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唐我的农场》 第1章 系统激活 (口水征集处……) “牛娃子!吃饭了!” “知道了!” 这是一个少年,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应着远处的呼叫声。 少年叫林尘,小名牛娃子,他恨透这个名字了,可是没办法,这里没成年的孩子都会被叫小名,他势单力薄,反抗无效。 不情不愿的回到家中,午饭不出意外还是糜子粥,不吃就饿着,没得选! “牛儿,身体可好些了!多吃些,以后可得当心点,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咋就那么冒失,好悬人就没了,叫我跟你爹咋活啊!” “娘,晓得了,以后不会了,不是当时腿抽筋了嘛!” “就是,早过去的事了,还再咧咧,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好哇!合着都是我的错,你林富贵要是有能耐,孩子何至于去河里摸鱼,我告诉你,牛娃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你还吃饭呢,狗怂都没得你吃的。” 眼见战火弥漫,当事人林尘对着粥猛哈几口,碗筷一丢,就往外跑: “爹娘,我吃饱了!” 林尘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三天前这个世界的林尘下河摸鱼,不幸溺水,被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林尘趁虚而入。 而二十一世纪的林尘,老家正是现在的平利县,地属安康,现在的金州,所谓人有旦夕祸福,原本身强体壮的林尘突逢一场大病,就此寿终正寝,享年二十二。 按照老家人的说法,这都是命! 老天爷早就定了,他林尘只有这么长的阳寿,怨不得别人,可不就是寿终正寝么。 至于老天爷会不会偶尔有错漏的时候,这问题,没人能回答,要是有人好奇心实在太大想去问问,林尘表示他也想知道答案,能不能到时候告诉他一声。 显然,就算有错,估计它也不会认,心情好了给你点补偿,也许就像林尘这样,直接被扔到唐朝,许他再活一世。 “老天爷呀,您老人家送我过来的时候就没顺手给点福利么,这日子过的太难了!” 没有网络,没有手机,吃不好穿不暖,实在太难受了,不是林尘不想办法,周围全是山,山上能吃的早就被人薅光了,去金州城一天不够打个来回的,何况父母是不会允许他一个人去那么远的,最重要的,林尘压根就不是一个创业型选手。 至于县里,也只有赶大集的时候才会热闹起来,平时就几间孤零零的铺子,寒碜的紧。 “叮!如意农场系统启动,请问宿主是否激活绑定!” “扑通!” 林尘惊的一个屁墩坐在地上,我艹,还真有福利呀! “激活!激活!必须激活!绑定!赶紧绑定!” 这可是系统,管他是什么类型,先攥在手里再说,万一出啥意外呢。 “叮!如意农场系统绑定成功,请宿主自行摸索使用!” 听到这声音,林尘方才轻吁一口气,这会儿系统成为自己绑定物品,掉落几率大减,才是凡尔赛的时候嘛! 作为一个有为青年,前世的林尘可没少看系统文小说,对那些系统来到都还没激活绑定,就开始各种挑毛病加嫌弃的猪脚,他表示深深地鄙视,纯粹脑子有毛病,万一系统真信了你的抱怨跑了你咋办? 林尘觉得自己的打开方式才是最英明的,先绑定再说,通常情况这样就已经确定了自己主角的身份,接下来再看看系统她到底有何功能。 脑海发出呼叫系统的信号,心神瞬间沉浸入一个空间之中,蓝的天白的云,下面一座草棚子,前面是一片青青草地,草地中间露出六块被开垦过的土地,最外面一圈篱笆围在四周,旁边还有个小水潭。 “神特么如意农场系统,这不就是十几年前玩的偷菜游戏么!” 不过身在大唐有这么个系统倒也不错,至少饿不死了,总不至于给个种菜系统,最后拿不出菜吧。 林尘是个乐天派,不管怎样,好歹也是个金手指不是? 按照前世的游戏经验,应该是有个仓库和商城的才对,林尘刚这样想着,虚空中便弹出了仓库和商城的选项。 先看仓库,一包萝卜种子,一包白菜种子,五袋化肥,三袋初级的每袋可加速八个小时,两袋中级的每袋十二个小时。 “嗯,不错,不错,这应该就是新手礼包了!” 再看看白菜萝卜的成熟时间,都是八小时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先种上再说,六块地,三块种萝卜三块种白菜正好。 选定种子,心里想着种植,一把铲子凭空出现在土地上空,再次示意种下,只见那铲子随意动了几下,一块地就被种好了,依次施为,六块地呼吸间便已种好。 “也不知道是什么高科技,要是现实中种地也能这般简单,想来农民也会成为上流人士吧!” 地已种完,林尘并没有使用化肥,今日反正已经天色不早,明早再收就是了,还是再看看商城吧! 心里想着打开商城,入眼的是密密麻麻的格子,可惜的是都被浓雾笼罩着,只有萝卜白菜的种子是被解开封印的,下面用赤红的数字写着100,后面还画着一枚铜钱。 有过游戏经验的林尘知道,这是钱不够买的意思,差额是一百,至于单位,看那铜钱的模样,莫非是现在大唐的货币单位“文”? 也就是说白菜萝卜的种子价格是一百文一包,想来就是这样了。 晚上,睡着坚硬的木板床,林尘却怎么也睡不着,不是因为条件简陋,而是心里装着事。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心大的一觉到天亮,终究还是高估自己了,看似不起眼的农场游戏,总是牵绊着他的心。 隔着一会儿不呼叫出来看看总感觉不踏实,就这么三番两次的,林尘彻底失眠了。 “咦!有虫子!” 再一次打开农场,林尘发现绿油油的菜叶上竟然有害虫在啃食,这还得了! 也是这时候林尘才想起来,农场种植途中还要杀虫浇水锄草的,不然庄稼根本成活不了。 “还好自己定力不行,不停翻看,要不明早起来庄稼估计全死了,自己可没有种子再种植了,也不知道丢了启动资金,结果会怎样?” 林尘有心试一把,想想还是算了,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明天还想着吃萝卜白菜呢。 第2章 放牛娃 再杀了一波虫后,林尘又惦记着锄草洒水,彻底没了睡意,这期间他也会想着以后怎么办。 这个世界的林尘是前天溺水的,昏迷了一天,昨天才醒,换成了现在的林尘,因为记忆的缺失和对环境的突然转变的不适应,林尘很少开口说话,更多的时候是呆坐在离家不远的大青石上。 他爹林富贵和娘亲何氏都以为是落水的后遗症,除了口头上的关心和尽量弄点好吃的给他,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由着他。 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的林尘,其实昨天傍晚就已经说服自己接收周围的一切了,比如他知道了他所在的年代是唐朝武德六年,他所在的地方是山南道金州辖地,要去长安可以走子午道等。 而他说服自己和前世斩断关系的理由很简单: “说不定这个世界的林尘去代替我活着了呢,那样我不是等于没死么,或者只是多出来了一段记忆?” 在克服了心理障碍后,今天他的发呆内容就成了怎么滋润的在唐朝活下去? 其实林尘家在这个小县城来说,条件已经不错了,有田有地,关键还有两头牛,这在唐初来说可是很小康的了。 也就是现在是冬季了,没有什么农活干,所以每顿都是糜子粥,其实家里还有几大缸稻米呢,只是舍不得吃而已,对于农户人家来说,不干活还吃好的,那就是浪费,是属于不会过日子的。 对于以后的生活林尘其实一点都不担心,凭借自己的先知先觉以及领先这个时代的知识储备,他很坚信自己最终一定会活的很滋润。 可是万事开头难,第一桶金从何而来,这才是林尘思而不得的事,好在现在有个农场系统,貌似能解决他的问题。 “哈!终于成熟了!” 又一次打开农场,看到萝卜白菜头顶的虚幻的可摘取字样,林尘知道,收获的时候到了。 “x20,x20,x20!” “x20,x20,x20!” 随着数字飘现,六块地上的白菜萝卜被一一收取,留下一块块空地。 急忙打开仓库,看着仓库两个格子里面的白菜萝卜上面都写着60的字样,林尘激动的一个意念传出。 “取一颗白菜!” “我艹!” 刚刚发出指令,一颗冰凉的大白菜直接直接出现在被窝的手中,冻得他一激灵,这可是冬天,可想那滋味有多销魂。 “失误,失误!” 怎么就想着拿在手上了呢,不过真是好家伙,这一颗白菜差不多有五六斤吧,纵然半夜看不见也能闻到阵阵白菜的清香味,试着摸索着掰下一点尝尝。 “真香!太好吃了!” 脆生生的带着白菜独有的清香味,一点没有泥腥味,生吃也很带劲。 似乎想到了什么,再次打开系统,看向仓库。 “奇怪!怎么还是60,如此看来这个60应该不是数量单位,那是什么?六十斤?六十公斤?好像都不对!” “对了,该不会是六十担吧?” 突然想到货币既然是铜钱,那么粮食蔬菜会不会也是唐朝单位呢? 林尘觉得这猜测应该差不多,如此每块地产白菜二十担,也就是两千斤的样子,虽说按照亩产确实低了,可也差不多了,系统也没说一块地就是一亩啊。 看了眼经验条,一级升二级经验已经过半,再收获一次就升级了,还是很快的。 将白菜萝卜各留下几个,其余的全部卖给商城,换得铜钱三千六百枚,如此算来,一个单位的萝卜白菜单价就是三十铜钱了,还真便宜。 这次干脆全部买了白菜,花去六百枚铜钱,将六块地全部种上,瞬间一种巨大的满足感传来,林尘终于进入了梦乡。 原来他之所以睡不着,还是潜意识里害怕种的东西拿不出来,现在得到确认,终于放心下来。 雄鸡报晓,晨光熹微,刚睡下没多久的林尘再次醒来,他是不想醒的,可耐不住他有个尽职的母亲,对了,这个时代的林尘才十五岁呢,而在当地,对于赖床的孩子,身为母亲的项来都是零容忍的。 自溺水后已经磨了几天洋工的林尘,今日不得不干回他的本职工作——放牛! 喝完夹着零星稻米的糜子粥,林辰被父母不情不愿的赶着出去工作了,邻居的羊娃子已经过来等待林辰多时了。 羊娃子比林尘小着月份,却是比林尘壮实,他是要上山砍柴禾的,向来是和林尘搭着伴的,等于是牛两个人放,柴他一个人砍,包括林尘家用的柴禾,都是他的功劳。 代价是,农忙时林尘家用完的牛,优先借给他家用,实际上这几天羊娃每日都会来叫林尘,只是被他以身体不适躲了去。 这也是林尘知道放牛是他本职工作的原因,今儿个终于躲不过去了,林尘被迫再次上岗。 好在林尘前世也是农村的,小时候没少放过牛羊,所以干起来倒也有模有样。 林尘家在县城外北河口的位置,两人一起赶了牛顺着河边道路一直往北河深处去,这个时节地面到处都是枯黄,想要牛吃饱只能找背风的阳坡处,才有些绿意。 “牛哥,你下回还敢下河不?” 林尘白眼一翻,气个半死,听听这称呼,瞧瞧这问的,这里连他一起三头牛,你叫哪个呢? “下屁!要下你下!” “我下就我下,保管比你有用!抓个鱼都不会,还差点喂鱼了!” 养娃一点不客气,丝毫不留情面的话,让林尘听得真想直接抽他一顿,对比了下双方体格,得,不跟你一般见识。 “滚蛋!赶紧砍你的柴去,一会儿牛吃饱了我可不等你,对了帮我注意点牛,我再睡会儿,早上没睡好!” 冬天的太阳晒着是真舒服啊,这里又没有风,找些树叶子厚的地方,一躺下就不想起来。 再次打开农场,白菜又成熟了,啥也不说,直接收获。 “叮,恭喜您如意农场升到二级,解锁水稻种植!” 呵,二级了,美滋滋,而且还是解锁了主食水稻,终于可以米饭自由了,两辈子加一起,才吃了几顿糜子粥,他已经受不了了。 打开仓库看着格子里119的字样,心里有些疑惑,不应该是120么? “咦!不对,这是什么!” 林尘发现除了萝卜白菜呵化肥的格子,竟然还有个格子有东西,意识关注其上,得到一组特殊的描述: “变异白菜:自从被那可恶的虫子爬过,我变得不一样了,抗生素听过吗,所以我现在是药?” 第3章 皇帝放牛 “啥玩意?” “这说的是啥?敢不敢解释的清楚点!” 林辰有些抓狂,虽然心中有些猜想,可却有些不可置信。 “意思这玩意能当抗生素用?头孢、阿莫西林还是青霉素?” “问题你呀一个白菜就算变异,再怎么变异怎么就跟抗生素扯上关系了,发霉了?” 关键它也没详尽地的说明,就这么一句不三不四的话,还是个问句。 这个时候林尘突然发现有个邮件的标识,好像在闪烁,急忙点开。 “恭喜您,您在农场中发现了一颗变异作物,特别说明:1,本农场中所有变异作物都是良性变异,请放心使用;2,变异方向不明,请勿惊奇;3,同种作物每月只会出现一次变异;4,一旦变异出现,该变异将会固化,该作物不会再有其他方向的变异。” 看着这则邮件,林尘久久不能平静,感情自己还是小看了这农场,原本只是当个单机游戏,谁知竟然还有大惊喜。 “如此说来这变异白菜还真有抗生素的作用,天,这可是大唐啊,抗生素意味着什么,林尘太知道了,什么变异白菜,我愿称你为神级白菜!” “叮,新品命名成功,因为变异的不可控性,所以不具备留种播种的能力。” 呵!原来还能命名啊,可这功能有啥用,别人又不知道,不过接下来播种什么倒是值得思考的了。 按说直接种二级的稻谷就好了,经验又高,而且还是主食,可是出了变异白菜这么回事,林尘还想知道变异萝卜什么功效呢,万一又是效果逆天呢? 最后还是决定,留两块地种萝卜其他的种植水稻,也不知道为啥地里能种水稻,反正系统说行,那就种就是了。 水稻种子竟然要三百铜币一份,比白菜萝卜贵多了,希望卖个好价钱,将六块地全部种上,看了眼两头牛依然在山坡上吃草,树林林不时传来“咄咄咄”的声音,看样子羊娃子也在忙碌着。 林尘一边悠闲的晒着太阳,一边又在暗暗犯愁: “该想个什么办法把菜和稻米光明正大的拿出来呢?” 这可是冬季,虽然前世老家萝卜白菜什么的冬季也还存活着,可那是品种经过改良后的,来到大唐这么些天,他可没见谁家有绿菜。 “伤脑筋啊!之前是没的吃,现在是不敢拿出来吃!该咋办呢?” 这事连个找人商量的都没有,可怜林尘年纪轻轻才十五岁,就要死掉不知多少脑细胞,该不会又只能活个二十多吧! 这念头一出来,林尘再也躺不住,一骨碌爬起来,无语望苍天,内心腹诽道: “这不是没可能啊!” 对这事有过经验的林尘,一时也不好判断,他这世到底是不是个长寿的命。 “算了,人死鸟朝天,怕有啥用!” “呸!你个贼老天,休想乱我心神!” 吐出一口含在嘴里的草茎,林尘复又躺回下去,那个什么白的不是说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嘛,及时行乐才是王道。 “咦?不对呀,现在可是武德六年,那个什么白的可还没出生呢,那是谁说的,嗯,总不可能变成我说的吧?好像貌似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于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还好林尘去世时大专才毕业,一首将进酒还是会背的。 可是想想,麻烦事又来了,这个大唐的林尘他没上过学啊,这到时候又该怎么解释? “唉~苦也!白菜的事还没解决,又添新的问题,老天爷呀,你告诉我怎么办!” 就这般,原本还想补补觉的林尘,被各种问题纠缠的苦不堪言,太阳晒得依然舒服,可这觉却是没法睡啊! “贼老天!都是你害得,你既不仁别怪我不义,哼,走着瞧!” “嘿!还真当我林尘拿你没办法了,我一个死过的人我怕啥,这锅你背定了!” 林尘不知道是想出了什么办法,神气的一笑,随手再次扯过一根不知道是什么的枯草,往嘴里一扔,就那么衔着,左腿收回一曲,右脚往上一搭,一晃一晃的,那嘚瑟劲,别提多么惬意了。 “吼去!吼吼!牛哥!牛哥!你咋看的牛!” 正在假寐的林尘突然听到一声声吼叫,还有呼唤自己的声音,急忙爬起揉揉眼睛,四周一看。 “我擦嘞!吼、吼、吼去!” 原来两头牛不知道啥时候跑旁边山上,马上就能吃人家麦子去了,这还得了,林尘瞬间清醒,一声暗骂,一边赶紧打着号子赶,一边迅速撒丫子往那边跑去。 要说这农村娃的身体素质就是好,跑起来和一阵风似的,爬山也不管有没有路,遇着什么抓什么,一点不比平地慢,还不会摔倒。 终于在牛到达麦地前,林尘气喘吁吁的赶到了,当真好险。 要是让牛吃了麦子,先不说怎么跟人交代的事,林尘一顿毒打是肯定少不了的,这个时代,庄稼就是命根子,弄不好,就因为这点事弄成个两家世仇出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更不是林尘希望看到的。 羊娃子这会儿也赶到了,同样累的不轻,气不过的他拿了个藤条就往牛身上抽去,不过力气不大,显然还是舍不得,牛可是宝贝疙瘩,要是非得挨一顿抽,保管他和抽的人都会选自己,而不是打牛。 “都说了叫你看着点牛,你咋看的呢,我都还没眯着呢,差点就闯个祸,你说说你能干啥!” 得,典型的恶人先告状,不过倒不是林尘真不知好歹,而是两人的关系太熟了,谁好意思认错啊,自然是先开口的有理。 “嘿!你还说我来了,我不得砍柴啊,再说了,不是我喊你能知道? 叫你放牛,你倒好,往那一躺啥都不管,皇帝放牛都没你会享受!” “切!皇帝还用放牛,瞎咧咧!笑死个人了!” “哼,显得你能!你咋就知道皇帝不放牛,说不定人家皇帝还犁地呢!” 呃,这话林尘没法接,这小子还真说着了,这唐初的皇帝他还真就每年亲自下地犁地一回。 第4章 受伤 兄弟俩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没影的事,牛的事早就忘到不知道哪去了。 “羊娃子,我看着牛是吃饱了,我们回吧!” 看着太阳渐渐西斜,马上就快照不到这里了,两头牛也很久没换地方了,待在原地不时的甩着尾巴赶走靠近的蚊蝇,林尘朝着林子里喊道。 “好嘞!牛哥,你等一下,我捆完这捆柴就好了。” 过不大一会,羊娃从树林里依次扛出三大捆柴禾,都是半干不干的,全是以前砍的,今天砍得湿柴继续让它们在树林里,下次再搬。 将两大捆分别绑在两头牛背上,然后他自己在扛上一捆,这就准备回家了,林尘试了一下,每捆柴差不多五十来斤的样子。 林尘自衬是扛不动的,再说他还要赶牛呢,还要照看牛背上的柴禾,歪了就要扶正,不然就要被拖散掉了。 回去的路差不多要半个多小时多一些,羊娃子硬是歇都没歇一回,还有余力和林尘说着闲话,这让林辰咂舌不已,体力是真的好啊。 “牛哥,明天咱们去哪放牛,要不顺着东河去东关那块?西边校场畔也行!” “啐,呸呸!今儿还没过完呢,急啥,明儿早再说吧,话说羊娃子,咱俩打个商量成不?” 林辰随手从路边一丛沙棘果树上摘下几个果子扔进嘴里,一阵酸涩感传来,急忙吐出,听着羊娃的话随口敷衍着,随即又想起了什么,精神一振,和羊娃打起商量。 “啥事,牛哥?” “咱能不叫我牛哥不,换成林哥尘哥也行啊!” “嗨!就这事啊,为啥要换啊,那不是生分了么。” 这还真不知道该咋说了,按照当地习惯,确实就是这样,叫乳名就是一种亲近的表现。 “不为啥!我爱听行了吧,再说了,这不是特殊情况嘛,你看看啊,这里除了你,就剩我和两头牛,你叫牛哥,是叫我还是叫他俩啊?” 羊娃闻言觉得有些好笑,肩膀一颠,柴捆换了个肩膀,这才笑说道: “哈哈!你不说我还没想到,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啊,不过你可真是能咧咧,我还能叫一头牛牛哥不成,那叫它它也不答应啊!” 妈耶!林辰差点一脚踩空掉河里去,瞧瞧这说的啥话,他总有种羊娃是在故意骂人的感觉,可惜他没证据,这事掰扯不清了,还是别说了。 “扯犊子,你爱叫啥叫啥吧,当我没说!” 快到家时,林尘两人突然听到自家方向吵吵闹闹的,有人高声呼喝,还有人呜呜哭泣,鸡鸣狗叫的,明显是有什么事。 两人不约而同的心下一沉: “坏了!出事了,赶紧的。” 林尘刚一鞭子打在牛身上,催促牛走快点呢,后面的羊娃直接将肩上的柴禾往路边一扔,撒腿就上前往家跑去。 林尘这时候也听出来了,那嗷嗷哭泣的可不就是羊娃她妈么,怪不得羊娃这么急,这是咋的了,中午走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嘛。 林尘也是心急如焚,恨不得快点赶回去,可总不能丢着牛不管吧,虽然带着笼头不怕祸祸庄稼,可跑丢了咋办。 两家虽然都是挨着县城住的,可这地方都是山,人户住的很稀松,一面山上也就三五户人家,他们两家能挨着住也是不容易的,所以平时关系是很近的。 紧赶慢赶总算回到家了,将牛背上的柴卸下,把牛拴到牛棚,林辰这才有时间过去羊娃家,父母都没在家,显然这会儿肯定也是在那边。 两家虽说是挨着,可也还是有点距离,因为两家都是正好在这座山的拐角处,林尘家面朝东南偏东,羊娃家面朝正西南。 所以两家的视野是不互通的,相当于背靠着,林尘一阵小跑,半分钟不到就到了羊娃家。 原来是羊娃他爸林广财受伤了,左腿腿肚子上一条血槽犁过,伤口往两边咧开,很是可怖,背上胸前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口,比之腿上要好的多,好在血止住了。 止血用的是麻叶,把麻叶放在嘴里嚼烂,然后敷在伤口上,再用麻皮勒住,这是林尘前世小时候就知道用过的方法,没想到在唐朝时就已经有了。 不过这种办法治小伤口可以,大的伤口只能说是暂时止血,可感染发炎的几率很大,羊娃和她妈显然都知道,是以此时两人都在哭泣。 这种伤口,一旦发炎溃烂,基本就宣告这条命交代了,唐朝实行府兵制,谁家没有当兵的,战场上见得多了,都能预见这种事。 林尘一打听,原来是遇见野猪了,羊娃他爸也是点子背,本来是准备进老林里弄点猎物的,谁知好死不死的遇见头野猪。 这倒是头大猎物,平时专门找它还找不到呢,谁知这就撞上了,可惜他只有一个人,有心放弃吧又有些不甘心,马上就要过年了,要是有这么头野猪,那这年可就要过的有滋味了。 所谓贪念一起,便不可遏制,这林广财也是胆肥,先是摸上树一箭射瞎了野猪一只眼睛,顿时惹得野猪发疯般乱窜,找不到人后,眼看就越跑越远了。 林广财的彪悍劲来了,一人一刀就这么追了上去,发疯的野猪多么可怕,附近的人家谁不知道。 偏偏林广财财迷心窍,最后野猪虽然死了可自己最终也落得这么个下场,竟然要给一头野猪赔命! “唉~这都是命啊!广财命中该有这一劫,过去了富贵齐天,过不去,唉~就认了吧!” 这话是村中一位族老说的,林尘听着很熟悉,前世他病重时不也听过类似的话么,原来是有传统的呀。 “认命么?呵呵,不,我偏不!” 林尘挤开众人,来到羊娃身边,看着陷入昏迷的广财叔,郑重的对羊娃和她妈说道: “婶儿,羊娃,你们先别哭,广财叔这么个情况你们也见着了,我有办法或许能救一救他,你们愿意试不?” “牛娃子,你干啥呢,别捣乱,快回来!” “牛娃子,赶紧过来,还嫌不够乱啊!” 第5章 缝合 还没等羊娃和他妈开口呢,林尘父亲母亲就急忙呼唤林尘回来,自己儿子啥样,他们还不清楚么。 羊娃她妈到底是个妇道人家,平日不习惯拿主意,这会儿更是六神无主,除了哭,根本不知道干啥。 “娘,我信牛哥,让他试试吧,还能比这更糟糕么?” 是啊,还能比这更糟糕么,羊娃她妈总算回过神了,知道现在需要她的表态,朝着林尘默默点点头,算是允了。 “给我准备些针线和一些浓盐水来,在弄点干净的纱布来!” 得到允许的林尘立马进入角色,直接吩咐。 主家都同意了,其他人也不好多说什么,能搭把手也算是尽尽情分,便按照林辰所说的去准备了。 “牛儿,你可不能乱来啊!” 不放心的何氏又嘱咐了一遍,才转身回到家中拿了一尺多青色纱布来,这东西这附近还就只有自家才有,平时是舍不得的,可不是儿子要么,当娘的不能拖了后腿不是。 这可真是,为人父母就是这么矛盾,一面担心这担心那的,一方面又不遗余力的支持,这世上怕也只有自己爹娘会这么无私了。 片刻,林尘要的东西都到齐了,在众乡亲的注视下,林尘开始用浓盐水开始清洗广财叔的伤口。 原本因为困乏和疼痛昏迷的林广财,伤口受盐水一蛰,疼的立马醒过来,继而浑身大汗。 “弄块布或者什么东西,给他嘴里咬着,来两个人把他捉住!” 这会儿倒是没人敢怠慢,听到林辰吩咐有人直接将一根地上捡起的木棍塞到林广财嘴里,眼尖的林辰分明看见那木棍原本半截子正好在牛粪里,不由得替广财叔默哀,此时却是顾不得计较了。 包括林尘父亲林富贵在内的两人按住了林广财双臂,将他上身死死定在原地,刚刚塞木棍的帮助林辰按住大腿,这下任凭林广财如何挣扎也要无济于事了。 此时林广财伤口里最多的东西就是麻叶的碎片,细小的残渣残留在最深处,极难清理,好不容易清理完成,开始又有殷红的鲜血渗出,林广财已经疼的又昏睡过去。 这下反而简单了,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林尘如同缝衣服一般,将伤口用针线缝了起来,前后一共近二十针,总算完成了这浩大的工程。 “嘿!瞧我这手艺,还不赖!” 看着完整的伤口林尘有些嘚瑟,实事求是的说,确实还挺不错的,农村家的小孩,自小就看着母亲缝这缝那的,谁还没个好奇心,偷偷上手试试的,就这手艺,林尘也不知是挨了多少打换来的。 再次将广财叔身上其他地方伤口处理完,林尘把从城里请来的郎中处讨要来的金疮药给广财叔敷上,这便算是大功告成了。 没有给广财叔使用变异白菜,林尘是有考量的,首先那变异白菜的半吊子描述,林尘并不能完全确认。 其次,就算是真的,这个时候也不是用的时候,不然谁知道是白菜起了作用还是广财叔靠自己撑过来的。 所以这东西,还是等到万一广财叔伤口开始感染时再用的比较好。 林尘的处置有用还是没用姑且不说,可是这一番有条不紊的表现可是赢得了大家的认可,这里面最积极的可就要属那个请来的郎中了。 这年头的郎中可是个吃香的行业,虽然地位不高,可依然是受普通人尊敬的存在,有什么病痛通常是要上门去请的,医馆什么的这小县城是没有的。 郎中姓李,水平先不说怎么样,眼睛倒是毒,显然是个识货的,对着林尘好一顿赞赏后终于忍不住开口: “不知小郎方才救人之法得自何处,其中是何道理?” 林尘笑眯眯的看着这位李先生,只看得他浑身不自在,再也无法保持姿态,这才回道: “呵呵,还不知道有没有用呢,现在就说是救人之法,有些早了,看看再说,至于其中道理嘛,到确实有些道理,可李先生就这么问去了,是不是有些不妥?” 唰,李先生老脸一红,有些不知所措,定了定神,狠狠心,一记长揖: “小郎恕罪,是我孟浪了,还请小郎赐教,李某甘愿执弟子礼!” “唉,唉!使不得,使不得!李先生勿怪,小子不过玩笑之语,岂可当先生大礼!我讲与先生听就是!” 果然,这大唐人的素质高的吓人,林尘不过是好玩,故意点破对方,谁知对方竟然这么大反应,果然质朴的很。 不管人家医术怎么样,能从城内跑到城外给他们这些人瞧病,这医德就不差了,何况纵然开始有点小心思,却能够及时改正补救,态度诚恳,这人就差不了,逗弄这样的人,林尘有着深深的负罪感。 “其实道理很简单,用浓盐水清洗,可以一定程度防止外邪侵入,用干净纱布包扎也是这个道理,而用针线缝合,是为了加快伤口愈合。” “这…这有用?” 李先生其实已经信了八分,可毕竟第一次遇见,还是有些疑虑。 “有不有用,你自己试试不就得了!” “受教!” 嘱咐羊娃子要照看好父亲,林尘随着母亲何氏回到家里,父亲李富贵随着同村几个劳力,要去把广财叔打死的野猪搬回来,用命换来的,不能浪费了不是。 刚到家呢,林尘又想起件事,羊娃子还丢捆柴在路边呢,都快到家了,别让人捡了去。 “娘,我去把羊娃子丢下的柴扛回来!” “那你小心点啊!” 这事是应该的,何氏自然不反对。 一路小跑来到地方,林尘搂起柴捆靠在肩上就要扛起,好家伙,一股巨力袭来,脚下顿时不稳,随着一个踉跄连人带柴摔倒在地,差点没滚到河里去。 “唉!我高估你了!” 再次爬起的林尘看看满手的泥土,有些沮丧。 一路小跑回到家中,牵了一头牛,再次来到地方,将柴禾弄上牛背捆好,总算运回家了,想想羊娃扛了一路,再对比自己,果然不能比啊! 末了,又感觉这么比不对,于是默默又拽了一句文: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第6章 看果园的 “娘,晚上煮菘菜吃吧!” 把牛关好,林尘回到屋中,看着不断忙碌的何氏,想想系统仓库中的大白菜,哪怕煮白菜粥也行啊。 “可把你能的,先头看着还跟个小大人似的,这会儿怎么犯糊涂了,这都进腊月了,我上哪给你弄菘菜去!” 何氏对儿子虽然溺爱也很护犊子,可该吵吵该骂骂,却是从来不留情面的,这不是个例,基本上这边的农村人家里父母都是如此,包括后世的林尘,那也是在父母的喝骂声和棍棒下长大的。 “我有啊!” “啥子?” “我说我有啊,你看!” 林尘也是实在没办法,不管用啥办法,这白菜的来路都不正常,索性他直接给来个无中生有,先造成既定事实,再来辩解,哦不,是再来解释。 所以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一颗水灵灵的大白菜突兀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纵然已经做好了准备,可是依然让他的手猛的一沉,随即赶紧双手捧住,好悬没掉在地上。 “哎呦喂!我儿,你这是…这是…” 面对这难以理解的一幕,何氏吓得腿一软,就向旁边倒去,好在及时扶着墙壁没有摔倒。 林尘感觉自己太冒失了,急忙把白菜一扔,上前两步赶紧扶住,今儿个要是把老娘吓着摔到哪里不是了,那可就要愧疚一辈子了。 “娘,娘你消停点,缓缓,缓缓啊,莫急莫急,先坐坐,坐会儿先,有啥事咱慢慢再说!” 林尘小心翼翼的扶着老娘靠着墙根坐下,一手不停的拍拍老娘的后背,这下子可是给两人都吓着了。 林尘虽然没来几天,可眼前的妇人和自己熟悉的那种亲近感,怎么也做不了假,看着她即将摔倒那一刻,他整个心里咚的一下,顿时就有了一种天塌了的感觉,直到现在都还有很多后怕,这怕不就是血脉的感应了吧。 “牛儿,刚,刚那是咋了,娘眼花了么?怎的那大菘菜就突然冒出来了?” 惊魂未定的何氏,好不容易镇静了些,回了些力气,连忙抓着儿子双肩,有些忐忑的问道: “娘,你眼睛没花,好着呢!那菘菜确实是儿子拿出来的,也算是凭空变出来的,娘你听我给你细细说来。” 何氏听到儿子肯定的答复,心中一紧,那悬着的心又提起来了,生怕听到什么的不好的话来。 “娘,您相信有老天爷存在不?” 何氏虽然很奇怪儿子的问题,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女娲山上的女娲庙可就在左近,何况家里灶头上还有香炉祭拜着灶王爷呢,怎么会不相信有老天爷。 “娘,大前天我落水不是昏了一天多么,其实那段时间是被一个老头叫去说话了,他说县河里有条孽龙,专吃小孩的,我之所以溺水就是那孽龙害得。 他正好神游倒此,感觉平利这两个字寓意很好,有平安顺利的意思,正巧碰见孽龙作怪,便出手救了我,还说虽与我有缘,但不能白救,要我给他看一年果园子。 我觉得这也是应该的,于是就答应了,还专门问了他是谁,谁知他竟说道「你们不是常常求老天爷保佑么,我就是你们口中的老天爷!」我还合计着这老头不愿意透露名姓呢,就没再追问,说来也奇怪,我刚应下事人就醒了过来,我还以为是做梦呢,也就没在意。 谁知道晚上睡觉的时候,竟然离奇的做了个梦,梦中我来到了一处果园,里面仙光阵阵,云雾缭绕,各种奇花异果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还不待我好好体会呢,人却又醒了,原来是天亮了,我以为又是个梦呢,谁知第二天又是这样。 这下我知道了,合着那老头没骗人呢,还真就让我给看果园子,我想着里面地方那么大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便悄悄准备了点菘菜籽和莱菔种子,趁着晚上看园子时直接种在了果园一处空地上。 这不,不过一宿时间还真给长出菘菜和莱菔来了,这还真是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了,以后我再多种点作物,咱家指定不愁吃了,多的还能卖些钱呢!” 这就是林尘想出来的办法,谁叫这时代人迷信呢,只要父母相信了,其他人什么看法,他才懒得管,大不了少弄点,不引起太多注意就行,到时候随便扯点谎言就是了。 而自己家以后可是要长期供应的,自然是需要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我儿说的可是真的?这么说我儿是遇见神仙了?” 何氏虽然还有些惊疑,可已然信了大半,不然怎么解释这凭空生物的事,不是遇着神仙那难道他儿子是个妖精?这才是万万不能的。 “自然是真的,那老头还往我脑子里塞了些东西,我现在可是识字的了!还有,今儿个救广财叔的法子,也是莫名其妙出现在我脑子里的,我怀疑也是那老头塞给我的。” 得,原来要让老天爷背锅是这么个背法,不过母亲何氏可不这么想,林尘还在为自己机灵点赞呢,那头何氏已经河东狮怒了: “混小子,跪下!那可是神仙,怎可如此怠慢,人家既然传了你本事,那就是有师徒之谊,尊师重道你都不知道么?” 何氏现在是完全信了,儿子说识字了,那肯定不会骗人,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她儿子机灵着呢,断不会如此行事,那就是真的了。 在确定了事情的真实性后,再听这混小子一口一个老头的,顿时觉得心惊肉跳的,急忙责令儿子跪下,一通教训后,还觉得不妥,嘴里又是嘀嘀咕咕的,林尘仔细一听,原来是: “佛祖见谅,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我儿年纪小不懂事,你们可别跟他一般见识……” 林辰又是感动又是有些好笑,跪在地上向徐氏讨饶道: “娘亲说的是,我错了!可是娘亲那老…那神仙可不是光头的,人家穿道袍的呢,您求佛祖菩萨是不是拜错门了?” 徐氏顿时一愣,她还真没想过这茬子,不过当娘的还能让儿子挑着错了? “跪好!能得你!人家都是神仙,我托着带个话不行么,还不是你办事不周到,得了人家好处,却连人家名号都不知道!” 第7章 家中概况 “是是是!娘你说的都对!” 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能顶嘴,赶紧老实认错,这点林尘可是深有体会。 就算你有道理你也说不赢,一个弄不好,老娘可不会跟他多掰扯,直接就动手上了,那时候就只能受着了。 讲理?哼!那竹根做的鞭子就是道理!这大冬天的,挨上那么一下,啧啧…… 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徐氏也不念叨了,直接进了厨房,片刻后,林尘闻着一股香烧着的味道,嘿,这又是去托灶王爷带信去了。 “起来吧,不是说还有莱菔呢,快点拿出来,我收拾一下,等你爹回来,应该能分点野猪肉,晚上炖肉吃!” 进行完仪式的徐氏出来后,见着林尘还是老实的跪着,满意的点点头,随后向林尘说道。 要不就说还是老娘想的周到,林尘就没想起来炖肉,话说萝卜炖肉那可是一绝,看来晚上有口福了。 神奇的一幕再现,徐氏见着突然出现的莱菔还是有些不习惯,小心翼翼的接过两个大萝卜,左看看右看看,总感觉不真实。 “娘,那老,老神仙说了,不让我将这事告诉别人,否则恐有大祸临头,您回头可别到处嚷嚷啊!” “你这孩子,那你还告诉我干啥,这,这不会害了你吧?” 徐氏一听,有些害怕了,要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害了儿子,那可真是死不瞑目了。 “娘,没事,你跟爹又不是别人,只是你们别往外说就是了!” 闻言,徐氏总算安心了点,儿子说的有道理,这理儿错不了,回头可得跟娃他爸说好了,可不能害了儿子。 出去抬猪的人回来的很快,林尘可不是第一次见野猪,不过这头野猪可真壮实,林尘估计,怕不是有五百多斤。 有那手脚麻利的,帮着刮了猪毛,将肉分割好,这全都是羊娃家的,众人虽然眼馋,可这是人家拿命换回来的,没人好意思伸手。 不过羊娃他妈虽然伤悲,可人情世故那是不差的,几个帮忙的每人都分了一块肉,林尘家更是得了一大块。 “嫂子,你们晚上就别做饭了,我回去把肉煮上,到时候咱两家一起吃就是了,你好好照照看着他叔就是!” 何氏瞧着羊娃家的情况,估摸着也没心思做饭,干脆喊着一起吃,晚上还有菘菜莱菔呢,吃独食让她有些不踏实。 羊娃她妈点头应了,这又不是第一次两家一起吃饭,自己家现在这情况,她实在没心思弄饭吃,可羊娃正长身体呢,不吃饭可不行。 其实两家虽然都姓林,实际上却没多大关系,族谱都有区别,就像羊娃他爸是广字辈,而林辰父亲是富字辈,林辰还有一叔一伯,分别是大伯林富堂,小叔林富友,林尘爷爷去世时三家就分了家,没有住在一起,不过逢年过节还是要走动的。 村里可不兴什么不分家什么的,分出去才是开枝散叶,不过有啥事的话,那还是兄弟几个聚在一起商量,人是分开过了,心还是一起的,特别是对外的时候。 实际上这附近几座山上住的大部分都姓林,只是不是同一个林罢了,分别属于林尘所在的林和羊娃他们一脉的林,两个林姓住到一起也算是特殊的缘分了。 晚上赶在天完全黑下来前,终于开饭了,萝卜炖肉里面还烫着白菜,虽然没有什么调味料,可依然还是很可口的,羊娃娘俩虽然惊奇这个季节有菘菜和莱菔,不过在何氏叮嘱下也没有多问。 主食是大白米饭,尽管里面夹杂着没有筛干净的米糠,可还是很可口的,实际上这才是本地人的主食。 平利这地方主要还是种植稻米的,虽然是一年一熟,可稻米的品质却非常好,这里靠近汉中,而汉中大米可是鼎鼎有名。 之所以林尘家里会有糜子米,那是因为要交税,一丁之家,每年要交近三担糜子,两匹绢,钱二百五十文,这就是所谓的租庸调。 所以林尘家有地一百二十亩,其中四十亩是永业田,八十亩是口分田,而这一百二十亩里,有二十亩是要种糜子的,二十亩要种桑树,最后八十亩里一大半是种了茶叶,剩下很少的良田才是种稻子。 之所以有四十亩永业田是因为林尘其实是有个兄长的,林尘父亲和羊娃父亲早年都是跟随平阳公主的,实际上立过不少战功,后来新唐初立,公主率军驻守苇泽关,他们就回归家乡了。 可是他们的长子,也就是林尘和羊娃的兄长却被两个父亲推荐到了公主麾下,也算子承父业了。 可谁也没想到今年二月初突然传来噩耗,公主殿下竟然故去,死因不明,谥号平阳昭公主,以军礼下葬,从这点来看,应当是战死的。 事实上没过多久,官府便收回了兄长的八十亩口分田,只留下二十亩永业田,所以林尘应该就是独苗了。 另外一个值得说的就是,平利这个地方是产茶的,而且品质不错,无论是女娲银峰还是富硒茶都是上品,这也是当地人主要创收的手段。 不过在这个时代,茶文化还没有完全兴起,离着陆羽注茶经还有一百多年呢,现在也就国内少部分人有饮茶习惯,所以价格很难看。 那为什么还要种呢,那也是没办法,这个地方大多都是贫瘠的山地,种粮食实在是没什么大收成,只有水源充足的低洼之地可以种植稻谷。 吃完晚饭,羊娃他们娘俩给林广财带了泡了肉汤的米饭离去,趁着父母消食的时机,林尘突兀的提出了要求: “爹娘,我想去念书!” “什么?念书?” 两人原本惬意的神情猛的一变,随即有些不知所措,按说娃愿意读书,这是好事,可家里这条件,过个普通日子还行,要说供养一个读书人,那可真不够看了,不说别的,就单是笔墨纸砚,那消耗可就海了去了。 老两口一时没了主见,有心拒绝可实在说不出口,毕竟就这么一个儿子了,答应吧,一种无力感瞬间就能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第8章 计划卖菜 “爹娘,你们忘了咱家有菘菜莱菔呢,这腊月天的指定能卖个好价钱,足够读书花销了!” 见着父母纠结,林尘那还不明白原因,索性直接摊开了说。 “这,这能行么?” 林富贵精神一振,今儿个听婆姨说了儿子的事,就一直看着儿子感觉怪怪的,之后一顿饭美得他暂时忘了这事,这会儿林尘一说,他又想起来了,心中是认可的,可对于儿子做的事,他还是有些心里毛毛的。 “怎么不行!爹,你受点累,咱卖远一点,直接卖到金州府去,卖个几回就啥都有了。” “我看行!娃他爸,就听孩子的,你也是战场杀过敌的人,怕个怂了!” 关键时刻母亲何氏一锤定音,不仅把事定下了,还激的父亲豪气大发: “你个妇道人家懂个啥,瞎起哄!我那是怕么,我不是担心儿子用人家的地方,干借鸡生蛋的事,万一惹着老神仙不高兴咋办?” “哎呀!那,那可怎么办,都是我糊涂,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那牛儿,你爹说的对,这事怕是不妥,可不能惹得神仙不高兴了,你不是说神仙传了你识字吗,那还念书干啥!” 当爹的就是当爹的,只一句话就弄得老娘六神无主,这点林尘那是相当的佩服。 “娘,不用担心,我这儿完全没问题,我虽然识字了,可是我不会写啊,我去读两年书也好解释我怎么突然识字了不是,不然平白无故的我就会吟诗作对了,人家还不起疑啊!” 这也是林辰想要去读书的原因,哪怕是做个样子,总归能让事情变得稍微那么合理一点。 另外他也不想过早表现得出色,这里离长安还是很近的,又邻近子午道,现在这个时期还是不要让长安的达官贵人们注意到自己的好。 再过十来天就是武德七年,这个时候未来的太宗皇帝还在和大哥及父皇斗智斗勇呢。 两年半后着名的玄武门事变就该发生了,紧接着就是让大唐丧尽国威的「渭水之盟」。 可以说这段时期的长安官场很乱很危险,林尘就算是露头,那是加入太子阵营还是秦王阵营呢,这是一个问题。 不要说中立或者抱皇帝大腿的话,首先没有足够的身份地位,你只能被裹挟,没有资格中立,亲皇也是如此。 更何况不论是哪个当了皇帝,亲皇派官员注定不会被重用,而且随之而来的渭水之盟,历史上只说了这么件事,那么签订这个盟约前双方有没有较量一番,有多少人是因为这事死的,这些都一无所知,所以还是不要往那凑热闹了。 林尘已经打定主意,三年内坚决不入长安,并且二十二岁前,他都不打算干任何出挑的事,那么安心读书显然是个很好的选择。 事情于是就这么定下了,一家三口商量了下细节,最后一致决定三天后趁着县里赶大集,父子两人前往金州,免得引人注意。 之所以不在县里卖,是因为林尘家离县城太近了,或者干脆说他家就是城里人也没错。 这县城虽然也有城墙,可那城墙都在南北两边山上半腰处呢,甚至那都不叫城墙,叫围墙更合适,也就一人多高,三四块砖的宽度,连人都站不了。 县城就坐落在两边山脚下稍微平坦的狭长地带上,一两千多米的长度中密集的坐落着百十户人家,东西两头设有关门,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县城了。 一条河顺着城中而下,自东向西而流,而在两座关门中间位置,一条自北而来的小河又汇入这条河里,林尘家就离着这交汇处不远。 所以说他家是城里的也行,可是所有林家人都不认可自己是城里人,因为他们离着那密集居住区还有两三百米呢,关键他们是种地的,在他们意识中,只有那百十户住一起的才是城里县里。 这么近的距离,就导致了林尘家和城里人很多人都是熟识的,更何况他家还有两头牛,那知名度还是很高的。 他林尘父子今天在县里卖白菜,明天保准所有人都会知道,再说县里也没几个有钱的主,连县太爷都不在县里呆,而是常驻金州府。 现任金州刺史礼王李元亨才是个四岁的娃娃,乃李渊第八子,谈管理那是说不上的,不过有钱的主肯定不少,对于腊月天能吃上鲜嫩的绿菜,想来能抵抗其诱惑力的不多。 林尘早就试过,农场里的收获物可以取出,其他的诸如种子铜币都没办法拿出来,要不然也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 晚间时候林尘的水稻终于可以收获了,四块地一共收了四十个单位的稻子,另外两块地的萝卜也是四十个单位,一共卖钱九千两百铜,看来稻子就是两百铜一个单位了,比萝卜白菜可是划算多了。 目前还不知道这铜钱除了买种子还有啥用,总之不会太简单就是,另外可惜的是萝卜和水稻都没有出现变异种,看来上回出现的变异白菜还真是欧皇附体了。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农场已经收获了五次了,依然没有变异种,林尘已经渐渐丧失了开盲盒的乐趣,顺其自然了。 这天差不多早上三四点的时候,何氏便将林尘和林富贵爷俩叫了起来,将头天晚上准备的剩菜剩饭热了下,给两人垫垫肚子,又将提前准备好的干粮用布包了,给两人带上。 在一通各种嘱托中,把爷俩送出了家门,好在天公作美,趁着依稀的月光,爷俩凭借着对道路的熟悉倒也走的平稳。 林尘自然是打着空手的,父亲林富贵挑了两个空箩筐,准备在要到了的时候再装上白菜萝卜。 此去金州可当真是翻山越岭,又是寒冬腊月,地上冻得硬邦邦的滑不溜秋的,也就是常年在山上劳作的庄户人家习惯了,放在后世的城里人,估计就是走一步摔三跤的命。 翻过峻险的女娲山,顺着黄洋河一路而行,历时近四个时辰终于到了汉水,金州城也算是到了。 第9章 卖菜 其实扎个竹排顺着黄洋河直接漂流倒是省事,金州很多做木材生意的就是这样干的,可惜林尘家里没有熟悉水路的,大冬天的落水可不是好玩的,所以还是陆路稳妥。 “哎呀,我滴个亲爹呀,可算是到了,再走下去这腿就该废了!” “号丧呢,你爹我不是在着呢,这点路就哭天喊地的,长腿不走路干啥?” 林尘不过是感慨一下,没想到用错语气词,被老爹一通臭骂,还没法还口,白眼一翻,忍了! 找着个没人的地方,林尘开始往外掏白菜和萝卜,饶是林富贵早就听婆姨说过,这亲眼见着凭空出现一堆萝卜白菜,还是有些惊的合不拢嘴。 “这…这个,真没问题么?” “爹,你就放心吧,赶紧装起来,早卖完早心里踏实!” “哎!好嘞!” 这个当爹的,在家里那是说一不二,这出门了事到临头了,反而没了主见,他这个当儿子的倒是成了主心骨。 “爹,到时候这菘菜最低要三十文一颗,莱菔十五文一个,你可记好了?” “记好了,可是,这会不会太贵了,要是没人要咋办?” “放心好了,肯定有人要的,要是实在没人要在降价就是,反正不能吃亏了。” 这个价格是林尘定的,这一颗白菜大概五斤的样子,三十文才合六文一斤,放在寻常时候那可能是贵了,可这是冬季啊,有绿菜就不错了,林尘都嫌卖低了。 可想着这年头一头猪也才三百到六百文的样子,十颗白菜换一头猪,他又觉得心里有些平衡了。 于是林尘在前林富贵挑担在后,在交了入城费和查验了两人身份铭牌后,两人大摇大摆的进了金州城。 一路行来林富贵那担子里绿油油的绿菜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在问明价格后都是摇头退却,这些都是普通人,买不起才是常情。 林尘目标明确,那就是汉水边的临江楼,这算是金州比较有名的一处酒楼了,依江而建,风景秀丽,来往宾客不绝。 此处装修也算雅致,可林尘见惯了后世的各式风格,对这些也不怯场,虽然他衣衫不雅,依旧气定神闲的走了进去。 “小二哥,掌柜的可在?” 跑堂伙计见进来这么个半大小子,正准备开口问询,谁知人家先开了口,一句小二哥,到让他这下等人感觉了几丝暖意,于是到嘴边的话也说不出了,改口道: “小郎君找掌柜的何事,若事情不急不妨先与我说说看,好转于掌柜的听。” 这伙计还行,这是林尘的第一印象,明明意思就是掌柜的不是你想见就能见得,可说出来的话就好像为你着想一样,是个人尖子。 “来,小二哥,你出来看看,然后你在决定要不要通知掌柜。” 面对这样的人,林尘也懒得多说,直接拉他出来看看,他相信没有哪个酒楼能拒绝得了这一担子绿菜。 “这,怎么可能?郎君稍待,千万别走了,我这就去唤掌柜的来!” 果然,这小二到底是个聪明人,一声惊呼后已然反应过来,嘱咐林尘两人一句后,撒腿就往楼里跑去。 片刻后,小二便拉着一位精明老者再度奔了出来,边走还在边吵吵着什么,及至到了近前,看着担子里的菘菜和莱菔,老者也是神色一变,伸手就要动手去拿。 “且慢!” 林尘见此急忙出声阻止,话都没说清呢,就动上手了,虽然不打紧,可这种不尊重人的表现,林尘却不爱惯着。 闻言老者动作一顿,这才打量着林尘父子,也知道自己心急莽撞了,不想眼前这个半大小子却是个爱计较的,当下一整衣衫行礼道: “小老儿姓李,恬为临江楼掌柜的,刚才是我失礼了,还望两位海涵,不过这绿菜可是要卖与我临江楼的?” “李掌柜客气,小子林尘,这菜自然是要卖的,不过是不是卖与临江楼,就要看掌柜的出价如何了!” 李掌柜也看出来了,这两个卖菜的,做主的是这个叫林尘的半大小子,看其说话颇有条理,又语带机锋,混不是个好相与的,心里也是一咯噔,怕是要出大价钱了。 “小郎君能找到我这临江楼来,想来也是听过我临江楼的名声的,这满金州城,这些绿菜也只有放在我临江楼才能体现价值,这样我出三文一斤如何?” 三文一斤和粮价都差不多了,也算是有诚意了,不过离林尘心目中的价钱却是差了太多。 “李掌柜明见,放在往常这价格确实不错了,可现在可是腊月呢,离过年也没几天了,这个时候的绿菜怕是只有长安的御厨房里有了,成色还不一定比得上我这呢,您老这价格却是太低了!” “那依着小郎君之言,多少价钱合适?” 李老对于林尘的话不赞成也不反对,本来说三文他也没打算以这个价格成交,生意嘛,当然是坐地起价就地还钱了。 “十文!” “什么?” 林尘话一出口,李掌柜顿时一惊,这漫天要价也没这么个要法,要知道一户农家一年收入也不过两千文,合着就值四颗白菜了,能不惊么,别说是他,就连杵着扁担立在一旁的林富贵都差点一个趔趄,随即脸色通红,一阵阵心虚。 “小郎君你这也太狠了,若真是这个价,怕不是真心想卖吧,现在正是酒楼生意忙的时候,你可别消遣小老儿。” “唉~李掌柜莫急,您听着是贵,可我给您分析分析,您听了之后再决定如何?” “呵呵,有趣!成,我就听听,看看小郎君可能说出花来!” “那就谢过李掌柜了,其一,这冬日绿菜可比什么山珍海味还要稀奇,这要是出现在临江楼中,绝对是锦上添花,美名远扬的好事。 其二,如果临江楼不要,那要是被什么桃花居望江楼的得了,到时借着这个噱头,请金州富商巨贾、达官显贵莅临,再好好整治一桌,博个好名声,那时候临江楼会不会从此被压一头就不好说了。” 第10章 成交归家 “其三,这个时节的绿菜完全是奇珍一列,没必要全部留在酒楼里卖啊,而且菘菜莱菔又不是立马就能坏的菜,以临江楼的关系,完全可以拿来送礼的呀,这大冬天的,还有比这更妥帖的礼物么,我可听说皇帝陛下奖赏大臣们可都是给温汤监的绿菜的。” 李掌柜听着林尘侃侃而谈,心里也是起伏不定,第一条他倒不在意,可林尘说到第二条时,他顿时心里一紧,这可不就是他最担心的事么。 等到林尘说到第三条时,他眉毛一挑,惊讶的盯着林尘,此子当真不简单呐,这一茬他都没立马想起来,此子这么小的年纪,就有这般见识,于人情往来之道这么熟稔,未来说不定就会乘风而起了。 “好!小兄弟可真是口齿伶俐,你之所说,我都认了,不过十文还是太多,八文如何,你有多少我临江楼都收了!” 言下之意,就是不能卖给别人了,林尘倒是无所谓,反正是一锤子买卖,他以后也不打算靠这个发家了,凭他后世的一些见识,有了本钱,他就算不是创业型选手,也能将资本滚起来。 只是现在卖多少是个问题,真放开了卖,他怕这临江楼卖了也买不起,思来想去,还是各卖十个单位就好,一共差不多两千斤多点。 听着很多,实际上真没多少,一棵白菜就是五斤,以临江楼的客流量,放开做的话,两三天就没了。 价格谈拢,林尘收了一半定金八贯钱,约定回头就开始送货。 随后林尘和挑着空担子的林富贵一路来到一个偏僻的巷子,直到此时林富贵还有些不踏实。 “牛娃,这,这就是八贯钱到手了?” 看着老爹一副怀疑人生的模样,林尘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像他家,一年累死累活,能有不到两贯的收入,去掉税收和日常花销,要存够八贯钱,那都不敢想。 “爹,不是八贯,是十六贯,而且得把菜送齐了才是咱的!” “哦对,送菜,得赶紧给人送去,要是人反悔了就不美了。” “哈哈哈,爹,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自有计较。” 林富贵是越来越看不懂儿子了,不过从他进城到谈完生意,一切进退有据,条理清晰智珠在握来看,这儿子比他这当老子的强的不是一点半点,看来以后是有指望了,反正他也不懂,就听儿子的就是。 “做老子的要听做儿子的,唉~” 林富贵一时不知道该是欣慰,还是该落寞。 林尘先是找了户独门独户的人家,出价十文半天租了房子,然后将剩余的白菜萝卜放了出来,接着以两文钱的价格就近找了十个挑夫,条件是自带工具。 接着随同林富贵一起,只用了一趟就将全部蔬菜萝卜交付完成,拿了尾款,父子俩也不耽搁,立马出城,放开脚丫子,急速赶路。 半途中林尘还不放心,在一个转角处,拉着林富贵钻进林子里,待了半个时辰才又出来继续赶路。 林尘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秀逗了,还是被前世影视小说影响太严重了,按照猪脚定理,出门必遇坏事,卖东西一定被跟踪一类的,让他心里一直都蒙着一层阴影。 实际上真实的情况是,完全是自己吓自己,不过他是不会承认的,迎着父亲疑惑的眼神,他这样解释: “爹,出门行事要小心,咱们带着这么多钱,万一被有心人跟踪了,找到咱家晚上行窃,那可不就坏事了!” “呵!你个兔崽子,胆子就针尖这么大么,我还以为你是发现了啥,在这打埋伏呢,合着是为这事? 你老子还没死呢,哪个宵小敢来咱家闹事,你以为家里的横刀是摆设不成,哼,莫说咱家,真有歹人,不到村口就得要被分尸啰!” 林尘还以为会被表扬做事心细呢,没成想却换来一顿臭骂,可这顿骂他却听出了满满的骄傲,那是父辈们的荣光。 两个林家,哪个家里现在的顶梁柱,那都是从战场的刀光剑影枪林弹雨中厮杀出来,而幸存下来的,对于砍下敌人的人头,那是他们最高光的时刻。 “娃呀,归家后也练练拳脚吧,你这娃现在是变好了,老子开心,可是胆子也变小了,身子骨也弱,老子我就看着着急,趁着现在年纪还小,练练还能赶得上,都说爷是英雄儿好汉,你这么个怂样,那不是丢老林家的人么! 这话啊,我也就看你最近争气懂事不少,才望你说的,换成以前,老子都懒得浪费口舌,你娃是个聪明的,好好琢磨琢磨吧!” “唉!爹,我晓得了,我会认真考虑的。” 这事林尘难得的没有直接反对,这也是头一回父亲如此郑重其事的对他说一番话,这就是论语中所谓的过庭之训了吧。 其实对于拥有一身好武艺谁不想呢,可这事不是想就成的,像林尘这种惰性思想非常严重的人,练武的话,那要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样林尘都舍不得轻易放弃。 比如每日早起,天亮后要忙农活,所以你只能在天不亮就要起床,而且日日如此,特别是冬日,离开被窝真的是一件很难得事。 再说,练武总要打熬身体吧,天天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腰酸腿疼的,这样的日子能一直坚持么? 最后,林尘本身凭借自己的见识和一些知识以及系统,就有足够的自信在这个世界活的很好,那么吃这个苦值不值得? 所以林尘觉得这事他必须得好好考虑一番,他虽然有时候很懒,可一旦决定了什么事,还是会去努力做到最好的,不然浑身不自在。 父子俩回到家已经晚上九点的样子了,换成这个时代的说法,那就是亥时了,徐氏没睡,一直担心的等着两人呢,见两人平安归来,总算放下心来。 接着便是各种埋怨和询问,怎么回来这么晚,事情怎么样什么的,林尘累的实在不想说话,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一样,挪动一下都要付出巨大的毅力支撑,强忍着来到床边,往下一倒,立马就睡死了。 第11章 使用变异白菜 “这孩子!也不怕着凉,这点路怎么就累成这样……” “行了!你也别说了,有啥话明天再说,累了,我也去睡了!” “嘿!我真是八辈子欠你们爷俩的,早知道老娘早睡了,等着你们干啥,一个个没良心的,锅里还热着饭呢,不吃点再睡啊?” “不吃了!” 迷迷糊糊中,林尘还能感觉到老娘的絮絮叨叨,没觉着吵,反而很温馨,这才是家的感觉呀。 睡梦中,老娘给他脱了鞋洗了脚,还用门前花椒树上的刺给他挑了脚底的泡,最后才掖好被子出去,林尘很荒谬的冒出一个念头:“嗯,是亲生的!” “婶娘,叔,牛哥呢,呜呜……” 迷迷糊糊中林尘听到外面一阵吵闹,艰难的睁开眼:喝!外面早已大亮了,这一觉睡得可真踏实。 这个时候外面的声响,他已经听清了,是羊娃的声音,乱糟糟的,略一思索:“坏了,该不是广财叔出啥问题了吧?” 想到这,顿时睡意全无,整个人瞬间清醒,急忙下床穿鞋,就要往外奔去。 “嘶!” 一阵钻心疼痛从脚底传来,两个小腿,以及大腿处也都阵阵酸痛,不是扶着床铺,这一下绝对要来个倒栽葱。 遇到这种情况,没什么别的好办法,就一个字,忍着! 林尘算是比较有经验的了,强忍着疼痛,双脚狠心的朝着地面猛跺几下,缓过反震之力带来的一波冲击剧痛,总算好了几分。 尝试着再次迈步,虽然还是很疼,好在算是能忍受了,跛着脚走了几步,倒是越来越轻松,匆忙来到门口,看着呜咽着急的羊娃,林尘急问: “咋了羊娃,大清早的哭啥啊?是不是广财叔出问题了?” “呜呜,牛哥,牛哥你快去看看,我答烧的厉害,怕是不成了,呜呜……” 平利这地方对自己父亲的称呼很杂,有叫爹的、有叫答的、有叫父的、有叫爷的、还有叫牙的,甚至对外时还有叫老汉儿的,比如说,我们老汉儿怎么怎么的,就是说我们父亲怎么怎么的的意思。 “先别哭,哭啥,哭有用啊?走先去看看再说!” 别看林尘只比羊娃大着月份,可那也是兄,为兄就得有兄的威严,林尘一顿呵斥下,羊娃也不敢辩解,只是依旧小声抽噎着跟在林尘身后往家里去,身后何氏和林富贵对这一幕见怪不怪,只是跟着前行。 等来到羊娃家里房中,只见得羊娃她妈,坐在床头掩面垂泪,看得林尘一家过来,急忙站起,却是更显悲伤了。 “婶你先别哭,事情没你想的那么坏,我先看看啊!” 林尘探手向广财叔额头抹去,确实发烧了,可能才刚开始,烧的倒是不严重,也没有温度计,林尘凭经验估摸着应该不到三十九度的样子,于是放下心来,接着吩咐道: “问题不大,羊娃你赶紧去生火烧水,婶你把窗户打开,然后弄个毛巾用温水打湿,给广财叔擦擦身子,一直擦或者敷,直到降温为止。 娘咱家有糖霜吗?没有就赶紧去买,也不要太多有个一二两就行。” 看着林尘指挥若定方寸不乱的样子,众人莫名的像有了主心骨一般,不自觉的就赶紧按照林尘所说去准备。 林尘接着看了广财叔身上的伤口,其他地方都还好,已经结痂了,那么问题肯能就出在腿上了。 小心打开纱布,一股让人恶心的腥味顿时散发出来,仔细看去,伤口已经完全腐烂,随着纱布拆开,一些白色脓水流出,剩下白嫩嫩的腐肉,由于伤口太大,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婶儿,广财叔这伤现在这样你也看到了,我这有一味土单方或许可以试试,只是效果如何我也不敢保证,您看要用么?” “呜呜,哇!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呜呜呜……” 羊娃她妈看着自家男人的伤口情况,不用人说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往常别说这么大伤口了,就是比这小些的,一旦伤口化脓,人开始发烧昏迷,就可以宣判死刑了,所以一时间悲从中来,带着对未来的无尽惶恐,根本就顾不得林尘说什么,只知道哭了。 “用!一定用!牛哥,你要是救好了我答,以后我就给你当牛做马,你说啥就是啥……” 烧火的羊娃听见哭声,急忙跑了过来,正好听着林尘的话,见着自己娘亲没甚主见,急忙开口,边说边抽泣着,林尘明白他的意思,不等他说完,就打断道: “滚球!管不管用我也不保证,既然你愿意试,那咱就试试,去给我找个快点的短刀来,娘你回家再取点纱布来!” “哎,好!” 老爹林富贵去买糖了,老娘看着这情景也不由抹着眼泪,听见儿子吩咐急忙应承着离去。 羊娃不知道从哪找来一把匕首,林尘试了下,倒是锋利的紧,正好合用。 “扔锅里煮开水烧一会去!” 又是近一刻钟过去,老爹买糖回来了,匕首也煮的差不多了,林尘一边拿着匕首擦干水分一边说道: “娘你把白糖和盐一样取两勺,混在一起用开水冲了,等会儿给广财叔喂下,爹你来捉住广财叔的腿,我得把腐肉给他刮了,别把他疼醒了乱动!” 接下来,林尘便强忍着不适,一点点将伤口内的线挑断,然后将里面的腐肉一点点刮了出来。 这个过程中,林广财虽然没有醒,可也不自觉的疼的抽搐,幸好林尘提前让老爹林富贵按着,才没有因为突然的抖动造成伤口扩大。 最后再次将伤口清洗干净,用煮过的针线缝住,林尘借着透口气的由头,拿出半片变异白菜叶子。 想不出该怎么用,索性直接按照用麻叶止血一般,将菜叶揉碎成出浆状,然后抹在林广财伤处,最后依然用纱布包好。 这下能不能好,就看这变异白菜是不是能生效了,要是真成了,林尘就可以宣布,这个时代他就是外伤一块的专家了,对了,这里应该是神医才对! 第12章 家中日常 交代羊娃让他晚上再给他答调一碗盐糖水喂下,并且时刻注意用温热毛巾给擦擦身子降温后,林尘一家才回了自家。 “唉!你说这年月到底是咋了,怎么人命就这么贱呢,好不容易从战场死人堆里爬回来,咋就不能落个好呢?” 回到家的母亲何氏,还是有些不能释怀,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着父亲。 老爹这时也是兴致不高,沉着个脸,并不应声,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你聋啦,就不知道吱个声啊!” 何氏见没人应和她,有些不乐意,向着父亲发脾气嚷嚷着。 “我说,我说啥,说你说的对啊!” 老爹也是有脾气的,闻言一顿呛白,唾沫星子飞了三丈远。 “你,你气死我了,早饭老娘不做了,饿死你个讨债鬼!” “哼!” “哎呀,你们就别吵了行不行,有啥争得,天天吵天天吵,多严重的事啊,划得来吗,一天天的,想些好的不行,比如咱家昨天赚那么多钱,这马上过年了,你们想好买些啥没?” 眼见两人战况越演越烈,这都要威胁到肚皮了,昨天赶路累的直接睡了,现在可正饿呢,没法吃那哪行,林尘赶紧劝架,转移话题,这招还是好使的,徐氏一听,怎么就把这茬忘了,急忙追问: “对了,我还没问呢,昨儿你们到底卖了多少钱?” “呵呵,你问爹去,钱都在他那呢!” 徐氏忙转头望向林富贵,看感受到婆姨探寻的目光,林富贵也高兴了起来,颇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 “嘿嘿,想知道哇,不告诉你!肚子饿了,没劲儿说!” “噗!咳咳……唔唔……” 林尘哪料到老爹还有这一出啊,一个措手不及直接笑出声来,遂察觉不对,又给憋了回去,差点搞成内伤。 “好你个林富贵,你消遣起老娘来了,你个没良心的,老娘自从嫁到你林家,那天不是起早贪黑的,比那牛马都不如,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呜呜……” 得,老爹这下捅娄子了,这么多年了,自家女人啥样的心里没数么,何苦要去逗弄呢,这下看他怎收场。 “停停停!我说你行了啊,这马尿说来就来,至于么,啥事都是横竖你有理行了吧,赶紧把你那神通收一收,不是想知道多少钱么,来你可收好了,一共十五贯九百七十文,自己慢慢去数吧!” 林尘还是小瞧了老爹,就像他想的,这么多年了,他老爹还能不清楚老娘的脾性? 果然,老爹话音刚落,老娘就像忘了之前的事一般,浑身一震,也不去擦那并不存在的眼泪了,瞪大眼睛道: “多少?” “十六贯花了三十文!” 老爹神气的回道,很满意老娘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咋这么多?当家的,你们可别干什么违法的事啊!” “屁咧!老子还要你一个妇道人家教这个?” 老爹虎躯一震,很不满意老娘怀疑他的智商,接着便将怎么卖菜,又是怎么花了钱,最后怎么出的城,事无巨细,一一给老娘说了。 老娘这才回归现实,心里也踏实下来,随即又心疼三十文钱花的太多了,明明十来文钱就能解决的,随即很珍视的将钱都收了起来,回到卧室倒腾半天才出来,看来是藏好了。 “哎呀,这一不小心,怎么就这么大早上了,你们爷俩昨儿就没吃啥东西,饿坏了吧,我得赶紧做饭去!” 可算想起来了,林尘早就饿的心慌了,好在老娘手脚还是很快的,说去做饭,没多一会儿,饭就端上来了。 这回是糜子搭着大米煮的粥,里面还有萝卜块白菜叶子,算是蔬菜粥了,放了盐巴,吃起来别说还挺香。 喝完一大碗粥,这时候林尘开始琢磨着,这钱也有了,什么时候得打上一口铁锅,赶紧把炒菜安排上。 不知道没办法也就算了,这突然有条件了,心里就刺挠的慌,不是饿急了,现在的饭食真的是有些难以下咽。 其实铁锅林尘家里也是有的,不过不叫铁锅,叫吊罐,是一个铁打的薄皮罐子,半个水桶高低,底部不是平的,而是呈钝圆锥形,两边有耳,可以挂在烧火炉上方烧。 一般是用来煮炖食物的,不吹不擂的说,这玩意炖出来的肉,比用高压锅甚至其他任何电器炖出来的都好吃,后世的林尘还在农村时,家里炖排骨猪腿什么的,就是用的这东西,那味道还真让人怀念。 “娘,那钱给我留一贯行不?” “你小小个人要那多钱干啥,给你不都白瞎了,还开口就一贯钱,你知道一贯是多少不,给你你知道咋花不,癞蛤蟆打呵欠,口气不小!” 何氏听得儿子突然来这么一嘴,顿时饭也不吃了,放下碗就是一通数落,真是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林尘刚开口说了一句,便换来一串连珠炮,那话里话外的意思,听的林尘就感觉满头顶的老鸹叫,那是一个头三个大。 “老娘啊老娘,你也太小看你儿子我了吧,你也不想想,没我能有这些钱么,什么叫我不知道一贯钱是多少?” 当然,这话是不敢当面说出口的,一个不好,她就敢让你亲自去拿个篾片给她,你还不能反抗,农村的娃都有这样的经历。 “娘!不会乱花的,我有用,你就不能信我一回啊!” “哼!你啥德行,我不知道,别看这几天正经了点,回过头准……” “好了!娃要你就给他,说那没用的干啥,这钱也是他挣的,他用点也是应该!” 林富贵猜到媳妇要说什么了,急忙打断,他是个很有些迷信传统的人,很忌讳一些不符合愿景的话。 “可……” “嗯?” 何氏也知道失言,可要把一贯钱交给儿子,她还是不放心,想要再执着一把,谁知林富贵把碗一放,筷子往桌上一拍,一家之主的威严顿显,朝着何氏一瞪眼,老娘终于还是屈服了: “好好好!我给,我给还不行么,你们两个败家爷们,迟早要把这个家败光,到时候咱们一家都喝西北风去吧……” 第13章 进化与升级 习惯了何氏啰嗦劲儿的两父子,也不在乎她的编排,重新拿起碗美美的吃起来,一切就当没听见。 何氏虽然抱怨,行动力还是很强的,说着话的功夫已经进到房中,一阵叮咚咣啷的声响后,不情不愿的又出了来。 “啪!” “给你!你个小败家子儿可劲儿造吧,我是越来越管不了你了!” “谢谢娘,您放心,我绝不会乱花的,改天给您做好吃的!” 林尘正好吃完饭,拿过桌上的一贯钱,好家伙,这怕不是有六七斤重吧,看来这用钱也是门体力活啊。 “呵呵,我可没那命,你少气我就好了,等你给我做吃的,怕不是周公托好梦了!” “嘿嘿!” 老娘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留情面,不过这回老爹也貌似很赞成,少见的咧了咧嘴。 林尘也懒得多说,说的再多不如直接做,到时候事实摆在他们面前,看他们再怎么说,径自拿着钱回了房。 昨天晚上农场就没收获,实在太累了,沾床就睡着了,今天起来又是一通忙活,还好没有偷菜的,不然铁定被偷成最低产量了,这会儿得赶紧收完种上。 “x10,x10,x10,x10” “x20,x20” 依然是四块种水稻两块种萝卜的配置,可惜的是,仍然一直没有出现变异品。 “咦?这是什么?” 就在林尘再次准备种植时,发现地里竟然还有收取的标识,这让林尘心生疑惑,明明收完了的呀,再次收取,一个东西被收进仓库的动画一闪而过。 林尘赶紧打开仓库,找到新收取的格子,意念锁定,一个名字浮现出来: “进化的水稻种子” 进化的种子?这什么用?怎么每次都这样,不能给点多的描述信息么? 想到这林尘又将目光移向白菜,嘿,以前没注意,还真有一段描述显现: “我是一颗白菜,绝对的有机蔬菜,美容养颜瘦身,我是全能小能手。” 呵呵,还挺有意思,再看萝卜: “我是一颗萝卜,能不能不要一提到我就想到兔子,我保证,绝对不只有兔子喜欢我的美味!” 这系统,有点好玩了啊,赶紧看看稻米: “作为主食,我绝对是合格的,在没有比我更美味的稻米了,我绝对确认,对,就是这样!” 原来每样作物都会有描述的,这点林尘以前真没注意,看了这几段描述他有些期待新作物了,最后再看看邮件,果然在闪烁着,点开来看看: “恭喜您,你获得了一份进化过的种子,这是十分难得的一件事,几率近乎是十万分之一,进化过的物种,往往有着比原品种更加强力的能力,由于进化路线千千万,具体的能力需要种植收获后才能知道,不过您将无视等级永久解锁该种子的购买和种植,祝您好运。” 原来是要种出来才知道,不过十万分之一的进化几率,还真是撞大运了,真期待能种出什么来。 将种子都再次种上,这回少种一块普通水稻,换成进化水稻,其他照旧,看着那进化水稻上的三天时间,林尘有些迫不及待,干脆将仓库的化肥全部用了上去。 三袋初级化肥两袋中级化肥,一共减少四十八小时,这回只剩下了一天了,看起来就舒服多了。 正准备退出农场突然发现,等级后面有个向上的小箭头亮着,怎么,现在改成手动升级了? 赶紧感知过去,一段信息浮现出来: “经验条已满,您已具备升级条件,请问是否升级,此次升级需消耗金钱铜!” 喝!原来升级需要用钱了啊,难怪没有自动升级呢,林尘记得升一级的时候并没有花费铜钱,看来这也算是新手福利了。 不过一万铜还是好贵呀,林尘四块普通水稻收获能得八千铜钱,两块萝卜田能得一千二百铜钱,去掉种子一千四,种一回才赚七千八,都不够给的,也不知道后面升级会不会涨价。 “升级!” 尽管如此,等级还是要提升的,后面的未知作物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虽然种子不能外拿,可像是水稻这样的,收获后可是没有蜕皮的谷子,而不是大米。 这意味着什么,那就是说可以拿到外界育种种植呀,怎么的也要比现在的谷种高产吧,这个林尘是一定要实验一下的。 打开商城看看新作物,原来三级作物还是主食,竟然是小麦,也是三百铜一个单位,看来面食可以提上日程了。 小麦在这个时代是有的,甚至比糜子产量都高,不过大都在关中河南河北蜀中一带种植,金州也有不少种植的,倒是平利这地方很少种。 一个是山地太多,收成并不好还麻烦,二是作为陕南人,大都不喜欢吃面饭,不是不好吃,是不顶饿。 就像山西人吃米饭觉得饿的快是一个道理,平利人吃面食干不了重活,饿的太快,不实在。 不过现在这个时代的面食工艺花样也太少了,连发面都不会,这倒是一个商机,林尘后世从小就是会做饭的。 什么馒头包子花卷锅盔,各种面条,各式家常菜那都是能拿的出手的,比起这个时代的汤饼,不知道要强上多少,这是家传手艺,他父母就是农村过事承办酒席的。 林尘已经决定了,等两种变异品一出,就换种麦子,来年就从包子馒头开始创业,带领林家村走向致富路。 再看看另外一个解锁的作物进化的水稻种子,好家伙,我没看错吧,三百万铜钱,这就是三千贯铜钱了,这么贵,能种得起么? 这光靠卖水稻萝卜,凑齐一份种子得上年时间了,这还不算升级的钱,之前还觉得铜钱多,现在顿时觉得好穷啊! 突然林尘想起了什么,钱不能往外去,我充值行不? 赶紧将刚放好的一贯钱取出,拿出十来文,心里想着充值,竟然毫无动静,不信邪的林尘又是各种金额各种姿势尝试,竟然通通没有效果。 “天!鹅厂游戏竟然还有拒绝充值的,确定了,这系统肯定跟鹅厂没关系!” 第14章 刘老 在屋里磨蹭了半天的林尘再度出来时,何氏和林富贵已经吃完饭了,正喝着水呢,水是烧开过的,这是林尘醒来后就要求的,老两口拗不过,也就依了他,反正不是啥大事,就是麻烦些。 遍是山地也有好处,就是不愁柴禾烧,特别是冬季,只要你勤快,冻死人在这里不存在,这和一座秦岭之隔的长安可是差了太多。 这里冬季连风都不多,太阳一出来,晒得暖烘烘的,别提多舒服了,如果不愁吃喝用度,这地界可是太养人了。 “钱放好了?明天是小年,你随你爹一起去给衙里刘县丞拜个早年,让他给引荐一下其堂叔刘老先生,听说这刘先生可是做过前朝太学博士的,那可是个有学问的,前朝将灭才居于此地的,你到时可得机灵着点,要是入了他的门下,那可是很有光的事了!” “啊?这样的人,那人家能看的上咱么,别自己去找了个没趣!” 何氏别看不出门,可这县里县外,周家添丁李家进口,王家跑了媳妇闵家捡了孩子,这些杂七杂八的事那是门清。 可像是刘家这样的书香世家,按说不是老娘该动念头的地方,可偏偏她就给儿子选了个这么个人家。 做过太学博士的好不好? 那简直太好了,这可是国学,有编制的,正六品呢,比县太爷都高级,可自己什么身份,明面上那是启蒙都没有的,找个这样的老师,岂不是大材小用了,不怪乎林尘惊呼。 “哼!有什么不行的,让你去自有道理,那刘家迁过来那年,遇着劫匪劫道,可是你爹和你大伯解的围,要不然哪里还有刘家,有人情在呢,不怕他不答应。” “哈,原来还有这等渊源,那以前咋不送我去呢?” “呵,之前?之前你那么好吃懒做的,能指望你啥,送去丢人不成!话说来古言说的好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看你自从上回落难,不仅得了神仙的差事,人也长大不少,虽然还是备懒,可人却是灵光懂事不少,也算林家列祖列宗保佑了!” 就这般事情便被定下了,跟林尘说只是通知他一声,好有个心理准备,并不是征求他的意见,这等事情上,他的意见根本不重要。 翌日,原本的好天气没有了,阵阵寒风刮面,天也阴沉沉的,林尘刚随着父亲来到县里,天上已经在慢慢的飘着雪花了。 小年下雪这是好兆头,瑞雪兆丰年嘛,来年定是个丰收年,一路来到刘县丞府上,递上随手礼,一只肥硕的野兔,这是富贵同志昨天下午出去侥幸收获的。 收礼办事这还真是个传统,有了兔子开道,两人被热情的迎入府内,在道明来意后,刘县丞欣然同意,亲自引着父子两往堂叔家去,这倒不是兔子的原因,而是这刘县丞知道两家渊源。 至于为什么要找刘县丞引荐,那是因为刘先生自到这地界后便隐居谢客,不是熟人上门,多半还没进门就要被门房拒客了。 既然是有求于人,自然是要做的周到些更好了,有个熟人引领,能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再说给县丞送点礼也不亏不是。 县令不在,这县里做主的可就是副手县丞了。 刘老名唤刘寅字长明,住在县里正中往南的一条小溪旁,离着县里大概也是一千来米,宅院傍山而建,古朴自然。 有刘县丞带路,自是畅通无阻,林尘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世界读书人的风采。 刘老已经过了花甲之龄了,可看起来还是精神矍铄,整个人的气质也是儒雅高洁,眼神清亮散发着智慧的光芒,见着林尘两人,当先起身下拜。 “老朽见过恩公,未能远迎,是老朽失礼了,还望恩公海涵!” 当然人家拜的是老爹林富贵,林尘自觉的闪过一边。 “哎呦喂,刘老莫要多礼,林某一介粗人,可当不起你行礼,再说我来的突然,您不知道也是正常的,您老也别一口一个恩公的,都过去七八年了,说那干啥,今儿个我可是有事要求您老来了,先说好,可不是挟恩图报啊,您老愿意帮忙,我自然高兴,以后但凡有啥吩咐,我林家几兄弟一条心,保证给您办的漂亮。 要是您老为难,就当我今儿个没来过,您也别觉得有啥亏欠,往后有啥事我能帮的也绝不推辞,成不?” 这老爹今天行啊,这话说的很有气势,这才像是战场下来的汉子嘛,说话敞亮。 “呵呵,恩公言重了,到底什么个事,你先说来听听,老朽都这把年纪了,能办的事可不多了!” “呃,嘿嘿,瞧我,是我没说清,喏,这是我儿子,如今突然想要进学,我这认识的读书人也就您了,您看能不能教教他,或者给他介绍个老师也行,当然,还是那句话,您老要是为难,也别勉强,我再想其他办法就是。” “唔,就是此事?” 刘老没有表现出同意还是拒绝,反是略一沉吟,淡淡的问了一句。 “正是,尘儿过来见过刘老!” 林富贵不卑不亢的应道,随即叫过林尘,这还是他第一次叫林尘名字,林尘听起来总感觉怪怪的,不过还是赶紧上前拜倒: “小子林尘见过刘爷爷,愿您如松柏之茂,岁岁常青;如南山之寿,年年康宁。” 六十多的年纪叫声爷爷不亏,先厚脸皮把名分定下,后面说事自然会有情分,这就是林尘的小心思,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那可金贵得很,给自己弄个好出身,绝对是妙用无穷。 “哈哈哈,这小猴子,嘴倒是甜的很,是个人精,后面这话儿也说的不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别人教的啊?” 刘老被林尘的一番话逗得哈哈大笑,似他这样睿智的老者,自然看出了林尘的小心思。 要是换个中年人,他保管生厌,可谁叫林尘年纪小呢,小人儿嘴甜那可是能哄老的,所以不以为忤,反而考教起来,边说着还拿眼神瞟着刘县丞,那意思不言而喻:就是你教的。 第15章 庆祝 这可是冤枉刘县丞了,像这样的讨巧的吉祥话,林尘后世可是不知道说了多少的,特别是过年,全靠这讨红包,业务自然熟练。 “回刘爷爷的话,是小子自己想的。” 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你不表现的出彩点,别人凭什么认可你? “哦?这倒是奇了,这可不像是没进过学的娃娃能说出的话,你再说几句来听听!” 嘿,这老头子脸皮子也很厚实啊,听着是好话就想多听,原来古人也这么会玩,这和后世的“会说话你就多说点!”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啊,当然这话林尘只能心里想想,万万不敢说出来的。 人在屋檐下能咋办,人家想听那就说呗。 “林尘为刘爷爷祝:「一祝没烦恼,二祝忧愁抛,三祝全家好,四祝容颜少,五祝子孙绕,六祝儿女孝,七祝福禄妙,八祝寿喜到,九祝平安罩,十祝乐逍遥!」” 林尘一口气说完,厅里突然变得安静起来,几人都是以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包括林富贵在内,不过与另外两人惊奇不同,他倒是有些欣慰的意味,还是刘老先回过神来。 “这吉祥话说的倒是巧妙,虽然直白了些,可愿景倒是好的,不过依然不是像一个没读过书的人能想到的。 你这小猴子确实古怪,老夫也看不透你,不过不管你有什么秘密,老夫也不多问,听了你这么多喜庆话,老夫也不白听,你想进学,老夫教你也无不可,不过却不以师徒相称,你可愿意?” “小子愿意,见过先生!” “哈哈哈,好,你之向学之心我已明了,明日一早便来我府上吧,希望你莫要懈怠!” “是,先生!” 不就是师徒名分嘛,那有什么关系,知识学到手才是真的,至于名分,难道不拜师别人就会认为你跟人学的是假的? 显然不是的,只是不能以传人自居罢了,一旦林尘有所作为,别人谈起他还是会说,他是跟着刘老做的学问的。 午饭刘老是留了客的,只是林富贵推辞了,他要带着林尘早早回家给何氏报喜讯。 林尘对于爹娘的婚姻状况还是很羡慕的,平日里吵吵闹闹,没一刻消停的,可一旦有了什么好事,那是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与对方分享的。 至于说苦难,就他们这代人,横跨两朝,从生下来到现在又有那一天是不苦的,大多时间都是面临着战乱,朝不保夕的,就是现在的大唐,那也还没有完全一统呢。 林尘要去进学了,以后八成就是个读书人了,这一消息自林富贵回村,短短时间就传遍林家村。 母亲更是大勺一挥,说是要宴客庆祝,于是林富贵翻山越岭的便去请客了,这请的客也不是外人,正是他的两兄弟,林尘的叔伯。 至于堂兄弟,那就算了,人太多请不起,再说嘴上说请客,可这种喜事上门还是要带礼物的,平白让人破费的事,除了亲兄弟,其他人就算了吧,免得人尴尬,这年头,着实谁也不富裕。 林尘还有两个姑姑的,不过都嫁的比较远,一个在邻县一个在金州府,十来年了,一次也没回来过,倒是几年前,父亲归家和小叔一起去看望过,只是回来什么也没说。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离家,很可能就是一辈子。 大伯林富堂是个地道的庄稼人,一辈子和田地打交道,家里条件比之林尘家差的多,人也看起来忠厚老实的很,对于林尘进学他还是很高兴的,来的时候捉了一只老母鸡,算是下大本钱了。 小叔林富友是个木匠,自小便做了学徒,如今算是个把式了,常年不着家,都是在附近乡里哪户人家里帮着打家具柜子什么的,这几年百废待兴的,他这样的手艺人还是过的比较滋润的,可能来的匆忙,直接塞给母亲一串铜钱,约摸二十文的样子,差不多是他一月的收入,已经很大方了。 邻居广财叔到底是好转了,烧退了人也清醒了,闻听消息也要过来,可那么重的伤呢,哪敢让他折腾,好说歹说才算按住他。 不过依旧让羊娃拎了老大一块野猪肉来,尽是挑的膘肥油厚的好肉,母亲何氏很不好意思的收下,交代羊娃晚饭来家里吃,顺便给何氏和林广财带饭回去。 有外人在,羊娃她妈是不能上桌吃饭的,甚至包括何氏,饭熟了也只能在厨房里吃几口,是没资格上桌子的。 晚饭就是野猪肉炖野菜,然后就这大米饭吃,唐朝实行的是分餐制,所以一人一碗饭浇着汤,自己吃自己的,别觉得寒酸,这已经是丰盛的不能再丰盛的了,一般人家过年也别想有这个标准。 林尘和羊娃一人端着一碗饭,就坐在门槛上吃,碗上还有豁口,可丝毫不影响食欲,白米饭就肉,皇上吃的也就这样了吧。 所谓好事成双,虽然是玄学,可你不服不行,晚上林尘再次收获农场时,终于把变异萝卜给种出来了。 “我依然是一颗萝卜,可总感觉哪里不一样了,似乎吃了我的兔子繁殖的更快了,我怎么了?” 这是啥意思?兔子繁殖的更快了?催化剂? 不对,之前邮件可说了,变异只会往好的方向,那会是什么?林尘隐隐有了些猜测。 晚上睡觉前,林尘偷偷的拿了个萝卜,用袖子擦了擦,做贼似的来了一口,没敢多咬只是很少一口。 结果这一晚上林尘可是遭了老罪了,浑身燥热,随身的金箍棒怎么也收不回去,马上十六的小伙子第一回想媳妇了。 次日一早更是早早的起了床,也是第一次自己动手洗了自己的兜裆布,偷偷摸摸的晾在自己房间里。 今天是第一天进学,林尘可不想落个懒惰的训斥,收拾停当,也不顾天没完全亮好,径自就去了刘府。 早自然是早了的,在外面等了一刻多钟,刘府才开门,有下人出来洒扫,冻得直打哆嗦的林尘,到底还是受了表扬,也算值了。 第16章 除夕 “林尘是吧,你倒是来的早,冻坏了吧,赶紧喝碗粥暖暖身子,态度是好的,只是下回莫要如此了,老夫又不是办学,早也好晚也好,无碍的。” 老爷子还是一如昨日般慈祥,林尘进来时他们家正在用早餐,也是糜子粥,刘老却是吃的甘之如饴。 一天时间,林尘学了二十个字,能说会认,至于写,刘老没教,林尘也没有急于表现,就这还是刘老只教了二十个字。 这个时代的字和后世还是区别很大了,繁体还好,大多数凭着偏旁或者上下文意思,都能猜得出来,可单独拎出来林尘还是要抓瞎。 比如他名字中的尘字,单独拿出来是这样的「尘」,换个宋姓,林尘保准念宋鹿,可不是要闹笑话了么。 另外,古人写字可不是一板一眼的都是楷体,什么草书行书现在还是很流行的,无论哪一种,没有系统学过的人,谁能认得下来? 所以拜师认真学习还是一件很必要的事,后世林尘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他就特别羡慕那些猪脚,个个都是自带语言精通、文字精通、书法精通、科学发明精通,到他这,配置全无,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却只能像个文盲一般从头开始。 下学回到家中,自是免不了林富贵何氏一番好奇询问,无外乎就是,学的怎么样,学了什么的,调没调皮,要好好学之类的,林尘也是投其所好捡好的说。 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就算林尘将来做了父亲,对待自己孩子八成也是这样,所以相互理解吧,摆正态度,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喜欢的不喜欢的都是经历,重活一世,看开了生死,没什么是值得斤斤计较的。 晚上,终于又是收获的时候了,这回林尘终于看到了进化的水稻的描述。 “嘿,我变得强大了,所以我也将会使你更为强大,更强的力气,更强的身体,这很公平不是么?” 意思就是强身健体呗,只是不知道效果怎么样,不过看其那么贵的单价来说,应当不会太次才对,明天煮着吃吃看。 由于是种出来的,所以一次性收获了十个单位,差不多一千多斤了,省着点吃的话,一年都没问题,到时候说不定已经能凑够种子钱。 再次将六块地全部种上,这回是一半水稻一半小麦,林尘还是想看看这两种作物的变异株能有啥效果。 第二天趁着下学的时间,林尘终于来到了铁匠铺,按照铁锅的要求,跟铁匠讲过一遍后,铁匠表示简单,只是价格确实不低。 一口铁锅生生要了林尘六百文铜钱,这买粮食的话,都够林尘一家一年的口粮了,简直贵的离谱。 而进化水稻的效果也测试出来了,就是促进身体成长,吃完后浑身暖洋洋的,人也很有活力,力气体力都有轻微增长,看来练武的事得提上日程了,不然岂不是白瞎了这么好的资源。 赶在年三十前,林尘终于将铁锅背回了家,这回林尘算是知道,为啥铁锅要背着回家。 抱在前面两只手要一直张着,太累人,提在手上,由于铁锅生铁含量多又薄,很容易碰坏,所以用根绳子一串背在背上最省事,由此,林尘也当了一回活王八。 晚上林尘自告奋勇承担起做饭的任务,先是用肥肉炼了猪油出来,随后一道萝卜丝炒肉,一道竹笋肉片,一道油渣大白菜,加上特别的大米饭,这一顿除夕夜的团圆饭,吃的众人叫好不已。 这个众人包括林尘一家三口以及邻居羊娃一家三口,变异白菜果真神效,林广财终于还是彻底大好了。 “牛蛙这手艺,就是去金州开个酒楼也没问题,富贵啊,你可当真是好福气,以后可以享福了!” “嗨!他叔,你瞅瞅看,就这小子,哪里会是个甘于做厨子的,这么多年了,我们不也才第一顿吃到。” “哈哈哈,倒也是,不过牛娃跟着刘老读书识字,将来肯定不差,比做厨子强多了,说不定还能当个大官咧。” “不敢想,不敢想啊!” 听着林广财的恭维,林富贵夹了一大块肉片子送进嘴里,随即一抹嘴巴,咧着嘴谦虚道,那模样分明就是被挠到了痒处。 “爹,广财叔,不是我不愿意当个厨子,这饭菜好吃是不错,可它费钱啊,就这一口锅就六百文,还有这大肥肉,这油,要不是今儿个过年,那个家里这么造?” “哼,你个败家玩意还敢说,老子要是知道你拿钱买这么个玩意,怎么的也不会让你娘把钱给你,太能作了!” “哟,现在知道了,当时我就说不给,是谁甩脸子来着,这会儿会说风凉话了!” 一提这事,何氏可有的说了,这个家不听她的,准不行。 “那我还不是想着给爹和娘你们做顿好吃的嘛,再说你们不是吃的很美味么!” “嘿,这好吃的,我们可真有些消受不起,有绿菜有肥肉咋做着不好吃,再说你这玩意做的饭食,咱们这样的人家一年能吃几回,不是糟蹋钱是什么?” “好了好了!大过年的,你们两口子也别数落孩子,牛娃不也是好心,要是羊娃啥时候能这样孝敬我,我就是死了也甘心呐!” “呸呸呸,大过年的说什么浑话呢,大肥肉都堵不住你的嘴!” 羊娃她妈原本听热闹呢,这回不愿意了,什么死不死的,羊娃好悬就没了爹,菩萨保佑总算好了,又说这浑话,人都说好的不灵坏的灵,这丧门话可不是能乱说的。 “哈哈哈!” 两个大男人不以为耻,反而满不在乎,听了这话,一阵大笑,席间顿时充满温馨的氛围。 “答,你别小瞧人,改天看我下河给你摸几条鱼补补身子!” “混账!你敢!” “你个羊娃子,你想气死我不成,你敢下河,看我不把你腿打折!” 不甘心的羊娃刚想着表现一番,谁知立马就换来父母怒目相对,差点上演全武行来个混合双打。 林尘见此不由扶额暗中叹息:“可怜的娃,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下河摸鱼这事,目前在两家来说,绝对是禁忌,谁叫有林尘这个榜样在呢。 第17章 刘府拜年 时间来到武德七年大年初一,林尘终于十六岁了,按照唐律规定,已经是一名中男了,可以分到自己的一百亩地了,这对于农家来说绝对是件大事。 (唐律规定:男女始生为黄,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而唐朝所奉行的租庸调政策,也是武德七年这一年颁行,中男可得田一百亩,身体残疾的得田四十亩,寡妇得田三十亩,其中十分之一是永业田可以传家,其它的为口分田,每年虚交租粟两担,庸则是服劳役,每年十五天,调则是随地里产出而给的税收,多为绢,丝麻等。) 不过眼下才是初一,倒不急着去衙门办理,何况衙门今儿个也不开门,今天最重要的事,当然就是拜年了。 一大早,林尘便被叫起了床,今儿个虽然不用进学,可去给先生拜个年那却是必须的。 带上何氏提前给准备的随手礼,乃是何氏亲手做的四样点心,枣糕、糍粑、米糕以及虾片,别觉着寒酸,这个时代能倒腾出这些来的家庭可少的紧。 熟门熟路来到刘府,此时的刘府门前挂着彩纸糊的花灯,比之林尘家年味又浓一分,然而红纸黑字的对联却是没有,未免有些不美,不过大门上挂着两块桃木板,上面分别写着神荼、郁垒的字样,显示这户人家的不一般。 进到里间,刘老正乐呵着和家人叙话,旁边是师娘吴氏,其他还有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妙龄少女,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 刘老心情好的不得了,对于林尘的到来也不显得稀奇,要是不来才是稀奇事呢。 “学生林尘祝先生、师娘元日喜乐,愿先生如松柏之茂,岁岁长青;祝师娘青春常在,容颜不老;阖家欢乐,吉祥如意!” “哈哈哈,好好好!快快起来,你小子就是嘴甜,这吉祥话也说的好,满屋子人加起来就没一个如你这般嘴皮子利索的,也不知是跟谁学的,快快入座!” 刘老今儿个是真高兴,连带本来就很满意的林尘,看起来也越发的顺眼,少见的多说了几句。 “谢过先生,都是先生教导的好,这是家慈亲手做的点心,请先生品尝!” “有心了,那我就尝尝,不过提前说好,你这俏皮话可跟老夫没关系,我也教不了,做学问呢,还是要脚踏实地的好!” “谨遵先生教诲!” 刘老似是玩笑又似是教导的回了林尘一句,接过食盒,看着里面精致的点心,忍不住夹了一块放入嘴中。 “唔,不错好吃,来你们也尝尝!” 这可都是林尘农场那个空间出的精品米面做的,能不好吃么。 也是这个时候,刘老才将屋内其他人介绍了一番。 除师娘吴氏外,中年男子乃是刘老儿子名唤刘旭,中年妇人乃是其儿媳孙氏,二人均是约摸四十来岁的模样,妙龄少女名唤刘敏,乃是老人孙女,实际上还有个小孙,不过此时还没起。 所谓异性相吸,林尘从进屋开始,目光便不由得被那叫刘敏的少女吸引,这还是林尘来这个世界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同龄女子。 女孩身着一袭淡紫色襦裙,束腰贴臀,身材姣好,身形匀称,柳眉狭长,双眼灵动,鼻微挺、嘴红润,唇线优美,下巴精巧,有种婉约之美,笑时如百合盛开,嗔时如露珠滴落,一举一动体态轻盈,隔着老远,林尘心中都感觉着痒痒的,总忍不住偷瞧。 此时少女拿起一枚林尘带来的虾片,轻启贝齿,咔嚓一声,虾片被咬断的声音终于再次打断林尘的目光,复又再次望向少女,期望得到她的评价。 “呀,太好吃了!谢谢尘哥哥了!” “呵呵,小娘子喜欢就好,改日,去我家,我娘可是会做好多好吃的!” 一声“尘哥哥”叫的林尘骨头都酥了,说话也没了方寸,话说完丝毫没觉得不对,还想听着对方的应允呢。 “啊?这……” 刘敏如今已经十六了,该懂得不该懂得也都知道一些了,闻言俏脸腾的一下红了个透彻,有心想要骂一句“登徒子!”,可良好的家教却是让她开不了口,很是羞恼。 刘旭夫妇这时也反应过来,怒看向林尘,正待出声呵斥。 “咳吭!” 关键时刻还是刘老出声解了尴尬,也打断了儿子儿媳的行动,刘老到底是惯于察言观色的,发现林尘面色如常,还带着期盼,明显是真的不明就里,自己身为先生也是有责任提点的,未免误会,才当先开口。 “好了!林尘你是赤子之心,所谓不知者不罪,今日之言老夫就当算了,可你也得紧记男女之防,哪有将未出阁的女子往家里带的,成何体统!” “啊?” 先生这样一说,林尘那还不明白,自己稀里糊涂的竟然犯了这么大的错,完犊子了,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难怪人家突然气愤了呢。 “林尘该死,小娘勿怪,这…我…都是我口不择言,唐突了佳人,我不是那个意思的,我只是觉得小娘喜欢,就想小娘多吃点,没其他意思的,真的……” 反应过来的林尘,也是面红耳赤,从来没谈过女朋友的林尘,这一刻只想取得眼前人儿的原谅,说起话来也是颠三倒四不成章法,唯恐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噗!咯咯……” 林尘这一番急不可耐的表现,到底还是起了作用,他说了什么,或许根本没人在意,可那抓耳挠腮,赌咒发誓的滑稽样,倒是让刘家众人释怀了。 还是老爷子眼光毒辣,这还真是一个赤子之心的少年,谁还没个少年慕艾的时候呢,这样一想,刚刚的不快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呵呵,你个皮猴子,也有手足无措的时候,按说你如今也十六了,该稳重起来了,说话做事需当三思而行,切莫如此冒失了。” “谨遵先生教诲!林尘受教!” 第18章 林初元 看着迅速镇定下来的林尘,饶是刘老一生教过不少贤才,也是心下大喜。 “哈哈,孺子可教!如今你已是中男,又随我学习识文断字,当属士之一流,也该有自己的表字了,我为你取一个可好?” 刘老做了一辈子教育工作,自然是爱才心切的,此子心思玲珑剔透,随自己读书识字时日虽然尚短,可其表现算得上上佳了,新朝初立,最是需要人才的时候,将来必定能乘势而起,自己与其取个表字,或能成为一段佳话呢。 “谢老师,林尘愿意,请老师赐字!” 这有啥不愿意的,自己目前啥也不是,人家愿意取字那是看的起自己,这个时代取字可不是像后世取名一样随便的。 这就相当于把两人的利益绑在一块了,将来林尘要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他刘家是会受到牵连的,因此林尘是相当感激的,称呼也变了,通常来说,先生愿意赐字,那便是认可了学生,要收做传人的。 “唉~,老夫早已决定此生不再收徒,你还是以先生相称吧,你且放心,只要你愿意学,老夫会的,定不藏私就是。” “是,先生!” 对于刘老不肯以师徒相称,林尘还是有些遗憾的,不过不多就是,对于一个炎黄子孙来说,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尊师重道,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并不会因为称呼不同有所加减,这一点,别人怎么样林尘不知道,他自己确实恪守奉行的。 “你名为尘,易经有言:事上磨,心上修,尘中炼。然则红尘俗世迷人眼,望你能恪守本心,不忘初衷,就为你取字初元吧!” “初元?林初元?” 貌似还挺好听的,可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管他呢,好歹不错不是? “初元谢过先生赐字!” 有名有字,林尘现在算是大唐真正的士族了,而且这字还是前朝太学博士取的,这公信力杠杠的。 就是现在大唐朝堂上,说不得好些人还是刘老的学生呢,这么想来拜刘老为先生,天然的就有不少人脉啊,这波血赚。 得了赐字的林尘心情大好,原本还想调戏下刘敏小娘子的,最好能听她叫一声“初元哥哥”来听,可想到自己之前的冒失,终究还是没敢。 拜别刘老一家,回去的路上,林尘莫名的有些兴奋,甚至忍不住哼起了小曲。 “正月里来是新年儿啊,大年初一头一天儿啊……” 天知道后世东北的二人转为啥那么洗脑,以至于每年过年林尘都能听到这么一段,时间一久,自己也能哼哼两声。 唉?等等,不对呀!大年初一头一天,初元?初一?初元不就是初一么? 合着先生扯了那么大一堆,又是诗经又是本心的,到头来还是个初一的意思,我来我也行啊! 也不用什么引经据典,就一句,今儿个正好大年初一,给你取字初元吧,文雅一点,瞧瞧,多合情合理。 这样想着,林尘瞬间觉得林初元这名字不香了,有点应付差事的感觉。 不管怎样,回到家林尘还是将这事告知了父母,情理之中的,老两口又是一阵感激,嘱咐林尘以后要好好学习,听先生教诲,尊敬先生等等一些耳朵都听起茧子的话。 对于此,林尘并不觉得折磨,也不觉得烦,反而平常心一般字字句句都听在耳中,从不顶嘴,重活一回,林尘对于任何事都很享受,包括唠叨,前世睡在病床上等待死亡来临时,这些所有的种种对他来说都是奢侈,没有体会过的人是不会明白的,所以林尘乐在其中。 古言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可林尘不这么看,他觉着应该是,好事成双祸不单行才对。 这不,刚刚得了赐字,马上又能分到一倾田地,刚刚打开农场空间,竟然又有意外收获。 “叮,检测到宿主正值新年,如意农场自动生成新年礼包一份,并可更新农场装扮,请问宿主是否更新!” “还有这好事?更新,赶紧更新!” 要么说是系统,更新速度那是杠杠的,刚确认完,也就几秒钟时间,再次传来农场消息提醒。 “叮,更新完成,具体内容请宿主自行探查!” 这就很系统,探查啥啊探查,这不明摆着么? 茅草屋房檐下面挂俩红灯笼,这就算是过年了? 难怪更新速度这么快呢,这系统一点也不懂审美,那茅草屋下面挂两个红灯笼,这好看? 林尘怎么看怎么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给换个个好点的房子也好呀,尽管碎碎念念的,可林尘还是没有取消这个装扮,白送的干嘛不要,不好看也要挂着。 记得还有新年礼包来着,打开仓库,一眼就看到一个装有礼品盒样式的格子,不用说这就是新年礼包了。 “打开!” “叮!您获得蟠桃树种子一颗,可种植!” “妈耶,啥玩意?蟠桃树?真的假的?是我想的那个蟠桃么?” 激动的心颤抖得手,赶紧将成熟的水稻小麦收获,将蟠桃树种子种下,好家伙一颗种子一块地,奢侈! 不过要真是传说中的蟠桃,就是把六块地全占了,林尘也没二话,可看着倒计时上显示的三十六个小时,林尘梦醒了,真正的蟠桃动辄几千年开花结果,不用想这肯定是个西贝货了。 实际上蟠桃也只是桃子类的一个品种罢了,个头比较大,与之相似的还有盘桃、毛桃之类的。 不过好歹是白送的,还是水果类,林尘已经很知足了,至于为什么是桃树,林尘想着应该和今年是猴年有些关系吧。 没记错的话,一代女帝就是这个正月出生的,女帝属猴,到贞观十三年才十六岁,林尘是想不了了。 继续种下小麦水稻,再次查看仓库,呦呵,果然好事成双嘛,出变异了,不是水稻而是新作物小麦。 “变异的小麦,都说擦脂抹粉,面粉也是粉,当我不再作为食物时,我将会是美容界的扛把子!” 第19章 说明指南 习惯了系统的尿性,这回林尘看明白了,所谓的变异小麦,磨成粉可以作为化妆品来用,系统出品必属精品,以此来看美白效果应该很不错。 一个单位的小麦怎么也能磨个七八十斤吧,虽然是个赚钱的好商品,可短期内林尘不想出那个风头,留着送人情,那是绰绰有余了,怎么着也要给刘敏小娘送一份不是。 不是林尘想低调,而是现在的大唐还太危险,远的不说,就今年突厥人扣边就不止一次两次,远点的在山西甘肃境内,近些的可都打到陕西凤翔了,着名的五陇阪之战说的就是这,那可是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亲率大军入侵的。 虽然事情是发生在秦岭以北的地方,可突厥大军行进的地域却不得而知,贸然出头,万一撞在草原蛮子手上咋整? 同理武德九年玄武门之变以及突厥一路打到渭水畔泾阳县,史书上只是一笔带过,实际上的影响范围有多大,谁也不清楚,贸然卷入其中,林尘怕自己恐怕都活不到二十二。 所以,目前缩在这山沟沟里是最安全的,安心学习功课,没事搞搞小发明做点小生意,改善改善生活,一家人其乐融融,岂不美哉。 越想林尘越觉得自己英明,大风头不能出,小风头还是可以显摆一下的嘛,只要控制好影响范围就好。 比如做些桌椅什么的,正好小叔就是干木匠活的,现在小麦也有很多了,蒸馒头包子花卷什么的也可以提上日程了,也算是给家里找补了进项。 吃喝不愁,再把居住环境改善一下,带领林家村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在这山旮旯里打造出一个世外桃源或许也不错呢。 将这些杂乱的念头抛除,林尘打开商城,准备看看有没有蟠桃种子可以买,结果自然大失所望,看来系统发放的礼品种子只是一次性的。 林尘还想着要是蟠桃能种植,凭着比水稻小麦更高的等级,应该能卖更多钱获得更多经验呢,这下打算落空了。 “咦,这是什么?” 林尘突然发现商城可购买选项里竟然出现了一个特别的东西,模样和卷起的纸张一般,顿时吸引了林尘的目光。 “说明指南,可对任何仓库内的物品做出详尽的说明。” 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么,你把物品描述做的详尽一点不就行了,何必搞得这么复杂。 “哎?好像不对!这东西出现的位置是在商城,难道……” 仔细一看,售价2000铜,果然,这不就是回收游戏币么,本来钱都不够用,还来玩这一套,坚决不买! 一个破鉴定卷轴卖2000,不亏心么,凭着那模糊的物品描述,林尘也能大概猜出用途,买这玩意干嘛? 眼神自动忽略掉这一购买选项,林尘总感觉这商城还有哪里不一样,再三扫描,终于发现,原来下面的货币单位变了。 原来是一个铜钱标志,现在又在铜钱前面添加了银币和金币的选项,目前金币前面数字是0,银币前面则是18,铜币前面是860。 这倒很好理解,也就是说林尘目前资产为18银860铜,对照现实,也就是18贯或者18两银子又860文钱。 再看经验条,已经满了,可是升级箭头还没亮,显示的是金钱不足,升级需要20银。 好家伙,上回是一万,这回是两万,翻着倍来的么,这到后面怎么升的起级啊,那需要的钱币不是天文数字。 至于经验,林尘没怎么注意之前的,反正没操心过,这回仔细看了下,升级需求是一千,已经满了,林尘猜测是和种植进化水稻有关系,特殊作物提供的经验肯定不少。 至于进化水稻卖钱,林尘特意看了下,一个单位就是400银,这么算下来一份种子收获十个单位还能赚1000银,也就是一百万铜钱,相当划算了,只是这东西林尘可舍不得卖,注定只能是有出无进。 “唉!钱呐,钱……” 一边感慨着,林尘就准备退出农场,然而就在即将离开的瞬间,却鬼使神差的买了张说明指南。 “反正也不是很贵,我就看看它具体啥效果,以后绝对不买了……” 且不管林尘如何掩耳盗铃,买了的东西是退不了了,只能用了,这东西用起来倒是简单,和前世游戏里的鉴定卷轴一类东西一模一样。 选中包里的说明指南,点击使用,然后出现一个箭头,将箭头对准需要鉴定的物品,再次确认,就完成了一次鉴定。 林尘选择的是新出现的变异小麦,使用完成的瞬间,林尘再次查看变异小麦的描述,此时这描述已经大变样了。 “变异的小麦:用此小麦磨成的面粉不可食用,加水搅拌会成胶状物,用之涂抹肌肤,会有美白保湿细腻毛孔的作用,如果能加入鲜花精油,将会完美融合花的香味,效果会更好,属于美妆精品!附:各种常见鲜花精油添加比例……” 这……貌似物有所值呀,这才像是一份完整的说明嘛,后面加鲜花这一步,短时间内林尘肯定不会发现,还能这么干,2000铜能省掉这么多弯路倒是挺值的。 看来这鉴定书还是得买,又多一个花钱的途径,林尘第一次觉得,游戏不能充值也是件让人非常苦恼的事。 索性虱子多了不怕痒,林尘干脆又买了几张说明指南,把剩下的变异萝卜白菜都鉴定了一遍。 “神级白菜:药品,可食用,食用后可治疗各种消化道炎症,包括胃病肠痈等,另外可榨汁融合蒸馏水涂抹外伤,拥有消炎生肌的功效,融合酒精类物品效果会更好。附:各种液体融合比例……” “变异萝卜:保健品,可食用,切片食用后可滋阴补阳,补精益气,固精培元,调节男女生理功能,可治疗轻度不孕不育之症。附:用法用量……” 第20章 习武1 瞧瞧,这鉴定书是不是用的很值,一个变异白菜竟然功效如此逆天,远远超出林尘的认知。 原来内服还有这么多功效,特别是那个肠痈,也就是后世说的阑尾炎,那可是需要动手术切除的,这里直接吃口白菜就好了,玄幻不,这和仙家丹药也没啥区别了吧。 还有治疗外伤这一块,原来是要榨汁和着蒸馏水或者酒精使用的,像林尘那般揉成一团敷上就显得很不专业,而且极度浪费,就他揉的那一团,用酒精稀释后,再治几个人也不成问题。 最后还有那个宝药变异萝卜,人家可不是什么虎狼之药,林尘以自身做试验却是误会了。 固本培元,补精益气,这是从根本上使你变得强大,而不是激发自己潜能,最后对自己身体造成负担伤害。 还有那个治疗不孕不育的功效,那也是强无敌,堪比神佛了,观世音菩萨为啥那么受欢迎,还不是因为她能送子嘛。 至于进化的水稻,功效倒是和林尘验证的差不多,只是用量上,说明上说了,两三天一顿也就可以了,而且还附上了各种大米制作的食谱,可谓贴心至极。 盘点完农场,林尘想了想还是找到正磨刀老爹林富贵,这几日过年,家里两头牛没顾得上放,都是靠割草喂养的,老爹这是准备进山了。 “爹,我想好了,我准备习武,您看我请广财叔教我咋样?” “噢?想通了?这是好事,只是为啥要找你广财叔,我就交不了?” 林富贵对于林尘愿意习武非常高兴,府兵世家不会武艺算什么,只是一时放不下自尊心,别看他林广财能打死野猪,他林富贵也不差呀! 这些日子林尘可是弄明白了,同样是当兵,人家广财叔可是斥候出身,而老爹林富贵只是个刀盾手,孰强孰弱不是一目了然么,不过这话不好直接跟老爹讲,怎么办呢,林尘眼咕噜一转,计上心头。 “哎呀爹,你咋能这么想呢,论用刀步战您自然是这个,可论到骑射马战,您虽然也行可广财叔也有绝活,您的本事不消说自然是要传给我,可我要是能把广财叔的本事也学了,那不就是赚了双份么?您合计合计,是不是这个理儿?” 林尘边说边比着大拇指,把老爹一顿狠夸,最后抛出杀手锏,这年代的人都信个技多不压身,能赚双份本领的事,怎好轻易放过。 “唔,你小子说的不错,也不必给我脸上贴金,骑马射箭我确实不如你广财叔,行,这事我去说,你个小娃子去算什么,显得没礼数!” 果然,林富贵被说动了,主动请缨做说客,这也正如林尘所想。 “好咧,爹,我跟你一起,要不提两颗大白菜?” 这些日子以来,林尘总算把家里人给纠正过来,白菜就是白菜不是什么莱菔,萝卜也叫萝卜,按林尘的说法,这样叫会减少暴露的几率,现在两家人都习惯了。 “要得!还是你娃想的周到,大过年的空手不好。” 说着话,爷俩来到隔壁,自然是受到热情招待,什么柿饼柑橘什么的,藏了半年终于舍得拿出来了,显然是尽全力款待了。 老爹林富贵是个没城府的,也存不住事,刚坐下就将来意道明,林广财倒是没拒绝,而是玩味的看着林尘: “你可能吃得了这个苦?按说你现在是个读书人,将来前途注定差不了,这武艺学不学也无甚大碍的。” “广财叔,您放心,我既然下定决心要学,肯定能坚持的住的,还请叔您教我!” “好!尘哥儿既然这么说,那我就应下了,以后羊娃也和你一起练,你白日要进学,那就每日下学后练习吧!” 从今年起,林尘终于可以摆掉牛娃的称呼了,他长大了,再叫乳名不合适了,在这里,他已经是可以娶妻生呃子了。 “是,叔!” 唐人春节也是有假期的,不过和后世不一样,乃是以除夕为界限,前三天后三天,为休沐日,相当人性化。 所以林尘要到初四才能继续去刘府学习,也不知道到时候刘敏小娘还在不在。 她是随父亲回来过年的,平日里是住在长安城的,她父亲刘旭虽然没有去做官,可老刘家在长安的祖产还是需要人打理的,不然这么一大家子吃啥喝啥。 所以这刘敏极有可能会随父亲返回长安的,这点林尘也控制不了,虽然内心骚动,可这是人家家事,他却是没理由强留,再说那刘敏如今已经年芳十六,怕不是早已经许了人家。 这么一想,林尘不由有些郁闷,两世为人,第一次看中一个女孩,还没开始呢,就要结束了。 甭管刘敏小娘子走不走,大年初二一早,林尘便已经和羊娃立在了羊娃家的院坝中,对于农家人来说,可没什么休沐不休沐的。 有活就干,没活找活干,大年初二也不例外,原本这天是该走亲访友的,比如林尘大伯家小叔家,甚至舅舅姑姑姨母家都该去拜个年的。 可还是那句话,吃饭都困难,哪那么多闲工夫,拜年是礼节没错,可这个礼节会使得主人家不堪重负,那就默契的干脆不要去行这个礼的好。 这点林尘以后世的眼光看来,还是非常好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肚子填饱了才能想这些有的没的。 不要像后世,家里日子本就过的艰难,为了娶个媳妇,又是彩礼又是买房,举巨额债务成了亲,这是喜事么? 没错,它还是喜事,可为这个喜事,一家人要花多长时间来舔舐伤痛,这样的新人会幸福么? 所以婚后大吵小闹天天不断,时间一久两口子都没了耐心,于是离婚登记处的队伍越来越长,尽管如此还是前仆后继,何苦呢…… 尽管心中早已有了预料,可真正实操起来,习武的辛苦还是远超林尘的预料。 关键是,广财叔虽然军武出身,可却没有系统的学习办法,所以教起徒弟来,也是不成章法,想到哪是哪。 第21章 习武2 林尘原本想的,第一课肯定是扎马步,然而现实给林尘狠狠上了一课,广财叔将他和羊娃完全当成了新兵来练。 顺嘴说一句,羊娃全名林洋,这个洋字是林尘自己脑补的,林尘估计广财叔原本想的应该就是林羊…… 那唐朝的新兵是怎么练的呢,也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体能训练,也叫体力训练,内容就是负重和摔跤,由于冷兵器时代上战场是要穿甲胄的,所以负重训练必不可少,摔跤是最能激起士兵血气的训练方法,而且极其消耗体能,所以这种训练也极其重要。 第二部分,兵器操练,多为刀剑弓弩的训练,而根据兵种不同又会有不同的针对性训练,比如弓箭手,刀盾手,陌刀兵,长枪兵等。 第三部分,阵法操练,士兵要熟悉一定的队形队列,以应付不同的敌人,初始的比如方阵,圆阵,雁形阵等,进阶的如有名的长蛇阵,八卦阵,锋矢阵等这些就属于绝学了,一般将领是没这个本事的。 所以林尘和林洋的第一课就是体力训练,器材很简单,就是柴厂子里的半湿圆木,一人扛着一根,从这头跳到那头。 林洋倒还好,很实在的挑了根正好能负担的起的,卯着劲进行的有模有样的。 可林尘就惨了,木头他已经挑的很轻了,差不多只有林洋的一半,扛起来也不吃力,可扛着木头跳着前进就要了老命了。 根本就没蹦跶几下,他就浑身僵硬了,他倒是还想跳,可这腿不听使唤,压根儿就抬不起来,所以可以预见的,林尘做出了羞耻的狗吃屎的姿势。 一旁的广财叔可不惯着,见林尘摔倒就不起来,拎着鞭子照着他翘起的屁股就是一下。 “哎呦!咝……” 这一鞭子是有效果的,不用林广财说话,林尘一跳就蹦起来了,捂着屁股还没揉两下呢,这边已经听到广财叔的大声呵斥: “愣着干嘛,扛起木头继续!” 不得已的林尘连忙再次扛起地上的圆木,重复着刚才的动作,于是这天上午,林洋家院子便不时的发出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 “这找广财叔学习武艺是不是找错人了哇,哪有一上来就这么大强度的,负重就算了,你起码先跑也行啊,哪有一上来就跳的……” 痛苦之余,林尘还是忍不住腹诽,这回林尘还真猜对了,当兵操练确实是从跑步开始的。 可这不是因为院子小么,按照林广财的想法,这么小的地方怎么跑的开,于是他灵机一动,想到了当初有跳跃这么一项训练,于是就搬了出来。 他丝毫没觉得什么不对,甚至还为自己的机智心中喝彩呢,可他到底还是不懂,训练要循序渐进的道理,所以林尘林洋二人当真是有苦说不出的。 好不容易熬到正午,总算是解脱了,两人可以去吃饭连带休息两个时辰,下午还有两个时辰的操练。 林尘死狗一样的瘫软在地,丝毫没有换来林广财的同情,自顾自的进了屋,林洋到底皮实些,强撑着爬起,慢慢也挪回了屋。 剩下林尘一人躺在冰冷的地面上,这一刻他觉得世间是这么的美好,连冰冷的地面都那么的舒服。 一刻钟后,终于能感觉到地上的凉意了,林尘知道不能再躺了,要不然就要坏事了,好在此时恢复了些气力,艰难爬起踉跄着回了家,往草席上一瘫,双手无意识的捶着双腿,再也不想动弹。 “怎么就累成这个样了?饭还吃不吃了?” 何氏看着林尘这个样子也只是惊讶,倒没有什么不舍,不是她不心疼儿子,都是庄稼人,只要身体完好没啥毛病,累点咋了,歇会就是了,不需要大惊小怪的。 “吃!怎么不吃,娘,你给我端过来,我现在一点不想动。” 那么大的训练量怎么会不饿呢,林尘早就饿了,只是身体实在是疲乏至极,一时忘了,现在何氏询问,他觉得他都能吃下一头牛。 饭是大米饭配肉汤,现在家里都知道林尘有额外值司,虽然不好外露,可是顾着家里吃喝那是没问题的,老两口对于吃喝这块也不再抠抠搜搜了,算是米面自由了。 菜的话,目前只有白菜萝卜,再就是家里晒得干菜,比如竹笋什么的,也是稀罕东西,吃不了几顿,全是省下来的,目前来说比青菜还珍贵。 何氏贴心的将一大碗饭放在林尘旁边的案几上,林尘抓过筷子就准备往嘴里哈饭,谁知往日里如臂使指的筷子怎么也不听话,哆哆嗦嗦的就是使不上劲。 “娘咧,我这手不成了!” 这一幕何氏自然是瞧见了,没有大惊小怪,拿起碗筷便动手喂起林尘来,边喂边开口说道: “多大点事儿,不过是脱力了而已,歇歇就好了,娘来喂你,你说你这是何苦呢,又不指望你上阵杀敌,受那罪干啥?” 其实上午林尘训练时鬼哭狼嚎的,何氏忍不住好奇是去看了的,见着儿子吃苦受累,她是有些不好过的,可她虽是妇道人家,道理还是懂一些的,儿子是学本事,吃苦受累是应该的。 忍着肉疼,何氏没敢多看,反身回家将这事同李富贵讲了,语气有些抱怨这回李富贵可硬气了,当时就拍案而起。 “我告诉你,你个妇道人家别打破嘴啊,咱家孩子以前啥样,你不知道啊!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哪有个男儿样,长此以往那就要废了,现在他好不容易开悟了,知道上进了,老子高兴还来不及呢,你可别拖后腿! 至于累点苦点,那怕啥,你男人我当年不是也这样过来的,我就不苦了?嫌苦的早死了! 这才哪到哪,看着吧,更苦的还在后头呢,你要是心疼,把饭食做好点就算帮大忙了!” 这一顿训,任何氏平日多么能说会道,这回也是哑口无言,仔细琢磨琢磨,这事还真得听自家男人的。 所以对于林尘这种状况,何氏是早有预料的,脱力这种事她也是经历过的,哪年春耕秋收不来那么几回,真没啥大不了的。 第22章 习武3 对于何氏的问话,林尘懒得回答,只一个劲儿的大口吃着何氏喂来的饭菜,说话也是要费力气的,没吃饱哪有气力说。 很快一大碗饭干完,林尘终于觉着自己活过来了,往后一倒,打着饱嗝摸着肚皮,那感觉,美得很! “这孩子!” 何氏见这副模样的儿子,有心说他几句,可又有些心疼,干脆碗一收,嘟囔一句,来了个眼不见心不烦。 “嘿,这就累的不成形了,下午可还要去么?” 这时候在外遛弯的林富贵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串沙棘果,嘴里边嚼着边戏谑的对着林尘问道。 这还真是小看林尘了,虽然上午他不止一回想要放弃的,可稍稍喘口气,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不为别的,这种经历他当初躺病床上等死的时候,回忆里都不曾有过一回,他相信经过这么一遭,这绝对会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记忆,将来万一再次等待生命终结,也能多些念头。 “去!干嘛不去,万事开头难,挺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再说了,我这般样子大半可能要归功于广财叔不会教徒弟,并不是我不行!” “屁话!你爹我当年不也是这么过来的,你广财叔教的没错,不过你能继续坚持倒是难得,看来真的是开悟了,也算老天有眼啊!” 林尘眼皮一翻懒得和他争论,像老爹这样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比比皆是,和他们争徒费口舌而已。 “爹,你可别瞎说啊,什么老天有眼没眼的,别人家说得,咱家你可得当心着点!” 争不过,也不妨碍拿着老爹逗逗闷子,反正他也不知道。 “哎呀!坏了,呸呸呸,老天爷明鉴,小老儿口不择言没有见识,您可别跟我一般见识,罪过罪过,无量天尊,阿弥陀佛……” 这还真把林富贵吓着了,手中沙棘果一丢,口中喃喃有词,四方朝拜,惶恐至极,给林尘看的哭笑不得。 “得了,爹,你可别念叨了,这世上这么多人,老天爷哪能注意得到你,别回头你念叨的多了,真招来老爷注意,嫌你唠叨,给你封个口咋整?” “嘎!混账兔崽子,敢拿你老子开涮,皮痒了?” 林富贵动作一顿,看着儿子似笑非笑的样子,随即反应过来,顿时火冒三丈,这回老脸丢尽了…… 下午,又到了训练的时辰,林尘林洋两兄弟齐聚林洋家院坝,等待教官林广财的训示,要么说年轻人底子好,经过两个时辰的休息,两人又变的生龙活虎。 “下午的内容很简单,那就是角力,你们正好两人,输得继续扛圆木跳一个来回,准备好了就自行开始吧!” 这项目确实没啥复杂,像林洋他们自小就开始玩了,至于林尘,同龄人他就没赢过,所以久而久之,他就不参与这一活动了。 这回是躲不过去了,林尘都不用想,他根本没赢得希望,看来今儿个下午,不仅要扛木头跳,还要挨羊娃的揍,苦也。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两人面对面互相搭着肩膀站好,随即开始发力,林尘刚感受到肩头的力量,谁知脚下被林洋一绊,随即干脆的摔倒。 在羊娃洋洋得意,大声嘲笑中,林尘不得不再次扛起圆木开始跳行,路程倒不长,来回差不多有四十米,可仍然让林尘欲仙欲死。 接下来就进入了恶性循环,本来就干不过羊娃的,来回这么一下更是不堪,所以下午的训练,就变成了林尘一人的训练。 羊娃开始还笑呢,可看着林尘艰难行动,不时摔倒爬起,也笑不起来了,后来实在忍不住良心煎熬,开始陪着林尘一起跳,两人抬着一根圆木,却是轻松了很多。 林尘是身体上轻松了,林洋是心理上得到解放,又是几个回合下来,林尘发现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嗨,亏大了,这样一来,两人不管谁输谁赢,都是一起扛木头跳,谁也休息不了,这羊娃脑子真不灵光,你说你放点水让我赢不就好了,这样轮换着休息,岂不是更好,何苦一起受罪!” 当然,问题的关键点林尘是想到了,可他却没说出来,一个是打击羊娃的好意,二一个是完全没必要。 这事就不应该是偷奸耍滑的事,是自己要练武的,为什么要钻空子偷懒呢? 下午依旧是两个时辰的训练,林尘依旧如死狗一般回的家,吃过饭就早早上床睡了。 实在是累到极致了,沾着床板就睡着了,一觉到天明,众所周知,肌肉使用过度,最难受的就是第二天起床的时候。 本来早有所心理准备的林尘,却没有感觉到多大的不适,四肢只是有些轻微的酸胀,伸伸胳膊蹬蹬腿,感觉身子都轻了不少。 再来一个展示肌肉的动作,嗯,力量感也很饱满,看来这进化的稻米效果非常不错,照这样下去,不出一月,自己就可以碾压羊娃了,嘿嘿,爽! 打开农场,先收获再种植,浇水除草一套流程走完,看看仓库,水稻小麦一共收了三波了,因为只有五块地,每回赚8500三回共卖了25银500铜,没有出现变异,不过升级的钱够了。 其实第一次收获后就够升级了,林尘想着变异水稻和进化小麦还没出呢,干脆等两天,等桃子收获后再说。 说到桃子,一块地的桃子收获了三十个单位,林尘好奇的拿出一个看了看,当真是大啊。 这一个桃子差不多有三斤了,顶尖上一抹晕红,往内凹入,往下逐渐变淡,整个桃身深黄色,看着特别有食欲。 忍着流口水的冲动,林尘看了看桃子的描述: “仙果飘香润唇齿,蟠桃琳香流淌地。” “没了?这说了个啥?” 看着这描述,林尘极度无语,文雅倒是文雅了,可这是啥意思呀,要是以后作物描述都是这般,他还真看不出个啥来。 “看来这是逼着我要买鉴定卷轴啊!” 农场推出的说明指南,林尘叫着很不习惯,他更乐意叫鉴定卷轴。 第23章 果园下雨 好歹是新春礼包送的,应该也会有些特殊吧,林尘可不相信就是味美多汁这么简单。 看着钱袋子里四十个银币的数字,林辰表示区区2000铜小菜一碟,果断买下一张鉴定卷轴并使用。 “蟠桃:又称仙桃,寿桃,肉质细腻,甘甜可口,味道鲜美,具有生津止渴,润肺平喘的功效,附:新春特效,缓解疲劳,补充体力!” “啧啧,好东西啊!” 好吃林尘倒是不怀疑,光拿在手上,那浓郁的蜜香味已经诱人的不得了了,再看功效,润肺平喘这要是感染风寒了,不是正好用的上。 还有那什么新春特效,这应该就是新春礼包的特殊性了,没得说了先来一个尝尝就知道了。 也不用洗,拉起衣摆,包着桃子一阵搓,完事直接喀嚓一口。 “唔,太…太tm好吃了,甜香脆,唔,舒服!” 一口桃肉下肚,浑身一阵暖洋洋的,直通四肢百骸,比累极了泡在热水桶里还爽,身体里原本还存在的疲惫酸胀,一扫而空,实在太神奇了。 “真是好东西啊!原来所谓的缓解疲劳是这么个缓解法,哈哈哈!羊娃你要遭殃了!” 这东西来的太及时了,只一口林尘便想到了他能为自己带来的改变。 不舍的再咬一口,过过嘴瘾,然后直接扔回仓库,这东西要省着点用,哦对了,上回更新还有个新功能,那就是从农场仓库取出的东西,可以重新收回,别的东西不行。 一共三十个单位的蟠桃,那就是近三千二百斤,一个桃子近三斤重,那么一共应该有一千一百多个桃子。 看着是挺多的,可这东西和变异作物和进化作物不同,它是不可再生的,也就是说吃完就没了,以后的春节也许也有礼包,但林尘可不敢保证还是消除疲劳的桃子。 所以还是得省着点用,在这个科技落后的时代,疲劳劳累应该不会很少,用得到的时候多着呢。 接下来就是升级了,四级作物回归蔬菜类,竟然是菠菜,这玩意目前大唐可还没有,要等到李世民当朝,古尼婆罗国(尼泊尔)进贡才有,是个稀罕菜。 种子售价五百铜币每包,比小麦水稻还贵,不过林尘还是准备先种一季再说,这回小麦水稻就不种植了,种了这么久,水稻也没变异,小麦也没进化,先歇一季再说。 六块地全部种了菠菜,花费大洋三千,和鉴定和升级比起来还是很便宜的。 除草浇水一套走完,看着倒计时十二个小时的虚拟图标,林尘志得意满,关掉农场,出了卧室,喝完白米稀饭,再次来到受训点。 上午依旧是扛木头,不过林尘却感觉轻松了很多,四五个回合下来,他竟然没感到累,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真是神米啊!” 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只是锻炼了一天就有这般效果,那肯定就是进化大米的效果了。 他可是特别叮嘱了何氏的,最近每天晚饭都要用自己给的进化大米做饭,虽然不知道儿子搞什么怪,可这点要求显然不是事。 一直到半个时辰后,林尘终于到了极限了,跳两步摔三跤成了常态,林尘知道该是秘密武器上场的时候了。 又是一次摔倒后,林尘借着身体和衣服的遮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迅速的啃了一口早上剩下的桃子,再起来再摔倒,桃子已经下肚。 “哼~” 一阵极度的舒爽传来,林尘忍不住哼哼出声,如海绵吸水般,他能感受到身体迅速吸收蟠桃的养分,进而愉悦的放松开来。 原本消耗的体力也被迅速补充,就像打破某种枷锁般,整个人重新焕发出活力,原本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林尘,再次恢复初始状态。 看着像是打了鸡血般的林尘,林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也被激起了斗志,原本也疲惫的身体,竟然也生生出了新的力量,和林尘较着劲。 广财叔倒是没有时时刻刻盯着两人,更多的是靠两人自觉,趁着闲着,正在柴场子劈柴呢,只是偶尔看看林尘两人。 整个一上午,林尘偷偷啃了三回桃子,到结束时,在累的虚脱的林洋面前,还能打着呼哨回家吃饭,把广财叔和林洋看的是目瞪口呆。 实在想不明白什么原因,只得把其归功于,林尘或许天生就是个练武奇才,只是之前被埋没了而已。 “咦?才一天功夫,你小子今日怎么不喊累了,莫不是上午偷懒了?” 回到家中,林富贵惊奇的看着一脸轻松的林尘,和昨日比,那差距也太大了,不免生疑。 “哼,哪里是偷懒了,你儿子我发现,我就是那万中无一的练武天才,以前肯定被埋没了,现在自我觉醒了!” “哎呀,真的呀,我儿还有这能耐呢,真是祖宗保佑!” 老爹还没继续发话呢,老娘何氏却是信了,乐的不行。 “哼!好好说话!你老子就这么好骗的?” 知子莫若父,这等话语还想骗他林富贵,那是痴心妄想! “呵呵,爹娘,不是我不说,说了你们也不信,那原因就在咱们每天吃的米上!” “米?!” 何氏也回过味了,听到林尘的解释两人齐齐惊呼。 “我拿给娘亲的,嘱咐她每日下午煮饭的米,那可不是一般的米,那是经过神仙果园里仙雨淋过的,沾了仙气的,凡人长期吃了,能够强身健体,百病不生的,宝贵着呢!” 没办法,这东西长期要吃,掌勺的又是何氏,林尘不想个法子,万一老娘把这进化的大米和普通米混一块了,岂不是糟蹋了。 别以为不可能,何氏过日子可是会精打细算呢,陈米混新米那是常规操作。 “竟有这等事,那这米可是精贵,这每日都吃岂不是糟践了?” 两口子对这事倒是深信不疑,儿子晚上梦中当值的事他们早都接受了,这事合情合理,没啥难理解的。 “不怕,这米我收了近千斤呢,一天一顿也够咱们吃一年的了,也就是我最近学武,天天吃,以后咱们就改成两天三天吃一回,能吃两年也说不准。 再说了,我也算着点果园下雨的时间,有个一两年时间,说不定还能碰着收第二回呢!” 第24章 人情世故 “那以后这你做的饭就给尘儿你一人吃,我和你爹就不吃了,咱们尽量省着点。” 何氏作为母亲那是绝对合格的,把好的留给儿子,这是天下所有好母亲第一时间会做的选择,对于何氏的话林富贵也点头表示同意,自己两人年纪大了,没必要浪费这好东西。 “别呀娘,东西多着呢,没必要精打细算,再说我练武需要,你们二老做农活更需要吃,还有,只要你们能无病无痛的,那什么都值了不是。” 老两口可是第一回听闻儿子说这样暖心的话,感动的热泪盈眶,林富贵更是拍拍林尘肩膀,欣慰的道: “我儿长大了,真的长大了,好哇!” 随即又朝着何氏说道: “尘儿既然这么说了,就听他的吧,不过老婆子,你可得分仔细看仔细了,可莫要弄岔劈了或是被老鼠啃了!” “去,老娘还不知道,要得你多舌,伙房的事,啥时候叫你操过心,这会儿来显能耐来了!” “我……” 趁着内战即将爆发之际,林尘机灵的提前溜走,免得殃及池鱼。 下午的角力训练,林尘依然被林洋完虐,随后如同昨日一般,两人同时接受惩罚,不过到了最后半个时辰,林尘靠着蟠桃恢复体力,终于能将体力透支的林洋放倒了。 这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为此,林尘特意歇了两个回合,专门用来嘲笑林洋,总算出了口气。 年初四,今天又是林尘去进学的日子,一早,林富贵便随着林尘一起往县里行去,倒不是要送林尘去刘府,而是今日要办一件大事。 林尘虽然没过生辰可也是十六了,按照律令,可以分到自己的田地了,林富贵今儿个就是来办这事的。 两人来到县衙,知县是不在的,自然先找熟人刘县丞,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县衙也是一样,虽然这事是归少府县尉管辖的户曹官所管,可有个熟人所项,绝对容易很多。 刘县丞名刘庸字顺平,深得明府信任,是个能说的上话的,有刘庸引荐父子两很容易见到了户曹官孙宥,按说顺水人情的事,可这孙宥去不敢应承,原因是林尘要到三月初三才满十六,现在才是正月呢。 没办法,三人又找到少府于和。 “这,不合规矩啊……” “少府君明鉴,林某也知道有些为难,可实在是没办法呀,现在分还能赶得上春耕,等到三月份,那不白瞎一年田地么?” 这也是明知与法有违,林富贵还硬要带林尘来的原因,民以食为天,眼看着土地荒废,没哪个庄稼人受得了。 “于兄有所不知,这位少郎君,如今是随着某叔父学习的,深得叔父喜爱,法外不过人情,改天某家做东定与于兄一醉方休!” “嗯?你说的叔父,可是长明公?” 于和口中的长明公正是林尘的先生刘老,刘老名寅字长明。 “正是家叔!” “哈哈哈,原来如此,所谓法理不过人情,我等辅助明府牧守一方,涉及春耕大事,怎好懈怠,二位放心,你们这也是特殊情况,我等一定会仔细商讨,争取特事特办!” “如此谢过少府,谢过刘县丞!” 今天这一幕,可是给林尘好好的上了一课,还真就是官字两张口,怎么说在怎么有理。 原本就是有违法度的事,点明人情关系后,立马就是为民做好事,小小县衙就是如此,那朝堂中的衮衮诸公又该如何? 出得县衙,到得一个没人的地方,刘庸复又小心叮嘱道: “这事已经成了一半,之所以是一半,是因为,那于少府所谓的商量,便是要好处的意思了,你们若是能领会这事变就成了,若不能领会自然就是一直商量着。” “怎会如此!还请县丞明示,需要何等好处方能成事,林某这就准备!” 闻听刘庸此话,莫说林富贵了,就是林尘也是一愣,原来还有这一层,他可真没想到这么深,不过听刘庸这么一提点,他倒是想通了其中关节。 “原来还能这么玩?” 林尘表示长见识了,学校学的再多,类似的事听得再多,事到临头能自己体悟过来,才算是学以致用。 经此一事,林尘对于人情世故算是有了更深的领悟,也算好事了。 “林兄不必担心,所谓的好处也不一定就是金钱俗物,说句玩笑话,似我们这些积年老吏,几两银钱俗物,是不值得我等担风险的,剩下的事就交于我就是,必不让林雄失望就是。” 刘庸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林尘一眼,点点头,便回了县衙。 林尘又长见识了,既然不需要老爹操心,那干嘛又要说出来呢? 这就很好理解了,意思就是人家帮了你,要让你知道,提醒你,你需要记住人情。 果然处处都是学问呀!林尘发现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真的还有许多。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老孔诚不欺我。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老爹林富贵自然自回家中,而林尘则是往刘府而去,至于欠县丞刘庸的人情,从刘庸离开看林尘的那一眼来看,林尘已经隐隐有些明了,只等来日方长了。 刚踏进刘府院门,还来不及去到书房,林尘便被眼前一幕吸引,不由驻足观看。 “来呀,快来,来追我呀,嘻嘻……” 好一幅美人嬉戏图,只见院中一青春少女提着裙摆笑靥如花,在前头欢快跳跃,头顶的钗饰随着少女的动作摇曳生光,少女身姿姣好,灵动娇俏,后面跟着一个俏生生的小娃娃,约摸两三岁的样子,咯咯笑着追着少女奔跑,尽管如此,林尘的眼光还是更多的被前头的少女所吸引。 “双鸾碧重钗头玉,裙曳湘罗浮浅绿。” 看到美处,林尘不由得想起这么一句诗来,更是不由自主的低声浅吟而出。 “呀,你怎么来了?你刚才说的什么?” 这一出声打断了这美好画面,少女终于发现了有外人闯入,吓了一跳,连忙停下,接住奔跑而来的小孩,拥在腿间,朝林尘问道。 第25章 刘府的一天1 林尘脸皮到底还是不够厚,闻言有些不自在,好在很快镇定下来,心中想的人儿还在,这是好事。 “没什么,我是说,好漂亮,好可爱,太招人喜欢了!” “呸,登徒子!” “啊?小娘子莫不是误会了,我说的是这小孩,如果所料不差,他应该是令弟刘炆吧,怎么就登徒子了?” “你!哼,不是好人!小弟,我们走……” 刘敏闻言顿时气急:“这坏人,真当我没听清他开始吟的诗么,却又拿那样的话来故意让我误会,打趣我,这人可真讨厌!” 心里这般想着,一拉小弟直接往屋里去,再不想看见这人了,也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要教这样的人学问。 这毕竟是个小县城,刘府也不是多么豪奢,所以不存在什么前后院,就围着一个院子,盖了许多房间而已,所以林尘才能入门就碰见这一出。 林尘做梦也没想到,连着两次,给人家姑娘的印象都这么的差,他原本的意愿是讲些俏皮话,好吸引人家姑娘的注意,加深自己在人心中的印象。 这下印象是够深了,可惜都是负面的。 说起来,也是林尘没有恋爱经验,就像现在学校里的男生女生一般,明明对人家有好感就是不会表达。 可又忍不住随时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人家说话要插个嘴,路过要绊下腿,嘴里说着人家这不好那不美,过后心里又后悔。 而他们不知道,对于早熟的女孩而言,他们这些举动,会让女孩觉得,这人处处针对,让她难堪又难过,怎能不生厌。 林尘见小娘子愤懑而去,也懊恼不已,忍不住跺跺脚,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真是嘴欠!该!” 随即郁闷的往书房而去,殊不知这一幕刚好被回房关门的刘敏瞧见,这回倒是把刘敏逗得一乐: “嘻,这人可真有意思!” 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俏脸一红,竟低声吟诵起林尘刚刚嘀咕的两句诗来:“双鸾碧重钗头玉,裙曳湘罗浮浅绿。” 吟完,复又看看自己穿着,摸摸头上发饰,想着自己提着裙摆院中嬉闹,不由小脸又是一红,低声暗骂一声: “呸!还是个登徒子!” ………… 林尘可不知道事后还有这么多事,懊恼着来到书房,刘老自是没在,在林尘进入后,已经有下人去通知了。 按照年前的进度,林尘已经开始练字了,没有直接用纸笔,而是用一个小木盒,里面装着薄薄一层细沙,然后用废弃的毛笔头子在上面书写。 笔墨纸砚这些东西太贵了,尤其是纸张,像林尘这种初学者,纵然是豪奢之家也舍不得上来就用笔墨纸的。 当然也可以用次等的毛笔沾水在平整的石板上练习,只是这样也很费毛笔,而且石板也很容易完全浸湿,寻常人家也经不住这么造。 一般都是用木棍在沙盘中书写,如林尘一般有个烂笔头的,都算是条件优越,或者书香世家才有的待遇。 林尘还没写几个字呢,刘老已经来到,见着林尘的认真劲儿,很是满意的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欣慰感。 “林尘见过先生,先生安好!” “初元不必多礼,自行温习便可。” 刘老的教授很随性,自从林尘识字入门开始写字后,一般上午的课业就是林尘自行练习,刘老在一旁研读自己的书籍,不时做些标注。 林尘的开蒙读物乃是民间流传最广的《千字文》,据说由南朝嗣所着,此时小孩开蒙大多用此。 也就是我们很熟知的,开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林尘此时练字写的也是这些,下午则是刘老诵读,林尘跟读。 刘老的教学特色就是,只教一遍,你说懂了,他便不再多说,过后你纵然忘了,只要你不请教,他看出来了也不会开口,学得好不表扬,学的差也不呵斥。 所以对于这些晦涩难懂的语句,林尘更多的还是要自行揣摩,实在不懂得才会去请教,刘老对于林尘的请教倒是没有显得不耐烦过,只是林尘还是会不自觉的尽量减少请教的次数。 由此,林尘很自然的就产生了一种,读书识字确实是一件值得珍贵的事。 而作为先生的刘老,看着是在忙自己的事,可对于眼前的学生,一直都是默默关注的。 对于林尘的学业,他是又满意又费解的。 满意的的地方是,不管什么字什么句,只要自己教过一遍,林尘都能记住,并且能认会写,虽然写的实在不堪入目,可毕竟是初学,多练练总会好的。 然而让他费解的也就在这了,按说这孩子如此表现,那记忆力定是非常,应该远超一般人。 事实上,除了能认会写,通篇千字文,洋洋洒洒不过千字,这都半个月了,他却还是背不下来,这岂不是怪哉! 中午饭食林尘是回家吃的,虽然先生师娘也会留饭,可林尘在这里学习又不是一天两天,而且也没定下师徒名分,怎好一直搅扰,反正离家很近,也方便。 回去刘府的路上,林尘看见路边的一株棕榈树,突然想起了一件好玩的事,于是扯了几片棕榈叶。 林尘扯得是中间的嫩叶,整体明黄色,颜色很纯净,他准备编几个有趣的物件,这玩意前世小时候他倒是经常玩。 能编好几个花样,比如蚂蚱,小篮子,手链,花朵,贪吃蛇等。 虽然好长时间没玩了,可手还没生,边走边编丝毫不影响,手指翻动间,一只活灵活现的蚂蚱便出现在手中。 看着手中精巧的的玩意,林尘还是蛮自得的,也不知道能不能遇见刘敏小娘子,这种小玩意她应该会喜欢的吧。 这便是他突发奇想,想要达到的目的,想法是好的,只是能不能如愿,就要看天公能不能作美了。 小心收起在怀中,继续动起手来,这回编的是只贪吃蛇,说是贪吃蛇,其实并不像蛇,这是个恶作剧的小玩意。 第26章 刘府的一天2 这东西头大尾细,头部开口,腹中空,长长的倒是有几分像蛇,关键是如果你把手指头从口部塞进去,再一拉尾部,它就会紧紧的咬住你的指头,不会关窍的人怎么也取不下来。 这是林尘前世小时候最爱玩的东西了,看着别人取不下来焦急的模样,他可开心了。 他编这个只是习惯性动作,顺手而为,倒是没想去捉弄哪个,只是对过去的一种缅怀而已。 看着手中的成品,想着昔日的童年,会心一笑,正准备丢弃,又没舍得,随手也放在了怀里。 转眼间刘府已到,熟门熟路的入内,也没人阻拦,穿过大门,来到院子中,想见的姑娘没有出现,也是,哪里次次都这么巧。 正遗憾呢,突地看见西厢房门口探出个脑袋,正睁大眼睛瞅着自己呢。 林尘定睛一望,嗨,这不是刘敏的弟弟刘炆么,瞧这粉嫩嫩肉嘟嘟的小脸蛋,怎么看怎么让人稀罕。 林尘忍不住招招手,谁知这小孩也不怕人,竟真的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瞪着个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林尘。 “嘿,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啊?” 林尘见此,玩心大起,缓缓蹲下,面带微笑,尽量表现得很友好,一手扶着小孩的肩膀,一手朝小孩肉嘟嘟的脸蛋摸去,嘴上轻声问道。 “我叫文文!” “哦,文文啊,你几岁了?” “四岁!” 小孩脆生生的答到,并且比出五根手指头。 “哟,文文可真厉害,还会数数了,谁教的呀!” 小孩听着夸奖,可美的不行了,昂着头得意的说道: “姐姐教的!” 林尘就像一只大灰狼引诱着小红帽,终于马上就要套出自己想要的消息了,不禁为自己这一招曲线救国内心点赞。 “文文真棒,学的真好,哥哥奖励给你一个小礼物。” 今儿个应该是见不着姑娘了,正好将小蚂蚱给小家伙,刷下好感度。 “看看,喜不喜欢!” 小家伙自小一直被保护在家中,哪见过这种小玩意,接过棕编小蚂蚱,稀罕的不得了,闻言连连点头,口中大声回道: “喜欢!” “喜欢就好,来说谢谢哥哥!” 小家伙低头玩着手中的蚂蚱,闻言头也不抬,林尘让说啥就说啥,听话得不得了。 “谢谢哥哥!” 这么大的小孩子,正是好玩的时候,再过几年那就是人厌狗嫌了,林尘忍不住揉揉小孩的头,又不经意的问道: “文文,你姐姐哪去了?” “哼,登徒子,你找我干嘛?” 小奶娃还没回答呢,林尘背后猛的传来一个声音,俏皮嗔怒。 林尘仿佛被使了定身术,心头一群神兽跑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还有比这让人尴尬的么? “姐姐!” 倒是小奶娃刘炆听着声音,噔噔的跑到来人身边,抓着裙摆,脆生生叫道。 “咳,呵呵,原来是刘小娘子啊,没事,呵呵,没事,看见令弟一个人,就跟他聊了会,这小东西可真可爱的紧,呵呵……” “哼,你可不许打什么歪主意,要是带坏了我小弟,我可不饶你!” 林尘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用最动听的声音说最恨的话,看着眼前绝美的姑娘故作凶怒状威胁着自己,林尘丝毫没觉得被威胁,反倒心里暖暖的。 “姐姐,哥哥可好了,你看,这是哥哥给我的礼物,好看吧!” 关键时刻,林尘的小玩意发挥出了作用,小刘炆完全被收买,向这姐姐炫耀。 刘敏这才看到小弟手中的物件,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这坏人还有这能耐,编的倒是精致。 “来,姐姐,给你玩会!” 林尘这时候真想抱着小奶娃亲上几口,真是太会助攻了。 “我才不要,又不是给我的!” 刘敏都不敢相信自己会说出这么一句,可话已出口,想要收回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小脸一红。 林尘倒是没听出什么不对,闻言心里还嘀咕一句:“本来就是想送给你的呢。” 当然这话他是没胆量说出口的,着急忙慌之下,嘴里却回了句:“我这还有个贪吃蛇,小娘子不嫌弃的话拿去玩好了。” 说着林尘伸手入怀,取出童年最爱,还没带过去呢,小刘炆已经一把接过,低头一看: “这什么蛇啊,这么丑!” “小弟,你怎么能这么没规矩,还是不是好孩子了?” 嘿,这美娇娘教育起弟弟来还真有几分雌威,林尘心里这般想着,嘴里却打着圆场: “小孩子嘛,不妨事,不妨事!” 尽管林尘如此表示,小娘子的脸色依旧没有缓和下来,小刘炆也被吓着了,低着头不敢言语,泫然欲泣。 “道歉!” “对不起哥哥,文文错了!” 小刘炆在姐姐的雌威下,不得不带着哭腔,向林尘表示歉意。 林尘觉得这样的教育方式太过严苛,只是人家的家事,他却不好指责多嘴。 “没事的,哥哥原谅你了!” 林尘话音刚落,眼前的美娇娘突地略微欠身,向他行了一礼,随即也不说话,拉着小弟刘炆就此离去。 林尘在懵逼中回过神来,突地想起了什么,向着两人背影喊道:“千万别把手指往贪吃蛇口中塞啊!” 喊完后,见小娘子身形微微一顿,才放下心来,遂而自向书房而去。 一下午的功课完成,刘老表示,林尘已经能完全记住千字文的字了,明日可以学习论语了,嘱托林尘多多练字后,今天的课业便算结束了。 等先生离去,林尘方才出了书房,伸个懒腰,活动下手脚,准备打道回府。 刚行至大门,冷不丁的被一个声音叫住: “等等!” 这声音如此熟悉,不是刘小娘子还是谁,也不知道她叫住自己是什么事,林尘欣喜转身: “小娘子有何吩咐?” 此时的刘敏,面带尴尬,又有些羞涩,欲言又止,眼睛红红的,泫然欲泣,惹人怜爱,林尘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你跟我过来!” 第27章 惹哭了 说罢,刘敏转身就走,也没管林尘同没同意。 林尘更迷糊了,这是要干啥,心里虽然极度好奇,腿脚却不由自主的跟上了人家姑娘。 及至到了一个相对僻静处,刘敏方才停下,转身看着林尘,眼睛似乎要冒出火来,气呼呼的,又带着些委屈。 这一下,反倒弄的林尘心里毛毛的:“这我也没干啥出格的事啊,这是发的哪门子火?” 好在答案很快揭晓了,刘敏突然把手往前一伸,脆声道: “你给我把它弄掉!” “噗!哈哈!哈……” 这回林尘明白了,却是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你道为何,原来这刘小娘子伸出的青葱白玉手上,食指上套着一个物件,带着长长的尾巴。 可不就是林尘编的贪吃蛇么,这小娘子不知怎么的就套到自己手指上,取不下来了,难怪人家要生气。 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套上去的呢,要是自己进书房那会儿就戴上了,那可就两个多时辰了,这得多难受,搁谁谁不气呀! “呵呵,我不是告诉过你们,不要套手指头上么,怎么不听劝呢?” “你!哼,你个坏人,你给我解不解?” 刘敏也是极度无语,也顾不得羞恼了,都怪这个该死的林尘,他要是不叮嘱那一句,自己没事干,把指头往里塞干嘛? 就因为林尘最后喊的那一句,她看到这个物件就有种想把指头往里塞的冲动,最后实在忍不住好奇,在检查了没什么危险后,把指头套了进去,结果,结果就是再也取不下来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得等这个坏人回家时,拦下他,让他给解下。 “解解解!小娘子吩咐,小的哪敢不从!只不过你上回还叫过尘哥哥呢,我听着很好,你能不能再叫一回,你也知道先生给我取了表字,你就叫一声初元哥哥来听,怎么样?” 林尘承认,自己有些趁人之危了,嗯,小人行径,他先自己在心里把自己骂一遍,这样应该能勉强接受了吧。 刘敏起初听林尘答应的干脆,还心下一喜呢,毕竟这事严格说起来还是怪自己,人家可是事先提醒了的。 可接着林尘话锋一转,来了个只不过,刘敏就感觉羞恼非常了,他要不说自己叫也就叫了,可被这样一说,自己却是怎么也叫不出口了。 可要是不叫,手上这个讨厌的东西可怎么拿下,心下一急,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这回林尘傻眼了,怎么就这么不禁逗呢,好好的就哭了,看着眼前梨花带雨的美娇娘,林尘一时乱了分寸,手足无措,这可咋办,头一回遇见这种事,说实话,他怕了! “哎哎哎,怎么就哭了呢,我就开个玩笑,不叫也没关系,你别哭啊,我这就给你解开!” 洪水一旦决堤,想堵上可不容易,这姑娘家的泪水也是,一旦惹出来,可没那么容易收回去。 林尘想赶紧给人解开,然后跑路都做不到,因为人家姑娘正用手背抹着眼泪呢,他总不可能强行去拉人家姑娘的手吧,他还真没这个胆子。 这一刻,林尘开始祈祷,祈祷满天诸佛,千万不要有人过来看见,这一幕要被人看见了,那还得了,想想林尘都有种想要拉屎的感觉。 好在人家姑娘的委屈,经过眼泪的流淌,被带走了许多,再看林尘着急忙慌的模样,也解气了许多,内心叫着活该,却再次将柔夷前递。 这回林尘可不敢怠慢了,啥话也不敢多嘴,提起贪吃蛇一推一拉,轻松将其取下,这过程难免肌肤相亲,那一瞬间,两人似乎都被电了一般,一阵酥麻感袭来,齐齐收手。 不同的是,林尘感觉更多了一些温润,一些柔软,似乎还有阵阵香气。 事情办完,林尘立马就想溜了,生怕再出现什么意外,拱拱手,正转身,却又再次被叫住: “等等!这是我的!” 在林尘一脸疑惑中,刘敏小娘子从他手中夺过刚退下来的贪吃蛇,一抽一抽的说道。 “行行行,你的,是你的,下回我再给你编个漂亮的,行了吧!我该回去吃饭了,再见了啊!” 说完,林尘拔腿就走,身后传来人姑娘的话语: “这可是你说的,可不许耍赖!还有【双鸾碧重钗头玉,裙曳湘罗浮浅绿。】这句诗可是你作的么,下文是什么……” 林尘闻言不仅没有停下,反而加快了脚步,只是伸出一只手,朝着背后比了个ok的手势,也不管人看得懂看不懂。 今儿个算是给林尘吓坏了,原来女孩子哭起来这么吓人,当时他都觉着自己十恶不赦,就该下十八层地狱,直到出了刘府大门,轻舒口气,纷乱惶恐的心才算安稳下来。 这个时候他想起来了,刚刚离得太急,人家姑娘好像还说了什么,对了,自己还答应送人一个新棕编呢,应该就是关于这个的吧。 女人还真是种奇怪的生物,就像刘敏,在林尘面前哭过一回后,反而更放的开了,话匣子也打开了,似乎感觉眼前人的关系陡然就近了许多。 这逻辑男人怎么也想不明白,都惹哭了,难道不应该对他更气愤更仇视么? 果然,少女情怀总是湿,也不知道谁总结的,简直太到位了。 回到家中的林尘,并没有立刻吃上晚饭,他还有功课要做,那就是习武锻炼,现在就吃饭,等到训练完又饿了,那不是白吃了,做人得节俭! 由于林尘白天要进学,所以体能训练就要靠他自己自觉了,趁着外面还有光亮,广财叔开始教起了两个孩子兵器套路。 首选自然是刀,横刀,唐朝府兵上战场前,都被要求自备一把横刀,后世被称作唐刀。 虽然战场上基本不用,多是用枪矛戟等长武器,可横刀作为第二武器,在特殊时候却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自己能随时随身佩戴的武器,没有人会觉得精通它是多余的,所以大唐当兵的,不管什么兵种,拿起横刀,那都是能耍的有模有样的。 第28章 心动 军中刀法其实套路并不多,一切以实用为主,以最快最简洁的方式对敌人造成最大伤害为主。 所以林尘林洋二人练的刀法,与其说是套路,不如说是老兵们的经验总结,挡要怎么当,以什么样的角度挡,劈砍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劈砍,从那个角度砍,砍完一刀之后要怎么办,挡住一刀后又该如何应对,怎么样才能压制住敌人,被敌人压制住如何应对…… 所以林尘所设想的什么五虎断门刀,太极两仪刀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不过这样的练法倒是更让他容易接受,他是知道好歹的人,知道这种生存本领来的有多么不容易,所以练的格外用心。 在这方面他可是没什么bug可卡的,所以连林洋的进度都比他快,不过林尘并不着急,仍旧一板一眼的练习着,耐心方面,他从不缺少。 虽然因为进学的缘故,他没法每日锻炼体力,可有着进化大米的存在,他的气力增长并不曾停下,他只需要花很少的时间适应身体的变化,就能反超林洋,甚至将他远远甩在身后。 翌日,林尘像往常一样早起吃过晨餐,便来到刘府,带着些期盼跨进大门来到院子,贼头贼脑的四处张望一圈,眼睛瞬间定格在西厢房的门口。 青春靓丽,美丽非常的刘敏小娘正靠在门口朝他望来,双眼目光交织,他能清楚的从她眼中看到一丝雀跃和更多的期盼。 “糟糕,忘记了!” 林尘心中咯噔一下,想起来了,昨天答应人家小娘子要送一个新的更漂亮的棕编的,他把这茬忘了。 从刘小娘子的眼中,他可没看出对他有男女之情的感觉,所以不会天真的以为,人家是喜欢他才刻意等候的。 “那个……刘小娘子,抱歉哈,今儿个起的迟了,怕先生责怪,就匆忙过来了,所以答应你的棕编恐怕要到午间才能给你了,小娘子见谅!” 林尘可不会说是他忘了,不过饶是如此,他也清晰看到小娘子眼中的期盼迅速消失,随之替代的是一丝失落,不过立马又是浅浅一笑: “初元哥哥不必客气,晚一些也不打紧的,你快去书房吧,省的迟了被爷爷数落!” “唉!(ei四声)” 林尘浑浑噩噩的应了一声,抬脚往书房而去,满脑子却都是“她叫我初元哥哥了!她叫我初元哥哥了!太好了……” 遥想当年,守着电视前,听着俏黄蓉一口一个靖哥哥,林尘以及众多男性同胞,哪个不是恨不得取郭靖而代之,现在终于梦想成真,林尘哪能不激动。 刘小娘子比之俏黄蓉可是更让林尘稀罕,那清脆婉转的声音,那巧笑嫣然的神态,那能活生生出现在自己世界的触感,那隔着屏幕的人儿再动人,又如何比得了。 这事的影响对于林尘这个初哥还是蛮大的,整个上午都在走神,脑子里尽是各种剧本演绎,他甚至都想到要是能和刘小娘子结合,孩子的名字都特别好取,无论男女都可叫林敏,多省事啊! 对于林尘开小差,刘老自然是发现了,可却并没有多说,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他若不愿学,多说也是无益,这很刘老。 午饭完,林尘一直记挂着的心事总算没忘,路上特意选了形态最好的棕叶,一次性编了三个棕编,非别是一个手环,一个小篮子,还有一束鲜花。 按照林尘的想法,这就是鲜花首饰包包,一次给配全了,也是这时林尘忽而发现,原来会一门手艺是真的很有用。 怀揣激动一路来到刘府,西厢房的门口却是没有佳人,林尘忽然间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心有不甘的四处张望,仍旧没见着心上人,倒是看见小刘炆在前厅门口,虎头虎脑的朝他看来。 林尘正想唤他近前呢,谁知这小家伙在似乎是认出他后,一溜烟跑到偏房里去了,林尘正遗憾呢,谁知不多会儿,一娉婷少女偷摸着溜了出来,确认安全后,提着裙摆直奔林尘而来。 不是刘敏小娘还是谁,不等佳人发问,林尘献宝似的,将三个小玩意,双手托出,笑盈盈的看向轻微喘气的姑娘,等待她的夸赞。 “呀,好漂亮啊,这些都是给我的么!” 听到这声音,林尘算是称心如意了。 “那是自然,都是小娘子你的了!” “谢谢初元哥哥,我太喜欢了!” “小娘子喜欢就好!” 说完这句,林尘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像个木头桩子似的,站那傻笑,心里美滋滋的,有心再说点啥,又不知从何开口。 刘敏沉浸在自己心得的小物件上,倒是没有发现什么,却不知眼前内心戏十足的傻哥哥,早已又是手足无措了。 “对了,初元哥哥,能不能再求你件事?” “啊?哦,小娘子请讲!” 终于回过神来的林尘,闻言松了口气,总算有话题了,这样美的小娇娘,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事,只要他能办到,也必须给办了。 “初元哥哥,可是会作诗的,能不能再作一首?” 刘敏期盼的提出了要求,睁大着水灵灵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林尘,生怕听到一个不字。 “嗯?作诗?我才上几天学呀,这个我可不会!” “哼!你骗人,你休想哄骗于我,那日我可听到了。” “听到了什么?” “双鸾碧重钗头玉,裙曳湘罗浮浅绿。你敢说这不是你说的。” 刘敏俏脸一红,将这句明显就是夸她的诗句说了出来,随后一副看你怎么辩解的表情。 林尘闻言一怔,这姑娘耳朵怎么这么灵的,隔着老远呢,他说话声又不大,这也能被听去了。 “嗯,这确实是我说的,嗯,只是有感而发,小娘子可莫要误会,我可不是什么孟浪之人,在下平日最是忠厚老实不过了!” 刘敏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听过这话也是心中暗呸一声,有感而发她倒是信,忠厚老实她却怎么看怎么不像。 (谢王阳明大大打赏,加更一章,感谢!) 第29章 作诗 “要我不误会也行,你在做一首诗来听听!” 这可要了命了,这丫头怎么就三句不离作诗呢,诗能当饭吃么? 他上辈子倒是一个古文爱好者,记得的诗词也不少,这个时候吟诵出来,那也绝对是原创,可这却不符合他不想出风头的初愿,等几年倒还差不多。 想到这,尽管不愿,可她又不想看到美人失望,犹豫再三,还是说道: “要我再做一首诗也行,不过小娘子也要应我一件事方才可以,不然,这做诗,我还是不会的。” 刘敏一听林尘答应,顿时喜上眉梢,原本也没抱多大希望的,这作诗又不是什么简单事,哪能说做就做的。 不过看眼前这位便宜哥哥,到似乎是说有就有的,顿时心里就痒痒的,恨不得立马就听到,那还有什么不同意的。 “初元哥哥快说,是何条件?” “那便是,我会作诗之事,你不可说与别人听,只你一人知道就行,你可能做到?” “啊?不能说啊,这……” 刘敏一听,万万没想过是这条件,可这条件还真有些让她为难,她可是原本想着听些好句子,与闺中密友分享的,说白了就是显摆显摆,这不能说的话,那乐趣可就少了一半了。 “怎么,很为难么?这样,我也不是不通人情,我们可以定个时间,两年,两年内不透露我就行,这总可以吧!” 林尘也不知道咋了,看着眼前姑娘为难,他就难受,所以连忙主动降低难度。 “只是不透露是初元哥哥做的诗,我还是可以读给别人听得吧?” 刘敏小脑瓜子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声问道。 “可以!” “那我同意!” 听到肯定答复,小娘子立马多云转晴,花一样的笑容再次回到脸上。 “那我们拉钩上吊!” “啊?” “还……还要拉钩啊?” 唐朝的小娘小时候也是有玩过拉钩定约的,所以知道是怎么回事,面对一个和自己同岁的异性,任是风气开放的唐朝,小娘子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一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的样子。 林尘现在是放开了,见此准备再加一把火:“怎么,小娘子要反悔?” “哪……哪有,哼,拉钩就拉钩!” 刘敏被这样一激,果然上当,压下羞意,伸出如葱玉指。 林尘见此,知道机不可失,连忙伸出小指勾住对方指头: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盖章!” 全程小姑娘低着头,红着脸,任由林尘施为,直到完成,才赶紧抽手而回,一时不知道往哪安放。 林尘感觉到手上消失的温柔,心中暗暗打气:“总有一天,我会将它肆无忌惮的拽在手中!” “这回可以了吧,你…你快做诗吧!” 这会儿的刘敏再不复先前的活泼,低着声音糯糯的说道。 “嗨,不就是作诗嘛,简单,小娘子听好了!” 林尘豪气顿发,刘敏闻言也忙抬头,瞪着眼睛,做倾听状。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怎么样,是不是好诗?” 林尘吟罢,做回味状,随即微笑的朝着刘小娘子问道。 刘敏轻启小口,一副被刷新三观的模样,世界上怎还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哼!枉我称你一声初元哥哥,你就是如此这般戏耍于我的么,欺我没读过诗经么?” 刘敏越说越气,越说越难受,眼睛一红,眼看金豆子又要往下掉,这可把林尘吓得不轻,好好的怎么说哭就哭呢,就是个小小的玩笑,不至于的吧。 趁着河水还没决堤,林尘觉得,必须马上补救,不然铁定完蛋。 “停停停!别哭啊,就是跟你开个玩笑,你觉得不好笑就不笑就是,可是你别哭呀,这以后我哪还敢说笑话了,别人说笑话能逗人笑,我讲笑话却逗人哭,这我就成笑话了!” “噗嗤!哼,活该,谁叫你来逗弄我的!” 得,云开雾散,虚惊一场,阳光依然明媚,世间依旧如此美好。 “是是是!都是我的不是,小娘子想听诗,我直接作就是,何苦整这么多事,坏了小娘子心情,我真是十恶不赦!” “呸,油嘴滑舌,你的诗呢,再不做来,我还哭给你看!” 这是摸清林尘脉门了,林尘不敢再作妖,神情一怔,双手一背,直勾勾的望向刘敏: “小娘子听好了!” “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注:晏几道—《生查子》) “哼,就会哄人!” 刘敏心下高兴,暗暗记住,嘴里却是不留情面,女儿家的矜持总归还是要有的嘛。 再次暗暗诵读一遍,却总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由奇问林尘道:“下面还有吧?” “下面没了!” 林尘心道,好家伙,这都能听出来,下面又是青楼又是师师的,那哪能说出来。 “没了?可我怎么总感觉有些意犹未尽?” 刘家诗书传家,刘敏虽为女儿身,可是文学素养却不是盖的。 “没了,真没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去书房了!” 林尘眼见事情不好,只得祭出开溜大法,不待刘敏回答,一溜烟钻进了书房,总算有惊无险。 剩下的刘敏咬牙切齿,却莫可奈何,再次默诵一遍这小诗,却是眉目含春,脸色酡红: “我在他眼中,竟这般好的么?” 这还将自己代入其中了,也不知道她要是知道这是写青楼妓子的,会作何感想。 莲步轻启,遂而由慢转快,回到闺中,铺好纸张,轻研墨,慢着笔,一行行清秀小字跃然纸上,正是林尘所吟《生查子》。 此时的林尘也开始了下午的课业,今儿个学的是《论语》,也是刘老的拿手好戏,当年做太学博士时,教的就是这个。 对于这门学科,林尘是熟也不熟,他倒是也能子曰几句,可要达到通篇背诵,那就差的远了。 而且,他会曰的和刘老教的,或许有些地方还不一样,无他,断句不一样罢了。 林尘没想着挑衅这个世界儒家的地位,所以他还必须记住符合主流思想的读法和理解,难度不小。 第30章 郎情妾意 时光荏苒,转眼间半年过去,林尘这半年的日子过的那是充实的很,白日要学文,傍晚要练武,中午还要空点时间和刘小娘子谈谈人生,聊聊理想。 对了,现在他已经不叫小娘子了,得小娘子准许,现在两人见面那是一口一个初元哥哥,敏儿妹妹,亲热的不得了。 当然这是背着刘老和师娘的叫法,至于小刘炆,听去就听去,有林尘不时带的小玩意,和一些通俗小故事吸引,这准小舅子早就化身他的小跟班了,对于他的话,那是言听计从的。 相对的,刘敏也从林尘这里套去了不少诗词短句什么的,对于林尘的才华那是崇拜的不得了,可惜囿于约定,不能外说,有些不美。 至于为啥会选在半年这个点来说事,那是因为刘敏明日一早,就要离开这里,回转长安了。 原来刘敏去岁随父母一起回来过年,开年临回长安时,刘老两口舍不得孙子,最后刘敏父母只好留下儿子,由爷爷奶奶带半年,刘敏也就借机留下。 如今半年已过,林旭派人归来,要接姐弟俩去长安,而且据说,长安刘府已经有媒婆上门,为刘敏说媒了。 对于男方刘旭两口也比较满意,只是因为没有同女儿讲,所以暂时还没答应,这回回长安,此事八成便要定下,毕竟女儿已经年芳十六了,不小了。 这突然传来的消息,打了林尘一个措手不及,这半年的相处,两人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虽然没有挑明关系,可彼此的情义,却都是心知肚明。 突然来这么一下,林尘整个人都懵了,暗恨自己,既然喜欢,为什么不早些说与父母知道,请托媒婆上门。 至于刘敏,自然也是芳心大乱,自得到消息后,立马便设法传给林尘,随后自己便是坐立难安。 “姐姐,姐姐,给你这个,尘哥哥给的!” 正彷徨着呢,小弟刘炆着急忙慌的蹬着小短腿进来,递给她一张纸条,刘敏匆忙打开: “午时,老地方!” ………… 刘府门前是条小溪,沿着小溪继续往内,约摸半里地的地方是一片竹林,两边是狭长的山坡,一股山泉从侧面倾泻而下,淅淅沥沥的,颇有些情调。 这里便就是林尘所写纸条上的老地方了,时值盛夏,倒是个纳凉的好地方,因为刘府在前,所以平日也没什么人来此。 刘敏到时,林尘已经等候多时了。 “初元哥哥,怎么办呢,我明日就要回长安了,这一别,怕是就再也见不到了!” 事情已经到了紧急关头了,刘敏也顾不得女儿家的矜持了,心声吐露,焦急的看向林尘,希望他能拿出个办法来。 “敏儿妹妹莫急,且坐下歇息,天气炎热,别中了暑气!” 林尘第一次抓着人家姑娘的双手,将其扶着坐在溪边的青石上,待其心绪平静,方才开口: “敏儿妹妹,事起突然,谁也意想不到,可事到如今,我也豁出脸去了,这些时日来,我对敏儿妹妹你的心思,你应当也能感受到,我只问你一句话,若我林尘林初元想求取你为我良配,你可愿意?” “我……” 闻听此言,刘敏俏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饶是她早有准备,也被羞得无地自容,期期艾艾说不出话来,我了半晌,最终还是如蚊虫低鸣般挤出一句: “我自是愿意的!” 随即整张脸埋在双膝间,再不肯抬起头来,天知道,她能说出这一句来,需要多大的勇气。 相对于刘敏来说,林尘却是高兴的一跳三尺高: “哈哈哈!太好了!yes!耶耶耶!太好啦!” 还有什么事能比得上,自己喜欢的姑娘亲口告诉自己,她也喜欢着你呢,此刻的林尘状若疯狂,两世为人,第一次有喜欢的人,竟然就表白成功,真是天公作美。 “初元哥哥,我虽情愿,可我明日便要离开,你我或许终究无份!” 看着高兴的癫狂的林尘,刘敏虽然心中甜蜜,可还是忍不住打断林尘,有些凄惶的提醒道。 “敏儿放心,你既有意我岂能无情,你明日先随你父亲派来的人回去,我随后便启程赶往长安,最多一月,我自会亲自前往府上,向令尊大人求亲。” 既然关系挑明,两人郎有情妾有意,林尘干脆连妹妹二字都省去了,直接称呼起,敏儿,刘敏也并未觉得不妥,反而惊喜道: “真的?!” “自然是真的!你看这是什么!” 林尘伸手入怀,掏出一物,手掌平伸,刘敏向其望去,赫然是一枚银色戒指,上面还镶嵌着一枚红色宝石,只不过宝石很小,只能隐隐看出是个心形,整体看起来倒是十分精美。 “这是我早就想送给你的,虽然不怎么贵重,可却是我亲手设计的,将来我一定会给你换个更好的,让我为为你戴上,好么?” 这枚戒指确实是林尘早就偷偷打好了的,也是出自他的设计,戒指内侧还有个隐蔽的字母c,那是他的名字尘字的缩写。 总共一套下来花了林尘十三两银子,关键是把宝石刻成心形太费功夫了,至于林尘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这个回头再说。 “我喜欢!” 刘敏这一刻的确感动了,在她看来这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千言万语只化为三个字,颤抖着伸出手掌,那意思不言而喻。 得到心上人肯定的林尘,再不犹豫,左手牵起纤纤玉手,右手小心的将戒指套在了刘敏的无名指上。 “真好看!” “嗯,好看!” “敏儿!” “嗯?” “你知道为什么戒指要戴在这根手指头上么?” “嗯?为什么?” “因为这根手指它叫无名指,以前是没有名字的,但是在我为你将戒指戴在上面后,它就有名了!” “那它现在叫什么?” “它叫名花有主!” “真好!” “喜欢么?” “喜欢!” 终于林尘拥美人入怀,刘敏没有反抗,就那么轻轻的靠在林尘胸膛,那一刻整个天地仿佛什么都不在重要,两人心中都只剩彼此。 第31章 坦白 “初元哥哥!” “嗯,在呢。” “我们这算是私定终身么?” “不,这只是我们彼此的许诺,我一定会让伯父答应,然后将你明媒正娶的!” 林尘可没有昏了头,随着学习日久,他对这个世界的规则了解的越是透彻,私定终身可不是个什么值得赞扬的事,哪怕是说说都最好不要。 一旦让别人产生这样的误会,不管是对男方还是女方,都会产生极度恶劣的影响。 “初元哥哥,我相信你,我会等你的,一直等,一直等……” 诗经有言“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老祖先们很早就有这样的总结,可谓精辟至理,此时的刘敏可不就是如此,她的话语,尤与其是说给林尘听,可更多的,何尝不是坚定自己的信念。 下午,依旧是在刘府书房,林尘认认真真的听着先生的讲述,直到下学刘老即将离开之际,林尘终于开口了。 “先生请慢!” 刘老疑惑的停下脚步,看向这个让他满意的不得了的学生。 只见林尘来到先生近前,一撩长袍,随即跪倒,恭恭敬敬的连磕三个响头。 事出反常必有因,刘老是见过风浪的人,见此并未阻止,而是淡定的等待林尘的解释,换句话说,就是无事,他也受得起林尘的大礼。 “先生容禀,学生林尘得先生恩典,随学半载,获益菲多,恩同再造,无以为报,今有一事,或将冲撞先生,然尘心诚所致,不敢或瞒,恳请先生定夺!” “讲来!” 林尘偷眼观察,刘老依旧是不悲不喜,似乎情绪丝毫未有波动,这让林尘有些气馁,这老头的养气功夫,那是真的厉害呀! “是,先生!学生不敢隐瞒,学生与令孙女刘小娘子,情投意合,两情相悦,愿乞良缘,永结同心!” “混账!” “先生息怒!” 刘老还是怒了,他不是怒别的,他怒的是,这两人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做出这等违背礼法,伤风败俗的事来。 “此事可有他人知晓?” “回先生的话,尘也算随先生苦读圣贤之书,虽然不肖,时日也短,可尘俗礼法还是知道的,先生放心,我与小娘虽有情谊,可也是发乎情止乎礼,未有逾矩!” 林尘知道先生此问何意,所以干脆坦然说道,果然,听得林如此说道,刘老表情一松,语气也好了许多。 “起来吧,还算有些分寸,年少慕艾,本没什么错,可这事向来都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你等这般罔顾礼法,却是有损私节,大丈夫不取也!” “先生教训的是,学生知错!” 林尘认错的态度那是绝对的诚恳,反正不管老爷子如何训斥,他就遵循一个宗旨,不管你说啥我都认,不管你怎么教训,我都接受,绝不找借口。 一顿大道理后,见林尘态度端正,刘老也说不出更多的,实际上这事本身也没多么恶劣,关键点在于外人不知道。 这就很有转圜余地了,老爷子骄傲了一辈子,所在乎的无外乎诗书传家书香门第这几个字,对于家风不正伤风败俗这等字眼,那绝对是零容忍,现在发现事情可控,那自然要回归处变不惊,每逢大事有静气的状态。 实际上抛开这事不谈,他对于林尘那是极度满意的,不然也不会日日教导,虽然不是名义上的师徒,可那态度,绝对比之对徒弟也有过之。 这也是林尘争气,半年间不仅书法入门,对于论语也是能倒背如流,而且还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四书五经虽然没有深入,可也能通读。 最让刘老满意的是,这所有书籍,林尘虽然没有做到逐字逐句的理解记忆,可对于一些典故运用,他却能信手拈来,而且往往恰到好处。 这就很了不起了,说明林尘读书不是死读书,能够活学活用,单这一点,就要超过世上九成九的读书人,如此良才美玉,如何不让他喜爱。 所以冷静下来后,在意愿上,他对于孙女和林尘能够并结连理还是能够接受的,甚至乐见其成。 至于说门当户对,这个确实也要讲的,搁在前朝林尘确实不配,放在现在,单看林尘家庭,那也是不配,可要只单说林尘自己,那就没问题了。 自从林尘成为自己学生那一刻起,他虽然还是农家子出身,可却和农这一阶级没什么关系了,何况以林尘的表现来看,要想出头,也不是什么难事。 就是有这样的自信,可不要小看太学博士这一正六品上的小官,你要看他教的都是什么人,能入太学者那都是正五品以上的官员子弟。 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未来宰相房玄龄这般的人物,其子孙在当时都没资格做他的学生,甚至房玄龄本身都不在他眼中,毕竟前朝的房相也只是个县尉而已。 那这样的人有什么影响力呢,不说别的,像是目前的当朝宰相如萧瑀、裴寂、封德彝、陈叔达等人,这些前隋旧臣绝对是有交集的。 可怕不,更不用说当朝许多中层官吏,或许本身就是他曾经的学生,毕竟这个时代识字率实在低的可怕,像这等最高学府的名师弟子,有什么理由会不是做官的首选? 所以,自林尘有了刘老学生的身份这一天起,他本身就已经是上等家世了。 师生两的最终谈话,以林尘达成目的为终结,刘老答应修书一封与自己儿子,大意是不反对林尘与刘敏结合,不过还是交代以儿子自己的意见为主。 这就已经很好了,老爷子毕竟久不管事了,能做出这样的举动,算得上鼎力相助了,毕竟是自己父亲的态度,未来老丈人怎么的也得慎重对待吧。 得了这封家书,刘敏回到长安所面临的压力将会大大减少,这也是林尘现在能做到的及至了。 出得书房,林尘顿感浑身轻松,四处张望下,很容易就看到了在院子里猫着捉知了的刘炆。 第32章 半年变化1 年近五岁的小刘炆,现在可是一天比一天调皮,名副其实的刘府小魔王,捉鸡撵狗不新鲜,翻箱倒柜是常态,飞檐走壁总觉行。 师娘已经管不住他了,至于姐姐刘敏则是对手,通常需要一较高下,而爷爷刘老,那是惹不起的存在,只要绕着道走不在他眼前晃悠,那就没问题,而尘哥哥林尘,那是志同道合的玩伴。 所以对于林尘,刘炆是比较粘的,虽然是玩伴,可只要玩起来那绝对是要以林尘为首的,没办法,谁让他懂得太多了呢。 随手捡起个小石子,朝着刘炆的目标,趴在院中草木上的知了所在位置丢去。 “啪!” “谁呀!” 眼看就要得手的知了,就这样被惊飞了,小刘炆气的一声大喝,向着石子来处看去。 “尘哥哥!” 好吧,既然是尘哥哥,那就没问题,小短腿猛蹬,顷刻间便奔至林尘身旁。 “尘哥哥,我们去捉知了把,我刚都差点捉住了!” 林尘眼皮一翻,我还不知道你差点捉住了么,那就是我赶跑的,嘴上却说着: “等会儿再,先给我办点事,把这个给你姐姐送去,别让别人看见了,等晚点我给你捉萤火虫去!” “行!我这就去!” 听着林尘的承诺,刘炆哪能不愿意,小短腿一蹬,风火轮发动,一阵风似的便穿过庭院,来到西厢房。 林尘给刘敏的是两封信,一封是林尘求来的,刘老给儿子的,另一封是林尘写给心上人的。 对于两人来说,今日午时的相见,已经是短时间内的最后一面了,现在是傍晚时分,两人是不适合见面的,若被人看了去,那可就捅了天了。 至于明早刘敏姐弟出发长安,林尘也是没法相送的,一个是他们出发必然很早,天不亮就会走,二是避嫌,林尘不方便相送,因为没有名分。 再说刘敏,接到弟弟所传信件,自是十分欣喜,先看了爷爷给父亲的,顿时知道,自己的情郎已经将两人的事与爷爷坦言,并获得了爷爷的支持。 一颗心霎时如悬石落地,踏实了起来,原来自己的初元哥哥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做了这么多的事。 有了这封信,自己就仿若有了一道护身符般,纵然独自面对父亲,也不至于显得惶恐。 再打开另一封信笺,跃入眼帘的是一首诗,或者叫长短句更为合适: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注:宋,李之仪·卜算子) “这…这……” 刘敏看着眼前的诗句,一时感动的无以复加,这是林尘对自己的承诺,可这何尝又不是自己想对初元哥哥说的话。 “初元哥哥放心,你既如此有情有义,妾身又何敢辜负,此身必为林家妇!” 喃喃自语间,原是懵懂少女的刘敏,仿佛终于长大了般,此刻俨然有了几分为人妻母的担当。 林尘这半年虽然也给过刘敏不少诗词,可大多都是传唱度不高的,似这等可流传千古的精品,尚是头一回,其威力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那绝对是tnt与冷兵器的区别,若是流传出去,必然声名大噪。 对于刘敏闺房中见信的反应,林尘自然是不知道的,不过也能猜得几分,答应小刘炆捉萤火虫的事,可能是办不到了,他还要急着回家跟父母商量着去长安的事,不过他也不想失信于人,答应下回送一件好玩意,才算拜托小家伙。 急匆匆赶回家里,却见着几个城里富户家的小厮等在家里,林富贵和何氏在里间忙碌着。 对于这景象,林尘并不惊奇,他知道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里面还没成熟的馒头。 是的,林尘家在这半年里,到底是把馒头生意给做起来了,这玩意没啥复杂,关键点就在于面团的发酵,只要面发好了,直接上锅蒸就是。 至于馒头的名字,林尘也没想着更改,这东西严格来说应该叫“蛮”头才对,蛮人的头颅,馒头取得是谐音。 出时,林尘家只是在每旬赶集时,在城里售卖,一文钱一个,说便宜不算便宜,利润除了人力八成以上,渐渐的影响力起来了,许多爱吃的人直接就上家里来买。 凭着这生意,现在每月基本稳定在七八贯钱的样子,特别是清明左右那阵子,由于正是采茶季节,带着馒头作为干粮,显然比胡饼之类的更好。 所以那个时候馒头的销量也最高,两口子连轴转都是供不应求,自家茶山完全顾不上,全部承包给了别人家,一斤茶叶售价不过两三文,显然不如蒸馒头划算。 也是这般林尘才能自己支配十来贯钱财,给刘敏打戒指,这里面一多半是何氏给的,剩下的是小叔给的。 至于小叔为啥给他钱,看看林尘家里的家具就知道了,八仙桌靠背椅,带床头的床,造型精美的衣柜,橱柜等物件。 现在的林富友,那可是忙的脚不沾地,订单多的排到明年去,那收入自然是水涨船高,饮水思源,林尘的好处自然不敢少。 现在的老两口,在林尘的劝说下,已经放弃了山坡上的田产,全部租赁给愿意种植的人家。 两人一门心思蒸包子,另外伺候自家三四十亩水田,甚至水田的耕种也是请人工的,按照林尘的要求,有十来亩是以林尘农场里的稻谷做种的,目前看来长势那是非常的好,就是不知道收获怎么样。 若是能达到后世杂交水稻的产量,别说三四十亩水田了,就是三四亩的收成,一家人也吃不完,那个时候,林尘就得考虑怎么解释这些种子的来历了,这个时间不会久,再有两三个月就能见分晓。 “哟,林才子下学了呀!” “林才子这气度,将来必定是要做大官的!” “胡说,林才子允文允武,肯定是做大将军的!” …… 这些人也不是第一次来林尘家了,对于林尘自然是熟悉的紧,能在平日里吃馒头的,家中条件都不会差,这小县城着实不大,林尘在刘府的表现,自然会在各家流传,久而久之,林才子的称呼便被叫了起来,相对于县中其他年轻人,这一声才子,林尘当的那是丝毫没有违和感。 第33章 半年变化2 开始林尘还会客套,可听得多了,也懒得多费口舌,向着四周抱拳行个礼,今天却是不想练武了,跑到里间搬出自己的专属摇椅,往院坝拐角处的桂树下一放,随即悠哉躺下,好不自在。 等待老爹老娘忙完收工的时间,林尘一边晃动着摇椅,一边意识探入农场空间,如今农场已经七级了,更是解锁了多种作物,变异植物也是不少。 首先四级的菠菜一发入魂,让林尘收获了变异菠菜,效果是能使让食用者一刻钟内,自身力量增加一倍,后遗症是会脱力,一天最多可服一次,纵然有蟠桃缓解,若是多用,也会对身体造成不可扭转的损伤。 五级作物是辣椒,又一个唐朝还没有的作物,变异辣椒的效果是提升记忆力,可以让食用者一刻钟内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东西也有缺点,那就是辣! 在林尘使用过鉴定卷轴后,得知每次需要吃一个方能生效,这变异辣椒个头倒是不大,如奶牛奶头般大小,可就是奇辣无比,吃第一个还是普通辣椒辣度,可要是同一天内在再吃第二个,那就犹如吃辣椒素般爆辣,继续第三个,林尘只尝了一点点,双唇便肿了两个时辰,之后再不敢以身试法。 不过用这种辣椒记住的东西,倒是会一直记住,林尘能够将论语倒背如流,全是仗其功劳,书法这么快入门,它们也功不可没。 六级作物是韭菜,这东西这个时代倒是有,是常见菜肴之一,变异的韭菜拥有安神补脑,利于睡眠的作用。 效果非常好,林尘试过,早上刚起床,练过一趟刀法正是神清气爽的时候,就吃了两根,不到一刻钟便两眼皮子打架,倒在床上便睡着了。 这一睡,足足三个时辰方醒,事后据何氏讲,林尘这一觉睡得那是呼噜震天响,家里人来人往,硬是没吵醒他。 老两口还以为林尘是这些时日劳累过度,见他睡得香,也就没多管,反倒托人给刘老带了讯息,让他睡了一顿美的。 不过清醒后,确实会感觉不一样,全身上下轻松无比,脑子转的都比平时要快,很明显这是好东西,只是缺点也很明显,只能闲时用,忙时容易误事。 至于七级作物,则是刚刚解锁,这回是水果,梨子,确切的说是雪梨,也是本土作物。 目前第一季还没收呢,所以没有变异品种,还有这东西也是十八小时作物,不过是两季作物,也就是说种一次,可以收两回,按时间算明早收第一季。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安排好的,林尘这头刚要收梨子,那边心上人就要离去,这「梨」通「离」的忌讳,看来还是有些说法的。 别看这地方小,可源远流长的忌讳可不少,像是梨或者栗子不能分着吃,和谁分就意味着要和谁分离,这个分离可以是远离也可以是死亡,反正哪个套的上就用那个。 再比如不能骑狗,小时候骑狗长大娶媳妇下雨,还有诸如拿筷子握得离碗越远,将来亲家就越远,还有正月三天年初一到初三不能倒垃圾倒水等等,你说信吧,无根无据的,可你不信吧它有时候又挺灵验。 有点扯远了,现在农场升到七级,升级所用金钱终于落后经验了,比如现在要升八级农场的话需要十金币,也就是十万铜钱。 而购买梨苗需要1200铜一块地,产量是每块地十个单位,售价900铜每个单位,可以收获两次。 那么种植一次的利润就是,10*6*2*900-7200=铜,正好够升级,但是经验却拖后腿了。 现在升级到八级需要一万经验,按照以往经验,六级作物也就是辣椒每块地八十点经验,五级七十点,四级六十点,以此推算的话,采摘梨子每块地会是九十点经验。 每收获一次得540点经验,要凑齐一万经验需要采摘近二十次,十八小时一次,那么升级需要一个月。 所以这农场的升级是越来越难了,所幸的是,如此密集的种植同一种作物,基本上都能保证出现变异产物。 到目前为止,除了水稻,其他作物的变异品都出现了,当然也是和林尘之后没有种植有关,可当初种的次数绝对不少,远超十次。 林尘猜测可能是和出了进化有关,因为同样是除了水稻,其他作物也没有再出现过进化产物。 在夜幕终于降下来后,林富贵两口子也是终于忙活完了,家里的外人也都各自离去,林尘收起躺椅,回到屋中,随手抓起两个馒头,一边吃一边朝着还在收捡的老爹老娘开口道: “爹,娘,你们停一下子,我有点事要和你们说。” “啥事啊,你说你的就是,我们忙我们的,又不是听不见!” 何氏才不惯林尘的臭脾气,说话就说话呗,还得老娘停下来站你身前等候咋的,这还没成为官老爷呢,就摆上谱了? 林尘倒是没这意思,只是觉得这事比较正式,值得严肃对待,才这么顺嘴一说,可看老两口的意思,他也没辙,只好继续开口: “我喜欢上了一个娘子,准备上门去提亲!” “啪!哗啦啦!叮咚!” “啥?你说啥?” 夫妻俩闻言那是惊的不轻,甭管抱着蒸笼清洗的,还是提水涮锅的,全然忘记动作,手上一轻,桶摔水洒笼屉倒,两人却是浑不在意,齐齐回头,异口同声惊问道。 “我说我有喜欢的小娘了,要上门提亲去!” 不得已的林尘再次重复一遍。 “你说你这孩子,这么重要的事,你咋憋到现在才说?是哪家的小娘啊,娘认识的不,可别是什么不三不四的狐媚子啊?” “先生的孙女,刘敏,刘小娘子,我俩好上了,此生非她不娶!” 老娘的话,林尘自动忽略,直接揭晓谜底,表明态度,这事到了现在,老两口也帮不上啥忙,可知情权他们该有。 第34章 行前·上 这回林富贵和何氏都听清了,两人相视一眼,脸色一阵变幻,不时眼神交流,随即欲言又止。 反观林尘,一手一个馒头,左右开弓,仿佛没事人似的,这就让何氏有些看不惯了。 “吃吃吃!饿死鬼投胎啊,你把话说清楚了,你和那刘家小娘子怎么就好上了,怎么就非她不娶了?” 老娘何氏的彪劲儿上来,老爹林富贵也不敢撄其锋芒,林尘也是能避就避,不是不敢,是没那必要,可这回他却不能避了,只好收起懒散姿态,摆正态度,正经回道: “刘小娘子是去岁腊月从长安回来刘府过年的,先生夫妻因为舍不得,所以多留了些时日。 我每日往先生府邸进学,一来二去总会见着些,时间久了便熟识了,刘小娘温婉贤惠又知书达理,如此良配我自是喜欢。 就在今日我豁出脸面,向佳人问明心迹,好在刘小娘并未拒绝,可惜的是她明日就要回返长安,可我却并不想放弃!” “那你准备怎么办?” 一直凝神静听的林富贵蓦地开口。 “去长安,登门求亲!” 林尘的回答斩钉截铁,不容置喙! “值吗?” “值!” “结亲讲究门当户对,你觉得人家会答应吗?” 林富贵这话已经有不看好的意味在了,不只他这样想,何氏也是一般看法。 “我已得先生手书,至少先生不反对。” “此言当真?刘老同意?” 林富贵闻言双眼爆出精光,这倒是出人意料,既然刘老同意,在他看来这事基本是成了。 林尘不打算告诉他们,刘敏父亲已经给刘敏找了门亲事的事,这事他们也帮不上忙,说给他们听也只是徒增他们的烦恼罢了。 “好!你去吧!这半年来,我们看得出你确实长大了,你的一些想法以及处事方式,已经自有气度。 你既然想好了,便去做吧,我与你娘都是没见识的,按说儿女婚姻大事,该是我们操持的,可你相中的小娘,以我们的能耐是想都不敢想的,只能由得你自己了,是好是坏全靠你自己。 为父要告诉你的是,哪怕事不可为,也莫要气馁,记住家里还有人记挂就是!” “他爹……” 林富贵到底是当过兵的,走的地方多了,见的世面广了,看事情虽不甚透彻,可也能摸得到些门径,看得出儿子心意已定,此行或不顺利,便提前打了预防。 他最怕的就是,孩子到底年轻,万一事有不顺,钻进牛角尖里,那这辈子就毁了,这样的人,他见得多了。 何氏却是舍不得孩子,儿子长这么大,金州城都才去过一回,现在要独自去长安,她怎么放心的下,所以对于林富贵的话,他是不赞成的,想要反驳,却被林富贵一个眼神阻止。 这眼神她熟悉,是她反抗不了的存在,所以她的意见只能生生憋回肚里,别提多委屈了。 “娘!莫要操心,孩儿大了,长安又不是多远的地界,不碍事的,你得给孩儿打打气,此行若是事情顺利,说不定明年你就能抱孙子了,这你不想么?” “净瞎说,惯会捡好的哄骗于我,你要是能有那本事,老娘亲自上长安给你带孩子去!” “娘,就这么说定了,你可不许耍赖啊,爹你作证,等我事情办好,接你俩入长安享福,您二位可别故土难离,舍不得那一亩三分地!” 原本满心担忧的何氏,再林尘的话题转移大法以及插科打诨下,看起来总算好了许多,也或者是看改变不了儿子心意,强行欢笑。 不要觉得不可能,实际上这或许才是真实答案,就算是现世,我们大字不识一个的父辈爷爷辈,闻弦知意的本事,比之什么心理学家外交家一点不差,甚至犹有过之。 老祖宗们琢磨人的本事,那是刻在基因里的,不是简单的文字记录就能承载得了的,很多源自生活经验的总结领悟,那是玄之又玄。 比如作者君的奶奶,如今86了,腿脚不便,耳朵也背,可人家呆在屋里不看钟表,也能知道一天的时间,误差不超过十五分钟,这怎么解释? 也是如此我们学起诸如厚黑学之类的,几乎是瞬间就能明白其表达的意思,你换个外国人试试? 在知会老爹老娘这事之后,林尘便开始思考起怎么安顿一下家里,他有预感这一回到长安,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回来的。 虽然意识中,林富贵和何氏与自己前世父母还是有区别的,可身体血脉的亲近以及这么久的相处,那种亲情感是做不了假的。 所以能将他们安顿的让自己放心,他才能在远方踏实的做自己的事。 有着刘家的关系,以及林家村里彪悍风气,林尘倒是不担心有人会找自家麻烦什么的。 他担心的是,那么多的田地,老两口又是个心气足的,有自己在家劝着,还好点,就怕自己走后,他们又拎起锄头,闷头蛮干,一个不好累坏身子,那不是追悔莫及。 别看两口子现在蒸馒头收益不错,比地里产出划算的多,可这是没人嚼舌根的情况,万一有哪个坏心眼的来那么一句: “哟,富贵你们两口子可以啊,现在都过上地主老爷的日子了,还会拎锄头不,知道啥时候下麦种么?” 瞧瞧,在农村,这等闲言碎语谁受得了?不管哪个时代,这种人肯定少不了,都不用想,依着老爹的脾性,哪受得了这个,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这是林尘不愿意看到的,自己没能力就算了,明明可以让他们过的轻松些,那为什么还要他们过回之前的日子。 所以他要想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要堵住别人的嘴,还是最爱谈论家长里短的一群人的嘴,这样的办法,说实话,很难! 难也要办! 思来想去,林尘终于捋清了脉络,要达成这个目的,无外乎两个办法,第一让人惧,第二让人敬。 这里的人,可都是地地道道的老秦人,想让他们畏惧,绝对行不通,那就剩下一条了,让他们敬着感恩着。 第35章 行前·下 想到这,林尘有了方向,接下来他的所作所为,极可能让他声名远播,不过他也不在乎了。 以前是怕出名,怕去长安,可自从有了爱情后,这些全不在他的考虑之中,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即便前途未卜,我也义无反顾!” 这便是情爱的力量,局外人捉摸不透,局内人刻骨铭心。 次日,林尘天不亮便起了床,没有惊动任何人,偷偷取了老爹的横刀,一个人摸黑前行,急行十数里,在一处缓坡处停下。 此时还是半欲天明半未明的时分,当地人叫做黑早,寻了一块青石,也不顾上面晨雾带来的潮湿,怀抱横刀,盘膝而坐,静待来路。 