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难托思君意》 第一章 一剪梅(李清照)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那是九月份的一天,一个初秋的午后,斑驳的阳光细细碎碎洒下来,不耀眼、也不燥热。一个女人远远走来,她穿着姜黄色的棉质衣裙,披肩的长发随意地编了个松散的麻花辫斜耷拉在肩头。 走进了看,还能看见脸颊的一些碎发,白色的运动鞋踩在细碎的阳光上,整个人显得好不温柔。 “苏锦书!”女人听到背后有人喊她的名字,这声音有些熟悉,她立马回头,寻找着这个声音的来源,看到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穿白色体恤衫的男子。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名男子,微微露出一些惊诧,又觉得似曾相识。男子到是很随意,缓缓地走到她面前,摘下了帽子,自我介绍道:“我是阿川啊,樊少川。你看,我额头这道疤。还是你留下的呢。” 说着他故意掀起头发,露出一道不甚明显的细长的疤痕。然后摇了摇头,在阳光下,真的是一个清爽干净的样子。 在看到那道疤之后,苏锦书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用手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她想起来了,因为那道疤是她的杰作。由于紧张,她一时不知道怎么开口:“我……” “樊少川,你跑哪里去了?”一个短发模样的姑娘,拿着一个冰淇淋气势汹汹的跑过来。 大大的眼睛由于故作愠怒而显得可爱,细腻的皮肤上可见细小的绒毛。她顺手挽住陈少川,眼睛盯着苏锦书,像扫描仪一样对她进行全身扫描:眼睛像秋水一样,深眸清澈,黑色的眼眸像是漾在池水的一尾鱼,灵动跳脱。 忍不住让人多看几眼。但又不敢多望着她,因为会不自觉地沦陷进去。细看下,似乎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忧愁,淡然恬静的感觉。很普通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又觉得不普通。算不上美女,却让人觉得舒服不已,忍不住想亲近。 这样下了结论,短发女孩咧嘴笑了起来,并大方的伸出了手:“你好,我是陈牧,少川的女朋友。”苏锦书虽然有些拘谨,但还是握住了那只手,温暖地略带潮湿的、充满友善的手,点头微笑了一下。 “好久不见,苏锦书!”他想起几年前发生的那件事,其实现在对她还有些耿耿于怀。可是,人群中看到她,还是忍不住想打声招呼。 “好久不见,少川。你还好吗?”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陈牧倒是觉得有些突然。这两个人真有意思,都是老同学,为什么见面感觉这么奇怪呢? 陈牧把手中的冰淇淋递给了苏锦书,笑容浅浅:“这个给你,我买了两个,本来是给他的,现在给你了。你尝尝看,这个口味很好吃。” 苏锦书这下也没拘谨,被陈牧的笑容打动,这是个笑起来很明媚的姑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时隐时现,隐匿在她的笑容中。她顺手接过,表达了感谢。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女孩娇俏的依偎在男孩旁边,阳光不时地洒下来,温暖而美好。他应该过得很好吧,苏锦书这样想到。 这个女孩儿应该会让他的生活很快乐!该是告别的时候了,苏锦书微微笑道:“我还有些事,我先走了。我们改天聊,谢谢你的冰淇淋。” 樊少川本来想和苏锦书再多聊聊,可是看她告别的语气,再加上陈牧在身旁,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作罢,他很想和她聊聊往事,甚至聊聊这道疤,聊聊他们的初相识。聊聊他们最后那次的不欢而散。 他很想再见到她,就只是单纯的想见见她。见到之后,他发现她变了,怎么说呢?变得温柔了,变得不再张扬肆意了,变得有些沉默了,变得不是以前的那个热辣辣的小辣椒了。 想到小辣椒这个词,樊少川的心里放佛被刺了一下,他看着苏锦书,她的神情淡淡的,眼神温柔,沉静而克制,礼貌的疏离。 说不清哪里不对,却又觉得哪里都不对劲。他只好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名片,边说话边递给了苏锦书:“本来想和你多聊聊,如果你有事情你先忙,这是我的名片,有我的联系方式,我们以后再聊。” 苏锦书顺手接过名片,看到了上面的字:鸿川设计工作室。原来,他现在是设计师了啊。苏锦书内心不由得赞叹,看来,人真的是会改变的呢。 “不管怎么说,见到你很高兴,再见。”苏锦书说完这句转身就走了,轻盈地像是一朵云,飘来又飘去。直到她走了很久,樊少川才意识到,他应该留一下微信方式,或者其他的联系方式,好让他能再次遇见她。 几年前那件事情之后,他删掉了她所有的联系方式。他们曾经那么亲密,现在反而却一点联系都没有。名片上有他的电话号码,不知道她会打给他吗?他内心竟有些许期待。 陈牧看到了他脸上的窃喜、失落与期待。这些表情在一瞬间转换来转换去,细小的差别她尽收眼底。她能看得出来:他喜欢她,曾经喜欢她。她吃着冰淇淋,奶油入口甜甜地,竟带着一丝酸涩。可立马就觉得的自己小气吧啦的。 忽而笑了,这一笑打断了樊少川了思绪。他看着眼前的陈牧,一瞬间竟有些恍惚,她短发的模样、她娇俏活泼的神态,她吃冰淇淋嘴巴蠕动的样子,一如当年她的样子。 “樊少川!”陈牧大喊道,当年苏锦书也是这样的口气,他喜欢她,也许是因为她身上有苏锦书的影子。 他不想承认,可是确实是他喜欢苏锦书,喜欢到在别人身上寻找她的影子,她的气息。爱而不得,辗转反侧,念及别人都是你。陈牧看着樊少川,不知道他此刻的内心是如此的想法。 “我知道,你喜欢她。”这冷不丁的一句话让樊少川的心激起了一层涟漪。他没有慌乱,反而很淡定地看着陈牧,想听她继续说。 他摆出一副认真聆听地模样,听她淡淡地说着:“你喜欢她说明你眼光好,因为我也喜欢她。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感觉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值得喜欢,值得得到最好的。如果我也是男的,我想我会追她。” 樊少川没想到陈牧会这样说,看着她舔着冰淇淋,又认真思索的模样,忍不住逗笑了。“走吧!”他温柔地说着,顺手搂过女友,她多么娇小啊,像一只小猫,虽然时常炸毛,但温顺的时候却异常的乖巧可爱。 “你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我的眼光一直很好。”陈牧听到樊少川的语句,感觉到他厚实的肩膀都是力量,她没有看他的眼光,却知道此时他的眼神里一定是温柔与深情。 她依靠着他,看着眼前的路,忽然觉得很踏实的感觉。就好像一眼就看到了明天却没有慌张。她懂他,樊少川忽然有了这样的感觉。 “阿牧”他喊了她一声,她抬头,迎面接上的却是他湿热的唇,轻轻浅浅的,连带着她嘴里的奶油一起咽下去。完了之后,陈牧羞红了脸低头不语,樊少川却是得逞的自得:好甜。 第二章 苏锦书今天确实是有事,她是来相亲的,有一个约会。她不想来相亲,确是被逼无奈。 母亲的言语还在耳边一直萦绕:小锦呢,你都32岁了,你还有多少青春值得消耗啊,妈妈看你心疼,就想你立马找一个人来陪伴你,妈妈还有多少年可活,你能不能让妈妈放心啊,我就是放不下你。万一哪天妈妈不再了,你怎么办?去认识认识,多接触接触人,就当交朋友了,说不定你就会找个非常喜欢的人呢。 苏锦书对于母亲的苦口婆心是有感触的。母亲的白发一天比一天多,她不是看不到,每次她都装作视而不见,却又刺得自己心疼。她是一个不孝的女儿,一个32岁还让母亲担心的女儿。她怎么会把自己变成这样子呢?她不知道。 一开始她还会和母亲争辩几句。后来说得多了,她习惯了沉默,不再争辩。她知道母亲说得都对,她看到了母亲的憔悴、焦心与忧虑,她怎么忍心呢?既然已经不孝,为什么还要争辩呢? 在无数次的沉默之后,母亲终于知道了她的套路。她不喜欢她的沉默,有时候她甚至怀念那个张扬的、活泼的、热腾的苏锦书。她的冷静沉默总给她一种无形的压力,让她更为的害怕。女大十八变,变得是容貌,难道还有性格?她的女儿似乎就经历了这样一场巨变。 以前她觉得女孩子整天咋咋呼呼的,没有一点淑女的样子。现在这样温柔端庄的锦书,却让她害怕,让她心疼。她看得出来女儿不快乐、不幸福。甚至她的温柔、善解人意都是一种假象,一种让别人觉得她很好的假象。 只有她知道,小锦她其实并不好,她不幸福,而作为母亲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女儿幸福。她的女儿值得幸福!好说歹说,沉默中的苏锦书点了一次头,同意了这场约会。 她没有像以前一样,虽然依旧沉默,却在最后母亲说见一面的时候点头应允。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往前跨一步,才知道自己到底能走多远。她觉得自己要适时地往前走一步了。被人推着走,也没什么不可以。 苏锦书根本也没听清母亲口中对对方的介绍,只是记住了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她只是不想让母亲失望,不想听到她的叹息声。她的每一次叹息声都像是一把刀子生生割在她的肉上。 叹息声拉得越长,刀子好像越钝,就那么生生拉着。这是她该受的。所以她来了,也没有刻意打扮,临走时抹了点口红,只是不希望惨白的气色吓到人。 苏锦书看了一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些早。附近有一家书店,她走了进去。她喜欢书店,在这里很安静,有人认真地挑选,有人认真的看书。走动都是悄无声息的。 时间在这里会很慢,可以暂时地忘却身处的困境。内心的焦灼似乎也有所缓解。在别人的故事里沉浮,总好过在自己的故事里挣扎。而且这种挣扎有时候很无望。 苏锦书随手拿起了一本书翻看了起来。她拿起这本书只是因为封面,这本书的封面上画了一个女子的侧脸,漫画式的,她的眼睛空洞无神的张望着,望向漆黑的夜空,微卷的长发海藻式的披散开。在发尾蜷缩着一只小猫,白白的,在睡觉。 不知怎么的,她觉得这封面的女孩很像自己,她也看不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或许是思索中出了神,又或许是书没拿稳,旁边有人经过,轻微的碰撞让她的书瞬间跌落。 “对不起啊!没注意撞到你了。”她还没回过神儿,有人已经弯腰捡起了书。苏锦书望向他,这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子,镜片下的眼神坚毅,说话时嘴角微微上翘中和了那份凌厉。 男子把书递给了她,苏锦书礼貌地说了声谢谢,还有一个礼貌的笑容。她的笑容总是很清浅,那种淡淡的,放佛什么都可以,什么都能接受,又什么都无所谓。 在苏锦书接过手的刹那,他看见她左手腕处有一道细细的痕迹,痕迹掩藏在一串银手链之下,他还是看到了。银手链随手的晃动发出清脆的声音,亦如她的声音:“谢谢你。” 他还想多听几句,她却微笑着示意了一下转身离开了。他莫名地有些失落,却又觉得再正常不过,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不都是这样吗?难道街道相遇的每个人都要发生一段邂逅的故事吗? 他为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却是真的期待:如果认识她该有多好。看着她的背影,他又想到了那个痕迹,他没有看错,他以医生的敏锐察觉到了:那是割腕自杀的痕迹。 他想不通,那么美好的人儿,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选择?看来,她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也对,这世上谁人又没有故事。每天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也许他或她身上的故事远比你想象的还要震撼,还要精彩纷呈。 或许心酸、或许难堪,在生活这出大剧上,每个人的剧本都不一样,我们都卖力出演,全力以赴。只是不知道结局。有些人只是提前想给自己制造一个结局而已。 这样想着,男子对这个女人又多了一份探究的欲望。他不是好奇之人,只不过对这个女子有些好奇。有些人可能出生就自带主角光环,让你忍不住接近,忍不住去探究,忍不住去参与到她的人生故事中去,最好是成为她的一部分,一笔不可抹去的故事。 第三章 此时的苏锦书还不知道有人想对她一探究竟,她离开了书店,到达了约会的地点。这是一个咖啡馆,环境还算清幽雅致,馆内放着轻音乐,舒适宁静。因为是午后的关系,所以客人也不是很多。苏锦书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她看了看时间,约好的时间是4点30分,现在是4点10分。可能是早到的缘故,她整个人都很放松,看不出一点儿焦虑,她很擅长等人,也不怕等待。中国的汉字博大精深,仔细想来其实很有意味。等这个字,一个竹字头底下一个寺庙,很容易就联想到暮鼓晨钟、青灯古佛、梵香浸润、木鱼声声、手执经书、一个个漫漫长夜的孤寂身影。是的,孤寂。等,就是孤寂,以一生为赌注,豪掷青春,所有人一开始都信心满满,却忘了等的期限。一天也是等,两天也是等,一年是等,三五年也是等,十年二十年也是等。说起来容易,可是日子总归是数着过的,挨着过的,如果真像电视上那样:十八年后。往往一个画面就跳到另一段人生,真的会省掉很多事情。青丝变白发,少年到垂暮,这是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等待。有的人等来欢喜,有的人等来无望,有的人成为一段传奇,有的人成为一个笑话。从来都由不得自己做主。苏锦书是深谙等待的苦楚的,也慢慢在苦楚中咂摸除了一些体会。等,首先要学会修心,不能焦虑,等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把主动权交付了对方,至于结果凭天意,凭对方心意。天意不可为,心意难揣测,焦虑又有什么用?也许就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她的性子被磨平了,彻底地对任何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可以,没有也行。 服务员上来点单,她要了一杯白开水,说了句等人,一会儿再点。目光就望向了窗外。形形色色的赶路人,只有小孩子的步伐是轻快地,似乎成人们的脚步都很匆忙。有的微笑,有的愁容满面,有的凝重,有的面无表情,每个人在自己的乱麻里努力想整出一点头绪,手里这把刀还不知道从何出落才是正解。她看了一会儿,也许是阳光太温柔,让人也生出些慵懒之意,苏锦书的身体不自觉地慢慢滑落,斜倚在沙发上。上下睫毛翻动,眼睛忽闪忽闪的,然后微闭。反正时间还早,可以这样百无聊赖的小憩一会儿,也没什么不好。 苏锦书只是想小睡一会儿的,却不知道这一睡睡了有半个多小时。一个姿势睡久了,压得肩膀发痛,她无意识的翻了个身,眼睛却瞥见对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这一看倒是吓了一跳,眼睛立马睁到了极致,想把对方看清楚。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立马恢复端庄的姿态,用手拢了拢头发,本来松散的辫子更加松散了,落了好多碎发,她觉得现在自己有些狼狈。虽然只是不想让母亲失望,出来见见人,也没想过会有什么结果,她也没期待什么发展,什么结果,可是这样的形象被相亲对象看到,也是极为不好的。想到这一点,她有些痛恨自己的随意,真是有些丢脸。越急越出错,手不知道怎么搞的,碰到了头绳,头发一下没有拢住,就势全部披散开了。她觉得自己此刻一定像个疯子。但还是稍微镇定了一下开口:“真是不好意思,我睡着了。你等了很久吧。如果可以,我想先去一下洗手间,你知道的,我现在的样子肯定很狼狈。”说完,苏锦书表达了歉意,抓起包快速地从他身边穿过,几乎是小跑着去了洗手间。 第四章 对面的男子看着她的背影,嘴角露出了笑容。真是庆幸啊,原来是她。她刚才没有认出他来,他有些小失落。可是和这样的幸运比起来,这些又算什么呢?人生何处不相逢,只是他没想到这个相逢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巧。他竟然有些庆幸相亲这种形式,庆幸他能再次遇见她。刚才从书店出来之后,顾惜朝也走到了这个咖啡馆,他也是相亲来的。顾惜朝是医院的外科医生,国外留学,海归博士,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就当上主任医师,业务能力又好。为人又低调谦逊,深得医院同事们的喜欢,这其中院长对他的喜欢尤为更甚。大家都说,院长只是没有女儿,要是有女儿,顾惜朝立马就是乘龙快婿,前途一片光明。大家的说法还真是对的,院长程礼仁还真是有过这样的想法。可惜他膝下只有一个不学无术的儿子,每每看到顾惜朝都生出一种惋惜之意。顾惜朝对他来说也是半个儿子,是他挚交好友顾维的儿子。两家是世交,情谊自然深厚了许多。顾惜朝今年35岁,大好年华什么都好,唯一让父母操心的就是他的婚姻问题了。以前总是以学业为重推脱,这下事业有成,也该是成家立业了。顾维其实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儿子,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儿子。倒是林兰芝有些着急,天下当母亲的也许只有看到自己的孩子成家立室才能真正放心吧。有个自己的小家了,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或妻子了,在他们眼里才是成人了吧。此刻,林兰芝和苏锦书的母亲李曼怡都在各自的家中祈祷,祈祷这次约会两个孩子互相能看对眼,最好到年底把婚事给办了。李曼怡在苏锦书面前不敢表现出来,她不在家时,把所有的大罗神仙都祈求了个遍,虔诚地在观音像面前上香,心里默默念叨,一个母亲为了女儿的婚事真是操碎了心。她不敢逼迫苏锦书,她害怕以前的伤害还会继续上演。她念叨着:希望小锦能约会成功,能够得到幸福。后来又想到了什么,又默默地念叨:如果小锦约会不成功,那就希望她一辈子健健康康,无忧无虑,对,健康平安最重要。菩萨,救苦救难的菩萨,保佑我们小锦健康平安,在平安的基础上希望她快乐幸福。 顾惜朝看着落荒而逃的苏锦书,也默默地感谢了一把上帝。重要的是感谢院长。程礼仁受林兰芝的委托,一直在给他物色合适的女子。之前一直介绍了好几个,顾惜朝都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见,每次都放了女生的鸽子,时间久了,医院总流传一个说法,说顾惜朝不好女色。顾惜朝听了这种说法倒是没什么想法,第一次听到时还哈哈大笑了起来,依旧是我行我素。这可愁坏了林兰芝,总担心自己的儿子上学上傻了,或者在国外留学受到国外那种先进思潮的影响。她绝对不能忍受!她唯一的儿子,她那么优秀的儿子,她希望他有个幸福的家庭,不仅是她的骄傲,也是另一个女人的骄傲,将来是孩子的骄傲。相比顾惜朝的事业,她更看重他的家庭生活。每次看着沉稳的顾惜朝,看着稳如泰山的顾维,她是心急不已。儿子的终身大事不能再耽搁了。还好,程礼仁到是和她是一派的,这让她稍许安慰。程礼仁和林兰芝两人是大学同学,程礼仁曾经还追过林兰芝,只是半道杀出个顾维,最终获得美人芳心。三人到是相处的极为友好。一辈子的挚交好友。顾惜朝出生时,程礼仁顺利成章的做了他的干爸。对顾惜朝的疼爱不比自己的儿子少。顾惜朝的婚姻大事,他也是着急。从进医院开始,他一直帮干儿子物色,感觉像自己再挑选媳妇。奈何顾惜朝总是不咸不淡,不冷不热,口上答应见面,到跟前却总是缺席。久而久之,顾惜朝这三个字在相亲的女生圈里传遍了,都当他是纨绔子弟,有什么了不起,也不愿再接触他。顾惜朝对这些根本也不在意,甚至觉得这样也挺好,给自己省了很多麻烦事。也懒得再编造借口。程院长受故人之托,可谓是尽心尽力,马虎不得。这次他想到了以前的邻居,那是他在洛城进修的时候,在洛城生活了三年,那时候租住在李曼怡她们的小区,两家人是门对门。他见过那个女孩子,好像是叫苏锦书。对了,锦书! 程院长在他大大的办公桌前回忆起那个叫锦书的女孩。首先想到的是那双纯真无辜的眼睛,他以前很喜欢抱锦书,也希望自己能生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子。他细想了一下锦书的年纪,两个人合适。几年前李曼怡曾经带着丈夫来医院看病,意外的碰到了程院长,程礼仁自然是照顾了不少。也知道他们才迁到这里来居住。程礼仁这样一想,顿时激动不已。随即就给李曼怡打了电话,简单的问候之后,就切入了正题。询问了苏锦书的个人情况,在听到苏锦书目前还是单身的时候,激动地直拍大腿,立马把顾惜朝的情况说给李曼怡听。李曼怡对顾惜朝很满意,她相信程礼仁,因为程礼仁以前很喜欢苏锦书。就这样,两个人被命运的安排撮合到了一起。 第五章 顾惜朝在程院长办公室里听到了苏锦书的名字,第一感觉是很软糯的名字,锦书,他轻轻喊了一句,说不上来的一种感觉。他很想知道拥有这样名字的女子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没有看过她的照片,只知道她的名字。至于程礼仁说了其他苏锦书的一些事情,他完全都没记在心里。 程礼仁唯恐他又是像以前一样敷衍,这次放了狠话:“如果你敢放锦书的鸽子,你以后就不是我的干儿子,我也没有你这样的干儿子。你母亲估计也会扫你出门。日后你在洛城将会无家可归。我是认真的。你最好当真。”对于程礼仁的告诫,顾惜朝真是哭笑不得。这个苏锦书有这样的魅力吗?让他将无家可归?程礼仁说归说,却还是不放心,一直在心底嘀咕:这个臭小子可千万别伤害了锦书啊! 在收到程院长的信息时,顾惜朝看到了约会的时间和地点。程院长还发送了一条信息:锦书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你见了就知道了。不要错过她!顾惜朝看着这条语重心长的短信,对苏锦书的好奇又加重了几分,不禁想: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啊?他也没有刻意打扮,穿了一身休闲装,粉色的衬衣,白色的裤子。粉色比较脂粉气,大部分男生会显得阴柔,可顾惜朝却很适合粉色。粉色中和了他的坚挺刚毅,倒是柔和了不少,英气中多了几分温柔。和苏锦书想的一样,他也去了附近的那家书店逛了一下,打发时间。在书店看了会书,看时间快到了,就去了约会的咖啡馆,到了门口才想到一个问题:要如何去认识苏锦书?哪个是苏锦书?好在客人并不多,零散的只有四五桌。他巡视了一周,三桌都是两三人的朋友交谈。只剩下两桌是单身女子在那里坐着。靠窗的女子在睡觉,应该不是。另一个穿白色衣群的女子在低头玩手机,应该是她了。顾惜朝暗自心里思索了一番,走向了白色衣裙的女子。在他快走到时,有个短发的牛仔裤女孩先他一步,坐到了那女子的对面。白色女子抬头嗔怒道:“你怎么才来啊,我等你好半天了。”短发女孩拿起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大口水才缓了过来:“哎呀,抱歉抱歉,路上堵车了,可热死我了。一会儿请你看电影。”顾惜朝有点哑然:判断失误了。幸好,没有闹出更大的笑话。他猜测,应该是女孩还没到。毕竟现在的姑娘都喜欢晚到,享受被等待的礼遇。何况,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他随便找了一个位子坐下,眼神无意落到了睡觉的那个女子身上。忽然发现那个女子有些眼熟,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她就是刚才书店里的那个姑娘。她也在等人吗? 顾惜朝顿时来了兴致,远远打量着这位姑娘。头发遮盖了大半个脸,依稀可见白皙的皮肤,微闭的双目微微颤动,小巧而精致的嘴唇紧紧抿着。她绻缩的样子像一只小猫,慵懒的、弱小的,可怜的需要陪伴的小可爱。这一刻时间彷佛静止了,微尘在阳光下跳舞,他看见那些细小的颗粒在挣扎,然后轻轻地落在她的皮肤上。光与影也打的恰倒好处。她宛若油画中的少女,静谧安详,却有种神性的力量。他的心被触动了,被眼前的这幅天然的构图触动了。不想破环这份美好,他从服务台要了张便签和笔,把心中这份美好画了下来。 二十分钟后,他看到了自己的杰作,却还是感叹自己的画技拙劣,无法画出她的美。她依旧在熟睡,像个不谙世事的婴儿,他想她一定做了一个香甜无比的美梦。他看到她的嘴角微微上扬,脸上挂着甜笑。她真像是一个孩子啊!他把那张画像收了起来,很自觉地放进了自己的钱包,好像这一切再自然不过。他也没想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觉得他的钱包需要一张照片。如故是她,他愿意!放好之后,他才觉得他的行为像一个小偷,偷偷摸摸地把一个人藏在离他心脏最近的地方,想到这里,他脸上不自然地有了红晕。那就小偷做到底吧,他拿出了手机,偷拍了一张她的睡颜。他看着这张照片,心里偷偷乐开了花儿,一朵一朵的,在心湖中荡漾。 第六章 这时,他收到了程院长的短信。看到这个信息,顾惜朝两眼放出了七彩的光芒,如果说刚才是窃喜,那么现在简直是惊喜,他太喜欢命运对他的安排了,简直是神来之笔,他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剧情。 他看着短信,又望着熟睡的姑娘,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喊。是的,他想大喊!短信上写的是:臭小子,你跑得太快,锦书的照片你还没看到呢。她妈妈说她今天穿的黄色的裙子。 程院长给他发了张苏锦书的照片,那是短发的锦书,穿着白色体恤,牛仔背带裤,照片中的她在草原上奔跑,她露出大笑的表情。一派无忧无虑的样子。他看着长发的她,又看着短发的她,感觉像是参与了她的过去与现在。 过去与现在唯一的变化就是,她的气质里有了一份沉淀的温柔、一丝说不清的忧郁。他忽然又想到她手腕上的痕迹,心里微微一痛,原来这就是他要见面的姑娘啊。有的人,你不得不信,就是命中注定。 他什么时候坐到她的对面的,他也不知道,也许是在他确定她就是苏锦书的那一刻,也许是在他想到她手上的痕迹的时候。他坐到了她的对面,仔细地看着她。 黄色的衣裙有些皱皱巴巴,外露的胳膊白藕似的,纤细柔和,他甚至能看到上面细小的绒毛。随即,看到了那道细痕,虽然掩饰得很好,却还能看见曾经的伤痛。 他脑子里一抽,想拉着她的手腕细细瞧瞧。这不是男人对女人的欲望,而是出于医生的本能。当然,这种本能里面多了一份怜惜。他鬼使神差地去触碰她的手腕,这个时候,她醒了。 他立马坐好,装作不经意。睡眼惺忪的苏锦书看到了她面前的男子,吓了一跳。这才落荒而逃。 苏锦书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了自己良久,散乱的头发已经重新梳好,头绳掉在沙发那里还没来得及捡回来,幸好包里有只羽毛形状的发卡。她别在了右耳侧,不让头发显得太过于凌乱。 事实上,头发由于辫子的缘故,直发现在微微卷曲,散漫随性,还略显一点俏皮。十分钟后,苏锦书走出了洗手间,缓缓入座。直到坐下,她发现对面的男子对她微笑。她仔细看了一眼,原来是他!那个书店的男子。 苏锦书这才仔细打量他,刚才只注意到他的眼神,现在发现他的装扮有一种谦谦君子之风,不刻意的雅致。苏锦书心里想到,他是一个有品位的男人。 好像听说是国外回来的,审美方面果然不错。顾惜朝看到了重新归来的苏锦书,一眼就发现了那个别致的发卡,轻轻柔柔地别在她的耳边,像是随时会飞走,微卷的长发披散开来,像海藻,野蛮生长,又恣意飞扬。 那双眼睛灵动的翻飞着,像一只蝴蝶翩跹着。无辜、纯净、美好,这些字眼在顾惜朝的心里翻腾着。 “你好,我叫顾惜朝,是程叔叔介绍来的,我是一名外科医生。”顾惜朝先开了口,打破了这种沉默。 苏锦书浅浅地笑了一下,表示认识了:“我是苏锦书。” “云中谁寄锦书来。你好,锦书。很高兴认识你,非常荣幸。” 苏锦书没想到顾惜朝就这样念出了这句诗句。确实如此,她的名字就是取自这句诗句。当年父亲抱着刚出生的小婴儿时,脑海里不知怎么就蹦出了这句诗,当下给她取名锦书。锦书,书信,好消息。她的出生就是好消息。 父亲更直白的意思是希望她繁花似锦、浸润书香,做一个有气质有学识的淑女。女生的名字和书挂钩,她这一生应该腹有诗书气自华吧。苏明诚把美好的期愿都赋予了这个名字。赋予了她的小天使。 她慢慢地念着这句诗,让她想起了一个故人。顾惜朝不知道,这句诗里还有着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此时的他还不知道,他们今生会有怎样的纠葛。他只是觉得,这个名字真好听,清新脱俗,就和她的人一样,有种干净冷冽的气质。 苏锦书曾经这样自豪地介绍过自己的名字,这样充满文艺气息的名字很容易被大家记住。那时候她是个假小子性格,大大咧咧的,留着一头短发,怎么看怎么和这个名字不相称。 谁知道如今这个名字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好像天生就属于她。苏锦书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但还是为她今天的失礼做了道歉:“刚才失礼了,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可能是昨晚没有休息好的缘故吧。或许是这里的沙发太舒服,容易入睡。 “我请你喝咖啡吧,表示赔罪。你想喝什么?”苏锦书叫了服务员,准备点单。 “既然美女要赔罪,那我可要抓住这样的机会了。毕竟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顾惜朝也没有多推辞,他知道苏锦书这样的人从来不想亏欠别人什么。亏欠别人会是她心里的负担,她活得一点都不轻松,却认真明白。 第七章 顾惜朝要了一杯黑咖啡,苏锦书给自己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又点了份慕斯蛋糕。苏锦书看着自己咖啡上漂亮的拉花,那是一个小猫的图案,顿时不忍心搅拌。轻轻抿了一口,小猫还在。 “我可以问你是做什么的吗?”顾惜朝看到了她的那份小心和天真,随口问道。他想和她多谈谈,什么都可以。他现在对她是充满了好奇。 “我在电台工作,是电台主播。”苏锦书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心灵夜话的知心姐姐吗?”他故意这么说,果然看到她笑了。 “我看起来像知心姐姐吗?” “像啊,声音也温柔,特别适合午夜节目,可以安抚那些有情感创伤的人们。” 苏锦书听到这句话不知道怎么笑了。有时候,别人并不太了解你的工作性质,可是他这么一解释,好像也就是这么回事。她笑而不语,喝了一口咖啡,这次,小猫被喝掉了,她有些惋惜。 “你是医生,每天看惯了生死离别,你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吗?” “那你呢,你是吗?” “我其实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时常觉得人会有一种宿命感,无力感。世界像是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有时候你越挣扎,反而束缚地越紧。放弃挣扎却心有不甘,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人能逃过命运吗?”苏锦书不紧不慢地说出这些话,顾惜朝既开心又有些担心。开心的是她能对他放下戒备说出这些看法,担心的是她的心里也太过于悲观。 “有什么让你挣扎的事情吗?或许我可以帮你分析分析。我是医生,冷静客观是我的工作准则。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很乐意,也感到荣幸。”顾惜朝的眼神诚恳而真挚,他很想走到她的心理世界去。如果她愿意,他更希望她能敞开心扉。诉说与倾听,多么完美的结合。他第一次对一个女子这么好奇。 苏锦书看到了顾惜朝眸子里有热忱的希望,有那么一瞬间她想说些什么,忽然又意识到她们只不过第一次见面,而且他还是她的相亲对象,有必要这么熟络吗?也许今天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医生看病,还能医心吗?”这算是拒绝了。顾惜朝有些淡淡的失落,却没有把这种失落表现在脸上。这个女人真是越发的激起他的好奇心。 他很轻松愉悦地喝着咖啡,掩饰了自己的失落。“有时候,你要把心敞开来,需要给别人一个机会,知道什么病症才能好对症下药。”他慢慢地道来,好像再说一个和自己无关的话题。 后来,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也不知道聊了些什么,或许是喜欢的食物、喜欢的电影、喜欢的音乐,又或者是最近去了哪些好玩的地方。他问,她答。他引诱,她深入。顾惜朝发现,苏锦书需要人带入话题,她懂得把握分寸,从不多说一句。礼貌地恰到好处、礼貌地拒人之外,你能感到一种疏离感。她的易亲近只是一种假象,只是一种保护色,她从不让人轻易走进她的心。你能看到她脸上满是故事,却就是打不开这扇故事大门,只能在门外徘徊。好几次触动她的心,她又自动升起了一层玻璃防护罩,紧紧地裹住了自己。她的防护没有敌意,只是不喜欢你走近她。顾惜朝本来也是很风趣幽默的人,他的见识,他的谈吐让聊天其实变得也没有那么苦闷。苏锦书不自觉地就被带入节奏,对他倒是倾吐了很多。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最终到了两人说再见的时候了。 “谢谢你,其实和你聊天很有意思。”这是苏锦书内心的想法。 “同样感谢你,能够认识你,我也倍感荣幸。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故意加重了特别这两字的读音,意味深长地看着苏锦书。“所以,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老实说,我很想和你交朋友呢。”说完这句,顾惜朝发现自己的心脏砰砰地乱跳。 苏锦书抿嘴笑了一下,顾惜朝发现一丝发梢扫过她的脸颊,她轻巧地抚了过去。那一瞬间,他忽然羡慕起那丝发梢,可以和她如此亲密的接触。终于,他听到了她的回答,像是一个死刑犯得到了救赎,浑身轻松。“当然。”她是这样回答的。干脆利落,清脆软糯的声音像羽毛轻飘飘地滑落在他的心间,搔得他的心痒痒的。他立马趁胜追击:“这是我的名片,这是我的手机号码,这是我办公室的电话,这是我家的位置……”在说到家庭位置的时候,他忽然停顿了,觉得有些唐突。是啊,这才第一次见面,有必要说的这么具体吗?这样会吓到她吧。可是,只是停顿了一秒钟,他就说完了家庭位置,甚至连门牌号都告诉她了。他就是想让她知道,她在他心里是特别的,他想告诉她有关于他的一切,如果她愿意,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她。 “你对第一次见面的人都这么热情吗?还大胆地告知一切。”她觉得她刚才的样子有些好笑。 “你是第一个。你相信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他外表看起来也许有些桀骜不驯,但是内心的想法有时候却很传统。喜欢就会认定,从一而终。 第八章 苏锦书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很像一个孩子,他看到了她的小虎牙。给她的温柔平添了一分可爱。可是要大笑的时候才能看到这颗小虎牙。看来,还要凭运气。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这么详细的告诉我。我想我生病的话会找你的,毕竟你是个医生,和医生做朋友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说完,她冲他眨了一下眼。那个自然灵动又调皮的眨眼,让他想到了紫霞仙子。此刻,他就是至尊宝,有人钻进了他的身体里,去看他那颗心。心被定在了那里,忘记了跳动。下一秒,他就要死去。 “不要生病!”嘴巴先于意识,他脱口而出:“请不要生病,医生不喜欢看到别人生病。”其实他想说:我不喜欢你生病。 “你的意思是你想失业?看来你倒是个好医生。”她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他有一颗怀柔天下的济世之心。 “我想我应该是个好医生吧,这一点你可以考证。我等着你的考证结果。”他开玩笑地说道。 苏锦书小猫似的“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那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见面。”苏锦书伸出了手,顾惜朝立马握住。盈盈无骨,指如葱根,一种很温暖的感觉袭遍了全身。如果可以,顾惜朝想这样握下去。苏锦书抽手离开彷佛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两个人就这样告别了。顾惜朝其实还没有回过味,他看着她的背影飘然远去,一直到她转过街角看不见为止。 顾惜朝返回了医院,直接去了程院长的办公室。他太心急,连门都没敲,直接冲了进去。办公室只有程院长一个人,他从一堆材料中抬起头看见了这个毛小子,确定来人后,喊了一声:“出去,敲门。” 顾惜朝乖乖地走出去,重新敲门,程礼仁故意装作听不见,直到顾惜朝敲门的声音越来越大,他害怕这样下去门就要被敲坏了,才放他进来。 “怎么了,火急火燎地冲过来,门都要坏了。”程礼仁摘掉眼镜,揉了揉酸胀的眼睛。 “苏锦书,你知道的有多少?和我说说她的故事。你不是和她以前当个邻居吗?还抱过她。”顾惜朝直接坐在了院长办公桌的对面,大有不走的趋势。 程礼仁瞥了一眼这小子,心想难道开窍了。心里其实特别高兴,嘴上却是故作冷淡:“怎么了?你看上这个姑娘了。当初介绍那么多漂亮优秀的姑娘,你都瞧不上,甚至看都不看一眼。这个苏锦书,你心动了啊?” “我不知道,我第一次见她,我就觉得很特别。我想更多的认识她,我想我可能是心动了。”在干爸面前,顾惜朝也没藏着掖着,但是当他说出他心动的时候,自己也着实被吓了一跳。 他那么快就承认,说的那么理所应当,这有些不像以往的自己。那么以往的自己,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那你说说,她什么地方让你心动?”程礼仁一副看戏的姿态。 “她的眼睛,像小鹿一般的眼睛,有着一种不谙世事的纯真,顾盼流转间又有一丝忧愁。她让人心生怜惜,让人想保护。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像山间的清泉清脆悦耳。 “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喜欢有故事的人。如果心动也有理由,那么这些应该足够了。”顾惜朝说着自己内心的感觉,眼前似乎又浮现出那副静谧的油画。 “才第一次见人家,你就有这么多感触啊?”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莫明地觉得亲切。” “臭小子,看来你是真的对她上心了。”程礼仁和蔼地笑了,难得的慈祥。也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终于可以向林兰芷交差了。你的宝贝儿子有了心上人了! “我想知道苏锦书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你知道多少就告诉我。”顾惜朝有些迫不及待。 程礼仁倒是不急不慢,他看了看时间,也到了该吃晚饭的时间,就放下了手中的那些资料。起身拍了拍顾惜朝:“先吃饭吧,边吃边聊。但是得你请客。”顾惜朝倒是没含糊,一口答应,满心欢喜。 第九章 约会之后,苏锦书就回了家。李曼怡看到她回来,也不敢多问,只是小心的问了一句:“那小伙子怎么样啊?” 苏锦书随口说了句:“还不错吧。人挺风趣幽默的”转身就回了自己的小屋。 李曼怡觉得还不错就代表着还有戏,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开始。看来菩萨是听到她的祈祷了。她心里还略有些安慰,女儿这是走出那一步了。为一个人把自己困囿于原地这么久,也应该走出来了。 苏锦书的闺房比较小巧简洁,却也干净雅致。临窗是书桌,书桌旁是书架,一个简易沙发袋可以随时任她凹出任何造型。地毯上有一个圆形小桌,放着她喜欢吃的零食。白色的木床上放了几个睡觉娃娃。 浅绿色的打底的床单上盛开着一朵一朵的白色小雏菊,清新淡雅,如她的风格,总是给人一种悠然恬淡的感觉。她一进屋就躺在了床上。感觉今天发生了很多事,有很多事情头绪都还没有理清。 她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想把大脑放空。脑海里却又浮现出樊少川的模样,一会儿又变成了顾惜朝的样子。一会儿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模样。脑子好乱,苏锦书摇了摇头,想把脑海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驱逐。 她的眼光落在了书架上,木质书架上已经堆满了书,受那个人的影响,她变成了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每当心烦意乱的时候,她都会找本书看,看着看着沉淀在书中的故事里,自己的心反而能静下来。 她从床上翻下来,细心地抚摸着这些旧书。这些书大多都是她上学时期买的书,那个人爱看书,和他在一起时还真是买了很多书呢,大多都还是精装版。 有的上面已经落满了灰尘。这些书也和她一样,被遗忘在时光里,有些破旧。她随意抽出了一本,也许是力道大了些,书皮那里撕开了一条缝。她有些心疼。 当初为了更好的保护,收藏,每一本书那个人都细心地包了一层封皮。苏锦书仔细检查书皮的破损程度,还好,问题不大。她正准备翻阅时,却看见裂缝处像是藏了个什么东西。像是一张小纸条。 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好奇心地驱使下,她小心地扯出了这个东西。纸条有些褶皱,她顺着纹理打开,像是在打开一个尘封的秘密。 不知怎么的,她的心有些紧张,冥冥中好像感到这应该和自己有关。确实有关!这个淡蓝色的小纸条上写着:苏锦书,我好喜欢你。2007年3月18日. 苏锦书的手微微颤抖,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只是看到笔迹就知道他是谁了。有谁还能写出这样飘逸俊秀的字?除了他,还有谁?苏锦书感觉自己快要呼吸不上来。 她发疯似的把所有包好的书皮都撕扯开,一本接一本的看,果然,每一本里面都有小秘密。五颜六色的信纸一样的小纸条都被她找到了,而那些纸条上的字迹虽然时间久远已有些模糊,但是依然苍劲有力。 她把那些小纸条一一摊开,铺满了整个床铺。 粉色的小纸条上写着:锦书,不想看到你哭,以后不要哭了,好不好,希望你永远都是微笑的样子。2007年6月4日。 明黄色的小纸条上写着:云中谁寄锦书来,好喜欢这句诗,感觉就像是为我们写的。2007年7月6日。 浅绿色的小纸条上写着:锦书,我想有一天带你去你喜欢的草原。锦书,你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而我的梦想就是你。2007年8月12日 红色的小纸条上写着:苏锦书,我昨晚做了一个梦,久久不愿醒来。在梦里,你是我的新娘。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个梦啊,忍不住说给你听。2007年9月15日 杏色的小纸条上写着:苏锦书,好喜欢你笑的样子。你这个疯丫头,可是我为什么还是那么那么喜欢你呢。2007年10月13日 白色的小纸条上写着:漫天的星辰大海都不及你万分之一的美丽,苏锦书,我想守护你。2007年11月9日 紫色的小纸条上写着:即使全世界都背叛苏锦书,韩云中不会。苏锦书,我是你的,永远都是。韩云中爱苏锦书,天知地知,你不知。2007年12月6日 苏锦书,希望有一天当你发现这些小秘密的时候,我还在你身边。 苏锦书看着这些纸条,早已泪水涟涟,眼泪又滴在纸条上,模糊了字迹。那个人,早以为都忘记了,没想到其实只是被岁月掩藏了而已。吹开岁月的灰尘,一切又都清晰可见。 韩云中,一个记忆中尘封的人,一个烙印一般的人。苏锦书用手摸着韩云中那三个字,仿佛那个俊秀的少年就站在她的眼前。 “苏锦书,你过来!”听到那个少年在身后喊她,她忍不住回头。看到时空长廊里有个翩翩少年正向他走来。他们的故事好像是从那里开始的。 第十章 2005年,夏。苏锦书16岁,在洛城的洛水中学上高一。洛水中学是全市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苏锦书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考上的。她所在的班级是高一(4)班。苏锦书记得,那年的夏天很热,教室的风扇一直转个不停。苏锦书每次都特别担心风扇超负荷工作,会不会有一天从教室的上空飞出去,落在某个同学头上,发生一起人间惨案。她担心的原因有一个是她就在风扇的正下方,她害怕自己是人间惨案的女主角。没事的时候,她总是趴在桌子上看着头顶的风扇。如果万一发生不测,可以及时躲过。 苏锦书的班主任是物理老师,一个很清瘦低矮,看着很儒雅的男老师,说话也总是很温和。物理本来就枯燥难懂,再加上老师轻柔偏催眠的声音,她真的就可以直接去会周公了。偏偏她最不喜欢的就是物理。学习学得最差的也就是物理。这就变成了一种煎熬,每次上物理课都感到痛苦万分。总是盯着墙上的挂钟,内心的时钟都走了180多圈了,才过去了十分钟。好在她存在感不来也不高,老师也懒得理她。苏锦书也曾经认真思考过,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也许自己的脑子里真的是一团浆糊呢。不然,为什么感觉物理课就跟天书一样。她明明看其他同学听得津津有味。可惜,她还要装作和他们一样津津有味。 那个时候,让苏锦书困惑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上物理课;另一个是她的名字。她和物理是天生不对付,估计八字不合,这就算了。名字也能造成她的困扰,她其实想不明白。16岁的苏锦书留着一头短发,齐耳短发。说话咋咋呼呼的,做事大不咧咧的,性格也和男孩一样,像个实足的假小子。一个假小子叫这样一个文艺的名字,确实是不搭边。而且,那时的她像所有普通的高中学生一样,眼镜几乎是标配。再加上天生的圆脸,婴儿肥。现在想来,那时候觉得她的形象就像是机器猫小叮当。当然,是有头发的小叮当。新生入学时,多少男孩在年纪分班单上看到了这个名字,都猜想这个名字的主人一定是温柔的美女。那个时候,女孩的名字都是什么艳啊、丽啊、美啊、芳啊、敏之类的。锦书这个名字倒是一股清流,给那些情窦初开的男孩留下了梦幻的色彩。再加上苏姓,自有一股软糯香甜之感。他们纷纷跑到她们班去打听,想一睹女神芳泽。结果,都大失所望。真的是有多大的希望就会有多大的失望。苏锦书自己还碰到过一个实例。 那天,她趴在桌子上补觉。门外有两个男孩又在那打探。“请问,苏锦书同学是哪个?”其中一个问道。“苏锦书,有人找你。”班里有人大喊了一句。苏锦书迷迷糊糊地抬起头,估计眼睛的眼屎还没擦干净,睡得香甜,可能还有口水,用校服的衣袖顺手擦了擦口水。就看见门口有两个不认识的男生在盯着她看。 “她是苏锦书啊,有没有搞错啊!” “再也不相信名字了,简直毁三观。” “长得那副怂样,还敢取这么好听的名字。该不是脑子有病吧!”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个没完,像是再说相声。说得高兴了,还手舞足蹈狂了起来。苏锦书看到这一幕彻底忍不下去了,顺手拿起了桌子上的铁皮文具盒扔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好命中,砸到了笑得最大声的那个男生的额头那里。铁皮划烂了皮肤,血顿时顺着额头流下来,那男生“哇”地一声哭了。苏锦书倒是很淡定,说了一句“滚”就继续趴下睡觉了。这件事的后果是苏锦书在学校里面出名了。苏锦书,以她的暴力硬核出名了。双方都被叫家长,苏明诚一直在办公室里给对方的家长赔礼道歉,说是会好好管教女儿。苏锦书倒是一言不发,她看不惯父亲低三下四的样子,可他这种卑躬屈膝的样子是她造成的。她无力辩解什么,却恨透了自己,恨透了这个名字,恨透了这个名字带来的问题。连带着也恨上了自己的父亲。自己明明不是大美女、淑女的样子,却非要顶着这样的名字去生活。就好比一个长相奇丑无比的女人却叫仙女,倒不如直接叫丑八怪来得痛快。 那次事件之后,苏锦书曾经一度嚷嚷着要改名字。她回去和父亲大吵了一架。苏明诚其实并不知道苏锦书打伤同学的原因,只道她是性格火辣一点,受不了委屈。所以一进办公室就摆低姿态,不停地道歉。回来之后,看到苏锦书嚷嚷着要改名字,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他顿时心里有一股邪火,应该去暴揍那小子一顿。那天苏锦书哭得很委屈,把在外面受的气通通都撒给了父亲。她坐在沙发上,两腿一盘,边哭边嚷嚷:“我不喜欢苏锦书这个名字,我不想叫苏锦书。如果可以,我宁愿叫苏辣椒。”苏明诚夫妇看着女儿卖力的表演,又好气又觉的好笑。从此以后,小辣椒这个名号倒是传了下来。她确实是辣椒,火辣辣的性格,风风火火的个性,有时呛得人嗓子冒烟,呛得人直流泪,但是生活缺少不了这样的小辣椒,不然会觉得生活太过乏味平淡。 第十一章 苏锦书不知道,那件事之后,苏明诚找到了那个被锦书砸伤的男生,把他堵在了巷子口。他当然没有暴揍他,只是说了一番话。那天的黄昏,那个男生永远记得。晚霞染红了半边天,色彩浓的像绸缎,化不开。16岁的樊少川一人独行在回家的路上。街边的电线杆上靠着一个人,抽着烟,对了喊了句:“嗨,小子,我们聊聊。”樊少川抬头,那个中年男子抽着烟,一个眼圈袅袅地升起又散开。在逆光下,樊少川看不清他的脸,他吸完了最后一口,把烟屁股丢在了地上,使劲跐了跐。然后从暗影中走出来。樊少川才看清了他的脸,那是苏锦书的父亲,他们在办公室见过面。他来干什么?难道是打击报复?可是受伤的是他啊!他才是受害者呀!樊少川的脚步有些后退了,少年在更为强壮的雄性面前天生有种无惧感。他的内心是胆怯地。 “嗨,小子,伤口还疼吗?”苏明诚把手搭在了他的额头上,想要看看伤口。樊少川本能地向后躲。苏明诚抓住了他的校服领子,他退无可退。只能像个小鸡仔一样定在那里,但是他的眼神却很不屈,没有一丝退缩,他暼着气,带着一丝恨意。苏明诚却没有理睬他,看着伤口,淡淡地说了一句:“看来要留疤了,我们家丫头下手是有些狠,这个小辣椒呀。” “小辣椒?”樊少川小声嘀咕了一句。也对,那么野蛮的女子总之她就不该叫苏锦书。苏明诚看出了樊少川的小心思,反而笑了,他的笑声很爽朗。 “走,叔叔请你去吃饭。你想听听我们小辣椒小时候的故事吗?”“不去!”樊少川坚定地拒绝了。可是一下秒,就由不得他了。苏明诚没给他机会拉着他就走了,找了一家小饭馆就坐下了。“老板,给这小孩来一瓶果汁。” “我不是小孩,我也不爱喝果汁。”樊少川讨厌别人把他当小孩。他16岁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苏明城看着眼前这个毛头小子,脾气倒是很倔,眼神里也有些狠劲。倒是和那丫头有些相似。 “好,好,好,不喝饮料。那就来瓶果啤吧。” “我不喝……”他还在赌气。只不过这些在苏明诚看来,就更是小孩的作为了。 这次苏明诚没给他争辩的机会,直接打断了他:“就果啤了,你一小孩子难道想喝啤酒啊,想找死吗?还是想我和你父亲谈一谈。” 樊少川沉默了,默默地喝着果啤,酸酸甜甜地很开胃。苏明诚点了两个小菜,樊少川没有动筷子,双手抱拳地看着这位叔叔,不知他要说些什么。 “你很不喜欢我们家丫头的名字吗?”苏明诚吃着小菜,漫不经心地问着。 “她不适合这个名字。”樊少川也开口了。 “那你说说看她怎么就不适合了?”苏明诚玩味地看着他,脸上充满了笑意。 “她太疯,还打人,明显就是一个野丫头,还叫这么淑女的名字。这不是欺骗吗?”樊少川说得激动了,牵扯的伤口疼。是的,他的伤口缝了好几针呢!一想到就来气,竟然被一个小丫头骗子打了,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这几天他在班级里都抬不起头。想起那个丫头,就有些愤愤地。 苏明诚拿起筷子一把敲到他的头上:“看来是我们那小丫头打得轻了。”樊少川不服气地摸了摸头。 “我们家锦书长得不丑,你以后就知道了。她现在是有点假小子的样子,性格也有些大大咧咧地,可能掩盖了她最本质的一些东西。有一天,她会和这个名字很相称,像一个真正的淑女那样。你可以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并拭目以待。”多年以后,樊少川总是想起那个黄昏的午后,那个小酒馆的饭桌上,有个大叔和他说的这些话。那天他说了很多很多,说了很多野丫头小时候的糗事。他发现,其实他并没有那么讨厌她。当初大家都是起哄,他并不认识她,只是听说有个叫苏锦书的女孩子,应该是这一届的女神。他想认识她,没想到心里有落差,就闹出了这么一幕。如果说以前对她的认识只停留在名字上,那么现在苏锦书这个人在他眼里是立体的、有画面感的,甚至是活灵活现的。他听着苏叔叔的故事,有时候会被逗笑起来。好像自己也处在苏锦书那些小故事里面,他在旁边旁观着,看她尽情展现着一切。看她跑、看她跳,看她笑,看她哭。 苏明诚真的是很爱自己的女儿,任何她的事情在他眼中都是可爱的,他讲起这些事情滔滔不绝,神情怡然又自得。“还记得她上小学二年级那会儿,有次生病了要打针,她死活不打,后来我和她妈妈摁着她扎了针。并告诉她不能哭,哭了药效就不起作用了,就得重新打,她就忍着忍者,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了,愣是没有掉下来。针头拔完那一刻,确是哭得惊天动地。” “还有一次,她小时候在她外婆家,外婆家养了很多鸡,她每天追着那些鸡跑,还抓了一只小鸡玩,结果把小鸡给捏死了。可把她外婆气坏了,可是又拿她没办法。” 樊少川静静地听着,仿佛苏锦书不是别人,是和他一起成长的伙伴,忽然就有了些亲近之感。“我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你能认识了解我的女儿,她远比你看到的、听到的要好得多。我不准你欺负她!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以欺负她!你明白了吗?”这些话,苏明诚倒是说得掷地有声,很有力量。樊少川受到了感染,用力地点了点头。 “叔叔,其实我没有欺负她,我们都是闹着玩的。你看,凭她的本事,谁敢欺负她啊!”樊少川摸着自己的头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那就好,看来你是一个不错的小孩。”苏明诚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满面红光。他有些喜欢这个毛头小孩了。 “都说了我不是小孩儿!”樊少川真是郁闷,他有些喜欢这个大叔了,却又被这句话把那份喜欢打断。 两个人的气氛好了很多,小饭馆内不时地有笑声。这次事情之后,两个人在学校的楼道里又相遇了。苏锦书装作没看见他,从他身边经过。在两人错身的那一刻,樊少川喊住了她,说了句:“苏锦书,对不起。”苏锦书愣了一下,望着他,他额头还包着纱布。“上次的事情对不起,我们以后可以是朋友吗?”他说得很真诚,目光诚恳得看向苏锦书。这是他第二次看见苏锦书,第一次看见她,她睡眼惺忪,远远地他根本就没有看清她的相貌。这次看见她,这才近距离地看到她,她其实不丑,蘑菇头的短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可能是镜框有些松,她不时地用右手去扶。他发现,她的眼睛其实很漂亮。只是被藏在眼镜之下。那些傻子啊,他暗自在心里嘲笑了一下那些同学,顺便也讽刺了一下自己。 “好啊,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我也向你道歉。其实我没想到自己扔的那么准的,平时都不见得那么准,也算你那天活该要倒霉。”说完,她先笑了起来。樊少川被这笑容感染了。有时候友谊就是来的这么突然,吵架也会认识一个人,所有的相交都有特定的剧情。你和谁有着怎样的剧情,有时候不到最后一秒真的不知道剧情的发展。樊少川永远记得那一天,他们成为朋友的那一天。 第十二章 苏锦书发现,自从她和樊少川成为朋友之后,来骚扰她的同学就少多了,习惯这东西真的是可怕。似乎大家已经习惯了一个丑女叫着美女的名字。揶揄揶揄也就够了,毕竟高中生的生活挺丰富多彩的,永远不缺乏最新的笑料。新鲜的八卦每天都在产生。何况,人们更喜欢追求美好的东西,比如帅哥、美女,永远都有精彩的故事发生,也当然会吸引更多的目光。而且让苏锦书头疼的,还有物理。虽说不指望她成绩有多好,可是她拿着只有20分的试卷,还是有些欲哭无泪。试卷发下来之时,不知道被哪个好事者在成绩旁边画了一只王八。她看着那个王八,感觉像是自己。 “苏锦书,出来一下。”苏锦书抬头看见了站在教室门口的樊少川。他一脸春风得意,看来是考得很好。后来,他们相识之后,苏锦书才知道其实他们是邻班,而且樊少川学习成绩很好,尤其物理化学这些。他总是很轻松地就会取得高分,让她好生羡慕。 苏锦书慢慢吞吞地从座位离开,走向了樊少川。他趴在门口走廊的圆形休息台上。苏锦书他们的教室面前正对着绿化的庭院,长着两颗大白杨树。正值夏季,树叶茂密,郁郁葱葱的叶子在风的吹拂下总是奏着不知名的乐曲。让被学习成绩压抑的学生稍微能够换换脑子,轻松一下。樊少川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这里离苏锦书最近。待苏锦书走近时,他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雪糕,微笑道:“给你的,快吃吧,不然一会儿就化了。”苏锦书接过,打开一看,那是个娃娃头的雪糕。她一口咬在娃娃的头上,愤恨地说道:“我真想把这物理成绩当成这雪糕吃掉,太痛苦了。” 樊少川笑了,苏锦书却有些生气,大喊道:“你当然没有这样的困惑啊,你物理化学学的那么好,怎么会知道我们这种草包的痛苦?”她小嘴抿着,丝毫没有察觉到一丝奶油还挂在上面。樊少川不知道怎么想的,伸出手擦掉了她嘴角的奶油,然后在自己嘴里舔了舔:“很甜哦。”这一系列的动作浑然天成,甚至他自己都没有想到怎么会那么自然。好像预谋了很多次,终于成功了。少年的内心却是有些惶恐,表面却维持着镇定。苏锦书瞪着眼看着她这一系列的操作,愣了一下,忽然反应了过来,大喊了一句:“很脏哎!你这样不嫌脏吗?” “不嫌。”少年淡定地说着,忽然弯腰低头咬了一口她手里的雪糕。似乎预测着某人立马要爆发,他得逞后立马转身跑走了。苏锦书彻底怒了,大喊道:“樊少川,你个死混蛋!”他顺手就把手里剩下的半只雪糕扔了出去。雪糕滴着奶油,在空中划着优美的弧线,不偏不倚地命中了一个人。不是樊少川,是一个刚从楼梯拐角走出来的少年。“完蛋了!”苏锦书心想这下可麻烦大了,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定在了那里。樊少川也停止了奔跑,一时不知道怎么收拾残局。此时他倒是希望那个雪糕砸在他自己的身上。 那个少年也愣了一下,看着衣服上的奶油污渍,雪糕融化的面积很大,一下子就晕染开了,导致少年的胸口被污染了一片,并有越演越烈之势。这突然来的灾祸让他始料不及,而始作俑者是不到二十米外的那个姑娘。他看着此刻呆若木鸡的她,她的眼神有一丝胆怯。心里忽然冒出了一个词:傻傻的。樊少川此时想上前解释一下,他想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引起的。刚上前了一步,楼道里就传出了有人说话的声音。那个少年立马脱掉被弄脏的上衣,快速地把衣服蜷成了个团,塞进了背后的书包里。速度之快,感觉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云中,你怎么跑那么快!哎,你的外套呢?”这是一位妇人的声音。她穿着墨绿带黑点的长裙,裙子下隐约可以看见小腿,由于静脉曲张,青筋突起,有些恐怖,但是眼神却满是慈爱,说话也柔声细语,感觉很有涵养。“有些热,我刚脱掉放包里了。”这位叫云中的少年轻快地答道。“那就好,我们一起走,去办公室找你的老师。”妇人拉着云中的手走了。从苏锦书身边经过时,苏锦书有些惭愧地低下了头,那少年瞥了她一眼,却故意一脚踩在了苏锦书的脚上。苏锦书忍不住大喊了一声,真的很痛哎!痛得她想骂人,只见那少年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话语幽幽地说了一句话:“我们扯平了!”然后就从她面前飘走了。她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傲慢无礼的家伙以后也许会和他掺杂在一起。他们一定会有故事发生,是敌人,或是其他,她觉得他不简单。 第十三章 那少年走远,樊少川立马跑了过来,安慰着苏锦书:“你没事吧,那小子给你说什么了?”他气鼓鼓的,刚才那一脚他看得很清楚,他真想立马去揍那小子一顿。初来乍到,感觉还那么嚣张。苏锦书还没缓过神,只是看到自己的白球鞋上多了一只脚印。这脚印覆盖了她整个鞋面。她内心感叹道:他的脚真大!却看到樊少川一脸紧张愤怒的表情,才想起来自己变这样,事情是他先惹起来的。樊少川此时看着苏锦书的脚,他其实有些担心:“怎么样,疼不疼?会不会变肿啊?”苏锦书立马看准机会,用另一只完好的脚使劲踩了樊少川一下,从他的脚踏过去。她顿时觉得心里舒畅多了,那一口冤枉气感觉终于消散了。“你觉得疼吗?不知道会不会变肿哎?”她装作关心他的样子。说完这句话,她心情愉悦地飘走了。留下郁闷的樊少川,一脸苦笑。对于苏锦书,他总是无可奈何。如果你对一个人总是无可奈何,毫无办法,那么你在她面前永远就都是卑微的姿态。早在很久以前,张爱玲就对这种卑微的心态有了精准的描绘:“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樊少川就觉得自己是那尘埃里开出的一朵花。 苏锦书万万没想到,那个踩他一脚的傲慢家伙竟然和她会在一个班。什么叫冤家路窄,什么叫不是冤家不聚头,她终于是有了体会。此刻,班主任许老师带着他正在台子上做着介绍:“同学们,从今天起我们班里要转来一位新同学,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新同学。”苏锦书有些不情愿地鼓着掌。“新同学,你做一下自我介绍吧。”许老师让少年站在了讲台的中央。苏锦书抬头打量了一下他,他个子很高,目测有1米八左右,板寸头,头发一根一根的直竖着,像他的人一样硬挺伤人,脸颊瘦削清瘦,眼睛大而有神,不怒自威,目光似有一种穿透力,眼神落到哪里,就感觉像雷达一样扫到哪里。让人不敢直视。台子上的他穿着白色短袖,黑色运动裤,简单的寻常装扮也让他分外的好看,感觉清清爽爽的,有种英气逼人的帅气。细看之下,竟有些七八分神似金城武。这一发现,让苏锦书的脸颊竟有些滚烫,她有些好不意思了,干嘛对一个踩她脚的家伙这么留意。偶然间,他的视线落到她身上,他们的目光交汇,她立马低头闪避,却感到头顶上他的目光并没有撤退。 班里已经开始窸窸窣窣了,女同学们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盯着他看,她们相互小声交流着意见。这个年纪,喜欢帅哥是一种天性。不对,应该是只要是女人,不管是那个年龄层,都对帅哥没有抵抗力。苏锦书从她们的躁动不安的小动作以及渴望的眼神中,明白了她们的意思。花痴好像就是那么来的。他是一个帅哥,一个可以让全班女生沸腾,让全班男生有危机感的帅哥。那个时候,苏锦书竟然有些窃喜,在她们之前,他和她已经有了交集,虽然是不怎么友好的交集,却也是一个很奇妙的开始。 她偷偷地笑了,抬头却迎上了他的目光。这次她没有闪避,而是杀了回去。谁怕谁啊?她又不像她们因为花痴,就可以苟同人品。她是苏锦书啊,天不怕地不怕的苏锦书啊,为什么要怕他?她盯着他看,像是把他融化成一汪水,注入到她的心里,去消化他。他亦看着她,看着她桀骜不驯的小表情,看着她不服输的倔强,一眼万年,像是看到了她以后的种种,看到了他和她纷纷乱乱的牵扯。他有些害怕,他第一次看见她,就觉得她会和他牵扯,这样的想法让他害怕。刚才那一脚只是为了让她记住他,有时候相比于好的印象,坏印象更让人印象深刻、念念不忘。 第十四章 韩云中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的正中央,他向大家介绍着自己:“大家好,我叫韩云中。很高兴来到这个班级,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他说的简短而有力,像他的人一样干净清爽,不拖泥带水。“从今天起,韩云中就是我们班级的一员了,希望同学们以后能够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许老师环顾了一下教室,在为这个新同学找座位。正好苏锦书后面的座位空着,许老师就安排他坐在了那里。苏锦书有1米65,在女生中算是个子比较高的,她坐在倒数第三排中央靠楼道的位置,韩云中就此坐在了她的背后。他从讲台下下来,引起了一阵骚动。她听见身后拉椅子的声音、坐下的声音、翻书包文具的声音,却始终没有回头。她没忘,他们此时还是敌人,还有点江湖小恩怨没有了解。江湖规矩,能够握手言和的才是朋友。许老师走后,刚才已经蠢蠢欲动的花痴们现在彻底失去了防控。正是下课时间,都一窝蜂地涌到了新同学面前。苏锦书只觉得女孩子们的爱太像洪水猛兽,一下子就席卷而来。她脑瓜子也觉得嗡嗡的。她想起身脱离这个是非之地,没想到那家伙蹬了一下她的凳子。 “喂,同学,我的衣服,你打算怎么办,要洗吗?” 苏锦书一下子就火了,伸出脚让他看她的鞋子:“那么我的鞋子,你要洗吗?” 身边有了一堆看热闹的同学,有个声音说道:“哇,原来你们早就认识了啊。苏锦书,你真是幸运啊!” “苏锦书快说说,你和这帅哥是怎么认识的?” 原来她叫苏锦书啊。韩云中不禁心里想到。 “你好,苏锦书。以后请多多照顾!”他向她伸出了手。 苏锦书对于他的举动确实是有些奇怪,这算是示好了吗?她握住了他的手。苏锦书觉得有无数的羡慕的眼睛盯着她看,这个平淡无奇甚至有些文不对题的丑八怪和帅哥竟然握手了。这让那些自持美貌又花痴的姑娘嫉妒不已。苏锦书不敌这些带着恨意的目光,只好悄悄地坐下,用书挡住了自己的脸。学习有时候也是有可爱的地方,比如它会让你伪装成无公害的样子。 四班来了个帅哥的消息一下子在整个年级传遍了,女生这种花痴物种对帅哥完全没有抵抗力。苏锦书他们教室的门口每天都有很多翘首以盼的女生,如果你看他们三三两两的,那都是为了一睹韩云中的容颜。胆子大的,都已经开始悄悄送上小礼物什么的。每天他的桌子上都堆满了一堆小礼物,有吃的,有玩的,还有颜色好看的信纸,不用猜都知道那是情书。这个年级的小女生总是喜欢把心事都诉诸于文字。把她的喜欢、矜持和柔情藏在文字中,小心翼翼地暗自喜欢,如果这个文字还有实体的对象,那就更一发不可收拾。每一封情书的背后都是一颗满怀期待的心。容易期待、又容易破碎、又暗自愈合。 韩云中对于这些小礼物,却从不多看一眼。那些小礼物都便宜了他的四邻。其中苏锦书受惠最多,自从上次他们握手言和之后,好像关系就好了很多。作为前后座的关系,总是借书借本子的战略性的同帮互助合作,也是比旁人亲密了不少。苏锦书不久就发现,新来的这个也是个学霸。他刚来没多久,班级第一名的宝座就易位了。后来一直占据着年纪前三名的榜单。苏锦书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班里那个总是第一名的小眼镜一哭,她就知道韩云中这家伙又大杀四方了。他的残忍可见一斑,苏锦书有时候还有些同情小眼镜。毕竟他的镜片都那么厚,总是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却还是不及这个冷淡傲慢的入侵者。他表现的越不在意,越是对那些不及他的人的一种侮辱。包括苏锦书在内的所有人都处在凌虐之中。只是苏锦书,本来就离优秀好远,所以她好像更快乐。 第十五章 韩云中的四邻都是男生,除了苏锦书一个女生。那些吃的零食、小礼物韩云中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经常都给了苏锦书。经常是那些礼物只出现在韩云中的桌子上一小会儿,就又原封不动地到了苏锦书的桌子上。对于这样的好意,一开始苏锦书是欣然接受的。她吃得很开心,久而久之,又觉得良心上有些不安。总觉得糟践了她人的一份心意。当然,对于那些情书,那些满怀心意的情书他也从未打开过。他总是习惯性地把它们扔进后面的垃圾桶。他扔这些东西的时候动作确实利落干脆,不带一丝留恋。苏锦书却总觉得很可惜,总感觉扔掉的是一颗颗破碎的心。即使不喜欢,也不能践踏别人的心意。她是真的觉得也许他就是一个狂妄自大的人。 放学的时候,趁没人注意,苏锦书总是悄悄地从垃圾桶里把它们捡回来。回到家里,在柔和的灯光下,在舒适的小床上,她仔细品味着这一封封的来信,拜读它们、欣赏它们,体会信主人的感情,感受她们笔下所描绘的韩云中。读完之后,她总是又把它们叠回原样。给它们编成序号,放在一个精致的小木匣中。她觉得,相比垃圾桶,这应该是它们的好归宿。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是觉得可惜吗?或者是她想窥探别人的情感世界?她觉得都不是,应该是她想知道她们笔下的韩云中是什么样子的。她想知道,他是以如何的魅力俘获众多女生的芳心,让她们甘愿卑贱,甘愿沉浮。她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她从未给任何人写过情书,也从未向任何人表白过。当然,她也从未喜欢过任何人,她不明白这种情感,不过也不代表她以后不会。这时的苏锦书还是懵懂的糊涂状态,不知道喜欢为何物,也不知道她又喜欢谁。所以总是好奇,为什么她们就会给这个家伙写情书。有时候,信中的语句会让她感动落泪,她想如果韩云中看了这些信,也会感动吧。说不定,就会接受其中的某一个人的心意吧。很快,她又会觉得自己自作多情,干嘛替别人的事情瞎操心。 苏锦书和韩云中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咸不淡的。除了正常的借东西这种事,他们几乎也不怎么说话。每次他踢一下她的凳子,她就知道他有事相求。总是侧着脸听他的下半句,然后顺势就把东西扔给他。那次雪糕事件之后,他们其实并没有过多的交流。他坐在他的身后,她若不回头,就看不到他。每天能正眼看到他的时候就是做课间操的时候,那时候,他们是并排。中学生第三套广播体操,全校学生都站在操场上,这是一个好时机,一个偷偷看喜欢的人的好时机。有多少女孩追寻着喜欢的男孩的身影,又有多少男孩用眼睛的余光密切关注着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蹦一跳、一伸一展之间,错开的缝隙之间你总能找到你想要找到的那个人。这像是一场秘密的盛会,每个人都心照不宣,心领神会,暗自进行着一场孤独的欢喜。樊少川也是这欢喜中的一员,他和苏锦书不在一个班级,每天的课间操对他而言,就是一次秘密约会,他可以透过人群去看她。人群是防护,是伪装,他隐藏在他们背后大胆地、毫无保留地看着她。他喜欢这样肆无忌惮、又明目张胆地注视着她。她的小动作、小表情他都可以观察到。在这场隐秘的集会中,他是最好的侦察兵。平时他捉弄她、和她开各种玩笑,和她打打闹闹。他们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只有这时,他才是安静地以另一种身份去喜欢她。是的,他喜欢她,不是以朋友的那种喜欢,而是来自于一个男孩对女孩的欣赏。 苏锦书全然不知道这短暂地十分钟课间操对某些人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有人的目光紧紧地落在她的身上。她只是稍微有些许欣喜,可以正面地看看韩云中,用眼睛的余光去观察他。她总能发现一些他细小的变化。比如他今天穿了一双新鞋子,他的双手总是喜欢插在裤兜里面。他应该喜欢红色多一点,因为她发现他穿那件红色运动外套的次数比较多。每发现一点,她就欣喜万分。她秘密地搜急着关于他的一切,好像已经变成了一个习惯。她不知道这个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是觉得挺好玩的,这是她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给自己找的一点乐趣。苏锦书是一个善于给自己找乐趣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的身边如果有光的话,你也不会一直在阴影了。人的向光性会使她驱逐美好。韩云中起码是美好的,这一点,她是相信的。 第十六章 她依然接受着他随手给她的那些好心礼物。她把这视为一种默契。他们两人特有的默契。某天下午一到校,她刚落座。林小池就跑到她跟前了,一副有大事要说的样子。这个林小池是她的朋友,也是她同一战壕的队友,和她一样的痛恨物理化学。学渣在某些方面都有些同病相怜的特质。也总能互相吸引。但和苏锦书不同的是,林小池是一个比较温婉的姑娘,她不太说话,一说话有时候会脸红。在班里总是没有存在感的样子。因为她安静,安静地会让你忽略到她的存在。每个班级好像都有这么一些人存在。你对她的印象总是乖巧、文静,又内向害羞。林小池和苏锦书会成为朋友,这是大部分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太闹腾,一个太安静,怎么想也不会觉得她们两个人会是朋友。苏锦书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她记得是刚入学的某天,那天晚自习的时候,她收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可以做你的朋友吗?落款处那里写着:林小池。当时苏锦书并不知道这个林小池是何许人也。悄悄地问了同桌,环顾了教室一周,才找到了坐在角落里的林小池。似感觉到有人在找她,又像是她一直在等待这个寻找的目光,苏锦书看到了她。她坐在靠墙的角落里,身影小小的,稀疏的头发绑成了一个马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营养不足的原因,头发有些发黄。苏锦书看到她,就立马想到了一个词:黄毛丫头。苏锦书细想了一下,确定她和她并没有交集,甚至她都不知道她是谁。她为什么要和她做朋友呢?但只是短暂地想了一下,她就回了张小纸条给她:当然可以啊。谢谢你愿意做我的朋友。我很开心。苏锦书性格外放,是一个很开朗的姑娘,一般别人有需求她都会立马冲上去,所以从小到大有很多朋友。她喜欢交朋友,也真心对待朋友。苏锦书不知道,林小池在收到那个小纸条之后,心里有多么激动。她内心是胆怯的,又惶恐不安,那个回信像是一把定心锤稳稳地砸在了她的心上,她安心了。从此以后她有朋友了,她的朋友叫苏锦书,她可以这样对别人说了。 苏锦书也许忘记了,可林小池却记得非常清楚。初中那会儿她们就是同学,在一个学校里面。有次在学校的小花园里,她的书包被几个调皮捣蛋的坏男生扔来扔去,她都要急哭了。这时候苏锦书从旁边经过,一把帮她夺回了书包,并教训了那几个男生。她那时候个头也小小地,却手叉腰义正言辞地说道:“你们几个男生欺负一个女生,不要脸!真是不害臊!”那几个男生也觉得没意思,脸上挂不住,一溜烟地跑开了。她拉起了坐在地上的林小池,把书包还给了她。林小池其实不知道这个救她的女生是谁。她本来想上去感谢一下。她却被她的朋友叫走了,她听见她们喊她:“苏锦书,你快点……”原来,她叫苏锦书。她记住了这个名字,后来才她打听到了她的班级。她一直想找到她,对她当面表示感谢。却一直没有机会。直到后来升入高中,她们同校又同班,她高兴坏了。鼓起勇气写下了那个小纸条,是的,她想成为她的朋友,即使她有很多朋友。她孤单怯懦的内心急需要这样一个热心勇敢的人去成为她的力量。苏锦书,就是这样的力量,这样的依靠。她迫不及待地想在她身边寻找温暖。 此刻的林小池坐在苏锦书的对面,她看着眼前的苏锦书,她还不知道她已经成为了全校女生的敌人。还一脸天真无邪的表情,这样的苏锦书真的很惹人喜爱。她不想她受到伤害,不能!苏锦书看着林小池,总觉得她似乎有话要说,却迟迟不开口。就主动问她了:“怎么了,看你的表情感觉天要塌了一样。” “可不是吗,天就是要塌了,你这个小傻瓜还不知道。” 苏锦书笑了,伸手摸了摸林小池的头发,宠溺地说道:“别怕,天塌下来还有我呢。我给你撑着。” “哎呀,你别闹。我是认真的,你不要和韩云中那么亲密,你不知道那些花痴女生们早就看你不顺眼了。看见你都恨得牙痒痒的,我害怕她们会对你做出一些过分的事情。先知会你一声,你还是小心一点儿为好。”林小池一口气说完,就害怕苏锦书不当真。 “你觉得我和韩云中亲密吗?我们都没有说过几句话好吧?” “那你说说看,他为什么把吃的都给你,那些小礼物都送给你,你们又是前后桌,而且你们之前就认识,这还不算是亲密吗?” 苏锦书有些无语,他们那不太美好的遇见从别人嘴里出来就成了老相识。 “正是因为是前后桌,所以他才把那些小礼物、小食品给我啊,难道他要扔掉,那不是太浪费了吗?” 林小池忽然拍了一下桌子,说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啊,他为什么会给你啊,为什么不给别人呢?这说明他对你还是不同的。” 林小池平时说话慢吞吞,这一下子说这么多,条理还这么清晰,苏锦书一下被说懵了。直到她恍然大悟说出了那句: “他……他会不会对你有意思啊,他喜欢你!”林小池忽然发现了什么,她细想了一下,韩云中对谁都是冷冰冰的,唯一对苏锦书还有些与众不同。苏锦书觉得她真是不说则已,一说惊人。 “你不要乱说啊,我都已经成为那些女生的敌人了,你还这样说,是想让我死无葬身之地啊。再说了,他有什么好的,那么冷傲自大,好像别人都欠他似的。自以为长得帅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我才不稀罕呢……”苏锦书说得正起劲,却全然不知道韩云中从后门进来了,就站在她背后。林小池也看到了,一直眼神示意她,她却没有看懂。林小池急了,立马打断她:“他对你挺好的,你不要瞎说。别说了!” “好什么好啊,整天跟个瘟神一样,看着都觉得害怕,你不觉得他其实挺吓人的吗?真不知道那些女生为什么喜欢他?我还是觉得少川那种温柔的男生比较好。” “是吗?”韩云中冷不丁地说了一句话,他嗓音低沉浑厚,声音很有磁性。这声音吓到了苏锦书,她没有回头就知道是谁在她背后了。果然,在背后说别人总是容易遭报应。她想回头解释一下,却因为太紧张,肩膀耸在了一起,全身像个被猎狗追的兔子充满了戒备。她没有在背后说过人坏话,这第一次说就触了一个这么大的霉头。或许是紧张过头了,她竟然打起嗝来了!一个接一个,韩云中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有如此大的威力。他伸出手搭在她的肩上,轻轻地帮她抚着背。这一抚不要紧,她打嗝打得更厉害了。眼看就要丢人丢到家了,她像个兔子一样从教室窜了出去,伴随着一串串的打嗝声。林小池对他笑了笑了,说了句:“你别介意啊,她说着玩的。”然后也跟着跑了。 第十七章 留下凌乱的韩云中,他的嘴角却浮现出一丝浅笑:这丫头还挺有意思的。 韩云中是一个个性比较冷淡的人,冷淡疏离是他一贯的态度。外人眼中的她总有些不近人情,很难相处。 他的生活也很简单。他不喜欢麻烦的事情,女生的喜欢对他来说就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而他处理麻烦的手段也很简单粗暴,就是不闻不问,扔掉麻烦就好。 他的人生早都已经规划好了,他要上军校。他想成为一名军人,像父亲一样的军人。他刚转来新校,还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 他父亲是一名救人牺牲的烈士。在他六岁那年就牺牲了。母亲性格也要强,一个人抚养他长大。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性格也比较孤僻,也习惯了独来独往,喜欢一个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因为年龄小,他对父亲的印象其实很模糊,后来父亲就变成了墙上的一张照片。因为父爱的缺失,他其实从小没少受同学欺负,小时候经常有男孩儿挑衅他,总是说他是没有父亲的可怜虫。 男孩之间磕磕碰碰也正常,总有些孩子三五结帮地在回家的路上堵着他。可是,在外面受得委屈他从来都不说。每次都是默默地擦好伤口,整理好衣服再回家。 小小年纪的他不想让母亲担心。他一般都是隐忍沉默,从不逞口舌之快。因为母亲告诉过他:“一个人只有没本事的时候才会出口伤人。真正的强者都是在储蓄能量,等待时机。他们从不需要用语言去证明自己。” 韩云中记住了这句话,也把这股劲暗暗用到了学习上。他的隐忍好强都在学习上得到了最大的发挥。很快,大家都不敢再小觑他。 只有一次,他忍不住动手了,那个经常欺负他的小胖墩被他打了一拳,眼睛肿了。伍星河被叫到了老师的办公室。老师还没有说清楚情况,对方的家长就气势汹汹、咄咄逼人。 等她了解了全部过程,伍星河掏出了500元放在桌子上。说道:“这些钱是给孩子的医药费。应该足够了。剩下的钱给孩子买点好吃的。” 那个女人喜滋滋地伸手就去拿。 伍星河挡住了她的手,说道:“你的事情结束了。现在到我的事情了。我要你和你的孩子当着老师的面向我们郑重道歉。是你的孩子先辱骂云中,而且据老师反映,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不是野孩子,他的父亲是一名英勇牺牲的烈士。我没说,是因为不想云中受到什么特别对待。但是你们也不能因此而欺负他!他的父亲堂堂正正、清清白白,我不允许你们玷污他。 ”还有你,刚才当着我孩子的面侮辱他的母亲,这不是一个母亲应该有的作为。所以,你们必须道歉。” 伍星河说得不卑不亢、铿锵有力。那个女人顿时觉得羞愧难当。这是韩云中第一次听母亲说这些。母亲拉着他走出办公室的那一刻,他觉得她高大极了。 母亲给了他足够的底气,让他去看待那些看轻他的人。学习就是他证明自己的唯一方式:即使没有父亲,他依然优秀到可以令对方望尘莫及。 那天走出校门,伍星河蹲下对儿子说:“今天为什么打架了,平时都不动手的啊?痛不痛?” “因为他今天骂你了。我想保护你。” 伍星河听着又辛酸又欣慰,抚摸着儿子的头说道:“不要自卑,也不要骄傲,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他性格里的倔强有母亲的影子,小小年纪的他就已经知道了要保护母亲,心智也比同龄的男孩子早熟一些。他知道自己的目标和方向。 所以当班里的其他男生都在讨论哪个女生长得漂亮的时候,他是不屑一顾的。他甚至没有往这方面想。他和他们不一样,他有责任在肩上,他必须让自己更强大。成长为保护母亲的男人。他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那些女生的礼物他不想动,情书都不想看,直接扔垃圾桶了。可是对于苏锦书,他心里竟莫名地生出一股柔情。她天真乐观,有种他所没有的明朗。好像世界在她那边永远都是晴天。 谁愿意一直呆在阴郁里面呢?她的快乐星球一直发散着亮光,吸引着他。林小池刚才的话点醒了他。他随手把那些小礼物、小食品给了她,仅仅是因为她是他的前桌吗? 为什么刚才她说不喜欢自己时,他心里竟生出一股无名的怒火。她捡起垃圾桶的情书,他是知道的。 那天他走到半路忽然又想起有本书没带,又返回教室。他看见她一个人在垃圾桶旁边,小小的身影蹲在那里,从那里找出那些被他扔掉的东西。 她细心地用卫生纸擦掉上面的灰尘,把她们整理好放进了书包。她小心翼翼地样子触动了他。看惯了她平时毛躁的样子,没想到她还有如此细心的一面。 看她快要出来,他立马退到教室门口,假装刚要进来。苏锦书看到了在门口的他,也是有些做贼心虚。脸有些红红地说了句:“哎,好巧啊,你还没走啊!我先走了啊。” “你……”他喊住了她。 她回头:“怎么了?有事?” 他不知道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也许只是为了和她多说几句话。 他忽然想到他要说些什么了,“我想……”。他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他看到那个人,是一个很阳光的少年。 “锦书,放学了,你还在干嘛?我们一起走。”樊少川在不远处喊她。 “好的呀,等我一下。”苏锦书立马回答。 他看到她的脸上带着笑容,那个少年给她的笑容。 “你想说什么?”女孩问他。 “没什么,你快走吧,有人在等你。”韩云中冷冷地说着。 此刻的他面无表情,可她明明觉得刚才他的眼眸有些闪闪发亮。苏锦书没有多想,毕竟她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 她悠然地转身,跑向了樊少川的身边。跑到他跟前,她一手搂住了樊少川的脖子,惹得樊少川“哎呦”地大喊着。他们两个人总是这样,见面就打打闹闹成了习惯。 在樊少川面前,苏锦书似乎特别容易放得开。在苏锦书眼里,樊少川像是另一个自己,她从没有觉得在一个人面前可以这样放心大胆地做自己。两个人在操场上追逐着、打闹着、嬉笑着。 第十八章 可是在另一个的眼光里就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了。不远处,韩云中的眸光紧紧地锁在了这两人身上。他们越是亲密,他越觉得心里不得劲。而且觉得浑身好热,热得像是要爆炸。他很不高兴,他不喜欢她的手搭在他的脖子上,不喜欢她和他在一起时的自然地笑容。他更加不喜欢他喊她:锦书。凭什么?他愤恨地走进教室,想取回书。可刚才的画面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他一时无法发泄,一脚重重地踢在了墙壁上。顿时,一股钻心的疼痛袭来,他彻底清醒了。好疼!他忍不住痛呼。却也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他终于开窍了。他的青春期来到了,因为一个苏锦书的女孩子,她唤醒了他体内的男性荷尔蒙,影响了他的多巴胺分泌。他忽然发现,只要一想到那个女孩,他的心就会砰砰乱跳,毫无节奏。那个午后,少年痛着,也并快乐着。他在疼痛中审视了自己的内心。最后,一瘸一拐地离开了教室。 多年以后,韩云中已经是某部队的连长了。他手底下有个叫吴超的小战士有天向他请教了一个问题。他遇到了感情问题。有个姑娘总在他身边晃悠,整天喊着要嫁给他,他觉得她烦,总是不给他好脸色看,希望她最好不要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改天看到这姑娘和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就莫名地烦躁,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吴超向敬爱的连长说着内心的苦闷,却不料韩云中大笑了起来。他想到了曾经自己的不知所措。原来,自己并不是唯一傻的那个。很多时候,人不能清楚地看清自己的内心,是因为缺少了一个外力的刺激。有人竞争,才会有紧迫感,才能认识自己。韩云中对吴超说道:“你这是喜欢上那个姑娘了,估计逃不掉了。” 吴超又问道:“那连长呢?你有喜欢的姑娘吗?” 韩云中抽着烟看着训练场,没有回答。吴超从他的眼神里读到了答案。没过多长时间,他就知道了他们连长喜欢的那个姑娘。发烧昏迷的连长在迷迷糊糊之际喊得就是那个女孩儿的名字:苏锦书。喜欢他们连长的女孩儿不计其数,就连文军长的女儿都喜欢他。可是连长却是一块冰石头。那个时候他就对这个女孩儿充满了好奇。 韩云中想着刚才她落荒而逃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他有那么可怕吗? 林小池追着苏锦书跑了出去,看着她跑进了女厕所。她也跑了进去。苏锦书跑得有些气喘,她觉得女厕所最安全了,那个大魔王总该不会闯到这里来吧。“苏锦书,你跑什么跑呀?”林小池进来问她。 “我不跑,难道要等他用眼神杀死我吗?你不知道他有多可怕!”苏锦书回击到。 “可是也用着不跑到厕所啊,很丢人的。”林小池还是觉得呆在厕所不是长久之计。 “我知道,我们就当来上个厕所,上课铃响了再回去。”苏锦书她们真的在女厕所待到上课铃响才回去。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确实也是如此,韩云中也表现得像没事人一样,并没有把刚才的事情当真。毕竟,她说他不喜欢他,这样的事情他不想承认,也永远不想当真。 苏锦书仔细想了一下她和韩云中的关系,不是朋友,好像也不是敌人。是同学,又经过她的口无遮拦,感觉多了一份尴尬。是的,有些尴尬。那天早上,苏锦书的肚子一直不是很舒服,总觉得肚子胀胀地痛。她只当是自己吃多了也没有多想。早上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她肚子痛得更厉害了,整个人很没有精神的已经趴在桌子上了。忽然感到腿心间一股潮意,有什么东西汹涌而出。她心里喊了一声不妙,好朋友来了。她的好朋友一直都很不准时,好在总有规律可循。这次是她忽略了,她并没有带面包巾。苏锦书只感觉到汹涌而出的浪潮一股接一股,心里更是焦虑,她今天穿得白色裙子,总觉得大事不妙!已经感觉到裙子有了湿意。她趴在桌子上,看着墙壁上的时钟,还有二十分钟就下课了。她要坚持到放学,等到所有人都离开的时候,她再想办法,她不想让别人看见她的难堪。16岁的女孩子对这种事情总是觉得很难为情。觉得它是隐秘的、污秽的、难以启齿的。韩云中也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她就坐在他的前面,他一抬头就能看见她,他看到她萎靡不振、只当她是病了。 第十九章 二十分钟的时间很难熬,苏锦书盯着钟表,跟着秒针一起跳动。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来了。在老师走出教室后,学生们都欢呼跳跃。放学的铃声就是号角,不一会儿教室就没几个人了。苏锦书的同桌是个男生,名字叫汪磊。他看到苏锦书放学了仍趴在桌子上,就问她:“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要我帮你吗?”苏锦书谢过了汪磊,可是她现在只想让他离开,给她一个私密的空间,好让她能处理一些女孩子的事情。她慢慢地说道:“我没事,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先走吧。” “那好吧。”说完,汪磊就离开了。苏锦书听到他喊了韩云中的名字,两个人结伴离开了。苏锦书这时候真的很希望她的同桌能是个女孩子就好了,她可以理解她的难堪。林小池今天请假了也没到校,也帮不了她。终于,班里的学生陆续都走完了。她常抒了一口气。慢慢起身,果不其然,裙子后面染了好大一片,像是白裙子上面盛开了一朵玫瑰花。她没想到凳子上也沾染到了血渍。正在踟蹰要怎么办时,韩云中忽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韩云中和汪磊一同走到校门口,他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她有什么事。他告诉王磊自己有东西落在教室了,要回去取一下。还没等汪磊说话,他骑着车就跑了。汪磊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事情这么着急吗?” 他快速跑回教室就看到了这一幕。他看到了凳子上的血渍,又看到了她极力掩盖的衣裙,顿时明白了什么。他的脸倏地一下子就红了,开出了两朵红晕的花儿,他显得有些局促,却也明白眼前的这个女生比他更局促不安,更加地难为情。苏锦书不知道他会忽然跑回来,又被他看到这难堪的一幕,顿时脸色绯红,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她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脸色。 韩云中只是简单地愣了一下,就立马知道要怎么办了。他脱了他的上衣外套,走到她身边,她吓得退后了一步。他不由分说地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柔软细腻,却是冷冰冰的。她吓了一跳,感觉到他的大手包裹着她,温暖而厚实。她感受着这份温暖,听到他说:“别动!”她就乖乖地站着不动了。他迅速地把上衣围在她的腰间,并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他蓝色的外套垂下来,正好遮挡住了她的秘密。他又拿来抹布细心地擦掉凳子上的血渍。她站在那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看着他快速地做着这一切。擦好凳子之后,苏锦书听见他说:“你都用什么牌子的?” “啊…”他的声音有些小,她没听清。 “我是说,卫生巾,你用什么牌子的?我现在去学校的小超市买。”他说完这句话,彻底红了脸,不再看她。 苏锦书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毕竟是小姑娘,也觉得挺害臊地。脸色也是绯红。她看见他脸上的红晕。知道他也在害羞。可是他是在帮她呀,她怯懦着随便说了一个牌子。只见他转身就走,边走边说:“你在这里等我,我会很快的!”她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柔情。所谓的英雄人物是不是总是这样解救人于危难。她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等他。像一个弱女子等着他的大侠。 让一个男生买卫生巾,确实是一件挺为难的事情。韩云中来到了学校的小超市。因为是放学时间,超市并没有多少人,但零零散散的也有七八个人。他小心地避开这些人,摸索着找到了女性用品的货架。谢天谢地,那里并没有什么人。韩云中看着货架上品种繁多的卫生巾,眼睛都快要花了。他从来不知道女生用的东西竟然有这么多种类。日用的、夜用的、加长加宽的、纯棉的、带网状的、有小翅膀的,天呢!太难了!他想起苏锦书只是简单地告诉了他一个品牌名字,却没有告诉他这些细节问题。他刚想伸手拿一包下来看看,几个女生走过来了。他立马走开。假装去别的区域看看。 那几个女生也是来买卫生巾的,她们不一会儿就选好了自己的用品,只停留了一会儿就走了。韩云中看见她们走了,又假装看商品来到了这个货架。这次,他下定了决心,每种都拿一样。他迅速地从货架上拿了四五包卫生巾下来。快速地来到了前台的收银处。收银的是一位胖胖的阿姨,她看着这个少年拿着卫生巾来结账,心里就有一股鄙夷:现在的女生真是开放呢,连卫生巾都不避人。社会风气都败坏了呦。她冷冰冰地结着账,这时韩云中的后面来了两个女生也在排队结账。这两个女生看见前面的帅哥买卫生巾,觉得特别稀奇。