。” 罗莎拿起周刊,发出疑惑的声音:“《女人日记》?” “这是属于我们的书,你该和我们一起去争取权力。”黛西起身走向书柜,她拿出了几封信件说,“这是我与爱丽丝·斯通·布莱克威尔的通信,我们是笔友,也是战友……” 黛西转过身来,她的双眸闪着罗莎从未见过的闪光——名为理想,似乎这份闪光抹去了原本存于她脸上的憔悴,她将信件捂在心口说:“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抗争,去争取一个公平的世界,这……这比什么都重要。” 罗莎翻开周刊,随便扫了几眼,晦涩的文字使她睁不开双眼,她将杂志随意往桌上一放,双腿跨开放置着胳膊肘,用于支撑上半身,她对黛西说:“夫人,这些东西离我还是太远了,我丝毫不关心那些政客怎么样。” “我的傻女孩,这些事怎么会距离我们遥远呢?”黛西坐在罗莎身旁,她的手搭上罗莎的胳膊,像是一个悉心教导的老师,“你不论身在哪儿,人们首先问起的就是你的丈夫,结婚后更改了姓氏,切断了你与家庭的联系,难道这不与你有关吗?或许你觉得现在的生活也还活得下去,如果有一天你同那些纺织厂女工一样,只能拿到男人们一半的工资,却做着比男人们更危险更疲倦的活计,那你还会觉得这与你无关吗?” 罗莎听到黛西的话,一下笑出声来,她对黛西说:“特里劳尼夫人,您放宽心吧,您无论如何都绝对沦落不到那样的地步的。” 听到罗莎的称呼,黛西一下变了脸色,她甩开了罗莎的胳膊,她低声道:“不要用那个人的姓氏称呼我,这对我而言是在给我上枷锁,我的名字叫黛西,只有黛西。”看更多好书就到:y e hua 9.c om 罗莎愣了一下,但她还是选择尊敬黛西,她说:“夫人,我下次不会这样称呼您了。但是您不觉得您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吗?当然我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是戈佐她很担心您,甚至要派我来保护您。” “戈佐……”黛西在口中咀嚼着这个名字,她的面上流露出痛苦的神色,黛西捂着自己的项链,“我和她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她不该再惦记我的。” “夫人,能容许我问您一个问题吗?这与戈佐无关,只是我的好奇。” 黛西看着罗莎那双认真的眸子,轻轻点头。 “您与戈佐的关系是什么?或者说你们曾经发生过什么吗?缇……”罗莎的眸子垂下,“她的好友「银狐」曾经提过,你们是情人的关系,这让我十分困惑。” 原本该与黛西一同埋葬进坟墓的秘密,在此时被罗莎抚去表面的尘埃,或许在戈佐重新出现在她生活中时,那颗心就已经开始摇摆,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恋又重现于世。 “女孩,你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吗?并且发誓,永远不将这个故事透露出去。” “夫人,我向你发誓。” …… …… “这就是我与她的故事了。” “您所寻求的星星呢?”罗莎抬头看向黛西。 “那个不过是我拒绝她的理由,谁可能得到星星呢?”黛西捂住自己的项链,“戈佐是不是认为我是她得不到的星星?其实她完全搞错了——她才是我得不到的星星。” “可是在您的叙述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如果您现在过得日子并不称心如意,为何不随戈佐离开呢?” 黛西看了一眼罗莎笑出了声,她说:“傻姑娘,事情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私奔只可能存在于故事之中,幸福也仅存于童话中。” 黛西走到窗边,望向万里无云的天空,烈日的光辉之下天上不剩一颗星星,黛西说:“我人生的意义不止是她,更是一份信念,虽然罗莎你和我的立场不同,但我觉得你依旧能明白我的那份感觉——是使命在召唤我们,我们必须去做,小情小爱必须抛在一旁。我们并非仅仅为自己战斗,更是为了那些没有我们这样力量的人,虽然我们的力量微薄,可是只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迟早会改变这个世界的。” 罗莎低下头颅,她的手掌蹭着裤子,她抿起嘴唇沉默了许久。 “好女孩,你该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周四下午来我们的集会吧——我们会对世人宣告我们的需求。” “好……我答应了戈佐要保护你。夫人,恕我先告辞了,今日已经不早了。” 罗莎起身朝外面走去,她拿起挂起来的野牛皮毛的外衣,无论何时她都会想到缇娜,就像戈佐困扰着黛西的心那样——她也同样深受困扰。罗莎悄悄抬眸看向黛西,那副坚定不移的模样,如果自己也能像她那样坚定的抉择就好了,那样就只有一颗孤星可以选择。 罗莎戴上母亲的帽子,扛上枪离开了黛西的住宅。 第【三十四】章 没有住在此前的旅馆中,黛西夫人和她的朋友为罗莎找到了一间更舒适的住处,这是一位寡妇出租的短期公寓,里面集中了不少无家可归的女人——不过有了这间公寓就已经算家了,对吧? 罗莎不想再回去找菲利普,她从一开始就明晰他们本身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菲利普的眼中只有宝藏与立功。更何况现在罗莎陷入对缇娜的爱恋之中,她不可能去帮助想对缇娜不利的人。 罗莎走回公寓时,却被房东给拦住了,只听房东说:“麦克格威尔小姐,今天有一位男士来找你了,他让你务必去这个地址赴约。” “男士?” 「该不会又是菲利普吧。」罗莎心里想着,但还是接过了房东递来的名片,罗莎睁大了双眼——那上面分明是那人的签名。 罗莎将手中的名片捏紧,朝屋外冲了出去。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名片上所记载的地址,罗莎走进了这间狭小的公寓,除了一张床和一个咖啡壶外,空无一物。罗莎蹲下身来,用手指轻轻触碰咖啡壶——里面的咖啡还是热的。 “砰”地一声枪响,罗莎的帽子被打落在地,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小女孩,在西部呆了几个月,还是没有警惕性可不行。” 罗莎的泪水夺眶而出,她转身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是弗兰克。 罗莎快步走向弗兰克,扑进了他的怀中紧紧抱住了他,她说:“弗兰克,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回来找我们?” 弗兰克也抱住了罗莎,他的手抚摸起罗莎的头发,他说:“小女孩,不怕了,不怕了,一切交给我就好了。” 罗莎抬起头来,她已经哭得泣不成声,她说:“爸爸他……爸爸……” “嘘,我都知道,我知道。” 罗莎在弗兰克的怀中哭了许久,将弗兰克的衣衫都给浸湿了。罗莎坐在弗兰克那张简陋的床上,从弗兰克手中接过热腾腾的咖啡,她用手揉揉红肿的眼睛说:“埋葬了父亲后,我就和平克顿的人结盟,走到了这儿。你呢?弗兰克你到底去哪里了?” 弗兰克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件,哪怕是他这样的硬汉,听到好友离去的消息也不禁面露悲恸。 罗莎拆开信件发现是父亲的字迹。 “伯特写信告诉我,平克顿侦探找上了门,他让我在外面避避风头。我本以为他们找不到什么线索就会离开,可没过多久我就等来了迪伦的信件,我实在担心你,委托了很多朋友才打探到了你的行踪。可是我找到了你,却再也找不到伯特了。” 弗兰克的拳头用力打在墙上,他咬着牙说:“这笔债一定要算在平克顿的人头上!” 罗莎沉默下来,她捧住手中的热咖啡,最终她还是开口说道:“杀害父亲的不是平克顿,平克顿的势力太大,我们最好不要轻易招惹他们,而我只想为父亲报仇。” 弗兰克愣了一下,他说:“你知道是谁杀了你的父亲吗?” “劳伦斯说是一个女人,”罗莎小口的饮下咖啡,“一个戴着狐狸披肩的女人。” “……所以你跟踪「银狐」来到了这儿吗?” “是的,而且我已经见过她了。” “你见过她了!”弗兰克瞪大了双眼,“她现在在哪儿?你不用再顾虑,我枪里的子弹可是随时恭候着!我……”弗兰克举起手枪,他看到罗莎脸上那落寞的神情,他默默收回了手枪,“对不起,我忘了你才是最痛苦的人,缇娜应该是你的猎物。” 罗莎抬头望向弗兰克,她问:“你认识「银狐」?” “嗯……”弗兰克点点头,“她是卡里尔的养女。” “当初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你和我的父亲真的参加了那场劫案吗?” 弗兰克沉默下来,很快他轻笑出声,他摇着头说:“你的父亲确实参加过卡里尔帮,这是我拜托他的,他是我安排进卡里尔帮的眼线。原本那次我可以将卡里尔的人一网打尽,可是我疏忽了……” 弗兰克抬起头看向罗莎,他说:“罗莎,你还记得我们刚到小溪镇的时候吗?” “记得。” “我本来在那次计划中,将卡里尔帮一网打尽,我安排伯特去将那笔巨款偷偷藏了起来。不出我所料,他们很快陷入内斗之中,而我也有机会和西部第一神枪手——卡里尔进行决斗。”弗兰克握紧了拳头,“我明明胜利了,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能名垂青史。可是我被人偷袭了!” 弗兰克脸上的青筋暴起,他说:“她从背后朝我开了枪,我为了自保只能跳下悬崖,辛亏伯特就在附近——他救下了我。可是我们寻到埋宝地点——我准备将钱还给银行——可不料里面的钱已经被转移走了,甚至她用高额的赏金悬赏我的人头。我和伯特只能拿着他那一小笔分红,带着你逃亡去小溪镇。” “她是……” “原本外号「二号小子」,如今称为「银狐」——缇娜。” “「二号小子」是缇娜……” 弗兰克点头,他说:“你绝不能小瞧「银狐」这个养女在卡里尔帮的地位,她是个犯罪天才,几乎每次犯罪都有她的踪影——她与卡里尔一脉相承。” “父亲为什么会找她?她又为什么要杀死父亲?” “伯特希望和你过上安稳的日子,他太天真,以为可以靠诉苦来打动缇娜。不过伯特已经忘了,他是最后一个知道她是「二号小子」的人。平克顿侦探虽然紧盯着缇娜,但只要她不拿出有记号的钱财,没有人能将她逮捕归案,甚至没人会觉得女人会是帮派的头脑。但关于伯特的消息,只要被有心人捕捉,所有目光都会放在缇娜身上,不过这也有解决的方法——死人就不会泄露秘密。” 弗兰克划燃火柴,点上了一根香烟,他说:“不过「银狐」百密一疏,她算漏了我还活着,我一定会将她捉拿归案。” 第【三十五】章 “至于平克顿侦探,他们不可信任,因为他们贪得无厌,除了缇娜手上的卡里尔宝藏,我的项上人头在多年前被缇娜悬赏,那笔赏金还在银行里放着——平克顿肯定会顺手赚这么一笔。” 弗兰克深深吸上一口香烟,白色的烟雾从他口中吐出,他从腿间拔出匕首,扭头对罗莎说:“女孩,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了,但是两个人能做的事也很多。罗莎,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获取了缇娜的信任,我们可以完胜这场棋局!” “缇娜的信任?我可不知道自己获得了。”罗莎小饮一口咖啡,她的视线移向壁炉中的火焰,她的双眸与那火苗一样摇曳,她的心神同样摇摆不定。 弗兰克笑起来,他说:“我是说接下来,你会获得缇娜的信任,我知道她的一切弱点,她无法拒绝一个落难的女孩。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就能接近她。” “别想了,她知道我是贝蒂·麦克格威尔的孩子,可能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她就已经发现了。” 罗莎的神情变得落寞起来,她想不通为何缇娜会留她这样的危险因素在身边,如果缇娜真是她的杀母仇人,就不怕她真的趁机动手吗?她们之间明明有那多次机会可以对彼此下手,却一直相安无事,罗莎是希望捍卫法律与文明,那缇娜呢? 想到缇娜那日挑衅约瑟芬的模样,狠厉、决绝。罗莎不禁怀疑,就算那把左轮里真的有子弹,缇娜也会毫不犹豫地开枪——罗莎可以看见缇娜双眸中对死亡的渴望。 “她已经发现了吗?那你……她没有对你下手,你身上一定有什么她无法下手的理由。” 听到“无法下手”时,罗莎的心慢了一拍,她的双眸亮了起来,心中居然闪过了一丝雀跃。但她还是装出不在意的模样,比起在缇娜面前的情不自禁,罗莎在弗兰克面前可谓是伪装高手。 “你知道缇娜身边有一个吉普赛女郎吗?是她最信任的朋友,也是银狐帮的接头人,缇娜不杀我的原因应该是她。” “哦?怎么说?” “有一件银狐帮不方便出面的任务,这位接头人委托了我,这件任务十分重要,重要到缇娜暂时不会对我下手。” “什么样的任务?” “去保护一位政要的夫人。” “去保护她吧。”弗兰克吸了一下鼻子,他将香烟按在墙上,掐灭了火苗说:“如果能够获取「银狐」的信任,我们就能设计把她杀死了,那笔宝藏……”弗兰克对罗莎勾起嘴角,“足够你我一辈子衣食无忧。至于这个任务,我很想帮你,可是现在不仅是平克顿的人,银狐帮的人一注意到我的动静,也会开始追捕我。女孩,你只能靠自己了,但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到这儿来找我。” 罗莎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她说:“我尽力。” 罗莎的眼睛瞄向了弗兰克的左轮,她说:“你最近换了新手枪了吗?” 弗兰克把左轮递给罗莎,他说道:“我们赏金猎人总是需要改装自己的枪,我挑出了最合适的部件重新组装了。我好像还没教过你这个,等一切结束以后,我送你一把枪吧——适合女人的小手的——会让你事半功倍。” “对了”罗莎似乎想起了什么,她翻起了自己的香烟卡包,可翻来覆去她也没有找到母亲留下来的那封信,随后她想到了那天被戈佐偷走的香烟卡。 弗兰克看见罗莎翻找香烟卡包,他也起身拿起自己的背包,对罗莎说:“女孩,你现在还有收集香烟卡的习惯吗?” “嗯,”罗莎小声应了一声,“那段幸福的日子……只有这些东西还留在我的身边。” 弗兰克听到这话,手顿了一下,但还是从包里掏出了一迭香烟卡,递给罗莎说:“女孩,我向你保证,在这一切都结束以后,我们会重新回去的。” 罗莎接过那迭香烟卡,开始挑拣起来,她只会要她没有的。