晨光微熹,朝霞初露,远处终于传来阵阵吱嘎吱嘎的声响,林尘精神一振,心道:“来了!” 随着声响临近,林尘起身注目而视,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缓缓驶来,打头的是一管家模样的半老者,骑一匹毛驴,后面是两马拉一车,最后是步行跟着的带刀护卫。 老者林尘认识,正是来接刘敏姐弟俩的长安刘府管家孙伯,据说原是刘敏母亲娘家亲戚,是信得过的体己人。 所以马车中的人不用说,就是刘敏姐弟了,林尘并未现身,只是静静的居高临下看着马车驶近,然后经过,对他来说,这就已经很满足了。 仿佛心有所感般,在马车即将远去时,马车窗户被拨开,一张熟悉的秀颜伸出头来,往原路张望。 恰是此时,四目相对,佳人嫣然一下,百花失色,林尘也是忍不住大嘴一咧,憨气丛生。 “他来送她了!” “她知道,他来送她了!” 如上天注定,一切都安排的刚刚好。 一直到马车离去很久,林尘会收回思绪,原路返回,没有直接归家,而是去找了做木工的小叔林福友,一通交代后再次来到城里,找了当初打铁锅的铁匠,又是一番嘱咐。 接近晌午,林尘诸般安排妥当,方归家里,家中何氏早已翘首以盼。 “你这孩子,一清早的不见人,跑哪去了,也不知道留个口信,竟让人操心!” “娘,是我的不是,我去送刘小娘了。” “哟!见着了?” 何氏一听,八卦心思顿起,可这事又不能嚷嚷,放低声音,做贼似的,低声询问,显然对于儿子的婚事,就没有哪个当娘的不操心的。 林尘没正面回答,点点头,随即问道:“爹呢?” “隔壁帮着做蚕簇呢!” 何氏所言的蚕簇,乃是给蚕织茧用的,一般用干稻草裁成五六寸长,然后用两根藤蔓将其拧在一起。 一条蚕蔟差不多三五米长,将已经成长的通体透亮的蚕放在上面,这样的蚕不会再继续进食,而是开始吐丝,放在蚕簇上的蚕会一直吐丝,直到将自己浑身包裹。 在屋内两边墙上钉上钉子,蚕簇两头就挂在两边墙上,整个簇吊在空中,等到上面吐丝的蚕所做的茧变硬了,就可以放下摘取了。 现在是六月份,正好是夏蚕开始结茧的时候,也是养蚕人最忙的时候,老爹过去搭把手在正常不过。 谁叫他家今年没养蚕呢。 等到林富贵从林洋家回来,林尘将二老叫到一起,随手变出两个梨子,一人一个,二老见惯了林尘这等手段,也没啥惊奇,拿起就啃,林尘开始说道: “爹娘,你们今日多蒸些馒头,明天一早给附近人家,按照家里人口,保证至少一人一个,挨家挨户给送一遍,然后再给里正家送一篮子,嗯,顺便加几个梨吧,然后请每家至少派一个代表,明日下午酉时来家里一趟,我有事与各位叔伯相说。” “啥事啊,还得送礼请来家里,让人传个话不就是了,哪用得着这么麻烦!” 何氏又不乐意了,可林尘这回却不解释,扶了扶额头: “娘,你先别管啥事,就按我说的去做,行不?” “不行!不说清楚,想也别想,咋能这么败家呢?” 打感情牌,在何氏这还真行不通,林尘没办法,拿目光看向老爹林富贵。 “行了!别犯浑,就按娃说的做,不就是请大家伙吃一回馒头么,咋了,一顿就把咱家吃垮了?” “谁犯浑?不年不节无缘无故的,凭啥啊,合着就你们大方,图啥呀?” “我说按照娃说的去做,你没听到是咋的,赶紧烧火去,啰里啰嗦的!” “我…嘭,哐!” 老爹发脾气了,老娘有心再反驳,却再次感受到来自老爹眼神的压制,硬生生将要抱怨的话咽了回去,心不甘情不愿的往伙房走去,一路上故意弄的叮叮哐啷了的。 “爹,娘,你们就不能不要为了一点点事就争吵?娘,你也别不乐意了,我决定了,后天一早就走,明儿个就算请大伙为我送行了,行不?” 林尘这是这么久来第一次说教自己父母,往日里两口子虽然也争执,每每这个时候,他都机智的躲去一边。 不是他不想劝,而是他觉得这样挺好,也许这就是父辈们的爱情。 怎么吵也吵不散,吵的再凶,哪个回来的晚了,另一个绝对是守着黑夜等候的。 可这回林尘却没忍住嘴,以前是缺衣少食,生活所迫,一些磕磕绊绊在所难免。 现在基本上可以做到吃穿不愁,林尘也希望两老,开始追求一下精神方面的满足。 遇事就吵,虽然结果没啥,可在那个过程中,总会有人心理上得到伤害。 可林尘注定要失望了,对于他前半句话老两口不约而同的自动忽略,反而齐齐追问: “后天?咋这么急呢,那刘家女娃怕是都还没到家呢,这么着急忙慌的就往过赶?” 就这一句话,林富贵两口子已经完全确认,儿子有事瞒着他俩。 然而不管两人如何盘问,林尘只是道,反正早晚要去,早去早安心,这事没办完,做其他的总不踏实。 这晚林富贵何氏两口子忙了很晚很晚,除了蒸馒头,两人还要盘算着孩子出门该带些啥,怎么带,说起来很简单的事,可两口子总怕这个疏忽了,那个漏掉了…… 真个是父母恩情有似海,送子远行心似霜。 第36章 宣布 次日一早,林尘起床时,林富贵两口子已经不在家了,灶台上倒是还留着稀饭馒头。 林尘打了一趟拳,一番梳洗后,正吃着饭呢,老爹林富贵回来了。 看着他臂弯的空竹篮,林尘知道两口子是去送馒头了,这是送完了回来补货的。 果然,重新装满一篮子馒头的林富贵,和林尘打了招呼后,又重新出发了。 这林家村,除了住城里的一少部分人,其他的都零散的分散在四周山上,或者河流深处。 人口虽然不多,可要是一家家跑到,就算何氏和林富贵分开去,没有两三个时辰,也是完成不了任务的。 林尘搁家里也没闲着,零零星星也卖了两笼屉馒头,眼看中午了,指望老娘回来做饭,怕是指望不上了,林尘准备亲自动手。 严格来说,唐代男子除特殊情况,一般是不下厨的,倒不是什么“君子远庖厨”的缘故。 而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这个时代通常是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男子在外耕作,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活动,女子则是采桑养蚕,洗衣做饭,照料小孩。 如果各自都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那么男的可以称为勤快,女的可以叫做贤惠,所以这个时候如果让人知道了家里男人下厨了,那家里的女人一定是要被说闲话的。 所以你瞧,这跟君子不君子有啥关系,大字不识一个的屁民,需要当什么君子。 当然这种事只是通常是这样,例外的情况却是比比皆是,别的不说,自古以来的大厨很少有女子,就说明很多问题。 另外田地里农忙的时候,比如小麦水稻抢收的时候,人手不够,你猜家里的女人会不会下田? 毫无疑问,跟饿肚子比起来,啥规矩啥习惯都是可以改变的。 等到林富贵何氏两口子,将所有人都通知一遍后,已经是正午了,林尘的饭菜早就做好了,两人到家就开饭。 让林尘惊讶的是,林富贵回来时还牵着匹驴子,林尘一见就知道这是老爹给自己代步的。 不是不想买马,而是这一带养马的人属实不多,而且马这东西一无是处,毛皮不堪用,肉也不好吃,而且还得精养,不然没力气,吃的又多,耐力也不行,远不如驴子可靠。 吃过饭,何氏两口子就开始收拾开了,按照昨夜的商讨,开始给林尘打点起行李来。 林尘则是啥都不用管,拿了摇椅往外一躺,边剔牙边等着自己准备的东西。 时间一晃,到了临近酉时,已经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人了,林尘一边忙着搬凳子倒水,一边应付着大家寒暄的话语。 也是这个时候,林尘的小叔林福友扛着一个被破衣服蒙住的物件姗姗来迟,朝着林尘点点头,将东西放在一边,依旧由他看着。 直到这个时候,林尘方才舒了口气,看看人来的差不多齐了,林尘突然觉得少点什么,稍微一琢磨,哎呦忘记请衙门里的人了。 好在离得不远,让老爹林富贵跑一趟,去请刘庸刘县丞赶紧来一趟,也没说啥事,看他造化吧,这可是一桩不小的功绩。 又是一刻钟后,老爹和刘县丞齐齐归来,林尘心道:“活该人家有升官发财的运道!” 人已到齐,闹哄哄的一团,相互吹牛皮的,打着低级黄腔的,说着东家长西家短的,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也是这个时候,林尘开始了自己的首秀表演: “诸位叔伯兄弟,这大热天的烦劳大家伙跋涉到来,小子林尘先给大家道一声辛苦诸位了!” 林尘抱拳,礼行四方,行的是抱拳揖礼,这个大家都熟悉。 一礼之下,周围俱是一静,不知这林家后生搞得什么明堂,弄这么一出来,有那军伍出身的,倒是回了一礼,只是随意的多。 “我知道诸位叔伯有很多疑问,小子也不多啰嗦,这便向各位说明!” “诸位叔伯家,包括我家,大家居于此处,尽皆以农耕持家,想来这农耕一事,诸位要比小子精通的多。 所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土地里刨食有多艰难,大家该深有体会。 特别是翻地耕田,有牛的尚且累个半死,没有牛的那更是要褪下一层皮,有鉴于此,小子日夜思索,终于得出一物,可使农耕之事事半功倍,所以请诸位鉴证,小叔,给大伙看看!” 林尘话音方落,林福友便一把抱起身旁之物,来到场地中间,果断掀开遮挡的破衣衫。 “哗!” “这是什么?” “看着像犁呀!” “是有些像,这玩意有用?” …… “诸位稍静,这便是我所说之物,没错,它就是一架犁,一架特殊的犁,可以以一牛拉动,甚至用人也能拉动,不仅如此,用它犁地,可深浅由己,转向自如,诸位叔伯,谁愿意一试!” “林小子,你所言当真?这犁头果真如此神奇?听说你娃子跟着刘老读书,颇有积分能耐,可莫要拿这等事来寻我们开心!” “嘿,原来是刘二爷,您老不信,何妨自己上手一试,这套牛耕地的把式,您老总不生疏吧?” “好!试试就试试,要是连地都不会耕了,我不如一头撞死去球,省的活着糟蹋粮食,来!给我牵牛来套上!” 刘姓是林家村的另一大姓,不过和林尘先生那个刘却是没啥关系,这刘二爷在林家村来说还是有几分名望的,没别的,就是能干,曾经为了抢春耕,三天两夜没回过家,困了地里睡,醒了摸黑干,只要说到他,少有不服气的。 说着话的功夫,牛以套好,只用了一头牛,在众人怀疑的眼光中,刘二爷抬着犁赶着牛,来到了地头。 地就是院子前的地,几步路的事,按照经验刘二爷扶好犁把,牛前面有人牵着,不用他管。 一切准备完成,刘二爷喊了声走,随即鞭子轻轻打了下牛臀部,收到信号的牛抬步向前。 “哗!嘭!吁!吁吁!停下,我干……” “哈哈哈哈!” 第37章 犁,离! 刘二爷初试犁以失败告终,而且极度狼狈。 原因很简单,现在用犁用的是直辕犁,犁地时需要用力往下压,而林尘让人做的是曲辕犁,犁地时需要稍稍往上抬。 刘二爷以其老经验,一开始就用力将犁身往下压,这牛一动,原本该插进土里的犁铧被压着抬高,犁不进土里,不用受阻力,轻飘飘的被牛带着往前划去。 后面的刘二爷可不就惨了么,就像正常行走的人,突然一脚踏空,措不及防下,刘二爷差点被带个狗啃泥,如何不引得大家发笑。 失了颜面的刘二爷,却没在乎大家的嘲笑,像是发现了什么,顾不得狼狈,重新扶好犁,这回他摸着窍门了。 随着土地被轻松破开分向两边,刘二爷并没有感觉花费多大力气,这让他感觉不可思议。 很快来到另一头,刘二爷正想着调头呢,谁成想随着牛回头,手中犁自动画了个弧线,轻松实现掉头,这太神奇了。 “停下!把绳子给我,你一边去!” 在前面牵牛的人的讶异眼神中,刘二爷接过牛绳,握在手中,竟是准备一人单独操作。 事实上除了转弯时候需要用绳子控制下牛转向,其他时候根本不需要费事,就这样刘二爷单人单牛一犁,轻轻松松犁了几个来回。 这回围观的人没人嘲笑了,个个神情肃穆,眼露狂热,县丞刘庸更是眼冒精光,三两步踏入地间: “让开!我来试试!” 能在这附近住的人,怎么会不认识本县县丞呢,刘二爷在牛气,在刘庸面前还是不敢造次,乖乖交出手中牛绳和犁。 刘庸接手后,同样开始有些不适应,可是很快便掌握局面,两三个来回下来,他将犁头轻轻放倒,牛绳往地里一甩,随即整个人直挺挺的在地间跪了下来。 “呜呜呜!苍天有眼呐!天佑大唐!天佑万民呐!呜呜呜……” “天佑大唐,天佑万民!” 看着本县县丞匍匐在地,激动高呼,有着刘二爷和县丞先前示范,周围之人那还不知道这犁的价值,想着以后自家耕地将要用上这等神器,那个不是激动的浑身颤抖。 或许是地上跪着硌得慌,这种狂热谢天的仪式并没有维持许久,回过神来的众人,在县丞刘庸的带头下纷纷起身,跟随熟悉的刘县丞的目光,朝着林尘望来。 “林贤侄当真少年英才,叔父若是知道,定是欢喜非常!贤侄献此神器,必将惠及万民,这天下百姓谁都要承贤侄一份情,我身为本县县丞,理当代本县百姓谢过二郎!二郎恩情似海,功德无量!此事,我也必然会上报朝廷,为二郎请功!” “谢二郎大恩大德!” 这一拜,众人心甘情愿,纵然这里都是其叔伯一辈的长辈,可没人觉得不该。 不过,林尘却是没有受,侧身让过一边,等到众人起身,林尘方才道: “各位叔伯,小子年少莫要折煞于我,区区微末之功,尘受之有愧,今日请诸位来此,除了此事还有一事,请诸位叔伯相助!” “二郎有事你只管说,那需要这么客气!” “就是,直说就是!莫说有这耕地神器之恩,就是啥也没有,带个口信,这邻里间的,还能不管不成?” 这个一嘴那个一句,个个胸脯拍的啪啪响,倒是林尘反而插不上嘴了。 “各位叔伯,实不相瞒,我准备明日前往长安一行,此行或时日非短,留父母在家实难心安,林尘恳请各位邻里街坊,日后能与我家多多照拂,林尘感激不尽,日后归家必有厚报!” 林尘声音哽咽,一揖到底,任谁都看的出来,这是真心实意的,个个心中都暗赞一声:“好个纯孝之子!” 那头何氏和林富贵闻言,已是以袖遮面暗自抹泪。 “二郎放心,家中之事有我等在,必然无碍,在林家村谁若敢对富贵两口子不敬,我等必齐力将其赶出村去!” 这话是里正林叔公说的,那基本上就算定调子了,林尘也算是放心了。 “谢叔公及各位叔伯了!” 不是林尘做作,他是真的舍不下,这算是林尘前世带来的后遗症了。 前世躺在床上等死那段时日,他是真的想记住每一个亲人的样子,特别是最后的那几日,每有亲朋过来看他,他除了心里暖暖的外,总忍不住想哭。 真的是看一眼少一眼,他看不够啊! 这也就造成了,他对亲情的格外珍惜,他心里知道,他的想法或许有些过了,可他就是忍不住,他怕! 事情说完了,人群却没散去,一架犁一头牛一块地此时成了世上最好的玩具,每个人都想要上手去试试。 可是一上手就舍不得松开,这时就会有人上前将其拽下,自己取而代之,于是嬉笑声,喝骂声,叫好声,汇聚成了田间最好的画面。 趁着天还没黑透,林尘出门径直往刘府而去,他要在离开前拜别先生,师生俩这一说就是半个时辰,无非是刘老的一些劝勉和叮嘱。 离开时却碰到刘庸上门,林尘略一思索就知道,他来找先生干嘛的。 对于见到林尘,刘庸感到有些出乎意料,想想却又在情理之中,此时的他对于林尘,那绝对是好感度爆棚。 刘老不想做官,不代表他不想做,可惜的是他只是旁系,能做个县丞已经是托了家族关系了。 至于再多的关系,他一个旁系子弟还不配动用,哪怕闲置不用,也不是他能享用的。 这一回林尘所为,绝对是送他一个大功绩,他如何不高兴。 一番客套话过后,林尘以夜深了要回家为由,才算走脱,对于其所说会上报其功绩的事,并不放在心上。 现在的皇帝是李渊,这几年年景也不错,虽然一直在打仗,可百姓们却很少有缺粮的。 所以这东西虽说对于农耕影响很大,可林尘真没抱什么大的希望,想要凭此封爵什么的,那只能是一个笑话,何况他还是个农家子。 第38章 抵达长安 武德七年六月二十七。 天将微亮,林尘已经收拾已定,大包小包带了不少,挂在驴背上,手握老爹的横刀,在老爹老娘的叮嘱中,拉开屋门准备出发。 “羊娃?你咋在这?” “嘿嘿,我要和你一起去长安!” 此时的林洋同样背着一个大包裹,站在林尘家门口,咧着嘴同林尘说道。 身后的老爹老娘并未诧异,看来是早就知道了,合着就他被蒙在鼓里。 “你答你娘同意啊?” “同意!林尘呐,叔看得出来,你是个有出息的,就带着羊娃吧,你路上也好有个伴,娃大了就该出去闯闯,一辈子窝在这穷沟沟,注定没啥出息。 离家后,你说啥就是啥,不听话你就给我揍他,只要不打死,打残了你给我送回来,叔继续养着他,也觉不怨你!” 原来广财叔两口子也跟过来了,听广财叔话说到这份上了,林尘还能咋个办,只能暗叹:“这能当斥候的,脑子就是灵光!” 这样也好,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路上倒是不那么孤寂了,时候不早了,林尘也不多磨叽,在两位娘亲低声垂泪中,两位少年郎第一次离开了家乡,奔向陌生的远方。 从平利到长安,实际上的直线距离并没有多远,后世驾车上高速,不过三个小时的路程。 可是在这个时代,却是不短的一段距离,关键就在于秦岭,想要翻越秦岭,可不容易。 目前最好走的莫过于子午道了,这也是长安入蜀地的唯一通道,崖壁铺桥,险峻非常。 三国演义里诸葛亮打了一辈子,都没走出这条道,这也是着名的「无人知是荔枝来」的诗句中送荔枝的道路,刘敏回长安就是走的这条路。 古代能被称之为道的,那算是比较宽敞好走的路了,说明它可以容纳至少两车通行。 道上面是路,路则是三轨车道,比道小的叫途,属于单车道,再小的还有径,这是不能通车的小路,步行或者推独轮车可行。 虽然子午道相对好走一些,如果林尘是在蜀中的话,也一定会走这条道,可身在金州,林尘就还有另一种选择。 那就是走终南山一线的库古道,由金州到旬阳再过镇安到柞水,最后到达长安南的库硲口,也就是着名的蓝田县和长安县交界处。 实际上这条道现在还不能称之为道,要一直等到元朝时,才会被正式开辟为道。 现在的话,充其量只能称之为径,供一些行脚商人通行。 林尘之所以选这条路,没别的原因,就是快,走子午道,像是刘敏那般坐着马车慢悠悠的行走,差不多需要七八天。 而如林尘两人一般步行,差不多十天多左右,林尘可不想走那么久,选择库古道的话,不出意外五到七天左右就该到了。 至于说走小路会不会不安全,有山贼或者猛兽什么的,这种顾虑确实是对的。 不能说没有,只能说几率不大。 先说猛兽,在古代像是路、道一级别的路,路旁十步以内所有树木是要被砍伐的,所以一般大型猛兽基本不会出现在路上。 当然像是李白那种,专爱往小树林钻的,碰到猛虎那也不稀奇。 再说山贼什么的,别处不敢说,这里离长安那么近,而且当下百姓有田有地的,哪个乐意当山贼呀。 有那本事,跟着唐军去打仗不好么,现在的唐军那可是常胜军,打顺风仗不比山贼收益高。 退一万步讲,凭着林尘林洋两人此时的身手,寻常毛贼还真不够看,特别是林尘,现在就是和林广财硬碰硬,他也绝对不虚,只是技巧经验上或许欠缺点。 就这样的两个人,遇着山贼还不知道谁打劫谁呢? 尽管早有准备,可真正走这么一遍,林尘林洋还是吃尽了苦头。 整整七天,脚上的水泡挑了又长,再长再挑,困了席地而睡,饿了吃干粮,渴了饮山泉,一路上没有任何补给。 更倒霉的是,偏偏还有一天是下雨的,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就这一天功夫,这两个初出樊笼的雏鸟,便折腾的不似人形了。 从库谷口出来时,活脱脱两个逃荒的难民,不说别人,两人自己见了对方都嫌弃。 站在这不知是长安县还是蓝田县的土地上,两人长舒口气的同时,望着彼此哈哈大笑! 找了一处水源地,两人好一阵捯饬,总算能见得人了,两人没有直接往北进入城内,而是先到引镇,再从正东边的春明门进入,目标明确直抵务本坊。 这里便是刘敏家在长安府邸所在坊市,也是后面大名鼎鼎的房相房玄龄所住的坊市,大名鼎鼎的国子监同样坐落于此。 林尘的先生刘老当年就是在此任职太学博士,隋灭亡后,唐改太学为国子监,虽然里面也治有太学,却不是一回事了。 务本坊位于皇城外,对应安上门,右边就是鼎鼎有名的平康坊了,里面发生的才子佳人的故事数不胜数。 林尘两人赶到务本坊天色已是不早,马上就要击鼓闭市,所以两人不敢怠慢,也无心他顾,一门心思赶紧找个客栈才是正经。 别进长安第一天就被武侯抓住打板子,那可就闹笑话了。 好在受隔壁平康坊影响,这里的客栈并不算少,饶是如此,林尘也是一连问了三家才算找到空房。 客栈名云来,房价很是不菲,一间房一晚两百文,林尘家要卖两百个馒头才住得起一晚。 没敢开两间房,两人一间也不拥挤,关键是囊中羞涩,离行时,林富贵两口子虽然给了二十贯钱的,这在老家那是一笔大钱,现在看来,也不经花啊! 至于林洋,估计兜比脸干净,或许也有那么些钱,可见着这物价也不敢吭声。 两人方到房间,坊市里的鼓声便敲响了,林尘虽没来过长安,可也知道,鼓响三百声后,坊市就要关闭了。 “好险呐牛哥,差点咱就要流落街头被打板子了!” 第39章 云来客栈 “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牛哥,你咋总改不了? 这里是长安不兴叫小号,我也不会再叫你羊娃,你叫不惯尘哥,你直接叫哥行不,实在不行直接叫我名字也行啊!” 这个称呼的事,林尘还是挺在意的,可是这林洋他领会不到啊,把个林尘难受的不行。 “那哪行,你比我大,我咋好意思直接叫牛娃,那成啥了?” 林尘后悔了,干嘛要带这么个死脑筋来,他来长安注定是要装一波的,别到了他人生高光的时候,林洋给他来一嗓子牛娃,那画面不敢想…… “羊啊,哥求你了行不,你用点心练练,现在就开始练,咱啥都不带,就叫哥,你一个人呆一边多喊几遍,喊的多了就顺口了,成不?” 林洋听着林尘的语气,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林尘是说了很多次,他嘴上答应,可全然没放心上,这回他觉得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了。 “成,那牛哥,我这就开始练?” 林尘白眼一翻,右手一抚额头,感觉多再说一句话都欠奉,没好气的蹦出个字: “练!” “咳咳,咳嗯嗯,哥,哥,哥,哥哥,哥哥……” 须臾。 “哥,这不对啊,怎么感觉像是老母鸡下蛋了呢?” “对啦,哪不对了,简直好极了!你看这不是就改过来了么?” 原本倒在床上的林尘,闻言一个鲤鱼打挺,跳下床来,高兴拍着林洋肩膀,对于林洋的锻炼成果那是相当满意。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来,继续练,巩固一下成果!” 林洋无法,只得照做。 “笃笃笃!” “谁啊!” “送吃食的!” 管一顿晚饭,这是算在房费里的,听到是送餐的到了,林尘连忙打开房门,接过餐盘。 正准备关门享用,却看着送餐的伙计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林尘有些奇怪,难道还要给小费不成? “小哥咋了?还有事?” “那个客官,您要是携带有家禽的话,小店后院有笼子可以暂时安放的,没必要放房间里,影响您歇息不是?” “家,家禽?” 林尘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咋扯到家禽了,直到眼睛余光扫到林洋后,他才猛地反应过来。 “额,哈哈哈哈,娃哈哈哈,谢,谢过小哥了,某知道了,哈哈……” 林尘边笑边说,边关门,手上的餐盒好悬都没拿住,留下客栈伙计,摸不着头脑,这好笑么? 屋内的林洋全程关注,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臊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看,都怨你,我就说像老母鸡下蛋吧……” “哈哈哈,你可别怨我,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你要是一板一眼的练,哪有老母鸡什么事?” “好了,好了,吃饭吃饭,你不饿吗?” 凡事适可而止,眼见差不多了,林尘忙岔开话题,两人风餐露宿一连七天,没吃过一顿正经饭,早就馋了。 晚饭算是相当丰盛了,两人一人一碗热腾腾的羊汤,外加一个蒸饼,一个白吉馍,这吃法,应该就是羊肉泡馍的祖宗了吧。 吃到嘴里,林尘才发现,这蒸饼也不一般,凭他的经验,应该是用猪油和面做成,以他的口味来说,算不得好吃,可凭这份心思,在这个时代应当不差。 吃过饭,问伙计要来热水,两个人好好梳洗一番,又托伙计将脏衣服找人帮忙浆洗后,便早早睡了。 (说点题外话,哥哥一词在大唐可不能乱叫,因为这李家皇室可是有着胡人血统的,所以有不少皇亲私下里是管父亲叫哥哥的。 所以这哥哥便有两层意思,分别是兄长和父亲,唐朝人称呼哥哥一般用兄代替,至于林尘,一是他比较习惯这样,二是平利那小山沟大哥和大兄是混叫的,类似方言,所以刘敏小娘第一次见林尘便叫哥哥也不突兀,发音不一样,实际音应该是“锅”。) 五更时分睡得正香的林尘,被一阵鼓声惊醒,略一思索便知是五更鼓响,也是这个时候坊市便开始解除宵禁,各位大臣们也是这个时候便要开始上早朝了。 “看来住在皇城脚下也不好,就这鼓声响的,睡个好觉都不成,这还是夏季,外面天都还没亮呢,这些大臣也辛苦呀!” 被吵醒的林尘也无心再睡,止不住脑子里的胡思乱想,索性爬起来,来到院子里练起了刀来。 “好刀法,好气势!” 一趟刀法耍完,正要回房,却不想被一个声音打断,林尘蓦地扭身看去。 来人同他年岁相仿,锦衣锦袍,腰悬美玉,一见便是身世不凡,此时站在北屋二楼,推窗而视。 这情形太熟悉了有木有,这和前世小说中,猪脚的捧哏有啥两样,猪脚吟诗也好练武也好,总有这么一个人出来叫好。 这么莫不就是风水轮流转,而今轮到我上场? 想是这么想,可人家开口了,话总是要回的,不然就显得没教养了。 “兄台谬赞,庄稼把式,让您见笑了!” “哎!兄弟何必自谦,某也是出自军武之家,可不是不识货的,看兄弟刀法,也是出自战阵,相逢即是有缘,何不交个朋友?” 嘿,这人倒是个自来熟,看其装扮也不是普通人家,难得的没有嫌弃自己衣着寒酸,且还愿意相交,单是这般气度,林尘就没有拒绝的理由。 “在下林尘字初元,金州人,见过兄台!” “某姓唐名河上字嘉会,见过初元兄!” 唐和尚?这是个什么怪名字,字嘉会,唐嘉会?这名字也不熟,前世看了那么多小说,没听过这一号二代呀,看来纵然家世不错,也该不吓人。 这样更好,自己处起来还自在些。 “嘉会兄请了,如此早早起身,可是有要事要办?” 现在也就凌晨五点多的样子,自己是睡不着了起来活动活动,看这人也是早早起床,并且穿戴齐整,林尘作此猜想,也是情理之中。 “嗨!那有什么事,我是昨儿个在隔壁平康坊玩的有些晚了,家里管的严些,不敢夜宿彼处,只好摸到这里暂歇。 可这里条件实在简陋,睡也睡不好,好不容易挨到五更鼓响,正准备回府补觉呢,看到初元兄耍刀,这我又不困了,哈哈,见笑了,见笑了哈!” 任林尘想破头皮,他也想不出这么个理由来,这可还真是个活宝,林尘表示长见识了。 “嘉会兄可真是个真性情,林尘佩服,这份洒脱自然,可真个叫人艳羡!” “哈哈哈,过奖过奖,要么说咱俩一见如故呢,初元兄弟懂我啊!” 说话间,这人竟直接从窗户纵身而下,来到林尘近前。 第40章 初相逢 “啥也不说了,初元兄弟远道而来,我就算是东道主了,而且我估计比你还要年长,今日就听哥哥安排,让我也尽一尽东道之谊。 上午我带你逛一逛这长安城,中午为兄再叫几个弟兄,给兄弟接风,晚上平康坊的门楼随兄弟挑,咋样,到位不?” 好家伙,真要这样,那可就太到位了,亲兄弟也做不到这样,这算是把林尘当了人了,这排面给的太足了。 “嘉会兄如此盛情,林尘那还能挑刺,只是怕是要拂了哥哥的美意了,实不相瞒,林尘日夜兼程,昨日方到,是有要事要办的,事情没办妥当,哪敢纵情!” 今儿个已经是七月初六了,按照习俗,明日正是七夕的好日子,林尘紧赶慢赶,不就是为了图个好兆头,明日登门拜访么? “原来如此,初元兄弟有何事要办,方不方便讲出来,为兄在这长安城,还是有些能耐的,说不定就能帮上忙呢?” 对于这位初相识的兄长的积极,林尘并不反感,而且这事情也没啥不好说的,于是便将前因后果,以及自己独身前来提亲的事说了。 “啪!初元兄弟,你是这个,为兄服了,你这事办的可真带劲,跟看话本小说一样。 不行!这事你怎么的也得带上我,我就爱看这热闹,放心,兄弟我不白看,我给你带人助威张声势。 免得你到时候,势单力薄孤掌难鸣,万一那对头仗着人多势众,你岂不是要吃亏,就算你不在乎,可场面上就落了下风不是?” 这唐和尚一听有这么好玩的事,那哪还能坐得住,想尽一切办法,就想参与进去,生怕林尘不带他。 林尘听着他这么一讲,别说还真有几分道理,人他有信心输不了,可这阵势却也不能输了! 这么想着,当下心中一定,随即开口道: “既然兄长这般盛情,小弟就却之不恭了,不过有件事需得事先说好,那就是兄长叫来的人,连同兄长在内,到时候需得听我安排,不可肆意行事!” 带人张声势可以,但是也要防止他们捣乱才行,丑话说在前面,翻起脸来才没顾虑,兄长可不是白叫的。 “兄弟放心,为兄知道是轻重的人,哪个敢捣乱,不肖兄弟出手,为兄亲自叫他做人!” 为了保险起见,林尘还是决定先见一见这唐和尚的一群兄弟。 正午时分,也没到别处去,还是在这云来客栈,林尘做东摆了一桌,宴请唐和尚和所谓的兄弟。 在这个猪羊肉六七十文一斤的时代,一贯钱也就是一两银子,足以摆一大桌了,其实也不便宜,换成现在都三四千块了。 及至午时,唐嘉会才带着几个人姗姗来迟,经介绍分别是,李德奖,李崇真,萧简,长孙嘉庆四人。 这里边林尘只听得李德奖比较耳熟,应该是唐代赫赫有名的军神李靖之子。 猜出了这个,那么能和这样的人家称兄道弟的,看来林尘之前想的有些差了,剩下几人,包括唐嘉会在内身份应该都不简单。 那个姓长孙的难道和长孙皇后有亲不成,以林尘的历史水平,年轻一代,姓长孙的,除了长孙冲他谁也记不得。 “我说和尚,你说的倒是哪位小兄弟呀,还不快快引荐,这抢亲的事只听过,没见过,今儿个竟让我等碰上了,这可比去平康坊还得劲!” 呵,原来不止林尘心里叫唐嘉会和尚呀,他这群兄弟也是如此么,不过这人说的话,林尘却不爱听,什么叫抢亲,还拿平康坊做比,忒也难听。 “这位兄弟,叫做长孙嘉庆是吧,也不用问唐家兄长了,我便是你口中之人,在下林尘,此行是堂堂正正的提亲,可不是什么抢亲,你若是抱着这种态度,此行却是不敢相请!” “你!呵,你可知我是谁,敢这般与我说话?” 这是要威胁上了,林尘还就不吃这套。 “恕林尘见识浅薄,我在金州却实没听过什么长孙嘉庆,想来也不是什么有名的,怎么你很有名么?来来来!抛开家世你给我说道说道,我大唐开国七年有余,你有何功绩,也让我瞻仰瞻仰!” “你!” “哈哈哈!他有个屁功绩!” “平康坊夜战三女,连续三个回合不分胜负算不算?” 被林尘如此一说,长孙嘉庆一张脸涨成猪肝状,随之而来的一帮兄弟不帮他就算了,反而出言奚落,威风惯了的他,这哪忍得了! “好胆!来有种咱们打一架,耍嘴皮子有啥用,打赢了我给你赔罪,你可敢?” 大唐新立,尚武之风正是浓厚,加之这些人多半是军武之家,有这要求林尘也不奇怪,不过这林尘能怕? “来就来!就怕你挨打了回家哭鼻子!” “呀呀呀,我忍不了了,看招!” 这长孙嘉庆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单看这一拳的力道和出招角度,那也是正经练过的。 只是毕竟是混迹长安的纨绔,虽然底子不错,但哪里是勤练不辍的林尘的对手,被林尘侧身让过后,直接一把抓在小臂上,顿时脱身不得。 林尘的力气多大,再有两三年,他估计绝对不会比传说中的楚霸王差,哪是这安逸惯了的纨绔能抗衡的。 手上挣脱不得,便想要动脚,可林尘偏偏比她快一步,他抬左脚脚,林尘便踢左脚,他动右脚林尘便踹他右脚。 两个回合下来,长孙嘉庆便觉得脚不是自己的了,有心跳起来缓解一下,偏偏手腕被压住动弹不得,真个好难受! “你们还是不是做兄弟的?我被欺负,你们就干看着?” 要说这长孙嘉庆在这几人中绝对算是最大的了,看起来足有二十四五,却偏偏如没长大般,一点不着调。 看戏的几人,看的正欢呢,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这长孙嘉庆虽然不咋地,可平日大家一起也是玩的不错,这回求到头上了,却不好不闻不问。 “那个林尘兄弟,要不你把他放了,我们再换个人来?” 第41章 打服 林尘斜眼看去,凭着过人的记忆力,认出说话的原来是叫萧简的。 “不用了!你们若是也有不服的,只管上就是!” “就是!就你们有兄弟,有本事就来,我们兄弟都接着!”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的林洋,看着对方人多势众,怕林尘吃亏,跳出来助拳! “林洋,你退下,这还用不上你!在一旁看着就好。” “哥,可是……” “无碍!就这么几个,还不够我打的,安心就是!” 闻言林洋是退下了,可剩下几个就不乐意了,这也太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除了唐嘉会剩下三个齐齐跳了出来。 “狂妄至极,这可是你自找的!” 说着话的功夫,三人同时向着林尘攻去,他们可不傻,凭借刚刚林尘对付长孙嘉庆的手段,他们自问单打独斗谁也讨不了好,所以借着林尘话柄,打算来个以多对少。 饶是如此,他们还是小瞧了林尘,眼见三人又是拳又是脚的攻来,林尘不慌不忙,提腿就是一脚踹在长孙嘉庆肚子上。 手上同时放松,这位长孙兄便向着出脚的李德奖飞去,两人正好在空中撞做一块,同时做了滚地葫芦。 还不待两人爬起,这头萧简同李崇真拳头分两侧齐攻林尘,却被林尘眼疾手快,当先抓住李崇真的手腕,侧身让过萧简的同时,带着李崇真就是一甩。 于是李崇真好大一个人,便像是撞钟的木头般,直直撞向萧简。 “嘭!” 萧简发觉不对,正要躲避,刚侧了个身,便被李崇真撞个满怀,晕头转向的李崇真在下盘不稳的情况下,条件反射的抱住萧简腰身,连带着萧简就要倒下。 林尘哪会放过这等机会,飞身就是一脚,两人哎呦一声,同时砸向正往起爬的李德奖和长孙嘉庆。 在唐嘉会看不下去,抬手捂眼的过程中,四人再次混作一团,倒地惊呼。 “诸位,怎么样,服气了没?” 胜负已分,林尘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问道。 “服了怎样,不服又怎么样?” 说话的是李德奖,他确实有些冤,别人好歹是和林尘交过手了,唯独他,连林尘身都没近着,却连着被打倒两次,这要是传出去,不是要被人笑死。 “服了就听我的,不服?哼!那我就打的他服!” 林尘松开抱在一起的双手,边说边就要往四人身边走去,作势要继续打。 “别别别!服了,服了,林兄弟,我们服了,这回是做兄弟的不对,兄弟给您赔罪了,所谓不打不相识,既然你厉害,我们自然听你的!” 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明知打不过,还要硬撑,傻子才干呢,长孙嘉庆当先认错,事由他起,他都服软了,别人还说啥。 “哈哈哈,叫我说你们就是活该,人家好好的请吃酒,你们非得先找一顿打挨才算畅快,咋的,不挨顿打浑身痒痒喝酒不痛快?” “唐和尚,你少在一旁说风凉话,又不是你有这本事,嘚瑟个啥?” 眼看又要吵起来,林尘却有些不耐了,怎么请个客就这么难呢,当即开口: “诸位兄长,嘉会兄说的不错,大家总算是不打不相识,小弟已备好酒菜,各位何不一起入内畅饮一番,大家也好亲近亲近,有什么话咱们边吃边聊,岂不快哉!” 这算是林尘给台阶下了,要是不傻,这会就该接住。 “林兄弟,没说的,我等既然说服了,那就是服了,承兄弟美意,我等就叨扰了,至于兄弟你的事,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等绝不说个不字!” 大唐到底初立,这帮人算是首批纨绔,他们老子基本上个个都是好汉,跟随大唐征战多年,其家眷也定是多地辗转,多少带些任侠之风,耳濡目染下,就算纨绔却绝对坏不到哪去。 “好,那林尘就谢过各位兄长抬爱了,诸位请!” “请!” 这场酒倒是喝得痛快,通过席间闲聊,林尘也知道这些人家里是何显贵了。 首先唐和尚唐嘉会,乃是莒国公唐俭第四子,说起莒国公唐俭,林尘就有印象了,当朝礼部尚书,后来灭突厥之战险死还生,立功不小,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那个让林尘觉得熟悉的李德奖,正是军神李靖的次子,当然李靖现在还没那么神,要等到灭突厥和吐谷浑之后,才能登上神坛。 至于肇事的长孙嘉庆,也确实与之后的长孙皇后有关系,他乃长孙顺德次子,至于长孙顺德那也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封薛国公,还是长孙皇后堂叔,也就是说,这长孙嘉庆其实是和李世民一个辈分,还是表亲关系。 现在还没啥,再过两年那可是妥妥的外戚,林尘对于自己揍了这么个人,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萧简乃是萧瑀次子,萧瑀共有三子,长子肖锐最有成就,至于萧瑀本身那也是不得了,正是当朝宰相,爵封宋国公,荣宠之至。 最后的李崇真那是赵郡王李孝恭三子,这李孝恭那可就不简单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排第二,这些人里面唯一封王的,其实要按照从李渊朝算起,他才应该是功绩第一的。 大唐江山有一半是这人打下来的,是唐初唯一能和李世民战功相当的,像是李靖李等同属二十四功臣的,当时可都是在他手下听令的。 林尘万万没想到,歪打正着中他揍得竟是这么一群背景深厚的纨绔二代,就这些人怕是现在的李世民见了也头疼吧。 他显贵任他显贵,林尘受前世平等思想影响,倒是没觉着怎么着,该喝喝该吃还吃,完全没有心里压力。 他却不知,就是他这番表现,倒让这些纨绔更添几分认可,一行人在觥筹交错中总算把事做了个计划。 首先得找个媒婆,虽然林尘与刘敏关系已经很近了可这毕竟不通礼法,上不得台面,还是要去找个媒婆带着礼物上门说媒先。 如果刘敏父亲刘旭同意了,就会收下礼物,接下来就简单了,还是要这个媒婆跑腿完成一系列程序,比如问名,请期,纳彩什么的。 第42章 上门 当然,由于事态有些变化,林尘是要和媒婆一起上门的,虽然不妥当,可林尘没别的办法只能豁出去了。 毕竟时间仓促,错开今年哪里遇得上这么好的日子。 原本林尘凭着与刘敏的情义与先生的表态,对于此事已经有些把握,此时再借上这些兄弟的势,那就更有把握了。 倒不是说要以势压人,只是像未来岳父大人传递一个信息,我林尘刚到长安就能结交这么些权贵子弟,并让他们信服,这何尝不是一种能力? 大唐武德七年七月初七。 七巧节。 这日一早,林尘领着早早赶到的众纨绔,跟在媒婆贾氏后面,往刘旭所在府邸而去。 这媒婆自然是众纨绔帮着找的,别看人家姓贾,可这贾媒婆作真媒,经她手牵的红线没一千也有八百,很少有过的不如意的。 久而久之,贾媒婆便出名了,谁不想家庭和美呢,如今想要请她出手,寻常人家可办不到。 眼见着一行人到了刘府,四周街坊邻居顿时窃窃私语起来,别人他们不认得,可这贾媒婆,在这一片那是鲜少有人不认识的。 恰巧他们又知道,前几日,这刘府的闺女从老家回来了,这贾媒婆跟着就上门,这事不是明摆着么。 “这刘家要走大运了,贾媒婆上门,那人家自然不差!” “说起来这刘家以前也是阔过的,只是后来有些没落了,看来这回保不齐又要得势了!” “你知道个啥,净瞎说,人家啥时候就没落了,人家虽然没当官,那是人家不想当,我可是见过不少皇城里出来的郎君往这家里来的。” 这么大动静,刘府自然不会没察觉,管家孙伯早就在门口候着了,贾媒婆他自然也认识,可若说是来做媒的,哪有这般阵仗的,正摸不着头脑呢,却被一个声音吸引了: “孙伯安,小子来看你了!” “咦?你,你是林家二郎?你何时到得长安,这这是你搞出的名堂?你这是所为如何啊?” 事情越来越古怪了,孙伯的脑子快转不过弯了,他们前脚刚离开金州,这小子还在家呢,后脚回家竟然在此处又碰上了。 “呵呵,孙伯莫急,刘叔可是在家,烦劳通报一声,林尘拜访!” “你,你可莫要乱来啊!” “不乱来,不乱来!快去,快去!” 孙伯总觉得这小子不安好心,可又没办法,只得将信将疑的往内禀报家主刘旭,竟是连门都忘记让林尘等人进了。 其实刘敏父亲说是操持家业,实则根本没多少事,一些产业自有掌柜的打理,他则是坐镇府中,每日读书会友,不要太闲。 接到孙伯的禀报,他自是知道什么事,毕竟他的宝贝女儿可是带了老爷子的家书的,可是多年来的修身养性,让他随时都保持着镇定自若。 “来者是客,请其客厅奉茶,让他们先候着,我随后就到!” 自始至终,刘旭头都没抬一下,手中书卷更是没有放下,须臾,或是一章读完,刘旭才轻轻放下书。 “哎……” 自女儿回来这几日,他可是心烦的紧,按照他的想法,这会儿刘府都在办喜事了,可偏生就出了岔子。 这女儿竟然与人暗中通了款曲,初时他自是大怒,冷静下来后,他又不得不考虑女儿的感受,加之父亲的书信,他现在那是左右为难。 倒不是看不起林尘,而是一个先入为主的问题,好像突然间,他认为是对的事,全家人都起来反对,这让他有些拉不下脸来。 微一闭眼,尽量让自己内心放得平静,起身再上下打量一番,没有什么不妥,这才迈着中正平和的步伐,不急不缓的往客厅而去。 此时的林尘并同纨绔五人组,正老实的坐在客厅,茶是上了,可却没人动,林尘是喝不惯,几个纨绔是见林尘没动,没好意思,贾媒婆就是个工具人,堵别人嘴巴的,进了这门她就没用了。 林尘倒是不介意等等,正好如他意了,来时虽然胸有成竹,可进了屋,事到临头,心里还是不免慌乱的,正好借机平静一下。 刘旭进来一打量,不想竟有这么多人,自然有些意外,还来不及多想,那头林尘已经起身: “刘叔安,林尘贸然叨扰,有失礼仪,还请刘叔恕罪!” 刘旭没有第一时间开口,而是就站在林尘身前,就那么看着他不言不语,任由林尘保持着躬身行礼的姿态,客厅一时安静下来,落叶可闻。 “唉~,起身吧,坐!说起来你也不是外人,何必做这些姿态!” 最终刘旭还是有些苦恼的摆摆手,有些无奈的对林尘说道,对于这小子,他也是喜欢的,正如父亲家书里的话:“此子敏而好学,学则能思,思而能得,得而能用,是个活学活用的大才,未来可期……”,对于这他也是认可的。 若是没有别人先一步上门,他说不得也就痛快的答应了,总的来说他对林尘是有成见的,成见的来源就是林尘把这事弄的他不痛快了。 “刘叔教训的是,是林尘矫情了!” “行了!你所来何事啊?” 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一个人要是对另一个人有了成见,那别人做的再好,他都会觉得不行。 这个时候就是贾媒婆上场的时候了,林尘一个眼神,贾媒婆顿时被激活了: “哎呦喂,刘翁在上,听我说来,喜事,大喜事! 闻听府上有女,清丽脱俗,知书达理,贤惠无双,我得林郎所请,前来说和,二人俱是才情俱佳,若结连理,必是天作佳偶,人间美眷,刘翁何不就此成全,尽享天伦!” “林尘心诚意诚,恳请刘叔成全!” “请刘叔成全!” 媒婆话音刚落,林尘赶紧表态,纨绔五人组紧随其后。 “他们是谁?” 刘旭没说行还是不行,反而问起这些纨绔子来。 “倒是林尘的疏忽了,来,我来介绍,这位是赵郡王之子赵怀真,这位是宋国公之子萧简,这位是莒国公之子唐嘉会……” “见过刘翁!” 第43章 同意 这回轮到刘旭傻眼了,他刘家最辉煌的时候也没有一群国公王爷的公子上门呐,这叫什么事啊? “诸位小公爷有礼,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刘叔不必客气,他们都是小侄兄弟,无需介怀,再说他们并非嫡长子,小公爷之称也是不妥的。” “正是,刘翁无需对我等另眼相看,我等今日为林兄说媒而来,乃是我等自己的意思,与家世无关,刘翁无需顾及!” 说是这么说,刘旭怎么可能不顾及,他发觉还是小看林尘这小子了,他怎么就在哪都混的开呢? 可是如此轻易的就遂了他的意,他却感觉好不甘心,有些憋的慌,尽管他已经明白,无论是出于何种考虑,这亲他最后还是会答应,可就是不畅快。 “初元呐,实话给你说,你与小女的事,我也可以答应,不过却也有考验,不然我也不好对另一家交代。 家父与媒人不都夸你有才么,这样,以半年为期,若是半年内你能在这长安城闯出名声,我便随时欢迎贾婆婆上门行请期纳彩之礼,如何?” “爹!哪有你这样的你这不是难为人么!” 还不待林尘开口呢,一道娇呼声从后传来,随即一娉婷少女款款走出,吸引了众人注意,不是刘敏小娘是谁。 “混账!谁让你出来的,成何体统,你还要不要面皮了?” 这下可给刘旭气坏了,光天化日之下,自家女儿如此没有教养,这等败坏家风,刘家的声誉眼看就要毁了,这一刻他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恨恨的盯着自己女儿,恨不得生食其肉。 林尘在刘敏开口的瞬间就知道大事不好,可已经来不及了,看着父亲的眼神,刘敏吓坏了,她何时见过这个模样的父亲,这时候她才明白自己干了件蠢事,可后悔有啥用? “刘叔息怒,敏儿也是情急,好在今日来的都是自己人,断然没有人敢出去乱嚼舌根,你们说是不是?” 这事一个弄不好可不是好玩的,林尘急忙表态,后面的话说是向着众纨绔的,可实际上却是说给贾媒婆听的。 “林兄弟说的对,刘翁放心,我等不是多舌之人!” 众纨绔是领会的到其中意思的,边说着还边盯着贾媒婆。 其实对于这些纨绔来说,这都不是个啥事,可他们同时也明白,这事对于礼仪传家的人家来说多么重要。 “这,都看老身干嘛,老身难道就是个多嘴的,就是再借我几张嘴我也不敢呐!” 事情到了这,刘旭神情才算缓和了下来,可还是没好脸色,看着眼前的女儿就头疼: “还不滚进去!” 这回刘敏可没敢多嘴,麻溜的往内而去,尽管如此还是给林尘留了个歉意的目光,林尘点点头,表示收到。 “刘叔勿恼,刘叔所说的条件,我答应了!” “哦?不后悔?” 实际上,刘旭自己这会儿倒是后悔了,就这女儿,早嫁出去早安心,否则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幺蛾子,他都有些恨自己嘴贱了,有啥不甘心的,这样的姑娘,她配么。 “不就是打出名气嘛,这有何难,何须半年,就是今日,又有何妨?” 这莫不是个嘴上跑马的,以为出名就这么容易呢,想到这,刘旭反倒有几分轻看,于是淡淡的劝道: “初元莫要轻狂,可不能儿戏!” “哈哈,刘叔安心,你且看着就是,还望刘叔借笔墨一用!” 看林尘信心满满的样子,刘旭也想看看他有什么花样,遂大喝一声: “来人!备笔墨纸砚!” “我来!我来!我去给拿!” 原来是刘炆这个小家伙,刚刚他是和姐姐一起藏后面的,姐姐出去时,他正想跟上了,不想姐姐被训斥了,就没敢,这会儿听说拿东西,他又觉得自己行了。 “尘哥哥,给!” 很快,小家伙并着孙伯将笔墨纸砚送上,林尘揉了揉刘炆的头,示意他站过一边,随即抚平纸,提笔沾墨,一行行漂亮的文字,跃然纸上。 受前世习惯,林尘还是惯用楷体,而且是小楷,可能是性格原因,他的字有着一丝仙风道骨的意味,精致秀丽,气韵淡雅,自有风度。 由于矮塌都是靠近墙体的,林尘伏案于上,倒是没有人好意思居高临下近前观看,所以也不知道他写了啥。 不过盏茶功夫,林尘终于投笔起身,让过一旁,随手一引: “请刘叔品鉴!” 早已好奇不已的刘旭哪里还忍得住,上前拿起纸张就看,先不说内容,单是这笔小楷,就让他忍不住叫了声: “好字!” 再看内容。 “这……这……这,这真是贤侄所做?贤侄大才!凭此佳作,吾儿却是高攀了,出名之事,再也休谈,贤侄早日请人问名请期就是! 我得回屋好好欣赏佳作,就不留你们了,贤侄,哦不,贤婿请吧!” “小婿谢岳父大人,回头我就再请人上门,小婿告退!” 真没想到,居然一首诗作就可以达成目的,早知道这样,何须这么多麻烦,好在总归是得偿所愿了,林尘欣喜的就要退下。 “慢着!刘翁请了,这林兄弟写的什么,总该让我等看看才是,您可不能捂着一个人独享呀!” 原来是唐嘉会,这也是个好文章诗词的主,史书记载,他可是做过殿中少监官拜洋州刺史的,还是阎立德的女婿。 之前林尘书写的时候,他就猜到应该是诗词一类,看得刘敏激动的模样,他就更心痒痒了,这会儿不给他看,那哪行? “就是呀,不能您光说好,也让我们见见呀!” 有人打头阵,起哄叫好,那还用教么。 刘旭有心不给,可这些个人他也不好得罪,思虑之下,还是妥协了。 “也罢,就给你等看看,可要小心了,别给我弄坏了!” “那是自然,我来,我给大伙念念!” 刘旭不说还罢,越说唐嘉会越是忍不住,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接过纸张,一望之下,同样喝彩一声: “好字!” 第44章 鹊桥仙 叫完还不忘朝林尘看了一眼,心道,没成想这偶然结交的兄弟,还有这份本事,越觉得自己有识人之明了,再一看正文: “这……” “愣着干啥,念啊!” 他这一惊不要紧,其他人可就等不住了,纷纷催促。 “急啥,这不开始了么!” “咳咳,咳嗯。”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秦观「鹊桥仙」) 声音落下,四下皆静。 许久,唐嘉会回过神来,目光有些复杂的看向林尘,这是人能做出的诗么,什么样的神人才能有如此才情啊! “初元兄,你瞒的我好苦啊!” 难怪他有如此底气,能够一日扬名长安城,这何止是名扬长安,就凭此长短句,名扬大唐也不过分。 (顺便说一句,唐初词的文体形式已经开始流传,只是还不是主流,被称作长短句,主流还是诗,像是绝句,七言之类的。) “嘉会兄何出此言,我可没什么值得隐瞒的,若说是作诗一道,那也不怪我,你也没问呐!” 林尘两手一摊,我何其无辜的表情,让一群纨绔恨得牙痒痒,好想打他一顿啊,可是打又打不过,这可真是,彼其娘之! 从刘府出来,林尘自是志得意满,纨绔五人组却是备受打击,原本以为大家都是驾鹰跑马的汉子,谁知道人家摇身一变,成了诗词圣手,这落差,还能不能一起玩了。 不要以为他们不学无术,啥也不懂,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受过良好教育,。 要说让他们做一篇好文章好诗词,他们可能不行,可是单说品鉴,那也是能知道好坏的。 “众位兄弟这是咋了,怎么就闷闷不乐的,兄弟的事办成了不应该高兴么?” “兄弟?你这文曲星一般的人,还看得上哥几个,愿意继续与我等做兄弟?” 又是李德奖,林尘这才发现,原来他们是做这等想法,也不怪他们,自古以来都是文武相轻,文官看不起武将不是一天两天了。 导致他们的后人也是两相生厌,你让孔颖达的儿子和尉迟敬德的儿子做兄弟,可能么? “哈哈,原来诸位兄长担心的是这个,要是这么说的话,林尘还是农家子出身呢,各位可都是家世显赫,要不是诸位兄长不弃,林尘何敢高攀? 所以,做兄弟嘛,那就休要顾忌这顾忌那,什么家世才学都是狗屁,只要咱们义气相投,看的对眼,有好处愿分享,有难处能互帮,能一起享乐,敢一起担责,这才是兄弟!诸位以为然后?” “好!林兄说的好,我李崇真服了,你以后就是我亲兄弟!” “对!我李德奖也服了!” “不愧是能做出传世七夕词的人,说的话就是有见地,我唐河上也服!” “服了!” “我也服!” “哈哈,诸位兄长折煞我了,什么服不服的,大家既然是兄弟,无论谁出息了,剩下的人不都脸上有光么?” “是极是极!我发现,林兄弟你除了武艺过人,诗词写的好外,这嘴上功夫,也是一流哇!” “哈哈哈,德奖说的不错,我要有这功夫,平康坊的小娘,我能一个打十个!” 这话说着说着,就歪了,不过纨绔嘛,也能理解,林尘又何尝没有好奇心呢。 “呸!没出息的玩意,你那是找乐子呢,还是去伺候人的!” “哈哈哈,人家萧郎可不就好这一口么,想的自然深远!” “哈哈哈!” 这回倒是达成了共识,萧简也不知道是招谁惹谁了,怎么别个人说没事,他一说就被针对,可这一不小心暴露了小爱好,被人拿住辫子,一时间脸色通红,期期艾艾,不知如何辩解。 “笑!笑屁啊!现在林兄弟事情已了,我等正该找个好去处庆祝一番,我看那飞燕楼就不错,诸位兄弟以为如何?” 这还真让他给转移话题成功了,这提议正好挠到众人痒处。 “妙极!只是飞燕楼虽好,可这日头还高,有甚乐子可寻,不如找个正经酒楼胡吃海喝一回痛快!” “去去去!别不懂装懂,若是往常,你这话倒是没毛病,可今儿个是啥日子啊,乞巧节呀,莫说此时已经是申时了,就是刚午时刚过,它飞燕楼也绝对开门迎客了!” 说到这,萧简终于找机会扳回来一局,仿若别人都是没见识的,就他见多识广。 “哈,你个萧二郎,我说你眼馋神功绝技呢,原来你这么细呀,那还有啥说的,兄弟们,走着!” “哈哈哈!走着!” 萧简傻眼了,这也能联系的上,一时间有种分不清,我是谁我在哪的错觉。 这基本上天天在一起,怎么就感觉自己嘴皮子不灵光了呢? 不行,这事得弄清楚,嗯,正好去飞燕楼,晚上得好好问问小桃红,最好再叫上小春桃,顺便突击训练一下。 就飞燕楼这么有特色的名字,林尘不用想都知道,飞燕么,那肯定是春天般的享受了。 有心想拒绝吧,可心里总有个声音,是你思想不纯,人家就是个正经酒楼,先去看看,不行再走就是,这般想着,果然没了负担。 一伙人出了务本坊,嬉嬉闹闹的一路往东,很快便进了平康坊,这时候的林尘心里期待感已经完全被拉满,四处张望,期盼着不一样的风景来,心里却不断暗示自己,谁说平康坊不能有正经酒楼? 及至到了飞燕楼门口,眼见着如影视剧里一般的,一个穿着艳丽,热情洋溢的女子,招呼过来,再看看门头上的红灯笼,红绸子,林尘那还不知道自己就是自欺欺人。 这艳丽女子就是所谓的老鸨了吧,他还看到唐嘉会熟稔的将一块碎银子塞到这女人手中,更是让这女子娇笑连连,一边让位置,一边拉家常,迎着众人就往里去。 林尘不想装了,他想摊牌,想尿遁,可还没等他实施,被后面的李德奖一推,身体诚实的进了大门。 “不是我自愿的,我是被强推进来的!” 第45章 飞燕楼 不得不说,阿q精神哪个世界都实用,进了飞燕楼的林尘反倒自然了许多。 用他的话说,都进了青楼了,你说你啥事都没干谁信呐? 既然在别人眼里已成事实了,那何妨就做成事实呢,不然岂不是亏得慌。 将杂七杂八的想法抛掷一边,相信没有哪个现代人,对这地方会不好奇,林尘自然也是一样。 放眼望去,纵然还是白天,楼内也是大红灯笼高高挂,隔几米就是一串,加上四周喜庆的布置,整得就和结婚人家的喜房似的。 除了林尘林洋,其余几个那都是常客,对这里那是熟的很,尽管如此,还是由老鸨领着上楼,来到一个叫做听竹轩的雅间。 林洋自从知道几大纨绔身份后,就拘谨的不行,话也不说了,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小跟班,就跟着林尘。 几大纨绔开始还与他客气,可他总是唯唯诺诺,时间一长,几人觉着没趣,也就不管他了。 人就是这样,你若自己总把自己放的比人低,也就怨不得别人低看你一眼。 老鸨出去不多时,便带回十多个年轻小娘,林尘好奇望去,不免有些失望。 比之现代社会,唐朝姑娘的打扮,属实让林尘不敢恭维,簪花抹粉原来就是这么个意思。 还有那衣衫,束腰都束到胸了,身段好的还好说,身材娇小的,那就怎么看怎么别扭,偏偏这些个姑娘年岁都还不大。 在林尘看来,也就胜在年轻了,若是按他的想法捯饬一番,或者也是别开生面,现在嘛,要他选的话,他宁愿选老鸨。 这还真不是林尘有孟德之风,就说这老鸨,年不到三十,上等模样,风姿卓韵,听说还是花魁出身,搁现代,那可是妥妥的神级御姐,你就说,这等女子谁不爱呢? 为了不扫兴,林尘还是随了大流,一边桃红一边柳绿,一个斟酒一个加菜,这左右手都曾立下过功劳,有机会实战了,委屈了哪个都不好。 姑娘到位,酒菜齐备,接下来自然就看谁玩的花了,比如李德奖就喜欢含酒喂美人,而萧简则喜欢饮姑娘的口中酒,其中乐趣,大概也只有他们自己懂了吧。 至于说好的为林尘庆功,早忘到一边去了,美女在怀,谁还记得兄弟,休说他人,就是林尘自己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趁着没人注意,左手感受一把滑腻,右手体验一回温润,随即正襟危坐,做贼似的环视一圈,见没人注意,偷摸着再来一把,呼,过瘾! 酒还没怎么喝呢,人已经晕晕乎乎了,心跳加速,脸色发烫,这番体验,着实刺激! 倏而,一不小心手重了点或者位置不对,引得怀中小娘子一声惊呼,便立马像是犯了错般,闪电收手,心里充满歉意。 随着时间推进,酒水换了几壶后,林尘终于从新手上路变得逐渐熟稔,小娘的惊呼声已不能让他感觉到惭愧,更仿佛是胜利的号角,使得他兴趣大增。 这楼里的姑娘,那是干什么的? 在发觉了林尘的喜好后,更是配合着他时而惊呼,时而娇笑,时而吹捧,最后劝下一杯杯水酒不说,还让林尘觉着占了大便宜。 貌似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时期的陪酒妹是不厉害的,可她们的厉害你面对面的时候却总感觉不到,或许也只有结账单的时候才会道一声,高,实在是高! 不知不觉间近两个时辰过去,长安城即将被黑夜笼罩,沉醉于浓香软玉中的林尘等人,丝毫没觉着时间流逝,直到林尘再次听到一声娇嗔,才猛然惊醒。 “郎君,来,再喝了这杯吧!” 闻听这话,林尘浑身一激灵,惊出一身冷汗,这怎么这么耳熟。 回归现实的林尘,看着一脸愕然的小娘子,才惊觉反应过激,再环顾四周,杯盘狼藉,各纨绔更是丑态百出,让林尘不由生出一种荒唐至极的感觉。 “去去去!都起来,起来!各位小娘都出去,留下两个收拾下案几,唤人重新布酒菜来!” “咋的了,这是?” “我说兄弟,你发什么疯呢?” 林尘这番操作,别说众纨绔看不懂了,就是一群小娘也是你看我我望你,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都出去没听见呐!” 见这些小娘有些不为所动,林尘再次提高了语气,还是萧嘉会见林尘脸色不好,朝众女挥挥手,这些个姑娘才不情不愿的鱼贯而出。 等到人都出去了,林尘这才脸色缓和下来,朝着众纨绔抱拳道: “坏了各位兄弟的兴致,是林尘的不是,待会儿林尘自罚三杯,以示歉意。 不过我要说的是,众位兄弟,咱们干嘛来了?难道不是要共叙兄弟情义的么?我们现在在干嘛?找小娘玩乐,那天不行,非得今日?” 这也就是林尘喝了酒说的酒话,换做平日,他哪会计较这些,更何况是这么一群新交的酒肉朋友。 没错,此时的林尘给他们的定位就是酒肉朋友,一起玩乐可以,要是一起担事,林尘真不抱希望,可这会儿喝了酒,情况又不一样,他竟不自觉的交浅言深起来。 众纨绔听着林尘的话,虽然不尽赞同,可也挑不出毛病,只好依了他。 再次布了酒菜,林尘依言自饮三杯,气氛这才又热烈了起来,这回和喝花酒又有不同,喝的是哥们义气,各位纨绔也是纷纷举杯,庆贺林尘抱得美人归。 原本就喝了不少酒,这会儿又是推杯换盏起来,饶是这个时代酒水酒精度不高,林尘也是晕晕乎乎的了。 这酒一喝多,话就多起来,也不思考对不对,想说就说了,林尘好为人师的隐藏属性也被激发了出来。 “我说兄弟们呐,你们年岁也不少了,家中又是显贵,为何不找些正经事做呢,整日混迹这市井之中,所求何来?” 还不等这些人回话,林尘复又拿起一杯酒水,一饮而尽,抢先又开口: “不用你们说,我来说,你们听听我说的可对?” 第46章 鸿鹄社 “各位都非家中长子,虽然家大业大,可无论诸位怎样努力,这家业也好爵位也罢,都轮不到各位,那还努力个什么劲,还不如及时行乐,等待家里安排就是,我说的可对?” 这就扎心了,所谓看破不说破,林尘这可就有点过了,众纨绔虽然也不少喝,可听了这话,看林尘的眼神也有点不对了,可再看林尘,却是浑然不觉,反而继续道: “可事实上呢,诸位就真的甘心了?我看不见得吧! 不说别的,就说这飞燕楼,能以飞燕为名,想来这里美人绝对不差吧,可诸位兄弟每回来,服侍的都是什么人? 若我猜的不错,各位家里的丫鬟婢女也不比她们差吧,所以你们真的稀罕么? 这楼里最好的姑娘,你们为啥够不上,是钱不够么,我看不见得吧,多半还是人家看不上你们,而且人家后台你们又惹不起,我说的对吗?” 林尘一连数问,然后又是一口酒,奚落的看着诸人。 “啪!是又如何,好你个林尘,口口声声叫着兄弟,原来还是瞧不起我等,竟然如此奚落我等,当真以为我等打不过你,就怕了你不成!” 拍桌子的是李德奖,其父的运筹帷幄他没学到,这脾气估计是要青出于蓝。 “非也,非也!看不起你们的是你们自己,我却没这资格,我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问你们一句,你们就不想像你们父亲一般,受人敬仰,就不想出人头地声名远扬?” “谈何容易,想又有何用,你也说了,这根本轮不到我等!” 林尘瞥了一眼说话的萧简,萧瑀三个儿子,长子一脉人人如龙似虎,三代人两个宰相,再看萧简,历史留名都做不到,属实有些废。 “你等眼光为何总要盯着自家那点家底?尔等父辈生来便是亲王国公?既然你们继承不了,为何不敢自己拼一个未来?相比于你们,我想出头岂不更难,我难道就放弃了?” 这等话倒是稀奇,平日里可没人跟他们讲过,说是振聋发聩那是有些过了,可若说激起斗志,那确实够了,毕竟这时代的青年可没有诸多心灵鸡汤灌溉。 “那我等该如何做呢?” 林尘暗里给萧嘉会竖了个大拇指,这捧哏,到位! “问的好!自古以来,若想成事,无外乎两个途径。 其一,自己有过人的本领,凭自己能力便能成就事业。 其二,那便是跟对人,跟对一个能够成事的人,比如尔等父辈跟随当今圣人才有今日地位,而这里面又如德奖父亲卫国公跟随赵郡王征战,不是也是一朝成名天下知么,甚至尔等父亲身边也不缺少追随者,他们如今谁不是水涨船高,受人敬仰?” 这观点倒是新颖,众纨绔仿佛拨云见日般,顿时豁然开朗,前路似乎也变得宽广起来。 “那我们又应该跟着谁,才能有所成就呢?” 林尘闻言却是不搭话,反而笑吟吟的看着问话的李崇真。 这个时候要是有把扇子就好了,啪的一声打开,一摇一晃,斜眼望天,这才圆满嘛,嗯,这里要做个标记,回头安排上。 “不会是初元兄你吧?” “哈哈哈,嘉会兄说的不错!不才正有此能,不过却不是我带领你们,而是我可以指引你们!” “初元兄莫非玩笑?” “呵呵,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个时候就应该,折扇一收,啪,打在手心,可惜没有!) “好诗,好气魄,初元兄之志,真个叫人佩服!” 再次见到林尘这等才情,众纨绔再无疑虑,关键他们是真找不着比林尘还有才学的人,能让他们信服的,看不上他们,连他们都不能信服,那还要他干啥。 “既然是初元兄提出建议,不知初元兄可否愿意带领我等不成器的,做出一番事业来?” “这就要看诸位兄弟是否立下决心,并完全信任我了!” “彼其娘之!干了!” “干了!” “算我一个!” 看着眼前这群激动的拍桌子的二代,林尘对于自己的洗脑水平表示满意,将这些人抱起团来,自己在这波云诡谲的长安城,总算能立下身了。 当然,他也并非只是利用这些人,如果这些人真愿意听他的,凭借他先知先觉的优势,怎么的也能给寻他们一个光辉的未来。 “好,既然各位兄弟如此盛情,那我们便就此盟誓,我听闻长安城中各种社可是不少,我等也不妨也结一个社,就叫鸿鹄社好了,非有鸿鹄之志者不可入社,大家觉得怎么样?” “正该如此!鸿鹄社好!” “同意!” 等众人表态完后,林尘再度开口。 “既然如此,我再提议,所谓蛇无头不行,我等须选出一个社头,领导鸿鹄社走向辉煌!” “这还有啥好选的,自然是初元兄你为社头,不然谁能服气?” “就是!” “自然该林兄弟当社头!” “别人不行!” …… “好!那我便暂时接下此任,以后再选贤能,我鸿鹄社当以自立自强,奋发向上为宗旨,须有生为人杰,死做鬼雄的气概,加之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有此三条,岂会碌碌无为!” “彩!” 林尘这话宛如一剂强心剂,这些人虽然纨绔,可不缺见识,真能做到林尘所说三点,那还不能成就一番事业,才是有鬼了,至此,对于林尘大家更是信服。 “今日就先这样,明日酒醒我们再来一起商议,咱们鸿鹄社该从何处着手,接下来大家继续,来,一起饮胜!” “饮胜!” 经过这么一遭,大家的距离好像拉的更近了,喝起酒来更是畅快,虽然没有小娘子相陪,可依然气氛不减。 唐嘉会比较会来事,专门叫了个唱曲的,就在这听竹轩当中便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林尘初次听觉着还不错,可听惯了的李德奖却不乐意了: “这唱的什么玩意?我兄弟新做的七夕词不比这好听多了,赶紧换了,换了!” 第47章 首秀 这李德奖还真是会来事,众人来这里喝酒,起初就有显摆的意思,可由于各种原因,给忘了,这会儿李德奖一提出来,那不是正合大家意见。 纷纷起哄下,很快意见达成一致,要歌女唱林尘的鹊桥仙。 “什么?不知道词?那怕啥,来来来,我说给你听!” 出风头这事,可是众纨绔最爱干的事了,在大家积极响应下,很快唱曲的小娘子嘴里便发出了“纤云弄巧,飞星传恨……”的曲声。 这一唱可不得了,要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平康坊,可以说是大唐艺术气息最浓厚的地方。 这里可是汇聚了顶级的艺伎,各地的读书人,来京的官员,各地名流,可谓群英荟萃。 加之这个时代的隔音效果并不是那么好,不需要听到全部,只需听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以及“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的句子,哪个才子佳人还能坐的住? 于是乎,想要进到听竹轩拜访,一探究竟的人便络绎不绝,幸好有众纨绔在,自然是一律挡回。 好在大家存着炫耀的心思,再又听了一遍后,便放唱曲的小娘出去了,有众纨绔的交代,小娘自然是知道这是个叫林尘林初元的郎君作的,她还暗里秋波频送呢,可惜人家没搭理她。 不多会儿,小娘刚出去不多会,外间便再度响起了纤云弄巧的词,直至最后更是轰然叫好,声声不绝。 这等动静和影响力,飞燕楼的管事的要还是无动于衷,那就真傻了。 所以不多时,早先见过的老鸨便客气的进来,又是寒暄问好,又说送酒菜,认清了林初元是谁之后,最后才道明来意,飞燕姑娘有请! 原来这飞燕楼里还真有个飞燕呐,林尘询问之下才知道,人家飞燕楼每年都会评选头牌,冠以飞燕之名。 所以这所谓的飞燕姑娘,就是这飞燕楼的台柱子了,林尘对这个时代的花魁,还是有几分好奇的。 不过这刚和兄弟们结社,自己要是独自会佳人,那还不得遭鄙视呀。 思虑再三,这事不能这么干,于是便委婉地回绝了: “替我多谢飞燕姑娘好意,我与诸位兄弟畅饮甚是痛快,岂能舍其而去,此言休谈!” “社头高义!” “林兄弟,好样的!” “去了也没关系!” …… “说不去,就是不去!大家也别兄弟兄弟的叫了,更别叫什么社头,忒也难听,你们都比我年长,就叫我表字初元或者直接叫林尘就行!” “这怎么行,我觉得社头就很好啊!” “好什么好,知道的是社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蛇头!” “哈哈哈!” 结果就称呼这个问题一通争论,最后决定还是叫林尘的字或者二郎,至于林尘叫其他人也直接叫名字或者字,这才达成统一。 这头刚争论出结果,结果老鸨又来了,并言道:“飞燕姑娘到访!” 这可稀奇了,纨绔们来了那么多次,也只是在人家表演的时候,远远见过,这会儿竟然听到真人到访,那可不稀奇么! 一时间个个激动不已,看向林尘更是佩服,要不是林尘他们哪有这等机会。 “请!快请!快快请!” 随即一个带着薄纱遮面的女子,大大方方的走了进来,淡青色襦裙,纤腰盈盈一握,怀抱琵琶,摇曳生姿,方一入内,满室生香,香味清新淡雅,惹人迷醉。 环佩叮当间,女子掀开带着薄纱的斗篷,一张似嗔似喜的俏脸跃入众人眼帘,美目含情,暗传秋波,玉颈生香,仙姿玉貌,肤如凝脂,领如蝤蛴,当真让林尘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入室生辉,活色生香。 “飞燕见过诸位郎君!” 确认了,人美声甜系列。 “飞燕大家客气了,快请入座!” “谢郎君厚爱,妾身于外间闻听鹊桥仙这一传世佳作,乃是出自此间林初元郎君,心生仰慕,特来相见,不知是哪位郎君?” 到底不愧是头牌台柱子,面对众纨绔火辣辣的眼神,丝毫不怯,仍然举止有度,谈吐之间泰然自若,非是寻常女子所能。 “仙子客气了,在下林尘,随笔而为,当不得仙子夸赞!” 人家都指名道姓了,林尘自然不能再默不作声了,对于这等花魁,他欣赏归欣赏,却不想有太多瓜葛的。 非是看不起,实际上人家个个身怀绝技,而且大多都是清倌人,只是迫于生计,以色娱人罢了。 林尘是怕麻烦,自古以来,都说红颜祸水,不是没有道理的,能够觉得自己可以把握这等女子的人,那都不简单。 这飞燕漂亮归漂亮,林尘却是没啥想法,他家刘敏小娘也不差不是。 “嘻嘻,郎君谦虚的紧呢,也不知谁家姑娘得了这等好诗,郎君又是要与谁两情长久,在妾身看来,鹊桥仙一出,今年的七夕诗是无出其右的了。” 这飞燕姑娘,本就似嗔似笑的面容,蓦地调皮一笑,那真是如初雪消融,春色满园,看得众人一呆。 有如长孙嘉庆者,更是急于表现,把个林尘求亲一事,说的活灵活现,什么刘翁定下半年约,林尘一诗定姻缘。 一旁的萧简等人见状,哪能受得了长孙嘉庆专美于前。 于是乎,这个说,我兄弟林尘说了“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那个说,我兄弟林尘还说了“生为人杰,死做鬼雄。” 把个飞燕听得异彩连连,看向林尘的目光更是像能挤出水来,这个年代好的诗词,对于有文化的小娘子来说,那杀伤力简直不要太大。 估计与后世的保时捷、兰博基尼、法拉第等,也有的一拼。 还是初哥的林尘,哪里受得了这个,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 “那个……那个……诗词都是小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啊呸,这都是说的啥? 话一出口,林尘恨不得给自己来上那么一巴掌,这不是火上浇油么,我这该死的才华,做贼都做的这么顺溜! 第48章 墨宝 反倒是飞燕更是巧笑嫣嫣,看向林尘的目光更耐人寻味了,林尘敢保证,这里要是没别人的话,他怀疑这姑娘绝对会扑到怀里来,甚至将他逆推! 太可怕了,他能清楚感觉到,在对方的眼神中,自己身上的遮挡物,在一件一件的减少,直至感觉自己已经是赤裸裸的了。 “姑娘,有话好说!啊不,姑娘你有话就说,能不能别这么看着在下,在下惶恐!” “咯咯咯,妾身又不会吃了你,郎君惶恐什么,妾身算是看出来了,诗词小道这种话也就郎君说得出来了,哦不,也就郎君配说了。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似郎君这等出口成章的才情,谁人不喜,那个不爱呢,妾身也喜欢得紧呢!” 我勒个去,林尘头都大了,这是放弃矜持,改明撩了么,各路神仙,这等局面该怎么解,在线等,急! 反观纨绔五人组,个个张大嘴巴,面露惊色,看向林尘更是嫉妒非常,恨不能以身相代。 “飞燕大家说笑了,林尘如何当得起大家的厚爱,长安城俊彦才子多如过江之鲫,若闻大家此言,还不将我生食了,大家可莫要害我!” 林尘想明白了,这等女子,你就不能和她开玩笑,不然你绝对听不到正经话,所以林尘改变策略,神色一正,换了称呼,用着拒人千里的口吻表达出自己的态度。 飞燕听得这话,眼神一暗,有些自嘲的说道: “也是,似妾身这等出身之人,如何高攀的上郎君这等大才,不过妾身还是有个不情之请,还望郎君答应!” 林尘听得她这样说,知道她定是误会了,有心想解释,可想想这样也好。 待又听到对方有所求,却是没法说出拒绝的话来。 “飞燕大家请讲!” “恳请郎君留下墨宝,飞燕感激不尽!” 行倒是行,可林尘就怕写完后,今晚没法脱身了,他可是今儿个才拜了丈人,要是晚上就夜宿青楼,这好说他不好听呀,那我林尘成了啥人了。 “郎君可是有甚难处?” 看着佳人泫然欲泣的模样,林尘暗叹一声,这长得好看就是有特权呀,惹不起惹不起。 “也罢,笔墨伺候!” 话音刚落,门外依次进来四个小娘,各自捧着一个托盘,上面分别放着文房四宝,看这情形,合着人家早有准备,林尘这是被吃的死死的。 腾出一张案几,林尘刚伏案坐下,身旁便传来阵阵幽香,直往鼻孔里钻,弄得他心猿意马的。 不消回头就知道,不是飞燕又是谁。 红袖添香,素手研墨,林尘可从未想过会有这等待遇。 由于佳人靠的太近,他甚至不敢转头一看,只好收摄心神,平了平纸张,略一思索,提笔蘸墨,一行行风格俊雅,笔锋俊秀的小楷,再度出现在这个世界。(参考文征明小楷) “水色帘前流玉霜,赵家飞燕侍昭阳。 掌中舞罢箫声绝,三十六宫秋夜长。” 后面落款林初元,想了想,又在头前加了「汉宫曲」三个字,方才停笔起身。 (注:汉宫曲·唐·徐凝) “当真好字好诗,飞燕谢过郎君,当真无以为报,今日听竹轩所有花费就算妾身请了,以后还请郎君多多光顾,只要是郎君到来,所有花销都算我飞燕楼的,还请郎君莫要嫌弃!” 啧啧,这是可以吃上软饭了么,这么好的姑娘,这么好的地儿,貌似这软饭挺香呀! 这事可把众纨绔给羡慕的不行,可惜自己怎么就没这本事呢? 倒不是贪图免费,关键是这事有面子啊,这要在圈子里其他人面前提一嘴,那可多排场! 林尘倒没觉着自己占了多大便宜,这诗虽然是首宫怨诗,可却将赵飞燕捧得高呀,可不正适合这飞燕楼么! 人家飞燕姑娘也是看出这里边的价值,才会这么豪爽,他都可以想象,这诗传开了,会有多少人想见一见,这能使三十六宫秋夜长的奇女子。 在心里打定主意,这地方以后要少来,甚至不来后,林尘面上说着一定一定,心里却在思索着如何脱身。 好在人家飞燕小娘得了这佳句,也想着赶紧宣传出去,让名气更进一步呢。 所以在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情况下,寒暄几句后,便客气的退了出去。 “呼,这女人可真是个妖精,兄弟我差点就顶不住了,惹不起,惹不起啊!” “瞧瞧这说的是人话么,我们要是有初元你这个福气,做梦都要笑醒!” “就是,我都看明白了,只要初元你愿意,哪里还需要你顶啊!” 眼见众人恼火的样子,林尘表示真没劲,你们一点也不懂得凡尔赛的乐趣。 “我说哥几个,时间也不早了,你们谁要走谁要留宿的?” 最终还是只有林尘同家教严格的唐嘉会,决定回务本坊,其他四人则准备醒醒酒,找个小娘打一架,活动活动身子。 对此林尘也不好强求,反而将四人叫到一起,偷偷摸摸着一人塞了一片吃食。 “别说做兄弟的抠搜啊,一人一片,现在就吃下去,算是我给诸位兄弟的见面礼了,至于这是啥,现在你们也别问,明儿早上你们就知道了!” 四人不疑有他,看林尘一副很舍不得的珍重样,知道是好东西,随手就扔进口中,只是这味道,虽有些熟悉,可一时也想不起来。 之后,林尘二人,在几人鄙视的目光中,离开了飞燕楼,至于林洋,早就在几人荒唐的时候就回去客栈了。 这个时间长安城早就宵禁了,各坊的坊门也早就落了锁,路上还不时有武侯巡夜,要是就林尘自己,那万万是不敢这个时间出来溜达的。 可不是还有个唐和尚么,这可是个地头蛇,一路上两人东躲西藏,绕过一队队武侯,来到一处坊墙低矮处,一个翻身,两人便已经置身务本坊了。 故技重施,在兜了不少圈子后,两人终于再次回到云来客栈。 “我说嘉会啊,你父亲不是礼部尚书么,怎么还要如此麻烦?” 第49章 起步 “初元莫不是有啥误会,我爹是礼部尚书和我被武侯抓住有啥关系么? 你莫不是以为他们会卖我爹面子?” 这还真是林尘的知识盲区,上一世他可没接触过政治这一块,都说官官相护,可都是以言传言或者是影视剧目上才看到。 真实的情况怎么样,他还真不清楚,他到现在都连什么是厅级处级科级什么的,一点概念都没有。 “实际上,他们确实可能会卖我爹的面子,可这也是坏事的地方,既然卖面子总得要我爹知道吧,可我爹也要自己的面子啊! 不止如此,他还得做给别人看,所以结果多半我还是得挨棍子,然后回家了看他心情,心情不好了,还得加一顿。 然后你看,这么比较起来,是不是麻烦点也挺好?” 这个思路还真是清晰,也不知道他是自己琢磨出来的,还是反复实验出来的。 次日一早,林尘是被吵醒的,诸事顺遂,昨晚还喝了酒,这一觉睡的别提多美了,可却让门外的叫嚷声给整醒了。 “我说兄弟几个,大清早的干嘛呢,不应该啊,你们眠花宿柳的,应该起不了这么早才是,怎么年纪轻轻的功夫就落下了?” 林尘出门一看,可不就是昨晚留宿飞燕楼的几个么,怎么这个时代没有晨练的习惯么,起的比他这个睡素觉的都还早,边说着,边往四人下身看去。 “谁功夫落下了,我们好着呢,就是那个,嘿嘿,初元,你老实说,你昨晚给我们吃的到底是啥?” “你们都是为这事来的?” 听着萧简这么一问,林尘也想起来了,昨晚走的时候,好像给他们一人整了一片变异萝卜,难道有后遗症了? “咋了?东西不对,出事儿了?” 按说不该啊,农场出的东西,他可是天天吃,也没啥事呀。 “出事了,出大事了!” “到底怎么了,快说!” 林尘这么一问,四人反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谁都不想开这个口。 “嘉庆你说!” 林尘懒得和他们磨叽,直接使出点名大法。 “呵呵,这,这个事是挺大的,不过,不过你要是把那东西都拿出来分一分,那就也没什么打紧的!” “啊对!” 剩下三兄弟对于长孙嘉庆的回答,那是相当的满意,要么说大几岁总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就这?” 林尘这会儿反应过来了,差点没给气笑了。 “对,就这!” 几人一听这口气,貌似有戏啊,瞬间声音就起来了。 “想得倒美!” “别啊,初元兄,初元哥,你是我们亲大哥,做兄弟的要有福同享才是,你说你也用不上不是?” 这几个不要脸的,瞧瞧这副死皮赖脸的模样,真就连面皮也不要了。 “不是不想给你们,这东西效果咋样,你们也知道,兄弟我是真不多了,而且像是昨晚那般给你们用了,那是浪费,大伙且等一等,我弄点好酒炮制一番,那时候再给弟兄们分分可好?” 物以稀为贵,虽然林尘仓库里还有百十斤变异萝卜,要是愿意的话,还可以再种,可他却不想就这么轻易的放出去。 这可是送礼神器,放的多了,价值就要打折扣了,送礼的分量也就轻了,这点林尘还是拎得清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几人哪还好意思纠缠,只盼着林尘的早日将其炮制出来。 “正好大家也都到了,叫上嘉会,咱们一起商量商量一下,咱们鸿鹄社该从哪里起步。” “成,就这么办!” 于是就在这个平平无奇的上午,鸿鹄社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在云来客栈这个地方顺利召开。 会议由社头林尘主持,参会人员为鸿鹄社五大元老,分别是长孙嘉庆,唐嘉会,萧简,李崇真,李德奖。 会议中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明确了鸿鹄社第一阶段需要迫切完成的事,搞钱! 没办法,林尘原本还以为这群二代个个身价丰厚,都是花钱不眨眼的主,谁知现实却是,个个衣兜都有窟窿,那钱揣进去就没了。 别看这几日个个都大气得很,实际上也就是现在是月初,个个都是才领了零花钱,所以才显得阔绰。 等到了下半个月,那就要看各自手段了,能从家里搞钱的主才是是受拥戴的,那个时候谁是儿子谁是爹也就见了分晓。 再说林尘,带着一家卖了半年馒头的身家扎进这长安城,还没几天呢,已经去了三五两了。 媳妇的事虽然算是搞定了,可总不能将人娶到老家那个小山沟吧,所以长安也是要安个家的。 最好买个大的宅子,将老爹老娘一起接过来,一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多好! 所以什么志不志气,成大事成小事的,先通通放一边,腰包鼓了才有底气干事。 实际上,除了林尘,这些人的前途,都不用操心,家里肯定能给安排的明白,区别只是,他们能不能在任上做出成绩。 就像程咬金的儿子,最差的也是个县令,最厉害的做到了左卫大将军,这个就要靠自己能力了。 林尘相信他们就是跟着自己搞商业,也能学到不少东西,至少等他们做官的时候,会比大多数人强,这也算他兑现承诺了吧。 说到赚钱,林尘办法倒是很多,就这么说吧,甭管现在的哪行哪业,林尘都有把握做到头部位置,甚至开辟新的行业也不在话下。 现在难得就是启动资金,几个人浑身加起来不到四十两银子,这就决定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赚钱行业,现在根本没法启动。 发动纨绔们家里搞银子倒是可以,可林尘拉不下来这个脸,事前胸脯拍的砰砰响,到头还要靠家里,难免被人小看。 思来想去,林尘还是决定做吃食,包子、馒头、馄饨、饺子、面条,外加冰绿豆汤。 这样有个好处,他农场里的作物可以正大光明的变现,有众位纨绔的背景身份,这些独家吃食,别人就算觊觎,也只能眼睁睁看着。 第50章 开业前 而且这一行成本比较低,找几个老妈子,稍微培训一下也就行了,至于店铺的问题,也好解决。 租一个小点的商铺,一个月最多也就几两银子,可众位纨绔谁家都有闲置的铺子,只是大多位置比较不那么好。 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原则,林尘直接定了东市西市各一家,租金照给,只是先欠着,谁让是自家铺子呢,不给也没什么。 接下来就是干活的人了,哥几个肯定是不能亲自上阵的了,也不麻烦家里,就近找些伙计妇人,三十文一天,大把人抢着干。 计议已定,也不肖耽搁,林尘先是跟着到两间铺子看了看,前面都不是很大,临街一个小门脸,关键后面都有个小院子。 这就很符合林尘的期望,啥也不说了,干脆直接敲了邻近人家的门,讲明自己要在这里开个吃食铺子,问问有没有认识要找活计的,可以介绍过来。 听到工钱三十文一日,还有这好事? 哪里还需要找别人,自己家里完全可以齐上阵,不过林尘却是没有同意,都用一家人,风险太大了。 最后两个铺子一家找了两个小厮,负责前面售卖和洒扫,然后配五个健妇,在后院制作。 完事交代大家洒扫一番,然后去买了要用到的家伙事,林尘趁大家不注意,偷偷往两家店里库房分别放了三千斤麦子,正好一次收获,磨房每个坊都有,倒是不需要林尘操心。 接下来就是对这些人的培训了,好在这个时候的长安已经是面食的天下了,稍加指导,这些妇人个个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上手不多时,那水平就不是林尘能比得了。 谁能想得到,同时开两家店,竟然能在一天的时间内,将准备工作做成呢,钱也没怎么花。 大头就是林尘的小麦,林尘按一斗二十文给算的,算是便宜的得不能再便宜了,六十个单位也就是十二贯,加上买工具一共花了不到二十贯。 诸般事情搞定后,林尘让人去药铺买了硝石回来,在众人不解的眼神中,林尘打了一盆水放在院子中。 “来来来!各位兄弟看好了啊,我来给大家变个戏法!” 这倒是稀奇,甭管信不信,伸着脑袋凑下热闹准没错。 林尘将几大块硝石妍成的粉末提前放入袖子中,随着一顿装模作样,趁着众人不注意,袖中硝石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了盆中。 随着林尘装模作样的舞动,盆中的水温度变得越来越低,直至开始结冰,林尘大喝一声“变!”才让过一旁。 众人再次向盆中看去,个个张大嘴瞪大眼,发出阵阵惊呼: “这,这怎么可呢!” “嘶,好冰,是真的冰!” “初元,初元,你是神仙转世的么,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这回算是给林尘装着了,对于这群土包子诧异的眼神和惊呼,他是相当的满意,哦对了,折扇,差点忘了,回头就安排上。 作为一个才子,时不时地就要处在高光时刻,没有一把折扇,那逼格都少了一半。 “怎么样,各位兄弟,这么酷热的天气,来上一碗冰水,有没有搞头?” “这太有搞头了,发财了,我们要发财了!不过初元这是怎么做到的,难道真是仙术不成?” “想知道?” “嗯!”(pentakill!) “想学么?” “想!”(pentakill!) “叫大哥!” “大哥!”(ace!) 瞧着五小只一次又一次齐齐点头,林尘神清气爽,这该死的优越感! 阻止了李德奖抓着冰块往嘴里喂的行为,林尘开始给这些土包子讲解这其中的原理。 原本以为很简单的事,却让林尘苦不堪言,简简单单一个硝石溶于水会吸热,就理解不了。 “为啥会吸热?” “为啥能融进去?” “硝酸钾是啥?” 十万个为什么,这要怎么讲? 初等化学来一遍? 算了爱咋咋地,你们只要知道水里放硝石能结冰,然后水煮干,又能还原硝石就行,其他的不重要。 之后在交代了要保密,然后用这种办法制的冰不能直接食用,有毒。 可以先用个小盆装水放大盆里,大盆中水结冰就会带着让小盆里的水也结冰,小盆中的冰才可以食用。 这回就容易理解多了,热传递他们还是能接受的,至于保密,又不是棒槌,自然知道重要性。 忙活了一天,总算诸事妥当,林尘在五个小弟的指引下,找到一个据说是做竹器很厉害的匠人处。 看着屋里四处摆放的制作精美的竹制品,林尘觉得找这人做东西,那绝对是大材小用了。 瞧瞧这竹编小篓子,鸟笼子,小竹篮,再看看这竹刻笔筒,竹碗等,看看这上面的花纹,无论是花鸟鱼虫,个个活灵活现。 林尘看的很是喜爱,这么好的手艺为啥后世就没流传开呢,这些竹制品应用应该很广泛才对。 在说明了来意后,老师傅表示这根本没难度,最多半个时辰保证做出来。 闲着也是闲着,时间反正不长,干脆就在这等着,老师傅的动作很快,不到一刻钟扇骨便已做好。 剩下的就是糊上宣纸了,这个过程就比较精细,老师傅也是第一次做,难免手生,尽管如此,还是一次成功。 一直等到浆糊干了,才算是大功告成,林尘欣喜的拿起左右观看,满意的不得了。 在五个小弟迷惑的眼神中,林尘收起扇子,随即“啪!”一声,整个扇面突地展开,再潇洒的摇那么几下,最后又是猛的一收。 二代们眼睛亮了,双眼放光,跃跃欲试,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东西,娘咧,怎么看怎么就感觉这东西,就是为我们而生的呢? 下面的事自然不用多说,一个个再试过林尘的折扇后,为了争夺先做的次序,差点没打起来。 之后再见了林尘给自己的折扇题了字,加装了扇坠后,纨绔们再次发现了新大陆,经过这么一整,这小东西瞬间高档起来了有木有! 第51章 高调 等到剩下五人全部拿到折扇,已经又是日暮时分了。 也是这个时候,长安城朱雀门前,由西往东走过来一伙怪人,说怪人有些不恰当,换个有文化的,那就是潇洒俊逸。 一行六人,年龄均在十七八的样子,个个气宇轩昂,高视阔步,这也就算了,长安城哪天没有一些鼻孔往上,走路看天自视不凡的二逼青年。 关键是这六人手里,清一色的拿着一个物件,一边走一边晃,直晃得人挪不开眼。 有脑子转得快的,看得出这是扇子,毕竟有团扇作为参照嘛,可怎么也想不通,扇子这么一弄,竟然如此与众不同,别具一格,一时间心痒痒的可不止一个两个,只是不敢上前询问而已。 不消多说,这就是林尘六人无疑了,这骚包模样,招摇过市,正是纨绔五人组爱干的事。 用他们的话说,得此神器,不招摇过市,那不是锦衣夜行? 可能是觉得等了那么长时间不能白等,林尘也决定要跟他们二波(b)一回,不,应该是高调一回。 谁知这么一走,开始还拘束的林尘,越走越自信,越自信就越觉得自己就是这长安城里最靓的仔。 实际上林尘早发现了,自从和刘敏好上以后,他变化得越来越多了。 以前只想窝在那个小山沟里,现在竟然跑到长安来了。 以前怕出头,可现在不仅做出了曲辕犁,还写了那么多传世诗词。 以前总是担心这顾忌那,现在却堂而皇之的走在皇城外,还一副生怕人家注意不到的模样。 爱情的力量果真如此伟大? 其实不然,实际上这才是林尘的本性,或许他自己都没注意到。 毕竟前世他也只是个二十来岁刚出校门的学生,正是人生恣意的时候,疾病只是个意外。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他潜意识里是隐藏着恐惧的,对死亡的恐惧,也是这份恐惧让他不自觉的想要趋吉避凶。 刘敏的出现,只是让他暂时的压制了这份恐惧,来到长安后,结识了这帮纨绔,再次回归到同龄人的群体,这才使得他渐渐走出阴霾,本性渐露。 “呔!这不是李德奖么?咋了见了我们兄弟不认识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这是遇到熟人了,看他们来的方向,估计不是从东市归来,就是去了平康坊。 “啪!哟,这不是程家兄弟和秦府公子么?怎么,今儿个胆肥了,敢拦我们兄弟的路?” 李德奖还没开口呢,李崇真却是把折扇一收,随即指着来人戏谑的说道。 这时候唐嘉会已经在林尘耳边悄声的说了几人来历。 原来是大唐最热门npc程咬金的两个儿子,分别是老大程处默(或程处嗣,处默是《唐书》记载的名,流传度较高,故选此。)老二程处亮,以及秦琼的儿子秦怀道。 这几个在李世民登基后,将是长安最热门的二代,这个时候还是不够看的,尽管程处默和秦怀道将来都是要继承爵位的。 可无论是身为赵郡王的儿子李崇真,还是宰相萧瑀儿子萧简都有足够的底气看不起这三人。 谁让无论程咬金还是秦琼也好,都是秦王府的人呢,这里面也就身为李靖儿子的李德奖相对好欺负了。 所以这三人开口就是奔着李德奖而去的,可他们不知道的是,现在经过林尘一弄,这五个纨绔,现在好的跟什么似的。 往常他们还会看看笑话,再看情况出来收场,可现在,那就不同了,所以李崇真会第一时间站出来。 他是最适合的人,无论秦王和太子谁登基,他都是名副其实的皇亲国戚,并不怕得罪人。 “呵呵,李兄哪里的话,有你们几位在,我们哪敢呢,就是看诸位兄长这手上的扇子,好像很特别,往常好像也没见过啊,这不跟诸位打听打听,嘿嘿……” “行啊小子,眼睛挺毒的,怎么样,我等持折扇的样子可潇洒?” “潇洒!简直是玉树临风啊!” “想要?” “想要!” “以后跟哥几个混怎么样?” “这个……” 这话程处默可不敢答应,要让他们老子知道,非得把给皮剥了不可,丢不起那人。 李崇真也就是这么一说,并不当真,见程处默一副为难的样子,旁边两兄弟还在扯衣角提醒,忍不住哈哈一笑: “好了,也不逗你们了来我给你们引荐一下,这是我等新拜的老大,林尘林初元,以后见着了,可不能怠慢了,这折扇也是大哥给我等做的。” “可是各领风骚数百年的林初元?” 程处默三人一听,竟然有人能让这几个拜老大,是何等神人呢,在听到是林初元时,也是大吃一惊。 相对于林尘所做的其他诗词,这几个最喜欢的就是林尘那句“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了,所以才有此问。 “正是,林尘见过三位兄弟了,宿国公翼国公的名头,我可是如雷贯耳的,只是没想到,原来当真虎父无犬子,我看三位兄弟步履稳健,身上功夫也该是不差!” “哈哈哈,好!林兄过奖了,没想到林兄不仅作诗厉害,看来武艺也是不错么,有空倒是要一起切磋切磋!” “好说好说,三位想要可前往折扇,可前往延寿坊,于匠人处,他知道怎么做的。” “那就多谢林兄了,告辞!” “告辞!” 这只是个小插曲,可林尘却听到了不一样的信息,连程处默他们都知道了那些诗句,看来传播的挺广啊。 林尘所料不差,哪是传播挺广,是整个长安都疯狂了好么,现在林尘可是炙手可热的,不知多少长安小娘听了鹊桥仙,暗自仰慕的。 而随着他的资料被越扒拉越多,他的名头也越来越多,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林郎君。” 或者是“各领风骚数百年的林尘” 又或者是“长安诗才第一的林初元。” 总之形形色色的,结果就是林尘彻底出名了。 第52章 上达天听 然而林尘的出名还不止如此,在林尘不知道的情况下,一骑由子午道而来的快马,在正午时分,将将进了朱雀门。 不多时,身为尚书左仆射兼民部尚书的萧瑀案上多了一份文书,乃是金州刺史府以六百里加急送来。 萧瑀不敢怠慢,在检查好封印无误后,小心拆开,嘻嘻览阅。 “效率提升一倍,竟有此事?来人,将信使叫来!” 须臾,人到。 “实物在哪?” “宫门处!” “速去带上,跟我走!” “喏!” 内宫,紫宸殿,这里便是当今圣上李渊处理政事的地方,不过却不是正式场所,类似于私人书房。 说起李渊,可能很多人觉得并不如何,究其原因,大半是因为李世民的风采太盛,所以显得他不出众。 然而实事求是的讲,作为一个开国皇帝,他哪里会平庸的了。 作为军武出身的他,在前隋便颇具军事才干,有过多次以少胜多的战绩,都说李唐起兵是因为李世民的推动,逼迫的李渊不得不反。 可只要深入分析一下,此言多半不实,很有可能是李世民为了美化自己而为。 原因很简单,以李渊的军事才能,会让自己的儿子串通自己的下属,而自己还毫无察觉么,肯定不可能,所以多半是李渊故意放纵而为。 起兵后,李渊又能知人善用,全力放权给二儿子李世民以及侄子李孝恭,两人不负所望,一南一北打下整个大唐,这个过程中,并未受到多少朝中掣肘,反而朝中文武官员都能拧成一股绳。 这难道不是李渊的功劳? 之后又是一系列的安民措施,包括租庸调的实行,在当时都是卓有成效的政绩,要说他最失败的。 那就是太注重亲情,在大儿和二儿之间摇摆不定,这也是李唐皇朝的通病。 所以如果没有李世民的出现,或者李世民的表现没那么出彩,李渊绝对也是一位伟大的帝王。 这日正要处理完政事的李渊,突然接到通报,宋国公求见,心知必是有事,不然不会这个时间过来,急道快宣。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人未到,声已至。 本以为有什么急事的李渊神色顿时一松,这阵子竟是突厥入侵的坏消息,要不是二儿子坚持,他都打算移都了,可算有个好消息了。 “什么好消息,竟值得时文如此大呼小叫的?” “喜事,喜事,大喜事啊,陛下请过目!” 激动之下的萧瑀,微微躬身便算行礼了,随即边叫边递过文书。 李渊见萧瑀竟然还卖关子,有些好奇的接过,见是金州府发来的,更是稀奇了,这地方能有啥事。 仔细一看,可不就是林尘弄出曲辕犁的事么,不过这里是经过润笔过的,金州府及平利县上下官员基本上都有功劳。 “这,哈哈哈!天佑大唐!” “果如所言,效率加倍,那便是农耕神器啊,我大唐再无饥馑之忧!” 连年征战,李渊如何不晓得粮食的重要性,所以这份兴奋激动那绝对是发自真心的,这可是能夯实李唐皇朝根基的东西,不由得他不高兴。 “陛下,实物就在门外,陛下可要试试!” “那是自然,朕必须得亲眼见见!” 紫宸殿外,早已猜到皇帝要试的萧瑀,早就嘱咐人,将犁套好备用了,只是牛有些麻烦,只好套了匹马代替。 “这便是曲辕犁?与之前的犁也没多大变化,真有如此神效?” “回陛下,金州府发出的文书,当不会有假,效果如何,不妨试一试便知!” 李渊自然知道不会有假,只是事情有些匪夷所思罢了。 “时文所言甚是,如此就试试,你来还是朕来?” 因为是在内宫之中,萧瑀又是亲信大臣,所以君臣二人的相处还是很随便的,更像是朋友。 “自然是臣先来了,陛下在一旁,正好看看效果如何?” “也好!” 有一说一,唐朝的宰相也好,其他大官也好,甚至是皇上,别的不说,说干农活,那撸起袖子是真能干,比之现在很多大员连韭菜麦子都分不清,那可是强的不是一点。 在经过初期不适应后,萧瑀很快便掌握了诀窍,一来一回,感觉并没费多大劲,一旁观看的李渊再也忍不住,提起衣摆一挽,便上前: “起开!朕来试试!” 一个来回后,李渊将手中鞭绳一扔。 “哈哈哈!神器,当真神器!” 随即朝左右吩咐道:“去传各省主官紫宸殿议事!” 所谓各省主官,便是此时的各位宰相了,分别是左右仆射裴寂、萧瑀,侍中陈叔达、裴矩、宇文士及,中书令封德彝、杨恭仁、房玄龄,以及尚书令李世民现在领兵在外。 这些便就是武德年间最顶级的官员了,也是民间所谓的宰相,大唐所有的政令便是由这些人商议后发出的。 随着众宰相们一一到位,在观看试用了新犁后,不管愿不愿意,一句天佑大唐是跑不了的。 随后便就是商议奖赏和推广的问题了,先这里商议好,明日早朝再一宣布,这样一个完整的流程便算完了。 官员的奖赏都好说,唯独发明者林尘有些难办。 奖赏多了吧,他一个农家子出身,别人不服,少了吧又有些寒心,围绕这个问题众位宰相也是各抒己见。 这个说,如此泼天大功,不封爵不足以平人心。 那个说,其人年少,又是农家出身,封赏太厚,贸然身居高位,不是好事。 最后还是房玄龄问了一句:“这个林尘听着耳熟,可是作出「出清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那个林尘林初元?”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一愣,他们倒是没想起这茬,关键是这诗词今早才传开,他们还没来得及仔细研究呢。 “好句!这是那个林尘做的?” 李渊深居宫中,这等没有价值的消息,他还没来的及关注呢,是以还是第一次听。 见陛下询问,自然有人将今日早间所传诗词一一说与李渊听了,而趁着这个时间,自然有人去求证两人是否是同一人。 第53章 装扮 就在李渊听完诗才无双的林尘的事迹后,去校验林尘身份的人也回来了,带来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这个时代,皇帝要想查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又没有刻意隐藏自己,那还不是一查一个准。 实际上,在林尘成为刘老弟子那一刻起,他就被有心人注意了,后来他又弄出曲辕犁,这下更是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宫里关于这方面的信息比州府的奏章还要早到许多,只是不用的时候,没人去翻阅罢了,现在要用,就体现出作用来了。 这两个林尘不仅是同一人,而且人家林尘本身也不是完全的农家子,家里父亲大兄都是府兵出身,本身还是刘寅的学生。 其才名,更是几天时间就名满长安,甚至都传到御前了,这样一个人,有那样的功绩,瞬间就显得不突兀了。 说是赏赐重了的也再不开口,就当卖刘长明一个面子,毕竟就是李渊若不是皇亲,李世民几弟兄怕不都要是刘寅的学生,更别说自己手下多少人估计都有一份香火情的。 李渊则是在看到林尘父兄的履历后有些伤感,他想女儿了,那个巾帼英雄,那个打下长安城的女将军,他的三娘,他的平阳。 “就给个县男的爵吧,你等商议个地方,就这样吧,继续下一条,如何推行全国!” 能做到宰辅的人,谁会没眼力见呢,李渊那一闪即逝的伤感,自然瞒不过他们,这个时候谁都不会在触霉头。 左右不过一个男爵,林尘又不是任何派系的,给了也就给了,没啥心疼的,倒是叫那林尘的小子捡了大便宜。 忙碌了一天的林尘,自然不知道皇宫里的事,告别众人,回到客栈,明日铺子开业,还要早起去看看呢。 至于和刘敏的婚事,在贾媒婆的操持下,已经过了问名,到了纳吉阶段了。 这纳吉的意思就是男方在问名,合八字之后,将占卜的吉兆告诉女方,这个时候就要用到传说中的大雁为礼物了,正式的婚书也是这个时候给,这个流程完毕,就相当于定亲了。 这个也简单,现在大雁还是很好找的,特别是长安这个地方,还有专门卖雁的,让贾媒婆送去就是,六礼里面唯有亲迎是要林尘自己出马的,其他的都由媒婆主持就好。 关键是接下来就是纳征了,也就是送娉礼,分聘金、娉饼、四鲜或六鲜八鲜,鲜指的是海鲜,然后还有对鸡(两雄两雌)三牲,肉类,有条件的还有其他东西,比如红绸、酒类、糕点布匹等。 林尘现在要啥啥没有,哪里来的这些东西,他又不想弄的寒酸了,所以这事八成就要卡在这里了。 不过倒也是不急,反正纳吉过后就算他的人了,别人也抢不走,晚点就晚点,两人年纪也还小,晚两年更好。 这些事暂且不想,今天的梨该收了。 打开农场空间,将这一季的梨收完,在卖掉,金钱终于来到一千银币,也就是一百万铜。 这时候林尘发现农场的土地上,竟然出现了一块可扩建的牌子。 “能开新土地了?” 玩过鹅厂农场游戏的林尘,自然一下就猜出了其含义,试着点了下。 “请问是否花费1000银币扩建新的土地?” “我滴个乖乖,开一块地就要一百万!” 没有急于点确认,因为另外一边的水潭和茅屋,上面都有一个大大的红色感叹号,一一点开。 “您可以开辟更大的池塘,以满足更高级作物的用水需求!” “您可以更换新的房屋装扮,可前往商城购买更换!” 经过实验,开辟池塘和购买房屋装扮也都是需要一百万铜钱。 这下就伤脑筋了,三个林尘都想要,奈何钱不够,只好有所取舍了。 理性来讲,应该先开地,这样就能提高作物产量,加快金钱获取速度,然后第二个百万开扩水塘。 既然农场给了这个选项,那么为了不影响之后的作物生长,这个选项是必须要做的。 至于最后的房屋装扮,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按照以前游戏经验,也就是变得好看点,没啥用。 不过对于林尘来说,却有不一样的选择,挣扎再三,最后还是感性战胜了理性,林尘选择了购买房屋装扮。 没办法他对这类东西毫无抵抗,以前玩网游就是,战力可以不够,但是时装坐骑什么的,绝对要第一时间安排。 老实说,他对于那个破茅草屋早就看不惯了,以前是没得选择,现在自然果断更换。 就在林尘购买完新的装扮,更换掉茅屋房后,整个农场看起来立马焕然一新,整齐和谐多了。 新的房屋是一栋徽派建筑的院落,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别提多有格调了,反正林尘是满意的。 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了,看来,所谓的房屋装扮还真就是一个装扮。 “咦?” 原来是代表邮件的小图标在闪烁,看来还有其他什么幺蛾子,林尘急忙点开: “恭喜宿主有了新的房屋,得益于您居住地的扩大,您现在可以建立家庭磨房,家庭酒坊,等功能建筑,另外旧版装扮取出时,请注意预留足够空间,以免带来不可预料的结果。” 看到这,原本躺尸的林尘猛的一头翻起,神情错愕,带着不可置信。 “哈哈,我就知道,换个皮肤哪有那么简单!这回赚大发了!” 无论是磨坊还是酒坊,都是好东西,更神奇的要数后面那个取出装扮了。 怎么的?这房子还能取出来?那不是等于随身携带一栋房子? 要知道农场定律有一条,从农场取出的东西都可以再收回去。 这下子,原本十分碍眼的茅草屋竟然也突然变得香了起来,林尘恨不得赶紧找个地去试试,可惜这里是客栈,坊门关闭的鼓声也已经到了尾声。 没有唐嘉会的带领,林尘一个人可不敢宵禁后在外溜达。 只好忍住内心骚动,先看看酒坊磨坊怎么个建立法? 第54章 开业 整个农场界面扫视一圈也没找出什么特别的,林尘只好打开仓库商城查看。 仓库里除了自己预留的变异产物,以及一些大米小麦和其他少量作物之外,剩余的都卖干净了,也没什么值得多看的。 再看商城,果然在角落位置单独划出了一块区域,里面充斥着各式建筑设计图,林尘所需要的家庭酒作坊,家庭磨坊等都有。 价格五十万铜钱一份,倒是不贵,可是林尘现在还是负担不起,只能徒呼奈何。 直接退出农场,懒得再看,说实在的,这感觉简直糟糕透了。 话说一群纨绔出足了风头,摇头晃脑的往家里去,路上哪里人多,必定要去哪里凑凑热闹。 凑热闹也就算了,手上的扇子摇的哗哗响,扇出的风还抵不上累出的汗。 就这还一个劲的和人搭着话: “这啥事啊,这么多人凑着看?” 等到人家回复了,便立即扇子“啪”的一收: “哦,啊,呵呵,原来如此!嗯,呃呃……” 这个过程中,那是扇子开合交错。 惊讶时收起,气愤时以扇击掌,欢喜时轻摇折扇,急切时猛摇,发表一般意见时,以展开的扇子空中轻点,愤慨的意见时挥舞收起的折扇,总之戏多的很。 就这般赶在净街鼓结束,几人才意犹未尽的回到家中。 要么说世上的事,就是那么巧合呢,别人暂且不说,就说萧简,刚进家门,摇着把折扇,拽的和二五八万似的,还没来得及回自己院落,就被一声大喝吓得心肝一颤: “过来!” 原来是刚从皇宫归来的萧瑀,前脚进门,还没走几十步呢,闻听后面有人进府,回头一看,不是自家不成器的老二是谁。 看着那走路都没个正形的样子,萧瑀就气不打一处来,这混账东西越来越没个样子了,简直是相府的耻辱。 萧简望着眼前如山岳一般的男人,心中暗道一声倒霉,将扇子一收,反手藏于身后腰间,这才规规矩矩的近前。 “爹!” “嗯,藏的什么,拿来!” 看着眼前低眉顺眼的儿子,萧瑀语气一松,总算还有个怕处,虽然混账了些,可也怪自己疏于管教了。 原本还想要训斥一番,也熄了心思,就这么地吧,能无忧无虑活一世,也算他造化了! 可人都叫到近前了,总不能啥也不说吧,想到萧简之前的动作,萧瑀方有了这样的询问,纯纯属于没话找话。 “没,没什么!” 萧简哪里知道老爹那么多心思,被这么一问,顿时就紧张起来,加之又舍不得刚到手的物件,就显得有些做贼心虚的意味。 这就让萧瑀感到权威被挑战的同时,还有一些疑惑,反而有些不快起来。 “嗯?” 就这么加重语气的一声,萧简差点没掉了魂,不敢再隐瞒,慢吞吞的伸手后背,拿出折扇,双手奉上。 萧瑀没想到是这么个东西,先端详了下,随后很笨拙的两手慢慢将其拉开,最后无师自通的握住扇柄。 待看到扇面上“难得糊涂”四个大字,任是当朝宰相也不由赞叹一声: “好句!好字!” 同时也看出来了,这只是一把设计巧妙的扇而已,随即对着自己摇了几下,一阵阵风吹来,很是舒爽,倒是非常适合这个季节。 关键随着自己摇动的幅度变小,自有一股儒雅风度的气息产生,让萧瑀多了几分喜爱。 “此物何来?” 萧简不敢隐瞒,将怎么认识林尘,和林尘怎么给他们做了折扇的事,甚至开店的事都一一说了。 “你是说林尘?林初元?金州来的?” “是!” 萧瑀有些惊讶,自己刚刚还因为林尘的事去了紫宸宫,回来就发现,自己儿子竟然还与此人认识,这也太巧合了吧。 “这么说,你们关系很好?” “是的爹,不瞒您说,我们五人都认了他做大哥,对于他我们是极佩服的。” 任萧瑀怎么也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个答案,自家二郎混账是混账了些,可自己是谁,爵封宋国公,当朝仆射,自己儿子竟然甘愿认这么一个人做大哥,看来这小子不简单呐。 也罢,看着扇子上难得糊涂几个字,萧瑀突然一哂,既有此缘分,那我便助你一助又如何,希望你可别让我失望啊…… “嗯,如你所说,你这两日做的事倒也不孬,不过既然合伙做了买卖,就要踏实做事,莫要再没个正经,如此我也欣慰几分!” “谨遵父亲教诲!” “嗯,好了,下去吧,此物我就留下了!” 尽管萧简很是不舍,可父亲发话,他哪敢再抢,只能想着明儿个再重新做一把,不过得了父亲夸奖他还是很开心的。 翌日,仍旧风和日丽。 长安城的人们从黑夜中醒来,一如既往的重复着昨日的事情。 与昨日不同的是,东西市分别多了一家店铺开张,署名都是“启航朝食”,寓意从此起航的意思。 “包子,馒头!包子咧!” 两家店门口都是热气腾腾的蒸笼码的老高,阵阵蒸汽云烟雾缭,吸引着不少人的围观,可却没人掏钱购买。 不是因为别的,实在是太贵了,馒头一文钱一个,包子两文钱一个,还有那什么豆浆绿豆粥什么的,都不便宜。 要知道一斗米也才四文钱,够一个四口之家吃两三天得了,到这就买两个包子,这账谁不会算。 卖包子的伙计也不急,按照提前培训的,一样样将提前准备的东西规整摆放好。 这么大的长安城,总有那么几个不差钱爱尝新鲜的。 “两文钱一个的包子,两文钱一杯的豆浆,一样给我来一份!” “好嘞,客官您拿好!” 眼见终于开张,伙计自然热情满满,包子是羊肉馅的,豆浆是冰的,热的一文钱。 这个时代羊肉才是常食肉类,猪肉比起羊肉还要贵,而且还不好吃,所以自然选择用羊肉馅的。 (猪肉不受欢迎并不完全是阉割没阉割的问题,实际上在商朝甲骨文中就已经有记载家畜阉割的了,其原因还因为喂养的食物关系,那个时候猪圈是建在厕所下面的,也就是说它除了吃喂养的食物外,还吃人类粪便,所以被认为是脏猪,不干净,这也是贵族们不吃猪肉认为其下贱的原因之一。) 第55章 封爵 对于有人尝鲜,围观的人自然是乐见其成的,一个个的都拿眼睛看着买了吃食的人。 这人敢为人先,也未尝没有显摆的意思,自然是要当众品评才更能达到最大效果。 首先感受到的就是豆浆,虽然隔着竹筒,但依然感觉竟然是冰的,这人有些不可置信的喝了一口。 “冰的!加冰的!掌柜的仁义啊,竟然舍得用冰!” “啥,冰的?真的假的!” “老天!这铺子疯了么,竟然用冰做豆浆,那不赔死?” 这个时代想要用冰,那可是要挖冰窖在冬季储藏才行,这可不是一般家庭玩的起的。 确认了这个,围观的人在不怠慢,一杯冰水才两文钱,不把这铺子买破产,都体现不了咱长安城人的热情。 冰水都这个价,那包子馒头什么的,肯定也有名堂,再说也不能光占便宜不吃亏不是,抱着这种心态,一时间客户络绎不绝,疯抢不止。 “给我一杯冰豆浆,一个包子!” “我要一个馒头一杯冰绿豆!” …… “嚯!真的是冰的呀,哎呀这包子也好吃,还是肉的!” “馒头也不错,又松又软,比蒸饼好吃多了!” 来自后世面食工艺,提前降临大唐帝都,那自然是降维打击,本就以面食为主的长安人,如何拒绝的了这般诱惑。 启程朝食算是一炮而红了,实际上不止早上,到了午间吃饭时,饺子馄饨面条,更是让这些人痴迷不已。 排队等位置的,自备食盒带走的,好在每个店里的人手充足,不然还真应付不过来。 看到生意如此火爆,跟着林尘两头跑的众纨绔,自然是高兴不已,这可都是钱啊,而且还是有自己一份的。 长脸,当真长脸! 庆祝,必须庆祝! 长这么大,第一次干成一件事,这种满足感,比什么都来的要让人爽快。 “哥!哥!快,快回客栈!” 听着林洋急切的声音,林尘急忙望去,却见林洋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边跑边叫唤,就是不知道出了啥事,让他这么着急。 原来林洋自从林尘和一众纨绔打成一片后,每逢林尘和这些二世祖出门,他也不跟着了,说不上话还尴尬,索性直接呆在客栈,平日里就是练武吃喝,也自在的很。 可今日,他正在院子里打磨力气呢,突然客栈伙计跑进来,言说要找林尘,知道林洋是一起的,所以找他打听行踪。 问过缘由,竟然是翰林院宣旨钦差即将到访,找林尘是有圣旨宣布的,这一惊非同小可 林洋不敢怠慢,这种事对于他这个小山沟里的农家子,冲击可实在太大,顾不得脑袋发晕,急忙出来找林尘,才有了刚刚一幕。 “慢点说,怎么了?” “哥,说有圣旨给你,快点回客栈,钦差要到了!” “圣旨!?你没弄错吧?” “哎呀,错不了,哥,你赶紧的!” 这回林尘也不敢怠慢了,在林洋和一群纨绔的催促下,急急往云来客栈赶回,好在他们这时候在东市,离着务本坊稍微近点。 一路狂奔,回到客栈时,早有伙计摆上了香案,做好了迎旨准备,只待林尘和钦差到来。 没错,宣读圣旨的是钦差,一般出自翰林院中,并不是影视剧中的太监。 实际上,唐代太监宣旨的情况很少,一般多是皇帝的口谕,或者圣旨开头写着圣喻或上谕这类的圣旨才会由亲信太监宣示。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门下省阅览后没问题,送至皇帝处加印,皇帝上印后嫌返回麻烦,也有可能直接就让太监去宣读了。 对于正式的,敕字开头的圣旨还是很少会让太监宣读的,翰林院有个承旨郎的职位,就是专门干这个的,而且太监的识字率非常低,也不适合干这个。 大约一刻钟后,天使才算到了,林尘整理过衣衫后,跪坐案前,等候宣读。 在验明身份后,宣旨钦差也不墨迹,便行宣读: “圣旨 敕:朕承天命,戡乱以武。顺天应民,登临人极。承先圣之道,治国家之事。…… 今尔林尘初元者,性行温良,淑德含章。高足弟子,大才盘盘。今献曲辕犁,实乃农耕神器,特封爵于男,择地鄠县,食邑三百户,实封五十户…… 钦此。 武德七年七月十日 中书令臣【某】宣 中书侍郎臣【某】奉 中书舍人臣【某】行 侍中臣【某】 黄门侍郎臣【某】 给事中臣【某】等言: 制书如右,请奉 制付外施行,谨言 武德七年七月十日。” 接过圣旨,谢过天使,林尘还有些懵逼,这就封爵了?鄠县男爵? 这属实超出了他的预期,不过这终归是好事,此后他就是贵族阶级的了,有了这个身份,干什么事都能方便不少。 只是这封地为什么会是鄠县,林尘还是有些搞不清楚,按理说不应该是平利县或者新城县男么? 想不通的事就暂且不想,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给家中写信,告诉老爹老娘这个好消息。 虽然肯定会有官方的文书下发到当地,可那哪有自己的家书来的妥帖。 “恭喜大哥封爵!” “大哥就是大哥,靠自己也能封爵!” “哥,你真封爵了?” 面对众人恭维,林尘哈哈一笑,也不故作谦虚,大手一挥: “今儿个高兴,啥也不说了,飞燕楼走起,我请客!” “彩!大哥敞快!” “正有此意!” …… 说实在的,林尘本不打算去飞燕楼的,可话到嘴边,他却又不识得其他青楼的名号,只好故地重游了。 林尘虽然刚来长安,可得益于他的“诗才”,目前名气可不小,他封爵一事刚完,便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传开。 及至众人来到平康坊飞燕楼,这里也早已得知消息,飞燕姑娘更是亲自迎接,给足了面子。 要说这几天里,除了林尘名气大盛外,那就是另外两个女子惹得人津津乐道了,一个是鹊桥仙女主刘小娘,另一个便是飞燕楼飞燕了。 “掌中舞罢箫声绝,三十六宫秋夜长!”凭此一句,长安城里就没有不想一睹飞燕真容的。 第56章 召见 有兄弟,有美人,有好事,有酒,那自然是一个字,“喝!”不醉不归那种。 酒至酣处,得意忘形的林尘,被心思不纯的美人一挑弄,在众兄弟起哄中,自是诗情大发,以仅有的一丝清明,窃得佳作一首: “昔日龌龊不足夸, 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在赢得众人一致喝彩后,才由林洋搀扶着回到云来客栈。 旭日初升,碧空如洗,从宿醉中醒来的林尘,还来不及感受身体的不适,便被林洋递来的两封信笺所阻。 两封信都是来自刘府,一封是未来老丈人的,一封乃是已经身为未婚妻的刘敏的。 老丈人的信笺倒是很简单,首先恭喜林尘得封爵位,其次表示林尘可以多过府走动走动,有什么难处或者需要帮忙的不要客气等等。 至于刘敏的信,就有点让林尘头疼了,信中就一句话:“妾与飞燕,孰美?” 这是吃醋了? 虽然这个典故现在还没发生,可大概也许就是这个意思了。 这可伤脑筋了,说起来倒是他自己的不是居多,也不怪人家这样想。 想想他的作为,求亲第一天就上青楼,搁这现代,人家还跟你这么废话,早就哪凉快让他哪呆着了。 嗯,这方面看来还是这个时代好啊,研墨提笔,先给老丈人回了信,表示多谢关心,自己一定会常去聆听教诲。 最后给刘敏小娘的是一首本就存在的诗,也是古往今来表达忠贞的最动人的誓词。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棱,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想来有这么一首誓词在,她应该能明白自己的意了吧。 将两封信装好,又给父母写了一封,然后全部交给林洋,让他跑跑腿帮忙送一下,至于送回老家的信,找个商队托着捎带一下,不是什么难事。 安排完这些事情,纨绔们已经再次上门了,一起到两家店把昨日的收入情况盘点了一番,两家店竟然一起有十八贯的营业额。 这可不得了,算下来纯利润有十三贯,这可不少了,年利润近五千贯,比之中等饭店收入也不差了。 盘点完账目,萧简也给林尘带来了一个新的消息,他父亲想见林尘一面。 “啥?萧相要见我?” “没错,我爹是这么说的,至于你去不去,我可管不着!” 林尘两眼一翻,看白痴一般看着萧简: “宋国公要见我,我敢不去么?” 不仅不敢不去,还得赶紧去,趁着朝会还没结束,林尘便随着萧简来到萧府,等待着萧瑀下朝后召见。 萧瑀府邸在开化坊,和务本坊成对角之势,这个坊可不简单,住过的历史名人不在少数。 最出名的就是杨广了,在他还是藩王时,就住在此坊,后面的襄城公主,英王李显等,都是居于此处,可谓是王公贵族的聚集地。 这萧瑀身为当朝右仆射,整个开化坊小半个南部,都是其府邸范围,可谓豪横至极。 不过林尘却是不羡慕,只要是还在坊内,即使再大再豪奢他也不稀罕,要是在城外能建这么一座府邸,他到还有几分心动。 说起这茬,他现在已经是鄠县县男了,还真可以在自己封地建一座自己的男爵府。 这鄠县地处秦岭北麓,南靠秦岭北临渭河,与长安县相交,有山有水有平原,可以说太合林尘的心意了。 男爵府的位置他都想好了,就在秦岭脚下,再引一条水渠过来,岂不是大美。 意淫间,萧瑀已经归府,听闻林尘已经候着了,对其这般态度还是很满意的,遂而吩咐召见。 “小子林尘拜见萧相!” 这可是国务院总理一般的人物啊,饶是林尘早已做好准备,可事到临头,还是激动惶恐,各种情绪齐聚。 毕竟他的前世也只是个刚出大学的毛头小子,别说是大唐这等大国的最顶级官员了,在后世就是类似于县长省委一级的官员,能够单独接见,也足够林尘炫耀一辈子的了。 所以,尽管林尘说话还算流利,可是紧绷的肌肉,以及高速跳动的心脏,甚至颤抖的大腿,都不在表明着,他此时内心的不一般。 “呵呵,免礼,这是家里,就不用提什么相公不相公的了,你与吾儿兄弟相交,那便是我的子侄,如不介意叫我一声伯伯就是。” 这萧瑀不愧是做宰相的,一番话说的是不快不慢,自然协调,配合神态动作,让林尘如沐春风,大生亲近之感。 这其实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毕竟两人才是初次见面,而林尘自到了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他影响其他人,像这样甫一见面,就被别人影响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尽管发现了问题,可林尘还是没法改变这种情况,眼前的人说什么好像都是对的,就是有那么一种魔力,让你不由自主的相信他。 这其实是一种势,一种久居高位的势,这种东西恰恰正是林尘所欠缺的,而林尘能够影响人靠的是什么呢? 那也是一种势,是一种绝对的自信,一种大人看小孩的势。 而现在他发现这个小孩,他是总统的孩子,那他这个普通的大人,不免也要颤颤巍巍。 “小侄见过萧伯伯!” 想明白这点,林尘也就不想反抗了,就顺应着萧瑀的势就好了,这种东西随着他在这个世界的成就越高,也终究会掌握的。 “哈哈,好!好!好!” “既然你叫我一声萧伯伯,你可知道,我今日叫你来所为何事?” “小侄愚钝,请萧伯伯示下!” “呵呵,坊间多传初元你有大才,更是能说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样的话,既如此,你不妨猜猜看!” 这哪能猜得到,林尘正想认怂,忽的心神一动: “莫不是与小侄封爵有关?” 林尘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事能惊动这位相公了,不然二者属实没有交集,至于说萧简那点交情,在这等人眼里就是个屁。 “哈哈哈,贤侄果然聪慧,一点就透!” 第57章 封地 萧瑀是真有些欣赏林尘了,这小子的诗才他是有所闻的,也颇为佩服。 可一个农家子出身的,能在他面前侃侃而谈,不乱了方寸,这份镇定功夫,却是让他暗自点头。 每逢大事有静气,这样的人不说能不能成事,首先一个临危不乱那是肯定的,要是能再有一点卓越的见识,长远的目光,那这人肯定未来不凡。 简儿能与此子相交,倒是他的运道,若能紧跟此人,或许将来也能有些许作为。 如此考虑下,萧瑀顿时觉得之前做的那个决定,简直太英明不过。 “贤侄可知你这爵位为何不是平利县男?” 话说的这么明白,林尘要还反应不过来,哪怕不就是个傻子了。 “小侄谢过萧伯伯帮衬,以后萧伯伯有什么指示但请吩咐,林尘必全力以赴!” “哎~,过了,过了!也就一句话的事,你与犬子相交莫逆,这些就莫见外了,以后就当这萧府是自己家一般,莫要拘束就好!” 说罢右手拿起茶碗,其中指无名指小指均是向外而露,林尘了然,这便是端茶送客了。 “是萧伯伯,伯伯公务繁忙,小侄便不打扰了,小侄告退!” “嗯!你且自便,去吧!” 从相府出来,林尘明白,自己能够成为鄠县县男,必是这位出口相帮,为的便是替自家儿子结一份善缘。 最后那话说的已经够明白了,意思林尘只要还与萧简交好,便能当相府是自己家一般。 潜在意思,既然是自己家,那有麻烦了,自然可以找家中长辈相助了,反之他相府就要见外了! 这是被迫把自己绑到萧家船上了,不过林尘也没得选。 作为隋炀帝杨广的小舅子,萧瑀可谓是出身尊贵的,李渊攻破京师,他又识时务的投效,得封宋国公。 由于深得李渊信任,从内史令一直做到了右相,可以说是荣宠之至,后李世民继位更是迁左仆射,数度罢相数度启用,说明其还是有些才能的。 就是权利欲望太盛,有些不能容人,最后还是被罢职夺爵,一直等到其姐姐萧皇后死后,虽被还爵,可也深受打击,从而病逝,享年七十多,算是贵极一生了。 有这么个人当靠山貌似也还不错,而且也没啥风险,是棵能够遮风挡雨乘凉的好大树! 是日,林尘再次同聚在一起的几大二代,一路吹牛打屁,洋洋洒洒的往长安城东南的鄠县而来。 在这些二代的帮助指引下,林尘已经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告身。 此时的林尘身着玄冕,冕有五旒,青衣纁裳,脚穿马靴,腰悬银鱼符,在众人簇拥之中,好不气派。 这身行头,就是唐代五品以上官员的标配了,往上四品三品也都各不相同,主要以冕旒区分,冕旒越多品阶越高。 比如四品,就有六旒,衣裳上还系有三章纹,名称也变了,叫做絺(chi)冕,可以配金饰剑。 封爵都几天了,今儿个林尘便是要去封地看看,起码要让自己的封户们认认家主脸面不是。 一行人先是来到县衙,毕竟这三百户食邑以及五十户实封,可都是要经过县衙报备才行的。 按道理,这里是该县衙分到哪就是哪,可道理往往讲不过人情,更大不过权利,小小一个男爵,那也是从五品上,比之县令可高多了。 所以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受爵人自己挑选,完了县中报备一下就好了。 鄠县只是一个中县,全县人口两千户多一点,不到万把人的样子,县令名胡远字近之,是个近四十的黝黑汉子。 林尘等人到时,已经带领县丞县尉主薄等县中官员候着了,面子给的十足,一众纨绔倒没觉着怎么,可林尘确有几分受宠若惊的感觉。 这还是老习惯没改过来,这可是一县之长呢,就这样站在路边亲自迎接自己,那感觉,啧啧,衣锦还乡也不过如此吧。 “谢过明府相迎,本男愧领了!” 不适应归不适应,谁让自己品级高呢,屁股决定脑袋,坐在什么位置上说什么话,所以林尘也俨然是一副上级对下级的口吻。 这无关乎年龄大小,今后林尘肯定少不了要和县衙打交道,若一开始就显得没有架子甚至过分谦虚,那以后的麻烦事注定不会太少。 “林县男客气,这都是下官应该的!” 寒暄完毕,林尘也是直接道明来意,胡远也自是无不可,按林尘本意是想选择南边靠近秦岭的山脚下的。 可耐不住众人劝说,最后来到了涝河西畔的渼陂湖,林尘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忍不住感叹: “真美啊!” “那还用说,这里可是汉时的上林苑,长安城中多少文人士子,可都爱来此处游玩!” 没有理会李崇真的显摆,林尘当即就决定,要将男爵府建于此处,并要求胡远就近给他划分田产。 作为大唐的男爵,除了食邑和实封外,可是还有五百亩永业田的,至于食邑,正好附近有个渼陂村,划分过来也就是了。 说起来这地方,美则美矣,可人家住的还是很稀少的,就是渼陂村也离着几里远,湖边的土地,也无人开垦种植,倒是有不少残破的遗迹。 联想到这里是秦汉时期的上林苑,林尘也很快了然,虽然汉朝中后期,已经将此地归还贫民耕种。 可这里毕竟曾经是皇家所有,普通百姓躲还来不及呢,哪敢往上凑,加之到处都是豪华宫宇楼阁,也不适合耕种。 及至迎来黄巢起义,一把火将此处烧了个精光,才真正有百姓陆续来此垦荒。 饶是这样,这里依旧风景优美,离着长安城又不远,一些士子游客,常常盘踞于此,游湖泛舟。 对于这些个人,普通百姓那也是招惹不起的,索性离得远远的,纵然这附近水土丰美,可也不敢真正踏足。 想清楚这些,林尘也不再纠结了,既然封了他做鄠县县男,那这地方他占了也就占了,名正言顺,谁也说不出个好歹来。 嗯,等将来钱多了,非得把这湖也给买下来不可! 第58章 渼陂村1 心中思绪已定,林尘一行便又由着胡县令带着前往附近的渼陂村。 说是这么说,实际上胡县令估计也是第一次下乡,实际上带路的则是衙门里的衙役,林尘可是知道,这年头当官讲究的可是「官不入民宅」。 这可是一项传承上千年的老传统了,其目的就是为了强调官员与普通百姓间的身份差异,以及一直存在的等级制度。 别以为这个传统不好,实际上它能很有效的保证官员的威严,其次官员如果频繁出入普通百姓之家,势必会造成百姓家里生活负担加重。 加之普通百姓间一般都嘴碎,喜欢按照自己的臆测捏造事实,官员登门势必会引起一些议论,这些都是很不必要的。 所以官员下乡什么的,也要看社会环境,在这个时代,那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而且这样的做法也不是亲民,反而是害民。 一行人来到渼陂村,一路上自然是引起不少注意,这里虽然说是一个村子,可和林尘老家差不多,人家户住的还是很远的。 基本上只有同一家族的几兄弟,或是爷爷辈的,或是父兄辈的,三五家住在一起,唤做院子。(院,方言,读ruan四声!) 比如刘家院子,李家院子,闵家院子等,代表的就是刘姓祖辈几代人的居住地,或者李姓闵姓等。 各家又以自身土地为就近原则建立房屋,而这时代每家的土地都是以百亩起步,所以住的远一点也就在所难免了。 林尘他们一行来的是一个叫陈家院子的,这里的陈三爷便是整个渼陂村的里正了。 陈三爷如今六十多了,可身体依旧壮硕,像这样的炎炎夏日,他根本不当一回事,一顶草帽一柄锄头,照样能在地里忙活,任村里谁说道他,也得赞一声: “这个老汉儿体子好哇!有背头!” 照例,林尘一行人倒时,这老头还是在地里,按他的说法,地里有根杂草,那都是你对庄稼没尽心。 差了人去叫才回来,锄头往墙角一放,自顾自的打了水净了手,这才向着胡远拱手道: “这么大的天气,明府怎的到了我这?” 全程就看了林尘等人一眼,就不再理会,可谓是有个性的紧。 别忘了林尘可是穿官服的,难道他就不怕么,还别说人家还真不怕,就是皇帝来了,人家端着也没事。 这可都要归功于唐朝的养老政策以及孝经的影响了,到了玄宗时期,都有明文规定,六十以上的老者品级就相当于八品县丞了,如果你能活到一百岁,那就是妥妥的刺史级别。 另外到了七十,就可以被朝廷授予王杖,拥有王杖的老者纵然犯了法,只要不是首恶,都可以免于责罚。 所以这个社会的风气,就是敬老爱老,林尘等人见着这陈三爷,应当主动行礼才是,至于他们什么身份,在这老头眼里根本不重要。 “还望陈老知晓,这位乃是新封的鄠县县男,实封五十户,以后这渼陂村的四十来户就归林县男了,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属地了!” “啥?新来的县男?” 陈三爷一时间有些懵,待再次看到胡远点头,才终于确定下来,忙如梦方醒般向着林尘行礼: “小老儿不知是县男亲至,招呼不周,还望县男恕罪!” 胡远在一旁看的好笑,这老汉干活是能干,就是脾气不好,惯会拿架子,这回可算吃瘪了。 陈三爷之所以有这般反应,也是情理之中,要知道这下不同方才,这回自己村子化为林尘的实封,那就说明以后自己这些人可就属于林尘的属民了。 如此一来,林尘对于他们这些人,包括他们的土地,那都是有控制权的,要是林尘一个不乐意,税收涨上一成,他陈老三不就成了罪人了。 活着要被人说道,死了都没脸见祖宗,由不得他不放下架子。 “无妨,你们虽划归于我,可往日怎样,现在还是怎样,莫要心忧!” “是是是,小老儿谢县男洪恩!” 这回轮到林尘有些不快了,拂了拂手,皱着眉,淡淡询问道: “怎么?一口一个县男,我就当不得你等家主么?” “噗通!小老儿糊涂,家主恕罪!恕罪!” 陈三爷闻听这话,也顾不得年纪大了,直挺挺的便跪了下来,至于是不是真糊涂那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过林尘却是没受他的跪,侧身让了开去,不紧不慢的说道: “我不管你是情愿还是不情愿,反正事实就是这么个事实,你若真心为乡亲们好,便做好你的里正,配合我的计划,我自然能让大伙的日子越来越好过。 可你要是存了私心,做事阳奉阴违,我念着你年纪大了,也不会把你如何,只是以后,你便安心养老就是,里正之职,我自会另觅贤能!” “是,家主说的是,都是小老儿糊涂,家主放心,日后但有吩咐,小老儿定全力以赴!” 陈三爷这回算是知道自己玩脱了,这家主看着年轻可不好糊弄,以后还是当心点。 别瞧着里正不是什么官就看不上,实际上这里头的好处可不小,陈三爷哪里舍得,自然不敢再推搪。 “你若真如此想,那便是皆大欢喜了,这以后都是一家,我呢年纪也不大,正需要你这样的帮扶,你也不用一直家主家主的叫,没的显了生分,我家中行二,唤声二郎就好。” “唉!二郎放心,小老儿知晓了!” 渼陂村一共也就四十来户,胡远又让人从隔壁村迁来近十户,凑齐五十户,才算交了差。 至于三百户的食邑,那只是个虚封,要等到官府收了税之后,再给林尘返回来,只有这渼陂村的五十户,那才是实实在在的封地,是可以传承的。 之后林尘在陈三爷的陪同指引下,巡视了一番自己的封地,这不看不知道,一番巡视之下,林尘对于这个时代的农民有了更深刻的印象。 第59章 渼陂村2 穷! 太穷了,林尘以为自己家以及隔壁羊娃家就算穷的了,可看过这里的百姓后,他才知道,同是农户,老爹他们绝对算是农户的最上层了。 土疙瘩混着干草筑的墙,顶上或是青瓦或是石板,乍一听,是不是还好? 可是这些房屋都不知道建了有多少年了,几乎每家每户的房屋墙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开裂。 房顶的瓦也好石板也好,站在屋内往外看,不少地方都还透着光,可想而知,一旦遇到雨天,绝对是四处透雨。 这还不算,有的家里人口多的,四五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中间只用个草帘子隔开。 床上盖的被褥,身上穿的衣服,那都是补巴上打补巴,黑黢黢的也舍不得洗,就怕再添新伤。 家里的用具也是,三条腿的案几,破破烂烂的草席,满是豁口的容器,几乎家家都是这种状况。 林尘忽的想起后世评说贞观之治的一句话,“所谓的贞观之治,也只是让百姓不至于饿死而已。” 原来这个时代的大治,这个所有华夏儿女心中的盛唐,也只是不饿死人而已。 这所谓的不饿死人的背后,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以前林尘从未想过,现在他亲眼见着了,可谓触目惊心! 这还不是贞观盛世呢,也就是说,在这么差的生活条件下,他们还存在着随时被饿死的情况。 一时间林尘感觉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感,或许是圣母心发作,他决心要带这些人过上好日子,也不算白来世上一遭。 辞别县令胡远,谢绝随一众纨绔回归长安城,打发林洋回去取行李,林尘打算就此住下来。 这里在破再乱,可却是实实在在是属于林尘自己的地方,是他以后扎根的地方。 等人都走了,林尘吩咐里正陈三爷召集所有村民,包括即将并过来的邻村几户人家,通知他们明日一早就在此集合,听候他的安排。 之后林尘便回到了渼陂湖边,找了个心仪的位置,瞅着四周确实没人,心中一动,忽的一座茅屋凭空而起。 木质的墙体,茅草的屋顶,空间里看着不咋样,这取出来,看起来也不那么差嘛! 进到里间,竟然有三间屋,正中间有着大门的是客厅,两边墙体各一个门,推开进去,竟是两个小间,正好拿来做卧室。 如此,他和林洋两人暂时的居住问题算是解决了,至于被褥什么的,现在不急,正是夏季呢,不用也行,以后慢慢添置就是。 晚饭倒是很好解决,空间里不少能吃的呢,只是林尘另有打算。 来到大唐这么久了,还没吃过鱼呢,这么大一座湖,肯定不少鱼虾,另外那湖边的野鸭都成群了,也是美味一道。 河边长大的孩子,水性自然是没话说,至于林尘穿越来那回,纯粹是意外,一个是水太冰,二个腿抽筋,这些日子吃的好吃得饱,身体不知道好了多少,自然不会有意外。 也不知道是这个时代的鱼蠢,还是林尘技艺高超,没有借助任何工具,硬是让他从湖中摸了两条大草鱼上来。 两条一起约摸着有六七斤,抓的时候纯纯好玩,这会捉上来了,又发现好像吃不完,不想浪费了,林尘又扔了一条回去。 反正好抓,想吃了在抓就是,这大热天的,泡泡澡正好,还能凉快凉快。 第二日清晨,太阳方露红芒,照耀着整个湖面,映的霞光万丈,配着岸边绿荫密布,当真个神仙仙境,林尘一时都看的痴了。 “哎呀,哥,你这咋一夜就能盖个茅房出来?” 原来是林洋回来了,估计又是天没亮就动身了,被打扰了雅兴的林尘没好气的道: “会不会说话,不会说就别说,茅草房就茅草房,什么叫茅房?你不知道啊?” 嘿嘿一笑,林洋也觉着自己好像是说错了话,摸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 “哥,行李放哪?” “放哪?你说放哪?还能放哪?放茅房里!” 好好的心情,被这个嘴里没把门的给搅和了,林尘也再没了兴致,等林洋放完行李,两人开始往里正陈三爷家赶去。 “哥,那房子你咋盖出来的,我刚看了,里面还不赖呢,挺宽敞的。” “我变出来的!” “咋变得?” “就那么变得!” “那你都能变茅草房了,咋不直接变个大院子出来?” 听了这话,林尘不由停下步伐,很有些好奇的看向林洋,他这会儿都不知道他是在消遣林洋,还是被林洋反消遣了,挺聪明个小伙,看着也不笨呐,真是奇了个怪了。 等来到里正家,所有农户都来齐了,不来不行啊,谁知道主家是个什么章程,要是不来,人家动动嘴皮子,一大家子可就要难受了。 “诸位有理了,打今儿个起,我便是尔等今后的主家了,叫大家来也没啥别的事,就是跟大家见个面,混个脸熟。 本县男姓林,家中行二,金州府人氏,以后便是一家人,诸位年长的唤我一声二郎或者郎君都行。 我原本也是农家子出生,所以诸位的难处我也知晓,好在我自认还有几分本事,诸位若是全心助我,我自信还是能让大家吃喝不愁的。 当然,你们也可以对我的话阳奉阴违,我又不能时时刻刻盯着你们不是? 可诸位记住了,要是你们这么干了,千万别让我发现了,我这个小小男爵也是有脾气的,相信我,你们不会想知道结果的。 现在哪家有问题的,可以开始问了,我一共回答诸位三个问题,你等可要想好了再问!” 林尘没当过家,也不知道当家的应该怎样说话,只好想到哪说到哪,噼里啪啦一大堆,算是过了领导讲话的瘾。 “敢问主家,我等以后的税收会改么?” 这是个好问题,可谓切实关系到自身了。 “租与官税一样,庸嘛,这个再说,调就免了,算我给诸位的见面礼了,如何?” 林尘原本是想着按地收租呢,可又怕人说闲话,庸,本来也打算免了的,可想着还要带领大家致富,正好拿这个说事,所以就硬生生改了口。 就这也已经是了不得的了,唐律规定每户绢2丈、绵3两(或布2丈5尺、麻3斤)为调,这可都是钱呐。 第60章 住茅屋的男爵 一匹生绢价值470文,唐朝一匹相当于四丈,2丈绢差不多就是235文,粗棉布440文一匹,合一起,单是调每户每年就是差不多500文。 林尘这一免相当于,每年给每家500文钱,相当不菲了。 “谢家主厚赐,家主仁慈!” “先别忙着谢,三爷辛苦一下,等会儿帮我看看,我会给在场的诸位登记造册,一会儿一家家过来,给我讲清楚家里多少人,都是谁,没有登记的或者没有来的,那不好意思,今年的调照教,当然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比如残疾的生病的等,可都听清了?” 这些可都是自己以后的家底了,不摸清楚怎么行,顺便给大家个警醒,按照他林尘吩咐的有好处,不听的要吃亏。 另外,林尘可是有变异辣椒这一神器的,挨个登记造册一遍后,他基本就能认清全部人了,这对以后的管理可是很有好处的。 忙完所有事,日头已经很高了,林尘吩咐今日都先回家去,将家里都安顿好,明日所有壮劳力还是来此集合后,便回到湖边自己的茅屋纳凉了。 自己怕不是大唐最拉胯的男爵了吧,别的有爵位的,哪个不是贤妻美婢的,哪像他,竟然住着茅屋。 真真是给贵族们丢脸了,抛开这一层,如果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其实林尘对于目前的生活状态还是挺满意的。 不用早起,不用上班,吃喝不愁,还有漂亮的未婚妻等待迎娶,有事还能吩咐别人,社会地位也不低,这还有什么追求呢? 有那么一刻,林尘都想就此躺平算了,躺个一年半载的,他就算是不开辟新的财路,凭着两间铺子的分成也能过的很滋润了。 “唉~就是个劳碌命呐!” 想着自己刚承诺给一群穷哈哈的事,林尘又不得不感叹,果然自己就不是一个甘于躺平的人。 晚上打了只野鸭,又下河摸了两条鱼,生起火堆一烤,简直美滋滋,后世这地方虽然也有野鸭,可成群的游客,愣是没一个敢下手的。 这可就得怪他们自己没口福了,啧啧,瞧瞧这烤好的野鸭,表皮微焦,油光点点,吃一口,外皮焦脆,内里肥而不腻,带着丝丝特殊的清香。 这一口还未下肚,便已经忍不住再来一口,这滋味,不要太美妙,真个是谁吃谁懂哇。 “哥,咱们以后就住这了么?” 说来也怪,这林洋脑子里对各人的等级,那是分的清清楚楚,遇着比自己高的,比如二代们,那是话都不敢多说,心里天然的就带着一把锁。 可是面对林尘,那就从容的多,哪怕林尘已经封爵了,可在他的表现看来,也没啥特别感觉,这点倒是和林尘一致。 “我的封地就在这,不住这里住哪里?” 抓抓后脑勺,明明他刚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来着,可被林尘一问,他反倒不知道自己想说啥了。 似乎是看穿了林洋的想法,又似乎是自言自语,林尘接着又道: “莫急,别看我们现在住的差,可这只是暂时的,虽然我们没钱没根基,可好在我们还有人呐,五十户人家呢,用好了,啥都会有的。” 倒不是林尘不想办法搞钱,以前在老家,有个馒头生意已经足够了,来到长安毕竟时日还短。 不管哪个行业,最难的永远是起始阶段,赚钱更是如此,有了原始积累,雪球才会真正滚起来。 林尘虽然不是创业型选手,可在这个时代,靠着技术红利,他只要创业,基本上就不存在失败的可能。 再过个一个来月,两个店的收益到账,农场里酒作坊估计也差不多建好了,银子还不是哗哗的来。 说起来前林尘原本就是会酿酒的,不过仅限于玉米酒,当地人叫包谷烧。 方法非常简单,需要两个桶状的锅,叠在一起,上面的叫天锅下面的叫地锅。 地锅里面装用酒曲发酵好的玉米豆,天锅里面装冷水,地锅顶端接一根管子出来,下面烧火,酒液就会顺着管子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天锅里面的水一旦过热就必须更换,说起来,这套设备酿什么酒都行,可林尘没试过。 知道了原理,想来也不会很麻烦,这套设备酿出的包谷烧,出酒便可以达到五十多度,出酒率大概四成多点,都是农闲时酿一些,自己喝或者找补点家用。 说到这,林尘也很纳闷,小说中主角到了古代,弄个蒸馏酒的蒸馏设备,又是铜管又是竹管什么的,效率还不高。 换成这套设备它多简单,下面地锅装酒蒸发,上面天锅装水冷却,有缝隙的地方,用块湿抹布一搭就好了,要啥冷却管呢? 不过这玩意却是不急着弄,毕竟初到长安,底子还太薄,也缺少可靠人少,现在推出来八成是要给别人做嫁衣了。 先按自己的想法,看看渼陂村的建设进度怎么样吧,实在周转不过来了,酒蒸酒的蒸馏酒倒是可以先搞出来。 只是这种酒,除了度数高点,清亮点外,实在没啥值得称道的,对于这个时代的贵族高官富贾来说,尝个鲜还行,大部分估计都不会长期饮用。 倒是中下层民众,或许会非常钟情,实际上这个时代的顶级酒水,那味道也是非常好的。 比之现代工艺,也只是品相度数方面差了很多,但是那种酿酒作物的原始气息的味道,却远超现代。 比如麦酒,你就能尝出很纯正的麦香味来,顶级的麦酒,在去除多余的杂乱味道外,甚至都有麦香味的回甘,比如这时期新丰酒,当然用高粱大米酿造的也是同理。 所以什么现代人到了古代,弄个什么酒蒸酒的蒸馏酒就是琼浆玉液,其他酒都是马尿,这样的话听听也就是了,千万别当真,真当人家几百上千年的酒工艺是在制造有机肥料的才是蠢。 倒是用林尘前世农村土法酿造的包谷烧还是不错的,真正的纯粮食酒,入嘴绵柔,入喉如火线,入腹似火烧,伴随着玉米的清香味,即使在酒样繁多的二十一世纪,还是青睐者众多的。 第61章 开工 等林尘再次来到里正家时,这里早已人声鼎沸了,昨个还好都到了,要不然就得多交一年的调钱,那得多亏呀。 有了经验,今天谁敢不来,何况昨天还当面登记造册了的,这新来的主家二郎,可不好糊弄。 林尘暗里数了下,五十户人家,一共来了近六十个男丁,这里面大多数都是五十来岁的,还有一些如林尘般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真正的青壮还真没几个。 这还算好的了,总归是离长安城近,早休要生息了几年,隔着再远点的地方,比如洛阳附近,怕不还是十室九空,诺大一个大唐,人口只有千万,战争有多残酷,可想而知。(ps:大唐初期人口不超过1100万,到贞观十三年2800万。) “今儿个叫你等过来,是有事情要你等去做的,就算做是庸了,做什么呢,昨日我观看了尔等的生活状况,感叹颇深,太穷了! 别的人我管不着,可你等是我林尘的属民,那我自然是要管的,事情总要一步一步的做,我们便从这房屋开始。 所以我决定,趁着这两个月农闲,我们开窑烧砖,建房子!” “什么?建房子?” “开窑?谁会烧啊!” “怕不是异想天开!” 出乎林尘的预料,他的提议并没有得到拥戴,反倒是一片质疑,在这些人心里,房屋哪里是那么好建的,没看到处都是破屋子么,好建的话,谁喜欢住破屋啊? “安静!我不需要你们的质疑,你们只要按照我说的做就是,最差也就白忙活一场,我也算你们今年的庸完成了,你们怕啥?” 看吧,没有直接说免了庸这一条,还是有用处的,无论今古,对于思想守旧的人来说,你讲道理分析是没有用的,你的所作所为只要是超过他的理解范围,那就是有问题的。 机会送到眼前了,都还要本着宁可错过不可有过错想法,这时候就只有强权才能让他们屈服。 看着林尘似乎要玩真的,这些人不敢再多说了,不过还是有很多人望向里正陈三爷,希望他能劝劝这个愣头青。 “郎君,你真决定要如此?” “是!” “可没人会搭窑烧窑啊!” “我会!” 是的,林尘会烧窑,烧瓷器的他没见过,可烧砖头烧瓦的,没啥难度,前世小时候家里盖房子,基本上都是自己挖窑烧,多的还可以卖,哪个村子里没几个土窑,小时候调皮,还经常钻窑洞躲猫猫呢,见得多了自然会。 放到古代这个时候,这可就是一门高级手艺,一个有经验的窑匠,那可是什么时候都能过的很滋润的。 “如此便都依郎君的,郎君尽管吩咐,要是有谁偷懒,不肖郎君说,老朽自然能叫他勤快!” 陈三爷大字不识一个能做里正,还让人心服,除了德高望重外,自然是有其道理的,知道这渼陂村怕不是要时来运转了,果断站在了林尘一边。 有他发了话,其余人纵然不服,也只得目光躲闪的低下头去,别看老头年纪大了,抽起人来筷子粗的藤条都遭不住他用的。 总算意见达成一致,林尘便分配起了活计,首先找到一个黄泥多的地方选定位置,五人一组,分三组打三口窑。 窑是最简单的土窑,找个有高度落差的地方,地上挖个两米左右的大坑,底下开个洞就成了。 剩余的人一大半就地直接做砖坯瓦坯,最后去几个人砍柴,事情就算分配完了,接下来就是甩膀子干就完事了。 嘱托了里正陈三爷照看着,留下林洋看着茅屋,林尘一个人再度往长安城而去。 这两天林尘虽然没在城里,可纨绔们还是每日派了人向林尘汇报了两间店里的账目营收。 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大家第一次创业,心里激动需要分享。 不需多想,店里生意自然是一天比一天好,现在两家店一天都有近四十贯的营收了。 不过这也是到了极限了,非是客户饱和了,而是店里实在忙不过来了。 当初开店,林尘可是出了大头的,而且秘方等也是他出的,所以他理所当然的占了大头。 六人里他独占五成,其他人每人一成,也就是说,他现在每天收入有近二十贯了,抵得上他之前全部身价了。 一路来到西市的启航朝食铺子,时间早已过了午时,可依旧有排着队的,林尘仔细观看了阵子,多是买冰水的。 来到后院,里面也是忙活的热火朝天,蒸笼一样的天气,干点什么活都是热的浑身冒汗,更何况是和蒸笼热汤打交道呢。 林尘顿时觉得,二十文的工钱是不是太少了点,回头大伙得商量一下,给点高温补贴什么的。 “大哥,你可回来了!” 为防止有人眼红捣乱,所以开业初期,林尘有叮嘱几人每天要有个人在店里盯着,过个几天,大家都知道了,才能消停。 今儿个在西市的是萧简和李德奖,不过此时只有李德奖一人,看见林尘进了院子,忙迎了上来。 “嗯回来了,怎么就你一人?” “萧简出去耍了,晚点再换我,都呆在这也没啥事,闲得慌!” “呵呵,倒也是,怎么样,我没在这几日,兄弟们可玩的潇洒?” “那还用说!两个铺子红红火火,连带着兄弟们腰包也鼓起来了,可不是腰杆子也直了许多么!” 提起这事,李德奖就乐的找不着北,这也是他们甘愿大热天窝在这里受罪的原因,可林尘听着却vu是这么回事。 “怎么,你们从铺子里支银子了?” “呃,支…支是支了点,不过大哥放心,我们可没多拿,都只拿了自己的,你的我们可一分没动!” 原本还一脸兴奋的李德奖,听到林尘这么一问,顿时支吾了起来,随即便极力解释。 “愚蠢!走吧,将大伙都叫齐,我有话说!” 还是云来客栈,找了个雅间,鸿鹄社众人再次聚集一堂。 “诸位弟兄,多日不见,今日正好聚聚,另外我也有些事情要与诸位分说。” 第62章 新生意 “大哥勿须多言,我等从铺子里支钱,是做的差了,你要是生气,大不了我们再还回去就是!” 这萧相到底是生了个什么样的儿子,你要认错好歹也听完话再,虽然这态度是好了,可未免也显得太莽撞了些。 “兄弟说的什么话,这钱本来就有你们一份,支了也就支了,我何苦因为此事而责怪与你们? 你们还是没有明白事情的重点,我倒不是气你们支钱,我是气你们不争气! 那铺子才开了几天?就算支钱又能支到多少?当天支的够不够你们当天花的?你们就这么点格局?” 林尘一连数问,原本还觉着没什么大不了的众人,也不由得脸红的低下头颅,要是这么想想的话,那还真是没出息,怪不得大哥生气。 “再者,亲兄弟明算账,你们今天支一点,明天支一点,这账目该怎么算,别说你们支的只是自己那份的屁话,我就问问你们,你们是怎么算出来那是自己那一份的?成本多少,去了吗?没去那就是再占其他兄弟的便宜! 现在生意小还好说,那要是生意大了呢,一天赚个几百几千贯,你动了别人的份,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不膈应么?这不是破坏兄弟感情么!” 没法反驳,反驳不了,可真要是一天赚个几百上千贯,谁还去支钱呐,这话自然不敢说,可不妨碍大家这么想啊。 “呐,说到这,之前的就算了,从今以后,我希望大伙能克制一下,咱们一月一算账,到时候统一分钱,尽量减少些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我再说一件事,介于我刚说的一天挣个几百上千贯的话,我看诸位弟兄似乎都有些不服,是的吧?” “没没,没有的事!” “大哥说啥就是啥,怎么会不服?” “反正我是服气的!” …… 看着这群嘴上打着哈哈,眼却神飘忽的弟兄,林尘哪不知道他们想的是啥。 “哼!我也不管你们是真服还是假服,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是日入千贯的生意,也好让你们明白,我这大哥可不单是打赌赢来的,走着!” 没办法,计划赶不上变化,看着这群二代弟兄,连几贯钱都忍不住要支取,林尘觉得自己作为大哥确实有些失败,思虑再三,还是让这酒蒸酒的生意,提前面世吧。 嗯,泡制药酒也能凑活着用一下。 但愿这些弟兄是真心愿意和自己结一份情义,要不然他们真甩开自己单干,凭着他们的背景,林尘也只能干看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行人首先来到一座大型铁匠铺,掌柜的加上伙计铁匠,几十人的那种。 先是打一口大铁锅,再就是两个类似浅盆状的铁桶底,毕竟铁的导热性要好得多。 东西都不复杂,再纨绔们亮明身份给足价钱的情况下,大师傅们承诺一个时辰便可以交货。 留下定金,林尘又带着几人找了好几个酒铺子,最后买了相对便宜的一种酒,五斗一千五百钱。 这在酒里面算是便宜的了,可单独拉出来看,那可贵的要命了,要知道大米也才四五文一斗,你就知道这价格有多离谱。 一斗是四斤,三百文一斗,那就是75文一斤,合现在那就是近320块人民币一斤呐,这还是普通酒,要是好酒那就更贵了。 这可不是瞎编,有诗为证: “街头酒价常苦贵,方外酒徒稀醉眠。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 诗是杜甫写的《逼侧行赠毕四曜》,按照其所描绘,这就是寻常的街头酒,三百钱一斗。 那么好酒要多少钱呢,这个大家就耳熟能详了,“金樽清酒斗十千”“新丰美酒斗十千”等诗句,都说的很明了,好酒一斗十两银子,真正的喝金子! 不顾二代们的一头雾水,提着酒回到铁匠铺,东西已经做好,林尘很满意,拿着东西就近找了木匠师傅。 给两个桶底安上桶壁,木桶这样的物件很常用,所以做桶壁的木板倒是有现成的,挑着合适的直接安上就好。 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实验了,本着就近原则最后选了住安仁坊的唐嘉会家,没办法,木匠什么的都在坊市里面,可不就走的深了。 这是林尘第二次进国公府,上一回是宋国公府萧简家,这回是莒国公府,以前也没觉着啥,可这回来到人家里了,不免多了些感慨。 这莒国公唐俭,可谓是二十四功臣里面最苦逼的一个了,打宋金刚被俘了,后来征突厥又被队友卖了,可谓功劳都是建在敌营里。 说起征突厥,林尘不禁有些面色怪怪的看了看李德奖和唐嘉会,这李德奖的老子李靖这回可没把唐俭当人看。 人家李二让唐俭出使突厥是签订和约的,可咱们的军神李靖非要来一招韩信破齐的战术,人张公瑾劝说都不听,还说什么张俭这种人,死掉一个两个也没啥。 李靖的战略眼光是没问题的,仗果然打赢了,劼利奔逃也被抓住了,可这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 原本绝对有死无生的老唐,他回来了,是的,人家老唐就是命硬,硬是活着回来了,这不就尴尬了么! 想象一下李靖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心里阴影面积,他怕是后悔早知道老唐命这么硬,就应该先给劼利去封信说明下下情况了,这回好了,给自己弄了个分量不轻的死敌。 也不知道唐嘉会李德奖二人将来会不会因为这事兄弟离德,如果可以的话,将来还是得想个法子,避免一下这事。 莒国公府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假如每个儿子一座院子,那还是不够分的,谁叫咱们的老唐能生呢,一共七个儿子,唐嘉会是老四,老五老六都还小,老七还没出生,其中老五是尚了公主的。 好在老二老三都大了,已经出去做官了,府里这才比较空余。 一路来到唐嘉会自己的院子,有钱有权人家的院子都差不多,也没啥好看的,直接干活就是。 第63章 酒中酒 有个麻烦事,唐嘉会这院子里没有灶台,这事倒是疏忽了,好在也不算啥,人多力量大,找些砖头石块临时垒一个就是,只要能稳当的放下一口锅就成。 一切准备就绪,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只见此时唐嘉会的院子中一片狼藉,当中支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灶台。 灶台上放着一口大锅,里面填着些水,上面是摞在一起的两个铁底水桶,下面的桶顶处还开了个小小的凹槽。 一小节竹管正好填满凹槽,从里面伸出,底下是一个盆子接着,凑近点能闻到桶里淡淡的酒味。 自始至终,林尘都没有告诉这群二代自己想干嘛,只是让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做,至于府里的下人,早赶出去了! 这会儿总算万事俱备了,林尘亲自动手,在灶台里生了火,随着火光越来越盛,林尘脸上总算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各位弟兄可莫要走神了!” 众人开始并未将他队伍话太放在心上,只当陪这个便宜大哥胡闹一番,原因很简单,这一切可都是他们亲自参与一步步搞出来的,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稀奇的。 直到一刻多钟后,地锅内的酒水受热开始蒸发,一滴滴透亮的液体开始从竹筒内流出,滴向下面的盆中。 这回要数长孙嘉庆的鼻子尖了,新的酒液甫一出现,他的鼻子便开始不自觉的翕动,一张一合: “什么味道?好香啊!” “能有啥味道,不就是那浊酒的酸味!” “不是啊,酒味倒是酒味,可是要香的多,你等闻不出么?” 边说着,长孙嘉庆便开始寻着味道找寻起来,其他人正待说没什么的时候,一阵阵浓烈的酒香味散发开来。 原来是温度足够,竹筒里的酒液已经开始成线的流出,这回不肖多说,众人齐齐便将目光聚向竹筒。 “这,这是啥,怎么会这么香?” “是酒味,这也是酒么?” …… 看着这群二代个个吸着鼻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林尘就有种莫名的成就感。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想知道是啥,自己尝一尝不就得了!提前说好,慢点喝啊!” 没人在乎他的奚落,不过最后那句话显然是起了作用,李崇真动作最快,当先便将原本自己茶盏里的茶汤泼了,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竹筒前,端杯接着。 此时出酒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几个呼吸间茶盏便已满了,看着里面晶莹透亮的液体,李崇真很难将其和酒联想起来。 可那透鼻的香气,却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实在忍不住了,凑到嘴里就是一口。 “咳!咳咳!咳咳……” 还好让开了接酒的盆子,把蒸馏过的酒当茶喝,又是第一次,口腔喉咙猛的受到这般剧烈的刺激,不呛着才怪呢。 此时的李崇真别提有多狼狈了,眼泪混着鼻涕喷涌而出,手不自觉的就去擦拭或者想捂住,却是弄的脸上手上到处都是,哪里还有个亲王之子的风度。 这一变故,也立马打断了其他人想要尝试的动作,好在很快,在用手绢处理了尴尬后,李崇真总算缓过劲来了。 “好酒!好烈的酒!” 这回他也反应过来,林尘所说的慢点喝是啥意思了,有了经验后,再次小呡一口,一道火线顺着喉咙直入肺腑,随即化作一团烈焰,熊熊燃烧,传向四肢百骸。 “仙酿也!” 又是一回夸赞,却显得真诚的多,同时也坚定了其他人想要尝试的想法。 有样学样,根本没空再去取新的容器,一时间茶汤乱泼,然后抢着去接酒液,或者干脆端起盆往里倒。 随后赞叹声,咳嗽声,龇牙吸气声,各显百态,林尘是最后品尝的,微微抿了一口,入口辛辣,毫无口感而言,约摸三十多度不到四十的样子。 反正他是不喜欢的,不过这个酒精度却是这个时代的首创了,吃一波红利肯定不在话下。 “怎么样诸位,这算不算奇迹,若是我等以后做这个生意,可有赚头!” “赚!赚!那还用说,肯定赚呐!” “发财了!这回是真要发了!” “这要不赚钱,天理难容啊!” …… 在林尘的提醒下,二代们总算纷纷反应过来,这酒要是进入市场那还不是通杀,大哥就是大哥,说什么日赚千贯,这也太谦虚了。 接下来就是要看看产量也就是出酒率如何,这将决定着酒的成本及利润,好在各人接酒都是满杯,只要再看锅里还能出多少,加一起也就能算出来了。 所以之后的林尘便不时的尝着竹管里流出的酒液,一直等到味道开始变得寡淡,便立即结束接取。 估算了下盆中酒,竟有三斗多,也就是说这出酒率超过了六成,虽说酒精度低些,可这也很高了。 初期有这个酒精度上市也够了,正好趁机培养下酒客们对于高度酒的适应能力,后面再慢慢的提高度数,占据不同客户喜好的市场。 林尘大致思量了下,先用这些酒打开市场,顺便试试市场反应,以及权贵们的态度,若是没什么差池,自己农场的酒作坊就可以发挥用处了,省的给人做了嫁衣。 这回可不是卖馒头包子稀饭这等小生意了,做好了年入百万贯也不是难事,这么大的利益,有能力的,谁不眼馋? 说实在的,皇帝都得眼馋! 现在大唐一年的赋税才多少? 也就一千三百万贯左右,这一门生意就相当于国库十分之一的收入,皇帝要是知道,不眼馋才怪! 好在自己这方背景也不差,目前几个弟兄的后台,都可以算作是中间派,或者说是李渊一系,而且个个身居高位。 照理来说,应该是有足够能力护食的,可账不能这么算,现在已经是武德七年下半年,再有一年多,这天就要变了! 一旦变天,虽说这些人依然还是位居高位,可终究还是有影响的,最明显的萧瑀的相位不就被房玄龄替了。 第64章 唐俭 虽说影响也不大,可有句话不是说得好么「最牢固的关系就是利益关系」,放这这么大的利益,不结一张牢固的关系网,只是单纯为了钱,怎么想都有些亏。 道理很简单,利润太大了,林尘一个小小的男爵,注定是拿不了大份额的。 分出去的部分,既是保护也是人情,既然如此干嘛不多送点人情? 一成的份额便不下十万贯每年,这人情不算小了,只要家里还有这项进项,他们就得念林尘的好。 国公里缺钱的多了去了,远的不说,就说唐和尚父亲唐俭,这位莒国公出生便是显贵人家,爷爷可是北齐左仆射,除了皇家没有比他更显赫的了。 可就是这么个人,却因为要盐州刺史帮着买他养的羊,因而被李世民罢官了,荒谬不? 盐州是哪,就是现在的宁夏境内,你指望他能养多少羊?能卖多少钱?这还是贞观后期。 所以说别看他们位高权重的,可是也穷得很,很缺钱,这份生意的人情大了去了。 按林尘的打算,他是只准备取两成的,五个二代,一家一成,这样剩下三成最好是在拉几个合伙人。 只是分给谁呢? 突然林尘脑海冒出两个人影来,正是当初拦路的程家兄弟和秦怀道,只是这个时间点的话,又貌似有些惹麻烦。 毕竟程知节也好秦琼也好,那都是秦王麾下的将领,虽然长远看来越早投资越有利,可这一年多的时间还是风险很大的,当然也可能别人根本就不在乎他。 “怕个球了,人死鸟朝天,又不是没死过,高风险高回报,赌了!”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和思虑,林尘便将自己的打算与众人说了。 “什么?平白给那几个小屁孩一份,我不同意!” 长孙嘉庆第一个跳了反对票,也是,最大的程处默今年虚岁也才十四,比之林尘还小好几岁呢,差了长孙嘉庆更是近一轮。 其他人虽然还没来得及开口,可看其表情,也分明是不愿。 林尘也是很无语呀,又不能明说,我那是给两小送钱么,我这分明是就是看好秦王的意思,可这我咋跟你们说? “诸位弟兄莫恼,你们怕是还没弄明白,这生意单凭咱们几个是做不成的,这份子说是给你们的,其实是给各位兄弟家中的,至于你们能落下多少,就看你们自己本事了,我这么说,诸位可明白?” “就算是家里出面,我等完全吃的下这些分子,为何又要分给秦程两家?” 这一刻林尘真的感觉自己好难,咋说都不合适,遂而直接脸一板: “我是大哥我说了算!你们只管听安排就是了,哪来那么多为什么,真想明白回去问尔等父亲去!” 倒也巧,刚压下这群二世祖,院里便迎来了一位特殊的人物。 正是当朝礼部尚书莒国公唐俭唐茂约。 这位饮酒作乐可是一把好手,想来正是寻着酒味来的,倒也合情理。 “尔等在此吵吵闹闹所为如何啊?” 突然听得这么一声,众人大惊,急忙看向院门处,待看清来人,又是急忙行礼拜见。 “见过莒国公(父亲)!” 林尘自然是机灵的跟着行礼,眼睛余光却始终看着来人,见此人虽然问着话,眼睛却一直盯着装酒的盆子,鼻子还在不时抽动,知道他便是唐俭可这副做派却挺平易近人的。 当然众人这称呼也是乱七八糟的,有称叔父伯父的,有加个唐姓叫的,唐俭自然是称父亲的,像林尘这般自然是称爵位的。 “免礼,今儿个你们这群猴子倒是聚的挺齐的,我闻着味儿,这是酿出猴儿酒了?” 瞧瞧人家,不愧是当大官的,这说话的艺术,林尘发誓换个跟他一般大的人这样讲,他非得揍他一顿不可,可人家作为长辈的讲出来,他还觉得挺受用的。 自然对于一句话化解场中气氛并掌握主动权,还隐隐指出自己的目的唐俭,反应过来的林尘还是真佩服的。 难怪能多次受领出使任务,这嘴皮子利索得很呐。 “莒国公请,我们几个不成器的,搞出一点小名堂,不想惊动了您的大驾,正好烦劳您给品鉴一番!” 林尘是大哥,这种时刻自然是需要他站出来发声的,他倒也不怵。 “你是?” 自报家门多没意思,一个眼神给到唐嘉会,到底是个灵性的,收到信息的唐嘉会急忙出来: “父亲,这是孩儿认得大哥,圣上亲封的鄠县男林初元!” “哦?这么说我倒是有印象了,可是号称诗才无双的那个?” “莒国公谬赞,诗才无双不敢当,不过坊间传言罢了,不值一提!” 林尘没想到这鄠县男的名头还没自己的诗才大,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诗词一道在这个时代的地位,不过该有的谦虚还是很有必要的。 “呵呵,过分谦虚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个样子可不像做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人说出的话!” “莒国公教训的是,林尘受教!” “嗨,什么受教不受教的,我姑且一说你姑且一听,各人有各人的秉性,谈不上孰好孰坏,我也就是遇见有意思的年轻人,多唠叨两句,你大可不必在意。 你既与吾儿相交,称一声叔伯就是,放自在些!年轻人少了朝气可不行! 哈哈,不是要让我品鉴一下这新酒么,还不快盛来,闻着这味,我的酒虫子都勾出来了!” 这可真是位乐观豁达的妙人,人家能几次身陷敌营,或为俘虏或为使者,最终都能险死还生,就这份心态,定也是功不可没。 几人商量着利益分配的事,酒一直在盆里,还没来得及装起来,这回正好一起,除了给唐俭倒了一碗,其他的都装了坛。 “这真是酒?怎的如此清澈,看起来和水一般,不过这气味却属实诱人!” “此酒甚烈,唐伯伯还请慢饮,先适应一下为好!” 所谓听人劝吃饱饭,纵然对于林尘所说的烈不甚在意,唐俭还是依言小小的抿了一口。 “好酒!舒爽!” 第65章 所谓试探 “唐伯伯以为,这门生意如何?” “你们要做这酒的生意?是了,如此好酒,岂不是一门大生意,不做才是傻了!” “如此说来,唐伯伯是觉得可行?” “那是自然!这么说我儿也有分了?” “嘉会是我兄弟,自然少不了他的一份!” 这话林尘倒是说的斩金截铁,说实在的,这些个弟兄里,也就唐嘉会是林尘最放心的一个,也是性格最与林尘相似的。 “你们是怎么分配的?” 这话本来唐俭是不该问的,可这生意真做成了,那惊人的财富他也是可以预料的,所谓财帛动人心,他还是开了这个口。 林尘倒是无所谓,反正这事最终还是要弟兄们身后的人点头的,早知道晚知道,没什么区别! “正要向唐伯伯请教,我等也正因为此事争论,林尘初拟各位弟兄每人一成,林尘独占两成,剩三成宿国公府与翼国公府一家一成,最后一成留作鸿鹄社发展所用,伯伯以为如何?” “你等既是兄弟相称,何以你独得两成?” 唐俭不说好也不说差,独独对林尘多拿有意见,看来其心中也没能真将林尘当做一回事。 “父亲……” “闭嘴!暂时没你说话的份!” 唐嘉会自然听出了父亲的意思,有心说明,却被父亲喝止,只能心有不甘的讪讪退下。 “唐伯伯明鉴,此主意是我出的,制酒之法也是我拿的,甚至改良之法我也有,林尘自问取两成并无不妥!” “呵呵,如此说来,是不过分,可现在这方法器具我等都已知晓,纵然没有你,也不影响这门生意,如此你还得两成,岂不是祸事?” 听得这话,林尘都快被气笑了,什么叫无耻,这tm才叫无耻,卸磨杀驴也不过如此了吧! “哦?莒国公果然不愧我大唐礼部尚书,这礼之一字学的倒是透彻,林尘算是领教了! 如此也好办,这方法就算我白送于众位兄弟就是,林尘分文不取,顺便再祝各位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林尘去也!” 嘿,区区酒蒸酒的生意,当小爷我很稀罕一样,吃一堑长一智看谁笑到最后,说罢,林尘便要离去! “父亲!” “大哥!” 前者是唐嘉会不可置信的叫向唐俭,后者是其余诸人喊林尘。 唐俭不为所动,看不出表情,其余二代可就不一样了,他们这个年纪正是哥们义气最重的时候,哪里见得了这个? “大哥慢走,生意哪有兄弟重要,一起来的自然一起走!” 难怪李靖不待见这个次子,这性格跟李靖完全就是反的,李靖是求稳,这哥们则是求痛快,任侠气十足,与红拂女倒是挺像。 “就是,一起走!” “不就是钱嘛,够花了就行,要那么多干嘛,走了走了,去球去球!” 有了李德奖带头,哪个也不孬,都嚷着一起走,连唐嘉会也一声不吭的跟上,其意思不言而喻。 说实在的,这一幕,林尘还是非常感动的,不管真心也好假意也好,至少面子上到位了,这就足够了。 “哈哈哈!你等很好!原以为不过是一群社鼠城狐,还妄想陶朱之富,岂不可笑,不想尔等倒也义气深重,也不是一无是处,却是我短视了! 方才之事只不过是试试尔等是不是能团结一致,绳拧一股,若是尔等内部心都不齐,还谈什么做大事,徒增笑料尔!” 眼见一群人真的就要打此离去,唐俭哈哈一笑,复又开口,姑且不论他说的真的假的,林尘等人都不好再过计较,反而齐齐施礼: “谢莒国公教诲,我等谨记!” “好好好!初元小子,你也莫要着恼,你作为领头的,自然要多几分担当! 我且问你,给秦程两家的份子的事,你可想仔细了?” “回唐伯伯的话,林尘的份子只给咱鸿鹄社的弟兄,宿国公府程处默、翼国公府秦怀道,与我等兄弟意气相投,相交莫逆,分一份自是应当!” 唐俭心中暗赞一声,好灵性的娃子! 对于林尘这般回答显然是满意得很,实际上他本人就是李世民的铁杆拥趸,玄武门之变他可是也献计献策了的。 林尘看好秦王他自然是高兴的,可林尘能够在下注的同时,使自己极力远离漩涡中心的做法,更让他佩服。 也许自己这个儿子跟着这么个人,也是一种福气,这一刻的唐俭竟然有了与萧瑀一般的想法,世间事当真奇妙。 “既如此,便放心的去做吧!” 至此,算是得到了莒国公的肯定支持,接下来只要其他六家不闹幺蛾子,这蒸酒生意便算做起来了。 尽管过程有些波澜,可结果总算是好的,再给唐俭留了两斤酒,并承诺很快便有新酒后,众人抱着剩余成品酒,向唐俭告辞离开。 本来还想着去找程处默和秦怀道的,可天色实在不早了,只好给几个二代一人分一点样酒,回家交代一下,约好明早再汇合。 怀德坊,宿国公府,林尘置身门前,想的却是隋唐演义的桥段,这里面的主可是滑头的很,或者说有大智慧。 可惜今日是见不到了,因为咱们的福将混世魔王被打发出去做刺史了。 这虽然是太子党的阴谋,可何尝不是程咬金的福气,远离混乱中心,明哲保身。 不过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他滑头劲十足,走就走了嘛,他偏偏还跟李世民讲了一番,什么我也不愿意离去,皇命难违的话。 又说他走了,李世民左膀右臂就不全了,要小心点之类的。 这事人家李世民想不到么,需要他来说? 可他就这样干了,明摆着表忠心嘛,完事了还遵循皇命上任去了,妥妥的两不得罪,滑头至极。 李德奖上前叫门,直说找程家兄弟,门房是个有眼力见的,不敢怠慢,急忙禀报。 现在是武德朝,老子又不在家,小魔王们也不敢太过炸刺,多数时间还是安分在家的,再说年纪也终究还小。 第66章 程处默 “小弟程处默(程处亮)见过诸位兄长!” 别看人年纪小,自小跟着长辈,迎来送往的事也是见过不少,此时见着林尘一大伙,也不慌张,该有的礼节也做的像模像样。 虽然不知道林尘他们这么多人来干嘛,可总不可能是来找茬的,这可是宿国公府,打上门这种事可不是闹着玩能糊弄过去的,皇子皇孙都不敢这么干。 入内就坐,自有下人奉茶,茶,林尘是不感兴趣的,不过也不好推辞,总不能说,给我来杯白开水吧? 估计解释啥是白开水都要费老鼻子劲了,所以林尘一般去别人家,人家上茶归上茶,他只不动就是。 “诸位兄长来访,可是有事需要我们兄弟效劳?” 还是吃了年纪小的亏,比着程妖精,城府还是差了不少,这茶刚端上呢,程处默就忍不住开口了。 “哦,没啥,上回不是说要打一架来着么,我寻思着吧,早点打比晚点打好,一来怕忘了,二来我今儿个也闲得慌!” 折扇一甩,一边慢摇一边缓缓吐声,对于以最平淡的语气说出最不要脸的话,林尘现在是很有些心得了,也不知道怎么了,最近就是好这个调调。 跟班二代们也很称职,只要是在别人面前,林尘说话时就没人会插嘴,反而会以动作表情相配合。 就如此刻,看出林尘想拿捏一下程家兄弟,纵然说的话有些让人不敢恭维,可一众二代还是神情肃穆,喝茶的喝茶,翘腿的翘腿,有面露沉思状的,有斜眼看人的,自然也有翘着茶喝着腿,斜眼偷瞧面露沉思的。 喝!还真是来找架打的呀,程处默被这话噎的一时大脑都宕机了,俺爹待客时也没遇着这样的呀。 不是他怕打架,只是心性到底不够,总感觉直接去打一场,不管输赢,总归言语上好像都吃了亏,浑身不得劲。 “呼!打就打,别看你们人多,谁输谁赢不一定呢!” 实在憋不出什么既有面子又能回敬对方的话,程处默也只得寄希望于好好教训他们一顿。 别看人年纪小,至少这个时候还没长歪,日日勤练武艺,李德奖几个单对单还真不一定打得过人家。 一行人转战练武场,林尘对于老程的三板斧可是久闻盛名,老的见不着,见见小的使的也不错。 程家演武场很大,边上武器架上兵器也比较全,刀枪剑戟,槊矛棍棒应有尽有。 “主随客便,你要马战还是步战,或者拳脚兵器?” 这回轮到林尘有些傻眼了,这回好像有些过了头了,从头到尾他的主观想法都是在地上,忘了这时代还有马战一说。 他会个屁的马战,马都没骑熟,战个嘚儿,骑牛敢不敢? 光想着见识三板斧,却忘了这茬,可事到临头也不能示弱不是? “本就是比武较技,兵器就算了,一不小心把你伤了,宿国公回来没的说我等趁他不在,欺负他儿子,干脆就试试拳脚吧!” 狗日的,好气啊! 程处默人生第一次觉得,嘴皮子笨原来是这么让人恼火的一件事。 “放你的臭狗屁!就比兵器,我就不信了,不仅比兵器,还要比马战!谁怕谁是孬种!牵马来!” 小宇宙终于爆发了,他程处默岂是打不过就告家长的人,太侮辱人了,这怎么能忍的了? 反观林尘,此时一副日了狗的模样,坏了菜了,真是怕啥来啥,的赶紧想个法子,不然这么多兄弟面前出丑,大哥的颜面何存? 没看见一群高级小弟,个个信心十足,胜券在握的样子么,这可都是打出来的,可不能让他们发现了自己的短处。 林尘感觉脑子中心都开始发热了,怎么才能又有气度又有面子的解决这个事呢,这个该死的暴躁的小屁孩,真爱给人找麻烦! 这头听了自家小公爷吩咐的家将已经牵着马匹入场了,两人两马,均已齐备,就等两人入场。 实在没招的林尘,正准备干脆认输的,谁知看了马突地灵光一闪,冒出田忌赛马这么个典故,顿时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成!马战就马战,不过公平起见,咱们不妨赛上三场,马战是一场,步战两场,兵器拳脚各占一场,如何?” 正待大展拳脚的程处默听林尘这么一说,也觉得有理,他最擅长也是拳脚,马战一说纯纯是为了气势,实际上心里也在打鼓。 这点却是林尘漏算了,光想到人家武将世家,自小练习,却忘了这程处默实际年龄才十三虚岁十四,身体还没完全长成呢。 真要马战,以马匹的冲击力,只一个回合,估计就要震落马,毕竟力量差的太多,林尘只要保持不落马,胜率还是很高的。 “三场便三场,就依兄长所言!” 白嫩嫩的娃娃说出的话却是掷地有声,倒有几分乃父之风了。 说罢提了马朔就要上马,林尘有些纳闷,咋不是板斧呢,所谓不懂就要问,林尘一向从善如流: “唉?不是说宿国公成名武器是板斧么,你怎么拿个马槊呀,你瞧不起我还是没得真传啊?” 这回不止程处默懵逼了,其他跟来的二代也看傻子般的看向林尘,程处默更是没好气的道: “吾敬你,称呼尔一声兄长,尔怎敢如此胡言乱语,我父凭一杆马槊杀得各路反王人头滚滚,更是杀出一个国公尊爵,怎滴就成了使板斧的了?” 这他娘的,演义误我呀,想想也是,马上战斗,板斧哪有马槊好使,这回丢大人了! “呵呵呵,程兄弟莫怪,为兄是小地方来的,当地百姓不晓事,话传话传着传着就变了样,倒是我唐突了!” 这倒也不算甩锅,什么梦中授斧,只学了三式,可不都是以讹传讹,传出来的么,人家程咬金家学渊源,父亲可是北齐刺史,武将世家出身,可不是什么无根浮萍。 “这样吧,为表歉意同时也为以防别人说我以大欺小,这第一局马战便算你赢了,接下来无论是拳脚还是兵刃,只要你能赢得一局,就算你厉害,怎样?” 第66章 比试 刚开始听着林尘致歉,程处默还有点小得意,好感刚升起来,听着林尘接下来的话,顿时有些气的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彼其娘之,他哪来的这么多优越感,是谁进门就喊着要打架的,等到拉开架势了,你又让,谁稀罕呐,需要你让的话我何苦答应打? 就显得你林尘高尚,还没打就矮了一头,这可真是会装啊,这下咋办,人家不牵马,总不好自己直接跑马过去给他一马槊吧? 虽然直觉这么干估计也很爽。 将马绳扔过一边,程处默懒得再搭话,拖着马槊来到场中间,就那么站着,目光注视着林尘,仿佛再说,小爷已经等着了,你能说你接着说,说完你再看着办,我只接招不接话。 这一手以不变应万变还挺好使,林尘撇撇嘴,目的已经达到,再多说本来也没多大意思。 来到武器架旁,随手抽出一柄横刀,稍微把玩下,便向着程处默而来,枪矛虽然他也能使两下,可总归还是刀顺手。 程处默见林尘总算上前,神色一正,也不多废话,提槊斜指,其意思不言而喻。 所谓的马槊其实就是矛,比如最有名的张飞的丈八蛇矛,属于重兵器的一种,对于铠甲的破坏力很强。 程处默此时所拿的严格说叫步槊,比马槊轻,头部杆部也都稍短,却比马槊灵活许多。 林尘见对方这般做派,显然是做好了准备,也不顾做谦让,谁先出招什么的,再来到对方两三米处,林尘便是一个基础刀式起手,近前劈。 所谓单刀靠肘,双刀靠走,横刀作为一柄双手刀武器,对步伐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只见林尘前脚前蹬后脚走,每一步都显得稳重方正,几个大踏步间便已刀劈敌手面门。 程处默哪敢怠慢,亦是双手持槊,迅捷斜挡,两人第一次兵器交锋均是双手一震,程处默是没想到对方力气这么大,林尘则是被自己的气力震的。 来不及感叹,借助反弹之力,林尘一个缠头过肩,扭身又是一刀横向斩出,直击腰部。 程处默反应也是很快,同样借助反震之力,干脆矛尖刺地,将一柄长槊立了起来,正好挡住横扫而来的刀势。 嘿!你既然敢这样用槊,那便别想收回去了,林尘这样想着,心中一喜,基本刀法近前刺,应手而出。 右脚前蹬左脚紧跟,一步一刺,旨在逼离对手,程处默自然看出林尘用意,却不想如其所愿,关键时刻,扎实的基本功总算起了作用。 只见程处默并不撒手后退,反而来了招秦王绕柱,侧身避过长刀的同时,脚下一踢长矛前端,使得长矛反刺林尘。 这一下当真神来之笔,林尘若是继续前刺,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必然会被程处默的矛先刺中,自己的长刀却是够不到对方。 这样的亏本买卖自然不能做,矮身避过长矛,脚步横趟,如踩太极般,连画几个半圆,倏而起身一个背刀,直取对手腕部。 程处默大吃一惊,忙回矛抵挡,可对方动作实在太快,将将挡住刀身,谁知林尘不按套路出牌,双手一松顺势一带,横刀便顺着长矛下滑,没了林尘把握的刀柄直入程处默双手之间。 “撒手!” 还不等程处默反应过来,林尘已经再次从下方握住刀柄,用力往外一撬,程处默再难以握住长矛,手方松,得到解放的横刀便已架在了脖颈! “承让!” 至此胜负已分,林尘淡淡一笑,收刀随手往场边一扔,这横刀便像长了眼睛般,咔的一声,入鞘归位。 “好!” “彩!” “大哥威武!” 弟兄们很给面子,林尘很满意,可有点那个意思就行了,太过了别人面上也不好看不是,双手伸出,虚空平压,示意收声,派头做的很是十足。 “处默兄弟,可服气?” “哼!技不如人,某又不是输不起,不是还有拳脚么,等下看你怎么说!” 看着这半大小子不服输的模样,林尘竟觉得有一种,你说的很对的感觉…… “成!我林某人结兄弟向来都是,先打服了再说,总有让你服气的时候,怎么滴,歇会儿还是现在继续?” 程处默毕竟年纪小,槊又是重武器,林尘力气又大,几下相加,他这会身上可不好受,林尘如此问也是好意。 “哼!不用,直接来就是!” “行!你说不用就不用,只要待会服气就行!” 两人又没啥矛盾,没必要太较真,非得休息个一时半会才行,这平白无故送人家一份富贵,不露两手,以后队伍不好带,目的达到就行了。 这回跟林尘习武时的角力不同,可不是放倒对方就行,那可是真的拳拳到肉,手脚并用,直打的一方起不来才算完。 两人开始还算有章法,一拳一脚你来我往,你攻我挡,可打着打着,随着一方不甚被放倒,两人便像个混混打架一般,滚在地上打作一团。 这会儿我压着你狠揍几拳,你不甘心被揍,瞅着个机会翻身反揍回来,总的来说还是程处默挨揍的多。 直到林尘觉得差不多了,干脆直接给对方锁死在地,腾出一只手,时不时打上两拳: “不是想听我怎么说嘛,来听听我要怎么说!碰碰!服了没?嗯?” “咦呀!不服!” 程处默一边用力挣脱,一边倔强的吼道,可任他双脸涨得通红,双手拍的地面啪啪响,又怎么挣得开。 闻言林尘掰起他一只大腿,用力后压,直疼的程处默哇哇大叫。 “服不?” “呜呜!不服!” 再压再问。 “呜呜,服了,服了!” 又压又问。 “啊!服了,服了啊,我说服了!呜呜!” “啊!哦,不好意思啊,没听清,我以为你会多坚持几个回合的呢,谁知道就这,也是你自己活该,不是白受了一次罪么? 嗯,要不你再叫一回不服,找补回来,也不算吃亏了!” 真当我傻啊,再叫一回又再多痛一回? 第67章 扯点闲事 程处默发现林尘简直就是恶魔,这种将人反向折叠的事,那是人能干的出的么,几次重压之下,他都感觉蛋蛋都被扯痛了。 这可把他吓坏了,平康坊那他可是去过不少次,虽然碍于父亲管控没有实战过,可近两年的特殊反应,也能让他知道,那位置相当重要。 这要是有个闪失,那怎么得了,想想那后果,什么骨气什么倔强通通没了,赶紧喊服才是正理。 反正服的又不是他一个,没看围观的那么大一群么,所以也不算丢人。 见趴在地上的程处默只顾哼哼,不再答话,林尘知道这头倔强的小毛驴,算是毛给捋顺了,随即起身,伸出手将其拉起: “早干嘛去了,痛快了吧!” “嘶,嗯……” 刚一站起来的程处默,腿弯腿根还没完全适应,痛的倒吸一口冷气,对于林尘的奚落也懒得理会。 “咋的,又想反悔了?还不服气?” 程处默还是不出声,似乎还真有点不服,林尘双眼一瞪,提拳便要再打,这可把程处默吓了一跳,急忙往一边闪去。 由于大腿还不灵活,这一下动作又太突然,直接打了几个趔趄,好悬没在摔倒。 “别!别打!服了,俺服了!” “真服了?” “真服了!” “那叫声大哥听听!” “大,大哥!” “唉!这就对了么,以后大家就是兄弟,有大哥罩着你,就没打不赢的架,这大哥也不让你白叫,走,客厅叙话,大哥送你一份大礼!” 这一架不白打,除了显示一下自己的拳头外,也让其他弟兄对程处默多了几分认可。 大家家世差不了太多,对于能打的自然高看一眼,再说了大家都挨过大哥的揍,你个新来的凭啥例外,这下就心里平衡多了。 回到客厅,再确认将程处默程处亮二人吸收为鸿鹄社社员后,林尘也大方的将一成酒生意的份子给了兄弟俩。 起初二人也没在意,可当林尘说出,预估每年最少百万贯收益,一成相当于十万贯时,两兄弟吓着了,这太多了,不敢要啊! 结果被林尘一句话堵了回去。 “给你们阿耶去信,问问他的意见,就凭你两个,给你份子你凑的起来本金么?” 嚯!原来也不全是给自己的呀? 也是,好像自己除了不敢要,貌似不要也有风险,别的不说,要是老程回来听说年入十万的生意,被两儿子给推了,估计后果也很严重。 宿国公府的事了了,接下来就是往翼国公府了,两家所住坊市隔个西市,正好是对角的长寿坊。 说起来,唐初第一猛将尉迟敬德好像也是住这个坊市,两大门神原本就是邻居,这却是原来没想过的。 不过此时的尉迟恭只是秦王府的四品武官,连朝廷编制都没有,跟秦琼这个一等国公二等上柱国武勋,食邑千户的根本没法比。 如今的翼国公秦琼同样没在府中,身为秦王府保安队大队长,此刻应该正跟随李世民进行着很关键的一场战役。 说起秦琼这个人,林尘更多的是从隋唐演义中了解,虽然此书将其塑造的很伟岸,有情有义英雄了得。 可林尘却说不上喜欢,还是拿隋唐演义来说,如果单从个人品性上来说,他还真算不上有情有义。 都说「宁学桃园三结义,不效瓦岗一炷香」不是没道理的,别的不说,就说说他和单雄信的事。 单二哥对他好吧,在他落魄卖马当锏的时候是人单雄信接济的他,他母亲过寿是人单雄信带着绿林豪杰捧的场,他在洛阳要去投李唐,还带头拉人一起,人家单雄信啥也没说直接放行! 这可够仁义的吧,简直算是掏心掏肺了,反观他怎么做的,从洛阳出来,便带人反打洛阳。 单雄信被俘他难道不知道其与李唐的关系? 可他依然如愿的被支开,等到他的好二哥人头落地,方赶回哭了几嗓子。 那单雄信在要被砍头时,没有慌张没有恐惧,反倒是四处张望,他在望什么,他在找谁? 你秦叔宝每次落难,每回不顺,二哥都能及时出现,这真的全是巧合? 不,那是人家有心,时刻关注着你,可人家落难了,正巧能指望你时,可却在人群中怎么望也望不到你,心寒呐! 但是换个角度来看,人秦琼从一开始本就是在前隋来护儿手下做事,人家是官,讲究的是审时度势趋利避害。 所以他的一次次选择,投李密也好,王世充也好,李唐也好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这根本就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 他秦琼忠的是君,忠的是大势,秦王李世民对他那么信任,可在玄武门的关键时刻,他还不是选择李唐皇室,而不是李世民个人。 所以这个人你还真不好以单独的好或者坏来评价他,不过有一点你却是不得不佩服人家。 那就是过人的人格魅力,他结交的兄弟,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他着想,属于卖了还能帮着数钱的,不服都不行。 放下这些成见,有了程处默带路,林尘等自然很容易的便见到了秦怀道,这回就不能按着程处默的办法行事了。 因为据程处默说这秦怀道如今也不过虚岁十岁,和程处亮差不多,只是长得比较高大,像是十二三的小伙。 面对这样的,还是个小孩子,林尘哪里拉的下来脸和人比武,然后揍人家一顿。 还好的是,这几个平日在一起玩的比较好,通常都是以程处默为主,眼见程处默都服了,还有那满脸的战斗痕迹。 这秦怀道很识时务的一口一个大哥,自然无比,林尘乐得如此,大哥都叫了,自然也不能厚此薄彼。 最后一成份子就这么找到了主家,与此同时自然有一封书信火速传往前线五陇阪,也就是如今的陕西凤翔县。 忙活两天,总算将这生意的框架支棱了起来,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无非是确定加工地点,店铺,以及各家应出的人手本钱。 第68章 进度 这地点嘛,在林尘的一再要求下,被放在了渼陂村,能给自家领地的子民增加点就业率,这是身为家主必须要争取的。 除此之外,这么重要的场所,总要有些武力保护吧,那顺便保护一下自己,岂不是顺理成章。 至于本钱嘛,暂定一家一千贯,主要用于场地修建和原酒购买,另外鉴于大家都是武将家庭出身,每家出二十个家将,有这一百来个人护卫,又在长安边上,当是没什么问题了。 事情都安排妥当后,林尘便迫不及待的要回渼陂村的茅屋中。 也不知是怎的了,刚来长安时,觉得这云来客栈住着还不错,可自从封了爵,有了封地后,顿时觉着这里不香了。 哪怕回去住的是茅屋,他也觉得心安很多。 当然,离去之前还是去看了下老丈人,留下一了一副「竹石」的字,老丈人对于那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很是满意,直言把他总结的很到位。 林尘笑笑不语,喜欢就好,计较那么多干嘛,丈人高兴了,难得的破了规矩,给了林尘刘敏两个一刻钟见面时间。 一刻钟够干嘛? 林尘告诉你,画个简单的现代妆造,绝对是够了,他珍藏已久的变异面粉,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兰花的香氛,细腻嫩滑的脂粉,让这个时代以铅粉花红为主要化妆品的女人,第一次发现,原来脂粉还有这样的。 再加上以现代审美为标注画的眼线,修的睫毛,即使以不怎么清楚的铜镜,也能照耀出绝世的娇羞。 顾不得好奇,自家郎君为何对女儿家的事也这么擅长,刘小娘子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对于新式妆造萌发了太多灵感,这下,林尘也不重要了。 回到渼陂村,这里虽然没有林尘时刻盯着,可也干的热火朝天,土窑已经挖的差不多了,砖坯也已经在开始做了。 那一座座小山般的踩好的黄泥,证明着他们这几日的劳动成果,砍柴禾的,暂时没往回搬,先晾在山上,等开窑时再搬也来得及。 各家办事的效率非常的快,林尘回来的第三天,就把人钱都送到位了,接下来就由得他们折腾了。 砖头什么的还没出呢,建作坊还得等等,虽然可以卖,但是林尘并没有选择这么做反正也不急。 正好土窑已经挖好了,那就把人抽过来继续挖就好了,这回林尘准备挖个酒窖,高度白酒不窖藏怎么行。 人不能光看眼前,这窖藏酒,就是将来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最好武器。 把监工的活给各位弟兄一分,林尘发现自己又闲下来了,他倒是乐得如此的,每日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他总是过不厌烦的。 这几天林洋又在茅屋旁边建了座木屋,用作伙房,灶台什么的都搞好了,铁锅今儿个也拉来了。 馋嘴了好久的林尘,今儿个终于可以弄顿好吃的了,食材都是现成的,野鸭,河鱼,空间里的韭菜萝卜白菜,还有附近农家的鸡蛋,再买只大公鸡,丰盛极了! 鱼红烧,鸭煲汤,爆炒公鸡,韭菜炒鸡蛋,菜品不多,突出一个量大,有辣椒佐料,白酒去腥,这一顿饭菜可以说能体现出林尘巅峰厨艺九成水准了,关键是材料好。 请着兄弟几个,就在湖边茅屋处,支着个小木桌,大家围着一坐,小酒一整,便开始造起来。 “嘶,大哥,这菜好吃啊!” “嗯,真的美味,开个酒楼准赚钱!” “就是有些辣,大哥就是大哥,家里的茱萸都比别家的劲儿大!” 神特么茱萸比别家的劲儿大,林尘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李德奖,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拍马屁都不一般。 酒足饭饱,天气又热,兄弟几个干脆上衣一脱,纷纷跳进湖里,浪花飞溅中,嬉闹声不绝于耳。 