小声地讨论着,女生甲说:“他长得好帅啊,他是给女朋友买卫生巾吗?真是贴心呢?”女生乙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男生给女生买卫生巾,看来真的是暖男一枚啊。”女生甲:“当他女朋友肯定会幸福吧!不知道是谁有这么好的运气。”女生乙:“反正不是你,你还是别犯花痴了。”两个人窸窸窣窣的,不时地笑做一团。韩云中从她们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她们在讨论他。他装作镇定,其实心里想着立马离开这地方。胖阿姨速度其实很快,但在他眼里,却觉得她笨手笨脚的。好不容易结账完毕,他提着袋子立马就溜了。迎面和门口的一个男生相撞,袋子里的卫生巾滚落在地。他立马手忙脚乱地去捡,觉得尴尬至极。后面的两个女生再也忍不住了,爆发出哄笑。收银的阿姨也说了一句:“哎呀,小伙子,毛手毛脚的可不好啊。”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那个窘境的,只记得自己跑得飞快,怀里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个黑色的袋子,那里面装着一个女孩的隐秘。他跑着跑着就笑了,那种隐秘而羞涩的笑容。他从未想到他和一个女孩的隐秘如此亲密。这种感觉很奇怪,让他觉得有些爽。 第二十章 苏锦书看到他满头大汗地跑来,怀里紧紧地抱着个黑色袋子。她一打开,已经懵了。 他看出了女孩眼中的疑惑,先开了口:“不知道你需要哪种的,就每种都拿了。里面总有你能用的吧。” 他越说声音越小,后面都不敢看她。苏锦书红着脸说了句:“谢谢。”就拿了袋子跑去了卫生间。一切收拾好了之后她走了出来,韩云中并没有走远,他靠在女卫生间门口的墙壁那里等着她。 看见她出来,他立马上前冒出了一句:“我送你回家吧!” 苏锦书抬头看着她,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她一时半会儿消化不了。 “我知道你不舒服,今天不太方便,所以我送你回家。” “怎么送?”苏锦书问。 韩云中指向了停在广告栏下的自行车。苏锦书顺着方向看到了那辆车,那辆橙红色的变速自行车。苏锦书看到,那辆车并没有可以载人的后座。 她疑惑地看着他,问了句:“我要坐哪里?” 韩云中并没有回答她,而是径直走到了自行车旁。骑着它行驶过来,车在苏锦书处停了下来。他用一只脚撑住了地。按了按车铃,苏锦书发现这样的他挺帅。 他对她招手:“上车。”难道他要她坐在前面的横杠上吗? 苏锦书还在愣神之中,听见他又说了句:“过来!”他的语气有种霸道的强硬,却又带着一丝温柔和宠溺。苏锦书慢慢地走到他的身边,还不知道怎么上车。 他一脚撑地、一只手拉着他,轻轻巧巧地把她放到了横杠之上。她坐到了他的车子上!听见他后面说了句:“坐稳了!”车子行驶了起来。 他骑得很慢,也许是为了照顾她的感受。自行车穿梭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能感觉到舒爽的风从耳边拂过。她的发梢被风吹起,抚过了他的脸颊,痒痒的,却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他个子高,她坐在横杠上,后脑勺正靠着他的胸膛。他稍微身体前倾,她整个人都感觉在他的怀里。她的发香、她身体淡淡的幽香,随着风都飘进他的鼻子里。 他大口的呼吸,感觉着她的清甜。路上不时有学生望向他们。有人已经认出韩云中了,正激动不已时,却发现他车前面载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是谁?那个女生感觉像是依偎在他的怀里。 苏锦书觉得有些不自然了,路上那些女生的目光感觉像是一把利刃,眼里的恨意像是要杀死自己。帅哥是公有财产,是不能私自霸占的。要不然那些明星一宣告结婚就掉粉,她不想这么明目张胆的成为别人的靶子。 待他车子转弯骑得慢的时候,她轻轻跳了下来。他不防备,然后立马刹车,她就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他顺手搂着了她。苏锦书听到他的心跳声,狂乱而无节奏。 她自己的也是,她没有胆量抬头,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么尴尬的情况。如果可以,她真想一直埋着头。路上沸腾的声音明显比刚才高了好多。 她听见周围有女生的声音:“那是谁啊,为什么会坐上他的自行车?” “对啊、对啊,这简直都成学校最大的八卦了,她还敢投怀送抱,真不要脸。” “为什么我还有点羡慕她呢?我也想有这样的待遇?” “我看那个女生长得很一般啊,留着假小子式的短发,还带着个眼镜,男神会喜欢她吗?他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话说,她到底是谁啊,抱着男神到底是想怎样,还不撒手……”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苏锦书吓了一跳,她还在他的怀里,这怎么能行! 她立马抬头,对上他的眼眸。他眼眸深邃,里面有她看不懂的东西。她才发现,他的双臂搂着她。 她急了,立马推开他,吼道:“还不放手,还不嫌丢人吗?” 他意味深长地笑了,有种邪魅的痞气,他说:“知道丢人,还不乖乖的。”他故意把乖乖的几个字咬得很重,然后趁她不注意,一把把她抱上了车。她又重新坐在了车前的位置上。 她听见不远处的人群发出了一声声惊呼。苏锦书忽然觉得自己成了偶像剧的女主角,在万般瞩目之下被男主角抱上了车。细想之下,自己何曾有过这样的剧情。 更可况是,被像金城武一样的男生抱着,这种感觉还挺不赖的!那不如就享受吧。想明白之后,她开始享受这样的待遇,那些恨意的目光她也全然不放在眼里。 她反而很庆幸,此刻的她不在人群中,不是羡慕嫉妒恨大军的一员,不是别人剧情的旁观者,而是真真实实的女主角。 韩云中一句:“坐稳了!”车子又行驶出发了,这一次他骑得很快,害怕她又一次跳车逃走。她反而乖乖的,安稳地坐在那里,反而是全身心放松下来了,她才觉得肚子的疼痛感袭来,一阵接一阵的,肚子搅得痛。 连带着整个人都有些困倦。她趴在他的车头,不说话也不动,像一只慵懒的小猫。车子很快出了校门,他默默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想着什么。 他忽然想到,他还不知道她家住在哪里。就随口问了句:“你家住哪儿?” “南丹新区幸福路金凤花园。”她答道。他说了一声“哦”,就开始往这个方向驶去。 她半眯着眼,看着街道两旁的建筑物在不断地后退,又驶向小巷子,两边的景物又变成小饭馆、小商店,有菜贩的叫卖声,这一切嘈杂、热闹、又纷乱,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息。 韩云中的车子在这里穿梭,他小心翼翼,害怕两边的货物撞到了苏锦书。小巷子驶出去,拐个弯就到了目的地。韩云中看见了金凤花园的字样,确定这是苏锦书住的小区。 他没有驶进去,把车停在了小区外围的墙边。苏锦书从车上下来站在他的旁边,她的腰间还系着他的衣服,她抚了抚被风吹乱的头发,说了句:“今天谢谢你,衣服我会洗干净后再还你的。” “不着急,你好好休息。” “那我走了,再见!” 韩云中看着她像一朵云飘进了小区,直到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他抬头看了看这些林立的家属楼,她就住在这些高楼的某个房子里。望了一会儿,他骑着车走了。 第二十一章 下午的时候,苏锦书没有到校。韩云中看着前面的位置空了,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有些空落落的。 汪磊转过身说了一句:“哎,你今早跑回来就是为了她吗?”说她时,他故意看了旁边苏锦书的座位。一副不怀好意的笑。 韩云中没有回答。汪磊继续说道:“我可是没看出来,你竟然对她有些意思。藏得够深的呀。” “对,对,学校现在可都传遍了,说你今天的车上载了一个女生。而且大庭广众之下还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哎,真是世风日下啊……”说话的这个人是韩云中的同桌,叫陈志安。 由于高度近视,总戴着一副酒瓶底般厚的眼镜,说话时总是习惯性地扶眼镜。人送外号“眼镜”。时间久了,有时候大家都想不起来他有一个文绉绉的名字。 一双眼睛小小的,看人的眼神总是飘来飘去,透着一股子精灵劲。他说话总是有一种大人的腔调,表情浮夸、使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滑稽。所以,说话总是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哎,眼镜,你也听说了啊,看来长得帅真是自带八卦体质,我们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命呢?” “汪磊,话不能这样说。我是没什么希望了,但是你长得也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万一有哪个不开眼的看上你了,说不定哪天就投怀送抱呢?” 眼镜话音刚落,汪磊就用书敲在了他的脑袋上,差点把他眼镜敲地上去了。 “我说的是好话,你怎么还急眼了呢?”陈志安急了,扶住了眼镜忙问道。 汪磊没有答话,因为他看到韩云中根本就没有在意他们两人的话题,而是在那出神。汪磊示意了一下眼镜,眼镜也停止了大呼小叫,他们没有看错,韩云中看着苏锦书的空座位在出神。这一发现,让眼镜激动不已。 他忽然大喊了一声:“原来,你真的是喜欢苏锦书啊!”这是上课前的午自习,全班同学都在。他这一大喊,引得众人纷纷回头,看着他们。 教室里顿时沸腾了,有了笑声、起哄声、窃窃私语声。平淡的生活大家总喜欢这种新鲜猛料,解解乏味和枯燥。这句话也惊醒了出神的韩云中。 恍惚间他只听到了苏锦书的名字,忙问了一句:“谁还喜欢苏锦书?” 这下,眼镜错愕了,呆呆地说了一句:“你啊,你喜欢苏锦书。除了你,还会有谁?” 韩云中这才清醒了,他看着周围那些看故事的人,那些窃窃私语让他觉得烦躁。有目光望向他,他也不躲避,他就用眼神看着对方,直到对方退缩。 他眼神凌厉,本身也自带一种生人勿近的高冷气质。平时在班里也很沉默,这种沉默让他和大家总有种距离感。所以很快,教室的氛围又恢复了平静。 眼镜倒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这会儿乖乖地默不作声。汪磊也悄悄地转过了头,不再说话。韩云中本来在想:她很不舒服吗? 刚才眼镜的话却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内心:他为什么那么在意她?他喜欢她吗?喜欢吗? 刚才沸腾的人群里也包括了林小池,她也听到了那句话。却是像听到了什么惊天秘闻一样。心里不由得担心起了苏锦书,这个丫头可算是把全校的花痴女生都得罪了,这以后可怎么办啊? 她也看着苏锦书的座位发呆。这丫头还好请假了没来,不然要怎么面对刚才的那一出啊,是个女生都会被吓到而不知所措吧。 这天晚上,韩云中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情景和今天发生的事情相似,却又感觉不一样。这是一个公园,有很大的一个湖泊,湖面如镜,波光粼粼,他们沿着湖泊骑行。 梦中的他载着苏锦书,苏锦书坐在他的后座位上,搂着他的腰。她亲昵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停车之后,他们并排坐在草地上,望向湖面。 她的头抵在他的肩膀处,他稍微一回头就能看见她的侧脸,感受到她的呼吸轻轻地吹在他的脸颊。像一条吐着信子的小蛇,在他的心里攀爬缠绕。 她红润的嘴唇像一颗饱满甜蜜的樱桃,让人好想品尝。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跳着,感觉立马就要跳出来。忽而画面又一转,变成了她赤着脚奔跑,一抹亮白色在草地上极为显眼。 整个草地开满了鲜花,她转着圈对他微笑……他在睡梦中笑出了声,感觉这是一个不可描述的美梦。他的梦里,竟然是她。一想到她,脑海里的那些画面好像又清晰了起来。 伍星河已经做好早餐,喊他吃饭了。收拾完毕之后,韩云中就出来了。看见母亲正在给父亲上香,他过去站在母亲身旁,给父亲上香,并摆上了新鲜的水果。 墙上父亲的照片他很陌生,父亲穿着绿色的军装开心地笑着。这是他每天早上都要做的事情,给父亲上香,多年来,变成了一种习惯。这也是他唯一和父亲交流的机会。 每次看到父亲身上的军装,他都在暗暗告诉自己也要成为一名军人。伍星河却是不知道他的梦想,如果她早知道,一定会及时阻止。香烟袅袅,释放出一种独特地香味。 这个家干净整洁又朴素。伍星河看着身边的儿子,云中已经长得比他还高了半头,眉宇之间有了他父亲的影子。她略感欣慰,时间一晃这么多年,当年支撑她下去的唯一力量也自己长成了一股力量。 “过来吃饭吧!”伍星河亲密地说道。 韩云中坐在小饭桌上,早餐是馒头、鸡蛋、稀饭,摆了几碟下饭的小菜。韩云中拿了一个馒头低头吃着,母亲给他盛了一碗稀饭放在他的面前,又拿了一个鸡蛋给他慢慢地剥。 她看着眼前的儿子,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最近学业怎么样,新学校还适应吗?同学呢,都很好相处吧。” 韩云中喝了一口稀饭,说道:“挺好的,学习的事情你不要操心,妈妈,我会把握好的。我想上军校。像爸爸一样成为军人。” 听到军人两个字,伍星河剥鸡蛋的手停顿了一下,神色有些紧张:“你为什么想当军人?我不希望你成为军人。你可以随便学一个专业出来找份工作,能够自食其力就好。我想让你当一个普通人、一个幸福生活的普通人。” 韩云中笑了:“当军人就不是普通人吗?就不能幸福吗?妈,你想得有点多了。再说爸爸也是军人,他……” “他当军人又有什么好,早早离我们而去,这么多年来我们是怎么过来的,有多么艰辛你不是不知道。正是因为他是军人,我才不想我的儿子也变成他那样,最后变成墙上的一张照片。荣誉这些都是过往云烟,平淡的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 伍星河说得有些激动,眼角有了泪花,她用衣袖去擦拭。 韩云中赶紧放下碗筷,过去安慰母亲:“妈,我知道这么些年来你很不容易,这些我都明白。我也知道你不想我考军校,是害怕我和父亲一样,为了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我想考军校,不仅仅是因为父亲,而是因为我喜欢军人,我喜欢军人的铁血硬汉气质。你放心,我会好好地活着的。为了你,我都要好好活着。” 他说得斩钉截铁,伍星河又不好反驳。只能是叹息了一声。眼看饭菜都凉了,又督促着他赶紧吃饭。 韩云中大口喝完了稀饭,拿着母亲剥好的鸡蛋塞嘴里就跑了。边跑边说:“妈,我吃好了,我上学去了。”伍星河给他拿了牛奶,他已经跑远了。 第二十二章 苏锦书确实是有些不舒服,这次的月经来势凶猛,让她痛得下不了床,母亲李曼仪就帮她请了两天假。 这孩子自从小时候的那次事故之后,身体也总不大好。经常手脚冰凉,遇到特殊时期就更严重。苏锦书原本想着好不容易可以睡个懒觉,没想到却早早就醒了。 实在是昨晚的梦有些无厘头,让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现在还躺在床上回味。昨晚她梦见了金城武,金城武骑车载着她,他们沿着湖边骑行,感觉特别美好,甚至还发生了一些美好的事情。 梦中的金城武要吻她!她正期待着。却觉得一股潮湿汹涌而出,她就醒了。这该死的!她低声咒骂了一句。 忽然又觉得说得不对,赶紧双手合十对着天空,嘴里念念有词:万灵的神啊,我不是骂金城武啊,不要误会啊,事实上我很喜欢他的,昨晚的梦我就很喜欢。希望以后他能多多入我的梦啊,昨晚的那些剧情其实我还是很喜欢的…… “早上起来你在那儿念什么经呢?既然起来了,那就吃饭吧。” 李曼怡推开门,就看见苏锦书坐在床上念经。觉得很好笑,她的小锦总是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苏锦书的父母都是城镇职工。父亲是炼油厂的一个小领导,母亲是名护士,家境在这个小城里还算可以。 苏明诚对苏锦书又是放养的状态,所以她天真浪漫,生性不拘,养成了这种大咧咧的性格。对于请假不上课这事,苏明诚也是觉得挺好的。 女儿在家休息休息,正好可以从苦闷的学习中解放一小会儿,何况他觉得这丫头天生感觉也不是学习的料。经常拿着书兴师动众地说要努力,结果不一会儿就困得睡着了。 最后往往都是妻子再把她弄上床。李曼怡却觉得休息归休息,功课也不能被落下。何况,自己的女儿学习情况她是知道的,再这么耽搁下去,考大学都有些问题了。 她对女儿的要求不高,从来也没有奢望过什么985、211的名校。她只希望女儿能够上一个普通的二本院校,毕业后找一份普通的工作,以后嫁作人妇,能够平安幸福就行了。 这是她和苏明诚的共识,相比于名校,他们更希望女儿是一个健康、快乐、幸福的人。毕竟,他们曾经差一点就要失去她,这些和死神赢回来的岁月更应改感恩和知足,不是吗? 毕竟现在的她开朗活泼,健康乐观,缠绕在他们膝下,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李曼怡每每想到这里,就无比地感谢上苍,对很多事情都看淡了一些。 此时看着躺在床上的苏锦书,也觉得这样的时刻万分美好。她喊她过来吃早饭。苏锦书穿着睡衣,头发蓬松地坐在饭桌前。 李曼怡给她递了一杯热牛奶,桌子上是小油条、包子之类的,还放了一盘新鲜水果。苏明诚今天工厂有事,已经早早离开了。 李曼怡也是吃了一些,就准备上班。她嘱咐了一些苏锦书需要注意的事项,叮嘱她不要落下功课为好,就上班去了。 等到门关的那一刹那,苏锦书才觉得整个空间是自己的了。整个上午,她都在看漫画和小说中度过,午饭就按照李曼怡准备的,她热着吃了。 然后就躺在沙发上看碟,那是之前从樊少川那里淘来的。樊少川从巷口的租碟室买的。第一次看到碟片的名字时,苏锦书就笑了。他没想到樊少川五大三粗一糙爷们,竟然喜欢这么女生的电视剧,还取笑了他一番。 其实樊少川是真的不喜欢这种偶像剧,他是看到自己身边的女生有事没事都在讨论这部剧,想到也许她也会喜欢,就悄悄地帮她买了。为了显得不刻意,他说自己也喜欢。这部剧叫《恶作剧之吻》。 讲述了一个天才少年江直树和白痴少女袁湘琴的故事。苏锦书喜欢这部剧,看得津津有味。试问,哪个少女不怀春?有谁不期待自己身边的都是江直树那样闪闪发光的人? 苏锦书喜欢这部剧,可能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很像袁湘琴,又丑又笨,学习也不怎么好。属于那种丢在人群中就找不到的那种人。这种人,才渴望被注视吧,才渴望年少的时光里有一个可以仰望的人。 他是她的星空,是她的渴望,是她的梦想,是她的五彩斑斓,是她变好的全部动力。我们年少的时光里,需要一个这样惊艳的人,让我们以后的岁月里可以回味。可是江直树再好,也属于袁湘琴。 苏锦书有时候也在想,她会遇到她的江直树吗?以前这只是个模糊的疑问,现在苏锦书想到这个问题,脑子里竟会出现韩云中的影子。 她想到他帮她买卫生巾、载着车送她回家,甚至想到了梦中的景象,那些不可描述的画面,一下子就让她的脸红了。她觉得自己怎么跟个小色女似的? 这时候家里的座机响了,打断了苏锦书的胡思乱想。她立马跑过去接电话,是樊少川打来了的。樊少川今天课间去找她了,才发现她请假了没到校。 他当时在苏锦书的教室门口探望,有个认识的人告诉他:苏锦书请假了。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今早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他也知道了苏锦书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他听到这个事情的第一反应是有些失落。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她有一天会变成女主角,可是他不想这一天来得这么快,他也不想和她与之匹配的的男主角会另有其人。他不想她神经大条之下隐藏的细腻、眼镜之下覆盖的美丽这么快被人发现。 这一刻,他显得有些慌乱。韩云中看到门口的少年,却是另外一种心情。他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那天和她勾肩搭背,举止亲密的少年!他是来找他的,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不由得皱眉,神色有些不自然。 旁边的同桌眼镜陈志安也看到了樊少川,就自顾自地向韩云中说道:“他呀,叫樊少川,是隔壁二班的,听说学习不错,是苏锦书的好友,听说两个人经常一起上下学,很是亲密,两个人是纯洁的革命友谊。” 听到纯洁这两个字,韩云中有些不淡定了,一下子从凳子上站起来。有多少说纯洁的友谊最后往往都变得不纯洁了。他个子高,“倏”地一下站起来,倒是吓了眼镜一跳。 眼镜喊了一句:“你干嘛呀,发神经啊!” 韩云中冷冷地落下一句话:“上厕所。”就径直走了出去。 走到教室门口时,他刻意地碰了一下樊少川,两个人的肩膀碰撞到了一起,韩云中像是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走。樊少川觉得这个人不礼貌,但也不想多做计较。 正欲作罢时,却发现来人是他!那个被苏锦书不偏不倚命中的人、那个全校闻名载着苏锦书的男主角!是他自己撞上来的,他顿时心里生起一股邪火。 看着那人漫不经心的样子更是火大:“喂,你站住!”韩云中回头,嘴角有一丝邪魅的笑,他的笑在女生看来是诱惑,在男生看来就是挑衅了。 “有事?”他双手插兜,今天又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装,整个人显得酷帅。 “说对不起!你刚才撞到我了!”樊少川一字一顿地说道,他那个痞帅的样子、说话的口气都让他讨厌。他长了一副让他厌恶的脸! 樊少川盯着他,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他早已经将他千刀万剐。韩云中不急不缓地走近了他,他看到了他眼中冒出的火花,这是他想看到的。他就是想激怒他!韩云中上前抚平了他的衣肩,无声地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 “我笑你可怜,找不到人就拿人撒气。” “你想知道她今天为什么请假吗?”韩云中故意笑着提到这个。果然,樊少川有些慌乱,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确实是不知道好端端地为什么她就请假了呢。 可是看他的样子又不想认输,就说了句:“我当然知道!” “是吗?”他反问了一句。这下樊少川没了底气,彻底沉默了。 “看来你们也没有那么亲密吗?” 樊少川生气地喊了一句:“你知道什么!” 韩云中看穿他的窘迫,看他急冲冲的样子,觉得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了。他很满意!他悄悄地在樊少川耳边说了一句话,转身向他挥了挥手走了,就这样走了! 只留樊少川呆呆站在原地,耳边一直回想着他说得那句话。 他说:“从今以后,苏锦书可不再是你一个人的!”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韩云中看出他喜欢苏锦书?他在宣战吗?他也喜欢苏锦书,这怎么可能?这怎么会不可能? 他知道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女孩子。上课铃响,打断了樊少川的想法。他慢慢转回自己的教室,忽然觉得两个教室的距离已经成了他和苏锦书的距离。他不想要这样的距离。 第二十三章 放学回家后,想到韩云中给他说的话。樊少川迫不及待地给苏锦书家里打了电话。 电话的那一头是苏锦书的声音。她的声音软绵绵的,有种温暖治愈的力量。他早上在韩云中那里受到的窝囊气忽然有了疏解,她还是他的锦书。 “少川,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啊?” “没事,就是想多听听你的声音。你今天怎么没有到校啊,生病了吗?” “没事,有些小毛病,不碍事的。过两天就去学校了。这两天可能要拉下很多功课了,随后还得你帮我补补。” “你好好休息,功课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补上的,我们两个班的老师差不多都一样,我会记好笔记,你不会落下的。” “那就好,我妈妈还担心我的功课呢,有你啊,真好!放心多了。” 樊少川听到这句话心里悄悄地开了一朵花。 “你能再说一遍刚才的那句话吗?”他小心地问着,又充满了期待。 “哪句啊,有你真好吗?你这么自恋啊,喜欢别人夸赞你吗?好,那我就多说几句,有你真好,有你真好,有你真好……”苏锦书一连说了好几句。她听到那头樊少川乐不可支地笑了。 “锦书,我有你,也真好。”樊少川慢慢地说出了这句话。 “那是当然,我们可是哥们啊,我会为你两肋插刀的,放心!”苏锦书开心地说道。电话那头的他有些无可奈何,他不需要她两肋插刀啊!却被她的赤诚打动! “小锦,过来帮我拿一下东西。”李曼怡下班回来了,她怀里抱了很多东西,喊着苏锦书过来帮忙。苏锦书赶忙答应了一声。 她对着电话匆匆说了一声:“阿川,我妈妈回来了,我们先不说了,我挂了啊。”樊少川听着电话那头的忙音,也慢慢放下了电话。 有些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终于欲言又止。他其实想说,除了哥们,他还想…… 这天晚上苏锦书在自己的小沙发上窝着继续追剧,妈妈喊她:“小锦,传达室的李大爷打来电话说门房有你的东西,让你去取一下。” 苏锦书穿着睡衣,披了件外套就下楼了。内心还在想着:会有谁给她东西啊? 传达室的李大爷认识苏锦书,远远看见她就打招呼:“小锦呢,有你的好东西啊,是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给你的,他说是你的同学。” “是吗?什么好东西?”苏锦书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礼物是什么。李大爷就抱着一个大袋子出来了。苏锦书看到了,那是一堆零食。她开心极了。 李大爷把东西给了她,看着她开心的样子也笑了:“看来那个男生很喜欢你呢!” “我们是好哥们。”苏锦书谢过李大爷抱着东西就走了。在远处街道的阴影处,有一个人看着苏锦书脸上的笑容,也露出了微笑。 他看着她一蹦一跳地上楼了,直到身影再也看不见为止,他才转身离开。那个黑影是韩云中。 多年后樊少川说起这件往事的时候,苏锦书才知道早在她喜欢他以前,这个冷傲少年就已经喜欢她了,并默默地做了很多她所不知道的事。那时的她,总是犯糊涂,总是张冠李戴。 苏锦书回到房子之后,才打开袋子仔细看了一下,里面除了各种的好吃的之外,在最底下还有一盒药,缓解痛经的药。 她笑了,没想到樊少川还是一个这么体贴的家伙。刚打完电话问候,晚上还送来慰问品。真是好哥们。 苏明诚看到女儿抱着一堆东西,悄悄地给李曼怡说:“没想到我们女儿在学校这么受欢迎呢!” 李曼怡用随手的东西打了一下,嗔怒道:“我倒是希望她能专心在学业上呢,别瞎说。” 苏明诚一脸坏笑道:“那当初是谁给我写情书啊,说希望我们成为互帮互助的革命同志啊!”李曼怡急了,急忙上去去捂住他的嘴。 “在孩子面前你胡说什么呢!”苏明诚倒也不急,拉下她的手,狡黠地说了一句:“我看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说了不少当年的趣事。 韩云中到家时已经很晚了,伍星河还在踩缝纫机。她听见门响,从缝纫机上抬头,看了一眼儿子,他的脸上明显有笑意。 “你出去干嘛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去跑步去了,今天跑得远了一些。”韩云中看着母亲还在劳作,心里有些不忍。 走过去抱着了母亲:“妈妈,你眼睛不好,晚上就不要赶活了。” 伍星河任由儿子抱着,脚下依然踩着缝纫机说道:“我的眼睛没事,都习惯了。这个人家要得紧,今晚必须做好。都快做好了,就剩这一点了,踩个边就好了。” 韩云中把头紧紧地埋在母亲的肩膀处,感受着母亲的温暖。母亲的衣服上有淡淡的洗衣粉香,一种特有的母亲的味道。 伍星河拍拍了儿子的头,语气温柔地说道:“你快去休息吧,明早还要上学呢!”韩云中轻声“嗯”了一声,从母亲的温暖里脱离出来。 走到快房间口的时候,伍星河突然说了一句:“你今晚遇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了吗?我看你刚才很开心。”韩云中没想到母亲会突然问这么一句,扔下了一句“没什么”转身就跑了。 苏锦书一连在家里休息了两天,今天才去上学。可是走到校园里她就发现有些不对劲了。一路上总感觉有目光朝她这里看过来。 她看过去,那些人就立马散开。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着装,觉得自己的穿的也没有什么问题啊。她看着那些人,总觉得她们的窃窃私语和她有关系,却又不知道她们在说些什么。 难道她不在的这两天,学校发生什么大事了吗? “锦书,你可来了。”一个声音打断了苏锦书的想法,她抬头一看,原来是林小池。林小池从她背后跑过来,一把拉住她,走到了校园操场的长椅下坐下。 还没等苏锦书问发生什么事了,林小池就开口说道:“锦书,你这下可火了,大家都说韩云中那天车上载着的女生是你,而且韩云中亲自在教室里说喜欢你。所以那些花痴韩云中的女生估计看到你,想杀死你的心都有了。你现在是女生的头号公敌。” 苏锦书一听急了,头号公敌?这怎么能行。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那天他确实是用车送过我,被一些人看到,但是其他的是无中生有吧?你们这样以讹传讹,也编的太离谱了吧。我都不信,你信吗?”苏锦书反驳道。 怎料,林小池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我信。” 苏锦书气得翻了一个白眼。 林小池不紧不慢地说道:“韩云中说他喜欢你,不对,应该是他没有否认她喜欢你。那天晚自习全班同学都听到了。” 这下苏锦书彻底懵了,林小池说话的口气不像是开玩笑。这时,樊少川远远走过来了。 “锦书,身体好些没?”苏锦书抬头看着樊少川,忽然想起了那天晚上收到的礼物,顺嘴说了一句:“阿川,谢谢你的关心,你的礼物我都笑纳了。” “礼物吗?是什么?”樊少川刚问出口。 林小池就指着远处的一个人说:“你看,那不是韩云中吗?” 三人都看向了那个方向,果然是韩云中,他骑着那辆橙红色的自行车,不知怎么的,苏锦书觉得他和红色很配。这个风一样的男子。 苏锦书看着他的背影,幽幽地对林小池说道:“你说他喜欢我,估计鬼才相信吧。你就是那只无可救药的鬼。阿川,你也觉得很滑稽吧?” “那要不我们试试怎么样?”樊少川忽然有了主意,下定了决心是的。 “怎么试?”苏锦书和林小池一起问道。她们的目光都看向樊少川。 樊少川向前走了几步,对着不远处韩云中的背影大喊了一句:“苏锦书,我喜欢你。樊少川喜欢苏锦书。” 听到这句话,苏锦书和林小池都愣了一下,这是他说的办法,这什么鬼办法? 苏锦书立马急了,上前锤了樊少川几下:“你找死啊,你这喊得什么?”樊少川却不为所动,眼睛看着那个方向。他如果听到,一、二、三… “锦书,你快看,韩云中停车了,他回头了。”林小池激动地喊着。苏锦书也看着他们看的那个方向,韩云中确实回头了,眼睛在找寻着什么。 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他的目光盯着了。这不长不短的距离,两个人的目光四下交汇,她疑惑,他笃定。她闪躲,他追寻。 第二十四章 韩云中骑着车,却从背后听到了有人表白的声音,待听到苏锦书的名字时,他有些不淡定了,立马停车回望。 听到樊少川这句话的可不止韩云中一个人,已经有不少人陆陆续续回望,大家惊叹于他的勇气,纷纷想看看这个少年是谁。 韩云中先是在三人中找到了苏锦书,然后看到了旁边的樊少川。他从樊少川的目光里看到了挑衅,两个人都不认输。 “你看吧,韩云中他是喜欢你的,他听到有人给你表白就回头了。我说的没错吧。樊少川这个方法虽然比较清奇啊,不过还挺有效地。”林小池欢快地说着。 她对苏锦书的事情比自己的事情还上心,这会说话声音也很大,也没有丝毫的羞怯之感。她平日里话就不多,只有和苏锦书在一起时却略显得欢快些。 现在最为尴尬的是苏锦书,她一时不知道要怎么应付这种场面。听到林小池这么说,才觉得自己离开这种是非之地是最好的办法了。 她拉着林小池就跑走了。樊少川和韩云中都从彼此的眼神中抽离,看着苏锦书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樊少川回到教室,旁边的同学都在打趣他。 “少侠,果然好勇气!刚才气场很强嘛!” “人家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你倒是下得去手啊!” “还以为你们是纯洁的革命同志呢,看来是我想错了。” 对于这些说辞,樊少川只是笑笑,置若罔闻。他不后悔今天的行为,因为那是他想做的。他想告诉她,他喜欢她。哪怕只是以这样的方式。只有这样,他才能大胆说出来。 韩云中回到教室的时候,苏锦书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了。她打开了一本练习册在做习题。其实内心却始终无法安定下来,练习册的字母也在不停地组合跳动,变成了一双眼睛,他的眼睛。 那双凌厉的眼睛盯着她,像狼盯着他的猎物。韩云中看到了他在发呆,却不知道她在想着什么。他拍了一下她的背,她立马受惊地大喊了一声。 “你怎么了,没事吧。” 苏锦书回头,看到了他的眼睛,立马像兔子一样又转过身去,呆呆地说着:“没事。” 韩云中不放弃,掰过了她的肩膀,让她不得不看着他。 “看着我,你在害怕我吗?” “没有,我没有。” “那为什么不敢看着我的眼睛?我有那么可怕吗?我会吃了你吗?” 苏锦书也不知道她在害怕什么,她为什么要躲呢?是觉得尴尬吧。 她缓了缓心神,坐正了对他说:“我只是觉得有些尴尬而已,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而让我限于这种尴尬境地的人就是你。你如果是我,你会怎么做?”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韩云中盯着她的眼睛,不让她闪躲。 “离我的生活远一些,不要给我制造麻烦。”苏锦书一字一句地说着,毫不思索。说完,她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这是她的想法吗? “我是麻烦吗?”韩云中紧接她的话问了一句,手慢慢地从她的肩膀滑落,还没等她回答。 然后又说了一句:“好。”有些沉重的叹息和失落。 他立马若无其事地看着自己的书,就像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苏锦书还想在说些什么,她觉得她说的话有些重,毕竟他才帮过她。 “我,我其实……”她的声音被淹没在铃声中,她再也没有勇气开口。 这节课上的是语文课,今天好巧不巧的学得是诗词:李清照的《一剪梅》。苏锦书有心事,所以上课时也没仔细听讲。 忽然,听到全班同学都哄然大笑,她才回过神来,发现班里同学的眼神都看向自己这边。语文老师也微笑地看着自己。苏锦书有些不明所以,这种大家都看着你笑,而你不知为何时,也会让人觉得恐怖。 难道我被点名回答问题了? 苏锦书忽然站了起来有些不安地说道:“老师,我没有听清问题,麻烦你再说一遍?” 这下班里炸开了锅,同学都笑得前仰后合。同桌汪磊拉了她的衣角,让她赶紧坐下。苏锦书只觉得囧得不行。 “怎么了?”她小声地问汪磊。 “敢情你这半天是在梦游啊。本来没事,只是说到名字,你这下站起来更是成笑料了。” “名字?什么名字?” 她听到语文老师在讲台上说:“好了,大家别笑了。云中谁寄锦书来,看来我们班的两个同学的名字都是取自这句诗。名字很好听,也很有古典韵味。说明苏锦书和韩云中的父母都是有文化修养的人,才会给孩子取这么好听的名字。” 班里的学生本来看到这句诗时就有些窸窸窣窣,只觉得好玩。这两个人最近也是绯闻的男女主角,本来就有些暧昧,这下被老师这么一明说更是又添了很多八怪新料。 老师并不明白其中的隐情,只当是他们瞎闹腾。这两个人本来就有些故事,本来就有些牵扯不断,这下又被名字缠在一起,同学们觉得这样太好玩了。 有个好事的同学趁乱就大喊了一句:“老师,他们这样是不是要注定在一起啊,天生一对啊!”班里的笑声更大了。 苏锦书这才知道她和韩云中是这次笑料的中心,比她刚才站起来还觉得难堪,她的脸色此刻就像天边的晚绸。 “老师,你看苏锦书害羞了,脸都红了。”有个学生大喊道。 苏锦书感到身上有无数的目光扫描着她,沉重地让她抬不起头。作为八卦中心的另一个人,韩云中倒是淡定地许多。双手交叉着在胸前,看着这些闹腾的人们。 看到前面的苏锦书头低地都要塞到桌子框下面去了。他有些看不下去了。这时人群中有人拿书狠狠地拍了几下桌子,嬉笑声立马停止了。 大家寻找着声音的方向,只见韩云中手里握着书,然后说了句:“别闹了,上课。”课堂又恢复了井然秩序,只是有两个人的心里起了波澜。 韩云中默默地念着这句诗,这么恰巧地连带着两个人的名字。这是冥冥中注定他们两个人要羁绊在一起吗?可是她却说他是她的麻烦。 苏锦书整节课都低着头,想到了自己的名字以前惹出的是非,现在自己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同时出现在诗句里,又变成了一个笑话。 怎么短短的时间里,自己就变成了八卦的中心了呢,感觉所有的事都随着她平地起波澜。她不喜欢这样,从来都不喜欢。 第二十五章 最后一节是体育课,老师让同学们都在操场打排球。苏锦书还在特殊期,所以就在一旁观课。她坐在一棵大树下,还想着刚才语文课的事情,为什么他和她牵扯在一起,就感觉有无数的麻烦。正低头想着事情。一个球砸中了她的脑袋。她本来有些低血糖,这个球力道飞来又比较猛,一下子把她砸晕了。两眼一抹黑,什么就都不知道了。 韩云中其实一直在关注着她,看她忽然倒在地,立马扔了排球就赶过来。班里有人说道:“快看快看,苏锦书被球砸晕了。” “你着什么急,那不是有人赶过去了。” “男神还真是多情,被她那么拖累,还关心着她。你说,苏锦书这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好事啊?” 韩云中还没有走到,就看到有一伙人已经围住了苏锦书,有一个人他认识,他停住了脚步。一会儿,苏锦书她睁眼时,身边围了好几个大男生。她睁了睁眼,觉得面前的这些人都模糊不清。才想到自己的眼睛被球打飞了。一边揉着额头一边找眼镜。这时,有个人把眼镜递到了她的手里:“你在找这个吗?”她接过,发现镜片有了破损。她赶紧戴上,才发现眼前的人他不认识。这个人穿着白色运动裤、明黄色的运动短袖,与背后的阳光融为一体,她看不清他的脸,只听到他温柔地说:“同学,不好意思啊,我们的篮球打到了你。你的眼镜被砸坏了,我会赔你一副新的给你。你没事吧?”在眼镜的裂缝中,她看到他也是模糊的。她近视度数本来就不高,只是被球一下子砸懵了。她晃了晃眼,又使劲睁开。这下,才看清楚他的五官。眼睛深邃,带着笑意。鼻梁高挺,还有细小的汗珠。嘴巴却像女生的,比较小巧。她听到旁边的男生说道:“林凤鸣,球可是被你打飞的,你可是要对人家负责啊。”原来,他叫林凤鸣。 “我没事,不要紧的。你们继续打球好了。只是刚才被砸懵了。现在好多了。”苏锦书说道。她起身拍了拍,爽快地说道:“你看,我挺好,没事。”林凤鸣也笑了一下,几个男生熙熙攘攘地就走了。忽然,林凤鸣一个人转身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我会赔你眼镜的。我说到做到,你就不要推辞了。”苏锦书没想到他会回头,也乐于交一个朋友。也就不再推辞,说了自己的班级、姓名,说到眼镜度数时不好意思的笑了。 “苏锦书,好名字,我记住了。你刚才应该也听到了,我叫林凤鸣。”他对这个被球砸中的女孩很有好感。交谈中苏锦书才发现,林凤鸣是她的学长,高二年级的。她觉得他人还不错。说了一会儿话,他就跑去继续打球了。苏锦书不是很懂篮球,却也看见他一连投中了好几个球。响起的掌声应该就是为了他。仔细发现篮球场其实围了不少女同学,每当林凤鸣进球时,女孩子的呼喊声总是特别大。他在球场肆意奔跑的身影总让人想到流川枫,苏锦书有了这样的想法。韩云中看她还有心情看别人打篮球,应该是没什么大事。也就没在管她。 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今天发生太多事,苏锦书觉得自己已经疲惫不堪了。准备去上个厕所,就可以回家了。学校操场的厕所都比较老旧,专门是为了方便在操场活动的学生。女厕所在操场东部的角落,苏锦书一进去就觉得有些阴暗,她肚子有些痛意,也管不了那么多,就随便进了一个隔间。门口有四五个女生偷偷摸摸地朝里面观看,为首的女生叫韩露,她和苏锦书是一个班级的,早都看她不顺眼了。这个苏锦书别的本事没有,迷惑男神的本事倒是有一套,韩云中竟然和她走得比较亲近。韩露很不服气,她苏锦书凭什么?韩云中转到她们班的第一天,她就小女生的心思泛滥,迷恋上了他。她对他的喜欢有些小孩子似的稚气,专门找了一个好看的日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他的名字。每写满一页,她就觉得他和她亲近了几分。和所有暗恋的女生一样,她也给他悄悄送情书、送小礼物。可是她亲眼看到他把她的情书扔垃圾桶,把自己费尽心思做的小礼物送给了苏锦书。这让她对苏锦书的恨意与日俱增。她有多喜欢韩云中,就有多恨苏锦书!韩露以自己的方式偷偷地喜欢着韩云中,甚至韩云中本人也并不知道。 韩露个子小巧,坐在第二排,每次她穿越层层的头脑去回望他,都发现他的目光总是盯在一个人的身上。她其实从未想得到他,但她也不希望他的目光只停留在一个人身上。她顺着他的视线找过去,发现了苏锦书。她和苏锦书其实并无过多交集,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就是平平淡淡地见面点头打招呼的关系,或者连招呼都可以不用打,你知道班里有这么一个人。发觉到韩云中可能喜欢苏锦书,这一发现让韩露吃惊不小,她心仪的男生眼中有了别人。而且这个人和她一样默默无闻,并没有多么出众。这让她嫉妒,她重重地写下了苏锦书的名字,上面画了一个鲜红的叉。人们总是可以平静地接受远比自己优秀的人,去敬仰她、膜拜她。却无法忍受和自己旗鼓相当、或是不如自己的人有一丝比自己好。一边仰望天上的星辰,一边脚踩着污秽陷在泥沼里。也许还有很多很多的女孩迷恋着韩云中,韩露心里是知道的。可是她的嫉妒之火使她只看到那个不如自己的苏锦书。班里日渐传出他俩的故事,每听到一次,她对苏锦书的恨意就加重了一分。他对她的关注变成了她手里的一把利器,关注越多,利器就越锋利。终于,她找到了一个时机。这个可以让她吃一番苦头的机会。上体育课时,她打着排球,眼睛却不时地瞟着边上的苏锦书。时刻注意着她的动向,看到她被篮球砸晕时,还忍不住笑了出来。却又看到韩云中第一时间过去,默默地在关注着他,她又愤恨不已。似乎她总是好运连连,被砸中都能有那么多关注。看到她被一群男生包围时,嫉妒之火在心里燃烧。她对苏锦书的恨意使她很快找到了同盟。找到同盟并不需要多费劲,毕竟迷恋男神的人大有人在。她从她们的眼光就可以看出,她们同样讨厌她。爱一个人可能不需要理由,恨一个人却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理由就即可。对一个人的恨意使他们达成了共识。她们的意难平终于有了一个宣泄口。作为韩云中的狂热爱慕者,她们讨厌任何一个和他亲近的人。而且这个人,是如此的平凡普通,这更让她们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既然他喜欢的是如此平凡的姑娘,为什么就不能看看同样平凡的她们呢?就这样,一个恶毒的念头在心里产生。她们想出了一个可以教训她的计谋。此刻,韩露看着苏锦书进去的隔间门,露出了一丝笑容。 第二十六章 有一个短发女生小声地说道:“我已经观察过了,女厕所没有别人,只有她,她进了第四个隔间。我们可要动作快一点,必须让她吃一点苦头。” “我也很讨厌,为什么他们连名字都要连在一起。云中谁寄锦书来,真是太恶心了。要说名字,我觉得我的名字和他更相配。他叫云,我的名字有水,岂不是更相配。”一个胖胖的女孩说道。 一个圆圆脸的女孩接着说道:“我真的是想不通,她长得如此普通,勾引男人的本事倒是不小,刚才就那一会儿功夫,又和一个篮球帅哥勾搭上了。” “可不是嘛!那个篮球帅哥我知道,他是我们的学长,叫林凤鸣。好像是学生会的,听说篮球打得超级好。一直有一个外号叫流川枫。有不少女孩痴迷他呢。她怎么勾搭上的。”一个戴眼镜的女孩愤愤地说道。 “我就是看不惯她总是勾搭男神们,勾搭一个还不够,还到处招惹。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个笑料。” “好了好了,你们小声点,还想不想干正经事。你们讨厌的人就在里面,既然这么不满意她,那就让她吃点苦头。”韩露打断了这些女孩的讨论。所有的女孩都默不作声了,她们确实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才走到这里的。里面有一个她们共同讨厌的人。她们在韩露的带领下,走到一起。几个女孩紧紧地围在一起,小心地说着应该怎么办。 苏锦书还蹲在厕所,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有碎片落地的声音。她抬头发现头顶的电灯泡不知怎么地碎了。她轻声地问了一句:“有人吗?”没有人回答她,她也没有在意。上好厕所之后,她起身推了推隔间的门,却推不开。她以为是自己没有用力,又使了使劲,还是没有推开。她有点慌了,大声地喊了一句:“请问外面有人吗?”一边喊,一边推门,门被推得直响,却还是打不开。苏锦书想试着攀上门去看看,试了两次,都由于门太光滑,又没有借力的地方,直接滑溜了下来。她看着高高的隔间门,有了些无助感。心想道:这个厕所虽然偏僻,但是总会有人发现她在这里的吧。她只要耐心的等待就好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厕所安静的可怕,只能听到水滴答滴答的声音。一开始,苏锦书还能劝自己镇静一点。她双手抱臂,嘴里咬着手指头。她一紧张就喜欢咬手指头,指头上已有深深的牙印。没有带手表,也不知道时间到底过去了多久。只是日头已经偏西,本来偏僻阴暗的厕所此时更加阴暗。照明的灯泡碎了,很快,厕所就将陷入一片黑暗。此时,曾经看过的那些恐怖故事都在自己的脑海里浮现。女厕所阴气重,又是女鬼经常出现的地方。想到这里,自己整个人都不淡定了。越是害怕脑子越是想象,生怕忽然从底下伸出一只手。苏锦书忽然想到:唱歌吧,唱歌吧。唱歌就不会害怕了。她让自己冷静下来,嘴里开始哼歌,声音断断续续地不着调。一开始只是小声哼着,后来就是嘶吼了,越喊越大声。喊了一阵,声音有些嘶哑,她就住口了。四周又陷入一片寂静中,这狭小的隔间像是一个牢笼,她是一个退无可退的囚犯。不,她比囚犯还凄惨,囚犯还有床铺可以休息,她只有一个可以转身的空间。这个空间还潮湿、阴冷。四周还有水渍,还有厕所特有的难闻的味道。 她慢慢地蹲下身,把头埋在腿间,紧紧地绻缩着自己的身体,想找一点安慰。整个人在狭小的空间显得弱小而无助。眼镜本来有破损,她蹲下的时候不小心,眼镜掉落在厕所的池子里,还没等她来得及捡拾,就顺着坑洞滑落了下去,发出一声脆响。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顺势坐在了潮湿的地板上,崩溃大哭。有时候,你忍了很久,而最后让你崩溃的却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崩溃都是蓄谋已久的,只是需要一个小小的导火索。此时的苏锦书就是这样,她刚才忍了那么久,现在才哭得酣畅淋漓。也对,在黑暗中,她什么都看不见,还需要眼镜吗? 苏锦书不知道,她陷入了一个精心布置的局。她期待着会有人发现她,完全是不可能。此时的厕所外面竖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厕所维护中,禁止使用。她和整个厕所一样,一起被丢弃,被遗忘。放学时段,大家离校都陆续差不多了。林小池回教室时并没有发现苏锦书,以为她是和樊少川一起走了。而樊少川其实今天一直在生闷气,对于早上发生的那件事其实他有些耿耿于怀。放学后,就一个人先行离开了。可怜的苏锦书,唯一在乎她的两个人今天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失踪。她的书包还在教室的桌兜里面,桌子上的书还没收好。 韩云中今天离校比较迟,学生会今天有事情,放学后开了个会议。他在学生会的会议室里遇到了林凤鸣。学生会的人选一般是从高一、高二的学生中选拔出来的。上任会长上高三卸任之后,就推举了林凤鸣为新的学生会会长。韩云中作为组织部长,自然是对林凤鸣很熟悉的。今天在操场的事情他也看到了,看到了林凤鸣的篮球砸中了苏锦书,却没想到好像这是个契机,竟然他也认识了苏锦书。苏锦书身上好像有一股魔力,总是会不知不觉吸引人走向她。有的人就是有这种让人亲近的特质。 第二十七章 会议不长不短,林凤鸣主要说了学校广播站的事情。学校广播站需要纳新,想吸收一批新的播音员。这个会议开了有40分钟。散场时,林凤鸣找到了韩云中,两个人在走廊的窗户那里说了一会儿话。 “听说你和苏锦书在一个班,是吗?”林凤鸣斜靠在栏杆那里,身体显得修长。 “准确地说,她是我的前桌。”韩云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较劲,对于苏锦书的事情,他好像莫名其妙就会较劲。 林凤鸣被这句话逗笑了,他笑着拍了拍韩云中的肩膀,说了句:“你能不能放轻松点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说,别人会怀疑你和她的关系啊!不过话说回来,你和她有关系吗?” 韩云中拿掉了林凤鸣搭在他肩膀的手,面露不悦。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我和她的事情不用你来操心,我和她的关系,你迟早有一天会知道。如果你感兴趣,那就请拭目以待啊。” 林凤鸣看着眼前的韩云中,他说话的口气很像一个男人。女孩儿会让男孩儿飞快地成长,变成一个成熟的、有担当的男人。他觉得韩云中和他刚认识的时候不太一样。怎么说呢?不再凌厉,眼神里有了一丝柔情。虽然依旧高冷,却有人在他心里放了一颗可以燎原的火的种子。 “我才不担心你俩的关系呢,我找你是希望你帮我捎个东西给她。刚才打篮球砸到了她,不小心弄坏了她的眼镜,就立马去学校附近的眼镜店买了一副新的给她,你和她在一个班,就帮我把这个给她吧。”他说着,把一个小袋子递给了韩云中。 “你为什么不亲自送给她啊,你今天不是和她聊得挺好的嘛?”韩云中接过了小袋子,顺嘴说道。 林凤鸣抚了抚被风吹乱的头发,笑得很大声,走廊里都是他爽朗的笑声。 “我发现你这小子,是一个很别扭的人啊!我为什么不亲自送给她,这不是有你吗?有你这个跑腿的,我还费什么劲。你一会儿直接放她桌兜里就好。这点小事,你应该很乐意效劳吧。你们不是前后桌吗?”韩云中没有搭话,但是也默认了他的说法。两个人看着窗外的远方,思绪都飘向了很远。林凤鸣没有说,他今天在操场看到了韩云中。苏锦书被砸到时,他看见一个人远远地往这个方向跑。看到苏锦书醒来时,他脚步又定住了。林凤鸣看到他这样的举动,才忍不住和苏锦书多说了几句话。韩云中这个人平时很冷漠,从来不会关注和自己不相关的事情,他倒是想看看,他到底在乎的女生是什么样子呢?是否像他们说的一样,是一个很平凡普通的姑娘。最近学校的八卦论坛里总是有韩云中的消息,又是给女孩儿买卫生巾、又是骑车载着女孩儿在学校兜风,真是一波接一波。各种版本都有。总之,他是有个女孩儿这就对了。林凤鸣看到醒过来的那女孩,女孩面色白净,像一颗剥了壳的鸡蛋,脸颊那里有一丝苹果般的红晕。醒来的她迷迷糊糊的,一双眼睛天真而无辜。他把眼镜递给她,她戴上之后,他忽然有了这样的想法:眼镜是为了掩盖她的美丽,让她变得普通了。那一刻,他忽然有些明白,韩云中为什么会在意她。 两个人吹了一会夏日的暖风,林凤鸣提议去吃晚饭。韩云中也没有推脱,两个人就在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了饭。完了之后,韩云中要回教室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两个人告别的时候,林凤鸣忽然回头对他说了一句:“我在眼镜盒里给苏锦书写了一个小纸条,你不要偷看啊!”说话时的神情古古怪怪地,说完就潇洒地跑远了。韩云中看着他跑远的背影,真的想上前去揍他。他看着那个小袋子,他很想打开那个盒子看一下,他到底写了什么呢?可是想了想还是作罢,他不屑于做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回到了教室,打开了灯,准备收拾一下回家。眼睛自然地落在了苏锦书的座位上。她的书包还在,桌子上的书还没收好。他不禁想到:这个丫头怎么这么粗心。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他走到了她的座位那里,此刻没有人,他可以多坐一会儿。看着她的文具袋,粉色的小兔子形状的。他觉得好笑,又随意翻了翻她桌子上的书本,她的笔记做的很详尽,字体娟秀,整洁。他把她桌子上的书本替她收好,整整齐齐地放好,又把林凤鸣给她的小袋子放在书包里。坐了一会儿,准备离开。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苏锦书虽然平时咋咋呼呼很毛躁,但是很爱整洁,她不会不收拾东西就走,而且书包还放在教室里。难道她还没走?韩云中有了这样的想法,就越发觉得自己的猜想是对的。他看了看手表,现在都7点半了。那么她不在教室,在哪里呢? 第二十八章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倒不着急回家了。他想看看这丫头这么晚不回家到底去哪里玩了?他首先去了学校后面的小花园,苏锦书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和林小池去小花园里去转转。 小花园里除了两三个人,黑暗中,他并没有发现苏锦书的身影。转身去了体育馆,有时候体育馆会举行一些校级友谊赛,会吸引一些女孩子。 韩云中到了体育馆才发现,只有零星的十几个人在打羽毛球。他搜索了一遍,并没有苏锦书的身影。韩云中的出现,确实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体育馆内的女生都有些疯狂,都纷纷看向门口的他,眼睛里都冒着小星星。 韩云中只是呆了一小会儿,就转身离开了。他去了学校的各个地方,苏锦书有可能去的地方他都转了一圈,连图书馆都去了,虽然这家伙平时也不怎么爱看书。可是还是没找到。 在操场也去找了一圈,想到今天见她最后一面好像就是在操场。天黑了,操场上其实人不多,除了夜跑的几个人,还有一帮小孩趁着灯光在打篮球。 韩云中笑了一下,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多了,神经紧张了,也许她就是今天忘了收拾而已,也许现在已经在家了。为什么有关于她的事他总是紧张兮兮的?他有些嘲笑自己。 正转身欲走,这时有两个夜跑的女孩从他身边经过。 他听到一个女孩说:“你刚才有没有听到操场那个女厕所有声音啊,怪瘆人的。” “是哭声吗?我还以为只有我听到了,吓死我了。我都不敢说话。听说那个女厕所闹过鬼。”另一个女孩附和道。 “还是别说了,大晚上说这个太吓人了。”两个女孩小声地议论着,跑远了。 韩云中听到这两句,本来觉得好笑,女孩子都是这么胆小。什么鬼怪呀,一经她们的渲染就觉得恐怖万分。转身走了几步,却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的心砰砰乱跳,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来不及多想,他立马向操场最偏僻的那个女厕所跑去。厕所漆黑一片,没有一点儿光亮。 他看到那个告示牌,想都没想就走了进去。他什么照亮的东西都没有带,摸着黑前行,感觉脚底下有水渍。 “苏锦书?”他轻轻地喊了一声。没有回音。 “苏锦书,你在吗?”依然没有回音。 韩云中摸着墙壁,站了一会儿,在想:是不是自己反应过头了,苏锦书怎么会在这里呢。他试着又喊了一句,这次比前两次声音都大。 “苏锦书,你在这儿吗?”没有声音。只有滴滴答答的水声。他转身欲走时,听到了一个弱小的声音。 “我在这儿。”声音气若游丝,他还是听到了,是苏锦书的声音。 “锦书,你别怕,我在这儿。”韩云中寻找声音的方向找去,他一个一个去敲隔间的门,感觉锦书的声音离她不远。摸着黑敲过去,敲到第四间的时候,他摸到了一个棍子似的东西。 原来是有东西抵住了门,苏锦书才困在里面出不来。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棍子似的东西是个拖把。一边抵着门,一边抵着墙,死死地扣住了门。 韩云中摸到了拖把,使劲把它取了下来。门打开了,有个人瘫坐在地上。 韩云中低下身子,轻轻地喊了声:“锦书,你没事吧,我来了。”漆黑中,他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却发现她原本白净的脸变得更加惨白。 这个小人一把抱住了他,韩云中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她的体温,她的绵软,以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地蹭在他的脸颊,落在他的肩膀,他的颈窝处一片濡湿。他感到她浑身在颤抖。她整个人都靠在他身上,彷佛失去了力气。 他紧紧地回抱着她,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肩膀。 “别怕,我在。”苏锦书此时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她没想到会有人来找到她。眼泪无法抑制,声音都是颤抖的。 “我好害怕,我不知道为什么门会…会打不开,灯泡也坏了,然后就…就天黑了,我什么都看不到……眼镜,眼镜也掉了。” 她抽抽嗒嗒地说着,韩云中听到她声音有些嘶哑。他能想到她刚才的绝望与无助。是有多害怕,声音都哭哑了。 “别怕,有我在,我带你出去。你能走吗?”他怜惜地问道。 “阿川,我恐怕走不了。”他听到这个名字,觉得自己的心脏有些刺痛,她没有察觉到,黑暗中他的手颤抖了一下,抱着她的手有些松了。原来,她期待的人不是他! 他只晃神了一下,就恢复正常,温柔地询问她:“你受伤了吗?动不了了吗?”比起她说的话,他更担心她。 “我刚才尝试想翻门的时候不小心扭到了脚。刚才没注意,现在才发现动不了了。”苏锦书慢慢地说道,声音里充满了抱歉,觉得自己就是个大麻烦。 韩云中听了后,去摸了摸她的脚,才刚碰到,她就喊了一声疼。这样不是办法,他看不到,不知道她到底伤了哪里,也不能贸然去碰她。 他拉着苏锦书的手,慢慢地说道:“锦书,你听我说,我现在去找手电筒,我不知道你伤得怎么样,也不敢碰你。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找人帮忙。就一会儿,好吗?” “别走,阿川,我害怕。”苏锦书反握住他的手,不想让她离开。 韩云中轻轻地抚摸着她的手,给她力量。他说:“相信我,我一会儿回来,我不会丢下你的,永远不会。”他听到苏锦书“嗯”了一声。 他起身,立马就跑出去。不像刚来时的那般谨慎,他直接跑了出去。忽然觉得自己踩到了什么,也没在意。他直接跑向了校医室,校医室晚上有人值班。 校医室今天值班的是个胖胖的烫卷发的阿姨,晚上一般不会有什么特殊情况发生。她正悠闲地看着报纸。韩云中没敲门直接就冲了进去,把这校医吓了一跳。 “有人受伤了,在操场的东边的女厕所。快去!”韩云中因为跑得太急,不停地喘着粗气。 阿姨浑身看了他一眼,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头上冒得都是汗。往脚下一看,更是不得了。他右边的鞋子有血迹。阿姨放下报纸,过来就要看他。 “你先看看你自己吧,你的脚扎伤了吗?”韩云中这才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右脚,这么一提醒,才觉得有些疼痛,想到还有一个人还在等着她。 他没有多思考。他拉着阿姨的手就往外跑,顺便拿了桌子上的手电筒。 他跑得很快,阿姨却是很担心:“小伙子,你这样跑,不想要你的脚了啊,这样跑玻璃越扎越深,很难拿出来啊。” 韩云中就像是没听到一样,脑子里响起的都是她说害怕的声音。他要快一点,再快一点,他还在等,她会害怕。 阿姨被他拉得跑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跑到了。他看到里面有一丝亮光。他停住了脚步,对校医说:“人就在里面,你快进去看看。” 阿姨看了看这个小伙子,走了进去。看到了一个男孩正欲背起一个女孩,男孩手里叼着手电筒。 她立马说了一句:“你先放下她,我是校医,让我先看看她。”男孩轻轻地放下了苏锦书:“我刚来,她晕倒了,怎么叫都喊不醒。” “你拿手电筒先照亮,我先看看她。” 校医在苏锦书身上检查了一番,对男孩说道:“她晕倒估计是低血糖体力不支,再加上惊吓过度会晕倒。她腿部受伤了,好像还伤到了脚。你先别碰她,免得再伤了她。校医室有个担架,你去拿过来,我们用得着。” 男孩“嗯”了一声,就转身想去准备。这时,来了两个保安大叔,两个人抬了一副担架过来。校医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需要这个?” 其中的一个保安说道:“有个男孩说是有人受伤了,可能会需要这个,我们就过来看看。” 听到这句话,校医笑了一下:这个男孩真有意思。樊少川听到这句话也愣了一下,心想:“还有谁知道锦书受伤了吗?”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有个声音打断了他:“嗨,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过来搭把手。” “樊少川。”他说着就走到了校医旁边,在几个人的合力下,苏锦书被轻轻地放在了担架上。 第二十九章 校医室内,苏锦书安静地躺在那里,打着点滴。经过校医的诊治,她已无大碍。受伤的腿已止血,脚已经正骨归位。刚才正骨的时候她短暂的清醒,大喊了一声,又晕了过去。 在慌乱中,她抓住了樊少川的手,说了句:“我怕!” 樊少川一直在身边陪着她,直到苏锦书的父母赶来。刚才苏锦书昏睡的时候,他打了苏锦书家里的电话。 他没有说具体详情,只是说苏锦书放学时不小心摔了一跤,伤了脚,在校医室打点滴。苏明诚夫妻立马赶来,点滴正好打完了。苏锦书也醒了。 李曼怡一进来就心疼不已,嗔怪道:“怎么会那么不小心,走路都能摔一跤。” 苏锦书看着樊少川,他朝她眨了眨眼。她顿时明白了。就说道:“妈妈,我没事啊,就是摔了一跤,你看现在不是都好了吗?”说完,还动了动脚。 “别乱动,不想好了啊,还不好好休息。”李曼怡赶紧说道,“你呀,就是太皮了,才会受伤。”苏明诚感谢了一番樊少川,感谢他一直陪在锦书的身旁。 苏明诚把樊少川拉到了角落里,拍了拍他的肩,笑着说道:“锦书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好啊,我都放心不少。” 苏锦书也冲着樊少川感激地笑了笑,她忘不了,在黑暗中他给她的温暖和力量,他说:“别怕,有我在。” 苏锦书走时,对樊少川说了一句:“阿川,今天谢谢你,你是我最珍贵的朋友,我不会忘记。”夫妻两人就带着苏锦书离开了。樊少川也松了一口气。她终于安好无恙了! 樊少川今天放学一个人离开后,去了网吧打游戏。打了一个多小时的游戏,可能心情不佳吧,所以在游戏中也总是连连失意。旁边坐了两三个女孩还总是叽叽喳喳的,让他更加心烦意乱。 准备摘掉耳机走时,听到有个女孩口中蹦出了一个名字:“锦书。”他立马顿住,她认识锦书,是锦书的朋友吗?女孩总是会有一些女同学,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他没在意,却听到有个女孩说:“苏锦书这下可要吃苦头了,哎呀,今天太开心了。”什么,吃苦头,樊少川的心一惊,她们不是苏锦书的朋友。 他立马上前走到一个女孩的面前,摘掉她带着的耳机,眼神狠狠地盯着她,厉声说道:“你们说苏锦书怎么了?为什么说她要吃苦头。” 那个女孩唯唯诺诺,低头不说话。樊少川没有了耐性,如果她是个男生,他早提溜着他的脖子,猛揍他一顿了。可惜,她是个女生。 她低头不语的样子让他生气,只好不耐烦地捏着她桌子上的饮料瓶,饮料瓶发出挣扎的声音,已经变了形,扭成了麻花的形状。 樊少川觉得他在极力忍耐,“快说,苏锦书在哪里,她怎么了?” 他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旁边的一个女孩吓了一跳,喊了一声,怯怯地说道:“我说我说,我知道,她在操场东边的女厕所。” “为什么她会在女厕所,你们几个做的?” 那个始终不说话的女生瞪着她。 “你叫什么名字?”樊少川询问这个不发一言的女孩儿。 她长头发,扎着个马尾,头发上还别了一个小熊形状的发卡,面目清秀,樊少川却觉得她的心思不简单。她眼神里没有了刚开始的怯懦,反而多了几分倔强。 她瞪了一眼那个没有守口如瓶的伙伴,听到樊少川在询问她,也瞪着眼睛看着他。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些害怕,那么现在被拆穿反而没有那么恐怖了。 “你还有心思问我的名字吗?你不是担心那个人吗?谁知道她现在会是什么样子,也许早就吓死了。”这句话刺痛了樊少川的心,说中了樊少川的心思。 锦书随时会有意外发生。他再也顾不了其他,转身就跑。却没忘对这两个女生说:“你们最好祈祷苏锦书没事,不然,你以为我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你们吗?” 这个女孩不甘示弱,强硬地回了句:“苏锦书是你什么人,你那么在意她?” 樊少川听到这句话时回了头,掷地有声地说了句:“她是我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决不允许任何一个人欺负她。”说完,他就冲了出去。 留下女孩呆呆的,她再回想她刚才说的这句话,她手心紧紧地攥着手指,捏的手指关节都在发响。为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意苏锦书,有那么多人替她打抱不平。她想不通,这个苏锦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韩露,你没事吧。被那个人知道了,我们该怎么办?”旁边的女孩摇了摇出神的韩露。 韩露不悦地一把打掉了她的手,说道:“早知道你是这么没骨气,沉不住气的家伙,当初就不应该和你一起做这件事。”她气呼呼地走出了网吧,留下了不知所措的同伴。 樊少川一路从网吧飞奔过来,到达出事的女厕所时,心都是忐忑不安的。越靠近,越害怕,害怕苏锦书会出什么事。还好,他从网吧拿了个应急的手电筒。他深吸了一口气,走进了黑漆漆的女厕所。 手电筒微弱的光在黑暗中显得尤为亮,光线来回扫视,他看见脚底下的了碎玻璃渣,好像是灯泡的破损片,上面还残留着血迹。看见血迹,心不由得紧张了一下。 “锦书,你在哪里?”黑暗中他呼唤着她的名字。他什么都看不见,只感到潮湿、阴冷、恐怖,一想到苏锦书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了这么久,他的心都揪了起来。他又一次呼喊着她的名字,期盼着她的回应。 “锦书,我来了,你在哪里?”谢天谢地,这次他终于听到了她微弱的回应。 “我在这儿。”他寻着她的声音,就看到让他特别痛心的一幕,她整个人蜷缩着,无力地瘫坐在有水渍的厕所坑池边,旁边就是手纸篓。 旁边的水管子还不停地在漏水,她的部分衣服已经湿了。还好,他并没有看见她身上有明显的血迹,只是裸露胳膊和小腿部有青紫的划痕、有的地方已红肿淤血。手电筒下的她,脸色傻白,没有一点血色,眼镜也不知道掉在了哪里。 苏锦书迷糊地睁开眼,看见了他,向他伸出了手。微弱的光线之下,他没有迟疑,准确地拉住了她的手。他看见她的脸上有泪花流过的痕迹,眼睛四周湿红了一片。 看见他,她好不容易停止的泪水又流了下来,他想伸手帮她擦掉眼泪,却听到她说:“阿川,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说完这句话,还没等樊少川说话,她就晕了过去。 第三十章 其实苏锦书脚伤得挺严重的,但是在父母面前避重就轻,装作没有什么大碍的样子。还好,樊少川在找到苏锦书时已经给苏父打过电话,说是放学后会帮苏锦书补习功课,会回家晚一些。苏父打电话询问的时候,苏锦书已经打完点滴清醒了,他向校医反复确认了好几次锦书是不是已经无大碍。等到确定的答复,他松了一口气。也就实话实说,说苏锦书出了一些小状况,不小心摔了一跤,扭伤了脚。苏锦书很感激樊少川,她并不想把真实的糟糕的情况告诉自己的父母,她并不想让她们担心。她自己的事情她想自己解决。苏父叫了一辆出租车,苏母和苏锦书坐在后排,上车时不小心撞了一下脚,苏锦书疼得直吸了一口气。 李曼怡小心地把她的脚担在自己的腿上,小心地查看,对前排的苏父说了一句:“你说,我们要不要再去医院看一下啊,我总觉得有些不放心,她的脚不会落下什么毛病吧。” 还没等苏父来得及说话,苏锦书就插了一句:“妈妈,我没事的。我们学校的校医水平也很好的,一般学生在学校发生一些突发状况,都是能及时诊治好的。” 苏父也说了一句:“这个年级的孩子蹦蹦跳跳,伤到腿和脚是常事,我刚才已经再三向校医确认过了,她多休息两天就没事了。” “对啊,对啊,妈妈,你就放心好了。”苏锦书拉着妈妈的手使劲摇晃,尽情地撒着娇。李曼怡不知道就在不久前,她的眼睛都哭肿了,肿得像水蜜桃一样。苏锦书在床上昏迷时,樊少川用毛巾擦掉了她脸上的泪痕,一直帮她热敷,才快速消肿。 但细心的李曼怡还是发现了她有些不对劲,问了一句:“你今天哭过了吗?感觉你的脸色也不是很好。”妈妈的话总是能击中女儿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苏锦书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她顺势靠在母亲的怀里,觉得今天所遭受的一切委屈都在这一刻化解了。 “我是稍微哭了一点点,今天在操场,有个学长打篮球砸中了我,然后就没忍住哭了。”苏锦书慢慢地说道,李曼仪抚摸着她的头发。苏父这时回头冷不丁说了一句:“对了,你的眼镜呢?被篮球砸坏了吗?”这么一说,苏母也想起什么不对劲了,女儿的眼镜确实不见了。苏锦书慢慢从母亲怀里坐起来,笑着回了一句:“对啊,眼镜被砸坏了,所以看不清脚下的路,就稀里糊涂地摔了一跤。” 李曼仪慈爱地接了一句:“你呀,这才刚去学校,看来又得请假,在家修养两三天了。这功课落下怎么办啊?” “这个你不用担心,阿川会帮我补习功课的。”苏锦书立马承诺道。苏父也回过头说了一句:“我看樊少川那小子挺不错的,学习也好,还那么照顾你。你在学校没少麻烦人家吧!” “哪有啊,我才不是一个麻烦别人的人呢。”说完这句话,苏锦书就想到刚才发生的事,她就麻烦了他。在黑暗中,她抱住了他,像是抱住了希望。她的脆弱、她的泪水、她的不堪,全都展现给他。抱着他的时候,她甚至闻道他身上有一股好闻的味道,那是皂角的清香味。在黑暗中,人的嗅觉会变得更加灵敏。她把她的委屈和眼泪都深深地埋在了这清香之中。她第一次知道,皂角的清香这么好闻。 韩云中看着校医进去之后,才又想到她的脚受伤了,不方便,又折回去找了保安大叔,说明情况之后,两个保安大叔拿着简易的担架去了。他到厕所门口,看见了里面闪烁的光,竟然有些怯步了。阿姨问他:“你不进去吗?”他忽然想到了她喊他:阿川。那么现在是她的阿川到了吗?他不应该进去破坏她的美好。他示意了阿姨快进去,自己却转身离开。阿姨叮嘱了他一句:“小伙子,你脚上的伤也要及时去处理,不然脚会废的。”他这才低头看自己的脚,只感到一股钻心的痛袭来。刚才跑得太猛了,没注意,现在放松下来才觉得脚心上扎了玻璃,疼痛难忍。他只好扶着操场的上的树,一跛一跛地从操场离开。走到快校门口的时候,有人喊住了他,他一回头,是个女孩,感觉面孔很熟悉却又叫不出名字。 女孩儿看到了他眼里的疑惑,主动说道:“你好,我叫韩露,我和你是一个班的,坐在前面,所以你可能对我不是很熟悉。”韩露其实想说,他似乎都大部分同学都不熟,经常都不知道同学的名字。韩云中“哦”了一声,转身继续走。他并没有觉得他们之间可以有话可说。 韩露见他要走,急忙跑到他跟前说:“你别走,让我来帮你,你的脚受伤了,作为同班同学,我觉得这是可以的。”说完,就去拉他的手,让他半个身子依着他,当他的拐杖。韩云中挣脱开了,她又不管不顾地拉着他。 她说:“你别逞能了,你需要帮助。让我来帮助你,作为同学,我想这是应该的。”韩云中看着这个所谓的同学,确实对她没有什么印象。可是她说对了一句话,他现在确实需要帮助,因为脚实在是痛得走不了路了。感觉碎玻璃片已经扎入到脚心深处了。这次他没有挣扎,算是默认了。韩露搀着他,听到他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这是他第一次跟她说话,虽然只有两个字,她却觉得特别甜蜜。 “你不先去校医室那里先看看吗?” “那里现在应该很忙,顾不上的。”韩云中不想说苏锦书受伤的事情,她比他更需要医治,他可以忍。 出了校门,韩露到街边想拦一辆出租车,韩云中却制止了她,他说:“不急,我需要先打个电话,带我去小超市。”韩云中害怕这么久没回家母亲担心,所以想打电话说一声。他们家里没电话,他每次都会打到巷子口的小卖部,小卖部的张大爷和母亲相熟,总是会喊一声,母亲就会跑来接电话。他拨通了电话,好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来母亲的声音。韩云中说:“妈妈,学生会今天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我要很晚才回家。我已经吃过饭了,你就不要担心了。一会儿,我就回去,你早些休息。”伍星河叮嘱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韩露听到电话说完了,就过去搀他,她默默地说了一句:“你真是孝顺,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一声不吭。”韩露拦了一辆出租车,去了最近的卫生院。车子上两人一路无话,韩露却很享受这样的两人时光,他们好像从来都没有这么近距离的坐在一起。她只希望这段路程可以远一些,在持续一些时间。可是想到他脚上的伤,她又为自己的自私而脸红。心里默默祈祷:神啊,请原谅我,我只是想和他多呆一会儿。很快,到了卫生院。韩露眼疾手快地就付了钱,韩云中看到了价钱默默地记在了心里。两人搀扶着走到了门诊室。 第三十一章 韩云中被安排坐在了病床上,医生脱掉他袜子时都吓了一跳,碎玻璃渣已经进去了大部分,整个袜子都被血浸湿了。 医生默默地说了一句:“小伙子,你真是能忍啊!”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处理,总算把碎玻璃渣全取了出来。 医生给他包好了脚。一遍遍嘱咐他:“这几天这个脚不能碰水,尽量卧床休息,不要走路。过个四五天就会好的,放心吧。” 说完,又询问了一句:“小伙子,你这脚怎么扎的,我看这好像是碎灯泡片啊!”韩云中默默地听着,听到医生询问他,就回了一句:“厕所扎的。” 医生收拾好就出去了,看到韩露还站在旁边,就对韩云中说了句:“小心点吧,你看你的女朋友多担心。”韩露并没有因为这句话而高兴,反而整个人都处在一种震惊之中,她刚才听到她说:厕所。 有种不好的预感,她看着他包扎好的脚,自言自语说了句:“厕所扎的,你是在女厕所扎的脚?” 这句话说完她就后悔了,因为她感到他的眼神在死死地盯着她,压得她抬不起头。她慢慢地向后退,一直退到了门边。退无可退。 她听到他说:“我好像刚才没有说我是在女厕所扎的脚啊?你怎么知道我是在女厕所扎的脚?” 韩露低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已经完全慌了。只好回了一句:“我瞎猜的。” 韩云中低吼了一句:“瞎猜的?你确定不是你陷害苏锦书,确定不是你把她锁在女厕所,不是你吗?”这一连的问句让韩露浑身都颤抖了起来。她抬头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神里都是鄙夷之色。 她弱弱地说道:“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想让她吃点苦头。我刚才回学校就是想去看看她怎么样。结果看到了你脚受伤了。就……就送你来卫生院了。” 韩云中默默地下了病床,慢慢移步走向了她,韩露觉得呼吸都有些不畅,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说了一句:“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 这个问题的答案她没有一秒迟疑,脱口而出。她仰头看着他的脸,又加重说了一遍:“因为你。” 她回答地这么爽快,韩云中没有料到。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不等韩云中继续发问,韩露就缓缓地说道:“因为我喜欢你,喜欢到很自卑,喜欢到不知所措,喜欢到会犯错。” “可是这和苏锦书有什么关系?”韩云中急切地问道。 韩露几乎是用吼得声音说道:“当然有关系。怎么会和她没关系呢?” “因为你的目光里、你的视线里都是她,你的的担心紧张是因为她,你的沉默高傲是因为她,你难得的一丝笑容也是因为她。别人或许不知道,可是我看的是一清二楚。因为我的眼光和视线里只有你。你敢说和她没关系,你敢说你不喜欢她?她那么平凡普通,为什么就会得到你的青睐。如果你喜欢的是这么平凡普通的人,为什么这个人不能是我?” 韩露一口气说完,早已泪光涟涟,动情的她竟有些楚楚可怜。 韩云中听到这些,只是忽然想到了苏锦书对他说的那句话:“你就是个麻烦。”看来,她说得对,这次他就给她惹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韩云中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出去。 韩露拉住了他的手,她还在哭泣,整个身子因为哭泣都在颤抖。 她说:“如果没有苏锦书,你会喜欢我吗?” 韩云中拂去了她的手,淡淡地说了一句:“你永远不可能是她。” 他从衣兜里掏出了刚才坐车的钱和医药费塞到了她的手心里,说了一句:“谢谢!” 便头也不回地走了。韩露看到手里的钱,听到这句谢谢,她有预感这将是他最后给她说的一句话。以谢谢开始,以谢谢结束。他和她的故事真是短暂的可以。 她蹲在门口的墙角哭的不能自已。她刚才还在窃喜她鼓起勇气走出了第一步,现在就被他推入谷底,感受万丈深渊彻骨的寒冷。 多年以后的某天,在她的结婚前夕,她给即将成为她丈夫的人说起这段往事。她笑得很开心,她的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伴着哭涩的泪水深深地藏在她的心底。她对他的丈夫说:“我从未后悔做那件事。那是我人生中唯一的污点,我却从不后悔。因为正是因为那件事,才有了我和他独处的短暂时光。” 这是韩露最后关于他的记忆,因为这天之后没过一个星期她就转学了。那天,她抬头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了他最后一眼。他扶着医院的墙壁走得很慢很慢,脚仍是一跛一跛的,连带着肩膀也一高一低。他没有回头。 韩露那个时候才知道,她不是比不上苏锦书,她输的原因只是因为她不是苏锦书。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事情,它的王八蛋属性造就了这世上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有人笑,自会有人哭。韩露到是很庆幸,她的眼泪留给了一个很美好的人。年少时期惊艳时光的某个人,给她平凡普通的人生留下了不浅不淡的一笔。 如果他和苏锦书的故事还在继续,那么他们的故事总绕不开她这一笔。他会永远记得她,以这种方式也好。 韩云中慢慢地走出了医院,他并没有着急回家。而是找了个公用电话,他想打给她。却想到自己根本就没有她家的电话号码,也没有理由打给她。 想了一下,他还是打给了校医室,刚才走的时候留心记了一下。洛水中学有住校生,所以校医晚上会值班,会住在学校。他播了号码过去,响了几声,那个阿姨接了。 韩云中礼貌地说道:“阿姨,你好,我是刚才那个找你的男生。我想问一下,刚才那个治疗的女生怎么样了?她回家了吗?” 校医在电话里笑了一下,她对这个男生印象极好,就说了:“你的脚包扎了吧。我还以为你会在校医室,我就可以给你包扎呢。” 韩云中感激地说道:“我的脚没事,刚才有同学送我到卫生院,已经包扎好了,休息几天就好了。”想到那个同学,韩云中心里还有些不舒服。 “那就好。你放心,那个女孩儿没事,脚我已经给正骨归位了,打了点滴,也擦了药水。按时吃药、擦药,休息几天应该也就好了。她的父母刚才已经接她回家了。倒是你,我看比较严重。” “好的,我知道,谢谢阿姨。我还有一件事情拜托你,请你不要把我的事情说出去,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让她觉得困扰。” 韩云中谨慎地说道,他害怕阿姨误解了他的意思。 电话的那头传来阿姨的笑声,她爽朗地答道:“谁还没有个年轻的时候啊,你放心,阿姨都懂,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韩云中急忙解释道:“不是的,阿姨,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阿姨知道你害羞,你也好好休息。”韩云中向阿姨道过谢,挂了电话。他刚才没有看到她怎么救治的,心里总是放不下。 打完这个电话后,心里轻松多了。韩云中忽然想到了韩露刚才说的那句话:因为你的担心紧张是因为她。他自己到是看不清,旁人却看得明明白白。 他不知道,只是听到她会出事就会莫名的紧张。这是喜欢吗? 第三十二章 到家之后,苏锦书在母亲的监督下,喝好药,早早上床休息了。她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她还有些心有余悸,自己怎么会被关在厕所里,而且灯泡也恰巧坏了。这一切未免也太巧合了。她得罪什么人了吗?她脑子里想了一遍最近发生的事,也没想出个什么头绪。她想着想着竟有些困意,很快进入了梦中。是梦还是现实,她也搞不清楚了,又回到了那个场景,她躲在角落里哭,四周都是漆黑一片她什么都看不见。她听到远处有脚步声,由远及近,有个人正朝她走来。他自带光芒,有一束光线照到他身上,她慢慢抬起头却看不见他的脸,他走到她面前,紧紧地抱住了她。说了句:“对不起,我来晚了,你受苦了。”她把头埋在他的胸膛,感受着他的温热,她轻轻唤了一声:“阿川。”却听到他的心脏骤停了一拍,他推开了她,这时她看见他的脸。那张冷峻的脸,那张长得像金城武的脸,韩云中!她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人,没错,就是他。她轻轻喊了句:“韩云中!”那个人看着她,看着她眼睛中的倒映的小小的自己。 “叫我阿中!”她听到他这样说,嘴巴不自觉地张大了。她看到了他眼神里的期盼和渴望,却始终觉得别扭,喊不出这个名字。“韩云中,怎么是你?”他抓着她的肩膀,低下头,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叫我阿中!”她感觉到他的气息扑面而来,压力也随之而来。她使劲摇了摇头,睁开眼,面前确是樊少川对着她在笑。两个人影不停地在他面前出现、重叠。忽而对她微笑,忽而又是严肃的眼神。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踩在了水面上。“噗通”一声,自己掉了进去。跌入了无边的深水了,她在水里不停地挣扎,却依然慢慢在沉入水底,水里又冷又黑,她连喝了好几口水。这时,她看到有人向他游了过来,一把捞起了她,带着她慢慢浮上去,这次,她看清楚了他的脸,她顺口说了一句:“阿中!”她看到他露出了害羞腼腆的笑容,他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说:“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照顾你、保护你,永远不会抛下你。”他说得诚恳且认真,平静的水面忽然起了风浪,一个浪头过来,他被海浪卷走。苏锦书大喊了一声:“阿中!”她一下子惊醒,从床上坐起。看到熟悉的环境后,才发觉自己做了一个很离奇的梦。看了看时间,才半夜两点钟。她又继续躺下,嘴里喃喃道:韩云中,阿中,为什么我会梦见他呢?想了一下刚才的梦境,却又觉得实在是离谱。过了一会儿,才又沉沉睡去。 韩云中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母亲还在那里忙着活计,看到了他脚上的伤。问他发生了什么事,韩云中安慰母亲说:“没事,不小心脚踩在了玻璃上,不碍事。”伍星河担心得不得了。仔细查看了一下他脚上的伤,确定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才放心下来。 “还没吃饭吧,我去给你盛饭去。”伍星河转身就去了厨房。韩云中忽然想起了白天名字的事情,就随口问了母亲一句:“妈,我的名字有什么含义吗?我为什么叫云中啊?”韩母正在盛饭,听到这个问题愣了一下。 “你为什么会这样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好奇。” 韩母备好了饭菜,从厨房出来。扶他在小餐桌旁坐下,慢慢地说道:“你出生前有天晚上,我做了一个胎梦。梦到我在树林间睡觉。抬头看见林中的白云上有一只小鹿,它欢快地跳着,跳着跳着就跳到了我的肚子里。然后我就给你起名云中。” “那照你这样说,我不是应该叫韩鹿更确切。”韩云中嘴里塞了一口米饭,顺嘴说道。 韩母一下没忍住笑了。却又觉得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就开完笑对他说道:“要不,给你改个名字吧,说实话,韩鹿也挺好听的。”“不要!”韩云中斩钉截铁地说道。即使没有特别的含义,他也喜欢这个名字,喜欢这个名字和她的名字出现在一起。他忽然想到那句诗,心里满是柔情。 晚上的时候,伍星河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床头。她想到了刚才韩云中的那个关于名字的问题。她从床头的柜子里掏出了一个铁盒子。铁盒子的表面已经锈迹斑斑,打开后里面是一个塑料皮的日记本,已经很有年代感了。伍星河翻开了那本日记本,刚一打开里面掉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对笑靥如花的年轻人。女孩儿穿着棉布格子裙,梳了两个麻花辫搭在胸前,依偎在男孩儿的肩头。男孩儿穿着白衬衫,蓝布裤子。照片中的两个人,头亲密地靠在一起,笑着对着镜头。背后是一片荷花池。她看着这张照片,抚摸着模糊老旧的面容。随手翻过了照片,照片的背面写了一句诗: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诗底下写了一行小字,明诚思慕星河,愿与卿久久。时间过去这么久,这些字倒是苍劲有力,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抚摸过去,思绪却飘到了很远。 那是八月份的季节,她记得那年夏天荷花池里地荷花开得特别妖艳。她穿着好看的裙子在池塘边等他,辫子还用红丝线缠了个好看的蝴蝶结。忽然有人从背后蒙住了她的双眼,轻声说道:“猜猜我是谁?”女孩儿把双手附在他的手上,一把扯下来。娇俏地说道:“别闹了,明诚哥,我知道是你。” “星河,你等了多久了啊?”男孩儿拉着女孩儿的手温柔地说着。 “没有多久,只要是等你,我都愿意。” “真的吗?那我可要告诉全村人伍星河喜欢苏明诚。” “那你呢?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当然喜欢啊。我要写下明诚思慕星河,愿与卿久久。这样就赖不掉了,可好?” 久远的回忆,却清晰的如昨日。年少无知的青葱往事,总是趁着空子往心里钻。原来以为已经忘记了,却发现只是刻意地不要想起。某些人、某些事,就像在你心里生了根、发了芽,即使没有开出花儿,你连根拔起也需要莫大的勇气。拔了根又如何,往事的这股风又会把种子吹进心里。不需要想起,是因为从来都没有忘记。此时的伍星河想到,苏明诚就是那道她过不去的坎,那座翻不过去的山,那个在心上烙印般存在的人。“明诚思慕星河,愿与卿久久。”她喃喃地说出这句话,所谓的承诺兑现了才叫承诺,否则都是最美的谎言。她说着这句话,感觉自己像在讲一个笑话。罢了罢了,往事如烟已随风去,再追究还有何意?伍星河把铁盒子重新收好。这是她的秘密,她终将随着这些秘密逝去。她忽然想到一句话:一个人要掩藏多少秘密才能平安地渡过这一生。他就是她最隐秘的那部分。 第三十三章 “星河,星河,对不起。”黑暗中,苏明诚疾呼道。也惊醒了旁边睡着的李曼怡。李曼怡转身开了床头灯。 “明诚,醒醒,怎么了?”她看到他额头冒汗,赶紧拿了毛巾给他擦汗。明诚在空中咋呼的手一把拉着了她,他醒了。李曼怡温柔的安慰着他:“怎么了,你做噩梦了呀!我去给你倒杯水。”苏明诚坐起来靠在床头。李曼怡拿着一杯温水递给了他,顺手给他披了一件外套,自己也坐在床边看着他。 “这么多年了,你心里的坎还没过去啊,还是会梦到她?” “我不知道,我觉得心里愧疚,对不起她。星河是一个好姑娘,是我当年辜负了她。” “你别这么说,当年你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何况,你还回去找她了。只能说命运残酷,是你们没有缘分在一起罢了。” “可终是我辜负了她,听说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当兵的,日子应该会过得很好吧。这算是心里安慰吗?”苏明诚手抱着头唉声叹气。 “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锦书都这这么大了。你也应该要放下了。”李曼怡把手轻轻搭在他的手上。又接着说:“我知道你放不下星河姐,连锦书这个名字都是你为了兑现你们当初的承诺。你不要再为难自己了。放下不是更好吗?我们都应该往前看。” “当年星河没怎么上过学,可她喜欢古诗词。我有空的话就会教她几首。她最喜欢的就是李清照的那首《一剪梅》。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子回时,月满西楼。她最喜欢这句诗,有次还和我开完笑说,以后如果有了孩子,名字就要从这句诗里来取。女儿叫锦书,如果是儿子,就叫云中。我给咱们的女儿娶了锦书,你没有生气吧?”苏明诚有些愧疚。 “当初如果没有你,我恐怕也不是现在的这个样子,谢谢你一直陪在我身边。”他是真的感谢她。 “我懂的。星河姐有一天也会懂得。”李曼怡上前抱住了苏明诚,两个人温存了好一会儿,又说了好多体己话,直到天快明才睡着。 第二天,班主任张老师接到了苏锦书妈妈的电话,电话说苏锦书脚受伤了,要请假两天。他同意了之后刚挂了电话。电话又响了起来,是韩云中的妈妈。韩母也说韩云中脚受伤了,需要请假两天。张老师脱口而出:“怎么,他脚也受伤了?”电话的那头韩母问了一句:“还有人脚受伤了吗?”张老师连忙说道:“没事,刚才有个孩子也请假了,也是因为脚伤的缘故。”韩母“哦”地一声放下了电话,也没有多想。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情,韩露确实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她害怕这些事被老师知道,她会被处罚。可是早上发现好像一切如常,班主任老师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韩云中和苏锦书的座位都是空的。看到韩云中的空座位,她怔怔地出神,想到昨晚卫生院的那一幕,她心里就有些疼痛。 樊少川一早就过来苏锦书的教室,他过来是想证实一件事。昨晚校医说的那个小伙子,他想来想去,觉得不可能是别人,只有一个人有可能。从教室的后门口望过去,两个位置是空的。苏锦书请假他是知道的。那么他呢?他询问了一个同学,证实了韩云中也请假了,听说是受伤了。想到昨晚碎玻璃渣上的血迹,他心里就有了答案,原来真的是他。他说不上来自己心里此刻的感受,有些心口堵得慌。转身之际,却发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孔。她怔怔地看着韩云中的座位发呆。也许是发觉到有人在看自己,韩露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她的眼神有些慌乱,赶紧躲避。从这慌乱的眼神中,樊少川确定了,他就是那晚网吧的那个女孩儿。正是下课时间,他径直走到了韩露的座位旁。韩露低着头,尽量不去看他,只听到他冷冷地说了一句:“如果不想让人知道,就跟我出来。”她跟着他走出教室,走到了一个安静的角落。站定,他个子本来就高,她感到有种压迫感。也许是做了亏心事,她的眼神左右飘忽不定,就是不敢去看他。 “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你从中能得到什么?”樊少川问出了他想要知道的问题。 他没想到,韩露冷笑了一声,有些玩味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你很想知道吗?我只是觉得可笑。接连有两个人问我同样的问题。你是第二个。” “还有谁问过你?”韩云中隐约觉得他已经知道了问题的答案,可是还是忍不住想问出口。 “这是个秘密,你想知道我偏不说。”韩露挑衅地看着他。“你是谁,为什么要替苏锦书出头?难道你喜欢她?” 彷佛是被人说中了心事,樊少川沉默不语,没有辩解也没有否认。韩露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也就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她继续说道:“这下我觉得你应该可以理解我了,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喜欢韩云中,这可以解释你刚才的问题吗?” “我和你不一样,我永远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情。”樊少川反驳道。“喜欢如果是靠这种龌龊的手段得到,我宁愿不要。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喜欢的人会喜欢你吗?” 这句话戳中了韩露的心,这是她最担心的事情。想到昨晚韩云中眼中的鄙夷,失落的表情掩藏不住。是的,以前他不知她。现在,他知道她并且讨厌她。这是她想要的结果吗? “起码我尝试了,不像你只会躲在背后。” 