很快一张香烟卡夺走了罗莎的目光——黑白色的「钢笔」,属于神奇发明系列。 罗莎倒出自己那三张卡,将「钢笔」放进去,她又挑上了几张说:“这些就够了……弗兰克,我该回去了,我在外面待久了会被怀疑的。”罗莎起身,将咖啡杯放在桌面上。 “罗莎,你有多少把握?获取缇娜的信任。” 罗莎看向弗兰克,她的眉头紧皱,她说:“虽然会很困难,但我绝对会获取她的……她的信任。” 弗兰克对着罗莎离开的背影喊道:“小女孩,那个女人是伪装高手,不要被她欺骗了。” “她杀了我的母亲,这份仇恨我永远也不会忘的。”罗莎捏紧腰间的枪柄,她咬着牙走出了门。 一到弗兰克看不见的门外,她的力气全部卸走了,罗莎举起左轮仔细打量,所有证据仍旧指向她最不愿相信的那个结果——缇娜是她的杀母仇人。 所以爱情只是存在于她脑中的妄想吗? 罗莎没作多想,她抬头望向已经出现在天空中的点点星光,她瞬间安心下来,一切答案终究会被星辰揭晓——星辰会指引她的方向。 第【三十六】章 不相信星辰,不相信上帝,并视这一切皆为谎言的也大有人在。她们看上去像是一群疯婆子,她们在为自己的利益向男人们宣战——伊莎贝尔·K·斯坦就是其中最为疯狂的一个。 她穿着着黑色上衣,一条标志性的灯笼裤,棕色头发高高盘起,她的手上举着宣传册,向底下聚集的女孩喊道:“我们被忽略太久了,如果黑色男人都能获得在议会上的一席之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我们绝不能让有色男人也变成我们的主人,姑娘们,我们才是自己的主人!” 罗莎的双手抱臂,她靠在电灯杆下看着那群眼中迸发出希望的“女疯子”,在她看来这些人和信邪教的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罗莎不明白为什么黛西夫人这样有学识、有见识的人也会去相信这些“疯子”的鬼话。 每当伊莎贝尔讲一段话,底下围观的女人们就会响起热烈的掌声。 “女孩们,我们要清楚自己争取的是什么!你可以为自己争取更高的薪资,可以争取离婚的权利,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些本来天然该属于我们,却被「文明」夺走的东西!而我们要将它们全都夺回来,唯有去争取投票权!” 听到「文明」时,罗莎的眉头紧皱,原本聚精会神听着演讲的黛西夫人发现了罗莎的不对劲,她问道:“怎么了?” 罗莎朝地上吐上一口痰,摇了摇头。 台上的人突然安静了下来,她的眼神锁定了罗莎,伊莎贝尔勾起嘴角说:“看来我们今天迎来了一位新朋友,女孩,你对我的话有什么意见吗?” 黛西摇着头正想对伊莎贝尔说话,伊莎贝尔却举起手,对罗莎说:“让新来的朋友上台吧,不论高低贵贱,我们都有开口说话的权利。” 罗莎与黛西对视了一眼,见黛西对自己轻微点头,她扶正自己的帽子走上了不高的木台。 “你对我的话有什么建议吗?”伊莎贝尔上下打量着罗莎,“牛仔女孩?” 罗莎扫了一圈台下的女孩们,所有的眼睛都看着自己,罗莎扯扯自己的外套,对伊莎贝尔说道:“夫人,我没有任何有用的建议。” “不要紧张,女孩,你听到我的话后,想到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说出来的,这儿允许任何人发言。” “好,那我想问问夫人口中的文明,您说文明剥夺走了我们的权利,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抛弃文明世界回到蛮荒时代么?” “女孩,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口中所说的文明,是历史上一切我们已知的文明,任何种群的生活所呈现的形态——文化、艺术、制度、法律,一切人为有意识或无意识创造出来的,我们都可以称之为文明。” “那西部中那些血腥复仇、杀人夺宝,如此野蛮的事也可以称之为「文明」吗?” 所有目光都汇集在了伊莎贝尔身上,这个话题与她们的主旨并无关系,但伊莎贝尔并不介意与这个女孩探讨。 “确实算是,尽管这种「文明」与我们认知中的文明社会相差甚远,但它仍然属于文明,血腥的文明。” “哦,”罗莎冷笑一声,她转身准备下台,“那我没什么好问的了。” “女孩,你相信法律吗?” 罗莎听到这个问题,停住了脚步,她信奉法律,并以惩恶扬善作为自己一生的宗旨。 “我相信,只有法律才可以为我们带来公正,才能够震慑罪犯。” “确实,任何文明都是由这些条文协定所构建的,可是法律不是绝对公正的,对于黑人来说,法律就是充满了血腥与压迫的,他们世世代代都是奴隶,哪怕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也只是小奴隶。” 罗莎看向伊莎贝尔,她说:“可是……法律是用于保护人的……它……它可以被修正,每次修正都代表着文明的进步!” “确实它可以被修正,可是推动一条法案的成立,需要花费多少人的心血,又要花费上多久的时间呢?林肯总统为了这片土地上没有奴隶,甚至不惜发动战争,我们有多少兄弟叔父死于了那场战争之中,在血腥之后他们才获得了自由,但也仅仅是自由。” “这是为了文明所要作出的必然牺牲!” “是的,文明被贪得无厌的人压榨,要填补文明的空缺,我们需要作出极大的牺牲,才能继续推动文明的进步。”伊莎贝尔突然话题一转,她说,“女孩,你信奉法律,那如果一个人为了生存,偷了金银珠宝,那么他需不需要坐牢呢?” 罗莎点头说:“需要。” “那如果这个人独自抚养自己的孩子呢,一旦他去坐牢,那么孩子就会饿死在家中。” 罗莎犹豫不决,最终她还是说:“如果我是捉拿他的赏金猎人,那么我会放他一条生路。” “可是法律并不会网开一面,对吧。” 罗莎点点头。 “可是如果这个人不去盗窃,那么他和孩子照样会饿死在家中,那么他应该去盗窃吗?” “还是不应该,他如果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去做一些正经活计?” “如果正经活计只能勉强支撑他活下来,却无法支付他抚养孩子的钱呢?” 罗莎的脑子里“嗡”地一下,她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幼年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日子,光靠母亲一人的薪水抚养她十分困难,她也同样不得不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去卖报。 “他不应该去盗窃,他会把生活给葬送的。”罗莎低下头说道。 “女孩,你的身份是执法人,你是会选择让他伏法,还是选择怜悯从而放过他和那个可怜的孩子呢?” “我……我不知道……” “女孩,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聚集在此吗?” 罗莎抬起头,看向下面的人群,她摇了摇头。 “我所说的那种情况,不会发生在男人身上,却极容易发生在一个女人的身上。孩子和母亲是无法分割开的,而我们的工资却要比男人低上那么多,而文明却不对我们负责,本该保障我们利益的「文明」呵。或许现在他们都会觉得我们是疯子,但迟早有一天我们的主张会变成世界的常态,无硝烟的战争早已打响,我们以血泪、以卓越的才华、以我们所能尽的一切力量,去推动文明的进步,消去文明中的残酷,去打赢这场战争。我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子孙,为了让他们能活在一个不需要盗窃也能活下去的世界里。” 台下传来了雷鸣般的掌声,罗莎向伊莎贝尔点头示意后,下了台走到黛西的身边。 “她很厉害不是吗?”黛西的手没有停下鼓掌,她十分兴奋地询问罗莎。 罗莎摘下帽子,又继续靠在了路灯杆上,她看向继续演讲的伊莎贝尔,对黛西说:“我不知道,我的心有点混乱。” 黛西微笑着搭上了罗莎的胳膊,她将脑袋靠在罗莎的肩膀上,她说:“没有关系,任何人最初接触到这样的话时,内心都会被震撼到的,我当初可是比你还要慌乱。” 黛西的眼眸垂下,她说:“但是时间久了,看见了那么多不公正的事后,我就知道自己必须将一生投入这项事业当中。” “为了孩子?” “我没有孩子,是为了我自己。”黛西重新看向伊莎贝尔,她说,“女人会被爱情蒙蔽头脑,而我已经经历过了爱情,我知道谁都比不上我的吉普赛女郎,可我们这辈子不可能在一起的。我的生活没了她以后毫无希望、毫无意义,是伊莎贝尔带着我进入这项我愿意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当中,我希望当我去世时,可以毫无遗憾地说:「看我在这个世界留下多少痕迹」。” “罗莎,你能理解我的话吗?” 罗莎脑袋僵硬地点点头,她说:“或许这是我们每个人心底都渴望的,在世界留下脚印。” 黛西还想说什么,只听到一阵哨声,从远处冲出来了一堆警察。黛西松开罗莎,向人群大喊道:“警察来了!警察来了!” 听到警告声音的女人们,像鸟一样四处飞散开来,罗莎和黛西也趁乱想要逃跑,可黛西看见了一个被人撞到的身材矮小的女孩,她冲了上去,用身体护住了这个孩子。 罗莎撞开了四周的人,很快她看到警察逮捕了一个又一个人,罗莎一把拉起黛西和孩子,说:“快走!” 罗莎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该如何抉择,但她此刻必须保护黛西,她的左手伸进口中,用力吹了一下口哨。警察越来越靠近,罗莎的手放在女孩的肩膀上说:“你快点跟着她们跑。” 女孩向她和黛西投来感激的目光,拔腿就跑开了。正当罗莎准备带走黛西时,她的胳膊被一个警察抓住了,那警察手上的警棍正要挥下,一阵嘶鸣,天空高高举起前蹄,警察被它撞到在了地上。 罗莎一个翻身上了马,她抓住黛西伸过来的手,将黛西一同带上了马匹。她看见被逮住的女人被打得头破血流,罗莎正想掏枪却被黛西按住了手,黛西说:“不要演变成双方的流血战争。” 罗莎一咬牙,夹着马腹,带着黛西离开了此地。 第【三十七】章 天空飞奔到森林中,它正想接着往前走,却被罗莎勒住了缰绳。 “夫人,我们安全了……这样的事常有发生吗?”罗莎一脸担忧地问道。 “你是说警察吗?是的,常有发生。” “难怪戈佐说,您陷入了危险之中。” “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我们唯有抗争,才能获得我们想要的。” 黛西沉默一会儿,她说:“带我回特里劳尼(黛西丈夫)的宅子吧。” 罗莎一牵缰绳,朝着相反的方向骑去。 天空迈着矫健的步伐,很快带罗莎和黛西回到那豪华却冰冷的宅子,可迎接她们的却是门口不停踱步的杰克·特里劳尼。 那个男人留着八字胡,头上抹着发胶,身上穿着上流人的西服,他在镇上是有名声的人,可他的妻子却在不断破坏他的名声,挑战他的权威。杰克狠狠踢着铁制的大门,他在心里暗骂着黛西,心里抱怨着当初就不该听母亲的话娶这个女人。当一阵马蹄声响起,杰克抬起头,果不其然,黛西又和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 杰克怒火冲冲地走上前去,他伸手就想将黛西拽下马儿,谁知天空一个转身将他给撞倒在地上。杰克撑着自己的身体,压抑着怒火对黛西说:“你是不是又去参加那群疯女人的集会了!” 黛西正想回他,罗莎却一个翻身下了马,罗莎伸出手扶黛西下了马。 杰克拍拍身上的土站了起来,他粗鲁地抓住黛西的手腕,质问:“你是不是又违背我的命令了!”杰克的力量实在太大,黛西竟一下没从中挣扎出来。 罗莎见状,伸手去抓住杰克的手腕,她说:“有什么话,请好好说。” 杰克不屑地看了罗莎一眼,他说:“这是我的家事,你这样的乡巴佬最好还是不要插手。”他作势就要拽着黛西往宅子里走去。 冰冷的枪管抵在他的额头,罗莎说:“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 “狗娘养的,她是我妻子,还轮不到她说什么!我的名声全都要给她败光了,你以为你是谁?怕是连枪都用不来的小姑娘,还想吓唬谁呢?” 枪管从他头上挪开了,只听震耳欲聋的“砰”“砰”两声,门口的电灯碎了一地,那还冒着烟的滚烫枪口又重新抵回了他的脑袋,杰克这才意识到面前的野蛮人不是在开玩笑,杰克只好乖乖松开黛西的手。 “黛西,你想留下来吗?”罗莎探过身去询问黛西,“伊莎贝尔或许会为你提供你需要的。” 黛西知道一旦她踏回特里劳尼的家,她又会像小鸟一样被软禁其中,而那不是她所期望的生活。就算她不选择自由的爱情,至少要让她为理想献身,于是她后退了一步,冲罗莎摇摇头。 杰克看着黛西,嘲讽地笑了:“你这个女人还想干嘛?准备跟着这个乡巴佬去荒野过活。我给你那么多东西还不知足吗?你可别忘了你援助那群疯子的钱,都是从我这儿拿的,当你没了特里劳尼夫人这个名号,你可什么都不是。” 黛西的脑袋垂下,她的眉头皱起,她像是一只手足无措的兔子,她知道伊莎贝尔(运动头领)的难处,一旦少了她的金钱援助…… 看出黛西的犹豫,罗莎冲上去对着杰克的脸就是一拳,将他揍倒在地,手枪顶住他的脑门,大声骂道:“黛西去哪儿都比呆在你这个混蛋身边好!Gilipollas!” 罗莎或许还是觉得不解气,她用力在杰克的肚子上踢了几脚,拉着黛西离开了这处宅子。 只听见杰克在身后大声喊道:“黛西·特里劳尼,你会后悔的,到时候你跪下来求我也没用!” 黛西突然挣脱开罗莎的手,她走回杰克面前,对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很快就会收到我的离婚书,杰克·特里劳尼先生,从此以后不要再用这个名字称呼我,我不再是你的妻子,也不再是你可以任意操控的物品。” “今后该怎么办?”黛西靠在罗莎的背上问道,“我以后不再是政治家的妻子了,她们还会接纳我吗?” “她们会接纳洗衣女工,会接纳农场女工,难道还不会接纳夫人您这样有学识、有见地的女人吗?”罗莎对这一切毫不担忧。 罗莎听到黛西松了一口气,她攥住了自己的外衣,很快罗莎感受到身后传来的小小抽泣声。 “夫人?” “我没事,我只是在想那些无法挽回的。” “戈佐吗?” 后背的人儿沉默下来,许久以后罗莎听到了一声“嗯”,罗莎说:“既然夫人你已经抛弃了一切,为什么不可以重新选择戈佐呢?在我看来您已经足够勇敢了。” 许是联想到了清脆的鸟叫与美妙的留声机,想到了那场美好的梦境,那如梦似幻的亲吻。黛西的哭泣声也就此停止了,她从罗莎的背上爬起来,她说:“让美好停留在回忆之中吧,就像我一直说的,我有更重要的使命长存于此,我不能为了小情小爱,自私地抛弃所有人。” “或许吧。”罗莎望向天空,“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需要守护的星星。” 