年轻是真的好啊,也不对,搁一般家庭,这个年纪,已经是家里的壮劳力了吧,哪里能这么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 所以,有个好老子是真的好啊! 也难怪这个年代的人,个个都想着出人头地,这一个人出息了,连带着几代人都跟着受益,谁不喜欢呢。 又是十来天过去,第一窑砖头已经可以开窑了,林尘会的办法是烧好窑后,顶上用泥土封闭,蓄上水,以达到降温的目的。 所以出窑的砖都是青砖,相比较于红砖要结实一些,耐腐蚀性也会好一些。 不知道是因为温度原因还是制土坯时没操作好,很多砖都有些微的开裂,不过不影响使用就是,依然算是合格的一窰砖了。 亲眼看到自己烧出来的青砖头,村民们都相当的兴奋,看向林尘的眼神也更不一样了。 果然还是得听主家的,无怪乎人家小小年纪就能封爵,懂得就是多。 之后的事更不需林尘多说了,村民们烧砖的热情彻底被带动起来,干活都卖力了许多。 酒作坊的事也终于可以开工了,经过十来天的多人挖掘,酒窖已经有四米深了,林尘准备等在挖个两三米就停。 有砖头,盖起房子,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是很快的。 林尘专门给配了土法水泥,用的是碎陶片加石灰石用碾子磨细,又找二代们弄来一些铁矿石碎屑,同样磨碎和在一起,比起米浆什么的,好用多了,还便宜。 酒作坊要的就是空间大,能够遮风挡雨就行,所以修建的的很快,第一批酒最迟大概十天内就会面世。 砖头不停生产,酒作坊也盖得差不多了,住的房子自然也要开始筹建了,要建房子林尘这个男爵先来,应该没人说闲话吧。 设计图他早就弄好了,地方选在离着胡泊里许地的地方,防止太近雨季湖泊涨水,到时候铺一条石子路,在湖边弄个凉亭也就是了。 林尘家人少,府邸也不需太大,有个两进的院子也就差不多了,每个院子稍微大点,建筑样式就按照空间农场里的来。 林尘挺喜欢这种马头墙样式的建筑的,感觉特别有意境。 第69章 一品香 这工程倒是不小,林尘也想快点住进去,趁着农闲好找人,干脆以二十文一天的价格,又从邻村请了五十来个劳力。 多的人一边帮着烧窑的做些辅助工作,比如挑土和泥什么的,其他的便在林尘从城里请的泥瓦匠师傅的指导下,开始打地基砌砖盖房。 这些日子,林尘也征求了大家伙的意见,准备将来的新房都盖的集中一点,不要像现在这样分散的到处都是。 虽说以后种地要跑很远的地方,可林尘告诉他们,以后他们基本上是不需要靠着自己种地过活的。 林尘会帮助他们找新的来钱路子,至于土地可以租给邻村的人住,大家都可以过过地主的日子。 实际上林尘的承诺显然是多余的,啥都不需要付出,白得一幢房子,哪有不愿意的,再说老房子又不拆,喜欢哪里住哪里住,谁还会不情愿呢? 趁着人多,就在陈家院子附近,一条小河旁,林尘给定下了新村落的位置。 沿着河流两岸,不一定非要多齐整,只要地方合适,或两栋一起或三五栋一起,五十户人家就此安顿。 房子的样式也开创性的舍去了小院落的形式,而是清一色的二层小洋楼,门前或者后院留一块平整的院子,用来晒粮食或者日常活动。 屋顶的样式还是采用徽派建筑的斗拱大翘檐,两边对称,有种飞檐恣肆的感觉,整体一看又颇具古意,意境悠远。 这个就不征求大家的同意了,只要林尘喜欢那就够了,将来再在房屋四周以及河边,种上绿柳樱花,春天一到,那可别提多美了。 规划完毕,那就直接施工呗,林尘的府邸和河边的民宅同时建造,谁让人多呢。 只是那边的人要少上许多,慢慢来呗,也不急,之所以现在就动工,更多的也是给大家伙看看,他林尘说的话,是算话的。 我不仅给你们盖房子,还花钱请人来给你们盖房子,这样的主家,够你们献上衷心的了吧? 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这个时代的人思想又淳朴,林尘如此掏心掏肺的对他们,他们何尝不感激。 都说遇着了好主家了,特别是邻村的人,每羡慕一回,他们就自豪一分,嘿,他们就是有那个命。 命中注定,他们今生必遇贵人,而林尘就是那个贵人,他们的天命侯爷。 又有的说,你们也别急,现在帮着侯爷干活,也是结了香火情的,将来这候爷肯定是要封伯做公的,到时候你们也是有机会成为食邑的。 也不知道这话是怎么传起来的,反正说着说着,还都信了,连着开始造谣的发起人,自己都觉得是这么回事了。 结果就是,还真有人跑去跟林尘说,工钱不要了,将来选食邑的话优先选他,把个林尘弄的一头雾水。 我这刚封的开国男,啥也还没干呢,男爵府都还刚打了地基,这就又要升爵了? 好容易弄清楚状况,那真是哭笑不得,这是不是就属于扮鬼吓人,吓了别人也骇了自己。 这些个闲话,林尘是没办法管的,说好的工钱还是要给的,林尘现在也不差那么三瓜两枣,茅屋里还躺着几千贯呢。 时间来到八月初八。 长安城东西市两个不起眼的酒铺子低调的开了业。 没有任何的仪式和宣传,偶尔有猎奇的人进去看看,发现这里只卖一种酒,名曰一品香,寓意酒中一品,香中至极,只是那价格嘛,十贯一斗,童叟无欺。 确认了,这就不是给普通百姓喝的酒,可有钱人家,谁会没事四处闲逛,人家喝的酒早就定好了的,是以这酒铺子,生意可谓是惨淡至极。 与此同时,长安的各个有名的酒楼青楼,甚至一些名流的聚会所在,不约而同的,很巧合的不小心碎了一壶酒。 瞬间酒香沁人心,四散开来,自有那好酒的忍不住发问,却被告知这酒是人家自己私带的,要喝自己买去。 至于去哪买,只要你问,人家都会给你说的清清楚楚,你就是不问,他也会就着由头跟你讲: “哎,我看你也是个好酒懂酒的,我跟你说,这酒是从西市哪哪买的,你可得赶紧去,晚了就没了!” 这些制作巧合的,自然就是林尘指派出去的纨绔们了,干别的不成,这显摆做戏的功夫,那是个个都是把式。 经过这么一搞,冷却了半天的酒铺子,在做完第一笔生意后,陡然间便顾客盈门,一时竟有些忙不过来。 两个铺子拢共准备了五千斤一品香,不到一个时辰,便被抢购一空,后面的顾客自然不满意,可没有了就是没有了。 每天五千斤是林尘定下的一个觉得比较适当的数字,多一斤都不卖,想买只能第二天请早。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想要一品香出名,那么绝对不能一开始就让它成为烂大街的货色。 只有众人追捧,却欲求不得的情况下,它的名气才会越来越大,等到市场适应,或推出新品时,就可以放量甚至降价供应了。 不过也别小看这每天五千斤,由于量大,这些酒的拿酒成本可是两百文一斗的,出酒率六成,那么一品香成本就合三百三一斗。 卖十贯一斗,利润达九贯以上,五千斤合一千二百五十斗,那么每天利润超万贯,可不少了。 当然这种情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估计有个十天半个月就饱和了,接下来就是细水长流了。 作为鸿鹄社社员的福利,每家自然是早早地送去了百斤一品香的,新酒要不了多久就会出了,这种次等酒没必要给太多,尝个鲜也就是了。 这一日是酒鬼们的狂欢日,为了接地气,林尘特意吩咐了两家启航朝食店,凡是消费满十文的,可送一盅酒。 酒盅也是提前特制的,一盅约摸二钱的样子,也就刚够一口的,过瘾肯定是不行,常尝鲜体会一下火线入腹的感觉,肯定没问题的。 第70章 火爆 别看是二钱酒,真算钱的话,那也合差不多五文钱了,这就相当于,花十文钱吃东西,老板送价值五文钱的饮品,这活动力度,自然是杠杠的。 当然只会送一次,也就是说,你花二十文也只能得一盅,诚然你要是不要面皮,重复排队,伙计又没察觉,那又另说。 不过以这个时代人的品性来说,这种占小便宜的,毕竟太少。 由于这活动是不限量的,所以整整一日,这两家店的火爆程度,比之开业时都要过之。 就算往日舍不得的,只要是有饮酒爱好的,遇着这种机会,谁也不想错过。 无论什么时候,底层民众总是数量最多的,新丰酒也好,三勒浆也好,这些顶级美酒,大部分人打从记事起或许就听过名字,可知道老死也未必能饮上一口。 现在有个和这些酒一个档次的酒,免费给你品尝,谁能抵挡这种诱惑? 于是仅仅一日,一品香便火了,和其他成名美酒不同,一品香是从底层人民中开始被神话了起来。 达官显贵们,有能力手段的,自然也是品尝到了一品香的滋味,可饮完最多也就是道一声好酒,却不会像普通百姓一般,四处显摆,四下谈论。 靠他们想让一品香出名,是需要时间发酵的,可普通百姓不同啊,不说那个时代的百姓了,就是现在一个平头百姓或者一个小有资产的中产阶级 偶然间喝到了一杯巨龙之眼伏特加,或者罗曼尼康帝甚至三五年的赖矛,你能忍得住不去吹嘘一波? 一时间,启航朝食铺子成了长安城最良心的铺子,无论是免费的美酒还是两文钱的冰水亦或者是顶级的面食美味,都为铺子赚足了口碑。 店铺里的厨娘也好,前面的伙计也好,那都是与有荣焉,幸福指数拉满,纵然累些,可那怕什么,东家可是说了,这个月的奖金不会比工资少。 奖金是什么他们不知道,可不比工资少的话还是好理解的,这么仁义的东家,没累死就算偷懒了,谁好意思抱怨? 忙不过来的时候,甚至叫上自己亲朋过来搭把手,也不敢怠慢东家的生意。 大不了少吃点,把自己那份包子或者饺子什么的作为酬谢,大把人抢着愿意来。 傍晚,飞燕楼,还是听竹轩。 说好不来了,再也不来了,可一走进平康坊,那两脚就自然而然的挪到这里来了。 听竹轩还是那个听竹轩,只是现在已经不是一般人能进的了,那些一眼望去就是个蛮横武夫的,是万万进不来的。 这里面似乎被重新捯饬了一遍,风格还是那个风格,只是墙上多了几幅字画,都是林尘的亲笔。 俨然成了林尘的个人展厅。 别人难进,林尘这个正主来了,自然是没问题的,四面墙挂了三副字,今儿个正好能补全了,这种机会飞燕姑娘可不会错过。 可惜的是,林尘自上回收到自家娘子的吃醋帖后,再不敢招惹这个女子了。 承诺走时留下墨宝,硬是狠心将其给赶了出去。 按照林尘的说法,今儿个众位弟兄齐聚,是为了庆祝大家事业起步成功,你等小妖精,休要乱了我等道心。 酒宴的气氛是热闹的,特别是听闻一日利润过万贯时,哪个也淡定不了,狂笑,嘶吼,痛哭,大喊大叫,丑态频出。 林尘并未嘲笑与他们,这才是真正的释放,多年的压抑,一朝尽释,明日起,或许纨绔二代等字样,便再也不适合他们了。 他们也不想被人当成蛀虫,可是他们有什么办法呢,上面有大的压着,怎么也出不了头的,还不如平躺呢。 这回好了,日入千贯,大哥说到做到了,他们也总算是证明自己了,原来努努力,真的能成功,纵然家里的我都不要那又如何,我一天能赚一千贯,大兄你行吗,父亲你做的到吗? 大喜大悲之下,喝酒醉的也更快,特别还是一日香这样的高度酒,所以林尘等人来的快,回去的也快,除了程处默秦怀玉因为还小,林尘没让多喝外,其他人,都是躺着出去的。 饭钱是林尘结的,其实也没给钱,佳人匀墨,红袖添香,小诗一首,一笔而蹴: 长安狭邪绿水滨, 青楼罗绮暗生春。 碧纱窗外东风起, 飘落杨花不着人。 (注:张治道·明·《青楼曲》) 佳人得了墨宝满意了,林尘省了票资也满意了,皆大欢喜。 所以说会一门技艺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当然你得专业对口,像是林尘,虽说内容是搬运的,可那笔字可是他踏踏实实练的。 凭借这一手功夫,吃饭能免费,要是愿意,姑娘也能白睡,这么看来,古代还真不错。 安排车马将几人一一送回府邸,林尘难得的不想早睡,来到院中,望着满天繁星,总觉着特别惬意。 是时候让父母进惊了,男爵府很快就会建好,钱也不缺了,刘敏小娘也该进府了。 上回去看老丈人,他还催着呢,女儿虚岁都十七了,再拖下去,旁人该说闲话了。 彩礼不彩礼什么的,老丈人根本不在意,也只是林尘自己自尊心作祟罢了。 诺达的男爵府,林富贵两口子要是不来的话,那也太空旷了些,没一点生气,纵然在华美,住着也不舒心。 想到就做,回到房间,要来笔墨,先是问安,接着诉说想念之情,最后着重着墨,新家已好,新媳妇等着过门奉茶,就等老两口到来,给主持着选个好日子。 想来这样写着,两人总会放下不舍,赶过来的吧,毕竟不能因为自己念旧耽搁了儿子婚姻大事不是? 第二日一早,在交代了众纨绔仔细照看着生意后,林尘独自逛荡到马市,悄莫声息的买了匹据说很温顺的马。 一路牵着出了长安城,瞅着没人注意自己,方才笨拙的爬上马背,好在卖家没有唬人,这马确实温顺。 没敢快跑,一路溜达着,向着渼陂村而去,直到感觉自己完全适应了马背上的视线,心中也感觉有些踏实了,才稍稍提速慢跑起来。 第71章 兄弟叙话 别看林尘连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诗句,都写出来了,可真正的跑马这还是第一回,就平利那地方,山连山,有马也跑不起来。 这回和程处默比武,他还是受了点打击的,这不,一直记在心头呢。 反正有这个条件,多练练也就是了,凭自己的身手,注意点的话,也没啥危险的。 回到工地,自家府邸地基已经全部打好了,现在正忙着砌墙呢,院子中的花园池塘什么的,也都留了足够的位置。 二三十号人齐力盖一栋房子,还是单层的,那速度还是很快的,只是就这么青砖裸露的,还是差些意思。 想起前世农村房屋,大多数人家会用石灰给抹的白白的,又看看又整洁还防虫,林尘觉得这么搞也挺好。 石灰这东西倒是很简单,这地界石灰矿也不少,挖来直接烧就是,不是有句诗叫做「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嘛,顾名思义,把石灰石烧透,剩下的就是石灰了。 浇上水一浸,那便是熟石灰了。 看着干的火热朝天的人们,林尘也帮不上啥忙,让他自己动手干活,那是万万不行的。 一个他自己不愿,二一个大伙也不会同意,你一个高贵的爵爷,天生就是动动嘴皮子的,哪能干这脏活累活? 干脆回到茅屋,林洋一直忠实的看着家呢,虽然是座茅屋,可住了这么久,林尘也发现出不同来。 这茅屋内的温度好像是恒温的,甭管外面是冷是热,屋内都是正好舒适的程度,只这一条,这就是个宝屋。 林尘能发现,林洋自然也能发现,虽然想不明白原因,可不妨碍他担心别人手贱,看着没人扒拉房顶的茅草。 所以一般没事时,他都是呆在这里尽心尽力的看着,毕竟新宅建造的位置离这可没几步,人多眼杂的,谁晓得会发生啥事呢。 “林洋,有件事得要麻烦你一下。” “哥,啥事啊,还用得着说麻烦?” 这接父母过来这事,林尘想了想还是让林洋跑一趟的好,不然他可不放心,顺便让林洋将他父母广财叔两口子也一同接过来。 以后就住男爵府,帮着林尘做做事,有个自己人帮衬,有些不方便的事,自己也能放心许多,林富贵两口子也能有个伴儿,这样岂不挺好。 只是这样一来,林洋不回去,这事肯定办不成,有他回去,看在儿子前途的分上,广财叔两口子总归要多几分考虑。 至于自己大伯和小叔,林尘也给了信,愿意过来的,也给盖一栋房子,只是地是没有的,可以做些其他活计赚钱养家,家里的地租给别人也不会少了,就看他们怎么选择了。 他们毕竟和林洋家不一样,要是弄自己家里,时间久了必定闹矛盾,到时候可就尾大不掉了。 林洋一家来,最多算是雇佣关系,事做的不好了是可以直接表示不满或是指责的,自己叔伯,却不能这么干。 听了林尘的顾虑,林洋倒是很理解,不过他也有自己顾忌,这回索性也和林尘讲了: “哥,我觉着吧,我帮你把叔跟婶子送过来就得了,我答和我娘就算了吧,回头我也回去算了,我在这也帮不上你啥忙,回去帮着我答种地也踏实些!” 听了这话,林尘也是有些自责,两人一同出来,虽然生活上没亏待他,可却没怎么照顾到他的想法,也是自己忽视了,让他显得可有可无。 不过他这般钻牛角尖的想法,林尘还是有些恨铁不成钢的: “混账!一天天的瞎胡想些什么,咱俩可是从小一起光屁股玩到大的兄弟,这是谁也比不了的。 这满长安城,只有你是我最放心的,什么叫没什么能帮我的,这男爵领你也算是半个主人,你要想帮忙干点啥,还没你干的么? 你不能事事让我吩咐你呀,你得主动扛起责任,这满工地的活计,你得学着去调度,你要帮我看着,哪里干的不好了你要说,哪里有问题了你要帮着解决。 你要多跟陈三爷学学,看他怎么指挥人的,最好你能接过他的位置,这才是正事。 以后府邸建好了,你留在家里帮我管着这一摊子也行,或者你想自己去闯闯,我也能给你找个差事。 总之呆在这长安总比老家那小山沟里机会多的多,就算你无所谓,以后你儿子呢,你孙子呢? 你咋还没广财叔眼界宽呢,这么些日子跟着我,你也该开了些眼界了呀!” 这是林尘头一回跟林洋说这些事,往后也许还会说,可肯定不会这么细了,毕竟大家都在成长,有些事总归要靠他自己想明白的。 “哥!我懂了,我没你那么大出息,也闯不出什么名堂,以后我就给你当个管家,大户人家不都有管家么,我肯定能当好的!” “哈哈哈!滚蛋!管家哪里轮得到你当,你要是愿意,就好好练好武艺,给我当个护院头子就好了,你哥我以后一大家子就得靠你看护了!” 就林洋这样,自家人还好说,见了外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哪里是干管家的料。 “成!护院也行,我指定干好!” 似乎觉得自己有了用武之地,林洋再次振作,胸脯子拍的邦邦响。 “可别小看护院,护院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可不是只要能打就成的,要想干的好,你还得多找人学学呢,这回回去互送两家人过来,就是一个对你自己考验,看看你能不能把一切都安排的周到妥帖。” “放心吧哥,指定没问题的!” “行,我等着看结果,怎么着,今下午就走还是明儿一早走?” “算了,你还是明早走吧,下午也赶不了多少路,下午去长安城店里一趟,多装些包子馒头什么的,路上也少受些罪,把毛驴骑上,路上心疼点,别给累坏了!” “嗯,行!都听哥你的!” 最终刚回到村里的林尘,还是再次和林洋一起回了趟长安城,因为林尘想到,按照林洋的性子,他不跟一起,纵然是包子馒头,林洋也是不会放开了拿的。 第72章 战报 最终除了给林洋装了一大包馒头包子外,林尘还特意去寻了十来斤肉干一起给带上,没办法这个天气熟肉太容易坏了。 就是包子都没装几个,就怕坏了,反而馒头倒是不担心,最多干了硬了,用火一烤照样好吃。 二天一早,仍旧是天没亮,林洋便出发了,带了刀的,刀也是新买的,林富贵的横刀以后就算是纪念品了,只能拿来缅怀,不会再轻易动用了。 农场空间中的钱现在早已再次过了百万铜了,只是林尘既没有拿来阔水塘也没拿来开地。 因为林尘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这事还要说到进化水稻上,当时完全沉浸于水稻的作用上了,所以除了吃惊种子昂贵以外,他后来都算出一块地的收获能赚百万,都没想到把第一次收获卖了。 要是从一开始就全卖了再种,现在六块地早都种满进化水稻,而且也不会为钱发愁了。 好在现在发现也还能补救,经过这几个月的消耗,目前林尘仓库里还有近五个多单位的进化水稻,可惜有一个多单位被林尘打成米了,不是通过农场加工过的产物,农场不收。 没办法,剩下能卖的就只有四个单位了,一共可以卖一百六十万铜,也就是说林尘再憋几天,就可以直接种进化水稻了,一次就能赚一百万,效率将会大大增加。 另外经过这么多季的种植,变异梨子也出来了,效果是治疗一切呼吸道疾病,和绝大部分肺部疾病,这个倒是和梨子的功效有些相近。 看来李世民一家子有福了,将来要是敢跟小爷炸毛,小爷就找一堆哮喘病人,在朱雀门门口挨个给他们发梨子,完事天天带他们在门口跑两圈。 就看你会不会来求小爷,说起李世民的嫡系子女,好像也就最小的新城公主长寿一些,其他的似乎都没过四十,也不知道是咋了。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时值八月十五,中秋,按照传统,今儿个是祭月的日子,皇室会在祭坛开设祭月仪式,有专门的祭祀诵读祭月祝文,结束后会于皇宫摆宴,宴请赏赐文武百官。 民间则是自己家里,摆上些贡品,比如月团等,祭拜后,等月神食用后,留下祝福,再分而食之,传到现在就是月饼了。 只是这个中秋注定是特别的,宫里的祭祀活动,刚刚结束,一骑快马便沿着朱雀大街,急入朱雀门: “捷报!五陇阪大捷!秦王大胜,突厥退兵!” “轰!” 这消息绝对是劲爆的,而且绝对是奠定大唐历史的转折点。 自打前隋灭亡,新朝建立,突厥基本上是年年扣边,越过长城,抢物资抢粮食甚至抢人口。 这一次突厥劼利吉利两大可汗,联合其他部,尽起部族之青壮,再次越过长城,进攻大唐。 山西、甘肃、乃至都打到了陕西境内,高祖李渊及众臣甚至太子全都同意迁都,是李世民顶住压力,力排众议,最后更是率军迎敌。 五陇阪一战,李世民亲帅千骑,利用两大可汗内部不和之实,行离间纵横之计,最终反败为胜,迫使劼利求和,签订协议。 自此一战,不仅提升唐军作战士气,也拉开了对外作战胜利的序幕,更是为边境带来短暂的和平,给连年征战的大唐内部迎来宝贵休养生息的时间。 可以说此份战报,当是献给中秋的最好礼物了,众所周知唐人是骄傲的,特别是对待外族诸如胡人等。 可那得是贞观年后了,是大唐一场场对外战役打出来的尊严和骄傲,灭突厥,灭吐谷浑,灭高昌,威慑西域…… 可以说,在李二得位后,大唐就像开了挂一般,谁炸刺就搞谁,谁不服就打谁,而且逢战必胜,硬生生打出个万国来朝。 这种情况下,大唐国民如何不骄傲自豪,自然是见谁都高人一等。 所谓尊严,不过如此,我时时刻刻都可以拿刀架在你脖子上,而你却无可奈何,你说我有尊严没有? 信使带着消息进了皇城,此时正是祭祀完成,李渊将要大宴群臣的时候,得到这个消息,自然更是龙颜大悦: “吾儿秦王果是国之柱石!大唐幸甚!” 皇帝高兴了,做臣子的自然不吝赞美,更何况是这等振奋人心的消息,这下总算不用迁都了,可不是大唐之幸么,说几句漂亮话,顺便出个风头,说不定就简在帝心了呢。 “大唐威武,秦王威武,臣为陛下贺!” “大唐万胜!” “贺喜陛下,这月神果真灵验,方才祭拜完,就有这等振奋人心的消息!” 这后边这位说完这话,殿内顿时一静,纷纷向他看来,行注目礼。 这老兄看问题的角度倒是新奇,他若是个御史刑部之类的官员,这回多半要遭鄙夷,可人家却是钦天监的官员,专门就干这个的,由不得众人深思。 偏偏咱们的高祖皇帝就是个信这个的,李世民被迫发动玄武门之变,最直接原因,不就是因为钦天监对星象的解读嘛。 原本因为战争胜利的喜悦,众臣纷纷夸赞,不可避免的顺便歌颂了秦王,这使得太子一系的属官,开始有些别样心思起来。 正巧,这位官员的话,霍地打开了君臣对于这事的新看法。 太子党官员的官员精神更是一震: “臣为陛下贺,都是陛下心诚,月神方才庇佑大唐,此战得胜,陛下也是功不可没!” “臣建议,加大祭祀力度,以敬谢月神!” “附议!” “臣附议!” 好一群不要脸的,为了抹去秦王的存在感,这等牵强附会的话也说的出口,有识之士,自然看的出是怎么回事。 旁的不说,这战报可是三天前的,你祭祀月神可是今天的事,这不是自欺欺人么。 可只要是人,谁不想听好话呢,李渊本就信神神鬼鬼的,加之白捡一份功劳,宰相们又没有发表反对意见,自是乐的合不拢嘴了。 “今日朕与众爱卿不醉不归,同庆胜利,共赏月圆!” 第73章 传唤 还是紫宸殿,在麟德殿还没有建立的年月里,这座皇帝私人办公场地,同样承担着宴请群臣的功用。 觥筹交错,歌舞升平间,文化素养特别高的官员们,自然玩起了吟诗作赋的高雅游戏。 只是中秋诗年年做,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早被人先给作了出去,轮到自己时,怎么写都觉得没啥新意。 一圈下来,除了几首算的上不错的外,竟连一首出彩的值得流传的都没有,不过这也算是常态了,流芳百世的诗句哪里是那么容易能做的出的。 只是今儿个的中秋注定是有纪念意义的,要是没有一首值得传颂的诗词,岂不是有些遗憾? 这个时候也不知是谁,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似嫉妒又似赞叹的来了一句: “要说这作诗啊,还得是因人而异,我等苦思冥想也不得好句,或许有人却觉得如吃饭饮水般简单?” “哦?还有这等人?” 两人一唱一和,还真吸引起了旁人的注意,这个旁人里面就有李渊。 “你们难道没听过诗才无双的林初元么,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引得长安多少闺中小娘怀春不已,那飞燕楼的听竹轩可还挂着人家的真迹呢,才情风流都是一等。” “嚯!真是好句,还有这等人物呢,可惜今儿个是宫内宴饮,这等学子虽有才,却是无缘前来!” “谁告诉你人家是学子了,那可是献犁有功,陛下亲封的鄠县县男,也是有爵位的。” 这么一说,李渊还真想起来了,说起来人家也来谢过恩的,只不过自己没见,之前他也听说过此人有诗才,只是没太在意。 不过今天难得如此热闹,大家又有兴致,不妨叫来看看,是否真的有才学,倘若真有佳作出世,也是一段佳话。 “爱卿所言鄠县男,朕还真有印象,能献上曲辕犁,便已注定流芳百世了,不想竟然还是诗才了得,如此不妨叫来显露一番,也是一桩雅事!” 说话的两人闻言神色一喜,急忙就要答允,不想却被叫住: “陛下不可!岂有因为享乐而趋人悦己的,何况是勋爵之尊?” 开口的是萧瑀,别人就算了,可这事涉及到的可是林尘,他就不能作壁上观了,因为林尘的关系,家里现在可是日入千贯呢,这是财神爷,可不能出差池。 “这……” 李渊一听,有道理啊,人家毕竟是有身份的人,不是伶妓之属,这么贸然的喊来,却为了图一乐,他还说不好听呀! “启禀陛下,萧相公所言有失偏颇,以男爵之尊,足可参与宴会,此乃御宴,求都求不来呢。” 李渊一听,没错呀,可不是这么回事么。 “爱卿所言有理,只是宴请而已,至于诗词游戏,全凭自愿!来啊,去请……” “陛下且慢,哪有宴请别人,不提前通知,等到宴席进行到一半了,才去传唤的,这于理不合呀!” 李渊一看,不是礼部尚书唐俭还是谁,他与萧瑀一样,虽然对于林尘有信心,可这毕竟是御前。 做的好了没啥大好处,做的差了可就声名扫地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种风头,不要也罢。 李渊有些察觉到不对了,不过一个小小男爵,怎么会接连有大臣反对,再看两个之前谈论的官员,神色间也有些不对。 李渊有些懵逼了,这里面难道还有他不知道的事? 对于萧瑀他是绝对放心的,那么问题就出在那两个官员身上了,这时李渊注意到两人一个是出自太原王氏一个是荥阳郑氏的。 是什么原因让这样两个家族出手,要把一个小小的县男抬上面来呢。 借着暂退的时机,给萧瑀使了个眼色,萧瑀自然跟上,这是皇帝有话要和自己私说。 耐不住好奇的李渊总算弄明白了事情的始末,略一思索便已明白,这林尘竟然弄出这般利润丰厚的生意,他们世家却不能分一杯羹。 不仅如此,自己家的生意还要被挤兑,可不是对林尘没啥好感么,偏偏这生意网又大,林尘又低调。 只好先想办法把林尘弄到大家视线中,以文人相轻的秉性来看,林尘肯定会树敌越来越多,到了一定程度,肯定没人愿意为了林尘与那么多人为敌。 这样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而且这只是第一步而已,算是个小小的试探。 “呵呵,时文放心就是,知道了他们打算,朕还真能叫他们称心不成,不过这个林尘果然有大才,不妨就顺水推舟,随了他们的愿,年轻人还是需要多磨炼才是,有你看护,难道还能有什么意外不成? 至不济,朕也护他一护就是,听你一说,朕可对他感兴趣的紧,朕的内库,可也空的紧!” 所以说,这世上谁不爱财? 连皇帝都不例外。 还在长安闲逛,体会这一千多年前的中秋气氛的林尘,最终被一个宫中内侍带人叫住。 “圣上口谕,请鄠县男林尘字初元者,紫宸殿赴宴!” 在众纨绔羡慕中,一脸懵逼的林尘不得不,同内侍往紫宸店而去。 这是林尘第一次见内侍,也就是太监,也是第一回进皇宫,好奇和激动自不可少。 这所谓的太监,和林尘想象中的以及影视剧中所演的,一点都不像。 这和个正常人有啥区别? 没有公鸭嗓,没有兰花指,也没有装腔作势,身板挺直,衣着得体,举止方正,要不是提前知道这是内侍,林尘怎么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总不可能遇着个人,就扒开人家,看看有不有那活吧! 前世的林尘也参观过宫殿遗址,有些宫殿还保存的很完整,丝毫不影响人体会它曾经的辉煌。 可这一回却有着不一样的感觉,宫殿还是那样的宫殿,宏伟雄壮,富含深深地历史气息,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丝人气儿。 前世虽然也是天天游客不断,殿中人来人往,可你就是觉得与其格格不入,可这回,无论是走动的侍者,还是舞动的舞者,以及弹奏的乐者,或者是几杯谈论的与会者,仿佛都与这宫殿融为一体,融洽至极。 第74章 御宴 既是皇帝口谕,林尘到了总要去见见皇帝的,跟着内侍一直来到最前,等内侍禀告过后,林尘才上前行礼: “小臣林尘,拜见陛下!” 这拜见皇帝的礼仪也有说头,好在林尘平日和二代们一起也练习过,好歹是个男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皇帝了,该有的礼仪还是要注意的。 这个时代见君不需跪拜,三跪九叩那是明清以后的事了,这个时代你要是敢这么搞,轻者一个谗言媚上,重者丢官弃爵也不稀奇。 那面君该行什么礼呢? 正式的是两次再拜稽首礼中间加一段「拜舞礼」,您没看错,大唐的公务员是要会舞蹈的,不然就等着弹劾吧! 林尘强忍别扭,稽首礼后一体裙摆,朝一边甩去,随即旋转,昂首挺胸,手臂高台过顶,呈托天之势,随即一连串动作后,再次稽首,这才算完了。 尼玛,任林尘想破头皮,也不会想到唐朝的拜君礼仪是这样的,根本是听都没听过,简直颠覆三观。 “免礼,平身!朕这些个日子可没少听闻爱卿的名字,爱卿敬献曲辕犁,惠及万民,强我大唐根基,朕是铭感五内的,后来又闻卿诗才无双,你那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朕是很喜欢的,今日竟然又听到爱卿居然还擅长计然之策,当真人才了得,便心生一见之念,如今观之,当真风姿俊朗,好个少年郎君,且先去用宴,若有得意诗词也不妨展露一二,当然不必强求!” “喏!小臣谢过陛下赞赏,小臣愧领!值此佳节,小臣也祝陛下福寿绵长,祝我大唐如皓月长存,照耀万世,小臣告退!” “是个胆大的,也有些机灵劲,但愿不要走歪了,他日或许也是我国之柱石!” 等林尘退下后,李渊忍不住对左近的萧瑀及裴寂两相说道。 换个小年轻,第一次见皇帝,怕是话都说不利索,哪里像林尘,都叫你告退了,还来几句祝词,不管是不是小聪明,胆儿定是很肥的了,不怪乎李渊如此评价。 其实林尘哪里想了那许多,他只觉得,这李渊身为皇帝,算得上和蔼可亲了,那每句话每个字仿佛都透露着真诚,让他不由自主的就将后面的话溜了出来,他倒没觉着不对。 他退下后,自有人将他领到属于自己的位置,那是极度靠近殿门口了,没法子,以他五品下的等级,只配坐在此处。 不说古人,就是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对于吃饭时的座位位置都是很注意的,特别是老一辈,更加计较。 一般都是年长的做上席,开饭时因为座位的问题总是会谦让一番的,那么上席是哪呢,通常便是正对大门口的位置,那要是在没有大门的房间呢,那就是正对厨房位置。 对于皇宫的御宴,林尘也是好奇的,这回算是见着真的了,而且还能品尝一番,这倒还是蛮让人期待的。 不同于现在,这个时候的宴席是分餐制的,每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案几和菜品。 既然是御宴,自然不会寒酸,南北奇珍,点心水果一个不缺。 林尘定神看去,菜品分四碟,八盘,六碗,风味小吃四种,水果拼盘一份,主食六种,咸甜点各两种,共计三十三种。 可谓是丰盛至极,虽然量不多,可哪怕一样就一口,也足够吃饱的了! 林尘前世还曾听过,不以炒菜为主的唐朝没啥好吃的,包括御宴,也没啥稀奇的,现在随便一个馆子,也比它美味。 起初林尘也是赞成的,没觉得有啥毛病,可这回他总算认识到错误了,自己还是太天真。 事实证明,不要总觉得古人这不行,那比不上,有这样的认知,通常就已经说明你的眼界不行了,你祖宗终归还是你祖宗。 旁的不说,看看这虾,制作此菜时,取活虾养在清水中浸泡几日,吐尽泥沙后,将虾放入琉璃盏内,加入上等的黄酒,盏茶功夫待虾全部醉倒后,倒出黄酒换高粱酒,明火点燃,等到虾身尽数变红时,淋入高汤,带虾吸味后,完成。 咋样,这烹饪手法比现在差哪了,不就是不用炒嘛,你当老祖宗们就没办法了? 林尘尝过了,没有现在的什么红烧啊白灼啊还是蒜香的特点,就突出一个鲜字,还不是现在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耗油鸡精的那种鲜,那是虾原本就该有的鲜香,被原汁原味的激发释放出来了,你猜好吃不? 你以为这就完了,再看看驴蒸,水炼犊(炖牛犊肉),五生盘,缠花云梦肉等等,哪个都是上等菜品。 当然其中五生盘,林尘是敬谢不敏的,唐朝人喜欢吃脍,比如鱼脍,所谓的五生盘就是熊、鹿、猪、牛、羊五种精细的生肉,这玩意林尘可来不了。 其他的糕点也很精细,包括主食,如红罗饤,一种膋血混着油脂缠裹其他原料制成的五色小饼,再如切断呈花状的松软蒸糕,还有如同煎饼果子一般的天花饆饠等等,无不展示着御厨们的高超技艺。 自来到大唐后,林尘是第一次吃大唐食物这么过瘾的,酒是宫廷御酒,品类也比较多,基本分为果酒,黄酒,米酒三大类,这里面有一种酒乃是后世林尘听过的。 那便是产自巴蜀的剑南烧春了,看到这酒,林尘倒是想起了,后世剑南春可不就是以唐朝宫廷酒为广告的么。 他都还能记住广告词,「唐朝宫廷酒,盛世剑南春」,此时见到,竟有说不出的亲切感,忍不住就多喝了几杯。 至于林尘等人所弄出来的一品香,或许进入这宫廷中也是够格了,可毕竟时间还短,贡酒的采购可是件很麻烦的事,不是说你的东西好,立马就能安排得上。 事实上无论御膳也好,御酒也罢,首先你必须就得遵循一条,口味不能变,这要是哪个主子脾气不好,同样的两份莲子羹,却吃出了不同的味道,你猜他会不会以为你是故意糊弄他。 第75章 作诗就做诗 从这点来说的话,宫廷御宴算是最早的连锁饭店雏形了。 林尘自顾自的吃吃喝喝,全然不顾旁人看法,大佬们都在前头,又看不到他,何苦委屈了自己。 像是旁边的一些官员一般,明明是来参加宴席的,可筷子都没怎么动,一个个正襟危坐,等散席后指定还要饿肚子,何苦来哉呢,林尘指定不学这样的。 实际上林尘自以为没人注意他,可自他进到这紫宸殿一直到入座,始终都有人目光注视着他。 这其中就包含,之前唱双簧的王姓官员和郑姓官员,别人注视林尘是因为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竟然和皇帝说上话了,可这两个就不那么简单了。 看到林尘从见驾退下后,就自顾自的胡吃海喝起来,这两人也是有些瞠目结舌起来,这可是御宴,他是当真来这里吃饭来了。 饶是他们活了偌大年纪,这一款还真是第一次见到,一时间竟有些看不透,是该轻视还是该佩服? 也亏得他们这么一踌躇,不然林尘还真没法吃的安心,看着眼前杯盘狼藉的样子,林尘还想着要不要再叫人送些的时候,王姓官员总算坐不住了。 “诸位,你们可歇会儿吧,别再写什么劳什子诗了,写来写去,也就那样,吹捧来吹捧去的,净给自己贴金了!” 这也就是酒会,借着酒意的幌子,王姓官员才敢这么半开玩笑的说,换成平日就算他背后站着王家,也是不敢这么放肆的。 果然,他话音刚落,就有人不忿了: “嘿,我等的诗作是狗屁,你姓王的就有能耐了?不妨把你的佳作拿出来给大伙看看?” “就是!” “我赌一两银子,他的诗狗屁不是!” 一时间奚落者不知凡几,也算他这嘲讽技能放的好了。 “哼!我虽然也做不出好诗,可咱们这可是有个号称诗才无双的年轻俊杰在,还怕没有好诗么?” 这话一出,果然立马将矛头抛了出去,这么多消息灵通的人在,自然很快便锁定了林尘。 唱歌跳舞,吟诗作对,本就是唐朝宴会的主题,林尘倒是没觉着什么不对,作诗就作诗呗。 自打他记忆力加强后,前世什么时候尿床他都隐隐能记起一些,对于看过的古诗词更是不在话下。 抄一首是抄,抄十首也是抄,抄着抄着他已经都习惯了,李杜等人是有真才实学的,他捷足先登抄了他们的创意,那他们一定能在这个基础上创作出更多更好的诗词来。 这么说起来,他还为中国古诗词做了贡献了,说不得后世能够传世的古诗词要多上一倍呢。 “谢过诸位同僚抬爱,林尘后学未进,既然大家一致要求,林尘就抛砖引玉了,今日乃是中秋月圆,我便以此为题,作诗一首,还望诸位斧正!” 万里清光不可思,添愁益恨绕天涯。 谁人陇外久征戍?何处庭前新别离? 失宠故姬归院夜,没蕃老将上楼时。 照他几许人肠断,玉兔银蟾远不知。 (注:中秋月·白居易) 林尘吟诵声落,却是无人开口品评,你望望我,我看看你,一时间气氛倒是有些诡异。 这诗好不好? 那自然是好的。 应景不应景? 那自然也是应景的,还特别应景。 那为啥没人吭声?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好好一个中秋,丹桂飘香,圆月高悬,大家齐聚一堂,载歌载舞,多畅快的气氛! 可你看看你说的啥,你思乡就思乡嘛,你扯戍边将士干嘛,这也就算了,那失宠的嫔妃是你能说的?比喻也不行啊! 所以尽管诗很好,可没人敢叫好,特别是当着皇帝的面,可昧着良心说不好,又太过刻意了些。 林尘是故意的,那么多中秋诗他不抄,偏偏拿了这首,就是要恶心这些人,谁让他们起哄的,害得他安心吃个饭都不行。 好在关键时刻,还是李渊开口了,唐初可没有因言获罪的,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李渊身为帝王,都要做出大度的姿态来: “好诗!鄠县男果真好才情,名不虚传呐,思乡之情,祈盼团圆,这是人之长情,鄠县男也是个念旧之人呐。 只是今日众卿齐聚,此诗未免凄惶了些,有些不美,鄠县男能者多劳,可能再做一首,让诸位大开眼界?” 这就是赤裸裸的报复了,明着说人之常情,其实还是有些介意,诗词之道当真就那么简单么,说来就能来的。 像是今日吟诗胡吹的,多半都是提前准备好的,曹子建七步成诗能流传千古,不是没有原因的。 皇帝发话了,林尘能怎么办? 还真说不行啊? 这个他还真不敢,真要让皇帝心中生了恶,那真是要怎么死都不知道了。 “陛下金口玉言,自然无有不可!小臣恳请笔墨几案伺候!” “哈哈,好,准!” 当即就有人抬了空的案几,至于大殿中央,还有貌美宫娥铺纸研墨,伺候的周到的不行。 林尘移步案前,正襟危坐,闭目遐思,等纸张铺好,墨汁饱满,林尘方才睁眼,执笔沾了沾墨汁,略微一顿,遂着墨纸上。 飘逸俊秀的小楷,随着林尘笔尖移动,一个个跃然纸上,四周臣子个个身体前倾,脖颈伸长,就好像这样能看的到一般。 倒是扶纸的宫娥,和研墨的小娘,因为离得近,看的真切,从林尘第一个字出来,两女便是双目放光,惊奇不已。 随着林尘越写越多,两女眼中光彩愈盛,只是碍于身份,不敢显露罢了。 像是这样在宫中掌管文房事物的宫娥,那基本上都是能识得一些字的,待遇也会比其他宫女好很多,做女官的几率也更大。 旁的人虽然不知林尘写的什么,可随着纸张的拉长,也知道这是一首长诗了,传闻这鄠县男擅写长短句,看来此言不假。 就这纸张长度和字数,八成便是长短句了,虽然不是诗有些遗憾,可此时词之一道也已经开始蓬勃发展了。 大家对于其接受度还是蛮高的,所以也还是满怀期待的。 第76章 水调歌头 终于,在众目期盼中,林尘将笔一扔,起身行礼: “请陛下过目!” 两名宫娥,将宣纸抬起,躬身送入御案前,李渊抬手接过,挥挥手,两女方才退下。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李渊望着这一首水调歌头,心绪复杂难言,当真有人如此大才么,同样是望月思亲人,前一首凄惶难安,这一首又旷达乐观,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多美的句子呀! “鄠县男果不愧长安诗才无双,实是实至名归,依朕看,爱卿何止诗才冠长安,便是冠绝天下,也能当的!” “陛下谬赞,天下贤才何其多也,小臣岂敢专美于前,再说诗词终归是小道,于之国富民无益,比不得陛下与诸公为民操劳,治理天下!” 这般捧人上天的虚名,林尘可不稀罕,没有好处不说反招人恨,何苦来哉。 “哈哈哈,诗词乃小道的话,也只有卿能说的理所当然了,诸位都看看吧!” 早已等不及的众人,听着皇帝的评价更是心痒难耐,这回终于轮到自己了,哪还会怠慢,就是不感兴趣的也要装作兴趣满满的往上凑上一凑。 裴矩萧瑀离着李渊最近,听到皇帝发话,顾不得威仪上前便要抢,最后终归裴矩技高一筹,可以先饱眼福。 当然这里面也不乏萧瑀看其年纪大,让着他点,不然要是给这老倌碰着伤着了,那可就祸事了。 “好字!虽显稚嫩,可却耳目一新,叫人心情舒畅!” 旁的先不说,就是这笔字,裴矩就觉得值了,不枉他强抢一回,正要往下看,却又被人打断了: “裴相且慢!不若请裴相读出来,也好让我等先睹为快啊,这般吊着也实在心痒难耐!” “就是啊,裴相读出来吧,大伙都听听!” 这说话的不是别人,都是宰相集团里的其他几位,如此,不管裴矩愿不愿意,也不好拂了大家的意,只得依从。 “那我便读出来,大家一起欣赏欣赏!”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注:宋·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嘶!前有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现在又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鄠县男当真才情高绝,诗词无双之名果真当的!” “曹子建转世也莫过于此了吧!” “此诗余一出,谁还敢做中秋诗啊!” 词在这个时代被称作做长短句或是诗余,一直到宋时才真正兴盛和流行起来。 就连王姓和郑姓官员,这回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之前李渊让林尘作诗,他们还暗自乐意呢,这会儿真做出来了,基本的欣赏水平他们还是有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此时才有些难堪,这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没害着林尘,反而替他扬名了。 心里极度不舒服,还要应和着旁人称赞,好难过。 有了皇帝的赞赏,加上这满朝文武的认可,林尘诗才无双,冠绝天下的名声算是坐稳了,年少扬名,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好容易等到宴席结束,林尘在一群人的恭维中仓皇逃窜而出,甭管是不是喜欢诗词,大家都看出林尘这是简在帝心了,此刻拉拉关系,正当其时。 原本打算直接回渼陂村的,可还是被等候在左近的纨绔们给堵着了。 也不知怎么了,自从随林尘一起把生意做起来后,他们总感觉这长安城不香了,找乐子都没劲,特别是林尘不在时,更是无趣。 于是林尘进宫后,他们便在这宫门左近侯着,想要知道林尘在里面发生了何事,宫廷盛宴又是什么样的,比起飞燕楼又孰优孰劣。 相较于紫宸殿的官老爷们,对于唐嘉会等弟兄,林尘就显得轻松多了,不用大家伙问,林尘便将其内盛况一一道出。 听得众弟兄个个心生摇曳,恨不能亲往。 林尘拍拍大家肩膀: “不用艳羡,诸位弟兄好好努力,会有那么一天的!” 这倒不是他瞎说,或者安慰人,凭着自身家世,他们总归是会有个不错的起点的。 加之平日跟随自己,耳濡目染之下,做事方式习惯等,和对待事物的看法,总会有些改变,以后为官一方,只要稍微用点心,想要出彩并不很困难。 宫中御宴,名义上是六品以上官员都有资格参加的,这么点成就,在没人卡他们功劳的情况下,实在称不上难。 自己今儿个算是出了风头了,可这些个弟兄可还没尽兴呢,趁着天色将暮,林尘又没什么亲人在此,正好和弟兄们凑一块,赏月饮酒,也算是团圆了。 说到聚会,那都不用想,直接平康坊的干活就是,别的坊市虽然也不缺酒楼,菜色或许还更胜三分,可林尘他们一行,总是会想不起来这茬。 今儿个就不打算去飞燕楼了,回回去,每次都是白吃白喝白摸,林尘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虽然留了诗作,可拥有后世灵魂的他实在难以将二者等价。 旁的不说,林尘前世有个同学,是写小说的,一二十万字的收入,怕是连一顿饭都吃不起,自己那十来个字莫不是镶了金了? 这回选的是良缘阁,取金玉良缘之意,靠近平康坊西南角,倒是离李德奖家很近,他家正是住西南角,不过平康坊是大坊,纵然同属一隅,那也是相去甚远。 这良缘阁的当家花旦,名唤湘巧,擅诗词,吹的一手好玉笛横萧,其人性温婉,身段轻盈,模样清秀,与飞燕相比,少了一丝活泼,多出一份含蓄,明眸善睐却语出温润,充满矛盾的美感,却别具一格。 第77章 良缘阁赏月 林尘几人刚到,老鸨玉姐便随着湘巧姑娘迎了过来,飞燕楼现在多火,没有比身为同行的她们清楚的了。 林尘的画像早就在平康坊各家青楼里流传了,当家娘子及迎客老鸨更是人手一份,早都盼星星盼月亮的等着他来了。 可林尘好似就认准了飞燕楼般,从不到他处去,让这一干人等,那是有力无处使,总不可能上人家飞燕楼抢人吧? 所以今儿个林尘心血来潮,想换上一家,刚进门就被人给人给认了出来,更何况还有李崇真一伙呢,想认错都难。 这好不容易盼来了,可不能这么容易就算了,一边吩咐人招呼着,一边赶紧让人去请湘巧。 要说她飞燕楼的飞燕是不错,可咱家湘巧也不差啊,可人气就是不如人家,那差哪了? 差就差在那掌中舞,就差在那秋夜长了,这回真神到了,可不就正好将差的那点补回来么? “郎君大驾光临,妾身湘巧有礼了!” 这不,林尘等人方才坐下,美人便现身眼前,要知道似湘巧这般头牌,想要见上一面那是需要条子的。 这个条子可不是现在港片里的那种,而是青楼里的行话,意思是通过递条子的方式来筛选和接受约见的客人。 与之相应还有跳槽出局等词,所谓跳槽就是换一个姑娘的意思,而出局呢,则是带姑娘外出过夜的意思。 湘巧的声音很柔软,脸型是后世所说的萝莉与御姐的综合体,作为台柱子,总能不经意间吸引人的目光。 “呵呵,姑娘过奖了,我算得什么大驾,可莫要如此打趣!” “郎君可是自谦了,别处奴家不知,可这平康坊大大小小的欢乐场,可没哪个不想郎君上门的呢?” “哦?这欢乐场里还有不愿意接待的人?” 湘巧被林尘这么一说,不由一愣,这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啊,我明明不是那个意思,可让他一说,怎么就像我良缘阁总把人往外推的一样。 这要是飞燕八成就顺棍子往上爬了,什么只要郎君能来,其他人不接也罢的话指定张口就来。 可湘巧注定不是飞燕,更不擅长这等强词夺理的调调,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瞪大个眼睛,有些焦急,又不知从何解释的模样,可真是赏心悦目极了。 还真是单纯的可以,林尘暗叹一声,也只有这个时代做这个生意的女子,才会有如此纯粹的念头吧,不忍再度打趣,林尘索性换了话题。 “今儿个是拜月节,姑娘可否为我等寻一处可观月圆的去处?” “有的,有的,我良缘阁有几处清净的院子,正好用来赏月,郎君这边请!” 湘巧听到林尘的要求,顿时松了一口气,连忙头前引路。 众弟兄对于这一幕早已见怪不怪了,大哥在这些青楼妓馆有多欢迎,他们或许比林尘还要更清楚。 这些日子他们去别的青楼,那老鸨总是时不时拿话问他们,林尘怎么没一起,走时还要被嘱咐一句,下回带上林郎一起,耳根子都起茧子了。 这样的本事,要说不羡慕那是假的,可旁的还好说,吟诗作赋这玩意,他们还真就学不来。 就如月有阴晴圆缺这一句,他们也时常看见月亮啊,那月初月中月末的月亮不一样,他们也知道,可就是说不出这么一句,等人家说出来了,自己一听,哎?这也没啥啊,可有什么用呢,你终归还是讲不出。 这回没喝一品香,那玩意林尘属实喝不惯,煨一壶黄酒就很好,小酌慢饮,弟兄们说着话,吹着牛皮的功夫,月亮已经高悬夜空。 这时代的天空很清澈,群星闪烁,能看到许多后世看不到的星座,斗大的金盘置于其中,群星拱月原来是这么幅壮丽情景。 除了湘巧,也没叫其他的姑娘,算是喝了回素酒,到最后也都没留宿,冒着被武侯打板子的风险,各使手段归家。 人家姑娘服侍半晌,所求为何,林尘自是心知肚明,索性留下一幅同样是鹊桥仙的字帖,剽窃的是宋代·郭应祥的甲子中秋。 金飙乍歇,冰轮欲上,万里秋空如扫。 一年十二度团圆,甚恰限、今宵最好。 烹麟脍凤,幕天席地,争似杯盘草草。 明年应更胜今年,但只恐、朱颜暗老。 照例票资也是没付,不是林尘不给,是人家打死不要,还要反给,你怎么办? 几番推辞下,心中暗道一声真好,同唐嘉会一起做贼般的溜回莒国公府,暂住一晚后,第二天清晨去店里拿了几个包子,骑上上回买的马匹,一边啃着一边往自家茅屋而去。 老实说,这客栈也好国公府也好,他觉着还真就没自家茅屋住的舒坦。 新房的大体结构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对内部的装修了,林尘突然想起一件事,陕北的冬天可是很冷的,现在又没有暖气,火炕这东西可以安排上呀。 想到就做,不仅自己家,村里其他人家也要搞上,这都八月份了,入冬也不远了,争取今年冬天大家都享受上。 砖坯是现成的,弄起来也不费劲儿,找来几个泥瓦匠,就在空地上先磊一座,四五个人干活,在林尘指挥下,不到两个时辰就完成了。 生上火让大家感受了一下,这里哪个人家冬天里没受过冻啊,自然立马感觉出其中的好处来,对于这又是桌子又是床的物件,那是大加赞赏。 同时对于发明出这东西的林尘,更是感激涕零,甚至一度影响到其他工程的进度,没办法,听着人说的神乎其神,总想自己试一下。 之所以把炕垒在外面,也只是给工匠们做个实物打个样出来,让他们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样接下来的装修过程,他们才会既美观又实用的给你弄的美美的。 林尘是不懂设计的,所以专门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他是很放心的,可不要小瞧这时代的工匠。 那可个个人都是多面手,人家或许连字都不会写,可刻个牌匾,雕梁画栋什么的,绝对是手到擒来。 第78章 刺杀 这些外在的还不算,关键是他们无与伦比的经验,那才是宝贵的财富。 比如现代我们装修一套房子,提前出的设计图一般都非常漂亮,实际出来的结果看着也不错。 可是谁用谁知道啊,你只要住的稍微时间长点,就会发现各种不方便来,比如水槽上面内侧会积水,某个地方打扫不方便等等,诸如此类的小毛病,时有发现。 可在大唐这个时代,这些工匠干出来的活,那绝对是让你感到舒心的,看着舒心用着也舒心。 你想不到的地方人家基本都会替你想到,这还不算,要知道这个时代是有风水一说的,所以他们在设计装修时,还会替你考虑到物件的摆放,以及朝向问题。 林尘虽然不大信这东西,可有些东西能絙古存在总会有他的道理的,有条件的情况下干嘛不呢? 再通知所有人,新房都会安装上火炕后,大家的工作热情再次高涨,主家虽说干这活算作庸,可这活基本都是为自家干的,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就这样还偷奸耍滑,不怕老天降个雷劈死他么。 最近这些日子,林尘也发现了,工地上多了不少妇人,都是这些汉子的家属,开始只是单纯的送送饭食。 可现在趁着送饭的工夫,基本上都会帮着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比如筛碾子碾过的碎矿,摆放砖坯瓦坯等等。 林尘对于这种情况那是乐见其成的,工地上多了这些妇女,气氛都好了许多,唐朝的风气本就比较开放。 这偏远农村里的农户,更是口无禁忌,一些荤段子听得林尘都脸红,还有些他甚至都听不懂,比如下面这一段。 一老汉问一寡妇婆婆(同龄):你们那个王老二(寡妇的二叔子)还在不在? 寡妇:还在呢! 老汉:身体还好吧? 寡妇:你操心,还好就是! 老汉:烧火还烧的动吧? 寡妇:你个遭瘟的,你不骂人浑身难受啊! 引来众人一顿哈哈大笑,老汉更是笑的没牙的牙床都露出来了,可林尘愣是没听懂,这有啥好笑的,烧火怎么就成骂人的了? 而且好像大家还都懂的样子,这事又不好意思去问,只能说劳动人民欢乐多吧! 这天闲来无事,林尘想着往秦岭方向转转,便骑着马,优哉游哉的往祖庵镇而来。 实际上林尘是奔着「祖庵」两个字来的,说起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都不熟悉,可它的另一个名字那就是耳熟能详了。 重阳万寿宫,也叫重阳宫,这便是祖庵了,意为全真祖庭,为纪念祖师王重阳而建,在道教中影响颇为深远。 这个时代重阳宫自是没有的,活死人墓就更别说了,可终南山却还在呀,不影响林尘观摩一下这个未来的道教福地。 越走林尘心越凉,这可真是荒无人烟,除了偶尔可见的不知是猎户还是采药人搭的棚屋外,没有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 也或许是林尘走的路线不对,总之他心头总感觉一丝丝不妥。 “草率了!” 就不该一个人跑这荒郊野岭的,林尘有些怕了,准备打道回府。 要知道这个时代猛兽可不少,更别说终南山这一带,整个秦岭那就是野兽的天堂。 正调转马头呢,远方忽的传来一阵咚咚声,似乎是快马奔跑的声响,听声音好像还正往他这个方向来。 林尘不急了,有人来算是好事,便坐在马上原地等着,看看来骑是谁,按林尘猜想多半是游猎的,那倒可以搭个伴儿。 终于来人离的近了,原来是两人两马,均是一身猎户装扮,只是都带着斗笠,看不清长相。 “两位兄台可是来此狩猎,可否结伴而行?” 见两人没有减速的趋势,林尘不得已高声呼喊,期望他们能带自己一起,也不算白跑一趟。 只是两人对于林尘的喊话,浑然不理,仍旧以极快的速度奔来,林尘感觉有些不对了,这可不像普通猎户,或者狩猎寻乐子的。 遂而仔细往其下身打量,这一看林尘瞳孔蓦地放大,肾上腺素极度飙升,暗骂一声:“卧槽!” 然后整个人便不管不顾的往一旁摔去,也是这个时候,对面来马也正好错过,一柄长刀正好从林尘马背上扫过。 若不是林尘跳马及时,这一下肯定成两截了。 原来林尘往下打量的瞬间,他分明看到,马上的骑士正暗暗将腰间长刀拔出,这下他还不知道人家要干嘛,那死了也是活该。 尽管如此,林尘这一下也是摔得不轻,还不等身上疼痛缓解,来人见一击不中,两人顿时调转马头,再次向林尘砍来。 林尘无法,危急关头也顾不得浑身散架一般,就地一滚,让过长刀,等不到缓口气,第二人的长刀又再次砍到,只好再滚。 又砍又滚,再砍再滚! 林尘滚的是头昏眼花,顾不得地上什么情况,也分不清方向,只求让过来刀就好。 好在马上骑士每砍一刀,因为马匹的原因,转向不便,这给了林尘喘息的时间,使得他勉强还能坚持。 “这他娘的,是谁要杀小爷?今儿个怕是要交代在这了,还是安逸的日子过习惯了,大意了!” 两位杀手也反应过来了,这样效率太慢,在他们看来地上的林尘就是砧板上的肉,今天他们剁定了。 利落的跳下马来,将其赶到一边,一人一刀,再次向着林尘砍来。 这回大家都在地上,看你这怎么躲? 倒是林尘见状,不惊反喜,两人要是真就在马上慢慢的磨他,他还真没办法,这回都下地了,他或许还有几分机会。 旁的不说,他就是一心往山上跑,两人未必追的上,不过欺负了他这么久,哪能如此轻易就算了。 继续装作一副惶恐的样子,以手撑地,拖着身子,在杀手的狞笑中,缓缓后退。 “你们是何人,为何要来杀我,你们可知道,我可是当朝男爵,杀了我你们也活不了!” 只是两人并不理会林尘的话语,当先一人扬刀便砍,目标直指林尘脖子,手法娴熟,干净利落。 第79章 纠缠 见问不出什么,林尘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手一扬,一把泥土混着石子,便向着来人面部打去,同时身子一侧,避过长刀。 再以手撑地,猛的一用力,双腿便剪向头前一人双脚,有着泥土扰乱视线,林尘这一下又出其不意。 这人很顺利的便被剪倒在地,林尘一个翻身,反坐在他身上,随即一拳打在其后脑勺处。 将其正好抬起的头颅重新锤向地面,屁股坐在其背上一个旋转,正好让过另一人劈来的刀的同时,一脚踩在身下人拿刀的手腕上。 随着其手掌松开,林尘一把抢过长刀,刀把再次砸向想要起身的杀手后脑,趁着其面部与大地亲吻的间隙,一个翻滚,让过再次砍来的刀的同时,林尘终于起身了。 林尘也想结果了倒地的人,可是另一个杀手不停骚扰,他始终没有机会,好在这会儿境况好的多了。 他不仅有了兵器,还使对方一人失去了兵刃,赢面大了很多。 再次经过几番交手,林尘也看出来了,这两人就是专门为了杀人而训练,出招都是只管杀人不管自己的。 除非这一招出去注定无功,否则他们都不会回防,要是一刀砍出,能确定对方必死,哪怕自己也会因此同归于尽,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砍出这一刀。 这就让林尘很头疼了,他可不愿意同归于尽,所以便有些处处受制。 又是几招过后,林尘有些不想打了,这两人越来越过分了,他们甚至开始使用,以一人拼命来换取林尘重伤的招式来了。 这实在太不要脸了,林尘知道只要自己重伤,那绝对躲不过另外一人的杀招,这就更难受了。 他开始边打边往山上退去,至于说退到马边上,骑马逃走,他想都不会想,以他的骑术,上了马绝对死的更快。 两人又不笨,自然看出林尘的意图,这可不是他们想要的,于是攻击更加猛烈也更加不要脸了。 比如林尘一刀砍出,被砍的人却不闪不避,反而往上迎,只是那张开的臂膀,分明是想将林尘连刀带胳膊抱住。 这怎么玩,就是能砍死这人,林尘也不敢砍了,后面还有一把刀虎视眈眈呢,只好改砍为平扫,目标对准其胳膊,这样他就抱不住了。 可人家又不是傻子,自然轻松躲过,这一顿之间,后面的刀又到了,林尘就变成了砍人不成反而仓惶应付。 这他娘的,根本就没法打,索性林尘便只守不攻一心后退,可这山路又不是平坦的,想要平稳后退,可没那么简单。 终于趁着一人前扑,结果脚下一滑之际,林尘一招横扫六合,终于拉开了一刀之地,遂而反身极速开始攀爬。 这时候就显现出林尘出身山沟沟里的优势了,手脚并用之下,在这怪石嶙峋的山地间,也能如履平地一般,基本不存在脚下打滑的情况。 眼疾手快之下,前手不是抓着草茎,就是攀着树枝,或者抓住石头的凸起,纵然脚下踩滑,手中用力的情况下,那也是有进无退。 渐渐的总算拉开了与两人的距离,两人这一看不行啊,这样下去铁定要跟丢,于是其中一人便不再爬了,反而往山下去,这就快了很多了。 几个跳跃间已经到了先前的缓坡处,随即拉过马匹,翻身上马,直往更前面的缓坡绕道而去。 这下轮到林尘慌了,他也看出来了,人家从那绕道过去,绝对能跑到自己头顶上去,除非他比那骑马的先到,不然两相夹攻之下,他绝无幸理。 虽然他的距离是近些,可人家骑马到底是快啊,他都能想到,这人到了他头顶,绝对会扔石头砸他,至于他的同伴,他也绝对不会顾惜。 烧脑壳! 妈的,抽什么疯,好好的茅屋睡大觉不香么,看什么重阳遗迹,呸,重阳遗迹都算不上,重阳宫还没建呢,那这叫啥? 好像更亏了! 注定爬不赢,索性林尘便不爬了,就地一坐,他看着往上爬的杀手,和遥远山脚的隐隐马匹,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再看看那远处骑马狂赶的杀手,嘿嘿,让你再跑一会儿! 底下正在往上爬的杀手一看林尘竟然停了,感觉很是疑惑,急忙狠爬几下,突地身形一顿,似乎想起来了什么。 再次看向林尘,发觉林尘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心下一惊,想也不想,赶紧回头就要往山下跑。 之前两人,以伤换伤甚至以命换伤都没能拿下林尘,这会儿自己一个人,林尘又是居高临下,这么傻不拉几的爬到人身前,不是递给人杀么? 反倒是赶紧下山,等山上的同伙到达位置,两下夹攻,赢面最大。 “现在想起来不妥啦?晚了!” 林尘看着骑马的那人已经跑的不见身影了,时机已到,那他可就不客气了,两人也就离了十多米远,林尘居高而下,那是占尽地利。 这人虽然反应过来,想要逃下山,可对于不熟悉山地行走的人来说,下山比上山还难。 上山虽然会很累,可一步一个脚印,很踏实,下山就不同了,一步没踩好,不是滑行就是翻跟头,重心很不好掌握。 不过这对于长期混迹山坡,紧急赶牛的林尘来说,就不算什么了,下山要想又快又稳,那就千万别踩实了。 借住树枝草木,多跳跃着荡着,尽量别停下,比一步步往下挪稳妥多了。 不过几个呼吸间,林尘就已经来到攻击范围内,趁着冲势,一刀劈下,同时身形往一边越去,防止冲到人家下面去。 杀手一手抓着树枝一手拿刀,脚下还踩不实,面对这一刀,虽然极力躲过,可肩膀还是被划伤了。 那头林尘方才落地,脚步轻点竟又向他劈来,心知情况对自己极度不利,干脆心一狠,刀握紧,抓住树枝的手一松,整个人如坐滑梯般向下溜去。 不仅让过了林尘再次劈来的一刀,还坐上了快车道,就是那沿途凸起的石宝,从胯下、屁股上划过,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第80章 脱险 从其不时的闷哼声中看来,估计还是挺爽的,不管是飞燕楼也好,还是良缘阁也好,林尘听过不少姑娘这样发声,据长孙嘉庆等有经验的来说,那是人家觉得很快活的意思。 所以林尘认为这人很爽,那是有根有据的,不算打趣。 这么大好的机会,林尘哪里会让它溜走,虽然滑行很快,可这山坡又不是没有凹陷或者台阶状的地方。 逢着这样的地方,他就不得不站起来,重新选择方向继续往下,这就是林尘的机会。 三番两次下来,这杀手基本算是报销了,纵然他下到山脚,对林尘也不会再有威胁了。 这杀手显然也明白了,所以再次停下后,他不跑了,准备要和林尘殊死一搏。 说起来话长,其实两人一路往下连百米都还不到,离着山脚也就还有百十米距离。 原本就不是林尘对手,这会儿受了伤,那就更不用说了,林尘又是个用刀好手,只几个回合,这人便再无还手之力。 林尘正要挥刀结果了这人,突然听到「啊!」的一声,随即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传来。 林尘扭头一看,顿时三魂去了两魂半,顾不得补刀,急忙往旁边跑去。 原来此时正有一个箩筐大小的石头,从上面翻滚而下,看其目标,正好是自己的方向。 好在这个地方算是个凹陷处,旁边也有个巨石镶嵌着,其下面正好有点空间。 林尘来不及做他想,直接扑到其缝隙间,将整个身体,紧紧的贴住巨石根部,缩作一团。 “轰!” 这是滚石砸在巨石旁边的声音,一捧鲜血撒在林尘身前,林尘知道,他的一血被人抢先了。 从石头下爬出林尘发现,就算他不躲在下面,有之前那一闪也够了,滚石根本砸不到他。 可那种时候谁敢赌,那石头从山上滚下,莫说看着是冲自己来的,就是在另一个方向,只要他还在你上面,就不信有人不怕? 要知道,任何一个凸起都能将它的方向改变的。 好在的是,这一个石头落下,在没有其他的了,林尘往上看去,发现山头上竟然有两个人,一个人,肩头插着箭矢,正是骑马上去的杀手。 看来之前那一声啊,就是此人中箭的声音了,那另外一人,肯定就是射箭的人了,这也算救了林尘一回。 “敢问壮士何人?在下鄠县男林尘,多谢壮士救命之恩!” 为防止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谁,林尘搬出了自己的爵位,期望证明自己是正的一方,以防发生误会。 “可是诗才冠天下的林尘,林初元?” 林尘一听,嘿,有戏!看来还是听过自己的名号的。 “不敢不敢,正是在下,此番遭人劫杀,多谢壮士相救!” “呵呵,好说好说,在下凉州安元寿字茂龄,拜见鄠县男!” 安元寿?没听过! 其人也是一身猎户装扮,脸部也有遮挡,看不真切,听其说话声音,年岁肯定不大。 这样喊着说话也太累,林尘一句稍等后,便再次飞快的攀爬起来,大概两刻钟后,终于到了这面山山头。 先向安元寿行了一礼,随即一脚将中箭了的杀手踹倒在地: “狗东西!说,谁派你来刺杀小爷的!” 尽管最后胜利了,可这两玩意今儿个可把林尘玩的不轻,两世为人,这还是第一回直面犯罪,对象还是自己。 这回可算是将林尘从他自己给自己,打造的乌托邦里拉回来了,原来在大唐不是自己不招惹人就可以安稳度日的。 就像这回,他林尘自问没得罪什么人呐,可这些人明摆了就是冲他来的,真是日了狗了,他们图啥啊! “呵呵!” 杀手嘴角带血轻蔑一笑,似乎觉着林尘很幼稚一般。 “我呵呵尼玛!不说是吧,你等着,小爷有的是手段,信不信我给你切片喂蚂蚁!” “哈哈!来不及了……” 林尘没听懂他的话的意思,还待要再度威胁,一旁的安元寿却是开口了: “鄠县男不必费功夫了,如在下看的不错,这可不是杀手,而是死士!” “死士?!” “没错,我猜的不错的话,他们行动之前就应该服了毒药了,任务成功还是失败,他们都活不了了!” “我林尘也没招谁惹谁啊,怎么死士都来了!” “这个在下就不知了!” 说话间,果如安元寿所料,这杀手开始毒发,七窍流血而死。 这下线索算是全断了,摸不着头脑的林尘只好等回去后再托人打探一下,到底是何方高人,一出手就要置他于死地。 “还是多谢茂龄兄相救了,林尘铭感五内,还没请问茂龄兄缘何在此呢?” “鄠县男不必客气,我也是刚回长安,认识的人又不在,无聊之下出来打打猎,没想到正好看见一人在山顶放滚石,山下还有声响传来,不敢怠慢,便给了他一箭,顺便控制住他,这才机缘巧合碰上了县男你。” “哈哈,那说明咱们兄弟确实有缘,你也别一口一个鄠县男的叫了,看得起就称一声初元或者二郎都行!” “那我便高攀了,初元兄!” “嗨!说什么高攀不高攀的,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不知是不是因为救了自己的原因,林尘感觉这人就是很亲切,也愿意结交。 “初元兄可别说什么救命恩人的话了,我可看的真切,就是没有我,你也不会有事,这两人绝对逃不了初元兄的手心去!” “哎!过奖了,过奖了,对了,茂龄兄收获可丰盛!” “侥幸猎得一头鹿,两只野鸡,一只野兔,算是还行吧!” 安元寿虽然这么说,可那翘起的嘴角,分明是得意的很。 “哎呦喂!这可不是还行,简直是太行了!” 这可把个林尘羡慕的不行,打猎这玩意,享受的就是那个过程,林尘一直都向往来着,只可惜没啥机会。 这可不是拿了弓箭就往林子里面钻就行的,要是那样,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可是最原始的山林。 里面的猛兽姑且不说,就是毒虫蛇蚁就不是好相处的,一不小心,猎物还没看到,自己说不得就得嗝屁,可不是闹着玩的。 第81章 安元寿 安元寿独自一人能打到这么多猎物,说明人家不仅胆识惊人,对于丛林生活更是经验丰富。 “对了,茂龄兄,你这些猎物打算怎么处置,还要继续狩猎么?” “今天就算了吧,我也准备回了,过了瘾就行,至于猎物,初元兄不嫌弃尽管拿去就是,给我留只兔子当晚餐就好!” 这是真把打猎当乐子的,要不然这几只猎物怎么的也得卖上一贯钱左右,可不算少了。 “那正好,我封地就在此不远,干脆收拾一下,同去我那,我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这……不好吧,太叨扰了!” “有啥不好的!茂龄兄就别婆婆妈妈的了,你有好肉,我有好酒还有好厨艺,正好绝配!” “行!那就这么定了!” 随即安元寿又钻进林子,过了会牵出一匹马和马上的猎物。 关键是这头鹿,还挺大的,林尘目测了下大概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好在两杀手给提供了多的马匹,不然运回去还有些麻烦呢。 两匹马林尘都没浪费,全部牵着了,这可是战利品,扔了多可惜,至于说暴露什么,人家都杀上门了,两匹马都不敢收么。 等来到林尘的临时男爵府,安元寿大吃一惊: “这,这,初元兄就住这?” “哈哈!正是!怎么样,我的男爵府不赖吧!” “初元兄,这可真是不拘一格,风度不凡呐,要是让长安城里的小娘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的郎君,住在茅屋里,不知是何情形,想来肯定有趣!” 砸吧砸吧嘴巴,安元寿虽然说着不着边的话,可这会儿对于林尘,那是极佩服的了,这种胸怀坦荡毫不做作的姿态,纵然是有胡人血统的他,也是敬佩至极。 “茂龄兄可别害我!这事可开不得玩笑!倒是茂龄兄好像对长安城的事,了解颇多啊,不知何处高就啊?” 林尘急忙打消安元寿的想法,要是真把这事说给那些个小娘听,他这渼陂湖估计就别想安生了,正好这里还是个游玩的好去处。 而且安元寿话里话外都是长安城的,看起来比起自己还要熟悉,也让他颇感兴趣。 而且他发现,来到住处,脱下身上的遮挡物后,这安元寿看起来很是年轻,比之自己也差不多。 “叫初元兄笑话了,某乃是秦王府右库直,原本是在前线的,五陇阪大捷,我是回来送战报的!” “哦!原来是你呀!十五那日我可是看见了兄弟你的英姿的,辛苦了!” 这么一说林尘可不就想起来了,至于右库直是什么官,说说工作内容你就知道了,他主要是负责守卫,陪同,和车马事宜,放在普通人家,那就是个随从兼跑腿,秦王府的右库直,那肯定就是李世民的亲信了。 “都是为国效力,辛苦什么,能赶走了突厥,我也高兴啊!” “嗯,确实,秦王这场战打的的确漂亮,这些个外族就该好好教训一顿!” 对于这些外族,林尘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厌恶,恨不能提三尺长枪亲自上阵杀敌,自己的便宜兄长八成就是死于其手,虽然没见过,可一提起这事,他就本能的心绪难平,义愤填膺。 “没错!这回只是打退了,等我大唐再强盛一点,势要将他们斩杀殆尽,重现卫霍之威!” 说起这个,小年轻安元寿可就来劲了,小小年纪也是慷慨激昂,激动不已。 “茂龄兄之志,肯定会实现的,而且不会太远,话说茂龄兄此战正居其中,当是过足了手瘾啊!” 林尘一边有些艳羡的说道,一边开始炮制食材,鹿肉的话红烧着做一份,再煨一锅汤,这东西后世的他可没机会常吃,活了二十多岁,也只尝过一回。 野鸡弄个叫花鸡,荷叶都是现成的,也简单,其他的肉一样腌一点,烤着吃就是,总共就两个人,这些足够了。 “呵呵,兄弟我要护着秦王,出手的机会倒是不多,不过劼利溃退的时候,大家伙都冒雨追杀,我倒是也顺手砍了几个,至于射死的,雨大也看不大清,没死算他命大!” 啧啧,瞧瞧人家,这凡尔赛的功夫,林尘都噎得慌,好好的问这个干啥,整得自己手上动作都不连贯了。 时间便在两人聊天打屁中过去,林尘的美味总算大功告成了,将食物搬上案几,两人对坐着开始造起来。 案几就一张,还是从农户家里挑的相对好的一张,两人共用,将就着对付吧,再说离的近些,还亲热些。 “斯哈,这鹿肉好吃,嗯,这鸡也不错,初元兄好手艺!” “吃得惯就好,来再尝尝这酒!” 能不好吃么,后世有啤酒鸭,林尘没啤酒,用了黄酒焖地鹿肉,还有辣椒调味,加上自己泡的酸萝卜,这种烹饪手法现在可没有。 还有那鸡,光是看着就新奇,让人期待感拉满,只要味道不太差,谁也不好挑毛病,更何况这味道本就极好,鲜嫩爽滑,可不是好吃么。 也就是这安元寿文化水平不够,有些词穷,不然怎么也得说个珍馐美馔,齿甘乘肥什么的。 “这就是最近火遍长安的一品香了吧,嘶,果然够烈,是爷们喝的酒!” 对于安元寿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林尘是满意的,甚至是欣喜,就是喜欢这个调调。 虽然是两个人喝酒,可喝酒这事只要对了人,两个人也能喝的痛快,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外如是。 酒酣耳熟,两人诉起平生,林尘说的是自己好吃懒做,放牛贪玩,最后幡然醒悟,拜师学文习武,偷空勾搭美娇娘的光荣事迹。 安元寿说的是自小习武学文,后随父亲征战,辗转各地,今年才入了秦王府,做了秦王跟班。 林尘眼睛瞪得斗大,原来这其貌不扬,至少比自己差点的小子,竟然又是一个二代,其父亲乃是当今上柱国凉国公安兴贵。 他奶奶个腿的,怎么遇到的竟是些勋贵子弟,合着就他林尘是个没根脚的。 第82章 结义 原以为只是秦王府的一个小跟班,谁想到来头也不小,你说你躺着就能当国公的命,吃饱了撑着跟着秦王玩命。 这点就是林尘政治觉悟不够了,安元寿的父亲安兴贵是凉国公不差,可他父亲还有个弟弟,名安休仁,被封申国公,凉州大都督。 安氏一族从北魏起就是豪门大族,雄踞凉州声望颇大,如此一来,就很明显,他安元寿就是在长安当质子的。 最后两人又互报了年龄,都是十六,安元寿五月生辰,林尘还大两个月,得,白叫那么多声茂龄兄了。 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又扯到比武上,这回两人都是自信心爆棚,都没将对方看在眼里,可是一上手,林尘傻眼了。 完全不是对手,纵然力气差不多,可招式上,林尘完全招架不住,往往两三招之间就被干趴下了。 不服气的林尘屡败屡战,然后又是屡战屡败,最终还是服气了! 这回倒不是林尘太挫,实在是眼前的人太强,也是林尘对于历史了解的不是太详细。 这安元寿可不是普通人,别看人年纪小,其战力绝对是大唐数一数二的,年轻一辈,估计也就是后来的薛礼薛仁贵能跟他一战了。 玄武门之变他负责独挡一门,可见李世民对他的器重,最夸张的是,李世民继位,突厥兵进渭河,李世民与劼利签署白马之盟时,只有安元寿一人于帐中护卫。 尼玛,这比关公单刀赴会也不遑多让了吧,相当于一国之主的安全全系于他一身,这等信任,你说他本事不强谁相信? 关键是那个时候人家才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娃子,他凭啥能得到李世民及满朝文武如此信任? 所以林尘输得真不冤,这人是不是绝世猛将不好说,可绝对是个绝世猛人,就他的身手,唐初武力值最高猛将尉迟敬德也不见得是他对手。 “茂龄啊!你这身手做什么劳什子右库直,屈才了,屈才了呀!” 林尘觉得今天的日子太不好,妨他!而且是大妨! 出门差点丢命,遇着个对眼的,原本还挺有优越感,结果无论从身世还是身手,都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奇了怪了,大唐有这么厉害的年轻人怎么就没出名呢? 林尘哪里知道人家不是不出名,只是不再贞观朝出名罢了,高宗临朝才是人家的高光时期,凭自己战功博到上柱国勋位的能简单的了么。 “嘿嘿!也就这点武勇了,比不得初元兄才冠长安,名满天下,某还年轻,右库直已经很好了!” “茂龄,打个商量怎么样?” “咱俩结拜吧,以后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你看这菜好吃吧,酒好喝不,以后只要你来,管够!” 妈的,这等猛人就是刘备的关羽张飞呀,人家还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又是李世民亲信,将来必是大有可为啊,可不能放跑了。 “初元兄此言当真?不嫌一介武人某粗鄙?” “粗鄙个锤子,我害怕你个未来小公爷看不上我呢?” “国公个锤子,我还有个兄长名唤安文生,大丈夫功名马上取,我还真不稀罕。” 安元寿这话还真没吹牛,他兄长虽然有资格继承凉国公(后改为归国公),可人家愣是没要,就是不出仕。 这个时代的大家族就是这样,鸡蛋从不放在一个篮子里,家里只要有人在朝堂也就够了,剩下的还是当以照看家业为主。 所以纵是朝堂更替,他们这些世家大族总能屹立不倒或者东山再起,不是没有原因的。 两人既然都没有异议,还真就个对着渼陂湖,来了个茅庐结义, “大哥!” “二弟!” “哈哈哈!痛快!今儿个总算有件喜庆事儿了!为兄高兴,来,喝酒,饮胜!” 这一喝,也不知道喝到了什么时辰,两人都是烂醉,好在还知道爬回茅屋。 次日,林尘起时,安元寿已经在外练武了,看时间也就刚天亮不久,果然人的能耐都不是天生的。 “二弟好武艺,什么时候也教大哥几手呢!” 这才是林尘一早就打好的主意,这年月武艺多半家传,贸然请教,别人尴尬自己也尴尬。 结拜了就不一样了,那就真是亲兄弟没啥两样,就是林尘父母,安元寿也要称一声义父义母的,这个时候再问这话就不显得唐突了。 “大哥想学,还不简单,待我禀明父亲,我亲自教授大哥就是!” “应该的,不急!” “其实大哥身手也是不错,虽说招式只是军中简陋把式,可练到极处也差不了什么,大哥少的是经验,有机会能砍几个突厥狗头,想来必定不可同日而语!” 瞧这话说的多霸气,合着人家头是想砍就能砍的,再说砍突厥这事,林尘情感上是愿意的,可内心深处确是不确定的。 总不可能他一个去砍吧,那必然是跟着军队的,也就是说要上战场,这一点他属实还没做好准备。 “二弟说的是,也是昨日一番遭遇,让为兄有些后怕,敌人在暗我在明,只能强大自身,以求见神不坏了!” “大哥无需担忧,我今日回府,便着手调查此事,我叔父及父亲乃左右武侯大将军,执掌营禁,此等事情必定有线索可查,大哥等我消息就是!” 瞧,这便利不就来了么,这新拜的二弟家中能量不小啊,父亲是右武侯大将军就算了,叔父还是左武侯大将军,十二卫将军,他家就占了两,还是一门两国公,逆天。 实际上这还不算啥,这安家可不简单,相当于唐代杨家将了,后代一个比一个厉害,安元寿和其堂兄弟都做到了十二卫将军的高位,第三代安忠敬乃安文生之子,管制河西大都督,第四代更不得了了,一门两郡王,真的是祖坟青烟滚滚。 这回林尘倒有了是自己高攀了的感觉,好歹结果很圆满,这也算他的气运吧。 “如此就劳烦二弟了!” “大哥说的什么客气话,如此我这便动身,大哥得空还望府上做客!” “应该的,正该前去拜见伯父伯母!” 第83章 闲散 安元寿离去了,林尘却有些心难安,昨日的事,也就是自己运气好,或者对方没对他太过重视,不然结局很难说。 看来得有必要给自己防护能力增强一下了,别忘了林尘是个男爵,是可以有私兵的。 至于数量有多少,唐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一点,不管多少一定要报备,换句话说,就是皇帝一定得知道,不然就容易出问题。 林尘需要的人也不多,宅子也马上起好了,看家护院的加上随从,有个十来人也就够用了。 现在头疼的是,这人该去哪里找,军营里的老卒自然是好的,可林尘没门路子啊,他认识的人倒是不少,可这种事还没到那个交情。 另外武艺高强能镇场子的也得有,薛礼薛仁贵倒是好选择,可惜人家今年才十岁,显然还太早,可以备用。 另外有名的就是苏烈苏定方,现今差不多二十来岁,可人家多半有职务了,因为他最开始是刘黑闼手下,按理刘黑闼兵败他就降唐了,不然征突厥时就不会有他。 真是恼火,人才难得呀! 最近还是悠着点,这渼陂村有各家派来的护卫,倒是安全,出门浪的话,在不知道谁在背后下黑手的情况下,风险还是太大。 这样也好,这般日子不正是他所求的么,也算遂愿了,听听老乡们不着调的段子,看着美好家园一点点建起,也很美嘛! 决心安静下来的林尘,小日子过的确实滋润,每日变着花样的吃喝,甚至弄了个竹筏,太阳不很大的时候,泛舟湖上行垂钓之事。 实际上作为长安城富贵人家游玩的好去处,渼陂湖畔是有供游人泛湖的小舟楫的,可林尘就是喜欢竹筏子这个调调,衣衫湿了也不打紧,这个月份又不冷,他总觉着这样更贴近生活。 当然由于呆在工地旁,时不时的也会冒出些新的点子,趁着工匠齐全,一一都开始实现了。 比如竹制的躺椅,摇椅,以及用棕榈编制的床垫子,竹管配着铜铁做的自来水管,比较现代化的茅房,内嵌墙壁的柜子,等等,生活各个方面都有涉及。 力求一个精致便捷,对于他这天马行空的想法,工匠们是高兴的,这给了他们太多启发。 当然,林尘更满意,这些个工匠可真是技艺精湛,他只提出个想法,人家就能给他超预期完成,他已经在想着,怎么把这些工匠就留在男爵府了。 鸿鹄社的众弟兄自然是时常来的,不过吃顿饭的工夫就要走,现在的他们个个都很忙,不过忙的高兴,忙的充实。 一品香在长安是打开市场了,接着自然是向大唐其他地方扩散,林尘干脆拿了地图,给他们一人画了个片区,他们就是总代理。 每月汇账一次,谁干的好谁干的差,一目了然,好不容易有正经事做了,都是年轻气盛的,谁愿意落后呀,都卯着劲暗地里较量着呢。 来林尘这除了混吃混喝,其实也是为了取经,他们早就发现了,林尘随意支一个小招,就抵他们忙活好几天,能不勤快么? 新拜的二弟安元寿也来过两回,关于刺杀消息还没结果,不过据说有了线索了,让林尘别急。 另外,结拜的事也得到了其父的赞成,林尘学武的事自然也成了,安元寿特地教了一天,剩下的就是多练了。 安氏是粟特人血统,天生崇尚武力,自秦汉以来便活跃在丝绸之路上,是天生的商人,善于聚集财富。 安氏虽然溶于汉族,可勇武从未丢却,善使枪矛,骑术精湛,近身相扑更是不凡,几百年的战阵对敌经验,足够林尘吸收的了。 另外还有个消息,秦王回朝了,所以安元寿近期可能没时间再来了。 另外就是回去接父母的林洋,现在还没归来,不过捎了信回来,说是林富贵两口子要等秋收后才动身。 林尘一想便明白可其中关键,肯定是水稻惹的祸,要知道这个时代水稻产量超过两担那就算丰收了。 可林尘提供的空间稻种,最少也有六担收获,打理的好十来担也不在话下,这不就吓人了么,林富贵两口子,这回指不定怎么纠结呢。 悠闲地日子过的很快,转眼八月就过去,时间来到九月,林尘农场空间开始走上了快车道。 首先磨坊、酒作坊都建起来了,地也变成七块了,小水潭子成了小池塘了,还能看到游鱼游过,只是没办法弄上来。 首先说磨房,不仅能磨面还能给水稻去壳、磨米粉,而且麦麸也好米糠也好,竟然都保留着,只是分开出现在仓库中。 另外不管面粉还是稻米,那质量都是杠杠的,以前林尘自己拿外面磨的,多少会掺杂一些麦麸米糠什么的,可磨房出品,绝对是一溜白,精品中的精品。 这也使得两家做吃食的铺子,出来的成品,卖相更好了,口感也更佳。 最后现在已经有两块地种进化稻米了,每七十二小时可以赚两百万钱,林尘的财富开始快速积累。 还有,得益于进化水稻的高经验高收入,农场晋级了,现在八级,解锁了一种新作物,椰果。 同样是两季作物,而且第一次种植就出了变异,变异椰果的效果,很适合林尘这样的宅男。 原本的椰子汁变成了肥宅快乐水,带碳酸和气泡的那种,喝快了会噎住打嗝,关键是它还带属性。 属性很奇葩,那就是使人快乐,喝下之后,随着一声长嗝,莫名的心情就会好很多,似乎所有的抑郁都被吐了出去一样,颇为神奇。 当然,原本的椰子味道也很好,林尘很喜欢,种了两块地的,收获的椰子都没卖,留着慢慢喝,反正现在他也看不上这点东西的收入。 现在除了两块地种进化水稻外,其他的地全部种了麦子和水稻,不卖,就留着酿酒。 林尘试过了,这他奶奶的小小酿酒作坊,花样还挺多,什么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米香型,麦香型,曲香型等等一大堆选项,林尘都不晓得,这白酒原来还有这么多说道,算是长了见识了。 第84章 贵客 不过有一说一,这酒的味道确实好,贵在一个纯正,有七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酒的味道。 比起一品香来自然甩它十八条街,这东西林尘暂时不准备外放,等一品香潜力耗尽再说,目前先弄个酒窖藏起来再说。 不确定空间仓库里面是不是时间静止的,这些酒还是得弄出来,所以林尘还需要定一批陶器坛子。 没想过自己烧,他毕竟不是专业的,花点钱定制就是,每天一品香像水一般的被运出去,他现在根本不缺钱。 这天林尘正撑着竹排垂钓呢,岸边传来呼叫声,循声望去,原来是安元寿这便宜二弟来了,一行还有其他几人,却是看不真切。 看看鱼篓子,今儿个注定是空军了,倒是有些遗憾,可来了客人,总不好晾着,长竹竿一点,竹筏听话的向着岸边飘来。 “二弟可是稀客,有阵子没来了!” 到得岸边,林尘将竹竿往岸上一扔,一个纵身便上了岸,口中打趣着安元寿,至于其他人,他只拱了拱手,以示礼仪,二弟自会介绍。 安元寿也不介意,上前几步替林尘将竹筏上的绳子绑向岸边的木桩,防止竹筏被风吹走。 “大哥志趣高雅,过得是闲云野鹤般的神仙日子,我可比不了,哟,今儿个少见呐,竟然没有大鱼?” 这话听得林尘更没好气,还不是你来的不是时候,刚到位置呢,就回来了,当然这话不好说出口,有赶客人的嫌疑。 不过林尘的眼神,安元寿却是看懂了,也知道八成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遂赶紧打岔: “大哥,来我为你介绍,这几位都是我的良师益友,这位是李郎君,这位是杜先生,这位是长孙先生!” 林尘原本准备上前引人入屋招待的,闻言身子一顿,遂而怒目朝安元寿看去,安元寿却是不敢对视目光闪躲,林尘那还不明白。 “闪开!” 袍袖一挥,将安元寿推开,遂而朝着三人中的李姓郎君一礼: “下臣林尘拜见秦王殿下!” “呵呵,哈哈哈!鄠县男果真聪慧非常,你又是如何识出本王的?” 李世民虽然才二十多岁,可征战多年,又开府建衙日久,一身上位者的气势爆发开来,当真雄浑威武,贵气堂皇,之前隐藏身份应该是刻意收着的。 “天下间姓李的郎君不少,可如秦王般气质的可不多,我原本就有些怀疑,可听到杜先生和长孙先生的称呼,哪还不知道贵人莅临。 如小臣所料不错,二位当是杜如晦克明先生和长孙无忌辅机先生吧!” “好哇,原来是克明和辅机你二人暴露了身份,早知道就不该带你二人一起了!” “大王此言差矣,明明是鄠县男目光如炬,怎的怪到我二人头上了?” 看杜如晦说话的口气态度,林尘就知道,这君臣三人平日里关系处的极为融洽。 “哈哈哈!好,不怪,不怪,谁也不怪,不过鄠县男也莫要多礼,我等既是微服到访,就没有什么王不王的。 大家随意些,我等也不必你大多少,不如就以兄弟相称就是,这样也自在些!” 这个时候的李世民虽然贵为秦王,可一年中大多与武将们在外征战,多少还有些任侠气,江湖做派的味道还是很浓郁的,是以才会有这样的话出来。 林尘倒是乐的如此,真要给他摆秦王的架子,他还不乐意招待呢,这样就好的多不是么。 瞪了一眼安元寿,林尘复又上前引路: “那林尘就暨越了,世民兄、长孙兄、克明兄请,寒舍简陋,诸位还请将就着些!” 望着眼前的茅屋,李世民三人顿觉林尘是个实诚人,可不是简陋么,一般人也就算了,可这可是个男爵呀,他是如何做到甘之如饴的? 凭他们的能力,不可能不知道林尘现在可不是个穷人,那一品香的收益,也不是啥秘密,少了不说,万贯家财肯定是有的。 其实新宅早几天就建好了,就在旁边呢,墙刷的白白的,还有独特的飞檐结构,特别的抢眼。 可林尘嫌刚装完有味,准备放阵子再说,所以还没搬进去。 一行人,也没进屋,好在茅屋前的地面被收拾过,特别平坦,当初是为了方便大家伙聚餐,这回正好派上用场。 屋中现在是清一色的靠背木椅子,安元寿很有眼色的往外搬呢,一张四方桌放在地上,椅子就围着摆就是。 林尘自去里间,装模作样的拿出了,一篓子梨子,一篓子椰子,茶是没有的,这个时代的茶林尘喝不下去。 炒茶他也会,就是懒得动,前世他也不是个爱喝茶的,所以就没淘那个气,等着哪天有闲情逸致了再说吧。 梨子现在不是啥稀奇玩意,可这椰子就不一样了,以这个时代的运力,在北方想吃这东西可不简单。 莫说李世民三人了,来了好多回的安元寿这也是头一遭,不管爱不爱吃,就是尝尝味道那也必须来一个。 芦苇杆子湖边到处都是,这大热天的喝一口椰汁,那真是满满的幸福。 “初元兄弟真是好风采,一个人躲在这山明水秀的地方,过着如此惬意的日子,当真让人艳羡呐!” 李世民一口椰汁下喉咙,望着四周恬静的景象,想起自己戎马一生,和朝堂中的明枪暗箭,不由有些感叹。 “世民兄偏颇了,你可曾听过「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话?” 林尘暗里撇嘴,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真想过这日子,你立马去和李渊和你大哥李建成讲,他们保准非常高兴,你的愿望立马就能实现。 “嘿,南华真人的话,世民自然知道,不过有感而发罢了,初元你这可不是聊天的态度!” “所以你知道还这样,用百姓的话讲,那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咯!” 林尘的嘴可不习惯留情面,这回可真把李世民有些气着了,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么,你知道自己说的是啥不,当场就毛了,腾的站起,指着林尘: “你!你……” 第85章 秦王 “世民兄莫急莫慌,坐下坐下,玩笑之言,咋还生气了呢?” 是你自己说没有什么秦王的,大家兄弟相处,那就别急眼呀,林尘有些看不起这样的天可汗。 其实李世民当真宽宏大量,胸怀广阔么? 林尘不这么认为。 一切的根源还要从玄武门之变说起,他虽然胜了,可他心里却是惶恐的,弑兄逼父,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而我们这位秦王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家教很好,三观很正,非常正,而且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弱。 这就导致了他对这事非常忌讳,他想做一个明主,做个好皇帝,他想让后人认可他没错。 所以宽宏大量也好,气吞寰宇也好,知人善用也好,这一切都是为了明君这个目标服务。 为了这个目标,他能忍受魏征的再三挑衅,他能容忍狡兔死走狗不死,他能容忍一切顶撞。 这是在人前,他必须伟岸,必须大度,必须英明神武,可回到后宫,一个人时,他可没少歇斯底里,长孙皇后在时还好,还能有人劝劝。 可长孙离世后,我们就发现他有些变了,变得恣肆起来,变得有些暴戾,一个是他觉得他的功绩当的起名君了,所以开始有些自我了,另一个也是少了长孙皇后的劝导,他的气没人帮着疏通,所以会爆发。 不管怎样,现在的他,还算真性情。 “这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也不算什么坏事,人总该有些念想不是?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只是锅里的再好,你总得把碗里的吃干净才知道还能不能吃的下不是?” 林尘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 长孙无忌也好,杜如晦也好,闻言都是神色一怔,似有所悟,李世民这会儿也安静下来了,随即长身一礼: “初元教训的是,世民受教了!” 李世民又不蠢笨,自然听出林尘的话外音,那就是我要是觉得没吃饱,就一定要去再盛,不然岂不是饿肚子? “嗨!这是作甚,只是闲聊而已,什么教不教的,你们这些人就是想的太多!” 林尘是不可能承认自己意有所指的,这种又费脑细胞还吃力不讨好的事,他才懒得干呢。 “对了说到吃,几位可要留下来,尝尝我的手艺,我这住的虽然简陋了点,可饭食上却绝对不输御厨,正好今儿个鸡鸭鱼肉都有,你们算是有口福了!” “那我等可是要好好尝尝了,实不相瞒初元的易牙之术,茂龄早就在我等面前夸赞了,今日前来未尝没有一饱口福的意思!” “哈哈哈,世民兄如此坦诚,林尘倒是十分欣喜,如此便好,你们就等着吧,说句不客气的话,论吃,大唐没哪个比得上我!” 这还真不是吹牛,后世那么多美食,他就算没吃过,见得却不少,这些日子自己做自己吃,他还真有些喜欢厨子这份职业,也爱钻研些新菜式,反正时间大把,后世那些做法在他一一尝试之下,还真弄了个七七八八。 三人聊着天,看着林尘忙碌吃食的样子,都有几分心悦诚服,平心而言,换做是他们,绝对不会把日子过的这么精细。 至于什么君子远庖厨的狗屁话,压根就没在几人脑海里转过,不过庖厨一职位卑人贱倒是真的,也正因为如此,林尘以男爵之尊行庖厨之事,还甘之如饴才会让他们佩服。 这才是品节高尚之士啊! 等看到林尘用的厨具与他们平时见得不一样时,又是一通问,之前坐椅子时就问题不少,林尘嫌他们问的烦,就让安元寿带着他们四处转转。 等来到陈家院子,看着忙的热火朝天的工地,以及烧出的砖瓦,李世民的好奇心又来了。 当听说是林尘封爵后,才发动村民们开始改建的,以及林尘的一些规划设想,李世民不禁感叹: “初元真乃大才也!” 杜如晦长孙无忌对此评价毫无异议,窥一斑可见全豹,能短短时间就让这么多村民心悦诚服,还心甘情愿,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这份组织能力就差不了,再看旁边已经建好的二层小楼,统一的白色外墙,造型奇特的房顶,门前面是平整的地面,屋后还有个独立小院。 据说这些都是给他食邑的百姓住的,而且这样的房子一共要盖五十座,李世民有些想不通: “他图什么呢?” 这个问题注定无解,杜如晦回答不了,长孙无忌也不行,因为他们都没学过经济学,不知道打造一个度假村,将会带来无尽财富。 等到所有房屋建成,两岸绿柳成荫繁花似锦的时候,长安城大把游客成群结队来此踏青游玩的时候,定会为渼陂村的村民带来大把收入。 届时林尘的男爵府自然更是盆满钵满,待在家里,别人把钱送上门让你赚,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妙的? 越看越迷糊的李世民几人重新返回茅屋的时候,林尘的饭菜已经整治的差不多了! 可乐鸡,烤鸭,清蒸鲈鱼,红烧鲫鱼,炭火烤鱼,回锅肉,火烧肉,韭菜炒蛋,酸辣大白菜,凉拌时蔬,茶树菇老鸭汤。 满满当当一大桌子,可谓丰盛至极,这点倒是遵循了林尘前世老家的风俗传统,每当有个三五个客人,不管在哪家,饭桌上没个十五六个菜,都算招待不周。 “来来来,世民兄,还有长孙兄,克明兄赶紧入座,食材有限,也就只能这么着了,诸位凑合着吃啊!老二,你就不用为兄招呼了吧!” “这,这,这都是初元你这么一会儿忙活出来的?这也太丰盛了,光看看,就已经口齿生津了!” “那就赶紧开始,都别客气啊,哦,对了,我还有几坛好酒,今儿个高兴,索性也就便宜你们了!” 可不是嘛,这些人也来的忒巧了,自己酒作坊刚出了一批酒,正好撞上了,也算他们有口福了。 “哦?还有好酒,那还不快速速拿来!” 林尘再次装模作样的进了屋,抱出一个五斤装的酒坛,浓香型的,酱香酒林尘自己都不太喜欢。 第86章 秦王醉酒 “大哥你把酒藏哪了,我怎么没看见?” 两间茅屋能有多大,安元寿进进出出也不少次,那么大坛的酒,按说不该没看到啊! “这么多话,偏不学好,还跟你大哥我玩心眼子?再说,我既然藏了,还能让你看着,我干嘛藏?” 林尘还在为这小子帮着主子打掩护而着恼呢,合着他李世民让你骗我你就真骗? 打个眼色也好呀,这也幸好是他识破了,换个人不知轻重说了不该说的话,那可不是完犊子了! “哎—,初元也莫要责备茂龄了,隐瞒身份都是为兄的主意,待会儿我自罚三杯,给初元赔罪!” 李世民总算还有些担当,林尘也未尝没有说给他听的意思,他这等做法难免有破坏人兄弟情义的嫌疑。 他还不是皇帝呢,不过是个王爵,林尘也没觉着比自己大多少,不都是爵么? “呵呵,世民兄倒是想的美,我这酒可稀罕,想要多喝那是没门儿!” 开玩笑,精品粮食,精品工艺酿造,顶级口味,这东西林尘都不打算卖,虽然赚钱,可要他天天种麦子稻米,他可不愿意,以后就有缘者喝吧。 “呃,我还道初元你只抱一坛酒,未免有些小气,看来怕是已经慷慨了!” “那可不!不是我吹,今儿个你等要是能饮完这坛,我再送你们一人一坛都行!” 这可是农场出品的,酒精度达五十二度的高度白酒,初次饮用,一人喝完一斤,怕不是要醉死过去。 杜如晦和长孙无忌二人话很少,李世民开口说话他们绝不插嘴,现在的他们到底还是没有日后成为大佬的从容,不过眼神中的光彩,还是透露出他们对于这酒很感兴趣。 拍开封泥,一股浓郁的酒香荡漾开来,屋后树下的马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林尘给五个酒盏依次斟满。 随着酒液成一条线叮咚下淌,溜进杯盏,众人都是忍不住探头猛看,酒液澄澈透亮,有些像清水,却又不完全像,真要说区别,可以用一个润字形容,嗯,真的很润! 好不容易等到林尘倒完,众人再也忍不住,也不用林尘分杯,纷纷自己动手,拿过一杯先是就近猛瞧,再细细嗅闻,香味浓烈醇厚,却没有刺鼻感。 最后终于入口,醇厚甘美,绵柔悠长,馥郁回甘,林尘也是一般享受,这才是真正的白酒嘛! “好酒,仙酿,这才是仙酿!” “嘿嘿,怎么样,这等美酒,世民兄你竟然想多饮三杯,你且问问克明兄和长孙兄可同意?” “不行!” “不可!” 还不待李世民反应,长孙无忌和杜如晦便各自抢先答道,他们可是看到了,只一坛酒,别人多喝一杯,自己不是就少饮一杯么,这哪行,只是话一出口,竟发现还有人和自己一个心思,两人端着空酒杯,互一对视,又觉得好笑。 “哈哈哈!” 喝酒嘛,喝的大多就是个气氛,这第一杯酒下肚,气氛就能活跃起来,算是开了个好头。 “来来来!二弟倒酒,诸位也尝尝菜品,莫要客气!” 将酒坛扔给安元寿,林尘开始招呼众人吃菜,作为主人家该有的招呼不能少。 今天的菜品可是有一道很特殊的,那便是可乐鸡了,变异椰子汁按照可乐鸡翅的方法做的。 这个时代要想做一盘鸡翅,那可真难为林尘了,干脆就做了可乐鸡,反正食材好,怎么做都不会难吃。 林尘关键是想看看这可乐的效果。 得益于迥异时代的工艺,来客对于每道菜自然都是特别满意,赞叹声不绝,争抢不绝,欢笑不绝…… 最终在每人差不多半斤酒的量的时候,李世民醉了,至于杜如晦房玄龄,早在二三两的时候就趴桌子上起不来了。 “初元呐,我今儿个高兴,高兴呐!” “初元呐,你是个大才,大才呀,小小村庄,经过你的整治,面貌一新,顿时换了天地!” “初元呐,来,再喝!痛快,这酒真好,哈哈……” “世民兄,你醉了,不如暂且回去歇息歇息,改日再来?” 看着眼前五迷三倒的李世民,林尘有些试探的问道。 “醉?我没醉!我不回去,回去有什么好?父皇他偏心!说话不算话!” “明明说过立我为太子,结果又不算数,说江山分我和大哥一人一半,结果也反悔,他李建成凭什么,凭什么?” “这江山是我打下来的,我李世民打下来的!他凭什么?凭什么……” 林尘听得浑身冒冷汗,这话可不是他该听的,赶紧示意安元寿把人弄走,这小子作为右库直还是合格的,酒就喝了两杯,就放下了,显然还记得自己的职责。 安元寿也是在一旁听得傻了,经过林尘提醒才猛然反应过来,还好这里没外人,不然岂不是祸事了。 好在他们来时坐的马车还在远处,安元寿站在原处,嘴里叽里咕噜一阵声响,须臾马车便开了过来。 车夫全身遮掩看不到容貌,林尘帮着把三人扶上马车,车夫一扬鞭马车便缓缓消失在视线中,随即远处一阵草动后,渼陂湖边重又回归平静。 林尘望着杯盘狼藉的桌子,也没心情收拾,半斤酒下肚,他也很上头,倒头就是睡。 次日,玄武门西北方约十五里处,秦王府。 “二郎醒了,这是遇着谁了,怎么喝成这样?” 说话的是一宫装妇人,二十几许的年岁,端庄秀丽,贵气十足,此时正蹙着眉,有些心疼的从丫鬟盆里,拧了一条湿润的毛巾递过,旁边还有个两三岁的小女孩,自顾自的在玩耍。 “观音婢勿恼,倒确实是个十分有趣的郎君,关键是酒好,一时贪杯了!” 李世民接过毛巾,擦了擦手,复又递回,想起昨日的美酒,不由再次咂吧咂吧嘴,很有些怀念的说道。 说起来他并不是个贪杯的人,也不知昨日究竟怎的了,就是感觉特别的畅快,说不出的畅快,酒也越喝越舒坦,往日的顾忌通通没了,是以愣是没忍住。 第87章 还想来 大概也许是酒菜都非凡品吧,李世民只好这样想着。 “你呀!” 大唐能叫观音婢的,自然就是现在的秦王妃,未来的长孙顺德皇后了,至于长孙皇后的名字,这个就不好说了,史书并无记载。 有说叫长孙无垢的,这是根据长孙无忌的名字取出来的,加上民间的爱戴,无垢两字倒是当得,只是按照古人取名习惯,很显然这个名字是不妥的。 姑且就这么叫吧,也算是对于一代贤后的肯定。 “改日有暇,我带你一起去,旁的不说,饭食绝对是一等一的,也让你享享口福!” “嘻!以你秦王之尊,什么好的没吃过,用得着如此念念不忘?” 长孙无垢对于李世民的话根本不信,以为就是哄哄自己,现在的日子胖的不说,吃食上她还真没什么太多期待。 “阿娘,阿娘,我要吃,我和阿耶去!” 不等李世民再度开口,一旁玩耍的小女孩却是忍不住开口了,这女孩看着可招人稀罕,粉雕玉琢的,小小年纪就能看出长大定是个美人坯子。 “你个小馋虫,听到吃的就来劲,阿娘是饿着你了还是怎的?” “呵!嘴馋咋了,小孩嘴馋不是应该的么?丽质来,来耶耶这里,耶耶带你去,阿娘不去咱就不带她,怪她没口福!” 没错这三岁大的小丫头正是李世民的长女李丽质,作为第一个女儿,两人自是宝贝的紧。 “阿耶最好了,不过也带阿娘一起吧,留她一个人,太可怜了!” 小丫头飞快的跑到李世民面前,抓着他胳膊,晃呀晃的,随即一脸萌萌的说道,完事还转过头来对着长孙无垢眨巴眨巴小眼睛,意思是放心吧阿娘,我不会丢下你的。 这副人小鬼大的模样可把夫妻二人逗得呵呵大笑,李世民更是兴奋的将李丽质抱起坐在自己腿上: “好好好!带着,都带着,连你大兄四兄都带上。” 李世民说的正是其长子李承乾和四子李泰,都是长孙无垢所出,按历史记载,后面两人还有一子李治和三个女儿,分别是城阳,晋阳和新城三位公主。 “阿耶真好!不过,真的很好吃么?” “真的!阿耶保证!”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身为秦王的李世民,注定事务繁忙,离开后院,来到办公之地,杜如晦和长孙无忌已经候着了。 “茂龄,我昨日醉酒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虽然喝醉了,可李世民仍记得自己是说了些话的,只是记不大清了,所以第一时间便问起这事。 “这,大王,卑下……” “说!” “是!” 大哥对不起了,秦王之危,我实在是顶不住啊。 随后安元寿便将李世民醉酒的话一字不落的说了出来,随后低头不敢注视。 “嘶!果然喝酒误事啊!” 李世民突的觉得好心累,牙疼!双手揉了揉脸,随即转向杜如晦: “克明,你怎么看?” 杜如晦也有些纠结,这事不好办呐,倏而像是想起来什么,向安元寿问道: “你这个结义大哥为人如何,可值得信任?” 安元寿此时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秦王相问,自己身为亲信不可不忠,虽然知道说了可能会对大哥不利,可忠义不能两全,他还是选择说了。 秦王若是怪罪,大不了自己以人头担保就是,此刻杜如晦如此问,显然忠义只在自己一念之间。 “禀参军,在下以人头担保,大哥绝非多嘴之人,绝对可以相信!” 此时杜如晦为秦王府兵曹参军,文学馆学士。 “嗯!茂龄的话自然是值得信任的。” 嘴上这样说着,眼神却向李世民示意,李世民会意便让安元寿暂时退下。 “大王,无需担忧,茂龄的话还是可以相信的,再说即便此人不足为信,他一个小小男爵,无官无势的,说的话别人又岂能相信?” 这么一说,李世民当即豁然开朗,也是自己当局者迷,可不是么,漫说没人信,就是别人信了又怎样,怎么选都是取死之道,林尘又不傻。 “克明,辅机你二人又觉得林尘此人如何?” “大王,以臣看,这林初元才学必是不差的,只是性情方面稍显惫懒,似是多图享乐,可人却是傲气十足,腹有锦绣,却多不尊礼法,让人有些难以捉摸啊!” 这是长孙无忌对林尘的印象,谈不上好坏。 “我却不这样看,其人随性倒是真的,单看其放着美宅不入,却对茅屋甘之如饴便知,而且此人所学甚杂,诗才书法就不说了。 再看其他的,易牙术、酿酒术、陶朱之道、奇淫技巧之道、甚至治理之能无不精通,小小年纪便如此博学,殊为难得。 臣于席间多有试探,每每谈及当今局势,便左顾言它,显然非是不知实是不愿,这般明哲保身,正应谋臣某几之道,可若谈及其他方面,比如民生、历史、风物等,又能侃侃而谈,言之有物,实为当世怪才,大王有暇,不妨多多接触。” 想起那个似乎没将自己看在眼里的小子,李世民也不知该如何评价,反而两位心腹颇为看重。 也不知怎么了,不过初次相见,自己竟然能醉酒失态,毫无防备之心,反而心里觉得痛快,近日来的压抑感都消散很多,如此说来,彼处还是个舒心的好去处,看来带家眷去游玩一回的事,还真可以一试。 这些年不是东征西讨,就是在朝堂勾心斗角,观音婢也好,几个孩子也好,自己忽视的太多了,好在距离不远,一日时间他还是有的。 这般想着,干脆直接让安元寿再次去找林尘,通知其三日后自己将带家眷拜访,恳请林尘招待一下。 安元寿自然不敢怠慢,一路赶到茅屋,林尘还在会周公呢,好容易起床,听到安元寿的话,顿时不爽起来: “凭啥啊?他李世民真把我当厨子了?” 要说整治吃的,林尘并不反感,就像上次,他就很开心,可这前提是他有这个兴致,是主观的想做,而不是被要求,被当做任务一样的下发。 这让他觉得很别扭,很不爽! 第88章 新家 大唐秦王去哪家布什座上宾,安元寿实在想不明白大哥这是怎么了,好好的生哪门子气? “大哥,你不是要找护卫么,把秦王招待好了,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么?” 你说的好有道理,林尘原本气不过的神色一顿,啪,手往额头一拍:他奶奶的,怎么就没想到这茬! 再转头,脸上的不快早就不见影了,转而一副大灰狼向红太狼献殷勤的表情: “回去跟秦王说,这都不是事,保证好酒好菜供着!” 在安元寿惊愕到怀疑人生的状态中,林尘一脚踹向他的屁股,自然是没踢中的,不过总算人回魂了。 “愣着干啥,还不去报信,对了,到时候直接到新房,茅草屋总归还是有些不像话。” 事情应下了,该准备的也要准备起来,首先人手方面,这么大个屋子,收拾一番也要费不少功夫。 最后还是找到陈三爷,看看庄户里有没有愿意到男爵府打杂的,最少要两个厨娘,四个洒扫的,至于丫鬟什么的,林尘还没想过这个问题,主要是不习惯。 林尘还是小看自己的影响力了,五十户人家,就没有不愿意的,甚至还争抢起来,最后还是本着照顾困难家庭,林尘选了八人。 两家都是寡妇带两个女儿的,另外两个是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家里剩个瘸腿阿翁,父母都不在了。 林尘都不知道自己领地的人家还有这么艰难的,当初人口校检也只是登记了,他还真没好好研究。 好在除了这三户,其他人家自给自足暂时都是没问题的,以后相信会越来越好的。 两个妇人都是约摸三十来岁的年纪,都是家里男人死了,不同的是,其中一户是早些年从外地逃过来的,另一户是邻村迁过来的,家中有孩子叔伯偶尔照看下,倒是好上一点。 可这个年代注定了是重男轻女的,没有儿子傍身,那生活不是简简单单艰难两个字就可以形容的。 四个女孩的年龄都差不离,都在九到十二的区间,不要觉着小,都是过苦日子的,洒扫浆洗一点问题都没有。 进了林家也算新生了,两个厨娘一个张氏一个罗氏暂且就这样,四个丫头在征求两位母亲同意后,一人二十贯,都算是卖入林家了。 林尘玩心大起,给取了新名,也不嫌俗气,以春夏秋冬加个香字定下,灵感来自唐伯虎点秋香。 之前还没想过丫鬟的事呢,这一下就是四个,人要堕落起来可真是快。 最后两个半大小子,就当个门童和跑腿吧,两人换着来,两人都没正经名字,大的叫冬娃子,小的叫马娃子,姓孙。 林尘也给取了名,哥哥叫孙寿,弟弟叫孙喜,取福禄寿喜之意,兄弟两自是喜不自胜感激不尽。 工钱林尘照开,每人每天二十文,四个丫头自然是没有的,不过做得好林尘还是会给奖赏的。 接下来该归置的归置,该擦拭的擦拭,林尘就不管了,其实府里啥东西基本都配齐了,只是因为都是新做的,木头味比较浓,林尘不喜欢,在一个也没有人气,一个人住太冷清,所以他宁愿睡茅屋。 第二天本打算请鸿鹄社的弟兄来热闹一下,毕竟也算搬了新家不是,可是偏偏却来了个意料外的人,齐王李元吉。 随同李元吉一起的还有两人,经过介绍,一个名冯立是个武将,另一个唤唐临,是个文人。 “不知齐王驾到,下臣有失远迎,还望莫要见怪!” 林尘昨晚睡的还是茅屋,新屋的木头味他还是不放心,也不知道是不是甲醛,按说无漆实木应该不存在这东西的,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 “鄠县男不必多礼,都是本王冒昧来访,倒是鄠县男的住处却是别致呀!” 看着眼前的男子,林尘觉得还是挺正派的,形象涵养举止都很好,言语间也没有盛气凌人,跟影视剧中大相径庭。 “叫齐王见笑了,寒舍简陋,慢待了!” 还是梨子椰果的拼盘,林尘并没有他是历史的失败者而区别对待。 同样对于椰果三人都是一般的感兴趣,一番寒暄相互恭维后,李元吉暴出此行目的。 “初元兄弟,听闻我二哥秦王曾在此畅饮,大醉而归,不知是何美酒,让得我这二哥如此沉溺?” 林尘心道,来了! 这哪是打听酒,分明就是想探明,李世民为啥会来这里,是不是有啥不好的阴谋。 “呵呵,酒倒是真有好酒,待会齐王离开时带上一坛尝尝,实不相瞒,小臣前几日遭人刺杀,幸亏被秦王的护卫安元寿撞见,救了小臣一命。 小臣感谢其恩德便与其结为金兰,前日秦王烦闷,被我这爱管闲事的二弟领到了此处,至于秦王醉酒,纯粹是兴致到了,等齐王你试过这酒的滋味就知道了!” 不同于李世民,李元吉没有留下吃饭,抱着林尘送的美酒走了,他此来本就是想看看二哥接触的人是什么人。 至于林尘所说真假,并不重要,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当然必要的拉拢还是要有的,只是林尘明确拒绝,不想做任何官职,无论是秦王府的还是太子府的。 冯立和唐临都是太子李建成的心腹,原本还有个王圭和韦挺的,只是因为杨文干造反被牵连,都被流放了。 剩下个魏征,作为重要谋臣,一般是不会离开太子府的。 一心想躲,谁知躲着躲着,还是被牵扯进去了,唉,为啥穿越过来不是贞观朝呢? 有了这么档子事,他也没心思叫人,吃酒了,来到厨房,教两位厨娘做了些点心,明天正好用来招待小孩子。 人家游玩都是春季,叫做踏青,这刚入九月,夏季的尾巴都还在呢,天气还是蒸笼似的,也不知道这李世民咋想的。 大人还好说,给小孩子皮肤晒坏了,或者中暑了什么的,岂不是后悔莫及。 不过这不干林尘的事,他只要招待好人,然后趁着大家高兴提出要求,达成目的就好。 第89章 再临 是日,太阳刚露脸,映着湖面红彤彤的,水天一线煞是好看,李世民一家子便是在这样的景象中,背光而来。 “哇!阿娘,阿耶,好美的日出啊!” “真的好美!” 马车刚停下,跳下一胖一瘦两个五六岁的孩童,回望来路顿时被这天地间的美妙景象折服。 “承乾,青雀!到了别人家,得规矩点,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说着话间,李世民也下得车来,林尘连忙迎上。 “不知今日来的是秦王还是世民兄?林尘有失远迎,恕罪了!” “哈哈哈!初元你这张嘴呀,可真真招人恨,在下李世民,为访友而来!” “哎呀,原来是世民兄到了,我说呢,今儿个朝霞满天,水天一色,原来是贵客登门!” 林尘这般无耻的的样子,可给李世民整得不会了,一时间哭笑不得,竟不知说什么好了。 “阿娘,阿娘,我也要看,我也要看嘛!” 这时车内再度传来一个女童的脆生生的声音,不用想就是李世民的长女李丽质了,她口中的阿娘必然就是长孙无垢了,这李世民还真不客气,真把一家子都带来了。 果然,闻听女儿的呼声,李世民也不管林尘了,连忙上前: “来,丽质,阿耶抱你下来,观音婢,你也下来吧,这日出确实不常见!” 随即李世民便从车内抱出一个粉雕玉琢的小不点,纵然隔得还远,林尘只一眼就稀罕的不得了。 随后在李世民伸手稍一搀扶下,又下来一位妇人,高贵典雅,虽然算不上貌美如仙,可一般女子见了总还是会自惭形秽,这应该就是长孙无垢了,林尘扫了一眼便不再盯着看。 “林尘见过兄嫂!” “初元的大名我可是闻名久已,这几日又尽听二郎提起,果然是一表人才,人才非常!” “嫂嫂过奖了,快里面请,世民兄请!” 眼看着要进府中,三个小孩可不干了,李丽质更是挣扎着从李世民怀中下来,追着两位兄长后面咯咯直笑,把个随车的丫鬟吓得跟在后面小心护着,生怕摔倒了。 “世民兄当真好福气呀,这般美景这般小人儿,当真如画卷一般,世间美好当莫过于此了!” 这回林尘那是真的酸,他一直渴望的生活画面可不就是这样的么,可惜那小人是别人家的。 “哈哈哈,初元莫要艳羡,我听闻你不是也定亲了么,那便抓紧点,来年就不用羡慕了!哈哈……” 嘚瑟,太嘚瑟了,哎,老爹老娘你们倒是快点来呀! “都说初元你诗才无双,此情此景,可有佳作?” 长孙无垢不开口还好,一开口就是难为人的事,不过这个年代有才学的女子,就没有不喜欢诗句的,倒也可以理解。 “嫂嫂开口,怎能没有,这画一般的景色可不就是一首诗么,嫂嫂且听好了!” 日出湖水一片红, 东方朝霞染色彤。 童子水边观佳景, 欣然徒步踏石丛。 “呀!真美!” 长孙无垢今儿个算是见识到了,世上当真有人作诗如吃饭饮水一般,瞧这诗写的,短短七言四句,便是没有见过今日景象的,只要读了这诗,也宛如尽收眼底。 李世民也很高兴,这诗中童子可不是别人,都是自己的孩子,这太有意义了,而这景也是自己亲眼所见,与诗中描写一般无二。 他不知道有个词叫做参与感,总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贴切。 “初元大才,等会一定要给我写下来,我要带回家裱起来,可不能忘了!” “是极是极!” 经李世民这么一说,长孙无垢也反应过来,这诗对别人来说,也就是好美,可对于自己及孩子来说,显然更具有意义。 好在初升的太阳升的很快,不过一刻钟左右,水天便已相隔,水是水天是天,众人这才恋恋不舍的进到府中。 这府中布置又引得这一家子好奇不已,太师椅八仙桌,各式家具装饰,都与别家大不相同。 孩子们更是兴奋的爬上爬下,左摸摸右看看,哪里像是王府家的孩子,都是没见过世面的。 院子里的藤蔓秋千,跷跷板,以及滑梯,更是让小家伙们像发现了新大陆般,瞬间就爱上了。 最大的李承乾如今也不过六岁,正是好疯好玩的时候,平日在王府里,家教严格,这回放开了,连自己姓啥估计都忘了。 为了这些小家伙,林尘更是准备了不少点心零食,比如用小薄面皮炸的果子,撒上糖或者盐都好吃,羊肉锅贴,糯米糕,糍粑,韭菜盒子,雪梨椰子混合做的冰棍等等。 可把这几个孩子乐坏了,一口一个林叔叔,特别是冰棍,不仅小孩子喜欢,长孙和李世民也是爱的不得了。 也是,这大热天的,谁不喜欢呢,干脆拿出自己的肥宅快乐水,一人一杯,冰镇过得。 这下一家子的开心更是刻在了脸上。 林尘忙活午饭时,这两口子甚至帮着打了下手,这可是出格了,要让朝堂言官见了,李世民保准会挨训。 好在今天就李世民一家,长孙无忌和杜如晦都没来,通过聊天得知,继房玄龄后杜如晦也被太子一伙给支了出去,如今乃是陕东道大行台司勋郎中。 官肯定是升官了,可人却要离开长安了,说起来这计策还是昨日来的齐王李元吉给李建成出的。 李元吉对李建成说,秦王府秦王仰仗的就是房玄龄与杜如晦了,只要把他们两个支开,李世民就没了左膀右臂,不足为虑。 李建成也不是草包,觉得他说的很对,自己这边损失了王圭韦挺两大助力,秦王府怎可毫发无伤,于是李世民现在也很无语。 谁让人家李建成占据大义呢,要是就这么一直慢刀子割肉下去,李世民还真没做皇帝的命。 午餐自然仍旧是让一家子交口不绝,这里面还有自己亲手参与呢,自然是怎么吃怎么得劲。 看着三个孩子从头到尾鼓嘴大吃,林尘感觉很有成就感,他喜欢这样的吃饭氛围。 第90章 挑人 饭后林尘抱着小丽质,李承乾三个讲故事,对于终于上手小丽质,林尘可是费了不少劲的,当然这里纯粹是对小孩的喜爱,不含其他,好在终于得偿所愿。 故事讲的是一只猴子,一只石头缝里蹦出的猴子,背景让林尘改到了汉武帝时期,这个在位54年打了43年仗的秋风客,是林尘相当佩服的一位大帝。 孩子们听得很带劲,李世民两口子也同样喜欢,听到大闹天宫时,孩子们很过瘾,李世民却有一种想要当猴子的冲动。 最终猴子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孩子们不服,李世民也不舒服,佛祖的手太长了,孙悟空的筋斗云都翻不过,可你凭啥伸手? 故事到这就结束了,林尘倒是可以继续讲,可这一家子没法继续听,时间不早了,他们该回了。 林尘照例送上一坛美酒,请李世民帮着找个保镖,这在李世民这倒不是什么事,给了安元寿一块牌子,文学馆和退营老兵都可以挑。 林尘满意了,这顿饭没白请,这文学馆乃是秦王府招揽能人异士的机构,其内肯定人才济济,不过能不能让他们跟林尘走就要看林尘自己的本事了。 要知道等李世民登基,这文学馆就成了弘文馆,乃是皇帝的秘书机构,可以参政的,人不能怎会值得李世民如此? 李承乾李泰李丽质三兄妹是不愿意回去的,这一天的时间,林尘已经在他们心中成了最好的人。 会做好吃的,会玩,会讲故事,比他们见得所有大人都好,不舍自是应该的。 李世民一家走了,林尘也得到想要的了,算是皆大欢喜,所谓好事成双,今儿个也是农场大米收获的日子。 原本也没啥特殊,可这是第三次两块地的收获,不仅可以再多种一块进化大米,而且足够农场再升一级。 可就在林尘收获完作物并卖掉后,打开商城准备重新买种子种植时,却发现装扮一栏竟然又解锁了一个,标价一百金币,也就是千万铜。 看看自己的资金,正好一千万出头一点,原来是达到解锁条件了,林尘很有种冲动,买了算了,可理智上最终还是忍住了。 这一下买了倒是爽了,可资金链也算是彻底断掉了,除了可能换来一座可以拿到现金的房屋,以及更精美的农场装扮,并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不过林尘还是想买,等到七块地全部种满进化水稻后,他一定要第一时间购买。 按照十天一块地的进度,剩下四块地,也就一个多月的样子,到时候每次收获能得七百万钱的收入,买个院子不是轻轻松松。 九级作物解锁的是樱桃,也是两季作物,水果产物越来越丰富了,也不知道酿酒行不行,味道如何? 还别说这想法冒出来,林尘就特别想试试,葡萄都能酿酒,没道理樱桃不行啊! 次日一早,林尘早早地起了,牵着马出了渼陂湖范围才翻身上马,向着长安县而去。 这些日子以来,林尘的骑术算是进步飞速,一阵疾驰,直到身上都见汗了,才开始慢跑起来。 李世民自李渊准许他开府建衙后,便搬出了皇城,新建成的秦王府在玄武门东北方向十五里左右的地方。 林尘嫌骑马进城麻烦,干脆就绕城而走,一路来到秦王府,已经是一个多时辰后了,这还是城外宽敞,他跑得快。 亮明身份,很快就见到了安元寿,李世民自然也是知道了,可他公务繁忙倒是没空招待林尘,托安元寿表示歉意。 林尘浑不在意,不见正好,他招待的是李世民,却不是此时的秦王。 当先去的,自然是文学馆了,这里可是人才集中地,如杜如晦这样的十八学士都是出自此处,由不得林尘不动心。 先拿来名册,看看有不有自己熟悉的,一路看下来,只有个刘仁愿的名字比较眼熟,因为林尘的印象里有个名字叫刘仁轨,好像在李治时期挺有名。 也不知道这两人是不是一人,或者有啥关系,总归看着眼熟不是,就先见他了! 很快刘仁愿便被叫了出来。 “卑下刘仁愿字士元,雕阴大斌人,见过鄠县男!” 林尘向其打量去,十六七岁的样子,其身材壮硕,气势凌然,有表字那当也是识字的,卖相倒是不错,就是不知本事如何? “士元免礼,不知士元因何入选文学馆?”(ps:刘士元贞观年间才因为蒙荫进入弘文馆,这里提前了几年。) “回鄠县男,在下熟读兵书战策,可徒手斗虎豹,还算有些武勇,得以容身!” “当真?” 林尘大喜,徒手斗虎豹可不是谁都能玩的转的,这不是三国时期典韦典恶来一般的人物么,更别说还会兵家之学了。 “不敢欺瞒!” “士元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手痒了,不如我等切磋一番如何?” “不妥,不妥!” “嗯?为何?” 林尘费解了,难道是个西贝货? “似鄠县男这般身形,某家可是怕把你磕着碰着了,如此岂非憾事!” 林尘感觉被小看了,不过也不怪人家,他的一身气力全靠吃进化大米而来,所以身形匀称,丝毫看不出有力量的爆炸感来。 “哼!试试便知!” 真当自己是安元寿呢,猛人哪有这么多,林尘还不信这个邪了。 刘仁愿不好再拒绝,两人来到校场,相约先比拳脚,再比兵刃,林尘这些日子得名家指点,进步可不是一点两点,自信心很是十足。 初一上手,两人都感觉到一股大力来袭,心中始知对方果然有几下子。 可两人都对自己力量很自信,于是谁也不甘示弱,好好的拳脚比试最终成了角力比试。 如两头牛犊,互不相让,一个顶一个拧,一个咬牙切齿,一个鼓劲闷哼,势要将对方掀倒在地。 虽然没有招式,可独属于男人的比拼,还是渐渐吸引了他人的注目,场中很快便陆陆续续的围满了观看的人。 第91章 刘仁愿 有人认出其中之一乃是文学馆同僚,便纷纷喝彩助威,纯力量的较量往往最是震撼人心,开始只是个别人忍不住激动,大声呼喝。 渐渐的所有人都热血上涌,呼喝声连成浪,一波一波,打气的,可惜的,叫好的,怒骂的,似乎比场上两人还要紧张。 场中林尘两人此时也是进行到白热化了,林尘站成一个骑马势,脚下仿佛生了钉子般,任由刘仁愿怎么扭摔就是不动。 眼见光凭气力,两人谁也奈何不了谁,便拼起了技巧。 林尘瞅着一个对方力气用尽的空子,伸脚就是一勾,奈何刘仁愿经验丰富,不仅躲过,反而反脚一踢,林尘早有防备也轻松躲过。 对于角力,若是半月前,林尘怕还真不是刘仁愿对手,可这些日子学习粟特人的相扑摔跤技术,掌握了不少技巧,正好斗个旗鼓相当。 随着交锋,两人各使手段,踢勾挑抱,变化多端,观赏性更是十足,这个用计骗他无功而返,那个寻了破绽猛攻不放,你来我往,互不示弱。 林尘早忘了自己是来找保镖的,一心就想将这人干服,他奶奶的,不是说贞观后期除了薛仁贵,年轻一代没啥大将么,这他么是啥? 连着两回了,第一次是安元寿,这一回是刘仁愿,都是年不到二十,一样的能打,神特么没大将! 一个不注意,两人的脚竟踢在了一起,原本只消收回去重新踢就是了,可这两人却不! 上面头顶头,肩抓肩,下边踢在一起的脚就在一起了,上下同时较劲,似乎谁先收回去谁就输了一般。 这下好了,几个回合下来,毕竟独木难支,「咚」的一声,两人同时摔倒,一时尘土飞扬,迎来阵阵呼喝声: “彩!” “大彩!” “打的好,彩!” “威武!” “风!风!风!” 摔倒的两人还是不服,你想压着我,我想摁着你,遂而扭作一团,毫无形象。 这回两人也发现了,地上谁也讨不了好,而且和泼皮一般很不恰当,于是心有灵犀般的,同时放开彼此,准备起来再战。 这一起身,脑子顿时降了温,林尘也反应过来了,自己是找保镖的,对方厉害不是正好么,非得打赢了干嘛? “哈哈哈!过瘾!士元果然不愧是可博狮虎的汉子,林尘佩服,怎么样,以后跟着我如何,保管让你变得比现在还要厉害!” 有如此气力,摔跤技巧也不错,兵器就没必要试了,手上功夫都能练好,何况兵器呢,不试也罢。 “鄠县男也是深藏不露呀,是士元小瞧你了,至于跟着鄠县男你,这……” 这个还真有些让刘仁愿为难,好不容易进了这里,就此舍去,跟着一个男爵混,他有些不甘心。 可留在这里,秦王不定什么时候才会过来选人一次,就算来选人,这么多奇人异士,难保就会选中自己,那自己一直在这就是蹉跎岁月了。 “怎么,觉得跟着我委屈你了,这样好了,你跟着我三年,三年后如果你还不能出头,我亲自奏请秦王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如何?” 话说到这份上,刘仁愿还有啥犹豫的,就是自己在此苦等三年,说不定也等不到一个表现的机会,这绝对是个机会。 “如此仁愿愿意,谢鄠县男提携!” “好!今日得士元当真大喜,不过说不定三年后,赶你走还不走呢!” 对于林尘此言,刘仁愿却没放在心上,由安元寿带领,两人又去军营选了二十九个自愿的老卒,加上刘仁愿正好三十人。 李世民身为天策上将军,送点老卒出去的权利还是有的,根本就不是啥事。 辞别安元寿,让他替林尘向李世民道谢,一行人来到长安城,林尘花了大价钱给三十个人全副武装了起来,这里面最大头就是马匹了。 不过以林尘今时今日的财力,那都不是啥事,回家的路上林尘更是意气风发,三十人的骑兵硬是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一路上林尘也清楚了刘仁愿的底细,原来这竟又是一个二代,其父亲乃是右骁卫将军刘大俱。 这还不算,他虽然祖居大斌县(今陕西绥德县),可却是匈奴人,祖上乃是匈奴右贤王刘豹。 这出身可谓不凡了,实际上历史中他是在贞观年间,被李世民从弘文馆中一眼相中,做了李世民的保镖,最后外放立下不少功劳。 最重大的功劳就是灭了百济,可惜最后受到猜忌,被流放云南不知所终。 林尘这也算是抢了李世民的保镖,就是不知道李世民如果知道未来走向会不会后悔。 林尘的男爵府很大,安排这些人毫不吃力,为了使他们尽快融入,林尘准备晚上搞个团建。 火锅加烤肉,就在湖边进行,连同刘仁愿在内,这些老卒第一次感受到了男爵府的热情,至少主子是大方的,他们将来的日子可能会比自己想的好的多。 “以后你等就是我林府的私兵了,我林府众人的安危就要仰仗诸位了,尔等放心我不是个小气的,只要尔等尽心竭力,你们想要的都会有的,此杯尽诸位,拜托了,请!” “郎君放心!我等必不负所托!” “好!我信你们!你等来时都看到了,那边两三里处的二层白房子,那都是为我男爵府的属民盖的,不要钱,白给! 我在此承诺,尔等若有亲属家小,尽可接来,一样的房子一家一栋,有上进心的,我男爵府给找养家活计,不愿意做的,我也一日三餐帮你们养着,绝不二话!” “郎君仁慈!” “第三,尔等虽为护卫,可我一样给予俸禄,每人每月一贯钱,若是立功,还有其他奖励,若是身死,除抚恤外,你的家小我林尘养了,决不食言!” “愿为郎君效死,万死不辞!” 想要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的好,这是林尘前世就明白的道理,他没什么野心,赚的钱又花不完,多给一些又有何妨? 第92章 回来了 何况这些人将是偌大的林府的守护者,甚至其后代都将与林府绑在一起,怎么优待都不过分。 林尘的三杯酒,算是初步让这群死尸里爬出的杀才归心了,至于怀疑林尘说话不算数? 不存在的! 这里是大唐,两个陌生人互相许诺,都不会第一时间想到不算数这个概念,更何况是即将绑在一起的主家。 这日,林尘心血来潮,带着刘仁愿以及五个老兵,在安元寿做向导下,来到了凉国公府。 与安元寿结拜也有些日子了,还得了人家那么大好处,不来拜见拜见总归说不过去。 说起来这安兴贵身为凉国公却呆在长安,未尝不是有甘愿为质的意思,谁让他还有个弟弟任凉州都督呢? 而且两兄弟还承包了左右武侯大将军,无论是两人都在长安还是都在凉州,好像都不好,这样分开反而是最好的。 过程很顺利,安兴贵夫妇对于林尘都很满意,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尘新秘密武器的原因。 没错樱桃出变异了,效果是增加亲和力,类似于网游中的魅力,可以增加npc的好感度。 在林尘理解来,其实就是第一印象,有这樱桃助攻,林尘估计与妹子一见钟情的几率将会呈指数幂级增加,要是前世有这么个东西就好了,这个时代对他来说貌似作用不大。 渼陂村的建设进度终于慢了下来,没办法,大家要开始秋收了,老家这会儿是收稻子,陕北这边则主要是采摘。 另外就是诗经里说的授衣了,因为冬季快来了,桑麻等要把其整治一下,开始纺织做衣物了。 好在这些活家里妇女都能做,只是种了稻谷的家庭和种植水果比较多的家庭,要忙碌一阵了,对于工程总体来说,影响不算太大。 另外就是,建设程度很快,现在已经有十多栋民居了,林尘说了,等到全部建成才会统一分配,所以他们也不愿意落下太多进度。 都还想着,能在新家过冬呢,那火炕可是基本上每个人都试过了的,他们很想在冬季看到它的表现。 因为新的村落很集中,而且一直渼陂村,渼陂村的叫,林尘总感觉有些隔阂感,干脆在村子上下两头分别立了门头,上书「归云庄」。 这名字有些林尘的恶趣味在里面,也不知怎么的,取名时就想到了这个,在他看来,他这渼陂湖也不比太湖差就是。 自此再没有渼陂村,只有归云庄,里面的人家那都是男爵府的庄户,比起村民来,林尘觉得庄户两个字更能拉近距离。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在临近十月份,李富贵两口子,以及林洋一家子总算赶来了。 让林尘意外的是,小叔林富友一家子竟然也来了,这让林尘对于这个小叔倒是高看了一眼。 三户人家自从到了男爵府,便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哪哪都新奇,哪哪都不一般。 “牛儿,这,这就是咱新家啊?这也太,太奢华了吧,这怎么好住哦,擦着点磕着点可不够心疼的!” “屁话!你不想住,那边还有个茅屋,你住那去,我刚看了空的没人,正好合你的意! 还有尘儿都是有身份的人了,你怎么还叫小名儿呢,叫人听去了不够笑话的!” “好你个林富贵!我住我儿子的房子,轮得到你说三道四,还想让老娘住茅屋,我跟你说,老娘跟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一辈子吃糠咽菜,好不容易想上儿子的福了,还想让我去住茅屋,我告诉你没门! 还有,我就是要叫牛儿怎么了?自小叫到大,我就觉得亲切,他再出息也是老娘身上掉下来的,用的着你指手画脚?” 林尘看着这一幕,倍感亲切,老爹老娘这一对吵了一辈子的活宝,正是家里烟火气的源泉,有阵子没听还怪想念的。 “懒得跟你个泼妇计较!” 耍嘴皮子林富贵这辈子就没赢过,自然明智的暂避锋芒,提了行李就往屋内走,自己挑住的院子去了,双手提的,肩上挑的,也不让人帮忙,倔得很。 何氏见自己取得阶段式胜利,顿时恢复成热情好客的模样,招呼着林洋一家和自家小叔子一家赶紧入内。 两家人对于这两口子争吵那是司空见惯了,他们自己家不也一样,看完热闹很自然的随之入府。 吃完家宴,趁着摆龙门阵的功夫,林尘对于两家人做了安排。 小叔家和林洋家还是搬出去住,在归云庄选两套房子就是,防止住在一起亲人变成仇人。 另外就是工作安排,林洋就在男爵府工作就是,因为事先已经答应了林洋作护院的事,自然不好在变。 最后小叔一家,就在庄里做木工就是,林尘有空再指点一些花样,足够他做大做强的了,林广财两口子也可以安排点小生意做,这都不是难事。 饭后林富贵神神秘秘的将林尘拉过一边,神色激动的说道: “你那个稻种还有没有?!” “有啊!” 林尘很自然的说道,他已经知道老爹要说啥了。 “小点声!我滴个老天爷呀,兔崽子你知道咱家稻谷一亩地打多少么?七担!那可是七担啊!” 林富贵越说越激动,却又故意压着声音,对于他们这样的老庄稼人,一亩地打两担就算丰收了,七担的冲击确实有些大。 “那可是吸收了仙气的谷种,有这收获也没啥,咱家以后也不缺粮食吃,七担就七担吧!” 看着一脸风轻云淡的儿子,林富贵恨不得一巴掌呼死他,枉费他们两口子担惊受怕一路,儿子却浑不在意。 想想也是,儿子现在是贵族是官,自己的小民思想确实跟不上了,叹了口气,又有些意兴阑珊的说道: “你大伯不愿意来,要守着自家田地,那多稻谷我们也带不来,就都留给他家了。” 林尘表情一怔,随即恢复,给了就给了吧,也不是啥大事,只是老爹还真舍得,那可是几千斤粮食呀,说给就给了,还真是亲兄弟。 林富贵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在府里住了没几天便受不了,跟着春夏秋冬四个丫鬟抢起活来干。 甚至两个厨娘的活他们也要抢,按他们的话讲,一天不干活心里就难受。 第93章 学堂 小叔一家子以及林广财两口子,已经搬进新房了,他们作为归云庄第一批入住居民,其他庄户是没有意见的,无非就是多盖两栋房子的事。 毕竟是自家郎君的亲戚,优先入住天经地义,两家人对于这房子也是满意的很。 能不满意么? 二层小洋楼,造型美观,里里外外都刷的白白的,房前屋后还有院子,门前又有河流,淘米洗衣都方便。 林尘更是指点了小叔后世的一些装修理念,让他以自己的房屋为例,搞出一套样板房来,广财叔可以跟着帮忙。 要是效果好,这村里可还有好几十套房屋呢,到时候根本不愁生意,两家搭伙把这门生意做下来,足够吃穿用度的了。 说不定等其名声传开,奔个小福贵也不在话下。 对了小叔还有个儿子,现在六岁,名唤林修,据说是过路的大和尚给取的名字,虽然不知道啥寓意,可听着还蛮文气。 见着这小堂弟,林尘蓦地想起,该给庄里盖间私塾,让娃们有个学习的地方,不求他们为官为吏,只求不要做个睁眼瞎,能识些字,会些算术就好,免得被人骗了去都不知道。 建一座私塾,林尘现在是有这个能力的,只是先生却不好请,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哪个不是自视甚高,鼻孔朝天。 一般来说小小私塾还真没吸引力,不过林尘倒是初步有了腹稿,实在不行自己上也行嘛! 听到林尘要给庄子里盖学堂,要教娃读书识字,归云庄的庄户们彻底疯狂了,是的,从这消息发出后,他们已经全体记住了归云庄这个名字。 至于传承了不知多少年的渼陂村,彻底被遗忘了,因为传信的说了,是为归云庄的庄户建学堂,你不是归云庄的,你家娃凭啥来进学? 疯狂的庄户们打算把建房子的事停下来,准备要先建私塾,家里纺织的妇女,甚至采摘的人家,纷纷表示随时可以撸袖子进工地。 几乎所有有孩子的家庭,都在家中给林尘立了长生牌位,这种景象是林尘万万没想到的。 世家大族对于知识的把控太严格了,世间所有优秀的人才,基本全出自于世家大族,或者祖上是显贵,没有例外! 这也是林尘碰见一个能人,不是家中显贵,就是背景深远的原因,唐嘉会如此,安元寿如此,刘仁愿也是如此。 难怪总说五姓七望,是压在李唐皇室身上的山岳,真个是无从下手,可以想象,所有的中低高层官员,基本都是出自这些世家或者和这些世家联系紧密的其他小世家。 当真可怕,他们要是抱起团来,一心针对皇室,那皇家还真就是个摆设! 学堂位置,最终定在现在的陈家院子的位置,陈三爷也不含糊,亲口放话,甭管谁家的地,只要看上了,直接建就是,哪个敢多嘴,他亲自去讲牙给敲下来! 林尘对于这种雷厉风行的做事态度还是很喜欢的,不像后世,那时候他家还住山上,原本是要修路通车的。 可总有那么几家,要么舍不得自家的地,要么非得要求路要从他家院坝过,硬是把事给搞黄了,或许就是因为缺少一个陈三爷这样的能镇场子的人物吧! 学堂的事儿,进展很快,从林尘有这个念头到落实下来,不过短短一天功夫,连打地基的位置都平整了出来,可谓神速。 新的工程并没有拖慢安置房的进度,反而有所加快,因为参与的人变多了,甚至有邻村的空闲劳力,主动过来免费帮忙。 建设上的事从来不需要林尘操心,今儿个趁着天气好,林尘带着林富贵何氏两口子进了长安城。 别看长安离着金州不远,可何氏这辈子金州城都没去过,更遑论长安城了,林富贵倒是来过。 说起来长安城拿下来还有他一份功劳呢,当年打下长安城的正是三娘子,他在三娘子麾下当兵,自然是有功劳的。 也正是从此他回的老家,林尘兄长随三娘子去了如今的娘子关,实际上林富贵对此事自责的很,平日从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提大郎,提三娘子。 他总觉着老大是替他挡了灾,他心中愧疚! 此行他们的目的是位于崇业坊的玄都观,以及与玄都观隔着朱雀大街的兴善寺。 其目的自然是请天师、菩萨,看看林尘与刘敏的大婚日期,至于为啥要找两家,因为何氏信阿弥陀佛。 遇着菩萨她念阿弥陀佛,遇着老君她还是念阿弥陀佛,弄的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信佛还是信道。 她这辈子,拜的最清醒的或许就是女娲山上女娲宫里的女娲娘娘了,至于阿弥陀佛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听来的,反正她就认定了,除了女娲娘娘其他神佛都是要称阿弥陀佛的。 林尘担心的是,待会儿进了玄都观,他们会不会被赶出去。 长安城很大,对于何时来说更是分不清东南西北,一路上总想探头看看马车外的景象,看完又喊头晕。 好在事情办的很顺利,无论是玄都观还是兴善寺都给出了合适的日子,可何氏却头疼了。 两个日子它不一样! 一个腊月,一个开年二月! 最后本着早结婚在抱娃的理念,林富贵拍板了就腊月十二! 林尘一听乐了,费这么大功夫就看了个这日子,腊月十二,双十二么,他不看都知道是好日子。 总归算是定下日子了,得赶紧找贾媒婆给刘家送去,两家这就要开始筹备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还是比较赶的。 等到一家三口回到府中时,安元寿已经在家等候多时了,在拜见了林富贵何氏两口子后,也没留下吃饭,便要急匆匆的往回赶,不过在走时塞给了林尘一角折叠起的纸张。 送他出府后,林尘小心拆开: “太原王,荥阳郑,酒!” 林尘顿时明白过来,取过火折子将其烧毁,林尘面色一阵阴晴不定,许久巴掌往桌上一拍: “妈的,忍一时越想越气,不如来一棒子风平浪静,不就是个王氏郑氏么,玩阴的谁不会啊!” 第94章 商议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相比起来,两家就是两头大象,林尘就是一只蚂蚁,都说蚂蚁咬死象,一只蚂蚁终归势单力薄。 强行对上肯定不行,那我便给你来招釜底抽薪! 嘱托林洋快马回城,通知鸿鹄社的众人明日一早前来汇合,林尘有事吩咐。 这些天,进化稻米也给林洋以及包括刘仁愿在内的三十名护卫安排上了,对于这些人,林尘可是舍得下本钱的。 林洋跟着刘仁愿也能学到很多本领,这刘仁愿也是真有真才实学,当真兵书战策熟记于胸,以林尘看来绝对不比将来的苏烈苏定方差。 要说差也就差在了机会上,能力绝对是没问题的,这些个护卫交给他带,也算是让他牛刀小试了。 次日,男爵府。 鸿鹄社几弟兄再次齐聚。 这回算是林尘搬入府邸第一次宴请兄弟,多日不见,连着最小的秦怀道也颇有些独当一面的气质了,看来这些日子大家着实进步不小。 如今一品香的生产已经不局限于渼陂湖这边的作坊了,由于远销外地,运输不便的原因,林尘拍板,每个人负责的区域可以自行建立三个生产点。 之所以只建三个,林尘是怕弟兄们被冲昏了头脑,如果市面上到处是一品香,那么这块牌子就算是砸了,至少与高档酒无缘。 酒足饭饱开始谈正事。 “嘉会,如今鸿鹄社账面上有多少钱?” 唐嘉会是林尘亲点的总账房,这一伙里,也就他能担得起这个担子了,当然除他之外还有其他几个账房都是各家蓄养的家臣。 除账房外,还有各个需要用人的地方,比如出纳、销售、渠道、仓储、护卫等等,都是由各家出人,毕竟摊子大了光靠林尘几个,根本玩不转。 林尘则拥有随时查验的权利。 “大哥,如今账上大概三十五万贯的样子,这个月月底分红完,大概能有五万贯的结余!” 一说到这个,唐嘉会的声音都拔高了几个度,实在太过瘾。 五万贯的结余,也就是说各家到月底,至少要赚五万贯,这才多久时间,能不兴奋么? “这样,这个月底的分红就不分了,我准备干点其他的,这些就算本金,当然你们中有不乐意的,也可以继续分红,只是新生意的份子就要相对减少!” 毕竟鸿鹄社预留的五万贯发展资金,众人都是有份的,如果哪个不想追加投资,股份被稀释那也没什么好说的。 “大哥!新生意做什么?比一品香还赚钱么?” 林尘斜眼看了长孙嘉庆一眼,随即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 “做什么?我也不知道,这个就要听听你们得了!” “啥?听我们的?那不成!大哥三思啊,弟兄们好不容易赚钱了,可不敢瞎折腾!” “就是!听我们的绝对不成,要是大哥你说的,我觉着还差不多!” “对对对,你是大哥,当然听你的!” 看来事业上的短暂成功,并没有让这些弟兄迷了眼睛,涉及到这种几十万贯的生意,没一个人敢拿主意。 “这事先放放,我们先来说说另一回事,你们可知道太原王氏和荥阳郑氏?” “这谁不知道,别说我等,就是长安城随便抓个人应该都知道吧?”李德奖接口道,余者人点头附和。 “那好,大家都说说看,这两家都有做些什么生意?”林尘继续追问。 “布匹丝绸” “钱庄赌场” “粮食木材” “笔墨纸砚” “客栈酒楼” “青楼妓馆” “肉食酒水” “盐铁矿产” …… 越听林尘脸色越阴沉,知道这两家能量大,没想到竟然大到这般,几乎包揽了所有生意,可以预见,以这等大家族的背景,只要他们涉足的行业,绝对会是行业头部。 林尘原本还想着,你既然因为生意碍着你的道了,就使下作手段,那我偏偏不如你意,之前是无心的,这回还就针对上了。 可现在恍然发现,人家涉足的产业简直不要太广,根本就无从下手,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般,妄图蚍蜉撼树。 “彼其娘之,干了,产业多又怎么样,我就一个一个给你打下来,小爷有的是时间陪你们玩的!” 心中下定决心,念头立马通达。 “王家和郑家在长安有几座酒楼,规模怎么样?”林尘问道。 “酒楼四座,三座顶级大酒楼,一座稍逊,其中王家有两座大酒楼,其余小酒楼客栈就更多了。” 这事长孙嘉庆倒是门清,他毕竟年长几岁,长安城大大小小酒楼基本上就没他没去过的。 “好!那我们就做这酒楼生意,去给我把这四栋楼的位置摸清,在其附近给我找地方,盖也好买也好,我要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当然若是能在其正对面那就更好!” “这……” “搞酒喽没问题,可为啥要在这四家附近?” “大哥这是和两家闹矛盾了?” 还是唐嘉会脑子转的快,一语道破玄机。 “没错!前阵子我被人刺杀了,死士!这两家下的手!” “什么?大哥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样,伤着没?” “不碍事了!不过这事,我却忍不下,非要跟他斗到底才行!”林尘有些恨恨的说道。 “彼其娘之!干了!大哥算我唐和尚一个!” “我李德奖算一个!” “我李崇义与大家同在!” …… 好在弟兄几个齐心,没一个退缩了的。 他们又不傻,做别的生意或许他们还会考虑,可是酒楼一行,他们傻了才不入股。 林尘家里饭食的味道,他们又不是没尝过,稳赚不赔的买卖傻子才不做。 四座酒楼,林尘准备搞成四个风格的,一座以川菜为主,一座以粤菜为主,一座以鲁菜为主,最后一座以火锅为主。 等运作成熟后,就可以以连锁方式扩散开来,林尘就不相信,咱成体系的菜系,加上先进的烹饪方式,以及各种特殊调料,正大光明的竞争,谁能干得过? 如果继续玩阴的,林尘真不介意也混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混号。 第95章 招聘 事情商议完,各人自回家禀报,顺便派出可靠的厨子人选,前来林府学厨,一个来月的时间还是很紧张的,耽搁不得。 再说林尘父母林富贵两口子,在这男爵府实在是呆不惯,而且来往林尘府上的人,身份都不一般,两口子见着也不自在。 没法子,林尘只得给老两口在归云庄也选了套房子,跟着林广财和林富友做了邻居,这下倒是安生了。 每日跟着庄户们谝闲打趣,或者找些活计干干,老两口总算回归本我,没几天时间竟然又倒腾起蒸馒头的生意来,哪怕没啥生意,也甘之如饴。 学堂也再有一两天时间就差不多建好了,其实就是一排不漏风漏雨的几间屋子,里面摆上桌凳,这个更简单,比林尘加的简单多了,也不讲究美观,能用就行。 林尘一边吩咐着统计一下大概有多少适龄孩童,一边思考着怎么忽悠几个先生来。 所谓的适龄孩童,林尘的意思是十岁以下的,当然,其他大点的想学也行,不过要交束修,一年三百文,算是良心价了。 十岁以下的,免除学费,发统一服装,课本,不过伙食自理。 不是林尘管不起,他只是不想什么都管完了,让孩子家长们产生消极的情绪想法。 至于请先生,林尘让人故意散播了些消息,消息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今有鄠县男林尘,自诩闭门一月,习得算术精髓,狂言当今天下无可胜者,不服者可至归云庄男爵府一较高下!” 意思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可是传播起来不免要做些加工,比如下面这组: 张三:“哎,李兄,那个诗才无双的林初元听说了没?” 李四:“那是自然,这可是圣上金口玉言的,不过人家的诗确实好,不服不行!” 张三:“李兄,你还不知道吧,咱们这位诗道才子又有惊人之举了!” 李四:“哦?可是又有佳作面世?张兄快快说来!” 张三:“这倒不是,只是这位林郎君去钻研算学了!” 李四:“朝廷也开了明算科,钻研算学也算不得什么吧?” 张三:“可是咱们这位才子,仅学了一月,便放言算学太简单了,长安城有一个算一个,他如今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李四:“这,这,这…算学太简单?第一?这也太狂了吧!” 张三:“谁说不是呢!可人家又说了,不服随时可以挑战,看来似乎不像作假。” 李四:“还有这事?走,咱们也去,比作诗某不行,可是算学某还算有些心得,这可不是学一月就能有所成就的,正好试试他的斤两!” 能有个机会将诗才无双的林初元击败,这等声名,可是能让不少人心动的,特别是年轻气盛的学子。 至于真正的算学大家,多半对此嗤之以鼻,研究了一辈子,没人比他们更懂算学,一个月?笑话呢!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看不惯,林尘这种说大话的行为的,要来给林尘点教训,让其对算学尊重点的。 真有这样的,林尘还挺欢迎,他虽然没正经学过算学,可谁让他会数学呢,输是不可能输得。 好家伙,这一宣传,造成的影响相当巨大,当天就来了不下二十人,感觉差不多了,林尘先是让人辟谣,说是这话是府里丫鬟不知轻重传出去的。 实则只是林尘解出了一道困扰已久的算数题,高兴之下,有些自得的说了句:“小小算数题也想难住我?也没比写诗难嘛!” 本是自娱自乐的话,谁知就传歪了,本着终归是林府惹出的事,林尘便索性遂了大家的愿,和大家交流一番,只是第一什么的就别提了。 另外,林尘我初得封地,很缺人手,借此机会也想寻些帮手,诸位贤才,如果有意愿者,欢迎之至。 众人听着,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倒解释的通了,人家林初元又不傻,干嘛得罪人呢,好在结果差不多。 林尘自然不能一个个比试。 没那功夫!众人也理解。 就是有功夫,他也不想这样干,干脆直接出了三道题,分别是一道五位数的四则运算综合,一道一元一次的方程应用题,一道二元一次的应用题。 为防止作弊串通,三道题分别放三个箱子里,每个箱子里放着同样题型,只是改变了数字的题目,应题者自己抽取就是,计时一刻钟。 难,属实算不上难,就是做一个筛取,三题全对者可和林尘比试,对一题者可入庄当个私塾教习,并可随林尘学习算学。 对二题者,若有意愿可入林府做个家臣,保他一世衣食无忧。 比试输者一方今后需对胜者持弟子礼。 这就是林尘的办法,可别觉的林尘的条件没有诱惑力,拿国子监来说,一般博士那是五品官职,可是明算科的博士却只有九品。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林尘一个迈入五品的男爵,他府上的家臣,比之九品官可也不算差了。 之所以拐个弯弄得这么麻烦,而不是直接招聘,林尘也是有考虑的,第一个男爵府的位置相对于长安城太偏,二一个,林尘也不知道哪里去找有这个心思的读书人。 这样把他们都吸引过来,而且这些职位是他们争取来的,更显得珍贵,加上气氛烘托,林尘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达成目的,还能让他们感激。 李四赶到时,已经有好些人已经在开始计算了,不甘落后的他,在了解规则后,取到了属于他的第一题: 李翁家宅子值一万四千四百贯,现换钱分给四子,老大独得三份,余子均分一份,三位兄长又分别欠老幺钱,正好归还,老三欠140贯,老二倍之,老大再倍之,老幺共得几钱? 李四见着题,就一个想法,这狗日的李翁真有钱,我也姓李,咋就不是他儿子呢? 可这又是分钱又是欠钱的,还真给他绕的糊涂了,感觉上这题目也不难,可就是理不清头绪,最终一刻钟过去,他也没解出来。 不过他知道不是他不行,实在是现场气氛不容许他静下来,比如现在,他听着其他人的思路,就觉得也不过如此,可惜,当真可惜! 第96章 马周 到底都是年轻学子,这个时代学习算学的方式也比较落后,再加上数字大,时间短,答对第一题者,不过八人。 淘汰率超过一半以上,这是林尘没想到的,看来这个时代的算学方式,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落后。 第二题是一元一次方程的应用题,题目是这样的: “现在让六十名木工做一种桌子,桌子是一个面四条腿的,桌面与桌面,桌腿与桌腿的尺寸要求一致,一个木工一天可以做三个桌面和六条桌腿,现在让一部分木工专门做桌面,另一部分专门做桌腿,要怎么分配,才能使每天的桌子正好配套?” 很简单的题目,按照前世数学逻辑,只要设置一个未知数很容易就能解出,做桌面的人二十个。 林尘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遇着这种题目,该以什么思路计算,总不可能一个个加着试错吧,那计算量也太大了。 一刻钟后,八人中竟有两人答对,一个二十许的年轻人,一个五十左右的老者,剩余人遗憾退场。 等见着最后一题时,两人均是一惊,随即一句《孙子算经》差点脱口而出,题目是这样的: “李记商行进两种货物一共五十件,甲种货物成本三十五文,利润两成,乙种成本二十文,利润一成五,共获利二百七十八文,则甲乙两种货物各进了多少件?” 这和孙子算经中的中的屈绳量木题「今有木,不知长短,引绳度之,余绳四尺五,屈绳量之,不足一尺,问木长几何?”」大同小异,难怪此二人有此想法。 时间一点点过去,两人神色各不相同,老者明显更显焦急,汗珠滚滚而落,却不自知,反观年轻人,则是神态肃穆,在一阵思考思索中,终于用算筹摆下了矩阵。 接下来就是计算了,将矩阵的数字变换消元,使其最后变成零,最后终于得出甲种货物32件乙种自然就是18件了。 虽然老者最终也是摆出了正确的矩阵,可惜的是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再行计算了,最终落寞收场。 来者二十多人,三题全对者仅一人,这是林尘没想到的,连幂和开方都没涉及呢,更别说数列、导数什么的了。 “在下马周宾王,拜见鄠县男!” 初闻此名,林尘浑身一震,名人呐! 布衣宰相之名,前世的林尘还是听过的,还知道他是死于糖尿病,死时貌似还不到四十,真正的英年早逝。 这个时间点,他应该刚到长安不久,在常何府上做门客才是,怎的跑这里来了? “宾王快莫多礼,能解出某之三题,宾王算学一道造诣匪浅啊!” 这话就有些托大了,可如今林尘的地位面对马周,这么说也不过分。 “鄠县男过奖,还请鄠县男赐教!” 二十来岁的马周,没有经过常何府上五六年的沉淀,还是锋芒毕露的,不然也不会辞去教习的职位来闯长安了。 这回也是久闻林尘大名,才会来此凑个热闹,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到了最后,他可不想放过胜林尘一次的机会。 林尘见他如此急不可待,索性先成全了他,打服了才好说话嘛! 随手写下一串数字,1、3、6、10、15、21,问第一百个数字是啥? 这算是很简单的数列题型了,可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属于顶级算数题,一刻钟时间,就是推导通项公式,也要对此类题型熟悉才行。 当然,笨办法直接数,心算快写的快的话,估计也行,可马周是多傲气的人,这明显取巧的蠢方法,哪屑于用! 结果很明了,看着很简单,就是不知从何着手,时间过半,马周服了: “鄠县男渊学如海,是马周不自量力了!” “宾王可服气了?” 听得林尘这样说,马周以为是要他履行诺言呢,当即长叹一声: “马周拜见先生!” 林尘一愣,知他误会,急忙躲过这一礼,双手扶起马周: “嗨,宾王误会了,先生之言不过图一乐子,切莫当真,你可比我还年长呢,叫人听去,还不闹了笑话。”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周心服口服,该当如此!” 这也是个倔牛,喜欢鸡蛋里挑骨头的主,史上他可给李世民找过不少麻烦。 话说马周开始确实不情愿,可在林尘扶他起来那一瞬,他灵光一闪,悟了! 他爱饮酒,身家又不厚实,来长安很快便花光了钱,不得已才去常何府上做了门客。 为啥选常何呢? 这也是没办法,像他这样的,要名没名,要家世没家世的,哪个勋贵能看得起呢,也只有常何了。 常何为人颇有任侠之风,在老家时还被三百壮士奉为武林盟主,马周肯定也是研究过,所以方能安身立命。 可现在他突然觉得,坐实了林尘先生的身份,貌似也是一件好事,林尘年不过弱冠,已经贵为男爵,诗才绝顶,现在算学也是当世顶尖。 这样的人要出头,肯定比之常何要容易的多,更何况成为林尘弟子还有一桩好处,那就是立马就能成名,今日算学比试也当是一桩佳话。 此等种种,归而为一,那便是只有好处,至于坏处,或许只是有负常何了,就是这估计也是自己一厢情愿,人家常何估计毫不在意,甚至巴不得少一个人吃饭呢。 他打的好算盘,林尘却麻了,鼎鼎大名的布衣宰相竟然要死皮赖脸的认我做先生,这该怎么解? “使不得,使不得,我观宾王举止有度,文气斐然将来必定大有成就,我也有心相交,不若就平辈相称就好,我唤你一声宾王兄,你称我表字初元就是。” 林尘不说还好,这一说,马周却是有种良驹遇伯乐感觉,想他自幼孤苦,勤奋善学,精通《诗》《书》,可只能做一教习,是以终日不得志,饮酒自怜,终误了差事。 来到长安,本以为是海阔凭鱼跃,谁知这个什么都看出身的时代,他纵有经世之才,却不得伸,只能委身于一个武夫门下,仓皇度日。 现在终于有人肯定其才学,如何不使他惊喜莫名,被人肯定的感觉最是让人舒心。 第97章 升级 “马周谢过鄠县男赏识,不过既然有言在先,周自当遵从,且周素来敬仰郎君,若蒙不弃,便是真个拜郎君为师,那才是周的造化!” 说是敬仰,这倒不是拍马屁,马周也是个爱作诗的,后世还有他的作品流传呢,至于拜师那就属于打蛇随棍上了。 “唉!越说越离谱了!我自个还是个半吊子呢,你拜我为师能学啥?” 只是先生的名头,林尘都觉着不配了,更遑论师徒了,这关系都赶上父子了,甩干爹什么的十万八千里,林尘还是阅历不深,实在过不去心中的坎。 “学做诗,算学都可,周不挑的!” 你也是穿越来的吧,还不挑的,都整上段子了,不过说起算学,他还真能教上一教,这算是他独有的传承了。 此时一想,这门学问他还真想传下去,学堂里的孩子肯定是要教的,可他们不一定能学的深,眼前的马周倒是个好人选。 将来自己肯定是要点亮大唐科技树的,没有顶尖的数学人才,单靠他自己,估计累死也扑腾不出什么来,这样想着,便开口道: “这样吧,拜师就算了,算学一道我确实有另辟蹊径,比之当今算法,简便许多,你真想学,传你就是,你若是能发扬光大,那就最好不过。” 事情便就这么定下了,林尘得了个便宜徒弟,还是潜力无穷的徒弟,自然高兴,索性连今日来的学子,饭食都管了。 如今男爵府的厨子可不少,乌压压二三十,都是各家派来学做菜的,林尘按照菜系每日各教一道,其余时间自行练习。 所以现在每天都有大量美食被制作出来,之前都是送工地上给庄户人家了,今儿个倒是便宜这些学子们了。 至于招聘情况,只有两人愿意留此教学,都是家里条件不好的,倒是最后止步第三题的老者,态度有些不明,非要见过林尘才决定去留。 说是老者,实际上也就四十许,只是古人长得比较着急而已。 能做对两题也算是高级人才了,见一见倒也不妨,谁让林氏集团正缺人才呢? “老夫刘仝见过鄠县男!” 经过一番攀谈,原来这刘仝所在刘家,一直以来便是算学世家,只可惜这时代算学不显,所以刘家也只是个小家族。 之所以想见林尘,也只是见林尘出题新颖,多贴近实际,与诸多算学书籍大不相同,是以想探探究竟。 在林尘展示了一些运算法则后,刘仝心悦诚服,在林尘道明愿意倾囊相授后,更是激动的表示他这一支族人,愿意依附男爵府,为其添砖加瓦。 至于其他族人,则要看其自己的意愿。 这倒是意外之喜,一个以算学传家的家族,学起数学来,自然是更为快速,而且随着生意越来越大,他也需要一个会计团队,来管理监督,为他服务。 刘仝这些人正好胜任。 作为林尘的学生,马周自然是有为林尘分忧的义务的,新学堂的山长就交给他了,有点事做,总比在常何家寄人篱下的好。 先生到位,学堂也完工了,林尘不仅没有轻松反而更忙了,不是教厨子做菜,就是教马周等人算学。 虽然都有基础,可还是要从头教起,每回整理教案就是一件很让人烦心的事。 好在也不是没有好事,第一件刘氏一族,举族依附了林尘,男爵府总算有了些底蕴,不至于干什么都无人可用。 第二件,农场升级了,这次升级的变化还是很大的,首先解锁新物种,玉米。 终于给它开出来了,这东西产量高可做主粮,又不挑地,在这个年代简直就是神级作物。 还不止这样,升到十级,如意农场终于又迎来了一次更新,开牧场了! 就在房屋的右手边,多了一圈篱笆围起来的鸡舍,商城里也多了鸡苗的选项,一千文一只,贵到姥姥家了! 还好是在农场里,要是在外面,估计这个物种得要么成灾要么绝种! 一级的牧场鸡舍只能养五只小鸡,饲料可以吃农场的产物,稻谷麦子玉米都行,三十六小时后可产蛋,比一级农场时间多了太多。 看来以后,农场肉食也不缺了,能养鸡自然以后也能养鸭,养猪、牛、羊。 另外还有个惊喜就是,因为升到十级,系统送了一份礼物,是一只中华田园犬,毛色黝黑,四肢脚丫子还有眉毛却是白色。 林尘一看就知道是好狗,前世住山上的时候,可是家家都养狗的,主要是看门用,见得多了,也懂一些相狗的诀窍。 老人们都总结出口诀了,林尘现在都还记得: “黄狗面白拿金换,四蹄踏雪瑞临门,石盖鼻、冲天尾,花舌张开嘴!” 啥意思呢? 这说的是四种狗。 第一种黄毛白脸,这样的狗,各方面能力都很强是狗中翘楚。 第二种四蹄踏雪,说的就是林尘的这只这种的,这样的狗旺家是祥瑞,而且忠心护主。 第三种鼻子特别灵敏,而且胆子很大,天不怕地不怕的,当然也很忠心。 第四种意思是嘴巴张开,舌头是花的,这种狗身体素质特别好,而且不容易生病,好养活。 其实还有一种,那就是前胸特别宽广的,这种狗力气很大,肺活量也大,擅长奔跑打斗。 林尘这只狗也正好符合这一条,五条相狗口诀,中了三条,这狗肯定不差了。 看狗的大小也就两三个月的样子,还是条小狗,林尘看着欢喜,直接就召了出来,小家伙欢快的在林尘脚边跑来跑去。 时不时用嘴衔一衔林尘的衣摆,又飞快抛开,再不就是在林尘两脚间来回穿插,或者用头蹭一蹭林尘脚腕,欢快的不得了。 林尘干脆给它取了个欢欢的名字,朗朗上口又简约大方,比旺财什么的好多了。 反正放回农场也没啥用,又没人偷菜,干脆直接就带在身边,府里几个丫头,对于这新出现的小家伙也是稀罕的不得了,不时投食,给小家伙都吃胖了一圈。 第98章 酒楼开业 在林尘命令禁止,除了固定吃饭时间,其余时间不准投喂欢欢,这才好了很多。 要不然林尘真怀疑,任由投喂下去,欢欢会不会成为第一个被撑死的狗子了。 所谓系统出品必属精品,这狗子也不一般,林尘发现这小家伙聪明的过分,似乎林尘说话它都能听懂一般。 别人给它投食时,卖萌讨巧,怎么摸都行,一吃完便翻脸无情,除了林尘,谁也不让碰。 你要是不乐意骂它几句,骂还能跟着你对骂,这个时候你就会感觉特别亏,你骂它它听得懂,可它骂你啥你都不知道,偏偏你又能从它那不多的表情中读懂它对你的不满,简直了! 转眼一个月时间便又过去,所有的忙碌终是要见收获了。 首先归云庄所有房屋均已竣工,现在只剩公共区域的美化工作还没完成,按着林尘的设想,是要在河边栽上绿柳的,然后外一层栽上樱花树,桃树,李树,杏树等。 可想着柳树一般长得都比较高大,枝叶也要茂盛的多,这样布置未免不美。 最后综合了下,柳树就少种点,隔隔几十米种两三棵就是了,中间再栽上桃李等树,这样初春来临,万花丛中一抹绿,也很有意境不是。 各家屋后,统一种上梅花,每户三五棵不等,这样冬季时,庄子依然会被包在花海中,这才是名副其实的桃源仙境。 其次庄子里的学堂,也步入了正轨,一共八十九个孩子,现在全都能认十来个字,会写自己名字,并且十以内的加减法,扳着手指头全都能算的有模有样。 最后就是重头戏了,长安城的四家酒楼全部准备齐整,就等开业了! 林尘取得名,川菜系的就叫蜀香阁,粤菜的叫寻味楼,鲁菜的叫蓬莱居,火锅的叫天然居。 王氏郑氏最大的两座酒楼,均是分别坐落东西两市,而蜀香阁正好对着王氏东市的望月楼,其他三座酒楼虽然没有正对着,可也在对方酒楼百米内。 这东西两市每年新开的酒楼不在少数,倒闭的自然更多,所以望月楼的掌柜张九明知道对面打算也开酒楼,可却浑然不在意。 望月楼屹立长安城多年,那是有口皆碑,回头客不知凡几,敢在它对面开酒楼,纯粹是把钱往水里扔,他望月楼不惧任何挑战。 虽然不在意,可这事还是要报给背后东家王氏,在这里的管事知道,和掌柜的张九想的一样,管事也是毫不在意。 十月初八,开日,五行属金,宜开业、挂匾、交易。 甲辰吉时,鸿鹄社东西市四座酒楼同时开业,早就安排好的锣鼓同时喧嚣起来,一时间好不热闹。 四家同时开业钜惠:1,四人同行一人免单。 2,消费满十贯送九折券一张,满百贯送八折券一张,四家通用。 3,消费或存储满百贯送铜箔会员卡一张,赠顶级一品香一品仙酿一瓶。满千贯送银箔会员卡一张,赠一品仙酿一坛或十瓶,香型可选。满万贯赠一品仙酿各种香型一样一坛,并享受优先用餐,鸿鹄社所属产业一律九折,新品抢先体验。 4,每个酒楼都有一副绝对,能对上者免单一日。 另外每家酒楼外均用长案摆放着成品菜肴,可供大家免费品尝。 望月楼张九今儿个心情很不错,对面的酒楼总算开业了,原来是叫蜀香阁,取这么个名字,莫不是蜀中那块儿的菜品? 那么个犄角旮旯的地方,能有啥好吃的,张九原本不在意的神情越发轻蔑了几分。 人都是图新鲜的,新酒楼开业,甭管好不好,总会有人愿意去尝鲜的,对于望月楼来说,影响肯定会有一些。 不过张九相信,也就是这么两三天,等大家伙儿新鲜劲过了后,还得回他的望月楼来。 这也是他心情好的原因之一,今天注定客人不多,总算能轻快些了,甚至他还想着也当一回客观,去对面尝尝鲜。 这般想着,还真就坐不住了,看着对面门口熙熙攘攘的,人还不少,的赶紧去,不然说不定都找不着位置了。 至于外面供人免费品尝的菜肴,他才懒得尝,不缺那个钱,也不愿丢那个人,他才不信对面不知道他就是望月楼掌柜呢,让人认出来,大庭广众之下,不够人笑话的。 刚进门呢,一个小厮已经迎了上来: “客观,您几位?我们今日开业,四人同行,可免单一人呢!” 这倒是新鲜,从古至今做酒楼生意的,还没见过有这么干的,虽然有些讨巧,不过是些招客的小把戏,做酒楼生意的,能不能留住客人,终归还要看菜品。 “不用,就某一人!” “客官您这边请!” 伙计也机灵,知道是个不缺钱的,忙将其带到一张单人小桌子处。 这回张九倒是有些惊奇了,这桌凳可是稀罕物,看着有些像胡凳,却比胡凳高些,坐上去还有靠背,非常舒适,比之跪坐在案几前,不知道舒服多少。 这也算是四家酒楼的特点之一吧,里面用的都是桌椅板凳,而不是现在的案几,一楼大厅都是方桌加两个长条凳子等形式,当然长条凳是有靠背的那种,靠墙边一溜是单独的小桌凳,二楼是包房大圆桌形式。 “都有些什么吃食呀?” “客官请看,这是本楼的菜单,您需要什么就点什么!” 伙计递上一块木板,然后翻开,竟然是两块薄木板合在一起,翻开后变成一块更大的矩形木板,上面贴着一张纸,上面写有整齐的字体,张九打眼看去: 回锅肉八百文; 麻婆豆腐六百文; 宫保鸡丁千文 红烧肘子千二百文 开水菘菜十千文 …… 张九眼睛都有些直了,这种一目了然的点菜方式,还真是别开生面,比往常全靠伙计记和推荐好的多了,不过这菜品还真是丰富,自家酒楼有这一半的菜式么,看着至少有二十种以上的菜名,张九有些不敢肯定。 第99章 张九 不过这菜还真是贵啊! 这还没算酒水呢,自家酒楼虽说也不便宜,可一大桌酒菜下来,撑死也就十来贯顶天了。 注意,这是包含酒水在内的,关键是酒贵,顶级酒楼自然要上顶级美酒了,这样算下来,一桌菜撑死也就三五贯。 可这蜀香阁要点一大桌子菜,张九算了下,怕不是要几十贯了,看看那个啥,开水菘菜,不就是菘菜么,竟然敢卖十贯,金子做的么? 还别说虽然人家卖十贯有些丧心病狂,可他还真就有种点一份试试的冲动,菘菜不稀罕,可十贯钱的菘菜他还真没试过。 赚钱养家不容易,能省点就省点吧,最终张九还是没下得了狠心,听着伙计的推荐,点了回锅肉,麻婆豆腐,宫保鸡丁三个菜。 进酒楼岂能不喝酒,酒水有三种,分别是花雕,一品香,一品纯酿。 花雕不稀奇,算是黄酒中的优等品了,蜀香阁有一品香更不稀奇,早有预料,毕竟都是一个东家嘛。 可这个一品纯酿是啥玩意,没听过啊? 不懂就问,伙计站旁边呢。 “回客官,这一品纯酿乃是新品,口味比之一品香更为醇厚,回味也更悠长,目前还没开卖,除了咱家酒楼,别的地方可喝不到,另外咱家还有一种叫一品仙酿的酒,不卖只送,据说那才是最顶级的美酒,产量极少!” 闻听这话,张九有些不好了,这蜀香阁要是这么搞,就冲着这酒,就算饭食差一点,估计也不会那么容易倒闭的了,望月楼这回有麻烦了。 他终于感觉到有些危机感了,了解了怎么才能得到一品仙酿后,张九瞬间没了兴趣,他是为了尝鲜,可不想资敌,再说花那么多钱,他也舍不得。 一品仙酿是尝不了了,一品醇酿还是可以试试的嘛。 “那便给我打一角一品醇酿吧!” (这里说的一角的角,是一种量酒的容器,一角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二两。) “客官见谅,这一品醇不零卖,都是按瓶算的,这一瓶约五角酒,喝不完可以带走的。” 这又是林尘的主意,所谓的一品醇酿,乃是按照农场作坊内的酿酒设备,粗改仿制出来的设备,用粮食自己酿制出来的酒,比酒蒸酒的一品香要好上许多。 这酒,林尘专门定了瓷器瓶子,一瓶一斤装,瓶身上还有一品醇酿几个字,外加好看的云纹,颇为雅致。 以后出酒就按照瓶、件,一改往日用斗的习惯,这样才能凸显出格调来,另外,这些酒都是烈酒,一斤装正好能满足三四人的需求。 张九无法,进了人家的地就得按照人家的规矩来,话都放出去,总不可能不要了吧,咬咬牙,点了! 这一瓶一品醇酿可是要五贯钱的,合着斗的话,都要二十贯一斗了,贵的离谱! 这价格也是林尘的意思,按他的说法,这时代顶级美酒都斗酒十千了,可是它度数低呀。 什么三斗才上朝,五斗先生什么的,比比皆是,咱家这酒你喝一斗试试,喝不死你! 所以这么算下来,咱这酒还是卖便宜了! 这观点一抛出来,众弟兄还真找不着什么反驳的点,反正大哥说是,那就是了! 并没有等多久,酒菜便上桌了,张九先看向一品醇酿,毕竟是花了五贯钱的。 鹅颈白瓷瓶,瓶身修长,蓝色云纹勾勒出山川河流,和常见的大肚瓶比起来更显婉约之感,瓶口是用橡木塞子塞住的。 伙计还专门给配了小瓷杯,约摸能装一钱多酒的样子,喝这种高度酒正合适。 看着酒的功夫,桌上的菜的香味已经扑鼻而来,伙计在征求张九同意后,帮他打开酒瓶,斟了一杯酒才后退了下去。 张九拿起筷子,瞅着眼前三个菜,心情莫名的复杂,光是看色泽,就有种想大快朵颐的冲动。 先夹了块麻婆豆腐,豆腐这菜算是这里面他最熟悉的了,只是这种做法他却是没见过。 放入口中,微一咀嚼,麻、辣、嫩、烫、鲜、酥,各种口味充斥口腔,只一口他就爱上了。 这里面的调味料,他只尝出了花椒的麻,那辣味倒是与茱萸有些像,可是更纯粹,让他有些不明所以。 再尝其他两样菜,口味不尽相同,可一样的好吃,一样的辣,初次尝试这种辣度,以至于他都微微出汗了。 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有酒,端起杯子就是一口,也只是这一口,他便察觉出与一品香的不一样来。 首先口劲更大,却不像一品香一般烧嘴,反而更柔和,下腹之后同样一股暖意直冲霄汉,却显得更为醇厚,而且嘴里隐隐还有回甘。 “好个一品纯酿!要不是知道还有更好的一品仙酿,这说是仙酿也过分啊!” 开酒楼的,还能尝不出酒的好坏么,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知道要坏事了,匆匆的猛吃几口,酒瓶一拿,赶紧起身离开。 先回自家望月楼将酒藏好,又赶紧出门而去,一路来到之前的管事处。 “王管事不好了!大事不妙啊!” “慌慌张张的干嘛,我怎么不好了,我好得很!倒是你,这般模样成何体统!” 王管事正一盏茶一卷书,细品其中玄妙,悠然自得之际,得张九这么一通喊,顿时有些着恼。 “哎呀,王管事,今日蜀香阁开业您知道吧?” “那又如何?何止是蜀香阁,西市望月楼旁还有个寻味楼也今儿个开业呢,怎么,他们搞砸了?” “哎呦喂,我的王管事哎,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有心情说笑呢?您就没进去试试?” “好你个张九,你是在教我做事么?长安城哪天没有新开的酒楼,我试的过来么我?” “是是是,是我说错话了,不过,您没去,我去了!” “哦?你倒是有闲心,怎么样,你觉着多久能完蛋?” “依我看,不出一月估计就要没客了……” 张九有些无可奈何,酒楼关门了,他去哪呢? 可这王管事明显听岔了。 “一月时间虽然长了点,不过也算不错了,到时候低价把楼买过来,也算不得亏了!” 第100章 王仁表 “呃,王管事你是不是理解错了,我是说咱们望月楼,估计支撑不了一个月了!” “嗯?这是何故?” 王管事终于收起情绪,认真听着张九汇报,最后更是直接去了蜀香阁,亲自体验了一把。 出来后也是不敢怠慢,急匆匆的往邻近东市的一处院落而去,这里是随州刺史王裕在长安的府邸。 太原王氏分晋阳王氏和祁县王氏,这王裕正是祁县王氏的长房嫡系,并且还有个身份也不容小嘘。 那就是李渊的妹夫,同母亲妹同安公主的夫君,李渊一共两个妹妹,还有个嫡出的,据说嫁给前隋县令鹿裕。 嗯,同安公主嫁给王裕时,已经四十多了,现在过去十来年,已经快六十了,王管事自然不是来找这两口子的。 他找的是王裕的儿子王仁表,这是王裕取同安公主前就有的儿子,和同安公主虽然也生了一女三子,可是三子都早夭了,到头来还是只这一子。 要说这王仁表也命途多舛,他本是庶出,可王裕没儿子,那和嫡出也没啥两样了,十来年前父亲续娶了名门家的小姐,依着他王家的门楣,这小姐算是攀高枝了。 可谁曾想七八年前,这小姐的嫡亲兄长当了皇帝了,这下这小姐摇身一变,成了同安公主,身份自然水涨船高。 这下,他就惨了,原本只是和后母之间有些不对付,她拿自己也没法子。 可造化弄人呐,府里他是待不下去了,好在父亲看在他是唯一男丁的份上,把他支到长安来看照生意。 这才算躲了些清净,可长安虽好,哪有随州自在,在随州他就是小霸王,到了长安,只好把头缩了起来。 他王家虽然在长安多有故旧,可他仍然只是一个庶子,丫鬟生的,大事上人家可能站他,挨揍被羞辱,那就活该了。 他都想好了,低调的熬上几年,那老巫婆毕竟快六十的人了,只要自己好好活着,到时候啥都会有的。 然而他想的倒好,他不找事,这事情却自己找上门了。 “郎君,祸事,祸事了!” “哦,是王管事到了,莫急慢慢说,好好的,怎么就祸事了?” 王仁表表现得倒是很淡定,这是跟他老子学的,不得不说,在才学能力上,这王仁表,比林尘鸿鹄社先前几个二货强的不是一点。 “望月楼,望月楼怕是要出事了!” “望月楼不是好好的么,怎么就要出事了,你倒是说清楚了!” 王仁表心下一惊,这望月楼可是自家在长安的大生意了,每月营收大几千贯,可不能出问题。 “东市西市望月楼,今日都新开了一家酒楼,要跟咱家打擂台,原本这也没什么,哪年没有几个自不量力的,可这回它不同啊,要是不赶紧想办法,望月楼怕是撑不了多久!” “怎么个不同?又如何撑不住了?” 王仁表听他说的急切,自己也急,可他又总说不到重点上,他都想直接动手打人了,怎么就叫了个这样的人当管事呢。 “这新开的酒楼一座名叫蜀香阁,一座叫寻味楼,背后东家乃是和最近新出的一品香是一家,背景很是深厚。 这就算了,老夫今日特意去尝了他们的饭菜酒水,当真一言难尽呐!”王管事感叹道。 “呔!气煞小爷我了,你个老匹夫,要是再说不清楚,给我滚回老家养老去!” 见着王仁表发火,王管事一惊,总算醒悟了,也是他平日身处高位惯了,说话总喜欢端着架子让人喂着,一时改不过来了。 “是是是,郎君息怒,这蜀香阁也好,寻味楼也好,其菜品别具一格,各有特色,难得的是都美味非常,望月楼与之相比多有不如。 另外,他们还有两种新品美酒,一曰一品醇酿,一曰一品仙酿,仙酿老夫没尝到,可这纯酿比之一品香又强了不止一点,凌冽甘醇,端的不是凡品。 最可气的是,这两种酒别处还买不到,要喝只能去他们自己的酒楼,据说一共四家,两家就在咱家望月楼边上。 据老夫经验,若是放任不管,我望月楼属实难以竞争,时日一久必为所害,还请郎君速速拿个主意!” “这等事情,往日都是如何处置的?” “这……” “嗯?” 王仁表眉头一皱,这老帮菜,老毛病又犯了,真当他不会发威么,老是这般拖沓。 “郎君息怒,这办法倒是有,就是有些不太光彩……” “说!” “是是是,无外乎软硬兼施,软的就是花钱挖厨子,挖配方,硬的自然是倚靠王氏声望强行压制,逼他就范!” “那此次为何不照旧而行?” “回郎君的话,这回的人他,他不一样啊,老夫找人探过了,那伙房的厨子都是各家的家奴,平日做菜伙房外面还有人把守,厨子出伙房都要被搜身的,里面所用调料厨子也分辨不出,这挖人挖配方属实难以下手。 至于硬来,就更使不得了,蜀香阁背后是鸿鹄社,而这鸿鹄社据说涉及六七个国公家的份子,压不住呀!” 王管事九也很无奈,要是个软柿子他早就捏了,哪里还需要来找王仁表,这回是块钢板,他属实踢不动。 “嗯?我王家与他们可有恩怨,何以要针对我们呢?” “郎君,我等一向谨言慎行,哪里会随便得罪人,更何况是这等有背景的,不过……” 王管事说着说着突地想起一事,又不知道该不该说,毕竟这有些搬弄是非意思。 “吞吞吐吐作甚,只管说来!” “是,前些日子我到听过一事,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与此事有关,郎君且听听看。 我听说前阵子晋阳分支的调动过死卫也不知道针对谁,可坊间传闻圣上新封的鄠县男前些日子好像被刺杀了,而这位鄠县男林尘,正巧是鸿鹄社的社头,面对刺杀不仅无事,反而反杀两人,就是不知道这回的事会不会与此事有关?” 第101章 对策与盛况 “竟有此事?” 王仁表一惊,心知此事八九不离十,就是自己王家所干的。 “这么说我们也算是遭了无妄之灾了!” 这话王管事有些不好插嘴,严格说起来,人家还真没找错,毕竟在外人看起来,就一个王氏。 “行了!这事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王仁表有些头疼,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他好好的待在家里,怎么就是安生不了呢? 这个事情还真不那么好处理,事到如今,无非是两个办法,第一就是自己亲自找上门去,跟林尘说清楚,这事跟他祁县王氏没关系。 不过这想法显然行不通,首先他要这样做了,晋阳本家那边肯定会对自己心生嫌隙,其次林尘也肯定不会同意,毕竟人家四座酒楼是真金白银盖起来的,不可能弃之不顾。 第二个办法,那就只能莽到底了,以势压人不成,不是还有权利么,他王氏在朝野上的人可不少,别人都打上门了,他们总不好不管不顾吧? “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王仁表暗骂一声,他骂的是晋阳王氏负责长安生意的王薄,这事不用想,八成就是这家伙给捅出来的。 都动用死卫了,竟然也没把人家怎么的,多少有些丢份了,想起来接下来要找这家伙相谈,王仁表就直皱眉头。 王氏如此,被针对的郑氏自然也是如此,自家酒楼附近开了新楼,就算不在意,去了解一下探探虚实总还是必要的。 郑氏的负责人乃是二房嫡长子郑珏,颇有才名,自视甚高,实际上刺杀林尘的行动就是他安排的,而王薄则是策划者。 “这个该死的田舍儿,竟然真敢与我等作对!” 啪,一个精美的茶盏被摔得粉碎,郑珏有些气急败坏的狂怒道。 上回没能杀得了林尘,属实出乎他的意料,也只道是林尘运气好,躲过一劫,后来宫中御宴在设计,反而成全了林尘的名声,再要行刺杀之举,纵然是他郑家子也不敢贸然为之了。 最终还是王仁表找到王薄,再由王薄找到郑珏,三人一通商议,最后得出结论,要整治林尘,还需在朝堂上做做文章。 姑且不说几人准备如何在朝堂上对付林尘,先说说今儿个四家酒楼的盛况。 除了天然居的火锅店外,其他三座酒楼都有菜品试吃,这大大减少了食客的试错成本,也为酒楼内吸引了大量客人。 毕竟这个时代做生意还停留在,靠口碑靠诚信,除了青楼妓馆,少有主动揽生意的,生意做的越大的越是如此。 林尘几招后世常见促销手段之下,那效果是惊人的,单一个免单就吸引了大量人流,正大光明占便宜薅羊毛的事,从古至今还是头一遭,这热闹不能不凑。 其结果就是整整一天,四大酒楼就没闲的时候,别管是不是饭点,桌子一直都是满的,排队的正好扎堆谝谝闲。 上半天谝的是对于酒楼内菜肴酒水的好奇,以及对于各项活动的看法。 下半天排队的就不一样了,说的多是各酒楼的菜式味道,有自己尝过的,有从别处听来的,个个说的是头头是道,听者或附和或反对,总之热闹的紧。 就拿西市的寻味楼来说,店门口以及旁边的小院里,等了不少人,小院是顺带买来给楼里工作的伙计厨子休息用的,这会儿正好拿来安排客人。 每组客人会发一个木质的号码牌,这就是排队的序号了,无论门前的还是院子里的,都有个小矮凳方便大家可以坐着。 这坐着没事,又没有网络手机游戏可以玩,闲着无聊,聊天谝闲自然就成了唯一的乐趣,特别是遇到熟人那更是要高声寒暄一番。 毕竟这里面吃喝可不便宜,能来这里自然是有身份或者身家丰厚的,人有百态,爱出风头的必定不少。 这不,就像新进来的这位。 “哎呦!这不是留翁么,真是多日不见了,您可有阵子没去我那了,可让我好想,您老也来这里夕食啊,真是巧了!” “嚯!这不是胡姬酒肆的扎掌柜么,你哪是想我啊,是想我口袋的银子吧,不过我说你一自己开酒肆的,怎么还来这里饮酒?”留翁也是个爽朗人,一个玩笑后又是一阵揶揄,看得出来,两人确实熟识。 “嗨,谁让人家饭食好吃,酒水过瘾呢,似我这等老饕哪能轻易错过,实不相瞒,我上午朝食就是在这里吃的,这已经是第二顿了。 自那一顿后,我这心里就跟猫爪挠了似的,不管是脆皮烧鹅也好,还是蜜汁叉烧,那味道,啧啧,好不容易盼到夕食饭点,这不提前就赶来了。 这回我准备上个长期伙食,也尝一尝那一品仙酿的滋味。” “我说呢,为啥要排这么多人,合着是你这样的人太多了,吃过一次还来干嘛,也给别人腾腾位置嘛! 我给你说这样的酒楼今儿个开了四座,口味各不相同,各有特色,老夫朝食就在天然居吃的火锅。 那滋味,当真回味无穷,老夫空活一世,从没见过这等吃法,真是过瘾呐,还有你说的一品仙酿,老夫已经尝过了,确实不愧仙酿之名,瞧,我还带着一瓶呢!” 说着留翁拿出一个瓶子,只见瓶身细长,充满线条美,通体碧绿,没有任何花纹,只在瓶颈位置有一个方形小戳章。 仔细看的话,正是一品仙酿几个字,印章的背面,用正楷字体写着几个小字「非卖品」,总之很朴实无华,比之一品醇酿更显返璞归真。 这下不光扎掌柜的,其他等候的客人也忍不住凑近观看,个个啧啧有声,有羡慕的有激动的也有咒骂的。 “啧啧,这就是一品仙酿啊,看起来很普通啊,味道当真很好?真想尝尝啊!” “这寻味楼真是奸商至极,这么好的酒为啥不卖呢,还非要存会员才送,这位留翁手笔也是不凡,能有余酒拿出来,想来是存了至少千贯吧,毕竟百贯只有一瓶,可真舍得啊!” “你知道个屁,这等好酒哪里是随便就有的,产量肯定极其有限,要是敞开了卖,你以为我等还有机会尝道么?” “就是,啥也不懂,别瞎说,我可知道这酒是可以收藏的,像女儿红一般,藏个十年八年,那口味还要上一个档次! 这说明什么,你现在弄一瓶十年后翻着倍的卖,也有人抢着要,这是机会!赚钱的机会!” 第102章 新变化 听这人这么一说,众人纷纷朝其看来,这可真是见解独到啊,吃个饭还能看出商机来,何许人也? 原来正是一直插不上话的扎掌柜,不愧是经营胡人酒肆的,脑子就是灵活。 “诸位,诸位,小老儿可没胡说,实不相瞒,早上在这用过餐尝过一品醇酿后,我就在想,一品醇酿都是如此佳品,一品仙酿该到底什么滋味? 唤来伙计问,他也不知道,不过他倒是说了,他们东家曾言,「仙酿就是个名头,要是藏个百八十年,那才勉强算是真正的仙酿」。 也是如此,我方才想起,西域就有窖藏美酒的习惯,据说都是珍品,所以才有此推断!” “好你个扎老儿!这脑子就是转的快,如此,这瓶酒老夫喝完后,其余的就不喝了,藏起来,百八十年是等不到了,十年八年,但愿我还活着!” “留翁日子过的如此滋润,自然是福寿绵长的,留着好,留着好!等您老六十大寿,我也上门讨一杯,尝尝滋味!” “好说好说,哈哈哈!哎呦,先前没注意,这瓶底还有字呢?” 原来留翁听着扎掌柜说的喜庆,遂随意抱拳向四方行礼,因为拿着酒,正好看见瓶底。 仔细看去,原来是标注的日期「武德七年九月」,这下扎掌柜的收藏一说更是靠谱了,哪年藏的酒一看日期就明了。 “这可真是贴心了!” “这寻味楼的东家了不得呀,这等细节也不曾放过!” “神人也!” “三百三十号,请前来用餐!” 这聊的热闹呢,突然门口传来一声伙计的呼喊声,像这样的呼喊声,每隔一会就有一次,证明里面有位置了,拿着对应号牌的可以用餐了。 只是这回不同,盖因三百三十号,正是此间主角留翁。 “诸位,少陪了,老夫去也!” 留翁去用餐了,扎掌柜想了想,把自己的号牌归还了,出了小院便往天然居而去,他改主意了,他倒要试试留翁所说的火锅什么滋味。 来到天然居,依然是拿号牌排队,然后等待,正等待期间,竟正好有人拿了两块长长的木板挂在了天然居门口两边。 扎掌柜凑头看去,居然是一副楹联: 客上天然居 居然天上客 嘿,绝了!正好和店名相得益彰,还是个回文联,无论从前往后念还是倒着念,都是同一句。 他不知道的是,于此同时,其他三楼也都挂出了一幅绝对,对上者当日免餐。 他还在看着呢,这头又有伙计出来高声道: “今日新加一个活动,那便是以门口楹联为上联,对的出的,免除酒水外的单!” 这下好了,长安城本就文风很盛,平日里大小诗会文会不断,连饮个酒都要行个酒令,便可见一斑。 能在天然居吃饭的,肯定不缺银子,不缺银子的人肯定识字率很高,自古文人相轻,谁肯甘于人后啊! 于是拿了号的,围观的,甚至楼内还吃着的,一窝蜂的便涌向了门口,望向这副楹联。 觉着自己能和自己真的能,往往会是两回事,没见之前个个都觉着自己是对对子小能手,尝试过后,又个个愁眉苦脸。 好在扎掌柜有自知之明,欣赏他倒是能欣赏几分,他自己来就算了,好不容易等到他的叫号,便匆匆进了楼内。 这里的风格和寻味楼又不一样,最特别的是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铜锅,看其他人桌上就会发现,铜锅里是加碳火的,四周可以将菜涮进去。 新奇,新奇,当真新奇!豪奢,豪奢当真豪奢! 光是桌上的铜锅,一个就差不多多要几百贯了吧,这么多钱就做成一个器具,简直壕无人性,这么多桌子,十来万贯钱就这么扔在桌上也不怕人偷了。 这么说来,贵点倒是应该的,在伙计的引导下,拿过菜单一瞧,最贵的也才百十文,竟然比寻味楼便宜的多,虽然也还是贵,可完全不在他眼中,心疼都不会! 一口气点了十来份菜,还是在伙计劝解够了的情况下才停止,就这还顶不上一份蜜汁叉烧的钱,实惠,太实惠了! 扎掌柜心情爽了,加上本就有意,干脆也直接预存一千贯,此后便是鸿鹄社银级会员了,同时也得到了十瓶一品仙酿。 小心打开,慢慢品尝自不必说。 与鸿鹄社四家酒楼的盛况相比,相对的王郑两家的酒楼,上午还有些客人,到了下午简直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同样都是顶级酒楼,价格相差不是太多的情况下,对面或者旁边各种活动,菜色酒水又比他好,食客们又不傻,怎样选择,自然不言而喻。 实际上,这些个菜式能够成功推出,有些调味料是少不了的,比如酱油醋味精什么的。 这就要说说林尘这一个来月的农场变化了,首先他终于将新的农场装扮买下来了。 新装扮出乎林尘的意料,竟然是一座岛屿中的海景别墅,整个农场牧场以及房屋部被移到一座岛上。 远处四周是碧波万顷的大海,海边是美丽的沙滩,岛上绿树成荫,阳光柔和,赏心悦目极了。 别墅远处另一端,还有些科技感十足的房屋,这便是新装扮带来的实用性变化。 初级工业化! 没错这些都是一个个小小的加工厂,如可以将食品原材料进行初级的加工的食品工厂,比如生产用作调料的味精、酱油、醋等。 也有可以将丝线麻等材料加工,进行成衣制作的纺织厂,皮革厂,棉服厂,鞋帽厂等, 可以进行初级化工业生产的肥皂厂,塑料厂,化纤厂,涂料厂等等。 当然这些虽然是可以建,但是林尘还没有能建,原因很简单,缺少原材料,最简单的道理你要制造棉服,总得要有制造棉服的原材料吧。 比如棉花或者蚕丝,最不济麻也行,这些林尘都还没种植呢,好在填充物倒是有,牧场也升到三级了,目前养的鹅,二级是鸭,鸭绒可是保暖的好东西。 第103章 重大变化 尽管如此林尘还是把棉服厂给建了,马上冬季了用得着,而且农场装扮升级的另一个功能正好能补充原材料不足的问题。 那就是,农场可以带东西入内了! 请仔细研究一下「可以带东西入内」这几个字,这可不简单! 关键在于一个「带」字,这意味着什么? “艹他奶奶的,小爷可以进去了!” 弄懂了这句话的林尘,当时可是激动的浑身颤抖,血压飙升,差点背过去,半天平静不下来,原本吃樱桃的手,樱桃怎么也喂不到嘴里去,最终掉在地上。 “镇定,镇定,安静,安静……受想行识世界,空不异色,色不异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啪!” 最终还是自己给了自己一巴掌,才终于止住自己向帕金森综合征转化的的迹象,待手脚安定,才一个“进入”的意念传出。 场景转换,顿时咸咸的海风,迎面而来,望眼四周,蓝的大海,蓝的蓝天,咸湿的海风,柔和的阳光,美丽的大别墅…… “哈哈,哈哈哈!” 没什么比高声大笑,更能舒缓林尘此时的心情了,所以他这样干了,实际上不这样也不行,他控制不住了,就是想笑! 笑够了,满意了,思想也回归了。 这回林尘开始注意其他的来,首先可以确定,这座岛屿很大,自己所在的地方只是一角。 他所在的位置是一处山脉的山脚下,地势相对平坦,远处还有沙滩,风景也算秀丽。 屋后就是连绵的山脉了,植被郁郁葱葱的,只是林尘暂时没空去探索,他走进别墅的院子。 当先看到的,便是靠近门口右侧的几颗椰子树,上面还有貌似成熟的椰子,再往内看,院子里的绿化做的很不错。 在枝繁叶茂的花草丛间,竟然还停着两辆沙滩车,旁边还有一艘充气橡皮艇,这准备还挺齐全的。 来到房间,林尘顿时浑身一松,感受着熟悉的现代气息,林尘有种宛若再次穿越的错觉。 沙发茶几电视,空调电灯洗衣机…… 多么熟悉的电器呀,加上现代装修风格的瓷砖吊顶等设计,这可不都熟悉的很么。 林尘好奇的打开电视机,想看看能有什么节目,最好是有新闻,至少能接收点新的讯息。 尽管前世他看电视很不爱看新闻,可这一回却无比渴望。 