樊少川听到她这样说,一时也没有说话。 “你找我干嘛,是想把我做的事告诉老师吗?你是想我受到处罚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我没有权利做决定。我来只是想告诉你,不要伤害苏锦书。你这次做的事情太过了。”樊少川语气坚定地说。 “她,她,我是说她伤得很严重吗?”韩露小心翼翼地问。她今早就听到了一些小道消息,说是苏锦书昨晚受伤了。心里还有些忐忑不安。 “现在知道害怕了。我很高兴你能问到她,你能问她其实说明你心眼并不坏。如果我说她伤得很严重,你心里会内疚吗?但请你也不要小看了苏锦书,她并没有你想的那样懦弱。” “你这是警告吗?” “随你怎么想。我只是告诉你苏锦书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说完,他转身就走了。直到上课铃响,韩露还在想樊少川说的那句话:她不是普通的女孩儿。韩露想到她问樊少川的最后一个问题:“你那么喜欢她,她知道吗?”他定住脚步回头,一字一顿地说:“她知道与否,有那么重要吗?我只知道我喜欢她,这就够了。”韩露又大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他头也没有回,招了招手,大声说了一句:“樊少川。” “我叫韩露。”樊少川听到这句话,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韩露不知道她为什么最后要说出自己的名字。也许是觉得苏锦书身边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吧。韩云中是,这个樊少川也是。她身边竟然有两个这么特别的人,她真是幸福呢!她的心里说不上来是羡慕还是嫉妒,或者两者都有吧。又失落又苦涩,连带着自己都觉得讨厌、恶心。 第三十四章 苏锦书不知道这个小插曲,虽然脚骨已经正位,可是还是要多休息。父母都去上班了,她一个人在家,可躺在床上久了也实在无聊。忽然想到了昨天借的同学的那本书《倚天屠龙记》,想翻出来看看。她从小性子野惯了,很喜欢武侠小说,对金庸大师那是一个崇拜啊。那天看到班里的一个男同学拿了一本武侠小说,就急忙讨要过来,非要看看。想到这儿,这才想起来昨天连书包都没有背回来。小说,还在书包里。不想还不要紧,这一想,她觉得立马就想看到。心里想得痒痒的,翻来覆去想了半天,最终决定还是去学校一趟,把书包拿回来,最重要的是把小说拿回来。 因为腿脚不方便,苏锦书一瘸一拐的下楼,在门口打了个出租车。她到学校的时候正好是第二节下课,课间操刚做完。操场上有很多学生在活动。她要趁第三节上课时把书包拿出来。正好在操场上看见了林小池,林小池看见她,就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她使劲摇晃:“你不是请假了吗?怎么又跑来学校了。” “你别使劲晃我,再晃我就要散架了,我脚受伤了。”苏锦书亲密地说道。 “你脚受伤了,怎么回事?”林小池看着她的双脚,她确实走路有些不稳。 “这个嘛,随后再告诉你,一言难尽啊!你现在帮我去教室取一下我的书包,把我桌子上的书整理整理。最重要的是把那本小说给我放包里。那本《倚天屠龙记》啊!”苏锦书神秘兮兮地说道。 “好啊,我知道了,你就是为了拿这本小说啊。你以前都不爱看书啊,怎么感觉最近一直在看闲书?” 经她这么一说,好像是这么回事。韩云中好像总是没事就捧着个书在那看,班里传的那些书他都看遍了。他学习好,上课看些杂书,老师也不以为意。可苦了她了,想偷偷摸摸看书,还要防着被抓包。有次她偷偷地在那看书,看得入了迷,班主任老师又在后窗户那里监视,她都不知道。还是韩云中踢了凳子她回头才发现。也许,真的是受他的影响,还能耐着性子看几本书。 “快去帮我拿去,我在这等着。” “你呀,之前不是还在看那本《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吗?怎么现在又改武侠小说了。” 苏锦书嫌她太罗嗦了:“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去上课了。我的小说就取不出来了。” “好,好,好,你就在那棵树下等我啊,我现在就去。”说完,林小池就跑走了。苏锦书慢慢地走到操场一旁的大树下。她背靠着树,看着操场上玩闹的人群。校园的广播里放着音乐,是蔡依林的《说爱你》,阳光很好,音乐的节奏又轻松明快,她觉得一切都很美好。多年以后的苏锦书还是怀念高中的这段时光,她的无忧无虑,她的快乐都留在了这里。那个时候她以为这是她快乐的起点,殊不知人生就是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也许她太快乐了,把她的幸运都用光了。所以随后即将的人生都是不幸。此刻的她大口呼吸着这清甜的空气,眯着眼睛扫视着周围的一切,忽然不经意间落到了操场东边的女厕所。她马上收回了目光,她听到自己的心好像跌落了,发出了“咚”地响声。她只看了一眼,眼睛就赶紧收回来,害怕地闭上了眼睛。忽然想到昨晚的那一幕,漆黑的厕所,狭小的隔间门里,她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她发现自己的手在不停地抖,她使劲地捏着自己的手指。告诉自己:“都过去了。都过去了。”慢慢地调整了自己的呼吸,这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睁开眼又是充满青春、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操场。她刻意地换了个方向,尽量不让自己眼睛去看向那边。这时走过来两三个女孩。 有个女孩说道:“听说苏锦书今天请假了,我们是不是闯祸了啊?你说她会不会告诉老师,如果老师知道,我们就麻烦了。” 另一个声音说:“别瞎说,别自己吓自己了。听说好像是脚受伤了。我们是不是有些过分啊。” 旁边的女孩继续说道:“韩露,你怎么不说话啊,这主意都是你出的,你看现在我们要怎么办?刚才不是有个男生找你,他都给你说了些什么?”韩露一言不发,只是呆呆地看着脚下的路。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但是他觉得这件事老师可能不会知道,如果他们要告诉老师,樊少川今天就不会找到自己,而是直接拉她去老师办公室了。没做这件事之前,她满脑子的愤恨,做了这件事之后确实有些懊悔,但也轻松了许多,许多该说的话,不该说的话她都说出了口。好像长久积压的感情有了一个宣泄口,心里的垃圾倒出去许多,整个人也变得平和了许多。她似乎没有听到同伴的声音,径直地走着,直到她看到她的面前出现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鞋的主人停下了脚步,她有预感,她是在等她。她也停下站定,视线由下往上。旁边的伙伴还在嚷嚷着:“韩露,你怎么了?”三个人同时站定,然后看到了她们面前的这个人,苏锦书。顿时大惊失色,有种被抓到现行的感觉。三人韩露站在最中央,两个同伴紧紧拉着她的手臂,她已经感觉到疼痛了。韩露知道,她们是紧张,是害怕了?她又何尝不是,做是一回事,当面对峙又是另外一回事。 苏锦书看着眼前的几个人,她如果没有听错,她们就是昨晚让她关在女厕所的罪魁祸首。这三个人,她只认识韩露,另外两个人她都不认识。她看着韩露,问了一句:“昨晚是你们几个,把我关在女厕所吗?”韩露倒是没有躲避,她回答地也很坦然。简单地“嗯”了一声。忽然,耳边起了阵风,她感觉脸上火辣辣地有些疼。速度之快,众人都反应不及,甚至韩露自己也没搞清楚。苏锦书就这样一巴掌过来,狠狠地落在了她的脸上。两个同伴也懵了,看到韩露脸上的五指印才反应过来,大声嚷嚷道:“你怎么打人啊!太过分了!”苏锦书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盯着她们,她的眼神犀利,她们两个人也被盯得发毛,只好默不作声。她走进了一步,她们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她们身边不知道何时围了很多人,大家看到的就是苏锦书打了韩露一巴掌,而韩露委屈地一句话都没有说。苏锦书看着她们,她不知道自己何时得罪过她们,她和韩露虽然在一个班里,但是平时交集并不算太多,也觉得自己并没有招惹她,那她为什么这样做呢?她想不明白这一点。 “刚才这一巴掌,是我还你的,我们两清了。现在告诉我,为什么要那样对我?” 韩露不知怎么地想到早上樊少川对她说的那句话:“你不能小看苏锦书,她并没有你想得那么懦弱。她不是一个普通人。”她看着苏锦书,似乎同班这么久,她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观察她。她发现,她今天竟然没有戴眼镜。她的眼睛似乎和平时不太一样,没有了眼镜的遮挡,闪闪亮亮的,像在发光。稍微有些婴儿肥的脸上,略有怒色,眉毛轻轻上挑,连生气都这么可爱。她忽然脑子冒出了这个想法,可爱,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个人刚刚扇了自己一巴掌,她竟然觉得她可爱。她说我们两清时的口气又很潇洒,她觉得她对苏锦书的认知好像有些偏差。也许应该重新认识一下这个人。 第三十五章 “我如果说我讨厌你,才会那样做,你信吗?”良久,韩露说出了第一句话。 “我信啊!”苏锦书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倒是让韩露吓了一跳。 苏锦书看到了韩露脸上的变化,继续道:“这有什么奇怪的,这世上的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让所有人都喜欢你啊。喜欢是偶然,讨厌是常态。只不过即使讨厌,我本觉得我们也可以和平共处。” “你难道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韩露继续问道。 “刚才很想知道,现在不想了。因为我不想为不相干的人生气。你讨厌我自然有你的理由。我不想追究了,我们之间两清了。” “一个巴掌就两清了?” “要不然呢,你觉得我应该把你们几个也关到黑乎乎的厕所,去尝尝滋味?” 韩露没有回答,倒是她的同伴说了句:“那你要准备告诉老师吗?”苏锦书听到,笑了一声,没有回答。 “锦书,你在干嘛啊,我把书包给你拿来了。”林小池这时跑过来。她远远就看见这边围了一圈人,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进来一看,苏锦书和几个女生在说话,好像情形不是很好的样子。 她把书包递到苏锦书手里,小声地问了一句:“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苏锦书摇摇头,笑容很甜地说了句:“没事,我们走吧。”林小池也没有多问,就扶着她。 “苏锦书,对不起!”韩露忽然说了这一句,让人有些猝不及防,她的两个同伙更是觉得奇怪。 “我刚才说我们两清了,你不用道歉。因为你道歉就显得我刚才打你是做错了。” 上课铃响了,操场上的人慢慢散去。韩露被两个伙伴拉着也慢慢朝教室的方向走去。她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眼苏锦书。 她走路其实有些吃力,刚才站得也久了,一瘸一拐的,林小池还搀扶着她。 她对她的背影大喊了一句:“对不起!”再次听到这句话时,苏锦书回头看了一下她,却什么都没有说。韩露就觉得,她也许原谅了自己。 “你干嘛跟她说对不起啊,她刚才那样对你!”一个伙伴愤愤不平地说道。 “就是啊,她就是让人讨厌!现在反而更讨厌了。还想在整整她。”另一个附和道。 “够了!”两人没想到韩露大喊了一句,还有些震惊。 “我们适可而止吧。” “你怎么了呀,之前是你要教训那丫头的,现在怎么你自己又退缩了?被那丫头说中害怕了啊!” 韩露无奈地摇了摇头,她发现她真的是找错了队友。现在这个局面也是自己找的,也怪不了别人。 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那我们呢,我们做的事不讨厌吗?我们难道不恶心吗?”这句话一说出口,两个伙伴都默不作声。 韩露继续说道:“你们没注意她的脚吗?她确实因为我们做的事情受到伤害。她也没有告诉老师,你们也不用担心会受到处分,只是用这一巴掌就了结了我们之间的事情。又干脆利落,不暗箭伤人。你还觉得她过分吗?对比之下,我们不是恶心至极了。” 说完,韩露一个人快步走了,剩下两个同伴面面相觑。 苏锦书回到家打开书包之后,才发现书包里有了一副新眼镜。想到林凤鸣之前对她说的话,心想这家伙实行速度还真是快。 打开看了看,新眼镜和之前的差不多一个样,她取出来之后发现了眼镜盒里的小纸条。纸条上写着一句话:有个人偷偷喜欢你。 苏锦书看到这张纸条笑了。这难道是林凤鸣的恶作剧?他喜欢我?想到林凤鸣那天在篮球场灵活跳跃的身影,她有些脸红。试戴了一下新眼镜,觉得戴着更轻便了。 从小到大,因为外放豪爽的性格,男同学最后都和她玩得称兄道弟,她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种告白的纸条,第一次收到,内心竟有些慌乱,更多的是窃喜。 那我应该怎么办?要回复吗?她满脑子都是这种小女生的心思。早上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都被她抛掷脑后,厕所发生的事件,对她来说也就这样过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简单快乐。 李曼仪回到家之后,看到的就是苏锦书这种偷偷乐、喜不自禁的表情。她打趣道:“怎么了,有什么好事发生啊,在那一个人偷着乐啊!” 苏锦书还想掩藏,说着没事没事。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就凑到母亲身边,李曼仪正在洗苹果,她悄悄地问道:“妈妈,如果你收到告白的小纸条?你会怎么做啊?” 李曼仪洗好苹果,顺手递了一个给苏锦书。看着苏锦书抱着苹果咬了一口,她狡黠地问了一句:“有人给你告白了吗?” 苏锦书赶紧摇手解释道:“不是,不是我,是我的朋友,林小池她收到纸条了,问我要怎么办?” 李曼仪故意拉长了语调,“哦”地一声,说了句:“原来是你的朋友啊。那你这个朋友喜欢这个告白的男生吗?” 苏锦书啃着苹果,想了一下,慢慢地说道:“她不知道啊,就是刚认识。但是他打篮球很好,人觉得也挺好的。这样可以喜欢吗?” 李曼仪听到女儿这样说,心里就猜的八九不离十了。自己的女儿恐怕是被人告白了。这个小傻瓜还有些不知所挫。怎么回答她呢? 李曼仪想了想,看着有些傻里傻气的女儿道:“他喜欢你吗?” 苏锦书想都没想就直接说了:“他都写纸条了,那应该算是喜欢我了吧。” 说完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又加了一句:“是喜欢我的朋友吧。”李曼仪笑了,没有揭穿自己的女儿。 苏锦书急忙问道:“那我,那她应该怎么办?” “等着就好了。” “等着吗?”苏锦书喃喃道。 “等等看啊,看他是否真的喜欢你、在意你,看他是否值得你去喜欢,看他是否让你变得更加努力和优秀。所以就要等啊。”李曼仪慢慢地解释给她听。 看着苏锦书的样子,忽然想起来她小时候头上只扎个蒜苗辫到处跑的样子。时间一晃多年,她就变成了个清新可人的大姑娘了,竟然收到告白还不知所措。 这个年纪的女生,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是她的小锦好像从没有喜欢过别人,李曼仪觉得她心智在恋爱这方面有些迟缓。这下,有人告白,也许她可以从中悟出不少,也不是一件坏事。 虽然问过妈妈了,苏锦书还是给林小池打了一个电话,毕竟女孩的心思只有女孩自己知道。 林小池在知道她被人送告白小纸条后第一反应竟是:“啊,韩云中写的小纸条吗?他向你表白了呀!” “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你不认识,好像是我们的学长,名字叫林凤鸣。”提到林凤鸣的名字,苏锦书觉得自己隔着电话都有些害羞。 “林凤鸣吗?”林小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想都觉得不太可能。 “你认识他吗?” “全校风云榜的人物,多关注学校论坛你就知道,他的人气可不比韩云中差啊,又是学生会会长。论坛里的人都称他为林川枫啊。” “那你说我要不要答应,要回信给他吗?” “如果按你说的,他给你写了告白纸条,那我觉得可以考虑考虑。” 两个女生叽叽喳喳谈论了很久。临挂电话时,林小池忽然问了句:“樊少川呢?你喜欢他吗?” 苏锦书听完直接笑了,说道:“少川他就是我好哥们啊,我和他就是兄弟。兄弟之间只能是兄弟情啊,你以为他会喜欢我啊?”说着,她自己都觉得好笑。 少川,怎么可能!林小池放下电话,想到苏锦书刚才提到樊少川的口气,为樊少川觉得可惜。樊少川这个大傻瓜为苏锦书的事情跑前跑后,对她那么上心,在她的眼里原来只是好哥们。 如果樊少川自己听到这话,会是怎样的心情呢?多少次,她林小池都看在眼里。她能感觉得到樊少川对锦书异样的那种感情。他目光里的热切和渴望分明是和韩云中是一样的。 只有在面对苏锦书的时候,他们的眼里才有这样的光芒。林小池哭笑了一下,她为什么会知道呢?她也是深有体会罢了。 第三十六章 晚上苏明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整个人都乐不可支。她傻里傻气的女儿呀!他笑得整个人窝在沙发上,对着李曼仪说:“我猜肯定是樊少川那小子,我看出来了,那小子喜欢我们家锦书。”李曼仪若有所思道:“我看好像不是。小锦一直把他当哥们,所以在他面前都没有那种小女儿的心思。小锦对哥们都是勾肩搭背,没个正行。我觉得可能是别人。” “哦,是吗?看来我们家闺女还挺受欢迎的。”苏明诚还有些自豪,自己养的白菜有人欣赏也是一件乐事,所以语言里都是欣喜。 李曼仪却像是想到了什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小锦还有今天,多亏了当年那个军人。是他救了小锦一命,过几天好像就是他的忌辰了,我想带小锦回去看看。”提起往事,李曼仪心里很是感慨,又对上苍充满感激。 苏明诚也不再是玩闹的样子,他坐正了,握住了李曼仪的双手,恢复了往日严肃的神态说道:“我们一起去看看吧。英雄都怕寂寞,我们不该忘记他,小锦也应该知道。” 伍星河给丈夫上了一炷香,香烟袅袅,氤氲的香气中,照片上丈夫的脸都觉得模糊。她拿了一块抹布轻轻地擦拭着。他擦得爱惜,又万分仔细。韩云中在小屋里看书。她忽然想起来什么,对着小屋里喊了一声:“云中,你爸爸的忌辰快到了。过几天我们回去一趟吧。去看看他吧,他一个人有些寂寞。”韩云中“嗯”了一声。从屋里慢慢走了出来,脚上还裹着纱布。韩母赶紧扶着他,责怪地说道:“怎么还出来了,赶紧坐下,你的脚要多休息才会好。这几天你就在家好好休息,不要乱动。” “没事的,妈妈,我都好得差不多了,你不要担心。”韩母扶着韩云中坐在了沙发边。 “妈妈,你能给我讲讲爸爸的事情吗?我只知道他是救别人牺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现在我长大了,你给我讲讲吗?” 伍星河望了望墙上的丈夫,又看了看儿子,儿子的眉眼之间有丈夫曾经的影子,不禁用手去抚摸了他的脸。“好吧,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伍星河的思绪飘到了很远,墙上的人也渐渐灵动了起来。微笑着走向她,轻轻地喊着她的名字:“星河。” “星河,我下周就要要回来。这次我有一星期的假。”听到电话那头韩彻的声音,伍星河掩饰不住的高兴。他们有一年时间都没有见过了。韩彻在新疆某军防驻地当兵,他是军人,是部队的一个小连长。军人不容易,她也不容易,她觉得儿子更是可怜,孩子才六岁,和父亲相处的时间加在一起却寥寥只有一年时间。好久都没有见过父亲,估计他已经忘记了父亲的样子了。电话是在巷口报亭的李婶家里接的。伍星河放下电话,李婶看她高兴地样子就问她有什么喜事,都喜上眉梢了。她咧嘴一笑,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脸上还有些害羞的神色,她说:“韩彻说他下周就要回来了。” “孩子他爸要回来了啊,那是得高兴高兴。”李婶也跟着高兴,顺手拿了两个苹果塞到她怀里,“看来你要准备准备了,这两个苹果给孩子吃”。伍星河不好推辞,谢过李婶就跑回家,儿子还在看连环画,她高兴地一把抱起儿子,连亲了好几口,“爸爸就要回来了,你高兴吗?”六岁的韩云中傻乎乎地看着妈妈,爸爸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久远的只剩下一个称呼了,很长时间里,他以为自己没有爸爸。 “你爸爸说他先去奶奶家那边看一个战友,然后就到家了。看来我要好好准备,该买些菜了。我现在就去,你和我一起吧。”伍星河捏了一下儿子圆圆的脸,欣喜万分地说道。 “可是妈妈,你刚才说爸爸下周才到家啊,是不是准备得太早了啊。”韩云中揉了揉小脸,妈妈捏得他好疼。 “不早不早,走,跟妈妈一起去。”韩云中是真的觉得妈妈难得的高兴,连说话声都比平时温柔了许多。那天妈妈去菜市场、商场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他也得到了很多的玩具和零食,他想,爸爸回来真好。 几天后,伍星河在巷子口接到了一个电话,她满心欢喜地跑去接,她有预感应该是韩彻打来的电话。她拿起电话就喊了一声:“韩彻,你要到了吗?” 电话那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嫂子,我是韩彻的战友,韩彻,他,他牺牲了。” “牺牲了,这是什么意思?”她顿时感觉到头晕目眩,手脚无力,电话从手中滑落,失了神一样,大颗的眼泪就从眼眶滚落下来,重重地砸在地上。她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很软,像稀泥一样,有种失重感。不知怎么地就滑在了地上。报亭的李婶看她刚才还欢欢喜喜的样子,现在却像失了魂一样,赶紧过去看。伍星河只是怔怔地落泪,看见李婶,指了指悬在半空的电话说:“李婶,你帮我听听,他都说了些什么?我耳朵听不到,也听不明白。” 电话的那头一直在喊着“嫂子、嫂子,你怎么样……”李婶拿起电话,才知道是韩家兄弟牺牲了。她听了半天,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韩彻去邻县看望战友的时候,救了一个落水的儿童,牺牲了。她放下了电话,也不知道怎么安慰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不好,她拍了拍她的肩膀,想说坚强一点,却始终说不出口。有些事,不发生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这种切肤之痛。感同身受,根本就没有这一回事。 这人来人往的巷子口,繁华依旧,热闹依旧,伍星河觉得别人的幸福都那么明目张胆,快乐都那么随心所欲。中午的阳光像一颗蛋黄,晃晃悠悠的,懒散地挂在那里,那么刺眼,那么炽热,伍星河觉得它的光芒普照着大地、万物,却唯独遗落了她。她的身上有刺骨的寒冷,就好像一直在阴影里没有移动过。也许以后都要在这无边的黑暗里度过。她的悲伤和别人的幸福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的沉默,泪流对这个城市来说不足挂齿。有人看到瘫坐在地上的伍星河,也只当她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步履匆匆的人生,别人的失意与否永远都只是路上的风景,看看也就罢了。我们自己的悲伤都那么重,怎么还有心思去顾及他人呢?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瞬而过,像一缕云烟。而悲伤和不幸却总是蔓延很久,从心底的寒冷总是长出枝丫,戳穿血肉,长进你的骨血。此后,总会无缘故的疼痛。而这种疼痛,总会伴随一生。伍星河沉浸在自己巨大的悲痛里,难以自拔。她明明都这么努力地过自己的人生,命运却总是万般的捉弄她?还要她怎样?是啊,还要她怎样?她的悲伤终于有了声音,“哭出来就好,哭出来就好。”李婶在一旁安慰道。 这时,电话又响了。李婶过去接了电话。电话的那一头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声音有些苍老。“麻烦,请找伍星河接一下电话。” “有什么事,你就给我说吧,她现在不太方便接电话。”李婶看着痛苦的伍星河,她现在的样子确实很让人担心。 “这里是祥和医院,请问伍星河是否有一个儿子,她的儿子出了车祸,现在昏迷被送到了医院。我们需要孩子的监护人了解一些情况。”那边的电话说得冷静而礼貌,李婶却分明感到一丝寒意。她转念一想,云中这小子应该在家啊,怎么会出车祸?会不会是搞错了。她拿着电话,轻轻喊了一声伍星河。伍星河没有反应。她小声地说了一句:“他们说,云中那小子出了车祸,躺在医院里。”还在痛哭地伍星河隐隐约约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并没有听到后半句,就起身,一把夺过电话,有些结巴地说道:“喂,喂,我是伍星河,请问我的儿子出什么事情了吗?”伍星河的手紧紧地抓着电话,仿佛抓着儿子的命是的。她不敢松手,认真地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对她来说,那好像是地狱使者的声音,她害怕地发抖。李婶看着她,满是泪渍的脸,眼泪还没有擦干,就又显现出惊恐的表情。她该怎么承受这一切。伍星河觉得眼前有很多星星,亮亮的闪着翅膀,在她周围一圈一圈的飞,然后这些黄色的小点慢慢地变成黑色的小点。她眼前刺眼的光芒渐渐暗淡下来,那些往来的人群也似乎有好多分身重影,他们张牙舞爪冲她而来。她害怕,闭上了眼。李婶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伍星河两眼一黑,重重地栽倒在了地上。 第三十七章 伍星河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几个小时,睁眼就看见雪白的墙壁,白色的床单被罩,白的瘆人,白的令人心发慌。一股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很刺鼻。 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看到自己的手臂上还挂着点滴。她一把拽掉了针头,有些回血,她也丝毫不在意。天色已晚,窗外一片鲜艳的红色,火烧云一样,浓稠得化不开,就像她的愁绪也烧得心火急火燎的。 她的儿子还在等着她,她痛恨自己白白在这里耽搁了几个小时。留了张便条在床头的小柜子上,她就匆匆的走了。李婶送晚饭来的时候看到空空如也的病床,在看到那张纸条时,她就什么都明白了。 伍星河赶上了最后去邻县的一班车,她的丈夫在那,她的儿子也在那里,而她现在也去那里将要和他们汇合。她的儿子怎么会出车祸,昨天她才被奶奶接回家,说是要在那里等爸爸,怎么会… 她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一帧一帧地往后退,由高楼到平野,由繁华到荒凉,呼啸而过地还有她苍凉的这一生。车子驶出了城市,在坑坑洼洼的水泥路上行进。 颠簸、摇晃,她随着车身的节奏晃着,犹如大海里的一叶扁舟,摇晃的还有她的心,碎成了稀巴烂。当车里的其他人在叫喊、在咒骂的时候,她面无表情地萎缩在角落。 不禁想到,这些愚蠢的人只会为生活的小事而咒骂,殊不知生活有更大的磨难和痛苦在前面等着,它会让你失去呐喊、反抗的力量。伍星河此时就觉得她失去了咒骂的力量。 甚至这一刻,她忘记了丈夫的死,只是祈求着神灵,东方的各路神仙、西方的上帝,她通通祈求了一遍,只有一句话,保佑她的儿子平安无事。 如果神灵有感应,应该能体会到她的迫切、她的诚恳。她已经没有了丈夫,如果再失去了儿子,她就真的恨透了这个世界。她忽然想到之前有人说的意念,如果意念够强,那么神灵就会听到你的感应。 她默不作声,心里却振振有词,双手紧握着,在他人的吵闹中无比的虔诚。她的儿子,以后将是他唯一的依靠,是她全部的希望,是她活下去的全部动力,他不能有事,绝对不能有事。 邻座的人看她安静地坐在那里,只当她沉默寡言,却不知她内心的煎熬,早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她心里落的那些风霜雨雪,他人又怎会知呢? 伍星河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婆婆。她蜷缩在医院冰冷的长椅上,一动不动,整个人小小一只,像一只把头缩在壳里的乌龟。伍星河走过去轻轻喊了一声:”妈“。 老人抬头,她凹陷的双眼含满了眼泪,眼泪搅浑了这池水,眼珠愈发的浑浊。她看清楚来人之后,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拉着伍星河的手,那双手跟枯树皮似的硌得伍星河生疼。 她说:“阿中已经做手术了,在里面还没出来呢。”伍星河看着手术室的大门,上面的红灯亮着,颜色很是醒目。她陪着老人一起坐下,眼睛始终盯着手术室。 “妈,云中好端端的,怎么会出车祸呢?”伍星河还是忍不住问了这个问题。老人的眼泪在眼眶里酝酿了很久,终于掉了下来,一发不可收拾。 她用手试着眼泪,伍星河才发现婆婆的衣袖都湿了,显然是已经哭过了一回。她失去了丈夫,她失去了儿子,说不清谁的痛苦更多一些,但她们都为一个人悲痛。 伍星河抱住了婆婆,这个枯瘦弱小的女人更需要她的安慰。也好,就让两个伤心的女人互相取暖吧。 “怪我没看好孩子,这孩子今天趁我在地里忙活,一个人偷偷跑出去玩了,后来我发现就找他,怎么都找不到。然后就有人围在马路上,我去一看,他,孩子就倒在血泊里…” 她没有说完,伍星河却已经感到她的隐忍。伍星河拍了拍母亲的肩膀,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她的下巴抵着她的头,她稀薄的头发也已经是灰白。 婆婆身体一直算是硬朗,一个人坚持在乡下生活,她离不了她种的那些田地。虽然他们极力邀请她去城里生活,她却总是婉拒,一个人和一只大黄狗做伴,守在这乡间田园,清贫孤独却也自在。 伍星河知道,婆婆是舍不得死去的公公。公公就葬在后山的小土堆上,婆婆没事的时候就去后山和公公说说话,解解闷。她怕他一个人在山里寂寞,就更不愿意去城里生活。这样春去冬来,一载又一载。偶尔想孙子的时候就接过来玩两天。 这次也是她知道儿子会先来这里办点事,办完事就会先过来看望她。就把孙子先接了过来,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她先是知道孙子出了车祸,然后又有人告诉她儿子牺牲了。 年老的身子确实有些禁受不住,她觉得这是阎王爷在催命。阎王爷觉得她活得时间太长了,就以这种方式来警告她。可是她不该呀,不该夺取她儿子的生命,那么鲜活、那么年轻的生命,他的人生才刚开始,还没有活够呢。怎么就走了呢?这不公平啊。 她可怜的儿子,就那么没了。她没有昏过去,还能强撑着是因为孙子还在这里,逝者已逝,生者发奋。她要为她的孙子祈福,如果她的孙子平安无事,她就原谅这个不讲理的世界。 她的苍老好像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整个人失了魂,没了精气神,只剩下一副肮脏的躯壳。强撑着,苦撑着,在看到儿媳妇的那一刻,她撑不下去了,心里万分内疚。 同样是女人,同样是母亲,她太了解一个母亲此刻的感受,儿子在里面生死未卜,母亲如坐针毡,恨不能进去替儿子受苦,只能祈祷。如果可以,她宁愿里面躺的人是自己。 伍星河了解婆婆,婆婆现在还能坐在这里,就是把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云中身上。韩彻现在已经变成了冰冷的躯体,他躺在那里,任何呼喊都唤不醒他。 可云中在,她们就有活下去的希望。上天不该这么残忍,一下子夺取她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婆婆紧紧地挨着她,她像搂小孩似的搂着她,两人互相给对方力量。 她其实路上来的时候很生气,脑子里闪现出很多想法,怨恨是一种,对婆婆的埋怨,她为什么没有看好云中,这么小的孩子就要躺在病床上。她恨,可是看到婆婆的时候,这股恨意却淡淡地消失了。 她觉得婆婆更可怜,她失去了儿子,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孤苦。想到这里,她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长长的走廊里,惨白的灯光下,照着她们凄惨的人生。 伍星河不知道等了多久,手术室的红灯终于暗了,医生从里面走了出来。她和婆婆赶紧上前,却问不出口,她害怕了,她不敢。 婆婆使劲按了按她的手,问道:“医生,孩子,孩子没事吧?” 她的语气几乎是恳求的上扬。医生摘下了口罩,她们才看到医生的表情是轻松愉悦的,伍星河内心里松了一口气。 医生微笑着说:“不用担心,手术很成功,孩子以后会很健康的。” “那就好,那就好,谢谢医生。”老太太握紧了医生的手,泣不成声。 “老人家,让你担心了。现在可以放宽心了,孩子会健康的长大的。”医生劝慰了几句,伍星河心底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她脑子里都是医生的那句孩子会健康长大的。 是的,她的孩子经过这个遭遇,以后会平安健康的长大。他的父亲也会保佑他的,想到韩彻,她的眼泪就滚落了下来。孩子没事,她终于可以想想他了,那可怜的人已永久的离她而去了。 第三十八章 孩子刚做完手术,伍星河离不开医院。她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陪着自己的儿子。韩彻的事情,婆婆一个人处理确实有些不妥,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好在有韩彻部队上的领导战友都过来帮衬着,事情也圆满的解决了。韩彻见义勇为,勇救落水儿童,无愧于军人的职责和本色,受到了嘉奖。他的追悼会简单而隆重,最后遗体入了烈士公墓。考虑到孩子的情况,伍星河在遗体告别式上是并没有露面,但是在医院里默默地一个人哭了一天。孩子在病床上昏迷躺着,她心疼,那个人在那里永久睡着地躺着,她更心疼。最后,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她跑去了现场,在棺椁合盖的那一刻,她去看了他最后一眼。不理会旁人,在他的身旁放声大哭。长久以来的压抑终于得到了释放,她把他的眼泪、伤心、悲痛、不舍都留给了他。他面容沉静地躺在那里,嘴角似乎还带着微笑。她伸手去触摸了他的脸,冰冷没有温度。她又整理了他的衣物,她知道他是一个爱干净整洁的人,把他身上的褶皱都尽量拽平整。这是她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觉得她的心慢慢平静了,就像以前一样,他站在那里,任她拍打、拽拉,围着他转一圈。 “你怎么那么了不起呢?他们说你救了一个落水的儿童,是个英雄。可是你怎么舍得抛下我们母子两个人呢?早知道你是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当初就不应该,不应该…”她有些语塞,后面的话没有说完。擦了擦泪,又继续说道:“你知道吗?你不是一个好丈夫,更不是一个好父亲,你怎么能就这样不管不顾呢?你太自私了,我不会原谅你的,永远不会。我,我不该这么说,你好好的走吧。云中没办法来看你了,他生病了,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如果你天上有灵,就请保佑我们的儿子,保佑他平安健康长大。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我们的儿子。”她一个人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把她心里想说的话都倒给了他听。也没有人去制止她,所有人都默默地看着她,看着这世上最凄惨的离别。就这样,她哭完了伤心的眼泪,披上白衣送他入土为安。韩彻,她最爱的那个人,长眠了。墓地环境很清幽,新坟旁植了两株郁郁葱葱的柏树,青翠、挺拔。墓碑上刻着韩彻的生卒年月,边上刻了韩云中的名字。伍星河想到,这是儿子和父亲的最后一点联系了,他们的名字将永远连在一起。韩彻部队上的人来了有10几个,他们庄严肃穆,连敬礼的声音都有一种悲壮感。伍星河看着这些穿军装的人,韩彻也曾是他们的一员,现在却永远地躺在了这里。他是他们的英雄,对她来说却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人。她的儿子,以后绝对不能是军人。这个英雄的称号,太沉重了。 葬礼就这样结束了,短暂的闹腾后又恢复了平静,英雄就此长眠,陪伴他的,是这一排排低矮的坟墓,一个个和他一样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无名英雄,他们曾经鲜活的生命都因照亮别人而陨落。此后,将在这里慢慢被遗忘,在这里永享孤独。英雄都是孤独的,从来都是,并且将一直都是。韩彻用命换回来的那面锦旗,伍星河很讨厌,她连挂都不想挂,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她觉悟低也好,只是觉得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让韩彻活着,人死了,这些身后的荣誉对活着的人来说是枷锁。接受锦旗那天,伍星河泪如雨下,面无表情,拿回家就塞到了角落里。此后的时间里,它落满了灰尘,孤独又委屈的不敢伸张,隐秘地藏着,记录着曾经某个人的辉煌和光荣。伍星河讨厌这面锦旗,也顺带着讨厌获救女孩的家属。他们在葬礼场上要来祭奠时,伍星河让婆婆谢绝了。她的内心其实是不想看到这些人的。至少,此时此刻,在这个场合不想看到。伍星河从部队领导那里知道了整个事情的经过,韩彻看望战友结束后,在去母亲家的路途中碰见了这个女孩儿。想都没想,就跳了下去。救了落水的女孩儿,自己却被水藻缠住脚踝再也没有上来。一个简单再也简单不过的故事,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她也会感叹一声他是个好人,是个英雄。可是发生在爱的人身上时,原来心里是这般苦涩。部队上鉴于韩彻的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了嘉奖,好心的战友也给捐了款。伍星河本来不想收这些钱,可是孩子还在医院里,她急需要这笔钱来应急。她就收下了,收钱的时候伍星河眼泪忍不住的掉下来,砸在钱上,她忽然想到是她的丈夫用生命换来了这些钱,悲痛就从心里钻出来。这个时候,尊严还算什么呢,它一文不值,活下去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公理。这件事之后,婆婆还是一个人生活,伍星河劝说了好几次,老人家还是坚持要在乡村生活,她说这里住了一辈子,习惯了,也自在,而且老家的房子需要照看。房子有人住才有人气,不然院里就会荒草丛生。还有大黄,它在这乡间野惯了,我要是走了,谁来照看它。它也老了,需要人照顾。最重要的是,她说:“这里离韩彻和老伴近一点,我有空就可以去看看他们。不能让他们孤零零地在这里。我在这里,和他们也是个伴。”这句话说的伍星河心里很不是滋味,就这样,婆婆留了下来。三年后,婆婆去世,大黄好像也有所感应,也跟着婆婆去了。婆婆去世的前一个星期,来城里小住了一段时间,说是想孙子了。回去之后没多久就去世了。她死得很安详,在睡梦中离世,也算是没有病痛。伍星河料理了婆婆的后事,卖了老家的房子,就和她的阿中离开了这个乡镇,彻底在城市里生活。 回忆起往事,总是有很多感慨。那些仓皇流逝的岁月,总是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掩埋了故人,擦干了眼泪,风干了疼痛,生活还得继续。她看着眼前的儿子,高高壮壮的,颇感欣慰。母子两相依为命的日子里,他是她全部的寄托,他长得像他父亲,有时候她看着他的眼神,仿佛隔着时空,穿透了岁月,他的眉目之间依稀藏着那个人的影子,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伍星河觉得自己可以问心无愧地去见他了,如果有一天他们在另一个世间相遇,她可以骄傲地说:“我们的儿子很好,他是一个很优秀的棒小伙。”她不止一次地想过这样的场景,她们的重逢,她该如何开口说第一句话。她该如何把这么多年来的委屈、伤心、无助、怨恨向他诉说。她能想到的竟然是炫耀,她一个人养大了他们的儿子。 第三十九章 “他是个英雄,救人的英雄。我们家里已经有一个英雄了,这已经够了,所以我不希望你也去当英雄。” “我希望你像其他普通男孩一样上学、读书、恋爱、结婚。平平安安地去度过这一生。去享受这些简单的幸福。你父亲是英雄,却只能躺在那里,他太可怜了。我不希望你将来也变成一个可怜的人。我失去了丈夫,绝对不能忍受再失去儿子。如果你再出事,那会要我的命的。你想看着我死吗?” 伍星河从来没有对儿子说过如此重的话,因为她害怕了。他长得越来越像他的父亲,志向也一样,这让她害怕。她要让这种苗头尽早地消失。 韩云中终于有些明白母亲了,为什么她那么极力反对他考军校,为什么她不喜欢他成为一名军人。在母亲的心里,有着深深的执念,认为军人就意味着赴死,或者说军人的使命感更容易让他们有牺牲的可能性。 他紧紧地握住母亲的手,她枯树皮的手,青筋暴起,血管依稀可见,指甲被磨损的凹凸不平,两三个手指头上都贴着创可贴,他抚摸着并没有光滑细腻的感觉。 他忽然想到,这双手也曾是小女儿家那般温软柔嫩,不知怎得,就被生活打磨的如此粗糙不堪。父亲缺失的岁月,母亲脚踩着缝纫机,一针一线、一脚一脚地抚养他长大。 他忽然觉得心酸,看着母亲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是热切的渴望,是无尽的担心,瞳孔里是他俊朗的模样。 “妈,你不用担心,我会平安健康的,我会长久的陪伴着你。我会记得我的命是你给的,以后也会好好孝敬你。“ “可是我想上军校,想成为一名军人。这不仅仅是因为父亲的缘故,而是我觉得有血性的男儿都想在军营里度过他的青春。我想热火朝天的、挥汗如雨的、生机勃勃的在军营里有一番作为。小时候看电视,每次看到军人,我都异常兴奋,盼望着能够快快长大,有一天能够像他们一样。这是我从小的梦想。” 他说得热忱,提到梦想时,伍星河发现他的眼睛里闪着亮光。这亮光,让他整个人都有一种别样的风采。 “可是……” 伍星河刚开口,韩云中就知道她要说些什么,他继续开口道:“我知道你的担心,我会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好好爱护自己,我绝不会允许自己出事,也绝对不会做让你担心的事情。妈妈,我会记得,我首先是你的儿子,我不会像父亲一样,不负责任地就抛下你。你放心吧。父亲没有做完的事情,我会加倍努力去做,而且我相信,父亲在天有灵,他在天上也会保佑我的。” 听到这一番话,伍星河有些感慨,他真的长大了,再也不是揪着妈妈衣裳不放的小屁孩了。甚至,他有了自己的思想。她有些欣慰,又有些许的失落。每一个母亲似乎都有这么一个过程,习惯着孩子的长大,也要承受长大后失去他们的痛楚。 伍星河知道,以后不能再把他当小孩子看了。她的阿中,最终是长大了,即将飞往更广阔的天空。她算是明白了,她的阻拦其实也无济于事。她默默地思考着,不说话。 韩云中觉得是不是自己说的话太冲撞母亲了,惹她不高兴了。他有些紧张,从小到大他最害怕母亲不高兴。 “妈,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没关系,妈妈是为你高兴。如果你爸爸在的话,他也会为你高兴的。” 伍星河抚摸着儿子头,他太高了,有些半低着身子任她抚摸,她趁机捏了一下他的耳垂,像他小时候一样,她总是爱捏他的耳朵,两个耳垂被她捏得都大了一圈,说是耳朵大了有福。后来导致于伍星河一捏他耳朵,他一边笑一边就躲开。韩云中捂着耳朵赶紧咧开。 “妈妈,你再捏耳朵,耳朵就不好看了。”韩云中嗔怪道。 伍星河笑得很开心,却还是狡辩道:“我的儿子长得这么好看,只会越来越好看。妈妈就喜欢你有福气的样子。” 母子两人笑做了一团。这种温馨的家常,总是让这个房子显得不那么孤单,不那么人丁稀薄,好像从未少一人。 韩云中在家休息了三天就去上学了。倒不是他脚完全好了,而是他在家,母亲就得细心照料他,他实在是不忍心母亲为他端饭送水、跑前跑后。 即使,他说他一个人也可以,母亲也不许他做任何小事。他觉得还是去学校吧,至少母亲不会为他跑前跑后、忙里忙外。 他刚到校门口就遇见了韩露,韩露像是在等着他似的。看见他,她就走了过去,浅笑道:“我们聊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韩云中淡淡地问道。 “我们去那边的小店里坐一会儿吧,上课时间还早着呢。”韩露不理会他的冷淡,继续说道。 “可是,我觉得我们并不是坐下来可以谈心的那种关系?”韩露忍不住笑了,他对她的冷淡还真的是毫不掩饰。 “你笑什么?”他紧接着问。 “想知道啊,那就过来。”韩露也不理会他,就直接走了过去。走了一会儿,她回头瞅了瞅,幸好他愣了一会儿跟过来了。不然,她会觉得特别尴尬。 这是一家不大的奶茶店,墙面是淡粉色的,上面油彩画了一颗樱花树,飘着粉色的花瓣。一个穿着白衣裙的女孩荡着秋千。 韩云中看了一眼,就觉得这粉色太浓重了,不禁皱起了眉头,他有些后悔刚才跟着她走到了这里。韩露也没有征询他的意见,随便帮他点了一杯奶茶。 他双手抱拳坐在那里,像一座大佛,不苟言笑的大神。韩露喝了一口她的香芋奶茶,晃动了一下手中的杯子,韩云中不禁想到:如果是苏锦书坐在那里喝奶茶,晃动杯子会是怎样的画面。 想到苏锦书,只是这个名字,就让他的心不停地狂跳。他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脸红羞涩。 “脚伤好些了吗?”韩露问了一句。韩云中忽然有些感谢韩露,让他从那种臆想中回过神来。转而,又恢复到了那种冷淡。 “你把我叫到这里难不成只是想询问我的病情?”韩露不可置否的笑了笑,他这样回答她并不意外,那天晚上她就知道他讨厌她,也许是毫不在意她。 其实,这些现在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她今天是向他告别而来的。 “我要转学了,只是想跟你道个别。”她浅浅地说道,“我知道,你肯定很疑惑,为什么告别还要给你说一声。我只是想跟我喜欢的人道一声再见。就是这样。我父母已经办好了我的转学手续,我知道你今天会到校,所以忍不住想和你再说说话。” 关于她为什么转学,他并没有多问,也不关心。只是看着对面的她,在粉色的映衬下,整个人都温柔明媚了许多。她其实并没有那么坏,他是知道的。 “哦,那祝你以后一切顺利。”他简单地吐出了这几个字,依旧是面无表情,她看不清楚他心底的想法。 “对不起,我是想给你说句话。可是,我不后悔。”她像是鼓足了极大的勇气,说出了这句话,说完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第四十章 一杯奶茶,她很快喝的见了底,她知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她缓缓起身,伸出了自己的手,轻快地说道:“韩云中,很高兴认识你,再见!”韩云中看着伸在半空里的手,迟疑了一下,然后握住了她的手。说出那声再见的时候,韩云中微微笑了一下。 “很难得啊,还能看到你这样笑。”韩露说完这句话就走了。韩云中看着对面空了的奶茶杯,忽然想到他刚转学的那一天。 在学校操场乱逛,在操场的角落里,有个女孩抱着一只橘色的小猫,好心地给它喂火腿肠。旁边的小伙伴在催促着她:“韩露,快走吧,别抱野猫,我妈妈说了野猫身上都携带有病菌。” 女孩却依旧不理会,抚着小猫的毛发,温柔的说道:“它多可爱啊,小可怜,你是从哪里跑来的啊?”这应该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知道的,她不坏。 韩云中将杯子里的奶茶一饮而尽,他笑了笑。走出小店,忽然觉得今日的阳光格外的明媚。他忽然想到,不知苏锦书此时怎么样了?她受伤好些了吗?苏锦书,他怎么无缘无故都会想到她。 看来脑子是太乱了,他使劲地摇了摇头,再一次睁眼抬头,却发现苏锦书向他缓缓走来。苏锦书?怎么可能是她?他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疯了?白天都能看见幻影了。他笑了,笑自己的愚蠢。 他盯着那个幻影,她丝毫不退缩,没有消散的痕迹。反而更加清晰灵动了起来,她的眼睛荡着笑意,嘴角有着上扬的弧度,发梢在阳光中飞舞,他看到她调整了一下耳机的位置,应该是耳机戴着不舒服,嘴角还轻轻撇了一下,鬼马可爱。 脑子里立马就崩出了这个词,他吓了一跳。她就这么盈盈地飘了过来,阳光给她披了一层温柔的外衣,她整个人闪着斑斑点点的星光,一个发光体走近了他,他觉得自己快要燃烧,快要喘不过气。 直到走到他跟前,她轻巧地说了一句:“嗨!”他才意识到,她不是幻想。 “苏锦书!” 嘴巴总是比脑子反应快,为了确认,他无意识地喊出了这一句。 苏锦书已经走到他前面去了,听到这一句,忽然回过了头,摘下了耳机,随口问了一句:“嗯,你叫我,有事?” 这一问让韩云中有些发愣,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却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苏锦书转身欲走,听到他又“哎”了一声,她回头,好奇地看着他,半晌,他说了一句:“你的伤好些了吗?” 苏锦书灿笑了一下,答道:“好多了,谢谢关心。” 她走了很久之后,才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他怎么知道我受伤了?难道是林小池告诉他的。这样想了想,也觉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一路走到了教室。 刚到了教室,就听到了一个消息:韩露转学了。她有些意外,却又觉得也在情理之中。也许她是无法面对自己吧。 坐下放书包的时候,才发现桌兜里有一封信。粉色的纸张写的,打开有淡淡的香味,信纸上只有短短几句话: 苏锦书你好,感觉想说的话很多,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好像从未真正的了解你,就被恨意蒙蔽了自己,做出一些错事,我要向你说声对不起,为我曾经犯过的错。这声对不起也许迟了,但是我很庆幸我还有机会可以说出口。 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那么我犯的错也许就会少一点。我很羡慕你,羡慕你毫不做作乐观的样子,羡慕你的无所畏惧,羡慕你的身边,总有人偷偷地保护着你,爱护着你。 也许是这点羡慕滋生出了恨意也未可知。哈哈,但愿你以后能够平安、幸福。如果有缘,我们大学时再相见,那时候我一定不会比你差。 苏锦书看了落款,上面写着韩露。读完信件,她会心一笑,也在心里暗暗说了句:韩露,加油。她收好了信件,望向了韩露空空的座位,想到:如果有可能,也许她们会成为朋友呢? 生活会给我们带来伤痛,但是同样也会给予我们愈合伤痛的能力。任何的狂风巨浪最终都会回到微风荡漾。总有新的石头激荡起新的涟漪。 林凤鸣那天的纸条就在苏锦书的心里荡起了涟漪。有人竟然喜欢自己,还这么大胆的表白,这让她枯燥的生活有了一丝新的乐趣。自己也有人喜欢,不是兄弟的喜欢,而是男女之间的喜欢。这让她多了一份期待。 苏锦书最近的日子比较好过,自从说了那句话之后,她确实觉得自己的生活平淡了许多。韩云中也最近没和她有过多的交集。远离了万众瞩目的中心,她自然也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韩露事件过后,也很少再有人找她的麻烦了。大家后来都想了一下,韩云中怎么会看上苏锦书呢?她那么平凡,又普通,几乎全身就没有一点特色。她怎么配呢?这样一想,也确实觉得苏锦书不足挂齿。对她的敌意自然也就少了一些。 而且学校永远不缺乏新鲜的八卦。最近有一件大事吸引了全部学生的目光。学校转来了一个女神级别的美女。而且,这个女神就安插在苏锦书的班级。这下苏锦书确实是再也成不了八卦的女主角了。 苏锦书也乐得清闲,说实话,她确实不怎么喜欢整天被别人盯着生活。最近,感觉女生看自己的眼光都柔和了许多。没有了烦心事,她的注意力都关注在了学习上。对学习的事情上心了,也自然没空去想别的事情。 樊少川最近一直给她在补习功课,她的物理化也勉强说的过去。连班主任都夸她有进步,拿她当典型在班里说教,真是“孺子可教也”。她又恢复了没心没肺的快活样子。 感觉韩云中就像是坐在她后面的一个普通同学,偶尔说着不咸不淡的话,或者偶尔连话都不说。 班里新来的这个女生叫尹若水,人如其名,温润如水。披肩的长发,眉目如画,看谁嘴角都轻轻上扬,任谁看了都忍不住想上前去亲近几分。 苏锦书也是看到尹若水之后,才明白美也可以是温柔的,她的美不带任何攻击性。她的美是可以让女生接受的、不妒忌的美。不倾城倾国,一切都恰到好处。整个人的感觉就像空谷的一株百合,超凡脱俗,淡雅清香。 苏锦书一眼就喜欢这个女孩子,她对谁都温柔有礼,落落大方。这样的女孩子,是个男生都会喜欢吧。 苏锦书记得那天,尹若水从她身边经过,不小心撞掉了她桌子上的书,她轻轻俯身捡起,冲她狡黠的一笑,轻柔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啊!”苏锦书只是看了一眼,就觉得见之忘俗。 关于尹若水,学校里的八卦倒是不少。苏锦书听说她和韩云中以前是同学。还有小道消息说,她转学就是为了韩云中。苏锦书和樊少川还讨论过一番。 那天下午放学后,樊少川给她补习功课,她忽然问道:“你是个男生,你肯定喜欢尹若水那样的女生?” 樊少川用笔敲了一下她的头:“喜欢个鬼呀,学习能不能认真点。” 苏锦书揉了揉额头,撇嘴道:“切,为什么不敢承认啊,我看现在的男生眼里都只有尹若水,你难道不是男生吗?” 樊少川觉得这个话题是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了,他直接放下了书本,看着这个八卦的苏锦书。 一本正经的说道:“任何一个只要是正常人的眼光,都会觉得尹若水长得挺美的,我承认,她确实很出众。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的男生都会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很没有头脑,不明原因地一股子扎进去就出不来了。你深陷其中,有时候也不明所以。至于她长得漂亮与否,有时候你是不知道的。” 樊少川说这些话时,眼睛死死地盯着苏锦书。 苏锦书没想到他说得这么认真,忽然大笑了起来,边笑边用书拍打他:“你干嘛呀,说得那么一本正经。我如果是男生,我就会喜欢尹若水。因为她看着真的非常美好。这样美好的女孩子是个男生都会喜欢吧!” “那我就是那个例外,我不喜欢她。” “那你喜欢谁啊?”苏锦书顺嘴接道。 樊少川手托下巴,看着面前嬉笑的人意味深长地回了一句:“我喜欢谁你不知道吗?” 他看着苏锦书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框眼镜的掩藏下,闪着星星点点的光。他忽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她不戴眼镜,会是什么样子呢? 这句话让苏锦书想到了不久前在操场发生的那一幕。他对着韩云中的背影大喊:“苏锦书我喜欢你。” 苏锦书立马反应过来,她是在暗指那天的事。可是那是个试验、是个玩笑,是个经不起推敲的意外。 她立马推了他一把,嚷嚷道:“你这家伙,还敢说。还敢拿我开涮。小心我揪下你的耳朵。”说着就要动手。 樊少川倒是没有躲,苏锦书听到他说了一句:“如果我说,我说的是.……” 第四十一章 “啊,原来你们躲在这里啊。我这里有好吃的,一起吃吧。”林小池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手里拿了好多零食,苏锦书看到了有她喜欢的蛋挞和辣条。顿时欢呼雀跃,忙接过了林小池手里的东西,高兴地说道:“小池,你真好。你怎么知道我学习学得脑子都抽筋了,正好要补补呢。”苏锦书直接拿起了一个蛋挞就往嘴里塞。 “少川,你也吃。”林小池也递给了他一个。苏锦书忽然想起来什么,嘴里的蛋挞还没有咽下去,就开口说道:“阿川,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到。” 樊少川默默地低头吃着东西,低声回了一句:“没什么。” “你们刚才在讨论什么呢?我错过了什么精彩的部分吗?”林小池羞红了脸,低声问道。她还是这样,只要一和男生说话,就会脸红。苏锦书发现,她只要和樊少川说话时,脸色就会变得更红。 “我们刚才在说尹若水呢。说她是个让人想亲近的女生。因为真的很漂亮。”苏锦书不紧不慢地说道。“我说,我如果是个男生就喜欢她。可是我们这有个男生说不喜欢她。”苏锦书撇着嘴向着樊少川的方向,示意林小池。 “那少川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了?”林小池问道,声音比刚才更低了,手里攥着的衣襟不停地搅啊搅。她很慌张,但是更好奇。 “她那样的。”樊少川不加思索、脱口而出。眼睛看向苏锦书。他看到苏锦书的嘴角有一丝食物残屑。他直接伸手过去轻轻擦掉了。苏锦书吓了一跳,大喊了一句:“你这是干嘛呀,又来,很脏啊!”直接手就拍在了樊少川的背上。苏锦书的脾气直接上来了,欲打樊少川。樊少川躲,她追。两个人在教室里你追我往,好不热闹。林小池看着这场面,脑子里一直回荡的都是那句:“她这样。”她有些失落,看着苏锦书,心里又生出了一份羡慕之情。她也想像她那样,肆无忌惮。可是她不能,她只能伫立在这里呆呆地看着他。她想,只要时常能看见他也是好的。她一个人卑微就好了,只要能看见他。两个人跑累了,就都停下休息。苏锦书直接拿了一包拉条,走到了林小池的身旁,两个人你一根我一根吃得不亦乐乎。樊少川过来也要伸手,苏锦书眼疾手快,直接打了一下他的手。樊少川像被油锅烫过似的,急忙缩了回去,悻悻地站在一边。看着眼馋。过了一会儿,苏锦书目不斜视,自然地把辣条递到了樊少川的手边,他也就顺手接了。林小池看到,不禁想他们两个人就是这样,打闹归打闹,感情确实极好的。相处自然又不做作。 “哎,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蛋挞呢?你买的蛋挞很好吃啊!”苏锦书乐呵呵的。林小池却没有接话,她不知道要怎么说。蛋挞不是她买的,她刚才从外面回来时碰到了韩云中,韩云中在教学楼的背面来回走着,也不知道要干嘛。待她走近时,直接叫住了她:“林小池,你是去教室吗?”林小池“嗯”了一声。韩云中立马把手里的东西塞到她手里,说了一句:“这些是蛋挞,你和苏锦书趁热吃吧。” “你为什么不亲自给她?” “我想她可能不太喜欢看见我。你也不要说是我给的。” 说完就走了。林小池有些莫名奇妙,却觉得蛋挞毕竟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待她拐过弯,韩云中回头了。有些不放心,却也只能如此。林小池此时想到了刚才韩云中的神态,他的欲言又止似乎包含了很多。苏锦书这么一说,她才恍然明白,原来,他在那里走来走去只是为了找一个合适的时机。而她,就是那个时机。林小池看着苏锦书,这个傻瓜还在羡慕别人,岂不知她也是令人艳羡的对象。最起码,她就很羡慕他。 “好吃吗?好吃你就多吃一点。”林小池没有说出那个名字。因为韩云中最后在拐弯处喊住了她。她转身等待着,他却只是搔搔头,半晌,有些局促地说道:“如果有人问你这蛋挞是哪里来的,我是说如果,你就说……哎,随你怎么说,我只是不希望你提到我的名字。”他那么冷傲的一个人,说这些话的时候却有一丝温柔。林小池看着一边吃辣条、一边吃蛋挞的苏锦书。她的吃法很新奇,和她整个人一样,古灵精怪的新奇。这就是她的魅力吧。她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有两个人偷偷地喜欢着苏锦书。而她的朋友,却对此一无所知。或者说,她只是还在沉睡中,不相信自己会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还在为别人的故事呐喊助威。林小池在这一刻忽然有些庆幸,她有幸参与这个故事,看着这个故事的走向,成为她传奇的一部分。 除了苏锦书,那天,其余的三个人都有些心事。樊少川以前觉得他和苏锦书关系亲近是好事,现在却发现这成了一道很难跨越的鸿沟。他想更进一步,却不知道如何去跨越。只能以这种半玩笑的半认真的方式去诉说自己,可她,就真的只听懂了玩笑,看不到他的认真。对林小池而言,她只是确定了一件事,樊少川喜欢苏锦书。以前的她只是猜测,现在只不过更加确定而已。她要说服自己去接受这样的事实,虽然对方是苏锦书,可是她还是有些难受。喜欢的男孩子喜欢别人,这永远都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喜欢的男孩子喜欢自己的朋友,这是对自己处以凌迟之刑。林小池觉得自己现在就被凌迟,却还要微笑着,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蛋挞是甜的吗?她第一次吃,却觉得只是苦涩的味道。后来,她对蛋挞的记忆都只有苦涩,再都没有吃过。韩云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好像自从认识了苏锦书,他的好多行为都不受控制。很多事情做了之后才在想他的初衷。他从来不是一个善于解释的人,从不辩解。那天她亲口说过他与她而言只是麻烦,他就接受了,只是心里有些刺痛。他远离了她,也带走了她的麻烦。而当他看到她没心没肺、开怀大笑的样子时,心里结了一层冰冷的霜。她的快乐与他无关,他真的是她的麻烦。 第四十二章 很快到了洛水中学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这对于所有学生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节日。为期一周的校园文化节形式多样,会举办各种活动。而最让大家期待的就是文化节的文艺表演。这个文艺节目表演没有限制,尽显学生之本能。如果谁能登上文化节的表演舞台,那真的是在全校师生面前出尽风头。平时那些为学业繁忙的学子们忽然找到了一个舞台可以释放自己,展示自己的才华。所以都跃跃欲试。每一个节目都经过层层删选,认真筹备。最瞩目的却要属节目的主持人了。这是要经过全校学生投票选出来的。从全校几千个学生里面投票选出来四个学生,两男两女。一般这四个学生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文化节开始的前一个月就要投票选举主持人了。学校的升旗台前专门设置了一个投票箱,每个学生投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主持人选。两周后的升旗会上进行公开示票,确定人选。一旦确定之后,即使有异议,也必须承认结果。这是洛水中学的一个传统,也是一次选星大会。很多时候,会有很多意外的惊喜出现。 投票箱设置好之后,每天都会有人去投票。好不热闹,最近大家的话题都围绕着谁会是主持人而展开。这天,林小池和苏锦书走在校园的小道上,听到旁边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地在讨乱。 “哎,你投的是谁啊?我要把票投给韩云中。” “我也是,我也是。” “你看你们那花痴的样子,韩云中知道吗?” “你倒是说的挺一本正经的,我到想问问你投的是谁啊?”几个女生抢着这名女生手里的纸条,一个女生抢到之后,打开一看,大声的念了出来:“韩云中。”几个女生笑做一团。 “哎呀,刚才不知道是谁,还说我们花痴呢!” 被说中的女生羞红了脸,害羞的说道:“好了,好了,别闹了,我们都花痴。他就是长得帅啊,我就想他能当上主持人就好了。” 几个女生嬉闹着,声音都飘进了苏锦书的耳朵里。心里想到:没想到这个韩云中人气还挺高的。林小池在一旁幽幽地说道:“锦书,你准备投票给谁啊?” “我啊,还没想好呢?干嘛这么着急啊,每个人只能投一次,我可要想好了再投。”苏锦书回答道,转身就问她:“那你呢,有合适的人选吗?”林小池默不作声,没有回答。她心里其实默默地想好了一个人,她把他的名字在心里已经预演了很多遍。两个人正走着,迎面碰上了韩云中和尹若水。苏锦书对着尹若水笑了一下,她对这个女孩子印象很好。尹若水今天穿着白衬衫、红裙子,棕色小皮鞋。长发扎成了一个马尾辫,整个人显得娴静雅致。苏锦书看着她,又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蓝色牛仔裤、白色体恤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她喜欢穿这种运动休闲风,平时不觉得自己穿得有什么不对,今天却觉得自己输了。一个女孩子就应该像尹若水那样。尹若水也看见了苏锦书,对她浅浅笑了一下。苏锦书看着眼前的两个人,青春逼人,明媚耀眼,那么登对。她们点过头就算是打过招呼,擦身而过。她们走过去时,林小池回头望了一眼。她有些不明白,韩云中怎么会和她在一起呢?林小池回头转身后,他不知道,韩云中也回头了。他看了一眼那个穿牛仔裤的短发女孩,眼睛有些不舍。 尹若水看到了他回头,她记住了这个叫苏锦书的女孩。 “你在看她吗?”她柔柔地说道。韩云中回过头,沉默不语。沉默就表示默认。“虽然没有怎么说过话,却感觉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尹若水这句话说得很真诚,她从不吝啬对别人的赞美。因为她自信,骄傲。她觉得自己就是一道光芒,别人遮挡不了的光芒。 “锦书,你知道吗?我听说尹若水和韩云中以前就是同学,他们两以前在一个学校。尹若水是那个学校校长的女儿。而且,还有小道消息说尹若水到我们学校来是为了韩云中。”林小池小声地说道,她不是一个喜欢说别人八卦的人,说着说着就脸红了。 苏锦书本来还想打趣她怎么也开始关注起别人的八卦了,看到她的脸色又不好意思说了。就问了一句:“你从哪来的消息,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我也是不小心听到的,那天在厕所听到的。”林小池这么一说,苏锦书就明白了。女生厕所永远是八卦信息的传播地。那里永远有最新鲜的消息。 尹若水又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很在意她吗?”韩云中默不作声,没有回答她。尹若水甜笑道,继续问他:“那天的蛋挞好吃吗?”韩云中没有想到她冷不丁地会问道这一句。正不知如何回答,她送给她的蛋挞,他给了林小池,也吃进了苏锦书的肚子里。 “我,我……”韩云中说不出口。尹若水心中其实已经了然。他和她初中就是同学,那时他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他们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又是好朋友。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很登对,甚至她自己的心里也是这样默默认为的。她喜欢他,他不知道。她喜欢追逐着他的脚步前进。高中时期他竟然转学了,她有些失落。在得知他转到洛水中学时,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也要转过来。她的父亲尹志华是丹源中学的校长,他不明白自己的女儿上学上的好好地,为什么要转学。尹若水说服了父亲,她说她不想因为父亲的缘故受到太多的照顾,她想去另外一所学校去证明自己。她的优秀不需要承借父亲的光。尹志华确实知道因为自己是校长的缘故,女儿若水在学校得到不少照顾,老师对她也是格外关注,好在她是一个非常争气的孩子,从小学习他也没有多操过心,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让他的脸上也很有光。对于若水要转学这件事,一开始他是持反对意见的,洛水中学这两年虽然师资力量很强,办学水平很好,但是自己的女儿转到这个学校他还是心里有些不放心。但是尹若水是一个很骄傲的、又很执拗的人,从小就很有主见,只要是她决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改变。这一点倒是有些像他。让他最终改变主意的是尹若水的这句话,那天,她说:“我知道我自己要干什么。转去新的学校,一切会从头开始,我是一个会为了目标全力以赴的人,我现在已经有了目标。”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异常坚定,看着远方,好像那就是她的目标。尹志华没有问她的目标,他了解自己的女儿,没有成功前她从来不会多说,也许有一天她会像朋友一样和他说起,他会等着那一天。大部分人都会被她的外表所欺骗,尹若水外表温柔如水,内心力量却很强大,骨子里却异常坚定。她的波澜壮阔掩藏在平静地外表之下。 第四十三章 “你没吃了也好,那个是我做的,应该味道不是很好。只是想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尹若水温柔地说道。 “其实我吃了一个,味道很好。只是我不太喜欢吃甜食。”韩云中礼貌地说道。原来他还是吃了的,尹若水心里有些暗暗欣喜。 “你只吃了一个,那余下的呢?送给别人了吗?”她一连问了几个问题,她其实很好奇,很想知道他对她的态度。韩云中也停下了脚步,那个人这三个字一直在他的脑海里转。什么时候,苏锦书已经变成那个人了。韩云中看着尹若水的眼睛,她有着一双好看的杏仁眼,眼睛里总是闪着亮闪闪的光,看什么东西都有一种探寻的意味,她有着和这个年龄不相称的智慧和成熟。她沉稳大气,温柔端庄,可她明明是一个比自己还要小一岁的姑娘。却感觉没有了女孩儿的灵动和跳跃,没有那种天真烂漫。想到天真烂漫,他忽然就想到了那个人。嘴角淡淡地抹起了一丝笑意。 “你笑了,原来你会笑啊?”尹若水看到了他这个细微的变化,觉得很吃惊。他是一个很冷漠严肃的人,上初中那会儿,大家都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冰霜王子。 “没想到,我还会看你笑啊。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笑吗?”尹若水温柔地笑道,她一笑,眼睛就会弯成月牙的形状。韩云中没想到她会这样问,就慢慢收起了笑意,他不喜欢别人去窥探他心底的秘密。他轻轻地说了一句:“我们走吧。”两个人默默地并排行走在一起,在很多人看来,他们两个人确实很养眼,关系也很亲密。可是尹若水却觉得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上初中那会儿,她们是合作伙伴,会经常完成一些老师布置的任务,虽然他话也不多,可是那时她觉得他们的关系很亲密。他对别人都冷冷淡淡,但是和自己说话时会有一丝柔情,现在却觉得他把她也阻挡在外,他的客气、生分,还有疏离,都让她觉得他似乎离她又远了一些。而且,她觉得他的眼中似乎有了别人。他刚才那若有似无地回望,那种眼神她从来没有看到过。 对于校园文化节主持人的投票,苏锦书其实心里已经有了人选。她要把她这宝贵的一票投给林凤鸣。虽然她知道她这一票也无关紧要。林凤鸣是学生会主席,又是广播站的站长,学习也好,篮球也打得一级棒,这样的学校风云人物,有很多迷妹的支持。其实他早已经是主持人的不二人选了。可是她还是想他的支持里有她的一票。这不是喜欢,这是一种欣赏。就像他欣赏她一样。苏锦书打心里感激他,如果不是他,她现在不会是校园广播站的播音员。苏锦书记得,校园广播站招新的告示出来时,她并没有当一回事儿。她觉得这种事估计永远也轮不上自己。 那天也是在操场,她坐在长椅上休息。林凤鸣抱着篮球走向了她,一边走,一边用手拨着篮球玩,篮球在他手里也是乖乖听话,想怎么转就怎么转。毕竟之前有了眼镜事件,他们也算是相识。看到他走过来,她对他笑了一下,指着他手里的篮球说了句:“篮球玩得不错呀,怪不得人家都叫你林川枫呢!”林凤鸣也笑着坐在了她旁边,把篮球放在了脚底下,看着她戴着新眼镜,说了句:“新眼镜怎么样,戴着还舒服吗?”苏锦书“嗯”了一声。忽然想到了他在眼镜盒里写的那句话。脸上不由得有些羞涩,她也像怀春的少女一样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事。 “你在想什么啊,想得那么出神。”林凤鸣的一句话打断了她的想法。她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她很想问一下他那个纸条是什么意思,又想到也许是个恶作剧,何必当真呢?林凤鸣并不知道她心里的这些想法,只当是之前厕所发生的事情让她心有余悸。关于那件事,他也听说了。只知道苏锦书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有没有想法来我们校园广播站呢!想不想当个播音员?”苏锦书没想到林凤鸣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 “播音员吗?你觉得的我合适吗?”苏锦书看着他小心地问道。“你还没有试过呢,你怎么知道你不适合。我觉得你的音色听起来很温柔,听着让人很舒服。就是不知道你普通话过关吗?” 林凤鸣话音刚落,苏锦书就迫不及待地说了句:“过关、过关。”林凤鸣看到她的眼睛里闪着星星点点的光芒,感觉像是什么被点亮了一样。 “我今天过来就是给你说这件事的,星期三下午5点学生会办公楼三楼大厅,请你按时参加,我等你来。”林凤鸣认真地说道。 “那我需要准备什么吗?说实话,我有些紧张,我没做过这些。”苏锦书有些担心地说道。林凤鸣笑了,起身,双手插兜,她抬头看着他,忽然觉得他长得很高。他说:“需要你勇敢,需要你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你。”说完,他转身就走了,向她挥了挥手,依旧帅气地转着篮球,看着他的背影,苏锦书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 有了林凤鸣的那番鼓励,苏锦书去了广播站的招新现场。整个学生会的三楼大厅挤满了人,苏锦书一个人还是害怕,找了林小池陪她。可是一进去,她就有些打退堂鼓了。两个人缩在角落里,也不敢往前一步。 “小池,要不我们走吧。我觉得也许我不合适呢?”苏锦书拉着林小池的衣角,转身欲走。林小池却拉住她的手说:“不要逃跑嘛,你平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这个时候才更要拿出你的勇气,我相信你。”林小池紧紧地握住苏锦书的手,想把力量给她。 “苏锦书,你来了啊。”林凤鸣一眼看到了缩在墙角的苏锦书,喊了她一声。苏锦书没办法,只好打了声招呼。林凤鸣走到她身边,对她说:“你先去那边填写资料,报名,然后抽号,抽完后找个位置等着就行。”林小池拉着苏锦书立马就去填资料了。 第四十四章 填写好之后,交资料的时候,苏锦书才发现面前坐的人她认识,韩云中和尹若水坐在报名处那里。他们俩在这里,苏锦书却是也没想到,但是也不意外。韩云中是学生会的,因为出色的能力,在广播站工作也是可能的。尹若水虽然转学不久,但是听说在之前的学校就是广播员,所以就被吸收进来了。尹若水的事,虽然她自己是一个很低调的人,但是总是有那么多好事者,所以她曾经的事在学校里都不是秘密。只是她自己不知道,她以为隐藏的很好,但是她是丹源中学校长女儿的事,几乎全校皆知了。苏锦书即使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也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不少有关她的事。她眼中的尹若水,是天之骄子。聪慧美丽,这样的人就是一种标杆,她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地鞭策你,让你知道优秀为何物。 尹若水看到了苏锦书也有些意外,笑着向她说了句:“你也来报名了啊,一会儿好好表现,祝你好运。”苏锦书低头浅笑,“嗯”了一声。尹若水就是她心里的那道标杆,就是她想成为的那个样子。能够得到她的鼓励,哪怕只是一句话,都让她欣喜若狂。她把报名表递给尹若水,尹若水正伸手之际,一双手伸过来接住了它。苏锦书看到她的报名表稳稳地落在了韩云中的手中。 “交到我这里吧。”他慢慢地说了这一句。苏锦书只得走到他面前。他坐着,她站着。由于站得太近,他一抬头就看见她的脸,那张平淡无奇的脸,此时像被放大了一般,他能看见她脸上那些细小的绒毛。他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这些绒毛摸在手里会是什么感觉。就是这张平淡无奇的脸,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好看。他盯着她,目不转睛,彷佛四周嘈杂的环境都不复存在。 “我哪里有填错了吗?”苏锦书小声地问了一句。半晌,没有人回答。一旁的尹若水看到了,用手中的笔戳了戳了韩云中。他才回过神,检查了一遍报名表,仔细地整理好。他一句话都没说,也没有再看苏锦书。然后拿出纸签让她抽签,苏锦书随便抽了一张。她看到是69号,轻轻地念了出来。旁边的林小池直呼:“这个号码好,很吉利。”一切弄好之好,苏锦书转身离开,她听到他轻轻地说了一句:“加油!”他的声音很低,她却听得很清楚。他的眼神并没有看她,只是低头整着资料。可是苏锦书却分明觉得他对她的在意。她也悄悄地回了一句:“谢谢!”然后就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一共有80个人,她抽的号码是69,排在后面,所以她不着急,只是等得有些心急。好在有林小池陪着她,两个人说说话,时间也过的快。 报名工作结束后,所有候选人都被安排进了一间教室。林小池只得在教室外面等着苏锦书。苏锦书走进教室,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环顾了四周,竟没有一个熟悉的人。很快,面试官走了进来,一共有6个人,苏锦书抬头一看,有三个人她都认识。林凤鸣正坐在中央的位置,他的两侧是韩云中和尹若水。苏锦书听到旁边有讨论的声音。一个女孩说:“那个就是尹若水啊,真的长得好美啊。” “对啊,对啊,我刚才交报名表时,她会对我笑了一下,人真的是超级温柔,超nice呢!” 苏锦书还听到有个男的声音:“我听说那个韩云中和尹若水以前就是同学,你看,郎才女貌,现在坐在一起,多般配。听说尹若水转学就是为了韩云中。” 男生话刚落,有个好事的就插嘴道:“韩云中吗?我怎么听说他有个喜欢的人啊,就什么苏,苏什么……哎呀,我想不起来了。” 这时台上的评委发话了,底下的候选者们才安静了许多。苏锦书也松了一口气,刚才她总觉得自己的名字就要被呼之欲出,内心特别紧张。原来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八卦是这种感受啊。她苦笑了一下,却听到旁边又有小声的讨论声传来。 “你注意到没有,那个韩云中一直在朝我们这个方向看啊,他是不是在看我啊?好激动啊!” “真的哎,他一直在向我们这里看,不知道在看谁。” “人家一定再看自己的意中人,不会是你们的,死了这条心吧。” “可是我怎么感觉他的视线好像锁定了呢,是锁定了某个人吧!” “你这么一说,好像是的哎。我怎么感觉他的视线好像是在看我旁边的这个女生呢?”话音说完,苏锦书感到有人在用手戳自己。她抬头看了一眼戳自己的女生,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儿,嘴里还嚼着口香糖。苏锦书看着她,问了句:“怎么了,什么事?”那个女生想说话,忽然想到嘴里的口香糖。赶忙吐了出来,用纸包好。紧接着说了句:“他在看你”。苏锦书恍惚了一下,说了句:“你说什么?”这时,她前面有个女孩转过身来说了句:“韩云中在看你啊,是真的!” 苏锦书彻底懵了,她再次抬头时却迎上了他的目光,似乎那道目光一直在等着她的回应。他就这么毫不避讳的看着她,穿越人群找到她,然后视线紧紧地锁在她的身上。她有种错觉,这双眼睛似曾相识,在黑暗中似乎也曾有这样的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她忽然想到,她和他为数不多的几次相遇,他都曾这样看着自己。热烈的、充满期盼的、或者又是什么别的,她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只有他的目光从来都是赤裸的,不知道躲避。 “苏锦书,你有什么问题吗?”台子上有人说话了。苏锦书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自动的回了一句:“我没什么问题。”说完,她才看清楚,说话的人是林凤鸣。她不解地看着林凤鸣,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何意。却听到林凤鸣又说了一句:“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请你坐下,好吗?” 苏锦书这时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偌大的教室所有人都坐着,只有她一个人站了起来,显得尤为突兀。这时教室里已经有了笑声,甚至笑声都隐藏不住,经过传染,不一会儿,教室里的笑声越来越大。而这些笑声都是因为自己而引起的。她为什么会站起来呢,她自己也想不通。只是觉得这种情况很尴尬,她说了句对不起就立马坐下。哄笑声没有立刻停止,她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话题。 “原来她就是苏锦书啊!我刚才一直想不起来名字,这下全记起来了。” “可不是嘛?刚才韩云中的视线一直在她身上,看来传闻是真的。” “什么传闻啊,我错过了什么,韩云中喜欢她吗?我刚才看她,觉得她也长得一般啊。” “我觉得还是尹若水看起来和韩云中般配,我站她们这一队。” “可是你没有看到韩云中刚才的眼神,那么痴情,我还是第一次看一个男生这样看女生呢?” 苏锦书此时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就可以听不见这些纷纷扰扰。她现在心烦意乱,这些杂音更是让她焦虑。她很想大吼一声,让她们闭嘴。她的事什么时候由他们在这里说三道四。可是刚才那荒诞的站起来那一幕,让她也吓到了。她害怕自己控制不住,真做出什么更丢人的事情。这样想着,台子上有人大喊了一声:“闭嘴!”苏锦书循着声音望去,不是别人,正是韩云中。他本来性格就冷漠,寡淡语少,平时敢和他说话的就没有几个人。此刻这么一句一出,教室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嬉笑声、讨论声都化为沉默。可怕的沉默,良久。 第四十五章 林凤鸣说话了:“今天我们大家聚在一起,其实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来。刚才有些小插曲,我们就不再提了。现在我说一下待会儿面试的一些要求。我手里有些朗读的材料,一会儿你们按序号上来试读,没有准备的时间。材料发到手的那一刻,选拔就正式开始。你们刚才抽到的号码也对应的是材料号码。也就是说没有相同的材料可以供你们参考,明白了吗?” 苏锦书发现,林凤鸣说这些话的时候完全不像那个打篮球的追风少年,他真的有学生会主席的派头,严肃而又认真。 候选者们整齐地回答了:“明白。”林凤鸣邪魅地笑了一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祝你们好运!”真正的战场才刚开始。 这其实是苏锦书第一次参加这种有关选拔性质的比赛。她还是很紧张的。前面的选手表现都很出色。 苏锦书发现试读的这些材料,有的是诗歌,有的是文学名著的选段,有的是绕口令,有的就是网络段子,真的是没有参考性。唯一要做到的就是读准字的发音,不能加字少字,还要读准字词间的停顿。 有的选手就闹出了笑话,惹得大家笑了一阵。紧张的气氛也有所缓解。选手读完了就结束了,就可以走出教室,随后等待通知。每个人也就8分钟时间,慢慢地,教室里的人变少了。 苏锦书那片的人都走完了,只有她一个人坐在那里。他和她之间再也没有了阻碍。苏锦书发现,只要她不经意地扫过台子上,就会碰到他的目光。 似乎他一直都在追寻着她,等待着她。他的眼神里也没有太多的意味。他只是想看着她,眼神习惯了在她身上流转。 “69号选手,请到前面来试读。”苏锦书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号码。 她上前,接过试读材料。那是杜拉斯的小说《情人》选段。苏锦书心里有些窃喜,她读过那本书。她打眼一看,这个材料正是开篇的选段。她很喜欢的那段话: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一个男人主动向我走来,介绍自己,那是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时你很年轻,大家都说你美丽极了,现在我特意来告诉你,在我看来,现在的你比年轻时更美,你现在这张备受摧残的面孔比年轻时娇嫩的面孔更让我热爱。“ “我常常想起这个形象,想起这个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并且从来不曾和别人说过的形象。它永远让人在悄无声息中惊叹。它是所有形象中唯一能让我感到愉悦的,只有它的存在,我才能认识自己,并且心醉神迷。太晚了,太晚了,这在我一生中来得太早,也太过匆匆了。我才十八岁,就已经太晚了。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我就已经面目全非了。我从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衰老。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我从来没有打听过。好像有人对我说过,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特别是当你享受人生中最美丽的花样年华的时候,时间的匆匆会让你感到震惊。” 苏锦书在拿到材料的那一刻,深呼吸了一下,就开始朗读了起来。她面向为数不多的观众,深情款款地念着。她一开口,顿时教室里就安静了下来。 文字中深沉的情感透过她的嗓音缓缓流淌出来。大家都被深深带入到一种情绪之中,不能自拔。以至于苏锦书读完好久,也没有人说话。还是尹若水先鼓起了手掌,教室里才继而响起了掌声。 苏锦书给大家鞠了一躬,然后像只兔子欢快地跑了。林凤鸣对旁边的韩云中小声地说:“你有没有觉得,她朗读的时候和平时不太一样?就是挺……” “挺光彩夺目的,很耀眼。”尹若水接上了这句话。 “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她是一个天生的播音员。” 林凤鸣双手交叉笑道。“看来,我们的林站长是物色到满意的人选了。恭喜你呀!”尹若水也调皮地说道。 韩云中没有说一句话,但是尹若水却发现他的眉眼间都舒展开,微微地藏着一丝笑意。他对苏锦书,真是有些与众不同呢。尹若水这样想到,便觉得心里有了丝苦涩。 苏锦书走出面试的教室,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她对自己今天的表现很满意,至于结果那就要看天意了。林小池还在外面等着她,看到她出来,忙问她怎么样。 苏锦书却是什么都没有说,搂着林小池就说:“等久了吧,今天我请你吃饭。”林小池看她这个样子,也猜测结果可能不错。也没有多问,两个人就兴高采烈地去吃饭了。 好不容易把所有人都面试完,林凤鸣伸了个懒腰。现在教室里面就剩下他们评委六个人。林凤鸣提议趁热打铁,就此把今天胜出的人选从中选出来。 从80个人里面选出10个人,经过一番讨论,最终确定了10个人选,苏锦书是其中之一。苏锦书是第一个被通过的。没有任何异议。 结束了招新工作之后,已经是晚上7点。其他人都已经散去,韩云中收拾了一下也准备要走,林凤鸣喊住了他。 “我们聊聊吧。” “聊什么?”韩云中问了一句。 “苏锦书。”只是听到这个名字,韩云中手里的东西就放下了。他两手一撑,轻松地坐在了桌子上。林凤鸣也轻轻一跃,和他一样,两人并排坐着。 “你为什么知道苏锦书适合当广播员?”林凤鸣并没有拐弯抹角,这是他最好奇的地方。 韩云中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半晌,他默默地说道:“我听过她朗读的声音,觉得她合适。只是她自己没有自信。需要别人去推她一把。” “你什么时候听到过?在课堂上吗?”林凤鸣继续追问。 韩云中并不打算说,他做了一个嘘的手势,说了句:“无可奉告。” 他记得那天他路过学校的小花园,小花园里没有人,苏锦书一个人坐在小花园的紫藤花架下,她手里捧着本书,耳朵上插着耳机。见惯了她平时的风风火火,这样安静的苏锦书他还是没见过的。 他慢慢地走到她身后,听到她嘴里念出了一小段文字。那本书的名字叫《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韩云中看了一眼就记住了。他在她不远处的石凳处坐了下来。 听到她的声音,像一条温柔的小河,文字伴着潺潺的水声流淌进了他的心房。一个文字像一个按键,从她的口中出来,输入到他的脑海里。他记得她念的那段文字: “我们浪费掉了太多的青春,那是一段如此自以为是又如此狼狈不堪的青春岁月。有欢笑也有泪水,有朝气也有颓废,有甜蜜也有荒唐,有自信也有迷茫,我们敏感,我们偏执,我们顽固到底地故作坚强,我们轻易地伤害别人,也轻易地被别人所伤。我们追逐于颓废的快乐,陶醉于寂寞的美丽。我们坚信自己与众不同,坚信世界会因我而改变。“ “我们觉醒其实我们已经不再年轻,我们的前途或者也不再是无限的,其实它又可曾是无限的,曾经在某一瞬间,我们都以为自己长大了,有一天,我们终于发现:长大的含义除了欲望,还有勇气责任和坚强,以及某种必需的牺牲。在生活面前我们都还是孩子,其实我们从未长大,还不懂得爱和被爱。” 这段文字多年以后韩云中依然还是记得,他几乎能背出这段文字。在没有苏锦书的日子里,他常常想起她坐在小花园朗读的场景。 那时他陶醉于她安静的美丽,还不知道长大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伤害和被伤害才是生活的必经选题,那时他天真的以为生活也许会像此刻简单美好。就像你喜欢一个人,看到她就是美好。 第四十六章 她旁若无人地朗读着,带着他也进入到一种情绪之中,对于青春的迷茫和感伤。那一刻,他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心灵诉说者,他不小心地偷听让他发掘了她不为人知的魅力。 给她的特别又添了一处特别,给她的欢腾中又添了一份神秘的安静。他就这样,撞见了她不为人知的美丽。 “你为什么不亲自给她说,而是要通过我去邀请她呢?你这背后当好人有什么意思,你觉得她会知道你为她所作的一切吗?”林凤鸣不满足于他的回答,但是又很好奇。 “如果我去邀请她,她是不会来的。你比我有说服力。”说这句话时,林凤鸣感到韩云中有些淡淡的失落。 “我只是不想我们广播站错失掉一个优秀的播音员,所以至于谁去邀请她,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她就是我们中的一员了。你不期待吗?” “可是,你总是躲在背后,她不会知道的。” “你可能还不太明白,希望一个人过得好,只是希望她能够开心快乐。我看中这个结果,至于过程是怎样的,我不介意。一直在她背后也无妨。” “你就想当个无名英雄啊。你喜欢她,你还不承认吗?” 韩云中笑了一声,从桌子上跳了下来。 “我从来也没有否认过。” 林凤鸣也从桌子上跳了下来,一把搂住韩云中,拍了拍他的肩膀,惊喜地说道:“哎呀,意外啊,你这小子,这算是承认了啊!” 韩云中拉扯住了他的手,用力地紧紧握着,林凤鸣已经感到有些痛意。 “你疯啦,想杀人灭口啊!” “上次你给苏锦书写了张纸条,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啊?”林凤鸣这才知道韩云中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这是嫉妒,是赤裸裸的吃醋。 “你放心,绝对是爱慕之词。”他一说完,就看见韩云中的脸变了天。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好了好了,不逗你玩了。我对苏锦书就是同志般的关爱,绝对的纯洁的革命友谊。”他故意拉长了纯洁这两个字。韩云中这才脸色稍微好看了些。两个人又说了会话,一起离开了。 他们不知道,刚才的谈话有个人在门背后也听得一清二楚。尹若水走出教室门时,听到背后林凤鸣要和韩云中谈话。她忍不住就躲在门背后偷听了起来。看着两个人走远了,她才缓缓地离开。 内心深处说不上来的感觉,她觉得头有些闷,有些呼吸不畅的感觉,就大口大口地呼吸,忽然有冰冷的东西从眼眶里滑落。一滴,两滴,再也止不住的眼泪像凶猛的野兽,肆意喷出。她悄无声息的用手一遍一遍地擦着,却觉得眼泪越擦越多,淹没了她自己。 她从来没有这样痛哭过,从记事起她就没有掉过眼泪。生活对她来说永远都是甜蜜的,她想得到的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幸福的家庭,父母的关爱,娇好的面容,优异的成绩,旁人的羡慕,她是别人家优秀的孩子,生活从来没有让她尝试过苦涩。 却这一次让她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总是要尝一遍,原来有她得不到的东西。她不明白,他们什么时候走的这么远了?仿佛昨天他们还坐在一个教室里,一起探讨问题,一起升国旗,一起收发作业,一起办黑板报,那么多的一起,怎么今天,他的视线里就没有她了呢? 她只不过晚来了几天,他的生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眼中有了别人,那个叫苏锦书的女孩。她那么笃定她和他曾经的情谊,如今却一败涂地,溃不成军。 她听到那句:“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就觉得心痛,对于韩云中那样骄傲的人,他何曾对任何人有过想法?唯独对苏锦书,却与众不同。她急需要哭一场来缓解自己心中的苦闷。他不知道,他把她的骄傲也踩得稀碎。 尹若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在回家前,她特意整理了一番,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只是眼神那里还有说不清的苦楚和黯然。 刚回到自己的小房子里,母亲就敲门,手里端着一碗酒酿鸡蛋汤圆。 “今天怎么回来有些晚呢?我煮了汤圆,你快点吃啊。”尹母慈爱的说道。 尹若水躺在小床上,怀里抱着她的小熊抱枕,不想动。尹母放下了汤圆,坐在她的床边,手轻轻地抚着她的长发,“怎么了,累了吗?” 