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罗史诗:救国联盟》 引子:罗睺星 北埃塞克斯1的初冬没有约姆斯2来的寒冷,荒原上却也下起了星星点点的小雪。天色昏暗,呼啸的风声穿山越岭,像是有人按下了自动循环播放键,陷入了永无止境的重复。 猎人急需找个安身之地——她已经追踪了那两匹红狼两天,横越了几乎小半个北埃塞克斯的原始森林,而当她最终对着那匹母狼扣下弩箭扳机时,出其不意的公狼几乎在她修长的手臂上撕出一个深可见骨的口子。在那一刻她突然想起了师傅离世的那一天,那是九月的下半旬,天气不凉不热,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她离开了猎人小屋去寻找出门猎狼却三天未归的师傅,然而她找到的只是师傅的半块残躯。那些曾经的经历和遭遇,所有的愤怒和窘迫,在红狼撕咬在她手臂上的时候都像潮水一般褪去,变得渺远而模糊。她试图呼喊,喉咙里传来的却是几声低细的抽咽,她知道在这种偏僻处不会有人从天而降来营救一个女猎人。 猎人的猎狗——她取名为“黄昏”,在她几乎陷入生死关头的境地时以命换命和那匹母狼互相咬住了对方的咽喉,但母狼的野性和求生欲驱使着它先一步大力扯掉了黄昏的半个喉咙,然后才晃晃悠悠的倒在了猎人和公狼搏斗的不远处。 最终她成功的把自己腰间那把铁匕首深深的勒进了红狼的脖子里,却再也没有力气去剥那两只红狼的皮;她靠在粗壮的铁橡树旁歇息了片刻,看着那两只红狼的尸体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最终决定离开,去找一个温暖的地方包扎她的伤口,否则她只能在这种荒山野岭被活活冻死。 她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那两只咬死了师傅,为祸村庄很长一段时间的红狼终于死在了她的手下——那是她自十五岁命名日过后见过的最后两只红狼,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两只,但她不在乎,因为世界上也再没有第二个师傅。逃避令人放松,它给了猎人一种从头再来的错觉,这种错觉随着师傅的猎弩在她身上悬挂而产生的沉重感愈发增大而增大,就像重新玩一局象棋游戏那样,但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事实不是如此。生活和象棋不一样,她明白,却不敢细想。 她拖曳着蹒跚的步伐行走在北埃塞克斯的荒原上,胳膊的伤口愈发疼痛,鲜血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干涸、凝固,把她的毛皮外衣内里弄的黏糊糊的,她似乎看到不远处的山岗上有一座小屋,隐约还能看到一缕缕的炊烟,以及小屋不远处流淌着的一条小溪。能果腹的食物,干净的能清洗伤口的水,一个温暖的能缓和她僵硬四肢的火堆——那些都是她急迫想得到的东西。但那小屋似乎太远了,在北埃塞克斯的荒原,你所看到的任何东西都得花费上比你想象中更多的脚程。 “涅普顿,普鲁托,朱庇特和阿瑞斯啊……3”猎人伸出舌头,舔了舔她干裂的双唇,向着每一个她所知晓的神祗祈祷。祈祷她能够不至死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像条野狗或那两只被她杀死的红狼一般曝尸荒原。 她不清楚后来自己昏睡了多久,那是一段绵密漫长的昏睡,在那段睡梦里她好像化作了她的猎犬“黄昏”,这个梦是如此真实,真实到她甚至能够感受到黄昏的鼻息和细密的绒毛在凛冽的寒风中颤抖。在梦里,猎人——或者说是她的猎犬行走在云端,又像是在一道大河中踱步,像一颗弩箭般划过夜空,最后沉闷的消弥在北埃塞克斯的荒原,在雪地里消融出一道沟壑。而当她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她眼前的却和那些她在梦中所见的奇妙景象大相径庭——只是一个在煮粥的老叟。 老叟头发斑白,穿着一件打了少许补丁的亚麻衣服,坐在一垛稻草上搅拌着小屋中央火堆上煮着的一锅燕麦粥。老叟的长柄勺子晃晃悠悠的在锅中游走,她正想开口,老叟却先于她说:“我以为要等你到醒来得明年呢!” 她刚想问出那句所有长时间昏迷后的人醒来都会问的“我睡了多久”,却被一阵没来由的酸楚和空寂感再次击倒。红狼死了,师傅也死了,那些在她脑海里纠缠厮磨的因缘际会和支撑着她步履蹒跚却依然向前行的动力都已然不复存在。她再次回到了她出生时的状态:孤身一人。 “我觉得你可以先喝点燕麦粥,然后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会自己跑到北埃塞克斯的荒原,身上还挂着一把猎弩;莫不成你是个猎人?但是我看你的身板可能连鹿都打不过,你的猎犬呢?”老叟停下了搅拌的动作,看着躺在被褥上的猎人。 猎人这时才觉出痛来——手臂上的伤口已经经过了良好的处理并被加以包扎,但隐约透入她心扉的抽痛却提醒着她自己还活着,并没有如她梦中一般在云端踱步或是埋在北埃塞克斯初冬的雪堆里。 “我是个猎人。”女孩接过老叟递来的牛角杯,里面装着的是温热的黑苦茶,“如你所见,我总得有个谋生方式,或者只能去当个妓女,但两者没什么本质区别,反正都是自食其力讨口饭吃——不过人总是能选择自己的命运,不是么?” 老叟笑了笑,说:“对啊,人总是能选择自己的命运。” 女孩四下打量起了老叟的小屋子,她开始好奇老叟又是以什么维生;北埃塞克斯的荒原并不适合耕作,能够放牧的条件又不是很好,而她在来的路上也并没有见到什么畜群。或者说老者是一个退隐山林的冒险者,攒到了足够维持自己晚年生活的银币,便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偏僻地方了此残生? “弩是很贵的啊,尤其是你的这种重型弩。”老叟也端起了一牛角杯黑苦茶,“跟你的体型很不搭调,这是你的弩吗?” “这是我师傅送给我的。”猎人咳嗽了两声,喝了一口热气蒸腾的黑苦茶。“说是一开始一帮异邦人从别的国度带来的东西,后来就普及开了,我师傅年轻的时候还曾经去诺丁顿4找铁匠拜师傅想学习弩箭的制作技巧,但学了很多年都没成;铁匠心善,打发他回乡之前得知了他打算去当回猎人,就把这架猎弩送给了我师傅。” 猎人注意到了老叟家火炉旁摆着的那柄剑。那柄重型手半剑形制的钢剑和它的剑鞘被分开摆放在木架子上,剑柄镶嵌着一颗蓝宝石,剑刃上多层锻打呈现出的漂亮刃纹正无声的说明着这把剑的价值。 “那是陨铁剑吗?”猎人问,“一个独居山林的隐者有把防身工具并不奇怪,但这把剑也太……” “那不是陨铁,”老叟轻轻放下手中的牛角杯,“是玉钢5剑,我朋友留给我的,这剑救过我好几次命;妈的,要是我那位老朋友能像这把剑一样有韧性就好了,他脾气太倔,最后也是因为如此才被人砍了脑袋。” 猎人没有接话,低头啜饮了一口牛角杯里的黑苦茶,然后接过了老叟递过来的一碗燕麦粥。老叟递完燕麦粥后,开始往黑面包上涂抹温热的奶酪。他的脖颈上挂着一颗徽章制成的项链,猎人很快注意到了那徽章的形状像一只火把。 “长夜漫漫,老人家。”猎人喝了一口燕麦粥,“如果有荣幸的话,我想听听您的故事。” -------------------------------------------------------------------------------- 注释1埃塞克斯:希罗世界中部的山地地区,由北部的狮印山脉和南部的银血山脉为主要山脉,是希罗世界的交通枢纽和主要矿藏出产地。 注释2约姆斯:希罗世界东北部的地区代称,约姆斯的大部分地区处于永不融化的冻雪之中,只有南部和西部部分地区适宜耕种作物。 注释3奥林匹斯正教诸神:奥林匹斯教是在阿基拉世界和希罗世界都被广泛信仰的宗教,部分地区称之为亚特兰蒂斯教。宙斯是其主神,但称亚特兰蒂斯教的地区称宙斯为朱庇特,其他各主神的名称也有些许不同。 注释4诺丁顿:埃塞克斯地区北部的经济重镇。 注释5玉钢:希罗世界南部扶桑帝国出产的钢铁,铁质相对较差,但基于扶桑工匠精湛的铸剑技艺,玉钢剑往往被认为是罕见的宝剑。 序章:冰铁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王昌龄《出塞》 寒冬的凛冽在十一月的北境1初现端倪时,就已在这道横亘大陆的山脉上披上了一层银色的礼服。李希尧望向哨所的左后方,那座名唤漆吴的高峰便占据了他大半的视野。翻过这座山9,山后便是北陆道牧满牛羊的苍茫大地,往南便是山阳道2和天府道3大片大片的小麦田,倘若再往南,便是共和国4的国都威远城5,他即使在兵营寒冷的夜晚就着暖和的碳炉做的梦里也会一次又一次回想起的故乡。在那天他第一次知道了人类的手汗和铁器接触之后在酷寒的风中是会结冰的,不仅如此,还会把他的手和那柄钝头锤牢牢的黏在一起。情况紧急,他想不得许多,冲出营房的时候甚至忘了他的毛皮手套;不过或许这样更好。在这样的时刻,他甚至恨不得自己的右手能够跟这柄钝头锤生长在一起;如此一来,在接下来他可以预见的械斗过程中他赖以生存的兵器便不至脱手。 蒙鸠依的重装步兵们互相挎着手,组成了一道人墙。那是维桑共和国见回组6天影团边防第二镇的戍边将士们在之前数月中所有大小边境冲突中完全没有见到的,在之前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和塞外府7逃难回来的难民口中,他们已经初步领教了蒙鸠依人8的野蛮和冷酷。但直到今天,直到蒙鸠依人真正开始有组织的冲击他们管辖的边境哨卡时,他们才明白年初签订的那所谓『停战协定』不过是字面意义上的一纸空文。蒙鸠依人不会在乎那些繁文缛节的外交礼仪,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和尊严,更不会尊重什么『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他们是来自北地荒漠的狼獾,是嗜血而不知饱足的恶兽,是觊觎维桑子民血肉的蛮人。界碑屹立在李希尧身后呼啸的北风里,再退一步,这些蒙鸠依人就会跨过中立缓冲区的分界,踏上共和国的国土,那是李希尧即使咬碎钢牙迸裂骨血也不能答应的。 黑色的皮甲和罩袍——那是见回组的统一制服,除却有关身份层级的标识略有不同之外,从总长到队士的服装形制大抵相同。李希尧很清楚只穿着皮甲在二碟口站岗究竟是什么样的感受,仿佛能穿透胸膛的凛冽寒风恨不得把人冻成一根硕大的冰柱子,每一寸暴露在外的肌肤都会通红皲裂,站足一班岗后甚至连饭都吃不下——犹若尖刀的冷风已经将干燥的咽喉粘合在了一起,光是正常呼吸都已经很困难。但11月21日的那个清晨,李希尧本该在单薄的皮甲下瑟瑟发抖的躯体却变得燥热,连他的头顶都在冒着蒸腾的白汽儿。同样是七十七个戍边将士,或许有的人平时表现懒散,或许有些来自温暖南方的人还尚未熟悉北地寒冬的可怖,又或许有些人不过是布拉德哈利团刚刚补充过来的新兵,对自己将要面对的事物一无所知,但他们却不约而同的挽起了彼此的双手,筑成了一道和蒙鸠依人的队列相较之丝毫不落下风的人墙。 两道人墙互相推进,终于前进到了不过一个身位的地步。蒙鸠依人开始呐喊着一些没有规律的号子,那是维桑人所无法理解的古怪语言。很早之前李希尧就已经领会过了这种语言发出的呐喊,虽然晦涩难懂,但却洋溢着一股丰沛的爆发力和威慑力。李希尧甚至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他正对面的蒙鸠依人嘴里喷出的热气和臭味,他是多么愤怒啊?李希尧这么想着,他连那个蒙鸠依重装步兵咆哮时脖子上爆出的青筋和喷溅出口腔的唾沫星子都看的一清二楚。 我们为了守护我们的国家而战,而你们,又是为了什么而战呢? “...维桑的小伙子进了威远城,到处响起卡门歌——” 歌声穿透云霄,直钻进李希尧的耳朵和心里,让他猛然打了一个哆嗦。那是维桑共和国见回组的军歌,他曾经无数遍无数遍唱过的军歌。他感觉到有一股热流在背后由下而上透过全身,他的战斗开关被开启了。 “我们的战神阿瑞斯,骑在白色的驯鹿上!噢!请赐予我您的力量,让我们为战死的英灵歌唱!噢!如果不去尝试,就永远无法变得勇敢!” 戍边军人们手挽着手,手挽着手,面对着此起彼伏怪吼着的蒙鸠依人,鼓起了他们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有过的巨大勇气,高声唱起了他们入伍时的军歌。 “维桑的小伙子进了威远城,到处响起卡门歌!我们的战神阿瑞斯,高擎着耀目的炬火!噢,请赐予我您的力量!让我们如您一样睥睨四方!噢,如果不去尝试,就永远无法被铭记!” 歌声愈发整齐划一,或许是因为恐惧,或许是因为严寒,有些戍边兵的腔调很明显的在颤抖,但李希尧更愿意相信那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们的战斗神经已经亢奋到了极点。他们不可再后退一步,再往后便是共和国的国土,踏出那一步,不仅会被整个维桑的国民戳着脊梁骨,他们自己也绝不会原谅自己!他们组成的这堵人墙,在11月21日的二碟口,毋庸置疑的成为了国境之门,而他们当是维桑共和国的血肉门柱。 “踏过山川与原野,追寻自己的命运!横渡怒涛与激流,成为刺破黑暗的光!就和你一样!战神阿瑞斯啊!就和你一样!” 曲罢,七十七名戍边将士屹立在寒风中岿然不动。即使戴着头盔,每个人的脑袋上也都窜腾着丝丝缕缕的雾气,军人们的脸因为血脉贲张而变得通红。蒙鸠依人也停止了他们怪诞的吼叫,拔出了早已在背后准备好的的钉锤。 是时候了,李希尧心里默念着。是时候了。 -------------------------------------------------------------------------------- 注释1北境:维桑共和国北陆道的代称。 注释2山阳道:北陆道和维桑国都之间的丘陵行省。 注释3天府道:维桑共和国西部濒海行省。 注释4共和国:维桑共和国,阿基拉大陆南部的庞大国家,在南北会战中两次败给北方的蒙鸠依帝国。 注释5威远城:维桑共和国的首都,阿基拉大陆人口最稠密的地区。 注释6见回组:维桑共和国见回组,直接隶属于维桑最高军事长官镇国大将军的半武警半军队性质部队,下辖洛溪团(维持国都治安、镇暴),天影团(正规军部队,通常也被用作军队),传习队(后勤和情报部队),布拉德哈利团(预备役成员和军校新生)。 注释7塞外府:蒙鸠依帝国和维桑共和国友好时期赠送给维桑的一块调兵山脉以北的土地,第一次阿基拉南北会战期间被蒙鸠依帝国攻陷并被烧成白地。 注释8蒙鸠依人:阿基拉北部的半游牧半封建制帝国,皇帝被称为“帕萨克”。 注释9这座山:横亘阿基拉大陆的调兵山脉,将大陆从中间分为了两个大的地理板块,分别被蒙鸠依帝国和维桑共和国占有。 Chapter 1 『告诉我,缪斯,那位聪颖敏睿的凡人的经历,在攻破神圣的特洛伊城堡后,浪迹四方。他见过许多种族的城国,领略了他们的见识,心忍着许多痛苦,挣扎在浩淼的大洋,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使伙伴们得以还乡。但即便如此,他却救不下那些朋伴,虽然尽了力量:他们死于自己的愚莽,他们的肆狂,这帮笨蛋,居然吞食赫利俄斯·呼裴里昂的牧牛,被日神夺走了还家的时光。开始吧,女神,宙斯的女儿,请你随便从哪里开讲。』 ——『荷马史诗:奥德赛』第一卷 太阳历1541年10月24日夜维桑共和国北陆道小石山 秋风萧瑟,万里残黄。 兵败如山崩。 多路包抄,辅以重型具装象兵的突进,蒙鸠依帝国再一次肆虐于维桑的北陆,犹如一只张开血盆大口的巨兽,贪婪的吞噬维桑的血肉。 战争自开始起已经过了两年,北陆1一片残桓断壁。数百万全副武装的军队在调兵山脉两侧进行了反复拉锯,双边控制区几度易手。别说吃的和住的地方,连给养都无法补足。蒙鸠依发动的战争,最后的苦果由维桑的国民吞咽。严格来说,比起上一次的“南北会战”,他们的表现还算不错,至少没有让蒙鸠依人攻进维桑共和国的腹地,那片柔软而脆弱的大平原;但那不足以成为他们自我安慰的理由。 松散而冗长的队列拖沓的行进在后撤道路上,秋风裹挟着雨水没有感情的击打着维桑共和国第144兵团2少年兵们的脸庞,战败的少年们在那一刻看到了地狱的谷底。 彭易之腰上的制式短剑这时沉重的像是一块千钧大石,而他的军盔早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摔丢了。自出发时和自己一直都在一起吃着同一口大锅饭的军校同学们现在已经一个都找不见了,有的在小石山3的山岗上被蒙鸠依人的骑兵刀劈掉了半个脑袋,有的在塞外府平原上被大象踩成了肉酱,更多的人则是死在了溃逃的路上:被曾经的战友们活活踩踏而死。而身边零散的维桑溃兵们个个也都面露死相——一场又一场的溃败,似乎要把这些维桑的少年兵们逼落地狱的谷底。除了身体上的寒冷和伤痛,未能保护祖国的屈辱也像当头棒喝般打醒了原本意气风发的他们。他们曾经是那么幼稚和无知,以为在宣誓入伍时的咆哮和呐喊就和真正的战斗力等同;但事实显然不是如此,蒙鸠依人用血和火告诉了这群少年何为他们期盼已久的战争——那根本就不是战争,只是一边倒的大屠杀。 彭易之回头努力的向那个他和他的同学们曾经豁出性命去战斗的方向,却什么也看不见。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也看不见。拖拖拉拉的溃兵队伍绵延了好几公里长,有天府道的长弓手,中央军的青锋义从,东海道的大戟士,有着几乎所有彭易之以后想成为的人们。这些人们垂头丧气的和彭易之一起被人流搅作一团,没有章法的行进在后撤的路上,撤离那片曾经属于共和国的国土。彭易之好像看见了他们,却又好像什么都看不见,只是茫然无措的转头继续默默的走着,喉咙里急促的挤出几声叽里咕噜的低喃。 那大概是一个正遭受国难的维桑少年灵魂的哭声。他们究竟要逃到什么时候呢? “队列前方两公里处有临时营地,抵达之后所有人就地扎营!” 渺远的声音从彭易之前方传来,一个手持铜号的驯鹿骑兵从队列前方向后方疾驰而去。根据军服的样式来判定,这骑兵当是属于阿瑞斯冠军会4或是见回组的号手。铜号手们在共和国最初的历史文献记录中就背负着传递信息的重任,他们骑着御殿山牧场饲养的高大驯鹿奔驰在共和国南北的大小驰道上已经有将近千年了,但不知为何,今天他们所带来的讯息让彭易之几乎哭出了声。 他说的大概是一个大型的临时营地用以收容溃军:扎起了许多简易的帐篷,营地的中间架起了一些铁质大锅,锅子里正炖煮着一些乱七八糟的食材,彭易之能分辨出来的只有豆子、胡萝卜和洋葱。几个穿着奥林匹斯教教会修士服装的人正在向溃兵们分发黑面包和一条一条的熏鱼肉,面包上还抹有温热的奶酪,但饥肠辘辘的彭易之现在却没有什么胃口。有几个营帐是战地医院,有许多伤员拿到了颜色不同的排号小纸片——这是战地医院一贯的检伤分类制度,用不同的颜色区分不同种类的伤员,优先救治在治疗之后还有战斗能力的伤员和需要简单治疗来救命的重伤员。彭易之并没有受什么严重的外伤,在先前的战斗中他只受了些不太严重的擦伤。奥林匹斯教的修士们医术实在是不精,但往往那些正规的医师们是不愿意离开他们居住的城市来到前线的,所以那些受伤的士兵们能指望的也只有这些修士,对他们而言,这些修士就好像救世主一般。 在彭易之所隶属的部队被打散的时候,所有人都在逃离那个杀戮场。有一个蒙鸠依骆驼骑兵尖啸着在他胸甲的背面重砍一刀,几乎把彭易之的胸甲背面砍出一条大窟窿,但幸运的是他简陋的铁质胸甲并没有被一刀砍穿,这一击只让彭易之在小石山布满碎石的荒地上狠狠摔了一跤并摔丢了他的头盔。 按照佛洛伊德的说法,人的本能分为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生的本能:*****。死的本能:指向内部:自虐和自杀;指向外部:仇恨和攻击。在那一刻本来彭易之完全可以丢弃所有已经成为无用累赘的装备汇入那道逃命的人流,但是他没有。人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依然保留了那么一点的可能去用意志力战胜本能,而支撑着彭易之的这种意志力,是他那已经被压到了顶点的不甘心。 彭易之已经受尽了委屈。不管怎样浴血奋战,不管怎样在死人堆里打滚,胜利女神依旧背向维桑。那些他和军校同学们出征时慷慨激昂的呐喊着的口号,那一腔想要凭着那一股热气去挽救濒危的祖国的热血都好像一个天大的笑话。而那些和他一起呐喊口号的同学,他们其中的绝大部分已经在这座山上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做了没有人收敛尸骨的孤魂野鬼。 『来啊!过来跟我打!』 彭易之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脸上还沾着血和泥。他的拳头紧紧握着短剑,嘎嘣嘎嘣的指节响声钻进他的耳朵,几乎要攥裂肌肤,攥出血来。他不知道对面的蒙鸠依人能不能听懂他说的是什么,风声把他的嘶吼碎裂成了无数没人能懂的声调。他当下的脑袋只是一片茫然的空白,他唯一的想法就是逆着逃命的人潮去和这个蒙鸠依人决斗——哪怕就是今天他当场在这里死去也没什么所谓。他并非为了国家而战,也并非为了给死去的战友复仇,他只想为自己而战。 太阳历1541年的北陆,那是一个不管是神还是佛都不存在的地方。维桑像个被人所欺骗和凌辱的傻瓜一样战败,挥师北上的数十万大军竟然仅一战便被打的魂飞魄散。 虽然自己从小就有成为军人的想法,但自己并不是为了这种部队而成为军人呀。彭易之这么想着,在那个无名的春日里收到了父亲战死前线的消息之后,“国家”这个没有什么实体概念的东西已经深深的熔铸在了彭易之的心里。他没有收到父亲的尸首,所有的遗物只有父亲在出征之前留给他的道场钥匙,而这把钥匙再也打不开任何锁;他们家的道场已经和望江堡5一起被蒙鸠依人做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在塞外府熊熊燃烧了十四天。他渴望着有朝一日共和国的军队能够横扫北方大地,将蒙鸠依的野人们从这个文明世界里扫荡出去。但是就目前的状况看来,维桑不要说反击和横扫北方,再打下去恐怕要亡国吧。 而现状并不是彭易之一个人的民族自尊心能够改变的。他想用自己的力量拯救这个国家,但是他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渺小的令人感到可笑。 彭易之时常想,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啊。他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入伍的,又是为了什么而在北陆的苍茫大地上做这些玩命的勾当。本来一个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叛逆期少年为什么在国家罹难的时候都站了起来用血肉堆筑南池的钢铁防线。是的,维桑共和国在蒙鸠依帝国的铁蹄面前脆弱的让人感到可笑,但是他从未后悔过自己生为维桑人,他的骨子里流淌着祖辈传给他的不屈热血。 余生大概都要以向蒙鸠依复仇为第一志愿了吧?彭易之心想。小时候常常听人叙说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报仇故事,他总是认为主角是可怜的,人的一生本来可以去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活的多姿多彩,为什么非要用一个无端的“复仇”来给自己的人生做个总结?又为什么要在那样漫长的时间里为报仇而活,笼罩在仇恨的阴霾下?但是那是在处于和平环境的人才有的思维。直到自己真正经历了那些敌国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宽容”和“原谅”所触及不到的范畴,还是有必须要押上一切去做的回击。 “国魂”“民族傲骨”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或许对部分人来说甚至不及一块生存所需的无酵饼重要,但是对彭易之这类人却是咬碎钢牙迸裂骨血也要捍卫的荣耀。 他的余生将永远铭记10月24日那个晚秋的晚上拍打在他脸上的雨水,以及北陆呼啸的烈风。 活下去吧!直到将维桑的风雨荣耀再次拾起。 太阳历1541年,一群少年兵被征召入伍,充作炮灰被填进了北陆的血肉防线。战败,阵亡,离别,他们在地狱的谷底度过了维桑最黑暗的年代。为国而战的使命感是他们唯一的安慰,血腥的绞肉场让这群跨越过地狱的少年无法奢望能够再次回到常人的生活,只有从北境之国蒙鸠依手中夺回失去的尊严,他们的灵魂才能得到救赎。 圣堂的旭日礼赞,以一个悲惨的传说开幕。 -------------------------------------------------------------------------------- 注释1北陆:北境、北陆,都是北陆道的指代称呼。 注释2少年兵:第二次阿基拉南北会战后期,维桑共和国常备军和征召兵兵源几乎耗尽,于是将军校学生和预备役军人临时编组成兵团投入战场,其中的少年军人被广泛称呼为“少年兵”。 注释3小石山:小石山会战,第二次南北会战后期的一场维桑共和国发动的反攻战役,约十二个整编兵团因为被间谍出卖情报而被蒙鸠依围歼。 注释4阿瑞斯冠军会:直属于奥林匹斯正教祭司协会的宗教武装,其资金来源多为狂热民众的宗教献金。 注释5望江堡:塞外府的首府城市,在第一次阿基拉南北会战中被蒙鸠依军队焚毁和屠城。 Chapter 2 “所以他们把你老爸丢进海里之后,又把你给弄到了这种地方来?”艾能奇嚼了一口手里的黑面包,脖子上火炬型的吊坠随着他咀嚼的幅度在空中晃来晃去。“好嘞各位小老哥小老弟,我呀算是脑袋里边有个数了,这里就是一群他妈的孤儿,拢一拢扒拉两下发套制服去打邪恶的大魔王就完事了呗。我不是一样吗?还不是运气衰到人神共愤的老爸被狼咬死以后我叔叔把我送到这来的。” 陆晴并没有理会艾能奇不礼貌的言论,拿起手里的酒袋喝了一口内里的劣质葡萄酒。那葡萄酒可能是陆晴这辈子喝过最坏的酒了,辣的像是一团火,在他的喉头发出令人不快的咕嘟声,直在他的食道里烫开一条线。按照维桑共和国的律法,他们这个年纪理应绝对禁酒。但大战在即,宪兵队也不会去理会这些细枝末节的违纪行为。当然,以他们普通列兵的军阶也是弄不到这种东西的,这是他们的教官米火镰——绰号“秃瓢”——从军需处的酒桶里偷来的。 “你别挫人家了,在这里谁家里条件也好不到哪儿去,”秃瓢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左侧脖颈上浸染了些许汗水的开阳港水手行会1的铁锚徽记刺青在初冬的青阳下闪闪发光。“我老爸也是没在海里了来着,后来我就跟着他海难的那条船船长干了十四年的水手,要不是他后来好赌钱,赌的破了产,刚好见回组征兵处那帮黑衣大马猴子在开阳港招兵,我也不会在这种能把鼻涕都冻掉的鬼地方跟你们整点儿这种像马尿一样的玩应。” “咋们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你是我见过的最差的教官,虽然我也只见过你这一个教官。”艾能奇继续嚼手里的黑面包,“你啥也没教我啊,教明白我啥了?不管是射箭还是剑术,还从军需库子里偷酒来给我们喝。” 秃瓢一听,咧嘴笑了一下,重重的拍了一下艾能奇的脑袋,差点把他手里的半块黑面包打掉在地上:“你这个泽地2来的矮挫子,该会的你还有啥不会?你老爸走之前把该教你的都教你了,剑术根本就用不着我教,要是说起射箭——我觉得你小子比我更合适当教员。你就是有时候太悲观了,人活着总得靠着点什么,我入伍培训做教官的时候上面的人就是这么告诉我的,虽然我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意思,但没人乐意每天看着你臭着一张脸嘚瑟那些丧气话,好像你懂的特别多,比我们都多老jb多了;我知道你经历了很多让人难受的事情,但这不是你悲观的理由,陆晴同样没了爹,但他比你更乐意和别人交朋友,有时候我真觉着你应该多跟他学一学。” 艾能奇低下头来:“可是我觉得交朋友没啥卵用。” “怎么个没用法?再怎么说,你因为交不出钱困在妓院的时候能有个人给你担保,不至于被壮的像头牛一样的死妈保镖砍掉一两根手指头。”秃瓢拿过陆晴手里的酒袋,吨的一声灌了一口。 “我之前认识的前辈告诉我,他从前线撤了下来;他说我们所有人都是会死的,不管我们之间建立了什么样的羁绊有着什么样的感情,上了前线就是一脚的事情,或者被大象踩死,或者在逃命的路上被自己人踩死。”艾能奇唯唯诺诺的小声说。 “那是个逃兵,你犯不上理会他说的是些什么。”秃瓢笑了一下,“他说的也有道理,不管曾经做过什么样的事情,对别人有什么样的意义,人终究是会死的,但这不妨碍我们去做的好一点儿啊,这不是你不去好好活每一天的理由呀,我不会用那些文绉绉的套话去教育你们给这个国家送命,我本来就是个南海道3来的山驴蛋子,我自己心里有逼数;但是我真的希望你们这些小孩子都能够好好活着,堂堂正正的像个人一样活着。”秃瓢把这些话说完,转念一想,又说:“依我看,溃兵散播恐慌情绪是应该上军事法庭的大罪,大家都是可怜人,虽然我也干不出把他提到军法处这种混账事,但是一点体罚也是必须的。现在你告诉我,这逃兵现在在哪,他叫什么?” 艾能奇愣了一下,在犹豫中挣扎了一会要不要告诉教官这个名字,然后缓缓地说:“他的联队被打的全军尽墨,所以编到了我们所在的第四镇,他叫彭易……” “好了,好了,”陆晴在一旁打岔,“教官,咱们就不要纠结这个老部队被打的像您脑袋一样干净的可怜人了,我们还是说说上边打算把我们派到什么样的地方去吧,毕竟都在这种冷的要死的鬼地方扎营了。” 秃瓢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斥责陆晴:“老子说他妈几次了不要拿我的秃头开玩笑,别以为我对你们两个孤儿好你们就能为所欲为了,要不是我在北埃吉尔海被火油弹燎到了头发,我至于换成这发型?天阶山城的妓女看了我这模样,连摸个屁股都臭着一张脸!” “那你可太幸运了,这故事我都听你说了好几次了,”陆晴笑道,“火油弹能擦着您脑袋飞过去,没把您脑袋打下来只烧掉了头发?怕是您提前谢顶了只能剃光吧!” “得了吧,别再拿你们教官的脑袋开玩笑,不然我就赏你俩一人十个大电炮!不管我脑袋怎么样,大家带上头盔都长的一个样,没差。”秃瓢站了起来,“等你俩上了年纪,脑袋也得像我这样,一准没跑儿;不然你们只能和元老院4那帮白头发地中海糟老头子一个德行。” 他们扎营的地点在北陆道离前线最近的大型城市天阶山城城郊,那是座建立在山谷中的要塞,扼守着北地通往塞外的咽喉要道,从此处出发不消半日脚程就可以抵达最近的一处前线兵营。在十年前,这里还可算是内地,但自从第一次南北会战爆发,塞外府全境沦陷之后这里就成了前线。天阶山城几乎有一半的居民已经往南逃难去了,一连串的军事失利让他们逐渐对至高元老院和维桑共和国的军事实力失去了信心,这种失信的后果是令人怖惧的,而怖惧的后果便是让维桑的居民们即使放弃自己祖辈的产业也要疯了一般没命的逃离——逃离那在他们看来维桑军人所“无法保护”的土地。 和彭易之不同,艾能奇或是陆晴并没有背负像他那般深重的国仇家恨或是什么无法遗忘的血债,在这个时候他们俩还不过只是一个在这个荒唐的世界里苦苦挣扎以求得一席之地去生存的普通孤儿。他们穿着简陋的胸甲和亚麻衣衫,没有盾牌,没有头盔,连弓弩和长枪也只有在大战在即的时候才会确实的配发到手里,虽然身为“少年兵”,但能随身携带的也只有一把锻造工艺并不怎么优秀的量产型短剑,就像随便哪一个城市的铁匠铺里都能找到一堆的那样。确实,彭易之说得对,每个人都是会死的,不管和他人有着什么样的羁绊,对这个世界有着如何的倚赖和留恋,人终究是会死的,而他们这些装备粗劣的炮灰往往死的还要比其他人快得多,比那些在南海道捕鱼的渔民,东海道5种葡萄酿酒的农人,还有威远城里手工作坊的织布姑娘都要快。国家遭到入侵,第一批死去的永远是军人。这是无可辩驳也无法否认的,摆在他们面前的严酷事实。 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或许有人悲观或许有人积极,或许有人背负着国仇家恨,或许有人只想混口饭吃,有人年纪大,有人年纪小,来自维桑共和国各个知名和不知名的角落,来自共和国的各种阶层;他们为了南海道的渔民能在没有秋后余暑的艳阳下安心处理渔获,为了东海道的农庄大叔能没有顾虑的守着白葡萄和红葡萄茁壮成长并酿出那些被称为世间绝品的美酒,为了威远城的织布姑娘能够在一天劳作之后坐在自家的炉火边笑着和家人分享一壶花果茶和榛子蛋糕,为了那些所有被他们这帮“乌合之众”守护着的人们,他们安然踏上了共和国在历史长河中喋血奋战的最前端。 而最终有几个人能得以像彭易之一般从那杀戮场中生还,没有人知道。 -------------------------------------------------------------------------------- 注释1开阳港水手行会:南海道首府开阳港的水手工会。 注释2泽地:南池道,近畿地区和东部沿海之间的沼泽行省,维桑共和国经济最不发达的行省。 注释3南海道,维桑共和国南境的行省,是渔业和产量大省。 注释4元老院:维桑共和国的高层执政机构,其成员多由各行省执政长官或前任执政长官,或高级军事贵族担任。 注释5东海道:维桑共和国东部的沿海行省,以盛产葡萄酒和黑帮而闻名。 Chapter 3 10月30日的这一天夜晚,刘峻辰喝的并不多,只有小半壶麦芽酒和一杯东海道产的红葡萄酒“凝夜紫”,恰到好处。他在这种时候,对很多事情的思考会变得尤为透彻。刘峻辰坐在天阶山城内殿主塔的窗台上,扶了扶鼻梁上的圆框眼镜,看着副团长柴伯谦和团长陈生在一张略有些破旧的格子棋盘上下象棋。 他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二人下象棋,每当有一个棋子阵亡了,他就看向那颗棋子的主人。他很害怕棋子的主人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像那颗棋子一样突然离去,更令刘峻辰感到害怕的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战局演变至如此地步,他们几个人微薄的力量虽然无法力挽狂澜,但却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对于这一连串山崩海啸般的大溃败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时至今日,没有一个维桑军人能坦荡荡的说自己是无辜的。如果任何一个上过战场的军人有这种想法,塞外府那被蒙鸠依人开膛破肚屠杀掉的四十七万维桑子民,还有在天上注视着他们的奥林匹斯诸神一定会为他安排七层地狱最上等的席位。 “这座城塞都已经快爆炸了,到处都是从全国调集来的部队和军官,”陈生最后一把将掉了柴伯谦的军,离开了棋盘,坐在火炉边剥着一颗蜜柑。“大概这一仗之后战局就会明朗,维桑和蒙鸠依都没有力气再互相打来打去了。” “我不指望他们签完停战协定之后会老老实实的遵守合约,上次他们不就毫无顾忌的在漆吴山干了那种腌臜事吗。”柴伯谦拿起牛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麦芽酒,然后掺进些蜂蜜。“至高元老院口口声声说的‘令人安心的和平’只维持了三年,这帮野人又打了回来。说什么都没有用,能让他们闭嘴的只有血与火,不把莱因哈特城1一把火给扬了他们是不会住手的。北境的野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彻头彻尾的无赖,不把他打疼了他不知道收手的。”他的语气有些激动,以至于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被自己的唾沫呛了一下。 “我也很想冲进他们的都城点火,但是在那之前怕是我们的人已经死伤殆尽了。”陈生吃着蜜柑,把蜜柑的皮丢到炭火上。蜜柑的果皮在炭火里发出噼啪的响声,水果的清香味开始在他们的房间里弥漫。“这还只是在山脉上的拉锯战就已经耗得我们连少年兵法案都启动了,再往前面就是平原,大象和骆驼的天下,莫非你想把我们三个的老爸都给拉上战场?” 柴伯谦摇了摇头,说:“别那么认真,你知道的,我说的只是气话。” “所以我们驻扎的防线是哪一段?今天早上军务处应该已经送来了虎鸫2。”刘峻辰从窗台上跳下,因为体型略显肥胖,他的动作稍微有些滑稽,引得柴伯谦调侃的笑了一声。“我其实更想知道是和中央军还是少年兵搭档,城外几乎就没有正规军,全是少年兵的旗帜。今天早上那一批出征军队的誓师仪式上我连一个长胡子的都没见着,也不知道这帮小孩子会被派到什么样的地方去;真是要了老命了,蒙鸠依人真的把主攻方向摆在他们那一段防线,这帮小孩怎么可能挡的住?” “我们的防线在漆吴山。”陈生把手里最后一瓣蜜柑塞进嘴里,“洛溪团只有近卫营的2500人和我们一起行动,然后和我们一起编组的是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本来编制上有5000人左右,但是临时编组了七八百个溃兵,主要是144兵团和145兵团的中央军少年兵。” “漆吴山那一段防线,很短。”刘峻辰从桌上装着水果的木盘里拿起一颗熟透的无花果,剥开之后卡兹一声咬掉了一半,“把八千人都放上去应该不是一个好主意;但是讲道理,那些少年兵顶多只能算半个战斗力,真上过战场的只有那七八百个溃兵。” “白老板3给我送来了虎鸫,他告诉我他的推断和元老院不同,蒙鸠依人可能不会选择逍遥里那一块平缓地带攻入防线,对他们来说,漆吴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地势并没有别的山地那么陡峭,骆驼骑兵也能玩仰攻。”陈生擦了擦手,看向刘峻辰。“他本来想调集更多人防守漆吴山,但是他职权终究也是有限的,而且见回组其他部队也有其他需要协防的区域,他还需要一支部队机动增援,所以只有我们这些人可以用了。” “白绍鸥大人是个心思缜密到连作战地图都要自己画的人,”刘峻辰接过话来,“会连都城守备工作都放下,把洛溪团团长调到前线来一定有他的理由,而我们这些下位者除了相信他的判断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是希望那些少年兵们表现能够好一些罢。” 陈生摇了摇头:“本来也不应该指望这些孩子们上战场,他们才是应该要被保护的人。我们几个这么多年干的都是些刀头舔血的勾当,腌臜事也没少做,还不是希望建立一个少年不用拿刀枪而是拿纸笔的世界?应该表现的再好一点的是我们吧。” 柴伯谦望了一眼窗外连绵不绝的兵营,那些军兵们点燃的篝火,想到了那些像傻瓜一样被调集起来派去前线送死的少年们,叹了口气,点燃了一根威远城产的矶野牌卷烟,深深吸了一口,在烛光闪烁下张口吐出一片氤氲。 刘峻辰把剩下的半个无花果塞进嘴里,压低语调对陈生说:“我已经通过我家的贸易路线弄来了你要的东西,它们现在正储备在我们自己的军营;但是我还是不知道这五百桶火油4真能吓退他们的战象?” “你就是这点不好,峻辰。”陈生听到他需要的东西已经就位,不禁露出了欣喜的神色。“有用或者没用,总是要试过了才知道,再怎么着也比坐着什么都不干等着他们打过来要强点,对吧?只要能把他们挡住,我愿意做任何事,即使这种事情没有任何荣誉可言,就像是我瞒着上面动用军款去买火油,或者是私自使用民间商贸网络;但那些事情终究是过程。只要能把蒙鸠依人给顶回去,因为这些事情要我上军事法庭我也无话可说。” “对啊,只是过程。”刘峻辰也拿起了一根纸烟,有样学样的点起来抽了一口,却被呛得直咳嗽。“咳咳……妈的,这烟怎么这么呛?” “好了,好了,胖子,”柴伯谦笑着,伸出左手食指和拇指把纸烟从刘峻辰手上夹开,“你天生就跟烟和剑不搭调,别抽了。” “那也是我老爸把我送到军营来的原因啊。”刘峻辰耸了耸肩,“他跟我说我有两个选择,要不然去军营锻炼自己的男子气概,要不然就把我送到奥林匹斯圣所那帮老头子手里让我当个修士,那样我就会丢掉所有的继承权;毕竟商人需要会的不只是算账,我得领导一整个贸易公司和所属的那些商会路线,或许还有一堆靠着我家吃饭的亲戚,总是这样脾气软弱可不成。但你也看见了,到今天为止我好像什么名堂都没混出来。” 陈生拍了拍刘峻辰的背:“人总不可能生下来就有一副家族元首的模样,但你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才能。等这仗打完了,我陪你回南海道跟你那个古板的老爸吃个饭吧,说不一定我有本事说服他让你回去当个本分的生意人,不用在这种地方过随时可能丧命的日子——总不会他连见回组洛溪团的团长都不愿意接待吧?” 刘峻辰舔了舔嘴唇,郑重的跟陈生和柴伯谦说:“你们两个是我进军营以来对我帮助最大的人,要是我以后能回南海道,一定给你俩摆最上等的宴席招待你们。” “哈哈!”陈生和柴伯谦都笑了起来,“那到时候请我们尝尝南海道最上等的鲭鱼和蜜酒吧;但是首先,我们得在这一仗活下来,还得祈祷蒙鸠依人不会一路推到南海道去。” 刘峻辰抬了一下眉毛,用力的搓了搓手,对陈生和柴伯谦说:“那不就是我们现在站在这里的原因吗?” 陈生收敛了笑容,站了起来,面向窗外:“我只希望这个古老的国家国祚未尽,而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一千年之后仍然有人记得——好了,现在谁能再去拿点麦芽酒?” -------------------------------------------------------------------------------- 注释1莱因哈特城:蒙鸠依帝国的首都,别称为“风之都”。 注释2虎鸫:在希罗史诗的世界观中,人们常常用虎鸫作为通信工具,虽然也有人使用信鸽和渡鸦,但因其适应性弱于虎鸫,所以使用量不大。 注释3白老板:在《救国联盟》故事开场时,维桑共和国的最高军事长官,镇国大将军白绍鸥。 注释4火油,未经提炼的石油原油。 Chapter 4 『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有拚命打下去耗尽最后一分潜力:把从十六岁到六十岁的最后一个男人都送上战场,把最后一把勺子铸成钢刀,烧光最后一亩稻田,拆掉最后一间房子做掩体!』 ——《紫川》 陆晴时常想起那个父亲被丢进大海的深夜,时至今日每当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父亲临别时对他絮说的言语,陆晴都会变得十分低沉和阴郁,与往日那般喜好结交朋友的外向少年兵截然不同。父亲不配被怀念,因为他所继承的非法结社家族为东海道养殖业和酿酒业的人们带来了相当深重的苦难,虽然把父亲丢进海里的那些人所展现出来的恶形恶相比起他的父亲和伯叔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父亲的拳拳爱子之心绝无虚假,他深知不管父亲做过什么,那些都是为了自己,甚至直到生命的尽头,直到他没有丝毫犹豫的为了自己坦然交出了自己所有的财产,他也想换得陆晴能够生存于世,不至像他和陆晴的伯叔一般被弃尸大海。 米火镰在相当程度上替代了父亲的角色:他亲手教会了陆晴如何去战斗,如何开弓拉箭,如何使剑,如何穿戴那本来也简陋的有些寒酸的铠甲。秃瓢甚至承诺只要陆晴和艾能奇能够活到退伍,他会在开阳港的老家给他俩留一间屋子,介绍他们去熟识的商船上当见习水手。他把自己远在开阳港的老婆寄来的特产品毫无保留的分享给他和艾能奇:伴粥吃最有味的油渍丁香鱼干,自家收获的蜂蜜和咸鸭蛋,还有秃瓢老婆亲手烤出炉的很酥很酥的小烧饼。他不止一次告诉陆晴,他老婆做的培根薯仔出了他家门就没有别的地方做的更能抓住他的胃;逢年过节时他老婆会去集市上买羊排和洋葱,加蒜和罗勒叶还有黑胡椒一起烤着吃,洋葱当然是沾满肉汁的时候一大口咬下去最美味,那在嘴里迸裂时发出的嘎吱声响在他耳朵里好像是之音。只要能够活下来,他就打算退伍回开阳港,去和那个因为他的疏失没能让商船通过安全年检被罚了一大笔款子的老船长赔礼道歉,然后重新回海上谋生路,闲暇时还能陪老婆一起在他打拼十四年买下的那件小房子里住上十天半个月;他已经厌倦了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 只要他们能活下来。 太阳历1541年11月的第一天清晨,陆晴和艾能奇站在见回组布拉德哈利团的少年兵方阵里,像被秋风裹挟的落叶,在寒风中震颤着,被无情的卷入好似无底洞一般的战争漩涡。 他们和站在这里的五千名少年兵一样,只念到了中央军校1的第三期,离期满毕业尚有一年多的时间,就被一纸少年兵法案匆匆拉上了战场。原因无他,作为中流砥柱的中央军团已经在北境的苍茫大地阵亡殆尽,各地方军团和见回组也已折损过半。已经到了让这些尚未准备好的少年们站上共和国的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这里本来是北境的腹地,现在已经变成了共和国的最前线。在史称『第二次阿基拉南北会战』的蒙鸠依帝国南侵战争中,横亘阿基拉大陆将之割裂为南北两部分的调兵山脉天险在『小石山之役』中被打破,最后一批预备役与第一批维桑共和国少年兵被成建制歼灭,数十万大军在北陆的崇山峻岭之中被蒙鸠依人的骆驼骑兵分割围歼。丢失了天险的维桑共和国对于北境大军的自然防线只剩下一些细小的山脉和关隘,再往南,就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那里有着蒙鸠依帝国所渴求的一切:金钱,女人,权力,奴隶。他们才不会在乎维桑人的想法,也不会介意去践踏他们的尊严,对他们所珍视的一切加诸刀斧。只要他们有任何想要得到的东西,这群来自北方的部落制蛮人完全可以没有心理负担的使用任何手段。他们的想法原始而发自本能:是你们没有本事守住这些东西,只要我抢到了,那就是我的。 各地驻屯兵力已经被压缩到了维持治安的极限,几乎全部有战斗力且成建制的部队都已经一批一批派往北陆,然后一批一批的成为因惨烈的战损比例而取消的番号。先是中央军,然后是地方军和阿瑞斯冠军会,再往后是预备役和作为警察部队的见回组,终于,被逼到末路的维桑共和国连尚在军校的孩子们都被迫拿起武装投入了北陆的血肉防线。 “所以这帮人为啥不回家?咋想的啊,我寻思不明白啊,兄弟。”艾能奇看着身边那一方阵被重新编组进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的少年兵溃兵,小声问陆晴,“我听说他们这些撤下来的幸存者待遇很不错,可以复原回家或者回军校,还能领到一笔补偿金,足够他们今后安身置业活的舒舒服服了。” “我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陆晴摇了摇头,“他们为什么能从那种地方逃回来,为什么活下来了也不愿意走,为什么还要再回到前线,这一切我都不知道。但他们一定经历了我们所无法设想的事情,而这些事情,说不定马上也要砸到我们脑袋上了。” 陆晴看向演讲台,为首的人穿着见回组洛溪团的黑色罩袍,他知道那是自己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或者几个月的官长,米火镰说他叫杨生……或是陈生来的,他已经记不得了。官长的左侧站着一个戴着眼镜的胖子,右侧站着的则是一个同样穿黑色罩袍的高个,那个人长的可真高——几乎比官长还要高出一个头来。他们的身后站着的那个人陆晴认得,那是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总长窦枭阳,在他尚在军校接受军事训练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但由于军阶不同,窦枭阳此时也归了洛溪团的那位官长指挥。那是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大名鼎鼎的见回组内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的总长,而且家里还是维桑城邦区的大贵族,秃瓢不止一次跟陆晴说过那只是个浪荡的公子哥儿,家里不过就是把他送到军队里来镀镀金……就像是一柄铁剑,只要镀了层金子,也会显得身价倍增嘛。 但窦枭阳这时却老实的像只小猫,虽然站姿还是一如既往的挺拔,就和他检阅少年兵时一样,但气场却明显弱势了很多。显然,那位官长和旁边的高个除了在职位方面,气场上也能压过他一个头。毕竟洛溪团的近卫营在维桑人的意识里几乎就是都城守备队一样门神般的存在,干的都是些刀头舔血小儿闻之不敢夜啼的勾当,能够统御近卫营守卫都城一方安宁的毕竟不能是什么等闲之辈。 “我们在北陆失去了两百万的部队,换来的是溃败和毁灭。从调兵山主峰到已经沦陷的望江堡,从小石山到不破关,我们见证了太多的死亡和别离!”拿着扩音喇叭的官长终于开口了,站在看台下的陆晴定定的看着他的官长,他明白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这条命已经交到了这位官长手上。陆晴注意到了他的手里并没有拿着稿子。他说的非常激动,从眼里和嘴里都有源源不断的一种奇怪的情绪抖露出来,起初陆晴并不知道那种情绪意味着什么,直到他后来认识了一名叫彭易之的小石山溃兵,直到后来他自己的身体里也开始散发出同样的情绪。 眼看嘈杂的队列逐渐变得安静,少年兵们把目光都放在了那个穿着黑罩袍的官长身上。 “是啊,我们经历了太多的失败!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的战友!我们丢掉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这些国土上的百姓,那些供养我们这支军队的百姓——已经被北境的野人们献祭给了他们那肮脏的信仰2!被开膛破肚献祭给了那根本不存在的神明!我们的战友,那几百万已经被取消番号的部队,他们的尸体至今仍然躺在北陆的崇山峻岭里,任由乌鸦啄食!” 洛溪团的官长激动的说着这些话,眼里噙着泪水。 “但是,如果维桑共和国不复存在,他们所做的一切,不就是是没有意义的吗?难道不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吗?大戟士,青锋义从,阿瑞斯冠军会战士,这些在无垠的黑暗中引导我们前进的名字啊,这些在北陆的疆土上为共和国踏着荆棘浴血奋战的名字!他们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吗?” “当然不是啊。”陆晴轻声说,即使少年兵的这句回应,在当时全然无可能传到高台上面那个上位者的耳朵里。 “不!只有我们才能赋予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有我们这些后继者和幸存者才能赋予他们意义!他们绝不是纸面上的数字和任人摆布的棋子!他们都是共和国的傲骨,他们在这个苍云业火的年代里让维桑共和国五个大字熠熠生辉!而只有我们才能回忆起他们驰骋疆场的凛仪身姿,将维桑共和国在我们手里发展出下一个巅峰!” 黑罩袍官长的呐喊非常有感染力,仿佛不是在说给士兵们听,而是在说给自己听。陆晴甚至在想,如果他不是选择了从军这条道路而是去当一个雄辩家,他一定能被人群簇拥着送进至高元老院。 “胜败这些事,都已无所谓!如果我们战胜了北境的大军,守住了国门,我们就是维桑共和国的历史将永远铭记的英雄!即使在这里战死,阿瑞斯的英灵殿3也会永远向诸君展开大门!如果我们失败了,那就再收拢军队,像今天站在这里的小石山战役幸存的勇士们一样!然后再用血与火告诉北境的野人们:维桑共和国的子民可以被打败,但是他们绝不可能被打倒!从望江堡到开阳港,维桑没有也绝不会有任何一个孬种!维桑子民英勇奋战,无愧于历史上先辈们的赫赫武名!在维桑共和国的战刃之下,即使是蒙鸠依最伟大的战士都将瑟瑟发抖!” 穿黑罩袍的官长停顿了下来,看着队列。那是五千名稚气未脱的布拉德哈利团新兵和七百五十名小石山上撤下来的、血脉贲张的溃兵。陆晴突然明白,那黑袍官长所说的话语已经像给蒙鸠依人作战之前喝的“力水”一般注入了在场每一个少年兵的内心,让他们蒙蔽了之前对于未知的恐惧和对大军压境的不安,成为了比阿瑞斯冠军会的死徒战士还要勇悍的军兵。 少年兵们等待着,在即将到达沸点一般的沉默中等待着黑袍官长开口。他们的脑袋里正在仔细回想着他们之前人生里所经历过的一切,还有塞外府那口耳相传的惨状;他们当然只是普通的维桑少年,并没有设想过去和谁玩命,但他们曾经珍视的一切已经被置于蒙鸠依人的案板上,只要他们这最后一道防线在战象的铁蹄下崩毁,调兵山脉以南一马平川的丰饶国土就会变成他们所有人的坟场。 这不是为了一个王打另一个王,这是他们的生存之战。 黑袍官长深吸一口气,仿佛要把所有能吸进肺里的空气都压缩在自己体内,然后随着自己最后一点儿力气都一起爆发出去。 “集结吧,维桑!” “高呼吧,维桑!” “战斗吧,维桑!” “维桑最后的战士们啊,怀抱着你们被绥靖派嗤笑的梦想和那虚无缥缈的尊严!凭着那一点遥不可及的光!站起来吧!反抗啊!为维桑战斗啊!” 在他说完之后,时间似乎停滞了一下,那是士兵们消化他的话语的时间。 随即,人群中爆发了有如山洪崩裂般的呐喊。人在激动到了顶点的时候其实是说不出话的,不管是怎样的豪言壮语都无法在已经满负荷状态下的大脑中被处理,然后经由嘴表达出来。他们能做的只有怒吼,像疯子一样的怒吼。 陆晴和艾能奇也随着人浪怒吼着,情不自禁的伸出了双手。他们诧异的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本能的举起了双手,伸向天空,伸向那两三百万在天上看着他们的前辈们,那些终将被用朱砂镌刻在纪念碑上永远守护维桑边疆的名字。 -------------------------------------------------------------------------------- 注释1中央军校:维桑共和国的军事院校,对最低贱的农奴到最高级的军事贵族一律予以学费减免,用以培养维桑共和国未来的军事力量,是穷人寻求阶级跃升的极佳途径。 注释2肮脏的信仰:蒙鸠依帝国的国教“长生天”,信奉腾格里为唯一真神。 注释3阿瑞斯的英灵殿:阿瑞斯为奥林匹斯信仰中的战神,人们笃信战死的英雄死后将前往阿瑞斯的英灵殿享用永恒的狂欢盛宴。 Chapter 5 『我相信我的伙伴,这就是我的正义。』 ——《希罗史诗外传:维桑群星闪耀时》 知道李严阵亡是在太阳历1538年的10月14日。 那天的清晨,陈生正在伙房嚼着一个镶嵌着梅干的饭团。产自南海道的罗涪米软糯、好吃,时令的梅干酸甜爽口。 他嚼着饭团,漠然的盯着伙房前孤零零的一颗松树。不知道蒙鸠依人什么时候打过来? 知道李严阵亡的那天清晨,驻屯地刚刚经历了一场大雨的洗礼,泥土里都透着一股芬芳的气味,陈生仅只是坐在树墩上,都能感受到土地里那股顽强的生命力。 这些土壤、山水,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不知道多少年了。它们的岁数比这个国家的寿命都来的长,却并没有给陈生一种『古老』的感觉。陈生甚至觉得,这些土壤里有无数的生命正刚刚要开始它们的旅程。 那天的清晨空气里弥漫着压抑的气息。 他远远的听见了虎鸫的叫声。那是一种被普遍作为信使使用的鸟类,其尖啸难以入耳到令人发狂,陈生一直以来都认为这种声音只适合在葬礼上出现。这么认为的人远不止陈生一个,所以虎鸫也被视为不祥之鸟。曾有人想用信鸽大规模的取代虎鸫用作信使,但虎鸫顽强的生命力和气候适应性是鸽子所无法替代的,所以这个计划也就不了了之。 而这一次,它又带来了什么样的讣告呢? 陈生将最后一口饭团塞进了嘴里,双手在军裤上擦了擦,叹着气站了起来,往后边的扎营点走去。 1538年的陈生不过是个洛溪团近卫营的千人将,自然没有资格首先查看虎鸫所带来的消息。他就这样看着虎鸫携带着的写在油纸上的信息在一个又一个高层军官手里传阅,传阅,而他们的神色也一个个变得凝重。 当他把那张已经经过十几个人的手的油纸拿在手里时,他不禁轻声念了出来。 『中央禁军在泸牧山的反击失败,322兵团大部被歼,354兵团兵团长李严阵亡。』 大概是因为并非捷报的原因吧?他的语调压的很低。 不知道各位是否近距离见识过飞机起飞?笔者有幸见识过一次,虽然隔着相当的距离,但是飞机开启发动机时那一刻发出的惊天动地的巨响仍然把笔者吓了一大跳,严格的按照旁人之前教导的一样捂住耳朵张开嘴巴,耳膜才不至于被震破。 那一刻,陈生那极轻的自言自语在他的心里炸出了一串惊雷。 那大概不过是三年前吧,时间是如此之近,让陈生恍惚间以为还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李严家里穷,是真的穷,三代都是赤贫赤贫的农民。他时常告诉陈生,他总是小心翼翼,精打细算,显得一点都不大度,一副输不起的样子,所以那些国防军校的富家子弟都不屑于和他交朋友,但他确实是输不起。可能是三代的赤贫积攒下来的人品和运气让李严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了维桑国防军校1,做了一个国防生。陈生曾经去过他家一次,那时候李严还没有因为倒卖新生床上用品和茶叶发家致富,去他家的时候走了好长一段的土路。那一天又刚好下雨,到他家的时候军靴上已经沾满了乱七八糟的黑泥。 李严的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山阳道的梯田上种着水稻,一种就是四十年,从他的爸爸和爷爷那一辈就开始从土里刨食,直到供出了李严这个国防生,种地娶媳妇生娃接着种地这种死循环才终于有了终焉的曙光。 『嘿嘿,俺儿子带城里的朋友回家,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咧。』李严的爸爸敲了一下大烟袋,忙不迭的从里屋搬了条凳出来,又张罗着给陈生倒茶。 李严没有在学校的拘谨了,跟陈生长一句短一句拉着家常。 『爸我跟你说啊,这个是我在学校最好的朋友,可铁了,我俩吃饭出去玩都是一块的,还一起在澡堂子跟人打过架呢!』 李严笑的时候露出一片白花花的牙。 『就他妈不学好,』李严他爹拿大烟杆子敲了一下李严的脑门。『我送你上城读书可不是去跟别的娃娃打架的!』 维桑共和国创立下来已经一千多年了,阶级固化已经成了很严重的社会问题,陈生出身威远城下一个中产家庭,虽然不像那些官家少爷或者商人子弟一样阔绰,但毕竟是皇城根脚下长大的,吃用都是这个国家最好的东西。对于这种贫农以前还只是听闻,从没有见过。他们的言行举止都透着一股质朴的乡土气息,虽然和威远人追求的高格调高品质格格不入,但是让陈生感到很亲切。陈生是个随和的人,他乐意跟各种各样的人交朋友。出身贫农的李严来到了欲望之都威远城,几乎所有人都视他为草芥,下里巴人,没有人愿意和他接触,也没有姑娘多瞧他一眼,一直处于一个被人嫌弃的尴尬位置,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陈生。 那是陈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死兄弟。 第一次南北会战那个时候还没显露出结束的端倪,他们都知道国防生接下来的使命是些什么。 李严并没有为钱所困,他很快找到了融入当地圈子的捷径——赚钱。他在奥林匹斯大圣堂2附属的免税集市批发来了一大堆床上用品,每两个月一期的新生抵达学校的时候他就在校门口设一个摊点贩卖床上用品,除了棉被枕头之外还卖大剧场和赛马场早间门票、挂饰、吊篮、冰镇香蕉牛奶等等小玩意儿。陈生和他一起招呼顾客,三期新生下来居然赚了不少钱。虽然这些钱在威远城这种地界办不成什么大事情,但是已经是李严他爹土里刨食十年所得了。 威远城就是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 然后李严开始打起了茶叶的主意,他注意到威远人喝茶只喝普通的茶叶,于是他将赚到的钱回老家山阳道去批发了许多其他品种的茶,像花果茶之类消费群体偏年轻人的饮品回国立军校叫卖。当时为了打广告李严和陈生甚至半夜偷摸翻墙出宿舍张贴手写的小广告到学校通知栏上。那个时候维桑还远没有『微商』这种概念,想想如果有的话,李严恐怕是开山老祖吧。 花果茶生意越做越大,甚至扩展市场到了其他一些大学。当李严开始打起服装生意和倒卖二手书的主意的时候,也是他赚的最盆满钵溢的当儿,他俩毕业了。 然后被送到了北陆。 『维桑的胡蜂』,这是蒙鸠依人送给维桑共和国354兵团兵团长李严五千将的蔑称。但是在对敌人的蔑称里,往往包含着不一样的恐惧。 『它叮咬人时就像被晴天霹雳击中一样,人会不禁尖叫甚至因极度痛苦而扭动或翻滚,就像体内每一丝肌肉都被击中。』 这是人们给予『胡蜂』这种东西的评价。这种令人讨厌的小东西却又是如此的令人惧怖,即使打死了留下来的刺也能狠狠的蛰你一下,就仿佛是从阴曹地府里上来索命的小鬼一样。 而这样的形容词,蒙鸠依人用来形容李严和他维桑共和国中央整备军354兵团。 『进如激流,攻如雷霆』,这是李严的敌人们在与他作战之后给出的一致评价。和偏好攻守结合平衡打法的陈生不同,李严是个彻头彻尾的激进派。他说不上是个军事天才,镇国大将军白绍鸥之流比起李严还是要高出几个段位的,但不可否认他是一员悍将。他信奉着置之死地而后生,从来不为自己准备退路,而这样不要命的战法在维桑军中极为少见,连身经百战的北境军见了都吓了一跳。 『维桑的胡蜂』由此得名。 李严死了。 在泸牧山的反击战里,蒙鸠依人的西州军摸清了他的套路,在他的进路上设下了埋伏。陈生比任何人都明白,骑着驯鹿的李严一定有机会逃掉,但是显然他没有,虎鸫渺远的悲鸣已经告知了一切。 李严没能再回国防大学的门口叫卖花果茶和新生床上用品,没能开拓他还没有开拓的服装和二手书生意,也再没能喝上他种地的老爹沏的大碗茶。 他将变成两个用朱砂雕刻在石碑的大字,和其他数之不尽的普通人一样,伫立在维桑国境的最北端,庄严而肃穆的永远守护这个国家的边疆。 他临死前的那一刻,也许想起了他爸爸抽了四十年的那杆大烟袋子和他家的老屋,想起了半夜三点钟和陈生翻墙去学校通知栏贴花果茶的小广告,想起了第一次赚了钱在威远城夜市撸串喝着酿造工艺很劣质的淡啤酒时掉下来的眼泪,想起了那时的豪言壮语。他告诉陈生,他要变得有钱,他要变的强大,他要跳出他的原生阶级,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纨绔子弟们再也不能不把他放在眼里。 那些东西,在一瞬间变成淡淡的薄雾,顷刻之间化作虚无。 李严死了。 只有从未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用浪漫的眼光看待战争的残酷。 当看到挚友的头颅被装在木条箱子里被人高高举起在阵地前耀武扬威的时候,陈生感到迷茫,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的孤独。他无法原谅,不管是发动战争的蒙鸠依还是这场战争本身。 而他没有办法改变这一切。他在心里想了一万次横刀立马冲进敌阵杀个十进十出为挚友报仇雪恨,但是他没有。 他能杀两个? 应该吧,那是他刻苦磨练自己剑技的成果检验。 五个八个? 运气好的话或许可以,但重伤应该是免不了的。 二十个? 那就有些超纲了,他并不是神话中的战神阿瑞斯,而蒙鸠依是一个武备几百万人,总人口上亿的庞大游牧帝国。 他无法原谅的不是那个剁下挚友头颅装在木条箱子里耀武扬威的蒙鸠依人,而是整个北境。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着斯多葛派3白胡子学者们的宽容所触及不到的地方。在那个地方,所有道德准则和政治正确都是不值一文的狗屁,只有铁与火,枪与剑,只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还记得毕业那天,国立军校优等生陈生在毕业典礼上摘下花环重重地摔在地上,呐喊着慷慨激昂的口号呼吁着校友们上阵杀敌,共赴国难。在此之前连小偷都没抓过的年轻人们被热浪裹挟着,群情激昂,咆哮声从城北的长啸堡4到城南的永夜堡5都能听见,其中嗓门最大的那个就是李严。 不管对这个世界有着如何的依恋,他们是军人,他们的义务就是当这个国家的剑和盾,当国家和人民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的任务就是义无反顾的成为共和国的血肉门柱,是死是活,都已经在宣读入伍宣言的时候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们不是用完就能丢的棋子,他们有血肉有感情,会思考,有对人间的执念。他们之中有像窦骁阳那样世家子弟,有像陈生一样的中产阶级,有像李严一样的贫农。可他们比谁都明白“军人”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算了吧,算了。 与蒙鸠依的战争结束了,但是我的战争还没结束,陈生这么想着。他对常人世界的所有牵绊已经在毕业那天随着他的毕业花环一起被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尔后伴着虎鸫的远啸被带进了八层地狱,今后他将踏上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追求一个很单纯的目的。 向蒙鸠依讨还血债。 『连你的份一起讨回来。』陈生站在天阶山城的演讲台上,穿着他那身引以为傲的黑色洛溪团罩袍,看着看台下为他而举起双手高声疾呼的少年兵,在心里默默的对李严说。 他已不再是那个国防军校的懵懂少年,现在的他是披上黑袍的维桑军人,是见回组最精锐的洛溪团最高长官。现在的他,已经有了足够和蒙鸠依帝国一搏的力量。 男儿何不系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 注释1国防军校:与任何人都可进入的中央军校不同,国防军校只收取宗教贵族、军事贵族的后裔作为学生,中央军校中成绩优异者也有进入的可能。 注释2奥林匹斯大圣堂:位于威远城的奥林匹斯教教会圣所,拥有自己的免税地产。 注释3斯多葛学派:奥林匹斯教所属的学者集会,热爱钻研世间万物运行的真理。 注释4长啸堡:阿瑞斯冠军会的总部所在地。 注释5永夜堡:见回组的总部所在地。 Chapter 6 世上的暴君若准备打一场大战,不到万事俱备,总是不断的口说和平。蒙鸠依帝国第十五代“帕萨克”阿古力——他们古老传说中的太阳之子,他们宗教信仰和世俗权力的双重化身登基即位,位极人臣之时,也是以最周全的礼节和最有修养的言语来接待维桑共和国的使者的。他满怀虔诚的合掌,以腾格里和长生天的名义立下神圣的誓言,表示他将严苛遵守第十一代帕萨克立下的永世修好条约1。 就在他立下誓言的那一天,威远城内世代从政的窦氏府邸中又诞生了新的一员——奥林匹斯教的长老们亲自为这个新生儿取了名字。白发苍苍的长老们曾经是雄辩家的一员,是在朱庇特的神像前立下誓言要为这个国家奉献终身的可敬者,他们在分享了这孩子生父所敬献的祀酒后为孩子命名,并通过占星术对他的未来做了一番预测,预测的内容窦枭阳已然不记得,那是在他成人礼之后父亲连同要他进入见回组服役的消息一并告诉他的。与其说不记得,不如说窦枭阳是想刻意遗忘,因为他笃信人的命运在自己手中。 维桑城邦自古以来就有显贵家族将家中长子送进军队以寻求荣誉的传统,而窦枭阳的父亲则依照这一惯例将他送进了见回组。父亲的本意只是让窦枭阳混到一个好的职位,以便他今后在政界大展拳脚时有个说服力充分的背景,窦枭阳却意外的喜欢军营,并将其视为自己的归宿。 而现在的窦枭阳却终于得偿所愿,在漆吴山的顶峰,俯瞰着自己的五千少年兵,那是属于他的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父亲一直希望他能够平安,所以只是安排他进了相对安全的布拉德哈利团,但他骨子里却是个想要浪迹天涯的侠客,或者是成为维桑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英雄——一如他们家族的先祖一般,用剑和智慧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说到剑,窦枭阳的佩剑和布拉德哈利团别的高级长官可不一样;他的佩剑是百炼钢打造的四尺剑,刻有窦枭阳的家族纹章,那是威远城的老铁匠罗根亲自打出来的,而不是他那些数都数不清的徒弟代劳,因为是耗费工时是普通长剑好几倍的百炼钢剑,售价自然是一般的小贵族家庭所负担不起的。窦枭阳敢说,就连陈生的佩剑都不一定比他的更好。 站在漆吴山顶峰,那里只要他和他的侍从二人——高阶军事贵族都会带私人侍从,这侍从并不占据军队编制,薪资也是由贵族家庭支出,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照顾窦枭阳的衣食起居,以及在必要的时候比窦枭阳先死。 “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窦枭阳看着远方浓雾中的山岗,对侍从说,“我的驯鹿2怎么样了?我老爸刚从山阳道买来的那匹鹿,我还没想好给它起什么名字呢。” “一切都挺好的,大人,没有水土不服的时候情况发生。那匹鹿壮的像头牛,就算您穿着重甲再带上行李,也能和普通驯鹿跑的一样快。”侍从小声回答他。 “好了,那等到打起来的时候——虽然我也不知道怎么时候会打起来,你就骑着这匹驯鹿给我跑吧,就想象着蒙鸠依人挥着砍刀在你屁股后面撵一样,就这样一路给我跑回威远城。” 侍从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对窦枭阳说:“老爷要我保护好您,您这是……” “人总得留个念想,对吧。”窦枭阳和侍从说。“维桑输了十几年了,可是我们还没有投降,我们还在打,就只是因为我们想胜利;为了胜利我们可以连命都不要,既然是贵族,承担的责任就比这些平民更重大。” “但是您的鹿……”侍从愣住了。 “不明白吗?就是说,我没有理由站在后面,让这些少年比我先死。”窦枭阳站定,回头看着他的侍从。那是个二十一岁的东海道侍从,身材比他更小些,却也跟了他三四年。 “那您可万万使不得啊,您是……”侍从连忙应声。 “好了,好了,老弟,你不用跟我说我家里那一大串我听了都嫌烦的头衔,我是什么人我自己心里清楚就得了,犯不上跟我再重复几次。”窦枭阳打断了他的话,“近卫营我也去过不少次,但这帮老兵慌成这样我属实是第一次见;那可是堂堂都城守备队的门神,这会又是偷偷从民间商会买火油,又是订购配额之外的弩箭和铁蒺藜;陈生是个谨慎的人,我还在军官培训团就听过了,这人恨不得打仗的时候把一半的人都编进预备队,这次他建了九段防御阵地,先前我还看见近卫营的百夫长聚在一起写血书,连洛溪团都要拼上命了,你说我们还能全身而退吗?” “但是……蒙鸠依人也不一定会选我们这一块防线进攻吧?作战报告书上不是说,蒙鸠依人进攻重点还未确定吗?”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个聪明人,至少不像陈生或者白绍鸥那么聪明,这里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窦枭阳叹了口气,“白绍鸥亲自指派近卫营来协防漆吴山,一定就有他的理由,不然为什么放着那么多的防御要点不管,把他手下最精锐的都城守备队派到这儿来?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明明自己知道了些什么,又憋着不让底下的人知道,我有什么想法也没办法跟谁说;还好只有我的一颗爱国之心没有虚假,倘若蒙鸠依人真的攻山,就让他们把我的心掏出来给白绍鸥看看究竟有几斤几两。” “您可别说丧气话了,这只不过是第一次上战场,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侍从说话的时候,山岗上的晚风吹的他的披风猎猎作响。 “蒙鸠依人才不会管我是不是初阵呢。”窦枭阳这么说着,摸了摸他腰间的剑柄。“如果要人命的时候会顾虑这些,那他们就不是蒙鸠依人。” -------------------------------------------------------------------------------- 注释1永世修好条约:第十一代帕萨克与维桑共和国签订的友好条约,承诺蒙鸠依与维桑永不刀兵相见,并赠送了塞外府的土地作为友谊的证明。该条约在第十五代帕萨克阿古力在位期间被打破。 注释2驯鹿:在《救国联盟》开场时代,阿基拉大陆还没有马匹这种生物存在,维桑共和国用作机动的动物是驯鹿,而蒙鸠依帝国则使用了骆驼。 Chapter 7 『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 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罗贯中《三国演义》 “你本来没必要到这种地方来的,”苏归璨对白绍鸥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手里正端着一杯东海道产的赤霞珠红酒。“坐镇都城、统领洛溪团,守护国家心脏的安宁,这才是你的职责。你已经不是天影团或者中央军的军团长了,你是这个国家的剑和盾,是维桑武力的象征。” “就是你说的维桑武力的象征,看着自己的部属在北境被野人像收麦子一样砍倒,看着塞外府被人一把火给点了。”白绍鸥沉闷的回应,身为和他在至高元老院共事多年的至高元老之一,苏归璨很少听见维桑共和国的镇国大将军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在都城抓小偷和拿着粪叉的黑市乱党,在山阳道和南池道追剿马匪,偶尔捣毁几个俄尔浦斯教异端2的集会,把他们和他们邪恶的神祗雕像绑在一起烧了,这就是我呆在后方能做的事情。元老院、光禄卿和宪政官都在都城,青锋义从大部分也驻扎在都城,你告诉我,我留在那里看着我的人被屠杀却什么都做不了,这样的镇国大将军当的有什么意义?” “元老院都不同意你亲临前线,但你执意要来,因为你的官阶比他们更高,他们即使有什么意见也敢怒不敢言。”苏归璨把自己手里的牛角杯放回桌上,“都城需要一位高级军事官员来统帅军队、维持秩序。你把洛溪团都带走了,近畿地区1万一发生暴乱,谁来主持大局?” “如果只是因为这种原因就不让我上前线,至高元老院那帮老头子也该下岗了,还好你是个能听明白话的人,跟他们不一样,至少我说的你不尽同意,却能听得明白。”白绍鸥指尖的卷烟正散发着浓烈的烟草味,而他吸烟时烟草燃烧的响动就像是山鬼在他耳边发出的絮语。“青锋义从能直接归宪政官3调动,蒋寄琛4再怎么说也能有说话的力气去下达命令,这种事情不用我都会有人去安排。现在我只想和我的部队呆在一起,就像我当上镇国大将军之前一样;如果我不能和他们同吃同住、生死与共,就不会再有人相信维桑共和国的镇国大将军,也不会有人再愿意为这个国家卖命了。” “我尊重你的意愿。”苏归璨说着,喝尽了杯中的红酒,起身又为自己添上一杯蜜酒。“所以我才会想和你一起来北境;我进元老院的时间最短,年纪也最轻,我想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下半生要与之共事的人究竟是什么样。” “现在我的洛溪团团长正在漆吴山上当山猴子,阿瑞斯冠军会大团长正在二壶口挖壕沟,我却在这里喝着东海道的麦芽酒,抽着优质烟草。”白绍鸥不满的说,“我多想和他们站在一起摆拒马、挖壕沟,就像我之前一直在做的那样。但是我得带着预备队,等着看这座烂**的山哪一段会燃起烽火,然后才能去救场。” 他面前的那张长桌,是第一次阿基拉南北会战期间,自己上一次来的时候命人刻下的地图桌。那张桌子完全是按照北境的地图雕刻而成的,包含了北陆道和塞外府的领土形状,由天阶山城最好的木匠一斧一凿亲手制作。由于塞外府的直径相对北陆道更小,地图桌呈现一个奇怪的“凸”型,上面的一道道沟壑则是北境的山川河流,以及各种人类聚落。雕刻这张桌子的时候白绍鸥不过是近畿地区方面军团长,塞外府也还在维桑人的控制之中,而今塞外府已经不复存在,他却成了维桑的镇国大将军……白绍鸥细细抚过地图桌的每一寸材料,就好像他的手正抚摸着北境的国土,那存在和已经不存在的国土。他看着塞外府那些已经消失无踪的地名,就像一个中年丧子的老父亲看着自己的儿子;那不只是象征着一个又一个被烧掉的城堡、市镇和神庙,那还象征着几十万几十万身膏野革的维桑战士,那些他带领过的和没带领过的,那些有名字的和没有名字的…… “够了,已经够了。我要用这一仗,为他们的故事做个总结。”白绍鸥说着,把自己手上燃尽的烟蒂从天阶山城最高的塔台窗户上丢了出去。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最后一仗?”苏归璨闻了闻杯子里的麦芽酒,麦芽酒酿的又浓又醇,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酒品,苏归璨却很喜欢麦芽酒的味道,这总是让他想起他的故乡南海道那大片大片金黄的麦浪,他的父辈就是坐在自家的庄园里,喝着这样的麦芽酒长大的。 “不管是谁在和谁打架,体力都终有耗尽的时候。”白绍鸥说,“战争并不只是力量和力量的对抗,还要顾及到后勤补给和运输能力,国内政治形势,时间因素,要考虑的东西多的数不过来。两个国家的国力都已经被用到了极限,维桑动员了少年兵,蒙鸠依人的骆驼骑兵几乎都消耗光了;如果这一仗他们拿不下调兵山,除了求和之外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他们已经不再有精力去和我们耗了。” “明白了,所以他们会在这一仗里像一个红了眼的赌徒一样,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押上,也要拿下调兵山。” “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白绍鸥苦笑着喝了一口麦芽酒,“我真是不懂你们南海道的人……这种呛人的麦酒有那么好喝吗?” 突然,白绍鸥说了一半的话停了下来。苏归璨愣了一下,看向窗外。此刻天将大亮,正处于黑夜和黎明的交界时刻。窗外就是延绵不绝的调兵山脉,这座巍峨盘桓的大山千年以来就像一座巨像一般守护着维桑共和国的边疆地,也是无数维桑儿女抛颅洒血的精神象征,一旦燃起烽火,便又是宣告了一场大战和一座人间炼狱的重现。而漆吴山脉的方向,此刻燃起了熊熊烈火,一如白绍鸥所大胆设想而元老院却无人相信的那般。 白绍鸥说的是对的啊,苏归璨这么想着。或许这一仗,真的是他们这十多年来浴血奋战的故事的总结。 “铜号手!”白绍鸥一边大声呼喊着他的侍卫,一边重重放下了手里那杯麦酒,起身去穿他那件用金属扣和一条象征着镇国大将军权力地位的白色袍子扣在一起的胸甲。 “集结军队!” -------------------------------------------------------------------------------- 注释1近畿地区:维桑共和国国都威远城的辖区,维桑共和国前身维桑自由城邦的发源地。 注释2俄尔浦斯教:奥林匹斯教的异端,通常被认为是邪恶的宗教。 注释3宪政官:维桑共和国三大最高执政官之一,其余二职为镇国大将军和光禄卿。 注释4蒋寄琛:《救国联盟》开场时维桑共和国的宪政官。 Chapter 8 在彭易之还没有戴上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少年兵的黄色袖章的时,他还只不过是中央军第144兵团少年兵中的一员。就如同天阶山城酒馆里吟游诗人唱的那般:“那帮英勇又无畏的维桑少年啊,像个傻瓜一样的战败。” 彭易之至今想不通他为什么那天没有一剑取了那个弹竖琴的狗头诗人项上人头,那本是个不能喝酒的年龄,只能享用牛奶和奶汁烤菜的彭易之在那个晚上本来就已经受足了委屈;他想和同坐在酒馆里的那些近卫营老兵一样喝点麦芽酒和黑啤酒,又想问老板讨几根纸烟抽。老板深知这是个从小石山前线撤下来,心灵受创的144兵团少年兵,但这毕竟是前线,宪兵有维持秩序的义务和责任,而这种特殊时期对少年禁酒令的要求就更为严格,连酒馆内都有宪兵的岗哨,所以他也帮不上彭易之什么。 他站在清晨浓雾磅礴的漆吴山防线上,食指和拇指抚摸着他的新袖章。他的脑袋有些发晕,想来是刚睡醒的缘故,但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一切都太疯狂了。不管是小石山那场惊天动地的惨败,还是面前这些尖啸着、狂嚎着攻山的蒙鸠依人,一切的一切都太疯狂了。 突然,他的后脑勺被拍了一巴掌,力道之重差点让他从山岗上飞出去,随后耳边响起的,就是他的新任教官米火镰的咆哮声。“愣着干他妈啥?快把盔甲穿上!蒙鸠依人顶上来了!” 彭易之穿戴盔甲的速度快的惊人,动作冷静而沉着,与周遭在黎明拂晓遭到突袭而惊慌失措的少年兵截然不同,仿若一个近卫营的老近卫军。恍惚间他好像又看到了望江堡老家的道场,小石山上裹挟着落叶的秋雨,他明白那些不只是幻象。就在蒙鸠依人的重弩把火石弹抛射进山腰的营帐时,在蒙鸠依人的骆驼发出天崩地裂般的踏地声时他就已经明白了:他的身体止不住的在震颤。不管他的意志是多么坚强而无畏,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却好像是在拉着他的耳朵一般对他大吼,快逃吧,快逃吧。你不逃的话,今天就得板上钉钉的死在这里。 他把不多的几件护甲穿戴完毕时,米火镰已经放弃了等待他的想法,带着他的队伍先行汇入了队列并往山下运动。并非他对这个充满悲观情绪的溃兵有什么意见,而是蒙鸠依人攻山的速度已经容不得他多等哪怕一秒;彭易之跟随在后的时候已经可以清晰的看到山下防线上那狂欢一般的激斗和人体被斩裂时迸溅的血花,有蒙鸠依人的,也有维桑人的。 据后世的军事记录记载,太阳历1541年12月7日清晨,蒙鸠依帝国以7万『长生守卫』重装步兵部队和5万帝国近卫军为主力,舍弃了所有其他看起来易于攻破的突破点,向维桑共和国漆吴山地区发动了史称『漆吴山大会战』的战略性总攻。同时蒙鸠依在漆吴山两侧部署的部队开始不断的向漆吴山地区运动增援,以至于到了最后,漆吴山地区的7千名维桑共和国守军将要面对的是多达16万5千人的蒙鸠依精锐部队。 即是说,守护国门的重担从维桑早已准备好的重兵肩上突然落到了由警察部队和少年兵组成的杂牌军手里。 他们将被载入史册,只要没能挡住蒙鸠依的攻势直到援军到来,维桑的国门就会被击破,蒙鸠依的铁蹄便会长驱直入广阔的阿基拉南部平原,到了那时即使是奥林匹斯教的战神阿瑞斯亲自下场,恐怕也挽救不了维桑共和国的危局。漆吴山,第二次阿基拉大陆南北会战开始的地方,同样也将成为这场永载史册的全面战争的终结之地。 训练有素的蒙鸠依人像云彩一般聚合,疯狂的试图突破山下的防线:在那里的毫无疑问是维桑共和国见回组洛溪团的精锐部队们,那位穿黑色罩袍的洛溪团官长并不像是那种会把共和国少年兵放在第一线送死,而自己窝在山顶上看他们激战的懦夫和孬种,即使这种指挥官在维桑共和国的军队里已然不多。 清晨的浓雾还没有消散的迹象,蒙鸠依人的呐喊却通过那些彭易之所无法理解的古怪语言贯穿云霄,让他即使在山坡上也能听的清清楚楚。那种震耳欲聋的踏地声和忽长忽短的呼啸绝无疑问是蒙鸠依人的战象所发出的,那是彭易之从未见过的生物,即使在小石山的那场溃败中他也未曾见识过大象在战场上的凶形凶相。这种动物生来庞大,长着两颗尖牙,一脚踏在地上仿佛要把大地踢裂。数十头战象分为几排,顶着剑雨向着漆吴山山下防线突进。彭易之在往山下冲锋的时候已经无暇去计算要把这种动物运到山脉当中并投入战斗究竟需要多少成本,就像他也无法预估自己防御着的这片阵地对于蒙鸠依人来说究竟有多么重要。 当然,这片阵地对蒙鸠依人来说重要,对彭易之来说却断然不是什么好事。 奇怪的是,蒙鸠依人的骆驼骑兵在山下似乎遭到了严重的阻碍。彭易之大气不敢出,放眼向山下看去,那里放置着许多洛溪团设立的拒马和铁蒺藜;骆驼骑兵气吞山河一般向前冲锋,却一个接一个撞在拒马上丢掉了性命,有些蒙鸠依人甚至从骆驼的背上摔了下来折了脖子。那些因为拒马而落地的蒙鸠依骑兵,则被近卫营的老兵们一个一个用战锤打爆了脑袋。 彭易之已经汇入了山腰上的少年兵队列之中,少年兵全体人员已经基本整备完毕。当山下防线被打崩的时候,就要轮到这些少年兵上前了。彭易之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结果了两个敌军的性命,虽然自己多少也受了些伤,但毕竟已经早早的跨过了杀人这一心理桎梏。而其他的少年兵无一不透着恐惧和惊惶,他甚至很清楚的看见了同一个队列中的艾能奇握着长矛的手在颤抖。彭易之看到这种情况,不禁默默叹了口气;他不介意打一场惊天动地的血战,但如果到了他也需要上场的时候,若是身边净是些这种畏缩不前的新兵,他几乎就能很直观的在脑子里看见这帮少年兵的下场,至于更往后的事情,他也不敢多想。 山下防线在蒙鸠依人潮水般的进攻中甚至没有挺过正午时分:这也是彭易之预估之内的。虽然他没有接受过什么的高等教育和军事教育,但他也清楚地明白,不管是拒马还是近卫营那些令人敬仰的都城守备队老兵,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好像小孩子玩的弹珠游戏一样可笑。就一如彭易之所想的那般,人终究是会死的,尤其是他们这些站在了维桑共和国最前线的士兵们。信念坚定固然是好的,但战争不是维桑术士1们玩的魔法游戏,他们也无法像王宫里那些神通广大的法师一般给自己套一个护身用的魔法屏障,他们一样是人,会被刀剑砍裂肢体,会被弩箭射成刺猬,在这种惨绝人寰的地狱没有谁是无神论者。 山下防线被击碎了,蒙鸠依人的骆驼骑兵和战象已经突破了近卫营的阵列,顶着巨大的伤亡向前突进,后续的蒙鸠依重装步兵紧随其后,清理近卫营放置的拒马和铁蒺藜,而在他们后面跟着的则是黑压压的一片让人看不到边际的山地步兵。正当彭易之握紧剑柄,等待着黑色罩袍的洛溪团官长给他们下达命令,同时喊出“维桑共和国万岁!”的时候,官长却突然通过身边的旗手给他们下达了一个他们无法理解的命令。 “少年兵,后退三十步!少年兵,后退三十步!” -------------------------------------------------------------------------------- 注释1维桑术士:《希罗史诗》系列描绘的是一个有魔法力量存在的世界,会使用法术的人群一般情况下被统称为“术士”或“法师”或“阴阳师”。 Chapter 9 战争大抵如此,在书卷上看来,那只不过是两方军队行动的大方向,以及一些简单的死亡数据,但是对这些亲临战阵的人而言,战争就是以命相搏,不需要甚至是不屑于用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只是单纯的像是农神节狂欢一般的暴露人类最原始的兽性。陈生总是在思索,战争对他而言究竟是什么?在南海道的滩涂上和海寇拼短刀或在山阳道的密林里追剿马匪是一回事,在这种地方面对蒙鸠依人的千军万马又切实的是另一回事。 陈生骑着驯鹿疾驰在山道上,身边是比他更加紧张的刘峻辰,陈生甚至能够清楚的看到正午的太阳在刘峻辰脸颊上的汗珠里折出来的一点点亮光,清楚的听见驯鹿的蹄铁在并不牢固的山道上敲击发出的脆响。山下防线崩溃的速度和他预估的相差无几,他明白如果蒙鸠依人以漆吴山作为主攻方向,他们是抵挡不了多久的。求援的烽火已经点燃,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挡住蒙鸠依人的战象和骆驼。 “阿生……我,我有点憋得慌。”刘峻辰脸色青紫,骑着他自己的驯鹿紧跟在陈生身后。 “别担心,兄弟。第一次见到这种阵仗会这样很正常,我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还吐了呢,那天吃的酸菜鱼,差点没给我熏嗝屁了。”陈生努力挤出两句话简单安慰了一下刘峻辰,但他的慌张程度比起刘峻辰来可是不遑多让。那些他数也数不清的、黑压压的蒙鸠依人,正张牙舞爪着向他的近卫营阵地发起一波又一波不间断的连续进攻,压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本来他并不确定蒙鸠依人这次的进攻是佯攻还是来真的,但当他真的亲眼看见了瞪着血红的双眼,挥舞着草原骑兵刀的札甲武士向他们吞噬天地般扑来时,他毫不犹豫的下令点燃了求援的炬火。 中午时分,山下防线陷落了。近卫营的士兵们悍不畏死的抵御着蒙鸠依人潮水一般的攻击,他们的英勇程度即使在维桑共和国历史上也难能有人能出其右,陈生敢用自己的性命和名誉担保,守护着都城的部下们绝不是懦弱的孬种...但是这些却无济于事。他眼看着一个又一个自己曾经亲手提拔起来的士兵抛颅洒血,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按照刘峻辰的话来说,“大将不应当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冲上前线,虽然和自己的士兵共进退不是件坏事,但是如果你死了,谁来领导这群能治小儿夜啼的门神?” 蒙鸠依人的阵列就好似一柄巨大的攻城锤,山下防线就这样被恶狠狠地撞开了。近卫营几乎半数以上的老兵阵亡在了山下,他们没有退缩没有恐惧,虽然同样也没能守住自己的阵地,却以命换命的和几乎三倍于他们数量的蒙鸠依人一起死在了漆吴山山脚下。 “峻辰,让少年兵后撤!我看到他们的战象上来了!让少年兵们后撤!”陈生攥紧了腰间的佩剑,冲刘峻辰喊叫。 心领神会的刘峻辰略一点头,伸手拔出了背上背负着的信号旗,冲山上列阵完毕严阵以待的少年兵军阵打了一个“后退五十步”的旗语。肉眼可见的,少年兵如云彩一般聚散,严苛按照维桑步兵操典所教导的那般整齐划一的行动,向后退却了五十步的方位。洛溪团近卫营剩余的将士则从预设阵地中推出了一个又一个巨大的橡木桶,抡圆了斧头挨个砸开,橡木桶中陈放许久的黑色液体随即向山下奔流,刘峻辰瞬间就意识到了那是他通过自己家贸易网络弄来的石油原油,在那个混沌的时代,维桑人称其为火油。虽然凭着他们的科技水平并不能完整理解火油的妙用,例如编织涤纶作为衣物,驱动几吨甚至几十吨重的钢铁巨兽等等,但他们知道的,火油能够熊熊燃烧且经久不息,那是他们在那个时代里对于火油的唯一了解,而这对现时的陈生来说,明白这个作用便已足够。 大象容易受惊,怕火。 这是在反复拉锯的大战中维桑人不知道在付出了多少士兵宝贵的生命之后,在不计其数的维桑儿女前赴后继血洒疆场之后维桑人得到的信息。这一切都不会是白费,刘峻辰打起了另一支信号旗,埋伏在高处的洛溪团弓箭手们已经摩拳擦掌整备完毕,看到信号旗之后就整齐划一的举起了手中的岑木弓和紫衫木弓,将火箭上弦。事实上,火箭并不能在飞行的过程中保持着燃烧的状态,这些天以来洛溪团的弓箭手们一直按照陈生下的命令在预设阵地中架设着火盆,把铁质箭头烧到赤红赤红的。蒙鸠依人的进攻甫一开始,弓箭手们就在箭头上裹缠油布,确认发射的时候火箭保持着点燃的状态。 “预备!”陈生向刘峻辰发号施令,刘峻辰着不断向弓箭手们发出旗语。“放!” 没有遮天蔽日的箭雨,这阵箭雨和蒙鸠依人清晨攻山时的那一阵几乎能把人埋在地下的箭雨截然不同,因为他们起初就没有蒙鸠依人那么多的弓箭手,经历了一早上壮绝的血战之后就更加不足够;但是这无疑是维桑人在这一场决定历史的大战中反击的烽火,为了这一把烽火,山下几乎有1千5百名和陈生一起朝夕相处的部属们丢了性命,想到这里陈生几乎要落下泪来。那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兵,他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的至亲之外最为信任的人们。他深知自己作为一名维桑军人,尤其是一名将官的职责,相信山下那些死去的士兵们也是如此,但他们不是没有感情的棋子,不是没有感情的国家机器互相博弈的过程中可以随时更换的消耗品...他们是自己的兄弟,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但那点点滴滴的袍泽情谊却比真正的同胞兄弟更加坚固。 陈生确信这是自己二十四年的人生中见到的最大的一场“火灾”,漆吴山地区本身就生长着大量的原始森林,而在蒙鸠依人的进攻路线上陈生早已准备好了大量的干草,在火油和火箭的双重作用之下,漆吴山山脚下登时成为一片火海。蒙鸠依人的战象受到了极大地惊吓,而他们亲手为战象披上的铁甲在这个时候成为了一种类似烧烤用的铁板一般的存在,持续为大象带来难以忍受的创痛,逼得大象们四散奔逃,不计其数的蒙鸠依军人被大象踩成了一滩肉泥。在这片地狱般的火场中,陈生亲耳听到了蒙鸠依人用他虽然不了解却无比熟悉的语言发出了他听不懂的哀嚎声和求救声,这听起来很疯狂,但陈生不得不承认,他从未觉得蒙鸠依人的惨叫声在这一刻会变得这样悦耳,就好像奥林匹斯大圣堂里无数的僧侣们一起在吟唱圣歌一般。 “你的表情很奇怪,阿生。”刘峻辰夹了一下胯下的驯鹿,驯鹿扭了扭脑袋。“像个...我说直白一点不要见怪,像个疯子。” 陈生听罢,不禁缓缓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面颊。他本不觉得自己在笑,这显然不是一个应当笑的场合,但是他又为什么摸到了自己正在上扬的嘴角?他的笑容一定很狰狞,因为他摩挲着自己的脸的时候才发现他的嘴角几乎要咧到了耳边。他深知蒙鸠依人是绝不会就此退缩的,进攻的号角已经吹响,他点燃的求援烽火和山下这一片火海毫无保留的将蒙鸠依人百万大军的主攻目标彻底暴露,不论是蒙鸠依还是维桑共和国都有大批的援军正在赶来漆吴山的路上,漆吴山已然成为了一场大会战的主战场。他不能期待着自己的小聪明能给面前自己完全无法统计确切数量的蒙鸠依大军带来多么惨重的伤亡,只能盼着能够尽量拖延时间,直到他交托过性命的长官白绍鸥带着援军抵达漆吴山。 毫无疑问,这是维桑共和国历史上最长的一天。 Chapter 10 那是艾能奇所无法想象的场景,那应当是只能出现在神话中和吟游诗人的七弦琴中的场景。后来的艾能奇终其一生都没有忘记太阳历1541年12月7日的那一天,每当他晚上被噩梦惊醒,每当他宿醉过后,那天清晨的雨露和泥土味,蒙鸠依人的喊杀声,都会在他的脑海里兜兜转转,挥之不去。 那天他失去了很多很多他熟悉的人,也正是那天他明白了彭易之曾经对他说过的话,“人都是会死的,不管对这个世界抱有怎样的执念,人终究是会死的。”也明白了彭易之为什么一直态度冷漠,不愿意接他和陆晴的话,即使对教官“秃瓢”的训斥也很少还嘴,想必经历过小石山血战的彭易之已经完全抛开了生死,脑袋里面产生了一些十七八岁的少年不应该有的想法。他知道的,他知道这一天会来临,就算是跟艾能奇和陆晴搞好了关系,他们三个人当中也必然有人会先行死去,所以搞好关系这件事本身就是沉没成本,血本无归的买卖,倒不如各家自扫门前雪来的更直接痛快些。 这些事情是当艾能奇看到他们的第四镇总长窦枭阳被一阵密集的箭雨射倒了之后才产生的想法。那是他们进到军营以来一直憧憬成为的人物,虽然说不上敬仰,因为这个来自贵族世家的公子哥儿本身生活作风就值得人指指点点,对于他的统帅能力米火镰也颇有微词,但那不重要。窦枭阳穿的是自家置备的全套铠甲,札甲、腿甲和有饰羽和流苏的柯林斯开面盔,短剑的剑柄配重块在铸造时用的那颗大银锭足够艾能奇在曳马城郊买一栋还算不错的屋子安度余生,他的驯鹿是国营牧场能买到的最上级品,甚至比洛溪团黑衣官长的都来的好;看上去为了保护他在战场上的安全,他的家人狠下心来花了不少血本。 但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那些艾能奇曾经眼馋不已的华贵装备,那匹趾高气扬血统优良的驯鹿,现在正插着四支箭,和他们的主人一起倒在血泊里挣扎着;可怜的窦枭阳,可怜的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总长,他的脖子上插着一根蒙鸠依草原骑兵箭,不断喷溅着鲜红的动脉血,就这样倒在了冲锋的路上。而突破火墙的蒙鸠依人,正在依依不饶的冲击着他们脆弱的阵地,他们挥舞着战刀,嘴里发出艾能奇无法理解的怪嚎,仿佛从七层地狱里爬出来的小鬼,直要取他的性命一般。艾能奇很恐惧,无比的恐惧,甚至可以说他短暂的人生中经受的所有恐惧总和都没有今天这些蒙鸠依人带给他的一半多,但他别无选择。 他不是为了为国捐躯而来的,当然,少年兵中多数是和他抱有同样想法来混口大锅饭吃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是为了“荣誉”“报国”这样的屁话而进了这个鬼门关,而还有一部分人则是像彭易之一样为了向蒙鸠依人复仇而来。但这些都已无所谓,他们现在正在冲锋,正在向未知和蒙鸠依人的战刀冲锋。不管是为了什么,他们要活下去。 “要活下去啊!陆晴!”艾能奇冲陆晴吼道,他这时才看见陆晴已经被吓得泪流满面。 “黑帮大佬的儿子也会哭吗?!”米火镰冲锋时摆动着双臂,嘲笑陆晴。而陆晴用力甩了甩脸上的鼻涕和眼泪,没有接话。 艾能奇被裹挟在冲锋的阵列中,看不见蒙鸠依人的脸,却听到了许多呼号;那些激动的呼号,恐惧的呼号,那些来自于少年兵的呼号。他一直相信着,人类的情绪达到顶点的时候就只剩下呼号,不会哭也不会笑,只会像是要把自己最后仅剩的一点生命都在胸腔中燃烧出来一般的呼号。艾能奇不是很明白他们为何而呼号,但但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呼号的人群中也多了艾能奇自己。 “为了望江堡!”有人如此吼叫。这更类似于一种哀嚎和嘶吼,想必这是他的家乡,一个已经被蒙鸠依人烧的干干净净以至于从地图上彻底抹除的地方——艾能奇判断这声音的来源是彭易之,后来透过询问彭易之本人也证实了自己的这一判断。随着这声吼叫之后,人群中开始陆陆续续的响起了其他的吼叫声,“为了开阳港!”“为了破晓镇!”“为了烛炉城!” “为了曳马城!为了曳马城!”艾能奇一面奔跑着,一面吼出了这句话。他感到奇怪,自己本来不是为了南池道或是维桑共和国而入伍,他只想找寻自己的命运和一处安身之地,仅此而已。但他又为何在此喊出了自己家乡的名字?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那片本应该在父亲死后就被遗忘的地方...脖颈上火炬形的项链挂坠在来回悠荡,“家乡”给他剩下的东西原本应该只有这个才对!但他又是为了什么而站在这里,高呼着南池道首府的名字,高呼他家乡的名字,去和那些他畏惧的北境野兽作战? 恍惚间,少年兵们的队列散开了。那是他们中有些人因为过分激动而跑的太快的缘故,而他们嘴里呼号的也从共和国一个个地名,一个个那些存在的和已经不存在的地名,变成了一个整齐划一的名字,一个他们为之而战的名字。 “为了维桑!为了维桑共和国!维桑万岁!维桑万岁!” 艾能奇再也不能掩藏自己的泪水,他肆无忌惮的大声哭号了起来,却不忘和他们一起呐喊着祖国的名字。他曾有许多相信和不相信的东西,比如维桑的宣传机器中言说的蒙鸠依人的种种恶行,因为他没有亲眼所见;他也不相信什么爱国的鬼话,笃信着只有傻瓜才会真的想要为国捐躯,他只想当一个默默无闻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想尽办法活下去。但直到这时他才痛彻心扉的明白,维桑共和国并不是什么触不可及的崇高概念,维桑共和国就是他们,这些少年兵就是维桑!他们只要后退一步,他们呼号着的这些地名就会和望江堡一样沦为焦土。那不是玩笑话或夸大其词,在这些蒙鸠依人的人海之前,那些耸人听闻的传说毫无疑问会变成触手可及的真实。 就这么哭号着,几千名少年兵冲到了蒙鸠依人的面前。 艾能奇感觉到自己的腿部被重重一击时是在冲锋将尽的树林地带,他依稀记得周边的树木正在熊熊燃烧;他被蒙鸠依人射出的箭雨中的一根命中了他简陋的札甲所无法保护的大腿,这一箭力道可真大,箭头洞穿了艾能奇左腿的肌肉组织,一直没入后侧,整支箭在左腿正面甚至只能看到箭羽和一部分的箭杆。 神所赐予的,一小段的反应时间过后,艾能奇感受到的是激痛,让他脑门立刻渗出汗珠,犹如蚂蚁般从下到上爬满全身的激痛,好似在地狱般的激痛,仿佛要把他之前关于人世间所有美好留念都消散殆尽一般的剧痛。艾能奇无声的“啊”了一声跪在地上,但就到这时,他的嘴里还是念念有词的喊着“维桑万岁!” “维桑万岁!维桑,万岁...”艾能奇痛哭着,晶莹的鼻涕从他脸颊上滴落。他紧紧握住羽箭穿出左腿的后段,狠命一拽,将整支羽箭拔出体外,带出一块血肉。 来不及包扎鲜血淋漓的伤口,艾能奇挣扎着起身,腿部的剧痛让他脸色青紫,但他还是一瘸一拐的大喊着那句有意义或者没有意义都已经无所谓的“维桑万岁!”,跟随着这帮鬼哭狼嚎的少年兵人流,向蒙鸠依的军阵冲锋。每走一步,他都能清晰的感觉到大腿上有一股热血正在迸溅,直顺着他的大腿流到脚面上,痛的他直打哆嗦,他从未感觉过自己的血液是如此灼热滚烫,但他现在想做的事只有一件:跟着人流去冲锋!那些关于生死的概念,那些利己的小想法,那些幼稚的观念在此刻都已经荡然无存,好像只要嘴里还有着那一句“为了维桑!”,艾能奇就可以无所不能。 