天空很快就到了罗莎的短期公寓,那位柔弱的夫人经过了一天的惊吓与奔波,变得疲倦不堪,很快倒头就睡了。 罗莎坐在桌旁,凝视着摇曳的烛光,她在思考——文明究竟值不值得守护,法律究竟值不值得捍卫。如果这一切有可能是谎言,那么她是否还能如同黛西那样,坚定不移地选择自己的信念——罗莎拿出自己新买的酒壶,里面原本装着满满一壶的龙舌兰酒,如今只剩下一半,每当罗莎思念缇娜时,她都会饮下一口。罗莎对自己说过:「只要这壶酒喝完,不论是什么结果,我都得去面对缇娜。」——还是去选择她爱着的那个人。 罗莎起身靠在窗户边上,她小酌了一口龙舌兰,像是缇娜一样辛辣烧口,罗莎把盖子拧紧。 「不知缇娜现在在做什么。」 正当落寞写满罗莎双眼时,天空中一道光亮划破了孤寂的黑夜。 罗莎瞪大双眼喃喃道:“星星……陨落了。” 第【三十八】章 罗莎冲出了屋子,跨上天空,追随着那颗跌落的星星。那颗星星的速度实在太快,天空已经拼尽了全力,却仍旧无法追赶到它的轨迹。 “天空!好女孩,再快一点!”罗莎疯狂甩着缰绳,而天空的速度却越来越慢,罗莎狠下心来,用靴子上的马刺用力夹住天空的腹部。 她们飞奔出了城镇,穿梭过了森林,在平原上仍然飞驰着,罗莎心里清楚她已经弄丢了星星,但她仍然觉得只要朝那个方向走去,就能看到星星。 到了深夜,天空已经疲惫地走不动了,罗莎下了马,她拍了拍天空,从背包里掏出一根胡萝卜喂给它,接着对它说道:“好女孩,对不起,你在这里等我吧。”说完决绝地继续上路,朝着那未知的方向前进,她的答案就在前方。 披星戴月没有目的的前行,罗莎拎起煤灯在山间探路,无数次她觉得自己找不到那颗星星,或者那颗星星根本是自己的一个幻觉,无数次想要放弃,可她的步伐依旧没有停止。 她知道一旦停在这里,她将永远寻找不到答案。她的步伐从轻盈变得如同灌铅了一般,罗莎气喘吁吁,却不敢停下步伐。 当月亮不再成为空中唯一的亮点,太阳撒下第一缕温柔的晨曦,山间的鸟儿开始鸣叫。罗莎终于看到了地上不寻常的坑洞,她跪在了洞边,从砂砾上滚了下去,滚到了中央那块石头边。罗莎抹开脸上的沙石,举起那块沉重的坑坑洼洼的陨石,罗莎抱在了自己的怀中,她大笑了起来。 “我……我找到了星星。” 罗莎从怀中拿出自己的酒壶,猛得灌下了好几口,她艰难地爬起来,突然她意识到,如果天空不在,她是无法把这么重的石头搬回去的。很快罗莎看到地上的小块陨石,她放下了大陨石,捡起那块不过巴掌大的陨石,罗莎笑了起来——有这颗小星星就已经足够了。 罗莎将陨石放进包里,朝她记忆中的小道走去。 星星已经跌落人间,它不再像坚守在苍穹,只要……只要确定了缇娜不是她的杀母仇人,那么罗莎甘愿放弃那已经变得易碎的理想,去追寻内心的挚爱。 终于罗莎等到了一辆马车,好心的路人在罗莎枪子的威胁下,将她拉到了与天空分别的地方,而后在几声枪响以后落荒而逃。 罗莎用力吹响了口哨,已经休息得精力十足的天空,从林中向罗莎奔来。罗莎拍拍用头顶她的天空,她说道:“乖女孩,我们回家吧,我们是时候该回家了。” 缇娜艰难地撑起上身,她伸手想拿藏在床底的龙舌兰酒,却被一只脚给踢开了。 “还敢喝酒?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养伤期间不要再喝酒了。”戈佐的声音在缇娜的耳边响起。 “我们墨西哥人都觉得酒精可以缓解疼痛,让伤好的更快。”缇娜躺倒在床上,她还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下。 “我们吉普赛人觉得,你这种疯子真该死在那场火拼中。” 戈佐坐在缇娜的床边,她伸手把缇娜身上的绷带给拆开,只听缇娜痛苦的呻吟后说:“你把我的玫瑰偷走了,还不告诉我一声。” “谁能想到你会让帮派里所有人跟着你送死,结果最后还只有你受了重伤。” 听到这话的缇娜脸色一变,她支撑起上身,艰难地靠在窗户边上,她死死盯着外面那忙碌的身影。缇娜心里清楚那天向“罗莎”开枪的人是谁,她说:“她背叛了我,她在我冲向雷蒙的时候,引燃了我完全不知情的炸药。” 缇娜扭头看向戈佐,喘着气说道:“如果不是我的马儿察觉到不对,恐怕被炸得血肉模糊的不止是雷蒙。” “可是你死了,宝藏不就……” “她渴望的不止有那笔钱,还有这个帮派,她已经不止一次劝我招收更有用的人手、抛弃妇孺了。”缇娜苦笑道,“她现在不直接撕破脸皮把我丢出去,果然还是想得到那份宝藏啊。” “缇娜,你该怎么办?” “我现在可以信任的只有你,珍珠已经完全投靠她了,老鼠还在摇摆不定,但我清楚老鼠的德性,怕是不久后就会弃我而去。” “那金发呢?” “她足够聪明,她虽然对我忠心,但也会选择明哲保身的。毕竟我现在……”缇娜举起自己绑满绷带的右手,缇娜的脸上写满了痛苦,“我再也举不起枪了,我已经无法再担任头领了。” 缇娜的后脑勺突然被重重拍了一下,戈佐说:“别给我装病想卸担子,你那点伤我还不清楚嘛?” 缇娜吐了吐舌头,躺倒回了床上,她说:“要连你和我都能骗过的话,才能骗过她们啊。天使眼还是想从我这儿套取宝藏的讯息,我如果不表现出快一命呜呼的模样,她恐怕真的会对我动手。” “缇娜,我有时真搞不清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为了罗莎,还是错误的判断,让整个帮派的人去送命。如果我也在那天的行列,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投靠天使眼。” “失去人心的话,就不再是头领了啊。” “缇娜,你爱罗莎吗?” 戈佐突然问出了这样的问题,缇娜双眸垂下,许久后她摇了摇头说:“爱情对我来说,还是太奢侈了。我可以舍命去救她,我却无法将性命托付于她……” “你害怕再一次被背叛吗?” 缇娜愣了一下,笑容在她脸上绽开,她点了点头说:“我不爱她。” 戈佐的视线放在窗外,她嘴角上扬说:“别那么笃定。” “嗯?”缇娜正疑惑戈佐脸上的笑容,她的木屋被狠狠踹开,只见罗莎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 “缇娜!”罗莎的双眸中饱含泪水,她伸手抓住缇娜的右手,她的眼泪滴落在缇娜的手背上,“我回来了,对不起!我应该呆在你身边照顾你的。” “咳咳咳,”缇娜别过头去,“我不想见到你。” 第【三十九】章 缇娜的神情是如此的决绝,与罗莎最后的记忆中一样,罗莎握住缇娜的手又紧了点,她说:“或许你会觉得我可笑,或许会嘲笑我的不坚定,但是缇娜,你告诉我吧,我的母亲不是你杀的。我不会再去寻找任何证据,我会无条件相信你的话,我……” “你真的会相信我的话?”缇娜问道。 “是的,不论你说什么,我都愿意相信。” 缇娜向罗莎招招手,她艰难地爬起身来,在俯下身子的罗莎耳边说道:“你母亲是我杀的,现在是我最虚弱的时候,动手吧。” 罗莎紧抿着嘴唇,她坐直了身子,她又一次在缇娜的双眸中看到那寻死的决绝。罗莎没说什么,她站起身对戈佐说道:“你想要的东西,我已经给你找到了。” “什么?”原本看好戏的戈佐愣住了,只见罗莎从背包中掏出了一块坑坑洼洼的石头,塞进自己的手中。 “这是你要的星星。” 握在手里沉甸甸的,戈佐的脑子一下没转过来弯,她对罗莎说:“什么星星?” “天上的星辰陨落了,我追赶了一夜,终于在树林里发现了它。黛西决定和特里劳尼离婚了,但是她并不想回到你身边,她仍旧想和你口中那群危险人物混在一起。我不知道这颗星星能否为你挽留她,但我们总得一试对吧?” 戈佐的脑子突然空白一片,她说:“她真的决定和那个男人离婚了吗?我要去找她!”戈佐说完冲出了屋子,不过很快返回对罗莎说道,“麻烦你照顾好缇娜,记住别让她碰酒。” “我会的。” 罗莎见不到戈佐的身影后,她将门栓上走到了缇娜的身边,只听缇娜脸上露出癫狂的笑容说:“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了,可以杀死我了吧。” 罗莎从怀中掏出了那酒壶,她仰起头将剩下那半壶一饮而尽,很快红晕渲染了她整张脸。罗莎摇摇晃晃地走到缇娜身边,她说:“我不会杀你的,星辰都已经陨落了,世界上除了你以外没什么我好守护的人事物了。” 醉醺醺的小玫瑰看起来格外的诱人,缇娜的声音也不禁放软了一点,她有些好笑地说:“那你的杀母之仇呢?不报了吗?” “你站在旅馆门口……” “什么?” 罗莎比出一个持枪的手势,她说:“你站在旅馆门口,台阶太低了,我母亲身上的弹孔是从斜着的,至少是从二楼射进去的。所以杀人凶手不是你,缇娜,我不知道你在维护谁,但是能不能告诉我真相?我需要知道真相,没有你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痛苦。” 罗莎握住缇娜那绑满绷带的右手,放在嘴边深深吻上一口,罗莎说:“如果你真是那么穷凶极恶的人,我不会爱上你的,我知道你的内心是柔软的、是善良的。缇娜,告诉我吧,我爱你,告诉我吧。” 一阵天旋地转,原本虚弱躺在床上的人突然翻身将自己压在身下,罗莎本还抓着缇娜那绑着绷带的手,谁知那手反过来压制住了罗莎的双手。 “玫瑰小姐,不要随意用你的猜想揣测我,因为你看错了,我就是无恶不作的疯子。”缇娜忍住全身的痛苦,左手顶住了罗莎的下颚,似乎只要再用点力就能把那脆弱的脖子折断,“别逼我。” 缇娜的脸离罗莎很近,近到能够闻见罗莎吐息中的龙舌兰味,缇娜不禁吞咽下一口口水,她对自己说只不过是肚中的酒虫犯瘾了。可缇娜却在极力的控制自己的目光,不向那粉嫩饱满的嘴唇移去,似乎什么防线在崩塌,什么鼓点在响起。 “缇娜,你好美啊。” 缇娜还未做出什么回应,罗莎已抬头在自己的唇上轻啄了一口,柔软又令人动心的吻,缇娜实在想不出什么拒绝的理由。缇娜吻上了罗莎,连钳制住罗莎的手都松开了,她看得出来罗莎已经沉浸在这个吻中了,可她又何尝不是呢? 缇娜闭上了双眼,加深了这个吻,她小心地将这朵玫瑰揽入怀中,似乎担心自己一旦做出多余的动作就会失去她。哪怕酒精已被罗莎全部吞入腹中,缇娜也觉得自己在品尝那龙舌兰酒,不然为何她同样感觉到了醉意。 松开了罗莎的唇,缇娜别过头说:“你应该离我越远越好,一旦我爱上你,我就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止,甚至会动手杀你……毫不犹豫。” “爱情总是疯狂的……”缇娜听罗莎如此说道,她同样听到了皮扣解开的声音,她回过头去看罗莎,发现罗莎正用那双勾人的眸子凝视她,罗莎咬住下唇,她的手解开自己的上衣,露出那白皙的胸脯,“掠夺走我的一切吧,让我去寻找那早已牵系在你身上的心。” 罗莎牵起缇娜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胸脯上,让自己身体的热度不断传递给缇娜,她眼底的醉意已经消散,她无比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玫瑰小姐,你是喝醉了吗?”缇娜别过头去,想要抽回手,却发现自己的手被罗莎紧紧握住。 “你不是无恶不作的恶人吗?”罗莎牵引着缇娜的手在自己的胸脯上游走,让挺立起的乳珠滑过缇娜的掌心,果然她听到了缇娜加重的喘息声,“那为什么你不敢看我?” 罗莎舔舐着缇娜的耳垂,口中吐出的热气拍打在缇娜的耳畔,她说:“为什么你不敢肏我?” 牙齿狠狠咬在了罗莎的锁骨上,疼痛却又带来了酥麻,缇娜哪怕只剩左手,也是做爱的好手。那只灵活的手,绝不仅擅长于握枪,缇娜极为擅长挑逗女人,她知道那一块部位只需轻轻触碰,就能让玫瑰动情。 从最开始的恐惧,到完全放松身体,任蝴蝶从腹中飞出带着那动听的呻吟,蜜糖流淌让贪食的狐狸饱餐一顿。 天使的歌声在空气中荡漾,玫瑰盛开遍地。不要抗拒,让她的身体灵魂与自己合二为一;不要抗拒,这就是爱情。 第【四十】章 罗莎消失不见,连天空也不见踪影,黛西披着薄毯站在房屋门口,她恐慌地看着街道,她不相信罗莎就这么将自己抛下了。她在屋门口站了许久,正当她担忧地准备回屋时,一个数字无比声音从身后响起。 “黛西,好久不见。” 黛西的身体僵住了,她的毯子裹得更紧了一些,她缓缓回头望去。 铜币项链随着戈佐的步伐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戈佐像是故事中那位貌美又善良的吉普赛女郎,可黛西心底清楚这人是有多么顽劣,她也清楚她们绝不是卡西莫多和埃斯美达拉(巴黎圣母院),阻碍在她们之间的不仅仅是世俗…… 可惜这些解释只是对她自己的解释,因为黛西见到戈佐的那一刻内心就已经丢盔卸甲,她无法对那双魅惑的眸子说不。 戈佐一步一步走近她,如同她当初逃脱时一样决绝,戈佐还是逮住她了,在一切风波尚未平定,在她还未为革命献身之前,戈佐的出现又一次抓住了她全部的目光。 “黛西,我的雏菊,你怎么哭了?” 戈佐的脸上仍然保留那狡黠的笑容,她走到黛西的面前,关上了那扇门,隔绝了门外的世界,让黛西的眼中又只剩她一人。戈佐将黛西逼到了墙角,黛西像是无处可逃的兔子,又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戈佐趴在黛西的耳畔轻轻说道:“我以为你和那些危险人物在一起厮混后,胆量能够稍微锻炼到一点儿,怎么遇到我这个不被世俗约束的吉普赛女郎,又开始恐惧了?” “我……我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恐惧?那这算什么呢,见到老情人还会害羞么。”戈佐调侃道,“你离开我的那天,竟然狠心只给我留下了一封书信,就不辞而别。黛西,我以为你不爱我了,可如今你的反应看起来不是这样啊。” “戈佐,我……我已经不爱你了,不要再来干扰我的生活了。” 哪怕知道黛西口中全是谎言,戈佐的心还是被刺痛了一下,她说:“罗莎已经告诉我了,你终于决定违背你那父亲的命令了。黛西,跟我走吧,像我承诺你的那样奔向自由,不会再作笼中鸟了。” 戈佐还想与黛西互诉衷肠,却被推开了,爱人的双眸中染着她闻所未闻的决绝——那是信念在燃烧,燃烧去黛西最后一丝念想。 “我已经有我自己的生活了,戈佐,我不会选择你的,就像我当初也没有选择你那样。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在我的生命中永远是第二选择。” 戈佐沉默下来,她从包中掏出、展现在黛西面前的是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她说:“黛西,你不能拒绝我,我为你带来了星星。” 黛西不可能相信那块奇怪的石头就是天上的星星,正当她想出言嘲讽时,戈佐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只听戈佐说道:“罗莎说她在夜晚,看到了星星的坠落,她追赶了一夜终于找到了这颗星星的残骸。