尹若水憋了一路,此刻母亲的这句话像是一个开关,打开了她的伤心事。她的郁闷太想找一个人来诉说了。话还没开口,眼泪就又掉了下来。她从床上坐起,直接爬进了母亲的怀里。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快告诉妈妈?”尹母关切地问道,她的眼泪让她心疼不已,她的女儿从来还没有在她面前哭过。 “妈妈,你上学时有喜欢的男生吗?” 尹母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时常觉得她学习优异,懂事明理,从来也不让她多操心。现在看她这么楚楚可怜,一副小女孩儿的做派,倒是觉得她天真可爱,又像小时候总是缠着她的小丫头。 她笑了一下说道:“当然有啊。” “而且每个时期喜欢的人都还不一样。小学时喜欢那个总借我橡皮的小男孩儿,我们是同桌。初中时喜欢我们的班长,因为他每次升旗的时候站在那里,觉得长得很帅。高中时我们隔壁班有个男孩儿打篮球打得好,我就偷偷喜欢他。到了大学,迎新会上有个学长唱了一首歌,觉得他很像费翔,就迷了他好几年。” “妈妈,看不出来,你这么花心啊?”她哭得哽咽,却觉得母亲的话很是好笑。 “学生时期喜欢一个人太正常了,我们会因为各种原因就迷恋上一个人。看你的样子,你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我喜欢的人好像并不喜欢我,他眼中有了别人,我该怎麽办?” “那你有没有尝试过呢?有没有告诉他你喜欢他呢?没有尝试过就轻易放弃有些可惜呢。如果尝试过后,他确定不喜欢你,那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我的女儿这么优秀,怎么会没有人喜欢呢?” “可是为什么我感觉我已经输了呢?”这句话尹若水没有说出口,她觉得母亲说得对,都没有尝试过就认输,这不像是她的作风。无论如何,她都应该去努力争取一次。她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第四十七章 晚上,尹志华回来。夫妻两人在卧室里说话。尹志华靠在床头拿着一本杂志在看。 妻子李素在整理衣服。她看了丈夫一眼,笑道:“我们的女儿好像长大了,她有喜欢的人了。”听到这句话,尹志华放下了杂志,看着妻子。 听她继续说道:“可是她喜欢的那个人好像不喜欢她,我看她挺苦恼的。这小丫头,我还从来没有看过她为谁掉眼泪。这还是第一次。” 尹志华摘掉了眼镜,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看妻子还在看着她,似乎想询问他的意见。 “她从小没吃过什么苦,这样也好,也算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挫折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臭小子让她这么伤心啊?”李素有些愤恨地说道。 “年轻人的事情你就让她自己处理就行了。我现在是知道她为什么要转学了。这鬼丫头,心眼可精着呢。”尹志华有些无奈,也有些失落,从此以后自己不再是女儿心里唯一的男性了。他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早。 “你说她转学是为了某个人吗?”李素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尹志华没有回答,转身睡下。看妻子还愣在那里,就又说了句话:“睡吧。小水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我相信她会处理好的。” 李素也只好作罢,但内心却对那个男孩子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男孩儿把小水迷成这个样子呢?忽而又想到自己的青春往事,觉得年轻真是无比的美好,还有可念、可恋的人。 广播站的结果第二天就贴出了告示。苏锦书在上面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她很开心,林小池似乎比她还开心,一直攥着她的手使劲地摇。 不远处,韩云中看着这两个人,苏锦书眼底荡漾的笑意,他也尽收眼底。苏锦书觉得有人看着自己,她四处找寻时,只发现一个黑色的背影正悄然远去。 对于这个结果,她觉得一半的功劳要归功于林凤鸣,应该是要好好谢谢他。关于怎么谢他这个问题,苏锦书也是想了好久。请吃饭太一般,普通的礼物又太流俗,最终她决定做一个小挂件比较好。 那时候流行手工的小挂件,班里的女孩子经常在那偷偷摸摸地做,都形成一种气候了。苏锦书本来觉得做这些太小女生化,浪费时间和精力,像个封建时候的绣娘,现在才觉得这种亲自做的东西才能表明心意,才有纪念意义。 她忽然想到林凤鸣那天背着一个藏青色的书包,不如给他做一个书包挂件好了。当天晚上,她找好了材料,却一筹莫展,她第一次做这种东西,难免惆怅。 对着教学的步骤仔细地研究,忙了一整晚,最后做出了一个四不像的东西,她本来想做一个流川枫形状的人偶,结果发现自己做的根本看不出来是个人偶,圆圆的一坨,如果把它当成滚圆的肚子,从中伸出了四个小细腿。到像是《阿凡提》里面的巴依老爷。 她看着这个滑稽的物件,自己也面露难堪之色,这已经是她最好的水平了。一晚上,手指不知道被针扎了多少窟窿眼。结果成品却让人大失所望。 苏锦书忽然想到,也许就有那么不开眼的觉得这个东西好呢。想到这里,她才略微有些放心。她把这个小东西收好,想着该如何给林凤鸣。 好巧不巧,这天在操场的小喷水池里,她碰到了林凤鸣。林凤鸣和韩云中在一块,他两刚从学生会办公室出来,准备去吃饭。 林凤鸣看到了苏锦书,就用胳臂暗暗戳了戳旁边的韩云中,小声道:“哎,估计是来找你的。”韩云中本来不觉得什么,被他这样一说,倒是有些期待。 他倒是真的希望她和他能多说些话。每次在座位上看着她的背影,他都想用手指戳戳她,有时候也在想惹恼她也好啊,至少她会回头,和他争辩几句。 可是他一次也没有,只是在背后,眼神肆意地在她身上流连忘返。他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个普通的女孩就是让他能那么在意。 韩云中发现苏锦书今天有些不一样,她很少穿裙子,今天却穿了一件粉色的连衣裙,裙带在胸口那里挽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在风中轻轻飞舞。 他从上看到底,发现她穿着白色的长腿袜,配着一双棕色的小皮鞋,整个人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轻盈而美好。她靠在喷水池的栏杆旁边,韩云中觉得她像漫画里走出来的明媚少女。 她是如此圣洁而美好,他听到自己的心砰砰地乱跳,他使劲地按下了这颗要跳出来的心脏,走到了她的身旁。 苏锦书看着两人,韩云中还是一如既往的死人样,面无表情的冷酷样子,他双手插在兜里,给人一种距离感。林凤鸣就不一样了,人还没走近,笑容已经爬上了脸颊,远远地就喊了她,他没喊她的名字,而是叫了一声:“苏主播”。 苏锦书被这个新称呼逗笑了,林凤鸣就是这样,他身上有一种让人舒服的特质,虽光芒万丈,却不会灼伤你。 “怎么了,我们的新晋主播,是在等人吗?”林凤鸣俏皮地说道,眼睛不怀好意地瞥向了韩云中。想看两人的笑话。 可是下一秒,他就如芒在背,后悔莫及。觉得韩云中眼中的冷箭,全都射向了自己。只听苏锦书说:“我在等你。我这次能够当选主播成功,多亏了你。我想送你一个小小的礼物,表示感谢。你不要嫌弃哦。” 说完,她从书包里掏出了那个小物件,继续说道:“我知道它很丑,可是也是我花了一整晚做的,送给你,可以挂在书包上。” 苏锦书伸出手捧着那个小物件,林凤鸣看着那个有些看不出什么名堂的东西,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觉得气氛诡异到极点。 苏锦书看着他半天也没有收下它的意思,说了句:“你不喜欢它吗?” “不是,我决不是那个意思。”林凤鸣立马想接过来。 不想,一旁默不作声地韩云中从她手上一把扯了过来。速度之快,让苏锦书都诧异了。 苏锦书有些气恼,急忙嚷道:“你,你这是干嘛?又不是给你的。” 韩云中不为所动,拿着这个丑八怪仔细看了好久,苏锦书看他没有归还的意思,就上来抢。她个子也不低,在他面前却有些小矮人。他拿着那东西左闪右避,手举得高高的,她一蹦一跳的,像只灵活的兔子。 两个人这样你争我夺地闹了好久,忽然听到了一阵笑声。原来是林凤鸣发出的,他斜靠在栏杆上,双手抱臂,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戏虐地说了句:“继续啊,不用管我。” 苏锦书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身子就在这抢夺中不知不觉地依靠在了韩云中的怀里。她的额头正好抵在韩云中的下巴上。 她一仰头,鼻子就碰到了他的鼻梁上,她“哎呦”了一声,捂着鼻子,从他的怀里跳脱了出来,愤愤地看着韩云中。 韩云中感受到了她眼里的敌意,却还是云淡风轻地,把玩着那个小物件,缓缓地说道:“这个东西我要了。它太丑了,林凤鸣是不会喜欢的,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说完,转身就走了,没有给苏锦书争辩的机会。 第四十八章 那个丑东西被他紧紧地攥在手心。苏锦书有些气不过,却也无可奈何。她小声地嘟囔着:“嫌丑,你还要,谁要你的勉为其难啊!”韩云中像是听到了她的抱怨,走了一半,回过头,苏锦书倒是一惊,以为他又要说什么。他只是看着林凤鸣的方向冷冷地说了一句:“你还不走吗?”林凤鸣感觉像是接到了圣旨,刚才还感觉罪无可恕,现在像是大赦了天下。他也不好在留在这里,走过苏锦书身边时,他悄声说了一句:“谢谢,这个礼物我很喜欢,不过你就送给他吧。他好像更喜欢呢。君子不夺人所好,也有成人之美。就当送给他了吧。”韩云中丝毫不知道林凤鸣是再帮他求情,看两人亲近,又觉得莫名的心烦。觉得整个人好不自在。又想到刚才她无所顾忌地扑到他身上,她呼出的气息正好散到他胸口那里、脖子那里,挠得他整个人心都痒痒。他的胸膛甚至无意间触碰到她的柔软,想到这里,他使劲地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怎么会有这种下流的想法。她那么纯洁美好,他的想法太卑鄙了。 林凤鸣终于过来了,他觉得他的等待漫长的像一个世纪。韩云中其实很想知道他到底最后又说了些什么,几次欲说出口,又生生地咽了下去。他不明白,苏锦书为什么花尽心思要给林风鸣送这个礼物。他刚才无意间看到了她的手指,好几个指头都受伤了,应该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傻丫头!沉默了半晌,韩云中开口了,但是他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林凤鸣差点噎死。 他说:“你喜欢苏锦书吗?” 林凤鸣反问了一句:“我可以喜欢吗?” “不可以。”韩云中斩钉截铁地说。他的手使劲地按在林风鸣的肩膀上,林风鸣呲牙咧嘴,觉得疼痛不已。他反手一个转身,按住了韩云中的胳膊,审问道:“你喜欢苏锦书吗?” 韩云中沉默不语,林凤鸣暗暗加重了力道,韩云中就像不屈的战士,紧咬牙关,也不多说一句。 “那你不喜欢苏锦书吗?” “不是!”韩云中这次答得很爽快。这个回答倒是惹笑了林凤鸣,他松开了他的胳膊,问道:“我就不明白这两个问题有什么不一样吗?”韩云中揉了揉发酸的胳膊说道:“她是我目前生命里唯一确定的答案。不是不喜欢,而是非常喜欢,有且仅有的喜欢。一定要加这么多形容词我才承认。”林凤鸣有些怔住了,他没想到平常这么个冷酷的人竟然说出这些话来,真是人不可貌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个闷葫芦的肚子里到底憋着什么甜言蜜语。林凤鸣这下才感觉自己是长见识了。双手握拳,诚心地说道:“佩服佩服,在下佩服。” 韩云中对于这个小物件是极其喜欢的,他把它挂在了书包上。回家后,伍星河看到了,直接笑了:“你这挂的是什么东西啊?太丑了吧。你要是喜欢这种小物件,妈妈可以给你做一个好看的。” 韩云中赶紧答道:“不用了,我觉得这个就很好,丑萌丑萌的,适合我。”韩母笑笑不说话。第二天,苏锦书上课的时候发现桌兜里有一瓶药水,不知道是谁放的。她看了说明,才知道是治疗手指发炎的。谁这么贴心啊,知道她手指有伤,还送爱心。说实话,她确实手指不太舒服,虽然伤口贴住了,却觉得有些疼痛难忍。难道是林风鸣?学长待人温和,又风趣幽默,虽然礼物被韩云中拿走了。但是他还是贴心的给自己送了药。想到这里,苏锦书竟然笑出了声。背后的韩云中听到他的笑声,也觉得很舒心。昨天看到她的手指,他就想到应该给她准备好药。这个傻丫头,手指头伤成那样,还乐呵呵的。她的快乐就那么简单!那个小丑挂件至此一直挂在了他的书包上,一挂三年,他从来没有摘过。 26岁的苏锦书后来看16岁的苏锦书,觉得傻乎乎的冒泡。那个少年那个时候就很喜欢她,她却傻乎乎的总是搞错了方向。在别人那里不断地试错,碰壁,却看不见他一直就在背后,从未走开。26岁的苏锦书后来一直回想他的眼神,他看向她时的眼神,坚毅地、温柔地、询问地、小心翼翼地……无一列外的,他看向她的时候眼神里闪烁着星光。可是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是怎样的喜欢,他才会把那个挂件视若珍宝,一挂三年,可是16岁的苏锦书,大大咧咧地,脑子里装满了太多新鲜有趣、好奇的事情,来不及细想这些。那个冷酷的少年,把最柔软的心留给了她,任她肆意驰骋。 苏锦书在广播站工作后,感觉日子就过得飞快了起来,一周有两天时间,周二和周五,课间操的时候,她的声音都会从学校各个角落的大喇叭里流淌出来。她喜欢这个工作,喜欢充满阳光的广播室。放音乐的间隙,她总是把腿搭在桌子上,头枕手臂,享受阳光的爱抚。那一刻,她忽然有些理解《肖申克的救赎》里面的安迪,他冒着关禁闭的风险在广播站放音乐,他当时的神态就是她现在这样,整个人都要陷在椅子里,沉浸在阳光、自由、惬意里面。可是一个人这样的时候并不多,第二周的时候她就多了一个伙伴,苏锦书看到韩云中也在广播室的时候,她有些傻眼。 韩云中默默地说了一句:“这是新安排,我们是搭档。”就顺势坐在了她旁边的位置。苏锦书赶紧收回在桌子上放肆的双腿。忽然想到,以后都不能再这样放松了,心里竟有些愤愤不平。和韩云中合作的日子两个人还是很愉快的,苏锦书跳脱欢快,声音温柔甜蜜,他沉稳内敛,低音炮式的语气总是带有缠绵的磁性。一个声音能融化你,一个声音让人醉溺。彼此中和的声音就这样飘在了校园的上空,像潺潺的小河,流到每个人的心间。韩云中从不多话,也从不说废话,他专注严谨,做任何事都能完成的很好。苏锦书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当然,除了有些严肃无趣之外。 第四十九章 一个人的时候还可以放纵放纵,两个人,而且是和他在一起,苏锦书觉得自己好动的天性被生生压抑着。那天,播报放音乐的间隙,苏锦书双手托着下巴,外面阳光晴好,韩云中觉得此刻的她像一只慵懒的小猫。她真的是觉得有些不自在,双腿跟着音乐节奏不停地在抖。韩云中看了觉得好笑,又想起来他第一次推门进来时的场景:双腿交叉地搭在前桌上,身子跟着音乐的节奏一扭一扭的。看他进来,脸上一副被抓到现行的慌乱,才急忙地放下腿。看她现在的样子,韩云中就觉得是他的出现,拿走了她仅有的快乐。但是他还是不想放弃这短暂的机会,仅有他们两个人的狭小空间,这样的时光让他觉得舒服。他不会告诉苏锦书,是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把他的名字和她排在一起。他第一次因为自己有这个权利而觉得成为一个小领导是多么好的一件事。那天他看着他们两人的名字:韩云中,苏锦书,脑子不自觉地就想到了那句诗:云中谁寄锦书来。也许冥冥之中,他们两人都会有某种牵绊。不管是什么结局,他都庆幸有这样的牵绊。 苏锦书没有想到,韩云中居然把双腿搭在了前桌上,像她以前那样,头枕着双臂,闭目眼神。他做这些动作时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丝毫没有考虑到她。他感觉到她在看他,她一定很诧异。韩云中装作不在意,伸了个懒腰,幽幽地说道:“这样果然很舒服啊,你可以试试?”试试?苏锦书就觉得好笑,这是本姑娘先发明的好嘛。既然他都这么不在乎形象了,我也可以好好地释放了自己了。苏锦书早就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了,巴不得这样做呢。韩云中用余光瞥了一眼她,她摆了和自己一样的姿势,这样的她更像是一只懒猫咪。她在阳光里伸展、翻滚、酣眠。这才是她应该有的样子,无拘无束,无忧无虑。韩云中清楚地记得那天,广播站放的音乐是陶喆的那首《爱,很简单》。那天,微风,晴。以至于多年的以后,他总是想到这副画面,他的女孩,悠然自得地享受着阳光。静谧的空气里有花开的声音,暖黄色的基调成了一生抹不去的颜色。在那首暧昧的歌曲了,他的目光悄悄地驻留在她的身上。他只希望那个时刻可以长一点,再长一点。 不久之后,校园文化节正式拉开了序幕。周一的升旗仪式上,校长公布了这次票选主持人的结果。依据票选的多少,顺序依次是:韩云中、林凤鸣、尹若水、苏锦书。其他三人都没有悬念,但是念到苏锦书的名字时,确实是人群中有了不安的躁动。有人吹口哨欢呼,也有人愤愤不平。就连苏锦书自己都不敢相信,她能当主持人吗?这该不会是一个大乌龙吧。苏锦书无比热切地希望校长说:“刚才搞错了,没有苏锦书。”那么她就会长舒一口气,安安静静地当一个旁人。可是没有可是,校长宣布完毕之后就安排了其他事宜。苏锦书只觉得同学都齐刷刷地回过头看她,他们的眼光都有毒,逼视地让她直不起头。她自己也觉得万劫不复。原来,成为万众瞩目的中心是这种感觉,感觉自己就是靶心,无数的箭都朝你射过来,还无法躲避。她觉得自己窘迫极了,像没穿衣服的可怜小丑,被人们嘲笑讽刺。 “抬起头来,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不需要低三下四。他们的目光怎么看过来,你就怎么看回去。”苏锦书听到自己的背后有个声音,她太熟悉这个声音了,两个人合作了那么久,早对彼此的声音都熟悉了。此刻,她竟然无比的感激这个声音,给了她莫大的力量和勇气。她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然后抬起了自己的头,迎上了那些人的目光,他们的不解、疑惑、嘲弄,她都一一回过去。即使这个结果不能令所有人满意,可是她是他们投票选出来的啊,她并没有为自己投过票,也不需要承担这些质疑。她发现,当她抬起头的那一刻,似乎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你们不看好我当主持人,我偏要好好地当着试试。 对于苏锦书成为票选的最后一名主持人。苏锦书身边的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林小池虽感到意外,但自然是欣喜不已,虽然她那一票投给了樊少川,可是这并不影响她支持苏锦书当主持人。樊少川也是,意外归意外,内心却无比的激动。他不知道苏锦书是怎么被选上去的,但他觉得这不是一件坏事,苏锦书能胜任广播站的工作,说明她其实有很大的潜力,他相信她,只要把她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去,她就能绽放光芒,他倒是很期待。这个灰姑娘也许就要变成白天鹅了。最属意外的应该是尹若水了,她和苏锦书交情不深,也没说过几句话。只是因为韩云中的目光里总是有她,让她也忍不住对她在意起了几分。印象中的她,学习一般,长相一般,性格也一般,活泼,爱笑,广播的时候声音很能打动人。她承认,她对苏锦书确实有些在意。总是不自觉和她作比较,在各个方面比较,她觉得无论在哪个方面,她都比苏锦书要好很多。这让她感到欣喜又悲伤。既然她各个方面都比苏锦书要好,为什么他的眼眸中就看不到她呢?还是说他宁愿喜欢一个各个方面都一般的女孩,也不愿喜欢众人眼中如此优秀的她?爱情真是无理又霸道,她解得了高深的物理数学习题,却唯独解不开他和她这道题。自以为和他初中同学的情谊可以在这里继续延展下去,有不一样的发展,却没想到也许这是一道坎,她怎么都跨不过去。她觉得万分沮丧,人生第一次觉得有些事情是你努力都没有办法的事情。苏锦书竟然要和她一起站在舞台的中央,这是造化弄人吗?旁边的人纷纷向她道贺,她们流露出赞赏羡慕的表情。她却偷偷看向人群中的苏锦书,看到她低头无助的时候,那个人上前一步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她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却看到下一秒苏锦书有了什么不一样。那个人,那个她在乎的人,却一直在乎着别人。他上前的步伐那么坚定,他耳语的时候动作又是那么自然。她多么希望她是苏锦书,什么都一般的苏锦书。林凤鸣对于苏锦书的当选却一点也不意外,主持人的投票标准本来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所以会有任何的可能性。苏锦书之前在操场打了韩露一巴掌的事情,有的人看了全程,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也觉得她爱憎分明,大气有胆识。校园广播的时候又听到她的声音如此动听,其实早就有一大票粉丝了。在加上韩云中之前和他的一些话题,她当选完全是有可能的。林凤鸣忽然觉得,苏锦书也许就是人们口中的宝藏女孩。他忽然发现这个女孩的不简单之处了。林风鸣透过层层的人群,找到了那个女孩,也看到了她身后的那名守护者,他双手插着兜,嘴角却是掩藏不住的笑意。林风鸣在心底偷偷骂了一句:这小子也太得意忘形了吧。 第五十章 主持人选确定之后,他们四个人也要开始紧张的排练,对照台本、确定服装、联系化妆。 苏锦书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都不知道看似简单的一件事情其实背后要有很多精心的准备,各个环节紧密相连,才能保证最后万无一失。 拿到分配给自己的台本时,苏锦书的手都是哆嗦的,林凤鸣抓住了她的手腕,对她说道:“不要紧张,我们会帮你的。” 苏锦书感激地对他笑了一下。林凤鸣只抓了一下,就赶紧松开了。他分明感觉到某人的眼睛喷出了火光,快要将他燃烧成灰。 他绕到了韩云中的背后,轻轻地说了一句:“误会啊,勿怪勿怪。” 苏锦书知道她和他们三个比起来,差多了。因为紧张,总是会读错字,漏词。而且总是很生硬。 站在台子中央时,她就开始紧张了,胳膊不停地抖动,连带着声音都有颤音。表情更是难看,想笑又笑不出来,就觉得特别的别扭。 她看着尹若水,她真的是天生适合当主持人。脸蛋漂亮而精致,仪态自然又大方,举手抬足之间都尽显优雅之态。 特别是她念串词的时候,脸上总是挂着甜美的笑容,一切神韵都恰到好处。苏锦书不禁感叹,她真是造物主的宠儿啊,如果有一天她能像她那般优秀,估计父母做梦都会笑醒吧。 排练的间隙,尹若水给她递了一瓶水,她顺手接过,一口气灌了几大口,喝得太猛,水又从脖子流进了衣领。 她跳脚地喊着“好凉、好凉”,手拽着衣领不停地抖动。 看得尹若水掩嘴笑了起来。她赶紧拿出卫生纸递给她:“快擦擦吧。” 苏锦书边擦边看着她,她小口地喝水,只抿了轻轻一小口,舌头微卷轻轻舔了一下,用纸轻轻擦着嘴边的水渍。 苏锦书都看呆了,不自觉地说了一句:“你真好看!”尹若水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淡淡地冲她笑了。 “你应该是我见过最好看、最美丽、最优秀的女孩了。我要是能像你一样,那该多好。你应该就是我要努力的目标了。嗯,就是这样。” 苏锦书一股脑地说了好多话,她是真的羡慕尹若水这样的女孩。 “我羡慕你,也要像你学习。”末了,她又加了这一句。 尹若水看着这个和她一般大的女孩,她说得如此真诚,原来她在羡慕她。想来也真是觉得可笑,她羡慕的女孩也在羡慕她! 她淡淡地说了一句:“我也羡慕你!” 苏锦书正在喝水,没听清她说了什么,问了一句:“什么?” 尹若水笑了,忙说道:“没什么,你慢点喝,小心又呛到了。” 对于苏锦书的问题,尹若水耐心地给了指导意见,一遍一遍地帮她纠正。如何做好表情管理,如何肢体优美,她都亲身示范,给她说了要点,一点一点的去改变她。 有师傅耐心教,苏锦书也学得认真,真的和之前的排练有了很大的改变。她要克服的其实是紧张问题,一紧张她就容易发抖,就容易说错台本,表情也跟着不自然。 尹若水告诉她:“我第一次主持晚会的时候也这样,紧张到话筒都掉地上了。所以你不要害怕,人人都有第一次,我也会紧张。“ “其实每一次上台都会紧张,告诉你个小秘密,我每次紧张的时候都在后台没人的地方大喊三声。把那些紧张害怕通通都喊出去就会好很多。你可以试试看,到时候上台你就看向远方,忽略台子底下坐的那些人,你就当他们不存在,这样就不怎么紧张了。” 苏锦书特别感激尹若水,她说得这些话给了她莫大的鼓励,她确实有些了信心。她忽然有了一个疑问:“你是什么第一次上台主持节目啊?” 尹若水想了一下回答道:“大概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吧。” “啊?”苏锦书大呼了一声,“五年级的小学生紧张掉话筒很正常好吧。你也太优秀了吧,优秀的非人类。”她撇着嘴,尹若水在一旁掩嘴笑道。 林凤鸣和韩云中在训练室的一边看着两人,女孩子在一起总是有很多话,一些细小琐碎的事都会让她们很快成为朋友。 林凤鸣忽然说了句话:“听说你和尹若水是初中同学,按理说你和她先认识,我其实很好奇,尹若水那样的女孩,你怎么会不喜欢呢?” 韩云中转过了头,邪魅地一笑,说了句:“你想知道啊,我其实也不知道原因。也许是她太好了,太优秀了,看着她就像是在照镜子,在看另外一个女版的我。而苏锦书更像是一个意外,我的人生按部就班,没有新意,而她给我的人生添了无限种可能。她是那一个不确定的因素,一个让我的生活新鲜有趣的因素。” “你就那么肯定她是那好的因素啊,我看她的样子,倒是会把你的人生炸得鸡飞狗跳的样子。”林凤鸣揶揄道。韩云一下子笑了出来,脑补了那个画面,鸡飞狗跳,好像觉得也不错。 “如果是那样,我也愿意。我喜欢迎接挑战。”韩云中无比肯定地说,她看着那个四肢僵硬的女孩,她笨拙的样子、她努力的样子,她的所有所有,他都想拥有、想守护。 “你看她俩多么认真,也许苏锦书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持人呢!”林凤鸣说道。 韩云中也点了点头,说了句:“我相信她!” 第五十一章 练习完毕,四个人决定到学校外面的小酒馆聚餐了。这个小酒馆店面不大,老板是个四川人,炒菜的水平是一级棒,因为受众大部分都是学生,份量特别足,价格也特别亲民。深受学生们的欢迎,经常聚会吃饭都在这里。他们今天来得晚,人不是很多,四个人点了四个菜,老板还赠送了一个。林风鸣提议今天高兴,要不点啤酒喝吧。韩云中没发表意见,倒是苏锦书举着双手大声喊道:“好,好,我赞成。”尹若水在一旁拉着她的衣角,小声地说道:“这样不好吧。”韩云中看了一眼菜单,向老板喊了一句:“两杯啤酒,两杯豆奶。” 苏锦书有些愤愤不平,小声地嚷嚷了一句:“没劲,我不喜欢喝豆奶。”韩云中立马又喊了一句:“老板,一杯换成露露。”苏锦书忽然觉得,这个平时冷酷的韩云中怎么总是在替她做决定,而且口气总是有种不容你反驳的坚定。她眼睛瞪着他,却看在露露的面子上饶了他。她是真的很喜欢喝露露,一天都能喝好几瓶。她刚准备去打开,韩云中就拿过去熟练地扯过拉环,插上吸管,再递给她。动作之熟练,感觉他不是第一天做这件事。林凤鸣在一旁窃笑不语。 尹若水却真实的感受到了什么叫你眼里有一个人,只有那个人。真正的在乎是掩藏不住的,它从不大声张扬喜欢二字,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处处流露。她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思考问题的时候左手大拇指会习惯性地抵着牙齿,最喜欢吃的是冰淇淋,她熟悉他的各种喜好,暗暗地搜集着有关他的信息,就像此刻的他熟悉另外一个她一样。别人都记不住的小嗜好,在乎的人却总是记在心里。不知何时,他竟然知道苏锦书喜欢喝露露。她也不喜欢喝豆奶,也喜欢喝露露,他竟从未留意得知。人对人的偏好和喜欢竟然是这么蛮不讲理。尹若水此时忽然明白了一件事,他不喜欢她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她不是苏锦书,无关任何其他。所以这场战役还没打响,她就已经输了。她默默地拿起那杯豆奶,抿了一小口,果然是她不喜欢的气味。 “老板,再来一瓶露露吧。”林凤鸣喊了一句,新的露露被送到他手里,他放到了尹若水的面前。 “不喜欢喝就不要勉强,你也喜欢喝这个吧。”他一边说,一边麻溜地替她打开,插上吸管,又重新递给她。 尹若水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林凤鸣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就是那天看你包里装了两瓶这个,觉得你可能会喜欢喝这个。”尹若水低头喝了一口,竟感觉口感比往日还更香甜。原来,被人留意在乎竟是这种感觉。她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掉了下来。林凤鸣适时地递过卫生纸,时机恰到好处,另外两个人也没注意。尹若水感激地接过卫生纸。这一餐,四个人都吃得很尽心,桌子上的菜被一扫而过。吃饭是一件最能联络人感情的事情。碗筷的碰撞之中也能擦出一些新的火花。他帮你夹菜,你回声谢谢。你帮他盛饭,他也会开心接过。最简单的饭菜把人们的心暖得热乎乎的。晕黄的灯光下,对面人的脸也比平时娇俏几分,闪着动人的光泽。和喜欢的人吃饭,则是把一件最为平常不过的事情演绎的文艺浪漫。热气腾腾的这人间烟火气息,彷佛一眼就看到了和她的未来。 韩云中看着苏锦书把一筷头菜塞到嘴里,大口地咀嚼着,腮帮子鼓鼓的,一动一动的,就像一只吃着栗子的松花鼠,可爱又好笑。他忽然想到以前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人们总是对喜欢的人不说我喜欢你,却说我想你。对想见的人不说我想你,却说要不要在一起吃个饭。”一起吃饭就代表着我想你,代表着我喜欢你。看来,他以后要多和她一起吃饭。最好一日三餐、一年四季,她都在身旁。他就这样下定了决心。 聚餐结束后,已是晚上10点了。虽然两个女生已向家里打过招呼会回去晚一点,可是时间还是有些晚了。林凤鸣首先说道:“我们两个男生一人负责一个女生,当好护花使者,争取把她们安全送到家。”韩云中表示赞同。两个女生的分配成了问题。苏锦书心里是希望林凤鸣能够和他一起的,他风趣又幽默,肯定路上不会闷。而且,他喜欢她不是吗?尹若水心里希望韩云中和她一组,她其实想和他聊聊,聊聊过去,或者就聊聊现在,聊聊此时的他和她也挺好。可惜,事与愿违就是为了防止那些内心有期盼的人而设置的。不要期盼,就不会失望。在听到最终的分配结果时,两个女生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遗憾。但是脸上的神色却都有意味。毕竟心里的那些小九九也不好说出来。只是苏锦书明显的垂头丧气,韩云中默默地看在了眼底,也没有说什么。林风鸣和尹若水往东,韩云中和苏锦书往西。四人就此告别,散开。 夏季的白天长,夜色也浓得有味。路边的烧烤摊、夜市生意才刚刚开始。人们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喝着小酒、吃着花生、撸着串,一片热气腾腾,吆喝着、叫骂着,把白天被生活欺压的苦全都倾吐给这夜色。一个醉汉喝醉了,醉醺醺的在马路牙子上呕吐着,林凤鸣赶紧把尹若水拉过一边,希望她不要看到,被吓到了。醉汉抬起头,打了一个饱嗝,满嘴的酸臭气味。尹若水赶紧捂鼻,林凤鸣挡着她。醉汉醉醺醺地说了一句:“这小子还挺护着女朋友的,有出息。”两人赶紧走开。 “你是不是有些失望,今天送你的人不是韩云中啊。”林凤鸣冷不丁问了这一句,尹若水有些怔住,为什么他那么轻易地就看穿她。她没有回答。 林凤鸣继续说道:“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有意要问的,只是觉得你的情绪有些低落。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当你的听众,排解你心里的烦闷。” 第五十二章 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他配合着她的步伐,也走的慢慢的。她看着地上他的影子,两个人的影子紧挨着,重叠又分开。如果这个影子是韩云中,是不是她就可以有很多话说了呢? “你为什喜欢韩云中啊?”林凤鸣一针见血,丝毫不客气,问到了问题的所在。他的语调却是那样的云淡风轻,彷佛这是一件平常的再也不过的事情。 林凤鸣想着尹若水是不会回答的,按照她的性格,也许这一路她都会沉默到底。 可是,他想错了,尹若水慢慢地呼出一口气,缓缓地说道:“我们是初中同学,那时候他是我们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男生,我是学习成绩最好的女生。老师也喜欢我们,交付给我们很多事情,我们也是一起完成。久而久之,他就成了我眼里最好的男生,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 她稍微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我喜欢他,后来他转学了,高中第一天上课时看到教室里那个空空的座位时,我很失落。后来没过多久,我打听到他转到这所学校了,所以我也就转学了。我以为我们会像以前一样。” 林凤鸣看到她眼底的苦笑,听她继续说道:“可是,我发现他眼底有了别人。他对那个女生和别人不一样,他从未那样对待过我,我想,这就是喜欢吧。” 她说完,忽然觉得心里没有那么沉重了。 “那现在呢,你怎么想?”林凤鸣又问了这一句。 尹若水无奈地笑了一下,说道:“你好像对我的事情很好奇哦。” “如果我说好奇,你会允许吗?”林凤鸣忽然站住,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震惊、有疑惑。 为了让她确定,他又一字一顿地说道:“尹若水,我对你充满好奇。“ “你最喜欢的明星是木村拓哉,你最喜欢的乐队是beyond,你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所以你的发带、小饰品几乎都是粉色。你最喜欢的玩偶是龙猫,家里的床头摆满了龙猫玩偶。你喜欢弹钢琴,从小也学绘画,最喜欢画油画。你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猫,自己曾经养的猫生病死掉了,你哭了三天,发誓以后再也不养小动物。你喜欢吃甜食,最爱吃蛋黄酥。你不喜欢吃辣椒,吃花生会过敏。你……” 不远处一个小孩骑脚踏车摔倒在地,“哇哇”地大哭。他的母亲赶紧上前不停地安抚。 林凤鸣的话语也被这哭声打断,此时的尹若水则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她真的被吓到了,她看着林凤鸣,感觉自己好像从未这样认识他。 她转到这个学校才三个月,进入学生会工作,和林风鸣确实也打过不少交道。但也都是学校的事情,她确信从未和他谈过有关她生活中的事情。他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林凤鸣打断了她的思绪。 “我说,你,你怎么会知道的那么清楚?”尹若水发现她的声音在发抖。 “你不是知道的吗?如果你在乎一个人,那么你就会想方设法的了解她的全部。这一点也不难。” “可是,你,你说的很多细节问题,我从来都没有对别人说过,你太可怕了。” 林凤鸣笑了,他笑起来其实特别温柔:“甜甜,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壮壮哥哥。”说完,他做了一个大力水手的经典动作。 “壮壮哥哥?”尹若水脑子飞速地转着,时光的齿轮也在往回倒着。 1992年的秋季,那天下着小雨,5岁的林凤鸣,不,那时候他有个名子是壮壮,因为从小长得胖乎乎,圆滚滚的,虎头虎脑的身体很结实,所有人都叫他壮壮,以致于忘记了他其实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学名。 5岁的壮壮手里抱着花皮球,脚下踩着水坑,一脚一个,特别喜欢飞溅起来的水花,他玩得不亦乐乎。 妈妈一个声音高喊着:“壮壮,不准调皮。待会要去别人家做客,你可不能这么调皮哦。”妈妈把他拉过来,细心地帮他整理衣物,嗔怪道:“这熊孩子真是不听话,你看,新衣服都脏了吧。” “妈妈,我不是熊,我是小老虎。”壮壮奶声奶气地说着,前一秒还在生气的妈妈立马被逗笑了,“这孩子,真是拿你没办法。”壮壮也小声地学着:“这孩子,真是拿你没办法。” “都收拾好了吗?今天尹教授70岁大寿,我们要早点去,不能迟到了。”壮壮的爸爸林致远对母子两人说道。 尹教授是林致远夫妻的恩师。老人家过大寿,他们理应要前去拜访,去看望老师。 “好了好了。”妈妈抱着壮壮答道。三人就此出发。 尹教授德高望重,桃李遍布天下。他的很多学生也从外地赶来给恩师拜寿。尹家的老宅倒是一大早都挤满了人。 老寿星尹书林穿着红色的唐装坐在大厅里,慈眉善目,气定神闲,又觉得气度非凡。林致远看到恩师,忙上前去祝贺。 5岁的壮壮看到这个老爷爷忽然蹦出了一句:“这个爷爷好像年画里寿星老公公。”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在场所有人都笑了。 尹书林微笑着摸着胡子,看着林致远说道:“这是你的小子啊,挺有趣的。” 林致远顿时觉得有些尴尬,“这小子淘气惯了,老师您勿怪。” 又把儿子叫上前,说道:“壮壮,过来,快给爷爷问好。”壮壮上前礼貌地说了句:“爷爷好,爷爷生日快乐。” 尹教授拉过这小孩,把他抱在怀里,胡子都笑得颤颤巍巍,“乖,你告诉爷爷,爷爷哪里像年画里的寿星老公公?”壮壮指了指了尹教授的胡子,惹得众人又是一番大笑。 “你几岁了啊?” “爷爷,我五岁了。我长大了,会干很多事呢。” “哦,是吗?爷爷有个孙女,她叫甜甜,你想不想和她一起玩啊。” 尹教授叫了一声:“甜甜”。壮壮就看到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女孩跑了过来,头上戴着粉色的发卡,白色的小洋装上面是七彩的蝴蝶,随着她的跑动,蝴蝶也跃跃欲试地要飞了起来。 壮壮看呆了,忽然说了一句:“你是蝴蝶公主吗?” 众人笑得乐不可支,尹教授更是开心不已,对着旁边的林致远说了句:“这小子比你出息多了,想当年你和女生说句话都结结巴巴,我还担心你找不到媳妇呢。”林致远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 “老师,那你可是看错人了。他如果不会说话,没有一点手段,最后怎么会把我们的班花给娶走啊!”人群中有个声音起哄道。众人一下沸腾了,打趣着两人。 “清如也许就喜欢致远那种木讷的,你们一个个太油嘴滑舌了,太不靠谱了。”一个短发女人说道。 “这你们可就误会林致远了,我大学时和他住一个宿舍,他嘴上笨,但是他给宋清如写的那些诗我可都看过。那叫一个肉麻,一个柔情蜜意,宋清如这个堡垒就被这样攻打下来了。我们这些糙汉子可写不出那样的诗句。”一个眼镜男补充的这些信息让大家气氛高涨。 “你记得,快说说两句啊。我是好奇,我想你们也很好奇啊。” “对,对,快说说,别吊人胃口了”。人群众有人附和道。 宋清如在一旁急了,她脸红的不行,这些老同学说起陈年往事,一个个都激动不已,像是在回忆那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他们的流金岁月,她们的芳华。 想到他们还在打趣她,她赶紧说道:“你们别闹了,今天老师过生日,你们别偏离了主题,再说,还有孩子在这呢。” “老师不会怪罪的,再说老师您是不是也想知道。” “对,对,有孩子呢,既然大人不说,那我们就问问孩子吧。孩子又不会撒谎。”这个提议让大家又把目光重新放到了壮壮的身上。 壮壮还坐在尹教授的腿上。有个好事者拿了一颗糖去逗他:“壮壮啊,叔叔问你,爸爸在家里念诗吗?” 壮壮接过糖点了点头。“那爸爸是怎么念诗的?你给我们演示一番好吗?” 壮壮从尹教授的腿上滑了下来,站到了“蝴蝶公主”的身旁。煞有介事地说到:“我是爸爸,她是妈妈。”众人都看好戏地神情。就林致远夫妻紧张地看着儿子。 这小子从小就鬼灵精怪的,经常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他们不知道儿子接下来要做些什么,连呼吸都停滞了。现在,众人的目光都饶有兴致地停留在两个小孩身上。 第五十三章 两个小孩面对面站着。 壮壮说:“像流星的光辉,照耀我疲乏的梦寐,像花朵的清香,芳芬我枯燥的生命。你是我永久的安慰和依靠,像小船找到泊岸,像稚子找到怀抱。你是我的一帘幽梦,醒来觉得甚是爱你。我爱你就像爱生命。” 说完,他俯下头,亲吻了甜甜的额头。甜甜懵懂的大眼睛闪烁着,看着这个奇怪的哥哥,他怎么就亲了自己? 众人愣了有一秒钟,随机哄堂大笑。林致远夫妻真是羞红了脸,这个儿子确定不是来整老子的。 “看来你们夫妻还真是感情甜蜜啊,在儿子面前也这么甜。” “我要是清如,我也受不了啊。这连朱生豪、王小波的情话都说出口了,致远还真是高手啊。” “有其父必有其子,壮壮我看也不得了,小小年纪就学会撩妹了。”众人嘻嘻哈哈,七嘴八舌的说道,气氛好不热烈。正在这时,谁都没有想到,小女孩甜甜给哭了。 众人都停止了喧嚷,尹教授关心地问道:“甜甜,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了呀?”甜甜的眼泪像豆珠子一样,一颗一颗地滚落,眼泪让她看上去更楚楚可人。 “哥哥,哥哥刚才亲了我,妈妈说不能让男生亲亲。亲亲了,就要结婚。”众人刚被小女孩的心思惹笑了,忙着要安慰。 壮壮则拉过她的小手,说道:“甜甜不怕不怕,哥哥长大了娶你。”甜甜立马不哭了,眼泪还挂在眼眶里,惹人心疼。尹教授听到这俩小孩的话,也是哈哈大笑。 看着宋清如说:“清如,这是你教的儿子。” 宋清如赶紧摆手:“不是,不是,这孩子也不知道像谁。”尹教授又看向林致远,林致远早就囧的不行,教授还没发话,就赶紧说:“也不是我教的。” 众人都乐翻了,今天的寿星会因为两个孩子,显得格外热闹,气氛竟比以前都要热烈。 随后大人们都在叙旧,两个小孩自己玩去了。甜甜带壮壮去了她自己的小房子,房子的四面墙都被刷成了粉色,里面摆满了玩偶。甜甜邀请壮壮来他的小帐篷里做客。 帐篷了有粉色的小被子,上面是七色的小彩灯,有一只巨大的龙猫。还有许多故事书、有画笔。壮壮惊呆了,两个小孩儿躲进去,靠在龙猫上,读故事书,画画,玩过家家。 壮壮第一次觉得女孩子的游戏也很有趣,两人玩的不亦乐乎。玩累了,就躺在小被子上休息,甜甜说了句:“壮壮哥哥,你长大真的会娶我吗?” 壮壮口气坚定地说:“一定会的。我们来拉勾。”两个人伸出手指,小手指相互勾着,大拇指相对,最后旋转盖章。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个小孩说着,做着,就这样许下了小小的诺言。 “甜甜,盖了章的,可是不能反悔的哦。” “哥哥不变,我就不变。” 吃饭的时候到了,大人们找到这两个小孩儿的时候,两个小孩还勾着小手指,相对而眠,两个酣睡的小脸上都挂着清浅的笑容。 “他们不知道做了什么美梦?”宋清如问道,林致远拥着她回道:“一定是个好梦吧,不要叫醒他们,让他们的梦长一点。”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也是最后一次见面。后来,甜甜跟着父母去了别的城市生活。小孩易忘,很快他们的生活又有了新的伙伴。至于那个曾经的诺言,也被时间的风轻轻吹散。 一声刺耳的汽车鸣笛把尹若水拉回到了现实。她看着对面这个一米八几的翩翩少年,他怎么看也不像小时候胖胖墩墩的那个小男孩。 “你真的是壮壮哥哥?”尹若水还是不敢相信,她满脸的惊喜。刚才还忧愁的脸立马恢复了少女明媚的颜色。 “怎么,你不相信吗?不相信我现在长得这么高,长得这么帅啊。还是不相信我现在这么优秀?”林凤鸣调皮地说道。 恍惚之间,她从他的语气又看出了当年那个小男孩的影子。她的壮壮哥哥又回来了?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是甜甜的?都过去12年了,我肯定也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当年你4岁,是蝴蝶公主。现在你16岁,变成真正的公主了。我只知道你叫甜甜,确实不知道你的大名。可是,那天我看到了你手上的记号。就确认了你就是当年的那个蝴蝶公主。” “记号?我的手上吗?”尹若水看着自己的手,想找到那个所谓的记号。 林凤鸣走过去,拉住她的左手说道:“如果我没记错,你的左上掌心上有一颗黑色的痣,当年我和你玩的时候,不小心用红色的笔扎到了你的左手心,红色汁液渗透到了皮肤里,恰好红色的点和黑色的痣连在了一起,像一个心状。” 尹若水看着自己的手掌心,确实有一个心状的记号。林凤鸣继续说道:“你来学生会的那一天,给我递东西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的记号。我从那天起就确定你是甜甜。”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 “因为那个时候我发现,你的眼睛总是在看着别人,你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而且他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我想,如果你喜欢他,我愿意把这个秘密永远藏在心底。说不说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希望你是开心的、快乐的。” “那为什么现在又说?” “因为你不开心,也不快乐。因为他喜欢的人不是你。因为,我不想看到你哭。” 林凤鸣说得真挚,他抓着她的手,感到她微微的颤抖。下一秒,她的眼泪夺眶而出,悄无声息的流着,她还是当年4岁的那个女孩,那双眼睛因为眼泪,更显得柔媚多情。 他拿出卫生纸替她轻轻地擦着:“我说过,我不喜欢你哭。永远都不要哭。” “你觉得我很好笑吧,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尹若水不知道怎么地,心里忽然觉得十分委屈。 她在韩云中那里得到的心酸,受到的委屈,全部都变成眼泪,流给了对面的这个人。眼泪也越来越多,像一条无声的河,沉默得汹涌澎湃。 林凤鸣看她这样,越发觉得心疼。 “若水,你善良、温柔、美丽、大方,楚楚动人,这世上有太多美好的词是用来形容你的。你值得这世上美好的一切,我从来不觉得你是个笑话,你真挚、又勇敢,你是一个很棒的女生。你要相信自己。” 尹若水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从来没有一个人对她说过这些话。她从心里觉得感激,一股暖流涌上身,顿时觉得原来上帝早已有安排。 林凤鸣帮她擦干了眼泪,轻柔的说道:“别哭了,我会心疼。赶紧回家吧。”没有了刚才的忧郁沉闷,尹若水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两个人又谈到小时候发生的趣事,尹若水也被逗笑了。 走到尹若水家门口的时候,她道了一声谢谢,转身欲走。林凤鸣在这一刻叫住了她,尹若水回头。 他看着她清亮的目光说道:“甜甜,小时候的那个约定我没忘。你不变,我就不变。你变了,我也可以等你回头。我永远是你的壮壮哥哥。我想说这个世上并非只有韩云中,我,一点也不比他差。你知道吗?” 第五十四章 尹若水“嗯”了一声,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对了,以后就要这样子笑。”他加了这一句,她笑得更加开心了。 “林凤鸣,不,壮壮哥哥,谢谢你。你回来真的是太好了。” “快进屋休息吧,我看着你进去,”林凤鸣看着她的背影闪进了门里,这才微笑着离开。尹若水进屋之后,回想今天发生的种种,更是觉得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她的壮壮哥哥,竟然就这样出现了。一想到这里,她的嘴角就掩藏不住的笑意。这一段时间的阴霾和抑郁,忽然就一扫而过,人生都变得晴朗了许多。 这边苏锦书和韩云中一起,两人虽是同班同学,又一起合作了这么久,但之前发生的事情让两人还是有些尴尬。一路也是无话。韩云中本来也不是多话的人,苏锦书只觉得无趣,低头默默地走着。韩云中走在她的背后,真的就像是个护花使者。突然后面有个骑电动车的人冲出来,速度很快,苏锦书没有留意,眼看差一点就要撞上。千钧一发之际,韩云中上前拉开了她,一个转身,她落入到韩云中的怀里。他的气息,竟有些熟悉,让苏锦书不禁想到那晚黑暗中那个怀抱的气息。她一瞬间有些错觉,好像那晚在她身边的人是他。不,不,那晚救她的人是樊少川,她不该搞混了。 “你没事吧?”他关切地问道。 “没事,谢谢。”她礼貌地说着,从他的怀抱里脱离出来。 “你喜欢林风鸣吗?”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问出了这个问题,可是他还是想知道。 “你为什么要这么问,这好像也不关你的事吧。”刚才的感谢都被这个问题给冲淡了,她立马警惕的像只小鹿,大眼睛瞪着她。 “看你的表情,我想我已经知道答案了。”韩云中淡淡地说着,他的语气也看不出来任何情绪。“不要喜欢他,你会受伤的。”他冷不丁说了这样一句,往前走了几步。苏锦书看到他书包上那个小挂件,一动一动的在夜色中那么闪亮。他竟然真的把它挂了出来。她追上了他。 “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我喜欢他就会受伤。”他看到她眼底的倔强。 “他今天没有送你,你很失望吧。他和你的方向其实是一致的,按理说,他应该是顺路送你,举手之劳。可是他宁愿背道而驰,反方向绕那么大一圈送尹若水回家。这其中的意思还不明显吗?他喜欢的人不是你。” “不可能,他如果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写那样的纸条?”苏锦书脱口而出,说出口却有些后悔。 “什么纸条?眼睛盒里的纸条吗?”这是问题的的关键地方,韩云中非常想弄明白,步步紧逼,他盯着她,想让她说出来纸条上的内容。苏锦书脸看向一边,并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他继续说道:“你信不信即使你不说,我明天也会知道。”这句话苏锦书是相信的,也许明天他就会去问林风鸣,问个明白。苏锦书想了想,与其他去问,还不如她自己说。 眼睛一闭,心一横就说道:“纸条上写着:有个人偷偷喜欢我。”韩云中听到却是大笑了起来,笑得乐不可支。 “你笑什么,很好笑吗?” “如果我没理解错,他的这句话里并没有说他喜欢你。是你自作多情了。”苏锦书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说的话很欠揍,她真想一拳挥过去。 “怎么想揍我吗?”苏锦书觉得他好可怕,竟然轻易就看穿了她的心思。“我只是提醒你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受伤、难过。有时候及早回头,要好得多。” “你为什么要关心我的事?关心别人的事还不如关心你自己。”苏锦书反唇相讥,想扳回一城。 “因为你不是别人。”韩云中淡淡地回了这一句。也没有看她,慢慢地向前走去。苏锦书只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地情愫升起。一开始,她在前,他在后。现在,他在前,她在后。苏锦书看着他的背影,想到刚开始学校有关他和她的传言。他给她买过卫生巾、她坐过他的自行车,他在桌子上给她放的那些吃的、他给她造成的困扰、她向他说的那些决绝的话语,他们一起在广播站的情景。不知不觉间,他们竟然有这么多故事。是她刻意疏忽了,还是从未想过这些?如果没有林凤鸣的那个纸条,她的心又会朝着哪边发展呢?这样细细想着,竟出了神,竟未发现是他在前面带路。她走着走着,撞到了一堵墙,捂住额头才发现,撞到了他的背上。 “干嘛忽然停下啊?”她抱怨道。 “到了。”他依旧简洁。 苏锦书抬起头才发现,竟然到了自己小区的门口。竟然不知不觉这么快就走到了。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他怎么知道她住在这里。之前他送她回家,也只是到巷子口,根本没有进来啊。 “你来过这里吗?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她好奇地问。 “这个嘛,是秘密。”他俯下身子靠近她,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故作神秘,不想说就别说,我才不想知道。”她生气地强辩了这一句。气鼓鼓地转身就走。她走了进步,眼看就要进院子,听见背后他喊了她一声。 他喊:“哎!” 她回头,眼睛是询问地表情,“有事?” 韩云中站在路灯下,晕黄的的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他本来就长得又高又帅,在这气氛的烘托下,竟有些迷醉的气息散发出来。他的手插着裤兜,慢慢地向她走进了几步,苏锦书看见他的眼睛,像夜空中的星星,深邃不见底,好像是略微有些紧张,他的牙齿咬着下嘴唇。他酝酿了好久,才放过自己的嘴唇,上面清晰可见牙印。 “如果,我是说如果,学校的那些有关你我的传言是真的,你会接受吗?” “什么意思?”她的脑子被他的话给整懵了。 “如果,我说那个纸条上的有人是我,你愿意吗?”看她还是有些懵懂的状态。他又说了一句:“没有如果,我喜欢你。” “什么?”刚才如果是懵的话,她现在的脑子就是一片空白,紧接着脑子就彻底短路了。因为,他的嘴唇就那么没有预兆的覆盖在了她的唇上。温软、香甜、细腻,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事神差地亲吻了她,也许在她吃惊地那一刻,嘴巴嘟起来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想法了。行动先于意识,他竟然这样吻上了她,嘴唇刚刚碰到的那一刹那,他就被一股电流击中了。他笨拙地、只是本能地在她嘴上研磨,轻轻地吻着,他感到自己浑身在颤抖,她也在微微颤抖。他用臂膀搂住了她。使她能再靠近自己一点。苏锦书只觉得天旋地转,她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睛惊恐地睁着,他温热的气息喷到她的脸上,她只觉得痒痒的,想躲避。他含着她的嘴唇,像是在吃一块糖。舍不得吞下去,只能一点一点地舔着。发现她还睁着眼睛,他抽出手摘掉了她的眼镜,轻轻地合住了她的双眼,轻轻地说了句:“别怕!” 第五十五章 不知道怎样结束的,苏锦书确实是受惊不小,她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韩云中看着这个可怜的孩子,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冲动了。但是他却一点都不会后悔,这个傻妞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总是被动的接受一切。他害怕,她的心又被别人所影响。他不希望她的心里又悄悄藏着别人。她要让他知道,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她的身边都只能有他。 “苏锦书,我喜欢你。从今以后,你记住这一点就好。”他语气坚定地说着。不想,一个结实的巴掌落在了他的脸上。他感觉到有些火辣辣的疼。苏锦书却“哇”地一下大哭了起来。她刚才一直晕晕乎乎,不在状态,现在才有几分清醒,自己竟然被别人亲了!她的初吻就这样没了!委屈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越想越生气,她干脆坐在了马路牙子上,抱头哭了起来。韩云中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确实也吓到了,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只好也蹲下来,紧张地说道:“你别哭啊,刚才是我做的不对,我会负责的。”她哭得更伤心了。韩云中又说道:“如果打巴掌能让你解气的话,你就再多扇我几巴掌。”他拉着她的手想让她扇自己,可是她哭得不能自已。他一拉她,她的手就立马挣脱开来,彷佛他是一种致命的病毒。没办法,他只有狂扇自己。左一下,右一下,力道之重,清脆的声音不绝于耳。他不觉脸疼,只觉得心疼,她哭的样子让他对自己下手极狠。不一会儿,脸就开始发烫发红。苏锦书本来还在哭,但是这巴掌声音太大了,她泪眼朦胧的看着他,他像疯了一样,不停地扇着自己,也不叫喊一声。她看到他的脸已经有些肿了,赶紧拉住了他的手。 “你疯了?”她急切地说道。 “你原谅我了吗?如果你不解气,可以继续打我。”他握住她的手,这一次她没有躲。 “你这脸都要肿了,怎么对自己下手都那么狠。怎么办,这要赶快冰敷吧?”苏锦书看到他这样,也觉得心疼。“你等着,那边有药店,我看看有没有消肿的药。”说完,她转身就跑过去,却被韩云中一把拉住。他说:“小心点。看着车。” 十分钟左右,苏锦书远远地跑了过来。她买了好几种药,还拿了一带冰块,气喘吁吁地说着这些药应该怎么样。“这是冰块,先冰敷着吧。”说完,用小毛巾包着冰块就敷到了他的脸上。他呲牙咧嘴地喊了一声疼。慢慢适应冰块,才觉得脸上舒服多了。 “现在知道疼了,刚才还下手那么狠。”苏锦书打趣着他,发现通过这么一闹腾,两人之间的话题还多了起来。 “对不起,刚才,刚才是我冒失了。”韩云中是真的表示着歉意。 “看在你都这样子惩罚自己的份上,本姑娘也不跟你计较了。但是,这是个秘密,你谁都不能说。如果有第三个人知道,我绝对会把你大卸八块。”苏锦书说着,还做了一个用刀砍的样子,韩云中被逗笑了。一笑,脸部的肌肉牵扯地就更疼了。 “快回家吧。你妈妈应该等急了。”韩云中接过她手里的药物,劝她赶紧回家。苏锦书嗯了一声,整理了一下,准备走。 “我眼睛还好吧,没有哭得特别肿吧。”她问。 “还好。”他答。 “那就好。”说完,她像个兔子一样快速地窜了进去。 韩云中到家的时候,母亲已经睡着了。他有些庆幸,不然自己的脸变成这样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闭上眼,就是苏锦书的脸,想到他吻她的那个画面,触感还清晰可见。她的唇,好甜。一夜无眠,他竟然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好不容易挨到天微微亮,他就起身出门了。伍星河还在睡觉,一个小时后等她做好了早餐,去叫儿子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出门了。桌子上留了张便条:妈妈,有事,今天不吃早饭了。 苏锦书出门的时候,刚走到巷子口,就发现一个人影站在树底下。看她走了过来,他慢慢地走了过来。苏锦书这才看清楚,那人是韩云中。 “你怎么在这里?你在这多久了?”苏锦书吃惊地问道。 “没多久,就一个多小时吧。”他有些害羞。 “你是在等我?”苏锦书有些不敢相信。虽然是夏天,但是大清早还是有些寒意,他竟然在这树底下站了一个多小时。 “我想第一个看见你,想和你一起上学。” “你家住附近啊?也对,你昨天送我回来的,我们是一个方向,顺路。” “其实我们不顺路。我家在最东边。”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如果你想送一个人,那么不论东南西北都顺路,就是这样。很多事情,心甘情愿很重要。说完,他慢慢地往前走了。留下苏锦书还有些发愣。她忽然想到,昨晚林凤鸣送尹若水,他们也不是顺路。男生在喜欢的女生面前,永远有很多套路。 “还不快走,再不走就迟到了。”他回头喊了一声,此时的太阳已经慢慢升起,光芒万丈,他就站在这光芒之下,闪闪发光。高大,挺拔,英俊,对,他是英俊的。他朝着她微微笑了一下,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被点亮了。他伸出手,等着她。彷佛像是受到了某种感召,她慢慢地走进了他,走到了他的光芒里。她在他身旁站定。 “昨晚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 “什么问题?”她故意装不懂。 “那要我再示范一次吗?”他俯下身子靠近她。她赶紧捂住嘴巴。他笑了,俯下身子拿走了她头发上不知什么时候飘散的一片小树叶。 “你这么期待啊,我是不介意再这样示范一次。”他笑得邪魅,苏锦书却是涨红了脸,羞得无地自容。韩云中忽然觉得女孩子害羞原来是这样可爱啊。不,他忽然意识到,只是她可爱。 “我的问题是,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他伸出了右手。苏锦书看着他的手,盯了半会儿,缓缓地伸出了她的手。她的手指刚轻轻搭上他的指头,他的手就立马覆过来,紧紧地握住了她。苏锦书忽然觉得,在他和她的相处之中,一直以来都是他在主动,就像他伸出的手,她只要稍微给一点回应,他就会毫不犹疑地拉住她。 “我不会放手的,永远不会。”她听到他这样说了一句。她轻轻地嗯了一声,内心觉得无比的安定。 苏锦书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你今天怎么没骑车呢?” 韩云中笑了一下,没有回答。他没有说,他是想和她多走一会儿,这样相处的时光,他分外珍惜。 第五十六章 他一直牵着她的手走到了学校附近,直到上学的人多了起来,他们才松开。 学校门口的早吃摊点陆陆续续已经有很多人。各色的小吃冒着热气,发出诱人的香味。 “你想吃什么早饭?我去买给你。”他问。 “我,我在家吃过早饭了,面包和牛奶。你应该没吃,你去吃吧。”她欢快地说道。 “那你和我一起吧。”两人在早餐摊点转了一圈,最终他要了一小笼包子,两碗豆芡。两个人对面而坐。她小心地吹着豆芡的热气,缓缓地喝了一口。刚放下碗,他夹起了了一个包子,塞到了她的嘴里。 “你吃一个,很好吃的。”看着她此时的表情,他偷偷地乐了。 旁边的人已经有人看到韩云中了,悉悉簌簌地小声讨论着。 “这不是韩云中吗?他也来这吃早饭啊。” “他旁边的那个女生就是那个主持黑马啊,真是不简单呢。” “那女生好像是苏锦书,之前在操场还打过韩露那个,真是彪悍。” “我听说,他们两之前就有些故事,韩云中骑车还戴着苏锦书呢。” “你们猜,他们现在是什么关系?竟然还一起吃早饭,看来真是不简单呢。这苏锦书还真有点小本事,韩云中多帅啊,可惜啊。” “我猜一定时苏锦书使用非常手段,倒追韩云中。” “也许他们就是单纯地吃个早饭而已,你们想多了。我不信韩云中这么眼瞎。明明尹若水才是万里挑一的女神。” 凤是有耳朵的,这些闲言碎语有的就悄悄地进了这两个当事人的耳朵。苏锦书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话她已经听得多了,本来他就是只丑小鸭,和学校长得帅的人在一起,是个人都会觉得是她使用了什么迷魂药。 韩云中听到这些议论,有些不淡定了,这也许就是一开始他给她造成的困扰。他想让那些不明所以的人闭嘴,眼神狠狠地盯着那些好事之人,感觉四周立马安静了许多。 “没关系,吃完我们走吧。”她轻巧地说道。 两人一前一后进到教室,还是和以前一样前后桌,但感觉上却觉得和以往有什么不一样了。原来她和他竟如此接近。 今天,韩云中的桌子上又有一些不知道谁送吃的小东西,还有几封情书,他看都没看,直接把情书扔到了垃圾桶。挑了一些苏锦书喜欢吃的食物,戳了戳她的后背,把食物递给了她。 苏锦书会心一笑。其余的吃的都给了眼镜陈志安。眼镜一边吃着,一边说:“我觉得你们俩今天有问题?” “什么问题?”韩云中依旧是淡淡地那种漠不关心的表情。苏锦书却听得有些心惊。她悄悄地竖起了耳朵,想听听后排他们的讨论。 “就是觉得感觉不太一样。说不上来的,你们俩的感觉变了。”他一口吃着饼干,嘴边都是饼干的碎渣屑。“气氛有些微妙啊?” 韩云中看着他的眼睛,以为他就要说出问题的关键。忽然听到他说:“你是不是欠苏锦书钱了?” 听到这句话,苏锦书心里给他翻了一个大白眼。韩云中忽然觉得就不该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他一巴掌拍在他的背上,表示让他闭嘴。 放学后,他们四个人又在一起排练。这是学校的一个形体训练室。里面有镜子,可以对着镜子练习表情。韩云中和苏锦书到的比较早,苏锦书在一旁默默练习,韩云中帮他指导。 过了一会儿,林凤鸣和尹若水两人一起来了。苏锦书感到尹若水和往常有些不一样,今日更加顾盼生辉,竟比往常生动可爱了不少。眼睛本来就含水,今天更是觉得一汪清水要荡漾了出来。 苏锦书想到昨晚韩云中给她的说的话,忽然就有些明白,也许她和她一样,被莫名的爱情砸中了脑袋。她忽然就觉得好笑,悄悄地笑出了声。 “锦书,你好啊。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尹若水走过来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若水,你今天看起来特别漂亮。”苏锦书真诚地夸赞道。 林风鸣在尹若水身旁站定,说道:“她什么时候不漂亮啊!” 苏锦书看着林凤鸣,他的眼神一直在尹若水的身上。喜欢,意味着眼神的追随。这么肆无忌惮的眼神,她以前没有看到过他这样。她那傻傻的喜欢,看起来真像是一个笑话。幸好,没有变成更大的笑话。 “韩云中,你的脸怎么了?今天在教室我就发现了,感觉有些肿啊,你没事吧。”尹若水有些担心地看着韩云中。她对他的关注好像成了一种习惯,一时半会儿好像改不了。 “他应该没事,已经消肿了。”苏锦书说完,就觉得她说这话有些不妥。果然,她刚说完。 林凤鸣就不怀好意地笑了。“你好像对他的事情比较了解哦,苏锦书同学。” 苏锦书只觉得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可是你这也太暴力了吧,把老韩打成那个样子,这就有些夸张了吧。” “我没有,不是我,是他……”苏锦书着急辩解道,却发现她跌入了一个更大的坑。“他”字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声音细如蚊子的声音。 “他怎么样了呢,嗯?”他故意把“嗯”字上扬,双手就搭在了韩云中的肩膀上。 “看来,我给她写的那个纸条起了大作用了,老韩,你是不是得感谢我啊?” “你写的那个纸条,有人就是暗示的是韩云中啊?”苏锦书迫不及待地问道。对她来说,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林凤鸣有些懵道,“对啊,他一直都偷偷地喜欢你,为你做了很多事,却从来都不说,我看的着急,就提醒你一下啊。怎么了?” “怎么了,我现在告诉你怎么了。”苏锦书直接过去,用小拳头锤着林凤鸣,打的林凤鸣嗷嗷直叫,整个训练室里上蹿下跳。 “你这个混蛋,谁让你多管闲事。”苏锦书一边打,一边骂道。她是真的生气,一想到因为他的纸条,她犯的那些蠢事,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尹若水在一旁逗得直笑。 林风鸣躲着躲着就躲到了韩云中的身后。从背后伸出脑袋说了一句:“怎么,难道你不喜欢韩云中。” 苏锦书看到尹若水怀里抱着书,直接抄起一本扔了过去,好巧不巧,林凤鸣及时躲了,书不偏不倚地扔在了韩云中的脑门上。韩云中喊了一声痛,苏锦书赶紧过去,直接就要上手帮他揉一揉。 韩云中为了方便苏锦书身高,只得半蹲着身子。她一边轻轻揉,一边嘴巴轻轻呼气,好不心疼。 “抱歉抱歉,纯属误伤,你刚才应该躲远点儿。”韩云中也没想到她扔的这么准,只是无奈的苦笑,享受着伤员的待遇。他忽然觉得,这种待遇也挺好的。 第五十七章 “我就说我的纸条起了推波助澜的大作用吧。你看,他们这样子,肯定是有事。”林凤鸣幸灾乐祸道。 “你就庆幸吧,不然,我也会弄死你。”韩云中说话总是面无表情,冷不丁地冒出这一句,倒是很有杀伤力。要不是他们之间比较相熟,他还真的有些怕他。 “好了好了,闹也闹了,我们应该做正经事了,离校园文化节没几天了,我们得再多加练习。”尹若水总是有种温婉的大气,说话也比较有信服力。看其他三个人都安静了下来,她又继续说道:“刚才刘老师给我说了一件事。今年的校园文化节有一个新的创意,就是要求我们四个主持人也要出一个节目,到时候要压轴出场。我们应该商量一下节目的事情。” “啊,还要出节目啊,时间这么短,我们要准备什么节目啊?”一听到又有新的任务,苏锦书就觉得一筹莫展。 “老韩,你有什么想法。”说到正经事,林凤鸣立马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韩云中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我们每个人把自己擅长的东西先说一下,然后看看我们能出一个什么节目。” 尹若水先说了:“我会弹钢琴、电子琴这些,古典舞也不错。” 林风鸣紧接着说道:“我会弹guitar,没事在家瞎练的。凑个数还是可以的。” “你呢?”韩云中看向苏锦书,其他两个人也看着他。苏锦书顿时觉得好有压力,“我,我没什么才艺,我什么都不会。”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觉得让大家失望了。 “把头抬起来,你不需要低头。”韩云中默默地说了一句,给了苏锦书莫大的鼓舞。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幽幽地说了一句:“小时候,调皮好动,学过一段时间的架子鼓。后来上初中,慢慢地就没练过了。不知道这个算是才艺吗?” 尹若水惊喜地抱住了她:“这怎么不算,小时候学过,你是有基础的,这几天再加紧练习一下,没问题的。韩云中,你是不是和我想得一样?”韩云中点了一下头。 “我想我们可以组成一个简单的乐队了。”韩云中说道。 “乐队吗?”苏锦书吃惊地问道。 “嗯,但是如果有贝斯手就好了?”林凤鸣提到。 “我知道有个人选很合适,这个交给我了。”韩云中胸有成竹地说道。 “可是,谁是主唱啊?”苏锦书傻傻地问道。 尹若水笑了,给她轻轻地一指:“喏,那就是我们的主唱。你不知道吧,他唱歌可是非常厉害的。以前初中的时候就拿过校园歌手大奖的第一名,还代表学校在市里比赛拿过奖。” 苏锦书看着韩云中,她才发现其实她并不了解他,他的过往、他的故事,对她来说就是一个谜。她每走进一步,就有一些新的发现,新的惊喜。 “那好,先就这样定了。可是我们要表演什么歌曲啊?” 韩云中想了一想,说道:“就光辉岁月吧,如何?”林凤鸣激动地拍了一下韩云中的肩膀,说道:“太好了,就这个吧。我们下面要赶紧练习了,没多少时间了。” “我想再加另外一首,《喜欢你》,我们就练习这两首歌曲。都是beyond的作品,算是致敬这个伟大的乐队吧。”韩云中坚定地说道。其他人也表示赞同。 四个人又仔细商量了一下,苏锦书表示绝对不会拖大家的后腿。她第一次,因为某件事而充满了热情,想尽力把它做好。这是一个加紧排练的下午,所有人都无比地认真,每个人心中都有了热切期盼的东西。林凤鸣联系了音乐室的老师,后面的几天他们都在音乐教室练习,第二天他们就带来了自己的乐器。只有苏锦书因为架子鼓不好搬动,正好学校乐器室里有一个,就被拿过来用了。这几天,苏锦书才发现林凤鸣是一个办事特别讲究效率、且能认真负责的一个人。工作中的他,沉稳有魄力,有种别样的魅力。后来,她才知道,他的认真温柔只留给了自己负责的事情,还有尹若水。 贝斯手来的那一天,苏锦书都要惊呆了,竟然是眼镜。她怎么也想不到他这个形象和文艺青年有半毛钱的关系。除了韩云中,其他人估计也有这样的想法,可是眼镜一出手,他们都只能由衷的佩服。老祖宗的话都是有道理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苏锦书是真切地有所体会了。 她悄悄地问了一下旁边的韩云中:“你是怎么发现这个人才的?” 韩云中笑了一下,凑到她耳边说了一句:“秘密。”苏锦书白了他一眼。 这是他和眼镜的一个约定。他是怎么发现眼镜有这个才能的呢?说起来还有些戏剧性。某天,他去一个商场里给妈妈买东西。那天好像是是什么节日,商场促销搞活动。整了一个乐队演出。韩云中驻足观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有个弹贝斯的看着挺眼熟。虽然戴着墨镜,遮挡了半边脸,可是他还是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眼镜。趁活动间隙,他悄悄站在了眼镜的面前,把眼镜着实吓了一遍。事后,眼镜希望韩云中替他保密。韩云中问:“你弹得这么好,为什么不想让人知道啊?”眼镜说道:“我这都是偷偷摸摸练的,如果让我爸知道,非打断我的腿不可。我又不像你学习成绩好,可以和他谈条件。” 韩云中又问道:“这些人你是怎么认识的?”眼镜漫不经心地说道:“都是一些音乐发烧友,大家喜欢,就平时一起玩玩。偶尔有活动也会叫上我,练练手。”至于眼镜为什么会这次参加他们四个的活动,这又是另外一个秘密了。眼镜本来不想参加,可是韩云中告诉他:“你想象一下,到时候你在台子上表演,他们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你,底下有多少女生会为你疯狂?”韩云中撂下这句话就走远了。他心里默默地数了三个数,果然,眼镜背后叫住了他,爽快地就答应了。 第五十八章 很快,五人临时组合地小乐队紧锣密鼓地加紧了练习。确定了曲目之后,再加上之前都有些基础,觉得这样的组合、这样的节目还不错。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成员之间的默契程度。苏锦书对于时隔几年的架子鼓感到陌生又熟悉,好在还是有一些基础,刚开始有些胆怯,放不开。但慢慢地找到了感觉,就找到了那种自由洒脱的感觉。她当年学架子鼓,就是喜欢那种在节奏中踩踏、摇摆的感觉。闭上眼睛,就觉得自己在风中一路狂奔。让她吃惊地还有尹若水,看着外表那么平静、柔弱的女孩,却似乎内心有很大的力量。她的热情奔放全都在之间中流淌。这像是另一个她,在音乐中更加随性自由的她。每一个人,都让苏锦书看到了他们和平时不一样地自己。苏锦书觉得,也许到那一天,所有人都会看到他们的另一面,一个自由自在、无所畏惧的灵魂。 很快,就到了那一天。洛水中学的校园文化节正式开幕。文艺表演就在学校的大礼堂,可以容纳全校所有学生的大礼堂。除了有节目要表演的学生之外,其余的学生早就坐满了整个礼堂。统一的校服,今日看着格外的和谐。这是一个他们期盼了已久的盛会。所有人的脸上都喜不自禁。吵吵闹闹地,竟比往日的集会要欢快了许多。老师们今天也放下了严厉,也不加管束,和颜悦色地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今天他们是客人,这一台晚会都是年轻人精心筹划,他们也很拭目以待。 相比于前台地吵闹,后台就要忙乱许多了。苏锦书此时特别紧张,尹若水把她悄悄地拉到一边:“来试试我的那个办法,对着这个窗子,大喊三声。”两个人对着窗子喊了三声,苏锦书觉得好多了。 “别紧张,我们都准备了好久,你肯定可以的,相信你自己。”此时,韩云中和林凤鸣也走了过来。林凤鸣提议:“我们四个来加个油吧。”四个人伸出手叠加,喊着加油。苏锦书觉得信心满满。这时,催台的工作人员说道:“主持人就位,晚会就要开始了。”他们四个到指定的位置就位,临上场前,苏锦书听到韩云中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他说:“你今天真漂亮。” 他们四个上场了,大礼堂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台子上的四个人。两个男主持人穿着一黑一白两色的的西装,韩云中穿的黑色,里面的白色衬衣系着红色的领带,他本来就高大凌厉,黑色让他越发的神秘。头发微微的往后梳,用发胶固定,五官反而更加突出和立体。再看白色西装的林凤鸣,他本来就是邻家大男孩的形象,阳光、温柔。白色的西装打着水蓝色的领带,整个人青春活力。他在台子上的温柔地一笑,底下的女生都春心荡漾。林川枫,真的是一个温柔的陷阱。大家忽然发现,两个女主持人也是让人眼前一亮。尹若水自然是不必说,她穿着水蓝色的鱼尾晚礼裙,裙子上精心地布满着小亮片,在灯光的照耀下,像漫天的银河,一字领的设计让她的天鹅颈洁白修长。长发如瀑,轻轻软软地垂在背后,白色的流苏耳环像跳舞的小精灵,一动一动地,一闪一闪的,甚是可爱。整个人像深海中的人鱼公主、宁静、优雅、温婉。让大家更加意外和惊喜的就是苏锦书了,她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如果不是票选公布的名单是她,大家都认不出来了。所有人内心都在惊呼:她原来这么美!她今天摘掉了眼镜,带上了隐形。一袭红色的晚礼裙,前面短后面长,下摆都是花瓣造型的蓬蓬裙,露出了她一双修长洁白的腿,配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俏皮的短发也被拉直,乖巧地垂在耳边,配上齐刘海,化妆师在她的头发上别了一个精致的黑色小帽子形状的发饰。整个人都显得娇俏可人,竟一丝也看不出平时那副假小子的样子。她站在那里,竟然一点也不怯场。她的眼睛,让人吸引的是她的眼睛,平时******的她隐藏了眼睛的美,忽然像是一下子被释放了出来,美目含情,笑意盈盈。说不上来的舒服、亲切、自然。台子底下已经悄悄炸开了锅。 “哇,那是苏锦书吗?她原来长这个样子啊?” “是我眼瞎了吗?我竟然没发现她原来长这么美。” “她戴眼镜和不戴眼镜完全就是两个人。她以后能不带眼睛吗?我想追她。” “是谁以前说人家长相和名字不相配的啊,现在觉得人家长得美了,迟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苏锦书长得很像一个明星啊?我想不起来了。” “钟楚红!”人群中有个人说了出来。大家“啊”地一声,纷纷表示赞同。看着台子上的苏锦书,她的一颦一笑,自然清新、微微一笑抿嘴的表情又有种少女的娇憨,不说还不觉得,有人这样一说,在看她,越看越像,和钟楚红真的有几分神似,整个人也多了另一种别样的风情。以至于都没有人仔细注意她说的是什么。美貌如果是一种犯罪,她和尹若水已经犯了死刑。 晚会的表演很精彩,形式也比较多样。平时被学习压抑的学生们,此刻尽情地绽放着自己。平时安静地在班里几乎没有存在感的男生竟然跳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经典的太空舞步,引得台下的尖叫声连连。一个隔壁班的体型超重的女孩,没想到有一副好嗓子,她唱了一首韩雪的《想起》,嗓音空灵柔美,歌曲婉转动听,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这个女孩因为体重被人嘲笑,平时走路都是低着头,但是站在舞台上却神情自若,感觉像是拥有了全世界。苏锦书在后台看着这些表演,内心极大的被触动。她自己也是一样的,在这个舞台上找到了自信。也许这就是这个校园文化节的意义所在。让每个人都能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身边的人。她正在发呆,后面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回头,一个戴着礼帽、手持拐杖、穿着黑色燕尾服的人站在她面前。 “怎么样?我像魔术师吗?”他伸开双手,在她面前转了一圈。 苏锦书认出了他,笑着用手就去捶他:“可以啊,樊少川,没想到,你竟然会变魔术?你隐藏的也太深了啊!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难道我是超人,有拯救世界的能量还要告诉你啊?”樊少川嘴贫道。他盯着她仔细地看了一会儿,不由得说了一句:“苏锦书,今天的你,是我认识你以来最漂亮的你。” 第五十九章 苏锦书有些害羞,但却依然辩解道:“我哪一天不漂亮啊,我每天都很漂亮,是你没发现而已。”说完,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哈哈笑了。 “最近好吗?感觉好久也没见你,你忙着排练,天天都和他们几个在一块儿,我都见不到你。”樊少川看着这个他熟悉的苏锦书,忽然觉得她不再只属于自己,竟有些莫名地失落感。他没有告诉她,他有好几次都在排练室外面等着她,一等等好几个小时,听到里面的欢歌笑语,他倍感落寞。好不容易等到她出来,却发现她身边也已经有了别人。她开心地聚餐、讨论、排练,在一个新的小团体里闪闪发光,如今蜕变成一个更加美好的形象。他既感到高兴,又感到一丝失落。他都来不及告诉她,他要表演魔术,也在认真地练习,而且经过层层初选、淘汰,最终确定了他这个节目。这个好消息他想第一时间告诉她,却发现她有了新的生活圈子。她的生活重点,已经偏离了他。 “锦书,我们还是好朋友吧!”他小心翼翼地问,语气里都是不确定。 苏锦书直接拍了他一下:“你想什么呢你!你,樊少川,永远是我苏锦书的好哥们。这一点,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你我永远不变。” “只是好哥们吗?”他小声地嗫嚅道。苏锦书完全没有听到。“那待会请你帮我一个忙?我魔术表演时需要一个女主持人。” “是魔术托吗?”她哈哈大笑了起来。“没问题,可是你确定我们没有事先排练过,我可以胜任吗?”她有些担心地问。 “没问题的,到时候你就照我说的做,见机行事就好了。”樊少川安慰着她。 很快,就到了樊少川上场了。他穿着燕尾服样子还是惊呆了不少同学。魔术还是一个比较新鲜新奇的事物。此刻,台子底下的观众都在不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生怕一不小心就错过了什么精彩的画面。他确实是有些本事。只见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杂乱无序的魔方,神奇的手这么一摸,魔方每面就变成了排练好的样子。他拿着魔方向大家展示,所有人都惊呆了嘴巴,然后又把魔方放在表演的桌子上,就在大家注目的时候,使劲地这么一拍,魔方就变成了一颗颗七彩的巧克力豆。底下的学生全都沸腾了,一个个都要站起来看个清楚。然后他请出了苏锦书作为他的助演嘉宾。他忽然又从桌子上拿了一杯水,示意苏锦书喝一口,苏锦书照做。 “告诉大家,你喝的是什么?” “是水。” “水有多少?” “大半杯。” “好,谢谢回答,请各位擦亮眼睛看清楚。”就在所有人都在好奇接下来要发生的什么的时候,他拿过那个纸杯,手里轻轻那么一捏,再次展开手心,纸杯被揉成小小一团,手心却丝毫没有一滴水。水到哪里去了?这是所有人都在思考的问题。全场自发的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忽而,又都屏息凝神。他又从桌子上拿了个一次性塑料水杯,让苏锦书拿着,然后手里拿了两个小红纸条,向大家示意后,扔在了水杯里。手这么轻轻地一盖,苏锦书忽然发现水杯里的小纸条竟然变成两条红色的小金鱼。她忍不住先惊呼了一声:“啊,鱼,鱼,变成鱼了。”一边惊呼,双脚还直跺,完全忘记了自己在台子上表演。她的反应真实又可爱,让大家觉得好笑,又觉得这个魔术的神奇梦幻。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调到了最高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台子上。樊少川,原来竟有一双神奇之手。 他又拿了一个空的汽水玻璃瓶,把瓶盖放在了手掌心。瓶身轻轻往下面这么一按,瓶盖竟然就进到了瓶子里面。他把瓶子递给了苏锦书,苏锦书接过瓶子晃了晃,瓶盖发出清脆的响声。她也是好奇地张大了嘴巴。台子底下也是一脸懵的状态。不知道是谁竟然大喊了一声:“whatthefuck?”第一排有老师回头,默默地说了一句:“英语说得不错。”惹得众人又是一番大笑。 樊少川做了一个嘘的手势,等到全场肃静时,他走到了苏锦书的旁边。苏锦书仍然坐在椅子上。他的手在她的头发上摸了一下,然后手里就多了一支玫瑰花。他单膝跪地,把这只玫瑰花送给了苏锦书。苏锦书笑靥如花,伸手接过。不知道谁先带头喊了一句:“在一起,在一起。”慢慢地声音越来越大,大家情绪高涨,被这种暧昧愉悦的氛围所渲染。单膝跪地、玫瑰花、才子佳人、这些元素碰在一起,激发了他们体内的荷尔蒙,在他们面前上演了一幕真实的偶像剧情节。起哄声越来越大,樊少川的嘴角微微有些笑意。他绅士地拉起苏锦书,两人手拉着手一起走到舞台的中央,向观众致谢。 苏锦书下台后才长舒了一口气。“我没有搞砸你的表演吧。”她问。 “你表现得非常好,完美。特别是喊鱼的时候。”樊少川打趣道她。 苏锦书手里还拿着玫瑰花,手轻轻地拍着他:“你这都是哪里学的啊?现在都用这种小把戏来哄骗小女生了?” “那如果我哄骗,你愿意上钩吗?”他盯着她看,戏虐的语气里有一丝认真。 苏锦书微微有些愣住,她不知道他这个话是什么意思。他看到了她眼神里的迟疑和惊恐。他敲了一下她的脑门,说道:“你这么重,估计我也钓不上来。”苏锦书听到哈哈大笑,似乎也松了一口气,原来他是开玩笑啊,差点还以为……他怎么会喜欢她,他是她永远的好哥们。她上前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说道:“你说谁重呢!不想活了是不是?”樊少川暗暗求饶。两个人又像以前一样,嘻嘻哈哈地闹着玩。樊少川忽然觉得,这个时候她在他面前好像最自然。这样,也好。如果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相处,他愿意在她背后默默地守护着她。 “我刚才那个跪地姿势帅不帅?有没有被感动到!” “你这是提前练习啊。说实话,你刚才超帅。特别man!我都想原地嫁给你啊。” “那好啊,我也想原地娶你。” 有些话,他只能以开玩笑地方式说出来。明知道是表演,刚才他却入戏了。这也许是今生,他唯一一次光明公正大地牵她的手,跪地向她求婚。他觉得庆幸,又忽然有些后悔,刚才在台子上应该借着底下的起哄声,大声地问一句:“你愿意吗?” “你愿意吗?”他问。她对他冷不丁的一句表示不解。 “愿意我娶你吗?” “又来。”她的手随即就在他背上打了一拳。 这下他觉得不后悔了,好像圆满了。如果注定他和她的剧本只能是这样,他也希望演好自己的角色,陪伴在她的身边。只是偶尔,他也想看看男主角的剧本,也想体会一下主角光环。 第六十章 韩云中报完幕到后台就看到这一幕,两人亲密地交谈打闹,又想到刚才台子下起哄的那一幕,心里有些不太舒服。林凤鸣又在这里添了一把火:“好像是个强有力的劲敌啊!”韩云中冷冷地回了一句:“在我这里,从来都没有劲敌。”他径直走到了两人的那边去,微笑着把苏锦书拉到了自己这边,然后笑着对樊少川说:“刚才的魔术不错,很精彩。” “真的哎,我以前都没发现阿川原来这么会变魔术,真是小看他了。今天才是大开眼界了。”苏锦书忍不住向韩云中夸赞她的好哥们。 “阿川?”韩云中听到了这个称呼,眉毛有些不自然的上挑。 樊少川看到他这个表情,内心特别想笑。原来是吃醋了啊。他故意喊了一声:“锦书,不,小锦,你过来,你头发有些乱了,我帮你弄好。”苏锦书不明所以,乖乖地过去让他把头发弄好。 “小锦?你都是这样称呼她的?”韩云中此时脸若冰霜。 樊少川“嗯”了一声,语气愉快又轻松。 “我和阿川是好哥们,他人很不错的,对我也很照顾,说起来我们也是不打不相识。”苏锦书在一边解释道,完全就没有搞清楚状况,还急于介绍她的好哥们给韩云中认识。樊少川暗暗偷笑。 “锦书,快过来,到我们俩上场了。”尹若水在旁边喊道,下一个节目是由她们两个主持报幕。苏锦书应允了一声就赶紧过去了。只剩下两个情敌分外眼红。樊少川见苏锦书走了,也觉得没意思。打算从他身边走过。错身的那一刹那,他听到韩云中冷冷地说了一句:“你还不知道吧,苏锦书是我的女朋友。”他明显感到樊少川的身体因为镇静颤抖了一下,他的脸没有了刚才的戏虐,而是有些不自然。韩云中拍了拍他的肩膀,淡笑着说了一句:“放轻松、好哥们!”他故意把“好哥们”几个字咬得很重,能感到他的肩膀在抖动。他觉得自己稍微扳回了一城。在苏锦书的事情上,他怎么可能输? 韩云中走了,樊少川还是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哥们”这个词还真是一种讽刺,像一道天然的屏障,他被束之门外。她不打破,他永远进不来。她拿着他心门的钥匙,只是从未想着开启。韩云中的话只不过是让他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她什么时候变成了他的女朋友?在他们没有见面的这段时间。难道是那天晚上他们聚餐之后。那天他们聚餐,樊少川不放心苏锦书,所以一直在偷偷地等她。聚餐完毕的时候,他发现是韩云中送苏锦书,就一直悄悄地跟在后面。无奈半途的时候,被一个同学给抓包,非要拉着他去喝酒。那个同学心情不好,就出来喝闷酒,樊少川看他已经有些醉意了,把他一个人扔在马路上也不放心。就和他一起,最后送他回家了。也许是上天自有安排,他错过了那场精彩的好戏。他苦笑了一下,随即想到如果当时他在,又会如何呢?他会冲出去吗?他会当着她的面认真地说一次我喜欢你吗?无数的设想在他的脑海里旋转,他看到她远远地走了过来。 苏锦书一下台就看见樊少川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她向他走了过去,微笑着。他看到她,盛装走来,浅笑嫣然。脑子里的那些想法随即蹦出。“我喜欢你!”他最终说出了这一句,像是酝酿了好久好久,火山下炽热的岩浆终于等到了喷发的那一刻。他只觉得轻松。他并没有期待她的回答,只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果然,她听到有些发愣,然后下一秒就笑了起来,脸凑到他跟前,手紧跟着敲了一下他的额头:“我也喜欢你!又拿我练习啊!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樊少川也笑了,他抓住了她的手,调皮地说道:“是啊,我有喜欢的人,可是她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苏锦书瞪大了她的双眼,然后笑得更甜了:“是谁,我帮你去打探打探?” “不用了。”樊少川放下了她的手,看着眼前这个人,她明亮耀眼,天真赤诚,以后终将有一个人牵着她的手走进幸福的殿堂。只不过,不会是他而已。可是如果她是幸福的,她的笑容永远像今天一样,那个人是不是他又有什么关系呢?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她幸福吗? “你以后结婚,我可以当伴娘吗?”樊少川调皮地问道。 “那你要穿裙子,戴假发,化女妆,你可以吗?”苏锦书打趣他,她实在是无法想象他变成女人的那个样子。画面一定惨不忍睹。 “我可以,只要你需要,我随时都可以。”这句话他说的是真的,此生如果她需要,他随时都可以。他要她知道,她背后永远有那么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她挺身而出。 “一言为定,我的婚礼你一定要出现哦!”苏锦书伸出了小手指。 樊少川伸出了他的小手指,两个小手指紧紧地勾在一起。他说:“永不反悔!” 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和她出现在婚礼上的方法,如果他不是她生命的男主角,他一定要在背后亲眼目睹她的幸福时刻。当她的好哥们、护她周全,让她一步一步踏入到幸福里。 文艺表演很快地接近尾声,他们的节目作为压轴节目,也是备受期待。乐器之类的已经准备就绪。五个人也很快地就换好了服装。他们的服装男生都是黑色t恤连帽衫,牛仔裤。两个女生是大红色的t恤露脐装,下身穿黑色的小短裙。尹若水用根红色的波点发带将头发束起,没有了婉约,竟有了一点野性之美。苏锦书也是,换上这套服装后,整个人更显得青春洋溢、灵气逼人。在一片掌声中,灯光变暗之后,五个人戴着帽子上台。灯光随即照到5个人身上,他们“啪”地一下摘掉帽子,回到各自的位置,全场沸腾。《光辉岁月》的曲子在礼堂想起,他们之前练了很多遍,现在每个人都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这个属于她们最好的光辉岁月,他们更想自己来证明。苏锦书的架子鼓敲得无比的起劲,她觉得酣畅淋漓。尹若水抛掉了往日安静优雅的女神形象,身体跟着键盘、随着音乐在律动,她看着底下欢呼的人群,感受到了一种被释放了的自由。林凤鸣受到台子底下的鼓舞,还拿着吉他做了几个酷帅的动作,引得台下的女生为之疯狂。眼镜依旧戴着墨镜,他应该是最意外的一个。大家没想到一个平时聒噪的令人厌烦的小子,竟然是一个隐藏的贝斯手。他在台子上那种酷酷的神情,竞和往日判若两人。在大家为所有人的变化都惊呆不已时,韩云中站在台子的正中央唱歌了。他一开口,所有女生的心都要被融化了。她们尖叫着、狂喊着、一起挥手律动,竟像是在演唱会的现场。韩云中就是她们崇拜的偶像。 第六十一章 他深沉、内敛、还略带一丝忧郁,这些气质都让人着迷。他的嗓音浑厚又透亮,有种穿透岁月的清澈。他唱得动情,他们也听得入心。最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跟着一起唱,唱他们的光辉岁月。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 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 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 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问谁又能做到” 一曲完毕之后,所有的人心都久久不能平静。然后,另一首他们喜欢的曲子前奏被弹奏了出来。只听了前奏,所有人都高呼了起来。韩云中手拿话筒说了句:“一首《喜欢你》送给所有人。”如果说《光辉岁月》是他们渴望的自由、那么这首《喜欢你》则是他们渴望的爱情,他们的的懵懂、试探,他们的青春。他们无法言说的秘密都能在这首歌曲里找到共鸣。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上千人的礼堂此时成了青春的殿堂,千人齐唱,场面壮观。他们声嘶力竭、他们热泪盈眶。他们都有着属于自己的青春故事,有一个不能忘却的名字。每个人都沉浸在这种气氛中。苏锦书此时此刻才觉得,他们自由的灵魂,更像是一个人。苏锦书忽然发现,韩云中唱着歌地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她这边。她有种感觉,这首歌是他唱给她听的。歌曲结束,五个人一起走到前台致谢,台子底下掌声雷动。呐喊声、欢呼声不觉于耳。礼堂的上方适时地飘散着彩色纸花,像是一场美好的花瓣雨。苏锦书不禁抬起头看,看这场繁华终将落幕。 韩云中此时手里拿着话筒,他忽然向前了一步,对着台子底下的人群说:“我,韩云中,喜欢苏锦书。”全场寂静了一秒钟,然后顿时沸腾了。有人失落,有人欢笑,有人喝彩,大部分人对他这勇敢的行为都表示赞赏。 “韩云中怎么会喜欢苏锦书呢?我不是听错了吧!” “天呢,这怎么可能,我觉得那丫头长得还不如我呢!” “这真是天大的玩笑,他是不是瞎啊!” “男神真的好有魅力啊,连告白都这么惊天动地!不愧是我崇拜的大神!” “我竟然有些羡慕苏锦书!” “说的是呢!