突然,艾能奇被身后而来的一记重击狠命打的摔在了泥地上。艾能奇愤怒的回头,看到的却是米火镰的光头。 “冲慢点呀你们这帮没长牙的小兔崽子!”秃瓢暴怒的大吼着,脖子上青筋暴突,眼里也噙满了泪水。“别往前顶的那么凶呀,多活几个呀,一帮新兵蛋子!你们不该死在这里呀,你们这群小王八蛋,想让我下半辈子都在扇自己耳光吗?我操你们一家老小!妈的!” 对啊,就是这样一帮没长牙的小兔崽子,半个布拉德哈利团第四镇,两千五百人,两千五百个少年兵,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就这样被射倒在了西线阵地上,还活着的少年兵就那样哭着喊着祖国的名字冲到了蒙鸠依人的面前。 “凭什么?凭什么啊秃瓢?你告诉我!”艾能奇从地上爬起来,对米火镰哭喊着。“凭什么就只有你们和近卫营可以去见阎王?新兵怎么了?新兵就不是人了?” 再往后的事情,艾能奇已经不愿去回忆了。他不愿回忆自己是怎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更不愿回忆究竟是哪个蒙鸠依人射出的弓箭洞穿了米火镰的胸膛,也不愿意去回忆掩埋尸体时看见那个曾经和他朝夕相处的教官和他脖子上的开阳港水手行会刺青时心中究竟又是怎样一番光景。 “我不是少年兵!也不是军校生!我是军人!维桑共和国的军人!” 他只记得,在重新回到冲锋队列前,他冲米火镰怒吼的那句话。他忘了米火镰向他说了些什么,只记得米火镰的嘴唇蠕动着,好像说了什么,但是又没说什么。 艾能奇总觉得秃瓢在最后在向他絮说着什么,或许是前辈向后辈的叮嘱,又或许是他对共和国未来的期许,抑或又是别的什么东西,但艾能奇已经听不见了。他再一次看见秃瓢的时候秃瓢正面容安详的躺在火堆里,冰凉的身体因为篝火而变得炽热,最后和那些在漆吴山阵亡的将士们一起化为一堆不分你我的骨灰,去到战神阿瑞斯的英灵殿,在天国享用美食和美酒。老兵永不死。是的,老兵是不会死的,他活在每一个后辈的心里。并非惨烈也并非伟大,只因为他们都是维桑人,他们传承着维桑的不屈傲骨和武魂。他们没有选择,只有打到最后一个人,直到最后一个能拿起武器的维桑人被填进防线,直到从北陆到开阳港的每一寸土地都被攻破为止。但即使是那样维桑也不会灭亡,只要最后一个维桑人没有死,他们的故事就会永远流传下去,活在所有维桑后人的心里。 几百万人,那是在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里连维桑共和国的史官都无法确切统计的军队伤亡数字。他们或许是谁的丈夫,谁的孩子,谁的兄弟,整个维桑大地的家庭几乎都遍插茱萸少一人。 没人想把少年兵送上战场,但他们同样也是维桑人,想要为北境大地死难的同胞报仇,想要北上去讨还血债。虽然他们从没上过战场没有战争经验,甚至没有和那些老兵一般的战场常识,但至少可以和他们一起顶着蒙鸠依人的箭雨和战象,陪他们一起去哈迪斯1的冥府走一遭。如果能侥幸不死,在那一场又一场的大战之中,少年兵也会变成老兵,变成那些他们所憧憬成为的人。 维桑军人,这四个字便是如此薪火相传。 -------------------------------------------------------------------------------- 注释1哈迪斯:又做“哈帝斯”,奥林匹斯信仰中掌管冥府的神祗。 Chapter 11 山脊陡峭,森林和土壤中开辟的坡道形如动物的尖牙,陆晴目力所及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有人在战斗。 即管维桑军斗志激昂,火箭和火油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人数上的差异并不是那些简单的小把戏就能弥补的,少年兵们也深知自己身处的也并不是神话世界。他们不是那被吟游诗人代代传唱的英雄,他们也会被弓箭射裂肢体,会被刀枪弄的遍体鳞伤,同样也会被蒙鸠依人一波又一波不把士兵性命当回事一般的人海战术冲垮防线。山下防线陷落,前后用时不足六个小时。当正午的旭日照耀在血肉防线上时,山下已经重重叠叠的铺满了尸体。 陆晴站在漆吴山的半山腰上,看着周围都是浑身浴血却放肆的嚎叫着冲上前去的战友们,平日里的那股亲热和蔼劲儿完全消失无踪。他们已经不能用杀人机器来形容了,他们就是一群纯粹的疯子。 那大概是只存在于史诗中的画面吧,明明应该已经倒地不起的伤兵仍然在挥舞着各种兵刃扑向浓雾中只剩一个轮廓的敌人。他们并不是神,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但他们的所作所为仿佛就像是被投入实验的不死部队。从蒙鸠依军列中传出乱七八糟的呼号声中,陆晴甚至听的到本能的宗教般的敬畏情绪!的确,这一战对维桑来说攸关生死。要么在这里将他们挡在国门之外,要么余生被打下亡国奴的烙印苟且偷生。这群年轻人的身后背负的不止是一场战役的简单胜负,维桑的国运也压在了他们稚嫩的肩膀上。 艾能奇不知不觉中已经和陆晴跑散了,米火镰也不见踪影,此刻陆晴能够区分敌我并跟随部队唯一的指示就是左手手臂上别着的少年兵黄色袖章。陆晴茫然四顾,看到的却是一群和蒙鸠依人深深搅动在了一起的血人;他们激昂的呐喊着,哀恸的哭泣着,绝望地呼救着,但即使这样,他们的眼睛依然是活生生的,他们依然在抵抗!即使人类求生的本能让他们哭湿了衣襟,即使仿佛要将他们吞噬殆尽的恐惧让他们不由意志的尿了裤子,即使那些仿若地狱恶鬼一般的蒙鸠依人杀的他们血肉横飞尸陈遍野,他们依然在抵抗! 陆晴手中的短剑和盾牌正在滴血,在刚才一番壮绝的激斗之中,他砍掉了一个蒙鸠依士兵的整只手臂,然后用盾牌一下一下一下的把他用覆面盔护的严严实实的脑袋砸的好像一滩碎掉的西瓜,脑浆和其他黄色红色的物质从覆面盔每一个孔洞中迸冒出来为止。作为代价,他的右肩被蒙鸠依士兵的马刀砍出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所幸他简陋的札甲在他最危险的时候没有背叛他,为他承担了大部分的伤害。他瞪着血红的眼睛,怒视着穿越火墙前赴后继的蒙鸠依步兵,在正午的太阳下,陆晴仿佛正在燃烧。 “这些都没什么...你们都用尽全力了,还是打不倒人数这么少又孱弱的我们!这些都没什么!我们只是要比你们更残忍、更凶恶而已!这就是你们教给维桑人的东西!”陆晴冲下方的蒙鸠依步兵大吼着,好像他们能够听懂陆晴的语言一般。“维桑共和国,在这里一步也不退让!” 少年兵们的防线被击碎了。那大概是临近傍晚的事情,顶在最前面的一批少年兵几乎全部阵亡在了阵地上,蜂拥而来的北境军踏在他们的尸体上闯进了共和国的防线。少年兵们大概就是陆晴所看到的维桑了,装备训练都不如人,虽然有着一腔热血,但是他们有的也只是一腔热血。他们高声齐唱着不成调子的国歌,高声呼号着自己祖国的名字,像赶着去送死一般的冲进北境军阵之中。是的,他们很傻。是的,就军人这个职业而言这些少年兵们甚至不够格。但是这群年纪和陆晴相若的人却在这一刻毋庸置疑的成为了这个国家历史上最值得尊敬的人,超越了那些声名赫赫的政治家和商贾巨富,将共和国的荣耀推到了最高峰。 西绪福斯,奥林匹斯信仰中的悲剧英雄。因为受到主神宙斯的惩罚而被迫推动一块巨石到大山的顶上,但每当他将巨石推到了山顶,因着宙斯的神力,巨石便会再度滚落山底。西绪福斯就这样一直在神话世界中徒劳无功的做着这永无止境的工作。 12月7日的少年兵们,就好像西绪福斯式的英雄,每当前线阵地被占领,他们就呐喊着冲进战阵,一寸山河一寸血的将丢失的阵地夺还。即使蒙鸠依马上增派了更多的军力重新抢夺阵地也不要紧,他们会用更高声的呐喊和更凄厉的攻势把阵地再抢回来。他们就好像一颗钉子一样死死的钉在漆吴山,用血肉之躯铸成了维桑的钢铁长城,令北境的大军动弹不得。支撑着他们以血肉之躯铸就维桑共和国钢铁长城的意志将蒙鸠依人的攻势一波又一波击退、瓦解,让他们迫不得已付出了比守军更多更惨重的伤亡,却始终无法将蒙鸠依的国旗插在漆吴山顶峰。漆吴山,在这一刻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血肉磨坊,遑论是蒙鸠依人还是维桑人,都像已经输红了眼的赌徒,全无顾忌的压上了自己的所有。那或许是阿基拉大陆的人类文明诞生以来最为壮绝的一次会战,少年兵们用令人感到绝望的数量和质量劣势兵力顽强抗击着十几倍的北境军,那场面与吟游诗人弹唱的英雄史诗别无二致。 白绍鸥大将率领的大批援军正在道路上疾驰,这是陆晴后来才知道的。他们没有被抛弃,随着援军的逼近,蒙鸠依和维桑之间长久的死斗也将要响起结束的钟声。双方都在这一刻变成了红眼的赌徒,押上了所有。多年后的陆晴再次站在漆吴山顶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是用怎样的心情回忆起当年的场景。那一年的漆吴山上满满的铺着层叠的尸体,而日后的圣堂联邦几乎全部的创始人,都是从这个地狱中爬出来的。 那天的漆吴山防线上,光明看起来是如此的遥远。 Chapter 12 当他的年纪再老一些的时候,白绍鸥仍然能清晰的回忆起当年他率领着先锋驯鹿骑兵部队火速赶到前线踏上漆吴山主峰俯瞰山下的时候所看到的场景。 毋庸置疑,他是这个国家最杰出的军事家之一。在他多年的军事生涯中,见识过许多场各种各样的阻击战,但是从未见到过有任何一场战役打出了这样地狱般的景象。远望着漫山遍野都是重重叠叠的尸体,地上还有许多深深的沟壑——那是洛溪团在陈生指挥下挖出来的障碍,而里面也半满的铺着尸体,有维桑人的,也有蒙鸠依人的。 再将镜头放近一点,在白绍鸥视线所不能触及的地方,是漆吴山山脚下西线阵地。这里是两个兵团的少年兵驻防的地方,也是半数以上的少年兵魂断之处。虽然失陷,但是少年兵们用自己的方式向北境军宣告了:维桑绝对不会投降。这一代不会,下一代,下下一代也不会!他们没能守住防线,但是他们也没有选择苟且偷生,而是选择了在维桑的国门上与对方同归于尽。从山脚到山腰,全是系着少年兵袖章的阵亡将士。他们有的人紧抓着北境军的长戟和骑兵刀,战死时鲜血流尽却依然怒目圆睁,有的人牢牢握着的兵刃上还沾着敌军的脑浆。还有的人推着两个北境军从山坡断崖一起跳下摔得粉身碎骨,目力所及只成了一滩碎肉。 “让至高元老院的元老看到这个场面,真是抱歉。”白绍鸥拄着他的钩镰枪,注视着苏归璨。“时至今日,每个维桑共和国的军人都应该上军事法庭,我们究竟是什么时候堕落到需要靠一群孩子来保护了?” 苏归璨没有说话,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空气中弥漫的都是浓郁而温暖的鲜血散发出的铁锈味。 21个小时。根据日后蒙鸠依方面所做的军事纪录来看,他们引导着16万5000余大军向这个小小的山地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但是他们始终没能将蒙鸠依的国旗插在漆吴山顶峰,而将他们死死地顶在山下的,只是7千余名少年兵和见回组拼凑起来的杂牌部队。这样的战绩在今日看来仍然不可思议,虽然包含着如地形、陷阱在内的许多客观因素,但是后来的军事家们不管如何重新模拟这一战,都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十六万人会被不足一万人顶的动弹不得,但是维桑的军人做到了。 铠光赫赫的白绍鸥,义武奋扬的白绍鸥,位极人臣天之骄子般的大将军白绍鸥,被一群少年兵和都城守备队1所保护了的白绍鸥。 他和他的中央军才应该是战争的主角,吃着纳税人的饷银,本来就应当是由他们扛起保家卫国的重担。但现实却是连战连败,到了现如今,居然是一帮少年兵和内卫警察部队帮他们守住了国门。看着少年们的尸体,白绍鸥感到无比的屈辱,战斗的意志如同电流一般在瞬间走遍全身。 “把旗子给我扛起来,然后吹号。”白绍鸥语气冰冷,尖刻的对身后的铜号手说。 号手立即举起了那面锦缎制作的旗帜,那是白绍鸥和陈生都曾在其面前庄重宣誓的旗帜,维桑共和国的军旗:一只被嫩叶所围绕的赤羽白鹰。嫩叶象征着维桑共和国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白鹰代表奥林匹斯教高洁而孤傲的战神阿瑞斯,火红色的翅膀则为了纪念在维桑共和国历史上为国捐躯的先辈们。 “我再说一遍,每一个维桑共和国的军人都应该上军事法庭。”白绍鸥把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好像不是在说给苏归璨听,而是在说给自己听。“我们没有能力也没有脸面去扛这面旗。” 号声激荡,响彻群山。 增援的号角——有人愿意为了这一声号角豁出性命,但直到他们将自己的生命之火燃烧殆尽却也没有等到。白绍鸥试图冷静思考,思考进攻的方位和路线,思考分派哪一支部队包抄阻截,但现在他都已经无所谓了。他以大江与大河的名义起誓,以日月与星辰、青铜与钢铁、奥林匹斯教诸神的名义起誓,他不会再呆在指挥所里。在他是将军之前他是一名维桑的军人。不管世人如何言语,军人的天职便是保家卫国,遑论是身居高位还是一介庶人,这都是自己无法推卸的责任。安全、后果这些都是该下八层地狱的屁话,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他的侍从要阻止他亲临战阵,就一刀先把他的膝盖骨劈下来。 数之不尽的维桑驯鹿骑兵披坚执锐,从山坡顶上冲了下来。他们高声呐喊着,仿佛要用手里的长枪将天地劈裂,将面前的北境军碎作八大块然后统统吃下肚去。犹如在火炉上烧的通红的刀子轻松切开一块黄油那样,维桑的驯鹿骑兵狠狠的撞进了蒙鸠依人攻山的队列之中。 若道维桑将亡,除非我等尽死。 义武奋扬,跳梁者,虽强必戮! 起初,蒙鸠依人依然秉持着他们的骄傲,呐喊着,咆哮着,试图重新结成阵列去抵抗白绍鸥的骑兵;但那太无知了,居高临下的驯鹿骑兵手持长枪,那股仿佛要把天地掀翻的冲击力足够把他们的阵型和意志都一起捅下七层地狱。逐渐的,蒙鸠依人的呐喊和暴喝变成了延绵的哀嚎,经历了一整天鏖战的少年兵们高举火把,在深夜的丛林里变成了一个个勾魂的恶鬼,扫荡着落单的蒙鸠依战士。 被后世称为『漆吴山会战』的这场战役最终以白绍鸥带领援军赶到,蒙鸠依军被击退为结局。随即东西两线抓住了时机摸清了北境军大部队动向,从侧翼包抄,形成夹击之势。蒙鸠依军为了避免被围歼仓皇退却,连尸体都没有收拾。白绍鸥乘胜追击,收复了漆吴山阵线以北五十余公里失地,一路打到调兵山脚下。 5千余少年兵在战后经过重新统计所剩不足五百人。阵亡者的家属将领到一笔丰厚的抚恤金,而幸存下来的少年兵可以选择留在军队作为后备军官或者进入国防军校深造,愿意返乡的也能领到一大笔遣散费。与蒙鸠依的十年之战,最终以漆吴山惨烈一战拉下帷幕。 -------------------------------------------------------------------------------- 注释1都城守备队:见回组洛溪团的别称。 Chapter 13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鲁迅《热河》 彭易之清楚的知道,今天的国都属于他,属于漆吴山上撤下来的五百多个少年兵。 彭易之的亚麻衬衫上挂着三色绶带,绶带上缝制着维桑共和国的一级赤羽白鹰勋章,那是身为维桑共和国军人的莫大荣耀。他和陆晴、艾能奇一道,穿越手捧鲜花的人群,和少年兵们一起前往威远城圆形剧场的宴会现场。国都的民众激动的欢呼着,呐喊着,激昂的欢呼声在那一瞬间给了彭易之一点儿震颤的错觉,他们将自己视为英雄。正因为有着这群少年的存在,他们才能够在这里欢呼,少年兵虽然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产物,但却又正是他们在最后的最后用自己的血肉堵住了北境军的进路,让他们无法再向前一步长驱直入维桑的腹地,成为维桑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灾难。 “彭易之,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情。”艾能奇撇过头,凝视着彭易之。“西线阵地冲锋的时候,那句‘为了望江堡’,是不是你喊的?” “是我没错。咋的,我不配喊我家的名字吗?”彭易之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哭。真是个傻蛋,艾能奇心想。 “不...我想说你做得很好,如果不是你带起来的那声...那声口号,我们不可能坚持到最后一刻。” “同样也有很多人因为这个把命丢了吧?那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彭易之凝望着远处奥林匹斯大圣堂顶上的那颗大钻石,太阳东升西落,那颗钻石却历经时光雕琢打磨而不曾褪色。每一次的战斗英雄都在圆形大剧场接受人群的献礼和致意,而圆形大剧场又恰好能看到那颗硕大无朋的钻石。不知道这颗钻石静静地伫立在这里这么多个年头,又见证了多少英雄的诞生? 彭易之本来想要一口气帮维桑洗雪耻辱,一路敲锣打鼓跃马扬刀杀进蒙鸠依帝国的帝都莱因哈特城,把蒙鸠依历代大帕萨克的牌匾都挨个碎作劈柴,但他们始终是没有成功。即使竭尽全力去战斗,即使付出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性命作为代价,最后也只落得一个檀渊之盟,一纸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的停战协定。彭易之深切的感觉到自己被侮辱了,不只有自己,还有自己的父亲,自己老家那座囊括了他几乎全部童年回忆的道场,以及那座被称为望江堡的城塞。 会场陷于一种类似于宗教狂热般的大狂欢之中,从生死线上下来的少年兵们还没有完全摆脱失却同伴的悲伤,而美酒佳肴和群众们的欢呼声带给他们一点飘飘然的错觉成为了最佳的治愈良药。因为他们今天被免除了少年禁酒令的限制,所有人都喝得一塌糊涂。长桌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美食,山阳道牧场出场的最高级的牛犊肉,南海道出产的烧烤鲷鱼,还有东海道的凝夜紫红酒:那是平时只有千人将以上级别的高级军官和贵族才能负担的酒水。除此之外,各来自全国各地的瓜果和精心筛过的白面包都不断供,那是他们的行伍生涯未曾见过的最高规格待遇,只因为他们是英雄。 彭易之觉得会场乌烟瘴气,遂离开了圆形大剧场,来到剧场不远处的矶野川1江畔打算透透气,顺便让自己几个月来一直处于紧绷状态的大脑略微放松。他性格乖戾内向,以至于几乎无法找到与他熟识的人一起喝酒,即使有这么几个人愿意和他喝,也定然会在酒后打一架:彭易之的口气可是出了名的臭。如果秃瓢还在的话,应该会毫不犹豫的给他后脑勺来一个砰响的大电炮吧?但是秃瓢已经不在了...甚至连那么几个曾经和他在一起喝过私酒的少年兵,现在都已经躺在覆盖着国旗的棺椁里正行进在回家的路上,而更多的人,比如秃瓢,那些因为颜面遭受重创而无法确认身份的人,还有更多的死在溃退路上的袍泽兄弟,早已经身膏野革的化为了北陆大地的一捧泥土。 往事和回忆,那些熟识的人的脸庞,像一张利爪一样撕扯着彭易之。他用颤抖的手从亚麻衣衫中摸出一根自己卷的纸烟,点着了,深深一口吸进肺里。因为他吸的太猛了,彭易之开始剧烈的咳嗽,眼泪就这样掉了下来。战场上还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现在他却感觉经历过的一切都历历在目。那些被开膛破肚的战友,那个骑着骆驼挎着马刀在小石山上一下把他打进泥地里的蒙鸠依骑兵,那五千名在小石山死战不退全员阵亡甚至被撤销番号的144兵团,还有那座好像压在他心头上的漆吴山,都在黑夜里,在矶野川幽幽的黑水中一动不动的注视着他呢。 “妈的,卷烟的玻璃纸还是秃瓢给的...”彭易之又抽了一口烟,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尝试着把鼻涕和眼泪一起憋回酸涩而千疮百孔的心里。 “少年兵抽烟是违法的啊。”身后猛然传来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彭易之吓了一跳。毕竟在这种僻静的地方,突然有人叫自己是很可怕的事情。彭易之回头一看,是两个坐在河堤上的人,一个胖子,一个军官,和他一样披着绶带和赤羽白鹰勋章,年级看起来却比自己更来得大些,想必是近卫营的前辈。 “不...我知道这是违法的,只是太高兴了,所以想抽一根。”彭易之随便编了个拙劣的借口,想尽快从这次谈话中抽身,回到独自一人的状态。 “太高兴了?那你为什么在哭呢?”军官吸了吸鼻子。 “你管我干锤子...等等,你是近卫营的营长吗?我好像看过和你一样的黑色罩袍。”彭易之又吸了一口烟,看着军官和胖子。 “我叫陈生,是近卫营的总长,也是见回组洛溪团的团长。我身边这位是我的副官,他叫刘峻辰。”陈生换了个坐姿,看着彭易之。“你叫什么?” 彭易之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我就是个无名小卒,你们这些官长用不着去记我的名字。” 陈生沉默了一会,忽然大笑起来:“好了,维持这个世界能够平稳运行的一条原则就是公平,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是‘交换信息’。我告诉了你我的名字,你也应该告诉我你的,这是规矩。” “...彭易之。”彭易之有点懊恼的说,他没办法反驳陈生。并不是因为他的军阶,而是他知道陈生说的是对的。 “好了,所以你和其他少年兵哭泣的原因一样,因为失去了重要的伙伴,因为战争带给你太多的创伤,所以才哭泣吗?”陈生啐了一口痰在地上,“其实你也并不需要悲伤,因为...” “你们这些长官的闲暇活动就是自以为高贵的和底层大头兵说教,对吗?”彭易之的懊恼变成了些许的恼怒,“好了,我告诉你!我在军营里没有什么兄弟,战争也没有给我带来啥创伤,我好的一逼!我哭的原因是维桑共和国没有夺回塞外府和望江堡,我爸死在了泸牧山,我家的道场在望江堡被烧成了白地,我整个儿的人生都被毁的干干净净屁都不剩;而现在不管是泸牧山还是望江堡,都在蒙鸠依那帮垃圾人的控制范围之内,我连回去给我父亲收尸的机会都没有!你告诉我我是什么样的英雄?他们在大剧院庆祝些什么东西?这是胜利吗?归根结底还是你们这些将官指挥的工作干的活像是一坨臭狗屎,如果你们有足够的本事,事情怎会落入今天这般田地?你还要舔着脸来说教我?你以为上两次战场把自己给感动的不行不行的就算是和我们这些一线泥腿子同甘共苦了?你告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说教我?” 显然,彭易之并没有注意到,当他提起“泸牧山”这个名字的时候,陈生的脊背极大地震颤了一下。 “我没有想说教你的意思。”陈生缓缓地说,凝视着因为情绪激动胸膛剧烈起伏着的彭易之。“我和你其实没什么区别,只是我命好所以成了你嘴里说的官长。但是我还是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改变不了元老院的决定,改变不了我们和蒙鸠依之间的力量差距,甚至救不下你们这些少年兵,在最后甚至要拿你们的命去填本来属于我们的位置。我的父亲还活着,老家是威远城,显而易见这里没有出什么问题;但是你要知道,和我一起朝夕相处的战友,那些被我一手提拔起来的都城守备队士兵,几乎全部都把自己葬送在了漆吴山。我最好的朋友,或许你知道那个名字,或许不知道,无所谓了...他就是在泸牧山阵亡的354兵团兵团长李严。你知道吗,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的脑袋被蒙鸠依人放在木条箱子里,叫阵的时候被一个骆驼骑兵扛着跑来跑去的...峻辰说,当时几乎冲上去五个身强力壮的老兵才把我拦住没有跟那个叫阵的拼命。我没有想说教任何人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对现状作出什么改变。” “什么样的现状?” “士兵羸弱,军事落后,政治软弱,从上到下的人都只想要安逸。至高元老院的贵族只想泡在威远城大澡堂2里喝冰镇过的香蕉牛奶和东海道的红酒,普通民众只想着更长久的丰收期和富裕的生活,衣食无忧的过日子。至于北边发生过什么事情,一两年后他们就忘得一干二净。” “他们不会的,我就是个例子。”彭易之反驳道。 “算了吧,他们老家没有被人烧成白地,老爸也没有死在战场上,不是每个人都跟你有一样的想法。你得承认,维桑人想要的不是荣誉和复仇,他们想要的只是安逸和和平,能够一年到头都丰足的日子,偶尔还能去大剧院看看角斗,就这样。” “那你有什么办法去改变?你也不过只是一个洛溪团的团长,还折了大半的部队。” “你听过西域3吗?”陈生话锋一转,看着彭易之。 “西域?吟游诗人传唱过的那个...后来好像就没什么人唱了,我小时候听到过。说是流着奶和蜜的宝地,但是上面住着野人什么的。”彭易之不解的回答他,“你不会说是想去西域再建立一个国家吧?那种事情也太可笑了,应该只有疯子才会做这样的事情。” “对的,我要去西域再建立一个国家。”陈生看着彭易之,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严肃,没有一点笑意。 “你是认真的...好吧。”彭易之抽尽了手里的香烟,把最后一点烟屁股丢进河里。“既然大家都是疯子,可以的话,算我一个,我去了。” 陈生站了起来,彭易之看着他,突然浑身震了一下,一股宛如蚂蚁爬遍全身的感觉从下至上席卷而来。 “你知道吗?在矶野川里丢垃圾会被处以十五个铜币的罚款。”陈生看着蹲在地上的彭易之,他绶带上的勋章正在黑夜中熠熠闪烁。“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兄弟,所以我绝不会去举报你。” -------------------------------------------------------------------------------- 注释1矶野川:维桑共和国国都威远城内穿城而过的河流,也被称为维桑人的母亲河。 注释2威远城大澡堂:威远城的公共浴室。 注释3西域:希罗史诗中阿基拉大陆人们眼中的希罗世界,一个埃及尔海彼岸的未知大陆。 Chapter 14 进港前他们收了帆,仅凭划桨前进。这是一个在繁忙的玉港1中相当隐蔽的泊位,停放着一艘经过改造的三层桨座战舰。在维桑海军的编制当中,这种规模的舰艇并不少见,甚至和其他泊位的大型商船吨位都相差无几,改变涂装之后就可以完美的隐藏在玉港的商船集群之中,谁也不会发觉。 “我总觉得我是疯了才会答应和你一起去,阿生。”刘峻辰一边和水手们一起系缆绳,一边和陈生说。 “哈!我也这么觉得,这条船上不都是疯子吗?”陈生没有穿着他的黑色罩袍,而是和普通水手一样穿着系紧袖口的亚麻衣衫,和他们一起吆喝着干活。 “你偷了一条战舰,一条军舰!我真是日狗了,还欺上瞒下挪用了见回组的军资金,如果你的行径被发现了你知道会被处以什么样的刑罚吗?价值两百枚金币以上就足够你在威远城游街以后拉到人民议事堂五马分尸了!你真是个疯子!”刘峻辰干着活,气喘吁吁的尽量控制语调对陈生抱怨。 “是吗?那到时候你就说是我用武力胁迫你的吧!”陈生把脚顶在船舷上,用力把缆绳系紧。“首先他们得找得到我,当他们发现的时候我恐怕已经在埃及尔海对面了。好了,活儿干完了,我们去检查一下需要用的物资有没有备齐全。” 说着,刘峻辰就被陈生带下了舱室。刘峻辰提灯,陈生拿着羊皮纸和鹅毛笔。 “十套札甲和五套鳞甲?这些装备应该不足够吧?我们的船上恐怕是有个一百来号人。”刘峻辰探头清点着货物。“食水准备的倒是充分,盐渍肉食和洋葱都备的齐全,但那些少年兵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又干又硬的黑面包。” “他们会习惯的。”陈生在羊皮纸上一一记录货物情况,并反复筛查有没有什么缺货。“我们不是去过家家,这点心理准备至少得有。你知道的,峻辰,我得省着花钱,没钱为他们准备白面包和到了新大陆可能就落后了的铠甲。” “那这是什么?”刘峻辰掀开一个箱子,透过那一点缝隙,他看到了一整箱的长方体金锭。 “那是白绍鸥在威远城内城那座别墅,还有他其他一些地产卖掉以后换来的钱。”陈生顿了一下,仿佛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刘峻辰。 刘峻辰叹了口气,重重合上了箱子:“你和白绍鸥都是疯子。他怎么会同意你做这样的事情?他还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我简直是日了霸王龙了,多的不说,那座别墅要是给我,我能在里面娶一打老婆整天莺歌燕舞的玩群p,一直到老死。你明白我家要做多长时间生意才能换这么一箱金子吗?” “我懂,我懂。”陈生说,“但是我们得确保有足够的资金,而且是要把能带上的全带上;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甚至连能不能回来都是未知数。” 刘峻辰今天已经受了足够的震撼,无力再去反驳陈生,他找了个板条箱坐了下来,问陈生:“这条船上有多少人?” “三十一个少年兵,八十六个都城守备队士兵,还有十三个水手。为了尽量缩减非战斗人员的人数,我用都城守备队士兵替换了桨手。” “水手不是非战斗人员吧?”刘峻辰苦笑了一下,“那个水手长,你是在哪里找来的?他胳膊都能有我大腿粗,你说他不是战斗人员,我倒是觉得这家伙要是不会打架,其他也就啥也不会了。” 陈生开玩笑般的拍了刘峻辰一下:“这个怪胎叫占行简,我在开阳港水手行会碰见的,因为他一头金发跟旁人格格不入,所以没什么人待见他,肯雇他的都不多。但他的本事确实是没得说的,尤其是那一身牛力,我亲眼看着他把七米长的桅杆拉起来立在甲板上!你真该见识见识,那是比阿瑞斯还厉害的膂力啊?三十五个银币买断他的职业生涯,我觉得太划算了...” “别说了,阿生。”刘峻辰突然打住了陈生,也放下了手里的提灯。 “怎么了?” “我相信你,不然我也不会选择跟你一起去。”刘峻辰缓缓的说。“我不是家中独子,也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我没有什么志向,从来没有想过在历史上留下姓名之类的事情。但是我相信你,这是我现在能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了。” “好。”陈生笑着,从怀里拿出了香烟。 -------------------------------------------------------------------------------- 注释1玉港:天府道的首府,濒临埃及尔海的港口都市。 附录:「刘峻辰的回忆:西域往事」 小时候曾经听维桑的老人讲述过许多神奇的故事,那是和教科书上的文字不同的世界。与病魔缠斗的少女和守护她的维桑政客的故事。不管做什么都会失败的科学家和他改变了整个共和国的发明的故事。因喉病无法再次发声的歌唱家和因医治了他而拯救了了半个音乐界的老医生的故事。饱受挫折的将军和斗志昂扬的将军在北陆为国而战的故事。这些故事虽然也没有什么严谨和史料性可言,但是年幼时的刘峻辰却深信不疑。而其中最吸引他的,则是一则叫做『西域』的大陆的民间传说。 唯一有史料记载的是太阳历1417年的维桑海外官方考察。当时的大执政官派遣了一支由3艘轻型桨帆并用运输舰,一艘重型桨帆并用战舰和一艘双层桨座运输舰组成的远洋探险队往埃吉尔海以西展开调查。船队几乎有三个月的时间杳无音信,最后只有十七个船员和一艘运输舰生还回到阿基拉大陆。根据这十七个生还者联名提交的报告书所述,埃吉尔海比历代天文学家、地理学家所测绘的地图大得多。他们航行了大约两千五百海里才抵达陆地。陆地名为“希罗”,有着丰饶广袤的土地,众多的人口和高度的文明。 据报告所言,西域军阀割据,科技水平尤其是军事水平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准。阿基拉大陆至今仍处于冷兵器时代,而西域已经进化出了小规模火炮军队和以燧石为击发装置的火枪。根据推算,西域总体面积超过两千万平方公里。 令人惊异的是,虽然语言不通,但西域之人所信仰的宗教与奥林匹斯教几乎相同,有着一模一样的主神和几乎相同的其他神明,只不过名字是以西域的语言为基调所决定,西域人同样称其宗教为『奥林匹斯教』。先进的科技基础造就了繁盛的文化环境,奥林匹斯教在西域发展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许多信奉某一个单独主神以及对正统教会提出质疑的异端。 西域人并不友好,异常好战,一言不合就大动干戈。因为语言不通,在舰队补给方面和西域产生了冲突以至于遭到西域东部军阀的舰队围剿,三艘轻型运输舰和重型战船当场被击沉,独有补给船成功脱逃回国。 维桑政府为了避免民众恐慌和引起外敌入侵,将这件事以国家力量抹消,十七人报告书成为被封存的秘密档案,补给船被凿沉,突然消失的埃吉尔海远洋探险队成为了民间传说。 但是要掩盖一件事即使动用了国家力量也是没有那么容易的,各种各样的坊间传言开始散播,事情越传越玄幻。到和蒙鸠依爆发大战的时候,已经有一些人付诸实践踏上了远洋去找寻传说中的西域之国。然而根据后世没有相继的西域情报传出看来,没有人能够成功的从西域回来。随着1470年左右维桑共和国开始的商品经济高速发展,探险的热情也随之消退,社会开始变得物欲横行,远方的西域之国希罗再也无人问津。 Chapter 15 “我是这么计划的,北陆号将沿着1417年那趟远征的航线前行。”占行简对艾能奇说,“从玉港出发往东,风向顺利的话10天左右应该能比较稳妥的到达。但是前人留下的记录实在太简单草率了,据说是老练的航海士都跟着沉了的那两条船喂了鲨鱼。运气不好的话,怕不是得花多一倍的时间,但还好,我们的食水储备是可以负担的。” “正常来说这条船不应该装那么多人吧?” “对,对,这条船核载标准是80人。”占行简向艾能奇说,“可船长塞了几乎两倍的人进来,都城守备队那些门神只能睡舱房和过道;还好船长对海员比较客气,每个人都能睡床,不然怕是要哗变。说起来,你本来用不着帮我们干活,划桨控帆这类的事情明明有洛溪团的大兵们帮忙,但你又为什么这么有兴趣?” “可能是家族遗传吧。”艾能奇咕哝了一声,继续把他手里的缆绳拼力拉成一条直线,捆在船舷的定桩上。 “这小子祖上出过大人物呢,”陈生带着刘峻辰从船首上走下,“他祖上是探险家‘发现者’艾当雄1,你看他脖子上那个吊坠,是那时候最高执政官授予他先祖的东西。” “得了吧,是什么人都一样,”占行简青筋盘虬的双手交叉,撑在胸前。“我倒不觉得我们做的事和他家祖宗有什么区别,要是真能成事,我也得去跟最高执政官讨枚徽章来戴戴,说不定还能赏笔钱呢。” “也得先不被人拉到议事堂绞死,再详细讨论一下勋章的事吧。”刘峻辰插话,“我们说不好听的是在搞走私活动;运气不好的话,泄露国家机密罪之类的罪名扣过来也够我们受的。” “那帮大兵想抓我,就先让他们尝尝这个。”说着,占行简紧握右拳,胳臂上肌肉紧绷,鼓出一个大的骇人的肉瘤。“还有北陆号的撞角...嗨,我忘了,咱们的船长为了缩减重量把撞角给拆了。我说你拆撞角又是做什么呢船长?要是在希罗碰到的净是帮不通人语的蛮子,那咱们跑都没法跑了。” 陈生调侃着对占行简说:“总不能一上去就撞人家吧?” “不说这个;但我得提醒你我们的武备确实不是很充分,防海盗怕是都够呛。只有十五套连大腿都护不住的铠甲,不够人手一把家伙的短剑和长枪,这年头连开阳港外的海盗都会弄点像样的东西穿出去打劫,您说我们这是探险队还是远征都行,我倒是心疼这帮小伙子手里的家伙事儿也忒寒酸。” “我自然有我的理由啊,水手长。”陈生无奈的耸耸肩,“十七人报告书上提到的希罗人穿的铠甲比我们更先进许多,我们也不是为了征服他们而去的,是去学习和借鉴,不是打架;即使我在这里花光了钱为他们置办铠甲和兵器,到了希罗,发现是他们几百年前用的老古董,那有什么意义呢?什——么意义都没有的呀。” “那就向宙斯祈祷咱们遇上的第一伙人掏出的是温热的奶酪和白面包,而不是更先进的兵器吧。”占行简放下了手,“白面包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 “那有啥美妙的?我在老家的时候想吃多少都给我管够。”刘峻辰挠了挠头。 “得了吧小土豪,咱们至少得啃一个月又干又硬的黑面包和熏鱼,等下了船你就会发现你可以为了那一口白面包蘸蜂蜜去死。”占行简笑了起来,摆了摆手,继续带着海员们干活儿去了。 远航的过程乏味而无趣,大部分的时间里,占行简除了指挥海员调整航线和看着太阳东升西落之外就没有什么能做的事情了。所幸埃吉尔海给予了他们意料之外的仁慈和慷慨,除了一点小的风浪之外并没有带给他们更多的波折。占行简喜欢坐在北陆号的船首,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海平线。他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但却和维桑人普遍拥有的黑发截然不同,这金发带给他的更多的并不是赞誉,而是歧视和偏见。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来自何方,或许是幽冥海对岸的神秘种族,又或者是来自别的什么地方,他最初的记忆是被一个开阳港岸边的老渔民从一条破旧的舢板上捞回了海岸。至于之前他经历过什么,他已然全不记得。或许他也和这群雇主一样,只不过是来自远方异乡的冒险者之一? 童年生活并没有带给占行简快乐,他在一条渔船上成长,一直到十四岁,便被人以十五个银币作为代价买到了一条远洋商船上。说是远洋,大部分时间他都来往于玉港和开阳港之间,为玉港带去南海道产的小麦和稻米,为开阳港运回造船需要的橡木。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偿清了自己的卖身债务,一般的包身工水手用的时间更久,这全得益于他健硕的体格;在那之后他就当起了自由水手并加入了开阳港水手行会,不断等待着雇主来雇佣他上船。 往事不可追,占行简坐在船首,想着以前发生的事情。 “你知道吗?每当我航行在埃吉尔海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到海妖塞壬。”占行简对身后的艾能奇说,这个少年兵就好像他的徒弟一样,贪婪的学习着有关航海的一切知识,一如他的先祖一般。“开阳港酒馆的吟游诗人老是唱这个海妖,说是有着曼妙的歌喉用以迷惑船夫,致使船只触礁引发海难。” “但我没有听见什么歌声,水手长。” “是,当然,我也没听见。”占行简咳了两声,向海里啐出一口夹带着黄色粘液的痰。“没有海妖,没有大章鱼,只有无穷无尽的海雾,所幸风暴没有降临;没有云甚至没有海鸟——那是陆地将近的证明。” “可是,我们已经航行了十多天……” “有时候我也在想那些已经在棺材里朽烂的人写的报告书到底能不能相信,这个世界有尽头吗?会不会我们只要不断航行,能看到的就只有大海?大海对面是什么?”占行简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终于能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这才叫水手,这才叫海员!去探索地图未知的世界,去找出那些水手行会的元老都无法确切描述的地点...而不是整天运着谷物和木材在玉港和开阳港来来回回兜圈子的工作。小子,你有烟吗?” “有,我有,水手长。”艾能奇连忙从自己的衣服里摸出两根纸烟,那是他自己手工做的卷烟。 “我就知道你肯定有,我在你们这个年纪也总以为禁烟禁酒令2就是个屁,直到我在船上偷喝船长的葡萄酒被打掉了一颗大牙。”占行简接过烟和火柴,熟练的点上抽了一口,美滋滋的吐出来。“那你又是为什么来的?” “为了一句话,水手长。” “一句话?哈哈,那肯定像是奥林匹斯圣经上的话了吧?不然你可以过的很舒服。”占行简又抽了一口,艾能奇甚至能听见空气中烟草燃烧的滋啦声。 “不,水手长。你知道吗,我在漆吴山上冲锋的时候,我身边有很多同伴被蒙鸠依人的箭射中了。他们有的人在呼喊父母的名字,有些人在向他们的教官求救,有些人向朱庇特请求怜悯。所有人,所有人都在哭泣,但我们没有当逃兵。后来有人喊了一句‘为了望江堡!’我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呼号家乡的名字…你知道吗?我老家是曳马城,就是南池道泽地那个…” “我知道,我知道。我之前去过一次的,所以你喊了曳马城万岁?” “对,也不对。”艾能奇抽了一口自己的烟,他在占行简面前的站姿略有些拘谨。“我喊了,然后他们也都开始喊自己老家的名字,那些地名…来自所有我知道和不知道的地方。少年兵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组织,跟全部由某个地区的人组建一个兵团来编制部队的中央军不一样,我们五湖四海的人都有。但是到了最后,到了他们冲到蒙鸠依人面前的时候,他们呼喊的就已经不是家乡的名字了…您知道他们喊的是什么吗?水手长?他们在喊‘维桑万岁!为了维桑!’” “为了维桑?”占行简朝海里弹了弹烟灰,“你们都是疯子。” “对啊,水手长...”艾能奇眼眶红了,“我第一次明白我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对不起,我表达能力不是很强,不知道该怎么说,但你得明白,我觉得我是为了那一句话而活的,为了我阵亡的教官和战友们……如果我就这样退伍回去了,我会一辈子看不起自己的。” “那你还是一辈子看不起自己对你自己比较好些。”占行简撇了撇嘴,“至少不用再去干刀尖舔血的勾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我正因为知道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才来的。”艾能奇道,“至少我想留下点什么东西,或者至少我不想让那些死掉的人白白死去。” -------------------------------------------------------------------------------- 注释1“发现者”艾当雄:维桑共和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探险家,曾测绘了整个调兵山脉。 注释2禁烟禁酒令:维桑共和国的律法规定18周岁以下的公民严禁烟酒,违者将处以罚金,对售卖酒水给未成年人的商家将处以六个月的徭役。 序章:西行法师 拉罗斯家族的存在,就是奥弥尔王国的原罪。 “簒夺者家族”,一开始人们这么称呼通过政变夺得了奥弥尔半壁江山的拉罗斯家族。再后来这样侮辱性的称号随着拉罗斯家族逐渐站稳了脚跟形成了自己的家族势力之后,称号逐渐变成了相对温和一些的“僭越者家族”,因为他们的家族先祖本不是通过禅让或起义这样更正当的方式得到了王位。再后来,东奥弥尔王国逐渐富强,和西奥弥尔王国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奥弥尔的子民也慢慢接受了这样一个家族是他们的统治者这一事实,拉罗斯家族的人就此获得了有限度的“称号自由”。 这是一场发生在拉罗斯家族宗家和分家之间的故事,这也是发生在宗家族长“怪物”西德尼·拉罗斯和分家的后辈“罗睺星”伊萨克·拉罗斯之间的故事。 时值夏日酷暑,挂在清河城城墙外的尸体严重腐烂,散发出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而这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尸体,从清河城城门外的大陆上绵延数里之多。据西奥弥尔王国国王“怪物”西德尼宣称,这么做有助于震慑西奥弥尔王国1潜入的细作,同时也能让他的子民对他神圣的统治抱有最高限度的敬畏之心。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把任何一个人,甚至是自己的同胞兄弟和亲生父亲钉上十字架,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伊萨克比任何人都清楚,前任国王热罗的尸体或许就在这些十字架上的巨人观之中,在腐化中膨胀,等待着最后爆裂的那一声闷响。一代雄主居然沦落至此,伊萨克不由得为之感到惋惜。 阔别十五年的祖国。当伊萨克离开清河城前往芬里尔的国都战锤城作为人质时不过12岁,十五年的时间已经足够改变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他深刻的清楚这一路上看到的景象和居民们带有恐惧颤音的描述说明了什么,正如他深刻的清楚在这七年的时光中东奥弥尔王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是你阔别十五年的祖国吗?伊萨克。”牧沢正成骑着他的猎马,跟随在伊萨克的身后。“唔...看起来好惨。这些人犯了什么罪吗?比如说...强奸,抢劫,杀人放火之类的勾当?” “不,他们只是做了他们该做的。”伊萨克黑着一张脸,简短的回答了牧沢正成的提问。 牧沢正成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年幼的分家少主,带着些许嘲笑的意味。那是很久之后他才明白的,那时的牧沢绽放的笑容并不是因为他的同情和怜悯,只是单纯的庆幸自己不是生长于这样一个国度之中。他庆幸自己生于更加和平的塔罗斯地区,长在繁盛的扶桑帝国,而不是四面动荡国力羸弱的奥弥尔;他庆幸自己并非一手遮天的名门望族,因此而与杀身之祸大抵无缘。但那幸运只属于牧沢自己,不属于伊萨克。作为伊萨克从芬里尔带回的唯一扈从,他早已明白自己的主子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心理准备。 “话说回来,伊萨克。”牧沢的马性子刚烈,总是试图摆脱牧沢的指挥,在路上止不住的左摇右晃。“你为什么不偷偷跑去别的国家?可能生活水平是会差一些,却至少不会有性命之虞。你之前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不太相信,你哥哥真是个疯子。” “拉罗斯家族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疯子。”伊萨克叹着气。 二人在几乎空无一人的东奥弥尔大道上躑躅前行,好似身上背负着地狱。清河城高耸的城门已经近在眼前,伊萨克能看到西尼尔的金底红剑纹家族盾徽的旗帜在城头飘扬,全副武装的士兵们或拿着长戟或拿着弓箭,在门楼上警惕的盯着这两个和自己挂着相同盾徽纹章的年轻骑士。 “你知道吗?牧沢,我在离家时曾经和热罗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回来了,一定是唱着歌回来的。”伊萨克歪着脑袋看了看路边挂着的尸体,“我以为我会很高兴...但是现在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了。这不像是回家。” “所以你要唱歌吗?拉罗斯分家的大少爷。”牧沢笑道。 伊萨克叹了口气,清了清嗓子,大声唱了起来: 木船停在那里阔别了海浪 海中孤独的小舟载着一条不羁的灵魂 在每一片孤独的大洋寻找生命的意义 横波泅渡蹈隙而进 “这是什么歌?”牧沢稍微打断了伊萨克。 “《旧木船》,奥弥尔的民谣。”伊萨克耸了耸肩,“突然就没有想唱歌的心情了。走吧,我们进城,去见我哥哥。” 清河城的古堡据说是旧日帝国时代2的祖民们建造的,在那个时候祖民们的脑子里还没有奥弥尔和芬里尔这样的地区概念,在他们看来,希罗世界并不是被地理区划分成一块块的大陆,而是一个完整的、只属于他们的整体世界。他们在希罗各地都留下了古堡和他们的文明遗迹,其中以埃塞克斯的梅卡瓦堡为规模最大的那一座。当然,清河城作为东奥弥尔王国的国都自然也不逞多让。厚重的古城墙像陡峭的岩壁一样耸立着,构成了这座庞大的城堡。清河城的门楼几乎和密涅瓦城一般大,如果在城门之外看,主堡便只能看到顶部部分,其余的部分都被高昂的门楼塔所遮蔽。 和往日一样,清河城内总是有奥林匹斯正教的修士们唱着圣歌,那若即若离的圣歌勾起了伊萨克的童年回忆:这座城堡和往日并无不同,但伊萨克心里却感到非常悲伤,以至于他不得不把脸憋得通红才不至于在马上小声啜泣。城堡外的市镇已经如伊萨克意料之内的衰败了,很显然,没有人愿意在这样恶臭的环境里做生意。但城堡之内的酒馆、铁匠铺、面包店和肉店居然也关闭了多半,想来世间疯传西德尼为了对外战争而屡次临时征税的谣言的确属实。伊萨克努力维持着面无表情的状态,打量着清冷的街道。铁匠铺那位说话总是很温和的老铁匠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壮汉;面包坊摆出的也不再是伊萨克童年时最喜欢的水果馅饼和烤甜饼,只是简单粗陋的黑白面包。 “这个狗杂种究竟对这里做了些什么啊。”伊萨克不禁小声的说,“以前的清河城可是奥弥尔最繁华的城市啊?” 清河城的主堡样式老旧,但却一如既往的坚固。不管经历了多少个年头的风吹雨打,主堡依然坚挺的屹立在清河城中央。外侧的条石虽已经长满了青苔,却没有破败的痕迹,看来被保养的还算不错,是伊萨克小时候记忆中的模样。主堡上飘扬的也还是那熟悉的金底红剑旗,站岗的士兵们穿着的也是他熟悉的奥弥尔风格板甲护胸和链甲护胫,但他不知为何却感到一股没来由的陌生。王座上坐着的已经不是他熟悉的热罗叔叔,而是他那个被传言为“恶魔之子”的堂哥。即使远在芬里尔,伊萨克对艾德蒙的暴行也略有耳闻。据说他在和西奥弥尔王国征战期间用平民当做军阵前的肉盾,让西奥弥尔王国还存有仁慈之心的军队根本无法下手,促成了一场重大的战术胜利;又有传言说他在克雷斯城塞攻城时用守军的人头恫吓守城部队,还有人说他的酒杯都是用人类的头盖骨刷上金箔而制成的,更有甚者,坊间传言西德尼喜欢人皮用具,每当他逮捕了自己臆想中的“政敌”和“反叛分子”便下令剥掉他们的皮,为自己做成书籍的封面或是人皮鼓。当真如此吗?伊萨克想着,或许还是要眼见为实。 王座上的西德尼已经不是当年伊萨克出城时那位还在清河城庭院里和侍从们打桥牌和剑击的少年,他长大了许多。此时的西德尼已经蓄上了胡须,眼神也相较之十五年前更加冰冷、凛冽,令人不禁联想到战锤镇3十二月呼啸的寒风,让人猜不透他脑子里想的究竟是什么。西德尼手托腮斜靠在自己披着虎皮的王座上,身上穿着一件华丽红色锦缎国王礼服,胸口绣着和伊萨克一模一样的拉罗斯家族的金底红剑纹章,默默地注视着被卫兵们带上前来的伊萨克。 “很早之前就听说你回来了,弟弟。”国王声音低沉的对伊萨克说。“你长大了,伊萨克。” “是的,我被芬里尔释放了。”伊萨克谨慎的斟酌自己的用语,生怕哪里冒犯了西德尼而导致自己也被挂在城外的十字架上。“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熟悉、亲切。” “你应当感谢我的英勇和仁慈,是我兑现了和芬里尔的军事同盟约定,你才能回到故乡。”西德尼说,“现在让我看看芬里尔那帮山猴子对你的骑士精神究竟教育到了什么程度。跪下,我的弟弟啊,宣誓对我效忠吧,承认我是你的合法国王。” 伊萨克顿了一下,缓缓地单膝跪地,他的板甲护胫和地面撞击的时候发出一声脆响。就像在脑海里已经模拟训练过许多次的那样,伊萨克像中学生背语文课文那样缓慢的把骑士对封君宣誓效忠的那一套说辞完整的说了出来。 艾德蒙听罢,拿起了自己的酒杯,那真是一只金光灿灿的酒杯,任谁都不能否认它的价值——除却从外观上看这支酒杯显然是由某个灵长类动物的头盖骨制成的这一缺点之外,而最大的可能是这个头盖骨来源于某一个倒霉的人类。那一刻,在伊萨克的眼里,哥哥变成了魔王。 “这是热罗的头盖骨。”艾德蒙轻描淡写的说着,仿佛热罗并不是他的生身父亲,只是一个无关紧要命如草芥的奴隶。“你知道反叛我的下场吧,弟弟?我们家族成年的男性已经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只剩下我们两个?”伊萨克不禁惊诧的叫了起来,“那...那其他人呢?麦丹士哥哥,艾伦小弟,罗德里格斯叔叔,他们...” “都死了。”西德尼放下酒杯,张开了双手。“我才是最伟大的西尼尔和绝对的权威,他们为拉罗斯带来了多少场胜利和多少利益?反对我的人只能死,我不给他们别的路走,我才是国王。” “是的,我的国王。”伊萨克默默咬着自己的牙,恭敬地向西德尼行礼。 “你看,我相信你的忠诚和我们小时候的情谊,所以在这里赐予你洛瓦拉伯爵领。那帮国王老爷怎么说的来着?‘将债务及收入一并赐予你’?”艾德蒙耸了耸肩,“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呢,事情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希望你能够向我证明自己的忠诚,我不想让我自己成为最后一个拉罗斯。” 不,最后一个拉罗斯是我。伊萨克想着,自从三年前父亲病逝之后他就已经没有什么顾虑了,他要扳倒这个虎皮王座上昏聩的君主,而这件事,是在他看到热罗的头盖骨之后才下的决定。 -------------------------------------------------------------------------------- 注释1西奥弥尔王国:由胜利城的施瓦茨家族统治的、与东奥弥尔王国在奥弥尔地区二分天下的国家。 注释2旧日帝国:太阳历639-1079年,希罗世界几乎被一个庞大的大一统帝国希罗帝国统一,在此期间希罗世界的文化高度融合,经济蓬勃发展。但旧日帝国在1079年的“长刀之夜”事件之后覆灭,希罗世界再度分裂。 注释3战锤镇:希罗世界西部丘陵地带芬里尔帝国的国都,是希罗世界首屈一指的繁荣城市。 Chapter 16 波塞冬1,这个无能的残废,陈生心想。他们终究是把自己那虚无缥缈而又一文不名的命运交给了这个拿着三叉戟的糙汉主神。“从玉港到希罗大陆的路途漫长,”他毫不客气的大声指出,风暴裹挟着雨水,像是拿着一根根大棒槌敲打他的脸。“我们本来可以有很多!很多很多的机会!去提高自己的警惕,去对今天这样的情况做好准备,但是又为什么掉以轻心了呢?” 陈生很少祈祷,因为他并不是一个虔诚的奥林匹斯教信徒。父亲是一位享有盛誉的阿基拉古语2语言学家,也因为在语言学方面的贡献被斯多葛学派这一维桑共和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学者集团授予终生荣誉奖章。他的母亲则出身一个官阶并不高的中层军事贵族家庭,从陈生有记忆起就一直陪着他成长。父亲是个虔诚的信徒,经常带着年幼的陈生去奥林匹斯圣所,那里的北厅是斯多葛派学者聚会的首选地点;但陈生几乎从未向奥林匹斯教诸神祈祷过。与其说他不愿意相信天上诸神的神力,不如说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判断。虽然陈生不祈祷,因为他并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但他也不是完全的无神论者,因为他也没有勇气去这么做。控制欲强烈的父亲从小设计着陈生的未来,直到他私自向威远城国防军校报名,那是陈生第一次任性,去忤逆自己的父亲;而出发前去西域恐怕是第二次,他给父亲留下的只有一张连信都算不上的纸条。很多年之后,陈生才发觉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但眼下若是还抱着他那点儿可怜又可笑的想法,不向诸神祈祷,恐怕陈生就已经没有“以后的人生”了。 他祈祷了。 “就差一步了...仅仅只差一步而已!”陈生挥舞着手里的火把,在甲板上狂乱的挥舞着,身边则是手忙脚乱解开舢板缆绳的少年兵和水手们。“近在眼前了!我甚至可以站在这里就看见海岸线的轮廓!我敢说,那绝不是一座岛屿,而是一块大陆!一块更大的大陆!”陈生咆哮着,在颠簸的甲板上努力维持自己身体的平衡,让他不至于像第一波冲击来临时甲板上那四个直接被撞的飞进海里的少年兵一样。如果波塞冬垂怜他们,让风暴来的更加微弱一些,他们将能够清晰的看到远处延绵不断的海岸线;但是,显而易见,在航行的尾途,北陆号上的所有人都遭遇到了他们不长不短的人生中所能够遭遇到的最大的风暴。陈生从未见过如此之高的海啸,天府道和南海道的水域往往风平浪静,荡漾的碧波不管在什么时候总是让人感到心灵的平静——但在希罗的沿岸,波塞冬好像在这片不知其名的大海中显出了他的真身,高举着冰冷的三叉戟,直要取他们一众人等的性命不可。风暴是当天早些时候开始初现端倪的,来势却相当凶猛,按照占行简的原话说,他们碰上了一股“歪门邪道的风”,这股风在和孤零零的北陆号交手伊始便几乎把艾能奇整个人从桅杆的顶端掀下来,为了这件事,艾能奇还结结实实的挨了占行简一记老拳:他不容许瞭望手之外的人不仅他同意就擅自爬上桅杆。 陈生看的真切,就好像维桑的阴阳师们发动了什么规模巨大的祈水遁术一般,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硕大的旋涡。那是什么原理形成的?又该怎么样去应对?陈生开始后悔自己在南海道海军舰队参加观摩团的时候根本没有认真听讲,现在他的脑袋已然是一团浆糊。占行简在哪里?陈生四下张望,他的脑袋因为方才的撞击而嗡嗡作响,好像有无数只苍蝇在他的头骨之中开日神节狂欢大派对一般,眼前也变得模模糊糊。他听到占行简那独有的大嗓门似乎在喊着“大漩流”一类的词语,却到处也找不到他人在哪里,而他那本该如电炮一般的嗓门喊出来的话语也被惊涛巨浪击打船体发出的震耳欲聋的破裂声所掩埋。就算他们的三层桨座战船严严实实的在外壳包上了铁甲,在海浪的裹挟之下撞上了礁石恐怕也得要粉身碎骨。剧烈的颠簸再一次狠狠地冲击了陈生早已痉挛的胃部,他再顾不得体面,抓着一条不知道系在哪里的缆绳,趴在上下摇晃的甲板上,浑黄而腥臭的秽物从他的喉咙里喷薄而出。 他喘着气,在甲板上缓了好一阵子才勉强爬起身,中途摔倒了四次。罩袍磕破了,头盔也早已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摔丢了。正当他准备站稳身子,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和随之而来的巨大冲击顿时把三四个还在甲板上的水手抛进了海里——毫无疑问,毋庸置疑,确凿无疑,那是比蒙鸠依人的战象踏地时更大的冲击。即使对大海的知识匮乏如陈生,也能够明白一点:他们的船底撞上了礁石。陈生的身躯因为剧烈的呕吐和不适而感到无力,只能死死扒着船舷,一步一步往舱房挪动,想要查看一下船舱内部属们的情况。他朦胧间看见占行简的那一头金发,他高举着火把,鬼哭狼嚎的喊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词汇,带着另外一名老练的水手冲进船舱。其余水手则忙不迭的在抡起斧子砍断桅杆——在这种情况下,砍断桅杆只能是最优解。陈生想要帮他们一把,但并不习惯海上旅行的他根本没有这群水手一样的身体素质,而接下来的一阵颠簸把陈生抛了起来,滚进了船舱里。 舱房之内已经乱作一团,几乎所有人都在天地翻覆一般的将近些日子所吃过的所有东西都吐出体外。舱房的过道摆着许多洗澡时使用的大桶子,里面已经差不多盛满了各色各样的秽物,随着船只不断颠簸,已经满溢的呕吐物就不断洒在舱房的木地板上,冒着腥臭的热气,把本来空气就不是很通畅的舱房过道闹得乌烟瘴气——但显然,这种时候待在舱房要比待在甲板上来得安全得多。就连常年在海上讨生活的水手都会被甩进海里的大海啸,这些陆地生物又怎么可能受得了?陈生不断的祈祷,祈祷,向着天上他所知道的每一位神明,向着维桑历史上每一位能说得出名字的英雄,向他们祈求怜悯和最低限度的仁慈,让他们能够到达彼岸,那个他们惦念了无数个日夜的希罗世界。 第二声巨响发生在午夜刚过,神明并没有搭救他们!占行简从舱底跑进舱室的时候脑袋上裂开了一个很明显需要缝针的大口子,喷涌的鲜血几乎把他的左眼给盖住。“舱底破了一个大口子!船要沉了!所有人上甲板!上甲板!把舢板都放下来!跳船!跳船!” 少年兵们虽然曾经是上阵杀敌的军人,但说到底毕竟是孩子,而蒙鸠依人又怎会有大海啸这般可怕?占行简话音刚落,少年兵们一窝蜂的挤出舱房,手忙脚乱的往甲板上冲。陈生的脸已经憋成了绛紫色,但他并没有自顾自的跑上甲板逃命,而是掉头冲进了舱房深处,一面寻找他的副官刘峻辰,一面找他的那箱金锭。 “东西我拿上了,团长!”陈生猛一回头,发现是扛着箱子的陆晴和彭易之。陈生大步走上前去,船板已经倾斜的厉害,他每走一步都感到艰难,在地面上横流的秽物弄得他的鞋底异常湿滑,三不五时就会摔上一跤。陈生并不言语,只打开箱盖,粗略的检查了金锭是否还完好无损之后,陈生急迫的问两名少年兵:“你们两个,看见副官了没有?可知道副官在哪里?” “没有...我们没有看见!”因为周边的环境嘈杂,陆晴几乎是扯着脖子回答了陈生。 强忍着反胃和恶心带来的烧灼感,陈生狠狠地跺了跺脚:“你们先上舢板,我去找副官!把金子保护好!听见了没有?”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曾经引以为豪的冷静、理智和对情势的正确判断正在离开他的大脑,但他唯一能够想到的事情是,他不可以就这样把刘峻辰丢在这条摇摇欲坠的三层桨座战船上自顾自的逃命去,如果他那样做了,他便不再是他自己了。 彭易之一把抓住了陈生的罩袍后襟,对陈生大声的喊叫道:“您别去!我去找副官!您快和其他人一起上舢板吧!我会把副官找回来的!”风,雨,都气势汹汹的在黑夜中磅礴咆哮,只消彭易之一张口,水粒便击打在他的舌头上。 陈生却挣开了彭易之拽着他罩袍的那只手,自己径直穿过了已经被呕吐物、尸体和血渍弄得一塌糊涂的舱房过道。而当他背着摔得浑身是伤的刘峻辰从舱门出来时,冰冷的海水已经淹没到了他的膝盖。刘峻辰处于一种不省人事的、荒诞而又滑稽的状态,略显肥胖的身躯不由得让陈生回忆起了他还在国防军校时背着一麻袋沙土进行的耐力训练——唯一不同的是,刘峻辰比那一麻袋泥巴重的多。那真是个最糟糕的夜晚,可怜的副官嘴里散发着呕吐物和鲜血的铁锈味,呻吟声活像一只引颈就戮的猪,先前他在杂物堆中重重的摔晕了过去,左手小臂毫无疑问也撞断了,只是背着刘峻辰,陈生都能感觉到断骨在他左臂中阻挠而鼓出的那一块儿凸起。他尽全力护着刘峻辰,试图不要在次弄伤这可怜的南海道胖子,好不容易才把他扛出了舱房,来到了甲板上。目力所及,海上至少有三条舢板被放了下去,舢板上的人高高举着火把,火把上的油脂燃烧发出的火光在漆黑的海面上飘摇着,却给陈生点亮了指路的明灯。一条舢板可以带上二十号人逃生,但是其他人在哪里?他们是否超载使用了舢板?占行简曾经多次告诉陈生,如果有紧急情况发生,也一定不能让舢板超载,那样他们死在海上的可能性更大;或者说还有多余的逃生舢板,只是上面的人在风雨中来不及点燃他们的火把,以至于陈生没有看见?又或者说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人获救,三条舢板甚至没有坐满,更多的人只是因为那冲击而就这样殒命在了北陆号的船舱里?刚才去寻找刘峻辰的路上,他确实看见了许多的尸体... 陈生没有再思索这些困扰着他的问题,现在显然也不是担心他可怜的部属的时候,因为第三次冲击来临了。船舱内灌满了海水,在海面上勉强维持漂浮状态的北陆号被海浪裹挟着上下摇晃,撞上了又一块也是最后一块礁石。这致命一击几乎完全把北陆号撞成了两截。陈生和像一滩烂泥一般的刘峻辰直接被掀飞了出去,直被掀进大海中,把他的的佩剑也甩丢了。他在海里努力挥舞着双手,试图保持漂浮在水面上,一边还要拉着不省人事的刘峻辰,努力把他的脸翻到海面上,让他不至于因为溺水而憋死。 身上的衣服成了累赘,海水浸湿了陈生的衣物,让他行进极为困难;他的力气逐渐消耗殆尽,死死拽着刘峻辰的手指头也一点点变得僵硬。陈生的嘴不由自主的张开了,灌满了苦涩的海水。 他会死吗?陈生心里这么想着,也许就和那个叫彭易之的小子跟他说过的一样,人终究是会死的。不管是抱着什么样的执念,为了谁复仇也好,为国洗雪耻辱也好,或是自私些单纯想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或是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些都无所谓,人死去之后就什么都剩不下了…他也可以不用再当洛溪团的团长和这伙冒险者的领头人,不用再考虑那些压力和因缘际会,就这样死去…但他真的可以吗? 陈生用力摇了摇头,狠狠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抓紧了刘峻辰。他似乎看见有许多火把在远处飘荡,或许是之前落水的船员?他不知道,他的眼睛因为过度疲劳已经模糊不清,几乎要看不见了,只有他狠力拖动的刘峻辰给了他一点儿真实感,这副官睡的可真沉,陈生连他是死是活都无法确认。要是他死了,那可就太糟糕了;那几乎就象征着刚刚陈生所做的一切全部白费,而他也会失掉一个和自己最合得来的副官。 他似乎看到了刘峻辰捂着满脸的血在呼喊他的名字,他似乎又看到了李严的脸和那个举着他的头颅在前线耀武扬威的蒙鸠依骆驼骑兵,看到了漆吴山防线上层叠的少年兵尸体和彭易之因为感到屈辱而留下的泪水,最后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是一片光辉的殿堂,殿堂里摆着能坐一百人的圆桌,圆桌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美食和美酒,那大概是阿瑞斯的英灵殿了吧。 “我会死吗?我要死了吗?” 陈生在起伏的海水中这么想着,划水的手也慢慢停滞了下来。黑色的海量裹挟着他和副官,上下沉浮,沉浮,一会儿好似把他抛上云端,一会儿却又好像把他拉进地狱的谷底。 恍惚间,一只稍显稚嫩的手拉住了陈生已经被海水浸湿的罩袍,跌落海里之前还来不及脱下的肩甲和船舷的木头碰撞发出的声响让陈生从那些不该有的悲伤念头中撕扯回了人间。那是个脱光膀子的少年,少年的左胸酒杯大小的虎鸫徽记纹身在旁人打起的火把下闪闪发着一点儿亮。陈生知道那是占行简曾经无数次戏谑过的纹章,那是陆晴的家族徽记。 这个东海道黑帮世家的遗腹子正拼尽全力拽着陈生,而陈生拽着刘峻辰。陆晴的另一只手抓着彭易之,舢板上另外几个少年兵和一个老水手也七手八脚的试图把陈生和刘峻辰拽上船——但刘峻辰实在太沉了,海浪又大的惊人。 “放手吧!团长!”陆晴在风雨中哭喊着,“不然,你们两个会被一起吹下去的!” “不...我做不到!我做..不到!”陈生说话的时候,一口咸腥的海水灌入了他的口鼻,刺激的他鼻腔一阵剧痛。 陆晴再不言语,紧紧咬着牙,拼尽全力试图把陈生拖上船。占行简不在这条舢板上吗?陈生心想,若是占行简这样的大力士在场,把他们两人拖上舢板定然不是什么问题。但这条舢板上似乎只有那个看起来有些羸弱的老水手,还有一群和彭易之、陆晴等人年龄相若的少年兵。 最终,少年兵们齐心协力的将陈生扯上了舢板。陈生皱紧眉头,尝试着和他们一起将还在舢板外面的刘峻辰扒进船舱里,但他却在此时感到自己的链甲罩袍下肋骨侧后处一阵剧痛。或许是在什么地方撞裂了肋骨?他不清楚,但他唯一清楚的是自己已经没有背着刘峻辰出舱房时那种体力了,刚才那一阵不知几何的漂泊和在大海里努力挣命已经耗尽了他的体力。 又一阵巨浪袭来,几乎把这条可怜的舢板掀翻。波塞冬是残忍的,却又像捉弄他们一般给予了他们一丁点儿仁慈:刚才这一阵海浪把刘峻辰抛进了舢板。诸神在上!陈生心里暗想,他不用为自己的副官准备葬礼了。可是当他努力抬起身四下张望时,那个左胸印着纹身的赤膊少年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陆晴!陆晴!” 陈生听到彭易之的哭喊声,他顿时明白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波塞冬把他的副官还给了他,却要走了另一个可怜的少年兵。 -------------------------------------------------------------------------------- 注释1波塞冬:奥林匹斯信仰中的海神。 注释2阿基拉古语:在维桑城邦征服阿基拉以南大陆之前,阿基拉人大多数使用阿基拉古语交流,而这门语言的起源已不可考。希罗人称该语言为“高等希罗语”,只有文书和高阶贵族使用这种语言。 Chapter 17 “他们看见宙斯钟爱的奥德修斯正被特洛伊人围迫不放,如同一群黄褐色的豺狗,在大山之上,围杀一头带角的公鹿,新近受过猎人的箭伤,一枝离弦的利箭,生逃出来,急速奔跑,只因伤口还冒着热血,腿脚尚且灵捷。但是,当迅跑的飞箭最终夺走它的活力,贪婪的豺狗马上开始撕嚼地上的尸躯,在山上枝叶繁茂的树林里。”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他好像穿越了一个冗长、犹如看不到尽头一般的黑色隧道,穿过空无一人的旷野和那些困扰着他的感情,仇恨、愤怒、喜乐,穿过他之前不算长也不算短的那一点人生,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他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梦见了占行简对他说,长久的航行之后他甚至愿意为了一口白面包蘸蜂蜜去死;梦见天空都被鲜血染成暗红色的漆吴山和骑着战象、骆驼而不可一世的蒙鸠依人,梦见自己站在威远城的大圣堂前听老爸和斯多葛学派的老头子们喋喋不休的用阿基拉古语争论那些他一直觉得高深莫测的话题。他梦见天阶山城风情万种的北陆妓女为自己掀开石榴色的裙摆,露出光洁如玉的大腿,梦见长夜堡的军需官给他送来的东海道红酒,梦见和李严一起在夜市撸烤的过了火候的鸡肉串,喝着被酿的浓浓的劣质啤酒。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清晨的阳光已经洒满了他的脸。 他猛然抬起身,想要大声呼唤什么人,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干涸的几乎像是要撕裂。自己身下这片柔软的东西是什么?陈生伸手按了按,没错,那确实是一片沙地,他正处于一片滩涂之上。他看得到三条已经被海浪撕扯的支离破碎的舢板,一条在他身边不远处,两条在稍远的另一方。而那些维桑人,少年兵们,水手们,正稀稀拉拉的在滩涂上扎起了一个简易的营地,用舢板上拆下来的木板当做劈柴,架起了一个锅子,煮着似乎像是扁豆汤的黄褐色糊状食物。 “那这里确实是希罗了。”陈生这么想着。若不是自己的喉咙没法出声,他几乎要哭出声来:这里就是他日思夜想、心心念念想要抵达的埃及尔海彼岸,那个只存在于神话和传说以及吟游诗人的七弦琴中的梦幻国度。历尽艰险,损失了半数的人马,丢掉了几乎全部的行李,但他们终究还是来到了这里。 突然,陈生感觉到一只拿着水袋的手伸到了自己的脸旁。拳头上有着自幼习武时留下的老茧——毫无疑问,那是彭易之。这个冷峻而刚毅的北陆人此刻面色铁青,看陈生的眼睛也冷冷的,仿佛在向他抱怨。陈生接过水袋,连带着自己右侧肋骨一阵剧痛,不由得龇牙咧嘴起来。 “喝点水吧,团长。”彭易之像是自言自语般说,“占哥多少有些处理伤势的经验,你的肋骨八成是撞裂了,不过比起陆晴,这些都还不算严重。副官伤情更重一些,但是也没有性命之虞,我们已经把他妥善安顿好了,他醒的比你还早些。” “陆晴?他...”陈生喝了一口水,欲言又止。 “掉在海里啦,团长!为了救你和副官。”彭易之斜着看了陈生一眼,摇了摇头。 “他是个好小伙。”陈生叹了口气,“其他人呢?有多少人到了这里?” “一共五十七个人,半数以上都受了伤,有三个伤情严重活不下来的我们帮他们给解脱了。”彭易之看了看希罗大陆湛蓝色的天空,风暴过后的天空总是美的令人惊诧。“我倒是想知道,什么叫‘他是个好小伙’?他为你死了啊,团长。不是为的什么高大上的信念、理想或者什么值得跟自己孙子吹牛逼的伟岸目标,只是为了你,陆晴死了。” 陈生没有办法反驳,他找不出任何借口和理由来推卸责任。陆晴因为他而死,这是他不想看见的,但这件事确确实实的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晚上发生了。朱庇特垂青了陈生和刘峻辰,让他们在风暴中捡回了一条性命,但波塞冬却要走了陆晴,还有剩下那六十多个人的性命。 “你明白自己的责任吗?团长——副官还在睡觉,没有人会训斥我,请恕我对你说话如此无礼,但这确实是我的心里话,而且就算要被骂我也要说。”彭易之用木勺舀了一勺扁豆汤糊糊送进嘴里,“你睡了一天,这一天我想了很多东西。不管是漆吴山还是北陆号,太多的人因你而死。我没有责难你的意思,但我希望你能够明白自己肩膀上扛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在让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意义之前,说白一点就是让他们能够为了点儿什么而死之前,你都得背着他们的分量活下去。你明白吗?这里不是维桑,你也不再是洛溪团的官长,更不是去玉港搞旅游观光的那帮傻逼观光客,你是我们现今为止唯一的期望。我们所有人都把命交到了你的手上,就是为了和蒙鸠依人血债血偿,如果你不能够在这里做出一番事业并让我们把目标实现,我们会用余生——不,甚至见了阎罗王哈迪斯之后都会一直在诅咒你。这是我的真心话,我说话直,一直都这样,介意也毫不介意也好都随你。” “我明白的。”陈生简短的回答,仰头又喝了一口水。 他怎么会不明白呢?这里的每一个人,对蒙鸠依的仇恨都不比陈生更少。彭易之的家乡被骆驼骑兵烧成了白地,父亲和自己的挚友一起在泸牧山被屠杀,他们都不是坏人,不应该遭受到这样的事情——但这些悲剧确确实实的发生了。他有义务不让这些人白白死去,这份义务在他决意把这些少年兵们带到希罗之后变得更加沉重。 “嘟——” 铜号声。 那是陈生熟悉的声音,恍惚间,他好像回到了维桑的军营。一声号响,那是集合的命令,虽然音色略有不同,但那确确实实是铜号发出的声音。 他努力在彭易之的搀扶下站起身,树林中却窜出了十几名全副武装的骑兵。准确的说,他们骑着的并不是驯鹿,而是一种他们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见过、也从未听闻的动物,后来他们才知道,这种动物被称之为马匹。它们有着比驯鹿优秀许多的负重性能和速度,也不像驯鹿那般娇贵。但当他们第一次看到马匹的时候,许多少年兵仍然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为首的两名骑兵像是侍从,他们举着一柄即使骑在马上也能高出头顶的骑枪,骑枪枪头的下方系着一张三角旗,旗帜上绣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他们的身后跟着的是三十多个拿着长杆武器的步兵和一名身着华丽甲胄的骑士。陈生震惊于他们构造奇妙的装备以至于忘了该向少年兵们下达命令:防御或迎击。骑兵们穿着的都是由整块儿钢板铸造而成的胸甲和显然是由钢板组合而成的复合胫甲,那名贵族的胸甲上甚至还雕刻着银色的花纹或铭文一类色装饰。那根本就不是维桑的冶铁技术能够达成的境界,在此之前,即使是陈生这样的官长也不过只能穿着由铁皮片拼凑成的札甲和科林斯开面盔,对于腿部的防护更是几乎没有。 “无需拿剑!”为首的侍卫高举自己的骑枪,绣着红玫瑰的三角旗在风中飘扬。“尊贵的卡尔加里王国1国王雷耶斯·艾伯特治下,柯蒂斯堡伯爵2里维拉·诺顿之子莫里斯·诺顿男爵驾到!” 侍卫喊话所使用的语言是阿基拉古语。 一切都说得通了。陈生心想,关于巴别塔3的传说,十七人报告书,斯多葛派学者在威远城大圣堂日日夜夜争论不休的那些学术难题,一切的一切都有了答案。 “愿朱庇特保佑您!”陈生努力大声喊了出来,即管他的嗓子和肋条骨还在发疼。毫无疑问,比起身边这些跳海时为了减重而丢弃了几乎所有随身物品、只穿着亚麻衣裤而显得衣衫褴褛的少年兵,还穿着甲胄和罩袍的陈生显而易见是他们的领头人。这句话是维桑人日常问候的礼节性用语,如果维桑人当真和希罗人同文同种,巴别塔的传说也应当属实,这样一来信仰的宗教也必然相同,不过陈生也说不准,他不得不承认,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一些赌运气的成分在其中。 “愿朱庇特保佑您!”侍从简单的回了一句,这句话让陈生感到无比的舒心,至少他不用像在漆吴山上一样直面那些异教徒了。但令陈生感到奇怪的是,他们所说的阿基拉古语口音似乎就像是嗓子眼儿里卡着一口痰。“善良的亚特兰蒂斯教门徒,我们在清晨收到了村民的报告说昨天的风暴将你们吹上了柯蒂斯堡伯爵领所辖的海岸。你们是商人、匪徒还是军队?我们现在正在和谁对话?” “尊敬的大人,我们是遇难的旅人!看在朱庇特的份儿上,请给予我们一些帮助!我们在海难中失去了自己的船只和行李,以及半数以上的同伴!”陈生的脑袋还没来得及转过弯来,只能仓促的编造着借口。 “和贵族说话之前,应当先自报家门,这是最为基本的礼仪。”那名穿着雕花胸甲的莫里斯男爵走上前来,对陈生说道。“你的口音让我感到很意外,那是密涅瓦城大圣堂的老古董祭司们的口音,或许你也曾受过教育?你可是某条商船的船长?你们来自何方?” “我名叫陈生,是来自幽冥海4南方的商人。”陈生的大脑飞速思索着,幽冥海是南海道以南大海的称谓,或许希罗用的也是同一个名称?可千万不能暴露了祖国的存在啊,陈生心想。只要有那么几千个这样骑着高头大马,穿着板甲的骑兵在维桑登陆,只穿着简陋护甲的维桑人恐怕会比在蒙鸠依人的战象面前败的更惨。“我还需要再强调和重申一遍,莫里斯男爵,”陈生张开双掌,在空中小幅度的摆动着,“我们没有任何敌意,只是像您所说的那样的普通旅行商人。如果您能给我们一个可供修整的容身之处,我们可以支付您报酬。如果不能,希望您不要介意,我们很快就会离开您的领地。” “这就奇怪了,幽冥海是古书里才会使用的地名,现在人们更愿意称其为‘银河洲’。而且如果你来自南方,为什么登陆的地区不是塔罗斯5或是奥弥尔6?” “这...您看,我们来自于哪个国家又哪有那么重要呢?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您的帮助,而我们显然也有偿还您恩情的能力和机会。”陈生磕巴了一下,把话题从出身的国家上扯开。他根本不清楚‘塔罗斯’‘奥弥尔’究竟是什么地方,他对这块大陆几乎是一无所知,只要莫里斯稍微细问几个问题,他就会当场露馅。 “我恐怕拿不定主意,但我得把你带到柯蒂斯堡去,你们的命运由我的父亲决定。虽然你们没有像那些马匪一样劫掠我们的农庄,但同样有这么做的能力和计划这么做的嫌疑,请体谅我在这些事情上的固执和不尊重;我父亲是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而我是涂抹过圣油的骑士,我有责任确保领民的安全。”莫里斯男爵摇了摇头,指着自己背后盾牌上绘制着的红色玫瑰家族纹章。陈生明白的,这里并不是维桑共和国,他能够为这群人争取到的权益简直少得可怜,而他们现在必须听任这名男爵摆布。“我需要检查你们的行李并收缴你们的武器和盔甲,并把你们之中的头人带回柯蒂斯堡做进一步处理,请原谅我和我的士兵们必须限制你们的人身自由。” “我当然可以跟您一起去柯蒂斯堡,大人,作为一群善良的旅行商人和他的水手们,我们可以承诺不会对您的领地做出任何邪恶的行径。”陈生停止了对这块大陆的思索,尽力掩盖自己内心的慌乱,让自己表现的更像一个领头人,“但是我想知道,我的手下们在我离去的期间安全是否有保证?可有为他们准备休息和落脚的地方?” “哈!善良的冒险者!你这用词可真是一言难尽...”莫里斯笑道,“是因为你的高等希罗语并不精熟所以才用的这个词吗?好了,我相信你们和那些凶残的海寇以及掠夺者是有区别的,海寇没有一星半点的可能会说高等希罗语;我会在附近安排一个农庄让你的伙计们暂时歇歇脚,或许还可以跟磨坊主买些吃的和新衣服,只要你们肯出钱。好了,我现在需要尽快带你上路,我老爸是个急性子的人,已经在柯蒂斯堡等我们很长时间了。” 陈生略略点头,欠了欠身,努力按照维桑的习俗表现得自己像是个有教养的人,之后便返回火堆旁边查看刘峻辰的情况:他比自己想象之中更加依赖刘峻辰这么个人。他很需要有个人在旁边为自己出谋划策,当然,这也是他性格当中的弱点之一,即使到了自己能够独当一面的年纪和地位,这个弱点也并没有被完全克服,反而暴露的愈发严重:他独自决定某件事情的时候会显得十分为难,必须要听取他人的意见。但是很不幸,刘峻辰依然处于昏迷当中,欺负的胸膛证明他并不是一具真正意义上的死尸,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来他和死尸也确实差不了多少。很显然,这一次他无法在像之前一样随侍在陈生左右为他提出意见了。 陈生环视着刘峻辰躺着的火堆和滩涂上手足无措的部属们:洛溪团的老兵们大多负了伤,即使他们没有负伤,他也需要老兵们照顾伤员并维持队伍的秩序。占行简必须留下来,作为水手长的他威望很高,没有刘峻辰的情况下他也需要这么一个人能够妥善的安顿这些冒险者们。相熟的几个少年兵当中,陆晴已经跌落海底,艾能奇虽然机灵但是因为家境原因礼仪方面有所欠缺,实在不是一个带着同行的妥善人选。思来想去,陈生挑中了彭易之,这个道场主家庭出身的少年兵因为修习武道而对基本礼仪了若指掌,在之前几个月时间陈生紧急组织的对少年兵们的阿基拉古语课程中表现得也尚算不错,即使有一些必要的交流也没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彭易之并不像他人一样有意无意中对自己溜须拍马,而是心直口快有话直说,但不该说话的时候又沉默的像个闷葫芦。 “易之,你跟我走。”陈生说道。 彭易之无言的点点头,站起来去树杈上拿起了自己晾晒到半干的衣服。 莫里斯男爵已经准备好了两匹卡尔加里快马,和三名全副武装的侍从一起等候着陈生和彭易之。至于剩下的骑手以及那些拿着长矛、腰挎短剑的步兵们似乎并没有离去的意思,他们正在收缴陈生部下们的武器并检查伤员的伤势,看到他们态度还算友善,不像十七人报告书里写的那般凶神恶煞,陈生一直提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事实上,卡尔加里马并不属于战马的种类,而是体型相对较小的山地猎马7——这是陈生后来才知道的。即使这样,卡尔加里马也给予了陈生足够的震撼:这比他骑过的驯鹿更大一圈,而且相对来说更加易于操控,骑术精熟的陈生只是第一次骑上这种动物,就好像明白能够怎么操纵它一般,这样温顺的性格是御殿山培育出来的驯鹿所完全无法比拟的。驯鹿体型普遍偏小,即使是经过了国营牧场的专门选育,还是不能够完全满足军事需要,仅只堪堪足够装备维桑的轻骑兵部队,但凡是携带多些的行李,或者身上穿了重甲,驯鹿的体能便无法负担了。不过,这种被称为“马匹”的动物一定可以负担!陈生骑在山地猎马的背上开心的想着,若是有着这样一千名全副武装的重甲维桑骑手,骑着马匹向蒙鸠依人不可一世的骆驼骑兵部队发动冲击,那场景该会是什么样? “怎么说,你的侍从好像不会骑马?”莫里斯回头戏谑的问陈生,他看见从没骑过驯鹿的彭易之笨拙的骑在马背上操纵着马匹,时而把缰绳在手心缠绕好几圈,时而两腿夹紧马肚,不时弄得马儿发出嘶吼,马头也左右摇摆的,好几次甚至差点儿把他从马背上摔跌。看来,彭易之对于骑马的全部理解仅限于抓紧缰绳。 “对...请原谅我的侍从出身比较低贱,从来没有接触过御马之术。”陈生谨慎的回答,他的骑马技术显然比彭易之精妙得多;在此之前他就已经有不计其数的骑行经验了,而驯鹿的脾气比马儿更难以操控的多,他的马术就好像天生就知道该怎么操纵这种动物一般行云流水。 “哈!那你肯定不是一个好主人,至少得先教会你的侍从骑马吧?”莫里斯嫌热,摘掉了他的锅式头盔,他的头发已经被头盔压得扁扁的,发梢在风中飘扬。陈生注意到,他的头发和占行简一样是金黄色。“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我受宠若惊,大人。”陈生这时才觉出饥饿来,他已经在滩涂上躺了一整天,几乎滴水未进。 莫里斯男爵略微示意,他后方的骑手便夹紧马肚,加快速度跑到了陈生身边,从鞍囊中拿出一块黑面包和水袋,递给了陈生。陈生道谢后接过黑面包和水,掰开之后尽量有礼貌一些的送进嘴里,即管他的肚子已经饿到咕咕直叫。 “所以...告诉我些你们故国的情况吧?银河洲南方的国度?我可从没听说过有这样的国家,银河洲以南大多是些散碎的小岛,从小教士们就告诉我说银河洲上有大章鱼,有海妖!你们是怎么过来的?”或许是因为他们骑行的速度较快的缘故,风声将莫里斯说话的声音撕扯的有些模糊不清,他不得不提高了自己的音量。 “那是一个美丽的群岛国家!我的大人。”陈生将之前在肚子里简单打好的腹稿叙述给莫里斯,“我是一个卖盐商人的儿子,本来希望能够来到希罗做生意,却遭到了海难。朱庇特保佑有您这样的勇士、英雄来搭救我们!” “盐商的儿子?我看你莫不是昏了头才说出这样的话。”莫里斯摇了摇头。“你不知道吗?你跟我交流用的语言是高等希罗语,而不是拉札德尼亚普世语8;那才是真正的贩夫走卒、市井小民该用的语言!但你似乎一无所知,只是一直在用文书们和贵族的语言在和我沟通。莫不是你的小岛上全是文书、贵族?我的好朋友,你对我们很友好,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棘手的麻烦,这一点我表示很满意,但你不应该欺骗一个贵族!你知道这是要吃牢饭的罪吧?” 陈生一时语塞,他所掌握的信息实在太少太少,他甚至不知道还有拉札德尼亚普世语这种语言存在。 “算啦!算啦!我只是简单开个玩笑。看看你那张脸!都被我吓成什么样儿了?”莫里斯哈哈笑着奚落陈生,“会说高等希罗语,说明你一定也会写字。想必你嘴里那‘出身低贱的侍从’也得能说能写吧?这可真稀罕,在卡尔加里的地界,识文断字的恐怕只有文书、教士和很少一部分的贵族!识字的人不管到了哪儿都很受欢迎!就冲着一点,不管你是从银河洲爬出来的泥鬼还是约姆斯的咆哮野人,柯蒂斯堡都不会拒绝收容你们!哈哈,不像我那只懂得喝酒和打猎的老爹,到了这把年纪,还要靠文书给他用念的才能读懂信件呢!” “啊...愧不敢当,尊敬的男爵。”陈生摸了摸脑袋。他身上的甲胄已经被侍从们除去,但还是穿着自己黑色的罩袍,这让他感到很安心,他们会认字这一点似乎撇清了他们是间谍、海寇或是其他下九流强盗等恶徒的嫌疑:在希罗,能识文断字的人似乎是不用做这些勾当就能够活得体面的。 “这也是我能够放心把你俩带到柯蒂斯堡的原因!没有哪个间谍会傻乎乎带着一大群人来到这样的小地方,海寇也不可能会识字、说高等希罗语,或许你当真就是个富庶的商人之子?总之,你和你的伙计们在我们这里用得上。我相信你有偿还我们恩惠的能力和义务!我说的对吧?陈...陈生?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您说得对,大人!” 离开海岸之后已经骑行了几乎整个下午,穿过了几乎半个柯蒂斯堡伯爵领。陈生在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和他来之前所想象的似乎并不相同;十七人报告书当中把西域描绘成了一个民风剽悍的尚武之地,而陈生看见的却是大片的农田,零星分布着的农庄和小村子。这里的人口显然不如维桑稠密,陈生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思索更加深奥的问题。是不是这一片大陆上所有的地域都是这般景象?如果不是,为什么柯蒂斯堡伯爵领的人口并不多? 柯蒂斯堡是在傍晚的时候映入眼帘的,那真是座宏伟的古堡,仅站在墙外就能看见有一座圆形主塔和四座副塔,以及两座门楼塔。整座城堡呈现出多边形的形状,墙上开有射击孔也布置着弩炮,墙外有着一条宽阔的护城河。但显然这座古堡已经是年久失修了,或许是因为城堡的主人并没有足够的资产和实力去维护这座古堡的缘故吧。城墙上站着和看守冒险者们一样装备的士兵,警觉地看着莫里斯男爵和陈生一行人。入口处的卫兵恭敬地向莫里斯行礼:那是一个弯曲手臂,把小臂水平横在胸前的古怪礼节,陈生之前未曾见过。卫兵看了看后面的陈生和在马上东倒西歪的彭易之,下令放下了吊桥。 “这里是柯蒂斯堡的主厅。”莫里斯男爵把陈生和彭易之带进了最大的主堡之内。“很快会有侍从把我们带到我父亲的宴会厅。” 陈生四下打量着主堡,主堡内部装饰并不华丽,墙上挂着盾牌和刀剑,放眼望向四周也只有不多的工作人员和寥寥几个卫士,由此陈生笃定柯蒂斯堡伯爵并不是个很高级的爵位,而住在这里的人也不是位高权重的大贵族,要知道,至高元老院随便找一个五十岁以上的元老,家里装饰的华丽器具恐怕就比这整个主堡的都要多。 穿着棉布衣衫,带着一顶黑色尖顶帽的侍从带着他们走上了主堡的第二层,这里的房间似乎出奇的大,足够住下一个巨人。第二层主堡蜿蜒曲折的走廊尽头就是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的宴会厅,而伯爵大人早就在这里等候自己的儿子莫里斯和陈生。 -------------------------------------------------------------------------------- 注释1卡尔加里王国:希罗大陆东部肥沃平原上的封建制王国,骑士精神的发源地。 注释2伯爵:封建制爵位的一种,更高一级的爵位为公爵或侯爵,更低一级的爵位为子爵或男爵。 注释3巴别塔:维桑神话传说中上古时期人类的建筑物,能够直通天际,但因为宙斯惧怕人类与天国产生直接联系,便摧毁了巴别塔,并让人类的语言分裂为许多种,从此人们再也无法用同一种语言共同交流。 注释4幽冥海:维桑共和国南海道南方的无垠大海,希罗人称之为“银河洲”。 注释5塔罗斯:希罗大陆南方的岛屿地区,由扶桑帝国管辖。 注释6奥弥尔:希罗大陆东南方的山地地区,分裂为东奥弥尔王国和西奥弥尔王国两块。 注释7山地猎马:中型马的一种,没有战马的体型庞大,不适合用作重骑兵坐骑,但常用于轻骑兵和骑射手。 注释8拉札德尼亚普世语:希罗世界中平民和商人阶层的通用语言。 Chapter 18 “黎明从俄开阿诺斯河升起,穿着金红的衫袍,把晨光遍洒给神和凡人。晓色中,塞提丝携着赫法伊斯托斯的礼物,来到船边,发现心爱的儿子躺在帕特罗克洛斯的怀里,嘶声喊叫,身边站着众多的伙伴,洒泪哀悼。”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当陆晴再次苏醒的时候,他面对的不再是冰冷刺骨的海水和对死亡的恐惧,而是一张柔软、铺了布面的稻草床。空气中弥漫着炭火和些许马粪的气味,让他恍惚间以为自己身处的并非人世,而是冥王哈迪斯的府邸。但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左臂肌肉的撕痛:毫无疑问,那是在拉陈生和刘峻辰上舢板时留下的伤痛。这让他确认了自己仍然活着。 “你醒了?”一个温文的成熟男性声音问陆晴。令陆晴感到惊诧的是,他所使用的是阿基拉古语,只不过语调和当时在玉港和北陆号上陈生教导他们的并不相同,这口音好似嘴里卡着一口痰。 陆晴摇了摇头,努力想坐起身来。男人并不多问,从炭火上烧着的炉子里为他舀来一碗热乎乎的鸡肉汤。对不知道多久没有进食、逃命的时候又几乎耗尽了体力的陆晴来说,这碗混有洋葱、蔬菜和鸡肉的浓汤简直可说是人间美味。他顾不得礼节,只大口大口喝着浓汤。 面前的男人穿着黄绿杂色的紧身棉布衣衫,带着一顶红色的尖顶帽。这可不是在维桑见得到的服装样式,陆晴心想,他明白自己已经身处希罗。 “所以...你还记得自己是什么来历吗?为什么一个只会说高等希罗语的少年会在一个风暴过后的清晨被冲上清河城1东一座渔村的码头?”男人继续问着,“我和另一位文书都一致认为,你是一名流落的贵族,左胸那个纹身或许是你的家族纹章?但你不应该不会说拉札德尼亚普世语。你昏迷了三天,现在你醒了,我希望一切都能够有答案。” “我不记得了,先...先生。”陆晴嘴里嚼着鸡肉块,含混不清的回答面前的男子。 “不是什么‘先生’,这又是哪个国家的说辞?扶桑人吗?”男子摇了摇头,“你应该称我为‘大人’,我是东奥弥尔王国治下的贵族,西德尼国王的文书。” “大人,对不起。”陆晴诚恳的道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前的事情也几乎都不记得了。” “或许吧,脑袋受到冲撞之后确实可能引起或长或短的失忆症状,至少宫廷医生曾经这么告诉我,可惜这个老头子两个月前已经被国王下令吊在城门口了。”文书说道,“那你告诉我,你还记得些什么?” 陆晴当然并非什么都不记得,准确的说,他对之前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正因为如此,在玉港出发之前陈生在北陆号上对这些少年兵们的告诫仍然历历在目。 “我知道我们这一次的航行可能遇到许多的不确定因素,也可能会遭遇不测。但是你们一定要记住,即使只有你们当中某一个人自己只身抵达了对岸,也千万不可以暴露自己的身份,不可以向希罗的人们透露自己祖国的存在。如果希罗当真有着我们所不知道的魔法、技术或军事力量,我们羸弱的祖国在他们的军事实力面前就是一座不堪一击的纸糊城堡。” 我倒不如装成个傻子,陆晴把嘴里的鸡肉咽下肚,心里这么想着。或许是他在渔村的时候,在自己已经没有记忆的某个时间节点和人说了胡话,所以才到了这个地方?陆晴心想,我得问个明白。 “文书大人,我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陆晴放下碗,挠了挠头。“我的名字,我的经历,什么都记不得了...我是怎么到了这里?” “哦,我可怜的孩子,三天前,苏克鲁斯的渔民向清河城报告捡到了一个漂上岸的少年,左胸有着酒杯口大小的虎鸫纹身。这个少年似乎全身有多处撞伤和撕裂,发着高烧,一直在说胡话。渔民们用拉札德尼亚普世语和他对话,他却一句都听不懂。令人惊奇的是他却用高等希罗语说出了一些很有条理的句子,那可不是渔民们能够听懂的语言,但那些渔民至少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语言——所以他们向清河城通报。西德尼国王日理万机,政务繁重,自然不会理会这样一个少年,便差遣我全权处理这件事情。”文书喝了一口水,接着向陆晴说,“这个少年被接来清河城之后又昏迷了几日,现在你告诉我,这个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头?” “我...我真的不记得了,文书大人。”陆晴摇了摇头。 “唉...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让我都不愿意去怀疑你的身份。”文书沉吟了一会儿,“你会说高等希罗语,说明你也会识文断字,我想我说的没有错?” “是的,大人。”陆晴说道。 “正好,我需要一个抄写员作为助手。但清河城能认字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正经事,方圆十里又尽是些没有文化的农民和渔夫。”文书点了点头,“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留在这里做我的抄写员。当然,我需要提醒你,迄今为止你的食宿费用仍然需要清偿,但我想你除了身上这身衣服之外应该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我愿意,大人。”这正是陆晴求之不得的结果!或许陈生都没有他这么好的运气,陆晴心想。波塞冬留了他一条性命,而朱庇特为他打开了另一扇命运之门。能够隐藏自己的身份,还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尚算体面的职事,不管再怎么说,自己已经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 晚些时候,陆晴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他打开窗,文书居住的塔楼正对着清河城城堡的小庭院,他能够看到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拿着钝头木剑在演武场上互相切磋比试,角落的马厩里也停放着几匹马。不管是士兵们穿着的甲胄或是马匹,这些都是陆晴在之前的日子里从未见过的东西,和他之前的日子里接触到的一切的一切都不相同。士兵们呼号着他们封君的名字,手里拿着绘有金底红剑家纹的盾牌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斑驳的城墙根下,几名女佣正在担水;话说回来,这座城堡的城墙可真高啊,足可以和威远城相提并论,虽然威远城比起这座城堡要大得多。一时之间,太多的想法钻进了陆晴的脑袋,这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新世界,陆晴想着,一个人总比六十个人行动起来方便多了,既然他已经与陈生他们彻底失去了联系,甚至不知道他们现时究竟是死是活,自己就要为自己今后早作打算。 至少,他的心依旧还是炽热的。他还能够清晰的回忆起秃瓢、彭易之、漆吴山和蒙鸠依人,他们经历过的那些事情都不是虚假,而是他触手可及的真实。即使就剩下他一个人到了这里,他们曾经发下的誓言也绝不会变成空话。就算只剩他一个人,他也要在这里闯出一番成就,把这里更加先进的技术,那些他从未见过的坚韧甲胄和迅捷马匹带回维桑,让自己的祖国有足够的能力向蒙鸠依人血债血偿。 “想什么呢?小子?”文书从背后拍了拍陆晴的肩膀。“盯着城堡庭院都半天了,之前没来过这种地方吗?” “啊...啊,对的,对的。”陆晴意识到自己看的入迷,连忙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来掩饰尴尬。“倒也不是说没见过,我想我应该是见过的,只是记不太起来了。” 文书耸了耸肩,说:“如果只是让你放放风就能让你想起来什么事倒是也值得;好吧,孩子,既然你记不起来那些事情,我倒是可以帮你介绍一下这个地方,以及你需要做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必须知晓贵族之间的规矩,明白城里每一个贵族和他们的身份以及侍奉他们时相应的礼节,希望你能把我教给你的东西全部牢记于心,在小贵族面前失礼或许只需要一个道歉就能消弭彼此之间的误解,但是这儿是东奥弥尔王国的都城,只消在国王或者哪个爵士老爷面前说错了一句话,你的脑袋就得挂在城门上了。” “啊...是这样的吗。”陆晴有些咂舌,“这里的等级规矩还真是...挺森严的。” “不是‘是这样的吗’,我的孩子。”文书摇了摇头,“你得回答‘我明白了’或者‘是的’。看来需要教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所幸你只是在和我交谈,好吧,孩子,既然你什么都不记得,那我必须赋予你一个名字,一个称谓,一个能让你自己明白别人在呼唤你的称呼。你有什么比较好的主意吗?” “或许我可以叫‘阿基拉’?”陆晴一时间想不到,于是说出了这个名字。 “不,这可不行,我的孩子。”文书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空中摆了摆,回决了陆晴的意见。“这跟古书里面那些英雄们的名字很相像,你只是我的助手,可不能起这么个亵渎神明的名字。依我看来,既然你是被苏克鲁斯的渔民捡到的,那我不如就叫你苏克鲁斯好了,也还朗朗上口便于记忆,你说怎么样,孩子?” “好的吧,我听您的,我就叫苏克鲁斯。” 陆晴顺从和老实的姿态让文书很满意,文书接着说:“好吧,除了贵族之外,还有一些人你得打起精神,在他们面前同样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虽然他们不是贵族,但惹怒它们的后果或许比惹怒一个贵族严重多了:他们就是国王的宫廷术士。” “宫廷术士?”陆晴有些摸不着头脑,“这种人是做什么的?” “你听过魔法吗?我的孩子。” “啊...当然还是听过的。”陆晴皱了皱眉头,他一直以为那些超自然的力量只存在于酒馆里吟游诗人的七弦琴中,或是落满灰尘的羊皮纸古籍里。即使是在他自己的祖国维桑,最近一次他听说到这样的东西还是维桑共和国的光禄卿,一个姓李的中年男人发动祈水遁术在蒙鸠依帝国后方引起了大规模的水灾,但那再怎么说都已经是第一次阿基拉南北会战期间的事情了。在希罗同样也存在着这样超自然的力量吗? “很多人觉得他们不过是江湖骗子,只是地位混得比较高,但那不过是略通读写的市井小民自己的主观臆断。但凡任何一个稍有学识的人都不会否认魔法和炼金术的存在,‘肃正之战’2和‘黑金之战’3遗留下来的祸害迄今为止也还在希罗北方的某些地区为害人间,只不过他们生活在相对平静的卡尔加里,所以他们不相信。