塔罗牌已经应验,命运之轮开始转动,我们的骑士已经为我们带回了星星,黛西你难道还要拒绝命运吗?” 黛西挣脱开戈佐,她说:“什么命运!我的命运是为了革命献身,请你出去,请你不要再找我了。至于罗莎,如果这个女孩只是你派来的卧底,请让她以后不要再来了。” 黛西推搡着戈佐将她赶出了家门,戈佐说:“不要这样,黛西。是我太心急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想再见到你。” 狠绝的话语后,只剩下一扇紧闭的铁门。戈佐的手撑住门,她知道黛西此时肯定在门后哭红了眼眶,但她无能为力——一如当初,她永远无法说服黛西。 戈佐失魂落魄地返回了营地。 与戈佐的失意不同,罗莎被缇娜喂得餍足,不着寸缕的身子在厚厚的毯子下还在引诱着缇娜。她知道今天只能到这儿,缇娜已经使尽了浑身解数,但罗莎仍旧将湿漉漉的大腿搁置在缇娜的身上,让缇娜能够切身体会自己的情动。 “玫瑰小姐,要是你还想要可以自渎,我可动不了了。”缇娜翻身从床底拿出了自己偷藏的酒,准备来上一两口,却被罗莎一把夺去了。 “还给我……”缇娜的脸色变得不悦。 “戈佐说了你不能碰酒。” “还给我!” “不行。” 一把冰冷的刀刃抵上了罗莎的脖颈,只要缇娜再用上一点力,那白皙的脖颈上肯定会出现血线。 “还给我。” 罗莎缓慢地将酒瓶还给了缇娜,那冰凉的触感似乎是她的错觉,罗莎对缇娜为了一瓶酒而对自己动手的事感到不可置信。 “缇娜……” 缇娜饮下满满一口酒,清醒的脑袋有了几分醉意后,才回应罗莎:“做什么?” “你……我……我们的关系……” “嗯?”缇娜看上去似乎不太明白罗莎想说什么,“怎么了?” “我们算什么关系?” 缇娜那缠满绷带的手抚摸着自己的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她咧开笑容说道:“仇人关系吧,如果你想动手的话,我很虚弱,而刀的位置你也知道在哪儿了。我劝你最好别用枪,会招惹来外面那些人的。” 听到这些话的罗莎如同掉进冰窖一般,她脸上写满错愕,她急切地说道:“那我们刚才那算什么?” “玫瑰小姐你看上去很寂寞,我呢,恰好对女人的身体很感兴趣,所以顺手满足了一下你。” “缇娜!” 缇娜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她从床头柜掏出了一沓美金,扔在了二人中间的被子上,她说:“你是想要这个吧,瓦伦蒂娜伺候我一夜也不过五美金……”缇娜的手放在了罗莎的胸脯上,这次可不带着挑逗的意味,“可是玫瑰小姐你的身体太棒了,声音也好听,看在我们两认识这么久的份上,我愿意给你多付一点钱。那钱夹你可以随便抽,就算你全都要也没问题……” 还没等缇娜说完,一个耳光甩在了她的脸上,罗莎跨过她,从地上捡起衣服穿上离开了屋子。 在罗莎彻底离开后,缇娜也不再嬉皮笑脸的,她望着天花板双眼无神,嘴中喃喃道:“爱上谁不好呢?为什么要爱上我。” 第【四十一】章 窝了一肚子火,罗莎真的恨不得一枪崩了缇娜,这个该死的女人。罗莎在营地里漫无目的地游荡,却发现银狐帮的人看自己的眼神不像从前那么友善,罗莎察觉到了不太对劲,她的直觉告诉她:「这可能和缇娜的负伤有关」。 老鼠见着罗莎时,从鼻腔里冷冷哼出一声,拿着自己的物件就走开了。罗莎只能去找其他任何可以求助的人,她看到金发正坐在桌子上拨弄骨牌,于是罗莎也坐了下来,从兜中掏出一块钱放在赌注里。 “我不该和你玩的,她们会不开心。”金发小声说道。 “金发,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大家要用这种眼神看我?” “在你离开后,老大发了疯,她以为是雷蒙掳走了你,于是带上帮派里所有能扛枪的人去找雷蒙算账。” 本以为缇娜是因为起冲突才和雷蒙火拼,没想到她竟然是为了自己。罗莎摸走底池里的两张牌,她说:“为什么缇娜会受那么严重的伤?她们恨我我能理解,为什么除了戈佐以外没有任何人去照顾缇娜了?” 罗莎朝木屋看了一眼,所有人都对它避之不及。 “老大的右手受了很严重的伤,加上之前让人送死的指挥,现在帮派里的人不再相信她。不知道是筹划已久,还是临时起意,天使眼说服了帮派里扛枪的人。就算老大活下来,她也会成为一个被架空的傀儡。我们没有什么别的抉择,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 金发的眼睛从未直视罗莎,她放下了最后一张牌,获得了45分,二人开始了第二轮牌局。 “那天本来只放了一份炸弹,用于威胁雷蒙,不知道是不小心引燃了他们的火药库,还是有人故意多放了炸弹。老大冲在最前线时,被炸药的碎片给弄伤了,此后就一直躺在木屋里修养。” 罗莎的手中不停拿起骨牌,却没有一张是合乎她心意的。 “罗莎,我劝你快点离开这儿,她们碍于某些原因不会对老大下手,但她们会对你下手的。”金发压低到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天使眼不会允许老大身边有人手的。” 金发最后一张牌下完,她已经超过了60分,赢走了罗莎的赌注后,只见罗莎起身返回木屋。 “玫瑰小姐,你怎么又回来了?”缇娜看到床面上那沓没拿走的钱,恍然大悟道:“你决定拿走这笔钱了吗?” 罗莎狠狠将门关上,她黑着脸走到缇娜面前说:“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 “什么真相?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贝蒂是我杀的,你还想要我说什么?你觉得是我哪个手下动的手吗?你可以去问问帮派里的任何一个人,那段日子离开的只有我一个人。我没包庇任何人,我杀了你的母亲。” “够了!”罗莎大喊道,“就算是你杀了我母亲,我也不会对你动手的。” 缇娜张张口还想说什么,最后只能吐出一句:“随你。” “帮派已经抛弃你了,和我走吧,我们去寻找新的生活。” 缇娜凝视着罗莎,沉默许久后她嘲讽地笑了:“你以为我离开帮派会好到哪里去吗?外面平克顿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我,我在这儿至少还是个病人,被平克顿逮到,我就只是囚徒。还是说这才是玫瑰小姐你本来的目的?诱骗我出去,再将我缉拿归案。” “缇娜!”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你只不过是一个来找我寻仇的小女孩,你想要宝藏还是想要我的命去填补你那可笑的信念?” “我想要你!缇娜,我爱你。” 缇娜沉默下来,她将被子扯过了脑袋,缩进去翻了个身:“你最好快点离开这儿,她们不会放过你的。” 罗莎还想说什么,戈佐却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罗莎连忙去扶住泪流满面的戈佐,询问她:“发生什么事了?黛西没和你一起回来吗?” “她……她将我拒之门外了。”戈佐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她仰头大口喘着气。而缇娜躺在床上不为所动,不,她很快发出了嘲讽的大笑声,罗莎看到这一幕时心中的无力感又重新涌现。 缇娜突然起身对罗莎说道:“就算你选择我又怎么样?爱情不就是这么可笑的事吗?我们可以为了利益、家庭甚至是可笑的信念,抛弃曾经说着山盟海誓的恋人,要我说的话,这所谓的爱情还不如我和瓦伦蒂娜的关系来得坚固……” “缇娜,如果黛西选择了戈佐,你是否愿意相信我?” “嗯?你没听到戈佐说什么吗?那个女人抛弃了她。” “我听到了,但是我会向你证明,不是去证明「真爱可以战胜一切」这类的屁话,而是让你相信我有能力,让你相信我不会背叛你。” 缇娜与戈佐对视了一眼,她看到戈佐眼中的期冀,于是对罗莎说:“好,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力挽狂澜。” 罗莎点点头,随后离开了木屋。 缇娜看向戈佐说:“你为什么会觉得她可以做到?又是你那可笑的塔罗牌说的吗?” 戈佐像是突然换了一张脸一样,她用袖子随便擦擦脸上的水,她笑着说:“我只是觉得罗莎和此前似乎不太一样,那颗陨石似乎真的让她改变了不少。” “我不放心她。”缇娜掀开被子,捡起衣服披上,“我得跟上去看看。” 扭头看到戈佐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只听戈佐说:“你在她面前演出残酷无情的模样,又忍不住想照看她,缇娜,你真的不喜欢那个女孩吗?” 不喜欢就不会在罗莎动情时心动不已,不喜欢就不会被罗莎的那块石头砸进心房,不喜欢就不会担忧她,不喜欢就不会被罗莎的一举一动牵着情绪变化。 缇娜的嘴角上扬,她对戈佐说道:“不喜欢,我只是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我喜欢她死在我的手上。” 缇娜不允许任何人探索到她的内心,猜出她的想法,因为那样只会一败涂地。 第【四十二】章 pi npi nshu.c o m 缇娜是从地窖走的,这也是她偶然发现的逃生处,从地窖可以一直通向森林里的枯井,上面还有她之前垂下的绳子。缇娜将用力拉扯绳子,并将它绑在腰上,两只手抓住绳子,忍着伤痛向上爬去。等她爬出枯井时,身上的绷带已经渗出了一点血迹,不过这对缇娜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 最重要的还是找到罗莎的去向。 马儿在营地里,缇娜找到了附近小道,戴上了蒙面巾抢劫了路人的马儿,很快她骑上了马儿前往伊斯特伍德镇。 缇娜有听说过黛西的住址,她自然而然以为罗莎要去劝说黛西,于是她骑到了那处短租公寓旁。下马后,从窗户翻进了卧室,缇娜蹑手蹑脚地走向了二楼。从窗户向外看去,并没有发现天空的身影,缇娜轻轻推开木门,只看见一位抽泣的女人背对自己,罗莎不在这儿…… 缇娜伸手捂住了女人的嘴,枪管抵在女人的额头上,她压低声音说:“不许出声,我问你几个问题。” 黛西被吓得脸色惨白,她只能顺从地点头。 “罗莎去哪儿了?” “罗莎?我不知道,我从早晨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她没有回来吗?”听到这个结果的缇娜非常意外,那罗莎去了哪里,她不可能不回黛西这儿的,除非她出了意外…… 想到这点缇娜的脸上充满了狠厉,但她很快看到黛西桌上的几本书,她又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和你往来的那个疯子,她住在哪里?” “疯子?你是说伊莎贝尔(运动头领)吗?我不会告诉你的,你死了这条心吧!”黛西紧闭起嘴巴,她宁可自己被杀死,也绝不泄露伊莎贝尔的消息。 随后黛西听见了左轮拉开的声音,她紧闭双眼准备迎接自己的死亡,她的心里却不禁难过起来,她还没有为革命作出任何贡献,她甚至为了革命拒绝了心上人,可她就要死了,死在一个暴徒的手里。 “黛西小姐,我不想杀你,但是罗莎她可能去找那个疯……那位夫人了。罗莎现在身处危险之中,我必须去警告她一些事情。” 听到罗莎有危险,黛西的心一下提了起来,而身后这个人能准确说出自己和罗莎的名字…… 黛西说出了一个地址后,那双手放开了自己,等黛西回头时,身后已空无一人了,似乎一切只是她的错觉。 “刚才的人……是谁?” 伊莎贝尔今天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那个粗鄙的牛仔女孩来告诉她一个消息:“黛西准备和特里劳尼先生离婚了。” 伊莎贝尔瞪大了双眼,她将罗莎迎进了屋中,说:“需要茶还是咖啡?” 罗莎摘下帽子,她说:“谢谢夫人,我不需要任何饮品,我是来求您一件事的。”看更多好书就到:j ilego n g.c om “什么事?如果黛西真的准备和特里劳尼离婚,我们会为她请一位好律师的,联盟最近一直在宣传离婚事宜,黛西会成为伊斯特伍德镇的好榜样,这点请你不用担心。” 罗莎看向伊莎贝尔,她知道联盟的钱大多来源于黛西的支援,所以她下意识地认定了伊莎贝尔会反对这场离婚。 但获得对离婚的支持并不是罗莎来见伊莎贝尔的目的,她开门见山地对伊莎贝尔说道:“我希望不要大肆宣扬黛西夫人离婚的消息。” 伊莎贝尔沏茶的手一顿,她问:“这是黛西要求的吗?” “不,夫人,是我在恳求您。黛西为联盟已经做了很多事了,她身上的伤痕您应该都有看到了吧……” “我当然清楚,所以我才支持她和特里劳尼那个混球离婚。” “那您不觉得黛西理应获得幸福吗?” “幸福?我当然希望我的姑娘们可以获得幸福,但我也希望她们不会被虚假的谎言蒙蔽双眼。牛仔女孩,你究竟想说什么?”伊莎贝尔的眼神变得狠厉,她死死盯住这个陌生女孩。 “黛西在年轻时有一位情人,她们十分相爱,可黛西为了联盟拒绝了那位情人的私奔提议,我想请您去劝说她。”罗莎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她的视线移向了他处。 “情人?不论那个男人说得有多好听,都是花言巧语,我可不相信什么爱情能给人带来幸福。请你离开吧,我不会去做出有损联盟的事,也不会去和黛西说违背她意愿的话。” “夫人,她的情人不是男人,是一个……是一个女孩。” 伊莎贝尔的脸上一如既往地平静,似乎这个消息还不如那二人离婚来得让人震惊,伊莎贝尔说:“请你离开吧,爱情不论男女,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黛西为爱情献身,你口中那位女性情人说不准也会背叛她;黛西如果愿意留在联盟,留在我们这群母亲姐妹中,我们永远也不会背叛她。” “可是……” “你既然来求助我,黛西看来已经作出了选择。”伊莎贝尔坐了下来,“我明白你是被世俗所欺骗,就像你天真地认为法律是解决不公的唯一法子,你也认为「爱情」是修复一切的良方。你觉得黛西可以选择那个人,那为什么那个人不可以选择为黛西留下来呢?你真的是为黛西着想吗?” 「因为戈佐是自由的,她绝对不能像笼中鸟一样被束缚,当她留下来,黛西就再也没有爱她的理由。」罗莎无法回答这句话,因为她知道这个理由在伊莎贝尔面前,同样显得可笑无比。 罗莎低着头,无力感又一次包围着她,她总以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可以编织出天衣无缝的计划,可事实一次又一次打了她的脸——她只不过是个天真的蠢女孩。 罗莎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她仅剩最后一丝期望——她能够说服黛西。