这种告白哪个女生不渴望啊!” 苏锦书也吃了一惊,不敢相信,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样的话。她听到台子底下的躁动,现在她又成了万众瞩目的中心,感觉自己像被架在烤肉架子上来回翻烤,绯红的云霞爬上了她的脸颊,她害羞地头都抬不起来。他慢慢地走到她身边,拉起她的手,深情地说道:“苏锦书,我喜欢你,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 这场青春的盛会最终以韩云中的告白结束。现在全校人都知道韩云中喜欢苏锦书。以后欺负苏锦书就是找死。苏锦书都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下台的,只觉得全身轻飘飘,像处在云雾之中。周围的人都看着她笑,她忽然一下在就站在了万众瞩目的中央。这次,她却没有感觉到害怕。因为她知道,那个人一直在她的身旁。他拉着他的手,紧紧地不想松开。下了台之后,也依旧拉着她。她跟着他的脚步,看着前方这个人,忽然有种也许一辈子就跟着他的冲动。 晚上所有节目组成员聚餐,庆祝文艺表演圆满结束。二三十个人在一家火锅店订了一个大包厢,好不热闹。眼镜的身边都被女生给包围了,果然,艺术青年还是比较吸引女孩子。韩云中和苏锦书坐在一起,樊少川坐在苏锦书的对面。尹若水和林凤鸣和他两坐在一起。火锅容易吃出感情,在一个锅里这么热气腾腾地涮一涮,就感觉已经像是一家人了。苏锦书喜欢吃火锅,隔一段时间就想吃点麻麻辣辣的东西,不然就觉得不舒服。她吃得一点都不计较形象,韩云中在一旁看着她,满脸的宠溺,不时地给她递个卫生纸、递个露露之类的。看她碗里空了,也会给她加个牛肉片之类的。他就像是苏锦书的仆从,一言不发,却微笑着把她照顾地妥妥贴贴。旁边有人看到了也是羡慕不已。 第六十二章 那个胖胖的唱歌的姑娘忽然就说了一句:“苏锦书,我好羡慕你啊,有一个那么好的男朋友。如果有人今天在台子上那么跟我表白,我一定感动的要死。” 眼镜不怀好意地说:“羡慕了,羡慕了你就先减肥吧。也许减下来之后你还有机会。”旁边一阵哄笑声。那胖姑娘也低下头不说话。眼镜觉得自己说话有些过了,又对她说了一句:“你唱歌真好听。将来一定会有人因为你的歌声而喜欢你。”胖姑娘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说了声:“谢谢。” 这边的樊少川看的也是五味杂陈,他默默地吃着菜。想着今天下午发生的那一幕。韩云中在所有人面前告白苏锦书,他做了他最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这一点,他钦佩他。他拿起了面前的酒杯,对着韩云中说:“我敬你一杯。”韩云中也痛快地拿起面前的酒杯,和他碰了一下,一饮而下。 樊少川只觉得酒略有苦涩。大概以后他都只能是苏锦书的好朋友了。 韩云中也饮了一杯说道:“樊少川,苏锦书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锦书谢谢你照顾了。” 樊少川微微笑了,因为一个女生,他们成了朋友。喝下那杯韩云中递给的那杯酒,他就明白了,以后他只会以朋友的方式去关心她、守护她。这是男二的专属剧情,他应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林凤鸣在一旁替尹若水夹菜,她吃得慢,他就把她喜欢吃的菜夹出来放在盘子里。尹若水对他的体贴很是感激。今天,韩云中的表白,她也是很震惊。但是,他发现她已经没有了酸涩之感,而是单纯地为他高兴,只有满满地祝福。那一刻,她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放下了。与其执着于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劳心伤神,倒不如珍惜眼前唾手可得的幸福。她的幸福就在身边,那个曾经承诺要娶她的小哥哥,竟然转了一个圈又回到了身边。 “你羡慕她吗?”林凤鸣在她耳边悄悄地问。她,指的是苏锦书。 尹若水淡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为什么呢?” “因为我现在就是她,因为我有你,不需要羡慕任何人。”她淡淡地答着。林凤鸣却觉得倍加温暖。从桌子底下,他抓到了她的手,两个人十指交扣。就像小时候一样,他们彼此熟悉、彼此温暖。 聚餐完毕,大家就散了,准备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韩云中和苏锦书二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自然而然地就牵起了她的手,这次她没有躲避。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说实话,到现在我还感觉像是在做梦,一点真实感都没有。我学习也一般,长相也一般,你为什么会喜欢我?”苏锦书一直很想问这个问题,这次终于鼓足了勇气,这是她最好奇的问题。 韩云中站定,看着她的眼睛:“你真的想知道?” 苏锦书“嗯”的点了一下头。 “因为我也是一个一般的人。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母亲一个人辛苦地抚养我长大。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我性格孤僻、执拗、沉默,也无趣。除了学习,我没有其他擅长的事情。而你,拥有我所没有的一切。你快乐、天真、任性、骄傲、有趣又好玩。你对我很有吸引力,在你面前,我不用那么伪装自己、隐藏自己。你让我知道,其实快乐也是一种天赋。你天生就适合我。在我眼里,你一点儿也不一般。” “你的意思就是我学习不好啦?”她嘟着嘴问道。 “你可真会听重点。”韩云中用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不管,是不是以后有了你,我的学习就不用愁了啊?”她眼睛里透露着狡黠的光。 “那是当然,以后我会给你补习功课,让你的学习成绩跟上来,我们一起考大学。”他信心满满地说,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还有,你不只是擅长学习,你唱歌非常好听。粤语歌那么难,你都唱得那么好。这一点,你必须要知道。如果你以后当了歌星,我一点都不奇怪。真的!” “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可以唱给你听。当你的专属歌星!” “那我现在可以点歌吗?”她欢脱地摇着他的手臂。 “随便你点。”他摆了一个“请”的姿势。 “那就李圣杰的《痴心绝对》吧。” 他清了清嗓子,轻声哼唱起了这首歌。没有伴奏,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他牵着她一边慢慢往前走,一边给她唱歌。她听得入神,被他乖乖牵着走。等他唱完,她拍起了手掌。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迷妹。你有没有看尽我的眼里都是小星星啊!” “你这个傻瓜!”她的表情太搞笑,他被逗得哈哈直笑。 末了,她又说了一句:“其实你没有那么无趣。” “谢谢,那是因为我身边有你。”他淡淡地说着,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她的影子靠在他的身边,这让他觉得安心。 “对了,你以后想要考什么大学啊?”苏锦书忽然问道。 “我其实想考军校,我想成为一名军人。考北京的军校。” “啊,我的成绩考北京好像有些困难呢!”她有些垂头丧气道。 “这学期结束,就要文理分科了。你理科成绩不好,应该会选择学文科。你好好努力,我会帮你补习,争取我们都考到北京去。” “可是,万一,我考不上呢?”她还是有些担心。 他握紧了她的手,坚定地说道:“如果有万一,我也会去你的城市找你。你不要担心。你只需要好好努力就行了。” 她“嗯”了一声,以前对大学都没有什么概念,忽然感觉一下子,找到了奋斗的目标。她要去北京!她忽然觉得,这个目标也很不错。那晚回家之后,苏锦书就在书桌前贴了一张北京天安门的照片。她用签字笔在底下的空白处写道:一起去北京,加油!从此以后,她学习也比以前认真了,目标会滋生成动力,何况,那个他还是名副其实的学霸。要和学霸做朋友,自己起码也不能那么渣吧。 第六十三章 轰轰烈烈的校园文化节一周后结束了,在这一周内,同学们的天赋、才能、兴趣都得到了极大的展示。每个人都重新审视了自己身边的人,默默地关注起了那些被忽视的人。努力的人继续前进,迷茫的人找到了目标,自卑的人找到了自信。一场盛宴之后,各自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学期结束的时候,他们又面临着漫长人生路上的第一个选择:分科。 大多数人都在为这个选则焦头烂额的时候,苏锦书却觉得格外轻松。她内心早已经有了答案。让她头痛不已的物理、化学,也是该及时说再见了。父母也同意她学文科。毕竟她理科成绩一直不好,这样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解脱。他们几乎达成了共识。而且李曼仪觉得女孩子学文科比较有生活情趣,她可不希望她的女儿整天埋头做实验、和冰冷的仪器打交道。她希望她快乐、健康,一直像现在这样没心没肺就好。对她来说,一个快乐的女儿远比一个优秀的女儿要重要得多。 苏锦书那天对他们说要考北京的大学,这确实把他们吓了一跳。苏明诚听完直接笑了,可是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哟。我女儿志气不小啊。为父支持你。”李曼仪倒是有些担心,她的女儿她最清楚,一旦决定做什么事情,那必定是会全力以赴。这个丫头,平时大大咧咧,但遇到事情时却认真负责。 “你为什么想去北京啊,离妈妈那么远。” “你看你这人,孩子有志气是好事,你还说这样的话托她的后腿,再说她考得上考不上还是两字呢,难说。”不等他说完,李曼仪就白了他一眼。苏明诚只得把剩下的话吞下去,向苏锦书做了一个加油的姿势。 苏锦书过去抱住李曼仪,撒娇地说道:“我如果去了北京,以后也会把你和爸爸都接去的。就先让我去打探打探。再说了你以为北京的学校就那么好考啊,我要先立个北京那么远大的目标,努力才能考到你附近啊。” “这鬼丫头!”李曼仪被逗笑了,随即说道:“你有目标是好事,如果你能考到北京去,妈妈也为你高兴。妈妈只是舍不得你。”她抚摸了一下女儿的头发,爱怜地看着她。 “你说的好像我明天就要去北京了一样。要去北京哪有那么容易。我还要好好努力呢。” “有目标总是好事。为了女儿的新目标,我觉得我们今天都要好好大吃一顿。”苏明诚乐呵呵地说。苏锦书很喜欢家里的这种气氛,父母从小对她疼爱有加,民主又开明,也总是尊重她自己的意见和选择,也许正是在这种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的熏陶之下,她才这么活泼开朗。她忽然想到那天韩云中对她说的话,他从小就失去父亲,真不知道他的整个童年时期是怎么过来的。他的父亲是怎么去世的呢? 相比于苏锦书选择分科这么简单,但是有的人却为之犯起了难。人生的第一次选择就令他们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林小池就是其中一个。她虽然成绩也不怎么突出,但是文理科成绩其实都差不多,属于既不突出也不偏科,一时很难选择。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选择学哪个?她对于苏锦书那么快就做出决定表示非常羡慕。未来到底要干嘛?她其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从喜欢的角度出发,她是偏向于选择文科的。她也不是很喜欢物理、化学之类的理工科。理科相对于她而言学起来比较吃力。而且,如果选择文科,她就有可能继续和苏锦书在一个班,一直到高中毕业。这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可是,最终,当分科的意向书下来的时候,她仔细地想了想,还是在那一栏填了理科。因为,那个人他选则了理科。那个人,是樊少川。 那天,她和苏锦书一起。苏锦书问她:“决定好了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要不我就学文科好了,还能继续跟你在一起。我爸妈都尊重我的意见。我选哪个他们都没问题。” “那你要快点决定了。阿川他决定学理科了,他学习那么好,学理科也是必然的吧。我觉得我身边的人都去学理科了。就剩我这孤家寡人了。” “你说樊少川报了理科?” “是啊,他……”她话还没说完,就听到林小池说了一句:“我想好了,我准备报理科了。” “啊,你想好了啊。那我们不能在一个班了。”苏锦书小声地说了一句。她不知道的是,林小池心中想的是,也许我报理科,就可以和他分在一个班,可以离他近一点。她想靠近他,哪怕是一点点。喜欢一个人,就是追逐着那个人的脚步,走他走过的路。她发现,做了这个决定之后,她的人生都变得清晰了起来。樊少川于她而言,是一束光。 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林小池总是话很少。她总是看着她们两个人斗嘴、打闹,有时候也会适时地跟着笑笑。她是跟着苏锦书才认识樊少川的。苏锦书作为他们共同的好友,也总是出现。她和他其实并没有单独出现过,如果有话要说,也是围绕着苏锦书而展开。 校园文化节开幕式的前夕,有次碰到他一个人在校园的跑道上散步,感到他神情有些落寞,她上前和他打了声招呼。看到是她,他努力地挤出了一个笑容。 “你不介意的话,我陪你走走?”她小心翼翼地问。他没有回答,算是默许了。她跟在他身旁,随着他的脚步,默默地陪他走了一圈。他没有说话,她也没有问。两人都很有默契的,只是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林小池打开了自己的mp3,她把一个耳机插到了他的耳朵里。他个子高,插耳机时费了些劲,好在他明白她的用意之后,就稍微弯下了头。好听的音乐在两人耳间流转,中间那根线连接着他们,有一段不长不近的距离。 “你和锦书在一个班,她最近怎么样?”像是想了许久,他终于开了口。 她抬起头,不知道她问的这话是什么意思。就说道:“最近排节目比较多吧,她挺忙的,一下课就不见人影了。我也没来得及和她聊聊。你要是有什么事,或者什么话,我可以带给她。毕竟我见她更容易。” 他微微笑了笑,说道:“没什么事,就是问问。”然后,两个人都沉默了。他和她的话题,永远围绕着苏锦书。 “林小池,我问你一个事情啊。如果一个男生和女孩儿是好哥们,男生又喜欢这个女生,他们怎么才能转化一下这个关系啊?” 林小池听懂了,他在说他和她的故事。“你喜欢她,你就去告诉她啊!”她忽然就脱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樊少川吃惊地看着她,说出了这句话,因为紧张,他的声音都有些发抖。 林小池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但是话已经出口,想收回也是不可能了。面对他的发问,她摘下了耳机说道:“因为你的喜欢太明目张胆,你藏不住,你的眼神里、你的话语里,都是她。” “有那么明显吗?”他又问了一句,在得到她肯定的答复后,他眼神的光彩随即暗淡了下来。 “很可笑吧,连你都看得出来我喜欢她。她却不知道。” “锦书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喜欢谁。外表看起来活泼开朗,男孩子性格,其实内心特别柔软。在感情方面,她其实是一个很被动的人。谁喜欢她,她就会去喜欢谁。所以如果你喜欢她,就一定要清楚明白的告诉她。不要让她乱猜。因为她是想不到的,她就是一个特别简单的女孩,你不需要把她想的复杂。”这是林小池眼中的苏锦书,她一口气说完这些,只是想多给他提供一些有关她的信息。她不想看到他愁眉不展,心事满怀的样子。 “所以,如果你不说,她是永远不会知道的。她不是装懂,她是真的不知道。”她说完了这些,看着他。他有些被惊呆了,半晌都没有说一句话。良久,他冒出了一句话。 “谢谢你,林小池,你真是一个很好的女生。” “很好”,她想着他对她的这两个字的评价,也许这就是全部了吧。 第六十四章 文化节之后,她又一次见到了樊少川,这次是樊少川先叫住了她。相比于上次,她觉得他目光柔和了许多,脸上有种云淡风轻的平静。晚会上发生的事情她也看到了,他跪地给苏锦书递玫瑰花,全场高喊“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心也激动地跟着砰砰乱跳。想着也许在后台,他就会借着这把劲,说出那句话。她即为他高兴,又为自己感到悲伤。这种复杂的情绪让她失魂落魄,在这场盛大的青春狂欢里,她一个人郁郁寡欢。直到最后,韩云中上演的那一幕,她又为他心疼。他到底是晚了一步。 当别人都在为台子上的两人鼓掌欢呼时,她却想的是另外一个伤情的男人。他该是如何的伤心啊?她心情的波动起伏,都是因为他,樊少川。他开心了,她跟着偷偷开心;他难过了,她又比他还难过。不是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吗?她为什么就能深刻地体会到他的一切。 他喊了声:“林小池。” 她回头,看见他站在操场的白杨树下。她看着他,微笑着走进他。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他的喜欢,变成了一场空欢喜。想了好久,她问了这句:“你还好吧?” 他笑了,说道:“这句是我找你的原因了。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的心事,只有你能了解。只有你才会问我还好吗这种话?” “那你好吗?”她迫切地问道。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他调皮地说道。 “那就说假话吧。” “我很好。”他淡淡地说道。 两人又短暂地沉默,他又继续说道:“我是来感谢你的。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那天说得那些话。其实要说没有遗憾,那是假话。可是我发现事情如果不是按你想要的剧情发展,那么上天就一定安排了别的精彩在等着你。虽然我还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会期待。” “上天一定会给你一个别出心裁的剧本,我相信。”她微笑着向他说着。 “苏锦书真是运气好啊,有一个我这样的好哥们,有一个你那样的好朋友,还有一个……”想到韩云中了,他忽然不想说他的名字。“她真是福星啊。”他这样感叹道,林小池发现他刻意避开了韩云中,觉得有些好笑。 “你放下了吗?” “我说放下了,你会信吗?” 林小池摇了摇头,他看了一眼说道:“是吧,你也不信。与其说是放下倒不如说我不再执着了。只要她幸福快乐,我怎么都好。” 林小池想着他说的话,忽然想到了自己身上。他和她,其实是一种人。那天,他们沿着操场走了好几圈。忽然发现,没有了苏锦书在场,他们之间也没有过多的冷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熟悉,就是这样慢慢积累出来的吧。亲切感,也许就是从一件小事建立起来的。他和她,也慢慢地亲切了起来。 她决定跟着这束光走,哪怕她永远在他背后的阴影了。有光,就不会觉得太过孤单。他去守护苏锦书,让她来守护他。这是第一步,她向他迈进的第一步。原来,有了目标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变得异常简单了起来。樊少川,就是她林小池的目标。分科意向书填好之后,她每天临睡前都会发愿:希望和樊少川分在一个班。这是个小小的愿望,她觉得应该不太难实现。只要虔诚一点,向他的心再近一点,应该就可以。 意向书交上去之后,就临近期末了。同学们都进入到了紧张地复习阶段。最近一段时间很少有人请假,可是今天班主任许老师一连接到了两个学生家长的电话,分别是苏锦书和韩云中的。两个家长一前一后都说家里有点事情,需要给孩子请假。她批准了。但是放下电话还是觉得有些奇怪。两个家长总是一起给孩子请假,这也太巧合了吧。 今天是父亲的忌日,母亲早就准备好了东西,韩云中一大早就和她出发,去看看父亲。想着父亲一个人在那里,也确实是孤单地可怜。坐在车上的时候他问母亲:“为什么不把父亲的墓转回来呢?这样也方便不少,还可以随时去看看他。” 伍星河半眯着眼,昨晚做针线活做得太久,她眼睛稍微有些疼痛。她缓缓地说道:“当时是奶奶说就葬在那里,离爷爷近,也好做个伴。后来你奶奶也去世了,他们都埋葬故乡,在一起也挺好的。这次回去,我们再顺便去看看爷爷奶奶吧。他们应该也想看看你。至于迁墓地的事,以后再商量吧。在故乡,也许他们会睡得安稳一些吧。” 目前,对伍星河最大的事,就是攒钱,她要准备好儿子上大学的钱,才有心思去想别的事情。他都在那里那么多年了,也不差这一两年。他应该能理解。想到年纪轻轻就死去的丈夫,她觉得他可怜,自己年纪轻轻就守寡,她不可怜吗?儿子从小就没有父亲,他更可怜。想到这些往事,她就唏嘘不已。 好在,最艰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儿子也争气,学习的事也从来没让她操心。唯一让她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目标也是成为一名军人。关于这件事,他们母子谈论了好几次,韩云中每次态度都很坚决。后来,她也想通了,儿大不由娘,就任他去吧。他是韩彻的儿子啊,儿子像父亲,难道不应该吗?如果韩彻知道,心里也会万分开心吧。 第六十五章 车子在漫长的公路上行驶,微微摇晃的车身容易让人入睡。伍星河靠在儿子的肩头睡着了。韩云中一动也不动,生怕母亲被惊醒。他瘦小可怜的母亲,需要多睡觉、多休息。每晚夜深,看到她还在那里踩着缝纫机时,他就觉得莫名地心痛,只希望自己能快快长大,成长为母亲的依靠,就像现在这样,她可以放心地入睡。 他们先回了趟老家,老家的房虽然卖了,但是爷爷奶奶还在后山上葬着。到了乡间,伍星河觉得精神好了很多。可能是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都是树木、泥土的香气。那满眼的绿也让人心情舒畅。不知谁家的一只狗在高大的皂角树下酣眠,憨态可掬。 韩云中忙直给妈妈看:“你看,像不像大黄。”伍星河望过去,果然很像是曾经养的那只大黄。就笑着说:“大黄也应该投胎转世了好几次了吧。” 远处群山如黛,连绵起伏,蜿蜒不绝。近处的农田也是郁郁葱葱,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也有老者在田地里劳作,细心地照顾着这些庄稼。偶尔不知名的鸟发出清脆的叫声,一派祥和安乐之气。 “这里真好,妈妈!”韩云中由衷地感叹道。 “是啊,你小时候很喜欢到奶奶家里来住。总觉得这里更自由自在。”她爱怜地摸了摸儿子的额头。 两个人直接去了后山,祭拜了爷爷奶奶。韩云中这时才发现爷爷奶奶的名字都非常好听特别。大概所有小孩都觉得爷爷就叫爷爷、奶奶就叫奶奶,这就是他们的名字。长大后才发现,他们隐藏在称呼之下的名字美好的不像话。他的爷爷叫韩景乔、奶奶叫柳溪川。在那个年代,竟然有这么美好惊艳的名字,这让韩云中觉得惊叹不已。给爷爷奶奶上香磕头时,他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奶奶,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和您一样,有一个特别美的名字。改天,我带她来见见你。” 看完爷爷奶奶之后,他们就去了烈士公墓。这里的树木比别处更苍翠挺拔,也比其他地方都显得安静。这种安静又多了一份清冷肃寂。他们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生怕惊扰了这里栖息的烈士魂灵。一排排矮小的墓碑下都是一位位牺牲的烈士英雄,有的墓碑经过风吹雨打,已经略显老旧,斑驳,有了裂纹。有的墓碑崭新,感觉像是新增的。 韩云中从他们身旁经过,都会快速看一眼他们墓碑上的文字,脑中掠过他们的姓名,年岁。有的才二十几岁就牺牲了,这让他也觉得心酸不已。在这里,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英雄,无论年岁大小,都值得被祭奠。很快到了韩彻的墓碑那里。伍星河快速清理了一下坟头的杂草,又用准备好的抹布细心地抹去了上面的灰尘。 韩云中一一摆好了祭品,点上了蜡烛、点燃了36根清香。又拿了父亲最喜欢的酒,给他倒满了一杯,洒在了他的坟前,又倒满了一杯,放在他的面前。母子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默契地做着这些事情。 “把这些祭品给你爸爸前后左右的邻居们都放一点。谢谢他们在身边陪着爸爸,他才不会太寂寞。”伍星河慢慢地说道,韩云中听到后也是一一照做。 “英雄是要被铭记的,我们不该忘记他们。”伍星河看着韩云中手上地动作,慢慢地说道。做完这些,韩云中觉得似乎还少了些什么。他忽然想到:应该给父亲带一束花,这样也显得有生气一些。他看到不远处的空地上有不知名的小野花,就想过去采摘一把,好给父亲看看。 韩云中走远了,伍星河的眼泪才不受控制地一滴接一滴地涌出来。她只是默默地流泪,以前每次到这里来,她都忍不住要哭上一场。把生活的委屈哭诉给他听。那时候孩子小,不懂事,她可以放声大哭。哭完也就好多了。现在一晃孩子都那么大了,也懂事了。她的眼泪反而更趋于无声,生活教会了她忍气吞声,这么多年默默忍耐,也就这样过来了。 她坐在他身边,抚摸着墓碑上他的名字,缓缓地说道:“你放心,儿子很好,很优秀,他也想当一名军人,你就好好保佑他,希望他此生都平安无事。” 韩云中踩了一大捧的野花,五颜六色的,很是好看。他分成均匀的几份,分别放在那些墓碑前面。他挑选了一把颜色最好的花束放在了父亲的墓碑前。看母亲还坐在父亲墓碑前,他慢慢搀扶起母亲,母亲对他说道:“有什么话就对父亲说说吧,他一定很想听。”伍星河慢慢地向前走了,给韩云中留下了一个私密的空间。 韩云中慢慢地说道:“爸爸,我来看你了。我很好,妈妈也很好。我已经长大了,以后会好好照顾妈妈。我学习还不错,以后想考军校,像你一样当个顶天立地的军人。爸爸,我以后会常来看看你,一定不会让你孤单。希望你能保佑妈妈,让她长命百岁、健康无忧。爸爸,我下次再来看你。”说完,他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转身走时,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又说了句:“对了,爸爸,忘了告诉你,我有喜欢的人了,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以后我带她来看你。你先保密,不要告诉妈妈哦。”说完,他自己就先不好意思地笑了。妈妈在前方等他,他走过去,揽住妈妈的手,两人依偎着向前走。 “跟爸爸说了些什么?”伍星河问。 “秘密,这是男人间的对话。”他调皮地说。 伍星河被逗笑了,也没有再追问。走出大门时,一辆黑色的车从他们身边经过,驶入了陵园的方向。车子上坐着苏锦书一家。她坐在后排,看着窗外的风景。忽然发现有个人好熟悉,好像是他,无奈车子开的太快,她还没来得及看清。人影就被甩到了后面。她回头去看,只看见小小的两个黑点。 “好像快到了,就是这里,把车停在门口吧。”李曼仪在副驾驶上说道。苏明诚停好了车,三人都下来。苏锦书怀里抱着一大捧鲜花。 “爸爸,我们到底是来看谁啊,一大早神神秘秘的。”苏锦书问道。 苏父没有回答,只是前面走着。李曼仪拉过女儿的手,说道:“走吧,去了你就知道了。” 陵园肃静的环境让苏锦书也不敢大声说话。他看着着一排排矮小的墓碑,第一次觉得死亡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偶然看到比他大不了几岁的人长眠于此,她的心情略有些沉重。她跟着父亲母亲,默默地走在他们身后。直到他们停下脚步,她才抬起头来。这个墓碑显然有人刚来过,祭品还是新鲜的,香烟袅袅,蜡烛也没有燃烧完。有一捧野花放在墓碑前,清新可人。 苏锦书见状,忙把自己手里的那捧鲜花也放在了旁边,她看到了墓碑上的名字:韩彻。这个人和自己有关系吗?她看着父亲。父亲慢慢地拿出自己准备的东西,一一摆放好,放在墓碑前。然后,她听到父亲说:“这个人是你的救命恩人,没有他就没有你。” “救命恩人?”为什么她从来没有听说过。 “你5岁的时候,爷爷带你去乡间玩。你调皮,趁爷爷午睡时,一个人出去玩,不小心掉入到了河里,后来就被这个路过的叔叔给救了。他救了你,自己却不幸牺牲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叔叔是个军人,那天他正好休假回来探亲。”苏明诚平静地说着,苏锦书的内心此时却翻江倒海。 “为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件事?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被送到医院救治,醒来时就不记得发生的事情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人会在极度紧张害怕的情况下忘掉那些不好的记忆。我们也觉得忘记这件事对你也比较好,所以就没有主动向你提起过。可是,你到现在是不是还是很怕水?你不敢到水边去,也不敢游泳?这都是这件事对你的心里创伤。以前我们不想告诉你,是想你健康快乐的成长,不想你受到影响。现在你长大了,有些事我们觉得应该告诉你。”李曼仪在一旁缓缓地说道。 “今天就是这个英雄的忌辰,我觉得我们应该带你来看看。他不应该被忘记。你也应该来感谢他,缅怀他!”苏明诚紧接着说道。 第六十六章 苏锦书看着这个墓碑,盯着他的名字,忽然觉得内心无比的沉重。她的生命竟是这位叔叔换来的。以前从来没有人提起,她竟然浑浑噩噩地就过了这么多年。而救他的人,却只能长眠于此。 那么,他的家人呢?看他的年纪,他应该是一位父亲,那么他的孩子呢,将在一个没有父亲的环境下成长,他会怎么样呢?想到这些,苏锦书就觉得有些悲痛。 “那他的家人呢?你们有去拜访过吗?”苏锦书小声地问道,在这位英雄面前,她觉得自己说话、呼吸都是错的。 “他当时去世之后,告别仪式的时候是爷爷奶奶想感谢一下的,可是只见到这位英雄的母亲,她们拒绝慰问,也并不想我们去打扰。听说他有个儿子,当时年龄很小,现在应该和你差不多大。我们也并没有当面感谢他们。也许,他们也并不想看到我们。”苏明诚在一旁解释道。 “是啊,如果是我,我觉得一时之间我也很难接受。也并不想见到被救活的人,他们的活着只会让我觉得更加心痛,毕竟我最爱的人只能冰冷的躺在这里。”李曼仪以一个女人的心态说道。一个女人的爱很简单,恨也很简单。 “所以,你们也不知道他的家人后来过的怎么样?”苏锦书又问道,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快要听不见。 “后来我听说那位奶奶去世了,他的妻子带着儿子也搬走了。两个人相依为命,生活应该很艰苦吧。”苏明诚诚实地说道。对于他们家人的事情,他也感到很抱歉。 “妈妈,那我是不是罪人?”一想到,自己给那么多人带来不幸,苏锦书就觉得自己简直罪大恶极。 “不是,绝对不是。”李曼仪笃定地说道。 她慢慢抬起女儿的脸,她的眼眶里不知何时已经充满了泪水,柔弱地让人心疼。她一把抱住这个可人儿,她在她怀里嘤嘤地哭了起来。 “不是你的错,这一切也许是上天的旨意。他救了你的生命,所以你更要好好地生活,连带着他那份生命好好地活着。只有你好好地活着,他才没有白白牺牲。知道吗?” 苏锦书哭了好一会儿,才把头抬起来。她第一次感到生命的重量,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就这样牺牲了,这让她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同时作为故事的被救者,她又觉得自责,愧疚,无所适从。 她恭恭敬敬地对着这位救他的英雄磕了好几个头。在花束的遮掩下,她看到立碑人的名字叫韩云。她也默默地记住了这个名字,也许有一天他们遇见,她也要当面对他说声:对不起。苏锦书不知道,那个花束遮掩了最后一个字,那个孩子其实不叫韩云,而是叫韩云中。 他和她,早就相遇,并且还有一段故事发生。如果那时知道他就是救命恩人的儿子,他们又会如何呢? 苏锦书返回学校之后,韩云中觉得她收敛了一些,有些沉稳不爱说话。给她辅导功课时,也总是心不在焉的,总觉得像是有心事。 “你怎么了,怎么感觉心事重重的?我讲的题你到底听懂了没有啊?马上要期末考试了,你还这么不认真地。”他用笔敲了一下她的额头,以为她会扑过来,反击他。没想到,她只是揉了揉额头,又在发呆。 “你有心事啊?” “如果一个人为了救你而牺牲了,你会不会觉得很难过?觉得万分自责?”她幽幽地说着,像只小猫一样,软趴趴地,头枕在手臂上,感觉浑身无力。 “我想救人的那个人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而牺牲掉自己的生命,那活着的人就更应该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可是死了的那个人岂不是太可怜,命运对他也太不公平了?” “死亡我们都不想面对的。可是,生死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有人开心,就有人悲伤。生命以此来达到平衡。”他平静地说着,苏锦书觉得他有着她想象不到的成熟。 “你知道吗?你刚才说的这些话好有哲学意味。你确定你只比我大一岁?”她立马翻起身,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真好看,她不由得心想。看到她来了兴致,他立马抓住了她的手,说道:“别动,你的眼睛里有东西?” “有什么?”她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有我啊!”他说完,开心地笑了,笑得像个小孩子。她很少看到他笑,平时他都是一副冷酷的样子,没想到,他笑起来,竟如此好看。 “有你真好。”她默默地对他说了这句话。 他用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着说道:“是我,有你真好。我不希望你胡思乱想的。你的生命很宝贵,对我而言,你也很珍贵。我希望你像以前一样,健康无忧。况且,你的小脑袋瓜子里也思考不了太复杂的事情。太复杂的事情就交给我,让我来处理。” 她“嗯”了一声,虽然对那位牺牲的人感到很抱歉,但她还是为自己能够活着而万分感激,这个世界如此可爱,还有这么可爱的人,她真的觉得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那个叫韩彻的叔叔,那个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的人,她会永远铭记于心。 第六十七章 期末考试最终还是来临了,苏锦书走出考场的那一刻,才觉得高一是真正的结束了。这次考试之后,他们又会迎来新的分班。这也意味着,她和韩云中、林小池、尹若水,这些亲密的人将不再一个班了。她有些莫名的失落,却又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她也正向着她的方向而努力。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循着声音,苏锦书抬头,却发现原来是林凤鸣。 “那你呢,又在这干嘛?难道是在等我啊?”苏锦书调皮地说道。 这时候,苏锦书身后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林风鸣!”听到这声音,苏锦书回头,发现尹若水正向他们这边走来。苏锦书笑了,说道:“我现在知道你在等谁了?”尹若水走过来,直接站在了林凤鸣的身边,说道:“你等了我很久吗?” “也没有很久,这不是和锦书才说了两句话,你就来了。” “锦书,下学期开始就见不到你了,还有点舍不得呢!”尹若水甜甜地说道。 “我是看清楚了,你们这些学习好的都要学理科,只留下我这学渣没得选择,以后都没人陪我了!”苏锦书抱怨了一句。 “怎么会没有人陪你?喏,那不是,陪你的人来了。”林凤鸣戏谑地说道。 苏锦书回头,就看到韩云中正微笑着向她走来。他斜挎着书包,包上的那个小挂件随着他的走动,跳跃着,飞舞着。苏锦书不禁想到,他一个男的,怎么会接受把这么丑的东西挂在书包上的?他看到她,三步两步就走到了她的身旁。 “你考得怎么样?”他问。 “马马虎虎吧。”一说到考试,她就有些蔫。 “有些题目我是讲过的,你应该答出来了吧。”他微笑地看着她,她躲避的眼神让他觉得好笑,他就喜欢逗她。 “哎呀,别问了。林凤鸣和若水还在这里呢!”她小声地嘟囔着。 “他们?早都不见了。”韩云中好笑地说着,苏锦书回头,果然什么人影都没有。“这两个家伙什么时候跑走了?” 韩云中拉住苏锦书的手,两个人慢慢地在校园里走着。最后一场考试解放了所有学生,学生们都是三五成群的叽叽喳喳,商量着怎么度过接下来的暑假。校园里竟比往日还热闹上几分。 “你暑假有什么打算?”韩云中忽然问道。 “吃喝玩乐睡。就这么简单。”她说完,自己先笑了。 “简单地像一只猪。”他不怀好意地说着。 “我如果是猪,那你是什么?”她反问道。 “我就是杀猪人,等你长得白白胖胖的时候,就一刀下去”他做了一个挥刀的姿势,苏锦书乐不可支,没想到,他其实挺能开玩笑的,并没有她想的那般无趣。 “那你呢?除了准备当个屠夫之外,暑假准备干嘛?” “我准备打工,找个工作。” “你很缺钱吗?”她急切地问道。 “不,不,我是想攒点钱,也不想妈妈那么辛苦。”他平静地说着。苏锦书才想起来他是单亲家庭,他没有父亲。他的生活一定很辛苦吧。 “那好,我陪你去找工作。”她像是下定了决心,坚定地说着。 他“嗯”了一声,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柔弱无骨,纤滑细腻,一看就知道是没有受过生活磨难之苦。他抚摸着她的手,心里暗暗想到:以后绝不会让她受一点苦。 苏锦书答应陪他一起找工作之后,就真的每天陪他在大街小巷乱窜。面试了很多工作,都以他是高中生,年龄太小而被拒绝。在这年头,想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还真是不容易。这天,两人又在街头走着,在一个站台的广告栏里看着着上面的招聘广告。这时,一个等车的女士惊叫了起来,韩云中寻声望去,一个男的抢了这个女士的包,拔腿就跑。韩云中二话不说,就追了上去。他年轻底子好,跑得飞快,直追了三条街,小贼直接坐地上,累瘫了,呼哧呼哧直喘气,向他连连摆手:“不跑了,不跑了,跑不动了。” 韩云中这才停下来,拿过被抢的包,旁边的人报了警。等了好一会儿,苏锦书才陪着那位被抢的女士追了过来。韩云中把包给了那位女生,让她看看少什么东西没有。那位女士感觉约莫二十六七,留着一头长卷发,穿着复古酒红色的棉布长裙,整个人都显得优雅明媚、大红色的唇又让她不失妩媚,苏锦书还是第一次见这么明艳的女子,对她颇有好感。女子接过手提包,对韩云中表示了感谢。两人转身就走,那名女子叫住了他俩。 “你们是不是想找工作?”两个人回头,韩云中“嗯”了一声。 “也许我可以帮你们。你们如果不介意的话,先等我一会儿,等我处理完这个家伙。” 很快,警察赶到,女子配合警察录完口供,就转向他们两个,说了一声:“跟我走吧。”两个人跟在她的后面慢慢地走着。很快,走到了一个停车场处。 “你能给我们提供工作吗?”苏锦书问了一句。 “怎么,我看着不像吗?”女子明媚地笑了一声。从包里拿出车钥匙,一辆黑色的吉普车亮了灯。女子上了车,韩云中两人也跟着上了车。 “怎么,害怕我吃了你们两个啊?”女子看着后排呆呆地两个人。两个人那么青涩,看着就是一副高中生的模样。 “嘿,小帅哥,你有什么才艺吗?比如说唱歌、调酒之类的?” “他,他会唱歌,唱歌唱得非常好。”韩云中还没有回答,苏锦书就着急回答了。答完才觉得有些不妥。 女子被逗笑了,问答:“小姑娘,她是你男朋友?”苏锦书听到,更是脸红地低下了头,不发一言。 “那你有什么特长呢?”那女子又转向苏锦书问道。 苏锦书头低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什么都不会。” “你好像搞错了,找工作的是我,她不需要找工作。”韩云中有些冷淡地说道,他不喜欢她为难苏锦书,任何人都不可以。 “不,不,如果你有不那么难,不用动脑的工作,我想我还是可以的。”苏锦书赶忙说道。韩云中的眼神狠狠地盯着她,她没有理会。 “哦,这样啊,那我得好好想想。”女子笑着说道,这两个小孩真有意思。 第六十八章 很快,车在一个灰色的建筑物前面停了下来。韩云中和苏锦书下车,看到了这是一个酒吧。咖啡色的墙体,上面画了一把大大的吉他。 苏锦书看到了酒吧的名字,她小声地念了出来:“倾城时光。” “这是你开的酒吧?”她好奇,先问了出来。 “嗯,进去看看吧。” 酒吧的装修风格很怀旧,有种七八十年代的感觉。里面的墙壁上也挂满了各种吉他摆件,还有一些老照片。里面都是木制的桌椅板凳,吧台的设置也很古朴,适时的放着放着几个酒木桶。 灯光都是暖黄色的基调,看着温馨而怀旧。苏锦书发现了好多老物件,留声机、老式的挂钟、录像机、还有一些黑胶碟片。它们适时地摆放在各处,给酒吧一抹安静、怀旧的气息。 随处可见的精巧、细腻,深深吸引了苏锦书。苏锦书发现每个桌子上都插着一束干花,每束花都不尽相同,它的沉默无语,倒是和这个环境很相称。 有一个向阳的角落被主人设置成读书的地方,木制的书柜里放满了各种精美的书籍,随意地摆放了几个懒人沙发,想读书时随时都可以窝在这里。 此时,上面正有一只橘色的大花猫躺在上面。苏锦书喜欢这里,她第一次来到酒吧,心想如果酒吧都是这个样子,那么她还是很喜欢来酒吧。 和吧台相对的有一个简单地小舞台,后面的墙上有电影幕布,随时都可以放电影。小台子上简单地放着一个唱歌的立式话筒,一把座椅。 那女子随手从吧台拿了一把吉他,递到韩云中手中,说道:“上去试试,去唱两句。” 韩云中也没有扭捏,大步地走到台子上。调试了吉他和话筒,看着台子底下的苏锦书。 他轻轻地拨弄琴弦,唱了起来:“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你知道我在等你吗?你如果真的在乎我,又怎会让无尽的夜陪我度过,你知道我在等你吗?你如果真的在乎我,又怎会让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在黑夜里倾听你的声音。” 他深情地唱着歌,眼神看着苏锦书,眼底竟是温柔。这是他对她唱的歌,她听到了。 一曲唱完,韩云中从台子上走下来,那女子温柔地笑道:“有没有兴趣来我这里上班,当驻唱歌手,下午6点到晚上10点。每晚我给你100,如果客人有另外的打赏,都算你的。怎么样?” 韩云中低头想了一下,觉得似乎也找不到比这更合适的工作了。而且,似乎这个老板有意的在照顾自己。就点头答应了。 “至于你的小女朋友,有没有兴趣干一些打扫的活儿?轻松不累,猫可以任意撸,书可以任意看,酒,当然你们不能喝。但是饮料可以随便喝。工作时间和你一样,你们一起来,一起走。如何?” “真的吗?我也可以在这里打工吗?”苏锦书不敢相信地看着这位女子,眼神里都是惊喜。 “我能问你一下,你为什么这么照顾我们吗?”韩云中平静地说道。 “凭眼缘,你们我看着欢喜。”说完,女子笑了。 那两个人确是有些没反应,凭眼缘就能找到工作,这靠谱吗? “就凭你们今天帮了我,我只是知恩图报,不想欠别人而已。就凭你刚才的歌唱的不错,可以胜任驻场的工作。还有,我喜欢你的小女友。这些,可以吗?”她温柔地说着,语调里又有些调皮。 “可以,当然可以,我喜欢这里。我也想在这里工作。”苏锦书急切地说着,就差抱住她的胳膊使劲摇了。如果可以,她还真的想那么做。 “对了,姐姐,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以叫你姐姐吧。”苏锦书小心地问道。她的话语逗笑了那女子,她的笑容很好看,像她的人一样明媚。 “我叫林墨,你们以后叫我林姐吧。你们是不是也要介绍下自己,我该怎么称呼你们?” “我叫苏锦书,他叫韩云中,我们两是高中同学。”苏锦书有些腼腆地说道。她的性格本来就活泼,看林姐也是很直爽的人,就大方的说出了两人的名字。 “云中,锦书,云中谁寄锦书来,你们两的名字真有意思。连起来竟然是一句诗。”林墨含笑说道。苏锦书也是,乐呵呵地笑着。林墨太喜欢这两个小朋友了,觉得这两个人非常有趣。 “林姐,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上班?”韩云中问了一句。 “明天吧。如果你准备好的话,我希望你明晚就可以登台唱歌。” “那我也一起吗?” “当然。”林墨语调轻松的说道。 两人谢过林姐,准备转身就走。走到了门口,苏锦书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又冲了回去,林姐还站在那里。她大喊了一句,“林姐,那我可以赚多少钱?” 林墨被逗笑了,她抚了抚额前的头发,说道:“80一天,可以吗?” 苏锦书立马点头开心地笑了:“谢谢林姐。”然后,又跑走了。 对于林姐开出的工资,韩云中和苏锦书都还挺满意的。韩云中本来不想让苏锦书在这里打工,可是想到两个人可以一起来,又一起回家,又觉得多了一些相处的机会,也就同意了。何况,这个林姐真的是有意在关照他们。 这个酒吧环境清幽,又质朴怀旧,他很喜欢,看锦书的样子也是很喜欢。他不想剥夺掉她简单的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第六十九章 第二天苏锦书和韩云中两个人就来报到了。酒吧已经三三两两地坐了一些人,苏锦书立马换好衣服,就开始了她的服务工作。她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简单地清扫收拾一下。林姐这里其实有专门的伙计负责这些,苏锦书也只是打打下手,大部分时间都空闲,她可以玩玩猫,也可以去翻翻书。韩云中则是认真地当起了酒吧的歌手,每当有客人点歌时,他都尽心地唱着那些歌曲,没人点歌时,他就唱一些自己喜欢的歌曲。他安静的在那里自弹自唱,目光经常在苏锦书身上流转。他唱歌好听,人又长得帅,还总是一副冷酷的面孔,很快就吸引了一大波女粉丝。这些人都是点一杯酒,然后听他唱歌,经常一坐就是一晚上。韩云中因为唱得好,所以经常也能收到一些小费。两个人就在这酒吧默默地干了下去,林姐对两人也是格外地照顾,时间一到,就让他们两人立即下班,苏锦书也从来没有做过酒吧的收尾工作。 他们两人每次都去得早一两个小时,苏锦书去帮着打扫打扫卫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和那只胖橘猫一起玩。白天这里很安静,她喜欢这地方。觉得这好像是他们两人的一个秘密基地。 有时候,林姐也会点一杯酒,默默地坐在那里听歌。大部分时候,她都窝在角落的沙发里,默默地看书。那只胖橘猫就在一旁陪着她。对于林姐这样的女人,苏锦书还是很好奇地。比如,她为什么一个人开了这家酒吧?她常常听一首歌就听得入了神,听说她曾经有一个男朋友,后来就不知所踪了。苏锦书觉得,林姐是一个谜,她是一个有秘密的女人。有秘密的人好像自身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令人着迷。 那天苏锦书又在逗这只橘猫,它总是很高冷,对人爱理不理,懒洋洋地窝在角落。它可是酒店的招财猫,来这的每个人都喜欢逗逗它,如果它高兴,它会陪你玩上一会儿。苏锦书收拾玩一桌,在这里逗它。林姐给她拿了一杯饮料,她自己端了一杯红酒喝着。 “陪我喝一杯。”她先饮了一口红酒。 苏锦书接过饮料,喝了一口,是橙汁。林墨看着台子上唱歌的韩云中,他的眼睛一直在苏锦书身上,从来都没有变过。她在哪,他的眼神就在哪儿。 “这小子就这么喜欢你啊!”林墨觉得好笑。 苏锦书知道她在说他,竟有些不好意思,淡淡地笑了。 “年轻就是好啊,连喜欢都这么肆无忌惮。” “林姐,你也还年轻着呢,不要说自己老。在我眼里,你真是美极了,特别有韵味。” “是吗?我怎么觉得你有拍老板马屁的嫌疑呢!”林墨笑了。 “林姐,那你呢?你喜欢的那个男子呢?”苏锦书有些好奇地问。 “我喜欢的人,他以前也坐在那个地方为我弹唱歌曲,只是现在看不到了。” 林墨深深地饮了一口酒。苏锦书只觉得她喝酒的样子也很好看。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酒吗?因为有的人,只有喝酒时才能看得到。酒浓情酣,就是这样。” 苏锦书不知道她说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觉得她的话有些伤感。 林墨看着她不解的表情,淡淡地说了一句:“他去世了。我喜欢的那个人,曾经说过要娶我的那个人,他死了。”说完,又抿了一口红酒。她说得云淡风轻,但是苏锦书却明白那些平静的下面是看不见的波涛汹涌。那个人曾经把她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如今却悄然远去。 “啊,对不起,我不该这样问。”苏锦书连忙说道。 “没关系,都已经是过去很久的事情了。”她笑得像一抹天边的浮云,宁静的安然,彷佛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他是一个音乐制作人,常年背着一把吉他去各地游走,那年他去青海采风,那时我在青海当支教老师,我们就在那里认识。后来,他出车祸去世了。”她又喝了一口酒,苏锦书发现她的眼角有些湿热,她伤情地继续说道:“他曾经的梦想就是开个酒吧,他就在那里安静地唱歌。所以,我就开了这个酒吧。”说完,她微笑了一下,苏锦书却看到的是笑容里的孤单、落寞。 “看到他在那里唱歌,好像就是他当年的模样。”她看着台子上的韩云中伤感地说道。 “你一定很爱他,所以才开了这个酒吧。”苏锦书感叹地说道。 “如果以后有人拼了命地去爱你,你就会明白了…那个人爱我如命,他都愿意为我付出生命,我只是完成他的梦想,和他比起来,我做的这些又都算的了什么呢。”她看着苏锦书,看到了这个小女孩眼里的疑惑。 “他难道是……”苏锦书没有说完。 “失控的车辆向我冲过来时,他一把推开了我,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我。他死,我生,这就是他的选择。我以前都不知道他有这么爱我。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你知道搞音乐的人大都沉默,他也是,从来都没有说过爱我的话。有时候,我也会怀疑他对我的爱。他死了之后,我反而常常因为这个怀疑而悔恨。”林墨淡笑了一下,那笑容背后满是伤感和无奈。 今天,韩云中在台子上唱的是《一生有你》,他嗓音温柔,像是在恋人耳边的呢喃细语,动听的歌声打动了不少人。他安静地坐在那里,柔和的光打在他身上,轻轻地拨弄琴弦,又静谧、又温暖。苏锦书发现他安静唱歌的样子很迷人,他的眼神不时地向她投递过来,她稳稳地接住,嘴里也不由得轻哼了起来:“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这歌真好听!一生有你,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奢求。”林墨感叹了一句,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年轻真是好,我羡慕你们,你们的未来感觉有无限可能。最重要的是,未来可期,而我,已经没有了期待。” 苏锦书第一次知道林姐的故事,原来这是一个心酸的故事。她却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伤心人。看着她一口一口地抿着酒,她相信她说的,在酒醉微醺的时候,她会看到他的意中人。她不时常喝酒,她一喝酒,就是想念的时候。原来,思念一个人到极致,是平日假装的安然无恙,是醉意朦胧时的黯然神伤。对于16岁的苏锦书来说,林墨出现的意义,就是给她的爱情上了第一课,她第一次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圆满,都有善终。她第一次对自己有了疑问,望着台子上的那个人,他和她的故事,又将会怎么样呢? 第七十章 和林姐有过一次交流之后,苏锦书觉得每天在酒吧的生活过的特别愉快。说是酒吧,其实更像是一个安静的逃逸之所。也许是因为主人的气质,来到这里的客人也大多都是安安静静地,听歌、喝着易醉的酒、隐匿心事。从日常的繁杂疲惫的生活短暂逃离出来,躲在这一隅,趁着夜色,梳理倾听自己的内心。脆弱、伤心、不堪、失意,都化在浓浓的酒中,遗散在这干净的歌声中。 苏锦书也是这时才发现,大人们的世界原来并不像表面那么美好。成年人的失意落寞远比数学物理题要难解得多。他们的爱恨纠缠,往往是无解。这个时候的苏锦书还不清楚,自己的父母与韩云中的母亲也有这样那样的往事。她沉浸在每日和他酒吧中这几个小时的时光里。他唱歌,彷佛是专门唱给她听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些歌曲里的女主角早都已经有了人选。 快乐的时光总是飞逝,短暂地让人丝毫没有防备。因为太快乐,所以总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暑假就这样一晃而过,他们短暂而幸福的密会也就这样结束。与其说是打工,她更想把这称之为密会,每天他在台子上唱歌,她在底下听。结束后,一起压马路回家,夏夜的晚风温柔地像一场梦,令人舒畅。他们两个像是怀揣秘密的小孩,偷偷地在夜间分享这隐秘的快乐。 新学期的第一天,所有学生都在广告栏那里看新的分班情况。她先找自己的名字,找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分在了八班。那些曾经的同学、朋友都散落在各个班级了。看完自己的,苏锦书就迫不及待地去看韩云中的。果然,学习好的分班依然也会分在最好的班级。韩云中和尹若水都分在一班。理科的火箭班就是一班,苏锦书不禁想到:“看来他们这同学的情谊要继续延续下去了。”看完了韩云中,她立马就找林小池的名字。结果一路看下去,先是找到了樊少川的名字。他分在了理科二班,名字很是显眼的排在了第一个。 “果然是樊少川,挺厉害的嘛。”她熟悉的人都找到了,就差林小池了,不知道林小池会分在哪一班。正耐心地找呢,后面有人拍了一下她。她回头,原来正是林小池。 “暑假过得好吗?锦书”。林小池今天头发梳了两个宽松的麻花辫,垂在胸前,穿了一件牛仔长裙,整个人显得特别文静。苏锦书发现她今天有什么不一样,但又说不上来,比往日多了几分灵气。眼角也是含笑,显得更清秀可人。 “林小池,我发现一个暑假不见,你好像变漂亮了。”苏锦书说着直接过去抱住了她。 “是吗?我漂亮吗?”听到有人夸自己漂亮,林小池也觉得很欣喜。心里若有了喜欢的人,好像自己无意中是会变得稍微有些不同。 “那是当然啊!”苏锦书乐呵呵地说着,此时的她还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朋友已经心有所属。 “真神奇,我还在找你的名字,不知道你分在了哪个班?” 林小池略微有些惊喜地说道:“不用找了,我分在二班了。我的名字是二班的最后一个。” “二班?那你和少川在一个班啊。真好。”她在乎的人都分在了很好的班级,她也为他们高兴。 “锦书,我也看你了,你分在了八班。以后我也可以去找你。”林小池似乎特别开心,让她开心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和樊少川终于分在了一个班。虽然他的名字是第一个,她的名字在班级末尾,这小小的一张纸上就是他们的距离,也不是很远嘛,她在内心说道。她充满了力量和信心要一一跨过这些名字去找他。她悄悄地在储备力量,准备干一件大事。当一个人有了倾心思慕的人时,你永远不知道她会为他做到哪种地步。爱情这种东西最容易滋生信仰,喜欢、崇拜而去追逐。这个时候,他就是她的信仰,她的力量源泉。林小池站在这张印有他和她名字的纸前,心底暗暗发誓,她要努力变得更优秀,让他可以看到她,有一天可以和他并肩而立。这种内心的喜悦使她整个人容光焕发,犹如新生。 苏锦书后来想起这一天,她亲爱的小池说喜欢樊少川时,她忽然想到了这一天,她的朋友也许就是这个时候芳心暗许,悄悄埋下了种子。她恨自己的愚钝,竟然忽视了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那时她的眼里,分明闪着晶亮的光芒。她说起那个人时,眼里都是温柔。可是,那个时候的她沉浸在自己的喜悦里,对这些隐秘的爱恋一无所知。她也在想,如果早一点知道,小池会不会就不会那么苦。如果说人生是一杯苦咖啡,那么小池的这杯咖啡尤其地苦涩。 整个高中时代,苏锦书最喜欢的就是高二高三这两年了,人有了目标之后就会变得单纯起来,日子也飞快了起来。以至于苏锦书现在想起来,想到的就是上课、下课,课余时间就和韩云中在一起,他帮她补习功课。对于这段日子,苏锦书只是觉得满满的充实感。她记得他的温柔、他的笑意、他对她说的那些话语、那些承诺,如果她的梦只做到这里就好了。这场大梦睡意昏沉,让她觉得头疼。 很多时候,她对于过去的回想只停留在这里。这些高中生活,是她最甜蜜的过往,有青春、有爱恋、有挚友、有梦想。她的单纯、她肆无忌惮的笑都留在了这里。后来,苏锦书再也没有笑过,她失去了她的快乐。是什么时候开始告别了这些单纯,她有些不得而知。只是,大家都分明地感受到她变了。 早上苏锦书是被闹钟惊醒的,缓缓地睁开了眼,窗外的阳光正好。她翻了个身起床,今天可不能偷懒。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她记得,父亲还在那里等着她,她不能缺席。收拾完毕,她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毛衣,戴了一顶黑色的贝雷帽遮盖住凌乱的头发就出门了。母亲早已在等着她,她过去亲昵地挽住了母亲的手,说了一声:“走吧。”在门口的花店买了一束非洲菊,就启动了车子。她没忘,今天是父亲的生日,她和母亲要一起去看父亲。 车子很快到了城市郊外的一处墓地。她和母亲来到了父亲的墓碑前。一看见父亲的墓碑,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李曼仪见状,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别哭了,你一哭,他在那边估计也不得安生。他最见不得你伤心了。”苏锦书听着母亲的话,眼泪反而更加汹涌,不能自已。她把那束非洲菊放在墓碑前,花很漂亮,可是父亲却再也看不到。 “对不起,妈妈,是我不好,是我害了爸爸。如果不是我,他也不会死。” 李曼仪过去抚摸着女儿的头发,怜爱地说道:“这不怪你,这是意外,说起来都是命。” 苏锦书的眼里噙满了泪水,“那天如果不是爸爸要来找我,他就不会出车祸,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我的自私、我的任性,害死了他!” “我不许你这么说。小锦,我和你父亲都是爱你的,我们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只有你幸福了,我和你爸爸才会觉得安心。擦干你的眼泪,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我不希望你还活在自责之中。”李曼仪温柔地说着,50多岁的李曼仪,岁月给她的除了皱纹,还有内心的平静。 “记住,爸爸妈妈永远都爱你。任何时候、任何地域,这一点都不会改变。爸爸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爱你。我相信,他一直都在我们身边。” 苏锦书慢慢地站起来,她已经比李曼仪高了,李曼仪看着这个年轻漂亮又温柔的姑娘,忽然心里有一股刺痛。她最亲爱的女儿,岁月为什么就不能善待她呢?她的人生为什么就那么辛苦呢。 第七十一章 她轻轻地擦拭掉女儿的眼泪。 “笑一个吧,我最喜欢看你笑了。”苏锦书脸上还带着泪痕,勉强了笑了一个。她紧紧地抱住了母亲,像小时候一样,把脸埋在她的肩头,母亲的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一边抚摸着她,一边小声地说道:“妈妈现在就希望,有个人能够好好照顾你,你能够一生平安幸福。这就是妈妈最大的心愿了。” 苏锦书抬起头,哽咽地说了句:“我知道了。” “放下过去吧,人总是要往前走的啊。”李曼仪的声音轻轻柔柔地,飘进了苏锦书的耳朵。是啊,人总是要往前走的。在时间面前,所有的伤都会结疤、止痛。失去了心爱东西的小女孩,也会有新的礼物来替代。只要敞开胸怀,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说放下,真的那么容易吗? 这时,苏锦书的手机响了一下,她看了一眼,名字是顾惜朝。他发了一条信息:今天有空吗?我有两张话剧票,想请你去看话剧。苏锦书想了一下,就简单地回复了一个:“好”字。有时候,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她想尝试着放下,这个顾惜朝貌似人还挺不错的。上次短暂地见面,其实她对他的印象还好。 到了约定好的地方,顾惜朝早已在那等候了,他手里攒着两张票,傻傻地站在了门口,看见她来了,脸上立马笑了。他笑起来有些憨憨地。顾惜朝看到她来,心里感觉一块石头落了地,如释重负。还好,她来了。 “对不起,你等了很久吧。路上有些堵车,所以来晚了一些。”苏锦书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立马解释道。 顾惜朝看了一眼手表,说道:“你并没有迟到,你很准时,是我来得早了。”说完,他自己先笑了。他其实想说,因为着急想要见你,就迫不及待地来了。他没有说出口,他在这里已经等了半个小时。看见她下车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心里的花都开了。她就是春天,他所有体内的细胞都因她而复苏。 “走吧,快开始了,我们进去吧。” 他们两人坐的位置很好,在第四排的正中央。这个话剧讲的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因为种种因缘际会,不停地错过,两人错过了20年,再见面时已物是人非。这部话剧最近很火,呼声很高,顾惜朝也是好不容易才弄到票的。他看到苏锦书看得很入神,心里暗暗高兴。演员们演得很好,顾惜朝也被深深地感动。现在台子上演的是他们分别的时候。 女演员拉着男演员的衣袖说:“可不可以不走?”男子低头沉默不语,半晌挣脱了她的手。 那女子说道:“如果可以,我想跟着你走。你去哪,我就去哪。” 男子有些痛苦地说道:“挡在我们中间的阻碍太多了。我没办法,置我的母亲于不顾。” “那你就忍心放弃我?”那女子凄楚地说道。 “不如我们私奔吧,放下这些俗世的纷纷绕绕,我们去一个新的地方过我们自己的生活。”这是她的恳切。 “不,不,我不能!” “你不愿意吗?” “我,我,我…我不愿意,我们不能那么自私,而且你有好的事业,不需要为我放弃。” 女演员说:“可是我不在乎啊,我在乎的是你啊。” 男演员说:“可是我在乎。我希望你过得好。” 台上的女子已经泪水涟涟,决绝地说道:“我只有跟你在一起才会过得好。除非你已经不爱我,你今天要是转身离开,我就会忘记你,当你从来没有出现过。你信不信?” 男子上前抱住了女子,说了句:“对不起。”说完,就转身离开。只留下那女子一个人默默地流泪。 顾惜朝看了一眼旁边的苏锦书,她看得入了神,早已泪流满面。他没有打扰她,她需要一个私密的空间,在黑暗中去宣泄自己的情绪,她悄悄地流着眼泪,他悄悄地看着她。他本想给她递一些卫生纸,纸都拿到手里,却迟迟没有给她。直到两个小时的话剧结束,厅内灯光亮的那一刻,顾惜朝看到她匆忙的摸着眼泪,适时地把纸递给了她。她擦了擦,又去卫生间了一趟。半天,才走出来,依然是标准性的像是对待顾客的礼貌笑容。看到他在卫生间的门口等她,她有些不好意思。 “对不起啊,有些失态了,让你看笑话了。好像,每次都让你看到我失态的这一面。”苏锦书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会呢?我不知道你原来是一个这么感性的人。看来,是我选的话剧错了,让你这么伤心。” “没有没有,话剧真的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带我来看。我听说这个票很难弄得。真是谢谢你。你这样说,我更觉得不好意思了。” 顾惜朝笑了一下,说道:“如果你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不如请我吃顿饭吧。现在也到饭点了,看话剧看得我饿了。”他摸了摸肚子,动作有些滑稽。 苏锦书也不好推辞,就说道:“好啊,你想吃什么?” “跟我来吧,我知道有一家日本料理店还不错,带你尝尝吧。”他说完,看了看苏锦书,苏锦书点头“嗯”了一声,两人欣然前往。 顾惜朝是开着车来的,苏锦书坐上了车,可能还沉浸在刚才话剧的情绪里,忘了系安全带。她呆呆地坐在那里,顾惜朝提醒了她一下,她也没有听到。顾惜朝俯身,帮她系好了安全带。他闻到她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很是好闻。苏锦书倒是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忙轻声说了声:“谢谢。” “你好像心不在焉啊?不喜欢和我一起吃饭吗?”顾惜朝发动了车子,看到她侧着脸一直看向窗外。 “不是,是刚才的话剧让我想到了一些事,有些出神,真是不好意思。”苏锦书礼貌地答道。 顾惜朝倒是笑了,他看了她一眼,说道:“我们才说了几句话,你就说了两句不好意思了。不需要对我感到抱歉,不要再说这句话了,我希望我们的谈话是轻松自在的。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朋友。当然,如果能够成为你的朋友,我会感到万分荣幸。” 苏锦书沉默不语,顾惜朝接着说道:“我可以叫你锦书吗?作为朋友的第一步,就是我们最好以朋友的方式相称。你可以叫我惜朝。” “你好,惜朝。”苏锦书开口道。 “你好,锦书。”顾惜朝也回应道。他刚才生怕她就这样沉默不语,还好,她说了那句你好。他的名字从她口里说出来,竟如此轻巧婉转。 第七十二章 很快到了这家日料店,木制的居酒屋门口挂着日式的灯笼,照的人影影绰绰的,苏锦书跟在顾惜朝后面,进了一间小包厢。木门拉开,只见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画下摆放着一个案几,案几上是一个素瓶,里面插着几朵简单的花。两人也坐在日式的榻榻米上,只觉得静谧与温馨。头顶的日式灯具颇具禅意,整个环境清新雅致。苏锦书看了一圈,忍不住说了句:“这里真漂亮。” “你喜欢就好,这里安静,比较适合谈话,人也会觉得放松一下。”顾惜朝解释道,随手递过菜单给苏锦书。苏锦书接过,看了一眼,她第一次来这里,也不知道该点些什么。顾惜朝看到了她的迷茫,就顺手接过菜单,点了几个菜。一会儿,桌子上就摆好了菜。这些菜都看着很精美,看的人也赏心悦目。 “快吃吃看,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苏锦书夹了一小片三文鱼,放在嘴里,有入口即化的感觉。顾惜朝又给他夹了点日式凉面,说道:“你尝尝这个,味道酸酸甜甜的,吃着却让人觉得很幸福。”苏锦书吃了一小口,果然像他说的,酸涩中略带一丝甜味,回味无穷。 “这个吃了真的会让人变幸福吗?” “嗯?”顾惜朝没想到她会这样问,“你难道不幸福吗?” 苏锦书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只是小口地吃着这口味奇特的面。她吃得很慢,好像一口一口吃下去地都是幸福。她吃面的时候,左手抚着头发,顾惜朝又看到了她左手腕上的银链子,也看到了那银链之下细细的痕迹,若隐若现。 “你手上的链子挺漂亮的!”他夸赞了一句。 “嗯,谢谢,一个朋友送的,很喜欢,就一直戴着。”苏锦书慢慢地回答道。 “我可以看一下吗?” 苏锦书也没有多想,就直接伸过手。他轻轻地抓住她的手腕,那条银链子很简洁,细细的链子上有星星、月亮的点缀,接口处有一个粉色心形的小挂坠,精巧别致。他轻轻地拨弄了一下链子,想仔细看一下她手腕上的细痕,没想到,她手“嗖”地又收了回去。她并不想让他看到。 “你手受过伤啊?”他假装不经意地问道。 “没什么,以前不小心划了一下。”她回答地也云淡风轻。 “别忘了,我是医生,以后如果身体哪里不舒服,都可以找我。”他温柔地说道,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名女子总是让他心疼。 “你刚才为什么会哭啊?话剧让你触景生情了吗?”他太想了解她了,所有关于她的一切他都想知道。 “你有过得不到的人吗?”苏锦书放下了筷子,看着他。 顾惜朝也放下了筷子,背稍微地往后靠了靠,双手一抱,戏虐地说了句:“你觉得像我这样优秀的男人会有这个困惑吗?我只会是别人口中得不到的人。而我想得到的人,一定就会得到。”说完,他身体往前挪了挪,他的眼睛离苏锦书很近。“我说的话都是认真地。” “刚才的话剧你那么有感触,你这么伤心,一定是有人曾经伤了你的心。” 苏锦书这是第二次见顾惜朝,他们并不相熟,但他却总是轻易地看穿她。很多事被他这么轻轻地一挑,似乎就有了缺口,也许是这里灯光晕黄,幽幽地发酵着人的心事,也许是对面的这个人不经意间表露的关心,她的心渐渐地软了,化成了一汪水。 “你好像对我很感兴趣啊!” “没有谁会不对美女感兴趣,我只是个正常男人。”他微微地笑了一下,现在的话题氛围他是喜欢的,轻松自在,她对他也没有那么拘谨,这是一个进步,他很欢喜。 “正常男人应该不会喜欢有故事的女人?她们的心满是沧桑,又历经风雨,一点也不可爱。” “怎么说呢?我觉得你挺可爱的。有种世事沉浮后的悲悯、安静和从容。不慌不忙,又润物细无声,你有种很坚定的力量。老实说,我为你着迷。”他说得诚恳,他需要这样一个时机说出他对她的全部感受。他确实为她而着迷,这句话发自肺腑,真情流露。 “男人都这么会说话吗?” “不,去掉男人二字,是你让我有了这种感受。” “如你所见,我放弃过自己,自杀过,你还觉得我会是一个好姑娘吗?你还想听我的故事吗?”她慢慢退却掉那银手链,让他看她的伤痕。这个不怎么光荣的记号将要跟随她一辈子,像噩梦一样去不掉,只能隐藏。刻意的不去想起,却也从未忘记。 “我知道。”他轻巧地说着。 “你知道?”苏锦书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 他推了推眼镜,淡淡地笑了。“我是一个医生,你别忘了。而且,你不需要这样否定自己,你在我心里足够好。” “这是我父亲去世那一天的伤口。”她看着伤口淡淡地说着。那伤疤随着时间有些暗淡,但每次看到都像是在心底又划了一刀,久久不能愈合。她的心就和这道伤疤一样,从父亲去世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愈合不了了。 “你是因为父亲去世,情感上不能接受,就做出了这样伤害自己的事情?”这是正常人的想法,他的脑海里已经有了这样的画面,一个女孩面对失去父亲的打击,哭得伤心欲绝,最后做出傻事。 对面的苏锦书却哭了,毫无征兆地哭了,眼泪悄无生息地滑落下来。他搞不懂,这个女孩儿怎么这么多眼泪。他很少看她笑,只看到她伤心落泪地表情。好像对她来说,眼泪已经是亲密的伙伴,取代了笑容成为她的标志。静默中的她垂着泪,楚楚动人,惹人怜惜。他觉得自己的心痛地无法呼吸了。 她说:“不是,是因为我做出的蠢事,我失去了父亲。你搞错了因果关系。那一天,我用刀划破了手腕,想寻死。后来被发现,送到医院急救。我父亲知道后,在去医院看我的路上,出了车祸,就这样去世了。是我,害死了他。想死的人没死成,确让无辜的人丢了性命。我应该是天底下最该死的女儿。”她平淡地叙述着,眼泪却从来没有停止,一滴一滴地落在桌子上,很快,面前积了一个小水潭。 他能感受到她平静背后的悲戚,隐忍后的伤痛。说这些的时候,她的手指在桌子上紧紧地扣着,暗暗使劲,手指不自觉地在桌面划着,一道一道的。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他忽然有所察觉,以医生的敏锐和特有的感觉,他觉得她似乎患有抑郁症,至少曾经受这种疾病的折磨。 第七十三章 他走过去,拿出了自己的手帕,轻轻地帮她擦拭眼泪。她一惊,有些闪躲。他把手帕递到她手里,又回到了座位。她接过手帕,看仔细了,这是一条浅咖色格纹式样的帕子,摸着很舒服,她轻轻地用它擦拭着眼泪。没想到,眼泪越擦越多。只觉得触动心事,伤心难以自已。 “我对不起爸爸,对不起他,如果不是我,他应该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她慢慢地说着,无声的眼泪变成了痛哭。像是被压抑了许久,有个人愿意听她的愧疚和自责。她的伤心竟一下子迸发了出来。 “我不是故意的,如果知道爸爸会出事,我怎么会选择那样做。这一定是上天在惩罚我,可是这个代价未免也太大了吧。我怎么会害死自己的父亲,我明明那么爱他。他怎么会因为我而死。这太残忍了。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女儿,可是我再也没有机会去证明了。他永远地离开我了。我是杀人凶手!”她越说越激动,说到动情处,直接用手锤自己的胸口。顾惜朝觉得如果放任她这样下去,只会让她更加痛苦。他不想看到他痛苦。 他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说道:“不是你的错,你的父亲在天上也不希望看到你这个样子。如果看到你这样,他会比你更伤心、更难过。一个父亲,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为了他而伤心自责。”他的手很温暖,也暗暗地给了她力量。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这么地拉过她,给她力量。可是,又如何呢? “今天是父亲的生日,我去看望了他,他只能冰冷地躺在那里。”她哽咽地说不下去。 他起身,站到了她的旁边。轻轻地拍着她因为哽咽而起伏的背,像哄小孩子一样,慢慢地让她靠在他的身上。她的眼泪就那么肆意横流,洒到了他的衣服上。他今天穿的是一件咖色风衣,里面是米色的薄毛衫,吃饭时他脱掉了风衣,现在他的毛衣上全蹭满了苏锦书的眼泪。他轻轻地抚摸着她,先给她一点安慰。但似乎又觉得,她这样哭一哭也好,把心底的悲伤倒一倒。 过了好久,苏锦书才从他身上起来。她哭得眼睛红肿,头发也有些凌乱。她稍微整理了一下,眼睛里还有泪水,红肿的眼睛眯成了一个月牙,浅浅地笑了一下,就对他说了句:“真是抱歉,每次都让你看笑话了。” “你又说抱歉了,这个习惯能不能改一下?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不用说抱歉的。除非你不把我当朋友。”他认真地说道。 “惜朝,你是我的朋友,今天谢谢你。”她诚恳地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名字从她口中出来,竟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软软糯糯的,让他有种酥麻感。他喜欢她这样叫他。 他顺手到了一杯茶递到她手心里。她握着茶杯感觉暖暖的,轻轻地含了一口,茶入肺腑,顿时觉得心安了不少,镇静了许多,又变成那个往日温柔得体的苏锦书。 “好些了吗?”他看她恢复神态,又坐到了她的对面。她微微点头“嗯”了一声,表示感谢。 “锦书,谢谢你把我当朋友,但是我想问一个关键的问题。你为什么会放弃自己呢?就是……”他不知道改怎么说出那个词,又害怕那个词伤害到她。 “自杀吗?”苏锦书问道。 “嗯,如果你不想说,也没关系。”说完,他有些紧张地看着苏锦书。他很想知道这个问题,但却又怕引起她的伤心事,让她觉得不舒服。末了,他又加了一句,“如果你觉得不舒服,你就当我没问,你不用勉强。” 苏锦书恬淡地笑了一下,放下了茶杯,说了句:“没关系,并不勉强。我自杀是因为抑郁症。” “你真的有抑郁症?”他紧张地问道,脸上有些不安的神色。 “什么叫真的?好像你早已经知道了似的。” 顾惜朝倒是觉得不好意思了,说了句:“我猜的。” “之前有,现在已经好多了,经过我父亲的事,我已经不会想到死了。我想活着,毕竟活着才能赎罪。”她淡然地说着,放佛在说一件别人的事情,他满脸的不可置信,只觉得她说得越是平和,受到的创伤只会愈大,而他越是心疼。 “你害怕了?”她看到了他脸上的不安,问了一句。 “没有,我只是担心你,你并不可怕。我只是想不通,你怎么会得抑郁症?” 他话音刚落,苏锦书就淡淡地抿嘴笑了。 “是啊,我怎么会得抑郁症?我以前也想不通,也这样问过自己。可是,疾病好像并不挑人。病了就是病了。我只是心生病了,无药可依。” “你的心生病了吗?” 她却没有回答,反而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顾惜朝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诚实地点了点头。他在国外留学的时候爱过一个金发姑娘,可是最后两人没有在一起。是因为姑娘想留在美国,想在美国发展。而他想回到中国。两人就此分手。刚回国的那段时间,两人还断断续续有联系,到后来最终彻底断了联系。后来他听说,姑娘嫁人了,嫁了一个美国小伙子。他有短暂的失落,但是也觉得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了。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相忘于江湖,这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看他沉思往事,苏锦书就知道他有一个爱恋怀念的人。 “你们为什么分手?” 顾惜朝笑了一下,回道:“因为距离吧。我们都不想为了彼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都不想迁就对方。所以,分手也是必然的。她现在也结婚了,听说过得很幸福,这也许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真好,你们还有不错的结局。” “那你呢?为什么会这么问?”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这个女人越发的让他感兴趣。 “我只是爱而不得而已。”她淡淡地说着,曾经以为他们的故事会讲很久,原来概括起来也就这四个字而已。爱而不得,听起来简单,背后蕴藏的每一个故事都各有况味。 “难道,你是为了他竟然寻死?”他吃惊地问道。他不理解是怎样的感情竟让她想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个女人,一点都不简单。 她嫣然一笑,并没有回答。“你能活着真好。”他不知道怎么说出这句话,只是真心的感叹,她能这样子坐在他的对面,他对上苍充满了感谢。 “那个人呢?他不爱你吗?”他小心翼翼地问出这句,发现自己的口气竟有些酸味。他好像隐约地知道答案,急于知道,却又不想知道。 “不,他非常爱我,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爱我。”她说得笃定,语气不容置疑。 顾惜朝发现自己有些心酸,“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一个非常好的人,世界上最好的那个人。” 他其实还想再问一些问题,但是觉得这样又不太礼貌,就停住了口,那个她口中最好的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其实他很好奇。此刻的她,神情寡淡,表情悠然,像是陷入到对往事的沉思之中,他不忍打断她。她暗暗地出神,他盯着她出神。也不知道这样了多久,苏锦书回过神来,轻声地说了句抱歉。 顾惜朝又笑了,回了句:“我好像说过,不许你再说抱歉。” “嗯,抱歉,我忘了。” “嗯,你,你是故意的吗?好像又说了一句,你犯规了?” “犯规了又怎样?”她调皮地说道。 “犯规了我可是会吻你的哦。”他说着这句话,脸慢慢地凑近了她,好玩的看着她的表情。她的脸稍微有些惊恐,害怕地向后躲着。 第七十四章 这时门打开了,顺带着还有一句话飘了进来。 “哎呀,来晚了,不好意思。”待看清楚里面的人时,他赶紧说了一句:“抱歉,走错房间了。”顾惜朝和苏锦书都同时看向门外,两人的表情在外人眼里看来有些暧昧。 那人看了一眼苏锦书,忽然惊觉竟是自己熟悉的人,遂大喊了一声:“苏锦书,是你吗?”他立马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苏锦书面前,仔细观察她。 这么多年,其实她没怎么变,现在是摘掉眼镜了,但看着比以前清瘦了许多,因为脸颊消瘦,眼睛反而显得更大了,像个空洞的大眼娃娃。他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短发上,那个一头短发风风火火、热热闹闹的姑娘现在变成了一个这么安静的姑娘,他倒有些不习惯了。长发的她,有了一丝温婉的感觉,但更多的是感觉到一丝忧郁和悲伤。他不禁感叹道,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锦书?”他又轻轻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他看到那个女子向他笑了,是她,没错了。可是为什么,连她的笑容都看不到一丝欢喜呢。那个短发快乐的她最终是被时光抛弃了。 “林凤鸣!”她喊出了他的名字,并没有费多大的劲,因为他几乎没怎么变,还是那么高大、阳光、帅气。常年打篮球的关系,他的身材也保持得很好,没有人到中年的油腻,利落的寸发使五官看着更俊朗,身上的阳光味总是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他就是骄阳,总是照的人心暖暖的。那种自然而然的蓬勃的生命力总是令人备受鼓舞。以前在学校时就是这样,现在反而更年轻了。看着他,苏锦书才觉得自己好像也正年轻。 “他是?”一旁的顾惜朝看到两人的表情,不禁问了一句。他看到苏锦书脸上的喜色,猜测到也许这就是她的那个他。这个人看着就感觉有些不同凡响,他的自信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却没有那种乖张凌厉,反而有种谦谦君子之风。这样的人做对手,一定不能小觑。 “哦,忘了介绍了,他是我高中时的学长,也是朋友,林风鸣。”苏锦书乐于向他介绍。 又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身看着林风鸣,问了一句:“你不是在美国吗,听说你在纽约干得不错啊,怎么回来了?” 林凤鸣倒是笑了,说了一句:“美国再好,也不是家啊。我想家了!在外面才知道祖国好,回来更是觉得祖国妈妈好。现在国内经济环境也好,一点也不比国外差。我又投入到祖国妈妈的怀抱了,这多好啊。” “林先生看来是青年才俊啊,真是年轻有为,不知道在哪里高就?”顾惜朝其实很好奇这样让人过目难忘的人,到底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客气了,叫我凤鸣就好了。你是锦书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是医生,胸外科医生。”他语气诚恳,竟不见得半分张扬炫耀。说着的时候,顺便伸出了手,末了,又转向苏锦书问了一句:“对了,你还没介绍你的朋友呢?他是?” 还没等苏锦书自己开口,顾惜朝先开口了,他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林凤鸣的手,说道:“你好,我叫顾惜朝,是苏锦书的男朋友。”他明显的感觉到林凤鸣的手稍微颤抖了一下,看来是“男朋友”三个字起了作用。 “男朋友吗?”林凤鸣倒是大吃一惊,脸上的吃惊倒是一点也掩藏不住。 “你是,我男朋友?”这下,轮到苏锦书错愕了。 一时懵住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说。她看着顾惜朝,林风鸣看着苏锦书,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不同的况味,都试想解读别人脸上的表情。对于顾惜朝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冒险,虽然他想让它变为事实,可是毕竟没有亲自问过她,就擅作主张。他怕她反驳,看到此刻她欲张嘴的样子,就觉得是自己鲁莽了。可是他却想这样莽撞行事一回。 对于喜欢的人,需要莽撞,才能有所发展,不然只能原地踏步。林风鸣也是略微觉得吃惊。如果让那个人知道,会不会就此刻发疯。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那个人就在隔壁的包厢里。当时就觉得这里环境好,适合和老朋友叙叙旧,就让若水就定了这里,没想到,却是所有重要的人都碰在了一起。这时,又有人掺和进来。 尹若水听到林风鸣的声音,走了进来。好像从刚才林风鸣误打误撞进来时,门就没有关。 “你是怎么搞得啊,等你半天了,你怎么在这里?”她一进门就朝着林凤鸣嚷嚷道。林凤鸣忙转过身,后面的苏锦书就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锦书?苏锦书?”她大喊了一声,立马跑过去拥抱她。苏锦书看着眼前这个明媚的女子,她穿着白毛衣,格子裙,齐肩的短发有一点卷,整个人明艳动人,又青春可爱。以前的沉静好像多了一丝灵动,多了一份鲜活的感染力,这好像是从林风鸣身上感染的。 “若水,你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苏锦书说道。 “什么啊,你才是呢,变化太大了,我都快认不出来了。我们两是倒过来了,以前我是长发,你是短发,现在我成短发了,你变成长发美女了。”她亲昵地说道。 “我说凤鸣怎么半天不过来,原来是碰到老熟人了啊。” “你叫他凤鸣?你们,结婚了吗?”苏锦书从刚才就有些好奇。 尹若水有些娇羞,林风鸣走到了她的旁边,搂着她的肩膀,说道:“我们刚结婚不久,她和我这次是一起从美国回来的。” 苏锦书看着眼前的一对璧人,觉得他们光彩照人,眼角笑意都是温柔,都是幸福。心里竟生出一丝艳羡。心里由衷地赞叹道:“你们这样看着真好。”现在她知道了,她的明媚、她的青春气息是从何而来了。一个人的气质,言行举止都透漏出她生活的状态。她的笑容,就在向全世界宣告,她此时很幸福。她依偎在他的怀里,让此时的苏锦书想到了另外一个人,她也曾经有过这样甜蜜幸福的时刻。只是,她后来明白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都能够幸福。幸福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你有没有告诉锦书,那谁也在啊?”尹若水忽然向林风鸣说道,被林风鸣用胳膊肘抵了一下。可是苏锦书还沉浸在自己昨日的故事里,根本没看到林凤鸣的小动作。尹若水也觉得此时说这有些不妥,忽然看到旁边还站了一个陌生男子,就小声地问道:“他是谁啊?” “哦,这位是锦书的男朋友,叫什么来着?”林风鸣一时想不起来他的名字。 “你好,我是顾惜朝。”顾惜朝礼貌地答道,对于苏锦书男朋友的这个称呼他很是喜欢,爽快地答道。 尹若水打量了一下顾惜朝,他的穿衣其实挺考究,看似不经意,其实很多小细节看着很有品位。是成熟稳重的风格,却没有一丝死气沉沉之感。一副眼镜看着显得也斯斯文文的,优雅从容。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尹若水脑海中总是想到绅士二字。这个男人不错,虽然比她们家林凤鸣差那么一丢丢,好了,其实那一丢丢也可以忽略不计。和韩云中比起来,其实也差不到哪里去。对了,还有韩云中,他怎么办?她不敢置信地又问了一句:“你是锦书的男朋友?” “你是苏锦书的男朋友啊?”尹若水还是问了一句, 顾惜朝觉得好笑,事实他也确实被逗笑了,就嬉笑着说了一句:“怎么,看着不像吗?” “他……”苏锦书刚想解释,不想让这个笑话越闹越大,却看到门口站了一尊瘟神,多么熟悉的那个人,就站在那里。他看向她,她也看向他,时间好像静止了,周围的一切好像也不复存在了。两人无声的对望,穿透了这多年相爱纠缠的时光,穿透了这虚妄荒诞的人生。这一眼,彷佛就是一生。他们纠缠了前半生,不甚了了。此刻的目光交汇,满是心酸,相对无言。苏锦书的眼泪就悄无声息地流了下来。她没有躲闪,依旧倔强地看着他。眼泪一滴一滴地滑落,滴落在地板上,滴落在他的心上,发出脆脆的响声。 韩云中觉得那响声很像是杯盏破碎的声音。他爱的女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样,变成了一个不会笑,一看见他就掉眼泪的姑娘。那个青春洋溢、快乐无忧的短发女孩去哪里了呢?她瘦了,他第一眼有了这样的想法。 第七十五章 顾惜朝是第一个发现苏锦书落泪的人了,他立马走到她身边,刚才的手帕还放在桌子上,他拿过手帕旁若无人地帮她细心地擦拭,满是心疼。苏锦书也没有躲避,只是望着门口的那个人。顾惜朝顺着她眼睛的方向,看到了门口的那个人。那个人,就是她哭的原因了吧。林凤鸣和尹若水这才回头看,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韩云中。两人对视了一眼,这下好了,所有重要的人都出现在这里了。一时之间气氛尴尬到极点,也没有人说话。 韩云中紧盯着苏锦书旁边的那个人,他在帮她拭泪,他脸上的表情是在担心她吗?也对哦,她那么好的一姑娘,身边怎么会没有人心疼呢?那个人,是谁呢? 韩云中忽然想到几年以前,他从部队回来处理一些事情,在一家咖啡馆里喝咖啡,咖啡馆的对面,隔着一条街,是一家婚纱影楼。那些象征纯洁美好的白色精致的婚纱,像一个个优雅的精灵,闪耀动人。韩云中一时看得出了神,忽然想到如果她穿上会是什么样子?结果影楼二楼的橱窗里闪现了一个人影,穿着长长的白纱,长发披肩,头上戴着一个花环,她在试衣镜前左右地看着,手轻轻地提着裙尾转着圈。韩云中捧着咖啡杯笑了,这是一个待嫁新娘吧,那么欢喜地在试着婚纱。他抱着欣赏的态度看着她,她转了一个圈,他正喝着咖啡,忽然看到了那个女孩子的脸,他的心忽然刺痛了一下,紧接着咖啡杯应声而落。 咖啡洒了他一身,旁边的人都吓了一跳,唯独他呆呆地坐着,眼睛看着二楼橱窗的那个女孩。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一定是自己太思念她了,才会出现幻觉。这是幻觉,幻觉,一定是幻觉,他闭着双眼,小声地嘟囔着,他一直给自己心里暗示: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别人,不是她,不是她!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睁开眼睛,女孩转圈的身影又出现在他的眼前。她的脸那么清晰,五官生动地出现在他的眼前。她娇羞地笑着,像一朵含露的花骨朵,带着花环又像是林中的一位花仙子。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嫣然一笑动人心、秋波一转摄人魂”,“依旧桃花面,频低柳叶眉”,这些描绘美人的句子他忽然就都想起来了,在脑海里不停地打转,所有的美好的句子都不敌此刻她的美好。苏锦书,穿着婚纱的苏锦书!她要嫁人了!忽然他想到了这里,只觉得一阵天璇地转。服务生看到碎的咖啡杯,赶紧跑过来,看到客人身上的污渍,赶紧给他擦拭,觉得这客人有些奇怪,呆呆地怔住,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一下子站立了起来,把服务生吓了一跳。 “我要去问她,要去问她,要问清楚。”他嘴里喃喃道,服务生也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只看到他就冲出了店门,随身带的小包还停留在座位上。他连忙就喊他,可是他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这客人真是奇怪。”服务生小声地说了一句。 过了一会儿,他又失魂落魄地回来了。咖啡的污渍还在身上,配合他此时的表情,服务生不知怎地就想到了这两个词:面如死灰、心灰意冷。服务生在打扫残渣,他倒是恢复了一些正常,说道:“很抱歉,给你造成麻烦了,咖啡杯我来赔偿吧。” “喏,这是你的东西,刚才喊你半天了,你也没有听到。”他指了指桌子上的小包。 “谢谢。”他连忙道谢,服务生却觉得他有气无力。这个男人,看着仪表堂堂,气宇不凡,刚才还从容地坐在那里喝咖啡,一瞬间就感觉像被霜打的茄子,失掉了光彩,蔫不拉几的。看着他收拾好,慢慢地走出店门。服务员听到,隔壁桌有两个女孩叽叽喳喳讨论的声音。 “你看,刚才那个人好帅啊。真的很像金城武呢!” “可是怎么看他好像不开心呐,刚才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他走时的背影好孤独啊,感觉像一条狗。” “哎,你过分了啊,你见过这么帅的狗吗?” “感觉他好像失魂落魄!” 两个女生笑作一团,服务生却听到了那句话,那句经典的《大话西游》里面的话语: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他看着那人离去的背影,忽然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目送一个人离开,很多时候以为会再见,其实都是永别。不知道他目送了谁的离开,又选择孤独地离去,从此天各一方,不复相见。心灰意冷之时,每个人的背影都像一只丧家之犬,没有灵魂的落荒而逃。 韩云中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店门的,只觉得浑身轻飘飘的,像一具空洞的躯壳只是机械地走着,要走到哪里去,他也不知道。想起刚才的那一幕,心里还一阵刺痛。他看着楼上旋转的婚纱少女,想要去一问究竟,结果就在要上楼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樊少川穿着西装,打着领结,手里捧着一大把花走了过来。他亲眼看着他上楼,那就是了,樊少川就是她的新郎。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二楼的橱窗,樊少川亲手把花束递给了苏锦书,她笑着接过,眼底都是温柔。他们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结婚了,她结婚了。他脑海里都是这句话,都是他们穿着礼服相视一笑的场景。 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孤魂野鬼,从此就再也没了归途,踉踉跄跄地走在这汹涌的人潮中。所有人都有说有笑,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表情,只有他失魂落魄,他感觉其他人都在窃窃私语,嘲笑着他的可怜。阳光那么刺眼,刺激地他睁不开眼睛,他只觉得头晕目眩,忽然眼前一黑,就重重地栽到了。