但这些东西都是实实在在的记载在我们的历史典籍当中的。”文书缓慢的向陆晴叙说着,“所以,当你在宫廷里碰到这些穿着兜帽黑袍的术士时...” 肃正之战?黑金战争?陆晴愈发摸不着头脑了,这些都是他从未染指的历史,他对此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文书,只能似是而非的点着头,附和着面前的这名小贵族。 “所以当你碰见他们时,一定要表现的尽可能礼貌、恭敬,即使是最有权势的诸侯也不会傻到去招惹这些术士和法师,他们甚至都不用打响指来搓出一个大火球,只消用一点点乌头碱毒和乌鸦血的混合物,下在这些大人们的餐点里,甚至只是在擦肩而过时涂抹在他们的衣服襟角上,不消几个时辰,你就看吧——这些可怜的贵族必死无疑。” “啊...原来是这么可怕的吗?” “对的啊,我的孩子,就是这么可怕。”文书努了努嘴,“在宫廷里工作,会读会写,会用高等希罗语这种尊贵的语言和别人交流是决然不够的,你必须保持最基本的敬畏,对权力的敬畏,对主上的敬畏,还有对这些披着黑袍的神秘人士的敬畏,这些都缺一不可。” “我将要侍奉的主上,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呢?”陆晴不禁问道,他敏锐地察觉到文书每次提起他所侍奉的主上时,言语里总是闪烁着一股隐晦的畏惧,即使在讨论着那些用一点点毒剂就能置人于死地、打响指就可以搓出大火球的黑袍术士时,这样的恐惧都不曾出现。那言语就好像他的国王并不是一个戴着金冠、披着红袍的领主,而是一个吃人的怪物。 “啊,我们的主上,东奥弥尔王国唯一正统的国王,西德尼·拉罗斯国王——愿亚特兰蒂斯正教诸神保佑他的统治长久而和平,他是我们的主上,也是为我提供食宿、支付我金钱和给予我贵族地位的人。” “我知道这位...呃,西德尼国王,是我们的主上。”陆晴艰难的用自己还不很熟悉的高等希罗语拼出国王的名字,“我的意思是说,我希望能够知道这位国王的性格,平时的为人处事。他是一位怎样的国王?” 文书盯着他的脸,停顿良久,一字一句的说:“苏克鲁斯,我知道你不是个坏孩子,待人处事也有礼貌,或许你出身在一个有教养的小贵族家庭,以后你也值得拥有一份不错的前程,所以我不希望你像城门上挂着的那些倒霉蛋一样英年早逝。我和你说的别的话你都可以忘记,但是一定要记住:在这座清河城,千万、千万、千万不要招惹到东奥弥尔王国的国王。” -------------------------------------------------------------------------------- 注释1清河城:希罗世界东南方山地地区东部的东奥弥尔王国都城。 注释2肃正之战:太阳历490年,芬里尔帝国在和埃塞克斯诸国爆发全面战争“肃正之战”,这场战争对希罗世界产生了长远而深重的影响。 注释3黑金战争:太阳历141-153年,埃塞克斯大酋长“血环”佩德罗·瓦格纳和阿波罗国王“暴君”哈维·西塞罗因西埃塞克斯的金矿矿脉地产的争议和著名的炼金术师公会“赫尔墨斯学会”从芬里尔出逃而互相对立,最终酿成希罗大陆史上首次大规模全面战争“黑金之战”。这场战争最终因为佩德罗被哈维雇佣的刺客刺杀,埃塞克斯大酋帮被肢解而结束。 Chapter 19 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是个直性子的人,这一特点在两年前妻子逝世之后就显得更加急躁,过往的时光中发生的所有事情让他积淀出的处世哲学和人生智慧似乎都随着妻子的逝去而烟消云散:这是他的侍卫们私下交谈时给出的评价,但里维拉·诺顿又何尝不知道这一点?只是他无法再控制自己,他感觉周围所有的一切都在崩坏。 他原本是南卡尔加里第二大的大封臣卡戎1公爵,手中握有柯蒂斯堡、长河港、拜伦堡三块伯爵领,却在和东奥弥尔王国的残酷战争中损失了自己两个儿子、一个弟弟和几乎整整一代的男丁,在此之后便一蹶不振,再也没有足够的实力统治整块公爵领了。他的封君卡尔加里国王便下达了敕令剥夺了长河湾和拜伦堡两块伯爵领,第二年甚至连他卡戎公爵的头衔都剥夺了,只剩下他的家族堡垒柯蒂斯堡。同年,因为妻子的逝世,他不再和妻子的家族有姻亲关系,来自于妻子家族的经济援助也被消减了大半,现在的诺顿家族已经沦落为了卡尔加里王国所有贵族家族中最底层的破落户,连日常维护柯蒂斯堡的资金都拿不出来了。 里维拉和莫里斯同样有着一头金发和雄狮般浓密的髯须,但不同于莫里斯的是他的皮肤呈现一种不算健康的小麦色,脸上透着一股红光。但陈生清楚地知道,那并不是什么“气色不错”的表现,那只不过是一个常年饮酒的酒鬼的脸色,这样的酒鬼脸他在威远城的大圣堂已经见过太多太多——那些至高元老院的老头子们只要没有正事做,就会拿着自己丰厚的薪金在他们的专属公共浴场里挥霍金钱,把每一块儿金币都浪费在东海道的优质红酒和威远城的妓女身上,久而久之,他们的脸颊就会因为习惯性醉酒而变得红扑扑的。由此看来,莫里斯所言非虚,他的父亲的确在遭遇了那些人生挫折之后便把自己的精力从对领地的治理上全部转移给了酗酒和鹰猎。 柯蒂斯堡伯爵正坐在宴会厅长桌的主座上,穿着绗缝衬衣和黑色紧身裤,外面简单套着一件没有系上扣子的、绣着和最初见到的骑马侍从手里的三角旗上一模一样的红色玫瑰家徽的外套。 “好啦!我们终于还是见面了,异邦人。我那愚钝无能的儿子想必已经和你说过了我的名号,我也知道你那奇怪的异国名字。我们就免去互相介绍的麻烦,直接进入主题吧。”陈生正要向里维拉伯爵行礼时,里维拉却很不耐烦地打断了陈生。 一切遵从柯蒂斯堡伯爵的安排,莫里斯抬了抬眉毛,看着手足无措的陈生。和他那言语中虽有些玩世不恭但却有礼有节的儿子比起来,柯蒂斯堡伯爵的声音宛若洪钟般响亮。陈生非常确信,即使在这个硕大的宴会厅里每一处角落,都能听到里维拉的大嗓门。 陈生点了点头,略微欠身,张口说:“尊敬的柯蒂斯堡伯爵大人,我们是...” “接下来你是不是就要告诉我一些不知所云的、在你肚子里面早已打好腹稿的台词?听着,可怜的小伙子,你们是谁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里维拉再次打断了陈生,作为一个伯爵,他的礼节观念欠缺的有些令人发指。但陈生不知道的是在希罗世界里,贵族没有义务和责任对平民保持礼仪,这一点与维桑的文化大相径庭。“哈!我是一个喜欢酗酒的老头子,就像我儿子莫里斯一直说的那样;但我毕竟不是个傻瓜。让我们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吧!你绝非像你们自己所说的那样来自于银河洲的南方那些鸟不拉屎的小岛,如果你们当真从那里来,登陆的地点就不会是柯蒂斯堡,而是塔罗斯或者奥弥尔——你看,即使是我这样的糟老头子现在都能想明白了,书记员和正教的祭司们从小到大告诉我们的观念都是令人发指的谬误和狗屎,埃及尔海对岸并非只有海妖和章鱼,而是存在着一个国家!我说的对吗?来自东方的冒险者?你们现在,不就正站在我的面前吗?” “不,并非如此。”陈生内心大骇,面前这个老头子似乎并没有莫里斯所说的那样昏聩,他的洞察能力比任何人都更敏锐!他的错误恰恰就出在了对莫里斯言语的判断上,莫里斯对自己的父亲有偏见,那是显而易见的——但陈生居然在一路上就这样相信了那些偏见。“我们来自于银河洲的南方,我是一个盐商的儿子。” “盐商的儿子?”里维拉伸出一只手指头,在空中清浅的挥了挥,表示并不认可陈生的这个说法。“诸神在上,我给予了你的属下细致入微、宾至如归的安置和医疗服务,让他们在我的领地农庄里住下,给他们派去了医生,给他们送去了面包和热乎乎的浓汤——就算是看在这些的份上,你也不应该把我跟寻常乡野老头相提并论。我的医官前些时候送来了虎鸫,告诉我你的手下几乎都是体格精壮的士兵,而不是水手,水手的身上不会有被箭矢、刀剑弄出来的大块儿伤疤,也不会如此有纪律。诸神在上!密涅瓦城的水手们除了打架之外什么都不会,这我可是见识过的。但你的‘水手’们却能完美的做到令行禁止、上下有序,你告诉我这不是军队,那我手下的这帮穷杂种们难道算是土匪?” “这只是我平时比较注重他们的纪律管理的缘故罢了,伯爵老爷。”陈生的额头上冒出细微的汗珠,“您也知道,海上凶险,如果没有良好的纪律约束我的水手们,他们可能会...” “可能会暴乱?”里维拉翻了个白眼,在空中轻轻挥了挥自己的巴掌。“啊,我要是再老十岁对你来说就好了,就可以傻乎乎的坐在这里,相信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很可惜我没有。我不认为五十多个会说高等希罗语的人需要在商船上搞暴乱当海寇才有活下去的可能,退一步说,会说高等希罗语、识文断字的人根本没有必要去当水手!” 陈生犹豫了一番,还是想要坚持自己的立场。里维拉等等不耐烦,重重一巴掌拍在了面前的长桌上而发出若大的响声,震的彭易之打了个哆嗦,险些以为这响声会召来一队卫士,把他和陈生一起拉出去砍了脑袋,然而没有。里维拉因为饮酒而红扑扑的脸庞此时的颜色变得更加鲜艳了一些,他盯着陈生,锐利的目光好像一只正准备凌空扑下撕咬自己猎物的秃鹫,一字一句地说:“这个房间里除了我和我的儿子之外,对你们来说没有外人。年轻人,现在你一五一十的给我承认,你是不是来自埃及尔海东方的那个未知国家?但凡你敢说一个不是,我就马上喊来文书给王都送虎鸫,告诉他们埃及尔海对岸的情况。你怎么说?年轻人?” “这么做对您有什么好处?”陈生深吸了一口气,反问柯蒂斯堡伯爵。 “好处就是——你们得为我卖命。”里维拉耸了耸肩,“我说话向来都是直来直去,把这件事情告诉国王对我不会有任何好处,我讨厌雷耶斯那个小王八蛋,他剥夺了我的领地和卡戎公爵的头衔,即使我告知他这件事,他也不一定有足够的能力拿出一支舰队对埃及尔海对面的什么国家干点什么事情;而你们,对我来说有用处。” 陈生看了一眼身边的彭易之,彭易之察觉到陈生的目光,耸了耸肩,表示对当下的情况他也无能为力。 “古话说得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来的路上也能看一清二楚:几乎没有什么居民的领地,破败的村庄,庄稼烂在了地里却没有人去收获,而我的柯蒂斯堡——我祖祖辈辈就在守护着的柯蒂斯堡七座塔楼如今只用了三座,其余的塔楼只能任由它们腐朽崩塌。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是因为我倾家荡产帮国王打了一场几乎没有任何获利的战争,我的领民被烧杀,我的哨所被摧毁,我的农田被焚烧...而在战后我盼来的并不是什么援助和救济,而是剥夺我的头衔、领地,盖着王家防伪蜡印的宣告。”里维拉·诺顿接着说着,“好的,这个我宣誓效忠的国王雷耶斯·艾伯特!我从小看着他长大,他还在他老妈怀里吃奶水的时候我就抱过他,新任国师2比武大会时我负责监护他,即位之后我宣誓向他效忠,在战场上我呼喊着他的名字英勇奋战;而他就如此回报我的忠诚!” “那...您的意思是?”陈生拘谨的试探里维拉。 “咱们开门见山,打开天窗说亮话,年轻人。我们都知道对方脑袋里面想的是什么。”里维拉摊了摊手,歪着脑袋,不礼貌的看着陈生。“我不介意把我的情况告诉你们,柯蒂斯堡在和东奥弥尔王国打了那一仗之后,人口锐减,即使还剩下一点可怜的年轻人也都想着逃离家乡,去密涅瓦3或埃塞克斯找生路。真他妈的糙了,这些年轻人宁愿背井离乡去密涅瓦城当街头乞丐也不愿意在我的领地种田!维持领地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士兵!我在我自己的领地上已经无法征召到充足的士兵了,别说响应封君的差遣,连维持治安都够呛。就算有了足够的人手,我也没有钱供养他们或者找雇佣兵来帮我干活。究其缘由,还不是雷耶斯这个忘恩负义的小杂种害得我今天混到了这般田地!” “所以您希望雇佣我们?”陈生细细咀嚼着里维拉的抱怨,试图从中找到里维拉的真意。 “雇佣?我记得我已经说了我没有钱做这种事,你是金鱼吗?记忆只有七秒?”里维拉略微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要你们向我宣誓效忠,这是我和我的儿子发誓对你们出身的国家保密的交换代价:你们必须为我卖命。我会把你们那点儿少得可怜的武器还给你们,再给你们一点儿援助,至于别的事情,就要你们自己想办法了。我现在能够维持的常备军不足百人,即使调集征召兵,数量也超不过三百——而你这里有五十几个训练有素的精壮士兵,如果当雇佣兵来看待,雇佣这样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所需的花销已经足够我把柯蒂斯堡好好整修一番了。你怎么说,年轻人?” “呃...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合规矩。”莫里斯考虑了一下。 “只要我一天没死,你就不是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粗暴的打断了莫里斯,“这儿是我的领地,我的城堡,我想要说什么做什么,轮不到你来帮我下决定。” “可是...” “可是什么?我看是把你送去密涅瓦大学城读书读傻了,什么事情都想着按规矩来办;我是不是应该老老实实的让那个蠢文书打一张条子再装模做样的盖上邮戳,跟王都通报我找了一队不要钱的雇佣兵4?”老诺顿看着小诺顿,“或者让这些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倒霉蛋滚,都滚吧;你自己带着柯蒂斯堡的卫队去清剿盘踞在你即将继承的领地上的土匪和强盗,让你在下一次战争中打头阵?告诉我,莫里斯,你有这个胆识吗?我的儿子是这么出息的人物吗?” “呃...没有,老爸,没有。”莫里斯的嘴唇轻微颤动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他最后没有说。 “那就把你的嘴闭上,我送你去大学不是让你学着跟你老爸顶嘴的。”里维拉不满的咕哝着,把目光放回陈生的身上。“好了,我的蠢儿子已经把自己的嘴闭好了,现在轮到你告诉我你的答案了。” “需要我们帮你做些什么?”陈生深吸了一口气。 “‘大人’,陈生。对贵族说话的时候前面要加上敬语。”莫里斯不满的指出,虽然陈生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但他还没能完全掌握卡尔加里的礼节,却说着一口流利的高等希罗语,这让莫里斯感到很不舒服。 “啊...请见谅,伯爵大人。”陈生咳嗽了一声,“需要我们帮您做些什么?” “听着,年轻人,”里维拉露出宽阔的笑容,“你也许多次听过这个名号:东奥弥尔王国。那是我们南方的国度,只不过要我说,那都是些应该被拉出去放血的王八蛋。上次交战的时候,柯蒂斯堡被他们烧了好几个村子,就连拜伦堡也差点被攻破——虽然这座城堡现在已经不属于我。战争结束之后仅只过了几年,我就已经能够察觉到我的领地上又有这群小杂种的势力在蠢蠢欲动,他们资助了一股盗匪,盘踞在我的柯蒂斯堡领地之内!除此之外,柯蒂斯堡各大交通道路上也是匪患横生,五天前,有一个磨坊和一处马厩被烧掉了,在此之前他们更是不断的袭击我领地内的村庄。在我想好要怎么好好使用你们之前,你们先去把这一股盗匪给我解决了。” “请恕我直言,大人。”陈生探询的望着柯蒂斯堡伯爵,“民众为盗是因为生计堪忧,找不到活路。您应该...” “哈!好啊,两人穿上一条裤子了,都在说我这这那那做的不是了。”柯蒂斯堡伯爵的笑容消失了。“我应该发展内政,大力布施,给予救济,让他们有活路?你是想告诉我这些吗?”里维拉的语气变得尖锐而刻薄,“放心去帮我干脏活维持治安吧!即使我发出了什么救济,也会在半路被土匪给截走;更何况你看看老子的塔楼都破成了什么样子,我哪有钱给贱民们发救济?” “父亲,可是您也阐述了财政困难的情况,这一伙雇佣兵的出现是不是显得过于突兀了?”莫里斯在旁提醒道。 “我会向世人宣告,你是我遗落在外的私生子,是我多年前一次和一个磨坊姑娘意外的遭遇造就的产物,而你在外闯荡多年,带着自己的追随者们回到柯蒂斯堡找我认祖归宗。” “私生子?”陈生有些难以置信,在阿基拉大陆,这可是极大地不荣誉和一个人一生的污点,或许在蒙鸠依帝国的文化疆域,私自通奸的罪名并没有严重到如此这般令人发指的地步,但在维桑,这样的行为几乎就是宣判了一个人的政治死刑。而他不知道的是,在希罗世界里私生子同样是令人所不齿的,这是对一个贵族家族名誉的严重伤害。意料之内的,在陈生对此提出异议之前,莫里斯先发了火。 “你不能这么做!爸爸!”莫里斯一边放下了对自己父亲的尊称,一边恶狠狠的瞪了一眼陈生,“你在想些什么呀?私生子?钱没有了,连脸都不要了吗?妈妈知道了这件事情会哭的呀!” 里维拉勃然大怒,伸手抓起了桌上的木杯,连同杯子里喝剩下的麦芽酒一起掷向莫里斯。莫里斯敏捷的闪开了那杯子,但麦芽酒却泼的他身上到处都是。“反了天了!谁给你的胆子跟我这么说话?我才不管那个老婆子怎么想!她这辈子唯一做的一件正确的事情就是帮柯蒂斯堡留下了合法的男性继承人5,也就是你这个跟我大吼大叫的小驴马烂子!你给我记好了,我不仅是你的老爸,还是你的封君!你现在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给你的!你没有跟我说三道四的资格!” 莫里斯思忖着,咬着牙,满脸通红的站到了一边,但还是想尝试着提出异议:“那这样一来这个叫陈生的人,也就在卡尔加里王国拥有了贵族身份...但册封骑士的话,便需要通报给密涅瓦城。” “谁说我要册封他为骑士?”柯蒂斯堡伯爵摆了摆手,“我才不会给他这么好的待遇,活还没干成,我倒搭了一批军械库的储备,还想着给他册封骑士?我虽然老了,耳朵也不中用了,但脑子还算好使。王都的那些魑魅魍魉别想着从我这里收到什么信件,我懒得跟他们打交道。”说罢,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陈生说:“我不会册封你为骑士,但如果你表现好,给你骑士的头衔或者册封你一处领地也不是什么大事,这年头骑士的头衔已经不值钱了,在密涅瓦城的大圣堂上吐一口唾沫,能在街上砸中三四个;更别说哪路强盗、土匪头子也能跟人吹牛逼,说自己是哪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贵族家里的破落骑士。但是现在这样就好,对我们都很好,因为你是私生子,无法使用诺顿的家族姓氏,也别打继承权的坏主意,我会给你一个新的姓氏“柯蒂斯”,在希罗,贵族的私生子冠上自己父亲主头衔的名称作为姓氏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盾徽是白玫瑰,而我们的是红的。至于报酬?哈!一如我所说的,你们没有报酬,我会让你们有吃的和住的地方,但直到我认为你们不再有利用价值为止,你们都不再是自由之身。明白我的意思吗?” “您这是在威胁我。”陈生面无表情的看着里维拉。“这并没有荣誉感可言。” “我早就已经在失去一切的时候就已经没有荣誉了,雷耶斯王把我像个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当他玩腻了,就把我丢在了路边的臭水沟里。这年头,贵族的荣誉就是比狗屎还低贱的东西。”里维拉哂笑的看着陈生,尝试从他的表情中读出些什么,但他没有成功。“或许你理解错了,我正在好声好气的和你做商量,这只不过是一个...倡议,随便你怎么称呼;只要你答应了,那就不是个威胁。如果你不愿意,你和你的随从现在就从这个大门离开,从柯蒂斯堡的领土上滚蛋吧,爱去哪去哪!我可不乐意把宝贵的兵力浪费在你们这群穷光蛋身上找麻烦。只不过不消几天,卡尔加里的王庭就会知悉波涛汹涌的埃及尔海对岸有大陆和文明的存在,值得我们花费时间去征服...你怎么说?年轻人。” 陈生敏锐地感觉到自己似乎已经深陷泥潭,动弹不得,面前的柯蒂斯堡伯爵已经拿捏住了他最大的命门,遭受到如此这般的待遇真是让这个之前的人生可说是一帆风顺的年轻团长感到为难,但他们境遇如此,但凡有一个不字从他的齿缝间窜出,事情就会陷入极其不利的糟糕境地。连带着他自己,他的亲族,甚至援助他们的镇国大将军白绍鸥,乃至于整个维桑都得完蛋。里维拉伯爵饶有兴致的看着陈生,等待着他做出抉择。 “我需要铠甲和武器,我们的船已经沉了,现在我们的人手无寸铁。” “好!真好,非常好!很高兴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共识。”里维拉往后仰了仰,大笑了一声,笑声中充满了小人得志的痛快感。“我会给你的人柯蒂斯堡多余的武备和五匹马,还会给你们配一个副官盯着你们,教你们的人该怎么说拉札德尼亚普世语——平民百姓可听不懂你们说的高等希罗语。稍后我会差遣人手把你的部属从收容他们的农庄带来柯蒂斯堡,等他们到了之后,你就带着他们先行前往柯蒂斯堡北部的一处废弃山堡驻屯,我给你们配的副官会为你们指路。我和你所述的那一股盗匪,现在盘踞在柯蒂斯堡伯爵领北部的山林之中。至于武器,等你到那之后我再差遣人马给你送去。” “一言为定?伯爵大人,我们将帮您解决您领地之内的麻烦,而您和莫里斯男爵将保证不向任何人投入我们母国的存在?以您的荣誉起誓?”陈生无奈的问里维拉,虽然最后一句“您的荣誉非常值得怀疑”他并没有说出口。 “一言为定,异邦人。” 在莫里斯阴怨的目光中,柯蒂斯堡伯爵站了起身,拍了拍陈生的肩膀。 -------------------------------------------------------------------------------- 注释1卡戎:卡尔加里南部的公爵级法理封地,包括长河湾市、柯蒂斯堡和拜伦堡。 注释2国师:王国宫廷内统管法师相关事宜的法师首领,被称为国师,一般来说都位高权重,有时还兼任奥林匹斯正教的地方祭司首领。 注释3密涅瓦城:卡尔加里的王都,希罗世界第二大的城市,被称为“东方明珠”。 注释4雇佣兵:在希罗大陆的世界观里,封建君主在战争时期寻求雇佣兵是很正常的行为。有钱一些的君主会致力于发展常备军,钱少些的领主便会寻求雇佣兵的帮助,而那些贫穷的领主只能依靠自己领地的征召兵。 注释5继承:和中世纪欧洲的半萨利克继承法一样,卡尔加里王国奉行男性优先长子继承制。 Chapter 20 这里的惊奇际遇让艾能奇感到讶异,自从他的双脚踏上了希罗世界的土地之后,发生再奇怪的事情都已经不再让艾能奇感到不寻常。只不过在秃瓢死了之后,艾能奇发现自己又回复到了如往日那般极端现实主义的模样,又掺杂了一丝悲观的情绪,这让他感到难以接受。 在前往雷诺茨山堡的路上,艾能奇听见队列前方那几名忠实的追随着陈生的洛溪团的老兵们唱起歌来。他们尾随着陈生和那名似乎叫格里乌或是格里芬的副官,在南卡尔加里王国的乡间土路迤逦前行。老兵们和陈生骑着马,少年兵们则步行。团长陈生似乎已经改名叫做阿格尼·柯蒂斯,艾能奇不知道个中缘由,只知道陈生已经成为了最底层的贵族,并被承认为了里维拉·诺顿伯爵的私生子。而他们则成为了受雇的佣兵,前往雷诺茨山堡驻屯,为里维拉伯爵解决领地内一些“治安方面的小问题”。 雷诺茨山堡很大,还相隔着很长一段距离时,就已经能远远地眺望到了这座被遗弃在小山丘上的废弃木堡。根据他们从柯蒂斯堡新派来的监军说,那是在现任柯蒂斯堡伯爵的父亲,也就是前任柯蒂斯堡伯爵搭筑起来的山堡,在卡尔加里王国内战1时期防御来自北方的军事威胁。内战结束之后,这座地理位置并没有那么重要、既不能保护贸易线路也无法作为物资集散地的山堡就因为财政方面的原因被废弃,只留下了一座仅余残垣断壁的空壳,唯一能够看出这是个“山堡”的地方或许仅限于山堡外墙的那一圈儿木栅栏。山堡的地势很高,伫立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交叉口处的一座山丘上,粗重的木桩子即使在南卡尔加里七月的阴雨天气下散发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山堡底下是一片低洼皲裂的土地,杂草丛生,还有一条不算浑浊但也并不清澈的溪流流过,山堡正门口处铺设的条石上因为经年累月无人涉足,已经长满了苔藓。 “真是个阴森的地方,”艾能奇搓了搓自己的双手,看着身边的彭易之,“我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别挑了吧?能有个住的地方就已经很不错了。”彭易之背着他的褡裢,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在跳船后还能保全自己的私人随身物品的人之一,真是个精明的北陆佬,艾能奇心想。“比起这个,我们还有更糟糕的问题顶在脑袋上呢。如果真的像副官说的那样要我们去打马匪,我倒是没问题,不过我们现在可是手无寸铁啊?剑和长枪,都已经跟着北陆号一起喂鲨鱼了,怎么说还要我们把木杆子削减了像原始人山猴子那样去打仗吗?” “那个老伯爵,说等我们到了雷诺茨之后就给我们送些装备来。”艾能奇说,“但我对此持怀疑态度。他自己的士兵装备都不见得有多精良,能给我们送点什么东西来?更何况我们还需要一批工具来整修这个山堡,把它重新变成适宜人类居住的状态——还没有进去我就知道里面肯定已经长满了蘑菇跟霉菌了,不好好清理一番的话,住不上三天,我保准儿咱们这里得病倒一半的人。” 里维拉送给他们的五匹马都是些老弱病残的驽马,艾能奇能够清晰的看出来。打小在南池道的泽地生长的艾能奇似乎天生就有一种能够和动物打成一片的天赋,只消看几眼,不管是马匹还是驯鹿这样的大牲口是什么样的状态或是出了些什么毛病都能一清二楚,那是他为数不多的特殊本事之一。这些驽马和他们初见莫里斯·诺顿时他胯下的那匹高头大马相比起来显得个个面黄肌瘦,但是即使如此,也足够让洛溪团的老兵们高兴的像个孩子——纵然驽马老弱病残至此,也能比最高大的驯鹿负担更多的负重,奔跑的速度也毫不逊色,是非常理想的骑兵机动工具,更比蒙鸠依的骆驼骑兵强了不知几何。不管他们能给维桑带回去什么,哪怕只是带回了这样的马匹,对共和国的军事实力来说就已经是莫大的助力了。有了这样的机动工具,艾能奇甚至都可以想象到自己挥舞着钩镰枪、骑着骏马在北路的山林小径中如疾电一般穿行,以惊雷之势破袭蒙鸠依人的交通要道和边防哨卡,可以在平原和他们硬碰硬的展开大规模的机动会战,甚至派遣由精锐骑兵逐渐的小队深入蒙鸠依人的后方进行破坏,这些都是之前的维桑人想都不敢想的战术,而马匹的存在让这一切不可能变为了真切的可能。 “维桑的小猴子进了威远城呀嘿!到处响起卡门歌!我们的战神阿瑞斯呀嘿!骑在白色的驯鹿上...”洛溪团的老兵们唱着歌,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以至于他们都没有发现自己唱跑了调,把“小伙子”唱成了“小猴子”,不由得引来艾能奇和彭易之的一阵嗤笑。 “唉!军资金也不见了,啥都没有了。”艾能奇沮丧地说,“咱们这下子彻底寄人篱下啦!不仅被打发到这种发霉长蒱的地方来,还得帮他们干脏活剿马匪。要是不跟这些傲慢的家伙打交道,就连一块儿黑面包都买不起。” “钱丢了?”听到这句话,走在前面的占行简探出了那颗长着金色长毛的大脑袋,倒抽了一口冷气,不可置信的看着艾能奇。“我糙...彭易之不是把那箱金子从船上抢出来了么?” “我们确实从船上带了几个板条箱下来,”艾能奇说起这件事情就感到脑瓜疼,“但是装的都不是金锭,那箱金锭不见了。我出发之前还重新检查了一次,里面就是一些杂物,还有一个板条箱里面装的是铁制的投矛...但是也就只有这么多,总不能指望着人手一条投矛去打仗?比起投矛,我更愿意要金子。” “军资金还是有的,是有的。”彭易之瞥了一眼艾能奇,“这一点,我可以跟你保证。” “是吗?在哪呢?”别人说出来这句话或许艾能奇不会相信,但是彭易之的话艾能奇缺能够相信几分。这个孤僻的北陆佬是个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或许他以前不是这样,又或许这和他在共和国的北境失去了太多同袍不无关系,但只要涉及到切身利益的事情,艾能奇明白彭易之是断然不会做半点让步的。 “下岸的时候我就觉得事情可能会不对劲,这一箱金子对我们来说是烫手的山芋蛋子,”彭易之咽了一口口水,小声的告诉艾能奇。“我在咱们登陆的岸边找了一块岩石,把一整箱金锭都给埋在那块岩石下面的沙地里了,还做了个记号,以后我们可以...” “你他妈...真是个人才啊,兄弟。”艾能奇惊异的张大了嘴巴。要是他们随身带着那一箱金锭,肯定就已经被柯蒂斯堡那个穷疯了的伯爵大人搬走了,一个子儿都不会给他们剩下。 “我一看里维拉那个老头的眼神就知道一定会是这样,人是一种很单纯的动物,尤其是酒鬼,他们想要什么、喜欢什么,内心在想些什么,都会毫无保留的写在自己的脸上,就好像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彭易之愤愤不平的说,“陆晴跟我用命抢出来的金子,怎么可能白白便宜了那条老狗;这个老狗就是想把人用到尽,骨头都嚼成渣,说不定都不吐出来,直接咽进肚里去了。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他是这种人准没错儿,和我在144兵团的第一个官长特别像。” “他对你的腚眼子做什么了吗?让你这么痛恨他。”艾能奇乐了。 “啊,我只是简单嘲笑了几句他的罗圈腿,不怎么服从他的管教——或许那根本叫虐待自己的手下,这个逼人就每天想着各种各样的法子来折腾我,守夜签三天两头都抽中我,训练的时候也一直在给我找不痛快。唉,说白了,这些都是小事情,已经不重要了,最后他在小石山被蒙鸠依人一马刀砍没了半个脑袋,连着头盔一起,我看的真真儿的。这个穷杂种总是喜欢带着他女朋友给他的信物,说是这样就能让他勇气百倍,结果还不是死了?这种人不足可怜。”彭易之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个世界大抵来说就是这样,比你阶层更高的人就一定会想着法子来欺负你,我的哲学很简单,做狼好过做羊;要是蒙鸠依人没有把他的脑袋砍下来,说不准哪天砍他脑袋的人就是我了,没什么区别。” 艾能奇挠了挠脑袋,他和占行简都没有接话。 进入雷诺茨山堡时,艾能奇绝望的发现自己面临的是一场灾难。山堡当中原有的中心木堡已经朽坏坍塌,完全无法使用了,只能拆作木料另作他用。瞭望塔因为使用了相对好些的实心木料,所以还将将能用,不过只有瞭望塔的山堡显得非常滑稽。原来的驻军留下的帐篷都已经完全朽坏,搭建锅灶的窝坑里居然真的长出了一簇簇的蘑菇,到处都是杂草丛生。所幸作为外墙的那一圈木墙大体上还算完整,不过也有多处需要修补的地方。明白事理的老兵们一见到此情此景,歌也不唱了,长一声短一声的哀嚎起来:他们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清扫工作并不轻松。 艾能奇整整一天都在为了修补这座破旧的堡垒而奔忙,就和其他的士兵们一样。他把自己的亚麻衬衫脱下,露出南池道的泽地人特有的小麦色皮肤,将衬衫在自己的腰上系紧,跟随着占行简一起把破败的中心木堡拆毁,将还能用的硬木板一锤一锤打进山堡外侧木墙的缺损处加以补强,之后又和老兵们一起搭筑新的宿营帐篷,把里维拉伯爵送来的长矛和刀剑一件一件在武器架上架好,然后又设法点起了火盆和火把。他被动物油脂燃烧发出的臭味和黑烟熏得头昏脑涨,又几乎耗尽了体力,终于才在太阳落山之后听到了副官用大铁勺敲打锅子发出的开饭号令。 士兵们扑向自己的晚餐,好像成群结队的狼獾扑向受伤的猎物。少年兵们争夺着熏鱼,将黑面包暴力的撕扯成碎片,又把扁豆汤糊糊洒的到处都是,就连莫里斯发善心特地关照他们的一个大南瓜不一会儿也就不见了。他们的大团长陈生,不,现在或许该改口叫他阿格尼·柯蒂斯,只简单和柯蒂斯堡派来的监军格里芬·达勒爵士一起吃了点面包和萝卜。副官身体不适,被撞断的胳膊还用一张白色的缠布简单的吊在自己的脖子上,只吃了几口自己的晚餐便回帐篷休息。营地的火堆噼里啪啦作响,锅灶方圆都充满咀嚼声和吸溜吸溜啜饮扁豆糊糊的声音。“怕是得有一天,你们能把威远城大圣堂的自助餐厅老板给吃穷。”占行简评论道,“尤其是你俩,艾能奇跟彭易之。” “有人来了。”艾能奇端着碗,透过火堆向山堡门外张望,少年时的猎人修炼让他的耳朵变得比常人灵敏许多,他甚至可以做到在山林中敏锐地察觉到野兔踏动落叶发出的轻微响声,然后一箭就能贯穿野兔的脑袋。彭易之警觉地放下自己手里的黑面包,顺手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一柄铁制单手剑。 第一个骑手踏着烂泥骑行进入了营地,手里拿着火把,但令艾能奇感到放心的是他并没有听到这名骑手衣服下有锁子甲和刀剑碰撞发出的轻微响动。他们一边进来,艾能奇一边默默数着数,一、二、三,一共有三名骑手,为首的骑手脑袋上戴着和里维拉的内侍一样的尖顶帽,剩下两名骑手戴着兜帽,腰间配着一把长剑,但并没有穿甲胄。他们似乎并非恶意,艾能奇心想。 “诸神在上!”监军格里芬·达勒爵士从阿格尼的身边站起,大声对来人说道,“以朱庇特的名义,我在和谁说话?” “诸神在上!”举火把的骑手回应了格里芬的呼喊,“这里是阿尔格隆村的执政官乔伊斯!我们来到这里,希望求见尊贵的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之子,阿格尼·柯蒂斯!” “我是阿格尼。”阿格尼放下他的汤碗,站起身来,一只手扶在自己腰间的长剑上,“执政官乔伊斯,天色已晚,您来这里是有何贵干?” 骑手跳下马来,把手里的火把交给了身后的侍从,顶着一群士兵不友好的目光,一步步走向阿格尼,对阿格尼说:“早些时候我们接到了伯爵大人的通知,要我负责您和您的部下的粮草供应,并向您通报附近的匪情。可否借一步说话?” “通报匪情?”艾能奇耸了耸肩,把汤碗从地上重新拿回了手里,“怕不是来叫救命的吧。” “当然没问题,乔伊斯阁下!”阿格尼尽量表现出热情的模样,随后将乔伊斯的一老一少两名护卫安顿在火堆旁,和乔伊斯一起进了营帐。 士兵们和这两名护面面相觑,但很快,两名护卫就在热扁豆浓汤和熏鱼的招待下打开了心扉,和士兵们打成了一片。虽然没有酒,但是对这两个看起来似乎有点儿面黄肌瘦的护卫来说,这似乎已经算是一顿美餐。真糟糕,艾能奇心想,执政官出远门要带的护卫都饿成了这样,阿尔格隆这个村子的粮食储备已经是什么样子?今后还需要指望他们为自己的营地、自己的兄弟们供应粮草,他们又是否有能力让他们不饿肚子? “所以..阿尔格隆在哪里?”彭易之把一块面包塞进嘴了,探过头问那名较年老的持剑护卫。 “在山堡的东边,东边。”老护卫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熏鱼撕成方便入口的一条条,“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我们在溪水边耕耘,种出大麦和土豆,有时候也在执政官的许可下在山林中打些野物,每年还有好几个盛大的节日,那当然是个美丽的小村庄——只要附近没有马匪的话。” “呃?你说附近就有马匪?”艾能奇把一勺扁豆汤糊糊送进嘴里。 “嗐,就在北边的采石场啊。他们把整个采石场的人杀光了,霸占了那里作为营地。几日之前,他们才策划了一场针对阿尔格隆的突袭。”小护卫插嘴说。 “诸神在上!”艾能奇不禁为他们感到可怜,“他们造成了...呃,造成了什么样的破坏?那天的经过是怎么样的?” “嗐,那是入夜之后发动的袭击,我跟老乔伊斯就在他们攻击点不远处的马厩里检查大牲口的健康情况,之后便准备打更了;他们从村子北边突袭进来,有二三十个人,都骑着马,直奔粮仓就来了。老沃特跟他的儿子负责看守粮仓,这两个可怜的伙计直接被他们一枪攮死在当场,在乔伊斯集结好村子里的壮丁赶到粮仓时,这帮动作快如闪电的野人已经把我们一半有多的粮食储备扛上了马;乔伊斯想要把粮食抢回来,谁知我们手里的火炬成了他们指路的信标,他们瞎放了一阵箭雨,射翻了我们这儿五六个人,然后就逃之夭夭了。”老护卫把一条熏鱼塞进嘴了,费力的咀嚼着说,“本来我们的粮食储备就已经不多,要不是秋收在即,恐怕这个冬天我们就只能啃番薯叶和柳树皮过日子了。” 士兵们面面相觑,火塘边呈现出一种令人尴尬的沉默。最终,打破这种沉默的是块头最大、吃的也最多的占行简,他抹了抹自己的嘴,问老护卫:“那我们的粮草供应...” “发生了困难,是的。”老护卫叹了口气,“我们也不想委屈各位军爷的肚子,但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实话,今天执政官来这里就是想和诸位军爷的指挥官讨论这件事情,看看有没有商量的余地...”老护卫的声音越来越小,态度也放得很低。 “放心吧,我们的团..不,我们的大人不会为难你们村子的,这一点我可以跟你保证。”彭易之舔了舔嘴唇上留下的面包渣,“他不是那样的人。”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小护卫和老护卫不由得发出欢呼。 “你知不知道,采石场的土匪据点里有多少人?”艾能奇思忖着,他们已经有了二三十匹马,总人数如果超过了一百人的规模,恐怕这里的五十几个人全都派出去也无济于事,更何况里维拉根本没给他们送来什么像样的护甲,尽是些布面软甲和轻型的鳞甲,唯一值点钱的就是七副防护面积少得可怜的链甲肩套了——即使是在少年兵时期,他们的装备也不至于如此寒酸,至少共和国还能调拨军费给他们一人配一顶头盔和一个盾牌,或许还配一张十字弩。 “嗯..人数...这个,他们有两百多人。”老护卫和小护卫沉默的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由老护卫先开口,“我们不想骗各位军爷,但确实有这么多人。” 这番话惊得占行简差点把碗摔到地上,他瞪大了他的眼睛,在黑夜中的火炬照耀下活像一只猫头鹰成了精:“两百人?诸神在上,这赶得上一支军队的规模了!难怪里维拉不乐意亲自出面去处理他们,他们两个打一个去揍里维拉的常备军还能匀多出几个来!” 士兵们再次陷入了那令人尴尬的沉默——他们不想死,至少不应该死在这种地方,死在和马匪争斗的过程中。 -------------------------------------------------------------------------------- 注释1卡尔加里内战:太阳历1528年-1530年卡尔加里王国因大公主玛拉与王太子雷耶斯争夺王位而爆发的内战,最终玛拉派被击败,玛拉·艾伯特公主流亡芬里尔。 Chapter 21 “该醒醒了,奥德修斯,别忘了你的故土,倘若你命定可以得救,回抵营造坚固的房居,回返家中。” ——《荷马史诗:奥德赛》 和文书沃伦待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里,陆晴都在不断的学习知识——学习拉札德尼亚普世语,学习东奥弥尔的历史,学习宫廷礼节。他努力试图忘掉这个世界上曾经有着这么一个叫做“陆晴”的人,尽全力扮演着“失忆者苏克鲁斯”这样一个抄写员角色。他努力尝试着把自己微小的身影隐藏在东奥弥尔王国王都巨大的金底红剑纹盾徽之下,隐姓埋名的做一个不问世事的年轻人。在此期间,他知晓了了很多人的名字——西德尼国王的另一名抄写员昆塔斯,御医阿瓦基安,马房小妹帕梅拉,宫廷祭司波普,还有那个沃伦多次交代他不要招惹的宫廷术士伊斯特万。 他曾经亲眼看到伊斯特万在自己的手心中搓出一个火球,随后便隔着一张长桌的距离点亮了桌上的烛台——那是他深夜里来找沃伦查询古籍时发生的事情,那时他还在孜孜不倦的做着拉札德尼亚普世语的听写作业,看到这般场景,不由得被吓得汗毛倒竖,手里的鹅毛笔都掉在了地上。 清河城的主堡——人们称之为“国王塔”——其中一座偏僻的角楼是苏克鲁斯日常工作的地方。他每天两次拜访这座角楼,一次来呆上几个小时抄写书籍,把那些在羊皮纸上斑驳剥落的古籍抄写到新的羊皮纸上,一次是跟随沃伦来吹熄所有的蜡烛,并把角楼的大门用一把厚重的大铁闸锁上。“你要认真对待这里所有的知识,”沃伦文书如是和陆晴交代,“不尊重知识的人便是不尊重这个世界的万物法则,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比我们的性命更加贵重,我们不过是这个世界一块渺小的碎片,而这些古籍承载着的是世界的记忆。”苏克鲁斯认真的工作状态让沃伦感到很满意,那是因为在东海道作为黑帮之子时父亲就给予了苏克鲁斯良好教育的缘故,父亲常常告诉他一句耳朵都听出了老茧的话:“知识改变命运,哪怕你是个黑道的儿子。”从那时起,还叫做陆晴的苏克鲁斯就已经在正统的教会学堂——而不是像其他少年兵们读的军校——在里面认真学习。他本来以为自己今后已经与这种循规蹈矩的生活绝缘,但被沃伦收留之后的日子却莫名让他找回了这种熟悉的感觉。 苏克鲁斯犹如一只清晨趴在树叶上的蚂蚱贪婪的吸吮露水那般吸吮着国王塔那座属于文书们的角楼里的知识,好像已经把世间万物置之度外一般。他沉醉于那些希罗世界历史上的英雄传说与宗教神话,这些史诗篇章与维桑人传唱的是如此相似却又引人入胜。他在史籍中探索炼金术师集团“赫尔墨斯学会”1和猎魔人军团“伊利亚特”2的古老传说,倾听“红剑王”以赛亚3封堵冥府之门4的故事,从一个古老的王朝希罗帝国覆灭的始末中学习历史给人们带来的教训,那些普通人和英雄,有名字的和没有名字的人,都是这个异邦大陆带给苏克鲁斯的惊鸿一瞥。 每天徬晚时总是苏克鲁斯最开心的时候,那时他的抄写员工作已经基本停当,到了整理文件回到自己的住处休憩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马房的小妹帕梅拉和几个其他的马房伙计就会用板车推着马匹要吃的料草从国王塔的角楼下经过,喂养西德尼·拉罗斯国王御林卫队的战马。虽然马房小妹并不止有她一人,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帕梅拉长得并不算是希罗人眼中“好看”的女孩子,但她有着一头和苏克鲁斯一样的乌黑头发,这让苏克鲁斯常常回想到他的故国维桑——在希罗,天生黑头发的人虽然不算稀罕,却也并不多见。“愿诸神注视着您,苏克鲁斯大人。”每当帕梅拉看到苏克鲁斯的时候,她总是有礼貌的向苏克鲁斯问好,纤细的眉角在笑容中弯成了东海道四月的新月。“愿诸神注视着你,帕梅拉。”苏克鲁斯总是如此回应。虽然文书的助手严格意义来说连最底层的贵族都算不上,但或许是在国王塔里和国王塔外工作的差别让帕梅拉产生了自卑,对苏克鲁斯说话的时候也总是用上敬语。苏克鲁斯多想和她一起放下身段好好地聊聊天啊,可每当这时,少年青涩而羞赧的内心总是像一块锁链一样束缚住了他的手脚,让他动弹不得。 在那个八月的午后,傍晚的角楼潮湿而闷热,苏克鲁斯一如既往地在抄写存放在国王塔之内的奥弥尔古籍,时隔多年之后,他依然能够清晰的记得那天他抄写的是一本叫做《暴君之薨》的古籍,由亚特兰蒂斯正教教会一名博学多识的祭司撰写,讲述的是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国王“暴君”哈维被赫尔墨斯学会女术士普伦凯特用乌头草毒死在自己女儿婚宴上的故事始末。这本古籍也已经很有些年头了,羊皮纸上的褶皱多如宫廷御医阿瓦基安先生脸颊皮肤的起伏一般。东奥弥尔的天总是黑的很早,但苏克鲁斯尚有一部分文字没有抄完,他不想就这样把工作留到明天,于是他点亮了一盏羊油灯,动物油脂燃烧时发出的难闻气息不由得熏的他连连咳嗽,这时,他又一次看见了推着草料车经过国王塔下的马房小妹。 马房小妹也从角楼的窗口上点亮的灯光处看到了苏克鲁斯,于是她很恭敬的做出了一个问好的姿势,歪了歪她的脑袋,黑色的辫子在清河城的夜幕下摇曳。苏克鲁斯心里知道,她不可以在国王的居所附近大声喊叫着跟他说出那句”愿诸神注视着您,苏克鲁斯大人。”于是苏克鲁斯同样在油灯的光照下挥了挥手向她致意。 “愿诸神注视着您,帕梅拉。”望着马房小妹远去的背影,苏克鲁斯喃喃的说。 “或许你专注于工作过了头了,苏克鲁斯。”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让苏克鲁斯不由得震颤了一下,当他回头时,映入眼帘的正是他的雇主沃伦那瘦削的脸。“啊,马房的小妹。”沃伦透过角楼的窗口看往苏克鲁斯挥手致意的方向,看到了帕梅拉推着草料车远去的背影。“虽然忘掉了一切,但是还记得和女孩子谈情说爱,不错,不错。” “呃...没有,我只是简单的打个招呼。”苏克鲁斯的脸因为尴尬而略微发红。 “这没有什么,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总是对年轻的女孩子很有兴趣。”沃伦揉搓着他下巴上的那一股小胡子。“收拾一下吧,别对自己过于苛刻,今天的工作就到此为止,你做的很不错;等会儿我们走的时候得去另一个地方取些东西。” “是什么地方?沃伦大人?”苏克鲁斯问道。 “是炼金室呀,我的孩子。”沃伦说着,“最近我有些失眠,所以委托伊斯特万帮我做了些助眠的药剂。” “呃...伊斯特万大师?”苏克鲁斯曾经多次听人说起过这个宫廷术士的名字,但他还未曾见过此人。“那我是不是应该...” “别担心,孩子。伊斯特万并不像别的宫廷术士那般可怕,他不过是个温顺的老头子,但是你要是见到了别的术士可就得小心点了。”沃伦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的鹅毛笔插回墨水瓶里。“也是时候带你认识一下宫内的要人了,如果你打算在这里安定下来,早晚有一天我会需要你接替我的工作,帮国王收发虎鸫,撰写宣言和协议,或者为这个国家编纂史籍。迟早有一天,你都得跟他们打交道,所以还是早些为好。” 苏克鲁斯答应了下来,惴惴不安的整理好自己的文件,熄灭角楼的灯火并锁好大门之后,便跟随沃伦前去炼金室。 他不喜欢国王塔的走廊过道——这当然是一座恢弘的城堡,即使有一万人来围攻,这座城堡也未必就能够被攻陷,但是其内里却总是出现陆晴所厌恶的红色:走廊、支柱和铺地的石砖几乎都是红色。那不是令人感到温暖的山茶红或浅玫瑰红,而是令人感到难受的猩红色,这猩红总是让苏克鲁斯联想到之前已经见过太多太多的鲜血。有人传闻,这是西德尼·拉罗斯国王在一次著名的大屠杀之后用受害者的血液染红的,但关于那次大屠杀,人们却三缄其口,苏克鲁斯也不敢多问。 国王塔的走廊宽广而冗长,虽然在墙壁上镶嵌着照明的烛台,却总是让苏克鲁斯感到脊背生寒,阴森可怖。而那红色的砖墙总是让他联想到人们口耳相传中西德尼国王的暴行,即使他还尚未有荣幸和资格能够面谒这位东奥弥尔王国的统治者,但自古以来大抵如此,人们传说的恐怖总是比现实来的更加可怕,更何况是身居高位的国王。即使他只不过杀了一个人,吟游诗人就能用他们的七弦琴和美妙的歌喉变出这个人的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分身,让他们在国王的剑下再死一次。而希罗则远不止只有东奥弥尔这一个王国,一旦出了国境之外,就再没有人能够束缚住这些吟游诗人的舌头。 炼金室处于国王塔的最下层,也就是那阴暗潮湿而密不透风的地下室之内,仅只踏足进入不久之后,苏克鲁斯就清晰地闻见了那令人不禁掩鼻的腐臭味,不过当他确实做出了掩鼻的动作之后便被沃伦严厉的喝止了。“在伊斯特万大师面前做出这个动作过于无礼。”沃伦尖锐的指出,苏克鲁斯只好放下了自己的手,憋着气走路。每当他换气的时候,那股腐臭的气息就似乎要直冲他的头顶一般。按照常理,倚仗着宫廷术士的地位,伊斯特万大师大可不必屈尊降贵把自己安顿在地下室这样只适合囚犯待的地方,但依沃伦所说,似乎是伊斯特万自己要求了这样的待遇,并在国王面前声称这是“赫尔墨斯学会的成员对自己的自我要求和苦行”。 还没到达炼金室,苏克鲁斯就能看见透过木门的缝隙透出的微光,但那光芒和油灯或火把发出的光亮并不相同,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淡黄绿色,也没有火焰般明亮而颤动。当沃伦推开炼金室的门时,苏克鲁斯才惊异的发现这亮光的来源是竖立在房间四个角落的四根灯柱支架上的石头。石头在发光!苏克鲁斯差点喊了出来,那是他在之前的人生里从未见过的光景,难道说这也是一种魔法? 伊斯特万穿着带兜帽的黑色长袍,但并没有戴上兜帽,露出了他还剩下几簇稀疏头发的脑袋和满是皱纹的脸。他注意到了苏克鲁斯大为吃惊的表情,嗤笑着对沃伦说:“沃伦,你新招来的男孩好像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不等沃伦作答,伊斯特万便转头对苏克鲁斯低沉的说:“小伙子,你没见过埃塞克斯方皓石吗?” “埃...埃塞克斯方皓石?”苏克鲁斯有些结巴,这时他才发现不仅是灯柱,伊斯特万大师的炼金台和桌板的凹槽内也发着光,就好像闪光的流水一般,充满了桌台的沟壑。“那是什么?”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会发光的萤石,也有属于自己的魔法特性,我和学派里的兄弟们常常用这种石头来照明,代替油灯。”伊斯特万大师耐心的说,“从两千年前开始我们就在使用这种石头,直到今天;除了帮沃伦抄书之外,你也应该多学习一点这世间万物的运行法则,都已经是个文化人了,怎会连埃塞克斯方皓石都不知道?” “对不起...是我失礼了。”苏克鲁斯欠了欠身,尽量做出道歉的姿态,诚恳的对伊斯特万说。 伊斯特万大师伸出他那苍白枯槁的双手,把背后的兜帽戴回自己的脑袋上,遮住了他那残损的头发,转过身走向炼金台:“好吧,看在你长得眉清目秀的份上我原谅你的失礼;沃伦,咱们就不要浪费时间了,国王召我晚些时候去他那儿为他提供恰特草药汁5给他和他的小女孩儿们,让他们晚上能够玩的尽兴。我这就把你要求的东西给你拿来。” “是呢,麻烦您了,伊斯特万大师。”虽然伊斯特万背对着沃伦,沃伦依然恭恭敬敬的行了个标准的单手式鞠躬礼表示感谢。 伊斯特万大师回转过身,把一罐黑色的陶瓶药剂放置在桌面上,瓶盖用木头塞子封死。 “这是我为你调制的尖嘴酸枣睡眠药剂,根据你的要求我改变了配方的比重。”伊斯特万大师说着,瞥了一眼苏克鲁斯,“希望你能够重新找回深沉的安眠。” “诸神保佑您,伊斯特万大师。”沃伦再次鞠了一躬,“我不胜感激。” “诸神同样保佑您,沃伦文书。”伊斯特万的语气冷冰冰的。 回到文书们居住的钟塔之后,文书们的侍从为苏克鲁斯和沃伦送来了当天的晚餐:热黑麦茶、苹果派、冷卷心菜汤和熏鱼,因为前日国王外出围猎归来获得了数目可观的猎物,厨房还送来了一块烤野猪后腿肉。 “这黑麦茶的味道有点腥。”苏克鲁斯抱怨道,“苹果派似乎也有些不新鲜。” “别挑食,苏克鲁斯。”沃伦一边扒拉着自己盘子里的野猪肉,一边看了苏克鲁斯一眼,“你得知道,在清河城的城墙之外,那些农民们有的只有掰不开的黑面包和杂菜汤,即使晚餐结束之后,每个人都还是饥肠辘辘。” “国王不想办法赈济他们吗?”苏克鲁斯问道。 “赈济?国王去年才提高了一成的赋税,用来组建他的新卫队。”沃伦一刀切下一块熏鱼,“即位之后,他总是觉得身边的人都不可信,即使是老国王留下的王宫卫队也是如此。他害怕那被自己父亲送到芬里尔当人质的弟弟抢去了权力,毕竟王弟伊萨克比他年轻,也更有骑士的魅力,很多人都更愿意追随他的弟弟而不是他。” “伊萨克?”苏克鲁斯抬了抬眉毛,那是个他从没听说过的名字。准确的说,宫廷祭司波普的小侍从在和苏克鲁斯闲聊时曾小心翼翼的提起过这个名字,但随后那小侍从便被听见了他们讲话的波普一巴掌打在后脑勺上,并严厉的斥责侍从不许提起这个名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想多聊这个话题,”沃伦左手拿刀右手拿叉,看着苏克鲁斯。“我们都是西德尼国王忠实的仆人、忠心不二的臣民,你只需要知道伊萨克·拉罗斯不是我们的朋友,这样就够了;以后也不许说起这个人的名字,我不希望你出事,苏克鲁斯,你还年轻,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值得因为一时嘴快而掉了脑袋。” “是的,沃伦大人。”苏克鲁斯低下头,吸溜吸溜的喝着卷心菜汤。 “好了,差不多到时间了。”沃伦把刀叉丢进盘子里,打了个饱嗝。“我一会再喊下人来收拾,你先回去房间睡觉吧,明天还有一大堆东西要抄写呢,别迟到了。” “是的,沃伦大人。” 熄灯之后,苏克鲁斯还在想着这个伊萨克和西德尼国王之间的关系,以及西德尼王是否当真如同传闻所言的那般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君。流放自己的弟弟,强征领民的赋税,杀了一个又一个人挂在城墙上曝尸示众,苏克鲁斯一直相信着一个人做出一件事的时候都会有相应的理由,正如五年之前的自己也绝不会想着为了一个国家而献出自己的一切,或许西德尼也是因为什么事情而变成了今天这般模样?怀揣着对未曾谋面的国王和他弟弟的兴趣和对宫廷权谋斗争的好奇,苏克鲁斯沉沉睡去。 不知什么时候,苏克鲁斯听到他居住的小房间的木门“吱嘎”一声开了。 当苏克鲁斯还是一个黑帮大佬的孩子时,曾经有无数对父亲鞍前马后献殷勤的小弟们想要和苏克鲁斯套近乎。他们当中有各色各样人物,有东海道港口的水手,有山林间的盗匪,有市井之间的小混混。他们教会了苏克鲁斯很多奇异偏门的知识,而这些知识是在教会学堂里所无法学到的。比如如何在没有打火石的情况下取火,如何及时有效的缓解食物中毒,如何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别人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如何不用钥匙开锁,如何根据一个人的脚步深浅判断出他的身高和体重。这也是他为什么在黑暗中当即明白了打开他房门的人,正是他的雇主沃伦。而他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并非是他的手脚无力活动,而是他的意识完全不听使唤。 当然,那些三教九流的人物们在教他如何在野外生存时,苏克鲁斯知道了尖酸枣吃下之后嘴里会有一股腥臭味。 那天晚上,苏克鲁斯被沃伦强暴了。 -------------------------------------------------------------------------------- 注释1赫尔墨斯学会:一个强大而古老的无神论法师学派,其总部位于希罗西北部阿尔戈山脉深处的色诺芬尼。 注释2伊利亚特教团:太阳历322年在“红剑王”以赛亚·克里斯蒂安封堵冥府之门后从法师学派“群星学派”中分割出来的专门从事有偿或无偿猎杀魔物的武装猎人组织。民间一般称呼为“狩魔人”或带贬义的“清道夫”。伊利亚特教团的声誉在黑暗时代的尾声达到巅峰,但随着世间魔怪越来越少,伊利亚特的成员也逐渐遭到民众的本能排斥和歧视,这与他们经过人工异变后异于常人的体质不无关系。分布于希罗大陆各大区域的伊利亚特教团分支随着该地区的信仰而不同,例如芬里尔和尊日帝国治下的伊利亚特教团就属于阿波罗派,而卡尔加里地区的伊利亚特就属于巴克斯派,约姆斯地区的伊利亚特属于奥丁派等等。 注释34红剑王封堵冥府之门:太阳历319年,希罗世界西南方克努特地区南海王国国王“沉默者”丹尼斯·埃利奥特声称受到了神谕的启示,跨越长远距离与卡尔加里地区的梅格家族发生大规模的宗教冲突战争,史称“终末之战”。此役中群星学派和赫尔墨斯学会分别支持两个对立阵营,大量运用炼金术、死灵术和魔法等非常手段影响战争进程,并因丹尼斯王不愿意住七个库苏一晚的小旅馆而在埃塞克斯地区打开了一道难以关闭的深渊之门,大量妖灵、吸血鬼、食人兽和一场旷日持久的大瘟疫被释放到希罗大陆,大陆人口因此大幅度减少,战争被迫中止,希罗大陆进入了两年多的“大动乱时代”。但凤凰群岛却因为海洋的隔绝和较好的卫生排水系统,以及摆渡人组织为凤凰群岛建立的高强度魔法屏障而在大瘟疫之中得以独善其身,在此期间,凤凰群岛的工商业高速发展,为日后成为富庶的自由贸易城帮打下了坚实基础。自此之后,死灵术和召唤术在希罗全境被绝对禁止,违者将处以极其严厉的刑罚。太阳历320-321年,希罗世界因冥府之门而陷入大动乱时代。卡尔加里王国国王布尔沃·艾伯特甚至被女高等吸血鬼所迷惑并同化。以赛亚·克里斯蒂安一剑斩杀吸血鬼国王,怀抱艾伯特家幼子以教父和副王身份统领诸侯。太阳历322年,“红剑王”以赛亚·克里斯蒂安统合群星学派和赫尔墨斯学会,并领导二者成功用1400吨的巨石和重叠封印术堵上地狱之门,在此之后的100多年中,群星学派和赫尔墨斯学会握手言和并合力使用各种法术帮助希罗大陆重建,群星学派之中更是分裂出单独的猎魔人组织“伊利亚特教团”,主要负责接受有偿委托清除大骚乱时代遗留下来的魔物。 注释5恰特草:希罗世界一种常见的软性毒品,一般可用作直接咀嚼或萃取药汁,能让人陷入轻微迷幻状态并放大感官。 Chapter 22 彭易之喜欢剑。 长剑、短剑,狩猎剑,刺剑,手半剑,扶桑剑,他都喜欢。他近乎固执的觉得剑很美,有着一种令人难以言喻的、冷艳的机能美,那些为王公贵族们准备的花哨佩剑抛开不论,每一支剑几乎没有任何一处地方不是为了“战斗”这个目的而存在的,而剑柄和剑格处的雕花和螺纹装饰更像是为每一把剑赋予了深刻的灵魂。透过他的眼睛,他似乎能够与那居住在剑之中的灵魂穿越时间和空间,面对面的交流。当艾能奇和刘峻辰震惊于卡尔加里王都密涅瓦城那冠绝希罗般的宏伟壮丽时,彭易之却痴迷于铁匠街的刀剑,好几次,他忍不住伸出手想要触摸,却总是被铁匠师傅呵斥:“不买就他妈别摸!” 倘若当真如同乔伊斯所言,密涅瓦城就是希罗世界第二大的大都市,更是亚特兰蒂斯教的宗教圣地,被称为“密涅瓦河畔的明珠”。希罗大陆最大的河流密涅瓦河穿城而过,将城市巧妙地分为南北两个部分,依托地势,密涅瓦城修建了三圈坚不可摧的城墙,每座城墙上几乎足以容纳五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或十个重甲步兵并排通过。城池之内的道路由保养良好的青石板铺就,由主干道将整个城市分为工匠区、商业区、居民区和贫民街等地块。令彭易之感到讶异的是密涅瓦城有着足以和威远城媲美的排水系统和卫生系统,按照常理,这座如此巨大的城市应该臭气熏天才叫正常,但密涅瓦城并非如此:肉眼可见的排水系统保障着这个地区的清洁和卫生,而居民们的日常垃圾似乎也有集中处理的地方,这让彭易之很喜欢。如果能够选一个地方老死,彭易之或许会选择在这样一个地方给自己养老送终。 可惜他大概是不能好好地活到老死的年纪的。 “不,不是三把,”刘峻辰连说带比划的用磕磕巴巴的拉札德尼亚普世语告诉铁匠街的铁匠师傅,“三十把这样的长剑!三十把。” 铁匠师傅耸了耸肩,摊开双手,抑扬顿挫的说出一大堆彭易之和刘峻辰都无法理解的语言,即使乔伊斯上阵翻译都无济于事;他们对拉札德尼亚普世语的了解实在太少,而即使是乔伊斯这样的执政官对高等希罗语也不甚精熟,沟通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令彭易之感到开心的不仅是这座干净的大都会,还有他抢出来的那箱金锭。阿格尼·柯蒂斯几乎把彭易之当作救世主那般看待,若不是他保住了冒险者们的金锭,恐怕他们这一伙人都得和阿尔格隆的村民们一起喝西北风。副官只拿出了其中的一袋金锭,就在密涅瓦城商行换出了几乎两倍重量的罗兰1金币,看来他们从维桑带来的金锭成色确实很不错,或者说是卡尔加里的金币纯度较低,彭易之不想去考虑那些副官应当考虑的经济学问题,他只知道他们这些人的吃食和武器装备都有了着落。 “我盘算了一下,我买了三十把长剑和三十把刺剑,五十张圆盾和十张配矛盾,五十张紫衫木长弓,配套的锥头箭和宽头箭也都买的齐全了,”刘峻辰骑在马上和少年兵们念念有词,“你们帮我想想还需要些什么东西?我还买了二十套板甲护胸和链甲护胫,四十顶圆形锅盔和二十五顶护鼻盔,三十套链甲头巾,五十套铆接胫甲和六十套黑色软甲,一会再购置些方便战斗的紧身衣裤和药品。嗐,我这是要把他们的商店买空啊,但愿这座都市足够大,没人能发现我这样采购军火。” “放心吧军爷,妹有人会在乎你这样的订单的,”乔伊斯骑在马上摇晃着说道,“国旺的菌队每年所需的军火数量可比你窦太多了。” “你的发音还是很生硬啊,乔伊斯。”刘峻辰笑着拍了拍乔伊斯的肩膀,“多学学高等希罗语,对你的仕途有好处。” “就是说我们可以装备的和柯蒂斯堡那些卫队士兵一样了?”彭易之的言语中洋溢着无法压抑的兴奋。“我早就想跟他们穿的一样了,只穿着布面甲可打不了马匪;或许还可以再订购一些黑色罩袍?我们可都是见回组啊,见回组的战士当然要穿黑色罩袍了!” “嗳,我当然会给你安排一套你满意的盔甲的,毕竟这些钱是你抢出来的。”刘峻辰摆了摆手,“你得多学学说话和骑马,我可是睡了好几天人事不省的,到现在我的胳膊都好像个残疾人一样动弹不得;要我是你们,这几天至少都已经能跟他们日常交流了。” “副官吹牛逼不打草稿咯。”艾能奇骑着马笑道。 “我这人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跟你们吹牛逼,我这是在给后生晚辈传递人生经验。”刘峻辰一本正经的对少年兵说,“你可得知道,有些人呢,天生适合打仗,而有些人天生适合当副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用处,这是有原因的。你们也得多学学用这个战斗,”刘峻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然后又指了指自己新买的佩剑,“而不是这里。” “脑袋好用的人往往容易给自己招致灾厄,”占行简刻薄的指出,“因为他们见得多想的多,就有更大的几率钻一些不可以而为之的空子,然而这个世界上脑子好用的人要多少有多少;不过如果说体力强健的话,”占行简举起右臂,拍了拍自己雄壮的肱二头肌,“我打包票,来三五个马匪玩儿拳斗也不够我打一锅。” “哈哈,这话你跟采石场那两百个马匪说去吧,占哥。”艾能奇揶揄道,“共和国超级英雄占哥,一拳一个小朋友,单枪匹马荡平二百马匪。我跟你们说,等回了威远城,我肯定花上十个金币让地下街酒馆的卖唱小伙把这个故事写成诗歌,唱的占哥声名远扬,专治小儿夜啼。” “我倒觉得我一拳能把你打成一只大马猴子,在地下街的酒缸里跳踢踏舞。”占行简愤懑的在艾能奇的胯下的驮马上擂了一拳,惊得马匹左摇右晃,差点把艾能奇甩下马来,吓得骑术不精的艾能奇尖声大叫。 “别瞎胡闹!这是王都的大街。”刘峻辰呵斥占行简,“守点规矩吧,吃了治安罚款谁付钱?” “噫,副官你这个话说的。”占行简摸了摸自己的黄头发,“好了,我老实一点就是了,我可不想再被人十五个银币卖到港口做十年苦工,啃又干又硬的黑面包,吃发臭的僵尸腌牛肉;小屁孩,小屁孩!”占行简招呼好不容易才把马儿勒住的艾能奇,“为了补偿你刚才冲我放黑屁,拿根烟给我。” “我哪有烟啊?”艾能奇委屈的说着,火炬形状的银质项链在他的脖子上随着马匹踏地而荡来荡去。 “少废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彭易之刚才去了一趟烟店。”占行简啐了一口,“快让我尝尝,希罗的烟店都有些什么好东西。” 艾能奇嘟囔着,不情不愿的从鞍囊里拿出一包阿尔戈地区2产出的“北地”牌香烟和火柴,递给占行简。占行简熟练的叼出一支点上,深深吸进肺里再重重的吐出,大呼过瘾:“这他妈才是男人该抽的烟草,要我说你们团长之前抽的淡烟草都像娘们抽的一样。” 艾能奇和彭易之面面相觑,耸了耸肩。 当天的晚些时候,乔伊斯带着他们去了一趟密涅瓦城郊外的马场,开出了一个马场主人无法拒绝的价格买下了他的五十匹卡尔加里山地猎马和三十匹驮马。马场主人几乎要为此乐开了花,在王国没有战事的寻常时期,接到这样一笔订单简直可以说的上是天降横财。刘峻辰不得不从酒馆雇佣了五名护卫来护送他们购置的整整三马车的铠甲和兵器,却再没有余力处理那批马匹了。所幸马场的主人感慨的承诺先收取三分之一的订金,随后会差人将马匹和刘峻辰另外在粮行订购的粮食:小麦、熏鱼和干酪、蔬菜等货物一并运送到雷诺茨山堡。 那天离开密涅瓦城之时,彭易之骑着他的那匹羸弱的驮马,站在密涅瓦城郊外的马场外,远远眺望着巍峨壮丽的密涅瓦城,心中澎湃汹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希罗世界充满着无限的可能,即使像他一介普通的少年兵,籍借着他的本事,或许当真也能在这个自己一无所知的异邦大陆上闯出一番天地,这是他还在维桑共和国的行伍之内时决计无法想象的。 “总有一天,我要征服这个城市。”彭易之想着。 “别摆造型啦?快走吧,易之。”艾能奇勒马回头呼唤彭易之,“还有路要赶呢,从这里回到雷诺茨可有一段距离。” -------------------------------------------------------------------------------- 注释1罗兰:希罗大陆的货币体系是以金币、银币和铜币作为货币的规格,称铁币为“塞尼”,称铜币为“库苏”,称银币为“格兰特”,称金币为“金罗兰”。兑换的比率共识为10个塞尼兑换一个库苏,10个库苏兑换1个格兰特,10个格兰特兑换一个金罗兰。 注释2阿尔戈地区:希罗世界西北方的山地地区,土地贫瘠,人口稀少。 Chapter 23 阿格尼·柯蒂斯爵士——为行文方便,今后便如此称呼陈生——和柯蒂斯堡派来的监军格里芬·达勒爵士,带着几个骑马侍从和执政官乔伊斯,出了雷诺茨山堡一路往北。他今次没有带上刘峻辰,因为几日内从南卡尔加里到密涅瓦城的往返购货已经让可怜的副官疲惫不堪,需要好好休息一番,而这次的巡查行动则早就定好了,阿格尼迫切的需要了解阿尔格隆周边的情况,再之前,他们则因为安顿团队成员和学习拉札德尼亚普世语耗费了太多时间。他们要面对的敌人可不会就在那好端端的坐着等他们浪费时间,他们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阿格尼爵士,今天的收获如何?”格里芬骑行在南卡尔加里的田埂上,回头看了看阿格尼,因为两人的距离较远,乔伊斯注意到了格里芬提高了自己的声调。“乔伊斯的讲解可精彩?雷诺茨山堡附近的农庄、磨坊、风车和道路的分布情况,大体来说就是这样的了。另外或许还有一些比较隐蔽的猎鹿营地和屠夫用的山洞,有时候持有牌照的猎户会在山里捕猎野物之后当场就做放血剥皮的处理。改天我们可以再一一拜访,今天我们看的地方已经足够多了。” “我们需要知道的还是太少了,”阿格尼毫不客气的指出。他骑着副官刚刚从密涅瓦城郊马场购置的猎马,穿着闪光锃亮的铠甲,和他第一次踏上这块异邦土地时截然不同。“我想知道的是,为何今天着重向我介绍的都是乡下的磨坊主?他们是当地的大人物吗?” “这你可就有所不知了,阿格尼大人。”格里芬道,“磨坊主的职能都是一样的:有自己的土地,甚至可能是当地的小地主,而且能有财力盖磨坊,已经是家里资产很不错的乡绅了,只不过外表看起来不那么体面而已,邻里纠纷或者有什么麻烦事儿他们都可以说得上话。另一方面看,他们是本地人,人脉广,方圆十几里的小偷都会有一部分固定在他这里销赃,磨坊主一般都知道该怎么妥善的把那些赃物处理掉。同时往来的商旅也经常会在农庄和磨坊主处借宿,他们手里的情报可是比我们更灵通,你说呢?为什么要结交磨坊主?” “一个王国之中总是需要这样的角色,阿格尼爵士。”乔伊斯察觉到了阿格尼的目光,“即使我是执政官且知道他们私下做的是什么勾当,但是只要不太过分,我也没办法干涉。怎么说呢?这算是一种传统文化吧,我们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和做这些勾当的人达成了平衡和和谐。” “是这样吗?乔伊斯。”阿格尼眨眨眼睛,喉结上下蠕动了一下,“我不否认这些工作总得有人做,但在贵族面前堂而皇之的提起这些事,实在不是一个好行为。” “都是老黄历啦,律法严明、百姓安居乐业的钻石时代已经是好多年之前的事情了。”乔伊斯摆了摆手,“现在的百姓们只祈求着比往年丰沛的雨水、更长的丰收期以及更低的赋税,除此之外还能祈祷些什么呢?还有一大股马匪正惦记着他们的庄园呢。” “接下来我们要拜访的是沃雷丁的磨坊。”格里芬·达勒抖了抖他的盔甲,打了个哈欠,锁子甲和板甲在罩袍内衬中发出锵锵的响动,盛夏的酷暑让格里芬爵士满头大汗,“沃雷丁手里有附近最大的一座磨坊,或许他能有一些马匪的消息。他的绰号是‘螃蟹’,是个老鳏夫,虽然我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但是我敢打赌,十里八乡的神偷们都是来沃雷丁那儿销赃,他有足够的路子把被盗物品属于原主人的印记抹除,鉴定物品的价值,听说还跟西边的克雷斯地区盗贼公会有点牵扯,每一任执政官都对他的存在很头痛。阿格尼,我告诉你啊,我认为一个国家一定得有些人是在做这些事的。”格里芬回头向阿格尼宣布,“总得有人来干坏事,对吧?” “你是挺坏的,是的。”阿格尼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口。他本以为格里芬·达勒应该会是个更加正派一些的人物,但他从刘峻辰手里接过那袋象征着封口的金币之后,在阿格尼的心里格里芬似乎就低了一个头。虽然阿格尼在这几天的学习中了解到“骑士”这个阶层把荣誉往往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但对格里芬爵士而言绝不是那样。只能说有什么样的封君,就有什么样的封臣吧? 一行人缓步驭马走向沃雷丁的农庄。 “这个磨坊主挺气派啊!给自己的农庄建了道围墙,”格里芬嬉笑着说,“只是门口实在有些不体面,你们看这散了一地的柴禾...” “沃雷丁!沃雷丁!”乔伊斯把马站定,冲农庄里大声呼喊,“我是执政官乔伊斯!沃雷丁!” 良久,沃雷丁——一个高大壮实的大胡子中年人低头丧气的走了出来,他穿着的白色亚麻衣衫上沾着斑斑点点的血迹,脸上也带着伤,眉角的伤口正在不住的往下滴血。 “十八层地狱!”乔伊斯见状连忙翻身下马,拉住了沃雷丁,谁知看起来周身散发着一股猛男气息的沃雷丁却一把抱住了乔伊斯,嚎啕大哭起来。“朱庇特在上!沃雷丁,你快告诉我这儿发生什么了?!” 沃雷丁擦着眼泪,只是在沉默中哽咽着,阿格尼等的急了,拍马就向农庄内冲去,格里芬和几名侍从连忙赶上。一进了农庄,陈生当即就弄明白怎么回事了:那是三名全副武装的骑士, 阿格尼怒不可遏,那是他离开维桑的北境之后就未曾见过的暴行。正当他伸手去抓腰间的佩剑时,格里芬却抢先一步拦住了阿格尼的手,大声惊呼:“我的好安德鲁·马文爵士?您这是在做什么?” 中年壮汉愣了一下,动作却未停止,他如此回答格里芬:“还用看吗?我在行使我的天赋权利。” “管他呢?反正沃雷丁家这个小可爱早晚都得出嫁,什么时候行使权利不都没差?”安德鲁·马文爵士嘟囔着说,而他身下的少女正努力憋着不让自己哭喊,大眼睛里满溢着泪水。“格里芬,你不要管我,这是我的封地,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阿格尼翻身下马,他穿着里维拉·诺顿伯爵送给他的板链复合甲,随即拔出了他的手半剑,疾走两步站在农庄院子的中心,指着安德鲁·马文爵士高声说:“停止你的行为,爵士,不然我把你的鼻子从脸上削下来。” “真他妈操了。”格里芬露出了极懊恼的表情,同样翻身下马,抓住了阿格尼拿剑的手,“他是这里的领主也是涂抹过圣油的骑士!朱庇特在上,我们现在是在他的封地里跟他说话!他做的从法律上来看没有错,唯一能挑毛病的就是他提前了自己行使初夜权的时间。” “你看不到那个少女在哭吗?”阿格尼反问格里芬,“格里芬·达勒,我本以为你是个更正派些的人。” “法律就是法律,”格里芬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回答阿格尼,“您是领主大人的私生子,也是个骑士,这确实不假,但是您也没有权力对其他贵族的生活指手画脚,就算他们当真初犯了律条,也应当由柯蒂斯堡的人来处理他,而不是您。” “你在那叨叨什么呢?”安德鲁不满的说,“有话去外边说,你俩在这嘀嘀咕咕的老子干不下去。” “如果我就是要处理他呢?”阿格尼沉着脸说。 “好吧,既然这是您的意思。”格里芬耸耸肩,“我是作为您的侍从被派遣到您身边的,您说的话就是命令。”说罢,格里芬拔出了自己的长剑,“以奥林匹斯正教诸神之名,安德鲁·马文爵士,我认为您脏了我们的眼睛,我请求和您决斗。” “你疯了?”阿格尼瞪着眼看着略有些瘦削的格里芬,又看了看壮汉安德鲁,“你要干什么?你会被他砍死的。” “您看,安德鲁的行为在法律上无可指摘,那我只能提出决斗来救那个少女了。我不会让您上场的,因为我是您的侍从,这种粗活我来干就行了。” “格里芬,你可滚你妈的。”阿格尼对格里芬说,“我看起来像是那种需要你出手的软蛋吗?”说罢,阿格尼摆出一个钥匙式持剑的姿势,对安德鲁说:“安德鲁·马文爵士,由我来和您决斗,而不是格里芬。我的名字叫做阿格尼·柯蒂斯,同样是涂抹过圣油的册封骑士。” “哈!听说柯蒂斯堡的老头子新认了一个私生子,原来就是你这大马猴子。”安德鲁终于停了下来,伸手向侍从索要他的盔甲,农庄少女抱着自己被撕裂的衣物哭喊着冲门而出,“好啊,刚回自己老爸的地盘就想当正义卫道士?你的口音里还有一股异国的臭味,小杂种。” 阿格尼并不言语,只是继续着持剑的姿势,阴沉的看着安德鲁,他稍显瘦小的身形在这名壮汉骑士面前与拿着长枪冲向风车的唐吉诃德别无二致。 安德鲁的几个侍从迅速帮他穿好了盔甲,原本不穿盔甲的安德鲁就壮实的吓人,穿上盔甲之后简直形如一个钢铁巨兽。“您还是让我上吧!柯蒂斯大人!您会死的,真的会死的!这值得吗?”格里芬还在一旁焦急的劝阻着热血上头的私生子,但显然,这个异邦人这时听不进任何言语,安德鲁·马文的暴行这时在他的脑袋里已然勾起了一些他不愿去回想的、只存在于维桑北境的惨痛回忆。 “不。”阿格尼简短而键锵的回答了格里芬。 “好,好,我不知道今天谁会死,”安德鲁·马文拔出了自己的双手剑,“但你这个小野种必然是其中一个。” 安德鲁攻了过来,一把双手大剑舞的虎虎生风。阿格尼深知他的手半剑是无法正面抵御双手大剑排山倒海般的重击,便不断的闪避安德鲁的攻击。他的板链复合甲——那本是一套相对精美的重甲,此时却成为了极大的阻碍,穿着重甲的阿格尼无法像往日一般迅捷的移动。 安德鲁抡圆了大剑继续进攻,甚至一刀劈断了马棚的柱子,稻草房顶摔在地上时发出轰响;阿格尼左右闪避着寻找突破点,但安德鲁的盔甲同样是重甲,正面进攻的话无论如何是无法打破的,也伤害不到安德鲁本身。快想办法!阿格尼反复横跳着,间或疾速后仰自己的身躯以躲避双手大剑的刺击。还好他行动很慢,阿格尼心想,他壮实的躯体是以灵活的机动性作为交换代价的,自己的移动速度比他快,总能找到转机的,阿格尼心想。 安德鲁却不这么认为,他一剑劈在了阿格尼的肩甲上,把他用整片钢板铸就的肩甲打出一个凹槽,阿格尼吃痛后退,他感觉到盔甲内部有股热流在窜冒,疼的他几乎想叫出声来。或许流血了?或许肩胛骨被打裂了或打断了?他没有时间细想,如果不继续闪避安德鲁的进攻,他就不只是断根骨头那么简单了,既然都把话说出口了,今天总得有一个人死掉,这是规矩。 阿格尼的军旅生涯中最得意的战斗技巧就是弓术,其次是使用刺剑的技巧。但刺剑的技巧只有在很久以前他在南海道的漫滩上和海寇拼刀时使用过,没有甲胄的海寇只消一个长距离的刺击就呜呼殒命,但对安德鲁是否可以奏效?而且,阿格尼手上拿的并不是刺剑,而是手半剑,剑刃比刺剑更大也更宽厚,并不是为刺击而生的剑种。但没有什么会是一帆风顺的吧,阿格尼心想,他和他的伙伴们一直以来过的不就是这样的人生吗?至少要在这里坚守自己最后的善良,要是连一个农家女孩都无法保护,怎会有本事拯救自己的祖国? 阿格尼这么想着,努力把身体重心往下沉,摆出了一个使用刺剑的姿势。 -------------------------------------------------------------------------------- 注释1初夜权:在希罗世界的通用法中,采邑骑士、封建领主拥有领地内女性平民的初夜权,根据其意愿一般在女性平民结婚前日实行。这项反人性的法律在太阳历1571年被圣堂联邦彻底废除。 Chapter 24 “难道这世界已属多余?岩峰也不再顶着天宇?庄稼不再熟?绿原也不再穿林越野直抵到河区?浩浩穹苍再没有云彩变幻的形象时消时聚?” ——《人类群星闪耀时:玛里恩浴场哀歌》 改名叫苏克鲁斯之后,只有一个人还叫他本来的名字陆晴,是他在孑然一身来到清河城的王都之后相识的马房小妹帕梅拉。除此之外,再没人呼唤他原本的名字,苏克鲁斯的过往开始在他的记忆里逐渐消散,像清河城外那棵老桉树的根一般悄然枯萎。 清河城国王塔的角楼依旧如同往日般宁静,东奥弥尔王国的文书们带着他们的助手在这里出入,为国王撰写信件和宣告,为各个地方发送虎鸫,为保存那些古旧的典籍而日夜不辍的抄写,犹如亚特兰蒂斯正教虔诚的僧侣一般。只不过,苏克鲁斯的眼神里却再没有了往日的神采,古籍当中那些摄人心魄的英雄故事和传说寓言再也无法提起他的兴趣,自从那个宛如一场拙劣的寓言的夜晚之后,苏克鲁斯每逢日暮之时都会坐在国王塔角楼顶层的小房间里,看着窗外的庭院发呆。 他在等待帕梅拉。 这个长着和他一样的黑发的马房小妹总会在黄昏将尽之时出现,推着整整一车和她的身形并不相衬的马草从东边的仓库一直走到西边的马厩,喂养国王的战马。她的脚步很轻,但步伐坚实,老旧的木板车轮摩擦在庭院的碎石上时总是会响起嘎吱嘎吱的声音,每当苏克鲁斯听到窗户外的响动,他便知道是帕梅拉来了。 他开始重新抽起了香烟:那是产自奥弥尔地区的岩湖牌烤烟,和他之前在北境的战场上和秃瓢、艾能奇等人抽的曳马牌、矶野牌的维桑烟并不相同,岩湖烟更呛口也更浓烈,有着深重的击喉感,每抽一口,他都能清晰的感受到在指尖燃烧的并不是他的香烟,而是他仿佛已经堕落到地狱边畔的灵魂。更神奇的是,他开始逐渐理解了秃瓢曾经对他说过的那些话,“当那口烟雾从你的嘴里吐出来的那一刻,你所有的困苦和龃龉都会在空气里消散殆尽。” 每周总会有那么几天,沃伦都会在晚上来到苏克鲁斯的房间。他行动迅速而清浅,总是在黎明之前穿好衣服离开,在早餐之前准时出现在文书们的餐桌上,好像不久之前发生过的种种都已不复存在,与往日别无二致的谈笑总会让苏克鲁斯产生一点儿明天就能够和这样的日子告别的错觉,但是没有。他厌恶沃伦粗暴的进入他的身体时那种仿佛被人踩在脚下狠狠践踏一般的屈辱感,他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过自己要像英雄寓言中的小女巫普伦凯特毒杀“暴君”哈维一般,在沃伦文书的晚餐里加点东西,但他最终没有做。在这座东奥弥尔的王都,国王就是一切的权威,西德尼不会顾虑到苏克鲁斯有怎样的动机和理由,只要苏克鲁斯做下这些对他而言无法饶恕的恶心,西德尼就会将他如同那些数之不尽的倒霉蛋们一样先放血后割喉,然后吊在清河城的外城墙上,在风吹日晒下成为群鸦的盛宴,尔后逐渐腐烂。 他终于见到了那个被清河城的人们视作杀神的国王西德尼·拉罗斯,当然,是在国王宴会厅众多长桌中的最下座,离主上的最远处,那是给城堡里最低级贵族的座位。沃伦对苏克鲁斯的恭顺十分满意,或者说,他所需要的根本不是一个能够辅助他日常工作的抄写员助手,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能够满足他异常取向的泄欲工具,而皮肤白皙、满头黑发而充满异国风情的少年苏克鲁斯自然成为了他爱不忍释的偶然——这成为了他更愿意带着苏克鲁斯出入各种场所的原因,即使在那晚之后苏克鲁斯明显的表现出了自己的颓废和悲伤并懈怠了抄写员的工作,沃伦也不多作置评,仅只是随它去罢的态度,依然在每个月的月初和下旬按时差人将苏克鲁斯的薪俸放进他的房间:一个格兰特银币,三个库苏铜币和七个塞尼铁钱。想来,那就是他占有苏克鲁斯年轻的身体的全部代价了,对他而言,这个价钱可以说得上是非常公道,而他的内心也清楚,苏克鲁斯无处可去。 王弟伊萨克·拉罗斯总是在宴会时坐在国王的右侧——那本是首相1的位置,但是自从两个月之前首相因为在一项无关紧要的王国决策上对国王提出了一些无伤大雅的不同意见之后,他就被国王下令卸掉了一条腿,从此和他在王座右边的宴会座位再也无缘。而伊萨克·拉罗斯——拉罗斯家族分家的幼子,洛瓦拉的伯爵,东奥弥尔王国新任财政大臣在此之后就神奇的坐在了那个位置上。西德尼并不信任自己的表弟伊萨克,苏克鲁斯是看得出来的,即使在宴会厅的最外侧,他也能清晰的感受到年轻的王弟望向自己兄长时眼神里的不信任。清河城的人们都说王弟在回归之后绝活不过两个月,他们甚至并不相信王弟敢于在被芬里尔帝国释放之后还能回到自己的故乡,但伊萨克却就这样成功的在那个座位上坐过了整个盛夏和奥弥尔不长不短的秋季。 帕梅拉的板车声近了,苏克鲁斯再次望向窗外,就像他之前的几个小时里经常做的那样——他又看到了自己记忆中的黑色秀发和帕梅拉那张略微长着点儿雀斑的脸,却再没有勇气向他挥手致意。帕梅拉如往常一般望向角楼三楼处的抄写室窗口,寻找那个在窗前抄写古籍的少年,想要向他打声招呼,却一无所获。帕梅拉困惑的摇了摇头,推着板车,就这样随着渐行渐远的拖沓脚步离开了角楼。 而坐在顶楼的苏克鲁斯见到此情此景,几乎要哭出声来。 他开始谋划逃离这座城池——这座曾经让他惊叹于其宏伟的城池,这座旧日帝国时期就矗立在东奥弥尔高地上的坚城。国王塔的雄伟曾给过他偌大的安全感,被吊死在门楼上的家伙也和自己毫无交集,虽然着实有碍观瞻,但文书的助手却几乎是城内最安全的一批人;他们按部就班的工作,从不参与政治活动,只要不是自己脑袋缺了根筋顶撞国王,完全可以活的比城外那些困苦的平民好上千倍万倍。苏克鲁斯一度认定了清河城就是自己在希罗大陆的家和起点,那个角楼的小房间就是自己在这块异邦大陆的小窝,但那不是,那是苏克鲁斯的罪恶之地,他的雇主在那里对他犯下了令诸神侧目的恶行。他开始利用那些在角楼上独自沉沦的时间观察庭院中的各种细节,例如国王卫队训练时的方位,门楼上守卫们换岗的时间,打更人出现的地点,他一一把这些信息放进他那已经被岩湖香烟浸染的脑袋里,不,准确的说他像是一个拿着雕刻凿锤的工匠,把这些常人不会注意到的细节统统刻进自己的脑海。训练场的栅栏略有缺损,或许可以成为逃生的便捷通道;军械库的钥匙除了门口的守卫之外,年老的打更人手里也有一把副本,也许有机会用得上;每当门楼的守卫岗遇到队长恰科斯值班时,这个东奥弥尔山民就会带上一袋子酒,趁着站岗的空儿喝两口,或许可以在他的酒里放些尖酸枣睡眠药剂。 该死,睡眠药剂。苏克鲁斯揉了揉自己的脑袋,都是因为伊斯特万的睡眠药剂。 “该走了,苏克鲁斯。” 沃伦修长的手指敲击门框时发出清脆的响声,而对此时的苏克鲁斯而言,沃伦温文儒雅的腔调在他耳中无异于马戏团小丑发出的悲鸣,而那响声更类似于冥王哈迪斯为他敲响的丧钟。 该走了啊,苏克鲁斯。他这么想着,有气无力的从地上站起。 “你今天也抽了不少烟呢。”沃伦看了看地上散落着的纸卷烟烟头,意味深长的看着苏克鲁斯,“虽然我没有权利对你薪俸的使用途径指手画脚,但少抽点烟总是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年轻人不应该过分沉溺于烟酒。” “啊,知道了。”不应当沉溺于烟酒?你却沉溺于我的谷道。苏克鲁斯阴沉的想着,和沃伦离开了角楼。他感觉自己作为同在清河城生存的活物而言还不如门楼守卫养的那只大黄狗,至少那条狗不会被人以那般猥亵的姿势所爱抚和侵犯,对消极情绪的感知能力也比人类更来得弱些。如果说这是苏克鲁斯成长的代价,这代价未免过于高昂了些——那不是苏克鲁斯所追寻的命运。 如同游魂一般,苏克鲁斯拖沓着脚步在城堡庭院中行走,跟随着沃伦从角楼回到他们的住所。没错,他是清河城的游魂,苏克鲁斯想。冬日将近,过冬用的煤炭堆积在庭院的角落,马房也开始储备马草作为战马在青黄不接的季节生存所需的口粮,城堡庭院的空间显得有些不太宽裕。他开始厌恶这里,那曾在他眼中巍峨坚固的城墙此刻变得阴森可怖,尤其是当他想到在他看不见的城墙外侧或许还吊着一排无名尸体时更是如此。这里没有如同其他贵族的家族城堡里一样安置着唱歌的吟游歌手,终日除了钟声之外听不到什么动静,苏克鲁斯曾将这种气氛视作“庄严”,而现在,这种静谧诡谲的气息他更愿意称之为“荒凉”。 在这里祈祷,连神灵都听不见。这是一个没有神也没有佛的地方,没有人来搭救苏克鲁斯。他曾经在无数个被沃伦压在身体之下的夜晚咬着牙望着窗外的月亮对神明祈祷,却只有寒风回应了他的哀告,那穿山越岭而来的风环绕在国王塔的周围,敲打着门楼上跳动的火把,无休无止,好似诸神的叹息。 恍惚间,苏克鲁斯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匹白马。那匹白马有着高昂而略微发黄的鬓毛,健硕的大腿和雄伟的身姿,足以说得上是一匹优良的战马,足以比肩维桑国营牧场任何一匹价值连城的驯鹿。即使那些达官贵人拿出一袋金币,也未必能将这样一匹战马收作自己的胯下坐骑。什么样的人能够配得上这匹骏马?白马的身姿在苏克鲁斯的脑海中回荡,他的踏地声震耳欲聋,直奔苏克鲁斯而来,让他分不清现实和虚幻的区别。若是被这样一匹庞然巨物撞倒在地,即使不当场吐血而亡,也得断上五六根肋骨:在战场上这样的动物绝无疑问是比起骑着它的骑士丝毫不逊色的敌手。他得躲开,必须得躲开,苏克鲁斯心想。 在那一瞬间,苏克鲁斯仿佛又变回到了那个维桑的少年兵。在布拉德哈利团的新兵营中教官教导他们对付骆驼的招数在那一霎那间冲上了他的脑门,那股激流,那股只有在与北境的野人战斗时曾掠过他全身的激流再一次温热了苏克鲁斯的背部,好像打开了他的战斗开关一般。苏克鲁斯飞身向左快速闪避,一个漂亮的滚地动作躲开了这匹马的冲击,在地上滑出一米有余之远,吓得一旁的沃伦目瞪口呆。 “你怎么...”沃伦瞠目结舌的看着与刚才的游魂宛若二人的苏克鲁斯,却撞见了苏克鲁斯锐利如刀的目光。那不是他熟悉的抄写员助手和男宠,那绝不是苏克鲁斯,沃伦想着,那是另一个人,另一个他所不知道的、在之前的人生里扮演着苏克鲁斯这副躯体主人角色的人。 “好身手啊?小兄弟,可以的。”一个俊朗的声音飘进了沃伦和苏克鲁斯的耳朵,“我得向你道歉,刚才我的马受了惊,所以才在城堡里乱窜,险些撞到你俩。你们是什么人?” 沃伦从这才从震惊之中收回了自己的思绪,回头看向战马上的主人,吓得连忙站直了身子,恭敬地行了一个宫廷礼:“真是对不住,洛瓦拉的王弟大人,我们是国王的文书,实在是没注意才挡了您的路。” “啧、啧、啧,”战马上的骑士伸出一根被板甲护手包裹着的手指在空中摇晃了几下,“编瞎话,倒是可以缓一缓。文书知道该如何躲避战马?朱庇特在上,要是连清河城的文书都有这样的素养,别说西奥弥尔王国,连卡尔加里都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或者是说,你们两个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您这话可是万万说不得啊,伊萨克大人。”沃伦赶紧从地上拽起了苏克鲁斯,按着他的背向伊萨克行礼,“我可是兢兢业业的已经为清河城服务了二十年,而我的抄写员助手苏克鲁斯,也是个忠实善良的孩子,我们跟细作可是扯不上什么干系;刚才发生的事情,不过是碰巧罢了,对吧,苏克鲁斯?” “别问他话。”伊萨克把自己的头盔取下,胸甲上的拉罗斯家族金底红剑纹章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告诉我,小伙子,你这身手,是跟哪里学来的?” 苏克鲁斯凝视着马背上的王弟,张开嘴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后还是没有说,只是重新把自己的脊背弯下,单手横于胸前,另一只手平举起来,回到了那个宫廷礼的姿势。 “好吧。看来你也不想告诉我什么,但我伊萨克不是那种会逼着别人说话的人。”王弟努了努嘴,拍了拍自己腰间那柄镶嵌着宝石的佩剑。“我给你一个机会,一个不用再继续在角楼里跟那堆戴眼镜的书呆子们一起抄经的机会。你很年轻,心里定然也有许多想法,想要去做些什么事情,这些我都知道,因为我也曾经像你一样。有这样好的身手不应该被这么埋没在书卷堆里;牧沢,你今天应该穿了内甲吧?”伊萨克回头看向自己的侍从——一名穿着扶桑样式盔甲的骑马武士。 那名叫做牧沢的侍从按住自己腰间所配打刀的鲛鱼皮刀柄,打刀的下绪在风中微微颤动:“当然,大人。” “现在去军械库,给这个小兄弟找一套合身的铠甲,还有剑,我不要训练用的木剑,那些都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我看不上;给我找一把真剑来。”伊萨克吩咐道,“站到训练场上去,小兄弟。让我看看你的本事究竟有几斤几两,如果你能挡得住牧沢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当我的骑士侍从。” 苏克鲁斯在风中站定,和帕梅拉一样漆黑如夜的头发在东奥弥尔高原的暮色中起伏,那些本该在书卷的山峰中被掩藏进记忆深处的技能,那些在他不算长也不算短的军旅生涯中给他留下的那些东西,还有艾能奇所告诉他的、教官秃瓢临终时的絮语似乎又回到了他的脑袋里。 当然,人总是能选择自己的命运。 “好的,王弟大人。”苏克鲁斯沉稳而铿锵的回答道。 -------------------------------------------------------------------------------- 注释1首相:希罗世界的国王们御前会议的领袖,御前会议一般由首相(掌玺大臣)、财政大臣、间谍统领、骑士统领和宫廷祭司组成,在少数王国的御前会议中还多出一个国师(宫廷首席法师)的席位。这些王国重臣的称号在希罗世界各个地区有所区别,但职能基本相同,例如在扶桑帝国,骑士统领被称为近卫大将,而在约姆斯地区的英雄王国,骑士统领被称为首席盾卫。 Chapter 25 “大地上呼吸和行动的所有生灵之中,没有哪一种比大地抚育的人类更可怜。他们以为永远不会遭遇到不幸,只要神明赋予他们勇力和康健;待到幸福的神明们让各种苦难降临时,他们便只好勉强忍受,尽管不情愿。” ——《荷马史诗:奥德赛》 得知阿尔格隆村东部坎贝尔农庄遭到马匪袭劫的消息时是在那天的清晨,不消一两个小时,维桑的冒险者们就已经全副武装,二十多名骑兵组成队伍疾驰在前往坎贝尔农庄的路上。本来,副官刘峻辰在阿格尼面前极力反对将少年兵拉上前线,但彭易之用他们在漆吴山的表现有力驳斥了刘峻辰的观点,所以少年兵们也跟着前行。农庄遭袭击或许是夜晚的事情,当天清晨,四人一组巡逻的洛溪团成员发现了浓烟滚滚的坎贝尔农庄,便赶忙派其中两人赶回阿尔格隆报信,而剩下两人则在原地留守观察。 不过对占行简而言,他对维桑士兵们打打杀杀的事情并提不起什么兴趣,阿格尼甚至可以说,除了把占行简从开阳港水手行会里赎身出来的自己,直到今天,这个来自开阳港的水手依然没有把他们看做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或许是占行简的金发在他之前的人生中为他招致的白眼使然,他不愿意去亲近,也不愿意相信任何人,对他而言人生中最大的乐事除却在妓院和小姐翻云覆雨,好像就只有和少年兵们讨烟抽。他的性格随和又有些神经质,有时候喜欢出其不意的搞怪,而他的一身横肉让他的搞怪变得无比滑稽,所以少年兵们都很乐意和占行简交朋友。有时候,年长近一轮的占行简会跟未经世事的少年兵们开起车来口无遮拦,把开阳港的妓女都聊个遍,少年兵们也不觉得抵触。占行简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占行简拒绝和少年兵们一同前行,阿格尼并不奇怪。 话说回来,阿格尼倒是被占行简连人带甲从马上抱下来的——那已经是昨天黄昏时的事情了。当时的阿格尼浑身上下都是血,甚至连甲片上都沾满了,活像被人用桶子泼了猪血一样。 “嗨,还能是怎么回事?”格里芬手舞足蹈的跟围上来的维桑雇佣兵们解释,“阿格尼看见有个又高又壮的骑士在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利——说的好听,其实就是在强奸磨坊主的女儿,就跟他打起来了。咱们的头子可真是个人狠话不多的人物,肩胛骨应该是碎掉了,右腋窝盔甲缝隙处应该有些割伤,腿上被打出了挺严重的淤血,但是也就是这样了。” “那这些血是怎么回事?”占行简一边帮忙搀扶阿格尼·柯蒂斯,一边问格里芬爵士,“那个又高又壮的骑士现在在哪儿?” “唉,别说啦,这又是件麻烦事儿,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呢。”格里芬懊恼的敲了敲自己的头盔,动作夸张到占行简以为他是威远城大剧院的小丑,“缠斗了四五个来回,咱们的阿格尼爵士二话不说就是一剑!一剑把那个猪头爵士的喉咙给刺穿了,溅了自己一身血,这些血是猪头爵士的,不是他的;我有时候都怀疑阿格尼是不是被诸神庇护着,那个猪头爵士体型可跟你差不多!要是换我上场跟他打,保准不超过一分钟,我就被人脑袋朝下插在马粪堆里了,脑袋还在不在原处咱们可还得两说呢。”说着,格里芬轻佻的拍了拍占行简健硕的二头肌,在那一瞬间占行简甚至产生了一点儿格里芬是个gay的错觉。“我得去跟柯蒂斯堡报告这件事,这是我的职责,但我可以保证不会有什么麻烦,这是有我和好几名侍从,还有阿尔格隆的执政官在场见证的一场公平决斗,再说了,阿格尼把猪头爵士那么大只的家伙放倒了,谁也不会说不公平,说不公平的就把安德鲁从坟头子里挖出来跟他再打一次,对吧?” “你怎么会让那个猪头爵士把阿格尼弄成这样!”刘峻辰埋怨格里芬,“我一不在他旁边,他就搞事情,你也不拦着?” ‘“以朱庇特的名义起誓,我拦过他了,”格里芬赌咒发誓,“我还想替他出阵来着,但他死活不让我出手,非要自己跟安德鲁·马文做个了断;世上怎会有这样注重正义感的人?我还以为长刀之夜1之后,希罗的正义骑士就已经死绝了,骑士精神都已经成了旧日狗屁。真是不长眼,为什么阿格尼还不是骑士?我都想给他来个册封了!可惜我觉得自己不太配。”格里芬摊了摊手,“毕竟我也只是个穷骑士2。” 刘峻辰沉过脸去不再说话,占行简则一下就把阿格尼连人带甲抱了起来,送进了雷诺茨主堡的居室内:在他们寒酸的有些可怜的居所之内,那是少数几个有屋顶的居所之一。阿格尼被妥善的安置在了他的稻草床上,乔伊斯则找来了村里的草药医生,手忙脚乱的处理阿格尼的伤口。占行简帮着草药医生一件件褪去阿格尼的盔甲,把他放平到被褥上。在草药医生正在用烧酒为阿格尼的伤口消毒时,他一眼便瞥见了草药医生拿出的是荨麻膏和一些黑色的粉末,占行简看到便问:“这些黑色的沫子是什么呀?是怎么用的?” “面包霉。”医生简短的回答。 “你们用这个治病吗?”占行简吃了一惊,那是他人生中从未见过的治病方式,在他固有的认知里,面包霉是不能疗伤的。“这个能治伤?” “可以啊?你来自异国吗?”草药医生一边把荨麻膏搅开,涂抹在陈生断骨的部位,一边向占行简说,“面包霉可以消除伤口感染,多数时候会有效。” “噫...”占行简发出短促的惊叫,看来这块大陆让他惊异的事务还有许多,就连医学常识也和阿基拉大陆截然不同。这是一块怎样的大陆?占行简不禁陷入沉思。 海是桀骜不驯的。在占行简的世界里,海洋是执拗而神圣的。在这个浩瀚无垠的星球上,海洋就好像一个偏执的老人,不管陆地上如何战火纷飞,任凭白云苍狗,海依旧是海。不管人们对他保有的感情是惧怕还是好奇,海洋就在那里。 他已经忘却了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子了。这个身材高大的金发青年在维桑的人们看来并不是主流民族的人种,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从小就在一个海边的渔村长大,养大他的人却并不是他的亲生父母,而是一个维桑的老渔民——他的生身父母已经在一次盗匪的袭击中丧命。当他长大一些,他就来到了开阳港,舍弃了渔民的身份而成为了一名见习水手。 占行简力大无匹,其膂力甚至可以一个人拉起七米长的桅杆将其竖在甲板上。初到开阳港的阿格尼——当时的名字还是“陈生”,前往码头招募水手,便一眼相中了占行简。当下便以三十五枚银币的代价买断了他的水手生涯,让他和自己一同前往西域。 『他会打架吗?』 阿格尼·柯蒂斯当时这么问过开阳港的码头主管。 『哈!打架!他可是一等一的水手,水手!我的老哥啊,这帮鳖孙要是不会打架那他们别的什么都不会了!』 码头主管如是回答陈生。 他厌恶一切人类和类人的东西,也不怎么喜欢和他人交际,不喜欢和谁建立起深刻的感情。在他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建立起联系之后剩下的就是无尽的欺骗,哪怕是朋友也不过只是因为还能和对方身上互相榨取利益而暂时走到一起的虚假关系。只有大海能够让他的心感到安宁。 每当他做完水手的杂活之后,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爬到桅杆顶上,一个人默默的看着远方的海平线。只要没有人叫他,他就能在那个地方坐上一个下午。他本来想着要早早回到开阳港,去花那三十五枚银币,或许是在酒吧里醉生梦死好几个星期,又或者是在开阳的红灯区被一众温柔的小姐姐捧成夜空中最亮的星,但现在这些念头已经完全消失了。比起美酒和美女,他更喜欢大海和船只。当阿格尼把那袋沉甸甸的金币交到港口主管的手上,要求把占行简赎下来时,他突然冒出了一个奇异的念头:只要跟随着阿格尼,他或许就能拥有自己的船,甚至可以设计制造自己喜欢的样式,带着它们去远航,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未知的角落,去到那些地图没有标注出来的地方。 『占哥!』 起航前往希罗世界的那天清晨,艾能奇登上了大型三桅船,呼喊站在船头的占行简。占行简回过身来,看着艾能奇,双手就像奥林匹斯正教的修士一般虔诚地举起。占行简的上身并没有穿衣服,露出的是被太阳晒的有点儿略带小麦色的皮肤,还有那一头与众不同的金发。他没有回应艾能奇,只是深深的向后倒去,直落入深不见底的埃吉尔海中。他在海里自由的翻腾,和水里的鱼儿共舞着,好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 果然,人只有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会这样兴奋。 大海好像能够让占行简忘却世间一切的不愉悦。没有父母的占行简从儿时起就在不断的找寻,找寻自己人生的意义,找寻自己在这个冷漠世界里所处的位置,他也曾经在旁人异样的目光中激烈的挣扎,只因为他有着和他人不同的深邃五官和金发。但最终他放弃了找寻,重新回到了海船上。大海是没有异样的眼光的,船只也不会排挤他,它们是占行简的好朋友。在那一个又一个无人问津的深夜里产生的负面情绪,占行简都可以毫无保留的告诉海船和大海。他们不会背叛,也不会泄露占行简的秘密,对占行简而言它们就是最棒的朋友。小人物的苦痛平凡而震撼,命运多舛的人生中充满着奇遇,而占行简与阿格尼的相遇注定让他原本平凡的人生变得不再平凡。 坐在阿格尼居所的火塘边,看护着卧床不起的阿格尼,占行简剥着一颗柑橘。自从刘峻辰的密涅瓦王都之行后,这帮苦哈哈的雇佣兵境遇好转了许多:他们有了战马也有了铠甲,有了弓箭和精良的武器,食物供给也变得充裕起来。 “在担心那些小鬼吗?阿生。”占行简把一瓣儿蜜柑塞进嘴里,轻轻一咬,甜蜜的汁液就充盈了他的整个口腔。那是他喜欢的水果。“你眼神儿不对劲啊,一直在滴溜溜的转,脑门子也在冒汗;还是省省心吧。格里芬和刘峻辰都跟着他们一起呢,不能出什么事的。” “怎么可能不担心啊。”阿格尼吸了吸鼻子,他似乎被一些小感冒所困扰着,又或许是因为伤口疼痛的缘故。“格里芬这个人的能力我并不放心,即管他察言观色和说话的本事很不错,但目前看来可取之处似乎只有一张嘴;刘峻辰又是个不能打的老伙计,彭易之赤手空拳能打他三个。谁知道那帮马匪能搞出什么样的阵仗?” “那你应该派人去柯蒂斯堡,而不是农庄。”占行简又塞了一瓣儿蜜柑在嘴里,打了个哈欠,搓着手对阿格尼说,“我不是很了解他们的君臣体系,不过再怎么说,这得算是他罩着的地盘出了事情吧?自己的领民挨了刀,他一个领主老爷躲在高墙大堡里唱歌跳舞骑小妹妹,让我们给他打下手出头平事情?凡事总得讲个公道,我们是有把柄在他手里,那也不能给我们当劈柴烧啊。” 阿格尼重重叹了口气,安静的房间里回荡着阿格尼沉重的鼻息声。他沉默的看着窗外,那是剩下的、为数不多留在山堡的守卫。他们的人手是如此稀缺,以至于阿格尼不得不打起了在密涅瓦的酒馆里找真正的雇佣兵的主意——可惜那需要太多时间去聚拢一支还算像样的队伍,而他们的时间已然不多,马匪不会傻乎乎的等他们养精蓄锐。他已拜托了乔伊斯留人在王都聚拢一批雇佣兵,但情况不佳,据王都留下的人送来的虎鸫而言,他们召集到的尽是些地痞恶棍和在王都地牢几进几出的暴徒。至于那些真正意义上有本事的雇佣兵给出的价格却往往高到他们无力承受,只能寻找那些粗通拳脚、前往王都试图追寻自己命运的农家子弟。然而,除了战乱频仍、民生凋敝的南卡尔加里,准确的说是里维拉的领地之外,卡尔加里王国全境尚可说是风调雨顺富饶丰足,并没有多少年轻人需要靠出卖自己的武力来获取生存的权力。 亦即是说,他们没有援兵。 “我还是不太放心他们。”阿格尼咳嗽了两声,带的断裂的肩胛骨一阵剧痛,让他不由得龇牙咧嘴。“兄弟,把剩下的人带上,帮我去看看他们的情况吧。” “你身边不留人了?”占行简把最后几瓣蜜柑一大口塞进嘴里,鼓囊着腮帮子说道,“我欠你人情,你让我上刀山我就上,让我下火海我也可以下,他们喊我去我不听,因为他们跟我没有个屁的关系,但你喊就不一样;可是,兄弟,你得想好一件事情,我这带着人一走,你身边就算是剩不下一个人了。要是那帮马匪脑袋里面有点东西,只消带上二十个人往山堡一冲,你直接凉的透透的,兄弟我想捞你一把都不行。” “我用不着捞。”