然而他注定是要失望的,电视画面出来了,却是类似监控屏一样,显示的都是他熟悉的东西。 如商城、仓库、作坊等等,林尘这才意识到,原来他进到这里面后,已经不能用意识控制一切了。 看来,这个电视就是在里面的中控设备了,需要操作什么,都要通过这个才能实现。 接下来还要确定一个事情,这也是林尘早就想知道的答案。 一个意念退出,看着眼前熟悉的环境,林尘知道自己还是在唐朝,在男爵府。 找来两根计时用的香,一根插在桌上的香炉里,点燃的瞬间,拿着另一根闪身进了空间,立马点燃。 林尘所拿的香烧完是两刻钟,也就是三十分,他倒要看看两个空间的时间流逝是什么样的。 等到一炷香刚好烧完,林尘立即闪身出了空间,向桌上望去,只见空间外的这炷香,只刚刚烧了十分之一的样子。 如此看来两片空间,倒不是相对固定的,而是有时差,里面的时间流速比外面快了近十倍。 “这也不对啊!这么点差距的话,农作物怎么能成熟的那么快呢?” 再次回到空间,林尘出了别墅往农田走去,站在农田边上,看着七块农田,林尘眉头紧皱: “这也没多大呀,七块地加起来看着也就两分地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产出?” 不明所以的林尘,抓了抓有些不够用的脑子,决心进到地里面看看作物,现在种的是玉米,因为这几天要酿酒,所以想着种一季,玉米块地可以收四十个单位,产量很大,酿酒最划算。 刚踏进地里,似乎场景又是一变,眼前的土地瞬间变得巨大起来,林尘置身于高高的玉米林中,也分辨不出个什么来。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土地确实变大了,就像之前是折叠的,现在忽然间展开了一般,让人有种天地广阔的错觉。 再次退出空间,林尘发现,就是刚刚那么一下子功夫,外面的香竟然烧完了,也就是说田地里的时间流速和空间内还不一样,要更快的多。 至于快多少,林尘也不想知道了,没有啥意义,那香是可以燃烧半个小时的,空间中时间是外面十倍,也就是说需要待五个小时外面才会烧光。 可林尘到地里也就几分钟时间,外面的香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烧完了,可想而知时间流速有多快。 在没有弄清楚里面的时间流逝,会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前,林尘决定尽量还是不要进去的好。 万一待的时间久了,身体老化加速,那不是亏到姥姥家了。 再说回可以带物品入内这事,经过林尘实验,东西是可以带进去,而且可以通过初级工厂加工,但是带进去的物品,以及用带进去的物品为主料生产出来的成品商城是不回收的。 也就是说你只能用来参与加工,却不能变相增加农场货币。 “良心规定啊!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充值,太良心了!” 这样他要做棉服就好办了,直接在外面收丝线麻这些,甚至鸭绒羊毛什么的也可以收。 这样棉服厂启动生产就毫无压力了,其他的小工厂只要能找着原材料,那也是可以慢慢发展起来。 这下子,林尘就像开了科技树,只要原材料充足,他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供给成品东西到唐代。 以前是想着,靠自己的见识和一些简单的东西,来发展壮大自己,跟郑氏王氏好好碰碰。 现在好了,凭借农场中的初级工厂,他将会逐渐一步步的,把几家的商业行为给挤掉。 另外文化传承这一块,他也可以通过造纸厂,印刷厂来降低底层人民,对于知识的获取难度,从根本上打击他们对于知识的垄断。 总之,“你们要有麻烦了!”林尘少见的露出邪魅的笑容。 第104章 连升三级 另外还有件事,就是自从全地块种上进化稻米外,本来慢下来的农场升级速度,陡然飙升,短短一月间,连升三级。 首先先说说十级地玉米,它提供的变异玉米的功能让林尘很有些懵逼,原物是这么描述的: “嘭!我成了爆米花,威力非比寻常!” 林尘拿出一颗,看起来和普通玉米也差不多,这无厘头的描述实在是不明所以,正准备买一张说明指南,随手将这一粒玉米丢出。 “嘭!” 一声轰响,被丢出的玉米粒砸过的地面竟然出现了一个小坑,林尘不禁有些后怕,得亏是扔出去了,还扔的比较远,这要是像花生豆一般扔进嘴里,或者像小时候玩的游戏一般,将其扔起然后用手拍出去…… “what'sfuck!这不是害人么!” 就这威力要是在嘴里爆炸了,那不是相当于爆头了,手也不行啊! 有了这次教训,林尘顿时明白起说明指南的重要性来,一口气买了十来张就放在仓库里,他发誓,以后不经过鉴定的东西他绝对不碰。 这还是农场出的第一个危险性作物,类似植物大战僵尸里的爆炸果实,威力堪比小型手榴弹了,扔到人身上,绝对是不死也残。 只是让林尘着恼的是,这东西该怎么用呢? 玉米粒太小太轻了,注定扔不了太远,而且遇到撞击就会爆炸,局限性太大了,看着仓库中的四十个单位的变异玉米,林尘真是又爱又恨。 近五千斤玉米,这得有多少玉米粒呀,打群架倒是好使,一把撒出去,绝对爽歪歪,当然也极有可能自伤。 十一级作物是土豆,又一种高产作物,可当主粮可当菜,营养非常丰富,据说是目前唯一一种,可以只吃它而不会身体出问题的食物,这点林尘倒是不知真假。 变异土豆也非常给力,竟然是个小型发电机,一个小小的土豆,居然可以媲美一个一千瓦时的发电机,发电功率竟然还是逆天的95%。 也就是说,全功率发电的话,它一天可以输出超过2000千瓦时的电量,并且移动方便,还是静音发电,牛爆了有木有! 看来这农场是有意让自己往科技侧发展呐,空间内的初级工厂建造模块,以及这新出的电力土豆,似乎都在说明这一点。 十二十三级级作物乃是苹果和猕猴桃,都是水果,林尘只一样种了一块地,收了之后留着自己吃,就没再继续种,他需要多种进化水稻来换钱。 毕竟每个工厂模块都需要一千万铜钱建造呢,他七块地全种进化水稻,收获一次还不够建一个的,也因此苹果和猕猴桃暂时没机会出变异。 或许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机会,除了种进化稻米,还要抽时间种点玉米酿酒,土地实在不够用。 对了还有牧场,目前牧场已经三级了,开始养的鸡竟然也出变异了。 变异的鸡看起来非常漂亮,会飞,头顶有彩色翎羽,周身的羽毛也很漂亮,尾羽也变长了,同样是彩色的,整体身形却变小了很多,大概只有正常鸡的一半大小。 总之完全是不像鸡了,应该算是脱离了禽类范畴,归于鸟类了,飞行也非常灵活,反正林尘是分辨不出是什么物种了。 说明指南也只说是变异鸡,肉质非常鲜嫩,乃是顶级珍品食材,也可做观赏用,当做宠物也行,因为这家伙也具有忠诚属性,智力貌似也不弱,能听懂简单的指令。 比如说飞出去,转个圈,来这边,去那边,回来等,这些都能听得懂,还是挺有趣的。 不过这家伙貌似是公的,要不然还能试试变异鸡蛋啥味道,还有现在它虽然不打鸣了,可依然具有报时的功能。 这算是它的特殊技能了,它这个报时功能还挺先进,可以自行设置,实际上就是头天早上,在需要它报时的时间点,训练它以叫声提醒。 那么之后的每天,它都会在这个时间点开叫,如果有电子表,你就会发现,简直分秒不差,神奇极了。 对了它的叫声也不是原本普通公鸡打鸣那种,而是类似于画眉鸟的叫声,要更悠长一些,挺空灵自然的。 反正就养着玩呗,吃是舍不得吃的,平时林尘走哪,肩上蹲一个,后面跟一个,骚包的不得了,极其吸睛。 至于鸭和鹅却是没有出变异,好像牧场出变异的几率比之农场要差的多,变异鸡的出现更像是牧场开启的奖励。 然后就是牧场产品的定价了,实际上还是很可观的,拿鸡苗为例,一只鸡苗1000文,可以收两次蛋,一般在三到五个。 每个蛋可以卖两百文,运气好光蛋就可以回本,另外成鸡也可以再回收,2500一只,这收益比,比农场要高不少。 不过牧场的升级花费方面却是要比农场高的多,农场升级只要钱和经验够了就行,而牧场升级却还需要改造或建造新的设施。 比如禽类鸡鸭鹅要鸡舍鸭窝什么的,而畜类则要棚栏什么的,总之升级成本要增加不少。 今日四大酒楼一炮而红,虽然是预期中的事,可该有的庆祝仪式还是需要有的,与会地点自然还是在林尘的男爵府中。 谁让他不爱动呢,现在准备宴席什么的已经不需要林尘亲自动手了,府里的厨娘完全可以胜任,甚至四个丫头也都跟着学了一手。 盘点了下今日四大酒楼的营业额,居然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十一万贯多! “怎么会这么多?”林尘有些愕然。 不止林尘,其他弟兄对于唐嘉会所说的数字都也都震撼非常,这太超乎想象了。 “就是呀,怎么会有这么多?” “一日十万贯呐,我的天!” “酒楼这么挣钱?” …… “大哥容禀,全赖大哥运筹帷幄,大哥那个会员的办法简直太神了,今日光是黄金会员就有六个,那可是六万贯呐,这些人简直太有钱了!” 第105章 信仰 简直是离谱! 不过这倒也解释的通了,黄金会员就这么多,白银会员加起来估计也有个三四万贯,这么说来,真正消费的也就在万贯左右,倒也还行。 “都记好了,会员的钱可还不算是今日的盈利,那是未来几年的利润,只不过是被我们提前拿到了。 这也是诸位弟兄该思考研究的一个方向,怎么才能把客户未来要花的钱现在就拿到手? 以及这些钱拿到手之后怎么办?这些才是大家需要深思的!” “大哥高见!” “我等受教!” 林尘摆摆手继续说道: “非是我要说教诸位弟兄,各位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总不可能一直行这商贾之事,所以切不可为金钱迷了双眼,当把思想眼界通通打开,非常人当有非常之思想方能行非常之事! 我这个做大哥的目前也只能带诸位弟兄赚赚钱,可我更希望诸位弟兄,能从这赚钱过程中,吸取做事的方法,以及做事前思考的方向,甚至对做事的过程和结果能有更贴切的预期。 我是真真切切的希望诸位,都能真正的如龙如凤,受人敬仰,能以自身影响造福一方,真那样,你们大哥我也能沾沾光,安安心心的混吃等死!” “大哥!” 好好的宴席被林尘一番话说的气氛有些沉重,也是这些个人,现在有了长足进步,林尘才会如此说,这也是他的心里话。 可这些个话虽然朴实,却也足够这些改邪归正的纨绔们感动地了。 从小到大,何曾有人跟他们讲过这样的话,纵使父母,也多是这个不准那个不行,做错了不是骂就是打。 可不准的道理,该怎样做的方法,却从来没人跟他们说过,林尘的这番话语更像是父亲的谆谆教导,自然很是让他们感动。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们来说点有意义的事,先说这个会员卡制度,明面上,是为了绑住客户,增加客户在我们酒楼的粘性。 可实际上,却是做一次筛选,我的初步想法是这样的,所有能办理金卡的会员,以后我等的生意不妨也带上他们。 这天下太大了,凭借你我几家,是吃不下所有蛋糕的,总会被别人分些去,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能是我们指定由哪些人分呢? 我们需要足够多的人,足够有能力的人,同我们一起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如此大家都在一条船上,只有船本身越大,才越能抵御风浪,也才越能实现我等的抱负!” 说到这里,林尘顿了一顿,扫视一眼众弟兄,然后才又继续道: “任何组织或者团体要想长久,都必须要有一个目标或者信仰,从鸿鹄社组建以来,我一直都没有说明,我们鸿鹄社的目标是什么,我们需要完成怎样一个创举?” 说到这里,林尘站起身来,语气凝重,然后一字一句的道: “世家门阀当破灭,机会面前人人平等!” 不等众人震撼,林尘的声音仿若魔音贯耳般再次响起: “想想吧,如今的大唐虽是尔等父亲打下来的,圣上也贤明英果,可真正把持这个大唐方方面面的是谁呢? 没错!正是世家大族,以五姓七望为首的世家们,占据着几乎所有的官员职位,以及垄断着大多数货物商品的买卖权。 他们沆瀣一气,从来只为自家利益打算,所有附和自身利益的政策他们就拥护,而不利他们的就抵制,只要要他们联合在一起,皇权甚至出不了皇城! 这是什么,这是蛀虫,是趴在大唐社稷上吸血吃肉的蛀虫,我们要做的就是碾死他们,让普通人也有机会选择他们人生的道路,读书识字,为官为相,倘若成功,这该是多么伟大的创举啊!” “大,大哥,我们能做到么?” 因为管理着财权,唐嘉会隐隐有成为二哥的趋势,此时的他俨然被林尘的伟大抱负震惊的有些不知所措,说话都不利索了。 不知是他,看看吊儿郎当的李德奖,拽拽的李崇义,以及长孙嘉庆,甚至程处默,秦怀道哪个不是如魂魄离体,不知所措。 “当然做不到!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可能方才有那么一丝希望,而我们只是一个先驱者。” 说到这,林尘微微一笑,语气轻松的道: “其实你们也别想的复杂,我刚刚说的,只是我们的终极目标罢了,可现在我们要做什么呢? 很简单,就是给这些世家们找不痛快,他们经营酒楼那我们也盖酒楼,他们卖布匹,那我们也干纺织,他们垄断知识,那我们就造纸,就改进印刷术,让学习知识的成本降低…… 总之一步步来,一个个领域慢慢的击溃他们,仅此而已,实际上我们鸿鹄社要做大做强,天生就要与他们对上,谁让所有赚钱的行业都被他们把持着呢? 我们要赚钱,要发展,要么从他们牙缝里扣出来,要么就把他们干趴下,大家都是热血男儿,这怎么选择,还用得着想么?” “干他丫的!” “对,必须干趴下!” “挡我者死!” “吓死我了,大哥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必须干呀!” “哈哈哈,你们当事情有多严重么?实际上从我们卖酒开酒楼开始,就已经跟他们对上了,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对上,要么将这些拱手相让,我们别无选择啊!” 是呀,别无选择! 别人都要要你命了,那还需要选择么? “接下来我们需要再接再厉,说回之前的话题,别人存会员卡的钱应该怎么办?存在那里么?当然不是! 我们可以拿这些钱来再继续投资,什么叫投资,简单来说,就是再开酒楼再开辟新的生意,拿别人的钱做自己的生意,让钱生钱,这才是商业的正确运转模式。 这近十万贯的会员卡存款,完全可以为我们带来每天至少一千贯两千贯甚至万贯的收益,而这钱原本是别人的,我们不偷不抢不借,却能为自己所用,这是做生意的道理,同样任何事都可以以这个为思路,我们一切行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让别人为我所用!” 第106章 弹劾 “大哥英明!” 这样的理论和观点,绝对是新颖的,可也绝对是真理,受到拥趸自然也是应该。 安排他们,让其赶紧挑个地盖新工厂,已经九月份了,棉服厂项目要赶紧落实,收蚕丝的麻线的,都赶紧安排出去,账上的钱要速度花完,多存一天都是对钱的不尊重。 同时安排人收集白叠子的种子,来年安排人大量种植,最好去西域,去高昌一带,圈地自己种植,这将是棉服的最重要材料。 另外长安周边以及远到江南,传出消息,无限量收鸭绒,当然皮草也要。 羊毛的话,林尘并不打算现在收,这东西只有游牧民族才拥有大量的,而现在最大的游牧民族那绝对是突厥。 可突厥和大唐的关系,现在非常恶劣,几乎月月扣边,这样一个情况下,怎么可能能安心做生意。 还是得等一个机会,等一个大唐将其打服的机会。 虽然林尘的加工厂在农场空间,只要有材料就用不着麻烦,可现实世界该有的还是得必须有。 无非就是做一个珍妮机而已,林尘虽然不会,可原理他知道呀,无非就是把原来的横着的纱锭变成直立的,这样就可以排列多个纱锭,用一个转轮带动。 现在的工匠多聪明,林尘只需要将原本的纺织机倒过来放置,在给他们讲讲其中原理,相信不难做出来。 次日,太极殿。 由于非是朔望之日,所以今日的早朝仍旧是常朝,皇帝李渊高坐龙庭,其下太子秦王分列其下,再下则是文武百官济济一堂。 此时已是朝会即将结束之时了,大事都谈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些谁谁谁在待漏厅时,不讲文明随地吐痰,谁谁谁衣帽不整藐视皇威等等。 虽然说御史要以此表明自己有认真工作,可听的多了,李渊也烦,挥挥手,有些不耐烦的道: “可还有其他要事要禀的?” 意思很明显,我不想听这些个倒灶事了,没旁的事大家就散了吧。 “启禀圣上,微臣有事要奏!” 李渊望去,原来还是御史台的,以为又是扯些鸡毛蒜皮的,遂而有些不快,这人也太没眼力见了: “凑来!” 多一个字都欠奉。 “微臣要弹劾鄠县男林尘,其一,其人不顾孝道,品行有失,自己住豪华美居,却让父母与庄户同住,如此品行妄称贵族。 其二,鄠县男贵为男爵却行商贾之事,又是酿酒又是开办酒楼,与民争利,压榨百姓,其罪大焉! 其三,强令周边村民百姓为其建造美宅,置弄事而不顾,民怨载道。 其四,畜养老卒,勤练不辍,意图不轨。” 李渊一听还有这事,这要是真的,那还得了,遂而龙躯一震: “爱卿所言可是属实,长安脚下,竟有如此悖逆之徒?” “微臣所言句句属实,不敢欺瞒!” “岂有此理!大理寺卿何在?着……等等! 你说的鄠县男是哪个,可是做中秋词的那个?” 正待出列的大理寺少卿孙伏伽,原本踏出的脚,复又默默收回。 李渊早先就觉得这名字好熟悉,这下话到嘴边终于想起来了,那少年可不像是会干这些事的人呀,这里边是不是有问题? 再一看弹劾的人,可不就是当初撺掇林尘作诗的么,好像是郑家的人还是王家的,心里顿时有了数。 “陛下英明,正是此子!” “可有人佐证?” “这……” “陛下,郑御史所言,臣也有所耳闻!” “臣等亦可佐证!” 新出来的可不就是当初的另一个王姓官员么,随着他俩出声,哗啦啦又是几个靠后的官员出列附和,全是王郑两家提拔上来的。 这个时候原本看热闹的大臣们也反应过来了,这王郑两家又是要整人了,这个鄠县男也不知哪里得罪了他们。 往日也不是没这样的事发生,皇帝碍于两家影响力,又没有人反对,索性就趁了他们的意,要么降职要么贬官。 可这回却不一样了,林尘朝中也是有人帮衬的,萧瑀李孝恭纷纷朝着唐俭使了个眼色,意思让他出面。 唐俭也心领神会,正待出列,谁知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却抢先站了出来。 “父皇明鉴,这林初元儿臣也相识,断不可能是如此之人,儿臣恳请传其上朝自辩!” 不是秦王李世民是谁! 倒还真有几分义气,自身情况都不是很好了,还能想着别人,难怪有那么多人愿意死心塌地的跟随他。 “臣附议!毕竟是陛下亲封的男爵,陛下圣光独到,高明远识,还是让其自辩的好,臣对陛下的眼光一向是佩服的!” 有人打头阵,唐俭紧随其后,顺便拍拍李渊的马屁,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那就这样吧,传鄠县男林尘明日早朝,当庭自辩,散朝吧。” 早朝发生了这样的事,作为林尘合作伙伴的各家,自然是下朝第一时间便让自家儿子赶紧前去通知。 虽然知道别家也会派人通知,可这种事知道归知道,该去的还是得去,这是个态度问题。 等到一众弟兄们再次来到男爵府时,林尘已经接到宫中消息了,着他明日上朝,等到唐嘉会他们一解释,林尘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艹他奶奶的,你们偌大一个王氏一个郑氏,是不是玩不起啊,竟搞些歪门邪道,不是刺杀就是告状,真叫人看不起!” “哎呦!大哥你就别抱怨了,还是赶紧想个办法才是,明日上了早朝,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的,要是让他们得逞了,岂不是遭了!”长孙嘉庆看着林尘还有心抱怨,替他急得不行。 他是宗亲,最是知道这其中的凶险,泼脏水这一套么,他见过的可不少了。 “怕什么,自辩就自辩,我什么样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们告的,有哪一条是成立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林尘到底还是后世思想,人的险恶他虽知道,可终究没有亲身体会过,他以为明日的自辩不会有问题,却不知道自己终将会被狠狠上一课! 第107章 辩解 翌日,四更左右,林尘从云来客栈起身,宫门五更才开,所以为了不迟到,大多数官员都是这个时辰起来。 林尘来到宫门前,此时宫门还没开,但是已经有官员等候了,这个情况就叫待漏,皇帝为了体恤这样一群人,就在旁边修了待漏院,方便等候。 等到夜尽(五点的样子)后大概两刻钟的样子,宫门大开,群臣在御台官员的率领下,进入宫门口,经过守卫宫门的监门校尉“门籍”后,再经过“诘典七转”的龙尾坡道,按照规定的班序站列。 一切就绪这个时间差不多要花费一个时辰,等到真正开朝时,天已经大亮亮了。 林尘跟着众官员一起,有样学样,最后在外殿最后站定,这里是听不见里面声音的,全靠人传。 又是半个时辰,大概是里面大事议完了,终于传唤林尘进了大殿,随手将一颗变异樱桃扔进嘴里,林尘大摇大摆的随之进入。 这大殿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出列奏事的官员都是在大殿中央一个特定的位置,站在这里说话,声音会被放大很多,皇帝以及殿内大臣们才都能听清楚。 林尘不慌不忙来到位置,一通礼仪完毕方才道: “小臣林初元参见陛下!” “免礼,现有御史弹劾你罪状数条,你可有何分说?” “谢陛下,禀陛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知哪位贤达欲效伯噽之志,背圣贤之道,小臣人微言轻,如蚍蜉之于天地,却也甘愿撼一撼这根茎腐烂之朽木!” “噗!” 林尘这话一说,有些定力不足的,差点就笑出声来,好悬赶紧捂住了。 那伯噽是谁呀,那可是史上第一佞臣,以陷害忠良,卖国求荣出名,是吴越时期的人物,这又是伯噽,又是烂了根子的,骂人骂的倒是文雅,没点学问,你还真听不懂。 “黄口小儿,伶牙俐齿!微臣恳请陛下治其殿前失仪,谩骂朝臣之罪!” “咳!唔,初元不可无礼,当向郑卿致歉!” 果然诗才过人的人,嘴皮子也利索,李渊也看的起劲呢,冷不丁又被抬出来,只好不痛不痒的申饬了句。 “是,陛下,只是这位郑御史又是谁,小臣又没说他,何以这般激动?” “哼,老夫身为监察御史,正好弹劾你这等悖逆之徒!” “哦!原来是你呀,那就不必道歉了,就许你诬陷忠良,就不许人说了?” “你!” “好了!是让尔等当庭对辩的,这般样子成何体统!” 眼看两人没完没了了,李渊出口打断二人,也不知是怎么了,当林尘出现在殿上开始,他便觉得莫名的亲切,所以便不自觉地多容忍了几分。 “林爱卿,郑卿弹劾你之事,你作何辩解?” “回陛下,这些纯属子虚乌有,首先是父母问题,陛下当知,小臣父母都是农户出身,算是操劳了一辈子,小臣好不容易有些出息了,自当更是敬着他们,想让他们吃好睡好住好。 于是小臣便派人将其接了过来,本意是让他们享享清福,奈何他们住在男爵府总不习惯,因为他们没活干了,就如将军没仗打了,书生没书读了,他们内心不安呀。 没办法小臣只好随了他们的意,让其搬去庄子住,他们想干嘛干嘛,活的反而自在了,难道非要像鸟一般把他们养在华丽的笼子里才算对他们好么? 这位郑监察的孝道,小臣不敢苟同!” “林卿所言有理,人各有志,强求不得,郑卿以为如何?” “陛下所言甚是,这一条是微臣疏漏,微臣撤回此条。” “如此甚好,初元你继续说!” 这樱桃的功效貌似还挺大的,瞧瞧,一个郑卿一个初元,高下立判。 “这第二条与民争利,我想请问这位郑御史,无论酒也好还是酒楼也好,你可曾了解过,售价如何?” “哼,某自然有所了解,某正要再弹劾你哄抬物价,囤货居奇!” “哈,看来郑御史果真有所了解,那你倒是告诉我,那酒最便宜也要十千一斗,那酒楼中菜品,最便宜也要百文往上,哪个民能吃得起喝的起,反倒是郑御史,你不过一个八品官员,俸禄有限,是如何能消费的起如此昂贵的酒食的?” “这,这,你这是强词夺理,总之你身为男爵却行商贾之事,就是大错!” 姓郑的没想到说林尘呢,反倒自己被将了一军,惹得群臣窃窃私语,一时有些慌乱,好在还是圆了回来。 只是李渊原本还在惊诧什么酒楼菜品这么贵,经这一提醒倒是反应过来了: “着有司去查查这个郑元的财务,看看其是否有贪污受贿的情况,至于林尘,你对操持商贾之事可有辩解?” 原来这人叫郑元,听得皇帝的话,浑身一软瘫倒在地,这哪经得起查呀,这回坏菜了。 “启禀陛下,此事纯属污蔑,酒楼也好,酒也罢,那都是我那不成器的堂弟操持的,拒小臣所知,那也不算他的产业,他在其中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份子,平日也不管事,有合约为证,说是经商都谈不上,哪里算得上商贾?” 这是昨晚商量好的,原本几家合作都是口头约定,哪有什么合约,人家真想用手段,合约有啥用? 所以这合约也是昨晚新写的,林尘这边摘开自己,写的正是林洋,日期往前提提就是。 尽管如此,虽然大家都知道,做主的和受益的还是林尘,可这种事大家都是这么干的,表面上过的去就行,真要深究,以世家的体量,那可就是伤敌八百自损一万了。 “证物聚齐,郑元你可有异议?” “臣,臣无异议,撤回此条。” 郑元心里担惊受怕还来不及呢,哪里还顾得上林尘,他恨不得,出头的不是自己才好。 之后第三条,对于外村人,林尘一律付了工钱的,第四条,林尘将自己遭遇刺杀之事说来,后求秦王帮忙招募的护卫也都是退伍老卒,而且只有三十名,并且上报过,有秦王作证,和上报记录在, 郑元自己已是六神无主,那还有心思辩解,自是让林尘一路过关,就在李渊再大怒要求严查刺杀事件后,准备就此结束这场闹剧时,却是又有人跳了出来。 第108章 挨板子 “启禀陛下,微臣监察御史王旦弹劾鄠县男林尘,巧言令色蒙蔽视听!” “嗯?” 不只是李渊,原本以为闹剧结束的大臣们,甚至林尘都好奇的向这名叫王旦的人望去。 别人不知,李渊可太清楚了,这不就是上回同郑元一起给林尘下套的那个么,心中膈应,可当着众人面又不好发作,只好冷冷的道: “奏来!” “关于郑御史弹劾鄠县男欺压村民,强征劳力一事,鄠县男自辩是雇佣关系,付过工钱的,可微臣昨日听了郑御史弹劾,未免其诬陷好人,便火速走访渼陂村周边村落,发现一个惊人事实。 那就是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领到了工钱,其他很多人是没有任何补偿的,问其原因,皆言,鄠县男承诺,若是爵位提升将优先将其纳入庄户,百姓一畏其威而图其利,遂敢怒不敢言。 臣听闻后心神惧震,敢问鄠县男将朝廷爵位当成什么?常人一辈子也难以封爵,岂是你说升就能升的?如此诓骗百姓,良心何在?” “可有人证物证证物?” “微臣有数名村民签字画押的口供,以及村民王二柱、孙大牛作证。” 事情出现如此反转,是林尘没有预料的,看来为了对付自己,这些人的功课做的很足啊。 他不用想都知道,既然人家拿的出,自然做得到,那么大的家族找点做假证的很难么? 现在事情的关键,又回到了林尘欺压民众的事上,至于说升爵什么的倒是小事,莫说林尘没说过,就是说过,也没有因言获罪的道理,只是给人的印象分要大打折扣了。 “林爱卿有何自辩的?” 李渊看了看供词,至于证人,两个屁民是没资格上殿的,差人问问也就是了。 “陛下,微臣之言句句属实,所用人力,皆付酬金,至于证词人证,微臣也不知是谁要害我,以其手段几个草民,还不是只有就范的份,所谓升爵之言,更是无稽之谈,微臣好歹也算有几分才名,岂会行此不智之事?” 仓促间,林尘也没办法啊,人家摆明了整你,自然早就做的天衣无缝,林尘当初工地上那么多人,凭王家手段,以势压人也好,以利诱之也好,几份伪证算什么? “如此说来,你是无可辩驳了?” “构陷之罪,辩无可辩!” “那好,鄠县男林尘!” “臣在!” “今有御史弹劾尔欺压民众,不守德行,现查明属实,依律当杖刑三十,另尔身为贵族当为表率尊礼修身,特禁足一月,妄尔多读圣贤之书聆听教诲,你可服气?” “服!” 这个字林尘是咬着牙说出来的,形势比人强,不就是被打一顿么,他认了! 前世看剧,经常看到被打板子的情况,没想到这回轮到自己身上了,三十板子看着不多,可也足够林尘皮开肉绽了。 走是走不了了,站都站不起来,屁股上的血水浸透下衣,从外面都能看出颜色不同来,要是再多几下,林尘真能晕过去。 好在打板子的还算有良心,打完了还给抬出宫门,出了宫门就好办了,鸿鹄社的弟兄们牵挂大哥,都在这等着呢,再说还有刘仁愿等护卫也在。 左等右等,不想林尘是趴着出来了,看其半死不活的样子,以及屁股后的痕迹,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李德奖一个箭步上前,就开始哭丧似的嚎起来: “大哥!大哥你怎样了?要不要紧?” 饶是林尘浑身动弹不得,也是强撑力气,没好气的喝道: “闭嘴!我还没死呢!” 李德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表现得好像有点过了,迎着众弟兄鄙视的眼神讪讪的嘿嘿两声。 林尘这模样不消多问,肯定是庭辩吃亏了,不过挨了板子,说明事情并不严重,他们谁还没挨过板子呢。 “诸位公子还请让让,我等还要送鄠县男回家呢!” 抬着林尘的侍卫一开口,趴在木板上的林尘也反应过来了,合着人家不是好心,自己还有个禁足的惩罚呢,人家这是要看着自己回家呀。 不过侍卫刚刚「公子」的称呼,倒是让他有些熟悉,望着这些个弟兄们,个个都是国公之子,可不是公子么? 说起来公子这个称呼汉唐以前,只有诸侯之子才能用,男女都行,至汉唐时期,公卿之子也可以称公子,直至到北宋以后,方才是有学识的青年男子都可以如此称呼。 公卿是什么,那是三公九卿的代指,在唐代就是高官的代名词,如此算来不止这些个弟兄可以被称为公子,他林尘也是有这个资格的了。 一路回到男爵府,自然没让侍卫们送,众人找来了一辆平板马车,下面垫稻草上面铺上床单,林尘就这样趴在上面,最后再盖一层床单遮羞,完美! 开门的孙喜见着郎君回来,还来不及高兴呢,却发现林尘趴在车上一动不动,上面还盖了布。 心中顿时咯噔一声,随即嚎啕大叫: “郎君呐,你怎么就没了呢,你走的好惨呐!” 这一声简直惊天动地,不仅随同的唐嘉会等人懵了,就连趴在车上的林尘也懵了。 随即府内一阵叮叮咣啷,一群人跑出来,打眼便瞧着马车上被布盖着的身形,这回确定了: “呜呜呜……” “哇!呜呜……” “郎君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哇,呜呜……” 这回林尘反应过来了,强撑着要往起爬,可哪里爬的起来,只好趴着大声呵斥: “闭嘴!我还没死呢,再哭真把我哭死了!” 远的人没听清,可离的近的孙喜却是听清了,仔细一看,林尘还在那疼的龇牙咧嘴呢! “误会了,误会了!郎君没死,呸呸,郎君好好的呢,别嚎了!” “哈哈哈!哈哈!” 目睹这一幕的弟兄们,连同刘仁愿等护卫,尽皆不厚道的哈声大笑,原本还有些愁绪,一消而散。 误会解除,林尘也到家了,这种情况也不好意思留下吃饭,自然一哄而散,留下林尘府中人忙的鸡飞狗跳。 是真的鸡飞狗跳,再将林尘扶到床榻上时,变异野鸡便飞上床头,叽叽喳的叫着,好在有人看着,不然绝对跳到林尘屁股上。 赶是不敢赶的,府里上上下下可都知道,自家郎君对乐乐可是喜爱的紧,实际上他们也喜欢,只是有了郎君在,乐乐根本不理他们,乐乐就是这只鸡了。 床下还有只狗,见着那鸡飞上了床,也一直想往上跳来着,一个多月时间欢欢也猛长一圈,有二十来斤了,这可不敢让它跳上去。 第109章 讨公道 好在府里人多,欢欢又比较听话,在春香和夏香两个丫头红着眼给上完药后,府里总算又安静了下来。 药是神级白菜汁加酒精调制的,有这东西在,想来好起来会很快的。 实际上林尘现在被打完板子,疼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伴随着疼痛,还有一种蚀骨般的痒,这才是要命的,难受的紧。 多余拿一床被子叠在一起,放在身下,哼哼唧唧间,四个丫鬟轮流打扇,若是没有受伤,再有个手机,那真是顶好的享受了。 迷迷糊糊间刚要睡着,谁知又被闻讯归来的何氏和林富贵两口子吵醒了: “牛啊,这好好的怎么就给打板子了,只听过刁民挨名府的板子的,怎么当官了还要挨板子呢,可疼的紧么?” 何氏一边眼泪珠子大颗大颗的往下落,一边抱怨着,忍不住伸手往林尘屁股按去,似是想感受他的疼痛一般。 “哎呦!娘,娘!别动,别碰,疼,疼!您这是心疼我还是怕我不够疼呀,说归说您别动手啊!” 林尘这一嚎,何氏也察觉自己好像做了混事,收回的手竟有些无处安放的感觉,看着林尘叫疼的模样,忍不住又想伸手安慰,伸到一半,发觉不妥,复又抽回,真可谓是伤在在儿身,疼在母心。 这一幕林尘是没看到,可一旁的林富贵却是看得清清楚楚,也明白自家老婆子心情,忍不住开口道: “还知道开口叫疼,看来也无甚大碍,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省的人心烦,折腾了半天,让他好好休息着吧!” 话不讨喜,道理是对的,何氏罕见的没跟他争论,嘱咐四个丫头好好看顾之后,退了出去,她还要打听打听发生了啥事呢。 何氏出了房间,没过一刻钟,外间便传来咒骂声和吵闹声,林尘听得心烦,着秋香去看看怎么回事。 秋香倒是麻利,刚出去片刻便回,言说老夫人在骂王二柱和孙大牛不是东西呢,要去找他们理论。 秋香说到两人时,也是恨得咬牙切齿,说起何氏谩骂时却有种大快人心的感觉,看来是赞同的很。 这也难怪,林尘是后世人思维,虽然享受众人的服务,却丝毫没有将人看的低人一等,府里下人也不多,平日里都当亲人一般待着。 几个丫头更是看做妹妹一般,平日里相处也没有主仆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自己给人添了麻烦,还主动道歉,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主家? 人心换人心之下,几个原本也应该是他庄户的下人,对其更是忠心的很,郎君受了欺负,她们哪能不恼? “唉~随她去吧!记住让护卫跟着!” 就何氏的性子,林尘哪里劝的住,她爱咋滴咋滴吧。 农村里为了自家孩子吵架的,可一点都不稀奇,现在不稀奇,千年后也不稀奇。 恰巧王二柱和孙大牛,何氏还认识呢,不仅认识还说过话呢,老两口这个把月,把个工地上干活的,基本都认了一遍,这两个自然不例外。 三五里的路程,以何氏和林富贵的脚程,就跟家门口似的,只是她一路气冲冲的样子,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这两口子也算名人了,自然要打个招呼,问个情由,这可正中何氏下怀,不需添油加醋,如实说来,便收获一片认同。 遂而各个义愤填膺,主动跟着两口子,欲要前往声讨,边走边骂,呼朋唤友,一时间竟声势大振。 这些个人,大部分都是归云庄的,林尘一来,便为一家建了一座房子,怎么能不让他们归心呢? 现在林尘受了欺负,还是外村人害得,那还得了,这不是欺负归云庄没人么? 赳赳老秦,什么时候能受得了这般气,这不讨个公道回来,以后周围还有哪个村子看的起的? 不消说的,陈三爷主动请缨,前面是妇人大队,一路叽里呱啦全是乡里问候语,后面老少爷们提着锄头扁担什么的一路护航。 这阵势,也只在往年干旱时两个村子抢水时见过,这些年倒是不常见了,到了王二柱和孙大牛的村子时,已经乌压压一片不下百十人了。 同随的护卫头子刘仁愿,感觉情况有些不对,急忙差了个人回去禀告林尘,自己则暗暗祈祷不要出事。 “王二柱,孙大牛,你们两个遭天谴的瘟丧,你们还是人么?” “当初你们可是自愿去工地的,我家二郎可是没少过你们一分工钱,你们怎敢构陷与他,害他被打的都下不了床,你们的良心不会痛么?” “就是呀,你们就不怕老天降个雷劈死你们么?” “真是个杀千刀的!” “渼河村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人,不怕你家先人,从坟里蹦出来抽你几耳光!” “头生反骨,羞先人的狗东西!” “渼河村竟是些生儿子没屁眼的人!” 王二柱,孙大牛两人所在的村子正是渼河村,渼陂村在下游,前几年干旱的时候,两个村子就因为水源问题闹过事,还死过人,近些年好了些,不过冤仇还在,所以不少人拿村子说事,那也说得通。 一伙人乱七八糟的骂了半晌,王二柱孙大牛却是一直没露面,渼河村的族老孙二爷倒是赶了来。 这渼河村虽然也有村正,可说话算事的大家公认的乃是孙二爷,村正是个屁,还得熬几年。 孙二爷一来,归云庄一行算是找着了敌首,瞬间七嘴八舌的污言秽语便向着孙二爷而来,老爷子年近花甲,啥时候受过这等羞辱,脸色一垮,中气十足的吼道: “消停!” 这老爷子绝对学过发声技巧,一个人的声音竟然真的压过众人,场中气氛一缓。 “都给我消停一下!乱七八糟的说甚咧?陈老三你给额说哈莫子事!” 老爷子受人敬仰不是没道理的,一来便控制住了场面,在这老爷子面前,陈三爷也成了陈老三了,就是有这样的底气。 陈三爷没觉着不对,谁让人家年长呢,在这个时代,大多时候,年长就是道理,不服都不行。 第110章 穷苦人的义 随着陈三爷的叙述,孙二爷连同渼河村的村民们总算闹明白了什么事。 工地上的事大家都是知道的,真要是和陈三爷说的一样,那王二柱和孙大牛等几人,可就太不地道了! 背后里使阴招下绊子的事,是最让人看不起的,更别提这种得了好处转身砸饭碗的事。 孙二爷阴着一张脸,气势也跟着弱了几分,他是个好面的,自己村里出现这种事,他感觉受到了挑战。 不管什么原因,来人竟然绕过他直接找到了村民,村民还配合了,而他一直却被蒙在鼓里,这能忍? “去几个人,把二柱和大牛等人带来!” 当即围观的村民,哗的一下,便出去了十来个,这种事他们爱干,反正有二爷发话,怨也怨不到他们头上。 这些个人麻利的很,去得快回来的也快,包括王二柱和孙大牛在内的六个人,全被拖了过来。 “二爷,人都弄过来了!” “这些龟孙子,肯定干坏事了,个个躲家里拴着门!” “就是,看他们那样,就是没干好事,要不是把门拆了,还捞不着人呢。” “狗日的,以为缩在家里就没事了,我看这回下村的还真没冤枉他们!” 这六个人,除了王二柱和孙大牛是被带去作证了的,其他几个都是按了手印的,何氏一群人到了村里,他们就知道遭了,躲家里闩起门来,祈祷着找不到他们就算了。 可这回的事可不是寻常骂架那么简单了,两个村子再有矛盾那也是邻居,你联合着外人吃里扒外,那就该遭唾弃。 “二柱子还有大牛你们几个,有啥要说的么?” 老爷子看着这些人的怂样,心中早已有了答案,语气虽淡,可其中的怒意,却是随时都将喷发。 知道躲不过去了,孙大牛当先双膝跪地,不停磕头,边磕边嚎啕大哭: “二爷,乡亲们,夫人郎君,大牛该死,可是我们也没办法啊,我们都是家里有孩子在城里讨活计的,他们威胁我我们,要是不作证,就想办法祸害家里孩子,那都是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我们实在没办法啊!呜呜~” 有大牛打先,二柱子及其他几个,都是有样学样,跪在地上哭诉着自己的无奈: “那天杀的,说我要不配合,就让我家小子整日去挑水去挑粪,要是一不小心栽倒井里粪坑里,就怨他运气不好,这是要活活把人逼死呀!” “你那算啥,他说我要不画押,就让我娃跟着去岭南去进货,那是人去的地方么?” 诸如这般,大牛开了口子,声讨大会变成了诉苦大会,何氏林富贵两口子见此,也不知道咋办了,两人毕竟心善,自家娃挨了板子他们心疼,可总好过让人家娃送命啊! 这回,无论归云庄的还是渼河村的,都沉默了,扪心自问这事摊在自家身上,又该如何,大牛二柱确实可恨,可说起来也只是运气不好而已。 “这狗日的世道,天爷呐……” 二爷叹了口气,无奈开口道: “虽是万不得已,可人家找上门来了,你们总该给个交代!” “呜呜!二爷放心,我醒得!”大牛哭丧着朝孙二爷磕了个头,说完便跪走着来到何氏和林富贵面前: “郎君夫人,小郎君万金之躯,因我等受了难,万死难辞,情愿以命抵之!”说完又转向村里乡亲: “老少爷们们,大牛去后,家里还望多多照拂,大牛给诸位磕头了!” 完事后便一头朝着旁边墙上撞去,看其架势,只要这墙够硬,绝对能赶上一碗热乎的孟婆汤。 何氏已经吓傻了,她只是想为儿子出气,可没想过逼死人呐,在大牛撞墙的瞬间,她便吓得啊的一声大叫,腿脚发软瘫倒在地。 旁的村民虽然不忍,却认可大牛的做法,只好别过脸去不看,能想到阻拦的只有寥寥数人。 林富贵是一个,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其他人虽然行动,但不坚定。 最终还是林富贵给拦了下来,他一直观察着呢,他来这里也不是找麻烦的,是放心不下何氏,他一直清醒着呢。 “杀千刀的孙大牛,你要死去别的地啊,你撞我家墙干嘛?你死了倒是干脆,我家还要不要住人了!” 眼见人被拦下了,这家妇人总算舒了口气,转而就是破口大骂,太不讲究了。 “哈哈哈!” 面对这一幕的乡亲们却是轰然大笑,笑声中带着释然,这会儿好多人后悔了,后悔自己没有阻拦。 不过结果总算好的,借着嘲笑妇人骂人的劲,吐尽心中庆幸。 “郎君,夫人!小郎君有话传达!” 正在这时,先前刘仁愿派回去报信的老卒回来了,隔着老远便大声喊到,等到近前才又气喘吁吁的道: “郎君、夫人!小郎君传话,让大伙都回去呢,不得寻衅滋事挑起矛盾,至于这些个人,小郎君说了,由着他们去吧,也不算个啥!呸!便宜他们了!” 这事本来也进行不下去了,有了林尘的口信,大伙正好借坡下驴,林富贵扶起何氏,一声不吭扭头就走,归云庄众庄户见主家都走了,也只得跟从。 “小郎君仁慈!这回算我渼河村欠个天大人情,以后但有驱使,莫敢不从!” 眼见归云庄一伙就这么走了,孙二爷带头行礼,高声喊道,身后哗啦啦跪了一片,虽然大牛他们犯了错,可总归是一个村的,但凡有能力帮衬,就是不待见也没人会退缩,有难同当这话,在这贫穷的农村比瓦岗结义靠谱的多。 话,林富贵听着了,可却懒得回头,林富贵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对二柱子等人有意见的,虽然放过他们了,却是连多说句话都欠奉。 何氏这回找公道不成,却是把自己吓个不行,一路上不停低声自语唠叨: “我没想过让他们死啊!” 林富贵劝了几回不顶用,就由着她了,没回他们在归云庄的房子,而是回了男爵府,儿子下不了地,总还是要人照顾的。 第111章 出海 经过半晌的休息,大概是伤口结痂了,林尘整个人轻快不少,至少火辣辣的感觉褪去了。 两口子进来时,他已经能逗逗床上的乐乐,伸手摸摸床下欢欢的狗头了,看着林富贵两口子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林尘忍不住奚落道: “怎么样,找麻烦找着了没?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不痛快!” “牛娃啊!呜呜呜,娘没想让他们死啊!娘真没想会这样,我没想害死人啊!呜呜……” 见着林尘提起,自责了一路的何氏再也忍不住,爆发了,哭的稀里哗啦的,她一个妇道人家,这辈子就窝在山沟沟里,虽然也因为各种事跟乡亲们争吵过不少,可本心却是不坏的。 这回她也只想骂个过瘾罢了,没想到差点把人逼死,这给她的冲击可太大了,她感觉自己是那么的不可饶恕。 “这,这又是咋了么?” 林尘对于老娘这个样子很是疑惑,明显的都有些精神不正常了,急忙向老爹林富贵询问。 林富贵这才把事情经过给林尘说了一遍,饶是林尘早有心理准备,也被世家这阴损手段激怒了,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老娘的事更要紧。 “她这应该是受刺激了,现在哭出来就好了,老爹你扶她下去歇息歇息吧,睡一觉就好了。” “唉,也只得如此了!就是她这个样子,能睡得着么?” “这个简单,你把这个喂她吃下,她自然会睡的很香!” 林尘拿出两根变异韭菜,递给老爹,让其捣了冲水给老娘服下,见林尘是凭空拿出的,林富贵虽然疑惑,不就是韭么,却还是半信半疑的去安排了。 有了变异韭菜的加持,何氏的问题肯定能安然无恙,林尘也不需要多做担心,挥手让丫鬟们下去,不要打扰,他要休息。 等人都走后,林尘狠狠一锤捶在床上,随即意念一动,消失在床上,出现在农场空间。 林尘想好了,他一定要报复回来,农场空间时间流速要快一些,他在里面呆个一两天天,有神级白菜的作用,伤势肯定能痊愈,而这外面也不过才两三个小时。 趴在客厅的沙发上,无所事事的林尘已经将报复的事捋了一遍,太过分的事,现在还不成,可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总算公平吧,其他的再徐徐图之就是。 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时玉米已经成熟了,正好用电视机操控着收了,谁知竟有新的惊喜出现。 玉米出进化产物了! 林尘一直还以为变异和进化只能出现一种呢,根本没想到已经出了变异的玉米还能再出进化,直接一个鉴定卷轴拍上去。 “进化的玉米,一种非常好的保健品,只对健康的身体生效,每月食用两次,可保身体保持活力,不为任何病痛所侵,包括毒素。” 好东西呀! 虽然没有属性加成,可实际价值比之进化水稻高得多,百病不生,百毒不侵,这还不够逆天么? 还有那个保持身体活力,按林尘理解,就是到死,身体也不会退化。 这就逆天了,换种理解方式,那就是它虽然不加属性,可它能让你保持身体属性最上限。 啥意思呢? 简单来说,你可以把自己往死里练,反正练不坏,而你每次的突破都会被存档,所以你只会越来越强! 这比直接加属性还要变态的多呀,要是这理论成功的话,林尘地狱式训练几年,还不成超人了! 不消说的直接卖了买种子,争取赶紧把七块地都种上,替换掉进化水稻,这样林尘又能来一波极速升级了。 一单位进化玉米价值一千五百万铜,种子一千万,每块地可以赚五百万,比水稻多2.5倍,要是七块地都种满,收获一次,就可以开三个工厂了,美滋滋。 空间第二日,林尘屁股已经消肿,可以下地了,虽然还不是很利索,关键是衣衫摩擦难受,可也算不错了。 换上沙滩裤,小心着点的话,活动都不怎么受影响,趁着这个空闲,林尘准备去海上探探。 充气皮艇沙滩车都有,林尘半蹲着用车拉着皮艇一直来到海边,打上气,直接划着就出海了。 这海洋林尘昨天一直观察,好像这里只是个海湾,一直风平浪静的,连一个稍大的海浪都没有。 这也是林尘敢划着皮艇就出海的原因,经过一个来小时的航行,林尘估算了下距离,大概也就四五海里的样子,虽然前面仍是一望无际,可怎么也无法前进分毫了。 就像有个无形的罩子罩住了,无论往哪个方向,就是无法突破,看来自己的活动范围就只有离海岛五海里的距离了。 前进不了就前进不了吧,林尘索性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钓竿,试试能不能钓上鱼来。 鱼钩抛下不到一刻钟,便就有了动静,林尘精神一振,就准备收杆。 “嚯!好大的劲,看来下面的家伙不小哇!” 鱼线绷紧一股大力传来,差点没把林尘拉进海里,知道上大家伙了,林尘不敢怠慢,开始溜起鱼来。 这是钓鱼佬最享受的时间,知道上货了,是个大家伙,可就是不知道是啥,通过鱼竿鱼线彼此斗智斗勇,最是提现技术的时候,脱钩了拍腿大叫,悔恨不已,耿耿于怀,收获时志得意满“一般一般,都是基本操作!” 完事后拍个照,放生了也是乐呵呵的,同样的结局,收获的情感却天差地别。 又是十多分钟,林尘终于将这家伙给拉了上来,好家伙这不是大黄花么,这该有十来斤了吧,真是运气。 按说大黄花一般在海里七十多米处,根本不可能钓上来的,可它偏偏就上钩了,还是这么大一条,只能说这地方还是透着古怪。 放是不可能放的,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见这东西,早就听一些老饕餮吹嘘过这东西有多好吃,现在有机会了岂能放过? 有这玩意兜底,今日出海算是圆满了,回家满足口腹之欲,正好可以出空间了,精神世界也该得到慰藉才是。 第112章 打回来 何氏喝过林富贵特制的水后,终于消停了,林富贵闲着无聊,一个人回归云庄去了,老幺林富友家装起了,他看着眼气,准备把自家也给这样捯饬一番。 已经开始动工有几日了,今儿要不是林尘出事,他也不会回去,现在知道没什么要紧的,他也帮不上忙,还不如操心下自己屋子,帮着做些能做的,总比闲着啥事不干的好。 林尘再次出现在屋内床上已经是下午了,喊来林洋,嘱托他去找找关系,弄清楚王家和郑家在长安负责的是谁,早点回来报告。 这事应该不难查,无论鸿鹄社的哪个,都能把这事办了,事情也巧了,林洋连去带回来不到一个小时。 他进城就见着程处默了,稍一问就得到答案了,而且这几个现在正在一起,都在蜀香阁呢。 说起来这还是王薄的主意,他们使计,虽然没达到预期效果,可害林尘挨了板子,也算出了口气。 三人自然要庆祝一下,自家酒楼又没啥意思,正好不是传四家酒楼酒菜绝顶么,他们正好试试。 在林尘自己开的酒楼里庆贺他挨板子,这不是更有意义么,所以就有了这么一出。 甚至郑珏自诩高才,还去看了这楼里的绝对,在他想来不过一副趣对么,可在看到那一句「川菜驰名,巴山蜀水堪回味」后,再也不说要对对子的话,只道投机取巧哗众取宠。 不过这蜀香阁的菜色味道,还是不错的,几人嘴上说着也不过如此,筷子却使得一个比一个快。 加上美酒一品醇,三人可是好久没这么畅快了,一顿饭吃了近三个小时方才结束,一个个抚着肚子,晕乎着脑袋,摇摇晃晃的出了楼。 “这蜀香阁吹嘘的这么厉害,我看也不过如此嘛,哈哈,呃,嗝,嘿嘿,嗝,哈哈!”郑珏摇着折扇,边打嗝边装正经道。 “嗝,是极是极!” 王薄身为捧哏,自然要尽职尽责。 只有王仁表,脸皮还薄,说不出这等昧心之言,拱手就要告辞。 此时三人已经离开蜀香阁百十米远了,正待作别,突地两辆马车驶到旁边开始减速慢行,还不待他们开口咒骂,头上就是一黑,随即后脑勺就被重击,纷纷晕了过去。 等马车驶过,也没人注意,三个大活人突然消失了,当然这要除去他们的随从,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好的自家公子就不见了,可不妨碍他们知道大事不好了。 有去报官的,有回府搬人的,总之瞬间乱了套,等到万年县令派出差役找寻时,马车早已出了城门。 一路来到一处僻静处,马车停下,跳下几个人来,正是林尘、林洋还有刘仁愿三人。 三人下车后也不说话,一人拿着一个板子,正是林尘挨打的那种,趁着三人还昏迷,直接给扒掉裤子。 再拿出三个小凳,让三人趴在上面,林尘迫不及待的便是一板子打了上去: “啪!” “哎呦!” “啪!” “啊!你们是谁?敢打本公子?” “啪!” “啊!!我要杀了你们!” “啪!” “哎呀!别打了,各位好汉,别打了,我有钱,给钱,给钱啊!” “啪!” …… 一人四十大板,一板不少,多的十板子算是利息了,这些个公子哥可比林尘差多了,才打十来下,就晕过去了。 四十板子打完,三人屁股都是血淋淋的,比林尘惨多了,这么一比较,感情林尘挨板子,还是人家留情了。 作案工具板子板凳都带走,马车继续绕着附近走,瞅着个河边,将带血的都扔进去,林尘自己回了男爵府继续趴床上装伤,林洋两人驾着车继续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处理了。 至于三个被打了板子的家伙,就扔在官道边,肯定能有人发现。 两大世家三个后人,还是比较重要的后辈,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被人掳走了,还是在长安城的大街上,先是万年县县令着急,最后长安县县衙也没能免于清净。 两衙衙役集体出动,外加两家家将护卫,满长安城的找寻,最终目标定在了两辆普通的马车上。 这可就难为人了,长安城的马车有多少? 这线索纯粹就是个麻烦事力气活,可丢的人他太重要,再繁琐也得干呐! 好在两县的吏员还算经验丰富,快马往东南两门探查,追寻所有出城马车,这回总算摸着门径了。 这个时候城门都已经关了,实际上林尘等人出城门时已经是暮鼓即将敲响的时候,官道上根本就没多少人了,更别说他们一口气跑了几十里。 凭着两家人的实力,尽管城门关了,要出门也是有很多办法的,最终三个倒霉蛋总算被找着了。 林尘几人也是损,打完人,也不帮人把下衣穿上,就任由他们撅着屁股暴露荒野。 这可让三人平白多遭了好多罪,蚊叮虫咬蚂蚁爬,三人均是痛醒得,醒了更难受,除了感受着屁股的疼痛,还要揣度那在屁股上跑马的是什么,突然传来的刺痛是蚊子咬的还是蚂蚁夹的。 差役们到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幅情景,平日高高在上队伍贵公子们,一个比一个惨,阵阵鬼哭狼嚎,嗷嗷惨叫直冲霄汉,偏偏又动弹不得。 心里喊着活该,面上却要表现得担心,差役们用衣衫赶走蚁虫,将几人放在马上驮回,依旧任由几人继续暴露着。 “混账,下衣,下衣给我等穿上啊!” 强忍疼痛,一向自傲的郑珏,哪受得了,被人围观果体的羞辱。 “郑郎君可想好了,我等可没有伤药,现在给你们穿上下衣,等回了城肯定黏在上面,那可不容易分开,八成要削掉一块肉去,你非要这样,小的们这就帮你们穿上。” 听到差役这么一说,郑珏想到那种后果,心中一寒,顿时不敢再犟嘴,趴在马背上的头勾的更深了,也许这样别人就不会认出自己了吧。 “这就对了,现在长安城都开始宵禁了,也没人能见着你们了!” 第113章 无题 回到府中的三人,经过伤口处理,总算缓过气来,郑珏更是连连咆哮: “一定是林尘,这个泥腿子,他在报复我们!我要他不得好死!” 这事明摆着的,他们刚害完林尘被打了板子,自己立马便遭受了报复,其手段竟然也是打板子,哪有这么巧的事。 王薄王仁表虽然也这样认为,却没有大吼大叫,他们想的更多,林尘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他们弄到城外打板子,自然也能让他们直接消失。 与其说林尘是报复,更不如说是对自己等人的一个警告,林尘的果断出手,充分说明了,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等人的家世,更不怕得罪他们。 对于这样无法无天,百无禁忌的人,如果没有十足把握一下拍死,那可并不是件好事。 又是两天,眼见王郑两家毫无动静,林尘算是松了口气,这才对嘛,事事都找官方,哪里能体现的出世家的能量来,现在的他还真不想以极端的方式和两家对上。 而通过挨打这件事,林尘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权利,他需要权利,他需要一种别人不敢利用朝廷随意构陷他的权利,不然在面对世家时总是会处处受制。 另外他需要树立威信,至少在一般人试图对上他时,要考虑考虑后果,王二柱等人虽是被逼迫,可何尝又不是觉得林尘和气甚至软弱呢? 可是权利么,林尘心中有一个疯狂的想法,玄武门之变! 历史上是武德九年六月,现在才武德七年九月,林尘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为什么非要等到那个时候? 自己完全可以推动这一切提前发生呀,这一年的秦王刚打完胜仗,无论声望还是实力正是鼎盛时期,但同时也是开始走下坡路的时期。 先是顶级参谋薛收病死,痛失一大臂助,加上房玄龄、杜如晦、程咬金等相继被调离身边,太子党在逐渐一步步将其势力分化。 就是如此被持续分割了一年多的境况下,李世民依旧赢了,若是趁着现在兵精将猛发动政变,岂不比后来被动而行,成功几率要高得多? 至于为啥非得要李世民登基,很显然的一个道理,通过历史,林尘对于李世民的性格多少有些了解,比较好相处,另外就是对历史的前瞻性,这是非常大的优势,丢弃可惜。 李世民性格上有个缺陷,那便是一切有利于他成为明君的事,无论好的坏的,甚至很过分的,他都能咬牙忍下来。 这对于人身安全的保障非常重要,林尘又不想造反,在这样一个帝王麾下,他至少不用担心来自皇权的肆意针对,这便够了。 “太白金星现于正南午位,嘿嘿,这倒是可以做做文章……” 林尘所记不错的话,李渊在明年初将会在终南山附近建一所离宫,名曰太和宫,后改名翠微宫,李世民就是死在这里面。 这件事倒是可以拿来做做文章,只是此事太过机密,看来只能自己亲自动手了。 养伤的这两日林尘也没闲着,托诸位弟兄的福,他在各家借阅了不少书籍,都是关于郑王两家祖上渊源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光打板子哪行,林尘突然想了个主意,准备坑两家一把。 次日,有些日子没见的秦王李世民竟然登门了,还带着李承乾李泰两个小孩,当然这少不了二弟安元寿有意无意间,提了几次林尘的名字。 “初元伤势可好些了,也是为兄实在太忙,不然早该来看看你了!” “世民兄客气了,不过小伤而已,何劳挂念,哟!承乾和青雀也来了,等会儿让厨娘给你们做好吃的!” “承乾见过初元叔叔!” “初元叔叔安!” 听到林尘招呼的两小赶忙行礼问安,小大人一般,不过眉眼间净是雀跃,显然对于林尘的安排极为受用。 “好好好!来了就尽情玩耍吧,不用管你们父亲,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无需顾忌!” 两小闻言,不确定的看向自己阿耶,李世民闻言,眉头一皱,却是忍住没有反对,见俩孩子探寻的目光,竟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耶!谢谢初元叔叔!” “初元叔叔最好了!” 得了准许的两个孩子,高兴坏了,原地又蹦又跳,随即人来疯一般当先杀进林府,丝毫不注意形象。 李世民见此,眉头一蹙,立马便想呵斥,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转而对林尘道: “初元很喜欢小孩么?” “小孩子谁不喜欢,特别是像承乾青雀这般大的,正是心思纯净,纯真无邪的时候,看着他们玩闹,心情都会好少几分!” 林尘便说着话,便一手前引,做出请客入内的手势,随即两人边走边说。 “可是这般惯着由着他们胡闹,岂不是显得很没有规矩礼仪,甚至会让人觉得缺乏教养?” “什么狗屁规矩礼仪,不过人浮于事罢了,有几个是真心地?况且贪玩本就是孩子的天性,你给他讲礼仪说规矩,他虽然做的出,可他能理解么? 什么年龄段的人干什么样的事,这么大的孩子按道理该是学习的时候,可若一味地强行管束着学习,而本性得不到释放,世民兄猜猜看,其结果会如何?” 说到这,林尘有些揶揄的看向李世民,李承乾就是他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下的牺牲品,虽是说闲,可也希望他听进去几分,像这样的话等他当了皇帝,再说可就不合适了。 对于林尘的问题,李世民还真从来没想过,在他看来,给孩子找最好的老师,最多方面的教育,将来孩子就会成才,至于孩子什么想法,那重要吗? “会如何?” “轻者厌学,重者必走入歧途!” “嘶,竟如此严重,这是何道理,明明都是为了他们好……” “是啊,一说都是为了他们好,可除了穷苦人家的孩子早早懂事,能够理解这种好外,世民兄不妨想想,自小吃穿不愁甚至锦衣玉食的大家族子弟,对于知识的渴求真的那么迫切么? 不!相反,对于自由的向往,对于周围的事物的新奇,这些都比枯燥的知识有趣,这就是本性。 本性得不到释放,他们就会想法子去实现自己的欲望,一般的会以厌学来表达不满,聪明的会以各种方式突破长辈的督促,比如伪装,甚至尝试使用自己的权利。 而一个还没明白事理的小孩子,他真的能用好自身所掌控的权利么,这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如此,为之奈何!” 第114章 茶和世界 “很简单,该学的时候好好学,该玩的时候尽情的玩,劳逸结合,加上父母的引导,只要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孩子基本就歪不了!” “为兄受教了,想不到初元对于人性竟有如此深刻的见解!” 此时两人已经来到客厅,林尘示意李世民就坐,自己则拿了茶壶茶碗,亲自给李世民斟了茶。 这茶可不一般,乃是林尘最近炒制的茶,和后世喝的一样。 按说此时已经没有新茶了,纵然想炒茶也得明年了,这就要说说林尘的新发现了。 原来自从可以带东西进入农场空间后,从外面带的种子竟然也可以种植了,只是其收获商城不回收罢了,而且也没有经验。 这茶正是林尘种出来,特意用来招待李世民的。 “呵呵,一点浅见,世民兄尝尝我这茶,一般人,我可舍不得给他喝!” “哦?那倒要尝尝看,我都来好几回了,这也是第一次喝到,看来直到现在某才算是得到了初元的认可呀!”李世民有些玩笑似的说道。 “哈哈,世民兄这可误会小弟了,实话实说,这茶出成品也就这几天,以前可是没有的。”虽是玩笑,可林尘还是急忙辩解。 李世民望着盏中茶汤,清亮芬芳,似乎有些绿莹莹的,比之他一直饮用的煮茶,似乎简明了太多。 浅嘬一口,入口微苦,眉头一皱好像也没啥特别的,正这样想着,满口茶香中带着丝丝回甘的滋味瞬间征服了味蕾。 “好茶!先苦后甜,映照人生真谛,芬芳馥郁,尽显自然本味,当真好茶!” 能喝的惯煮茶的人,自然更能体会出这茶的好处。 “兄长喜欢便好,老实说我这茶,比起煮茶可简单多了,只需取适量茶叶,开水一冲泡便可,其他乱七八糟的一概不加。” 林尘边说着边打开桌上泡茶的茶壶,让李世民过目,借着光线李世民看的真切,壶中果真只有些许茶叶沉在壶底,偶有几片在茶水间浮沉,不禁赞叹道: “果真大道至简,没想到小小茶叶,如此简单炮制,竟有此般滋味,也是贤弟妙手,为兄有预感,这茶叶马上就要金贵起来了!” “哈哈哈!世民兄果然机敏,这茶叶可是门大生意呀,怎么样,世民兄可愿意参上一股?” 这才是林尘的目的,要不然他才懒得费劳什子功夫种茶呢,林尘始终相信一句话,利益关系才是最牢靠的关系。 既然确定了,李世民将会是未来主角,自然要早早将其绑上自己的战车,鸿鹄社是不适合他加入的,林尘同意,其他弟兄也同意,可他们背后的国公们,肯定不会这么早下注。 所以重开商路是最好的选择,茶,作为头部商品,正好合适。 “初元愿意带上为兄?” “那是自然,我出制茶秘方,我要三成份子,其余的全部是兄长的,当然茶山收购,以及铺子人工都得你出!” “这简单,只是初元只要三成,可别后悔!”李世民对于林尘的提议很满意,买个茶山铺子才多少钱,这买卖不亏! 林尘看李世民云淡风轻的样子,就猜出,他可能还没理解这茶叶生意的价值。 “三成足够了,世民兄怕是还不知道这茶叶生意的收益吧?” “嗯?”李世民有些疑惑。 “实话告诉你,若是做成熟了,这东西一年赚个三五百万贯,真就跟玩一样!” “噗!咳咳……”李世民一口茶水喷出。 “多,多少?”林尘说的他听清了,只是不愿意相信而已。 “至少三五百万贯,甚至上千万贯也不是不可能。”林尘再次肯定的说道。 “何以会有如此多的利润?”李世民继续追问。 “世民兄以为这茶,只是茶叶么?”林尘没有直接回答,反而意味深长的反问道。 “此话何解,茶叶不是茶叶,还是什么,难道还是什么名贵药材不成?” “哈哈哈!正是如此,世民兄还真猜对了!”林尘爽朗一笑,迎着李世民不解的眼神又继续道: “古有神农尝百草的传说,而遇到毒草怎么办呢,这时候他就会含一片叶子解毒,这就是关于茶叶最早的传说了。 虽然夸大,可也说明茶叶是有药用价值的,它真正的作用其实是解腻!” “解腻!” “没错,世民兄可别小看这个,我们唐人吃饭时,有各色菜肴佐餐,可能还没觉着,可是对于草原上的人甚至更北方或者更西方的人来说,他们的食物,可没有太多的选择。 以草原人为例,他们以牛羊为主食,以牛羊奶为饮品,看似顿顿有肉的生活很不错是吧? 实际上这东西偶尔吃还行,吃多了是会腻的,即使他们从小就如此也不行,这个时候要是来上一杯茶,一杯这样的茶,啧啧……” 林尘说着说着,开始自我陶醉起来,李世民却是双眼大瞪,仿佛看怪物一般看着他,他知道林尘是对的。 他和突厥打了那么多场战,如何不知道这帮子蛮夷的饮食习惯,默默地再饮一口茶,感受着嘴里清爽的感觉,可不是如此么。 突厥人如此,西域人自然也如此,还有更北,更西的地方,等等那里也有许多人么? “初元真乃陶朱公在世,只是初元方才所说,更北边我倒是知道,过了突厥乃是波斯,可是西边除了西域诸国,难道还有其他地方?” 李世民这么一问,林尘倒是一愣,自己貌似说漏嘴了,可既然说了,那也没啥大不了的,索性就说说就是,也给这位未来的天可汗开开眼。 “这还真有,而且不少!”林尘有些凝重说道。 “当真?比之大唐如何?” “过了西域诸国,有三个大国,一曰大食,二曰拂菻,三曰法兰克,实际上这只是我们唐人的叫法,而且有些笼统。 所谓的大食名字叫阿拉伯帝国,其疆域比之我大唐还大,人口约三千万左右,乃当世强国。 而拂菻国则是被称为东罗马帝国,也叫拜占庭帝国,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延续,其国土面积及实力当为当世第三,紧随大唐与大食。 最后的法兰克和大唐隔着大食,人口约两千万的样子,也算一个大国了。” 第115章 林尘说世界 “世界竟如此之大么,那什么大食的实力比之大唐如何?” 果然是天可汗,最先想到的竟是武力较量,不过这还真不好说,要是灭了突厥大唐,那肯定是大唐强大。 可是有突厥在侧,这就不好说了,历史上大唐和大食是有过一战的,怛罗斯之战,唐军高仙芝率众两万遭西域小国背叛兵败。 其后大食也没有再进兵,说明这一战虽然败了,可也让大食有所顾忌,当然这只是一场遭遇战,说不了太多问题。 “这就不好说了,若是我大唐四周安定,那肯定是大唐胜,不过也不必担心,大食离着咱们还远呢,虽然他们已经知道东边有个大唐,正在极速扩张,想要与我们较量一番,可没有几十年时间那是妄想,那个时候我大唐也肯定鼎盛起来,所谓大食不足为虑!” 可惜大唐鼎盛是鼎盛了,却没有进取心,纵观历史,中原王朝始终没有突破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 反观欧洲,动不动就是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帝国,要是咱们中原王朝也来这么一次,最后来个车同轨书同文,那该是什么样的盖世功绩呀! “什么?他们还在扩张?欲要与我等一战?” 李世民别的没听进去,可这句话却让他虎目圆瞪,拍案而起,战意凛然。 “没错,实际上从大汉强盛时,这伙西方的国家便已经开始整合,同时崛起了一个大帝国,名曰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个大陆。 及至三百年前大汉进入三国时期,罗马帝国也一分为二,成为东西罗马,而这个时期,在大汉与罗马之间又诞生了一个大国,名曰第二波斯帝国。 在这个期间,住在半岛上的阿拉伯人,还一直处于游牧和经商状态,可是阿拉伯半岛太贫瘠了,干旱少雨,沙漠多,按说它是发展不起来的。 可是这个时候一个名曰伊斯兰教的教派出现了,靠着凝聚在一起的信仰的力量,这群阿拉伯人走出了半岛。 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啊,波斯帝国和东罗马帝国那是打的不可开交,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阿拉伯人最终吞噬了波斯帝国,化身为现在的大食,伊斯兰教也被定为国教。 为了使他们的真神安拉的光辉,照耀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们的教徒一直在扩展,一旦遇到阻碍,那便是军队出动的时候。 而这个教派要传到大唐,也就几十年的事了,而我大唐注定会是他们的教义荒漠,届时肯定是要碰一碰的!” 这么一说,李世民总算懂了,也深以为然。 “哼,一群歪门邪道,最好不要撞到本王手中!” “咦?不对呀,初元你年不过双十,又是如何知道这些事的?还有欧亚非三洲又是什么?” 总算反应过来了,林尘心下一阵鄙视,自己真真假假的说了这么多,李世民竟然没起疑,这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咱们先来说说三洲的事吧。 世民兄当知道这个世界不仅有陆地,还有河流湖泊大海,实际上整个世界,大海占了七成,陆地只有三成。” “什么!只有三成,这么少?” 林尘刚开了个头,李世民便是一惊,也无怪乎他会如此,这实在骇人听闻了。 被这么一打岔,林尘也只好停下诉说,再次肯定的道: “没错,正是三成,而且这三成的土地还没有相连着,都被海洋或其他水域相分割,这一分就是七块。 分别是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和南极洲,其中亚洲最大,我大唐便是在亚洲,约占其五分之一多一点的土地面积。” “什么我堂堂大唐竟然只有这么点大,还有那什么七大洲是谁分的,我们所在地既然最大,那么为何叫亚洲,这个亚字是谁取得?” 李世民又是一连串的问题问出,有问题是正常的,只是这问题的角度,属实让林尘有些诧异。 “世民兄莫急,这也正是我要说的,在这之前我要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大唐若是发现一个新地方,那这个地方的名字该由谁来取呢?” “既然是我大唐发现的,自然该由我大唐取名呀!”李世民答道。 “着啊!就是这么个理,所以这些洲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所谓的亚洲两字是翻译过来的文字,原本寓意是太阳升起的地方,而欧洲则是太阳落下的地方的意思。 诸如这般,甚至用其神话故事中的人或事,这些西方人给这七块陆地命了名,因为这些都是他们发现的。” “与我大唐人故土难离不同,这群西方人富有冒险精神,就喜欢探索未知,而且他们所学也与我等不同。 往前上千年他们一直都是神学为主,人是神造的,灾难是神给予的,食物是神给的,就连战争那也是神的旨意。 可最近百十年却出现了变化,有一些人开始质疑神的存在,他们试图兴起另一种理论,用一种叫做科学的学问来解释世间的一切。 他们研究这世间的一切原本属于理所当然的事情,比如天为什么会下雨,那不是因为有雨神存在,打雷也不是因为雷神在,树上的果子为什么往地上掉而不是往天上飞,两块重量不一样的东西同时下落哪个先着地,甚至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球体等等!”林尘说到这故意顿了顿,偷偷看向李世民的表情。 果然,这土包子像是听了天方夜谭般,张大个嘴,见林尘停下,又急不可耐的发表自己的观点: “这群人疯了么?打雷下雨自然是有雷神雨神呀,还有果子往地上掉不是正常的么,最离谱的是我们住在一个球上,自古天圆地方,若是住在一个球上为什么不掉下去!” 李世民很慌,非常慌,尽管嘴上反驳,可仍旧能看出些不自在来,林尘说的这些他可从来没有想过。 “是呀,他们是群疯子!所以在神权至上的土地上,他们的存在是对神的亵渎,于是他们便被定为了异端!” 第116章 西方异端 “世民兄可知道异端会是什么下场?”林尘叹口气,没等李世民回答,便又自顾自的说道: “他们口中的异端,就和我大唐的妖怪差不多,是不容于世的,实际上也正是如此,他们一个个被绑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 尽管如此,可他们的理论总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甚至有人开始深入研究起来,随着研究深入,这群人有了个骇人的发现,这群异端说的可能是真的。”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会是真的!”李世民感觉自己脑子不够用了,甚至有种不敢再听下去错觉。 “是呀,这很离谱是不是?可是这群人为了证明他们的正确性,他们给自己的科学加了一门手段,叫做实验! 任何理论和猜想,只有经过实验验证后,才能证明其正确性,这个和我们所说的「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话是一样的,也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李世民点点头,很是认可这个观点,林尘继续说道: “于是一场几千上万人见证的实验开始了,两个大小不一的铁球,同时从高空落下,哪个先落地?” 说到这,林尘微笑着看向李世民,那问询的意思,李世民那还不明白: “这还用想么,肯定是大的先落地,毕竟它更重呀!” 林尘闻言哈哈一笑,也不卖关子了,继续说道: “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然而这群坚持实验结果才是真理的人,却非要亲自试上一试才会认可,这是他们的核心理念,于是两个铁球,由一人从几层楼的高度同时抛下。” “咚!” 林尘做了一个重物落地的手势,嘴里跟着发出咚的一声: “只有一声!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不愿意相信,只有一个声音,这意味着什么,两个铁球同时落地!!这怎么可能?他们一直都错了,神说的不对!这是天塌了的事!” “怎么可能!怎么会同时落地!这一定是假的!” 初听这个理论的李世民,和当时的民众是一样一样的,他很激动,这事同时也颠覆了他的认知。 “世民兄不信回头试试就是,这实验很简单,不是么?” 闻言李世民,这才察觉自己失态了,事实上他今日可不是第一次失态了,各种震惊,各种不能,出一个表情包都有剩余。 “这个实验的成功,影响是深远的,既然之前的异端们的理论有一个是正确的,那么其他的会不会也是对的? 不计其数的人疯狂了,他们迫切需要得到答案,于是神权渐渐被打破,只作为一种信仰,人们开始了追寻真理的热潮。 这其中就有想要验证大地是个球形的,于是他们造了大船,开始出海。 之前说过,陆地分为七大洲互不相连,可海洋却是连接在一起的,由此他们只需要任意选一个方向航行,如果大地真是个球形,那么他们就会从另一个相反的方向,回到起点。 于是这些人疯了一般,四面八方的开始航行,于是这个过程中不断有陆地被发现,这算是意外惊喜了,七大洲的名字也就在这个过程中被命名了!” “这些四散航行的探险者们,有的在发现新大陆后,名利双收就此收手,也有意志坚定之辈,为了找寻心中答案苦苦坚持。 这其中便有一位叫做费尔南多·麦哲伦船长穿越了大西洋,历时两年多,最终来到了大唐南郡一带。 有感于大唐的强大,他在这里做了短暂停留,一路往长安而来,想要欣赏一番这强大国家的都城。 我便是在这机缘巧合下遇见他的,碰巧我会些西方国家的语言,正好能交流,这一切便是他所说的。 实际上他的船能到达大唐,已经能证明大地是圆的了,因为我们都知道,顺着海陆继续往西而行,是一定能到达西方的,所以他成功了,异端们说的也是真的。”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世界竟然是这样的!” 林尘的这番思想灌输,对于李世民的影响是巨大的,君权神授可不只是西方国家,中原王朝的皇帝还有个名字,叫做天子,上天之子! 所以这些异端们,推翻的不仅是神学,他还影响着全世界封建君王的威信,削弱他们的统治力。 林尘选择在这个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间,真真假假的说了西方历史的和未来的事,就是希望能稍稍打开他的眼界,同时在权利和真理之间提前找到一个平衡。 这些个话在我们现在人听来,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甚至是听故事一般,可若听在一个从小接受阉割版儒学思想的古人耳里,那可真是心神震荡,整个人都会颤抖的那种。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李世民再次拍案而起,大声呼喝,看向林尘的眼神仿若择人而噬的老虎般。 面对状若疯狂的李世民,林尘懒得多说,将茶壶提起,倒掉里面的茶和水,随即拿起一个茶盏,一并推到李世民面前。 李世民被林尘这番动作搞得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提起茶壶和茶杯,飞速跑了出去。 林尘起身紧随其后,只见李世民出门后,一个纵身上了院墙,随即两手平伸,一手茶壶一手茶盏。 在某一个时刻,他两手同时一松「啪!」一声清脆的响声传来,虽然已经有所预料,可李世民仍旧不愿相信。 “一声,只有一声!真的,这竟然是真的!可是这是为什么?” 欠身将李世民让进屋内,两人重新坐定,林尘这才回答道: “说明物体的下落速度与重量无关!” “这个实验也只证明了这么一个问题,世民兄是不是觉着,这很无关重要,这很没用?” 林尘的问题,李世民一时有些不好回答,抛开对于神权权威的挑战,貌似真没什么用。 林尘见其表情就已经知道答案,不禁喟然长叹一声,随即神色一正,郑重其事的向着李世民说出了一番话来。 第117章 思想灌输 “世民兄,你得记住,我今日与你说了这么些话,并不是要告诉你,西方的土地有多么广袤,以及他们有多么强大。 我要说的是,一种思想,一种探寻真理的思想,这种思想已经在西方开始萌芽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可以预见这种思想,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一定可以扩散开来,你能想象那时候的情景么?” “什么情形?”李世民完全没有意识到,林尘所想表达的意思。 “神州陆沉!”林尘一字一句的说道,郑重无比。 “什么!初元你莫不是昏了不成,这等话也敢妄言!” 李世民一惊,随即大声呵斥。 “呵呵,一点都不夸张!世民兄也是带兵打仗的常胜将军,你说说看,若是有另外一个国家,拥有比弓弩射程更远,威力更大,射速更快的武器,拥有比马匹速度更快的坐骑,拥有比马车运载力更多的运输工具,拥有瞬间直通万里的消息传递能力,你猜这个国家会和大唐友好相处么?” “那自然不会,可这些可能么?你说的这些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呀,单靠一个科学的学说么?” “没错!若是有成百上千万人同时致力于真理的探寻,那这些一定会实现,而且用不了太久,也许几十年,也许百十年,绝对可以实现!”林尘非常笃定,八国联军分蛋糕的事,可是真实发生的。 “初元何以如此肯定?”李世民疑惑问道。 “因为真理真的存在!”没等李世民开口,林尘继续解释道: “很简单的道理,比如我所献的曲辕犁,世民兄以为是偶然的么,其实不然,那是因为我弄懂了力的方向对于力的影响,直辕变曲辕,只是改变了力的方向而已。 弄懂了这个,我只要确保最终力的方向一样,那么这犁我可以换成各种各样的造型,而保证它的功效一样。 说这个你估计还是有些迷糊,那我再说一个,那个万里传声的,世民兄是不是觉得这根本不可能,顺风耳只是神话故事?” “难道不是么,还是说真的可以做到?”原本听着还有些云里雾里的李世民精神一震,他是个将军,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消息即时传递的重要性了,对此自然感兴趣。 “没错,据我推测这完全可以做到,只要研究出声音是怎么发出的,就可以想办法实现,而这是我们儒学为主的大唐永远也不会去思考的问题!” 这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李世民也想得通,可说到底,还是句空话。 “小弟不才平日里也爱钻研些东西,这声音怎么产生的,我弄不清楚,可我也弄出了点名堂,因为我发现声音可以靠固体传播。” 说完这,林尘看着李世民,嘿嘿一笑: “世民兄不妨说说看,基于这条讯息,可以做些什么?” 这又让李世民cpu宕机了,对于声音的了解他只停留在哑巴聋子,男声女声大嗓门之类的,更多的,还真不知从何说起,完全就没那个概念。 “瞧瞧,这问题是不是很严重?我们唐人的思维,基本就固化了,答案递到手里都不会用,可是那群追寻真理的疯子就不一样了! 他们会用两个纸筒,中间连着一根线,百米之内,只要一头说话,另一头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这是不是离万里传声,已经前进了一大步?按照他们寻根问底的尿性,接下来只要解决声音是如何发出的,为什么相隔太远会被消耗掉的问题,这事就成了! 当然这个过程很复杂,也许需要几年十几年,也许只要一瞬间的明悟,可终归有了方向不是?” 李世民不说话了,林尘的话为他打开了新大门,是呀,那群疯子,真要让他们舒心的研究下去,没准真能成。 “我大唐难道就不能走在前面了么?” 半晌,李世民终于问出了欲望之言。 “哈哈哈!世民兄,你总算问出这话了,实际上我大唐现在一直都在领先,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各种器具,绝对是世界最顶尖的! 可是我们也有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现在停滞不前了,而且不出所料会一直停滞下去。 最终会给对手追上来的机会,直到被他们一棍子打醒,可那个时候,我们就只能像周围的新罗百济屈服大唐一般,被人压着一头啰!” “停滞了,为什么?” “世民兄难道就没发现,西方的那群疯子们所研究追寻的,和我大唐的奇淫技巧如出一辙么?”林尘笑着说道。 “轰”李世民脑海中猛然刮起了十二级台风,明白了,想通了,可不就是这样么,同时他也明白了,林尘为何说停滞不前了。 都是奇淫技巧了,被打入歪门邪道了,还怎么前进。 可话又说回来,不就是些奇淫技巧么,有那么夸张么? 不懂就问,反正他今天就是来接受思想改造来了。 “奇淫技巧重不重要,这个问题,至少在我看来,很重要,非常重要,只是大家都不说破,一个个自欺欺人罢了,为的还不是自身权利么?” “初元此话何解?” 林尘拍了拍身下的椅子,敲了敲身前的桌子,开口道: “世民兄,这椅子桌子坐着可舒适?比之案几软榻如何?” “自然是桌椅更为舒适,可是案榻可是祖宗传下来的,是符合周礼的。” “屁的周礼,按周礼国家还是分封制呢,奏章书籍还写在竹简上呢,为什么现在不这样了?” “这……这……” “所以说,时代在进步,一味地守旧是不行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等后辈当锐意进取才是!” “好一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初元此言大善!”李世民闻言双眼一亮,不吝赞美。 “话归原题,所以说用了几百上千年的案榻稍加更改就能更舒适,可若你就此满足了,哪怕再过上千年他也只能保持这个程度,可若是你继续研究探寻呢? 椅子可以变得更舒适柔软,更精美,甚至可以折叠随身携带,桌子可以上面加一个活动盘,菜碟放在上面,四周之人只需要转动转盘就可以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 第118章 葫芦娃(此章专为孙思淼书友送上) 「非常感谢孙思淼童鞋,每天几乎不间断的送上为爱发电,铭记在心!」 说到这里,林尘顿了顿,才又说道: “这些很难么?不,一点都不难,难得是想到,只要想到了就总会实现!” “再比如弓弩,比如各式装备,各种农具,各式房屋建设,各种生活用具,这些全部都离不开大家口中的奇淫技巧,而这些只要再深入研究,也肯定会像矮榻变成桌子一般,产生质的改变。 可是历史到了近几百年,特别是罢黩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我们便开始自废武功起来,纸仍旧是原来的纸,笔也是原来的笔,一切都慢了下来。 一直到了大唐,大家的生活方式,甚至打仗模式,基本都没什么变化,若是这世界只有我大唐,这也没什么,反倒还是件好事。 可这世界终究太大,大唐也只是一隅,就这般停下来,等着别人赶上甚至超过,世民兄,你说那个时候,面对武器装备完全碾压我们的对手,除了人多,我们还能拿什么抵挡? 远的就不说了,就说说突厥吧,如果突厥人能有和我大唐一样的铠甲武器,那会是个什么场景? 要知道他们离着西方那群疯子可是更近的,若是他们改变主意,先去西方寻了最优秀的铁匠锻造师,装备齐全后,再来袭扰我大唐,该如何是好?” 蹭,李世民再次呼吸急促的挺身而起,这种事坚决不能让他发生,现在的大唐就已经被突厥按在地上摩擦了。 要是真如林尘所说,他们有了同等的武器装备,那绝对是对大唐的灾难。 “世民兄稍安勿躁,只是打个比方,现在的西方诸国可还没有咱们的技术呢,找也白找。 可我们不重视的奇淫技巧,若是突然某一天被别国奉为国策,全力发展,那就真不好说了……” “难道儒学真的不好么?”李世民有史以来,第一次对儒学产生了质疑。 “不是儒学不好,是现在的人刻意曲解了儒学,所谓士农工商,全都是国家的组成部分,原本并无高低贵贱。 可一些个士子大儒,故意曲解,将士族凌驾于所有人之上,并刻意打压其他阶级,所谓不过权,名,利三字而已。 而且这里有个奇怪的现象,他们宣扬自己可以帮助君王管理天下,也就是管理其他三个等级的人。 可他们却将工贬为奇淫技巧,不屑学之,将商说成不事生产,本性逐利,倒是也说了以民为本,可偏偏是这个国之根本的民,最穷困的民,承担了国家几乎所有的赋税。 试问这样的畸形结构之下,一个国家该如何长远下去? 所以,世民兄,我的秦王殿下,努力吧,我可期待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大唐呢!” 最后这话林尘说的自然而然,李世民却是心惊肉跳,他什么意思?难道是看好我?可是父皇会同意? 不理会继续瞎想的李世民,今天说的够多的了,也得给他点时间消化消化,只要能给其心中种下一颗,只有他能改变大唐的种子,林尘的目标就算达到了。 而且,等到其真的坐上那个位置,林尘的一些想法的实现,也会少些阻力,空间农场越来越有向科研基地发展的趋势。 一些超越这个世界科技水平的东西,将会持续不断的出现,就像在水面扔下一颗颗石子,林尘可不希望只是荡起一圈圈波纹就结束了,最起码也要激起些浪花吧。 循着声音来到后院,李承乾和李泰这两个小家伙,今天可是玩疯了,这会儿正和欢欢乐乐玩学说话的游戏呢。 说起来,一只狗一只鸡怎么会说话呢,对了,这鸡也不该叫鸡了,叫鸟更合适,反正是没了鸡的特征。 鸟和狗自然是不会说话的,但是管不住人家有表情呀,比如李承乾说一句,乐乐你真漂亮,这贼厮鸟便啾啾叫两声回应,随即昂首挺胸,一副自得的样子。 这时候你自然就能听出那啾啾两声所表达的意思,无外乎算你有眼光,还用你说之类的。 可相反的你要是骂上一句,那可就不好玩了,比如李泰说了一句,欢欢你太蠢了,比猪都蠢,已经半大的狗子便猛的回头盯住李泰。 随即汪汪几声,这个时候李泰若是道歉说上一句我错了也就完事了,可若一意孤行,这大黑狗可不会留情,一个猛扑,小胖墩便羞耻的被压在身下,不道歉,那是决计起不来的。 当然无论是欢欢扑人也好,还是乐乐啄人也好,那都是有分寸的,并不会真伤了人,俩孩子也是摸准了脾性,才会在作死边缘乐此不疲。 见着林尘过来,两小很是高兴,知道定是阿耶与其说完话了,便缠着要林尘继续说故事,上回说道猴子被压在五指山下,他们可伤心了许久的,迫切希望知道猴子被救了。 不过林尘却是不打算继续说了,历史背景可以放在汉朝,可是玄奘怎么弄,这可是有真人的,换成别人吧,林尘又不情愿,虽然只是个故事,可他却不愿毁了童年的最爱。 “猴子的故事就不讲了,我跟你们讲个新的吧,嗯,就葫芦娃救爷爷吧!” “葫芦娃是什么?” “别打岔!听我讲就是!” 随着林尘的口述,葫芦七兄弟们的鲜活形象,首次一一呈现在这个世界,力大无穷的大娃,千里眼顺风耳的二娃,刀枪不入的三娃,喷火的四娃,喷水的五娃,隐身的六娃,和被蛇精诱骗的拥有宝葫芦的七娃…… 兄弟俩听的是津津有味,不时急呼,等到最后蛇精被装进葫芦,葫芦娃们化身七彩神峰镇压了妖怪,两弟兄再度欢呼。 “只是可惜了爷爷,终究还是没救出来!” 听完故事的李承乾,突地冒出这么一句,倒是让林尘有些刮目相看:“这孩子倒是有情有义,只是后来怎么就变了?” “好了,故事讲完了,叔叔在教你们唱一首歌,然后就该吃饭了!” 没有葫芦娃歌曲bgm的葫芦娃是不完整的,这故事就该配着这歌曲,少了谁都少了许多味道。 第119章 挖坑 “葫芦娃,葫芦娃。” “一根藤上七个瓜。” “小小树藤是我家。” “啦啦啦啦” “叮当当咚咚当当,小树藤” “叮当当咚咚当当,是我家。” …… 李世民不知什么时候来到门口,看到的便是这样一个场景,自家的两个小子,扯着喉咙唱的乐此不疲,只是这曲子虽然好听,可听着着实有些古怪,似乎有许多音节都不在宫商角徵羽范围内。 见着李世民进来,林尘打断了俩孩子们的歌唱: “好了,先不唱了,给你们布置个作业,为什么开始的葫芦娃打不过蛇精,最后合力又能战胜呢?好了去净手,准备吃饭吧!” “好耶,我是大娃,我力大无穷……” “我是二娃,千里眼顺风耳!” “我能喷火!” “我是七娃,我收了你!” “那我也要当七娃!” 看着两个小孩子边跑着边争论着要当葫芦娃,林尘一阵怀念,自己的小时候何曾不是这样呢,可惜,回不去了…… 等到李承乾李泰走远,李世民才踏脚入内,自家孩子这般欢快,发自内心的高兴,是他从没见过的。 看着真好! 有那么一刻,他想起林尘的话,或许初元是对的,一味地高压学习或许并不是件一定正确的事。 “世民兄,此等情景,有何感慨啊!”林尘见李世民望着孩子出神,不由打趣道。 “初元大才,不仅眼界无人能及,就是育人也独到非常,为兄佩服之至,不知初元可愿意到我天策府屈就,也好时常聆听教诲!” 总算说出来了,李世民心中舒了口气,实在是林尘着实吓着他了,一般的谋士,能帮助主上实现政治抱负,就算顶级了。 可这林尘是什么鬼,开口就是国与国,各国矛盾历史,民生政治,信手拈来,对于自己国家政策,民生关系,也有独到见解。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呀? 鬼谷再生,怕也比不了吧! 这等大才,已经不能常理对待了,因此对于招揽这样的人,李世民是有压力的,甚至有些羞于开口。 “呵呵呵,谢过世民兄好意,我这人闲惯了,受不得约束,如此相处岂不是很好? 再说天策府人才济济,也不缺我一个,玄龄兄克明兄无不是当世人杰,程知节尉迟恭又是不世猛将,你若是有心什么事办不成? 可你若心不坚意不定,多招揽一人,不过是多害一人,你又何以忍心?” 该说的不该说的,李世民前回醉酒,已经说的差不多了,只是单独两人,林尘也就不顾忌许多了。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蓦地看向林尘,张张嘴,想说些什么,可终究没说出来,只是朝林尘拱拱手。 用过餐后,李世民带着恋恋不舍的李承乾李泰二人离去,林尘派了欢欢乐乐陆空两员大将前去相送,一直到官道方才返回。 最近乐乐喜欢上了站在欢欢的狗头上,一只全身漆黑四蹄踏雪的四眼狗,头上站着一只漂亮的不像话的大鸟,或悠闲地漫步或撒欢似的狂奔,如此画面,不要太美。 送走了李世民的林尘开始忙于一件大事,他在刻一副石碑,奇怪的是石碑并不齐整,反而有些破烂。 加上林尘用的是小篆体,刻好的石碑更是古意盎然,不过林尘却还是不满意,这字迹还是有些新了。 想到前世古董行里的一些做旧手段,林尘又是一通忙活,最后总算有些样子了。 看着自己的杰作,林尘很是满意: “能不能成就看天意了!” 次日一早,林尘便带着刘仁愿偷偷摸摸的出了府,没办法他现在还是禁足中,可不能让人见着他四处闲逛。 两人取了马便一路朝着终南山而去。 “太清山南十里,黄峪村……” 凭借着记忆中的印象,纵然地貌有诸多改变,林尘最终还是找到哦了地方,将刘仁愿支开,林尘偷摸着一个人来到地方。 趁着没人注意,林尘拿出一把锄头,一锄头下去,便是一块泥土被刨出,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力气。 自从可以肉身进空间后,林尘就试着将空间内的锄头带出,没想到还真行,而这锄头也不负所望,非常神异。 虽然不像在空间里一般,可以瞬间耕种一块地,可它示土地无物的属性,也让林尘直呼好家伙。 经林尘实验,只要做出锄地的动作,这锄头一碰到土地,便会稳定输出一块十公分左右的土块。 看着很小是不? 甚至在松软的土地上,还不如一般的锄头。 但是它仍然还是不可替代的,是神器,关键就在于效率,它只要碰着就可以,不费力气,意味着就可以高频率使用。 像是林尘现在挖的死土,邦邦硬的,里面石头也多,可是林尘依然像是玩打地鼠游戏一般,只见锄头挥动,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是如同模具打印出来的一般的土块,飞快堆积。 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林尘竟然在这荒郊野岭挖了一个深一米多的坑,这回林尘也发现了锄头的另一个属性,那就是平面属性。 这锄头貌似有些没有空间概念,开始林尘在地面挖土,土块按照林尘意愿是堆在一边的,可挖到地下之后,土块竟还是出现在旁边地面,这可已经在头上了呀。 经过实验,这家伙的作业目标,完全可以按照cad制图中的俯视图来看,相当于把空间压缩了。 林尘突发奇想,要是把这锄头的能力增大到一定程度,会不会将一个三维世界压缩成平面世界,然后一锄头下去,这世界便是一个窟窿。 当然这扯远了,看着深度也差不多了,林尘收回胡思乱想,闪身进了空间,同时将挖出的土山也带了进来。 来到别墅内,大厅的茶几上放着一个灰不溜秋的陶罐,密封的非常严实,林尘抱着陶罐再次出现在坑内,小心将其放下,随后一挥手,原本消失的泥土再次将坑填满。 由于土都是规则的,林尘特意将最上面一层分开放置,这回重新填回去,任谁不细看也看不出,这里竟然被挖过。 第120章 丛林CS 搞定一切后,林尘再次观察一遍,发现没有什么遗漏,这才回头进山去找刘仁愿,这货被他忽悠着去打猎了,有着乐乐欢欢在,这里虽然林深树茂,可林尘依然方向不失。 正是金九银十的收获季节,山里面各种野果倒是不少,如八月炸、毛桃,毛栗等,林尘捡了不少毛栗,回家炖肉也好,和着鸡块爆炒也好,甚至直接吃都是非常棒的美味。 前世上学时,每逢国庆节,林尘那必然是要满山钻的,最爱的就是捡栗子了,不过有一点,要小心野蜂。 野栗子树也叫毛栗树,是骷髅包最爱筑巢的地方,学名不知道叫啥,反正当地人就这么叫的,骷髅包的蜂巢是一个球形的,土黄色,一般在树顶上,要是惹了蜂群那可不是好玩的。 还有一种比骷髅包还大的,当地人叫七子牛,据说七针可以锥死一头牛,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大人唬小孩的,反正林尘见了这种蜂,那都是躲得远远的。 这里很少有人来,遇着一棵毛栗树,下面准能铺一层野栗子,捡了差不多十来斤,林尘也懒得捡了,赶紧找着刘仁愿,早点回去算了。 又是半个小时,前面带路的欢欢突然放低身形,匍匐着往前挪动,一副要狩猎的架势。 林尘心中一喜,看来是有猎物了,赶忙从空间取出弓箭,这些个东西,自从能进空间后,林尘陆陆续续都制备了不少,不止武器,一切可能用的上的东西,只要他能想得起来的,空间都会放上一些。 说起来,林尘现在的身手,最差的可能就是弓箭了,没办法,一是没有名师指导,二是他练的也少,尽管如此射个麂子,鹿什么的肯定没问题。 全神戒备下,顺着欢欢的方向,林尘慢慢拨开灌木丛,往前看去。 嗯? 竟然不是猎物,而是一个人,背对着林尘,也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似乎也是在狩猎。 林尘有些乐了,还以为是刘仁愿呢,正准备摸上前去,看看他在干嘛。 蓦地心神一动,不对呀,刘仁愿穿的衣服可不是这样的,那这是谁?在这里干嘛? 想到这,有了上回的教训,林尘不敢大意,悄悄打手势让乐乐飞下来,随后将其和欢欢一起收入空间。 人就在眼前了,也不需要他们跟踪什么的,两个家伙还是太小,林尘可舍不得他们受到伤害,自己一个人,遇着危险还可以闪身进空间,更为灵活。 将弓箭收回空间,转而拿出一把小巧的手弩来,能够装填三支弩箭,是林尘花重金从隐秘渠道买来的。 唐朝人很少有用弩的,认为缺少男子气概,林尘才不会有这种顾忌呢。 腿间再绑上一把匕首,装备完毕,林尘这才小心着,往前面那人摸去。 等林尘从侧面靠近后,才发现这人竟然是张着一张弓,瞄向前方的一条小道,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初始林尘还以为人家是在等猎物呢,可看着看着,心中猛的一震: “卧槽,不对呀!那条小道,不出意外的话,自己下山乃是必经之路呀!他奶奶的,竟然又是针对小爷的!” 想明白这,林尘可不会蠢到以为这是巧合,八成是有人一直盯着自己,见自己出门了,才匆忙跟上来。 看到自己进山,索性就找了个出山经之路埋伏着,准备等自己自投罗网。 不用想,这肯定是郑王两家的手笔,上回打了板子,没见着动静,还以为在谋划什么大动作呢,原来还是玩的刺杀一套。 上回刺杀无果,这回怎么说应该也不止这一人,林尘没有轻举妄动,小心探头向以小路为中心的其他地方看去。 果然,被他发现了端倪,以他的视野范围,竟然发现了不下五人,尽皆埋伏在路得两侧。 “小心!” 突的一声大喝传来,林尘想都不想便往前一扑一滚,一支利箭正好插在他胳膊旁的地上,尾翎兀自颤动不已。 林尘后怕不已,要是晚上一步,自己绝对会被射穿脖子,箭是从他的斜上方射来的,有灌木阻挡,正好是他的视线看不到的地方。 而别人居高临下,正好能将他尽收眼底。 还是战场经验不足呀! 自己都看出五个位置有人埋伏了,硬是没反应过来,自己能居高临下发现别人,别人也能这样发现自己,结果差点吃了大亏。 危险还没有解除,经过这一动静,近在咫尺的伏击者也反应过来了,调转弓箭便往林尘射来。 不止这一箭,附近还有一名弓手也同时射了一箭,其他在坡下的人也不再隐藏,正全速往山上而来。 林尘躲过偷袭的一箭时,便已经知道不好,不等附近的人的箭射到,便已经合身往旁边一处大树后躲去。 正好闪过两支射来的弓箭,与此同时远处传来一声惨叫,林尘知道,刚刚偷袭他的杀手被解决了。 无暇分心,趁着对方再次搭箭的空隙,林尘探头抬手就是一支弩箭射出,这么近的距离,自然没有失手的道理,来不及感受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林尘开始猫着腰往上方跑去。 至于左近的另一名杀手,射完一箭后,有灌木丛阻挡,林尘也不好判断其位置,这个时候赶紧和上方的刘仁愿汇合才是最正确的。 下面还有不少人正往上围攻过来呢,这种丛林对射的情况,显然占据更高点,更具有地理优势。 “仁愿,上面的都解决了么?” 边跑林尘边大声问到,这时候也没有暴露不暴露一说了,确认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死了两个,还有一个,暂时不知道位置,郎君你当心点!” 闻言,林尘腰弯的更低了,心神联系空间,随时准备闪人。 “这他奶奶的,真是不给活路啊!” 一遍念叨着,林尘一边极速向刘仁愿靠近,大脑飞速运转,自己杀掉一个,刘仁愿弄死两个,还有一个隐藏着,加上之前发现的五个,这一共就是九个了。 “不对!按照国人的习惯,面对群体事件,一般都喜欢偶数,极少有奇数的,这么说,应该还有一人,或者奇数个人没被发现!” 第121章 丛林CS? 林尘这种猜测不是没有道理的,几乎所有国人都有种潜意识的认知,偶数是好的,奇数是坏的。 所以门口狮子要摆一对,送礼提酒最少要两瓶,甚至数数都是一双两双三双这样,所有人潜意识都这样,没道理你安排一队人出去办事,会选个奇数。 所以隐藏在暗处的人,最少还有两个。 这条信息很重要,在这深山老林中,任何一支从暗处发出的箭支,都会非常危险甚至致命。 终于林尘看到了刘仁愿,他正在一棵有着三个粗大枝丫的大树上,这倒是个好位置,不仅视野开阔,还不容易被瞄准。 林尘正待过去汇合,随即起身准备冲刺过去,差不多二三十米的距离,只要自己能到达大树下,有大树做掩护,接下来他们无论是守株待兔也好,还是继续往山上边撤边打也好,至少是占尽地利优势。 “郎君,先别过来!” 树上的刘仁愿见林尘欲要起身的动作,连忙喝止。 所谓听人劝,吃饱饭,刘仁愿肯定不会害他,他这么说肯定自有理由,于是便依旧贴着地面,借着几棵小树的遮挡,四处观察起来。 近处倒是没看出什么,反而下面的追兵越来越近了,最多盏茶功夫便要到了近前。 这些人似乎很熟悉丛林作战,前进时基本都将身体藏身掩体后面,或树或低矮的灌木。 以林尘的箭术,敌人更换掩体的瞬间暴露,他根本都懒得尝试射击,除了暴露自己位置没有任何可以值得期许的。 突然林尘像是想起了什么,心思一动,手中出现两个圆形小盾,只能护住面部大小的圆盾,下面有活套,可以绑在小臂上。 也是情况有些惊险刺激,一时竟然没想起来这东西,这小玩意给普通人用估计作用不大,可他和刘仁愿都是武艺高强之辈,身体反应速度非常快,正好合用。 刚将一块小盾绑好,便瞧见刘仁愿在给自己打手势,林尘仔细看去,只见他正指着自己斜前方一棵松树。 林尘会意,调整好姿势,随即如兔子蹬地一般,双脚猛的发力,一个纵身便向着目标点而去。 也正是林尘露头的瞬间,一支箭矢便急速向他飞来,好在有惊无险,这箭矢飞行的路径上,遮挡物实在太多,正好插在林尘一步外的一棵小树上。 林尘刚在目标树后藏好,便听到「啊」的一声,随即只见刘仁愿一个纵身跳下树,向着声音响起处奔去。 沿途的藤蔓刺网小树枝根本就不能阻挡他,他就如一辆坦克般强势碾压过去,随着一声闷哼过后,刘仁愿再次呼叫: “郎君快随我走!” 知道危险解除,林尘连忙顺着刘仁愿趟开的道路跟上,将另一个圆盾交给刘仁愿,这可把他喜得不行: “郎君怎么随身还带着这东西,太好了!” 有了这么个小家伙,他们两个完全可以尝试近身战了,这密林中如果不是箭术好到极致或者瞄了很久再或者距离非常近,想射中人,简直不要太难,特别是对于林尘这种射术一般的来说,纯粹就是浪费箭矢。 正看着刘仁愿喜滋滋的带臂盾呢,林尘蓦地感觉到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来不及多想,一脚将刘仁愿踹开的同时,自己借住反作用力,向旁边倒去。 砰!砰! 一连两支利箭从两人鼻梁前飞过,林尘浑身一震,冷汗直冒,太刺激了,顾不上倒地时被刺藤划破的面颊,趴在地上继续匍匐前进。 得赶紧换个位置,不然绝对会被当成靶子,看刚刚的架势,这人要不是个射箭高手,能发连珠箭,要么就是有两人,配合默契。 无论那种情况,再补上一箭都是情理之中的事。 果然,林尘刚挪动一个身位,脚下便又是一支箭矢插在地上。 “特奶奶的,真tm憋屈!” 这种只能别人射你,你却拿人家没办法的感觉简直糟糕透了,回头看刘仁愿,这厮竟然正向着来箭方向摸去。 见此,林尘也是胆气一壮,迅速起身,向着斜前方一个跳跃,随即就地一滚藏身一棵树后。 见着这回并没有箭矢跟来,林尘心中有了数,这里应该就是对面射手的视野盲区了。 再结合箭矢射来方向,林尘很容易便规划了一条相对安全的接近路线。 普通的弓射程大概一百米的样子,就算是精良的,也不会超过一百五十米。 这么点距离,放在平地,也就几秒钟时间就可以接近,可这里是山地的密林,地面本就不好行走,加上树木藤蔓阻挡,还要防备可能来自未知方向的箭矢,那就不好走了。 再说对方也是可以移动的,这更增加了难度,好在刘仁愿前进的路线,为林尘吸引了活力。 他干脆不再隐藏,如同发狂的野猪般,横冲直撞过去,不解决这隐藏的弓手,他和刘仁愿就没法放心的行动。 好在他们前进的方向也是往上的,后面的五人还没那快赶来,特别是小路对面的几人,路程更远,这给了林尘两人机会。 林尘这么大动静,自然引起对方注意,「咄!」,林尘一挡,一支箭矢射在手臂的圆盾上,林尘不管不顾,速度不减,急速接近,已经可以看清对方了。 原来是两个人,就说嘛,哪有那么多神射手,能玩连珠箭的,怎么会被当杀手派来。 这个时候林尘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怕是什么,飞身上前,不足三十米的距离,他能清楚看见,对方再次搭箭指向自己。 不等箭矢射出,林尘便一手以圆盾护面,身体侧身倒下,同时手中手弩瞬间一箭反击,对方也是应声而倒。 “郎君!” 在刘仁愿的视线中,只看到两人一弓一弩同时射出,两人同时倒地,自然以为林尘是中箭了,于是悲声大呼! 同时怒气值瞬间填满,如恶鬼咆哮般,瞬间向着剩下的弓手压了过去,本就已经接近对方了,在他爆发之下,更是三两步追上正欲逃走的背影。 咔嚓! 这人脖子直接拉了个二百七十度回旋,死不瞑目。 第122章 以德服人 这时候林尘也坐起来了,他确实中箭了,这么近的距离,他还是没能完全躲过,索幸只是肩膀被犁了一道血槽,并不是很严重。 “郎君,你没事?!!” “还好,我是自己摔得,受了点伤,不过无碍,我们还是快走吧!” “小心!” “啊!嘶!” “好胆!” 原来正在两人放松的瞬间,一支箭矢再度向林尘射来,好在林尘是坐在地上的,刘仁愿提醒的虽然及时,可他也只来得及头部后仰,同时将臂盾护在胸前。 这一箭虽然被林尘身前的细支条挡了下,可还是射在了他的大腿上,一股钻心的疼痛,让林尘忍不住叫了出来。 这个时候,刘仁愿已经奔出去了,林尘也看到了射手正准备逃跑的背影,这人倒是沉得住气,刚才那么多机会,愣是忍住没出手。 一直等到林尘两人自以为安全方才射出致命一箭,林尘看着扎在腿上的箭矢,倒吸一口冷气,接着便是无比的庆幸: “真是女娲大神保佑啊,小爷才十六岁,貌美如花的媳妇正等着过门呢,这要是废了,干脆死了算了!万幸,万幸啊!回头我一定给娘娘翻新庙宇,雕塑真身!” 小心撕开下衣,还好箭头扎的不深,都没有完全没入呢,这情况完全可以拔出箭矢,嘴里咬根棍,随即一狠心,猛的一拔,浑身一哆嗦。 痉挛般的阵痛过去后,突出印着牙印的木棍,翻手一个瓷瓶出现在手中,里面装满神级白菜和酒精融合液体,直接倒了些在伤口上。 “哦,哦,哦~爽!” 再拿出一块布条,用力勒好,算是简单包扎了。 做完这些,刘仁愿已经回来了,扶起林尘小心往深处走去。 算上这个,两人已经干掉六个了,后面还有五个,林尘基本肯定,这些人总共应该十二人,也就是还有一个藏着的。 将这个猜测说给刘仁愿听,他也表示赞成,暗暗戒备着。 经过这么一耽搁,后面五人也追了上来了,最近的已经不足百米了,也就是说,在弓箭范围内。 只是对面也好,林尘两人也好,都比较小心,时刻有掩体藏身,一时间都拿对方没办法。 林尘经过开始的疼痛,以及走了几步适应,已经能忍住疼了,虽然每一步都能让他倒吸一口气,可好歹也能独自行动了。 现在两人只需要找到一个好位置,一个对方的弓箭很难威胁的到的位置,那绝对就可以以逸待劳,完成反杀了。 林尘空间的茅屋和徽派建筑的房屋都是个好东西,完全可以满足要求,只是有刘仁愿在旁不好拿出来。 好在两人运气不错,前面不远处正好有一棵巨大的槐树,等两人走近才发现竟然是同根两株的树王。 大槐树在地面开始分开,呈倒八字生长成两棵树,每棵都有三五个人合抱那么粗,名副其实的树王。 林尘两人正好藏身两树之间,由于树木过于巨大,后面的人根本分不清林尘两人是在原地停留,还是在继续前行。 为了小心起见他们还是分开,准备绕过大树再说,而他们的一切动作都被树后的林尘两人看的战真切。 两人都是沉得住气的人,尽量借用大树阻拦对方的目光,等到五人全部进入到三十米内,刘仁愿和林尘同时发难。 由于瞄了很长时间,刘仁愿一箭便放倒一个,林尘差上一些,明明瞄的是喉咙,可却射到了肩窝子上。 他用的是弩,弩箭齐根而入,对面虽然没有死,可绝难再拉动弓了,等于也是废了。 剩下三人见状,急忙找掩体躲避,可林尘和刘仁愿已经极速冲出,猎杀时刻到了! 林尘的腿也不觉得痛了,冲锋途中,以臂盾拨开对方胡乱射来的箭矢,三两步跨到对方面前,直接就以臂盾砸向对方脑门。 这个时候对面的弓手只得以弓相挡。 「咔嚓!」 林尘的劲儿多大,弓盾相撞下,两者都没事,可对方的手腕却直接骨折,林尘一个矮身,再错开时,裤腿里的匕首已经插在了对方胸口处。 回身看向刘仁愿,这家伙已经解决对手,向着最后一个人奔去了,见状林尘只好走向那个被他刺穿肩膀丧失战力的杀手走去。 「你现在就要死了,你知道吗?」 杀手只是疼痛的闷哼,并不答话。 「我也不问你是谁让你们来杀我的,你也是不迫不得已,可是你现在都要死了,能不能告诉我,你们一共有多少人?」 杀手还是不言语。 「我呢,在权贵眼中可能不是什么好人,可是对于普通百姓,我绝对是对其有恩的,我发明了曲辕犁,让百姓耕地效率至少提升三倍,我还在培育新种子,如果成功,亩产十担二十担甚至三五十担的粮食,也不是没可能,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天下再也不会因为饿而死人了,事实上去岁我家稻子亩产便达到了七担,你已经是个死人了,我也没必要骗你,你说,我这么个人,就想知道个对你无关紧要的消息,过分么?」 原本双目无神的杀手,闻言惊愕的看向林尘,双眼逐渐变得狂热,强撑着身体起身,直接跪便在林尘面前,郑重磕了一头,方才沙哑的从嘴中蹦出两个字: “十二!” 林尘笑了,他猜的是对的,同时也对于连杀手这样的物种,都能对于他心生感激而自豪,果然是得道多助啊,这也算以德服人了吧! 将刚杀完人还带血的匕首扔到杀手面前,林尘转身便走,没几步,身后便传来一声闷哼。 林尘回头,那杀手已然自尽,可依旧朝着林尘的方向跪拜着,低叹一声这个操蛋的世界,看来关于粮种的事,还真得找个机会拿出来了! 林尘可不愿意欠人人情,何况还是个死人的! 最后一人不用想,肯定是在出山的地方埋伏着,刚经历一场搏杀,走出大山将是人最放松的时候。 这一场搏杀,林尘受了两处箭伤,一是因为他是主要目标,受到针对了,二一个也是他从没经历过这事,战场经验不足,好在身体反应顶级,总算没有大恙。 第123章 徒手斗野猪 倒是刘仁愿,不愧武将世家出身,各方面表现都非常出彩,虽然看着脸上手上都是血痕,可那都是刺藤刮的。 这也是林尘这个菜鸟值得学习的,换成他,明明前面就是一地的刺藤,让他义无反顾的冲过去,他绝对会犹豫,恐怕除了真正的军人,谁都会犹豫,这就是是本能。 下山的路,林尘纵然有刘仁愿扶着,也走的很艰难,由于重心的原因,每一脚,都会在他伤口狠狠震一下,没有了生死时刻的激情,这疼痛实在难忍。 及至快要出山了,两人开始全神戒备,最后的危险,应该就在左近了。 可一直等到两人马上都出树林了,还是没见着动静,最后这一人到底哪去了? 答案很快揭晓,随着一声哇哇大叫,林尘两人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 一名男子大叫着在前面奔行,后面一头野猪发狂的追逐,在其脊背处还有一支箭矢插着,难怪野猪发狂了。 原来这最后一名射手,也确实如林尘所想埋伏在出口不远处,山上打的火热他也兀自不动。 可好死不死的,就在林尘两人下山的时候,一头野猪正好摸到了他的藏身处,直骇得他汗毛倒立,不敢轻举妄动。 这野猪也可能是第一回看见人这种生物,很是好奇,就盯着这射手也不敢动,一人一猪便这样大眼瞪小眼对视起来。 直到林尘两人快要出去了,这杀手才算急了起来,也顾不得野猪了,弯弓搭箭就准备射杀林尘。 还没等弓箭上弦呢,这野猪一看对面动了,以为是要攻击它,便发足向其撞去,杀手被这阵势吓得一抖,也不知怎么想的,一箭没有射向林尘,反而朝着野猪去了。 也是这射手运气好,野猪那油脂和泥土铸成的铠甲,正好被这箭矢完美避过,受伤的野猪,直接就发狂了,这射手也顾不得了,拔腿就赶紧跑。 这才有了林尘两人看到的一幕,这野猪目测怕不是有七八百斤,跑起来和移动的小山一般,地动山摇的。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野猪发起狂来,那可是真正的山中之王,老虎熊瞎子见着,也得避让三分。 这山林中,人的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野猪,所以这人的下场已经注定了。 林尘两人,倒是希望他能多坚持一会儿,这会儿两人正忙着爬树呢,都不用想,等那人死了,野猪保准会回头找他们俩个,此时不赶紧上树躲避,更待何时。 结果正如两人所预想,最后一人连盏茶功夫都没坚持到便嗝屁了,这时的林尘两人才爬了不到两米呢。 这树有水桶粗细,下面又没枝丫,着实不好爬,可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两人还是在野猪冲到前,爬到了两米往上。 这里就有分叉了,对于稳定身形帮助非常大,而且上面树干也要细一点,攀爬更容易,不过有这个高度也差不多够了。 野猪开始撞树了,水桶粗的树都被撞得震颤不已,两人仅仅抱着树干,才没掉下去,可想而知这家伙力气有多大。 好在这么大的树,倒是不虞它撞倒,两人只要等到这大家伙撞累了,平静了,它肯定会自己走的。 可是接下来的事,让林尘瞠目结舌的同时,又充满恐惧。 这野猪竟然拱起树下的泥土来,原本这也没啥,可这东西已经连着拱了半个小时了,这树的树根,大半都裸露了出来。 “tmd,这野猪成精了么?谁能告诉他,这一幕该如何解释?” 这样下去,再有半个小时,这树绝对经不起野猪一撞了。 “郎君少待,我下去收拾了这家伙!” 刘仁愿见死等着不是办法,开始主动请缨。 “你疯了!那可是一头野猪,发狂的野猪!换武松来,估计也只跑的分!”林尘没好气的说道。 “这武松是谁?不过我既然说了下去,自然是有些把握的。”刘仁愿语气坚定地说道。 “要不,先试试弓箭?”林尘望着刘仁愿箭壶中剩余的箭矢,建议道。 刘仁愿想想也是,遂摘下拱,弯弓搭箭。 两米多的距离,自然不存在射不中的问题,一连三箭,一箭取脖颈,二箭趁着野猪抬头直射眼睛,三箭射向腹部。 三箭全中,却全部无功而返,野猪身上的土铠太厚太坚硬了,普通的弓箭根本就射不进去,或许如绝世猛将用的三担强弓才能奏效吧。 之前那倒霉蛋,估计是用完了一生的运气,才能恰好射到了薄弱点。 双手一摊,刘仁愿表示没办法,将弓一扔,竟然就这么赤手空拳的跳了下去。 林尘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瞪大眼睛朝着下面看着,其实他心里也隐隐有种感觉,他或许也能打死这头野猪。 可是他却是决计不敢行动的,这就是常说的勇气问题了,林尘这样的思想是正确的,而且是符合大众的,相比之下,刘仁愿这种行为才是异于常人,有个词是专门形容这一类人的,叫做勇气过人! 只见刘仁愿刚跳下树,野猪便朝他看来,随即不管不顾的冲撞过来。 刘仁愿一脚蹬在树干上,借助反震之力闪开,野猪飞速闪过,察觉到没有撞到,随即一个急停,正要调转头颅再次冲锋。 刘仁愿趁着这个短暂的空档,直接飞身上前,骑到了野猪脖子上,一手抓着那肥大的耳朵稳住身形,一手握拳,狠狠地便朝着野猪头部砸去。 一拳两拳,野猪开始嘶鸣,试图甩掉刘仁愿,可刘仁愿双腿死死夹住,任由野猪低头甩弄,还是昂首蹦跳,都无济于事。 “士元好样的!” 林尘忍不住喝彩,这种徒手与猛兽相斗的场景,实在太刺激肾上腺素,太精彩了! 野猪的骚操作又来了,它竟然发足狂奔起来,然后再次用力撞向大树,说是撞不如说是靠,因为野猪撞树是脖子后方的背脊撞的。 这下刘仁愿可不敢继续骑着野猪了,这家伙力气太大,真叫它这样一靠,刘仁愿铁定不死也残。 第124章 刘士元的子嗣问题 面对如此险境,刘仁愿依旧没有从其背上下来,而是在野猪靠向大树的瞬间,极速收腿,以一个女孩子坐自行车的姿势依然坐在野猪身上。 可他还是小看了野猪的这一撞之力,以他这样的坐姿,屁股无法受力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被反震下来。 野猪发现背上的家伙终于下来了,愤怒的回头,用锋利的獠牙向刘仁愿拱来。 而刘仁愿似乎等的就是这个时候,以膝盖将野猪脖子顶在树上,一手拧着野猪靠外面的耳朵,同样将它头部往里推。 这下林尘看明白了,包括野猪撞树,他被震下来,这一切都是他故意的,为的就是借助大树这个支点,限制住野猪。 当然也是刘仁愿蛮力过人,换成别的不以力量见长的,是万万做不到的。 到了这里,这场战斗也算是要分出胜负了,果然,野猪没了腾挪空间,刘仁愿瞅准机会就来一下。 野猪的弱点在两眼之间往上的中心位置,若是受到重击,有可能一击就会被放倒。 刘仁愿以这个姿势限制住野猪,击打这个位置自然不好发力,做不到一击必杀,可耐不住他攻击次数多啊! 一拳两拳再一拳,当野猪终于没了动静时,他也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浑身被汗水浸湿,瘫坐在地。 林尘忍着大腿和肩膀的疼痛,咬牙爬下树来,看着眼前的大家伙,无比佩服的拍拍刘仁愿的肩膀,学着古文话本里的话赞道: “士元真乃神人也!” 刘仁愿此时笑的像个孩子,活了二十多年,这算是自己干的最显武勇的事了吧,他自己也自豪得紧呢。 “嘿嘿,郎君,某幸不辱命!”刘仁愿似谦虚又似夸功的说道。 林尘哈哈一笑,连连拍着刘仁愿的肩头: “哈哈,不辱命,不辱命!不过这大家伙该怎么处理?” 两人一个带伤,一个脱力,对这七八百斤重的大野猪,貌似只能干瞪眼。 刘仁愿望着自己的战利品,遗憾的摇摇头,意思很明显。 “不行,这可是士元你拿命拼的,不能就这么扔了,这样,卸下一个后腿,拿回去给你补补力气,再把它獠牙敲下来,你留个纪念,以后有孩子了也可以吹嘘一番。” 这建议倒是使得刘仁愿眼睛一亮,翻身而起,便忙活了起来,做这么点事对他来说可不费什么气力。 一切弄好,两人刚出了林子,便听见一阵狼嚎声,两人脸色一变,撒腿便跑,往拴马匹的地方而去。 应该是林中战斗的血腥味将狼群吸引过来的,听到的是狼叫声,谁知道还有没有大猫老虎什么的,还是离远点好。 总算到了马匹的地方,两人互视着对方狼狈的模样,不禁俱是哈哈大笑。 刘仁愿扛着一根硕大的猪后腿,腰间别着两根獠牙,背后背着弓和箭壶,整个人血淋淋的,如同茹毛饮血的野人一般可怖。 林尘则是杵着一根木棍,一瘸一拐的,脸上以及所有的裸露皮肤,都是道道血印,这是被划的,也是狼狈至极。 翻身上马打道回府时,又遇见桩难事,林尘根本没办法骑马,勉强上马,可走不了几步,大腿的箭伤被摩擦着实在难以保持平衡。 最后只得还是侧身坐着,身体前倾抱住马脖子,由刘仁愿拉着马,才算解决。 两个男人经过这一次战斗,倒是亲近不少,刘仁愿总算不再仅仅以保镖自居了,和林尘也能聊些家常话了。 “士元呐,你都二十有三了,为何还没有子嗣啊?” 刘仁愿是结了婚的,老婆姓陈,颍川人,两人结婚近四年了,还没有子嗣,林尘所问,也有关心的意思。 “唉~不瞒郎君,我家娘子与家慈,这些年,把个长安几乎所有寺庙道观都求遍了,可也没见效果,可能时机还不到吧!” 说起这事,刘仁愿也有些闷闷不乐。 这事还要等时机? 林尘虽然没有过孩子,可学过生物课呀,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情况搞不好,两口子指不定谁有问题,光靠寺庙道观求子那一套,真有效果了,那才是出了大问题。 “问句不该问的,士元可有可有去找医家看看,有没有可能是身体的原因?” “劳郎君记挂,家君特意请了御医,我与内子皆身体无恙,唉!” 这就奇了怪了,这年头的御医还是值得信赖的,除了急症,如严重的炎症,也就是所谓的外邪入侵,和发烧类的风寒入体这类病症没有太过有效的办法,其他病症都能得到很好的治疗。 甚至现在医学无法解决的癌症,厉害的老中医绝大多数都能治愈,因为在中医里面根本就没有癌症一说,它叫做血气积滞,情志不畅,阴阳失调,针对这些症状是有方子应对的。 有点扯远了,林尘思考着刘仁愿的话,身体没问题,两人年龄也适合生育,那会是什么原因呢? 总不可能是刘仁愿那方面不行吧? 看着刘仁愿那壮硕的身形,想着他勇斗野猪的悍勇,怎么看都不像呀! 蓦地,林尘想起有些民间的愚昧邪说,想要询问,又觉得这问题有些太私密了,唐人虽然开放,可也难保刘仁愿不会介意。 “士元呀,我有个猜测,或许能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可能太过私密,先说好可不是要拿你寻乐子,你可别生气哈!” 就为了他今日能拼死护着自己,这无后的事,但凡有点希望,林尘都会想办法圆了他的念想。 自己的变异萝卜虽然可能有效果,可要是如林尘猜想的那样,那也白瞎。 “真的!郎君若是有法子让内人怀上,我就是给郎君卖命一辈子也情愿!”刘仁愿大喜道。 林尘的神奇,他这些日子可算见识了,在他眼中,似乎就没什么事能难倒自家郎君的。 对于林尘承诺的引荐秦王的事,更不怀疑,他可亲眼见着秦王一家子来林府,就跟自己家一般,那哪还需怀疑,甚至他都觉着就此跟着林尘也不错,没看秦王对林尘都极为敬重么? “士元每次与嫂嫂行房是什么时候?” 第125章 缺德 饶是刘仁愿生性耿直,也被林尘问的面红耳赤,要不是有言在先,他还真要恼了。 “唔…这个,这个,那,那自然是在晚上了!”铁打般的汉子,说起这个也变得吞吐扭捏起来。 林尘一扶额头,没好气的回道: “废话我自然知道是晚上了,我说的意思是,你是不是只在嫂嫂每月月事来临左近的日子行房?” “郎君你怎么知道?!”这可把刘仁愿惊了一跳,这事他可没跟人说过。 林尘暗暗一叹,果然! “你先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是谁教给你们这么干的?”林尘没好气的问道。 这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出个这么损的主意,要不是林尘前世看过有这样不着调的事例,他也想不起来,那这两口子岂不冤死。 “刘媒婆说的呀,当初结亲时,她就教了我们这个法子,说是能增加生儿子的机会,这可是不传秘法,奈何我就是没那个命!”刘仁愿感叹道。 “密她奶奶个法!我告诉你,你的那个刘媒婆缺德缺大了,下次你见着她,尽管大耳巴子刮她,他娘的,我要是见着,舌头都给她割下来,太气人了,你这没孩子的事,原因就在此了!”林尘怒气腾腾的说道。 “郎君此言当真?果真是这个问题?”刘仁愿激动的问道。 “那还有假?我跟你说,你下回和嫂嫂行房,就在嫂嫂来月事八天后的半个月里,保证你家很快抱个胖小子!”林尘肯定的笑说道。 “得,我听郎君的!”刘仁愿也开心起来。 “这就对了,回头我给你一坛酒,办事前喝一杯,不过别多喝啊,床塌了我可不管!唐嘉会那帮子人可一直眼巴巴瞅着呢,我都没多给!”林尘神秘的说道。 “嘿嘿,那就谢谢郎君了!”都是年岁差不多的小伙子,林尘一说,刘仁愿就知道是啥好东西了,这玩意,就没哪个男人拒绝的了的。 话说林尘今天总算手头见血了,除了那个用匕首捅死的,让他感觉到了一阵阵不舒服外,其他的毫无不适感。 难道自己天生就比较嗜血? 林尘不这样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些人就是来要他命的。 也许只面对一个人,让他杀了,他或许会有负罪感,下不了手之类的情感在。 可那是一群人,一群想要他死的人,没时间给他去感慨联想,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局面,想的越多死的越快。 当然,对于生命的尊重感降低,也是有的,林尘不否认这个事实,大环境如此,适应环境是天性,林尘不觉得自己不对。 回到家里自然又是一阵忙活,林尘下了封口令,不准把他受伤的事说出去,尤其是林富贵两口子。 话说李世民从林尘家回去,便一直心事重重,心细的长孙无垢自然是发现的,往常李世民去林尘家回来都是高高兴兴的,今儿个属实反常。 可看两个孩子倒是依然高兴,一回来便和女儿讲着故事,还有那奇怪的小曲,那欢快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二郎,可是有什么心事,怎的这般闷闷不乐的?”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的情绪影响到家人了,可他就是忍不住去想,想着想着就失神了。 “观音婢,你说我们所在的地面有可能是一个球么?”李世民有些艰难的问道。 “二郎,你莫不是病了,怎么可能会是一个球呢,那背面的人还不掉下去了!”长孙无垢有些好笑的说道。 “那你说一大一小两个铁球,同时从高处落下,那个先着地?”李世民再次问道。 “那自然是大的,这还用想么,二郎你今日到底是怎么了?”长孙无垢有些担心的问道。 李世民没在说话,他发现了,他和自己的观音婢的思想已经产生偏差了,甚至有一种,自己手握真理,世人皆愚昧的荒唐感。 这很荒谬,不是么? 他觉着他可能已经成为了异端,大唐的异端,同时他有些能体会到那些西方异端的思想了,他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苦恼的揉揉头,他知道以前惯能开解他的观音婢,今次注定要无能为力,起身往书房而去,他需要静静。 在出门之际,他又鬼使神差的走了回来,拿起一个茶杯和一个茶壶,倒干净水,然后朝长孙无垢道: “你出来看看!” 长孙无垢疑惑的跟着出来,只见李世民一个助跑,两个纵身,便上了房,随即一手提壶一手茶杯,在长孙无垢不解的眼神中,同时松手。 “啪!” 壶碎了杯子也裂了,李世民也下来了。 “听到没?只有一个声音,所以,他们同时落地!” 然后便在长孙无垢莫名其妙的眼神中,自顾自的去了书房,留下长孙无垢满脑子问号,当然如果这时代有问号的话。 着人将碎片打扫掉,搞不清楚状况的长孙无垢,只好将主意打到两个儿子身上,可她注定要失望了。 这两孩子尽给她说了些,林府哪些好玩的,欢欢乐乐多么好玩,吃食多么好吃,另外就是葫芦娃怎么救爷爷的,最后甚至还教会了长孙无垢怎么唱葫芦娃。 于是乎李世民一个人在书房思考人生,而长孙无垢等一大三小,成立了葫芦娃歌曲合唱团,一遍遍练习,乐此不疲。 时间一晃来到九月底,珍妮机早在十多天前就已经完成了,并且实现了量产,现在仓库已经囤积了不少各种布匹了。 唐初布匹可是直接可以当成货币来用的,所以卖不卖那都是钱,相比起来,自然是不卖更划算。 以布匹直接去购买原材料的各种丝线更为划算,只是这样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量大以后会伤民。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社会要进步,这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以后在其他方面找补回来就是,林尘针对的还是郑王两家,这回他要明里暗里同时进行,让其吃个大亏。 另外还有个事,林尘让老爹去信老家,让大家伙今年将茶山好好打理下,若是有人要去买,无论多少钱,千万不能卖了。 既然答应了李世民,要做这个事,那茶叶的价格一定会疯涨,都是乡里乡亲的,相信他的,能得些好处,林尘也高兴。 第126章 买买提 最近的事突然便忙了起来。 首先村子里,房子决定提前分了,腊月林尘大婚,各家都住新房子,早点拾掇出来,也算给林尘长长脸了。 另外就是安排着各弟兄赶紧出去买茶园,江南不嫌远岭南不嫌偏,林尘每想起一个名茶出产地,都要让人提前去圈起来。 虽然说了茶园什么的由李世民出钱买,可自己屯点高档茶产地,也说得过去。 另外棉衣厂也开起来了,当然棉花什么的,刚派了人往西北方向去经营,现在还没有,只能按照这个世界的习惯,以絮填充。 所谓的絮就是布的边角料,或者烂衣服,碎布块什么的,今年也只能先这样了。 至于鸭绒什么的高级货,那都是林尘空间加工的,属于高级货,就给身边熟悉的人,一人送一件两件的得了,卖肯定是不够卖的。 还有就是林尘,偷偷摸摸的制作了一批玻璃制品,布匹是暗招,那这坑人的玩意,就是明目张胆的对着王郑两家去的。 另外这些日子,李世民也跑的特别勤,算上林尘,两个异端说着只有异端才能明白的事,别人听着也弄不明白。 李世民又不傻,林尘说的事他是不懂,可他可以去打听去问啊,丝绸之路从汉朝就有了,终点都到了安息国了,跟着这条路上的商人,打听点消息,以秦王之尊,很难么? 所以除了关于文艺复兴方面的内容,其他国家间的事,宗教间的事,林尘所说的都对。 随着了解越深,李世民的眼界也越来越宽,而这方面的事能谈得来的也就剩林尘了。 索幸外面的事都有别人去忙,特别是林尘所收的刘氏一族,给了他很大助力。 这日,长安城王氏的金银铺子,来了一位西域的客商名买买提·吽尼,拿出了一件稀世珍宝,一个透明的琉璃茶壶外加六个透亮的杯子。 全身透亮,没有一丝杂色,连一个气泡都看不到,这东西一拿出来,店铺的掌柜的便坐不住了,他什么时候见过这等珍宝。 可这个买买提也真敢要价,开口就是十万贯,掌柜的就说了句太贵,人家转头就走。 要不是看着人家带着两个明显不好惹的壮汉,掌柜的都敢直接关门给人强行留下。 说实在的,十万贯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关键是这等事掌柜的可做不了主,没有主子的允许,他除非想死,再说他也调动不了这么多钱。 眼见人家要走,他自然要留,可人家非要说去别家再看看,就是不相信他,掌柜的没办法,只好交代伙计赶紧上报,自己也顾不得铺子了,紧紧跟随着,生怕人家走丢了。 这买买提目标很明确,第二家直接找上了清河崔氏,结果自然是后面又多了个跟屁虫,最后来到荥阳郑氏的铺子,这才算完。 这买买提,根本就不像是做生意的,倒更像是来显摆宝物的,一通操作后,操着半生不熟的唐话对三家掌柜的说道: “三日后,在蜀香阁宴会厅,公开拍卖,包括这一壶六杯的水晶之梦套件在内的,还有四样珍奇琉璃制品,希望赏脸!” 得,这回明白了,人家精着呢,不过也好,这样就跟他们没关系了,上报就是。 短短一日时间,蜀香阁将会有顶级珍宝拍卖的消息,像风一般拂过所有长安城的贵人们。 不是没有人想要提前找到吽尼,一些个顶级权贵,第一时间就这么干了,只是这种事么,也不好大张旗鼓,都是暗中进行的。 可是饶是他们手段通天,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人的影子,别说吽尼了,连两个随身的壮汉都找不到。 于是蜀香阁的掌柜,便成了唯一的线索,这个事吧,掌柜的还真不知道,人家出了大价钱,包蜀香阁一日,送上门的生意哪能不做? 至于人家人哪去了,这关我蜀香阁什么事,不来了才好呢,反正定金不退! 而另一头,成车的布帛丝绢开始由零散的商贾,在王郑两家的各个钱庄处存入,再换成铜钱,或者干脆拿着通票在两家的商行里购买物资。 都是崭新的布匹,而且织女技术也非常高超,寻常的麻布都比一般的要好上一个档次,如此上等品,各家钱庄掌柜的,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会拒绝。 三天时间过的还是挺快的,消失已久的买买提·吽尼再度出现在蜀香阁。 蜀香阁一楼大厅,已经被重新收拾过了,桌椅都归置的整整齐齐,如后世婚礼宴会厅一般,就等着开门迎客了。 在买买提的示下,掌柜的打开门,开始忙碌起来,按照约定时间,再有一个时辰,客人们就该来了。 这些很大可能就是长安城里最有钱的一波人,这对蜀香阁来说也绝对是个机会,一个展示自己的绝佳机会,可不能出了岔子。 时间刚过半个时辰,便已经有客上门了,样式精美,花纹繁复的请柬,可不是短时间可以伪造的,来客自然被热情接待。 至于请柬,拢共一百份,全部在当天分给了王郑崔三家掌柜的,作为谢礼,一家一个核桃大小的玻璃球,有能耐的自然能到请柬。 买买提·吽尼安排的显然很周到,时间到了,没说拍卖的事,先上菜,每桌百贯的标准。 一百人每桌四人,这就是两千五百贯扔水里了,蜀香阁也没含糊,一品仙酿每桌一瓶,算是给足了面子。 至于一品纯酿,人家买买提说了,放量喝,喝多少都算他的。 这是阳谋,属于愿者上钩,真要喝晕了,待会儿叫价,他买买提才能偷着乐呢! 显然中原人的养气功夫,不是买买提能想象的,来客菜是放量了吃,酒都是尝尝味道,宴席过半,这场微型拍卖会终于拉开帷幕。 首先是之前展示过的,水晶之梦套件,由一壶六杯组成,个个宛如水晶般,晶莹剔透,纯洁无瑕,美轮美奂。 “诸位请了,鄙人从遥远的法兰克王国处而来,一共带了三十件珍品琉璃,乃是祖上几百年的收藏,可惜路途遥远,到了大唐只剩四套完整的了!” 第127章 拍卖 “我本是一个西方小国的王子,可惜我的国家被可耻的侵略者灭亡了,这些琉璃现在就是我现在所有的财富,听闻上国之人仁义无双,恳请上国各位贵人慷慨解囊,助我恢复祖上荣光,我情愿以这些珍宝相酬。”「译文」 买买提先是卖了波惨,随即退下,换上了专业的主持人: “诸位贵人请了,我乃鸿鹄社的一名掌柜的,受托于买买提王子,来主持这一场拍卖,按这位王子的说法,这不是拍卖,这是慈善,是筹集他复国底蕴的善款。 至于诸位贵人愿不愿意支持他,那是各位的事,不过王子的几件宝贝还是不错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那拍卖就此开始了!” 这掌柜的嘴皮子倒是溜,关键不怯场,宴会厅前面是一个略高的平台,上面放着一张桌子,掌柜的便站在桌子后,惊堂木一拍: “水晶之梦杯盏一套,请各位贵人过眼!” 之前见过的两个壮汉,便捧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拍品,开始在每张桌子边都走了一遍,确保所有人都近距离看过后,才返回台前。 “底价八万贯,每次加价不少于一千贯,各位贵人请了!” 东西是好东西,在场的没有不心动的,可价钱也真是个好价钱,出这么大一笔钱,也没人不会心疼。 场中百个豪奢之人,由于种种顾虑,竟然没有开口出价的,几大世家的代表顾于脸面,不肯第一个叫价,其他大族豪商们,还在计较其中得失,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台上的掌柜的倒是不急,仍旧悠然自得,见没人出声,索性再度开口: “既是没有贵人钟意,那我们便开始下一件,这个就算流拍了!” “慢着,我出八万贯!” 惊堂木正要拍下,终于有人开口忍不住开口了,要是真能八万贯拿下,那绝对是赚的,这等机会,总有人不愿意错过的。 有了人开头,接下来就热闹了,叫价声开始此起彼伏,这个八万五那个八万八,价格很快便被抬到十万贯。 “十一万!”这是清河崔氏。 “十一万五千!”范阳卢氏。 “十二万!”荥阳郑氏。 …… 五姓七家,除了陇西李氏,纷纷开始亮相,此次拍卖,早就注定是这几家的博弈,其他人不过是陪跑罢了。 经过激烈的叫价,这件宝物最终被赵郡李氏以十六万贯的价格拿下,算是开了个好兆头。 “恭喜来自赵郡李氏的李守冲李公子,这套水晶之梦是您的了。” 掌柜的说的李守冲乃是赵郡李氏东祖的嫡长子,他有个亲兄弟名李守素,正是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擅长人物谱系,被虞世南称为「记录人物的书籍」,非常有名。 “接下来第二件拍品,请诸位过目!” 依旧是那两个外邦番汉,只见一个硕大的托盘里,放着一物,只是上面盖着绸布,看不真切。 掌柜话音刚落,随着绸布揭下,在场众人哗然一片,赞叹声不绝。 原来是一头神骏非常,晶莹透亮的神鹿,高约半米多一点,长一米有余,本就惟妙惟肖加上无瑕的晶莹,更显高贵神圣。 “自古以来便有福禄寿喜之说,这神鹿无疑是禄的代表,家里若是摆上这么一尊摆件,那才是福泽绵延,钟鸣鼎盛,废话不多说,这尊鹿踏祥云现在起拍,底价十万,加价两千,请竞价!” “十万!” “十三万!” 与之前的不同,这东西一上来,那感兴趣可是不少,关键是寓意太好了,老祖宗们就信这个! 一轮争夺,只剩两家还在继续,隐隐有叫出火气的干感觉。 “十六万,王家小子,这东西我看中了,你不如等下一件好了!”说话的是博陵崔氏的二房崔民干,乃当朝黄门侍郎。 “十七万,崔叔父可不要难为小子了,我王家最近诸事不顺,正需要这么一尊神兽来镇宅,还望叔父割爱!”王薄可是得了受益的,必须拿下一件,这件就正好合意。 “哼,二十万贯!”崔民干好不容易出声一次,还被驳了面子,当下也不再废话。 “二十一万贯!”王薄紧随其后。 “二十五万!” “二十六万!” “三十万贯!”崔民干有些咬牙切齿了。 “三十一万贯!”不管崔民干如何叫价,王薄总是多一万,这就有些膈应人了。 “好小子!三十五万贯!你若再加,那就是你的了!”没办法,这个价已经溢价很多了,置气归置气,没必要跟钱过不去。 “那就谢过崔叔父承让了,我出三十六万贯!”王薄心中一乐,有心喊个三十五万二千贯,又怕把人得罪死了,最终以三十六万高价成为赢家。 “恭喜晋阳王氏公子,这架鹿踏祥云是您的了,此后必是福禄临门,祥瑞满堂,一路「鹿」高升!”掌柜的贺喜道。 “哈哈哈,谢掌柜的吉言!”这话说的喜庆,王薄听了高兴,越发觉得值,太值了。 倒是崔民干看着王薄高兴的样子,有些幸灾乐祸,他不会真放家里了吧?! 其实这玩意就看着那么说了,王薄这会儿也是迷了心窍了,这东西他纵然买回去,估计大概率也是要送进宫里去的,毕竟有个词叫“逐鹿天下”的,而还有句话叫“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这鹿可以是秦的,自然也可以是唐的。 接下来的一件拍品,让人神情一怔,却不知如何是好。 原来这竟是一个人的头像,看起来倒是逼真的很,只是这价值嘛,估计还不过那尊神鹿,谁会没事去买一尊头像呀? 当然要是价格合适,那入手一尊也无妨,可这头像他起拍价就是个天价,五十万贯! 那可是五十万贯呐! 真当钱不是钱呀? 这个底价爆出后,在场的没一个吭声,甚至很多人看傻子一般看着买买提,真当大家都是冤大头呀! 甚至直接就有人吵着,下一件!下一件! 可掌柜的再次开口,却惊掉了一地下巴,几乎所有人都一脸揶揄的看向几乎傻掉的王薄。 第128章 损招 “此物可不止大家所看的如此简单,美轮美奂只是它的外表,他下面可还有字呢,我给诸位念念啊!” “咳吭,京陵元公,王浑像。” 一句话出,下面一片死寂,王薄更是一阵失神,迎着众人看好戏的目光更是几欲暴走。 那么王浑是谁呢? 答案现成的,京陵元公。 京陵是封号,元是谥号,乃西晋司徒,灭东吴的主要将领,晋阳王氏根正苗红的先祖。 你说这事儿弄的,自家先祖的头像,被拿来拍卖了,后世的子孙却还不认得,这可不是尴尬了么。 不仅尴尬还有些打脸的意思,你说你这个什么买买提的脑子是不是有病,你有这东西你早说呀,私下里你就是要一百万,那都好商量。 你这么一搞,人家该怎么看待我王家,王薄着实左右为难。 至于真假他倒是不怀疑,他先前看着就有点熟悉,经掌柜的一说,他可不就想起来了,祠堂里挂着这位的画像呢! 到底是后来当宰相的人物,冷静下来后,随即便是爽朗一笑: “到底是后辈子孙不肖,先祖在前竟不识得真面,也要多谢买买提王子了,如不是阁下,我等还不知晓,先祖竟有此瑰宝传世,不过五十万贯而已,能请回先祖,幸甚至哉,这钱我王氏出了!” 一番话坏事变好事,也让在场各家人物,对王薄多是另眼相看。 原本事情到这,也算圆满了,可意外还是发生了。 “贤侄莫急,既是拍卖,你出了价,旁人还没出呢,此时这东西是不是王家的还是两说呢?” 出声的正是崔民干。 这下有好戏看了,众人皆是做此想,明摆着的,你王薄搅和了人家的事,人家这是要给你眼色看了。 王薄也知道事情不好,这要是崔民干真跟他在这抬杠子,多花钱事小,王氏的面子可就都要没了! “叔父何意,还请示下!”王薄冷声道。 “我出六十万贯!”简单明了,态度明确。 王薄气的直欲吐血,有心破口大骂,可所有人都等着看他的态度呢,他知道今天这事要是办砸了,他在家族里肯定再无出头之日。 强行挤出一丝笑来,向着崔民干深深一礼: “崔叔父恕罪,都是小侄轻狂,今日之事是小侄莽撞了,甘愿以神鹿相赠,还请叔父不要与小侄一般见识,改日一定再请家中长辈摆酒谢罪!” 这话就是在说崔民干以大欺小了,不过人家的鹿是真送了,至于抬长辈找麻烦的话,崔民干也不在乎。 “那我就等着吃酒了,贤侄请吧!” 就这般王薄以六十一万贯加一座值三十六万贯的神鹿,终于能将自家先祖请回家中,完事后,也懒得再看最后的拍品,起身提前离场。 今日对他来说,还是个诸事不顺的日子。 第三件拍品依然是一个人物像,这回倒没人嘲笑了,而是你看看我,我瞧瞧你,都在猜测是谁的先祖。 答案很快揭晓。 “上党太守,郑浑文公。” 这回事情明了,郑珏浑身一震,还不等别人反应过来,便当先表态: “不想我郑氏先祖也有此瑰宝传世,真是儿孙之福,今日现世,实乃上天垂佑,我郑氏甘愿六十万贯迎回先祖,还望各位成人之美!” 这厮倒是会做人,主动将价格提了十万,一是向王氏看齐,二是堵住大家的嘴。 总算让他成功了,看着郑氏的面,也没人干这吃力不讨好的事。 今日拍卖总算圆满成功,四件拍品收获不下两百万贯,算得上天价了。 拍卖会刚结束,买买提及两个壮汉再度神秘失踪,让一些心怀鬼胎或者心有怨恨的人咬牙切齿不已。 与此同时,林尘在府里接见了一名西域客商,正是先前的买买提·吽尼,只是此刻的他已经是大变样,任谁也不会与买买提连系起来。 “这事你办的漂亮,我答应你的事自然不会食言,不过以防万一,你最好还是早些离开长安的好,最好再也不要回来,不然,嘿嘿……” “多谢公子,我这趟回去,就不出来了,真主保佑,我也该享受生活了!” “如此最好不过,不过给你个建议,回去种棉花吧,也就是白叠子,有多少土地就种多少,只要你有,我一律市价收购!” “这真是个好消息,愿安拉与您同在!” 这人其实就是西域诸国的一个商人,名叫康顺来,来往大唐不少趟了,也赚得盆满钵满,原本就打算这是最后一回了,只是这回时运不济,来的时候好好的,只是满载货物刚出大唐就遇见了突厥人。 结果可想而知! 似乎不管什么事情,在你打算做最后一次时,都会出问题,康顺来的货物全军覆没,所幸人没事。 可是失去了这笔货物,他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的身家,也就失去了大半,人生顿时没了意义。 也是这个时候,林尘找上了他,让他帮着演一出戏,他的货物损失林尘出了。 于是便有了今日一幕。 明摆着就是为了坑两家的钱,不上当都不行。 当然,因为大唐玻璃制品很少的缘故,这个时候还说不上亏,可是如果有人能看到林尘的空间里的物件,就不会这样以为了。 只见独属于玻璃工坊的地方,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玻璃制的人头,这些都是林尘收集史料,找出来的郑王两家的,有图像展示的先祖们。 当然里面也不乏大量的,只有名字没有画像记载的,林尘就照着归云庄里的农户们的样子做,刻上名字职位,一位位或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长啥样的先祖们新鲜出炉。 王郑两家,不是家大业大么,不是产业遍布大唐么? 那更好玩了,林尘准备将这些东西全部运出去,大唐所有州县,甚至镇子,保证都要最少有一到两个。 约定一个时间,就在除夕前一天,统一开始发卖,钱多钱少无所谓,想来这东西也不会便宜到哪去吧。 也不知道过完年,两家主家收到几千个来自各地的自家先祖遗像会作何感想? 想想都刺激呀! 第129章 喜子 这招可是够损的,不过林尘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要不然再多搞些玻璃制品,就找着两家铺子开卖,全国一起卖,绝对能给他两家的资金链搞断。 一旦资金链断了,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信用危机,继而名声受损,其他世家也绝对不会放过捡便宜,和痛打落水狗的事。 只是这样的话,出货量太大,难保走漏了消息,虽然收益大,可失败的风险也很大,来日方长吧,先恶心一波再说。 再说王薄郑珏,将同名先祖分别请回家中,便火速请族中有影响力的长辈族老等观瞻。 由于没有神鹿等其他玻璃制品的对比,首次看到一个等比例人头大的琉璃,所有人都还是非常震撼的。 更何况这还是自家先祖,在一番拜祭后,得知花费也不甚在意,借着王薄郑珏的话来说,这就是先祖给后辈留下的瑰宝。 以自身样貌为模具,只要子孙还算成器,谁也眛不了,今日能够回归那是值得骄傲的事,证明我等后辈还不算辱没先人。 相反要是自家先祖,被别人家拿去收在家中观赏,那才是耻辱,说明自家羸弱,要发奋图强。 这些个事,林尘不晓得,也懒得去探听。 纵然是报复,他也不想每日里算计来算计去,偶然间灵光一闪想出个点子,觉得可行就去做,不行就放一边再说。 纵然是被人刺杀了两次,完事后,当时的凶险,转眼间便忘了,对他来说,所有已经过了的事,那都是经历记忆,偶尔翻来看看可以,却不值得感慨。 这会儿的林尘正看着一头驴发呆,驴是农场牧场里的新物种,嗯,五级物种。 四级是羊,可以剪毛的那种,所以牧场现在是五级了。 之所以看着这头驴,自然是因为它不一般,根据鉴定信息,它返祖了! 是的,又一个新名词,返祖! 加上变异,牧场物种便有了两种变化方向。 这是一头棕色的驴,和普通驴也没多大样,除了带喜感的驴脸外,乍一看,一无是处,可就是这么头驴,却有绝活! 它会技能! 返祖的驴:别看它平平无奇,它却异于常驴,更强的耐性,更多的负重,跑的更快,当然还有更倔的脾气,不过请相信,它所有的倔强,都只不过是为了引起主人的注意罢了,这是一头聪明且忠诚的驴。 技能神行:这是主人唯一可以无视它倔脾气而强行驱使的,无视地形移动速度增加百分之两百,可最多持续半小时,冷却时间两个小时。 “这意思以后要骑驴了?” “为啥是头驴呢?” “这么好的技能,给马多好!” “白瞎了啊!” 一个无视地形一个移动速度加两百,两个神技,竟然合二为一,硬生生将这头普通驴,变成了神驴。 至于说,不骑? 傻子才不骑! 画风不对就画风不对吧,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将驴从牧场放出,这东西一开始就是成年的,本就是成年驴吃着草料,吃着吃着就返祖了,和变异的有些不一样。 “昂,昂昂昂!” 初一出来,见到大世界,这家伙兴奋的直叫唤,简单一个声,硬是让它不重复的转了好几个音。 “哎呦,还挺喜庆!是在跟我打招呼么?”林尘摸了摸驴脖子,对着驴说道。 “昂,昂昂昂!”驴头往林尘胸前蹭了蹭,继续叫起来。 “喝!还听得懂话呢,我就当是了,初次见面,你也好啊!看你这一张喜庆脸,干脆就叫你喜子了!” “昂昂昂!” “嗯,你满意就好!” 看着喜子高兴的摇头晃脑的样子,林尘颇感欣慰,这取名的天赋点总算没加歪,瞧瞧欢欢、乐乐、喜子,哪个不是个顶个的寓意好,还顺口。 回屋将鞍具什么的拿出来,之前有过一头驴,东西都是现成的,给喜子装备上。 翻身上驴…… 呃,不用翻身,驴矮,直接一个跨步就上去了。 “喜子!跑起来!驾!” “昂嗯,昂嗯,昂昂!” 喜子仰天长啸,双蹄刨地,看样子是要来个起跑动作,争取最快加速度,林尘对此期待感拉满。 一秒,两秒,十秒,还在刨…… 林尘满脸问号,你倒是走呀! “驾!驾!跑起来!” “昂嗯昂昂!” 得,蹄子都懒得刨了,任你如何驱使,我自不动如山! 这是犟脾气上来了,林尘想起说明指南鉴定的,更倔的脾气。 这就开始犯倔了? 林尘脑子一转,嘴角一扬,嘿,有意思了,叫你跑你就不动是吧,我还治不了你! “吁!吁!别动!站着别动!” “昂嗯,昂昂!” 驴耳朵一竖,命令接收,但我能听你的? 我拒收! 于是张开嘴,迈开腿,一边嘴上抗议,一边行动上抵制。 林尘心中一乐,这能听懂话就是好呀,我还治不了你! 不过这速度也太慢了点,搁这散步呢? “慢点,慢点跑!再慢点!” “昂嗯,昂昂昂昂昂!”你叫我慢点就慢点呀,我偏不。 四蹄交替,喜子终于是跑了起来,带起的风刮起脸来还有些生疼,十月底的气温已经凉意很明显了,冬天就要来了。 感受着如风般的速度,林尘不禁感慨,好宝贝,比一般的马匹快多了,就这速度,比之什么夜照狮子黄骠马也不差了吧,关键是离地近,稳定性也好的多,舒适度完胜。 至此林尘总算明白了那句更快的速度,是个啥意思,这寻常速度就这样子了,开启技能那还了得? 试试,必须试试! “喜子!神行!” 这回没有拉胯,林尘话音一落,蹭,如一道箭矢般,眨眼便到了湖中心。 没看错,就是湖中心,而且还在像一道利箭般继续前行,在湖中拉出一道白色水线。 “草率了!” 赶紧调转方向回头,等到上岸林尘赶紧选择结束技能,可是喜子还在跑,以正常速度跑着。 “吁!吁!停下!停下!” 林尘急拍喜子颈部,这天的水,可真冷啊,他急着回去换衣服。 第130章 取名好难 然而喜子听着他的呼喝,不仅不停下,反而跑的更起劲了,林尘气的只想骂娘,总算想起来,这家伙还犯着倔呢。 “驾!驾!跑快点,再快点!” “昂?昂昂!” 终于慢下来了,林尘总算舒了口气。 “慢点走,停……不!走快点,别停!” 总算刹住车了,林尘下驴,气的踹了这驴两脚。 “你就搁这呆着吧!” 说罢,转身哆哆嗦嗦的往家里去,太特么冷了。 “昂!”偏不! 于是林尘往家走,后面跟着头驴,也不用牵,林尘走它就跟着,林尘停它也停。 林尘有些无语的叹口气,车是好车,可就是这玩意控制系统,它不符合人体使用习惯呀! 就跟前世的劲舞团游戏里的反向键模式一样,方向尽是反的不说,它还是八向反转的,按错一个就歇菜,简直反人类。 “呀!郎君走那么身上都湿透了,可是落水了么?” 进门正好就碰见秋香,看着林尘狼狈的样子,急忙迎了上来。 “嗯,落了!去叫人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沐浴,顺便把衣服给我拿来!” 对于事事使唤人的老爷做派,林尘现在可是驾轻就熟了,并且越发的喜欢。 “咦?怎么还有头驴子跟进来,门房的人干什么的,怎么都不知道拦的?” 正准备转身的秋香,看着随林尘的前进,后面还跟着头落水的驴子,不禁绣眉一蹙,娇声抱怨道。 并不是她有什么坏心思,要和孙寿孙喜两兄弟上眼药,在她们的世界里,下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自己等人跟着郎君身边,自然更亲近些,地位也自是要高些,那总得要在郎君面前表现得有些用才好。 就像看门的狗,有人来了总归要叫上几声,显示下自己的作用,虽然比喻不太恰当,可事就是这么个理。 “哦!我让放进来的,院里先找个地方给它住吧,回头我在看着安排,对了先别喂它吃的,饿一顿再说!” “昂昂昂!” 不管喜子的抗议,林尘自顾自的去沐浴换衣服。 梳洗完毕,林尘再次出来寻喜子,此时它正被安置在门口桥头的松树下,没水没吃的。 林尘府邸外形是徽派马头墙式的,内里却是禅式加苏式园林风格。 入门是影壁自不用说,过了影壁却是豁然开朗,假山池塘,小桥流水,绿柳翠松,美不胜收。 小碎石铺就的道路直通一座石桥,桥边是迎客松,下面是池塘,塘内荷叶连连,游鱼嬉戏,塘边间隔种着绿柳花草什么的。 桥这头除了看门的门房,是没有居住的房间的,所有院子都在桥那头,亭台楼阁,山水自然,讲究个一步一景,优雅淡然。 这可是有讲究的,池塘相当于大海,桥是奈何桥,松树迎客,迎到哪呢? 对面!也就是仙家福地了! 当然院子小的话,摆上三块太湖石也行,这就叫做海外三仙山。 这种布局叫做禅式,后世也有,不过那时候叫日式,正是小日子过的不错的学生,功课做得好的结果。 林尘逆走奈何桥,从福地来到俗世,此时的喜子,显得有些落寞,低着头昂昂两声,似是有些服软。 “这就对了嘛,要听话,听话了才能吃好的住好的!” 边说着,林尘拿出一根萝卜一颗白菜递过去,这回喜子开心了,吃的很欢快。 “这回高兴了?” “昂昂昂!” 喜子抬头叫唤,驴脸表情丰富,明显心情很好。 林尘哈哈一笑,解了绳子,再次骑上。 “走,喜子,出门!” 这回喜子听话了,欢快的抬脚便走,出了门,林尘心情顿好,忍不住高声哼唱: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昂。” 林尘蓦地一顿,这喜子,它竟然学上了,虽然不伦不类,可已然有点那个味了,这下林尘发现了新大陆,开始教起喜子唱歌来。 “我有一头小毛驴……” “昂昂……” “错了,重来,我有一头小毛驴……” “昂昂昂昂昂啊昂……” “这回对了!下一句……” 听话的喜子是真招人稀罕,一天下来,林尘总算摸清楚了它的倔脾气,那就是它高兴的时候,怎么着都行,它不高兴的时候就会犯倔,这时候就得反着来。 晚饭是搭了变异玉米的米饭,林尘特意叫了马周一起吃,这个时候的马周还是身体倍儿棒的,有了变异玉米,想来再也不会英年早逝了。 马周最近可是滋润的紧,自从来了林尘府上,那可是见识大涨,高高在上的秦王殿下隔三差五就能看见。 而且人家秦王殿下来此不是为别的,而是讨论学问的,得林尘允许,他作陪旁听了几回,从开始的云里雾里,到最后的主动钻研,直至沉迷其中。 解开迷雾,探寻真理,找寻出物质最根本的本质,这才是最诱人的学问,特别是对于注重实干的人来说。 “郎君,现在学堂里的孩子,百以内的算法,已经都很熟练了,可是认字这一块还是相当缓慢,郎君可有好的办法?” 饭后,一人一杯清茶,两人便开始了日常任务,坐而论道,林尘嫌先生的称呼太老气,干脆也就让马周叫他郎君算了。 实际上多数就是林尘说,马周听。 “怎么?宾王可是急了?你以前启蒙时不也是这样么,何以现在沉不住气了?遇事只想简便方法走捷径,这可不是好习惯!” 马洲倏然一惊,冷汗直流,是了,自己自从来到林府,无论做什么事,郎君都能给出更快捷有效的办法,以至他问出如此蠢笨的问题。 “多谢郎君点醒,周险些误入歧途,受教受教!”马周急忙起身离席拜谢。 “唉!坐下坐下,没那么严重!”林尘见马周这么一副小事大做的模样有些好笑,急忙招呼其坐下。 “其实吧,简便的方法也有,可你不能总想着去用现成的,你得自己会思考,先寻根问底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再来推演相应的办法,找出最优解,那就是捷径!” 第131章 教马周 见马周还有些疑惑,林尘继续说道: “就拿这件事来说,学生们认字慢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我们不妨将其分解开来。” “那么这种事该如何分解呢?” “很简单,将所有的可能都列出来!” 如此这事就很简单了,在我看来,无外乎三种可能。 一,字音拿不准。 二,字的意思不理解。 三,怎么写很困扰。 所以你想解决认字快的问题,就要解决以上三个问题,首先字音的问题,自汉往前,都是直译的方式,以字注字音,如「蜂」可用音同「风」字注解(带音调)。 这样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弊端也不少,比如你必须掌握一些常用字的读音,另外有些一个读音只有一个字的没法注解,比如「佛、命」等。 及至到了本朝,开始用反切法注音,方法是取前一个声和后一个字音,如「蓝」字,可以用「林团」来注释,取林字的l音和团字的an音,缺点是划分点不明,比如还是林团两个字注音,可以是蓝音,也可以是「栾」音。 综上你可以发现,注音法一直在进步,如果初学者还觉着难,那就说明,这套方法还不够简单明了,你需要再找寻更简单的方法。 我提供一个思路,你看反切法是提取两个字声和音,那么你可不可以试着把所有字的声都提到一起,再把所有字的音同样归在一起,不好划分的单独列出,这样把这些个声啊韵啊的,再用一个符号代替。 那么是不是所有字都可以用这一套符号,将正确的音节标注出来? 再说第二个字的意思的理解,我们的学生用千字文启蒙,可你为什么非得把字放在千字文里解释呢? 把难点的字单独拿出来,放在平常的话语中,是不是更好理解呢? 最后难写的问题,这和第一个问题很类似,同样需要归纳,我们是不是可以给所有的字定一个书写规则,然后把这些字拆解成横竖撇点等笔画。 比如先横后竖,先上后下,从左到右,这样大家写一个王字,是不是都是一样笔画? 马周听傻了,他哪想到简简单单一个问题,林尘竟然衍生出了这么多,弯弯绕绕。 可林尘所说的,他又不得不服,人家不仅说了办法,甚至还举了例子,还有什么不服的,他甚至怀疑林尘自己都早已经有成体系的成果了。 万般言语,最后只化作了一句话: “周汗颜,周受教!” 高山仰止,仰之弥高,渊深如海啊! 马周发现自己给自己找了个难题,就林尘说的两个归纳总结,他这辈子能完成一个,那必定是青史留名的。 换个真心做学问的,有这样的指引,怕不是要高兴死,然后一心扑上去,方法都是现成的,只要费心整理,必然成功,一旦功成,必是能影响几百上千年,这样的美誉,谁能拒绝? 可惜他马周志不在此呀,他向往的可是朝堂之上谏疏闻,一念奋勇凌云端这等政治抱负。 这可真是丢了舍不得,自己上又不甘心浪费光阴,着实两难。 “算学这一块,可以进度稍微放快一点,太难的也不需要教了,能够算懂任意数字的四则运算也就行了,剩下的教教制表和统计什么的,将来做个账房总归是没问题的,当然有天赋突出的,愿意学的,另当别论!”林尘再次叮嘱道。 没办法,缺人才呀,现在不论哪里开店都是用的别人家的掌柜账房,这情况他在还行,他要有点什么,那不是全给别人做嫁衣了。 再有,那么多生意,他现在也懒得查账了,根本查不过来,有了这批学生,总能帮他看这些。 别他的想法还没实现,内部已经烂的不成型了,自己不在乎是一回事,被人当傻子又是另一回事。 “郎君放心,周省得,郎君所授算式算法,开古人先河,自成一家,容易入门不说,实用性也强,这些个孩子能得郎君真传也不知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对于林尘算学一道,哦不应该叫数学,原本马周拜先生可是有些目的不纯的,可这两个月的学习,他是真的心悦诚服了,相比起来,自己所学的算筹矩阵的算法,实在是太落后了。 “宾王什么时候也开始说奉承话了,数学一道,可以解决一些生活中简单的数字问题,也可以解决一些极其深奥的科学问题,万法殊途同归,很多事情看似和数学没关系,可我们依然可以尝试用数学的逻辑,来寻求问题的答案,这是你需要多去思考的东西!” 既然当了人家先生,总要拿出些本事不是,此时的马周还年轻,还做不到处事圆转如意,不过却正是吸收知识的好时候,林尘也不吝多提点一些。 对了这些个日子,由于改种进化玉米,虽然地还没种满,可农场已经又升了两级,十四级是红薯,十五级是南瓜,同样只是种了一块地,收了些自己吃外,就没再种了,因此也没出变异进化什么的。 也不知是怎么了,以前整天呆家里也没感觉什么不对,可自从禁足后,就总觉着不对劲,老是有种被束缚的感觉。 闲来无事的林尘开始练起了暗器技能,这是林尘想出来的利用玉米粒的方法之一,另一种就是弹弓了。 这里说的弹弓可不是现在用皮筋做的单边弹弓,而是类似于弓箭的弓一样的,只是弓弦中间是一个兜,可以装泥丸金珠等。 这东西的出现貌似还挺早,史料上有不少记载,林尘原本是不知道的,还是偶然问了刘仁愿,才知道还有这么个玩意。 于是暗器和弹弓便成了林尘突击学习的重要课程,暗器方面,还是以弹为主,别小看自己的指头,常人用两个指头可以轻松将玉米粒弹射十米以上。 像林尘这样手上力气又大,再加上还有技巧指导,轻轻松松三十米往上是没问题的,所练不过准头罢了。 第132章 求和 另外武侠小说里所谓的漫天花雨,天女散花什么的,不外乎一个撒字,这也是需要练习的,林尘要求不高,十米内能准确命中多个目标就行。 相较于暗器,弹弓射程就比较远了,如果是铁珠什么的,百米远也不是问题,可惜林尘所用的是玉米,质量太轻,也就是个七八十米距离。 可这也有一个好处,由于玉米小,兜石处原本装一个弹丸的,现在可以装三到五枚玉米粒,三枚是最舒适的状态。 也就是说他的弹弓有了群攻属性,得失之间很难厘定。 这天林尘正在演武场练习暗器手法,门房孙寿来报,有客人拜访。 林尘接过拜帖,一边脱下指套一边心下纳闷,这是谁呢,还挺正式。 首先肯定不是李世民,和自己那帮弟兄,他们来都是直接进来的。 自己这男爵府除了他们,平日也没什么人来,盖因林尘太低调了。 除了初来长安,做了些诗作,引得名声大噪外,其余可没啥出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认识的人也有限。 将手头东西都归置好,这才打开拜帖一瞧,竟然是署名王仁表的,名字很熟,略一思考,这不是被自己打板子的猪脚之一么? 他来干啥,找麻烦的? 来者是客,见一见的气量林尘还是有的,客厅宾主坐定,侍女奉茶退下。 茶还是林尘空间出的炒制茶,现在钱多了,制茶厂也建起来了,喝茶倒是方便,不过这茶现在也只有在林尘这里能喝到。 李世民要他都只给了一两,毕竟不是采茶季,大量出茶难免引起有心人注意。 “在下王仁表,见过鄠县男!” “王兄不必客气,不过我与王兄素来无有交集,不知王兄此来有何见教?” 王仁表闻听此言,面皮一阵抖动,真是无耻至极,把我屁股打的现在才能下床,你竟然说不认识,简直厚颜无耻!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叫自己送上门犯贱呢? “鄠县男如此可就没意思了,明人不说暗话,我是来请罪的,还请鄠县男看在家父和姨娘的面子上,不要与我一般见识!” 王仁表也没办法呀,谁叫他是庶出呢,根本代表不了王氏,他在长安,看的是自家生意,与王薄可以代表晋阳王氏相比,可是差的远了。 上回他们三个合计着,在朝堂上发力,害林尘挨了板子,转头就被林尘还了回来,那可是去了他半条命,当时就有些后悔加后怕了。 要知道那个他称为姨娘的主母同安公主,可是巴不得他死了,这样自己堂弟王仁佑就可以过继到父亲名下继承家业了。 估计那个时候,父亲也不会太追究自己的死因,那不白死了么? 及至到听到,郑珏这狗日的又派出十二个死士刺杀林尘,还全军覆没后,他彻底害怕了! 这可没他的份,要是林尘把账算到他头上,一不小心被坑死,岂不是很冤? 几番思量,他悟了! 自己跟这几个疯子掺和什么啊? 生意黄了就黄了,反正也不一定留给自己,可小命是自己的,而且他悲哀地发现,他的小命还只有自己珍惜。 这还玩个锤子! 自己怕不就是个傻子,筹码根本不对等,赢了没好处,输了要玩完,玩不起,玩不起! 于是屁股上的伤一好,这不赶紧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 “王兄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不过初次相见,说什么赎罪不赎罪,至于王使君(刺史雅称)与公主,我自也是敬重的。” 这话的意思,王仁表还是听得出的,林尘还是不愿意谅解他,这回他可急了,像林尘这般百无禁忌,敢下死手的泥腿子,就是真正的世家子也怕呀,更别提他这个徒有虚名的。 “鄠县男还请示下,究竟要如何才能宽宥于我,我知道是自己做岔了,可我也真心悔过,就不能给个机会么?” 王仁表姿态放的很低,言语也充满恳求,可林尘却听得勃然大怒: “你说错了就错了!啊?!” “你脸咋那么大呢!!!” “我招你们惹你们了? 一句招呼不打,连着三次欲置我于死地,一次比一次离谱! 你们想要什么,你倒是说啊! 没准我就给了呢? 好家伙,直接就给我动刀子,要不是我命大,你给鬼道歉去? 怕不是还要摆酒庆祝吧? 这回选哪?还是蜀香阁? 不对!蜀香阁上回去过了,这回该轮到寻味楼了,其实蓬莱居和天然居也不还不错! 来来来,你跟我说说看,我说的对不?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就这,你竟然还来跟我说,让我原谅你,你让我怎么原谅你? 脸呢? 要不是来者是客,我真想原谅你个大逼兜!” 大逼兜啥意思王仁表不知道,可也知道不是啥好话,对于林尘的控诉,他的头是一低再低。 他只顾着想着自己过来赔礼道歉加认错,纵然可能会有些苛刻条件,他也认了,只要把自己摘出去就好。 可他却从没从林尘的角度想过问题,诚如林尘所说,要是林尘真被杀手宰了,他说不得也真没这些烦恼,小酌两杯的可能性也很大。 这么想着,他突然觉得其实林尘好像也挺可怜,自己是有靠山靠不住,可好歹还能借个名声,所谓家丑不外扬,别人可不知道他家里啥情况,自己身为唯一男丁,没人揭短的情况下,还是能混的很滋润的。 可林尘就不行了,说到底,一个农户出身的庶民,侥幸幸进得了爵位,可总还是个无根浮萍,只能自己挣扎求活。 “鄠县男听我狡……不,听我解释,我承认是因为您所开酒楼抢了生意,而心怀不满,可我并没有想要治你于死地的想法啊! 上回朝堂上的弹劾,背里确实有我的参与,可我也只是一时糊涂,至于您遭截杀的事,我是一分也没参与过的,话说回来,也不是我先跟您过不去的,我家酒楼开的好好的,没招您没惹您,你鸿鹄社的酒楼平白无故的就怼上来了,我找谁说理去?”王仁表委屈的道。 第133章 和解 嗯?这里面好像有什么不对呀! 林尘听着王仁表的话,好像自己才是那个找事的人一样。 “嘿,那不是你王郑两家觊觎我美酒生意,先遣死士刺杀与我,不然你以为我愿意劳神费力开什么酒楼呀!”林尘对峙道。 王仁表气的手指打颤,要不要这么没脸没皮,合着你抢了我家生意,还委屈你了。 “那王郑两家得罪了你,你去找他们呀,那望月楼是我家的,我又没招惹于你,你还能讲点理不?”王仁表气急。 “你不姓王?”林尘奇怪道。 “我自然姓王!” “那不就得了,没找错人呀?” “我乃乌丸王氏,祁县的,跟你有间隙的是晋阳王氏,你说你找错没?” 王仁表有些眼神闪躲,实际上这两支祖上是一支,和博陵崔氏与清河崔氏不同,人家那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崔姓,他们这说是一个王,也说的过去,不过王仁表发现林尘貌似对于族谱学有些迷糊,正好诈一诈他。 噶!还有这么一说,林尘可还真不知道这里面的学问,后世林尘那个年代,拉排行比辈分的事,除了自己亲族,别人家的事早没人关心了。 “那王与马共天下的王,是你们哪个王?”林尘好奇问道。 “哪个也不是,人家那是琅邪王氏!”王仁表白眼一翻,彻底肯定,这就是个族谱学白痴。 林尘只知道这个世界有个五姓七家,至于其中的道道,他哪知道的那么清楚。 只是这回他总算明白了,乌龙了,搞错人了! “那刺杀我的事,你真没参与?” 林尘不甘心的问道,语气却是缓和多了。 “没!真没有,那都是郑珏那个白痴干的。” 眼见即将峰回路转,王仁表急忙否定,为了增加可信度还把郑珏卖了。 “哦?详细说说,这里边是怎么回事!” 看来还是个知情人,林尘决定好好盘问盘问。 “这……这……” 刚刚是心急,这回让他说,王仁表反而有些踌躇起来,林尘他惹不起,貌似王薄郑珏他也惹不起。 这时候他恨不得给自己来上一巴掌,嘴贱什么,好好的说什么郑珏。 “吞吞吐吐干嘛?说吧,我保证,他们没空找你麻烦。” 闻言王仁表眼皮子直跳,什么叫保证他们没空找我麻烦? 他林尘想干嘛? 忽地,深秋的天他竟然开始冒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豁出去了: “说,我说!” “先说好,这些都是上回我们吃酒时,我听来的,真假我就不知道了!”王仁表开口道。 “行,开始吧!”林尘无所谓道。 “第一次是郑珏找的两个死士,不过好像是因为王薄的唆使,还在鄠县男福大命大,他们没有得逞。 第二回弹劾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这最近的第三次,我听说也是郑珏搞的鬼,只是他们想到这么多人,竟然也没能奈何得了仙男。 事后,因为郑珏的决策,家族损失很大,现在郑珏已经被免除管事的权利了,估计以后难以后也出头了!” “郑珏被撸了?这倒是好消息,可知道他行踪!” 王仁表一听林尘这样问,顿时又是惊恐万分,哆嗦着道: “不…不知道!我不知道!” “行了,不知道就不知道,紧张什么!” 林尘见王仁表一副见了猛兽般的惊恐样,不禁无语道,自己有那么可怕么? “不…不紧张,不紧张,嘿嘿……”王仁表抹了把并不存在的汗,连声说道,为表真实,还故意嘿嘿两声。 “得,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和解的事吧,你的请求我答应了! 毕竟是我误伤在先,不过你也害我挨板子了,不管谁对谁错,这事就算扯平了,今后你只要不给我在背后搞小动作使绊子,我也懒得理你。 而且我这人恩怨分明,既然和解了,你家酒楼如果想卖,我可以市价八成收了,算是给你的补偿了吧!”林尘道。 “愿卖!愿卖!谢鄠县男!”王仁表急忙表态,现在望月楼那是开一天亏一天,半价都出手不了,现在可算柳暗花明了,林尘愿意八折收购,哪里还不愿意。 这样算下来,除了少一条财源,至少没亏,甚至可以拿着这钱在其他地方继续开酒楼,原班人马,想来也很容易立足。 “无妨,应该的!”林尘应道,随即以拇指食指端起茶杯呡了口,王仁表知道这是送客了,也很识趣的起身告辞。 林尘不由感叹,这古代这点就是好呀,哪像后世,你就是把茶喝干了,他能拿壶给你舔水,都不会说离去的话。 说起这端茶送客,可也是有讲究的,并不是端起茶杯就叫端茶送客,那是要闹笑话的。 首先你要看对方端茶杯的方式,如林尘刚刚一般,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三指向外,这才是不想挽留客人,端茶送客的意思。 可反之,若是三指都向内的话,那就是正常品茶了,或者说是邀请对方品茶。 王仁表离开后,林尘一番思索后,唤来林洋。 “你去帮我干一件事,去打听打听郑珏的下落,小心点别暴露了,他现在不管事了,应该不难打探。” 两次刺杀,林尘不恼火是假的,早就想报复回来了,可一个他还在禁足期,皇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二一个身为郑家一方管事,又是嫡系子弟,身边防护力量很强,不是很好下手,加之上回打板子的事,算是打草惊蛇了,那就更加不容易下手了! 这回他既然被边缘化了,那还不正是自己痛打落水狗的时候,想来不止自己,就是同族想出头的才俊们,怕也是忍不住要踩上几脚吧。 林洋回来的很快,原来正如林尘所料,现在的郑珏可是有些够落魄的,一个人被发配到偏房,连个丫鬟都没给。 而且以他往日的为人作风,得罪的人不知凡几,现在虎落平阳,更没人待见他,正准备启程回荥阳老家呢。 得知这消息,林尘坐不住了,趁着城门还没关,两人乔装打扮一番,连刘仁愿也没告知,偷偷溜进了长安城。 第134章 惜乎郑珏 长安城城墙高六米多,城墙脚是一道梯形平台,外面是护城河,河宽九米深四米余,城上有守城士兵不停巡逻。 所以不走城门,像是武侠话本里,凭借绳索就进城的,简直痴心妄想。 林尘两人很小心,进了城,一直等到天将亮时才开始行动。 由林洋带路,小心绕过巡街武侯,最后两人终于到达一个院子,郑珏就在里面最偏的的一个角落房间里。 小心翻身而入,再撬开门进去,里面的人睡的很死,一点没发现什么。 借着不慎明亮的月光,凭林尘的眼力,已经认出,此人正是郑珏。 那还有啥好说的,直接一个首刀给他彻底干晕,然后再用他自己的臭袜子把嘴给塞严实了。 从空间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绳索,一阵花样捆绑,保证他一点动不了,全身没一个地方能发力。 这才又用一根长绳将其吊起,头朝下那种倒吊,之后把绳子尾端和门链接起来,林尘布置了个小机关,只要门从外面打开,屋内吊着的郑珏,会瞬间掉落,以头抢地。 最后小心的在郑珏掉落位置放了三颗变异玉米,林尘才和林洋从内打开窗户,翻身离去。 来到城门口时,正好城门大开,两人复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城而去。 “今天的事千万不要对别人讲,任何人都不行!记得了么!” 回去的路上林尘对林洋一脸郑重的交代。 虽然林洋不知道林尘此行所为,有何目的,可还是点头答应,两人之间的关系虽然没了老家时的融洽,可彼此的信任却一点没变。 两人归家后,自是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而远在长安城的郑氏的一处宅子可就不一样了。 郑珏的权利被罢免了,那罢免其权利的人是谁呢? 这里就要说到一个人了,郑氏三房郑善果,北周大将军,开封县公郑诚之子,母亲也是出自名门,乃是清河崔氏女。 这才是真正的显贵人家,郑善果本人归唐后便被封了荥阳郡公,官至太子左庶子,现在更是检校大理寺卿兼民部尚书,可谓位高权重,更是郑氏一族现在的头面人物。 他说的话那自然是服众的,何况这蠢货竟然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两次动用死士,还两次全军覆没,简直奇蠢无比。 不过好歹是自家子侄,同龄人中才学也算上等,所以也未曾多加惩罚,只是近来听说,他准备回颍阳了。 回去也好,好好磨磨性子,未来也未必不能有所作为,于是趁着今日空闲,便来看看,顺便提点两句,若是听得进,将来说不得依旧是郑氏麒麟儿。 及至来到郑珏所住的院子,虽然位置是偏了点,可在郑善果看来也没什么,大家族就是这般,受器重时,啥都有,要是不重视,住柴房也不稀奇。 唤下人问了郑珏住处,下人哪敢怠慢,一边带路一边小心说道: “郎君今日也不知怎了,这个时候还没起,往常早都在用朝食了!到了,这就是了!” 郑善果看着紧闭的房门,脸上有些不喜,他最恨的就是早上睡懒觉的了,这点倒是和后世曾国藩一致。 曾国藩家规,家中女儿绝不嫁睡懒觉的男人,懒惰的人无论多有才,绝对一事无成。 “叫门!”郑善果冷冷的道。 “郎君,郎君开门!郑公来了,快开门啊!”下人很敬业,门板拍的邦邦响,边拍边叫着。 “唔……唔……唔……” 屋内郑珏极力出声,可袜子塞得太里面了,只能从喉咙中发出呜呜声,外面的人根本就听不到。 而且林尘绳子绑的极具技术,他全身任何能发力的地方都被限制住了,导致他想靠身体晃动绳子都做不到。 “打开!”见叫门无果,郑善果遂下令道。 这时候下人急忙让道一边,郑善果身后走出两名护卫,行到门前,抬脚就是一踹。 “嘭!” “轰!” 门倒了,可屋内也传出一阵轰鸣声,随即丁玲咣当一阵乱响。 “公爷小心!” 护卫急忙回退,护在郑善果身前,等到声响停歇,郑善果一个眼色递出,才有一个护卫再次上前,查看屋内情形。 “嘶!” 饶是见惯了死人的侍卫,脸色也是一白,倒吸口凉气,刚刚引路的下人也壮着胆子来到门前,往里看了一眼,只见屋内四处都是血迹,中间一个无头,不对,还剩一小半头的尸体,而门边自己脚下正好一个孤零零的眼珠子瞪着自己。 “娘咧!” 随即浑身一瘫,顺着地上往外爬,然而身上却像灌了铅一般沉重异常,怎么爬都没用。 “别拽我啊!不是我害得你呀,郎君你别拽我呀!呜呜……” 下人边哭边喊,直以为是屋内公子的魂魄拽着自己,吓的够呛。 “让开!” 郑善果上前一脚踹开下人,往屋内看去,他身为检校大理寺卿,虽然是代理的,可形形状状的人的死法,他还是听说过一些的。 可此时面对如此现场还是忍不住内心翻腾,太惨了,什么仇什么怨,连个全尸都没给留。 看着残尸上捆绑的绳子,以及连到门上的机关,郑善果哪还不知道,正是自己等人暴力破门,才害死了这个侄子。 不过如此现场,那自然也是有凶手事前特意布置的,这凶手正是借着自己等人的手,从而完成杀人。 “封锁现场!去万年县衙报官,再去大理寺传孙少卿,将此地发生的事告诉他,着他马上带人调查,给我找出凶手!” 郑善果脸色铁青,忍着不适,开始发号施令,同时书信去请两位堂兄,郑元璹郑元寿。 这两位加郑善果自己,正是当今郑氏在朝堂最顶尖的力量,也是郑珏如此自负的倚靠。 郑元璹与郑元寿乃亲兄弟,都是前朝开国元勋郑译的儿子,郑元璹字德芳,乃是鸿胪卿,多次出使突厥或与突厥谈判,是个清流显官,颇受器重。 郑元寿乃太常卿,也曾多次充使入番,也是个很有能力的人。 第135章 服软 这堂兄弟三人在一起,九卿之位就占了三个,比之已经降了门第的王氏来说,当真是人才济济了。 无论是县衙的还是大理寺的,来的都很快,在了解了情况和观看了现场后,俱是摸不着头脑。 “这郑珏到底怎么死的?”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你办案查案,连死者怎么死的都分辨不出来,这不是笑话么,卷宗怎么写都是个问题。 当然先不管死因也行,现场痕迹很明显,就是人为的,那么郑珏到底得罪了谁,竟会招致如此报复。 杀人不过头点地,按说凶手能这么麻烦的布置现场,那自然可以直接一刀了结了,可凶手却偏偏选择了如此极端的杀人手法,死无全尸呀,多大的恨呀! 事情到了这,按理盘问一番与郑珏有仇的人,自然可以定下嫌疑人。 可是这也让郑善果心中一动,突然想起件事来,自己这侄子可是两次派人刺杀了那个叫林尘的县男的,会不会是他的报复。 只是这事可不好跟外人说,特别是死士的事,更是万万不能让皇帝知道了。 于是又一条线索断了,这下案子该怎么查,万年县衙大理寺都没招了,好在郑善果突然就一反常态的没怎么追究了。 见惯了此等事情的两大司法部门,顿时心中有数了,装模作样一番,各自退去,这案子,八成又是个有头无尾的,看情况主人家已经心里有数了,这样也就用不着他们了。 接到郑善果通知的两位堂兄弟,也很快到来,三人齐聚,推敲一番,便已经很肯定,此事就是林尘所为。 原因很简单,郑珏虽然招人恨,可别人纵有这个心,看在郑氏的面子上也不会怎么着。 可这个林尘却不一样,先是生意上作对表达不满,后面更是直接动手打了郑珏板子,这是有前科的。 猜是猜出来了,可怎么办才是个伤脑筋的事。 那就是个光腿的二愣子,自己等人可是锦衣玉袍的,一个不好,把自己搭进去,那才是亏大了。 可放着不管也不行,那不是让人看了笑话么,真个是纠结。 这就是规则崩坏的后果,如果大家都在一个默契的规则范围内各使手段,无论以势压人也好,以权谋私也好,堂而皇之的刀兵相见,即使过分些也只怪你自不量力。 可是动用了杀手死士,或者是用家人威胁等手段,那么,绝对会是所有贵族的公敌。 没有哪个人能忍受的了自己或家人生命时刻受到威胁的日子。 这才是郑家几位大佬苦恼的原因,他们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却没有关上的能力,现在受到反噬了,终于开始正视起来了。 林尘这种杀人的手段着实超出他们理解范围,也让他们胆寒,未知的才是可怕的。 人越老越怕死,何况他们位高权重,思虑再三,他们准备认怂,当然仅仅只是在刺杀这件事上服软,以后该斗争的还是要斗争。 只是刺杀这个口子,是一定要收回来的,为此付出些代价也无所谓,只是此事找谁去说和呢? 三位大佬谁出面都有把握说服林尘,可他们却不能动,不然岂不是成了他们授意郑珏这样干的了? 最后一个名字同时浮现在三人眼前,郑广郑仁泰。 目前为秦王府心腹将领,乃是一名武将,听闻最近秦王李世民与林尘那小子走的很近,那么郑广绝对是最合适的。 世家之所以为世家,跟他们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目前争夺王储之位最有可能的就是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了。 可看看郑家这些人的履历,郑善果是太子府左庶子出仕,很明显是太子系的,郑元璹身为鸿胪卿,是大唐对外的外交官,属于中立派系,郑元寿太常卿主要负责祭祀,宗庙礼仪,丧葬等事物,服务的是皇家。 这便是如同三国时候的诸葛家一般,多头下注,永远都有兜底的,无怪乎人家能千年不倒。 郑广来的很快,郑珏身死的第二天一早就已经等候在林府客厅了。 搞不清楚来人是为了李世民的事还是郑家的事的林尘,还是很客气的接见了他,初一见面,郑广便当先行礼: “某家郑仁泰见过鄠县男!” 这就很明显了,是为郑家的事来的,如果是李世民派来的,就该自称是臣或者末将。 林尘瞬间就没兴趣了,也不再客气,淡漠的开口道: “说吧,你郑家又有什么事?” 林尘这个态度让郑广心底一怒,不过还是硬生生忍了下来: “传族老的话,郑珏所做之事皆为其擅自主张,现郑珏既然已遭报应,那此事便到此为止,我郑家也不再多追究,并且族老保证此等事情以后绝不会再发生,鄠县男以为如何?”到底是个武人,说话就是直接,也不考虑别人感受。 果然林尘听了这有些盛气凌人的话,顿时拍案而起: “你郑家是没人了么?还是故意派你这个武夫来羞辱与我?你够格么?连个将军的称号都混不上,你凭什么以这等口气和一个五品男爵说话?滚回去吧!学学你郑家的家教礼仪,再出来当说客,真是不知所谓!” 一通连珠炮似的反问呵斥后,林尘直接一甩袖子,背身离去。 这样的人,跟他置气都划不来,拉低自己水平。 郑家既然有服软的迹象,肯定会再使人前来的,急得又不是他林尘。 留下的郑仁泰,脸色红一阵青一阵,这时候他也发现自己好像干了件蠢事。 他只想着郑家身为世家望族,不能堕了气势,没想把事搞成这样呀,以往只要抬出郑家身份,谁不是陪着小心,这林尘他咋不按常理出牌呢? 无奈林尘已经走了,自己的任务算是失败了,只得悻悻的回返禀报。 再说王家王薄,昨日听了郑珏的事,第一时间就心慌了,郑珏所行之事他可是都知道的,第一次行刺林尘,说起来还有他的一份力呢。 可郑珏突然就没了,这可把他吓坏了,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第136章 李建成 这不是没可能的,接到郑珏的死信,王薄就知道,林尘疯了,他已经肯定就是林尘干的! 对于一个疯子来说,什么事做不出来? 更何况,这疯还有自己一份功劳,岂能不怕? 于是当天他便开始动用关系,弄了个偏远地区的县令的官,今日就要走马上任了,惹不起,只有赶紧躲了。 唐代县令最低品也是七品,可一般世家子却是不愿意做的,这些都是留给没什么根基的学子的。 这里就要说到唐代官场中的清流和浊流了,清流指的是没什么事情,或者不负责具体事务的轻省官,如翰林朝议大夫散官等。 而与之相对的浊流,则是则是要负责具体事务的实干官员,如县令郡守等。 所以像王氏这样有根基有实力的大族,他们家中子弟出仕,一般选择的是校书郎,拾遗,翰林,知制诰这条路线。 别看拾遗都才八品,看着比县令都低,可拾遗干的事不一般,这个官职有一种特殊的权利,那就是监督挑错。 它可以挑满朝文武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人的错,而且还不怕得罪人,毕竟它只有八品,就算得罪了那个大佬,大不了被贬官去当个县令,保底也有七品呢。 所以它是个很容易积累名声的官职,有了贤名,那干啥事不好干,所以这才是世家大族子弟首选之路。 话说林尘赶走了郑广,没等来新的郑家人,倒是来了个麻烦人物,太子李建成! 当然一起的还有之前来过的齐王李元吉。 要说林尘这么一个小小的县男是不值得李建成在意的,可耐不住他的好二弟情望李世民老往这里跑呀。 自从今年六月出了杨文干的事,李渊亲口许诺李世民为太子,又突然反悔,赦免了李建成的罪行后,这兄弟两算是彻底反目了。 对方的一举一动,那绝对是重中之重需要监督观察的,这一监督,林尘就凸现出来了。 能让秦王一月间数次造访的人,纵然是个小男爵,李建成也想要知道原由。 “下臣林初元,见过太子殿下,见过齐王殿下!”林尘老老实实的行礼道,同时暗里打量着这个历史的牺牲品。 “初元快快免礼,上回三胡带回去的酒不错,孤王嘴馋了,这不听闻只有初元你这里有,索性就不请自来了,初元不会见怪吧,哈哈!”李建成很自然的说道。 “不会,不会!能得殿下喜爱,求都求不来呢,今日旁的不说,酒管够,殿下也尝尝寒舍的粗茶淡饭!”林尘装作高兴的道。 “如此甚好,初元府上美味可是出了名的,孤王早有耳闻,可不是什么粗茶淡饭,只是旁人难得一尝,今日孤王倒是有口福了!”李建成似乎话里有话的说道。 “嗨,我这人就是谦虚惯了,想不到竟被殿下一眼识破,殿下可真是慧眼识珠呀,好吧,我坦白,论到吃食,我确实有些独到的研究,可要说道旁人难得一尝,这我可就要喊冤了。 哪里是难得一尝,我这穷乡僻壤的,压根就没什么人来呀,我这人最随和了,就是田里老农上了门来,我也肯定是尽心招待的,这可不是冤死我了!” 李建成和李元吉哪里遇到过这样跟他们讲话的,一时间脑子都有些宕机,连林尘拿他们与老农做比都没反应过来。 “哈哈哈!初元果然是性情中人,我总算明白,老二为啥总往你这里跑了!”李建成有些感慨道。 “殿下喜欢,也可以多来,在下那是欢迎之至,我这地方虽然简陋偏远,可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最适合你们这些身负大任,为国劳顿的放松心神,休息养身了!”林尘接道。 这回李建成更是对林尘捉摸不透了,此人如此坦荡,对自己的意有所指,浑然不理,几番下来倒是显得自己小气了。 “初元不愧诗才无双,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多好呀,真个是让人艳羡,有时候孤也想呀,可惜,可惜……”李建成情有所动,似是对林尘说,又似是自语。 “来来来!太子殿下,齐王殿下,尝尝我这茶汤,天下独此一家,出了这个门,可就喝不到了!”眼见这话题有向正经方向偏离的迹象,林尘连忙打断。 “哦?这倒要尝尝!”果然,李建成被成功转移注意力。 接下来,无外乎就是聊些有的没的,自然李世民来的目的,林尘也不隐瞒,把科学那一套也说与了二人听。 这些个东西,李建成倒是不感兴趣,可也耐着性子听了,倒是齐王李元吉,在经历了各种不可能后,也如同李世民一般,有些沉迷。 宴请的菜肴,林尘也不吝给二人加了些变异椰子汁,这使得两人兴致一直都很高兴,走时也都将林尘引为知己。 只是李建成走时,提了个很特别的要求,非要林尘把无案牍之劳形的全文写了下来。 林尘拗不过,只好再次出了一把风头,一篇《陋室铭》,让李建成直呼好好好。 “哈哈哈,好!好一个陋室铭,好一个何陋之有!孤不虚此行也!” 这是林尘第一次见李建成,一个活生生的李建成,也有些理解李渊为啥,在出了杨文干的事后,还依然力挺李建成。 除了其是嫡长子外,其人的人格魅力,绝对不输于李世民,无论谈吐还是气魄,无不是顶尖一流。 都说温润如君子,在林尘看来,李建成绝对就是君子的典范。 通过一些言谈,林尘发现,这人不仅善于听人言,而且论事往往有自己独到见解,或许武功方面会比李世民差一些,可文治之上,绝对不会比李世民逊色,甚至还有过之。 所以李渊面对的是两个都是同样出色的儿子,这个时候,自然是坚持立长更能维护帝国长远,他的选择一点毛病都没有。 至于历史或者演绎中,对于李建成的明显贬低,那还不是因为最终胜者是李世民么。 第137章 项目 历朝历代的历史记载,都有一种人本位思想在其中。 春秋公羊传中就有这样说道: “……外大恶书,小恶不书……内大恶讳,小恶书……” 啥意思呢,就是说对于别的国家的事,我们要把他们大的坏事记录下来,一般的小事就算了。 而对于国内的事呢,那就是大的坏事尽量不要写,或者隐晦的记录,多写点小的污点的无妨。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经常会看到记载,某个大臣因为见圣上行礼不跳舞被贬了,某个重臣因为行为有失被罢官了,等等。 