倒地的那一瞬,他看到人群惊呼地跑向他,唯独没有她,以后,都没有她了,他绝望地闭上了眼。 他收回了这惨淡的记忆,看着她,看她眼泪不受控制的滑落,心底竟生出无限的柔情。她过得不好吗?全世界他最在意她是否过得幸福。毕竟当初是她先放弃了他,选择了和别人结婚。是啊,她都已经结婚了,为什么他心里还是放不下她。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到了那句诗:眼睛里为她下着雨,心里却为她打着伞。她的心已经背叛了他,他发现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向着她。是天性,是本能,他痛恨自己这样的本能。此时,林凤鸣夫妻看到了像瘟神一样的韩云中,他站在那里不发一语,却让人觉得杀气腾腾的。就像那首歌里唱的,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他们两人,一个红着眼,一个红着脸,彼此的眼中都是牵扯不断的曾经。 第七十六章 “云中,我们也是碰巧看见了锦书,才在这里耽误了一会儿。刚想给你说呢!”尹若水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感觉说还不如不说,气氛更尴尬了。 林风鸣也径直走到了韩云中的身边,想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缓和缓和气氛。他刚想开口,韩云中却直接无视他,从他身旁走过,大步流星地往苏锦书这个方向走来。顾惜朝眼看着他走来,直接挡在了苏锦书的面前。 “让开!”韩云中冷冷地说道,多年的部队生活让韩云中身上有一种威慑力,总是不怒自威,话不多,却总是让人觉得有种压迫感。 顾惜朝却没有退缩,他习惯性地淡淡地笑了一笑,温柔地说了句:“你好,我是苏锦书的男朋友,我叫顾惜朝。”说完,他友好且礼貌地伸出了右手。 男朋友?韩云中听到这三个字就觉得心里有一股无名之火。这个女人倒是一点也不闲着,现在还有个男朋友。他转向林风鸣,想确定一下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林凤鸣看到他询问的眼神,立即点了点头表示确定。这个家伙真是她的男朋友。可是那又怎么样。他直接打掉了顾惜朝伸出的手,从他身边挤过,就这样站在了苏锦书的面前。 他和她之间,从来都不需要任何人。苏锦书依然垂着泪,低着眉,在他面前,她反而更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眼泪肆无忌惮地涌出来,流得更多了。他伸出手想帮她擦拭,没想到手在半空,被另一个人的手抓住了。那个人,就是顾惜朝。 顾惜朝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别动我女朋友,她的眼泪我会擦,无需你动手。”对啊,她现在是他的女朋友,这个事实让他觉得有些难以接受。他总是缺少那个合适的身份去靠近她。可是那又怎么样。他用另一只手去拉苏锦书,顾惜朝也放开他的手,顺势拉着苏锦书的另一只手。苏锦书像一个娃娃,被两边大力的撕扯着,谁也不相让。 这剑拔弩张的气氛,让林风鸣两夫妻都看得心惊肉跳。大气都不敢出一声,都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韩云中拉着苏锦书的手,多年没有触碰的感觉又将心头一荡。她软软糯糯地像个棉花糖,他看向她的手腕,手腕处的银链子被拨动地丝丝发响。他被吸引住,不知怎么地,目光就看到了她手腕处的那个细痕。那个痕迹对他来说,再也明显不过。苏锦书看到他在注意自己的手腕,想掩藏,手却被他抓地死死地。她的紧张慌乱,他尽收眼底。她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还有他不知道的事情。他只觉得无力,缓缓地松开了她的手。看她用衣袖又重新把伤口掩盖。 “苏锦书,我希望你幸福。”半晌,他开口说了这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可是,如果我不幸福呢?你要负责吗?”苏锦书泪眼朦胧地看着他。这个男人,曾经就是她全部的幸福。可是时光流转,物是人非,笃定的事情也会有变数。她也是长大以后才知道原来长大一点也不好玩儿,有很多无可奈何。 他没想到她会这样问。但是迫切地想要和她聊聊那些缺失的人生。他绝对不能允许他对她有未知的部分。这次,他直接过去拉住她的手,不容置疑地拉着她就走。他力度之大,苏锦书只能踉跄着身子才能跟着他的脚步。 “锦书,苏锦书!”顾惜朝在她身后大喊了一句。 苏锦书回头,听见他说:“别害怕,我会在这里等你。一直等你。”房间里就剩下他们三个人面面相觑,林风鸣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他招呼着顾惜朝坐下,给他到了一杯水。 “给他们一点时间,他们需要聊聊。”林凤鸣对顾惜朝说道。 “他就是那个人吗?”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觉得自己问了一个特别愚蠢的问题。她哭得那么梨花带雨,眼神里确满是倔强,除了那个人,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她流露出这样的表情。 “那个人对她很重要吧?”他喃喃道,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自我安慰。 “来,喝口水吧。”尹若水温柔地说道,这一下发生太多事情了,他们都需要平复一下心情。 “我们几个都是高中同学,他们高中时期就是恋人。” 恋人吗?顾惜朝心里反复地咀嚼着这几个字,心里竟有些苦涩。他们从高中就认识了。所以她一看到他,眼泪就先掉下来。如果眼泪也有亲疏,那他一定是她最为亲密的人。 “对了,你和锦书是怎么认识的?我们两也刚回国,她的事情也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她新交了男朋友。”尹若水想换个话题,就说出了这个她好奇的事情。虽说她在国外,和锦书联系不是很密切,但是通过别人,对她的事情还是有所了解的,并没有听说她新交了男朋友啊。 顾惜朝苦笑了一下,诚实地说道:“其实我们认识不超过三次。” “三次?”尹若水吃惊地长大了嘴巴。“三次,你就成为她男朋友了,这也太快了吧!”不仅尹若水,林风鸣也觉得有些吃惊。 顾惜朝抬起头,却说了一句:“你相信吗?有的人你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你们会有故事发生。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有预感我们之间会有故事。她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可是……”尹若水刚开口,可是后半句话她怎么也开不了口。她想说,苏锦书是韩云中的人。不,应该说韩云中是苏锦书的人。没有苏锦书,那个人会死。事实上,他已经像一具行尸走肉了,只不过披着人的外衣。 第七十七章 韩云中直拉着苏锦书冲出包厢,两边都是小包厢,包厢的尽头是男厕所。他不知道怎么想的,只想找个安静的没人打扰的地方,直接拉着苏锦书进了男厕所。 两人冲进去时,有一个男人正背对着小便。见一个女的进来,就赶忙提裤子溜了。看到进来的这男人也不好惹的样子,就赶快溜了。 韩云中一个一个隔间去看,确定厕所里面再也没有人。他直接过去反锁了厕所的门。 这下,不大不小的空间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她就站在他的对面,刚才跑动的过程中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这么多年,她的香水味一直都没有变过。这气味,让他魂牵梦绕了好多年。 她依旧是倔强地看着她,眼里是不屈,是愤恨,甚至她嘴唇的小动作还是那样没变,轻轻地咬着下嘴唇,她不知道,在没有她的日子里,他有多么想念这些只属于她的小癖好。 他一把搂住她,紧紧地用力箍着她,然后是发疯地吻着她,天知道,他有多么想她。不够,这还不够,她在疯狂地抗拒。 她越是抵抗,他越是来劲,没多久,她就被他的节奏带着,放弃了抵抗,像一只温顺的羊羔。她被吻得快喘不过气来。他才放开她。 他把她搂在怀中,她的脸靠在他的胸膛那里,感受到他心脏有力的跳动,韩云中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说了一句:“我好想你。” 就是这一句,他感到怀里的那个人轻微地动了一下,他抬起她的脸,发现她又哭了。 他轻轻地去吻掉那些泪珠,吻她哭肿的眼睛,他吻得极其温柔,像是对待一件易破碎的工艺品。事实上,她整个人已经破碎了一次了。 “你别哭了,你一哭,我就心疼。”他温柔地说道。他的温柔只展现在她的面前。 “告诉我,你的手腕是怎么回事?”他拉着她的手腕,不容她逃脱。 一说到手腕,她就想到了父亲,眼前的这个人和她一样,都是伤害父亲的凶手。他怎么能又投入到他的怀抱?她狠狠地推开他,和他保持着距离。 “锦书!”他不知道忽然之间她这又是怎么了,她推开他的那个动作伤害了他。 “你别叫我!”她恶狠狠的说着。 “我手腕的伤,只不过是做的最蠢的一件事而已。可是,人这一辈子只蠢一次就好了,我已经蠢过了。我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她说着说着就垂下了眼眸。 “我不明白,你能说清楚吗?你为什么要伤害自己,你过得不幸福吗?他欺负你吗?”他一口气问出好几个问题,说到底他只关心她是否幸福。 真是可笑,他问她幸福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幸福吗?你很想知道啊。那我告诉你,自从你离开后,我再都没有幸福过,以后也不会再幸福了。你满意了吗?” 她惨然地一笑,脸色显得更加的煞白。 “他对你不好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你指的哪个他啊,门外的那个吗?”她故意挑衅道。 “他对我好的很,也许我们不久后也会谈婚论嫁。”她故意把谈婚论嫁说给他听。果然,韩云中听完,眉头皱了起来,这个女人,是要结几次婚吗? 没有他在的日子里,她倒是惬意的很吗,身边的人就没有断过,又想到刚才他为她拭泪的样子,为她冲在前面的样子,他就气不打一出来。 他直接走过去,一把抱住她,用力地亲吻她,和刚才的温柔不一样,现在莽撞又暴躁。她的嘴巴被堵着,发不出声来。只觉得疼痛和凌厉。 想到曾经有人也对她做过同样的事情,他心里的那股无名之火就蹭蹭地往上冒。动作也就越来越急躁。 一开始她还奋力地抵抗着,到后来他发现不对劲了,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任他为所欲为。这不太正常,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手从她的neiyili滑落了出来。看着她。 她的神情冷漠淡然,有种他看不懂的意味。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衣衫也有些不整。他想帮她整理好,没想到,她却退后了一步。 “你不是想要吗?那我脱给你看。”说完,她直接脱掉了上衣,只剩下白色的xiongyi,她还想继续tuoneiyi,他立马过去制止了她。 他握住她的手,大喊了一声:“你疯了啊!” 苏锦书从他手里挣脱开,大声嘶喊着:“我是疯了,我要被你逼疯了。” 这句话她喊得歇斯底里,然后慢慢蹲下身子,双手掩面,蹲在那里哭泣。 她本来就瘦弱,蜷缩在那里小小地一只,像一只小猫喵喵地叫着,好不惹人心疼。 韩云中走过去,在他面前缓缓蹲下,她还chiluozhe上身。 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又把她直接搂在怀里,他的头搭在她的肩膀上,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句:“对不起。” “你在欺负我,你知道吗?全世界就你欺负我。为什么要欺负我?你凭什么欺负我?” 她一边哭着,一边哽咽地说着,声音断断续续地。 “起来吧,地上凉,快把衣服穿着吧。”听到她那样说,他越发觉得心疼,想把她从地上拉起来。 苏锦书缓缓抬头,看着面前这个熟悉的人,她恨他! 她一口咬在了韩云中的手腕处,太突然了,韩云中只觉得有些痛,但是没有发出一声,他让她咬,带着她的恨意和爱恋,她的牙齿进入到他的血肉里。 韩云中只觉得她像一只受伤的小兽撕咬着食物。 良久,她放开了他,韩云中的手腕清晰可见一个牙印,有血渗出,甚至她的嘴角都是血滴,看着像一个伤情的吸血鬼,有些妖艳。 她呆呆地坐在地上,有些怔住了。韩云中看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也坐在她旁边。他没忘,帮她把衣服穿好。她只是机械地配合,没有一丝表情。 第七十八章 空气可怕的安静,只听得到卫生间滴答的水声。这水声点醒了她,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又是卫生间,怎么会是这里呢?天知道她有多么讨厌这个地方。 潮湿、水声,隔间门,这一切都让她觉得不安,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被困、绝望的曾经。还好,此时这里还有光亮。 苏锦书正想着,忽然一下子变黑了,卫生间陷入了漆黑。 “停电了!”她大喊了一声。苏锦书只觉得恐惧,当年的情景又一一浮现。 “锦书,别害怕,我在这。”黑暗中,韩云中摸索着拉住了她的手。苏锦书立马握住了这只手,还好,她不是一个人在这漆黑的环境里。 那次事件之后,她很害怕停电,害怕黑暗,更害怕黑暗的卫生间。感觉到她的手在颤抖。韩云中抚摸着她的手,想给她温暖。没想到,苏锦书立马上前抱住了他,扑到了他的怀里。 看来,她是真的觉得恐惧,韩云中有一丝心疼,也紧紧地抱住了她。她才略有些安慰。 他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好像怀里抱着的是一个小婴儿,他温柔地说道:“锦书,不要害怕,一会儿电就来了,我在这儿,永远都在。” “以前我被关在厕所很久,那次之后,心里就有了阴影。”她的声音都有些战战兢兢。 “我知道。” “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她有些吃惊地问道。 “锦书,那次冲进厕所救你的人是我,或者说你第一次看见的人是我!” “那个人是你?” “是我!”韩云中肯定地说道。 苏锦书处在巨大的震惊中,半晌都没有说话。在黑暗中,人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感。 他抱着她,好像当初那样,似乎就是这种感觉,这种气味。原来樊少川说得都是真的,当时救她的人是他!她当时还以为他在帮他说话! “锦书,是我不好,不该把你拉到卫生间的。当时只是想着找一个不被打扰的环境,没想那么多,就冲了进来!” 韩云中有些自责,他确实没有考虑得很周到。她此刻的恐惧深深地刺激着他。 “是不是你有很多事瞒着我?” “也没有很多。” “比如?” “比如上大学那会儿,你和我吵架生气,转身就走,跑到学校的后山上,我就悄悄地跟着你。那天你走了很久的路,最后走不回去了。我背你一路回来的。你记得吗?” “好像是有这回事?”黑暗中,听到往事,她的兴趣也被吊了起来。 “那天其实我脚受了很重的伤,训练时不小心伤到了脚,脚当时还缠着绷带,后来又背了你一路,回去一看才发现,鞋子都被血浸湿了。” “啊?你当时怎么不说!”苏锦书有些嗔怪道。 韩云中只是笑了一下,搂得她更紧了。 “你当时一定很疼!” “没有现在疼!” “还有呢?”她又问。 “比如我一直还爱着你这件事!从未改变!”黑暗中,韩云中的声音掷地有声。 这时,灯亮了,短暂的黑暗后又恢复了亮堂。苏锦书发现她还在韩云中的怀里,立马抽身出来。 韩云中只觉得刚才的温存有些短暂。在黑暗中,好像更能相信身边的人,那是一种力量。 现在,他们好像又变成了刚才那种尴尬的对峙场面。 “锦书,你知道我的梦想吗?”他忽然莫名奇妙地问了这一句。 “军人啊,你上高中的时候就说过,你现在应该已经实现你的梦想了吧。” “那我有没有说过你是我最大的梦想?甚至比那个更迫切,更十万火急。” “我韩云中此生的梦想就是你苏锦书。我这辈子都跟你耗上了,我希望你知道这一点。你欢喜无忧、安然无恙,就是我的毕生所求。所以,你告诉我,你现在和那个人幸福吗?”他问得真挚诚恳。 “你从刚才就问我幸福吗?你难道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给我幸福吗?当初是你放弃我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苏锦书快速地收拾完毕,她想出去,在这男厕所追忆往事,她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我们走吧,外面还有人等着呢。”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我放弃你了。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放弃你。”他急切地问道。 为什么从她嘴里说出来完全就是另外一个意思,他不明白。 这时候正好从洗手间的外面有人在敲门,那人还在嘟囔着:“怎么回事,门怎么打不开了?” 苏锦书正好在旁边,就前去打开了门。进来的是个肥头大耳的家伙,看到从里面出来了个女人,还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进去之后,发现还有一个男的站在原地,就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韩云中还在思考苏锦书刚才说的话,没有回过神来。 这家伙从他身旁经过,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坏笑地说道:“兄弟,真是会找地方。这地方干着特别有感觉吧。你女人不错!” 韩云中听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之后,立马一个反手,扭住了他的胳膊,他疼地直乱叫,喊道:“好汉饶命,饶命!” “嘴巴放干净点,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韩云中冷冷地撇下这句话之后,就甩下他走了。 这男子揉了揉受伤的胳膊,在地上呸了一口,骂骂咧咧道:“什么玩意,在这里玩女人,你敢干,还不许老子说啊!” 话音刚落,洗手间门口又出现了韩云中那张冷酷吃人的脸。吓得这家伙赶紧跑进了厕所的隔间内。 原来韩云中在卫生间的洗手池洗手,并没有走远。听到他在里面的骂声,又看到他刚才的反应,只觉得好笑。 苏锦书回去时,林风鸣他们三人正在说话。顾惜朝看到他,只觉得心里惊喜,连忙起身过来相迎。 尹若水看到只有苏锦书一个人过来,就问了句:“你们谈好了吗?云中,他人呢。” 苏锦书淡笑了一笑下说道:“他一会儿就过来了,应该是在上洗手间吧。” “锦书,今天真是碰巧了,遇见你真是特别高兴。改天我和若水再好好邀请你,我们叙叙旧。你到时候可不要推辞啊。”林凤鸣说道。 “对,对,我们这才回国还不到一个星期嘛。前几天就去看望了一下两边的父母。这才想着忙完了这阵就和之前的老朋友好好聚聚。云中是赶巧了,他正好这次从部队回来处理点事情。凤鸣就把他约出来说是聚聚。没想到,还意外地碰见了你。真是太惊喜了。” 尹若水拉着苏锦书的手说道,她真的是喜欢苏锦书,遇到她也算是意外之惊喜啊。 苏锦书对林风鸣夫妻的盛情也充满了感激,连连感谢。答应了以后再相聚的事情。顾惜朝也打过招呼,两人就此告辞了。 第七十九章 一前一后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好碰见了从卫生间回来的韩云中。 苏锦书伸出手,悄悄地对顾惜朝说了声:“拉我”。顾惜朝心领神会,牵起了苏锦书的右手,十指紧扣。有一瞬间,苏锦书有些恍惚,好像顾惜朝真的变成了她的男朋友。 他们从韩云中身边经过,苏锦书头都没有抬。顾惜朝挑衅地看了一眼韩云中,他用手搂住苏锦书的胳膊,两人亲密的走了出去。 韩云中看着两人的背影,有些暗暗神伤。 出了门,远离了他的视线之后,苏锦书松开了顾惜朝的手,没想到顾惜朝却紧紧地握住她。不容她反抗。 “我可从来不开玩笑,你说的我都会当真,从刚才开始,我就是你男朋友啦。”他说得轻松,口气里却是不容置疑。 苏锦书就这样被她一直拉着上了车。其实从刚才见到韩云中的那一刻起,她脑子里都是懵的。他竟然问她幸福吗?真是可笑之极。 难道她的幸福不是被他给毁了吗?为什么他还会理直气壮地这样问。 夜已深,城市的霓虹闪烁,她看向窗外,那行色匆匆的人群,有人欢笑,有人愁苦,有人和她一样看不到表情。 她忽然想到,这街道上每一个看似平凡普通的路人,我们与之每天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也许都是他人梦里才会相见的意中人。意中人,心有眷恋爱慕之人,心有所想,梦有所往。 是因为最近太过于思念了吗?梦里的执念才会便回现实。 他黝黑了不少,抱她的时候手也感觉粗糙了不少,甚至能感觉到手上的老茧,一层又一层,磨破了又结痂。 他本就不是细皮嫩肉的男人,现在看着更有硬汉的本质了。部队的生活应该很辛苦吧。 窗外街道上的一对小情侣四下无人似的在马路上拥吻,让她忽然又想到了刚才在男卫生间发生的一幕,彷佛那两个人就是他们自己。 一瞬间她还觉得有些脸红心跳,脸上不自然地起了一层红晕。那是时隔多久的拥抱啊,她深切地怀念着这个拥抱,这份亲密。 “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顾惜朝看到她呆呆地看着窗外,问了一句。 苏锦书回过神来,说了一句:“没什么”。 顾惜朝也没有多问,他知道她在想谁。那个人就像她心口的一个伤疤。时间久了,会结痂。让你忽略掉疼痛。 而只要重新出现,伤口就会隐隐作痛。总之,永远都会有那道疤,忘不掉,也去不掉。 “你们当初为什么会分手呢?”顾惜朝想着,这句话就说出了口。 他必须要说点什么,问点什么也好,不然自己真的会被逼疯。她的安静和沉思,都让他束手无策。 为什么分手?苏锦书想着这个问题,感觉这是一件很久远的事情。 另一边,也有人问了韩云中同样的问题。此刻林风鸣夫妻就坐在韩云中的对面,今天发生的事情对他们两来说也很意外。 韩云中坐在对面有些萎靡,整个人松垮地坐在椅子上,像被抽干的气球,完全瘪了。感觉没有一点精神。 苏锦书走后,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看来是打击不小。他眼神空洞地看着桌面,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 尹若水看到他这个样子,说了一句:“既然这么喜欢她,当初为什么要分手?” 韩云中缓缓地抬起头,盯着对面向他发问的人,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们没有分手,从来没有。” “那你们这是怎么回事?这么多年怎么就没有在一起呢?把时间都虚耗掉,锦书还有了男朋友…”林风鸣也很是着急,急于想知道这个事情。 提到“男朋友”这个词,尹若水碰触了一下他的胳膊,示意了一个眼神。他看了对面那个毫无生气的家伙,这样说无疑是在刺激他。 林凤鸣只是不解,他记得,他们上大学之后是很相爱的一对啊,他出国之前他们还是让人艳羡的一对,他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有烟吗?我想抽一根。”韩云中向林凤鸣问道。 “你在部队上学会抽烟了啊?”尹若水大声问道,她不相信她曾经迷恋的男孩竟然有了丝沧桑的感觉。 “凤鸣他不抽烟的!我去问问服务员吧。” “不用麻烦了,我这里有。”林风鸣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盒烟。 在尹若水吃惊的眼神里掏出了一根递给了韩云中,并连打火机一起给了他。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尹若水有些不敢相信,他从来都没有在她面前抽过烟,以至于她认为他就不会抽烟。 “男人有很多事情是不希望女人知道的。他不告诉你,也只是不想你担心罢了。”韩云中点燃了一根烟,深吸了一口,也许是吸得太猛了,刺激地剧烈咳嗽了起来。 尹若水立马过去,拍了拍他的背,让他能舒服一点。 “我看你们这样吸烟才是让人担心呢。”她一边轻拍着,眼睛一边盯着林风鸣,那眼神好像是再说,回去了我再好好收拾你。 “好了,好了,我没事了。不用拍了。我以前从来不吸烟的。我第一次吸烟是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后我抽了人生的第一根烟,呛得眼泪直流。以前我不理解男人为什么会喜欢抽烟,抽烟明显是有损身体健康的一种行为。那么多人宁愿伤害自己的身体,去抽那玩意儿。 “那次之后我才知道抽烟是一种掩饰,掩饰自己的紧张、焦虑,掩饰自己的脆弱和不堪,掩饰自己的伤心和落寞,掩饰自己做人的失败。” “一根烟竟然让你有这么多顿悟?”尹若水只觉得好笑。 “一根烟从点燃到抽完,短短的几分钟,是让自己沉静下来,消化,承认自己的失败。仅此而已。那天晚上我抽了3包烟,才慢慢接受了我失去了她的事实。这几包烟让我头脑清醒,又让我睡意昏沉。我只是终于明白我失去了她。” 他说得平淡朴实,却分明让人觉得苦涩,香烟夹在两手指中间,他不时地吸上一口,动作熟练。 那星星的光点忽明忽暗,尹若水只觉得他不再是少年时她欢喜的那个面目清秀、沉稳洒脱的那个阳光男孩了。他身上更多的是成熟男人的味道。 他的悲伤、落寞就着香烟味飘了出来。她忽然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他是真伤心。她安静地坐在他的对面,体味着他的悲伤。 林风鸣被他的氛围所感染,也拿了一支烟点燃抽了起来。尹若水也没有说什么,看他的动作之熟练,也不是第一次吸了。 “你呢?又是为什么吸烟?” “整天面对生死,和死神竞争,压力太大了。我发现抽烟能让我放松。告诉你一个事实,那些优秀的医生都会抽烟。”林风鸣回答道。 好像知道她要问什么,接着说道:“我不想让你担心,只是紧张的时候抽一根,现在好多了。我准备戒烟了,你不要担心。” “你第一次抽烟是什么时候?”尹若水问了同样的问题。 “你还记得安娜吗?那个8岁的小女孩?”尹若水点了一下头,他继续说道:“你知道我救治了她很久,可是她还是死掉了。那天,有个医生给我递了一支烟,那是我第一次抽烟,说实话,真的很不好受!” “那后来呢?” “后来是习惯了,病人死掉的时候,会习惯性地抽上一支。”这下,尹若水明白了,听他这样说,还觉得有些心疼。 没想到他有这么大的压力,常常面对生死,他也有挫败感,也有很多无可奈何。 “没有人是真正喜欢抽烟的,抽烟是一种掩饰吧。”韩云中说了一句总结性的发言。 尹若水算是听懂了,他吸烟是因为苏锦书。 “你是因为苏锦书,学会了抽烟。” “她结婚了,那天之后我学会了抽烟。”一根烟也抽完了,韩云中掐灭了烟头,收拾好衣服,转身就走。 只落下了一句话,“我还有些事情要查清楚,随后了我们再联系。”他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背影又潇洒又觉得落寞。 剩下的两个人还呆呆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他刚才是说苏锦书结婚了吗?”林凤鸣问了一句。 “好像是的。”尹若水也同样感到困惑,半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是,她和谁结婚了?”林凤鸣看着自己的妻子,又问了一句,两人面面相觑。 看来,他们两人之间的故事远比他们想的要复杂。 第八十章 “你们为什么会分手呢?”顾惜朝看苏锦书半天没有回答,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 他真的迫切地想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 苏锦书淡淡笑了一下,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道:“我们其实没有分手,是他放弃我了。” 放弃这两个字她说得轻巧,他却听出了无奈和心酸。那一张云淡风轻的脸,是经历了多少,才会变成这安静淡然的乖巧模样,他抽出手,拉住了她的一只手。 感到她轻微地有些挣脱,他使劲握住了她的手。从指缝间,交扣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柔软,细腻。苏锦书看着他,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你是在可怜我吗?他放弃我了,你觉得我可怜?”苏锦书挣脱不开,只能任他拉着。 “别动,你知道开车,这样很危险吧。”顾惜朝说道。 苏锦书把手抬高,示意他,现在完全是他在胡搅蛮缠。 “知道危险,你还要这样?你这是在欺负我?” 顾惜朝直接笑了,“怎么你总是喜欢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啊。我不可怜你,也不是欺负你,我是心疼你。你知道,你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女人吗?我一看到你,就想保护你、照顾你,你让我心里惦记,割舍不下。” 说完,他看着苏锦书的眼睛,她小鹿一般的眼睛有些受惊,眨闪着,里面有星星点点的光。看到他在看她,她立马望向窗外。 “我能知道他放弃你的原因吗?说实话,我觉得他不像是会放弃你的人。因为我如果是他,我会牢牢抓住你的手。就像这样。” 他故意摇了摇他们紧握的手,想让她知道现在握住她手的人另有其人。 苏锦书不知怎么的想到了那个叫文琪的女孩儿。那个留着齐肩的短发,穿着一身绿色迷彩军装的女孩儿。 她第一次见文琪,就是这个装扮。看惯了满大街时装打扮的姑娘,文琪这身武装倒是显得英姿飒爽,让人耳目一新。 她有一双细长的凤眼,镶嵌在白净的鹅蛋脸上,总是抿着嘴笑,显得朝气蓬勃。苏锦书第一次看到她,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到那个词:顾盼生辉、眉目含情。 她确实是一个让人见之忘俗的女孩儿。她是在电台录播室第一次见到文琪的。这个女孩儿和她的名字一样,干脆利落。 苏锦书是电台主播,那一期他们要做有关军旅生活题材的访问。文琪是那一期的受邀嘉宾。访问其实很愉快,文琪也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两个小时的时间在欢声笑语中很快结束。 她讲述了很多在部队生活的趣事,让听众对这个军旅女孩充满了好奇。那一期的收听率反响也很好,不时地有热播电话打进来。气氛很是热烈。 本来是一次很愉快的交流采访。但是让苏锦书对她印象深刻地还是尾声的一个故事。 “部队女孩儿文琪和我们分享了她精彩的部队生活,让我们的听众也对部队生活充满了向往。作为在部队生活的军旅女孩,她的感情生活又是怎样呢?我想我们的听众也对文琪的感情生活也充满了兴趣,那么节目的最后,让她来给我们分享一下她的感情故事。” “谢谢各位听众朋友的热情。我现在觉得很幸福,我应该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孩儿吧。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我的那个他正好也在部队。双方的父母也都已经同意这门婚事。相信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他的妻子。” “哦,看来我们文琪小姐的感情生活也很顺利,祝福你能够收获自己的幸福。不知道这个幸运儿是谁?能够娶到才貌双全的文琪小姐。” “这个嘛?我可以借着这个平台表白吗?” “当然可以。我想我们的听众朋友也很想知道谁是那个幸运儿。” “我喜欢的那个人他的名字是一句诗,云中谁寄锦书来。韩云中,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你什么时候娶我。我等你。” 苏锦书在听到那句诗的时候,其实已经心里紧张了。手紧张地都在发抖,等到她说出那个名字的时候,她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脸的不可置信。 她是他的未婚妻?那她又算什么呢?她看着文琪,她笑容甜美,正吃惊地看着她。 导播也发现了她的异样,敲着窗子,在窗子外喊着她的名字,提醒她说话。她回过神,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赶紧坐下,说了最后的结尾语。 “看来被文琪小姐喜欢的这个男士也是很优秀的军人,我们在这里祝他们幸福,希望他们都能得成所爱,一生幸福。” 苏锦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说出最后这句话的,只觉得脑子里都是懵的。他的男朋友竟是别人的未婚夫,她还要亲口送上祝福。收工完毕,她摘掉了耳麦。 文琪向她伸出了手,她呆呆地没有回应,文琪主动拉住了她的手,说了句:“谢谢!” 苏锦书僵硬地回复了一个礼貌性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难看极了。她优雅地像一朵云,飘然远去,在所有电台工作人员的祝福之中离开了。 “你是怎么回事?刚才为什么那么激动!差点成播出事故了。”工作人员青青抱着水杯走过来说道。 “你不知道你刚才那么激动,不知道情况的人还以为她要和你男朋友结婚了。”她刚喝了一口水,抬头就看见苏锦书又在那发呆,眼神空洞无物,让人怪害怕的。 “你哭了!”青青大喊了一声,她看见苏锦书的眼泪就那么悄无声息地从眼眶滑落了下来。 “我哭了吗?”苏锦书反问了一句,她像平时那样笑了一下,感觉笑得比哭还难看。 用手摸了一把脸,结果手上都是冰冷的泪水。她一口气跑到女卫生间。看着洗漱台镜中的自己,眼泪就越发地肆无忌惮了,从无声到小声地啜泣,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只是觉得伤心,感觉最亲密的人从身体抽离了一般。她哽咽地有些喘不上气,脑子里完全思考不了。 不对,不是这样,不应该是这样,她应该亲口问一下他的。电话,电话,她要给他打电话。她手颤抖地播着那串熟悉的号码,结果打过去是忙音。 她又一连打了好几个,还是打不通,她咬着手指头,在洗漱台那里转来转去。可是越是着急,电话就怎么都打不通。 这时候,她听到洗手间里面传来一个声音。声音软软糯糯,带着一丝娇媚:“云中,我刚录完节目,马上就回去了。你别担心,我这里一切都挺好的。对啊,我刚才在节目里分享了我们的幸福,我想你应该也很开心,对吧。” 苏锦书只觉得头晕目眩,感觉快要站不住了。她扶着洗漱台的边沿,用力地撑着自己。看到镜中的自己只是狼狈。 听到冲水的声音,她不想别人看到她这个样子,立马进了最近的一个卫生间躲了起来。说是躲,其实更像是在逃。她靠着冰冷的门滑落下去,然后就坐在了地上。 听到了那个声音出来,又听到洗漱的声音,然后是关门的声音。由近及远,最后飘然远去。她茫然四顾,又一次在卫生间里。这个场景好像很熟悉。 那个让她胆怯的黑夜,他出现在她的面前,解救了她。想到当初认错了人,她还觉得自己好笑。上大学之后,有次她和韩云中闹矛盾,正好樊少川来看她。晚上送她回宿舍时,他告诉了她这件事。 她那时候才知道,出现在黑暗中抱她的人是他。她竟然有些不相信!还有很多事,在很早之前都有了伏笔,只是她从未发觉。 他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己,却从未辩解半分。 她想到了那晚樊少川说的话:“在所有你有紧急情况发生的时候,我非常希望那个人是我。可是,每次总有一个人比我抢先一步,好像是命中注定。韩云中就是你生命中的英雄。我不得不承认,连老天都站在他那一边。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好男人。” “你这是在替他开脱吗?” “不,我只是实话实说。在你面前,我从来都是认真的,绝无半句假话。有时候我甚至还希望他有一天不喜欢你,那么我可能还会有那么一点点机会。可是好像没有这个可能了。”樊少川温柔地说道。 “你为什么这么说,对自己没信心啊?”苏锦书有些调皮地问道。 “你看那儿。”樊少川指着一处方向,苏锦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人影躲在暗处。苏锦书只看了一眼,就知道是谁了。 “你现在知道了,不是我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他从来不会给任何人机会。”说完,他向韩云中远远打了个招呼,就笑着走开了。 往事还历历在目,那个他现在却是别人的啦。看来樊少川还是说错了。她不禁苦笑道,以后她危急地情况下他也不会再出现了。那个电话她依然没有打通。 也是,他都有了未婚妻,怎么还会在乎一个曾经的故人呢?她看着手机,刚才着急,虽然很久没有联系,可是那串号码像是印在脑子里,她立马就输入拨出了,只是打过去都是忙音。 也是,刚才文琪正在给他打电话,她怎么会打得进去。 那天,她一个人在洗手间里坐了好久,相似的场景,不一样的心境。这次她终于明白,不会再有人来拯救她了。 她双手抱膝,蜷缩成一团,她的英雄这次把她推入到了这扇门,他放弃她了,而她,是真的失去他了。 第八十一章 前面有一个路人闯红灯,为了躲避,顾惜朝紧急踩了刹车。 惊醒了追忆往事的苏锦书,刹车的惯性让她的身体前倾,虽然系了安全带,可是头还是要撞到挡风玻璃上。 顾惜朝在那一刻伸出了手,挡在了她的额头前,减少了她的冲击。 “你没事吧?”顾惜朝紧张地问道,直到苏锦书说出“没事”两个字,他紧张的心才平复了下来。 “怎么会事,发生什么情况了?”苏锦书一边揉着额头,一边问道。 “没什么大事,你没事就好。坐好了,我们出发。”顾惜朝重新发动了车子。 “对了,你刚才在想什么?我的问题让你想到什么事情了吗?” “想到了一些往事,你知道往事总是很伤人。却又无可避免,人总是退无可退,把自己逼到死角。你想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她沉吟了一声,缓缓地说道:“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分手,可是他有了未婚妻,应该是他放弃我了。” “他有未婚妻吗?” “应该是吧。现在这对我已经不重要了。”她又恢复往日的神态,淡淡地笑着,只让人觉得冷静疏离。 顾惜朝觉得她好像是故意竖起了一道屏障,把自己隔绝在世界之外。 车子很快到了苏锦书的住处。顾惜朝下车,快速地帮她来开门,苏锦书下车,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她觉得脑子现在已经昏昏沉沉的啦。 谢过顾惜朝之后,她转身就走,只想回去睡一个好觉。顾惜朝却拉住了她的手,把她的手放在他手心里仔细研磨,她的手指细长,洁白如玉,却觉得冰冷异常。 苏锦书不解地看着他。顾惜朝抚摸着这双手,小心翼翼。 “让我照顾你好吗?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苏锦书慢慢地把手从他的手里抽出来,晚风吹得她头发有些凌乱,她抚了抚额前的头发,露出一张楚楚动人的脸。夜色中,她的脸白得发光,更添了一份凄美。 她习惯性地先笑了一下,顾惜朝已经摸到了窍门,她只要这样笑,那么后面的话总是会拒绝。 果然,他听到她说:“你知道,被人放弃过一回之后,就不太相信这些话了。而我也过了相信这些话的年纪。后来,我才知道给你温暖和刺骨的寒冷的往往是同一个人。今天,谢谢你。祝你,晚安。” 她礼貌地说完了这些话,向他点了点头,就要走。 顾惜朝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一把拉住她,把她拽到了自己的怀里。 苏锦书惊魂未定,他的吻已经吻了上来,那么猝不及防。苏锦书瞪大了双眼,他在她唇上、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就放开了她。 他拉了拉她的衣襟,说了句:“晚上风大,小心别着凉,快回去吧。我只是想向你证明我的决心,说你是我的女朋友那句话不是玩笑。我从来不开女人的玩笑。尤其对你,苏锦书,我无比的认真。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他推搡着她上楼,看着她慢慢地向前挪着步子,对着她的背影说了一句:“你可以现在不答应我,但是请别拒绝我。”他看到苏锦书身体明显地一怔,然后快步上楼了。 他知道,她听进去了。直到看到她上楼,看到她房间亮起灯光,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他不知道,有个人在不远处看到了这发生的一切。顾惜朝开车离开,他才从暗处走出来,站在楼底下,看向那处灯光柔和的房间。呆呆地站着,像一尊雕像。 苏锦书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觉得实在是憋闷的慌,就走到窗子前,想打开窗子透透气。她伸出半个身子,眼睛意外地发现了楼下站着的那个人。 那个人快速地离开,只留给她一个背影。一个萧索落寞的背影。那个人是谁?最近好像奇怪的人特别多。 她自己都快成一个奇怪的人,哪还有心情去管别人的事。苏锦书长舒了一口气,觉得疲惫不堪,离开了窗子。 她不知道,那个人重新躲在暗处看着她,直到她消失不见。他看到,晚风吹着她的长发,她仰头向天,重重叹了口气。 月夜下的她,即使只是一个剪影,都觉得那么好看。她忘了,曾经有个人就是这样沉默的爱着她。像一个影子,暗中保护,护她周全。 也许是太累了,苏锦书这一觉睡了好长的时间。但是又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梦。梦到了顾惜朝拉着她求婚,一会儿又变成了韩云中的样子。 梦冗长,扰得心也更乱了。苏锦书是午夜电台主播,上班时间大都是在晚上,别人在睡梦之时,她的工作才开始。 这种颠倒的生活让她的作息和别人不太一样。白天经常补觉,晚上反而会比较清醒。难得的休假时间,她晚上也总是休息不好。 这次她请了三天假,难得的一觉睡到了天亮。第一天假是为了爸爸的忌生辰。今天是第二天,她要去看望一个人,一个老朋友。 梳洗打扮之后,她向母亲打了声招呼,就出门了。穿了一件奶咖色的宽松毛衣,下面是一条灰色的格子裙。一顶深咖色的贝雷帽将头发都规矩的收拢了起来。 临走时,她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只觉得少了些什么。从衣橱里拿出了一条彩色的丝巾系在了脖子间。丝巾让整个人都明亮了不少。 苏锦书觉得自己是一个很阴郁的人,阴郁的人更需要温暖的颜色去装扮自己。她觉得她的阴郁和爱无果、得不到、已失去有关。 年轻的身体和心灵才能承托起厚重的颜色。而苍老的灵魂才需要温暖的颜色去点缀。 “我是老了吗?”她看着镜中的自己,面容依旧姣好,对着镜中微笑了一下,只觉得勉强。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丧失了开心的权利。以前那个爱笑爱闹的姑娘好像一下之间就消失不见了。 长大,其实意味着你会失去一些东西。苏锦书,失去的是她的笑容,是她的开心。 相较之下,她觉得自己其实没有那么惨。因为,有些人,失去的是生命。她今天要去看的就是一个随时要失去生命的人。 第八十二章 当苏锦书左手捧着一大束满天星,右手提着水果篮和一大袋子吃的下车时,肿瘤医院那几个醒目的红字刺痛了她的双眼。她有一瞬间迈不动腿。 人来人往的医院,每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都愁容满面,大家对死神的忌惮让我们同时也忌讳医院。 医院的白是惨白、死白,医院的红是鲜血涌动、是触目惊心。医院弥漫的味道都是消毒水的味道,挥之不去。 苏锦书在医院走廊经过时,她的青春明媚吸引了不少人回眸,那些穿着白色病号服的病人彷佛看到了一道绚丽多彩的阳光,人们被这健康的气息所吸引,那是他们此刻所深深向往的。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也与消毒水味格格不入。她尽量脚步走得轻巧,但高跟鞋还是有节奏的发出声音。 像是生命的回响,穿过死寂的走廊。像是走了很远,终于声音停止了,她在406号病房前站定。 刚要敲门,忽然想到了什么,她悄悄地退回去。放下水果篮,迅速地摘掉了丝巾,然后是帽子,把它们塞到了随身的包包里。 她出门没有化妆,素面朝天反而让她的脸显得更加白净细腻。虽然由于工作,她的作息不太规律,但是她的皮肤状态一直很好,这让很多人都羡慕不已。 她用卫生纸擦掉了出门涂抹的口红。并为自己的行径感到卑鄙。她是如此地彰显着自己的生命,却全然不顾这里还躺着一个暗自枯萎、死死挣扎的可怜人。 刚才从门中的小窗口只看到她一眼,她发现自己的眼眶就要湿了。做好了这一切工作,她深吸了一口气,练习了一下自己的微笑,尽量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难堪。 练习假装,也是成年人必备的一个技能。 她轻轻推开了门,她觉得这是自己近来微笑的最好的一次,真应该用相机拍照记录下来。她尽量让自己显得轻松愉快,进门时还稍微转了个圈,把自己藏在花束后。 果然,她听到病床上传来一阵笑声。笑声中伴着轻微的咳嗽声,让她的心扭紧在一起。她把花束放在胸前,露出了自己的脸。 “嗨,美女,约会吗?” “你可来了,我都想你了。我想和你约会。” 病床上的那个人慢慢地说道,声音细如蚊蝇,她面颊销售,眼眶深陷,显得眼睛尤为地大。 苏锦书看了只觉得心疼,虽然已经做好了心里建设,但是看到她这样子,她还是有些难过。 她消瘦地太快了,苏锦书只觉得她躺在那里小小地一只,本来身材就娇小,现子只觉得更加瘦弱。像一只蒲公英,一阵风就可以将她吹散。 “锦书,你好久都没来了?” 苏锦书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床边,用手轻轻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亲昵地说道:“小池,我上周不是才刚刚来过啊。” “你扶我起来吧,坐起来舒服一点。”林小池缓缓地说道。 她本来说话就温言细语地,生病让她更加地气若游丝。想到以前自己还对文学作品中那些病态美人迷恋不已,林小池只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变态。 病态的美,其实是生命内的腐朽,她感觉自己现在的身体在慢慢的由内而外的腐烂,马上走向消亡。 苏锦书帮她把病床摇到舒服的高度,把软枕垫在她身后,尽量让她靠得舒服一点儿。 “你今天气色看起来不错。”这句话是真心的,相比较上次,苏锦书觉得她的脸有了一丝光泽。 “哎,你等一下。”她从包里翻出了一支口红,轻轻地给她涂上。 有了口红的衬托,她的脸虽然惨白,却有了一丝动人的媚态。口红是女人的武器,有了武器,才可以所向披靡。 “这样就好多了,你真漂亮,小池。” “我觉得你买的花漂亮。在这病房,连看到花都是奢望。”林小池看着那束满天星。 小小的白花一簇一簇的,掩映在绿色的叶子之下。星星点点的,甚是好看。 “满天星月,看人憔悴,烛泪垂如雨。”她不知怎么地就想到了这句诗。 “知道你喜欢满天星,刚才就去买了一束。看着花,人心情也会好一些。”苏锦书一边说着,一边把花插好。 看着那些小白花,她忽然心头掠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应该挑选些颜色更艳丽的花来。她整理好花束,又回到她的床边。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满天星吗?”林小池盯着那束花,她闻道一股淡淡的清香味,这让她心情觉得很好。 苏锦书知道她喜欢这花,但是却从来也不知道原因。她觉得有些事情也许根本就不需要原因。 苏锦书没有回答,林小池自己说了起来:“因为它毫不起眼,却永远又不可或缺。当不了主角,却是不可或缺的配角。配角的人生其实也挺好的,也没有那么不堪。” “你不是配角,小池。”苏锦书认真地对她说道。她不允许她的朋友这样贬低自己。 “我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忙?我想再看看他。” 苏锦书闭上了眼睛,她知道她口中的那个他是谁。直到现在,她都难以忘怀。谁又能真正忘怀呢? “我有感觉,我好像扛不过去了,这可能是最后次一见他了。我就是想在临死前再见他一面。” 苏锦书握着她的手,她的手软绵无力,指间分明,感觉她的骨头膈的她生疼。 “你别瞎说,三年你都扛过来了,你真的很了不起。我相信你可以的。”苏锦书说着,感觉自己的眼泪都要掉下来。她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你最近如果没事,就多来看看我。因为一个人躺在这里真的很害怕。以前害怕孤独、现在害怕死亡,”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下,神情很像是个不好意思的小女孩。 “我可以害怕吧?”她盯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苏锦书,疾病让她眼神里全是天真的无辜,善意的单纯。 苏锦书的眼泪就这样掉了出来。“说好不哭的,你又惹我哭。”苏锦书嗔怪道。 林小池伸出手,抚摸着她的头发,羡慕地说着:“真好,我也想有这样美的长发。幸亏三年前你陪我拍过一组相片,把我最美的瞬间都留了下来。我也曾当过新娘,这样也不遗憾了。” 今天不知怎么地,林小吃的话语很多,借着精神好,她说了很多很多,大部分的时间苏锦书都是静静地听着。 第八十三章 “那件事我很抱歉,我知道他有些记恨你!听说你们后来也没了联系。我很抱歉,这件事也伤害了你。”苏锦书知道她说的是谁。 她想告诉小池,其实前不久她刚见过那个人。他们客气地打了招呼,他身边也有了新的姑娘!也许所有人都很好,只有她的小池不好,非常不好。 “没有,你现在就是要好好治病,赶快让自己好起来。不要再想这些过去的事情了。” 林小池握住了苏锦书的手,她的头想仰起来,“你说,他还想见我吗?” “会的,会的,你放心。”苏锦书安慰道。 一边听着,一边安慰她,一边默默垂泪。苏锦书做电台主播多年,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相比较于说,倾听更重要。小池说着说着就累了,后来她嘴里一直喊着那个人的名字。 “少川、少川…”她听到小池这样轻轻地喊着。这个人成了她生命的烙印,怎么都挥之不去。看她安稳地睡去。苏锦书帮她拉好被子,轻手轻脚地出门。 开门的时候,她听到后面林小池有翻身的迹象,她回头,林小池说了一句:“锦书,下次来不要擦掉口红,我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来看我。只有你漂亮了,我才觉得我还是漂亮的。你要带着我的那份一起,用力地活。” 苏锦书“嗯”地一声,眼睛里有泪花。“我会的,我们拉钩!” “一言为定!” 林小池看到她肩头微微在颤抖。后来的时间里,苏锦书总是会想到林小池说得最后的这句话。 她是以什么样的表情说的呢?浅笑着?她一直都是这么温柔的人,苏锦书有些后悔,她最后留给小池的是个挥手的背影。如果知道那是永别,她也许会飞到她的床边,亲吻她的额头。有些时候一转身,就是永别。所以每一次才要好好道别。 苏锦书走出病房,在走廊里遇到了林小池的姐姐,林泉。她提着饭盒正向这边走来。看到苏锦书,也是微笑着表示谢意。 两人在走廊的长椅坐了下来。林泉只比林小池大五岁,是一名中学老师。最近请了长假一直在照顾妹妹。 苏锦书也是在三年前林小池生病时才知道,她是一个孤儿。父母在她初一那年去世,她一直是姐姐照看着长大。 和林泉说了几句话之后,苏锦书就明白了林小池的温柔是从那里来了。林泉就是一个温和雅致的人,苏锦书总觉得她说话有种轻柔的美感。 她穿着一件灰色长毛衣,绑了一个低马尾,额前飘出几缕发丝,平添了她的柔和。 “锦书,谢谢你抽空过来看她。从她生病一直到现在,幸好有你这样的朋友在身边照应着。小池这孩子命苦,从小到大就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我真的非常感谢你。” 林泉轻轻柔柔地声音飘进了苏锦书的耳朵。 “你付出了更多,你是一个好姐姐,小池一直都觉得很对不起你,感觉是她拖垮了你。” 苏锦书觉得自己其实是一个很不会安慰人的人,她手指一直在包的细绳上缠绕,来掩饰自己的慌张。 走廊的长椅面向着玻璃窗,可以看到窗外阳光很好。苏锦书忽然想到,也许可以让林小池也感受一下这阳光,她一定很喜欢。 “小池,她,她撑不了多久了。医生之前找我谈过,让我做最坏的打算。癌细胞已经转移了。这次真的是回天无力了。虽然我没有和她过多得谈论病情,但是我感觉到她好像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林泉说着说着头埋在了双腿之间,苏锦书这才发现她的头顶有几丝白发,明晃晃的,很是刺眼。 她伸出了手,想拍拍临泉的肩膀,但是最终手又停在了半空。落下,收回。在巨大的悲痛的面前,任何的安慰都是苍白无力的。 人类的悲欢其实并不相通,所以我们都是孤独的个体。悲伤的时候,能做的就是放纵自己的悲伤,别的,都无他用。 苏锦书陪着林泉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林泉其实很感谢苏锦书,她安静地深沉,不多话,却总是让人觉得安心。好像一颗定心丸,有她在,好像一切都不那么慌张。 临走时,林泉叫住了苏锦书:“如果小池和你说了什么心愿,如果不为难,请你帮帮她。还有,就是多来看看她。”说完这句,林泉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就掉了下来。 她深深地给苏锦书鞠了一躬。苏锦书立马也回敬了一下。回到车上的时候,苏锦书再也忍不住了,大哭了一场。刚才强忍的悲怆都化为泪水,她的朋友要死了吗? 想到这个,她就觉得难以呼吸,心痛地无以复加。很快,车上的一盒纸很快就被用光了。她鼻头哭得红红的,像个小罗卜头。 她决定了,她要去找樊少川,那个她想见的人。这是她的心愿,她必须要替她完成。 对于林小池喜欢樊少川这件事,苏锦书一直是后知后觉。 一直以来,她都沉浸在她和韩云中的爱情纠葛中,无暇顾及旁他,偏偏林小池也是一个守得住心事的人,她的心事都在她无言的沉默里。 林小池果然如她所愿,考上了和樊少川同一所大学。高考成绩揭榜那天,她和苏锦书一起去看榜,红红的喜榜上她一眼就看到了樊少川的名字。这是一种本能,女生对于喜欢的人总是像雷达一样锁定和他有关的一切。 她在不远处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如果能够一直这样紧随他其后,她也是开心的。她激动的手握住了苏锦书的手,苏锦书只当她是考上了心仪的大学而高兴,殊不知她心里的小火苗是为了那个人而激动燃烧。 她是从什么时候爱恋樊少川呢?苏锦书一边开车,一边在回想他们在一起的所有瞬间。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林小池总是不爱说话,经常笑意盈盈地看着发生的一切。 但似乎,她看向樊少川的眼神,却格外温柔。她害羞地、隐秘地喜欢着他。苏锦书觉得其实自己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朋友。 她粗枝大叶地快乐着自己的快乐,却全然没有发现这个女孩最隐秘的心事。直到上大学那件事,她才知道林小池喜欢樊少川。 林小池这一觉睡得很沉,梦中又是些很杂乱的事情。醒来有一瞬间她不知道自己躺在何处,是天堂吗?不,天堂没有这么浓重的消毒水味道,应该也没有疼痛。 她讨厌疼痛,讨厌身体上插得各种仪器。但是疼痛却让她异常清醒,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记得以前发生的事情。 她现在垫着尿不湿,她感觉到一股来世汹汹的潮意,又出血了。出血已经习以为常。 她看到姐姐在旁边的椅子上睡着了。她可怜的姐姐,她没有叫醒她。她看着姐姐的睡颜,她憔悴了不少。应该有个人来心疼她的。 以前确实有。三年前,她甚至还见过那个男人几面。她因为腹痛刚确诊为卵巢癌,孤独害怕地通知了唯一的亲人,唯一的姐姐。 姐姐抱着她大哭了一场,然后对她说:“放心,你不要害怕,有姐姐在,姐姐帮你治疗,会好的。姐姐不会放弃你的,你也不要放弃你自己。” 她躺在病房的前一个月,那男人来过几次。后来,就消失了。 她问起姐姐,姐姐也只是笑着说:“一个朋友而已,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不能总麻烦人家。” 其实她知道,他不仅仅是个普通朋友,如果没有她这个病,他很有可能就是她的未来姐夫。 第八十四章 他来医院最后那次,她都听到了。他们之间最后的谈话。她去上厕所,然后像所有影视剧戏剧化的那样,她躲在暗处目睹了一场男女主分手的戏码。只不过女主是她的亲姐姐,而他们分手的原因则是因为她。 他身体斜靠在栏杆上,掏出了一根烟叼在嘴上,摸了摸兜,想找出打火机点上。可能是出门换了件衣服,怎么都找不到打火机。胡子拉碴的,略显颓废。林泉上前直接从嘴里取出了他的烟。 “别抽了,这里是医院。” “好,我不抽。我只是心里有些难受,林泉,你知道吗?憋得慌。”男子情绪稍微有些激动。 “我想了一下,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要好好照顾妹妹,可能就是我之前没有好好照顾她,她才会生病。她太可怜了。”林泉说着也靠在栏杆上,眼睛看向远处,虽然她不知道远处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 “那么我呢?所以你就选择放弃我了?我在你眼里就这么分文不值吗?”男子的手狠狠地抓着栏杆,青筋暴起。因为激动,小池看到他嘴角在抽搐。 “你别逼我,我已经很难了。我不想连累你,你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我说我的选则是你呢?我愿意和你一起承担呢?”男子抓着林泉的肩膀,林泉低着头,默不作声。 “对不起!”半晌,林泉说了这么一句。她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但是眼泪没有掉落下来。长发遮盖了她的脸,小池看不到她的表情。 “我愿意陪着你面对这些!” “可是我不愿意!我不愿意!”林泉倔强地说道。 男子用力地捏着林泉的肩膀,在听到那句对不起之后把她揽入怀中,这应该是最后一次拥抱她了吧。她的长发柔软、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味着她的气息,以后这一切都将感受不到。半晌,他恋恋不舍地把头抬了起来。林泉的眼泪一下子就掉落了出来。 他给了她一个微笑,用手轻轻地擦掉了她的眼泪,温柔地说着:“别哭,你哭起来特别丑。以后都别哭,我害怕没人帮你擦眼泪。”不说则已,说了之后,林泉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 她哭到哽咽,边哭边说道:“对不起,我只是没办法,我不愿意拖累你。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现在男子反而平静了许多,他一边帮她拭泪,一边说着:“你不该放弃我的,也许我没你想的那么脆弱。我难过的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不是想到要依靠我,而是放弃我。也许在你心里,我并没有那么重要。”他苦笑了一下,表情惨淡,却比哭还难看。 那个男人走后,姐姐直接蹲在地上哭得起不来。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出现在她面前时又是一副笑语盈盈地样子。她不敢问,藏匿了巨大悲伤的姐姐为她做的牺牲有时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此刻,她安稳地睡着,她希望她有个好梦。 三年前她被确诊为卵巢癌,当时她坐在医生的对面,傻傻地问了一句:“医生,我只是腹痛,并没有其他感觉,会不会是弄错了啊。我怎么会得癌症?”医生是个戴着眼镜的微胖的中年男子。他推了一下眼镜,以严肃、专业、冰冷的话语说着:“每个得了癌症的人都是这样的问的。你应该庆幸,因为腹痛你检查出了病症。及早治疗还是能多活几年的。” 她颤抖着手,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发抖,问道:“可是,可是,我还是处女?我怎么会得这个病?” “这是你们的一个误区,不是说有不洁的性生活才会得这个病。我建议你通知家人,及早来治疗。” 那时她大四,她用四年的时间变成了樊少川的好哥们。成为经常出现在樊少川身边的那个人。人人都知道樊少川有个高中时期的好友叫林小池,文文静静,人长得也秀气。可是,人人也都知道,樊少川的女友从来都不是她。樊少川自从在苏锦书和韩云中交往后,就变得有些放荡不羁。四年里交了三个女朋友,每一个都不长久,他身边的人换来换去,却唯独不是她林小池。以为上大学她离他近了一大步,又感觉似乎退远了好几步。 关于这个问题,樊少川曾经的一个女友曾经问过他:“那个林小池挺好的,对你也非常好,你为什么不喜欢她?”樊少川吐了一口烟圈,深沉地说道:“谁都可以,就她不行。”这话不知怎么地就传到林小池的耳朵里,她听后对造谣者只是笑笑,什么都没说。依旧是樊少川身边的小跟班,只要他有需要,她就会随时出现。 有次樊少川喝醉了,打电话叫林小池过去,林小池当时在图书馆看书,接到电话,立马就跑去了。结果跑太快,在图书馆的台阶上摔了一跤,额头那里磕破了,出血了。她用卫生纸擦了擦,就赶着去找他。 樊少川在大学外的小饭馆喝得烂醉,看到林小池赶到。和他喝酒的几个伙伴就散啦。有个伙伴还说道:“小池到了,有人处理他了,我们都可以走了。”另外一个嬉皮笑脸的说道:“小池,要不你给我当哥们吧,这小子不配。”喝醉酒的樊少川抬起头来,嚷嚷道回了一句:“我不配你配啊,滚,都滚。” “哎呦,你看,他还舍不得了。要是真的为人家姑娘考虑,就不要老吊着人家。” “走,走,我们走吧,善后的人都来了,不走等着挨骂呀。” 众人在哄笑声中离开了。小池把他从酒桌上抬起,让他肩膀搭在她的身上,他半个身体都依靠在她的身体上,这样依靠着前行。樊少川嘴里呼出的酒气都喷在她耳朵里,让她耳朵痒痒的。他的手乱挥舞着,不小心就碰到了她的额头,她忍不住就痛呼了一声,手碰到了伤口,又出血了。樊少川发现自己的手有鲜血,就问了一句:“你怎么了,受伤了?” 林小池只是用手捂住额头,并没有搭话。樊少川停住脚,用力让自己站定,拨开了她的手,看到了一条裂缝,口子正在渗血。他恢复了些神智,问道:“伤口怎么弄的?疼吗?” 第八十五章 林小池本来觉得还好,习惯了一直坚强,忽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关心触动了,眼泪就默默流了出来,点头像蚊子哼哼似的“嗯”了一声。 樊少川拉住了她的手,说了句:“走,我们现在去医院,伤口要缝针。” “你不是喝醉了吗?”林小池反问道。 “是醉了,但是没那么混账,先去医院。我可以走,你稍微扶着我就行。” 就这样,两人搀扶着去了最近的医院,林小池的伤口缝了四针。 她怕疼,缝针的时候手一直哆嗦,医生就喊了一句:“喂,那男朋友你抓着她啊,别让她抖。”樊少川就抓住了林小池的手,紧紧地握着,让她感到温暖可靠。 处理伤口结束,医生对着樊少川说了一句:“年轻人,别喝酒,多照顾照顾女朋友,别让她受伤。” 林小池还想解释一下,樊少川则是很痛快地回答道:“好的,知道了,谢谢。” 两人走在回学校的路上,樊少川已经酒醒的差不多了。林小池只是搀着他,他们慢慢地走着,许是刚才的手太温暖,林小池走着走着就停下了脚步。 樊少川看她停下了脚步,他也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怎么不走了?” “为什么那个人不能是我?” “什么?” “你知道我在问什么,为什么你身边的那个人不能是我?任何人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 她的眼睛直视着他,没有丝毫退缩。 “你喜欢我?”樊少川的眼神里满是不解。好像喜欢他是一件十恶不赦、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林小池轻微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樊少川再次看到她的眼睛,里面已经泪水涟涟。 她自嘲道:“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所有人都能看到我喜欢你,唯独你看不到。我在你心里是透明的吗?” “可是你知道,我喜欢的是锦书啊。一直都是,从来都是,这个不会变,起码现在不变,将来也许…。” 樊少川说的铿锵有力,在苏锦书的事情上,他从来都坚定有力、掷地有声,绝不含糊。 “那又怎么样?锦书现在是韩云中的女朋友,你是知道的啊!” “是,我是知道。所以我祝福她,当她的朋友,在一旁守护着她就好!” “那为什么她们都可以当你女朋友,唯独我不行?” 樊少川第一次看到她眼神里的倔强,和平时里文静温柔的她判若两人。 “因为你是锦书最好的朋友。你见证过我有多认真喜欢过一个人,我尽全力喜欢的青春岁月,你是见证者,见证我的荣辱,见证我的失败。看到你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就像看到锦书。所以,唯独你不能。这是我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你的尊重。” 樊少川一口气说完这些,他发现林小池的眼里由倔强转为惊愕,由惊愕转为黯淡。她眼里的光消失了,恢复了像小动物一样受伤的表情。 “只因为我是锦书的朋友,所以我就永远没有资格?”她反问道,又像是不需要回答一样,自说自话。 “小池,你是我的好朋友,别这样行吗?”樊少川伸手想抚摸她的头发,她用手臂挡开了。 “谁想当你的好朋友!我不需要这样的好友!” “林小池!” “你喜欢她我知道,可是就不能给我一丝机会吗?你不知道你这样说有多残忍?我不怕你不喜欢我,我害怕的是我没有和她们同样的机会。你知道一个人如果连机会都被剥夺,就毫无希望,你直接宣布了我的死刑。” 她哭得梨花带雨,又楚楚动人,让人好不心疼。 “小池,我了解……”樊少川话还没有说完,林小池就打断了他。 “不,你不了解。你不了解我是费了多大的劲才追上你的脚步到这里,你不了解我为你做出的种种努力,不了解我从什么时候默默关注你,不了解我是怎样的喜欢你。我以为我不说,你终有一天会看到我,只要我努力再努力一点,你就会看到我。可是,我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也许你并不想看到我呢?我喜欢你,这从来都不是秘密。是你从来没有用心去体会。说到底,你和我一样都是大傻瓜。我们都爱着一个永远得不到的人。” “小池,别怪我,你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我相信你会找到一个更好的人的。” 樊少川说得诚恳,他的眸子因为酒醒而清清亮亮的,像秋日的深潭。林小池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她害怕自己再看一眼,就会陷下去。越陷越深,跌入无底深渊。 你不知道,你就是那个更好的人。这句话林小池没有说出口。她叹了一口气,想从包包里拿出纸巾擦一下脸。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脸已经哭花了。 樊少川适时地递纸巾过来,他就是这么温柔一个人,永远都是这么温柔、体贴。她擦着眼睛,想到他的温柔体贴。 她又忍不住眼泪溢出眼眶,笑着说了句:“以后别对我这么温柔,这样我会有错觉你喜欢我。也许就是你的温柔,才让我放不下你。你知道放下你有多难吗?” 樊少川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振作起来。她恢复了情绪,收拾好了自己,两人又一起慢慢地走回学校。只是,这次,樊少川没有让她扶着。 他双手插兜,两人都没有再次说话。林小池看着地上他们两人的影子,有着一段小小的距离。她稍微的靠近他,让影子可以挨着。樊少川没有看到她这些小心思。 她想,她这一辈子做他背后的影子好像也可以。刚才那句话,她其实没有说完。你知道放下你有多难?后半句没说的话是我怎么舍得放下你。 这句话他不需要知道,喜欢一个人,你希望他知道,又害怕他知道。 林小池只是知道,她喜欢他,无关其他。喜欢这件事,本来就没有想着回馈。这是她第一次、最后一次在樊少川面前说喜欢他。 至此以后,她的喜欢都藏在心底、藏在眉梢眼角,隐匿在和他说过的每一句无关痛痒的日常交谈中。 她彻底忘了那天晚上的表露心迹,依旧扮演好他身边好哥们的角色。只有这样,她才可以继续在他身边。她想,只要能在他身边,也是好的。 人不能太贪心,许太多贪心的愿望,是会被上天惩罚的。 第八十六章 她咳嗽了一声,感觉吃力地喘不上气,这一下惊醒了睡梦中的林泉。林泉赶紧过来帮她拍背顺气,又倒了一杯水给她。她抿了一小口,就摇摇头示意不喝了。 她没有给姐姐说她下身又流血了。觉得好像现在自己只是会给别人添麻烦,这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 她许的最贪心的愿望就是和樊少川在一起,果不其然,最奢望的梦终究会变成泡沫。任她苦苦挣扎,结局都是一样。 “不舒服吗?我去找大夫。”林泉温柔地说着,她说得小心翼翼,生怕触到她的不开心。 病人的情绪需要迁就,就是最亲近的人,也要小心地说话。这是林泉照顾小池以来摸索出来的。人生病了之后,情绪就会变得很古怪又脆弱。哭泣是常事,摔碗筷发脾气也是常事。 可是小池却总是很安静,不怎么哭,更没有发过脾气。她越是这样,林泉反而越担心,越揪心。她其实希望她像其他病人一样大声的哭闹、发泄不好的情绪。 可是她没有,从生病到现在,她反而总是安慰她,让她不要太辛苦。 “我有点想吃以前我们楼下的那家蟹粉包。”林小池说出了这句话,林泉简直高兴万分。 她迫不及待地就想去给她整来。她希望她提意见,她想为她做任何事。 林泉出门了,林小池舒了一口气。她是故意把姐姐支走的。她想一个人趁脑子清醒的时候想想事情。最近混沌的时候越来越多,难得有清醒的时候。 清醒的时候最适合回忆往事,她还能记得自己最喜欢的人叫樊少川,这样真好。 那天她从医院确诊后,在医院外的小花园里坐了一个小时,手机握在手里不知道要打给谁。她想给姐姐说一声,忽然又忍住了。 她回了学校,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碰见了樊少川。樊少川和宿舍的同学去吃饭,他们都认识樊少川这个红颜知己,不,这个跑腿的小跟班。 樊少川见到她,倒是热情地打招呼,一把搂过她的肩膀,“走,去吃饭。” 他搭着她的肩膀,林小池就这样被掳着坐在了烧烤摊子上。她沉默着一句话不说,只是默默地撸着串。樊少川发现她今天吃得格外多。一串接着一串,感觉像好久没吃过肉。 “没看出来,你这小伙伴这么能吃啊,要不要再多点些?” 没等这家伙点,林小池自己先开口了,“老板,来四串鸡翅、四串烤肠。在来半斤烤肉。” “哎呦,女中豪杰啊,喝酒吗?”有个人这么一提议。 林小池直接拿起桌子上的一瓶啤酒喝了起来。喝得用力太猛,一下子呛口了,引得她不停地咳嗽。 “林小池,你疯了呀!”樊少川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酒瓶,帮她拍背顺气。 林小池咳嗽的眼泪都掉了出来,但还是没有理会樊少川的话语,想从她手上夺过那瓶酒,樊少川不给,她又从桌子上拿了一瓶喝了起来。 “林小池,你有什么火吗,要发泄吗?”樊少川问道。 “没有,我只想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不行啊。”林小池如此解释道。 “可以,那我陪你。”说完,樊少川也拿着手里的酒喝了起来。 其他人也觉得今天饭桌上的气氛不太对,也都没有多说话。 饭罢,樊少川让其他人先走了。林小池不胜酒力,已经喝醉了,趴在桌子上。他结完账,背起这姑娘就走了。 其余的吃客都流露出艳羡的表情,觉得这小伙子艳福不浅。 这是樊少川第一次背林小池,发现她居然很轻,一点分量都没有。说是喝醉了,但是林小池一直都在自说自话。 樊少川背着她,她自动的两只胳膊搂着他的脖子,让别人看着很亲昵,就像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我好喜欢你啊,樊少川,少川,阿川,小川川…” 她嘴巴说着,手上的动作还不停,用手揪着樊少川的耳朵,他被揪得吃痛,大声喊了几声,她才松手。 “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不让女生喝酒了,女生喝醉了简直就是恶魔呀!”樊少川无语道。 背上的林小池竟然哭了,刚开始还是小声抽泣,然后哭声越来越大,对着樊少川又是捶又是打的。樊少川没办法,只好把她先放下来,林小池从他身上滑下来,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路边正好有个长椅,樊少川扶她坐在长椅上。他也在她旁边坐下。看她哭哭啼啼,像个孩子一样撒泼打闹,嬉笑怒骂。 “你哭什么呀?你很伤心吗?”樊少川拿出纸巾帮她擦眼泪,她的鼻涕眼泪已经分不清了。 林小池深深叹了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她的头像拨浪鼓一样点着。 然后抬起她醉眼朦胧的脸,看着眼前的人,无比认真地说道:“你说,在我快要死了和我喜欢你这两件事,哪一个听起来更悲伤?我怎么都觉得是一样悲伤呢。” “你喝醉了,别乱说话,你会好好地活着,长长久久地活着。”樊少川安慰道。 “长长久久?”林小池把这四个字又念了一遍,然后无奈地笑了。 她看着眼前的人,他真好看,鼻子那么挺,眉目之间有种气宇轩昂的英气,他温柔地朝她笑着,就是这该死的笑,她忽然很想尝一下这笑的味道。 酒精上脑,她脑子都是粉红色的泡泡,她觉得自己的脸烧烧地,脑子也烫烫地,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此冒出。 樊少川不知道刚才那一幕是怎么发生的,她忽然侧过身,上前吻住了他。她的手抚摸着她的脸,不让他逃离,然后忘情地在她嘴巴上研磨着,吮吸着。 他闻道她嘴里的酒味,酒是迷药,让她失了心智,他想。他茫然地不知所措,眼睛睁着,里面都是错愕。吮吸地间隙,他听到她说:“闭上”。 他不知怎么地,就闭上了眼睛。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出现的是苏锦书的身影。想到苏锦书,他一把推开了她,仓皇站起了身。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他的手仓皇地不知道往哪里放。 “你想和我上床吗?”林小池冷不丁地说了这一句,彻底惊呆了樊少川,他被吓住了,由于惊吓过度,竟然打起了嗝。 一声接一声,他不停地拍自己的胸膛想顺气。 “你疯了!”他认为从刚才开始她就已经疯了,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让她这么疯狂。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彷佛这不是他认识的林小池。 “我不介意你把我当成苏锦书,你想和我上床吗?”她又重新说了一遍,口气比刚才还坚定,又多了一丝低三下四地委曲求全。 这一刻,樊少川才意识到她是认真地。 这一句话,让樊少川的打嗝更加严重了。他被吓到了。这个林小池还是平时那个唯唯诺诺的林小池吗? “你害怕了?还是你不想?” “我看你是醉得不清,需要吃药了。” “你怎么知道我需要吃药。”说完这句话,她埋头痛哭,像个孤独无助的小孩。 樊少川搞不清楚她为什么哭了起来。她走过去坐在她的身边。只要她需要,他的肩膀随时可以给她靠。林小池不知道哭了多久,樊少川不知道她的心事,只当她是喝醉了耍酒疯。 她哭得累了,倒在椅子上睡着了。脸上还挂着泪痕,樊少川默默地帮她擦干眼泪,又背着她往回赶。 林小池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她躺在一个温暖的胸膛上,她看不清那个人的面庞,在那一刻,她突然想,如果这个人是樊少川多好啊。她痴痴地笑出了声。 樊少川听到她梦中都能发出笑声,也无奈地笑了。一会哭,一会笑,真是个小孩儿。 樊少川忽然想到,女人不管她的年纪有多大,从本质上来说她都是小孩儿,需要爱护、忍耐和包容。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自己专属的小孩儿,但是认领需要一个过程。 他喜欢的那个小孩现在正在被别人宠爱。而背上的这个小孩也会找到宠爱她的良人。等待,也是练习爱情的一个必修课。 第八十七章 林小池觉得自己下身又在流血,肚子又在绞痛,她蜷缩成一团,像个蚕蛹一样,又变成了生命伊始的状态,像个婴儿。疼痛的时候她都在想樊少川,想到他,心里觉得甜蜜,又有一丝苦涩。他现在应该很恨她吧?如果没有三年前那件事情,也许他们现在也没那么糟。 今生她还有机会再见他一面吗? 苏锦书按照上次樊少川给的名片,找到了樊少川现在的工作室。他们好久未见,她确实不知道现在的他过得如何。但是上次匆匆一面,却觉得似乎他还好。她站在楼下看了一眼,他这个工作室在繁华的主街道,有三层楼那么大。苏锦书瞥了上面的招牌,心想看来他这几年事业发展得挺不错的。她走了进去,服务小姐露出职业笑容,客气地招待她。她说明了来意,服务小姐让她等一会儿,樊总正在上面招待客人。服务小姐递给了苏锦书一杯水,让她先休息一会儿。苏锦书趁机了解了一下他这个工作室的大概结构:一层是服务咨询招待,二楼是会客厅,三楼是办公区域。 苏锦书忽然听到楼上一阵异响,有东西掉落的声音。还传出声音:“樊总,你没事吧。”发生什么事了?一个服务小姐正好从楼上跑下来,她连问就问:“楼上发生什么事了?”服务小姐急急忙忙地说道:“别提了,刚才来访的客人,说是我们以前樊总的老同学,姓韩,叫韩什么,两人打起来了。”苏锦书听到姓韩,就隐约觉得那个人是谁了。她马上上楼,就看到了这样一副画面。 樊少川衣衫凌乱,衬衫的领带已经被扯开了。他嘴角出血,左脸有些轻肿,他正用手擦着血迹。看来那人下手不轻啊。有一个人坐在他对面,苏锦书只是看了一眼背影,就知道了那个人就是韩云中。只是,他们两为什么会打起来呢? 樊少川看到了上来的人是苏锦书,大呼了一声:“锦书?”那个人听到后也回头了,四目相对,一时感觉竟有千言万语要说。苏锦书发现,韩云中的右手上都是打人留下的伤痕。注意到她在看他的手,他微微藏起了右手。 “几年不见,你还长本事了,学会打人了。”这话显然是对韩云中说的。苏锦书说完,就走到樊少川跟前,查看他的伤势。韩云中听了这话,知道她在嘲讽自己,又看到她先过去看樊少川,心里也很不舒服。手使劲捏着椅子的扶手,伤口崩开又在渗血,他全然无知。 “你没事吧。”苏锦书轻声问道,然后正好有人拿了医药箱上来,苏锦书顺手接过,帮他消毒处理伤口。她动作轻柔,生怕弄疼了他。又帮他嘴角贴了创口贴。一番收拾后,樊少川才稍微看起来像点人样。韩云中看这一切看得真是怒火中烧。心里有一把火,越烧越旺,苏锦书就是那不息的火苗。他觉得自己完了,以前就有了这样的觉悟,这辈子要毁在苏锦手手里。 “你怎么来了,你找我有事?”樊少川问道。苏锦书会来找他,他其实很意外,毕竟三年前发生那件事之后,除了上次在街头碰到过一次,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不是不想见,而是有的人你知道即使不见,她都永远住在你心里,从未离开。她像一个幽灵,肆意地栖居在他的魂灵上。 “你们为什么要打架?他为什么打你?”苏锦书像是没听到他的问话,自顾自地又问了一个问题。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是我先问的。”樊少川表明了态度。还没等苏锦书回答,对面的韩云中已经坐不住了。他站起来一把拉过苏锦书,说道:“我要和你谈谈。”拉扯间,苏锦书看到了他的手因为用力,还在往外渗血。刚才她想先处理完樊少川的伤势,在来帮他包扎,没想到他这么沉不住气。苏锦书没有要走的意思,他着急了,又说了一遍:“跟我走,我有话要对你说。” “我想该说的那天晚上我们都说了,我和你之间,我想并没有话可谈。”他讨厌她这样说话的方式,总是冷冰冰地拒他于千里之外。以前他的锦书不是这样的,想到以前他的心不由得刺痛了一下。她现在这个样子,都是他导致的。他让那个天真无忧无虑的苏锦书消失了。他拽她的手莫名地松动了一下。樊少川顺势拉苏锦书坐下,苏锦书乖巧地坐在那里。 “她是来找我的,是我的客人,我想我们现在都不欢迎你。”樊少川如是说道,“我和你的事情我想我已经说清楚了,你走吧。” “锦书!”对于樊少川的话语韩云中无动于衷,他在乎的是那个人啊。他悲切地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她抬头,缓缓地看着他,随即停留了一两秒又缓缓地低垂下去。韩云中就这样走下了楼梯,走出了樊少川的工作室。带着一丝凄楚离开了。苏锦书透过眼睛的余光,只看见他的脚。一步两步,直到再也看不到为止。她明明不想看到他,为什么看他离开她又怅然若失。 “你想喝点什么?咖啡还是清茶?”还没等苏锦书回答,樊少川已经将一杯奶茶递到她手里了。手心里暖暖地,她笑了,他原来还记得。 “你还记得啊?都过去那么久了。”她说了这一句。 “上学时期你除了喜欢喝杏仁露露,最喜欢喝珍珠奶茶了,我当然记得。我只对你认真过,有关你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他拿着桌子上的咖啡抿了一口,刚才倒的,已经有些凉了。 “谢谢你,可是你办公室室里还会常备着奶茶吗?” 樊少川笑了,笑容扯得他嘴角的伤口有些疼痛。 “你可能不太相信,这奶茶是专门为你准备的。当然,还有露露。隔一段时间我就会补一些货放在这里。我总有种预感,有一天你会来找我。你看,你这不是来了吗?” 苏锦书被逗笑了,说了句:“谢谢你,阿川,可是我现在已经不爱喝奶茶了,现在喜欢喝白开水,年龄大了好像就喜欢简单的东西。” “阿川”,听到这个名字,他的心头一惊,她有多久没这样叫过他。他是如此地怀念这个称呼。她还没忘,他是她的阿川。 “那看来,我这里以后要准备好足够多的水了。”他笑了,她也笑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说吧?”樊少川再猜测,她来绝对不仅仅是为了叙旧。她只会因为一件事情、为了一个人来找他。他害怕她说出那个人的名字,甚至心里已经开始祈祷,她来只是因为几天前见了那一面,想要再见见这个老朋友。她一开口,他就知道,他对她从来都是妄想。 “我来是因为林小池,小池她想见见你。” “如果不是因为她,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想过来找我?”虽然猜到了结局,可是被当众告知的那一刻他还是很受伤。她注定是伤他的那个人。 “小池快死了!她的心愿就是想见见你。”苏锦书说得急切,全然没有估计那个被他伤害的人。 “那你知道吗?我的心也被你伤害得快要死了。就在三年前,已经被你伤得体无完肤,三年后,你又是如此。我在你眼里就这么不堪吗?” “可是,小池,她,她需要你……”后面的话她说得很小声,或许是感觉到他的情绪不太对。 “那你也不应该有那个提议,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恨你。小池是你的朋友,难道我不是吗?小池固然可怜,我同情她,也爱护她。我也愿意去帮助她。但是你把我踩在脚下更加可耻。我不能原谅你,不能,永远不能!”他咬牙切齿地说着,脸上的表情很怪异,眼睛有些充血,看着就像一头快要失控的野兽。苏锦书已经闻到一丝危险的气息。 “对不起,如果曾经不小心伤害了你,我道歉,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她也站了起来,因为紧张双手不停地搓着。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会对三年前的事情耿耿于怀到现在。 看她道歉的样子,他又有些心疼。他恨他,却从来没有怪过他。造化弄人,要怪只怪上天的安排,怪命运的捉弄。她从来都不属于他,正是知道这一点,他才觉得悲哀。喜欢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个悲剧。 第八十八章 樊少川记得三年前那天。他给苏锦书打了好几个电话,她迟迟未接。后来终于打通了。 “少川!” “锦书,我想问你一件事,请你一定要告知我。昨晚,我是说,昨晚,你有没有来过我的房间。” “我,我…”苏锦书有些语塞。 “我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吗?”樊少川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有,没有。少川,昨晚确实有人进了你的房间,但是,那个人不是我。” 犹如当头一棒,樊少川只觉得羞愧难当,不是她,不是她,那是谁?还能有谁,是林小池! “所以你在我喝醉酒的情况下,把我房间的钥匙给了林小池。她来我房间,你是知道的对不对,你默许了?” “阿川,这是小池的心愿,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她是真的喜欢你!……” 后面苏锦书说了些什么他都不记得了,他挂断了电话。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的吗?他喜欢的人把他推给了他不喜欢的一个好姑娘,而他确实做了一些事伤害了那个姑娘。 往事不堪回首,再回首满是岁月的褶皱。伤了谁、负了谁,好像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故事。樊少出只知道,这件事是他们后来失去联系的原因。他愤恨、她羞愧,还掺杂着另一个人的感情。 “我不知道你对之前的事情这么介意,也许是我欠考虑,伤害了你。我非常抱歉。阿川,我只想让你知道你和小池都是我非常珍惜的朋友,我一个都不想失去。”苏锦书看到樊少川的眼神有所缓和,她知道他其实也不想失去林小池。 “她现在很严重吗?”他最终还是问出了这一句。 苏锦书沉重地点了点头,说道:“这次恐怕是撑不过去了,医生说她的癌细胞已经转移扩散了,她现在情况很不好。”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三年前你是真的想让我和她同床共枕,春宵一度?”这是他最在乎的问题,也是他不能原谅她的地方。这天底下有哪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喜欢的女人把他送到了别人的床上?这是一种亵渎,对他感情的亵渎,对他人格的侮辱。 苏锦书低下了头,半天都没有说话。她忽然想到了三年前的那件事。林小池确诊之后,打电话告诉苏锦书她的病情。苏锦书接到她的电话本来很高兴。 “喂,小池啊,你想我了啊!” “锦书,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喝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当然是好消息了,你有什么好事,让我猜猜,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是谁?” 电话那头林小池无奈地笑了,“我还没有男朋友,我的好消息是我昨天主动吻了我喜欢的男生,我的初吻给了我最爱的那个人。” “可以啊,小池,没看出来你还挺勇敢的呀。那个人是谁啊,我认识吗?”苏锦书电话那头已经掩饰不住喜悦和强烈的好奇心。 林小池淡淡笑了一下,说了句:“以后你就知道了。现在你想听坏消息吗?” 苏锦书根据以往的经验,她的坏消息无非就是考试没考好,要不就是丢钱包、丢东西。就想调侃一下她:“怎么了,这次又丢东西了?” 半晌,她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林小池说:“锦书,我得癌症了,我好像快要死了。”她的语气那么平淡无奇,就像是说她得了感冒一样。苏锦书本来还在笑,听到这句话之后电话差点从手里掉落下来。她感觉林小池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但还是忍不住想确定一下:“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她听到电话那头有哽咽的声音:“我很希望这是老天和我开的一个玩笑,可是好像老天是认真的。锦书,我其实很害怕。” 癌症,死亡,这个听起来离她们生活十万八千里的词语,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降临在她们身上。听到林小池说害怕那一刻,她的眼泪就夺眶而出,她的好朋友,像花儿一样美丽的姑娘被死神所眷顾,哭泣好像是唯一表达不满的方式。为什么人生才刚刚开始,就要有一层悲剧色彩。 苏锦书连夜坐车赶到她的学校,坐车的时候她的眼泪就没有停过。见到林小池之后,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抱头痛哭。也是在那一天,苏锦书才知道林小池喜欢的人是樊少川,那个她心里最爱的人从来就没有变过。林小池兴高采烈地讲述了昨晚她如何趁醉酒之际强吻了樊少川,她手舞足蹈,难掩兴奋之情。 “你为什么喜欢阿川啊?” “喜欢有理由吗?那你为什么喜欢韩云中啊?” 苏锦书被反问,哑口无言。她想了一下,好像是因为韩云中是第一个让她强烈地感觉到被喜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他对她的喜欢从不遮掩,毫不吝啬。 “我喜欢云中,只是因为他是韩云中,无可替代。” “我也是,樊少川值得我的喜欢,喜欢他,我从来都不后悔。” “他知道吗?” “他也许知道,也许并不知道。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心里有他,这就够了。” “你保密工作做的挺好的啊,怪不得我要介绍男朋友给你,你都拒绝,原来你心里早就有一个人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苏锦书迫切地想知道,她从什么时候在心里种下了一个人。 林小池只是笑了笑,并未回答。她记忆中浮现出一个穿白衬衫的翩翩少年,他温柔地拉起了被欺辱在地的她。她胆小唯唯诺诺,他明朗像太阳一样照进了她年少的心里。如果喜欢有理由,那么从他解救她的那一刻开始,她的生命将和他纠缠在在一起。 “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林小池忽然这样说道。苏锦书看着她,想到她的病情,也有些悲从中来。“我想做ài。”她微笑着说着,苏锦书只感到做ài这两个字妖冶又魅惑,连带着林小池也觉得她像个暗夜里的妖姬。 “做ài?”苏锦书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单是说出这两个字她觉得自己的耳朵、脸颊已经绯红一片。 “很可笑吧?得知自己将要死了,我的遗憾竟然是我还没有和爱人享受过这鱼水之欢?作为女人,这样是不是太失败了?我害怕自己没有被爱过,没有好好爱一场,就这样死掉,这样也太凄惨了。我不喜欢悲伤的结局。如果可以,我希望我的人生是一场喜剧。皆大欢喜,happyending!” 林小池说着说着眼泪就又掉了出来,苏锦书好不容易制止的眼泪又被她惹了出来。在死亡面前,所有的心愿都显得尤为珍贵。两个姑娘抱着安抚着对方。林小池忽然从苏锦书的肩头爬起来,泪眼朦胧,却还微笑着,说:“我还想当新娘,想当他的新娘。想穿上白色的婚纱,依偎在他的身旁。你陪我去拍照吧,我是新娘,你就是我的伴娘。”苏锦书也笑着点头,帮她擦干了泪水。听她所有美好的对于未来的幻想。 第八十九章 三天后,林小池住进了肿瘤医院进行治疗,所有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都知道了她的情况。林泉也第一时间赶来陪护,学校也组织了爱心捐款。樊少川知道这件事,是苏锦书告诉他的。他很震惊,也感到悲伤。林小池在他心里的位置虽然比不上苏锦书,但也是极为珍贵的朋友。听到她得了癌症,也觉得心里悲痛。想到那一夜她喝醉的情景,忽然一下子就明了了许多。 在医院的长廊上,苏锦书问他:“你知道林小池喜欢你吗?” 樊少川想到那天晚上她的哭泣、她的眼泪,她的话语,默不作声。苏锦书只当他是默认了。 “你知道她的心愿吗?”樊少川看着她,眼神里竟是询问。 “她想穿上婚纱,当你的新娘。” 樊少川低头不语。 苏锦书继续道:“刚才医生的话你也听到了,她这情况,必须要进行放射性治疗。小池想在头发掉光之前,去拍一组婚纱写真。我是伴娘,而你,就是那个新郎。” 樊少川想了一下,没多久就说了一个字:“好。” “她这个心愿我可以满足她,毕竟她也是我的好朋友,好哥们,我希望她开心快乐。她希望的事情我都会帮助她!” “其实她还有一个心愿……”苏锦书差点就脱口而出,想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口。她不想任何人对小池有误会,这个事情需要从长计议。可是她到底还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却做了一件蠢事。 那天,是个风朗气清的好日子。林小池决定那天拍她人生中最后一次写真。一大早苏锦书就过来接她,对于樊少川答应了这个请求,她心里很是欢喜。那个婚纱影楼是苏锦书挑选的,这里的老板她认识,以前做节目相识的。老板叫孟莎,一进去,就让店员好好招待她们。店员拿出了最好的婚纱礼服让她们挑选。林小池挑选了一套,进去试了。苏锦书看着这些美丽的婚纱,感觉就像是一个个美梦,女人的梦想大概就是有一天能够穿上这些美美的婚纱。 “这些婚纱漂亮吧!”孟莎给苏锦书端了一杯咖啡过来,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和你喜欢这些婚纱。 “是啊,我现在大概知道了为什么说婚纱是女人的梦想。” “选一套进去试试。”孟莎提议道。 “不了,今天是陪朋友来的,她是主角。” 孟莎直接选了一套礼服给她,“你去试试,这套虽然样子看着简单,但是穿上一定特别漂亮,你很满意的。小王,你去帮她试穿” 苏锦书推辞不过,也就进去试穿了。化妆师帮她弄了一个简单的发型,只带了一个花环,她缓缓出来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惊呆了,仿佛像是从林间走来的仙子。 “哇,我说很漂亮吧!锦书,这套婚纱太适合你了,简直完美!”孟莎欣喜地说道。 林小池也换好了衣服,看着苏锦书走出来,她简直太美了,像一个甜美的精灵。她在苏锦书身边转了一圈,欣喜地赞叹道:“锦书,你真的太漂亮了。不要脱了,你就穿这件,我们一起可以拍姐妹写真。” 被大家赞叹,苏锦书只觉得很不好意思,说道:“这不好吧!” “难道你不想穿得美美的和我一起拍照吗?” “不,不!” “这就好了,你可以在那转个圈试试,你不知道你有多美!” 