她知道这样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她别无他法。 伊莎贝尔站起身来,她看着站在窗帘后的人影,她说道:“今天的客人还真是多啊。” 缇娜掀开窗帘走了出来,她说:“去黛西的家里,按照她说的去做。”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按照你的指挥去做?” “我会给你一个你无法拒绝的理由。” 第【四十三】章 黛西住的地方与伊莎贝尔的住所隔得并不远,仅仅是两条街道的距离。 “罗莎,你没有事吧!”见到罗莎的黛西十分惊讶,全然忘记自己对戈佐说过的狠话,她还是担忧这位朋友的。 “我没事,抱歉,让你担心了。”罗莎走进屋子关上了门,“黛西,我能和你谈谈吗?” 本来想询问罗莎那狂徒的黛西只能闭上嘴,罗莎面色严肃,看起来有异常重要的事要说。 “黛西,你愿意听一下我的故事吗?” 罗莎朝屋内走来,她坐在沙发上,将帽子拿下来盖在自己的肚子上,当她听到黛西肯定的回答时,罗莎接着说:“其实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故事,我在幼时随母亲移民于此,她做过很多活计,但没有一份工作的薪酬可以养活我,我不得已装扮成男孩,才可以跟着报童去街上卖报。 你不能想象那群孤儿生活有多么恶劣,所有孩子都会羡慕我,因为我还有疼爱我的母亲。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可惜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甚至忘了他的长相,他死在我十岁时的寒冬里,他为了保护自己的钱和流氓争执起来,在被围殴后发了高烧一命呜呼,而那个流氓没有受到一点儿惩罚,我就明白了这个世界充满不公。 我的母亲意外得到一笔财富,我们带着母亲受伤的挚友搬到了一处安详的小镇里,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却过得十分幸福。至少表面是如此,可是我总会在深夜惊醒,被困在朋友惨死的梦魇里,梦到那该死的流氓的棍子打在我的身上,生命是那么一文不值。直到我的老师——母亲的那位挚友,他将镇上罪恶多端的逃犯捉捕归案,我知道他消除了很多人的梦魇,镇上的流氓被威慑后再也没人作乱。 那时我意识到,要想抗争不公,就必须去维护文明,必须将那些不法分子缉拿归案。所以哪怕我是个女孩,我也在不断练习枪术,我想成为赏金猎人,只是我所渴望的并非单纯的冒险,而是去捍卫信念。 黛西,我明白你的选择,我甚至感同身受。” “罗莎……” “星星是我信念的化身,它们高高呆在苍穹,如同法律一样无情而坚定。我可以吃上很多苦头,我可以在寒冬里被冻僵手指也一声不吭,我可以任由马儿将我的皮肤磨破,也要追踪罪犯到天涯海角,只要那颗星星存在,我就有无限的勇气去面对敌人。 我的母亲被谋杀了,我的老师不知所踪,我从家里出来一直追踪那个凶手到这儿。当我真的面对那个杀人犯,我开始害怕,我像具尸体一样动弹不得,我被她掳回了帮派。其实她一早就知道我是追杀她的,她却没有对我下手,我的信念并非是被伊莎贝尔叁言两语瓦解的。 你如果认识她,你会觉得她绝对谈不上温柔,她看起来像真正的疯子,不是信念与世俗不同,而是她的行径是彻头彻尾的疯了。 森林里的狼嚎触动我的神经,让我整夜整夜无法入眠,她在一大早下令将附近扫荡一空;我的手指被冻僵,我偷偷见着她半夜游荡着往我帐篷旁的火堆里扔木头;我的帐篷无法御寒,我没有冬日的衣物,她就带完全不会使猎枪的我去狩猎,其实那些猎物都是她的战利品,但她仍要我开上两枪,最后把猎物分给我一半——因为这不是她在怜悯我,而是我应得的。 我可以忍受苦寒,却不能防御她的温柔——我的星星动摇了。 无人能抗拒。 黛西,你爱戈佐,是爱她的那份自由洒脱,你的立场也注定你无法自由,可是你并非失去了这份自由就活不下去了。可是我不一样,在这残忍的世界里,我一旦离开她,我就无法存活。 所以星星坠落,或许并不意味你与戈佐之间的承诺。因为在我看来,那是我的信念被彻底击碎,我无需再去为梦魇偿还,不必一辈子活在愧疚与自责中。挡在我和她之间的,我以为只有立场不同,而我甘愿为她抛弃自己所有的立场。可是我没想到她并不信任我,我也从未走进过她的内心。 我去求了伊莎贝尔,让她来劝说你和戈佐离开,我完全忽视了你的意愿,抱歉。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与她立下了赌注,如果你和戈佐能够走下去,那么她也会相信我和她行得通……” “抱歉,罗莎……我……” 罗莎的眼眸垂下,她局促地笑了笑说:“没关系,你有你的选择。” “如果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你尽管说。” 正当罗莎想说话时,伊莎贝尔推门而入。黛西诧异于伊莎贝尔的登门造访,却不想从她的口中听到了更令人震惊的话语:“黛西,你应该跟随那个女孩离开。” “伊莎贝尔/夫人?”黛西和罗莎的声音同时响起,罗莎困惑于为何伊莎贝尔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改变了主意。 伊莎贝尔急匆匆地走进了房间里,只听她说道:“黛西,你越早离开越好,我刚刚收到了一则消息,特里劳尼收买了警探,要将你扣押回去。对不起,这样说会很残忍,但是你留下来会陷入危险当中,我希望你离开伊斯特伍德镇。” “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坐在了黛西身边,她抓起黛西的手放在自己的的腿上,她深深呼出一口气,轻轻抚摸黛西的手背,她说:“黛西,我知道你想为联盟做出更多贡献……我的傻姑娘,你已经为我们做出足够多的贡献了,我们都看在眼里呢。”伊莎贝尔将哭泣的黛西抱在怀里,她拍着黛西的背部,“傻姑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获得幸福,我们虽然口上说着要为联盟献出一切,可我不希望你陷入陷境。黛西,你是好女孩,你值得获得幸福,你值得和相爱的人厮守一生。” “伊莎贝尔……” 本就动摇的黛西,在伊莎贝尔的怀中泣不成声。而站在门口听到了一切的缇娜,轻笑一声后离开了。 第【四十四】章 令罗莎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特里劳尼居然真的安排了守卫在小镇的各个出口把手,他们搜查着车上是否有黛西的身影。罗莎在漫长的等待后,终于看到那熟悉的古董小车。 戈佐驾驶着小车踏足伊斯特伍德小镇,她的车上满满当当都是货物,这个吉普赛女郎只是路过了小镇,很快就被放行了。古董小车开到了短租公寓门口,戈佐左顾右盼后下了车走进了屋子里,黛西一见面就扑进了她的怀中。 “黛西,不用怕,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 黛西点点头,她最终还是奔向了自由。 戈佐抬头看了眼站在后面的罗莎,她张张口作出了嘴型:“谢谢。” “现在最要紧的是带黛西离开这儿,我的计划你们都清楚了吗?” 听到二人肯定的声音后,她朝屋外走去,对二人说:“在营地见了。” “谢谢你,罗莎。” 特里劳尼踢着电线杆,他一定要逮住那个让他颜面扫地的女人,竟然敢和他提离婚!那不知好歹的女人。特里劳尼的脸上露出凶狠的神情,他站在西方的出口处,很快一个人凑了上来,那棕黑色头发留着山羊胡男人——正是罗莎熟悉不过的菲利普·平克顿。 他最近在伊斯特伍德镇的显赫特里劳尼这儿接到一个单子——去找回被歹人拐走的特里劳尼夫人。 “北方出口有什么动静吗?” “没什么动静,但有一位奇怪吉普赛女郎路过,一般来说她们不会涉足伊斯特伍德镇才对。”菲利普暗示道。 “吉普赛女郎……那个女人之前说过有个吉普赛女郎给她通信了,菲利普,去把她逮出来!”特里劳尼冷笑起来,“那个女人绝对没有想到,她会被她最信赖的伊莎贝尔泄露行踪,女人嘛,果然用金银珠宝就可以收买了。” “那我们就以那辆古董马车作为目标。” “好。” 在特里劳尼在镇上搜寻时,那辆马车已经悄然从铁轨道上离开了。 “这个时间点没有火车经过。”罗莎指着铁轨道,她知道这个位置没有人把手,可以沿着湖边到达与森林的交接口,到了那儿就回归自由了。 “那如果在路上被特里劳尼的人发现了呢?” “就是要被发现,所以我们需要一辆张扬的马车,最好能吸引到所有人的视线,让人去给特里劳尼通风报信。” 古董小车上破旧的留声机发出它让人难以忍受的歌声,戈佐不会让自己宝贵的小车受损,所以将一辆破旧的马车漆刷成自己马车的模样。 “特里劳尼先生,我听到线人说那辆马车从轨道上跑了!”菲利普找到了特里劳尼通风报信。 特里劳尼一咬牙说:“追上去!” 吉普赛女郎的铜币项链叮当作响,藏在马车里的人喉咙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很快她听到驾车的人传话来:“你真的准备好了吗?背叛自己的信念。” “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放弃。” “那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马车很快驾驶到森林的交叉点,向森林里驾驶去,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 没过一会儿,特里劳尼已经带着人马赶到了此处,他看着地上的车辙说:“她们就在这附近,沿着痕迹走!” 他的注意力全在追踪上,完全没注意到后面掉队的叁个人。刀疤骑马到菲利普身边,他说:“不跟上去吗?” “跟上去干嘛?去送死吗?” “可是……” “既然罗莎愿意和我们交易,那不妨再信任她一回,刀疤,耐心点。”菲利普眯起眼睛,他勾起嘴角,似乎一切都胜券在握。 特里劳尼追踪到底,只发现了一辆被遗弃在林中的马车,车上已空无一人。他下了马,冲四周大声喊道:“黛西!出来!和我回家,我保证既往不咎!黛西!” 很快特里劳尼眼尖发现了藏在树木后的金发,他冷笑起来说:“你觉得那个吉普赛女郎会保护你吗?还是觉得伊莎贝尔那个疯子会保护你吗?别傻了黛西,你的行踪就是伊莎贝尔出卖给我的,跟我回家吧!黛西。”说着朝那棵有些距离的树走去。 黑漆漆的枪口出现在了特里劳尼的视线里,金色假发被扔在了地上,面前的女人不是黛西——是那个女牛仔。 “黛西在哪?” “你永远也见不到她了。”声音从另一棵树后响起,从树后走出来的吉普赛女郎的美貌让特里劳尼不禁恍了神。 罗莎从公寓走出来时,那位勒住缰绳的打扮成吉普赛女郎的女人在阳光下显得光彩夺目,一下吸引走了罗莎所有注意力。 “玫瑰小姐,怎么了?再一次爱上我了吗?” “不,我一直都爱着你。” 缇娜向罗莎伸出手,她说:“你这次策划的不错,让我看看你的实力,看你值不值得我信任。” 几声枪声响起,子弹尽数打在了特里劳尼身后的马车上,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将还在马车那儿探查的手下给炸死。特里劳尼与幸存的人这才想起要掏枪,可惜他们晚了一步。 罗莎扣下了扳机,“砰”地一声,子弹在特里劳尼的额头留下一个血红的洞。 「面对敌人绝不心慈手软。」 罗莎跟着打扮成吉普赛女郎的缇娜不断在树后躲着,左轮不停地转动,枪声火焰声在森林中燃烧,燃烧殆尽数十人的性命。 “不要杀我,求求你们了,我还有妻儿。” 罗莎走到那捂着肚子还在挣扎的人身边,缇娜也跟走了上来,在罗莎耳边说道:“要我来吗?” 罗莎冷着脸,她举起枪对准那人扣下了扳机,对缇娜说道:“不要怀疑我。” “我不是在怀疑你,只是十分惊讶,你竟然能做到这种地步。” 罗莎用袖子抹开脸上的血液,她笑了起来:“杀人其实与杀猎物没什么区别吧,如果我要走进你的内心,那么我必须先成为你。” “玫瑰小姐,你已经无需再证明了。” 缇娜从背后掏出一把枪,那把左轮上刻着一朵绽放的玫瑰,缇娜扔给了罗莎她说:“这是戈佐给你的谢礼。” 罗莎将枪端在手中仔细观详,很快她的脸色变了,她从包中掏出那枚杀死父亲的子弹,她发现那枚子弹与这把左轮的痕迹恰好吻合。 第【四十五】章 但是罗莎闭上了嘴,她什么都没有说,她在心里去推测着真相。罗莎听到一声口哨声,天空回应了缇娜的口哨奔跑了回来,罗莎与缇娜骑上了天空离开了案发现场。 “玫瑰小姐,你看起来心情并不是很好啊。”缇娜愉快的声音从罗莎身后响起。 “缇娜……”罗莎还是将那个疑惑藏在了心中,她沙哑着嗓音说,“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啦,我的玫瑰。”缇娜的吻落在了罗莎的脸颊上,“你想问我什么?” “我的母亲……是你杀的吗?” 缇娜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瞬,哪怕缇娜很快又重新绽放了笑容,却仍旧被罗莎的余光捕捉到了。 “不是。” “那谁才是杀人凶手?” 缇娜摇着头说:“我不知道。” “缇娜……这对我来说十分重要,如果你相信我的话,请告诉我真相。” “罗莎……你是在怀疑我吗?” “不,”罗莎低下头,“只是我必须为母亲报仇,不然我的灵魂永远无法安宁。” “我真的不知道是谁杀了贝蒂,如果我知道,我愿意为你报仇出一份力。” 罗莎回头看向缇娜,她认得那个笑容——虚伪无比的笑容。罗莎将原本想托盘而出的疑惑吞回了肚中,她得学会用更高明的话术试探缇娜:“你为什么要赴约?你明明可以拒绝我的母亲。” “……平克顿的人盯上了我,贝蒂和我说他有一个好提议,但她却只是说让我交出钱,让平克顿的人放过我云云。” 罗莎苦笑出声:“母亲渴望安稳的生活太久了。”而后罗莎扭头吻上了缇娜的唇,多亏天空平稳的步伐,吻一直持续到二人喘不过气才停下。而后罗莎喘着气问道:“缇娜你呢?你不渴望平静的生活吗?你看向苏珊和克里夫(前文缇娜送走的母子)时的眼神,明明充斥着向往。” “玫瑰,你还记得那时候的事啊,看来你很早就对我上心了。我确实渴望,但我已经陷入漩涡中太久,无法抽身了。” “缇娜……你能和我说说,卡里尔帮的事吗?” 缇娜脸上的笑容再也维持不住,她低下头沉默不语。罗莎这才发现自己是戳中了缇娜最深的伤口,她连忙说道:“如果你不想说……” “罗莎,我不想回答。”缇娜沉默下来。 二人没回帮派,而是来到了布莱克镇,刚才的阴云在一进镇子时,就从缇娜的脸上一扫而空。在下马时,缇娜还捏起帽子向木屋那边的瓦伦蒂娜敬礼。罗莎一把拉住缇娜,在她的脸颊留下一个吻,而后挑衅地看了瓦伦蒂娜一眼,随后转身向酒馆里走去。 