阿格尼保证。 “行吧。”占行简把手里的柑橘皮丢进火堆,站起身来。阿格尼依稀记得,在漆吴山之战前他和柴伯谦在天阶山城主堡内下象棋时,他同样丢了一块儿柑橘皮在炭火盆中。他不知道占行简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显然,他并不是在对阿格尼做出什么暗示,那天的象棋棋局时占行简并不在场——或许说这只不过是占行简的一个无心之行,却勾起了阿格尼脑海里那一点儿惨痛又难以忘记的回忆。 他喜欢果皮被烤焦时散发出的那股清香的水果味,那让他觉得很安心;只不过在那天之后,他从未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损失了那样多的战友与伙伴。 -------------------------------------------------------------------------------- 注释1长刀之夜:太阳历1079年元旦,“长刀之夜”事件发生。希罗帝国四位正帝之一的“诡影者”奥斯瓦尔德·埃利奥特背叛帝国其余四位皇帝发动了血腥政变,将其他三大家族领导人及其扈从二百余人的首级插上长刀悬挂于烛炉城外,企图以此迫使三大家族屈服以满足自己的统治欲望,希罗帝国正式成为“旧日帝国”,希罗大陆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规模军阀混战“长刀之乱”。 注释2穷骑士:希罗世界的骑士阶级分为两种,有封地的采邑骑士和没有封地的流浪骑士。格里芬·达勒属于流浪骑士的一员。 Chapter 26 “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的橡树下,乃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牲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从旷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第六章》 南卡尔加里的天气温暖湿润,时人常说,如果没有肆虐猖獗的盗匪,那儿毫无疑问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金山宝地。彭易之骑着他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那是匹棕色的小母马,他取名为“达尔维斯塔”——准确的说,这个富有希罗世界气息的名字是乔伊斯身边的老侍卫帮彭易之选出来的。据老侍卫所言,那是著名的法师流派“群星学派”1历史上一个很厉害的女术士的名字,彭易之喜欢这些玄幻的传说,即使他未曾亲眼见过。他笃信这样带着魔法气息的名字能给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今后将要与之并肩作战的伙伴一股神秘的力量,让她跑的更快,跑得更远,带他去到那些未知的世界,去到那地图未曾标注过的地方。 距离浓烟滚滚的坎贝尔农庄还有一段距离时,彭易之就清楚地看到了有一个洛溪团的老兵拦住了他们的去路。那老兵从乡间小路的树丛中窜出,活像一只刺猬一般,身上的罩袍扎满了野草,只有腰间的佩剑剑格在秋日的艳阳下闪烁着一点儿摄人心魄的光。骑行在彭易之右前侧的副官努力让他稍显肥胖的身躯在策马急停时保持平衡,尽量维持自己语调的平缓,压低声音问道:“为什么拦住我们?现在什么情况?” 老兵机警的四下看了看,凑上前来,对刘峻辰说:“请您务必小心,副官,他们还在附近。” “他们?”刘峻辰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打劫农庄的那批马匪?” “一点儿也没错,正是这批人。”老兵接过话茬,同时他的目光并没有从自己后方的农庄方向挪开。“现在正在北面不远处的树林当中因为分赃不均而争执不休,也许呆了得有两个钟头了。他们似乎并不在意柯蒂斯堡来的兵队。” “我无法理解他们的勇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或者说他们是一帮非常单纯的傻瓜。”格里芬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头,“要换做是我,打家劫舍之后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骑士从来不打家劫舍,格里芬爵士。”刘峻辰说着,环视了一下身后的人马,“共谁哦,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有多少匹马?穿的什么样的铠甲?” “大约二十多人,和我们的人数...”老兵伸了伸脖子,看向刘峻辰身后的骑兵,“和我们的人数差不多;五个人骑着马,拿枪拿剑的都有,也有长弓手,其中一半的人穿着板甲胸甲和链甲,另外一半人穿的是软甲。但是没有看到有穿着全身板甲的难缠角色,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以马匪而言,这些人的装备实在很不错,果然是被人资助着的匪徒。”格里芬点评道,“如果每一股马匪都是这身行头,卡尔加里恐怕就得换一个国王了。” “怎么说,副官?”彭易之勒住缰绳,眼神中写满了期待和战斗的欲望。 “别急着去送死,年轻人。”刘峻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回头看了看老兵们。“十六个少年兵,六个老兵,外带两个副官。凑上先前在这里的两个洛溪团,我们这里一共二十六个人。” 彭易之可以看见副官紧抿着的嘴唇,以及他厚重的黑色洛溪团罩袍下掩藏着的慎重和缜密:自打来到希罗之后,刘峻辰还是一直穿着他那件已经显得有些陈旧的黑色罩袍,对他而言,那并不仅仅是罩在战甲外面的衣服,那更多的是一种近似于朝圣者对于圣像顶礼膜拜一般的信仰。刘峻辰当了七年阿格尼的副官,那资历并不是小孩子之间的玩笑,从阿格尼还在南海道的滩涂上和海寇拼短刀时开始,他就默默地在身后为阿格尼筹划好了一切,他的谨慎不无道理。 “是的,副官。”彭易之收敛起了他那份属于年轻人的锐利和锋芒,简短有力的回答了刘峻辰。 “见回组的将士!”为了防止格里芬听得明白,刘峻辰换回了维桑语,大声问身后的士兵们。“你们可曾还记得,和陈生团长一起在南海道和山阳道的密林中追剿马匪的岁月?可曾还记得与他一起并肩在北境为国浴血奋战?” “我们记得!”士兵们铿锵的回答,弄得格里芬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那时的战技,如今可有生疏?” “没有,副官!” “好的,我想听的正是这个。”刘峻辰切换回了拉札德尼亚普世语。“阿格尼爵士不在此处,我们可得自己想点办法。格里芬爵士,我计划让老兵带新兵五人一组左右包抄突然发动袭击,其余的人,他们将在战斗打响的时刻从正面发动冲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另外,我打算让您和两个士兵策马搜索落单和溃逃的盗匪,您觉得可行?”说罢,刘峻辰转头看向骑在马上的格里芬。 “不,我决定加入正面冲击的那一组。”格里芬爵士拉开了他的北卡尔加里样式护鼻盔的十字护鼻,昂起了头颅。“危险性低下的工作,您还是另寻高就;你们总是喜欢照顾我,显得我好像是个外人,我可不喜欢这样。” “不错,很有精神。”刘峻辰笑了一下,“如您所愿,机动搜索的工作我交给别人来做。” 彭易之和艾能奇被编组在正面冲击的战斗部分,为了保持安静不至于打草惊蛇,他们在农庄南侧安置好马匹之后,便步行前进来到了马匪们分赃的树林之中。在成为见回组之前,艾能奇原本在南池道热带雨林中靠着打猎为生,准确的说,维桑并没有像卡尔加里王国一样有着针对盗猎者2的律法,共和国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是亚特兰蒂斯正教诸神给予人们的馈赠。艾能奇在山林中追猎野猪和獐鹿,时节不好的时候就打些野兔,当他渴了,就从扁担藤的断口处汲取树木的汁液解渴,当他饿了,就采取小熊果或别的果子充饥,或者更简单直接一些在树林中点起一处篝火,就地料理刚刚捕获的猎物。山林中的一切都好像他的生身父母,他对山林并不感到陌生。 所以他知道,该如何在这样一个地方隐藏自己的脚步,用不引人注意的脚步掩藏自己的铠甲甲片碰撞的声音,迅捷的接近自己的猎物。远远地,他就看到了有一颗硕大的光头在阳光下的林地中跳动,它的主人是个不修边幅的壮汉,裸着上半身,汗水弄得他的皮肤亮晶晶的——他叉着腰,像是在激动地训斥一个下属。在那一刻艾能奇突然想起了秃瓢,秃瓢每次训练之后,那颗大光头都会因为汗渍而油光锃亮——但这颗光头上还留有些许的残发,以及一个巨大到隔着几十米远的林地都能让艾能奇注意到的伤疤。这和秃瓢截然不同,艾能奇放下心来。 跟随着其他队员的步调,彭易之把自己的长剑抽出来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他的身材比矮小的艾能奇更高大些,臂展也更长,他用的是双手长剑,并没有配盾——这一身板链复合甲让他有了不用配盾的自信心,而并不那么高大的艾能奇拿着一柄单手刺剑和一面扇形盾。彭易之目不转睛的看着身着噪音较小的软甲衣的洛溪团老兵从东西两个方向包抄了过去,这些老兵跟随阿格尼·柯蒂斯多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知道如何在不同湿度的林地中用何种步伐行军而不至于发出噪音,知道如何互相配合以捕捉进攻的时机,在这方面的技艺他们并不亚于在南池道山林中长大的艾能奇,而这些正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你一会可别又被吓哭了,”彭易之捏着嗓子轻声逗弄艾能奇,“听人说,你之前在进攻的时候吓到鼻涕都出来了。” “你可快把嘴闭上吧,北陆佬。”艾能奇同样小声却又不甘示弱,“我绝不可能比你更怂。” 在左右两侧的老兵突然站了起来对林地中的二十多个身影拉开第一箭的时候,艾能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第一箭穿空而出,射穿了一名匪徒的板甲胸甲,好像只不过是棉布做的那般。他早就听说过洛溪团的老兵喜欢用重型紫衫木弓箭以夸耀他们的膂力,喜欢把箭头磨的像锥子一样尖锐再涂上粪便或泥土,那样射出的箭,蒙鸠依人的重装步兵所拥有的最厚的札甲都防不住,今日看来果然如此。那名矮个子的绑匪被射的摔进了他同伴的人堆当中,随即,老兵们放了第二轮箭。 “为了柯蒂斯堡!”格里芬·达勒爵士双手持剑,把他的盾牌背在身后,首当其冲的高声疾呼,越出草丛冲了出去。“为了柯蒂斯堡!”众人呐喊着,冲向林中的马匪。马匪们完全在彭易之意料之内的大吃一惊,手忙脚乱的起身拿出自己的兵器。在相当接近的距离下,洛溪团老兵两轮精准的齐射放倒了几乎有八九个马匪,其中一箭当胸射穿了一名没有穿胸甲的匪徒的肺,他倒在地上,嘴里吐出粉红的血泡,呼叫的声音因为肺部被开了一个洞也变得分外凄惨。马匪们大骇之下不得以用怪叫声来壮胆,可惜正面冲击的士兵们转眼就闪到了他们面前。 彭易之自从一开始就瞄准了那个不穿衣服的光头劫匪,他穿着甲胄,在林地中喘着气一路飞奔,最后用力的从地上奋力一蹬,跳起来连同自己的身体重量一起把他那柄双手长剑恶狠狠的抡向那个闪闪发亮的脑袋。光头挽剑抵挡,不过彭易之的这一击力道实在是太沉重了,刀刃与刀刃碰撞的时候甚至炸出了一道轻细的火花,而光头自己的剑因为彭易之使得力气过大而被压迫着切割进了光头的肩膀。光头哭嚎着,却又被彭易之一剑攮进了肚肠,再往右大力一拉,满肚的肠子和一股奇怪的臭气就一齐从光头的肚子里迸冒出来,直冲彭易之的鼻子。 “让你他妈不穿盔甲!”彭易之大声咆哮着,脖子上因为血脉贲张而青筋毕露,右手用力一拧,把他的剑从光头体内拔出,抡向了下一个匪徒。他欣喜地几乎想要热烈亲吻他的新佩剑,那是和他在北陆的战场上拿着的铁制短剑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精钢打造的刀刃和烤蓝处理过的漂亮剑身处处散发着一股由内而外的杀戮之美,而长剑本身的长度完全可以负荷方才那般的激烈撞击!这意味着什么吗?彭易之心想,这意味着他在战场上终于有了一件值得自己信赖、值得自己托付的可靠伙伴。 树林中的战斗持续了不长时间——他们双方的作战经验差距实在是太过明显。洛溪团的老兵们是维桑王都的门神,而少年兵们也在北陆的血战中积攒了足够的战场智慧,绝不是一帮穿着甲胄的农民可以相提并论的简单角色。被突然袭击打懵了的马匪们几乎当场被杀掉了一半,地上散落着人体的内脏、一滩滩血迹和堆叠的尸体,马匪们一边努力抵御见回组们的冲击一边准备逃跑,刘峻辰见状连忙指挥巡回机动的骑兵追击。这时只听林中一声短促而刺耳的哨响,东北、西北两个方向的密林中有数十匹快马虎跃而出,骑手大多是穿着板甲护胸和护臂的精良战士,但显然,他们和维桑人不是同一边的。 彭易之紧张的双手握着长剑,摆出一个低位起势的迎战姿态。领导这两队骑兵的是一名穿着北卡尔加里样式的全身板甲的“骑士”——如果他也曾有过授封的长剑搭在肩头的话,但他没有戴头盔,只穿了简单的链甲头巾。他高喊着略带些口音的普世语,手持长剑指指点点,直到这些骑兵形成一个圆环,将维桑人和格里芬团团围在中间。陆晴迅速的注意到,他们的人数比自己人更多些,所幸带弓箭的人屈指可数,可事实上装备了长柄兵器的骑兵远远比弓骑兵带来的麻烦更多。他们手中的骑枪在骑士的战马所带来的、巨大的加速冲击之下,维桑人的甲胄和纸片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副长?这是怎么一回事?”艾能奇拿剑的手有些颤抖,他小声问刘峻辰,一边盯着还未有所动作的骑兵们。“我们这是被包围了吗?” “啊,对啊。”刘峻辰紧张的说。 “安心吧,刘副官,”格里芬·达勒声音略有些颤抖的宣布,“我能把他们统统砍下马来。” 彭易之一直都对格里芬这个大话精没什么好感,但他有时候的行为模式确实让彭易之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有时候勇敢,有时候胆怯,但更多的时候,他只是把自己的心绪掩藏在看似不经意的玩笑话之下,可又有那么些时候彭易之能清晰的感受到这个不正经的人似乎也很可靠。然而眼前的情形已经十分急迫:他们被这股骑兵完全包在了中间,而他们当中有好几名老兵根本没有穿板甲,只穿着防护能力并不优秀的软甲衣——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完全处于步战的状态,维桑人的战马正在南面的森林当中等待着他们的主人。彭易之已经在之前的战斗中充分领教过了骑兵的威力,虽然他接触的大多数骑兵骑的是驯鹿和骆驼:对付骑兵等于对付两个以上的人,除了要应付骑手的迅猛攻击,还要兼顾着自己不会被他的坐骑一蹄子踢到七窍流血。 “放下你们的武器,”穿全身板甲的年轻骑士向他们高声宣布,“宣誓于我,“风暴之主”戴维斯·德雷克爵士,我将饶恕你们斩杀我手下的罪过并放你们一条生路。” “你他妈早上睡没睡醒?还是说昨天喝花酒把你的脑袋喝成了一坨浆糊?”格里芬大声叫嚣着,“是我落伍了还是你糊涂了,什么时候卡尔加里的律法让马匪都能自封骑士了?” “是你落伍了。”戴维斯·德雷克简短的回答,“最后问你们一次,投降还是不投降?” 彭易之屏住了呼吸,死死瞪着戴维斯,他已下定决心一旦战斗打响,他就上前把戴维斯连人带马一齐砍了,虽然成功的几率并不高,但在被人打死之前至少得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哪怕是一换一把他干掉也不亏。时间紧迫,已容不得他想的太多。 就在维桑人和格里芬都觉得末日将近的当儿,农庄方向却嘈杂的传来了一阵人喊马嘶,戴维斯不禁警觉的看了看那个方向,却为时已晚:二十多名骑兵从农庄方向前呼后拥的杀入丛林,为首的壮汉只消一看身体轮廓和那头分外扎眼的金发,就能明白是占行简无疑。 “呼哈哈哈哈哈哈!”占行简怪叫着,拿着一柄投矛,背后还背着好几根;他大手一举就抡起一根投矛把艾能奇左侧一名骑兵射的落下马来,投矛正扎在这个可怜人的头盔下方后脖颈子上,扎穿了他的喉咙。这可怜人噗的一声从嘴里喷出一口浓厚的暗红色鲜血,显然是活不成了。彭易之见状,直接弃掉了手上的长剑,从地上拎起一杆之前的土匪们掉落的长矛,倒拿长矛,好像那就是一支棍子一般。随即,彭易之使出了浑身力气,重重一棍敲在了戴维斯的坐骑脑袋上。马儿吃痛而嘶吼着人立起来,把戴维斯·德雷克重重摔在马下。 树林中立刻陷入了一阵狂欢般的激战中,训练有素的软甲老兵们立刻脱离肉搏战,身手敏捷的爬上橡树,抽出弓箭就开始射击。彭易之照准了戴维斯的喉咙想猛踩一脚,却被戴维斯鲤鱼打挺之后先行一脚踢中胸口,疼的他倒退了两步单手撑在地上一长一短的呼气。戴维斯见状连忙去追他的马匹,却遭到了三四名弓手的攒射,身上插着几支箭倒在林地里,长一声短一声的呼号。艾能奇敏捷的跳上前去,一把拉开戴维斯的链甲护肩,做了彭易之没能做成的事情:他朝着戴维斯的喉头重重一脚,力道之大以至于他清晰的听到了自己的马靴踏碎戴维斯喉骨时的碎裂声。马匪们看见首领落马殒命,便纷纷往树林深处逃窜,洛溪团的老兵们想上前追击,却被刘峻辰喝住了。 “放这些人回去报信。”刘峻辰宣布,“若想继续在柯蒂斯烧杀劫掠,雷诺茨山堡的爷爷们扫榻恭候!” -------------------------------------------------------------------------------- 注释1群星学派:前身为“炬火社团”,希罗大陆历史上最古老的法师学派之一,其总部位于位于拉冬山脉的奥维德,世人通称其为“不祥之塔”。下辖猎魔人社团“伊利亚特教团”。 注释2盗猎者:希罗通用法规定山林中的一切造物都属于该地的册封贵族,平民如果私自偷猎将受到严重的处罚。但实际上,这项法律被执行起来并没有写出来的那么严格,甚至有部分领主私自给予其领民狩猎许可以换取好处。 Chapter 27 “外乡人,倘若你愿意继续留在这厅堂,让我高兴,睡眠将不会降临我眼睑。可是人们不可能永远警醒不安息,因为不死的众神明给生长谷物的大地上的,有死的凡人为每件事物都安排了尺度。” ——《荷马史诗:奥德赛》 阿格尼·柯蒂斯的伤口尚未愈合,下床走动虽没有大碍,但骑马却不行;刘峻辰出发的那天早上他就有一股没来由的心慌,这和李严阵亡那天的心慌感略有些类似,他厌恶这种感觉,这种感觉总是告诉他,在他不知道的某个角落里有些不祥的事情正在发生。他实在放心不下刘峻辰,便让占行简带着剩下所有的马匹出发去找他们,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他这一举措是对的,毫无疑问,毋庸置疑的是对的。 当天晚些时候,出发的兵队拉着一车缴获的物品和十多匹额外的马匹浩浩荡荡的回来了。格里芬和刘峻辰号令兵卒们扒掉了马匪尸首身上所有值得扒走的东西,被彭易之一棒子打下马的戴维斯·德雷克更是被扒掉了全身板甲和内甲,只剩下棉布的衣裤内衬。至于那些尸首,格里芬把他们堆在一起点了把火,做成了一个大火炬。 “我们损失了多少人?”阿格尼听罢格里芬和刘峻辰的报告之后,脸色阴沉的问两人。 “有三个人死了,受伤的人则有七个,不过基本上都是轻伤。”格里芬如实回答,“我们已经尽量把伤亡缩减到了最低,只不过被突然包围依然还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我们已经尽力了。” “这帮该死的山猴子就是摆着套等你们钻,而你们也确实钻进去了。”阿格尼尖刻地指出。他颤巍巍的坐下,肩膀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自从玉港西边的那股海寇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打劫完了之后在原地待着不走的小天才,而他们也确实搞了我们一波——你应该没忘记吧,峻辰?” “没有。” “南卡尔加里的气候宜人,没有秋后余暑。想来高照的艳阳也不至于烧坏你俩的脑袋,你们是怎么就上了别人的套?”阿格尼耸了耸肩,看着格里芬·达勒爵士和刘峻辰。 “还好他们没有倾巢出动。”格里芬说,“要是两百个马匪都在那儿,我们可就是全完了。” “你应该感谢诸神的仁慈,阿瑞斯似乎觉得你俩命不该绝。”阿格尼抬眼瞥了一下格里芬。 “我们还抓到了一个俘虏。”刘峻辰咳嗽了一声,“似乎是那个自称戴维斯·德雷克爵士的人随身带着的骑士侍从。” “不说这个。”阿格尼突然用维桑话对刘峻辰说,“先把我们这边的死者安葬了,伤者安顿好,再去看俘虏。” 当天晚些时候,两名洛溪团老兵和一名少年兵的尸体静静的躺在雷诺茨山堡中心的空地上架设起来的柴堆中。阿格尼爵士站在烈火旁,向周遭的追随者用字正腔圆的标准威远城维桑话说:“这世上本没有炬火,是维桑的勇士们把自己点燃,共和国才能得以刺穿黑暗。同样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维桑士兵,老兵也好,少年兵也罢,真是他们熔铸了维桑的国魂和傲骨。反抗黑暗的怒吼,追求信仰的荆棘之路,维桑共和国的辉煌,都由这些数之不尽的少年兵和老兵们撑起,和我一样,和你们也一样。” 围绕在火堆旁的士兵们默默看着正在烈火中熊熊燃烧的同袍,不发一语,死一般的沉默。 “也许多年之后,不会再有人记得他们,也不会再有人记得我们,”阿格尼继续说着,“但维桑人永远不会忘记我们身后的故事,无法忘掉我们的血肉缔造的风雨荣耀和国家根基。告别吧,斯人已逝,但我们还要面对下一个崭新的黎明。”说罢,阿格尼清浅的、几乎像是一笔带过一般抹了抹自己的眼角。那本不该是一个官长应该有的动作,他也早已在李严阵亡之后便发誓不再哭泣;但事实上,这三名士兵毫无疑问是为他而死,这和马匪或是羸弱的维桑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阿格尼把他们带来了希罗世界。他们本可以在北陆的那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之后回到他们自己的家乡,和妻小家人团聚,享受一些本该属于他们的和平日子,但他们没有,他们选择了追随阿格尼·柯蒂斯这个人来到了这片异邦的土地。 不让他们的战死变得没有意义,就是阿格尼不容推卸的义务和责任。 戴维斯·德雷克年轻的小侍从成了俘虏,那是在战斗濒临结束的时候。当时他跟随后撤的马匪向北面的山林溃逃,却被艾能奇抡起盾牌一下就砸进了泥地里——他的战马在之前的战斗中被树上的洛溪团老兵们射穿了脖子。侍从被关押在山堡西侧的一处小屋里,因为没有手铐和脚镣,他被粗暴的用麻绳捆成了粽子,但阿格尼和格里芬推开门走进房间的时候,他正趴在地上喘着气。阿格尼一屁股坐在了侍从的面前,吓得他拘谨的缩了缩身子,脸上还有艾能奇用盾牌砸出的那道血痕;严格来说那一击相当凶狠,直接砸的这年轻的侍从晕了过去,这成为了他被俘的原因。侍从很年轻,虽然比少年兵年纪更大,但是明显比起阿格尼要稍小些。按理说,如果在这个年纪的侍从出身高贵,他便早已应当被册封做了骑士,但他并不是骑士,唯一合理的解释即是他并非贵族。 “德雷克家族在东奥弥尔王国世出名门,”格里芬张口问道,“虽然现在的家族势力已经式微,但康桥伯爵的名号我还是少有耳闻,是个古老的、讲求荣誉的贵族家庭。侍从,告诉我为什么德雷克家的年轻后生会在南卡尔加里出现,还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因为...因为是私生子,大人。”侍从被反绑着双手,很不自在的蠕动着自己的身躯。 “啊,那个被艾能奇踩开喉咙的倒霉蛋和你一样,阿格尼。”刘峻辰想要像往日一样和阿格尼开玩笑,却被格里芬有些严厉的打断:“希望您能够多注意自己的言辞,副官大人;即使是私生子,阿格尼爵士也货真价实的传承着柯蒂斯堡的血脉,这不是一个可以拿来开玩笑的话题。” “我希望能够知晓你的姓名,年轻人。”阿格尼语调低沉的问面前的侍从,“请原谅我的部属缺乏足够的礼节,两军交兵,很多人都顾不上这些繁文缛节。或许我们还是正式的认识一下会比较好,我是阿格尼·柯蒂斯爵士,我的父亲是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 “我叫‘白鸽’迪亚兹,大人。”侍从老实的交代,“我的父亲是康桥的铁匠。” “白鸽?那是绰号吗?”刘峻辰饶有兴致的问侍从,“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 “因为我经常担负送信的工作,我的马术还算是不错。”侍从张大眼睛看着刘峻辰,“久而久之,他们开始叫我‘白鸽’,不过还好,这个绰号我不算讨厌。” “铁匠之子为什么会来到我们这里干烧杀抢掠的勾当?”阿格尼问道,“如果我没有记错,城堡里的铁匠地位应该不算低,至少衣食饱足没有问题,不至于靠刀头舔血的活计来营生。” “因为前些年打仗的时候我的老家被卡尔加里军烧了,大人。”侍从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所以我跟随戴维斯爵士来到了这里,我们之间有不少人都是这样——毕竟在老家还有家人要养活。” “别再一口一个爵士了,小伙子。”格里芬警告侍从,“如果戴维斯是未经合法化的私生子1,它就不可能冠以德雷克的家族姓氏,而德雷克的家族城堡在前些年的战乱之中虽然被两次围攻,但并未被摧毁——是我的记忆出现了混乱,还是你在说谎?” “我没有在说谎话,我说的一切都是实情。”侍从又舔了舔嘴唇,回头看向阿格尼。“他们摧毁的不是康桥,而是戴维斯爵士的封地——一个东奥弥尔王国北部的村落,也就是我的故乡。爵士带着我们离开故乡的时候把自己的姓氏变更为了德雷克,尽管这并不合法;但是很显然,我们干的也不是什么合法的勾当。爵士的父亲对他并不好,所以他不会顾及他的想法,即使村庄被烧毁了,伯爵也没有给予一分钱的救济。戴维斯爵士决定带着我们这些幸存者前往卡尔加里寻求财富,所以他骗开康桥军械库的大门,为我们取得了装备,连夜前往柯蒂斯堡,而我们也乐于追随他。” “即使戴维斯打着他的家族旗帜烧杀抢掠,他老爸也不管?”格里芬戏谑的说。“要是我儿子在外面靠杀人和抢劫养活自己,我宁愿一头撞死在长矛上。” “嗷,这些已经无所谓了。”侍从被反绑双手,努力做出了一个耸耸肩的动作,“戴维斯爵士已经被你们打死在树林里了。” 阿格尼沉默了一下,转口问侍从:“你们的营地里还有多少人?我想知道他们的情况。” 侍从低下了头,用沉默回应了阿格尼的询问。看来即使主子遭到射杀,他还是想保全主子和自己的荣誉不向他们透露任何消息,即使自己并非骑士。 “听着,年轻人。我们没有对你动粗,虽然把你绑了起来,但你是俘虏,这是我们之间地位的差别,就像你和你的主人戴维斯。”阿格尼严肃的说,“我现在正在和你做的事情并不是审讯,而是在交换信息。你已经看到了我们的武器装备和人数,所以应当回馈给我相同的信息,这才是骑士应有的礼节,虽然你不是。” “您看,您也说了我不是骑士了。”迪亚兹叹了口气说。 “这有什么要紧?”阿格尼盯着迪亚兹的眼睛,“如果你真的想当骑士,加入我们,只要你能证明你的忠心,格里芬将册封你为骑士,你知道的,任何一个骑士都有权利册封另一个人为骑士。但你要知道,当骑士并没有那么简单,首先你得学习骑士的礼节,有来有往就是其中之一。” “好吧。”侍从摇了摇脑袋,“营地在北面的采石场,你们应该已经知道。” “说点有用的成吗?”格里芬有些不耐烦。“我们不是来听你说那些南卡尔加里人尽皆知的消息的,要不是阿格尼拦着我,我早就把你的脸砸扁了。” “除却今天的减员,应该还有一百五十或者一百七十人上下。”侍从面无表情的看了格里芬一眼,继续对阿格尼说。“四五十匹马,至于装备情况,和树林中你们看见的相差不大。” “营地有多大的规模?设立了什么样的防御工事?”阿格尼继续发问,“有多少弓箭手和巡逻队?” “整个采石场,都是我们的营地。”迪亚兹紧抿嘴唇,“暂时在外侧修筑了一圈木栅栏,正门有拒马,东面和南面都是峭壁;大约有五十个弓箭手,巡逻队每日三次在营地周边巡逻,五人一组,都骑马。” “有点棘手。”格里芬挠了挠下巴,“应该没什么要问的了?” “差不多了,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些。”阿格尼脸色阴沉的说,他已经预料到不管是五十个弓箭手还是木栅栏和拒马,都将给他们带来惨重的伤亡,而唯一他们所知道能讲和的对象已经被他们打死在农庄北面的树林里。 “那…这个迪亚兹怎么办?”格里芬撇了一眼年轻的侍从,“你是要我把他吊在村口,还是砍了脑袋了事?” 迪亚兹惊恐的说:“不!不!大人!” “冷静,小伙子。”阿格尼站了起来,“我不会把你吊在村口,也不会要你的命。” “那您的意思…”迪亚兹疑惑的问。 “我要你回到你的营地,把我的消息告诉他们:所有人,有战斗能力和没有的都算,加入我的队伍,让你们不再为了衣食发愁而落草为寇,我们将在真正的战场上寻找自己的荣耀和命运,而不是死在突袭某处农场的劫掠活动中。”阿格尼朗声道,“我保证,只要跟着我,你们想要的东西都会有。如果不愿意,那就只能刀兵相见了,我是柯蒂斯堡伯爵的亲生子嗣,你们是盘踞在我父亲领地上的马匪,战斗是我们的宿命。” -------------------------------------------------------------------------------- 注释1未合法化私生子:在希罗世界的贵族体系中,非婚生子是不受大众和律法所承认的,这名孩子对父亲的贵族头衔和家族产业也没有任何继承权。合法化私生子需要经过国王和地区委任祭司的同意,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该名子嗣拥有贵族血脉,但不可以冠以父亲的姓氏,往往以父亲的主头衔作为姓氏。 Chapter 28 “有如西风吹来,强烈的劲头猛扑,压倒深厚的麦田,使穗子垂头摇摆,他们的整个集会就是这样激动,他们大声呼啸,奔向各自的船只,尘埃从他们的脚下升起,腾入高空。”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当苏克鲁斯再次和帕梅拉待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数日之后的马房。 他终于可以全无顾虑的和帕梅拉站在一起;不用去考虑是否需要在角楼里和那些文书们一起抄写古籍,不用考虑沃伦的目光,之前那些困扰着他的龃龉都已经不复存在。现时的苏克鲁斯穿着钢铁原色的板甲胸甲,穿着崭新的链甲马裤和马靴,俨然一名堂堂骑士的模样,本来皮肤就白皙的苏克鲁斯在这一身铠甲的装点之下显得英俊挺括。 “苏克鲁斯?”帕梅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对啊,是我,帕梅拉。”苏克鲁斯在东奥弥尔高原的冷风中微笑着,噙着泪水,看着帕梅拉。“对啊,是我..” 帕梅拉张大了眼睛,摇了摇头,对着一副奇怪表情的苏克鲁斯说:“你怎么穿成了这个样子?你不是文书的助手吗?你不是...” 苏克鲁斯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脑袋,在清晨的寒意中,苏克鲁斯张开了他被毛皮手套包裹着的双手,抱住了帕梅拉略显得有些单薄的身躯。 那天的整个上午,苏克鲁斯都和帕梅拉在马房的草垛里抽烟,分享同一块白面包和同一袋蜜酒,谈天说地。苏克鲁斯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眼前这个一脸懵懂的马房小妹,好像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她一个可以亲近的人。他告诉了帕梅拉自己是如何在北陆与异国的野人浴血奋战,如何登上陈生的船只乘风破浪来到希罗,如何成为沃伦的文书,沃伦又是如何对他做下那些恶心的事情。他还告诉帕梅拉那天在他和牧沢正成缠斗十余个回合之后被伊萨克王弟从沃伦手里截走做了他的侍从,告诉帕梅拉自己已经在王弟的卫队当中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告诉帕梅拉他曾经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在角楼的顶层等待她的出现,就好像她是自己人生中唯一值得期待的光。 帕梅拉从一开始的错愕,变成了惊异和沉思,最后也开始陪着这名年轻的骑士侍从一起开始抽噎。她明白苏克鲁斯给予她的是怎样一份沉甸甸的信任,那不是可以随便告诉旁人的内容:自己的故乡、目的以及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 “苏克鲁斯。”帕梅拉睁着她的大眼睛,斜躺在马房的草垛上看着身旁的苏克鲁斯,黑色的头发随着麦草的絮杆一起飘摇。 “帕梅拉。”苏克鲁斯回应道。他躺在草垛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说出这些事情之后,他的心情竟奇异的变得轻松,那是他自从踏入清河城以来都不曾有的。 “苏克鲁斯。” “帕梅拉。” “愿诸神注视着你,苏克鲁斯。”帕梅拉笑着说。 “诸神与你同在,帕梅拉。”苏克鲁斯也开心地笑着,露出他洁白的牙齿。 “哟,小老弟,撩妹呢?”一颗戴着头盔的脑袋突然探进了马房的栅栏,苏克鲁斯一听声音就明白了那是牧沢正成——王弟伊萨克的护卫队长。他戴着的头盔与其他人都不相同,被牧沢称之为“兜”,而牧沢的兜上有着鹿角作为装饰,奥弥尔人认为这样的头盔显得很滑稽,牧沢却固执的秉承着这一扶桑的传统样式,把鹿角保留了下来。 帕梅拉吓得惊叫起来,稍有些雀斑的脸登时红了起来。她捂着脸从草垛子上跳起,连蹦带跳的跑出了马房,留下不知所措的苏克鲁斯看着一脸坏笑的牧沢。牧沢穿着他扶桑样式的甲胄,腰间配着长短双刀,双手交叉的靠在马房的栅栏上,对苏克鲁斯朗声说:“好了,别的事情放一放,撩妹不足以成为你缺席今天早上训练的理由。我记得只不过是让你来马房认领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可没有叫你跟马房小妹钻草垛子。” “我...我什么都没有做。”听到这话,苏克鲁斯的脸变得比帕梅拉还要红。 “嗐,做点什么也不打紧,训练不差这一天两天。”牧沢耸了耸肩,摊开了手,“我来找你是问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喝酒啊,新丁应该跟老兵们搞好关系,苏克鲁斯。这两天你表现的很拘谨,虽然我们不是那种爱管闲事的调皮蛋,看你这样心里也挺窝得慌;宁愿跟马房小妹聊闲天喝蜜酒都不乐意跟我们一起整两口?” “没...没有,没有,牧沢大人。” “嗐,还啥牧沢‘大人’,叫我牧沢就行了,伊萨克带出来的人没有那么多讲究。”牧沢笑了笑,苏克鲁斯注意到了他的牙上有烟渍留下的淡黄色印记。“既然没有,那咱们就走吧?我拉了另外两个为人还可以的老兵给你认识认识,毕竟大家都是以后要共事的,多个朋友也多个照应。怎么说?” 见牧沢说话没有架子也没有恶意,苏克鲁斯咧嘴笑了笑,从草垛中站了起来,拍掉自己身上的稻草秆,回应了牧沢的邀请:“那咱们走吧,喝酒去。” 清河城的名字缘由简单易懂:一条名叫厄吕斯的河流从清河城南侧缓缓流过,注入东方不远处的埃吉尔海。河流和城堡的中间地带则是聚拢在城堡附近的民众兴建的聚落,世人谓之为冬泉镇。虽然在西德尼国王入主清河城之后赋税被大幅提高,聚落也萧条了许多,但那毕竟是东奥弥尔王国境内最大的人类聚落。酒馆、旅店、铁匠铺乃至妓院应有尽有,每当城堡之内的卫兵不当班时,他们总是会前往冬泉镇寻欢作乐。 当苏克鲁斯和牧沢二人踏进冬泉镇酒馆时已经是午后时分,一天之内顾客最多、酒馆最为繁忙的时刻。长着浓密毛发的壮汉老板招呼着酒保和稍显肥胖的老板娘安顿客人,为不同的桌上提供酒水与餐点。苏克鲁斯喜欢这种感觉,这常常让他想起东海道的地下街酒吧,那里有三教九流的客人和并不那么面善的老板,就和冬泉镇酒馆一样;但那儿让苏克鲁斯感到安心,他可以和各类人无所顾忌的交谈或自顾自的盯着自己面前的饮品静静的发一两个小时的呆而不引起他人的注意。他可以把自己的身影隐藏在喧嚣的人群之中,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倾听他们的话语,了解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律与人和人之间交往的基本逻辑,这些都让他获益良多。 他们预定的座位靠着窗口,刚好能看见清河城带有红色方砖的高塔和吊楼。帕特里克和利亚姆——牧沢希望引见给苏克鲁斯的老兵已经在座位上等待多时,他们的桌上放着一壶麦芽酒和一壶东奥弥尔红酒,一碟炭烤鸡腿和一个大苹果派,还有一碟蔬菜沙拉,看上去就是很典型的酒馆菜色,和东海道地下街的酒馆也很相似。苏克鲁斯羞赧的坐下,接过了一根帕特里克递过来的香烟。 “所以,你这小子是失忆的时候被冲上海滩的。”帕特里克点燃了手里的香烟。 “对的。”苏克鲁斯咳嗽了一声,“您来自哪里?帕特里克...呃,帕特里克爵士。” “哈哈哈哈哈!听见了吗利亚姆,这家伙叫我‘爵士’。”帕特里克冲着利亚姆大笑起来,“我不是什么‘爵士’,只是埃塞克斯的雇佣兵。老家在诺丁顿,那可是个比起清河城乃至密涅瓦都不逊色的大城市。” “啊!埃塞克斯吗,我听过的,埃塞克斯方钠石很出名。”苏克鲁斯尴尬的回应道。 “埃塞克斯可不止只有发光的小石头。”利亚姆拿起桌上的烤鸡腿,咬了一口,边嚼着边说道:“希罗大半的金银都产自于埃塞克斯的矿脉,那可是个富得流油的地方——可惜太乱了,这年头大家都在打仗,你打我我打你的。” “芬里尔的山猴子。”帕特里克啐了一口。 “我那儿可不是什么乡下地方。”利亚姆乐呵呵的说,“你手里那把剑,说不准还是我老家产的;说回来,苏克鲁斯,你老家在哪里?你还有什么印象吗?” “没...没有了。”苏克鲁斯挠了挠脑袋,“可能是个港口?或者是别的什么地方来着。” “胸口的纹身挺不错的。”牧沢在旁边嘿嘿笑了起来,“那只虎鸫保不准就是你的家徽,这孩子祖上指不定是哪家破落贵族呢;可惜在我脑袋里希罗没有哪家大人用虎鸫当家族盾徽,从扶桑到塔罗斯,人们都觉得虎鸫这玩意不吉利。” “我倒觉得还好,可能有助于我以后想起来点儿什么。”确实是我的家族徽记,苏克鲁斯心想,只不过那不在希罗,而是在维桑,在他们所不知道的地方。 “好了,咱们开始吧。”利亚姆笑了笑,“废话就不多说了,咱们来摇骰子;上次被牧沢赢了四个格兰特,气得我两晚上都没睡好,今天老子要把你钱包刮个干干净净。” “哟呵,就你那两把刀的技术还想赢钱?”牧沢学着伊萨克王弟的动作,伸出一根手指,在空中摆了摆。“这还有新丁在场呢,你们可得叫轻点儿,别把人赢的下次都不乐意跟我们喝酒了。” 整个下午,牧沢、帕特里克和利亚姆都在和苏克鲁斯玩儿骰子。他们的花样很多,有时候玩儿lucky,有时候玩儿平摘double。老兵们惊异于新丁的运气,苏克鲁斯只在一开始的几把输了些钱,后面几乎都在赢;最后连牧沢都不得不断言,苏克鲁斯的运气很不错。 冬泉镇酒馆的客人很杂,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虽然因为税赋的缘故冬泉镇的菜单在今年之内已经三次涨价,但放眼整个东奥弥尔,冬泉镇和清河城毋庸置疑是最为中心的交通枢纽,往来的商旅保证了酒馆的客流量。客群中有着同样来自奥弥尔的平民,有身着黑袍的亚特兰蒂斯正教修士,有来自卡尔加里和扶桑的杀手和雇佣兵,还有几个肤色黝黑的凤凰群岛1行脚商人。这时苏克鲁斯才发现,他们四个人是唯一一桌穿着钢铁甲胄的顾客,这让苏克鲁斯感到安心,没有喝多的醉鬼敢于找穿着甲胄的顾客找事情——这是他在东海道地下街的酒吧就学来的常识。钢铁护甲并不仅仅是一件保护自己的身体免受刀剑伤害的器物,更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其主人的身份,若只是财大气粗的地头蛇或雇佣兵尚且难以对付,如果是对上了哪家的贵族,或者更糟糕一些,像牧沢他们这样的卫队士兵——他们就该倒大霉了。 但常识存在的目的就是用于被打破的,正如苏克鲁斯警觉的发现一个明显吸食了过量恰特草药汁的小混混推开冬泉镇酒馆的门,把迎客风铃弄得一阵响动的时候,苏克鲁斯就明白了这个小混混在查探:查探店内的人数,查探他的目标是否正安然坐在他的座位上。东海道的黑帮喜欢在酒馆和对手火并,即使这在希罗亦不例外。 那十多个抡着砍刀冲进冬泉镇酒馆的暴徒破门而入是在傍晚时分——准确的说,是在老板招呼那个胖胖的老板娘把火炉和壁灯点燃的几分钟之后。苏克鲁斯只听见一声巨响,冬泉镇酒馆并不厚重的木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穿着黑色罩袍的,白色衬衣的、甚至光着膀子的男人像鼹鼠一般迅捷的冲进酒馆,直冲那几个皮肤黝黑的凤凰群岛行脚商人而去。这声巨响吓得牧沢手里的骰子掉了一地,这个输了一下午的可怜扶桑人刚刚摇出五个一——他更愿意称之为“豹子满堂红”,本来摩拳擦掌的准备一把回本的牧沢不由得大为光火,气的当场就站了起来。 “他妈的!”牧沢大声抱怨。“打架能不能去外面?” 这时他才发现那四个行脚商人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那绝不是寻常人能做出的反应。一个棕褐色头发的行脚商人将自己把自己的雨伞伞柄一扭,抽出一把二尺六寸有余的刺剑,另一个人从背后摸出了两把单手短斧。还有两人配着佩剑——那是一种形状奇特的弯刀,苏克鲁斯从自己抄写的无数卷古籍当中的一卷中曾经看到过,那是凤凰群岛的居民使用了千年的武器形制,他们称为“恰克西弯刀”。与时俱进这个词语似乎与他们无缘,即使周边的国家、地区和民族无数次的放弃了他们的先祖遗留给他们的武器,换上了更加新锐的刀剑,凤凰群岛的海之民依旧挥舞着恰克西弯刀,呼喊着他们的日神的名号在海船和陆地上战斗,唯一改变的只有更加先进的锻造工艺和他们能找到的更好的材料,不过即使如此,恰克西依然是恰克西。 “为了日神!为了樽比勒2!”行脚商人们呼喊着他们的神祗,当下就和暴徒们激战在一起。不得不说,他们的身手相当不错,甫一接战便把为首的一名暴徒左手连带着手腕的筋肉完整的砍了下来,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断手和喷涌而出的、鲜红的动脉血,吓得在冬泉镇酒馆的地上打滚儿。 登时之间,酒馆老板的咆哮,暴徒们的啸叫,凤凰群岛海之民的战嚎,刀剑和斧子的碰撞声和打翻酒桌、器皿的碎裂声交织在一起,冬泉镇酒馆变成了一个屠戮场。其余的客人们吓得连蹦带跳从被踹开的大门处惊跑而出,胖老板娘哭喊着亚特兰蒂斯教派主神的名字:“噢!宙斯!亲爱的宙斯!看看这儿发生了些什么吧!” 牧沢可不是能忍受这番场面的人,他可是王弟的护卫队长。他重重一巴掌拍在了面前的桌上,用一种扶桑人独有的、比刀剑的碰撞声和行脚商人们的战嚎更高的声调大声咆哮:“以诸神之名,以清河城之名,以洛瓦拉伯爵、东奥弥尔王弟伊萨克·拉罗斯之名!放下你们的佩剑,你们统统被逮捕了!” 谁知,暴徒们并不理会牧沢的咆哮,继续自顾自的和行脚商人们火并。到了现在苏克鲁斯还有些迷惑,为什么这帮暴徒找上了行脚商人?他们尽管有钱,但也不至于有钱到值得他们光天化日之下在酒馆破门而入大砍大杀的程度。或者说他们有什么私仇或者恩怨?但很快,苏克鲁斯也无法沉浸在他的困惑之中:他们也成为了暴徒们的新目标。 牧沢起初对暴徒们居然有胆气向他们挥刀而大吃一惊,但随后,他露出了苏克鲁斯此生见过的、最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容。即使是蒙鸠依帝国最杀人如麻的战士也无法露出的笑容,对嗜血的渴求和对战斗的欲望几乎毫无保留的写在了牧沢的脸上。那时的苏克鲁斯尚还没有见识过塔罗斯地区咆哮武士的可怕,但那种笑容,不禁让苏克鲁斯想起了威远城大圣堂里卡戎的画像——那是冥府的摆渡人,用六个银钱作为代价穿梭于人世和地府的恶神。 牧沢沉稳的放低自己的身段,单手取剑,唰的一闪就旋转着把自己腰间的打刀一瞬间拔出,连带着将一名没有穿着甲胄的暴徒一砍两半,断面整齐到令苏克鲁斯寒毛直竖——这成为了之后他再也不敢在牌桌上放开手脚赢牧沢钱的原因之一。牧沢发出了和海之民的战嚎截然不同的怪叫,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壮胆?苏克鲁斯并不清楚,他只知道牧沢旋风一般的穿梭在暴徒们的中间,他们挥来的刀剑每一次都让苏克鲁斯觉得牧沢很是危险,却能在每一次即将接触到牧沢正成身体的时候被他像蛇一样扭动的身躯完美的闪避,所到之处只有血雾:人类的躯体被牧沢的剑撕裂时迸溅出的血雾。 利亚姆和苏克鲁斯只穿了板甲胸甲,而他们的腿部则是用马裤和马靴所遮挡,打起来多少还是有些顾忌。身材高大、穿着链甲护腿的帕特里克甚至没有取剑,只一个大力冲撞就将面前的一名暴徒撞翻在地,砍刀也摔丢了。随即,帕特里克重重一脚踩进暴徒的脑袋,好似踩裂一个西瓜那般。苏克鲁斯拿着他的刺剑左摇右摆,一边摆出下段起势的持剑姿势,一边护着自己没有钢甲保护的腿部,趁着他们战斗的空档打出一个又一个有效的刺击。在四名卫兵的配合下,暴徒们被杀得鬼哭狼嚎。 这时,苏克鲁斯看到三名行脚商人想要逃跑。 之所以说是三名,是因为那个拿着双斧的群岛人已经在围攻之下被砍翻在地。场面混乱,他的同伴也顾不上许多;棕褐色头发的群岛人一脚踹开冬泉镇酒馆的窗子,只一摆手,另外两名同伴就丝毫不带恋战的脱离了暴徒们的刀剑,从窗口一跃而出。苏克鲁斯看到了这一切却没有办法阻止——他正在和另一名暴徒拼刀,他的余光瞥见了那名棕褐色头发的群岛人对他眨了眨眼,单手扶在心脏处略一鞠躬,似乎是在向他们表达敬意,随后,这名棕褐色头发的家伙就和他的伙伴一起跳窗逃出了冬泉镇酒馆。 “别他妈跑!给老子回来!”牧沢刚刚喊完这句话,就看到利亚姆没有被腿甲保护的大腿被砍了一刀,汩汩流血。“真是糙了!”这个高大的扶桑人气急败坏的一脚把面前的暴徒膝盖骨踹成了向内凹陷的形状,随后斜着一记袈裟斩将这名暴徒砍成了两瓣儿。他的眼里似乎燃烧着光芒,在那一刻,牧沢宛若扶桑神话中的镇狱明王。 暴徒们见目标逃脱,牧沢等人又难缠,便不再和卫兵们纠缠,从酒馆大门处跑出去寻找他们飘窗而逃的目标。牧沢也顾不上追赶这些东奥弥尔几乎可说是随处可见的地痞流氓,回头查看伙伴们的伤势。帕特里克的脑瓜后侧被人用板凳砸了一个大包,疼得他龇牙咧嘴的坐在座位上揉脑袋。利亚姆大腿处的伤势很是严重,继续包扎和护理,苏克鲁斯左臂内侧被砍了一刀,虽然在链甲的保护之下并没有受什么严重的伤害,但是也登时肿起了一大块。酒馆之内一片狼藉,被打翻的座椅、碎裂的器皿不计其数,地上横七竖八的散落着暴徒们的尸体和泼洒的食物和酒水。 “是东奥弥尔血徒帮3的人。”酒馆老板从吧台底下钻出——方才的激斗中,他躲在了最安全的位置。“各位军爷,他们是东奥弥尔血徒帮的人,你们可千万得给我们主持公道啊,军爷。”酒馆老板一脸吃了屎一般的表情,“时节不好,这一顿打砸可让我们损失惨重。要是一个子儿的赔偿都要不到,以后可就没有冬泉镇酒馆了,看在我们夫妻俩时常照顾各位的份儿上,看在宙斯的份儿上,可怜可怜我们吧?” “你先把嘴闭上,”牧沢懊恼的敲了敲自己没有戴那只有着鹿角的头盔的脑袋,从兜里摸出两个金罗兰丢给酒馆老板。金币在吧台上跃动,酒馆老板和老板娘忙不迭的去捡。“会给你们有个交代的,我的兄弟都被砍了,总得要个说法。” “东奥弥尔血徒帮...“帕特里克哼唧着暴徒们帮派的名字,一边搜索那名被砍倒在地的海之民的遗骸,试图找到一些证据,或者更直白点说,想找到他们被血徒帮追杀的原因。但当扒开那名海之民的衣襟,让他的胸膛整个没有保留的暴露在卫兵们面前的时候,帕特里克不由得愣住了。 海之民的胸口处心脏位置,纹着一枚六芒的太阳。 -------------------------------------------------------------------------------- 注释1凤凰群岛:希罗世界西南部的群岛国度,由几大统治家族共同治理的自由贸易城邦,因为日晒较强的缘故,凤凰群岛的居民普遍皮肤偏黑。 注释2樽比勒:凤凰群岛的一神教信仰“尊日神教”中的唯一真神。 注释3东奥弥尔血徒帮:东奥弥尔的黑帮组织,活跃于沿海地区的各大市镇。 Chapter 29 “在我穿上作战的铠甲时,你们向克罗诺斯的儿子宙斯王祈祷,放低声音,不让特洛亚人听见,或是公开祷告,我们无所畏惧。”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已经十天了。”格里芬躺在长椅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手里端着一壶麦芽酒,不住的抱怨,“我都快要憋坏了,他们怎么还没有动静?是不是农庄一仗把他们打的狠了,不敢出来了?还是说他们老大被打死了,群龙无首要散伙?要我说,指不定这帮人就是一伙胆小鬼,碰到了硬茬子就树倒猢狲散了;倘若当真是这样,倒是给我们省却了一大麻烦,但这帮人既没有动静,也不出来打家劫舍,真是奇怪了。” “恐怕事情不是这样,格里芬爵士,”艾能奇小声说,“营地上还飘着德雷克的家族旗帜呢。” “他们是有什么奇葩习俗的异教徒,在拜死人吗?”格里芬锤了锤脑袋,“我已经检查过戴维斯的尸体上被扒下来的全套甲胄,上面确实有德雷克氏族的印记,应该是千真万确把他打死了才对。真是操了,我怎么没把他尸体拉回来送到东奥弥尔,送到他康桥的老爹面前让他仔细辨认一番?” 艾能奇转身出门,庭院里是扎在一起的长枪簇和剑架,上面摆着一整排的长剑。他看见彭易之穿着甲胄,拿着一块石板在土地上涂画着什么,便走了过去,坐在彭易之身边。 “你在画什么呀?”艾能奇问彭易之。 “我在画望江堡,”彭易之沉默了一下,对艾能奇说。“我想努力记住它的轮廓,我家道场的位置,隔壁的铁匠铺,往南些的小酒肆…我怕我遗忘,我战斗的越多,遗忘的就越快;有时候我觉得遗忘或许是人类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你越想逃离恐惧,就越想动用这种机制。这样不好。” 艾能奇想了想,从兜里摸出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一根,又点燃一根递给彭易之:“跟我说说你老家吧?来这里这么久了,我都没听你说过老家的事情。” “你也知道啦,没了,都没了,被蒙鸠依人烧了。”彭易之接过香烟,“不管是望江堡那座还挺高的主塔还是我家的道场。” 艾能奇吸了一口烟,说:“你们那也觉得南池道的泽地人都吃野兔和青蛙吗?” “不,我们那不信南池道的吃青蛙,我也不信,”彭易之笑着说,“但我信你吃青蛙。” “哈哈!那等到打回北境的时候,我要蒙鸠依的俘虏跪着挨个生吃青蛙。”艾能奇弹了弹烟灰。 “我其实还蛮想问你的,你老爸也没有阵亡在南北会战里,南池道的老家也还好端端的,为什么就想跟着团长来希罗?”彭易之一边吐烟圈玩儿一边问,“那些来了的老兵们一部分是因为家里跟蒙鸠依有仇,一部分只是因为像邪教一样相信陈生这个人,有时候我都好奇这个人有什么样的个人魅力,让人值得为了他的一句话义无反顾的去送死。说回来,你又是为什么?” “为了你喊出来的那句话啊。” “我喊出来的那句话?”彭易之有些摸不着头脑,“那句“为了望江堡!”吗?” “对的,”艾能奇咳嗽了一下,“场面话我不会说,我只是不想让我老家也像望江堡一样被烧掉,还有开阳港,秃瓢答应我会带我去他老家,让他老婆给我做培根薯仔和烤羊肋排,拿洋葱沾肉汁吃…可惜他去不成了。我不想让他白死,就像蚂蚁一样没有意义,只给家里留下一笔抚恤金,除此之外其他什么都没留下。” “米火镰是个好教官。”彭易之仰头望着小圣堂房顶上的朱庇特雕像,“虽然总是训我,但我情绪低落的时候还是会帮我想办法弄烟和酒,有什么好东西也招呼我一起吃。”对啊,再也找不到比秃瓢更好的教官了。艾能奇难过的想,秃瓢在天国过的还好吗?奥林匹斯是否当真有战士之殿?这时候的秃瓢,正在战士之殿里享用蜜酒和美餐吗?正在接受阿瑞斯的褒美与赞誉吗?正在天上注视着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吗? 还有陆晴,他现在在哪里?他还活着吗?还活着的话,他过得还好吗? 一切都在风里,只有风知道吧。 “我老爸是个严苛的人,”彭易之开口道,家人通常是他不愿谈论的话题,“小时候总是按着我的脑袋让我去道场…什么都要学,拳法,刀枪,穴位,治疗术。你也许听过,那个流派叫北陆八极拳。” “我听过的,好像是很刚猛的拳法。”艾能奇说。 “基本功有一项叫震脚,我老爸相信脚踏大地就能获得地球的力量,作用到对手的身上,”彭易之又嘬了一口烟,“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但是也照着学了。我爸是个骗子啊,大骗子。”彭易之说着,双手撑向后面的地面,摆出一个慵懒的姿势。“如果北陆八极拳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厉害,他怎么会和陈生的朋友一起死在泸牧山…?我很恨他们,恨蒙鸠依人,恨那些指挥不力的官长。” “你别总是靠仇恨活着,”艾能奇劝解道,“如果最后真的能报仇,在那之后你就什么都不剩了。” “那样最好,”彭易之把烟蒂丢了出去,“我期待报仇和死亡是一起来的,那样我就能再见到老爹了。” 他是为了死而活的,艾能奇心想。太悲哀了,这一切都太悲哀了,不过他说实在话也没有办法劝彭易之些什么,如果把自己摆放到他的位置上,自己未必就不会想的比他更极端。 远处的蹄声近了,观察力敏锐的艾能奇能清晰的分辨出那并不是普通的驮马或山地猎马,这种铿锵有力的步调只有战马才会有,就好像野生的山地驯鹿和国营牧场选育的军用驯鹿区别一样大,前者甚至不足以承受稍微重些的骑手,例如刘峻辰。那是三名骑猎马的洛溪团老兵和一名骑战马的骑手,但那绝不是自己人,艾能奇心想,因为他根本没有见过这个人。 骑战马的骑手穿着配套的板甲护胸和护肩,显得十分庄严,手里高擎着绣有德雷克家族的红底金雨燕纹章的旗帜,走进了雷诺茨山堡的中心空地。艾能奇和彭易之见状连忙站了起来,屋子里的阿格尼与格里芬也钻了出来。 “尊敬的爵士,我是德雷克家的戴维斯派来的使者,”骑手宣称,“我家大人希望您能够来到位于采石场的营地中,商讨我们双方之间停止争斗的可能性。” “包在屎里的可能性。”格里芬粗鲁的说,“这儿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来剔除砸场子的,你们却想“停止争斗”?这说的难道不是屁话?” 阿格尼却抬手示意格里芬不要说话,抬起头问骑手:“戴维斯·德雷克爵士不是已经死了吗?我现在是要去跟鬼魂沟通?” “这…戴维斯爵士并没有死,”骑手说,“您只要来了,自然就知道了。” “我会去的。”阿格尼朗声回答了骑手,“我们很快就会出发,请告诉你的主人,准备好麦酒等待我们到来。” 骑手略一点头,单手扶在胸前略表致意,便勒紧了缰绳,不再多做停留,策马离开了雷诺茨山堡,只留下了飞扬的尘土和押送他前来的三个洛溪团老兵。 在某些场合——虽然不多,却依旧存在着——刘峻辰会为自己做了阿格尼的副官而感到后悔。当他和格里芬、阿格尼和四名洛溪团老兵骑着马行走在前往采石场马匪营地的时候,他发现现在就是处于这样一个场合。阿格尼个性谨慎——但那或许仅仅只局限于战场上,一旦走上了带有政治性质的“战场”,阿格尼就变得比输红了眼的赌徒更可怕。他愿意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可能性去做一些危险性相当大的事情,刘峻辰不禁担心阿格尼是否会在将来而某一天为了这种心态付出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七个人无论如何是打不过一百多个人的,而阿格尼就这样只带着一小队人前往采石场,要和戴维斯谈判。 “你一定是疯了才答应那个骗子。”格里芬从出发开始就在一直嚷嚷,“你这是去送死!对方怎会跟你讲什么骑士精神?运气不好的话,今天我们都得死在采石场;说不定还得把雷诺茨山堡搭进去,我们要是被人砍了脑袋,山堡里剩下的小可怜就是一群啥也不知道的糊涂蛋。” “我真的觉得,你下次遇见这种事情的时候下决定前应该跟我商量一下的。”刘峻辰有些委屈地说,“万一真的是陷阱怎么办?他们的营地里至少还有一百五十个人!” “对不起啊。”阿格尼道歉道,“现在才告诉你们,戴维斯根本就没死,我是知道这一点的,而我相信那个侍从就是戴维斯·德雷克本人。” “那个俘虏是戴维斯?”格里芬吃了一惊,“我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他确实比其他人气场更强些,但那难道不是他常年随侍戴维斯左右的缘故么?” “这件事,等到了他们的营地你就有答案了。”阿格尼笑了笑。 一行七人走在前往采石场的山路上,还隔着老远,就见到了这帮马匪的迎接队伍;不,准确的说如果要依据装备精良程度判断,他们已经不是马匪了,甚至可以说他们是一伙流浪骑士。但不论如何,烧毁农庄和马场的罪行并不能用漂亮的铠甲来蒙蔽,刘峻辰这么想着,和阿格尼迎了上去。他们和迎接队伍一起沿着石头小路上坡下坡,随着采石场的临近,路面也愈发清晰:那是人流来往的明证。 戴维斯的大帐篷扎在营地的正中心,帐篷顶上飘扬着德雷克家族红底金色雨燕的旗帜,而周围则一圈栅栏和拒马保护着;与其说他们的外墙是栅栏,但阿格尼客观认为那是比栅栏更加坚固的山堡,薄弱的地点已经用土石进行过加固,形成了一些间断的矮墙。矮墙附近放置着一桶一桶的箭矢和火把,以便防御者在外敌来袭的时候可以快速接战,而营地之内到处都是穿着或者没穿甲胄的武装人员。 “诸位可以享有携带随身武器进入帐篷的权利,以表示我家主人对这次会议的诚意,”一名侍从上前来,对阿格尼和刘峻辰一行人说,“但多余的随从和马匹必须留在帐篷外。” “可以带武器?”格里芬讶异的说,“真稀奇。” 戴维斯的帐篷比刘峻辰想象中更加简陋一些,准确的说甚至有些寒酸。只是一顶简单的帆布帐篷,没有多余的装饰和摆设,只有一张大方桌,几张椅子,两个板条箱和一张羽毛床。而方桌主席上,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当时审讯的那个侍从。 “我以为您见到我的时候会更加吃惊些,阿格尼爵士。”戴维斯·德雷克说着,“莫非您早已知道我是谁?” 刘峻辰沉着谨慎的跟随着阿格尼一起在长桌另一侧坐好,而格里芬特意挑选了一个离戴维斯比较近的座位坐了下来,时刻准备着一旦戴维斯突然发难,他就从衣服衬里掏出那把早已准备好的匕首,深深勒进戴维斯的咽喉。戴维斯似乎已经察觉了格里芬的想法,但只是瞥了他一眼,不以为意。“我相信以您的才能,能够猜出我已经知道了你的身份。”阿格尼落座之后,张口和戴维斯·德雷克说。 “那我可真是惊讶。”戴维斯耸了耸肩,“您什么时候发现的?我的伪装那么差劲吗?” “你的气场,你的谈吐,以及你脖颈上的刺青。”阿格尼指出,“没有人会刺连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在身上,而没有姓氏的铁匠之子,或是一个马匪要识文断字的几率简直微乎其微。如果你所言属实,戴维斯·德雷克必然是你本人。” “而你却把我放走了。” “是的,爵士。”阿格尼说,“我并不对这一行为后悔。” “为什么?”戴维斯愣住了。 “我的前半生都不在自己父亲的城堡里,一直在外游荡,遇见了许多人,也认识了许多人,知道什么样的人会说出什么样的话,有什么样的思想。”阿格尼说,“我认为戴维斯·德雷克并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骑士,他的所作所为必然有其中的理由,只是做的稍显过火;如果我能打开沟通的大门,你一定能跟我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你带领着的马匪是你的子民,而我带领的士兵则都是我的好兄弟,我们都不想看着他们互相厮杀,然后毫无意义的死去;真正的战士不应该死在这种穷乡僻壤,连名字都留不下,最后被人扒光身上的衣服和财物,像野狗一样的死去。” “我不得不承认你说的是对的,”戴维斯一边说着,一边打招呼让侍从把酒水端上来,“但事已至此。” “所以我想听您落草为寇的理由。”阿格尼说,“或许真的能找到一种方法,让我们放下武器握手言和?据说东奥弥尔王国资助了您前来劫掠南卡尔加里,此话当真?” “哈!那只是谣传,不断不断的谣传把我越传越玄乎。”戴维斯说着,拿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冰凉的麦酒,“那么我把我的经历告诉你,你就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这样了。前些年的战争烧光了我的封地,和我哥哥的;但我和他之间的差距在于我的母亲只是一个普通的磨坊小妹,而他的母亲是我父亲的正室夫人,更何况他是我的兄长。我父亲的城堡接纳了我哥哥的领民,而我的领民呢?他们告诉我,城堡里的存粮并不足以让我的领民也一起渡过冬天...所以他们只能成为自生自灭的难民。他们的家园,也就是我出生的那个农庄,那座磨坊,已经成为了焦土,我的领民完全失去了赖以谋生的生存资源。冬天就快要到了,他们除了抢劫还能做些什么养活他们家剩下的亲人?” “嗬,倒是个好领主。”格里芬插话,“但你为什么在这里?你只消回到你老爸的城堡里,就又能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了。” “这话不假,我一开始也是这么做的。”戴维斯喝着麦酒,“但不断有原来的领民向我求救,为此我跟老爸吵了一架,他却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为了一群难民跟他翻脸,说我的一切都是他给的...但那对我的领民有什么现实意义?我接受册封的时候已经在诸神的面前发誓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所以你带着他们落草为寇了?那女人和孩子呢?我在你的营地里没有看见妇女和儿童。”阿格尼看着戴维斯。 “他们还在原来的村庄废墟上,一点一点的重建自己的村庄;而我呢?我趁着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骗开守卫,带着他们盗光了我老爸的军械库。我带着他们的丈夫,他们的父亲,在外干这些刀头舔血的勾当。为了躲避东奥弥尔王国官军的追捕,我来到了南卡尔加里。每个月给老家的村子送回一两袋银币,几马车的食物,我只能做到这些了。”戴维斯无奈地说,“信与不信,都取决于你们。” “那你为什么还用着你父亲的旗帜?”刘峻辰问道,“你明知道这是在给家族蒙羞。” “我不认为这是在给家族蒙羞,我对我所做的一切并不后悔。”戴维斯宣称,“至于我老爸和哥哥怎么看,就滚他妈的吧,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那样的嘴脸了;只考虑利益得失,丝毫不注重荣誉和责任,我不想成为那样的骑士。” “并不后悔?你屠杀了马场和农庄!你的领民嗷嗷待哺,别人的领民命就不是命?”刘峻辰气愤的说,“看看你手下做的那些好事情!马场的主人被抢走了所有的马匹,已经宣告了破产,正准备拖家带口去外乡要饭;农场更好,被你杀了个精光!这还只是我们来之后发生的事情,来之前呢?你居然一点都不后悔?” “你觉得我有什么办法吗?”戴维斯放下酒杯,指着刘峻辰说,“他们拼命反抗,妇女儿童都拿起了武器,我们不排除潜在的威胁就一个子儿都拿不到,他们不死,我的人就得饿死;我承认我是做的极端了一些,但是换你的话又会有什么办法?” “所以你已经考虑过我的提议了,对吗?”阿格尼说,戴维斯的言语让他放心了不少,“考虑过要加入我们,在真正的战场上寻找荣耀和命运了。”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戴维斯反问。 “如果不是的话,你不会着急跟我解释落草为寇的动机和原因。”阿格尼说,“即使你想改邪归正,身上也背负了太多的罪名,而这些罪名是你所无法消除掉的阻碍,另一方面,你能够求援的人只有我。” 他把戴维斯拿捏的死死的,刘峻辰心想,阿格尼连戴维斯的下一步,甚至下几步的行动都预估到了。 “你好像能看穿别人的心智,但你偏偏要说出来,这样不好。”戴维斯说,“我父亲从小教育我,说话要藏一半留一半,让对方揣测你的心思;倘若你所有的预估都是错误的,我只是想把你们骗来一剑杀了,然后突袭阿尔格隆还有雷诺茨山堡,你又该怎么办?” “不会的,你一定不会这样做。在你说出这句话之前我还有些许的怀疑和赌命的成分在里面,但你说出来之后事情就已经不是这样了。”阿格尼沉着冷静的说,“因为现在的我已经万分确定,你的命运在我这里。” “好一个牙尖嘴利的爵士老爷。”戴维斯瘫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又往自己嘴里送了一口麦酒,“好,我承认我对你说的话动心了。但你告诉我,我又该如何洗脱自己的罪责?” “你需要十五个背负罪名的“绵羊”,戴维斯爵士。”阿格尼缓缓的说着,“十五个人是最低限度,不包括我们在树林里打死的。如果再少,就不会有人相信这样规模的马匪能突袭马场劫掠农庄,把柯蒂斯堡搅的天翻地覆。我会把他们在阿尔格隆村口全部吊死。” “这就是你的计划?”戴维斯坐了起来,愤怒的说,“我为了我的领民去做了这一切,而你让我把他们吊死?” “你说这话的时候底气并不充分啊,爵士,”阿格尼从怀里摸出一盒纸烟,“你不介意我在这里吸烟吧?我敢说,你的村子里有战斗能力的人,绝对不足一百五十个男丁,也许一百个,也许更少。” “对。”戴维斯简短的说着,盯着阿格尼划动火柴的手指。 “所以多出来的那部分人则是真正的穷凶极恶之徒,并不是为了谋生而讨口饭吃的可怜人。倘若当真如此,他们便不会对农庄的平民们大开杀戒,杀到一个孩子都剩不下来,那不是你说的‘可怜人’能做出来的事情,至少我不觉得人们希望自己身上发生过的惨剧经由自己的双手在别人身上重演一遍。”阿格尼吸了一口烟,“我认为以你的品性,也不可能会喜欢这些人。你只需要挑选出十五个,把他们吊死,这件事情就结束了。” “这件事做起来可没有说出来的那么容易啊。”戴维斯沮丧地说。 “你是可怜那些匪徒的性命?”阿格尼又吸了一口烟,隔着磅礴的烟雾,阿格尼和戴维斯·德雷克四目相对,“或是说,你在不断的杀戮过程中,对这些真正的匪徒产生了恻隐之心和袍泽情谊?” “不,我没有。” “那就把他们吊死。”阿格尼盯着戴维斯的眼睛,“这是必要之恶。他们奸淫掳掠,死有余辜;在这件事情平息之后,你带你的人来雷诺茨山堡。山堡剩余的空间足够大,我可以把北侧的区域让出来,作为你们的营地。如果因为这件事我被里维拉·诺伍德伯爵封了爵位,我会给你一个小农庄作为你的封地,虽然不大,但已经是我能给出的所有。希罗大陆战乱频仍,在这之后,我们就像真正的骑士那样,在战场上寻找自己的命运和荣耀。” 戴维斯沉默了。 阿格尼似乎想要从他长久的沉默当中读出些什么,但他最终没有读出来。戴维斯在香烟燃烧散发的氤氲中抬头,语调平稳,一字一句的回答了阿格尼。 “好。” Chapter 30 “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以色列阿,应当欢呼。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赶出你的仇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 ——《圣经:西番雅书》 十五个人的尸体在村口的三条大木柱中间拉起的绳索上悬吊着,晚夏时节,尸体散发出难闻的腐败气息,但阿尔格隆村的村民并没有表现出厌恶的心绪,而是一同拍手称快。这十五具尸体吊在这里就像一个无言的门神,至少能庇佑阿尔格隆从今往后好几年不再遭受任何程度的盗匪侵袭。 彭易之遥望着戴维斯和他的人马鱼贯进入村中心的小圣堂,而维桑的战士们则在每一户村民中找到了自己的帮手:村民们乐于分享自己的多余床榻给这些庇佑自己一方平安的守护神们。戴维斯的东奥弥尔士兵们几乎要高兴坏了,刘峻辰为了他们的到来特意在小圣堂举行了一场小型宴会,由乔伊斯来为他们祝酒。烧烤乳猪,烤羊肋排,还有大块的白面包,那都是无论这些东奥弥尔人还是平民或是之后成为匪徒都不曾享受过的好东西,但真正将他们的情绪点燃的是他们亲眼看见了刘峻辰指挥人手运送了五车粮食到他们的家乡。 “阿格尼万岁!刘峻辰副官万岁!”一名醉醺醺的东奥弥尔壮汉站了起来,拿着酒杯大声宣布。 “万岁!万岁!”东奥弥尔人们附和道。 彭易之微笑着看着这一切,这一回他没有对刘峻辰挥霍金钱感到痛惜,因为这些钱确实是用在了需要的地方:他们现在约莫有两百二十名战士和一百匹马,不管是盔甲还是刀剑都储备充分,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了,甚至比柯蒂斯堡伯爵的常备军都更加强大,而说到柯蒂斯堡伯爵,昨天晚上阿格尼就和格里芬一起去往了柯蒂斯堡,向伯爵禀告匪患已解决的好消息,说不好还能被封个爵位;封爵就说明有了自己的封地,这些异邦的冒险者们也就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落脚点,就算是在这片未知的大陆上站稳了脚跟。 彭易之在阿尔格隆的村道上走着,见到的每个村民都恭敬地向阿格尼爵士大人的侍从致敬,这让彭易之产生了一种当时在威远城大街上行走前往圆形剧场参加庆功宴会时的错觉,这种错觉让他有些飘飘然。一路上他见到了许多这几天暂住在阿尔格隆的洛溪团老兵和少年兵们,被分散在每个村民家中的维桑士兵不仅全额支付他们食宿产生的费用(当然是由刘峻辰出钱),还会在训练之余替农户们分担农活,这让这些农民很高兴,因为他们自打生下来就没有见过会帮他们干农活的士兵,士兵每次来的时候都只会带走一大堆粮食和贡税,或许还拉走一队壮丁,只会给他们增添烦恼。而这些来自于维桑的士兵完全颠覆了他们对于“士兵”这一概念的认知,他们感到幸运。 他们算是真正站住脚了吗?彭易之困惑着,但他想自己没有选择,只能选择相信阿格尼,而阿格尼总是将他们引领向胜利的一方。他开始理解那些洛溪团的老兵们为什么像邪教崇拜一样追随着阿格尼这个人了,是的,他年轻,甚至有些老兵的岁数比他大一轮。但他确实有着这样的能力洞察世间之事,好像一盏指路的明灯一样,而在这盏明灯下,他们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依照阿格尼的命令去战斗。彭易之知道不应该这样相信自己的领袖,即使是阿格尼也有自己的性格缺陷,也会有做错决断的时候,而身为领袖的他即使做出任何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可能导致好些人丧命,但他还是无法控制的想要去追随阿格尼,去追随陈生,那个在漆吴山的山顶上挥舞着赤羽白鹰旗的洛溪团团长。 还能要求些什么呢?他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目的,这就足够了。 彭易之这么想着,在村道上行走,点起了一根烟,静静等待着阿格尼和格里芬回来,给他们带来些好消息。作为阿格尼的侍从,他本有资格加入小圣堂的宴会,和那些东奥弥尔的战士一起吃点好东西——深入接触之后,他也能感觉到这些东奥弥尔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坏,他们也只是为了谋生路和一口热饭的可怜人。但他并不沉溺于口腹之欲,嘈杂的宴会也让他头晕脑胀,他便像当初逃离威远城的圆形剧场一样逃离了宴会现场,想一个人到处走走。 说来也奇怪,彭易之能感觉到自己的性格在来到希罗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逐渐被改变。他本是桀骜不驯的顽固派,性格孤僻乖戾,时常与人动怒,但阿尔格隆的村民总是对他笑脸相向;村口的酒馆老板总是在他喝酒的时候免费为他附送额外的下酒小菜,染坊主人的女儿时常拿他开没有恶意的玩笑,让他不要那么严肃。管理蜂箱的大叔总是在他路过的时候热情的招呼他来尝一尝刚刚从蜂巢里掏出来的蜂蜜,就连村庄的守夜人也会和他一起打桥牌,有时候还赌几个铜板。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彭易之这么想着...和望江堡的邻居们有些相像,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每当想到这里,彭易之都会忍不住落泪,只不过落泪的时候他会特意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走到村口的时候,远远望向通往阿尔格隆的大道,彭易之看到了自己熟悉的身影:那是两名穿着板甲的骑士,毫无疑问,那是他所熟悉的阿格尼和格里芬。与离开的时候不同的是,阿格尼的战马披上了白色的罩袍,那是在拉札德尼亚只有贵族才被允许使用的马匹装饰,骑着白罩袍战马的阿格尼显得威风凛凛。 “战神阿瑞斯,骑在白色的驯鹿上。”阿格尼·柯蒂斯笑了一下,念了一句见回组军歌的歌词。 “您回来了,阿格尼爵士?”彭易之恭敬地向二人行礼。 “不再是‘爵士’了,侍从。”格里芬庄严的宣布,“现在他是雷诺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 飨宴持续了一天一夜,士兵们整晚都在开怀畅饮,每个人都喝得满脸通红。他们不断的举杯敬酒,互相吹嘘自己过往的经历,互相说笑话然后一起笑的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们都像饿鬼一般吃个不休。昨日还在刀兵相见的年轻人,今天上了酒桌就成了好兄弟。阿格尼不胜酒力,午夜刚过的时分就先行前往乔伊斯家休憩,剩余的士兵们围着篝火,和阿尔格隆的村民们一起又唱又跳,直到天亮。 格里芬在清晨走进了阿格尼·柯蒂斯的房间,穿着他那雕刻着他家族盾徽的胸甲。格里芬·达勒的家族盾徽是黑底狼獾——那本不是经常在卡尔加里出现的动物,但因为达勒家族的先祖因为在卡尔加里王国的御林中为保护国王而猎杀了一只狼獾而被破格提拔为了贵族,狼獾这种动物就默默地在达勒家族的盾徽上呆了一百多年。而现在,他传到了格里芬的手上。 “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阿格尼男爵。” “怎么了?爵士?”阿格尼打着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我正结束完东奥弥尔人的应酬,累得不行呢。” “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和你说。”格里芬给自己找了一个座位,并倒上一杯麦酒。“我并不是没有封地的誓言骑士。” “这有什么?”阿格尼不解的问。 “你是知道的,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也没有那么相信你...莫里斯男爵告诉我,你要来到雷诺茨山堡,今后还可能成为阿尔格隆的男爵。但我不知道我的封君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所以趁着你还和我一样地位的时候,我在您身上做了一个实验。”格里芬嗫嚅着小声说。 阿格尼坐了起来,尖锐的盯着格里芬的眼睛:“所以,你的封地在阿尔格隆附近,或许是哪一处的农场。” “对的...”格里芬正要回答,话音未落,却被阿格尼所打断:“是沃雷丁的农庄。对吗?告诉我,格里芬,你想说的是这个?” “对的。”格里芬说,“那个强奸农场少女的骑士...那个壮汉安德鲁,并不是一名真正的骑士,他是我的侍从。” “所以你测试出什么来了?格里芬,告诉我,你用那个可怜的少女得到了什么样的答案?”阿格尼沉着脸说。 “我认为你有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男爵大人,”格里芬说,“您会为了您的领民和封臣不惧艰险,誓死保护他们的安全,是一名真正的骑士。对不起...之前我一直以为您虽然是伯爵大人的子嗣,但在外和异乡人相处时间久了,会...” “格里芬,站起来。”阿格尼命令,“这是命令。” 格里芬浑身一震,阿格尼从没给他这么严肃的下过命令,准确的说,他几乎不给格里芬下命令,即使有什么事情要拜托格里芬,他也是好声好气的和格里芬商量,但现在的阿格尼在生气。他能清晰的感受出来,甚至比和壮汉安德鲁对打的时候更生气。格里芬站了起来。 “梆!”重重的一拳,那是阿格尼扎稳了脚步,扭腰挥出的全力一拳,直打到格里芬没有头盔保护着的脸上,把他轰到了墙上,撞得格里芬好像能看见有七十二个小矮人围着他跳草裙舞。这拳打掉了格里芬的一颗大牙,他踉跄着稳住脚步,重新站回了自己的位置,低着头面对阿格尼,脑袋直发晕。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阿格尼语调低沉的问。 “我...我不知道,爵士。是因为我测试了你,你感到被侮辱了?”格里芬断断续续的说着,嘴里都是血,他每说一句话,血就顺着自己的嘴唇往下滴,拉出一条条细细的红线。 “不,这拳为了沃雷丁的女儿。”阿格尼一字一句地说,“因为自身实力不足或是外敌过于强大而保护不了自己的领民并不是错,但拿自己领民的性命和尊严开玩笑的人,不配有自己的领地。” “是的,男爵大人。”格里芬诚恳的道歉,“以朱庇特的名义发誓,绝不会再有第二次。” “很好。”阿格尼说完,紧紧抱住了格里芬,“这个拥抱来自于你的封君、同袍和兄弟,你向我说了实话,证明你已经开始信任我,我也将回馈给你足够的信任和尊敬,赏罚之间并不抵触。从今往后,你的命就是我的命,我阿格尼·柯蒂斯将誓死保卫你的一切权利。” “好。”格里芬哭了出来,血水和鼻涕、眼泪一起在他的脸上肆意纵走,直把阿格尼肩上的衣物弄得粘乎乎的。 “艾能奇!彭易之!”阿格尼大声呼唤他的侍从,二人连忙从门外跑了进来。“劳驾你们跑一趟,去帮我把戴维斯·德雷克爵士请过来。” 刚刚获封阿尔格隆南方一个小农庄的戴维斯·德雷克此时已经是阿格尼的封臣了,但他并不清楚在一个刚刚结束宴会的夜晚,阿格尼召见他有什么要紧事务。戴维斯揉着惺忪的睡眼来到了阿格尼的屋子,第一个看到的却是脸上肿着一块儿的格里芬·达勒爵士。 “怎么了?格里芬爵士,您脸上这是...”戴维斯一看就忍不住笑出了声,“您这是被老婆打了?” 格里芬沉着脸一前一后把事情告诉了戴维斯,戴维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找了个椅子坐下,并为自己倒了一杯麦酒,然后点上一根烟:“格里芬爵士这番举动着实不太恰当,但是阿格尼男爵,您喊我来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现在有二百二十名士兵,一百匹战马,在密涅瓦城搜罗雇佣兵的人返回之后,也许还能再多上几十个人。”阿格尼说,“这已经是一支军队了,而不是一伙松散的土匪或冒险者。我希望能建立一个组织来领导这支军队。” “建立组织?”戴维斯抬了抬眉毛,“恕我直言,大人,我们两个是您的封臣,而这些士兵都听命于您。” “但我并不希望以君臣的样子和你们相处,在外人面前做做样子无可厚非,”阿格尼道,“但我把你们视作兄弟。我希望这支军队日后应该如何使用,应当由我们共同商议决定。” “我真是受宠若惊,大人。”戴维斯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这是莫大的信任和荣耀。” “很好,至少我们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了。”阿格尼说着,“部队不能没有名称,我已经听了太多次‘卡尔加里黑袍骑士’‘密涅瓦步兵大队’这样的名字了,我想,这支部队的名字今后就叫做‘盟约团’。” “为什么叫盟约团?”格里芬问阿格尼。 “正如我所说,我不希望以君臣的方式和你们相处,我把我们之间的联合视为平等的结盟。”阿格尼拍了拍肩膀上的血渍,“所以这支部队,我希望称他为‘盟约团’。” Chapter 31 “他们曾经在吞食灵魂的战争中打斗,相逢,作战,又在友谊中彼此告别。”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苏克鲁斯的刺剑又歪了。 他懊恼的皱着眉头,看了看手里的刺剑,又看了看面前身材高大的帕特里克。“苏克鲁斯,你的技艺并没有退后,这也不是你疏忽训练的缘故。”帕特里克对苏克鲁斯这么说,“是你手上的伤的原因,我敢断言;不用那么严苛的要求自己,苏克鲁斯,你已经尽力了。” “足够努力了,已经尽力了,那是懦夫说的话。”苏克鲁斯努了努嘴,用力摇晃了一下他的脑袋,“来吧,帕特里克,我们再来一回合。” “算了吧,苏克鲁斯,今天练得够多了,差不多就行了。”帕特里克伸了个懒腰,他原本高大的身材这样一来在苏克鲁斯的眼中好像成了神话中的巨人歌利亚。“我都说啦,别那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咱们休息一会,这总不过分吧?我饿得慌,等不及要去厨房跟伙夫讨一碗热乎乎的菜肉浓汤,再来上那么一块涂了果酱或者奶酪的黑面包。你都不会饿吗,苏克鲁斯?” “好吧,好吧,帕特里克。”苏克鲁斯摇了摇头,无奈的把手里那柄木质练习刺剑放回武器架子上,“走吧,我们去厨房,一起吃菜肉浓汤和面包。” 清河城的厨房位于堡垒的东侧,厨房很大,是一处分为两层的小堡垒,在战时甚至可以作为军事设施使用。这处场所在前任国王热罗当权的时期被彻底翻修过,增设了十一个大锅灶和十六个炉头,为城堡上下一千多居住者提供餐食。伺候马匹的下人、补强城墙和修理主塔的建筑工人、城堡里贵族的仆人、御林卫队和城堡主人们的餐点都不相同,需要区别准备。因为是王弟贴身护卫的缘故,苏克鲁斯能得到的餐点显然比起还在当文书的抄写员助手时要好,伙夫除了帮他和帕特里克盛了肉汤、拿来了涂抹着温热奶酪的黑面包之外还给他们额外多加了些熏獐肉干——那是前些时候国王带队外出进行秋季围猎时所获。端着他们的餐点,正打着哈欠,一副懒洋洋状态的帕特里克和苏克鲁斯穿越厨房的长廊,来到了厨房外侧的大棚子:那里在冬天来临之前一直都是户外的临时饭堂。 令苏克鲁斯感到讶异的是,在户外饭堂的木板桌上,他看到了穿着他那一身怪异扶桑铠甲的牧沢和腿上还用纱布包的鼓鼓囊囊的利亚姆。 “哟,来吃饭呢?”牧沢热情的招呼苏克鲁斯和帕特里克坐下,给他们让出了一部分的位置。他的面前摆着一壶喝了一半的麦芽酒,还有一碟不剩多少的熏鱼干以及两个苹果。 “咋不去冬泉镇酒馆呢?在这就喝上了。”帕特里克迫不及待的坐下,吸溜了一大口菜肉浓汤,打出一个长长的响嗝。 “嗐,别提这事了。”牧沢摆了摆手,“到现在酒馆窗户还在漏风,虽然修的七七八八了,但我上次去的时候那个老板娘盯着我看的眼神就好像我偷偷摸摸睡了她的小女儿那样,弄得我浑身不自在;还是等他们消了气以后再去吧,但总得有个喝酒的地方,这不就在这里喝上了。” “啊,是这样啊。”帕特里克张开大嘴,咬下一块面包,一边嚼着一边含混不清的说,“上次那个摆渡人1,查到他是来做什么了的吗?” “摆渡人?”苏克鲁斯抹了一把还沾着肉汤的嘴,“那是什么东西?” “嗐,这傻孩子什么都不知道。”利亚姆换了个坐姿,疼的他呲牙咧嘴。“你个还记得,那个被砍死的群岛人,胸口有纹着一只六芒的太阳?” “记得。” “那是个很出名的暗杀组织啊,还带有点黑帮性质。他们可以说是希罗最优秀的一帮杀手,只要舍得出钱,这帮人连国王都杀给你看。”利亚姆捡起一块熏鱼塞进嘴里,“他们的标志就是胸口有六芒太阳,纹在跟你的那只虎鸫差不多的位置。虽然也有些赶时髦的年轻人为了在朋友和小姑娘面前装大瓣儿蒜,也有样学样的在胸口纹上这么个太阳,但是显然我们找到的那个倒霉蛋不属此列,他是货真价实的摆渡人。” “杀手来到清河城?”苏克鲁斯紧张的抬起了头,“他们要来杀谁?” “那我可不知道了,死人的嘴里什么都撬不出来。”利亚姆耸了耸肩,“这几天城里那些大人物们也都活的好好的,说不定他们确实只是过路的旅人,要去别的地方杀别的人。不过这两天王都已经增设了卫兵的岗次,巡夜力度也加大了,剩下的事情就不是我们应该关心的了。” “好吧。”苏克鲁斯点了点头,“谁能跟我多说说这个组织?我有点好奇,他们好像不是东奥弥尔的人。” 牧沢和利亚姆互相看了看,笑了起来。随后,牧沢告诉苏克鲁斯:“那是个总部在凤凰群岛的杀手组织,在大陆的最西边,和我们几乎在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他们信奉着和我们完全不相同的太阳神,坚信自己是为了信仰而战,暗杀生意赚来的钱很大一部分也用于传播他们的信仰。不过我认为他们只是一帮走火入魔的邪教徒,据说他们从小孩开始训练杀手,让他们吸食各种各样的恰特草药汁,让他们在幻境中把各种各样的教义牢牢记在脑子里,直到变成为了一个命令就可以义无反顾去送死的亡命之徒。” “听起来真可怕。”苏克鲁斯震抖了一下。 “何止是可怕。”帕特里克耸了耸肩,“这个组织千年以来已经干掉了不计其数的贵族和要人。他们认钱不认人,只要钱给的到位,连自己的国王也不放过;话说回来,之前的国王热罗...” “你他妈说话能不能注意着点。”牧沢在桌下踹了帕特里克一脚,“嘴上没个把门的?想害的我们几个一起掉脑袋吗?” “噢。”帕特里克不满的摇了摇头,继续喝手里的肉汤。 牧沢告别了几名卫兵,起身从他的座位上离开。他穿越清河城的庭院甬道和漫长的、宛若迷宫一般的城堡走廊,去寻找他的主人伊萨克王弟。他当然不能让帕特里克光明正大的讨论前任国王的死因,因为那很有可能会为他们带来杀身大祸;但他同样也不愿多聊摆渡人的事情,知道的越多,卫兵们便会越好奇,这对牧沢而言没有用处。 因为那些摆渡人的金主正是牧沢自己。 东奥弥尔的王弟穿着他的白袍白甲,伫立在财政大臣居住的塔楼顶层,眺望着整个清河城,还有城外那片他所熟悉的山川和原野,就好像那些吟游诗人传唱过无数遍的伟大骑士那般。诸神无情,他不是东奥弥尔的国王,牧沢心想,坐在虎皮王座上的本不应该是那个杀人如麻的西德尼,而更应该是伊萨克。他固然是有缺点的,这些牧沢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了解这个自己打小就跟随着的东奥弥尔人,他性格沉稳内敛而缺乏锋芒,在需要他寸步不让的时候他往往会产生不合时宜的退缩心理,有时候还会过量饮酒,但他会是个好国王,至少比西德尼要好得多。 清河城的财政大臣居住的塔堡一般被称为“回音塔”——那不难理解,是因为那宛如迷宫一般的城堡长廊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悬荡的缘故:人类的脚步声和说话声,看门的狗吠,或者钱币碰撞时发出的哗啦啦的悦耳声音。不过自从西德尼上任以来,四任财政大臣中只有一位染疾而亡,两位因为和国王在财政管理方面起了冲突而被吊死在城墙上,剩下的最后一位便是王弟伊萨克·拉罗斯,摆渡人的真正雇主。 “还有那些摆渡人的消息么?”伊萨克听到了牧沢那穿着足袋和木屐特有的脚步声,回头直面自己的护卫队长,轻声询问这个面容刚毅的扶桑人,“已经过去五天了,不管是死是活,我们总得有点消息。” “还没有消息。预定接头的老桉树那里除了三个被在树上吊死的倒霉蛋之外什么都没有,我们的人去了那里之后一无所获。”牧沢说,“他们在酒馆跟我打手势的时候,我就知道事情有不对劲;虽然我拉了三个卫兵假装在喝酒暗中盯着试图保护他们,结果最后还是出了岔子。” “那不是你的错,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伊萨克深吸一口东奥弥尔高原初冬的冷空气,转身往下看着城堡庭院和士兵们的训练场地。“我本来以为事情已经做得很保密,究竟是谁走漏了风声?东奥弥尔血徒帮又是谁雇来的?” “我不知道,大人。”牧沢告诉他,“我也是通过之前在芬里尔的中间人联络到这帮摆渡人的...按理说,他们拿了钱,就不应该再走漏消息,摆渡人在业界的名声从古以来就一直很不错。只能是中间人那边出了问题。” “你找的是谁当中间人?”伊萨克有些生气,他的金色卷发在风中展开时髦的波澜,黑色的眼瞳中折射着的目光仿佛要钉穿牧沢的灵魂。“我本以为这件事可以做的更靠谱一些。” “是维吉尔2的公爵夫人,蕾娜塔·卡尼萨。” “维吉尔的蕾娜塔?”伊萨克摇了摇头,“我与她交情还算深,战锤镇春季比武大会的时候虽然我没有拿到冠军,但却把象征亚军的绿宝石戒指作为礼物献给了她,她一直跟我关系不错,也不应当是那种出卖朋友的人。”他并非不知道贵族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和信任,那些从小就被耳濡目染灌输进脑子里的道理他都清楚;芬里尔帝国的帝都之内风云诡谲,政治斗争之残酷绝不亚于清河城一星半点,但他相信维吉尔公爵夫人这个人。这个帝国北部的有力领主是一名在父亲去世之后以一介女流只身担当起维吉尔公爵夫人的爵位,并用令世人震怖的铁腕手段肃清了家族之内对公爵爵位有所宣称的亲戚以及领地内的叛乱,将帝国北部的广袤疆土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女人。 虽然残忍,虽然成熟,但维吉尔的蕾娜塔绝不是会出卖朋友的人,这一点伊萨克在亲手为她戴上戒指的时候就清楚,她的眼睛告诉伊萨克,她不会说谎,她言出必践。 “所以,关于暗杀的计划...”牧沢试探着问伊萨克。 “先放一放吧。”伊萨克摇了摇头,“洛瓦拉还有内政要务需要处理,我还需要时间去拉出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说回来,我觉得最近伊斯特万大师总是盯着我。” “那个老妖精?”牧沢表情扭曲了一下,“听说他和沃伦那两个老x毛最喜欢玩弄年轻男孩子的**儿。莫不是他对东奥弥尔的王弟大人打起了主意?” “再对自己的主君这么说话,我就让你体验一下东奥弥尔人的等级规矩。”伊萨克瞪了牧沢一眼,“我或许得小心一些,如果西德尼想要除掉我,以伊斯特万的本事成功率很大——只要他玩玩他的魔法把戏,我可能就会在今天夜里暴毙,谁知道他那颗闷在兜帽底下的油脑袋里想的都是些什么,闲的没事做的时候这帮炼金术师总喜欢窝在地下室玩儿火,而不是盯着贵族瞅。我总觉得,事情可能有哪里不对劲。” “确实。”牧沢指出,他对伊斯特万这种在阴影中起舞的宫廷要人一向没有什么好感,在他的老家扶桑,暗地里玩阴谋诡计的人总是被人所不齿,这和擅于政治、外交的奥弥尔人不大一样。“你最近见过他了吗?” “是的,见过几次,好几次。”伊萨克点点头,“在国王的宫廷中,碰见宫廷术士的机会总是不少;不过最近的几次都是在国王的浴池,我面谒他的时候,他总是搂着女伴和蜜酒,伊斯特万大师一直在他旁边,保证他的恰特草药汁不断供。” “或许他在因为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死掉之前,会先因为吸食过量的恰特草药汁嗨死。”牧沢尖锐而毫不客气地指出,“在扶桑,吸食致幻剂和兴奋剂可是重罪;只要在身上带着两颗九叶草3软糖,被抓到了就是个死。” “但这是在东奥弥尔。”伊萨克说,“而他是国王。” “那是你的国王,不是我的,伊萨克。”牧沢咳嗽了一声,“我对他可没有什么好感,他也不是我的封君。坐在那王位上的本该是你。” -------------------------------------------------------------------------------- 注释1摆渡人:希罗大陆历史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黑社会性质刺客集团,总部位于索洛岛的索多玛。前身为“索多玛海兽党”。其领导人由凤凰群岛的统治家族族长和摆渡人组织高层领导人在十三名组织内部候选人名单中共同投票推举产生,门徒数量常年维持在3千人以上,鼎盛时期拥有1万4千名成员。成员标志为黑色六芒星太阳纹身。 注释2维吉尔:芬里尔帝国治下的公爵领地,由卡尼萨家族统治。 注释3九叶草:希罗世界的硬性毒品,可提炼其精油制成软糖、饼干或饮用药剂,可与恰特草药汁合用。 Chapter 32 “这光荣名声会传扬遐迩如黎明远照,阿波罗和我为拉奥墨冬费力修建的特洛亚城墙将被人们彻底忘记。”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了南卡尔加里平原的尽头,阿格尼下令让柯蒂斯堡的卫兵们把他的马儿拴好。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来到柯蒂斯堡——他“父亲”的家族城堡,亦是他姓氏的来源。夜色愈发深沉,阿格尼·柯蒂斯爵士和格里芬·达勒都穿着颇为保暖的毛皮斗篷,就这样被侍从们引领着进入了有着七座塔楼的柯蒂斯堡。 “可真冷。”前来迎接阿格尼一行人的莫里斯一边在夜空中吐着寒气一边抱怨道,“南卡尔加里的冬天一年比一年冷了。” “好久不见啊,莫里斯男爵。”阿格尼微笑着热情的和莫里斯打招呼,一边拉紧了自己的斗篷。“近来如何?领地可算安泰?” “托您的福,柯蒂斯堡统辖的道路比之先前要安全得多了。”莫里斯打了个哈欠,冷冷的看着阿格尼。“连邻近的克雷斯伯爵领都送来了虎鸫表示感谢,看来您的武威也照耀到了远方,阿格尼爵士。”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阿格尼试图表现得更亲热一些,可是看到莫里斯的态度冷冰冰的,便只略微行了一个宫廷礼。“话说回来,伯爵大人召集我们来有什么要事?” 莫里斯并不接话,他示意旁边举着火把的卫兵上前,低声对他耳语了几句。卫兵略略点了点头,迟疑的看了阿格尼一眼,便转身往主堡的方向走去,马靴在触地时发出的细微的轻蹭响声愈来愈远,留下了一脸不解的格里芬和面无表情的阿格尼。 “您二位跟我来吧。”莫里斯说罢,不再理会格里芬和阿格尼,接过卫兵手中的火把,带着二人往主堡而去。阿格尼敏锐地注意到了格里芬收起了他在雷诺茨山堡时的傲慢与不正经的模样,在这座有着七座巨大而破败的塔楼的城堡前,格里芬的身影似乎显得比往日要更小些。他在害怕些什么呢?阿格尼这么想着。只要在山堡时,格里芬可以毫不客气的对年纪明显比他小些的少年兵们颐指气使,让他们给自己端来酒饭,为自己的马儿配好鞍辔,把他睡塌的稻草床再次填满软和的稻草,再铺上薄薄的白色布面,就好像理所应当的一样。虽然他也有几个自己的侍从,可自从安德鲁·马文被阿格尼一剑刺死之后,格里芬就很少再使唤他们。当然,这并非就代表格里芬态度恶劣;准确的说,他可能只是比较懒惰,习惯了有人为他准备好了一切,仅此而已。 不过他们现在所站在的地方并不是有人为他们筹备好一切的雷诺茨山堡,而是柯蒂斯堡,阿格尼·柯蒂斯的“父亲”和莫里斯男爵的父亲的居所。那在阿格尼心中或许已经不再能算作是一座城堡,而是一道坎,一道横亘在他心里的、他似乎永远也没有办法跨过去的坎。这座城堡藏着阿格尼的秘密,只要有一点风声走漏,阿格尼和他的维桑伙伴们就死无葬身之地。 在那座他们初次见面的柯蒂斯堡宴会厅,里维拉·诺顿正等待着阿格尼和格里芬,一如他们第一次见面那般。不同的是这时的房间里已经点起了昏黄的蜡烛,在烛台跳跃闪动的光亮下,里维拉面前仍旧摆着一盘干果、一只木头酒杯和一壶蜜酒。 “好久不见了,我的儿子。”里维拉阴沉的盯着阿格尼·柯蒂斯,又瞥了一眼一旁的格里芬·达勒。“希望你在这些日子里和格里芬爵士相处的还算不错。” “格里芬爵士是个善良而勇敢的骑士,大人。”阿格尼看了看格里芬,他似乎因为阿格尼的这句话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感谢您给我派来了一个好监军,在战场上,他曾经英勇无畏的试图挽救我的性命。” “格里芬是个屁,阿格尼,他也有许多不曾告诉你的事情。”里维拉拿起一枚碧根果,放进嘴里咀嚼着,安静的房间内回荡着里维拉的臼齿磨碎碧根果时的卡啦声。“他一定没有告诉你他在密涅瓦城的贫民窟跟人赌黑拳输的要当裤子,最后把他老爸留给他的佩剑卖给了王都的混混头子才逃了出来。他一定也没有告诉你他在茉门堡的妓院染上了性病,是我求着王都的宫廷术士配置药剂才保住了他的小老弟。是不是啊,阿格尼?” “呃,这...”阿格尼一时语塞,看向了不知所措的格里芬。格里芬说话也不是,不说话也不是,羞红了脸,只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还好,还好,一个人一旦闯下了什么祸事,就一定会留给别人把柄。有把柄的人,往往易于控制,你说对吧?阿格尼?” “是的,您说的没错。”当然,除了卡尔加里的国王,相信没有人敢于跟这个国王说不。 “好啦,好啦,不说这些有的没的,说回那帮土匪的事情。”里维拉道,“你做的很不错,不,何止是不错,简直是棒极了;所以我敢给你爵位,给你雷诺茨山堡,你应该感激我的慷慨和仁慈...我给了你立命安身的一席之地,不然你这个野种恐怕只能在外面一直游荡着给这家那家的贵族老爷当拿钱的炮灰,直到你打不动的那一天,或者直到你被人打死在战场上的那一天。” “...您召见我前来,可有什么要事吗?”阿格尼听厌了里维拉的唠唠叨叨,单刀直入的问这个带着酒糟鼻的伯爵。 “哈!年轻人没有耐性了,不愿意听老头子唠唠叨叨了。对啊,我老了,连莫里斯都敢跟我摆脸色了,你们都觉得我说的尽是些不值得一听的废话了,对不对?”说着,里维拉转头看向莫里斯,莫里斯连忙摇头表示否认。“别在那唯唯诺诺的跟我摇头,你平时是用的什么眼神看着你老子,我心里可是一清二楚。虽然我的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但脑子还没瞎;不过,你们这些年轻人倒是还身强力壮的,不得不说这让我很羡慕,所以我才需要你们帮我去一个地方做件事情。” “是什么事情?”阿格尼皱了皱眉,“我?和莫里斯一起去?” “对的。”里维拉伯爵丢出一份已经被拆开的、用红色的蜡盖着王家钢印的信件,“前几日我收到了这封信件,格里芬,你读给他们听。” 格里芬迟疑了一下,看着被丢到他面前的那封羊皮纸写就的信件,便脱下了自己的毛皮手套,轻轻地拿起了那封信,略微看了一眼,对阿格尼和莫里斯朗读起来:“...致阁下我的封臣,柯蒂斯堡的合法统治者暨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为了庆祝新任国师桑博特·莫特利上任,卡尔加里王国将在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举办盛大的比武赛事1。在此,卡尔加里王国期盼着您与您的臣下莅临本次比武盛事。愿您的领地平稳安泰,您的统治长治久安。落款,卡尔加里王国唯一合法的统治者,卡尔加里王国国王,雷耶斯·艾伯特。” “从60岁开始,我就已经不再计算我的年岁了。”没等阿格尼和格里芬回答,里维拉就拿起了自己面前的酒杯,对二人说道,“我忘了有多少年没有再拿上刀剑跟人打斗,虽然我确信我还有那种能力,但已经不是与年轻人争锋的年纪了。雷耶斯怎会不知道这一点?他想要嘲笑我的衰老吗?” “我敢保证国王陛下绝无此意,伯爵大人。”格里芬放下了手里的信件。 “我不记得有让你在读完信件之后发表自己的感想,格里芬。”里维拉阴冷的瞥了一眼格里芬,“他少年即位,身边围着的又尽是些年轻人。麦考利家族的萨洛扬和提奥多罗斯,克里斯蒂安家族的托尔西亚和托尔芬兄弟,还有那个新国师...看不起我这个老头子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别以为柯蒂斯堡就后继无人——我的面前站着我的两个儿子,一个是亲生子,一个是私生子,他们都是经由我亲手册封的骑士。你们就扛着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旗帜,给我去密涅瓦城,告诉那个王座上的小兔崽子,柯蒂斯堡还有人在。听清楚了没有?” “您的意思是,让我和莫里斯一起去王都打比武大会。”阿格尼道。 “对的,没错,就是这个意思。”里维拉喝了一口杯中的蜜酒,“除了要打响柯蒂斯堡的名号,我也在为你考量啊,阿格尼。私生子想要在贵族之间打响自己的名号并不容易,但是比武大会却是个很好的机会。即使最底层的小贵族,只要有本事靠着自己的勇武把高级的贵族老爷打下马,一样可以扬名立万,就像麦考利家族的提奥多罗斯那样,那个小伙子一骑枪就把克里斯蒂安兄弟的老爸打的在赛场上打滚儿,然后就成了王国近卫军的指挥官;我起码知道什么叫做‘公平’,既然你帮了我的忙,不管是用的什么方式,我总得给你点儿像样的回馈。别想着要钱,老子没有钱,一个子儿都不给——但是至少可以给你点机会,不过要是你没有那个本事,抓不住机遇,那也别怪我什么,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不争气。” “那你又为什么给我这个机会?”阿格尼细细咀嚼着里维拉用看似漫不经心的口吻说出的这番话,“又需要我去帮你做什么吗?” “哈!真是世风日下啊?