另外加上一句,史书都是为胜利者书写的。 由此,要突出李世民的英明神武,丰功伟绩,李建成自然就不能优秀,他越优秀,就越证明李世民得位不正。 这是一件大大的坏事,所以关于李建成功绩的一部分,我们很少看到,但是他的一点点过错,都会被狠狠放大,这样两相对照起来才越显得新皇伟岸雄武。 但也不是没有蛛丝马迹,从东宫的属臣来看,无论文武,明里暗里,从没见过有贬低李建成的言语流出,这就值得思考了。 今日一见,要是有可能的话,林尘还真不希望这两兄弟殒命,可惜也只能想想而已。 林尘需要李世民登基,而李世民要想成为千古一帝,则必须要有玄武门之变和白马之盟这两件事刺激。 没有玄武门之变,他很难坚持对内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以洗刷自身污点。 没有白马之盟,他不会对外强硬若斯,更是国力稍微好转,便要一雪前耻,成为天可汗。 所以这两件事缺一不可,李建成注定要当背景板。 次日,渼陂湖附近多了不少青年士子,甚至一些戴着纱巾的小娘,不少人还朝着男爵府指指点点。 外出和喜子培养感情外加遛狗遛鸟的林尘,见此情形,使人一打听,原来是昨个送给李建成的陋室铭被传了出来,这些人是来瞻仰陋室的呢。 林尘现在的居所,算不上顶级豪华,可绝对跟陋室没有关系,也难怪人家指指点点。 为了防止这些人瞎编排,于是林尘再次将曾经住过的茅屋拿了出来,并决定以后就放这边上得了。 林尘最新发现空间内的工具建筑什么的,根本就不会丢弃,仿佛神器认主了般,无论多远,一个念头就能重新回到空间,所以这草房子在哪根本就无所谓。 这回倒是对味了,而且还不怕人打听,这附近的人你打听谁,都能得到一样的答案: “我家郎君,刚来时就是住那个茅屋的!” 以男爵身份住茅屋,这绝对就是陋室了,这林初元果然才情无双,住个茅屋都能做出千古名篇来。 几里外的归云庄也被这些秋游的学子小娘不出意外的发现了,整齐的房屋,洁白的墙面,迥异于长安的建筑风格,满是笑颜的庄民…… “这是桃花源记里的世外桃源么?” “太美了,这真是庄户人家住的?” “看来这林初元不仅诗才出众,就是治理一方也是大才呀!” 总之归云庄应着林尘一首陋室铭,总算也是出名了,此后每日里最少也有个三五人慕名前来。 林尘计划的旅游事业,提前见了成效,这倒是好事,索性再次召集庄户,给他们培训培训怎么留住游客。 说到留客,吃自然是第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拉动消费的。 有鉴于此,林尘也不吝啬,特意让家里厨娘传了炒菜技巧,并且每家传授一种小吃做法,如胡辣汤,凉皮,夹馍,烤串等。 不过这些个技术,严禁外传,只限本庄人学习,各家互相监督,若有违反,房子没收,除籍,赶出庄子。 其实这就是个说法,这些个东西本就是要传开来才好,林尘毫不在意,为的是让他们珍惜,知道来之不易。 这倒是林尘多虑了,这时代和后世可不一样,这里的技艺是真的传家的,父传子,子传孙,藏着掖着还来不及,哪里会外传。 所谓吃喝玩乐,吃的事就看各家手艺了,喝的话,暂时没啥好法子,来年茶叶收了,倒是可以搞成特色。 玩这一项,林尘总算把后世的扑克、麻将、象棋、跳棋等搬了过来,空间里的造纸作坊和雕刻印刷作坊早就建起来了,这些东西暂时全部由林尘提供,也不多,生产一批,能用好长时间,倒不是什么麻烦事。 只是此时作坊生产的扑克牌,是没有表面涂层保护的,没办法,合成材料现在还弄不出来。 另外羽毛球也给林尘搞了出来,球头是软木做的,球拍线是牛筋做的,其他的倒是简单了,这样也算有个户外运动了。 另外,庄子里还按照现代方式,建了类似儿童乐园的场地,滑梯,木马,秋千,跷跷板等,足够孩子们疯玩的了。 这下子,归云庄休闲旅游项目算是彻底火爆起来了,有鉴于此,林尘想着在长安城里干脆也搞个会所算了。 不是刚收了王仁表家两栋酒楼么,干脆再买两栋,正好改装一下,东西市各两座,一座女子专用,一座男子用的,这个时代男女大防还是要顾忌下的。 所有大酒楼都是带有后院的,正好改建一下,搞成浴室桑拿房,女子专用这边还可以上马美容保养,美甲瑜伽等项目。 瑜伽林尘不会,但是可以找找看,实在不行去道观求一套养生动作,让其给修改一下,保持美感的同时有那么点作用就成了。 这些个东西,硬件设施投资一笔也花不了多少钱,剩下的就是人工维护和服务了,这就更不成问题了。 这种生意,赚钱肯定不少,关键是人脉的积累,到时候把价格定的高高的,能来的绝对都是家世或者身家不错的精英人士。 这门买卖还是放在鸿鹄社比较好,也算给这帮老兄弟积点福源,以后轮换着值守,说不定就入哪位大佬的眼,给一个举荐名额,提前步入仕途。 第138章 粉丝韦整 所谓天下五大氏族「崔卢郑王李」,关中四大姓「韦裴柳薛」。 京兆韦氏当是不逊色于五姓七望的大族,族中有位俊杰名韦整字思齐,乃前朝大将军韦总之子爵封舒国公的韦匡伯之次子。 可惜的是韦匡伯随隋炀帝巡行江都时,随同杨广一起去了,留下三儿三女,韦整行二。 这下子没了父亲庇佑,在诺大的韦家日子可就没原来滋润了,不过比之普通人那还是要强的多的。 韦整自幼读书便有天赋,年轻一辈很是有些声名,自己也因此有些自得。 可今年长安城中突然之间便冒出一个名林尘初元的,初时听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时,他也是赞叹,可并不服气。 可后来这林初元一发不可收拾了,先是飞燕楼中做出掌中舞罢箫声绝,三十六宫秋夜长,这般将人捧上天的绝句。 后来又于宫中写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等让人观之绝望的句子。 韦整服气了,自觉在诗词一道是无法望其项背了,打不过就加入,他开始改变心态,不再想着和林尘去比,而是开始收集其诗词。 甚至连林尘随口说的,如江山代有才人出这样的句子,也都小心记下。 时不时拿出来诵读一番,甚至模仿者填些句子,还真让他弄出几首不错的诗词来,这下可就更起劲了,四处开始追寻起林尘的足迹起来。 可惜林尘这家伙不务正业,又是开店又是酿酒最后还开起酒楼来了,倒是酒楼内的几副绝对,让他能聊以慰藉,可惜浪费了不少脑细胞,就是对不出来。 最后就是林尘被禁足了,这回他倒高兴了,禁足在家闲着没事,总能写几篇佳作了吧? 没成想还真如他所料,这才多久,一篇陋室铭便传了出来,长安很多学子拜读后,都想去看看那陋室。 韦整也拗不过好友再三邀请,跟着去了,一行四人来到渼陂湖,陋室果然是陋,这完全满足了所有人的心里期望。 有些学子突发奇想开始在茅屋前,大声诵读起《陋室铭》来,这个在念“山不在高有仙则灵”,那个已经诵到“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突然一句“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乱入进来。 那个背到“往来无白丁”的愣是接不上下句了,直到再次跟着那个搅局的再来一遍,总算到了“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随后两人一起合声“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直到“孔子云,何陋之有?”结束,两人相视一笑,大感痛快,相逢恨晚。 像这样的例子,有了一例就有了第二例第三例,乃至最后来此的书生学子,要是不在此诵读一遍陋室铭,那都算白来了。 韦整本不想诵的,可其他三个都赞成了,自己反对无效,四人一起高声诵读,抑扬顿挫,压下去一片声音,惹得别人愤恨不已,可又无可奈何。 还别说,这样众目睽睽之下,大声诵读这样一篇美文,心里顿时有种不知名的舒畅感,过瘾! 听说原来的渼陂村现在的归云庄现在大变样,很适合玩乐,四人也准备去看看。 韦整乃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渼陂村什么样,他自小就知道,这渼陂湖他也不是来第一次了,毕竟作为曾经的上林苑,景色还是不错的。 可饶是如此,韦整来到归云庄时,也是给整不会了,这还是渼陂村么? 这比自己族内韦曲,也要胜过许多吧! 所谓韦曲乃是韦氏一族举行盛会时,在漕渠(今皂河)曲水流觞,相聚为乐,因为规模很大,相当有名,故被人称作韦曲,甚至这一片地方,也因为韦氏的这种活动,而得名韦曲镇,充分说明了韦氏的巨大影响力。 砖瓦结构还是白墙的二层小楼,在这个时代还是首次现世,何况还是错落有致的一排排的,给初见者造成的冲击力,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 “这,这竟然全部都是一样的房子,整洁,美观,大方,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 今日天气不错,游客们在户外玩的不少,有些拿了凳子坐在门口享受初冬的暖阳,有些拿了羽毛球在尽情的挥洒汗水,有些留恋于沿途的小吃美味不可自拔。 还有支了桌子,两相对垒排兵布阵,周围各自围着一群人出谋划策,这个喊跳马,那个说出车,有人说你该这样走,有人说不能那样走,遇着个脾气爆的,大喝一声 “你行你来啊!” 惹得周围一静,然而不过盏茶功夫,便又忍不住好为人师的属性,口沫横飞。 韦整四人哪见过这等盛世场景,整个世界都感觉不真切起来。 好在有眼快的妇人急行到四人跟前,惹得其他慢了一步的懊恼不已。 “四位小郎,住我家如何,我家可是林木匠亲自带人装修的,新着呢,诸位玩麻将也好,打扑克也行,要是想活动下身子骨,打羽毛球也行,只是如今入冬,主家郎君不允许河里垂钓,要不然,钓鱼也方便。 另外我家饭食可是得了主家真传的,包你们有口福,生煎包更是一绝,几位小郎意下如何?”这妇人不遗余力的推荐着自家,期盼的等待着四人回应。 她家在河流上游,离庄子入口有点距离,来的游客还走不到她家,就要被人招呼走,她也是没办法,只得来入口处招人。 这四个小郎,正好是她家能接待的极限,要是他们同意的话,今天也就不用再费劲了。 韦整四人听着这妇人的话,明明都听清了,可就是不懂,搞得云里雾里的。 “麻将是何物?扑克又是什么?羽毛球可是那个?”韦整一堆问题,最后指向斜前方院子里正在打球的两人。 “哎呦!原来小郎们是头回来呀,那可要好好体验体验,老身跟你们说啊,这个麻将乃是……” 妇人边说着,边上前引路,见四人都跟着,更是乐的滔滔不绝。 第139章 农家乐 一直到了妇人家门口,总算给韦整四人说了个大概,见其还是不明所以,妇人索性将几人让进屋子,拿出实物,唤了声 “二来,死哪去了!” “来了,来了,娘,我在呢!” “赶紧的,来客人了,头次来,你给说到说到!” 原来这妇人也是个半桶水,二来是她儿子,这些个玩意早已经学会怎么玩了,客人交给他正好合适。 四人进了屋,这会儿正看着屋内摆设呢。 不似现在普遍的古香古色,这户人家家里充分突出一个简洁明了,地面是类似一整块石头一般,光滑坚硬。 屋内内侧摆了一张大四方桌,外侧是一些椅子,现在桌椅在长安城已经很流行了,倒不是很稀奇。 奇的是,两侧墙壁有许多格状的柜子,竟都是做在墙内的,简直奇思妙想。 随着二来的引领,来到旁边房间,这房间内又不同,地上铺满木质地板,严丝合缝,擦的干干净净,进入者要脱靴,换上主人家提供的所谓拖鞋的。 进到里面,屋中间也是一张桌子,上面摆了四道由小砖头一般的事物堆砌的墙,经二来介绍,这就是麻将了。 有实物,加上有个会的讲解,四人人数又正好,打了两圈,便被麻将的魅力所吸引了。 好在二来建议还有其他玩乐的,要不试试再考虑。 四人一听也觉得有理,接下来扑克的玩法,升级,斗地主,跑得快,双扣,金花等玩法,又让韦整等人开了眼。 象棋的魅力更是让其不可自拔,这种排兵布阵的游戏,在这个时代可比现代有影响力多了。 最后的羽毛球也很让人喜爱,唐人喜欢打马球,这运动对于他们这些一心读书的可不怎么友好,这羽毛球正好合适。 这下可纠结了,玩那个好呢? “一万!” “碰!三条!” “嘿嘿,我杠,六饼!” “三六饼,胡了!” …… 玩麻将时间过得特别快,还没怎么着已经两个时辰了,主人家的饭菜已经做好,四人这才感觉到肚子早饿了。 菜都是些家常小炒,不过菜式都是长安城四座酒楼里有的,韦整四人家世都不错自然也都品尝过,想不到在这里也能吃到。 四人一一尝过,味道虽然比之蜀香阁等要差上一些,可也算美味。 期间更是尝了妇人着重推荐的生煎包,一面酥脆一面软糯,内里汤汁鲜美,肉馅可口,四人皆是赞不绝口。 “这一桌吃食合多少花销?”吃完饭,韦整忍不住问向收拾桌子的妇人。 “好叫四位客人知道,我家郎君说了,四人同行每桌一两,菜色六种,童叟无欺,另外我家生煎包因为是肉馅,所以合十文一个,四位郎君每人吃了两个,当收八十文,共计一贯又八十文。”自古以来,但凡涉及到称和钱,就是再不识数的,也能账算清晰。 “这倒是不贵,你家郎君呢,来了半天了,也没见着人,这买卖不会亏本吧?” 按着蜀香阁等酒楼的价格,这一桌菜可不要太便宜了,旁的不说,那一盘回锅肉在蜀香阁都要快一两银子了,何况还有两个他们都没吃过的,也难怪韦整这样问。 “不亏,不亏!呵呵,客人莫要误会了,老身说的郎君乃是林府二郎,此县县男,我等都是他的食邑庄户,我家老头子还在外面摆摊卖生煎包呢!”妇人一听就知道被误会了,忙笑呵呵的道。 “原来是鄠县男初元公子,听语气,你等倒是颇为敬重他呀!”韦整恍然道。 “那可不,我等有今日气象可全凭我家郎君指点,瞧瞧这白白净净的房屋,那都是郎君为我等盖的,还有诸位今日吃的玩的,都是郎君所授,这满归云庄,谁敢不念郎君的好,我老婆子第一个打他个没良心的。 老身家里可供着郎君的长生牌位呢,每日为其祈福不敢或忘,就希望他长命百岁千岁那才好呢!”妇人颇为自豪的说道。 韦整四人面色一正,暗暗将此事记在心间,在这归云庄可千万不能秃噜嘴,说了林尘的坏话。 看那妇人狂热的态度,真要这样干了,保不齐真得挨打,人家可是有一个庄子的人,你还手都不敢! 用过餐,四人准备再战,妇人却忠言道: “客人们,麻将虽好可也要适度,久坐伤身,不如去院子里打打羽毛球,活动活动身子骨,晚上就寝也睡得香甜些。” 四人识得好坏,这是中肯之言,皆是向着妇人一礼,便向着后院而去。 门前虽然也能玩,可是人来人往,总是多有不便,而且又临着河,一不小心球掉下去了,捡起来也麻烦。 后院就很好了,不仅宽敞还很私密,两家之间都有一堵院墙阻隔,这边做什么那边除非站二楼阳台,不然是肯定看不到的。 二楼都是卧室,乃是休息的地方,一般没事,也没那个客人专门在二楼逗留,更何况现在人理念里可有个非礼勿视的。 等几人,能初步将球打走,甚至能接住后,二来给讲了规则,几人轮番上场,看谁连胜的多。 这一玩上手,感觉比麻将还过瘾,原本还端着些架子,注意着举止言行的四人彻底放开了,嬉笑着怒骂着,挥洒着青春的汗水。 突地,隔壁院子竟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时不时还能看着一个羽毛球越过围墙,高高飞起。 喝,原来还有女客呢,四人心里痒痒的,很想知道隔壁是个什么样的小娘,听起声音,她应该很快活吧,只是碍于脸皮和礼法,四人倒是做不出偷窥的事来。 只是那球打的却是越发的高了,好球叫喊声也更大更密集了,也不知道图个啥? 似这样的例子,归云庄各家各户,基本都大同小异,住进去的客人,除了真的实在有事,不然很少有舍得走的。 不过随着麻将纸牌的流行,另一个行业倒是趁机捡了个大便宜,那就是赌坊。 没办法无论纸牌也好,麻将也好,他们的属性实在太适合赌了,甚至不加点赌注,都没啥意思。 第140章 亲至 自古赌毒害人不浅,林尘也是深恶痛绝,别的地方他管不着,不过在归云庄,还没人敢阳奉阴违。 林尘规定,无论麻将也好,纸牌也好,单注最多不能超过十文,大赌伤身小赌怡情,这个尺度以来玩的人的身家来说,肯定太小了,不过林尘却认为刚刚好。 归云庄的火爆是林尘有所预料的,可是现在他却有些烦。 原因很简单,不少朝中大佬也将此处定做了秋游地,大佬么,肯定天然自带优越感,这里是林尘的领地,过来玩自然要见见主人家。 林尘能说不同意么? 于是乎,上到宰相裴寂,萧瑀,封德彝,下到各路公侯伯子爵,林尘每日都要迎接那么一两位,陪着说些虚情假意的客套话。 又不能赶人家走,说白了人家来到你的地盘,能上门给你打声招呼,那是看得起你,人情社会多是这样。 可林尘躲又躲不掉,还在禁足期呢,别看这些个人嘻嘻哈哈客客套套的,他上门你不在,他转身肯定就奏你个抗旨不遵。 可是吧这些迎来送往的事,林尘还真不喜欢,关键是跟这些老狐狸你不敢随心所欲呀,谁知道人家心里想着啥呢,太累! 这天林尘仍旧在练弹弓,门房孙福来报,又有贵客到了。 “啥贵客啊,都谁呀?”林尘没好气的一边收拾家伙式一边问道,这个孙福话也说不清。 “没说,就是贵客到了!”孙福与有荣焉的说道。 对于这些个上门的人,林尘觉得烦,这些府里的下人可不觉得,瞧瞧,今儿个这个国公那个国公,明个又是仆射、中书令的,尽都是些请都请不来人物,蓬荜生辉说的就是这了。 这代表了自家郎君的人脉前途,能不高兴么,纵然累点,可真没人抱怨,天天这样才好呢,照这样下去,说不定皇帝都得登门。 “没说你咋就知道是贵客了?”林尘有些没好气的道,府里这些个家丁仆役,最近有些飘了。 “贵人说了,「你就去给林尘那小子说,贵客到了,赶紧招待!」,都这样说话了,我寻思着应该真是贵客!”孙福抓抓后脑勺,又是学着来人讲话,又是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这么一说,林尘总算明白了,孙福这小子还真没寻思错,能这么说话的,贵字肯定没跑了,寻常人登门哪有直呼主人家名字的,如果有那一定是找麻烦的,可这话的内容明显不是。 急匆匆的净了净手,赶忙就向前厅赶去,来到会客厅却没见着人,又出得厅来,正撞上提着茶水的冬香。 “客人呢?” “院子里逛呢!” 嘿,这到底是哪家的贵客,真把这当自己家了,林尘有些不快,可还是寻着冬香指的方向追去。 这回倒没白跑,转过一个假山便看见一行五六人正欣赏着眼前的人造高山流水呢,林尘眼睛好使,一眼便认出来人,当下心中咯噔一声,赶紧上前见礼: “小臣林尘拜见陛下,不知陛下莅临,有失远迎,死罪死罪!” “哈哈哈,初元来了,少给我来这套,什么死罪不死罪的,在你心里朕就是如此暴戾之人么?”看得出李渊今儿个心情不错,这话说的也是玩笑部分居多。 “小臣该死,啊呸,小臣的错,小臣嘴笨不会说话,陛下勿怪!”林尘一副急着辩解的模样道。 “哼,你这猴子,不老实,朕在宫中都听了你这归云庄弄得不错,正好闲暇过来看看,那庄子还没见,不过你这府里的园子倒也别具一格!”李渊道。 “都是托陛下得福,陛下恩典,小臣才能有块栖息之地,小臣能按照自己的意思建自己喜欢的宅院,那还不是因为大唐盛世太平,秩序井然,这些可都是陛下的功劳!” “哈哈哈,瞧瞧,瞧瞧,就这还嘴笨,这般讨巧话儿张口就来,旁人活一辈子怕也学不来吧!”李渊好笑的指指林尘,对着身旁的内侍说道。 内侍姓黄,名黄聪,乃是李渊的贴身内侍,初唐的宦官,可能因为君主都很强势,还是很守本分的。 “皇上说的是极,老奴要是有鄠县男这般会说话,皇上哪还用得着来此解闷!”黄聪故作酸溜溜的道。 “小臣就当是陛下和内监夸奖了,还请入内奉茶,吃些点心,小臣在带诸位好好逛逛!” “好!客随主便,今日就听初元你的安排!”李渊爽朗的答应道,这态度倒让一旁的黄聪有些艳羡,暗暗记住林尘的名字,这个最好是不要对上的。 说起来,初唐往上的帝王实际上更像是一个人,而不是权力的傀儡,这点在开国明主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 不为权力操控,随心所欲,私下里说话做事也好,都更为有人情味一些。 饮茶完毕,林尘带着李渊一行往归云庄行去,除了李渊两人,另外四人乃是宫中贴身侍卫,只是没有穿戴铠甲罢了,暗里肯定还有人,林尘也不在意。 出门时,在内院玩耍的欢欢乐乐竟也跟了出来,一头除去眉毛和爪子是白色的,其余浑身漆黑的狗子,背上坐着一只五彩斑斓的鸟儿,这幅画面可是不多见的。 “好狗子,好鸟儿!这是什么鸟?”李渊见状不由开口朗声赞道。 “回陛下,狗子是小臣养的,这鸟儿是自己飞来的,小臣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鸟,赖着就不走了!”林尘胡诌道。 李渊还没说话呢,这头乐乐不乐意了,啾啾一阵叫唤,见林尘不理,干脆飞到他肩膀上,对着他耳朵表达不满,一下左边一下右边的,把林尘烦的不行。 “好了好了,我说错了行吧,是我看乐乐太漂亮了,死皮赖脸的留下的,行了吧!”林尘连忙告饶。 闻言,乐乐这才趾高气扬的叫唤几声,又飞到空中绕着林尘和李渊几人飞了几圈,这才回到欢欢身上,一蹦一跳的啾啾叫着,似乎在说着,看看,我就是很美。 这一番互动,可把李渊看的啧啧称奇: “这鸟儿,竟然能听懂人言?叫乐乐是么,可真是个欢乐的小精灵!” 第141章 乐乐被人看上了 乐乐听了李渊的夸奖更来劲了,索性直接飞上李渊的肩头,骇得一众护卫大声呼喝: “陛下小心!” 李渊也是一惊,一动不敢动,可随即并没有感觉到危险,才挥挥手让护卫散开。 这时乐乐欢快的啾啾声,再次响起,似乎在说,你真有眼光,你真会说话,你再多说点。 林尘见状有些哭笑不得,向李渊解释道:“陛下勿慌,乐乐不具备攻击性,其虽然能懂人言,可智力约为五六岁的孩童,最喜人夸赞了,陛下刚刚夸了它,这是跟您表示亲近呢!” “哦?是吗?这倒有趣,对了,等下进庄子尔等都别叫我陛下,就称李老就是!”李渊吩咐道,随即便开始逗起乐乐来。 “乐乐真漂亮!” “啾啾啾!”(那是当然,我最漂亮了。) “乐乐飞起来最美了,再飞一个好不好?” 一路前行,李渊简直对乐乐喜欢极了,甚至不惜腆着脸向林尘索要: “初元,我见这乐乐与我也是有缘,不如让给我如何?” 闻言林尘腹诽不已,还与你有缘,你当你是申公豹啊,可明面上却不能这么讲。 “陛下,小臣说了,乐乐是自由的,它想去哪就去哪,陛下与其问我不如问问它自己就是。” 开玩笑,空间出品的宠物,那都是满忠诚的,要不是自己跟着,真以为乐乐是那么好亲近的。 李渊不知道这层关系,他倒是觉得林尘说的没错,这乐乐懂人话,和别的装在笼子里的鸟可不一般,当下就开口: “乐乐,以后跟着我好不好,我肯定会好好待你的!”李渊满心欢喜的说道。 谁知他话刚说完,一旁一直静静跟着的欢欢便汪汪两声,刚刚还在李渊肩头的乐乐,想突然遇见危险般,扑腾一下,慌张飞开。 绕了好大一个圈,才又飞回欢欢身上,啾啾几声,欢欢便驮着乐乐撒腿往来路跑去,掀起一阵尘土,看的李渊错愕不已。 林尘看的憋笑不已,活该,啥都想要,就见不得别人有点好东西。 “这~这,朕就可怖如斯?”李渊有些自闭道。 “陛下息怒,乐乐通人言也不惧人,可也通灵性,最善辨认善恶,陛下方才想带走它,这对它而言就是恶,臣虽不知其从何而来,想来不过是这渼陂湖孕育出的自然精灵,离了这片栖息地,或许对它来说才是大恐怖吧。”林尘一本正经的感叹道。 “是极!是朕贪心了,只是希望它别记恨朕才好!”李渊喟然一叹,宫里什么鸟没养过,他自然知道有些鸟你就是把他关进笼子,它也活不了。 及至来到归云庄,李渊才算又新奇起来,问题一个接一个,那墙上白色的是石灰么? 房子都一样,庄户人会不会走错家? 这些吃的玩的点子,真的都是初元你想出来的? 李渊早年也是时常带兵的,各地风土人情不要见得太多,可似归云庄这样的,他真是头回见。 盛世太平,国富民安,若天下百姓的生活都如此一般,那该是何等盛景? “初元真乃大才,这归云庄才到你麾下多久,就有这等盛景,这才是实干之才呀,将来必为我大唐之柱石!”临走时,李渊欣慰的对林尘说道。 这话可是够分量的,以后继任者不论是谁,有了李渊这番话,林尘的前途地位影响力都不会低,这就是金口玉言。 总之李渊此行很高兴,以至于林尘的禁足解了,其实也没剩几天了,这算是一点好处吧。 当然李渊来此,好处肯定不止这一点,就凭皇帝亲临这一点,林尘的地位绝对会是水涨船高,任谁也不能再简单的只把他当做一个男爵了,社会地位绝对是猛升不止一个台阶。 另外,归云庄休闲娱乐度假村,再无可替代,同时肯定也会迎来一波猛涨的流量,庄户们这个年,绝对会是个肥年,绝无仅有的肥年。 林尘开始忙碌起来了,全国各地收原材料的,已经陆陆续续都开始到货了,工厂建设,产品生产,这些前期都要他操心。 按林尘自己的意思,空间里建设一个工厂,现实中最少也要弄个简版的出来,只有这样,大唐的工业体系才有那么一丝可能进步。 好在空间里的作坊,所用器械都是初代机器,其原理林尘也能看得懂,说给这时代的能工巧匠们,基本都能做得出来。 动能方面,只尽可能的利用水力,电能林尘倒是有,只是配套零件太难了,不懂电力学的工匠们,你给他讲解都无从说起。 什么线圈呀导线啊的倒还好说,可是要做出一台机器,电阻电容,串联并联什么的总避免不了吧,这些林尘自己都是个半吊子,他该怎么解释? 只能是以后再出新装扮了,看看能不能将这些直接移进现实吧。 而且下个月就是林尘大婚了,这样那样的礼仪要学,需要宴请的人,要写请帖,那些是请帖到了一定能来的,那些是肯定不会到的,这些都要考虑清楚。 总之忙的是脚不沾地,鸿鹄社的那帮弟兄,自从林尘说了让他们去买茶园后,一个个得都出差了,因为林尘明确说了,这次生意没他们的份。 但是,有茶园的肯定能参与进来分一杯羹,都挣了不少钱,茶他们也尝了,还得了林尘所说的比酒生意还要大的多得保证。 都这样说了,那个还能坐的住,那才是白痴,手快有手慢无的道理,现在哪还需要人教,这可是为自己乃至家族几代人,博得一场富贵,增加一份底蕴,谁也不肯落后。 导致林尘现在想找些人参谋,都很费劲,真的是黑色十一月。 对了,郑家总算重新派了人,林尘也很光棍,直接就说,针对上次的刺杀,我很生气,所以我是做了些安排的,现在收回已经来不及了。 这样,你们给王家也带个口信,等到明年,也就是过完年,到时候,你们应该能看到些成效,要是到时候你们能谅解我的话,那没啥好说的,大家新账旧账一笔勾销,甚至我的生意带上你,也不是不行。 第142章 大婚1 这话可把郑家各人吓了一大跳,赶紧通知各处自查,一连半个月,风声鹤唳,然而愣是没查出有什么不妥。 只是各地不少钱庄上报,最近拿崭新布匹换原材料和铜钱金银的,多了不少。 可这算不妥么? 不算吧,这太妥当了。 虽然布匹不好保存,可人家那是崭新的布匹呀,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这样的东西,没理由不要吧? 伤脑筋,实在伤脑筋,找不出所以然的郑家这才把林尘的话转给了王家,希望他们能发现点什么吧。 王家长安新任主事乃是王孝远,也是晋阳王劭一支,属于大房嫡系,闻听郑氏所说,也是赶紧自查。 毕竟是林尘为了报刺杀之仇,所做出的安排,听林尘语气,事情可能小不了,由不得他们不上心。 只是这一查又是半个月,除了与郑家得出同样结果外,也是一无所获。 最终只能归结这是林尘故意恐吓,其实根本就没啥事,现在已经腊月了,就不信这一月间,还能翻天不成。 腊月十二。 渼陂湖畔林府庄园。 一大早林尘便被拽起来各种打扮,各种叮嘱。 今日便是迎亲的日子,唐代习俗,迎亲一般是下午,林富贵两口子请人看了时辰,未时一刻,正是吉时,此时出门迎亲正好。 而行礼时间则是酉时整最好,也就是说,林尘要下午一点十五分出门,下午五点前必须赶回,否则就算误了吉时。 此时林尘身穿绯红色广袖衣衫,身骑高头大马,没办法这场合喜子实在上不得台面。 身后是鼓乐队,仪仗队以及彩车,鸿鹄社众弟兄也都赶回,随同在侧,一路吹吹打打往长安城务本坊刘府而去。 此时刘府亦是围有不少亲朋好友,因为时间很紧,提前都有沟通,不会太过为难,可该有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林尘到时,刘府已经做足了准备,用三升粟填臼,草席一张盖住井口,麻三斤塞住窗口,箭矢三支防御门口,新娘出门时要从下面过,以此来辟邪。 所谓新妇子催出来,这时候就要念催妆诗了,一般都是提前准备好的,林尘大大方方往前一站,便高声诵道: “传闻烛下调红粉,明镜台前别作春。不须面上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 “好!” “姑爷好才情!” 在众人追捧中,刘敏从新房中缓缓走出,一身青绿色襦裙,以扇遮面,待出门后,有妇人将一具马鞍放置在前,刘敏缓步轻提跨过,这才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马车。 这马车可不是林尘带来的,乃是刘敏家自己准备的,到了林尘家里,以三月为期,若是没什么变故,林尘要将马匹送还,表示满意。 可要是婚事不睦,或者休妻什么的,刘敏就可以依旧坐着回来,倒是很人性化的。 等刘敏上了马车,对了,这里应该叫障车才对,此时一旁的唐嘉会上前高声喊道: “诸位女方家属亲朋,感谢百忙之中,为新人送来祝福,吾兄初元,秉性忠厚,才情高绝,国之栋梁。 刘府娘子,温婉贤淑,姿容秀丽,贤良淑德,二者正是佳偶天成,天作之合。 良期佳时,不可延误,还请诸位让道通行,谢许心意,聊表寸心,看赏!” 随即其余弟兄抓了大把铜钱便开始抛洒,人群也让开一道道路,林尘再度上马,绕着障车转了三圈,才有人高声大呼: “行!” 于是林尘在前马车在后,仪仗队继续打起仪仗,鼓乐队继续击鼓奏乐,迎亲队伍开始回返,此时队伍就更长了。 除了来时的人,还有刘敏家送亲的亲友,以及刘敏自己的嫁妆,拉出一条长龙。 老丈人刘旭也是舍得,光嫁妆就整整备了三十六车,能想到的基本上都有,如衣衫被褥,装饰玩物,生活用品等,当然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则是早放进刘敏的马车里了。 这些加一起,怕是老丈人的家底要去掉至少一半了,足以看的出其对女儿的宠爱。 及至快要出长安城时,各个坊间复又有一队队马车汇入,有司礼人开始大声传唱: “宋国公府为新妇添妆三十六车恭贺新婚,祝贤伉俪鸳鸯璧合,终身之盟!” “福禄鸳鸯 天缘巧合,邳国公府为新妇刘小娘子添妆三十六乘!” “郎才女貌 瓜瓞延绵,翼国公府、宿国公府为新妇各添妆三十六车!” “花开并蒂,缘定三生,莒国公府、卫国公府、赵郡王府各为新妇再添嫁妆三十六车!” 随着声声唱词传出,无论迎亲的还是送亲的或是长安城的百姓,惊呼声此起彼伏,当真好热闹。 “这是谁家嫁女,恁大的排场!” “没听说是刘家女么,只是这刘家什么来头?” “天!添妆的尽是国公显贵,还有亲王呢!” “皇帝嫁女怕也比不上吧?” “说屁话呢,公主那能出嫁么,那叫招驸马,啥也不懂!” “谁家郎君娶了这等女子,真是好运道啊!” 林尘望着这等盛况,林尘有些哭笑不得,知道是弟兄们有心了,故意给他长脸呢,相比起来,此时的刘家是要比林尘差点,被弟兄们折么一抬,倒显得他有些上不得台面了。 “你们呐!这么一搞,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吃软饭的呢!” “哈哈哈,大哥!软饭不磕牙,软软糯糯的,它不香么?”李崇真笑道。(ps:之前好像有个地方写忘记了,把李崇真写成李崇义了,崇义是长子,崇真才是三子,说明下,也不知道在哪,就不改了,谅解!) 林尘被这意有所指的话一噎,这样的日子,他哪敢说不香,况且,本来就很香嘛! “香!肯定香!” “哈哈哈!”看着林尘恨恨的样子,众弟兄齐笑。 出得城门还没行多远,一骑快马奔到,同礼官耳语一番,随即司礼复又大声高喝: “神仙眷属,新婚志喜,秦王府秦王殿下为新人贺,添妆十八车,良田三百亩!” “才子佳人,夙世因缘,齐王府齐王殿下为新人贺,添妆十八车,长安城府邸一座!” 第143章 大婚2 “轰!” 疯了,炸裂,彻底炸裂! “这他娘的刘家是哪路神仙啊!” “五姓七望嫁女嫁妆是多,可也赶不上这等排场吧!” “古之未有啊!” 这两张王一出,莫说这些看热闹的,就是鸿鹄社的众弟兄也是咂舌不已,自己不过就出门月余,自己这大哥咋就这么能了呢? 那可是秦王和齐王,单独一个还说得过去,可这是两个,而这两个谁不知道那是对着干的呀。 齐王某种程度上,那代表的就是太子的意思,两个大唐最顶尖的死对头,同时对一个人示好,这还不牛批么? 然而林尘却是脸色一变,心里有些苦涩,李世民也就算了,可是李建成李元吉,唉~你们不该对我这么好的啊! 想起自己挖的坑,林尘总觉得对不起李建成,干嘛要相识呢,真个叫我好生为难啊! 然而不论林尘如何做想,至少此刻是风光至极,此时此刻满天下的女子,就没有不羡慕刘敏小娘的,而身为男儿的,也没有不艳羡林尘的,这是最完美的迎亲。 尽管如此,高潮还没有完,又是数骑从城中奔出,行至迎亲队伍头前,高呼: “圣旨到,鄠县男林尘接旨!” 来人正是林尘见过的李渊贴身内侍黄聪,林尘急忙下马行礼,接旨。 “……兹有鄠县男林尘字初元者,忠孝仁义,才得两备,教化有方,复献水泥砖石之法,功莫大焉,特提爵一等,敕命其夫人刘氏五品恭人,望尔感念天恩,沐浴圣化……” 这就是子爵了? 不仅如此,媳妇还没进门呢,就是诰命了? “鄠县子接旨吧!老奴在此也恭贺两位伉俪情深,百年好合了!” 林尘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按照礼仪接过圣旨,这才回道: “多谢内监了,正好一起到府饮杯喜酒,我也好敬您几杯!” “县子好意,老奴领了,只是皇帝身边可离不了人,老奴还得急着赶回复命呢!” “如此,尘也就不多留了,还请内监带话于陛下,小臣多谢陛下隆恩,铭感五内!”边说着,边使眼色给唐嘉会,好在唐嘉会还算机灵,马上暗中递过一包银子。 林尘接过,随手就悄悄塞入黄聪袖中。 黄聪心中一动,便已知晓是什么了,若是别人他也就收了,可是这是林尘,今天的排场他可是见了,这样的人交好还来不及呢,收银子就不合适了。 “唉!初元这是何为,看不起老奴么,今日是你大婚,添嫁妆这事我就不凑热闹了,可待会儿也必定有一份贺礼送上,岂有盘剥与你的道理,要让陛下知道了,还不剥了我的皮,你可莫要害我!” 虽是玩笑话,可林尘也知道,这银子是送不出去得了,也不再矫情,顺手递回,这才又是一礼道: “如此便再次谢过黄伯了,黄伯放心您的喜酒我给您留着,什么时候空了,随时欢迎您来。” 林尘见黄聪有意交好,也是冒昧改口,至于对方是阉人什么的,林尘到没有看不起的意思,说白了都是命运不好,自小被送进宫里,也不是他们自己能做得了主的,可人家却能凭本事爬到行业顶层,凭什么看不起人家? “你,你叫我什么?”黄聪有些激动的问道。 “黄伯,是林尘冒昧了,内监若不愿,我便不叫就是,还请恕罪!”林尘回道。 “叫,必须叫!只要你不嫌弃,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好孩子,你以后就是我亲侄儿,哈哈,黄伯,真好,你很好,走喽!” 无怪乎黄聪激动到失态,他可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现在孤身寡人一个,宫里不少太监都认义子什么的,他却是看不上。 虚情假意的,还不是看中了他们的地位权势,没一个真心的,可林尘这声黄伯,可没人逼没人引诱,他也听得出那是发自真心地,太监都是自卑的,有人诚心敬重,如何不喜? “黄伯慢走!”林尘看着这个年逾半百的老人,真诚恭送。 队伍继续前行,这回总算正常了,只是队伍变长了太多,由于耽搁时间比较久,路上还适当增加了速度,总算在吉时前赶回。 此时林府门前聚集着好大一群妇人,刘敏下车依旧以扇遮面,脚下是毡席铺就,随着刘敏林尘往前走,后面自有妇人收起走过的毡席,再到头前铺着,总之新娘的脚是不能沾地的,避免冲撞鬼神。 等新娘刘敏入门后,林尘家里除了父母林富贵和何氏外,其他所有人都要从侧门出去,再从刘敏走过的路重新进来。 寓意是要把刘敏进来的痕迹抹除掉,有绝后路的意思,大概意思是你进来了就别想出去。 前面还有童男童女举着镜子,随着两人前进不断后退,最后林尘跪下朝镜而拜,此时镜前是林富贵何氏两人,意味明镜高堂,新妇刘敏只需欠身即可。 “一拜天地赐姻缘,二拜高堂养育恩,夫妻对拜共此生!拜!” 随着司礼知宾的喊话,林尘与刘敏手前红绳相互对拜,到了此时前半段礼仪算是完成了,宾客们由林富贵引领者开始入席吃酒。 林尘随即以红绳牵着刘敏进了青庐,所谓青庐就是青色的布搭的帐篷,里面有桌案床榻。 林尘居右边而坐,刘敏则是在左边,唐代是个诗意非常浓厚的朝代,此时林尘又要作诗了。 这回叫做却扇诗,意思就是让新娘把扇子拿下来,表示情投意合,此叫做却扇礼。 莫将画扇出帷来,遮掩春山滞上林。 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放桂花心。 林尘吟完诗,才在刘敏的羞怯中,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新娘子,说实话这妆画的真的是不咋地,白面粉底太厚了,腮红也太过艳丽。 不过少女的青春气息,原本艳丽的容颜,总算还是撑起了这份妆造。 案上有酒有肉,林尘微微一笑夹起一块肉食,向着刘敏示意,原本有些恍惚的刘敏总算想起了,也连忙拿起筷子,同样夹起一块肉,随着林尘一起吃下。 这就叫同牢礼,表示共同生活的开始。 第144章 回乡 行完同牢礼,接下来就是合卺礼。 林尘刘敏各自端起身前酒杯,浅饮一口后,随即交换酒杯,再一饮而尽,便算是完成了。 之后便是结发礼,林尘起身解开刘敏头上的许婚之缨,小心剪下一缕青丝,然后任由刘敏也从自己头上剪下一缕头发,然后将两缕头发绾在一起,放入提前准备好的锦囊中,交给刘敏保管。 等刘敏将锦囊收好,两人再次起身互相一拜,这婚礼便算成了。 接着同时移步床前,还是男右女左坐下,这时候就有妇人拿了刻有长命富贵的金钱,朝两人撒去,这就是祝福了。 当然之后两人还需要出去敬谢宾客,这叫做谢宾礼,敬客前要净面净手这叫盥洗礼,然后新娘子还要接受宾客的点评甚至捉弄,这叫弄新妇。 其实还有一点,按照习俗,在迎亲时,林尘到刘敏家,是要受到刘敏家亲属的捉弄甚至杖打的,这叫做下婿,不过老丈人很反感这一套,吉时又很赶,加之林尘又是子爵,特意交代过,这才免了。 最后最重要的,当然还有闹洞房,夜里还有趴在窗户外面听房内动静的,这叫听墙角。 反正根据各地风俗不同,大大小小还有很多注意的,比如什么时候要趋步礼,什么时候要正衣冠,拜要怎么拜,行要怎么行,这些都不能出错,规矩多的很,但却万万不能出错。 当晚自然风月无边,小兄弟第一次经受磨练败退的很快,不过却是能知耻后勇,重整旗鼓,直杀得对面惨叫练练,丢盔弃甲,血流成河,方才鸣金收兵,相约明日再战。 次日一早,在刘敏敬完茶,叫了爹娘后,林富贵两口子,便心满意足的重回归云庄了。 家里的事,以前都是春夏秋冬四个丫头安排的,刘敏既然进屋,以后自然是要以她为主的,至于生意钱财方面,这些一直都是马周和刘仝负责,暂时她还胜任不了。 没办法,东西太杂了,涉及的数字也大,以刘敏的算学水平,要想弄清楚,也别干别的,一天光算账都有的她忙。 而两人虽然婚礼办完了,可事却还没忙完呢,按照习俗,无论是林尘这边的血亲还是刘敏那边的血亲,两人都是要一一再上门拜访一遍的。 好在两边的亲戚不多,林尘这边,也就老家还有个大伯,刘敏那边同样是老家亲戚,比如爷爷堂叔等。 所以两人同林富贵何氏商量着,过年是不是该回去住。 对了还有那近三百车的嫁妆,另外老丈人竟然还送了几处铺子,这些都还需要盘点接收。 另外还有秦王李世民送的土地,齐王李元吉送的宅子,这些都要派人去接收管理,总之事情还是多的很。 最后由于这场婚事的影响力,让很多人看到了林尘背后的能量,加之又晋升子爵,十七岁的子爵,这更说明了林尘前途广大。 于是乎,认识的不认识的,送礼的送礼宴请的宴请,还有更甚的直接要许配女儿,做妾都行。 对此林尘是极度无语的,拜托,我才刚开上法拉利,性能都还没摸熟,你又要送一辆保时捷,练技术也不能这么玩呀?! 林尘现在很烦这些个俗事,干脆一股脑全部交给刘仝处理,自己则是终于决定,回老家过年,立刻就出发,躲一阵子清净再说。 和来时的寒酸相比,这回回去的阵仗可就豪华了,光装货物的马车就三十多辆,加上护卫和家里人口,队伍拉出去一两百米。 不过这回倒是不急,沿着子午道一路慢行,就当郊游了。 平利县县城也好,还是边上的林家村也好,还是一如从前,半年时间丝毫看不出半点变化。 林尘一行到家已经是腊月二十六了,得到消息的县令这回早早带了衙门里的人迎接,村里的里正以及熟悉的乡亲们也跟着过来凑人闹。 这穷山沟沟里出了个男爵,哦不,现在是子爵了,这可是个大事,老林家祖坟是埋的真好。 光宗耀祖啊! 这才是真正的光宗耀祖! 以前见惯了林尘的乡亲们,怎么也想不通,那个五体不勤好吃懒做的牛娃子,怎么得就一步登天,高高在上了呢? 不过也是件好事,自己这地出了个大人物,跟人吹牛都有本钱: “就那怂娃子,小时候可没少挨我的骂!” 打发走公家的人,对于乡亲邻里们,林尘就客气多了,不管是来看热闹也好,还是真心来迎他的,至少他们的心思比之体制内的纯粹多了。 “各位叔伯弟兄,我牛娃子回来了!多谢诸位冒寒来迎,没说的,今日我家宰羊杀猪,诸位帮把手,一定给大家伙吃好了喝好了! 先说好可不准走了,家里孩子妇人都叫来一起,自己带上吃饭的家伙式,放开了吃,管饱!”看着这些个人儿,林尘倍感亲切,就连一直厌恶的小名,现在说起来也顺口无比。 原本还有些距离感拘束的众人,被林尘这么一说,总算又把距离拉近,疏离感顿消,有胆大的,都敢开口了: “好哇!牛娃你是好样的,总算没忘本,真是出息了!” “我林家村总算出了个人物了!” “牛娃子,你家刚回来,锅冷灶凉的,我家还有只老母鸡,待会儿给你送来!” “对对对!我昨个打了只兔子,准备过年吃呢,这回正好给你拿来,咱这的兔子外面可吃不着!” “我给你家扛几捆柴禾来!” “我还有把子力气,要做啥你说!” …… 最美不过家乡水,最亲不过家乡人。 多么淳朴可爱的人啊! 三九的天,林尘还是感觉暖暖的,那头何氏已经哭的泣不成声了,刘敏一个劲的安慰呢,林富贵也是眼睛红红的,不时以袖拭面。 这就是农村人的行事方式。 来客了一定是拿出家里最好的招待,邻里需要帮助了,哪怕我就只有一两银子,只要家里还有粮,我就敢全部给你。 千言万语都是多的,林尘深深一揖,这一幕他是第二回见了。 第145章 乡情 上一回是上一世,与这回不同的是,上回他是在病床上,他手术的钱是所有认识的人一起凑出来的。 最后更是多有探望,说着鼓励的话,只是那时大家的眼神是惋惜的,是遗憾的,可这份情意与眼前的,却是如出一辙啊! “谢过大伙了,木柴和人力我就要了,其他的自己留着吧,如今我发达了,而且也成家了,腊月十二迎的亲,这回回来,就是要带我媳妇给大家看看。 县里刘翁家的孙女,也算咱们的乡里人家了,大家看看排场不排场,今天就算给大家补上喜酒了,诸位叔伯兄弟能捧个人场,我就谢谢了!” 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临近过年,城里的物资也丰富了起来,至少肉类不缺,再说林尘牧场里鸡鸭猪驴都不缺。 这个时代农村请客也没那么复杂,菜也不需要做的精致,饭足够加上一勺肉汤就算奢侈了,更何况林尘这大碗饭大块肉随便造,十里八乡找不出一个有能力这么干的。 等众人都散去,只有大伯一家留了下来,有林富贵两口子离开时给的粮食,他们今年也是好过的。 这回回来,林尘小叔一家和林洋一家都没有跟从,林洋要留在家里看家,小叔和广财叔的事业现在正红火,过年都没闲的,实在走不开。 大伯今儿个喝了点酒,听着林富贵讲述长安的事,以及老幺现在的事业,虽然还是有些艳羡可却没有后悔。 老幺能起家,那是人家有手艺,他一个种了一辈子地的农夫,离了土地能干啥,羡慕不来的。 “尘子,你大伯我这辈子注定是要死在田地里的,你是我林家几百年来最有出息的,我骄傲啊! 村里已经在商量着给你立功德牌坊了,以后我林富友出门,腰杆子啥时候都是直的,老家这你们放心等我种不了地了,我去守祠堂去。 凭我你大伯的身份,谁也挑不出来理,都说咱家老坟山埋的好,你放心,以后我天天盯着,哪个敢使坏坏了咱家风水,我活剐了他!”说到这,林富堂怒目圆睁,好似真要和谁拼命一般。 风水这一套理论,在这里那可是非常吃香的,虽然这风水目前看来只旺了林尘,可事情不能这么简单看。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侄儿林尘起势了,这不也带动着自己这些人得了好处,老幺现在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自己家里的祥瑞稻谷,往年都是不敢想的,何况这才哪到哪呢,以后好日子还多着呢。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你要是有门路,把你堂兄也带出去见见世面吧,这孩子随我,也是个闷葫芦,可还年轻,现在改造也还来得及,就算一事无成,回来再继续种地也不迟!”林富堂总算说出了自己诉求。 话音一落,大娘余氏,以及大嫂余氏纷纷看向林尘,只有堂兄林佑垂着头不说话,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人也不敢看。 堂兄今年二十刚出头,是前年结的亲,女方正是母亲娘家村子的,所以同姓。 “大伯说的哪里话,都是一家人,二哥愿意出去闯这是好事,这样好了,我庄子上有学堂,不若让二哥进去学个一年半载的,我给找个管事的活干着。 要不跟着小叔学装修的活计也行,就是要苦些累些,钱肯定是不少挣得。”林尘实话说着,林尘他们这一代,自家兄长是老大,所以才叫林佑二哥。 “我不怕苦的!”林佑突地来了一句。 “看来二哥是想跟着小叔干呀,不过我到觉着,跟着学堂学两年,将来更有作为!”林尘劝道。 “我不去,我都多大了,还进学堂,不够人笑话的,靠自己气力挣钱更实在!”林佑反对道。 “成吧,他乐意就由着他吧,跟着老幺也不错,还有个人照看着。”大伯林富堂一锤定音,他也不觉得自家儿子此时进学堂,能学个什么名堂。 “那也行,二嫂也跟着一块去吧,我给你们起个房子,正好还能就近照顾二哥,说不定明年大伯你都能抱上孙子了!” “去吧,去吧,都去吧,真要是能怀上,我就是累死我也乐意!” 说起这个话题,林富堂就有些怨气,自己当初不知道中了哪门子邪了,怎么就让儿子娶了余家村的小娘呢? 自家婆娘自从有了林佑后,便再也不下蛋了,自己愣是没想起来这茬,又娶个儿媳,两年了一点动静没有,愁死个人了。 二嫂闻言脸色一变,泫然欲泣,大娘情绪也有些低落,但还是数落道: “好好的说这个干嘛,灌了几口猫尿就不知道自己是个啥了?” 林富堂也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了,可说了就是说了,想认错那是没门,只是不看也不言。 “好了,好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也不早了,你们也赶紧回去吧,夜里不好走!”眼见气氛不对,何氏赶忙道。 林尘家里不大,侍卫丫鬟什么的都安排在别人家了,晚上肯定没有留大伯一家住宿的条件,大腊月天的,又不能打地铺,他们自然是要回的。 至于二哥家传宗接代的事,林尘虽然对萝卜酒有信心,可自己作为小辈总不好当中咧咧,回头直接给二哥用上就是。 有用自然是好,不行的话长安城里找几个医家总比这穷山沟里强。 在拜访了先生,不对现在该改口叫爷爷了,以及一些其他家亲戚后,林尘又特意找了里正和刘二爷。 再次嘱托他们茶山不要卖,开年就赶紧好好打理一番,没用的地能种的,赶紧继续种上,茶叶马上要涨价了,这是村民们致富的大事,千万不能马虎了。 忙完这些,武德八年的新年也要到了,也不知道今年的新年农场还有没有新年礼包? 有的话,不知道能给点啥,去年那个桃子,可是功效非凡,凭着桃子、进化大米、进化玉米,林尘武力值这一块进步神速。 现在的他,绝对能跟尉迟敬德秦琼一个水平,差的也就是经验罢了,因此他对于新一年的礼包还是很期待的。 第146章 巨坑 就在林尘心心念念新年礼包时,先前给郑王两家挖的坑,开始运作起来。 大唐有州府共计三百六十座,下辖镇县一千四百余,林尘可没那么多人,只好以州府为主,每州两人,郑王两家各安排一人,再加上个别富饶些的县城。 饶是这样也去了近千人,这些人都是各家找的可靠人选,前后花了几个月,分批前行,地方远的先走,近的后走。 由于州府间相隔还是很远的,靠这个时代的通讯消息,若不是天天联系的,怕不是好几天也不会发现异常,林尘打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益州,自古以来的天府之国,与扬州一南一北,当为大唐最富庶的两个州府,郑王两家在这里虽然势力算不上顶尖,可铺子生意依旧红红火火,也没人敢找麻烦。 今年是有年三十的,所以在腊月二十九这天,府城内人流活动达到了顶峰,各个商铺也是顾客盈门络绎不绝。 王记米铺便是在这益州府内,而且是王氏在这里最重要的铺面,作为快消品,流动资金也是巨大的。 也因此,作为益州执行任务的孙管事孙福便将目标放在了这上面,孙福乃是唐俭封地里的一个小管事,属于子承父业的那种,来这益州府今天是第三天了。 通过两天的探查,总算让他知道这间粮铺的钱掌柜,乃是当地王氏粮行总管事的小舅子,找他能最快联系到背后的王管事。 “钱掌柜生意兴隆啊!”孙福进门便道。 “托福,托福!您是?”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来人穿着得体,所用衣料都是上乘,又神态自若,后面还跟着两个随从,通常这种的都是来进货的大主顾,自然要客气些。 “鄙人姓刘,有大生意,可否借一步说话?”孙福镇定道。 “请,快请!”这好事自然不能放走,钱掌柜态度再次和蔼几分,连忙将孙福让进内间。 等到只剩下孙福钱掌柜两人时,在钱掌柜期盼的眼中,孙福取出随身包裹,小心打开,给其看了一眼。 “嘶,这么大块琉璃!只是为何是个人像?”钱掌柜惊呼道。 “钱掌柜不妨再看看底座,上面还有落款呢!”孙福提醒道。 “王氏坦之文度!”钱掌柜低声念出,随即瞪大双眼,再次急呼: “王坦之,王文度!”神情激动,双手颤抖。 孙福赶紧起身,接过人像,生怕他给摔了。 王坦之是谁,莫说身为王氏的掌柜,是个有点学问的都该知道,大书法家王羲之就是被王坦之父亲王述赶出朝堂的。 同时王坦之也同样是大书法家,而且还官至东晋宰相,乃是晋阳王氏祖上非常具有影响力的人物。 “怎么样?钱掌柜可有兴趣拿下此物?” 这还用说吗,拿下,必须拿下,这可是大功一件,岂能放了? “不知作价几何?” “实不相瞒,在下是江南行商,可惜时运不济,船翻了,正要靠着这个起家,我也不多要,一口价五十万贯,你若不要,我便去问问别人!”孙福好整以暇道。 “孙兄稍待,此事太过重大,我去叫我姐夫来!”钱掌柜道。 “我可不想在这久等,我住云山客栈,你们若诚心,尽快寻来,我正好还约了其他人,今日这东西既然露了面,那便是一定要出掉的,言尽于此,告退!” 天知道你去叫的是姐夫,还是打手,孙福可不想冒险,这些来之前可都有培训模拟过的。 半个时辰后,云山客栈内,孙福正与几个富商模样的人聊着天,这些也是花钱雇来做样子的,须臾,客栈伙计来报,有客人找。 不出意外就是王管事了,人既然到了,那生意也就算成了一半,剩下的无外乎讨价还价。 反正孙福就一个态度,今日就要出货,有钱你就买,没钱我找别家。 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这个王氏很有分量的先祖琉璃像,以三十五万贯成交,以王家的体量,没准备的情况下,以一府之地,突然拿出这么多钱,也很难办到。 这里有很大一部分是挪用了当地钱庄储户的钱,反正也就两三天时间就能从别处调钱补上。 这钱太多了,孙福想要全部运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在这种情况林尘也早有预料,解决办法很简单,就地购买原材料,把钱都花掉。 而选择花掉钱的商家,都是提前找好的,货物也商谈妥当,都是与王郑两家没关系的,拿到钱直接送过去成交就行,这样只要等着这些人交货就行了。 像是孙福这样的事,在这个腊月二十九,全国三百六十个州府以及个别县城都在发生着。 像是一些偏远的州府县城,人物头像也随意很多,甚至不限于其先祖,连当代的都有。 比如王氏晋阳支,如今当朝最大的官太常博士王仙客,以及长房王孝远、王崇父子等。 当然价格也随意的多,你有多少现钱我卖多少,三五十万不嫌多,三五万不嫌少,三千五千也将就。 王氏如此,郑氏也是如此,一样办法一样施为,林尘是个记仇的,还专门打听了王薄所在的县,特意做了个他的琉璃像,一千贯随意找了个商人卖了,相信他肯定能收到的。 这注定是疯狂的一天,郑王两家各地负责人急于立功,疯狂开心撒钱,林尘担心两家反应过来追回钱财,也疯狂撒钱买原材料物资。 可惜唐初没有商税,不然纵然是三十税一,光是这一天产生的税钱,国库平白多出两百万贯往上,要知道现在举国财政收入,一年也不到两千万贯,可想而知这是笔多大的财富。 不过这些,林尘暂时都没空关心,从回乡后,这些事早就被他抛到脑后了,整日不是迎来送往就是各处拜见。 好不容易等到大年初一,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意识探望空间,只一眼,看到海滩各处的喜庆红色,林尘就知道,这波稳了! 第147章 抽奖 没敢细看,先把放在胸口的如葱玉臂,小心移开,在悄声下床,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为防止待会儿有什么惊喜,自己做出奇怪举动,林尘还是觉得找一个安静的不受打扰的地方最好。 及至找好地方,林尘才又再次将意识探入空间,这回总算了然,别墅屋檐下新增了一批红灯笼,大红对联也安排上了,四周树上沙滩上或是挂了大红彩带,或是立了新年吉祥类的大红logo,还真有那么些喜气洋洋的感觉。 先打开闪烁的邮件: “恭贺农场主新年快乐,如意农场按照主人心意,特意增添了新年元素,另外新增了商城抽奖系统,本次新年贺礼为三次免费抽奖次数,请亲爱的农场主注意查收。” “抽奖?非酋与欧皇的较量?” 林尘感叹系统又玩花活,急忙打开商城,果然在其旁边多了个抽奖的选项页面,直接点开,一个巨大的转盘显现出来。 仔细看去,其中两个板块占据面积最大,分别写着农场作物类,牧场动物类,上面还画着水稻和鸡鸭。 这两个板块占据了大概百分之四十多的样子,其他的还有器械类,工厂类,信息类,书籍类,能力类,技能类,工具类,系统类等等。 至于具体有什么奖励,还不得而知,看来还是只有抽过才知道。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林尘看着剩余抽奖次数3的字样,一时豪情万丈。 “走你!” 转盘开始缓缓转动,随即加速,再林尘一声停后,才又慢下来,直至停止。 此时指针正好指在工厂类的格子,一个宝箱打开的动画跳了出来,随即一张纸券出现在获奖的格子里。 “初级化工厂兑换券”拥有此券可免费建造初级化工厂一座。 “好东西!有这玩意,一些化妆品护肤品,以及塑料制品,合成纤维,涂料橡胶产品等都能制作了。” 最简单的,羽毛球可以做成现代的了,扑克也可以覆膜,甚至足球篮球也可以搞出来,农业大棚,工业橡胶轮胎都可以制作。 只要找到原材料,可以说有了化工厂加上之前的各种工厂,初级工业体系已经完全可以建立。 开局就是好兆头,看来是欧皇附体了,趁热打铁,再来一次,要是能抽到面积最小的技能类或者能力类就好了。 当指针再次停下时,林尘急忙看去,这回是器械类,宝箱打开,一个倒7字形黑乎乎的东西一闪而逝,林尘心下一咯噔,开始极速跳跃,不会吧,不会吧,这玩意也能抽出来? “卧槽!真尼玛是格洛克!还是格洛克18!无敌了,这下真是无敌了,就尼玛问问,还有谁!!! 欧皇附体,我就是欧皇!” 林尘一跳而起,激动不已,在这个冷兵器时代,能有这么个玩意,绝对是降维打击,更何况还是g18,军队特种兵专用枪,这玩意可是能当冲锋枪用的,可惜这把是十七发的标准弹夹,以他的力量,要是30或者31发的就完美了。 看来自己以后要新增一项打手枪的训练了,虽然这把枪只有满弹夹的子弹,可子弹这玩意,对于有了初级化工厂和加工厂的林尘来说一点都不难。 而且材料比起橡胶什么的好找多了,实际上土火枪现在也能造出来,不过那玩意不成规模的话,还不如弓箭呢,造出来也没啥用。 至于手枪的话,那工艺可就难多了,现在还是别想了,等工厂升级了,或许才可以上马左轮项目。 收起激动,还有一次机会呢,这还真是上头: “go! stop!” 指针停下,工具类,箱子打开,直接看去: “尼玛,要什么自行车呀!” 没错,正是一辆自行车,还是二八大杠永久牌,也不知道是不是好运用完了,第三次就抽了个这么个玩意。 要是刚来唐朝时,有个自行车也还不错,可现在他都有喜子了,自行车再好,能有喜子好用? 再说现在他初级工业体系完备,只要找到橡胶,这东西,他自己就能做得出来,很显然这回算是非酋了。 三次机会抽完,转盘依然存在,继续抽奖显示次数不足,需要购买次数才行,试着购买,一看价格100金币,这就是一千万铜钱了,都够开两个作坊了,贵的离谱。 这一季的作物种了六块进化玉米,一块苹果,苹果是因为过年了,准备榨点汁做饮料的。 一收获,就是三千多万利润到账,要不花点钱抽个一次两次的? 所谓抽奖一时爽,一直抽一直爽,林尘果断再来一发,一千万扔下,转盘再次启动,最终在农场作物一栏停下。 得,拉了! 轮盘规律:占据面积越大的奖品区,奖励越差。 不过奖品还是要看的,是一张片: “指定一种没有变异过的农作物,使其产生变异,结果遵循变异规律。” 果然不是啥好东西,乍一看还不错,实际上对林尘来说没有多大意义,他现在也不缺啥变异作物。 对了,收完这波作物,现在农场可以升十五了,十四级作物是红薯,目前没有变异的也就前面的水稻,和十二级苹果以及往后的猕猴桃,红薯和还没开的十五级产物。 林尘真想要出变异的话,多种几回肯定是能出的,所以这卡片完全就是多余的,也就是省了点时间吧。 看来欧皇时间已经用完了,现在是非酋的主场,还剩下两千万可用资金,到底还要不要继续。 按照刚才的规律,两次欧气之后,接着便是两次晦气,那么现在应该是要手气回转的,再说不是有句话叫做再一再二不再三么,这么一想,林尘再度信心十足,一千万抛出再次走你! 指针停下,又是作物区,高级化肥一袋,可缩短二十四小时种植时间,这波血亏! 心有不甘的尘想着剩下的一千万,准备来个最后一博,蓦地想起两句话: “玄不改非,氪不改命!” “抽奖一时爽,抽完火葬场!” 第148章 峰回路转 草率了! 收手,必须收手! 辛辛苦苦七十二个小时,结果手一欠,几天时间白忙活了,留着建工厂不香么? 取出奖品到仓库,关掉抽奖页面,这玩意不能再碰了,太上头,缓一缓再说。 把变异卡片也用掉,正好苹果还没收,就给苹果用了,完事直接收获。 再看向仓库里的变异苹果,懒得看介绍,直接一张说明指南拍上: “变异苹果:求神问卜,不如自己做主,具有保平安的神奇效果,每人终生仅可第一次食用生效,能够抵挡一次外部致命伤害,其后昏睡三天,注:身体分离类的致命伤害除外!” “乖乖,欧气又回来了!峰回路转啊!”林尘喃喃道。 所以苹果被称为平安果也是有道理的? 就这效果,这哪里该是历史时代该有的产物,就是玄幻修仙世界,这东西也该是顶级宝物了吧! 太离谱了! 多了一条命,你敢想? 而这样的果子林尘有一百多斤,可惜一人只能吃一个,不过这是只相当于,花了一千万就得到的,赚翻了! 心情愉悦之下,直接点了升级选项,十五级了,解锁作物香蕉,并且可以新开一块地,花费一千万。 万幸! 幸亏及时收手,留了一千万铜钱,要不然现在只能干看着,果断开地种上香蕉,来长安这么久,林尘还没见过这种水果呢。 这东西有肯定是有的,不过大概也就在广东一带,以现在的技术,估计也办法将这东西运来长安,自己种上两季慢慢吃吧,算是解解馋了。 而与此同时,秦岭山脉另一面的鄠县工厂区,此刻正有大批商人聚集,马车排成的长龙一眼望不到边际。 时隔几月,纺织厂终于要出货了,几个月的加班加点,除了其中一成被拿去王郑两家换了原材料,其他的都被储存起来。 不要小看这一成,这可是包含林尘农场空间工厂所产出的一成,农场空间的出货率,那就是bug,只要材料足够,短时间内就能全部出成品。 而价格方面,因为是属于高档麻布,一匹火麻布价值约四百文,可是一斤麻才多少钱? 几文钱! 甚至一两文钱! 注意,这里说的是,剥下来晾干还没有经过处理的火麻,如果加工成了麻线,那自然价格就不一样了。 可是,麻线加工哪有那么容易? 在这个时代,那可是需要整整七十二道工艺,耗时费力不说,成品合格率还不能保证,更何况后边还要纺织,染色等,哪个环节都不简单,如此下来,一匹布成型,成本高,那是必然的。 这也是全大唐能种桑麻的地方,几乎家家都种,可是布匹依旧价格高居不下的根本原因。 可是林尘这工厂不同呀,一匹火麻布约需要五六斤麻,加上人工,成本绝对超不过十文,并且他还快,非常快! 这就相当于有四十倍的利润! 而且这还是麻,像是绢帛,丝绸,绸缎等丝织品,那利润就更大了,毕竟只需要收蚕茧就行,就算加价收,那成品也是百倍杠杆起步的。 然后就是重点了,这些利润,全部被林尘以王郑两家最大限度的供货量,通通换成原材料,然后制成了成品,多出来的也没有外放,而是储存了起来。 现在估计两家的储存货币,估计至少有一小半得是林尘工厂所产生的布匹了。 这个新年的初一,正是林尘定的出货的日子,价格暂定为成本价的十倍。 以林尘的生产成本来说,意味着最便宜的粗麻布现在都只需要几十文钱就能买上一匹了,就是过了商人的手,那也绝对翻不过一百。 接下来就是看量了,量少的话,可能没效果,可要是量多,那对郑王两家来说,绝对是灾难级的。 林尘的储货量多吗? 那自然是肯定的,三个多月的全国收材料,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农户愿意卖,那也是个了不得的数字。 更何况,只要林尘的这个价格一直坚挺,那就根本不会再缺原材料,毕竟自己辛辛苦苦几个月做出来的东西,一算成本,比直接买还高,谁还愿意浪费那个功夫? 所以这也实际上,是对所有纺织行业从事者的一次重要打击,郑王两家只是首当其冲罢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落后就要挨打,这一历史过程,迟早都是要经历的。 随着这些商人,载满货物离开,一场抢购热潮,不可避免的即将上演。 胡三是一名跑丝绸之路的商人,不过他只走长安到河西走廊最西的敦煌郡,虽然赚的少点,可安全性大大提高。 鄠县的这片工业园区,他在一月前回来时就知道了,别的不说,那酒厂出的一品纯酿,现在可是大唐最顶级的美酒了,没有之一。 当然还有一品仙酿,可那玩意根本不卖,根本没处买,有幸得到的,都作为藏品收藏了,谁舍得拿出来喝呀! 有了这个过硬的商品打底,来往商人对于旁边新建的作坊都很好奇,早就打听清楚了。 纺织工厂! 而且人家已经出货了,只是没有拿出来卖,都是到钱庄换了材料或者铜钱。 他们其中不少,也做过这工厂的原材料生意,有些机灵的,还找到了钱庄,使了手段,见到了成品。 于是,这工厂所出布匹质量上乘,样式精美,做工精细的名声早就传了出去,多少商人都眼巴巴等着出货呢。 功夫不负有心人,半月前,这里的工厂管事刘能放话了,大年初一,想要的到时候赶早。 胡三自然也得了消息,这不,眼巴巴的就来了,而且他还是昨晚就出城了,今早城门还没开他就来了,是以抢了个好位置,排在了前面。 当然不是最前的,对于挣钱这回事,永远不要小看商人的积极性,一品香,一品醇酿早就证明了,什么叫拿到就是赚到,慢了,就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赚,有个词叫做产量有限,这些来得早的,显然都是能深刻体会这个词的含义的。 第149章 出货 “老兄来多久了,我还以为我就够早的了呢!”等着也是等着,胡三找上前面的同行搭话道。 “嗨,夯雀先飞嘛!都是混饭吃!”这人原本翘着腿坐在车辕上,闻听有人搭话,急忙起身回道。 “呵,老兄这话说的谦虚,鄙人姓胡,家中行三,跑西边的行商,老兄怎么称呼?”胡三问道。 “哎呦,幸会幸会,原来是胡三郎,能跑西边的可都是大行家,老夫姓陆,江南的,水上讨食的!” “姓陆,江南的?莫不是吴郡顾陆朱张的陆?那可了不得了!”胡三惊呼道。 大唐有五姓七望,关中有四姓,江南也自有大世家,其中最有名的当属兰陵萧氏,当朝宰相就出自萧氏齐梁房,有唐一朝萧氏任宰相者达十人之多,可见其兴盛。 另外就是如琅邪王氏,陈郡谢氏袁氏,吴郡顾陆朱张四姓,会稽虞魏孔谢贺等,虽然有些没落了,可依然还是声名在外的,无怪乎胡三惊讶。 “有甚了不得的?子孙不争气,愧对先祖,唉~没落了,更别说咱还是偏房的。”陆姓商人有些感慨的道。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也比咱们这没根脚的强,话说这回的布匹不知道做和价格,量够不够大,陆翁消息灵通,可有透露的?”胡三话题一转,终于把话题引到自己想要了解的领域。 周围其他商队或商行的主事人,也都竖起耳朵往过靠了靠,显然对于这个问题,他们也很感兴趣。 反正马上就要揭晓了,这事藏着掖着也没意义,赶巧这姓陆的还真知道些,索性卖大家个好: “咳咳,我看大家伙好像都想知道,也别在一边竖着耳朵了,且近前来,我就跟诸位说道说道!” “好,陆翁仗义!” “多谢了!” 本来偷听的,一听人家这么大气,也顾不得不好意思,先捧上两句再说。 “这是一处纺织工厂,大伙应该已经知道了吧,可这里面都有些什么,估计好多人就不知道了。 你们道我为啥来这么早,天还没亮我就在这了,为啥? 还不是人家东西好! 实不相瞒,里面的东西我看过!” “哗!啥?竟然看过?” “真的假的!” “快说说看!” 一听还真有料,众人纷纷惊呼,陆翁赚足了面子。 “当然不是进工厂看过,我是看过成品,纺织厂顾名思义就是纺织布匹的,可这工厂出的布匹可不一般。 布料光滑细腻,估计就是最好的织女使出浑身本事能织出一匹就不错了,可人家那是件件都是精品,不仅如此,那印染技艺也是高超的紧。 里面布匹的花色,颜料的晕染无不是登峰造极的,这个你们见了就知道了,至于价格,暂时不知道,不过给到王氏钱庄的是平价,想来也不会离谱!” 真有这么神奇么? 这一番话弄的众人更是心痒痒了,要是真如此,那可算是不虚此行了! 说话间,工厂终于开门了,管事刘能从里面踱步出来,看到这么多人等候,对此很满意。 今天注定事很多很忙,招呼过后,刘能也不多话,直接开始说道: “今日我纺织工厂开始出货,多谢诸位前来捧场,如果是想进货的,以下的话十分重要,我只说一次,诸位可要记牢了。” 顿了顿,见场面十分安静,显然大家已经做好准备,细心聆听,刘能这才接着道: “本次出货布匹一共五种,分为火麻布,生绢,细棉绸,紫熟绵绫,以及粗麻布,相关样品请看。” 说完便有人抬了五种布匹上来,并将其展开,高高挂起,供人观看。 纺织厂做出的布,花色也好花纹也好,都是印染出来的,色泽鲜艳明亮,图案看起来也更光滑自然,显然比现在通过使用不同颜色丝线,以经纬线的方式,织就的条纹或者图案要好看的多。 等所有人都看过后,迎着大家火热的眼神,刘能拿出一张计价表,继续开始道: “接下来就是诸位最关心的价钱问题了,可要听仔细了! 生绢每匹,一百十文!”刘能故意顿了下看看众人表情。 “啥?说错了吧?” “应该是一丈吧?” “肯定是一丈!” 没人能相信一匹生绢只要一百多文,别说他们了,就是刘能自己也弄不懂自家小郎君到底在想啥? 就自家这布,别说一百文就是五百文也绝对有人抢着要,这放着钱不赚,不是都便宜这些商贾了么? “诸位没听错!就是一匹!一匹一百一十文,有想要的等下过来登记,只要你给足钱,立马就能拉走!” 刘能不得不再次重申,然后接着道: “接下来是火麻布,一百文一匹,细棉绸1000文一匹,紫熟绵绫一千三百文每匹,粗布80文每匹!以上除了棉织品外,余者均不限量供应,只收金银铜钱或者以原料市价抵扣,诸位请吧!” 疯了,所有的商人全都疯了,胡三果断将自己五十辆车全部装满,然后马不停蹄,赶紧往长安城赶去。 这回他可不打算去了敦煌再回来,近在咫尺的长安城,就绝对会让自己大赚一笔,这就是起得早的好处,谁叫自己在前面呢? 他前面就两人,姓陆的走了快一刻钟了,自己得抓紧了,争取今天再来一趟,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这纺织厂的东家绝对是傻了。 其实这些布像林尘一般,直接去钱庄换钱也不是不行,可是这得有个条件,需要到地方官府验收加盖官印才行。 像是长安城,你得先到万年县衙或者长安县衙,去盖了官印,这布才能当做货币。 显然不管是什么时代,与官员打交道,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这么折腾不见得有自己当街叫卖来的快。 再说人家县衙又不是傻子,今日这么多人拉了廉价布匹,人家怎么会轻易盖印? 胡三驱车来到西市,果然陆老头已经在卖了,价格整整翻了三倍,可依然挡不住人群疯抢。 第150章 琉璃像 “狗日的,真是心黑!” 胡三一边骂着一边赶紧铺开摊位,趁着老陆聚起的人气,加速清货才是正经。 “粗布一百六一匹了,赶紧抢了!” 胡三觉着翻一倍已经是个好价钱了,现在抢时间才是最重要的,等到后面的都来了,绝对卖不上这个价。 “老天爷!真的假的,这布匹都这么便宜了?” “这料子摸着也没啥问题啊,还有这花色,太漂亮了!” “要买的赶紧,不买的别耽搁别人时间啊!” 眼见还有人挑挑拣拣,胡三忍不住呵斥,东西都卖这么便宜了,忙都忙不过来了,还能指望有啥好服务? 当然讲价的什么时候都有,胡三也不啰嗦,想讲价?也行!你给多少? “一百五?” “行!赶紧拿走!下一个!” “一百四?” “成交!下一个!” “哎哎?为啥我一百五他一百四,不行,我也要一百四!” “滚蛋,钱货两讫,概不退换!赶紧的,下一个!” “一百文卖不卖?” “你也滚蛋!下一个!” 就是这么粗暴,只半个时辰,胡三依旧和姓陆的前后脚再次出城,不过这回他有七十辆车。 不是他不想要更多,自他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打发十几个伙计赶紧去四处找车,显然他反应慢了,很多排队的,在刘能将价格公布的第一时间,就差人回来找车了。 他能找到二十辆已经不错了,再等等可能还有,可显然现在不是等待的时机,有那时间,先去排上队不香么? 今日的长安城居民紧随疯狂的商人之后,也跟着疯狂了,一匹布,最便宜卖到了九十文,这你敢相信? 随着一批批商人进城,最终大家默契的,将布匹价格稳定在了这个区间,整整一天,尽管购买的人一刻不停,可直到宵禁,这些商人的布似乎无穷无尽一般,怎么也卖不空。 普通人全都沉浸在捡便宜的氛围中,可也能感觉到事情很反常,只是这事对自己有利,不去多想罢了。 可是有着海量布匹库存的郑王两家,那绝对不敢怠慢,各钱庄掌柜都积极的向上级反应了这个事。 此时郑家,三兄弟再次齐聚,下面是汇报情况的钱庄负责人。 挥手让其他人退下,郑善果开口道: “这难道就是林尘所谓的手段?” “一定是了!还记得年前可就有掌柜的上报,钱庄里出现大量以布匹换钱币和桑麻等物,这一定就是林尘所设下的圈套,只是他现在把布价拉的这么么低,他又能坚持多久,他图什么?”郑元寿接口道。 “万万不可小瞧了任何对手,你个十七岁的少年,凭借自己的本事,两度封爵,这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老大郑元璹道。 “哼,这种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他要真能一直坚持下去,或许还真有些麻烦,可他又有多大家业能经得住这么糟蹋,当真让人费解。”郑善果道。 “万万不可自乱阵脚,且再观察些时日,总有见分晓的时候!”郑元璹依旧是老成之言。 “大兄说的是,那便再看看再说!倒是还有一事,颇为蹊跷,还请兄长与德芳(郑元寿字)帮着斟酌一下”,郑善果说道。 自从郑珏死后,目前家中事务都是郑善果在负责,郑元璹两兄弟并不多管。 “从昨日起,府中竟陆续收到了三座不同先祖的琉璃雕像,我已经查验过了,确实与族谱和典籍中记录的一般无二,连形象都非常一致,与前次西域那个落魄王子拍卖的别无二致,只是换了人而已。 不过价格倒是便宜的多,最贵的是洛阳来的,先祖玄,康成公的琉璃像,合四十五万贯,余者十数万,这怎地突然就有如此多的先祖琉璃身流落出来? 从来只听过,佛门有为佛祖塑金身的,可我遍寻宗祠典籍,从庄公至今,也没丝毫先祖们有用琉璃塑像的记载呀! 这事未免也太匪夷所思了,难道我郑氏祖上有琉璃矿不成?” 郑善果有些伤脑筋的道。 得到一座,可以说是先祖爱好奇特,后辈子孙有幸可以瞻仰先祖遗容,对于郑氏这样的大家族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接二连三的出现,就透着邪性了,太不合常理了! “竟有此事!” 郑元璹两兄弟也是惊讶非常,事出反常必有妖,只是这个事吧,你明知道不妥,可就是捋不清脉络,确实挺愁人。 “今日可还有琉璃像送来!”蓦地,郑元璹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郑善果,郑元寿两兄弟闻言一愣,随即也立马想明白其中关窍。 郑善果顿时大喝一声: “来人!去问问管家今日可有琉璃像送来?” 去的人很快,回来的也快,正跟着管家后面,外加另外两人,一人抱着一个大盒子呢。 郑善果三人见此,心吓一咯噔,不出所料,那盒子里应该就是新的琉璃像了。 “启禀家主,今日却有琉璃像送来,而且是来自荥阳老家的,一共三座,只是这像,这像……” 管家说着说着,面色有些奇怪,看着三位家中宿老,余下的话在怎么也有些开不了口。 “吞吞吐吐干什么,这像怎么了?速速说来!”郑善果眼见猜测成真,一颗心都要到嗓子眼了,管家讲话又这副样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声呵斥道。 “是是是!家主息怒,实在是这琉璃像,这琉璃像正是三位郎君啊!”管家一口气说完终于松了口气,低下头不敢再言语,都是人老成精的,这明显不是啥好事。 “什么!岂有此理!” “打开看看!” 三人闻言,顿时勃然大怒,郑善果更是直接抢前几步,打开一个盒子,拿出里面的琉璃像。 赶巧了,这尊琉璃像可不就是他自己么! 琉璃像做的很像,非常像,简直就跟自己照镜子似的,不对,照镜子都没这么清楚的,换个时间换个场景,要是有人送给自己这么一座琉璃像,他肯定非常高兴,可是现在么…… “好贼子,安敢如此欺我!哐当!” 第151章 翻天 郑善果气的浑身颤抖,一把将自己的琉璃像掷碎在地上,破口大骂。 另一边,郑元璹与郑元寿两兄弟也是各自拿着自己的琉璃像沉默不语,只是两张老脸皆是阴沉的似要低下水来。 天要塌了! 如果事情真如他们所想,郑氏的天就算不塌,也要倾斜一半到地上,他们作为郑氏的领导者,必然成为罪人,郑氏一族的罪人! “这三座琉璃像,又是花了多少钱的?”郑元璹强自镇定问道。 “每座白银万两!”管家现在是一个字也不敢多说。 “白银万两,一万贯呐!他们都是猪嘛?” 郑元璹有些恨铁不成钢,他能想到,老家人为了巴结他们,说不定这钱还花的挺高兴呢。 可他们就没想想,为啥会有他们三人的琉璃像么?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了,肯定有人发现了大量的琉璃,知道这东西就要不值钱了,正巧这人还跟他们郑家有仇怨,这是报复他们来了。 “都下去吧!等等!立即传信所有铺子,钱庄,当铺等所有掌柜的管事的,万万不可再买琉璃像,遇到有卖这个的,立即拿下!” 说完这些,郑元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口中喃喃道: “但愿还来得及吧。” 只是他心中对此却没抱多少希望,现在只能祈求损失少点了吧。 “要让我知道是谁如此算计我郑家,我一定将它扒皮抽筋,挫骨扬灰!”郑元寿气急败坏的怒吼道。 “会不会又是林尘?”郑善果忽的问来了这么一句。 房间里忽然一静,气氛有些凝重起来,这如果真是那林尘的手笔,这人可就有些可怕了。 假如他真想办法弄出了无限的琉璃,以及数之不尽的布匹,那么两厢消耗之下,他郑家怕不是真要历经一次劫难了。 “让人快去探探王氏现在情形!”郑元璹急呼。 是真是假,看看王氏是不是和自家一样,自然能够分明。 “两位兄长稍待,我亲自去!”郑元寿请缨道。 这种时候坐这里干等,还真不如动起来的好,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王氏长安这块自从王薄走后,由于王仙客性子清淡,暂时由王绩主事。 这个王绩字无功也是个名人,乃是初唐有名的诗人,被誉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其侄子王福畤正是诗人王勃父亲。 此时的王绩正以前朝官员的身份,在门下省待召呢,其人喜欢饮酒,被特判每日给酒一斗,所以时人称其为“斗酒学士”。 对于郑元寿的到来,王绩还是诧异的,两人素来没有交集,更何况身份上也不对等。 正要见礼,却被郑元寿打断,都火烧眉毛了,哪里还有空闲整这些虚头巴脑的。 “你们王氏最近可有收到琉璃像,钱庄是否也有大量布匹存入?” 如此没头没脑的一句,把个王绩都弄蒙了,反应过来后,对于郑元寿的问题也不甚清楚。 他是个自命清高的人,向来对于商贾之事不甚热衷,现在虽说管理长安族产,也只是挂个名而已,其实并不插手事情。 唤来管事,问过之后,才知道,钱庄收到大批布匹的事确实有,而且已经持续几个月了,不过琉璃像什么的却是没有。 郑元寿闻言心里莫名一松,还好,这两人不是一个人,那就还有希望补救,这种事多一个人,就多一分转圜余地,算是个好消息。 然而郑元寿不知道的是,王家不比郑家,此时的王氏出仕官员主要任职在地方,所以长安根本就不是王氏中枢所在。 现在王氏算得上家主的,只有晋阳王氏的大房王孝远和同为大房的祁县王氏王裕,所以琉璃像也是有的。 只是分别被送往了这两人的地方,长安这几个吉祥物,自然是没有这方面的消息了。 此时随州刺史府,驸马王裕正看着东汉司徒王允的琉璃像,脸色阴晴不定,在其手边还有王子师侄子王凌的琉璃像。 这事就有些不同寻常了,可惜的是他可没有另外两个兄弟能商量的,所以他只觉得事情有些诡异,却也没有太多在意。 可接下来的数天里,却让他知道了大事不好,家里的琉璃像一天比一天多,现在已经有六七十个了。 这些东西可不是白来的,全是拿钱买的,而且还是琉璃,人头大的琉璃,价格低于万贯的都很少,这里就是几百万贯的钱了。 要是接下来还有更多的,王裕都不敢想象,琉璃珍贵那是因为它稀少,一旦烂大街了,那自家的钱不都是打水漂了,这道理,谁都明白,王裕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大事不妙。 还有另一件事,就是最近一直有书信过来,说是好几个城里的布匹价格下降了一半不止,而且越靠近长安的价格越贱。 这事同样让他感到难以理解,而且就在今早,随州城里竟然也出现了廉价布,往常四百多文一匹的布,现在不到三百就可以买到。 他对商贾之事不甚太懂,往常这些事都是有专门的管事处理的,现在既然事情都报到他这了,显然事情不简单。 到这个时候,他还没能把族内钱庄有大量布匹的事,和这个联系起来,只是出于政客的本能知道不妥。 当然这也是因为祁县王氏在魏晋时期衰落,原本势弱,到了他这才慢慢有些起色,隐隐有超过晋阳王的趋势。 所以他这一房,虽然也有钱庄生意,可多是些小城的,虽然也接触到了林尘的原材料采买队伍,可实在不多。 没有足够多的信息,判断出些偏差,也是情理中的事,郑氏若不是三兄弟都在长安,更是一起讨论,也肯定不会那么快找出问题所在。 唐代商人地位是很低下的,这些世家大族甚至满朝勋贵,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都是土地庄园。 而所有人的意识形态里,都是同样一种认知「土地才是最重要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思想,他们纵然有商业行为,那也是简单粗暴的。 第152章 关于生活 也因为如此,他们一边利用商业赚钱,一边又要竭力掩饰自己的商业行为,于是乎代理人就出现了,逐渐形成了一个大家都心知肚明,却不捅破的畸形社会形态。 这也导致,所谓的家主,甚至家族直系人员,根本就不懂商业,以至于连基本的经济学基础都弄不清楚。 那么在这样一种社会形态下,经商的手段就乏善可陈了,大家族勋贵之类的可以依靠权势,一般人就只能靠诚信口碑。 但是仅凭如此,是很难抵御市场风险的,比如两个原本互相竞争的对手,一方推出了新品,另一方大概率的做法是想办法弄到配方,或者找关系以势压人,又或者干脆就看着,慢性死亡。 单纯靠商业手段竞争,赢得胜利的案例非常之少。 这也是郑王两家这么大的家族,在商业上遇到问题,束手无策的根本原因。 长安郑府。 距离长安城布匹大甩卖已经过去十天了,让郑善果几人绝望的是,琉璃像已经有近两百个了,布匹市场也低价依旧,甚至现在不止长安了,那纺织工厂就像有无穷无尽的布匹一般,马车从早到晚不停歇的往外拉,也不见把它拉空。 不过现在已经可以肯定一件事了,那就是做琉璃和拉低布价的人,真的是同一个人,都是林尘。 这么大的事,在知道了布匹是林尘搞的鬼的情况下,对于琉璃的问题,王氏很难不怀疑林尘,向郑氏求证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了,一求证,真相浮出水面自也不难。 “那个鄠县子还没回来么?”郑元璹问道。 “没有,说是回去祖地过年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这个庶子!”郑善国气急道。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说到底,也是咱们有错在先,现在人家出招了,咱们接不住,怨得谁来?”郑元璹感慨道。 “可这也太狠了吧,他这是要掘我郑氏根基呀!”郑元寿急道。 “那又如何?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知道是谁干的就好,总还有办法,等其归来,请太子殿下前去说和一下吧!”郑元璹,为此事定下调子,其他两兄弟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是先如此了。 此时的林尘在干嘛呢? 放牛! 没看错,就是在放牛! 而且是带着媳妇刘敏,一起放牛! 也是林尘心血来潮,回来的开始几天,整日忙的白夜行,可自从过完年,整个人闲下来,又觉得有些无聊。 正巧看见同村的放牛的,于是便央求了要去给人放牛,说是缅怀一下自家的两头牛,虽然这要求很奇怪,可林尘放牛还是能信得过的,牛交给林尘没啥不放心的,正好自己去干别的事。 于是乎,林尘叫了刘敏,带上欢欢乐乐,当然,还有喜子,两人一驴一狗一鸟,开始了放一牛的旅程。 林尘挑的地方都是以前去过的地,边走边向刘敏叙说着以前的趣事。 还是北河深处,找了块向阳的,地上干草枯叶厚的地方,把牛绳子往牛头上一盘,往山坡上一赶,拉着刘敏就地坐下。 自己则是往下一躺,两腿翘起,感觉少点什么,想了想,揪过一根野草咬在嘴里,此时太阳正盛,晒得浑身暖洋洋的,就一个字,舒坦! 看着刘敏坐在那里,紧抓衣摆,有些无措的样子,林尘开口道: “我跟你说,人活一辈子,有时候就得放下规矩礼仪,想干嘛就干嘛,这样才活得痛快! 规矩是为了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保证,礼仪举止是为了让自己在人前显得有规矩,这些实际上都是枷锁,寻常时候就罢了,一个人的时候,偶尔把这些东西丢在一边,你一定会有更新奇的体会。 就像我,要是让长安城里的那帮子贵族老爷看到,我一个子爵,还在山上放牛,还如此没有形象礼仪,你猜猜他们会怎么着?” 刘敏若有所思的听着林尘的谬论,见其相询,也不知道想起了谁,噗嗤一笑,银铃般道: “我猜他们一定会破口大骂!” “哼!岂止是破口大骂,我敢肯定,这事他们一定会拿朝堂上去弹劾,说不得我还得受点处罚,这帮伪君子! 可那又怎么样,我就是乐意,这才是真实的我,这才是生活!而他们不过是生活的傀儡罢了!”林尘有些不以为然的说道。 “嘻嘻,虽然有些强词夺理,可我还是觉得你说的有些道理呢!” “什么叫有些道理,明明就是至理名言,我这是教你怎么享受生活!”林尘不服气道。 “就是歪理邪说 ,好多大臣都是名留青史的呢,他们难道也活的不明白么?”刘敏才没那么好糊弄。 “那才有几个人?每次早朝大几千人,一朝天子数十年,有几个活明白了?”林尘反驳道。 “懒得与你争,这里太阳晒得好舒服呀!”刘敏双手抱着膝盖,眯着眼道。 “来,你像我这样,躺下来,放松身体,更舒服!” “我才不要呢!” “你试一下,真的不骗你。” 说着林尘就伸手去把她身子往下掰,只是刘敏紧紧抱住大腿,将头埋在膝盖上,就是不配合。 光天化日之下,虽然没人,可林尘也不好太过,不试就不试吧。 两人如小孩子般幼稚地玩闹一番后,各自安静的享受起这野外的静谧来。 暖阳,鸟叫,微风,吃草的牛、驴,修理羽毛的漂亮小鸟,趴在地上闭目假寐的黑狗,还有身旁互为彼此的爱人,构成了天地间一幅最美丽的画卷。 良久。 “二郎,我们什么时候回长安呢?”刘敏突然开口道。 “怎么了,想回长安了?只是爹娘回来后就不想走了,估摸着过完上元节吧!” “倒不是想长安了,我只是想着上元节长安城很热闹,有花灯啦,有猜谜啦,我还没逛过呢,以前爹爹也不让我出去!”刘敏有些向往的说道。 “那咱们明日就走,咱也去看看这长安城的上元节有啥不一样!” 第153章 上元节 赶在正月十四日下午,小两口在护卫的陪同下终于再次回到鄠县,一路骑马回来的,林富贵两口子念旧,还要在家住些日子,过完十五才和堂兄林佑再回来。 至于刘敏不会骑马的问题,这不还有头驴嘛,大婚这么久了,骑马动作也练了近一个月,骑头驴还是不成问题的,况且喜子还懂话呢。 也是这样,林尘第一回见着了,真正的女扮男装,也是第一回深切体会到,英姿飒爽这词,发明的真是好! 次日一早,用完朝食后,林尘便骑了喜子,带着欢欢乐乐,往归云庄去遛弯,顺便叫林富友和广财叔两家晚点去府里吃饭。 毕竟过年没回嘛,又是上元节,自己既然回来,于情于理,聚一聚总是应该的,再亲的亲情,住的再近,不走动的话,时间一久也会慢慢变淡。 归云庄的所有庄户,今年这个年,那都绝对是这辈子,过的最有滋味的了,新房子建起到年前,至少有一多半,没在自家新房里睡过。 毕竟客人要紧,赚钱要紧嘛! 趁着过年这几天,正好自家人也好好享受享受。 林尘刚进庄,就被路口的人家给发现了,没办法,他这一行也太显眼了些。 “哟,小郎君回来了,郎君上月节安!我家正好包了元宵,不若在我家用餐如何?” “郎君万安!我家元宵饺子都有,不若去我家吧!” “来归云庄的客人,哪个不说我家饭食好,郎君还是去我家吧!” “去我家!” “我家!” 付出总有回报,林尘面对如此一幕,还是很欣慰的,虽然这些个饺子也好,元宵也好,都是他传出来的。 “多谢诸位抬爱了,尘再此也祝诸位新年新气象,家庭和睦幸福美满,新的一年里,一定要努力了,赚钱不能落下,田地也不能荒了,我的税钱当然更不能少了,我可指着大家养家糊口呢,哈哈!”林尘先是给大家拜了年,接着玩笑的说道。 “放心吧郎君,税钱肯定不会少!” “多给一成也行啊!” 自林尘封到这里后,虽然不指着庄户们的税收过日子,可也没给免了税去,不仅如此,还多了一项税,那就是商税。 凡是归云庄的,开展了农家乐项目的,每月一贯钱商税,比大唐所有税收加起来还多。 不过对于这些庄户来说,还真不值一提,年前他们每日的营业额,户均都要超过三贯了,出这点钱算啥? 林尘有自己的考量,自己可以对这些人良善,甚至帮助,但自己身为家主的威严也绝对要有,而税收,就是自己与这些人最牢固的纽带。 若是一上来就免税,那不是仁慈,那是傻缺,或许短时间内确实挺能收获人心,可时间一长呢? 特别是庄户的下一代成长起来后呢? 他们还会像老一辈一样,对子爵府心生敬畏么? 更何况,他们从小就没有交税的概念,一旦林家出了意外,爵位封地被收回,他们还能适应大唐的国策么? 所以,税收绝对是不能免的,让他们得到远超税收的收获,那才是最好的帮助。 午间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个团圆饭,傍晚时分,林尘刘敏便已经进了长安城。 对于上元节,林尘也是很好奇的,可真见着了,也没甚新奇的。 唯一的亮点就是各种花灯了,这时代的匠人,手是真的巧,形态各异的花灯,总那么让人赏心悦目,就是人太多了,摩肩接踵的,逛不大一会儿,林尘就烦了。 可对于刘敏这个土生土长的大唐人来说,那可就不一样了,对于她来讲,人多那也是风景线。 大唐实行的是坊市制度,晚间是禁止通行的,所以当有一个夜晚,能在街上坊间,见到这么多人穿街走巷,那新奇感就不一般。 另外还有猜灯谜的,踩高跷的,舞灯的,虽然也有表演成分,可比之后世,还是粗犷简陋了太多。 在一个多小时,猜了两个灯谜,拿了两个花灯后,两人便打算回府了,期间没有什么不服林尘诗才的学子,要比试诗词什么的,林尘也因此省下一首,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长安这处府邸还是李元吉送的,林尘还是第一次来,仍旧是务本坊的一处两进院子,显然是用了心的。 虽然可以直接去老丈人家住,可毕竟还是新婚,马都还没送回去呢,此时带刘敏回娘家,显然不合适,有损名声。 这也是林尘唯一对大唐,一直感到不习惯管或者说厌恶的地方,礼节实在是太多了,束缚感太强烈。 什么饭前不训子,睡前不训妻,叔侄不对饮,师徒忌对坐等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一些约定成俗的规矩,一不小心就要踩雷。 翌日,林尘夫妻俩再度回到渼陂湖旁的府邸时,家里已经有客人在等候了。 “见过太子殿下,劳殿下久等,恕罪恕罪!” 正是李建成来了,不过林尘与其也算是熟悉了,所以嘴上的话语比较随意得很。 “免礼,初元可真是潇洒至极,令人艳羡呐,元日的朝会你可是缺席了,父皇可还曾问起呢!” 这个确实是林尘疏忽了,按规矩,在大唐,正月初一这天,在京城的官员可都是要去宫里给皇帝拜年的。 武德朝还好点,等到贞观年,那才是最盛大的。 不止京中官员要去拜年,外地的大员,以及甭管是什么龟兹新罗百济,还是吐蕃倭国等等周边国家,都要前来给皇帝拜年。 堪称万国来朝,乃是大唐最为盛大的盛会。 林尘本身只有爵位没有官职,所以也没有在意,听到李渊竟然还提到自己,顿时大吃一惊: “什么?竟有此事,不知陛下有何示下?” “初元莫慌,不过是无好诗词助兴,父皇感叹一句,可惜无有诗才无双林初元罢了,初元新婚,归家省亲也是常理,无需介怀。”李建成道。 “得陛下记挂,臣之幸甚也!” “也是初元大才使然,别人可没这个本事,孤今日乃是来做一回说客来的!” 第154章 说和 “哦?请太子殿下明示!”林尘好整以暇的道。 其实李承乾这么一说,林尘已经有几分猜测了,要知道这位的太子妃,可是郑氏女,郑观音。 “郑氏的琉璃像和布匹的事,是初元的手笔吧?” “不错!就是我干的,不过太子殿下出了这个门我可不认!” 林尘很光棍的说道。 没啥好隐瞒的,稍微有点能力的人,只要一打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那初元可否卖孤个面子,放过郑氏这一次,两家握手言和?” “哦?太子殿下想让我如何放过?郑氏又能付出什么代价和谈?”林尘开始有些不爽的问道。 “退还布匹和琉璃像,郑氏保证你们两家恩怨一笔勾销,甚至你还可以获得郑氏的友谊!”李承乾郑重的道。 “哈哈哈!哈哈哈!退还?怎么退还?至于郑氏的友谊,我可不稀罕!” 林尘气急而笑,李承乾见其这般姿态,也是心中一怒,脸色一变,这林尘也太不把他放在眼里了,正待翻脸,却听林尘继续道: “太子殿下可能不知道其中干系,这事一旦启动,可不是我能轻易控制的了的了。 你说退还,可你知道要退多少钱么? 我告诉您,那是近千万贯的巨额钱财,这我可退不起!再说他郑家的友谊能值得这么多财富么?” “什么!近千万贯!郑氏竟如此富有?即便如此,怕不也是老底都掏光了吧?难怪他们如此着急!”李承乾难以置信的道,同时还有对林尘与郑氏深深的忌惮。 “不仅郑氏,实话跟殿下说,王氏也是如此,两家加起来约摸有近两千万贯之多! 不过殿下却是猜错了,这可不是他们的全部家底。 当然他们的家底,或许也有这么多,可这里面至少有一小半,乃是他们各处钱庄的储户的钱,至于他们会不会赖储户的账,这我就不知道了!” 李承乾麻了,这可是大唐近两年的国库收入啊,这林尘也太狠了。 不过此时他却是不由得对林尘生起怨气来,这两家可都是他的支持者呀! 郑家三卿可都是他媳妇的叔父,这样的关系,让他很难向着林尘。 更何况同郑家对自己的助力比起来,林尘显然不值一提,更何况还有个王氏,自己的左膀右臂王圭,可是因为自己的连累,才被发配的。 再者涉及到这么大笔的钱财,饶是李承乾身为太子也眼红啊,要是自己有这笔钱,啥事干不成啊? 这一刻他甚至都有一种冲动,干掉林尘,把这笔钱自己吞了的想法。 “那钱哪去了?既然是你的手笔,钱财自然也就受你支配,难道还能凭空消失不成?” 李承乾有些呼吸急促的道。 “花完了呀!要办成这事,就是快,这么多钱哪里运的出来,自然当场就花掉了,都买成各种材料了,比如桑麻茧,各种矿石,珍奇古玩等,甚至矿石都买到几年后了,全部签了合同,现在退款已经来不及了,至于我自己,把我搬空也退不起呀!”林尘两手一摊道。 李承乾闻言,眼前似乎一阵阵发黑,喘息声似乎也粗重了起来。 真是个败家子呀! 他很难想象,一个人是怎么能在短时间内一下子赚到近两千万贯,又能迅速花掉的。 事情到了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了,如果林尘所说属实,那么要拿回这笔财富,就要跟以万为单位的商贾毁诺,他还只是太子,这么大的影响力,他也兜不住。 甚至他都怀疑,自己父皇敢不敢如此行事! 毕竟这数万商人背后,可能还有数十万为完成这些订单而工作的人,这要是一个处理不好,可是要捅大篓子的。 同样的,郑王两家钱庄破产,也肯定将引起轩然大波,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两家矛盾仇怨的事了,更是国事。 “初元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如此狠毒的手段,孤还是小嘘了你!”李承乾狠声道。 “呵呵!我狠?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他郑王两家三番两次欲置我于死地,我更是数次从死士刀剑下险死还生,与命比起来,财富算什么? 我要是真狠毒,就该把郑王两家王族王族灭种,到那时殿下再说这话,我或许会虚心接受!”林尘有些讥讽的道,很明显这太子殿下,眼下已经是是敌非友了,那他还腆着脸干嘛。 “你!你很好!告辞!” “殿下慢走不送!” 不就一个太子么?真当我好脾气呀! 我的好脾气只留给亲朋好友,既然你选择站在对面,那就不要怪我,饭都不留你吃一顿! 现在的林尘还是很有底气的,身为帝国子爵,他只要不犯大错,国法就管不到他头上来。 可要是玩阴的硬来,别人是十步之内,人尽帝国,他则是五十米内,人尽敌国,g18在手,哪里都可走! 实际上现在急得绝对不是林尘,郑王两家,资金大量透支的隐患已经在开始慢慢爆发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钱庄兑换不出来钱了,不过都被两家以势强压了下来,可想而知一旦消息走露,引起疯狂挤兑,两家声望肯定会遭受打击。 另外肯定还有出入货物资金,或者合同尾款等,肯定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林尘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效果。 也是两大世家自信惯了,知道自己家大业大,敢于透支手上不属于自己的资金,都想着反正可以很快从别处调来,到时候补上就完事了。 所有人都是一般想法,在这个通讯闭塞的时代,一个时间差的问题,竟然被一网打尽了,也是离谱。 看看这回说和失败后,两家到底什么反应吧,要是能让自己满意,肯付出一些代价,林尘倒不介意和解,甚至拉他们一起发展。 干掉世家,并不是说一定要把他打垮,打也打不完,干掉这家那家说不定又起来了,五姓七望没了,又来个六姓八门,那有什么意义呢? 第155章 磋商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出问题。 世家大族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在哪? 两个字,垄断! 对于知识的垄断,对于知识传播途径的垄断,对于知识相关产业的垄断! 最终形成对于国家人才的垄断! 继而利用人才的权势,形成对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垄断! 所以要解决世家的问题,首先就要解决知识传播的问题,不然真把世家干没了,皇帝靠谁治理国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培养更是没办法一蹴而就,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顶级世家,能按照林尘的思想行事,一定是能加快这个进程的。 次日,林尘刚耍完一通大枪,门房便来报,有贵客至。 “来了!”林尘心道。 都不用想,肯定是郑氏的哪个。 行至前厅,竟然是郑善果亲至,虽然对于其家族的做法很反感仇视,可是对于郑善果这个人,林尘还是很佩服的。 这是一个真正德行高尚,为人正直的人,否则也不会历任刑部尚书这一要职。 “郑公亲至,可真叫我柴门有幸,蓬荜生辉呀!”林尘拱拱手算是见礼了,嘴上不忘恭维道。 “鄠县子少年英才,也让我辈汗颜呐!”郑善果回礼,话中有话的道。 “郑公谬赞,比不得郑公家大业大,族中贤才济济,林尘根脚浅薄,勉励向上,如履薄冰,生怕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大浪打来,便是粉身碎骨,比不了,比不了啊!”林尘连连摇手道,随后伸手一引,指向茶盅: “来来来,郑公饮茶,晚辈对您的刚正不阿,品行高洁,可是敬佩有加的,今日幸得见面,正好让晚辈尽尽地主之谊。” 郑善果这是第一次见林尘,往日也多听其才名,却不以为然,不想初次见面,就让自己有种面对刺猬无从下手的感觉。 “盛名无虚啊!”暗叹一声,果然能有所成就的人,哪个都不是侥幸的,端起茶盅浅饮一口,随即开口道: “老夫此来何为,想必鄠县子当也知道,还请县子明言,如何才能手下留情?” 知道单靠打机锋,怕是要没完没了的,郑善果索性直接明言。 “留情?留肯定是留不了的,林尘虽为蝼蚁,可就是被踩死,总也要试着给那脚来上一口,倘若没死成,那也只是我命大,断没有当那脚不存在的道理,郑公您也是经历过风浪的人,见得人比小子吃的盐都多,可曾听过,有人把情留给敌人的?”林尘嘴巴一撇,有些讥讽的道。 “你!如此说来,就没有一点转圜的余地了?”饶是郑善果修养深厚,也是不由有些怒火中烧,瞧这话说得,一副鱼死网破的调调,就跟郑家真要完了似的。 “有啊,郑老学深如海,当有听过一个词叫做化敌为友吧?”林尘微微一笑,直起身子来,有些玩味的道。 “怎么个化敌为友法?”郑善果疑惑道。 “郑公知道,我以及鸿鹄社名下现在有许多工坊,未来或许可能还会有更多,可是我缺人呀,缺专业的人才!”林尘两手一摊,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鄠县子的意思是?” 郑善果更是有些听不懂了,难道他还想郑家给人去管理他的工厂不成,要是这样的话,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自他接手家中事务以来,他可是知道林尘的那些工厂有多赚钱,旁人艳羡却摸不着门径,难道这林尘要自己送上门不成? “郑公莫要误会,我需要的可是专业人才,可不是只读儒家经典的人就能胜任的。 所以,如果能借用郑氏在各地的影响力,助我开办学堂,教授算学格物之学,那我们肯定就是朋友了!”林尘终于将其所图揭晓。 “什么!这不可能!我劝你也最好放弃此等想法,莫要自误!” 郑善果被吓的腾身而起,这林尘也太胆大包天了! 人老成精,物老成怪,以郑善果的阅历,自然一眼就能瞧出这其中的凶险。 办学堂教学问,这些都没问题,郑氏自己也在干这事,可你不教儒家学说,教什么算学,格物学,那满大唐的学子大儒能答应? 这是在刨儒学的根基呀! 自古以来,学派争锋,可不比战场厮杀来的差! 郑氏本就是儒学的受益者,没道理也不敢参与其中。 他今天要是敢答应林尘的要求,要么会拉着郑氏陪葬,要么自己一定会被除族,无论那种后果他都接受不了。 “郑公担心,小子心中也有数,只是教一些基础的算学格物学知识,应该没那么严重吧? 何况是我自己出钱出力培养的,原本这部分人也不会有进学的机会,于他们又没损失,还多出一批识字的人,届时这些人要读经典科考,我也是不阻拦的,如此双赢的局面,何必如此小气!”林尘皱眉说道。 “呵呵,鄠县子你还是不懂,若你只是开办一两个学堂也就算了,可你要借助我郑氏影响,那想来就不简单了,儒学一脉定是不会放任,有任何其他学派兴起的,有这个可能也不行!”郑善果眼中闪过一丝不屑,终究还是太年轻,异想天开,天方夜谭。 “如此,就没一点可能了?”林尘有些不甘的问道。 “绝无可能!” “既然如此,郑老自便,林尘还有要事,就不留郑老了!” “呵呵,鄠县子好自为之,老夫告辞!” 与先前相比,此时郑善果轻松不少,虽然郑氏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可林尘最后透露出的信息,绝对也是能做做文章的。 这林尘年纪轻轻,却要将自己推向所有人的对立面,实属取死之道,郑氏失去的,到时候自然也拿的回来。 林尘也没办法呀,农场空间越来越科技向了,有着这得天独厚的条件,他也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 可科学的推广,没有人是不行的,这个时代的基础教学,太偏向个人修养以及品德方面。 连具备基本数学的人都凤毛麟角,这如何推广? 第156章 新兄弟 林尘还是小看这事了,竟然连郑氏这么大的家族,连碰这事的勇气都没有,自己还是想简单了,总想着一步到位。 郑善果走后,又再次迎来了王仁表,他倒是不想来,可自己父亲有给林尘的信,他不来不行啊! 林尘看完王裕来信,一脸的古怪,直看的王仁表心中直发毛。 这位可是个狠主啊! 上回刚问了郑珏下落,第二天郑珏就死无全尸,可差点没把他吓死,这么长时间一直躲在府中,连门都不敢出。 别人还猜测郑珏的死因,他心中却早已笃定就是林尘干的,只不过他不敢多嘴罢了,没见着王薄都跑了么? 王裕信中的意思很明了,祁县王和晋阳王虽然往上数代代是一个祖宗,可自北魏分家,及至隋唐以来,也只剩同姓之谊。 晋阳王氏的事是不应该归算到祁县王氏身上的,王裕愿意代表祁县王氏保持中立,以请求林尘让步。 另外两家愿意结为盟友,于朝堂上守望相助,王仁表所借用的长安力量,可合理配合林尘。 这就很有意思了,原来世家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不过想想倒也解释的通。 几百年前的同一个老祖宗,还指望后人都亲如兄弟吗? 就是亲兄弟,为了自身利益反目为仇的都不在少数,更何况这隔了不知多少辈的。 不过王裕这话看似姿态低,承诺也诱人,可林尘发现,根本没多少实际的东西。 首先祁县王氏在长安的也就一个诗人王绩,其余的都是在地方上,结盟一说,反倒是他们还占便宜些,毕竟林尘现在在朝堂上的关系可比祁县王氏多的多。 再次,在这个时期,祁县王氏本就呈冉冉升起之态,反倒晋阳王氏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人物。 而且两家还一直暗暗较着劲,对外虽然一致,可关起门来就不那么和谐了,特别是魏晋后,太原王氏落第,祁县王氏最艰难时,晋阳王氏可抢占了不少原本属于属于祁县王氏的资源,两家没成仇人,那都算是有大局观。 现在撇开晋阳王氏,也是情理之中,更何况还是因为对方受得挂落。 林尘思称着其中得失,其实放掉祁县王氏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他们所受影响也不是很大,与其合作一番倒是有利无害,顺便还能起到分化王氏一族的作用。 想到这,林尘计议已定,奋笔疾书一封长信,交给王仁表,让其专送王裕。 信中同意了王裕的请求,并为祁县王氏带去了一门新的生意,造纸术。 这生意大不大? 自然很大! 可这里面有个问题,林尘的造纸术是远远领先于这个时代的,其成本也远远低于现在,他祁县王氏的掌柜就算再笨,猜猜看他为了抢生意会不会降价销售? 至于降价多少,刘敏陪家里面可是有长安城的书铺的,林尘正好能给其打个样。 所以就看王裕接不接受,敢不敢做这个生意了,他只要接了,必然会被其他世家所嫉恨,那时候自然天然便是林尘的盟友。 至于不做? 这技术既然出现了,早晚都会有人去做这个事,纸张降价平民化,势不可挡,这个钱和名,他祁县王氏不要,有的是人要,比如皇室。 林尘此举表达的就是让其做选择,你不是说要结盟吗,那就把这事干好,算是摆明旗帜了,如此我自然信你。 至于其钱庄店铺出现的信誉危机问题,虽然林尘的钱换了货物了,可直接把货物转给这些个商铺就是。 至于已经造成的信誉问题,有低价纸张的出现,刷一波名声,扭转口碑还不是简单的事。 “仁表中午留下来吃饭吧,尝尝我归云庄的手艺!”处理完事情的林尘,亲切的向王仁表说道。 自林尘成为子爵,庄户人口增加五十户,现在有一百户了,周围包括整个渼陂湖现在都差不多是林尘的私产了,所以理论上子爵府也是归云庄范围没错,林尘也爱这么称呼。 “不了,不了!多谢鄠县子美意,我还是回府再吃吧,府里饭食我比较吃得惯!” 王仁表急忙摆手,按他的想法,最好一辈子也别跟林尘有交集,还留下吃饭呢,那能吃的安心么? “仁表还对之前的事介怀呢?你父亲信上说了,以后你我两家就是一家人,咱两可得好好亲近亲近,若不嫌弃,也可以同程处默等人一样,叫我一声大哥,鸿鹄社给你个位置也不是不行!” 抛开别的不谈,林尘对于王仁表这人还是挺佩服的,首先识时务这一点上,同辈人基本就没有能比得上他的。 这点从他在挨打后,能主动上门服软就可以看得出来,能察觉危险,并在危险来临前做出正确选择,并马上实施,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具有的品质。 “大,大哥!” 虽然有些不情愿,他总觉得林尘太危险,和其搅和在一起不是啥好事,可他没得选呀,亲爹都认可了,他能说不吗,他也不敢! “诶!好兄弟!以后就是一家人,到这了,随意些!你大哥我脾气好着呢,最是与人为善了!” 林尘起身拍着王仁表的肩头,热情的说道,只是手劲有些大,拍的王仁表双腿直打弯。 王仁表不敢反抗,一边咧嘴忍受着肩头的压力,一边心里嘀咕,我信你个鬼! “你这身板不行呀!这么点力道就受不住了?身体是本钱,得多练本钱才雄厚,要不然娶了媳妇咋办,真当个软脚虾,还不是一辈子抬不起头!” 王仁表一阵无语,我是两条腿受不住力站不住,又不是中间的腿站不住,这话是好话,可听着怎么就不对味呢? 不过林尘这人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一顿饭吃下来,王仁表对其也算是认可了。 没办法,人家一个子爵亲自上灶为你做菜,外面喝不到的一品仙酿放开了让你造,走时还能拿上几瓶,这样的待遇,有啥仇怨,都不影响对其好感多上几分吧。 第157章 又遭弹劾 次日,朝堂。 “臣弹劾鄠县子林尘,以低价布扰乱物价,致使纺纱者无纱可纺,百姓收入减少,长此以往,必将激起民愤,请陛下圣裁!” “臣弹劾鄠县子林尘,以大量琉璃像诓骗钱财,致使百姓钱财受损,影响恶劣,请陛下做主!” “臣弹劾鄠县子林尘,私设学堂却不教授圣人之学,此乃误人子弟,罪莫大焉,请陛下严惩!” “臣弹劾鄠县子林尘,纵容庄户行商贾贱事无心耕种,此乃坏我国本,不可纵容啊陛下!” “臣弹劾鄠县子林尘,制作麻将,扑克等赌局,致使长安城好赌成风,百姓多有倾家荡产者,实是遗祸无穷!” 李渊脸色阴沉的看着跪了一地的臣子们,不知道林尘那个猴子又是哪里得罪了这些人,竟被群起攻之。 李承乾因为心里有些小心思,林尘的事他可并未告诉李渊,琉璃像的事郑王两家捂着还来不及呢,也是这会实在捂不住了,才选择发难,至于布匹麻将什么的,要不是为了针对林尘,这些人也不会拿来说事,他们也喜欢着呢。 “还有谁要弹劾的,都出来让朕看看!” “哗啦!” 又是十多人出列,跪在打头的几个身后,其意思显而易见。 “好!很好!这鄠县子林尘如此十恶不赦,怎么卿等往日就没一点消息,此时却一同发难了?”李渊有些讥讽的道,不管林尘有没有罪,这种被人当傻子玩的感觉,他可不喜欢。 跪着的,头勾的更低了,只是没人回答李渊的话,至于头部的大臣们,此刻更是眼观鼻鼻观心,好像与他们无关一般。 这些都是老油子,事态不明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当出头鸟,更何况这么多人集体弹劾一人,明摆着就是他们中的某个或几个授意的。 纵然是与林尘有关系的萧瑀等人,也不便此刻出面,帮人也是要看时机的不是,再说,看陛下的意思,明显对这些人不满,这就已经很有利了,此时出头,大概率会适得其反。 “好,好得很!尔等喜欢跪,就跪着吧!来人,去传鄠县子林尘来大殿庭对!” 从渼陂湖到宫内,放在后世开车也要一个多小时,这一来一回快马赶路,没有三个小时也是别想。 这就意味着,殿上的这帮跪着的至少要跪三个小时以上,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不仅他们受罪,站着的文武也跟着受罪。 李渊也不是不近人情,属实是这帮人太不把他放眼里了,此刻也想到不妥了,可金口玉言,说了就没法改。 低声与左右交代一番,给一些年纪大的,或者身子弱的大臣阁老们搬了凳子,当然这待遇也只有三品以上的大员可以享受。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过去两个小时,殿上跪的人就有受不了的,歪倒在一旁。 对于这种的,李渊可不体恤,一挥手两个侍卫上前,架起双臂,直接站在其身旁,帮他稳住身形,不得不说,这招够狠。 历朝历代估计也只有开国皇帝,或许能这么干了,换成李世民,保管有个为了扬名的魏征跳出来指责。 可现在,在头部大佬不开口的情况下,没人敢跳出来帮这些人说话,太子李建成倒是想说。 可惜被魏征以眼神劝住了,现在情况不明,陛下又在气头上,太子出面,很难让陛下不怀疑,这类似于逼宫的场景有太子的推手在。 而头部大臣们,此时也对这些人有些怨气,跪三个小时不好受,站着坐着他也难受啊! 你们要弹劾,不会分开弹劾吗? 或者等林尘到了再一起弹劾,这就跟后世下班一样,下班时间到了,领导偏要开个会,本来几句话就完事,最后领导来了一句,还有问题吗? 大家都说没有,偏偏你站起来又是长篇大论半小时,你猜急于下班的同事记恨你不! 好在林尘终于到了,在宫门外也接到了黄聪托人给带的口信,也大概知道是什么事了,吃下一颗变异樱桃,遂昂首入内。 “微臣林尘拜见陛下!”林尘行礼高呼。 “免礼平身,现在鄠县子到了,尔等要弹劾什么,一一道来,容鄠县子自辩!”李渊沉声道。 “臣弹劾鄠县子,扰乱布市,以低价布匹充斥市坊,致使布币溃败,百姓收入减少,此乱象也!” 这是一名叫做韩述的民部(户部,李世民死后避讳其名,才改为户部。)官员,正是民部尚书郑善果麾下,就事论事,他这问题找的到还算恰当,所说也基本事实,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部分民意。 所以林尘对其倒没有什么大的恶感,毕竟人家说的也是正经的国事。 “陛下明鉴,韩郎中所言,臣也有所了解,臣有三辩!” “讲来!”李渊配合道。 其一,那纺织工厂又不是微臣的,何以弹劾微臣? 其二,据臣所知,舍弟纺织工厂所产布匹成本极低,以火麻布为例,一匹成本约五十文的样子,出货价一百文,市价约一百二十文左右,这已经赚有一倍多利润了,岂敢再抬高价格,这岂不黑心了么? 其三,布币价格不稳,不应该是朝堂衮衮诸公该操心的事么,岂能怪罪于一介平民? 若是一个普通百姓都能左右国家钱币,那只能说明这种钱币根本就不适合作为钱币,韩郎中与其弹劾与我,不如弹劾民部尚书渎职不作为来的强!”林尘言辞犀利的道。 “你这是诡辩!”韩述匆忙间也不知道如何反驳,急声大喝道。 “臣郑善果有罪!”郑善果闻听事情扯到他头上,不管真有罪还是假有罪,也急忙出列请罪。 “郑卿且起,韩卿对于鄠县男所辩可有异议?” 李渊这会儿心情莫名的竟好了许多,林尘这个猴子,总是每每能给人惊喜,可惜他不愿意做官,上回他可是问过林尘,被林尘以年纪太小不能服众拒绝了,他想想也是,心里已经打算在等两年再用。 第158章 庭辩1 “启禀陛下,鄠县子纯粹是一派胡言,谁都知道那纺织工厂是他的私产,他却还敢如此狡辩,此乃欺君之罪呀陛下!”韩述疯狂呐喊道。 “好了,此事上回就已经说过了,有合约为证,休得再提!”李渊大手一挥,有些不耐烦的道。 他难道不知道么,可这种事大家都这么干,你老是针对一个人,那就没意思了,要是臣子都没有点私产,单靠俸禄怕是他李渊要被骂死。 实际上古代当官就没有奔着俸禄去的,这也是臣子有傲气,动不动挂印而去的底气所在,包括那些归隐的,真没有收入来源,那就不叫归隐,那叫受罪。 “诺!陛下,鄠县子所说纺织成本之事,简直天方夜谭,微臣可不是没见过纺织布匹的,一个农妇一月能织一匹布已属快速,实际上因为有其他杂活所累,数月方能成布一匹,加之种麻的时间,一年也不过两三匹布,其成本怎么可能只有五十文,这不是指鹿为马么?” 这韩述不愧为民部郎中,对于农事还是有些了解的,不算尸位素餐,算是一名合格的官员了。 “韩郎中所说,那都是老黄历了,纺织机自出现以来,已经近千年了,可尔等不思进取,不知改进,岂不知,如今纺织工厂所用珍妮织布机已经今非昔比,一台织布机抵得上过去十六台,效率大大提升,成本降低理所当然!”林尘鄙夷的道。 “什么?十六倍!” “天哪!真的假的?” “这岂不是又是一件神器!” “前有农耕神器曲辕犁,后有纺织神器珍妮机,这,这……” 一瞬间,群臣议论纷纷,低声私语。 “一派胡言!世上岂有如此物件,你堂堂县子怎可如此信口雌黄?!” 换个人说这话,韩述一定不以为意,可这是做出曲辕犁、石灰水泥的林尘说的,他其实隐隐有些信得,可现在骑虎难下,只得故作镇定强辞呵斥。 “若要辩真假这有何难,工厂就在那里,诸位亲自去看看,岂不就明了?”林尘双肩一耸道。 “鄠县子所言有理,此事暂且搁置,对于鄠县子第三辩,韩卿可有异议?”李渊做出定论,接着问道。 “回陛下,因为布匹价格大幅度下降,布币不为百姓认可接受,若是如此倒也罢了,可是今年的税收,若是百姓都以布匹冲抵那该如何是好?”韩述悲声道。 “嗯?韩卿所言有理,此事不可不防!郑爱卿,针对此事,你民部务必认真对待,拿出一个章程来!” 李渊神色一敛,对于韩述所言极为重视,这点他还真没想起,这韩述还是有点东西的,不过现在离收税还有时间,倒不必太过惊慌。 “臣遵旨!”郑善果急忙回道,没想到终归还是自己给自己找了桩事。 “林爱卿,此事你怎么看,毕竟这里面和你的关系可不小!”李渊再次问向林尘。 “回陛下,韩郎中高瞻远瞩,微臣佩服,在微臣看来,此事必定会发生,不仅如此,陛下还应该谨防有人以强权压人,强逼百姓接受布币,甚至有地方衙署滥用职权,以廉价布加盖官服认证,造成布币泛滥,引起动荡。 其次,布币会出现这种状况,充分说明布匹不适合长期作为货币,这是朝廷的疏漏,朝廷应该立即出台相应章程才是,耽搁不得!”林尘道。 “臣请立刻停止布匹作为货币流通!” 李渊还没说话呢,郑善果便火急火燎的道。 没办法,他还真没很快想到地方官员借机谋利的事,林尘一提,他也知道重要性了,以他的了解,按照那些地方官员的尿性,八成会如此干,这可是在喝他民部的血呀! 这要是放任不管的话,他这个民部尚书绝对是要到头了,说不定还会因此获罪,由不得他不急。 “准!着中书省即刻拟定诏书,门下省加急审核,火速送阅,再由尚书省速发全国!”李渊下令道。 “臣等遵旨!” 三省官员齐声应道,立刻便有内侍搬来桌案,当庭办公,事有轻重缓急,此事有多重要,大家都心知肚明,一个弄不好,明年大家都没经费了,各部门都得喝西北风。 “韩卿若无异议,便先退下,散朝后可前往纺织工厂查看,如此处理,卿可服气?”处理完要紧事,再次重回主线,李渊问向韩述,语气轻缓许多,看得出来是有些欣赏的。 韩述自然没有异议,这波血赚,不仅卖了顶头上司郑善果的面子,还得了李渊的欣赏,还有啥不满足的。 至于整林尘? 无冤无仇的,这也不知他本意,只是碍于压力,不得不为罢了,他反正弹劾过了,只是没弹劾动,他也没法不是。 “臣秘书郎何成弹劾鄠县子林尘,以琉璃像哄骗钱财,致使百姓财务损失不计其数。”眼见韩述败退,下一个弹劾之人立马信心十足的接上。 “何秘书是吧?你口口声声说我哄骗钱财有何凭证,还百姓财务损失惨重,请问何秘书可知道琉璃都什么价钱,哪家百姓能买的起?”林尘寒声问道,最恨这种打着百姓的幌子为自己行便宜之事的人。 “这,这,反正就是你做的,敢做不敢当,算什么好汉!”何成眼见说不过,干脆撒起泼来。 林尘看的好笑,也不知道追谁家推出来的手套,如此愚蠢,忍不住奚落道: “不瞒何秘书说,你说的琉璃像的事我这真没有,不过前天刚好遇见一位西域的王子,名叫买买提·吽尼,他倒是卖给我一份琉璃烧制配方,只是前天才到手,万万不可能有琉璃从我这流出。 不过我倒是听说这买买提曾在蜀香阁拍卖过两个琉璃像,那可都是卖出了天价呀,人家既然能拿出两个,怎么就不能拿出更多呢,何秘书把这账安在我头上,莫不是和那买买提一伙的,故意转移大家视线。” “你胡说!明明是你们串通好的才对!没错!就是你们,你们沆瀣一气,你们……” 何秘书语无伦次的道。 第159章 庭辩2 “陛下,据臣所知,去岁名买买提·吽尼的自称西域小国王子的人,曾卖出郑王两家先祖的琉璃像,均是高价成交,当时郑王两家可都还挺高兴的。 所谓公平交易,又没有强买强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皆大欢喜,没说人家没错,就是错了,也怨不到臣的头上呀! 再看看人家买买提的名字,买买提·吽尼,吽尼,哄你呀!人家都说了买买提哄你了,你乐意被哄,怎么还怪起我来了!” “噗!哈哈,吽尼,哄你!” “吽尼,原来是这么个吽尼呀!” “就是呀,人家都说了哄你,你愿意被哄,那就不能叫哄了!” 文臣们还稍显矜持,武将们可管不了了,当堂便是大笑。 这个时代可没后世那么多段子熏陶,一个个笑点极低,就这么个事,都够有些人笑一辈子的了。 郑王两家官员此时却是笑不出来,一个个脸色阴沉,这些嘲笑的声音,在他们心里,就是朝着他们去的。 林尘这么一说,他们也想通了,合着一开始就让人给设套了,真是该死,那么多人竟然没发现人家名字的不妥来。 这条弹劾就是场闹剧加喜剧,自己买亏了东西,只怨你自己眼光不行,拿这事弹劾一个表面上与此无关的人,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何秘书苦着脸起身退向一旁,只见林尘手微微一扬,本来跪的就双腿不听使唤的何成,犹如踩了西瓜皮般,脚下打滑,向下摔倒。 偏偏这何成求生欲极强,强行欲转身以手撑地,谁知转到一半,身体已经摔倒,手中笏板正好打在脸上,为防止笏板插入眼中,何成头稍稍一偏,正好正脸着地。 “啊!嘭!” 等何成被人拉起时,满口鲜血,再看地上,两颗蛀牙带着血丝孤零零的躺着,这拔牙钱算是省了,也不知道这波是赚了还是亏了。 都这个样子了,李渊也不好计较,吩咐人送去御医处诊治,看的众臣目瞪口呆。 这其实正是林尘的功劳,上回不是种了块香蕉么,没成想一次中的,除了变异。 变异香蕉:拥有可以隐形的香蕉皮,任何移动的人或物首次踩上,必定会摔倒,注:香蕉皮方圆一米内为触发区域,可回收没被踩中的。 这简直就是阴人神器好不好,而且范围还大,就是没直接踩上,只要在其方圆一米内,都可生效,而且还是隐形的,可以说基本是避无可避的,林尘首次使用,感觉效果还是非常好的。 剩下庄户们做生意的问题,以及赌具的问题,林尘索性一次说了。 “陛下,归云庄的百姓,其田地有没有荒废,还是一句话,自己去看看不就行了,反正也没多远,难道现在的朝堂,弹劾人全都可以罔顾事实,只需要自己凭空想象就可以的了吗?满朝同僚的时间就应该被这样的事浪费么? 至于庄内百姓经商之事更是子虚乌有,是有那么些长安的游客去到庄子里玩,甚至借宿在庄户家,庄户供吃供住,难道就是天经地义的么?客人留些钱财作为答谢,难道不应该么?这就算经商的话,诸位就该白吃白住人家的?” “爱卿言之有理,你们两人可有话说?”李渊也对这明显轻易就可求证的问题,拿来朝堂浪费诸公时间的做法,感到很是不满。 “陛下恕罪!”二人琪琪求饶。 “哼,如此尸位素餐,要尔等何用,先去做两年吏员再说吧!”这两位悲催的,算是倒了大霉了,李渊金口玉言,两人命运此后便是定了。 “陛下,恕罪,恕罪呀,还有纵赌毁家之事,林尘他制作赌具,罪莫大焉呐陛下!”眼见要被带下去,两人急忙叫道。 “陛下,臣作麻将扑克只为供人娱乐,从未想过借此赌博,至于有人拿此作为赌具,实非臣之过呀,譬如有人持刀行凶,难道要怪罪做刀的人? 两位真忌赌如仇,不如建议陛下下令关闭赌坊,严惩参与赌博之人,这才是解决问题根本的方法,两位以为如何?”林尘笑问道。 “不!不!我们不是这个意思,陛下,我等绝无此意,此事是我等想的岔了,我等愿撤回弹劾,不弹劾林尘了,对,撤回,撤回!” 能开赌坊的那都是些什么人,他俩最多不过从六品的 哪里惹得起,在他们心里,林尘这是要害他们,这个人太奸诈了。 “以下犯上不懂尊卑的家伙,鄠县子也是你们能直呼其名的吗?拉下去一人二十大板,长长教训吧!”李渊看着这宛如小丑一般的两人,不耐烦的道。 若是这两人真如林尘所说,敢请命封赌坊,罪赌民,李渊还真得高看一眼。 最后就是关于学堂不教圣贤书的弹劾了,这条比较麻烦,因为这人是孔家的,孔子第三十二代玄孙,大儒孔颖达家族的人,名孔云,乃是和孔颖达一个辈分的人。 “先生所言不教儒学精义之事,林尘倒也承认,只是先生可知我归云庄学堂内的学生都是些什么人?”林尘看向孔云道,不等其回复,接着又道: “那都是穷苦庄户家的孩子,这辈子原本该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学生不才,起了学堂,教其读书识字,学些算学,将来当个管家管事,也算有些本领。 难道还指望他们考科举,当官牧民么?” “这,那也该学些圣人大义,岂有做学问不读圣贤书的道理?”孔云反驳道。 得,林尘算是看出来了,这人你就没法跟他讲道理,在他眼里,孔孟之学可以顶替所有,说也白说,林尘索性直言: “我也没说不让他们学呀,说来惭愧,学生对于经义文章也不甚精通,只有算学还算拿得出手了,不教这个也没办法。 既然先生觉得不妥,先生又是圣人之后,对于发扬光大圣人学问,想来定是十分乐意。 不若请先生来我庄里学堂,教教这些孩子圣人之言,要是效果好,我就是开个千八百个学堂也乐意啊!” 第160章 缺先生 这话一出,不止孔云呆了,就是满朝文武也是目瞪口呆。 这林尘是个什么鬼,他是如何以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不要脸的话的,这脸皮是多厚啊! 人家孔家是什么人家,去给你学堂当先生,你还要盖个千八百家学堂,合着孔家全族给你打工呗! 或许是林尘良心发现,也或许是他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妥,于是又补充道: “先生您德高望重,或者可以给我介绍些能够讲经义的先生也行,有个百八十个先应付着也行。 要不然我也没办法,总不能让这些孩子没有先生教导,自己学吧,这也不现实呀! 要是实在不行,您是在看不过眼,我递给您一棒槌,您去把那学堂砸了,我保证不怨恨,还替您好好宣传,孔师后人怒砸学堂,只因里面孩童不会背论语!” “噗!” 孔云一口淤血吐出,随即白眼一翻,就向后倒去,林尘眼疾手快,一把扶住: “太医,太医!快叫太医!哎呀,先生您这是怎么了,孩子们还盼着您讲学呢,您可得振作点呀!”林尘急呼。 “噗!” 昏迷中的孔云,再次一口鲜血喷出,身子一抖,又晕一次,嗯,据林尘观察,这回是真晕了。 “胡闹!赶紧请御医,这是朝堂,岂容尔等如此胡闹,鄠县子林尘轻慢先贤,罚奉三月,太学博士年高体虚,准其休沐一月。” 一直高坐龙庭看戏的李渊,正看的津津有味呢,被孔云一口血给惊醒,两人各打五十大板。 这处罚,说起来孔云比之林尘惨多了,三个月的俸禄林尘可不在乎,可孔云要休沐一个月,他的位置肯定会有人顶替的,到时候回不回得去可就两说了。 今儿个群臣可算吃了大瓜,特别是李渊,身为皇帝,平日可没什么太多的娱乐活动,这种臣子间当面斗智斗勇的桥段,就跟看一场舞台剧差不多,可是相当有趣的紧。 “陛下,以及诸位前辈请了,不是要去看看纺织作坊么,正好到小臣家用膳,也让小臣尽尽地主之谊!” 这提议倒是让许多人眼睛一亮,早朝上了这么久,早就饿了,而且林尘可是出了名的美食大家,还有那数量极其稀少的一品仙酿,别处喝不到,林尘府上肯定是有的,更何况有皇帝跟着的话,那包是能喝到的。 看到众臣希冀的目光,李渊也不忍拒绝,更何况他也有点想乐乐那个小精灵,缓缓点头,算是允了。 这可又让满朝文武唏嘘不已,自古以来,敢在朝堂上邀请皇帝赴宴的,这还是头一个吧,离谱的是皇帝还同意了! 能随皇帝出行的,自然不是普通人,除掉有事情走不开的,一共也就十多人,如萧瑀,封德彝,裴寂,武士彠等近臣自然在列。 其他如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等也随行左右,加上侍卫车马,浩浩荡荡,几十人。 这里面韩述是唯一的特例,以六品郎中的身份,战战兢兢混迹这些大佬之间,看着打车边骑马随行的林尘,艳羡不已。 可前头的林尘,却没觉得有多风光,在他的意识形态里,这和请公司老板吃个家宴没啥多大区别。 何况今日庭辩虽然是胜了,可林尘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最后孔云的反应,充分说明了,儒学在这些人心中的地位,推广普及基础科学的事,怕是难比登天了! 由于有刘仁愿提前回来报信,隔着老远林尘便见着媳妇刘敏带着丫鬟以及欢欢乐乐,在门前迎着。 林尘突然之间被叫上朝堂,还是被人弹劾了,刘敏可是慌得不行,十六七的小姑娘,哪里经历过这种事呀,直觉得天都要塌了。 自林尘走后,便一直心神恍惚,坐立难安,所以说古代结亲将就门当户对,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似刘敏这种漂亮贤惠都占了,可是对于官场之事毫无了解,就如后世农家女嫁了高级官员为妻,有天这官员被警卫带走了,还是国字头的警卫,这农家女能稳住家里么? 好在最后刘仁愿回来报信,刘敏才总算舒了口气,又闻听皇帝要来,便着急忙慌的准备起来,她作为诰命,肯定也是要亲迎的。 此时大门到大路口都铺着红毯,大门的侧门、门槛也拆了,大堂内还摆有香案,老远见着李渊仪仗,便跪了一地。 林尘有些牙疼,咋忘了这茬,这不是请人找罪受么,这什么狗屁礼仪,也太糟践人了。 这里唯一不受李渊龙威影响的,怕就是欢欢乐乐了,隔着老远一狗一鸟,便叫唤着迎了上来。 随行护卫见一头猛犬扑过来,吓得急忙上前护住车驾,欲要将其击毙。 “滚!” 林尘目眦欲裂,顾不得场合,从马上飞身而起,一脚一个将两个兵器正劈砍向欢欢的侍卫踢倒。 欢欢也感觉到了危险,在两人倒地瞬间扑出,一口一个咬在其手腕上,使其再也握不住兵器。 然后退至一边,以捕猎姿势,龇牙咧嘴严阵以待,两人若是有异动,保准会第一时间扑出。 “护驾!” 其余侍卫见此,惊呼一声,齐齐涌上,连同林尘都被兵器指着包围住。 林尘却是毫不在意,上前搂着欢欢的头,不停安抚,乐乐这时候也飞到林尘肩头,不断朝着四周啾啾叫着,似是抗议。 “让开!谁让你们动手的?” 闻听动静的李渊,第一时间就弄清楚怎么回事了,奈何事情发生的太快,他也来不及反应。 “陛下恕罪,小臣救狗心切,伤了陛下侍卫,请陛下治罪!” 这相当于打了李渊的脸了,认错的态度一定要摆正了,纵然人家不在意,可总得给人个台阶不是? 李渊呵斥完,便沉着一张脸,看看受伤的侍卫,又看看跪地请罪的林尘,一时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时在林尘肩头的乐乐,见着李渊似乎认了出来,一个闪身飞到李渊肩头,啾啾一阵叫。 李渊终于哈哈一阵大笑: “呵呵,乐乐认出我来了?你在说什么?” 竟然当着一行人的面逗起鸟来了! 第161章 意外 乐乐的智商可是和五六岁孩子相当的,自然听懂李渊的话,更知道李渊是领头的。 只见乐乐又是一个闪身,飞到持械围住林尘和欢欢的一个侍卫侧脸处,翅膀做出扇耳光的姿势,几个来回后又飞回李渊肩头。 这回别说李渊懂了,就是围观的大臣们也懂了,纷纷惊叹乐乐的聪慧。 “都退下,初元也快快起来,本来就是误会,哪有什么罪不罪的,赶紧去准备宴席才是,朕可也饿了!” 一场突发事故,看在乐乐的面子上,这才相安无事。 林府的饭食什么时候都是不会让人失望的,更何况还有一品仙酿呢,这些人也是真能造,君臣有身份的加一起二十多个人,楞是干掉了三十瓶空间出产的白酒。 其中又以窦轨柴绍等武将最是能喝,李渊也有半斤的量,看来平日也没少练习。 “初元这酒确实不一般,入口绵润,后劲也足,如此美酒也不记得送些到宫里来,这可不是为臣之道!”李渊是喝上瘾了,这都开口讨要起来了。 “陛下说的是,是小臣疏忽了,这样,以后小臣每月给陛下送三十瓶去,保证陛下每天都喝的上!”林尘急忙表态。 “才三十瓶么?朕好不容易开一次口,初元未免也太过小气了,三百瓶还差不多!”李渊故作生气道,以他的经验来说,这样的美酒量少些也是能理解的,林尘说出这个数字,也正好说明问题。 “咳咳!陛下,您就是杀了小臣,我也拿不出这么多呀,出这酒可是要看运气的,数千瓶一品纯酿才能出一瓶仙酿,一个月总共就数十瓶,除开酒楼里每月送出地位外,属实没多少剩余。 今日也是众位请都请不来的贵客莅临,小臣才以此招待,实不相瞒,我要是知道诸位这般海量,我才懒得打肿脸充胖子,这一下就去了小臣过半的库存了,我都后悔了,陛下的要求,属实没办法呀!”林尘故意哭丧着个脸,暗里却是另外的想法: “哼!好心好意请你吃饭,先前还敢跟小爷甩脸子,这会儿还好意思要酒,给你三十瓶都是给你面子了!” “哈哈哈!难得畅饮一次,可不得喝尽兴了,数遍长安,怕也只有鄠县子这里能尽情饱饮一回了,这种机会可不多呀!哈哈!” 诸位大臣倒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现在想要一品仙酿可不简单了,四大酒楼开业期已过,新版会员,千贯才有一瓶,万贯才有十瓶,而且还限量,每月最多一个酒楼就十五瓶。 当然现在还多了个天上人间和芙蓉城,这两家正是鸿鹄社新开的会所,洗浴搓澡按摩玩乐一条龙,天上人间只接男客,芙蓉城只限女客,两家每月也有二十瓶的量。 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别的地方有这东西了,长安城的有钱人太多了,就这么点量,月初第一天就没了。 再说就算弄回去了,有几个又舍得放量畅饮的? “也罢!三十瓶就三十瓶!”自己就半斤的量,三十瓶就是三十斤,只是自己饮,也足够了,他又不是个昏君! 吃饱喝足,该办正事了,一行人再度启程前往纺织工厂。 虽然同在鄠县,可林尘为了居住环境着想,新的工厂都在十里开外的地方,还是有段子距离的。 从打开工厂大门的那一刻开始,这个世界的顶级权利者,第一次见识到了现代工厂的工作模式。 原材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出货仓库,全都是分开的,中间由物流作业串联。 各种线条规划,各种区域用途全部标明,仓库房屋内外,每隔一段就有一个大水缸,显然是用来防火的。 进到工作车间,各个工序又细分的很明确,比如沤麻分为五个工序,每个人只负责自己的,其他的一概不管,纺线的只管纺线,织布的只管织布,调色的调色,浸染的浸染,印花的印花,裁剪的裁剪…… 这样的工作方式,显然是所有人没想到的,可看着繁忙却井然有序的场景,显然这是很有效的。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珍妮机,虽然林尘完全可以换一个名字,可这个名字显然也挺好不是。 目前已经全部换上了十六个锭子的珍妮机,随着操作工的操作,十六个锭子齐齐转动,看起来莫名的赏心悦目。 “神乎其技!果然是十六倍的效率!”李元赞叹道。 “恐怕还不止,加上这种新的配合方式,怕是还要提速很多吧?” 说话的是刘政会,这也是李渊起家的老臣了,获封邢国公,是一名出色的谋臣。 不得不说其眼光还是非常独到的。 “邢国公说的不错,这叫做流水线作业,能最快培训出熟手工,更能加快成品产出速度,以这种方式,提升个两三倍效率还是没问题的。”林尘赞赏的的回道。 “当真神奇!难怪布价会下降,有这等神器在,布匹再也不会变得紧俏了,这什么珍妮机可能推广开来?”李元赞叹的问道。 “陛下,这恐怕不行!”林尘回道。 “怎么,怕人抢了你的生意不成?你年纪轻轻,将来注定大有作为,何必如此贪财!”李渊训斥道。 “陛下误会了,实在是这珍妮机就算普通百姓买回去,他也没用啊,因为就算他能加快纺织速度,可其成品的成本,依旧要比我这样的工厂高得多。 这样的布匹他卖贵了没人要,卖贱了又亏,如此何苦来哉?” “这又是为何?”李渊奇道。 “这就是流水线作业的强大之处了,可以说用了这种方法,同一件产品,做的越多,其生产成本就越低,单个的个体是怎么也比不了的。” 李渊点点头,若有所思,也不知道明白没有。 “这等鬼斧神工的物件,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想出来的,真是叫人赞叹呐!” 这时李渊身边的一位大臣感慨道,林尘望去,却不认识,不过也并不影响他回话。 第162章 工具论 “实际上,这并不难!”林尘回道。 等所有人将目光放在他身上时,他才又开口道: “如远古时期只能用石器工具,到了秦朝已经普遍拥有青铜器,及至到现在大家都用铁器。 显然现在的人生活条件也好,国家战力也好,肯定是远远超过先秦的,至少士兵装备上要远远领先,这就是对于工具的利用的进步。 而人类强于野兽,也正是在智慧和对于工具的应用上,特别是对于工具的利用,是人类崛起的最根本原因。 然后利用智慧,我们开始优化着手中的工具,使其越来越先进,越来越能满足人类的需求。 因为我们要耕地,所以出现了锄头甚至犁,因为我们要穿衣服,所以有了针线有了纺织机。 那为什么以前没有曲辕犁和珍妮机呢?”林尘看看四周,发出了灵魂拷问。 “为什么?” “因为以前没有鄠县子?” 还好这个时代,捧哏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林尘微微一笑: “跟有没有林尘其实没有关系,反而是和在朝的衮衮诸公关系很大,或者说和这天下的既得利益者关系甚大!”林尘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道。 “什么?和我等有关?” “你且把话说明白了!” 这里或许只有李世民知道,林尘又要为自己的科学张目了。 果然,只听林尘继续道: “就是诸位!因为诸位开始满足了,别管衣服来的容不容易,反正诸位不会缺少衣穿,也别管粮食产出辛不辛苦,反正诸位肯定饿不了肚子。 于是诸如诸位者,开始看不起做工的,瞧不上种地的,但不可否认你们却是最聪慧的一个群体。 以前诸如缁衣氏,有巢氏,神农氏等先贤能人,都是出自诸位这个群体的,可这个群体的诸位开始视这些为贱业,试问这些工具该如何才能进步呢? 若是诸位中有一少部分人,愿意向做精美文章一般去研究这些事,曲辕犁早就出来了,珍妮机也绝对不稀罕。 毕竟曲辕犁也只是直辕变曲辕,珍妮机不过是将原本的纺织机倒过来放置,加以改进而已,这对诸位来说很难么? 只要诸位想,能下功夫去钻研,不用马匹,自己会跑的坐骑会有,千里传音会有,射程几十数百甚至上千里的武器也会有,甚至飞天也不是梦想,可是你们会吗? 你们不会! 所以我说这和诸位的关系很大,可不是开完笑的。” 后面的林尘没有多说,这些就够他们消化的了。 结束讲话的林尘,向众人望去,有些眼神闪躲,似有羞意,有些低头沉思,似有所得。 这种以工具来厘定历史脉络和发展关系的论调,这些人无论多么饱学,可还是第一次听。 不得不说,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也有理有据,今古对比之下,上古时期能够留民的先贤可不就是有巢氏,缁衣氏这些么。 可把有巢氏和缁衣氏放到现在,那就是个建房子的工匠,和织布的织工,连神农氏都只能是个医师,没一个能让他们多看一眼的。 可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明明读古籍时,这些先贤都是他们敬佩歌颂的对象,而敬佩歌颂的原因,也是由于他们所做的事情。 可现实却是,自己对于和他们从事同一事情的人,从内心感到轻视不屑,难道自己是个表里不一的人?自己所谓的道德君子是假的? 这一刻,很多德行高尚的,甚至有道心崩溃的感觉,当然也有诸如窦轨这般的军中将领,对这些话毫无感触,甚至低声嘲笑: “自己动的坐骑?人还能飞天?这鄠县子莫不是在讲神话故事呢!” “就是,能飞天那不是成神仙了!” 李渊也回过神来,没好气的瞪了林尘一眼,就这小子会胡言乱语,自己竟也陷进去了! “初元休得胡言乱语,这与诸公何干,还自己动的坐骑,初元说话本的能力倒是不错!”李渊道。 听到李渊的话,大臣们纷纷醒悟,这小子是个怪胎,险些着了他的道,竟敢坏自己道心,着实可恶。 “陛下,小臣可不是胡言乱语,这不要马匹牵引就能自己动的车,小臣已经做出来了!” 林尘的话如平地一声雷,震得众人头脑发晕,纷纷急呼: “什么?做出来?” “真做出来了?” “在哪呢,唤来看看!” 上回抽奖的自行车,这回正好派上用场,自抽出来后,林尘把玩了几回,便也扔到这边工厂,让人研究仿制,只等橡胶一到就能量产。 很快,自行车便被推了过来,众人看去,见是这么个物件,又纷纷嘲讽: “这就是那个不是活物能自己动的坐骑?两个轮子,这站都站不稳,怎么动起来?” “该不会是用人扛着吧?” “哈哈哈!这也行呀,总算是动了不是?” 林尘懒得理会众人的嘲笑,直接接过自行车,翻身而上,双脚踏动,自行车开始跑动起来。 “嘶!还真得能动!” “速度还不慢!” “两个轮子一前一后真的能跑起来!那马车为啥还要四个轮子?”(这时代是有四轮马车的,不过是给富贵人家用的,而且转向问题没有解决,比较笨重,李渊乘的车就是四轮的。) 林尘骑着转了两三圈,才又回到众人面前。 “如何?这车虽然还有很大进步空间,可也算摆脱了畜力,不需草料,不知疲惫,这只是初级版本,可有一就有二,谁敢肯定,就不能做出跑得更快,更大,载重更多,甚至真正自己就能跑的车呢?” 林尘再次发出灵魂拷问。 “朕来试试!”李渊看着好奇,有些心痒的道,说着便向自行车走去。 “陛下当心,这东西需要练习掌握好平衡,才能骑得稳,为防摔倒,还是让人在后面扶着的好!”林尘建议道,要是李渊不同意,他是不会让他骑的,真摔着了,他也得吃挂落。 “也好!就依爱卿的!” 第163章 试车 没等仕卫上前,武士彠刘正会已经分列自行车两侧,这等拍马屁,不对,是拍龙屁还不落俗套的事,自然是要把握的。 李渊学着林尘的样子,跨坐上自行车,双手抓住车把,双脚一蹬,根本没感觉用多少力,自行车便开始前进起来。 “走了!走了!真跑起来了!” 李渊很兴奋,如每个初学者一般,感受着风的阻力,看着地面的倒退,享受着丝滑的爽快,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两三圈后,李渊觉得自己行了。 “你们放开,让朕自己来!” 这倒是正合两人的意,几圈下来,李渊骑得又不慢,他们年龄本来就大了,为了跟上速度,可累的不轻。 然而世上的事,你自以为行的,多半还是不行,武士彠刘政会刚放手,李渊就掌握不住方向了,车子开始左歪右扭起来。 好在林尘有经验,极速上前一把扶住,才让李渊免于摔倒。 “陛下,您得放松身体,车把不用抓的那么紧,手上也不要太用力,尽量坐直身体,顺其自然,然后调整身体平衡就好!”林尘道。 无论骑自行车还是摩托,对于初学者来说,死命的握住车把都是通病,这样费力不说,由于重心前移,还容易摔倒。 得了林尘的指点,加上本来就是马上将军,李渊总算掌握住了窍门,虽然还是有些崴动,可也是有模有样了。 “好东西!若是大唐军队都装备这个,行军岂不是更迅速!”李世民赞叹道。 “不错!我大唐缺马匹,这个正好用的上!”李渊也赞道。 “陛下,秦王殿下,这个恐怕不行!”林尘摇摇头打断道。 “为何?”两人齐声问道。 “首先,自行车只能在相对平整的道路上行驶,其次单手骑很容易摔倒,替代不了战马,最后就是轮子,这轮子乃是由橡胶制成,目前还没找到大批量的橡胶树,无法大规模生产。” “橡胶树是何物?” “类似于漆树,不过割开后流的是乳白色液体,通过一定方法,这些液体会凝固,最终被制成车轮,这样的车轮弹性好,省力跑得快,而且还舒适。 若是用马车一样的车轮,虽然也可以,但是很不灵活,而且特别费力,颠簸程度也很难受,还容易坏,所以现在缺少材料,也是没办法。”林尘两手一摊,如实说道。 “原来还是个样子货!” 林尘话毕,突地,场中传来这么一句阴阳怪气的话,林尘寻声望去,原来是中书令封伦封德彝。 对于这个人林尘从骨子里便是不喜的,明着是李世民的拥趸,暗中却和李建成不清不楚,也怪李渊瞎了眼,对他器重有加,还将淮南公主许配给他儿子,结为亲家。 “原来是封相,也难怪见解如此独到,不愧为宰辅之臣,眼光见识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不过橡胶树虽然少,可这东西我大唐也是可以生长的,十来年后,我大唐车驾全部换上橡胶车轮,各种橡胶物件流通大唐。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想起,这大唐第一辆自行车,第一对用了橡胶的车轮,以及我大唐第一宰辅的真知灼见! 想来封相凭此一句,注定是要留名青史得了,这可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求不来的,下臣倒是要恭喜封相了!”林尘看似一本正经地说道,说完还面带羡慕的恭敬一礼。 封德彝傻眼了,其他重臣也傻了,回过味来的,暗叹好险的同时,不忘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哎呦!这话说的对,恭喜封相了!”萧瑀面上一喜,揶揄道。 封德彝脸上更是一黑,mmp的,我会这么说还不是因为你,要不是这林尘和你儿子交好,明显是你一派的,我至于奚落他么。 原来这封德彝就是个小心眼,历来就跟萧瑀过不去,认为萧瑀的位置该他来坐,所以便处处与其作对,以至于只要萧瑀赞成的他都反对。 今日见了林尘出风头,想着林尘和萧瑀交好,两家还合伙做生意,这心里就不舒服,所以便来了这么一出。 说的时候他可没想那么多,被林尘这么一分析,他也后悔了,人家说的有道理呀,还真有这个可能,可现在怎么办,也没人递个梯子,有些坐蜡了。 “好了!这句就别记了!”关键时刻,还是李渊体恤老亲家,对身旁负责记录皇帝起居的说道。 这总算是给封德彝解了围,他也知趣,连忙谢恩: “谢陛下,是臣失言了!” 同时狠狠地瞪了林尘一眼,显然害他丢这么大个脸,是将林尘记恨上了。 林尘是什么人? 那可是个睚眦必报的主,哪能让他如此嚣张,以前是没办法,可现在有了隐身香蕉皮,那还不得当场报复回来! 趁着封德彝起身的瞬间,林尘将香蕉皮丢出,于是刚刚迈脚准备归队的封德彝,华丽的摔倒了,四脚朝天那种。 好在屁股着地,除了被反震力冲击了一下,有些发晕外,没什么大碍。 林尘对此很不满意,那咋办? 接着来! 于是在封德彝被扶起后,别人刚放手,才往前跨出一步,便又再次滑倒。 “啊!” “封相又摔了,快!快去扶起来!” 在众人惊呼中,封德彝再次被扶起,只是这次可没那么幸运,由于倒地前他下意识的用手撑了,以至于左手骨折了。 忍受着手腕处钻心的疼痛,封德彝低头四处寻找起来,他自己知道,两次摔倒都是踩了什么东西,滑滑的。 第一回摔得时候他就感觉到了,只是当时没看到什么,他以为是错觉,可这回他肯定自己没感觉错,就是踩到什么了。 “封相,您找什么呢?赶紧去御医瞧瞧伤势要紧呐!”武士彠是个老好人,见封德彝痛的吸冷气,还一副找东西的样子,忍不住开口问道。 其他人也好奇啊,都这样了,还找什么东西呢,什么东西这么重要,值得封相如此? “找害我滑倒的东西,我就是踩着什么了才滑倒的!” 第164章 言出法随的萧瑀 “我说封相公,你莫非癔症了吧,我等这么多人,可没见着地上有什么,怕不是陛下去了你青史留名的机会,心中懊恼以至于神情恍惚吧!”萧瑀奚落道。 “你!你血口喷人!”封德彝气急。 你还别说,经萧瑀这么一说,李渊也有些怀疑的看向封德彝,可不要小看了青史留名这四个字,对这个时代人的诱惑力,有些人为了身后留名,可不在乎好名还是恶名。 “这,要不封卿这话还是给你记上?”李渊试探道。 噗!封德彝郁闷的直欲吐血。 “陛下,这个南蛮子他故意诋毁我,我没这个意思呀,我真的是踩着东西了!”封德彝急于辩解,连南蛮子都出来了,这下可得罪不少人。 南蛮子可不是啥好话,这个时代因为南方地区生产力低下,多被称为蛮荒之地,如百越等族被称为野蛮人,萧瑀出自兰陵萧氏,虽然妥妥的南方人,可跟蛮子可搭不上边,这话纯粹就是骂人的。 “哼!就你会踩!我看你是老眼昏花了吧,走路可得当心点,如此高龄可经不起几次摔,我要是你,早就致仕在家安享晚年了!”萧瑀反唇相讥道。 “你,你!老夫与你拼了!”封德彝见说不过,索性一声怒吼,衣摆一敛,头一低往萧瑀撞来。 “老匹夫!你玩真的!你可跑稳了,我特意看了,地上没东西,可别再摔了,反来赖我!” 萧瑀见封德彝这个架势,急忙闪过一边,嘴里不忘嘲讽道。 林尘看的有趣,没想到随手为之还有这效果,看两人玩的起劲,直接打赏了萧瑀一发言出法随,然后只听得萧瑀话音刚落,嘭的一声,封德彝再次摔倒,不过这回是面向地上,一口本就松动的门牙,肯定保不住了。 萧瑀愣了,李渊愣了,群臣也愣了,以至都没人想起上前扶一下。 “陛下,这,这真不关我的事啊!”萧瑀慌了,慌着解释。 他也就这么一说,真不是诚心的。 “喂!封老头,你没事吧,别装死呀,你起来说说看,是不是跟我没关系!” “唔唔唔……” 封德彝抬起头,满面灰尘,满口鲜血,说话呜呜的,听不真切。 “还不快上前扶起封相!”李渊呵斥道。 这才有侍卫上前,将封德彝提起。 “呸!”被扶着的封德彝吐出嘴里的异物,又是一颗牙齿被吐出,虽然还是很疼,可总算能说清楚话了。 “陛下,地上真有东西!” 第一句就是这话,萧瑀松一口气,李渊有些无语,懒得同他辩解,他算看出来了,封德彝今天有些邪门,可不能沾了晦气。 “送封相回府,让太医好好给瞧瞧!” 随着李渊的话,这场闹剧总算结束了。 林尘有些感慨,唐初的朝堂职场,可真是热闹的紧,似这种大臣之间撕逼的事,可不是偶然事件。 那是时有发生的,而且这都算是文明的了,更有甚者直接动手干架也不是没有。 大臣们上朝奏事时,所持的笏板,可不是简单的手持,那是能拿来扇耳光的,还不费手。 只要你有理,打了也就打了,你要有理你还回来也行,可不像后世还得拘留。 如尉迟恭当面暴打任城王李道宗 ,可是被史书记载了的。 “韩卿呢?”送走封德彝,李渊问道。 “臣在!”韩述从人群后走出。 “纺织厂之事,卿亲眼所见,可还有异议?”李渊问道。 “鄠县子与奇淫技巧一道的造诣,实属非常,下臣佩服!” 事是这么个事,可这话却是让林尘听得很不舒服,这不是拐着弯骂自己不学无术么? “服气就好,退下吧!”李渊倒没觉着有什么,可不就是奇淫技巧么! “鄠县子林尘!” “小臣在!” “以后安分些,少搞些乱七八糟的事,更要好好团结同僚,怎么小小年纪就这么招人记恨呢?”李渊这倒是真心话。 “小臣谢过陛下关怀!”林尘领情谢恩。 “嗯,如此最好,今日便谢过尔的招待了,朕这就回宫了!”李渊点点头,很满意林尘的态度。 “陛下且慢!”林尘阻止道。 “嗯?”李渊疑惑看向林尘。 “小臣恳请陛下,将算学与格物学纳入必学科目!”林尘掷地有声的道。 “嗯?你可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李渊神色凝重道。 今日朝堂上闻听林尘要建千八百个学堂的话,以为只是拿话堵孔云呢,没想到他还真有这个心思。 “回陛下,小臣明白,可今日陛下与诸公也见到了,格物学乃是实用之学,我大唐需要更多的人钻研,才能有更实用更便捷的工具,才会有更大威力的武器,更加坚固的铠甲,乃至更强盛的国力!”林尘斩钉截铁的道。 “陛下不可!儒学才是国本,圣人教化才是最强大的武器,单单我儒学经典就够人一生勤习不掇的了,哪里还有闲心去学别的,这是本末倒置呀!” 这是侍中陈书达,江国公,诗人,乃初唐儒学代表人物之一。 “臣附言,我大唐秉承天意,此时国内战事将将肃清,正是沐浴王化,安抚人心之时,儒学国之根本不可动摇,鄠县子此乃乱政之言,万不可信!” 又是一名大臣跳出,林尘看去,这不是李世民的镜子么,哦,此时还是太子洗马。 “儿臣附议,此等上不得台面的学问,岂能配享太学!”李建成说完朝李世民示威性的看了一眼。 那意思很明显,他可是知道,自家这个二弟,可是也对这些感兴趣的。 “臣等附言!”有这几人打头,哗啦啦随后跪了一地,连萧瑀唐俭等人也不例外,只有少数几个,如李世民,李元吉,或是如柴绍这样的个别将军没有发言。 李世民是喜欢研究,李元吉是喜欢科学的新奇感,只在乎结果的那种,反正不讨厌,此刻正在纠结是帮大哥,还是顺从心意呢,至于几个武将,肯定是赞成的,就一句,更强大的武器,更坚固的铠甲就能征服他们了。 第165章 舆论1 看着跪了一地反对的人,这些都是位高权重,背景深厚的,李渊不难作出决定。 “鄠县男将算学格物学作为兴趣学习,也无可厚非,可还应该将更多时间放在儒学经典上,切不可本末倒置了!”李渊向林尘道,这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哈哈哈!皆是群自私自利,目光短浅,自以为是之辈,你们以为你们不学,别人也就不学了? 天下何其大也,大唐不过弹丸之地,尔等不思进取,待来日敌人驾着坚船利炮来临时,希望你们不会后悔! 我都能想到你们的嘴脸,除了会叫怎么可能,妖法,不可思议之外,你们还会什么? 哈哈哈!你们啥也不是! 话不投机半句多,告辞!” 林尘一顿嘲讽输出,随后扭头就走。 “放肆!” “狂妄!” “陛下,臣请治林尘大不敬之罪!” “臣等附议,请治林尘大不敬之罪!” “父皇且慢,父皇,此乃学术之争,无有对错,林尘也是一番拳拳爱国之心,且又年幼,还请父皇恕罪,饶他这回!”李世民急道。 “父皇,吃人嘴短,饶他一回算了!” 李渊寻声看去,竟是李元吉开口说话,这倒是齐了,他可知道自己这几个儿子素来不对付,这林尘使了什么法,竟让两个对头儿子都帮着他说话。 不过这倒是好事,没准儿子们多跟他接触,能关系缓和些呢? 虽然知道,多半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可不妨碍他有这样的愿景呀! “也罢!话虽难听点,可也没啥错,由他去吧,回宫!”李渊定下调子。 得,本来安的就是大不敬的罪名,人家皇帝本身都不介意了,他们还有啥说的,可事情就这样完了么? 当然不! 当晚,孔颖达府上。 “竖子!他是什么东西,岂敢意图动摇我儒学地位!” 饶是孔颖达修养极高,碰到这种掀自家祖坟的事,也忍不住破口大骂。 须臾,等他平静下来,头脑也清晰了,一番思考,明白还不是自己出面的时候,不过一点苗头罢了,不值得风声鹤唳。 不过让林尘见识见识儒学的力量,打消他不切实际的想法,使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是很有必要的。 次日林尘如往常一般出门遛宠物,猛的发现气氛貌似有些不对劲,林府四周多了不少儒生士子,不少还对他指指点点。 茅屋处打卡背诗的声音也没了,林尘耳尖,分明听到不少人在骂他,诸如斯文败类,沽名钓誉,小人什么的。 林尘很纳闷,回到府中着人去打听打听什么事。 事情很快明了,原来从昨下午开始,长安城里便处处有一些关于诋毁林尘的言语。 如林尘不学无术流连青楼妓馆,找姑娘不给钱,为人傲慢无礼不敬长辈,不修德行粗俗无礼,甚至往日所做诗词都是抄别人的,总之林尘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败类。 当然这些话语都是在文化人之间传播,只是传播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及至今日,不少自诩正义的学子们竟然找上门来,相当于当面打脸了。 闻听是这么回事,林尘不屑一哂: “玩舆论这一套么,真是鲁班面前耍大斧,玩这个,小爷是你们祖宗!” 于是乎,同样是这日,身为国子监祭酒的孔颖达,被一名学子请教了这么一个问题: “请问孔祭酒,对于鄠县子林尘所做诗词该如何评价?” 孔颖达:“诗词不过取巧之道,能做得好文方显学问。” “那「陋室铭」呢?” 孔颖达:“做文章当实事求是,才是正途!” 同样的问题,陈书达、魏征甚至孔云以及一些颇有名气的大儒都被询问,只是答案却各不相同。 陈叔达说:“黄口小儿,名不配位!” 魏征:“谗言媚上,妄图以杂学动我国本,取祸之道也。” 郑云:“此文贼也!” “什么诗词?他做过几首诗?诗余也算诗?” 随着各位名家的点评,这下更热闹了。 “听说了没,孔祭酒亲口所言,林尘所做诗词就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陋室铭也是空穴来风,狗屁不是!” “不只呢,我还听说陈相公说了,林尘就是个毛头小子,不值一提。” “玄成公也说,林尘所学都是贱学,是下等学问,如此那林尘岂不是小人一个?” “这些都算啥,郑云先生可是亲口说了,林尘的诗词都是抄袭的,乃是文贼!” “成了!” 当林尘终于听到此类言论大行其道时,心中顿时冒出这么两个字。 “既然要以舆论攻讦我,自己不下场,那怎么能行呢?” 这样才好玩嘛,敢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看我不把你们钉在耻辱柱上鞭尸! 正自暗乐呢,王仁表来了。 “大哥,大哥,我来看你了,你还好吧?” “来就来了呗,大呼小叫什么呢,什么叫我还好吧,我啥时候不好了?不会说话就别说,我好得很呢!”林尘没好气的道。 “不是,大哥你怕还不知道,长安城里现在到处都在说你的不是,甚至好多德高望重的大儒,都在骂你,那些话简直都没法听,我这不是担心你嘛,赶紧跑来报信!”王仁表解释道。 “嗯!有心了!”林尘点点头,好整以暇的抿了口茶,最近越来越喜欢这个东西了,每天不喝点,都感觉少点啥。 “没事!应该的!可是该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等着!” “啊?就干等着?多可恨呀,你就不气么?”王仁表有些难以理解。 “我气啥,我大把银子撒出去,才换来那些老家伙亲自下场,我高兴着呢!”又一口热汤下肚,享受着苦尽甘来的滋味,一个字,舒坦! “啥?花钱买罪受?” 王仁表又不傻,林尘一说,他也回过味来,就说嘛,那些个大德之士,怎么会说出如此多没水平的话,原来是大哥花了银子,让人带节奏的结果,只是他还是不明白,林尘图个啥? “你不懂!且看着就是!” 第166章 舆论2 见林尘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王仁表尽管心里痒痒的,却也不好再问,话头一转,又说起个事来: “大哥,你知道,现在满长安都是说你不是的,可有个地方却没人敢诋毁你!” “哦?还有这样的地方?”这倒是让林尘有些惊奇。 “自然,那就是平康坊的飞燕楼和良缘阁了,你不知道,飞燕楼的飞燕姑娘和良缘阁的湘巧姑娘可是先后放出话来,凡是在楼内诋毁大哥的,恕不接待,一律轰出去!” 王仁表说到这,有些揶揄的看着林尘: “大哥,这两小娘看来对你很有情意呀,不若收归房中算了!” “噗!滚蛋!这等浑话你也敢说,让你大嫂听到,看你下次还进得了门不!”林尘被王仁表的惊人之语,吓了一跳,心虚的往后望了望。 他来大唐拢共也就一年多,思想观念还是没有完全适应,这样老婆还在家,就在家里谈论和别的女人的情事,还是两个,这让他有些莫名的心虚。 “咳,呵呵,失言,失言了,嘿,还是大哥这的茶好喝,嗯,真香!”王仁表听林尘这么一说,也反应过来,这里可不是说这话的地方,遂而好一通掩饰,强行扭转话题。 林尘无心管他,却在想着王仁表的话,谁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 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两个妙人儿,一个热情似火,一个娴静温婉,俱是一等一的容貌才情,无关风月,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是有好久没去平康坊了,腐朽没落的生活,我还是得慢慢适应呐,什么时候才能做到没有心理负担呢? 最难消受美人恩,愁人呐! 这日务本坊一家叫做墨香斋的书铺,出了一本名为《初元文摘》的书籍,里面收集的正是林尘出道以来所做的诗词,包括给刘敏小娘的。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卷书它只要十文钱,而且它还是超卷印发! 啥意思呢? 唐代的书籍那可是相当贵的,一卷书正常售价约一千文,而一卷书又是多少呢? 如果是简那大概是两千字左右,而纸质的卷最多不超过六千字。 就是这么贵! 而林尘这卷书的字数可是以万计的,里面记录了林尘所做的诗词同时,还有在什么情景下,因为什么事而做都有详细描述,以及当时在场人的评价。 比如林尘做明月几时有时,李渊评价果然不愧诗才无双。 最关键的是,书籍最后收录了现在最流行的点评,比如在陋室铭下面有: “国子监祭酒孔冲远言:泛泛之言也,文章当重求真!” 同样也有当时李建成的点评: “好一个陋室铭,孤不虚此行也!” 外加一些其他人的点评诸如 “京兆韦氏韦思齐:文风骈俪,韵脚非凡,名传千古!” 当然书籍最后同样有一个总地点评,比如: “国子祭酒孔冲远:诗词取巧之道也!” “贤相陈叔达:蒙童之作也!” “太子洗马魏玄成:不学无术!” “孔圣之后孔云:抄袭之作!” 所有的一切,只有点评,只是记录,并无辩解,只在最后有一句,「歌以咏志,文以载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是喜欢说喜欢骂么,小爷不在意,还给你立书作传,你以为骂完说完发表完意见就完事了? 小爷全给你记下来!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十文钱一本童叟无欺,要多少有多少,纸张贵不贵跟我有什么关系,小爷擦屁股都用上纸了,特制的,羡慕不来的。 至于现在所有人都在贬低林尘唾弃林尘,那这初元文摘会不会有人买? 看看墨香斋门口排的长龙就知道了,别管识字不识字的,买到肯定就是赚到,老百姓们又不傻,买回去教娃识字也行啊! 而本身就识字的,难道他们真的分不清林初元的诗词的好坏么? 只是因为政治正确罢了,但这不影响我人前骂,人后一个人揣摩学习呀! 孔府。 孔颖达翻看着一本《初元文摘》,脸色越来越青,当看到陋室铭一章时,忍不住破口大骂: “竖子,欲置我于死地耶?” 而当翻到书籍最后,看到自己与孔云的评价栏,再也忍不住,一口老血喷出: “休矣!孔氏声誉毁于一旦,林尘,你好狠呐!” 就此华丽晕倒,惊起府里一阵鸡飞狗跳。 出书的威力是巨大的,谁也没想到,常人一辈子能出两本书,就是缴天之幸了,他林尘为何就敢不当回事,竟然如此乱来。 再看看那骇人的发行量,要不了几天,长安城人手一本都毫不夸张,就凭这个量,这书注定了会流传下去的,这天晕厥的也注定不会是孔颖达一人。 所谓几人欢喜几人忧,有唱衰的自然就有叫好的,比如此时的韦整,看着手中的书,就笑的合不拢嘴,不住地对旁人道: “看看,看看,这就是我说的!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你们瞧不上又咋滴?没关系,我就是觉得好,哎,等你们都作古了,也不知道后人有没有与我意见一致的?愁人呐!” “呸,什么叫你们都作古了?我们做古了,难道你还能活着不成?”有人酸道。 “行行行!我不跟你们一般见识,等我们作古了行不行? 懒得跟你们鬼扯,我得赶紧回家写评语去,听说这出院文摘还要出第二本,没准我评语写的好,还能选上呢? 走也!” “唉,唉!思齐兄等等,等等哈,咱们同去,同去!大家一起,也好参谋参谋,争取都能选上!”有那反应快的,眼珠一转,立马叛变,追将上去,闹作一团。 皇宫。 李渊也是一本《初元文摘》,看的津津有味,最后放下书籍时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小猴子,真是个奇才,这等办法,也亏他想得出!这下子,这帮满嘴仁义道德的要吃苦头了!” 李渊可是胡人血脉,骨子里的桀骜只是被压抑着罢了,他早就看这帮腐儒不爽了,要不是江山社稷需要用到这帮人,他才懒得伺候呢。 第167章 舆论3 “听说孔祭酒都被气晕了!”身旁的裴寂接话道。 “何止气晕了,听说都气吐血了!”萧瑀补充道。 “前两日,朕还在惋惜,这林初元也算是一个贤才了,就要这样被他们毁了,没想到,今日就来了个这么大的反转,此时此刻也不知道他们可曾后悔?”李渊感叹道。 “要我说,他们就是活该,往日靠着这种手段,被毁掉的人才可不止一个两个,再说人家林尘也没冤枉他们呀,这些个话可不就是他们自己说的么?”萧瑀不屑道。 虽然他也支持儒学,可并不代表他支持这些自我标榜的君子,再说就算给算学和格物学多开一道口子,难道就能取代儒学了? 算学科开了这么多年,可还不是不被人待见的下九流,以他看来,这些个儒学领头羊,就是太小气了,生怕受到一点冲击。 退一万步讲,对于他们这些世家来说,虽然是儒学的既得利益者,可若真有一天,别的学派替代了儒学,他们难道就不能继续受益了么? 他们垄断的是知识,至于这个知识是儒学还是算学,亦或者其他的,并不重要 。 “你呀你!对了,时文,你与林尘相熟,你可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短时间内印出那么多书籍的?而且还价格如此低廉?”这才是李渊真正想关心的事。 印刷术从东汉被发明出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很普及了,不过还只是雕版印刷而已。 类似林尘这本书的字数,要想做出全部雕版,成本花费先不说,就是时间上,没个三年五载,想都别想。 以初元文摘这本书的及时性来看,显然林尘拥有更好的方法,而这种低成本高效率的印刷方法,他李渊身为皇帝,怎么可能会不眼馋? 这意味着,知识的获取成本,将会大幅度降低,世家大族垄断人才的格局,将会被打破,皇权将会更加稳固。 “陛下,这个臣属实不知,不过想来定是他那格物学搞出来的新名堂!”萧瑀回道 “如此说来,他这格物之学还当真不简单,属实是一门实用之学,可惜,如今文道鼎盛,大势之下注定不得其用!” 李渊不知道格物学有用么? 他肯定知道! 他想用么? 又不是傻子,好东西谁不想要? 可是他敢用么? 不,他不敢! 至少代表儒学的那一帮人没有松口前,他是不敢的。 没办法,天下所有官员都是儒家子弟,他纵使是皇帝,可也惹不起,不敢惹,不然那铁定是要出大乱子的! 除非他有解决乱子的能力,否则,没有否则!没见着这话说出,自己的左右丞相都不敢接话么! “也不知道这帮顽固们,准备如何收场!”李渊话题一转,用带着看好戏的口气说道。 正说着呢,内侍来报,国子监祭酒孔颖达求见。 李渊三人神色一正,俱是心道:来了! “臣国子监祭酒孔颖达拜见陛下!” “先生快快免礼平身!不知先生如此匆忙而来,所为何事?”李渊客气的道。 “陛下,请陛下为臣做主啊!”借着李渊的询问,孔颖达再也忍不住,带着哭腔,老泪纵横的祈求道。 “慢来,慢来!先生莫急,有话好好说,朕肯定为你做主的!”该有的样子还是要做的,再说这孔颖达可是真正的正人君子,道德大儒,怠慢不得。 “都是那竖子林尘,他太狠了呀,老夫纵有不对,死也甘心,可他这是要毁了我孔氏一族的声誉呀!”孔颖达哭诉道。 李渊拿起手边的初元文摘,有些哭笑不得道: “孔祭酒可是说的这个?也没那么严重吧?” “陛下明鉴,微臣不过是不满于林县子欲食我儒学血肉,气愤之下,随口而言罢了,当不得真。 我承认林县子诗词文章都是一等一的,可被林县子如此这般,我孔氏子弟岂不都是不学无术,不通文章,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之辈了?”孔颖达急道。 没办法,他的名气在学术界太大了,可以说他就是当今的权威,对于经义的解读,他说的就是标准。 所以他对林尘的评价,那也自然而然的会成为风向标,纵然有人心里不服,那又怎么样,也得服从大流,时间一过,纵然林尘的作品被再度欣赏,谁还记得这个。 可林尘现在把这事挑明了,你孔颖达说的话,我给你用小本本记下来了,还是放在作品下面对照着。 别人敬重你巴结你,嘴上也附和你,可耐不住人私下揣摩啊,这人一想的多,就会出问题,总会有人回过味来: “你孔颖达为当世大儒,也不过如此嘛,这文章明明就很优秀嘛,怎么你却觉得一文不值呢? 是传言有误,还是所谓大儒不过如此?还是孔家的学问本来就不咋地?” 这是个好问题,这样想的人多了,孔氏的影响力必然会受到打击,所谓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不外乎如此。 名人不好当,说话要注意,这是个教训,只是孔颖达明白的晚了。 “那依孔祭酒的意思,朕该如何做呢?”本来嘛,人家又没犯法,而且人家出的书,也不是啥禁书,总不能不让人卖吧? 再说就算不让卖了,那卖出去的咋办? “这……” 孔颖达也有些麻了,他只想着找皇帝撑腰诉苦,还真没想过皇帝该怎么做,才能挽回损失的声誉。 一瞬间,孔颖达仿佛失了浑身力气,瘫倒在地。 “这样吧,朕将林县子叫来,孔祭酒与他当面分说,事情是他弄出来的,你们好好说说,说不得有个解决的办法呢?”李渊见着孔颖达一副失了魂的模样,有些不忍心的建议道。 “对,对!林县子,林县子,解铃换续集令人,他一定有办法的,谢过陛下,谢过陛下!”这大概是最后一根稻草了。 都说鱼死网破,可现在鱼好好的,网却破了,那么头等的事自然是先补网了! 在等待林尘的时间里,得到消息的其他榜上有名的,也有些地位的,也都陆续赶来,紫宸殿里第一次群臣相聚,却不为谈国事。 第168章 办法 林尘来的很快,至少没耽搁,没办法,毕竟是皇帝传唤嘛,尽管知道是啥事,可皇帝的面子总还是要给的。 行过君臣礼仪后,李渊说明了情况,便不管了,两位宰相也没说离去,这么好的热闹,不看多可惜。 “诸位前辈请了,怎么,唆使无知学子诋毁谩骂我还不尽兴,还得让我亲自来聆听教诲么?” 都撕破脸皮了,林尘可不惯着他们。 “你!黄口小儿,你师父就是如此教你与长辈说话的?”一位儒士勃然怒道。 “长辈确实要敬的,可你配吗?自诩道德之士,可你是怎么做的?我的文章诗词真的一无是处吗?自诩圣人子弟,你连真话都不敢说,这也是圣人教的? 教唆他人,打压后辈,这也是圣人的学问吗?孔圣还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呢,可你们承认别人优秀就这么困难么? 口口声声说为了儒学,可你们的所作所为哪一条是儒学精要?还是说你们都是学的假儒学?” “你…你…你!”林尘一连串的问句,直给这人问的脸色大变,却在难以组织语言反驳。 “所以说,我只是把你们对于文章诗词的鉴赏记录下来而已,也让世人好好看看,他们与心中的大儒对待同一文章诗词时,欣赏水平有多大差距,三人行终究只是孔圣的儒,这才是你们的儒! 你们有什么不开心的?论语是孔圣的弟子记录的,我身为后学末进,对在座的诸位都该称呼一声先生,那我记录一下诸位的言行也没什么的吧?” 林尘又是一番杀人诛心的话语抛出,直听得众位大儒三尸神跳,直欲弃文从武,大展拳脚一番。 “得饶人处且饶人,鄠县子有什么条件不妨直说,如何才能化干戈为玉帛?”孔颖达作为领头人,这时候不得不站出来。 “这不就对了嘛,这才是求人的态度嘛,求人还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我欠你的呀? 事情是你们惹起来的,我不过见招拆招罢了,不是我说,孔祭酒是吧,这下三滥的招数源头可是从你孔府传出来的。 你身为一代大儒,孔子三十二代玄孙,我就很好奇,你一个如此德行高尚,举世推崇的人物,却能默许此等下作的事,你的心能安么?你的浩然正气呢? 还有你陈相公,我林尘是年岁小,可达者为师的道理现在不适用了么? 玄成公,宿闻你刚直不阿,林尘心甚敬服,可你的刚正不阿,就是口不对心,心口不一么? 孔云先生可就更离谱了,我林尘不怕实话告诉你,我就是抄袭了,无论诗词文章,都是抄的,可你倒是告诉我我抄的谁的呀! 哼,孔氏这一代可真净是些嫉贤妒能之辈!”林尘骂爽了,这机会可不常有,李渊加两位宰相也看爽了。 被点了名的,没脸还嘴,抱拳向林尘一礼后,个个低头数起蚂蚁来。 过分吗? 林尘不觉得过分,要知道换个人,怕是这一辈子就毁了,与之比起来,骂几句怎么了。 见再没人顶嘴了,林尘这才开始道: “想要和解也简单,首先恢复我的名誉总该没问题吧,另外我只在我的属地内办学,教授数学和格物学,你们不得拿此说事,当然还是那句话,你们要是愿意派人来教儒学我也欢迎,还发俸禄。” “可!” 孔颖达作为代表,沉吟一下,答应道。 这条也就是恢复名誉有点麻烦,不过脸都丢了,再道个歉也没啥,再说道歉也能讲究方式的嘛。 第二条实际上他是有意见的,可有意见也没用啊,你不同意,人家还不是这样干了,现在只是要个名分而已。 “痛快!那这就算和解成功了,这事就算过去了,没事我就走了啊!陛下,小臣告退!”林尘说完,就准备往外走。 李渊愣了,都没反应过来,其他人也被林尘的骚操作惊住了,以至于也没人反应过来。 “站住!林县子且慢!” 在林尘走出几步后,孔颖达终于回神,急忙将林尘叫住。 “咋了,还有事?”林尘装傻充愣道。 “林县子的条件提了,老夫也允了,可我等声誉受损的事怎么解决!”就是为这事来的,你咋能不给解决问题,就拍拍屁股走了呢? “哦,这事啊!大不了我停发了呗,这书不卖了,也赚不了几个钱!” 这是赚钱的事么,你要能把卖出去的都收回来,我翻十倍价钱都给你买了都行,孔颖达一众腹诽着。 “那已经发出去的怎么办?” “发出去的就发出去了呗,还能怎么办,又不是实名购买的,我也不知道都是哪些人买的呀,想追也追不回啊!”林尘理所当然的道。 “完了,全完了!” 这答案,大家可接受不了,一瞬间一股悲伤的气氛开始蔓延,个个都跟死了亲爹似的,脸色难看至极。 “你个猴子,好好说话,休得再逗弄诸位爱卿!”要不说旁观者清呢,李渊一眼就瞧出林尘没憋啥好屁,出声干预道。 “是!是!陛下果真慧眼如炬,啥都瞒不过您的火眼金睛,林尘佩服,这办法嘛自然也有,就看诸位前辈愿不愿意配合了?” “什么办法?” “真有办法?” “配合,绝对配合!” “快快讲来!” 满血复活! 刚刚还生无可恋的众人,霎时又来了精神,纷纷问计。 “很简单呐,发出去的是没办法了,最多是不继续发了,可这初元文摘有第一本,自然也可以有第二本呀。 第一次大家没经验,品评不到位,或者说是敷衍,我做个说明也就是了,第二本,大家再认真对待一下,发挥一下你们真正的专业素养,好好的品评一下。 我可以每三天发一篇诗词或者文章,并再墨香斋开通接收点评的业务,中间两天就是各位显神通的时候。 如此持续一个月,我出十篇佳作,诸位可择篇附上读后记,这样最终合成一集,并做一本,不限量发行,如此各位声名能不能恢复,就要看各位的文章怎么样了? 写一篇或几篇美文,对诸位来说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第169章 新作 都是大唐知名的学术前辈,一篇锦绣文章,自然难不倒他们,关键是林尘给出办法的可行性,目前看来也没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林县子大量,老夫拜谢!”孔颖达为首,余人跟从,尽皆朝林尘深深一拜,林尘侧身让过,淡然开口道: “大可不必!我无意与任何人计较起争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儒学也是门好学问,我更无意于冒犯。 我也只是想让这个国家,让这里的人民能变得更好罢了,算了,和你们说这些你们也听不进去,既然事情解决了,但愿以后相安无事,千万别再跟我玩脏的,告辞!” 出了宫门的林尘有些意兴阑珊,原本好好的过日子,稀里糊涂的就和世家对上了,心里想着来大唐一趟,总得做点有意义的事。 于是开始尝试着能不能解决掉世家这个毒瘤,可是这谈何容易? 又不能学冲天大将军一般,给他们来个杀光抢尽,那只好从其他方面打击,商业是第一步。 可是农场的变化让他有了新的选择,那就是以科技的进步,引发社会的进步,以新的生活方式,淘汰掉世家禁锢。 想象一下,如果人人手机电话,电视电脑,甚至只是简单的能将信息串联起来,比如说广播,让人民进入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世家的影响力还真得能持久么? 然而想法很好,可刚起步呢,就跟儒家学说不可避免的对上了。 当然这也和他步子迈的太快有关,若是他一点点慢慢来,以商业逐渐带动,也是能潜移默化的完成的。 人毕竟是趋利的,比如林尘造出了珍妮机,赚了大钱,肯定会有人想着仿制,那他们必然也会去研究。 林尘可以逐步提高产品的科技水平,这些人只要还想着仿制,那自然也会在不经意间对其研究。 不过这样太慢了,有农场这个作弊器,他完全可以带领所有人,跃进式发展。 可惜他的根基太浅薄,阻碍太大,影响力太低,颇有种寸步难行的感觉。 有时候,林尘都想着,干脆出海找一座岛屿,自己单干算了,有着空间场存在,他完全可以将其打造为一个现代化产品生产基地。 然后或往大唐,或者利用海运销往全世界,甚至在海外打下一座大大的江山,等到大唐被长枪短炮包围时,想必这些人也该清醒了吧! 还别说,这么一琢磨,林尘还真有一种冲动,这想法貌似可行性还真的很高,而且更简单粗暴,别忘了林尘空间内被替换的装扮可是可以具现的。 到时候把自己现在的海边别墅具现出来,那附带的所有工厂立马就是一个生产基地,一个大型工业园区。 “先等等吧,先看看咱们的李二陛下有没有魄力再说吧!”安稳惬意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轻易舍去的,只要还有一丝可能,林尘也不想那么极端。 次日,在众位大儒的翘首企盼,准备大显身手一雪前耻的等待中,林尘的第一篇大作面世了: 《嘲鲁儒》 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 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 足着远游履,首戴方山巾。 缓步从直道,未行先起尘。 秦家丞相府,不重褒衣人。(ps:李白) 与此同时,墨香斋门口也出现了一张告示,大意便是,林尘准备出《初元文摘》第二卷。 还是采取文章加评论的方式,林尘会以每三天写一篇文章或诗词,中间留两天时间给大家品评。 无论好评还是差评均虚心接受,精彩评论将会收录在第二卷里成书刊印,有意者可来墨香斋投稿。 注:已有多名为人敬仰的道德大儒、至圣先贤表示将会亲自点评,详细解读。 另外第一卷初元文摘将停止发售,并且以后也不会再刊印。 不知情的人自然是先看到告示,等看明白后,心中俱是一喜,这种能欣赏到高水平文章诗词的同时,还能自己参与进去,搞不好自己的话也能被收录,这得是多大的荣幸。 这年代能有自己的着作还能出书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如此一个天大的机会摆在眼前,哪个文化人会不心动? 沸腾了,彻底沸腾了! 特别是青年学子,初生牛犊不怕虎,个个磨刀霍霍,写一部书自己是不行,可只是几句话,甚至一篇文章,好好琢磨一下,未必不成呐! 以林初元的文章诗词水平,更是与诸多大儒同台,这成书绝对是能名传后世的,搭上这条顺风船,简直就是一步登天。 于是墨香斋的掌柜的遭了大罪了,个个都是询问,林尘今日大作的,一人一句话,口水都能给他淹死了! 没办法,只得再出一篇告示,告示的内容正是林尘的新诗。 这下掌柜的总算解脱出来,人群都去看告示了,准备着大干一场。 这一看,傻眼了! 个个期期艾艾,你望望我,我看看你,表情古怪。 有不知情的,自然有知道内中明细的。 在墨香斋第一份告示贴出之时,之前经过李渊斡旋的大儒们,已经拿到林尘的作品了。 孔府。 “竖子!不当人子!”孔颖达再次大声咆哮道。 自从与林尘有了牵绊以来,孔颖达的养气功夫算是破功了,短短几日,情绪失控的次数比往常几年都多。 这就是你林尘说的要点评的文章诗词? 这我评集贸啊! 林尘就是故意的,不只是孔颖达,只要所有还是学圣贤书的,这诗就没法评,至少现在没法评。 诗不好么? 这不是废话么,诗仙的诗能不好么? 可这他奶奶的是一首讽刺诗,虽然是李白游东鲁时做作,诗名也叫嘲鲁儒,看似和其他地方的读书人没关系,可是别忘了,孔子那可是鲁国的! ps:这诗啥意思呢,给大家白话翻译一下: 鲁地老叟谈论《五经》,白发皓首只能死守章句。 问他经国济世的策略,茫茫然如同坠入烟雾。 脚下穿着远游的文履,头上戴着方山的头巾。 沿着直道缓缓迈步,还没抬脚,已掀起了尘土。 秦朝丞相李斯,早就不重用褒衣博带的儒生。 你也不是达于时变的通儒叔孙通,和我原本就不是同流。 什么是适合时代的事都不懂,还是回到汶水边去躬耕吧。 第170章 声望 这玩意咋评价? 当然也不是真不能评,只是你打好评还是差评呢? 敢打好评,那就是对山东士有意见,林尘不怕,他们怕呀! 可是睁眼说瞎话,说诗不好? 那你到底会不会欣赏,前车之鉴,搞不好是要被钉在耻辱柱上的。 于是乎,原本热情高涨的儒学子弟们,一个个如泄了气的球一般,同样准备一展身手的名儒们也沉默了。 这一篇是没办法了,评不了,也没法评,只好等着三天后的新篇了。 不过感觉还是好气呀,感觉林尘把所有人都骂了,而且人家还让你还嘴,可你就是张不开口,真是憋屈! 真是个坏种! 三天的酝酿,林尘发书事件,已经发酵的满长安城,是个读书人都知道了,关注度拉满,甚至其他诸如洛阳这样离得不远的城市,得到消息的也都正往长安赶来。 这无疑是一场盛事,属于文人的盛事,但凡有点想法的,谁也不愿意错过,这是他们离成名最近的一次机会。 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林尘的第二篇大作,终于来了: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ps:宋·周敦颐「爱莲说」 好文章!好莲花!好品行! 彩!大彩! 好一个林初元!好一篇稀世佳作! 你要是这么写,我可就有的说了。 谁也不能否认,这是篇好文,好文你不能光说好,你得说明好在哪为啥好,这就是大家能发挥的地方了。 只要观点新颖,遣词用句得体,最好能突出个人风格,能让人眼前一亮,未必不能脱颖而出。 林尘可是说了,一共十篇,除开第一篇还有九篇,无论是选其中一篇精心打磨,以高质量胜出,还是九篇全写以量取胜,都是办法,总之成名就在眼前! 孔府,孔颖达看着文章先是一通赞叹,又是大声诵读几遍,越读越有味,忽的灵光一闪,急忙研墨铺纸,提笔写到: “余尝观于夏洛之池,莲叶漾漾,如碧空波影,而花枝翩翩,星如点簇……” 长安纸贵! 真正的长安纸贵! 正常纸价约三文一张,一张纸长约一尺三阔九寸五或者一尺,这已经很贵了,都能买一斗粮食了。 可这几天因为林尘的原因,纸张的价格却是疯涨起来,都到了五文了,这可是消耗品,这时代又是用的毛笔,一张纸可写不了几个字。 有鉴于这种情况,墨香斋开始卖纸了,一文钱两张,历史最低价! 林尘的名声终于又回来了,再度成为人人追捧的对象,曾经的茅屋也再度成为打卡圣地,只是这回可供诵读的多了一篇「爱莲说」。 又三天,林尘一篇《师说》,将这次活动再次推向高潮,那句「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更是让林尘收获拥趸无数。 就连向来因为林尘年轻,而看不上他的侍中陈叔达,也不禁赞叹「此中肯之言,吾不及也!」 而又因为此次影响力太大,受众太广,大家又是全都在讨论同一篇文章,造成的后果就是,林尘竟隐隐有了向文坛宗师地位前进的趋势,这倒是原先没想到的。 现在刘敏陪嫁来的铺子墨香斋,在长安城乃至所有来长安城的读书人中,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每日前来眷抄林尘文章,以及投稿文章的不计其数,当然便宜的纸张也让这里变得繁忙无比。 每每等到三日放告示的时候,更是摩肩接踵人山人海,好多人都是坊市一开,便赶紧过来排队候着,只为第一时间便欣赏到大作。 而且还有另一桩好处,那便是给在后面的,暂时看不到的人朗诵,这可是极为露脸的事! 难得这么多有学识的人聚在一起,保不齐哪个将来就飞黄腾达了,能为他们诵读文章,这也算是一份香火情了。 原本就是林尘资深粉丝的韦整,而且上本书还留了名,自然不甘人后,前几次被挤着挤着他就不知道自己在哪了,只好看着别人风光。 这回他总算赶在坊门开启的第一时间,站在了最前头,随着天光破晓,墨香斋的掌柜终于打开了紧闭的店门,小心翼翼的将一份新的告示贴在外面。 “来了,来了!前面的,别顾着自己看,赶紧给大伙念念啊!” 韦整正凑着看呢,都没看清字,后边的便催促着叫唤起来,当下不敢怠慢,热了众怒就不好了,何况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么,于是赶紧清清喉咙,便大声道: “诸位请了,在下京兆韦氏韦整韦思齐,大家且安静一下,我为大家诵读初元先生大作。” “霍,韦思齐呀,上本初元文摘不就有他的评语么,是个有眼光的。” “我也看了,评价很中肯,难得的是别人都在骂,就他敢说实话!” “不错,是个有风骨的!” “诸位竟然都看过第一卷,可惜我知道时已经没了,不知可否借阅一番?” “好说,好说!先安静,要开始读了。” 这就是能选入初元文摘的影响力,哪怕只是一句话,在这书籍匮乏的年代,都能让拜读过的人,牢牢记住。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 ……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剽掠其人,倚叠如山…… 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乎!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第171章 盛和衰 韦整一气呵成,期间抑扬顿挫,在读到阿房宫的奢华段落时,为其恢宏瑰丽倾倒着迷,等到最后的感叹时,更是荡气回肠,激情四射,语毕,竟有一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再看场中,也是安静异常,尽皆回味沉浸其中,也怪杜牧奇才,做出如此雄文,通篇骈散结合,层层递进,把个阿房宫的建筑恢弘秀丽,后宫充盈娇美,宝藏珍贵奢丰描写的层次分明。 有种奢靡到极致的感觉,所谓盛极而衰,阿房宫越是这样奢靡,就越是映衬着始皇帝的无道,也正是这样断尾的点题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让人回味无穷。 “奇才也!” 永兴坊太子洗马魏征,看着手中的文章,实在找不到好的词形容,只能如此感叹,随即也是移步案前,略一思索,提笔写道: “方奇极丽,至矣尽矣……” 须臾一篇大作,一气呵成,回头逐句校检一遍,满意的点点头,放过一边用镇纸压住,遂又拿过阿房宫赋诵读一遍。 越读越过瘾,越读越喜欢,越读又越不过瘾,索性再重新铺了纸张,提笔开始眷抄起来。 皇宫 李渊:“真是好文章啊!这小猴子确实是个有才的! 美中不足的是,你说你写赋就写赋吧,干嘛还论上了呢? 这明着是阿房宫赋,可实际却是阿房论,你说你没事写这么个论干嘛?” 也无怪乎李渊不喜,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皇帝不爱起楼的,眼下突厥和谈,内部叛乱又全部肃清,大唐总算安稳下来,李渊早就想着什么时候盖个宫殿玩玩呢! 林尘这阿房宫赋一出,他哪还好意思提,这又要不知等多久了,他能高兴的起来才怪。 当然除去李渊,只要还是个读书人,就没有对此篇不喜爱的,长安城现在大街小巷,无不在谈论着林尘与他的文章。 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郑王两家的雷终究还是爆了,尽管他们已经全力筹集资金填补窟窿,可还是慢了一步。 首当其冲的是钱庄,除了几个重要城池如长安洛阳这样的,其他地方的钱庄现在全部处于挤兑状态。 尽管两家一再保证,不会少了储户的银钱,可钱庄里没钱了是事实。 存钱的商户们想的很简单,我把钱存你钱庄让你替我保管,可是付了利息的,也没准许你拿我的钱去做别的事。 可是现在钱没了,钱去哪了? 钱庄已经违背承诺了,既然你已经违背了一次,那谁还敢相信你做出的承诺? 郑王两家虽然已经全力从其他地方筹措资金了,可这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每多过一刻,这些储户们对钱庄的信任都会继续减少一分,所以这就是个无解的难题。 另外就是一些货物交订问题,尾款一时半会儿没法结算,这甚至导致了下游商家的资金链也同样断裂,为此破产者不计其数。 各地民愤汹涌,状告两家的案件,各州各县都堆积许多,州府不敢怠慢,纷纷上奏,刚开始两家还能凭借朝中关系压住。 可随着奏章越来越多,事情再难压的住了,也没人敢担这个责任,终于闹上了朝会。 “都说说看吧,此事如何解决?”李渊沉声道。 