缇娜快步跟上罗莎,她笑着说:“玫瑰小姐,你不会是吃醋了吧。” “不,我只是在向她们宣示主权。” 罗莎走到吧台前要了两瓶啤酒,而后走到了窗户边,她看到缇娜还在看着木屋那边,她说:“怎么了?你还对她余情未了?” 缇娜拿过啤酒,她小声抱怨了一声:“啤酒?可真没劲。” “龙舌兰有劲,看来你是真的更喜欢瓦伦蒂娜了(瓦伦蒂娜为墨西哥血统)。” 缇娜有点哭笑不得,她说:“那你也得给我上一杯爱尔兰威士忌啊,我不介意去试着喜欢威士忌。”缇娜触碰着罗莎的手指,轻轻划过指背,一次又一次,害得罗莎的呼吸都不免加快了一点,“玫瑰小姐,想不想买一瓶威士忌,再去旅馆里畅饮。” “畅饮……就我们两个人?” “你要是想叫上瓦伦蒂娜,我也不介意。” 原本存于空气中的旖旎一下被被打散,罗莎忍着怒意向缇娜勾勾手指,在缇娜低头时在她耳边吼道:“joder!” 缇娜捂着快聋的耳朵,笑着对罗莎说:“玫瑰小姐,你的西班牙语越来越标准了。” 罗莎转过身去,缇娜赶紧去把她揽进怀里,安抚炸毛的罗莎。随后缇娜听罗莎问:“缇娜,你还要回帮派里吗?” 缇娜叹了一口气说:“天使眼不会杀我的,我在帮派里比在外面安全。” “可是你回去以后……或许就再也没有机会退出来了。” “玫瑰小姐,我从小生活在帮派里,我从来都没有机会退出来。” 罗莎转过身来,她凝视着缇娜说:“如果我说你有机会呢?” “玫瑰小姐,你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菲利普·平克顿吗?那个和我一同前来的平克顿,我……我在这次策划中又重新联系上了他。” 缇娜松开了罗莎,她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你做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告诉他们我现在打听到了宝藏的消息,让他们暂时不要轻举妄动。但是缇娜,你如果愿意放弃那笔钱,我可以和他们谈……” 缇娜挥手打断了罗莎的话,她深呼吸几口说:“玫瑰小姐,我心有点乱,让我再好好考虑考虑。” 罗莎只好闭上嘴,她知道任谁放弃那么一笔巨款,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再让我考虑考虑。”缇娜挥着手说道。 “缇娜,”罗莎突然开口,“关于卡里尔帮的事,你如果不愿告诉我你的故事,但至少请解答我的一个疑惑。” “什么?” “「二号小子」是谁?” 一听到这个名字,缇娜脸色全变,她从腿上拔出匕首狠狠插在桌面上,她说:“他是一个叛徒,他背叛了卡里尔,他是我一生的仇敌。” “他的名字是——”缇娜压低声音说道。 “弗兰克·格兰杰。”二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听到罗莎说出那个令人憎恶的名字,缇娜的脸色为之一变,她说:“罗莎,你知道他的动向?” 罗莎掏出母亲的那把左轮,放在了桌面上,她沉着脸说:“他是我的恩师,他教会我枪术。” 罗莎随即看见缇娜握住匕首的手更紧了一点儿,罗莎的手覆盖上去,她说:“缇娜,他对我来说十分重要,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解……” “误解?”缇娜甩开罗莎的手,她说:“我亲眼见到他杀了卡里尔,这还会有什么误解!” “缇娜……”罗莎想到弗兰克曾经说过,缇娜是卡里尔的养女,如果弗兰克和缇娜之间真的有不可调和的矛盾,那她该选择谁…… 不过这并不是她此刻最在乎的问题,罗莎开口说:“弗兰克曾告诉我你才是「二号小子」,他说他只是追杀卡里尔的赏金猎人。” “谎话连篇的狗东西,”缇娜朝地上吐了口痰,“他为帮派杀的人可是连我都数不清了,他以为卡里尔帮的人死光了,就没人揭穿他的狗屁话了么。” “那为什么平克顿找到的那份清单上面没有你……” “清单?卡里尔的名单还是流露到外人的手中了啊。”缇娜苦笑起来,“我在卡里尔帮没有绰号,因为我是卡里尔的继承人,所以在卡里尔和莉莉归隐后我就会成为「神枪手」。” “「神枪手」?” “卡里尔的绰号,西部的神枪手很多,但却没有人敢用这个当绰号。因为卡里尔年轻的时候,仗着自己的好枪法,去把那些所谓的「神枪手」给枪毙了。”缇娜摸着自己脖子上的银狐,不论春夏秋冬她都将这只小狐狸戴在身上,“当初我重新创建帮派时,天使眼提议让我继续卡里尔的称号,可是我怎么能……我还没有获得他的认可,我还没有没有战胜他,他就死在了弗兰克的偷袭中。” 罗莎重新覆上了缇娜的手,她呼唤:“缇娜。” 这次缇娜没有甩开她的手,只是咬紧了牙关,别过头说:“不论如何,这份血仇我一定会向他讨要,如果罗莎你敢拦我……”缇娜没有把话说完,但罗莎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 “我可以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信念……” 缇娜缩回了自己的手,她嘲讽地说:“所以呢?这是什么交换条件吗?你放弃你的信念,我就得放弃报仇?玫瑰小姐你是不是太天真了?” 罗莎的指甲死死扣进了桌子边沿。 本来罗莎二人暂时不打算回帮派,为黛西和戈佐解决了追兵后,罗莎和缇娜可谓是重新惹火上身了。不知是从哪儿传出了卡里尔宝藏在缇娜手里的传闻,布莱克镇上的人看缇娜的眼神也逐渐变了,罗莎知道这不可能是菲利普传出来的——没人会在临门一脚时做这种傻事。 但缇娜看起来并不是这么想的,她的脸色整日是阴沉的,终于在一次匕首把挑衅的喽啰的手和桌子钉在一起后,缇娜对罗莎说:“我要回帮派了。” “缇娜!” “不要跟着我,玫瑰小姐,你走你的路去吧!”缇娜举起左手的枪对准罗莎,她的面色极为不善,“亏我还想信任你。” 缇娜走的很决绝,罗莎颓废地回到了酒馆中,她坐在椅子上,往自己的嘴里灌着啤酒。罗莎用余光扫着周围人,终于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后门走了进来,他也拿上了一瓶啤酒坐在了罗莎面前说:“小女孩,你从她的口中打听出来了没有?” 罗莎看到弗兰克,她的抿起嘴唇,手指拨弄着啤酒瓶上的纸,她问:“卡里尔宝藏在缇娜手上的消息是你散播出去的吗?” “这是最快能把她赶回银狐帮的办法。”弗兰克点燃了一根香烟,“你之前不是说你已经获取她的信任了吗?” “这里不是谈话的好地方。”罗莎左顾右盼,而后与弗兰克一同出了小酒馆,他们骑上了马儿朝山间走去,直到确定四下无人,罗莎终于开口说,“缇娜藏在了一处教堂里……” 弗兰克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双眼放光,他说:“「银狐」那个女人还是告诉你了吗?” 罗莎的手放在胸膛上,她冷笑一声说:“毕竟我可是用了身子勾引她,她杀了我的母亲,我要不择手段,让她尝遍痛苦。” “等我们拿到钱,我立刻陪你回来解决那个女人。”弗兰克说道。 罗莎眯起双眼,她一手拉住缰绳,一手拔出左轮转了起来,她点头说:“好。” “那处教堂在哪儿?” “在北部,在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弗兰克瞪大双眼说:“难道是……” “哥伽。” 缇娜回了帮派,她立刻被天使眼揪住领口压在墙上,枪口也抵在了她的额头上。 “你装病?” “天使眼,是你先背叛我的,我只不过欺骗了你那么一次。” “我只不过在做为大家好的事,她们需要一个不是疯子的头领。” 缇娜的视线扫过四周围集过来的人,她们没有几个敢与缇娜对视,除了老鼠、珍珠和金发,其他人都低下了头。缇娜苦笑一声,最终还是这么几个人。 缇娜看向天使眼,她说:“奥西……我累了,帮派你想统领就统领吧,我想去无人能找到我的地方渡过余生。” 老鼠和金发的声音同时响起:“老大!” “我用卡里尔宝藏和你换一条命,怎么样?” 缇娜看见天使眼的双眼快要飞出来,原本压着她脖子的手松开了,天使眼的嘴唇上下张了张却没说出什么话来。 缇娜拍拍天使眼的肩膀,她压低声音说:“平克顿只会追踪银狐帮,如果银狐帮解散,你就能创建一个自己的帮派了,「天使眼帮」怎么样?此后他们想追踪卡里尔宝藏,也只会找到我的头上。” “缇娜……” “我没有其他要求,安置好帮派的所有人吧,虽然这会是不少一笔钱,但你还是能留下很大一笔钱。” “卡里尔宝藏藏在哪里?” “哥伽。” 第【四十六】章 车轮轰隆轰隆的声音带着滚滚浓烟,火车行驶在命运之路上,它开过了悬崖,越过了瀑布,它穿过了乱石,它承载着故事驶向尾声。 “玫瑰小姐,好久不见。” “玫瑰小姐,你不相信我吗?” “罗莎,你还在等什么,快点动手。平克顿的人要追上来了!” “玫瑰小姐,这就是你对我的爱吗?” “罗莎,她杀了你的母亲!她是你的杀母仇人,你还在犹豫什么!” “玫瑰小姐,你忘了你承诺过的,不论如何你都不会离开我吗?” 罗莎紧闭上双眼,她别过头去,扣下了扳机。时间似乎在此刻停滞了,一阵烟雾过后,子弹打进了缇娜的胸膛,在洁白的衣衫上绽放开了一朵鲜艳的玫瑰。 似乎一切都变得极为缓慢,缇娜缓缓倒在了金发的怀中,血渍在衣衫上渲染开来。 “不!”罗莎想朝缇娜冲去,却被弗兰克拦了下来,“缇娜!” “平克顿的人快到了,我们离宝藏只有一步之遥,我们得走了!” 缇娜看到了悲恸的金发,她看到了天使眼与老鼠向罗莎扣下扳机,她的双眼看向罗莎,她向那个方向伸出了手,血液沾染了她整只手,罗莎的身影越来越模糊,血液从缇娜的口中流了出来,她的眼眸变得越来越无神。 “罗莎。”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喊出了爱人的名字,而后死在了金发的怀中。 罗莎缓缓睁开双眼,她将身上的薄毯裹得更严实了一点儿,她揉着朦胧的睡眼对弗兰克说道:“我们到哪里了?” 弗兰克的语气中难掩兴奋,他说:“我们离哥伽只剩下半天的路程了。” “弗兰克……” “小女孩,怎么了?” “我想母亲了。” 弗兰克听到这话,揽过罗莎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他说:“你可以依靠我,我早已把你当成自己女儿了。” “弗兰克……我的母亲对你来说,是什么样的人?” 弗兰克的眼中露出了凶狠,但他的口中还是说着温柔的谎言,他哄骗罗莎:“她像是我的姐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可以我宁愿被「银狐」杀死的人是我。” “我们……真的能过上过去的生活吗?” “我保证会比以前过得更好,我们有钱了就可以去其他的国家,那里没有平克顿侦探,只有数不尽的良田和吃不完的美食,还有一庄园的仆人等着伺候你。” “真的吗?弗兰克。” “我向你保证,小女孩。” 二人沉默下来,似乎罗莎又陷入了梦乡。很快火车快停靠在了某个站点时,弗兰克似乎听到前面传来了骚动,他从窗外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是平克顿的侦探。 弗兰克的巴掌狠狠打在窗户顶,他摇醒了罗莎说:“小女孩,我们得去马的车厢,前面有平克顿侦探。” 罗莎听到弗兰克的话,脸色瞬间一变,她连忙起身拿起了行李,跟着弗兰克往后面的车厢走去。火车还没有停稳,罗莎和弗兰克就已经牵着各自的马从偷偷溜走了。 “哥伽离这儿还有半天的距离,我们可以骑马过去,从郊外走,我知道一条小路,没有任何人会发现的。”弗兰克指挥道。 罗莎乖乖跟在了他的身后,二人穿过灌木丛,路上的景色与南方的沼泽、东部的森林以及中部的平原全然不同,四处都是荒漠,时不时还有风滚草从中滚过——罗莎才发现自己到达了真正的西部。 在这蛮荒的世界,文明似乎真的消失了,罗莎神经紧绷着,她的手一直放在猎枪上,她不知道何时就会从灌木丛中蹿出什么凶狠的动物。 在两个小时的行路后,罗莎与弗兰克席地而坐,拿出了干粮开始享受午餐。可惜几声枪声打乱了他们的节奏,弗兰克连忙熄灭了火堆,朝崖底看去,那戴着墨西哥帽和银狐披肩的人——是缇娜。 弗兰克下意识伸手去拿步枪,而后他的枪被罗莎按了下来,他看见罗莎指向缇娜的后面,罗莎开口说:“是平克顿侦探们。” “该死,那个女人把平克顿引过来了。”弗兰克骂了一声,也来不及收拾食物,与罗莎骑上马就匆匆离开了此处。 似乎是“命中注定”,他们又一次在山顶碰见了缇娜,远方还有平克顿侦探在搜寻。 “玫瑰小姐,好久不见。”缇娜举起枪对准了罗莎,她看到站在罗莎旁边的人,她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弗兰克·格兰杰,好久不见。” “缇娜……”罗莎轻轻唤她,哪怕是她决定要离开,她见到缇娜的那一刻仍旧心软了,她怀念在缇娜怀中醒来的日子。 弗兰克后退了一步,他让罗莎挡在身前,他说:“我们的恩怨是时候该解决了,缇娜,当年你打瞎了我的一只眼睛。”弗兰克抚上自己瞎掉的那只眼睛,他说,“该让你血债血偿了。” “格兰杰,你还有脸提那只眼睛吗?”缇娜咬牙切齿地说道,“我恨不得将你千刀万剐,让你替卡里尔偿命!” “卡里尔他罪有应得!他作恶多端,我杀了他不过是在替天行道。” 缇娜低下头,她笑了起来,她的笑声越来越大,她说:“你是骗人骗久了,骗到自己都信了自己的鬼话吗?「二号小子」。” “哼,我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罗莎,我很想杀她,但是她是你的杀母仇人,这份血债应该由你来讨回。” 罗莎握住了自己那把刻满玫瑰的左轮,她缓缓举起了枪,对准了缇娜。 “玫瑰小姐,你不相信我吗?” “缇娜,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你,像你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改变。” “罗莎,你不会杀我的,哪怕你想到有杀死我的可能性,你都会痛苦得手忍不住颤抖。” 罗莎的手确实如缇娜所说的那样,在止不住打抖,她可以对缇娜说谎,却无法对自己的心说谎。 那阵喧闹离两波人越来越近,不仅是天使眼一行人面色变得焦急,就连弗兰克都冲罗莎说道:“罗莎,你还在等什么,快点动手。平克顿的人要追上来了!” “玫瑰小姐,这就是你对我的爱吗?用枪指着我也会忍不住害怕,你对我的爱甚至压倒了仇恨,压倒了信念不是吗?” “罗莎,她杀了你的母亲!她是你的杀母仇人,你还在犹豫什么!”弗兰克的神情越来越焦急。 “玫瑰小姐,你忘了你承诺过的,不论如何你都不会离开我吗?” 几人一直害怕开枪会引来平克顿,可如今的情况已经容不得他们犹豫了,在弗兰克准备拔枪时,罗莎似乎真的下定了决心。她别过头去,按下了扳机,缇娜倒进了金发的怀里。 “他们在那里!”平克顿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弗兰克拦住了罗莎骑上马儿离开了,天使眼见状也骑上了马儿朝弗兰克他们开上几枪却并无用处,她看着已经没有生息的缇娜对金发喊道:“她已经死了!我们得快点离开!” 金发将缇娜的尸体放在地上,她的眼泪滴落在缇娜的脸颊上,她对缇娜说道:“再见。” 随后金发用手抚摸缇娜的双眸,让缇娜安息后,金发跟着天使眼离开了此地。 平克顿的人寻到此处时,除了地上的尸体外已经空无一人,菲利普下了马儿去查探尸体,还留有余温的尸体已经没了呼吸。菲利普站起身对周围人说:“「银狐」已经死了,我们得快点跟上「独眼龙」,走!” 菲利普骑上马儿,任意找了个方向骑去,他回头看了眼地上的缇娜,勾起了嘴角。 第【四十八】章 天空承载着罗莎来到了附近的一处小镇上,罗莎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那栋公寓,她敲响了门,很快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用枪指着罗莎问道:“你是谁?” 还未等罗莎开口,屋内就传来了令罗莎日思夜想的声音:“莉莉,她是我的爱人。” 莉莉上下打量着罗莎,放她进了门,她口中还嘟囔着:“你们两个可别把麻烦引到我这儿来。” “玫瑰小姐。”缇娜一见到罗莎,脸上就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还没等她再说什么,罗莎就已经扑进了她的怀中开始哭泣。缇娜抱住了罗莎,手指轻抚她的脑袋,对莉莉耸耸肩表示自己的无奈,而后对罗莎说:“好了,玫瑰小姐,都结束了。” 罗莎松开了缇娜,她抹开脸上的泪水,也露出了笑容,她说:“是啊,都结束了……” 罗莎的指甲死死扣进了桌子边沿,她深深舒出一口气,她说:“缇娜,未来的事由未来再说,让我们先放在一边。” 缇娜默默收回了匕首,她小声“嗯”了一声。 “对了,缇娜……你有看过那封信吗?我母亲留给我的信。” “什么信件?”缇娜故意装傻。 “它被戈佐拿走了,戈佐没有给你看过吗?” “没有,戈佐那个joder总是会做出这种事。如果那封信对玫瑰小姐你来说很重要,那我会去帮你讨回来的。”缇娜勉强扯出笑容说:“至于其他的,未来的事未来再说吧,玫瑰小姐,你不觉得很辛苦吗?”缇娜亲吻起罗莎的耳垂,她感受到怀里的人儿开始动情,“要不要去旅馆好好放松一下?让我们暂时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 罗莎的手脚开始发软,她吞咽下口水,随后拿起桌上的啤酒瓶一饮而尽,对缇娜点点头。 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后,罗莎疲倦地闭上了双眼,准备步入梦乡,可她很快睁开了双眼——在快要窒息的痛苦中。缇娜的双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她看到缇娜的双眼通红,脸上的青筋暴起,她在一阵耳鸣中听见了缇娜的质问:“你是不是弗兰克派到我身边来的!还是准备和平克顿联手想置我于死地!” 罗莎抓住缇娜的手腕,她不停地挣扎着,缇娜似乎真的想杀了她,那双手的力气没有松动一点儿。 罗莎快要死于这要命的窒息中了,缇娜突然慌了神,她连忙松开罗莎,见罗莎剧烈地咳嗽起来,她上前抚拍着罗莎的背焦急地说:“罗莎,你……” 一个巴掌打在她的脸上,那把锋利的匕首架在离缇娜脖子只有一指的距离,罗莎捂着自己的脖子慢慢站起身来:“不要靠近我。” 罗莎慢慢松开缇娜,向后退去,她摸出了地上的手枪。 “罗莎,对不起。”缇娜的脸上的担忧与关怀不像是假的,但对罗莎而言也不如她的杀意来得真。 罗莎光着脚,她根本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她拿起自己的左轮跑了出去。并没有地方能够接受罗莎,她只是捂着脖子,心里苦笑道:「差点又被缇娜给杀了」。深夜连酒馆都不再开门,天空下起了细雨,让罗莎更显得狼狈。 她站在雨中,脚上沾满泥土,她抬头望向满是乌云的天空——没有一丝光亮,没有一颗星星。 罗莎深深舒出一口气,前方的光亮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僵硬着身子朝光亮走去。或许她没有发现那个方向是木屋,又或许她是发现了那个高举煤油灯的身影是瓦伦蒂娜,谁知道呢? “这位小姐,你还好吗?”瓦伦蒂娜操着一口带着墨西哥口音的英语,她脸上写满了担忧。罗莎站到她的面前,瓦伦蒂娜脱下披肩盖在罗莎的身上,她说:“小姐,您看起来需要洗个热水澡。” 罗莎的精神是恍惚的,她不记得自己为何会走进木屋,不知为何会被瓦伦蒂娜解开衣服,在她的身体完全泡在热水里、看见那扇曾被自己打碎却已换上了新玻璃的窗户时,罗莎才反应过来。 罗莎的背部突然僵硬起来,她扭头发现是瓦伦蒂娜正在为她擦拭背部,罗莎刚想开口拒绝这项服务,却听瓦伦蒂娜说:“小姐,您无需为此付费,当是我在行善事就好,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她说着解开了罗莎的发带,让发尾浸泡在热水里。 罗莎只好乖乖闭上嘴,她含胸低头显得有点拘谨。 “您是缇娜的朋友吧,或许用「情人」来称呼您更合适。”瓦伦蒂娜突然开口与罗莎搭话。 “……是的,我们是恋人,应该算吧。”罗莎苦笑道。 “我看见你们下午一起进了旅馆,您为什么出现在……” 瓦伦蒂娜的问题明显是越界了,罗莎紧闭上自己的嘴吧,她不愿将自己的事告诉这个自己视为情敌的女人。 见罗莎不愿回答,瓦伦蒂娜也不再提这件事,而是说起了另一件和缇娜有关的事:“缇娜是一位奇怪的客人啊,”瓦伦蒂娜的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她是我接待的第一位女性客人,也可能是最后一位吧。她给我的感觉和其他客人带来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倒不是说性爱上的,毕竟我们从来没有上过床,而是其他客人看向我的眼神像是在打量货架上的商品,而缇娜的双眼中虽然没有爱意,却有着我许久没体验到的东西——尊重。” 罗莎猛地回头看向瓦伦蒂娜,她的脸上写满惊愕. 瓦伦蒂娜笑出了声,她说:“小姐,这听起来很奇怪吧,可这恰恰是我最需要的。如果我可以靠其他活计活下去,是绝不会来做这一行的,良家妇女们总觉得我们这类人败坏风气,但如果可以体面地活下去,谁又会不想呢?” 瓦伦蒂娜的脸上写满了落寞,她说:“缇娜让我体会到了许久没见过,却是最重要的东西。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曾经问过她,在门口那么多女人里,为什么她会选择我。缇娜说她想听我唱歌,她说:「小姐,你看起来如此美丽,想必歌喉也同样美妙」。” 罗莎突然想起来打破玻璃的那天,她确实听到了瓦伦蒂娜的歌声。 “缇娜的双眸里其实没有肮脏的欲望,她每次就像你一样坐在浴盆里,像一个孩子,她的衣服上似乎总沾上了血迹,不知是人的还是动物的。她让我为她擦拭身体,她很享受我的歌声,她说我的歌声让她想到了家——或许这才是她选择我的原因。” “家……” “你应该知道缇娜很爱喝酒吧,哪怕她在我这儿也都带一点儿醉意。在热水里似乎醉得很厉害,她每次听到我的歌声都会忍不住的流泪。她从来没有向我倾诉过什么苦楚,但我能够感受到,她只能向前走不敢回头——因为回首往事,一定有她不敢触及的人事,需要很多的酒精才能得以忘却。” “缇娜……”罗莎低下头颅,她一味觉得自己爱着缇娜,却从未去好好认识过她,甚至瓦伦蒂娜都要比自己更能触及缇娜的内心。 「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危险的人,知道自己有极大可能会死于她的手中。在星星坠落的时刻,你不是已经在内心发过誓,不论如何都要守在她的身边吗……」 罗莎闭上双眼,眉头微皱。 「如果她要杀我,就让她杀吧,这是我的选择。」 罗莎睁开双眼,她扭头看向瓦伦蒂娜,她的目光写满真挚,她问道:“瓦伦蒂娜,请问你能教我一下那首歌吗?缇娜常听的那首。” 缇娜瘫坐在床上,她的感情告诉她此刻应该追出去,可她的身体却完全无法动弹。她极少有如此失控的时刻,她所能想起的每次失控,都与罗莎有关。缇娜的双眼变得通红,她的拳头握紧,指甲嵌入肉中似乎要将自己掐出血来,以惩戒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向她动手?」 缇娜的心里如同一团乱麻,她分不清自己对罗莎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信任罗莎。罗莎在她的眼中是个天真的孩子,看看她的提案吧——把钱全都交给菲利普,以换取自己的自由——这不是天真又是什么。 缇娜的理智告诉她罗莎不可信任,平克顿对自己虎视眈眈,弗兰克又像毒蛇一样伺机而动,她不该去信任罗莎这个和两方势力纠缠不清的人。 可当罗莎那双像小鹿般的眸子望向她,当那双洁白无瑕的眸子望向她,当那双盛满真挚的眸子望向她,她真的无法不相信那双眸子。 「贝蒂的孩子……哪怕受到了弗兰克的教导,也应该不会坏到哪里去吧。」 缇娜懊恼地抓着自己的脑袋,她站起身从窗外望去,外面漆黑一片,天空落着倾盆大雨,罗莎的踪迹根本无处可寻。 “我的玫瑰,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缇娜拿起自己的外衣和帽子,朝屋外走去,一想到罗莎有可能遇到危险,她的心就止不住疼痛。 缇娜在大雨中寻找了一夜,却没始终发现罗莎的踪影,缇娜的身体犹如掉进了冰窖中,她担忧罗莎遇见危险,可她更担心另一件事…… 缇娜看到亮灯的木屋,终于意识到什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冲了进去,却只在床上发现了熟睡的瓦伦蒂娜。缇娜正想要退出去,却在梳妆柜上发现了熟悉的发带,她几步冲上去拿起发带。 缇娜的动静吵醒了瓦伦蒂娜,她揉着朦胧的睡眼听见缇娜冲她吼道:“她在哪儿?” 瓦伦蒂娜看见罗莎“遗落”的发带,瞬间明了了一切,她说:“昨夜我收留了罗莎小姐,但今天一早她就离开了,我不知道她的去向。” 缇娜捏紧拳头,用力捶向梳妆台,随后她拿着罗莎的发带离开了木屋。 缇娜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罗莎抛弃自己了。她去杂货铺购置了好几瓶龙舌兰酒,在旅馆内一醉方休,生起气来,还会用小刀扎进枕头里,嘴上不停骂着:“joder!joder!” 一直到夜晚,缇娜正在床上休憩,屋外却传来了上楼的脚步声。 罗莎推门而入却被锁住了喉咙,冰冷的枪口抵在她的脑袋上,罗莎闻到了一股很浓烈的酒气,她说:“缇娜,是我。” 缇娜似乎比以往醉得更厉害,她冷笑道:“你是谁?” 罗莎还没反应过来,一阵湿润而又柔软的触感在她耳畔打转,脑袋上的枪被收了起来,脖子上的手也放松了,缇娜的两只手抱住了她,紧紧的似乎不想再让她逃离。 “你是我的玫瑰小姐吗?” “缇娜……”罗莎任缇娜亲吻自己的脖颈,她闭上了眼睛,“我回来了。” 她说出这句话时,能感受到缇娜抱着自己的双手更紧了一点,而肩上传来了剧烈的疼痛感,罗莎知道那是缇娜的利齿咬破了自己的皮肤。 缇娜似乎要把自己的怒气全在此刻发泄干净,被酒精迷惑的脑子可不会去考虑这么做的后果。血腥味在她的口腔里蔓延开来,一首熟悉的曲调在缇娜的耳畔响起,罗莎用她那并不标准的西班牙语唱着墨西哥歌谣。 “De la sierra morena,Cielito lindo, vienen bajando,Un par de ojitos negros,Cielito lindo, de contrabando……” 缇娜的牙齿松开了罗莎,她的双手也放松开,罗莎转过身来,那双眸子又一次闯入了她的心中。 “你是怎么知道……” 罗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她口中还在唱着能安抚缇娜情绪的歌谣,直到歌曲结束,温柔的吻落在了缇娜的唇上,口腔里的血腥味在此刻被罗莎吞食干净。 “玫瑰小姐……”缇娜轻声唤着罗莎。 罗莎将她小心地抱进怀里,她亲吻着缇娜的脸庞说:“缇娜,我们回家吧,结束这一切后我们就回家……” “玫瑰小姐……我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保证你不会再流浪了,缇娜,我的狐狸,家一直都在那里,我们总会找到回家的路的。” “为什么……” “我今天去找了戈佐,她将她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了,我也发现了杀害我母亲的真凶……” 结尾【上】 “你找到了?”缇娜看向罗莎,她迷离的双眼中充斥着不舍,“那你会离我而去吗?” 罗莎笑了起来,她在缇娜的脸上留下好几个吻,牵着她回到那狼藉的床铺上,罗莎说:“我不会离开你的,缇娜,睡吧,我保证你一睁眼就能看见我。” 缇娜不想入眠,她担心罗莎又会像昨夜一样消失在茫茫月色中,可她实在撑不住疲倦的眼皮,再加上罗莎温柔的歌声,她没过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缇娜猛地睁开了双眼,她的手往身边摸去,熟悉的人儿熟睡在她的身旁——还好昨夜并不是她的一场梦——缇娜小心地将罗莎揽进怀里,像是揽住了一朵脆弱的玫瑰。 罗莎在此时也缓缓睁开了双眼:“缇娜,早上好。” “玫瑰小姐,早上好……你……你昨天去哪儿了?” “我去找戈佐了,”看来缇娜已经将醉酒后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罗莎吻上缇娜,随后她说,“我找到了真凶。” 缇娜却在此刻松开了罗莎,她苦笑起来,她的视线从罗莎身上移开了,她说:“哪有什么真凶,我就是杀死贝蒂的凶手,我甚至还想杀了你……”缇娜转过身去,“你该杀了我,我给你动手的机会。” 缇娜说着闭紧了双眼,等待最后的审判到临。而后缇娜听到了沙沙声,她一睁开双眼那封书信展现在了她的眼前,她听到罗莎在她背后说道:“「银狐」,你不该和我解释一下这封信吗?” “这是什么?”缇娜还在装傻,她看见罗莎坐起身来,一脸严肃地看向自己。 “这是我母亲给你的信。” 缇娜接过罗莎手里的信,她看了几眼说:“这虽然写得是西班牙语,内容可不像你说的那样……” “黛西会西班牙语,她已经告诉我了信的全部内容。” 