莫里斯,现在的年轻人在接受老人给予的恩惠的时候都总觉得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里维拉做出一个伤心的表情,耸了耸肩,看着自己的儿子。“为什么给你这个机会?因为我是你爸爸。这个理由够不够充分?” “可是..”阿格尼看了一眼还在场的格里芬,欲言又止。 “‘可是’?你可想清楚,要是你把话都说完了,比武大会可就去不成了,你和你的小兄弟们只能趴在雷诺茨山堡里啃蘑菇打山匪,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过那种仿佛看不到尽头的日子,这是你希望的吗,我的孩子?我早已说过,我里维拉不是那种不知感恩的老混蛋,”里维拉顿了一下,仿佛喉咙里卡着点什么,拿起手里的木杯喝了口酒。“而你也不像是那种不知回报的小王八羔子——你是吗?我看不像,毕竟你可是我的儿子。所以去密涅瓦吧,孩子,追寻你自己的命运;那不正是你想要做的事情吗?” “好吧。”阿格尼紧了紧自己腰间的剑带,“我会和莫里斯一起去。” “不错,不错。很有精神。”里维拉挥了挥手,示意莫里斯召来侍从。“把那些繁杂的事情都忘掉,尝试着为呼喊着柯蒂斯堡的名字,为我而战吧;每个骑士可以带三个侍从一起报名参加比武大会,还有什么有志气的小伙子在手下,也让他们上场试试自己的手气;大不了就是被别家的骑士老爷一顿臭揍,但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吗?”里维拉盯着自己的亲儿子和自己的假儿子,“年轻就是你们的本钱,而因为有本钱,所以你们总是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 “对啊。”阿格尼·柯蒂斯心里默念着这句话,“人总是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 -------------------------------------------------------------------------------- 注释1比武:王国的群体性比武活动,佼佼者们可以通过勇敢的战斗在战场上展示自己的勇武并立下战功,建立自己的声望,同时可以得到经济奖励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Chapter 33 “他拿起箭矢搭弓背,拉紧矢托和弓弦,坐在原先的座椅上,稳稳地射出箭矢,对准面前的目标,没错过所有的铁斧,从第一把斧的圆孔,直穿过最后一个,飞到门外边。” ——《荷马史诗:奥德赛》 当天的晚些时候,出行的队伍就已经整备完毕。30多名骑手聚在一起,准备前往卡尔加里王国的都城密涅瓦城参加比武大会,每个人都穿戴了他们能拿出来的最好的装备,而队列前排的人,则高擎着阿格尼·柯蒂斯的旗帜:象征私生子的、与里维拉的红玫瑰旗截然不同的白底白玫瑰旗帜。而和白玫瑰并排的,自然是象征着柯蒂斯堡的白底红玫瑰,那是里维拉的亲生子莫里斯·诺顿男爵的旗帜。阿格尼这么想着,总有一天,白玫瑰会取代红玫瑰,踩上更高的地位。而这不是憧憬,而是预判;不是预判,而是他即将看到的现实。并不是因为他痴迷于功名,而是因为他的责任,他有责任不让那些因为追随他而死去的人白白死去。 一路上,彭易之显得比艾能奇更加兴高采烈。阿格尼时常这么想着,他十八岁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呢?朝气蓬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即使有着各种各样的缘由而背负了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东西在身上,也绝不展露出一丝一毫对命运退缩的懦弱,那不属于他,不属于那个年纪。彭易之师从于自己死去的父亲,精通北陆八极拳这一武术流派的全部武技,这其中并不仅仅只包括了北陆八极拳引以为傲的刚猛拳法,还有更多的兵击之术;虽然生性孤僻的彭易之并不经常和人谈论他的家庭,但阿格尼明白他那严苛的父亲从小对他施加了多少与他年龄不符的历练,而这些历练又伴随着彭易之的军旅生涯不断磨砺成长,而今的彭易之恐怕是他麾下单体战斗力最强的士兵了,而维桑的古武术究竟能在希罗的比武大会上取得什么样的名次,阿格尼也十分好奇。 “桑博特·莫特利是个奇人。”路上,格里芬和阿格尼谈论起了新任的国师。“他不仅是卡尔加里的国师,还是奥林匹斯正教教会在卡尔加里地区的大祭司。他有过许多的门徒,你听过希罗最南端,紧邻银河洲的扶桑帝国2吗?那可真是个稀奇古怪的国家,对于世间万物的称呼都和我们不相同,这个国家的皇帝不叫皇帝,叫什么‘征夷大将军’,扶桑的征夷大将军源义真未成年时曾经是他的门徒,在密涅瓦城学习奥林匹斯教真理和世间万物的奥秘。更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家门荣耀,莫特利家族可是希罗帝国的创始家族,他的伯叔克拉克·莫特利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只靠自己的家族名声位极人臣的,并不算有本事。”刘峻辰尖锐地指出。“还是要看他自己这个人有没有真本事。” “他有很多门徒吗?”阿格尼骑在马上摇摇晃晃的问,“听你这么说,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但话说回来,可不是谁都能把皇帝收为门徒的。” “有啊!当然是有的。”格里芬得意的向阿格尼展示着自己对希罗大陆贵族谱系的了解,“扶桑帝国所在的塔罗斯地区西方,也就是希罗的西南方克努特1地区,有一个南海王国,他们的舰队可称得上希罗大陆数一数二的强,即使是凤凰群岛的日神舰队见了他们也得绕着道儿走。南海王国已经跟扶桑帝国陆陆续续冲突了一百多年,而他们的现任国王是个叫埃利奥特·弗格斯的年轻人,他同样是桑博特的门徒。” “师门相争?同室操戈?”阿格尼拿手遮了遮刺眼的太阳,“希罗还真是混乱。” “乱啦!都乱了。你在外面闯荡多年,这些事情应该算是你比我要更清楚。”格里芬耸了耸肩,“战乱频仍,世风日下,骑士不再注重荣誉而是和商人一般痴迷金钱,烧杀抢掠起来比如假包换的劫匪还厉害;劫匪都知道留活口呢!是不是啊?戴维斯爵士?”格里芬说着,回头看了看戴维斯·德雷克。 “格里芬,我操你大爷。”戴维斯急眼了,“你别提我以前的事情,行不行?不然我一拳下去,你就得再少一颗门牙。” “就一个月不到就是以前了?”格里芬戏谑的说。 “好了,格里芬,你别烦着戴维斯了。”阿格尼打断了格里芬,“跟我说说之前的那个国师。” “之前的那个叫克拉克·莫特利,这可是个传奇人物,我敢说,他的成就桑博特穷极一生也不知道能不能比得上呢。”格里芬继续着他的高谈阔论,“五十年前,卡尔加里因为王国的继承权陷入了动乱;嗐,就是现在的国王雷耶斯·艾伯特他爷爷,跟雷耶斯的二叔公干起来了。雷耶斯的二叔公是北方的大领主,但继承权落不到他头上,雷耶斯的太爷爷驾崩之后就起兵掀起了持续好几年的大叛乱,我的妈呀,卡尔加里王国简直打的赤地千里民不聊生,西边还有埃塞克斯地区的各大公国,再西边还有个芬里尔帝国虎视眈眈想趁着内乱抢肉吃;克拉克·莫特利那时候还只是个小祭司,虽然家门显赫,但因为并不是有继承权的大儿子,他爸爸在他小的时候就把他送进了修道院跟那帮正教的和尚们一起抄经唱诗。没有封地,神职人员跟打仗也沾不上边,但他好像被阿瑞斯和朱庇特点拨了一般毛遂自荐来到了雷耶斯他爷爷的军营。” “然后,叛乱就结束了?”戴维斯乐呵呵的插嘴,好像刚刚格里芬的戏谑之词从未入他的耳朵一般。 “对!一点没错,他就几乎凭一己之力把叛乱给平定了。”格里芬说着话骑马,差点咬到舌头。“克拉克·莫特利带兵神出鬼没,我敢说,希罗大陆上都没有几个将星能比得过他的才能!他简直像是被战神阿瑞斯所祝福了那般,一开始只是率领地方部队,却连着打了好几场漂亮仗。雷耶斯国王的爷爷就放心把军权交给了他,这下好了,他好像摧枯拉朽一样把叛军打的屁滚尿流的。他还有一段逸闻呢,正在被围攻的叛军城堡只要送进去一面莫特利的家族旗帜,三道蓝色波纹旗,直接就投降了!因为平定叛乱的功劳和他的传奇事迹,战争结束之后他辞去了王国指挥官的职位,拒绝了国王的封赏,回到了密涅瓦城的奥林匹斯大圣堂参与正教总祭司的选举,差一点儿就全票通过了,直到现在他还是正教的总祭司呢。” “这人挺厉害,”阿格尼笑嘻嘻的说着,“我倒是很想见一见。” “别想啦,”格里芬回头看了一眼阿格尼,“前任的王国国师,又是亚特兰蒂斯正教的总祭司,想见他的大领主们每天都有一打,更何况比武大会期间,你在密涅瓦城楼上丢一个甜瓜都能砸中三个领主;我们这样的下级贵族就别想见他啦。” 他们走的很慢,因为并不着急;比武大会的召开时间是在11月的15日,他们留出了充裕的时间欣赏沿途的风景,或许还能在密涅瓦城多玩儿几天。这是难得的休憩时光,不管是阿格尼还是少年兵们从漆吴山的前线下来之后就一直在忙碌,忙碌筹备船只和物资,忙着前往这个叫做希罗的异邦世界,忙着杀戮,忙着用剑为自己争取到一片落脚之地。从结果论,他们做的还算不错,这也算是他们给自己的一点点奖励。穿越柯蒂斯堡伯爵领,他们一路上还路过了雷耶斯国王从里维拉伯爵手里剥夺的拜伦堡:那是座比柯蒂斯堡略小些,但保养情况明显要更好的城堡,在拜伦堡附近的高处远远望去可以看见埃及尔海的海平面,还有长河湾的市镇秋收后火烧秸秆冒起的阵阵黑烟。 在离开柯蒂斯堡之后,阿格尼就敏锐地察觉到莫里斯有意避开他们的队列。他故意催促着自己的随从们小步快跑前行,在出发当天的晚些时候,就已经和阿格尼的队伍所分开,而在这之前他们甚至没有和阿格尼打个招呼。但事实上,阿格尼也不愿意多接触这个态度不善的“兄弟”,即使他们一直在一起行动,说不准还要遭到莫里斯的白眼,平白无故让他们的旅途多些不和谐的变数;所以在莫里斯离开之后,阿格尼也就无所谓的随他去了。 连着两天的骑行和野外露宿之后,他们终于在一家客栈前面停下了。 这家处于南卡尔加里的曼豪尔伯爵领与密特朗伯爵领交界处一家十字路口的酒馆就好像吟游诗人的诗歌中传唱的那般古老,连搭筑客栈的木头都看得出经年累月的风吹雨打刻蚀的痕迹。客栈很大,甚至可以说比起一些小领主的宴会厅来也绝不逊色,足可以接纳一两百人的食宿。不过从马厩存放的马匹数量来看,这里已经有了来客,而且数量很不少。 “暮光之栈,”格里芬轻声念着客栈的名称,“这里将是我们落脚休息的地方。这地方很大,足够容纳一两百人住宿,你怎么说,阿格尼男爵?” “挺好的,让小伙子们吃点好东西休息一下吧。”阿格尼回头看了看经过几日的骑行和野外露宿已经面露疲态的队员们,“可以住多一两天也没关系,我们出发的早,走的也不慢,来得及。” “好嘞!”格里芬开心的跳下马要去找店小二,一边对阿格尼说着,“这家店的醋味油炸小鱼还有蒜泥蛋黄酱可是卡尔加里的绝品啊,我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店家在吗!来客人了!十七个人,还有马!” “来咯。”暮光之栈的店家热情的带着一个跑堂人员出来迎接这群骑手,“诸位客官旅途劳顿,可真是辛苦了。马匹放着就好,我差人安顿到马棚,需不需要把马匹和盔甲都刷洗一下?” “这还用问吗?老麦克斯,你还记不记得我了?”格里芬兴高采烈的和客栈主人问候,“忘了我长啥样了?啊?上次来的时候我们还摇lucky呢,我赢了你十三个库苏,还记得不记得?你这个老财迷,把钱给我的时候脸都要黑成灶房的老铁锅锅底了,恨不得一棒槌把我敲晕了把钱拿回去!可算又见到了你了,想我了没?” “嗐,格里芬爵士,是你呀。”老麦克斯认出了格里芬,跟他热烈的拥抱了一下,“你上次来的时候没留胡子,这次我都认不出来了。” “你们认识吗?”阿格尼疑惑地问。 “认识呀,他喜欢吃我们家的奶酪焗龙虾和加柠檬醋的炸小鱼,”老麦克斯笑呵呵的搓着手,“每次跟着领主出去打完仗或者去王都办事情回来的时候都会来我这里住几天,给自己放个假。” “这可是私人情报啊!没经过我的同意,你可不能告诉他们。”格里芬看起来似乎异常开心,“我这里要二十人份的麦酒和在井水里冰镇过的蔬果,奶酪焗龙虾和醋炸小鱼配蒜泥蛋黄酱,还要些烤鸡,我的那只帮我烤久一会烤的脆脆的;另外再给他们宰头羊吧?再上一些肉派和苹果派,再来些蜜汁烤菜和烤的稍微过点火的培根,好好招待一下我的朋友们,我可是惦记你家的酒食很长时间了。” “没问题,一点问题都没有,”老麦克斯连声答应着,一边打开客栈的大门,“您里边坐,诸位往里坐。” 阿格尼下马,把缰绳交给了迎上来的马房小弟,这时他敏锐地注意到了马棚中有另外一群马,数量要比自己这一队人更多,不,准确的说这群显然是属于同一拨人的马匹几乎是他们人头数的三倍。 “有别的骑兵队在这里住宿吗?”阿格尼低声问了一句马房小弟。 “有的,男爵大人。”马房小弟机灵的辨认出了阿格尼的爵位,“尊贵的克雷斯伯爵夫人正和她的侍从们在这儿歇脚,等着去参加密涅瓦城的比武大会呢。” “克雷斯伯爵夫人?那是什么样的人?”阿格尼回头问格里芬。 “啊,那是柯蒂斯堡西边的伯爵领,王国南部第二大的封臣。”格里芬轻描淡写的说,“可怜的伯爵夫人伊芙琳·希利卡前年继承伯爵领的时候只有十五岁,前任阿依达公爵奥丁顿·希利卡阵亡在和东奥弥尔人的军事冲突中,除了她和现在的阿依达公爵夫人温蒂·希利卡之外没有留下任何子嗣,尤其是能单独继承家业的男性子嗣。在他死后,阿依达公爵领就拆了家了。喏,你看,”说着,格里芬指向客栈另一边木架上的一排骑兵盾,“那是他们的家族纹章,蓝底黄色鲑鱼,而她妹妹的家族盾徽是蓝底红色鲑鱼,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差别,蓝色红色的鲑鱼看起来都差不多,战场上也很难有人分得清。晚些时候我带你去见她,这是作为下级贵族应有的礼节;不过现在咱们先吃饭,我肚子要饿扁了。” 阿格尼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走进了客栈内,老麦克斯已经把格里芬点下的菜式上的差不多了,客栈大厅内的三张长桌上有两张都坐着阿格尼的部属们。卸掉了盔甲的冒险者此时显得饥饿异常,舟车劳顿的士兵们正在大啖美食,喝着麦酒,阿格尼甚至看到刘峻辰把三条炸小鱼一起塞进嘴。“有那么好吃吗?”阿格尼这么想着,他本以为希罗世界的烹饪艺术也就那个意思,和威远城的厨子比水平强不到哪儿去,一直以来他吃的不过也是和维桑军营里的伙食差不多的东西:黑白硬面包,加了胡椒盐的蔬菜汤,有时候能吃到烤肉,然后用烤肉汁蘸面包吃,平平无奇,日复一日,好像太阳东升西落般毫无悬念,即使是在深山老林里打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野物,烹饪手法也和寻常食物别无二致。 在他把第一条柠檬醋炸小鱼塞进嘴的时候,却周身震颤起来,好像看到了有一朵托着他的味蕾夜行登霄直入天国的蘑菇云。小鱼炸的恰到好处,炸鱼所使用的食用油并不是寻常的棕榈油,而是能把小鱼的外壳炸的又香又脆的起酥油;薄厚适中的挂糊让炸小鱼在盘子里黄澄澄的冒着令人垂涎的香气,柠檬醋犹如画龙点睛一般中和了起酥油的油腻感,为炸小鱼带来了一丝清爽的风味。热乎乎的炸小鱼吃起来温暖饱足,实在是让人非常感动。 “这是什么!”阿格尼一边嚼着炸鱼一边问身旁的格里芬,“这也太好吃了,你怎么没有早点带我来这个地方?” “唔,我也不记得你又跟我说过要给你介绍好吃的店家啊,雷诺茨的厨子手艺也还不赖,我就没有到处打野食,不然兄弟我怎么可能有好地方去不带上你?”格里芬的嘴里塞满了牛肉派,另一只手抓着两根冰镇过的青瓜粗条,往放了酱油和青芥末的碟子里蘸着,“现在知道后悔了吧?你看,之前非要离开卡尔加里去异国闯荡,结果就错过了这么多好吃的,南卡尔加里地大物博,厨艺过人的伙夫又多,这里的美食在希罗还是很有名气的;我跟你说,老麦克斯跟他家养的厨子会做的东西可不老少,他家的蔬菜浓汤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大冬天热乎乎的来一碗别提多带劲啦,还有山菌肉汁焗饭和鱿鱼串烤,红烩牛肉,我一个个给你数能数一下午...好了,让我们吃饭吧。” 阿格尼不可置信的把注意力放回到自己的餐盘上,这顿饭彻底扭转了他对希罗饮食的看法。柠檬醋炸小鱼的美味几乎颠覆了阿格尼对于美食的全部理解,奶酪焗龙虾醇厚香浓的风味也和开阳港的烤龙虾截然不同。蜜汁烤鸡被烤的酥酥脆脆,咬在嘴里就发出动人的嘎吱声;冰镇过的蔬果在吃过热乎的食物之后也变得格外多汁可口,就连餐后清口用的清水也好喝的像一泓冷火,流过阿格尼的喉咙,荡开餐食的油腻感,清爽的冲洗着他的脾胃。阿格尼破例吃了许多东西,他的部属们也是不遑多让,他甚至看到艾能奇因为吃的太多积食了,不由得中途爬下餐桌找了一张长凳躺着,捂着肚子长一声短一声的“哎呦!哎呦!”叫着,吓得店小二忙上忙下的照顾艾能奇。 餐罢,阿格尼擦了擦嘴,喝了几口水,瘫坐在椅子上,还没等他开口,格里芬就在旁边双手交叉看着天花板先于他说:“阿格尼,有时候不去干那些打打杀杀的勾当,找个手艺高超的店家吃点好吃的再来那么两口小酒,你会发现活着是真他妈好;人活着就两件事,吃,做ài,还有什么别的值得追求的东西?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一块渺小尘埃,只要有钱在这种地方大啖美食,再找个可爱的小姐姐上楼,别的我什么都不求了,唉!” “对啊,”阿格尼长长呼了一口气,“活着真好。”但他总归是没办法一直待在暮光之栈,他想,他和厨艺高超的老麦克斯不一样,他的宿命毕竟不在这里。但以后还是可以经常来吧?阿格尼若有所思的想着,这顿美餐只花掉了他三个金罗兰,还包括了住宿费和擦洗盔甲、安顿马匹的费用,简直没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了。 “休息会儿,我带你去拜谒克雷斯伯爵夫人吧。”格里芬说,“让士兵们自己闹一会,我们去把该尽的义务做完。” 阿格尼点了点头,稍事休息之后,他便重新穿回了他那绣着白玫瑰的罩袍,带着身着甲胄的戴维斯和格里芬动身前往二楼拜谒克雷斯的伯爵夫人。 阿格尼终于见到了克雷斯伯爵夫人,这也是他自从来到希罗之后接触过的最高级别的领主。第一眼看去,年轻的克雷斯公爵夫人有着一张说不上特别好看,但也不丑的脸,只是略有些稚气未脱之感,值得一提的是伊芙琳·希利卡皮肤白皙到令阿格尼感到有些害怕,或者说那只是某种意义上的“白皙”,没有血色,让人感觉这个女孩并不健康。 克雷斯伯爵夫人伊芙琳·希利卡穿着一件逶迤拖地的紫色绸缎长袍,腰上系着一把仪式用细剑,剑柄上的银质浮雕是和她的家族纹章一模一样的鲑鱼。几名和格里芬与戴维斯一样穿着甲胄的侍卫随侍左右,但令阿格尼感到讶异的是,克雷斯堡的骑士不管是精神还是气场都要比格里芬和戴维斯强些。但年轻就是年轻,十七岁就是十七岁,如果从未知晓她的身份,阿格尼显然会以为她只是个大贵族家气质出众的小姐,却绝不会认定她是一个领主,就像你绝不会对一个看上去像是寻常富人家的小女孩弯腰行礼一般,因为那锦衣华服只能说明她家庭背景的富有,毕竟家族实力同样是实力的一部分;但那并不能证明女孩的家族头衔究竟有多么显赫,毕竟按照里维拉·诺顿的话来说:“在密涅瓦城大圣堂顶上往下吐一口痰,就能砸中三个骑士老爷。” “很高兴认识您,阿格尼男爵。”伊芙琳·雪莱轻启朱唇,对阿格尼说,“早已听说尊贵的里维拉伯爵前些日子寻回了自己在外闯荡多年的儿子,今日一看果真器宇不凡。” “夫人您也是美貌动人,倘若我有能力在比武大会上取得桂冠,一定将桂冠呈递给您。”阿格尼客气的表示。 “您也是要去参加比武大会,才路过此处?”伊芙琳伯爵夫人并没有表示讶异,只是出于礼节接了阿格尼的话。 “对的,莫非...?”阿格尼看向伊芙琳伯爵夫人。 “哈哈哈...不是我要去比武啦,”伊芙琳捂着嘴轻声笑了一下,“是我忠勇的部将和拥有我的信任的朋友,梅林·希利卡和瓦伦丁·赫特两位勇士。” -------------------------------------------------------------------------------- 注释1克努特:希罗世界西南方的滨海地区,由赤暮城的埃利奥特家族统治。 注释2扶桑帝国:扶桑帝国是在希罗大陆南部塔罗斯地区的封建军事独裁帝国,以扶桑人为主体,普遍信仰亚特兰蒂斯正教,但在语言方面和希罗大陆其他地区有着较大差别,由于发音存在严重的地方化和变种化,拉札德尼亚通用语几乎在塔罗斯地区形成了属于扶桑帝国的特殊语系,许多单词的发音已经和标准发音大相径庭。总而言之,扶桑帝国在经济方面小有建树,其平民生活水准总体高于奥弥尔地区和埃塞克斯地区,与南海地区及芬里尔地区大致相当,但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有许多不同之处。扶桑帝国的封建体系是独树一帜的“幕府封建制”,这大大区别于希罗大陆大多数国家的法理封建制和尊日帝国、芬里尔帝国的选帝侯制。这种封建制度下没有公侯伯子男的爵位分级,帝国的领主们统一称呼为“大名”,封地总体量不大于一万石的称为“旗本武士”,再往下就是领扶持米的下级武士和只有介于武士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阶层“乡士”。在幕府封建制的顶端则是帝国的统治者“征夷大将军”,这一职位在扶桑帝国世代传袭于源氏家族,至《救国联盟》开场时,扶桑帝国征夷大将军为第21代征夷大将军源义真。扶桑帝国的士兵以其技击之术闻名于世,并发展出了诸多武术流派。扶桑帝国的军队编制中存在火器,这是划时代的革命性军队建制,在尊日帝国的大规模火器部队被曝光之前一直在希罗大陆处于领先地位。扶桑帝国的首都位于六波罗御所。 Chapter 34 “他又毫不费劲地把整段壁垒推倒,有如顽童在海边堆积沙土玩耍,他用沙堆起一个模型娱悦童心,随后又不满意地手脚并用把它毁掉。”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西德尼一直都觉得伊萨克长得很像他。 即管按照严格意义来说,他们只是剩不下多少血缘关系的远方亲戚。在拉罗斯家族里,他们拥有同一个曾祖父;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故事,古老到只有时常翻阅家族谱系的修士们和情报总管对此了若指掌,说实话,这些复杂的家族关系在寻常时期就连西德尼自己也理不清,不过现时确实已经不是寻常时候。他和伊萨克是拉罗斯家族剩下的最后两名男嗣,而他是伊萨克的哥哥。这对兄弟生的过于相似——他们拥有拉罗斯家族所共有的漂亮金发和单眼皮,还有那茶褐色的眼眸,连下颚线都是如此相似——所以在西德尼的梦魇之中,坐在清河城王座上的那个男人并不是自己,而成了伊萨克。 他的疑心病太重,重到开始怀疑世间万物的合理性和封臣对自己的忠诚,并将这种多疑具体表现在了自己的行为上:入夏以来,清河城的西城门外已经吊死了一百三十二个倒霉蛋,其中多数是和他有过争执的臣子,或者那些言语冒犯到他的下人,有时他又会编造一些连街头巷尾唱童谣的孩子都不相信的理由去吊死另外一些自己看不过眼的家伙,至于拉罗斯的其他族人,早在伊萨克回来的前几年就已经被杀光。这也不难怪别国的贵族说起清河城的拉罗斯一家时都哂笑:“拉罗斯?他们都快把自己满门抄斩啦。” “我曾经想要尝试过去信任伊萨克的。”西德尼裸身躺在他的大浴池里,水面上散落的玫瑰花瓣间隙之中蹿腾着温热的泉水在室内升起的氤氲。“但那终究是镜花水月,对吗?伊斯特万,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没有人可以相信。” “是您一开始就没有听从我的谏言呀,国王大人,那是我忠诚的谏言。”伊斯特万穿着又厚又重的黑色兜帽罩袍,合手立在浴室的大理石门柱旁。“血缘关系确实比君臣之间发下的誓言更加可靠,这一点不假;但伊萨克年轻,又很有能力,您这是在...” “养虎为患?” “请原谅我的失礼,国王大人。”伊斯特万略微颔首,“虽然我想要用更加体面一些的措辞,但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啊,原来是这样的感觉。”西德尼把自己的半个脑袋埋进水里,好像要荡涤掉他每一个毛孔里的污垢一般。“好孤独...我想去相信什么人,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为什么世间万物总是不按照我的意愿去运行?我明明是国王,奥弥尔的国王。” “您当然是。”伊斯特万道,“您是奥弥尔全境唯一的合法统治者,拉罗斯家族的大族长,有着无比神圣的血脉。” “血脉并不能购买人心。”西德尼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朝堂上的三教九流个个都心怀鬼胎,城外的贱民走路的时候都不愿意多看清河城一眼;还有我的弟弟,那个要能力有能力,要爱戴有爱戴的弟弟...看来我的位子也坐不了太久啦!当我把热罗从王座上一把扯下来,按在地上一剑搠穿他那颗肮脏、流满黑血的心脏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一点,不是吗,伊斯特万?如果神圣的血脉能够保证王国的统治长久而安泰,那热罗就不会被我捅死在王宫大殿的地上,像条野狗一样死去,全无作为国王的尊严。” “热罗不得人心,坐在王座上的人本就不应该是他。国内混乱,外有西奥弥尔的匪帮政权,王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铁腕国王,您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国王大人。”伊斯特万展开了双手,“臣下与平民们过于驽钝,不能理解您的治国智慧,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您还是应该对王弟大人的事情早做打算。” “怎么说?” “自从王弟大人担任财政大臣以来,国库的资金流动明显比之前顺畅了许多。”伊斯特万咳嗽了一下,“王弟似乎用自己的私人关系网说服了一些商会在奥弥尔开辟了新的商业通路,并雇佣了一批佣兵清理道路上的匪徒,比起前几年,王国的税收和治安情况都有所改善,赤字也相对减少了;我的探子们告诉我,许多地方诸侯最近和王弟大人的信件往来愈发频繁,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哈!”西德尼笑了一下,“这些蠢材也要跟着伊萨克的歌声翩翩起舞了吗?” “不,或许更糟。”伊斯特万说,“伊萨克想不想取而代之暂且不说,但您可不是第二个热罗。” “啊...真让我为难。”西德尼把自己的脑袋从水里抬起,甩了甩他的金发,“我当初就应该听从你的建议,伊斯特万。最后一个拉罗斯只能是我。” 凛冬将至,虽然奥弥尔地处南方,但站在空旷的庭院里依然能感受到来自北地的寒风穿空而过的呼啸,深深吐出一口气,苏克鲁斯都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面前升腾起的白雾。 他的动作快得惊人——冬泉镇酒馆一战在他手臂上留下的疮疤给他带来的影响已经在草药医生的膏药和贴剂作用之下变得微乎其微,他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动作已经和往日几无差别。他善用刺剑,因为他笃信人体就是一个鼓鼓囊囊的大水袋,在盔甲的保护之下即使用重剑猛力攻击也未必能伤及内里,但刺剑不同,只消一个长而有力的刺击,这个水袋就会被他的刺剑所击破所有防线。 一下、两下、三下,苏克鲁斯从自己护面罩留出的视野缝隙中寻觅靶草人的轮廓,精准的、深深地把自己的剑锋刺进靶草人的脑袋、咽喉和关节处,就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引领着他的剑一般。那似乎是自己的天赋所在:亚特兰蒂斯正教诸神并没有赐予苏克鲁斯强健的体魄和傲人的身高,即使抡上大剑,苏克鲁斯也未必能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但他灵活而轻巧的瘦小身躯却为磨练刺剑的技巧提供了绝佳的温床,夜以继日的努力让他好像海绵一样不断吸吮着剑技的知识,让他的技巧逐渐精熟,像一个真正的骑士一样。 当他最终停下刺击准备休息一会儿的时候,面前的稻草人已经从最初的挺括鼓囊变得干瘪,用麻绳扎成束的稻草被刺落满地。苏克鲁斯站在夜晚的庭院中,就着闪烁的火把亮光喘着粗气。 “我要吃点面包,得要白面包,上面涂了蜂蜜;还得再来几片培根,要那种稍微煎过了火的,焦焦脆脆的那种,再来一碗肉汤。我可是要饿死了。”苏克鲁斯伸了伸懒腰,把刺剑收回剑鞘,回头对那个靠在墙角的黑影说道。“牧沢,你要不要一起?” 牧沢正成腰间插着长短双刀,穿着一袭扶桑直垂,趿拉着木屐靠在墙边,双手撑在胸前,看了看苏克鲁斯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在你身后的?” “我还知道你看了我得有十分钟。”苏克鲁斯耸了耸肩,“如果你不是有事找我的话,那你只能是个基佬了,牧沢,我对这方面可一点兴趣都没有。一边吃饭一边说?” “哈!”牧沢的舌头在腮帮子里裹了裹,“一边吃饭一边说吧。” 清河城的厨房在晚餐后往往是已经打烊了的——但小厨房会一直开着,供应临时想来点宵夜的贵族和下岗之后的卫兵们,让他们至少还能吃点热食,那是在维桑北境的军营中享受不到的待遇,苏克鲁斯可不愿意放弃这种机会。每次训练到深夜之后,他都会来小厨房找点吃食,但这也不尽然,他喜欢来此地还是另有目的:马房小妹帕梅拉会在晚上不定时的来小厨房做帮厨,做些帮炊夫烧柴之类的杂事,在苏克鲁斯离开了沃伦和抄写员的小角楼之后,这是为数不多能看见帕梅拉的机会。 “诸神保佑你,帕梅拉。”苏克鲁斯和牧沢掀开小厨房的门帘,正好撞见了替炊夫看守炉灶的帕梅拉。 “愿诸神注视着你,苏克鲁斯。”帕梅拉恭敬地对苏克鲁斯和牧沢行礼,“要点什么吗?” “白面包,蜂蜜,培根,再来点熏鱼,然后要一碗肉汤和一壶冰镇过的麦酒。再然后劳驾帮我们找个能安静说话的地方。”牧沢客气的对帕梅拉说,“这是给你的。”说着,牧沢从他宽大的袖管里摸出一枚格兰特银币丢给帕梅拉。 那对马房小妹来说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苏克鲁斯心想。帕梅拉接过银币,放在自己的衣角上用力擦了擦,仿佛不相信一般放在鼻子前看了一眼,连声答应着牧沢,并带着他们来到厨房里侧的一个偏僻角落,那里摆着一些木板箱,可以充当牧沢和苏克鲁斯的座椅。之后,她又为二人端来了一盏飘摇着微弱火光的羊油烛台。 牧沢坐在木条箱子上,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不住吸着纸烟。帕梅拉陆续上齐了餐点,苏克鲁斯哈了口气,搓了搓手,也不多跟牧沢言语,端起热乎乎的肉菜浓汤深深吸了一口,长长的打出一个响嗝。 “你知道吗牧沢,流一身汗之后吃东西最香。”苏克鲁斯用食指和拇指轻巧的夹起培根,在嘴里嘎吱嘎吱的嚼着,毫不顾忌的发出吧唧声。 “啊哈,我倒觉得刚打完仗或者跟姑娘打完炮之后,在那个当儿,吃的东西最香。” “拉倒吧,那不都是一码事?”苏克鲁斯傻笑着一边说一边把酥脆的培根咽进肚里,少许培根渣跟随着他的话语蹦出嘴外。“神神秘秘的,大半夜找我是有什么事情?” 牧沢滴溜着眼睛,在昏暗的羊油灯下打量着穿着一身黑色轻皮甲的苏克鲁斯,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怎么了?我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吗,牧沢。”苏克鲁斯抓着涂了蜂蜜的白面包往嘴里塞,虽然那不是筛的很干净的纯白面包,但在寒冷的夜晚却给了苏克鲁斯精神上的莫大抚慰,那是他为数不多的救赎时刻,一如占行简在北陆号上对少年兵们宣布的那样:“你会愿意为了一口白面包蘸蜂蜜去死。” “没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就目前为止,你是个合格的侍从;作战勇敢,做事说话带脑子,不像帕特里克,那个诺丁顿来的叼毛,说话的时候嘴上没个把门的。雇你确实是笔划算的买卖,你给我们带来的比我们支付给你的要更多。” “那是怎么了?牧沢。”苏克鲁斯喝净手里的肉菜浓汤,放下木碗看着眼前的这个扶桑武士。“有话直说吧,我不是什么外人。” “正因为我知道你不是外人,所以才会和你说这些。”牧沢语调一沉,“苏克鲁斯,我知道你不是个野心勃勃的家伙,但是我想知道你对政治有什么看法?” “对政治?有什么看法?”苏克鲁斯被这猛然一问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话怎么说?政治的内容和概念都太过宽泛,你想要和我讨论什么方面的政治?宫廷政治?还是国家政策?这类东西我都不是很了解。” “得了吧。”牧沢啜饮了一口麦酒,看着杯中倒映出来的自己的阴影,“我是在和你说王弟大人和国王的事情啊。” “啊,你在说这个。”苏克鲁斯的神色也凝重了下来,“平时侍卫们都讨论的不多,我也只是拿钱做事并不细想,但你找我说这些,是说明王弟大人和国王之间有什么变动了吗?” “我们在策划着一场...维新,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场革命。”牧沢把目光转回苏克鲁斯,“我想是时候了:是时候让我们看看你对王弟大人的忠心到底有几斤几两。” 苏克鲁斯低下头,盯着木碗碗底剩下的那点食物残渍。 “你知道你现在在说的是什么分量的话吗?”苏克鲁斯抬眼看着牧沢,“政变不是这么儿戏的事情,直到现在这种时候才开始收拢忠于自己的部下,万一,我是说万一,在这过程之中走漏了风声,我们所有人都得掉脑袋。你们这些有政治抱负的官长当然死的悲壮,我们这些底下的大头兵又当如何?对的,我曾经发誓我的剑永远为王弟大人而挥舞,但那不是你拿着我们的命当泥巴捏的理由!夺取政权?你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了吗,牧沢?” 牧沢吃了一惊,他没能想到苏克鲁斯将会对他用这种态度说出这些话。 “连我这种人都知道,要是想夺取政权,至少在宫闱之中有属于自己的势力,在都城的武装力量也得大部分听令与你。”苏克鲁斯接着说,“牧沢,你有什么?宫闱之中有几人听命于你?都城守备队的指挥权杖是否在你手上?一腔热血是好事,我也不认同西德尼国王的执政方式,但你这样的行为简直是把我们,把王弟大人的命往虎口里送!西德尼只要一声令下,王都守备队就会把我们像蚂蚁一样捏死!王弟大人的护卫队有几多人?五十?一百?清河城的驻军可是有三千之多!你可曾考虑到这些因素?” “妈的...”牧沢被斥的恼火,正想发作,却又按捺了下来。“你说的也有些道理。” “有道理?你可快清醒一点吧,牧沢。”苏克鲁斯叹了口气,“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政治不是这么简单的游戏,冲进朝堂三刀两毒,一个王国就能翻天。政变成功之后你又当如何?政变失败...我们是否又有逃生的途径?你糊涂啊,牧沢。” 牧沢叹了口气,说:“但事态已经刻不容缓了啊。前天夜里,有人要行刺王弟;这件事你不要和他人提及,但在清河城之中确实已经有人盯上了王弟大人。如果我们不作出行动的话...” “因为一个连雇主都不甚清楚的刺客,你们就要把国王宰了?”苏克鲁斯摇了摇头,“算了,牧沢,多的我不和你说了,我不过是个拿剑的下位者,即使你们有什么想法我也很难去干涉,你们想清楚、有了觉悟就足够。只希望你记住,我们的剑是为王弟而挥,但这并不说明我们就想死的没有价值。‘保你平步青云’,至少王弟大人是这么告诉我的。” Chapter 35 “它以自我为中心运转,遥望猎户座,只有它不和其他星座为沐浴去长河。他又做上两座美丽的人间城市,一座城市里正在举行婚礼和饮宴,人们在火炬的闪光照耀下正把新娘们从闺房送到街心,唱起响亮的婚歌。”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早餐的时候,戴维斯·德雷克告诉阿格尼,格里芬爵士天亮之前就离开了他们位于比武场南侧的帐篷。 “听说是报名官找他去的,我们需要在今天之内把参赛的选手报上去,骑士或者骑士扈从都可以。”戴维斯解释道。“卡尔加里王国还算是通情达理,虽然不在一个赛场,但至少扈从有表现自己的机会,若是有那本事打进前五,还可以跟骑士老爷一决高下;要是在奥弥尔,骑士扈从只有给领主牵马绳的份儿。” “哈!一场真正的骑士比武大会,”莫里斯·诺顿爵士激动地宣布,“不愧是昔日希罗帝国的帝都和骑士文化的发源地!” “按照旧日帝国的比武大会习俗,你上场打的可能就不是人,而是塔罗斯吐火兽和穷奇1,运气不好的话还得三人一组对战蝎尾狮2。”戴维斯耸了耸肩,“诸神保佑我们生在了一个伊利亚特教团已经把这些杂碎差不多杀光了的年代,好让我们这些骑士在大会场上只跟人打斗,而不是跟各种各样的稀奇古怪。” “那你又见过几只蝎尾狮?戴维斯爵士。”莫里斯不屑的说,“凭仗卡尔加里高贵而荣誉的骑士手中的剑,不管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也得俯首称臣,我看这不过是为你的信心不足找的借口吧?难不成你怕对上我的时候,我比蝎尾狮还要可怕?” “那倒不至于,男爵大人。”戴维斯讪笑着行了个礼,“蝎尾狮这种东西嘛,在我的家乡奥弥尔也罕见,自打我出生以来就只听过几起偏远乡下的传闻,更别说见过了。至于在比武会场上碰上您,我想以我三脚猫的剑术,肯定是连三个回合都撑不过去的啦。” 莫里斯没品出戴维斯这番言语的意思,思索了一番还是没能想出来他是否话里有话,生气的一跺脚,都没有给阿格尼留下一句告别的话语就愤懑的起身返回自己的营帐去了。阿格尼坐在王都守备队为领主们准备的毛皮躺椅上,手里拿着一杯红酒,略有些无奈的撇了撇头看着戴维斯。他手里的酒散发着浓郁到弹不开的香气,颜色也像血液一样刺眼,这是主办方提供的北卡尔加里产红酒,世人根据其特点和出产地将其命名为“石爪之血”。 “你和格里芬两个人说话就不能不这么刻薄吗,戴维斯。”阿格尼苦笑了一下,“再有段时间,莫里斯或者别的哪个叼毛肯定会被你们气坏;即使不气出什么毛病来,一顿揍肯定是少不了你的。欺负一下平民百姓就算了,刚刚跟你说话的可是个男爵啊,还是你领主的亲生儿子。” “嗐,和格里芬干的事比起来,我嘴臭了点也就那样吧,算不了什么大事情。”戴维斯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傻笑着坐了下来,“你可知道,格里芬今天做了件什么事情?” “什么事?”阿格尼有些糊涂了。 “格里芬把他,”说着,戴维斯伸出自己带着皮革手套的手指向了躺在羽毛床上鼾声如雷的金发水手长,“把这个家伙的名字,写在了比武大会扈从那一组的名单上。” “占行简..?”阿格尼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我想他一定不会高兴。” “至少现在睡得挺香。”戴维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等他醒了,可能会把格里芬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或者把他倒着挂在密涅瓦的城墙上让乌鸦排着队啄他的卵蛋。不过说实在的,你也有你自己的问题,阿格尼。” “我的问题?” “对啊!占行简是个顶呱呱的水手,这没的说,但他在侍奉他的领主,也就是说你啊,阿格尼。”戴维斯不满地说,“但他说话做事好像都在凭心情,不怎么使用敬语,有什么不愿意做的事情也直截了当的拒绝。这像话吗?” “他不是我的封臣,他也不曾有宝剑搭在肩头,向奥林匹斯正教诸神许下骑士的庄重誓言。”阿格尼解释道,“我用三十五个银币雇了他。” “好好,他就先略过不表,我们说格里芬。”戴维斯说,“这是个可恶的老混蛋,贪财好色又欺软怕硬,虽然做事圆滑不假,但这个本事显然没能让他混得多好,时不时冒两句俏皮话也让我感觉很受冒犯,我已经忍了他好久;另一方面,这家伙说话做事也是个随着自己心情来的主儿,我今天查阅名单的时候问他‘你怎么把占哥名字报上去了?他不是说不去的吗?’然而这个山驴逼怎么回答我的?他说‘我已经被阿格尼揍掉了一颗门牙,我得看占哥那个大猛男揍一顿别人心里才痛快!’你说这能行吗?也别怪我跟莫里斯说话没大没小的,阿格尼,你的手下都是些不懂得什么叫‘侍奉’的家伙,不知道‘领主’这两个字怎么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有什么逾距的表现也正常。” “格里芬他...” “算了吧,阿格尼,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戴维斯叹了口气,“我看得出来你有苦衷,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那些在我的眼里都是借口。我也带过队伍,其中甚至一半以上都是穷凶极恶的土匪,但至少他们都知道什么叫令行禁止,知道服从领主的命令。和手下打成一片不是坏事,但这同样会威胁到你的威望,最终你和你的部队都会变成一团散沙。你别嫌我说话难听,我打定主意跟着你,就有为你谏言的义务,即使这些话对你来说是一杯泡着荆刺的苦酒。” 阿格尼咀嚼着这番话,却怎么也想不透。那和他在洛溪团的时候并不一样,那时他的手下都是和他一样满怀着希望、壮怀激烈的小伙子,他和他们同吃同住,甚至无视军中的纪律为他们从军需官处要来更多的麦酒和熏肉,和他们一起站岗。最终,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死在了北境,那是阿格尼至今回忆起来仍热泪盈眶的一幕幕,都是他无法忘记掉的人,他还能清晰地记起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和脸庞,他们说话的声音,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到了希罗之后一切都与以前不再相同。 时间稍晚些时候,便到了比武大会的开场时刻。 密涅瓦城郊的比武大会赛场摩肩接踵的挤满了各型各色的人物,虽然参赛的领主和他们的侍从人数甚多,但更多的是来围观的普通民众和达官显贵。平民们熙熙攘攘的探着脖子瞧向还空无一人的赛场和被皇家帷帐装点的富丽堂皇的主席台,面红耳赤的争论着那些他们并不识得的家族盾徽归属于哪家老爷,而哪家的骑士又更有希望夺冠,满怀期盼的想要沾点口舌之快为他们下的赌注博点彩头。贵族小姐们在视野较好的山坡上搭了帐篷,在稍有些寒意的冷风中裹紧了自己的毛皮大衣,分享着热乎乎的麦茶和可口的小糕点,叽叽喳喳的讨论着那些戴着覆面盔的骑士们哪一位除下面罩之后能展现出更英俊的面庞,讨论着谁的心上人会取得最好的成绩。外国的使节团们被安排在主席台左侧的区域,穿着各类异域服饰,冷冷的看着卡尔加里的高头大马以及身着坚甲的骑士们,盘算着他们会不会成为自己国家的下一个敌人。 而占行简,正在会场北侧城门口的“红剑王”以赛亚·克里斯蒂安雕像处数落格里芬。 “要不是看在阿格尼已经敲掉你一个门牙的份上,我肯定让你肩胛骨也少一块。”占行简大声抱怨着,“你信不信我把你丢进密涅瓦河喂鲨鱼?你这个老叼毛!谁让你把我的名字写上去的?” “错了,我错了,占哥,”格里芬陪着笑脸,“这不是想看你在比武会场大显神威吗?再说了,密涅瓦河可没有鲨鱼呀!” “我管他有没有鲨鱼!没有的话我就把你丢进埃吉尔海,让你跟大章鱼玩儿拳击!”占行简重重一巴掌拍在格里芬爵士的锅盔的宽边帽檐上,直把他的锅盔都给打歪了,吓得格里芬忙不迭的扶好。“我接下来一个月的烟、酒,你给我管好,如果出了什么差池,你就给老子擦一个月盔甲,不然我他妈管你是什么狗屁骑士,老子给你把另一颗门牙拔下来塞进你腚眼里!听明白没有?格里芬?” “呃..听明白了,占哥,听明白了。”格里芬懊恼的摇了摇头,他不知道占行简的火气这么大,本来只打算开个小玩笑,没成想却成了一笔巨大破费的开端:占行简的烟酒消耗量几乎是格里芬的三倍有多,相比起来,还不如帮他擦一个月铠甲来得合算一些;倘若是真的这么做了,格里芬这个骑士老爷就名声扫地了。 “呸,吃人饭不干人事。”占行简毫不掩饰他对格里芬的轻蔑,伸手从他的布面软甲内衬口袋里面拿走了包烟,点着了之后就坐在红剑王的雕像底座上抽了起来。其实格里芬说的没错,他有能把那些骑士老爷们打的在泥浆里满地乱爬的本事。很不幸,在他的水手生涯里,有着多到甚至他都数不清的聚众械斗经历——一个外貌和周遭格格不入的人所承受的恶意往往要比普通人大得多。有的是跟同船水手起了言语所无法解决的争执,有的是在码头和搬运工赌单双骰时发生的矛盾,还有两次是开阳港水手行会给一帮水手一人一个银币去砸了玉港水手行会的场子,那回打的还挺狠,占行简的鼻梁都被打断了,但他在挂彩之前起码用短锤开了五个人的瓢,将两个倒霉蛋倒掷进了幽冥海,把他们打的像劁猪一样在码头上哭嚎,祈求诸神的怜悯;诸神没有赐予他们渴求的怜悯,而是占行简一下又一下无情的短锤。但这和比武大会能一样吗?占行简沮丧的想着,他和彭易之一样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但彭易之单纯是因为性格孤僻不喜欢应酬,自己则是不喜欢被注视着的那种感觉...但事已至此,格里芬已经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报名表上。 他呆呆的望向主席台的位置,那个被鎏金帐幕所环绕的虎皮宝座是国王的座位,卡尔加里王国的国王雷耶斯·艾伯特穿着一套雕工精细、上了一层薄薄的釉的黑色鳞甲,钢铁原色、没有任何装饰的的披风扣环在他的肩膀上挺立,他单手托腮,漠然的看着场上的骑士们,在初冬的日光下好像一片格格不入的深暗,那或许就是卡尔加里威震天下的“黑袍骑士”由来吧?占行简这么想着。国王和他一样有着一头漂亮浓密的金发,颜色几乎与他头戴的王冠头环别无二致,或许自己真正的家乡才是卡尔加里也说不定呢? 他左侧站着的胖子年约五十,穿着一身锦缎编织的密涅瓦样式贵族长袍。他或许是占行简自从踏上希罗大地以来见过的最胖的男子,或许比起刘峻辰的身形都要大出一半,用“高大魁梧”已经不足以形容。但严格来说,占行简潜意识中觉得剃光头的人都不好惹,尤其是剃光头的胖子,尤其以这一位为甚。他的猜测不错,这位身宽体胖的贵族是卡尔加里的掌玺大臣,多梅尼卡伯爵马塞勒斯·梅格。 国王的右侧坐着的便是这场比武大会的主角:新任国师桑博特·莫特利。这个出身名门的贵族青年神情冷酷,眼神深邃,即使相隔了相当一段距离,占行简都能清晰地感受到他那宛若尖刀一般的眼神。他穿着一件普通的珩缝外衣,虽然斜挂的缎带让他和平民有所区别,但却并不华丽,好似只要拿下那缎带,他便能淹没在参观比武大会的人流中一般。 占行简抽着烟,呆呆地看向主席台的大人们,思索着一些乱七八糟、无关紧要的事情,诸如水手行会还没有给他结清的工钱,埋藏在玉港近岸礁石下的私酒,还有格里芬·达勒欠他的烟酒,好像这场比武大会和他无关一般。那披着虎皮的王座正下方三排座位是留给卡尔加里王国的大封臣们的,诸如迈斯的克里斯蒂安家族和罗伊顿的麦考利家族,或许他们在暮光之栈见到的克雷斯伯爵夫人也会坐在那里的位置上。赛场左右两侧的长椅是预备给低级贵族的,诸如那些云云多他甚至叫不上名字的爵士老爷们,他相信阿格尼和戴维斯也定然在此列。他越想越恼火,格里芬·达勒,这个背时砍脑壳的卡尔加里大话精,好像从马戏团跑出来的流氓爵士怎么就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了? 占行简揉着脑袋,思考一会儿开场要用什么样的兵器,像格里芬说的那样用钉头锤吗?比武大会的规则是点到即止,服输即可退出决斗,但他真的怕自己一锤子就把哪个倒霉的骑士大人给打死了,之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把人脑袋开瓢的经历...他不介意帮哪个倒霉的家伙做个脑外科手术,但他并不像给阿格尼惹上什么麻烦,那毕竟是自己的雇主,或者另一方面来说,那是他在这块人生地不熟的异邦大陆上为数不多的伙伴。越想越乱,占行简从雕像底座上爬了下来。 “去找个小酒馆喝一杯吧?再回赛场找阿格尼。”占行简懊恼的想着。 正当这时,一声悠扬、浑厚、嘹亮的铜号号角声从赛场传来,宛若一阵纤细的清风,传进了密涅瓦城内外人们的耳朵里。 “嘟——” 这是象征王国有重要事件发生的号角声,例如围城,国王逝世,大贵族婚礼,还有着一种可能性便是比武大会的开场。 -------------------------------------------------------------------------------- 注释1塔罗斯吐火兽、穷奇:黑暗时代从冥府之门中涌现的凶兽,塔罗斯吐火兽已经被阿波罗派伊利亚特教团成员灭绝,穷奇兽则还有少数存活于北埃塞克斯和约姆斯地区,常被用于英雄王国的勇者试炼。英雄王国的北地战士们常常通过手持剑盾肉搏并击败穷奇兽证明自己是个勇士。 注释2蝎尾狮:冥府之门中涌现的凶兽石蝎与巴巴里狮杂交之后的产物,凶暴无比且带有剧毒。 Chapter 36 “强大的阿伽门农一直奋勇搏杀,同时激励阿尔戈斯人。有如肆虐的烈火进攻茂密的丛林,猛烈的旋风刮得烈火在林间席卷,丛丛树木在烈焰的进攻下连根倒下,溃逃的特洛亚人的脑袋当时也这样在阿特柔斯之子阿伽门农的手下纷纷落地。”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如果希罗世界有墨菲定律的话,那太阳历1542年11月15日的晚上苏克鲁斯一定会用其为自己那天的经历命名。那本应该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初冬之夜,远在千里之外的卡尔加里人正在为新任国师的上任举办隆重的比武盛事,凤凰岛的海民还沉浸在日神节1狂欢的余韵中,北地约姆斯的渔人正忙于处理冬季的渔获,扶桑的孩子们穿着和服在神社整夜整夜的祈福2。稍显不同的是,在这一天的奥弥尔清河城,苏克鲁斯迎来的不是他已经习惯的安眠,而是一场出乎意料的屠杀。 他是在那天晚上明白了这个道理的: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那么遑论这个可能性究竟有多么渺小,它终究会发生。 王弟居住在回音塔——那是清河城历代财政大臣们居住的塔楼,因为其悠长的门廊中能够轻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回音而闻名于世,伊萨克王弟的卫队大多数驻扎在这座塔楼之内,为数大约百人——另有五十人与王都守备队们分享着军营的床榻。因为苏克鲁斯平日尽忠职守的表现,他能够得以获得回音塔内柔软舒适的床位,而不必与王都守备队的卫士们一起睡大通铺,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也须在必要的时候负担夜晚岗哨的工作。穿过回音塔第五层的狭长门廊,进入宽敞的阳台,他的夜哨工作便是在在这里进行——大多数时候是两人一组,遇见健谈活泼一些的伙伴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小声的聊天,聊聊近况,聊聊政治,聊以前的经历,那些乱七八糟不知所谓的东西;反正夜晚长的很,他们多得是时间和彼此分享之前的人生。在这项工作岗位上苏克鲁斯学会了面不改色的说谎,虽然他无法将之前的经历对卫兵伙伴们实言相告,但他在文书的角楼中阅读的古籍却给予了他丰富的想象力,而父亲麾下的混混们向他吹嘘的江湖传说也让他能够把自己的背景编造的有声有色,由不得同袍们不相信;敞开了心扉之后,那些老兵油子们——例如帕特里克,便很乐意和苏克鲁斯分享自己偷偷躲过侍卫队长的盘查带来的酒水和下酒菜,和苏克鲁斯一起开小差。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健谈,例如利亚姆;这个维吉尔的小伙子在苏克鲁斯脑海里的轮廓总和艾能奇有几分相似,他们总是沉默,喜欢思考和自言自语。每当碰到这样的岗哨伙伴时,苏克鲁斯也乐得自己一个人抱着剑,听着寒风呼啸,眺望着远方的奥弥尔群山和陡峭隘口,想着维桑的事情,思索陈生他们究竟在哪里,还是否活着,就那样自己静静地呆上八个小时,一言不发。 今天和他一起站在岗哨位置的是帕特里克。 “嘿...呲呲!”转眼已经过了凌晨两点,清河城业已进入了深沉的熟睡,帕特里克往右瞥了一眼正在站岗的苏克鲁斯。 “怎么了?老帕。” “你看。”帕特里克变戏法似的从盔甲下摸出一包东西,又用大拇指的第二个关节敲了敲自己的水袋。“我带了点好东西,圣何塞3威士忌,还有俩苹果派。跟兄弟整两口?” “你从哪带来的?”苏克鲁斯瞪圆了眼睛,“牧沢没有查过你的水袋里是水还是酒?” “嘿嘿,我的水袋可是双层的,上层装水,他闻也闻不出个所以然来;至于下层装的是什么,他想知道也知道不了。”帕特里克耸了耸肩。 “我还是算了吧,我陪你吃个派,酒我就算了。”苏克鲁斯笑着摆摆手,“圣何塞威士忌的泥煤味太呛嘴了。” “别别呀!我的好老弟,兄弟我整了点什么好东西可不都想着你吗,这玩意你别说,卖的也不便宜,我自个喝实在浪费。”帕特里克道,“这见鬼的冷风吹着,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能不来两口烈酒就能硬站一晚上的。来点吧!兄弟我一片好意,还能害你不成?” 苏克鲁斯想了想,嘿嘿笑了起来,把自己的头盔往后拉了拉,接过了帕特里克的水袋。带着少许海盐味的圣何塞威士忌犹如一泓冷火,从他的喉头烫开一条通路,辛辣的感觉直冲脑门。 “嘶——hooah!”苏克鲁斯满意的打出一个酒嗝。 “小点声——你这个傻缺!”帕特里克连忙提醒,“让牧沢听见了又得挨鞭子了!这个扶桑矮子打人可太狠了,那皮条子抽在屁股上,保准让你肿成个水晶虾饺,三天都得在自己房间拉屎撒尿,床都下不了!” “噫...知道了知道了。”苏克鲁斯搪塞着,把水袋给回帕特里克。“给个苹果派我吃吃。” 帕特里克递了一个苹果派给苏克鲁斯,旋即拿起水袋,又大灌了一口:“hooah!这才是站夜岗该喝的东西!这天气让人喝一晚上水,回去**儿都冻裂了。你说是不?” 他们在五楼的阳台上小声的谈天说地,分享那两块苹果派和一袋圣何塞威士忌。浓烈的酒精让苏克鲁斯周身变得燥热,眼睛刺痛,帕特里克更是脑袋上都冒着蒸汽儿。他们喝的如此欢快,以至于苏克鲁斯和帕特里克甚至没有注意到那一颗改变了他们命运的勾爪被勾在了五楼阳台的边沿。 第一个黑影爬上了五楼的阳台。 苏克鲁斯注意到了身后的异动,他当场摔掉手里的苹果派,用穿着札甲靴的脚重重踹了过去:很明显,这绝不可能是回音塔的清洁人员,外墙四个月刷一次,且绝不可能在半夜两三点,侍卫队长牧沢也没有变态到用勾爪爬五楼查他们岗哨的程度——那只能是歹徒,或者怀抱着别的什么目的的人们,例如刺客。总之,苏克鲁斯这一脚绝不可能踹在错误的人身上。显而易见,苏克鲁斯命中了自己的目标,随着一声低吼,黑影被踹离了五楼的阳台,直直的摔了下去,在清河城庭院结实的泥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即使死不了也再也起不来床,这一点苏克鲁斯可以肯定。但旋即,第三、第四个黑影也迅捷的爬进了阳台。 “去叫人!我操你妈,帕特里克,去叫人!”情急之下,苏克鲁斯大吼大叫起来;他甚至能看见黑影的手里握着的闪闪发光的金属器物——不用想他都能清楚地知道那是剑,那闪光是剑身在月光反射下发出来的,绝对不错。在那一瞬间,秃瓢曾在北陆前线教过他的招式本能的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他迅速躬身,往后快退一步,把身后的盾牌甩到了自己的左手上,右手则唰的一声拔出了自己的刺剑。或许他应该感谢帕特里克的圣何塞威士忌,他心里想,在仿佛快要结冰的阳台站了一晚上岗之后他的手指头本应该僵硬得无法动弹,但那几口烈酒暖了他的身子,平日使剑的感觉还停留在指尖,和他并肩作战。 帕特里克吃了一惊,张大了嘴,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把手里的水袋一摔,向身后的门廊狂奔而去。真糟糕,苏克鲁斯心想,他已经听见了门廊中的回音,那是刀剑的碰撞声和打斗时的喊杀声,看来袭击者并非只有这几个人。而正帕特里克落荒而逃的当儿,第三个人也爬上了阳台,苏克鲁斯开始后悔让帕特里克去叫人的决定了,现在他得一个人对付三个人。 第三个黑影发出了两声吸鼻子的声音,用低沉的声音对苏克鲁斯说道:“苹果派,圣何塞威士忌...站岗的时候可不能开小差啊,苏克鲁斯。” 苏克鲁斯大骇之下努力在稀薄的一点儿月光下辨认说话者的脸。 “我都不认得了?我是万尼克啊。”黑影继续说着,“王都守备队的副队长。你忘了我们昨天才在比武场一起打过剑吗?” “万尼克,是你啊。”苏克鲁斯握紧了手中的刺剑,“大半夜拿着剑爬人家阳台,你是来看小姑娘洗澡的,还是来看王弟大人打炮的?没想到你还有这种变态的爱好啊?” “嗐,你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万尼克把剑柄在手中旋了一圈,剑尖在空中划出一道如日轮般的圆弧。“你站在了错误的一边,政治是很残酷的啊,苏克鲁斯。你今天得死在这里,谁说话都不好使。” “行。”苏克鲁斯轻蔑的说。“但我觉得——” 苏克鲁斯话音未落,他便迅捷的出手了——那句没说完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至于能否吸引到这三个人的注意力,已经不重要;苏克鲁斯扬手抡起盾牌结结实实的砸的左侧的卫兵后退了几步,右手的刺剑则恶狠狠的捅进了中间那名都城守备队士兵的大腿。或许是为了掩藏自己的响动的原因,这三个人都没有穿铁甲和锁子甲,只穿了仅能提供简单防护的布面软甲,这给了苏克鲁斯足够的可乘之机。苏克鲁斯翻声背对着最右侧的万尼克,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有两只手,而对方有三个人,就算自己能同时打中两人,第三个人的一击自己也得硬吃下来:他的判断很准确,苏克鲁斯清晰的听到了自己的身后刀剑和铁甲碰撞的铿锵声,那一击毫无疑问是万尼克打出来的。不过,苏克鲁斯对自己穿着的板甲护胸有足够的自信能够接下他这一击。 旋即,苏克鲁斯把刺剑从来人的大腿中一拧,顺势用剑格砸在了最左侧的都城守备队士兵的脸上,把剑格从他的鼻孔里捅了进去,几乎把这个可怜家伙的脸砸了个稀烂,鲜血不断从他断开的鼻梁往外喷溅。肾上腺素正在飙升,苏克鲁斯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如此这般大的惊人。万尼克出手再次砍向苏克鲁斯,但他灵活的躲过这一击,并顺着他移动的方向把那个大腿被他扎穿的倒霉蛋撞下了阳台。 不再有人爬上阳台,这让苏克鲁斯松了一口气,看来他要对付的只有这几个人而已。一对四,而他已经干掉了其中的两个。严格来说,万尼克是个棘手的家伙,虽然苏克鲁斯的剑技不错,但在训练场上他们也互有胜负,那不是一个苏克鲁斯有把握能轻易取胜的对手,万尼克是一名真正的战士,能做到清河城王都守备队副队长的人,绝不是什么等闲之辈。苏克鲁斯唯一能够倚仗的是他的铠甲和盾牌。 苏克鲁斯闪身连刺三剑,割裂了那个被他砸碎了鼻子的倒霉蛋的咽喉。 卫兵“嘶——嘶”的吸着气倒下,鲜红的动脉血喷溅在苏克鲁斯的板甲护胸上,在月光下冒着一点儿渗人的白汽。苏克鲁斯站定举盾,尽量弓起身子把自己缩在盾牌的后面,面对着万尼克。 “你真是个麻烦的角色,苏克鲁斯,可以的话我还挺希望和你站在同一边的。”万尼克摆出一个钥匙式持剑式,“咱们快点结束吧,我还赶着去拿王弟的狗头邀功。” “你说得对,万尼克,我们快点结束吧。”苏克鲁斯笑了一声,“拜你和你的国王所赐,我得赶着去逃命了。” “你知道就好——”万尼克话音未落,他便看到苏克鲁斯举盾冲将过来。这小子不按常理出牌!若是比斗剑技,他的胜算较大。但苏克鲁斯一开始就没有和他拼大剑的打算,他穿着铠甲拿着盾,重量比自己大出许多,被这么结结实实的撞上的话... 他们正在打斗的地方,是回音塔五楼的阳台。 坠落的过程中,万尼克想了许多。随着地面朝自己急速接近,往日的一幕幕都像走马灯电影一般在他的脑海里不断的跳跃、浮现,在那一天万尼克想起了五岁时父亲在冬泉镇给他买的二两江米糖,十五岁时和他在草垛子里亲热的磨坊少女,二十五岁时被册封骑士那一天的欣喜若狂,以及在他三十五岁的那个冬夜,他和一个少年在一场没有荣誉可言的卑劣决斗中被结结实实的撞下了清河城回音塔五楼的阳台。苏克鲁斯的动作是如此的迅捷、刚猛,以至于他甚至没有余力用自己的手指扒住阳台的边沿和他前不久刚刚挂上的钩锁以保住他的性命,他就这样被苏克鲁斯撞得整个人飞出了阳台,力道之大以至于他能看见苏克鲁斯把他的盾牌也和自己一起撞的飞了起来。 对啊,今天没有穿铠甲,确实是自己这辈子做的做错误的决定了。 苏克鲁斯从阳台探出头,看着清河城庭院里摔得七窍流血的万尼克和另外两个倒霉蛋,同时也注意到了军营那里也打作了一团——那显然是和王都守备队们住在一起的伊萨克的护卫队队员正在战斗。情势已经无力回天,清河城内国王麾下的佣兵足有五百人之多,城外还有三千,他们是翻不起什么浪花的。是时候逃跑了,苏克鲁斯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从未忘记自己踏上这块大陆那一天起他身上背负着的使命,他不能死在这里,绝对不能。 为了穿越过尸横遍地的门廊,苏克鲁斯至少又杀掉了三个人。袭击者和王弟的护卫队穿着一模一样的铠甲,甚至连胸前的家族盾徽都相通——这是显而易见的,伊萨克·拉罗斯和西德尼·拉罗斯同属一个家族,家族盾徽自然不会有什么大的不同,这却让敌我变得难以分辨。苏克鲁斯一心想逃,只要是挡在他面前的人他二话不说便是一剑,就这样和几个侍从一起一路杀出了回音塔。他没有看见牧沢,也没有看见伊萨克,但这时并非是担心朋友和主人的时候,还是管自己逃命要紧吧。 “去哪里?苏克鲁斯。”利亚姆只简单的穿着一件深色的奥弥尔鳞甲护胸和锁子甲套头,像是刚从睡梦中惊醒一般,连靴子都没有穿,只紧跟在苏克鲁斯身后。 “马厩!去马厩,抢两匹马然后咱们跑!”苏克鲁斯杀红了眼,把剑从另外一名不长眼的挡路者胸膛拔了出来,舔着嘴唇大吼大叫着说。“没有马的话谁也跑不掉!” 他们冲出了回音塔的大门,庭院里已经打成了一片地狱般的场景,到处都有人在拼大剑,只不过王弟的护卫队很明显处于劣势。他们遭到夜袭,大多数人没有穿铠甲,人数也比国王的守备队要少好几倍,几乎正在被一面倒的屠杀。许多熟悉的脸庞倒在了血泊之中,和其他的尸体混在一起,难以分辨;利亚姆见到这个场面几乎要哭了出来,但说实在话,苏克鲁斯已经对这些麻木了,他在北陆已经失去了太多的袍泽兄弟,现在的他只想找一匹马,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出这个鬼地方。那些政治斗争、主仆誓言在他的眼里都已经不值一提,唯一令他牵挂的只有马房小妹帕梅拉,但这次事件会影响到她吗? 还是先顾及自己吧,苏克鲁斯心想。只不过在他意料之外的是在马房之外等待他的并不是他预想中的快马,而是一群全副武装的都城守备队士兵,还有一个他绝不想见到的人。 穿着黑袍的宫廷术士。 “伊斯特万,我操你妈!”苏克鲁斯扯着嗓子咆哮道,“别挡老子的路!给我滚开!” “噢哟!我们可爱的小伙子苏克鲁斯今天的脾气有点暴躁。”伊斯特万拿着一根顶上镶嵌着发光石的法杖4,一脸戏谑的看着苏克鲁斯。“你我心里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妈的...”苏克鲁斯咬了咬牙,即使披甲武士的人数再多,那也毕竟是和他差不多的普通人,凭仗他的剑技和斗志或许还有取胜的希望。但伊斯特万,这个该死的宫廷术士伊斯特万!苏克鲁斯对神秘学几乎可说是一无所知,他也不知道这个法师将会在战斗时使出什么样的魔法,他对这个敌人完全不了解,那是个未知的敌人。 正当他要挺剑上前的当儿,他看见了伊斯特万把自己的法杖往下摆了摆。是错觉吗?在那一瞬间,苏克鲁斯看见伊斯特万法杖顶端的石头发出了耀眼炫目的光芒,那是埃塞克斯方皓石吗?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ja-boom-boom!” 随着一记惊天动地的爆破声响,指向苏克鲁斯的法杖顶端有一道沉重有力的气流喷薄而出,在那一瞬间大地似乎都在震颤,清河城庭院内的尘土都被扬了起来,这股强大的气流就这样在电光火石之间狠狠地打在了苏克鲁斯他们的身上。利亚姆整个人被轰飞了出去,直摔在回音塔的外墙上,很不幸,利亚姆的头部最先接触到了外墙。随着一声苏克鲁斯将永生难忘的丑恶响声,利亚姆被链甲包裹着的脑袋像一颗熟透的南瓜那样炸开了,红白色的汁水像向日葵一般喷溅满墙。苏克鲁斯虽然有板甲护胸保护,但肋骨登时断了好几根,他被这股气流轰飞了数米之远。 在那一瞬间,苏克鲁斯感觉到有一股甜蜜的腥味从自己的喉头涌出,或许那是血;恍惚中,苏克鲁斯鼓足了腮帮子,恶狠狠的把这一口温热的液体咽回了肚子。他记忆力最后的镜头就只剩下没了脑袋的利亚姆,和拿着法杖正在狂笑的伊斯特万,他在嬉笑他们的弱小?还是自傲于自己的魔法?苏克鲁斯都已经不知道了。 -------------------------------------------------------------------------------- 注释1日神节:每年11月11日凤凰群岛的居民定期举办的全国性节日。 注释2七五三节:每年11月15日扶桑帝国境内的独特节日,用以给孩童祈福。 注释3圣何塞:凤凰群岛中艾雷岛的首府,盛产各种酒类。 注释4法杖:法力不高的法师需要借助法杖之内的工具来释放强大的能量,而高级法师空手便可以做到这一点。 Chapter 37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圣经:启示录》 在那天清晨,伊芙琳·希利卡和自己的妹妹茉门堡1公爵夫人温蒂·希利卡骑着卡尔加里骏马,在希利卡家族骑士的护送下前往比武大会的现场。她们的坐骑罩袍上用金丝绣着她们的家族盾徽:一只在浪花中翻滚、腾跃的红色鲑鱼,那是他们的父亲、爷爷乃至祖辈传下来的印章,而如今,这徽记传到了她们两姐妹的手上。密涅瓦河的南岸边,依然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平民百姓和各国商旅,比武大会的意义正在于此,那不仅只是骑士们夸耀勇武、百姓们寻找乐子的王国盛事,同样也是对经济的一针兴奋剂,往来的商人在这里临时设立自己的行会和营地,互相交易物品,而王国从中课取税收。卡尔加里的骑士精神天下闻名,而这次比武大会带来的税收甚至足以囊括其支出,甚至还能有所盈余。作为南卡尔加里最大领主、且商业气息敏锐的希利卡家族自然没有放过这次机会,她们早在比武大会之前就找上了王国的财政大臣,在这次盛事中投下重金。 当然,比起哗啦啦的金罗兰,伊芙琳和温蒂更想看的是在阳光下闪耀的铠甲、披着各种华丽纹章罩袍的高头大马,还有那些骑士们——少女的心性大抵如此。 这天伊芙琳穿了一件紫色礼服,精心梳理了一个符合淑女形象的漂亮发型,噙着微笑来到国王王座正下方的座位,那是预备给她和温蒂这样的王国大领主的位置,她们的高贵头衔和血统让她们有资格坐在全场能够最清晰的看见骑士们的英姿的地方。妹妹才十五岁,还没有到初开情窦的年纪,伊芙琳看着身边穿着缎带纱裙、戴着绿宝石项链和耳坠的妹妹,心里想着,但她有一天会成为卡尔加里的一颗明珠,就和自己现在一样。 虽然父亲去世得早,但她们生长在安稳和平的环境里,不用为操持家业担心许多。家中又有几位勇猛的堂兄弟为两位贵族小姐披荆斩棘,操持琐事,所以也没有人胆敢打这对姐妹家产的主意,她们的日子可说是过的十分惬意。 “看哪,伯爵夫人,这可比吟游诗人们唱的还要棒。”站在伊芙琳旁边的堂兄梅林·希利卡道,“王国上下最棒的骑士,今天都来了。” “你也很不错呀,梅林。”伊芙琳轻启朱唇,捂着嘴笑了一下,“我给你定做的铠甲可还算合身?” 梅林拍了拍自己的板甲护胸,朗声对伊芙琳说:“承蒙抬爱,这声铠甲一定能让我在比武中夺得冠军。到时候,我便把象征胜利与美的桂冠献给两位小姐。” 伊芙琳和温蒂兴奋地看着骑士们陆续出场,进入自己的预定位置。卡尔加里的王家统帅、黑袍骑士的统领们自然是全场的焦点,那是冷湖2的麦考利家族年轻的表兄弟提奥多罗斯和萨洛扬。此二人都穿着黑袍黑甲,连具装战马的马甲都漆成黑色,惟有他们麦考利家族象征性的白金头发将他们变得犹如暗夜中的波江座十五星般耀眼炫目。果然,卡尔加里的贵族们说的不错,“麦考利家的男人和黑袍黑甲宛如太阳和月亮、宝剑与英雄一般相称”。 紧跟在麦考利家族的队列之后的,便是赫赫有名的卡尔加里将门克里斯蒂安3兄弟和他们麾下的骑士。石爪堡公爵“碎颅者”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走在队列最前,伊芙琳还依稀记得在她年幼时父亲奥丁顿·希利卡还在世,那时他便已抱着伊芙琳在怀里讲述“碎颅者”的勇武传说。“他举着那柄叫‘哈泰之血’的双手大剑,在王国大厦将倾时力挽狂澜,让奥弥尔的凶徒们再也不敢来犯卡尔加里的国境4。”今日非彼时,父亲早已不在人世,而今是伊芙琳将这些故事在看台上告诉自己的妹妹;回忆起往事点滴,不禁令她感到唏嘘。“穿云枪”托尔芬·克里斯蒂安穿着比哥哥更加华丽的烤蓝胸甲,昂首阔步的骑着骏马走过看台,不住伸手向看台上的年轻贵族小姐们致意,还多看了伊芙琳和温蒂几眼。 “爱现鬼。”伊芙琳发出不满的嘘声,“看他能打到第几个回合。” 在这之后,好望堡伯爵“铁锤”塞缪尔·多诺万和桦树岭伯爵史丹利·克洛维带领着自己的队列走过看台。“只有塞缪尔伯爵一人戴着覆面盔,人们说他的头盔上有奥林匹斯教祭司给他熔铸的符咒,保佑他在战场上战无不胜;但实际上我可是知道,他不愿意摘头盔的原因,是他的光头有碍观瞻。”伊芙琳悄悄对温蒂说道,温蒂不禁偷偷的吃吃笑了起来。“至于史丹利伯爵,大家都叫他‘空钱袋’,他有一个爱花钱的夫人,挥金如土到让他连骑士的俸禄都无法足额给出。” 除了那些伊芙琳在社交场合早已见过的王国贵族之外,还来了许多她并不认识的人。有从灰水崖和托伦角5来的北地徒步武士,金麦城6的剑客,黄岩镇7的自由骑手,还有来自各国上下、渴求在这次比武大会中扬名立万的贵族小伙子。他们中有西奥弥尔的胜利城公爵麦斯威尔·施瓦茨的继承人拜罗德·施瓦茨;艾雷岛欧洛克家族的年轻后生塔尔西·欧洛克和他的弟弟厄格里·欧洛克,他们的家族盾徽是一只棕色的野猪,不由得让伊芙琳想起艾雷岛的名产野猪啤酒;埃塞克斯名门梅卡瓦8公爵家的二儿子“鬼脸”塞辛格·罗德里戈,据说他翻脸比翻书快;极寒之地阿尔戈的斯瓦罗堡9领主查莫斯家族的洛拉克·查莫斯也不远万里的来了,但他的甲胄样式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温蒂小声的跟伊芙琳说,她着实被胡德·麦克莱恩吓了一跳;他是凤凰群岛自由贸易城邦的商业贵族之子,穿着夸张的扶桑羽织,骑着的黑色骏马没有罩袍,而是用紫色和红色的绸缎编织成的粗绳绞出一件马衣来替代,在严肃的队列之中显得异常浮夸。不过当她看到一头暗金色头发、黑色的盾牌上画着一只帅气的喷火巨龙的红林堡伯爵10“侠义骑士”卡梅伦·瓦格纳时,又好像恨不得马上为他披上白纱、拿上鲜花。 掌玺大臣马塞勒斯的侄子“芜菁骑士”兰登·梅格也在队列之中,据说马塞勒斯没有生育能力,兰登便从分家过继到了马塞勒斯门下当养子,为将来继承多米尼卡伯爵领做准备;还有柯蒂斯堡的诺顿家族,老伯爵里维拉和冷湖公爵加布里埃尔·麦考利一个年纪,都已经不适合在拿骑枪在战场上冲杀,这次来的是他的继承人莫里斯和他的私生子,曾经在暮光之栈和自己打过照面的阿格尼·柯蒂斯。 “虽然是私生子,但他的教养比莫里斯好得多。”伊芙琳向温蒂指出,“我觉得阿格尼才应该是继承人,莫里斯太过无礼。” 梅林·希利卡、莫雷·希利卡和纳尔逊·希利卡作为茉门堡和阿依达公爵领的代表,当他们的队列经过看台时,伊芙琳和温蒂发出夸张的欢呼声,引得众人侧目。年纪最大的梅林恭顺有礼的向两位小姐行礼致意,纳尔逊和莫雷则将手平举至自己心脏的位置,表示自己在赛场上将不辱希利卡家族的名誉。 梅林的表现相当不俗,虽然他头一个轮次就遇见了西奥弥尔名门之后拜罗德·施瓦茨,但他只一个回合就将拜罗德刺下马,第二回合又击败了浮夸的胡德·麦克莱恩。第三回合的骑射比武中,他和兰登·梅格三次交手都没分出胜负,但在最后关头他一箭射翻了兰登的战马,于是掌玺大臣也只好宣告了自己侄子的失败。纳尔逊和莫雷就显得要逊色一些,在第一轮的时候,莫雷就被“侠义骑士”卡梅伦·瓦格纳一枪挑下马,纳尔逊则败在“穿云枪”托尔芬·克里斯蒂安的骑枪之下。 马上比武大会进行了整日,直到黄昏。比武赛场上尘土飞扬,以至于马塞勒斯·梅格不得不几次差人在中场时在赛道上大面积洒水以压住扬尘。有好几次伊芙琳都看见骑士们的战马撞在一起,热烈的人群发出尖叫的声浪,为他们的所下的赌注而欢呼雀跃。温蒂好几次被激烈的比斗吓得遮住自己的眼睛,但伊芙琳看得津津有味。“碎颅者”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战绩傲人,他犹如水中游龙一般挽出一套炫目的枪花,轻松地在与莫里斯·诺顿和史丹利·克洛维的对战中取胜,接着又与“侠义骑士”卡梅伦·瓦格纳展开激战。两人都是希罗大陆赫赫有名的骑士,这场梦幻般的骑枪对决最终以托尔西亚棋胜一招将卡梅伦的肩甲挑脱而被判定胜利。柯蒂斯堡的私生子阿格尼在众人意料之外的挺过了前四轮,连续击败了厄格里·欧洛克和洛拉克·查莫斯,甚至还打败了有着“穿云枪”美誉的托尔芬·克里斯蒂安,进入了最后的决赛圈。 接下来,阿格尼·柯蒂斯被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打下了马,而王国骑士统领萨洛扬·维克托则输给了梅林。堂兄的再次取胜不由得让伊芙琳和温蒂兴奋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而志在冠军的萨洛扬则怒气冲冲的骂骂咧咧着离开了赛场,临走时把自己的头盔狠狠砸在了赛场入口处。相比起来,阿格尼·柯蒂斯被击败之后的表现显得要有礼有节许多:他整理好了自己的盔甲和战马,先后向雷耶斯国王和托尔西亚公爵致意之后,悄无声息的在几名侍从的陪同下离开了赛道。全场疯狂的为石爪堡公爵而欢呼,这位高大的卡尔加里将星一直都很受欢迎。 但在伊芙琳没能关注到的侍从比武场中,雷诺茨男爵阿格尼·柯蒂斯的侍从,一名叫做彭易之的年轻异邦人脱颖而出。他在步战环节中击败了多名对手,随后又在骑枪比武和骑射比武中一路杀进决赛圈,并夺得了侍从比武大会的冠军,赢取了和贵族骑士们一比高低的权利。 最后场内只剩下四名骑手:伊芙琳的堂兄梅林·希利卡和麦考利家族的提奥多罗斯,石爪堡公爵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以及阿格尼·柯蒂斯的年轻侍从彭易之。他们将在比武大会的次日,决出最终的胜负。 -------------------------------------------------------------------------------- 注释1茉门堡:茉门堡公爵领,又称阿依达公爵领,是卡尔加里王国南部最大的公爵级领地,同时也是最富裕的。《初阳纪》开场时茉门堡公爵夫人与克雷斯公爵夫人皆为温蒂·希利卡,伊芙琳·希利卡则是王国的独立封臣克雷斯伯爵夫人。 注释2冷湖:卡尔加里王国中部的公爵级领地,由麦考利家族统治,下辖维克托堡、佩塔尔与冷湖镇。 注释3克里斯蒂安家族:卡尔加里王国北部的公爵级封臣家族,其家族首领世袭石爪堡公爵。 注释4夺旗之战:太阳历1530年,卡尔加里王国和西奥弥尔王国爆发局部战争“夺旗之战”。双方战成平手,东奥弥尔王国境内重镇哈泰镇遭到石爪堡公爵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攻陷,战后里维拉·诺顿伯爵被削封。 注释5灰水崖和托伦角:约姆斯地区英雄王国的主要城镇。 注释6金麦城:西奥弥尔地区的经济重镇和主要港口城市,与扶桑帝国的陆门藩隔海相望。 注释7黄岩镇:克努特北部的港口城市,被扶桑帝国占领,作为扶桑帝国野望希罗大陆内陆的桥头堡。 注释8梅卡瓦堡:埃塞克斯南部重镇和交通枢纽,希罗世界最古老的城堡之一。 注释9斯瓦罗堡:阿尔戈地区为数不多的大型城堡,同时也是阿尔戈的经济中心,由查莫斯家族统治。 注释10红林堡伯爵:卡梅伦·瓦格纳是最早皈依芬里尔的埃塞克斯贵族,并因其优异的军事指挥艺术而被芬里尔皇帝利奥波德·西塞罗委以重任,其兄长哈林顿·瓦格纳是南埃塞克斯地区弗林吉亚的统治者和伊利亚特教团的主要赞助人。 Chapter 38 “不幸的人啊,你为何离开太阳的光辉,来到这悲惨的地域,拜访亡故的人们?请你离开这深坑,移开那锋利的佩剑,让我吮吸牲血,好给你作真实的预言。” ——《荷马史诗:奥德赛》 “今天是你的日子。”阿格尼清晨起床准备出发的时候,他庄重的向彭易之宣布。“今天,所有维桑人都将注视着你。” “怎么会这样说?”彭易之有些摸不着头脑。 “实力和运气你都有,这是我们现在可遇而不可求的。千万不要忘记我们来是为了做什么的,彭易之。”阿格尼拍了拍这个北陆佬的肩膀,“维桑人在希罗的扬名立万,将从你开始。” “你也打得不错啊,阿格尼。”彭易之故作轻松的说,但事实上,他因为过度紧张甚至有些肚子疼。“你还不是把那个叫托尔芬的伯爵打下马了吗?人人都说他很强,但我可不觉得他有多强。” “他哥哥不一样。”阿格尼摇着头说,“那不是个绣花枕头;而他是你将碰到的最大的敌手。” 说罢,阿格尼伸出他被皮革手套包覆着的双掌,打开他的搭扣,将自己身后的白色披风取了下来,安在了彭易之的肩头,然后把自己的战马牵到了彭易之的面前:那是刘峻辰早前买下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披着如初雪一般纯白的罩袍,上面绘着阿格尼的盾徽,白底白色玫瑰。虽然这匹马的体型不比那些贵族骑士的战马更大,但速度要更快些,是阿格尼喜欢的坐骑。 骑上了战马的彭易之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白色的披风和胸甲罩袍,白色的盾徽,甚至连盾徽的底色都是白色。虽然那不是紫色这种造价高昂的贵族专用颜色,却凸显着一股异样的纯净澄澈。很奇怪,他并不反感穿着阿格尼的甲胄、骑着他的战马战斗。“看好吧,团长。”彭易之用维桑话告诉阿格尼,“我让他们见识见识维桑少年兵的骨气。” 这一轮的弓骑对决的对手是密特朗的年轻伯爵梅林·希利卡,他穿着绘有自己红底蓝色鲑鱼的披风,威风凛凛的骑马走了出来。而当他对面的彭易之以连人带马都是白色外衣的模样进入赛场的时候,赛场内外不禁鸦雀无声。 他们将看到的是一个年轻侍从和一个伯爵的决斗,那是场地位差距悬殊的战斗,但彭易之丝毫没有畏惧。绕场跑到第二圈的时候,彭易之默念着望江堡的名字,一箭正中梅林伯爵的头盔。他们用的是去掉箭头的练习箭,如若是在真刀真枪的战场,用着锥头箭,梅林便已经倒毙于马下了;显而易见,比武大会的原则是一方只要认为自己不能战斗了便可以提出放弃资格,被一箭射中脑袋的梅林伯爵摇了摇头,高高擎起了手中的骑兵弓,向观众和国王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到了最后一阵了。彭易之的心陡然震颤了一下,这时他才发觉现在的自己和平时的自己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他暂时抛弃了沉默寡言和乖僻暴戾,却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在竞技场上战无不胜的战士。听到那些如惊雷一般的欢呼和喝彩了吗?听到那些自己出生时本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贵族小姐们投来的尖叫了吗?彭易之在心里默默的问自己,那些是你的啊,是你彭易之的。那是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东西,这里和战阵不一样,原来战斗可以是这样?在维桑的北陆那样一个血与火浇筑的地方,即使你豁出性命去战斗,也没有贵族小姐为你喝彩。 但那无法玷污战斗的纯度。彭易之心想,他是高傲的,他笃信着自己的信念比这些渴求功名利禄的骑士们更高一等。除了这点儿可怜的自傲,他也就什么都剩不下了。 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公爵最终站在了战场上,他是克里斯蒂安家族兄弟里最高的那一个,也是最年长的那一个。有人说,在克拉克·莫特利退役之后他就是卡尔加里最闪耀的将星;也有人说,他的技击之术和弓马之道无人能及,但彭易之并不畏惧。实际上他在之前的比武中也证明了这一点,当他把“侠义骑士”瓦格纳·卡梅伦打下马时,群众的欢呼声甚至盖过了密涅瓦城大圣堂洪钟发出的巨响。他坚信着,克里斯蒂安要对付的并不仅仅是彭易之一个人,授业传道的父亲,给予他指引的教官,漆吴山和北陆死去的同袍,还有在场下代表着维桑共和国注视着他的阿格尼,都和他站在一起。 彭易之回到他的角落,从阿格尼的手里接过一把长长的钝头练习骑枪。阿格尼从他笑了笑,彭易之则还以一个坚定的眼神。 “白骑士!白骑士!”人群中高呼着周身穿得洁白如雪的彭易之。 彭易之微小的向看客们和贵族小姐们挥手致意,昂然挺胸的跨上了赛场。自己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彭易之心想,一定不是,但究竟是什么改变了自己?是在小石山发出的那声咆哮?是自己丢进矶野川的那颗烟头?不过这些东西都已经无所谓了,改变也好不改变也好,今天的主角是我,我要让这群希罗人见识到维桑人的气魄。 严格意义上来说,彭易之确实学习了几乎每一种人们能够想到的兵器,甚至在他父亲的道场里,连不常见的偏门暗器和制作工艺与形制早已失传的古流武器彭易之也曾多多少少的修习过,但那些毕竟仅限于步战:彭易之是来到希罗之后才学会了骑马的。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只足够他建立起和马儿之间的基本信赖关系并了解操纵马匹的大致套路,要真正说的上是“弓马娴熟”,没有经年累月的修炼,以及一匹和自己一同成长起来的马儿是做不到的。这是彭易之的弱点,彭易之稍稍有些紧张的想着,但是没关系,这些都可以用自己的勇气去填补。 他把自己的骑枪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引起观众席上贵族小姐们的一阵尖叫,随即,他做出了一个夹枪冲锋的姿势,而对面的石爪堡公爵也已经准备完毕。电光火石间,彭易之一脚踢上了胯下的白罩袍战马,战马一声嘶吼,往前突击。就当二人临近交锋的身位时,彭易之的骑枪出手早了:这是个致命的错误,直接导致了公爵轻松地闪避了这次攻击,而他的骑枪直直朝着彭易之带着椎顶盔的面部而来,若不是彭易之迅捷的闪避了这次攻击,石爪堡公爵差点就把他的脑袋打下来。 “这家伙是想弄死我么?”彭易之拉开距离后默默想着,“可不能再疏忽大意了,还好没有被他击中;下一把就在瞄准距离之后再定胜负。” 第二轮突刺的时候,彭易之预估好了骑枪出手的时机,瞄准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的胸甲把自己的骑枪稳当的送了出去,却被托尔芬公爵用自己的骑枪成功的格挡开了:那需要比彭易之更准确的预判,因为托尔西亚出手前的思考时间远远比彭易之更来得紧迫。第三轮突刺时,两人的骑枪甚至撞在了一起,所幸他俩都及时将骑枪脱手,但巨大的惯性还是撕扯的彭易之手臂肌肉生疼,两支木质练习骑枪就这样碎成了片。激烈的打斗让人群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他们没想到冠军的争夺之战是如此的激烈!彭易之深呼吸着,来到了属于自己的角落,从阿格尼手里接过新的练习骑枪。 “你可以的!”缺了一颗门牙的格里芬隔着栅栏起哄,“从来没有人和石爪堡公爵长枪比武能打到第四轮!” 彭易之摇了摇头:“但他没有倒下。” 回到赛场上,彭易之狂热的大脑已经稍微清醒了一些,那不是他能轻松对付的对手,他低估了希罗大陆上的战士们。彭易之付出了超乎常人的汗水和磨砺,这是看得出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卡尔加里的骑士们就松懈了自己的训练,诚如格里芬所言,白驹过隙,时光轮转,骑士们早就对那一套道德标准嗤之以鼻了,但只有战斗,从他们爷爷的爷爷甚至要更前面的先辈们传达给他们的就只有这一点。这一点,石爪堡公爵毫无疑问的切实遵守了,他让彭易之不得不承认他是自己来到希罗之后碰见过的最强的对手。 “我会打倒你的。”彭易之轻声说,“然后把冠军的奖杯带回维桑。” 两骑相交,枪起枪落。 彭易之的一枪重重的从下往上捅中了石爪堡公爵的开面盔,直把整个头盔从他的脑袋上挑了下来,迫使公爵露出了自己的一头金发和面庞。而托尔芬公爵一骑枪捅中了彭易之的板甲护胸,把他的护胸钢板捅出一个巨大的凹陷,强烈的冲击力让彭易之从马上飞了出去,重重落在了地上,嘴里不断吐出一丝一缕的鲜血,染红了阿格尼的白色罩袍。看台上满座着高呼“白骑士!”的人群,欢呼声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彭易之败了。 正当国王的侍从们要将彭易之拖下场外的时候,托尔西亚公爵却下了马,缓慢的走到了躺倒在地的彭易之面前,屏退了周围的侍卫。毫无疑问,他是本次比武大赛的优胜者,是冠军,但他用一个简单的手势暂停了司仪宣告他胜利的祝词,缓慢的把彭易之扶了起来,他的动作很轻也很温柔,就像是生怕给碎了好几根肋骨的彭易之再造成二次伤害似的。 当不长不短的一段儿沉默之后,“彭易之,这是一个外国的名字。”托尔芬公爵提高声调向观众席宣布。 “这个人想要羞辱我吗?”彭易之意识模糊的想着,他正想张口,却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是因为骑枪的钝头造成的巨大冲击把他的肺部压缩成了一团的缘故,他即使想说话,张嘴也只能发出一些叽里咕噜的低喃。外国的名字怎么了?即使失败了,我也是这次比武大会的亚军!有多少有名有姓的贵族骑士没能走到这个位置?有多少人倒在我的剑和骑枪之下? “卡尔加里王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骑士创造的国度,起初,我们坚信着自己的先祖传达给我们的讯息:怜悯,荣誉,英勇,信仰,牺牲,谦逊,公正,诚实。但随着春秋更替,我们逐渐丢下了那些我们视作信条的真理。”石爪堡公爵的语调十分严肃,“但这些英勇的品质,正活在一个异邦人身上:他以尚未成熟的身躯切磋琢磨出了能杀入卡尔加里王国英雄云集的骑士比武大会决赛的武艺,他的技击之术甚至让我都感到畏惧!而他甚至不是一名真正的骑士,只不过是雷诺茨男爵的一名侍从,被人呼唤着难以发音的异邦名字,却几乎得到了我们当中绝大多数贵族骑士所得不到的赞誉!我们究竟要再遗忘多少,失去多少,才能重新拾回先祖的荣耀?才能回忆起那些我们曾经奉若神明的教条?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在比武大会和战场上找寻自己的命运,何罪之有?” 看台上的群众们,卡尔加里国王,新旧的国师,还有奥林匹斯正教的祭司们都鸦雀无声。 “我们失去了许多东西,却越来越喜欢追名逐利,忘却了身为骑士的真正使命:保护弱者,惩奸除恶,克勇诚誉,无怪天理。而现在,一名真正的骑士正站在我的面前,这和他的异邦身份没有关系,我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认可他!”石爪堡公爵挥手召来了自己的侍从,“毫无疑问,我获得了这次比武大会的优胜。人们总是记住第一名,而忘了第二名;但我却不希望你们忘却这位第二名的骑士!” 说罢,他放开了扶着彭易之的手,彭易之踉跄了几步,坚持着没有倒下。石爪堡公爵带他来到场地中央,一字一顿庄严的大声说:“雷诺茨的彭易之,跪下。” 所有人都知道即将发生的是什么,彭易之也不例外。他已经多次听过格里芬和戴维斯向他叙说的这一仪式的经过,他恍然间明白了,托尔西亚公爵要在这里把他册封为骑士1。彭易之震颤着,努力把憋到嗓子眼的那一口鲜血咽回肚子里,单膝跪在了地上,跪在了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公爵的面前。 “我,克里斯蒂安家族的托尔西亚,以赛亚·克里斯蒂安之子,卡尔加里王国的封臣,石爪堡的公爵,在此向奥林匹斯正教的诸神,向主神朱庇特和战神阿瑞斯庄严宣誓,愿意成为彭易之成为骑士的见证人。”托尔西亚说着,从侍从手里拿过了自己的长剑“哈泰之血”,那是一柄剑柄用蓝宝石作为配重块的钨钢剑,虽然装饰华丽,但场外注视着这一切的阿格尼敢断言它绝不是一柄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石爪堡公爵拿起他的佩剑,将剑身平放,轻拍了一下彭易之的左肩,又轻拍了一下右肩,随即把剑双手横托在自己胸前,居高临下的对彭易之郑重的、一字一句的说:“强敌当前,无畏不惧;果敢忠义,无愧诸神;耿正直言,宁死不诳;保护弱者,无怪天理!这是你的誓言,骑士扈从彭易之!你是否愿意在奥林匹斯诸神和国王的面前发誓,守护奥林匹斯正教和骑士的荣誉,保护妇女与儿童,服从领主和国王,遑论前路如何艰险、卑微、困顿,也能始终如一的奋战,不辱使命?” “我愿意。”彭易之努力恢复着自己说话的机能,尽可能大声的说。 托尔西亚微笑着,把佩剑收入剑鞘,对彭易之说:“骑士有骑士的名字,从今往后你就不再是个普通人。雷诺茨男爵的封地就是你的姓氏,而我,克里斯蒂安家族的托尔西亚将名字的前缀‘tor’赠送给你,作为你成为骑士的祝礼,从今往后,你就是托兰(toran)·雷诺茨爵士。起来吧,雷诺茨的托兰·雷诺茨爵士,卡尔加里王国的‘白骑士’!” 说罢,托尔西亚将自己的佩剑,连同那支装点着宝石的剑鞘一起递到了彭易之手里。 “白骑士!白骑士!”人群中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柯蒂斯堡的白骑士!” -------------------------------------------------------------------------------- 注释1册封:理论上来说,任何一名骑士都有资格册封另外一个人为骑士,但骑士们一般不轻易这么做,而被册封的人也希望册封自己的人贵族阶级越高越好,这对他提升名望有很大帮助。 Chapter 39 “现在请你告诉我,要说真话不隐瞒。是什么不幸的死亡命数把你征服?是长久的疾病,还是善射的阿尔特弥斯用她那温柔的箭矢射中你丧你的性命?” ——《荷马史诗:奥德赛》 苏克鲁斯在阴暗潮湿的清河城地牢中醒来。 周围一片死寂般的深暗,几乎没有一点儿能用肉眼看见的亮光——至于为什么是“几乎”,木质牢门之外的甬道尽头的石壁上,安放着一柄昏黄的、仿佛被一阵轻弱的徐风拂过便能熄灭的壁烛。除此之外,他除了墙壁缝隙漏水处的滴答声和老鼠吱吱吱的叫唤声,什么都听不见。 “他妈的...”苏克鲁斯嘟囔着想要起身,却被手脚处镣铐发出的清脆响动止住了行动。那是最大号的铁镣,他心里想,不然绝不可能沉重到他连抬手都困难重重。他什么也看不见,若不是那一点儿壁烛的微光,他几乎以为自己被那该死的伊斯特万施放的法术打瞎了双眼。他能感觉到自己穿着麻布的衣服——至于他的铠甲、刺剑和盾牌,理所当然的是已经不见了。腐臭的气味犹如一条在黑暗中蜿蜒盘绕的毒蛇,钻进苏克鲁斯的鼻腔,熏得他几欲作呕,他不知道那是木头腐烂的臭气还是死体的尸臭,不过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被吊在清河城城墙外的倒霉蛋不知几许,而在这幽暗的地牢中默默死去的人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在最初的48小时里,没有人为他送来水和食物。冗长、好像永远看不到尽头的持续等待让他抓狂,尤其是他甚至还并不知道在未知的前方等待他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自己没有像那些倒霉蛋一样被挂在清河城的外墙上,任由乌鸦啄噬和寒风捶打?为什么自己没有被拉到城门外那颗大桉树下斩首示众,以儆效尤?但或许跟那些人比起来,自己才是倒霉蛋。他宁愿痛快的挨上一刀,或者让自己的脖颈被套上绞索,也不愿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粪坑中忍耐饥渴。胃部已没有食物可供消化,肠道内的粪便也已经被二次吸收,苏克鲁斯的肠胃开始了自我消化的过程,饥饿为他的腹部带来了剧烈的烧灼感,每当他稍有大点的动作,他便能感受到酸水在往上翻滚,好像要突破他的喉咙冲口而出一般。 他开始用自己的指甲在墙上刻字以计数时间,左手掐着自己的指头算分秒,右手在地牢的石壁上刻下一道道浅浅的、他只能刚好在指尖上感受到其存在的刻痕,那是本能的反应——他不想连时间的概念都失去。所幸地牢石壁的裂缝处有渗水,他也不管那水源是否洁净,每当他渴了,就在湿润的石壁上舔两口,舌尖上那一点儿潮湿的感觉让他感觉自己能坚持的更久一点儿。但令人绝望的是,当他刻下第51道代表小时的凹槽,将自己灼疼的指尖拿开,用双掌在地牢的石壁上游离时,他发现了更多、更多的凹槽。那些凹槽绝不是出自他的手笔,苏克鲁斯心想。他本以为51个小时已经足够长,但他摸到的却并不止有这些,足足有几百...甚至几千道凹槽。 这些凹槽是谁的手指甲刻下的?还是说,并不是同一个人刻下的? 囚禁到了第四天,苏克鲁斯粒米未进。正当他感觉到饥饿和死神即将带他前往另一个世界时,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视野变得明亮了许多,在那一瞬间苏克鲁斯不得不承认自己甚至产生了一点儿“死亡”的错觉,但其实不是,那是火光——万尼克手中的火把发出的火光。 万尼克左手拄着拐杖,右手拿着一只熊熊燃烧的火把,走过地牢冗长的甬道,来到了关押苏克鲁斯的地牢门前。这时苏克鲁斯才看见地牢中关着的并不止他一人,只是只有他自己活着而已。在他的地牢正对面有着另外一间地牢,很显然,那个家伙用自己的衬衫做成了一条绞索,在地牢厚重的门柱上把自己勒死了。 帕特里克。苏克鲁斯绝望的想着,和他一起分享那袋圣何塞威士忌的芬里尔叼毛,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 “我很庆幸自己活了下来。”万尼克拿着拐杖在地上“笃、笃”的戳了两下,得意洋洋的说,“虽然摔断了一条腿,但是这条命还在,不过你可就不一样了,苏克鲁斯。” 苏克鲁斯倚靠在地牢的墙壁上,有气无力的看着万尼克。说话让他感到疲惫,他不打算与万尼克交谈。他活也好死也好,跟自己都不再有关系了。 “你应该会很好奇,为什么你没有被国王陛下下令处死。”万尼克居高临下的看着濒死的苏克鲁斯,“王弟跟他的那个跟班扶桑杂种跑了;不过这不是什么要紧事,我们很快就会找到他俩。到时候,你们这些王弟的余党就会跟他一起被吊在清河城城墙外面,就算是尸体也吊——反正活人死人吊起来都一个样,没差。”说罢,万尼克回头看了看把自己在门柱上吊死的帕特里克,“呸,真是个懦夫,活该挺不过来。” “他不是懦夫。”苏克鲁斯开口了,他的气若游丝,嘴唇干裂,说出的话语也微小的像蚊子叫。 “哈哈?不,我不跟你争论这个,苏克鲁斯,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最后站着的那个人才有话语权。”万尼克轻蔑的笑笑,“不过你够种,这点我得承认,而且还相当能打。我喜欢你啊,苏克鲁斯,你别会错意,不是沃伦那个老**儿对你的那种喜欢,我认你是条汉子,但很可惜,你得死。就冲你把我从回音塔撞下去这个仇,我会很乐意把你给吊死。”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些?” “对啊,就是为了说这些,顺便活动一下筋骨,医生说走动一下出出汗对我伤势恢复有好处。”万尼克耸了耸肩,伸手从他的褡裢里拿出一块黑面包,丢进了苏克鲁斯的监牢。“这个或许能让你挺久一点,清河城的地牢没有刑具和凶神恶煞的守卫,因为我们有足够坚固的实心木头门柱;不过,在这里饿死的人已经不止一两个了。” “操你妈。万尼克。” “你说什么?” “我说,”苏克鲁斯咳嗽了一声,那咳嗽声就好像从他已然干瘪的胸前中挤出来的浑浊气流一般在地牢中回荡,让穷奇兽和克努特沙虫在里面孵蛋。我要把你的大动脉接到大静脉上,一剑搠得你浑身血液倒流,在之后我要把你挂上冬泉镇的大水车,雇一个法师日夜不断的在下面放冲击波,好方便你永无休止的做极速圆周运动!” “好一个牙尖嘴利的傻逼。”万尼克被气笑了,“是,你读的书多,你是奥弥尔的喷神,我承认你。但你无法否认我们现时的区别!从这个地牢走出去,王国的宫廷医师会为我疗愈伤口,冬泉镇的妓女会为我张开双腿,清河城的厨房会为我准备热乎乎、油滋滋的烤猪肘和酸菜汤。而你呢,苏克鲁斯,只能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屎坑舔墙壁渗出的脏水,吃我施舍给你的、干硬发霉的黑面包。你的诅咒对我毫无伤害,苏克鲁斯。” “说完了?”苏克鲁斯正了正自己的身子,“获得足够的成就感了吗?你可以滚了,万尼克。我很期待被你绞死的那一天。” “呸。”万尼克卡了卡脖子,朝苏克鲁斯吐出一口黄中带绿的浓痰,拄着拐杖走出了甬道。 “妈的...”苏克鲁斯闷哼了两声,苦笑起来。“早该知道事实比我想的更残酷...” 他又独自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沉思良久,还是捡起了地上那块黑面包。万尼克说的不错,这块面包已经干硬发霉,恶臭扑鼻,但苏克鲁斯已经顾不了许多。肚子里总得有点东西,不至于自己在实现刚刚说的那些豪言壮语之前就在这里饿死,只要多活一天,事情或许就可以有转机。那些在卫队中训练、放哨的时光在他的意识中好像变成了很久以前的往事一般,那时他还做着骑士梦,热切地期盼有一天伊萨克的长剑也会搭在自己的肩头,让自己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骑士。甚至可以有一天派出自己雇佣的探子,在希罗寻找团长和副官他们的下落... 他一边咀嚼着面包,在阴影里发出令人不快的咔嚓声,一边嗤笑着自己的愚蠢。 自己尽力了吗?苏克鲁斯不断的质问自己,沦落到今天这番田地又是为何? 面包已经吃尽,苏克鲁斯贪婪的伸出舌头,嘬着自己手指上的面包屑,然后又舔了几下湿润的墙壁压抑想要咳嗽的欲望。他再一次在地上那一点儿稀薄的稻草上躺下,陷入了长久的昏睡。或许这次睡下了就不会醒来?苏克鲁斯这么想着,不醒也好...什么梦想啊,什么维桑啊,都见鬼去吧。他不要当苏克鲁斯了,至少死去的时候让他用自己的名字吧。 “苏克鲁斯!苏克鲁斯!” 不知过了多久,苏克鲁斯听到有一缕稚嫩的声音钻进了他污糟的耳孔。或许是幻觉?苏克鲁斯沉默的想着,抑或是他在发梦吧。这里不是什么别的地方,这里是清河城的黑牢,西德尼·拉罗斯的绝对禁域,东奥弥尔死神的天堂。不会有人在这里喊自己的,不要再妄想了,苏克鲁斯这么告诉自己。 “陆晴!”帕梅拉紧张的看了看身后,拍打了一下门柱。“陆晴!快起来!” “十八层地狱啊。”苏克鲁斯从稻草中站起,镣铐发出碰撞的哗啦声。 “嘘!小点声!”帕梅拉的手中端着一盏油灯,“别把守卫吵醒了!快,我带你离开这里!” “你?”苏克鲁斯惊讶的几乎说不出话来,他又想干咳了,只得努力吞咽了一口唾沫。“你怎么进来的?” “把守卫灌醉了就进来了,这会儿他们睡着了。”帕梅拉轻描淡写的说,“不说这个,你快过来!离过道近一点,我先把你的铐子解开!” 苏克鲁斯伸出手,任由帕梅拉用钥匙打开自己的手铐和脚镣,蹑手蹑脚的把它们轻轻放在地上,然后打开了苏克鲁斯的牢门。不多言语,帕梅拉拽着苏克鲁斯的手,跌跌撞撞的带着苏克鲁斯踏上了地牢的甬道。在那一瞬间,马房小妹帕梅拉因为经年累月干活而略有些粗糙的双掌在苏克鲁斯的脑海里变得比茉门堡出产的最顶级的绸缎要更加细腻、柔滑,虽然看不清帕梅拉的脸,但此时的帕梅拉于苏克鲁斯而言并不亚于奥林匹斯传说中的缪斯女神。 令苏克鲁斯感到奇怪的是,帕梅拉的步调有些一瘸一拐。 “帕梅拉...”苏克鲁斯欲言又止,“你怎么了?” “没什么。” “是不是卫兵对你做了什么?”苏克鲁斯一时间气血上涌,拉住了帕梅拉。“他们和你就只是喝酒?” “没有啊,还被狠狠地操了一顿,所以他们睡得像死猪一样,让我偷到了钥匙,好来救你这家伙。这个答案你满意吗,苏克鲁斯?是不是该逃命了?”帕梅拉杏眼圆睁,怒目而视,“被抓到我们两个就都是死人了,还不快点跑?” 苏克鲁斯愣了一下,重重的伸出双手,把帕梅拉抱在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抱着,好像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一般。 “我一起走,帕梅拉。”苏克鲁斯哽咽着说,“求你了。” 当他们踏出地牢的那一刻,苏克鲁斯居然被月光灼的有些睁不开眼。他在阴暗的地底呆了太久了,一时间居然不习惯月光般黯淡的光线直射自己的眼球。 清河城的庭院寂静无人——巡逻岗哨十五分钟才有一班,但苏克鲁斯并不知道下一班什么时候才会来。帕梅拉拉着苏克鲁斯轻手轻脚的穿越过庭院,来到了帕梅拉居住和工作的马房。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马房侧后的城墙上居然有一个仅够一人进出的裂缝,那是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吗?苏克鲁斯没有多想,他们已经避开了所有守卫的眼线,也不用通过有着王都守备队把守的清河城大门,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幸运了。而其他人——例如帕特里克和利亚姆,他们则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每当想到这里,苏克鲁斯都感觉到有一阵幽暗的窒息扼住了他的咽喉。 他们爬出城墙,在清河城外乱石嶙峋的地基中穿梭,随后在东奥弥尔的荒野上疯狂地奔跑,好像要把自己的性命燃烧殆尽一般的疯跑,逃离清河城,逃离伊斯特万和那个疯子国王,逃得越远越好。他们需要一匹马,如果没有马,他们是跑不远的,被追赶出来的守卫和猎狗逮个正着的几率也变得很大;但他们无法奢求这些,光是能从清河城逃出来就已经是万幸了。 “诸神在上!”猛然间,苏克鲁斯听到了一个让他感到绝望的声音。“以东奥弥尔国王西德尼·拉罗斯之名,把手给我他妈的举起来!” 苏克鲁斯和帕梅拉在寒风中站定,因为剧烈奔跑而在背上洇湿衣衫的汗水被风一吹,让苏克鲁斯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缓缓地举起手,回头,这才发现那是清河城外的巡逻队。四人一组,一人骑马,三人步行。在苏克鲁斯和帕梅拉穿越林间小道的时候,和他们撞了个正着。骑马的巡逻队长骂骂咧咧的下马,拔出他腰间那柄明晃晃的佩剑,指着苏克鲁斯,气势汹汹的带着手下的队员们向苏克鲁斯与帕梅拉走来。 苏克鲁斯看了看自己污糟的囚服和手无寸铁的帕梅拉,一阵绝望犹如这吹打着他的寒风一般掠过心头:如果他的剑盾还在,他至少可以干翻巡逻队当中的两个,给帕梅拉争取到足够的逃跑时间;如果还穿着铠甲,他豁出性命说不定能把这四个人全宰了,但他什么也没有。时值深夜,清河城外的道路上连旅人都十分稀少,不会有人对他们施以援手,只有远远地、两名驾着马车的行商站在路边,好像看热闹一般的看着巡逻队和苏克鲁斯。 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苏克鲁斯心想。 隔着薄纱一般的月光,苏克鲁斯依稀看到了那个驾着马车的商人,有着他似曾相识的一头棕褐色头发和黝黑的皮肤。 Chapter 40 “环绕大地的震地神幻化成埃尼珀斯,在漩流回转的河口和她一起躺卧。紫色的波浪有如高山四周矗立,屏障隆起,隐藏神明和凡间女子。” ——《荷马史诗:奥德赛》 托兰·雷诺茨抛弃了那些本应属于他的赞誉和卡尔加里王庭在赛后为他准备的隆重典礼,只拿上了作为奖品的铠甲和石爪堡公爵给予他作为赠礼的佩剑,和阿格尼·柯蒂斯一行寥寥数人奔驰在卡尔加里东部海岸宽阔的堤道上。他们每个人都沉默不语,只有马蹄敲击在并不坚固的土路上时发出的清脆响声,以及横越埃及尔海而来的海风回荡在耳畔。阿格尼骑着他的那匹山地猎马,不顾一切的鞭打着这可怜的畜生,同时不断用钉在马靴后跟的铜质马刺顶着坐骑的肚子。紧随其后的托兰·雷诺茨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阿格尼战马踏出的泥坑里开始出现星星点点的红色——那是马腹被刺伤之后留下的鲜血。其余的随从和行李已经全数留给了戴维斯和格里芬,而他们正在以最快的速度赶回雷诺茨山堡。 今天早上,准确的说是凌晨时分,临时充当阿格尼侍从的艾能奇收到了留守在雷诺茨山堡的副官送来的虎鸫,那时他正在用凉水袋冷敷自己腹部在比武大会时被对手用钝锤敲出的青紫。甫一接手绑在虎鸫脚腕处的信件之后,艾能奇片刻都不敢耽搁,立即摇醒了前一天晚上为了庆祝彭易之夺得亚军而喝到酩酊大醉、鼾声如雷的阿格尼。当阿格尼从酒气中苏醒之后,艾能奇一五一十的把虎鸫带来的信息告诉了他,连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有漏下。阿格尼·柯蒂斯只是静静地倾听,浑浊的双眼紧盯着燃起取暖的篝火,眼神愈发有了亮光。 “把彭易之叫起来,不管他现在是什么名字。”阿格尼起身,用字正腔圆的威远城维桑话对艾能奇宣布,“再叫上占行简,还有一起来的那几个洛溪团老兵。有关比武大会剩下的事宜全部交给格里芬和戴维斯,我们回雷诺茨山堡。” “尊敬的盟约团团长、雷诺茨男爵、阿格尼·柯蒂斯爵士亲启: 我于前日,即太阳历1542年11月18日获悉东奥弥尔王国发生了一场无谋的政变,东奥弥尔国王西德尼·拉罗斯在其都城清河城内彻底粉碎了王弟伊萨克·拉罗斯的政变,准确的说,国王将其政变行动扼杀在了襁褓之中。基于东奥弥尔国王残忍嗜杀的不良风评,这本不是值得惊动你的大事。但事实上,今天早晨雷诺茨山堡接待了两名来自东奥弥尔王国那场政变之中逃生、风尘仆仆且饥饿难耐的幸存者:王弟伊萨克·拉罗斯本人和他的侍卫队长,一名叫做牧沢正成的扶桑武士,他们正要前往密涅瓦城向雷耶斯国王寻求政治庇护和人身安全保护。但基于在盘问过程中牧沢正成透露的讯息,我冒昧僭越在雷诺茨山堡向他们提供了人身保护和食宿。此人说他在清河城供职时,护卫队手下有一名黑发少年,身高约五尺九寸,曾经因海难而失忆,胸口有虎鸫样式盾徽纹身。 我怀疑此人是陆晴的可能性非常之高,同时他还提供了许多诸如生活习惯、言语口音的细节可供佐证。自称伊萨克·拉罗斯的东奥弥尔贵族和这名扶桑武士同意在雷诺茨山堡暂先安顿,但他们显然不会久留。望阁下在王都处理完比武大会相关事宜之后火速赶回雷诺茨山堡。” “还需要念落款吗?托兰‘爵士’。”在勒马歇息时,阿格尼就着营火和烤鱼说道。“实在不好意思,把你大半夜拉起来,没有解释就上了路。这时候你本来应该在王庭的宴会厅享受涂了奶油的烤肉酱的小黄牛、草莓和蔬菜沙拉才对,但事出紧急,实在是没有办法。” “别说这种话,团长。”托兰·雷诺茨听罢,精神大振,抓起手里用柳树杈穿起的烤鱼狠狠咬了一口。鱼肉烤的恰到好处,上下牙只轻轻一咬就剥落开来。“这件事我绝不会比你更无谓;我已经失去了太多同伴了,只要能把陆晴这个叼毛找回来,我把佩剑跟马当掉换钱也没所谓。” “北陆佬,你还是省省吧。”占行简笑着揶揄道,“这帮骑士老爷最宝贝的不就是他们的佩剑吗1?” “对啊,你是我们当中的第二个骑士,而且还是石爪堡公爵亲手册封的。”阿格尼严肃了起来,“这是个很好的开始,你干的不错,易之。要是他们都和你一样,蒙鸠依人绝不敢在北陆对我们予取予求。” 稍事休憩之后,一行人马不停蹄的又踏上了归程。原本轻骑简从都需要四天才能抵达的骑程,阿格尼他们只用了一天半;每人两匹马轮换骑乘,一旦有一匹马儿因为背上沉重的披甲骑士而支撑不住长时间奔跑时,立马就换到下一匹马,即使路上碰见了什么旅店也不刻意落脚休息,而是骑到那儿该饮马暂歇就在哪儿就地扎营。从柯蒂斯堡到王都的路上原有一座曾隶属卡戎公爵的、以鳌虾浓汤闻名的富饶市镇长河湾,阿格尼还记得格里芬在暮光之栈时曾手舞足蹈的宣布那里的美食绝不逊色与暮光之栈一星半点,他本计划回程时带着他们在长河湾暂住几日,但那些计划也都被抛诸脑后:此刻,没有什么比陆晴,比他们的伙伴更重要。更别说陆晴曾为了救阿格尼一命而堕海,在此之前还和托兰·雷诺茨一道抢救出了他们如今赖以为生的金条箱。 雷诺茨山堡已近在眼前。 阿格尼显得疲惫:这两天他几乎没有安安稳稳睡过觉,他的眼窝深陷,铠甲上全是马蹄溅起的泥土和扬尘,头发也散乱糟污,但在这种时候他显然不愿意过多顾忌自己的个人形象,他一把推开了刘峻辰递来的、散发着温热气息的湿毛巾,双眼燃起暮色中的炬火,问道:“王弟和他的侍卫队长在哪里?” 经过几日的休息,一路隐姓埋名、饥寒交迫的东奥弥尔王弟伊萨克·拉罗斯已经在雷诺茨山堡的款待之下多少恢复了些元气,面色也比刘峻辰初见他时的狼狈样子红润许多。因为流亡他乡的缘故,伊萨克抛掉了那些繁复、昂贵又能恰到好处的展现身份的锦缎衬衫,只穿着黑色棉布做成的的干净珩缝衬衣出来见阿格尼,只有他那一头犹如雄狮一般的金发在冬日的艳阳下依然闪耀。 阿格尼后退一步,恭恭敬敬的向王弟行了一个宫廷礼:“王弟阁下,初次见面,我是雷诺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请恕我的人招待不周。” “不,他们把我照顾的很好。”伊萨克·拉罗斯的喉结上下蠕动了一下,“从清河城出来之后,我没敢取道康桥和红鹿堡,因为我不知道那里的人们是否愿意追随我;柯蒂斯堡伯爵拒绝了我的求助,雷诺茨是第一个愿意容留我过夜安顿,并为我提供食宿和安全保护的地方,对此我表示感激。” “如果您愿意的话,想留多久都没有关系,我向您保证;如果之后您还是执意要前往密涅瓦城,请允许我的人来担任您的护卫,有一队骑手护卫,刺客和土匪能打的主意也少些,世道凶险,这份好意还望您不要拒绝。”阿格尼匆慌的说道,“请原谅我的无礼,我现在有要事想找您的护卫队长谈一谈,不知是否...” “啊!是牧沢吧。”伊萨克睁大了眼睛,“应该还算方便,出城之后我们在红鹿堡东边遇见了一伙马贼,虽然牧沢没让他们伤到我分毫,但肩胛骨挨了一下,这会应该还在房间养伤。” 阿格尼略一点头,匆匆走向山堡内侧的住屋。胡子拉碴的牧沢正端坐在房间内的床上,似乎是在行扶桑武人每日都会做的冥想仪式。连日的逃命让他疲惫的脸颊深陷,形同枯槁,连额头上的皱纹都多了许多,全然没有当时清河城王弟护卫队长那般威风八面,只有他的那长短双刀依然被上了剑油和打粉,妥善的保存在刀架上。 “您是..?”牧沢面对着这个气喘吁吁还穿着全身铠甲闯进他房间的骑士,有些不知所措。但阿格尼并未佩剑,这让他相信阿格尼没有恶意。 “恕我冒昧,牧沢爵士,我是雷诺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阿格尼随手拉过一张凳子,在牧沢面前坐下。“您之前提到了一个胸口纹虎鸫的黑发小伙子?” “对的,没错,他是我护卫队中的一员。”牧沢沉吟了一会,“但他之前曾失去了记忆,莫非您是...?” “他是我的朋友,兄弟和救命恩人。”阿格尼看着牧沢的眼睛,好像要把所有的信息都从他眼里挖出来一般。“我欠他一条命,或许可以说我这条命是他用自己的命换来的也不过分,他是我的兄弟,对我的重要程度——请原谅我口无遮拦,超出您的想象。不管他去到哪里,我都一定要找到他。” “啊,我了解了。”牧沢正了正自己的身姿,以扶桑武士的礼节向阿格尼微微鞠躬。“但请恕我实言相告,在那天晚上之后...” 阿格尼的心猛然一沉,他早已知晓牧沢和伊萨克是在政变失败之后为了保命而逃出的清河城,而他们手下的护卫队自然凶多吉少,他不相信那个风言残暴嗜杀的西德尼·拉罗斯会在政变这样的事件中留下活口。“他被杀了吗?”阿格尼语调低沉的问。 “不,我没有看见他被杀。”牧沢摇了摇头,“但苏克鲁斯的情况应该好不到哪里去。” “苏克鲁斯?” “对啊,苏克鲁斯,我们现在说的这个人。”牧沢愣了一下,“他不叫苏克鲁斯吗?他是告诉过我那是他到了清河城之后才取的名字,但之前的名字我确实不知道是什么。” “请继续说。” “我带着王弟殿下冲破城门口的岗哨时,看见苏克鲁斯在马厩。”牧沢道,“或许是想抢一匹马逃走吧?但那不是个好主意。宫廷术士已经带着几乎两打的卫兵在哪里守着呢。” “宫廷术士?”阿格尼糊涂了,“然后呢?” “对的,宫廷术士,我们都叫他伊斯特万,是隶属于群星学派的法师,一个阴险的老家伙,时常用黑魔法和炼金术蛊惑西德尼,说不定东奥弥尔变成如今这个样子他也有一份。但问题是这个家伙不止会在实验室里鼓捣那些瓶瓶罐罐,那天晚上我们才知道这个家伙同时也是一个战斗法师。” “真该死。”阿格尼恨恨的说,顺手拿过桌上的水壶,不用木杯,往嘴里大灌了一口。谁知里面并不是清水而是麦酒,险些呛得他喷了出来。“然后呢?他跑出来了没?” “很不幸...我只有坏消息告诉你,阿格尼。”牧沢摇了摇头。 “他死了?” “不,也没有。”牧沢直直的看着阿格尼的脸,“伊斯特万用了法术,我之前略有耳闻,那咒语代表‘冲击’。有两个小伙子,都是顶呱呱的卫兵,就那样狠狠撞死在回音塔外墙上——苏克鲁斯比较幸运,他飞出去好几米远。但应当不会有性命之虞,我亲眼所见,他当时穿的是卫兵值夜班岗哨穿的重甲。如果只是被冲击波撞个正着,最多只是断几根肋骨的程度。”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阿格尼冷峻的看着牧沢,“陆...苏克鲁斯可能没有死,他现在正在清河城的地牢里。” “恐怕是这样。” 阿格尼放下杯子就要走。 “你回来,阿格尼!听我说完!”牧沢慌忙从床上跳了下来,从阿格尼大声说。“你现在去也没用!刚刚发生过这样的事件,城内的警备一定异常森严;没有看不起您和您手下的意思,但清河城不是区区两百人就能染指的!即使要潜入进去救人,现在恐怕也不可能!” “那你说,我应该做些什么?牧沢爵士?”阿格尼回身,有些愤懑的对牧沢说,“等着我的兄弟在地牢饿死,方便我可以给他收尸?” “请冷静,男爵大人,我也不是什么‘爵士’,扶桑没有骑士的说法,只有武士。”牧沢冷静的说,“至少您可以先派个探子去看看情况,确认苏克鲁斯是死是活,然后再行下一步打算。” “他也是你的士兵,牧沢..阁下。”阿格尼换了一种称为,但那愤懑的语气并没有变化。 “是的,而且是个好士兵,据我所知,当袭击开始的时候苏克鲁斯一个人在五楼阳台干死了四个袭击者。”牧沢叹了口气说,“但我是王弟的护卫队长,一旦担任这个职位,我便有履行职责的义务,王弟的安危对我来说是第一要务。至于其余的士兵,除了为他们祈祷,我没有别的什么能做的。” 阿格尼在房中踱着步,焦虑的情绪在他的心海中翻滚、烧灼。住屋的窗外,夕阳已没入山堡庭院的树梢,阿格尼深吸一口气,对牧沢说:“请您把苏克鲁斯这个人的一切都告诉我,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习惯,他的薪俸和朋友...我想知道他活的怎么样。” 牧沢的表情变得认真起来,他正襟危坐在床榻上,虽然肩胛骨的碎裂处还上着夹板,让他的吴服凸起了好大一块,显得略有些滑稽,但阿格尼并没有笑。 当阿格尼·柯蒂斯从小屋中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梢头。牧沢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力向阿格尼回忆苏克鲁斯曾经向他阐述的一切,从他被苏克鲁斯村的渔民捡回开始说起;他告诉阿格尼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在沃伦的手下遭受了怎样惨无人道的虐待,告诉他伊萨克是怎样在机缘巧合之下将苏克鲁斯纳为自己的护卫,告诉他和苏克鲁斯交好的马房小妹,还有大个子帕特里克和维吉尔的利亚姆;他连一个细节都没有遗漏,包括苏克鲁斯曾经在文书的角楼里阅读了那些浩如烟海的古籍文献,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的磨练自己的刺剑剑技,甚至包括了逃出生天的卫兵们的证言:苏克鲁斯在最后那天晚上以一对四守住了五楼的阳台,即使面对在马厩埋伏他的两打王都守备队士兵也不曾表露出胆怯和退缩。那不愧是自己的好兄弟,阿格尼心想,在来到雷诺茨山堡之前阿格尼还不敢下百分之百确定的断言,但在牧沢告诉他这一切之后他比世间任何一人都更加确信。个性坚韧,沉默寡言,宁死不后退一步,在需要他豁出性命的时候绝不向命运低头:那是自己带来希罗的小伙子,那绝对是陆晴本人。 “我欠您和伊萨克阁下一个巨大的人情。”阿格尼对牧沢说,“您家大人在危难之际从那个什么狗屁文书手底下救下了苏克鲁斯,而您又在之后给予了他许多帮助。这份人情必须被偿还,我向您保证,不管您和伊萨克殿下今后去到哪里,我阿格尼·雷诺茨和这座山堡都是您的坚实后盾。” “感谢你的承诺,阿格尼爵士。”牧沢略一鞠躬,“恕我直言,王弟对这次密涅瓦之行抱有很大希望,但我不认为卡尔加里王国愿意参合到东奥弥尔宫廷内斗这样的烂摊子,更不愿意为了王弟殿下而和西德尼·拉罗斯这样的疯子再次树敌。届时很有可能要再次上门叨扰。” “小事一件,牧沢阁下。”阿格尼匆匆的说,“雷诺茨山堡永远为您和王弟殿下敞开大门。现在如果您不介意,我想找我的副官谈一谈。” 牧沢略微颔首,当他还没有抬起头的时候,阿格尼就已经转身出门而去。 “峻辰,事出紧急,我有话和你说。”阿格尼拍了拍正在火堆旁和伊萨克交谈的刘峻辰,然后转头看了看王弟,“请恕我无礼,我有要事要与我的副官商量。” “什么事这么紧急?”在和他来到了庭院内的大柳树阴影下之后,刘峻辰不安的问道,“问出什么特别的信息了吗?” “根据我们手里现有的信息,陆晴很可能正在清河城的地牢。”阿格尼尽量让自己的言语精炼、简明扼要,“劫狱并不现实,我们也不可能把清河城打下来——即使卡尔加里王庭调集大军也未必有这个把握。所以我想让你去实现一个计划,一个很久以前就在我脑海里成型的计划。” “你说。” “我们带来的金条虽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二百多军兵人吃马嚼,终归有花尽的一天,我们需要和维桑取得联系,还需要开辟自己的财政来源。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将计划让占行简和艾能奇动身前往长河湾港口租一条船再招募些水手,尝试开辟返回维桑的航路。而你,峻辰,我希望你能发挥你的长处,在希罗组建一个维桑人的商会2。” “商会?”刘峻辰愣了一下。 “对的,一个商会。”阿格尼说,“本来我想晚些再着手于这个计划,但时不我待。你得尽快出发,前往清河城。” “清河城...”刘峻辰把食指指节弯曲,顶在嘴唇边沉吟道,“你希望我去赎回陆晴?” “赎回或者作为奴隶购买,怎么样都无所谓,只要把陆晴弄出来就好。”阿格尼双手交叉环绕于胸前,倚靠在柳树上,“我会给你十五个骑手作为商队护卫,再给你半数的金条作为你的启动资金。接下来就是你的舞台了,峻辰。” -------------------------------------------------------------------------------- 注释1佩剑:在希罗世界的骑士阶级,佩剑是一件无比重要的器物,未经允许触碰他人的佩剑将被视为粗鲁和不礼貌的,而侮辱对方的佩剑比侮辱对方本人更严重。 注释2商会:商会,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 Chapter 41 “宙斯这样说,动了动他那暗黑色的眉毛,使赫克托尔穿着那副铠甲正合身,凶猛的阿瑞斯也暴烈地进入他的心灵,使他全身的各个肢节充满了力量。”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当苏克鲁斯在哈泰1的马车驿站中再次苏醒时,已是四天后的深夜。 他的记忆停留在了他逃离清河城的那天晚上,苏克鲁斯依稀记得有一支弩箭洞穿了捉住他和帕梅拉的那侦查队长的覆面盔,没入他的脖颈,箭头直从他的喉结钻出,鲜血喷溅在他的战马脑袋上,惊的这畜生嘶吼起来。再往后的记忆便有些模糊。他的后脑似乎挨了钝锤,但伤得不重,真正让他卧床四天不起的恐怕是他已经断裂的肋骨在没能得到很好的恢复的情况下在搏斗中再次遭到巡逻队士兵的重击——他应该庆幸,骨头在体内折断之后只会有两种情况:骨髓从断裂处流出进入污染血液,他将发高烧,然后在高烧中死去;或者开始一点点的自我修复,直到断口形成包膜,开始缓慢的愈合过程,他就能活下来。而他属于后者。 “你醒了?”身旁的帕梅拉从睡梦中惊醒,还保持着在椅子上撑着脑袋的姿势,而苏克鲁斯的呻吟吓得她差点从椅子上滚了下来。“你感觉怎么样?苏克鲁斯?” “水。”苏克鲁斯感觉嗓子好像烧着一团火,即使想说什么,那些话却像被卡在了喉头,让他发出的声音活像垂死之人的呻吟。 接过帕梅拉递过来的水杯,苏克鲁斯一饮而尽,随后又喝了四杯。这时他才感觉自己又能喘口气了。 “我感觉好像有一头大象压在我身上。”苏克鲁斯把脑袋放回鸭毛枕头上,长叹了一口气说道。 “好吧,既然你能够开玩笑,说明应该是死不了了。”帕梅拉生气的说,“你睡了四天,眼睛睁也不睁,额头烫的像是能打火锅,来了两个医生都一致认为再烧两天你可能会活活烧死。” “这不是没死吗,帕梅拉。”苏克鲁斯笑道,“我们这是在哪儿?” “哈泰。”帕梅拉皱着眉头说,“哈泰的马车驿站。” “哈泰的马车驿站,还来过两次医生。”苏克鲁斯侧耳倾听窗外驿站老板高亢嘹亮的叫卖声、酒客们愤怒的咒骂声和骰子在骰盅内撞击的脆响。“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那个...那个凤凰群岛人,帮我们出了这笔钱?” “啊!你醒了,我的朋友。”苏克鲁斯的房门被大力的打开,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个举起双手作拥抱状的凤凰群岛人,在此之前,苏克鲁斯已见过他两次;第一次是在冬泉镇酒馆的那次火并,第二次则是在他逃出清河城的那个夜晚。他依旧是那一头卷曲的棕色头发,穿着凤凰群岛样式的露臂长袍,但因为天气略有些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毛皮坎肩。“感觉怎么样?醒过来了吗?你最好的朋友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永远为你服务,苏克鲁——斯,哈哈,你们大陆人的名字还是这么难以发音。” 他的口音带着浓郁的群岛气息,每当他说第四音节的词语时,口腔内就会不由自主的发出弹舌和爆破音,那毫无疑问是群岛口音使然。在东奥弥尔人的眼里,凤凰群岛是一个盛产刺客、歌姬和美酒的自由贸易城邦,也是政治犯的天然避风港。但这名群岛人救下了他的性命,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醒过来了,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很感谢你的帮助。”苏克鲁斯单手撑着床垫,努力的想要从床上坐起身来。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们大陆人常常这么说,我相信这句话就好像我对日神樽比勒的信仰一般虔诚坚定不可动摇,我的朋友。”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单手横在胸前,夸张的行了一个宫廷礼,“你在冬泉镇的酒馆救了我们一命,债务必须被偿还,但那丝毫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一听到这位可爱的小妹妹想要去清河城地牢救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我不禁被这美好动人的爱情故事感动的潸然泪下,于是就埋伏在清河城城墙豁口外的小路上,希望能找到一些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能够做的工作——” “你认识我?”帕梅拉惊奇的看着班亚德,“你之前见过我吗?” “噢,我可爱的小妹妹,凤凰群岛人无所不晓,从阿尔戈的群山到莎赛镇姊妹城2,希罗世界的每一个人我都认识,我说的是——每一个。”班亚德道,“摆渡人不会忘记每一个曾向他们提供帮助的人。” “我——” “噢,先不要说太多话,我亲爱的朋友苏克鲁斯。”班亚德深鞠一躬,其夸张的动作让帕梅拉好一会才把笑意从脸上憋回去,“你刚刚从深眠中苏醒,想必饿的宛如在笼中关了一个星期的雄狮,即使给你一整头牛我想你都可以连骨头都嚼干净——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在哈泰买不到一整头牛,却可以让你把肚子填饱。在这之后我们再详聊吧!” 说罢,班亚德拍了拍手,门外的侍者便推门而入,在房间内的桌上摆上早已准备好的餐点:刚出炉的面包和黑咖啡,一壶加热过的金麦城采珠人红酒,温热的奶酪,半只烤鸡和蔬菜拼盘,以及两大碗热乎乎的牛肉大麦浓汤。“请原谅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在哈泰找不到正宗的群岛菜式,只能让你吃这些食物,等到了日神之地,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一定让你品尝些真正该给人类吃的美食。”班亚德伸出两只食指,在空中往前一伸。 “日神之地?”苏克鲁斯问道,“你要带我去凤凰群岛吗?” “噢,当然,我的朋友,日神之地不会拒绝任何一位落难的人,尤其是班亚德·阿基·巴希尔的朋友。”班亚德的不断地发出弹舌音和爆破音,“我们将取道梅卡瓦穿越银血山脉,横越芬里尔的国境,在阿尔比诺4搭船前往索洛岛的伊丹港3;当然,如果你有更好的去处,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也不会强行把你带走,好像那些没有新意的匪徒和强盗,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是你最忠实的朋友和最坚固的后盾!现在,请不要再说许多,酒饭正在变冷——而你迫切需要一些热食来暖暖身子,补充营养,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可不愿意在把你救出来之后看到你因为饥寒交迫而嗝屁,请吧。”说罢,班亚德又行了一个夸张的宫廷礼,手掌尖端的方向直指向桌上的餐点。 这时苏克鲁斯才觉出饿来:他的肚子发出的鸣响犹如春天的猫发出的啼叫一般,好像这四天他都没有吃些像样的东西。事实上,帕梅拉努力给他喂了些流食,但那几乎于事无补,苏克鲁斯的身躯伤痕累累,又几乎在清河城的黑牢中消耗掉了最后一丝养分,急需进些东西来补充他迫切需要的能量。苏克鲁斯伸手拿过桌上的烤鸡,不顾形象的大吃大嚼起来。 “能吃东西,就是生命力旺盛的明证。”班亚德满意的对帕梅拉说,“吃饭,睡觉,做ài,人生无非是为了这几件事而活,即使王上驾崩也不能阻止人们进行这些再普通不过的日常活动;我可爱的小妹妹,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同样也准备了你的分量,这几天照顾我可怜的朋友一定很辛苦,请你也不要客气,尽管吃些东西吧。” 去凤凰群岛吗?那大概也不错,苏克鲁斯一边把一朵圆生菜叶子包裹着烤鸡肉、沾上农场酱塞进嘴时心里一边想着,总不会比在清河城的遭遇更坏。那不是个奥林匹斯正教的信仰能够触及到的土地,苏克鲁斯在脑海中检索着他曾经在文书的小角楼内读到过的有关于这座群岛的信息,群岛的海之民们信仰着和奥林匹斯信仰截然不同的一神宗教「尊日神教」,以日神樽比勒为唯一真神。但这座群岛从太阳历11世纪起便已作为自由贸易城邦存在,在黑暗时代的上古传说中,凤凰群岛有一层刀枪不入的魔法屏障,庇护着海之民们在黑暗时代免受埃塞克斯冥府之门内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各类魔物侵袭。在希罗大陆一片焦土的年代,凤凰群岛成为了人类最后一个绝对安全的避风港,这也为之后凤凰群岛成为富庶的自由贸易城邦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但陈生和洛溪团,还有维桑...苏克鲁斯不敢多想,现在连活下去都成了一种奢望。 “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苏克鲁斯吃完面前的餐点之后用手抹了抹嘴,满足的打出一个饱嗝,面色也因为红酒的作用而红润了许多,“你把我带到凤凰群岛之后,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吗?” “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听到你这么说非常伤心,我的朋友,即使你正确的说对了他晦涩难懂又绕口的名字。”班亚德做出一个委屈的表情,“群岛的海之民帮助朋友是不图回报的,有两颗金罗兰固然很好,但没有的话海之民也不会强求,他们的故乡已经足够富庶,而他们的生存之道也和大陆人不尽相同;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只希望他的朋友能逃出那个人间地狱,找到一个能容纳自己一张床榻的国度,仅此而已。” “你真是个好人,班亚德·阿基·巴希尔。” “请不要对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说反话,群岛的海之民虽然擅于做生意,但他们的脑子一根筋,听不出弦外之音。”班亚德伸出一根食指,在空中前推。“如果你说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是个好人,那他就实实在在的是一个好人。” “但你在冬泉镇酒馆——” “休要再因冬泉镇的事质疑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了,我的朋友,职业是不分贵贱的,哈泰的妓女和芬里尔的皇帝在人格上没有任何差距,他们都服务于人民。”班亚德皱了皱眉头,“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是一名摆渡人的刺客——但那只是谋生的一种手段,他还有家人需要养活,可以的话他不会从事这样高风险的职业,但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即使他曾经刀口染血,但那也不过只是生意,而他搭救苏克鲁斯却并非出于金钱方面的考量,单纯只是想回报他的恩情。噢,日神樽比勒啊,该如何才能让我的朋友苏克鲁斯放下戒备,敞开心扉?这可真是个比费马定理更加难以证明的难题。” “好了,不要再说了,苏克鲁斯。”帕梅拉责怪道,“谁用马车把你拉到哈泰,雇医师照料你的伤口,给你准备热乎乎的酒饭?” “请原谅我,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苏克鲁斯低下了头,“我不应该对你的帮助产生疑问。” “听到你这么说,可怜的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很高兴,我的朋友。”班亚德露出笑容和洁白而整齐的八颗牙齿,“请好好休息,我们不着急赶路;我住在隔壁的房间,如果你已经准备好上路,不论是否想要和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一起去索洛岛,请让我事先知晓。” -------------------------------------------------------------------------------- 注释1哈泰:哈泰镇是奥弥尔地区北部的交通枢纽,也是奥弥尔地区通往埃塞克斯和银血山脉的必经之路。在夺旗战争中,哈泰镇被石爪堡公爵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攻陷,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很快恢复。 注释2莎赛镇、姊妹城:奥弥尔地区拉冬山脉南端两侧的两座港口城市。 注释3索洛岛的伊丹港:凤凰群岛主要岛屿中最靠北的一座岛屿,也是最靠近芬里尔的岛屿。伊丹港为索洛岛的首府。 注释4阿尔比诺:芬里尔帝国西部的港口城市,是芬里尔地区与凤凰群岛贸易的主要通道。 Chapter 42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历史是充满谎言的。如果他活着而我们死了的话,他的真相会被记录下来。而我们的会被抹去。』 ——约翰·普莱斯《使命召唤:现代战争》 当格里芬·达勒和戴维斯·德雷克带着其余参加比武大会的人员们归返雷诺茨山堡时,恰好是伊萨克·拉罗斯和牧沢正成拜别阿格尼,动身前往密涅瓦城的下午。阿格尼依稀记得那天下午的南卡尔加里下起了星星点点的小雪,这很不常见,据格里芬所言,温暖湿润的南卡尔加里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过冬雪了。 “你觉得王庭会答应帮他复国吗?”阿格尼双手交叉环绕于胸前,站在山堡的门楼上,和格里芬一起远远望着伊萨克和牧沢骑马离去的背影。 “我?”格里芬耸了耸肩,“诸神慈悲,我应该实言相告:恐怕王庭连收留他都不愿意。” “此话怎讲?” “你比我们更早回来,阿格尼,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不告诉我,我也不会多问。”格里芬舔了舔嘴唇,“但你走之后在王庭发生了一些事情,虽然我不知道来龙去脉,但也能猜出一二;王国恐怕在这种时候不会理会东奥弥尔的流亡王子,也不愿意搅进这个烂摊子。” “发生了一些事情...”阿格尼没好气的说,“怕什么来什么。” “在那里,”格里芬指向西方巍峨的银血山脉,“梅卡瓦的罗德里戈家族已经对西方的芬里尔帝国屈膝称臣,那是第二个埃塞克斯地区皈依芬里尔的统治者家族,第一个是弗林吉亚公爵哈林顿·瓦格纳,或许你认识他表弟,就是那个在比武会场上跟石爪堡公爵好一番恶战的‘侠义骑士’卡梅伦·瓦格纳。” “意味着?” “意味着,埃塞克斯的不破堡垒,卡尔加里王国抵御西方威胁的天堑银血山脉和狮印山脉已经大门洞开。”格里芬担忧的缩了缩身子,“令人生畏的西方帝国已经打开了通往东方平原的通途,他们随时可以取道弗林吉亚1和亚眠城2,一拳打进卡尔加里的腹地。” “那也不能毫无理由就大打出手吧?”阿格尼咕哝道。 “要理由,他们可以编出一万个,而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芬里尔已经眼馋丰饶富裕的卡尔加里很久了,帝国正在不断扩张,盯上卡尔加里是迟早的事情。而且你不知道吗?玛拉公主此刻恐怕正在芬里尔。” “玛拉公主?”阿格尼愣了愣神,“玛拉公主...你说的是克拉克·莫特利平定的那场内乱?” “是的。”格里芬打了个哈欠,“一如伊萨克王弟此时正在做的事情一样:宫廷斗争中失败之后前往他国寻求政治庇护。芬里尔皇帝利奥波德·西塞罗几乎用最高礼仪接待了玛拉·艾伯特,把战锤镇宫殿最好的贵宾房让给她住,配上四十个佣人日夜伺候她的起居,给她最好的条件,让她乐不思蜀;殊不知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杯难以下咽的苦酒。芬里尔大可以用玛拉对于卡尔加里王座的宣称权而对我们予取予求。” “予取予求,这话说的可有些过分。”阿格尼哼了一声,“卡尔加里的黑袍骑士我可是见过的,那不是吓唬小孩的把戏,那是货真价实的骑士。” “算了吧,阿格尼,卡尔加里有些年头没有打过仗了,上一次差不多是十年之前。”格里芬把视线从渐行渐远的伊萨克身上转回山堡内侧,“你见过那个萨洛扬·麦考利了吗?虽然我没有什么别的本事,看人还是很准的——这家伙就是个实打实的饭桶,只因为麦考利家族响亮的名号和一张好脸,加上能哄得主上欢心,就混到了骑士统领的位置。你能想象这样一个蠢蛋带领着卡尔加里黑袍骑士冲阵的场面?恐怕他只会带着黑袍骑士去送死。” 阿格尼没有说话。 “话说回来,芬里尔的步兵方阵也不是哄小孩的把戏。我去过一次战锤镇,见过他们的步兵操演——你真该看看,阿格尼,他们的步兵行军时的队列直的像戴维斯十八层地狱啊,他们是经历过多变态的训练才能变成那样?”格里芬摇了摇头,“能做到令行禁止的军队已经实属难得,但芬里尔更不一样;你想想,阿格尼,希罗的王国茫茫多,为什么芬里尔能从一方诸侯变成统治整个芬里尔、半个埃塞克斯的庞大帝国?为什么那些高傲的山地贵族愿意对他们卑躬屈膝?为什么玛拉那个婊子别的地方不去,独独选了芬里尔?那不是没有理由的,阿格尼。人吃饭是因为饿了,睡觉是因为困了,世间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可以有被解释的理由。而芬里尔的军队就是理由,阿格尼。” “所以在你看来,战争很有可能会在近期爆发?” “恐怕是这样。”格里芬压低声音,“您也该早些做好准备,对不对?您看,”格里芬伸出他被皮革手套包裹着的左手食指,指向庭院。“刘副官现在不知在何方,我就假设他在外出公务;托兰·雷诺茨爵士还沉浸在比武大会打到亚军的狂喜之中无法自拔,艾能奇和占行简,他俩在跟戴维斯带来的新丁玩单双骰赌烟酒。至于戴维斯,你看,他还在向手下炫耀比武大会的奖品:那件老土的海豹皮披风。他们确实是您忠实的部下,但他们准备好踏上战场了吗?他们准备好和芬里尔的大军,或许还加上他们在奥弥尔的盟友——准备好和他们搏杀了吗?” “那你呢?格里芬爵士。”阿格尼反问道。 “我?”格里芬摇了摇头,“如果你是莫里斯,我会和你说一番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保管连战神阿瑞斯听了都感动的掉下泪来,莫里斯就喜欢听那些不知所云的屁话并信以为真;但你没有那么蠢。我对你实话实说:我对这一仗没有信心,那不是因为卡尔加里王国和芬里尔帝国之间的实力差距,而是因为王国的心态已经不正。萨洛扬这样的人当上了骑士统领,年青一代的继承者们又尽是些莫里斯这样的人,卡尔加里已经不是三十年前夺旗战争中的卡尔加里了,阿格尼。我当然不会说我们会失败,卡尔加里黑袍骑士的骑枪和宝剑依然锐利,这一点我无法否认,但至少我们在初期很难会占到便宜,而你看庭院里这些家伙。”格里芬拿鼻尖指了指庭院中的士兵们,“他们都是好孩子——一个个热血昂扬的想要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渴望第一个爬山城墙,渴望第一个冲进战阵——所以他们当中有几个人会活过第一波的冲击?阿格尼,跟着你比跟着莫里斯或者里维拉要好要舒服,至少我能看到日子还有奔头,所以我不希望你失势。你得知道,没了庭院里这些人,你狗屁不是。” “哈。”阿格尼粗声一笑,“难得看到你不开那些下流玩笑,好好说了一番道理。” “说下流玩笑只是找乐子,”格里芬耸了耸肩,“真正威胁到性命的时候,我宁愿骂些脏话。我可不是扶桑帝国那些一言不合就拿短刀开自己膛的变态3,只要能活下去,一切都有可能。” 夜色渐浓,太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地平线的一侧,而温柔的一点儿月光给了雷诺茨山堡少许亮光。刘峻辰动身出发前往东奥弥尔之后,戴维斯·德雷克实际上就代替了刘峻辰的工作,指挥人手在山堡内外点燃营火和火把,组织人手巡逻;实际上在戴维斯所造成的匪患和破坏在被阿格尼消弭之后,柯蒂斯堡的道路就宁静了许多,之前流失在外的民众也渐渐地归返自己的故乡,但柯蒂斯堡仍然脆弱的像一只风中的小舟,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都经不起战火的摧残和烧灼。 戴维斯·德雷克正在马厩统算雷诺茨山堡剩余的物资,刘峻辰出发的时候带走了二十人和相同数量的马匹,以及半数的貯金,而伊萨克与牧沢临走的时候阿格尼送了他们每人一副还算看得过去的甲胄以及一小袋金罗兰。戴维斯沮丧地发现自己接手的工作是一个烂摊子:阿格尼本有一笔来路不明的金锭,足以为盟约团的全部人手提供武装和补给,但却因为这些原因消耗掉了一大半;而自己并不是管理的天才,还需要多加学习,只是他不确定在学习的过程中会不会把这些仅剩的储备给败干净。 接下来的两周里,弗林吉亚公爵对芬里尔屈膝称臣一事在卡尔加里王国全境传开,王国刚刚从比武盛事的喜悦和狂欢中苏醒,迎接他们的便是如此令人担忧的消息。或许王庭能有最新的消息渠道,但下层贵族和平民对远方发生着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怀疑有一场针对他们的战争正在酝酿。在风言风语中,那些吓人的谣传愈演愈烈,哈林顿·瓦格纳也被卡尔加里人打上了“屈膝者”这一令人感到尴尬的绰号。阿尔格隆的乔伊斯几次前往雷诺茨山堡向阿格尼报告说每一个过路的旅人说的版本都不一样,而且一个比一个更可怕:芬里尔的盟友东奥弥尔王国似乎正在纠集军队向王国北部移动,但不知是要取道哈泰镇侵攻他们的死对头西奥弥尔王国,还是对卡尔加里有所图谋;红林堡伯爵“侠义骑士”卡梅伦·瓦格纳已经与自己的兄长合兵一处,准备横越狮印山脉前往亚眠城;还有人说东奥弥尔的王弟伊萨克因为反对与芬里尔的同盟,已经被西德尼国王用长枪串在了清河城的城墙上。更有甚者,一队过路的马戏团信誓旦旦的宣称他们在梅卡瓦看见了芬里尔正在集结大军。 没有人能证实这些谣言,卡尔加里王国上下在战争的阴霾中沉默。在这样的气氛中,即使收到再残酷的信息也不会让戴维斯感到惊讶。但戴维斯始终忘不了那天当他把自己的兄长卡柯洛送来的虎鸫所带来的信息拿到阿格尼的面前时,阿格尼露出的那种复杂、难以言喻的表情。 “我...”阿格尼欲言又止,他重重的把信札放下,握紧了拳头。“这很重要,戴维斯。你不是和家里关系不好吗?” “只是和我爸。”戴维斯耸了耸肩,“卡柯洛人还挺好的,但他不适合当骑士,更适合去教会当修士或者祭司。” “你是什么时候收到这虎鸫的?” “刚才。”戴维斯眉头紧锁,不住搓着手。“刚拿到手,我马上就拿给你了。如果这上面说的是真的,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这上面说的是真的,东奥弥尔王国正在向康桥调集重兵准备前往南埃塞克斯与芬里尔的大军汇合。”阿格尼的心猛地收紧,“那么一定有一场战争要打,而目标不会有别人,一定是卡尔加里。真该死!哈泰镇不是在西奥弥尔的治下吗?为什么东奥弥尔人可以自由的进出银血山脉?” “我不觉得西奥弥尔王国敢于跟芬里尔叫板。”戴维斯看着阿格尼的眼睛,“如果我是施瓦茨家族,就不会选择为了放行这种事情和芬里尔结下梁子;平日里东西奥弥尔争端不断,但那却只不过是小打小闹。芬里尔只消动动手指头,西奥弥尔就得家家披麻戴孝,那划不来的。如果他们不想惹祸上身,就一定会乖乖对东奥弥尔的军队放行,即使对方有杀父之仇也不例外。” “好啦,两位爵士老爷。”格里芬将双手重重的搭在木桌上,扫视着戴维斯和阿格尼。“准备战争吧。” -------------------------------------------------------------------------------- 注释1弗林吉亚:埃塞克斯中部地区的公爵级领地,银血山脉北部的重要商队补给站和交通枢纽。 注释2亚眠城:狮印山脉和银血山脉隘口处的关隘城市,埃塞克斯进入卡尔加里的大门,《救国联盟》开场时由弗林吉亚公爵哈林顿·瓦格纳统治。 注释3切腹:在扶桑帝国的文化背景中,切腹被视为有尊严的死法,在战争失败之后的将领往往会用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担负战争失败的罪责。 Chapter 43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其奈公何!』 ——乐府古辞《箜篌引》 虽然还有一段距离,无法看清领军的骑手盾徽的图案,但透过梅卡瓦河浓浓的雾气苏克鲁斯依旧能够看出那是在风中飘扬的金色旗帜,旗帜中心的黑色圆环只能是战锤镇的统治者西塞罗家族的六瓣莲花旗。他在清河城角楼的历史古籍中曾经多次见过这面赫赫有名的旗帜,即使要忘掉也困难:这枚在希罗历史的长河里犹如恒星一般熠熠闪烁的盾徽古往今来就是强权与力量的象征,而今这枚盾徽的主人正统治着疆域辽阔的芬里尔帝国。 “要打仗了吗?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苏克鲁斯从马车的车厢中探出半个脑袋,看向在马车前方把住马头的群岛人和他的两个伙计。“你看!军队!好多人!” “谁知道呢?我亲爱的朋友苏克鲁斯,”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幸好这里不是在约姆斯或阿尔戈,不然这帮骑士老爷们可不会发了昏在一二月发动一场战争,那一准儿让他们的军队在冰天雪地里冻成雕塑不可。不过,这跟咱们没有关系,他们往东,我们往西。”说着,班亚德抽了马儿一鞭子,驮马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嘶吼。 “他们要去攻打什么人?”坐在苏克鲁斯身旁的帕梅拉插嘴问道。 “或许是卡尔加里吧!我亲爱的朋友。”班亚德·阿基·巴希尔道,“那可是个任谁也眼馋的富饶之国,即使被哪些凶狠的秃鹫盯上也不是什么稀奇的故事;不过,善恶终有轮回,群岛人就是不能理解你们大陆人的这一点。”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耸了耸肩,拍了拍身旁和他一样同是群岛人的、皮肤黝黑的年轻马夫。“这些君王为什么要不远万里去征服那些本不属于他们的土地呢?土地会沦陷,人民会背叛,只有金钱才是永恒啊。” “这是你们群岛人热爱经商的原因吗?”苏克鲁斯笑道。“大陆的领主们对扩张的执念可是很深的。” “群岛人对扩张的执念就好像落在凤凰城1地上的塞尼铁钱,或者索洛岛外海的沉船。”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又抽了马儿一鞭子,同时伸出平摊的左手手掌,掌心向上在空中轻轻挥动了一下。“你说它有价值吗?那也是有的,但我们已经足够富裕,并不需要特意大费周章去捡起它。我们能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还有生意可做,有酒可喝,除了家里的老婆还可以搂着歌姬跳探戈舞,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奢求呢?人生苦短呀,我的朋友,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无谓的事情上,什么荣誉呀,功绩呀,名声呀,那些东西你都带不进坟墓里去。你看,我们国家的小伙子此时此刻正在温暖的群岛惬意的享受艾雷岛啤酒和扶桑来的小点心,看着角斗场角斗,他们国家的小伙子在干什么?” “扛着长枪和剑,穿着厚铁甲,在冰天雪地里挨冻。”帕梅拉接了一句。 “那正是我要说的,你可真聪明,小姑娘。”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左手把住缰绳,右手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空中前推了一下。“你说这些小伙子为了些什么呢?在湿软不堪的烂泥地和埃塞克斯鸟不拉屎的崇山峻岭里玩儿荒野求生,好不容易抵达了目的地又得和人拼大剑,拼的缺胳膊断腿的;一年半载——指不定得好几年——回返故乡之后发现自己心爱的姑娘在嗦别的男人的牛子,村里的恶霸在欺负自己多病缠身无依无靠的老娘,这又是何苦来呢?我有时候真的很纳闷这些人是怎么想的,不过没关系,到了索洛岛之后就看不见这样的场景啦!那里已经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战火燃起了,你们可以放下心来尽情享受一段儿和平的日子。” “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苏克鲁斯道,“你当真认识阿尔戈到姊妹城的每一个人?” “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没错,我的朋友。”班亚德回头,嘴角上翘的看了一眼苏克鲁斯。“我是专业的——” 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故意留了最后两个字“刺客”没有说出口。 “告诉我这些家族盾徽的故事吧,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苏克鲁斯远眺着紧随在金底六瓣莲花旗之后的各色盾徽,那是芬里尔的贵族们。“如果这是我所见到的最后一场战争,我想好好记住它的模样!” “哦!好奇的苏克鲁斯,那让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向你挨个介绍芬里尔的贵族们吧!”班亚德将缰绳交到马夫的手里,敏捷矫健的抓住车厢的护木,一个闪身跃进了车厢,在苏克鲁斯对面的座位坐了下来,伸出他被棕色毛皮手套包裹着的双手指向远方的一盏黑底蝙蝠旗。“那是维吉尔堡的卡尼萨家族,他们曾经是是尊日教徒的启蒙者2和希罗世界的救世主!可惜他们背离了尊日神教的正道3,不过这都是后话啦。现在的维吉尔公爵夫人是蕾娜塔·卡尼萨——相信我,你不会想惹到她,这是一只活生生的母老虎,据说芬里尔帝国最优秀的剑盾战士都不敢在角斗场上和蕾娜塔对上!你敢相信一个女人能抡着双手大剑把一个全副武装的壮汉活活劈成两半?我还听见过一个传闻。”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拿起酒袋,灌了一口麦酒。“世人传说维吉尔堡入夜之后闹鬼——嗐,要我说,保罗·卡尼萨后裔的城堡闹鬼也不奇怪,有很多充满憎恶和怨恨的魔物鬼魂眼巴巴的在维吉尔堡等着吸人的血;但蕾娜塔公爵夫人上任之后亲自带着三个伊利亚特教团猎魔人在主堡呆了一夜,之后再没听过闹鬼的传闻。蕾娜塔到现在三十好几岁了没结过婚,你觉得奇怪不?反正我觉得一点都不奇怪——谁顶得住呀!” “哈哈哈哈!”帕梅拉伸手捂住嘴,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再说回那张黑底喷火巨龙旗。”班亚德继续唾沫横飞的说着,活像一个地下街酒馆里的说书人。“那是瓦格纳家族的盾徽,埃塞克斯的古老家族。但那应该不是弗林吉亚的军队,那些金袍骑士八成来自芬里尔的红林堡——‘侠义骑士’卡梅伦·瓦格纳的封地,最早归顺芬里尔的埃塞克斯贵族之一。起初,‘屈膝者’这个难听的绰号不属于梅卡瓦的罗德里戈家族,而是卡梅伦的,但这个家伙在战场上为自己洗刷了耻辱。黄岩战争4中卡梅伦大放异彩,芬里尔主力军在晨星堡5压制南海王国6主力军时,卡梅伦就像一根捅向他们**的火钳通过奇袭把黄岩镇攻陷,让芬里尔人获得了通往扶桑内海7的出海口,从此之后扶桑人晚上连睡觉都得睁着一只眼睛。” “那为什么叫他‘侠义骑士’?”帕梅拉问道。 “利奥波德·西塞罗在战争伊始的时候被赤暮城的埃利奥特家族发来的羞辱信激怒了,”班亚德又喝了一口水,“他下令攻破黄岩镇之后,12岁以上的成年居民必须杀得一个不留。卡梅伦·瓦格纳破城之后严禁屠城,并以死相逼利奥波德收回成命,蕾娜塔夫人也帮着卡梅伦说话。最终黄岩镇没有被屠城,只在破城的时候遭受了一点儿轻微的人员伤亡。从此之后,‘侠义骑士’的美名就从凤凰岛到托伦角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张盾徽呢?上面画的是...”苏克鲁斯眯着眼睛透过梅卡瓦河的浓雾目不转睛的盯着远方,“白色的底色...上面画了一团紫色的火焰?” “白底紫火印?”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耸了耸肩,“那是厄镇的卡西迪家族,希罗大陆历史上最臭名昭彰的家族。厄镇伯爵巴顿·卡西迪人送绰号‘战争贩子’,因为厄镇是芬里尔最大的兵工厂所在地,每当希罗有战争,厄镇就能源源不断的接到单子。厄镇伯爵当然欢迎这种好事送上门来,于是芬里尔和周边国家产生的每一起冲突,其中几乎都有巴顿伯爵从中作梗,大发横财。我们群岛人挺看不起这种家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把自己的财政收入建立在别国生灵涂炭的基础上,总有一天会遭到日神的天罚。不过说起来,我们要去的阿尔比诺港是他弟弟戈德温的封地。” “他弟弟呢?”苏克鲁斯问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说卡西迪家族恶名昭彰,那应该不只是厄镇伯爵一个人的责任。” “他弟弟要好些,不过也做过不少恶事。”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伸出双掌,在空中画了一个圆弧,“黄岩战争中领军攻陷晨星堡的是阿尔比诺伯爵戈德温·卡西迪——晨星堡的三千名守军在那里顽强抵抗了他们五个月,把芬里尔的主力军牢牢拖在那儿,动弹不得;芬里尔人过于强大的后果就是他们过于自傲,对任何难啃的硬骨头都深恶痛绝。破城之后,戈德温·卡西迪下令把这些守军中所有的幸存者和在城中避难的男女老幼全部一把火烧死,这让他获得了‘纵火者’这样的绰号。不过,这不能全怪他。”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又打了一个哈欠。 “不能全怪他?”帕梅拉不可置信的说,“下令烧人的不是他吗?” “是他,这一点千真万确。”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信誓旦旦的说,“但芬里尔几乎每一位领主老爷都或多或少做过类似的事情,而只有戈德温伯爵一人背上了这样的绰号;确实,戈德温做的过火了,可是世人的感觉就好像只要他一人出面背负这罪责,其他老爷犯下的暴行就可以被视若无睹一般,这不公平,尤其是对那些死在芬里尔扩张过程中的百姓。” “确实是这样。”苏克鲁斯满眼放光的远眺着在梅卡瓦河沿岸绵延不绝的芬里尔军队,脑中想象着这些披坚执锐的虎狼之师对上蒙鸠依骆驼骑兵的画面,“这里有多少人,十万?二十万?” “苏克鲁斯,你要知道,人数这种东西远远没有你看上去那么多。”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尴尬的向苏克鲁斯指出,“你听过扶桑的传说吗?曾经一位擅于洞察的领主下令让他的家臣们在沙滩上收集贝壳,足收集了有一座小山之多。有人说有五万枚,有人说有十万枚,但经过清点之后发现那只不过是三千之多。你看,他们排成五排纵列行军,人数其实很容易计算——这些部队的人数绝超不过两万人;好了,让我们继续赶路吧,我的朋友。他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而我们的还有更长。” -------------------------------------------------------------------------------- 注释1凤凰城:极乐岛的首府,凤凰群岛的发源地暨希罗世界中人口最多、最繁华的城市和港口。 注释2太阳历1044年,“驱魔者”保罗·卡尼萨,一位芬里尔出身的炼金术师,自称是太阳神阿波罗的使者并通过运用阿波罗的力量将埃塞克斯地区的冥府之门彻底封上,“黑暗时代”宣告结束。由此引发的“日神再临”事件中,凤凰群岛掀起大规模宗教叛乱,信奉奥林匹斯教的女王“不受欢迎者”赛莱娜·佩德罗被推翻,以艾雷岛的欧洛克家族为首的几个信仰尊日一神教的凤凰群岛贵族家族当选为凤凰群岛的统治者,在此之后凤凰群岛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自由贸易城邦。 注释3背离正道:事实上被尊日神教奉为救世主的保罗·卡尼萨及其家族后裔都是奥林匹斯教的虔诚信徒,保罗·卡尼萨本人信奉奥林匹斯教阿波罗派,和尊日神教的日神樽比勒信仰有所相似但在本质上不同。 注释4黄岩战争:太阳历1531年,芬里尔帝国与南海王国为争夺黄岩镇的归属权爆发黄岩战争,芬里尔帝国获胜并获得了扶桑内海的出海口。 注释5晨星堡:克努特中部地区的五棱要塞。 注释6南海王国:占有克努特大部分地区的割据政权,拥有强大的海军力量,统治者为赤暮城的埃利奥特家族。 注释7扶桑内海:扶桑帝国本岛和希罗大陆分隔的水道。 Chapter 44 『反复的战争和虚伪的和平。在被血缘因袭所束缚的奥州之地,政宗试图创造新的世界。那注视着比他人更遥远的大海另一端的姿态,不禁让人联想到某位英雄豪杰。但令人扼腕的是,他出生的太迟了。赌上仅有的可能性,独眼龙动身迈向天下。』 ——『信长之野望:独眼龙崛起』 阿格尼讨厌虎鸫的啼叫声。 那种粗劣嘶哑的远啸好像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穿透力,犹如一柄被磨得像锥子一样的长枪,能够洞穿世间万物,刺透他的耳膜,直入他的心魄,让他不由得震抖,那不是什么吉利的叫声。尤其是这种多事之秋,王都送来的虎鸫是不会带来什么令人高兴的消息的。 队伍行进在前往克雷斯城塞的山间小道上,准确的来说,这里是银血山脉的一部分,而再往前十几个公里的道路交汇处是一处隘口,依山而建的克雷斯城塞便坐落在隘口的中央,那是高耸巍峨的银血山脉通往卡尔加里的唯一途径;倘若想要绕路,外来者就必须选择北上,取道亚眠城,那里毫无疑问有卡尔加里的重兵把守,地势也相对平坦的多,卡尔加里的黑袍骑士可以全无顾忌的在那儿大展身手。如果不愿北上,通过银血山脉便只有克雷斯城塞一条路。这里自古以来是卡尔加里王国的天堑,传言只要守住了克雷斯,便可以击退十倍于己的来犯之敌。 阿格尼依稀记得上一次听到虎鸫叫声时的情景,那时他正在雷诺茨山堡刷洗自己的坐骑。他不愿意把这项工作交给他的侍从,和自己的马儿建立起良好的友谊和信任在战场上绝不会是一件坏事,他珍视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是他的内心明白自己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去做。 那是近一百年以来卡尔加里王国所爆发的最大规模外战,约姆斯王国春季顺巨角河而下的例行劫掠、东西奥弥尔王国的领土争端和这场战争相比起来根本是街头巷尾的小儿把戏。1月31日那天,阿格尼收到了三只虎鸫。 第一封虎鸫毫无悬念,也在阿格尼的意料之中,那是芬里尔帝国的宣战文书,谣言被证实了。卡尔加里王庭收到之后立刻下令文书抄送给了王国的每一位大小贵族,只要是名列在册的都不例外,包括阿格尼·柯蒂斯的雷诺茨山堡。第二封虎鸫也不意外,那是柯蒂斯堡伯爵,阿格尼名义上的“父亲”里维拉·诺顿送来的,他正在调集自己的征召兵,同时要求阿格尼率领雷诺茨山堡的军兵和他汇合,遵从国王的命令前往克雷斯城塞构筑防御。 最后一封虎鸫所带来的信札颇有些意思:石爪堡公爵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要求暂借托兰·雷诺茨,显然托兰在比武大会时给公爵留下了相当不错的印象,托尔西安·克里斯蒂安有意在战场上帮助托兰建立功勋。对于这种请愿,阿格尼断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何况在里维拉的视角里阿格尼依然只有六十人,而他在收编了戴维斯之后已经拥有了两百二十名军兵,即使刘峻辰带走了一部分,亦还有二百人上下,足以让托兰不至空手去托尔西亚公爵的大营中报道。二月的第一天清晨,托兰·雷诺茨和艾能奇已经带着五十名骑兵北上前往白石镇与托尔西亚公爵汇合。阿格尼的任务是前往克雷斯城塞和里维拉伯爵一起构筑防御,自然不需要马匹;在留下了三十名轻步兵镇守雷诺茨山堡之后,阿格尼带着剩下的一百二十名轻重步兵踏上了前往克雷斯城塞的路。 银血山脉和阿格尼记忆中维桑的群山相去不远,尤其是战争将近的气息,让他在精神上倍感压抑。远处不断有虎鸫在空中腾跃而过,比往常时节多了许多。 “怎么样?阿格尼?”当戴维斯将虎鸫趾爪上用红线绑起的信札拆下递给阿格尼之后,队列后方的格里芬拍马上前问道。“什么消息?” “伊芙琳·希利卡在催我们快点。”阿格尼摇了摇头,“芬里尔军行动的比我们想象中更快,他们已经渡过梅卡瓦河,正在沿银血山脉向哈泰镇进军。而在那里还有四千名东奥弥尔王国的部队等着和他们汇合。” 格里芬·达勒听后缄默不语,沉默了半晌,一直在用自己包裹了札甲护手的手指玩弄自己肩膀上的板甲系带,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却又被卡在了喉咙口。戴维斯看的有些着急,皱着眉头说:“格里芬,你有什么话就快些说吧,别在这挤眉弄眼的,我们看了挺难受。” “好吧。”格里芬长长吐了一口气,“阿格尼,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说。”阿格尼面无表情的看着格里芬。 “或许,我是说或许。”格里芬咽了一口口水,“或许我们应当观望几天,封君的征召是必然要响应的,这是卡尔加里的神圣律法和我们的封建契约,不可违背;然而,不管是克雷斯伯爵夫人还是里维拉大人都没有给我们规定时限,如果我们就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扎营修整,等他们打完了一两场大战再去报道,虽然免不了要挨顿骂,但是我们的损失却可以减小很多,不是吗?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一点?” “格里芬。”阿格尼勒马,“你可记得你宣誓成为骑士时背诵的宣言?” “当然。”格里芬道,“我抱着我的铠甲和剑在神庙里背了一整个晚上。但是...”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够再背一遍。” “唉。”格里芬叹了口气,“强敌当前,不畏不惧;果敢忠义,无愧诸神;忠耿正直,宁死不屈;保护弱者...” “够了,就到这里,格里芬·达勒。”阿格尼正色道,“那我们就不能放着克雷斯城塞的小姐不管。你记不记得你的骑士誓言无所谓,我可是还记着;如果今天我为了保存实力而延缓出兵,今后我一定会因为懊悔而睡不着觉。” “听您的,阿格尼爵士。”格里芬·达勒伸出双掌,歪了歪脑袋,做出一个谦恭的姿势。“请不要往心里去,我只是这么一说。” 因为队伍中大多是步兵,还拖着一部分的给养,队列行进的并不快。不过在隔天的晚些时候,屹立在群山之中的克雷斯城塞已经逐渐在阿格尼的眼中显露出了轮廓。格里芬手舞足蹈的描绘着他幼年时第一次见到克雷斯城塞的场景,在他的记忆中,克雷斯城塞屹立在狮印山脉和银血山脉的隘口,犹如守护神一般镇护卡尔加里一方安宁。那是一座有着五座大型石堡和两座木质门楼塔的要塞,因为山脉地区缺乏水源,克雷斯城塞无法布置护城河,但却挖了深深地护城壕。只不过令阿格尼感到疑惑的是,在他以往的人生中经历过的守城战记忆里,守将往往会选择把城内的百姓疏散出城外,让他们前往乡下暂时寻找安身之地。理由是浅显易见的:一来为了避免为守城工作造成困扰,二来为了避免平民百姓消耗存粮。在一场围城中没有什么比断粮更糟糕的事情了。如果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一定程度的饥饿是可以忍耐的,至少他们还可以保持基本的纪律,而饥饿的百姓会在城内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没有人知道。然而,克雷斯城塞上方飘荡着的炊烟数量正在向阿格尼无声的说明:这座城池似乎在疏散城中百姓方面什么都没有做。 而他们本该防守的是一座空城才对。 迎接他们的是伊芙琳·希利卡伯爵夫人的表兄兼骑士统领梅林·希利卡,阿格尼依稀记得他在比武场上穿着烤蓝铠甲,一枪把托尔芬·克里斯蒂安挑下马时的骄傲模样,他是个好骑士,阿格尼心想。但现时的梅林却显得有些灰头土脸,显然是因为繁重的笼城工作压得他喘不过气,毫无疑问,他是第一次接手这样的工作。他那头漂亮的棕色头发有被护鼻盔压塌的痕迹,双眼下方也有着浓浓的黑眼圈,只有他那高挺的鼻梁上方两颗绿松石色的眼睛依然锐利。 ”欢迎来到克雷斯城塞,柯蒂斯家的诸位。“梅林·希利卡带着三名卫兵走上前来和队列最前方的阿格尼交谈,“希利卡家的小姐不会忘记诸位的这份恩情。时局艰难,我谨代表克雷斯伯爵夫人对各位出兵相助表示最真诚的感谢,请先入城稍事休息,关于防守城塞的事情我们可以之后再说。现在我负责给各位安排住宿和扎营的地方。” 阿格尼回敬了一个标准的卡尔加里宫廷礼,率领盟约团士兵进入城内。另阿格尼感到讶异的是城内几乎满当当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百姓和难民,数量比集结在此的守军还要多;根据克雷斯城塞之外的市镇几乎空无一人的情况来判断,这些人应该是前往克雷斯城塞寻求庇护,希望战火不要烧到自己身上的普通民众。 “梅林爵士,恕我多嘴问一句。”阿格尼试探着,指着在城塞中心小广场处扎起一个个营帐,或干脆就地打上铺盖卷的难民。“尊敬的伯爵夫人没有下令疏散克雷斯城的民众吗?” “...如您所见,阿格尼爵士。”梅林爵士为难地表示,“伯爵夫人曾下令城内的市民和周边乡村地区的百姓前往茉门堡寻求庇护,那里并非前线,比起克雷斯城塞要安全得多。但还是有一部分市民宁愿与自己的家私共存亡,还有一部分农民则就近躲进了克雷斯城。我与瓦伦丁·赫特爵士已经多次向伯爵夫人谏言,希望她能够收回成命,放弃这些民众,将他们用有限度的暴力手段清除出城外以便我们守城,但夫人并不听劝,她执意要保护自己的领民。” “保护自己的领民是一项仁慈的举动。”格里芬·达勒有些难以置信的指出,“或许他们能够得到妥善的人身安全保护,但这么多张嘴可能会让我们在围城中途就全部饿死。这里究竟有多少民众和难民,梅林爵士?” “八千人。”梅林沉默良久回答道,“这是保守数字,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我们来不及清点,具体数量可能还要更多。这已经是驻军人数的两倍左右。” “克雷斯城内储备的粮食足够消耗多长时间?”阿格尼不安的紧了紧自己系着佩剑的腰带。 “目前来看,难民的人数不继续增加的话可以维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梅林指向城东粮仓的方向,“如果我们可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定额配给制度来压缩粮食消耗的空间,可能足够七个月的消耗。克雷斯城的粮食储备已经很可观了,为了防止有今天这种局面发生,前任公爵奥丁顿大人两次扩建粮仓并一直把领地内固定一部分的岁入用于储备粮食。但围城开始之后我们要面对的都是不折不扣的重体力活:修补城墙,运送石弹,或许还要和攻上城墙的芬里尔军肉搏,消耗的粮食只可能会更多。” “恐怕粮食紧缺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而不是芬里尔的军队。”格里芬哀叹道。 “我已经下令让常备军前往附近的农庄征集军粮,既然有相当一部分民众疏散到了茉门堡,剩下的粮食他们自然也就用不上了,可以暂且先借来缓燃眉之急,日后在说还款的事情。”梅林忧心忡忡的说,“但时间上我们可能不够,芬里尔军越过梅卡瓦河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事情,如果他们行军速度足够快,先头部队说不定已经在哈泰镇附近与东奥弥尔人会师,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如果征粮队在返回克雷斯城之前围城就已经开始,我们还要损失掉三四百人的军力被堵在城外进不来;退一步说,能从农庄收集到多少粮食也是未知数,芬里尔军虽然能征善战但名声不好,所到之处从来都是一草一木都不留,农民们害怕自己的农庄被洗劫一空,在逃往茉门堡的时候就几乎已经带上了自己全部的家当。” “这里很缺人手?”阿格尼四处张望着,“我们是第几批到达的部队?” “您和您父亲是第三批到达的部队,阿格尼爵士,里维拉伯爵已经于今天早上入城。”梅林向阿格尼解释,“有许多小领主都在观望,没有向克雷斯派出援军。茉门堡的温蒂夫人被划归托尔西亚公爵指挥的北路军,但还是加急抽调了一千名士兵来援助克雷斯城,之后是瓦伦丁·赫特爵士和其他封臣们陆陆续续派来的三百人,再之后就是您的部队。” 看来在自己认为已经很拖沓的行军过程中,赶到克雷斯的援兵并不多,阿格尼心想,这不是一件好事。“那我们要面对的敌人是?”阿格尼问道。 “芬里尔帝国的南路军,其中包括东奥弥尔的四千名盟军。”梅林如实说道,“领军者是利奥波德皇帝的胞弟格雷登·西塞罗,帐下还有红林堡伯爵卡梅伦·瓦格纳,厄镇的卡西迪兄弟,总人数大约在两万人到两万四千人左右,这是目前观察到的,后续可能有更多的军队加入。” “一...比六?”格里芬哀恸的说,“一比六。” “话不能这么说,格里芬。据说古时的卡尔加里国王只要能守住克雷斯城塞,就可以击退十倍于己的敌军,而我们面对的不过只是六倍。”阿格尼坦然说,“但我必须得见伯爵夫人一面不可,我得和她就难民一事提出谏言,这样根本就不行——我们都不知道战争会持续多长时间,但粮食居然只能支撑半年。她得想办法把难民疏散到别的地方,不然我们在战死之前都得活活饿死在这里。” “我对此表示同意,阿格尼爵士,虽然这样做有些不合规矩。”梅林直言不讳,“我对此也非常担心,但我说不动伊芙琳,这位年轻的女士倔强的像一头牛,或许您能说动也不一定。请先把马匹交给马房小弟,克雷斯的侍从会妥善安顿您的部队并尽量满足他们的一切合理需求,我这就带您去见公爵夫人。” 阿格尼在前往主堡的路上一直沉默,格里芬却茫然的想起了他的老家,那座坐落在柯蒂斯堡北部的小小城堡,想到了那座羸弱不堪一击的城塞。他仍然记得玛拉公主掀起叛乱时攻到城下的叛军,以及父亲抱着他时颤抖的双手,那时他才十一岁。毫无疑问,父亲放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固执的认为只要在雷耶斯和玛拉公主之间保持中立,家门就能得以保全,但他错了,错的很彻底。内战中的骑墙派往往会遭到双方共同的仇视,谁都讨好的结果就是把谁都给得罪了。往事的记忆是如此惨烈,让他差点感觉自己的心跳就要停止,城堡被烧成了白地,父亲被枭首示众,而他也成了俘虏;直到叛乱结束的那一天,高擎着火把的王军走进了地牢,把他给解救了出来,那时他已经在地牢里渡过了十四个月的时间。从那之后他就将自己被烧成白地的领地交还给了里维拉伯爵,来到了柯蒂斯堡生活着,再也没有回到那座已经被烧毁的城堡。 这座城堡和自己的老家是多么相似啊,虽然大小上有着本质区别,但建筑的材料、样式却几乎一模一样。如果当时自己的家族有这么大的一座城堡,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克雷斯伯爵夫人今天穿着的并不是阿格尼在暮光之栈见到她时的那般锦缎长袍,而是穿上了全套制作精美的板甲:为女士制作甲胄显而易见要比男性更加困难,因为女性骨架的尺寸和男人有着相当大的差异,胸甲也需要设计足够的空间容纳凸起的胸部,腕甲和腿甲需要做的更细——但那对一位伯爵夫人来说显然不是什么难题,金罗兰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只要酬金到位,密涅瓦城的铁匠能给大象打出一副板甲来。伊芙琳的板甲被制造的非常华丽合身,胸甲上绘着她的盾徽浮雕,那只蓝底的红色鲑鱼。而她的腰间配着一把细剑,剑格的材质毫无疑问是纯银,上面刻着一句用高等希罗语书写而成的箴言“一切终将汇入春夜”,镀金的剑柄上同样也镌刻着希利卡家的鲑鱼盾徽。 “我代表我的封君与父亲,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大人向您致以,伊芙琳夫人。”阿格尼恭敬地行了一个宫廷礼,“愿您的领地永葆安泰。” “时局艰难,多事之秋。”伊芙琳把目光从主堡窗外转向阿格尼,带动她那一头长而卷曲的棕色头发在空中震颤。“诸位能够来到克雷斯城与我共御外侮,我感到非常荣幸,请允许我代表我的领民和军队向诸位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我们接受您的谢意,尊敬的伯爵夫人。”阿格尼匆匆将伊芙琳的寒暄搪塞过去,“但有一事,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阿格尼爵士。”伊芙琳朱唇轻启。 “恕我直言,城内的难民数量实在太多,而且一天比一天多。”阿格尼不客气的表示,“城内的存粮仅够支撑五个月,如果容留如此之多的难民在城内,我们在战争结束之前就会彻底断粮,这样克雷斯城塞就会陷入危局,从而影响整场战争的走向,这后果是我们无法负担的。还请您稍加考虑,将他们送往别处。” “‘送往别处’?阿格尼大人,我已号召领民前往茉门堡避难,但留下来的都是相信我有能力保护好他们的人。”伯爵夫人皱了皱眉头,“您看,我虽然是一介女流,也未曾有长剑搭在我的肩头、未曾有圣油涂抹在我的额心,但我同样无比清楚自己有保护领民的义务和责任。战争一旦爆发,到处都会成为焦土,如果我的克雷斯城都不收留自己的领民,您让我将他们送往哪里?” “但是...” “休要再提此事了,阿格尼爵士,我认为您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好骑士,您和托兰爵士在比武大会时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请不要将这份印象破坏。”伊芙琳打断了阿格尼,“您看,城内存粮几何我又怎会不知?但这些避难的民众到底还是我的致命,向我缴纳贡税的人。如果没有他们,我的军队就将不复存在,你说我如何能抛弃他们?难道我要将他们赶出城外,放任芬里尔的暴徒强奸农庄的少年,屠杀手无寸铁的老人,将襁褓中的孩子掳走?” “明白了,伯爵夫人。”阿格尼心情复杂的点了点头,不再触伊芙琳的霉头,看来想要说动希利卡家的小姐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他也明白了为什么梅林能如此为难。真是个天真的贵族小姐,阿格尼心里想着,虽然追求荣誉和正义的人多了对世间并不是件坏事,但他几乎就已经能预见到自己为此所将遭受到的命运了。 “阿格尼男爵?” 阿格尼沉浸在思考中,以至于没有注意到伊芙琳正在叫他。他猛然抬起头,和伊芙琳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啊,对不起,长途跋涉让我感到疲惫,失礼了,伯爵夫人。” “小事一桩,阿格尼爵士。”伊芙琳说道,“我希望您和令尊的部队能够负责北墙的防御工作。芬里尔军从西面而来,西侧的城墙将由我的兄长和封臣梅林伯爵负责防守,我们会另外增派人手,协助您和令尊防守北墙。” “好的,我明白。”阿格尼应和道,“为伯爵夫人赴汤蹈火,是骑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戴维斯似乎察觉到了阿格尼的不耐烦,他显然想要尽可能快些从这场略有些尴尬的谈话中抽身。阿格尼简单应付了几句,说了些场面话之后就带着格里芬·达勒和戴维斯离开了主堡。刚下石阶,戴维斯就拉住了阿格尼问道:“阿格尼,怎么了?是不是她固执己见不让难民离开弄得你不高兴了?” “那不是主要的原因啊,戴维斯。”阿格尼摘下身后的罩袍,无奈的耸了耸肩。“她讲求荣誉和责任,这是一件好事,是个不错的领主,如果我是个普通百姓我会很乐意在她治下生活——在和平时期。我甚至能够在脑袋里想象到她一定做过已经没有多少贵族老爷会做的事情:每天抽时间接见自己的领民,用自己的耳朵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和疾苦。这很好,但现在毕竟在打仗!我们又如何知道她的妇人之仁会不会把我们活活饿死?或者从另一方面说,主帅的职位应该让更能主事的人来担任,一个合格的主将不应该不愿意听取正确的谏言,哪怕只是听听呢?王国南部已经没有能够出来主事的贵族了吗?” “相信我,你不会想要另一个南部的贵族出来主事的。”格里芬耸了耸肩,“温蒂公爵夫人只有十五岁,你应该宁愿伊芙琳来当主将。” Chapter 45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太史慈《三国演义》 他梦见了自己站在漆吴山的顶峰,俯瞰山下的地狱。天空犹如白鸽之血一般的赤红。 他的手里拿着那柄刃口处的残损清晰可见的铁剑和几乎要被打成碎片的小圆盾,急促的呼吸引得胸膛不断起起伏伏。脚下的蒙鸠依人好似张牙舞爪的钢铁巨兽,贪婪而不知饱足的吞噬少年兵们的血肉,热切地从他们肺部深处吐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向他们的神明祈求,祈求战争的胜利,祈求更多的战利品,祈求将共和国踏在脚下予取予求。 托兰盛怒的想要拔剑,却发现自己手中已千疮百孔的铁剑在他将其举起的那一刻碎裂成了无数的金属块,掉落在漆吴山的泥土上。他感觉自己那穿着简陋皮革军靴的两只脚掌深陷在漆吴山那红褐色的泥泞中,叫他动弹不得,而山下的同袍们正在被嘶吼着、怒喝着的蒙鸠依人无情的屠杀,防线像脆弱的纸片一样被粗暴的撕裂。他看到许多、许多他熟悉的面庞,艾能奇,陆晴,陈生,刘峻辰,秃瓢,父亲,甚至还有他自己。蒙鸠依人在尽数歼灭维桑军队之后围着陈生早前下令为了阻遏大象的攻势而点燃的森林大火欢呼雀跃、手舞足蹈,用他所无法理解的古怪语言唱着赞歌,仿若在嘲笑自己一般。 而他犹如杜鹃泣血一般泪流满面。 有人轻拍他的脸颊。 当托兰从睡梦中惊醒坐起时,蒙鸠依人吟唱的语调依然在他的耳畔好像海妖塞壬的歌声一般兜兜转转挥之不去。托兰想要开口咆哮,想要去摸自己腰间的佩剑,却看到了艾能奇关切的脸:再没有什么比确认到自己的同伴还活着更高兴的事情了。 “托兰,”艾能奇没有笑,“你在做噩梦。” “对。”托兰把自己的脑袋重重砸回柔软的鸭毛枕头上,伸手揉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梦见你们了。” “我们?”艾能奇有些摸不着头脑,“团长?副官?占哥?” “对的...你们都在,还有...”托兰呆愣的斜着眼睛,看着床边放着的佩剑。“还有秃瓢。” 艾能奇短暂的沉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小段不长不短的沉寂中,帐篷内的托兰和艾能奇所能听见的只有虎鸫那嘶哑的远啸。之后,艾能奇拿起酒袋,倒满了一木杯递给托兰,轻声说:“喝点吧,兄弟。冰镇过的柑橘酒,兑过水和蜂蜜,对你的脑袋有些好处。” 托兰再次起身,啜饮着冰凉甘甜的柑橘酒。 “石爪堡公爵稍早些派过人来,兄弟。”艾能奇告诉托兰,“说托兰爵士远道而来辛苦了,让你睡醒之后马上去他的营帐;使者非常客气,但现在去或许不是好时机,军士们刚刚吃完早饭...或许我们应该给公爵一点睡觉的时间。” “说实在话,我不觉得公爵在睡觉。”托兰翻身下床,伸手去取自己的甲胄,“别再拖延了,我得尽快见到托尔西亚公爵,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他拿起自己的佩剑系在腰间,那是托尔西亚公爵在册封骑士时赠与他的重型手半剑,由钨钢打造的剑身,剑柄、剑鞘处都装点着蓝宝石。那是托尔西亚公爵在夺旗战争中率领着卡尔加里黑袍骑士,意气风发的攻破哈泰镇时挥舞着的佩剑,那也是迄今为止石爪堡公爵军事生涯的巅峰。这柄手半剑之前有什么样的名字已不重要,在那之后,奥弥尔人畏惧的称其为“哈泰之血”。 行军扎营离不开水源,卡尔加里王国中路军大营设立在白石镇南方的萨鲁翁江1畔,远远望去,河畔两侧都是密密麻麻的棕褐色帐篷和营火。人声马嘶让托兰·雷诺茨爵士安心了许多,那是他一直以来都缺少的“安全感”,他敬慕托尔西亚,这个强大而心思细腻的公爵,除却一身令人叹服的技击之术之外,还有足够的威望统合卡尔加里王国大大小小的贵族,让他们恭顺的聚集在自己帐下听凭他的调遣,他憧憬成为这样的人物。如果自己能像他那样强大和无所畏惧,像他那样位极人臣德高望重以至于维桑能放心的将半数兵力交到他的手上...或许南北会战的历史就将被重写,甚至塞外府、望江堡也不至被烧成白地,托兰难过的想着。 他想秃瓢了,在这个晚冬的清晨,他突然想起了那个曾经全无顾虑接纳了遍体鳞伤的少年彭易之的那个布拉德哈利团教官。他想念秃瓢骂过他之后给他带来的小鱼干和熏肉,想念秃瓢躲过宪兵团的筛查偷偷摸摸给他们弄来的私酒,想念他和自己还有陆晴、艾能奇一起想方设法避开卫兵的视线一起在驻地营帐的阴影下分抽的那根开阳牌香烟,他至今还记得那烟丝浓烈沉重的击喉感和违反规定的紧张感。少年时的命运无疑是多舛的,但正是那些稀松平淡的温馨回忆构成了托兰·雷诺茨,构成了彭易之的万丈怒火和复仇的动力,让他义无反顾的跟随阿格尼·柯蒂斯踏上了离乡的海船。 要是自己再懂事些就好了。托兰在前往大营的路上再点了根烟,任由烟雾和尼古丁在自己的肺里肆意纵走,在他的大脑中反复勾缠。要是自己没那么幼稚,不那么厌世,少顶撞几次秃瓢,或许现在自己的愧疚和自责会少一些。 现在的彭易之,现在的托兰·雷诺茨爵士,不管想要再和秃瓢说些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 往事不可追。 “好吧,让我们不要因为过去而退缩。”托兰这么想着,深深吸了一口烟草,把剩下的那半截香烟弹落萨鲁翁江青绿的江水,把不该有的眼泪擦掉,将自己的抑郁情绪随着那一口烟雾徐徐吐了出来,和艾能奇一道骑马向托尔西亚的帐篷骑行。那帐篷易于辨认,上面飘扬着硕大而显眼的克里斯蒂安家黑底防风兜帽盾徽。而托兰的罩袍上,白底金盏花盾徽正在夕阳下熠熠生辉——那是他为自己选择的盾徽,和阿格尼的白底白玫瑰相似,不过他更喜欢金盏花的话语:高洁、忍耐与悲伤的别离。 中路大营外侧架起了一道用削尖的木桩组成的防御工事,由梅格家与克洛维家的弓箭手和长枪手负责守卫。营地自白石镇的城墙下绵延至萨鲁翁江畔的远方,黑色的炊烟犹如美杜莎的纤细的腰身,自那些大小营火处升起。背负着各个家族盾徽的士兵们在江畔的树下、营火旁边整备武器,用小块的砺石将武器打磨尖锐。在最大的帐篷门外,旗矛的白蜡木杆深深的插入河畔的泥地里,旗矛之上,克里斯蒂安家族的黑底防风兜帽旗正在萨鲁翁江畔的劲风下猎猎作响。 “哟,柯蒂斯堡的白骑士。”当托兰被克里斯蒂安家的侍从领进营帐时,克里斯蒂安兄弟正在绘图桌上研究着亚眠城方向的地形图。二人看见托兰后,没等托尔西亚公爵开口,托尔芬就热情的招呼了托兰·雷诺茨。 “向您问好,托尔芬爵士。”白骑士回应了托尔芬,随即又向石爪堡公爵行了个宫廷礼,“尊敬的公爵大人,我响应您的召唤。” 石爪堡公爵,这个有着巨大肌腱的壮年男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托兰,并没有放下手中的鹅毛笔。他看了一眼托兰腰间那柄曾经属于他的“哈泰之血”,说道:“以骑士来说,你的样貌很不错。” “托您的福——” 柯蒂斯堡的白骑士正想张口答复,托尔西亚公爵却打断了他道:“有骑士的样子并不等于是个骑士,这个年头连马匪都穿上了板甲,自由骑手也能宣称自己流着哪家的贵族之血,这不是什么稀罕事。你需要学习到东西还有很多,领兵之道,骑士荣誉,宫廷礼仪,战场规例,以及如何身体力行的践行九大原则2,我会在这场战争中把这些东西都教给你,托兰·雷诺茨。” “是的,大人。”托兰尽量维持自己的语气沉着冷静。 “不错,看来‘服从’这一条你已经有了自己的理解,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对我们来说。”托尔芬公爵把视线挪回面前的地图上,“彭易之,这是你之前的名字,对吧?” “是的,大人。” “我不知道这是哪个国家的名字,有点像是塔罗斯的扶桑人名字,但细究起来又有本质的不同,不过对卡尔加里王国来说这没什么所谓。”托尔西亚公爵说,“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相信你也付出了许多,而卡尔加里是个英雄不问出处的地方,我们需要的不是出处,只是优秀的骑士——而这正是现时卡尔加里王国最缺的,或者换句话说,王国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缺真正的骑士。我认为你有这个潜质,托兰·雷诺茨,我任命你为我的事务官,要好好表现,别让我这个年纪了还在王国诸侯面前丢脸。” “明白,大人!” “放轻松,小伙子,有干劲是好事,但可以不用吼出来。”托尔西亚道,“热血上头是不错,但洒在错误的地方就和鸡血没什么区别;我并非需要你替我打一场比武大会,而是想要教你如何做一名真正的骑士。” “是的,大人。” “嗐,你们严肃的我都想笑了,老哥,你说话的时候就不能别压着嗓子?你看给人吓得,站的比门口那哨兵还直。”托尔芬笑嘻嘻的说,“‘白骑士’,你可知道上一个当我哥事务官的人是哪个?” “不知道,托尔芬爵士。”托兰有些摸不着头脑。 “是骑士统领萨洛扬·麦考利和他的兄弟提奥多罗斯·麦考利。”托尔芬继续说,“提奥多罗斯还不错,起码作为一个骑士他是合格的;但萨洛扬过于冲动了。” “年轻人渴求荣誉、渴望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是很正常的。”托尔西亚摇了摇头,“至少提奥多罗斯知道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但萨洛扬对荣誉的憧憬和企盼太过热切,这不是好事,尤其是当王国的主力军在他手里时,萨洛扬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定时炸弹——要么把芬里尔人炸的头破血流,要么就是卡尔加里的灾难。我不喜欢赌运,但国王的命令难以违抗。” “但你也没法否认那炸弹的威力吧?老哥。”托尔芬耸了耸肩。 “呃...所以萨洛扬爵士是我们的前锋?”白骑士怯生生的问道。 “放开点,老弟,别这么拘谨,活像刚进奥林匹斯圣所、被人剃成地中海脑壳的新修士一样。”托尔芬拍了拍白骑士的肩膀,他的札甲手套和托兰的肩甲敲击时发出清脆的响声。“萨洛扬·麦考利带走了一多半的军队,只给我们剩下了梅格家和克洛维家的步兵,还有我们克里斯蒂安自己家的黑袍骑士。他打算在芬里尔军发动进攻之前先攻下亚眠城,不过我认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昏招:要是利奥波德皇帝在他攻下亚眠之前就赶到了战场,他很有可能会被亚眠的守军里外夹击。不过那也不一定,他手里足有五万军队,麦考利、希利卡家族的军队,雷耶斯国王的禁卫军,哪一边都不是芬里尔人能轻松对付的虾兵蟹将。” “但中路军的指挥官不是托尔西亚公爵吗?”托兰不安的说,“为什么在大营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萨洛扬就能带着大军先行出击?” “‘爵士’,托兰,萨洛扬‘爵士’。即使你或者我们对他有什么意见,头衔依然是不可省略的。”托尔西亚略微提高声音,“他是王国的骑士统领,理论上来说他和我有一样的命令权限。” “你看,托兰,你也看见我老哥有多无趣了,”托尔芬拿起桌上的木杯,喝了一口其中的麦酒。“麦考利家族的小伙子更年轻英俊也更幽默,知道怎么讨主上的欢心,雷耶斯国王更喜欢萨洛扬爵士也是理所应当的,虽然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最高统帅,但他宁愿待在后面操纵大局也不肯亲自到前线来;我们对此也没办法。” “那我们接下来的行动方针是?” “情况并不好,托兰。”石爪堡公爵倒拿羽毛笔,用尾端的鹅毛指着地图上弗林吉亚的方向。“我们的探子报告在弗林吉亚城内集结了六万之多的芬里尔军,每天都有更多的后续部队进入城内,而利奥波德皇帝正在弗林吉亚亲自坐镇。我们中路大营有两万人,目前暂时作为萨洛扬爵士的后备队,如果他能够按时攻下亚眠城,下一波攻势就可以顺利展开,我们将和他一道攻进埃塞克斯腹地。如果他失败...” “我们就得帮他擦屁股。”托尔芬嗤笑道,“就得由我们负责在艾尔布森堡-白石镇一线挡住从狮印山脉和银血山脉的隘口中源源不断冒出来的芬里尔军。至于萨洛扬爵士和他的五万大军,那时候应该已经不复存在了。” “不止这些,托兰,”石爪堡公爵指了指克雷斯城塞的方向,“昨天我收到了虎鸫,你应该会关心这个消息:你的主子阿格尼·柯蒂斯正在协防的克雷斯城塞那边,战斗已经在前日打响。” “克雷斯城塞那里?”托兰不由得吃了一惊,这和他昨天做的那场梦有所关联吗?托兰不愿多想。“战况如何?有伤亡的报告吗?” “wow,老弟,问慢一点,问之前过过脑子。”托尔芬戏谑的看着白骑士,“战争刚刚打响,我们要从水鬼3手里拿这些战况吗?还是说我们手里有千里镜4能够看到克雷斯城的现场情况?不过这么看来,你和阿格尼爵士感情应该还算不错,你似乎很担心他的安危。” “啊...对的。”托兰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说实在话,我还挺担心他的。当初若不是他给了我一个很重要的机会,现在我或许也不会站在这里,站在两位的面前。” “放心吧,克雷斯城塞是座难攻不落的坚城。”托尔西亚道,“自古以来只要卡尔加里守住了克雷斯城,外来之敌就别想踏进卡尔加里半步,即使他们有着十倍的人数也一样。阿格尼·柯蒂斯能够放心的派你来我们这里,还给我们匀出六十名骑兵,说明他对你拥有充分的信任,你也应当尝试着去相信阿格尼爵士。” -------------------------------------------------------------------------------- 注释1萨鲁翁江:卡尔加里王国中部偏北的河流,密涅瓦河的支流,途径艾尔布森堡和白石镇。 注释2九大原则:来源于骑士誓词的一部分:“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注释3水鬼:希罗世界常见的魔物,体型类人,有红水鬼与赤水鬼之分,通常认为赤水鬼更加危险。水鬼一般成群结队出没,袭击渔民与渔船,将游泳的人拉进河底溺死。 注释4千里镜:高级法师用召唤术召唤出的灵镜,可以短时间内实现实时通话。法力强大的高级法师甚至能通过千里镜传递一些体积不大的物品。 Chapter 46 『继续战斗,继续战斗,继续战斗!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一直打到我们的敌人先倒下去,或者一直打到我们变成第二个迦太基!胜也罢败也罢,就是不与日本讲和!』 ——《钢铁雄心4》决议:「一寸山河一寸血」 里维拉的面前还是老样子摆着一碟干果和一壶麦酒。 和最为坚固的、为了抵御穿越银血山脉的外敌而筑造的克雷斯城塞西侧城墙不同,北墙附近只有一座塔堡,而北墙的守将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就将自己的居所和指挥总部设立在那里。与其说那是“指挥所”,其实也只有他和自己的儿子莫里斯,以及身边寥寥几个亲信而已。指挥七百人的难度毕竟不大,真正的挑战在于城墙外的芬里尔人。克雷斯城塞所处的南卡尔加里银血山脉和卡尔加里大部分地区一马平川的平原并不相同,伴山而建的克雷斯城即使站在十多米高的城墙上,也可以清晰地瞭望远处的景象,但这一点恰恰给予了克雷斯的守军们最大的绝望:他们亲眼所见芬里尔军排着非常整齐的盾墙方阵,一步一步向克雷斯城塞走来,那是压倒性的人数差距。红林堡伯爵卡梅伦·瓦格纳和芬里尔的王弟格雷登·西塞罗故意让自己的士兵排成易于清点的小方阵徐徐移动到了克雷斯城下才开始安营扎寨,这让城墙上的守军们看的一清二楚。这位高傲的“侠义骑士”并没有隐藏实力的打算,攻城车,投石机和弩炮都在克雷斯守军的眼皮底下逐渐推进,在仅有4千名守军的克雷斯城塞前,芬里尔军动用了1万8千名步兵,这其中包括了3千名来自约姆地区的雇佣兵和4千名东奥弥尔王国的仆从军——那并不是芬里尔南路军的全部军队,还有更多的、源源不断的援兵从梅卡瓦堡赶来。 塔堡虽已古旧,但伊芙琳夫人显然把她的城堡收拾的很好。外墙看起来有专门的仆侍定期清理,并不像柯蒂斯堡的塔楼那样长满了青苔和藤蔓,塔堡内部也显得干净、整洁,连石壁上安装的铜烛台都被擦拭的锃光瓦亮。在塔堡的内厅,伊芙琳夫人本已为远道而来增援克雷斯城的里维拉准备好了新鲜的蔬果和克雷斯血香肠、烧烤鳟鱼以及甜煎饼,但里维拉什么都不要,这个老人对食物并没有多少欲望,他想要的只是坚果和冰镇过的麦酒,酿的越浓越好。 “呀,给我们带来了一百三十个士兵的好小伙子在这儿。过来,我的孩子,靠近点儿,我岁数大了,耳朵听不清,眼睛也不大看得见;”坐在毛皮躺椅上的里维拉一见到阿格尼和戴维斯、格里芬等人进入内厅就热情的说,老伯爵声若洪钟,好像要将他的声音充满这座塔堡每一个角落似的。“时局艰难!见到我的好儿子还真是让我高兴,为什么你进城之后总是避着不见我?你的白骑士呢?那个在密涅瓦的比武大会上跟石爪堡公爵拼骑枪的棒小伙,我还真想见他一面。” “战事当前,军务缠身,没有抽空来见您是我的过失,我对您报以真诚的歉意,父亲大人。”阿格尼恭正的行了一个标准的卡尔加里宫廷礼,“托兰·雷诺茨响应石爪堡公爵的召唤,带着两名侍从去了白石镇与中路军汇合,他将与托尔西亚公爵一起行动。” “你是我的儿子,阿格尼,你流着贵族的血液,就应该多多管教自己的部属,这样是不对的。”里维拉伸手抓起一颗开好壳的夏威夷果,塞进嘴中一边咀嚼着一边说道。“大战在即,克雷斯城可像是不缺守军的地方?他却抛下他的封君,去了一个跟他没什么相干的家族领主营帐里?看来他记住的只有托尔西亚把长剑搭在他的肩头,而没有记住在那之前他说的誓词。” “是的,父亲大人,我会教育他。”阿格尼恭敬的回答,暗地里却撇了撇眉毛。他才不会因为这样的原因阻挡托兰的前程,里维拉跟他说的这些废话,也就像密涅瓦城地下街妓女对他吹的口哨那般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好了,好了。现在你们都给我退下!所有人!”里维拉伯爵突然咆哮起来,吓得身边两名穿着染色克雷斯鳞甲的侍卫浑身一震,其中一个人手中的双耳戟差点都掉在地上。“动作快点!你们是八十多岁的老妪?我要跟我的两个儿子单独聊一会!” 格里芬不安而稍有些惊恐的看着阿格尼,阿格尼回身向他和戴维斯略一点头,于是格里芬开口道:“如您所愿,大人。”戴维斯耸了耸肩,和格里芬还有伯爵的几名侍卫一起转身走出了内厅,并顺手带上了那扇厚重的木头门。 岁月并没有给予里维拉期待之外的仁慈,他的手上和脸上满布着皱纹和老人斑的痕迹,呼吸也比莫里斯更加急促,想必是经年累月的饮用麦酒对他的肺部造成了过于沉重的负担。不过他的目光依然如鹰隼一般锐利,一如阿格尼初见他时那般。他不喜欢他的眼睛,阿格尼心想,这样的眼睛总让他想起维桑共和国至高元老院的那些议员们,这些老头子并没有接触过战争,依靠自己的学识和家族地位在威远城人民议事堂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自以为天上地下无所不知,却常常向他和白绍鸥这样的高级军官发出令人啼笑皆非的诘问。他们顽固的认为自己很聪明,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里维拉张开手掌抓住木杯的杯口,重重摇晃了一下杯中剩下的麦酒,开口对阿格尼道:“以一介冒险者来说,你做的不错。”说着,里维拉喝了一口麦酒,“甚至可以说你是个很有才能的家伙,阿格尼。” “谢谢,伯爵大人。”阿格尼尽量精炼简短的回答,他不想在这里呆太久,不管是目光尖刻的里维拉还是一副蠢样的莫里斯都让他感到不舒服。 “为什么你总是对我这么客气?我们不是好朋友吗?”里维拉略微伸了伸双腿,“你的封地是我给的,你的爵位也是,还有那些普通的冒险者们梦寐以求的地位和贵族身份。但你我之间还是有好像无法跨越的嫌隙;我明白,因为我勒索了你,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认为那是我的错吗?那不是我的错,阿格尼,那是雷耶斯国王的过失。告诉我,年轻人,如果换做是你坐在我的位置上,看着破败的家族堡垒,不到一百人连铠甲都配不齐的卫队,还有一个和拆鸡工人家的小孩没有多大差别的蠢蛋儿子,你又会怎么做?那时候你的自尊,你的高傲和荣誉还能帮你活下去吗?” “我难以估量您的智慧,伯爵大人。”阿格尼不冷不热的回答,“毫无疑问,您是正确的,这一点我不怀疑。” “你少给我来这一套!柯蒂斯堡的老伯爵里维拉·诺顿活了五六十年,形形色色的人见了许多,分的明白什么是真话,什么是套话,什么是虚伪的场面话。”里维拉呸的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勒索了你是我的过失,但我又该怎么解决那股匪患?如果求助于国王和附近的领主,那将是天大的丑闻,甚至连我最后的柯蒂斯堡都可能被剥夺;但我同样找不出充裕的金钱去雇佣佣兵解决我的麻烦,只是刚巧这个时候你出现了,仅此而已。” “我的人为您而死,伯爵。”阿格尼抬起头,漠然的看着里维拉的眼睛。“没有任何抚恤和慰问,像孤魂野鬼一样战死在离他们的故乡千里之外的地方。” 听罢此言,里维拉伯爵腾地一声站了起来,阿格尼本以为里维拉要发怒,但里维拉只是紧了紧自己的腰带,在内厅中缓慢的踱步,来回的走了两圈,之后咕哝着说:“坐吧,年轻人。两个人都坐下,别他妈等着我掐着你俩的脖子把你们丢到凳子上,该死的!那么紧张干什么?我只是一个可怜的老头子,连甲胄都没办法自己一个人穿上,我能有什么恶意?” 阿格尼内心揣测着里维拉接下来要想说些什么,一边在内厅长桌旁披着毛皮的长椅上坐下。莫里斯倒是大大咧咧的一个跨步就坐了下来,并为自己倒了杯冰镇过的麦酒,大口喝了两口,长长的打出一个酒嗝。 “看到了?这就是我的儿子,不成器的傻逼东西,没有礼仪,不懂将兵之道,出生在诺顿家成长了二十多年和一个拆鸡工的儿子没有任何区别。”里维拉看着莫里斯,戏谑的对阿格尼说。莫里斯一听,涨红了脸,正欲把酒杯放下,里维拉却抬了抬下巴打断了莫里斯:“接着喝你的冰镇麦酒吧,莫里斯,冰凉的东西对你的脑子有好处。阿格尼,我时日无多了,人们常说老人在死之前会有一种奇异的预感,我认为他们说的不假,这种预感正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每天清晨醒来,我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又酸又痛,好像被人拿着大头棒打了一顿;而我每次咳嗽的时候,都能在手帕里看见血丝。真该死!我原本以为这种东西应该只能在战场上看见。该死的柯蒂斯堡医生简直狗屁不通,你知道他们给出了什么样的治疗方案?他拿来了一大桶青蛙,整整一大桶,让我把双脚埋在里面。你觉得这对我的健康有任何的帮助吗?” “衷心希望您能够保持身体安泰,伯爵大人。”阿格尼客气的说。 “好了!别给我来这一套了,从你进到这个屋子开始算,你和我一次说的话可有超过三句?莫里斯脑壳不灵光,不代表我也是。跟我说说你以后是怎么想的吧,阿格尼!你不会只满足于在我的麾下当一个男爵的,而我已经没有晋升的机会了,我不过是一个快要死掉的糟老头子。”里维拉顿了顿,看向他的嫡子,“莫里斯或许能够当一个体恤民情的好领主,但这并不能说明他有什么才能,我不指望凭他的本事能把我被剥夺的家业收回来...只要你呆在柯蒂斯堡,你阿格尼·柯蒂斯就永无出头之日,这一点想必你的心里比我这个老头子更清楚。所以,告诉我,阿格尼...不,陈生,你是怎么想的?” 阿格尼没有回答。 “愣在那了!”里维拉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伸手握住了桌上自己的那只木头酒杯。“该处理的麻烦都已结束,我也没有一直把你和柯蒂斯堡捆绑在一起的必要,柯蒂斯堡只是一块沿海的小伯爵领,而你的本事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的手下只有四五十个饿出黑眼圈、疾病缠身还欠了一屁股债,像乞丐一样的小屁孩,而现在的你有一百三十个士兵,穿的和卡尔加里王军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我不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你的本事一定能让你取得更大的成就。这次战争结束之后,我会用这次出兵帮助伊芙琳夫人的人情作为交换,让她和我一起写联名信举荐你去雷耶斯的王庭,或许当侍卫队,或许是斟酒人,狩猎总管,混得好也许能当首席骑士。你怎么说?阿格尼?” “为什么要帮我?”阿格尼呼了一口气,“我一直认为我们之间只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这一点在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也说得很清楚了。