自李唐建国以来,便在有意无意打压世家,这回他们自己将错处递上门来,李渊心情其实还是蛮好的,只是不好表现出来罢了。 “陛下,此事易尔,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依律判处就是!”说话的是博陵崔氏的崔元礼,目前是右晓卫长史。 这可就稀奇了,要知道崔氏和郑氏可是联姻关系,郑善果的母亲就是崔氏女,按说关系这么近,你不帮着说话,也别落井下石呀! “臣等附议!” 除了郑王两家的,其他家的代表以及大部分大臣,基本上都很赞同崔元礼的话。 “元庆你怎么看?”李渊问道,元庆是郑善果的字,而且郑善果还有刑部尚书的司职呢。 “臣也附议!”郑善果暗叹一口气,不得不表态。 于是这事就这么简单的定下了。 这事看起来复杂,其实也只是地方碍于两大世家的影响力罢了。 唐朝是一个非常轻视商业的朝代,只要你是个商人,有理都要输三分,更何况这事情明显就是这些商人的错。 至于崔氏捅刀那就更好理解了,世家内部也是有竞争的,崔氏身为当今世家之首,自然要想办法保证自己的领先地位。 适当打压其他世家,就在所难免了。 更何况这还是一块大蛋糕,少了人分,自家自然也能分的多些。 经此一事,郑王两家在商业上,基本就不会再有什么大作为,而且族内矛盾也够喝上一壶了。 大城池姑且不说,小城池里,能出来经商的,也不会是什么要紧的族人,好多都是隔了好几代了,只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现在大树护不住他们了,难免心里会有怨恨。 这些短缺的钱财,也多半是要他们自己出的,主家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这要是都赔完,主家或许只是损失惨重,他们八成要倾家荡产。 这些因素加起来,可以预见,两家一个处理不好,怕是就要退出五姓七望的行列了。 当然世家的根基一直都是土地和人才,商业上的失败虽然会有很大影响,但却是很容易就能翻起来的,只要内部不分崩离析,他们依然还是庞然大物。 这些事,林尘现在可顾不得管,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实际上也根本没放在心上。 最近随着文章的发表,他声望日盛的同时,也是忙的紧。 总有那么些文青病很盛的人,文章读着过瘾,就想同作者交流交流,加之身份地位又有这个条件,那可不就奔着林尘的府邸来了么。 现在又是二月中旬,正是桃红柳绿的时候,渼陂湖也好归云庄也好,都是风景正好的时节,踏春游玩也正是好去处。 难得的李渊父子四人,竟凑在一块,联袂而来,林尘再不愿意,也只好热情招待。 第172章 回答我 李渊这回来是带了礼的,不过不是给林尘的,而是给乐乐的,一大盒松子。 这是乐乐最喜欢吃的食物,平时林尘可舍不得给他多吃,也只是奖赏性的给上一些。 盖因松子在这个时代可是很珍贵的东西,在唐人的食谱中,这是可以延年益寿的,而且这玩意除了爬树用竹竿打外,没有什么别的好方法采摘。 李渊拿的这个是新罗的贡品,气味要比一般的更小一点,当然也更珍贵的多。 有了这个利器,李渊在的这段时间,乐乐基本就在他肩上不下来了,把个李渊乐的眉开眼笑。 “初元最近可是风头盛的很呐,你所作的几篇文章,朕可都喜欢的紧,唯独不美的是,你为啥非得写个阿房宫赋!”李渊郁闷的道。 “也就随便写写,小臣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大影响,这不是为了帮孔祭酒一行么,对了,陛下觉得阿房宫赋有何不妥?”林尘问道。 “阿房宫赋没啥不妥,只是时机不对,朕正准备起个避暑的宫殿呢,你这阿房宫赋一出,我还哪好提出?还不被那群臣子烦死?” 林尘心中咯噔一下,历史中也就是今年四月份,李渊正是在终南山上修建了一座离宫,取名太和宫。 后来李世民又重新修建,改名翠微宫,最终在贞观二十三年死在这里。 该不会由于自己的原因,李渊真不建了吧! 那自己之前布置的后手该怎么办? 不行,这事绝不能发生! “倒是小臣的不是了,不过陛下也勿扰,既是小臣的原因,那小臣就赔陛下一座宫殿就是了,陛下建宫殿的钱,小臣出了,陛下只出工匠和人就好了,想来小臣送的,别人总该不能说什么了吧?”林尘直接大包大揽道。 “初元所言当真?”李渊惊喜的道。 “自然当真!” “好!初元果真是朕的好臣子,那朕可就愧领了,不过也不能叫你吃亏,你又不愿意做官,要不,我给你的爵位再升上一级?” “咳咳哼嗯!”李渊话还没说完呢,一旁的太子李建成,就急忙以咳嗽打断。 “少在这给朕故弄玄虚,有屁就放!”李渊瞪了李建成一眼,不满的嚷道。 “父皇,以此等借口升爵,怕是不足以让人信服吧,如此岂非有效仿桓灵二帝,晋武遗风焉?” 汉桓帝汉灵帝都是卖官卖爵的好手,晋武帝司马炎更是其中翘楚,李建成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你可不能这么干,这和卖官鬻爵有啥区别? 话虽然不客气,可李源一回味,真要是以这个借口给林尘升爵位了,那还真跟卖爵没啥两样。 可儿子训老子,就是寻常人家,老子也抹不开脸,更遑论李渊了,只见他脸色一沉,怒而开口朝李建成训斥道: “混账!朕岂不知这个道理? 朕就不会变通的么?无论是珍妮机制造法,还是流水线的作业方法,或者快速成书的印刷方法,哪个不是大功一件?” “父皇英明!”李建成还能咋办,左右不过一级爵位,父皇爱咋咋地吧。 “对了,初元意下如何?”李渊又问向林尘。 林尘心中一凛,这对父子怕不是,就是来套我的织布印刷方法来了吧? 不是没可能,这事情前次参观工厂时,李渊就提了一嘴,被林尘以不适合推广的理由给推了。 这回又旧事重提,两人还整这么一出,实在不得不让人怀疑。 林尘眼光略过李渊李建成甚至李世民,最后盯着李元吉,见林尘朝自己看来,李元吉没由得眼神一闪躲,林尘总算心中有数了。 还真是觊觎自己的技术,这种自己不重视,别人搞出来又眼馋的做法,让林尘很鄙视,不过你要是想要你直接说啊,搞这些虚的干啥? “陛下,珍妮机的制作方法,陛下想要,说句话就是,小臣必定双手奉上,只是爵位就不用了吧,小臣这一年多可是两次封爵了,我还年轻,等得起的!” 林尘想要的是科学的推广,珍妮机的制造技术还真不在他眼中,不要说是李渊了,就是换做别家,只要他开口,也不是不能给,至于印刷法,给个活字印刷的点子也就是了。 其实李渊也尴尬,按林尘所说,皇室确实对珍妮机没有迫切需求,可别忘了,他身后还有个陇西李氏,这种印钞机一般的存在,他李氏能不眼馋么? “咳!初元不可妄自菲薄,有功则赏,天经地义,岂可因为赏赐的次数多而不赏,初元无需多说,且等着就是!” 李渊对于林尘的上道还是挺满意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再又蹭了林尘家一顿饭后,李渊李建成告辞离开。 李世民与李元吉则留了下来,与林尘探讨一些物理方面的东西,只听得林尘说道: “科学乃是探寻世界万事万物无变化的道理,便如这水,水在水中那便是冰,水在地上是江河湖海,水在天上是云,在空中是风,在山间是雾,掉下来便是雨,飘下来则是雪,在春夏清晨的叶片上晶莹是露,在秋冬的早上则是霜,在雨后经过太阳照耀便是美丽的彩虹,云与云相撞的声响是雷,相撞时擦出的火花是闪电…… 所以没有什么雷公电母,也没有什么龙王布雨兴云,很简单的道理,只要稍稍话费点功夫,这些都不难验证,是以无能的人,总把自己不理解的事,诉诸鬼神,以掩盖自己的无知。 这也是我有些看不起儒学的原因之一,自己学说解释不了的东西,便一概推到鬼神身上,特别是天人感应说,简直就是胡扯!”林尘说着说着竟有些气愤起来。 “初元慎言!让那帮腐儒听见了又麻烦的紧!” 李世民劝道。 “怎么,你很怕他们?”林尘蓦地问道。 “初元,你不知道,这与怕不怕无关,儒学思想太根深蒂固了,谁也动摇不了,再说几百上千年了,不也这样过来了么?”李世民无奈道。 “所以,假如你当了皇帝,也没法改变这种情形么?” “放肆!初元,这话也是能说的?”李世民吓得怒喝一声,李元吉也是不可思议的看着林尘,同时不忘鄙视的瞪了一眼李世民。 “这里就我等三人,你的野心谁都知道,所以,回答我!”林尘直视李世民,定定的道,似乎这个答案非常重要。 第173章 道不同 “我不知道!但大概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吧!”李世民终究还是缓缓吐出这么一句。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是这样,你们走吧……” 听到这早就有所预料的答案,林尘释然了,这里可是封建王朝啊,天人感应再荒诞,可不能否认,人家是有利于统治者的利益的,哪个皇帝也不会舍得将它摒弃。 这儒皮法骨融合百家的伪儒学,原本就是叔孙通为了自己的晋身之资,而谗言媚上的产物。 他刘季又不傻,显然是因为这套东西有利于他的统治,他才会采用,后世皇帝哪个也不笨自然也懂得取舍。 可笑自己还一直心存侥幸,他李二是大气,是有气魄,可那都是在不影响自己地位的情况下,才会有的。 儿科学呢,单单一个无神论,你让保持皇帝神圣地位的君权神授说怎么办? 皇帝还是天子么? 所以结果早已注定! 在大唐这片土地上,若想推广科学,不经历一番改天动地的革命,那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悟了,林尘总算悟了! “初元,你,你没事吧……” 看着林尘状若疯魔的样子,李世民与李元吉不知所以,试探着问道。 林尘这才回过神来,浑身颓废一收,潇洒一笑: “劳两位担心了,我很好,前所未有的好,对了,相交这么久,我也送二位一份礼物吧。” 说罢林尘回到屋中,装模作样一番,拿出几个苹果。 “来,二位一人三个,你们自己吃下一个,剩余两个,给自己最亲近的人吃了吧,至于为什么,别问,问了我也不会说,你们只要知道这是好东西就是!” 这不就是林檎么,有啥奇怪的,二人都是不明所以,总觉得这一刻的林尘怪怪的,好像发生了什么变化一般。 不过总算是人家一份心意,这个时节,林檎也算是稀罕了,拜别林尘,两人虽然一路返回,却是各怀心事,本来就是两个阵营,更无心攀谈。 而林尘,在送出苹果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为过去画上了句号,三个苹果,也该抵得过往日情分了吧,往后相见,就各为其道吧! 前世的林尘,也不过是刚出学校,在被生活痛击后,最羡慕的就是混吃等死的躺平生活。 可这一世,明明已经过上了这样梦寐以求的日子,自己为啥就要这么,作呢? 林尘想不通,也懒得再想,反正肯定不是什么「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自问自己肯定没这个情操,不过随心罢了,非要形容,那就是犯贱吧! 接下来的日子,林尘一边继续着自己的诺言,继续创作着剩下的文章,因为明确了前路,他的创作之路也随意了许多。 就可着唐诗宋词随便抄呗,管他合不合适! 另一边则借着给李渊修宫殿的机会,开始调动手上的资源,慢慢开始将自己大部分家当往岭南道的雷州而去。 办这事的是林洋,别人他实在是信不过,他对于林洋的要求便是买船,买大船! 自秦汉时期开始,岭南三港番禺,徐闻和广州港,便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来往船只川流不息,所以买几艘大船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李渊很守信用,从这里回去的第二天,封爵的圣旨便到了,林尘在成为子爵不过两三月时间,又摇身一变成了伯爵,十七岁的县伯,惊掉一地下巴。 而且还是开国县伯,开国这两个字,也只有在李渊临朝时才会有,区别于普通县伯,加了开国两个字便是开国功臣之列,属于定制款,比一般爵位要更加荣耀。 要是李二临朝了,就不能再封开国爵,因为那已经是第二世,他要是敢这么封,就该被人骂不要脸了! 在林府热闹的气氛中,林尘的十篇佳作也终于完成了,接下来就是筛选精彩评论,然后刊印成书。 对此,长安城的文人骚客们,第一次有了买彩票等待开奖的期待感。 这个时代没有gdp的概念,要不然一定会发现,就这一个来月的时间,因为林尘的事件带动,长安城的gdp都要多出几个点来。 另外李渊宫殿的选址也终于确定下来,正是林尘曾经挖坑的地方,看来历史并没有偏移。 接下来就是建造了,李渊倒是大气,征调的民夫工匠有近万人,历史中这座被命名太和宫的宫殿,花费的建造时间不到两个月,看来也是真的。 而之前被林尘坑惨了的郑王两家,也终于将内部矛盾解决,统一了所有意见,保住了应有的地位。 只是吃了这么大的亏,他们又怎么甘心就此咽下这口气,是以两家的中层最近联系密切了很多,似乎是在密谋着什么。 只是这事两家的高层是不知道的,或者说是他们故意不想知道,国人做什么事都讲究个退路,这是一种非常优异的传统,他们显然继承的很好。 几个月里连续不断的种植进化玉米,林尘的农场终于二十级了,从十五级到二十级解锁的作物分别是枇杷,豌豆,黄豆,芝麻,以及石榴。 这里面只有枇杷和石榴种了一季自己吃外,其他的也都没种植,由于长期种玉米,除了一些必要的工厂消耗金钱外,林尘农场的小金库已经突破一万金,也就是超一亿铜钱了。 这里林尘有些小失望,原本以为到了一亿铜钱就该有新装扮可以购买的,可惜却空欢喜一场。 不过林尘还是打算继续刷钱,新装扮对于他的未来规划相当重要,而且留给他的时间可能不会太多。 不过二十级,也给林尘带来了新的功能,那就是除了可以再开一块地外,渔场可以开放了! 原来海景别墅前的那块有限海域,正好是给他开渔场用的,鱼农场和牧场不同的是,渔场天然就自带一些产物,如林尘之前垂钓的大黄鱼,一旦渔场开启,林尘一个念头就可以将其捕捉出来。 当然原始的渔业资源还是有限的,商城提供了鱼苗的购买,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渔场等级投放。 第174章 霸王 就在林尘确认开启渔场的一瞬间,别墅附近近三百公里范围内的海底世界,林尘竟能清楚的感知到,无论任何角落,似乎他伸手就能摸到。 在他的感知中,这片渔场似乎被分成了无数的格子,各种鱼类基本都只保持在自己的领地里游弋。 林尘试着购买了一级鱼苗沙丁鱼,然后将其倾倒在海里,随即便清楚感知到数以十万计的鱼苗,在海底深五十米左右的格子里聚集畅游。 同样有个标志性的二十四小时的倒计时,在附近开始走动,林尘知道,这大概就是自己养殖的,和原始的鱼类的区别了。 退出渔场,林尘发现代表邮件的图标竟然在闪烁着,显然这是系统要和林尘交互的意思,这往往代表有好事发生。 打开邮件: “亲爱的农场主您好,恭喜您开启了渔场功能,为如意农场添加了更多元化的发展方向,由于您的特殊贡献,特奖励您礼物盲盒一份,请注意查收!” “礼物盲盒?nice!” 没人能阻挡开盲盒的诱惑,特别还是这盲盒里的东西,什么都有可能的时候,所以,还等什么呢,开吧! 一阵五彩光芒闪烁,让人睁不开眼睛,须臾光芒消失,连同盲盒一起,眼前空空如也。 “盲盒呢,礼品呢,不会啥也没开到吧?”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系统出品的盲盒,就没有空的一说,就在林尘奇怪之际,一条提示文字浮现: “恭喜您,获得海洋宠物一只,已自动放置至渔场中!” “海洋宠物?” 林尘饶有兴致的嘀咕一句,随即赶紧再次打开渔场空间: “我艹!” 入眼竟是一头庞然大物,长约二十四五米,高七八米,通体雪白,此刻正在海中畅游嬉戏。 尼玛,你管这叫一只宠物? 这不是一只大号米伽罗么? 米伽罗是林尘前世世界所发现的一头白色雄性座头鲸,长十二米,比这头小多了,而且前世发现的最大的座头鲸也才十八米,与之比起来,林尘这头绝对是巨无霸了。 激动的林尘,忍不住直接进入空间,来到海边,划船进入深水区域,白色座头鲸感应到主人到来,浮上水面,绕着林尘的小船游动,不时还甩动尾巴拍击海面,显得特别高兴。 但也搅得周围海水晃动不已,林尘的小船,感觉随时都要倾覆。 “安静!别拍水了,船快翻了!” 林尘大声喊道。 这白色座头鲸似乎听懂了林尘的话,开始安静下来,林尘看着船边这庞然大物,心中一片火热。 终于按捺不住和其近距离接触的想法,瞅准位置,闪身一跳,竟直接往座头鲸的背上跳去。 好在系统出品的宠物,都是满忠诚度的,林尘倒不需担心安全问题。 正如所料,白色座头鲸很通人性,在林尘跳下的瞬间,便配合的稳稳接住。 林尘端坐在座头鲸的背上,摸摸鲸鱼光滑的表皮,座头鲸开始心有灵犀般的缓缓游弋起来。 “加速!冲!” 真带劲啊! 这可和划船可是两回事,感受着迎面而来,吹的脸颊生痛的海风,看着身后因为劈波斩浪而留下的白色水线,这体验不要太新奇太刺激! 或许是感受到主人的兴奋,座头鲸准备给林尘来个惊喜,林尘只觉得飞速前行的座头鲸,突地一扬头,整个巨大的身子竟腾空而起,化作一道弧线,然后狠狠砸向大海。 林尘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在白色座头鲸上升的瞬间,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在鱼背上向后滑去,还没等到落入海中,座头鲸已经开始下落。 由于头部向下,林尘复由向前滑去,同样刚到之前停留的位置,座头鲸已经砸进海水。 巨大的海浪被挤得腾向空中,随后落下,彻底将林尘淹没,然后冲进海里。 “你大爷!”等浪花重归平静,林尘浮在海上破口大骂。 不过有一说一,真的还挺刺激! 宠物座头鲸也发现自己做错了事,围着林尘呜呜叫了几声,随后下沉到海里,再次将林尘顶起。 “真是个聪明的家伙!看你这巨无霸的体型,白色的身形宛若海中精灵一般,就叫你霸王吧,怎么样霸王?” “呜呜,昂昂!” 白色座头鲸回应道,虽然听不懂,可林尘还是听得出那份喜悦的,显然这名字很得它欢心。 再次回到空间外,林尘对于这次开的盲盒那是相当的满意,霸王绝对是海上的无敌座驾,什么豪华游艇和它比起来简直弱爆了好不好。 不过林尘忽的想起一件事,同为坐骑类宠物的喜子,可是有技能的,也不知道霸王有没有技能? 想到这,林尘满怀期待,一张售价两千铜的说明指南直接拍出: “霸王:异变座头鲸,二十岁,体型巨大,力大无穷,由于异变使其摆脱群居习性,并且更具有攻击性,1.主动技能拍击:尾部会变得更加有力且坚硬,被其拍中会有震荡和眩晕效果。 2.被动技能,水域征服者:拥有极其强大的适应能力,无论淡水咸水甚至极地的冰冷,都能适应自如。” 好家伙! 真有技能!还是两个! 而且都是十分实用的技能,就这属性,海洋虽大,还不都是哪里都能去得! 心情大好的林尘,看什么都感觉舒服,出的府来,正是草长莺飞,桃红柳绿的季节,渼陂湖四下里更是显得生机勃勃。 府外欲求瞻仰林尘的学子,还是络绎不绝,有认识林尘的,远远的便恭敬的叫上一声:“初元先生!” 是的,经过林尘的一连十篇佳作面试,他现在已经足以当得起先生的称呼了,学子们也叫的心甘情愿。 对于林尘的文道素养,再没有人可以轻易诋毁,这是林尘作品的功劳,同时也是当世几乎所有顶尖大儒所推崇的结果。 新一期的「初元文摘」,可是收录了近乎所有大儒们的点评文章,这一回可是没一个贬低的,能得这么多名家推崇的人,谁敢质疑,谁又有资格质疑? 第175章 神迹 这一日李渊正在处理国事,很要紧很头疼的事,突厥又越过长城了,他们再次撕毁了协议。 而且前线战报,唐军基本上是一路溃败,边关百姓连人带物,被掳掠者不计其数。 敌人来了自然要打,可派谁出战是个问题,二子李世民肯定是最好的人选,只是他却不想用。 李世民的心思他又不是不知道,他早就想下了他的兵权,剥了他的职权,将其赶出去就藩算了,只是一直下不定决心。 不管怎样,肯定不能让其再带兵再立功劳了,可是除了李世民,还能用谁呢? 李孝恭倒是不错,可惜现在正被派往江南肃清叛乱,远水解不了近渴,真的是烦,最近嘴里的泡都多了几个。 “陛下,太和宫那边有异象出现!” 正在李渊火气上头的档口,黄聪上前,在李渊耳旁轻道。 “嗯?是何异象?”李渊来了兴趣。 “工匠民夫们在挖地基时,挖出了一个特殊的坛子。”黄聪回道。 “有何特殊?”李渊好奇问道。 “陛下亲自看看便知!” 黄聪口中的坛子终于被搬了上来,造型非常古朴,坛口被封着,高约三四尺的样子,根据重量,里面应该是装有东西的,关键是坛子上还有字。 字迹有些模糊,一副经过岁月侵蚀的模样,好在勉强还能辨认,字体是秦时小篆,李渊倒也能认识一些。 “人皇亲启” 就是这么四个字,也难怪下面的人不敢打开,而是送进宫来。 尽管这东西多半是故弄玄虚的,可既然有这么四个字,谁也不愿干犯忌讳的事。 “去请太史令傅奕!” 李渊神色莫名,却没有轻举妄动,反而出口吩咐道。 所谓太史令正是掌管天文历法,负责祭祀等职责,古人常挂在嘴边的,某某夜观天象,然后怎么怎么样,最权威的人就是这了。 至于傅奕也是个很有名望的人,严格说来,玄武门之变可是有他一份功劳的。 历史记载,玄武门之变前夕正是他向李渊进言「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李渊才慌忙决定要解决李世民的问题,同意李元吉带走李世民麾下兵马,逼得李世民不得不跳反。 这回遇见这怪坛子,李渊竟要让傅奕前来,不得不说,有些事就是宿命,怎么也躲不过去。 傅奕来了,却也没出个名堂,于是建议道: “陛下,不若打开看看?” “好!就打开看看!”说着,李渊便往后退,离得坛子远远的,然后叫了侍卫小心打开封泥。 侍卫下手很轻,小心翼翼将坛口打开,然后退过一边。 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傅奕上前几步,凑近坛子口一看: “陛下,里面是水,不过水里好像还有东西!”傅奕边看边将自己的发现说与李渊。 “捞出来看看!” 李渊说罢,傅奕便撸起袖子,准备开捞。 这时代就是这么粗暴,丝毫没有想过,这水会不会有问题,会不会对身体造成损伤? 好在这真的就是水,并没有不好的事发生。 东西捞出来了,竟是一块石碑,上面同样也有字,李渊确定安全后,这时也走上前来,想要看看上面写着什么。 意外或许会迟到,但总不会缺席,它还是来了! 傅奕手中的石碑竟然着了! 着火了! 傅奕惊的急忙将其放下,李渊也是吓得急往后退去。 然后两人便惊骇莫名的,齐齐看着燃烧的石碑,火焰是黄白色的,却带着绿色荧光,以及大量烟雾,开始还是一点点,现在却越烧越旺,有些火焰还飘在空中,显得阴森森的。 这种场面,对古人来说是很吓人的,李渊靠在殿中角落的柱子,上牙齿直打哆嗦,嘴里喃喃道: “鬼,鬼火!” 傅奕也是脸色铁青,惊疑不定,用仅剩的一点理智,大声朝外面喊道: “护驾,快护驾!” 哗哗啦啦进来十多名带甲侍卫,也不用人多说,便护住李渊,将燃烧的石碑团团围住。 似乎是人多能壮胆,李渊傅奕总算心安了一些,关键也是那石碑只是燃烧,好像也没多大危险。 “陛下快看!”突然傅奕大声急道。 李渊赶紧顺着目光看去,原来那石碑上燃烧的火焰竟然形成了类似文字的图形。 虽然不好分辨,可两人的文字功底显然都十分深厚,慢慢辨认,也勉强能认得。 这竟然也是篆体,傅奕试着将其读出: “敕封秦王,民主天下!” 随后一脸骇然,急忙低下头,不敢再看! 大殿中的氛围一时凝固下来,除了中间的火光外,再无一丝生息。 须臾,火光终于停止,李渊仍旧一脸阴沉,慢慢移步至龙榻前坐下,手一挥,众侍卫退下。 傅奕也准备就机离去,不料却被李渊留下: “爱卿且慢!你来说说看,今日之事可有蹊跷,会不会是人为?” “陛下多虑不无道理,陶坛石碑确实都可造假,只是这凭空生火的手段,微臣属实闻所未闻,不过这坛子既是在地底发现,陛下不妨着人核实一下,当时挖掘的地方可有被动过的痕迹,发现的人可不可靠?”傅奕建议道。 李渊点点头,表示认可,遂而急忙差人前去核实。 这东西林尘埋下去都半年了,现场自然找不到痕迹,找不到原因,又解释不通,这现象还匪夷所思,那肯定就要攀扯上鬼神。 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于是这异象便彻底坐实了,这就是神迹,是鬼神的预言,是一种启示! 然而李渊却很不喜欢这种启示,这和他的想法大相径庭,他对此很不满意,甚至还有一些恐惧,如果预言成真,他将怎么办? 不得不承认,李渊是一个好父亲,他也试图尽力调和李建成与李世民的矛盾,甚至做出过李建成得长安,李世民得洛阳,江山一分为二,兄弟两一人一半,隔河而治的决定,李世民还同意了,只是被李建成极力反对给劝解住了,要不然大唐的历史可就不是那样了。 历史上可没有哪个皇帝,为了儿子和睦,能萌生出这种想法的,凭借此事,李渊是第一人也是最后一人! 第176章 商讨 而李渊之所以认定李建成为继承人,甚至在其篡位失败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原谅他,还不是为了亲手打下的江山能够稳固么? 可现在怎么搞? 要是石碑上的话真的应验,世民该是用什么方法做到的,李渊有些不敢想,不愿想! “来人!去传秦王觐见!” 最终李渊还是决定和李世民摊牌,他还是决定坚持自己的想法,废长立幼取祸之道,他决定了,要李世民去就潘,要其将军权及所有职务交还。 石碑的话他信,可他却不能接受,就如华佗说开颅可以医治曹操的头疾一样,曹操或许也相信,但他却不敢试! 李渊也一样,大儿子可是有前科的,他不敢想,真将大位传给次子,大儿子会做出什么来? 同样他也清楚二儿子的野心,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打消二儿子的野望,他要将所有能助长其野心的助力,通通给去除掉! 对于致力于争夺皇位的太子和秦王来说,皇宫里的事是没有秘密的。 石碑事件刚发生,尽管李渊第一时间就阻止了消息的蔓延,可李建成李世民两兄弟便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得知了消息。 太子府。 李建成得知事情后,第一时间便聚齐文臣武将,一番商议,裴矩、魏征、李刚、郑善果等文臣,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只需以不变应万变耐心等待就好。 而以冯力、李瑗、薛万彻等为首的武将,却认为应该主动出击,最好直接将李世民除去,李瑗更是出言道: “殿下,如今李世民狼子野心暴露无遗,不若诓其出来,我等一拥而上,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若是殿下还要顾念兄弟之情,不早早痛下杀手,先发制人,臣断言,将来必定为其所害!” 李建成闻言,有些意动,李瑗可是他的心腹,所说也是中肯之言,他环顾四周,魏征、郑善果等人竟也罕见的没有反对。 不过他还是没有下定决心,显然对于亲兄弟挥动屠刀,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他打算再等等: “先看看我这个好二弟,怎么应对这个事吧,若是父皇对他没有什么动作……”说到这,李建成眼睛一眯,接着沉声道: “那就依表兄之计而行!” “殿下英明!”李瑗开心应道。 他除了是李建成的心腹大将外,另一重身份正是其表亲,这也是有冯力这个李建成头号大将在场,他也依然能说的上话地位原因。 而在宫门外的秦王府,此时也是济济一堂,正在商议这个事情。 文有房乔、杜如晦,武有长孙无忌、尉迟敬德、侯君集、张公瑾、秦琼等,这里面除了长孙无忌拥有二品县公的爵位外,其他人都不过是八九品的小官,比起李建成来说,可谓寒酸至极。 “大王,这真不是你安排的?”房乔疑惑的问道。 “玄龄休要误会,本王岂会如此不智?”李世民感觉自己很冤,他又不是脑子秀逗了,就是要这样干,也得等他真控制住局势才行啊! “如此说来,这事就麻烦了!”房玄龄也很苦恼,他可不相信什么神迹什么的,这明显是有人在背后推动,就是不知道这人是谁。 他与杜如晦能出现在这,可是私自偷偷跑回来的,可没有太多时间掌握足够情报。 “如今之事,大王该早做打算了,如果我所料不错,此次陛下定要下定决心,从大王与太子之间选择一个了,说实话,大王赢面不大!”房玄龄道。 “本王岂有不知,这不就要全靠两位先生谋划了!”李世民无奈道。 “要么殊死一搏,要么就此认命!大王,是时候定下决心了!”杜如晦沉声道。 “这……” 向亲兄弟挥刀,这决定李建成难下,李世民也很难下,虽然心中早有准备,可事到临头,真正要实行的时候,他还是犹豫了。 这点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李世民箭射李建成后竟然马匹受惊,被带着冲向树林,最后被挂在树枝上下不来,差点被李元吉杀死。 这能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将军身上,能发生的事? 只能说明,是李世民慌了,因为射杀兄长,内心受到极大冲击,而导致惊慌失措! “大王!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大王要是下不了决心,臣请告辞,请大王让我去逃难去吧,我可不想在这里等死!”尉迟恭道。 “大王,尉迟老黑是对的,现在正是危急时刻,你若还要优柔寡断,我等断要死无葬身之地!”长孙无忌也劝道。 也正在这时,把守门口的安元寿进来禀报: “大王,宫中来人,陛下请大王速速进宫叙话!” 厅内原本吵闹的气氛为之一静,李世民环顾四周一圈才道: “去回使者,我正正衣就来!” “诺!” 安元寿退出去后,杜如晦才赶紧道: “大王此去是祸非福,当小心应对,万事以一个拖字诀为上!” “正是!若是事情紧急,大王不妨以太子淫乱后宫为由,争得时间!”房玄龄也交代道。 他这话可不是无的放矢,比起李世民来,李建成可是会做人多了,李渊后宫嫔妃乃至丫鬟,他都是一年四季礼物不断,甚至太监杂役也都有份。 所谓太子仁厚,就是这么来的。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些收了他东西的谁不念他的好,后宫妃嫔们更是在李渊耳边吹枕头风,极力夸奖太子而贬低秦王。 积年累月下来,李渊能不对李建成满意么? 反观李世民对此就不屑一顾了,他迷恋的是大功劳,大功绩,凡事追求与家国有利,说实在的,要不是他有一手打仗的绝活,跟李建成那是真没法比没法争! 李渊是在紫宸殿办公的小间里,见得李世民,李世民到时,屋内就李渊一人,屋外是贴身太监黄聪守着,侍卫们也离得远远的。 就这个架势,李世民就知道,今天的事简单不了。 “儿臣拜见父皇,不知父皇唤儿臣前来,所为何事?” 第177章 前夕 “来了?坐吧!”李渊随意道。 李世民依言,在一旁的榻后跪坐下,目光往李渊看去。 “二郎啊,今儿个发生的事,你应该知道了吧?”李渊有些叹气的向李世民道。 “还请父皇明示!”虽然知道,可这事情却不能承认。 “也罢,你说不知道,就当你不知道吧,朕再与你说说就是,你且看这个……” 说着李渊边把那石碑拿给李世民看,边把挖出石碑与石碑自燃的事都说了一遍,说完后才又看着李世民的反应。 “父皇,儿臣断无此意,这分明是有人陷害儿臣!”李世民愤而离席,状似焦急的辩解道。 “慢来,慢来!坐下,坐下!”李渊虚空抬手,连连下压,表情促狭,等李世民不明所以的重新坐下,他接着又以平淡的语气,貌似自问的继续道: “一直以来,朕都当你只是与建成争夺太子之位罢了,可按着这异象指示,朕该将皇位交给你才是啊!” “父皇,此乃妖言惑众之言,不可轻信呐,儿臣绝无此意!”李世民再次急道。 “你没这个意思?你没这个意思,那你给朕解释解释,敕封秦王,民主天下,这八个字是啥意思!啊?”李渊终于开始怒吼。 “父皇,这石碑来历不明,所言蹊跷,岂可信之!此定是有人欲要加害于儿臣,望父皇明见呐!” “好好好!碑刻之言不可信,你也绝无此意,那朕将你身上职务卸下,给你安排个地方,你去就潘好不好?不要再与你大兄争了好不好?算父皇求你了!”李渊终于图穷匕见,道出了自己的期望。 自从进了这大殿,李世民就一直感觉很憋屈,也一直在忍耐,此刻听了李渊这话,却是再也忍受不了,整个人瞬间爆发,再次拍案而起: “凭什么?凭什么我不争?那是你答应给我的,可你却一再食言! 我不服!凭本事凭功劳,大哥哪点比得上我? 这大唐万里江山,有一多半是儿臣带人一刀一枪打下来的,那个时候他李建成在干什么? 既然是我打下的江山,你是我父亲,自然做得,可你坐完凭什么给别人? 你甚至还要为了他,夺我的权,撤我的职! 你凭什么? 凭什么啊! 我不服! 不服!” 李世民在怒吼,在呐喊,在发泄! 只见他双眼瞪得老大,似是要喷出火来,额头青筋隐现,牙关紧闭,双手握拳,全身紧绷,无声的诉说着不甘! “唉…父皇承认,如此确实对你不公,可父皇能怎么办? 你也要替父皇想想啊,父皇所做不就是希望我李唐能江山稳固,希望你们兄弟和睦吗? 你大哥宽厚仁爱,又素有贤名,正是明君之像,做皇帝不是领兵打仗,治理国家也不是会调兵遣将就行的。 你有大功劳,谁也不可抹除,所谓有功则赏,你可为良将,可做良帅,却唯独做不了皇帝! 朕思虑再三,你大哥终究还是比你适合,所以,你莫要怪朕!” 至此李世民总算明白了,父皇这是铁了心要拿下自己,为大哥铺路了,自己纵然再挣扎也没有用。 这时候,他愤怒不甘的心终于再度平静,这一刻他再次做回了战场上那个威风凛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天策上将。 他赢得了无数场战争,享受过无数次战后的欢呼,这一次也不例外! 是的,这就是一场战争! 胜者为王,败者寇,他打了太多场仗,可都是为别人的,这一回他决心为自己而战,为自己打一场战! 一场不接受失败的战,他要一直赢下去! 什么父子关系,血脉兄弟,通通抛却一边,做回大将军的李世民冷静的可怕,他的大脑开始疯狂运转。 一场战争只要能胜利,任何手段都不过分,李世民想要赢得这场战争胜利,就要为己方增大砝码,可李渊现在就要下了他的权,这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李渊想起了杜如晦所说的拖字诀,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更增加了李渊的决心。 不得已,只好将房玄龄拿出的办法应应急,能拖一天是一天,这样想着,李世民索性将计就计,依旧装作很愤怒的样子,大声反驳李渊道: “大哥仁厚?哈哈哈,笑话!有些话本来不该我这个当儿子的说的,可既然父皇说到这了,那儿臣不妨说与您听听。 父皇新纳的宠妃张婕妤,最近可是说了儿臣不少坏话吧,与之相应的应该将大哥夸上了天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 “父皇何必明知故问,两人院子一墙之隔,张婕妤年轻貌美,大哥丰姿英倘又别有所图,还能有什么事?”李世民故作鄙视道。 李渊身子一个趔趄,有些不敢置信,又难以接受,可想着张婕妤日常的表现,真就如李世民所说,总是有意无意间夸赞建成贬低世民。 “你可有证据,还是根本就是胡言乱语?”李渊感觉自己脑子嗡嗡的,狠声问向李世民。 “父皇,这等事儿臣岂有证据?不过儿臣敢和大哥当场对质,今日天色已晚,明日大哥上朝,父皇可唤来在此,我愿与其对质!”说话是要讲技巧的,趁着李渊心乱,李世民替李渊把时间都定好了。 “好!就依你所言,明日我必将此事弄个明白,你退下吧!” 李世民出得宫来,轻舒一口气,总算没有当场被下了职事,可也只争取到一夜时间,接下来该怎么办,他还没有头绪。 快马加鞭之下,很快回到自己的秦王府,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还在此候着呢。 见李世民回府,急忙齐齐上前询问: “大王,陛下传唤所为何事?” “看大王行色匆匆,可是事情不妙?” “大王,陛下是何想法?” 一人一句之下,李世民根本不知从何回答,索性闭嘴不言,来到主位坐下,自顾自的倒了盏茶,一口饮下。 众人见此,总算安静下来,只拿目光注视着李世民,等待他开口说话。 第178章 准备 “不出诸位所料,父皇欲要拿下我所有职事,要不是我以大哥淫乱后宫为借口乱了父皇心神,这会儿怕已经没了天策上将府了!”李世民有些后怕的唏嘘道,随后神情一肃,话音一转: “如今危难时期,还请诸位帮我!” 说着话的间隙,李世民起身向众人深深一礼。 “大王何须如此,蒙大王不弃,我等本就是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大王效力,正是份数应当!”众人齐齐回礼,房玄龄当先道。 “愿为大王效死!”余人皆应。 “好!有众位弟兄鼎力相助,我等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何惧不能成事! 只是该如何谋划,还请诸位教我!”李世民几句话间,便将众人捆绑在一起,同时激起众人斗志,接下来就该讨论具体应对办法了。 “大王,为今之计,已是鱼死网破之局面,陛下不是要明早招大王与太子对质么,我等正好提前于玄武门设伏,来个先下手为强,若能毕其功于一役,则大王大事可期!”房玄龄建议道。 “非得如此,别无他法了么?”李世民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大王,如今非常时刻,自该行非常之事,当断不断,殆矣!”杜如晦劝道。 “大王,还请大王调兵遣将!”长孙无忌拱火道。 “请大王发令!”侯君集,秦琼等附和。 “罢!就依诸位所言,本王这就修书,再请贤才良将,共谋大事!”李世民终于下定决心。 信是发出去了,可应着却不如李世民的意,只有高士廉、张士贵、宇文士及、屈突通、段志玄应约前来。 而李世民寄予厚望的李世,李靖却回信推脱了。 李世绩原名徐世绩,因功被赐姓李,后李世民上位又因为避讳其名,改为李绩,原本为瓦岗旧将,他的回信乃是李渊对其有大恩,不忍反叛。 李靖则是坚定的忠君思想拥护者,他降唐,也是因为在去举报李渊造反的路上,被李世民俘获了,因为多次在李世民麾下效力,让李世民对其有了错误的判断。 不过他也回信说了,两不相帮,这也算是挺不容易的决定。 李世民正自不爽呢,外间来报,程知节回来了! 这可是意外之喜,要知道程咬金是被李建成他们搞到康州去了,康州那可是广东地界,离长安可是太远了,他能在这个关键时刻赶回来,岂不是上天都在帮他李世民。 别看只是一个程咬金,他的作用可是很大的,身为秦王府马军总管,他一回来,玄甲军可就有将领了,这意义有多大,自是不言而喻。 一番寒暄后,李世民直叹,程咬金乃是他的福将,将即将谋划的事悉数托出,程咬金自然表示拥护。 既然人到齐了,计划也已经定好了,李世民便开始点将。 “所谓未算胜先算败,不管明日能不能功成,我等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所以后路不能没有,因此秦琼秦叔宝!” “末将在!”秦琼出列朗声道。 “你为人机警素来稳重,我欲以洛阳作为我等退路,你对洛阳城又颇为熟悉,还请你火速赶往洛阳,拿我将令接管洛阳城防,以为我等后路!” 当年李世民率军击败王世充窦建德,拿下洛阳,其镇守之人自然是他军中旧部,秦叔宝在投李世民前,便是洛阳王世充手下,对于洛阳城极为熟悉,派他前去正是人尽其才。 “末将领命!” 秦琼也知道这事耽搁不得,果断领命而去。 “屈突通!” “臣在!” “你为工部尚书,正好坐镇南衙,带我等起事,你要安抚宫卫,为我等拖延时间。” “必不负大王所托!”屈突通领命道。 皇宫中自然也是有宿卫的,可要到达玄武门,必定要出南衙才行,能够让这些宿卫不参与进来,李世民的压力自然轻松不少。 至于玄武门本来的宿卫,别忘了看守玄武门的常和那也是李世民的人。 “程知节、张士贵!” “末将在!” “你二人率三百玄甲军于玄武门外三里处埋伏,伺机接应!” “诺!” “安元寿!” “卑下在!” “你带人守嘉猷门(太极宫与掖庭宫之间的门户)” “高士廉!你带人守芳林门!” “诺!” “房玄龄、杜克明!” “臣在!” “你二人坐镇秦王府!” “是!” “其余人等随我入玄武门,于临湖殿设伏,功成与否就看明朝!” “大王安排周详,此战必胜!”杜如晦道。 “必胜!”众人呼应。 “好!借诸位吉言,今日便委屈诸位就在秦王府歇息,明日本王就看诸位大显身手了,拜托!”李世民道。 “敢不效死命!” 这么机密的事情自然要谨慎对待,虽然李世民对这些人都很信任,可也不想出现意外,留宿秦王府乃是应有之义,诸将也能理解。 次日一早,坊市还未开之际,李世民便率领长孙无忌、尉迟敬德、侯君集、高士廉等人由玄武门进入。 武德五年时,李渊曾下令,李世民与李建成带人入宫可持械,只是不能着甲,因此这一行人进宫都是配带兵器的。 按照昨日商量好的,高士廉依令前往了芳林门镇守,防止宫卫或者其他单位救援。 屈突通往南衙阻止宫卫介入,安元寿在嘉猷门着甲守卫,防止宫人作乱,并负责将事先准备在两宫的铠甲负责发放给诸将。 李世民自带长孙无忌,尉迟敬德,段志玄,侯君集、张公瑾等将领,于临湖殿埋伏。 同时玄武门守门士兵全部换成自己带来的兵马,一切都有条不紊的按照预先设计的计划进行着,接下来就等李建成入套了。 相对于李建成来说,李世民所做的这一切他是不知道的,不过李世民诬陷他与张婕妤有染的事,他倒是知道。 倒不是李渊给他传话了,而是听了李世民的话,晚间李渊质问了张婕妤,遂而张婕妤差人给他报了信。 所以今日早朝前要与李世民就这个问题对质他是知道的,可他万万没算到,李世民竟然有破釜沉舟的勇气。 ps:关于秦二哥,有很多记载,有的说其参加了玄武门之变,功劳是替李渊宣读圣旨,制止了宫卫继续向李世民发动攻击,有的干脆就是参与了政变但功劳不详,这两者的理由都是,玄武门政变后,秦琼升任左武卫大将军,升官了自然是有功的。 另一种说法是秦琼根本没有参与玄武门之战,理由是同为国公,尉迟敬德、房玄龄、杜如晦都是后来居上,实封一千三百户,而秦琼只有七百户,并且此后便一直以作战过多,流血太甚称病,直到真的病死。 本文采取的是参与了,只是功劳不大,思来想去还是委托他准备后路合适,毕竟这么大的事,李世民不可能不准备退路,这个退路自然是李长安不远的洛阳最合适,既然是洛阳,那么秦琼肯定就是最合适的人选,我以为这才是最接近真相的史实! 第179章 玄武门 当然也不是没人看出不妥,比如魏征冯力,在李建成闻听消息,怒斥李世民信口开河之际,两人就隐隐觉得不妥,冯力更是谏言: “李世民诡诈多端,领兵作战常有奇谋妙策,按说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不该出自他口,此中莫非另有原由,殿下还是当心点!” “冯将军所言甚是,以臣之见,殿下干脆今日别去的好,待弄清楚秦王是何居心在做应对也不迟!”魏征也道。 李建成闻言,虽然也觉得很有道理,不过却不以为然: “两位所言虽然有理,然此乃宫中,他李世民还能有什么手段陷我于不利不成,况且我要不去,岂不真的成了心里有鬼不成,你们要是不放心,就提前点好兵马,随时准备就是,反正也不远,真要有什么事,救援也来得及。” 李建成这么一说,两人觉得也有道理,这可是宫内,还真能有什么事不成? 于是乎,李建成点齐护卫便放心的往玄武门而来,与历史上不同的是,这回李元吉没有随同。 自从上回林尘讲了水的变化之道,那些风风雨雨的,让李元吉很感兴趣,这阵子都在研究这个呢。 东宫与太极宫其实只有一墙之隔,原本也是有门户的,只是被封禁住了,因此李建成上朝都是先出东宫北门,然后绕道玄武门进入。 在李世民布置好埋伏,李建成正在路上之际,李渊此时也召集了裴寂、萧瑀、封德彝、陈叔达、裴矩等人,准备验证李世民的话。 再说李建成如往常上朝一般,骑着高头大马,在两百余护卫的护持下,往玄武门而来。 来到门前,他也住马查看,只见玄武门一如往昔,并无甚不同,遂放心而入。 可是在临近临湖殿时,心中却莫名的一阵烦躁难受,正在此时却见里面打马而出一人,人未至声已到: “我的好大哥,为弟可是等你等的好苦啊!” 李建成此时也已看清马上来人,不是他的好二弟李世民是谁,听其口气,以及其身后动静,心道不好,也明白,李世民这是被逼急了,要对她下杀手了。 匆忙间,也顾不得再多说,抓起马上弓箭,抬手便射,只是毕竟心慌意乱,这箭终是失了准头。 饶是如此,李世民也吓了一跳,暗怪自己多什么嘴,直接拿下不就行了。 当下也不敢犹豫,取了弓箭,同样朝李建成射去,李世民的箭术,可比李建成强的多了,虽然是仓促之间,可也射中了李建成的肩头。 李建成哇呀一声,就要逃跑,四周侍卫也在快速围拢,正在这时,但见又一支箭矢激射而出。 这回却不是李世民射的,而是李世民身后的尉迟敬德,见李建成要跑,补上了一箭。 按说以尉迟敬德的箭术,比之李世民可差多了,可偏偏事情就是这么邪性,这一箭好巧不巧,正中李建成胸口。 一击毙命! “太子已懵!降者不杀!” 长孙无忌见此,急忙高呼,企图让李建成的护卫停止反抗。 可惜事与愿违,这些能被选做太子亲卫的,那一定都是忠心耿耿的,眼见太子身亡,这些人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报仇! 李世民这边所有人加起来,也不过五百有余,其中两百多要守卫玄武门不能动,剩下三百多面对这两百哀兵,竟奈何不得,双方打的有来有回。 另一边一墙之隔的东宫,冯力等人可是时刻关注着这边的,闻听这边金戈交击之声,顿时知道不好,急忙就要带兵前来救驾。 可还没动身,就听到一声大喝,太子已懵,这可把众将吓坏了,哀的哀怕的怕,一些人吵嚷着要报仇,一些人又因为惧怕要退出。 到底是李建成头号大将,混乱之际,冯力一马当先,暴怒而起,大声喝道: “殿下待我等不薄,不能护其周全,乃我等失职,我欲前往报仇,手刃敌寇,以全君臣之意,尔等若有良知便随我杀敌!” “杀!杀!杀!” 不愧为东宫栩卫车骑将军之职,一番豪言壮语,应者如云,及至动身,从者两千余人。 包括薛万彻谢叔方等将领,也都尽数响应号召。 奉命守卫玄武门的张公瑾眼见敌人势大,心下骇然,要是被这些人冲进玄武门,他们所有人都得死,着急之下,顿时大喝: “敬君弘,吕世衡!你们赶紧带兵给我冲出去,挡住他们!” 这个时候被派出去,那就是送死,两人心里也明白,可这种局面,总要有人牺牲,眼见大业既成,只要能守住成果,自己两人死了,那也能光宗耀祖。 “得令!” 两人没有废话,拍马便冲了出去,身后亦有二十多骑跟随。 “哈哈哈!冯力小儿拿命来!” 吕世衡马快,当先就挑了对面主帅,提枪向着对面战阵冲了过去。 然而想法是好的,勇气也可嘉,奈何技艺差了许多,只见冯力单手持朔,只一击,吕世衡就差点被震下马来。 “贼子休得猖狂,吕兄我来助你!” 敬君弘终于赶到,二人并作一处,复又向冯力攻去,却见冯力不惊不慌,冷笑一声,挡住两人的攻势的同时,反手一人一槊,敬君弘吕世衡两将便顿时了帐。 “杀!” 手刃两将的冯力,如战神再世,提槊高举,一声怒吼,气干云霄,遂而一马当先,向剩余士卒杀奔而去。 两位主将都是瞬间战死,这些普通士卒哪里是对手,被冯力薛万彻几人率军,三下五除二,清理个干净。 却说张公瑾在派出吕世衡敬君弘后,便来到大门前,凭借过人的臂力,竟要独自将大门关闭。 也许是危机时刻,张公瑾竟然真的超常发挥,在薛万彻等人即将冲到玄武门之际,终于先其一步,将玄武门的大门给合上了。 轻舒一口气的张公瑾在关闭了大门后,顾不得酸痛的双臂,赶紧爬上城楼,指挥士卒守城,自己也是拿了强弓,于城门上方射杀来敌。 再说门内,李世民等人还在竭力绞杀李建成护卫,虽然自己一方也损失颇重,可也眼看就要功成,正在这时又一队人马到了。 第180章 混战 “李世民!你好狠的心,真就不顾兄弟情意,亲大哥你也下得去手?” 李世民望去,不是李元吉是谁? 原来李元吉今日本不打算上朝的,可却被外面嘈杂的喊杀声给惊了,让人打听着一问,原来是李世民下手了,而且大哥李建成已经死了。 这一惊非同小可,又听得大哥麾下冯力薛万彻等人,正在攻打玄武门,遂立即点了近百侍卫,直接从府内搬来攀爬之物,直接了翻墙过来。 “你个三胡还好意思说我,你与李建成沆瀣一气,数次欲置我于死地,难道你忘了吗,今日你退去便罢,否则别怪二哥无情!”现在场中战况已经明了,李世民丝毫不惧李元吉这百十人。 “想要我退去,休想!看我为大哥报仇!杀!” 李世民见劝解无用,也是直接分了五十来人迎了上去,双方杀在一起,难舍难分,这其中表现出色的如李孟尝、郑仁泰、杜君绰、独孤彦云、公孙武达、刘师立等,俱是以一敌多,杀人如砍瓜切菜。 是以李世民一方虽然人少,却是压着李元吉一方打,另一边尉迟敬德侯君集等,终于将残留的李建成旧部杀完殆尽。 见李世民这边还在激战,遂赶紧上前相助,本来就处于劣势的李元吉一伙,处境就更加艰难了,长孙无忌身手不行,偷摸着猫到一旁,寻了把弓箭,瞄了半晌,终于一箭射出! 功夫不负有心人,箭出人倒,便有人大呼: “齐王殿下死了!殿下中箭了!” 李世民这方闻言,急忙跟着高呼: “齐王已诛,降者不杀!” 这回倒是没人想着继续硬刚,叮呤咣啷下,剩余人都扔掉了兵器,就此投降。 松了口气的众人,没工夫高兴,门外面还有人攻城呢,守不住这波,还是万事皆休。 所有剩余的人,来不及歇息,便急忙往玄武门门口而去,当先的李世民,刚登上城墙,便听见外面薛万彻对冯力喊道: “冯将军,这样打下去不是办法啊,不如你继续攻城,我带一小队人去把秦王府抄了,抓些人质,看看他李世民是不是真是铁石心肠!” “薛将军此计甚妙,你放心去吧,这里有我呢!”冯力回道。 李世民听到这段对话,被震得险些昏厥,秦王府中可是有他的老婆孩子在,留守士卒也不多,哪里是薛万彻这等老将的对手? 看着门外远去的薛万彻,李世民目眦欲裂,直恨得咬牙切齿: “杀!给我狠狠的杀!” 一边怒吼,一边挽弓急射,箭出人倒,宛如神射,又是盏茶功夫,远处突的腾起滚滚烟尘,随即声声喊杀声由远及近。 程咬金和张士贵率领的玄甲军终于赶到了,此时冯力正率军攻城,虽然人多,可哪里敢抵挡全速冲阵的骑兵? 就自己这千把人,都不够人家两个回合冲杀的! 现在就算上马对冲,也是于事无补,距离太近了,自己一方的马速根本跑不起来! 到这,他也知道大势已去,再无回天之力,来不及叫人撤退,只是不甘的怒吼一声: “大势已去,我等也算仁至义尽,不想死的就降了吧!” 喊完自己将兵器一扔,翻身上马,竟然独自跑了! 原本见背处受敌,还在惊慌无措的士兵们,见主将这等作为,也是跑的跑,降的降! 至此,李世民这一次政变总算是成功了大半! 令尉迟敬德长孙无忌带人去李渊处禀报战果(逼宫),李世民自己则是赶紧带着人,往家中急奔而去。 他可没忘记,薛万彻、谢叔方两个贼子,可是带人偷他家去了! 却说薛万彻、谢叔方两人率领近五百多人,往玄武门西北处的秦王府而来,此时府中除了房玄龄和杜如晦外,基本都是老弱妇孺,虽有百十多个护卫,可一来无有大将指挥,二来势单力孤,哪里会是薛万彻的对手。 薛万彻两人到时,秦王府已经乱作一团,一种恐惧害怕的情绪弥漫着整个府邸,府中人员四处乱窜,如无头苍蝇一般。 房玄龄杜如晦两人有心组织,可他们毕竟是外人,喊破喉咙也没人听他们的,危机时刻长孙无垢手握双刀,挺身而出。 双刀挥舞,连砍数人,才震慑住局面,遂而强忍不适,率府内百余护卫,于门前同薛万彻等人对峙。 “好一个秦王妃,好一个经巾帼让须眉! 末将薛万彻,只要王妃束手就擒,同诸位王子随本将走一趟,本将保证,不伤你等一根毫毛,事后任打任杀,悉听尊便!” 薛万彻道。 “休想!你等能来此,必是我家大王大事将成,想以我等妇孺掣肘大王,你是痴心妄想!”长孙无垢不愧一副玲珑剔透心,当场便猜透两人心思。 “王妃真是机敏过人,我等佩服,不过各为其主,王妃既然不配合,请恕我等无理了!”谢叔方接话道,并于马上深深一礼,随后便下令道: “上!将王妃与诸位世子都给本将活捉喽!” 长孙无垢回头看看李承乾几个孩子,心中一疼,眼里尽是难过不忍,随即双刀一架,便挺身上前,欲要拼死一搏。 身后侍卫受其鼓舞,也尽皆随之上前,脸带悲壮之色,双手紧握兵器,有死而已,我辈男儿岂弱于女身?! 府内房玄龄杜如晦也是泪流满面,无语凝噎,可恨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竟要一女流之辈护佑,又恨辜负大王信任,坐镇王府却不能护其周全。 “慢着!” 正在这关键时刻,突地一声大喝,将正要接触的双方,生生的给吼停住。 薛万彻、谢叔方、长孙无垢皆是向来声处望去,但见为首一锦袍少年,面如冠玉,儒雅随和,偏偏纵马持槊,又带着些莫名的气势。 落后少年一个马身的位置,一左一右两员悍将护持在侧,一人使槊一人持枪,背箭胯弓,俱是一般的气势逼人。 再后面,则是清一色披着猩红披风的二十骑骑兵,个个彪悍异常,虽只二十来人,远远奔来,却如千军万马一般。 第181章 救援 “是初元叔父!” “初元叔父!” “初元叔叔来救我们了!” 李丽质人虽小,眼睛却尖,第一个认出林尘来,李承乾、李泰也相继欢呼起来。 几个小家伙,可没少随李世民去林尘家,林尘又是个没心理包袱的,同小孩子也照样玩的起来,是以这几个孩子都对他喜爱的紧。 与孩子们的兴奋相比,长孙无垢却不敢放松警惕,她可知道林尘与李元吉李建成关系也是不错的,此来还不知道是帮谁呢? 及至林尘近前,听着几个孩子的欢呼,朗声一笑:“高明青雀,看好妹妹小丽质,多往后退退,嫂嫂也进府里去吧,此处交给我便是!” 长孙无垢这才收起双刀,盈盈一拜,感激道:“妾身谢过初元大恩,将来二郎必有厚报!” “好说,好说!嫂嫂请!”林尘伸手虚空一引,长孙无垢这才起身退后。 全程目睹这一切的薛万彻、谢叔方,并不搅扰,二人也是忠义之人,本来就不愿意对妇人动手,现在有林尘接过梁子,正和他们的意,关键是林尘一行也只二十多骑,并未放在他们心上,这才是最重要的。 “两位将军气度不凡,想来也不是什么奸邪之辈,怎的要与一群妇孺为难,岂不非叫人不耻?”林尘提着马槊指着薛万彻谢叔方两人道。 薛万彻谢叔方脸上均是闪过一丝不自然,却又很快收敛,薛万彻更是朗声道: “各为其主罢了!” “你又是何人?”谢叔方也跟着道。 “在下鄠县伯林尘,今日之事我也听说了,既然太子已懵,两位将军都是国之栋梁,又何必如此呢,莫如留待有用之身,以报家国!”林尘劝解道。 “我等深受殿下大恩,今殿下为叛逆所害,岂能不为其报仇雪恨? 废话休要多说,既然你要插手,便看你有没有这个能耐,儿郎们,给我杀!” 薛万彻是个真懂兵的,知道再让林尘说下去,己方不然军心不稳,便当机立断,率先发起攻击。 林尘见此,马槊高举,随即也一马当先冲了上去,身旁刘仁轨、林洋紧紧跟随,三人如箭矢头部一般,狠狠扎进薛万彻两人的队伍,后面二十骑兵,随后掩杀。 这也是林尘想试试,练了这么久武艺到底如何,要不然直接拿出g18,加上一把把变异玉米撒出去,这几百人还不是分分钟就灭了。 此时的林尘因为长期食用两种进化物,身体素质绝对是当世一等一的,其后林尘更是将进化大米和进化玉米,合在一起,酿成了美酒,完美将两种作物功效融合,甚至效果还要好上几分。 身后刘仁轨林洋以及二十护卫,林尘从未吝啬,隔三差五的就给他们喝,现在就是这些原本的护卫,单拉出来一个,也不比薛万彻弱。 只见林尘这二十多人,冲进五百多人的战阵里,竟然反将这些人杀得毫无还手之力,当先的林尘三人,更是如砍瓜切菜一般,一路向前,无一合之敌。 那真是如砍瓜切菜一般,林尘一柄马槊舞的飞起,对面之人挨着就伤碰着就亡,突地眼前一空,竟然将对面给从中间杀穿了。 林尘没有回头继续杀,反而将马槊一举,大声喝道:“停!” 跟随林尘的二十多骑,闻言纷纷荡开对手,一个不少的重新回到林尘身后,至于对面的士卒,眼见敌人退走,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敢追。 于是在经过短暂的厮杀后,战场竟又被林尘叫停,不过此时林尘这边却是人人身上带血,配着猩红皮肤,宛如地狱中走出一般,战意高涨气势惊人。 而对面的就惨了,五百来人的队伍,被林尘带人一次冲杀,竟损失了近百人,余者也是后怕不已,一副战意全无的样子。 “两位将军如何?还要继续下去么?”林尘朝着两人道。 此时两人也是披头散发,身上还貌似受了伤,只不过得益于盔甲保护,似乎并无大碍。 听得林尘询问,薛万彻也知道,此次怕是难以建功了,却还是倔强道: “有死而已!薛某亦可再战!” 林尘却并不想继续这无谓的屠杀,叹了口气,喝骂道: “愚蠢!你是不怕死,可你身后的弟兄们呢?而且你以为你是在尽忠,可你不知道,你这样做,才是真正的逆贼,遗臭万年那种!” “住口!我薛某顶天立地,为主报仇,何错之有?”薛万彻不服,他能为李建成报仇,也不过是图个忠义无双的美名,这是底线,岂容林尘诋毁。 “你不服?那你倒是说说,如今太子齐王已懵,真要叫你报仇成功,再把秦王杀了,大唐咋办?谁来继承?来来来,你说说看!” “我……我……咣当!”薛万彻脸色一白,我了半天,我不出个所以然来,甚至手中兵器都掉在了地上,也浑然不觉。 薛万彻傻了,谢叔方也蒙了,这个问题他们还真的从来没想过,两人自小接受的教育中,忠君爱国那是刻在骨子里的,而且两人也没长歪,三观都是正的。 正因为如此,他们更难以接受林尘的假设,一种大恐惧,瞬间降临,占据其身心,他们差点就犯了大错,不能被原谅的大错! 迷茫了,两人在阵前彻底迷茫了,他们不知道这仗还要不要继续打,这人还要不要继续抓? 也正是这个时候,在他们来时的方向,又传来阵阵轰隆隆的声响,这是大队骑兵奔行的声音。 薛万彻、谢叔方被这声音瞬间惊醒,急忙组织人严阵以待,林尘也不敢大意,迅速收拢队形让过一边,此时两方谁也不知道来的是谁的人,都在翘首以盼。 终于能看清来人前面的人影了,也是在这瞬间,薛万彻果断一声大喝,带着人开始仓皇逃窜。 来的肯定不是冯力,身形不一样,后面骑兵的盔甲样式也不一样,作为东宫大将,他自然一眼认出,那是玄甲军! 第182章 收尸 玄甲军都到这了,冯力肯定失败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来人正是着急赶回的李世民,身后是张世贵带领的一部分玄甲军,程咬金则是率领另一部分玄甲军在玄武门接收俘虏。 李世民远远就看见逃走的薛万彻等人,却顾不得追赶,当先奔至秦王府前,见着长孙无垢和孩子们依然安好,才令张士贵继续追击。 经过长孙无垢的讲述,李世民才知道,原来紧要关头是林尘及时赶到,才使得自家媳妇孩子得以保全。 “本王先行谢过初元仗义出手了,日后必有厚报!”李世民诚心道,只是话语间的喜意还是藏不住。 “我倒不怎么图大王的赏赐,不过倒是要先行恭喜大王,怕是要不了几日就要改称陛下了!”林尘回道。 “不敢不敢,只要初元愿意,什么时候叫我一声世民兄,我都是乐意的。”李世民假意道。 我信你个鬼,林尘暗道,不过还是继续道:“那就谢过大王抬爱了,不过眼下还真有桩事情要请求大王。” “哦?初元不妨讲来!” “臣请为太子齐王收尸!”林尘突的深深一礼,口中请求道。 “为何?”李世民面色一变,阴沉着道。 “毕竟相交一场,正如我听闻秦王府有难,竭力救援一般,我虽救不得他们性命,可做些身后事也好求个心安罢了。”林尘有些感叹的说道。 李世民听罢,脸色一阵变换,最终喟然一叹:“罢,初元重情重义,依你便是!” 话说,李世民出了玄武门,往家中奔行,临走时交代长孙无忌主持宫中事宜。 本来尉迟敬德是要砍了李建成李元吉脑袋,再前去见李渊的,可却被众人阻止了,两人生前毕竟一个是太子,一个是齐王,要是李世民在还好,可偏偏李世民不在,你敢动手砍这两人脑袋,就不怕将来被算账么? 于是,阴差阳错下,这两人总算幸得全尸。 等到玄武门及临湖殿附近,全部被控制住,长孙无忌才带着尉迟敬德往太极宫深处李渊处而来。 此时的李渊和一众宰相已经听到些许玄武门那边的动静,只是派去打听消息的宫人,都被在南衙巡视的屈突通扣下了。 不仅如此,连欲要前往支援的宫卫,也被屈突通以谨防贼人声东击西的借口劝住,不敢轻易离岗。 这会儿长孙无忌到来,正好能解众人疑惑。 “前院何人作乱,因何吵闹?”李渊问道,裴寂萧瑀等也朝长孙无忌两人看来。 “启禀陛下,太子殿下以及齐王殿下领兵反叛,以被秦王殿下镇压,现两人也都已毙命,特来禀报!”长孙无忌略带嘲弄的道。 “什么?!”原本还好整以暇的李渊闻言,脑袋轰鸣,几欲晕倒,身子一软,瘫坐榻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呐!”李渊喃喃道。 与李渊心神俱震相比,场中还有一人,也是觉得宛若天倾,被一种大恐怖包围。 这个人就是裴寂,当初他为了和刘文静争夺左相之位,可是配合李渊生生将刘文静害死了。 而刘文静向来与秦王李世民交好,是李世民在朝中,最有力的帮衬,眼看李世民成功了,他这个罪魁祸首能不怕么? “众卿家此事该当如何?”稍稍稳定情绪的李渊,这才想起来,问计于自己的宰相们。 萧瑀、陈叔达起身道: “陛下,当初起势,陛下诸子,只有秦王跟随,太子、齐王都未响应,后来更是秦王殿下屡战屡胜,才打下这诺达江山,所以臣认为,秦王殿下更有资格作为大唐继承人!” “臣等附议!”封德彝、裴矩等也急忙表态,甚至连裴寂也不得不屈从。 “你,你们…也罢,就依萧相所言!”李渊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此时甚至连一句为他说话的都没有,只得悲痛依从。 “恭请陛下书写诏书,秦王殿下贤良恭谦,仁义纯孝,当为国储,以继大宝!”见这些人这么识时务,长孙无忌直接开门见山,再次进逼道。 此行目的就是要取得皇帝亲笔诏书,将这事做成名正言顺,光靠李渊口头答应可不行。 闻言,李渊面色有些挣扎,似乎并不十分情愿,道理很简单,这诏书只要他写了,不管他出现什么意外,李世民都能名正言顺的继位登基,也就是说,他的性命都将得不到保证。 见此,跟随长孙无忌一起的尉迟敬德,虎眼一瞪,杀气迸发,犹自带着血的马槊往地上一顿,咚的一声,直给李渊与众臣吓得眼皮子直跳,纷纷劝解李渊赶紧下诏。 不得已,李渊只好悲愤从之。 至此,李世民发动这次政变,算是圆满成功,之后只要按部就班,借用李渊慢慢掌控全局,使权力完美过渡,李渊就可以下岗了! 林尘同李世民一起返回玄武门时,长孙无忌已经完美完成任务,将诏书交于李世民。 尽管现场血迹斑斑,并不适合庆祝,可跟随李世民的众将士们,还是止不住欢呼,享受着胜利的喜悦。 林尘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默默地将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尸首收敛,用了两架平板车拉出了玄武门。 因为有李世民的交代,守城士卒并未阻拦,一路返回风平浪静,也没出什么差错,只是路上碰见了追杀薛万彻等人的张士贵。 从彼处得知,薛万彻、谢叔方两人被杀的只剩几十人,最终却都逃入秦岭深处,张士贵担心中伏,遂而不敢继续追杀,只好撤兵归来。 林尘闻言,不禁感叹,历史的修正性,因为他的原因,玄武门之变提前了整整一年多,可各个事件貌似还是和历史吻合起来。 不出意外,过不了多久,薛万彻谢叔方两人,便会主动出来,投降李世民,而李世民也会不计前嫌,两人都将得到重用。 而眼前这个张士贵,也会得到李世民的信赖,将来的玄武门,也将由他镇守,只是不知道等他致仕时,会不会还是由薛仁贵接任。 第183章 活了 真实的张士贵可不像演义小说中一般,是个嫉贤妒能的反面人物,什么打压薛仁贵,冒领功劳这些事,纯粹是子虚乌有。 这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本身也是武力过人,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精通骑射之术,双臂力大无穷,能挽一百五十斤的强弓,例无虚发,比之历史上的薛仁贵,一样的勇武善战。 李渊称帝时,可是亲自点名让他觐见的,并亲封他为通州刺史,此后因为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渐渐成为其心腹,直至今日。 而从薛仁贵身上,也能看到张士贵的影子,一样的力大无穷,一样的善于骑射,一样的骁勇善战,并且张士贵退休时,接任玄武门镇守的正是薛仁贵。 李世民就是在玄武门起家的,对于这里的重视自然不言而喻,张士贵能将薛仁贵推荐到这个位置,足以看得出对其信任和看重。 回到家的林尘,支开众人,小心将李建成李元吉身上箭矢取下,仔细观察着两人,他要验证一下,平安果对于这样的伤势,到底能不能起作用。 一番仔细检查,林尘发现,李元吉还有微弱心跳,李建成貌似是真的死透了。 “难道李元吉根本就没给钱李建成吃果子?” 答案显而易见,真要是这样,那么李元吉和李建成的感情可就要值得商榷了,李元吉为李建成报仇之事,也得换个角度看了。 “皇家无亲情,这李元吉看似不起眼,心中也是住着头猛虎,还真不能小嘘了任何人!” 林尘颇有些感慨,李渊这几个儿女,真就没一个是简单的,也不知道是大幸还是不幸。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李建成果然是死翘翘了,倒是李元吉竟奇迹般的伤势痊愈,醒了过来。 “我,我没死?” 看着居高临下笑眯眯的望着自己的林尘,李元吉有些懵逼的开口道。 摸摸映像中中箭的地方,竟完好如初,一点伤口也无,不信邪的他,将自己浑身上下摸了个遍,愣是一点口子都没找到。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中箭了么,我腿上还被砍了一刀,伤口呢?我到底睡了多久?”李元吉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连声询问。 “别找了,你好的很,什么伤也没有,至于你睡了多久,嗯,自从中箭到现在正好三天,一刻也不差!”林尘状似认真的回答道。 “不可能!对了,你也说我中箭了是不是?那我这是怎么了?我记得我该死了才是,就算不死,那伤呢,不可能三天就恢复如初了吧?”李元吉真的很急,对于这种超出自己认知的不真实感,谁都很懵逼。 “你确实死了,不过又活了!”林尘有问必答道。 “请先生赐教!”闻言李元吉怔了好久,实在想不通这是个什么话,什么叫我死了,我又活了? 不过内心已经能稍微平静了,不再如开始一般,方寸全无。 “就是字面那个意思,还记得我送给你的林檎么,我称之为苹果,平安之果,这可不是一般的果子,它的作用你也见识到了,能抵消一次外来的必死伤害!”林尘选择实话实说。 他想明白了,他要找回初心,找回那种拿死亡当经历,再把一切好的坏的经历,牢牢封存在过往,认真品尝回味。 重活一世是件很幸运的事,林尘不想再过多背负,更不想一直以谎言来编织自己的世界,以前是没办法,现在他觉得,他已经有了恣意而为的能力,干嘛还要委屈自己呢? “什么?竟有此神物!”李元吉这一惊非同小可,随即眼神火辣的看向林尘。 “你就别再想了,这东西一个人一生只能生效一次,吃再多也是枉然!”林尘一眼就看出李元吉的心思。 “先生当真手段高超,连这等仙家之物也有,莫不是仙家子弟不成?”李元吉对于林尘的话丝毫不以为意,只是一味赞叹。 “这就不劳你操心了,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现在秦王临朝,要是知道你没死,呵呵……” “这个畜生!弑兄杀弟,天理难容!”李元吉恨声道。 “得了,你也别做这些姿态了,等下我会让人送来饭食,你且就先在府里待着吧,等外面安生了,在做打算就是。” 林尘对于李元吉的话不置可否,他恨得怕不是李世民弑兄杀弟,而是恨干这事的为啥不是他。 对于他们几兄弟的龌龊,林尘不想评价,他救李元吉也只是为了了却一段因果,一段自己心中认定的因果。 这几个弟兄确实各有算计,不过却不管林尘什么事,至少他们每个人对于林尘,没有太多坏心思,甚至添嫁妆送府邸,给他林尘长面子,这事他可一直记在心里。 长安城最近气氛很诡异,到处都是人心惶惶,玄武门的事终究是传出来了,版本是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犯上作乱,被秦王李世民一力镇压,两人双双殒命。 普通百姓听个热闹,稍微有些头脑的都知道这事不简单,怕是变天了,加之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有些以往熟识的人,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怎能不让人心慌。 外面如何喧闹,都不关归云庄的事,该吃吃该喝喝,还该吹牛皮的吹牛皮,大伙都知道,他们有一个好庄主,一个伯爵庄主,足以护他们周全。 特别是此行随林尘一起的护卫们,对于庄主林尘更是信服,秦王府一战,彻底让他们认清了自己的实力。 他们可都是淘汰下来的士卒,不管什么原因,至少肯定,他们跟不上队伍了。 可是自来到林尘府上,他们不仅没有衰弱下去,反而越来越强了,直到拥有现在他们都不敢相信的武勇。 虽然不知道为啥,可不代表他们不知道,这是因为林尘的关系,做了林府这么久侍卫,他们可是知道一年多前,林尘还是一点武力都没有的放牛娃。 瞧瞧现在,他们的庄主鄠县伯,单人条槊,能打他们一群,这其中没有联系,打死他们都不信。 第184章 探查 关于林尘还有个事,也是护卫们私下经常谈论的。 那就是有相当一段时间,林尘在府中演武场练武,虽然将他们支开了,可还是能听到声声打雷似的动静。 事后,他们训练的时候,还能发现演武场有些地方,有一块块的焦黑,这就不禁让他们胡思乱想起来,庄主到底练的什么武? 有说火焰刀的,有说掌心雷的,也有说是术法雷击术的,反正没一个正常,可这不影响林尘在他们心中越发神秘强大,这其中也包含刘仁愿与林洋。 实际上,刘仁愿与林洋的感受更深,因为他们的身体素质提升的更快,而且他们还知道,能提升他们的是一种酒,一种比一品仙酿还要好无数倍的酒。 甚至林洋还亲自参与了搞死郑珏的事,当时虽然他看不懂,可事后也知道,郑珏是在轰隆一声声响后,脑袋都没了的。 这就足以说明林尘的异于常人,掌握着不为人知的神鬼手段,这还不算,他可知道府里还住着个原本已经死透了的人呢! 起死回生! 他牛哥能够让人起死回生! 这让这个自小接触神鬼之说的原住民,对林尘越发崇敬,乃至于狂热! 经过几天的梳理,李世民终于初步掌握了朝堂,这日总算抽出了点时间,再次来到林尘府邸。 “孤王再次谢过先生护佑家眷之恩!” 李世民变了,变得越发意气风发起来,称呼也变了,开始称孤道寡了,对林尘也不再一口一个初元,而是改口称先生。 虽然多了几分敬意与认可,却是少了几分亲近之意,两人之间的距离,一句话间便算是拉开了。 “殿下无须客气,臣子本分罢了,当不得殿下再三致谢!”人家既然已经摆明了态度,林尘自然也不稀罕一声世民兄。 “父皇准备择日传位与我,先生以为如何?”李世民很满意林尘的态度,随后又似有意无意的又向林尘问道。 “此乃殿下家事,何须臣来置喙?” 假如林尘有心官场,这个时候道一声恭喜,是最合适的,可他已早有打算,才不想对这种事发表意见呢。 李世民有些古怪的看了林尘一眼,才又接着道: “孤王继位,必不忘封赏有功之臣,孤拟封先生为郡公,鄠县这地就有些不合适了,先生可有心仪之地?” 这倒是出乎林尘意料,这玩意还能自己选的? 他本就打算要辞行的,这下貌似又有新的选择了,想到这,他不禁试探道: “多谢殿下恩典,臣认为崖州郡就很不错!” “崖州?这是何地?”李世民南征北战多年,愣是没想起来这么个地方。 “回殿下,崖州、儋州、振州三郡同属琼州,归岭南道!”林尘如实道。 “琼州!岭南道!先生何至于此?孤是想封赏你,不是要罪责于你,你选这么个地方,图什么?世人又该如何看待孤王?” 李世民又惊又气又难以理解,岭南道那地方毒虫遍地瘴气弥漫,寻常都是流放犯人的,不是岭南本地的人,外人进去,很难活过一年半载的,他想不通,林尘人才非常,年纪轻轻,为何这般想不开。 “殿下知道,臣无心官场,又好科学之道,居于儒学显盛之侧,不免时时遭人记恨,臣又懒得与其斡旋,索性不如躲得远远的,过自己悠然自得的神仙日子,岂不美哉!” “不准!先生济世之才,孤还要大用呢,岂忍你避世隐居?”李世民大袖一甩,有些气急败坏的道。 “呵呵,纵然殿下不准,臣也早就决定好了,等殿下登极,臣便辞爵归隐!”林尘道。 “你!古来只听过辞官的,还从未有听说辞爵的,你就如此不看好孤王么?”李世民突地咆哮起来。 林尘知道是他想差了,自己并无这个意思,可这个时候的李世民正处于弑兄杀弟的道德漩涡中,任何事情都会不由自主的往上靠,有此想法也不为过。 “殿下何以妄自菲薄,臣绝无此意,相反,我倒是很看好殿下的未来,以微臣对殿下的了解,将来必定是不输秦皇汉武的一代明君!” 林尘知道历史走向,只是实话实说,倒并不是故意拍马屁。 “先生当真如此认为?既然如此何不留下,你我君明臣贤,共叙佳话,岂不美哉!”这还是除了自己嫡系部属外,第一个对他抱有极大期待感的,李世民颇有些喜出望外。 “臣从不虚言,人各有志,殿下也不必在做强求!”林尘态度依然坚定。 “罢了,此事等等再说,那个…你将他们安置在何处了?”李世民见林尘心意已定,便不愿多说,转而又是一个问题。 林尘知道李世民说的是谁,便起身往外而行,嘴中还招呼着李世民: “殿下请随我而来!” 渼陂湖很大,旁边还有许多小湖群,于是便造就了一些类似于湖心岛似的,四周环水的小岛。 李建成便被林尘葬在了其中一座岛上,这岛虽然不大,可上面很有几棵老树,说明这里即使雨季也不会淹没。 “倒是个好地方,不算辱没了大兄,只是碑文呢?” 站在李建成墓前,李世民感慨道,只是看着墓碑一片空白,忍不住向林尘问道。 “臣只尽本分而已,碑文如何书写,或者干脆不写,殿下看着办就好!” “嗯,此事先生考虑的周全,我会让将作监派人来做好这件事的!”李世民点点头道。 “还有一个呢?”李世民四处张望,确实只有眼前一座墓,不由好奇问道。 “此地地方太小,况且建成兄毕竟身份特殊,臣打算这里还要建一座小寺庙或者庵堂,如此便有些逼仄了!”林尘不想欺瞒,所以并未正面回答,李世民也只是想确定李建成确实被下葬了而已,对于李元吉他可不在乎。 “先生考虑的极是,我会让将作监一并做好的,唉,先生觉得我做错了吗?”李世民说着说着突然问出这么一句。 林尘知道李世民说的是什么,依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 “若是他们现在死而复生,你会饶恕他们么?” 第185章 行前 李世民倏然一惊,有些惊疑不定,林尘这话甚意思,死人还能复活? 可看看林尘表情,并未发现什么不多,心想可能真是自己多疑了,便也认真思考了林尘的问题,然后哈哈一笑: “先生小看孤了,当初是逼不得已,现在大局已定,孤岂惧他们?他们若是复生,又甘于平凡,孤许他们一个快活王爷又如何?” 李世民此时还真有几分霸气外露、盛世名君的味道,说完这话,他自以为明白了林尘的话,对于这个反问式回答也相当满意。 果如林尘所料,看完李建成的墓地,李世民就打道回宫了,根本没提李元吉的话。 而李元吉在林尘府中,吃的好喝的好,也曾央求林尘打探他齐王府的情况,这个林尘倒是没拒绝。 实际上也不用打探,玄武门之变后第一时间,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所有子系后代,便都被诛杀,只有妇人和女子被留下,女儿也尽皆被开除皇籍。 相对于李建成而言,李元吉还要倒霉一些,李建成的太子妃乃是郑氏女,尽管李建成身死,她还是能活的很好,没人敢对她做什么,包括李世民也不行。 而齐王妃杨氏就不一样了,身为前朝皇室一员,没人撑腰的情况下,被李世民给看上了,强纳入宫中,好在现在还没事,过阵子就不好说了,李氏可是有胡人血统的,兄死娶嫂可算不得什么。 说起来都说曹操好他人之妻,其实李世民也是不遑多让,历史上李世民共十五位妃子,其中五分之一都是二婚。 最有名的也是地位最高的二婚女,便是韦氏的韦珪韦贵妃了,原本乃是前朝大将军、户部尚书李子雄的儿媳,而且与之还生有一女,李子雄父子死后,韦珪便嫁给了李世民,乃是李世民后宫中,除了长孙无垢,地位最高的妃子。 第二个也是韦氏女,名叫韦尼子,正是前文提到的韦整的亲妹妹,曾嫁于王世充儿子王玄应,李世民攻破洛阳后,将其收入后宫,最后封为昭容。 第三个就是李世民弟媳杨氏了,也是李元吉的齐王妃。 可能也是李世民开的先河,后来的李治有样学样,娶了原本李世民的女人,才人武媚娘,整个李唐王朝从一开始,伦理道德方面就是一团糟。 对于家中遭遇,李元吉自是悲痛万分,同时也是后悔,假如自己最后关头不是被猪油蒙了心,不自己跳出来,或许也不会如此吧。 可世上安有后悔药吃,李元吉开始不老实了,竟妄图通过林府下人联系旧部,这事林尘能忍? 在狠狠的将其训了一顿后,更是把他给软禁了起来,分他一座小院,吃喝用度一概满足,只是派了护卫守着,除了送吃喝的,其他人一概不准接触。 林尘也没办法,救他一命是为了还人情,可他却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只好先关着再说。 林尘在等,等李世民正式登基,届时他辞爵也好,或者得偿所愿获封崖州也好,才能正式得偿所愿。 不然没有朝廷的路引,他一个伯爵,穿州过县,那可是相当麻烦的一件事,他要走又不是一个人,目标太大想要躲避关卡都做不到。 李世民的速度还是挺快的,不过半月时间,他就已经完全掌控了全局,李渊也正式发出诏书,将皇位禅让给李世民。 观礼当天,林尘也是去了,他身为大唐开国伯爵,这种事情不去都不行。 李世民是大方的,当皇帝的第一天便是大加封赏,尉迟敬德长孙无忌还是功劳第一,都被封了国公,食邑一千三百户。 轮到林尘,李世民再三询问下,林尘还是依然坚持要么崖州要么干脆不受,最后更是以崖州亦是大唐领土,经年以后再回来述职为理由,最终说服李世民,李世民没法,只得依了,不过却给他原本说的爵位抬了一级。 “封鄠县伯林尘初元为琼国公领琼州都督,食邑一千三百户!” 虽然有些意外,可结果出奇的好,不仅成为了琼国公,还成了琼州府都督,此后这座南海岛屿,岂不就是自己说了算了? 要知道岭南道是属于边镇的,按照唐初制度,其内,州府的都督,可是有着军事权利的。 林尘身为琼州府都督,那么其下辖的崖州、琼州、振州、儋州、万安州就都该受其节制,包括州府兵丁。 虽然还要听从岭南道道台的指令,但是可不要忘了,琼州府可是一个岛,是远离大陆的,与大陆最近的雷州半岛还有近百公里距离。 这可是海路的一百公里,以这个时期的船只速度,这点路怎么也要两到三天,真正的是上高皇帝远,不客气的说,林尘就是琼州岛的土皇帝。 这也正好是林尘想要的,高兴之下,林尘向李世民提醒了,突厥本就已经扣边了,若是他们听闻新皇登基,难免不大举来犯,李世民需要做好准备。 这事李世民原本就有这个猜想,此时听到林尘也这样认为,加之最近战况很不乐观,尽是前线战败后退的军报,李世民不敢怠慢,赶忙急招大臣商议。 林尘又献上了马蹄铁的技术,这可把李世民乐的不行,有了这东西大唐缺马的境况就会改善很多,对付突厥人也就更有底气。 说起来马蹄铁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了,在遥远的西方,罗马帝国已经将这玩意应用在了马上,后世很多人都说,李世民和成吉思汗相比,也就是缺了一个马蹄铁。 林尘很想看看,这个大唐的千古一帝,在有了这件骑兵神器之后,将会有何等表现。 做完这两件事,林尘便准备向李世民辞行了,家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呢,越早走越好,况且这个月份赶路也舒服,再等等话,暑日的路可不好走! 因为事先没有露口风,刘敏倒是愿意跟随,可林富贵何氏又不愿意背井离乡了,包括两个叔伯以及林广财两口子,都是这个想法。 第186章 劝说与成就 “爹娘,实话跟你们讲,我这一去短则三五年才能回返,长的话估计十数年都不回来,你们不跟一起,我属实放心不下啊!” “这长安呆的好好的,干嘛非得往外跑呢,还是那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何氏抱怨道。 林富贵则是捧着杯茶,不言不语,显然也是不情愿的,对了与李世民合作的茶叶项目,目前已经出了第一批新茶了,只是这种新式东西,要全部推广开来,没有个两三年肯定不行,只得慢慢来。 “娘,你不懂!你儿子我在这里看似吃喝不愁高官得坐,可我的抱负却得不到伸展,我的思想也得不到传播,如此蹉跎一生,我不甘心呐!” “娘是不懂,可娘就只盼着你们平平安安的,什么抱负思想就那么重要?我听说岭南那地方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你怎么就上赶着往上凑呢?”何氏对于林尘的话听得懂,却怎么也理解不了,现在过的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还有啥不满足的。 林尘拿眼光看向林富贵,想让林富贵做做母亲的工作,只是林富贵脸稍稍一偏,竟来个视而不见。 没法,林尘只得使出杀招: “爹娘!我也不瞒你们了,我犯事了,大事,满门抄斩的那种!不跑路的话,咱们全家就得搁这被砍头了!” “啥!你娃么日哄我,范撒子丝儿,要砍脑阔?”(你别骗我,啥事要砍头?) 听得这话,林富贵再也装不下去了,迅速站起,急声问道,茶碗中茶水撒了一地。 “真没骗你,那偏院住着个人你们知道吧,知道那是谁么?” 林富贵何氏点点头又摇摇头,等着林尘下文。 “告诉你们,那是齐王李元吉,被当今圣上杀了,却没杀死,被我救活了!” “这不是好事么?那不是陛下亲弟弟么?”何氏脑袋很大。 “爹,娘不懂,你该知道吧,不杀前太子哥哥和齐王弟弟,圣上做得了圣上么? 不怕告诉你们,前太子李建成与咱家院子里那个,后人除了女眷其他的男子一个没留,三岁娃娃都没放过,咱们这位陛下可不是心慈手软的,那可都是他的亲侄子。 对于今上来说,这两个人就是反贼,是要除之而后快的,你说我救了这么个人,咱家会不会受连累?”林尘故作凝重的道。 “走!立马走!赶紧走!你个妇道人家就别拖后腿了,赶紧收拾东西,咱们要快点了!”林富贵脑袋一阵昏厥,随后反应过来,茶碗一扔,开始急声道,也顾不得抱怨林尘为啥要救这么个人了! 何氏则是觉着天都要塌了,对于林富贵的吼叫丝毫没有反应,她虽然没理解其中逻辑,可是李世民的狠辣却刷新了她的认知。 丈夫的反应也让他知道,林尘说的可能是真的,自己家真要被满门抄斩了,前一刻还门楣高贵,富贵非常,怎么转眼就要落到这么个下场呢? 强烈的反差,让她有些接受不了! “也不用那么着急,这事除了你们别人也不知道,慢慢来,慢慢收拾,等咱们到了琼州,天高皇帝远的,他也就管不着咱么!”看着二老急得头发都要白了,恐惧都写在脸上了,林尘不忍心的劝解道。 “你个天杀的!你明知道会这样,你为啥要去救这么个人啊,这下要害死我们全家,老林家要绝后了!呜呜……” 林尘轻舒一口气,哭出来就好,情绪得到发泄也就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多伤害,至于老娘的话,大可不必理会,由得她抱怨就是,只要最终她能跟着走就行。 搞定了父母,林尘又去做林广财和小叔一家的工作,这倒是顺利很多,因为林富贵两口子走了,林尘又要一去最少五六年,他们呆在长安很没安全感。 至于回老家,过惯了富足的生活,再让他们回到一日三餐都要数着米粒过的日子,他们也接受不了,至于大伯家的林佑,那是没发言权的,到时候去信回去,跟大伯说上一声也就是了。 在告别了岳父母后,林尘终于在三天后启程了,要带的东西其实不多,大多数都被林尘扔进农场空间了,只留几车随身用的东西,掩人耳目。 “大哥,我们肯定会去看你的!” “大哥保重!” …… 鸿鹄社一群元老闻听林尘远行,也纷纷前来送行,如今的鸿鹄社可不是之前的大猫小猫两三只了。 骨架是原来的七人加上最后的王仁表和安元寿,以及林尘小舅子刘炆一共十人,安元寿和刘炆拿的是林尘两份中的一份。 又因为林尘的指示,这一年多时间还在一直不断的吸收新会员,按等级由低到高分为,青铜、白银、黄金、白金、钻石五个等级。 最次都是各个城镇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或是商人或是官员的白手套会是当地的世家土着。 这些等级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半年会考核一次,庸者下优者上,鸿鹄社的元老会掌握着源头工厂和核心技术,会员等级越高可供选择的商品将越多,拿价也更低。 最重要的是,可以利用社内人脉资源的次数也会更多,这是所有商人乃至底层世家官员都拒绝不了的。 鸿鹄社的元老家中长辈,现在全都是大唐最顶尖的,而随着这些人的崭露头角,家里对其器重也是与日俱增。 些许小事,能帮的肯定是没问题,比如举荐的名额,或者面对同行敌对世家的打压,有这么个靠山还能请着出手。 那真是削尖了头都想往鸿鹄社这个团体里面钻,而被帮助过的人或者被举荐的官,绝对又会成为这个社团的拥趸。 如此循环下去,只要高层不犯傻,鸿鹄社的未来简直不敢想象! 而身为鸿鹄社掌控者的十大元老,除了刘炆太小,其他的人,现在凭借自己的努力,那个说句话都能影响一方。 人,事业有成了,自信心也就有了,走路都带风,无论做什么说什么,别人都会高看一眼,可以说,现在林尘的这些弟兄,真要是想做官,有自身影响力的加成,家里再帮一把,起步五六品一点问题没有! 第187章 礼物 在林尘离开两天后,萧瑀将一封信交给了李世民,信是林尘留的,也特意挑了这个时间,内容很简单“府内有臣留给陛下的礼物,极其重要,请陛下亲验!” “信从哪来?”李世民问道。 “犬子萧简代送!”萧瑀答道。 这么一说李世民就懂了,看来这是林尘提前安排好的,可是为什么要等他走两天后才给自己呢? “摆驾鄠县,朕要去林府看看!”李世民当机立断,能被林尘说极为重要的,他可不敢怠慢,以他对林尘的了解,林尘可不是一个惯会说大话的人。 这还是李世民登基后,第一次出巡,因为离长安不远,架子摆的极大,随行人员加仪仗队护卫什么的,队伍拉出几里地。 当朝新贵有房玄龄、杜如晦、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从龙之臣,前朝元老如裴寂、裴矩、萧瑀、陈叔达、封德彝等都是随行左右。 长安城的百姓万民也是第一次见到了新皇的威仪,所以这一切都是李世民的有意为之,即使没有林尘这事,他也需要有一个活动用来展示自己。 圣驾来到林府,白墙黑瓦的林府大门早已中门大开,摆好香案,等待圣人降临。 林尘一家虽然走了,府里丫鬟下人也都跟着走了,可还是有人继续看着这座宅院的,那便是林尘所收的刘氏族人。 李世民端坐銮驾,看着熟悉的地方,很有些感慨万千,自己还是第一次以皇帝之尊到访一个臣子之家,可惜主人却不在家。 大步跨进大门,正准备询问留守之人,林尘所说礼物在何处时,一个声音传来,差点没把他吓得蹦起来: “我的好二哥,如今可是真威风呐!” 随着声音缓缓走出一人,不是李元吉是谁! “你,你是人是鬼?”李世民心神俱震,不可置信的开口问道,随行护卫也急忙上前将其护在身后,以横刀逼住李元吉,随从大臣们也是一脸懵逼。 这里面就属长孙无忌最慌了,李元吉可是他亲自射杀的,那么近的距离,他都看清箭矢都没进去一半了,那可是心窝子,谁中了这么一箭,也没有幸存的道理。 现在被自己杀死的人,站在自己眼前了,他能不慌么? “我自然是鬼喽!找你索命来了!哈哈哈,你怕不怕!”李元吉故意道。 见李元吉这副样子,李世民反倒不怕了,将身前护卫推开,大步上前,口中喝道: “少给朕装神弄鬼!告诉朕,你为何没死!” 什么鬼不鬼神不神的,李世民已经确认了,李元吉就是活生生的人,他根本没死! “被人救了呗!不过我现在又送上门了,你可以再杀我一次,给高明青雀做个榜样,也给咱们大唐的百姓立个好榜样,你得告诉他们,兄弟就是用来杀得!” “你!你给朕闭嘴!”李元吉这话可是触了李世民的逆鳞了,李世民现在最怕的就是有人说他弑兄杀弟,他不想当个暴君,他想做明君! 眼见如此局面,萧瑀在后面稍稍挥了挥手,不想干的人,便如逢大赦般,悉数退了出去,这事可不是他们能听的,在场的也就剩几个宰辅和参与了玄武门的亲信大将。 “怎么,你做的出害怕人说么?”李元吉再次嘲弄道。 “你真以为朕不敢杀了你么?敬德!去,给朕砍了他!”李世民气急败坏道。 “陛下息怒,砍不得啊!”房玄龄杜如晦皆是出声劝阻。 这事也只有他们两个陛下眼前红人,才敢阻止,换成别的前朝旧臣,铁定要被李世民猜忌。 经过两人劝解,李世民也知道自己气昏头了,他要做好皇帝,那李元吉就不能杀,至少不能现在杀。 先前是因为权利争斗,胜者为王杀了也就杀了,可现在他都已经是皇帝了,这么多人看着,当街杀弟,他这辈子也别想洗白了。 “呼呼,这么说,你就是林尘所言,留给朕的礼物?”李世民狠狠喘了几口粗气,方才冷静下来,想起林尘的信,不由得问道。 难怪林尘要缓上两天才给自己传信呢,要不然非得给他追回来砍了不可,敢给他弄这么大个麻烦,还真是胆大包天,欺他李二没脾气么? “哼,你想多了,那小子说了,我只是附带的!是什么,你也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我也是被那混小子关到刚刚才放出来!”说起这个李元吉就是满满的怨念。 自他被救活后,就一直被软禁在偏院中,林尘倒是承诺走后就放他出来,也说了会将他交给李世民,并分析了李世民应该不会杀他。 可林尘没告诉他,他出来的第一时刻就碰见李世民啊,杀身之仇杀子之痛,让他瞬间就失去了理智,才会对李世民一味地嘲讽奚落。 “管家呢?”李世民叫道。 “小人刘四拜见陛下,公爷走后由小人看管旧寨,陛下请跟我来!”刘四说着便前面引路。 这回众人随同一起,竟到了后院,这里李世民也好李元吉也好,可都是没来过的,毕竟是有女眷住的地方,他们不方便进。 现在林尘一家都走了,倒是没什么关系。 只见此时的后院中间一块平地上,被用水泥加砖头砌了两个大大的花坛,里面种的不是什么奇花异草,反而是一棵棵不知名的青苗。 “启禀陛下,这就是公爷留给陛下的礼物了,左边这块青苗一百株,名曰玉米,可当主粮,耐干旱,亩产最高可达十二担,浅种即可。 右面这块腾状苗,名曰红薯,也可当粮食,果实在茎部,需要深耕插千种植,同样耐干旱,亩产最高可达三十担!”刘四介绍道。 “多,多少?十二担?三十担?”李世民不可置信的道。 “正是!公爷就是如此交代的!”刘四回道。 “这林初元失心疯了不成?如此鬼话也敢拿来糊弄人!”不知怎么的,封德彝总觉得上回摔跤跟林尘脱不了干系,加之本来就看林尘不惯,这时忍不住第一个站出来奚落。 第188章 权利与亲情 这个时代粮食的亩产就没有超过两担的,林尘一上来就是两位数的收成,也难怪很难让人相信。 听得封德彝的话,别人或许会觉得话说的是不好听,可话中意思还是颇多赞成的。 不过李世民却是不喜的看了封德彝一眼,沉声道: “着侍卫看好这里,除了负重照料人员,其余不管是谁,胆敢靠近毁坏这里,不必禀报,直接先杀了再说!” 说完李世民环顾一周,看着众人肃然倾听的神态,才又解释道: “琼国公可不是个爱说大话的,朕信他,再说就是没有二十担十二担,有个七八担那也很了不得,甚至三五担,朕也要不惜代价留住种子,诸位都是国之栋梁,当明白这东西重要程度!” “陛下英明!”李世民说的不错,众臣拜服! “众卿可不要怠慢了,等其收获,便可一目了然,若果如琼国公所言,其功劳便是赐姓封王也不为过!”李世民再次叮嘱道。 这点群臣也没得反驳,粮食就是天的年代,要是真有如此产量,推行全国后,林尘那就是所有人的恩人,天生圣人! 这个时候,封王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算不得什么! “随朕来,朕需要跟你聊聊!其余人就在此地等候!”这话是对李元吉说的。 “不去,有什么话是别人不能听的,我都不怕你怕啥?”李元吉顶嘴道。 “你是真的想死?”李世民被压下去的杀意再次浮现。 李元吉也不知怎么了,只要李世民开口说话,他就想对着来,虽然知道这样不对,可就是忍不住,这会儿感受到李世民处于暴怒的极限位置,终于不敢再作妖,可鼻孔间还是重重的发出一个音: “哼!” 李世民对于林府很熟,找一处谈话的僻静之地,自然轻而易举。 “说说看吧,你是怎么活的,朕可是非常断定,你当时是死了的!”李世民以有些阴沉的口吻问道,只是眼底深处似乎还露着些许狂热。 “我当然是死了,你那大舅子多狠呐,一箭穿心啊,我能不死么? 可死人就不能复活么,我以前也不信,现在我信了,很显然,我被救了!怎么样,是不是想知道,我是如何被救的?”李元吉又再开始作了,他就喜欢看李世民狂怒又要求着他的样子。 可能在他内心深处,这可能是他唯一能报复李世民的方式了。 “说!”李世民有些后悔了,后悔放林尘走了,不用想这事情肯定和林尘有关,拥有这样手段的人,就这样被自己放走了。 “说,肯定说,我也没打算隐瞒,你不是也猜到了么,就是林尘,他竟然有让人死而复生的手段,怎么样,看走眼了吧?”李元吉一副看好戏的模样看着李世民,随后不等李世民发作,又继续道: “也不知道你是有多蠢,竟然把这么个人放走了,哈哈,笑死我了!” “你是在教朕做事?”李世民恨得牙齿都快要咬碎了,话也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李元吉对这效果满意极了,他就爱看李世民这个样,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感觉到,李世民是被他牵着鼻子走的。 他输了那么多回,甚至连命都搭进去了,这次虽然只是口头上占上风了一回,可就是有莫名的成就感。 “我哪有资格教你啊,你可是我的好二哥呢,可是真的很讽刺啊,我被你杀了也就罢了,可给我收尸的竟然是个外人! 阿娘在天之灵,看到你这样子,也不知会不会干脆降个雷劈死你!”李元吉开始语气还有些嘲弄,不知怎的突然说到母亲窦氏,话语也轻了下来,甚至变成喃喃自语。 可李世民还是听见了,满腔的怒气瞬间被抽空,看着李元吉再也恨不起来,说到底,对于亲情,错的还是他! 李世民扪心自问,这场斗争中,如果是李建成胜了,以他对大哥的了解,他可能不会死。 长兄如父这话,大哥李建成是真的能做得到,那是一位真正的仁厚君子,而且对自己也非常好,甚至直到起兵之初,自己都是跟在他的后面学习,接受他的指导。 终究还是自己变了,因为自己对权利的野心,开始挑战起大哥的权威,才终至这场悲剧的发生。 “三胡啊,作为弟兄,二哥确实错了,可是生在帝王家,为权利而斗,我又没错!你享受了齐王之尊带来的荣华,就该承担权利倾轧之下的后果,这道理你该懂得!”李世民语重心长的道。 李元吉闻听此言,一阵失神,道理他懂,可就是接受不了,蓦地,他开始抽泣起来,继而放声大哭: “李世民,你好狠的心呐,我错了你杀我就是了,可承业乘鸾他们什么错,还有承度还不满周岁啊,那可都是你亲侄儿啊,你怎么就下的去手啊!啊?呜呜!” 李元吉内心的伤痛终于被李世民的话,引得爆发出来,自从死而复生,他只有无尽的恨,从未流过一滴泪,这回却是再也没忍住。 李世民也是真狠,李元吉五个儿子加李建成五个儿子,一个没留全给他杀了,连嗷嗷待哺的也不例外,属实有点太过。 “哭吧,朕是对不起他们,可这就是命,为了大唐的安稳,我不得不如此,在你起兵的那一刻,你就该想到的,害死他们的,不是朕,是你! 你都死了,那还留着他们为父报仇么,为防止我百年后他们犯上作乱,为了大唐的安稳,他们必须死! 而且朕不妨告诉你,你虽然活了,只要不再越线,朕也不打算杀你,可你依然不能再有儿子 ,三胡啊,做错了事是要付出代价的!”李世民道。 李元吉不哭了,怔怔的看着李世民,他没想到,如此短的时间里,李世民这么快就能做出这样一个决定。 这才是真的狠呐,他突然有些释怀,跟这样的人作对,难怪他赢不了,同时也有些恐惧,他凭什么和这样的人为敌? 第189章 说林尘 “哈哈,不冤!难怪最后赢得人是你,只因为你够狠!罢了,你想问什么就问吧,我知无不言,不过却休想我原谅与你!” 李世民对于李元吉的话毫不在意,见李元吉愿意配合,便开口问出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 “林尘是以何种方式救活的你,李建成呢?” “哼,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是以为林尘有不臣之心,要带着大哥起事么? 你就不会去把墓挖开看看? 我告诉你,大哥是真死了! 还记得上回我们和父皇一起来这里,走的时候林尘送我们一人三个林檎么?”李元吉一眼就瞧出李世民担心的是什么。 “林檎?你是说?”李世民心中一动,想起这回事来。 “没错,就是林檎!当时林尘可是说了,这东西很珍贵,除了自己吃外,剩余的给最亲近的人吃下,所以你现在知道了,那林檎的作用就是,可以给受到致命伤害的人,多加一条命,林尘称之为平安果!” “竟有如此神物?你可知道林尘从何处弄来的这般至宝?”李世民眼中精光大闪,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不过,你也别多想了,林尘说了,这东西一人一生只能生效一次,而且是只有第一次吃时才有效果,你已经吃过了,再吃也没用了!”李元吉知道李世民想的是啥,直接拆台道。 李世民闻言,眼神闪烁,李元吉所知道的是因为林尘这样告诉他的,那林尘有没有说谎,谁也不敢保证。 虽然可信度很高,可这种事情,只要有一点可能,李世民都不介意试上一试,再说,林尘既然能找来这样的神物,那会不会还能找来其他神物? 比如说延长寿命的,甚至干脆直接就有让人长生不死的仙物? 这不是没可能,而且是有很大可能,想到这,李世民内心一片火热,恨不得现在就把林尘抓回来,不,请回来。 李元吉被沉浸于内心世界的李世民,看的有些毛毛的,忍不住道: “你在怀疑林尘?” 被李元吉这一打岔,李世民倏然回神,没好气的道: “不错,我正想着是不是该再杀你一次,试试林尘说的只能生效一次是不是真的?” 李元吉闻言一惊,随后反应过来李世民是在耍自己呢,遂而没好气的道: “我劝你还是省省吧,最好别去找林尘的麻烦,不然你绝对会后悔的!” 说到后面,李元吉面带思索,想着前天晚上,林尘带着自己来到渼陂湖边,说要让自己看个好玩的。 随即他就见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一幕,只见渼陂湖湖心湖水涌动,随即一个庞然大物浮出水面,向着湖边而来。 可能是因为害怕搁浅,这怪物并没有靠近岸边,而是在远处望着自己两人,有一个瞬间,怪物张开大口,他看到了怪物嘴中密密麻麻的一圈如鳞片锯齿状的牙齿,他觉得那嘴吞下他估计和吞条鱼没啥区别。 要不是他有着死而复生的神奇经历,面对大恐怖有一定抗性,肯定当场就尿了。 然后他就见着林尘撑了只小船,来到怪物身前,摸了摸怪物的表皮,那怪物竟听话的俯下身子,林尘一个纵跃,便稳稳的立在了怪物身上。 随后更是被怪物带着游了好几圈,林尘才又回到小船,划着回到岸边,带着傻楞的自己重新回到小院,什么也没和自己多说。 之前他还在想,林尘这么做的原因,不过他现在明白了,林尘不是故意要显摆或者是震慑自己,林尘是想要警告李世民,通过自己的口,让李世民对其有所顾忌。 “什么意思,你还知道什么?”李世民丝毫没有被看破心思的尴尬,连声问道。 “你不会以为,能拿出如此神物的人,是你可以随意摆布的吧? 我告诉你,不可能,就我所知,林尘身边就有一只怪物守卫,如同宫殿一般大小的巨型怪物,人在其面前就如虫子一般渺小,那满嘴密齿看着可不像吃素的!”其实这是因为李元吉隔得远,看不大清楚,其实霸王是没有牙齿的,李元吉看到的只是牙板而已。 “怪物?如宫殿一般大小?你没说谎?当真是你亲眼所见?”要不是有平安果这种起死回生的神物在前,李世民绝对会认为李元吉是胡说八道,搁这给他讲故事呢。 “哼,要骗人我不会编个靠谱点的?确实是我亲眼所见,那怪物和传说中的鲲倒是很相似的,至于林尘为什么让我见着,之前我不明白,现在想来应该是落在你身上了!” 李世民经李元吉一提点,也明白过来,这确实是给他看的,看来林尘对于人性的把握也很到位,把他以及李元吉都琢磨的透透的。 可越是这样,他心中的好奇与贪念越发滋长的迅速,这和林尘的科学不同,这是更接近自己认知的神学的神奇面纱,被揭开一角,舒适区内的神秘,总是更让人心痒难耐。 “这林尘到底是什么人呢?” 这个问题,林尘自己不说,注定是没人回答得了的。 此时的林尘一行,由于刚开始赶路,新鲜感还足,人也不困乏,两日间便已经进入了商州境内刚刚出了蓝田关,按照路程,已经一百七十余里。 林尘规划的行进路线是广州—梅岭(大庾岭)—上都这条线路。 从长安出发到商州再南下邓州,襄州然后顺汉水到达江州,直至鄂州(武汉),到这里就进入长江了。 从鄂州顺着长江到达江州,又由江州沿着赣江途经洪州到达赣州。 到了赣州往南昌方向取道梅岭可到韶州,光这一段就是五百五十里官道,到了韶州就已经是广东境内了。 林尘要到徐闻港过琼州海峡,还要水路并继,再行近六百余里,整个行程下来,路径约五千三百里。 而林尘一行近三百多人,除开侍卫和家中下人以及亲戚等,还有部分归云庄庄户,以及四五十个孩子和新买的车夫力士等。 第190章 棣花驿 加上车马,队伍拉开半里远。 这么大的队伍,行进速度根本就快不了,陆路一天能行六七十里都是快的,再快人根本就受不了。 要不是有相当一部分是水路,就这五千多里,没有三四个月想都不要想。 这就是古代人的出行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你还要保证自己不出事,随便一点意外,都有可能使你根本走不完这条路。 如果单人匹马,估计一年你也走不完,所以说,父母在不远游这话是有道理的,就这样的时代背景,一个北方学子往岭南一游,九成九一游就是一辈子。 回到宫中的李世民,并没有完全相信李元吉的话,至少李建成的墓,他是要让人挖出来看看的。 至于林尘以及林尘手中有可能的仙物,李世民终究抵不过其诱惑,脸色一阵阴晴不定后,终于还是叫了来亲信,好一番交代。 无独有偶,前些时候王郑两家,不甘吃了大亏的族人,关于针对林尘的事一番密谋,还没等实施呢,出了玄武门之变这个事。 使得两家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浅,本来以为短时间内,没啥机会了,不曾想林尘竟被封琼国公琼州都督,现在更是在走马上任的途中。 这不就正好撞上来么! 其实说是计划,无外乎还是刺杀那一套,别的手段对于现在大器已成的林尘,根本就不好使。 而关于刺杀,他们也总结出,要想一击毙命,就不能在长安范围内,一是影响太大,二是不好出动太多人手。 郑珏的失败,已经充分证明了,人太少根本没用,从上回十来个人能让林尘受伤来看,再多个一两倍,绝对能成事。 问题的关键就来到了,如何使林尘离开长安上,他们的办法是,给林尘加官! 由两家人带头,把林尘捧上去,然后随便找个地方的职位,把林尘支出去,只要林尘离了长安城,那还不是由得他们折腾。 一次不行就两次,总能叫他再也回不了长安。 可惜一场政变,彻底打乱了他们的部署,不得已,只得暂时搁置,谁知这林尘竟然自己送上门了,这还客气什么。 离了长安皇城,天下就是世家的天下,为了谨慎起见,他们将地点放在了距离长安三百里外的棣花驿。 这一切,林尘自然是不晓得的,或者说就算知道,他也不在乎,在热武器面前,人数就是个数字,除了g18外,林尘可又弄出不少东西。 棣花驿因因为附近的棣花山而名,棣花山又因山多棣花而名,林尘一行达到棣花镇棣花驿已经是离长安的第五日了。 连日奔波,林尘还好,可年纪大的如林富贵两口子,以及小孩子们,都有些受不了了。 林尘也是原本计划就在此处休整一天,没办法谁叫此处是商於古道上有名的景点呢,况且这个时节正是棣花盛开的日子,稍微有些闲情的人,路过此处怕都不会错过吧。 “二郎,棣花什么样的啊?”等待就餐的时间,何氏忍不住开口问道,这问题不止他想知道,一屋子人都好奇的等待林尘的解说。 “额,你们都不知道,我又哪里知道去,我也没见过啊?”林尘一阵无语。 “呵呵,原来还有二郎你不知道的事呀!”刘敏调笑道。 “我不知道的事多了,你们真想知道,明儿个早起,去看看不就得了!”林尘没好气的道。 “好了,你们也别打趣二郎了,这棣花我倒是知道一些!”竟是林富贵开口道。 “爹,你知道?”(真的?爹你快说说!)林尘刘敏齐声道,一个惊讶一个欣喜。 “你老子我,年轻时也是南征北战,这棣花镇都走过不知道多少次了,知道棣花咋了?”林富贵对于林尘的态度很不满意。 刘敏则是抱着何氏的胳膊咯咯一笑,能看到林尘吃瘪的时候可不多,林尘装作没看见,心中却是暗中腹诽: “这南征北战这个词用的可真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老是个大将军呢!”口中却是服软道: “是是是,爹你见多识广,你给我们讲讲呗!” 林父这才满意,接口道:“据说这棣花山上遍开棣棠花,每到花季,漫山遍野一片金黄,美不胜收,故而得名。” “真有这么美?”刘敏瞪大了眼睛,极为配合。 林尘则是暗中吐槽:“就这啊?我没见过我也知道啊!” 尽管如此,对于这个话题的谈论,还是使得众人对于棣花山之行充满期待,连日的疲劳也止不住脸上的兴奋。 棣花驿原本只是个小驿站,可由于此地棣花山太过出名,导致滞留的人比较多,可毕竟不是因公滞留,加大驿站面积显然不合适。 于是便有商贩再此经营起了客栈酒肆,渐渐的这里也发展成一个密集的镇子。 林尘一家及护卫自然是住驿站,剩余人都住二里外的镇子上客栈里去,除了万不得已,林尘一般都没让他们住帐篷,左右也花不了几个钱。 都说月黑风高杀人夜,这话其实不对,实际上凌晨五点多,天将明未明,会有一段至暗时刻。 这个时候的人是睡得最熟的时候,就算仓促醒来也是最迷糊的时间,也是人最放松警惕的时候。 显然对于常年刀口上舔血的人来说,他们也是懂得。 这晚林尘睡得很香,属于倒头就睡的那种,睡梦中他骑着高头大马,挥舞着马槊,在战场杀了个七进七出。 正要表演一个马前蹄腾空,自己持槊朝天的帅气动作,可等马抬起前蹄,他发现身下马匹不知什么时候成了喜子。 这就尴尬了不是,驴身本就矮小,这前蹄一腾空,林尘直接就站地上了,还不等他再次上驴,对面敌军蜂拥而至,将他团团围住,然后一堆东西朝他扔来。 按说在这战场上,就算扔东西也该是枪矛之类的,可不知怎的,对方扔来的竟是根根火把,瞬间就将他淹没,还没感受到温度,林尘瞬间就没惊醒。 “走水了,走水了!” 第191章 诡计袭杀 林尘虽已醒来,可还是迷迷糊糊的,他倒是听到走水了的喊声,可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又有人喊了句 “起火了!快灭火啊!” 这时他才猛然翻起,疾步到窗前,往外一看,只见小小驿站四周都有火光闪烁,林尘目力好,还能看到道道黑影在其中穿行。 此时刘敏也被惊醒,林尘忙小声叮嘱,让其赶紧穿衣起来,外面失火了,自己则是去叫其他人。 好在父母叔伯们也都听到动静正在起来,而且别院的护卫们也正好赶来,所有人聚在一起,开始来到院子。 奇怪的是,近一刻钟过去,火还是那么点火,似乎并没有烧过来,而且起火的地方也不是什么紧要的地方。 棣花驿虽小,可也是有两千多平的大院子,外围该有的围墙也都是有的,防护能力并不很弱。 正在林尘纳闷之际,驿丞来了: “公爷息怒,现在四处火起,虽暂时控制住,可为以防万一,还请公爷及家属先出驿馆避避!” 这倒是合情合理,这火真烧起来,他们这么多人,要想都出去还真不容易,可林尘想起之前看到的人影,总觉得这事有哪里不对。 “如此也好,可有需要帮忙的?”林尘问道,想不出就不想,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都是虚的。 “不用,不用!只要能保证公爷你们的安全,我等就无后顾之忧了!”驿丞连声道,态度极其诚恳。 人家既然这么说了,林尘也就不再凑热闹,领着众人就往外走,身后是刘仁愿和林洋以及众护卫。 护卫是前面十个后面十个,将一众家属护在中间,刘仁愿带前面的,林洋则带后面的断后,林尘刚出驿站大门,离着大门三十多米外的树林中便是一声大喝: “杀!” 随即就是一阵箭雨袭来,然后门内也传来急促的声音: “山匪来了,快关门!” 话音一落,大门瞬间被关上,林尘一行队伍也就此被一分为二。 “你们敢!” 危机时刻林尘瞬间扔出十多面盾牌,护卫们都是身手矫健的,见状一边躲闪箭矢一边拾起盾牌抵挡,都没空想这盾牌哪里来的。 林尘自己手持一面盾牌,一边挡住箭矢,一边朝门内大吼,反身就要往内冲,他已经能听到门内的喊叫声了,怎能不让他心急。 “羊娃子!里面怎么样?”林尘发现这么短时间,门里面竟然落闸了,只能用力捶着门大声喊叫着。 “牛哥放心,弟兄们还稳得住,我等这就冲杀出来!” “二郎,二郎,你怎么样了?” “二郎你别管我们,护好自己啊!” 听着林尘的声音,里面顿时一窝蜂的声音涌来,听得出,有羊娃的,有何氏的,也有刘敏的。 “都闭嘴!听我说!林洋,你给我护好里面的人,外面不需要你操心!”林尘吼道。 这关门的关的时机实在太好了,端端就瞅着林尘前头第十个护卫出门的一刹,使得林尘的护卫力量直接被削减了一半。 好在经过开始的仓促,此时刘仁愿等一人一面盾牌,结着阵依着门,将射来的箭矢悉数挡住。 此时门内的情况,确实是如林洋说的一般,是稳住了,只是这个情况林尘绝对不愿意看到。 只见刘敏何氏等一伙妇人挨在一起蹲在墙角,被一个驿卒手持横刀指着,而原本最前面的林富贵脖子上也架着一柄刀,最外面的十来个护卫也正和十多个驿卒对峙着。 由于对方手里挟持有人质,使得林洋一伙有些投鼠忌器,可他依然知道,外面的林尘比他们更加凶险,是以没有说实话。 而刘敏等也是机灵的,林洋一开口,他们就明白意思了 ,于是默契的配合。 林洋很清楚,要是林尘那边真顶不住,他有把握,最多舍弃两个人,他就能将这些人,瞬间杀净,然后出去帮林尘,可这个决定显然不容易做。 对于这里的驿丞和驿卒来说,他们可是知道外面的人的实力的,他们只要等待外面的人将林尘杀了,这些人一个也跑不了,稳住这个局面是最好的,所以刘敏等开口时,他并未阻止。 外面的林尘在交代林洋后,便立即返回御敌,甚至没来得及等林洋的回复,因为敌人见箭矢起不到作用,开始冲上来了。 也是这个时候,林尘借着暗淡的月光勉强才看清,对方竟有不下五十多人,饶是如此,刘仁愿也好,还是十个护卫也好,没一个惧怕的。 林尘更是虚空一握,一柄长槊便出现在手中,这是一柄步槊,专门用来步战的,不等来敌杀到,林尘便当先迎了上去。 “杀!” 林尘需要发泄,他需要一矛一个窟窿的爽快感,这是热武器比不了的,从第一次杀人没有太多的不适感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对于杀人很有天赋。 当然他也不是莽夫,他很确定这伙人绝对不超过百人,既然如此,他就有把握单凭冷兵器,也能将他们一一斩杀。 要知道自己这边虽然只十二人,可这十二人最次的,也是大将级别的,以一当十不在话下,那还有啥好怕的? 林尘一马当先,冲入敌阵,手中长槊上下翻飞,如入无人之境,敌人的鲜血溅在他身上,他却毫无惧色,眼中只有杀戮。 刘仁愿等人紧随其后,与林尘形成呼应,他们配合默契,彼此掩护,一时间杀得敌人连连后退。 “结阵,结阵!给我挡住,挡住!”对面一个首领状的人,大声指挥着,想要将人聚在一起,凭借阵型对抗。 他算看出来了,林这些人虽然人少,可个个身手不凡,能以少敌多,自己等人就不该一窝蜂的冲上来。 不过现在反应过来也不晚,毕竟他们人数占多,只要前排不惧死,大家结成铁板一块,林尘他们个人再武勇,也无济于事。 不得不说,他想的是对的,出自将门的刘仁愿,更是大喝一声: “不能让他们结阵!” 第192章 全歼 无需刘仁愿出声提点,林尘心中也跟明镜儿似的,如果放任他们顺利结成阵势,就算最终能够成功击溃这些家伙,但己方肯定也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这种情况绝对是无法容忍的存在! “士元,跟上我!” 林尘扯开嗓子大吼一声,紧接着毫不犹豫地朝着对方指挥官所处的方位猛扑过去。刘仁愿听到林尘的呼喊声后,转头观察到林尘的动作,瞬间领悟到了林尘的意图,于是立刻紧跟在林尘身后,充当起保护者的角色,与林尘一同向前冲杀而去。 对面的指挥官自然也瞧出了林尘此举背后的深意,林尘展现出来的强大武力完全超乎了他的预料,自认为绝非其敌手。眼见林尘朝自己冲杀过来,他哪里还有心思继续指挥战斗,当下毫不迟疑地抬起双腿,朝着人群密集之处逃窜而去。 刚才由于他的呼喊指令,原本正在逐渐聚拢的众人,尚未完成阵型的排列组合 ,此刻突然失去了他的有效指挥,这些人再次陷入混乱状态,甚至隐隐有被护卫们冲散的迹象。 这种机会,林尘刘仁愿哪里会错过,手上加快动作的同时,眼睛紧紧盯住对方指挥,他往哪里跑,两人就往哪里杀。 战场被三人这样一搞,顿时混乱的不成样子,林尘这边武力值高的优势也彻底被放大开来。 这些人以前可都是老兵,能在大唐连年征战中活下来,个个都是杀才,战场经验极其丰富。 经过林尘的培养,身手提上来后,杀人顿时变得简单起来,一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落后了别人,打了十几年的仗,他们何时杀得这么尽兴过? 以往虽然也杀人,可杀人的同时要时刻注意着保命,可现在只管杀就好了,对面的攻击根本就对他们造成不了太多困扰,这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这一场战斗由开始的,被射的龟缩着不敢露头,到现在杀得对面人仰马翻溃不成军,在天边泛起鱼肚白时,终于将最后一人干掉,总算结束了。 也正在这时,禁闭的驿馆大门被打开了,林洋一马当先冲出,其后跟着护卫,看着一地的死尸,以及虽然很累却很骄傲自豪的跟着刘仁愿的护卫,心知用不上自己等人了,林洋苦笑道: “大哥,你们可真是猛啊!” “哈哈哈,都是弟兄们给力,对了,你们里面什么情况?”林尘朗声道。 林洋这才将内中详情讲来,原来随着外面战斗的进行,驿丞等一伙以为很快就能结束,开始还成竹在胸,可随着时间推移,听着外面喊杀声依旧,驿丞一伙变的开始不自信起来。 仗着手握人质,开始威胁林洋等放下武器,林洋岂能听他的,扬言便道,武器是不可能放的,你敢伤人,必定将其全部斩杀,连带其家小一个都不放过! 这还真把他们唬住了,他们在这驿馆就职,家小自然都是在左近,听着外面的战况,他们又不傻,十来个人能打这么久,那战力绝对不弱! 自己等人和对面虽然人数相当,可真要打起来,估计难有胜算,他们不敢赌! 而且挟持人质的两人,也不能和大部队汇合,无论是自己这边过去人接应,还是两人挟持人质过来,那个叫林洋的都不同意。 敢试探他底线的,已经被他砍翻在地了,自己等人又不可能真的丢掉筹码杀掉人质,这场面是他没想过的,这跟常理咋就不一样呢? 不得已,他也只得以林富贵脖子上多条血线,刘敏也被刀架上脖子为代价,换得护卫不能靠近人质。 事情的转折点是在林富贵和林广财两人身上,其实林富贵一直都有能力,将架在脖子上的刀反手夺掉。 可另一边挟持妇女的驿卒,却随时能结束掉一人地位性命,这是他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 直到林广财装作体力不支倒地,摔在靠近妇女们不远的地方,驿丞却没有察觉异样。 林洋却是眼睛一亮,立刻心领神会,自己老子可是斥候营的,现在身手或许不如他,可经验绝对比自己强。 “嘿!我说,你有想过我大哥在外面要是赢了,你会有怎样下场么?” 林洋突然发言,让驿丞的心一紧,这正是他担心的事,不过想到那些人的能力,以及己方的阵容,他又觉得这事不可能发生。 “哼,想赢?痴人说梦!” “你看战斗现在都没结束,也不是没可能嘛,现在想想待会儿怎么请罪也不耽搁嘛!” 在所有人都被两人谈话吸引,思考两人谈话的内容,想着输得后果时,林广财趁着驿卒一个不注意,猛的从地上飞扑而起,将其撞开。 这边林富贵在林广财动身的瞬间,也猛的把头往后一撞,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攀上驿卒持刀的手,用力一拧,身子一扭,便脱离了驿卒控制,顺手夺下对方的刀,看也不看,就是一刀劈下! 场中形势急变,林洋见人质安全,憋了一肚子气,瞬时就要发泄,当先提枪就朝着剩余驿卒和驿丞杀了过去。 其余护卫,也都奋勇上前,林洋一枪刺死一名驿卒,来到驿丞身前,在其惊恐的眼神中,一甩大枪将其砸晕过去,而其它驿卒此时也被护卫们给纷纷毙命。 至于被林广财撞飞的那个,则是在林富贵劈了挟持自己的那个后,几步赶上也给一刀劈了,林富贵那也是老兵出身,虽然多年不提刀了,可砍两个人,依然眉头都不皱一下。 在解决了这些人后,林洋不敢耽搁,留下两人和林富、贵林广财一同守护其余家眷外,便赶紧打开大门,往外准备支援林尘。 虽然和驿丞说的轻松,可外面不知道多少敌人呢,林尘他们加一起也才十二个,打了这么久,怎能不让人担心。 可真等他们出来时,发现林尘等人正好结束战斗,便有了先前一幕。 两人正要再说话时,突然又有异变发生,远处竟又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这是马匹奔跑的声音,而且还不是少数! 第193章 单挑骑兵 “骑兵!是骑兵!” 一名老兵护卫急呼,在场所有人都是脸色一变,现在可是天刚刚放亮,突然有这么一队骑兵出现,说不是奔着驿馆而来,谁都不信。 “进去!快,都进去,关门!”林尘急呼。 驿馆里既然已经肃清,那自然是进去的好,不然若来者为敌,他们就这样站外面,岂不要被人当靶子了? 众人闻言,急忙往驿馆内跑去,好在距离不远,赶在骑兵到来之时,所有人都进了驿馆,将大门关闭。 林尘来到墙头往外望去,已经能清楚的看清来人了,一共约三百骑的样子,俱是跃马负槊,配强弓硬弩,身着皮甲,只是脸上都有面罩遮挡看不真切。 不过能有这样的配置,铁定是来自军中了,只是不知道这个时间点,这些骑兵来此做什么? 答案很快揭晓,骑兵为首之人,在来到驿馆前,便住马停下,往墙上的林尘喊话道: “敢问可是琼国公当面?” “不错!尔等何人,来此作甚?”林尘答道。 “特来请琼国公跟我们走一趟,有位贵人想见见您!”骑兵首领抱拳道。 “什么贵人藏头露尾,连名号也没有,就想本国公跟你走,把我当什么了?”林尘眉毛一皱,嫌弃的道。 “如此,琼国公是不想赏脸了?” “是又怎的?” “那边不要怪某家不客气了,所有人准备,给某家拆了这座墙,活捉琼国公!”很显然,这人根本就没打算真能请动林尘,一言不合便要动武。 接到命令的骑兵们开始呼和的叫着,纷纷从马上解下一个带着抓钩的绳索,一边驱赶马匹从围墙下跑过,一边将手中绳索扔上墙头,抓在围墙上面的砖石上。 林尘心中大骇,也知道他们要作什么,急忙向内跃下围墙,而外面随着马匹奔跑,骑兵们手中绳索被拉直,在几百匹马的牵引下,随着轰隆一声,原本驿馆的围墙连同大门一同倒地。 林尘等人纵然已经离了老远,也吃了一鼻子灰。 “怎么样,琼国公,现在可改变主意了?”骑兵首领有些幸灾乐祸的道。 挑衅!赤果果的挑衅! 杀人诛心! 刚刚因为一场酣畅淋漓的厮杀而释放的怒火,再次成功被激起。 “所有人听令,都进到房间去!”林尘一声怒吼,随即向着墙体倒塌的废墟奔去。 几个纵身间,林尘已经站在了倒塌的围墙残骸上,此时离着对面骑兵已经只有十来米。 没人知道林尘想干嘛,林富贵刘敏一方,远远看着充满担心,而骑兵首领则以为,林尘是屈服了,真的要束手待擒。 “琼国公是个识时务的,您放心,卑下肯定不会让您受到一点伤害的,有卑下保护,像之前的事肯定不会再有!” “我识你大爷的时务!一个个的真当小爷好欺负是吧,不管你们是谁,今天一个都别想走了!”林尘怒道,随即手中出现一个带手柄的金属疙瘩。 不等对面惊异,在铁疙瘩出现的瞬间,便被林尘顺手朝着骑兵扔了出去,接着迅速出现第二枚,第三枚…… 在第三枚扔出的时候,第一枚也终于到达落点位置,随着轰的一声,宛若雷霆的震响,对面骑兵顿时哀嚎一片,马匹更是受惊的就要四处乱窜。 这铁疙瘩正是林尘制作出的手榴弹,相对于枪械类热武器,这东西制作更简单,陶瓷都能做,关键就是填充的炸药。 随后便是接连的轰隆声连成一片,林尘一连扔了七枚手榴弹,因为有空间存在,他可以以意念提前打开引信,所以扔的很快。 眼见对面骑兵要么随着马匹乱窜在努力稳住身形,要么被弹片炸的哀嚎不已。 至于位于爆炸中心的倒霉蛋,则是早早的为同袍往黄泉探路去了,为首的首领,运气倒是好,由于他在最前面,弹片对他没造成任何威胁。 只是身下马匹被惊的不行,几次好险将他锨下马背,也是他骑术了得,才免于落马。 终于等到爆炸结束,看着身后骑兵的惨状,怒吼一声,打马就向林尘冲来。 不是林尘不继续扔,实在是对方经过多轮轰炸已经分开了,加上对方有皮甲护体,手榴弹起不了太多作用。 眼见对方首领冲来,林尘轻蔑一笑,格洛克g18随之出现在手中,没开连发模式,抬手就是一枪,对方应声就摔下马去。 林尘的枪法可没少喂子弹,现在基本是指哪打哪,一枪毙掉对方首领,林尘并不停留,继续一枪一个的同时,翻身骑上一匹无主之马,追着几百人开始狩猎。 热武器与冷兵器的交锋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林尘纵马驰骋,一人追着一群人,场面极其炸裂! 不是这些人不想反抗,一来林尘的手段他们属实没见过,在他们的视角,林尘指谁谁就会随着一声爆响而亡,这是他们不能理解的。 二来就是战马的问题了,这个时代的战马可没经历过这种声响的洗礼,生物的本能使得它们要远离声响的来源。 至于说下马冲锋,现场都是骑兵,马又在乱窜,怕不是没给林尘指死,自己都要被踩死。 种种原因,造就了这滑稽的一幕,一人大败三百骑兵,说出去谁都不信,然而它就这么发生了。 原本在驿馆的护卫们,见对方骑兵尽皆溃败,留下几个护卫众人外,其他的也纷纷寻了马匹,冲将出来,参与猎杀。 这才是真正的杀戮盛宴,四散溃逃的骑兵们,哪里是杀心大盛战意高涨的护卫们的对手,甚至很少有敢于回身反抗的,一心只想着逃跑。 这个时期的大唐骑兵,对于逃跑早已习惯,跑的慢的早就死在突厥人的弯刀箭矢之下了。 林富贵林广财两个老兵痞,看的是热血沸腾,提了刀就想上前参与追杀,可惜均被家里的河东狮哭住,只能徒自羡慕。 第194章 袖里乾坤 开战前林尘就说了,这伙骑兵一个也走不掉,他说到做到,在护卫们的掩杀和林尘的远程射击下,这伙骑兵除了在拉倒驿馆围墙时,帅了一波,之后完全就沦为了靶子,直到消失殆尽。 战后,林尘来到为首的,也是最先被枪射击而死的骑兵首领前,挑起其面罩看了一眼。 只一眼,林尘便是双眼一眯,极其意外,紧紧跟随的林洋也看到了,更是惊呼出声: “大哥,他是……” “住嘴!他就是一个山匪头领,我们谁也没见过,谁也不认识的山匪头领!”不等林洋说完,林尘便急忙出声打断,这话不只是对林洋说的,也是对其他人说的。 “是!”经林尘这么一说,林洋瞬间便想通其中关窍,也明白林尘的意思,连声应是,其他人虽然不明所以,可也不多问。 林尘何须林洋来说,挑起面罩的第一时间,他就认出了这人,独孤彦云,他在玄武门见过,李世民手下的人。 虽然有些意外,可并不难理解,算算时间,从李世民见李元吉到现在,派出骑兵追击自己等人的话,时间正好对的上。 至于李世民为什么这么做,不用想,肯定是平安果惹得祸! 这样也好,经过此事,两人之间的情分算是彻底没了,以后做事也不需太多顾及。 “大哥,你会仙法么?那指谁谁死的术法是类似于掌心雷的法术么?”林洋在刘仁愿眼神的示意下,自己也有些心痒痒的问道。 一众护卫都是竖起耳朵,显然都想知道答案,这里边就属刘仁愿最上心。 没办法,一开始他可是能和林尘打的五五开的,最后虽然因为林尘进步更大,可他依旧有着一战之力。 可对于林尘今日的手段,他却看不到任何希望,对于其中缘由自然更为好奇。 “也罢,你们都是我信得过的,就与你们说说,这玩意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也叫枪,不是你们理解的那种枪,它叫火枪。 按照功用可以分为手枪、步枪、机枪、狙击枪等,我这就是一柄手枪。 它是一种类似于弓箭的远程武器,靠火药推送弹丸,又类似于连弩,可以连续射击,这也就是我用它杀敌时,会有巨大响声的原因,那是火药爆炸的声音,诺,都试试看!” 林尘拿出自己的克伯格,向众人解释着,说完,将枪上膛,打开保险扔给林洋。 林洋手忙脚乱的接住,开始不住地好奇打量,接着又将枪翻转准备从不同角落观看。 这可把林尘吓得不行,他说得兴起,忘了这时代的人对于枪械可一点认知都没有,那些最基本的注意事项,也一点不了解,于是便赶紧叫停: “停!别动!” 此时林洋已经将枪口对准自己,想要去看枪筒内的情况,听到林尘的声音倒是听话,没有再动。 林尘一把将18夺下,轻舒一口气,随即没好气的骂到: “你不要命了!敢拿这玩意指着脑袋?” 随即又想起,其实也怪自己,就不该让他们没经过培训就上手这种东西,于是接着道: “你们还是别上手了,这玩意很危险,像是林洋刚才那样,一不小心就得把自己脑袋弄没了! 我给你们再演示一遍,你们只要知道,以后战场的主流武器,可能就是这个就行了!” 说完林尘定了几个目标物,射了几枪,枪枪命中,然后在众人一脸惊叹的目光中,重新将其收起。 “太厉害了!有这东西以后哪里还有什么无敌战将啊!”刘仁愿感叹道。 “要是弟兄们人人装备一把,我们二十人就敢干两千人!”林洋也道。 不过经林洋这么一说,刘仁愿也反应过来,这东西最厉害的不是威力,而是以少敌多的能力,真要是有一支装备这样武器的队伍,那人数的多少,将再也不是影响战斗胜利的最重要因素。 想到这,他突然想起林尘的话,有些激动的问道: “郎君说,以后战场的主流武器是这个,也就是说我们也可以有了?” “不错!而且也只有我们才会有,因为这是科学的产物,也是我想推广的学问,可惜,整个大唐都被儒学占领,为了科学的发展,我不得不远走海外,也就是说,目前只有我存在的地方才会有这种武器!” 这些都是自己的班底,林尘没必要跟他们来虚的,刘仁愿跟随林尘本来还有个时间约定的,可自从两人共同经历多次危难后,林尘的表现,让刘仁愿对于林尘越发的认可。 特别是当林尘给他的建议,让她婆娘终于有了身孕后,他更是对林尘感激不尽,暗下决心,要跟林尘一辈子。 当然还有个原因,那就是林尘注定前程远大,还不满双十就已经是国公之尊了,能跟随这样的人,不丢人。 此次不仅是他,就连所有护卫,只要有家人的,全都跟随着队伍,林尘也不吝啬,只要有条件,绝对是好吃好喝的供着,就连宿营,只要有客栈,他们家人都是上房优先。 原先在归云庄,他们也有漂亮大气的房子,孩子有学上,隔三差五还有主家的赏赐,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 这样的主家,傻子才愿意放弃,这也是林尘说要去琼州,所有人都愿意拖家带口跟随的原因。 还有那几十个孩子,归云庄的庄户难道都是傻子不成,就那么放心自家孩子跟着林尘漂洋过海? 还不是以人心换人心,因为他们知道林尘值得信任,跟随林尘会有前途! “太好了!那以后谁还会是咱们的对手?”有护卫兴奋道。 “没错!等火枪能够量产了,你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队伍,我们都是唐人,我们不打大唐,但海外国家多了去了,我们可以一一占领,为我大唐开疆拓土!”林尘也是意气风发的道。 “大哥,你这把东西变出来又变没的本事也不是仙法么?”林洋又是好奇问道。 “不,你错了!这才是真的仙法,名曰:袖里乾坤!” 第195章 论仙佛 原本耍宝似的一句话,却让在场所有人浑身战栗,甚至林洋更是直打哆嗦,上牙碰着下牙,战战巍巍的道: “大……大哥,你……你是仙人么?” 这就是大唐,这就是唐人,火枪那么犀利,在知道自己也能拥有的时候,这些人也没这个反应。 可就是一句我会仙法,就能让所有人失态,这就是儒学的影响加佛道两教熏陶下的唐人,精神世界最直观的表达。 上至王公贵族甚至皇帝,下到贩夫走卒乃至蒙童,对于神神鬼鬼的敬畏全都刻进骨子里了。 当真是可悲的紧! 难怪后世伟人建立新朝要破四旧,乱世当用重典,可思想上的救赎更需要下重药。 不把所有人的守旧思想砸个稀烂,一代影响一代,新朝的人如何才能敞开心扉拥抱新学说? 就像现在的唐人,因为这些从小就建立的认知,他们思考问题和看待问题的角度会极其僵化,顽固守旧迂腐。 突然让他们摒弃掉这些,加入追寻真理的行列,大多会茫然混乱痛苦! 真指望这样一群人扛起科学大旗,林尘突然间很不看好,唉,任重而道远呐! “仙?什么是仙?你见过?”林尘没好气道。 “额,可,可是…你……你那个……”林洋被林尘问的一愣,话都不知该怎么说。 “好了,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所说的仙法的仙,和你们所理解的是不一样的! 你们的仙佛神都是无所不能的,更是术法千万法力无边的,而且个个都是善良无比的,没事就爱帮你们这群凡人玩! 而我说的仙,只是领先超前的人,仙法则是你们无法理解而我又无法跟你们解释的能力,这能力可以理解成科技水平,谁掌握更高水平的科技,谁就是仙!” 看着众人一副似懂非懂,如听天书的样子,林尘突然有种无力感,叹了口气,继续道: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神也没有仙! 满大唐的庙宇道观,到处都是求神拜佛的,我告诉你们,这就是个弥天大谎! 你们也不想想,姑且不说有没有仙佛,就算有,他们凭什么帮你们? 就拿观音来说,求子的求他,保平安的求他,救苦救难的也求他,全大唐千千万人,每时每刻都在求他,他就算一天到晚不歇息的满足你们,他忙的过来么? 你们真当他是菩萨,还是当他是佣人? 让你去当这样的仙佛,你们愿意不?” 噶! 众人又是齐懵逼,这回他们听懂了,可他们从来没这样想过问题,大脑一时有些过载。 “行了,也别扯这些有的没得了,满地的尸体,也不嫌瘆得慌,大伙受受累,一齐挖个大坑,帮着埋了吧!” “是,郎君!”众人也都反应过来,顿时又变的嘻嘻哈哈起来。 林尘再次进到驿馆,让人找来水将昏迷的驿丞泼醒。 “说说看吧,你们都是些什么人,原本驿馆的人呢?”林尘朝着醒来的驿丞问道。 这么小小一个驿站,里面工作的人加起来近二十,简直就是离谱。 这驿丞只是勾着个头一副认命的样子,对于林尘的问话,不言不语。 见此林尘也懒得废话再问,直接朝身边的护卫道: “不说就算了,直接拉下去看了吧,和外面的那些扔一起!” 护卫闻言,上前拖起驿丞就往外走,这时原本不言语的驿丞开始挣扎起来,嘴里连声道: “我说,我说!饶了我吧,我也是被逼的……” 护卫停下脚步,扭头看向林尘,林尘眉头一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朝外挥了挥手,示意护卫自己并不想听。 护卫接收到林尘的意思,提起随身横刀,连着刀鞘就是一下打在驿丞嚎叫的嘴上,直将其抽的满口牙碎不能言语,这才加快脚步,将其拖出。 不用问,林尘也知道,无非就是郑王两家狗改不了吃屎罢了,现在自己呐他们还真没太好的办法,问了也白问,收拾他们只好以后再说了。 “郎君,人都埋了,你要不要去看看!”刘仁愿前来禀报。 林尘闻言便随着刘仁愿往外而去。 两伙人被护卫们挖了两个大坑分别埋在一起,林尘有些感慨,原本的他毕竟生在和平年代,还是个刚出学校的大学生,猛然间竟有这么多人因他而死,还有不少还是他亲手杀的,这可真是做梦也没想到的。 林尘知道自己是有圣母情结的,不过他同样也知道自己的圣母情结只针对弱势的群体,或者与他亲近的人,对于想要他命的敌人,他也绝不迂腐。 他之所以感慨,不过是对于生命的一种遗憾罢了,抛开这些他心底竟还有一丝嘚瑟,只不过这就不好对人说了。 “去给我找块石碑和两块木板来,这么热情的招待咱们,我得给他们立块碑啊!”林尘看着两个大土包道。 没人质疑林尘的话,哪怕他是要为敌人立碑,石碑很快找来,林尘先是在两块长条木板上分别写了: “八十山匪共闯黄泉” “三百马贼齐入阴司” 这就是两伙人的墓碑了,他们自己是用不上,可有些活人说不定就想看呢? 弄完两人墓碑,林尘又将寻来的大石碑放倒,在上面一番书写后,着人用石头垒了个矮台,将石碑放在上面。 “回头找些泥,把这石碑和这矮台给我固定好了,然后找个石匠,让他把上面的字都给刻在石碑上!” 做完这些,林尘又朝左右吩咐道。 今天原本还打算赏棣花山的呢,被这么一打搅,时间就显得很仓促了。 不过林尘等人还是去了,因为何氏刘敏等受到的惊吓太大了,看看美景散散心,有益无害。 林尘以前从没见过棣花,连名字都是因为这个驿馆才听说的,棣花也叫棣棠花、金棣棠梅等。 棣花山果不愧诺达名气,林尘等人又正好逢着赏花的最好时节,满山的黄色花海,美不胜收的同时,也让人胸怀都宽广大气起来。 对于唐人来说,黄色本就是贵气的颜色,而棣棠花花朵又大而单生,宛若黄色牡丹一般,更显高贵,而当所有的高贵连成一片,那种窒息的美感,是无以言表的。 第196章 杀人后感 经过棣花山一行,放松心情后,加上林尘变异韭菜的助攻,受惊的家眷们终于恢复正常,南行队伍也再次开始上路。 就在林尘等人走后不久,便有人前来探查,而且还不止一波,相同的是几乎所有人最后都在两座坟前停留。 数天后,远在长安的李世民与郑家先后都收到了来自商州棣花驿的消息。 李世民先看了线人书写的两块墓碑的内容,虽然已经通过口述知道了,可李世民还是觉得一阵肉疼和惊惧。 他不知道战况的过程是怎样的,可这结果属实让他难以接受,那可是三百骑兵,还有独孤彦云这个他看好的大将之材,林尘究竟是如何办到的? 而且据说,林尘可是一人未损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查清没,这些人都是怎么死的,还有另外八十人是谁?”李世民脸色阴沉的道。 “回陛下,据卑下分析,另一伙人应该是王氏和郑氏的手笔,至于是他们族中谁谋划的,时间太短,还不知道。 另外卑下夜间掘坟查看过,那八十人的坟堆都是被枪槊刺死,而三百人的坟,有些是枪槊杀死,而有些却很奇怪。 卑下发现有少部分人体内有着铁片,身上甚至有烧焦的痕迹,极少部分人则是尸体都不完整,似乎是被爆开一般,还有部分人则是要害上有一个小孔,卑下在里面发现了这个……”线人如实道。 线人其实是李世民组建的情报组织中的一员,这个组织名为管窥,意为管中窥豹之意,后来李世民成立百骑司,这些人才又并入到百骑司中。 李世民看着眼前的弹头,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弹头,可不妨碍他好奇不是? “就是这么个小东西,害得朕痛失三百精骑,林尘呐林尘,你到底还隐藏了多少东西?”李世民没管那伙山匪的事,既然是王郑两家出手,那也没啥好稀奇的,他倒是对林尘层出不穷的手段而感到好奇。 最后李世民再拿起石碑上刻的内容查看,这竟然是一首诗,还是一首长诗,可李世民却看的很不是滋味: “混账!他这是在嘲笑朕么?” 李世民一掌拍在案几上,大声怒喝,写着诗的纸张也飘在了地上。 “二郎这是怎么了,生如此大的气,气坏了身子可不值当!” 原来是长孙无垢心疼他劳累,熬了粥送来,正巧碰着李二发火。 “观音婢来了,朕没事,就是被气昏头了!” “还是要注意身子,妾身见你公务繁忙,给你熬了莲子粥,你且休息休息,喝碗粥再!” 长孙无垢说着,便开始给李世民盛了粥,见书案有些杂乱,又帮着收拾,地上被拍掉的纸张也被捡起。 “呀!这哪来的一首长诗呀!” 不经意间长孙无垢瞥到了纸张上的字,竟发现是一首诗,这可让她来了兴趣,不等李世民阻止,她已开口念出了声: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素来无一真。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ps:仇圣「男儿行选」 “好重的杀气!不过也真叫人热血沸腾,好气魄!读完此篇,臣妾一个女子也想提刀上战场砍杀一番,真叫人叹为观止! 二郎,作这诗的一定是位盖世豪杰吧,或者是哪位大将军?”长孙无垢一番点评,然后期盼的问道。 可这时候的李二已经脸比锅底都黑了,凭心而问,单从诗的气魄上来说,那绝对是一等一的,诗中那凌冽的杀意,透过纸面他都能感到。 可这凌冽的杀意,要是就是针对着自己的,那可就没那么好了,他感觉受到了冒犯,极大的冒犯! 可惜他没证据,那碑上可是写了,三百马贼齐聚阴司,人家杀得是马贼山匪,马贼山匪不该杀么? 那自然是该杀的! 可他就是憋屈,有苦说不出的那种,气的都想吐血! “什么豪杰,什么大将军!这就是个狂妄之徒,他这是在讽刺朕!” “好了,好了,别那么大气,为了首诗,不值当!” 长孙无垢知道,因为最近前线战事不顺,李世民已经很烦闷了,这些日子连个好觉都没睡安稳,不想为了首诗与他争论。 郑家。 郑善果接过报信之人的信件,仔细看完后,也是喟然一叹: “传下去,停止一切针对林尘的行动,若是日后再与其有冲突,凡我郑家子弟一律退避三舍!” 郑善果也很无奈啊,明的暗的都玩不过人家,不躲着能怎么办? 十拿九稳的事情都能办砸了,现在只期望林尘不要报复的太狠。 自从与林尘对上后,就没把人家怎么样过,反观郑家自己则是损失惨重,而起因竟然只是为了想夺人家的酒生意。 前几天他还听说,林尘将自己的酿酒的份子全送给了小舅子与结义兄弟,合着人家根本就没在意这些。 小舅子刘炆就算了,那安元寿是个什么东西,那就是个小辈,就因为与林尘交好,就轻易得了泼天富贵,他郑家损失惨重却是毛都没捞着,由不得他不反思! 第197章 襄州城 襄州城西约十里处,有一名山名曰万山,又称汉皋山,汉皋者,水边高地也,万山正是紧邻汉水的一座小山,同时此地还是邓州与襄州的分界。 襄州刺史于哲乃洛阳于氏一族,此时正在这万山的官道处张望,左右分别是刺史府长史司马和主薄。 “怎地还没到?确定了是这个时间到么?” “使君莫急,根据探马来报,应当也快了!”长史杜宏回道。 杜宏出自巩县杜氏,正是杜甫的家族。 两人说话间,官道远处已经有一车马队伍显现,可不就是南下的林尘一行么? 要说于哲身为刺史,大可不必迎接林尘,还是出迎十里这么隆重。 单按照官场的惯例来说确实这样,可于哲除了是襄州刺史外,他还是洛阳于氏嫡系,而洛阳于氏正是鸿鹄社黄金会员! 于氏自从成为鸿鹄社黄金会员后,短短半年间,原本拮据清贵的家族,顿时变得阔绰起来,享受了金钱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自然再难回到从前。 林尘身为鸿鹄社创始人,又是国公之尊,于氏稍微巴结一些,一点毛病也没有! “琼国公远来幸苦,某在城内已备好宴席,就等琼国公赏光呢!” “使君何必如此破费,更劳使君亲迎至此,林尘惭愧!” “呵呵,应该的,再说此地奇秀,某也好久没来了,正好游玩一回!” 近六月的襄州,可不是游玩的好季节,于哲不过是托词罢了,不过被人重视的感觉总还是不错的。 “使君好雅兴,汉皋解佩,神女弄珠,林尘早有耳闻,也是心甚往之啊!” 林尘说的是关于万山流传甚久的神话故事,说的是两位神女,于万山泛游汉水的事。 “那国公可要在襄州多盘桓几日,襄州美景可不在少数,定不让国公失望!”于哲道。 “一定,一定,使君请!” “请!” 叙话完毕,刺史于哲车驾在前,林尘一行紧随其后,一路过了柳子关,复行一刻钟,襄州城便已经遥遥在望。 前世今生,林尘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可关于此地的故事可听了不少,印象最深的,自然当属金庸笔下的郭靖镇守襄阳城的事迹了。 当时读小说看电视,可想来此处看一看了,可一直都没有机会,想不到上辈子的遗憾,这辈子竟然圆了。 襄州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盖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四山环绕,一水贯之,属于易守难攻之地。 而交通环境又非常的好,北通汝洛,西带秦蜀,南遮湖广,东瞰吴越,绝对是王兴之地。 相对于其他城池,这里的商业氛围很活跃,南来北往的商队,大多都喜欢于此地停留。 享受完于哲的招待后,由长史杜宏介绍,林尘一行在城中租了处大院子,准备在此休整几天再说。 近一月的不停赶路,整个人身子都要散架了,接下来相当一段路都是水路,甚至一连好几天都要在船上度过,不放松下心神,可是要难过了! 次日一早,神完气足的林尘准备陪着媳妇父母逛逛这襄州城,却被邻院的吵闹声吸引。 旁边也是类似于长安城坊市的模样,不过是一个由多户人家组成的大院子,能住这里的,也都不是什么条件好的人家,大多靠着给城里富户做工或者卖苦力过活,总算能混个温饱,比之大多数人还是要强上不少。 好心情被搅了的林尘,寻着声音找了过去,打算看看什么事,也算是凑热闹吧,这是唐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林尘并没有觉着不妥。 来到院中,原来是一群人对着一家人数落谩骂,确切的说是对着一对母女,因为这家的男人正蹲在墙角,埋头膝间,正自抽泣呢。 只有那身为母亲的妇人,正自破口大骂,身后护着一约莫十二三岁面带惶恐的黄毛丫头。 林尘眼尖,看得出那丫头模样清丽,身段曲线也很好,将来必定是个美人,只是可惜,此女皮肤似乎不太好,裸露在外的皮肤竟有些红斑。 场面极其混乱,妇人一人喝骂一群人,此时已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只是他们语速太快,又是本地方言,林尘有些听不大懂。 不过这种以多欺少,对方还是女人的事,天然就能引起人的不忿,林尘虽然没有贸然的认为就是众人的错,可还是打算问情缘缘,其实心里已经有点偏向母女了。 “这位老丈请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何这么多人要针对一对母女?”林尘向着边缘户一位面带悲色,不停叹气的老者问道。 “小郎君不是这里人吧,我劝你还是赶紧走的好,别管闲事,晚了可就后悔莫及了,唉,都是上天注定的!”老者瞥了林尘一眼,似是不甘又似是劝解的对林尘说道。 “还请老丈明言!” “你这后生,咋不听人劝呢?非要寻根问底? 好,老汉告诉你,看见那女娃没,院里人都唤她巧娘,自小便机灵聪慧,绣的一手好刺绣,模样也俊俏,将来必定是可以嫁个好人家的。 可惜,老天爷偏要跟咱穷苦人过不去,前日巧娘身上便开始出现红斑,开始也没当回事,只当是蚊虫叮咬。 可昨日却又多了些,用了草药煮水洗过,可今日仍不见好反而更多了,不得已只好请了郎中。 谁知郎中见了却撒腿就跑,留下一句天花,便没了人影。 小郎君,天花你晓得不?咱这院里的人怕都是要重入轮回喽,院里的仙姑于氏说了办法,巧娘是祸根,需要烧了祭天,余人才方有一丝活路。 这里现在就是死地,怎么样,小郎君可后悔了?” 林尘心里猛的一跳,竟然是天花! 这可麻烦了,在这个年代,这绝对是非常恐怖的瘟疫,一死一城也不是没可能。 不过自己等人却是不用担心,进化玉米就是万能疫苗,应该足以抵挡这东西,但是普通人可就要遭殃了。 林尘倒是有些法子,不过眼下这事先不急,先将这母女救下才是要紧的。 第198章 天花 这般想着,林尘先向老汉告了谢,接着便是上前几步,朗声道: “安静!” 这一声很奏效,场中人都被其声音吸引过来,见是一个小郎君,众人便又不以为然起来,更有人站出来大声呵斥: “你是何人,要来管闲事么?” “大胆!此乃当朝琼国公,尔等想以下犯上么?”随从的刘仁愿见状,上前反斥道。 大唐国公的身份还是好使的,林尘身份一亮,众人纷纷低头,再不敢言语,更有有威望的老人,带头开始行礼,拜见国公林尘。 “吾名林尘,尔等的事,本国公都听说了,既有天花乱世,那就不是你们一人一院的事,而是整个襄州城的大事,不知尔等可有报官?” 林尘这话一出,不仅没人回答,反而人人看他都有些仇视的感觉,这让林尘有些不明所以。 报官自然是没有的,不报官还能有一份侥幸,一旦报官他们就都必定将被隔离,人人视他们如瘟神,避之如蛇蝎,好点的官员还会给他们送些吃的。 要是遇到狠心的官员,没被天花害死,被活活饿死都有可能,他们怎么会去报官呢,林尘的出现就是一个意外。 还是先前林尘问话的老汉站了出来,向林尘解释了疑惑,林尘这才恍然,还是当官经验不足,一句话就把群众给竖在了对立面,险些出事。 “诸位父老,大家或许不认识我林尘,想着我年纪轻轻就爵封国公,定也是幸进之辈! 可我要告诉你们,我本是和你们一样的农家子,因为立功才一步步升上来的。 我刚进来时,看着旁边屋檐下有架曲辕犁,这东西就是我改进的,我也因此爵封鄠县,能在这看见这东西,我很高兴,说明朝廷推广的很好嘛,说明朝廷是在乎大家的,我大唐的朝唐和以往的不一样,我们应该相信朝廷! 退一万步讲,我们就算对朝廷有疑虑,也不该拿活人来祭祀,还是活活烧死,谁家不是养儿育女,你们做娘亲的做阿耶的,有哪个甘心自家儿女被这样对待? 再说,有哪个仙神是需要用活人祭祀的,我们都知道,古往今来,正统仙神都是以三牲祭祀,这三牲里可没有人! 你们也不想想,需要以人来祭祀的,能是什么好仙神么,怕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吧,你们就不担心这鬼怪养刁了嘴缠上你们,你们这一院子住户,有多少儿女够送的?” 所谓愚民就是讲不通道理的,林尘也懒的跟他们讲伦理道德,跟自己性命比起来,这些算个屁,用魔法打败魔法才是最好的方式。 果然,林尘话音一落,现场顿时就乱起来了,有说鄠县男他听过,这是咱百姓的恩人,也有人附和说林尘他也听过,只是鄠县男变成了琼国公没反应过来,还有人吐槽怎么不是鄠国公,穷国公是个什么国公,能有多穷? 当然也有对林尘所说关于烧死巧娘的看法,不少人都有退缩的想法,毕竟林尘的推理,合情合理,害怕真被鬼怪缠上。 巧娘母亲更是三步并作两步,拉着女儿巧娘跪在林尘面前,舌战群英的她此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以头抢地,一个劲的抽泣。 原本埋头墙角的巧娘父亲,见娘俩如此,总算有了些担当,抹了把眼泪,同样来到林尘面前跪下。 原本逼迫着要烧人家女儿的邻里们,许多也恢复了理智,特别是一些妇人,和平日与巧娘走的近的小娘们,都开始不忍心的抹起眼泪来,甚至不敢拿眼去看这苦命的一家子。 底层的百姓心是最善的,同时也是最容易被挑动的,大部分人都是分不清道理的好坏的,只是又很唯心,觉得谁说的好,便觉得那就是道理,因而往往被有心人利用。 正如此刻,眼见所有人都要打了退堂鼓,作为神权代表人的于仙姑坐不住了,只见原本还好好的她,突然如发羊角风一般,浑身颤抖,骇得旁边的人赶紧远离她的身边,只听得她嘴里叽里咕噜的不知道说了些啥,随后开口道: “我已窥得祸事根源,只要烧死巧娘,天花之疫可解,若不如此,仙神怪罪,大家就都得死,你们可不要糊涂啊!” 这一下可就又让众人犹豫起来,林尘也是眉头一皱,他不在意装神弄鬼的,只是以装神弄鬼之名害人性命,那就太过了,还是当着他的面,这让他如何看得下去,当即断然喝道: “住口!满嘴胡言乱语,你装神弄鬼行骗也就罢了,何以要置人于死地? 你既然言之凿凿,烧死巧娘天花可解,那本国公就信你一次,只是若是巧娘死后,天花依然蔓延,你全家以及动手之人我会将其同样全部架上火堆,人多力量大,或许只有这样天花才能解,你要相信,本国公说到做到!” 于仙姑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这事如何能应得? 巧娘死不死她管不着,可自己的命以及家人的命那可不能拿来开玩笑。 迎着林尘冷冽的目光,于仙姑头皮发麻,可饭碗不能砸,只好硬嘴顶道: “我只是神的使者,神明旨意如此,做与不做大家自己决定就是,何以攀扯道我? 有能耐你们自己想办法阻止天花害人啊!” “好个不知死活的妇人!本国公还就告诉你,这天花之祸,我必解之,不过在此之前,本官却要先做一事!”说到这,林尘冷冷的剐了一眼于仙姑,随即环顾四周,众人见他看来,都是目光闪躲,不敢直视,林尘心头火起,最终下定决心: “来人,给我将这妖妇头给我砍下来,以绝鬼神之媒!” 没让刘仁愿动手,一名随行护卫,二话不说,提起横刀上前就架在于仙姑脖子上。 “不!饶命!饶……” 见林尘动真格的,于仙姑终于害怕,后悔不已,开始大声求饶,只是林尘看也不看她一眼,护卫见林尘没有表示,不等她继续叫唤,便手起刀落,一颗大好头颅就此从其肩头滑落,被护卫拽住头发拿在手里,向林尘交令。 第199章 以毒攻毒 围观百姓一片哗然,谁也没想到,这个原本和和气气的年轻国公,竟然如此果断,说杀人就杀人,一时间所有人看向林尘的目光都有些畏惧。 “此妇妖言惑众,业已伏法,有不服者尽可上告!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却是天花之毒,既然天花已经出现,诸位就不要在抱怨怨恨,且安心待在家里,官府必定会立即出台相关拯救措施,本官在此保证,绝对不会放弃尔等。 你等也姑且相信本官一回,本官是有办法解决天花之患的,不过在此之前,你们还是别出门地位好,还请诸位配合!” 说完这番话,留下几名护卫守住此地,林尘便急往刺史府而来。 治疗天花病毒,即使在后世,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特效药,还是以预防为主,而一旦发病,也只是想办法增加抗体,维持体内体液电解质平衡,以自身免疫力对抗,然后发烧了退烧,出疹子看皮肤科,疼痛止痛。 可是这个时代却是连针对特定状况的药物也是欠缺的紧,比如发烧,就没有布洛芬之类的快速退烧药缓解症状,而也没有一个中医,会专门去针对皮肤病做研究的,更不要说还有可能出现的肺炎、脑膜炎等各种炎症了。 不过对于增强抵抗力,林尘倒是有些想法,进化大米应该是可以的,只是若是天花大面积爆发开来的话,林尘的进化大米可没那么多,所以还得是预防为主。 预防的话,进化玉米肯定是最好的,不过同样的,人太多东西太少,分不过来! 好在林尘倒是知道,天花疫苗是从牛痘里提出来的,这个上学时好像哪个课本里有提到。 虽然不知道提炼方法,可直接用牛痘想来也应该是有效果的,就算牛痘中的其他成分或许对身体有害,但肯定是不致命的,与天花病毒比起来,这些都可以接受。 这里毕竟是人家于哲的地盘,就算要接种疫苗,没有于哲配合,那林尘也办不成这事,所以他才着急忙慌的跑来刺史府。 听到林尘来访,于哲自然是立即接见,可林尘带来的消息却是把他吓得不轻: “什么?天花!” 于哲被吓得身子一软,就要向后倒去,好在被长史杜宏扶住,尽管如此,他也是惊的一身冷汗,双眼无神嘴里不停的哆嗦着:“完了,完了!” 倒不是于哲表现太过,实在是天花太过吓人了些,以他的理解,襄州城里竟然出现了天花,那么就已经注定,这偌大一个城池,九成九的人都得死! 换句话说,这里即将要成为一座死城,包括他自己,或许都要成为这里的一缕冤魂,这怎能不让他惊惧。 “使君莫慌,目前状况还没那么糟,而且我知道一个法子,或许对于对抗天花有奇效,就是不知道使君愿不愿意试试了?”林尘出言道。 “果真?琼国公真有法子解决天花之患,你就是我襄州城的恩人,是我大唐所有人的恩人,别的我不管,我襄州必定给您立生祠,日日祈福,代代不绝!”于哲激动的道。 “使君先别急,我的法子能不能奏效现在还不好说,只能说是试试看,不过这却需要使君的配合才行!” “试,必须试!不试就是等死,干嘛不试!有何需要琼国公尽可吩咐,我亲自去给您办都行!” 看得出于哲作为一州刺史,合不合格暂且不说,可担当还是有的。 “我需要牛痘,就是牛身上,类似于得了天花的人起的那种痘泡,一般多在牛乳附近。 使君需要立即派人收集这种东西,然后给所有还没有感染天花的人,接种这种东西! 不过使君最好尽量不要让消息泄露,不然引起人群恐慌出逃,将天花带到别的地方,那可就……” 剩余的话林尘没说,可于哲为官多年自然知道林尘的意思。 “好,杜长史你速速去安排!”于哲连声应道,吩咐完长史这才好奇的问道: “牛痘竟然能治天花么?” “不,牛痘和天花其实是一样的,或者说如果说天花是一种毒的话,那么牛痘中就含有这种毒,只是量比较轻罢了!”林尘解释道。 “什么?琼国公你……你……” 于哲大吃一惊,恨不得赶紧把杜宏叫回来,给没得天花的人下天花之毒,这是救人还是害人啊? “使君无勿恼,此乃以毒攻毒之法,不知使君可曾知道,那就是得过天花没死的人,这辈子便再也不会再得天花?” 林尘看着于哲急得话都说不出来,赶紧出言点道。 “琼国公的意思是……”于哲不是蠢人,他虽然没有留意过这事,但想来不假,若是果真如此的话,林尘的法子也算是有所依据了。 “使君所想不错,其实人体对于一些毒素是有抵抗的,譬如城池,平时城门是开着的,若是有大量敌军进入,城门关之不急,自然城池失守。 可若只有少量敌人进入,城门能及时关闭,那么后面大队敌军就奈何城池不得了。 牛痘种植之法,正是出于如此考虑,牛痘中天花之毒微弱,人体一般都能抗的过去,相当于关闭了城门,对于真正的天花就有了抵抗,可以说,只要一次接种成功,这辈子也不会再为天花所扰了!” 道理似乎是这么个道理,于哲听着也挺合乎情理,不过这些都是林尘说的,真假却不好判断。 只是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也来不及去验证了,他只能相信,拿这满城性命赌他一把。 在做这个决定的同时,于哲没有和别人说的是,其实他已经做好了,随时临死的准备。 千万不要小看古人的气节,要是真因为自己的原因,使得天花提前蔓延,他绝对会以身赎罪的。 天气正热的时候,牛痘还是很好找的,接下来就是如何接种的问题了,这里又没有注射器,这倒是个麻烦事。 第200章 接种 没办法,林尘只得用绣花针代替。 用沾了牛痘的绣花针先将皮肤刺破,再用牛痘涂抹一遍伤口,林尘只希望希望这办法能有用。 当先接种的是林尘之前去的出现天花的院子,大半天时间,这里出现天花症状的已经有十来个了,只是状况还比较轻。 将这些人单独隔了出来,林尘让人开始给剩下的人接种牛痘,包括周围的人都开始接种。 当然除了本身小院里的人,其他人只是被强制要求,并没有告诉他们这是为何,也因此接种工作进展很缓慢,很多人是不配合的,甚至故意躲避。 至于包括巧娘在内的,已经有了天花症状的,林尘开始为其提供进化大米做的糕点,每人每天一块,只希望他们能熬过去。 最为严重的巧娘,现在已经浑身都是疙瘩,原本还看得出俏丽的脸蛋,已经完全被红疮一样的东西覆盖,形态可怖,就像前世末日电影里面的丧尸一般,林尘都不忍直视。 身上的痛痒,让她止不住的嚎叫,又是抓挠又是到处蹭,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着实让林尘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好在她没有严重发烧,林尘担心她这样抓蹭下去出意外,只好让人将她捆了起来, 手脚都给固定住,只是她嘴里的声音却没法用个东西给堵起来,那时不时的,痛不欲生的嘶吼,直让林尘落荒而逃,不忍再听,简直太惨了。 回到自己的院落,将天花的事情和众人说了,又引得一众恐慌,何氏的第一反应就是: “尘儿,咱们赶紧走吧,离开这襄州城,现在就走!” 其他人也是一样的想法,恨不得立即就出城,离这里越远越好。 “娘,还有诸位,你们都放心吧,你们是不可能得天花的,安心住着就是,我们现在还不能走,我有办法或许可以制止天花蔓延,就这么一走了之置一城人生死不顾,我做不到啊!” 林尘自诩不是什么圣母心泛滥的人,如果没办法,自己又有感染的风险,他绝对在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带家人跑路。 可现在是自己肯定没危险,还有很大可能能将人救回,这可是一城人,以万为单位的,不管行不行,他总要试试的。 第二日,接种牛痘的反应来了,不少人开始低烧,有些皮肤也出现了痱子一样的痘,各种天花的症状都在一一浮现。 接下来就要看,这些人能不能自愈了,如果短时间内就能好转自愈,那说明就成功了。 然而接下来的事,却超出了林尘的意料。 这么多人出现症状,总有去请医师的,于是城内出现天花的消息彻底瞒不住了。 所有人都想着赶紧逃离,跑的越远越好,关键时刻还是于哲站了出来,先是下令司马祖茂带兵封锁城门,不许进也不许吃。 随后又张贴出告示,已经找到克制天花的办法,所有人需要前往就近医馆接受预防治疗,至于已经发病的,也会尽力救治。 只是可惜,相信的不过十之一二,更多的还是想着怎么逃出城去,也正是这个时候,又一件不好的事发生了。 昨日被蒙蔽着接种牛痘的人,都出现了天花症状,以至于让他们错误的以为,他们之所以得天花,是因为官府故意传播的。 这下可就让其余人更不敢去医馆接种牛痘了,甚至开始诋毁谩骂起刺史府来,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要是这时候有不怀好意的趁机挑唆,激起民变,那乐子可就大了。 不得已,于哲同林尘商议后,再次出了一份告示。 将牛痘接种原理公布于众,恳请大家尽快接种,若是实在不信,可自居在家,先观察再说。 告示说了,只要不接触天花病人,自我隔离,能减少患病几率,人群聚集会加速天花传播。 同时刺史于哲与路过于此的琼国公琼州都督林尘,将同样前往医馆接受牛痘种植。 对于敢聚众闹事,挑唆百姓与官府关系的,抓一个杀一个,绝不留情! 这一连环动作下来,百姓纵有不愿,可也只得把不满装在心里,虽然前去接种的依旧没多上多少,可至少治安环境好多了。 第三日,接种牛痘的人的情况终于开始稳定并好转了,这些人开始相信起官府的话来,并劝着家人朋友前去接种。 这些人的逻辑很简单,能不能防天花先不说,至少除了受几天罪没啥坏处,而且这情形跟官府说的大差不差,万一真把天花防住了,那不是赚大了! 就是在这样一种心态下,接种的人,开始慢慢的变多起来,最先感染天花的巧娘,这两日似乎也挺住了,虽然依旧没有好转,可至少没变的更坏。 其余天花发作的,病情有进一步的加重,可比起巧娘来,还是要慢很多的,说明进化大米有效。 毕竟又不是对症用药,只是起个强健身体的作用,见效慢很正常,说到底还是在靠自身免疫与病毒对抗。 不过林尘突然想起,自己空间其他的一些变异作物貌似也能起到作用,比如神级白菜能消炎,这应该有很大用处,变异韭菜能使人陷入睡眠,对于难受的受不了的人,比如巧娘应该是好东西,快乐水或许也能有些同样的用处。 不过这些东西都有限,林尘自己用那是绰绰有余,要是给所有人用,那肯定是不够的,这两天感染天花的已经增加到三位数了,越往后将会越快。 不过好在第三天终于证实了,牛痘种植是有效果的,因为之前种植过的,出现症状的已经完全大好了,官府开始要求这些人出去游说宣传。 当然开始他们是不愿意的,害怕接种没用,自己会染上天花,可耐不住官府手段强硬,这时代可没什么人权不人权的,管你乐不乐意,我是官你是民,我说了,你就得做,不然后果很严重。 就是在这样的强压下,这些人开始不情不愿的走上街头,甚至当着众人面,直接接触天花携带者,终于打消了所有人的顾虑,开始蜂涌向各处医馆接种。 第201章 新装扮 十多日后,这场本来会成为襄州城浩劫的天花,总算是被遏制住了。 除了还有近两千多,因为接种不及时,而染上天花的还没完全好外,其他人已经皆是渡劫成功,再不受天花侵扰。 两千多还没完全好的,也都病情稳定,坚持过去的几率还是很大,最开始的源头巧娘,也已经大好,只是身上的皮肤,不可避免的留下了痕迹,只希望其以后可以自己恢复吧。 对此林尘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变异小麦粉对其应该有效果,不过肯定见效很慢,除非一直跟着林尘,长时间使用,不然一次几次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至于说给留下一些,林尘倒是舍得,可这样的家庭,放着几袋面粉,在饿肚子的时候,那结果不言而喻,而且巧娘在家中貌似也没啥地位,至少她要被活祭的时候,他父亲是默许的。 当然,虽然因为措施得当,施救也算及时,可面对天花病毒,死亡还是不可避免的,据统计,有差不多三百左右的人在这次天花中丧生。 这些人都是原本就体弱,或者就是发现自己感染了隐瞒不报,最后瞒不过去时已经回天乏力。 尽管如此,这结果已经很让人满意了,全城老小就没有抱怨的,相反更是让于哲与林尘,在襄州城内声望达到了顶点。 林尘倒是不在意这个,可于哲却是兴奋的不行,这可是政绩啊,天大的政绩! “此次天花之祸,初元居功甚伟,我定会上奏陛下,为初元请功的,当然长生祠也得建,于某说话算话,初元你就瞧好吧!”两人一起忙碌近半月,关系早就今非昔比,称呼间也亲近许多。 “于兄忙前跑后,百姓可都是有目共睹的,有了这次之事,于兄升迁指日可待,尘在此提前恭喜了!”于哲的高兴是写在脸上的,林尘自然不介意说几句好话。 “呵呵,升迁之事不敢想,不过坐稳刺史之职应该是没问题了,实不相瞒为兄现在可有些尴尬,如不是因为沾初元的光,此次功劳太大,为兄怕不是还要被贬谪,哪里还敢想升迁的事!”说起这个话题,于哲颇有些无奈。 “这又是为何?”林尘奇道,共事多日,林尘对于于哲还是比较认可的,是个踏实肯干的务实之人。 “实不相瞒,为兄出仕时,乃是吴王府长史……”于哲道。 这么一说,林尘就明白了,于哲所言的吴王可不是李世民儿子李恪,而是李渊第十四子李元轨,之前是蜀王,也是今年才改封的吴王。 要是李渊还当朝,于哲的这点出身倒是没啥问题,既然都已经外封了,升迁肯定没问题。 可现在当朝的可是李世民,而且还是得位不正的,那于哲可不就尴尬了么,要知道官员越往上,位置也就越少。 李世民肯定要留给自己嫡系呀,像于哲这样的旧臣,迟早都是要被贬谪的,怎么可能还给他进一步的机会。 没见着满朝元老,如萧瑀、封德彝、裴寂等宰相,在贞观朝没几年就都被取代了么。 如魏征李纲之流,不过是特例罢了,是李世民为了展示自己胸怀,而特意立的典型,而且给的也都不是啥重要位置。 “这…如此说来,于兄确是有些时运不济啊!” “唉~我倒没觉着什么,能生在于氏,为兄起步就比别人高了许多,天地有阴阳,岂能好事都让我一人占尽了?”于哲心态倒是很好。 “于兄此言大善,这般心境林尘佩服,另外,此间事了,今日除了叙话,也特地向于兄辞行来了,尘打算明日一早便继续启程。” “什么?初元何不再多留几日,这些日子尽忙着天花之事了,都没好好欣赏一番襄州盛景,且在停留几日,为兄亲自作陪带你好好转转!”听到林尘要走,于哲极力挽留。 “天下无有不散的筵席,山水有相逢,后会亦有期,我在这襄州城盘桓的也够久了,是时候再度出发了!” 辞别于哲,林尘回到租赁的宅院中,农场终于可以购买新装扮了,五万金币,也就是五个亿的铜币,这可让林尘有些心疼不已。 不过还是得买,每次新出装扮带来的好处,都会给林尘以惊喜,再说了,没有新装扮,他的海景别墅可具现不了,这对于发展琼州岛影响可是巨大的。 新装扮还是一座岛,这回可是一座真正的岛屿,能看清全貌的岛屿,连岛屿四周的海水也延伸出去很远。 林尘的海景别墅虽然也在岛上,可是就像是被拉了近景一般,别墅后面的岛屿密林,只能看见少许,林尘特意试过,看不见的部分他是没法深入的。 包括海洋部分也是,这个他很早就试出来了,出行大概三十海里左右,就不能再进了,和屋后密林一般无二。 这回既然是全景的,那自然说明这整个一座岛屿都将是他的私产,而且这岛屿可不小,林尘初步估计,应该不下于后世一个省的大小。 另外就是岛上建筑了,原先的别墅变成了庄园,牧场农场都被拉大了,而且视觉上做到了一定的融合。 比如原先的鸡舍鸭舍,牲口棚等,都被分开来,安放在恰当的位置,理论上鸡鸭是有可能去到地里啄食粮食产物的。 驴马等也可以从牲口棚中牵出,在农场驰骋,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更贴合实际情况。 接下来就是岛上环境,通过观察,林尘发现,这岛可不是那种原生岛屿,而是经过一定开发的。 岛上四处都是宽广的马路,四通八达,林尘原本的工厂便分布在其中,而且原本的作坊式工坊或者初级厂房,都被分门别类的归置了,厂房也显得更为正规。 而且林尘还发现,这些公路通行的许多地方,很多都是绝佳的大型工厂建造点,想来这就是专门为其预留的。 另外岛中山地部分,好些地方有着亭子、塔、小屋之类古朴建筑,林尘特意看了其中一处院落所在,原来竟是一处温泉泉眼所在。 第202章 新装扮的变化 至于高塔,拉近看后,也不仅仅只是高塔,塔下四周也是古朴建筑群形成的院落,只是隐在绿荫间,不易发觉而已。 整个建筑群落风格,有些像是佛教寺庙和道教道场的融合体,林尘的意识只是沉浸在其间一瞬,就感受到了一种玄之又玄不可名状的感觉。 也不知道这里具体干嘛的,看来还是得真身进入体会才行,对于这些非林尘建造地位建筑而言,如同住所一般,是没有功能说明的,必须自己亲自探索。 就连之前的工坊介绍,也同样是没有说明的,只是显示可以建造的名称,比如初级食品加工厂,在建造之前林尘是不知道这东西具体有什么作用的。 只有建设完成后,才能在它的生产选项里,明白其具体功用,所以林尘想要建立一座工厂,只能是靠经验盲猜。 比如他想加工一个螺丝,是建造金属工艺品加工厂,还是金属制造加工厂,是轻工业类别还是重工业类别,这些都是林尘的知识盲区,只能靠蒙,是以经常出错。 打开建造列表,林尘原以为可以进行大型工厂建造,以及能生产一些高端机械,可新增的名录里面却是没有这些。 入目的都是各种类型的实验室,如电力工程实验室,水利工程实验室,道路工程实验室,机械设计制造实验室等一系列的研究机构。 而且价格还死贵,两万金币一座,按照林尘目前八块地,每七十二个小时四千万(进化玉米)的收益算,半个月才能建一个。 至于这些实验室建成会有什么作用,林尘虽然有些猜测可也不能肯定,这狗屁系统有时候的确是让人非常恼火,不过林尘倒是没抱怨过。 对他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白票来的,包括这条命,更何况心底能产生抱怨情绪,也一定程度上说明对其越发依赖,那就更没理由抱怨了。 另外就是,这么久过去,农场等级又提升了两级来到二十二级,新作物为西瓜和榴莲,同样两种都只种了一季,侥幸的是西瓜出了变异。 变异西瓜:为了使得吃瓜群众能够融洽的吃瓜,我开始努力改变自己,终于让我的汁水,蕴含了一种极其神秘的力量,饮用者将会快速掌握对方的语言,弄懂对方的每一句话的含义。 注:视使用者语言天赋决定,天赋最次者仅第一次生效,语言天赋过人者可生效最多十二次。 附,天赋判定标准:三天为限,若第一次使用,三天后方能掌握新的语言则为最次,三个时辰就能掌握者为最佳,超出三个时辰每多三个时辰递减一次,农场主无限制要求。 “好东西!貌似正好能用的上,马上就要到岭南了,那边的话可和北方不一样,会官话肯定不多,正好解决语言问题!” 系统出的农作物越来越稀奇古怪,而且往往超出理解范畴,最开始的白菜萝卜什么的,要么是治疗疾病伤痛,要么是预防疾病,或者是加强身体素质的,总的来都是保证本体健康成长,不受外在因素侵袭。 可是后来的记忆辣椒,亲和樱桃,爆炸玉米,倒地香蕉乃至现在的语言西瓜,全都是提升外在手段的,而且效果越来越匪夷所思。 林尘有种感觉,真把农场升到五六十级甚至上百级,什么蟠桃、人参果、黄中李、芭蕉、葫芦藤什么的,或许会真的出现。 可真到了那个时候,自己还算是穿越历史么? 这里是历史中的大唐世界还是神话中的中土大唐? 说实在林尘有时候真的感觉很矛盾,刚立下发扬科学,攻取世界包围大唐的宏愿,突然间发现自己做的这一切好像又没啥意义。 就算自己真实现了科技兴国的愿景,可那个时候自己又拥有了科学解释不通的神学的能力,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么? 或者自己干脆躺平,一心升级农场,等着这些神话物种出现,然后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说实在的,每次农场出现新的变异作物,林尘都会或多或少的有这么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也幸好他的性子经历过生死,对一切看的比较淡,有种大彻大悟的影子,他将这一世的一切经历,都以享受的态度去看待,享受喜悦,享受悲伤,享受刺激…… 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他还没放弃,就算当个游戏副本,他也准备先通关了再决定要不要弃游。 何况,离那些传说中的作物不还远的么? 另外就是牧场渔场也都升级了,虽然创造的收益不值一提,可升级带来的丰富物种,还是有些值得期待的。 渔场五级,都是些常见海鲜,现在还没什么值得说道的,可牧场现在就让林尘有些惊讶了。 继鸡鸭鹅驴马后,又新增了鸽子、狗、狼、鹰以及豹子,竟然开始出现猛兽了! 这可是牧场啊! 牛羊马鹿这些都还好说,总算还是正常家畜不是,你把狗加上也勉强能认,可狼和豹子鹰这些算啥? 这和牧场有关系么? 牧场天敌还差不多! 这让林尘很费解,搞不清楚这个牧场是个什么套路。 等到夜幕降临,在和刘敏做完日常任务等其睡着后,林尘终于寻得机会闪身进了空间。 意识感应的时候没觉得,真进来后,才发现是真的大,海景别墅变成海景庄园,设备也新增了不少。 海上交通,原来只有充气皮艇,现在却多了各种型号的游艇,都是没有贴牌的,不过科技感却是十足。 陆地交通,除了原来的沙滩车外,各种功用的民用车辆也都齐备,能适应任何一种地形。 甚至还有数架私人飞机,直升机、喷气式飞机都有,当然也有专门的跑道。 只是林尘还不知道,这玩意是自动驾驶的还是需要他自己驾驶,车子他好歹学过驾照,多练练总算有门路,飞机要怎么开他可真是抓瞎。 而且这东西试错成本也太高了些,虽然他可以以空间内外瞬间进出的方式,保证自己不受伤害,可摔着飞机,那不也心疼么! 第203章 神秘之地 提了一辆越野型的车,林尘开始驱车往之前看到的塔状建筑地方去,由于林尘前世只是大学期间考了驾照,没有真正开过车,所以开的相对较慢。 好在空间里非常安全,没有紧张感的情况下,纵然林尘是个新手,也能开的有模有样。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赶路,林尘终于来到这处带有神秘色彩的地方,其实林尘完全是可以直接出现在目的地的,不过,谁叫他手痒眼馋汽车呢? 前世的他可没有条件买一辆汽车,别人的他也不敢动,成年人的很多行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要看自身钱包才能决定,就很无奈。 如先前意识探寻的一般,这里的确是一处处院落,不同的是,高塔不止一座,而是还有五座矮一些的塔,形成院落包围五座矮塔,五座矮塔又拱卫着一座高塔的布局。 建筑风格似道非道,似佛非佛,还没进入,就有种古朴厚重的气息扑面而来。 方一踏入,一种神之又神,玄之又玄的感觉便不自觉地萦绕心头,不自觉的便有一种将要朝圣的怪异感。 林尘不知道的是,此时如果将遮挡这些院落的树木全部砍除,再从高空俯瞰,这些院子的点,连在一起正好是形成一个八卦形态,而那高耸的塔,则正好在八卦正中心,五座矮塔则分布其中。 从林尘踏入院落的那一刻开始,道道金色流光便开始在这些院落间流转,院落三十六座,每座正好一百零八平。 这些流光分别从每个院落的某处发出,在串联了附近几个院落的流光后,汇聚一起,然后便向着最近的矮塔而去。 在矮塔环绕几圈后,又从矮塔的塔尖激发而出,最后五座矮塔的流光又全部汇聚入高塔,使得高塔有些似虚似幻的感觉,当然这一切对于已经深入其中的林尘而言,他是不知道的。 林尘此时所在的院子,是正南方位,按照八卦的说法,南方属火,属于离卦。 感受着萦绕心头的莫名的气息,林尘开始在这座小院里转起来,其实也没啥好转的,除了一个被围墙包围的小院外,就只前面的一个大殿堂了。 台步进入大殿,一种云仙雾绕的感觉后,眼前开始变得清明,只见这诺达的一个大殿中,只有一座类似祭坛一样的高台,往高台望去,林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这景象太匪夷所思了! 只见高台上竟有一柄,似是升腾着火焰的旗子,关键是这旗子还是浮在空中,且还在缓缓旋转,每旋转一圈似乎就有一抹金光闪现,遁入大殿顶部消失不见。 “这是个啥?法宝?神话故事?” 这种离奇的场面属实颠覆了林尘的认知,这情景出现在电影中还说得过去,可这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就让人不得不震撼了! 林尘心神震颤,打算要弄个明白,闪身出了空间,心神一动一柄长枪出现在手中,看了一眼依旧熟睡的刘敏,再次出现在空间。 三两步爬上祭坛,那冒着火光的旗子,由于离着祭坛两米左右,正好处在林尘身前。 离得这么近,却没有感觉到火光的温度,让林尘心神稍稍一安,接着用手中长枪缓缓向着旗子戳了过去。 随着长枪靠近,林尘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终于枪尖触碰到了旗子,只是毫无迟滞的感觉,林尘不信邪的开始用长枪搅动。 可是任由长枪如何动作,那火焰旗子仍是如旧,长枪穿过就如同在空气中一般无二。 见是这般情况,林尘索性丢掉长枪,直接将手慢慢递了过去,依旧毫不受力。 “切!原来就是一道虚影,吓我一跳!不过这是啥科技,这特效从哪里发出的?” 林尘已经认定,这就是类似于投影仪,或者特效灯光一类的东西,顿时有些不以为然。 这大殿除了这些外,再无任何其他,林尘索然无味的走出这个院子,继续前行,前面又是并排的两个院子,林尘挑了一个靠左的进入。 一般无二的情景再现,只是这回把旗子换成了灯,那种老式的油灯,灯内一缕紫色火焰,跳跃闪耀着,使得整个灯身都显得紫红,同样似有缕缕金光随着灯的旋转溢出,遁入虚空。 不信邪的林尘再次进到右边小院,这里同样是一盏灯,一盏灰色光芒的古灯,看着有些瘆人。 再往前,又是一座院落,里面同样是一盏灯,灯发白金之光,让人有种平和踏实的感觉,同样还是虚影。 又往前,这里终于到了五座矮塔中的一座所在了,林尘推门而入,塔内竟是中空的,最底层的中间有一圆形玉座,高约尺许,占了底层空间八成的地方。 白玉无瑕,上面刻画着奇异繁复的花纹,氤氲生光,其上方神奇的飘着一朵金色莲花,缓缓旋转的同时,在塔内也上下浮动着。 林尘瞅着一个莲花下降到最低点的时机摸了过去,不出所料依然是虚体,不过这一回却还是有些不同。 在林尘的手接触到金色莲花的瞬间,一种祥和稳固的感觉便涌上心头,仿佛只要抓住这东西,就有一种极大安全感的错觉。 不信邪的林尘又试了几次,终于确定这感觉是真实存在的,就如在外受了欺负的小孩终于归家的感觉。 这回林尘可不认为这就是简简单单的灯光效应了,如果灯光能做到影响人心神的地步,那这该是什么等级的科技水平? 矮塔共七层,林尘也爬上去看了,除了能从各个角度观察浮空的金莲外,也没啥不同的。 在这里实验和胡思乱想花了不少时间,林尘再次出得塔来,再往前就是那座耸立的高塔了。 林尘仔细数了,塔高一共四十九层,而且这回他总算看清了,五座矮塔上似有丝丝金光朝着这座高塔而来,同时各个院落的金光也都往各个矮塔而去。 虽然不是很明显,可也能寻着些痕迹,林尘心神一动寻了副墨镜带上,这下竟然真的变得更加壮观起来,丝丝金色流光在空中闪烁,如梦似幻,震撼极了! 第204章 高塔,混沌空间 当林尘踏进这座高达四十九层的高塔第一层时,让他猝不及防的事发生了。 就在他双脚踏进大门的一瞬间,意识霎时被不受控制的拉扯出来,接着陷入了一个灰蒙蒙的空间。 这是林尘意识第一次不受控制的离体,和意识投入空间仍旧能感受自身不同,他发现自己和身体完全被斩断了联系。 在这个新的空间里,他的意识可以看到无限远,只是超过一定程度后,会有一阵疲惫感,而且他可以随意向着四方发散自己的意识。 也正是这样,他发现了这个极大的空间中心处,一株数万丈高的巨大青莲,正在熠熠生辉,散发着阵阵青芒。 借着这青芒的光辉,林尘看清,青莲旁边躺着一个身长数十万丈的巨人,这场景让林尘感觉有些莫名的熟悉。 某一刻巨人忽的苏醒,缓缓起身,似是对这天地间灰蒙蒙的黑暗不满,拾起身旁的巨斧,朝着虚空就是一斧子! “吒!” 随着巨斧挥出,巨人发出一声怒叫,只见原本的虚空被这一斧子竟劈出了一条裂缝,一抹光明第一次出现在这个虚无之地。 巨人脸色一喜,眼见裂缝即将闭合,遂而又是极速挥动手臂,再次劈出两斧,终于裂缝被无限扩大,无尽的光明笼罩四方。 然而还不等巨人高兴,原本的裂缝似是又要缓缓愈合,见此巨人顿时有些着急,遂将巨斧一扔,双脚站定,身形猛的极速升高,竟直接以身躯顶住了要合拢的空间两端。 “盘古开天!” 见着这副情景,林尘心中不由大呼,只是自己好好的怎么被拉到这来了? 不明所以的林尘只得继续耐心观看,只见被巨人扔下的巨斧,竟然直接碎裂,化作三道流光消逝。 林尘知道那该就是盘古幡、太极图、混沌钟三件至宝了,自己原本到来的那处灰蒙蒙的黑暗之地,就是混沌虚空了,而之前的万丈青莲肯定就是混沌青莲了。 在盘古开天后,原本扎根混沌的青莲,开始帮助盘古演化这方天地,随着时间流逝,盘古日渐长高,天和地也日渐分明,最终演化出天地人三界,盘古就此以身融入世界,而青莲也随之解体。 接下来就是混沌青莲的画面了,只见不知过了多久,原本混沌青莲的莲茎倏地脱离开来,化为一杆长枪。 林尘知道,这是由于混沌青莲生于混沌,不断吸收凶煞之气,这莲柄日夜受煞气锤炼,才成为了天地间第一凶兵,弑神枪。 随后又见莲蓬脱落化为一方巨鼎,莲子亦是洒落,遁入新开辟的天地人三界之中。 “这鼎该就是乾坤鼎了,拥有炼化万物之功用!”林尘心中明悟。 随即又是不知道多少年过去,画面一转来到人间界,只见一座雄伟巨山横立天地之间。 此时山中一地青芒阵阵,练林尘望去,竟又是一株青莲,只是比之混沌青莲小上不少,混沌青莲可是有一百零八品的,这株则只有三十六品。 只是此时这株青莲的状况貌似不怎么好,似乎天地间的所有伟力都向着它挤压而来。 看到这,林尘正要想这是为何,心中便是一阵明悟,原来这正是混沌青莲脱落的五颗莲子之一。 坠落在这土之祖源不周山间,受祖源之气滋养而成,只是因为其继承混沌青莲开天之功,力量太过强大,以至于不容于世。 这般动静又引来四人,林尘不用问也知道正是三清和女娲,而接下来的事也正如洪荒传说一般。 眼见这三十六品造化青莲即将崩溃,元始大喝一声:红花,这造化青莲的花朵便化作一柄如意落入其手中。 通天也有样学样,大叫一声:莲叶,造化青莲的莲叶便化作青萍剑落入其手中。 这时候的青莲因为花朵和莲叶的丢失,力量大减,已经能安然立世了,可是三清有三人,两兄弟都得了好宝贝,太上老君又岂能甘于人后? 于是乎,一声莲藕,让这莲藕也化作一副盘龙扁拐,造化青莲算是彻底被撅了根。 跟随而来的女娲,势单力孤,可你三兄弟吃肉,我喝口汤总行吧,便轻喝一声黄土,这青莲扎根的土地竟也真的化作一块息壤落入女娲手中。 看到这一幕,林尘不知怎的,竟有些悲伤,如果肉体还在,他觉得这会儿他肯定已经不自觉的流出眼泪了。 随后又是不知多少年,画面再转,其余四颗莲子,也都一一长成,其中一颗落入西方八宝功德池,化作一十二品功德金莲。 在看到这功德金莲模样的瞬间,林尘就发现了,这不就是之前自己在外面矮塔看到的金色莲花么,原来这就是功德金莲! 另外有一颗落入了幽冥之地,掉入血海之中,受血海业力滋养,化作十二品业火红莲。 第三颗则落入黑暗之源,化作灭世黑莲,最后一颗落入弱水之中,化作净世白莲。 总算是都长成了,有了归属,林尘心中也是一阵莫名欣慰。 另外就是,混沌青莲最大的两片叶子化作了河图洛书,五片大一些的叶子则化作了先天五行旗,五片小叶子则化作了五大灵灯,花瓣化成了二十四枚定海神珠。 看到五行旗和五大灵灯的瞬间,林尘就发现了,先前自己看到的旗子正是五行旗之一的离地焰光旗,二三盏灯则分别是,八景宫灯、灵鹫宫灯和庆云金灯。 至此林尘也明白了,三十六座宫殿中放置的都是混沌莲所化的法宝,而五座塔中则是混沌青莲种子所化的莲花。 只是不知道为啥这些都只是虚影,就在林尘思考间,意识被拉取的状态终于结束,他得以再度感觉到身体。 此时林尘站在高塔的一楼大殿中,眼前是一巨大的青莲虚影,林尘有种错觉,此时的四十九层高塔竟变成了混沌青莲形象,只是相比于林尘在混沌空间中看到的,高逾数万丈的混沌青莲,此时的青莲也只是一株小禾苗而已。 第205章 女官 同样的,林尘再度将手伸向青莲虚影,一种亲切愉悦的感觉传来,全身心的舒畅满足,似是被巨大的幸福感包围。 林尘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隐隐有些猜测,这或许和自己这个如意农场空间有关,也许自己这个系统,也是曾经混沌青莲的某一微不足道的部分所幻化。 现在信息量太少,还不足以林尘推断出许多,不过,他相信随着农场等级越来越高,装扮解锁的越来越多,一切秘密都将会浮出。 闪身出了空间,躺在床上的林尘,思绪久久无法平静,似乎是刚睡着,天便亮了。 今日是继续上路出发的日子,早早地,于哲便带着属官前来送行,鼓乐声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迎亲呢! 除了于哲等当官的,也有不少百姓前来,林尘旁边院子里的住户更是一个不少的全到了。 “多谢诸位父老热情相送,多谢于兄盛情美意,林尘这便告辞了,诸君保重!”汉江渡口处,林尘向襄州城内众人辞别道。 原本众人回礼,在诉说一番不舍,待林尘上船启程,这段送别的桥段就可以告一段落,偏偏意外又发生了。 只见巧娘母亲拽着巧娘,三两步跨出,就要奔林尘而来,护卫急忙上前阻挡,却被林尘叫住: “无妨,让她们过来!” 看这母女俩的模样,不像是来找茬的,以林尘对其恩情,说是要对他不利,更是不可能。 “民妇带小女谢过将军活命之恩,将军大恩大德,民妇一家必定铭记在心,只是民妇厚颜,还有一桩事要请求将军,还请将军应允!” 林尘的身份于哲之前告示中已经点明,琼国公琼州都督,都督乃是总领州府总军事的主官,属于武职,将军之称倒是没错。 “你且说来看看!”面对这种事情本来是不合规矩甚至有些掉身份的,不过林尘马上就要走了,襄州也不是他属地,听听也无妨。 “民妇恳请将军收留小女巧娘,可怜可怜她,让她随您一起去琼州吧,端茶倒水,洒扫浆洗任由驱使,她倘若有做错的,任打任骂皆由将军做主,只求给她一口吃的就行,将军之恩永世不敢或忘!” 这倒是奇了,一来这妇人家里男的虽然没有担当,可也不像活不下去的,二来这妇人,林尘几次瞧下来,可不像一般百姓,说话做事极有章法。 就如这次,姑且先不说她为何要让巧娘跟着林尘,就说她能有这个想法,还不是琢磨过林尘的性格,这是个极聪慧的女子。 “巧娘病也好了,你家也不是过不下去,为何要如此呢?”林尘问道。 “不敢欺瞒将军,巧娘虽然病体康泰,可这回天花终是由她开始的,纵然不是她的错,可这襄州城也死了那么多人,再者巧娘容貌已毁,能如将军这般不嫌弃的,少之又少,巧娘留在这里,必是死路一条,恳请将军垂怜!”妇人面带悲切,以头抢地,口中悲语。 妇人的话林尘听懂了,不得不说,她想的的确很长远,自己等人走后,那些死了人的家属绝对会找这一家子麻烦,最终巧娘被逼死,也不是没可能。 难能可贵的是这妇人竟有如此先见之明,对于人性的把握非常到位。 “收留一个巧娘,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是何来历?”虽然无关紧要,可一个女子竟有这般见识,林尘还是有些八卦的。 妇人闻言,脸色一白,跪着的身子都晃了晃,不过还是咬牙道: “将军恕罪,民妇本是前朝女官,机缘之下逃出宫廷,私嫁人妇,至有今日此报!” 这就难怪了,不过虽然得到答案,林尘却有些后悔,不该如此大庭广众之下问这样一个问题的,现在就算他带走巧娘,这妇人怕也是要有麻烦。 在林尘沉思之际,听了事情经过的刘敏倒是开口了: “二郎,不若就将她留下吧,若是她们一家都愿前往,也都跟着就是,府里也着实还差些人手,这位娘子既是女官出身,在府里做个管事也是不错的!” “这本就该是夫人的事,夫人你做主就好!”林尘笑道。 “那就谢过二郎了,你等觉得怎样,可是愿意?”刘敏向林尘点点头,又向跪地的位妇人问道。 “民妇愿意!民妇谢过夫人!”妇人喜出望外,急忙拉着巧娘拜谢,至于家主巧娘的父亲,他的意见显然不重要。 另外就是夫人这个称号,一般家庭可是不能叫的,刘敏可是有圣旨诰命的,这么称呼倒是没错,难得的是这妇人的玲珑心思,显然是猜到了林尘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其家眷必定受封。 得了同意的妇人,拉着自家男人和女儿巧娘便直接上了船,连东西都没收拾,相当果决。 妇人姓裴,河东裴氏那个裴,只不过是是裴氏很边缘的族人罢了,总归也是出身名门。 耽搁许久,船队总算启程,接下来近一个月基本都是水路,无聊的日子正式开始。 与此同时长安城也发生了一件大事,突厥终于如历史中一般,打到了渭水边。 这也是为什么,李世民只派了一次人妄图控制林尘,在失败后没有进行更猛烈的报复,而是忍了下来。 实在是因为战事紧张,原本突厥只是劫掠一番就走的,可是在探听到大唐换皇帝了,新皇还是通过政变上位的。 本就雄心勃勃富有军事才能的劼利可汗,立马就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遂而赶紧联合侄子突利可汗,尽起部落兵马,开始对大唐发起猛攻。 这个时期的突厥人,那可真称得上地表最强,唐军自然节节败退,突厥也是猛,竟一直长军直入,也不怕断了补给或者被围困,一直追到了渭水之畔。 再进就是长安城了,可谓是战果辉煌,李世民迫不得已,只得与对方约定求和。 好在之前得了林尘临行前的提醒,李世民也做了些安排,四处勤王兵马也都在赶来,而且长安城守军充足,他是有一些底气在的,比历史中带五骑,诈退突厥要好的多。 第206章 抵达岭南 这回他是真有底气! 李世民亲自挂帅点齐大军,于渭水与突厥大军隔河相对。 颉利虽号称大军二十万,可实际有十来万就不错了,长安城内李世民可是准备了三万兵马。 凭这十来万人,想要攻破长安城,颉利也知道不现实,所以他也如往常一般,接受了求和。 大唐和突厥打了多年,也打出经验了,不管输赢,最后肯定是要给钱给粮求和的。 这一回李世民虽然有底气将这十多万突厥兵拖在此处,然后断其后路,来个瓮中捉鳖。 可这是理想的状态,他毕竟新登基,朝中人心还没完全稳固(自己人还没来得及全安排上),要是此间有人趁机作乱,他也有很大可能会栽跟头。 攘外必先安内,这也是他愿意花大代价求和的原因。 如同历史一般,双方首领在便桥上开始了王对王的谈判。 李世民:“不想可汗竟是个背信弃义之人,前番订立的契约说背弃就背弃!” 颉利:“草原上的狼愿意和兔子暂时和平相处,只是因为它还不饿而已,可改变不了狼就该吃兔子的事实!” 李世民:“你敢孤军深入,就不怕回不去么!” 颉利:“我有二十万大军!” 李世民:“哼,少给朕在这虚张声势,一个善战之兵,需要至少四个人帮衬,你纵然有兵二十万,真正能战者,不过五万而已,吾亦有五万将士,我还有长安城高墙护卫,还有城内数十万百姓相助,还有各地勤王之师火速赶来,你注定是要败退的!” 颉利:“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既然来了,就需要带更多的东西回去,你若肯给我便退去,你不给我就亲自去其他地方抢!” 李世民:“可!” 形势比人强,李世民不得不答应,正如颉利所说,他可以亲自去抢,凭借着全员骑兵的优势,没人限制得了他。 