苏锦书走到床边,那星星点点细碎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她提起裙边,慢慢地转圈,在其他人眼中,她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展翅欲飞。苏锦书兴致来了,跳起了舞。 她想道:如果韩云中此时看到她穿婚纱的景象,会是怎样呢?这样想着,恍惚间好像看到了那个人正在看着自己。怎么可能呢?他在部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个人默默上楼,看到了橱窗边的苏锦书,他看得忘情了,苏锦书看到他来了,就停了下来,说了一句:“少川,你来了啊。” “锦书,你今天真是漂亮啊!”樊少川由衷地赞叹道。 “你穿西装也很帅气!” “怎么样,买到新鲜的捧花了吗?” “当然。”樊少川示意了一下手里的花束。林小池想要最好看的花束,为了满足她,他可真是跑了不少路。 “好了,既然人都到齐了,小王,小李,帮他们赶紧化好妆,一定化最好看的妆,让他们今天都美美的。” “孟姐,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苏锦书真的是很感谢,孟莎听了林小池的事情,也很惋惜,所以答应他们这次免费为他们拍写真,想完成她的心愿。 在化妆师的精心打造之下,三人都神采奕奕,俊美飘逸。孟莎给他们安排了专门的摄影师,并派化妆师全程跟着,准备去拍外景。上车时,苏锦书帮林小池提着裙边,让她先上了车。正准备上车之际,忽然前面围了好多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前面怎么了?”她问。 “哦,好像是一个男的晕倒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在路边好端端地走着,忽然就倒了,我刚才买东西时路过看到的。”车里的一个化妆师答道。 “真可怜!有人打过急救电话了吗?”苏锦书不知怎么还是有些担心。 “应该有吧!” “锦书,我们上车吧,来,我扶你!”樊少川在后面说道,苏锦书也不好再停留,在樊少川的帮助下上车了。直到上车,她的眼睛还一直停留在远处,那包围的人群后面到底是谁呢?她为何如此心神不宁!车子很快地从他面前驶过,苏锦书还是没有看清倒地人的长相。 第九十章 拍照结束,林小池提议他们三个人去喝酒。林小池说好不容易逃离出医院那种压抑的环境,她想放松一下心情。一开始苏锦书和樊少川是反对的,毕竟她是个病人,更应该听医嘱,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可是林小池说了一句话,两个人都沉默了。她说:“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喝酒了呢,起码现在请别把我当个病人。对酒当歌,及时行乐。” 三人去了一家酒吧,林小池比往日欢快了很多,喝了很多酒,苏锦书和樊少川也没有多加阻挡。林小池不停地喝酒,和樊少川频频碰杯。 “你今天是我的新郎,我好开心啊。这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了。” 樊少川笑着默认了这个说法,他知道林小池想要醉,那么他就陪她大醉一场。让她的这个美梦可以做得更长久一点。苏锦书也想举杯,被樊少川挡住了。他说:“你今天还是少喝一点,要保持清醒。起码我们两个人喝醉了,至少可以有一个人送我们回家。” 人有心事,好像就特别容易醉。林小池用一杯一杯的酒麻痹自己,到最后又哭又笑,像个小孩一样爬在桌子上哭。稍微清醒的时候就拉着樊少川的手问:“樊少川,你为什么不喜欢我?还好你没喜欢我,不然我死了,你怎么办?连老天都阻止我喜欢你。”樊少川陪着她喝闷酒,林小池抱怨哭诉的时候,他也不吭声,只是微笑着安慰她。林小池抱着他,他也欣然接受。 “你怎么那么好啊,少川,你这么好,我就更舍不得你了。不对,你现在是我的新郎,你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对,对,对,我今天是你的,你高兴就好。” 苏锦书看着两人,忽然想到了韩云中,他的云中也不知道此刻在哪里。有时候,喜欢的那个人就在眼前也是一种幸福。你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他。就像小池,她想小池今天一定非常幸福。 喝到半夜,两人都有些醉醺醺的,苏锦书的确是清醒的那个。苏锦书一边拉一个,勉强走出酒吧。林小池直嚷嚷到不想回医院,也不想回姐姐家。苏锦书无奈给林泉打了电话说,小池今晚想睡在她那儿,两人说说悄悄话。 打了出租车,两人乖巧地靠在苏锦书的肩头。苏锦书想到送他们回学校宿舍也不是好办法。就说了一个最近的酒店,对于开几间房,苏锦书有些为难。两个醉酒的人都需要照顾。后来想了以一下,还是开了两间房。两个房间是隔壁,都在5楼。苏锦书好不容易把两人都扶进房间,安排妥当。她和小池一个房间,樊少川一个房间。 樊少川喝了不少,上车的时候已经有些迷糊了。苏锦书把小池安排好,就过去看了看樊少川。她拿了两个房间的钥匙。打开房门,樊少川直接鞋都没脱,整个人趴在床上。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过去坐在床边,帮他脱掉鞋袜,把他整个人翻过来,盖好被子。想了想,又在他床头到了一杯热水。她没有照顾过醉酒之人的经验,只是想到也许他半夜头疼时有杯热水也是好的。看他头上冒虚汗,她又拿了毛巾,帮她擦了擦脸。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观察他,他长得很好看。她细心地帮他擦完脸,帮他盖好被子,正要起身准备走时。他拉住了她的手,小声地说着:“别走。”苏锦书只好小声地安慰道:“你好好休息,睡一觉就好了。”她轻轻地拍着他,像哄睡婴儿一样。他却睁开眼,确定对面的人是苏锦书时,直接把她拉向了他。她没注意,一下子倒在了他的身上。苏锦书的头发拂到他的脸上,他只觉得痒痒地心潮澎湃。她惊呼了一声喊道:“对不起!”对不起还没说完,他就上前吻住了她的唇。只吻了一下,她就像受惊的小兔子挣脱开来。“啪”地一声,她觉得自己下手有些狠了。她起身想逃走,他的手却依然拉着她。 “我喜欢你,苏锦书!我好喜欢好喜欢你。” “你喝醉了!” “我只是想说,我喜欢你。” 她回头看着坐在床上的他,他脸色潮红,那个巴掌印还清晰可见。她一时动了恻隐之心,问道:“疼吗?” “不疼。你知道最让我难过疼痛的事情是什么吗?你不喜欢我,这件事最让我疼痛。我像一个无可救药的患者,你是解药亦是毒药,看不见你时我伤心,看见你时我更难过。我就这样一个人偷偷地爱恋着你。自伤自哀,自生自灭。”他颓废之际,双手垂在胸前,也不去看她的眼睛。 “刚才对不起了。你走吧,你在这里,我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强行留你在这里。我喝醉了,我没把握我会做出一些别的事情。”他最后抬头看了她一眼,苏锦书发现他的眼睛湿润了。他哭了。 “阿川,我…”苏锦书还想在说些什么。樊少川哭着哭着就给了她一个温柔地笑。 “我懂,你不必说。一切尽在不言中。如果你再那样叫我,我可是会心动的。” 苏锦书回到自己的房子时,还在想着刚才樊少川的话语,和他最后那个温柔的笑。他喜欢她,他竟然还一直喜欢她!她傻乎乎的竟然什么都不知道。她相信他说的话。可是,她的心里已经有了韩云中。人的心总是偏爱的,有了最爱的,就总是自觉地忽视旁他。经他这么一说,她忽然想到了曾经的种种,当时未曾发觉的爱意竟然在那个时候就有端倪。年少的爱意总是清澈透明,还温柔地暖人心。他曾经是一束光,照进她的生命。如今这束光依旧在,却多了些别的深意。 她想的入了神,一阵咳嗽声打断了她回忆往事。是林小池!她才发现林小池在卫生间里。她连忙过去看,小池趴在洗漱台里。两边的头发都被水流打湿了。她拿了毛巾递给她。 “怎么了,没事吧!”她担心地问道,内心有些惭愧,毕竟她是病人,让一个病人喝那么多酒,也是不应该。 林小池洗了把脸,接过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水,对她调皮地笑了一下:“没事,我好着呢。我觉得自己还能喝呢!” “哎呀,你别闹,你是病…”这句话还没说完,她就后悔了,因为她看到林小池脸上的光彩暗淡了下去。她没有说话,慢慢地走出了卫生间,坐在了自己的床上。 “对不起啊,小池,我是说我们可以改天喝。”她为自己刚才的莽撞感到羞愧。 小池靠在床头,盖好了被子。头发披散着,病痛让她白瓷一样的肌肤更添了一份洁净。在晕黄的灯光下,她显得愈发清秀,楚楚可怜。她睁着大眼睛看着她,显得无辜而了无生气。 第九十三章 “所有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当时就是这样的情况。”苏锦书从三年前的回忆中回过神,她已经原原本本把那晚的事情说了一遍。 “我欠你一句对不起。因为当时我觉得小池更加可怜。在死亡面前,所有的事情都是小事。” “我答应你,明天去看她。我们一起去吧。”樊少川说了这句话。 苏锦书有些疑惑地看着她,“你不怨恨我了吗?” “我其实从未恨过你,我恨得只是不管你做什么事,我都还记挂你,喜欢你。” 苏锦书有些动容,她这辈子注定是亏欠他。 “你想知道韩云中刚才为什么来吗?”提到韩云中的名字,樊少川明显感到苏锦书的眸子亮了起来。只是听到名字,他就觉得在她心里,他永远比不上那个他。 “他好像误会了一些事情,他以为三年前我和你结婚了。”樊少川摊开两手,也表示很无语。 “虽然我很希望这个谣言是真的,看他打我那么用劲,他显然是误会不轻。” “谢谢你,我知道了。”苏锦书忽然有些明白,那天他看到她和顾惜朝在一起时,为什么情绪会那么激动。 原来,三年前她看到的那个人不是自己的错觉,当时,他确实在那里。 “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确实爱你,不比我的爱少一分。我敬重他。” 英雄都惺惺相惜,韩云中的为人樊少川还是清楚的。输给他,他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亏。 苏锦书走出门的时候,樊少川叫住了她。她回头,他恍惚之间好像看到了当年那个短发调皮的高中少女。 “锦书,我希望你还能像以前一样能够多笑笑,我希望你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儿。你笑起来真的很迷人!” 他是真的很希望她快乐幸福,她现在比那个时候还要美,可是她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眉头紧锁的样子,快乐欢笑感觉已经离她很远了,他不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 现在的矜持委婉是受了多少生活的苦啊?他只要一想到这里,就觉得难受。 “上次我们见面,你身边好像有了个女孩,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她是衷心的希望他能获得幸福。 “我们……会幸福的。”他其实想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但是还是没有说出口。他不想再给她平添新的烦恼。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他的路他也要自己走下去。 苏锦书离开了,樊少川忽然想到了陈牧。见到苏锦书那次之后没多久,有天早晨他收到了陈牧发给他的信息: 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我确实没有胆量在你面前说出这些话。我害怕我会忍不住扑到你的怀里,不想离开。那天我见到了那个女孩,就忽然有些明白了,你为什么在众多女孩儿里面会选择我。因为我和她长得很像对不对? 那天你不在家,我收拾房间,无意中看到了你高中时期的相册。你的相册里,几乎全都是那个女孩儿。她的笑容,她撅嘴时的小表情、她吃东西的神态,看着那一张张照片,我忽然觉得有些害怕。你那么喜欢珍爱的姑娘,你怎么会轻易放下呢? 你喜欢我,也许只是因为我和她高中时期有七八分相似。我现在真的很不确定,你看着我的时候是不是脑子里都想的是另一个人。我的不确定和不安让我没办法再继续面对你。 我需要时间去重新考虑一下我们的关系。我准备利用这个时间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走一走,也许我会找到答案。我不想说分手,可是目前看来,我们还是分开比较好。我是真的希望你幸福。 你的牧牧 陈牧去了哪里,他也不知道,他们再也没有联系过。樊少川承认他第一次见到陈牧的时候,就像是看到了高中时期苏锦书。三年前自从在医院最后一次见到苏锦书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因为三年前的事情,他痛恨苏锦书、更加痛恨自己,也无法面对林小池,正好毕业,他就消失了一段时间。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去了在四川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有个要好的学长在那里开了一间民宿,他就去了那里,闲时欣赏风景,忙时就在店里打工。 他想去那水蓝色星球上的最后一片净土去看看,在那传说中的人间圣地去净化自己。 他的罪孽、他的执念、在这漫天繁星闪烁的夜晚淡淡消磨。他就是在那里,第一次遇见陈牧。那天他在吧台照看,一个穿着冲锋衣的女孩出现在了他眼前,她摘掉了帽子和围巾,他心跳忽然停滞了,周围的一切事物都静止了。 她微笑着看着他,眉目之间都是盈盈笑意。这个人长得好像苏锦书。她的短发、她的笑意,都让他想到苏锦书,但是他确定她不是苏锦书。 他看到了她的身份证,陈牧,一个像她人一般洒脱明朗的的名字。他记得她给他说的第一句话:“你好,我叫陈牧。”她到底去了哪里呢?樊少川觉得他现在有很多话想要给她说。 苏锦书从樊少川那里出来后,想到了刚才韩云中的表现,也想到了他的手还在出血。他应该先止血的,想到他,她心里还有那么一丝不舍。 她沿着长长的街道走着,看到对面有三个高中女生,嬉笑着,打闹着,走了过来。她和他们擦肩而过,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她们,“你应该多笑笑,我怀念高中时候的你”想到刚才樊少川的话语,她忽然有种恍然一梦的感觉。 有时候,长大意味着你丢弃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失去了一些重要的人。她失去了欢笑和爱的人,如果这是长大,她倒宁愿自己还是个孩子。那个时候,父亲还在。 她慢慢地低头行走,到了十字街头,看着这来来往往的人,每个人都步履匆匆,奔向四面八方,她竟然要不知道去向何处。 站了一会儿,刚迈出了脚,一个汽车鸣笛刺耳的声音响起来。她吓了一跳,这辆车是怎么忽然冲到她眼前的。她呆住了,随机下一秒就跌入了一个温暖的熟悉的怀抱。 “不要命了啊!”司机摇下车窗骂她,随即扬长而去。她这才发现此时是红灯,因为想事情入了神,迈错了一步,差点铸成大错。 “你没事吧!”他这一句话让她潸然泪下,许是因为刚才的受惊,许是因为这个人仅仅是他。她的脆弱不堪,在他面前显露无疑。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她身后,难道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跟着她。 “我从樊少川那里出来,并没有走远,想等你。然后就……”苏锦书发现他的手还带着刚才的伤,忍不住心疼。 “手怎么样,要不先给你买点药处理一下。”他喜欢看她关心他的样子、喜欢她为他着急的样子。 “不用了,这点伤算不了什么。在部队上身上带点小伤都是常事。” “刚才谢谢你!”她恢复了以往的矜持和礼貌。 他的表情明显有些受伤,“我们之间一定要这么客气吗?我对你来说是别人吗?” “不是别人,又能是什么?还能期待是什么?” “我想我们之间有误会,我需要和你好好谈谈。”韩云中有些不解,她说话的语气,可是他必须要和她好好谈谈。 这时,苏锦书的电话响了,她刚拿出来,看到是顾惜朝打过来的。她想她终于可以有理由离开他了。 “我有约了,你看!”她刚把电话拿起来,却被他一把夺了过去。 看到来电显示,他直接接通了,还没等顾惜朝开口说话,他就抢先说道:“苏锦书和我有事情要处理,她今天一天都没空理你。我也不希望你打扰她。”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这么多年,他还是这样,霸道又自私,从来都不考虑她的感受。她拿过电话,转身就走,他上前立马拉住她。她不停地挣脱,捶打着他。韩云中任她闹,然后一把把她扛了起来,扛在了肩头,引得路人纷纷观看。 苏锦书只觉得丢人,刚开始小腿还在不停地踢打,可是看他丝毫没有放她下来的迹象,只能由她扛着去了。 苏锦书不知道,路上的女孩子有多么羡慕她,这么有男友力、这么man的男朋友也太帅了吧。而且,韩云中常年在部队上,添了一丝风霜历练,显得更加有男人味。 韩云中一声不吭,就把她扛走了。 第九十四章 “你去哪儿?”苏锦书急切地问,她觉得今天真是丢人丢到家了,路边已经有人开始拍照了,她只好把头埋在他的肩膀处。 他没回答,苏锦书看到他这是去往停车场的地方。走了有10来分钟,他来到一辆黑色的北京吉普车面前,打开了车门,把她小心地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害怕她磕着碰着,小心地用手护着。苏锦书一被放下,就想逃跑。 韩云中早知道她会这样,就趴在窗户那里说了句:“不管你今天跑到哪里,我都会把你扛回来的,不信,你可以试试?” 苏锦书相信了,只好乖乖地坐在那里。韩云中上了车,苏锦书看他也不启动车子。就盯着他问:“去哪儿?不走吗?” 韩云中看着这个倔强的眼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谈话方式总是这么不友好。面对他,她总是全副武装,偶尔的温存也总是淹没在这副冷冰冰地面孔之下。 她对他,到底藏有多少恨意呢?苏锦书看到他俯身过来,吓得蜷缩在车门那里,而他只是过来帮她系好安全带。 “系好安全带,我们出发。”她刚才躲得反应刻在了他的心上,深深伤害了他。 一路上两人无话,苏锦书乖乖地坐在副驾驶,看着窗外的风景。韩云中车也开得飞快,苏锦书发现他是把车开到郊区外。这路通向金凤山和翡翠池。 金凤山是一座才开发的游览山地,传说曾经有一只金色凤凰在此山诞生,在熊熊的火焰中燃烧自己,嘶鸣于天,展翅飞向天空,尾翼拖着灿烂的光芒。 它留下的火种烧了三天三夜,却从未烧毁一树一木。三天之后,火自然熄灭。由此这个山便叫金凤山。 听说上面茂林修竹,自然风景不错,还有供奉的庙宇,是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而翡翠池就在金凤山的背后,是一个天然形成的水池。 四面环山的形态,使得池水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自然形成,形状如满月,水澄澈清冽又绿如翡翠,故此得名。这地方苏锦书曾陪着林小池来过一次,林小池曾在这山里的静安寺许过愿。 苏锦书这几天都没有休息好,在韩云中的车上,竟然有些昏昏欲睡。不多久,就睡了过去。韩云中看到,也帮她放置了座椅,希望她能躺得舒服一些。把自己的风衣外套也盖在了她的身上。 苏锦书这一觉睡了好长时间,她醒来时发现她竟然在车里,身上盖的竟然是韩云中的衣服,才想起来是韩云中把她掳来,她揉了揉睡眼惺眼的眼睛,才看到韩云中就在车外,背对着她,眺望着远处。 她下车的声音惊动了韩云中,韩云中回头,苏锦书发现他穿着蓝色的薄毛衣,在山里的秋风中略显单薄。 已经是秋季,不知道何时起了风,山里温度就低,湿气也大,他的头发被风吹得也有些凌乱。他手里夹着一根香烟,看她走过来,他立马熄灭了烟。 苏锦书一下车就觉得有些冷了,她今天穿的湖蓝色长毛衣,里面搭了一件白色长裙。她用毛衣紧紧地裹住自己,手里拿着他的衣服。 “你什么时候学会吸烟了?” “你醒了,怎么下来了,还是回车上吧,外面风大!”他说着,就不由分说地把他的风衣又老老实实的披在了她的身上。 “为什么不继续开了,还没到山顶呢?” “你睡着了,山面的山路不好走,想让你多睡一会的。” “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抽烟的。”苏锦书淡淡地说了这一句。 “如果我说我抽烟是因为你,你相信吗?”韩云中认真地看着她,她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笑。 “你在看什么?”她忽然好奇这么时间他都站在外面,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我在看那条河流,它蜿蜒曲折,却知道自己要流向哪里,从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来没有丝毫犹豫,目标也是明确的。即使中间有分叉,有支流,最终也会到达它想要去的地方。” 苏锦书看着远处的群山,看着群山下蜿蜒的河流,似乎真的能听到河流流淌的声音。 她不明白樊少川说这些话的意思,她看着樊少川,她的少年已经有些胡子拉碴,却多了些男人的成熟味道。 “我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的目标一直很明确。上学时想上军校当军人,我成功了。我唯一没有成功的的一件事就是你,不是我中途放弃了,而是我知道即使蜿蜒曲折,我的心也会始终流向你。你是我最终的归途,也是我最想要的那个。这一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改变。我这辈子注定要和你死磕到底了。” 他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三年前,我偶然在橱窗看见你穿婚纱的样子,我以为你改变了心意,本想找你问个清楚,无意中又看见了樊少川穿的新郎的衣服。那一刻,我竟然没有了勇气。我以为你改变了主意,想嫁给他。毕竟,他也是那么好的一个人。 “我以为,你从此会幸福。原来,是我误会了。你还在等我对不对?”他紧紧地把苏锦书抱在怀里。这样的温存,感觉像是许久以前。苏锦书轻轻推开了他,樊少川看到她的眼角有些湿润了。 “那天我是陪着小池去的,小池她得了癌症,她想在死前当一回新娘,樊少川是那天的新郎。我当时也试穿了一下婚纱,站在镜子的那一刻,你知道我想的是什么吗?我竟然想的是如果可以穿给你看该有多好。可是,最终是我痴心妄想了,你那时也已经有了未婚妻。” “未婚妻?你从哪里听说的?”这三个字竟然让他莫名地心头一紧。 她淡然一笑,风把她的头发吹得凌乱,她轻轻抚了抚,把凌乱的发丝别在耳后。 “她叫文琪对不对?长得很漂亮的一个姑娘。” 韩云中脑子一下懵了,她是怎么知道文琪的。苏锦书看出了她眼底的疑惑,就继续说道:“文琪上过我的节目,她曾经亲口说过她是你的未婚妻。我听到你们之间的电话。” 韩云中直接拽住了苏锦书的手,把她的手放在他胸口的位置。 他说道:“现在你听好我说的每一句话。我的心里从始至终都只有你苏锦书一个人。我从来都没有未婚妻,如果有,也只能是你。你相信我吗?” 苏锦书没有回答。韩云中仍不死心,“你要怎么才能相信我?要我从这里跳下去吗?” 他们站的地方是山路的崖边,金凤山地势比较陡峭,山路十八弯,崖下全都是碎石。如果有人敢从这里跳下去,非死也即残。她料定他是在开玩笑。 第九十五章 苏锦书也是在赌气,顺口就说了一句:“好啊,你跳啊!”话音刚落。韩云中就从山路崖边纵声跃了出去。 苏锦书大喊了一声,直接大哭了,她被吓哭了,喊着韩云中的名字,立马俯身去看。 却看到韩云中掉挂在一棵半脖子树上,笑着向她咧嘴。他的身体悬挂在半空,底下就是万丈悬崖,看得她触目惊心。 “你疯了呀!”她哭着向他喊道,刚才他直接这么纵身下去,她被吓得魂都没了。 如果他死了,她去爱谁呢,又去很谁呢?爱恨都没有了,那她就真的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生命再都毫无意义。 “你现在相信我了吗?”他半挂在树上,依旧还在纠结着这个最关心的问题。 “你快上来呀!”苏锦书趴在地上,想伸手去拉他上来。 对她来说,他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她只需要他活着,有一个人可想可念可恋可恨,也是好的。 他还是没有动静,执着的在等着她说出那句话,苏锦书无奈只好说出了那句:“我相信你,你赶紧上来。” 韩云中直接笑了,他古铜色的皮肤,嘴一咧,露出洁白的牙齿,在她印象中他很少笑,但是他的笑很像个孩子,带着一股纯真,一股子傻气。 苏锦书很想现在给他一拳,却害怕他掉下去,也不敢造次。她想去拉他,没想到他却说:“你往后退一点,我自己上去。” 苏锦书只好乖乖地往后退了一小步,他轻松地做了一个引体向上,然后借助树枝的力量,慢慢攀爬上来。他上来的那一刻,苏锦书总算松了一口气,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看到他上来,她拉着他尽量远离了崖边,然后用手使劲地捶打着他,韩云中也不挣脱,任她发泄自己心里的委屈。 她边哭边打,刚才她真的快被吓死了。如果他死了,她要怎么办?她从来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等她发泄够了,韩云中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她依然在他怀里小声地啜泣着。 “原谅我了?” 她依旧不说话,点了点头。半晌,她抬起头,像小猫一样嘤咛地说了句:“以后能不能不要死,不要这么吓我。” 韩云中用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我答应你。” “你刚才为什么那么肯定就跳下去了?” 听到这个问题,韩云中直接笑了,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道:“你呀,你以为我在部队上是干什么的,这些都是练的基本功,好吗?你就那么害怕我死吗?” 苏锦书别过头,不去理他。这个人太可恨了! “好了,我答应你,以后永远都不会去死,我要好好活着,陪伴在你的身边。我们不如重新开始,好吗?”他看着她因为哭泣发红的鼻头,内心生出无限的爱怜。 她在他怀里停顿了一下,忽然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开来。背对着他,看向远处的群山。 暮色十分、天色将晚,群山都有了一股萧瑟之意。他看着她的背影,轻轻从背后拥她入怀,两人一起面向远边的天际。 “小锦,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你。”他在她耳边轻轻耳语道。 “我们回不去了。”她的黯然神伤都化在了这5个字里面。 他听见自己的心碎了一地,如果这就是他们两人的结局,他一定会痛恨上苍,痛恨自己。 “你心里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你心里有我?”他不放弃地问道。 “我心里是有过你,甚至现在心里还有你的影子。可是,你带给我的除了快乐,还有伤痛。我没办法原谅自己,也没办法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看到你的脸,就会想到我父亲,心里就非常难过。”提到父亲,她的眼泪又不受控制地掉落下来。 “伯父怎么了?”他有些不解地问道,一丝恐惧爬上了他的心头。 她伸出了自己的左手腕,银链子的掩饰下,那条触目惊心的伤痕依然在。 “你不是想知道这条伤疤是怎么来的吗?”她放下衣袖,又缓缓地说道:“当年见过文琪之后,她承认她是你的未婚妻,我当时又联系不到你。认定是你放弃了我,一时觉得悲愤交加。” “那段时间过得太辛苦,是我最黑暗的一段日子。心里的郁闷排解不了,你又不在身边,我的情绪特别低落,一度想到死。是的,我患上了抑郁症。每晚都睡不着觉。总觉得面前有张大网,将我束缚,怎么都冲不出去。经常是无端地就哭。有天想不开就做了傻事,后来被发现及时送到了医院。” 苏锦书说得云淡风轻,可韩云中此时却听得揪心。他的女孩儿,曾经因为他做过这样的傻事。 “我爸爸听到消息后,着急赶来医院想看我,结果在途中出了车祸,意外去世了。他是因为我,才死的。我害死了他!” 苏锦书说道激动处,眼泪大颗大颗的向外滚落,一颗颗珠子也烫伤了他的心。 “不是你,小锦,这不是你的错。”他一把搂过心爱的女孩,难过的不能自已。原来,有这么重的悲伤压在她心头,他真该死,让她这么难过。 “你知道我有多么痛恨自己睁开眼吗?我睁开眼,父亲却永远的闭上了眼。我恨你,更恨我自己,恨这个残酷的命运。我期盼看见你,又害怕面对你。看见你,我就会想到自己的罪恶。我痛苦地快要窒息了。所以你为什么又要出现?” 苏锦书彻底崩溃了,一边捶打着他,一边说着那段让她痛苦的经历。韩云中是彻底明白了,横亘在她们之间的问题了。以前是自己的母亲,现在又是锦书的父亲。 苏伯父死了?这恐怕是锦书永远去不掉的一个心魔了。因为自己而让至亲之人丢失了生命,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吗? “文琪呢?为什么她没有来?” 听到文琪这个名字,韩云中就知道她是真的对他有很深的误会。 他看着心爱的女孩,说道:“我们之间没有文琪,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其他人。” “文琪是我们部队文军长的女儿。文军长确实一直很照顾我,他曾有意想把女儿许给我,可是我拒绝了。文琪是个好姑娘,她喜欢我,可是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她以前是喜欢跟在我后面,可是我明确地告诉过她。我心有所属。” “至于她为什么会在你的节目中那么说,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我的心里从来都只有你一个人。还记得我们以前的约定吗?不说就是不改变。永远不说就是永远不改变!” 苏锦书默默地念着这句话,是啊,他们曾经有过这样的约定。在不能在一起的无可奈何之下,他们彼此曾经这样说过。 “锦书,我以我的生命起誓,此生、来生我的生命都只有你。如果那个人不是你,也不可能是别人。” 韩云中这一番话说得感人肺腑,苏锦书听得也是泪雨涟涟。她不该对他这样没自信。事实上,是她对自己没有了自信。 自从韩云中的母亲伍星河否定了她之后,她似乎就再也没有了自信。 韩云中现在才明白,他的锦书从前那么快乐的一个女孩儿为什么会变成如今的这个样子。他任她哭,只是紧紧地抱着她,想给他一点儿安慰。 她哭得累了,就趴在他的肩头,感受他肩膀的厚实与温暖。他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像抚摸婴儿一样。时间好像都静止了,只有这山原静静的风,吹散往事,抚平伤口。 第九十六章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还飘起了雨,秋日的雨打在人脸上,也有丝丝凉意。苏锦书也觉得有些冷了,韩云中觉得她微微有些颤抖,就轻轻地抱起了她。虽然知道她很轻,可是抱起她那一刻还是觉得心疼万分。她怎么轻得一点重量都没有呢!她乖乖地把手挂在他的脖子上,任他抱着。 “我们回车上吧。” “好。”他没有想到,她竟然如此乖巧。 回到车里,返程的话需要两个小时,到山顶只需要半个小时。山顶有一家民宿也可以休息。韩云中决定还是开到山顶休息一晚,他想询问苏锦书的意见,苏锦书只是乖巧地蜷缩在座椅上,眼睛微闭,并没有说话。韩云中给她盖好衣服,又帮她系好安全带,把座位调试到舒服的位置,说了句:“你先休息一下,到了我叫你。” 雨下得越来越大,又是山路,这一路并不好走,韩云中开车也开得万分小心。半个小时的路程他用了50多分钟才到。这家民宿在山顶上,依山势而建,装修风格很古朴,有很大的庭院,庭院里有秋千,有花架,房檐下还有一只温顺的大金毛,在那里小憩。苏锦书下来看到的就是这样温馨的景致,忽然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让她喜欢的还有这个民宿的名字,木制牌匾上写着:云上居。真是一个让人舒服的地方。门上挂了一个大的风铃,风雨纷纷扰扰,它四处飘摇,发出清脆的响声。 韩云中用手护着她,不想让她淋雨。两人敲了一下房门,门只是虚掩着,有一男一女正对坐着在吃饭。看见门口站了两人,女的先站了起来,说道:“你们要住店吗?”韩云中回答了一声,却觉得这个女人似曾相识。 “小锦,你是小锦吗?” “林姐!” “对啊,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们!你和云中还在一起啊,真是太好了!”林墨看到两人也是觉得欣喜万分。当年,他们在她的小酒吧唱歌的时候,还是小孩子,现在韩云中都有了男人味了。岁月易逝,在故人身上都有了改变。她又何尝不是呢? “林姐,真的是你啊!这些年,你好吗?”见到故人,苏锦书内心也觉得欢喜异常。林墨拉着她和韩云中赶紧坐下,想叙叙旧。又像是想起来什么,拍了一下脑门说道:“哦,对了,忘了介绍了,这是我男朋友,阿伟。” “阿伟,你好!”两人热情地向他打着招呼。 “你们好,你们是林墨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你们先聊着,我再去弄点吃的。”阿伟说完,就起身去厨房忙去了。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苏锦书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事,他厨艺很好的,你们应该尝尝。来,我们边吃边聊。”林墨一脸幸福的小女人状,她把碗筷递到了他俩手中。吃饭间隙,林墨讲述了她和阿伟的故事。林墨每年都会去西藏一趟,一是为了散散心,二是为了怀缅她曾经的爱人。那一年她在西藏拉萨街头闲逛,在一家民族乐器的小店那里驻足,看上了一个样式别致的口琴,她刚伸手过去,想要拿起来,另一只手也拿住了它。两只手都没有松开的意思。 “这个是我先看见的。”林墨不想松手。 “好像是我先拿到的,小姐。”男子也不想放弃。 老板看着两人,面面相觑,“只有这一个了,你们到底谁要?” “我要!”两人异口同声。 最后还是林墨比较聪明,她趁男子付钱的时候,把钱扔在了摊子上,拿了口琴立马就跑走了。男子觉得好笑,她跑得太快,却把红色的丝巾落在了小摊上。男子收好了这条丝巾。没想到,冤家路窄,晚上两人又在同一家浮云酒吧相遇了。林墨想要躲,男子拉住了她,笑着说道:“我们也算有缘,坐下喝一杯吧,就算交个朋友。”阿伟把她的红丝巾拿出来在手里挥了挥,林墨接过,也不好意思的笑了。 “你好,我叫林墨!” “我是阿伟!” “你喜欢口琴吗?我看你对它还蛮执着的。” 林墨拿着酒杯和他碰了一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搞音乐的,他喜欢口琴这种简单的乐器,以前也常常会吹给我听。我是爱屋及乌吧。” “以前?你们分手了吗?”阿伟有些好奇这个。 林墨用手指了指头顶,“他在上面,去了天国。为了救我去世了。”林墨仰头喝了一杯酒。阿伟说了句:“抱歉。”酒吧里有人唱歌,林墨红着眼睛说道:“他以前也向那样,坐在那里弹吉他、吹口琴,对着我唱歌。” “女士,可否借你的口琴一用?” 林墨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还是把口琴递到了他手里。他拿着口琴走上了舞台,在舞台中央站定,一束聚光灯正好打在他的头顶。他站在话筒面前,绅士地像一个王子,他说:“今天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人,我想为这位可爱的女士吹奏一曲,希望她能够喜欢。这首曲子叫《星之所在》。”他坐在高脚凳上,四周都安静了下来,只有舒缓忧伤的口琴上流淌出来。林墨彷佛看到了无尽的苍穹,星光如银河般闪耀,星空之下有两个人并排而坐,互相依偎,共度时间的洪荒。她渐渐湿了眼眶,看着台子上的这个人。搞不清是乐曲动人,还是这个人打开了她的心门。也许,只是这酒太醉人了。 她忽然想到了那个因为她而死去的爱人,她觉得她对不起他。想到这里,她悄悄地逃离了。一曲完毕,阿伟却再也找不到这个可爱的女人了。他有些失落,那把口琴却留在了他这里。如果故事只是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也许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可是似乎两人的情缘并没有那么简单。回程的飞机上,林墨刚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旁边的人摘掉了墨镜,她捂着嘴笑了,笑着笑着然后就哭了。阿伟也笑了,说了句:“这次能不能不跑了!”林墨用力地点了一下头,她想也许是上天派了一个天使来爱她吧。这就是林墨和阿伟相遇的故事。 第九十七章 “我们短短几天时间就见了三次面,我想这也许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吧。我们就在一起了。” 此时的林梦正靠在阿伟的肩膀上,她觉得自己真是幸运,还没有错过一个最爱自己的人。 “后来熟了之后,我才知道他是香港人,家里是做餐饮事业的,他自己喜欢音乐,东南西北的跑,却为了我决定安居在此。”林梦满眼感激地看着爱人。 “这里挺好的,安静美好,有好的风景,我可以当厨师做美味的食物,也可以为她弹琴唱歌。最重要的是,有她,就有家。我很满足了。” 阿伟宠溺地喂了林梦一口食物。苏锦书隔着桌子都能感觉到他们的甜蜜。她也替她开心。云上居,果然是神仙眷侣生活的地方。 “你们也很幸福啊,现在还在一起,真好!”林墨是因为自己幸福了,就希望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能幸福。 “我们……”苏锦书不知道怎么回答。桌子下,韩云中的手摸索着她的手,紧紧地握住,她看了他一眼,他却安然地吃着饭。 “我们挺好的。”韩云中说完了这句话。 故人相见,吃饭时间也变得快乐,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林梦为他们两人安排了一间房。在三楼,房子一面墙都是落地玻璃窗,窗外有一个弧形地小阳台,阳台上有日式的榻榻米,可以边喝茶看书,边眺望山岚风景,视野很好。 房子的各种小摆件简单又文艺,体现了女主人的品位,一切只觉得恰到好处。苏锦书觉得这房间棒极了,只是这张双人床看得她发愁。 她应该去找林梦说清楚的,他们并不是男女朋友,怎么能住在一个房子呢?韩云中好像已经看穿了她的心思,大大地躺在了床上。 “已经很晚了,林姐他们应该已经睡下了,不要去打扰人家。” 被猜中了心思,苏锦书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已经这样了,就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你去洗个澡吧,今天淋了些雨,不要感冒了。”韩云中有些担心她,锦书的体质一直比较弱些,他不希望她生病。 苏锦书也没有辩解,觉得洗个澡也许能舒服一些,可是这要怎么脱衣服啊?她才觉得两个人处在一室,有很多不方便。 看她为难的样子,韩云中自动提出:“我去阳台抽根烟,我会背对着你,你放心洗澡吧。”说完,他就去了阳台。 苏锦书这才放心地脱下衣物,她一边脱衣服一边看着窗外那个人的背影,他笔直的背影像是一棵坚毅的大树,若有若无可以看到香烟的气息。苏锦书觉得她应该要劝他少吸点烟,他会听吗? 这个热水澡洗得好舒服,这几天的烦闷和疲惫在热水的冲刷下荡然无存。苏锦书忽然想到曾经看过的一句话,如果想不开,就去泡个热水澡吧,泡着泡着就会想开了。 也许是太舒服,苏锦书这个洗澡用了半个小时。当她围上浴巾出来的时候,他还站在阳台那里。刚才隐约听到他打喷嚏的声音,她有些心疼。 “你进来吧,我洗好了。”她向着窗外喊了一声。 韩云中听到她的声音,回到了卧室里。看她围着浴巾,裸露的皮肤还有未干的水渍,身上还有股淡淡的清香。头发湿漉漉地披散开来,有种美人出浴的感觉。他觉得自己的喉咙一紧,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你也去洗洗吧,我好了。”她脸红着说道,感觉说这话好像有些歧义。 他拉着她走进了浴室,她不明所以。他拿毛巾帮她擦干了头发,又找出吹风机帮她吹头发,苏锦书看着镜中的两人,只觉得这画面有些暧昧。 她有些不好意思,他却专心地帮她吹着头发。这场景让她想到了那一次,他也是这样帮她吹着头发。往事如烟,想到过去总觉得有些伤痛。 他察觉到她心情的异样,他也想到了那次帮她吹头发的时候,她笑着打闹着往他怀里钻,而此时她神情凝重,感觉心事重重。 “好了,头发吹干了,你先去睡吧。”他怜爱地对她说道。 他倒是丝毫不避讳地在她面前脱下了衣服,苏锦书立马转过头去。 “你,你可以在浴室里面脱的。”因为紧张,她说话的语气都有些结巴。 他觉得她的反应有些好笑,还是像以前一样害羞,他的身体都属于她,只属于她,她都见过,怎么现在又变得害羞了起来。他快速脱完衣服,进去洗了。 苏锦书听到浴室的水声响起,才略微心安。今晚要怎么睡啊。趁他洗澡之际,她穿上了睡衣,把自己的衣服都收拾好,特别是内衣这些东西,她用东西包好,也放在了隐秘的位置。 觉得一切都收拾好了,她才躺下。这个双人床在房子的中央,布置得也很有情调。苏锦书躺在了右边。只占了一个小小的角,她身体蜷缩着,像一只小虾米,许是太累了,她竟然睡了过去。 韩云中从浴室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他的女孩在大大的被子之下只有小小一点点,她白皙的脸在长发的掩映下,显得更加小巧。偌大的床她只占了四分之一不到。 他围着浴巾走到床头,用手抚摸着她的脸,她睡得并不安稳,他轻轻一抚弄,她便睁开了双眼。她的眼睛扑扇扑扇着,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的头发还有水渍,上半身赤裸着,目光柔和地看着她。她想这一定是做梦吧,不然他怎么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她闭上了眼睛,一两秒之后,又重新睁开,他还是在自己的眼前。他上前轻轻吻了她的眼睛:“这不是梦,小傻瓜!” 他的水渍低到她的脸上,她才确信,他是真的在她身旁。 “睡吧,好好睡一觉。”他温柔地说着,她又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只觉得外面风雨再大,他在身边也觉得安心。他收拾完毕,也溜进了被窝。 她躺在边边的一角,他看着难受。就悄悄地靠近她,从背后搂住了她,他把下巴抵在她的颈窝处,她稍微挣扎了一下下,就放弃了,因为他搂抱得很紧,他顺势就把她拉到怀里,面对面抱着她,只有这样,他才觉得安心。她像小卡拉一样挂在他的身上,他很满意她的乖巧。如果可以一直这样抱着她该多好啊! 第九十九章 韩云中回房子之后,先把卫生巾递给了苏锦书。此时的苏锦书已经穿好了衣服,她立马去了卫生间。 收拾完毕之后,早餐已经摆在了她的面前,她确实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昨天感觉也没怎么吃好。加上现在好朋友来访,更是觉得虚弱无力。 韩云中不让她动手,让她乖乖坐下,他一勺一勺地喂她。她想自己喝粥,韩云中却生气了。 “你知道我幻想这个场景有多久了?不要破坏我的美梦。” “你的美梦就是给我喂饭吗?”她觉得他的想法有些可笑。 “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做什么,我都觉得是美梦。何况,你现在不舒服,我想照顾你。不要剥夺我幸福快乐的权利。你知道,这有多么来之不易?” 苏锦书没有再反驳,乖乖地听话,他一口一口地喂着,觉得在这山野就此隐居也觉得不错。 一餐一饭、一菜一蔬,两人四季,念此一生,这也没什么不好。抛开那些孰是孰非、不再执着于那些恩怨纠葛,似乎这天地只有他们两个人。 只要她的身边有他,她就什么都不怕。苏锦书从来都没有觉得一顿早饭可以吃得如此心安理得,如此甜蜜。 好像时间就此静止了,他动作轻柔、眉目温柔,眼底都是他对她不尽的爱意。 她想到了那句话,我们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厨房和爱,自此缠缠绵绵在这温暖的人间。 在他的注视下,苏锦书吃完了这顿早饭。她觉得他的温柔缓解了她肚子的疼痛。 “还疼吗?要不我给你揉揉?”韩云中问了一句,其实他也不是很清楚女生不舒服的这个时候应该要做些什么。 他只是单纯地想关心她,迫切地想缓解她的不适。 苏锦书笑了,说了句:“没事。” 她看了一眼凌乱的床,那被经血染红的床单,只觉得脸红。苏锦书是一个爱干净整洁的人,她更不想把自己的污渍留给别人去处理,何况这还是林姐的民宿。 虽然在林姐这里,只当她是久违的朋友来访,但是她觉得还是不要给别人添麻烦的好。 这一场触目惊心,还是她亲自清洗干净比较好。 她立马扯下脏了的床单被罩,韩云中也心领神会,两人合作,一起换洗了下来。 “你别动了,你身体不舒服就休息一会儿吧,我来洗。”韩云中早就挽起了衣袖,准备大干一场。 他拿了一个大的洗衣盆,把床单泡好,倒了点洗衣液,就搓了起来。苏锦书躺在沙发上,看他的样子,感觉动作也很熟练,看来在部队上也没少干这样的事情。 “你在部队上也经常自己洗衣服啊?” 韩云中笑了,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看了她一眼,说道:“怎么,你以后要给我洗衣服啊?” 苏锦书瞥过头,“哼”了一声,韩云中只觉得可爱。 “谁要给你洗衣服啊?” “你要洗,我还舍不得呢。洗衣服、做饭、打扫家务这种事,我都会做,有我,你就放心吧。” 他用手在脸上擦了擦,却不小心把泡沫擦了一脸。苏锦书只觉得好笑,掩着嘴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啊?”韩云中有些不解地问道。 “没笑什么。” “不对,你肯定是在笑我,你说不说?” 韩云中起身,走到她跟前,逗弄着她,把手上的泡沫蹭到她脸上,苏锦书左躲右闪,脸上还是被蹭到了很多。 两个人打闹、玩笑着,不知怎么就觉得画面很暧昧,韩云中压在了苏锦书的上面。 苏锦书这时才觉得危险,一动也不敢动,韩云中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吻了吻她的额头,就拉起了她。给她盖好毯子,让她好好休息。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小屋,给这小屋披上了一层暖黄色的外衣。像是带了一种温暖明亮的滤镜,只觉得朦胧有诗意。 韩云中的身上也披了一层霞光。他劳作着,她看着。苏锦书只觉得他身上星星点点地闪着亮。她然有了一种两人居家过日子的感觉。 这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就这样两人已经过了很久。这是梦中曾有的场景。可是他们错失的那些岁月,要如何弥补。那些可能甜蜜温暖的生活,如今要如何去找寻,从何开始呢? 韩云中偶然间一回头,就发现沙发上的苏锦书有了泪痕。她悄悄擦眼泪的动作没有躲过他。他放下手中的活计,来到她身边。 “为什么会哭?很不舒服吗?如果不舒服我们就去医院?”他语气里都是对她的担心和焦虑。 苏锦书只是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很难过,说不上来的悲伤。” 韩云中斜坐在她的身边,听她继续说:“感觉现在这样曾是我梦想中的生活,可是好像我们都没办法去实现这样的生活。只能在这山野间,有片刻的安愉。” “只要你想,我们可以实现的,像林姐和阿伟他们那样。只要你不推开我。我保证,这绝对不是梦想!” “你知道的,我们不能?你忘记了你母亲当初说的话?” “可是…” “现在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不仅是你的母亲,即使你的母亲不反对,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我过不去自己那道坎!” “小锦!”韩云中只觉得内心悲怆不已,她是在和他说离别的话语吗? “你有你的生活,我也要面对我的生活,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不能任性而为。走出这里,我们其实就像这被清洗的床单,即使被清洗,也很难崭新如初。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我不明白!”他有些小孩子似的赌气。 “我只知道,从那句诗开始,云中谁寄锦书来,你和我,我们天生就是一对,这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我不管这中间有多离奇曲折,有多少悲伤和眼泪。我只知道,你苏锦书会是我,只会是我韩云中此生最后的归宿。” “你为什么如此笃定?” “因为你是我唯一不能放弃的所有!” 苏锦书怔住了,只觉得面前的这个人和她之前想象的略微有些不一样。 他的霸道、他的坚定、他的不容置疑,还有他对她的爱,似乎都被她低估了。 苏锦书忽然想到樊少川对她说过的一句话:“不是我想放弃你!而是我知道我根本没有机会,那个人从来不会给我机会。他的恐怖在于,他对你坚定不移,矢志不渝。” 苏锦书叹息了一声,觉得浑身无力,整个人都陷入无边的混沌之中。 韩云中轻抚着她,他看到她即使睡着了,泪珠依然从眼眶滑落。他的女孩儿,那个丢失了笑容的女孩儿,他要把她找回来。 他轻轻地擦拭着她的眼泪,温柔地说道:“睡吧,睡吧!” 第一百章 苏锦书醒来的时候发现,韩云中还坐在她的身边。她一睁开眼,就对上了他的眼睛。 “我睡了多久?” “没多久。” “你就这样一直看着我吗?” “也不全是,我还洗好了床单被罩。” 说了会儿话,两人去了三楼的楼顶去晾晒。楼顶是一个很大的平台,一半是晾晒衣服的地方,一半还被主人精心种植了一些蔬菜,郁郁葱葱的,惹人喜爱。还栽种了一些不知名的花儿,看着心情莫名地好。 苏锦书和韩云中两人合作把洗好的床单被罩搭在晾衣绳上,韩云中细心地把角落都撕扯平整。部队的生活让他习惯了做什么都一板一眼的。苏锦书都看在眼里。 今天天气不错,她站到了阳台边欣赏风景。远处层山叠叠、一片苍茫。楼下的小院子里林姐正在逗狗,阿伟在浇花。这简单的宁静安详让苏锦书心头一热。 人生至味是清欢,多少人寻寻觅觅的是这简单的宁静。看着林姐和阿伟现在这样,她是由衷地感到高兴,也心生羡慕。 苏锦书想着,韩云中忽然从背后抱住了她。 “如果你喜欢,我们以后也可以这样,过这种闲云野鹤、寄情山水的日子?” 苏锦书没有回答,他反问了一句:“你不喜欢吗?还是……”他有些紧张,害怕她说出别的话。 她转过身,只是说了句:“我听说这背后就是翡翠池,你陪我去看看吧。”韩云中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如果可以和她在一起,什么都不干,就这样静静地虚度时光,他也觉得幸福吧。 当林姐看到两人的时候,还打趣道:“怎么,小两口要出去啊?” 苏锦书只觉得这个称呼有些不好意思,就解释道:“林姐,我们其实…还没结婚呢。” 韩云中听了却觉得心里乐滋滋的,回了句:“等我们结婚时,一定请林姐你们喝喜酒。” 苏锦书瞥了他一眼,韩云中看明白了,那眼神的意思分明是谁要和你结婚啊?和她相处的这两天,他已经能猜透她的各种小心思。 两人沿着山路慢慢往前走,翡翠池就在这条路的尽头,离云上居也就20分钟的路程。韩云中走在前,苏锦书跟在后。她越走越慢,韩云中就等着她,等到她走到跟前,就蹲下身子。 “干嘛?” “你说干嘛?快上来,我背你。” 趁她还在迟疑,他一把就背起了她,不给她思考的机会。因为突然,她喊了一声,然后就乖乖地伏在他的背上。 他的背厚实温暖,她想到了以前,有很多这样温馨的时刻,酒吧唱歌结束的时候、吃饭看电影结束的时候,只要他蹲下,她就轻轻一跳,就跃到了他的背上。他的背,曾经承载了她太多的欢乐。 “你在想什么啊?”他问。 昨晚下过大雨,现在虽然雨停了,但是道路还有些泥泞。他不想弄湿她的的鞋,也不想她还要忍受肚子的疼痛。 更重要的是,他想背着她,背着她,就像背着自己的全世界。 “没有,我觉得你这样背着我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她把脸贴着他的肩膀,感受他上下的起伏。看着他一脚一脚的前行,此刻的心里竟觉得无比的踏实。 “你母亲还好吗?”她小心翼翼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果然,他听到这个问题,愣住了。然后又慢慢前行。他想说,她其实不太好,这次回来就是为了看看她,顺便处理些事情。可是,他没说。 他笑了一下,又恢复正常,说道:“她挺好的。” 苏锦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问出这个问题,也许只是想知道他母亲的近况。他们之间绕来绕去,总归也绕不出去这个问题。 “你恨…恨她吗?” 苏锦书伏在他背上笑了起来。她曾经也想过这个问题,她恨吗?也许以前有过,但是现在确实一点也不恨了。她摇了摇头。 她忽然想到了韩云中的母亲,那个叫伍星河的女人。她是爸爸的初恋,像他们一样,他们也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苏锦书记得,她第一次见她,是大三那一年的暑假。那天韩云中神秘兮兮的,不知道在预谋着什么。她问了半晌,他才说道:“你要不要跟我回家?反正你迟早都是要嫁给我的。我想带你回家见我妈妈。” “啊!…”苏锦书有些为难。 “怎么,你不愿意吗?” “我是有些害怕啊。万一,你妈妈不喜欢我怎么办?”苏锦书说出了她的担心。 韩云中听完却笑了,说了句:“你这小傻瓜。放心,我妈妈一定会喜欢你的。我之前给她说过我喜欢上一个姑娘,她还一直催促我把人家姑娘带回家呢!” “可是…”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的啊,除非你不想嫁给我。” “呵…你这是在说我丑吗?” “不敢,不敢,你这丑媳妇我要定了!” 说完,两个人打闹在一起。那个时候,苏锦书万万没想到,本以为简单的会面会是开启她幸福的大门。却不曾想,那扇大门在她眼前关闭了。 为了这第一次的碰面,苏锦书还费心思打扮了一下,她知道韩云中的妈妈朴素惯了,所以挑了颇为素雅的衣服穿上,整个人显得文文静静的。她想,长辈们都喜欢文静乖巧的姑娘。 韩云中带着她回到了他的家里。那个衣着朴素、笑容和蔼的女人站在门口迎接了她。果然和韩云中形容的一样,伍星河看着慈眉善目,很好相处。 对于第一次到访的女孩子,伍星河拉着苏锦书的手,问长问短,嘘寒问暖,还给她削苹果。儿子第一次带女孩回家,她自然是欣喜异常。 何况,韩云中早给她打过预防针,说是要带喜欢的女孩儿回来,还说道就是她未来的儿媳妇,她可不能怠慢。 见这姑娘第一面,她就喜欢,觉得儿子的眼光真不错,多么俊秀水灵的姑娘啊。两人坐下,她看着欢喜,就削苹果给她。 “这一路累了吧!天这么热,辛苦了吧。云中,去倒水。这孩子,就是不太会照顾人。” 苏锦书害羞地不说话。 “如果他欺负你了,你就给我说,我的话他保准听,我帮你教训他!” “没有,阿姨,云中其实对我挺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伍星河只觉得这姑娘越看越喜欢,说不上来的有种亲切感。她忽然想到,说了这半天话,好像还不知道这姑娘的名字。 “对了,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她把削好的苹果递到苏锦书的手里。 “阿姨,我叫苏锦书。”她笑着回答,把接来的苹果轻轻咬了一口。好甜! 苏锦书却看到刚才还笑眯眯地阿姨,此刻的神情却变了。有一丝慌乱!伍星河手里的苹果应声落地。她的手还被刀子划了一个小口子,血渗了出来。 苏锦书慌了,喊了一声:“阿姨,你的手…” 伍星河回过神,说了句:“没事,不要紧,我去洗洗。” 苏锦书求救似的看着韩云中,韩云中安抚了她。转身跟着妈妈,“没事,我去看看。” (忽然发现,被莫名其妙地和谐了两章,可能是因为有一些敏感词汇吧。这样可能会影响读者读这个故事的流畅度,我也觉得很抱歉。这也不是我所希望的,但是却毫无办法。如果各位读到这里,请见谅。) 第一百零一章 伍星河去了自己的房子,她刚坐在床边,韩云中就跟了过来,他拿了一个创口贴。 “没事吧,我看看。” 伍星河伸出手,韩云中给母亲贴上,还体贴地吹了吹伤口。伍星河拍了拍他的头,说道:“你这傻孩子。” “我以前手指受伤的时候,你也是这样啊,说是吹吹伤口,会好得快一些。” 伍星河怜爱地看着他,“这你也信啊!” “妈妈,你不喜欢锦书吗?”他问出了这个最让他担心的问题。 “也不是,这姑娘看着讨人欢喜。只是她的名字…” “她名字怎么了,你不喜欢她的名字吗?” 伍星河想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口,也许一切都是她想多了。这仅仅是一个巧合罢了。这世上姓苏的多了,叫锦书的也千万千万吧。也许只是一个意外吧! 两人又走了出去,苏锦书还坐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苹果也没有吃完,看两人出来,这才觉得有些心安。伍星河看到锦书就笑了。 “吓到你了吧,锦书,我没事。”她把手指伸出来摇了摇,“好吧,你们聊吧,我去给你们包饺子。”说着,就去了厨房。 等到只有他们两人时,苏锦书说出了自己的担心:“你妈妈没事吧,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话?” 韩云中摸了摸她的头,让她放心,“你这傻丫头,想多了吧。我妈妈很喜欢你。” “真的?” 他用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俏皮地说道:“当然是真的啊!” 伍星河无意中看到了这一幕,也暗暗笑了。这两人看着还是挺般配的。自己的儿子好像真的很喜欢这姑娘。 喜欢怎么能掩藏的住呢?即使嘴巴不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饺子端上来的时候,伍星河招呼苏锦书多吃点。苏锦书吃了一个,直呼:“好吃!” 伍星河看着她吃饭的样子,也觉得喜欢。她喜欢那种能大口吃饭的人,看着有福气。 第一眼看见这个女孩儿,就觉得有些似曾相识。说不上来为什么,就是她的眉眼之间,总让她想到另外一个人。这似乎是一种渊源,只是她还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缘分。 “锦书,你父母都是做什么的呀?” 苏锦书听到时,一个饺子正好放嘴里,一紧张,说道:“好烫,好烫!” 韩云中拍了拍背,她一不小心给咽了下去。伍星河赶紧倒了杯水,“喝口水,慢点吃,不着急。” 韩云中直接被都逗笑了,苏锦书撇着嘴瞪了他一眼,他立马不笑了。伍星河看着这两人,也是亲密异常。 苏锦书喝了几口水,才觉得好多了。就热情地说道:“我爸爸在一家小工厂上班,妈妈是一名护士。她们都是很好的人。” “对了,你的名字是谁取得啊,挺好听的?” 听到名字的问题,韩云中只觉得有些紧张,妈妈为什么会一直揪着名字的问题呢,难道是有什么事情?他隐隐觉得不安,苏锦书却笑了,只当是伍阿姨觉得好奇。 “我的名字是我爸爸取得,据他说,是从一句诗句里化用来的。就是那句云中谁寄锦书来。对了,云中的名字也在这句诗里。” 她说完,看了韩云中一眼。她和他的名字皆出自这句诗,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伍星河听到,捏筷子的手略微有些发紧,她觉得有些答案已经快要呼之欲出了。她迫切地想知道,又害怕这个答案是她所不想听到的。 “你父亲呢?他叫什么名字?” 她怎么会好奇父亲的名字,一定是觉得他取得名字很好听。苏锦书这样想到,就脱口而出:“我爸爸叫苏明诚。” “苏明诚?”她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然后只觉得天旋地转,筷子掉地上了。 伍星河还不敢相信,又问了一句:“你是苏明诚的女儿?” 她的反应让苏锦书有些害怕,苏锦书点了点头。伍星河只觉得自己浑身无力,她早该想到的,那双眼睛,看着多么熟悉啊。 她起身说了句:“你们吃吧,我头有些疼,先回房休息一会儿。” “妈!”韩云中喊了一声。 伍星河安抚他说道:“我没事,你不用管我,你陪着客人吧。”说完,她一个人回房了。 苏锦书听到伯母称呼她为客人,这个词多么疏离客套,她隐隐地觉得她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事情。 “我说错什么话了?你妈妈好像很不开心。”苏锦书对这突发的状况有些不明所以。但是,她确定的是伍星河不喜欢她。 “你别多想,没事的。她只是累了。”韩云中现在也有些不太确定,但是妈妈的反应确实很反常,他需要一会儿问清楚。 而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安抚苏锦书,可怜的女孩儿有些吓坏了。她刚才还那么高兴,现在却垂头丧气的。 “可是你妈妈刚才叫我客人?”她有些忧心忡忡地看着他,韩云中只觉得她的手抓得他好紧。 饺子其实很好吃,可是谁也没有心思再吃下去了。苏锦书也觉得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客人,不一会儿,她就想走。 韩云中也了解她的心思,也没有多加挽留,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弄明白。送苏锦书到门口,他有些歉疚。 “抱歉,不能送你了。你打车吧,回家了给我发个信息。” 苏锦书跳起来想摸摸他的头,无奈他个字太高,她还是没有摸到。他只好弯下腰,让她摸了摸。 “真乖!” 他抱住了她,让她有些喘不过气。 “对不起!”他说。他是真的觉得有些对不起,虽然他还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可还是觉得对不起她。 “傻瓜!好啦好啦,你去看看你妈妈吧!”她虽然有些担心,但还是不想让他为她分神。 韩云中拉住苏锦书的手,无比坚定地说道:“相信我,小锦,我会处理好一切的。” 她冲他笑了一下,说道:“我相信你。” 待到苏锦书说出这句话,他才放开她的手。如果知道那次之后就要分开,他说什么也不会放开她的手。 第一百零二章 苏锦书走后,韩云中就去找了伍星河。伍星河正坐在床边拿着一张照片出神。 韩云中进去之后,就问道:“妈,你在看什么呢?” 伍星河没有回答,韩云中就一把拿过照片。照片上是一对青年男女。韩云中觉得照片上的女人有些眼熟,好像是母亲年轻时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母亲,梳着麻花辫的母亲,是那样的羞涩,稚嫩,美好。 可是,她身边的那个男子是谁呢?还没等他开口问,伍星河就开了口。她叹了一口气,像是做了某种决定。 “你和那个女孩儿分手吧,我不同意。” “妈,这是为什么呀?”这是韩云中最不想听到的话,他不明白。 “她是苏明诚的女儿,就不行。你不能和他的女儿在一起,我不同意。” “苏明诚是谁?你就这么恨他?”他越来越觉得迷糊。 “照片上那个男的就是苏明诚。” 韩云中又仔细看了一眼照片,他是苏锦书的父亲,他俩确实眉目之间有些相似。 韩云中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那种电视上演的狗血剧要在他身上发生。 “你不同意我们在一起,难道是因为我和小锦…我们难道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韩云中鼓足了勇气才说出这句话,他害怕听到那个肯定的答案。 除了这个,他想不到还有什么原因是阻碍他和她在一起。 伍星河直接被他的话气晕了,捞起手边的枕头就冲他头狠狠打了几下。 “你这孩子想什么呢,你的父亲是韩彻。这一点千真万确,毋庸置疑。” 韩云中觉得自己松了一口气,接过枕头,就势坐在了伍星河旁边。他现在更不明白了。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锦书啊?还有,你怎么有苏叔叔的照片啊,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啊?” 伍星河接过照片,叹了一口气,感觉那是很久以前的故事,已经被记忆风干,现在又要重现说起,真是不知道从何说起啊。 “你也看到了,照片上的女孩儿是我,男孩儿就是苏锦书的父亲苏明诚。我们以前是恋人,他是我的初恋。上山下乡那会儿,他是我们队里的知青。” “那时候我的家庭成分不太好,家里孩子又多,我又是女孩儿,自然也不受重视,也没怎么上过学。那个时候大家都疏远我,我也没什么朋友。” 伍星河叹息了一声,又继续说道:“苏明诚他是大城市里来的,有文化,人又长得精神,一来就在队里的小学当代课老师。那时候他很受欢迎,很多小姑娘都喜欢她。” “我那个时候因为没有上过学,就经常去学校,偷偷爬窗户上听课。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他就负责教我文化课。山间岁月恬静美好,”他敞开了心扉走近了我。对我而言,他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我对他崇拜又感激。所以我们两个就成了一对恋人。” “那后来呢?” 韩云中有些迫不及待,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母亲还有这么一段少女的情事。 “后来故事就落入俗套了。没多久他城里的母亲来信,信中说父亲病危,需要他赶回去一趟。他就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没有回来找过你吗?” 伍星河摇了摇头,至今想起这些事有时还会莫名地心疼,替那个纯真无暇、不谙世事的乡间少女。 “我遵守着和他的约定,等了他几年,再后来,我年龄越来越大,成了村里的老姑娘。你外公着急了,我就嫁给你父亲了。” 伍星河说得很平静,但是韩云中能感到她省去的那些故事。省掉了半生的辛酸,才有了现在的云淡风清。 “所以你恨他,恨他当年不守承诺抛弃你?” 韩云中算是明白了一二,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她确实有理由这么做。 “我确实恨他。当时有多爱他,后来就有多恨他。” “妈,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么恨他,也许是心里还并没有完全忘记他?由爱生恨,恨的反义词就是爱。” 伍星河没有说话,她也在想儿子的这句话。也许他说中了她的心思。 “妈妈,那你后悔嫁给我父亲吗?” 这也是韩云中想知道的答案,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忘却不掉的人,都是爱恨交织的在生活。 伍星河摸了摸儿子的头,笑着说道:“我嫁给你父亲并不后悔,没有你父亲,我怎么会有你呢。你是我半生的骄傲。” “那你为什么不能接受小锦呢?只因为她是苏叔叔的女儿?” “对,就是这一个原因,我已经不愿意接受她了。我不想前半生和他纠缠,后半生还要和他的女儿、他的家庭纠缠在一起。我不愿意!你还是不要和她在来往了!” 伍星河说得斩钉截铁,她不是一个严厉的人,平时说话也和颜悦色,但厉声厉色说出的话却总让他觉得有些威严。 伍星河看儿子垂头丧气,想摸摸他。韩云中却躲开了,他有些生母亲的气,连带着也生自己的气。 “你就这么喜欢她?” “我这辈子就认定她了。” “她就那么好吗?” “我不知道她有多好,我只知道在我心里,她是独一无二的,谁都替代不了。” 韩云中也给了伍星河一个答案,这是她也没有想到的。作为儿子,他确实不想忤逆母亲。 但是作为男人,他更不想辜负一颗纯真善良的心。他的女孩儿,他想守护。 “妈妈,我喜欢苏锦书,你可能还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她。也许,在你眼里,她的父亲是谁很重要。可是,在我这里,她就只是我爱的、我要守护的那个女孩儿而已。就这么简单!” “你不在乎我的感受吗?”伍星河反问道。 韩云中低下了头,没有继续说话。他知道,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激怒母亲。作为儿子,他当然知道她这么多年有多么艰辛。她的身边只有他一个人,他当然明白她的苦衷。 如果连儿子都不理解她,那么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谁去体谅她、在乎她的感受?这是一个母亲的尊严,韩云中觉得自己需要去维护她。 此时的韩云中其实有些后悔,如果当初他态度再强硬坚决一点,也许后来她不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可是谁又能想到,他和她竟然还会有更深的缘分? 说不清是偶然还是必然,当时的韩云中只是觉得他和她这本书,未打开之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命运的大网,无形的把他们编织在一起。 第一百零三章 “到了吗?”苏锦书嘤咛了一句。她在背上问道,从以前的记忆里醒来,总觉得走了好久的路。却发现还是在他背上。 也把韩云中从过去的记忆中拉回到了现实。想到那天晚上他和母亲的对话,他背上的女孩儿还不知道她在他的心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分量。 她不知道也好,他只想让她这一辈子无忧无虑,做他的傻丫头就好。 “快到了,我的傻丫头。” “你叫我什么?”她用小拳头去捶他。 “傻丫头,你是我的傻丫头。”他又说了一遍,苏锦书觉得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几个字特别好听。 “你看,那边!”韩云中放下她,她看到了脚下那一汪碧绿的池水。正是翡翠池无疑。 “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看到这美景,苏锦书脑海里就冒出了这样的诗句。 “我们下去看看吧。”苏锦书提议,两人发现了一条可以下到池水边的小路。韩云中拉着她,两人到了池水边。 微风徐徐,水波粼粼的,水心如镜面,千里无纤毫。在这翡翠池旁,苏锦书感受到的是前所未有的澄澈透明。 风一吹,心里的涟漪也荡漾了起来。她面对着湖面,慢慢地伸开双手,感觉自己像要迎风飞翔。韩云中发现池边停了一艘小船,固定在池边的木桩子上。木桩子上还刻着几个字:有缘舟。 “看来这里是有缘舟自渡啊,上来,我可以给你当船夫。”韩云中说着,先上了船。 船上有木桨,他有信心他可以当一个好的船夫,以前的部队野外训练就有这种,划船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小case。 他伸出了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等待着苏锦书上船。苏锦书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怎么,你不想上来吗?不相信我船夫的技术?” “我,我…其实有些怕水。可以在岸边,但是一到水中就害怕。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现在我都不会游泳!”苏锦书有些局促地说道,仿佛怕水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情。 “怎么以前从未听你提起过?”韩云中还是第一次听她说起这个。 苏锦书微微笑了一下说道:“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啊。小时候好像出了一些事故,不小心溺水了,此后就比较害怕水吧。” 韩云中听完,就跳下了船,回到了岸边。说道:“那就算了,那我们在湖边走走,散散心,也挺好。” “可是…可是我还是想去看看。” 韩云中有些疑惑,既然怕水,还要上去。 苏锦书缓缓地说道:“你知道这上面有一个寺庙吗?我以前好像来过一次。听说上面的菩萨很灵的,有求必应。今天正好到这里了,我想去拜拜。” “那你会害怕吗?坐在小船中,还是会害怕吧。”韩云中不免有些担心。以前是不知道,以后他可不能犯这样的错误。 “没事的,路程也不是很远。” “那好,如果觉得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韩云中尽量控制好平衡,苏锦书在船中央的位置坐下。韩云中使劲划着木桨,小船行驶在这碧波之上。 苏锦书一上来眼睛就看着脚底,并不看湖面,她害怕看着湖面自己会晕。耳边只有木桨发出吱呀呀的声音。 慢慢适应了之后,她抬起头,看着两岸的高山林立,青翠掩映在这湖水中,简单美好,悠然自得。 韩云中真的有种“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感觉。这样的感觉真好。 苏锦书身在船中,看着两边的风景,慢慢地吟了一句诗:“涉江而过,芙蓉千朵。诗也简单,心也简单。只可惜没有芙蓉。” 她低头浅笑,正好被他尽收眼底。 果然,翡翠池的尽头是一座小岛,一座寺庙坐立在小岛之上。两人下船时,发现岸边树了一座牌子,上面写着:无涯岸。 这座小岛看着也不是很大,寺庙也于一般寺庙无异,只是小巧精致了许多。沿着青石板路蜿蜒向上,韩云中看到了静安寺三个字。 这里环境清幽,看着也不如别的寺庙香火旺盛。 “你来过这里?”韩云中问道。 “以前曾陪着小池来过一趟。” 说着,两人就进了寺庙,寺庙院内有两颗高大的树木,看不出来是什么树木,但有些年头了。 也许跟这个寺庙一样见证了岁月的变迁。香烟袅袅,还有僧人诵经的声音传出来。 在大慈大悲的菩萨面前,苏锦书只觉得心灵平静,她上了香,跪在地上,许了心愿。韩云中看她那么虔诚,也跟着照做。 他双手合十,心里振振有词,反复却只有这一句话:愿菩萨保佑我和身边的这个女人生生世世都能结为夫妻,永不分离。 他睁开眼,对着菩萨许下承诺,如果这个愿望能够实现,他愿意以后每年都来这里还愿。 旁边有抽签的签筒,苏锦书去抽了一根签,抽出来她心里一惊,显示是下下签。签文写道:衰木逢春少,孤舟遇大风,动身无所托,百事不亨通。 韩云中也抽了一根,显示却是上上签。签文写道:桃林托盟,白马踏步,唯德唯仁,可敬东床。 他不太懂签文的意思,可是想到这是上上签,心里有些许高兴。好的意兆让人觉得安心。 苏锦书由于抽到下下签有些心情不好。韩云中就问她:“你刚才许了什么愿?” 苏锦书反问道:“你呢?又许了什么愿?” 韩云中狡黠地冲她一笑,说了句:“秘密。” 苏锦书有些许担心。她刚才跪拜在寺堂内,许了一个心愿:保佑林小池渡过此次难关,保佑她平安健康。 当年林小池生病之际,她如愿以偿做了樊少川的女人。自此,樊少川就消失了。有段时间,她心情有些不太好。听说这上面有个静安寺,她就让苏锦书陪着,两人来了一趟。 静安寺的殿堂,没有特别的华丽,但是看着也庄重肃穆,宝相庄严。林小池虔诚地上香、跪拜,对着菩萨。她说出了自己的心愿。 她说:“希望他能原谅我,希望那个人幸福。今生小池有这有且仅有一次的幸福,心里亦是万分感激。不敢奢求其他。如果菩萨怜悯,就赐予我勇气和力量,给我无所畏惧。” “如果上天垂爱,就请赐予他此生健康无忧、长乐安宁。为我的过错赎罪,希望他会永远记得我。” 如果菩萨也有记忆,会记得那个好心的姑娘吧。苏锦书为她的朋友祈福,怀着诚挚之心抽到了下下签,心里有些不适意。 走的时候,苏锦书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寺庙。静安寺,果真会如这名字一样,所求之人都能获得心灵的宁静安和吗? 在无所是从的时候,神灵是每个人的信仰。苏锦书忽然想到,对于林小池而言,樊少川就是她此生的信仰。所以,她那么迫切地想见他一面。 “走吧!”韩云中轻轻地拦着她的胳膊。 “你相信神灵吗?”苏锦书忽然问道,对于他刚才许的愿,她也感到很是好奇。 “如果它实现,我就相信。” “那如果愿望没有实现呢?” “那我就是自己的神灵!” “那你的愿望是什么?” “很简单,就三个字:苏锦书!” 两人的对话戛然而止,苏锦书没有再继续问下去。最好的话是点到为止,韩云中却从不这样。 他总是赤裸地、热烈地、大胆地、让她退无可退。有时候,她甚至害怕他热情的火焰灼伤他自己。他却从来都不怕,或者说他从未给自己设置一条后路。 第一百零四章 两人回到云上居,正好樊少川打来电话询问什么时候一起去看看林小池,苏锦书约定了晚上的时间。 韩云中觉得时间还早,让苏锦书多休息一会儿。她回来之后就觉得肚子有些痛,躺在床上休息。 韩云中找林姐要了热水袋,放在她肚子那里给捂着。他也躺在她身边,轻轻拍着她。 “半个小时后叫我,我们就出发。” 他说:“好。” 苏锦书就闭上了眼睛,她确实不太舒服,这会儿肚子疼得厉害,有了热水袋觉得舒服多了。 这一觉睡得冗长,她做了好多纷繁杂乱的梦。梦中有林小池,有樊少川,还有韩云中。林小池拉着她在草地里奔跑,她的马尾一甩一甩地,是那样地好看。一会儿,她又消失不见了。 苏锦书到处找,也没有找到。 她穿着白纱裙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走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说:“锦书,我走了,谢谢你,有你真好,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会在遥远的天际保佑你、祝福你。祝你幸福,能够各得其所。” 她说完这些话,就浅笑着,走远了,直到苏锦书看不见为止。 苏锦书在梦中大喊了一声:“小池!”她醒了,她伸出的手被韩云中紧紧握住。 韩云中慢慢扶她坐起来,给她倒了一杯水,“怎么了,做噩梦了?” 苏锦书喝了一口水,韩云中发现她的额头斗都是水,头发都被汗湿了,用纸巾给她擦了擦汗水。 苏锦书喝了一口水,就问道:“现在几点了,我睡了多久?” 韩云中看了一眼手机,说道:“你睡了有三个小时,现在快5点了。” 苏锦书立马就要起来,“我们走吧,我心里不太踏实,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韩云中握住她的手,问了句:“怎么了?” 这时电话响了,苏锦书看到来电显示,心里咯噔了一下。电话是林泉打来的。 电话接通,苏锦书就听到林泉的哭声,“小锦,小池她走了,就在刚才。你来送送她吧。” 苏锦书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电话也掉地上了。韩云中看到她这个样子,就知道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苏锦书呆呆地说了一句:“林小池死了。” 两人没有再耽搁,告别了林姐阿伟他们,就坐车出发走了。 一路上苏锦书的眼泪就没有停过,韩云中也很伤心,一只手开车,另一只手紧紧地拉着她,想给她一丝安慰。 “我在菩萨面前许的心愿是希望小池好好活着,可是抽到下下签的时候我就心里的预感不太好。我真是,这两天不敢乱跑的,应该多陪陪她。应该早点去陪陪她。”说着,眼泪就又流出来。 韩云中这一路车开得比较快,两人就直接到了医院。 苏锦书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去了病房,病房门口林泉一个人坐在那里,神色凄然。 看见苏锦书来了,两人直接抱住了。抱住了彼此,眼泪也有了分享。 “昨天你走后,她说想吃以前我们家门口的小吃,我买回来她还吃了很多。还对我说了很多话,说是感谢我,对不起我,让我以后多多照顾自己。那时候我就应该有预感的,她是再说些告别的话。” 林泉哭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苏锦书只是默默垂着眼泪,听她倾诉。 “早上她说她累了,想休息一会儿。我就出去买点东西,我以为她只是睡着了,还想着她可以睡一个安稳的觉。没想到,我真的没想到。” “小池人呢?”苏锦书忍痛问道。 “医生刚才来过了,她被拉走了。” 苏锦书觉得自己还是来晚了,朝着病房里看了一眼,那空荡荡的床提醒她,一个热烈地、欢腾地生命就此消逝。 听说她走的时候很安详,嘴角还带着笑容,这是唯一让苏锦书安慰的地方。 她安抚好了林泉,抬眼一看,看到了在墙角抽烟的樊少川。她走了过去。 “你什么时候来的?” 樊少川深吸了一口烟,说道:“刚才,我收到了她发给我的信息,觉得有些不对劲,就想着先过来看看。” “她说了什么?” 樊少川把手机递给她,苏锦书看到了那条信息:我爱过你,不曾后悔。谢谢你,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因为有你,我觉得很幸福。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来得时候医生正在抢救,然后她就去了。” 樊少川手握拳在墙上狠狠砸了一下,他有些懊悔地说道:“我应该早些来看她的。” “其实小池一直很在意你,她害怕你看不起她。你恨她吗?”这是林小池曾经想问的问题,如今苏锦书代替她问了出来。 “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恨过她,我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她,我真该死!” “让她就这样带着遗憾就走,你确实该死!”想到林小池,苏锦书只觉得胸口一阵疼痛! 樊少川看到了韩云中,两人点头示意了一下。 “你们俩一起来的,误会都解开了?” 苏锦书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事情,他们之间的事情也不单单是误会。 樊少川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他是真的爱你,好好把握吧。如果你们还能在一起,我对这个冰冷的世界至少还没有那么绝望。生死无常,有些人一眨眼也许就没了,珍惜眼前人吧。” 樊少川很少说出这样的话,苏锦书想许是林小池的死对他打击很大吧。 苏锦书看了一眼樊少川,对他说了句:“少抽点烟吧!我已经没了一个朋友,不想连你也失去。”樊少川听话地捻灭了烟头。 韩云中陪着林泉走了过来,林泉手里还拿着几个信封。上面的信封都写了名字,她过来把这些信递给了他们。 “我刚才收拾她的东西,发现了这几封信,有两封是给你们的。这个是小锦你的,这一封是给樊少川的。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写的这些,她可能是想留个念想给你们。我替小池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平日的关照。她知道你们能来,会开心的。”林泉说完,就走了。 苏锦书打开信封,一张照片掉了出来,她捡起照片看到是她和小池高中时期的照片,照片中两人都青涩,却笑得无比的开心。 里面有一封信,她缓缓打开,眼泪就默默掉了下来。 小锦: 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已经去了另外一个遥远的地方。不要为我担心,我只是先行一步,替你们先探探路。 天国应该比人间更美吧。原本以为我们会互相陪着彼此,见证彼此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候。很抱歉,我提前退了场。 我现在就在想,如果你结婚了,你身边伴娘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会有多伤心啊。可是没办法了,我只能提前祝福你,当一个幸福的新娘子、以后是幸福的妈妈。 你一定会幸福的,这一点我深信不疑。而我也会在天边保护你、祝福你。 苏锦书,我喜欢你,又时常羡慕你,很多时候也在想如果我是你该有多好啊。被很多人爱。 但又觉得很庆幸,你能一直在我身边,做我的朋友。你是天上的月亮,我就是你旁边一颗不起眼的小星星。 我会为你的光辉而骄傲,也会努力绽放自己的小光芒。谢谢你,我最亲爱的朋友,请带着我的那份好好地活着。 愿你阅遍山河,依旧无恙。这世界有你,也就会有我。 你的小池 第一百零五章 苏锦书读完信,更是觉得悲痛不已,想到梦中小池和她告别的场景,这一切竟然成了真。 她依靠在韩云中的身上,觉得身体没有了半分力气。看到樊少川手里的信,众人的眼光又落在了他手里。 樊少川也打开了信封,里面也有一张照片,是他俩拍的婚纱写真。照片中,林小池手捧花束,一袭白纱笑得很开心,她笑靥如花地依偎在他的身边。 樊少川觉得自己的表情有些僵硬,也许现在重新拍,他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勉强。 他打开信件,三人一同看那封信,苏锦书发现写给樊少川的信纸是粉色的,还能闻道淡淡的幽香。这个姑娘,真是喜欢他喜欢到骨子里头了。 阿川: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也许是最后一次了。在以前的日子里,我无数次羡慕小锦,她这样称呼你的时候,你眼底的笑意是那么温柔。 我知道,你的温柔都留给了那个人。躺在病床上清醒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到以前和你相处的点点滴滴。想到第一次看见你时,你穿的那件白衬衫。 那个阳光少年就那样在我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然后他在我心里生根、发芽、开花。我一路追随者你的脚步,在你的身后奔跑。 即使你看不到我,依然觉得很幸福。可能是我跑累了吧,所以要好好休息了。 我知道,我做错了一件事,你心里现在依旧在怨恨我,也在怨恨小锦。可是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这样做。因为爱你,我别无选择。请原谅我的自私! 我不后悔把我自己献给你,在我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曾经有过你,我只要想到这里,就觉得上天对我还不错。 它虽然残忍,却依旧眷恋着我。我做了他的新娘,虽然只有一天,也依旧觉得幸福。 我爱你,樊少川!以后的日子你只要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儿那么深切地爱过你,我这一辈子就值了!请你一定要幸福! 你幸福了,我就会觉得自己也很幸福!我的生命因为你有了意义。谢谢你,再会! 爱你的小池 樊少川看完信件,抬眼已是泪眼朦朦。想到高中时期,三人一起玩得时候,她总是安安静静地在一旁,掩嘴笑着,羞涩又可爱。 这样善良的姑娘终是化作一缕轻烟,消失不见了。他觉得怅然若是。是的,他不爱她,也曾心有怨恨。 可是直到现在,他都觉得她会活得很久很久,甚至还是以前那个小跟班,只要他一回头,她就在身后。 林小池是真的不见了,以后也都不见了。苏锦书看到樊少川在擦眼泪,他们都失去了一个朋友,悲痛也是一样的。 苏锦书觉得以前死亡是那么遥远的一个词,忽然一转眼,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她而去。 她觉得恐惧、无力,想用力抓住什么,却抓住了一只手,她回头,韩云中就在她身后,他给了她力量。 “我先回去了。”樊少川看着心情很是不好,给他俩打了声招呼想走。 韩云中叫住了他,说了句:“对不起啊,兄弟!”他为那天动手的事情向他道歉。 樊少川拍了拍了他的肩膀,说了句:“理解”,挥挥手就走远了。他的背影很落寞,有一丝孤单。 “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韩云中拥着苏锦书也走出了医院。他觉得她奔波了一天,到现在饭也没吃。 “我不想吃,你吃吧。” 韩云中拉住了她的手,说道:“听话,食物会给人力量,也会让人觉得温暖。小池也不希望你这样。” 苏锦书没有在说话,韩云中知道她是同意了。刚坐上车,苏锦书的电话就响了,是母亲打来的。她以为母亲是等她吃饭。 结果接了电话,就着急地对韩云中说道:“快送我回家,我妈妈摔倒了,腿好像骨折了,现在躺地上不能动。” 韩云中安慰她:“别急,我们马上就赶到。”苏锦书有些自责,这几天休假,但是陪母亲的时间很少,现在还出了这样的事情。 她现在特别忧心,恨不得一下子就能赶到。现在最快赶到家也要半个小时。 这个时候,苏锦书的电话又响了,她以为是妈妈,结果电话显示是顾惜朝。她接通了。 电话那头传来顾惜朝的声音:“苏锦书,我现在在你家楼下,我想见你。” “你在我家楼下啊?”她有些不敢相信。 “怎么,你不想见我啊?” “顾医生!” 他打断了她,“叫我惜朝。” “好,好,惜朝,麻烦你上楼去看看我妈妈。她刚才摔倒了,好像骨折了。我还在路上,马上就到。我家在502。” “好的,我知道了,你不用担心。我开着车,现在就送她去医院治疗。你直接到市中心医院就行了。小锦,我是医生,相信我。” 苏锦书挂完电话,觉得心里放松了许多,他在,起码妈妈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们直接去市中心医院吧,顾惜朝会把妈妈送到那里。” 听到顾惜朝这个名字,韩云中就想到那天晚上会面的场景,那个自称是苏锦书男朋友的医生。 “你和那个顾医生认识多久了?他好像挺喜欢你的。” 韩云中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忽然就问了这么一句。话说出口,他发现他有些紧张。 要怎么回答呢?说是才认识没几天。谁会相信呢?他为什么会在楼下等她? 如果当事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回答这个问题,那么谁又会知道答案呢。 “我们认识没多久。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她如实回答。 韩云中没有再问,其实还有一个问题,他咽下了肚子里:你们仅仅是朋友吗? 他害怕那个答案不是他想的那样。在她的问题上,他原来也会害怕。他害怕的是失去她。 赶到医院的时候,顾惜朝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李曼仪小腿骨折,已经打上了石膏,在病床上输液休息。 顾惜朝正坐在床边,给她喂粥。看到苏锦书来了,李曼仪挣扎着要起来,被顾惜朝安抚了。 “阿姨,你小心,不要碰到腿。” “妈,你没事吧?感觉怎么样?” “这次可多亏了你位朋友,你可要好好谢谢人家。顾医生为了我跑前跑后,还亲自为我治疗。真是太麻烦人家了。” “阿姨,不麻烦的。只要你没事,锦书就安心了。锦书安心,我也就放心了。” 自从那晚见过她之后,这还是顾惜朝第一次见到她。觉得她憔悴了不少,脸色也不是很好。 他也看到了苏锦书背后的那个男人,不用想,那个就是挂他电话的人。他发现,那个人看他的眼神也不是很友善。 “阿姨,你好!”韩云中打了声招呼。 李曼仪看了一会儿才认出了这个人,他肤色是变黑了,眼神却是清亮的,和以前一样坚毅。 “云中,你来了呀!”看到他,李曼仪确实挺意外的,又看到他和女儿在一起,总觉得也许他们有事情要发生。她担心苏锦书,不想她再受到伤害。 顾惜朝听到苏锦书的妈妈直接喊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心里还有些吃味。原来,她们都是认识的。 “小锦啊,我想吃医院旁边的那家小馄饨,你帮我去买一碗去。” “我去吧,阿姨,让小锦陪陪你。”韩云中说着就要起身。李曼仪叫住了他。 “小锦,还是你去吧,你和顾医生一起去吧。他比较清楚。” 苏锦书不知道母亲这是什么意思,顾惜朝大概明白了苏母是想和韩云中单独聊聊。苏锦书还想在说些什么,顾惜朝拉着她走了。 第一百零六章 病房只剩下韩云中,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阿姨,我给你削个苹果吃吧。”他拿了一个苹果就削了起来。 “来,过来坐我旁边。”李曼仪拍了拍床沿。 韩云中顺从地搬了个椅子,坐在她的跟前。李曼仪想要坐起来,韩云中在她身后垫了枕头,想让她舒服一点。 “云中,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回来也没几天。” “这才没几天你和小锦又见面了?”韩云中听到了李曼仪语气里的不悦。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既然那么长时间都没联系,为什么又要回来呢?回来当陌生人不好吗?”这一连串的发问让韩云中有些抬不起头来。他知道,李曼仪是心疼小锦。 “云中,你是个好孩子,可是我不希望小锦在和你在一起。你明白吗?”有些话,她觉得还是她说清楚比较好。 “阿姨,我……” “我知道,你喜欢小锦。以前我也觉得小锦和你在一起会幸福,可是这一路走来,你们都吃了不少苦,特别是小锦。她受了很多伤害,我不想看到她再痛苦难过。你能体谅一个做母亲的心吗?你应该也知道了,小锦的父亲去世了,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她现在真的很脆弱,经不起一点风浪了。” 韩云中低着头,慢慢地削着苹果,他不敢看李曼仪的眼睛。她说的都对,他也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可是他就是不能放弃苏锦书。 水果刀一下子划破了他的手。 “你的手,流血了。快擦擦!”李曼仪有些担心地喊了一声。她从床头抽了纸给他。他没有接,血依旧渗出来。 “阿姨,我知道你的担心、你的顾虑。是我没有照顾好小锦,让她受到伤害。也许,在你心里我已经不是最适合她的那个人。可是,她就像这个伤口。她早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她疼,我也疼。她哭,我也哭。我从来没有把她从心里剔除过,她在我心里已经生根、发芽。你拔了这根,我的心也会跟着荒芜。事实上,在没有她的这些年里,我的心早已经荒芜成一片沙漠。” “可是,你们在一起只会互相伤害啊!那些过去的伤痕只会提醒你们曾经的疼痛,那道坎不是那么轻易地就过去的。而且,你的母亲呢?你想置她于不顾吗?”李曼仪说出了她最担心的话题。 “当初,你的母亲可是极力反对的啊。你难道没有抗争吗?结果又是如何,你不清楚吗?” 提到母亲,韩云中沉默了。当初,他的母亲否决了她。他们之间总归是逃不开这个话题。 李曼仪看见韩云中沉默,以为是自己说动了他。语气就放缓了些:“云中,我丝毫不怀疑你对小锦的真心。可是,人生本来就是有许多无可奈何。很多事情,常常也是徒劳无功。也没有谁对谁错,只是每个人都有心底的伤痕。人们只是习惯保护自己免受于伤害。我希望你能体谅你的母亲,也能体谅我和小锦。” 韩云中岂能不明白?这番话说得如此动容。是啊,终究在这件事里,孰是孰非,他已经不想去争辩了。 他苦涩的是,别人都可以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为什么到他这里怎么就这么难呢?他和小锦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那么多有情人可以成眷属,唯独却少了他们这一对? 他不甘心,是的,他不甘心。韩云中的手指微微蜷曲,抓紧了裤子,显得指节分明。 “我要小锦!阿姨,我要小锦!”