是什么让你改变了主意?伯爵?” “呸,让我改变主意还早得很。我们现在依然在互相利用,阿格尼,你别会错意了。”里维拉喝了一口麦酒,发出两声沉闷的咳嗽。“你看,即使是现在,我们还是在互相利用。待在国王和王国重臣的身边,有时候或许还能接触到许多有头有脸的大领主,倘若我里维拉还不至于老眼昏花识人有误,你或许多少能混出点名堂,谁知道呢?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死掉了,我希望在那时你能帮帮我的儿子莫里斯,别让他把诺顿家最后一点财富败光,他很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我一死,他就是柯蒂斯堡的伯爵。你可以把这看做是我的家族最后一次利用你:如果诺顿家族在今后的日子里遭遇了什么不测和劫难,我希望身在宫廷的你能够帮帮我的儿子,因为你们至少是名义上的兄弟。” “你怎么知道我就能混出点名堂?”阿格尼反问道,“我不过是个普通的冒险者,处理掉那股马匪也好,比武大会也罢,都只是幸运女神的垂青。” “幸运女神的垂青?我看你不是一般的冒险者才是真的,阿格尼·柯蒂斯。”里维拉翘起了二郎腿,“我见过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冒险者,从约姆斯来的,从奥弥尔来的,从塔罗斯来的,他们有人渴求荣耀,有人渴求金钱和地位,这些欲望实在太过明显,在他们的内心扎根太深,以至于他们就毫无掩藏的把这些想法写在了脸上;但你脸上没有,或者说你脸上写着的东西根本不是这些低级的贪念,而是更高一级的东西,是什么呢?嗯?是复仇,对吧,阿格尼男爵?我说的可有错?你想要的是复仇。” “够了!你以为我会坐在这里接受你的羞辱吗?”阿格尼有些恼怒,他不喜欢被人揣测,不管揣测的事情是对的还是错的。“您有我的把柄,所以我为您效命,我们之间只不过是这么简单的关系而已。并不意味着我一定要忍受您的羞辱!” “诸神在上,这个可怜的孩子把我的好意视为羞辱和欺凌。莫里斯,你听见了吗?如果你能有他三分骨气,我今天就不用在这里拜托别人来照顾你。”里维拉张开手,讪笑着对莫里斯说道。“你不要误会,我这么说的原因在于你的动机和他人大大不同。求不到荣誉和金钱,那些冒险者至少可以回家种地,过他们老爸他们爷爷一样的生活。但你的目的不同,复仇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动机和理由,而崇高的理想自然能让人毫无顾忌的去干别人所不齿的事情:你有这样的理由,为了达到目的你会不择手段,阿格尼·柯蒂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是个傻子,眼睛虽然不好使,但是还没瞎;所以你有这样的价值,这也是我想要举荐你去王庭的原因。至少,你能比莫里斯爬得更高。” 阿格尼听他这么说,神色稍微缓和了下来,冷静的回答道:“如果是这样,我明白您的意思了。如果我在王庭混出了名堂,莫里斯有难的时候我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帮助他,这是我的承诺。” 当阿格尼从北墙的塔堡走出来时正值午后,南卡尔加里自古以来都是艳阳高照的好地方,冬天的冰雪已然消融,虽然城外聚集了两万芬里尔人,但城内的民众似乎并不很在意,克雷斯坚固的城墙给予了他们和城墙同样坚固的信心。酒馆中依然传来吟游诗人用七弦琴弹奏的乐曲和美妙的歌声,商业街的小贩们依然在叫卖自己的货品,只不过货物种类因为围城的缘故比往日要少许多;甚至连中央广场的难民营地都没有多少恐慌的情绪,难民们三五成群的围着伊芙琳下令支起的救济帐篷领取扁豆汤和面包卷,又或是聚集在一起打桥牌。 不知当他们登上城墙时看到城外如同金色的蚁群一般聚集着的芬里尔营帐时,又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里维拉和你说了什么?”戴维斯见阿格尼走出塔堡,凑过脑袋来问。 “没什么。”阿格尼耸了耸肩,“简单聊些家事;走吧,戴维斯,我们去商业街的药铺。” “商业街的药铺?”格里芬有些疑惑,“绷带和药品我们已经准备的很充足,况且在战争期间,治疗用的药品商店应该也缺货...你想要买什么?” “我没有说我要买治疗用的药品,格里芬。” “呃...恕我直言,大人,壮阳药对身体有害。”格里芬欲言又止。 “操你妈,格里芬。”阿格尼气恼的拍了格里芬的锅盔一巴掌,发出一声脆响,引得周围过路的市民纷纷侧目。“我看我们三个唯一需要壮阳的人是你。” 商业街的药铺位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当阿格尼等人到达门口的时候,店铺老板正早早地准备挂上打烊的牌匾。面前突然出现的三名披甲骑士显然让他陷入了一阵困惑之中。 “有什么事吗,我的好骑士?”老板说着扶了扶自己的红色毡帽,“所有的疗愈药品都已售罄了,伊芙琳夫人下令调集了我们的库存。” “不用治疗药品。”阿格尼走到柜台前,把双肘撑在柜台上,盯着老板的眼睛。“有没有那种...和疗愈药品用途完全相反的药剂?” “啊,有的,有的。”老板说着,从桌下摸索出一瓶陶罐装着的、被封紧木塞的药剂,“这是四叶重楼和蓟草调配的...动物性毒剂,如果用在除灭鼠害,效果...” “去你的四叶重楼和蓟草,老板,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阿格尼呛道,“我要的是颠茄或者鹅膏菌配出来的那一种!明白吗?” “这是亵渎啊,骑士大人,这是天大的亵渎。”老板战战兢兢的回答道,“从善非恶呀!我是小本经营,做生意全凭良心,从来不卖那些东西。” “这是不是亵渎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只知道我们在谈生意。”阿格尼说着,从他的褡裢里拿出一小袋叮当作响的金罗兰,放在柜台上。“五十个金罗兰,或者我们的剑,总有一个是让你开口的钥匙。你选一个吧。” “那这就好说很多了不是吗,我的大人。”老板盯着那个装着金罗兰的丝绒布袋看了一会儿,拿起来掂了掂,揣进了自己的怀里。“有是有的,不过您不管在这座城里毒死了谁,都不能告诉别人是我们店卖出的恶魔药剂1,你看可行?” “哈,我可没说我要在这座城里毒死什么人。”阿格尼回答道,“我要你所有的存货,恶魔药剂全要,四叶重楼和蓟草配的普通毒药我也要,然后我还要买下你手里现在有的所有配置恶魔药剂的原材料,你需要做的就是尽己所能帮我配置药剂,到时候我会派人来取货。” “您这是?”老板有些疑惑,“对付城墙外的芬里尔人吗?请恕我直言,大人,这可不是公正和荣誉的做法,这样对您的声望有很大的损害。” “当他们用两万人把四千人包围起来的时候就不能指望这四千人会公平又荣誉的跟他们打一仗。”阿格尼尖锐地指出,“如果他们冲进城来,你的药铺恐怕也再开不下去了,这一点我们利害相关。所以帮我准备药剂,这样就好,对我,对你,对芬里尔人都好。” -------------------------------------------------------------------------------- 注释1恶魔药剂:以鹅膏菌、颠茄和捕蝇草为主料配置的一系列高烈度毒剂的统称,呈黑色黏糊状,通常用于暗杀。 Chapter 47 『她点燃不知疲倦的火花,在他的盾牌和帽盔上,像那颗缀点夏末的星辰,浸浴在俄开阿诺斯河里,冉冉升起,明光烁烁,使群星为之失色。』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在那个清晨回返苏克鲁斯他们下榻的战锤镇马车旅馆时,背上还插着两根羽箭。 苏克鲁斯清晰的记得他上次见到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是四天之前,那时他们刚刚抵达战锤镇,正准备休整两天之后动身前往阿尔比诺港1,从那里搭船去索洛岛。战锤镇是希罗西部的大都市,芬里尔的帝都,自然也设有摆渡人组织的办事处2。依照班亚德和他的同袍们的惯例,每一名刺客到了这样的都市,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前往办事处报道,查看是否有自己能够给予帮助的工作,除非遇到非常紧急和意料之外的情况——例如正在被通缉或追杀——摆渡人成员才会选择不在办事处露面,收集好自己需要的盘缠之后便立即离开。 当然,和苏克鲁斯前往索洛岛的行程中,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并没有碰见什么紧急和意外,所以他自然而然的依照惯例,前往了摆渡人位于地下街的办事处和主管人员接头,临走时还给苏克鲁斯和帕梅拉,以及他的两名马夫留下了一些钱来支付下榻旅店的费用。他关照苏克鲁斯,他两天之内一定能回来。 到了第三天的中午,苏克鲁斯开始有些不安和担忧;班亚德·阿基·巴希尔说话浮夸,却不是个不守时守信的人。为了回报苏克鲁斯在冬泉镇酒馆拔刀相助的恩惠,他不惜带着他这么一个危险的货物横越了整个银血山脉。苏克鲁斯好几次的想象过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会以什么样的形象回来,或许还是披着他那夸张的海豹皮披肩?或许带着一袋沉甸甸的金罗兰?他是去杀谁了?毕竟,班亚德·阿基·巴希尔是个摆渡人,是一名刺客,即使接到了什么刀头舔血的工作,苏克鲁斯也丝毫不感奇怪。 班亚德回来的时候并没有披着他出门时那件海豹皮的披肩,腰间也没有装着金罗兰的丝绒袋子,取而代之的,是他背上的两根羽箭。一根射在他的左后侧腰部,鲜血染红了他的长袍,另一支洞穿了班亚德的肺,以至于他发出的每一个音节都在他胸中宛如交响乐一般回荡。他的嘴里不断涌冒着粉红色的泡沫,那无疑是肺部被击穿的明证,而那穿出胸口的箭头上刻着一道不深不浅的凹槽——苏克鲁斯当即明白了,这凹槽中装着的是毒药。 当班亚德撞开苏克鲁斯房门的时候,苏克鲁斯几乎像是条件反射似的伸手夺过了他一如既往放在床边的刺剑——虽然这柄剑和他在清河城的回音塔城楼上战斗时已然不是同一把。班亚德·阿基·巴希尔冲口而出的粉色血液已经将他胸前的衣襟打的湿透,随即沉闷的倒在旅店房间的地上。 “班亚德!”帕梅拉发出惊呼,上前抱起班亚德,把他放躺到自己的怀中,“这是怎么回事?” “别问了,帕梅拉。”苏克鲁斯警觉地盯着被撞开的门外,只见班亚德回程的路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他是干什么的?你以为他是因为什么样的理由被人弄成这样?” 班亚德大口大口的呼吸着,那沉闷的喘息却因为肺部的缺口而凝重的像是奥林匹斯教圣堂里那令人难以忍受的回音一般。他伸出沾满鲜血的手,紧紧抓住帕梅拉的上臂,瞪大了眼睛。 “hvisdukanoverleve...elendigheten,hvorforikkekryssemeg!”班亚德努力蹦出这一串凤凰群岛的方言,睁着已经充血的眼睛,望向帕梅拉,又看了看门边拿着刺剑的苏克鲁斯。 “你说什么?”苏克鲁斯大声道,他注意到跟随着班亚德洒出的一路血迹,有许多人向他们的房间方向望来。真糟糕!苏克鲁斯心想,即使班亚德身后没有跟着一队追杀而来的刀斧手,芬里尔的王都卫队一定也会尾随而至。 “hvisdukanoverleveelendigheten,hvorforikkekryssemeg.”班亚德喘着气,“记住...记住这句话,苏克鲁斯,帕梅拉。去索洛岛。” “现在说这些?班亚德?”苏克鲁斯皱着眉头回头看了看班亚德,这时,他发现对街商铺后面有些不合时宜的反光——他不是傻瓜,但即使是傻瓜也能明白,那是盔甲在日光照耀下反射出的光亮。“快跑吧,班亚德!马夫!带着班亚德一起,我们赶快离开这里!这里不能再呆了!” 班亚德的马夫见此情景,从左右上前要把班亚德·阿基·巴希尔从帕梅拉怀里拉起来,可就当这时,苏克鲁斯听见了箭矢的呼啸声——这呼啸他是无比熟悉而厌恶,他还清晰的记得在漆吴山时,蒙鸠依人的羽箭同样发出这样的呼啸从自己脑袋旁边穿空而过。那只羽箭装饰以红色的箭羽,在距离苏克鲁斯的双眼不足三寸之处横掠而去,在马夫的脖子上绽开一朵血花。瞬间,马夫鲜红色的动脉血就喷溅了苏克鲁斯一脸。 “别管班亚德了,帕梅拉。”苏克鲁斯顺势抓起了他们吃饭的小桌板,顶在自己和帕梅拉的身前,“跑,只管跑,到索洛岛去!” 正当苏克鲁斯说话的当儿,四五支同样带着红色箭羽的箭矢穿透桌板,差点射进苏克鲁斯仅穿着单薄皮甲的身躯,所幸桌板足够厚实,暂且挡下了这几枚箭头的穿透力。 “那你怎么办!”帕梅拉不知所措的叫到,声音中带着些哭腔,原本红润的脸也变得煞白起来,“我要跟你一起走!” 走不掉的啊,帕梅拉。苏克鲁斯绝望的想着,在他们对街的门楼顶上站着八个弓箭手,这是苏克鲁斯看得见的,街上的披甲武士只能比这个数目更多,商贩们尖叫着逃离自己的商铺,留下的只有被披覆了铁甲的军靴踩烂的果子和兽肉。那不是能够轻易全身而退的人数。他和帕梅拉只能逃一个,显然,如果是他来挡住这些人,帕梅拉逃脱的可能性要更大许多。 而这令人绝望的世界上他唯一放不下的,也只有帕梅拉一个人而已。 “啪!”一声脆响,苏克鲁斯重重的一巴掌拍在帕梅拉的脑袋上——他不愿去打帕梅拉的脸,但现在必须做点什么让这个清河城的马房小妹清醒过来。 “现在,帕梅拉。”苏克鲁斯的眼中好像燃烧着清河城门楼上的炬火,“跑。” 那不是请求的口吻,而是命令。 大概是离别时刻了,苏克鲁斯心里想着,而帕梅拉也清晰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东奥弥尔的少女放下了尚有余温的班亚德的身体,提起自己的裙摆,眼中噙着泪,对苏克鲁斯说道:“愿诸神注视着你,苏克鲁斯。” “是啊,他们会看着我把这些杂种的脑门一个个凿开。”苏克鲁斯的刺剑在手里打了两个弧旋,“走吧,帕梅拉。” 帕梅拉跑远了,苏克鲁斯开始面对面前的披甲武士们。他手里的门板上已经扎了许多箭矢,拜之前那些艰苦磨砺所赐,他身手敏捷的超出了那些弓手们的想象——没有一支箭成功射中苏克鲁斯的躯体,但那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穿着轻甲、手持长矛和筝形盾的步兵推进到了旅店门前,而在他们后面则是全副武装的板甲骑士。场面一触即发。 苏克鲁斯先行出手了。 在多年之后,那些年逾古稀的芬里尔骑士们都不得不承认,在那天的战锤镇马车旅店,一个身穿皮甲的少年爆发出了宛如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中的战斗意志与足以被载入剑斗历史的高超剑技。那柄刺剑在那一瞬间似乎成为了苏克鲁斯身体的延伸,他灵动的挥舞着那柄不过是普通钢材打造的、又薄又细的刺剑,如雨点般把剑锋戳刺在前排轻步兵们的盾牌、锁甲和没有防具保护的脸上。苏克鲁斯的剑好像大天使加百列挥舞的白色翅膀,在空中不断弧旋,轻盈灵动却又无比精准的划裂步兵们没有被面罩保护着的脸庞,切开他们的骨头,搅碎他们的脑髓,让他们甚至还没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之前就重重的倒在战锤镇清晨泥泞的街道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嘶——哈。” 苏克鲁斯沉重的、深深地呼吸着,好像要把每一丝空气都压进他的肺里,再化作他舞剑时那犹如风中残烛般的力量,那好像在黑夜中即将燃尽的火炬一般的力量,那好像要将他过去所受的磨难,对帕梅拉和这个世界的留恋,对他放下一切前往异邦大陆的决绝都付之一炬的力量——然后,把这种信念注入他的剑,将他的憎恶与不甘双重加倍的还给面前这些对他刀剑相加的士卒。 或许这是自己生命的终点了?苏克鲁斯心里想着,虽然没有实现他的目标,没能成功看到维桑人和他们的国家洗雪耻辱的那一天,但至少他遇见了帕梅拉,遇见了一些可以交托性命的朋友...倒也不枉此生。 往事犹如走马灯一般从苏克鲁斯的脑海中横掠而过,在那一瞬间,他的耳边好像又想起了秃瓢的咆哮声。在北陆的军营时,他们通常使用的就是苏克鲁斯手中握着的这般单手剑,但剑刃明显要厚一些。苏克鲁斯常常因为练习剑斗的姿势并不正确而被秃瓢大声呵斥,但他不是个slowlearner,秃瓢的每一句训斥和教诲他都铭记于心。随后,他又想起了在清河城的训练场,大个子帕特里克和利亚姆偏爱使用长剑,他们的剑技和秃瓢截然不同,刚猛、富有力量感,和他们比斗的过程中,苏克鲁斯学会了如何克制敌人盔甲的薄弱部位,如何避开对手可能的进攻方向,如何挽出漂亮的剑花格挡对手的进攻。但他最终想起来的,却是那个扶桑的异邦人牧沢正成。 牧沢的剑和他们不同,和帕特里克、利亚姆和秃瓢都不一样,他使用的是被称之为打刀的扶桑刀剑。那刀剑正似他手中的刺剑,轻盈、灵巧,挥刀时速度极快,正是和他在一起训练的过程中,苏克鲁斯真正明白了刺剑的使用方式。 但这些技巧还不足够。 苏克鲁斯杀翻面前的六个轻步兵,沾着一身鲜血,散发着腥臭,站立在战锤镇马车旅店门口的大街上。而在这些轻步兵之后,还有更多的板甲骑士。弓箭手或许出于礼仪,或许出于他们指挥官的授意,又或许知道苏克鲁斯今天必死无疑,他们放下了手中的岑木长弓,留下苏克鲁斯独自面对面前逐渐形成一个半圆包围了他的板甲骑士。 “来吧,让我看看芬里尔人的骨气。” 苏克鲁斯喊出这么一句话,但却用的是维桑语。他不想在死之前还说着异国的语言。 那是苏克鲁斯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高光时刻,他就好像是被战神阿瑞斯所附体那般,那些曾经教导过他剑技的人们和他们传授给苏克鲁斯的剑技,在苏克鲁斯的脑海中融会贯通,就好像那数之不尽的大江大河,最终都汇入了同一片海洋——而苏克鲁斯最终看到了那片海洋。 那柄刺剑,那柄短短的刺剑,在苏克鲁斯的手中弧旋起来。苏克鲁斯以和刚才截然不同的姿势,左右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在战锤镇二月的清晨挽出一套回旋剑舞。锋锐的剑尖好像蜜蜂的毒刺,又好像虎豹的尖牙,如瓢泼大雨一般以极快的速度穿越了骑士们手中的盾牌和他们盔甲间的缝隙,毫不留情的扎进他们的血肉,将重要的动脉血管和内脏搅的一塌糊涂之后又若无其事的抽了出来,带出一根不断喷涌的血柱,在泥泞的地面上泼洒、混合,成为令人作呕的黑红。 “嘶——哈!” 苏克鲁斯屏息凝神,好像要将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一般上前,闪躲开骑士们劈下的剑刃,一次又一次的将自己的刺剑送进骑士们的喉头、腋下和覆面头盔的缝隙中,当即刺死四名骑士。剩下的骑士们面面相觑,却只能不断后退——这是他们从未料想到的,这样的事情远远超出了他们的常识能够理解的范畴。穿着厚厚板甲的骑士即使是来上一打拿着草叉和镰刀的农民都拿他们没办法,但这个只穿着单薄皮甲、拿着刺剑的少年,自己却无法伤到他分毫,反而被他打倒了十多人。 他们只能把自己的身体尽量缩进筝型盾的保护之后,只露出他们戴着头盔的脑袋观察着面颊已然被鲜血浸染,宛若疯魔的苏克鲁斯。但当一阵连他们都不知道是剑尖还是风的白光略过之后,他们的覆面盔便被“铛”的一声打歪,离开了它们原本应当保护着的位置,让他们的颈动脉空门大开——只消下一个刺击,又一个骑士便只能丢下他的盾,空出双手捂着自己鲜血喷涌的脖颈,鬼哭狼嚎的倒在战锤镇的街上。 蓦然间,一支羽箭射入了苏克鲁斯的皮甲,凿穿他的肋骨与血肉,一直戳出背后,带的苏克鲁斯不禁后退了好几步。他的肋骨可真是命运多舛,不是吗?苏克鲁斯苦笑着,从清河城逃脱的那个晚上,他同样被巡逻队的钝锤敲碎了肋骨。还没好利索,又挨了这么一下。苏克鲁斯阴冷的看着房顶上的长弓手,那不是他的刺剑能够触及到的范围。 苏克鲁斯左手捂住那只没入体内的羽箭,他只感觉自己好像被马车撞过那般,五脏六腑都在抽搐,却感觉不到多少疼痛。但那惊人的出血量毫无疑问的说明了伤势的严重,随即,第二、第三只羽箭向着苏克鲁斯飞跃而来。苏克鲁斯躲过了第二支箭,但第三支却射中了他的肩膀,打碎了他右侧的肩胛骨。 已经拖了足够的时间了,苏克鲁斯想着。已经不能够再战斗了,他没有力气再举起自己右手紧握着的刺剑,而面前的骑士却步步逼来。正当此时,苏克鲁斯却听到了一声熟悉的、悠扬的船号声。那是他在东海道的野格港听过无数遍的铜号声,船只进港的号声。苏克鲁斯这时才想起,他身后确实是已经没有退路了,但至少还有一条汹涌的大河——那是被世人称之为“唐河”3,穿战锤镇而过的航运河流。 不是今天,苏克鲁斯想着,他的死期不是今天。 随即,苏克鲁斯鼓起最后一丝力气,驱动着自己失血过多的身体,疾跑几步,深深跳进了碧蓝的唐河。 -------------------------------------------------------------------------------- 1阿尔比诺:希罗大陆西部的重要港口,希罗距离凤凰群岛最近的大型深水港,是希罗世界和凤凰群岛沟通的窗口。 2办事处:太阳历714年,“刺客宗师”哈里·梅罗德夺取索多玛海兽党控制权并重新架构组织,使其脱胎成为有组织的刺客集团“摆渡人”,并在希罗世界每个大型人类聚落中设置办事处。 3唐河:希罗西部的主要河流,有两个分支:东唐河与西唐河,东唐河途径双塔镇,西唐河宽度不及东唐河,穿战锤镇而过,被视为芬里尔帝国的战略性天堑。 Chapter 49 “朋友们啊,你们要勇敢,心中对他人要有羞愧和责任感。你们应该想到自己的妻子和儿女,自己的财产和双亲,无论他们现在是活着还是已去世,我以你们的这些远在的亲人的名义,请求你们坚定地站住,不要再逃窜。”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我们总是高估自己的智慧而低估了他人的愚蠢。”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骑在他红色鬓毛的骏马上,眯眼盯着远方掩藏在浓雾中的萨鲁翁江江畔,马蹄蹄尖不时踢起一些地上的砂石,以及战死士兵的断肢残骸。“黑袍骑士本应当是卡尔加里的荣耀和坚盾,是王国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们的脸面。但是就这样被萨洛扬完全葬送在了芬里尔人手里。” “我不觉得意外。”托尔芬接话道,“萨洛扬是个傻子。” “主上喜欢溜须拍马的年轻人,而我得说,哄国王欢心这件事上,萨洛扬·麦考利爵士应该是个博士,是个他妈的艺术家。”托尔西亚咳嗽了一声,勒紧缰绳避过一侧斜插在地上的麦考利家族的金底单立人旗,旗帜上泼洒着已经凝固的暗红色血块。“你记得年前那次围猎吗?雷耶斯王什么都没有打到,但萨洛扬从集市偷偷买来了两头野猪和一个狼头,让国王能得以宣称这是他的猎物,在群臣面前好生风光了一阵。他就是这么个人,托尔芬。” “我记得,”托尔芬抱怨道,“雷耶斯的宫廷厨师手艺差劲透了,烤的野猪肉一股骚味。” “所以当他要面对芬里尔人而不是野猪的时候就是这种结果。你知道了吗?托兰爵士。”托尔西亚回头看着白骑士,“卡梅伦·瓦格纳不是野猪,而萨洛扬爵士和他的七万军兵成了他的猎物。这是丢给了我们一个最沉重的担子,你明白吗?卡尔加里往前一百年,都不曾有这样的溃败;卡尔加里黑袍骑士从未像野猪一样被漫山遍野的追逐和驱捕。萨洛扬爵士亲手创造了将被芬里尔的那些戏班子传唱千年的史诗神话,直到他们孙子的孙子长大成人之后还是会向自己的孩子骄傲的叙说这次胜利,叙说他们给予卡尔加里的痛苦和羞辱,叙说麦考利家族的愚蠢,但在那之后,屁股还得我们帮他擦。” “我明白,公爵大人。”托兰·雷诺茨应声道。 “这仗之后卡尔加里一定会多出数以万计的寡妇和孤儿,”托尔芬甩了甩他的金发,“还好这些人不属于石爪堡,至少王国还剩下一半的黑袍骑士。如果他是拿着我们家的好小伙子去送死,我可能会把大圣堂的避雷针掰下来,从他的屁眼穿进去一直到他嘴里。” “他们究竟是怎么败的?”托兰紧了紧腰间的佩剑,皱着眉头看着啄噬尸体的群鸦,那可真是一场盛宴,在天井窑这个鬼地方究竟有多少卡尔加里人的尸体?萨洛扬究竟造成了一场什么样的灾难? “他自恃人多势众,又有麦考利家声威赫赫的黑袍骑士护阵,”托尔西亚歪了歪脑袋,指向西方。“带着大军冲进了银血山脉,几乎要冲到亚眠城,那阵势好像要把卡梅伦·瓦格纳的军队和着密涅瓦的河水一起吃下肚去,但他忘了卡尔加里的重甲骑兵在丘陵地带就好像在泥泞中漫步;卡梅伦指挥步兵将天井窑围的水泄不通,诺拉·西塞罗——那个西塞罗家的‘战争少女’,带着他们的轻骑兵抄了萨洛扬爵士的后路,他们把包围越缩越小,打到了最后芬里尔人的弓箭没有一支是射空了的。你看,他们甚至都没有收拾尸体。” “妈的。”托尔芬恨恨地掩着鼻子,躲避地上的死尸臭烘烘的气味,“什么时候轮到芬里尔人打我们像打狗。依我看,他们不收尸的原因肯定是尸体多到收不过来了。” “这就是我们站在这里的原因。”托尔西亚公爵转过身来,面对自己的弟弟和白骑士。“至少雷耶斯王还保留了最后一分理智,没有把北路军全部交给萨洛扬。” “一场恶战,哈?”托尔芬拍了拍自己的裤带,“两万对五万。萨洛扬留给我们一个烂摊子,很大很大的烂摊子。” “诸神将见证卡尔加里的衰败,即使我们赢得了这场战争。”托尔西亚的语调中隐约透着一股绝望的惋惜,“王国精锐一朝尽丧,征召兵也十去七八。倘若我们当真能够力挽狂澜,将卡梅伦·瓦格纳和诺拉·西塞罗击败,赢得这场战争,卡尔加里所剩的军力将会连自保都力有不逮,不管是约姆斯的咆哮武士还是奥弥尔的山民,都可以骑在王国的头上予取予求。但是托兰,”托尔西亚公爵站定,语调一转,“你听见了吗?托兰爵士。”托尔西亚骑马站定,闭上了他的双眼,大口呼吸着空气中弥漫着的腐臭。“群鸦的呼啸,这代表着什么?” “死亡,伯爵大人。”托兰老实的回答。 “回答正确,托兰爵士。”石爪堡公爵一边骑行,一边不断注意马蹄下的尸体。“两军交兵,必有一方死伤惨重,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则。”他带着托兰往前骑行,指着横尸路边的尸体们一个个说,“都是好骑士,我所认识的好骑士。你看,“半耳”墨格拉,掌玺大臣马塞勒斯·梅格的家臣,在十几年前的密涅瓦城比武大会后跟人喝酒赌钱出老千被抓包,打斗时被塞缪尔·麦考利削掉了半个耳朵,所以人们都称他“半耳”;这个是“蠢货”帕夫列,冷湖公爵加布里埃尔·麦考利的狩猎总管,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大家就都管他叫“蠢货”。还有那个胸口插了3支长矛的倒霉蛋,梅格家的守陵人巴博斯,我每次看到他们家蓝底暴风雪旗就想笑,但现在我可笑不出来。几乎每个卡尔加里的贵族家族都在这留下了死人,托兰,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说罢,他勒马站定,看着远方歪斜的插在泥地上,沾满血污的主帅旗。那是金底单立人旗,冷湖公爵麦考利家的家族旗帜,萨洛扬爵士的旗帜,毫无疑问。 “他们战败了。”托兰摇了摇头。 “对,他们战败了。”托尔西亚没有如托兰预料般的叹息,语气中却透着一股坚毅和果决。“所以歼灭芬里尔北路大军的军功,就是我们的了。” “但是...”白骑士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石爪堡公爵,又看了看托尔芬,“我们只有不到两万人,大部分还只是简单武装过的征召兵,黑袍骑士不足三千。可对方有...” “没错,他们有五万人,或者更多。”托尔芬耸了耸肩,接过话茬。“或许利奥波德皇帝还有更多的援军在他们背后,但那又如何?你知道吗,我和我老哥一样打过很多仗,杀戮并不是除了快感之外什么都没有带给我,它锻炼了我的头脑,磨砺了我的智慧,也给了我能够识人的能力。我仔细看过你的眼睛,那绝不是一个年轻的骑士会有的眼神,你经历的事情一定比那些贵族家的小鬼更多;询问一个人的过往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但是你告诉我,难道你没有打过人数差距比这更悬殊更绝望的战斗吗?” “...我打过,伯爵大人。”托兰几乎要屏住了呼吸,他能感觉到,托尔芬的话让他的热血在体内不断升温。 “很好,我也打过,而且打赢了。”托尔芬拍了拍自己的板甲护胸,“所以为什么不再干一次呢?” “好,我们再干一次吧!”白骑士托兰·雷诺茨充满信心的说。 两万人对五万人,那本是令人绝望的数量差距。如果他们的两万军队用于守城,或许可以凭借大型武器和城堡的防御造成大量杀伤,但倘若他们选择了野战,这样的人数差距就不是仅仅靠勇气能够完全弥补的了。但托兰并不畏惧,在自己更小一些的时候,在那座山顶上,他们以令人心寒的寥寥7千5百人对抗了蒙鸠依帝国十几万步骑兵和战象的联合进攻,今天又有什么理由退缩? 双石口,卡尔加里腹地最后一道门户,历史上曾经只有一次被攻破的记录,也是克里斯蒂安兄弟、白骑士和他们的两万卡尔加里军队的驻防地。他们的所接到的虎鸫要求他们“巩固防线、迟滞芬里尔军主力部队”,而在他们前面的则是已经全军覆没的麦考利家族、梅格家族、克洛维家族和梅里克家族:他们的任务是拼到最后一兵一卒,不让芬里尔军前进一步。大败已然铸成,卡尔加里王国几乎损失了半数以上的征召部队,已经没有余力向他们补充多余的军队,他们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腰间的佩剑、战马和骑枪。 “这些是从拉札德尼亚西部凤凰群岛产出的黑火药。”回到双石口营地后,托尔芬在傍晚时分把托兰召进了营地后方的军资仓库,拍着一堆板条箱说。“凤凰岛出产两种东西最为有名,黑火药和刺客。这些东西你见过吗?” “呃...没见过,大人,但是听说过。”托兰老实的回答,“似乎是用作火炮的击发材料?还是什么来着...对不起,我才疏学浅,连火炮也没见过几门。” “这很正常,你不用为此感到羞愧。艾伯特家族的历代国王都耻于使用火器,他们认为那不是君子所为,但凤凰岛的尊日帝国并不介意那么多,对这帮拜太阳的人来说只要在战场上用得上,就是好东西。”托尔芬继续说着,“这些黑色的粉末只要沾上一丁点火星,就会发生雷击般的爆炸效果,如果你站在旁边,会把你整个人撕开、掀飞出去十几米,然后像天女散花一样落在地上。把它们包好放在马车上,再在马车上囤积大量的钉子和尖锐的碎石片...” “您是说,这些黑火药可以用来打击芬里尔军?”托兰问道。 “年轻的骑士啊。”托尔芬直了直自己的腰,“一辆这样的马车,就能造成方圆几十米几乎剩不下什么活口;而马车我准备了五辆。” “那驾车的人...”白骑士欲言又止,他知道如果这个战术切实的执行下去,那个驾车和点火的人一定会没命。 “我已经选好了五名士兵,并和他们交换了承诺会照顾好他们的家人。”托尔西亚低下头说,“为国捐躯,事极光荣,如果那是他们属于军人的宿命,他们一定会进阿瑞斯的英灵殿。” “好吧。”托兰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反驳托尔西亚的建议,即使他有这个权利,他也不会想得出比这更好的战法。“什么时候要用到这些黑火药?” 托尔芬听罢,右嘴角向上提了一下,拉着托兰走出了军资仓库,来到了制高点的小山丘上。傍晚的落日余晖下,一大批士兵正在挥汗如雨,看样子是在挖掘简易的防护壕沟。 “按照我哥哥的指令,我尽量运用了双石口的地形,布置了十三道拒马、铁蒺藜交错的防线。”托尔芬说,“整个防线呈弧形,他们每攻破一道,就在这个弧形里更陷进去一步,直到最后形成一个包围圈,但他们一定不在乎,因为他们的人数几乎是我们的三倍,有即使被包围也能不被轻松打败的自信和实力;如果不乐意钻我这个口袋,就得从银血山脉北侧绕路进卡尔加里,但约姆斯人决不会答应——而且他们之前好不容易在教训了萨洛扬爵士之后清空出来的道路基本就是白费了,或者绕道去南边啃那座克雷斯城,他们不会干这样的傻事的,我有这个自信,更何况那里有希利卡家族镇守。当他们真的陷入包围圈的时候,你看。”说着,托尔芬举起了自己包着钢甲拳套的手,指向防线中央,“我们就用火药。如果火药在包围圈中央爆炸,他们的阵型就会出现一个极大的缺口,这时候我们全部的黑袍骑士就一起冲击这个缺口,把他们给撕裂。” 托兰不住地点头,说:“三千名黑袍骑士,你希望让谁来指挥?” “你。”托尔西亚伯爵简短地说。 Chapter 50 “现在我们在你手中,你以怎样待我们为善为正,就怎样做吧。” ——《圣经:约书亚记》 男人躲藏在屋檐下的阴翳里,在他的不远处,几盏火把的光芒忽明忽暗,在夜班岗哨巡逻士兵的盔甲上打出一点儿令人畏惧的亮。在克雷斯城塞深夜的街道上列队而行的士兵胸甲上刻着的蓝底红色鲑鱼纹章让男人不敢靠近,甚至不敢在阴影之下发出粗重的呼吸,他甚至可以听得到自己的心脏在胸前中扑通,扑通的跳动——围城已经到了第二个月,宵禁制度严禁克雷斯的人们在夜间出行,不打火把已是大罪,倘若他们发现男人的怀里还藏有火绒和打火石,那等待他的或许只剩下可怕的斩首刑。 士兵们列队走过之后,街道又重归宁静。男人背后的民居之中传来时有时无的鼾声,他明白这座城市已然进入沉睡。士兵们的链甲在衣服内里发出的铿锵声渐行渐远,终致于虚无,他明白已是自己行动的时刻。 他的目标明确且显而易见——那是克雷斯的粮仓。芬里尔的将官前些日子让他潜入克雷斯的时候已经告诉他,他必须伺机烧毁克雷斯城塞本就已经所剩无多的粮草,如果这能让克雷斯的四千守军和逾万难民都饿死在城中以至克雷斯不得不对芬里尔人降下旗帜、无血开城,他所能得到的荣华富贵足够他在阿尔比诺买一栋风光优美的海景房,三妻四妾的终老一生。他已经忘了自己在毅然接下这个同袍们都不愿意染指的危险任务的时候他内心的想法,或许是为了跳出阶级的桎梏?或许是为了让在厄镇郊外耕作一生的父母颜面有光?又或许是像卡西迪家的“纵火者”戈德温那般,用一把火将自己变成芬里尔诗人代代传唱的史诗? 他想不得许多,只有放上一把火,才能想之后的事。 在粮仓附近的民居外,他捡起了一块石头。那块石头足有他拳头那么大,足够把这户人家的狗打的在黑夜中惨叫,叫声传遍小半个克雷斯城。这户民居的位置距离粮仓的位置不多不少,刚刚好有足够的地方容纳被狗叫声吸引而来的克雷斯城卫兵,却又可以让他在卫兵被吸引来的时候悄无声息的移动到粮仓的位置。这时只消翻墙进去,他的丰功伟绩就能一夜铸成。 男人抡圆了膀子,狠狠将那块石头砸在了狗儿的背上。那条可怜的棕色土狗立即咆哮起来,那更像是近似于一种嘶吼。他很确定这叫声传的足够远,因为他几乎是立即听到了士兵们的咆哮和女人们的惊呼,以及巡逻队士兵大踏步赶来的脚步声。他立即将自己的身躯再次隐藏在了屋檐下的阴翳中,迅捷如影的向粮仓跑去——他很幸运,之前侦查之时在粮仓门口发现的四名卫兵此时只剩下了一名,要避开他的视线比起四个人可要容易的多了。他按捺着激动地心绪,揣紧了怀中的火绒和打火石,偷偷抓住粮仓围墙的边沿,翻了进去。 眼前的是四座大型谷仓塔——这是看得见的,毫无疑问,里面满满当当的装着麦子、稻米和面粉,一侧的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熏肉。一想到这些粮食马上就要被他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农民出身的他不禁感到惋惜,他知道为了获得这样的收成需要人们在田地里付出怎样的体力劳动,但他没有选择也没有时间去忏悔,只能在之后的祈祷中祈求刻瑞斯神1的原谅。 他掏出了打火石和火绒,将火绒和几束稻草放在地上,一下,两下,火石打出的火星却没能点燃火绒。或许是自己手抖的缘故?男人的神经已经紧绷到了极点,以至于他的双手正在不住地打摆子,他只能继续尝试。三下,四下,终于,火绒被点燃,那黄豆大的火焰在那一刻成为了男人心里不灭的太阳,他的丰功伟绩和锦衣玉食,都寄托在这朵幼弱的、好像马上就要熄灭的火苗一样。他赶忙鼓起腮帮子,轻轻地对火绒吹气。四周安静极了,只有他不断的“呼、呼”吹气的声音在谷仓中回荡。 火苗点燃了稻草,他的手中出现了一个简单的稻草火把,但这维持不了太久,而且要烧掉四个谷仓塔,一个稻草火把远远不够。他伸手拿过另一束稻草,试图用手中这个已经点燃的稻草火把将其点着,然后把它们一起从谷仓塔的顶端缝隙处丢进去。事情顺利的话,他马上将看到鹅黄色的火光,以及阵阵的浓烟。至此,他的大功将宣至完成。 “嗨,兄弟。” 一声简短的问候从男人背后传来,但在他耳中,这声夹杂着些许戏谑的问候却不亚于一声惊雷。 男人缓慢的回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名穿着黑色鳞甲,拿着十字弓的少年。少年有着和他、和他见过的大多数希罗人都不同的黑色头发和黑色眼眸,而这名少年的胸口还挂着一个被他手中的火把映照的闪闪发亮的火炬形状吊坠。 “我叫艾能奇。”少年开口道,“是雷诺茨男爵阿格尼·柯蒂斯的部下。” “所以呢?”男人不安的问道,“你要把弩箭钉在我的胸口?” “不。”艾能奇咧开嘴笑了,“我要你把手里的火把放下,然后跟我走。” “我不会跟你走的。”男人的声音还带着颤抖,“我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用那把弩射我吧,少年。这是我的命。” 这时,男人身后的阴影中猛地冒出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拿着一根巨大的棒槌,男人正要回身,当他看清了那彪形大汉的金发和他那张狰狞的脸的那一秒,大汉的棒槌就沉重的抡在了他的面门上,打碎了他的鼻骨,把他打飞出去一米多远。 “你屁话太多了,臭小子。”占行简一边不满的抱怨着,一边用他那双大脚不断的跳着踩地上尚在燃烧的稻草火把,试图把它踩灭。 “总比你差点一棒槌把这个倒霉蛋命要了强。”艾能奇将十字弓收回背后,扒拉着地上尚有呼吸的男人,“团长说过很多次了,一定要活的。” 第二天的清晨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也是个杀人的好日子,至少在阿格尼·柯蒂斯眼中是这样。芬里尔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和伊芙琳夫人的野驴炮射程之外搭筑新的攻城塔和冲车,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的赶造投石机,这让他看的大为光火。虽然他也不愿意在正面冲突中一点点消耗克雷斯城的军力,但芬里尔人毫无遮拦的造攻城器械的场景给予了城墙上值守士兵们比他想象之中更大的压力。士兵们议论纷纷,认为芬里尔人破城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萨洛扬·维克托爵士在天井窑惨败的消息也在前几日经由虎鸫传递进了克雷斯城塞,噩耗在民众和士兵们的口耳相传之中逐渐蔓延,“援军不会来”——他们这么说着,以至于克雷斯城方圆十里之内最激烈的搏斗往往发生在城内的地下酒馆,主战派和主降派在醉酒之后不惜大打出手。 阿格尼·柯蒂斯将五名自己派遣暗哨抓获的芬里尔间谍列队绑在北侧城墙立起来的五根木柱上,这引起了芬里尔军军阵之中的围观,许多闲暇的芬里尔士兵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围观着克雷斯的北墙,对着那五名己方的细作指指点点。 “你确定要这么做?”戴维斯问道。 “对啊,戴维斯。”阿格尼的眼神中混杂了一些戴维斯读不懂的忧郁,“我确定,而且我也将这么做。” “这和我认识你的时候不一样,阿格尼。如果...如果你当真是这样的人,你为什么没有这么对我?”戴维斯伸出他覆盖了皮革手套的双掌,扒住了阿格尼的肩甲,“告诉我,阿格尼。你真的想要这样吗?” “戴维斯,我视你为兄弟,如果必须的话我愿意为了你去跟人打比武审判或者决斗,如果时机允许,我将不惜一切代价去到奥弥尔去到康桥为你重申你与生俱来的权利,我把你当做一位真正的朋友。”阿格尼咳嗽了一声,“但那些必须是在我们从这场战争中生还之后,为了达成这一点,我将不择手段。” “我明白你有更加崇高的目标,阿格尼,虽然你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告诉我究竟是什么,但知道你相信我就如同我相信你那样。”戴维斯劝阻道,“但是即使你的理想再崇高,如果是建立在残暴和虐杀中达成的,那又有什么意义?” “不,戴维斯,我想你弄错了一点。”阿格尼回身看着戴维斯,“你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不是吗?当一个人的理想崇高到了一定的境界,他会愿意为了这个理想下七层地狱。” “但是...” “相信我吧,戴维斯。”阿格尼说,“相信我,就像我相信你那样。” 说罢,阿格尼转头看向了旁边的占行简,冲他挥了挥手。 占行简这时已经脱光了上身的衣衫,露出了他健硕的肌肉和在水手生涯中留下的满身伤疤,金色的头发在风中飘荡。收到阿格尼的手势之后,占行简略一点头,从腰间抽出那柄他早已准备好的,昨天晚上彻夜磨砺的尖刀,站上克雷斯的城头,对准第一名间谍——正是昨天晚上试图在谷仓放火的那个男人,狠狠一刀拉开了男人的头皮,露出了白森森的头盖骨。 男人惨叫起来——那是比他昨天晚上用石头砸中的棕狗大上十倍的、凄厉的哀嚎,以至于占行简很确定整个克雷斯城直到芬里尔人的营帐都能够听的一清二楚。头部是人类血管最为富集的地方之一,这是显而易见的,鲜红色的血液当场喷溅在占行简的脸上和胸膛,让他看上去可怕极了。 但可怕的不止于此,随后,占行简从身后的艾能奇手中接过了一个铁瓢子,里面满满当当的装着银色的“液体”,在那个年代的认知水平中,这种东西人们也只能将他归类于液体。而在千百年之后的希罗,那个科技爆发的时代,人们对于这种金属物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在那个时候人们赋予了它另一种称呼,另一种更加科学、更加准确的称呼。 汞。 占行简抓住那名哀嚎着的男人的脑袋,将那一整瓢水银缓慢但准确的灌进了他的伤口。水银的重量让这些液体金属不断下坠,下坠,撕开了男人肌肉与皮肤之间的联系,为了让水银能够到达他身体的每处角落,占行简拿着一副皮拍子不断的在男人赤裸的身体四处拍打,每拍一下,男人的哭嚎就更加凄厉一分。在场的无数人直到许多年之后都能清晰地回忆起那个男人宛如置身于地狱之中煎熬般的哀嚎,那是即使眼见自己所有亲属在自己面前被处死时能够发出的更加凄惨的嚎叫,所有听见这哀嚎的人,内心都将止不住的震颤和怖惧,忍不住想捂住自己的耳朵,不忍去听。 最终,水银到达了男人的脚底,将他的每一寸皮肤都和他的肌肉组织彻底分离。这时,占行简解开了绑缚住男人手脚的麻绳,在两名士兵的帮助下大力一扯,一副完整的人皮就从这名男人身上被扒了下来。 怒骂和咆哮声从芬里尔的军阵之中传了出来,那是他们行伍生涯中从未有过的愤怒,他们从未见过自己的同伴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以如此凶残可怖的手段被处以极刑,即使他们是间谍,被抓住之后枭首示众也不过是希罗贵族们一贯的做法。但阿格尼·柯蒂斯打破了这个传统,他相信在今天之后,芬里尔军的间谍再也不敢踏足克雷斯城半步。 “把他吊起来,吊在北墙外。”阿格尼下令道。 占行简点点头,随即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绳索,套在还在哀嚎着不成调子的词句的男人的脖颈上勒紧,将绳子的另一端在克雷斯北墙的城垛上固定好,抓住那名已经没了皮的血人的脖颈,将他扔出了城墙之外。 哀嚎声在绳索勒死这名男人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这种惨无人道的暴行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直到最后一名间谍被处刑完毕之后,芬里尔军大营中的怒骂和咆哮声渐渐平息,而克雷斯城内耳闻死者哀嚎的民众们鸦雀无声。虽然他们直到同样的境遇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他们还是止不住内心的恐惧。在那一刻他们的心中有且只有一个想法:阿格尼·柯蒂斯,雷诺茨的男爵,他站在自己这一边真是天地大幸。 -------------------------------------------------------------------------------- 注释1刻瑞斯:奥林匹斯教司掌农业的女神。 Chapter 48 “啊,可怜的达那奥斯首领和君王们,你们显然被注定要远离亲人和故土,在特洛亚用你们的光亮的嫩肉喂恶狗。” ——《荷马史诗:奥德赛》 当第一锅烧得滚烫的粪水砸在自己头上时,芬里尔军人的内心是错愕而惊惶的。 他们造好了攻城塔,也造好了攻城锤,他们还准备了六倍与守军的人数,他们本以为这不过是一次轻松的攻城,但没想到北墙的守军居然使用了这样下流、肮脏、令人不齿的手段。 占行简指挥着人手,在克雷斯城塞高达三十英尺的城墙上往下倾倒煮的滚烫,冒着刺鼻气味的粪水和沥青往下倾倒,泼在芬里尔人的攻城云梯和下面聚集着的士兵们身上。随后,盟约团的士兵们又开始向芬里尔人的攻城塔上投掷被点燃的火油罐子——那是阿格尼·柯蒂斯的老把戏,早在两年前,漆吴山上的蒙鸠依咆哮武士就已经领略了这一招的厉害。木质的攻城塔旋即开始熊熊燃烧,内部的士兵们也被点燃,他们浑身上下冒着火光和焦烟,凄惨的哭嚎着从攻城塔上跳了下去,摔进地面的人堆里。 惊恐的芬里尔人从未见过这样的守城,他们勒令自己的弓箭手列队,向城墙发射箭雨。但他们迎来的确实更加凶狠的回敬——阿格尼麾下的弓箭手们射出的箭矢上都被挖出了凹槽,并填充了恶魔药剂。那是高度烈性的毒剂,一旦中箭,伤者必死无疑,不管射中了哪里,且死状极为凄惨。他们将因肠胃痉挛而反出的呕吐物堵塞了咽喉而口吐白沫,因为肺部丧失机能而无法呼吸,发出剧烈的喘息,只能用双手死死掐着自己的咽喉,憋到面色青紫,最终浑身扭曲着殒命。当芬里尔人发现北墙的守军在箭矢上涂毒之际为时已晚——他们已经损失了很大一部分弓箭手,而这部分的损失是不可逆的。伤者尚且可以治愈,但中了恶魔药剂之后就别想再重返战场。 阿格尼·柯蒂斯在艾能奇和戴维斯的保护下不断巡视着城墙,确保每一名士兵都各司其职,粪水、沥青和火油能够正常供应。 “比我想象的要轻松,阿格尼。”戴维斯一边举着扇形盾防备弓箭手的流矢,一边望了望城楼下那熊熊燃烧的攻城锤残骸。“但这样不符合骑士的荣誉。粪水和毒药?诸神在上,你会把名声弄臭的。” “想象一下一旦他们破城而入会发生什么,戴维斯。”阿格尼说。 “恐怕这八千难民不会太好过。” “你也知道这一点,戴维斯。”阿格尼指出,“他们有好几万人,希望他们破城的时候能够想起什么是骑士荣誉,什么是名声。诸神在上,戴维斯,我们用四千人对抗三万人,能活下来再谈名声的问题吧!” “他们的这次攻击似乎带有些试探性质的意味,阿格尼。”艾能奇说,“他们并没有很卖力的进攻。” “当然。”阿格尼抬了抬眉毛,“第一次进攻总是这样,但我们已经让他们意识到了克雷斯城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只要让他们在这里耗上足够多的时间,就是我们的胜利。” “操。”戴维斯往后退了退,一根飞来的弩箭射中了他手中的盾牌,发出一声沉闷的“咚”声。“那这就把我们的底牌都亮给他们看?屎汤和毒药都用上了,等他们真的发了狠劲儿,拿投石机把城墙轰开,我们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你不会以为这就是我全部的把戏了吧,戴维斯?”阿格尼道,“我今天只是让他们意识到克雷斯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样一捏就碎。” 芬里尔人的进攻仅只持续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便在号手的铜号中撤退,重新回到了他们的扎营地。但那离他们放弃克雷斯城还远得很,阿格尼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 “好活啊,阿格尼,真他妈给柯蒂斯堡长脸,嗯?”当守城军士们简单打扫完城墙,清点完毕损失人数之后,莫里斯怒气冲冲的来到阿格尼负责防御的城墙,一把抓住了阿格尼的板甲护胸前襟,“点火是个不错的好点子,但是倒屎汤?毒药?你的心里就没有一点骑士的荣誉了吗?” 阿格尼看了看怒发冲冠的莫里斯,“叭”的一下用力握住了莫里斯的手腕,一字一顿的对他说:“对不起,男爵,我成为骑士时日不多,有关于战争的礼仪还需要向您多加学习。” “学习?”莫里斯攥紧了阿格尼的前襟,针锋相对的说,“你知道这会让柯蒂斯堡的荣誉蒙上多大的耻辱吗?别忘了你的身份,阿格尼!” “不错,莫里斯阁下。”格里芬·达勒在一旁耸了耸肩,“你可有想过被秽物烫伤之后,这些芬里尔伤兵的伤口会发炎、化脓以至于不得不需要抽出三倍于伤兵的人手照看他们?你可有想过涂毒的箭矢虽然有损于声誉,却能取得确实的效果?” “这儿没有你说话的份,格里芬,”莫里斯撒开手,伸出一只食指对准格里芬的脑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你知道这个世界的道德体系是从哪里开始崩坏的吗?不是从长刀之夜1,而是从骑士们放弃了荣誉开始的!今天往城楼下面泼屎汤,明天泼什么?黑狗血吗?骑士的仗不是这么打的!你懂个**,格里芬!”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的意思是。”阿格尼努了努嘴,轻快的耸了耸肩,“莫里斯男爵出于好意,来到了我们这里,教导我们什么是骑士的荣誉和职责,让我们对‘骑士的战争’有所了解,对此我非常感激,真的,我们所有人都是你的好学生。但是,莫里斯老师,我们可否向您请教一个愚蠢的问题?” “你说吧。”莫里斯放下了指着格里芬鼻子的手,怒目看着阿格尼。 “现在我们有四千人,这是看得到的,把诺顿家,希利卡家甚至克雷斯的治安官都算进去——这是我们的守军力量。如你所见,今天芬里尔人在城下丢弃了四五百具尸体,这得归功于伊芙琳小姐家的人和里维拉伯爵英明的领导;但是你看,”阿格尼伸出左掌,五只手指指尖的方向指向城外那绵延不绝,冒着滚滚炊烟的芬里尔军营帐。“他们还是有将近三万人,六倍与我们的人数,正在造着新的冲车、云梯和攻城塔,一如你所看到的,他们的配重投石机也已经开始了最后的组装。拜他们那好像蚂蚁般的人数所赐,这些器械组装速度很惊人——莫里斯男爵,可否请您不吝赐教,我们该如何用这四千人既荣誉又有尊严的守住这座城?” “我...我不知道。”莫里斯涨红了脸,“但一定有些办法的!一定有什么正确的答案才对!” “这就是正确的答案,莫里斯男爵。”阿格尼将左手手掌的指向移回曾经装过屎汤、还冒着丝丝缕缕的臭气的大锅,“粪水和毒药,火油和沥青。如果芬里尔人真的把骑士荣誉记挂在心中,他们应当用相对等的人数在城外的平原上跟我们来一场公平公正的较量,而不是用六倍的人数把我们堵在这座城里。倘若他们当真这么干,我会第一个下去跟他们一对一的拼大剑。但他们没有,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当个傻子?” “等着吧,阿格尼。”莫里斯摇了摇头,“你牙尖嘴利,总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由和借口。” “那是因为我是对的。”阿格尼放下手,“反正是个私生子,对诺顿家又有什么影响呢?” “晚些说这个吧,阿格尼·柯蒂斯。”莫里斯语调凶狠的说道,他着重的在“柯蒂斯”上提高了声调。“你看城楼下面,芬里尔人跟你算账来了。” 阿格尼抬眼看向城外,只见芬里尔军中让开了一条通路,两侧的长矛手整齐举起盾牌横于胸前,而四五个骑士徐徐从中骑行前往克雷斯城方向,为首的一名骑士手中还高擎着一枚绣有西塞罗家族金底六瓣莲花盾徽的旗帜——毫无疑问,这是芬里尔皇室西塞罗家族的旗帜。在他之后的两名骑手手里举着的旗帜则是白底紫火旗,阿格尼在之前曾经恶补了一番希罗大陆各家贵族的旗帜,他知道那是厄镇的卡西迪家族的盾徽。 队伍在克雷斯城塞北门前停下,这队骑手的周围还散落着芬里尔军的尸体、还在熊熊燃烧的冲车和满地恶臭的屎汤残渣,但他们并没有多话。为首的骑士身穿厄镇样式的烤蓝板甲护胸,外面搭着一张红白相间的风帽,面部棱角分明而目光锐利,在他身后的棕发骑士则臭着一张脸——与其这么说,不如说是他脸上那道从右下至左上的刀疤让他感觉面相不善。不过这并非不能理解,如果一个正值青壮年的好小伙子被从下往上在脸上斜砍一刀,换谁也得臭着一张脸。 正当阿格尼赶到里维拉·诺顿的北塔塔堡时,伊芙琳夫人的信差也刚好抵达了里维拉的房间。 “芬里尔人似乎想要谈条件。”信差因为跑得有些急,脑袋上的锅盔都歪了。“伊芙琳夫人请您火速前往北城门,和他们一道面对芬里尔人的使节。” “哈,芬里尔的山猴子要来讲条件了。”里维拉一边招呼左右侍从为自己卸甲一边说。“阿格尼,莫里斯,你们俩觉得这帮人有什么话要说?依我看,怕不是被阿格尼的屎汤泼出心理阴影了,像挨了揍要找妈妈讨公道的小屁孩,跟伊芙琳说些不三不四的东西吧!他们也就这点出息...” “但泼粪是不对的,这件事确凿无疑。”莫里斯沉着脸回答,“这不是骑士的战争。” “骑士的战争?莫里斯,怕不是柯蒂斯堡的宫廷教师小时候把你给教傻了吧,当真是这样的话,回去我就把那个老蠢蛋关进马棚里,让我的猎马好好踢他的屁股。”里维拉·诺顿咕哝着说,“城外的是骑士吗?是一帮山猴子,来卡尔加里打秋风,希望顺便捞个王位坐坐。我呸!他们配不上堂堂正正的战争,要我看,阿格尼这泡屎泼的一点儿错都没有。” “您要是前往谈判的话,现在卸甲是否有些...?”信差畏畏缩缩的问道。 “谁说我要去谈判?”里维拉在侍从为他卸下最后一块甲胄之后,一屁股坐回了他的位置上,拿起了一颗坚果塞进嘴里。“我老了,思考和说话让我感到疲惫,让我的两个儿子代替我去吧。” “但是我...”莫里斯愣了一下,张口想说些什么,但却马上被里维拉粗暴的打断:“但是我?但是你?你今年二十六岁了,莫里斯。诺顿家不出孬种也不出傻子的传统最好不要在你这一代被打破,如果你真的想打什么‘骑士的战争’,现在是时候去学点东西了,懂吗?” “..我知道了,爸爸。”莫里斯道。 “一会儿你不要多说话,如果需要柯蒂斯堡发表意见,就由我来发言,你懂吗?”从北塔塔堡楼梯到北门的路途中,莫里斯再三叮嘱阿格尼,“我们代表着柯蒂斯堡的脸面,对方又是芬里尔人,泼屎这件事我就不说了,你别捅出别的篓子,明白了吗?” “明白了,”阿格尼笑着答应道,好像刚刚莫里斯跟他发的那一顿脾气就没有发生过一样。“我都清楚,莫里斯男爵。” 当他们抵达北门的时候,伊芙琳伯爵夫人的堂兄,曾经在密涅瓦比武大会上大放异彩的梅林·希利卡已经骑在他的白色战马上等候多时了。 “您二位来的属实有点晚了,阿格尼阁下,莫里斯阁下。”梅林有些不满的说,同时向他们介绍自己身后的两名年轻骑士。“这两位是莫雷·希利卡和纳尔逊·希利卡,是我的堂弟和骑士扈从。我们将一同前往与芬里尔人谈判。” “伊芙琳小姐没来吗?”莫里斯骑上他的侍从为他准备好的蓝色罩袍战马,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这是什么话?莫里斯男爵,对方并未派主帅前来谈判,伊芙琳夫人怎会轻易露面?”梅林有些鄙夷的看了莫里斯一眼,“我们五个人已经足够;这里不是隆重的外交场合,城外的芬里尔人也不是什么仪仗队,要不是伊芙琳小姐执意让我来,我本打算随便派个骑士扈从就把他们打发了;但芬里尔的山猴子显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发的,至少在伊芙琳小姐的眼里不是这样。好吧,让我们走吧。” 说罢,梅林男爵示意北塔的哨兵拉开铰链,将铁制栅栏形城门升起。 古旧的铰链磨盘发出沉闷而刺耳的声响,那是因为克雷斯城塞已经许久未经战乱侵袭,城门常年洞开而导致的铁锈。阿格尼在故国的国都也曾听过这样的响声,呵,如果时间能够重来一次,他还是愿意像现在一样,为了这样的铁锈响声义无反顾的去死。 那两名芬里尔的骑士在几名全副武装的侍从陪同下,骑着鬓毛的芬里尔战马在城外,扬着脑袋看着从城门中徐徐而出的梅林一行人。 “两位大人。”梅林穿过还散落在地上的尸体,勒马在芬里尔的骑士面前站定,马儿发出粗重的喘息声。他的盔甲真漂亮,阿格尼心想,那是他在比武大会时穿的那件烤蓝板甲,比起克里斯蒂安家族和麦考利家族的黑袍骑士更加威武,但梅林绝不是一个徒有其表的金苍蝇,他见识过梅林的本事。 “日安,梅林男爵。”为首的那名穿着厄镇样式板甲、目光锐利的骑士开口道,“我是巴顿·卡西迪,厄镇的伯爵,尊贵的芬里尔帝国旗下封臣。我身后这位臭着一张脸的刀疤骑士是舍弟戈德温·卡西迪。” “省却您的自我介绍吧,我们都知道您是谁。”梅林耸耸肩,“‘战争贩子’和‘纵火者’,两位的美名即使在卡尔加里极东之地也广为流传。” “哈!我们还真是闯出了点名堂,是吧,老弟?”巴顿·卡西迪回头看向疤脸骑士,戈德温看了看他的兄长,并没有多话。 “让我们长话短说吧,巴顿伯爵。”梅林道,“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不介意和你们安排一个点着壁炉的房间和两个跳艳舞的凤凰岛骚娘们,坐下喝两杯好好聊一聊;但是你们的军队显然让我们现在没得这个条件,不过我不怪你们,给西塞罗家的皇帝当兵,要么吃粮,要么吃屎。” “那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吧,男爵,虽然我没有看见伊芙琳夫人,”巴顿·卡西迪清了清嗓子,“先说第一件事。尊贵的格雷登·西塞罗王弟要求克雷斯城塞立即开城投降,并承认玛拉·艾伯特小姐对卡尔加里王国的宣称权和合法统治权。” “你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否则这时城楼上漂着的该是西塞罗的六瓣莲花旗,而不是希利卡家的鲑鱼。”梅林嗤笑了一声,“能说这话的人一定没有长脑子,要我看,这不能是巴顿大人你。” “克雷斯城绝不会无血开城的,巴顿伯爵。”莫里斯男爵在一旁附和道。 “算了,忘了这些,我们都知道开城那天在场这几位都得死个一半。”疤脸爵士戈德温策马上前来,他狰狞的脸吓得莫里斯往后退了一步,以至于他当即被梅林恶狠狠瞪了一眼。“不说那些繁文缛节的场面话,我就是想知道在北墙泼粪射毒箭的是哪一个?让他站出来。” “我。”阿格尼摇晃着身体,骑着他那匹白罩袍猎马上前而来。 “你又是哪个?”戈德温怒目而视,但阿格尼却不为所动。 “阿格尼·柯蒂斯,雷诺茨的男爵,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的儿子。” “哈,你爹姓诺顿,你却姓柯蒂斯堡,是他妈个私生小杂种。”戈德温啐了一口,“你爸肯定没有给你请过一个能说明白人话的宫廷教师,对不对?泼屎?射毒箭?希罗历史上最卑劣的无赖领主也做不出这种事。看你老爸也给了你一个姓氏,承认了你贵族的身份,看样子你也是个骑士,你他妈知不知道骑士的荣誉是什么?哪有这么打仗的?” “嗯?戈德温爵士言下之意是...”阿格尼眯了眯眼睛,“在向我们诉苦和抱怨?” “操你妈的。”戈德温大声咒骂起来,伸手去拔腰间的佩剑,吓得巴顿爵士的马儿高高扬起了蹄子。 “你冷静点,戈德温,这是谈判,不是比武。真的要拼大剑之前,你最好先找个司祭给你当证人。”巴顿伸手拍了拍戈德温的肩甲,转头看向阿格尼,“或许你刚成为贵族并不太久,但你得知道,骑士的战争不是这么打的。” “很巧,刚刚也有人对我说了同样的话。”阿格尼看了看一旁的莫里斯,“所以骑士的战争就是用六倍的人数把我们围起来?这种情况下我还要把荣誉挂在嘴边,是不是等于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是你们踏进卡尔加里的土地,烧毁我们的麦田,劫掠我们的村庄,现在却要抱怨我们朝你射毒箭、泼粪?”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阿格尼爵士,你说的我完全都懂。”巴顿张开双手,锐利的目光直射阿格尼的面门。“看来我们在你这里达不成任何协议,所以接下来我们也要对你们使用反制手段,等到克雷斯破城的时候你会后悔你今天说的话,而你,‘泼屎骑士’阿格尼·柯蒂斯的名号,也将响彻希罗大陆。” “我将把它视作我的勋章,巴顿伯爵。”阿格尼略一点头,左手横于胸前,右手伸出,在马上行了一个宫廷礼。“你们对我的憎恶越浓郁,说明我给你们带来的恐惧越强烈。” “抱着你的高傲和自负见鬼去吧,阿格尼爵士。”巴顿踢了踢马刺,“咱们就聊到这里,待到克雷斯的城墙被抛石机轰开的那一刻,你将后悔今天对我们说的话。你将成为希罗骑士的耻辱。” “被泼屎的比起泼屎的,显然要更加耻辱一些。”阿格尼耸了耸肩,“回头见,卡西迪家的两位大人。” -------------------------------------------------------------------------------- 注释1长刀之夜:发生在太阳历1079年元旦的“长刀之夜”事件通常被认为是黑暗时代和旧日帝国时代的的终点。希罗帝国四位正帝之一的“低语者”奥斯瓦尔德·埃利奥特背叛帝国其余三位皇帝发动了血腥政变,将其他三大家族领导人及其扈从二百余人的首级插上长刀悬挂于弗林吉亚城外,企图以此迫使三大家族屈服以满足自己的统治欲望,希罗帝国正式成为“旧日帝国”,希罗大陆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规模军阀混战“长刀之乱”。 Chapter 51 “天明了,天使催逼罗得说,起来,带着你的妻子和你在这里的两个女儿出去,免得你因这城里的罪恶同被剿灭。” ——《圣经:创世纪》 “今天!”希尔·卡波尼从他在主厅的座位上跳下,右臂纹身处绑着的铃铛因而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让我们敬佛罗拉莉亚节1!” “敬佛罗拉莉亚节!”主厅的人群发出欢呼,用杯底敲打着桌子,“敬佛罗拉女神!敬短城帮!敬希尔·卡波尼!” “ya——hoo!”希尔·卡波尼欢呼着,拍打着木头桌板,“我们要玩斗兽棋!” “对!玩儿斗兽棋!”短城帮的帮众们跟随着希尔一起起哄,“斗兽棋!斗兽棋!输了的再喝一轮!” “你们都多大了?”伊莎贝拉双手交叉于胸前,斜着身子倚靠在门框上,笑着看面前这帮地下街的汉子们,“天天吵着玩斗兽棋?” “男人,”希尔左手拿酒杯,弓起身躯,右手竖起一根食指,指向伊莎贝拉,旋即转向厅堂的帮众们,“到死都是少年!” “到死都是少年!到死都是少年!”欢呼声充盈了短城帮不大的厅堂。 “而你,伊莎贝拉,”希尔·卡波尼说道,当他说话的时候,短城帮的帮众们都停止了喧嚣,全神贯注的听着他的发言。“是短城帮的小仙女!来吧!兄弟们!把酒杯举起来!敬伊莎贝拉!敬短城帮的小仙女!” “yeah!敬短城帮的小仙女!敬伊莎贝拉!”希尔的副手伊桑在台下起哄,引得一众短城帮帮众跟着他一起呐喊,“敬小仙女!敬伊莎贝拉!愿她的统治长治久安!” “乐起来吧!乐手!”希尔高举着他的牛角酒杯,冲乐队打着响指。“别让我雇你们的钱白花!来点儿音乐!《密涅瓦行记》怎么样!” 当高台处的乐手拉开第一道音符的时候,希尔·卡波尼就一屁股重重的坐到了伊桑的旁边,搂着他的肩膀说:“你看,人们总是喜欢编造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样一来再奇怪的怪胎都会显得没那么古怪,尤其是当喝酒的时候。”说着,他仰头长饮一口杯中的伏特加酒。“他妈的托伦角雪熊2,这才是男人该喝的东西!现在,让我来向你们分享一些伊桑的小秘密!” “噢!噢!伊桑的小秘密!”同桌的帮众们起哄道。 “每个刚到短城帮的人都会吹各种牛逼,证明自己有多可怕。毛利西奥,你说的是什么来着...”希尔挠了挠脑袋,“对!加西亚说自己操过一百个凤凰岛的骚娘们!对不对!是不是这么说的?说这话的穷损是不是你?” “嗐!”毛利西奥羞笑着发出哀嚎,“行,我投降,我投降!” “要我看你也没上过那么多。”希尔舔了舔嘴唇,“泡(pual),你是怎么说的?他吹牛逼说自己是战锤镇最厉害的老千,把洛奇·光翼赢得差点要找市政官报非法赌博的案,这话是不是你说的?” “你还干过这事呢?泡?”伊桑歪着脑袋,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忘掉这些,希尔!”泡的大鼻子急的通红,“咱们都说好了!” “哈哈哈哈哈!”希尔笑道,“而伊桑,我们的小伊桑,他说,”希尔的语调一字一顿的说,不断拍着伊桑的肩膀,“他操过一只独角兽!” “伊桑操过一只独角兽!”泡听罢之后乐坏了,站在凳子上举着酒杯大声宣布,还打了一个嗝。“诸位!让我们举杯敬那只可怜的独角兽!” 伊桑也笑了,举起杯子道:“敬那只半身不遂的独角兽!” 酒过三巡,短城帮已经醉翻大半。希尔的脸在酒精作用下涨的通红通红的,他坐在柜台前,面前是趴在桌上的伊桑。希尔·卡波尼就那样定定的看着他雇来的女海妖乐队乐手在那拉着大提琴。 “喝多了?希尔。”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慵懒的伸了伸懒腰,继续嚼着嘴里的槟榔。“要不要再来一杯。” “缓一会,缓一会,伊莎贝拉。”希尔甩了甩脑袋,“妈的,约姆斯人酿的酒最他妈猛...” “你说是他们信的神厉害,还是奥林匹斯的神厉害?”伊莎贝拉翘起二郎腿。 “会酿酒的最厉害。”趴在桌上的伊桑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对!伊桑说的没错,”加西亚宣布,“酒精才是救赎!” “话说回来,希尔·卡波尼,”伊莎贝拉吐掉嘴里的槟榔,伸手去拿香烟和火柴。“里屋那小子今天可以下地了,虽然还是得拿个拐杖像中风老头那样走路;你要不去看看?” 希尔听罢,沉闷的咳嗽了两声,tui的一口在地上吐了一块黄中带绿的浓痰,抓着柜台的木柱站了起来说:“是得去看看。你帮我看好场子,伊莎贝拉,别让这帮醉鬼跑到街上去搞事情。上次泡喝多了在集市上要把一头驴拴在洛奇·光翼的马车上,非说那可怜的小畜生跑起来比马快,还舒服多了不颠屁股,要不是伊桑及时赶到在他后脑勺来了一下,我还不知道自由兄弟会那帮人会怎么跟我找茬子,这糟烂事我可不想碰见第二遍。” “放心吧,希尔·卡波尼。”伊莎贝拉点燃了手中的纸烟,“等你回来的时候,你的马车一定都好好的。” 希尔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抓起一瓶酒向里屋走去,路上绊了一跤,他低头一看,原来是已经喝到人事不省的泡。 苏克鲁斯的腿是在他那天纵身一跃跳进唐河的时候在堤岸上摔折了的——但比起他被弩箭打碎的肩胛骨和肋骨处的贯通伤,腿部的骨折只能说是小伤。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得救的,但希尔·卡波尼可是一清二楚。那天希尔带着伊桑去,说得好听些,“收账”。但他们却发现战锤镇西岸区马车驿站附近被封了路,于是他和伊桑就去看了个热闹。 希尔不得不承认,苏克鲁斯是一个比伊莎贝拉更厉害、剑术更精湛的战士,他从未见过战锤镇地下街哪个黑帮成员能跟帝都守备队的骑士打的有来有回;不,如果不是屋顶上的弩手,恐怕那一队板甲骑士都挡不住苏克鲁斯。苏克鲁斯跳河之后,对他产生了浓厚兴趣的希尔便马上命令伊桑派人前往下游,最终在郊外的浅滩处捡到了尚有呼吸的苏克鲁斯,于是他便将苏克鲁斯安顿在了自己的老窝。 苏克鲁斯拄着拐杖,努力的驱动着自己还打着夹板的左腿,试图不借助攀扶什么东西来靠自己获得平衡。他在里屋的木地板上缓慢的移动着,试图站稳脚步,却一个没注意摔了下来,疼的他龇牙咧嘴。 “woo,我的剑豪兄弟。”希尔一进房门,就看到了在地上摔得四仰八叉的苏克鲁斯,“医生说你的腿没什么大问题了,连蹦带跳是早早晚晚的事情,不差这一天两天的,你急个什么劲?”说着,希尔把苏克鲁斯扶了起来安顿在床边坐好,然后递过手里的酒瓶。“来吧兄弟,整一口。今天可是佛罗拉莉亚节!” 苏克鲁斯接过酒瓶,扬起脖子灌了一口,被直冲脑门的泥煤味和海盐味呛得连连咳嗽:“我操...希尔,这是什么玩意?” “圣何塞的...威士忌!”希尔·卡波尼梗着脖子颇有爆发力的说道,“这屋里没有娘们,男人就该喝点男人该喝的东西!” “圣何塞威士忌。”苏克鲁斯回想着,又喝了一口,只不过这一口却没有之前那么凶狠。“我之前喝过的,在清河城。” “哈哈!我还以为奥弥尔的山民都是些只懂得喝麦芽酒和蜂蜜酒的土老帽,没想到当中还混了几个识货的智者,”希尔道,“而你是其中的一个。” “我不是奥弥尔人。” “哦?这之前倒是没听你说过,你只告诉了我们你是清河城来的。”希尔摇了摇头,伸出拳头,大力捶着自己的胸口,“我好痛心呀,我的朋友!咱们不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吗?我不是救过你的命吗?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些?” “对你自己的事情,你不是也避而不谈吗?”苏克鲁斯被酒气噎着了,咳嗽了两声。“承蒙你关照,在你这住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吃得饱穿得暖,伤口也在慢慢恢复,我欠你的恩情实在是难以偿还。但是啊,希尔,你不觉得你有时候总是有些表面吗?我还挺想跟你成为朋友的。” “哈哈...”希尔抬了抬眉毛,伸手一把搂住了苏克鲁斯,“咱们现在就是好朋友呀,苏克鲁斯!” “我可不想跟你击剑,希尔。”苏克鲁斯推开了希尔·卡波尼,“帕梅拉...帕梅拉还是没有消息吗?” “没有,兄弟。”希尔给出了一个令苏克鲁斯感到失望的回答,“我已经按照你的描述传达给了每一个帮众,但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她最后的踪迹就和我上次和你说的一样,在东岸区搭上了一条内河商船,目的地是双塔镇。但双塔镇的伙计给我送来消息说没有找到这个姑娘,阿尔比诺港那边也是。” “真该死,她为什么要去双塔镇呢!”苏克鲁斯失落的捶打了一下床面,“那里不是去凤凰群岛的方向吧?” “算啦,苏克鲁斯。要我看,你俩的命硬的很。”希尔·卡波尼道,“如果你被人打成这狗样都能活下来,那这个小姑娘你也不用担心。如果有缘的话,终有一天会再见的。” -------------------------------------------------------------------------------- 注释1:佛罗拉莉亚节:奥林匹斯信仰中五月的节日,用于庆祝和奉献象征青春和欢乐的佛罗拉女神。 注释2:托伦角雪熊:一种经过多次蒸馏的谷物蒸馏酒,是约姆斯地区著名的酒精饮品。作为东北地区最出名的饮料,托伦角伏特加已经融入了约姆斯的文化之中,约姆斯的战士们上阵之前都会痛饮一角杯的伏特加,这不仅让他们暖身壮胆气,更象征着北境的味道,时刻提醒着他们在为自己的家乡而战。 注释3圣何塞威士忌:令人讶异的是在盛产啤酒的凤凰群岛居然有着如此香醇而富有层次感的威士忌存在,在酒水行业的认知之中,圣何塞威士忌通常是最为重口味的一款,有着强烈的泥煤味和海盐味。 Chapter 52 “bemyeyes,snin.” ——《刺客信条:英灵殿》 当芬里尔人造好了投石机之后,他们用第一发火油弹就送掉了里维拉·诺顿的命。 那是阿格尼·柯蒂斯的一贯想法,他认为人的命运往往只不过是被天上诸神用一根细细的红线牵引着往前走,就好像那些受命于人的虎鸫一般,不知未来在何方,只会为了一个又一个身不由己的目标不断的往返奔波。所以他并不是个虔敬的信徒,因为他知道即使花费了比他人更多的时间去侍奉诸神,自己的命运还是已经在冥冥之中被决定好了。他是这样,里维拉·诺顿也是这样。 里维拉当时一如既往的在他的北塔厅堂中喝着麦酒,用钉子开夏威夷果吃——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坚果。而在芬里尔人的阵地上,卡西迪家的兄弟配着格雷登·西塞罗皇弟测试刚刚建成的配重抛石机。他们将六个装满了火油的罐子放进了一张网子里,做成了一个巨大的炮弹,在第一发测试的时候就成功而精准的将这枚炮弹砸在了克雷斯城塞的北塔上,原本相对宁静的、正处于围城中的克雷斯,登时变成一片火海。 火油弹发出了巨大的爆炸,冲击力让里维拉·诺顿手里的那根铁钉脱手而出,飞进了他的眼眶,搅碎了他的脑子,老伯爵死去时的惨状让阿格尼·柯蒂斯时隔多年之后再次回想起这件事时都会感叹命运的无常,更后怕于他留下的那个巨大的、令人焦头烂额的烂摊子。里维拉的死打破了阿格尼所有在腹中做好的可能的计划,让他不得不舍弃了那些保守而稳妥的方法,不得不站在了这个血腥时代的最前端。 “阿格尼。”在里维拉覆盖着诺顿家族红玫瑰罩袍的尸体前,莫里斯蹲在地上,长久地沉默着,好像要把自己余下的生命都封印在这种好像永无止境的沉默里,直到阿格尼想开口唤醒他的那一刻才开口。“我听说,在拉冬山脉的奥维德,那帮群星学派的术士们有办法让死者复生。” “我虽然没有见过这样的例子,”阿格尼说,“但我不介意试试。不过,在我看来,这样的事情可能性比太阳西升东落还要小一些。” 莫里斯并没有回应这句话,他只是旁若无人一般用更加寂静的沉默回应了阿格尼。城墙上的喊杀声正逐渐激烈,当芬里尔人发现自己的火油弹造成了克雷斯城塞内的混乱之后,他们开始了又一次的猛攻,格里芬和戴维斯正替他们统领着柯蒂斯堡的军队在城墙上抗击芬里尔人的进攻,但阿格尼并不在那里;在他的眼中,现在有一个比起芬里尔人的猛攻更大的麻烦。那是一个疑问,一个在里维拉死去之后变得更加不确定的疑问。 现在知道阿格尼这群人出身秘密的希罗贵族,只剩下莫里斯一人。而就目前为止,为阿格尼他们做出了所有相关承诺的人都不是莫里斯,而是面前这个血肉模糊的老伯爵里维拉·诺顿。 “站起来,莫里斯。”阿格尼尽量冷静的说,“现在你是伯爵了,你的士兵正在城墙上战斗。” 莫里斯站了起来,背对着阿格尼,但他能清楚地看到莫里斯攥紧了他的双拳,他的皮手套因为他过度用力而出现了紧绷的褶皱,好像随时都要爆开一般。但当他转回头的时候,阿格尼看到的却是一张满是鼻涕和眼泪的脸。 在那一刻阿格尼才明白,莫里斯终究还是一个在父亲的荫庇之下温柔的活着的大男孩,直到今天。 “你会帮我吗,阿格尼?”莫里斯无声的哭泣着,“我不明白,我不明白啊...” “你有我在这,兄弟。”阿格尼见状,伸出右手,大力握了握莫里斯的上臂,“把之前我们那些不愉快忘掉吧,莫里斯。我答应你父亲的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我是你的兄弟,只要有我在这,一切都会没问题的。” “操...阿格尼,对不起,真的。”莫里斯狠狠抹了抹自己一塌糊涂的脸,张开双手拥抱了一下阿格尼。“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行不行?我需要帮助,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之前都是他在教我说话做事,虽然我讨厌他,但他毕竟是我爸...我真的不知道没有他之后我该怎么走,真的不知道啊,阿格尼。帮我,帮我吧,阿格尼!” “别说了,兄弟,不管咱们是不是亲兄弟,那些狗屁倒灶的破事以后咱们就不要再说了。”阿格尼也抱了一下莫里斯,他说的话对自己多少有些触动,阿格尼心想,莫里斯不是一个会骗人的人,即使他有着诸多的性格缺陷,但他会把那些东西都写在脸上。此时的莫里斯已经不再是那个和阿格尼互相讨厌的希罗贵族,只是一个刚刚丧父的大孩子而已。“我的剑就是你的剑,我的人也就是你的人,让我成为你的左膀右臂吧!” 在那一瞬间,往昔的那些猜忌和多疑都烟消云散,莫里斯对阿格尼一贯抱着敌意的眼光也变得柔和,他在阿格尼的肩膀上放声大哭起来。 而这时,伊芙琳伯爵夫人的到来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 “很抱歉,莫里斯...伯爵大人,对于令尊的阵亡,我们深表遗憾。”伊芙琳只穿了板甲护胸,护臂和护腿都还没有装配上,显然她出发的非常匆忙。“抱歉没有早点前来...没能见到令尊最后一面,真是遗憾。” “很感谢您对家父的关心,伊芙琳小姐。”阿格尼松开了抱着莫里斯的双臂,“非常时期,这种事情也难免。但还请给莫里斯伯爵一些时间,我们都需要消化一下这件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我们实在是没有想到会这样...”说着,阿格尼看了一眼脚下躺着的里维拉的尸体,就好像生怕他突然坐起来,对他们像往常一般大吼大叫一样。 “不用了,伊芙琳小姐。”莫里斯深吸了一口气,神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如果这是命运给予我的考验,那我也只能坦然接受。现在如果您不介意,我们还有一场战争要打呢。” “您能够振作起来真是太好了,”伊芙琳行了一个宫廷礼,“这对我们和克雷斯城塞来说,都是一件莫大的好事。等到尘埃落定之后,我会用最高的规格安排令尊的丧事。” “在我出发之前,我希望您能让我吻一下手背,伊芙琳小姐。”说罢,莫里斯单膝跪了下来。 “这是我的荣幸。”伊芙琳微微笑了一下,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北墙上的血战已经趋于白热化,在芬里尔人进攻最激烈的时候,柯蒂斯堡守军用光了所有的火油。已经有三座攻城塔把自己的梯子架上了克雷斯的城头,挥舞着钩镰和长矛的芬里尔士兵源源不断的从攻城塔中冲出,在城头上与守军展开激战。占行简情急之下用双手巨斧砸碎了其中一架攻城车的梯子,让四五个芬里尔人随着劈碎的木板一起像纸片一样从城头掉落下去,但艾能奇却被芬里尔人的火箭射中内甲,浑身着火的跳进了内城城墙下的水池。当前来支援的瓦伦丁·赫特爵士指挥部属七手八脚的把他从水里捞出来时他才不至于淹死,但也已经身受重伤。所有人的心里都知道,北墙的守将已经在战斗开始的时候阵亡了,阿格尼·柯蒂斯和莫里斯·诺顿也不知去向,这让他们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霾,也在克雷斯城这场守卫战上飘上了一层令人绝望的乌云。 就在这时,阿格尼·柯蒂斯和莫里斯终于在几名护卫的保护下出现在了北墙。 “柯蒂斯堡伯爵没有死!”阿格尼擎起他的佩剑,大声向城墙上浴血奋战的军兵们宣布,“莫里斯·诺顿就是柯蒂斯堡伯爵!守住北墙!杀光芬里尔人!” “杀光芬里尔人!杀光芬里尔人!”听此一言,守军士兵们像是被打了一剂强心针,而莫里斯的出现也让他们飘忽不定的内心安稳了下来,拿着长剑的手也不再哆嗦,一鼓作气的重新组起盾墙顶住芬里尔人的强攻。阿格尼扒着城墙的碟口不要命一般凑近芬里尔人的攻城塔,一剑一个,连着把三个措手不及的芬里尔人刺的大叫着摔下城楼;莫里斯也不逞多让,一改往日那般颓废贵族少爷的模样,冲在了阵列最前方,引得卡尔加里军队的咆哮声一阵接着一阵,争先恐后的跟随着自己的主将往前顶。而位于内城的、克雷斯城守军仅有的三架野驴炮——一种扭力抛石机,也大胆的开火了。虽然因为顾虑伤及友军的可能性而没有往北墙的攻城车上砸大石头,但石弹却也高高越过了城墙,砸进了芬里尔人攻向克雷斯城塞北墙的前进队列之中,直在人群中砸出一片血花,看的北墙上的守军们大为叫好。 北墙守住了,但那是在守军承受了惨重伤亡的情况之下。那不是场轻松的胜利,即使再一次击退了芬里尔军,但克雷斯城蒙受的伤亡让他们实在有些无法接受。 在北塔被那一发改变了诺顿家族命运的火油弹击中之后,新任的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就将自己的住所挪到了主堡。为了照顾主君阵亡的诺顿家族,克雷斯城伯爵夫人伊芙琳·希利卡为他们腾出了主堡第二层所有的房间,尽其所能提供了最好的住宿条件。说句实在话,阿格尼·柯蒂斯早就想提出这样的要求了,身处北塔让他们和克雷斯城防守的指挥中枢通讯不畅,而北塔条件毕竟比主塔简陋,此时他更关心的是艾能奇的安危。这个可怜的孩子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是好的,虽然及时跳进了蓄水池让他的烧伤不至于要了他的命,但下坠的过程也让他断了好几根肋骨,脑袋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如果能有主堡的宫廷医师护理,阿格尼至少能在这里放下心来。 “我们在这次守城中损失了二百七十二名士兵,”阿格尼指出,“伤者亦数以百计,除了守军之外,芬里尔人的火油弹还伤及平民,有一颗火油弹砸进了城北的市场区,烧毁了一间杂货店和一间裁缝店,在难民中产生了恐慌。城中有关于克雷斯即将失守的谣言愈演愈烈。如果我们不想出一个好办法缩减我们和芬里尔人之间的人数差距,克雷斯恐怕会成为卡尔加里的负担和弃子。” “伊芙琳夫人,早在围城之前我就已经劝过。”梅林·希利卡爵士懊恼的说,“虽然没有抱怨的意思,但放难民进城真不是个好主意。所幸阿格尼爵士阻挡了芬里尔人火烧粮仓的阴谋,但克雷斯的口粮已经捉襟见肘,在王国结束北面战线回援克雷斯之前我们的口粮可能就已经告罄。” “知道了,该死的!梅林,你能不能别一次又一次提醒我这件事情?”伊芙琳小姐生气的拍了拍桌子,“要我说多少次?今天我将他们关在门外弃之不顾,明天你又怎么能保证他们不穿上芬里尔人的盔甲来砸我的城门?” “恕我直言,妹妹。”梅林吸了一口气,“但他们也没有穿上卡尔加里的军服,站上我们的城墙。” “两位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有一个不那么体面的提议。”阿格尼盯着正要向梅林发作的伊芙琳,打断了他们的争吵。 “你说吧,阿格尼爵士。”伊芙琳叹了口气,“难民的事情已经至此,我们就不多提了。” “这里有一件很奇异的事情,虽然我在北墙上使用了一些不那么讲求荣誉的作战方法,甚至有一些可以说是令人不齿,但在座却没有人表达反对。”阿格尼看了看身旁的莫里斯,又看了看伊芙琳。 “我知道那是为了克雷斯。”伊芙琳说,“你的做法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至少这话不应该从我们嘴里说出来。” “总得有一个人来干脏活,来承受骂名。不然这座城塞要想好好地守住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阿格尼皱了皱眉头,“很不幸,这些做法我是从一群同样不讲求荣誉的敌人手中学到的,我明白我的这些做法会给他们带来什么。” “你说的这些...敌人,是哪个国家的人?”梅林爵士问道,“虽然对于你在回到柯蒂斯堡之前周游列国的事情略有耳闻,但这些事你可没有跟我们提起过。” “忘了这些吧,梅林爵士。这个世界很大,发生的很多事情对我来说都只不过是天方夜谭中的一部分,只不过我从中学到了些能够用的上的小把戏,”阿格尼用手指点了点内城部属野驴炮的位置,“而我现在有一个更加肮脏的小把戏,虽然肮脏,但有效。我希望在行动之前征求两位的准允...这个房间可以抽烟吗,伊芙琳小姐?” “你抽吧,阿格尼爵士。”伊芙琳小姐靠在身后的柜子上,拿起了一杯麦芽酒。 “自古以来我们最大的敌人都不是战争,而是瘟疫。”阿格尼从怀里摸出一包纸烟,点燃了其中一根。 “你要在芬里尔军扎营地引起瘟疫?”梅林问道,“跟野驴炮有什么关系?” “这是我和莫里斯商量好了之后提出的请求。”阿格尼看了看莫里斯,后者给了他一个坚定的眼神,“我们有二百七十二具尸体...这是看得见的,他们如何处理也是个大问题。克雷斯城已经没有足量的木柴去焚烧尸体,如果需要挖坑掩埋的话又会占用很大一部分人力,这部分人力原本应当在夜间修补受损的城墙。我们计划让尸体自然放置一段时间,等到腐败的时候...” “用野驴炮把他们投进芬里尔军营帐?”梅林咬了咬牙,“诸神在上!那可是我们的军兵,难道就不能让他们体面的安息吗?” “我相信那些战死的英灵也会同意我们这么做。”阿格尼说道,“这是唯一的做法,我们在内,芬里尔人在外。我们无法在他们的水源中下毒,只能用这样的做法尽量缩减我们之间的人数差距。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芬里尔人用同样的手段报复我们,我们得尽快用渔网之类的编织物制造阻拦网,同时组建一支有清洁装备的队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将让他们病倒一半人,而另一半人则不得不照顾他们。” “但还是有点...” “去做吧,阿格尼。”伊芙琳晃了晃杯中的麦芽酒,“野驴炮归你指挥。” “您同意了?”阿格尼问道,“我原本认为,您这样的淑女...” “不应该同意这样的要求?因为亵渎死者?因为不敬神明?”伊芙琳喝了一口手中的麦芽酒,“诸神在上,只要能守住克雷斯,我可以把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别把我当小女孩看,如果能够击退芬里尔人,你的骂名我可以分担一半,阿格尼爵士。” “那我们就这么办,伊芙琳小姐。” Chapter 53 “上主,光荣不要归于我们。” ——圣殿骑士团箴言 那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战地瘟疫。 芬里尔人至今仍然记得1543年5月的那第一个星期天清晨,阿格尼·柯蒂斯在他们的头上下了一场陈化的尸体和残肢组成的血雨。本来在之前几次攻城的尝试中,芬里尔人已经尝够了阿格尼的肮脏手段,没想到他们转入长时间的围困之后阿格尼把这些好像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送到了他们的头顶。阵亡者的死体和秽物在一起陈化了足有十天之久,而阿格尼将他们用整块的粗布包裹着,将它们犹如宙斯的天罚一般全部射进了芬里尔人的阵地。 粗布包裹在地上、帐篷上、塔楼上、攻城器械上炸开,红白相间的腐败液体充盈了芬里尔人的军营,登时,芬里尔军的阵地成为了人间炼狱。即使拥有最老资历、跟随西塞罗家的皇帝南征北战数十年的芬里尔老兵都不得不承认,他们曾经遭受过火油弹和葡萄弹的轰击,也体验过石弹震地时那好像要吞食天地的破坏力,但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抛射物,也从未料想到这样软绵绵、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碎肉居然能给他们带来如此的麻烦。 仅仅是三天之后,病者就开始出现。即使格雷登·西塞罗紧急下令抽调人手进行清理,但在那个卫生理念并不那么发达的年代,许多散落的秽物依然遭到了忽略,而卡尔加里人则不舍昼夜、没有规律的朝他们的阵地中发射这些污糟不堪的东西,当他们好不容易清理干净了阿格尼送给他们的礼物,新的礼物却又接踵而至。巴顿·卡西迪伯爵曾试图用同样的手段回敬卡尔加里人:将这些腐败物收集起来之后用他们的配重抛石机投回城内,却被阿格尼下令在发射间隙撑起的渔网墙挡去大半,仅有一些射进城内的部分似乎也没有给卡尔加里人带来了多大的影响;他并不知晓阿格尼早已料到了他们会这么做,他组织了充足的人手用高度数的威士忌和盐水将芬里尔人的回敬影响缩小到了最小。 乌鸦扑扇着翅膀,停落在克雷斯城塞北墙上,发出“嘎、嘎”的远啸。阿格尼和戴维斯满意的看到,芬里尔军驻营地中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嘈杂,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死气沉沉,和那高高耸立着的配重抛石机一点也不搭调。 “真不错。”戴维斯表示,“虽然手段并没有那么体面,但是效果还是没得说;半个月之前他们还脸红脖子粗的想要攻进城来,好像一群要把我们生吞活剥的土匪,现在却成了一群蔫鸡。” “希望诸神宽恕我的罪过。”阿格尼摇了摇头。 “嘿!芬里尔的屌毛!”戴维斯双手鼓起作喇叭状,对着芬里尔军大吼。远处三三两两有气无力坐在一起架锅烧饭的芬里尔人听见了,稀稀拉拉的蹦出几句脏话以回敬戴维斯。 “说什么呢!是不是没吃饭!问你是不是没吃饭!”戴维斯继续兴高采烈的挑逗芬里尔人,“你们说的什么,爷爷听不见!” “@#$%^&*...”见戴维斯骂的起劲,芬里尔人聚了一小撮人,跟戴维斯吼了起来。 “你们是不是无聊了?无聊就去操山羊,戴维斯。”阿格尼拍了一下戴维斯的锅盔,“给他们气坏了,一会再开抛石机轰我们怎么办?” 阿格尼的担心不无道理,在戴维斯爵士的挑唆下,气急败坏的芬里尔军士兵冲向了他们的抛石机,三五成群拿着弩箭对着克雷斯北墙一阵乱射。随后,他们在抛石机上装配了一颗大炮弹——那是颗石弹,就阿格尼观察到的看来,为了表达泄愤,几个芬里尔军在上面浇了尿。那颗石弹被高高抛出,轰到了北墙的城垛上,随着地面轰隆的震动,城垛被轰开了一个角,细碎的城墙砖犹如飞瀑一般从墙上掉落在城外坚硬的黄土地上,发出爆裂的脆响。 “这你就他妈开心了,戴维斯。”格里芬·达勒气的上蹿下跳,“本来北墙就再经不起几下这么轰了,你还给我们整这一出?当真城墙被轰开了的话,你给我顶在最前面!” “好了,我知道错了。”戴维斯委屈的捂住脑袋。 “不,说这话太早了。”阿格尼弯下了腰,直勾勾的看着远方的芬里尔军。“他们有些不对劲...你们看,他们在喊来他们的主官,指着城墙说着什么,这不正常。” “对的...这又不是砸金蛋砸出了什么宝贝,不然的话不会这样,你说对不对,阿格尼?”格里芬凑近了城垛,眯着眼睛看着远方,“他们正在装填下一发石弹。” “事情要糟,格里芬,戴维斯。”阿格尼脸色略微一变,“我们得马上去找伊芙琳夫人。这群芬里尔人,他们找到了我们城墙的薄弱口了。” 北墙的城垛被轰开之后,芬里尔人好像发现了新大陆那般欢欣鼓舞。在他们的臆想和吟游诗人的代代传唱中,克雷斯城塞的高墙宛若是难攻不破的天堑,即使战神阿瑞斯亲下凡间来也未必能够攻克,更不是他们的配重抛石机能够奈何得了的。但那天在戴维斯·德雷克的挑逗之下打出的那一发石弹让这些传说走到了终点和尽头,而给了芬里尔人一剂无与伦比的强心针:那些神话、传说,在芬里尔人的抛石机面前也未必能够再坚持他们的骄傲与荣耀。 毫无疑问的,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芬里尔人都在不断的尝试,用他们的抛石机、野驴炮甚至是大型弩炮尝试攻击北墙的薄弱点,而如他们所愿,克雷斯的北墙墙砖亦在这些石弹的轰击之下逐渐剥落、崩塌,处于崩溃的边缘。即使伊芙琳夫人阻止人手连夜修补城墙,但那也仅只是杯水车薪;不仅如此,芬里尔人的轰炸在后来连夜间也没有停止,轰隆的声音让克雷斯城内的恐慌日渐紧绷。那是末日将至的味道,阿格尼心想。芬里尔人军阵中的瘟疫愈演愈烈,还能够战斗的人员二去其一,他们只能拼死一搏。只要打开克雷斯的通道,他们就可以长驱直入卡尔加里的腹地,赢下这场战争。 终于,那些郁积已久的仇恨和战火,在1543年7月12日这天来到了终点。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战争? 阿格尼曾经在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里思考过这个问题。遑论是和蒙鸠依打的南北会战,还是在现在这里的克雷斯城塞,或是希罗世界的各个角落,战争始终都是人类历史不变的主旋律。只要有战争,就会存在着杀戮和破坏,掠夺与奸淫。反复的战争和虚伪的和平,在这种近似于人间炼狱的世界里,阿格尼试图创造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他不止一次的怀疑过,不止一次的在那些只属于他的审判时刻中不断自我鞭笞,最终得出了他的结论。 他不讨厌战争啊,他并不讨厌战争。他是军人,他讨厌的从始至终,就只有失败这一件事。 他已经受够了被人踩在脚下的感觉,那种从下而上的、彻底的无力感,即使自己的豪情壮志直冲云霄,仅凭一己之力还是无法改变任何事。维桑还是被蒙鸠依压迫着,克雷斯城塞还是陷于芬里尔人的重重包围;除却粮食几乎已经告罄的窘境,北墙的城墙也处于崩溃的边缘。是的,他们恪尽职守的坚守着克雷斯城塞,但他们誓言保护的这座城堡却即将先于他们崩溃。朔风呼啸,城墙上的砖石碎块不断剥落,在芬里尔人的投石机不断轰击持续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之后,克雷斯城塞的西墙处于崩坏的边缘。城墙上已经几乎没有守军了,其他城门之外也已经没有了攻城的部队。卡尔加里人和芬里尔人都聚集在北门,等待着属于他们的命运。 卡尔加里王国的士兵们垂头丧气,面露死相:他们深刻的知道,城外是己方人数好几倍的敌军,而他们不把自己杀光是决不罢休的;一个月来的坚守给予了这些高傲的芬里尔战士最大限度的羞辱,不管是阿格尼泼下的沸屎汤还是这座难攻不落的坚城,都让他们感到屈辱和难堪。这是后来阿格尼才知道的,在那个只属于卡尔加里人和芬里尔人的审判之日,芬里尔帝国把他们开战一个月以来不曾动用过的精锐雇佣兵——来自北方约姆地区的三千名英雄王国雇佣战士聚集起来组成盾墙,作为攻进克雷斯城塞的主力军。这些骁勇善战的北方重步兵用他们的战斧敲击着盾牌,互相呼号着祝福伙伴死后能进入瓦尔哈拉神殿和奥丁一起大啖美食,共饮美酒。即使投石机投出的巨石不断砸击在城墙上产生轰响,北城门之内的卡尔加里守军依然听得到他们响彻云端的战嚎。他们像一群待宰的羔羊,低着头等待属于自己的死亡来临。没有援军,没有信息,进城和出城的每一只虎鸫都被芬里尔人射了下来,他们不知道萨洛扬爵士在天井窑打了一场把他们潜在的援军消耗殆尽的大败仗,不知道克里斯蒂安家族的战争兄弟和白骑士托兰在双石口给予了这些高傲的芬里尔人一记响亮的当头棒喝,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即将为了这个王国去战死,即使想当逃兵,出城的一瞬间也会被长弓手射成刺猬:芬里尔人不要活口,他们不缺情报也看不起叛徒。等待他们的,除了死亡之外一无所有。 阿格尼全副武装,紧张的握着他腰间的长剑,站在梅林·希利卡和莫里斯·诺顿身前。而在阿格尼的正前方,则是北墙那一片即将被轰塌的薄弱区。在连日轰击之下,城墙被砸开了一个硕大的凹陷,以至于在这段城墙上已经不能容留守城军兵安全的行走。阿格尼甚至能清晰地看到墙上飞扬而下的烟尘,他知道这是墙壁内部已经被砸出无数裂纹的缘故,或许只要再来上那么一下,传说中难攻不落的坚城克雷斯就将在此破城。 “要跟他们说点什么吗?梅林?”阿格尼回头看了看黑压压的那一片全副武装的守城军人,那是克雷斯城在这场长达数月的消耗战中剩下的最后力量,而在今天之后也不知道究竟还能剩下多少活人。“他们需要你的话来鼓劲。” “我?算了吧,我口才不好。”梅林摇了摇头。“你想上吗?莫里斯?” “我?我...我也算了。阿格尼?”莫里斯茫然的摇摇头。 “那好吧,兄弟。”阿格尼伸出手,抱了抱莫里斯和梅林。“希望我不会让克雷斯城塞和希利卡家的名声蒙羞。” “不会的,阿格尼。”梅林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你已经证明了你是一个出色的将领和希利卡家忠实的朋友。” 阿格尼点着头,抿了抿嘴唇,起身跳上了一个木箱,看着面前克雷斯城最后的守军。他们之中甚至不乏难民中志愿参与守城的卡尔加里青壮年,只简单的武装上战死者的铠甲和武器之后就投入了战场。他们的目光在城外的轰隆声和城内似乎要凝固的空气中汇集成了一条河流,投射在这个罩袍上绣着白玫瑰的年轻将领身上,在那一刻,阿格尼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他身为洛溪团团长的日子。 即便这些士兵的勇悍和精锐程度并不能比肩洛溪团的猛士,但他们为阿格尼搭筑了自己的舞台。托兰·雷诺茨在密涅瓦比武大会一战成名,而阿格尼·柯蒂斯的传说,要从今天开始。 “克雷斯城的守军们!”阿格尼朗声道,“我们就快要死了。” 人群愕然。 “我们已经抵抗了好几个月。拜先前阵亡的卡尔加里英灵所赐,我们寸土不让,芬里尔人没能踏进克雷斯城一步。事到如今即使我们开城投降,也会被一边倒的屠杀。那些你们所珍视的一切,都会被他们放起一把三天三夜的大火全部烧成灰烬。你们的父母会被屠杀,妻女会被奸淫,而这时你们已经死了:因为投降,所以会被芬里尔人像一排一排待宰的生猪一样列在城外,然后一排一排的砍下脑袋,埋进护城壕沟里。” 阿格尼的声色里带着些悲怆和无奈,台下的军士们也低着脑袋,摸摸攥着自己手里的长矛。 “我的一个部属曾经告诉过我,人终究是要死的。就像我们之前一个月的时间里失去的所有同伴和被我们送进冥府的芬里尔杂碎一样,所有人都是会死的。我们不是幸存者也不是幸运儿,所以凭什么我们已经阵亡的同袍们会去到阿瑞斯的英灵殿,而我们能活下来?”阿格尼的语调继续提高,面向沉默的人群。那是一群乌合之众,阿格尼完全有理由这么说;如他们所知,常备军伤亡泰半,希利卡家的征召兵也已经打到全军尽墨。“我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失败!太多太多的失败!告诉我,卡尔加里王国的战士啊,至今为止我们保护着的一切,我们所宣誓保护的这座城塞即将要化为乌有了!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即使就这样战死沙场,上到阿瑞斯的英灵殿,我也会大声告诉那个从未垂青于我们的战神:卡尔加里王国的战士英勇无匹,无愧于历史上先辈们的赫赫武名!克雷斯城最后的战士们啊,起来吧,战斗吧!我们决不能让克雷斯城就此消亡!即使宙斯已经决定让克雷斯城塞在今天消亡,我们也要让克雷斯城塞最后勇士们的美名流传千年!战斗啊!杀光这群杂种,为阵亡的英灵报仇!” 阿格尼的声调已经放到了最大,几乎是嘶吼着说出了这些话。平民兵们的手在颤抖,他们努力握紧手里的兵器,恨不得此时就冲出去和芬里尔人拼个你死我活。 “克雷斯城最后的战士们啊,起来吧,战斗啊!我们决不能让克雷斯城就在此消亡!即使终有一天克雷斯城是要消亡的,那也绝不能让它消散在我们的手上!战斗吧!打倒那些混账,为克雷斯城报仇!” “为克雷斯城报仇!为克雷斯城报仇!” 人群们也仿若巨浪般沸腾起来,无数双手,无数件兵器一起伸向了天空,好像在平地里竖起了一大片森林一般。那不是只是守军们的双手和兵器,伸起来的还有钢铁般的意志,和熊熊燃烧的复仇之心。 随着一声轰鸣,克雷斯城摇摇欲坠的北城门坍塌了。芬里尔人的喊杀声也在那片扬起的尘埃之中响彻云霄:长久以来的死斗,即将在这一刻画下句点。 Chapter 54 『不惜堕入魔道也要达成的复仇,前所未闻。虽然勇气可嘉,却得不到世间的拍手叫好吧?』 ——《希罗史诗:群星闪耀时》 巴顿·卡西迪是一位自我感动的天才。 他近乎偏执的认为自己是正确和正义的,而他自信和自负的来源就是他出身的希罗传统贵族家庭给予他高人一等的教育,以及芬里尔帝国的锐士和坚甲。他相信天命在自己这里,他断言在多日的进攻之后克雷斯守军还有勇气反抗他们不可阻挡般的攻势,即管他们已经因为瘟疫损失了一半的军人。只要他们冲进城去,这座城塞就能被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的拿下。他偏执的认为自己很勇敢,所以冲在了最前沿:他想成为第一个攻进克雷斯的英雄。赫赫的战功,无尽的荣华,皇帝的赏赐,这些东西好像都在不远处宛如一个身披薄纱轻若无物的妙龄少女向他招手。只是他不理解,为什么自己在城墙崩塌之后却看到了这样一番景象? 冲开浓烟和扬尘,克雷斯守军如同喷火的巨龙一般从城中呼啸而出,涨红了的脸和比约姆战士的战嚎更尖锐的狂吼正在告诉每一个芬里尔人,克雷斯守军的愤怒已经在此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最顶点。那一刻,芬里尔人看到的并不是他们想象当中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几乎已经丧失了全部战意的守军,而是一群巨人,能和奥林匹斯正教诸神一争高下的巨人。 “为了柯蒂斯堡!为了柯蒂斯堡!”阿格尼和戴维斯咆哮着,拿着自己的手半剑,穿着印有白玫瑰的链甲罩袍,踩上瓦砾冲在队伍的最前沿,几乎就和巴顿伯爵撞了个满怀。大骇之下,卡西迪家的大族长一剑劈在了阿格尼的左手大臂上,虽然有着链甲的保护,但他的重型手半剑依然在阿格尼的左臂上留下了一道深深地沟壑,鲜血当即从被击碎的静脉中涌了出来。而面前的阿格尼却好像完全感受不到痛觉一般,一剑挑飞了巴顿的佩剑,随即猛扑过去重重把巴顿压在身下。阿格尼迅猛的抬起他穿着板甲护胫的右脚,使出了几乎全部力气一脚踏在巴顿的右手上。只听一声折断朽木的丑恶响声从他的钢甲拳套中喷薄而出,巴顿的右手被踩成了开放性骨折,断成两截的手骨从皮肤中刺了出来,在巴顿的手铠内衬肆无忌惮的纵走。 随即,阿格尼随手捡起一块城墙上剥落的砖石,发了疯一样往巴顿戴着覆面盔的脸上砸去。虽然巴顿戴着的头盔能够较好地保护他的颜面,但还是被阿格尼疯狂的砸击砸的口鼻流血,连鼻梁的软骨也被砸碎了。