缇娜脸上那玩世不恭的笑容终于也消失了,她同样坐起来,她将信件还给了罗莎,她说:“所以呢?” “我会告诉母亲,你将我照顾的很好。” “这封信是在贝蒂出事前写的吧,她可不会预料到是我亲手杀……” “缇娜,我不会离开你的,就算知道了真凶我也绝不会离开你。”罗莎扑进了缇娜的怀中,她靠在缇娜的肩上,“我母亲不会放心把我交到他不认可的人手里的。” 这次紧紧抱住对方不肯让对方离开一丝距离的人变成了罗莎,在缇娜僵硬的身体终于变得放松以后,她对缇娜说:“告诉我弗兰克、母亲和你之间究竟发生什么吧,缇娜,我有权利知道。” “卡里尔是我的养父,”缇娜的声音过了很久响起,她没有直接回答罗莎的疑惑,而是说起了卡里尔的事,“他也是我的叔叔,是我父亲唯一的兄弟。这个世道,不做神父就只能去做帮匪,为了糊口,我的父亲早早决定将一生献给上帝。可惜古板的他中了妓女的魅惑,呵,男人嘛,总会为自己找上借口。我出生了,被母亲遗弃在教堂门口,当然我被父亲捡回去养了,只是在我五岁之前我都不知道那人是我的亲生父亲。 后来伪装成有钱人的叔叔前来拜访我们,父亲恳求他和他的「妻子」收养我,在他们的争吵时,我才发现原来那个准备又一次抛弃我的人是我的父亲。最后那位夫人心善,她劝说了叔父收养了我,后面我才知道原来叔父不是什么身价不菲的生意人,不过他的脑袋确实挺值钱。而那位夫人也不是叔父的妻子,而是叔父所追求的情人,她的名字叫莉莉,她当时不是卡里尔的妻子,但我却一直将她视为母亲。 卡里尔是墨西哥人,我以前的父亲未给我取正式的姓名,我的名字是卡里尔给我的。他的长相并不像画像里的那么凶狠,可能是因为他每次见到我都是笑眯眯的。 他在外人面前像是天使眼,冷酷寡言、一击必中,可他在我和莉莉的面前,却会用花言巧语来哄着我们,就像老鼠那样,想不到吧哈哈哈哈哈。 他会抱着我,给我唱墨西哥语的歌谣,他似乎把柔情都给了我和莉莉。我也是在那时像是真正有了一个家。 我幼时是意识不到匪徒和其他人的区别的,因为卡里尔是头领,他的心腹们都将我保护的很好,我没有任何忧愁地长大了。其他人可能会觉得「卡里尔的养女,那一定是从小就在用枪杀人的」。 其实不是这样,卡里尔不让我去帮派,他将我和莉莉安顿在一处小庄园里。我成长环境应该和你没什么区别,玫瑰小姐。 只是我们的身份注定我们无法平静。 在十二岁的某一天,卡里尔带着手下去抢劫邮局马车时,我和莉莉住的地方遭到了敌对帮派偷袭,负责保护我们的人死在了敌人的枪下。我和莉莉躲在了水塔里——卡里尔做出用以迷惑敌人的避难处——所以我们逃过了一劫。 卡里尔及时赶回来了,你知道他是西部第一神枪手吗?他几枪解决了在场所有的敌人,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杀人的样子。他脸上的血液蹭在了我的脸上,他把我和莉莉抱在怀里,我还从没见过他那么焦急的模样。” 缇娜笑了起来,她极力忍耐着,不让眼眶里的泪水掉落出来,“我意识到总有一天这个男人会老去,而我如果想保护老去的他和莉莉,我就必须自己举枪——因为我是他和莉莉唯一的孩子,我必须去接手这个帮派。 所以我向他提出了学枪,卡里尔不算迂腐的男人,但他还是会下意识觉得女人无法端枪。莉莉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终于在六年之后松了口,她嫁给了卡里尔,这样她就是我的养母,就可以命令卡里尔教我使枪了。 我不仅去使枪,在莉莉的威逼利诱下,卡里尔甚至让年少的我去参与帮派事务。我的胆量也变得一次比一次大。你能懂那种感受吗?为自己塑造了坚不可摧的神明,再迫不及待地摧毁这个神明,我们总是会反抗父辈,再重复父辈的错误。某次因为我而行动败露后,卡里尔当机立断做出正确的决定后,他拯救了我们,同样标志着我的反抗失败。他禁锢了我,我却无论如何都不肯低头。 「如果你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别再从屋子里出来了」他第一次冲我发火,可是我那时正急着要证明自己,所以后面的行动我都没再参加。包括最后一次……可以青史留名,拿到钱后可以真的收手的劫案——哥伽劫案。 我后悔了,如果我参加了,如果我没有和他怄气,如果那时我站在他的身边……” 缇娜的下颚也抵靠在了罗莎的肩上,她说:“玫瑰,我和你说过我为什么会保护你吗?因为你和我很像,因为你也失去了挚亲。我那时已经是可以独当一面了,而你并非如此,你看上去还是个天真的孩子,我觉得我得把你放在身边,这样我才能保护你。” “缇娜……”罗莎握紧了缇娜的手,“我爱你。” 缇娜吻着她的肩膀,作出了自己的回应。 “你不是想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了吗?” “告诉我,缇娜。不论是何种痛苦,我都愿意与你一同承担。”罗莎抚拍缇娜的背部,“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缇娜牙关紧咬,她闭上了双眼,那日的回忆令她痛苦无比,谁知罗莎不仅抚拍起她的背部,居然还唱起了那首歌谣…… 最终缇娜的身体还是放松了,她说:“弗兰克是卡里尔的心腹,贝蒂是最后一个进入帮派的人。卡里尔很聪明,他在各行各业都布上了眼线,只要计划做得天衣无缝,劫案其实不需要那么多人手。 弗兰克其实很少出现在帮派里,因为他在世人的眼中是位弹无虚发的赏金猎人,他的计划全都由他的马夫手下向卡里尔传达。这个手下不起眼,但对于弗兰克和卡里尔之间的链接很重要,可惜他太想证明自己,在窃取情报时被发现,他被打断了一条腿,发了高烧一命呜呼。而他还有一件十分重要的讯息没有传达,于是好心的贝蒂去了卡里尔那儿…… 一切都是注定的吧,如果当时去的不是贝蒂,而是其他什么人,我们就不会相遇。” 缇娜的指背刮着罗莎的脸颊,她的头靠在罗莎的肩膀上,她继续说:“贝蒂通过了卡里尔的测试,成为帮派的一员了,她是安分守己的老实人,可想而知她为什么会加入帮派——为了她的小女儿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下去。 她其实并不够格卡里尔的要求,但是卡里尔从她身上看到了莉莉和我的影子,这可是卡里尔在餐桌上亲口告诉我的。卡里尔还说等他确定贝蒂真的可以信任,或许可以邀请她带着女儿来家里一同用餐。如果没有弗兰克,玫瑰小姐,我们应该早就相遇了…… 信件的内容你已经知道了,贝蒂口中所说的那件我需要报答的恩情——在弗兰克偷袭卡里尔时,是她来给我通风报信了。可惜我还是去晚了一步,我看见卡里尔被那群叛徒包围了,我发了疯一样地开枪,不论是叛徒还是对卡里尔忠心的人,都死于了我的枪下。” 缇娜闭上了眼睛,她满脸写着懊悔:“在我杀出一条血路后,我走到了悬崖旁,我还是眼睁睁看着卡里尔倒在了弗兰克的枪下。在弗兰克把枪口对准我的时候,我的子弹已经出膛——它击中了弗兰克的左眼,弗兰克哀嚎着后退几步跌入了悬崖底。 我扶起卡里尔时,他只剩下一口气,他看到我笑了,那沾满血的手抚摸我的脸颊,我看见他的双眼里写满骄傲——我不配得到的称赞——他说了赃款藏匿的地址,他说:「拿着这笔钱,离开,和莉莉……」 我知道他想叫我和莉莉一起离开这是是非非,可是我们已经卷进了漩涡之中…… 莉莉知道卡里尔去世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她爱这个男人,她答应结婚也不仅仅因为我。莉莉不肯离开哥伽,因为卡里尔埋葬在那里。 我不知她是出于什么原因,她叫我去组建一个自己的帮派,她说我必须去保护那些寡妇。我答应了,我找上了几位使得一手好枪的女人,组成了银狐帮。我们会接纳妇孺和她们的孩子,久而久之我们成了女人口中正义的侠客,我们也得罪了很多人…… 玫瑰小姐,每当我看见她们脸上露出笑容时,成就感会油然而生。可当她们离开帮派时,我就会开始迷茫,我渴求像她们一样离开,巨大的职责和双手沾满的血液,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也注定我无法离开。我不知何时才能停止脚步,我渴求死亡,我想死在你手里,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息。” “缇娜……”罗莎抚摸缇娜的头,她亲吻缇娜后说,“让我杀死你吧。” 缇娜睁开双眼,她疑惑地看向罗莎。 “让我杀了「银狐」,缇娜。我们一起想一个计划,让「银狐」死在世人的面前,你和我一起离开这是是非非可好?” “你是说……假死吗?” 罗莎点点头。 “不仅是平克顿,连银狐帮的人都要瞒着,这样你才能真正脱身。” 缇娜和罗莎拉开了一点距离,她在脑中快速思考其中利弊,却在看到罗莎那对认真的眸子时将利弊抛之脑后,她说:“好,让「银狐」死在你的手里。” “你不信任平克顿,我同样也不信任,但交易这种东西也不是说只能交易一次对吧。” “玫瑰小姐,你的意思是?” “那笔钱有十万,我们分十次还给平克顿,等他们拿到最后一笔钱想来找我们算账的时候,我们早已远走高飞了。” 罗莎抬眸发现缇娜眼中的犹豫,她说:“缇娜……你是舍不得这笔钱吗?平克顿知道你手里还有十万……” 缇娜摇摇头,她说:“如果这十万可以买来我们余生的安稳,我愿意将它们归还。但是我还有最后一件事放不下,你知道贝蒂说了什么才让我去赴约的吗?” “什么?” “弗兰克还活着,我的杀父仇人还活着。” 结尾【下】 “缇娜,你已经打瞎了他的一只眼睛,我知道这不足以平解你的心头之恨……” “怎么了?你还是希望我放过他?” 罗莎摇着头,她拔出自己那把雕刻着玫瑰的枪,痛苦与仇恨交缠,她说:“杀死我母亲的真凶——是弗兰克。” “什么!”缇娜不可置信地看向罗莎。 罗莎掏出那几张黑白的香烟卡,她举起「钢笔」说:“这张香烟卡是弗兰克给我的,他说他从没去过小溪镇,可是这套黑白香烟卡只有深秋的小溪镇里能够买到,在初冬已经被尽数回收了。 杀死我母亲的子弹,是从二楼射出的,伤口的角度是这么告诉我的。而旅馆老板撒了谎,他说你身边跟着一个大胡子手下,你却是孤身赴约的。我那天发现他店里的碎玻璃突然换成新的,这证明有人贿赂了他,一个不想被我发现是谁的人……” “可是这只是你的推测,玫瑰小姐。” 罗莎将手枪举至缇娜的眼前,她说:“这就是证据,这一切太凑巧了,可能这是上帝的安排。杀死母亲的枪有特殊的构造,而这把枪的枪管,与我母亲体内的那枚子弹恰好吻合,它会在子弹发射出去时形成一道特殊的划线。我问过戈佐这把枪的配件从何而来,她告诉了我一家枪店名称。我去询问老板时,你猜我发现了什么?出售这个部件的人——是「独眼龙」。” 缇娜抬眼与罗莎对视良久,她放松地笑出了声说:“玫瑰小姐,你比我想象得聪明多了。那就按照你说的办吧,如果这真的能让我离开这是是非非。” 看见缇娜信任的眼神,罗莎的内心开始充满信心,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地图说:”我们必须先找一个你假死后能藏匿的地方。” “哥伽……莉莉住在那儿。” “可是平克顿侦探也在那里。” 缇娜举起自己的狐狸披肩说:“如果它离开了,谁又知道我是谁呢?” “好,那在事件结束以后,我在莉莉那儿与你汇合。在到达哥伽之前你就得假死,”罗莎举起戈佐所制的烟雾左轮,“你可以事先在衣服中藏好血包,我会在弗兰克面前亲自开枪,但是他一定会警觉。所以……” 罗莎指着靠近哥伽的山顶说:“一定要有距离,确保弗兰克不能察觉到你是否真的中弹,以及帮派的人看不我手中拿着的究竟是什么枪。” “可是帮派的人会检查我的死活。” “如果后面有追兵就不会……所以我们需要和平克顿的人合作,我知道你信任不过他们,我同样信不过,我们想要过上隐世的生活,这些钱必须分批给他们。在最后一次钱的信息到他们手上的时候,我们已经远走高飞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帮派的检查……” “交给金发吧,她是唯一一个忠诚于我的人,在天使眼的帮派里她呆不了太久的,我会给她开一个价。” “之后呢,我们该去那里?”罗莎抬眸看向缇娜,那双眼流入出的温柔也让缇娜第一次感觉到对未来和活下去的憧憬. “想去哪儿都行,我的玫瑰小姐.” “平克顿的人暂时不会追踪我们,天使眼在暂避风头,我收到来自金发的信,她已经趁乱逃走了.”罗莎拿起信件对缇娜晃了晃,她说,“戈佐在东方定居了,她来信邀请我们过去居住一段时间,你怎么看呢?” 缇娜回过头去看莉莉,一阵沉默以后,莉莉先开了口:“缇娜,这儿不是埋葬我的地方,我陪伴卡里尔已经够长时间了,这时间已经长到我已经记不住他的模样了.” 莉莉说着走了过来,她踮起脚想要抚摸缇娜的脑袋,缇娜乖乖地弯下了身子,莉莉充满慈爱地笑了,她的手在缇娜的头上抚摸着她说:“我在等你,我的孩子,我不能跟在你的身边,因为我必须给你留下一条退路,在清理完你的……你的父亲卡里尔的债务以后,你就得回家了,我不能让你无家可归.多少次我会担忧你死在外面,多少次你被击中的画面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会为你提心吊胆,我的孩子.我多想让你回家……” “我回来了……妈妈.”缇娜抬起头小心地捧起莉莉的手. 莉莉的眼泪夺目而出,她紧紧拥住缇娜,罗莎在一旁看到这样的场景,也不免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吸了吸鼻子. “那您要和我们一起走吗?”缇娜问道,见莉莉点了点头,她开心地说道:“那我们去收拾行囊吧.” 罗莎见此也抹开了脸上的眼泪,她说:“那我去租一辆马车,我们得尽快离开这儿了.” 说完罗莎便离开了房子. 而剩下的两人松开了对方,瞬间像是变了一副面孔. “你之前可是只想呆在哥伽度过余生的,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你们俩给我带来了麻烦,我可不想每天都被平克顿的人或是警察盯着,这样的日子忍受过一年就够了.不过你居然能懂我是什么意思,真不愧是「银狐」,你已经和卡里尔差不多了.” “比起叔叔,我还是从您这儿学到了更多东西.” “哼,我看你还是和卡里尔更像,我在他死之前都不知道他手里究竟有多少钱.你呢,现在还有多少钱.” 见缇娜沉默不语,莉莉走到窗户边,笑着看罗莎没有走远的背影. 缇娜只好无奈地开口:“四十万美金,这次的行动花了我整整十万呢.” “但是买来你后半生可以摆脱卡里尔的往事了.”莉莉看向外面那个忙碌的女孩,一个足够聪明,但又恰好输于缇娜的女孩,自己孩子的爱人. 她摇摇脑袋叹气道:“可怜的小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