要是让他在中原大地上胡冲乱撞一气,李世民这新登基的皇帝,里子面子全都要被折个干净,还不如直接给了的爽快。 接下来就是谈论要给多少东西的事了,这自有下面的人去谈,犯不着李世民亲自上场。 饶是如此,经此一事,也把李世民气的不轻,他本身就是个常胜将军,岂能受得了这窝囊气,可为了皇位不失江山稳固,他却不得不忍了! “颉利!朕发誓,朕一定要灭了你,朕要你亲自给朕跳舞助兴!你给朕等着!” 回到皇宫的李世民,无能狂怒着,地上满是摔碎的杯子瓷器等,值守的宫卫,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最后的赔偿,李世民是牙都咬出血了,强忍着脑子里的轰鸣,才按下的大印。 据说,不仅搬空了国库,连内帑都被去了九成,还不止如此,大唐名义上竟要向突厥称臣,可谓将李世民的脸打的啪啪响! “这天真是热啊,都快喘不过气了!” “爹娘,来,都吃块西瓜,消消暑!” “咦,这瓜怎么是冰的?” “自然是山人自有妙计咯!” “能的你,就会作怪!” 经过又是两个月的舟车劳顿,林尘一行总算踏入了岭南韶州,目前正在曲江逗留。 现在正是中午,赶路肯定是赶不了的,没太阳还好点,只要日头出来,那真是打个鸡蛋放外面都能熟了。 所以林尘一行现在都是早上傍晚出行,中午休息,踏入岭南境界,林尘自是要去拜会一下岭南土皇帝冯盎的。 说起冯盎就不得不提提他的奶奶冼夫人了,这位被誉为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的奇女子,时至今日,整个东南亚供奉冼夫人的庙宇都还有两百多座,可见其影响力。 冼夫人是梁隋时期的人物,年少时便因世袭领了部落大首领的位置,其人聪慧非常善于管理,又精于排兵布阵,没多久就崭露头角,威服部落所在的沿海地区。 这个沿海地区可不是现在徐闻一带的沿海,而是包括越南在内的。 整个南海沿海之地,包括琼州海峡和对岸的海南岛,一共一千多个部落,尽相归附。 而这个时期的海南岛自汉以后可都是丢了的,等于冼夫人又重新给收回来了。 其后更是帮助其夫冯宝,整合岭南各个部落,宣扬汉家文化,教化万民,更是在其夫死后多次平叛。 其后降随,更是手持隋朝圣旨,所过十数州,见是她亲往,也都纷纷归降。 官方封号如谯国夫人,高凉郡主等,可在民间,她就是圣母,真正的圣母,岭南圣母。 正是由于他的影响力,其孙子冯盎,才能在岭南有这么高的声望。 当然也不能抹除,冯盎确实有能力,毕竟隋末大乱,他能返回岭南聚齐几万大军,横扫诸部落,当上土皇帝,本身就说明,他的军事才能不凡。 之后又能果断降唐,说明其审时度势的能力也很出色,之后能忍受住下属的蛊惑,没有自立为王,说明其人头脑清晰,对自我认知相当透彻。 而在他的安排下,冯氏一族,在整个大唐时期都是相当牛批的存在。 就是到了晚唐,整个岭南也是高度自治,相当于现在的港澳一般,不过有冯氏一族在岭南镇守,至少有唐一朝,整个南海沿海,可没受到过外族侵袭。 武德五年,冯盎携岭南二十州降唐,被封越国公上柱国高州大总管,辖高、罗、春、白、崖、儋、林、振八州,虽然是八州,可这可是整合了二十州后的八州。 林尘的琼州都督下辖的崖州、儋州、振州,可都是在冯盎的辖下,前去拜见上官,自是应该的。 也是到了这韶州后,林尘也才反应过来一件事,为啥李世民要给他个琼州都督的位置而不是琼州刺史的职位。 要知道琼州原本可是没都督府的,在他之前也没有琼州都督这个职位,那李世民到底啥意思? 林尘觉着,自己被当枪使了,自己若接了,还坐稳了这个琼州都督,那就相当于一定程度上,把琼州岛从岭南的冯氏的体系中剥离出来了,万一冯盎有小心思,林尘所在的琼州岛,便为大唐提供了一条海上路线。 第207章 见冯盎 不得不说,李世民打的好主意,那么短的时间,就能想到这么多,其政治军事素养真不是吹的。 林尘前世不过是一刚出校门的野鸡大学生,这种政治军事上的事,他是一片空白的。 虽然潜心钻研分析,借助后世的先见之明,也能想出一些,可像他们这样如同计算十以内的加减法般,林尘是做不到的。 他也只能事到临头了,才能反应过来那么一些,就如这事,他要去拜见冯盎了,想到冯盎对自己的态度,才能想出这么一茬。 可人家李世民,却能在言谈之中,轻而易举的把琼州刺史换成琼州都督,从而不露痕迹的布下一颗棋子,这差距简直不要太大。 想明白了这层道理,林尘知道,这次拜会冯盎的事,注定不会很愉快,心里做好了被奚落冷遇的准备。 别看已经到了岭南的地界,从曲江往高州,又是近千里路,好在往雷州不算绕路。 一月后,高州冯氏,越国公府。 “末将林尘前来述职,拜见大总管!” “呵呵,初元快快请起,勿要多礼,你我皆是当朝国公,当不得如此!” 林尘心里一阵讶异,这和想的不一样啊,自己以下属身份拜见,对方不应该正好发难么? 现在对方却如此客气,还以平等身份对话,这冯盎到底在想什么? “当得,当得!小子后学末进,以后就在冯公麾下讨饭吃了,还请冯公多多提携,时时帮衬,不吝教诲!”人家笑语相迎,林尘自然不能不识好歹。 国公不过一虚名,自己若要坐稳都督职位,掌控琼州岛军事力量,少了冯盎的支持,那是想也别想。 林尘虽然还没到琼州岛,可他不难想象,冯盎不点头,琼州岛一兵一卒他也使唤不了。 毕竟除了他这个琼州都督,岛上可是还有崖州、儋州等州的刺史,就连琼州,那也是有琼州刺史的。 刺史虽然不带兵,可刺史下面的司马却是掌管州府兵马的,而司马却是听令于刺史府的。 冯盎管八州之地,冯氏为岭南无冕之王,这些地方的刺史司马,说是不是冯家亲信,谁信谁就是傻子! 万事开头难,林尘虽然有信心,将琼州岛发展起来,使得琼州岛内的军民俱都归心,可这毕竟需要时间不是? 要是有冯盎的支持,那可就不一样了,至少他能够获得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反之,就要陷入无休止的内耗了。 有这些考虑,林尘自然不介意抱住冯盎的大腿,哪怕跪舔也在所不惜。 果然,见林尘这般识时务,冯盎也是高兴的很。 “初元年少有为,可谓冰寒于水,后生可畏,我们这些老家伙,也只是痴长几岁,谈不上什么教诲! 老夫最爱看的,就是你们年轻人天不怕地不怕,锋芒毕露的样子,我听闻初元来此是要宣扬自己的学问,你且放心的去干吧! 初元你有所不知,岭南这地方,你一路走来,也看见了,那真是狗都不愿意呆,那些个文人士子,更是对此避之不及。 岭南百越,各部之间,时时争斗,没有一日不是在矛盾冲突中度过的,为了猎物会打,为了地位会打,甚至因为口角都会死伤许多,小冲突斗着斗着,就成了大冲突,于是部落与部落间便结了仇,都想着将对方干掉。 岭南的部落大大小小加起来数千个,少的几十人,多的上千甚至近万人,这些个部落间打着打着,就容易出现一个超级部落。 这些超级部落,享受了权利带来的便利和荣耀,却没有与权利相匹配的德行,除了打打杀杀,他们啥也不会,让这些个人治理部落,怎么可能治的好? 为了保证权利不失,为了部落稳定,他们只好给自己找一个个不同的敌人,使部落一直保持着一致对外凝聚力。 直到所有的部落都不是他们对手的时候,反叛自然而然的就成了唯一的出路,所以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缺了教化,所以初元,我岭南是欢迎你的,至少我还活着一天,你就无需担心太多!”冯盎有些怅然的如此对林尘说道。 “大总管放心,林尘必不让大总管失望!” “哎,别这么见外,若不嫌弃,称我一句叔父就是!”冯盎笑着摆手道。 “是,冯叔!” “哈哈,这样就对了嘛!来人,摆宴!” 从冯盎家出来,林尘还是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这冯盎为何会对他如此亲近? 实际上林尘是走进了一个误区,他只想着他的到来,会削弱冯家的权利,可他却没想着,他也有可能成为冯氏的助力。 对于冯氏来说,平白无故空降一个琼州都督,他们不可能不去查查这个人的来历,甚至关注这个人的动向。 如此一来,林尘的出身经历自然是瞒不住的,林尘出自前隋太学博士刘长明门下,而且这长明公他还不仕唐,在冯盎看来,这就是心念旧朝。 他冯盎在隋朝时,就身居高位(左武卫大将军),对于大隋,他也是念着好的,同为前隋旧臣,这关系天然就亲近起来了。 再者林尘在长安和一群儒生士子甚至大儒们对着干打擂台的事,他可是看的津津有味,他冯盎一个岭南人,本就是文化荒漠的地方,而且他还是个武夫,可别指望着对那些只会之乎者也的,有什么好印象,林尘此举这可不就正好合了口味么! 最后林尘连次被刺杀,别人或许还很难知道内情,他一个盘踞岭南多年,连魏征都会为其说话的土皇帝,这点消息自然难不倒他。 一个是世家,一个是皇帝,在冯盎看来,林尘可是把这世上所有能得罪的大势力,全部都得罪光了。 就这样一个人,他冯盎担心什么,有啥好怕的,反而林尘的才学能力,他可是认可的,正好能为他所用。 在他看来,林尘如今除了他这样的地方势力,其他地方可没有什么好落脚的,而且从林尘的表现来看,显然他本人也是明白的,这可不就更让冯盎欢喜了么! 第208章 雷州冯智彧 认个侄子算什么,先观察一阵,要是林尘果真是人中龙凤,就是嫁个女儿也没毛病啊! 至于林尘已经有了正室,可那又有什么,他冯盎有三十个儿子,女儿更是多的他都记不清名字,推出一个把自己人变成自家人,可不是划算极了! 至于名分,有他冯盎在,有他冯氏在,哪怕是个侧室,谁又敢轻视了? 冯盎想的很好,也确实没毛病,可不得不说这是个美丽的误会。 想不通就不想,这是林尘的习惯,管他们是为了啥,只要自身够强大,周身肯定没坏人! 拜见了上官,结果还出乎意料的好,林尘终于可以安心的走马上任了! 第一站就是雷州,要在这里的徐闻港登船才能去往琼州岛,雷州或者叫东合州,刺史名冯智彧,乃是冯盎第三子,老早就迎着林尘了。 “初元远来辛苦,来了我这恩州可得好好停几天,也让哥哥我尽一尽地主之谊!”初见林尘,冯智彧便热情迎上,显然是家族决策的拥护者。 “劳三哥亲迎了,肯定要和三哥亲近亲近的,以后你我兄弟比邻而居,我可就指着三哥庇佑了!”花花轿子众人抬,人家态度好,林尘也不介意说些恭维话。 正如他所说,这冯智彧身为恩州刺史,和自己所在的琼州岛相隔不过一个琼州海峡,是自己和陆地相联系的最近之地,搞好关系绝对没毛病。 “哈哈哈,庇佑不敢说,初元有事只管说就是,能办的,三哥一定给你办了! 不过现在么,不妨先尝尝咱们恩州的海鲜滋味如何,这可是长安没有的!” 林尘的三哥称呼,显然很得冯智彧的心,自己也一口一个的自称起来。 冯盎嫡亲儿子有三个,分别是老大冯智戣,老二冯智戴,以及这个老三冯智彧。 其中老大乃是高州刺史,林尘在冯盎府上也见过,是个不爱说话的,老二乃冯智戴是恩州刺史,听说喜好武艺,是个马上将军。 最后这个三哥冯智彧,则是个允文允武的,文比不过大哥,武难胜二哥,不过为人机巧,善左右逢源,又有任侠之风,郊游很是广阔。 “如此说来,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了,也不白吃三哥的,三哥有海鲜盛宴,兄弟我恰有美酒相左,正好绝配!”林尘故作一副馋相道。 “哎呀,我怎地忘了这茬?传闻那一品香滋味了得,上面还有一品纯酿更是不凡,这可不就都是初元你弄出来的,看来今日是有口福了! 以咱两家的关系,给三哥我尝尝一品纯酿,总该没问题的吧?” 冯智彧听到林尘提到酒,猛的一拍大腿,如梦初醒! 岭南实在离长安太远了,林尘的酒又出来没多久,而且还一直产量欠缺,流通不到岭南也是应该的。 毕竟在别的地方也能以高价卖出去,何苦来岭南这有性命危险的地方呢? “三哥说哪的话,一品纯酿虽好,可怎么配的上三哥,兄弟我可是有更好的一品仙酿,另外还有些特殊的酒,回头就当送给三哥的见面礼了!”林尘道。 “还有一品仙酿?这可真是太好了,说的我馋虫都快出来了,走,快走,快快入席!”冯智彧一副亟不可待的模样,反而开始催促起林尘来。 入席后林尘开始看起,这个时代顶尖贵族餐桌上的海鲜来。 大螃蟹没有,墨鱼海胆这些也没有,连海带丝都没! 有什么呢? 海参、海蜇、鲍鱼、大虾、牡蛎、蛤蜊以及各种近海鱼类,如黄鱼、带鱼等。 而且唐人喜欢鱼脍,就是生食鱼类,不仅是鱼,虾也生吃,叫做虾生,满桌海鲜,有一小半都是生的。 这倒不是主人家慢待,实际上做生食比做熟食不会简单,首先一个刀功的要求就非常高,你必须切的薄而透亮,均匀匀称,而且不是鱼身上所有地方的肉都可以拿来做鱼脍的,只有特定一小部分才行。 不过林尘对此还是不感冒,做得再好他也吃不惯,有心理障碍,他还是习惯吃熟的,就是前世吃牛排,八成熟那也是最低底线。 倒是冯智彧欢喜的紧,抱着个一品仙酿的瓷瓶,上下左右的端详,还没喝呢,便开始啧啧称奇。 这就是名气带来的效果,名气到了,你就是边打篮球边唱歌,歌再烂气息再差,那也是有人追捧的。 这其实就是个普通的瓶子,单独拎出来,没一点值得称道的,可因为酒的缘故,它立马就变得与众不同起来,连上面的花纹都有与众不同的含义! “三哥,一品仙酿虽好,可也就尝个味! 诺,你且试试这个,这才是真正的好东西,是兄弟我特意送你的礼物!” 说着话,林尘又递出一个瓶子,不过这瓶子品相可就更一般了,也就只能装装东西,做花瓶都不配。 “这是什么?”冯智彧好奇的问道。 “也是酒,不过这东西可不一般,三哥试后自然知道其神妙!”这当然就是林尘用变异萝卜泡出来的保健酒了,这东西就不信有哪个男的试了过后,能拒绝的! 给冯智彧这个,林尘也是有考虑的,得让他知道自己手上是有好东西的,让别人对自己有所求,是办成事情的最快捷径。 饭后,一品仙酿保健酒都送了些给冯智彧,回到落脚处的林尘,这才叫来了早就被林洋指派到此的大管家刘仝。 当初林尘将买船的事,交给林洋安排,林洋便选了刘仝来此全权负责,说起这刘仝,就要说到马周了。 这两人都是当时林尘在归云庄开学堂时,招聘的人才,刘仝更是举族而投,马周则拜了林尘为先生。 林尘决定来琼州时,也曾问过马周,不过一心只想出人头地的马周,最终还是留在了长安。 虽然有些可惜,不过人各有志,更何况以此时和未来的情况看来,马周的选择显然是没错的。 “郎君,老夫幸不辱命,购得两艘千料大船,如今休整完毕,正在港口待命!” 第209章 至琼州 “辛苦刘叔了!”林尘上前扶起刘仝,拍拍他的肩膀道。 四五十的年纪,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步入老年了,还要如此长途奔波,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为自己办事,林尘内心是真心感激的。 “不辛苦,郎君言重了,这都是老夫该做的!”刘仝有些哽咽道,能不辛苦么,其中之艰难,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不过现在主家能够体谅,那就一切都值了! “明日一早,我们便去看船,刘叔放心,你之功劳,我肯定铭记在心的,以后您老就在岛上颐养天年吧,看着我如何一步步将这岛屿打造成人间仙境的!” “是!郎君说了,老夫就相信!这世上就没有郎君做不成的事!” “哈哈,那刘叔就拭目以待!” 第二日清晨,林尘一行人来到海边。 两艘千料大船巍峨壮观,林尘满意地点点头。 他登上船头,海风拂面,带着咸咸的味道。 船夫们恭敬地站在一旁,等待林尘的指示。 “出发!” 林尘大手一挥,两艘大船缓缓驶离港口,向着琼州岛的方向前进。 海面波光粼粼,阳光洒在船上,映照出一片金黄。 林尘站立在船头,目光坚定,他知道,前方虽有未知的挑战,但他已做好准备,去迎接属于他的辉煌。” 这个时代,大唐的造船工艺已经非常了得了,海上丝绸之路能到达东亚、南亚、东南亚甚至非洲等地。 没错,这个时期的唐人,已经发现了非洲大陆了,可这仅限于商人,被权贵最看不起的最底层。 他们的见闻也从来不被重视,加之他们本身对自己的航线也保护的紧,所以就没了所谓。 这个时候说什么,大航海原本应该是属于华国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林尘也最烦这些论调,什么国外利用火药发明了枪械等热武器,就有人说,我国什么什么时候就已经发明火药了。 某一时刻,国外又刊登了什么新技术,国内就又立马铺天盖地的,这技术我们多少多少年前,就有类似的了。 更胜的,小日子过得很好的人,被誉为世界最懂礼貌的民族,就又有人不停的说,这是学咱家的。 到最后满世界的都是,这个咱家有,那个原本是咱家的,那个想法上千年前们祖先就有了…… 等等,等等这一切,多的说的说不过来! 没错! 事实可能是这样,不,事实就是这样! 那又怎么样呢? 人家能用火药造出火枪大炮,咱们只能造烟花,就算曾经也造出来大炮火枪,可你不是扔了不要了么? 各种礼节风俗,甚至吃喝用度,很多东西也都是从我国传出去的,可不是咱自己给丢了么? 现在说那个有啥用? 错了咱就改,落后了咱就追,咱又不是宇宙国,用得着打嘴炮么? 除了让人见识满嘴的酸意,还能有什么用? 林尘一行是上午出发的,行船速度约八到十节的样子,两地距离相距约一百五十五公里,到达儋州乐会县已经是第二日凌晨了。 及至等到天光大亮,众人才开始下船往岛上去,此时早有闻听消息等候在此的各州属官在岸上等待了。 等见到林尘下船,急忙都是上前见礼,当先的便是琼州、万安州、儋州、崖州几州的刺史。 分别是琼州刺史冯贞,崖州刺史冯智文,儋州刺史冼虎,崖州刺史冼成。 好家伙,全是冯氏和冼氏的,其中冯贞乃是冯盎族亲,冯志文则是族侄,另外两个冼姓的,那都是黎族人,是冼夫人之后。 实际上不只是琼州岛,整个岭南,基本上各个官署掌权的都是冯氏的或者与冯氏亲近的人,这也是冯盎不称王的根本原因。 除了差一个名,其他的,他和岭南王有啥区别? 前文讲过,琼州岛及其周边岛链,上面部落超过千个,整个琼州岛就是一个部落联盟。 这其中由于冼夫人的崛起,黎族一支得以发展壮大到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成为这座岛上的主要人口来源。 而林尘了解到,整座岛屿加起来,人口也不过两万多户,这就很离谱,琼州岛有多大? 近四万平方公里! 也就是说,每一平方公里,还合不到一户人家,说形象点,将土地均分,一户人家将拥有超过一百四十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土地! 这人口也稀少的太夸张了点。 寒暄完毕,林尘在众位刺史的陪同下,开始前往琼州的琼州县,琼州刺史的刺史府正在这里,这里也是整个琼州岛人口最密集的地方,林尘以后的治所也将会是这里。 一路走来,林尘总算有些明白了,为什么这里人口如此稀少。 虽然没有进百姓的家里,可看看他们居住的房屋环境,以及他们的穿着面貌,就知道这里的人过的大概是什么日子。 这里的建筑风格,和林尘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基本都是高脚的木质茅草房。 墙壁是用竹子或者芦苇编织的席子围着,可能是因为年久,加上风雨侵袭,不少地方都有腐烂或者破碎的小洞。 可能是林尘这一行,阵势有些大,不少人扶着自家房屋的柱子,眺目远看。 林尘发现这些人身形大多干瘦,身上穿的也是破破烂烂,很多人基本上就是,以粗麻布遮住关键部位,孩子们的脚上清一色都是赤脚,一些很小的,干脆就直接赤条条的。 沿途地里的庄稼,也是半死不活的,就这样的庄稼,能有什么好收成才是怪了。 林尘很纳闷,按他的想法,海南这个地方应该是不缺粮的呀! 后世海南这地方产粮可是年近一百五十万吨的,远超北京等地,全国也排的上前三十。 更不用说,隔壁的交趾,那可是后世世界最大的产粮国,这个时期稻米已经可以做到一年两熟甚至三熟了。 这海上来往商船这么多,怎么就缺吃的呢? 林尘这世原本老家就够穷困了,没想到还有比他那山旮旯还要穷苦的,可这就将是自己治下的百姓啊,这可真是,一言难尽,任重道远! 第210章 岛上概况 一路来到琼山县,其实说路都有些抬举了,只能说是路迹,像是有人走过的小道,马车都过不了,林尘所带的东西全靠挑夫挑,据说整个岛上,连一条像样的官道都没有,出行基本全靠双腿丈量,近四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基础建设落后成这样,也是林尘没想到的。 都说万事开头难,林尘觉得,自己连开头都是负的,看看给自己安排的居所,或者说是都督府。 总算还是砖石垒起来的,可那西北角的墙壁算怎么回事,那么大的裂缝,这房子真不会倒么? 再看看屋内摆设,没有桌椅林尘也认了,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自己拿出来没传到这也说得过去,可那案几真的还能再用么? 腿折了垫块石头也就算了,可上面黑黢黢的都是些啥,裂口都炸开的那么多了,难道就不能休整一下么? 还有那地面,墙壁,窗户,真是每一处地方都能找到吐糟的地方。 这倒不是这些个当地官员怠慢林尘,实际上这已经是顶好的房屋了,其他住高脚楼的住户,比起这更是不堪。 连值得吐槽的案几都很少有人有,吃饭大多数都是直接地上铺一张席子,将碗筷都放在上面,当然睡觉也是用它。 而且他们只有一间房,家里无论多少人口,都是挤在一起睡,最多中间挂道帘子。 等这些个州的刺史、司马等都走后,随着林尘奔波到这琼州岛的人,都拿眼光看向林尘。 “这地也太穷了吧!”何氏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比咱老家那块都还要不如,真没想到,还有过这样日子的!”林尘小婶接话道。 “就这连正经路都没一条的,能好的起来不?”林富贵也有些不自信的问向林尘。 这倒不是林富贵何氏故意拆林尘的台,一来这里都是自己人亲戚里道的,说话本来就没顾忌,二来,林富贵两口子信任林尘,知道大家在想啥,与其让他们憋在心里对自家儿子抱怨,不如他们当场问出来,这些话也只有他们开口,才不用担心林尘嫌隙。 林尘有些苦笑,看来大家都被打击到了,对未来没什么信心。 “放心吧,我既然带你们来此,肯定能让大伙过上好日子的,莫说这里还有些烟火气,就是荒郊野岭,我也能让它变成人间乐土!” 对于林尘的话,不管信不信,至少有了这份能保证,众人心里都踏实了许多。 条件虽然艰苦,可一行人总算还是安顿下来了,林尘一家自然住进了最好的砖石房。 林广财和小叔林富友,本就是在归云庄搞装修的活的,他们看了,墙壁上的裂缝虽然看着可怖,不过还是挺结实的,不用担心倒塌。 “明儿个,我们活些黄泥抹上就好了!”小叔给这事定了调子。 至于其他一起来的人,都是住进了当地的特色建筑吊脚楼,有竹子做的也有木头做的。 之所以叫楼,是因为房子是悬空而建的,下面一层就几根承重柱,房间的地面是从离地一米多的地方,用木板铺就,整个房子就像踩高跷一般。 这样的建筑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隔离潮湿,另外还能隔绝绝大部分蛇虫入室。 瘴疠遍布,蛇虫猛兽无数,加上暴乱频发,这是当初汉武帝打下海南岛,后来的元帝又主动放弃的主要原因。 可见此处的自然环境,也是相当恶劣的。 已经到了地头,要想将此地发展起来,该如何着手,这是林尘首要考虑的问题。 思来想去,怎么都绕不过去的一点就是,必须要掌权,必须要让这个岛上的所有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才行。 要达成这个目的,无论是各州刺史,还是各部族长,都将是横亘在自己面前的鸿沟。 “用什么办法,才能将这道沟给填平了呢?” 林尘脑子里开始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对比华夏史上各个时期各个政权的建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林尘猛的目光一凝,嘴中喃喃道: “农村包围城市,军民一家亲!” 林尘终于有了思路,今日这些个州的刺史官员前来迎接自己,他可是见了,这些人脸上的气色,身上的穿着,可不像是过苦日子的。 比起岛上百姓来,显然他们的生活要优渥的多的多。 这样的州府长官,能真心得到百姓的拥护拥戴吗?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自己的机会,别忘了琼州岛的州府划分,是国家的划分,这些个刺史官员,也是代表国家的官员。 可琼州岛的独特人文环境,造就了他们还有另一个政权体系,那就是部落族群,以及他们的首领族长。 这些个刺史官员可以不爱惜百姓,可各部各族族长首领,必定会爱惜他们的族人,他们难道就不想生活过得更好一些? 目前琼州岛上,大的族群一共有这么几支,分别是: 一,黎族,琼州岛上最大的也是人口最多的一族,其内部又分作侾黎、桤黎、润黎、美孚黎、赛黎五支,虽然都是黎族人,可差别很大,来到岛上的时间也先后不同,甚至连语言都不一样。 二,临高人,同黎族一样都是古骆越人的分支,与黎族是近亲,也被称作熟黎。 三,儋州人,姑且这么称呼吧,这些人就是响应冼夫人,而从对岸大陆迁来的说汉话的人,有汉民也有被同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人。 四,回族,这些回族人和大陆上的可不一样,而是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东迁而来,应该是受伊斯兰教崛起而影响的。 五,苗族,这些也是征召而来,应该是从广西一带深山里出来的,以游耕为主。 六,疍家人,这些人就是当初汉武帝灭南越国,被逼到海上的古南越人,几百年下来,他们已经习惯了以船为家,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族群。 七,闽南人,这些人正是因为各种原因,在故土生活不下去的福建人,南迁过来的。 最后就是驻扎的军队了,这些都是从大陆上过来的正经汉家子,有些最后就在此落了家,也繁衍出一个族群来。 第211章 收权 这八个族群除了人数占多以外,最主要的就是战斗力遥遥领先其他部族,往年岛上的叛乱军,也主要出自这些族群。 经过筛选,林尘准备优先拜访拜访从大陆上迁来的这几个部族。 首选自然是军人这一支了,林尘身为琼州都督,这天然就该是他的嫡系。 次日一早,林尘便带了护卫,往儋州沿海边的驻军营地而来,这里现在驻扎有一千戍边士兵,整个琼州岛,有四千兵力,剩余三千,分别在崖州、振州、万安州沿海驻扎。 林尘来之前没有通知儋州刺史冼虎,倒是司马林悦恰在军营里,这人昨日倒是见过。 听说乃是前隋被贬官员的后人,这倒是正常,实际上琼州就是个贬低流放的集中营。 被贬低或者流放的官员,到了琼州基本都是做司马,如果原本就有司马,那就是同知司马,只有名号不理政事,算是给这些人一个能活下去的保障。 同时从这也能看出,中原王朝对这些偏远地区的不重视。 林悦倒是热情的将林尘迎进了军营,没办法,这可是他现在名义上的最顶层上级。 巡视一圈,林尘对于这些兵卒的状态还是挺满意的,总算还没有荒废,远超他的预期。 “林司马辛苦了”林尘拍拍林悦的肩膀,笑着说道:“士兵们的精气神都很不错!” “都督谬赞了,这些士卒原本就是精锐,稍加训练,便是劲旅,属下不敢贪功。”林悦嘴上这样说,可脸上却还是很高兴,显然自己的努力能得到认可,让他很窃喜。 “林司马家中可还有什么人,来这琼州岛多久了?”林尘话题一转,又是问道。 “说来惭愧,家严是被流放至此的,家慈水土不服,已经先去了,家严年纪大了,好在使君宽宏,准了小的继了家严的位置,总算还能在这岛上活下去!” 林尘知道他的意思,如果失了权势,那他们一家必定会生活质量一落千丈,岛上普通百姓的日子,他们是过不了的。 实际上,司马虽说是掌管军务的,可并没有调兵权,得上级签发调令,他们才带的出兵,所以唐宋的司马,多是文人。 似林悦这般,热心于军营的,那可是凤毛麟角的,所以林尘也高看其一眼,这小伙子是个爱军武的。 “怎么样,带兵的感觉爽不?”林尘笑问道。 虽然不知道爽是啥意思,可这话倒不难理解,闻言林悦有些憨笑道: “都督见笑了,某自小便喜欢军武之事,所以就跑的勤了些!” “哈哈,不必拘谨,这是好事,你若真喜欢,以后就好好跟着本都督,这岛上四千兵力还是太少了,以后肯定还要给你加担子的!” 这就是画大饼招揽了! 林悦自然听懂了,闻言一阵纠结,按说林尘乃是琼州都督,名义上这岛上所有军事都受其辖制,可使君才是他的顶头上司,而且还对他有恩,这可真是难了。 “怎么,信不过本都督?”林尘声音一寒,一种上位者的气势向着林悦压去,“别忘了,本都督不仅仅是个都督,我还是琼国公,在这岛上本国公可是该有一千三百户的食邑的!” 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了,林尘的意思很明显,让你跟着我那是看得起你,你要驳了我的面子,我收拾你可是很简单的。 旁的不说,林尘只要把封地选在这儋州,凭借一千三百户的食邑,这儋州就得姓林了,你那使君不知道会不会谢你? “末将林悦任凭都督差遣!”林悦最终还是低下了头颅。 “哈哈,好!你记住今天,将来你必定会为今日的选择骄傲的!另外丑话说在前面,我不喜欢三心二意的人!” 这番话说完,林尘转身便走,只是背后似乎长了眼似的,在林悦抬头的瞬间,只见林尘手一扬,砰的一声,一只盘旋头上海鸟,应声落地,惊的其他海鸟,四散而逃,远离此处。 看着远离而去的林尘,再看看掉在眼前的海鸟,林悦张大嘴巴,久久不能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这太神奇太震撼了,他不知道林尘这是什么手段,不过他却明白,林尘这是在警告他! 振翅高空的海鸟,都能死,他自然也能,这是飞都飞不出林尘的手掌心的意思。 接下来几天时间,林尘连跑剩余三个军队驻扎点,却是连撤三个司马之职,然后以刘仁轨和林洋,以及另一个护卫里面叫高猛的接任。 原因很简单,这些个坐着司马职事位置的司马,一年连军营都去不了几次,既然不愿意去,那就永远别去了。 至于这会引起各州刺史的不满,林尘却顾不得了,大不了给冯盎送点礼,不过几个司马罢了,还是琼州岛的司马,料想他也不会在乎。 实际上,莫说是这些司马了,就是各州的刺史们,别看都是冯氏冼氏的,能分到琼州岛上来,也不是什么受重视的。 林尘的领地最终也被他选定了,就是后世海口所在的那一块,有着飞机场的地方,现在乃是崖州所在。 自然而然的,都督府办公点也被移到了这里,掌握了军队,林尘也不急着再去其他族拜访,反而是搞起了建设。 这里应该算是琼州,文风最鼎盛的地方,周内文昌县历史上可出现过不少人物,宰相都好几个,白居易被贬也在此待过。 这里是临高族人和一部分迁徙来的汉人的主要聚集地,林尘将这里选为领地,这些人也自然就成为了他的食邑。 虽然这些人可能并不乐意,因为往常朝廷是在他们这里收不上税的,纵然能收到的,也肯定是极少数,而且也必会被当地官员贪了,报上去的肯定没有。 林尘现在可是住在这了,手上还有兵,真要强行收税,对他们可不是好事,心里不痛快,那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有鉴于此,林尘干脆宣布,他的食邑全部免农税,改收商税,而且是重税,十税一! 第212章 开干 就是这样,食邑内的住户也高兴,对他们来说,商税什么的,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再高他们也不在乎。 林尘的到来总算不显得那么让人抵触了,至少他们不交税是合法的了,那林尘有什么政令倒是可以适当给点面子支持一下。 这些部族,虽然行事基本都是按照族内传统和准则,不过不是万不得已,他们也不愿意与官府对上。 这便是冼夫人的教化之功的体现,让这些原本桀骜的蛮人,不再一味的仰仗武勇,什么事都靠打架来定对错。 而是开始一定程度上的思考得失,这就为官府的统一管理,提供了便利。 搞大建设的前提是人,林尘没有人,哪怕是食邑内的一千三百户,明面上虽然是属于他的,可实际上,由于这里的特殊情况,他是使唤不动的。 加之现在是农忙季节,那就更没人理他的征调了,就是说给他们自己建房屋也不行,没人信他一个外人的话! 不过林尘也有办法,白干不行,我花钱雇行不? 我花钱请你们,给你们自己建房屋,就不信你们能拒绝的了! 当然,这里的钱要变通一下,林尘不打算用铜钱,他有两条大船,有无尽的物资,有独门的商品,他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建立起自己的货币体系。 …… 临高族一普通竹楼内。 “阿彩,呕哇,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去新来的国公那做活!”一个十七八岁的成年男子,似乎下定决心的道。 阿彩,呕哇是当地人对于父母的称呼,而且这个称呼还不一般,正常的应该叫父亲为阿琶即阿爸,叫母亲为阿摆即阿妈。 这孩子既然叫父亲为阿彩,叫母亲为呕哇,只说明了一件事,这对父母有两个孩子已经死了。 如果是只有一个孩子死了,子女就应该称呼他们为阿猿阿娟,父母则称呼子女为爬郁、拜发。 “爬崖,你真的决定好了?要是他不给你答应好的报酬,你不就白干了?汉人当官的就没一个好的,千万不能相信他们!” 爬崖正是死过两个孩子的父母对儿子的称呼,对女儿则是叫拜崖。 “阿彩,呕哇,我感觉这回的汉人当官的有些不一样,我听寨子里识得汉子的阿兄说了,那汉人官员说过,做一天工给一天钱,要是这样的话,大不了白干一天,也没啥了不起的!”年轻男子如是道,至于告示上说的,会分房子什么的,他都懒得说,真当他们是傻子不成? “爬崖,既然是这样,那你就去吧,不过还是要小心些,要是有什么不顺心的,切记不要莽撞,大不了忍一天,千万不要当即发怒,汉人也是会杀人的,我可不想再改名隆浩!”父亲见儿子心意已决,开始嘱咐道,他所说的隆浩乃是别名,是死了三个孩子以上的人的专属别名。 年轻人得了父母的允诺,汇同了他口中的大兄,准备次日一早,便开始自己的做工生活。 “好多人啊!亚壮,快点,咱们赶紧先去登记,迟了今天就不算满工了!” “亚清,别急,你看登记点拉着绳子呢,绳子间只容得下一个人,还有人看着,这应该是要让我们排队,急也没用!” “哈,亚壮还是你心思活,你说得对,不过我们也得早些排上!” 亚壮正是之前的年轻人,亚清则是他口中的大兄,他们倒不是姓亚,亚字只是表示他们男子的身份,如果是女子则是用荷字,比如荷清,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女子。 终于轮到亚壮亚清,两人在登记处都领到了一个小牌子,上面有他们的名字和报到时间以及将要去做工的区域。 负责登记的人告诉他们,要收好这个,下工时要凭这个领取工钱,可不敢丢了。 两人明白其重要性,慎之又慎的贴身收藏了,这才按照指示,找到自己要干的活。 他们两个运气不大好,都被分到挖窑的队伍,是个下大力的苦活,不过这里大部分人都是干此类活计,他们倒是没有抱怨。 这总比那些担黄土的要好得多不是,他们一队共有十人,大部分都是临高人,还有两个他们甚至认识,只是彼此不熟。 同样的队伍,据说有十队,就这好像还是因为人不够,好像那汉人大官一开始,准备同时挖二十口窑来着,对此亚壮两人都有些咂舌,这汉人是准备把整个崖州都铺上砖么? 因为是刚开始,上半天都是做些平整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倒没啥累的,下午他们一人领到了一把锄头,开始挖地。 “亚清,这锄头可真是好哇!”亚壮打量着手中的锄头,忍不住夸赞道。 亚清此时也是在看自己手中的锄头,闻言也是附和道“是很好,太省力了!这汉人大官太阔气了,用这么好的铁做锄头!” “亚清,你说干完活咱们不要钱,要这锄头怎么样,实在不行,咱们……”后面的话,亚壮没说,不过亚清还是听明白了。 自己看上的就是自己的,这种事对于他们来说,毫无心理压力。 “再说吧,你小心看这些,别让别人给顺走了,其余的下工后再说!” 亚清放低声音,对亚壮悄声道,看来他对于亚壮的提议很是赞同,这锄头他也看上了! 不过在即将下工时,发生了一件事,让两人彻底打消心底的谋划。 “诸位听好了,琼国公说了,你们手中的干活器具,无论是锄头也好,还是铲子刀具,下工后,你们都可以带回家去,不过明日上工,你家再有人来,可就不发工具了,除非再多出人!” 亚壮亚清两兄弟面面相觑,这还顺个嘚儿,人家正大光明的给你了,还非当个贼干啥? “这个叫琼国公的是不是脑袋有问题,这么好的东西,这就给了?”亚清感觉很不真实,这种事他长这么大就没遇见过,别说是他,就是他阿爸阿妈估计也听都没听过。 第213章 做工 “人家不叫琼国公,那是个爵位,是汉人皇帝给立大功的人的荣誉,我听说人家姓林,叫林尘,是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贵人! 他脑子坏没坏不知道,不过他这手笔可真大,我什么时候要是能这么大气一回,就是被你说脑子坏了我也甘心!” 亚壮对于亚清的话很不认同,这回他站林尘。 “你?想啥美事呢!就是圣母在世也不能这么干,你比圣母还能?咋的,你想做圣王啊?” “哼,谁说有钱人就非得是圣母圣王了? 你看那海里的巨船,哪次往来不是载满货物,我只要是能有其中一船,给所有族人,一人一把锄头算什么,!” “呵,你还是赶紧用力挖土吧,没准挖着挖着,就挖出一条船来呢!” “哼,懒得跟你说!” 时间就在两兄弟的争论中,在锄头的挖掘中,慢慢来到了下工。 兄弟俩将锄头抱在怀中,开始往发工资的地方去,之所以把锄头抱在怀中而不是扛在肩上,那是因为后面没长眼睛。 万一哪个黑心肠的眼馋,从后面给他们拽跑了咋办,有这想法的可不止他们,基本上所有人都是这么干的,区别只是有人怀抱锄头,有人怀抱铁锹…… 而且还都是将有铁的一头抱在怀中,虽然不方便,但是对他们来说,只有这样,才会心安。 其实林尘也没办法,开工刚不久,就有人反应,有人拿了工具就直接走掉了,不用想,肯定不会再回来了! 虽然更多的,都被拦住了,走掉的很少,可这绝对是个危险的信号。 等到所有人的贪念都战胜了理智的时候,拦肯定是拦不住的。 报团抢劫这种事,对于一个族群来说,太稀松平常了! 真到了那个时候,林尘虽然可以以武力镇压,可这绝对不是他想看到的,他还想这些人继续做工呢。 这些人,能够第一批来到他的工地,绝对是最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一群人,骨子里都是有闯劲的,林尘不想放弃。 不得已,林尘干脆大手一挥,你既然喜欢,那我就给了,反正都是自己的食邑,肉烂在锅里,不算浪费。 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刺激更多的人走出家门,哪怕是为了一柄农具。 又是一番排队地位等待,终于轮到亚壮两兄弟了,再递过自己的信息牌后,两人领到了今日的报酬。 两个馒头,和一张画着头像的纸张。 馒头是晚饭,中午也是给的这个,不过多了碗稀饭,管事的也说了,今日仓促了些,伙食就将就一下,明日等出海的船回来,保证有肉。 其实对于吃馒头,两兄弟已经很满意了,这可是纯面粉的馒头,没有掺杂其他乱七八糟的,他们可稀罕的着呢! 不过对于工资,他们却存了满心疑虑。 原来他们以为是领铜钱的,谁知拿到的竟是一张画了人像的纸,这不是糊弄鬼么? 好在发工资的,及时给他们解释了,这就是个凭证,这上面的人像也不是画的,而是印的,乃是他们的主家琼国公林尘。 拿着这个纸张可以随意的前往国公府的货场仓库兑换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一小张纸,可以抵十文钱的东西。 见是这样,这才让他们有些心安,将信将疑的接过小纸张,还别说做的还挺精致,那画上的头像栩栩如生,就像要跳出来一样。 随后两人抱着锄头,第一时间来到了,所谓的货场仓库,入目所见让两人傻了眼。 这是一个近千平米的场地,场地中摆满了摊位,初一数,不下一百个,个个前面都摆满着琳琅满目的商品。 粮食蔬菜,针头线脑,布匹衣物,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应有尽有。 两兄弟来到一个摊位,这里已经围了不少人,是卖米的,好不容易挤到前面,亚清便迫不及待的开口: “这米怎么卖的,可收这个?” 这米可真好,白白净净的,粒粒饱满,也不知道怎么筛的,一点米糠也没有,干净的不像话,两人从没见过这样的米。 两兄弟都把领到的人像凭据往前递,看这个摊位的不是别人,正是林尘的堂兄林佑。 这里所有人都是随林尘从长安而来的,因为吃过变异西瓜,当地的语言都能懂会说。 每个不识数的,身边都陪着一个孩童,这些都是之前林尘学堂里的,在这里帮着算账记账收钱。 听到两兄弟的询问,林佑用解释了不知多少遍的话语回道: “四文一斗,只收纸币!” 这回两兄弟听到了个新词,原来这画像凭据叫纸币,而且还真有用,至少能买米。 “快给我看看,我这个是多少,能买多少米?”亚壮急忙挥舞着手中的纸币,虽然发工钱时,人家说了这是十文,可显然,他更相信卖米的话。 “你这是十文,能买两斗半的米,可要全都买了?” 林佑的话让亚壮很高兴,这真是十文钱,能用!自己一天的活没白干! “买,都买成米,我要给阿彩呕哇还有小妹吃大米饭!” 这一刻的亚壮意气风发,大有林尘大手一挥,给所有做工人发锄头的气魄,他已经能想象到,阿彩小妹们,吃到纯大米饭的样子了,那感觉真好! “可是这位阿郎,你用什么装呢?两斗半米可不少!”林佑的话打断了少年的畅想。 “额……” 亚壮傻眼了,是呀,怎么装呢,早知道就该带着竹篓了! “衣服,用衣服包着,能装多少是多少!” 亚清连忙提醒,边说着,便脱下自己的上衣,在两个袖口处打个结,然后直接铺在摊位前,示意林佑这样装。 亚壮得了提醒,也有样学样,解下自己上衣,对于他们来说,赤裸着上身根本不算啥事,实际上今天干活,一整天他们都是光膀子的。 也只是在排队和进这货场时才将衣服套上,特别是这货场里,还有好多妇人(大龄),不过眼下却顾不得了。 第214章 大货场 林佑对于这样的事,也习惯了,依言给两兄弟装了米,只是上衣毕竟不是正经容器,竭尽全力,每人也就装了一斗。 就这,两兄弟也都非常高兴了,一斗米可不少,省着点,像是亚壮家四口人,够吃近半个月了! 怀里抱着米和锄头,拿着找回的六文钱的纸币,两人来到一个妇人的摊位上,或者说叫老妪,这里离出口很近,卖的是针头线脑等。 亚壮进来时就注意到了这里,只是没敢问,现在怀里抱着粮食,纸币也确实能用,他心里才有了底气。 “大娘,这个怎么卖的?”亚壮拿起的是一方青色头帕,这个戴在阿彩头上肯定好看。 “两文钱一方,老身这里的东西都是两文!” 这可不便宜,不过亚壮还是咬牙拿下了,不仅如此,他还向林清借了两文,又买了两柄木梳和一根中号的针,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回去寨子的路上,亚清对于亚壮的做法很不理解,也很不赞同。 “亚壮,你太浪费了,和我一样,把钱带回家不好么,你买那些干什么?看着吧,你阿爸肯定会骂你的!” “不,亚清,这钱和铜钱可不一样,今天能买东西,明天就说不好了,还是用掉的好。 再说,这是我送给阿彩他们的礼物,我可从来没送过他们东西,他们肯定会高兴的!” “货场里那么多东西,怎么可能钱就不能用了,你想的太多了,我觉着这个汉人大官和以往的有些不一样,我信他! 再说,你就算买礼物,干嘛买两把梳子,你阿娘和小妹用一把不就得了!” “呵呵,你不懂!”亚壮丝毫不受亚清的话的影响,有些高深莫测的微笑道。 “哼,我是不懂,你就等着挨骂吧!对了,你明天还去么?” “去,干嘛不去!不仅我去,我还要阿彩也和我一起去! 有句话你说得对,这个汉人大官是有些不一样,我也信他!” 亚壮看着手里的锄头,紧了紧怀里包着大米的衣服,坚定的道。 “那行,明天你早点,听说从明天起,馒头改为上工前发,去晚了可就没了!” “行,我知道了!” 赶在天擦黑前,亚壮总算赶回了家,看得出,他对今天的经历很满意,隔着老远,就扯开嗓子叫起来: “阿彩,呕哇,小妹,我回来了!” “呀,阿彩,是阿哥回来了!” 耳尖的小妹荷云最先听到哥哥的声音,惊喜的对父亲叫道,小丫头今年九岁,生的黑不溜秋的,身子骨单薄的一阵风能吹倒,不过双眼却是明亮的紧,笑起来眯成一弯小月牙,就凭这双眸子,好好养养身子,铁定丑不了。 “拜崖,你小心点,别摔着!”望着自家女儿,迫不及待的朝着儿子奔去,老汉急声叮嘱,不过他话才说完,丫头已经跳跃着来到了哥哥身边,接过其手里的锄头。 坑洼的山路,对常年生活在这里的孩子,显然造不成什么困扰。 “阿哥,你把那汉人大官的锄头给拿回来了呀,他们没发现么,太能耐了!这锄头真好!” 瞧瞧这价值观,从小就培养的很正,在他们眼里,汉人就是肥羊,汉人的官员则是坏种,能从他们手里占到便宜,那就是本事! “这回阿妹你可猜错了,这是那个汉人大官送我们的,而且今天工钱也给结了,我还给你们买了礼物呢!” “啥?那汉人大官会这么好心?不会是想诓骗你什么吧,我给你说爬崖,那汉人心眼都可多了,特别是他们里面当官的,那更是像那池塘里的莲藕,地上蚂蚁的窝,窟窿眼数都数不清,我看你明儿个还是别去了!” 老汉听到儿子的话,顿时着急起来,谈起自己的经验之谈。 “阿彩,我明天还是要去的,这回这个汉人大官,他不一样,我信他! 而且我还准备带你也一起去,管事的说了,明天午饭有肉吃的,以后每天都有,阿彩你身体还壮,不过是挖土的活,你也做的了得!”亚壮边将身上的衣服放下边说道。 “瞧,这是我今天的工钱买的米,四文一斗,看看这米多漂亮,阿彩你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好的米吧,为了这米我也要去的。 我和大兄算过了,一天的工钱可以买两斗半的米,只要干一个月,咱家一年顿顿吃白米饭也够了!” “真是好米啊,你在和我说说今天的事!”老汉凑过头来,看过米后忍不住赞叹道。 亚壮见阿彩态度有所缓和,便将今天做工的事都和阿彩说了,甚至他和亚清谋划锄头,最后被管事喊话说锄头送他们的事,以及去大货场买东西的事,全讲了,说着还把买的东西拿出来: “喏,阿彩这个头巾是给你买的,我一眼就相中了,你戴着肯定好,阿妹这是你和呕哇的!” “败家子!买这多东西,就米和针还能看!” “谢谢阿哥!” 老汉嘴上不饶人,脸上的喜色却是挂不住,接过头巾珍重的藏进怀里,小妹荷云更是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拿着两柄一样的木梳端详比较着,以求为自己挑出更好的来。 “那我明儿跟你一起去看看?”老汉最终还是沦陷在了糖衣炮弹中,其实说是老汉,只是看着显老,实际上人年纪还不到四十呢。 “哎!明儿个早起,我俩一起,得记着带个竹篓,今天买米都没啥装!” “行!那就这样定了!” “阿哥,我能不能也去?”小妹荷云凑热闹道。 “我们是去干活,你去干啥?还不够添乱的,乖乖呆家里,帮你呕哇晒粮食!” “我会唱山歌,我给你们唱歌解闷!”小丫头见哥哥反对,还想在争取争取。 “是,阿妹歌唱的是好,可阿哥就是怕那汉人大官听了喜欢,要抓你去府里做小丫鬟怎么办?那我不是没小妹了?”亚壮难得的开开玩笑,揶揄揶揄小妹。 “啊?真的呀,那我…我还是不去了吧!”小丫头听不出真假,真有些惶恐。 “哈哈哈!” 简陋的竹楼里响起久违的爽朗的笑声,这是幸福的声音。 第215章 齐上阵 穷人家的幸福快乐,其实很简单,一顿好吃的饭食,一句并不好笑的话语,幸福感就有了。 琼州岛是一个中间高四周低的岛屿,林尘选择的新村建设,以及后期的一些工厂都是从靠山脚的位置开始的。 亚壮的家离工地的距离,走路约一个时辰,汉人大官规定的上工时间是辰时四刻,所以为了早到,他们卯时就得起来。 依旧扛着锄头,领着阿彩,背着竹篓,会合了大兄亚清,亚清这次不仅带上了他的阿爸,连十三岁的弟弟奇也带上了。 “阿尾忠你也来了啊!” “哼,你大雕锹都能来,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这里说一下,阿尾忠是对亚壮父亲的称呼,阿尾是别名,表示苦养违恩的意思,同样是外人对家中死了两个孩子的父亲的别称,忠是名,别名和真名连着叫有尊敬的意思,类似于汉人的表字。 不过大雕锹的语气有些揶揄,两人又熟识,拌拌嘴很正常,大雕锹是亚清的阿爸,大雕是诨名,类似于咱们的绰号,一般不雅,雕是代替屌这个字的,锹是他的真名。 至于亚清的弟弟齐,可以叫亚奇,也可以叫印奇,印也是男孩的意思,同理,亚清也可以叫印清,不同的是,亚壮则要称爬崖壮。 一行人紧赶慢赶,总算赶到了工地,亚壮亚清两人先领了馒头稀饭,这才带着父亲和弟弟去用工处报到。 “这又是老又是小的,能干的了这活?别累出事来,不要,不要,回去吧!” 意外出现了,登记工作信息的竟然嫌弃做工的起来,可这番拒绝,却好巧不巧的打消了阿尾忠和大雕锹的疑虑。 原本对自家儿子的话将信将疑的,这下却是全都信了,既然信了,不让他干他又急了。 “你这后生,我们哪里老了?我三十八岁,他也三十八,有的力气!”大雕锹急不可待的道,声音也猛拔高几个度。 登记工作的刘启有些狐疑的再次打量,这分明就是两个老家伙,除了眼睛还算清亮外,真看不出是壮年。 “真三十八岁?” “真的,真的,不骗人!” “阿爸们确实年纪不大,我都不到二十他们能大到哪去?”亚清也帮着说话。 刘启一想也是,这时大雕锹将上衣脱了,弯起手臂,看其皮肤光泽以及那力量感,刘启彻底打消疑虑,帮其登记了,两人都分了和泥做砖坯的活。 “这个太小了的,总不会年纪大看着小吧!”刘启又指着印奇道,倒不是他故意刁难,而是林尘有规定,出了事他们要担责的,他只是刘家偏房子弟,好不容易熬个差事,可不能出了差错。 “这…这个……” 这回大雕锹没辙了,昧着良心说话,他还是不成,印奇说是十三,其实是算上娘肚子里和虚岁的,实际才十一,是小了些。 “刘管事,您给通融通融呗,看看有什么活计给安排一个,不要工钱也行,管饭就成!”亚清帮阿弟说情道。 “可别叫我管事,我可不是管事,也罢这孩子年纪虽小,可个头还行,这样,去货场帮忙吧,扫地会吧,你就负责一条通道的清洁工作,工钱三文,干不干?”刘启安排道。 “干,干!愣小子,还不赶紧谢谢刘管事,刘管事你真是个好人呐!”大雕锹一巴掌拍在印奇后脑勺上,急忙答应的同时还不忘恭维一声。 “谢谢刘管事!”印奇听话的道。 “哎,不用,不用,!还有,说了别叫管事,让真管事听到了,我就有麻烦了,按咱家郎君说的,我这差事该叫干事,离管事差着个字呢!”刘启连连摆手,对这种恭维还是挺受用的。 “都一样,都一样!那个,刘干事,我家还有个丫头,比这小子还大一岁,能不能也跟着扫地,您放心,我家妹丫扫地绝对不差!” 原来是阿尾忠见印奇的工作轻松,想着丫头荷云也能干,忍不住问道。 “女孩啊?灶火的活愿意干不,洗菜洗碗这些?”刘启咂吧嘴沉思一下道,灶屋里都是些健妇,女孩子塞里面倒是合适。 “愿意,愿意,谢谢刘干事,您真是好人呐!” 又是一张好人卡,不过刘启不懂这个,倒是很高兴。 “那行,乐意做的话,明早带来吧,还来这里找我!你们赶紧去上工吧,我也得忙了!” 亚壮他们来得早,刘启也乐的耽搁些时间与他们说几句,现在人也渐渐多起来,他却是没时间了。 阿尾忠和大雕锹是和泥制胚的,没领到锄头,却有一把铲子,家里有人做工的情况下,他们知道这都是自己的,宝贝的紧,干活时纵然不用时,也没让铲子离开自己周身三米外。 目前还没开始制胚,他们的工作是和泥,有专门的运土工人,或推着车或挑着担子,将土倒在他们附近。 他们要做的就是,将土里的石块捡出来,然后从旁边引过来的河水里打水和泥。 同和面一样,水少加水,水多加土,然后赶着牛在上面来回踩,和好了,要请专门检验的人查验,合格后用芭蕉叶盖上,在继续下一座土山。 看着活不累,可十分考验眼力和经验,经验不到位,你就会陷入加水加土的死循环,而且后面的制胚才是吃气力的。 午饭,汉人大官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软糯的大白米饭,炖的烂糊的大肉片子,一人两块肉一勺肉汤,外加一勺子大白菜,吃的亚壮亚清是满口流油。 “真好吃啊!也不知这汉人的菜是怎么做的,就是香的多!”亚壮感慨道。 “有大肉片子,怎么做不好吃?”亚清反驳道。 “呵呵,你不懂!”亚壮微笑道。 亚清最烦的就是亚壮这个样子,那莫测高深的笑,和那看傻子一般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上回是这样,这回又是这样。 人多力量大,经过十个人两天的努力,亚壮他们这口窑,已经快要挖成了,关键工具犀利,锄头、铁锹、铲子、锤子都是一等一的好。 第216章 事务安排 “郎君神算,今日来做工的人,比昨天多了一倍还多!”林府内,刘仝向林尘汇报道。 林尘现在住的房子,乃是徽派的马头墙小院,是海景别墅之前的装扮,林尘实在是受不了当地的居住环境。 在林尘凭空变出这么一座房子之后,所有跟随林尘而来的人,都笃定了林尘会神仙手段,乃是上仙转世。 林尘的那一套无有仙神的说法,再也不被人接受,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狂热。 甚至林富贵两口子也是兴奋得很,不过不同的是,他们知道,林尘肯定是被那仙果园的主人看中,收为弟子了。 那可是真正的仙神,如此林尘就是正儿八经的仙人子弟,当然这些他们不会出去说道,只是自个儿一个劲的傻乐。 林尘辩解不了,也说不通,索性就由他们去了,再说只要不影响他推广科学,多一个仙神的身份,在这时代也不是啥坏事。 再说了,想到空间里那处神秘之地,以及自己当初的经历,他一个无神论者,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有仙佛了。 “刘叔辛苦了,不过还是要注意,人多事杂容易出乱子,加上这些山民本来就容易冲动暴躁,一定要做好调解! 还有,这些做工的人,身体情况一定要注意好,中午热的时候要做好防暑,医师要随时待命,累了,就适当休息休息,所有人,无论做什么工作的,每做六天必须强制休息一天,这事情一定要重视起来!” “是!” 虽然不理解郎君为何对这些泥腿子甚至是野人这么重视,不过郎君自有郎君的道理,肯定不会错的。 林尘这么做,无外乎是为了收民心,山民桀骜难驯,讲道理是说不通的,林尘打算靠实际行动得到他们的拥护。 在林尘这里得到宽厚的对待,以及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和对自己的重视,在对比州刺史甚至族长的态度和作为,就不信这些山民称量不出好坏来。 在搞建设的同时,得到民意的拥护,这正是林尘的原本就想好的,也是他没有再去拜访各大部落族长的原因。 另外,琼州岛注定是要走工业化道路的,提早的带入一些工业化管理理念,也能让这些人提前有所适应,为走进工厂打下基础。 “对了今天下工,让所有人都别先走了,我给大伙说说话吧,做了这么久的工,我也该和他们见见面了!”林尘点点头继续道。 “好的,我会去通知的。”刘仝再次回应道。 “对了,孩子们的学业不能丢,我琼州岛缺人才,既然招不到那就自己培养,另外也可以进行适当的扫盲,着人教汉话识汉字,愿意学的就教,还有就是,我都督府也应该有些人员配置的吧,可以向外招纳,现成的官位,就不信没人眼馋!” 林尘边说边想,边想边说,刘仝就像一个秘书般,一一记录,下发传达。 “对了,都督府的长史就由你担任吧!” 要想马儿跑,总得要给马儿吃些草,林尘一句话,刘仝就是个五品官了。 琼州属于羁縻州,羁縻是笼络的意思,相当于现在的自治区,本来就有高度自治权力,可以说在这里自都督往下,任何官职林尘都可自命。 “下官谢都督赏识!”刘仝倒是身份转变的很快。 “哈哈哈,好好干吧,对了,前太子府的王珪、杜淹、韦挺几个不是被流放了了么,打听下他们在哪,问问愿不愿意来我都督府,我这还缺一个刺史一个别驾,至于他们的罪责问题,如果愿意,让他们先来,我自会给他们洗脱!” 人才难得,林尘突地想起这么几个人来,这些人都是当世不可多得的人才,也是几大世家的代表人物,在贞观朝都做到了宰相。 王珪就不用说了,出身太原王氏,是唐初王氏唯一的的宰相,杜淹乃是出自京兆杜氏,着名宰相杜如晦正是他的族侄,他同样也官至宰相。 最后的韦挺,乃是韦珪韦妮子的族叔,有这两位在他肯定会受重用的,而且其人本来就有才干。 其实林尘倒是还想到了,薛万彻冯立等人,只不过要是他把李建成麾下人都收拢了,难保李世民不眼急,想想还是算了,不过身在绛州的薛仁贵倒是可以先行给弄到琼州来培养。 将才靠武勇靠后天学习就行,帅才则是天生的,没有那个天资,再学也没用,薛仁贵肯定能成帅才,这点毫无质疑,将来肯定用的上。 交代完这些,林尘挥挥手,刘仝退下,去忙林尘吩咐的事。 “唉,头疼啊,啥事都要亲力亲为,好难呐!”除了各州府的公务,还要忙自己的事,林尘恨不得将自己分成八瓣。 这比起在长安潇洒恣意的日子,差的也太远了,想要干些实事,还真不简单。 想了想,林尘书信一封,给对岸的三哥冯智彧,内容除了问候外,央求其代为招募一些先生。 林尘知道自己这破地方很难招到人,还特意注明了,都督府目前还缺录世参军、录事、以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各曹参军事。 另外还有市令、经学博士、医学博士等都有空缺。 而这些职位,林尘承诺,将会从招募来的先生里面择优而取。 让人将信件送出去,附带给便宜三哥带上一坛五斤装的保健酒,想来有了这个东西,让他帮个忙他还是挺乐意的。 林尘不信这样还招不到人,要知道大唐还是立国时开过一次科举,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而且就算过科举也不见得立马就能当官,林尘此举可谓给了有心仕途的学子们,一个一步登天的机会,这里面就算经学博士,那也是八品官,算是不低的编制了! 别说寒门弟子了,就是小家族,甚至中等世家乃至书香门第,在这个时代,能补上一个有品级的缺,那也是不容易的。 第217章 新规 做完这些,天色已经不早了,刘仝也正好进来通报,所有人都按照林尘吩咐,已经在等候了! …… 亚壮最近感觉很滋润,挖完土窑,他和亚清又开始进入了修路的队伍,这是他们主动要求的,虽然活不轻松,可是吃的好喝的好,而且修路工钱还多五文。 现在他们的工钱是十五文一天,最关键的是,管事的说了,这修路的活最少要干好几年,这才是他最看重的。 并且,管事的还说,这条路修完,他们要是愿意去其他地方继续修,他们这些人里面表现好的,将会被提拔成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甚至管事。 到了管事就不用干活了,而且每月五贯薪水,这是天文数字的工钱,亚壮觉得这就是他的目标。 他开始央求大兄亚清教他说汉话,学写汉字,亚清是会汉话的,因为他娘亲是汉人,不过字他却认不得几个,不管怎么样,反正比他强。 他想着,要当管事,这些肯定是要的,现在家里三个人干活,他家已经不缺吃的了。 小妹荷云在灶屋帮忙洗菜洗碗,工钱五文一天,阿彩踩泥制胚,活也辛苦,而且他们管事说那是技术活,现在先开十文工钱,以后也是十五文,甚至二十文。 这样算下来,他们一家一天现在收入就有三十文,他已经不知道这钱该咋花了。 阿彩说,留着给他娶媳妇,多存些,到时候取个好的,他要是喜欢,娶个汉人女子也行,对此他很期待。 可是今天他却接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那位汉人大官,哦不,郎君说了,那些汉人管事都是这么叫的,以后休息时间有专门的汉人教汉话,识汉字,愿意学的可以去报名。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亚壮第一时间就报了名,而且他还要拉上了亚清,他不允许自己当了管事,自己最好的兄弟依旧是个工人。 “我本来就会汉话,我不用学!”亚清对这事很抗拒,有时间逛逛大货场不好么? “可你不会汉字!” “我不需要会,我又不当官!” “呵呵,你现在不懂,你以后就懂了!”亚清屈服了,他受不了亚壮鄙夷的神情。 另外,坏消息是,明天他不能上工了,汉…郎君说了,做满六天工,必须休息一天,他今天正好干满六天。 这真是个奇怪的规定,他明明还有使不完的力气,今天他们队挖了二十米的路,明天就还能再挖二十米,一直挖到海边去,可是他却不得不缺席了! “少了我亚壮,那挖的路能标准么?”亚壮嘟囔道。 标准这个词,是他做工这几天学来的,也是被提及最多的词,而且他问过了,阿彩和小妹干活也有标准。 比如他修路,不能乱挖,有提前画好的线,你必须按照线条的方向来,而且路面的宽度必须正好在线上,不能多了,也不能少了。 除此外,根据地面土质的不同,需要挖掘的深度也不同,有专门的人过来验收的,他们会拿着一把尺子,不停的量,不合标准的,就要重新挖,他们管这叫返工。 据说返工的次数也有标准,要是哪个队伍返工次数多了,上到管事,下到队长,好像是要吃挂落的。 别人不清楚,亚壮却知道,只是这真的,他亚壮可是立志要做管事的男人,对这些事自然关心。 透过一个小队长,他知道,这里管每七天为一个周,每个周的返工数是固定的,超过了,轻则受批评扣工钱,重则降职换人。 所以亚壮很注重各种工序的标准,将他们牢牢记在脑中,并时刻注意要求自己按标准作业,只有自身够硬,你才有底气说别人,这个道理他懂。 另外就是上面通知了,今天下工,郎君要和大家见见面,说说话,让大家伙不要早走了。 这也算是一个好消息,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就越想见见这位汉人大官,现在是自己的郎君。 下工后,饭都没吃,亚壮第一时间就拉着亚清,往之前通知的地方奔去,他们得抢个靠前的位置,不然肯定看不到郎君。 这回亚清倒是和他意见一致,能见见这位他们曾经口中的汉人大官,是现在他们共同的期许。 他们年轻,身子壮,离得又不远,一路狂奔下,抢到了第五排的位置,这是个好位置。 最前面是一个木架子搭的临时高台,郎君若是站在上面,他们俩正好在郎君眼皮子底下,角度刚刚好。 自己两人站好位置,亚壮开始四处张望,想看看能不能看到阿彩和小妹,可惜人太多了,视线总是被挡住。 不过他倒是发现了,原来女子和男子是分开的方阵,不过女子人少只有一个方阵,大约三百左右的样子,同样的方阵,男子可是有好几个。 “好多人啊,也不知道那汉人大官长啥样?”亚清感叹道。 “每家都有人来,人自然很多,还有,你应该称呼郎君才对!”亚壮道。 “都一样,你知道说的是谁不就行了?” “不一样的,那汉人管事说了,郎君是一种亲切的称呼,只有真心拥戴感激郎君的属民才配称呼,按照大唐律法,我们都算他的属民,难道你不感激他,不拥护他么?”亚清定定的看着亚清,等着他的回答,大有一言不合就要断交的架势。 “行行行!郎君,郎君行了吧!真不懂你,这么较真干嘛!” “呵呵,你不懂的!” “天!又来!” …… 在两人的低声争论中,林尘在护卫们的拥护中,终于登上了高台。 看着下面不下三千人规模的工人,林尘还是很感慨的,只是这队伍怎么看着就很奇怪很违和的感觉。 总觉得不是正经干活的。 个个人都带着家伙事,锄头、铲子、铁锹、铁钎、大锤等等。 有扛在肩上的,有杵在身前的,有抱在怀里的,工人们有戴帽子的,有挽着裤腿的,有挽着袖子的,有干脆就裸着上身的…… 这哪里是工人大会,分明就有种武林大会的赶脚! 第218章 第一次工人大会 “大家好,先跟大家伙说声抱歉,耽搁大家下工时间了!”只见林尘手一扬,手中凭空出现一个喇叭花模样的物件,随即对着这东西,开始说起话来。 前排工人们,正自惊讶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刚刚还想是凭空生物啊,就听到林尘说话的声音,宛若在自己耳边炸开,如天雷滚滚。 哪怕是站在最后的人,也能清晰接收到林尘随口的话语,就这手段,哪怕是大唐的达官显贵们见着,也要惊奇,更何况是这封闭落后愚昧的岛屿百姓? 这是神仙妙法,这汉人大官是仙道中人,这是所有在场人的心声,有些更是忍不住就要跪下。 临高人对仙神的敬畏,比之汉民更甚,不过他们祭拜的多是自然神明,如大力神、山神、雷神等。 除此之外,他们还敬鬼,山鬼、地鬼、风鬼、雷鬼、太阳鬼,最害怕的是祖先鬼,有句话叫天上怕雷公,地下怕祖公,人间怕禁公,祖公就是祖先鬼,禁公是被鬼附身的会使人生病巫术的人。 这种对仙鬼神的敬畏,是刻在骨子里的,影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播种要祭拜,收获要祭拜,出行要祭拜,总之稍微重要一点的事,都要祭拜。 也正是这样的信仰环境,让他们对于林尘的神奇手段,产生全身心的敬畏,浑身颤抖那种。 “我留住大家是有些事要对大家说,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辛勤工作,你们辛苦了!”林尘说着,深深一礼,随后又接着道: “相信大家经过几天的工作,也该由开始的不信任,到现在有几分认可,我要说的是,这还不够! 你们大多数都是我的领地上的属民,我就应该有义务带你们过上好日子,我林尘不爱说大话,你们且看着吧,都记住了,你们今天过得是什么日子,吃的是什么样的食物,住的是什么样的房子。 等过一年甚至几个月后,你们再对比着看看,看看你们的生活会不会有变化,看看跟着我林尘,日子到底有没有奔头! 另外,召集诸位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我身为尔等主家,一直都在关注诸位的生活状况,并致力于改善。 经过我琼国公府的大力研究,终于培育出了一种高产农作物,名曰红薯,现在已经育苗成功。 这是一种亩产至少三十担的粮食,尔等若是想要种植的,可来领取登记种植。 丑话说在前头,这东西的苗,因为刚培育出来,所以很珍贵,无论是你们哪家领了,都要给我悉心照料,按要求栽种,不然以后我这里的任何工作都不欢迎你! 好了,就这样了,天色不早了,尔等早些回吧,若有亲朋愿意来做工的,只管叫来就是,散会!” 推广红薯是林尘在来这里的第一时间就想好的,一直靠自己补给粮食,这很效率低下,也浪费了琼州岛这得天独厚的耕种条件。 其实要是来的早的话,玉米也赶得上,现在都九月份了,只好等来年了,不管怎样,先让岛上自给自足,所有人不饿肚子才是头等大事。 这次林尘的讲话虽然简短,可在这些临高人的心中,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亚壮和亚清两家,在离开时都去做了登记,领了够两亩地的红薯苗,实际上就是从红薯藤上剪下来的枝丫。 虽然不确定这玩意真的能活,还有高产,可是对于林尘的信任,拿两亩地做个实验还是没啥问题的,大不了多烧点山就是了。 没错,临高人耕种方式属于游耕,地不肥了,就放火重新烧一块出来,简单粗暴! “亚壮,你今天见着了没,郎君手上那个法器是怎么出来的,是不是凭空变出来的,不是我眼睛花了吧?” “是凭空变出来地位,我也见着了,那么大的东西,也不好藏啊!” “阿哥,阿哥,见着了,就是变出来的!”荷云也插嘴道。 “我就说吧,对了,你听着没,他只是轻轻说话,可那声音就和在耳边打雷一般,太不可思议了,他是和大力神一样的仙神么?” “是呀,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对于这个问题,亚壮想着今天的所见,看看手里的红薯苗,这回他也不懂了。 与此同时,结束完讲话的林尘,正在吩咐刘仝事情。 “红薯的栽种是一件大事,后续一定要跟踪好,等收过一季就好了,另外,去统计一下做工的人的身高尺寸,我会让人给他们准备衣服,以后就作为工装,上工时穿,像今日那样乱七八糟的状况,以后绝不能再有!” 发工装绝对不是单单只是为了整齐好看,统一的着装势能凝聚人心的,是有利于集体团结,提升内部向心力的。 另外根据工种的不一样,可以在工装上稍作体现,这样,谁是干嘛的,就一目了然了,便于管理。 “另外,新招的人,要去开采铁矿,去建盐场晒盐,我们需要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不仅农业上要自给自足,经济上也要自己自足,不能一味老是靠我补给!” “好的郎君,对了,我们定了商税,那港口往来的商船,需要收税么?”刘仝问道。 “嗯?”林尘之前还真忽略了这个问题,略微一顿,便接着道: “收,必须收!让林悦带兵给我把各处港口都给我看好了,所有和岛上交易的船只都必须交税,除了粮食和日用品外,所有奢侈品如丝绸、宝石、瓷器、酒、香料等通通十税一! 这里你要辛苦一下,做个名录出来,我琼州岛需要的如粮食,日常必须用的一些东西,可以低税甚至免税,其他的不是必须的,可以分成不同等级,各自立税,最高十税一就行! 敢偷税漏税的十倍罚之,但是敢胡乱收税中饱私囊的,视金额大小,你给我也列出不同的惩处办法来,我就一条,超过万贯者,管他什么理由,或者什么人,直接给我剁了双手扔海里喂鱼!” 第219章 争权 刘仝心里一紧,知道林尘这是动真格的,同时也有敲打自己的意思,当下连声答应,不敢怠慢。 有些规矩,就要一开始就要立下,琼州岛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岛上一直是丝绸的重要产地之一。 现在林尘开始征收商税,可能会引起商人们的不满,可要不了多久,琼州岛的商品一定会让他们趋之若鹜的。 林尘不是没想过,直接就将海景别墅具现出来,开启岛上工业体系时代,可是这岛上的情况太复杂了,他又缺少人手。 他敢保证,真要现在就弄出来,过不了多久,就会莫名其妙的被人零元购走。 所以他需要收拢人心,只有这些岛民能和他一条心,或者他说话能算数的时候,才是一夜工厂遍地的时候。 目前通过做工的方式,他已经得到了不少认可,等到这些人生活彻底改善,再也不想回到从前,再也离不开林尘的时候,林尘才算是在这岛上真正站稳了脚跟。 而要做到这一步,以如今的状况来看,要不了多长时间,最多两三个月,也就是明年开春时,这些人绝对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在林尘这边赶得如火如荼时,有人坐不住了。 “使君,这样下去不行啊,人心都要被那小子收买了,以后谁还听我们的啊?” 这里是崖州刺史府,说话的是此地临高族一名颇有威望的族长,名叫老莫,老字并不是说他老,同亚一样,同样是对男子的别称。 “老莫,你找我也没办法啊,我是刺史,可人家是都督还是国公,而且人家是在自己领地上修房子修路,我管不着啊! 按唐律说起来,包括你在内,你们都是他的的食邑,都该听他的,他对自己领地的属民好,那属于人善之主,属民感激他也是应该的,你希望我怎么办?”冼成无奈道。 “可这里是琼州岛,是圣母的故乡,使君您姓冼!”老莫不甘道。 闻言冼成脸色有些变化,话是不好听,可确实有道理,老莫的话他明白,真要叫林尘收了临高族人的心,那削弱的是他冼氏的力量。 用手无意识的敲着身前的案几,冼成闭目思考一番,随即开口道: “你是什么想法,需要我怎么做?说说看!” “使君,我听闻姓林的要在岛上征税,还是十税一的重税,他只是一个都督,哪里来的政权,这不是砸使君的饭碗么?” “嗯?果有此事?”冼成虎目一凝,寒声问道。 这事可忍不了,要知道琼州岛本就属于流放之地,在这里为官,属实没有多少来钱路子,这些跑远洋的商人,可是他们收入的最大来源。 冼成可不是什么好人,早些年他可没少带领族人扮做海盗,洗劫这些商船,还是这些人找了冯盎说和,这才有了这些船只来往琼州年年上供,他们躺着就把钱赚了! 现在竟然有人把手伸进他们碗里抢食,这他能忍得了才怪。 “使君,萧家、林家和陈家的人到访!”正在此时下人来报。 “请到这里来!”冼成道。 下人说的萧家正是岭南此地的大家族,仅次于冯家的大家族与兰陵萧家祖上乃是同源,至于林家和陈家那是闽中的望门,这几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跑海! 依靠港口便利,从两汉时期他们就探索出了航线,并将之打通,开始常年的船来船往的海上生意。 “拜见使君!仓促而来,多有打扰,幸得使君不弃,我等拜谢!”三家代表齐见礼道。 “坐!” 这些人不过是此地负责事务的管事,要不是看他们背后家族的面,冼成都不会见他们,自然没有多热情。 “几位所来何事?”等人落座,冼成便直言问道。 “回使君,我等前来,不过是想问问,可是对年礼有所不满?” “不曾!” “既然如此,还请使君收了神通,我大唐可没有商税的,使君此例不可开呀!” “你们是为了税钱来的?” “还请使君手下留情!我等愿意将年礼再添两成,恳请使君高抬贵手!” “我若说这不是我的主意,不知各位可信?”冼成有些气急道。 “不是使君您的意思?这怎么可能?您可是崖州刺史!” “是呀!我是崖州刺史,可这令就不是我下的,没有朝廷首肯,我也不敢呐!” “那……这……”三人麻瓜了,你这话你自己信不?在崖州还有人不通过你就能收税的? 这也是林尘忙忘记了,忘了知会冼成一声了,其实不止崖州,其他有港口的,现在都开始收税了,那些个刺史,林尘一个没知会。 “这样,你们要不信,不理会这条政令就是!实不相瞒,此令乃新上任的琼州都督琼国公发的,本刺史也不知晓!” 三人走后,冼成越想越气,这林尘也太不把他当成一回事了。 “砰!” “欺人太甚!” 想起三人走时,看傻子一样看自己的眼神,冼成就恨不得提刀将其都砍了。 “使君,这姓林的太不是东西了!要不要让山贼们下趟山?”因为有人到访而避到后面的老莫,这时缓缓走出道。 “嗯?不行!” “我说老莫,现在不比从前了,我等也是大唐子民,我还是一州刺使,可不能动不动就老一套了! 待我先上封奏折,他林尘身为琼州都督,却伸手税务,他想干嘛? 嘿嘿,等着吧,有他苦头吃的!” 这个事情其实是林尘的疏忽,或者说不是疏忽而是口误,林尘的本意是,他的领地内的港口收税,可刘仝理解错了,搞成整个岛屿全境的了。 此时刘仝正在和林尘汇报这个事呢。 “郎君,各家商船对于税收的意见很大,崖州这边刺史府发文了,说是不承认商税的政令,儋州万安州那边也是差不多的意思,这该如何是好?” “额,这事是我的疏忽,没有知会刺史府,可是崖州也就算了,毕竟是咱们自己领地内的事,就算没知会,他也管不着! 可是儋州和万安州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说了收这里的税了?” 第220章 收税 刘仝脸上的汗刷的一下就流下来了,一张老脸霎时惨白,他知道他闯了大祸了: “郎君,老奴死罪!” “不至于,起来说话,到底怎么回事!” “老奴想岔了,要害郎君于险地矣!”接着刘仝把事情的始末和林尘又说了一遍。 “这事啊……”林尘撑着下巴,脑子里开始盘算起来,须臾似是自言自语道: “既然已经这样了,也不是不行……” “刘叔啊,记得我当初说的什么了么?偷税漏税者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明白了吗?” 刘仝心下一震,郎君这是要搞大事啊! 不过这事是自己惹出来的,郎君有如此气魄,自己说什么也不能掉链子。 “是,老奴明白了!” 通过这事,林尘想清楚了,原本还想先发育个一年半载再说的,可这件事既然发生了,肯定会有人拿着做文章的。 李世民与自己暗中可是撕破了脸皮的,有这个借口在,李世民说不定就要借此将自己拿下,光明正大的送往长安。 而且就算没此事,依着李世民的性子,多半也会弄出这么一件事来。 既然如此,不如趁着兵权在握,抢先发难,彻底将琼州岛收于囊中,再整体发展。 次日,刺史府。 冼成正抱着一本「出院文摘下」看着,这是他听说是林尘的作品,特意通知人给弄来的。 不得不说,林尘这文章诗词是写的真好,下面的评论文章也非常精彩,好书,当真好书,正看的起劲,下面有人,急匆匆奔来。 “使君,不好了,不好了!” “大呼小叫的干什么的,什么事如此仓惶?”冼成不悦道。 “砍了,郎君,被砍了哇!” “混账,说清楚点,谁被砍了,谁砍得的?”冼成怒喝道。 来人这才稳住心神,将事情说清楚。 原来这人名叫萧邢,正是岭南萧家人,在冼成手下做长史,从昨日冼成将几家管事送走后,他便代表冼成在码头上驻留。 以便关键时刻代表刺史府为各商家站台,同时驳斥林尘的税收政策,以安各家之心。 今日一早,三家船只约好了,直往崖州这边的码头而来,准备将提前采办好的货物在此装船。 实际上他们就是故意如此的,有了刺史府的保证,他们故意选了崖州的这处港口,还专门约在一起,就是要试试林尘的斤两,萧邢提前来此也是说好的。 崖州这边领兵的乃是高猛,是林尘新委任的,高猛这人怎么说呢,有点人如其名,又高又猛,对于林尘的命令,向来都是执行的相当到位的。 自从林尘下了税收的令后,这里原本每天有的一辆艘船也不见了踪影,今天却一下来了三艘,高猛第一时间就盯上了。 在其派小船接引货物时(现在没有那种深水码头,大船一般不靠岸。)高猛找了上来。 “你们这是大宗货物交易,需要纳出口商税,不然恕难放行!” 高猛到时,关卡士兵已经将人和货物拦下。 “让开!大唐从来没有商税一说,我等已经问过刺史府了,并无新税规定,你等身为大唐士卒,难道要造反么?”林家管事怒斥士兵道。 “是不是造反你说了不算,某家说了也不算,不过这税政是林大都督定下的,说起来你们还是本家呢,要不您带个头,支持支持?”不等士兵回话,正好来到的高猛,接过话茬道。 “你是何人?”林管事反问道。 高猛一抱拳:“高猛,崖州司马!” 这是林尘交代的,对商人们的态度好一些,毕竟以后还要指着他们的税收过日子呢。 “高司马请了,是我等失言了,不过这商税确实是不合理的,高司马您通融通融!”林管事的脸变的很快,说着话的功夫,一个木匣已经递上。 高猛接过直接打开,里整整齐齐摆着十锭银子,每锭十两的那种,这就是一百两了,手笔不小。 “东西高某收了,谢过各位抬爱了!”林管事脸上一喜,暗道这事成了,却又听得高猛继续道: “我会给你们算进税收里面的,收据也会给各位开好,感谢各位对新税的支持了!” 现在的琼州岛一次能出多少货啊,再说三家本来就是找茬的,仓促之下货物就更不多了,而且出口征税的货物种类本就不多,几项算下来,这一百两银子,只多不少。 “你!高司马说笑了,这是孝敬您的,可不是税收,高司马自己留下也就是了,至于税收,我等是不认的!”林管事本想发怒,可立马又想着官商之别,只好忍下怒气,强颜笑道。 “哦?不交税?那高某可不能收,我家都督治军颇严,我可不敢以身试法,还有你们既然不交税,那这货物我可就扣下了!”高猛道。 “慢,慢着,高司马请了,在下是刺史府长史萧邢,使君说了,大唐没有商税,崖洲也没有,你们这样巧立名目收税可是于法不容的!”萧邢终于跳将出来指责道。 “萧长史是吧,这事你跟我说不着,本司马只是执行军令,你有意见去找都督去,若是妨碍我等军务,别怪某翻脸!”高猛油盐不进。 “你,你!好,好,我不管了,你们就等着听参吧!”萧邢没法,放过狠话,一甩袖子退到一旁。 这下三家管事坐蜡了,进退都不是,进肯定进不了,有这些当兵的拦着,除非他们飞过去,退的话,别人要扣货,他们也不敢抢,可又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货丢了呀! 还是陈家管事心思活络,这时站了出来: “军爷,我等不运了,这些货我们会送还回去,或者就留在本地商号售卖,这总可以了吧?” 高猛没想到这老小子竟然来这么一出,可仔细想想他的话,好像没啥毛病,自己只管关税,人家不出关他自然管不着。 “可以!” 只得答应,任由他们将货物拉走,不过高猛相信,他们总还是会回来的。 第221章 杀鸡 “报!港口西南海域抓到几艘运送货物的小船!” 近一个时辰后,高猛正带士卒海边巡逻,得到手下校尉来报。 这是高猛之前就吩咐好的,盯紧那几艘接货的大船,果然这些人胆子也是够大的,这么快就动手了,简直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诸位,又见面了!” “高司马你当真要将事情做绝不成?”林管事气急败坏的道。 “呵呵,高某依令办事而已,倒是林管事以及诸位可要小心了,现在可不是交不交税的问题了,而是诸位偷税漏税的事,诸位开始祈祷吧,本司马要去查验货物了,你们最好祈祷货物数目不要太大,不然,呵呵……” 说完高猛便领着士卒们登上了大船,开始一艘艘查验,没错就是上大船,那小船里能有多少东西啊,至于大船里的货物不是出自琼州岛的,自高猛登船的那一刻,它就是了! 新税推行,总要经历些坎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杀鸡骇猴,很不幸,这三家的商船就是高猛选的鸡。 经过一刻钟的查验,高猛表示三艘船里面两艘船的货物价值超过十万贯,且都是名贵瓷器和高档丝绸,属于顶级奢侈品,按照新税法,当按十税一缴纳。 由于此商船妄图逃税,所涉金额过大,超过万贯,所以按照税法,犯事者当去手足,以身饲鱼! 这就是睁眼说瞎话了,一刻钟能干啥,能把三艘大船查看完? 哄鬼鬼都不信,实际情况是,这一刻钟里,分别在其中两艘船里找到了一匹丝绸和一箱瓷器,那自不用说,这两船就是运这东西的,他们随便一抽查就发现了! 至于第三艘船,那实在是没办法,人家就是一艘空船,好不容易在生活区找到一些粮食,这东西在新税法里,税率低的可怜,就是装满这艘两千料的大船,也收不上一千贯税。 最后处理结果很简单,林尘说了,当场执行! 林家管事、萧家管事当场便被削了人棍,丢下海去,至于陈家管事,那艘空船就是他的,算是捡回一条命。 不过也给他算了一千贯的逃税,依法十倍罚之,就是一万贯,船只暂且扣留,什么时候交齐什么时候领走! 这样也好,死两个放一个,还是个机灵的,正好能将崖州港收税是认真的这事给宣扬出去。 你可以不来,我也不稀罕,但是你来了就得按我林尘的规矩办事! 这事虽然办的很虎,可林尘还是扯着嘴角对高猛表扬了句: “干得好!” 这可把其他三个州的司马激的不行,儋州林悦倒还好毕竟缺少历练,可振州司马林洋和万安州司马刘仁愿可不乐意了。 毕竟被原先自己手下的兵给比下去了,脸上总感觉火辣辣的,于是接下来几天,这两人也总算逮着机会有样学样,送了几人喂鱼,扣下几艘大船。 所涉及的商家有登州的,有金陵各家的,都是常年海上讨生活的老牌家族。 实际上这年代能搞海上贸易的,就没有一个是普通人家的,随便捞出来个,都是背景深厚的。 至于说弹劾,奏章从岭南到长安,按照这个年代的快递水平最快也要两个月后才有回信了,这还是各级官员不卡的情况。 当然也有快的,那就是军报,类似于八百里加急这种,换马换人最多十天就能到长安,后面开辟了荔枝道的话更快,从岭南到长安只需七天! 这些地方官的政事奏章,用不了这个,能一个月到长安就算不错了。 有几个月的时间,林尘有信心完全掌控琼州岛,到时候海上一封,任你兵多将广也要抓瞎。 汉朝为啥打下琼州岛又丢弃了,还不是平叛一次出动近万部队,花销银钱近三亿,而且琼州岛还频繁叛乱,实在是平叛都平不起。 而且琼州岛这地方还没什么产出,有时候还要中央财政补贴,那还留着干嘛? 林尘相信只要他守得住一波,李世民肯定坚持不住,再说岭南还有个无冕之王冯盎态度不明呢,就不信他敢冲动行事。 林尘推算,李世民就算铁了心要搞自己,多半也是灭了突厥之后的事了,而有一两年的发育时间,到时候谁找谁麻烦还说不定呢! 所以,林尘有啥好担心的,一点都不担心,这就是天高皇帝远的好处了! 李世民啥态度,姑且不管,不过岛上两冯两冼四周刺史现在是真急了,这林尘他不按套路出牌啊! 私自设卡立税本就是乱命,现在你又胡乱用刑,还一上来就是死刑,这谁给你的权利? “他怎么敢的呀?”冼成是最恼火的,也是体会最深的,谁叫他离得最近呢。 这事他现在已经不会了,按说林尘这么年轻就位居高位,前程必定远大,没必要搞谋反那一套! “可要是这后生真反了……” “咝!” 要是林尘真走了极端,自己可是首当其冲的,现在手上又没有兵权,真闹起来,那不成了砧板上的肉了? “不行,得去问个清楚!” 仗着冼氏的身份,他倒是不担心林尘现在就拿他怎么样,林尘到底怎么想的必须问个清楚。 “不如把其他几个也叫上?” 想到就做,至少这样不会显得势单力孤,自己一个人过去,林尘要是不给面子岂不就尴尬了,有姓冯的叔侄两个在的话,看着冯盎的脸面,这事多半能有个交代。 两天后,收到信件的其他三州刺史,终于齐聚崖州刺史冼成府中,琼州岛还是挺大的,就这速度已经算是快的了。 在统一意见后,几人也不耽搁,联袂便向琼国公府而来。 “郎君,有各州使君拜见!”正在林尘和刘敏在后院叙话的档口,裴氏来报。 裴氏就是在襄城收的那个前隋女官,女儿是得天花的巧娘,现在是林府后院女管家。 “奉茶,我马上就到!”说完便起身入内,在刘敏的帮助下,换了身衣服,这才施施然出来。 第222章 摊牌 “诸位稀客啊,这琼州岛虽说不大,可要把诸位聚到一块也是不易,今儿个正好让本都督尽一尽地主之谊!” “我等见过林都督!”四人起身见礼。 “坐坐坐,你们几个不是长辈就是前辈,可不能多礼!” 林尘很热情,态度也非常的好,丝毫看不出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做出如此事情来,几人心下稍稍缓了口气,竟平白多了几分底气来。 “我等来此,是有事请教都督,还望都督解惑!”人是冼成组织的,自然由他当先开口。 “哦?我当诸位来是找我叙旧来了,原来是有事啊! 什么事需要这么大阵仗,劳的各位奔波至此?”林尘状似遗憾的道。 “敢问都督,先是私立税赋,继而又大开杀戒,这般种种到底为何,都督又要意欲何为?”冼成义愤填膺的道。 “唔,这事啊,你们都想知道?”林尘先是故作沉思,随即将正拿在手中的茶碗一放,看向四人,缓缓道。 儋州刺史冼虎:“请都督直言!” 琼州刺史冯贞:“这可都是犯法的!” 万安州(兼振州)刺史冯志文:“都督此举可是闯大祸了!” “呵呵,哈哈哈!行,话说到这儿了,我也不瞒诸位,我想干嘛?我想请诸位让个道成不?” “都督何意?”四人心下一凛,一种不还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想说,以后诸位就做好你们的刺史就好,琼州岛上的一切事务,就由本都督来安排好了,或者有谁不愿意,那就自请调离就是,以后这琼州岛只需要都督府一个声音就好了,诸位可听明白了?” “什么?!” “林尘你到底想干什么?” “疯了,疯了!” “反了,反了,你这是要造反呐!” “安静!枉尔等身为一州刺使,如此大呼小叫成何体统,反不反的你等说的不算,我自会向圣上上书说明,不过现在的话,你们几个不如去高州吧,这里就不劳你们操心了!”林尘一声大喝,既然都找上门来撕破脸皮了,林尘才不惯着。 一起送去高州,让他们去跟冯盎告状去,反正这些也不是啥好鸟,让冯盎头疼去。 林尘说到做到,说让他们走,就让他们走,而且雷厉风行,这边刚把人送出门,那头就直接让高猛带人用船把他们送到对岸去了,连家都没让回。 “刘叔,你速度安排人接管几州的刺史府,他们的家人亲信只要不生乱,就也都给他们送过去,若是负隅顽抗你知道怎么办! 另外,搜集一下这几人在琼州岛的所作所为,我敢肯定,他们屁股绝对不干净,我需要证据!” “是,郎君,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刘仝连声答应,虽然不知道林尘要干嘛,可他本就是船上人,与林尘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听吩咐就是了。 任由刘仝去忙,林尘也有重要事情要做,步行到书房,支走下人,林尘自己研墨,开始书写起来。 第一要写的是给各州官员的通告,几州刺史突然消失,难保地方不会生乱,特别有两位刺史还是姓冼的。 第二是给各州司马的,危机关头,他们需要顶住压力,掌握好军队,林尘特意交代,立即组织乡壮成立乡兵,维护地方治安。 第三是写给冯盎的,内容就一个,我要琼州岛,请叔父成全! 最后是给皇帝李世民的,这内容就天马行空了,先是说了琼州岛条件多么艰苦,山民多么野性难驯,生活多么艰难。 卖了一波惨后,又细数了四大刺史的罪状,什么白天穿官服晚上着匪衣,什么欺压良善一味盘剥,总之什么脏水都往他们身上泼。 最后才说了自己的措施,第一,将四位刺史赶出了琼州岛,至于要不要惩罚他们,革职还是下罪你看着办。 第二,他准备在岛上大搞建设,力求把琼州岛打造成大号归云庄一样。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他想在此岛弘扬科学一派,请李世民给个机会,看看不一样的学派思想,最终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第四,基于第三条,恳请李世民大力支持他一些人才,不要求太高,能说会写就行。 第五,关于平安果的事,林尘表示,目前这种逆天的东西我就这一种,我是个念旧的人,当初因为一句世民兄,我就毫不犹豫的给了。 以后会不会有类似的,林尘也坦言道,可能会有,不过现在肯定没有,你得相信我,只要你能助我实现我的梦想,让科学一脉有一片沃土,我承诺,若是有了其他的,必定有圣上你一份。 至于这东西怎么来的,您就别探寻了,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它具体是怎么来的,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这里,陛下你不妨一心治理好国家,等你成为天可汗那天我会告诉你的! 以林尘对李世民的了解,这封信后,李世民是有很大可能让自己独揽琼州岛的。 原因很简单,琼州岛上别看有数州,可也只是名义上是大唐的,他李世民对这里没有丝毫管控力。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琼州岛乃至整个岭南,却是远在天外的。 至少目前琼州岛的归属是姓冯而不是李,拿冯家的东西给他李家做人情,他有啥不愿意的。 再说岛上那些刺史,那都是冯家举荐的,而且也不是他同意的,被林尘赶走了他乐还来不及呢! 唯一的就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可面子工程这种事,满朝文武就没有不擅长的,肯定能处理的很好。 如此一来,林尘如愿的几率还是很大的,这样能避免一场刀兵之祸,对双方来说都是件好事。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冯盎的态度了,只要他点头甚至中立,这事情就算成了。 而冯盎会做出林尘想要的决定么? 林尘觉得,会! 而且几率还很大! 首先,冯盎现在压力也很大,来自大唐大一统的压力,来自李世民的压力! 第223章 冼由 自隋末动乱以来,冯盎回到岭南,以家族声望为基,聚揽四万精兵,开始肃清岭南,最终占据岭南。 可这个时候,中原诸王混战,李唐崛起,岭南这个地方实在太穷苦了,凭借这里根本无法与群雄逐鹿。 眼看李唐以横扫六合之势,逐渐定鼎天下,冯盎这才率众降唐,条件是他还镇守岭南。 当时的情况,李渊自然是高兴的,毕竟是二十多州的土地,哪怕只是名义上的,那也足够振奋人心了。 可随着李唐内忧外患一一扫清,他冯盎就是眼中钉肉中刺了,而且更要命的是,现在的皇帝成了李世民。 这可是个能征善战的主,各路反王可以说都是他斩下的,一路打过来,大阵仗上从来就没输过,冯盎自衬,要是和李世民对上,他没有胜算。 这不,李世民才坐稳皇位,前阵子就因为有人说他冯盎要自立岭南王要反,李世民就准备提兵前来平叛,这是有多心急啊! 要不是魏征说情,现在怕不是已经开始点将了,不过李世民还是要求他去长安,以证心迹,使者已经在路上了! 所以现在他压力真的很大,他不知道他真去了长安,还能不能回的来,可不去的话,又怎么打消李世民的疑心? 李世民现在已经摆明了,就是要拿岭南开刀,他要李唐足够完整,他要树立威信! 这个时候,有林尘来分担压力,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再说琼州岛对岭南诸州来说,也无足轻重,好比塞外的荒漠一般,虽然主权明确,可实在没啥大用。 综合这些因素,这件原本不可能的事,其实还是很有可能实现的。 目前唯一担心的就是本地居民的反应,这些个族长寨主洞主们,可不是好相与的,关键事涉冼氏,就怕他们脑子转不过弯来。 崖州临高族这一支,目前应该不会有什么差池,毕竟他们几乎家家都在林尘手下做工,率先体会到了林尘治下的面貌。 现在唯一所滤的就是冼夫人的本部,也是岛上最大族群的润黎一部。 对于这,林尘准备亲自前往拜访游说,最好是能够以和平的方式稳定全境。 润黎主要集中在儋州一带,其他各州也有分布,他们主要说俚(黎)语,同所有黎民一样,都喜欢依山而住。 其实现在整个琼州岛的居民分布,呈现的正是一种黎民在内汉民在外的态势,说是生活习惯使然,林尘估计还是朝廷或者冯家在迁汉民入岛时,有意为之的产物。 …… 儋耳山,又名松林岭。 四州环一岛,百洞潘其中。 这里正是润黎聚集之地,不同于琼州岛其他地方的建筑风格,这里有身份的住的是山洞,洞主一词正是由此而来。 润黎当代族长或者洞主名叫冼由,禀明身份通报之后,林尘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时代被称为洞主的人物。 只是初见,便是叫林尘大吃一惊,这竟是一名女子,穿着黎族特有的服饰,头上饰品繁复,行走间环佩叮当。 “在下林尘,现为琼州都督,见过洞主!” “嗯,好一个俏郎君,妾身倒是听说过你,只是没想到竟这般年轻,果是少年英才!” 冼由说的是官话,而且还是字正腔圆的那种,显然是下过苦工的。 “洞主谬赞了,来时本都督可也没想到,洞主竟是一名女子!”林尘笑道。 “怎么,你看不起女子?”冼由秀眉一皱,有些不喜的道,对于林尘的感观不由得减了几分。 林尘:“洞主误会了,本都督断无此意,诚敬夫人可是古往今来第一女巾帼,正应证了女子能顶半边天的话,本都督佩服还来不及呢,这看不起之说,又从何而起!” 林尘口中诚敬夫人,正是冼夫人,这是冼夫人去后,隋文帝给的谥号,林尘现在身为唐臣,此次又是以官身前来,自是要以官方称呼相称的。 “圣母自是不让须眉,不过女子能顶半边天这话是谁说的,为何妾身从未听过?” 漏嘴了,这话在这个时代可不是啥好话,属于大逆不道违背伦常的,估计也就能在黎族这样的少数民族中,博得好感的。 “额,洞主见谅,这只是本都督感慨之言,一时口快罢了!” “见什么谅,妾身倒是觉得这话说的不错,我等女子可未必就比男儿差了! 远的有木兰代父从军,近的如妾身祖母甚至新朝平阳昭公主,哪个不是羞煞男儿之辈?!”冼由语带崇敬钦佩的道。 按照正常历史发展,后面还有女帝女相呢,这么算来,这隋唐还真是盛产奇女子! 话题扯得有些远,怎么就谈到女子能力的问题上了,林尘决心把话题拉回来。 “洞主说的是,女子未必不如男,本都督此来是有些事想请洞主相助,还请洞主相允!” “女子未必不如男?都督当真妙人,就凭这一句,都督有事直说就是,妾身能帮上忙的一定不推辞!” “洞主大气,洞主可知道冼成冼虎两人?”林尘试探问道。 “赛黎?” “正是!” 冼由所说的赛黎也是黎族内部划分的族群之一,而且黎族对外大多都称呼自己为赛黎也叫德透或者加茂黎,除此之外还有哈黎、杞黎、润黎、美孚黎。 “他们让本都督赶走了!”林尘说这话的时候暗中观察着冼由的表情。 “嗯?他们可是做了错事?”果然冼由眉毛一挑,语气开始有些不善。 算起来这两人不仅是族内长辈,还是自己的族叔,关键他们都姓冼,和自己一样的冼。 “错事肯定有,就是杀头都不为过,不过以前的事本都督不在乎,也懒得管! 现在本都督来了,这些蛀虫自然要清理干净,因为本都督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都督,我可不想尸位素餐,我有个想法,这琼州岛气候适宜,环境优越,地理位置又处于海上交通要道,没道理这里的人要过的如此清苦!” 第224章 以势压人 “一句话,我想要此地繁荣起来! 可要做到这点,那我必须就要有足够的话语权,换言之,岛上所有人都要听我的,政令一统,方才好行事!”林尘直言不讳道。 冼由眉头一皱,开始沉思,林尘不急,慢慢等待,片刻后,她才复又开口: “所以你是怕我黎人反叛?还有,你所谓的所有人,也包括妾身么?最后,我等凭什么相信你?” 灵魂三问,林尘知道,关键时刻来了。 “不,第一本都督才不怕你等跳反,不怕告诉洞主,我虽新到,却有足够的底气将所有叛乱镇压,本都督只是不想多造杀孽罢了,毕竟这岛上人本来就不多! 第二,洞主若是愿意鼎力相助,本都督自然感激,就是委以重任也不是不行! 最后,你们只能且必须相信我,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本都督此来原因便是想让你们选择主动,对此本都督没有太多的解释,不过你们倒是可以先看看本都督封地内的临高族现在的状态,跟着本都督你们不会比他们差!” 林尘的话说的很强硬,冼由听得也很不舒服,她冼氏一族名震岭南,何时受过此等威胁,也不知道这个年轻的都督,到底有何底气? “呵呵,都督原来是来耀武扬威的么?” “我冼氏一族可不是吓大的!”冼由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林尘却是不惊不慌,端起茶杯轻啜一口,“我并非此意,只是想让冼洞主知道,我有能力让你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当然,若是冼洞主不愿合作,我也只好采取一些强硬手段了。” 冼由眼神一冷,“你敢!” “我既然敢来,就没什么不敢的。”林尘放下茶杯,“不过我还是希望冼洞主能够三思,毕竟我的目的是让这里繁荣起来,而不是引起纷争。” “我黎人有数万族人,你凭什么?”冼由讥笑道。 “哈哈哈,那就让洞主见识见识!”林尘起身,手一扬,g18凭空出现。 看着洞内墙壁上挂着的兽皮等物,林尘打开全自动保险,抬手扣动扳机。 “砰砰砰……” 一连串声音如同同一个声音一般连成一片,十七发的弹夹瞬间打空,这玩意理论上每分钟射速可是达到1300发的。 学着后世影视剧的牛仔一般,吹了吹枪口并不存在的烟,林尘微微一笑:“如何?人数在本都督面前可有用?” 看过墙上格洛克留下的痕迹,这位女洞主倒吸一口凉气,太可怕了,她想象不出,有什么可以抵挡这可怕的武器,甚至忘了林尘的武器是怎么出来的。 冼由死死地盯着林尘,良久之后,她缓缓坐下,“我需要时间考虑。” “我可以给你时间,但时间不多。”林尘站起身来,“希望冼洞主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 ,能够约束好你得族人,当然我更希望洞主能同我一起为你的族人带去更加光明的未来!”说完,他转身离去,留下冼由一人在屋内思考。 林尘此行还是有效果的,至少接下来的数天内,各地巡视的林洋等人,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传来。 倒是对岸雷州的冯智彧带来消息,冯盎要见他,让他往高州一趟。 这是好事,说明冯盎有思考过林尘的事,叫自己去无非就是谈条件罢了,毕竟这么大一块地,他冯盎可以不稀罕,但也没有白给的道理。 尽管最近岛上局势紧张,可林尘还是交代一番后,渡船北上,往高州而去,身为大多数僚人公认的大酋长,不搞定冯盎,麻烦事更多。 现在空间内初级步枪已经生产出来了,而且是遂发式的,这得益于军工实验室的建立。 原来新装扮带来的所谓的实验室,其实就是对于各种图纸的研究,这里的图纸是包括这个类别里的所有东西的图纸。 步枪正是基于现有的工业水平,军工实验室出的制造图纸和流程,当然像是林尘现在用的g18,实验室也能出图纸,但是却造不出来,原因是制造设备太落后了,精度达不到。 这个时候就需要机械制造方面的实验室,开始针对各种待生成的产品,出具新的设计图纸,提高机床等设备的精度以及质量效率。 如果林尘前世是一个制造业的大拿,那他就可以直接报出各种先进器械的型号以及功能,然后直接的出具设计图纸,将基础器械升级。 可林尘对于这方面却是一点了解也无,对于机床模具等,他也只分得清车床铣床什么的,知道是加工零件用的,可具体怎么来的,怎么加工的,那就一头雾水了! 所以现在他需要一个东西,只能用笨办法了,比如说加工一根枪管,首先军工实验室会出一份工艺图纸,上面会有口径硬度韧性等要求。 而要达到这些要求,现有的设备能够生产,那就直接生产,可若是达不到生产要求,比如精度不够,那么机械制造的实验室,就会针对这一点,改进加工设备,在条件允许下完成设备升级,最终达到要求。 也是这样的过程,林尘才明白为啥没有直接开放大型高级工厂,就这样一点点升级下去,初级工厂成为高级工厂那绝对是板上钉钉的。 而且这里有个巨大的好处,那就是技术的积累,虽然空间内,实验室出具图纸也好,还是产品制造也好,都是傻瓜式的而且是经过简化的,可是这里面的技术原理却是真实的,而且是有迹可循的。 只要这一切都记录下来,那也代表着,这一过程在现实世界可以复制实现,这就变得相当有意义了。 再一个,这些实验室可没有科学瓶颈一说,这就更厉害了,只要基础工业能达到要求,不对,是材料能够满足的话,这个时代说不定能远超后世,科技水平达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 从换装扮后经过几个月,目前林尘已经建立的实验室有,电力工程实验室,军工生产实验室,机械设计与制造实验室,道路工程实验室,电子工程实验室这五个。 第225章 女将 看着名头挺唬人的,可真正启动的项目,估计也就和后世一个公司设计部的半个小组差不多。 打炮打蚊子,就是实验室的现状,不过对于林尘来说,已经足够用了,开局就是电力已经不知道领先多少了。 从雷州往高州,由南往北,依次要经过罗州、辩州、潘州方才是高州,好在经过的都是这几个州的狭长带,省了不少路,快马三天应该能到。 这次出行,刘仁愿林洋都留在了琼州岛,林尘只带了两名护卫便上路了,只要空间能用,现在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具备威胁,没必要担心太多。 林尘自来到大唐,穿州过县也走过不少地方,可路途上除了有预谋的刺杀外,真正的山匪马贼可从没遇过。 这回原本也以为是一帆风顺,不想刚行至罗州,就遇上了事。 这日林尘三人快马来到罗州的石龙县,过了这个县要不多远就是潘州了,三人也没想在此处停留。 可来到县城所在时,其情景却让林尘大吃一惊。 只见县城四周喊杀声呼和声,声声不绝,更是箭雨漫天,金戈齐鸣。 原来竟是有人攻打石龙县城! 这可让林尘好一阵惊讶,三人借助遮挡,小心隐藏身形,放眼望去,攻城之人不下三千之数,虽然气势不错,可装备武器嘛,属实就有些寒酸了。 看样子倒是像附近那座山头的僚人,对了,僚人这个称呼是汉民对岭南这些少数民族的称呼,包括黎族在内只要不是汉人都属于僚人,这称呼他们自己也承认的,并不认为是什么贬低的称呼,他们自己有时也这样自称。 “这样看来莫不是哪个山头的僚人部落又反叛了?能有三千多青壮,这部落还不小,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几个部落联合的?”林尘暗自思忖。 再看城头,林尘正好看到一名女子提刀砍下一名爬上城墙的攻城者,随即这女子还不停的对着身旁人高声说着什么,距离太远,林尘听不到声音,可也能看出,这女子赫然正是这场战争守方的主将! 在林尘讶异的短短时间内,这女子复又弯弓搭箭,箭矢频发之下,城下凡是被瞄准之人,俱是应声而倒,竟还是个善射的! “这岭南之地怎的就这般多奇女子?”林尘心中嘀咕道。 前有冯冼氏威服诸僚,教化万民就不用多说了,毕竟离着还远没亲眼见过,可前几日他刚见过带领一族的冼由,这才几天,竟又碰见个女将军! 这可是女子地位低下的古代,女人想要出头那可不要太难,偏偏他就接二连三的遇着了。 林尘不知道的是,此时他刚念叨的冼由,此时正在他的领地上的工地上四处打量呢。 视线拉回到战场,依林尘看来,不出意外的话,这场战斗守方迎面更大,这城虽然不大,可凭这些仅凭一腔之勇,连武器都很寒酸的攻城者,断然是攻不下的。 至于打战的双方谁对谁错,林尘不想知道,也不想掺和进去。 “慢慢后退,咱们绕过去吧!”林尘向两护卫道。 三人本来就离着战场还有些距离,小心之下,还真没人发现,可是在绕行的时候,却好死不死的碰到了一小队约二三十人的队伍。 这伙人护着一年轻人,似乎也是在观察远处的战场,林尘几人到时,年轻人正大呼小叫呢。 林尘暗道一声晦气,绕了这么远,谁知道还是给碰上了。 见着林尘几人闯入后,这群人先是一愣,遂而那年轻人唧唧呱啦几声,这些人便向林尘几人围攻过来。 有变异西瓜之助,林尘是听得懂这些僚人的话的,不过隔着距离还有些远,没大听清。 可看对方这态势,也能想到对方说的啥,林尘虽三人,可也不惧,对方既然不分敌友上来就战,林尘便也没啥好说的。 “冲!挡者死!” 说完林尘便一马当先,手持马槊迎了上去,杀人,还是冷兵器过瘾,特别是马上冲杀的那种快感,真个畅快过瘾! 两个随身护卫一个马六,一个田季都配的有步枪,不过见着林尘以马槊冲杀,二人也都有样学样,能尽情展现自己实力的感觉,他们也喜欢。 三人俱是手上有活的,冲起来那叫一个猛,二三十人的队伍,如同纸糊的一般,被三人一个冲锋就凿穿了,不算受伤的,平均每人杀两个,留下六具尸体! “就这?”林尘大失所望,一点抵抗力都没有,杀这样的人,丝毫成就感也无。 “算了,没意思,直接走吧!” 马六:“听郎君的!” 田季:“确实太弱了,杀得都提不起劲!” “废物!上,给我拦下他们!”这回林尘听清了,果然是年轻人不知道天高地厚,自己都要走了,他还看不清形势,真是自己作死。 “让他闭嘴!”林尘道。 “我来,我来!”林尘话音方落,田季便抢先道,生怕马六抢了活,边说着,田季边从马上提起一长杆之物。 “砰!” 刚刚还嚣张的年轻人就此了账,原本还打算冲上来的众僚人,顿时一哄而散! “三哥好枪法!”林尘赞道,季就是三,这年代,普通人家里取名,姓加排行很常见,田季家里行三,所以叫田季。 林尘这些老一批的护卫,年龄实际比他大的多,也跟了他不少时间了,平日里称呼很随意。 “哈哈哈,谢郎君夸奖,还得练,还得练!哈哈!”边说着,田季边习惯性的擦擦枪,然后小心的横挂在马背上,这玩意,他可宝贝的紧。 “让老田你给装上了,想不到弟兄们苦练枪法这么久,倒是让你个老小子先开了张!”马六有些酸溜溜的道。 这就是田季高兴的原因,自从拿到这火器,平日都是对着靶子射,最多打打动物什么的,打人这还是第一回,刀也好枪也好,既然为了杀人而生,总要有人命祭过才好! 几人谈笑间,战场那边已经有了动静,这年轻人可能还是个重要人物,他死后,战场那头顿时军心大失,开始了逃跑式的撤退。 守城的女子敏锐察觉到变化,已经在开门,准备开始主动追击。 “走吧!”见此林尘不想多生事端,三人提马就走。 第226章 陪嫁一座岛 这之后的路途倒是平静,两天后,林尘终于再次入了冯府。 “见过冯叔父!” “贤侄免礼,一路劳顿,辛苦了!”冯盎还是一如往昔,气派中透着睿智。 “呵呵,不辛苦,不辛苦,小侄年轻力壮,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这才多少点路,何况叔父相召,就是再远,我也得飞奔而来呀!”对于有能力的人,林尘舔起来,那是一点心理包袱也没有。 “哈哈哈哈,你呀!”冯盎被林尘这套马屁拍得哭笑不得,伸手指着林尘。 “我唤你来是什么事,你应该也猜到一些,我也就不兜弯子了,你可否坦言相告,你到底想干嘛?” 冯盎这阵子想了很多,可怎么也想不明白,林尘年纪轻轻,更是前程大好,如此折腾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可不认为,林尘想造反大唐,真要造反选什么地方不好,非得选个鸟不拉屎的岛屿,那不是脑子有病么? 林尘:“小侄真的只是想推行我的科学之道,可琼州岛这地方,叔父是知道的,若不统一政权,让岛上只有我一个声音,谁愿意学我的学问呐!?” “行行行,你不愿意说实话,我也不是非得知道,琼州岛可以让给你,不过就这么白白给你一个外人,我却也不好交代!” 冯盎才不相信林尘的鬼话,他隐约觉得,林尘所图甚大,绝不是简单的传学这么简单,不过只是一个琼州岛而已,他还是给的起的,他也想看看林尘到底想干嘛。 但是,正如他所说,不能白给,冯家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冯家。 “叔父的意思是?”林尘有些不确定的道。 冯盎:“这样,我也不藏着掖着,就直接跟你说吧,岛不能白让给你,可我冯家也不缺什么,更不指望你有什么是我能看得上的。 好在我很看好你这个小子,你我也别叔侄相称了,你干脆就给我当个女婿吧! 我还有好几个待嫁的女儿,你可以从中选一个,我们结成翁婿,那你就是自己人,琼州岛便算是我冯家的嫁妆了!” 这番话可把林尘惊的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他想过很多可能的条件,却唯独没想到这条,什么叫我没啥东西让你们看上眼的? 火枪给你见识一下,看看你想要不? 平安果了解一下,看看你疯狂不? 还有,啥叫琼州岛就算陪嫁了,真是好口气,陪嫁一座岛,可真是壕无人性啊,可那是你冯家的么? “那什么,叔父,小侄已经成婚了,而且我对内子很满意!” 冯盎:“我知道你成婚了,那又怎样,我又不是要你休妻,你是国公爵位,除了正妻,还可以有两位平妻,我不在乎我女儿做平妻,我冯家只要还在一天,哪怕她只是个妾,难道还能受了欺辱不成? 说起这我倒是想起来了,你既然还有两个平妻的名分,不如干脆选两个算了,正好将两个名分都占了!” 真尼玛霸气,话糙理不错,这个时代女儿出嫁还真就看家世,家世厉害的如冯氏这般,女儿在婆家地位就一定有保证。 冯盎是僚人,对于名分这一套本就看的不重,加之性情直爽憎恶分明,这话说的更是理所当然。 只是林尘却被雷住了,对于男女之事,他还是受前世一夫一妻的影响,对于多妻制虽然有过期待,可每回都有种负罪感。 前世自己是一个屌丝,女朋友都没谈过,这一世却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现在猛然间又要自己娶第二个甚至第三个,顿时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政治联姻这事情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似乎司空见惯,可林尘他才来几年,而且他对刘敏也是有真感情在的,若是因此惹得刘敏出了什么事,林尘肯定追悔莫及。 “叔父美意,小侄知道了,不过此事需要问过我家夫人,才能决定,夫人若是不允,那便要谢过叔父抬爱了!” 想了想,林尘还是如实说道,他不反对联姻,甚至还有些小期待,可他更不想负了刘敏。 “呵,这倒稀奇了,男子汉大丈夫,岂能让一妇人左右意见?” “叔父你不懂,别的事都好说,这种事非得问过夫人,得其首肯才好!”林尘仍旧坚持己见。 “既然如此,那就由得你吧!你那夫人也是出自书香门第,想来这种事上也不会反对,如此老夫便开始准备婚嫁之事,你就等着迎亲吧!”冯盎道。 “这是不是太快了?”其实林尘也觉得,刘敏应该不会太过反对,可这种没问过就先斩后奏的做法,还是让他很心虚很不适应。 “这事你就别管了,老夫做主就是,对了,我让人拿图册来,你先选定人吧!”冯盎大手一挥,林尘反对无效。 “万一夫人不同意……” “没有万一,选吧!”不等林尘话说完,冯盎便直接打断,更是一叠图谱,直接递过来! 没办法,面对这样的冯盎,林尘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得先看图谱。 一共六份,看来冯盎女儿当真不少,一张张看过来,模样身段都不差,想想也是,这些大户人家结亲都是优中选优的,其后代样貌自然差不了。 “咦?是她!” 看到第五份时,林尘惊呼一声,引起了冯盎的注意。 “怎么,贤侄见过幺娘?”冯盎见林尘表情有异,遂而问道。 “看着眼熟,像是小侄来时路上遇到的一位女子!”林尘说的正是在石龙县城外看到的那位女将军,虽然隔着老远没看仔细,可那种神韵却跟眼前的画像一模一样。 “哦?贤侄不妨说说看,说不定真是幺娘呢!”冯盎感兴趣的问道。 林尘也不隐瞒,便将路上遇到的攻县城的事,同冯盎说了一遍。 “哈哈哈,如此说来真是有缘,贤侄所说八成就是幺娘了,这孩子我从小就喜爱,所以惯坏了,就爱些打打杀杀的,倒是习了一身好武艺! 那攻城的八成是谈殿的人,现在正和吾二兄争罗州的地盘呢,只是不知怎的跑到辩州了!”冯盎哈哈一笑的说道。 第227章 有了 冯盎口中的二兄名冯暄,当初隋朝新立,番禺守将王仲宣起兵反隋,隋使到岭南被围,冼夫人冼英正是命二孙冯暄去搭救。 哪知道冯暄与贼人部将陈佛智关系交好不肯动兵,这才有了临阵换将,十八岁的冯盎开始自己的首秀,首战告捷,击破王仲宣。 兄弟两个一个被封高州刺史,一个被封为罗州刺史,及至到后来降唐,一直到现在。 也就在今年,冯暄和谈殿以及越州刺史宁道明一起联合各溪垌的僚人首领反唐,其中谈殿是南越一带的僚人首领,宁家则和冯家是姻亲关系,冯暄乃是高州一带僚人首领。 三家虽然联手反唐,可各自代表的利益团体不一样,特别是谈殿与冯暄,更是私下里龌龊不断,要不是有宁道明居中调和,不用大唐打,他们自己就得败了。 自家二兄现在干着造反大业,可听着冯盎的口气丝毫没放在心上,安然做着自己的高州大总管。 自家女儿该走亲戚的走亲戚,完全没当一回事,就这操作比起林尘私设商税,将几州刺史赶走,高端了不是一点半点。 好像历史上宁道明死后,还是冯盎出兵平的叛乱,林尘心想,就这情况,这还用的着平吗? 等和朝廷谈好条件,冯盎只要招呼一声:“二哥差不多得了!”这不就平了么? 这就是冯家在岭南的实力么? 林尘算是长了见识了! 能在官匪之间反复自由横跳的顶级大酋长,就问你谁能招架? 事情算是初步定下了,对于冯盎再选一个的话,林尘就当没听见,这里不是飞燕楼,这事不能这样干! 辞别冯盎,林尘带着忐忑的心情,开始回返,岛上的情况目前很复杂,他还是很担心的。 …… “恭喜夫人,贺喜夫人,此乃喜脉!” “有了?有了!” 林尘刚回府,就听到这么一出对话,接着便见一名医官在何氏恭送下出得门来。 “唉?尘子你回来啦!真是太好了了,我告诉你,大喜,大喜啊,你媳妇敏儿有了!”刚出门来的何氏,正好看见林尘,忍不住喜意,高兴的道。 “有了,有了,我要当爹了?”老娘的话加上之前听到的对话,让林尘呆立当场,嘴里不停的喃喃自语。 加上前世,他也不过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这猛然间要做父亲了,属实让他有些手足无措。 “傻小子,愣着干啥?还不进去看看!”何氏笑骂道。 林尘如梦方醒:“对,对对!哈哈,我要当爹啦,敏儿,敏儿……” 看着林尘大呼小叫着急忙慌向内奔去的身影,何氏抿嘴一笑,自言自语道: “混小子,现在知道急了?不行,我得去赶紧煲个鸡汤,还有他爹还不知道呢!” 不用何氏特意去相告,这种事情,自有下人第一时间去通知林富贵,人正往这边赶呢。 “敏儿,敏儿,真有了?”奔入后院内室的林尘,第一时间便上前抓着刘敏的手,仍旧不敢相信的低声问道。 虽然也算是老夫老妻了,可这光天化日的,还有下人在场,林尘此举,还是把刘敏羞得不行,只是红着脸低声应道:“嗯!” “哈哈!太好了,赏,重赏!今儿个高兴,府里上上下下见人发一贯,也让大伙沾沾喜气!” 闻听这话,今日轮值在一旁伺候的春香、巧娘连声谢道:“谢小郎君赏!” “好好照顾夫人就是!”林尘点点头,随即又看向刘敏,诚心道:“谢谢你,敏儿!” “二郎说哪里话,能为二郎开枝散叶,我高兴着呢,你都不知道这两年我肚子一直不争气,才是苦闷呢! 还好老天保佑,现在终于怀上了,我总算有用了一回!”刘敏感慨道。 这却是林尘不知道的了,成婚近两年,他也想过这个问题,不过他倒是不急,两人才十七八岁呢,不想刘敏竟有如此大的压力。 “命里有时终须有,好饭不怕晚,这不就来了么,以后可莫要多想了!”林尘只得这样安慰道。 不过他倒是突然想到一件事,联姻的事,该怎么说呢? 这头人家刚怀了自己孩子,那边你就要再娶,这事林尘总觉得不地道,太混账! 算了,就这么地吧,连个锤子的姻! 抱着冯氏的大腿虽然是捷径,可离了冯氏,又不是一定不行。 安抚好内宅,任由何氏两口子忙活,林尘叫来刘仝,开始询问岛上这几日的事情。 “恭喜郎君,要有后了!”方一见面,刘仝便高兴道,那兴奋劲似乎比林尘还要多。 这倒是正常,对他老刘家来说,林尘有后绝对是对家族的保障,毕竟他们可是举族投効的。 “呵呵,同喜同喜,这几日岛上可有什么变化?” “回郎君,一切安好,俱是欣欣向荣,并无什么差池,不过听做工的人闲聊,各垌族老似乎有不少人对我们有意见,只是还没见发作!” “哦?先不管他们,现在工程进度如何了?” 林尘微微一顿,对于这些族老酋长垌主什么的,有些反应是应该的,就看他们怎么发作了,现在合计也没用,只能兵来将挡,倒是岛上的各项工程,才是要紧的。 “第一批砖瓦已经出来了,郎君说的水泥,目前也找到矿石正在尝试煅烧呢,第一条由预设村庄到海边的公路目前已经挖通,现在正在铺设地基,炼铁的高炉,也按照郎君给的图纸正在建设中,再有个五六天差不多也成了,另外其他各种矿藏也在探查中,还有就是目前大型船只已经有了十一艘,往来真腊安南以及江南等地收购粮食、日用之物等。 而且现在做工的可不止崖州本土的了,连旁边琼州万安州也有不少人前来,这些人还是汉民居多,目前有各种工人,加起来都有近五千人了!”刘仝回道。 “很好,目前是农忙季,能有这么多人已经很不错了,再过几个月,想来人会更多。 不过一定要注意,人一多就容易生乱,巡视的安保力量不能少,另外找些机灵的,培训一下,多进行一些思想上的教育,然后让他们去引导工人,树立正确的思想。” 第228章 共济会与女刺史 说到这,林尘猛的想起来什么,便直接安排道: “你这样,我们成立一个团体,就叫共济会,你再找些有学问的,共同弄一份思想教育的章程出来,章程的核心便是拥护都督府的领导,将都督府领导的好处都列出来。 同时最重要的一点,我们的律法要跟的上,要给他们上诉的权利,所有矛盾都可以通过上诉来解决。 然后共济会要吸纳优秀的人,各地管事以及官员,必须是共济会的人,以后需要提拔的,也必须是通过入会审核的。 而所有的会内人员,每月最少要进行一次思想培训训练,解读都督府思想精神。 以地方为单位,可以是三五个人一起,也可以是更多,组成小的共济会单元,共同探讨。” 人心的力量才是最大的,这一套虽有些照虎画猫,甚至目前可能仅仅只能囿于形式,不过毕竟是经历过时间检验的东西,再加上对新一代爱国爱社的教育,培养一批这个时代的愤青出来,应该是没问题的。 “对了,军队怎么样了,招募乡兵的事如何了?”林尘话题一转,问道。 “不太顺利,最多的是儋州司马林悦,目前招了有八百多人,其他的能有三百都是好的了! ” 林尘眉头一皱,这情况很显然,他们还是缺少群众基础,在本地岛民看来,自己等人就是外人,不足轻信。 林悦好歹也是两代再此,都还如此不尽人意,更别说其他人了,林尘给的指标可是每人两千人,加上原本就有的正规军,真招齐的话,每人可就有三千兵力。 整个岛加起来都要过万了,这要是全部装备起来,林尘绝对能横扫周边。 “慢慢来吧,不用强求,总有一天他们会打破头想要加入进来!” 人家不愿意入伍当兵,林尘也没啥太好的办法,总不能抓壮丁吧。 这事翻篇,林尘又问道: “学堂建的怎么样,归云庄跟来的孩子们,可都安排好了?” “学堂盖了有两座了,之前的孩子们都已经入学了,只是本地孩童来的还是很少,加起来还不到百个。” 不到百个,这确实是太少了,要知道这里做工的大人,本地的可都有近两千。 造成这样的原因还是观念问题,读书对这些僚民并不是十分期待地位事,再说六七岁的孩子,已经能帮家里干活了,读个什么书啊。 “不愿意读,也不好强求,先这样吧,在读的学生一定要照顾好了,这些以后可都是咱们的宝贝疙瘩!”林尘叹口气交代道。 “是郎君!对了,还有一事,就是郎君走后,润黎族垌主冼由前来拜访,目前已经等了好几天了,您看什么时候见她?”刘仝应道,随后又问道。 “哦?这么积极,看来事情成了,我正好有空,请她过来吧!” 冼由确实来了好多天了,这些日子她一直在观察都督府的人,也到工地上去看过,甚至问过不少临高族人对于林尘的看法。 原本迫不得已甚至有些怒气的她,现在已经好了太多,与其他僚人不同,受冼夫人影响,真正的冼氏嫡系传人,想的永远是如何能让族人过得更好,如何减少各族争斗维护各族和平,如何让族民像汉民一般,沐浴教化,奔赴文明。 这些是冼夫人在世时一直在做的,而且卓有成效,也是她的继承者必须要继续发扬的。 冼由发现,林尘确实没有说谎,他确实有能力让跟随他的人过得更好,这才多长时间,临高族的人已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所以在接到林尘要接见她的第一时间,便果断来到都督府。 “垌主见谅,林尘有事不得不出门几日,劳垌主久等了!”不等冼由开口,林尘便抢先道。 “都督客气,妾身正好四处看看,不碍事的。”或许是心结没了,冼由的话语格外的轻松。 “垌主看的如何,对于本都督的提议,现在可有回复?”林尘直奔主题问道。 “呵,都督少年英雄,又有利器相助,妾身一介女流,那还有得选择,只好都督说怎么样就怎么样了!”冼由一副莫可奈何,受了多大冤屈的口气说道。 这话说的,直把林尘映衬的如一个欺男霸女的恶汉一般,而冼由自己则成了被欺辱的傻白甜。 “别别别!垌主可千万莫要如此,本都督只求你们不要干不明智的事,至于要不要跟从本都督,我不强求的!”林尘忙道,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女的也不是啥省油的灯,如此做派,还不知道憋着什么招呢? 既然有了决定,认可了林尘,冼由又怎么会将自己置身事外呢,很明显,林尘有那等神器相助,这琼州岛便没人奈何得了他。 加上其手段犀利,又会收买人心,琼州岛眼见着便要成了他的一言堂,既然最终结果改变不了,何不如早些投诚? “都督莫不是看不上妾身?” “真的决定了?”林尘看着这女人好像不像是开玩笑的意思,不由也是正色道。 “妾身冼由拜见都督!”冼由直接以行动表明。 “好,哈哈,能得垌主相助,琼州岛安矣!”林尘高兴道。 冼由:“都督过奖,不过妾身既然已经为都督马首是瞻,垌主之称还是不要了,就是不知道都督准备如何安置妾身呢?” “振州刺史如何?”林尘玩味道。 “都督此言当真?不介意我女子之身么?”冼由心下震动,没想到林尘能如此待她,这波赌对了,要知道先祖冼夫人都只是官封中郎将,仪仗同刺史而已,而林尘要给她的是正儿八经的刺史! “女子又如何?只要你有那能力,你敢接我就敢给!”林尘很大气的道。 “可是朝廷那?” “在琼州岛,你可以不用管朝廷的意见!” 又是一句让冼由震惊的话,一句让她觉得自己是不是选错了的话。 可看着林尘自信的模样,以及他能给自己的待遇,冼由没来由的就是拒绝不了。 “这振州刺史,妾身接了!” 第229章 女将军 “哈哈,这才对嘛!你且记住今天,因为将来你肯定感谢今天的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林尘朗声道。 “现在给你第一个任务,你知道似琼州岛上这些下州,每州是可以有一千驻兵的,另外我准许各州可以自行组建两千乡兵,所以你得给我物色一个带兵的将领,并且把这空缺给我补齐了!” 这也是林尘要给她刺史职位的原因,少一个刺史无所谓,少一千名正言顺的正规军那可不行! 加之冼由垌主的身份,又是冼氏嫡系,招兵对她来说应该不难。 “都督放心,不过招兵而已,此事易尔!不过……”冼由满口应承,随即话音一转又有些踌躇,似是有话,又不知该讲不该讲。 林尘心下一喜,果然找对人了,又见其欲言又止的样子,忍不住道: “不过什么?直言就是!” “那妾身就直说了,就是那个统兵的将领,妾身可以兼任么?”冼由道。 “啥?你?!” 这真是大出林尘意料,就这一副御姐加商业女强人的形象,很难想象她骑马领兵驰骋的模样,林尘很怀疑她有这个能力。 “对呀,就是我!都督以为我的垌主之位是如何坐稳的?”冼由不服气道。 这么一说林尘倒是反应过来,可能自己还真小瞧了这个美娇娘,黎族向来信奉强者为尊,冼由能坐稳垌主之位,肯定不仅仅只是因为她的家世。 “这么说,冼娘子你身手应该很不错咯,可否小露一手?”经过冼由的提点,林尘其实已经相信了,这么问,不过是出于好奇罢了。 “这有何难!”说到这个,冼由丝毫不以林尘小看而着恼,反而满口答应。 话音一落,冼由手中蓦地出现两柄峨眉刺,淡笑着扫了林尘一眼,便开始舞动起来。 拦、刺、穿、挑、推、铰、扣等各般技法,配合着步法身形动作,冼由便如蝴蝶般翩翩起舞,加之其身段样貌本就是上等,这一番演示下来当真是唯美动人。 特别是冼由张手撒放时,运用手腕的拌劲和手指的拨动,使得峨眉刺在手中不停转动的经典动作,更是让林尘不由得大声叫好。 这可不是单单好看那么简单,本就身手上乘的林尘,自然看得出其中的凶险,招式中的丝丝寒意,让林尘知道,这峨眉刺是带血的! “冼娘子果真女中豪杰,如此振州军政事务就都交由娘子你了!” “末将领命,必不让都督失望!”冼由得偿所愿,大喜道。 这可是一州刺使啊,纵然是振州这样的下州,那也是正四品上的大员,古往今来可没有哪个女子能坐这个位置的,也没有哪个当权者会让女子坐上这样的位置。 冼由的动作很快,也确实发挥了她润黎垌主身份的优势,不到十天,三千士卒便已经全部招募到位。 这可把林洋刘仁愿等眼馋坏了,毕竟林尘给了指标,自己能带多少兵,那就全看自己的,那个将军不希望自己手下人多呢? 就连原本不上心的林悦都反应过来,自己如果不积极招募士兵,以后其他几州司马个个三千人马,就他一千多,这不变相说明自己能力不行? 于是冼由便成了香饽饽,各种书信礼物收到手软,无非是请她帮着填补一下士卒空缺。 要不是将领私下相会是大忌,林洋等肯定就亲自登门了! “郎君,夫人让小的来请您回去一趟!” 这日,林尘正在都督府与刘仝商议新的律法问题,家中门房孙寿突然到来。 刘敏叫自己回去? 这还是头一回,也不知道是啥事,林尘不敢怠慢,放下事务,便急匆匆往家赶。 林尘将将之前徽派建筑的小院放在临海不远的地方,作为自家落脚地,而他办公的地方则是在崖州城内。 作为州府之城,崖州城还是说得过去的,城内各种设施店铺应有尽有,而本州的各种衙署行政单位,都是聚集再此,这也是林尘要在此处办公的原因。 骑上喜子,从城内到家中不过一刻钟时间,等林尘回到府中,还没见着刘敏,便察觉到府中下人看他的眼光颇有些奇怪。 林尘满心疑惑地走向内院,刚进门,便看到刘敏似是有些闷闷不乐的坐在桌前,见着林尘回来也没起身。 “敏儿,今日怎么了,这么急着唤我回来?”林尘不知道又哪里惹了她,主动询问道。 “你自己看看吧!”刘敏将桌前的一封信递给林尘。 林尘疑惑接到,这谁送信怎么不直接给自己,还送到刘敏这了? 看来症结就出在这封信上了,打开粗略一看,林尘心中便是咯噔一声。 原来这信竟是冯盎夫人写给刘敏的,内容嘛,林尘不用细看也知道是啥了,这冯盎还真是个老盲流,还真问道刘敏这了! “敏儿,你听我解释!”林尘无奈道。 “看来二郎你是知道的,你既然有心,又何苦瞒着我?”刘敏泫然欲泣道。 “敏儿莫恼,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么,那冯家女儿我连见都没见过,也是我一时糊涂,因为心忧琼州岛的局势,被冯盎那老登给忽悠了! 现在琼州岛,各方面我已基本理顺,就是那老登领兵打来,我也不惧他!”林尘劝慰道。 话虽这么说,其实林尘心里也是没底的,要是冯盎真打过来,林尘麾下的兵估计九成都要跳反。 实在是冯氏在岭南这块地界上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就一个圣母亲孙的名分,岛上基本就不会有人与其作对。 “现在岛上的情形很难么?”刘敏从来不管林尘的政事,可想想似乎自从上了这岛,林尘好像从来就没歇过,一直都是忙的不可开交。 此时听到林尘提起,忍不住询问道。 “没什么难的,有我在呢!” “二郎,你我夫妻一体,我虽帮不上忙,可我连自家夫君有什么难处,每日忙些什么都不配知道么?” 第230章 反叛 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看着刘敏悲痛的模样,林尘知道她是自己把自己关进了死胡同,钻了牛角尖了。 这事如果今天不说个明白,她肯定会留下心结,再说,肚子里还有孩子呢,大喜大悲都要不得。 当下不敢怠慢隐瞒,将琼州岛的难处,冯家的强大,以及冯盎的条件,一一揉碎了给刘敏讲来。 听着林尘的叙述,刘敏渐渐忘记了伤悲,开始心疼起林尘来,她本以为林尘身为琼州都督,岛上最大的官,做什么都该顺风顺水。 却万万没想到,原来要做成一件事,却是这么的难,明明自家二郎是要岛上所有人都过上好日子。 可当官的不配合,做民的不理解,甚至这印象中本该是大唐的岛屿土地,其实也可以不是大唐的。 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这一刻,轰然崩塌。 “二郎,对不起,是妾身不懂事理了,我原本以为,二郎年少英才,高官得坐,当是意气风发,诸事顺遂,却不想我的二郎原来整日都是如此困难。 妾身身为家中主妇,不能为二郎分忧,反倒因心声嫉妒,给二郎再添困扰,这是妾身的不是。 二郎是做大事的人,既然娶冯氏女有利于二郎事业,那便娶了就是,妾身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只是恼二郎瞒着妾身而已。 以后若再有这等事,二郎直接与我言明就是,娶平妻也好纳妾也好,这本该就是身为大妇的妾身该操持的!” “不娶了,不娶了,我有敏儿一个就够了!只要敏儿不生气就好了!”林尘连声道。 这是送命题,可不能顺着话说,这点林尘还是有觉悟的。 “好了二郎,这事你就别管了,一切有妾身做主就是!”刘敏见林尘这副慌张样子,反倒破涕为笑道。 “敏儿你来真的啊,真不生气啊?” “哼,便宜你了,妾身可不是妒妇! 再说你见哪个国公不是妻妾成群的,你要是真只有我一个,我倒是心里欢喜,可骂也要被人骂死了!” 呵,还能这么解释? 真是一个好时代啊! 那为了心爱的敏儿不被人骂,我林尘就愧领这个平妻了!林尘有些无耻的想着,嘴中却佯装感慨道: “娶妻如此,夫妇何求啊!” “噗嗤,二郎莫要作怪,净爱逗弄与我,二郎事务繁忙,且去忙吧,妾身无碍了!”刘敏白了林尘一眼,娇笑道。 就在林尘刚出府邸,准备再往都督府去呢,却正好见着刘仝急匆匆奔来: “郎君,不好了,不好了,反了,僚人反了!” 林尘心下一惊,最不愿看到的事发生了,急忙问道: “慢慢说,哪里的僚人反了,现在怎么样了?” “儋州僚人,由美孚黎酋长嘉木领头,当地回族、苗族、布依族、哈尼族、高山族、门巴族以及白族侗族等都有响应,合兵力五千左右,号称一万,正在往儋州城方向攻击!”刘仝急道。 “该死!林悦干什么吃的?走,去都督府再说!”林尘气骂道。 快速赶到都督府,取来地图,林尘按照刘仝的指点,分析着形势。 “命振州刺史冼由以及琼州司马林洋火速支援,尽快给我扫平叛乱!”林尘吩咐道。 接着又调了十名持步枪的护卫,前去听从林洋调遣,虽然目前只要材料跟得上,步枪已经可以实现量产,可林尘并没有大规模装备。 他毕竟来到这里的时间太短,虽说已经初步掌握局面,可手下的士卒有多忠心可真说不准。 要是在内陆随便哪个州,林尘哪怕初掌兵权也能信得过,可这里是琼州岛,岛上居民构成太复杂了,而且个个都对汉民有着很深的成见,这种情况下,哪里能放心的了? “这个嘉木是什么来头?”下达完命令的林尘向刘仝问道。 “他是诚敬夫人当年麾下大将艾禾的女儿的儿子,自幼随母亲学了一身好武艺,长大后更是勇武非常,十里八乡的同龄人就没有打的过他的。 其后名正言顺的接过美孚黎酋长之位,最近不知从哪里听了刺史冼成被下狱了,儋州州政现在由汉人掌控,而且正预谋着将他们从山上赶下来当奴隶用,让他们去修路开矿,最终被活活累死。 嘉木对这话深信不疑,决心先下手为强,遂而开始联络各寨,凭借其名气,附近僚人都很信任他,硬是被其拉起一支大军,向着山下攻来。 由于事发突然,急切间各县组织不了像样的抵抗,竟被他连下两座县城,现在正朝着儋州城而去!” “倒是个人才!可惜选错了路!”林尘才不信区区传言就能让其有这么大动作,他更相信这本就是早就预谋好的。 眼下有冼由和林洋前往儋州,加上原本的林悦,区区蛮夷,林尘相信翻不起什么大浪。 现在唯独担心的是,其他州的僚人听闻这个消息会不会有样学样,所以此战必须速战速决。 先且不说冼由、林洋二人将会如何平叛,此时远在长安的李世民,终于收到了来自琼州岛以及岭南一些州府的奏章。 其中有弹劾林尘的原琼州岛四州刺史,以及与他们交好的其他州官员的奏章。 奏章中先是说明林尘如何霸道,如何私设税目,如何残忍的私立刑法杀害百姓,又如何强行将他们送离琼州岛等等。 接着发表自己的看法,林尘这是想要倒反天罡,自立为王,这是要反了大唐,反了圣上的行为,是不忠不义,无君无父的乱臣贼子! 圣上您英明睿智,对于这样的人,就应该除爵罢官,再将其下狱明正典刑,还琼州岛一片朗朗乾坤! 倒是没敢提让李世民发兵的话,他们倒也聪明,知道若是真因为他们的话,李世民兵发岭南,他们估计等不到看到林尘落马,自己就要被冯盎找人给先噶了! 就是这些内容,也是瞒着冯盎发出去的,不然根本就出不了岭南。 李世民看着这些奏章,倒没有想象中的暴怒什么的,甚至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能收到岭南官员的弹劾奏章,这还是大唐建立至今的头一遭呢! 第231章 克明你怎么看 对于大唐对于李世民来说,这是个非常好的信号,说明岭南也不是完全铁板一块,冯盎似乎也并不能完全将其掌控,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消息了! 至于对林尘的弹劾内容,以及林尘要造反什么的,李世民是不会信的,谁还能有他了解林尘? 这定是林尘手段有些激烈,让这些家伙吃了亏,这些废柴别无他法又不甘心,这才求到他这来了。 “当初随意落得一颗棋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发挥作用了,初元呐初元,朕还是小看了你呀!”李世民有些感慨道。 随手将这些奏章丢过一旁,拿起林尘的奏章看了起来,前半段是林尘的施政措施,以及对于琼州岛的发展规划。 比如林尘奏章上说了,他准备罢免琼州岛全境的农税,改收商税,而且会在琼州岛建设大量工厂,将大多数不善耕作的僚人农家子变成工人。 将整个琼州岛打造成商业岛,尝试以商为主带动岛内发展。 后半段则是对于自己理想抱负实现的畅想,科学的疯子会像瘟疫一般,越传越广,同时表明心迹我无意于权利游戏的争夺,科学一脉发扬光大才是我的毕生追求。 随后附着四州刺史的罪刑和证据,而且表明自己只是将他们驱逐出去而已,并没有如何。 这份奏章的内容,李世民还是非常相信的,这才是初元先生嘛,为了传播他所谓的科学,当初可是将他李世民和李元吉都当成了棋子极力蛊惑的。 而且不得不说,科学一道确实有魅力,而且全是实用之学,他自己当初也是陷进去的了。 这样的林初元,在看到长安传学无望后,这才凭着从龙之功主动要求去琼州岛的,本就是奔着传学而去的,大权在握之下,岂容有人挡其脚步? 正如林尘所想,李世民根本就不在乎他在琼州岛如何搞,也不在乎林尘与四个刺史的矛盾。 四人就算没罪有道理,他也不会为了他们惩处林尘,四人罪不可恕,他也不能罪责。 这点李世民和林尘都看得明白,唯独四个蠢货为利驱使,蒙蔽心智,徒闹笑话! 至于林尘最后所说的平安果之事,李世民心中是不舒服的,总有种被威胁了的感觉。 “天可汗是吧?倒是个好名字,朕要了!” “总有一天,朕要将你得秘密全部挖出来!” “林尘,林初元,初元先生,你且等着看吧,希望你说话算话!” 放下奏章,李世民竟有些豪情壮志的感觉,这个约定他李世民接了! “来人,传房杜二相议事!” 接到李世民的传召,房玄龄杜如晦来的很快,如今二人随着李世民登基,越发水涨船高,可谓风光无限。 “来玄龄、克明,你二人看看这些!” 李世民将这些奏折推给两人,又拿出林尘的密信,只是将后面平安果那部分去了。 其实这些奏折两人早已看过,不然也到不了李世民案头。 只是李世民让看,装样子也得看看不是,再说当初也没仔细看,只知道是弹劾林尘奏章,这回正好详细看看。 重点是林尘的密信,这个他们可不知晓,乃是林尘通过自己的路子送过来的。 对于林尘与当今圣上的关系,没有人比他二位清楚的了,今上还是秦王的时候,林尘家可就如这位自己的家一般,那是想去就去,从来不带客气的。 更何况玄武门之战时,这位的一家子可都是林尘一力保下来的。 说句不客气的,林尘若是愿意在朝为官,绝对要比他俩更受器重。 不过他们却不知道暗地里,两人其实已经撕破脸皮了,只是李世民肯定不会承认,林尘也不会出来嚷嚷就是。 “陛下,臣认为琼国公的折子较为可信!”房玄龄首先开口道。 “嗯!”杜如晦也点头表示赞成。 “哈哈,你们两个啊,就不要给朕来这一套了,朕可不是让你们论谁对谁错的,再说琼州的事暂时也轮不到朕说三道四!” 杜如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琼州岛也是大唐领土,陛下自是管的到的!” 李世民:“哼,这事不说也罢,对了,冯盎可启程进京了?” 房玄龄:“耿国公上书,僚人谈殿反叛,他暂时要坐镇岭南,不过却是派了身为恩州刺史的儿子冯智戴进京朝圣!” “看来魏征所言还是有几分道理,这冯盎果真没胆子造反,就等他平了叛乱后再说吧,只要他能终于朕,朕又岂会是卸磨杀驴之人?”没有外人,李世民说起话来也是毫无顾忌。 “陛下英明!”(马屁x2) 李世民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你们对于初元所言施政之法,有何见解?” “陛下,商贾无德,不事生产,自古以来都是以农为本,以商为主,从未听说过,初元先生大才,常有惊世之举,臣不好评判,不过臣自己是不看好的!”房玄龄道。 “克明,你怎么看?”李世民看向杜如晦。 “古之未有,也不是说一定不行!”杜如晦开局便是否定。 要想在领导面前出风头,让领导记住你,那就一定不要一味跟风,别人都赞成,那就一定要反对,杜如晦显然深谙此道。 可反对归反对,可你还得有自己观点,有道理,有说服力才行! 在李世民和房玄龄疑惑的眼神中,杜如晦继续开口道: “所谓士农工商自古便有,远在孔圣在世时就有子贡赎牛的典故,这其实也是商,可见商是能与国事并立的。 而彼时的士农工商之说,其实是平等并立的,士教人明理善事,农使人果腹生存,工则便利生活,商能互换有无。 四者无分高低,缺一不可,可到了现在却成了人群等级的划分,这其实是士的故意所为,人皆有私心,士能说会写,造书成册,代代相传,又多是高官显贵,自然就高人一等了! 抛开士不说,农工商都是功用阶层,既然农能为本,工商为何就不能呢? 只是非有初元先生这等惊世之才,旁人纵是想到也不敢为之罢了!” 第232章 封王 “克明此言…为兄佩服!”房玄龄被杜如晦此番话说的有些折服。 李世民也笑道:“克明此言当真另辟蹊径,很有独到见解,可朕怎么听着有股林初元的味道?” “嗨!可不是嘛,我说怎么这么别扭呢,要是初元先生说的这话,那听起来就理所应当了!”房玄龄一拍大腿,赞成道。 “这个……陛下,玄龄兄,这真的是我的肺腑之言啊!”杜如晦感觉自己很冤,好一波风头,怎么就算到别人头上去了? “对于琼国公传学之事两位怎么看,或者说可信么?”对于工商能不能兴国的问题,李世民觉得没必要再做讨论了,反正也多半讨论不出个什么来,随即便再次抛出一个问题。 “以初元先生在长安的所作所为看来,倒是很有可能,臣听闻极于道者,一般都比较固执癫狂甚至疯魔,臣与初元先生接触不多,不好判断,陛下与其交好,应当有所了解才是!”杜如晦接话道。 李世民面带思索,点点头道: “如此说来,初元到与克明所言有几分相像,朕与其相交,每每谈论到科学,初元都会特别亢奋,双眼都似乎放着光,至于癫狂嘛,好像也有,他将研究科学的人称作疯子,那他自己岂不就是最大的疯子!”李世民回忆道。 他现在有些转过弯来了,林尘所说的西方那群疯子,或许根本就是杜撰的。 “这么说,初元先生还是一位思想纯粹的人了?”房玄龄有些佩服的道。 对于这样的人,他是有些敬重的,理想坚定,追求明确,从不妥协,看似简单,做起来实际非常难。 李世民、杜如晦都没有回答房玄龄的话,只是点点头的同时面露沉思,他们均想起那个为了所谓科学张目的少年,与儒学相撞碰的头破血流的事了! 良久。 “朕欲助其一把,二位觉得如何?” 房玄龄:“陛下欲要何为?” 李世民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道:“初元原先宅子里的红薯收了,你们知道吧?” “神物!有此神物,只要推广开来,大唐将再无饥馑,只此一桩,初元先生功德无量!”杜如晦有些激动道。 虽然已经过去好多天了,可想起那日挖红薯的场面,君臣三人都还是忍不住热血上涌。 亩产二十六担的粮食呀! 一个个都是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挖出来的,一点不作假! 这是祥瑞,是神物! 林尘送的这份礼物,实在是太大了! “凭着这功劳,给他封个王,够不够格?”李世民试探问道。 “陛下不可!异姓不可封王,此乃祖训更是国本,此例不可开呀!” “陛下三思,克明说的对,此例决不可开!” 二人闻言大吃一惊,急急劝解道。 “这些姑且不说,单说功劳,可够?”李世民一摆手道。 “这……”房玄龄杜如晦二人有些迟疑,这是酸了。 “再加上献马蹄铁的功劳呢?”李世民再次追问。 “陛下,若单以功劳记,初元先生之功足矣,只是封王,臣还是反对!”杜如晦硬着头皮道,虽然不愿意承认,可凭此两件泼天之功,当朝便无人可及。 “臣附议!功劳虽够,王不可封,除非陛下赐姓!”房玄龄也跟着道。 赐姓封王? 对旁人来说这或许是天大的荣耀,哪怕不封王,能得皇室赐姓,那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英国公李绩就是例子,人家原来可是姓徐的。 可是对于林尘,三人都知道,这不可能,林尘绝对不可能接受赐姓的,虽然有些打皇帝的脸,可事实就是这样,这注定是一句空话。 上讨着被打脸的事,李世民压根就没这想过,他想的是: “异姓不可封王这句,能不能加一句,海外或者他国除外?” “额,这……” 房玄龄不会了,杜如晦也蒙了,还能这么玩? 他国就不说了,就算封你个吐蕃王安息王什么的,有什么意义呢? 难道你还能亲自去打下来不成? 要是可以这样,以后哪个国家不听话了,我就直接封一个王过去,还开疆拓土了呢! 而且别忘了,藩王可是要就藩的,轻易不能离开属地,要是哪个臣子不听话,封你个突厥王,看你咋办,当然这种儿戏事,应当不会发生就是。 重点就是这个海外王了! 大唐海外可有不少国土的,琼州岛(海南)、琉球岛(台湾),濠镜澳(澳门)、屯门(香港)都是。 按李世民的说法,这些地方就都是可以封王的了,那么问题来了: 封王到这些地方到底是奖还是罚? 谁又愿意被封到这些地方? 扪心自问,房玄龄也好杜如晦也好,宁愿降职也不愿意到这些地方的。 他们都如此了,其他人又不笨,谁还会乐意当这个王? 这时候特例就出现了,林尘! 人家本来就在海外,自然不在乎! 经李世民这么一改,貌似事情真能行得通了,估计反对的人都不多,海外地方还有那么多,你既然反对,等你立功了,我也封你一个王好不好? 这还不吓死个人! 事情就这么定了,因为林尘,李二生生改了一条国策,未尝没有修补关系的意思! 林尘今年实十八岁,就算按大唐算法,也只是十九岁,十九岁的国公就够骇人的,可十九岁的异姓王,古往今来,别说听说了,想都不敢这么想,他偏偏就诞生了。 立金册,刻金印,制王服,昭告天下,由于林尘不在长安,拜谢君王告祭宗庙这些就免了,颁旨册封的使臣却是已经上路了。 这一切远在天涯海角的林尘自是不知道的,也没想过李世民会给他这么大一个惊喜,他现在正一边忙着布置迎娶新妇,一边关注着儋州战况。 却说反叛军在美孚族嘉木的率领下,连下感恩、昌化两县,直到富罗县才终于被林悦率军阻挡住。 此时,经过连下两县的风光战绩,嘉木的兵力已经扩充到八千,而林悦只有两千不到,可谓悬殊的紧。 第233章 儋州战况 好在林悦有城墙依托,士卒装备齐全,兵甲犀利,加上林悦总算有几把刷子,指挥得当,将将能抵挡住。 嘉木军乃是僚人青壮临时拼凑,顺风仗时个个奋勇争先,在林悦顶住其第一波锋芒,使其冲击城门失败后,明显士气便是猛降,大不如从前。 眼见这种情况,嘉木只能暂缓攻击,将富罗县团团围住,开始制造攻城器械,妄图一举而下。 “林司马,这样不行啊,真等那贼厮鸟造齐器械,他仗着人多,四面围攻之下,恐有失城之险啊!”校尉朱由建言道。 “哼,这群蛮夷,只能仰着人多势众,逞匹夫之勇,论起打仗,我汉人兵家才是祖宗,你且这样这样……”林悦毫不在意的道,随即对着朱由一番耳语。 “这……这行吗?会不会太冒险了?”朱由有些担心道。 林悦:“按我说的安排就是!想要以少胜多,不用奇谋怎么能行?” “末将领命!” 城外嘉木看着自己围困四门,对方守将毫无反应,不由有些得意,谓左右曰: “这唐人守将不过如此,到底还是年轻,待我明日器械齐备,定然掀翻他这个乌龟壳子!” “都老盖世英豪,区区唐人小将怎么能是您的对手?”都老是美孚族对于首领的称呼。 “哈哈哈,等我们拿下富罗县,最后在攻占义仑,这儋州就是我等的了,到时候我等齐心协力,将那汉人官员都给赶出琼州岛,再现我南越雄风!”嘉木意气风发道。 “好,都老说的是,我僚人的岛屿就该我僚人来治,汉人早就该滚出琼州岛了!”群僚纷纷响应。 及至黄昏,天色将黑未黑之时。 一直紧闭的富罗县城北门突然大开,近两千披甲执锐的士卒,在林悦的带领下,如猛虎出匣,一头扎进围城的僚人队伍中。 由于嘉木的分兵围城策略,使得单一方向上的僚人队伍人数并不很多,林悦倾力出击,双方人数正好相当。 但是战力上的差距就很明显了,面对装备精良的唐军,又是突然袭击之下,僚人根本就不是对手,瞬间就被冲破阵型。 林悦一马当先,砍瓜切菜般,左冲右突,勇武非常,受其鼓舞,官兵个个士气大涨,奋勇争先。 “朱由,你带人先破坏攻城器械!”林悦高声喊道。 “是,弟兄们,跟我杀!”朱由知道事情轻重缓急,带了人就往制造器械的地方奔去。 却说嘉木正在嘚瑟,突然有人来报: “都老,不好了,唐人小将率军出了北门,袭击了北门守军,我方措不及防,已经溃散了!” “不可能!木差可是有两千多兵力的,岂能轻易被冲散?”嘉木不信的道。 “都老,真的呀,小的亲眼所见,官军人数不比木差族长少,少说也有两千人,而且装备精良,我等实在顶不住,恳请都老支援!”信使急道。 “什么?两千人?唐人哪里有这么多兵?”嘉木不可思议道,随即像是想到什么,急奔向城门处,往城墙上看去。 但见墙上依然士兵林立一如往前,这可就让嘉木想不通了,没听说唐军有增援啊? 此时嘉木可是在南门,要往北门支援,起码得半个小时,可北门既然已经被冲散阵型,现在去了也是枉然。 “擂鼓,给我攻城!” 嘉木不信邪的道。 “咚咚咚!” “昂——” 随着鼓声响起,一声动物骨头制作的长号声过后,南门僚人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城。 这一攻城,嘉木顿时发现了不同,太轻松了,果如他所料,这城头的守军换人了! 如果他所料不差,这些应该都是城里的住户假扮,真正的士卒能有一百就不错了! “奸诈的唐人!给我攻!拿下富罗就在此时!”嘉木气急败坏的吼道。 此时天色已经暗淡,城头已经立起火把,僚人也不得不举着火把攻城,难度增加不少。 嘉木不知道的是,趁着夜色,城头再一次悄然换了人,林悦在对方鼓声响起时便已经带人悄然返回。 此次北门一战,关键就是出其不意速战速决,在付出三百人的伤亡后,两千对两千,官军斩敌一千多,彻底杀溃敌军破坏掉攻城器械后,并不恋战而是火速赶回,悄然接管城墙。 这一切都在林悦的计划和掌控之中,可谓兵行险着,胆大至极! 为防止意外,林悦还是在其他城墙上各留了一百人,有着一百人在,足够守住一时半刻,等到自己回返,可以说从嘉木分兵的那一刻起,他就落入下乘了! “都老,这不对呀,弟兄们伤亡越来越大了,城头上的情况又看不清,不如先撤下来,等明日再说!”苗族土司谢闳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提醒道。 “不行!今日非得攻下富罗不可!” “再打人就打没了!”谢闳双眼赤红也是怒声顶道。 嘉木被这一嗓子吼醒了,终于搞清楚状况: “撤!” “呜——” 代表撤退的骨号被吹响,这场由林悦主导的一次战役落下帷幕。 收拢士卒,嘉木一番清点,南门北门损失最为惨重,伤亡都过千人,四方加起来,此战伤亡竟达到惊人的三千之多。 这回的亏可吃的太大了,嘉木觉得自己的脸被打的啪啪作响,智商更是被按在地上摩擦。 现在他可不敢在轻视那守城小将了,他想清楚了,那小将是铁了心要守城的,人家又不会逃跑,围堵四方完全就是自己蠢,吃饱了撑得。 好在现在收拢兵力,暂且退后,等攻城器械准备完毕,照样能碾压过去。 他的想法是好的,可是经过一天多的纠缠,林洋率领的五百援兵,终于赶到了。 另一边冼由率领的一千援兵,则是兵出振州,直接攻击了被占领的感恩县。 感恩县本来就靠着振州,润黎族冼氏嫡系的冼由,在僚人中又是名声不小,嘉木不在,冼由只是露个面,原本被占领的感恩县便再度易帜。 随后冼由留下一名校尉镇守后复又向昌化县进发,在这里终于遇到了抵抗。 第234章 援兵 昌化县守将乃是嘉木父亲,是绝对不会弃守的。 美孚黎的婚姻组成和其他各族都不相同,他们也崇尚自由结合,并且自古都是一夫一妻,可是婚后男女双方的生活却是非常特别。 美孚黎的男女双方成婚后,男子是住女方家里的,一直到女方生了孩子,男子就要回到自己家,然后各过各的,不过男子有权利随时去女方家里就是。 所以嘉木是跟母亲长大的,黎族内,女性的地位也普遍较高,虽然首领不限男女,可女子为首领的还是占多数。 “嘉佑叔,您难道忘了圣母的教诲了吗,竟然敢带领族人反叛,你是要他们跟着你送死么?”冼由向城头的嘉木的父亲嘉佑呵斥道。 “呵呵,贤侄女,我和我的儿子,只是不想族人成为唐人的奴隶,这有什么错? 反倒是侄女你,帮着唐人压迫自己的族人,你才是我们僚人的叛徒!”嘉佑朗声讥讽道。 “如此蛊惑族人,你们父子都该死!城上的人听着,我乃润黎部垌主冼由,圣母乃是我的嫡系祖母,我以圣母荣光起誓,我冼氏子孙生来的使命便是让各族的生活过得更好,无论何种作为都是为了达成这一目的。 现有美孚黎嘉佑、嘉木父子,蛊惑族人犯上作乱,给尔等半日时间,将这嘉佑贼子的首级献上,开城投降。 如若不然,我以圣母子孙的名义,剥夺尔等供奉圣母的权利,圣母的光辉将不再照耀你们,圣母的仁德也不会再庇佑你们,就住本垌主只等半日,说道做到!” 冼由一通宣言,直让嘉佑听得眼皮直跳,恐惧非常,看身边谁都像要说他命的,他知道他完了! “不,你不能这样,你凭什么?” 润黎族垌主,圣母后人,在现在的琼州岛就是个bug,只要是僚人,谁也惹不起! 剥夺供奉祭拜的权利,那更是要命的事,那活着都还不如死去。 不到一个时辰,嘉佑的头颅便被城内人恭敬的献了上来,死不瞑目! 再说林洋率军进了富罗县,第一件事就是宣布了对林悦的处罚,由司马降职到校尉,仍代司马之职。 对于这个处罚,林悦没什么好抱怨的,本来自己境内出了乱子,就是自己的责任,现在各州都没有刺史,他们身为司马,还是林尘亲信,其实就是和刺史差不多。 林尘虽然派了行政官员,可主要意见还是靠他们的,特别是这种军事上的,出了事情肯定要追究他们的罪责的。 在林悦给林洋讲了目前的形势,以及几场战役的经过后,林洋对于林悦印象大为改观,特别是昨日一战,林洋自问,他做不到林悦的程度,这是个会用脑子打仗的,该受到尊敬! “林兄,接下来可有什么打算,我全听你得安排!”林洋道,没有什么争夺指挥权的狗屁倒灶事发生。 “林洋兄弟,实不相瞒,我原本打算是今夜实施疲敌战术,晚上不停打扰对方休息,等到黎明时分,再来一次猛攻,拆掉他们的攻城器械! 现在兄弟你来了,合你带的人马加一起我们就有超过两千人了,而对方却只剩五六千人,纵然他们有器械攻城,我也不惧,倒是可以稳一波!”林悦如实道。 听得林悦打算固守,林洋却不赞同了,自己跑这么远来支援,就是要一展身手,怎么能干巴巴等着呢,忙急声道: “别呀兄弟!我看你之前的战术就挺好的,就按这个来,我告诉你,你别看我带来的人少,可我有秘密武器,搞不好能直接战将夺旗,直接就一战而定了!” “哦?是何武器,可否让为兄开开眼?”林悦来了兴致。 林洋:“既然说了听林兄你的,那自然是要告诉林兄你的!” 说着便将十个原来的老护卫步枪手,介绍给林悦,并表演了步枪的射击。 护卫们现在用的步枪,是类似于98式步枪一般的后装式步枪,装填时是从顶部的抛壳口一发一发的装入,由于使用的是定装金属弹,可不受天气影响,后世七十年代之前,这种枪都是军队的主力装备。 林悦眼睛睁的牛大,这种武器的好处他一眼就看出来了,精度高射速快,还能连续射击,要是形成规模,不要多,只要一万,他就敢说,他就能横扫天下! “兄弟,林兄弟,这武器哪来的,也给兄弟我搞点啊!”林悦用着最谦卑的姿态祈求道,这东西他是真想要啊! 这……林洋一个眼神丢出,欲言又止,林悦瞬间秒懂,挥退左右,随即搓着双手,露出一副狗腿样: “嘿嘿,兄弟,你看……” 林洋苦笑一声道:“不瞒林兄弟,这武器是大都督研制出来的,数量也够多,至少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过……” 林悦听到要多少有多少时,正神色激动,口水直流呢,猛不丁听到林洋来个不过,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好像心爱的姑娘就要远去,心都要揪在一起了,可等了老半天,这林洋就是故意拖着不说,这可急死个人了: “不过什么,兄弟你倒是说啊!” “哈哈哈,不逗你了,都督说了,这武器太过危险,不是自己完全信得过的,不可装备! 兄弟,给你一千步枪你敢全部下发,还保证不出差错,你就可以随时申请了,反正兄弟我现在还不敢打包票,你要敢你就去要!”林洋笑着揶揄道。 “这……我还是再等等吧!”林悦有些尴尬。 这还真是个问题,他们几个州领兵的,估计也只有冼由没有这个问题,可冼由本身在林尘那就存在问题。 倒不是他们不信任自己的兵,实在是这里太特殊,不可抗因素太多了,旁的不说,他们麾下的僚人士卒在遇见冼由带的兵后,十有八九都会无条件倒戈,这个问题不解决,那不就成资敌了么? 至于光给汉族士兵发,那更不行,这不是民族歧视么? 还没打呢,队伍内部就要闹矛盾! 第235章 夜战 是夜。 林洋和林悦的士兵轮番开始睡觉,而一队特意挑选出来的,善于奔跑的士卒,则开始了骚扰战术。 有时隔着一个时辰有时半个时辰,这队人就摸到对方营地,一通喊杀,等到对方追来,便极速逃窜。 如此反复之下,搅得嘉木难受的不行,每次自己大张旗鼓严阵以待,对方就不知所踪,刚解散队伍还没休息呢,对方又来,简直烦不胜烦! 嘉木知道这是对方的疲敌之策,可就是没有好的应对办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对方哪一回会真的攻过来。 这种事,只要被对方逮住一次机会,那就要了老命了! 可一直被对方搅扰,士卒们得不到休息,迟早也要被拖垮,这就是个赖皮战术,就是考验对手的心脏大不大。 不得已,嘉木开始安排士卒分批休息,这显然是个很正确的策略,稍有点脑筋的将领都会这么做。 如果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的话,这么安排之下,林悦的计策基本就失效了。 可这毕竟是一支临时凑起来的僚人队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对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 这样的结果就是,经过几次被搅扰后,士卒们自己就忽视了这里面潜在的危险,开始不以为然起来。 轮到休息的不抓紧休息,反而要聚在一起吹会儿牛批聊会天,而戒备的,兴致来了追着跑一阵,跑累了干脆就当这些人不存在,守着营门杵着兵器,竟然光明正大的打起瞌睡,开起小差来。 林悦所派的的小队到了后半夜,基本上都是自娱自乐,都不被人拿正眼看的。 这种情况很快反应到了林悦这,林洋林悦相视一眼,林悦更是哂笑道: “僚人就是僚人,这可真是作死啊,林洋兄弟,计划有变,怕是等不到黎明了,可敢随为兄这就出击!” 林洋:“天赐良机,岂能错过,活该你我兄弟今日立下大功!” 两人点齐队伍,留五百守城,合计两千人趁着黑夜,往嘉木所率僚人营地摸去。 临近对方营地,林悦故意让一部分士兵学着之前的样子喊杀起来,却见对方营地除了四周的火把仍旧长明,营地内漆黑一片,丝毫不为所动。 这波稳了,林洋林悦两人心中都是一喜,随即伸手一挥,两千人的队伍在喊杀中真的向着对方营地杀去。 等到进了对方火光照耀范围,对面僚人这才发现不对,急忙示警,可已经晚了。 他们先前忙于追击,竟然连障墙都没有设置,唐军长驱直入,竟都没遇到什么像样的阻挡,轻易就进了敌军营地。 顺利的简直难以置信! 就是到了这时候,营地里亮起火把的地方都不多,显然很多人听到了都当没听见。 如此天赐良机,训练有素的唐军,怎么能轻易放过,一个个闷声不语,遇人就是一刀,遇到火把顺手就捡起,然后扔向没有亮光的帐篷。 一面倒的屠杀开始了,虽然可见度低,可唐军都是有盔甲的,瞅着不是穿制式盔甲的杀准没错! 嘉木被惊醒的第一时间,就试图组织人手抵抗,可这个时候,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个个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撞,谁还听他的。 大势已去!先跑再说! 嘉木很快做出了准确的判断,也这样做了,带着几个亲信,寻了几头黄牛,就要逃离战场。 在唐朝,海南是没有马的,《旧唐书》与《琼台志》都保留有“亡马与虎”的说法,说明这个时候的海南没有马和虎。 不过骑黄牛倒是当地绝技,善骑者,骑得又快又稳。 嘉木显然是属于善骑者,可这回他却失算了,原本他跑就跑了,这么黑咕隆咚的,逃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可他偏偏要骑黄牛,这不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嘛! 果然,虽然黄牛跑的很快,可还没走几步呢,便被林洋以及一众护卫盯上了,别人都是靠双腿,就你骑牛,肯定是条大鱼,这还能让你跑了? “那边!那边!骑牛的,老鹰你来,有把握不?”林洋大声喊着,随即问向一个叫六子的护卫。 老鹰名刘枭,这是个绰号,一是因为其名字,二个也是因为他眼睛好使,有了枪后,更不得了,二十人护卫中他枪法最好。 这黑咕隆咚的天,能见度非常低,要想精准射击,估计也就老鹰可以试试。 “头儿,俺在呢,等俺试试!”说着话的功夫,老鹰站好架势,端枪瞄准,林洋等自动护卫在其四周。 “砰!” “好彩!” 随着枪响,牛背上倒下一人,林洋等齐声夸赞。 “还有三个,再来,再来!”林洋催促道。 “头儿,放心吧,你看好了!”有了一枪压底,老鹰信心大涨。 嘉木随同三名亲信正骑上牛准备逃走呢,突然一声宛若打雷声响起,他正好奇看向声音来源呢,一名同伴却蓦地从牛上栽倒在地,呼唤几声不见动静,看来是死了。 嘉木暗道一声晦气,只以为其是先前就受了重伤或者突发疾病了,倒是没有与那雷霆般的声响联系起来。 “砰!” 又是一声声响,又是一名同伴倒地,这回嘉木害怕了,哪怕反应再慢,也知道这和那声响脱不了干系。 “巫术!是巫术!有禁公!”最后一名亲信也恐惧的大喊道,他所谓的禁公,是黎族人对会巫术的男子的称呼,所谓“天上怕雷公,地上怕祖公,人间怕禁公”,说的就是这了。 “闭嘴,快跑!”嘉木也很怕,连声催促! “砰”” 这回嘉木运气不好,老鹰正好瞄准的是他,中弹摔下牛的瞬间,仰望苍天,他想的竟是:“不是禁公,是雷公!” 嘉木死了,反叛的僚人队伍终于发现了这一可怕事实,恐慌的情绪再度蔓延,绝望布满心间,黑夜太漫长,他们或许再也看不到明天! “让他们投降吧!” 在天色开始破晓,黎明到来之际,林悦看着所剩不多的僚人队伍道。 第236章 较技 将所有剩余僚人俘虏看押,清点之下,竟只有两千出头,也就是说,他们这一战杀了有近三千人。 以劣势人数,创下这样的战绩,林悦足可以自豪了! 打扫完战场,已经是烈日当空了,林悦林洋二人率军返回,正待进城之际,远方又来了一支队伍,看规模不下千人。 “列阵!” 林悦一声大喝,传令兵开始挥旗指挥列阵,现在自己一方兵困马乏,来者不知是敌是友,可不敢马虎。 “昂——” 近了,众人也看清了,当先的是一名身披红色披风的俏丽女将军,背负长枪,身骑巨像,英姿飒爽缓缓向着众人走来。 “末将林洋(林悦)拜见使君!” 虽然没见过,可能有这般派头,带领一支清一色负甲带兵的军队的,这琼州岛上,除了那位女刺使将军冼由外,不做二人想。 “两位将军快快请起,看来我还是来迟了!” “林兄奇谋,侥幸胜了,使君路远,已经是很快的了,正好参加弟兄们的庆功酒!”林洋客气道。 不知怎么的,初一见此女他就觉得心跳加速,总想着和她多说几句话。 “呵呵,胜就是胜了,那有什么侥幸之说,不过这庆功酒,还是要喝的,先说好,我可不白喝,来的路上我已经顺手把感恩和昌化两县收回,加上这富罗县,儋州之乱算是已经平了!” 林洋、林悦两人初闻此话,不由愣神,这么厉害的么,自己两人打生打死才守住一座县城,儋州路远,人家这么快赶过来就很不得了了,竟然还已经连下两城了,这还要不人活啊? “佩服!使君真乃巾帼英雄也!”林洋拱手道,心中却有些苦涩,这么优秀的女人,让他感觉有些自惭形秽。 宴席上,大家各自说了作战经过,林洋林悦两人这才知道,原来冼由连下两城全都是兵不血刃。 两人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更加感慨,同时还有些后怕,要是对手是冼由,他们该如何应对? 冼由别看是个女子,却是个豪爽性子,以前在寨子里,自己身份最高,就算宴饮,也多是独饮,或者被人敬着。 现在三人身份相差不多,又都是带兵的武将,喝起酒来就痛快多了,冼由的豪爽劲儿上来,推杯换盏之下竟不落下风。 酒至酣处,也不知是谁提起来,要较量一下功夫,比试比试武艺。 这种吃饭的本领,三人自是都对自己信心十足,不打上一场,谁也不肯服气的。 三位将军要较量武艺,这可是好戏码,各自手底下的士卒纷纷起哄,为自家助威呐喊。 来到校场,林洋抢先提了一杆长枪入场,等待两人。 “我来!” 一声娇喝,却是冼由也提了一杆长枪跳入场中,到底是女子,长枪上还特意束了红缨,正是冼由来时背负的那杆,能让她随身携带,显然对于长枪也是有造诣的。 “喝,看枪!” 冼由当先发动进攻,她所使长枪乃是软木枪,是上好牛筋木所制,长枪抖动之下,顿时打着旋向前刺去,婉若游龙一般。 “来的好!” 林洋浑然不惧,他所用长枪强杆乃是稠木所制,木头密度大,属于重木硬木,走的路子也是一力降十会,面对冼由突袭而来的长枪,不管其虚实,只是或挑或砸,任你变化万千,我自一力破之。 也是冼由的枪杆所用牛筋木韧性强,不然照林洋这个打法,撑不了两个回合,就要报销。 林洋所学枪法乃是脱胎于刘仁愿,而刘仁愿可是用矛的,本就是重武器,林洋借用刘仁愿的矛法演化的枪法,自然走的也是大开大合的路子。 而且他还走出了自己的路子,总结起来的精华就是砸、荡、捅三式,所有的招式最终都是为这三个目的服务。 所以看冼由的枪法则是变化多端,赏心悦目,而林洋则是如同莽汉一般,一杆枪用的如同锤一般,竖着砸横着砸斜着砸,不好砸就荡,荡开顺势就刺,将他勇力过人的特点彻底的发挥出来,让冼由打的好不难受。 “不打了,不打了!真是个莽夫,再打下去,酒杯都要拿不稳了!” 几个回合下来,冼由利用软枪的巧劲将林洋长枪弹开,随即退出场地,甩着被震得发软的手臂,没好气的抱怨道。 “嘿嘿,得罪了,一时兴起,忘了收力了,冼娘子你不要紧吧?” 林洋不好意思的憨憨一笑,赶紧赔罪,其实他已经留了三分力了。 “不碍事的,林洋兄弟好大的力气,正好完克妾身,这场是我输了!” 冼由大气认输,毫无心理压力,却没人敢轻看,不是冼由不强,而是林洋更厉害。 “该我了,林洋兄弟,你要不要休息一下!”林悦也是同样提着一杆长枪,见两人分出胜负,上前跃跃欲试道。 “不用,林兄放马过来吧!”林洋长枪斜指,回应道。 林悦等的就是这句话,林洋话音方落,他便哈的一声,挺枪而上,与之战作一团。 与冼由枪法精妙相比,林悦的枪法就显得中规中矩了,拦、拿、扎、刺、搭、缠、圈、扑、点、拨,这些技法在林悦手中一一呈现。 各般应对也都恰到好处,看得出是在枪上下过功夫的,可惜还不够精神,也只是纯熟而已,对上林洋这样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好手,注定还不够看。 不到十个回合,便被林洋逮着机会,一砸一荡之下,使得其长枪离手,败下阵来。 林洋感觉打林悦比之打冼由还要简单,事实上也确如他所料,接下来,冼由林悦二人又斗了一场,林悦的中规中矩还是不敌冼由的变幻莫测,再度落败。 林悦嘴上认输,脸上却有些兜不住了,遂提议比射箭,射的是定靶,每人三箭定胜负。 这回倒是让林悦出了风头,不仅第一箭就命中靶心,接下来两箭不仅也是全部命中,更是刚刚好将前一支箭顶下箭靶。 第237章 话江湖 难怪林悦要比试箭技,就这手绝活,可不是一个善射的词就可以解释得了的。 角度、力量、准确度以及对自身的强大自信心,少了哪样都不可能成功,林洋和冼由也算是善射的,可比起这来,直接就认输了! 有样学样,冼由见林洋长枪上拔了头筹,林悦又在射箭上技惊四座,就属她毫无斩获,这哪里能甘心,于是又提出短兵器近身战。 在这一项上,林洋林悦两人均是选择了用横刀,实际上大唐军中九成九都是横刀精通者,没办法,参军要求的第一条就是必须自带横刀。 冼由则是一对峨眉刺,还是林洋和冼由先打,林洋依旧是刚猛无前的路子,可这回却不灵了。 冼由如穿花蝴蝶一般,根本就不与其兵器相碰,倚仗高超的技巧,直将林洋耍的团团转。 峨眉刺这一门兵器的使用实则包含三刀剑棍门兵器的长处,有刀法贴身近战的压迫能力,又具备剑法轻灵灵巧、迅捷快妙、诡异莫测,同时兼具棍法的闪转腾挪,配合其专用步法井字八步,正好将林洋克制的死死的。 林洋的刀法和林尘是同出一源,都是战场上的经验总结,战场杀敌自然是效率非常,可这样单对单的近身缠斗,自身不成体系的缺陷顿时暴露。 一二十个回合下来,林洋身上已经多处衣衫被刺破,为了避免在佳人面前裸奔的尴尬场面出现,林洋果断认输。 而观战的林悦,见了两人的比斗自知差的太多,干脆没上场,此次比斗最终以各有胜场的皆大欢喜剧情结束,算是好事了! “要是咱们三个结伴绿林江湖,估计也没那什么风尘三侠的事了!”林悦开着玩笑道。 “那是,至少冼娘子这一手峨眉刺比那红拂女的流彩虹肯定强了不少!”林洋平日也是个爱听江湖趣事的,闻言不由赞道。 冼由却是少见的俏脸一红,没好气道: “少拿我打趣,而且你等也太没见识了,那红尘三侠可都是出自峨眉派,你们猜我这峨眉刺之所以叫峨眉刺,为什么呢?” “对呀,为什么呢?”林悦闻言一呆。 “废话,那自然也是传自峨眉派了!”林洋鄙视道,随即也反应过来,同林悦一起呆住: “啊?” “嘻嘻,正是,说起来那红拂女我还得叫一声张师姐呢!我这手功夫她肯定也会,可她的流彩虹我却用不了,两相比较胜负未知!” “还有这等渊源?来,冼娘子,您坐,您坐,给我们哥俩好好说说这所谓江湖上的事,都有哪些名人绝技,我最爱听这个了!”林悦搬过一把胡凳,还用袖子擦了擦,放在冼由身旁,一脸谄媚道。 “那有什么江湖,所谓游侠儿多半是市井泼皮的混子,绝技高人倒是不少,可人家可不是混什么绿林江湖的,大多都是达官显贵的座上宾,我曾听过有人用剑,将长剑踢飞数十丈高,随手用剑鞘一接,长剑便正好入鞘,可见此人剑术,定是非比寻常!” (ps:这是史书上记载的真事,主角是剑圣裴旻,不过是开元间的人,风尘三侠为杜撰。) “真厉害啊!”林洋两人一脸神往的赞道。 冼由:“好了,你等羡慕这些人,殊不知他们还羡慕我们呢,你们既然知道风尘三侠,当知道如今的灵州总管李靖,那才是我等要学习的榜样!” “冼娘子教训的是!” 次日三人各自带兵返回,林洋则是让手下校尉将人领回,自己则带了十名护卫往崖州而去。 林尘新婚,他这个做兄弟的不去可不行,而且他还要代林尘往高州迎亲呢,这是一早林尘就跟他提过的,可不敢忘了。 对于此次能够迅速平叛,林尘对三人表现还是颇为满意的,特别是林悦,更是出乎他的意料,将才难寻,可有头脑的将才就更难得了,看来得着重培养培养才是。 林洋回来时,林尘正在和刘仝商量着全民搞基建的事,说是商量,其实多半是林尘说,刘仝负责记录传达。 没办法,内政人才太过稀缺,能跟上林尘思路的内政人才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只能是林尘自己想到一点说一点,最后汇总,做出可行性方案。 崖州这边,目前水泥房已经在开始建了,目前已经有近百座房屋已经完工,剩下的也都在以每日十数座的速度增加着。 随着工人们对于水泥和砖石的运用越来越熟悉,这个速度还在不断加快,林尘预计的是要建三千座二层小楼,分大概两百个小区规划。 既然决定将农业放在次要位置,那把人员聚集在一起,显然更符合林尘的诉求。 明面上这非常有利于工业的发展,实际上,只有这些各族的僚人聚集到了一起,才能更好的管理,才能更快的同化,实现民族大融合,才能最终如中原百姓一般,成为顺民,成为林尘想要的样子。 目前崖州这边因为林尘的亲自坐镇,一切都进行的很不错,可其他州如何才能像这里一样,而且保证不出差池,这才是让林尘头疼的问题。 别的不说,光是图纸设计就是个很麻烦的事,每个州的环境多少是有些不同的,林尘要的是小区配工厂的模式,所以小区的规划还要考虑到工厂建设的问题。 哪个小区要配建什么样的工厂,林尘自己都还没头绪,好多工厂的建设,对于地理环境那是有很高要求的。 而且以后随着林尘的工厂出货,一些科技含量不高的工厂,肯定会有人模仿建造,这些都是要考虑的。 于是一系列的问题,就接踵而来,越是理,越就觉得是一团乱麻,归根结底还是缺人手,林尘本就是个不是非常有耐心的人,好多时候真的想,就此撂挑子不干了! “行了,先这样吧,按照商量好的,崖州就先这样,稳步发展,其他州就先建一两个工厂,试试效果,毕竟都像这里一样,给所有人先盖上房子,我也实在负担不起啊!” 第238章 林洋慕艾 林尘虽然颇有家底,可琼州岛上人口加起来数十万,真全部按崖州的模式,发工资加管饭那每天的消耗将是天文数字。 之前刚来琼州岛时,看到户籍只有两万多,还觉着人太少,可这么长时间待下来,他也发现问题了。 两万户只是登记在册的户籍,而琼州岛绝大部分僚人是根本就没有登记在册的。 这里虽然是羁縻州,可按照律法,还是要交一半的税的,没有户籍就意味着没有税,这些撩人以部族为单位,非常强势排外,以往的官员根本就不敢上门登记,以至于,岛上的黑户比在籍者多的多。 人多对林尘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只是暂时有些负担不起而已。 包括刘仝在内,所有人都很不理解,为什么林尘一定非要将这些揽在自己身上? 房子是给工人们自己建的,为什么林尘出了技术,出了土地,还要倒贴钱给工人发工钱管饭食? 这太不合理了,可以说天下就没这样道理! 不过林尘认为却是值得,表面上看他确实亏了,可现在林尘走出去,去工地转一圈,谁见着他不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这就是林尘想要的,他现在站门口喊声想吃兔子,保管有一大半人抢着愿意替他去抓,可换做刚来时,谁会理会他呀! 再说房子建起后,就不信他们不去住,只要住了,那就得承林尘的情,这个时候林尘在慢慢的颁布一些规定,等其适应后,在逐渐的将其订成律法,那这些僚人还是僚人嘛? 前期的巨额投资不过是加快这一进程罢了,对于林尘来说,能用金钱换来的的东西,那都是值得的。 交代完刘仝,正好也到饭点了,林尘唤来林洋,兄弟两正好凑一起还能小酌几盅。 席间林尘问了些儋州战场的细节,林洋一一细说,可林尘还是看出林洋有些情绪不对,闷闷不乐的样子。 “咋了,让你代我去迎亲还不乐意了?”林尘酒杯一顿,佯装不乐意的道。 “没,没不乐意!” “那你这是怎么了,有啥心事?” “大哥,我……” 被林尘这么一问,林洋倒是有些扭捏起来,欲言又止。 “你怎么滴了,倒是说啊!” “我看上了一个娘子,我想娶她当婆姨!”林洋眼睛一闭,一口酒下肚,蓦地吐出这么句。 “噗!咳咳,行啊你个羊娃子,真有你的,大哥小看你了,这是开窍了?哈哈哈!” 林尘见林洋闷了口酒,想着陪着他喝一杯,酒刚进嘴,却听到这么句,顿时呛得喷出来,却又顾不得难受,替起兄弟高兴起来,连好久不叫的羊娃都脱口出来了。 “大哥,你!” “行行行,不笑了,来,说说看,是哪家的小娘,把我兄弟的魂勾走了?” 林洋索性豁出去了:“是冼娘子,我相中她了!” “谁?哪个冼娘子,冼由?”林尘惊问道。 林洋:“对!” 林尘:“我说林洋,冼由什么情况,你打听清楚了么,这就喜欢上了?” 闻言林洋一愣,随即脸色大变,他只顾着感受自己内心千变万化,却没想起这茬。 “她……她成婚了?” 林尘没好气的白了林洋一眼,这小子不知是被鬼迷了心窍还是怎么滴,自身这么好的条件,怎么偏偏就看上冼由了? “先不说她成没成婚,就是年龄上她就要大你四五岁,还是个僚人,你能接受么?广财叔和婶子能同意么?” 林洋与林尘同岁,只是小着月份,今年也是虚岁十九。 小年轻初经情事,都是头脑发热,大多是猎奇的心理,只想着双方在一起,考虑事情难免不周全,至少林尘所说的这些,林洋就没想过。 特别是对于父母,更是没想起这事还能跟他们有关系。 “我…我没想过,不过我不在意的,我答和我娘我肯定也能说服他们的!”林洋倒是光棍。 林尘却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按厚实的说法,这是属于精虫上脑,属于基本没啥思考能力而说出的话。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嫁娶之事,那可是非常挑剔的,不是女挑男,大多都是男方挑女方。 而且成婚时间都比较早,女子过了十八还没出嫁,都要被说成老姑娘,何况是二十四五的冼由? 林洋现在被冲昏了头脑,自然啥都行,可林尘却知道,广财叔两口子那关可不好过,林洋自信过头了! “行,就算你能接受,叔和婶子也同意,那我再说说冼由的婚配之事。 明确告诉你,冼由自小就定了娃娃亲,现在都二十四五了,自然也成婚了,好消息是,成婚当天男方猝死了! 这情况叔和婶子能接受么?”林尘干脆不问林洋能不能接受,直接问他能否过父母之关。 黎族订娃娃亲是一种风俗习惯,并不是家里养不起,冼由的经历,林尘决定用她,自然做过打听,是以知道的多一些,至于她夫家猝死,林尘持怀疑态度,因为他打听的消息,那人可没有体弱多病的毛病。 “我……” “你先别急着表态,最好好好想想,要是能和广财叔和婶子通通气,就更好了,最后,你看上了冼由,她知道么?”林尘打断林洋道。 “她不知道!” “得,还是单相思,剃头担子一头热,你现在条件可不差,好女子排着队等着你挑,怎么就看上她了?有的你苦头吃喽……”说罢林尘将碗筷一推,起身径自往后院而去,留下林洋独自沉思。 其实这事也好解决,那就是林洋地位足够高,比如同林尘一般,可以让女方忽略掉名分,能够以妾的形式成就好事。 现在的冼由肯定是不可能成为林洋的妾室的,正室的话,一来林洋父母那关难过,二来闲言碎语难防,反正难处多多,林尘很不看好。 ps:关于三妻四妾的说法,其实是面上添金的说法,自古以来不管哪朝哪代,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平妻之说是显贵之间顾及脸面强加的说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实也是妾。 第239章 抢亲 林洋出发了,带着大队人马仪仗,往高州迎亲,林尘也开始组织人手派发请柬。 这次成婚是一个机会,一个狐假虎威的机会,毕竟是岭南豪酋土皇帝冯盎嫁女,那不趁机会把岛上所有族长、垌主、首领什么的都聚一起震慑一番,林尘都感觉对不起自己。 至于怎么震慑,林尘也有了腹案,有了冯盎女婿的这层身份,很多事情可以无所顾忌的做了,至少一定程度上他也属于岛上多数派的自己人了。 而且还是自己人中地位比较高的那一撮,虽然还比不过冼由,可也差不了多少。 婚期定的是二十天后,十月初十,又是个林尘自己都会看的日子,十全十美嘛! 上回林尘往高州一行,来回差不多用了十天左右,这次林洋是去迎亲的,肯定没林尘速度快,所以得提前去,以防发生意外误了婚期。 所谓怕什么来什么,话说林洋前往高州冯府迎亲,去时倒是很顺利的,迎亲也很顺利,冯盎大气的很,陪嫁物品拉出了十里地,让人咂舌。 之前与林尘协商的将琼州岛让于林尘,毕竟只是口头协议,而且也出具不了文书,更不能拿来说道,属于两个贼在别人家分赃物的情况。 冯盎光豪宅占地就超两千亩,送女儿的陪嫁怎么可能寒酸得了,何况对方也是国公爵位,那就更不能让人小瞧了。 队伍行至罗州,意外发生了! 竟然有人胆大包天将路给挡住了! 冯盎嫁女儿,竟被人拦住路了,这不是胆大包天是什么? “前方何人?不知道这是耿国公嫁女琼国公迎亲的队伍么?” 林洋拍马上前呵斥道。 “哼,等的就是什么劳什子琼国公,他人呢,叫他出来回话!” 说话的是对方一首领模样的人,身着盔甲,一副将军打扮,看起来倒是威风凛凛,身后还跟着约五百骑的骑兵,说话的口气也很张狂。 “你是何人,竟敢如此口气,我家国公事务繁忙并不在此,今日迎亲之喜,吾不愿见血,阁下就此退去,我就当这事没发生! 当然,你若一定要见我家国公,我也可奉上请柬一封,就是不知道阁下敢不敢上岛了?” 林洋可不是啥怕事的人,自跟林尘出了平利县,见过的大人物多了去了,连当今圣上他也同桌吃过饭,哪里会将寻常人看在眼里。 要不是日子不对,就凭对方这么嘴贱,他早就大嘴巴子呼上去了! “老夫谈殿,杀子之仇,若不讨个说法,岂不枉为人父?” “嗯?杀子之仇?老东西莫不是喝多了,我家国公连岛都没出,谁稀罕杀你儿子玩?若要寻事,也得找个好点的借口!”林洋有些不耐烦的道。 “你!你个小贼欺人太甚!若不是看冯盎的面子,老夫岂会与你说这些?” 谈殿身为粤西一带与高凉冯氏冼氏不相上下的酋帅,何时受过这种气? 瞧瞧这小畜生说的什么话,合着他的儿子就是被人杀着玩的命? “叔父息怒,林将军不知其中缘由,冲撞了叔父,还请叔父勿怪,只是叔父选择今日拦路,是否也不太妥当?” 却是新娘子幺娘冯智云撇开车帘,下车上前道。 接着又将其中缘由与林洋说了一遍,原来谈殿说的杀子之仇,还真有其事。 谈殿所说的儿子,正是那日林尘往高州时,试图绕过石龙县城所遇到的那个年轻男子。 而石龙县城之战,也是这谈殿的儿子,垂涎冯智云,而撺掇发动的,加上石龙县城本就是冯暄的地盘,而谈殿和冯暄正在争夺地盘,所以这假公济私的事就这么发生了。 遇到林尘被杀,完全就是个意外,林尘到现在,自己都不知道,那是谈殿的儿子,更别说林洋了。 听明白了事情始末,林洋发现,自己还真错怪人家了,不过他选今天来找茬子就是不对,错就错了也没啥大不了的。 “嫂嫂,你且回车里,这里有我在,你放心就是!”林洋道。 “哼,我是来找那叫林尘的讨说法的,难道还要看日子不成?”谈殿没好气道。 其实他也不想今天来,毕竟冯盎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可没办法,别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堵林尘呀! 至于上琼州岛,他又不蠢,去人家地盘上讲道理,有船过去,怕不是要游着回来! 现在林尘不在,这事情就有点尴尬了,就这么退了,脸没地方搁,找麻烦的话,难道还要把冯盎的女儿留在这? “嘿,我说姓谈的,看你模样也是个人物,儿子肯定也不止一个,死个把有甚打紧的,何况还是个不成器的,你且把路让开,回头请你上岛上喝杯喜酒,这事情就过去了,两家不打不相识,大家交个朋友,岂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离了林尘的林洋总有些显得匪气十足,这是听多了江湖任侠故事的后遗症,显然他的本意是好的,可话却不是能这么说的。 果然,谈殿被这一通抢白气的那是三尸神跳,也顾不得什么冯盎不冯盎的了: “气死老夫了!小畜生,你找死,给我上,我要割了这小畜生的舌头,这亲老夫今天就给抢了,想要娶亲,那就让那林尘亲自来!” 看着带人冲来的谈殿,林洋好整以暇的取下背上长枪,嗯,是火器长枪,瞄准,射击! “砰!” 刚提马起步的谈殿,只听得一声炸响,随即头上的头盔就没了,头发散了一脑袋。 “停!” 这下可把谈殿骇得不行,急忙勒住马匹,叫停队伍,摸着头上散乱的长发,豆大的汗珠从谈殿额头滴落。 再看掉在不远,被身后人捡起,递过来的头盔,上面铆接的铁片竟然都破了一个洞。 “这是什么妖法?” 谈殿心中惊疑,往林洋看去,只见此时林洋坐在马上,正端着个棍子模样的东西,一脸邪笑的指着自己呢。 虽然不知道那小贼拿的是啥,可自己头盔被打破打掉,八成就是这东西的功劳。 被这东西指着,谈殿没来由的就感觉到一种极的度危险,也算从死人堆里爬出的他知道,那是面对死亡的味道。 第240章 谈殿 “等等,小兄弟等等!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谈殿急声道,现在的日子多好,他可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就死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就是个愣头青,死在这样的人手上,太冤了! “怎么样,想清楚了?”林洋揶揄道。 “清楚了,清楚了,让路,我们让路,你们请!”谈殿连声陪笑道。 这该死的家伙,说话手都不带抖,的,那棒子始终指着他的脑袋。 “早这样不就好了,三寸知道是多少吧? 你该庆幸,今日我不想见红,否则你那兜鏊上的洞,就该往下移三寸了!” 听到谈殿服软,林洋这才将步枪缓慢收起背回背上,这个过程中还不忘嘲弄谈殿几句。 不过话倒是实话,现在是白天,光线好的很,林洋完全有自信做到指哪打哪。 反观谈殿则是憋屈的很,今天可是丢脸丢大了,不过形势比人强,该服软还是得服软,在林洋收起长枪时,那种生命不受控制的压迫感终于消失了。 “让路!” 谈殿一挥手,第一时间下令道,虽然他也可以下令继续冲锋,可经历过一次死亡威胁的他不敢赌,再说,原本也不是啥不可调和的矛盾,没必要非得结成死仇。 林洋有句话说对了,他又不是只有一个儿子,死个把真没啥关系,他此举本来也没想怎么滴,正如他所说,只是讨个说法。 道上大哥,儿子被人做掉了,哪怕是不被重视的儿子,要是一声不吭,那不是要给人看清了? 所以,姿态那是一定要做的! 只是这回不凑巧,碰见个二愣子,让自己有些下不来台,不过此时他又有了新想法。 就在林洋带领迎亲队伍经过他身边时,谈殿再次开口了: “等等!” 唰唰唰! 这回林洋没动手,可是他身后瞬间十杆长枪同时瞄准了谈殿以及他左近的人。 额! 谈殿顿时一动不敢动,差点被骇的从马上掉下去,委屈的看向林洋。 林洋这时也看出,这老家伙应该没想搞啥意外,这次是个误会,挥挥手让众护卫收起步枪。 谈殿这才郁闷的开口: “老夫只是想讨张请柬而已!” 林洋有些讶异,这老家伙还真敢上岛? 不过来者是客,管他打的什么算盘,只要上了岛,别说是他谈殿了,就是陈佛智复生也得乖乖的,当下哈哈一笑: “哈哈,想要请柬这还不容易,林洋代大哥林尘恭候谈老将军大驾,也欢迎泷州各溪垌垌主莅临捧场,介时必与老将军与各位前辈端酒赔罪!” 说着话,林洋递出数十张请柬,足够谈殿带人上岛的了。 ps:陈佛智是前隋时泷州俚僚的酋长,彼时谈殿还是渠帅,后因为随王仲宣反叛失败身死(十八岁的冯盎杀的),谈殿护送其子陈龙树到安州,然后自己趁机占了陈氏地盘做了信宜各垌的大酋长,直到李唐建立,陈龙树在安州降唐才得以返回老家泷州,后一手建立南安州被封南安州刺史,因为逼迫当地僚人入籍,被谈殿暗中使坏,串联当地罗窦僚人反叛,将其赶出了南安州,此后南安州便一直由泷州管辖,谈殿影响力进一步扩张。 谈殿手拿请柬,望着林洋远去的背影,突然有种自己老了的感觉。 十月初十,崖州琼国公府。 今日正是林尘娶冯盎女冯智云的日子,因为是平妻,所以拜堂什么的礼节全都免了。 如果是寻常家女子,只需摆上一桌酒宴,请亲朋好友做个见证也就完事了,可这是冯盎的女儿,那自然不能这么寒酸。 除了省略掉仪式外,其他的都是按最高规格办理,所到宾客有特意请的各族有头有脸的,也有闻讯自到的,场面不比迎娶刘敏时差多少。 在众人期待中,迎亲队伍拥着新娘的轿子,准时在吉时出现,直接被送入林府后院早已准备好的房中。 接下来就是酒宴时间,只等林尘这个主人致词后,就可以享用美酒佳肴。 可来的人都知道,这个致词才是重头戏,也是林尘之所以要邀请他们的原因,大酋长冯盎的使者早已和他们通过气,以后在琼州岛,他女婿林尘,就全权代表冯氏。 所以这实际上是岛上新老权力交接的一次会议,新领导的首次发声,自然很有分量。 谈殿还是来了,随行的还有二十多位当地有影响力的僚人酋长垌主,如信宜各溪垌垌主,罗窦垌垌主,北流容县僚、特亮僚、浮来僚以及云雾大山、云开大山中各族酋长垌主等。 这就很有意思了,岭南两大酋帅,一为冯盎二就是这谈殿了,这里面其实还要算一个冼氏,不过冯盎是冼夫人孙子,所以通常冼氏势力是归于冯氏的,称为冯冼势力。 而冼氏经过几代后,目前基本盘就在琼州岛以及广西、南越一带,等于说这回林尘这,将三家势力集齐了! “谈帅及各位前辈光临,林尘幸甚,快请入席!”来者是客,虽然搞不清谈殿的目的,林尘也不好怠慢。 而且看他们这阵容,以及带的各种珍稀皮草宝石等礼物,好像也不是找麻烦的。 “小子,我们是诚心来贺,你大可不必疑神疑鬼,当然,你杀我儿子的事也不能轻易算了,他虽不成器可终究也是我儿子,所以你还是得要给我一个交代的!”谈殿倒是敞亮,也不在乎场合,如是说道。 “哦?酋帅想要个什么交代?”林尘好整以暇道,谈殿拦路的事林洋和林尘说过,他没想到,这谈殿还真是勇,真要交代来了,所以带礼贺喜是先礼后兵的意思? “你得赔偿!” 谈殿说了句让林尘绝倒的话,这是一个堂堂大酋帅能说出的话? 所以就这?搁这儿玩呢? 强忍着笑意,林尘问道:“谈帅想要什么赔偿?” “我要这个!” 谈殿拿出一顶兜鏊(头盔),指着上面的孔道 。 林尘脸色一变,他明白谈殿的意思,原来这家伙不蠢呐,竟然看中他的步枪了! 第241章 酋长大会1 能坐上数州大酋帅的人物,还真是不简单,谁把他当傻子那才是真傻子。 林尘一开始还觉得这谈殿脑子似乎有些不好使,杀子之仇,竟然和仇人来了一句要赔偿,现在终于反应过来,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将其引到稍微僻静处,两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对话。 “谈帅倒是好眼光,这步枪我也才弄出来没多久,你也见到了,合全岛之力我也才有不到双十之数,可谓是宝贵的仅。 凭您一句要赔偿,可拿不走这东西,再说这玩意危险的很,我也没打算让其外流!”林尘正色道,一边说一边暗中观察着谈殿的反应。 “这小狐狸狡猾得很,那叫步枪的珍贵,他是相信的,可要是真不能给,你跟我说这么多干嘛,不还是想要好处么!” 谈殿心中暗暗鄙视道,一眼就瞧出了林尘的意图,不过他不是惯于讨价还价的人,便直接开口道: “你想要什么,直说就是!” 林尘一拍双手:“痛快!和聪明人讲话就是省心,我也不跟谈帅拐弯抹角,我要人!” “要人?”谈殿奇道。 林尘:“不错!不论男女,只要身体完好,五十岁往下,我都要!两千个换一柄步枪,怎么样?够便宜吧?” “两千太多了,再少点!”其实谈殿心中已经乐开花了,两千人确实很多,可要是算上价值那就不算啥了。 这个时代可是有奴隶交易的,旁的不说,琼州岛上都有奴隶市场,一个普通壮年奴隶平均也就一贯钱,卖到长安也超不过三贯。 两千个人也就是两千多贯的价值,考虑到林尘给的年龄比较宽,加上一些老幼,其价值甚至不到一千贯。 步枪这么珍贵,几百贯钱那还真是算便宜的了,可做生意哪有不讲价的,自然是越便宜越好。 林尘摇摇头:“不可能再少,这也就是给冯帅你,别人送三千人我也不卖,而且你也有上限,目前最多你也只能买二十把,多一把都不行!” 闻听此话谈殿急了:“两千人我同意,但是你不能限制数量!” “呵呵,谈帅胃口也太大了些,你可能不知道二十把步枪意味着什么,这么说吧,只要有两百把步枪,你就是打下南诏打到大食去都不是问题,你还觉得二十把步枪少么? 再说这只是目前而已,你找齐四万人不也要时间么,到时候说不定我们步枪的产量已经上来了,那个时候也不是不能多给你的嘛!”林尘忽悠道。 “好,就按你说的办!”谈殿终于妥协,下定决心道。 “谈帅爽快,这样我也不小气,每把枪我给您配一箱子弹,也就是一百发,不要钱,送的,不过用完了可就要您花钱买了!” “什么?还需要子弹?子弹还要花钱买?”谈殿有些火大,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坑了。 “这不废话么,没子弹怎么打人?光有弓没有箭,你也射不了人呐! 谈帅放心,子弹不贵,一个人一发,或者与一贯钱同等价值的东西也行!” 谈殿暂时没有同意,不过也没有拒绝,不是还有一百发免费的么,他得先试试效果才成! 关于售卖军火,林尘是早有思量的,他有自信过了今天,琼州岛上所有部族的人心肯定能被他牢牢抓住,火器也能够毫无顾忌的面世了! 随着岛上军工发展,步枪肯定很快就会被淘汰,有谈殿这个冤大头买单,还能解决林尘缺人的问题,这笔买卖绝对划算。 再说,谈殿拿了步枪会去干嘛? 林尘可不会相信,他会老老实实待家里,目前和谈殿正打的火热的是冯盎二哥冯暄,这么看来自己似乎是有些不地道呢! 不过,冯暄吃了火枪的亏,肯定也会来找林尘,林尘可还记得冯盎当初说的,林没什么东西能被他们看上的话。 到时候看冯盎怎么好意思拉下脸来找他说,不过枪还是要给的,等冯家有了枪,甚至形成规模后,李世民再想插手岭南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有冯氏在前面挡着,林尘至少短时间内不用考虑来自大唐的压力。 而当冯家和谈殿都有了步枪后,以谈殿的头脑肯定不会再和冯暄硬碰,这个时候安南、南诏、甚至大食、骠国等肯定会成为其目标。 这就相当于免费的打手,林尘只要控制住军火,再以大量精美廉价商品倾销,谈殿打下的土地越多,林尘就越欢喜。 林尘打开思路,像谈殿这样的白手套可以再多几个也是可以的嘛,再发散一下,甚至他们唱红脸制造血腥的同时,自己可以以唱白脸以救世主的姿态,为这些被侵略的地方带去温暖和关爱。 好多事情都是这样,没想到就算了,可一旦想到开始,就变得没完没了,林尘不由为自己的机灵暗暗点了个赞。 宾客到的也差不多了,早到的,等的也够久的了,林尘知道,自己该开始自己的表演了! 露天宴席的前面不知什么时候搭了个高台,林尘身着新郎服,昂首上台,扩音器凭空出现,引得一阵叫好声。 还都以为是杂耍的把戏呢,类似的他们看过不少,林尘也是微微一笑,并不揭破,向着众人一礼,开口道: “多谢各位赏脸,拔冗前来,为我贺喜,林尘再此拜谢大家了! 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说过我,甚至还有的会说,哪来的野小子,也配做冯公的女婿?” “哈哈哈!” 林尘的话引得台下一众哄笑,别说有这种想法的还真不少,只听得林尘继续道: “那我就给诸位好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名林尘字初元,原本乃是秦岭山下一偏远县城的农家子,因为敬献曲辕犁而被封鄠县男爵,后因功又一步步升至国公爵。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琼州岛是我主动要来的,是我以辞爵相逼,圣上才允许的!” “琼州岛是什么地方?” “告诉你们,在长安城的贵族眼里,这就是不毛之地,是比穷乡僻壤还不如的流放之地,是宁愿自我了断也不愿意来的地方!” “可我来了,还是主动要来的,我年纪轻轻,就是当今圣上的座上宾,满朝文武没有不识得我的,大唐举国上下,就没有士子文人不传唱我的诗词的,可以说,留在长安,我有大好前程,可我还是来了,你们就不好奇吗,为什么?” 第242章 酋长大会2 林尘的话彻底提起众人的好奇心,甚至连谈殿也忍不住想,是啊,为什么呢? 一个可以算是功成名就,满腹才华的年轻人,主动来到一个几乎是被遗弃的流放之地,他图什么? 林尘的话继续响起,为他们揭晓了答案: “那我告诉你们,因为天命如此!” “因为这是我必须完成的使命!” “因为圣母有令,不敢不从!” “是的,我坦白了,我就是圣母委派下界,继续完成她未完成的夙愿的人间行者!” 林尘语不惊人死不休,可在场的都是有影响力的垌主酋长之类的,可不是就那么好忽悠的,当下就有人不乐意的反驳: “岂有此理,当我等是三岁蒙童么,竟敢如此胡言乱语!” “拿圣母行骗,谁给你的胆子,你怎么敢?” “圣母果真位列仙班了么,她还没忘记我们!” “这小子疯了不成,看他怎么收场?” 林尘对于众人的反应似乎早有所料,丝毫不感到慌乱,伸手一压,大喝一声: “肃静!” 经过扩音器的声音放大,林尘这一声暴喝,如黄钟大吕,直震得众人耳朵嗡嗡作响,混乱的场面为之一静。 “我知道尔等心存疑虑,不过没关系,我会向你等证明的,现在先听我说。” “你们就没想过,我一个农家子,放牛娃,凭什么突然就能文善武,成为才子,屡立功勋,爵至公侯的么?” 没给众人反思思考的时间,林尘继续道: “那年我十五岁,因为嘴馋下河摸鱼,却差点被淹死,昏睡三日后才醒过来,也是因此我觉醒了仙界的记忆。 我本是仙界一小仙,在骊山地界修行,某日突遇一女仙,言称乃是骊山老母分身,下界至岭南地界历练,被尊为岭南圣母,如今功德圆满,正要回归本体,只是下界还有颇多牵挂,遂托我下界完成其未竟之事。 这便是我真身由来,如今我宿慧觉醒,自该依照圣母之令行事! 这便是我来琼州岛的原因,我将继续圣母遗愿带领尔等过上好日子,我将带你们摆脱野人蛮人的称号,我将会让整个琼州岛成为人间乐土,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 这些年我也恢复了些神力,接下来我便向你们展示什么叫做仙术!” 这就是林尘收心的办法,将自己神化,成为他们的精神寄托。 这些僚人骨子里的愚昧太过顽固,和他们讲道理太难了,反倒是作为信徒,他们绝对合格。 林尘发现,这里的人几乎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大部族会供奉道教、佛教的一些神只以及关公等,而小部落则是供奉自己的地头神。 但是所有人都会供奉创世神大力神、山鬼、地鬼、雷鬼以及冼夫人,这些鬼神影响着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播种收获,都有各自的祭祀仪式,可谓虔诚至极。 既然大环境如此,林尘索性便将自己塑造成一尊神,一尊活着的神,而且他有这条件,在这琼州岛,他现在也不怕有人惦记他,找他麻烦,于是万事俱备,就有了今天这一幕。 “请诸位移步海边!”林尘说完,当先下了高台,骑上喜子前面而行。 从这里到海边还是有些距离的,现在的海滩可都是原生态海滩,住的太近可不是什么好事。 众人现在对于林尘的话都有些将信将疑,说他假的吧,可听着确实像那么一回事,关键人家说了是要帮他们,在心理上,他们或许也情愿相信这是真的。 可你说是真的吧,他们虽然敬鬼神,可活着的…… 这还真是头一次听说,不管怎样,林尘既然说了要展示仙法,那也不妨看看再说。 抱着这种态度,几百名酋长垌主,都跟了上来。 近一个时辰的路途,对于这些僚人山民完全就不在话下,说着话间,便已经看到海水起伏了。 “诸位,我林尘是不是信口雌黄,接下来诸位可看清楚了,千万别眨眼!” “神迹,降临!” 林尘一声大喝,单手一挥,随即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原本如同荒漠一般的海滩变了,眼前的一切都变了。 精美的别墅建筑,细腻的沙滩,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摆件,高大的修剪得当的椰树,一切宛如梦幻般。 “神迹,真是神迹!”有垌主已经忍不住哆嗦了。 “圣母庇佑,圣母庇佑!圣母派上仙来拯救我们了,赞美圣母!” 一小部分资深信徒,开始跪地祈祷叩拜起来。 “真有仙神临凡么?他真是仙神,活着的仙神?” 这是绝大多数人现在的想法,他们其实也信了,眼前的一幕让他们不得不信,可他们的理智,让他们还在坚持怀疑。 这个时候如果有个人站出来,甚至林尘自己说点什么,他们也会随着大众,纳头便拜。 可林尘没这样做,而是发动了喜子的神行技能,向着大海而去。 林尘的举动第一时间就被所有人发现了,看着林尘如离弦之箭一般,在海上化作一条白线,向着远处而去,膝盖再倔强的人,也忍不住跪伏在地。 包括谈殿、林洋以及刘仁愿、冼由等在内,此刻内心俱是震动的无以复加,同时隐隐透着激动! 真神降临,确信无疑了! 先是挥手间便创造出一处小仙境,而后神力附着一头普通的毛驴,毛驴竟然能在海上奔行,速度不下箭矢,这是人能做到的? 接着就在视线中即将失去林尘身影的时候,让这些已经成为狂热信徒的人们,再次热血上涌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海天相接的地方,猛的海水翻涌,巨涛拍岸,浪卷千层,渐渐的海面似乎被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 “——呜——” 一种旷古幽远的声音,仿佛从人的灵魂深处想起,让人不由得汗毛乍起,纵然跪伏在地,也难挡两股战战,裆间热意! 在众酋长惊恐的眼神中,一头庞然大物破海而出,扬起漫天水雾,水雾中这怪物身躯如同山岳一般,阳光撒下,反射出种种神秘的光芒! 第243章 真·神 接着有人发现,那庞然大物的怪物,竟向着他们游来,怪物速度很快,随着离他们越来越近,那庞大身躯带来的压迫感也越来越强烈。 很多人已经吓得瘫软在地了,更靠后面的,机灵些的,甩起脚丫子就开始跑,生怕速度不够快,成了怪物的盘中餐。 离得更近了,终于有人发现了异常: “有人,怪物头上有人!” “是林都督,是上仙!” 人群激动了,逃跑的人听到欢呼声,也默默地回来并加入欢呼的队伍。 此时的林尘,站在霸王头上,任由它将自己高高顶起,张开双臂,向着众人的方向拥抱着,似乎是如同享受子民膜拜的君王一般。 “海神!”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叫了这么一嗓子,接着所有人,都似乎血脉觉醒了一般,疯狂的,狂热的,疯魔般的,一遍又一遍的叫着: “海神!海神!海神!” 难怪人人都想成仙作祖,这感觉着实不错,唯一的疑虑,他们到底是在叫自己还是在叫霸王? 想到这,林尘拍拍巨鲸的头,向着岸上众人喊道: “它叫霸王!” “霸王!霸王!海神!” “海神!霸王!” “海神!霸王!” 口号再次统一,林尘终于舒服了! 在众人狂热的目光中,林尘连同霸王的身影蓦地消失。 眨眼间,原地高空中出现了一只钢铁巨鸟,发出轰轰的轰鸣声,并向着众人所在的位置飞来。 钢铁巨鸟速度很快,呼吸间便已经悬停在众人头顶,其携带的巨大风浪,吹的众人睁不开眼,不得不后退站的更远一些。 这钢铁巨鸟正是新装备奖励的直升机,几个月的时间,林尘总算能够自如驾驶了,这是首次在空间外展示。 在众人惊疑的眼神中,钢铁大鸟开始下降,在离地面还有些距离的时候,悬停在了空中。 只见大鸟的肚子打开,林尘的身影再度出现: “那么,以后由本都督带领尔等,将琼州岛打造成一个世外桃源,尔等可愿意!”林尘的声音借助直升机内的扩音设备,清晰的撒向在场众人,每一个的耳中! 底下狂热的人群为之一愣,短暂的沉默后,蓦地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嘶吼声: “愿为都督效死!” “誓死追随都督!” “甘为海神供奉一生,但凭驱使,虽死无悔!” “但凭驱使,虽死无悔!” “但凭驱使,虽死无悔!” 震天的声浪再次统一,连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都压了下去,果然借助神学是对的,这一刻,林尘在这人心中,将无可替代。 连谈殿以及跟随其而来的垌主们,都陷入了极度的狂热之中,更妄论琼州岛本土的僚人了。 一个闪身,直升机连着林尘再度消失,等林尘再次出现时,已经是站在原本飞机的正下方地面上了。 这是林尘发现的空间的新的运用,空间对于内外的位置标记貌似用的是二维坐标。 这就意味着林尘从空间出来后,可以是地面也可以是空中,虽然貌似没什么大用,可此时这类似瞬移般的装十三,显然还是很有冲击力的。 “我说,以后这里便将是我的居所,这片海域将不再被风浪侵蚀,在这里我说有风就有风,我说下雨便会下雨,我说艳阳高照这里便永远不会有阴霾!” 随着林尘的话语,海面变得平静,风来风又走,雨下雨又停,真就如言出法随的神话中人一样。 其实这就是农场自身所带的天气系统,从林尘拥有海景别墅装扮,能够真身进出空间时就有了。 只不过在空间中,刮风下雨这些,没什么卵用而已。 现在海景别墅具现出来,林尘竟然发现这功能还在,区别只是不能用意念控制,而是用前文提到过的类似电视的控制中心控制。 而且这玩意完全是可以声控的,只要随身带着它的音源录入装置,在整个装扮改变的范围内,都是可以声源控制的。 而原本海域的那层抵挡林尘向更远地方探寻的虚空墙壁,也依然存在,只不过现在林尘可以自由选择关闭或者打开,等于是空间封锁功能。 这对林尘是个非常实用的功能,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封锁状态下,从外面进入是什么情况,可从内向外,肯定出不去。 另外,这个功能,正如林尘所说,还可以保证这片海域,不受风浪侵袭,这非常重要,特别对于台风天气和海啸侵袭来说。 经过这连番展示,已经没有人对林尘有半点怀疑了,林尘所展现的这些神迹,旁人能做到一样就是上仙了,能像林尘一般这样信手拈来言出法随的,那还能假得了? 再说林尘的使命是要带他们过上好日子,这样的真仙,他们从心底也是渴求的,是符合自身利益的,自然更愿意接受拥戴。 后世《海神本纪》记载:海神乘坐荒古凶兽霸王而来,又仗钢铁巨鸟凌空,遂而现身众信徒身前,言风有风,说雨雨来,斥海海静…… 「霸王篇」记载:霸王乃海中巨兽,身如山岳,声则如雷鸣九霄,动则如鼓浪排云,呼吸间海水倒悬如九天垂练,威压如渊,莫可相抗,乃海神坐骑也! 「钢铁巨鸟篇」:……无有羽翅,能凌空而行,全身为钢铁所铸,行止之间轰鸣阵阵,罡风四起,快如闪电,海神曾乘坐于其肚中…… 重回都督府,酒宴再开,已经没人认为这只是普通的宴请了,这是神的恩典,神的赏赐。 为了不影响众多酋长们的宴饮,林尘提前告退,没了他在场,这些神情激荡的信徒们,才能痛快畅饮,他们需要醉一场,来平复激动的心情。 再说,林尘也有事情要忙,新娘子接回来,他可还没见过呢,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当初也只是远远看过,并不真切,而冯盎给的画像,就更是不说也罢,这个时代的画像都是只重神,而不重形。 意思就是,如果是认识的人的话,你一眼看去大概能还是能认出来,可要比照画像和人的相似程度,那可就差的远了。 第244章 冯智云 新房内,冯智云正在吃着东西,心情却很复杂,俗话说哪个少年不慕艾,哪个少女不怀春? 女孩子到了年纪,总会想些有的没的,古代成婚年纪之所以那么小,这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诗经有言,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以老祖宗们的智慧,早就发现了这一点,所以赶在女子情欲爆发之前出嫁,是能极大程度减少伤风败俗的事情发生的。 冯智云今年十七,早已想过不知多少次,自己的未来夫君将会是怎样的英俊潇洒英雄了得! 仗着父亲喜爱,她可是拒绝了不少所谓英才,可等来等去,竟成了平妻,而她还不能拒绝,这让她心里落差有些大。 自古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父亲做了她不可反抗的决定后,她也只得试着接受。 于是她开始打听起夫君林尘的事情起来,凭借冯家的关系,以及她的受宠程度,这倒是很好打听。 原来做国公的也可以年纪不大,甚至可以说风华正茂,是的,在她看来林尘是配的上这个词的。 年少封爵,诗才无双,听说武艺也不错,就是不知比自己如何,抵不抵得过自己的流云鞭,以后得好好切磋切磋,这可不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夫君么? 可惜只是个平妻,不过到了这她已经没有抗拒心理了,甚至还有些期待。 直到今日,她终于坐在了他的新房之中,开始她还有些忐忑,可随着时间流逝,天都开始黑了,可他还是没到,听说连来的宾客都不见了。 这可真奇了怪了,那可是数百宾客,说不见就不见了,听自己贴身丫鬟小晴说,是去看姑爷证明自己是仙人去了。 仙人?自己夫君?证明? 这都什么跟什么? 可她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干等,一等不到,二等不到,她实在受不了了,她饿了! 自早起就开始沐浴更衣,梳妆打扮,加之心情激荡,根本就无心饭食,谁知这一饿就是一天。 现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她的什么心情期待,都被饥饿给消磨干净了,她只想吃东西。 新房内是布置有酒菜的,不过这是婚礼流程的一部分,得等新郎到了才能动的,别的礼仪省了,合卺酒还是要喝的。 不过现在她却顾不得了,她本就是有些大大咧咧的性子,装不得几刻温婉贤淑,这会儿本性暴露,不顾小晴的劝阻,她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真是大快朵颐,考虑到她是女儿身,配合着精致的面容,模样倒不难看,反倒有些……憨? “娘子,娘子快别吃了,姑爷和宾客们回来了!”刚开吃呢,被迫望风的小晴急忙跑进来,焦急的道。 “回来了?”冯智云也是一惊,急忙起身,就要收拾整理一下,起码嘴角得擦干净不是。 “回来了,都回来了,正在摆宴呢!” 听小晴这么说,冯智云反倒不急了,还有空说道说道小晴: “慌什么,既然在摆宴,那一时半会肯定来不了,总要陪着宾客喝几杯才是!” “哎呀,也是,还是娘子脑子转的快,我再去找后厨重新送一桌酒菜来!”小晴也反应过来。 “去吧,去吧!” 冯智云挥挥手,继续坐下好整以暇的吃起来,殊不知林尘因为原因特殊,竟没有陪酒,反倒回来后,交代一番,就往新房来。 而且正好赶着小晴去后厨的时间,这不就巧了么。 于是乎,林尘来到新房推门而入,正在嗨吃的冯智云以为是小晴回来,头都没抬。 “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这是猪蹄么,软软糯糯的又有劲道,真不错呢!” 看着眼前这个绿衣襦裙的女子,吃的欢实的模样,林尘倒是觉得蛮好玩的,索性抱起膀子,就站在进门口的位置看着。 这就是自己的第二夫人么,看起来好像很好养活的样子,身材顶级,这个之前就知道,模样么,只看到半边脸,不算惊艳,可也是上乘,关键是耐看,总体还行,放后世,也是他曾梦寐以求的女神一类,这波不亏赚了! “啊!姑爷!” 返回的小晴一声惊呼,打断了屋内的默契。 正一手捧着猪蹄啃的冯智云猛的回头,看到房中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一个有些熟悉的陌生男子,而小晴正捂着嘴站在其身后门外,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她看过画像,陌生是因为第一次见, 这一下可把冯智云惊的非同小可,联系到之前的开门声,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真是想死的心都有,手上一松,猪蹄就要往下掉。 到底是习武之人,身体本能反应下,竟然出手如电,又给接住了! 这下,本就尴尬的场面越发尴尬了,看着手中的猪蹄,冯智云也愣住了,林尘有些好笑的松开环抱的手,做了个抠鼻的动作掩饰笑意,嘴中却道: “你继续,继续!没吃饱,就继续吃吧!” “啊呀!” 娇呼一声,将猪蹄往桌上一扔,冯智云如风一般奔至床前,拿起之前丢在床上的团扇,往脸前一挡,扇子后面的头勾着,抬也不敢抬。 “真是该死,这地面修的这么好干嘛,连条地缝都没有!” 冯智云此生就没遇到过这么让人尴的事,还是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这还不要被人笑话一辈子,想到此,竟有些悲从中来,双肩开始抽动起来。 林尘看出了不对,倒没有存心捉弄的意思,佯装开玩笑的道: “怎么,还要我做一首却扇诗么?这个我在行,幺娘你且听着啊!” 这个时候小晴已经识趣的离去,并带上了门,只听得林尘开始吟道: “洞房花烛夜,久盼君不来。” “桌前医肚饿,门扉忽自开。” “娇妇心慌忙,以扇遮朱颜。” “本是巾帼女,何如坦相见!” “噗嗤!”冯智云忍不住笑出声来,仍旧举着扇子,只是歪着头,露出半张脸来: “还说是诗才无双呢,就作出这么首诗,一点也不正经!” 第245章 南海郡王 闻言,林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凭真本事,他哪里会作诗呀,能做出首打油诗就不错了: “呵呵,幺娘这扇子举的不正经,却扇诗自然也就不正经咯!” “你!”幺娘冯智云气急,却无话可说,人家举扇是为了能在最满意的时候拿掉,达到一见钟情的效果,她原本也有机会的,可让她搞砸了。 对了幺娘叫幺娘,可她却不是最小的,不过她出生时却是最小的,冯盎也可能是决心这是最后一个了,所以就叫了幺娘,可显然冯盎高估了自己的定力,也低估了自己的强壮,幺娘之后又添幺娘…… “好了,你郎君我可不是顽固不化的老头子,府里也没那么多规矩,只要自己舒坦,你想干嘛干嘛,也没人会笑话你,现在咱们该喝合卺酒了!” 闻言幺娘将扇子往床上一扔,几步跨至桌前: “喝就喝!” 再强势的女子,到了这个时候,也难免有几分羞意,两人饮完合卺酒,剪了头发装进荷包,重头戏来临之时,丫鬟小晴在外急敲房门,呼喊道: “姑爷,娘子,圣旨到了,有圣旨!” 怎么这个时间来圣旨,还真会挑时间,没让冯智云跟着,林尘独自出门接旨。 圣旨有两封,第一封是整合南海诸岛,将琼州岛之外的南海诸岛屿,如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包括太平岛在内的所有岛屿统归划在一起,设南海郡。 林尘还在奇怪这样一份圣旨和他有什么关系时,第二份圣旨给出了答案。 “敕曰:……琼国公林尘初元献高产作物及军武神器,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特封林尘为南海郡王……” 封王了,二字王,外臣的极限,李世民还真是舍得! “下官韦挺,下官王珪恭喜大王了!” 竟然是这两位! 李世民竟然让这两人来传旨,他什么意思? 略微一思索,林尘明白过来,应该是自己书信招揽人才的事,李世民知道了,这是主动给自己送来了。 “呵呵,还挺自信的,就这么相信这两人会一直对你忠心耿耿?”林尘暗笑,这李世民当上皇帝才几天,制衡之道倒是玩的挺溜。 “原来是两位先生亲至,真是有劳了,这可比封王还要让我来的高兴!” 管他们有什么目的,至少现在林尘很需要这样有能力的大才。 “大王过奖了,以后就要给大王添麻烦了,还请大王多多担待。”王珪道。 林尘:“哈哈,这样的麻烦,那可真是越多越好,二位且放心就是,今日正好是我大婚喜日,两位先生来的正好,快快入席,吃杯喜酒!” “多谢大王!” 林尘接完圣旨,使得现场的气氛再次达到一个高潮,在场的各族酋长,更坚定了林尘的话。 这个时代讲究君权神授,王命天定,林尘刚显示了他仙神之流的身份,封王的圣旨就到了,这不是天命所归是什么? 在满是大王、神君、海神、都督等称呼中,林尘陪了几杯水酒,再度回到新房。 显然冯智云已经得到了消息,正眼巴巴望着呢。 “呵呵,幺娘好运,刚过门就要称妃了!” 林尘封王,其后宫自然水涨船高,按照规定,王可以有一正妃,二侧妃,三孺人,十媵妾。 刘敏身为正室当仁不让为正妃也叫元妃,从一品,冯智云是林尘以平妻之名取的,自然该是侧妃,从三品。 “郎君这就封王了?我该叫大王了?” 听到冯智云大王的称呼,林尘突然想起前世某音上,有个女声以不同声音语调叫大王的段子,传的很火,那声音,咝…… 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真的被称为大王,而且自己可能完全用不到,一个声音变换着语调来叫自己。 “我可以将所有语调全部收集齐,大家一起叫大王,那才爽嘛!”林尘暗自幻想着,嘴上却道: “爱妃,该歇息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继续摆宴,按照当地规矩,婚宴是要摆三天的,趁着这个机会,林尘也和各族领导说明了自己对于琼州岛的规划方向。 那就是逐步摆脱对于农业的依赖,或者说是摆脱看天吃饭的依赖,当然地也不能空着,可以种植经济作物,如果树,橡胶树等。 高产作物红薯之类的,可以少量种一点,重要的是把人从地里解放出来,即解放生产力。 这个年代种植粮食,收成实在太低了,什么科学化种植,优质种子,化肥,农业机械一概没有,收益比低的可怜。 林尘现在可没有精力搞什么农业,琼州岛地处海上交通要道,只要有钱根本就不缺粮。 等工业体系发展起来后,有了大型机械,再规模化的科学种植,不比现在来的强? 至于像后世一样发展旅游业,那更是扯淡,琼州岛是什么地方? 是流放之地! 谁敢踏青游玩来这里呀? 不够晦气的! 对于林尘的提议,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所有各族领导,都是一副任凭你吩咐的样子,根本就没有任何质疑。 这确实让林尘省心了很多,可相应的,成就感少了很多。 将韦挺和王珪两位介绍给众族长,言明他们两个往后就将是自己的代言人,今后许多工作将会由他们主持,各族应该通力配合。 大方向上没问题,各族都不反对,那么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了,林尘索性直接指派。 首先要进行岛内改革,废除掉大唐的原本的刺史等官员体系,改为行省、市、县、镇、村的体系。 整个琼州岛及南海诸岛为一个省,是一个完整的行政单位,设省长一名,暂时由林尘兼任,对外为南海郡及南海郡王。 副省长两人,由王珪韦挺两人担任,另外州名后加市,改为市名,如崖州则为崖州市,其他县镇村不变。 为什么要这样改呢,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变化呀,不是多此一举么? 林尘给出了答案,军政分离! 州刺史是有军权的,可是省长、市长没有,省长市长只能负责本省本市的行政工作,军队将和其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246章 绝妙想法 这就是换名字的意义,也是自古以来的常见手段,隋唐时期的刺史到了元宋以后就变成了知府,而知府是没有军权的,和林尘此举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改名字,直接拿掉军权可不可以呢? 不行! 因为在所有人的思想之中,刺史就该是有军权的,除非皇帝下令所有刺史军权收回,不然别的地方刺史有军权,就你这里没有,时间一久肯定会出问题的。 皇帝会不会下令收回所有刺史的军权呢? 虽然很想,皇帝也知道,刺史的权利太大,削权有利于统治,可除非开国皇帝,没哪个皇帝会这样干,因为不敢! 古人讲究做什么事都要有章法有依据,有功则赏有过则罚,你下了我的权利就等于惩罚我,而我没犯错你却要罚我,那你就是赏罚不公,是个昏君,或者身边有奸佞,那我们就该匡扶社稷,就该清君侧! 所谓不破不立,可就算是开国皇帝,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削掉某个官的职能,因为会有人反对,这是违背传统的,那该怎么办,赵匡胤很聪明,刺史军权不能削,那就不要刺史了,知府知州应运而生。 林尘要建立新的体系,就不能有不安定的因素存在,趁着改郡封王的机会,干脆推倒重建,反正现在全岛都是他说了算。 关于市长的人选,由韦挺王珪两人选拔举荐有能力的人担任,各族族长优先。 另外成立南海郡军区司令部,林尘兼任军区司令,下设五军,分别由刘仁愿、冼由、林洋、林悦、高猛五人分别担任军长。 其中高猛为近卫陆军,主要任务是防卫岛上安全,冼由为近卫海军,主要负责近海防御,以及近海安全。 刘仁愿、林洋为海陆两栖作战部队,林悦则为纯海上部队,目前这三支队伍暂且待命。 军以下设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一班十人,三班一排,三排一连,依次类推,直到团级。 团级以上,旅、师不限于以三递进,可有多个团,目前因为人数原因,不设师、旅,团以下单位长官由各军长自行任命。 自今以后,军政彻底分离,所有在职军人将另设军法管理,如有犯错将只受军法制裁。 地方官员和军队官员将互不统属,军队体系和行政体系将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体系。 考虑到社会治安因素,以镇为单位可以设立警察局,负责刑事侦查、治安维护、消防以及交通等。 警察局可有自己的警力,每镇视镇的大小及人口,可有十人至二十人的武力编制。 警察局不受军部管辖,基层局长由上级警局任命,市级局长由市委投票选举。 总之就是前世体系的简化版,林尘连名字都懒得改,直接照搬照用,毕竟是经过时间检验的,而且这套体系下,民众的幸福指数非常高,关键是换其他的他也不会,就现在大唐的官员职能,很多他都弄不清楚。 理清了各级职能后,接下来就是具体事务的安排,不是对官员的安排,而是所属官员在当地应该如何发展的安排。 首先短期内大的方向有两个,一个是修路,林尘要求,岛内最少要有两条分别贯穿南北东西的水泥路,以及一条环岛的路。 第二个则是矿产开采,主要是金属矿产和煤炭的开采,随着工业化的进行,钢铁的需求量,肯定缺口巨大,这是迫在眉睫的事。 对于这两件事,因为是官方需要,所有权也归官方,所以林尘做出指示,所有参与这两项工程的百姓不能白干,得发薪水,也就是工钱。 由于目前琼州岛还没有大的收入来源,所以暂时记账,不过一日三餐还是要保证的,仅仅是管饭的话,短时间内林尘还是能撑得住的。 至此,第一次酋长大会,算是结束了,以后或许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因为这些酋长很可能短时间内,就会变为各村村长,各县长,局长,厂长…… 总得来说,这次的造神计划还是非常成功的,这比一心发展民生,以真心换真心而最终取得岛民的认可要快的的多,也牢靠的多。 这给林尘提供了一个思路,自己要不要也弄一个教派出来,比如海神教就很好嘛! 在这个全球都认可神学的时代,拥有神的教派无疑是吃香的,也是能被认可的。 这对于林尘扩大影响力也是非常有帮助的,自己想要发展科学,完全可以将两者结合,给科学披上一层神学的外衣。 自己只需要做一个神学的框架,而在这个框架中,让信徒们运用科学去探寻神的手段。 比如林尘可以在教义中写到: “神挥一挥衣袖,于是有了风,可神也给了凡人,给了他的信徒运用风的权利,只有最虔诚的信徒,最具有钻研精神的信徒,才配解析神的手段。 我的信徒们,你们需要做的是观察,观察神是如何让风在这个世界诞生的。 甚至去研究风的特性,最终您们会发现,借助风可以建造航行大海的帆船,也可以制作翱翔九天的器具,甚至使生活变得更便利,风力磨坊,风力锻锤等等,这都是神的恩赐,而却需要你们有慧眼去发现!” 儒家为了儒学的延续,可以糅合它学,形成儒皮法骨的伪儒学,林尘为了使科学让人易于接受,主动学习,借用神学的外衣,当有异曲同工之妙。 和绝对是一个天才般的想法,不过这想法或许也只有林尘能实现,哪怕是后世,能够钻研科学的,终其一生都在试图用科学手段去解释一些超自然现象。 与此同时,所有坚信神存在的人,也在不断找寻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存在,去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 两者生来便是生死大敌! 也就是在这个特殊时代,林尘又具有神的权威性,才能让这种事具备了可行性。 “什么科学神学?我要让所有人知道,科学的尽头就是神学!” 第247章 空间升级 在应付完父母及亲人关于海神的事后,林尘抽空开始了自己关于神学和科学相结合的可行性实验。 基督教有圣经,伊斯兰教有可兰经,佛教有佛经,道教有道藏,海神教自然也要有自己的思想总纲,这活儿别人干不了,只能是林尘自己抽空整理编纂。 好在只是制定一些行为规范,以及将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阐述出来,再重点将科学成果作为神学技能展示,阐明两点的关系就行。 而什么价值观之类的东西,不过都是些假大空的话,受过心灵鸡汤洗礼过的林尘,脑子里这样的东西多的是。 仿照圣经的方式,可以一个故事后面再配上一点总结,圣经讲的是上帝耶和华以及耶稣及众多先知的故事,那林尘可以反其道行之,从信徒的角度来书写圣经。 甚至这些信徒都可以是真实的,比如信徒林悦,在富罗县城守卫战中,面对绝对优势的反叛军,数度身陷绝境时,林尘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描写当时的场景: “林将军,敌人的攻势太猛了,弟兄们怕是守不住了!”校尉于二在砍翻一个爬上城头的叛军后,对林悦道。 “作为海神的忠实信徒,我一直坚信海神的荣光会始终照耀我们,海神将时刻与我们同在。 所以遇到困难别怕,真到了山穷水尽,海神一定会出现,庇佑他的信徒,如果他没有出现,那只能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你不够虔诚,第二你还没有到达真正的绝境,我自认为我足够虔诚,那就只能说明,眼前的绝境,绝对不是真正的绝境! 所以一定还有办法扭转困局,身为海神的追随者,我们必须要有觉悟,以人的创造力去复刻再现属于神的奇迹!” 最终在抵过当日的攻势后,林悦想出了夜间骚扰侵袭的办法,最终以少胜多覆灭叛军。 结语:林悦是对的,千万不要轻言放弃,如果你确认自己足够虔诚的话,那一定还有扭转局面的办法,一定要找到它,海神不需要只会祈求施舍的信徒。 诸如这般,能写的人实在太多了,能写的东西也很多,比如关于爱情的,关于勇气的,关于希望的,关于金钱的,甚至关于人际关系,关于邻里矛盾的等等,等等…… 也不知道,数百年后,如林悦这样的初代信徒,会不会也成为属于海神教的先知。 当然,这注定不是一件能一蹴而就的事,需要林尘慢慢去补充完善。 在将一些灵光一闪的东西记下后,林尘闪身进了农场空间。 之前就感觉空间里似乎有什么异变,而且还是在有高塔存在的神秘之地,林尘早就想进来看看了。 直接来到高塔区域,前面院子什么的都没什么变化,心下疑惑的林尘一直走到最高塔处,方才心有明悟。 抬足踏入一层大殿,顿时如第一次进入时,意识被拉扯的情况再次出现,不过这回只是短短一瞬。 短到林尘只感觉到,意识被一阵温暖包围,随即一点金光自虚空中生出,然后融入到自己意识中,便退了出来。 意识回归的林尘,在刚看到一如既往的大殿的瞬间,竟罕见地第一次被踢出了农场空间。 是的,被踢出来了,不是他主动的。 不等他惊讶,已经久违了的,呆板的农场农场提示音在脑海响起: “如意农场将启动升级,预计时间半个小时,请耐心等候!” “竟然要升级了!”林尘有些诧异。 他隐隐觉得这应该和自己从农场空间获得的金色光点有关,这光点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能让农场紧急升级? 之前农场倒是有过更新,还不止一次,就是不知道升级和更新比起来,有什么区别,别说林尘还挺期待的。 就在等待空间升级的空档,林尘总感觉有啥不一样,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不停的在往自己聚来并融入自己的感觉。 这感觉非常奇怪,自己就好像一个黑洞般,不断的吸收着身边的什么东西,关键是不管林尘怎么找,都确实没发现什么。 “到底怎么回事?难道也和那金色光点有关?” 要知道答案,看来只能等空间升级完成了,林尘越发盼着时间过的快点,虽然自己现在被奉为海神,可这种超自然现象还是让他感觉心里毛毛的。 好在就算再度日如年,半个小时还是很快就到了,迫不及待的再次打开空间,第一眼就往邮件的位置看去。 果然代表邮件的虚拟图标,正在不停闪烁,接下来就是揭晓答案的时刻了: “亲爱的农场主:检测到您接触到了信仰的力量,本系统已经升级,为您加载了关于神话侧的改变,今后所有的农作物变异或者进化方向,都将有机会出现神话侧物种,此改变将在五十级后,根据宿主的意愿改变权重,详情请自行摸索!” 这是第一封邮件,不过已经足够林尘大吃一惊的了! “神话侧物种?真有神?!” “五十级后改变权重?这意思是,神话和科技二选一了?都要选的话,行不行?” “一定要做选择的话,那百分百要选择神话侧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科技可能是全民受益,但神话侧一定会是强大自身!”对此林尘十分期待。 打开第二封邮件,终于这回正是林尘想知道的金色光点的信息了! 根据邮件所言,此乃一点如意灵光,乃是如意农场的一丝本源,能够感知到未知的力量。 林尘之前在外感受到的,有什么东西往自己身体融合,正是未知力量的一种,也是因为这力量的存在,才使得农场突然升级。 这力量就是林尘所知道的信仰力,是由智慧生物的愿力所凝结的一种力量。 林尘的造神计划成功,收获了一批信徒,信徒们的虔诚祈祷,终于产生了信仰力。 不过由于很少,很稀薄,凡人是很难感受的到的,林尘因为有了如意灵光这才能够感觉到。 第248章 新的改变 如果放任不管,这种特殊的力量,基本不会在身体留存,会在汇聚后很快的自然散去。 而如果能加以利用,它便是一种神能掌握的力量的一种,也正是因为林尘接触到这种力量,农场才会有神话侧的改变。 第三封邮件,神秘之地将完全融入空间,林尘以后可以通过意念探测神秘之地的一切,不必再亲身亲临。 同时林尘也终于知道,这块神秘之地,乃是如意农场空间,为了完善自身而截取的一方空间。 这方空间不是别的,正是当初混沌青莲所存在的空间。 混沌青莲生长不知多少年,其任何一部分,都能演化出先天灵宝一级的重宝,那孕育了它不知多少年的这片空间呢? 林尘这才恍然,难怪自己之前能够看到混沌青莲的一生,会感觉到亲切,伤感,这原来是这片空间的本能情绪。 “也不知道这如意农场系统到底是何来头,竟然能截取到混沌青莲所在的空间!” 林尘感觉到非常震惊,要知道混沌青莲那可是扎根生存于混沌中的,换言之,这就是一片混沌空间,比盘古之后的洪荒世界更为古老的世界。 洪荒世界中那么多的大能,能进入混沌的都寥寥无几,直接截取一段混沌空间,这事想都不敢想。 第四封邮件也是关于如意灵光的,内中说明,如意灵光的一些应用,目前最直接的就是收集信仰力,以信仰力反哺高塔。 这些信仰力将会注入到,原来神秘之地所在的整个院落中,若是信仰力足够,院子中的灵宝,都将有可能一一具现,甚至高塔中的各种莲台,乃至最后的混沌青莲,都会再度被孕育。 看到这,饶是林尘心大,也忍不住呼吸粗重起来,这都是些什么东西,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那可是随便拿出一件,都能让各路仙神打破头颅的东西,甚至身死道消都在所不惜。 而现在自己只要收集信仰力就行了,还有比这更让人振奋人心的么? 其实也不是非得信仰力才行,只是林尘目前只能接触到这种力量,而这也是所需的最低标准力量。 其它诸如功德之力,仙力乃至道的力量,混沌之力,鸿蒙之力等,自然是更好,可惜林尘接触不到。 如意灵光的另外一个林尘发现的作用就是,能够感知到信仰之力的诞生程度,直白点讲就是林尘能够感知到信徒对自己的虔诚程度。 这实际是个附带的被动技能,毕竟能够产生信仰力,那肯定就够虔诚,反之那就是假信徒! “看来,海神教的建立势在必行了!” 林尘笃定的自语道。 原先建立教派只是一个想法或者说是手段,为了推广科学的手段。 可是现在,却有不得不这样的理由! 还是按照之前的想法,自己不需要科学的发展多么超前,只要为全民开启这科技能树,也就足够对得起这个时代了! 科学的发展,永远不是靠某一个人就能够有所突破的,将来到底会如何,终究还要看他们自己的! “是时候建立一个文学研究方面的实验室了!” 原先还想着慢慢来,可心中那份期待,迫使他不得不加快速度。 「海神经」作为作为教派的理论精要,对于传教的作用显然是无可比拟的,没有自身信念和核心教义的教派,注定只会是一盘散沙,根本别指望能收获信仰力。 既然决定海神教必将成立,那么之前的共济会就有些多余了。 林尘准备直接将其并入海神教,并且一开始就确立海神教的地位,后期如果要建国的话,那么海神教将必定成为国教。 虽然历史无数次证明,以教派信仰组成成立的国家,从不会长远,可不能否认的却是,这样能使教派发展壮大的更快,比如现在正在崛起的阿拉伯帝国。 至于国家灭不灭亡,会不会长久存在,林尘并不在意。 当然林尘也会尽力完善教义,制定规则,来延缓教派为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之前的海景别墅具现时,工厂作坊并没有跟着具现。 有两个原因,一是林尘收到提示,工厂在现实世界出现后,将失去智能生产的功能,需要林尘自己安排工人,工厂内的生产系统将会以各种机器设备的方式出现。 第二个则是能源动能问题,无论是用油的还是用电的,都需要林尘自己提供动能,系统可以将两者合并,也就是说林尘最少得有个油田或者电站。 这两个原因,无论是哪个,林尘都无法接受,自己找工人倒是不难,难得是现在的工人,谁会用这些机器? 甚至包括林尘自己,都不敢说这话,虽然有说明书,可那玩意在这些精密机器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系统可没说,这些机器不会坏,更没说你自己搞坏了它还给你换新的,更别说能源了,林尘现在拥有的能源除了煤炭,大概也就是变异土豆了! 所以这些初级工厂全被林尘继续留在了新装扮海岛庄园中,以后现实世界科技水平达到要求了,或许可以具现出来,给作为研究材料用。 不过这也给林尘提了个醒,水电站的建设,该要提上日程了! 有了电,做什么都会方便许多,人们生活也会进入新的模式,虽然直接就上电站,有些拔苗助长,可林尘也不想慢慢等着按部就班的发展。 拔苗助长就拔苗助长吧,这个世界永远不缺好奇心严重的人,他们肯定会寻根究底,最后弄懂其中的原理的。 顺便收了这一季的进化玉米后,林尘对于种什么,有些犯了难,要是没有这次的系统升级,林尘肯定毫不犹豫的继续种植进化玉米。 可现在既然说了,变异和进化有几率出现神话侧的作物,林尘当然很期待。 仙杏、黄中李、蟠桃、人参果等等名字,不自觉的就在林尘脑中浮现! “决定了,留一部分地种普通作物,另外,现在是时候再抽一波奖了!” 第249章 再次抽奖 自从抽奖商城上线,除了开始抽了几波外,就一直闲着,一千万钱一次的价格实在让林尘下不去手。 现在既然有新的物种添加,那么就算是抽到农场作物类,如果能出现神话侧的作物,林尘觉得也能接受。 关键是他实在太想看看,这些作物到底都有些什么? 打开抽奖转盘,林尘直接豪气的来了一把十连抽,然后果断关闭抽奖界面,默默向女娲大神祈祷一番后,打开仓库,开始欣赏起战利品来。 第一件是个交通工具类,是个小船样的图标,林尘将意识放在上面,立马得到信息: “三千吨远洋货轮三艘!” “好东西啊!” 林尘眼睛一亮,第一发就出了极品,看来今天运道不错! 这远洋货轮,虽说是货轮,可在这个时代,那就是巨无霸的存在,钢铁浇筑的身躯,可不是现在的木船能够抗衡的,要是打起来,都不需要船上的人出手,直接碾压过去,绝对是片甲不留。 第二件是器物类,耕地拖拉机,虽然用的上,可比起能建造一座工厂的一千万来说,肯定远远不值,这波亏了。 第三件终于出了作物类,名叫护门草。 “这就是神话侧产物?”点击看了下说明: “护门草,夜置于门,人过则斥之!” 这不就跟看门狗一样么,和自己想象的黄中李之类的也差的太远了吧? 可你说它不是神话侧的东西也不恰当,一株植物都能口吐人言还会骂人,这可不够神话的了么! 不急不急,继续继续,连着两发不合心意,让林尘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指定作物变异券*2…… 特殊指定作物变异券*1(可指定神话侧或者科技侧以及奇幻类变异!) 这玩意不错,作物变异原本就有奇幻类,如整蛊香蕉、安神韭菜、大力菠菜、语言西瓜等等,科学侧的如变异玉米、变异土豆等等,加入了科学元素。 现在新添的神话侧,林尘暂时还没有摸清都是什么门路,这枚变异券肯定是留给神话侧物种的。 接下来的物品竟是一柄长剑,用鉴定书拍开一看: “我焯,飞剑!” 「中品法器飞剑一柄!」 惊呼过后,林尘随即反应过来,我要这玩意啥用啊,体内没法力,顶天当柄锋利的长剑用。 好歹来本功法什么的呀! 这有了还不如没有呢,看着眼馋,拿着心痒痒,可实际屁用没有! 接下来剩最后三件,分别是一辆摩托车,一只宠物蛋,以及一份三十五级的作物种子。 宠物蛋是某种龟的蛋,名叫衍龟,这名字听都没听过,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三十五级的作物是葫芦种子,成熟期和四十八小时。 此次抽奖最值钱的估计就是那柄飞剑了,可惜卵用没有,几种变异券,看起来是挺有用,可林尘靠着时间种,也能出来。 如此看来,最实用的就是远洋货轮了,有这东西在,琼州岛的发展肯定能快上几分。 两枚变异券林尘并不打算现在就用,目前农场等级二十六级,二十二级继榴莲之后,升了四级,解锁作物,李子、杏子、花生、橙子。 林尘打算等三十级后,将这两枚变异券用到三十级后的作物上,虽然现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等级越高的作物变异越好,可林尘觉得等级越高的变异作物似乎越合心意,比如之前要到琼州岛,立马就有了变异西瓜。 至于那枚指向性变异券,正好可以用在葫芦上,选择自然是神话系。 出得空间,将王珪韦挺叫来议事。 “两位先生辛苦,现在有两桩事情急需要去办,第一我这里有几艘钢铁巨舰,附带有操作说明,你们想办法带人仔细研究操作说明,争取最快熟悉船只操作,使其能够航行。 另外船只航行的燃料为重油,是从一种叫石油的天然矿产中提出来的,两位需要代我找到这种矿产!” 这个时代是有石油的,而且是裸露的石油,当地人称为黑油,只是还没发现它的用处罢了。 不过同时期,远在西方彼岸的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大唐称之为拂菻的国家,已经开始将石油运用于战争中了,那就是赫赫有名的希腊火! 重油就是从石油中提炼出来的,可以粗略理解为柴油汽油剩下的残渣,重油的状态就和烧热的沥青一样,是半固体的,以现在的技术,不要汽油等轻油的情况下,还是不难提炼的。 “第二件事,我需要成立一个教派,目前就命名为海神教,教义什么的,明日我就可以拿给你们,你们需要给我做一份计划,如何才能让这个教派迅速发展起来!” “大王,第一件事倒是简单,可成立教派的事,是不是有些……有些不合规矩,圣上那里……”韦挺硬着头皮道。 林尘知道他要说什么,大手一挥,打断道:“规矩?在这里,我就是规矩!圣上那里自有我去说明,你们只需要照我的吩咐做就是了! 其实我倒是认为这件事,比之第一件或许更简单些,毕竟你们更擅长些,不是么!” 说完这些,林尘便起身离开,留下韦挺王珪面面相觑。 他们早就看出来了,大唐皇帝李世民,他们的圣上,在这里并没有多少存在感。 在这里为官,简直就是对自己的一种煎熬,在他们看来不合规的东西太多了,几乎事事都在挑衅皇权的存在,这让他们很不安。 这些,林尘当然都看在眼里,不过他不在乎,只要这两人还在办事,他就心满意足了。 他只要两人的才学,并不需要他们的忠心,以前像是这种事,都得自己亲力亲为,可现在只吩咐一句就行了,这就是差距,也是他想要的。 次日一早,看了半宿货轮操作指南的两人,接过林尘递过来的海神经后,便随着一起往另外海域的海边而来。 虽然看了半宿的说明书,可两人依旧云里雾里,里面的字都认识(特意用系统翻译过),可就是不知道说的是啥,完全是云里雾里,今日巨舰下海,正好看看,两相验证或许能有些头绪。 第250章 远洋巨舰 林尘被尊为海神的事,以及所谓神迹的表展示两人早都听说过,不过却不以为然,只以为是僚人见识浅薄,过分夸大而已。 身为汉人中的博学之辈,对于这些野蛮僚人向来是看不起的,只是良好的教养使其不表露而已,在他们眼里,这些土着能有些什么见识? 林尘选的是远离自己别墅范围的,另一处海上港口,不过现在的港口,林尘可不敢让货轮出现,万一搁浅了就麻烦了。 是以林尘带着王珪韦挺二人,后面还跟着几十个造船工匠,以及高猛及所率军队里一些善于操船的。 行了约里港口三五海里后,林尘估摸着这里的深度应该足够后,才装模作样准备一番后,向着前方一挥手,一艘钢铁巨舰瞬间出现在海面。 船上的人先是感到海水猛的一沉随即又浮起,整个小船顿时摇摆起来,似乎随时都要颠覆。 好一会终于平静后,船上众人才有空往远洋货轮仰望看去。 “我的老天爷,真的是钢铁巨舰!它是怎么出现的?钢铁造的船竟然不会沉?” 王珪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他活了近六十年了,什么没见过,已经很少有什么事让他失态的了。 王珪如此,韦挺又何尝不是一副合不拢嘴见了鬼的模样,只有其他人一脸狂热的望着林尘,这些他们早就知道,只不过这回是亲眼所见罢了。 “上船!” 林尘一声令下,早就心痒难耐的众人,便急不可耐的顺着船边早就准备好的绳梯往上爬。 连王珪这老家伙都不需要人帮,倔强的争先往上,他迫不及待的想要验证这一切,这一遭的心灵冲击对他来说实在太大了! 众人自登上货轮以后,便是各种惊呼各种赞叹,王珪两人更是这里看看那里摸摸,嘴巴就从没合拢过。 等林尘带着众人来到船舱后,里面的各种现代设施更是晃瞎了众人的眼。 客房区,玩乐区,休息室,厨房,这一切都刷新了大家对海上生活的新的认知。 这是远航么? 这是去度假的吧? 王珪此时已经在想,这么大的钢铁巨兽,真的能开的走么? 答案很快揭晓,来到船长室,只是一些现代仪器而已,在这些人眼中却不比科幻大片来的惊讶。 林尘虽然不会操作,可大概的东西和作用,还是能连蒙带猜猜出一些的,有着林辰半吊子的介绍,大家对这艘船又有了新的认知。 不用风帆,不用人力踩拉,自己就能移动,速度还不慢,还能自己探测海底情况。 可以时刻瞄定方向,船上的照明设施,如同小太阳一般,使得纵是黑夜这里也如白昼一般,而且其强大的载重能力,更是秒杀当世船只。 如此航行利器当真不知道是如何造出来的,难道林尘真的是神明? 这一刻,两位一老一壮两代大才之人,也不敢肯定了,这钢铁巨兽可是凭空出现的,就这一条,穷尽他们一生,也找不到答案! “都督, 不,郎君,这船就给我们吧,弟兄们肯定很快就能让它奔行大海!”高猛眼馋啊,有了这艘船,那海上还不是无敌的存在? “你就别想了,你一个陆地自卫军,要这么大海船干嘛? 再说我还指望着它远航,给咱们带来白花花的银子呢!” 林尘没好气的拒绝道。 “都督,卑下申请去当海军,这近卫军您换个人吧,我想要大船,我向都督保证,有了这艘大船,我军绝对会是海上霸主!”高猛急道。 “滚一边去,谁有这艘船,都会是海上霸王,好好当你的近卫军去,不过看你这么眼热,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一个给这艘船命名的机会!” “霸下!必须是霸下!负三山五岳而依旧能兴风作浪,非霸下之名不足以媲美此等海上巨舰!”高猛激动道。 从归云庄开始,这些之前跟随林尘的护卫们便开始学习一些文字算数,现在其中的佼佼者如高猛之流,已经能独立阅读一些书籍了,说起话来,偶尔也能引经据典。 “好,就叫霸下,霸下号,挺不错的名字,行啊高猛,继续努力,等你能培养出来一个能接任你的人后,你再想去海上,我不拦你!” “谢都督,卑下肯定努力,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哈哈哈,记住你的话,我看好你哦!”随即林尘又转过头来,对着王珪韦挺二人道: “两位先生,如何?现在可有信心,将此船操作之法掌握?” “大王,经过大王指点和实物对比,我等已经有了些心得,再好好研究一番,应该不在话下!”韦挺道。 “好!那本王就等你们好消息,不过给你们的教义,也别忘好好看看,我还等着你们的方案计划呢!” 听起林尘又提起这茬,两人心里一苦,又不好当众违命,只得抱拳应诺。 其实掌控开船技巧,本应该是有过远洋经验的船长及水手乃至造船工匠们,应该研究的事。 可是这个时代的特殊性,导致这些人基本大字不识一个,指望他们来摆弄这么精密的设备,他们敢接任务,林尘都不敢让他们上手! 只得让有学问,为人又不迂腐的有才之人主导,慢慢摸索,才能让林尘稍微放心一些。 是夜,王珪韦挺翻开林尘所给的海神经,开篇第一句就将两人镇住了。 海神教核心宗旨:一切为了人民! 一句话六个字,便让两人肃然起敬,同时也坐立难安! 人民一词虽然不知其具体含义,可以能猜出几分,无非就是百姓,甚至工商之人。 自古以来,上位者都是讲究怎么安民牧民,可从没有哪个光明正大的提出过为民的! 凭此一句,姑且不论难易,能不能行,林尘便算是有了自己的道,有了自己主张,如果能成,那便是成祖做圣的人物! “为民……为民……呵呵,那有那么容易啊!”王珪喃喃自语,感慨道。 在他看来,这条路实在太困难,有了权利谁不喜欢高高在上呢,谁肯放低身段去为了毫不相干的人奔波? 更何况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君权至上,你一切为民,那至君于何地? 第251章 海神的的指引 越继续翻阅,两人的内心就越发震撼,通篇下来,虽然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可其中内容,其阐述的道理却是积极向上的。 按照书中所描绘的世界,人在这个世上降临,就该有活下去权利,至少生命应该是平等的。 在这一点上与佛家的众生平等倒是有些相像,不过与佛家不同的是,海神教不仅是这样说,还要求这样做。 甚至教义中明确说明,哪怕是最普通的信徒,也可以将自己和海神本尊看齐。 海神并不在意,因为教义里另一重思想,便是求真! 人可以质疑一切,并为此去寻求真正的真理。 海神教的教义中,想要收获更多的粮食,就应该去精耕细作,就应该去从粮食的产生开始研究,改善种子,改善土地,改善劳作方式等。 同理,想要钱财,想要名声,想要地位,想要舒适的生活等等一切,凡是你想要的,你就该为此付出努力,海神并不会直接给予,他只会指引。 所以,海神带来的庇佑,更多的是需要人自救。 “求真,求实,这样真的不会生乱么?” 至此,王珪韦挺已经明白,这就是一本披着神学外衣的导学之作,书内那种让人对万事万物寻根究底的思想,一直贯穿着首尾。 这时代的顶尖人才可不笨,甚至所有的统治阶层,都聪明着呢。 他们难道就没有对事物寻根究底的能力吗? 不,他们有,他们比谁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实际上整个封建王朝时代,都在有意无意的干一件事,那就是打压新的事物,新的思想,奉行愚民政策,实行灭人欲的思想。 所以无论朝代怎么换,社会的架构基本上没什么变化。 而在新时代来临,旧的统治者旧思想被推翻后,世界便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几十上百年的发明创造,比过去几千年都要多的多,这种状况古人们是早有预见的。 论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断句,就该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是他们的生存智慧,现代的科技发展社会,与之相比,还真不一定就是对的,所有人都坐在火药桶上,危险的很。 但不可否认的是,只有求变才会有新的可能,现代一直发展科技,或许是激进了些,可也有可能就是人类的出路所在。 王珪与韦挺的惊骇,林尘并不在意,只要他们能把事做好就行,林尘现在需要做一些筛选,把不需要能源供应和科技含量低的工厂搬出来。 比如最开始的高炉冶铁,肥皂厂,造纸厂,酿酒厂,火柴厂,纺织厂以及一些初级食品工厂等。 琼州岛这么多人,这么广袤的土地,可不能闲着,再说,现在万众一心,也该是时候让岛上有些进项了。 等远洋货轮能够启航时,也得有些特色商品不是? 临高族小伙亚壮终于升职了,现在是一个大队长,差一步就是管事的,便宜大兄亚清在他的鞭策下也成为了一个中队长。 之前的公路已经完工了,现在他们在修的是环岛公路,这注定是一个大工程,可不是之前那几十里的路能比的。 “亚清你阿弟印奇之前不是在货场那边做保洁么,最近怎么没见着了?”趁着歇息的空档,两兄弟也喜欢凑一起摆摆龙门阵。 两兄弟一直都在培训班听课,现在也算勉强是能说能写会算了,受林尘影响,两人词汇量大涨。 像是做洒扫的叫保洁,烧火做饭的厨子叫厨师,端茶送水的叫服务员,他们这些修路的苦力叫工人,活还是那些活,可这称呼一变,顿时让人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 “进厂了,造纸厂,他负责看浸泡池子,虽然气味有些不好闻,可不用干活,就看着就行,呵呵,工钱还不低,真是个走运的小子!”提起这茬,亚清就高兴。 “进厂好,小妹也进厂了,不过是纺织厂,听她说她们现在一天能纺几匹布,真是不可思议啊!”亚壮感叹道。 “谁说不是呢,神君不愧是真仙临世,真的是来帮助我们的,其手段自然不是我等凡俗可以理解的。” 亚壮:“不,你错了,错在态度有问题,圣典上可是说了,只要你肯去钻研,任何的不一般,都是有迹可循的,所以,你不理解,说明你的认知不够,你该做的就是去学习,去探索了解其中的奥秘,而不是将这一切推给自己是个凡人!” “赞美海神,亚壮你说得对,我认错,海神无处不在,不过我是不会承认你比我更懂圣典的,一定是海神借你的口,来纠正我的错误,这是海神对我的指引,就是这样!” “或许,你是对的!” “我肯定是对的,对了,小妹就没跟你说说,为何她们能这么快的织布么?”亚清问道。 “因为机器,海神果然是对的,想要织布更快,那便去研究怎么提高效率,更好的工具显然就是捷径,当你相信永远还有更好的,并且向着这个方向去努力了,那就一定会有收获,织布的机器就是这么出来的。 当有人想到一个锭子织布太慢,能不能多加几个时,于是便有人开始了尝试,所以效率提升几十倍上百倍的织布机就出现了!”亚壮道,这是小妹荷云给他讲的故事。 “海神的指引果然无处不在,自海神显圣后,似乎所有人的脑袋都开窍了一般,往日想都不敢想的事,却时不时的都在发生!” “谁说不是呢,我还在想,有没有什么便捷的工具,能够对咱们修路有帮助的呢!” “嘿嘿,可不止你一个人在想,这里几百人个个都是这么想的,看到这些水泥没,我在想是不是可以用这些东西做成砖的形状,那不是不用再烧砖了么?”亚清嘿嘿一笑,低声对着亚壮道。 亚壮闻言一愣,眼中精光直冒,随即有些兴奋道: “亚清,咱俩果然是好兄弟,竟然想到一块去了!” 第252章 走上正轨 “你也在想用水泥做砖?”亚清错愕的反问道。 亚壮:“不,你误会了,我想的是能不能直接先将水泥做成桥面板,这样架桥不就方便多了么,直接将桥面架上桥墩就好了!” 这么一说亚清也明白过来,不由得为亚壮点赞,真是个绝妙的点子,都是利用凝固的水泥,难怪亚壮会说两人想到一块去了。 “那亚壮,你做到什么地步了,我试过很多次了,可总不能找到最佳的配比,成品总达不到要求,可我隐隐觉得我的方向没错,我确信这就是海神的指引,一定有最佳的配比!”亚清问道。 “我也遇到困难了,水泥板一旦变长,就会特别脆,中间极为容易断裂,我现在还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难题。”亚壮有些沮丧。 “好了,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神君有旨,所有有益的发明创造,都将会得到赏赐,并给建档注册专利,今后所有要用到这项发明的人,都要给专利所有人报酬。 只要我们两个一直坚持研究肯定能成功的,到时候定是名利双收,你当管事的梦想也肯定能实现!” 两人的聊天,由话家常开始竟到了发明创造上,关键他们还是参与者,跨度不可谓不大。 而这就是林尘想要的结果,也是他努力许久却见不到成效,冠以神学之名后,迅速燎燃的科学之火。 想要跟随神的脚步,那便要研究科学,可越研究,你就会越觉得神说得对,两门敌对的价值观理念,竟真的相辅相成起来。 …… 三十五级的葫芦成熟了,变异效果也出来了: “变异的葫芦,内蕴乾坤,通晓变化之道!” 初一看此句,林尘顿觉要出好东西了,可接着看了详细介绍,就有些失望: “变异葫芦:瓢是葫芦做的,瓢能装水,两个瓢合起来的葫芦为什么不能呢? 所以我不仅能装,还特能装! 瓢有大有小,那我自然也要能变化如意!” 一个跟瓢较上劲的葫芦能有什么出息? 所以这葫芦只是个空间葫芦,可以装液体,容量大概一吨水的样子,特能装倒是真的。 另外这葫芦可以变大变小,小能到巴掌大,大的话能有百倍大,差不多一艘楼船大小。 葫芦需要认主,认主需要强烈的信念激活内部设置的封禁,不过无法收入体内,大小可由意念控制。 东西其实是好东西,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珍宝,可偏偏对于林尘就是鸡肋,有农场空间在,他根本不需要任何空间物品。 不过这个认主倒是挺有用的,因为内部的封禁是由林尘设置的,收获时自动就布置好了。 林尘直接以一点信仰之力为封禁,也就是说,别人想要得到葫芦认主,前提必须是对林尘产生信仰力,一旦失去信仰,葫芦也就会断开联系。 看了看仓库,将近四五百个,这东西自己没啥用,可作为海神教的信物,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仅实用,而且还独一无二,对于传教人来说,更是能一定程度上展示神迹! 这样一想,总归还是不错,至少,比那什么飞剑要好了不知道多少。 宠物蛋也孵出来了,所谓的衍龟和普通海龟也没多少区别,林尘原本以为,所谓衍龟,应该和推演测吉凶有什么联系。 可真正见到活物,却没什么特别的地方,甚至其龟壳,除了缭乱些也没啥神秘的。 林尘一家现在都住在海边的别墅中,小衍龟平时就在海边晒太阳,这家伙懒得很,自出生起,除了找东西吃,林尘就没见过它怎么动过。 刘敏冯智云两女相处的倒是挺好,这和这个时代的女人对于婚姻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两女近些日子,都很迷恋配送的各种交通工具,沙滩车、皮艇,摩托艇,甚至林尘的自行车、摩托车都成了大玩具。 要不是直升机汽车什么的,都在空间内没拿出来,还不知道这两女人怎么疯呢。 乐乐和欢欢这一鸟一狗,现在已经完全倒向女主人了,两个家伙都爱玩闹,林尘可没这个时间,正好能和两女打成一片,为其增添不少笑料。 不过,对于这种事,林尘倒是乐见其成,夫唱妇随的生活,虽然开始还挺享受,可时间一长就有些寡淡。 女人还是有些自己的思想,有些自己的兴趣爱好的好,正是青春洋溢的年纪,玩闹一些活泼一些,反倒更让人喜爱。 忙活了半年,大部分事情总算都理顺了,终于能暂时喘上一口气了。 这还要得益于王珪韦挺两人的帮衬,另外三哥冯智彧那也送来不少学子,有着大量官位的诱惑,总算还是吸引了不少人才。 这些人别的不成,听令办事还是可以的,至少政令下达,他们能看得懂,能照着去做,这就已经很可以了,完全可以满足林尘的需求。 另外原本跟随林尘的二十名护卫,现在也全部放下去独当一面了,除了个别的自请做了地方官,其他的都被各军瓜分了,最低也是个团长。 这些人,现在可和刚被林尘要过来时不一样了,除了自身武力值变强了外,跟随林尘的这些日子,见识学识都长进不少,说是脱胎换骨都不为过。 虽然不读四书五经,可论做起官带起兵来,要甩那些饱读诗书的不知道多远。 “都督,你要找的人,找到了?”刘仝来报。 “我要找的人?” 林尘有些疑惑,自己什什么时候找人了? “就您说的那个,山西绛门的,姓薛的,叫薛礼的。”刘仝看出林尘似乎忘了这事,努力帮他回忆着。 “薛礼?” 这么一说,林尘倒是想起来了,当初自己缺少人才,是下过这么一个命令,让人去寻了薛仁贵,想把他带在身边培养。 “人现在在哪呢?”林尘问道,前世可听了不少薛仁贵的故事,尽管现在他还是个小孩,可林尘对其还是挺好奇的。 “在城里安顿着呢,都督想见,我这就叫人把他带过来!” 第253章 不正经的货郎 “先不急,你们是怎么把他带回来的,他的家人呢?”林尘好奇问道。 刘仝眼中闪过一丝不自然,讪笑道: “那……那个……是掳来的!” 刘仝说完,拿眼小心看向林尘,这事儿确实干的不太地道。 “掳来的?” 虽然有所猜测,可真亲耳听到,林尘还是不由自主的拔高了声音,想不到他林尘竟然也当了回人贩子,随即又释然道: “掳回来就掳回来的吧,给我说说看,你们都是怎么干的,闲着也是闲着,就当听个故事!” “都督慧眼如炬,这娃还真有些不一般,您既然当故事听,那我索性就从头说起。 自那日都督说了要寻薛礼这么个人,卑下便安排了人往都督所说的绛州龙门去打听,这去的人,乃是卑下妾室的堂兄,名唤张胜,算是有些见识,关键信得过……” 河东道绛州在大唐可是一个雄州,绛州总管府统领周边十六州,西进长安,南抵洛阳,北达太原,汾河穿行而过,可谓交通要道军事重地。 绛州有个龙门县,前文说过的,王家的那个王绩正是出自此地,张胜到了此地多番打听后,才终于确定确实有个叫薛礼的,不过还是个半大小子。 这薛礼原本是绛州城里薛家的族人,三年前当官的父亲不幸去世,留下孤儿寡母,去求叔父接济却遭到拒绝。 娘两为了生存,不得不搬出薛府,来到龙门县一个叫修村的地方,这里有其父亲早年治的一些土地,依着这些土地,娘两总算不至于饿死。 既然打听到了真有薛礼,还有详细的去处,张胜便不再耽搁,又找人问了路,便往修村而去。 “杨柳青,花儿红,担上了扁担到绛州……” 这日宁静的修村来了个货郎,老远就能听到他的腔调,像这样的货郎,多半是往绛州进货的,能卖力下村吆喝地位,属实不多,村民也乐意看个热闹听个乐呵。 这货郎就是张胜了,这时代所有的村子都很排外,要是有个陌生人进村,保管被人当小偷防着,深谙此中道理的张胜,自然不会犯这个错。 “那货郎,你都挑的啥呀?”一田间老翁忍不住扯着嗓子喊道。 “左肩挑金,右肩挑银,老丈莫要好奇,当心晃了你的眼!” “呸,老汉我就不信邪了,非得看看你葫芦里卖的啥药?” 张胜一开口,两句话间便拉近了与老汉的距离,惹得老汉把锄头往田间一立,就向着路边而来。 “你这老丈,可莫要冤枉人,我可不卖药,倒是老丈你还是别看的好,免得后悔,我这东西也不卖你!”张胜调笑道。 可他越是这样说,这老头好奇心越大,非要看个究竟。 “哼,你不让看,我还偏要看!”说着话的功夫,老汉已经到了近前,掀开搭在竹筐上的芦苇席子,筐中之物顿时一目了然。 “这是啥?哎呀!你……你……” 老汉第一眼还没认出来,伸手往起一提,随即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连忙手一扔,闪电般收回,臊的满脸通红。 “哈哈哈哈!”张胜见状,直笑的直不起腰来:“叫你不要看,你偏要看,咋样,要不买一件?” “呸,不买!真是晦气!” 老头下不来台了,低骂一声,掩面重往田间跑去。 “六公,到底啥东西啊,要是用得着就买一件呗,那货郎挑这么远也不容易!”旁边离得稍远的地里一个汉子朝老汉道。 “去去去,想知道卖的啥,不知道自己去看呐!他挑担子不容易,老汉我的铜钱来的就容易了?” 被叫做六公的老汉正气没处发呢,这不撞上了么。 “看就看,发那么大火干啥?人家又不白要你的钱!”那汉子受这一激,真就往张胜而去。 “唉,哎……” 老头没料到是这么一出,有心叫他别去,可想到自己不也是被这么激的么,最后化为一声叹息,等着看好戏。 “哎呀,你这货郎咋卖的是这呢?这真是,真是……”汉子同样一脸通红,有些不知所措。 “真是太好了,是吧!咋样这位大兄,给家里婆姨买一件?保准她心生欢喜,再说这不也便宜你么,来年说不定还能抱个大小子!”张胜接话调笑道 “这……你等晚点的,我去找你,你可别走啊!”这汉子一阵犹豫,随即低声快速的说了句,接着又大声道: “你这货郎不正经,我才不买哩!” 接着作势便要往地里去。 你道张胜筐中装的啥,原来净是些女儿家用的肚兜,各种样式颜色都有,难怪叫这一老一壮两人臊的不行。 这就和现代让你一个男的挑着担子,挨家挨户卖卫生巾一般,你好意思卖别人都不好意思买。 “哎哎,大兄别急着走呀,我这还有一筐呢,这回很正经!”眼见汉子要走,张胜急声挽留。 汉子疑惑看去,张胜已经打开筐子了,这回还真是正经货物,竟是些簪子、梳子、针头线脑、香包配饰以及小孩玩的拨浪鼓、鲁班锁等物件。 趁着汉子挑看的间隙,张胜开始拉起家常: “大兄,这村里哪家比较阔绰的,或者家中有体面女子的,兄弟这些东西总得找个买家呀?” 这话倒是不错,汉子也没起疑心,便和张胜说了起来,所谓水浅王八多,别看只是一个村子,按这汉子的说法,能用得着买得起的,怕不是有十来户。 其中正有一户姓薛的,说是家里刚娶了新妇,估计能买,而且那姓薛的人家也正好是体面人家。 张胜心里盘算,这八九不离十,正应该是自己要找的。 虽说薛礼母子俩,在绛州薛氏族中过不下去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这穷乡僻壤,两母子的生活质量还是要远超常人的。 这点从薛仁贵能够从小习文练武,而且两者皆不俗就可以看出来,无论是习文还是练武,可不是普通百姓家可以负担的起的,更别说是没有顶梁柱的家庭。 第254章 少年薛礼 薛仁贵发迹是在三十多岁时,因为感觉自己时运不济,加上自身又懂周易,便想通过迁祖坟换风水来改变命运。 结果被自己的妻子刘银环劝说一番,才去从军跟随李世民东征,从而立功起势。 试想一个真的非常贫穷的人,是怎么学的易经,又凭什么说迁坟就迁坟,更离谱的是还能娶一个如此有远见的妻子? 所以贫穷只是相对的。 “多谢大兄相告,这个就送给大兄了!” 得了准信的张胜,拿起一条肚兜,快速的往汉子怀里一塞,低语一声,复又以田间老头能听到的声音大声道: “这根针就两文钱卖给大兄了,谢大兄照顾生意了!” “这……” 汉子还待再说,张胜已经又递了根针过来,随即挑着担子就走,完全不给汉子说话的机会。 “杨柳青,花儿红,担上担子到绛州……” 看着张胜的背影,汉子嘀咕一声: “真是个怪人!” 摸摸怀中滑腻的肚兜,心中莫名的一阵火热,这天咋还不黑呢? 张胜挑着担子,大摇大摆的来到村西头,这里一户独门小院,正是汉子说的薛家。 “卖货咧,麻糖、梳子、八卦咧!” “吱呀!”院门打开,一半大小子出门来。 “那货郎,都卖的什么,给我看看!” 张胜心中一喜,没想到这么顺利,才喊一声就把正主叫出来了! “小郎君尽管看,我也走累了正好歇歇,有什么想要的只管唤我就是!” 张胜把扁担往地上一放,一屁股坐在上面,一副累极了的模样道。 这小子果然耐不住好奇,往前看筐子里的物件。 “哎呀,这该死的天,都九月份了,怎得还这般燥热,可怜我货郎又热又闷,真个命贱喽!” 张胜拿下头上的草帽,边给自己打着风,边似是自言自语的感叹道。 “你这货郎可是想喝水了?直说就是,怎的拐弯抹角的,我家虽不富裕,还能少了你一碗水?” 少年也不笨,闻弦知意,反把张胜揶揄了一通。 “哎呦,小郎君心善,我确实有些渴了,可你一半大孩子,我也不好意思张口啊,没得让人说我向小孩子讨食,你家大人呢?” 其实这少年可看不出小来,忽略掉眉眼,单看身形,说是十七八也不为过,张胜是提前掌握了信息,故意如此。 “家母在屋内呢,你这货郎不爽利,左右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且等着!” 少年说完,放下手中物件,转身回了屋,不大一会儿,便端了碗水出来,身后还跟着一大一小两女子。 大的女子约摸三十几许,小的则是还没张开的小丫头,张胜急忙起身上前几步迎上,边接过少年手里的水,边道: “谢过小郎君了,小郎君当真心善,这两位应该是令堂和令妹吧,尊夫人真是有福气的,儿女双全呢!” 后面半句是朝着那年岁大的妇人说的。 “不用多谢,这位确实是我的母亲,这个你却猜错了,她乃拙荆!” 少年介绍时,那妇人小娘虽未言语,却俱是微微行礼。 “哎呀,是我眼拙了,那也是郎君好福气,对了,喝了小郎君的水,还不知道小郎君名姓呢?” “在下薛礼字仁贵!” 听到这个名字,张胜心中一喜,找对了! “真是好名字,一般人家可取不了这样的名字,我看小郎君举止颇有风度,两位娘子也是大家风范,当不是寻常人家,这是卧龙于野啊!” “咳咳,你这货郎,倒不像是个卖货的,这般打听我家 ,意欲何为?” 却是薛礼母亲,突然插话盘问。 “夫人慧眼,某家张胜,还真不是个地道的货郎,只是路过绛州,盘缠不多了,上不得船,好在自小习武,有些力气,便学人担了担子,四村叫卖,凑些船资。 平日里遇见的人,都是粗言粗语的,到了贵处,眼见诸位都是气度不凡,穷乡僻壤有这等人家,可不是稀奇么,就忍不住多嘴了几句,夫人勿怪!”张胜解释道。 薛母听了这话,微微点头,这个解释还是说的通的,同时内心也有些自得,自己的家教还是很成功的。 “你竟然还会武艺?我也自小习武,要不咱们切磋切磋?” 薛礼旁的话没在意,就是这一句,让他心痒痒,独自习武多年,这村里可没会武艺的,平时也没人跟他试试招,他太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了。 “仁贵,不得无礼!”薛母闻言呵斥道。 “呵呵,无妨,习武之人,见猎心喜乃是正常,夫人不必苛责,只是我可不与小郎君切磋,那不以大欺小了么?” “哼,我才不怕呢,我自己要比的管别人什么事,张兄你就应了吧!” “不比,不比!夫人、小娘子你们挑好了没,挑好了我可就要走了!”张胜将头摇的和拨浪鼓一般,就是不同意。 “好了,好了,这就与你银钱,仁贵胡闹,先生莫与他一般见识!”薛母挑了几样物件,边递过铜钱边道。 “不碍事,不碍事,夫人好福气,某会一点相面皮毛,这小郎君将来可不得了,潜龙在渊呐!” “呵呵呵,借先生吉言!” 虽然知道是恭维的话,可薛母听着还是挺高兴。 “哈哈,我可不是瞎说的,走喽!” 张胜哈哈一笑,收起担子就要走,这可把薛礼急得不行: “唉,唉,张兄别急着走啊,眼下正是午时,留下吃顿饭呗,你总得填填肚子不是?” “我一个担货的,哪里那多讲究,几块胡饼足够顶饿了,就不叨扰啦!” “别呀,我与张兄一见如故,正想亲近亲近呢,你就留下用了饭食再走吧,是吧娘?” 薛礼说完眼巴巴的望向母亲。 “唉!也罢,先生不若就留下吧,这孩子这些年陪着我在这村里,也是憋坏了!” 薛母看着儿子希冀的眼神,叹口气向张胜挽留道,这也就是儿子大了,搁着以前他一个寡妇可不敢让陌生男子进屋。 “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第255章 跟我去琼州 张胜答应留下用餐,最高兴的莫过于薛礼了,缠着张胜问东问西的。 薛氏家教很严,薛礼从小就被要求着学文习武,更是不准其与同村孩子玩耍,就怕学坏了。 如此十来年下来,怎么可能不对外界好奇呢? 通过聊天,张胜了解到,薛礼薛仁贵自幼丧父,便家道中落,今年十一岁。 其妻柳银环乃是其父生前便定下的亲事,正是河东柳氏女,而且原本也不是这个。 因为薛礼家落魄了,原本指定的偏房女,被直接换成了庶出女,更是在今年薛礼十二岁(实际十一)时,便着急忙慌的塞了过来。 显然是一天也不想替没落了的薛家养女,薛母虽然气愤,可能有什么办法呢,只得忍气吞声。 好在柳银环虽然是庶出,可到底是大家族出身,该有的素养一样不差,识文断字,针织女红那都是拿得出手的,这点倒是让薛母稍显欣慰,娘三个倒也过得融洽,也就不计较那许多。 张胜也半真半假的说了自己来历: “我本是长安城外,鄠县归云庄之人,归云庄原本叫渼陂村,后来封给郎君鄠县男林尘,归云庄就是他改建的。 后来郎君爵位一路高升,今年初又因为从龙之功被封为琼国公,封地琼州岛。 可惜郎君走的时候,我正好出远门没赶上,这不正要敢去琼州投效与他。 可恨我不识得路,走岔了道,跑到这河东来了!” “竟是初元先生,他封国公了?”薛礼惊道,他也读诗词,有幸得到一本初元文摘下册,被其奉为珍宝,对林尘更是推崇的紧。 “正是,琼州还是郎君自请去的呢,哼,纵然是莽荒之地,只要郎君在,肯定就会变成乐土,再远某也是要跟去的!”张胜肃然道。 “张兄大义,礼佩服!” “嗨,都是郎君恩深似海,换个人我可不鸟他!” 两人一个好奇询问一个有意迎奉,倒是融洽的很,最后还是被薛礼提到了比武上。 “不比,不比,我学的都是战场杀招,可不是寻常架势,莫要伤了你!” “张兄莫要看不起人,我将门之家,学的也是战场杀人技,可不惧你!” “当真要比?” “非比不可!” 胜无奈摇头,只得应下。二人来到院中,相对而立。 只见薛礼摆开架势,眼神锐利,犹如一头猛虎,张胜亦不凡,他身形灵动,气势沉稳。 切磋开始,双方你来我往,拳掌相交,一时间难分胜负。 张胜原本看其年幼,还留着几分,可这会儿已经尽了全力,硬是奈何薛礼不得,这孩子年岁虽小,可一身怪力,还要胜过寻常成年男子几分。 拳脚不分胜负,两人又上了兵器,这回张胜可就落了下风了,对方招式灵活,颇有章法,要不是仗着经验丰富,怕是早就落败了。 最后的射术较量,薛礼先射,张胜见后,连弯弓的想法都没了。 “是我输了,想不到仁贵年纪虽小,可本领却如此不凡!” “张兄谬赞,明明就是平手嘛!” 张胜摇摇头: “你年纪还小,而我已经气力有成,便是这样都压不住你,如何不是我输了? 不过仁贵,你既然有这样身手,更是熟悉战阵之法,何不随我一起前往琼州,琼国公正缺贤才,有我举荐,定能让你大展拳脚!” 张胜终于说出了此行目的,要是能说服其同行,岂不大好? “这……” “不行!你这货郎休要诓骗与吾儿,不过初次相见,谁知你所说是真是假? 再说,妇人我虽没什么见识,可也知道琼州乃是流放之地,要奔前程哪里去不得,非得去那里,没得辱没了我家名声! 我等好心留你饭食,可你怎能反来害我?你走,你走!” 薛仁贵听完还在犹豫,听见话的薛母,便主动抢过话头,劈头盖脸就是将张胜一通好说,完了还要将其赶出去。 “哼,你个妇人,某不与你一般见识,我所说是真是假,自有有路引为证。 琼州岛是差,长安城倒是好,人人都想去,贤才更是如过江之鲫,可谁会多看一眼农户家出身的小子? 有你这样挑肥拣瘦的母亲,仁贵难道真要等到七老八十才能出息?也不知道到时候还有没有一个文王能慧眼识玉?” 张胜不客气的回怼道,不过这话确实重了些。 “你,你!好你个黑良心的,竟然挑拨我们母子关系,你滚,快滚!”薛母手扶心口,大声呵斥,这下真是气的不轻。 “走就走,不过如果仁贵同意,我还是要回来的!” “你休想!死了这条心吧,吾儿才不会跟你走!” “哈哈,那可不一定!” 张胜意味深长的说完这句,随即大步而去,薛仁贵欲言又止,碍于母亲淫威,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话说张胜离了薛家,也有些懊恼,自己还是着急了些,不过有薛母在,不论他如何施展,最终结果也估计差不多。 要带走薛仁贵必须说服薛母,可想要说服薛母,似乎又不太现实,事情陷入了死胡同。 换成别人,估计还想再试试,努力努力,可张胜却是个邪性的人,原本就是游侠儿一般的人物。 最奉行的一套就是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是夜,依旧是修村西头薛礼家,三五个黑影偷偷摸摸到此,趁着内间之人都在熟睡,往内吹了迷烟。 一刻钟后,有人低声道:“成了!” 几道黑影便直接撬开门闩,直接入内,一应物件全然不动,只往床上,扛了昏睡的人就走。 一直到了村口大路,早有一辆马车正在等候,将人往马车上一放,随后赶车就走,当的是干净利落。 这伙人自然就是张胜找的了,都是些本地的混子,随便给些钱财,这些偷鸡摸狗的事,便是手到擒来。 遣散了这些混子,张胜并不停留,依旧赶着车往附近的汾水码头去,这里也正好有一艘船并着船夫等候。 船是张胜买的,钱是从当地鸿鹄社的商行,拿林尘的信物支取的,船夫船工是一家子,也是商行掌柜的帮着联系买下的,老船头带两儿子及一个儿媳一个小孙子。 第256章 接见 一家子祖孙三代,应当是可靠的了,将薛礼几人用绳子绑了,扔船舱的地铺上便不再管。 一声令下,船只便开始航行,张胜早已经想好,为防止意外,此行就不上岸了。 直接由汾水入黄河,再由黄河和长江交汇处入长江,之后便顺着长江一路南下,到了岭南水域,也就算到家了。 次日日头升起,朝阳照的汾水红彤彤的,薛礼三人方才转醒。 睡了一觉怎么就不在家了,自己一家三口还都被绑着,看样子还是在船上,这是怎么了,好好的绑他们干嘛? 听见动静的张胜,知道几人醒了,便来探望,当先便朝着薛母道: “夫人你瞧,这么快就又见面了!” “是你!好个贼子,早看你不是东西,原来当真是要害我们!吾就是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仇人相见分外脸红,薛母瞧着始作俑者竟是张胜,顿时破口大骂,薛礼这时也是不可置信的问道: “张兄,你这是为何?” “夫人莫急,我可没有要害你们的意思,仁贵也莫慌,先委屈委屈你,到了地方,我再给你摆酒赔罪!” “你这贼子,到底想要如何?”薛母还是不肯消停。 “实不相瞒,我妹婿乃是琼国公手下长史,月前他接到一个任务,就是寻找薛礼,而这个任务最终却落在了我的头上。 我可是废了好大功夫才找到你们的,好说与你们就是不听,这差事已经耽搁的够久的了,我急于完成任务,只好得罪了!”张胜这才如实道。 “初元先生找我作甚,他又是如何认识的我?”薛礼惊讶道。 “这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不过应该是好事,走时妹婿交代了要以礼相待的!” “哼,你就是这般以礼相待的?”薛母抢白道。 “呵呵,在下有错,给夫人赔罪了,可夫人铁了心的阻挡,在下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如若不然肯定以礼相待,奉为上宾,夫人放心,到了琼州岛,我自会去领罪的!” “合着还怪我了?” 张胜不语,也不想再理这女人了,她也就是仗着自己不会把她怎样,才如此咄咄逼人,真要是遇着劫匪,保准立马就能看清形势。 相比起来,薛礼的小媳妇柳小娘才是识时务,虽然开始也有惊恐,可这会却安静的很,不吵不闹。 张胜做事很谨慎,一直到入了长江,才将几人绳索解开,并且一副任凭发落的样子。 薛礼经过张胜劝说,原本就有些心动,这回被张胜做成事实,倒没有多少怨怼。 薛氏也知道到了此时没法扭转,只得认命,她也想明白了,对方如此处心积虑的要招揽自己儿子,没准真是一件好事。 紧赶慢赶,一行人终于在临近腊月的时候,到了琼州岛,刘仝也在第一时间便来报告。 “行,那就见见吧!” 刘仝闻言去叫人了,由于林尘没说只见薛礼一个,他倒是把人都领了来。 崖州城离林尘所在海边还是有些距离的,薛礼一家子这一路上可算是开了眼了。 宽阔平坦的道路,宛若一整块石板镶嵌的一般,马车行走在上面一点不颠簸。 沿途到处都有人在建房子,也有那建好了的,几十上百栋二层小院的房子聚在一起,整洁美观,更是让人震撼! 当知道这些二层小楼都是给封底内的百姓住的,这一家子更是由震撼变为震惊! “这就是所谓的流放之地?这比他们老家修县都要强了不知道多少吧?” 当一家子进入林尘所在别墅位置时,更是震惊的无以复加,房子还能这么建的? 整洁的沙滩,阳光下雪白的细沙,房子周围的物件甚至他们都没见过,就连这里的草木似乎都有所不同。 进到内间,一眼便是光鉴照人的地板,让他们觉得脚都没地方放,似乎踩下去就是罪过。 其实这里原本是铺着地毯的,林尘不喜欢所以撤了。 “来啦,都进来吧,愣着干嘛?” 听到动静的林尘,往外看去,见是刘仝领着人到了,不由出声道。 这时候已经有丫鬟拿着拖鞋,示意众人换鞋,倒不是偷懒怕脏,而是为了降低来客的心理负担。 “草民薛礼,民妇薛贾氏(薛柳氏)拜见大王!”到了琼州岛,三人已经知道林尘封王的事了。 “呵呵,免礼平身,这是家中,不用拘礼,都坐吧!”林尘一句话定下了调子,这是私人性质的见面。 三人小心坐下,可是屁股一挨沙发,又猛的站起,因为虚不受力,有种要坐空的错觉。 林尘倒没有嘲笑,见得多了! 刘仝适时的解释道:“勿慌,此乃沙发,只是比较软和罢了!” 三人红着脸,这才又小心的试探坐下:还真是软和啊,整个人都陷进去了,这是坐云朵上了么? “这一路上委屈诸位了,事情我都听说了,是下面人做的有些不妥,让诸位受惊了,我给各位赔个不是!” 非是正事,林尘一般很少自称本王,说着话,林尘双手虚抱,向着三人拱了拱手,连身都没起。 这就已经够了,毕竟身份摆在那呢,没见着三人诚惶诚恐的站起,连声道: “使不得,使不得!”薛母更是拉着儿子儿媳就要跪下,被林尘以眼神示意,让丫鬟给扶住了。 “大王能看中吾儿,是他的福气,民妇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会怨怼。那张胜郎君也只是尽职事罢了,民妇早已不怪他了,又哪敢受大王之礼,民妇惶恐!” “如此甚好,既然已经来了,就安心留下吧,有才之人,在本王这定不会被埋没! 夏香带贾夫人和柳娘子去后院,让王妃陪着说说话,我与薛礼说说话!” 对于林尘这番安排,两人自然没有意见,这可算是高规格接待了! 刘敏作为王妃,接见属臣女眷打好关系,本就是本职工作,就是林尘不吩咐,隔三差五也要寻个由头,将一些重要的臣子女眷聚在一起宴饮玩乐,或赏赐些物件,以示恩德。 第257章 军营初见 显然这是一种政治手腕,而且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收获巩固臣子忠心的方式。 古人虽然没有心理学这一说,可对于琢磨人,以及对待人与人的关系,显然是有一套方式方法的。 老祖宗留下来的待人接物的礼节以及做法,虽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可如果你能完全照搬,那效果绝对比你读什么劳什子心理学强得多。 “仁贵初来此地,有何感想呐?”林尘问道。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里比草民听说的和想的好太多了!”薛礼道。 “哈哈,这里原来可不是这个样子,都是郎君来此后才有如此变化!”刘仝接话道。 “竟是如此?大王当真是学贯古今,才学横溢之士,在下叹服钦佩!” “呵呵,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世上的事总要人去做的,越是空白的纸张才越好作画,才越能任尔书写。 无论做什么事,当有一种,我能、我行、我敢的气魄,为人所不为,能人所不能,才能走出自己的道,这才是上乘的做人做事的境界,东施效颦、邯郸学步,一味盲从终是落了下乘!” “多谢大王教诲,仁贵谨记!”薛礼有些感动,这可是真把自己当自己人了,就凭这番话,搁在这个时代,那妥妥的半师之恩。 当然也要看谁来说,林尘的身份地位自然是够的,要是换上一个人,那这种话可不是随便能说的,因为犯忌讳! 这时代讲究的是,师即是父,所以问题就来了,我儿子凭什么要你教? “仁贵啊,我也不瞒你,你将来是有将帅之资的,可毕竟年纪还小,万不可辜负了的天资,当勤练武艺勤习兵法,我是很看好你的,早早将你接来,也是希望能好好培养,别走了歪路。 以后各军营你可以随意进去,多看多学少说,尽快成长吧,我还等着你替我披荆斩棘呢!” “谢大王器重,仁贵一定会努力的,绝不辜负大王的期望!” 薛礼很高兴,半大的小子,就没有不对军营好奇向往的,更别说从小就习武学兵法的薛礼了! “嗯,去吧!”说了这么多,林尘觉得已经够了,接下来就看,在自己麾下,这只雄鹰能不能飞的更高更远了。 “大王,在下有一疑问请教!”临走前,薛礼纠结了下,还是壮着胆子开口道。 “说吧!” “大王是怎么知道我的?” “呵呵,这个问题嘛,说明你还是来此地时间太短,多待几天你就知道了!” 薛礼疑惑的退下,这答案人尽皆知么?为什么多待几天就能知道? 其实没等几天,仅仅过去一天,薛礼就得到了答案,也是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林尘还有个称呼——海神! 听完林尘的种种事迹,薛礼释然了,真仙在世,想知道他真没啥好奇怪的。 薛礼得了林尘的特权准许,可以自由出入岛上军营,第一站他便选择了高猛的近卫军,没别的原因,就因为近。 与他所想的不同,这处营地并不是栅栏拒马围起来的,士卒们也不住帐篷。 入眼的是一圈两米左右的围墙,虽不如城墙那般宽广,可比起栅栏什么的,可要好的多了。 如大户人家的宅子一般,围墙留有大门,这是唯一放有拒马的地方,大门左右有两个小亭子,里面各有三个人,背对背站着值岗。 薛礼的到来自然引起了值岗士卒的注意,在薛礼出示信物后,一名士卒顿时行礼,并让其少待,自己则是快速跑进军营,看来是禀报去了。 果然,不多会儿,值岗士卒带着一名军官模样的人再度出来。 “你是薛礼?”军官向薛礼问道,这里就他一个外人。 “我是薛礼!” “很好,我就马六,近卫军一团团长,你可以理解为校尉,你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接下来你就跟着我吧,我先带你看看,若是愿意,直接留下也行,军饷照发,有功照赏! 当然,这是司令的意思,我也不好拒绝,我可以答应你留下,不过跟不上我的训练进度,我会随时将你踢出去,司令来了也不好使!” 嗯,马六很勇,至于林尘真来了,是不是真不好使,那就不好说了! 对了,马六就是上回跟随林尘一起去见冯盎,杀了谈殿儿子的那个,还有个叫田季,现在都在高猛麾下,一个一团长一个二团长。 加上原先的两个校尉领了两个团,高猛这个军总共就四个团,三千多人,其他的军也差不多,虽然寒酸了点,不过暂时是够了。 “诺!”薛礼大声应道。 四个团各有各自的训练场地,训练的科目也不尽相同,均由各自的长官自行制定,差什么练什么。 一团现在正在练的是端枪瞄准,由于各营各连进度不同,有的在训练持枪,有的在练瞄准,有的在练射姿,射姿又有立姿、跪姿、卧姿三种。 这可把薛礼整不会了,自己可是从小熟读兵书的,可没见过这么练兵的,还有他们拿的兵器是什么,为什么要练这个? 兵器训练呢?弓箭训练呢?石锁呢?阵型不练么? 真是怪事了,就那么傻愣愣的端根棍子站那就算训练了?哦,不完全都是站着的,还有半跪着的和趴着的。 这不扯淡呢吗,趴在那也算训练了?敌人来了跑都跑不了, 这是哪个哪个定下的操练方法,简直就是胡闹! “马校尉……” “叫我团长!” “诺……” “要回是!” “是!” “提问前先喊报告!” “报告团长!” “没吃饭么,声音要大,说话要干脆!” “是!报告团长!” “说!” “我认为这样的训练毫无用处,不应该练阵型,练体力,练对攻么?”经过马六的一系列刁难,薛礼终于完整的提出来自己的疑问,没错,他就是认为马六是故意刁难! “你认为这样的训练没有用处?” “是!” “你知道他们拿的武器是什么吗?” “不知道!” “呵呵,真是无知无畏”马六哂笑一声,随即朝着队伍大喊:“一营长!” “到!”一名汉子迅速小跑出列大声答道。 “拿老子的步枪来!” 第258章 军营见闻 现在军营里用的步枪可不是给谈殿的那种了,既然卖出去了,自然就是淘汰了。 现在全军装备的都是半自动步枪,56式半自动步枪,弹夹十发,射程一千五百米,有效射程四百米,杀伤半径千米内,重近五公斤,枪长一米,非常适合拼刺刀。 这种枪应该就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军队里的主流武器了,当然更先进的肯定要有,只是不会大量装备。 接过一营长拿来的步枪,当然现在它有一个新的名字,利刃2号,1号是给谈殿的那种。 手握利刃2号,马六以胸口顶着枪托,以立姿对着两百米外的瞄准靶,回头对着薛礼说了声: “看好了!” 随即转头,稍做瞄准,便开始射击: “啪啪啪啪!” 一秒一声,连续十声,将包括正在训练的士卒,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一营长,验靶!” “是!报告团长,94环!” 这成绩一出,立马引得一片哗然。 “团长牛批!” “太厉害了!” “胸靶两百米连射,能有这成绩,逆天了啊!” 马六对这个成绩也很满意,将枪扔给一营长,转过头来看着薛礼: “怎么样,现在还觉得这些训练没用么?” “这是什么武器!94环是什么?”薛礼眼冒精光,将马六教的规矩忘得一干二净。 这回马六倒是没有责怪,而是示意一营长解释,得到授意的一营长得意的道: “此乃半自动步枪,名为利剑二号,前面的弹靶如同箭靶一般,不过都是标准的十个同心圆组成,靶心为十环,往外依次递减。 而对于利剑二号,只要十发子弹能中六十环就是合格,七十到九十就算优等了,九十以上可称特等,团长能打96环,无疑是神射一档了!” “哈哈,神射不敢当,马马虎虎吧!”马六谦虚一笑,这也就是那个老鹰不在,要不然铁定被他嘲笑是用脚打出来的,自己也就能在这些新兵蛋子面前装装了。 薛礼这下算是了解了,对比弓箭,自己能射两百步远,比照这个两百米应该要要远个百十米,大概三百多米,经过瞄准,自己能够保证箭箭十环。 可自己却做不到这么快的射速,这个利剑二号的步枪,射出十发,自己估计也射出就一两箭,优劣一目了然。 连弩倒是也可以速射,可距离又没这么远,重型连弩,精度不够不说,还不是单人能玩的转的。 最重要的是,自己天生力大又从小练习,才有这等技法,普通士卒用弓箭,能保持百米杀伤力就算是优秀了。 反观利剑二号步枪,操作简单,只要经过简单训练保持准度,普通人也可以成为神射手。 这一对比弓箭就是个渣,利剑二号的优势实在太明显了,想着想着薛礼嘴角都要流出口水来了! “报告团长,我能不能试试枪?” “不行!军规有令,没有经过理论培训和基本训练,禁止实弹练习!”马六断然拒绝。 不过这一解释薛礼也能理解,这种操作简单威力巨大的东西确实危险,管控严格一点,非常有必要。 其实这样规定,还有另一层深意,那就是规范,规范的持枪动作,规范的射击动作,以及规范的用枪准则。 这些都是林尘前世,先辈们摸索出来的最好的方法,堪称这个时代最顶级的秘籍,比如刀法枪法。 人的习惯一旦养成,可是很难更改的,一开始接触就养成顶级的习惯,肯定要走很多弯路。 还有就是用枪的准则,枪械的威力太大了,操作又太简单了,如果一开始就不注意用枪场合,甚至不遵循什么时候能用,什么时候坚决不能用的问题,那将会是一场灾难。 类比这个时代,那就是有很大几率走入邪道,或者叫做走火入魔,害人害己。 所以尽管枪械下发配给部队了,林尘对于枪支的管控,还是非常严格的,理论不过关的,枪打的再好,也不会给你实弹的机会。 再有就是,除了训练或者执行任务外,或者战争期间外,枪械一律会在用后回收,丢失遗弃者,必受军法处置。 “报告团长,我请求接受训练!” 薛礼最终还是做出了这个决定,甚至都没来的及去其他部队看,这让未来的他可是后悔了许久。 “批准!一营长,他就交给你了!” “是!” 在一营长带薛礼走时,马六拉过一营长到一边,悄声道: “这可是司令看中的人,他年纪还小,十二岁,你训练的时候可得悠着点,别练坏了!” “是!团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一营长心中一咯噔,这是请了个祖宗回来呀,可还是咬牙应下,军中可不能说不行,天天喊口号,没困难要上,有困难就克服困难上,思想觉悟可不能低了。 训练继续,只是一团一营一排一班长多了个受训的兵。 上午一直是端枪练习,这对于自小练枪槊,长大用方天画戟的薛仁贵来说不算什么。 无论是槊也好还是方天画戟,都有此类练习,也是求个平稳,枪械的重量和重心,比之槊戟可好掌握多了。 午饭时间也很让薛礼惊讶,以班为单位,打了饭食,却不开动,直到班长一声「开饭」令下,才能大快朵颐。 这种纪律性和集体性,是个人看着都会讶异赞叹。 作为一个能吃的人,对于伙食的好坏自然也是比较关注的,不过这军营里的生活水平也好的过分了些。 两荤两素加大白米饭吃到饱,这和他所了解到的军营生活,天差地别,要是让人知道当兵的每顿都吃这,那应该谁都想当兵吧,薛礼这样想着。 下午的训练,先是队列训练,也是这个简单的队列训练,把薛礼给整不会了,原本武力值高身体素质好的优越感荡然无存。 从没有哪一刻,他会想过,简单的走路,简单的转身,也会这么让人欲仙欲死。 第259章 薛礼参军 “向左转——向右转!” 咦,怎么有双眼睛正对着自己眨巴? “薛礼出列!” 呔!转错了! 经过一番单独指导,再次入列,薛礼已经有了心得: “拿筷子的是右,拿筷子的是右……” 嘴上不言,心里反复暗示,他觉得这回肯定不会出错了! “拿筷子的是右,反之是左,拿筷子的是右,反之是左,左……” “向右转!” 大眼瞪小眼,呔!又错了! 脑子反应过来时,身体已经动作完成,难道自己脑子不好使?总比人慢半拍?薛礼有些怀疑人生。 接下来薛礼虽然努力使自己做对,可脑子就像浆糊一般 ,越想做好越是出错,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 好在教官说了,给他一天时间适应,明日再犯就要惩罚了,薛礼不在乎惩罚 ,可这种单独被提出来,一堆人对着你行注目礼的感觉,太羞耻太丢人了! 是的,新兵蛋子薛礼,当兵第一天,还保留着脸面,还有羞耻心,还有自己的骄傲。 如果转向让薛礼觉得晕头转向,那么齐步走、正步走、齐步跑这些,差点没让他忘记了怎么走路。 薛礼不知道是谁制定的这么丧心病狂的练兵方法,就走个路,有必要那么较真么? 腿抬多高,手抬多高,脚步间隙多大,都有要求,甚至你不仅要注意自己,还要注意和旁边的人频率保持一致。 这不错才是怪了! 出错了怎么办? 教官不打不骂,还给你叫到一边开小灶,单独教导。 腿不是抬不起来么? 那就一直抬着,教官说这是找感觉,让腿习惯这个高度,走的时候自然就抬到这了! 薛礼觉得有道理,他信了,当然不信也不行,因为教官一直挂在嘴边地位话就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话薛礼懂,而且到哪里都是金科玉律。 可是很快薛礼就开始怀疑了,教官是不是故意在整自己呀? 这腿和手一直抬着可真难受啊! 虽然自己从小习武,下盘早已练的无比稳固,可猛然这么一搞,还真有些受不了,很有当初蹲马步的感觉。 和自己蹲马步还不同,这不是自己主观要练的,而是带有惩罚性质的被迫行为,是的,薛礼已经认定这不是教导,就是惩罚了! 十一二岁的少年,正是争强好胜的时候,当着那么多的人的面,屡屡犯错,屡屡被单独提出来,少年心中的煎熬比身体上还要多。 队列完先是站一个时辰的军姿,这项薛礼总算找回点自信,没有拖后腿被单独拎出去,虽然不能晃动让他有些难受,可蹲了近十年的马步让他还是游刃有余。 下午的负重练习以及五公里越野,让薛礼彻底出了把风头,特别是五公里跑步,薛礼独占鳌头,仅二十分钟就完成了,比其他最快的快了近五分钟。 这可是负重二十公斤,班长考虑到他年纪小要给他减半,却被他自己拒绝了,在接受一群筋疲力尽的人恭维的时候,他今天第一次笑的像个孩子,他还是优秀的。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 返程的时候,班长起头,大家唱起了歌,薛礼听了几遍也学会了,这歌真提劲,而且好学好听,薛礼喜欢上了! 吃过晚饭,薛礼本以为结束了,可他再次错了,饭后竟然还要上课,叫什么思想政治教育课。 薛礼听完后才恍然,原来是忠君爱国那套,不过却换成了忠于海神教,忠于都督府,忠于南海郡王。 薛礼来的时间不长,对于海神教不感冒,不过也不反感,对于林尘的神迹,他信一些却还不到痴迷的程度。 上完课终于解散了,不过大部分人都没走,薛礼一打听,原来还有课,不过这回是自愿的,上课的内容是教识字和算数,以及简单的科学常识。 当兵的还教识字? 这可是闻所未闻的事! 而且眼看天都黑了,怎么教? 薛礼好奇心起,索性也留下和大家一起等待。 这回授课是在一间能坐四五百人的大堂里,薛礼等人到时已经坐了不少人了! 约一刻钟后,课程终于要开始了,授课的先生再次大出薛礼的意料,竟是一个约摸八九岁大小的小孩。 八九岁的小孩也能当先生? 来不及感叹内心的荒唐感,薛礼很快被小孩手里的灯吸引。 这灯可真亮啊! 一个气泡一样的玻璃罩子,固定在一个木板上,上面还有线路连接,在那小先生按下一个开关后,整个大堂都亮如明昼。 薛礼不知道这是什么灯,离得有些远也看不真切,不过这不妨碍他心情激荡。 在小先生用一块惊堂木,敲了敲桌子后,大堂内开始安静下来,接下来先是祈祷仪式。 这个薛礼已经熟悉了,这是琼州岛人的习惯风俗,除了在军营训练时,每次在做他们觉得比较重要的事的时候,都会先进行一个祈祷仪式,这个重要的事,包括吃饭。 说是祈祷其实不如说是赞美,因为他们大多时候他们的祷词都是这样的: “赞美海神,赞美我依然活着,赞美今天美好的生活,赞美我仍然能继续追寻海神的脚步,赞美我依然能接收海神的指引,畅游知识的海洋,探寻世间的真理 。yami,海神与我同在!” 场合不同祷词也会略有不同,比如如果是吃饭前,后两句则变成: “……赞美我依然能接收海神的指引,获得美味的食物,远离饥饿的迫害,yami,海神与我同在!” 在祷词结束后,今天的课程终于开始了,小先生先是在悬挂在大堂前的黑板上,用一种白色的叫粉笔的东西,写下一串鬼画符一般的字,最后才在下面写下了汉字,薛礼认识那是个琼字。 这还没完,在这字后,小先生继续用笔将这个字给拆解了开来,笔顺笔画一目了然。 就这一项就让薛礼折服了,自己小时候要是能这样学写字,那用得着受那么多苦? 第260章 成长 等这些都做完,小先生才开始开口教读音,气一ong琼! 是琼字没错,只是这读音又比薛礼所学有所不同,不是大唐官话,似乎更清晰更纯正更规整。 问过旁边的人,薛礼才知道,原来这叫普通话,上面的鬼画符一样的东西叫做汉语拼音,标注了这汉语拼音,就是不认识的字也能拼读出来! “这不就是「说文解字」么!不对这是另外创造了一种文字呀!”反应过来的薛礼再不敢小看这小先生了! 接下来借着练习的时间,薛礼又向同桌请教了笔画笔顺等,越发觉得这里教授的东西不一般,顿时熄了我会我没必要学的念头,打算加入培训队伍,从头再来一遍。 次日随着哨音吹响,薛礼开始了新兵生涯崭新的一天,不过今天有些不一样。 昨日是他们班自己训练,可今日却是一个连同时一起操练,问了同班战友才知道原来这才是常态,昨天才是少数情况。 原本这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人多一点罢了,可随着训练进行,薛礼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 昨晚回去他特意加训了转向问题,没了心理负担,顿时有模有样,出错情况大幅减少。 信心十足的他,对今日训练充满信心,可终归时间还短,虽然进步确实很大,他还是出错了。 就在他等着被叫出列,接受单独教导(惩罚)时,听到的却是: “一班出列!” 薛礼一脸懵逼的随着昨日的同班战友大步踏出。 “班长带队,场地绕跑五圈,执行!” 薛礼班长武钊大声接令:“是!”随后朝薛礼等人发出指令: “一班都有,向左转,齐步跑!” 跑步途中,薛礼隐隐觉得不对,好像是自己连累了大家,于是趁着远离连队教官,他忍不住开口问道: “是因为我连累了大家么?” 班长武钊道:“没事兄弟,不怪你,你这毕竟才第二天!” 得到肯定答复的薛礼,心里难受极了,什么兵书兵法军纪什么的,完全忘一边去了: “凭什么?一人做事一人当,我错了罚我就是,为什么要连累别人?这是赏罚不明!” “立——定!稍息,跨立!” 听到薛礼思想似乎出了问题,一班长吴钊叫停队伍。 “薛礼出列!”班长高声道。 大步向前,立正站定,经过不知多少次的单独教导,这一套薛礼已经驾轻就熟了! “你不服?” “报告!我不服!” “他不服,你们服吗?”班长吴钊向其他人问道。 “服!”众人齐声应答。 听到这声音,薛礼心里一颤,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滋生,不过他还是不服。 吴钊以目光直视薛礼: “所以你为什么不服?错是你犯得没错,可你自从进了这个班以后,你和大家就是一个整体,是上了战场可以为了彼此挡刀子的存在! 这不是靠嘴说的,而是要真做出来的,战场能挡刀子,训练就能同受罚,你要时刻紧急,我们是袍泽是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连队训练我们一班一排就是一个整体,团队训练,我们一连一营就是一个整体,上了战场我们一团就是整体,对抗外敌,我军就是一个整体! 在这里不讲单打独斗,只讲集体荣誉,训练时你犯了错拖了后腿,弟兄们可以陪你受过,可战时你要犯了错拖了后腿,那可就害了弟兄们的性命了! 现在你服了么?” 薛礼哭了,哭的稀里哗啦的,不过还是站直了身体,带着哭腔大声道: “服!” 男孩成长为男人,只是一瞬间的事,这一刻薛礼学到了很多兵书里讲到却体会不到的东西,也学会了一个新词叫做战友! “归队!” “全体都有,跑步走!” 对于薛礼来说,今天的事情无异于是他人生中重要的一次思想洗礼,可对于一班一排一连甚至整个琼州岛的军人们来说,这种事已经重复过很多次了,以后还将继续重复。 崖州城都督府。 这里的都督府也是新建的,不过自建起后林尘倒是来的少了许多,多数时间都是在自家别墅办公。 现在公路修通了,来往倒是迅捷许多,林尘虽然有汽车,可还没在外面开过。 倒不是他藏着掖着,而是怕刘敏冯智云两女,汽车可不比一般,要是不小心撞着,那可不是玩的。 两女现在胆子大的都有些无法无天了,刘敏又有身孕,这玩意还是暂时不要拿出来的好,至少得等刘敏生了再说。 “两位先生,时隔多日,对于海神教该如何才能迅速传播,两位可已有妙法?” 王珪心中一叹,暗道还是躲不过,这南海郡王一心要传教,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虽然那教义他也看过,除了正常的价值观外,最多的就是劝人钻研奇淫技巧之学,这和林尘所说的科学之道倒是相符。 只是让他们纠结的就是,林尘不是单纯的发扬自己的主张学派,而是假借了宗教这个外衣。 对林尘来说这自然是一招妙棋,可眼界卓识的他们却知道,一个宗教做大后对于统治者的危害有多大。 总结来说,就是你发扬学派没问题,可你发展宗教,就难免会让人担心你有别的心思。 可惜长安路途遥远,林尘又逼得紧,注定等不到回信了! 至于说不帮林尘想办法,那更不行,这不是为臣之道,有悖他们个人品性,更何况来时,李世民可是交代过,一切听林尘的,他们只是传声筒而已。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做自己本分就是。 “大王,臣与韦别驾商议过,海神经也有通读,对于海神教的传播,倒是有些想法,可供大王参考!” “哦?快快说来!”林尘兴致大起,这两个人精,看来对此地半点归属感也无啊,去了长安一趟就对李世民如此忠心耿耿么? 稍微对大唐政权有所影响的事,你不问,他们就绝不主动说,尽管如此,现在还真少不了他们,旁的不说,至少林尘吩咐的事,他们确实完成的不赖。 第261章 发展规划 就像要写一篇文章,林尘只要提个中心思想,他们就能润色成一篇美文,这种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替代的了的。 “大王,王别驾年高,就由臣来说吧!”韦挺道。 王珪,韦挺的职事官林尘都给安的是别驾从事,正四品下,正常来说,一个都督府只有一个别驾从事,可琼州岛上都是羁縻州,有自治权,特殊些也说的过去。 “叔阶心细,本王聆听妙法!”林尘允诺道。 “大王,臣与王别驾细研佛道两家及摩尼教、祆教等教派,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这些教派的主张都很符和人的诉求。 比如佛教的讲究众生平等,讲究慈悲渡人,讲究明悟,而道教则追求自然,讲究无为,修佛可以洗清自身罪孽,修道可以羽化升仙,这些都是契合所有人的愿景的。 至于祆教,我等了解不多,可也知道他们崇尚火,崇尚光明,追求正义,要求人善言善行,这也附和绝大部分人的生存观念。 所以这些教派能够最终发展壮大,因此,海神教若想发展,第一条就是要迎合绝大多数人的普片认知,要有一个核心教义。 海神经里有讲到追求真理,这可以算是一个,可这还不够,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乐意去找寻真相的,局限性太大,不利于发展壮大。”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韦挺这番话,有理有据,所摆出的问题,也是林尘没想过,或者说是没注意到的。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正如韦挺所说,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兴趣知道,甚至会去亲自验证,两个铁球是不是同时落地的。 自己虽然号称真神在世,更是能施展类似于仙神术法的神技,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却没办法给所有信徒表演仙法。 是以,这个时候教义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道家讲无为、讲自然、讲得道成仙,说白了就是人的本性「懒」嘛! 佛家讲慈悲、讲善行,讲极乐世界,其实也就是图个心灵安稳,说破了就是自我暗示,自我催眠! 祆教也就是拜火教,讲求的是善恶分明,迎合的是众生向善的愿景,就如没有人不喜欢钱一般,走的是取巧的路子。 这么一分析,林尘顿时通透,原来如此: “信教,信教,信仙信佛,信得原来还是自己心中潜意识想要的诉求!” 既然如此,那海神教的普世观该是什么呢?或者说应该迎合人的什么愿景呢? 这是一个好问题,暂且记下。 “第二个就是传播的问题了,无论佛道都是先有大德高僧,有为天师出山传道,后经百姓口口相传,才能鼎盛, 海神教想要传播,必也要有能说善辩,通晓教义的有志之士,游行四方以身传教才行! 第三,如佛教传入,在南北朝时期便受到南朝梁帝青睐,一度定为国教,后至本朝隐有大兴之像,所以海神教想要快速扩大影响力,能够让本身就有影响力的人成为信徒,是一条捷径。 第四,有鉴于第三条,如果有某一国的君主信奉海神教,并将其定为国教,为其提教徒供种种便利特权,那么即使为了利益,也定有不少人信奉,甚至最后深陷其中,比如儒教。 第五,唔,这条就不说了吧,有些不现实!” 韦挺说到第五条神色有些不自然,最终蹦出这么一句。 林尘听得正来劲呢,哪受得了断尾,你不想说直接就说到第四得了,这第五两个字都蹦出来了,不听多难受啊! 更何况,林尘认为两人提的前四条,都非常有见地,给自己启发很大,既然还有第五哪肯放过。 “先生不妨说说看,成与不成,做个参考也好呀!”林尘急道。 “唔,也罢,这第五条就老夫来说吧,韦别驾不愿意说,不过是因为这条有些不人道罢了!”王珪见林尘追问,不由接口道。 “王公……” 韦挺还想劝阻,王珪一挥袖,直言道: “无妨,大王若是有心,你纵是不说,又有何用?” “还请先生解惑!”林尘赶忙出声道。 “这第五条,便是战争,这世上无论想要什么,都没有比做强盗来的更快更直接的了。 财物、土地、权利如此,人心也是如此,秦统六国,焚书坑儒,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正是此理!” 林尘哑然,原来是这个! 一手拿刀一手古兰经的那个男人,可正在进行自己的圣战呢,而且还非常的成功。 而且这一影象足足影响了后世对伊斯兰教教徒的这一形象,足足长达十二个世纪! 对于战争对于宗教的影响,可能没人比林尘更加笃定了,不过这两人竟然能想到这个,并且说出来,看来确实尽力了! “很好!对于两位先生的建议,我很满意,辛苦两位了!” “大王言重了,分内之事而已!对了,上回大王所说的油矿,已经找到了!” “什么?石油找到了?这么快?”林尘惊讶道。这可真够让人吃惊的,后世专业的探矿公司找油矿,有那么多先进设备,都是以月以年为单位,有的甚至好多年找不到一个。 当然这和林尘知道,后世海南本就是产油大省有关,全国三分之一的油气来自这里,并且海底被探明的油矿更是海量,只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不好开发,虽然林尘不知道位置,可只要有总能找到,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说来也巧,就在这崖州内,临高县地界,当地人早发现了,有一块冒油的地,应该就是大王口中的石油了!” 这可真是大好的消息,电站正在修建,现在又有了石油,两大能源齐活了! 现在科技侧虽然原住民还没办法进行成理论的独立研究,可在林尘作弊式的帮助下,岛上的科技水平最少也有后世七八十年代的水平了,甚至有些方面还要超越。 不过这是有局限性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没办法规模化,因为工厂的所有机械设备,都是林尘无中生有来的,就是简单的使用都要克服重重困难,更何况制造了。 第262章 启航 离开都督府,林尘脑海中一直思考着韦挺的话,海神教是一定要发扬光大的,其吸纳信徒的优先级,现在比其他任何事都重要。 可海神教的定位应该是什么呢? 这就和后世一件新的产品面世,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包装宣传一样,就比如某矿泉水一样,一句做大自然的搬运工,立马就大获成功。 所以找到一个能使人产生共鸣的点,相当重要,找不到这个点,林尘宁愿暂时不推广。 好在海神教的基本盘现在只在琼州岛,而对于琼州岛的住民来说,这些问题根本不存在。 今日注定是个好日子,好消息接二连三,在林尘回到海边别墅不久,刘仝来报: “霸下号以及另外两艘巨舰,可以航行了!” 好家伙,终于搞定了,不容易啊! “走,去看看!” 这对林尘来讲,可是一件意义非常重大的事,能掌握这三个巨兽,除了货运更重要的是,从此琼州岛就有了一支海上无敌舰队! 没错就是无敌舰队,别看是货轮,可它毕竟是钢铁所铸,而且动力也不是现在靠着风力人力的海船能比拟的。 到时候在甲板上再加点武器设备,能生产出枪,自然也可以造炮,实际上诸如后世六十年代左右的加农炮,制造并不困难。 如仿制苏国的66式加榴炮就很好嘛,射程近二十公里,在这个时代就是神器,完全够用了。 说干就干,像这种科技含量比较高的活,目前还是只能在农场空间里,靠着智能工厂生产。 现在农场空间里制造武器的各种材料不缺,钱也足够,加上之前生产枪械时,已经建造了不少关于枪械零部件的生产工厂,炮和枪的许多生产工艺可以共用,这就省事了很多。 趁赶路的时间,直接开搞,先是研究实验室出图纸,然后直接按需开始建设生产加榴炮所欠缺的上下游工厂,虽然都是初级工厂,可就像玩红警一样,只要有钱,都是秒建。 之后给各个工厂投入相应的原材料,就可以开始生产了,等到林尘来到霸下号港口时,完整的加榴炮已经出炉了。 此时这里的港口已经做了延伸,航道前沿已经达到了水深五米,完全足够霸下号停靠。 别看只是延伸到吃水深度五米,这可是拿命填出来,全靠人工潜水,当然用的是谈殿送来的奴隶。 这家伙现在可是抓人上瘾了,整个南诏(云南大理等)地区,完全成了他的后花园,目前已经给林尘送了约三千人了。 这些人当然不能和岛上普通民众一样,毕竟是奴隶身份,他们需要靠劳动获得自由。 而他们所从事的行业,都是比较高危的,如修建码头,挖矿等。 琼州岛的政策是,无论分的什么活,只要干满一年就可以和岛上原住民享受同等待遇。 在这一年里,工资只有原住民三分之一,并且你不能犯大的过错,当然,如果不幸因工伤死亡的话,其家人可以获得补偿,一人可以免除这个工作限制。 这待遇对于这些做了奴隶的人来说,简直不要太好,甚至不少人还庆幸做了奴隶被卖到这。 在这里别的不说,至少每天都能吃饱饭,只是干活而已,在家里就是干到累死,还不是吃饱饭都难。 相比起来,这里就是神仙日子,只要干满一年,那就更不得了,给个神仙也不换。 霸下号现在归属于刘仁愿,其他两艘船也有了新的名字,林洋的叫平利号,其意思一是平安顺利,二是念旧,毕竟老家就是平利。 林悦的船叫威武号,自从将这船下发,三人就住在各自船上了,誓要第一时间看到这钢铁巨兽启动。 为此三人所率队伍由开始的暗中较劲,到最后不惜互相交流分享心得,也是因为这样,三支队伍才能同时掌握。 林尘上的依旧是霸下号,可以看得出,刘仁愿及所带的队伍,对这船非常上心,甲板都洗的非常干净,舱室内更是摆设整齐,许多地方都做了保护处理。 因为林尘在此,所以众人都上了霸下号,包括听到消息赶来的冼由高猛两人。 “确定都摸索清楚了?性能什么的,都完全掌握了?”林尘再次确认问道。 “都督放心,保证没问题!”刘仁愿肯定道,实际上他们早都开着出海好几次了,自然信心十足。 “如此便好,那就启航吧!” “启航!” 刘仁愿一声令下,船只发出一阵轰鸣,随后开始启动。 林尘在驾驶舱看着握着舵轮操控船只的小伙子,似乎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忍不住夸道: “士元你这找的船长挺不错的嘛,小伙子很镇定,很有大将风度嘛!” “都督谬赞,这船虽大,可操作起来却很简单,根本不需要过多动作,能驾驶这样一艘钢铁巨兽,任谁坐在那个位置,都自有一番风范!”刘仁愿答道。 “哈哈,士元你过谦了,真的胸有丘壑和被捧上去的可不一样,海上情况变幻莫测,遇事不慌,凡事镇定才是制胜法宝! 像这样有技术,心性又佳的人才你可得看好了,你要不稀罕,可就要当心其他几位了!” 林尘说着朝着林洋冼由等看了一眼,几人听得这话也是眼睛一亮,还能这么玩么? 他们可知道,为了操作这船,不知道烧死了多少脑细胞,明明字都认识,可就是理解不了。 就是理解了,不是心灵手巧外加胆大心细的,都不敢上手,同样的事有人手忙脚乱就是做不好,而有的人,你看着他就跟偷懒似的,可人家就是信手拈来,原来这就是人才么? “哼!他们敢,我海陆两栖作战军的人,谁也挖不走!”刘仁愿一看众人眼神,也有些急了,当即就表态道。 “哈哈哈!有这个态度是好的,你们要记住,这船有三艘就会还有三十艘三百艘! 通过这船的操作你们应该也要认识到,以后类似这种需要专业技能才能掌握的东西会越来越多,所以有天分的人才都是宝贝,你们不仅要学会珍惜,还要学会提前着手培养!” 第263章 试航 看着若有所思的众人,林尘还是有些欣慰的,他们带的人九成九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能够这么快就掌控一艘货轮,已经相当了得了。 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吃天分的,比如乐器,甚至直到后世,很多大字不识一个的,都能把玩的有模有样。 他们不看乐谱,不识音阶,就会模仿,什么曲子他们听过几遍,就能再现的八九不离十。 甚至林尘还听过,后世抗战时期,很多修理工甚至连说明书都看不懂,这点在汽车和武器保养修理方面体现的最明显。 这些人好歹还有些科学常识,最起码有个基本的心理预期。 可大唐的这些人可完全就是白纸一张,一个控制通电断电的开关,都是一件很难理解的事。 所以能够在这艘船上拥有一个岗位的,那绝对都是有天分的。 “未来的各行各业,专业的人才,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林尘留下结语,随后带头来到甲板,碧波万顷,海风习习,畅快极了。 林尘意外发现,后面平利号和威武号,竟然也一直跟随着,突然想起,这船上应该是有对讲系统的,忙问道: “船上的对讲机可以用么,三条船应该可以互相联系的吧?” 说到这个不等其他人开口,林悦便抢先道: “能用!太好用,太神奇了,都督你都不知道隔着十来里地,两船都可以互相通话,太不可思议了!” 好笑的看着林悦一脸惊奇的模样,林尘暗笑,他怎么会不知道,这还是对讲机呢,要是用上电话,还不知道你要惊成什么模样呢? 说起电话,这东西貌似也可以安排上了,无线的手机电话,利用蜂窝网络,靠基站传播信号,无论是电话本身,还是我基站建设,现在都还没这个条件,不过有线电话,那绝对是没问题的。 画个重点,先记住,回去就开始着手安排。 “呵呵,十里地算什么,你要是能给船顶加装一个天线,距离翻一倍都没问题!” “天线?什么天线?怎么装?”不仅林悦,其他两人也都拿眼期待的看着林尘。 “天线我倒是有,只是怎么装,我就不清楚了,而且这东西也就天气好风平浪静时有用,极端天气下就不好说了,其实作用有限!” 听得这么说,几人稍微有些失望,不过想想也能理解,风暴天气面对面说话都听不清,道理都是相通的。 “对了,我还给你们带了个好玩意!” 林尘想起路上造出来的加榴炮,说着话的功夫,大手一挥,一尊带着基座的加榴炮出现在甲板上。 “海神在上,赞美海神!” 对于林尘这种虚空生物的术法,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了,可还是心生震撼,惹得船上的人一脸狂热! “这是什么?”冼由面带狂热好奇问道。 “炮!加榴炮!”林尘道。 “炮?炮是什么?” “炮是比枪射的更远,威力更大的武器!” “呼!还有这种好东西!” 众人这下可来了劲儿了,步枪的威力他们可是亲身体会了,在他们眼中这已经就是神器了,竟然还有更厉害的炮! 林尘:“当然,这管加榴炮射程可达近三十里地,威力嘛,像现在的船只,肯定就是一炮一个大窟窿!” “三十里!” “神君威武!” “无敌了!无敌了!” “神君在上,都督您可不能偏心,我等也要!”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三十里的射程确实是不可想象的,要知道人的眼睛在纯净的空气下,最多也只能看到二十五公里左右的距离,可实际上因为地球是圆的,受地平线影响,最多也超不过五公里。 而三千吨的远洋货轮,深度大概八米,吃水达七米,也就是说露在海平面往上的部分,也就两米不到,那么眼睛能看到的有限距离,也就七八公里远。 三十里的射程意味着,已经打到视线外了,在你还看不到我的时候,你就已经开始挨打了,想想就刺激! “这东西虽然威力大,射程远,不过也有缺点,你们也看到了,那就是笨重,不仅移动困难,操作起来也不容易,仅一门炮最少就要九人操控! 而且它还占地方,这船宽度也就十五米的样子,可一尊炮就要占三米左右,加上人员配置,以及射击后炮身后移问题,一边一门,这船也甭想干别的了! 所以,我决定每艘船最多只装配一到两门这种加榴炮,当然我会在给你们配一些船舷炮,威力也够用了,只是射击距离就短了很多,不过胜在小巧!” “太好了!只要有一门这什么加榴炮,我就能横行大海,更别说还有短炮和枪!” “只要威力够大,这些缺点完全不是问题!” “都督,我等有这样的坚船利器,不利用起来是不是太可惜了?总不能只是用来防守吧?那对这船这炮也太憋屈了!” 这话是林洋说的,话一出口,所有人都眼冒精光,眼神火热的望向林尘,显然就是没这炮,他们也肯定密谋过,这是借林洋的嘴来探口风来了。 这里面说是对大唐的态度,可能也就是刘仁愿会有些情怀,毕竟他祖上自匈奴灭后,历经西魏、北周、隋、唐都一直是镇守北部边防的,父亲刘大惧,依然还在镇守河套地区,对于中原王朝自然有一定情分。 不过自从跟随了林尘后,先是共同经历生死,后又经林尘指点有了孩子,再随着林尘爵位不断提升,他俨然已经将自己当做林尘的家将了。 现在林尘又表现出种种神异,他能成为追随者,不知道羡煞多少人,自然更是死心塌地。 之所以要说对大唐的态度,因为周边全都是大唐的附属国,不管动谁,肯定都会引起猜忌。 不过刘仁愿丝毫不担心,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时代,父子兄弟各为其主,甚至相互敌对,都是常有的事,哪怕跟着造反,也不用担心家人的情况,所以毫无心理负担! 第264章 赐宝 接下来的林洋更不用说了,小山沟沟里的屁民,谁当皇帝都跟他没关系,大唐建国时间还短,还没那么得人心,更何况自小跟林尘一块长大,自然不消多说 。 剩下的高猛,那是李世民作为礼物送的,本来就是家臣。 最后的冼由、林悦,都是琼州岛长大的,皇权意识本就淡泊,林悦祖上是前隋犯官,冼由部族之所以受降中原王朝也不过是图个实惠,说是忠诚,更是谈不上。 而现在他们全都是林尘的拥趸,加上热血年少,自然有些蠢蠢欲动。 林尘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微微一笑道: “我送给你们几个小玩意吧!” 说着手中出现五个小孩巴掌大小的葫芦,除了模样小些外,与葫芦架上的老葫芦,别无二致。 “来,正好一人一个!” 五人好奇伸手接过,各自端详,虽然看不出来什么,可仅凭这是林尘送的,那意义就不一般。 只听林尘继续道: “可不要小瞧了这葫芦,这可是一件法宝,乃是我亲手炼制,你们也知道,我身份有些特殊,被岛民奉上海神之位,这葫芦正是被我加持过神力的。 所以你们只要心里对海神足够虔诚,自然能与之建立联系,到时候其神异你们自然就明白了!” 按照林尘的指导,五人开始尝试起来,出乎意料的是,高猛最先成功,不过盏茶时间,只见高猛手中葫芦蓦地变大,瞬间宛若水桶一般,将其吓得差点一个屁墩,葫芦也自怀中跌落,被其下意识的抱住。 这一幕打断了其余人的进程,纷纷惊呼,围着高猛和葫芦啧啧称奇。 此时的高猛已经反应过来,冥冥中对于葫芦,也有种奇妙的感应,似乎是能够受自己操控的,当即心里一动,将葫芦放在地上,嘴上开始念道: “大!大!大!” 随着高猛的叫声,地上葫芦当真迎风而长,越来越大,眨眼间便占据了甲板大部分地方。 “别大了,再大都要到船外了!” 高猛这才反应过来,傻乎乎一笑,随即继续叫道: “小!小!小!” 直到葫芦恢复到巴掌大小,才一把捞起,小心的捧在手心,激动的搓手顿足不能自己,随后推金山倒玉柱般,向着林尘倒头就拜: “多谢神君赐宝!” “多谢神君赐宝!”反应过来的其他人也赶紧下拜道。 “都起来吧,不必如此,也是你们心诚,心不诚者也得不到这宝葫芦的认可!” 或许是得了高猛的刺激,也或许是看到了高猛的成功,使得其余四人对于海神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接下来一一都成功和宝葫建立了联系,使其认主成功。 这个过程有快有慢,冼由是第二个,林洋是最后一个,足足用了半个时辰。 倒不是林洋的忠诚度有问题,关键是太熟了,忠诚方面肯定是满格,信仰上可能是受了兄弟关系的影响,所以纯粹度上差了些。 直到五人全部使葫芦认主成功,林尘才开始回答了之前林洋的问题: “我以前和你们说过,这世上没有仙神,我错了,自被奉为海神后,我便感觉到了一股特殊的力量,经我探寻,那就是信仰的力量,或者叫香火愿力,现在虽然还很微弱,可我想那是因为信徒还少的缘故。 所以,我需要更多的信徒,以便获得更多的信仰,这是我的私心。 可不能否认的是,作为海神教的信徒,只要遵循教义的指引,那么不管是个人也好,还是国家也好,绝对都会受益匪浅,甚至因此进入新的文明! 是的,我称之为文明,就像人类从远古时期的部族游猎文明到国家建立形成的农耕文明。 这是一个飞跃式的进步,它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状态,使人彻底成为了天地间的主人。 所以文明是一个族群的进步,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是一场宏大的变革! 那么我为什么说,信奉海神教,会带来文明的进化呢? 相信你们也看见了琼州岛的变化,成片精美的房屋,正在修建的道路,各种各样的工厂,各式各样以前没有见过的物品,乃至步枪,巨舰,巨炮等等。 这些东西虽然是因为而出现的,可它们都是可以复制的,也就是说人力完全是可以制造出来的。 我府邸内的各种电器,各种家具,你们都或多或少见过一些,或者听说过一些,在所有人看来,那都很神奇,可我告诉你们,那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除了给你们的葫芦,所有的东西,在追寻真理的过程中都能被造出来,所以以后家家都是这样,丰富可口的食物,精美的住宅,各种简便的工具等等。 人们的生活将彻底进入便利时代,所以这是一场文明的改变。 所以我们的坚船利炮不是去为了占领为了屠杀的,仅仅只是为了传播文明而保驾护航,仅此而已! 你们都是海神的忠实信徒,你们要明白,你们是在干一件伟大的事,一件改变整个人类族群的大事。 所以眼光不要执着于一国一邦,我们不是入侵者,我们只是文明的使者,千百年后,我们注定是要被记载整个人类历史中的先贤!”顿了顿,林尘继续道: “说完这个问题,我们再说点别的,我刚说的是我们,包括我,我会与你们同在,我虽被奉为海神,也是海神教的真神,可我的身体还是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是一个名叫林尘的人。 而海神则是一种精神的寄托,是高于林尘这个人的存在,林尘是海神,可海神不等于林尘! 虽然很绕,可我想表达的是,你们尽可以把海神和我林尘,当成两个个体对待。 你们尽可以信仰海神,遵循海神的指引的同时,和我林尘称兄道弟,心情不爽了,骂上几句也行! 还真是海神,林尘是林尘,你们甚至所有人,可以当着我的面,去祈祷去赞美海神,完事后再揍我一顿都行,当然前提是你能打得过!” 第265章 人与神 “哈哈哈!” 这回几人听懂了,林尘举的例子也戳中了他们的笑点,不由笑出声来。 说了这些,林尘是有考虑的,首先推翻自己所说没有仙神的话,也是迫不得已。 当时是为了坚持发展科学,那时的林尘还没转过弯来,天然的便认为神学是对科学最大的侮辱。 自然而然的,就对一些神神鬼鬼的反感,也对于身边人动不动就诉诸鬼神的做法看不惯。 所以林尘每每遇到这种事,别人他管不着,可身边的人,他总想以各种科学论证去辩驳点醒他们。 可效果显而易见,封建迷信这一套,太深入人心了! 及至最近开悟了,为什么要去反对呢? 所有人都认为是对的事,是理所当然的事,你非要去犟,去反驳,结果就是,事实会告诉你,你啥也不是。 科学思想的兴起,也是需要土壤的,这个时代的人的思想没有觉醒,认知没有转变,适不适合于直接上来就掰手腕的,旱地里种庄稼是长不成的。 打不过就加入,打入敌人内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解,也是林尘转变说辞的根本原因。 外在是什么样的根本不重要,将水分解会得到氢气和氧气,是一种化学变化,是科学的一种与是海神的赋予相比,真的那么重要么? 不过是说法不同而已,本质还是一样,科学依旧在发展! 可随着信徒增多,影响力变大,林尘发现有些不对了,这样下去,他做不成人了要! 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充满了狂热、尊敬,说话做事都是小心翼翼,甚至家里人都有些这样的迹象。 这还了得! 这也不是林尘想要的,做神只是手段,这身份也只是一个工具,万不能本末倒置了! 于是林尘想了个办法,那就是人神分离! 海神是海神,林尘是林尘! 趁着现在影响力还不是特别大,赶紧把这种思想建立起来,不然以后教派发展壮大了肯定更难受。 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海神的上限被拔高了,像是基督、伊斯兰教,甚至仙佛都有创世造人说,有什么天堂地狱至高天、仙界佛界幽冥地府什么的,反正个个都挺高大上的。 到了海神教,就是一个小仙转世,这也太没牌面了,入了这样的教,万一和别的神起了矛盾,那自家老大不是说没就没了? 这肯定不行! 所以人神分离的好处就出来了,海神掌水,是最伟大的神灵,万事万物离了水哪个都不行! 所以不管谁创世肯定都有海神的帮助,世人只要还需要水,就应该感恩海神。 林尘只是个幸运儿,乃是海神在此世此间的一个代言人罢了。 这解释林尘觉得没毛病,可以行得通,也能满足信徒和自己的诉求,可谓两全其美! “其实说道传播宗教,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教派正在兴起,他们的先知名叫穆罕默德,正带着教徒军队从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手中抢地盘抢信徒呢! 他们的宗教名叫做伊斯兰教,因为他们的这一行为,所以被戏称为一手刀剑一手可兰经,可兰经是他们教派的圣典。 作为你们的大都督,海神的行走者,我必然也会带你们走上这条路,不过你们得记住我所说的,我们和他们不一样,传教只是附带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带去文明,这一点必须时刻谨记!” “是,谨遵大都督将令!” “哈哈哈,好,多说无益,到时候你们就会知道这其中的差距了,现在让我们先找个小岛试试炮再说!” 任何时候,战争都要讲求个师出有名,传教是为了私利,显然站不住脚,长时间为了这样的诉求发动战争,军队是要出问题的。 后世小日子入侵,不也打着建立什么大东亚共荣圈的旗号么? 好处显而易见,可以让敌人斗志消磨,也可以获得国内民众的支持。 我们打你们是要你们信我们和我们打你们是要帮你们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两者的对比一目了然。 此次试航走的是往吕宋的方向,当然不会真到吕宋,以这船的速度要到吕宋,十来天还是要的。 半小时后,终于再次遇到一岛礁,船上众人开始欢呼起来,终于可以试炮了。 为了测试射程,霸下号专门停在了将将看到岛礁的位置,将加榴炮在船上摆开固定,众人开始了试射。 虽然没放过炮,可只要知道原理,摸索起来还是不难的,这玩意是后装填的,只要不站在炮口,安全问题还是有保证的。 “目标前方岛礁,调整好角度,林悦你可得瞄准好,这可是有史以来的第一发炮弹,要是打偏了,你小子是要被盯上耻辱柱的!”林尘在一旁喊道。 林洋在摇手柄调炮筒,林悦负责看角度,谁叫这里面就他箭射的好呢,按众人的逻辑,箭射的准,肯定对于角度有独特理解。 “都督,您可别这么说,我紧张!” 林尘不说还好,这一说,众人都紧张起来,这还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炮,自这炮过后,世界上的战争就要改变形态了! “少废话,瞄准了就下令!” 林悦闻言只好专心估算,某一刻,他将右手举起,开始发令: “预备——放!” 林洋刘仁愿等,闻言打开炮闩,将炮弹放入,这款加榴炮使用的是半自动楔式炮闩,首次使用时,需要手动打开炮闩,之后火炮会借助火药的力量自动实现炮闩的开合。 “轰!”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一阵白烟升起,炮膛内的炮弹激射而出,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干!你咋喵的,都飞到天边去了!” “咳咳咳,失误,失误,第一回没经验,下一次,下一次我保证能行!” 林悦也很尴尬,小瞧了这炮弹的动能了,竟然直接飞过了岛礁了,千算万算还是拉了。 “继续!” “下调五度,准备!”林悦再次发号施令。 军中将领现在已经全面展开扫盲模式,林悦五个更是经过加强教育,你说坐标抛物线什么的,他们还不行,可简单的算数,几何角度什么的,现在完全没问题。 第266章 试炮 听着林悦的指挥,林洋猛摇摇杆,降低炮管高度,这款炮上下角度调整范围为-5到45度角,左右视角30度,可谓范围极广。 “放!” “轰!咚!” 这回终于命中目标,隔着老远也能看到远方腾起一阵烟尘。 “再放!” “轰!” “放!” 一连三炮,这才停歇! “快,开船!接下来就是检验成果的时候了!”林尘有些兴奋。 纵然是后世,他也只在影视剧中看过炮击画面,亲自参与打炮还是头一回呢。 哪个男儿不爱军武? 又是半个时辰后,林尘众人登上了这座岛礁,也是这时众人才发现,这岛礁属实不大,林尘估算,大概不到0.1个平方公里,也难怪第一发炮弹射过了。 虽说0.1平方公里不大,可对于用脚丈量土地的林尘等人来说,还是不小的,毕竟也是近十万个平方米。 而且岛礁上植被茂密,一派热带雨林模样,也不好行走,众人披荆斩棘,又是近半个小时,才到达炮弹着落点。 “我的天!” “太猛了!” “这是人能掌握的武器么?” “这谁能抗的住?要是用这家伙去攻城,那座城能守得住?” 众人纷纷惊呼,就连林尘也默默在心底爆了声:“我艹!” 这一炮竟然炸出了深度约两米,直径约八到十米的弹坑,这还不算,方圆三十米内的树木植物尽皆炸个稀烂,五十米外的树木叶子都是千疮百孔。 这要是换成人,这真是不敢想,当然这炮也不是针对人的,而是针对敌方防御工事的。 在这个炮坑百米范围内,相继找到了其他两个弹坑,情况都差不多。 这下大家都对这所谓的火炮有了最直观的认知了:太猛,太可怕,不过我喜欢! “这东西造价相当高,你们用的时候可得珍惜点,日常保养可得跟上!”林尘提醒道。 倒不是真的给不起,他就是怕这些家伙太嘚瑟,天天出去打炮显摆。 “放心吧都督!我肯定当它是我的小妾一般稀罕!”刘仁愿道,他是有小妾的还是两房。 “头儿,为啥是小妾,不是正房?”高猛好奇问道,他以前做护卫时,刘仁愿是领队,叫头儿叫习惯了。 “嘿,老队长今天就再教你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学会了没?”刘仁愿一副高人在世的模样道。 “呸!下流!想不到你刘士元也不是啥好人!” 冼由忍不住骂道。 “就是,冼娘子,我可跟你说,士元兄可风流的紧!”林洋附和道。 “哼!”冼由乜了眼林洋,不做表示,倒是林尘若有所思,看来自己这个兄弟还是没放弃啊! 经这么一出,刘仁愿也猛然想起,队伍里还有个女的,顿时有些下不来台的感觉,气氛一时有些僵硬。 “好了,天色不早了,准备返航吧!”林尘的发话,算是解了局,回去的路上,几人忍不住再次讨论起加榴炮的使用场景和相匹配的战术来。 讨论来讨论去,似乎无论什么楼船龟船,什么城池险隘,好像都经不住这加榴炮的轰击,总结起来就是,无敌! 轰就完了,什么场景无所谓,什么战术都多余,直接就是轰,所向披靡! 回到船上时,正是夕阳将落之时,今儿个的夕阳很美,红彤彤一片,海天相接处更是一个金红的大圆盘,照的海水波光粼粼的。 这般景色是林尘从来没见过的,两世加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出海,感受着咸咸的海风,林尘不由张开双臂,这感觉可真赞! 海风吹拂着林尘的璞头袍衫,这是大唐的特色服装,穿习惯了,还是很舒服的,由于袍衫比较宽大,这一吹,当真有冯虚御风的感觉,心情激荡之下,林尘想起前世几句歌词,不由放声高歌: “这是飞一样的感觉!” “这是自由的感觉!” “在撒满鲜血的天空,迎着风飞舞……” 嗯?好像有什么不对,怎么还鲜血都出来了,这可真扫兴,倒胃口! 不过自由……自由……自由! 对了就是自由! “都督,这曲子挺好听的,继续唱啊!” 原本听着林尘突然吼叫的几人被吓了一跳,可细听之下,发现林尘这唱的还挺好听的。 对于林尘时常唱些很直白但是又挺悦耳的小曲,众人早已习惯,军营里还有好几首林尘写的歌曲呢,士兵们唱的很得劲,至于这首以前倒是没听过。 林尘被打断思维,有些不乐意,一撩长袍就地坐下,嘴中没好气道: “别打岔!我突然想到点事情,我再想想……” 吐槽歌曲的林尘,突然被歌词中自由两字,触动了心弦,脑海里不知怎么就蹦出一句话: “自由的美利坚,连空气都是甜的!” 在林尘这,这是一句极具讽刺意义的话,也是一句冷幽默的笑话,可此时林尘却从中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海神经不是还差一张对外的名片么? 这不就现成的么? 自由,就是自由! 肉体的自由,精神的自由,灵魂的自由! 这绝对是一张王牌,甭管能不能实现,可不可能,可这绝对是现在所有人的愿景! 这里是封建时代,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是受压迫的人民! 他们难道不想自由自在穿衣吃饭?不想想去哪就去哪?不想摆脱压迫的生活么? 他们肯定想,没有人天生就喜欢被人管着,可他们做不到! 所以自由的第一步就是想办法实现自由! 怎么实现呢? 加入海神教,学习海神的教义,接受海神的指引! 这里还有个好处,那就是由于这些教徒对于自由的向往,转而可能会变成对于林尘教国的向往。 通过海神的教义学习,这些加入海神教的入门教徒,一定会有一定的思想上的解放,最少经人提醒能意识到,如果能接受海神的统治,至少不会变得更差。 这就为林尘因为科技发展而去掠夺资源,提供了相当的便利,至少会一定程度上降低抵抗思想。 第267章 名片 所以自由的标签,绝对是一张好牌,前世小美打着这张牌的幌子,不知道俘获了多少人心,简直无往而不利! 虽然小美说一套做一套,林尘对此极度鄙视和恶心,可依旧不妨碍无数人对此抱有幻想,也不妨碍它借此对别人指手画脚。 自然,也不妨碍林尘拿来用一用,换个角度,这种事情还是蛮香的么! 如此海神教的对外名片就齐活了,海神将教人追求自由,追求真理,追求人格的独立! 海神教教徒不问前世,不修来世,只求今生! “这是自由的感觉!” “这是挣脱的感觉!” “在布满利刃的的大地上,抬着头狂奔。” “凭着一颗永不哭泣,勇敢的心!” 崖州海口港在望,巨大的钢铁巨轮上,五男一女,大声的歌唱的,真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 林洋等人对这首歌非常喜欢,最终还是央求林尘交给了他们,回程途中就是这样一遍又一遍唱着过来的。 原本对这歌还有些芥蒂的林尘,听着唱着,突然觉得,哎呦,还挺不错的,这跟海神教的教义还挺契合的。 决定了,这歌以后就是海神教的教歌之一了! 时间一晃,已经是腊月中旬! 崖州原本规划的小区已经在上个月底,全部建成,林尘一声令下,搬家! 这下原本本地的在工地上做工的工人,全都懵了! 原来这真是给他们的房子啊! 自己白吃白喝还拿工钱,盖出来的房子竟然是给自己的! 不要钱! 啥都不要! 直接搬进去住就行! 传达消息的管事,每走一个工地,每到一个小区,那都是直接跪倒一片,五体投地,泪流满面! 僚人是不通礼仪,不识教化,甚至过不下去了,偷抢都是常事,可感恩还是会的! 特别是手里有钱了,家里有粮了,精神上的踏实安逸,就越发的成为迫切的需求。 人一旦安定下来,向往美好的心自然而然的就有了,那房子有多好,他们自己参与的建造,自然明白,林尘的这一举动,彻底让他们死心塌地。 这一日林尘都能明显感觉到,信仰力的获得速度,提高了一倍多都不止! 当然房子是给了,可住惯了山上的僚民们,不见得就会愿意搬进去,对此林尘也早有应对。 所有的小区附近都有一个以上的工厂,有些已经完成了甚至都在生产了,有些还在建设中,不过也已经接近完工,明年开春肯定是能开工的。 按王府的意思,所有工厂工人,就近小区居民优先录用,就这一条,所有还有劳动力的人就拒绝不了。 现在琼州岛上的工厂待遇有多好,没人不知道,也没人愿意放弃自己进厂的机会给别人,然后看着别人吃香的喝辣的。 至于对土地的依赖和不舍,在林尘宣布琼州岛粮食十年内不得涨价,十年后涨幅不得超过一成,并且几十艘大船源源不断往岛上运粮时,所有人都悟了,种地真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没人会是傻子,一个人在工厂做一月的工钱所能买到的粮食,就足够一家人吃一年的了,那么谁还愿意将一家子一年到头都绑在土地上,还不一定能吃饱呢? 更何况,工厂可没限定一家只能有一个工人,下至十二三岁,上至五十岁,只要你能胜任工作岗位,在职期间不犯大错,只要工厂还存在,那你就能一直做,做到六十岁都行! 这不比种地强得多了? 另外土地你不想慌着也行,无论是茶叶、橡胶、甘蔗、槟榔以及椰子、龙眼等水果,只要你种,王府的商行提前和你签订合同,商议好收购价格,成熟后你直接送过来就行! 涉及到钱袋子,纵然是大字不识的百姓,就没哪个算不清账的,这些作物的产量如何,他们比谁都清楚,王府给的收购价格,比他们种粮食强十倍! 单价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些作物无论哪样产量都比粮食多的多,琼州岛这地方荒野里到处都是这些东西,更别提精心栽种的了! 至于工厂够不够,有那么多工厂么? 这还真就不用担心,衣食住行,拿出其中哪一样都恨人不够多,这岛上拢共才几万人,后世几千上万人的大厂也有很多,这才哪到哪? 而且不管是啥工厂,只要你能出产品,放足马力生产就是,根本不用愁销路。 这个年代,是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而工厂的规模化流水线生产,往往会使成本更加便宜,所以就算是这时代原本就有物件,工厂出来的同样极具竞争力。 林尘的想法实现了,几十上百的族群住到了一起,今后他们还有共同的信仰,接受同样的企业管理,受同样的企业文化熏陶…… 可以预见,不用等多久,下一代,最多两代,岛上上千的部落,将不复存在! 接下来的一年,对于琼州岛来说,注定是急剧变化的一年,原本一成不变的生活中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事物。 林尘所谓的带来文明的改变,将首次在这座岛上体现,工业文明取代农耕文明,正式拉开帷幕。 亚壮一家,也决定搬家了,实际上这决定下的很快,因为亚壮根本没多少时间耽搁。 他已经近一个月没有回家了,没办法修路就是这样,你不可能一直待在家门口,随着路越修越远,他能归家的日子,还要被拉长。 也是得知分了房子,所以他才特地赶回来,这是一件大事,至少要认个门不是? 在关于搬不搬家的问题上,根本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家里现在一共三个工人,甚至搬家后母亲(阿彩),也可以去工厂做工。 这样一家四口有工作,再住在山上图什么呢? 亚壮回来,除了认门外,另外的就是关于房子装修的问题了,按照父亲(呕哇)的意思,是没必要装修,直接住就行了。 地面是水泥的,本就平整的很,墙壁也都刷了白石灰,看着已经很美了,还要怎么装? 第268章 购物 可亚壮不这么看,他现在已经是差一步就是管事的人了,见识什么的,自然不是家里人能比的。 他可是去过好几个管事的家中了,人家那家里的布置摆设,着实让他开了眼。 原来就是睡觉用的房子,也有这么多讲究,管事们的说,这叫装修,经过专门的设计,可不得不说,那样的设计装修,人住着确实舒服。 管事们还介绍了一家名为富友装饰的作坊,不过人家自己称为公司,就是专门设计装修房屋的。 他打听过了,自己出材料的情况下,就自家这小二层,装修费用大概不到两贯钱的样子。 虽然还是很贵,可自家有三个工人,光自己工钱一月都有一贯多了,加上阿爸和阿妹的工钱,只需拿出一个月的就够了。 对了,现在亚壮在向外人介绍自己家人时,也不再称呼呕哇阿彩了,因为那些汉人老是弄不明白。 亚壮为了说服父亲,直接道:我很快就能做到管事,不装修的话,以后有同僚上门,难道要让他们认为我是一个吝啬的或者是没有品味的人吗? 考虑到儿子的前途,父亲还是同意了,除了母亲外,一家三口直奔城里,找到了富友装饰。 喝!人竟然出乎意料的多! 好多都是以前的酋长垌主之类的,当然城里的富户,乡里的地主等有钱人也不少。 “阿忠啊!你也是来找人装修房子的?想不到你这家伙竟然也舍得花这钱!” 竟然遇见熟人了,是收皮毛的商人,闽中郡人,赵老六。 当地僚人农闲时,客串一把猎人是常有的事,一来可以弄点肉食,补补油水,二来也可以卖钱。 赵老六在这一带是名人,基本上有皮毛什么的都卖他,这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特别是记性特别好,最善记人,只要打过交道的,他基本都记得住,这也是本地人喜欢和他做买卖的一个重要原因。 “原来是臭……咳,老六啊!这不是刚分了房子么,娃争气,现在是道路工程队大队长,以后家里来往的有脸面的人肯定多了,这不是怕人说闲话么!” 亚壮父亲是个实诚人,是啥就说啥,丝毫不介意赵老六的打趣,当然他也不是不知道变通,至少当着赵老六的面,臭老六的雅称就没喊出口。 “哟!这可了不得啊!是叫阿壮是吧,有出息!阿忠你这老了老了,福气来了!以后日子就要好过了!” “见过六叔!”亚壮听到赵老六提到他,忙上前见礼,小妹荷云也随同一起。 “哈哈哈,好孩子!” “一切都是海神的指引,海神在上!”阿忠右手握拳抵在胸口,左手以掌覆着腹部肚挤眼的位置,向着都督府的方向略一欠身道。 “海神在上!”赵老六以同样的动作道。 这是海神教信徒独有的礼仪手势,类似于道教佛教,喊无量天尊和阿弥陀佛时的手势。 聊着天的功夫,终于轮到亚壮他们了,一名伙计拿着一叠图画递到三人面前。 亚壮拿起一份一看,原来是房屋装修的效果图,而且正是他们二层小楼的样式。 “客官,目前就这三种风格可供选择,选定风格后,还可以根据您的喜好适当调整,您看要用哪种风格的?” 三人开始看起画册来,第一种是古色古香的,倒是有些类似于现在的大户人家中的样式,不过明显要美观整洁实用的多,而且看着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第二种则是奢华大气,装饰华丽、色彩浓烈、造型优美,门窗上方都是弧形,门口还有造型很好看的柱子,这是咱小老百姓能住的房子? 第三种看上去则显得普通多了,不过却更加的通透明亮,一切看起来都很简单,可配上阳台的几盆绿植,却越发显得自然和谐。 要是有个后世人见着,保准一眼就认出,这不就是中式复古风格、欧式轻奢风和现代简约风嘛! 三人犯难了,这真是哪个都不好选啊,父亲阿忠倒是喜欢第一种,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小妹喜欢第三种,亚壮则是这两种都行。 至于第二种,三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都自动略过了,其实心里是想的,可就是感觉太烧包了。 亚壮最终还是投了小妹荷云的票,修改那自然是不用修改的,这图看着就哪哪都好,自己啥也不懂,还是听人家的吧! 付了一贯钱的定金后,三人接受了伙计的推荐,来到不远的广才家具城观看。 这一进来就走不动道了,跟这里的比起来,自己家里的那都是啥啊,这沙发可真软和啊,这桌椅真好看,这柜子也打的漂亮。 接待的伙计在问了三人选了现代简约风的装修风格后,立马给推荐了几种家具组合,并将其优点一一阐明,而且人家还有现成的图册。 这生意做的,亚壮有些感慨,活该人家赚钱,自己想到的没想到的,人家都提前想到了。 怎么办,买呗! 钱不够! 好办!分期! 一套家具花了近三贯,关键是沙发贵,而且这是买现成的不是定做,省不了材料钱。 分期买的,分一年还,每月还260文,多的十文是利息钱,这还是因为亚壮的职位好才行,一般人可不成,当然收入低的也不会买就是。 出得门来,旁边就是一家床上用品店,名字就叫佑郎床上用品,一目了然。 “床上用品?应该是被子什么的吧?”亚壮暗自思忖道。 这东西应该用不了多少钱,都搬新家了,买几床新被子也好,这般想着三人又走进了店内。 “哇!好漂亮!” 一进门小妹就被一张大床上的粉色大抱熊吸引了目光,眼睛彻底挪不开了。 这也是床上用品? 亚壮发现他可能想错了,这床貌似也是卖的,床上的床垫床单被子枕头,都铺的好好的,那效果看上去,一目了然。 看来家里的床也该扔了,新房子里配上这些,才相得益彰嘛! 第269章 要升职了 首付五百文,留下两贯钱的分期,三人再也不敢逛了,原本预算就是两贯钱的装修费用。 可这出来一趟,花了近八贯,近六贯都是欠的账,欠账的感觉可不好受,这些账除开日常开销,一家三口得干上大半年才能还的清。 好在母亲过完年也应该能去上工了,附近的包装厂已经建好了,过完年就开始招人,告示都贴在门口了,五十岁以下,都可报名,康宁小区住户优先。 康宁小区就是亚壮家所在小区,一共六十座房子,他家在三十二号,属于中间位置。 小区建的相当好,很整齐,中间还留了据说是让人活动的小广场,门前门后有小花园及专门种植的树木。 唯一不好的就是,房子都长得一模一样,出去了,就不好找到回来的路,回错家的事闹了不少笑话! 父亲阿忠,就走错去过人家家里两次,一次是空的,一次是熟人,亚壮现在识字了,到不存在这个问题,门口都有门牌号,只要号码对了,那就错不了。 处理好家里的事后,下午吃过饭,亚壮就急匆匆的往工地上赶去,明儿一早还要上工呢! 赶在天擦黑前,亚壮终于回到了工地。 “亚壮,你回来了?管事的来了,的要你回来后去找他一趟!” 同寝室的另一个大队长,见到亚壮回来,忙说道,大队长住的都是两人间。 “好的,我知道了!” 听到管事特意找自己,亚壮不敢怠慢,急忙前去。 管事的姓孙,据说是姓刘的姻亲,这工地上的管事大多都是姓刘的或者是他们的亲戚,而刘家,据说是大王的附属家族! “亚壮回来啦!来坐!” 在亚壮敲门进来的第一时间,孙管事便热情招呼道。 亚壮依言自己搬了凳子坐下,两人上下级关系有些日子了,倒没那么生分,看孙管事态度,应该不是啥坏事,亚壮也放下心来。 “你小子行啊!不声不响间,干了件大事,你的那个水泥板材面的发明通过了,这是专利书,因为你是道路工程的人,而且专利也是通过工程队提交的,所以道路工程有免费使用权,没问题吧!”孙管事直接赞叹道。 “真的?真的通过了?” 亚壮激动的站起,一把接过所谓的专利书,其实就是一封证明信。 “真的!这是真的!” 亚壮反复看着,神情激动不已。 “自然是真的,不仅你的通过了,你那个兄弟的水泥砖也获得了好评,不过他还没回来!” “亚清也获得专利了?真是太好了!” “确实是太好了,你们弟兄两个都是人才,所以,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 第一退出工程队,自己回去建厂生产,官府可以提供贷款业务。 第二,你们升为管事,继续在这修路!” “我选第二个!”开玩笑,当管事是他一开始就有的梦想,机会就在眼前,哪里能放弃! “你可考虑好了,现在琼州岛百废待兴,建厂能赚的钱可要比你们当管事的多的多!” “想好了!”亚壮很笃定! “那行,等你那兄弟回来,问问他的意见,我再一起报上去,最近你就跟着我,多学学怎么处理日常事务的,过完年应该就有结果了!”孙管事道。 “是,谢谢管事的!” “呵呵,不用谢,托你们的福,手下出了两个管事级的人才,我也要往上挪一挪喽!” “真的!那可恭喜管事的了,不知道管事的要往何处高就啊?” “呵呵,不出意外,该是某个厂的厂长了吧!”孙管事显然很高兴,亚壮猜他肯定和自己一样,得了什么口信了! 厂长啊,那可是好差事,比在这公路上干强多了,不用风吹日晒的,手下还管着几百人,比酋长垌主什么的都强多了! “孙管事这是要发达了呀!这以后县令见着您也得礼敬三分了呀!” “哈哈哈!哪里,哪里!你也不差,我可是很看好你的,你看你才来多久,这都成管事了,以后说不得还得你拉我一把咯!” 虽是客气话,可也是事实,自己可是关系户,而且本身也有几分本事,可亚壮是个啥? 那就是汉人百姓都看不起的蛮人,和野人也差不了多少! 就这,这小子硬是凭借着踏实肯干,勤奋好学给翻起来了,这种靠自己本事的人,只要吏治清明,迟早都会成为人上人的,现在结好,准没错。 这刘管事也算半个世家之人,对于世家拉拢打压的手段那是门清,现在林尘手下,打压肯定不行,那只有拉拢了。 两人相互恭维一番,孙管事道: “亚壮,你选择继续在路政上干是对的,现在这修路的工程都是王府出钱出力的,等于咱们是在为王府做事。 这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而且如今岛上的体制,可不是原来大唐那一套了,若按照唐制,咱们这干的就是工部的活,像是我等管事的,起码是一个从五品下郎中之职,最不济也是正六品上的员外郎!” 孙管事似乎说得兴起,边说边摇头晃脑,有时候还拿手敲敲桌子,见亚壮听的认真不时点头,似乎对自己的话很赞成,这才砸吧砸吧嘴继续道: “问题就在这了,咱们郡王府可不是个小气的,我看呐,不论是这路政的管事也好,还是王府产业的厂长也好,迟早都是要有个官身的!” 亚壮心跳像是漏了一拍般,随即极速跳动,这孙管事分析的不错,极有可能就是如此,这么说自己这个泥腿子,也有机会踏入政治圈子了! 孙管事很满意亚壮震惊的态度,起身拍拍他的肩膀: “好好干着吧,多上点心,未来可期啊!另外你那水泥板的技术,自己不用也可以和别人合伙搞嘛,岛上有能力有眼光的可不少,有这张证明在,别人昧不了你得钱,你就等着躺着收钱吧!” “多谢孙主管指点!” 望着亚壮离开的身影,孙管事有些羡慕:“真是个让人羡慕的小子啊!” 第271章 中大奖了 轮盘转动,林尘的心也提了起来,他隐隐有种感觉,这回要出货! 这是所有抽奖人的通病,不管什么形式的抽奖,在等待开奖的间隙,总有一种迷之自信! 不过林尘这回倒是感应对了,随着轮盘逐渐停止,某一刻一阵金色闪烁,金色传说! 当然这是瞎扯,轮盘每次结束时都是金光闪烁的,在这阵金光中,林尘看到一枚黑不溜秋的果子一闪而逝。 有果子出现,起码稳了一半,至少层次上要高级很多。 能力类可不只是技能,这个能力可以理解为变异作物赋予的能力固化,也就是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比如变异白菜赋予的消炎能力,一指消炎,完全可以塑造一个顶级外科医生。 其实这还好,要是变异萝卜呢,这有些不敢想…… 打开仓库,确实有一枚黑不溜秋的果子,单独躺在一个格子里,这果子看着不起眼,模样甚至有些像腐烂了似的,可不知道是不是林尘错觉,总感觉其表面在发光,黑色的光! “有点意思,感觉真要出大货啊!” 直接一张说明指南拍上去,关于这果子的信息立即浮现: “被净化过的恶魔果实……” “我艹!” 只看了个开头,林尘便激动的一蹦而起,恶魔果实啊,真有这玩意啊! 拥有前世灵魂的林尘,如何不知道恶魔果实是个啥东西,也难怪他激动的不行。 “一定要是个自然系类的,自然系无敌!” 收摄心神,再次查看: “被净化过的恶魔果实:这是一颗来自次元世界的一棵恶魔果树上的果实,可以让食用者拥有改变重力的能力!” “超人系果实,重重果实!一生!” 看完介绍,林尘脑海中瞬间做出判断。 不过自己这颗可比原来的好多了,因为介绍里并没有不可游泳的字样,这应该就是净化的效果吧! 虽然不是自然系,可也足够让林尘心满意足了,起码不是那种发动就会改变身体形态的果实。 不过这玩意被称作恶魔果实倒是有些不恰当,毕竟没有副作用,恶魔两个字就显得突兀了,异能果实还差不多! 这下是真的可以被称作神了! 看过一些原着的林尘,知道要想提升果实的能力,除了要看能力的开发程度外,还要体术能跟的上。 关于体术林尘目前是没办法的,海军六式在他看来都是异能了,可这还都只是初级的,可想而知那个世界对于身体的开发程度。 至于开发程度,这个除了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外,还要多练,拥有强力的控制力才行。 比如说林尘,目前虽然发不出什么招式,可简单的改变重力大小还是做得到的。 可只的改变重力大小,没有精细的控制那就是一种浪费。 拿浮空来说,改变自身和周围的重力,确实可以让身体漂浮起来,然而没有控制的情况下,身体的运动就会变得无规则。 这就导致,你想要直上直下,根本做不到,所以你必须还要调整上下左右四个方向的重力,使其同时保持不同的重力强度。 或者你在控制重力的同时,还能对身体有很好的控制力,就像太空中的宇航员一般,可要想随心所欲,那对身体的要求肯定极高。 第一种相当于一心多用,吃天赋和精神力,难度逆天,第二种相对简单一些,应该就是体术对于恶魔果实开发影响力巨大的原因。 所以林尘虽然获得了重重果实,可要想开发到藤虎火祭的程度,那是想也别想了。 不过像是重力剑术,重力混乱之类的招数还是可以努力一把的,只是单纯的浮空装13也问题不大,这样就已经很强了。 心满意足的走出别墅,正好看到大门口看门的孙寿,林尘脚步一顿,心下一动,刚刚获得的幻珠出现在手中。 “郎君,您要出门吗?”见着往外走的林尘的孙寿打招呼问道。 “不出门,你去旁边树上给我看两扇芭蕉叶子,中午蒸点包子吃!” “好咧!” 芭蕉叶子垫在蒸笼的笼屉上,蒸馒头包子不容易粘粘,使得笼屉便于清洗,这是林尘老家一直惯用的方法。 孙寿得了林尘吩咐,自是干劲十足,几步便来到一旁的芭蕉树边,正要靠近,谁知眼前一花,一个黑衣蒙面刺客,手持长剑,从树上飞身而下,对着孙寿就是一剑。 “有刺客!啊!” 这当然是林尘使用幻珠的杰作了,在林尘的角度看来,只见孙寿走到芭蕉树下时,突地脸色急变,面带惊恐,然后大喝一声,捂着喉咙就倒下去了! 是的,倒下去了,林尘脸色一变,急忙上前探查,好在似乎只是昏过去了,呼吸还挺正常的。 林尘松了口气,还好没出事,唤来孙喜,让他将孙寿弄回房间,林尘开始沉思起来: “为什么孙寿会晕倒呢?难道是因为自己是幻珠拥有者,所以才只是退出,别人在幻境死亡则会昏迷?”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林尘开始了新的实验,所以继孙寿之后,孙喜也倒霉了。 正在门房打盹的孙喜,在某一次脑袋猛的下垂后,睁开眼时,竟然出现在了一座牢房里。 这可把孙喜吓坏了,这打个瞌睡咋就被关牢里了呢? 可是也不对呀,自己只是打个瞌睡而已,没道理被人搬到牢里都没察觉啊? 急于弄清楚状况的孙喜开始在牢里大喊大叫起来,他很希望有狱卒过来,最起码能了解下情况不是! 可惜任他喊破嗓子也没人理会他,他放弃了,颓然的坐在地上抽泣起来: “郎君我错了,我再也不打瞌睡了,郎君!大王!神君!我错了!” 就这样哭了半晌,孙喜猛的怔住,看着自己腿上,面带惊恐,随即一蹦而起,不停的开始甩腿,嘴里还大声喊道: “蛇!蛇!有蛇!” “滚开!滚开啊!” “啊!我被咬了!” “腿肿了,完了,蛇有毒,我要死了!” “来人啊,我要死了,救命啊!” 第272章 海量变异 远处,林尘看着孙喜宛若影帝在世的表演,表演若有所思,直到某一刻,孙喜也彻底昏迷,林尘终于确定: “看来果如我猜想的一样,在这幻珠所制造的幻境内死亡,就会自动退出并陷入昏迷,自己只是特例! 而且在幻境内受伤或遇到危险,会有真实感受,但不会被踢出,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幻境内受伤,就要一直享受受伤带来的痛楚。” 这样看来,这幻珠的作用就很大了,比如说审讯,比如说给某人灌输一段记忆,甚至当做一个昏睡技能来用等等。 林尘一瞬间就想到了很多具有可操作性的运用方法。 一天后,孙喜孙寿两兄弟终于醒了,不过两人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孙寿还好些,毕竟画面少,动作快,孙喜就严重多了,看见根绳子都怕的不行。 林尘问了两人醒来后的身体感受,除了有些头疼外倒是没有其他的不适。 经过林尘反复确认,发现他们这情况,倒像是精神透支的现象,也就是说,幻境内死亡晕倒,是由于一瞬间的大量精神消耗导致的。 至于这些被消耗的精神力,林尘猜想应该是被这幻珠吸收了,或者说是被幻境吸收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幻阵固化的能量来源。 除了吸收天地间的能量外,应该对于进入它内部的人都会有一定的吸收,而对于身体情况越差的,吸收的也就越多,死亡的瞬间会进行过量吸收。 至此幻珠的第一个功能特性算是弄清楚了,至于第二个投影功能,倒是很简单,其实就是类似海市蜃楼的功能。 可以将一个地方空间里的事物,投射出去,没有距离限制,前提是你能感应到的地方。 这其实已经限制了距离,所谓的感应,对于一般人来说,其实可以更多的理解为视线所看到的地方。 比如天山的老鹰在飞,你看到了就能感应到它的存在,可看不到时,它凭感应你是不知道天上有没有老鹰存在的。 另外听觉也能附带一些感应,比如夜晚你听到狼嚎,你能大概的感应出他在哪座山哪个位置。 这个投影除了将事物真实投射外,还可以控制投射影像的大小,而且不管大小,影像都不会失真。 林尘拿自己试过,将自己投射到半空中,不过很费精神,不到一分钟就会头昏脑涨,静止状态会好一些,动作越大能坚持的时间越短。 要是又蹦又跳,十倍大小的话,不到五秒林尘就要晕倒,所以还是得慎用。 针对这个功能,林尘暂时认为除了显现神迹装13外,好像没啥作用。 一直到大年初五,林尘的农场终于三十一级了,三十级后的作物分别是沙棘果和羊奶子,羊奶子是林尘老家的叫法,学名胡叫颓子,成熟后红彤彤的,形状和羊奶的形状相像因而得名,同种类的还有一种叫牛奶子。 将之前抽奖得的指定作物变异券用到了这两种作物上,分别得到了变异的沙棘果和变异羊奶子。 变异沙棘果:强化食用者半小时内的思维能力,使其活跃度大大提高,每个小时最多只有第一粒生效。 变异羊奶子:可以大幅度缓解食用者身体的异常状态和剧烈刺激的不适感。 都是好东西,三十级以上的作物果然效果更强力一些,变异沙棘果果就不用说了,这能力绝对超过这个等级该有的效果。 林尘试过,吃下一颗沙棘果后,他拿本周易看,都觉得没比看漫画书难,这效果绝对杠杠的。 同样类似的效果,其实前面也出过,比如大力菠菜,比如变异辣椒,可这两种作物提供强化的同时,它还带有副作用。 变异沙棘果可是没有副作用的,虽然有冷却时间,可林尘更认为这是保护,毕竟大脑也要休息不是。 而且半个小时的冷却,也不长呀,并且沙棘果也有沙棘果的优势,那就是它个头小质量轻,单位重量内数量自然就多了。 林尘称过,一斤沙棘果有近四千粒,也就是百果十多克的样子,而林尘一块地就能收二十单位,近十万粒! 这还是林尘第一次收获数量如此巨大的变异作物,而且效果还是顶级的。 可惜没有指定作物进化券,要不然,林尘一定用在这上面,这也给林尘打开了个思路,看来以后变异券就应该用在这种量大的作物上。 这么想着,那个葫芦,就用的有些亏,产量只有每单位*10不说,它还相对比较重,这就直接导致量不多。 对于这变异沙棘果的安排,林尘已经有了初步想法,这东西量这么大,肯定是要下发的,可怎么发这还是要有些讲究的。 三十一级的羊奶子,也算是属于单位质量内,果实数量比较多的了,当然和沙棘果没法比,一斤大约二十来个的样子。 每块地收获是*10,这是水果类的普遍收成,好在尽管如此,一块地也有两千多颗果实。 对于这种情况林尘已经很满意了,小时候这东西放学的路上有不少,林尘也是经常吃的。 别看羊奶子树不小,可每棵树每年能结的果实,林尘就没见过超过二十颗的,当然这都是野生的,自己培育的林尘没见过也不知道。 所以有这个产量,林尘认为,已经是受了平均数的影响,不过是良性平均。 和前世新闻报道的国民平均收入多少多少,可不是一回事,那玩意,林尘看一回气一回,合着每次他都是拖后腿的。 甚至还有更过分的,那就是平均资产,或者平均存款,就这种平均数,说着有啥意思? 随便划拉一万人,平均一下,如果这里有马爸爸存在,那绝对会远超平均数,你信不? 可你要把马爸爸从这里抛开,这平均数可能会远小于一,你信不? 就是一天没事闲得慌,净整些没用的! 说回正题,这羊奶子的功效,其实与第一次的新年礼物蟠桃有些重合,不过比蟠桃似乎还要强点,应用更广泛一些。 第273章 出海日 更主要的是,蟠桃属于不可再生作物,而羊奶子理论上每月都至少能收获到一块地的,更别说单位内的数量了。 当然蟠桃也有优点,那就是在缓解疲劳上它更专业更彻底,羊奶子只能在极度疲劳,身体严重不适时才可以发挥作用。 这两种新的变异出现,对于林尘现在的处境帮助将会很大,最直观一点的就是,可以短时间内就解决林尘对于人才的需求。 想象一下,变异辣椒的过目不忘加记忆超群,配合上变异沙棘果的快速思考,思维活跃,那学习速度该有何等恐怖? 而且变异羊奶子,又能缓解变异辣椒的副作用极度的辣,毕竟辣味也是激烈刺激的一种。 如此下来,变异辣椒就可以打破一天三个的桎梏,如此一套下来,不用多,一天三个小时的加速学习,十天半个月应该就能完美掌握完大学课程了吧。 一个月两千多个羊奶子足可以培养出三百名大学生了,沙棘果不会缺,变异辣椒是和朝天椒个头差不多,一斤也有近百个,比羊奶子也要多的多,而且这个月还可以再种一波。 看来接下来得缓缓刷金币及经验了,每个月起码得把这三种作物的变异种出来再说。 三百个大学生的收益,绝对会比几个实验室和工厂的收益要大的多。 年初六,是琼州岛所有学生开课,工人开工的日子,结束新年奔赴岗位,对琼州岛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绝无怨言的事。 相反他们更觉得这假期才是多余的,恨不得天天都有事干才行,和林尘前世,所有人都总觉得假期太少的抱怨天壤之别! 之前建房烧砖烧瓦的工人,还是继续建房,和干与其相关的工作,虽然居民楼都建完了,可房子是建不完的。 新的工厂,新的办公楼,新的商场,这些活儿多的是! 另外林尘还专门下令,优先建一座神庙,海神庙或者叫海神殿! 为此特意请了大匠,力求要将其建造成琼州岛上的标志性建筑! 地点就选在了五指山的峰顶,这里是整个琼州岛的最高点,为此林尘还亲自利用空间当了一回搬运工,为工程实施减少了极大难度。 这东西虽然只是个象征,没有什么实用的价值,可它却能凝聚人心,凭此一条就非建不可! 今日不仅是上工的日子,同时也还有另外一件事要进行。 那就是三艘远洋巨轮终于要出海了! 而且岛上存了几个月的,各个工厂生产的货物,也在今天,就要开始向外吞吐了! 三艘远洋巨舰,带着十艘这个时代的特色远洋船只——沙船,这种沙船因为船体宽大,船身有三层船舱,外观像楼,所以又称楼船。 本身是作为战船使用的,这十艘楼船都是最大号的楼船,载重可达1200吨,全船都是使用卯榫结构制造,有分格水密舱,可抗住七级大风而平稳航行,乃是这个时代造船最顶峰的工艺。 十艘已经是能找到的最大极限了,此次航行目的地乃是东南亚地区,如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地。 当然这个时期不叫这些名字,菲律宾叫吕宋,新加坡叫海市,目前都是土着占领,还算不上国家,越南叫安南,占城、林邑也说的是它,泰国叫暹(xian)罗,马来西亚叫马六甲。 领队的是刘仁愿,林悦林洋为副手,除开船员,共带兵两千人。 航行目的主要是摸清航道,弄清楚这些国家的国内情况,地理环境等,次要目的是商品交换以及尝试传教的可能性。 除了出海往海上丝绸之路的这些巨船,另外还有近十多艘次一级的楼船,以及数十艘载重两百吨四百吨左右的船。 这些船将会通过岭南水路进入长江,然后到往大唐各地,由冼由领队主事,并且冼由本部船队将会前往长安。 这所有船只所载货物,都是这几月间,岛上工厂生产出来的商品,远洋的货轮则另外有采购的丝绸瓷器等。 这是琼州岛的第一次大规模对外贸易,可包括林尘在内的所有人,只有即将丰收的喜悦,没有丝毫的担心。 不管是送行的还是即将远行的,都充满了喜悦,因为在他们眼中,这就是一次简单的通商。 凭借工厂里生产的丰富产品,以及强大无匹的舰队,就如后世泰坦尼克号出行一般,没人会觉得有什么意外。 目送两波舰队离港,林尘不禁有些感慨:来此近半年时间,终于踏出了大航海的第一步! 这一天乃海神教教历元年正月初六,注定要被载入史册的一天! 两支船队的航行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暂不细表。 林尘返回都督府唤来王珪、韦挺两人。 “两位先生,对于今日船队启航之事以为如何?” “大王英明神武,臣等佩服,今日之盛况,实乃臣等平生首见,叹为观止!” “呵呵,过奖了!不过就此事而论,两位有何见解?” 这回就是问策了,毕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林尘也想听听,这种大张旗鼓的,官府直接出面贸易的事,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是个什么想法。 “大王,此等规模的贸易,又有强将悍卒护持,定然获利不菲,可官府亲自下场参与贸易,臣还是觉得不妥!” “哦?王公觉得哪里不妥?” “自古商贾重利,唯利是图,官府行商贾之事,短期来看,能迅速获利,可长远来看,却得不偿失!” “愿闻其详!”林尘道。 “一来商贾贸易,多要讨价还价,官府若行之,难免有损威严,长期以往,多半致使律法虚设! 二来,官方行商日久,多半行事会带上唯利是图,利益至上的思想,于国无利! 第三,官方亲自行商,肯定会对原本的商人造成极大冲击,更有可能破坏原本的公平交易! 以上请大王明鉴!” 韦挺也是点点头道:“臣也附议!” 第274章 崖州对 林尘原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大学生,前世的他受社会风气影响,已经有些利益至上的思想作祟。 对于琼州岛,他是准备按照大本营来打造的,而且他现在是南海郡王,整个琼州岛已经算是一个小国家了。 对于琼州岛的发展,林尘也一直是,按照后世集团公司的方式在发展,的确是忽略了国家层面上的东西。 王珪韦挺两人所说的不错,自己也应该以这个角度去思考一些问题了! 首先政商必须分离,以保持政治的权威性,其实这种事,林尘只要想想,也该是有预见的,毕竟有活生生的例子在。 后世建国初期,所有的工厂企业不都是国有企业么,工厂的厂长干部,那都是有编制的官员。 不可否认,这批国有企业确实对新国家的建设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随着社会稳定,时间日久,最初的激情磨灭,这些企业的弊端就出来了! 可在国人骨子里的官本位思想又出来作祟了,领导的方针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没有了生产任务,这些人就不知道干嘛了。 上行下效,领导没有进取心,工人自然也失去了激情开始磨洋工,出工不出力,九成的厂子陷入了一团死水的境地。 这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国家财政紧张,工人没有收入,国家运转的齿轮像是突然被卡住一般。 直至改革开放,企业慢慢私有化,市场良性竞争,自我优化之后,才形成了那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的风,国家也才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这是前车之鉴,当谨记在心,不过目前琼州岛发展与后世还有些不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琼州岛的商品,短期内都是独步全球的,不愁没有订单。 政商分离这一步肯定要走,但在那之前,官方力量还真必须要亲自操刀,毕竟所有的技术都掌握在官方手里。 这就必须要官方带领着打下工业基础,等到民间能够有能力独立研发生产后,才能逐步撤离。 “两位先生之言,如晨钟暮鼓,让本王振聋发聩,且看此次贸易收获如何,下回再带上有志商贾,以后军方就逐渐退出交易,完全让于商贾,我们只需收税即可。 另外岛上的工厂,只要是有愿意建厂的,除核心产业,也不必隐瞒技术,甚至可以派出技术指导,扶持民间资本,等待市场成熟,国有资本也会慢慢退出。 对于这些,烦劳两位先生也出一个章程,关键点在于怎么确保技术留在岛上而不外露,我可不希望给别人做了嫁衣,另外有些产业,如钢铁、煤炭、石油等能源产业,以后的诸如发电机、发动机、机床等高精尖端,科技含量高的技术型企业,要单独列出来,这些东西必须严防死守不能泄露!” “诺,大王英明!” 虽然科技要发展,可保持科技领先也是非常必要的,舍己为人的人,林尘很佩服也很敬仰,可他却不想自己做。 “英明不英明的先不说,对于岛上发展工商业,抬升工商地位,将农业边缘化的执政方针,两位先生有什么看法或者指教的么?” “大王恕罪,大王所行之事,古之未有,更是与先贤古籍所言背道而驰,然琼州岛之发展却是日新月异欣欣向荣,臣等有些看不懂。 不过人人为利奔波,恐有风俗败坏,道德沦丧之险,大王还需堤防!”韦挺道。 林尘有些意外的看了韦挺一眼,这还真有些门道,后世的社会发展,可不就已经在这条路上奔行了么。 及至林尘病逝,对于扶不扶帮不帮的问题,已经在所有人心中存了疙瘩,这事情已经引起了所有人的反思。 原本就是一件顺手可为的事,可现在要考虑后果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漠视的人越来越多,而他们肯定也会将这宝贵经验传授给下一代,其结果堪忧。 虽然法律做了迅速修正,可平民百姓哪个愿意无缘无故的就惹上官司呢,而且浪费的时间精力呢? 至于说风俗败坏,这真是不说也罢,后世能谈得上风俗的,还能找到几样? 奔放的私生活,高额的彩礼钱,就问问洞房花烛夜的那块白布,有几个新娘子敢铺上? 这不是针对女性,女人可以独立,可以不用三从四德,可以男女平等,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纵自己,无论男女,该有的羞耻心不能丢! “先生提醒的是,这样,所有的学堂学生,都要补一门课,道德礼仪课,而且此门课程要纳入考核,无论是学生毕业还是官员聘用,此门功课不过关的,一律打回!” 韦挺颔首记下,对于林尘的态度,他很满意,君明臣贤总是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 “另外,你们也该学习学习,新式的学问了,纵使你们有自己的坚持,看不上我的学问,这原本也是无可非议的事,可凡事都有两面性,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多了解一些总没错的!” “大王言重了,非是我等看不上,只是所谓科学,实在太过晦涩难明,我等年纪大了,属实吃力!” “哈哈哈,我以为什么事呢,来先生先尝尝这个果子!” 林尘两指空中虚捏,两枚沙棘果出现在指间,递给王珪韦挺一人一颗。 对于林尘这种手段,两人是又狂热又心惧惶恐,还有更多的纠结。 说起来两人也是信鬼神一套的,而且比常人更胜,史书中可是记载了,两人曾多次找李淳罡算命的。 “这不是酸刺果么?”韦挺眼尖,这东西对于西北部的人来说可不稀奇,满山都是。 “是也不是,你们且先吃下试试再说!”林尘故作神秘道。 两人不明所以,但还是依言吃下,君赐臣食,本就是一种赏赐,一种荣耀 。 “感觉怎么样?” 等两人吃下后,林尘一脸笑意的问道。 “脑袋似乎清明许多,很舒服的感觉!”王珪道。 “二位不妨再看看这个!” 林尘递过一本书到二人面前,王珪韦挺好奇接过,书封面赫然写着「虞夏书」三字! 第275章 展示 《虞夏书》乃是一部神秘的典籍,内容涉及非常广,天文地理,道德伦理,人事道理无所不包,不过其文字古朴难懂,其含义更是晦涩难懂,被誉为天下第一难看懂的书。 王珪两人有些迷惑,「虞夏书」的大名他们自然知道,自汉代起就有许多大儒学者试图研究解析它。 如汉代马融、郑玄,甚至本朝的孔颖达也在试图注解此书,可惜却是收效甚微。 面对两人疑惑的眼神,林尘轻言道: “两位不妨翻开看看!” 王珪两人感觉有些蹊跷,这书难道还有古怪? 小心翻开,从开头开始观看起来,不到盏茶时间,韦挺率先反应过来,一副见了鬼模样: “这……这……” “哈哈哈,先生莫急,可是发现不同了?”林尘见他急得话都说不清了,便笑着开口问道。 “怪事,怪事啊!”韦挺边点头边道,“这虞夏书臣以前也看过,那是读懂一个字也费劲,可方才再看时,脑中却有无数灵感闪现,若是能保证此等状态,臣有信心不出一月,就能解出此书!” “臣也有这种感觉!”一旁的王珪附言道。 “哈哈哈,这就是这酸刺果的功效了,它能让人一刻钟内思维能力大幅提升,有此物相助,学什么东西不是如虎添翼!”林尘笑着解惑道,沙棘果也叫酸刺果、醋果,后世还有叫救兵粮、救命粮的。 “天地间竟有此等神物?”二人难以置信道。 林尘:“都是海神恩赐!” 王珪:“大王,恕臣冒犯,海神不就是您么?” 林尘摇摇头道:“海神是海神,我是我,你们可以理解为,海神是以我的形象,被岛民以愿力奉上神坛的神,然而海神本就存在,正好巧合的被重新信奉,我便阴差阳错的成为了海神的世间行走,可以借用微不足道的一点神力!” 林尘如此一说,两人顿时恍然,心中关于是否信仰海神的芥蒂和纠结也彻底消散。 “海神在上!赞美海神!yami!” 两人右手握拳置于胸口,左手抚腹,微微欠身,行了个海神教教徒的标准礼仪,这算是自认教徒的意思了! 其实两人早都对海神教向往不已了,可内心的忠君爱国却不允许他们这样做,因为海神是林尘,而在他们心中一直都替李世民提防着林尘呢! 见着这一幕,林尘有些窃喜:愿意成为教徒就好,本王可等着等以后你们林尘海神傻傻分不清楚的时候。 “来,本王,还有一物,也是海神恩赐,你们且试试效果!”林尘心情大好,又拿出两枚变异辣椒递给二人,并提醒道:“小心些,有些辣!” 有了沙棘果的神奇功效在先,两人对这辣椒也好奇地紧,这东西他们吃过,现在岛上有身份的人家,或多或少都有种植,据说也是从林尘那传出的。 不过同酸刺果一样,林尘特意拿出给他们的,肯定和普通的不一样。 “嘶哈,确实挺辣的!”王珪吃下拇指蛋大小的辣椒,吸溜着嘴道。 “先生再看看书!”林尘道。 王珪再次拿起《虞夏书》翻看起来。 “咦?我的记性变好了,简直就是过目不忘!”片刻后王珪惊奇道。 “嘶呼——哈——给我也看看!”吃下辣椒的韦挺闻言也好奇不已,边说着,便抢过书籍,随手翻了两页: “呼!神物!神物啊!” “海神在上!赞美海神,yami!” 得,喊上瘾了! “这就是这辣椒的功效了,吃下后半个时辰内,记忆力大大增加,拥有过目不忘之能! 不过也有缺陷,你们也体会到了,那就是太辣了,这还是第一颗,如果同一天内再吃第二颗的话,辣度会翻倍,以此类推。 所以基本没有人能吃三颗以上,那真的会辣死人的!”林尘解释道。 “够了!够了!一天能吃一颗已经是海神恩典,更何况是三颗,知足了!” 王珪韦挺两人,丝毫不以为意,这种神物,一辈子有幸吃上一颗,那都是缴天之幸,岂可强求? “两位莫急,其实这也有办法,两位再看,这羊奶子果,拥有清除身体异常状态的功效,比如眩晕晕厥,呕吐腹泻,头疼脑热,虚脱疲惫等,正好可以用来缓解极度的辣意!”林尘再次拿出一枚羊奶子道。 “海神在上!赞美海神!yami!” 两人闻言,又是一震,接着神同步,再次对海参致谢,完事后王珪才一脸肃穆道: “大王,如此神物,用在此处岂不浪费了,这关键时刻可是救命神药啊!” 林尘摇摇头,得意道:“如果我有两千颗呢?而且每个月都有这么多呢?” “什么?有这么多?” 这太不可思议了,属实让人难以理解。 “实不相瞒,这些东西都是我借用海神神力催生的,所以才有如此效果,可我能用的神力有限,每月只有这么多,这还是因为它们本身就产量大!” 这就是林尘对外的借口,这些东西总归要流出去的,与其让别人瞎猜,还不如自己给个合理的解释。 “原来如此!这些已经不算少了,三种神物配合使用可是能干不少事的!” 两人俱是一脸狂热,果真海神才是真神啊,其他教派的神吹的是厉害,可谁也没见着,果然还是海神靠谱! 此刻两人对于海神教的归属感前所未有的强烈,林尘甚至已经能从两人身上感受到信仰之力存在了! “正是如此,岛上目前人才稀缺,我准备用这些东西,快速培养一些帮手出来,另外在职的高级官员,和一些优秀的基层领导,也要将现有的教材全部自学一遍,必要时可派老师集体培训!”林尘将自己的打算托出,接着又道: “所谓道不轻传法不轻授,这些东西如此宝贵,我可不想所托非人,若不为我所用,本王才不想轻易便宜了他们,所以你们有事干了!” “请大王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