阿格尼重重砸了七八下,直砸的巴顿的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呼吸也一口长一口短,这时才有两个眼尖的约姆雇佣兵上前来试图逼退阿格尼,抢救他们的伯爵大人。而此时的巴顿几乎要被自己喷出的一口血糊满了脸颊,阻塞了气管,只能大口大口的咳嗽着,每咳一下他的断骨都在剧烈疼痛。他无法实现谈判时放给阿格尼的狠话,气若游丝的巴顿在朦胧中思忖着,他曾经说过的话被阿格尼原模原样的还到了自己身上。 格尼回身捡回他之前丢在地上的手半剑和一面不知道是谁的扇形盾,顶着约姆雇佣兵的盾墙往前拱。他已经记不清自己上下翻飞的刺击究竟击中了几个敌人,殷红的鲜血顺着剑刃往下流淌,剑格已经阻止不了这些血液把阿格尼的剑柄弄得滑溜溜的;阿格尼的穿着的蓝色罩袍已经被染成了一种说不清是蓝色还是红色的模样,连他的脸上也被鲜血弄得黏糊糊的。他的板甲上插了几支箭,肩膀、胸口都有,虽然板甲成功阻挡了一部分的冲击,但还是有一部分的箭头没入了阿格尼的肌肉里,可他感觉不到疼痛。真奇怪,为什么自己会感觉不到疼痛? 那是一场比守城惨烈、残酷十倍以上的壮绝血战,以至于鏖战了不一会,阿格尼就亲眼看着戴维斯险些被洒在地上的肚肠绊倒;他已然分不清地上这些冒着热气和臭气的内脏究竟是卡尔加里人还是芬里尔人的了,所有人的身上都溅满了暗红色的鲜血,以至于连他们所效忠的家族盾徽都被掩藏在一层厚厚的黑血下,让他们甚至无法清晰地分辨敌我。卡尔加里人的愤怒已经在阿格尼的煽动之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最顶点,现在的他们比身为入侵者的芬里尔人更嗜血、更疯狂,现在的克雷斯守军俨然已经成为了奥林匹斯神话中冥府的摆渡人,前呼后拥的呼喊着上来直要和芬里尔人拼个不死不休。 芬里尔人的进攻好像撞上了一层无形的壁垒——不,他们撞上的不是墙,而是一个名为“克雷斯城塞”的巨大火药库,他们不仅没能踏进这座已经没了城墙的城塞一步,还被克雷斯的守军硬生生顶出了城外,留下一地尸体。克雷斯人的怨恨和怒火是如此浓郁而炽烈,以至于让芬里尔的士兵们产生了一点儿类似宗教敬畏一般的错觉。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军队,以他们为例,正常的军队是为了胜利和荣誉而战斗,但是这些人,这些本应该拱手来降的守军却好像是为了死亡而战斗一般。当自己的对手已经完全把生死置之度外,脑子里唯一的信念就是热切地期盼着和他们以命换命时,芬里尔军的心理防线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震撼。 占行简在一个约姆斯雇佣兵的尸体身上找到了他趁手的兵器——那是一柄双手巨斧。即使是重型手半剑在这名壮硕程度和希罗历史上任何一位以体型出名的英雄相比都毫不逊色的维桑水手手里也好像是刺剑一般柔若无物,但那柄双手巨斧似乎让占行简找到了自己战斗的意义。每当他咆哮着抡出一个圆弧,至少就有三名芬里尔军人被斧刃砸中而掀飞出去。随后他又一斧将一名约姆斯雇佣兵连带着他的甲胄、头盔与盾牌一起斜着劈成两半,场面之夸张引得眼见这惨景的芬里尔士兵被吓得连连惊叫,以至于阿格尼几乎确信他一定会被吟游诗人写进他们的传唱歌谣中,而在这首歌谣里,占行简一定会被形容成一个巨人约书亚尤有不及的怪物。 至于格里芬·达勒,他并不擅长和人肉搏,但不可否认他是一名优秀的弓箭手。他扒在北墙残损的城墙墙头,用岑木弓一箭一箭缓慢但稳定的在芬里尔军阵列后方的骑士们脑袋上凿开一个个洞。他本想在人群中寻找格雷登·西尼尔皇弟的身影,试图一箭将他狙杀以立下不世之功,但当他绝望的发现西塞罗皇族的六瓣莲花旗所处的位置远非他的岑木弓所能及之后只好作罢。 “阿格尼!”梅林举盾挡下一名约姆斯雇佣兵挥来的钩斧,“阿格尼!” 阿格尼没有回应,他和一名芬里尔长矛手激斗正酣。长矛手的武器攻击距离比阿格尼的长剑要远得多,以至于阿格尼不得不把大半个身子缩进盾牌的掩护下,而他因为被巴顿砍中而受伤的右手疼痛愈发激烈。 “阿格尼!” “怎么了?”当占行简一斧子将那名长矛手的脑袋砸进他的胸腔里之后,阿格尼才有余暇看向呼唤他的梅林,“怎么了,梅林?我这里有点忙!” “你看!城墙!” 阿格尼抬眼望去,心中却暗暗叫苦。当他们聚集在城墙缺口处与芬里尔军鏖战正酣的时候,一组芬里尔轻步兵已经搭起云梯登上了残损的北墙城楼,甚至还在城楼上插起了一根西塞罗家族的六瓣莲花旗。格里芬·达勒正率领着弓箭手们往城楼突袭,但却被狭窄的城墙所阻塞在半途。 “看好这些人,梅林!”阿格尼大声说着,拍了拍占行简的胳膊,示意跟他一起走。说罢,两人用盾牌顶开面前的芬里尔人,扒着城墙被打残的缺口,往塔楼上攀爬。 芬里尔人的投石机让城墙内的木质楼梯暴露在外,这给了阿格尼方便,他不用危险的徒手攀登十多米高的城墙,而可以通过楼梯前往正在激战的塔楼。路上他收起了他的长剑,随手在一名楼道内阵亡士兵的腰间拔过一柄钉头锤,而这柄钉头锤在一分钟之后就见了血——塔楼上的芬里尔轻步兵刚刚击退了蜂拥而至的卡尔加里弓箭手,正在手舞足蹈的庆祝他们的胜利,并试图帮助更多的伙伴通过云梯登上城楼,而突然从城墙内侧冒出的、浑身是血的阿格尼·柯蒂斯和脱光了膀子的金发壮汉占行简在他们面前无异于地府的勾魂小鬼。 阿格尼一钉锤就砸进了他见到的第一个芬里尔人的脑袋里,因为背对着阿格尼,所以他看不清这个芬里尔步兵的脸庞,只记得他穿着厄镇样式的轻型鳞甲,鳞甲是金色的,那是芬里尔帝国的标准配色;不过,那金色的鳞甲马上被白色和红色所脏污。阿格尼大力一扭,连带着这个轻步兵的脑浆和血将钉锤锤头从他的脑袋里拔出,然后又抡向另一个芬里尔步兵。占行简则抡圆了膀子策动着他的双手巨斧在城楼上大砍大杀,甚至还将两名芬里尔人逆着折断脊椎之后丢下了城楼。不过这帮芬里尔人并非一无是处——他们抓住阿格尼左臂行动不便的空档,在他举盾不高的时候在阿格尼肋下刺了一剑,那是板甲的薄弱处,阿格尼心想,炽烈的剧痛登时包裹了他的全身。若不是占行简及时一斧劈进那名芬里尔步兵的胸腔,砸碎了他的肚肠,恐怕他刺出的第二剑就能要了阿格尼的小命。 捂着自己的伤口,阿格尼一把将芬里尔人已经插好的六瓣莲花旗扯下。 “拿好你们的擦脚布!”阿格尼嘶吼的时候,粘稠而牵丝的血液混合着唾沫从他的嘴里不断滴落,“它只配给老子的马夫擦屁股!” 说罢,他将象征着芬里尔皇室的六瓣莲花旗随手在城楼的火盆上点燃,高高从北墙掷下。 “你还行吗?阿生?”占行简凑了上来,扶好刚才因为投掷时用力过猛几乎要从城墙上摔下去的阿格尼·柯蒂斯,让他倚靠着残损的城垛坐下。在一片喊杀声中,占行简注意到阿格尼的肋下鲜血曰曰流出。“你伤的还挺严重。” “该做的都做了。”阿格尼用维桑话对占行简道,还露出了一个比鬼还难看的笑容,“不是现在,不是今天。占哥,咱们命不该绝的。” “他们又有援军来了,阿生。”占行简同样用维桑话回应了阿格尼,“加上楼下的这些,人数实在是太多了,你就是阿瑞斯下凡也打不过。要不要跑?” “妈的...”阿格尼难过的表示,“他们为什么还有援军?你看清楚这波人的旗帜了吗?” “不会有错的,阿格尼。他们拿着的盾徽是...嗯?”占行简眯起眼睛,试图看到那一队冲向克雷斯城的骑兵手里高擎着的旗帜。“和你的白底白玫瑰有点像,应该是朵花,我看不出是什么花。” “白底紫火旗1?”阿格尼问道,他翻身的尝试因为肋下尖锐的疼痛而失败。“不可能,卡西迪家的人几乎都在城楼下。” “不,没有紫色。”占行简道,“他们越来越靠近了。那是一朵花,阿格尼。” “白底扬羽蝶2?”阿格尼摇了摇头,“不可能,那是扶桑的源氏一族,他们跟我们没有关系。” “不是蝴蝶!阿格尼,我说是一朵花!” “白底金盏花?”阿格尼瞪大了眼睛,“难不成是彭易之?” 当阿格尼说完这句话时,那队拿着白底金盏花的骑兵就狠狠的撞在了芬里尔军阵列的后方,撕开了一道巨大的裂口。虽然阿格尼的双眼被鲜血糊住以至于不能远视,但他却惊喜地发现,那队骑手分明就是卡尔加里王国赫赫有名的黑袍骑士,而他们阵列最前方的那名白色罩袍骑士,手里高高举着的洁白旗帜,让阿格尼断定那一定是托兰·雷诺茨和克里斯蒂安家族兄弟。 “阿格尼!”白马白袍的托兰·雷诺茨端着他的空心骑枪,一边咆哮着一边夹枪冲阵,一下扎穿了两名芬里尔士兵,让他不得不迅速将骑枪脱手以免被拽下马。“阿格尼!我来救你了!” “操你妈的...”阿格尼听罢,瘫在了城垛上。“小比崽子,来的还真晚...” -------------------------------------------------------------------------------- 注释1白底紫火:白底紫火旗的卡西迪家族的家族盾徽,戈德温·卡西迪和巴顿·卡西迪都使用这一盾徽。 注释2白底扬羽蝶:扶桑帝国征夷大将军家族源氏的家族盾徽,现时家族族长为扶桑帝国征夷大将军源义真。 Chapter 55 “他曾忍受过无数令人心碎的艰辛,经历过各种战斗和凶恶的狂涛骇浪,现在正安稳地睡去,忘却了往日的苦难。” ——《荷马史诗:奥德赛》 战锤镇西岸的阿波罗大圣堂一度曾是芬里尔帝国骄傲的象征,这群虔诚的阿波罗教派信徒在这块城镇最中心的土地上试图通过凡人之力铸就奇迹。这座占地700余平方米的宏伟建筑起于毫末之间,在西岸区一片破落的贫民窟被利奥波德皇帝下令移除之后便拔地而起,芬里尔全境各路热心宗教的虔诚信徒大量的宗教献金让这个浩大工程进展迅速,直到苏克鲁斯亲眼看到工人们在脚手架上一片一片给巨大的阿波罗圣像贴上金箔时,已经趋于完工的尾声。 “这里不是清河城,即使坐在这么高的地方,你也听不到海鸥的鸣叫声。”希尔·卡波尼坐在最上层的脚手架上,远眺着战锤镇的皇宫城堡,手里还拿着一瓶托伦角雪熊威士忌。“不过我爱这个地方,虽然它伤害过我,还好几次把我丢在垃圾堆里,差点儿要跟流浪狗一起抢餐食;你看,那是贫民窟,”希尔指向远方,“即使为了盖神殿而拆掉了贫民窟,新的贫民窟又会蹦出来。整个希罗西部的乞丐都视这座城市为机遇之都,相信即使在这里要饭也不至于饿死,他们让这座城市的街上充满了泥泞和恶臭,但即使这样,我还是很爱这个城市,苏克鲁斯!” 苏克鲁斯蹲在一旁,看了看脚下的集市和犹如蚂蚁般的新人,不禁有些发憷。 “你恐高吗?清河城的大剑豪?”希尔笑道,“你看着很高,但也只不过是七十尺。你太有意思了,苏克鲁斯!能打十个骑士的剑客居然怕高?这个故事肯定能在吟游诗人那里卖个好价钱!” “少说屁话,希尔。”苏克鲁斯啐了一口。 “那咱们聊点有营养的!你老家有这么大的城市吗?苏克鲁斯?” 在那一瞬间,苏克鲁斯的脑海里不知为何出现了一颗硕大无朋的钻石。那颗钻石被镶嵌在威远城大圣堂的顶端,即使一点儿稀薄的月光也能映照的它在暗夜中闪闪发亮,就好像是被赋予了无尽的魔法那般,而那座大圣堂也几乎要比他脚下的这座神殿大上一倍,更不用说他在南北会战结束之后作为英雄少年兵参与庆功宴会时眼见的威远城。那才是真正的世界渴望之都,民居和商铺一眼几乎望不到边,厚实的城墙则为他们提供了充足的庇护,城内光是堡垒就有三座,一座属于中央军,一座属于阿瑞斯冠军会,还有一座属于自己隶属的见回组。 不过,话到嘴边,苏克鲁斯又把这些想法重新吃了回去。 “没有,希尔,没有。”苏克鲁斯摇了摇头,“我家是一个不大的港口,每天都有商人运输丝织品,烟草和酒水来往贸易。战锤镇这么大的城市,我还是第一次见。” “哈哈!我就说吧?不过真说起来,银河洲南方还有国家真是件令我感到吃惊的事情。”希尔表示,“可以不走吗?苏克鲁斯?即使在找到那个小女孩之后?” “你这是什么话?希尔。”苏克鲁斯拿过希尔手里的托伦角雪熊,喝了一口。“我欠她很多,但同样欠你很多;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帕梅拉,要是她也愿意待在战锤镇的话,我会一直呆在这里的。”苏克鲁斯看着希尔,“如果你需要我的话。” “我需要你,苏克鲁斯。”希尔说,“你看这座城市!直到今天为止,我和我的帮会也只占有了西岸区这一小部分,因为这座大神殿建成带来的人流量和利益,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人觊觎我的地盘。我不甘心啊,苏克鲁斯!我不想在短城当一个小混混,也不想让那些我从短城带出来的兄弟们蒙羞,我想像现在这样将这座城市踩在脚下,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 “你现在已经把这座城市踩在脚下了。” “但它没有臣服于我。” “你总不能坐上利奥波德的皇座吧?”苏克鲁斯摊了摊手,“即使你势力再强大,但这里毕竟是芬里尔的帝都。就算我助你一臂之力,又能做成什么样呢,希尔?我不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诸神一次又一次派你,派帕梅拉把我从坟墓里刨出来再给我一条命,总是有理由的,这一点我知道。但...” “但你觉得地下街的生意不过是混混们的小打小闹?” “不,希尔...” “听我说,苏克鲁斯,听我说。”希尔伸出一根手指,“那是东岸区,洛奇·光翼和自由兄弟会的地盘,他控制着这座城里几乎所有的酒水生意。下城区是秘密之子的势力范围,他们给战锤镇乃至芬里尔几乎每一个瘾君子提供毒品和各种致幻药剂。中心区盘踞着太岁党,方圆三十里的皮肉生意都由他们转手。这座城市足够大,足够容纳一个年轻人的欲望和野心,足够让任何一个一文不名的屌毛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你会喜欢上这里的,苏克鲁斯!” “那你呢?”苏克鲁斯燃起一根烟,“有卖毒品的,有做皮肉生意的,有开私酒档的,你又在经营什么呢?” “梦想。”希尔·卡波尼灌了一口伏特加,“我经营的生意叫做梦想。” “梦想?”苏克鲁斯皱了皱眉头,“你可别唬我,希尔,随便一个开妓院的老婊子都可以宣称她在向手下的小姐贩卖梦想,那不过是精致利己主义者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找了一个体面的说词,再说回来,这也不过就是在发表演说时蒙人的场面话,咱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我会想办法回报你的恩情,但如果你真想要我加入你的帮会,这套话术可诓不了我。” 希尔·卡波尼放下手里的酒瓶,歪着脑袋盯着苏克鲁斯看了半天,缓缓开口道:“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除了身强力壮之外一无所有,来到了战锤镇,希罗西部最伟大的城市寻求自己的未来和机遇——他决定靠自己的双拳打出一片天下。” “你在说你自己吗?希尔?” “不,我在说一个拳手,一个斗士。”希尔喃喃的说,声音也小了下去。“他应该怎么活下去呢?港口已经有了满到快要溢出来的搬运工和水手,纺织店铺除了那些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之外其余人等概不考虑,铁匠铺的老板手下的学徒也已经多到喂不过来,如果要混帮派,战锤镇倒是个不错的好地方,但那并不是他向往的生活;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工作除了没人愿意干的挑粪工之外,只剩下当乞丐。” “我想他不会愿意去当挑粪工,”苏克鲁斯耸了耸肩,“当然,他也不会去行乞,如果他真的想要靠自己的拳头打出一片天下的话。” “另一方面,”希尔·卡波尼语调突然提高,“另一个年轻人,土生土长的战锤镇土著人,或许是因为家里的生意经营不善,或许是因为自己的老爸丢了工作,又或许是因为招惹了秘密之子那帮穷杂种而被入室抢劫,总之家道中落了下来,他的手上只剩下一点点小钱。家族的复兴,自己的未来,全部都抓在他一个人手里,命运该把他导向何方?” “呃,”苏克鲁斯噎住了,“去当个小祭司?这里不是要盖神殿吗?” “他们两个人,这个拳手和这个家道中落的年轻人,来到了我的场子。”希尔说道,“不仅如此,这里还聚集着和他们一模一样的人,他们的境遇不同,但却又在某种意义上相似:想要获得更好的生活,想要跳出原有的阶级,想要变得富有,想要有所期盼。所有的梦想,最终都汇集在了战锤镇短城帮,汇集在了希尔·卡波尼的场子里。只要一朝撞了大运,那些狗屁倒灶的破事,那些羞于提及的背景,还有那些往昔时光中生活带给他们的压力和苦痛,都将烟消云散。” “我很想说你是个诗人,希尔。”苏克鲁斯抽了口烟,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说,“但你是个赌场老板,而且不仅只做百家乐和推牌九的生意,还在经营地下黑拳。” “你很聪明,苏克鲁斯。”希尔·卡波尼伸出右手,重重拍了拍苏克鲁斯的肩膀,拍的他险些从七十尺高的脚手架上掉下去。“不仅是赌档和黑拳,我还会在郊外安排赛马和斗鸡,甚至承接一些真剑决斗的赌局。我不向任何人索取,我只贩卖梦想。” “哈,好一个贩卖梦想。”苏克鲁斯在高空中的脚手架边沿晃荡着双腿,“希尔,你告诉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梦想?” “对啊,你的梦想。”苏克鲁斯把烟头弹了出去,“你贩卖梦想给别人,那你又有什么欲求?” “我都快忘了这样老掉牙的话题了。”希尔坐了起来,看着集市上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只梦想着不要和路上的行人一样就好了。” “是吗?希尔,那样的话也不错。”苏克鲁斯说,“好吧,让我助你一臂之力。” 但自己的梦想呢?苏克鲁斯苦涩的想着,从父亲被野格港的帮派成员丢下海,到为了保护他的安全而被安排从军,再到少年兵们的漆吴山血战,然后是横渡重洋来到希罗,最后绕了这么一个大圈,自己终究还是成为了地下街的一员。或许自己真的只属于这里?在希罗大陆的西境,这离家十万八千里的异国他乡!自己或许是历史上离家最远的维桑人了,比艾能奇的家族先祖还要远,比任何一个远航水手还要远,远到不会再有人记得他,远到足够忘掉他来到希罗时心里还想着的一切。 陈生,副官,彭易之,艾能奇,占哥。他们都还好吗?他们都还活着吗?他们是不是还在这块异国大陆上某个自己并不知道的角落,热切地为他祈祷,期盼有一天能和他重逢呢? “你怎么哭了,苏克鲁斯?”希尔不明就里,拍了拍苏克鲁斯的背。 对啊,自己又是为了什么而哭泣呢?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是因为自己的命运?为了秃瓢和见回组?还是因为在漆吴山上的那一声对他而言毫无意义的呐喊? 突然,苏克鲁斯往前倒了下去,面对着七十尺高的的脚手架和金光闪闪的阿波罗圣像,苏克鲁斯一跃而下。 “我...我操!”希尔·卡波尼连忙伸手去拽苏克鲁斯,但他却没能成功的拽住苏克鲁斯的衣角,“苏克鲁斯!苏克鲁斯!” “嘭”的一声在希尔·卡波尼下方响起。 黄豆大的汗珠从希尔的额头冒了出来,他这是做什么?这可是七十尺高的脚手架,从这种高度跳下去,即使下面是唐河也必死无疑,更不用说下面是一片平坦的土地,如果就这么结结实实的摔在上面,恐怕连内脏都会摔出来吧?恐怕活不成吧? 就当希尔绝望的思索着的当儿,脚下突然响起了苏克鲁斯熟悉的声音。 “希尔·卡波尼!” 希尔连忙伸出脑袋往下看,但他看到的却是一垛硕大而柔软、足够承受苏克鲁斯从七十尺高空坠下带来的冲击的稻草堆。苏克鲁斯正四脚朝天的躺在稻草堆上,身上到处都是金黄的麦秆茬子。苏克鲁斯并没有像希尔·卡波尼那样,摔成一只好像被马车碾过般的癞蛤蟆。 “让我们一起贩卖梦想吧!” Chapter 56 “不幸啊,我又来到什么部族的国土?他们是凶暴、野蛮、不明法理之徒,还是些尊重来客、敬畏神明的人们?我把这许多财物藏匿何处?我又该向何方举步?”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当最后一个还在地上的泥泞中挣扎着的芬里尔人被瓦伦丁·赫特一剑搠进胸膛时,已经是日落时分。夕阳烘烤着克雷斯城外苍茫的平原和遍地的尸骸,让这些不洁之物散发出令人厌恶的腥臭。但这无疑是卡尔加里群鸦的飨宴之日,遮天蔽日的乌鸦闻见了这浓度极高的血腥气,从东西南北各处汇集而来,分享战死者的血肉,让梅林·希利卡不禁哀恸即使要清理干净这烂摊子都要花费半个月之久的时间。 阿格尼的左臂有一道深红到隐约可见白森森的手骨的伤口,肋下的那一剑差点刺破了他的内脏,虽然不至于当场要了他的命,但克雷斯的宫廷医生也是在城墙上当场对他七手八脚的几经包扎,足足把他变成了一个木乃伊才止住血。除此之外,他的腿上还有几处擦伤和箭伤,让他不能和往常一般行走,只能由伊芙琳小姐派来的扈从抬着轿子将他从北墙城楼上抢了下来。 “伤的很重啊,阿格尼。”托兰骑马来到阿格尼的轿椅旁,和他一起走在克雷斯的大街上。两旁的民众正在热烈的张开双臂对他们欢呼和哭泣,就好像他们是宙斯派遣来到凡间拯救他们于危难之中的神话英雄,让他们免遭芬里尔人的屠戮。“你上一次受这么重的伤是什么时候?” “哈,大概是六七年以前了。”阿格尼因为体内的排异反应而急促的吐着热气,活像一条叭儿狗。“那就是个很长的故事了,托兰。” “我倒是想听听。” “好吧。那时候我刚刚通过布拉德哈利团的选拔,被编组在洛溪团。你知道的吧?洛溪团不止需要维持威远城的治安,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外出清剿王国边境的盗匪,那时候我们碰上了一群凶悍的南海道海寇。” “海寇?”托兰的马儿踩中了一块石头,打了一个颠仆,让他差点在说话的时候狠狠一口咬在自己的舌头上,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操,吓死我了...什么样的海寇能把你打得比现在还惨?” “那可太吓人了,兄弟。”阿格尼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我们在当地追踪这股亡命之徒的时候,你知道那些渔民是怎么告诉我的吗?他说这帮人每个人都身高九尺,脑袋上长着角,像群聚的狼群一样突袭他们的渔村,把他们的老婆孩子吊着房梁上拿蘸了辣椒水的鞭子活活打死,还操他们的猪。” “人不能操猪。”托兰摇了摇头,“至少不应该操。” “结果当最后我找到他们的时候,”阿格尼咳嗽了一声,肋下剧烈的疼痛让他的表情龇牙咧嘴了起来,“我发现这群人只是一群戴着角盔的落魄水手,在商船上发动了叛变,打死了他们的船长,然后就当上了海盗。抢劫大商船又没那个胆量和充足的人手,抢劫渔船又不足以让他们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只是一群半吊子的匪徒而已。至于他们的角盔,那是被他们杀死的船长在商船上原本装着的货物。” “所以这跟你被暴打了一顿有什么关系?” “他妈的,托兰。”阿格尼摇了摇头,“我那时候跟你年纪一边大。你觉得你能打几个人?” “一百个。” “切,满嘴跑火车的小屁孩。”阿格尼抬了抬眉毛,“当时我们只有三个人,趁着天黑的像锅底一样的时候摸到他们的营寨里,想要探查一番。我们本来在一堆木箱后面躲得好好的,谁知道有一个叫做朱定煊的山驴逼,那天吃多了黄豆,在那帮盗匪围着火炉手舞足蹈庆祝丰收的时候放了一个屁。” “把他们吓到了?” “不,他没有放出声音,他尽力克制了自己能够克制的那一方面。”阿格尼摊了摊还能动弹的右手,“真正惊动那帮海寇的是因为那个屁太臭了。” “这个人一定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 “可不是?”阿格尼无奈的表示,“我们三个人,怀里只有短刀和匕首,海寇有二十一个。最近的援军跟我们隔着得有一公里那么远,我只能踢翻了一个火盆,指望火势能够烧起来让自己人赶紧过来的救命,这谁打的赢?三个毛头小子打二十一个戴角盔还操猪的变态?” “我看你的关注点都放在他们操猪上了吧?” 听罢此言,抬着轿子的年轻扈从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让轿椅剧烈的颠簸了一下,以至于阿格尼吃痛时几乎露出了他全部的牙齿。 “听就听,能不能别颠我?”阿格尼愤怒的表示道。 “后来呢?援军来了吗?”托兰骑在马上左摇右晃,像极了他当时和刘峻辰一起骑行在密涅瓦城为维桑的探险者们购买军械时的顽皮模样。 “来了。”阿格尼说,“最后带队来的是李希尧,或许你听过这个名字,二碟口事件1发生的时候,那个哨所的主官就是这个屌毛。可他来的太晚了,当他来的时候,朱定煊已经被人用匕首捅穿了腮帮子,要不是威远城的医生手段高明,恐怕这小子下半辈子说话都得漏风,除此之外,他腰上还挨了一刀,被砍破了脾脏,险些就当场死在那。不过他确实是个狠人,在他倒下之前,起码干翻了六个人。” “还是说说你吧。”托兰歪了歪脑袋,“我比较关心你后来发生了什么。” “我?我胸口被斜着砍了一刀,背后插着一把斧子,还被打断了一条腿。”阿格尼郁闷的说,“要不是命大被李希尧带人抢了出来,估计我也活不成;我在长啸堡2躺了差不多小半年才能下地走路。” “啊,大家都是为了某种目标而伤痕累累啊,不是吗?”托兰掀起罩袍和锁甲,向阿格尼展示他腰间的伤口,“在双石口被芬里尔的钩镰兵砍了一下,虽然跟你的伤肯定是比不了,不过我想以后一定会留疤的。” “咱们还是说说你吧,托兰。”阿格尼长长吐出一口气,伸出右手艰难的从衣服内衬中拿出一包烟,却失望的发现已经被自己的血染的一塌糊涂。“双石口又是怎么回事?” “你不知道吗?”托兰惊讶的问道,一边说着,一边取出自己的香烟和火柴递给阿格尼。“我们在双石口打了一场不错的胜仗。” “不知道。”阿格尼摇了摇头,点燃了手中的烟草,深深吸了一口,“萨洛扬·维克托在天井窑吃了败仗之后,芬里尔人就隔绝了克雷斯的通讯。进城和出城的虎鸫都被他们射了下来,在那之后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那好。”托兰来了精神,“这我可就要和你邀功了。” 然后,托兰绘声绘色的描绘了他是如何与克里斯蒂安家族兄弟们一起在萨鲁翁江-白石镇一线构筑了十三段的防御阵地,如何将传奇的希罗骑士卡梅伦·瓦格纳和诺拉·西塞罗的大军引诱进包围圈,然后用一把烈火和五车黑火药将他们的前锋部队燃烧殆尽。他手舞足蹈的讲述自己和托尔芬率领着卡尔加里黑袍骑士犹如天神下凡般撕开芬里尔人的步兵阵列,像那不可阻挡的七级海啸一般将从银血山脉和狮印山脉里源源不断蜂拥而至的芬里尔军队狠狠撞了回去,让他们吃下和卡尔加里人交手过程中最大的一场败仗。随后又是如何日夜兼程,赶回克雷斯城塞救援希利卡家的骑士们和阿格尼。 “你长大了,托兰。”听罢托兰的叙述,阿格尼点了点头。“胜利的滋味会让你在一夜之间从男孩变成男人,而就这一点来说,你做的很不错。你没发现吗?你从双石口回来之后,面相和神色都变了。” “有吗?”托兰听了之后狡黠的笑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变帅了?” “滚。”阿格尼做出一个恶心的表情,“胡子变长了,脸变大了。” “哟!阿格尼!我的兄弟!”这时,莫里斯策马从前方赶来,“啊!这不是我们的白骑士托兰爵士吗!在这里见到你真他妈太让人开心了,要不是你跟石爪堡公爵及时带人赶到,我们都得被活活憋死在这座城里,诸神保佑!” “哟!莫里斯!”阿格尼热情的打着招呼,“你受伤没有?” “没什么大碍,背上青了一块,被约姆斯人用战锤敲了一棒子,”莫里斯惋惜的摇摇头,“可惜了我的那件胸甲。” “你俩...?”托兰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阿格尼和莫里斯,“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我们现在是患难兄弟了,托兰爵士。”莫里斯表示,“父亲死之后,除了一起往前走似乎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命运无常啊,托兰!我为我之间对你们的无礼感到抱歉,你能原谅我吗?” “里维拉伯爵死了?”托兰惊诧的问道。 “是的。”阿格尼沉闷的说,同时给托兰递了个眼色。“命运无常,托兰。”然后,他转向了莫里斯,“莫里斯,这次的战功应该足以国王承认诺顿家的地位了吧?” “这都少不了你的帮助,兄弟。”莫里斯伸出右手,向轿椅上坐卧着的阿格尼行了一个宫廷礼。 托兰策马站定,看着身后沿着克雷斯城主干街道整齐列队徐徐入城的克里斯蒂安家黑袍骑士,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尝到胜利的滋味,他在小石山遭遇的惨败对他而言有多苦涩,双石口的胜利对他就有多甘甜。 晚些时候,克雷斯城主厅的宴会厅已经是人声鼎沸。为了招待前来挽救危局的卡尔加里北路军将士,克雷斯城几乎清空了自己所剩不多的粮仓,更是宰杀了几乎所有牲口,每个人都喝得面红耳赤。弄臣在高台上抛着橘子,乐手们鼓噪的演奏着《密涅瓦行记》和《一只黑狗熊》,还有一个可怜的克雷斯小伙子喝得人事不省,从二楼的横栏摔在主厅的地上,砸碎了一个装满苹果的箱子,引起众人的哄堂大笑。只有托尔芬和托尔西亚并没有喝得太多,而是谨慎的在台下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时不时喝上一口麦芽酒。还有受了重伤的阿格尼和艾能奇,因为伤口疼痛的缘故不能敞开喝酒,只能坐在一起抽着闷烟。 “朋友们,朋友们!”梅林·希利卡站了起来,用叉子叮叮当当的敲打着自己的铜杯,“安静一下!伊芙琳小姐有话要说!” 众人安静了下来,厅堂中只剩下乐队们戛然而止的音符在梁上的回旋,以及那个摔在苹果堆里的倒霉蛋微弱的哀嚎。厅堂之外,还有虎鸫的远啸,为卡尔加里王国各地送去克雷斯城的捷报。 “我想感谢克里斯蒂安家的大人们,你们是真正的骑士。”伊芙琳举起银杯,杯中满满当当的装着产自石爪堡的红酒,“时局险恶,但两位大人率领着黑袍骑士义无反顾的南下营救克雷斯城和一位女士,这又该如何不值得诗人传唱千年呢?敬克里斯蒂安家的兄弟!” “克里斯蒂安万岁!”厅堂中响起此起彼伏的欢呼,托尔西亚和托尔芬也举起酒杯表示回敬。 “我还想感谢前来克雷斯参与守城的领主和爵士老爷们,尤其是柯蒂斯堡的诺顿家族。莫里斯·诺顿爵士和阿格尼·柯蒂斯爵士在克雷斯城顽强奋战,值得被每一个卡尔加里人铭记!敬诺顿家!” “敬诺顿家!”莫里斯有些喝得醉了,红着脸高高举起了他的酒杯。 “敬诺顿!”柯蒂斯堡的军人们大声说,“敬里维拉老伯爵!” 飨宴持续了大半夜,一群得救的难民在主堡外围着火堆跳起了舞,随后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甚至阻塞了道路;两个希利卡家的年轻骑士扈从借着醉意,跌跌撞撞的跑上了城楼,吹响了大号角,而这大号角已经在当天早些时候卡尔加里军人大获全胜时响过一次;另外一群身强体壮的士兵们在主厅末座搭起了比试力气的擂台,轮流上场掰手腕,格里芬·达勒因为自己押了二十枚格兰特银币在占行简身上而他输给了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公爵而感到难过,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歇斯底里的在外场抽打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流浪狗,引得过路的人们一阵哄笑,纷纷要在格里芬打的那条狗身上下注赌它一定会咬他一口。 “阿格尼爵士。”梅林跌跌撞撞的走到阿格尼身边,一屁股坐下,震的阿格尼肋骨和断腿一阵疼痛。 “动作请放轻一些,梅林爵士。”阿格尼难过的表示,“我的肚子里好像有七十二个凤凰岛骚婊子在跳肚皮舞,你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她们都拿出了大锤子,在我身体里敲敲打打,直要我的命呢。” “哈哈哈哈哈!你可真是个比喻大师,这杯敬你肚子里的七十二个凤凰岛骚婊子,如果有机会的话,分我两个,让兄弟们爽爽。”梅林举起了手里的酒杯,“咱们说回正事。” “你都喝成这样了,还能说正事?”阿格尼投来了怀疑的目光。 “好得很,兄弟,我好得很。”为了证明自己说话的可靠性,梅林爵士特意又强调了一遍。“你对俘虏管理方面可有什么心得?” “俘虏管理?” “对的,”梅林爵士道,“俘虏管理。” “我可没什么说的。”阿格尼思索着之前在威远城任职时管理都城地下黑牢的经历,“如果是凶暴的俘虏,应该将他们加以分化,拿一派打一派;温顺一些的俘虏可以给他们安排体力劳动和好些的饮食,只要有事情做有饭吃,他们就不会和逃跑分子沆瀣一气。对自己的主家不忠诚的俘虏,可以劝说他们用对你自己的忠诚换取他们的自由。” “简明扼要,简单明了!”梅林爵士打了一个酒嗝,“敬天才爵士阿格尼!” “得了吧,梅林。我不是什么天才。”阿格尼给自己的铜杯里添了些果汁,在这样一个几乎所有人都醉的走路打摆子的晚上,有个人保持清醒总是件好事。“你在俘虏管理方面出问题了?” “可不是?阿格尼爵士。”梅林诉苦道,“这一仗我们抓了三千多芬里尔人俘虏,直接就把克雷斯的地牢撑爆了,根本装不下那么多人!我们只能将城镇中心原本难民扎营的地方临时改成了俘虏营,但许多问题接踵而至,在晚宴开始之前我的手下就告诉了我好几起悲剧的发生。城里的难民隔着篱笆和围栏向俘虏营丢石头、烂白菜和臭鸡蛋,结果那帮在脸上画着战纹的约姆斯人戴着手铐向他们扯着嗓子狂喊乱叫的,吓得一个善良的老太婆心脏出了问题,吐了口黑血当场就上不来气了;我们的人赶紧把这些约姆斯佣兵转移到地牢,谁知道这些人的氏族之间还有旧仇,在地牢里戴着手铐脚镣就开始了群殴,一下死了四个,还连累了一个拉架的卫兵小伙子被打瞎了一只眼睛。我正头疼这些人怎么处理呢!阿格尼爵士。我想,作为克雷斯城忠实的朋友,你一定能给予一些帮助的。” “我能给予什么帮助呢?”阿格尼耸了耸肩,“你看,我有两根肋骨现在还分着家,一条腿还上着夹板,走路都得打拐子。莫不成你希望我去跟他们的氏族首领来一场霍姆冈决斗3不成?” “不,我的好兄弟,我怎么会让你跟他们拼大剑?”梅林像拨浪鼓一样摇着头,“我想说,你能不能把这些人带走?” “带走?我带到哪去?”阿格尼糊涂了。 “你看,战争还没结束,我也不可能把这帮人铐子打开,跟他们说‘嘿!你们这帮爱惹事的野蛮人!滚蛋回你们老家吧!’,你说对不对?”梅林长叹一口气,“你把他们带走吧,带给奴隶贩子卖个好价钱,或者关在你自己的城堡里,怎么样都行,就当是帮克雷斯做最后一件好事;碰上这些人我可真是倒大霉了,什么样的民族会把女人拉上战场?” “这些咆哮武士里有女人?”阿格尼思索着,“我想起来了...破城的时候我似乎和她们战斗过。” “他们有这个传统的,在他们的文化里,管这种女人叫做‘盾女’。七层地狱啊,阿格尼,我想象不到伊芙琳小姐跟芬里尔人拼大剑的那一天!你说如果家里进了匪徒,什么人会让自己的妻子和女儿跟歹徒拼杀搏斗?” “话不能这么说,梅林爵士。”阿格尼摇了摇头,“卡尔加里人还认为扶桑人吃生鱼片是野蛮的表现,认为豆腐花不能吃咸的呢!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啊。” “吃生鱼片和咸豆腐花的确实都是野蛮人啊!”梅林道。 “说不动你,不过,梅林,世界是很大的,许多超出我们想象的事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阿格尼撇了撇眉毛,“好吧,我替你处理这些约姆斯人,他们有多少人?” -------------------------------------------------------------------------------- 注释1二碟口事件:蒙鸠依人在第二次南北会战之前对维桑挑起的一场边境冲突,通常被历史学者认为是第二次阿基拉南北会战的开端,在《希罗史诗:救国联盟》卷一序章中有所体现。 注释2长啸堡:维桑共和国首都威远城内三座大型军事堡垒之一,见回组的总部。 注释3霍姆冈决斗:一种约姆斯地区的决斗形式,被认为是法律认可的解决争端的方式。在希罗世界的扶桑帝国文化影响区域同样有着类似的决斗传统。 Chapter 57 “一道泉涌流热水,热气从中升起,笼罩泉边如同缭绕着烈焰的烟雾。另一道涌出的泉水即使夏季也凉得像冰雹或冷雪或者由水凝结的寒冰。”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那枚陈旧而生锈的手镣已经在海尔萨·白鸦的手上扣了一天一夜。所有试图打开或击碎它的尝试都已经失败,那是她之前的21年人生中从未如此透彻心扉的体验过的屈辱和愤懑,在此之前,她曾经无数次的击打手上的镣铐,在俘虏营的地上,黑牢的石墙上,甚至银血氏族的年轻后生脑袋上,但镣铐却不曾破碎,还勒破了她手腕处的皮肉,露出道道血痕,持续的给予她犹如灼烧一般的创痛。 她是骄傲的北地盾女,是应当被萨迦史诗1传唱的白鸦氏族英雄,是应当在瓦尔哈拉2与诸神共享盛宴、并肩战斗的英灵战士。但此刻的她却坐在南卡尔加里青绿之地的地牢中,面前是同样带着镣铐的、自己氏族的仇敌霍里克·银血,这让她感觉像是嘴里被人塞了蟑螂一样的难受。她的剑和盾、身上的甲胄和单手战斧都已不知去向,碍于面前坐着的那名拄着拐杖、腰间缠着绷带的卡尔加里贵族和他身边那名全副武装的白罩袍骑士,以及她手脚上沉重的铁镣,她却不能用暴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你来自什么地方?”那名缠着绷带的贵族开口问海尔萨·白鸦。 海尔萨斜着眼睛看了看那名缠着绷带的贵族,恶狠狠的“呸”的一口吐出一口口水,但因为阿格尼坐的离她实在是有些距离,那朵口水在空中飞到一半就落在了地上,发出“啪”的脆响。 “这个婊子是灰水崖来的,”霍里克·银血先开口了,他沉闷而嘶哑低沉的嗓音好像被人用火钳灼烧过一样。“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放你妈的屁,霍里克,不会说话就把嘴闭紧,真想说话我就用斧头给你腮帮子豁开。”海尔萨骂道,“你不配进瓦尔哈拉与诸神共享盛宴,等我把剑插入你胸膛的那一天,我一定祈求奥丁把你送进赫尔海姆3。你只配呆在那种阴森冰冷的地方,霍里克,你应该被活活缝进死骡子的肚子里。” “wow,冷静一点,‘盾女’。”阿格尼伸出了还能动的右手,做出了一个耸肩的动作,“你离家可真远啊。” 海尔萨并没有接话,只是将目光转向了地牢角落潮湿阴冷、长满青苔的条石上。 “我一直相信一个道理:人们做出某个行为的时候一定都有着相应的理由。例如我们吃饭是因为饥饿的存在,我们睡觉是因为我们时常会困倦...”阿格尼继续说着,却被海尔萨粗暴的打断:“少他妈讲些大道理,白鸦氏族从不困倦,尤其是在折断银血氏族的脊骨的时候,不过我很怀疑他们是否还有脊梁存在。” “你不还是为了钱而出卖自己的斧头?装什么高贵啊,海尔萨?”霍里克·银血不甘示弱的说,“你这么好强,为什么现在还被人抓进了这里?你不是盾女吗?不是宣称要被萨迦史诗传唱的骄傲之子吗?” “操你瘸子妈的七彩五花麻辣逼,霍里克,我和你这个放下斧子对南方人屈膝投降的穷杂种不一样。”海尔萨伸出被镣铐铐死的双手,歪过脑袋,指向自己后脑上一片血肉模糊的地方,“有个该死的南方人给了我后脑这么一下,我才被关进了这里,而你是放下武器向南方人降服的,我们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你明白吗?你的氏族应当以你为羞耻,你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应该会哭吧,霍里克?” “好了,好了,我们暂且先放下这些争执。这只不过是简单坐下来聊聊天,为什么要制造一个大型斗嘴现场?”阿格尼道,“我只是想知道,既然两位作为各自氏族的首领...” “她不是白鸦的首领,”霍里克纠正道,“她只是一个带着一部分支持自己的族人南下出卖武力捞钱的婊子,仅此而已。” “呸!”海尔萨又吐了一口口水,这一次精准的命中了霍里克的鬓角。 “行吧,海尔萨。”霍里克伸出手,擦去脸上的污秽。“你唯一的攻击手段就只剩下吐口水了,你根本不是盾女,你和三岁的小屁孩没有任何区别。” “我有些疑惑,那你不是南下捞金的人当中的一个吗,霍里克·银血?”托兰·雷诺茨双手交叉于胸前问道。 “我?我是,而且我大胆的承认,”霍里克耸了耸肩,“金罗兰谁不喜欢呢?既可以换到粮食,也可以换来造船的木材,又可以换到品质优良的铸铁。有人不喜欢猪肉,有人不喜欢饮酒,还有人受不了自己家乡被叫做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但没人敢说自己不喜欢钱。” “但这最终的原因,还是因为约姆斯缺乏生产粮食、木材和铸铁的能力,否则也不需要你们通过出卖武力得来的金钱再从你们的雇主那里换,我说的对吗?”阿格尼诘问道,“我并没有看不起约姆斯的意思,虽然没有亲眼见识到,但我已经在吟游诗人的嘴中多次领会过约姆斯的壮阔峡湾和苍茫大地,那里风景如画,但却不产谷子。” “这一点我不否认。”霍里克咳嗽了一声,看一眼正恶狠狠盯着他的海尔萨·白鸦。 “所以你们为了养活自己的族人,必须在每年夏季南下劫掠,去往卡尔加里、埃塞克斯和芬里尔,或者充作南方领主的雇佣兵,换取族人生存所需的粮食和木材。” “你不用把那些显而易见的事情重新陈述一次,南方人。”海尔萨开口道,“想说什么你就直接说吧。” “我想说,”阿格尼低声说,“我希望能够获得你们的效忠。” “这不是不能谈的事情。”霍里克昂起头,“你打算出什么价钱,南方人?芬里尔的皇帝老儿给我们一个月二十五枚金罗兰的价钱,如果你不出的更高,我宁愿待在地牢里,毕竟这种时候我们跟芬里尔人的合约也还是在算着数的。” “我不打算给你们金币。” “不给钱?”霍里克不可置信的看着阿格尼,“年轻人,那你还不如让你们的神给你表演倒立拉稀比较靠谱,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有一份比金币更加贵重的报酬。”阿格尼道,“我会给你们可以耕作,可以让你们的族人世代居住的丰饶土地。今后你们的族人便不必再为生存而战,如果你们希望过春种秋收、生儿育女的生活,你们将受到我的庇护。如果你们还是希望在战场上追寻自己的荣耀,那么我的军队欢迎你们的加入。” “此话可当真?”霍里克语调低沉的试图确认。 “别信他的蠢话,霍里克。”海尔萨说道,“十几年前,芬里尔人也许下过一样的承诺,哈德林家族4的一名年轻后生在双塔镇附近带着三百多人定居,但是因为咱们的血祭仪式入不了这些南方人的眼,定居点两年不到就被夷平了。” “我保证你们的宗教习俗将受到尊重,‘盾女’。”阿格尼解释道,“如果这句保证不够效力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我把双塔镇的伯爵巴顿·卡西迪眼珠子打的从脑袋里蹦了出来,算是给你们出了一口恶气吧?” “哈哈哈哈哈!”海尔萨笑了起来,“原来把他打成那样的人是你啊?我对你倒是另眼相看了,南方人!” “你得保证你说的不是句屁话,年轻人。”霍里克呲了呲牙,“约姆斯人不会上第三次当,如果你违背了你的诺言,我们会把你的肠子扯出来,用它把你活活吊死。” “你有我的保证,霍里克。”阿格尼说,“但我不希望两个氏族今后再见血,不管你们之前有什么争端,但从今往后必须和平相处。这一点你们能做到吗?” “我倒是无所谓,当初起的争端也不过是因为从埃塞克斯抢来的一箱金银,对我来说父辈的仇恨与我而言狗屁不是,”霍里克和海尔萨交换了一下眼神,“但白鸦的盾女是怎么想的,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银血可以遵守誓约的话,”海尔萨说,“我们可以走着瞧。” “很好。”阿格尼拍了拍自己的膝盖,“这场战争之后,我或许会受到卡尔加里王庭的封赏,我会向我的国王索取土地作为报偿,而那里将有一部分属于你们和你们的氏族;即使国王回绝了我的请求,我现有的土地也足够你们的氏族耕作。现在我要解开你们的镣铐,并将甲胄和佩剑原封不动的交还到你们手上,因为雷诺茨男爵阿格尼·柯蒂斯没有用锁链限制自己部下的习惯。” 说罢,阿格尼挥了挥右手,托兰·雷诺茨则从背后拿出了霍里克和海尔萨镣铐的钥匙。 “除非你把我的狼还给我,雷诺茨男爵阿格尼·柯蒂斯,”海尔萨反复活动着自己的手腕,“不然我和我的氏族是不会跟你走的。” “是吗?那只苔原狼,灰白色的毛发,重约百磅,五岁左右?”阿格尼问道,“牵出来吧,托兰。” 托兰打开了地牢的外门,一道灰白色的影子呼腾的窜越进了克雷斯城的地下黑牢,四足并用,闪电般的扑在海尔萨的身上,险些把被束缚了一天一夜、几乎失去平衡感的海尔萨撞了个趔趄。苔原狼伸出还冒着丝丝热气的舌头,亲密的舔舐海尔萨的脸颊,把她脸上画好的黑色战纹都弄得湿哒哒的。 “阿卡利亚!”海尔萨呼唤着苔原狼的名字,热情的揉搓着它的毛发,“你还好吗?你受伤了吗?我可想你了,我的老朋友!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虽然感到很抱歉,我还是得告诉你,它的左后腿受了伤,但不严重,只是伤及了皮肉,相信是攻城的最后阶段为了捕获它时克雷斯的军人们不得不使用了一些暴力手段。”阿格尼摊了摊手,“我已经让宫廷医生为它敷上了药膏,并为它重新清洁了身体,尽可能给予了最好的照料。” “你真是个慷慨的领主,阿格尼。” “希望这能够让你更加信任我一些。”阿格尼说道,“好吧,现在让我们返回雷诺茨山堡,是回家的时候了。” 辞别了伊芙琳夫人和梅林爵士,阿格尼和莫里斯开启了返程的归途。除了还有数十名受伤的军兵仍然留在条件较好的克雷斯接受医疗救治,余下的人们都收拾好了行囊,离开了他们生死与共数个月的克雷斯城。受伤的人中只有艾能奇一人执意一定要跟着阿格尼回去,阿格尼也不忍心丢下这个跟随自己前来异邦大陆的少年兵独自呆在克雷斯,便向伊芙琳夫人借了一辆马车和松软的床褥,将浑身烧伤的艾能奇一道带了回去。当然,马车上躺着的不仅只有艾能奇,还有断了条腿的阿格尼自己——虽然拄着拐杖行走并没有什么大碍,但短时间之内想要骑马还是有些困难。 在离开克雷斯城城门的时候,阿格尼回头看着这座宏伟的山间要塞,他的面前就是巍峨的银血山脉,而在他身后,则是一望无际的丰饶平原,如果没有战争,这里或许是个类似于人间仙境的好地方。 是啊,如果没有战争的话。 -------------------------------------------------------------------------------- 注释1萨迦史诗:约姆斯人的一种历史文学的通俗表现形式,近似于吟游诗人的传唱诗歌,但在约姆斯文化中有更高的地位。 注释2瓦尔哈拉:阿萨神族信仰中的的英灵神殿,约姆斯人认为战死后的英灵将前往瓦尔哈拉,享用永无止境的飨宴和战斗,最终在诸神黄昏中和约姆海顿的巨人族决一死战。 注释3赫尔海姆:与瓦尔哈拉对应,非战死者死后的归宿,阿萨神族信仰中的冥界。 注释4哈德林家族:约姆斯地区的重要贵族,灰水崖的统治家族。 Chapter 58 “外乡人,你是愚蠢,过分缺乏智慧,还是甘愿这样,乐于忍受苦难?” ——《荷马史诗:奥德赛》 “那我就送你们到这里。”莫里斯骑在他的那匹花斑母马上,定立于雷诺茨山堡的大门前,看着马车里的阿格尼,“愿你早日养好身体,我的兄弟。克雷斯一战你劳苦功高,可惜我却没有足够的余力来褒美你的忠诚。不过,雷耶斯王不会对我们的努力熟视无睹的,下次让我们在卡尔加里王庭再见吧,我的兄弟!” “咱们就不用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祝你好运,莫里斯。”阿格尼在马车上向莫里斯伯爵致意,“里维拉伯爵去世之后,你最需要的就是这个了。” 一声号角,领主归来。 带去克雷斯城的一百三十名盟约团成员折损半数,只有不足七十人得以归返。不过不幸中的大幸是阿格尼成功赢得了银血氏族和白鸦氏族的效忠,一共四百多名约姆斯战士让他的队伍看起来不再那么单薄。加上留守在雷诺茨山堡的士兵,阿格尼有了五百人,虽然这并不是他人生中指挥过的规模最为庞大的军队,但比起刚刚登陆希罗时的人数,阿格尼对未来的信心显然充实了许多。 没有了刘峻辰的山堡让阿格尼有些不知所措,自从让这个自己无比信赖的副官出发组建商队起算,时间已经过了约莫八个月,但副官音讯全无,甚至可以说是生死不知,不由得让阿格尼担心起来,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分拨更多的人手给他当做商队护卫。他不知道没有刘峻辰这样一个能干的管家辅佐他调度后勤,他会面临怎样的困难。不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他在雷诺茨山堡碰见了两个令他没有想到的面孔,两个他曾经有过短暂的一面之缘的奥弥尔人。 那是东奥弥尔被废黜的王弟伊萨克·拉罗斯和他的副官牧沢正成。 “很高兴能够再次见到你,阿格尼阁下。”当阿格尼在自己的房间安顿好之后,伊萨克和牧沢便来到了他的居所前来拜会。“时局艰难,传言克雷斯城塞经历了一场壮绝的血战,我们对于阿格尼阁下的勇武传说也有所耳闻。” “能够再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王弟阁下,牧沢大人。”阿格尼在床上尽量礼貌的行了一个宫廷礼,“有伤在身,礼数不周还请两位见谅。两位不是前往密涅瓦城了吗?” 伊萨克和牧沢面面相觑了一会之后,牧沢开口道:“事实上,卡尔加里王庭的态度令我们难以接受。雷耶斯王不仅不愿意为我们提供政治庇护和人身安全的保障,王国的掌玺大臣马塞勒斯·梅格还嘲讽我们王弟大人是‘奥弥尔的乞丐王’。更过分的是,海政大臣盖瑞·梅里克大人甚至提议让我们表演倒立喝水以换取卡尔加里的庇护,这让人如何忍受这样的屈辱?” “我没想到王庭的态度竟是如此的恶劣,牧沢大人。”阿格尼沉吟半晌后缓缓说道。 “可以理解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考量。”伊萨克叹了口气,“我虽然有东奥弥尔王位的宣称权1,但卡尔加里并没有为我出兵奥弥尔的计划和打算,也没有统治奥弥尔的野心,对他们而言我并不是一个能够有所帮助的客人,而是一个千里迢迢前来乞讨的小丑。” “但这种态度实在太过分了。”阿格尼气愤的表示。 “再次叨唠贵处也是迫不得已之举。”牧沢说道,“我们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西方的芬里尔帝国虎视眈眈企图恢复旧日帝国疆域的野心已是人尽皆知,即使我们投靠了利奥波德皇帝,东奥弥尔也只能落得惨遭吞并的下场。塔罗斯的扶桑帝国支持着西奥弥尔胜利城的施瓦茨家族,投靠他们等于把整个奥弥尔双手奉上,这也是我们所无法容忍的。其他王国距离奥弥尔又实在太过遥远,即使有心帮助我们,能做的事情也非常有限。” “你们放心在我这里住下吧,王弟阁下,牧沢大人。”阿格尼说,“即使没人帮你们复国,就是仰仗你们曾经帮助苏克鲁斯的恩情,我也会尽己所能帮你们达成目的,这是我的承诺。或许我现在说这样的话有些太不自量力,但两位可以相信我,我将是你们坚实的后盾和盟友。” “听到这番话实在是太令人感动了,阿格尼男爵。”伊萨克王弟动容的说道。“自从年少离开奥弥尔王庭之后,就很少有人如此对我坦诚相待了。我们会作为食客待在你的帐下的,阿格尼。” “但我有时候会需要两位忠实的谏言,”阿格尼说,“听闻伊萨克王弟旅居芬里尔十多年,在那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们已经和芬里尔产生了冲突,今后的日子我或许会有许多关于芬里尔的问题想要问你。牧沢阁下,您也一样,我们同样对您的祖国充满了好奇。” “诸神将见证我们的誓言,”伊萨克宣布。“我们一定知无不言,在必要的时候,我和牧沢的剑也为你而挥舞。” 在居所里又躺了三天,阿格尼才从旅途的劳顿中缓过神来,伤口也恢复了一些。当他走出雷诺茨山堡的屋子时,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而在他面前的,是依然因为烧伤而被绷带包成了木乃伊的艾能奇,还有身边趴着那只灰白色苔原狼的海尔萨·白鸦。海尔萨已不是阿格尼在克雷斯城地牢里初见她时的那般落魄模样,此时的她已经换上了约姆斯样式的皮毛大衣和靴子,外面套着一层连身锁子甲,左手与腰间还夹着一顶北方护鼻盔,脸颊左侧的黑色蛇形战纹在清晨第一缕阳光下略显发青。说来奇怪,阿格尼第一次见到海尔萨的时候还以为这些约姆斯人的战纹只是由颜料画上去的,但那似乎并不是,至少海尔萨脸上的战纹是实实在在的刺青。海尔萨已经不是在地牢时的邋遢模样,她的一头红发已经经过了仔细梳理,腰间的单手剑、背上的圆盾和背后别着的战斧让她看起来俨然一个装备精良的北地盾女。 “你能走路了,艾能奇?”阿格尼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向正在交谈的两人。 “没什么大碍,比起漆吴山,这都不过是小伤。”艾能奇用维桑话回答了阿格尼,“倒是你,好像被芬里尔人好好修理了一顿。” “我比你总是要好一些的,你这个南池道矮子。”阿格尼笑骂道,“看到你没事我可真是太开心了,兄弟。” “我也是啊,团长。”艾能奇伸出手,重重的拥抱了阿格尼一下,其结果便是两个人都吃痛的龇牙咧嘴。 “在北方人面前用她听不懂的语言交流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阿格尼·柯蒂斯。”海尔萨耸了耸肩。“你能够出屋真是件不错的事情,当你躺在床上闷头睡大觉的时候,我和我的人已经把你可怜的小山堡彻底加固了一遍,虽然防御工事还是薄弱的可怜,但至少不会像看上去那么摇摇欲坠;我们唯一的疑问就是,你许诺给我们的土地在哪里?我在这里只看到了一些尚未开垦过的丘陵和森林,而你承诺的内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丰饶的土地‘。” “请给我一些时间吧,‘盾女’海尔萨。”阿格尼说道,“我的承诺绝不改变,你和你的氏族将拿到我许诺的土地。如果我违背了我的誓言,你大可以用你的剑取走我的项上人头。” “如果真的那样的话,我想霍里克·银血会比我先出手。”海尔萨道,“银血家族的人比白鸦更受不得别人的欺骗。” “别这么说,海尔萨。”艾能奇告诉白鸦的盾女,“阿格尼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承诺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如果你不相信她,至少相信我,好吗?” 海尔萨略微前倾,盯着艾能奇包着纱布的木乃伊脸看了半天,突然露出了和她北地战士装束并不相符的温暖微笑。海尔萨伸出手,揉了揉艾能奇脑袋上唯一没有被纱布包裹着的、黑色的蓬松头发,对他说:“好的,小弟弟。我真有些迫不及待想看看你拆了纱布的脸是什么样子。” 说罢,海尔萨回身向她正在和盟约团军兵一起巩固堡垒木墙的氏族走去。 “你还挺会的,艾能奇。”阿格尼看着海尔萨远去的背影,对艾能奇说道。 “什么挺会的?” “脸上包的像是要去跳大神,还能撩妹?”阿格尼赞叹道,“你简直可以去威远城地下街当头牌牛郎了,兄弟。” “说什么屁话,阿格尼。”艾能奇摇了摇头。 这时,戴维斯·德雷克、格里芬爵士和霍里克·银血走了过来,他们的皮靴在雷诺茨山堡坚硬干燥的土地上发出“哒哒”声,而此时的阿格尼不知道有多么羡慕这些还能正常走路的家伙。但显然,他们也或多或少的挂着伤。霍里克·银血因为在找到合围的时候及时向克雷斯的守军投降而没有受伤,但戴维斯的肩膀上被射了一箭,透入内甲,以至于他的胳膊直到今天还不能活动自如。格里芬的额头上也包着纱布,在芬里尔人攻上克雷斯断墙时,一个抡着大锤的银血氏族战士险些砸掉格里芬半个脑袋,要不是他被吓得后退时被一具尸体绊了一下以至于那大锤只长长的擦掉了他额角的一块皮肉,恐怕格里芬如今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完好无损和他们站着说话。 “终于能走路了啊,阿格尼。”戴维斯关切道。 “诸神保佑,我还没死。”阿格尼喘了口气,“你们也都辛苦了,克雷斯城一战,你们都立下了汗马功劳。” “不包括我。”霍里克·银血摇了摇头,“确实,你们打了辉煌漂亮的一仗,值得被好好赞颂一番,或许知道几十年之后还会有人传唱你们的故事,但关于我的那部分你们还是忘掉吧。” “不,霍里克。”阿格尼道,“和我们一起,几十年后南方的吟游诗人也将会记得你的故事。” “话说回来,阿格尼。刘峻辰走之后留给了我们一个很大很重的摊子,虽然不能说是烂摊子...但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格里芬告诉阿格尼,“每人能像刘峻辰一样把后勤打理得井井有条,但现在要吃饭的嘴巴突然多出了几倍,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分派人手管理虎鸫和收发信件,到目前为止,这件事情是我来做的。” “那你就接着做下去吧,格里芬。”阿格尼脱口说,“我相信戴维斯爵士会很乐意帮你处理这些麻烦,如果需要的话,你可以从阿尔格隆村把乔伊斯喊来。” “还有件事。”格里芬咳嗽了一声,“雷耶斯王送来了虎鸫。” “虎鸫?” “我大概也能猜到是因为什么事,阿格尼。”格里芬粗声说,“芬里尔人滚蛋啦!在双石口和克雷斯吃了那样的败仗之后,芬里尔人就整顿军势离开了卡尔加里的国境,回到了埃塞克斯,然后缩减了他们的军队规模。我想,他们的皇帝正在跟雷耶斯王商讨停战协定呢!这场战争他们什么好处也捞不到。” “但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对于铸下大错的人,自然要进行惩罚,据说萨洛扬·麦考利爵士将被剥夺骑士统领的头衔和他的城堡,”格里芬表示,“但对于建立战功的人,也将有相应的奖赏。雷耶斯王召集你和托兰爵士前往密涅瓦的王庭,看来你要发达了,阿格尼。” -------------------------------------------------------------------------------- 注释1宣称权:基于封建法律的赋予统治者统治合法性的土地占领及其附属权利的统称。 Chapter 59 “他作箴言三千句,诗歌一千零五首。他讲论草木,自利巴嫩的香柏树直到墙上长的牛膝草,又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天下列王听见所罗门的智慧,就都差人来听他的智慧话。” ——《圣经:列王纪上》 在战锤镇西岸区的时候,苏克鲁斯学会了抽大麻烟。 他开始逐渐习惯地下街的生活,或者换句话说,这样的生活他并不陌生;即管这里和自己的家乡相隔千里,但地下街的汉子们品性却不尽相同。他喜欢在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从地平线消失之前和码头的搬运工人谈天说地,喜欢在战锤镇西岸区崎岖不平的石板路上漫无目的的四处徘徊,喜欢坐在大神殿的脚手架上遥望形形色色的往来商旅。他可以轻易地把自己渺小的身躯掩藏在这个大的有些发傻的城市里,即使光明正大的带着希尔后来送给他的那柄双塔镇样式精钢刺剑在街上大摇大摆的行走也不会引人注目。他可以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在希尔·卡波尼的场子里和看场小弟赌骰子,然后在夜幕降临之前向推着手推车售卖牡蛎和河虾的小妹花两个库苏买整整一打又大又新鲜、挤上了柠檬汁的鲜蚝,和水手们一边吹牛逼一边把牡蛎挨个挖进嘴里,然后用牡蛎壳子打出一个漂亮的十二转水漂。夜晚笼罩了这座芬里尔的帝都之后,他便会前往太岁党的烟花场子和一群人围看有着性感的小麦色皮肤的凤凰群岛小姐姐跳脱衣舞,散场之后再去夜市简单来点浓油赤酱的扶桑风味鸡肉串烧或者卡尔加里风格的奶酪芝士焗龙虾,再来上一杯冰镇过的、还在滋滋冒泡的圣何塞日神啤酒。 最后,他会回到短城帮的总部,属于他的小小居所,和希尔、伊莎贝拉一起分享同一根纸卷大麻烟,然后在恍惚中入睡,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 希尔·卡波尼并没有给予苏克鲁斯什么实质性的工作,这是苏克鲁斯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意识到的。加西亚和泡每天都忙着穿梭在战锤镇的大街小巷,向受短城帮庇护的商户收取每天应当上缴的份额,伊桑则忙于处理短城帮的账簿,为每一位门徒和帮众支付薪金,并为他们醉酒后闹事惹出的烂摊子擦屁股。希尔·卡波尼则常常忙于和战锤镇的各种大人物打交道,或者和新开的商铺接洽,试图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只有苏克鲁斯和伊莎贝拉两人几乎无所事事,除却脱衣舞俱乐部苏克鲁斯不方便带着伊莎贝拉同行,这个黑色头发的疤面女剑士很乐意加入苏克鲁斯每天的娱乐活动。 “所以,”在深夜两点半的战锤镇夜市,就着明亮的火盆,苏克鲁斯把一朵芝士焗龙虾肉塞进嘴里,问伊莎贝拉。“我们的工作到底是什么?” “你猜吧,苏克鲁斯。”伊莎贝拉朱唇轻启,吐出一块烤鸡骨头,伸手又拿起一片生菜叶子。 “你们总是神秘的像是外国派来的探子,什么都不告诉我,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苏克鲁斯一边抱怨一边嘬着自己油津津的指头。“希尔花了那么大的工夫把我救回来,一定有合理的理由,但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发现这理由是什么。难道他只是为了每天给我钱花,让我在战锤镇吃喝玩乐赌骰子?” “当然不是这样。”伊莎贝拉手上抓着一只烤鸡翅膀,一边撕咬着一边说,“等到了合适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苏克鲁斯。” “现在很合适啊,伊莎贝拉。”苏克鲁斯擦了擦嘴,喝了一口黑啤酒。“你看,月亮正圆,东西也好吃,就差一束花了,你说对不对?” “我看你活得有点不耐烦。” “不啊,要是能每天都跟可爱的黑发小姐姐一起逛夜市,活多久都不够。” “你今天屁话怎么这么多?” “那也只是跟你一个人说。” “得了吧,苏克鲁斯,你这个直肠子。”伊莎贝拉耸了耸肩,“前脚还在追着希尔·卡波尼那个老屁眼问你的帕梅拉在哪里,后脚就对我有想法?男人果然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啊,话是这么说,”苏克鲁斯靠在躺椅的椅背上,“但你很让人没法矜持啊,伊莎贝拉,你意识到自己有多可爱了吗?” “呸。”伊莎贝拉冷漠的看着正在烤火的苏克鲁斯,“等到了斗剑场,你就知道我有多可爱了。” “好的,斗剑场。”苏克鲁斯突然坐了起来,“这就是我和你工作的地方,对不对?” 伊莎贝拉没有接话,只是自顾自的咀嚼着烤鸡。 “我一直在想,希尔·卡波尼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和那些只知道打打杀杀和江湖义气的地下街混混不一样,他有自己的领袖气质,同时也说明他不会没来由的做一笔亏本买卖,”苏克鲁斯道,“更何况养着两个闲人,给他们添置甲胄,订购双塔镇1出产的剑,供他们享乐;我和你在短城帮的存在一定有其中的理由,我说的对吗?伊莎贝拉,告诉我,你脸上的那道疤是从哪里来的?” “你这个问题太不礼貌。” “但我问到了点子上,伊莎贝拉,沉默不是你的风格。我早就看出来了,我们是一路人。我们和人交流的方式并不是用嘴,而是用剑。”苏克鲁斯拍了拍自己腰间那柄刺剑的剑柄,剑柄上镌刻着精致的浮雕和高等希罗语铭文。“希尔·卡波尼看中的不是我性格好或者长得帅,而是我的剑,而你也是如此,我想不到更多的理由。” “你觉得在这样一个吃着夜宵的晚上,逼问一个女孩子她不想告诉你的事情,”伊莎贝拉道,“能博得她的芳心吗?” “我觉得不能。”苏克鲁斯狡黠的笑了,“但坦诚相待向来是一段良好关系的开端。”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告诉你你想知道的,苏克鲁斯,但愿你听了不会后悔。” “那就看看和你一起工作的话,要做多可怕的事情才会让我感到后悔吧。” “很好,苏克鲁斯。”伊莎贝拉咽下最后一口烧烤鸡肉,随手把手里的鸡腿骨抛进火盆照耀不到的阴影里,“你听说过霍姆冈决斗吗?” “知道。两个暴躁的约姆斯人,相约在一个小岛上,画个四方形擂台,”苏克鲁斯点起一根烟,“然后打个你死我活。” “战锤镇并不像你看上去的那么平静,每天在街上闲逛,吃吃喝喝,看凤凰岛婊子摇**,然后在夜市喝个烂醉;每个帮派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甚至就连我们现在光顾的这家店,背后都有在向帮派成员缴纳保护费。”伊莎贝拉说,“当某一个帮派和另一个帮派起了冲突的时候,往往会发生大规模火并,这些道上混的兄弟们都是一点就着的火爆脾气,眼睛里向来揉不得沙子,许多年前洛奇·光翼的门徒们就和秘密之子在太岁党的地盘大干了一仗,据说那天参与械斗的人数足以比得上一支军队那么多,最后还是帝国御林卫队出面才弹压下来,即使这样,中心区还是留下了满大街的尸体。从那以后,战锤镇就被严令禁止了大规模的械斗,如果有帮派胆敢违反这一法令,帮会首领就会被皇帝吊死,他的地盘也会被帝都守备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让给敌对的帮派。” “这话不假,”苏克鲁斯评论道,“在都城大街上这么干简直是昏了头。” “谁知道呢?洛奇·光翼从来不是个傻子,他会这么干一定有自己的理由。”伊莎贝拉甩了甩自己如瀑般的黑色秀发,从手腕取下一根皮套扎好,“在那之后,战锤镇的帮会就学起了约姆斯人的霍姆冈决斗。一旦一个帮会和另一个帮会起了什么无法在谈判桌上解决的争端,他们就会发起霍姆冈决斗。每个帮派出一名打手,相约一个‘合适的地点’,自选兵器展开决斗,直到一方死亡或者无法继续战斗为止。他们战斗的胜负决定了他们主家是否应当在争端中让步,或者一片区域的归属权,这是战锤镇地下街约定成俗的习惯。如果有谁不服气,大可以找帝都守备队那些看门狗理论,否则霍姆冈决斗就是盖棺定论。” 苏克鲁斯抽着烟,然后又抽了一口,再然后躺在躺椅上,像金鱼一般吹出五六个连贯的烟圈。他在火炉的火光和背后的阴影中眨着眼睛,看着伊莎贝拉。 “你是个聪明人,苏克鲁斯。”伊莎贝拉伸出她纤细但结实的手腕,拨弄了一下她的刘海,正好挡住她左脸的伤疤。“你明白我想说什么。” “我们是希尔·卡波尼的冠军(champion),对吗?伊莎贝拉?” “是的,我们是他的角斗士。” “我明白了,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不确定苏克鲁斯从她的话中咀嚼出了什么,也无从知晓这些话究竟是不是应该由自己告诉苏克鲁斯,这毕竟不是一份那么体面的工作,更谈不上安全,她料想苏克鲁斯是不会喜欢的。他们是希尔·卡波尼锐利的刃牙,是犹如火炬般的西境都会战锤镇光耀下的阴影,是徘徊在地下森林中的掠食者里最凶恶的头狼。她不想去回忆自己是怎么踏上这条道路的了,唯一陪伴她的,只有那柄手半剑。 “你要走吗,苏克鲁斯?”伊莎贝拉问道,“离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战锤镇?” “如果我要走,我是说如果。”苏克鲁斯抚摸了一下自己短短的胡茬,该剃胡子了,苏克鲁斯心想。“你会告诉希尔·卡波尼吗?” “不会。”伊莎贝拉拿过苏克鲁斯手上的烟,抽了一口,“我会当做你今天晚上没有来过这里。” “真棒,伊莎贝拉。”苏克鲁斯说,“我不走,我也没有这个打算。我必须做点什么来报偿希尔,他救了我的命,我的家教不允许我就这样若无其事的离开,即使当他的冠军也无所谓,即使要和那些剑斗高手你死我活也没关系。比起这些,伊莎贝拉。”苏克鲁斯看向伊莎贝拉的左脸,“我更想知道,是谁在你脸上留下了这道伤疤?” -------------------------------------------------------------------------------- 注释1双塔镇:巴顿·卡西迪的封邑,芬里尔的铁矿出产地,也是希罗最大的优质刀剑和甲胄出产地。 Chapter 60 “王阿,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圣经:但以理书》 当阿格尼拾级而上王宫大殿那好像永无止境的大理石阶梯时,只要稍稍偏移目光,就可以看到左侧波光粼粼、波澜壮阔的密涅瓦河。 王宫大殿正门左右两侧都有着两人高的卡尔加里历代国王雕塑,大部分是艾伯特家的先祖,也有莫特利家族的,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了,久到阿格尼在这里所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爷爷的爷爷都还没有出生,久到希罗的骑士还记得什么叫做“荣誉”和“誓言”。这些雕塑都双手持握着一柄剑格用纯金打造的卡尔加里样式钢剑,无一不是能够在战场上使用的真剑。据说每当有一座雕塑手里的剑在时光的打磨中生锈朽坏了,国王就会下令王家铁匠新铸一柄剑换上——除却艾伯特家族的第十一任皇帝“赤字王”理查德·艾伯特,在他当权时期,卡尔加里财政困窘到不得不出卖这些雕塑手中佩剑的剑格以换取现金,用以偿还自由贸易城邦发放的高利贷。 目光再往下,便是一望无际的城区,大大小小的楼房林立在王都高大厚实的城墙和角楼之内,阿格尼甚至可以说这座城市的壮丽和威远城不相上下,无怪乎千里之外的芬里尔帝王对这座东境明珠垂涎三尺夜不能寐。这座城市就好像希罗大陆上犹如点点繁星般星罗棋布的城市、堡垒中最为闪耀的一颗原钻,那些传说中的野心家和现世里的权势者都尝试着占有这密涅瓦河上的记忆女神1,就好像只要拥有了她,旧日帝国的荣耀就可以尽入囊中。 “你还好吗,阿格尼?”莫里斯·诺顿关切的问道,“你在冒汗。” “好得很,兄弟,我好得很。”阿格尼一边说着,一边拄着拐杖把自己没受伤的右腿挪上一层阶梯。每一次踏地,左腿尚未完全愈合的断骨处就传来一阵激痛,让他的额角一阵灼热,但他没有选择。这里是密涅瓦的禁宫大殿,卡尔加里的王庭,除了国王之外别想有人可以舒舒服服的被轿子抬进去。 阿格尼回头望向自己已经走过的阶梯,才发现自己已经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距离。阶梯两旁栽种着密集的紫杉树,并被园林工人照顾的很好,粗壮的树干和茂密的绿叶略微遮挡了阳光带来的酷暑,让穿着罩袍的阿格尼感到没有那么难受。这次受的伤还真重,阿格尼心想,自从他在见回组内平步青云之后就再也没受过这么重的伤了。 话说回来,他也算是走到了这里,走到了卡尔加里的王庭。自从他和他的冒险者们从开阳港扬帆起航前往希罗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的时光,他终于在这个世界勉强算是“出人头地”了,多么漫长的一段旅程!虽然对那些几十年如一日活着的庸碌领主而言两年时间甚至不足以让他们的编年史官浪费一页纸,但对阿格尼来说,花的时间还是太长了。维桑等不了那么久的,蒙鸠依人一定会卷土重来,一定会的。即使他们在漆吴山那样的一路奋战,即使无数的维桑子民抛颅洒血,这一切仍然不会就如此画上终点。在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庞大而羸弱的国家等着他去拯救呢。 王宫内殿即使聚集了卡尔加里大部分领主和国王的侍从依然显得空旷,在王座上的雷耶斯·艾伯特戴着他那顶镶嵌着祖母绿和月长石的金色头冠,枣红色的头发飘散在外,身上的锦缎长袍一看就知道一定是经过了细心打理和熨平之后的产物,长袍的胸口绣着艾伯特家族的家族盾徽——以黑色为底色,匍匐在地的九尾神狐。雷耶斯王坐在一顶深黑色毛皮天蓬的阴影中,一只手随意的搭在雕花王座的扶手上,另一只手握着他的权杖;在国王左右,内阁大臣们一字排开:掌玺大臣兼间谍总管马塞勒斯·梅格,国师桑博特·莫特利,海政大臣盖瑞·梅里克,财政大臣塞缪尔·多诺万,以及军事统领托尔西亚公爵。 莫里斯和阿格尼这样的下级封臣只得敬陪末座,站在卡尔加里群臣靠后一些的位置。在他们之前的,要么封建级别比他俩更高,要么在卡尔加里王庭拥有自己的荣誉头衔,而阿格尼与莫里斯除了自己那一块小小封地之外一无所有,自然是不敢跟这些大人物们争抢位置的。不过或许这一切都将在今天改变,阿格尼心想。 当仪式监察官吹响号角之后,卡尔加里的庆功会便宣告召开。头发和胡子都已花白的马塞勒斯·梅格首先宣告了卡尔加里群臣芬里尔求和的意图,并告知他们王庭正在就停战一事和芬里尔的利奥波德皇帝展开磋商。他背诵腹稿的时候几度停顿,似乎在思索已经想好的词句究竟是什么,说话的时候也颤颤巍巍的,好像随时都要跌倒一般。 “他和克拉克·莫特利是同一个时代的人物。”莫里斯对阿格尼和托兰·雷诺茨窃窃私语,“但就算克拉克已经归隐,马塞勒斯还是不愿意放弃他在王庭的地位。他的绰号叫做‘千面’,谁知道他现在这样一幅虚弱的模样是不是装出来的呢?” 宣读完毕之后,雷耶斯王当即传召在天井窑一战中葬送了卡尔加里半数黑袍骑士和数万大军的萨洛扬·麦考利爵士,严厉的斥责了他在战场上的重大失误。即使萨洛扬爵士痛哭流涕的跪地求饶,甚至想亲吻雷耶斯王的鞋面,但却被国王左右的侍卫拉开。随后,马塞勒斯宣布了王庭的决定:剥夺萨洛扬爵士的封地维克托堡和骑士统领头衔,没收半数财产,将其从王庭逐回麦考利家族族长加布里埃尔·麦考利的封地冷湖。这几乎宣告了萨洛扬爵士的政治死亡,阿格尼思忖着,他今后想要翻生的话恐怕难于登天。除非他只身潜入战锤镇宰了利奥波德皇帝,否则他想要重回王庭的希望犹如八月下雪一般渺茫。和他一同负责指挥天井窑战役的史丹利·克洛维与布莱恩·梅里克同样遭到了严厉的惩罚,虽然没有被剥夺封地,但在接下来的十年之内封建赋税2和征召兵义务3被提高了二成,这对素有“空钱袋”之称的史丹利·克洛维伯爵来说自然是一个惨痛的打击,当他从王座前离开回到自己队列中时,阿格尼看到他的脸涨的通红。 有惩自有奖,马塞勒斯·梅格随后便宣布将维克托堡封给在双石口大捷中立下汗马功劳的托尔芬·克里斯蒂安,并任命他为新任骑士统领。春风得意的托尔芬昂首阔步走上前去,金色的头发都被带的一抖一抖的。他骄傲的从掌玺大臣手中接下地契和封建契约,并向国王行礼致谢,气的萨洛扬·麦考利握紧了双拳,指节发出的响动清晰可闻。但托尔芬只瞥了一眼自己新城堡的旧主人,冲他的哥哥石爪堡公爵得意一笑,走路带风的回到了自己的队列之中。 希利卡家也受到了褒奖。虽然伊芙琳·希利卡小姐在克雷斯城死守数月,拖住了芬里尔南路大军劳苦功高,但她的妹妹温蒂·希利卡派遣的军队却在天井窑随着萨洛扬爵士的惨败而几乎全军尽墨。卡尔加里王庭认为温蒂·希利卡小姐年纪尚幼,但她的家臣却没有对萨洛扬爵士做出明智的谏言,对于天井窑惨败负有一定责任,因而功过相抵,仅只赏赐了一小箱金罗兰表示资助战后重建以及王庭的公正。 “不应当如此。”阿格尼默念着,但他却也没办法站出来说些什么。 “柯蒂斯堡伯爵莫里斯·诺顿!”仪式监察官唱名。 莫里斯忙不迭的应声,从王宫大殿后侧走到国王面前。 “你很努力,莫里斯伯爵。”雷耶斯王开口道,他的声音浑厚而沉稳,透露着一股不怒自威的严肃感。“‘夺旗之战’4期间,我剥夺了里维拉的卡戎公爵头衔,因为他辜负了我的信赖。但他在克雷斯城为国捐躯,而你据传也表现的十分英勇,这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我是否给予了一个忠诚于我的氏族不公正的待遇?如果你们忠实的履行了自己的封建义务,而我报之以削封,后世将说我是个昏聩的国王。你觉得我是吗,莫里斯·诺顿?” “不,”莫里斯低头应声道,“您是明智而公正的国王,我的剑将永远为您而挥舞。” “很不错,莫里斯,你的父亲看到你如今这副模样,也该含笑九泉了。择日我将差人前往柯蒂斯堡,为里维拉送去我的吊唁。”雷耶斯王缓缓的说,“我将你父亲的头衔和长河湾还给你,莫里斯·诺顿,今后你可以重新称自己为卡戎公爵。” “这...这实在是...”莫里斯情绪激动,竟不由自主的在朝堂上泣不成声。“实在是太谢谢您了,国王陛下。” “嗯。”雷耶斯挥了挥手,示意莫里斯离开。 莫里斯·诺顿踉跄着回到了自己位于大殿后侧的队列中,阿格尼拍了拍他的后背,这才发现他的鼻涕和眼泪已经将整张脸弄得一塌糊涂。阿格尼赶忙从怀中掏出方巾递到莫里斯手里,轻声对他说:“冷静点,兄弟,整个王国都看着你呢!” “雷诺茨的托兰·雷诺茨爵士!”仪式监察官唱名道。 托兰有些错愕的看了看阿格尼,而后者正忙于安慰莫里斯,只冲白骑士坚定的点了点头,做出了一个“上去吧”的手势。托兰·雷诺茨努了努嘴,系紧了自己的腰带,大踏步走上前去,面对掌玺大臣和雷耶斯王。 “托兰·雷诺茨,”雷耶斯王单手扶腮,仔细端详着托兰,“在比武大会时我曾经见过你一面,当时我并不能理解托尔西亚公爵为什么如此看重你,即使你是异邦人也要册封你为卡尔加里的骑士。今日看来,我看人的能力还是缺过石爪堡公爵一筹。”说罢,雷耶斯王瞥了一眼他的军事统领。 “臣不敢。”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恭敬地表示。 “你在双石口英勇奋战,我在王都也有所耳闻,白骑士。”雷耶斯王继续对托兰说着,“克里斯蒂安家的兄弟也对你极尽褒美,认定你今后将是卡尔加里的栋梁之才。兼听则明,我将听取他们的谏言。白骑士托兰·雷诺茨,我将拜伦堡及其债务与收入册封于你,同时给予你首席骑士的荣誉头衔,今后你将在密涅瓦城王庭履行你的职务,而你从今日起,即是拜伦堡的伯爵。” 首席骑士?在王庭任职?托兰·雷诺茨此时脑海中第一个浮现出的却是阿格尼和盟约团,他的爵位比阿格尼更高了?今后和他们不能一起行动了吗? 容不得他过多思索,雷耶斯王给予他的并不是一个可以思索的选择题。 “感谢主上的器重,”托兰·雷诺茨行了一个宫廷礼,从掌玺大臣手中接下地契与封建契约。“今后我将矢志不渝的为王国尽忠。” 托兰·雷诺茨回到了队列中,但还没等他张口对阿格尼说些什么,仪式监察官便唱名道:“雷诺茨男爵阿格尼·柯蒂斯!” 阿格尼错愕的抬头,手中帮莫里斯擦去鼻涕和泪水的方巾还没放下,之间王国群臣都看向他的方向。他只得简短的拍了拍莫里斯的肩膀,用眼神示意托兰·雷诺茨继续安抚情绪过于激动的莫里斯,拄着拐杖走向雷耶斯的王座。 “柯蒂斯堡的私生子,克雷斯城塞的‘泼屎骑士’,”雷耶斯王沉吟道,“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 阿格尼略微弯腰的看着王座上的雷耶斯,飞速思索着雷耶斯王提及这芬里尔人为他起的不堪绰号背后的意义。国王要责备他损害了卡尔加里骑士的名誉吗?要对他的血统产生质疑吗? “芬里尔人对你的憎恶深入骨髓,他们甚至不惜在停战谈判中愿意用亚眠城作为交换,要取你的项上人头。”雷耶斯王饶有兴致的说,“虽然我并不在场,但我不难想象你给予了他们多大的难堪。” “太过分了!”托尔芬在台下大声道,却被自己的哥哥瞪了一眼,示意在王庭之上保持安静。 “真是太有趣了,不可一世的芬里尔金袍骑士被卡尔加里的私生子泼了一身秽物,听说你还使用了些别的不那么名誉的手段,是吗,阿格尼·柯蒂斯?” “是的,王上。”阿格尼沉稳的说,“我们别无选择,当时我们面对着七倍于己的敌军,如果要规规矩矩的和他们作战,王国恐怕胜算不大。他们若是愿意一对一进行骑士比武,我至少有自信能把格雷登·西塞罗或者卡西迪家的兄弟打下马,但他们在谈判中回绝了我的这一提议。” “你这腿伤和身上的伤,可是在克雷斯城,芬里尔人留下的?” “我将把他们视作我的荣誉勋章,王上。” “哈哈哈哈哈!”雷耶斯王大笑起来,“不循规蹈矩的骑士,你说多久没在卡尔加里出现过了?嗯?公爵?”说着,雷耶斯王看向托尔西亚·克里斯蒂安。 “臣不知,但臣认为舍弟就挺不规矩的。”托尔西亚故作严肃的揶揄了一下正在台下偷偷摸摸向周围封臣炫耀自己刚刚拿到的封建契约的托尔芬,弄得后者当场闹了个大红脸。 “告诉我,阿格尼。”雷耶斯王道,“我已经准备好了你的奖励,但我也想不按常理出牌一次。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样的褒奖?” “我想要王上的信赖,”阿格尼脱口而出早已准备好的腹稿,这圆滑的回答他已想过许多次。“以及家族的延续。” “家族的延续。这个回答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一个私生子为什么要在乎家族的延续?” “因为我已向亡父起誓,”阿格尼应道,“将不遗余力的辅佐兄长莫里斯·诺顿,让诺顿家族洗雪耻辱,重拾往日的荣光。” “即使我有意让你进入王庭仕官,直属于我的统治,你也不愿背弃这誓言,执意要当莫里斯·诺顿的封臣?” “是的,主上。”阿格尼恭敬行礼,“此誓言天地诸神共鉴。” “看来继克里斯蒂安家的双子将星之后,卡尔加里又要出一对扬名四海的兄弟了。你说是不是,托尔西亚?”雷耶斯王对石爪堡公爵笑道,随后又转向了阿格尼。“行吧,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也不多挽留。我已经要走了你的托兰·雷诺茨,就不会再从莫里斯手下把你要走,虽然人才是珍贵的宝藏,但贪婪却并不是一种美德。阿格尼·柯蒂斯,我将查洛城及其债务与收入册封于你,并将你的封建契约赐予卡戎公爵莫里斯·诺顿。从今往后,你就是卡戎公爵治下的查洛城伯爵。至于那些芬里尔的下流之徒提出的无理要求,作为卡尔加里的王,我的回应除却严词拒绝之外再无其他。” 查洛城?那是哪里?阿格尼仔细思索着这个地名,却并没有记忆,在地图上标注出来的有名有姓的堡垒当中并没有这座城池,但既然出自雷耶斯王之口自当不会有假。于是阿格尼恭敬地再次行礼,从王座前退回了队列中。 持续了一个早晨的卡尔加里王国全体大会阿格尼都在莫里斯的抽噎和托兰·雷诺茨的沉默中渡过,直到午后才散场。在晚间国王设下的宴席之前,封臣们各自在密涅瓦城内自由活动,有的领主回到了他们位于王都的官邸,有的领主则三三两两聚集在王宫大殿外谈论着这次的奖惩,只有柯蒂斯堡的贵族,不,准确的说是卡戎的领主们,在将莫里斯送回旅店之后,带着自己的侍卫来到了一间小酒馆。 “说回我的问题吧,阿格尼。”托兰招呼侍应生端来啤酒之后,首先开了腔。“在王都任职?我更宁愿和你们待在一起,说真的,阿格尼,我不稀罕当什么首席骑士也不想要王庭的位子。” “话不能这么说,托兰。”格里芬爵士道,“能在国王身边任职是莫大的荣誉。” “给你?你当?”托兰说着就要从怀里掏他的委任状。 “算啦,托兰!”阿格尼制止了托兰,“事实上,我们也正需要一名人在王都的可靠兄弟帮我们收集王国的最新动向。战争刚刚结束,王国的变数还有很多,我需要你担任这个职位,托兰。” “你说是就是吧。”托兰叹了口气,“我相信你,你让我上刀山下油锅,我也马上去干。既然你需要我这么做,我不会再有意见。” “好兄弟,托兰。”阿格尼敬了托兰一大口啤酒,随后转向旁边正在大嚼烤鸡的霍里克·银血,“霍里克?霍里克!等会再吃!” “干嘛?”霍里克不满的放下手中的半只蜜汁烤鸡。 “我希望在托兰·雷诺茨在王都任职时,你能够担任他的护卫和副手。”阿格尼说道。“我已经获得了查洛城的封地,但想来我不可能在查洛城和雷诺茨之间来回移动;雷诺茨就交给你的氏族打理吧,霍里克,希望你的氏族能够把那里开垦成能够耕种的农场。” “能天天有这种好东西吃的话,我怎么都没所谓。”霍里克听罢,继续吃他的烤鸡,顺便伸手拿过了一把盐烤土豆角。“雷诺茨也是个不错的开垦地,我的氏族应该会很满意。” “那我的氏族呢?你许诺给我的土地呢?”海尔萨·白鸦在一旁不满的问道。 “你的氏族,将和我一同前往查洛城,开垦那里的耕地。”阿格尼说道,“虽然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查洛城在什么地方,格里芬,你知道吗?” “我还没跟你说呢,阿格尼。”格里芬耸了耸肩,“你怕是有不少麻烦事需要处理了。” “怎么说?” “和托兰的拜伦堡不同,拜伦堡是一座很大的城堡,下属的农庄也颇为富庶,即使托兰一年到头都待在王庭,只要有合适的人打理领地内部事务,就根本不用多操心。”格里芬喝了一口冰凉的啤酒,“但查洛城的历史,就要从夺旗之战开始说起了。” “别卖关子,格里芬,有什么话你就说。” “那时候的奥弥尔人是你们忠实的学生,两位约姆斯的勇士。”格里芬一只手抓着酒杯,一只手指向霍里克和海尔萨,“他们制造了大量的平底船,沿着多摩斯河5烧杀抢掠。拜伦堡有着高大的城墙,茉门堡有着希利卡家众多的守军,那些奥弥尔人奈何他们不得——但查洛城不一样。那原本是个繁华的市镇,还下属一座供奉刻瑞斯的神殿以及大片丰饶的农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作为国王的直辖领地,雷耶斯王抽走了大部分的驻军往前线作战,而查洛城的城墙也不像克雷斯或拜伦堡那样高大坚固;后果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奥弥尔人攻破了查洛城,然后大肆的烧杀抢掠,几乎糟蹋了全部的农庄、市镇,砸烂了城墙,烧毁了神庙,以至于这座市镇几乎从地图上被抹除,只有其领地范围被保留了下来。在那之后的十多年雷耶斯王曾经进行过一点儿重建工作,但那于事无补,城墙并没有被修复,因为缺少驻军和堡垒的庇护,农人和市镇居民也没有再次聚集起来。总而言之,你接到了一个烂摊子。” -------------------------------------------------------------------------------- 注释1记忆女神:密涅瓦是奥林匹斯正教中月亮和记忆的女神的名字,密涅瓦河、密涅瓦城名字皆起源于此。 注释2封建赋税:封臣应当向领主缴纳一定额度的赋税,以换取保护的义务以及不损害其权利的保证。 注释3征召兵义务:同封建赋税,当王国发生战争时,封臣有义务提供一定规模的征召兵参与战争。 注释4夺旗之战:太阳历1530年,卡尔加里王国和西奥弥尔王国爆发局部战争“夺旗之战”。卡尔加里王国遭到挫败,卡戎公爵里维拉·诺顿被削封。 注释5多摩斯河:南卡尔加里的主要河流,密涅瓦河的支流,流域内包括查洛城、拜伦堡和茉门堡。 Chapter 61 “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作异梦。在那些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我的仆人和使女,他们就要说预言。在天上我要显出奇事,在地下我要显出神迹,有血,有火,有烟雾。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主大而明显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时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圣经:使徒行传》 乘船逆密涅瓦河一路往西,途径茉门堡,再往南自多摩斯河而下约莫一日半的船程,便能抵达阿格尼的新封地查洛城。 查洛城在那些书记官和祭司们口耳相传的高等希罗语之中,其含义为“愉逸之地”。但那又怎会是愉逸之地?自从一开始乘船进入自己的新领地时,阿格尼就在不断思索。这里和富庶而长满鲜花的茉门堡不同,和在郊区远眺尽是一望无际的大片麦浪的密涅瓦城也不一样,这里的河岸两侧虽然有着许多看得出来曾经经由人类开垦过的土地,却以荒废良久,田间沟陇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和野麦,被烧毁而再没有重建过的农庄和风车残骸比比皆是,即使偶尔看到有几座小农庄依然在艰辛的从事生产,牲畜和人看上去也半死不活。 随后他们看到了格里芬向他们描述的那座刻瑞斯神殿——那确实曾经是一座壮丽华美的神庙,但已经被彻底焚毁。曾经的神殿大堂已经被烧塌了屋顶,只剩下残损的大理石门柱依然屹立,但却已经倾斜得摇摇欲坠。 “至少王上还给了你这么一条平底船,阿格尼。”格里芬安慰道,“还有一小箱的金罗兰,我们不算是完全的白手起家。” “这是我们的船,格里芬·达勒。”海尔萨毫不客气的表示,“这是‘座头鲸号’,哈德林家族的长船。” “但在前年夏季劫掠的时候被雷耶斯王俘虏了,”格里芬摊了摊手补充道,“按照你们的话说,‘只要抢到手里了,就是自己的’。” “操你妈,格里芬,我说操你妈。”海尔萨愤怒的想要拔腰间的手斧,“你听见了没有?” “冷静一点吧,海尔萨·白鸦。”阿格尼声音低沉的说,“你看河岸的左侧,你看到了什么?” “...一座烧毁的神庙。” “右边呢?” “荒废的农田。” “你明白了吗,海尔萨?”阿格尼·柯蒂斯说道,“现在并不是我们损失人手的时候,我们还有这么一片广大的土地需要去耕植和重建。对于这片土地,你可否感到满意?这是否值得上我的许诺?” “我很满意。”海尔萨恶狠狠的把手斧插回原处,“但首先得让格里芬这个叼毛把嘴闭上。” “偶尔两句揶揄是没有办法造成实质性伤害的,你得学着习惯南方人的幽默,”戴维斯眯着眼睛伸出半个身子看向远方,“尤其是格里芬·达勒,他的嘴可是出了名的臭。话说回来,格里芬,克雷斯城打赢了那天晚上,我记得你因为赌了占哥掰手腕能赢石爪堡公爵在他身上押了好多钱,结果押输了,气的在大堂外面和一条狗打架。我在那条狗身上下了注的,后来我喝的实在太多以至于忘了这件事了,它咬你没有?” “别提这茬,戴维斯!”格里芬急了。 “你看,海尔萨。”戴维斯笑道,“这叫用魔法打败魔法。” 当查洛城最终映入他们眼帘的时候,他们不禁感到错愕;准确的说,他们首先看见的是查洛城被毁坏了一半的城墙闸门,那是最靠近多摩斯河的城门,不难想象,十多年前奥弥尔人就是通过这扇门攻进了这座城市,焚毁了城外的大片市镇,将城内掠夺一空之后乘上长船扬帆而去,留下的只是一片被烧焦的残骸;在那之后,因为没有得到很好地赈济和修缮,时至今日这片还算肥沃的土地都处于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阿格尼惊异于这里和他初次踏上希罗世界见识到的破败的柯蒂斯堡如出一辙,甚至更加残破,他当即明白了格里芬对他说的那句话“你接下了一个很重的烂摊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们将座头鲸号停泊在离查洛城不远的河岸边,下船步行前往查洛城。他们行走在查洛城外的市镇中,却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景象:一具死于拦路强盗之手的尸体被随意的抛弃在路边的水沟里,正在被一群乌鸦和苍蝇所包围,却无人在意。巡逻的守卫们面黄肌瘦且有气无力,看起来像是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身上穿着的铁甲看起来也保养不善,阿格尼严重怀疑它们是否还经得住刀剑的攻击。市集中聚集着一些变卖家私的居民,并直言不讳的告诉买家自己得了钱之后便要前往茉门堡或密涅瓦城讨生活。售卖菜肉的农夫倒是不缺,但摊位上大多是些未经加工的粗粮,海尔萨认为这些食物只配给她的马吃。更令人惊心的是商业街稀稀拉拉还在开门的几间店铺门口都有守卫站岗,看来在查洛城,雇佣打手要比售卖商品来的便宜。 “没有人管这里吗?”阿格尼拉住了一位穿着还算体面的市民问道。 “有啊。大人。”市民四下打量了一下阿格尼和他身后的人,“在内城的塔堡。” “是个什么人?” “斯莱奇。” “斯莱奇是什么人?”阿格尼有些恼了,“你说清楚,他在这里是做什么的?” “哇呀,别急嘛,大人。”市民委屈巴巴的说,“他是查洛城市镇的郡守,也是雷耶斯王在查洛城的代官。前任郡守被召回密涅瓦城后,查洛城的大小事务都是他一人处理,但毁坏实在太过严重了。” “那这位斯莱奇郡守有何应对之法?” “主要都在忙于恢复治安,”市民耸了耸肩,无奈的表示。“农田被烧毁之后,有一阵子闹起了匪患。虽然希利卡家的大人们送来了能保证我们不被饿死的粮食,但那种一夜赤贫的心理落差让很多农民当起了强盗,一个接着一个村子的劫掠,在山林中安下自己的窝点。好不容易从国王那里要来一些补助金,几乎全用在购买武装、雇佣壮丁清剿盗匪了。” 阿格尼听罢,有些不安的用自己的拐杖在泥地上戳了两下。至少这个郡守并不是那种把钱扣下不管查洛城死活的人,阿格尼心想,否则这个市民嘴中能做到“一个接着一个村子劫掠”的盗匪非把剩下的这点儿市镇给烧干净为止,他们的行径并不会比奥弥尔人更高尚。 “放心吧,我到了之后,一切都会改变。”阿格尼对市民说。 “我对此表示怀疑,”市民说,“这里的混乱已经持续了十多年,不是靠嘴皮子就能把问题解决的。” 说罢,市民转身便走。戴维斯想拦住他,阿格尼却摆了摆手,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查洛城的市集。阿格尼叹了口气,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向被查洛城残损的城墙包围着的主堡。 查洛城的主堡并不高,至少比起克雷斯城宏伟的塔楼来要低上一头,甚至连柯蒂斯堡年久失修的塔堡都比这里空间大些,但看得出来至少它的建造者在构筑它的时候并没有偷工减料,坚固的条石上虽然有被攻击过后尚未修补的缺口,却也还牢靠的呆在自己原本应该呆在的位置。阿格尼只消略略扫视一眼就可以知道虽然这座城堡并没有经过彻底修缮,但被打扫得很干净,石墙的缺口处也用木材进行了简单补强,不像阿格尼想象中的那一副破败模样。主堡的卫兵在阿格尼出示过自己的封建契约和查洛城地契之后略一鞠躬,让阿格尼一行人进入了主堡。 而阿格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斯莱奇。 那不是阿格尼想象中一个伯爵级领地郡守的样子,和密涅瓦城身着华服、嘴里文绉绉念念有词的地方官不一样,斯莱奇穿着简单的亚麻布裤子和短袖,穿着有些褪色的毛皮马靴,棕黄色长发扎成约姆斯人样式的马尾——这一点让海尔萨很有好感。他宽厚的背上背着一张岑木长弓,腰间则有一把看上去没有那么牢靠的铁制单手剑,正在气喘吁吁的抱着一捆草料喂给马棚里仅有的几匹瘦马。 “你就是郡守?”阿格尼问道。 “对...嗯?什么?”斯莱奇迅速的回头,让阿格尼看到了他脸上的汗渍和灰尘混合后形成的黑色脏污,他还很年轻,阿格尼甚至可以断言他不超过三十岁。“你们是谁?怎么进来的?” “你应当行礼,郡守大人。”格里芬·达勒说,“这位是新上任的查洛城伯爵阿格尼·柯蒂斯。” “啊,抱歉,我还没有收到虎鸫说新任伯爵将会在今天到达。”斯莱奇放下草料,伸了伸脸,在衣襟上擦掉自己脸上的汗。“很高兴见到您,我是这里的郡守斯莱奇。” “回内殿说话吧,郡守。”阿格尼摇了摇头,“我想我们有许多事情需要商量。” 查洛城的主堡内殿很空旷,几乎所有非必要的装饰性家具都不存在,只有一张长桌和几张长椅,角落里摆着些装酒水的木桶,连墙壁上的彩色玻璃都缺了一盏。阿格尼拄着拐杖挪到属于查洛城领主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那张椅子虽然有着精致的雕花,但却没有披上柔软的兽皮,坐上去并不舒服;但阿格尼想,这个位置本来就不是让人舒服的坐着的,他还有一大堆烂摊子需要处理呢。 “我给您倒酒。”斯莱奇打开了一个木桶,接出两壶酒。“很抱歉这里没有什么好酒,只有查洛城本地酿的淡啤酒,也没有冰镇过。” 所有人坐定之后,阿格尼抓了抓椅子的扶手,一种很奇异的不自在感顿时在他的体内飞掠而过——自从踏上希罗的土地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坐在领主的椅子上对人发号施令。他也曾经坐在长啸堡的长桌首座,代替维桑的镇国大将军处理见回组的内部事务,统管共和国都城的治安,他知道这样的责任究竟有多沉重,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会牵扯到好几条、甚至几十条人命。 “所以,”阿格尼咳嗽了一声,“这里最大的问题是匪患。” “现在来说是这样,但如您一路所见,查洛城的问题并不只是匪患那么简单。”斯莱奇大灌了一口淡啤酒,长长吐出一口气,“市镇重建,城墙修缮,农地开垦,粮食储备,每一项都是已经被耽搁了很长时间的问题,不过,是的,最大的问题是匪患。” “这是你背着弓和剑的原因吗,斯莱奇?” “我不能指望着靠别人来帮我清剿山匪和绿林强盗,大人,这些卫兵也是贫穷人家的孩子,若是我不在场,只要向他们贿赂些格兰登银币,他们就会活活把抓到的山贼放走;而我甚至不能因为这样的事情惩罚他们,我只有不到三百名卫兵,但您知道这里有多大吗?查洛城的辖地足有九千平方公里之多!诸神在上,鬼知道这些树林和山包后面还藏着多少盗匪?”斯莱奇抱怨道,“山匪越剿越多,而他们甚至达成了某种默契:只劫掠小商队和查洛城辖区的村镇,而对那些大商会的车队充耳不闻,在其他贵族看来,这里的商路还算畅通,用不着他们重拳出击帮查洛城剿除匪患,但只有我们知道这里是个什么样的人间地狱。” “这件事我能交给你负责吗,海尔萨?”阿格尼看向海尔萨。 “我可以,但是具体该怎么做?”海尔萨·白鸦伸出她修长的手指,在桌上画着圆圈。 “‘座头鲸号’给你使用,有什么需要的也尽管告诉我,你和你的两百名氏族成员在安心开垦耕地之前只需要做一件事,一件你们之前就已经习惯而且每年都会干的事。”阿格尼一边说,一边摇晃着自己的杯子,“劫掠,屠杀。” “劫掠查洛城?”海尔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疯了吧,阿格尼?这里可是你的领地。” “是我的领地没错。”阿格尼说,“但我没有让你劫掠我的领民,而是那些盗匪。你派出探子,查明那些盗匪窝点的所在,然后一把火把他们烧干净;那些盗匪如果不愿意放下武器投降,来到查洛城忏悔自己的罪过,你就用你能想象到的最凶恶的手法一个不留全部干掉,然后把他们的脑袋带给我,我会把它们插在城墙上以儆效尤。至于你截获的战利品,不管是银钱还是武器、粮食、盔甲,全部归你和你的氏族所有,如果他们之后要白手起家开垦土地,这应该会帮到他们许多。” “不错的交易,阿格尼。”海尔萨重重的拍了一下桌面,“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说回查洛城,斯莱奇。”阿格尼道,“如果没有彻底修缮的城墙,领民就不会感到安全,不敢在市镇下定居,也不敢回到自己的农庄。雷耶斯王给了我些钱,虽然不多,但应该足以把现在的城墙整修一番了,至少让我们先把缺口补上。” “我会差人筹措建筑材料的,”斯莱奇点点头,“只要银钱到位,问题都可以被妥善的解决。” “但我的金钱有限,在想出新的财政来源之前,我所带来的总有一天会花尽。”阿格尼的脑中飞速盘算着自己剩下的那点儿金条还够撑多长时间,妈的,要是这时刘峻辰在这就好了,他就不用为了钱发愁,这个胖子总是能从各种渠道找到金币,然后效益最大化的使用它们。“在此之前,你是怎么维持查洛城的财政的?” “主要靠领民的税收,但这里的情况你也略知一二,能收上来的税少得可怜,还得分出固定的一部分上缴国库。”斯莱奇无奈的表示,“但这里有一座伐木场,旁边还有座煤矿,出产不那么优质的无烟煤;我尽力维持了那里的正常运作,靠售卖煤矿还能有点儿额外收入,不过即使这样也常常被山匪劫道,只要有一次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就很够呛。” “我明白了,斯莱奇。”阿格尼沉思道,“托兰和霍里克已经回拜伦堡去了吗,格里芬?” “可不是?说着想跟我们待在一起,身体倒是诚实的很;托兰爵士嫌弃我们坐船慢,等不急要看他的拜伦堡,就像新郎官急着掀新娘子的盖头,全体大会一结束就骑马跑了,连晚宴都没参加。”格里芬酸溜溜的说,“唉,要是拜伦堡是我的我也这么干;谁不想早点瞧瞧呢?那可是一座大城堡呀,五座红砖尖顶塔楼带吊桥护城河的那种!” “酸死你得了,格里芬,要是我能出人头地我也给你封个城堡,但现在肯定不行。”阿格尼嘘了一声,“你发虎鸫给托兰,如果我记得不错,拜伦堡辖地内有一座铁矿,产量虽然不高,但够我们用了;我们得跟他赊些铁矿石,这个小子现在可是富得流油。斯莱奇,我筹划着发展查洛城的冶铁业,你觉着有可行性吗?” “如果只是卖铸铁,或者打造些农具或者锅子倒是够了,查洛城还有些铁匠,我可以把他们召集过来。”斯莱奇为难地表示,“但是如果想做盔甲或者刀剑,恐怕这些铁匠没有那么高超的手艺。” “看来我只能再花一笔钱去密涅瓦城请一个铁匠师傅来授业传道了。”阿格尼耸了耸肩,“这时候要是刘峻辰在就好了,他能帮我把一切都安排妥当。” “但他不在。”戴维斯接过话茬,“所以还是得我们自己想办法。” “是的,戴维斯。”阿格尼点点头,“我需要你回一趟雷诺茨山堡,银血氏族的人在那驻守的话,就可以把我们留在那的部队抽调来查洛城,虽然只有不到一百人,但也不无小补;现在我们极度缺少人手,可能的话我连还在克雷斯的那些伤兵都想要回来。” “还是让他们多养一阵子吧,伤兵里边有的人伤的不比你轻。”戴维斯表示。 环视着四周,都是看着他的眼睛,都是阿格尼的家臣。看来他们有的忙了,阿格尼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