他一字一顿地说着。这才是他心里的声音。 “我可以等。一年不行,我就等三年,三年不行我就等五年,五年不行我还有十年。我以后漫长的岁月都可以等。等小锦抚平心里的伤痕,等我母亲改变心意。无论如何,我都会陪在小锦身边。如果她愿意!” 韩云中发现自己说得有些低声下气,他确实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这个资格,被原谅被重新接纳的资格。 “你可以等,可是小锦不能等了呀!她三十多岁了,还有多少青春年华可以浪费。我看着都心疼!” 李曼仪说着动了气,输液针跑偏了,有些回血了。韩云中叫了护士来重新调整了一下。 “阿姨,你别生气。我是喜欢小锦,可是如果她喜欢别人,遇到一个更好的人,我不会拦着的。我比你更希望她幸福。我爱她,我想让她开心快乐,想给她幸福。” 韩云中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她确实不用等,她永远值得最好的。可是如果她是幸福快乐的,如果有人给她想要的,那么我会…” “你会怎样?” “阿姨!”韩云中这一声有些凄厉,他确实不想说出这后半句话。 “如果她是幸福快乐的,那么那个人是不是我,好像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否幸福!我和您一样,都希望她幸福!我迫切地希望那个人是我。可是,如果有可是,我也会祝福她!” 韩云中说完,手中的苹果也削好了,他递到了李曼仪的手中。李曼仪接住了咬了一口,脆甜脆甜的,却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再看韩云中,虽然微笑着,眼眶却有些泛红。李曼仪觉得自己的话是不是有些重了。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孩子的,可是这两个孩子感觉没有缘分,都太苦了。 苏锦书和顾惜朝其实早都赶到了,看到母亲再和韩云中说话。她本来想闯进去,却被顾惜朝一把拉住。 两人躲在一旁,偷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顾惜朝听到这番对话,只觉得心里有一丝动容。 如果说他以前对韩云中的印象是平面的,那么这次韩云中这个人物在他心里是立体的、活灵活现的、重情重义的。 他倔强冷漠却不卑鄙,少言寡语却不自私。他心里钦佩他,这样才是他顾惜朝的对手。 顾惜朝看了看苏锦书的表情,她平静的脸上已经有了泪珠。顾惜朝有些心疼她! 这屋子里的两个都是她爱的人,一个是母亲,一个是曾经深爱的人,都在为她的未来打算,为她的幸福着想。她又怎么能不动容呢? 可是她不能让他们担心。苏锦书深呼吸了一下,换做了一个俏皮的笑容推开了门。 “妈,我给你买回来了。你们再聊什么呢?那么开心。” “哦,没什么。好久不见云中这孩子了,问问他的近况如何。让他也操心操心自己的终身大事。” “是的呢,阿姨很热心的。”韩云中又恢复了正常的样子,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 “对了,你母亲身体还好吗?”李曼仪问到了伍星河,也是个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她这个年纪,有些故人见一面就少一面。 韩云中摇了摇头,“不太好。早年的劳累过多透支了身体,年纪大了,现在身体也大不如以前了。” “有时间了,多陪陪她吧。” “我知道。” 每个人都暗藏着自己的心事,假装的很好,以为万无一失。却不知,每个人都是伤心人。 第一百零七章 看到母亲吃了小馄饨,安心地睡下,苏锦书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她决定今晚在这里陪着母亲。 顾惜朝刚才也说了,苏母这情况,年纪大了,还是在医院里观察三天比较好。 韩云中本来想留下来陪她,可是苏锦书拒绝了,医院本来地方就小,留一个人就好。 “我去送送他,你今天也累了,如果有什么需要,你就找我。我就在这里上班。”顾惜朝这样说,苏锦书也就没有再挽留两人。 “惜朝,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了。”苏锦书真是觉得很感激,改天一定要好好谢谢他。 “你知道你这样叫我名字,我舒服多了。”他嘿嘿一笑,竟有些孩子气,像是被夸赞得到了糖果。 顾惜朝送韩云中到了医院门口。两人站在医院的门口。顾惜朝伸出了手,他想重新认识一下眼前的这个人。 “你好,顾惜朝。我想我们不是敌人,也许以后会成为朋友。” “你就那么自信?”韩云中虽然嘴上这么说,可还是伸出了手。 “因为我们都爱苏锦书。都希望她好,不是吗?”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韩云中走了,顾惜朝看着他的背影。 他忽然回头了,说了句:“你在医院帮我照顾一下锦书,给她弄点吃的。她下午一直到现在还都没有吃饭。” 顾惜朝说了声:“好。” 直到韩云中挥手走远,他才意识到他这句话说得有问题,怎么是帮他照顾呢?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 男人之间很容易建立友谊,也许是打一场架、踢一场球、喝一场酒、或者爱一个人。 医院内,一个面貌清秀的小护士问顾惜朝:“顾医生,你今天不是休假吗?怎么又过来上班啊?” 旁边的一个短发女孩正抱着一沓病历表过来,俏皮地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顾医生那是怜香惜玉呢。我刚才看到了,顾医生和一个漂亮的女人在一起。” 顾惜朝笑了一下,也没有解释。这些小护士平日里最喜欢这些八卦了,什么平淡无奇的事情从她们嘴里说出来都能变出花儿。 医院这个地方关乎生死,太过严肃,这些小八卦实在是太诱人,调剂了她们紧张忙碌的生活。 “快说说看,那女孩儿长什么样?”又来了一个小护士凑上了这个热闹。 “我刚才去病房的时候,看到了,长得真的很漂亮。”她们小声地讨论者,激烈而又热闹。 “没想到顾医生眼光还挺高的嘛,哎,心碎,我的男神呀!”有人痛呼道。 有一个人没有参与这个讨论,她正在埋头写着病历表,耳朵却听着她们的讨论。 他有喜欢的人了?那个幸运的人是谁呢?她正想着,有人敲了她的桌子。她抬头一看,碰到了那个让她心动的笑容。 心里想的人就这样站在了她的面前,她有些惊喜,又有些害怕。一旁八卦的人看到正主敲桌子了,也都散了。 “顾医生!”她惊呼了一声。 “别紧张。我是有事拜托你。今晚304号床的病人你多照看点。” “好,我知道了”。 “那个,嘉一,我还想问一下,现在这附近还有什么好吃的没有啊?还有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吃什么?” 他声音压得很低,还有些不好意思。为了掩盖紧张,还用手不自然地挠了挠耳后。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 “这会儿太晚了,估计小吃摊也都收摊了。我这里有份饺子,你要是不嫌弃可以拿去。我包的饺子,韭菜虾仁馅的,很好吃。” 说着,她就从抽屉里拿出了便当盒。她这么热情,顾惜朝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是这样的,算啦,我出去看看,有什么就买一点吧。” 嘉一站起来,拉住了他的手,把便当盒塞到了他的手里,说道:“顾医生,你真的不用和我客气。我做饭手艺真的还不错,不比饭店的饺子差。再说了,这么晚,你也买不到什么好吃的啦。拿去吧!” 顾惜朝看着手中的便当盒,粉色的,有些可爱。她又拿了一瓶牛奶递到他手里。盛情难却,顾惜朝只好就收下了。 “谢谢你,嘉一。回头请你吃饭。好吧,你先忙吧。” 嘉一笑了一下,她很开心他今天和她说了很多话。这样,她也觉得满足。 原来,顾医生知道她叫嘉一。她这个小护士,除了工作时间能看到他,有时候交代一下病人,两人似乎并没有说过这么多。 顾惜朝走后,好事之人又围了上来。 “你傻啊,嘉一,你信不信顾医生拿着你的便当盒就给那个女人了啊!” “我知道。”她平淡地说着。 “哎,可惜,嘉一,我还想吃你的饺子呢!上次吃过一次之后,到现在还念念不忘呢!”一个小护士抱着她的胳膊抱怨道。嘉一真是好气又好笑。 果然,一会儿嘉一去病房巡查的时候看到了那一幕。她隔着病房的窗户,看到了那个女人正在吃着她的饺子,顾惜朝手里拿着牛奶,一脸爱恋的看着她。 不时地说着:“慢点吃,别噎着。” “刚才买小馄饨的时候你就应该也吃些东西,饿了一天了吧。喝点牛奶吧。” “这饺子真好吃。你在哪买的呀!”苏锦书确实饿了,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这饺子也确实很美味。 “好吃你就多吃点。” “惜朝,真的很感谢你,真的。”苏锦书不知怎么就说出了这样的话。 “你今天给我说了好多感谢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对我说这两个字。我做这些完全是心甘情愿,并不觉得是负担。同样的,你也不要把你当做负担。以后,对不起,谢谢,这些词句,我都不希望你对我说。记住了?” 苏锦书点了一下头。他的话让她眼眶一热,差点眼泪都要掉下来。 “快点吃吧。我从我办公室拿了条毯子给你,晚上睡觉的时候你盖着,不要着凉了。要照顾母亲,你自己先要好好保重身体,知道吗?” 嘉一看到这里,就离开了。她的饺子发挥了作用,她喜欢吃,这也是一件好事。 她从来都没有看过顾医生对哪一个女孩儿那么上过心。平日的他严肃认真,没想到他也会这一丝柔情。他笑起来,真是好看。只可惜,他的笑容不是对她。 第一百零八章 这时,苏锦书的电话响了,是韩云中打来的。她接通了,是韩云中的声音:“好好吃饭。你今天肚子不舒服,晚上还要照顾病人。我给你买了一些东西放在了服务台,记得去拿。好好照顾自己,千万不要生病!” 放下电话,顾惜朝就问她什么事。她说要去取点东西。顾惜朝自然是自告奋勇,让她安心吃饭。他帮她去取。 顾惜朝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确实是有些震惊。一大包东西,他拿到苏锦书面前时,苏锦书也是有些震惊。 顾惜朝看了一下这些东西,有暖水袋、卫生巾、暖宝宝、暖宫贴、痛经药,毛巾拖鞋等洗漱用品,有毯子等等,还有一盒蛋挞。 “这些东西是韩云中送的?”他显然已经知道了答案,可还是想问一下。 苏锦书点了点头。他的细心体贴,从来都是这样,为她想好了一切。看到那些女性用品,顾惜朝也知道个差不离。 他看到了那盒蛋挞。就问道:“原来你喜欢吃蛋挞啊?” 苏锦书笑了一下,说道:“嗯,我比较喜欢吃甜食。甜食会让人觉得幸福,特别是蛋挞。” “那个家伙看来还挺了解你的。”顾惜朝自己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酸溜溜的。他真的是不想承认自己被那个家伙给比了下去。 “我们是高中同学,一起也经历了很多。” “看来我都不用给你准备了,他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今晚可以好好休息了。我今晚值班,有事你就找我。” 顾惜朝准备走了,走到门口,忽然回过头说了一句话让苏锦书有些苦笑不得:“你肚子还痛吗?” 短短一天内,两个男人都问她这种隐秘的话,她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苏锦书没有回答,顾惜朝也觉得这问题有些尴尬。 “我去给你打点热水,你好好休息吧。” 这一晚苏锦书除了两次扶母亲起来上厕所,还算睡得安稳。韩云中给她准备的这些东西都算贴心。 早上刚起来,给母亲梳洗完毕,顾惜朝就来了。他带了小笼包、蒸饺和热豆浆,还有一些水果。李曼仪只觉得他太热心,有些不好意思。 “谢谢你啊,顾医生,你看你那么忙,还总是这么照顾我。真叫人真过意不去。” 苏锦书接过早餐,他问了句:“怎么样?昨晚睡得还好吗?” 苏锦书答道:“还好。谢谢你这么早就过来送吃的。你不用那么麻烦的。” “如果觉得麻烦,那么你就应该好好吃这些。快吃吧,一会儿凉了。” 说完,顾惜朝就走了。病房只剩下李曼仪母女两个。李曼仪看着苏锦书,忽然觉得有些话想要对她说。 “小锦,你觉得那个顾医生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别打岔,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妈妈,我们就是朋友,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苏锦书老实地回答道。尤其这几天,他确实帮了她不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那作为相亲对象呢?如何?你满意吗?我听你程伯伯说了,惜朝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子。我是希望你能和他有所发展的。” 苏锦书闷头地吃着东西,不去看母亲。李曼仪知道,她心里似乎还有那个人。他现在的出现,让她的女儿心又乱了。 “小锦!”李曼仪轻轻唤了她一句。苏锦书抬起了头,迎上了母亲的目光。她的温柔慈爱、她的担心怜悯,都在那双眼睛里。 “你和云中就算了吧!早该结束了!” 苏锦书听到这句“算了吧”,忽然心里有些悲痛。任何轰轰烈烈的曾经如今都可以变成云淡风轻的一句:算了吧。 李曼仪爱怜抚摸着她的头,她的小锦。苏锦书对着母亲笑了,像一朵灿烂的花儿。 “妈妈,我没事的。” 韩云中昨晚回到家并没有见到母亲,母亲房里的灯早熄了,想着母亲应该睡觉了。就也没有去打扰。 这一觉起来,先是问候了一下苏锦书,才想到去看看母亲。往日里,母亲早起了,而今天却一直没有动静。 他到了母亲房里一看,吓了一跳,母亲晕倒在床边。他立马打了急救电话。到了医院之后,韩云中才发现这是昨晚来的医院。 母亲被快速推到急救室抢救。韩云中坐在外面的走廊里,看到手术中那三个显目的红字,觉得心都揪了起来。简直是坐立难安,坐了一会儿,就在楼道里不停地踱步。 他太大意了,本来这次回来是母亲给她打的电话,说是想让他回家,谈谈重要的事情。他没当一回事,母亲所谓的重要的事情就是他的终身大事。 每次回来都要给他介绍一些女孩子认识。一开始他总是拒接,不想回来。 最近两次母亲给她打电话几乎都是祈求的语气,她总是说:“你回来看看我吧!妈想你了。我生病了,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想看看你。” 韩云中回来了,母亲确实不如以前精神好,早年的劳累眼睛现在也不太好使,看东西总是戴老花镜,还总眯着。头发也花白了不少,以前的长发因为头发掉脱的厉害,也变成了现在的短发。 母亲说这样好收拾,为了显得利落,母亲在耳边还别了一个小黑发卡。这样的母亲,是真的老了。上次回来,他碰到了母亲在染发。 母亲不知道在哪里学的染发方法,笨拙地往头发上焗油,那模样看着挺狼狈。 看到他回来了,还说着:“等一会儿啊,我就好了,妈给你做饭。”他看得辛酸,直接过去帮助她完成剩下的那些工作。 母亲的染发不是很成功,看着头发的花色很杂,但是母亲却挺满意的。她总说:“人老了,做什么都是徒劳,只是想维持最起码的体面。” 此刻的她躺在里面,估计是没有体面了吧。一生要强的母亲,从来都不想拖累别人,即使在她的儿子面前,她都是独立的、强硬的。 韩云中不是没有想过把母亲接到他那里去住,母亲拒绝了,她说一个人活得自在,在自己的地方比较舒心。这么多年,他们只在一件事上有分歧,那就是苏锦书。 母亲曾经明确给他说过,这世上所有的女孩子都可以,只有苏锦书不行。苏锦书改变了他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微妙的一些关系。明明是自己的母亲,他却觉得面对伍星河,有些难受。 第一百零九章 韩云中还记得,苏锦书第一次去他们家做客时的场景,母亲听到她名字时的诧异。他由此知道了母亲的一段少年秘事。 他想起了那晚母亲说的话:“那个女孩子,以后你就不要再见了吧。” “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她父亲曾是你的初恋情人,他抛弃了你,所以你不喜欢她?”他情绪有些激动。这个理由也太荒谬了,他不能接受。 “难道这个理由还不足够吗?难道你觉得我可以和曾经抛弃我的人做亲家吗?难道你觉得我看着她的脸不会想起那个负心人?他们有相似的眉目。云中,我是你妈妈,我不是圣人,也没有那么伟大、那么高尚。可以轻易地原谅别人曾经对我的伤害。所以,我不喜欢她将来可能会以家人的名义出现在我面前。” “可是那是你们上一代人的恩怨啊!”韩云中有些着急,母亲的话语让她有些害怕,他害怕就此失去了他的女孩儿。 “可是你是我的儿子,我唯一的儿子。”这个唯一戳中了他的痛点,韩云中沉默了。 父亲早早离世,他和母亲相依为命,他明白这其中的艰辛。他就是母亲的希望,母亲的依靠。 “你还记得以前我说过不希望你考军校,不希望你成为军人吗?”韩云中点了点头,母亲继续说道:“那你知道是为什么?” “因为你不想我和父亲一样,为了他人而牺牲。” “我是害怕,我不想失去你。我中年丧父,不想老年又丧子!” “妈……” “你别叫我妈,这件事上你也没有听我的。我现在对你就一个要求,苏锦书这个女孩子绝对不行!你明天就和我去见你父亲,你在你父亲坟前发誓。” 那个时候,母亲还算硬朗吧,说的话都铿锵有力,不容辩驳。怎么现在就躺在里面了呢。 他的思绪飘远了很久,直到手术室的红灯变为绿灯。有个医生走了出来。他急忙迎上去,却发现这个医生是林凤鸣。 看到韩云中,他也摘了口罩。 “怎么,里面那病人是?” “是我母亲,她现在怎么样了?”韩云中紧张地抓住老同学的手。直到他说了句:“放心,病人送救及时,现在情况一切都好。” “我母亲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晕倒呢?” “她是轻微脑出血,引起脑组织水肿。这次算你发现及时。但是以后就要多注意了,要多加休养。” 听到母亲没事,他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忽然才想到了一个问题,林凤鸣是怎么会在这里? 他刚想问,林凤鸣好像是知道了他的想法,就说道:“这家医院的院长是我读硕士时候的教授,知道我要回国,就联系我到了他这里。这里的医疗资源也不算,算是全市最好的医院了,所以我就来了。就这样。我才上班没几天,就遇到你了。” “那若水呢?” “她呀,本来就喜欢搞科研,在我们以前的大学当了客座教授。也算是安顿下来了。” “真好,你们这样,挺好的。”韩云中是由衷的赞叹,他还羡慕两人的感情。 这一路,从年少懵懂到相知相惜,身边的那个人依旧是年少模样。这种幸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因为自己没有,才觉得倍加羡慕。 “上次吃饭感觉闹得有些不欢而散,改天我们再聚聚,把锦书也叫上,我们好好聊聊。”林凤鸣提议道。 “会的。” 韩云中进到病房看到母亲的样子,她仿佛一夜之间像是苍老了许多。他安静地坐在病床前,想等母亲醒来,就这样坐了有一个多小时,伍星河缓缓地睁开了眼。 看到四周白色的墙壁,然后看到了忧愁的儿子。发现母亲醒来,韩云中感到很欣喜,倒了一杯水,想喂给母亲喝。 伍星河也乖乖地让他喂,他喂得很仔细,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得也很仔细。好像母与子的关系一下子就置换了过来。 她才是那个需要照顾的小孩儿。他的小伙子一下子就长这么大了,变成了她的苍天大树,枝叶繁茂,让她也可以依偎。 “妈,我想好了,你跟我回部队吧,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也没个人照看着,你还是跟我走吧。” 韩云中觉得带母亲走这是最好的办法,母亲年纪大了,依靠的也就只有他。 “我也放心不下你。你说你年纪这么大了,早该找一个姑娘成家了。那个文军长的女儿,文琪,那么好的姑娘,你说你怎么就…” 伍星河还是很虚弱,可是想到儿子的事情,她又想说。 “妈,你知道我的。我的心里早已经认定了一个人。” “你为什么就是那么死心眼!她到底有什么好!”伍星河有些恨铁不成钢。她的儿子那么听话,唯一在这一件事情上,从不妥协。 “她不需要多么好,在我心里已经足够好了!妈,你不用为我担心。我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我会好好的生活,也会好好地照顾你。” “哎……”伍星河重重地叹了口气。她不想看到儿子,他脸上的忧愁风霜是她心底的伤。 她没有想到,一个苏锦书可以让她的儿子变成这个样子。她到底是做错了吗? 她想起了几年前在陵园的那次偶遇。她和苏明诚,他和苏锦书,命运的纠葛是怎样安排的,让两家人宿命般地缠在了一起。 那天,是韩彻的忌日。伍星河和儿子一早就起来准备,韩云中带上了父亲最喜欢的酒。他把祭品摆满,又斟满了酒。在父亲坟头洒了一杯,然后自己饮了一杯。 他已经到了可以和父亲喝一杯的年纪,可是却只能这样和父亲碰杯。可是这次的心情却和往日不一样。就连酒,韩云中只觉得苦涩。 就在几天前,他满怀欣喜地带着他的女孩儿回家,却被母亲否定。他忘不了,苏锦书走时有些落寞的身影,她小心翼翼的眼神更是让他心痛。 她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一直在纠结是不是她说错了什么。韩云中还没有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但是他明显地感觉到,她似乎知道了什么。 此刻,他跪拜在父亲的墓碑前,心情很是复杂。 “你如果还当我是你妈妈,如果你心里还在乎我,就在这里,对着你父亲的墓碑发誓,不要再和那个女孩子来往。” 伍星河如此提议,是想尽早断了他的念想。韩云中只是跪在墓碑前一言不发,他真的说不出口,只能沉默地抗争着。 “云中!”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就这样出现了。有人叫了他一声。他抬头看到苏锦书,她捧着一束白花,后面还跟着两个中年人。 是锦书,她怎么会来?走进了,才发现,吃惊地不止他一个人,他发现母亲的表情也有些异样。是激动、是不敢相信、是愤恨,所有复杂的表情糅合在一起,让他更加确定那个男子的身份。 他想到了那晚看到的照片,都说时间是公平的,其实不尽然,时间也欺软怕硬,只会欺负那些老实人。母亲的苍老在他的意气风发面前,不堪一击。她溃不成军。 第一百一十章 最怕的是年少的恋人相见,一个明眸皓齿顾盼生姿、另一个却老态龙钟步履蹒跚。 伍星河此时的心情就是这样,她有想过多年以后他们会在哪种场合见面,她设想了千万种场景,却唯独没有料到是这样一种情况。 为了坐车方便,她穿着黑色的布裤子,上面穿了一件绿底小白花的短袖。手上挎着一个灰色的布包,里面装的东西把包撑圆了。 提着也不是,挎着也不是。脚上还穿着一双布鞋,上面溅了好些泥点。如果要脱鞋,你甚至可以看到她的脚趾头把袜子戳了一个洞。 而他呢?光鲜亮丽,一看就没有受过多少生活的苦。虽然有些中年发福,但还是能看出年少时的英俊。在他这个年纪,他看着还是挺拔帅气的。 她不禁想道:生活真是不公平啊。它的残忍就在于把你的一切伪装在不经意间撕得粉碎。她的狼狈他一览无遗。 “你是星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有生之年,竟然还能再次见到。这是上天的怜悯和恩赐吗?他的激动喜悦溢于言表。 “爸爸,你们认识吗?这位是韩云中的妈妈。阿姨,你好!” 苏锦书虽然觉得诧异,但还是礼貌地叫了声阿姨。 “锦书,你怎么在这里?也来拜祭亲人吗?” 韩云中也站了起来,他也有些不明白此时的情况。虽然他万分想见苏锦书,但是目前这个情况,这个场合下,他不想看见她。 “我是来祭奠一个叔叔的,他曾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天是他的忌日。你呢?”她也很好奇。 “我来祭奠我父亲,他就长眠在这里。”韩云中指了指墓碑。 “韩叔叔!”苏锦书大喊了一声,他有些不敢相信,这也太巧了吧。 “你父亲叫韩彻!”她又喊了一句,韩云中肯定的点了点头。 “韩彻叔叔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苏锦书说出这句话,回头看了看父母,他们的表情也同样显示很震惊。这倒是怎样的纠葛啊,伍星河只觉得头痛。 “小丫头,你说韩彻是你的救命恩人!” “是的!” 伍星河不敢相信,又问了一句:“你就是他当年救上来的那个落水的儿童!” 苏锦书有些害怕,不敢看她的眼睛。她能感到她的怒火朝她袭来,她不喜欢她!从第一次见面她就能感觉到这种浓浓的敌意。 虽然回家后,韩云中给她发了信息说没什么事情,让她不要多想。可是她能感觉到,他什么都没说,这其实是一个不好的预兆。 苏锦书在她的注视下,羞愧地点了点头,她就是那个韩彻叔叔舍命救下来的丫头! 伍星河只觉得自己要疯了,老天真的是和她在开玩笑。眼前的这个男人抛弃她,他的女儿又害自己年纪轻轻就守寡,害自己的儿子从小就没了父亲。 现在,她的儿子又说喜欢这个丫头。这真是一出好戏呢!如果电视剧这么演,她一定会觉得真是狗血到家了。而现实却是如此残酷,残酷地让人无法收场。 此时的韩云中也是有些懵,他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她和他的距离又要远一步。 他好不容易走到她面前,却总是有一种无形的手将他们拉回到原地。怪不得每次看到父亲坟上的白花,他总是会好奇这个献花的人到底是谁? 然而谜底真正揭开的那一刻,他发现,他其实根本就承受不了!她让他失去了父亲! 早知道结果如此残酷,他宁愿自己不对这件事情好奇。有时候,你发现答案如果不是你想的那样,还是永远不要知道的为好。 他发现,苏锦书的脸色由吃惊到不可相信到羞愧,这百转千回,一瞬间,就让她经历了这么多。 苏明诚和李曼仪夫妻也是千种复杂脸上过,万般滋味在心头。由惊转为喜,由喜而入悲。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此刻,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星河!”苏明城喊了这位故人的名字,他有太多话想和她聊聊,却又没想到是在这样的一个情景之下。 韩云中从来都不知道母亲有一个这么好听的名字。从他记事起,身边的人年纪比母亲大的总是称呼她为“伍姐”,年纪比母亲小的就是“小伍、小伍”地叫着。 他从小就知道父亲是英雄,所有需要签家长名字的他一律都写得是父亲的名字。伍星河,他嘴里反复吟味着这个名字,有种浅浅淡淡的轻巧好听。 “跪下!” 伍星河的一句话打破了这种可怕的沉默,她是对自己的儿子喊得。韩云中立马跪下。 “先让孩子起来,有什么事我们好好说。”苏明城急忙说道,李曼仪也附和道:“对呀,孩子又没有什么错。你这样会吓到他的。” 伍星河丝毫没有理会两人说的话,对着儿子厉声说道:“你若还当我是母亲,我说一句,你说一句。” 她盯着儿子,韩云中慢慢地伸出右手发誓。 伍星河继续道:“我韩云中对着父亲发誓,今生不会和苏锦书在一起,如违背誓言,其母伍星河不得善终。” “妈……”韩云中真是没想到母亲会说出这么毒的誓言。 “快说!”伍星河厉声道,她真的从来没有在儿子面前发过脾气,但是此时却顾不了许多。 苏锦书这个女孩子绝对不可以!如果说之前她对她还有些怜悯,那么此刻只有憎恨。是她,害死了她的丈夫!她的儿子竟然想和害死父亲的人在一起,这怎么可能! “我,我韩云中在此发誓,今生,今生…”他说得磕磕绊绊,因为这并不是他的心里话。 他看着旁边站着的苏锦书,她眼里暗淡无光,因为伍星河刚才的话,她已经红了眼眶,却强忍着眼泪,当面听到一个长辈对她的否定和不喜欢,任何一个小姑娘都难以接受。 而她今天才知道自己不被喜欢的原因自己却无力改变。她仅仅是活着,对某些人来说就已经是一种伤害。伍星河有理由恨她! 第一百一十一章 她今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荷叶边的衣领显得她更清秀可人,手捧鲜花,身后光芒万丈,韩云中觉得她美得像一个天使。 她已经很委屈了,捧着花的手都在微微颤抖。苏锦书看着伍星河,也没有说话。她等着一个人对她最终的宣判。 往往都是这样,我们面临的选择都是生命中最亲的人的逼迫。她爱你,也会将你至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我韩云中对着父亲的墓碑发誓,今生,今生只想和苏锦书在一起,如若违背誓言,我韩云中不得好死。” 他说完自己想说的话之后,发现竟是如此轻松。他看到苏锦书的表情,由惊愕转为欢喜,她眼眶的那滴泪终是掉落了下来。 她真是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语。 在一旁的苏明城夫妇也是了解了,原来女儿说要带个男朋友回家,就是这个男孩子啊。 李曼仪不是很了解这个男孩,但是通过刚才那件事,她挺喜欢这小伙子,有胆识、有担当。膝盖挺软、但是肩膀很硬,是个硬骨头。 伍星河没有料到儿子对她的反抗。她忽然意识到,他是真的长大了,好像昨夜还是那个哭闹的小男孩,今日就变成了一个男人,一个敢为女人出头的男人。 她嘘唏的是,那个女孩在她心里的分量。她低估了她,也低估了自己的儿子。 “孩子,你先起来吧。”苏明诚上前想去拉韩云中。韩云中看着伍星河,她不发话,他不想起来。 除了苏锦书,他依旧是她听话的儿子。只有苏锦书,他才可能是违逆她意愿的儿子。 苏明诚看伍星河不发话,他是不会起来的。就劝道:“孩子跪了好久了,让他起来吧。大人的事情我们来处理。孩子都是无辜的。” “是啊,星河姐。我们聊聊吧。把过去的事情都聊聊,也许事情也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李曼仪在一旁也说了话。 他们三个都是故人,第一次见面,却没想到是这样的场景。 “你先起来吧!”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伍星河松了口,韩云中在苏明诚的搀扶下起来了。 他腿有点麻,但是依旧乖巧地站在了母亲的身旁。母亲只有他,任何时候,他都应该和她站在一起。此时,他和苏锦书两两相望。 “锦书,去把花献给韩叔叔。好好祭拜一下他。” 苏锦书听完父亲的话,在韩叔叔的墓碑前磕了三个头。韩彻叔叔竟然是韩云中的父亲吗,这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 如果说以前的韩叔叔只是一个模糊的人,那么现在这个形象高大清晰起来了。她的生命得以延续,完全是他当初的一个善举。 他小小的一个抉择,给了她生,给了他死。又留给在场的这些人痛苦和矛盾。 苏锦书郑重地磕了三个头,谁也没有料到,伍星河却大哭了起来。她的痛哭更适合陵园这个庄严肃穆的环境,把所有人都带到一种悲伤沉重的心情之中。 祭奠,没有眼泪怎么行呢?许是受到了母亲的影响,韩云中的眼泪也吧嗒吧嗒地掉落下来。和母亲不同,他的痛苦是无声的。 苏锦书祭拜完毕,走到了伍星河身边,说了一句:“阿姨,对不起!”伍星河没有说话,苏锦书抬头,眼神幽幽地看了一眼韩云中。 韩云中也给了她一个眼神,示意她不要太过自责。如今这一切,并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甚至他们两个人,究竟在这场故事里充当什么样的角色。说实话,韩云中自己也迷茫了。 “我们走吧。”伍星河终于说出了一句话。韩云中只好搀着母亲。这种情况下,离开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从苏锦书身边经过时,韩云中明显感觉到她的悲伤。可是此刻,他却无法去安慰她。他只好拍了拍她的肩膀,就这样走过。 “星河,我觉得我们要谈谈。”苏明诚看她要走,急忙说出了这句话。 “谈什么?有什么好谈的?你觉得我们是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话的关系吗?” 伍星河只想快快离开这地方,今天见到的这些人,她一个人都不想见。她所受到的伤害,都是这些人造成的。她原本以为自己很想看见苏明诚。结果发现,原来还是不见的好。相忘于江湖,不如不见,也许才是一段关系最好的结局。 伍星河想走,苏明诚拉住了她的手。 “这么多年,我其实一直在找你。我们中间也许有很多误会。我需要和你谈谈。” “是啊,星河姐。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我们坐下来,聊聊吧。这么多年不见,应该有很多事情需要聊聊。”李曼仪也说道。 伍星河看了一眼儿子,这孩子明显是赞成的,他的眼里都是为那个女孩儿的担心。 “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就把过去的事情都说清楚。” 伍星河最终是被儿子搀扶着走的,苏明诚开了车来的。既然要好好聊聊,那应该找一个安静地适合聊天的地方。 伍星河母子就上了苏明诚的车。一路无话,直到车开到了一个休闲的茶庄:绿云茶庄。 茶庄是竹篱笆门,门口有几株修长茂密的绿竹,一路向里,曲径通幽,古典庭院里自有一派悠然的气息。 茶香沁韵,缭绕在古香古色的木质案几上,奉茶的女子都穿着粉色的旗袍,温柔婉约。人到了这里,好像就自然静心下来。 有个穿着布衫的男子迎出来,手里还拿了一把纸扇。那人和苏明诚寒暄了几句,就带着众人去了一间安静的小包厢。 推门有个屏风,旁侧有个木质书架,上面装满了线装书。其他的小玩意看着也很精致,一切都悠然典雅。 众人在一个大圆桌上落座,侍女奉完茶之后就出去了。每人面前都一杯香茗,茶具也很考究,袅袅的香烟氤氲,好像每个人凌乱的心事。 待只有自家人时,苏明城发话了:“这是我一个朋友开的,环境还算清幽,是个说话的好去处。我们在这歇歇脚,也好好说说话。” “对,对,你看我们就这样这样见面了。肯定有很多话要说,星河姐,这么些年你过得好吗?”李曼仪附和着丈夫的话,也不想让整个气氛太过尴尬。 伍星河坐在她们的对面,叹了一口气,又笑道,苏锦书只觉得她的笑是一种嘲讽,明知道答案还要逼人家再说一遍的嘲讽。 “你觉得我过得好吗?我应该过得好吗?云中六岁那年,失去了父亲。拜你们所赐,我们母子相依为命,也就这么过来了。你问我过得好不好,我还真不知道。” “对不起!”苏明诚觉得愧疚,他对她一直都是愧疚的。 “如果我们之间现在只剩下对不起,那我们还真没什么可聊的。”伍星河淡淡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她不想听。 伍星河嘴里轻轻“哼”了一声,她眼里的轻蔑他看在眼里。继而她又冷淡地说了一句:“你觉得我会接受你的道歉,如果你在祈求我的原谅,那你就错了,因为我不打算原谅你。永远都不!” “我知道。”苏明诚低着头答道。 “星河姐,我想告诉你件事,这件事你必须要清楚。” “小曼,算了!”他痛苦地说道。 “不行,不能让她误会你一辈子,即使错,也要错得明明白白。”李曼仪坚定地说道。 她转而看着伍星河,她的面容有些沧桑,但是依稀还能看到当年那个清秀的女孩儿模样。伍星河也想知道有什么事是她所不知道,她期待着她能说下去。 李曼仪接着说道:“当年,你和明诚相恋,我还是你们身后跟着的小尾巴。我当时是真觉得你们会是完美的一对恋人。明诚后来父亲病危,所以他离开了我们的县城,他走之前确实和你承诺过一定会回来的。” “他没有回来!” “不是,他回来了,他回来找过你,那时候你已经嫁人了!” “你撒谎!”她不相信,她等了那么久,她相信是他背叛了她! “他照顾了父亲三个月,父亲病逝。它说过让你等三四个月他就会回来。他确实是想回来的,可是他刚想回来的时候母亲又病倒了,他就留在了母亲身边。一边读书、一边照顾母亲。他是想着考上大学之后,就来接你的。” “你知道,他考上大学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就是回去找你。可是听说你已经嫁人了!他在你们曾经守诺的湖边一个人坐了一下午。整个人都是恍惚的!星河姐,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心里一直惦记着你,他曾经一直给你写信,只是从未收到过回信。” “可是他确实是迟到了!迟到了整整一年!”听到整个故事,伍星河心里还是有感触的,他原来没有背叛她,他确实回来过。 这让她有些激动,好像多年纠结的一件事忽然有了一个公正的结果,证明自己的怨恨只是错付了。 “而且,我从来没有收到什么信件!这不可能!” “这是真的,我曾经写了很多信给你,可是从来没有收到过回信。”苏明诚说道。 “这个我可以作证,因为我以前帮他给你们寄过信件。你应该相信,他是真的喜欢你,从来没有忘记你。”对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她是最好的见证。 伍星河看着苏明诚,又看看李曼仪。他们说的那么笃定,难道真是真的?他给她写过信,他当时并没有忘记她! 第一百一十二章 伍星河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 她一激动,拍了一下桌子。是王清河,对了,应该是他了。 这个王清河是村里的邮递员,一直喜欢伍星河。伍星河总是拒绝他,他心里有些怨恨。在苏明诚回城的日子里,他曾多次纠缠她。 也曾破口大骂过伍星河:“有什么了不起,你以为他会回来啊!告诉你,人家去城里享福去了,早把你忘干净了!” 一定是他!伍星河曾问过他,可否有县城里来的信件,他都矢口否认。反而只要她问,他都躲得远远地。 以前伍星河不识字,苏明诚还没到她们村子时。王清河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总是帮人写信读信。他以前也帮过伍星河不少。 可是,自从苏明诚来到她们村子后,似乎自己的地位有所变化。人们更愿意相信这个新来的老师。这新老师为人和善、待人真诚,似乎比他更受欢迎。王清河只觉得失落。让他更失落的是,伍星河对这个新老师莫名地有好感。似乎两个人经常在一起。 伍星河的变化瞒不过他的眼神,他有些愤恨,却又无可奈何。后来,他终于逮着一个机会。苏明诚回城了,不久后,就收到他写给伍星河的信件。 他把这些信件一封一封地扣下来。在深夜的床上反复地读着。读完后,就烧掉了。在那火焰中,他感觉到一种莫名地快感。报复的快乐! 伍星河这时想起来,忽然觉得好像很多事情都很可疑。她毫不怀疑苏明诚对她曾经的真心。 “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李曼仪看她的神色有些怪异,就问道。 “没有想到什么。”她的语气明显缓了下来。看来,他们没有在一起也只是有缘无分。怪不得别人!上天的安排总是有很多出乎意料! “我听说你后来嫁了一个军人!”苏明诚说道,“我回去找过你。也去过你家,你父亲亲口说的。” “是啊,如你所见。我没有等到你。我父亲就把我嫁出去了。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们有几年幸福快乐的时光。如果他没有死,也许现在我也很幸福!” 伍星河说着,微微笑了一下,眼神却无比的凄楚。 如果面前有酒,她会一饮而下。可惜,面前的是茶,虽然苦,却没有那么烈。她需要烈酒去和过去的自己释怀。 她多年纠结的一件事好像有了结果。苏明诚并没有对不起她! “星河,对不起,我对不起你!”这是苏明诚最想说的一句话。不管怎样,他确实辜负了她,没有如期而至。 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后来的种种不幸都和他有关系。 “那么你们最后怎么会在一起呢?”伍星河看着李曼仪,这也是她比较好奇的一个地方。 李曼仪比她小好几岁,当时还是一个小丫头,是他们的跟屁虫。当时走到哪都要跟着他们,伍星河也总是带着她一起玩。 以前她总是扎着两个小羊角辫子,跟在伍星河和苏明诚的屁股后面,总是哥哥、姐姐的叫着。 没想到,如今一晃,她成了他的妻子。伍星河只觉得心中万分感慨。 听到伍星河问了这个问题,李曼仪笑了一下,看了一眼旁边的苏明诚缓缓说道: “这个嘛。我后来考上了大学,正好和他是一个学校。那是他都毕业有几年了。有次,他回母校办点事情,我们在校园里碰见了,就慢慢联系上了。我爸当时正好在县城上班,我们全家就搬走了。就这样,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有了锦书!” “我其实也没想到,我会和她结婚,当时我跟在你们屁股后面。还以为你们会永远在一起。” 李曼仪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虽然他嘴上不说,但我知道他心里其实很惦记你。有时候午夜梦回,也会想到你。这一点,你应该相信。他曾经心里真的有过你。你们没有在一起,也许就只是命运的捉弄。造化弄人而已。你别怨恨他!” “星河,怎么说,也是我们对不起你。锦书,她,你也别恨她!她是个小孩子,什么都不知道。韩彻的事情,我们很抱歉!”苏明诚尽量说得很委婉,小心翼翼地说道。害怕戳到她的痛点,可是怎么样都避免不了伤害。 伍星河明白了,他们是在说完大人的事情,又在说孩子的事情。总归都是对不起。为什么他们就处在这被迫要接受原谅的一方?如果能那么轻易原谅,又何必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嗯,我和韩彻是有过幸福开心的日子。可是幸福总是短暂,长的苦难才是人生。有人生,就有人死,谁能左右的了命运呢?我的幸福都被你、被你的女儿毁了。看来,我们还真的是怨侣。注定此生要有这么多纠葛。”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就让纠葛到此为止吧。这两个孩子还是不要在一起的好。这也是对他们好,免得他们会继续我们的不幸。” 一直为止,都是大人们在谈论他们过去的往事。现在忽然话题转到了苏锦书和韩云中身上。两个年轻人两两相望,互相都没有说话。 苏锦书的手一直扣着桌子的棱角,她总觉得接下来的话是要对她说得。她紧张到不能自已,勉强让自己镇定。 果不其然,伍星河端着面前的茶抿了一口,然后叫了她一声:“小锦!”苏锦书抬头,她从来没有这么亲切地喊过她。 “小锦,我听云中都是这样叫你的。第一次见你,我其实挺喜欢你的。可是,你们不能在一起。你知道吗?” 苏锦书点了点头,又摇了摇了头,到现在,她其实已经明白她说的意思,可是又不怎么明白,她就真的不能和他在一起吗? “阿姨,你是因为我父亲的事情、因为云中父亲的事情,所以不能接受我吗?”答案显然易见。 “我看到你,就会想到两个人。请原谅阿姨,我并不是一个圣人,还没学会怎么和伤害自己的人在一起。虽然我知道你是无辜的,这也许对你不公平,可是这世上的哪一件事情又有公平可言?如果早知道云中喜欢的女孩子是你,也许从一开始我就会阻止你们。希望现在也不算晚。” “妈…”韩云中喊了她一声,他的声音里有太多无奈。 “星河,过去的事情是我对不住你。可是孩子的事情能不能让他们自己决定?”苏明诚看到女儿伤心的样子,也觉得很难受。 “如果你是我,你站在我的角度上,就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如果有一个恶人,那就让我当这个恶人吧。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活着的人要继续好好活着。我是为了我能够好好活着,才做出这样的决定。这样,我们都能轻松一点。” 屋里茶香缭绕,但是所有人都屏气凝神、满怀心事。没有人去喝眼前的茶,纷繁缭绕的是苦难的人生。 伍星河说完了自己想说的话,端起了自己眼前的茶杯。她轻轻抿了一口,说了句:“好茶。” 然后一股脑地把茶水灌了进去,对她来说,这种悠闲品茶的日子是浪费时光。她家里还有一堆活计等着她去做。 叙旧这种事情,更是让她觉得是没有必要的事情。如今见也见了,说也说了,如果有误会,也都明了了。 曾经的委屈和如今的辛酸又能怎样呢?并没有人去承担她失落不如意的时光。反而是她的落魄让她更加难堪。 第一百一十三章 对面那个女子不是鲜明的对比吗?她衣着光鲜,一袭素雅的淡绿长裙,裙上点缀着白色的小花儿。看着优雅从容,不急不躁。 温和的语气,柔媚的眼角,洁净细白的皮肤,手最不会欺骗一个人。 她的手常年劳作,粗糙得枯如老树皮。上面满是裂痕,各种小口子像小娃娃的嘴,常常咬得她生疼。 由于保养不太好,近几年手还生冻疮。一到冬天,那种咬噬性的痛和痒,让她整夜难眠。 这些她怎么会懂?也没有人会懂。这世上最大的妄想就是期待别人会了解懂得自己。 “云中,喝完茶,我们就走吧。谢谢你们的招待,说实话,这茶还真的有点苦呢。太苦了,有些喝不惯。” “星河,过去确实是我对不住你。请你原谅我。”听到伍星河要走,苏明诚说了他心里一直想说的话。他欠他一句对不起。 “如果你希望我原谅你,这样你能好受点,那我就算是接受了。我们之间的陈年往事就像这杯茶,苦是苦点,但是一饮而尽也就没了。就这样吧。原谅我,我也说不出祝你幸福之类的话。因为你看着已经也很幸福了。再见,我们再也不见了吧!后会无期!” “可是小锦呢?妈妈!”韩云中说出了他最在乎的人。他们大人的事情说清楚了,可是他和小锦。又该如何呢? “你知道的,我的态度。你们没有这个缘分,就这样到此为止吧。” “妈妈,可是小锦她是无辜的啊!而且!我爱她!” “无辜?”伍星河反问了一句! “你难道想和一个害死你父亲的人在一起吗?” 韩云中沉默了。这个罪名有些大了,他承受不起。 “星河姐,你再考虑考虑吧。这两个孩子那么好,别伤了孩子的心呢!心若伤了,可就恢复不了了!我们难道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这句话确实让伍星河心里头一惊,可是此时的她也顾不得许多。和伤心比起来,她更想和眼前的这些人划清界限。 韩云中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母亲拉走的,他和苏锦书在这场大人会面的场合下没有发言的权利。 他们沉浸在父母辈的爱恨情仇之中,并不能左右自己。他记得,他被母亲拉走时苏锦书的眼神,宛若星星荡漾在银河,泪光点点,楚楚可怜。 她喊了他一声:“云中!”一丝惨笑中有些凄然。 大概是那个时候之后,她的笑容慢慢褪去了,隐藏在忧愁的面容之中。她过早地品尝了这些苦涩和无可奈何。她看着自己的手,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束手无策。 韩云中走远了。李曼仪过去抱住了苏锦书,她的女儿,她可怜的女儿,还在伤心落泪。 “妈妈,你说我怎么会变成害死韩云中父亲的人呢?我是杀人凶手吗?” 苏锦书的话语让李曼仪吓了一跳,这孩子怎么会这么想,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捧起她的小脸,说道:“不是,不是这样的。不是你的错,孩子。那是一个意外!韩彻叔叔牺牲自己救了你,你更应该好好活着,不能否定自己。” “妈妈,这不是我的错,又是谁的错呢?”苏锦书喃喃道。此时的她冷静地可怕,李曼仪只觉得她心灰意冷。 苏明诚叹息了一声,也走到她的身边。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看到自己的女儿这个样子,心痛不已。 “小锦,是爸爸对不起你。你放弃那孩子,行吗?” 苏锦书睁大了眼睛看着父亲。 “我不能和他在一起了吗?” 苏明诚没有回答。苏锦书泪流不止。任她怎么想,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局。 有些人注定在你生命里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就像丝绵蘸着了胭脂,只要一想到她,回忆就会蔓延的无边无际,她整个人也会即可渗开,晕染的一塌糊涂。 清晰又模糊,像晕黄的日光,有片刻的温暖,随即下去就是荒凉。 伍星河躺在病床上,这洁白的一切加上医院特有的消毒水味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儿子在身边忙活着,把刚领来的洗漱用品放在床下。 “云中,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家啊,我想回家呆着。” 韩云中放下手上的事情,坐在了她的床边,说道:“这次恐怕要住几天,观察几天。我已经跟部队打过招呼了,这次的假期多延长几天,我在这好好照顾你几天。” “云中,你是不是心里很恨妈妈?当初不同意你和锦书在一起啊!” “妈,你别想那么多。我不恨你,我从来都没有恨过你。我是你的儿子,如果都不能体谅你,这世上还有谁会体谅你啊!至于我和小锦,我们之间的事也不怪你。真的!” 伍星河从来没有听过韩云中说这些话,一时之间觉得有些心痛。 “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文琪吗?我看那丫头挺喜欢你的,之前还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人也漂亮,性格也好…” 韩云中直接打断了她:“我和文琪…我已经和她都说清楚了。她是个好姑娘,文军长对我也有提携爱护之恩,她如果有什么事情我一定会全力以赴。至于我,我的事你真的不用担心,我现在真的挺好的。” “什么叫挺好的,这么多年你还是一个人叫挺好的?你这样我看着心疼!你是我儿子,在我面前还需要假装吗?你就非她不可吗?” 因为情绪激动,伍星河咳嗽了起来。韩云中赶忙到了杯水,想喂给她喝。 “妈,你刚做完手术,不要说太多话,应该好好休息。” “我就问你一句话,是不是非她不可?” 韩云中端着水杯愣在那里,没有说话。良久,他看到母亲的眼睛一直凝视着自己,他点了点头,算是肯定的回答。 伍星河轻轻叹了口气,说了句:“我想喝水。” 韩云中拿着小勺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她,她喝了几口,摇了摇手示意可以了。 韩云中拿着小毛巾给她擦了擦嘴角,又帮她掖了掖被角。 “妈,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有事了,你先按玲,护士会过来的。” 他准备走,母亲拉住了他的衣角,他回头,以为母亲还要交代什么。 伍星河缓缓地说了句:“你这么放不下她,就去追她吧。你们的事我不再管了。”韩云中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母亲。 “这么多年也许我做错了,我不该牺牲掉你的幸福。既然只有她能给你幸福,那么你就去找她吧。因为只有你幸福了,我才觉得我是幸福的。我不想再看到你愁眉紧锁的样子。去吧!” 伍星河说完,头就转到了一侧,她不想再多说话,也不想儿子看见自己眼角的泪。 第一百一十四章 韩云中从病房走出来,他先是笑了,这么多年的一个心结感觉像是解开了,压在他身上的那座山一下子移开了。母亲竟然会松口,这是他所没有想到的。 他觉得万分轻松,内心也是欢喜的,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真实感。直到院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看到一只白底黑花的小狗躺在台阶上,小耳朵耷拉着,如若无人的自得其乐。 他闻道空气里有一丝清甜的味道,这是一个可爱的早晨。真实感回来了,他傻里傻气地笑着,带着孩子的一丝纯真和温暖。 笑着笑着,他觉得悲伤,不知名的悲伤席卷而来,他明明是开心的,眼泪却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 刚开始是小声抽泣,然后是莫名地痛哭,哭得淋漓尽致,像积压已久的堤坝泄了洪。 他的哭声打搅了这只小狗的清梦,它嚎叫了一声跑开了。他索性坐在了台阶上。 医院人来人往,每天都上演着悲欢离合,步履匆匆的过路人只当他是一个为疾病或者金钱而忧心的普通人,像万千你我中的一个,无人顾暇他人的悲苦。 直到有一个人站在了他的面前。他只看着影子,就知道那人是谁。 “你怎么在这里?” 她提着一小袋东西站在他面前,像一片清丽的云飘到了他眼前,暂时遮住了太阳的光线。 他抬头,她看到他哭了,顿时心里一惊,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要知道这是她第二次看着他哭。 第一次他哭是他们私定终身的那晚,他们大学毕业,他即将启程要去远方,完成当军人的梦想。那个时候,分别在即。伍星河明确地表示不会接受他们在一起。两个人都有一种悲壮的心情,来完成他们真正的成人仪式。 苏锦书记得,那是一间学校附近的小旅馆。名字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那天韩云中来找她。 他说:“小锦,我要走了。你可以等我吗?” 她问:“等多久。” 他说:“可能要好久。你还等吗?” 她笑了一下,答道:“我等得起。” 韩云中把她搂在怀里说了一句:“你不变,我就不变。不论我妈妈说什么,不管任何人说什么,我只要你。” “你相信我吗?”他问。她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像是为了表明彼此的衷心,又好像是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记。一切好像顺其自然、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韩云中拉着她的手,她紧紧地跟在后面。到了这间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小房间。她似乎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好像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刻。这神圣的一刻,他们互为彼此、不分你我的这一刻。 两人静悄悄地坐在床沿,苏锦书记得,那天是个夏日的午后,阳光还有些烧烤的炙热,连空气都粘稠暧昧。一束光透光小旅馆的纱窗,在床上投射出一个大大的圆。 她有些局促地坐在那里,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凝滞了。他的手轻轻地伸过来,为她脱着衣服。那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他的手探索着脱掉了她的衣服。 她赤裸着躺在他身边。韩云中问了一句:“你害怕吗?” 苏锦书轻轻地摇了摇头。 两人终将合二为一的时候,苏锦书疼哭了,她不知道自己的眼泪是为这次的成人仪式,还是为他们之间隔着的山高水远。眼泪只是有了一个理由,然后肆无忌惮地流着。 韩云中就是那时候哭了,她哭,他也跟着哭,两人的眼泪彼此缠绵。在这狭窄昏暗的小房子里,静默地流躺着,一地悲伤。 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他哭。他哭得很像个小孩子,眼睛红肿,眼神却依然倔强、不妥协。暧昧无声,心痛亦无声。 事后,苏锦书问他:“你为什么哭?你是心疼我吗?” 韩云中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我只为你一个人心痛。” “你说,如果你妈妈知道你不仅没有听她的话,还偷偷和我在一起,她会怎样?” 韩云中望着她还蒙着一层雾气的眼睛,说道:“我只知道如果我没有你,我将不再是我。” 苏锦书现在还记得那天他说过的话:“此生你不变,我就不变。只有你不要我,定没有我放弃你这一说。我会等你,永远等你,等到你为止。” 他们之间应该是从那时起,就开始了等待。漫无止境的等待,没有期限。两个人都心领神会,在等待中拉扯着、牵绊着,谁也没有认输。 不说,就是不改变。他们的赌注就是他们自己,没有人会在这场青春的虚耗里是赢家。她不是失去了父亲? 韩云中看到来人是她,眼泪更加汹涌澎湃的溢出来。他站起来抱紧了她,她手里的东西应声落地。 “你怎么了?”他抱得太紧,她有些喘不过气。 “没事,我只是高兴,我想抱抱你。”没有人知道他刚才的眼泪是激动、欣喜的泪水。 “你怎么会在医院啊,你不舒服?” 他稍微稳定了情绪,说道:“我妈妈生病了,在这医院做了手术。” “阿姨怎么样,情况难道不好吗?所以你…” 她有些担心。他知道她想到坏处去了。急忙解释道:“她手术很成功。” “那就好!”她是真的为他担忧。她准备走,水果掉落了一地,她想捡起来,他也帮忙捡。 他捡起最后一个苹果,递给她,她接过,他却没有松手,她有些疑惑地看着她,不知道他这是何意啊。 “放手啊!” “小锦,我们重头来过,我们结婚吧!”这颗苹果稳稳地落入她手心,也像一记重拳砸过来,她有些眩晕。 他是说要和她结婚吗?她扑闪着眼睛看着他,他能看到眼睛上的一层雾气,洁净湿润,在阳光下消散。 看她的反映有些呆滞,他又拉着她的手说了一遍:“我们结婚吧!” 这么多年,她孤身一人,身边的人一个个走进婚姻的礼堂。她参加了无数次的婚礼,为别人的婚礼掉了无数次感动的眼泪。 曾以为,此生就这样了,想瓶子里干枯的花,终将枯萎,要孤苦终生了。却没想,她曾经最渴望的那个人说出了那句话。 只是,她不是欣喜、不是感动、而是觉得凄楚、莫名的悲伤。他们之间,错过了很多、失去了很多。 她也已经不再是以前单纯如清泉的那个姑娘了。那些无忧无虑大笑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他现在忽然冲到她前面,说是要结婚。这让苏锦书有些反应不过来。她只是知道有些事,如果错过了那个时间点,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即使期待,也会大打折扣。一直在原地的,不只是希望,还有失望。 “你母亲呢?你知道的,她不喜欢我…” 他们之间掺杂了太多,她没办法做到随心所欲,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 “她同意了!” 韩云中知道她会问这个,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她,她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她同意了?” 韩云中点了点头,她能看到他眼里的欣喜,他的眸子深邃又透亮,她实在是不忍心打碎他眼里的光亮。她也曾闪着这样的光亮有所期待过。 “小锦!”他又深情地喊了她一声,她越是沉默,他越是害怕。 “我可能不能答应。”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韩云中也在想她说的这句话,可能,这是还有商量的余地吗?她犹豫了。 “云中,曾经我确实这样想过,如果你对我说这样的话,我不知道有多高兴。可是现在我发现我竟然是害怕,好像失去了开心的权利。这么些年,我们都变了。变得畏手畏脚、变得顾虑重重,变得不再单纯了!如果我们都不开心,那么在一起有什么意义呢?” “我没变,我对你从未变过。我只想要你!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以前是有很多不得已,我们都身不由己。而现在,我只想抓住你!给我一个机会。” “晚了!我父亲去世了,我没办法原谅我自己。我们在一起只会想到以前的伤痛。与其彼此折磨,不如彼此放过吧。相忘于江湖。” “我不要!如果我的生命必须和一个人纠缠,那只能是你!”他说得有些凄然,声音里还有些哀求的意味。 “锦书!”这时候,顾惜朝不知从哪儿冒出来。 “怎么买个东西要这么久,阿姨都等急了!”他刚才其实一直躲在柱子背后偷看。 听到了他们之间的谈话,他觉得这个时候出现比较好。苏锦书本来也想找个理由离开,顾惜朝出现正好解救了她。 “就这样吧,我先走了。”顾惜朝提着东西,和苏锦书走远了。 韩云中看着两人的背影,越发觉得两人的亲密,心里很不是滋味。苏锦书走了几步,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回头又对他喊了一句:“云中!”他看着她,以为有些回头的转机。 她说:“忘了告诉你,后天是小池的葬礼,林泉刚才告诉我了,我们一起送送她吧。” 他黯然地说了一句“好。” 顾惜朝送她到病房门口,苏锦书表示了感谢,两人在病房门口说了一会儿话。 李曼仪从病床上看到了这一幕。觉得顾惜朝这孩子对锦书还挺上心的,为人处世也挺好,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看着还挺儒雅。 两人站在那里,感觉倒也般配。有这样的人陪在小锦身边,她也好放心。而且程院长介绍的人,不会错的,这一点她是相信的。 越看顾惜朝,有点丈母娘看女婿的感觉,心里也觉得欢喜亲切。 “小锦,是不是惜朝来了啊,你们进来说啊!” 苏锦书本来想着就在门口说几句就好,没想到母亲这话一说,顾惜朝就推门就去了。一口一个阿姨,叫得热烈又亲切。 苏锦书有些不明白,怎么才一个晚上的功夫,这两人倒是感觉亲密了很多,她这个女儿都要靠边站。 顾惜朝也是,进去就坐在母亲旁边,问她的腿怎么样了,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还帮她做起了按摩。苏锦书倒是站在一边,沉默着看着两人。 “小锦啊,你是真的应该感谢一下惜朝,人多好啊,有本事,还体贴,真是一个好小伙子,不知道谁家的姑娘以后会这么有福气。” 说完,她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苏锦书。苏锦书还在想着刚才和韩云中说的话,完全就没有听到母亲说的。 倒是顾惜朝,心里好不自在欢喜,感觉好像已经被认可了似的,迫不及待地到想要做李曼仪的女婿。 “小锦,你在想什么呢?”看到女儿那么心不在焉,李曼仪忍不住喊了她一声。 “哦,我在想我今晚就要去上班了,你这里还要找个人照顾着。要不我去找个看护吧。”她的假期已经到了,今晚必须要去上班了。 这几天她不在,助理青青已经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了。有好几个专访要做。 “不用找看护,我没事。” “锦书,有我呢,我可以照看阿姨的。我就在这上班,可以随时过来看看的。” “真的吗?这样会不会太麻烦?”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李曼仪心里是开心的,这样感觉他们两人可以借着这样的机会多接触接触。 “不麻烦的阿姨,你放心。”顾惜朝已经答应了。 可是苏锦书却觉得不合适,她说:“不行,这几天已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了,不能再麻烦你了!” “别把我当外人,我们是朋友不是吗?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想和我做朋友?”他狡黠地笑了一下,苏锦书觉得不答应也是不行了。 “这…”她还有些为难。 李曼仪却说道:“还是让惜朝陪我吧。”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她确实目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了。下午的时候苏锦书回家洗了个澡,本想借着几天好好休息调整一下,确实没有想到发生了这么多事,反而觉得更加疲惫了。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穿了一件白色的西装套装,将长发挽了一个发髻,觉得自己干净利落了不少。 她刚到,青青就跑上来迎接她,顺便给她说了一下最近的工作情况。她带着个黑框眼镜,留着个西瓜头,看着有几分像金龟子,做什么事情都是风风火火的。 “姐,你最近不在,可把我忙坏了。老大又安排了好多任务,幸好你来了。” 苏锦书淡然地笑了一下,说了句:“这不我回来了呀,来解救你了。” “还是你最好了!”青青说着就往苏锦书身上靠,她闻到她身上一股好闻的味道,越发的贴在她身上了。 “好了,赶紧工作吧,把今晚采访的人物介绍给我看一下。”苏锦书说完,青青就把一沓资料放到了她手里。 她刚一看到照片,心里就咯噔一下,原来她今晚采访的对象又是文琪。 “怎么又是她?”苏锦书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你说这个文琪呀。她可是不得了,听说是某军区军长的女儿,这次她是在国际比赛一个赛事上获奖了。老大说上次她采访后的反响还不错,就趁热打铁再做一次。”青青倒是把自己了解的都说了。 苏锦书只觉得手里的资料沉甸甸的,照片上的文琪感觉一直在看着她笑。 晚上节目录制前,苏锦书又一次见到了文琪。她还是和几年前一样,齐耳的短发看着利落潇洒,苏锦书觉得她的脸很像是一个成熟饱满的水蜜桃,甜美多滋,恨不得让人上去咬一口。 这次她没有穿军装,穿了简单的白毛衣,牛仔裤,却仍举得明艳动人,有了几分邻家美妹妹的娇俏可人。她眼底的自信,是苏锦书所没有的。 苏锦书觉得文琪的美是张扬的、肆虐的。如果没有自信,就会被她身上的光芒震慑住,只有膜拜的份。 两人都坐在化妆间,等待着,也无旁人。苏锦书已经和嘉宾沟通好了,也已经熟悉了流程。文琪也表示没有问题,她在等待着。化妆间有了片刻的寂静。 忽然,文琪说了句话:“我们能聊聊吗?我是说,可以谈谈别的私事吗?” 对于她这样问,苏锦书倒是觉得有些奇怪。她温婉地笑了一下,说道:“我们之间可以聊什么呢?” 文琪倒是笑了一下,说道:“我觉得我们之间能聊的可多了,比如韩云中。我想,你应该很感兴趣。” 苏锦书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她的眼睛。她不知道,这个文琪要干什么?是要炫耀吗?几年前,她就这样不动声响地打败了她!她们爱过同一个男人,这好像不是怎么友好的关系。 “你别误会,苏小姐,其实我是想向你道歉的。关于韩云中的事情,我想和你谈谈。其实,我并不是他的未婚妻。” 这倒是和韩云中说的话一样,难道之前的都是她误会了?苏锦书给了她一个眼神,想听她继续说下去。 第一百一十六章 文琪看了看化妆镜中的自己,又看了看苏锦书。像是在自嘲,说了句:“其实,我并不差,是不是?” “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因为我父亲的关系,他常常到我们家去吃饭。我父亲很喜欢他,接触的多了,我也喜欢他。” 她停顿了一下,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可是,他心里始终有一个人放不下,对我也总是以妹妹朋友相待。有一次他喝醉了酒,一直喊你的名字,我才知道他心里的人是你。” “上次做节目,我就知道你了。所以我故意是那么说的,理由你应该知道,就是想让你放弃他。我想,那么多年你们都没有在一起,肯定是没有在一起的理由。只要我努力,只要我陪在他身边,他就一定会看得见我。可是,我想错了,即使你没有在他身边,却依然在他心里扎了根。” “想要从一个人的心里拔根除掉另外一个人,这好像很难,我试过了。”说着,文琪笑了,她的笑容很清爽。 “那在厕所的时候,我听到你给他打电话,你…” “我是故意的。这下你就应该明白了吧,其实那天我根本就没有打通他的电话,只是看到你进来了,故意那么做的。” “可是那天我也给他打电话,电话根本就打不通。” “你想知道?” 苏锦书点了点头,关于他,她总觉得自己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那天做完节目之后,第二天我就回部队了,才知道他生病了。听说他回了一趟家,办了些事情,晕倒在路边,被人发现送到了医院。他输液醒来后就勉强撑着回了部队,结果回来后又晕倒了。” “烧了几天几夜,就没有清醒过。所以他肯定没办法接你电话。照顾他的护士说,烧得糊里糊涂的时候,他一直都在喊你的名字,眼角还有泪水。稍微清醒一点时,他就默默地不说话。” “我从未见一个人那么伤心。我猜他一定是碰见了伤心的事情。也是那个时候,我知道我输了。我应该退出你们的世界。即使你不在他的身边,他的世界里依然有你,只有你。” “他生病了?当时,病得很严重吗”她有些担心地问道,她从来都不知道这事。 “怎么,你不知道吗?” 苏锦书默然,只听文琪继续说道:“我其实一直很好奇他念念不忘的姑娘是什么样子的。第一次见你,我其实暗地里观察了你很久。我其实没有输给你,只是输给了他,输给了他的一往情深、一念执着,输在了我仅仅不是你。” “我想,你的名字对他而言是一个魔咒,你是她无法忘怀的存在。” 这时,青青敲门进来了,说道:“姐,快开始了,准备了。” 苏锦书说了一句:“好,知道了”。青青又出去了。 苏锦书还在想着文琪刚才说的话,文琪起身,对着镜子整理了衣服,看了看苏锦书。 突然,她给苏锦书深深鞠了一躬。苏锦书不知这是何意。 “我要郑重向你说声对不起。我这辈子目前为止唯一做过的一件卑劣的事情就是向你撒谎,想挑拨你们之间的关系。你要相信,我不坏。我只是太喜欢他了,做了一件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事。我为自己曾经的卑鄙向你道歉。” 文琪说得那么郑重其事,苏锦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对她有些肃然起敬。她拍了拍的肩膀,两人四目相对,算是一笑泯恩仇了。 “谢谢你,祝你幸福。你快要结婚了吧?”苏锦书看到她手上的的戒指,闪着幸福耀眼的光芒。 文琪也笑了,看着手指说道:“嗯,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才会幸福吧。我现在很幸福。我的那个他也是云中介绍的,到时候你们一起来喝喜酒,我们再当面谢谢他。” 节目录制的很成功,文琪在节目中也分享了她和那个他的一些小故事,苏锦书听得也入迷,听众也反响不错。从她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幸福,没错了。 她现在完全像是沉浸在幸福中的小女生,和上次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没有假装的生硬,一切自然而然。 苏锦书也是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文琪走的时候说了句:“我看得出其实你心里还在意他,如果你们互相都放不下,为什么不在一起呢?有时候,人生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不要失去了才后悔。” 苏锦书忽然想到韩云中那个要结婚的提议。可是,一切都变了,回不去了。 苏锦书下班已经是晚上11点半了,她走到大厅外面才发现下雨了。大雨让这寂寥的夜晚更加寒冷,她没有带伞。此时只能冒雨回家了,希望还能打到出租车。 对面路边停了一辆小车,有一个黑衣男子从车上下来。街上空无一人,那男子向她走近,黑漆漆地她看不清那男子的长相。心里只觉得害怕,想着还是先回办公室吧。 她往回走,那男子追过来。她吓了一跳,大喊了一声。往回跑。那男子喊了她一声:“锦书!是我!”苏锦书这才站定,还有些惊魂未定,顾惜朝跑到她身边。 “你跑什么呀!” “我以为你是坏人,吓死我了”。她大口地喘着气。稍微平定了一下情绪,说道:“你怎么回来这里?” “哦,我看到下雨了,想着你没带伞,就问了阿姨你上班的地方,和你下班的时间。就在这等着呢。你放心,阿姨我看着喝完药已经休息了。我们走吧。” 顾惜朝看她穿得有些单薄,就把自己的黑色外套披在她身上,搂着她,撑着伞,两人向车子那边走去。她穿着高跟鞋,雨水积得很深,已经打湿了鞋面。 他把伞递给她,慢慢地蹲下:“我背你吧,快上来。” 苏锦书还在犹豫,他又说道:“快上来吧,你不想我们都被淋湿了吧。” 苏锦书慢慢地靠上他的背,他轻巧地就背起了她。这雨夜里,万家灯火都熄灭了,还有一个人是她温暖的港湾,让她停靠。 苏锦书只觉得即使这大雨把这座城市都淹没倾覆也好,好像自己也不是那么害怕了。 他背着她,在这四下无人的街道,风雨再大,内心却觉得得无比的安宁。倒是希望车子再离得远一些,可以多背她一会儿,他觉得她好像没有多少重量是的,像一团棉花温暖的趴在他的背上。 两人很快到了车子旁,顾惜朝小心地把她放进车里。两人开着车离开了。车子在寂静的街道发出轰鸣声。有个人撑着伞站在雨地里,看着他们离去。站了好久一会儿,才黯然离开。 第一百一十七章 顾惜朝送苏锦书回到了她家,他现在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 送到楼梯口,他说了句:“回去泡个热水澡,小心感冒了。有什么事你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我24小时都开机。” 苏锦书表示了感谢,让他也回去好好休息。直到苏锦书上楼,关窗子时,她看到他的车还没没走。她房子里的灯亮了,他才开车离去。 这天到了林小池下葬的日子,她一早收拾好,到楼下发现韩云中在底下等她。好友去世,车上的气氛都有些沉重。 韩云中打开了音乐,想缓解一下凝重的气氛。无奈此时放的音乐是林小池最喜欢的音乐,韩云中想关掉,苏锦书制止了。 “也许这是小池想听呢!” “对了,小池去世的事情我通知若水了,她一会儿和林凤鸣也会去吧,送老同学最后一程。” 苏锦书没有说话,韩云中也就没有多说。我们的成长往往是从死亡开始的,比对着生命,才会发现自己在乎什么,得到什么、又失去些什么。 苏锦书觉得父亲的去世,带走了她一半的快乐,小池的离世,又带走了她另一半的快乐。她对这个世界的眷恋从此又少了一份。 到达墓地,苏锦书发现该来的人都已经来了。大家的表情都很凝重,樊少川看到她来,也是点头算是打了声招呼。 这块墓地是林泉选的,樊少川出的钱。林泉本来想拒绝,樊少川说了句:“就让我为她最后做一点事情吧。” 墓碑上林小池的照片是那张她最喜欢的照片,手捧白花穿婚纱的照片,温柔地浅笑着。 苏锦书发现,她的墓碑上什么都没有刻,除了生卒年月,她的墓志铭只有一句话:她来过、爱过,期盼过,也曾幸福过,足以。她短暂的一生被这一句话简单概括了。 这应该是小池的意思,她喜欢简单,连墓碑都要比别人简单很多,却简单的深刻。 苏锦书发现林泉身边有了一个男子的陪伴,应该是林泉之前的男朋友。他走过来以主人的身份表示了感谢。苏锦书曾见过他一面。 看她有些疑惑,林泉就过来说道:“是小池给他写了封信,还发了信息。这丫头,平时什么都不说,却什么都知道,替我们把什么都想好了。” 那男子搂过林泉,安慰道:“她是希望我们活着的人都能好好生活,我们都过得幸福了,她也会幸福吧。” 林泉哽咽着点了点头,苏锦书发现有一只黄色的蝴蝶停在了墓碑上。这季节怎么会有蝴蝶呢? 众人都有些疑惑,苏锦书想过去捉住她,它轻轻地飞走了,飞在她的肩头停了停,又飞到了林泉的面前,最后飞到了樊少川面前,樊少川伸出手,它就停在他的手心里呆了一会儿。 最后,飞向了太阳闪耀的细碎之中,消失不见了。苏锦书觉得这是林小池和她们最后的告别。 她将飞往一片金灿幸福的地方去,俯瞰着她曾经生活过、爱过、哭过、笑过的人间。 葬礼就这样结束了,国人讲究入土为安,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墓碑,这方寸土地留个念想。死了,就什么都么有了。所谓的一了百了,也不过如此。 一场聚散,大家来了又去。墓地又恢复了该有的平静。剩下的这五个人,就全是自己人了。林凤鸣提议,好久不见,大家去喝一杯。没有人附和,也没有人反对。 林凤鸣发挥了在学校学生会长的职责,把这些老同学都招呼去了。很快,五人去了一个咖啡厅。因为去得早,也没什么客人。但环境清幽,他们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一个半月形的沙发,椭圆桌上放着一些小点心和水果。店里还放着一些舒缓的轻音乐,听着很舒服。 “这里还不错,我们正好可以说说话。”林凤鸣招呼大家入座,点了一些喝的。 “少川,真的是好多年没见过你了。之前总是跟着锦书才能看见你,这么多年,你竟然没什么变化,看着还是觉得年轻。”尹若水柔声道。 樊少川只好笑笑,也客气地说道:“岁月不饶人,有些年老不一定是从外表看得出来的,心老了,人也就老了。” “哎呀,今天我们都不说丧气话,说一些开心的事情吧。活着,就要热气腾腾的。”林凤鸣什么时候都是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看着有无穷的精力。 苏锦书不禁想到,他们两人也许是在座的五人里面最幸福的人了吧。只有幸福的人才会劝别人也使劲幸福,这是他们的通病。 “锦书,你看你和云中也好不容易再遇到,你们不如就在一起吧。”尹若水是觉得自己现在很幸福,也希望身边的人都能幸福。 樊少川也很好奇,这两个人,转了这么一大圈,明明彼此相爱,现在却还是一个人。 他喝了一口眼前的咖啡,忽然说了句:“你们不如结婚吧,也断了我的念想。小锦,你觉得呢?”他现在是真的放下了,所以才能这样肆无忌惮地开玩笑。 林小池的死亡最近让他思考了很多,那些荒诞的热烈的曾经,那些憎恨的喜欢的留恋的青春,他原谅了,也看穿了。 有很多来不及、已失去,人的别扭都是在和自己暗中较劲。 苏锦书,是他要陪伴一辈子的朋友,他终于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他发现,其实这个位置不远不近,刚刚好。 “云中你怎么想的,你是男的,应该多主动点?” 林凤鸣也在一旁鼓动着。苏锦书也不知道,怎么说好的叙旧就变成了她和韩云中两人的催婚现场。 她觉得有些尴尬。只是,他们还能结婚吗? “谢谢大家,我会认真考虑的,多给我们一些时间。”韩云中只好这样说道。 “时间不等人,人其实很脆弱,我觉得抓住眼前的幸福最是重要。锦书,你说呢?我总觉得你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变得有些心事重重了。” 尹若水握着林凤鸣的手说道,握着他的手,就举得莫名的踏实。 “人都会长大,我怎么可能会一尘不变呢。以前是傻吧,所以总是没心没肺的。” “锦书,你和云中的事情凤鸣也给我讲了。不管怎样,我们都是希望你幸福的。像以前一样,继续做我们大家的开心果,你开心快乐就好。这是我想对你说的。我太怀念以前那个你了。那时候,我们大家都那么好玩。”尹若水说着就笑了起来。 “其实,我有件事要给大家说。我有男朋友了,凤鸣和若水你们上次见过,就是顾惜朝。” 苏锦书觉得有些话趁大家都在,必须要说清楚。如果人生要前进,就必须从过去的泥潭里走出来。顾惜朝就是把他从泥潭里拉出来的那个人。 没必要对过去念念不忘,念念不忘的也许还有伤害。人要活着,本能会驱使你前往幸福的地方。顾惜朝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只有温暖,没有伤害。 第一百一十八章 林凤鸣和尹若水面面相觑,他们没想到苏锦书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那个顾惜朝真是你男朋友?”尹若水不由得反问了一句。 樊少川也同样感到很震惊,什么时候她有了男朋友,而且他对这个名字竟然一无所知。他以为苏锦书这辈子铁定会合韩云中在一起的,万万没想到,这除了他,竟然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他问了一句:“这个顾惜朝是谁?” “他是我们医院的一个医生,青年才俊,听说也是从国外回来的。医术人品都没的说,在我们医院那叫一个炙手可热。”林凤鸣给樊少川补充道。 他初来,和顾惜朝并没有太多接触。可是从程院长口中经常会出现这个名字。一个是他的干儿子,一个是他的得意门生,两个都是他喜欢看重的年轻人。 程礼仁很想介绍这两个人认识。只是最近时间比较忙,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但是听说,他们两个私底下认识,也觉得很是开心。优秀的人身边总是会有优秀的人出现。 樊少川喝了一口咖啡,醇香可口,却有一丝苦味,他想某个人也许现在心里正泛苦呢吧。也好,也许有人可以了解他以前的滋味了。 “这人听着好像还不错。”樊少川说了这一句。 “这顾惜朝就是你说的程院长的世侄啊!”尹若水问道。 “嗯,但是他确实有两把刷子,在医院风评也很高,是一个好医生。”林凤鸣评价人还是非常客观的,众人都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对了,锦书,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尹若水还是很好奇,这个顾惜朝到底是怎么插进来一脚的。 “那个程伯伯,就是现在的程院长,以前和我们是邻居,他介绍我们认识的。” 尹若水“哦”了一声,像是有些明白了。最奇怪的是韩云中的表情,他竟然一点都不吃惊、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 樊少川坐在韩云中的旁边,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只是手里的咖啡停顿了一下,继而又无事人似的喝了起来,好像大家说得都是别人的事情。 “你知道她在说什么吗?”樊少川在韩云中耳边悄悄地嘀咕。 “我知道。”他依旧淡定。 “那她有可能和别人结婚。你想到过吗?”樊少川不信他能这么淡定。 “那我祝她幸福。” 樊少川不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的话语。他是已经默然接受这样的结果了。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众人都很不解,又都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之中。韩云中自己也不知道下面的谈话是怎样进行的,甚至他们还说了些什么话,后来他都记不清楚了。 他的记忆只停留在那天苏锦书的那句话上。对的,那天她说她有了男朋友,男朋友叫顾惜朝。这就是她的回答吗?拒绝了和他结婚,是因为她有了另外的选择。 他依旧喝着咖啡,继续和他们谈笑风生,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脑子却一直嗡嗡作响。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是看到她穿着婚纱和樊少川在一起,这一次她亲口说她的男朋友另有其人。 是的,那晚大雨,他背着她走进车里,那般亲密。不是男朋友,又是如何呢? 这场聚会最终是散了。韩云中问道:“我送你回去吧。反正我们都去医院。” 苏锦书拒绝了,她说道:“我想回家里一趟,我打出租就可以了。” “难道我现在连送你回家的资格都没有吗?”他有些生气,她的冷漠。 最终,她还是坐上了他的车。这期间,顾惜朝给苏锦书打过一个电话,苏锦书接了,也没什么事,只是询问她要不要一起吃个饭。苏锦书答应了。 韩云中也猜到了来电是谁。两人一路都无话,他们是从什么开始说话都这么小心翼翼。车子停在了她家楼下。 苏锦书想下车,韩云中关了车门,说了句:“等等,我们聊聊。” “我们不是刚聊完吗?刚才气氛不是很热烈。” “那是你的错觉。我们之间还没有说清楚。” 苏锦书听话地坐在旁边,不知道他要说些什么。 韩云中点燃了一根烟,猛地抽了几口,害怕呛到她,又把车窗摇下,把烟放在了车窗外。即使这样,苏锦书还是咳嗽了一声。 他立马把烟熄灭,扔到了车窗外。深吸了一口气,才说道:“那个顾惜朝,你喜欢他吗?” 苏锦书沉默着低下头。 “你看着我的眼睛,你喜欢他吗?” 苏锦书无奈地看着他,仍是不发一言。只是她看着他的眼神,让他觉得心痛。他不在逼她了。 “你还记得以前我说的话吗?你不变,我就不变。你若变了,我也放你走。这世上只有你不要我,定没有我弃你这一说。曾经我以为只要我等,就能等到这一天。可是,我错了,我等的这一天,也许并不是你所想要的呢?所以,你是不要我了吗?” 他这一句问得凄然,她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的低三下四。眼泪不知怎么就被这句话催下来了。 “你别哭,这世上我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你哭。你一掉眼泪,我就难受。” 他用手帮她擦掉眼泪,两只手掌托着她的脸颊,让她看着自己。她的眼睛像蒙了水汽的紫葡萄,看着鲜美又水灵。 “小锦,你真的不想要我了吗?”他问得认真,她听着却难受万分。明明是她拒绝的,为什么他这么问的时候她会这么难受。 “云中,我不想再哭了。和你在一起时,我总是掉眼泪,伤心的泪、痛苦的泪,总是莫名的害怕和担忧,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不敢去拥有。我很久都没有笑过,也不知道快乐是什么滋味。我只是想简单一点、快乐一点。” “和我在一起让你这么痛苦吗?”他有些失落地问道。眼眶却已经泛红,因为痛苦,他的表情有些狰狞。 他的手捧着她的脸,苏锦书没有回答,可是她的眼泪却已经说明了一切。她的眼泪肆无忌惮地流着,滚落到他的手上,他能听到那滴落的声音。每一滴都滴在他的心上,是对他的控诉。 他慢慢地垂下了手,哭得梨花带雨的她,有着一张楚楚可怜的脸,他刻在心上的脸。 只是那张脸永远是笑靥如花、甜美动人的脸,如今,却有什么地方不对了。他对着她笑了,温柔地帮她擦掉眼泪。 “你再哭,我可是不会放你走的哦。既然不想再哭,那就让我看到你笑容灿烂的样子。这样,我才会放心啊。傻丫头!笑一个吧。” 她勉强地笑了一个,他像以前一样用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捏了捏她的小脸。 “苏锦书,你知道你笑起来最好看吗?以后,就是要这样子笑啊。” “一定要过得幸福啊!如果你过得不幸福,也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我会心疼,不然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来。” 他想了一下,又摇了摇头,说道:“不,不,还是让我知道。你要知道,不论你如何变,我都会在原地等你。只要你回头,就一定看得见。” 他越是这样说,苏锦书越是哭得不能自已,最后他只能把她搂在怀里,任她在怀里哭泣。 苏锦书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在他怀里放声大哭了,她不是不爱他,而是因为爱他,所以不能在一起。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也许这是对两人彼此都最好的结局。 她下车时,记得他对她说得最后的一句话是:“傻丫头,记得要常常笑啊。还有,我爱你,没有期限。” 她从他的车上跳了下来,他喊了一声:“小锦!” 她回头,给了他一张明媚的笑脸,宛如他们初见时。他想,这就够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顾惜朝成了苏锦书的男朋友,好像并没有一点意外。医院的那些小护士知道时,也是一副早已了然于心的表情。 自从苏锦书母亲住院这段时间以来,他几乎就像是住在了医院。只要没事,就去李曼仪的病房,陪她说话解闷。 病房其他的病人总以为顾惜朝就是李曼仪的女婿,总是夸李曼仪好福气,有一个这么贴心的女婿。 晚上他总是按时接苏锦书下班,久而久之,经过青青那个大嘴巴的传播,几乎电台的所有同事都知道苏锦书有个帅气又体贴的男朋友。 苏锦书好像也习惯了这个称呼,成为某人的女朋友,在这个身份之下安然的平淡的生活着。她所向往的平淡生活,好像就真的来了,只是不是他而已。 那次见面之后,他就真的淡出了她的生活。没过几天,李曼仪就出院了。 后来偶然有次听林凤鸣说,韩云中母亲病好之后,他把母亲接到了部队一起生活。 这是她听到的关于他的最后一个消息,他好像真的就从她的生活消失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苏锦书听母亲说过,在医院的时候,韩云中有次推着母亲来看望了她。两个故人在医院的小花园里聊了一下午。 苏锦书曾问母亲,她们之间聊了些什么。母亲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多做回答,苏锦书心想也许她们只是聊聊了曾经共同相爱的那个男人。 回忆起了往事,不再怨恨、不再哀叹、只是因为他们都爱过同一个男人而彼此促膝长谈。 李曼仪说,韩云中应该是把苏锦书父亲去世的消息告诉了伍星河,又听到她也在医院,所以过来看看。 这个半生要强倔强的女人,在听到曾经爱恋的人去世时,一个人在病房里沉默着流泪,看白色的天光变昏变暗。 最后,她从李曼仪的口中知道了苏明诚的墓地。出院后,就让韩云中带着她去了。她一个人坐在他的墓地,说了很久很久的话。 韩云中远远望着,他没有打扰母亲,他想她需要一个安静独立的空间去和她心爱的人说些悄悄话,只属于他们之间的悄悄话。 他最后去扶母亲的时候,发现她的眼角有泪。从那以后,母亲整个人都变得柔软起来。 她自己铸就的铠甲,穿了半生的铠甲,忽然就稀碎了。放下了铠甲,她整个人感觉也迅速苍老起来。 有时候,支撑一个人的也许就是恨意。他死了,她觉得解脱了,她的精气神也跟着溜走了。 那天,韩云中也对着苏明诚的墓碑深深地鞠了三躬,他知道苏叔叔的死和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想到那个曾经找上门想要道歉补偿的人被母亲拒之门外,每次都是他传话,那个人站在门外,每次都提着一堆东西,脸上总是带着抱歉的笑意。 每次他开门,他总是笑眯眯地,摸摸他的头,问他好些话。韩云中从小没有父亲,却从他身上感受到一丝久违的父爱。 苏明诚,就是他所能想到的父亲的模样。他的慈悲善良、他的亲切和蔼,永久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那天,她搀着母亲缓缓离去。 他说:“妈,跟我回部队吧。” 伍星河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一句:“好。” 对于儿子和苏锦书的事情,她也没有问,从儿子最近的神情中她已经猜到了大概。 他一直在身边照顾她,只是有时候神情落寞地看着窗外,伍星河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 晚上的时候,他总是出去,又总在固定的时间回来。伍星河一开始还总担心他会出什么事,可是他每次都按时回来,她也就慢慢放下心来。 有一次,她听到换药的两个小护士在聊天。 一个说道:“嘉一,你知道顾医生的女朋友吗?长得可好看了,名字也很好听,叫苏锦书。” 那个叫嘉一的小护士只是淡淡一笑,说道:“我知道。顾医生值得那样美好的女孩子。” “你不要骗我了?我早知道你喜欢顾医生对不对?你敢说顾医生喜欢那个苏锦书,你没有偷偷哭过?” 嘉一一下子好像被说中了心事,急忙辩解道:“你不要乱说啊,我是崇拜顾医生,他找到那么好的女朋友,我也为他开心啊!” “真的吗?” 嘉一认真地点了点头,她比任何人都希望顾医生幸福。 这时,伍星河问了一句这个叫嘉一的小护士:“姑娘,你们刚才说顾医生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 “她叫苏锦书!她妈妈就在骨科那里住着。”嘉一热心的回答。 “谢谢你啊,姑娘!” 伍星河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她儿子失魂落魄的原因。他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过这个名字。这是她知道,这个名字像烙印一般,印刻在了他的身上。 回到部队之后,伍星河发现,韩云中喜欢上了古诗。没事的时候,总是抄写古诗。 好几次收拾他的桌子,发现本子上都写满了哀婉冷艳的诗句。他最近总喜欢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 伍星河翻了一下他的本子,上面写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时秋风悲画扇;谁年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斜阳;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只应碧落重相见,那是今生,可奈今生,刚作愁时又忆卿。 伍星河又翻了几页,后几页只写着一句诗:云中谁寄锦书来。 这个时候伍星河总会暗暗的悔恨,可是人生怎么会重新来过呢?谁不是一边辛苦一边往前。不断地后悔、又不断地前进。 流光容易把人抛,转眼又是一年秋季。这天是林小池的忌日,一早苏锦书就和顾惜朝一起来看望她最好的朋友。 她买了一束林小池生前最喜欢的花束。林泉早早地已经在那里了。她挺着个大肚子,依偎在爱人的怀抱。 苏锦书过去摸了摸她的肚子,问道:“几个月了?” 林泉一脸甜蜜,温柔地说道:“六个月了。” 又看到她和顾惜朝一起来的,就问道:“你们也快结婚了吧,办喜事的时候记得通知我。” 顾惜朝回答道:“那是一定。” 林泉看着苏锦书,拉着她的手说道:“真好,你也要结婚了,小池知道了也会为你开心的。你们陪着小池说说话,我们先走了。” 林泉在爱人的搀扶下走了,在门口又遇到了樊少川,林泉亲切地打了招呼,说道:“快进去吧,锦书也刚到,你们正好可以聊聊。” 第一百二十章 三人祭拜完了故人,樊少川打开了音乐,里面是林小池最喜欢的歌:《爱,很简单》。 舒缓轻柔地音乐在流淌,像薄厚恰当的毯子让人觉得温暖。 “你知道小池为什么喜欢这首歌吗?”锦书坐在小池的墓碑前,樊少川坐在另一边。听着音乐,她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樊少川摇了摇头,他真的其实对她一无所知,除了她曾经喜欢他这件事。 “你还记得,高中时我们三个去学校后面的小坡去爬山,坐在山顶看日落。那天,在山顶,你就唱了这首歌。她当时听得很认真,很喜欢,因为你喜欢这首歌,她后来还学了好久,才学会。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喜欢你。” “上大学时,我们每次去唱k,她都会点这首歌,我还以为这是她最喜欢的歌。”樊少川苦笑了一下。 “你是真的不知道你错过了一个多么喜欢你的傻姑娘!” 苏锦书看了看照片上的那个明媚的姑娘。他们都会老,而她却会永久那么年轻、那么鲜活。 “你最近好吗?陈牧那个姑娘还没有回来吗?” 樊少川摇了摇头,眼睛看着远方,叹了一口气说道:“也许她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你没有想过去找她吗?她也许并不知道你现在的想法。已经错过了一个好姑娘,这个好姑娘千万不要再辜负了。” 两人又陪着小池说了一会儿话,最后就告别了。 离别时,樊少川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说道:“你知道我最爱的女人是谁吗?” 顾惜朝眼睛瞥了瞥旁边的苏锦书。 “知道就好,好好照顾她!” 顾惜朝握住了他的手说道:“谨听教诲,不敢忘!” 惹得樊少川大笑了起来。一旁的苏锦书也掩嘴笑了起来。 临别时,樊少川悄悄对苏锦书说了句:“锦书,我觉得你变了,现在好像平和了很多,希望你真的幸福。” 苏锦书对着他温柔地笑了一下,说道:“我会的。” 两天之后苏锦书收到了樊少川发给她的信息。 信息说道:锦书,那天谢谢你的点播。我想明白了,与其在这里等她,不如我主动去找她。工作室我已经交接给了朋友去打理。 我收拾好了行囊,准备先去我们第一次认识的地方,把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足迹再走一遍。也许,我会再次遇到她。 祝我好运。也祝你幸福平安,等你结婚之时,我一定会赶到。作为你的娘家人,我要亲眼看着你上花轿,看着你披上白纱,成为最幸福的新娘。我还记得当初的那个约定,做你的伴娘!如果你需要,我会为你穿上白纱裙,这也许是我为你做的最后的一件事了。 你永远的少川。 打理好了一切,樊少川出发了。关上房门的那一刻,他看了眼桌子上他和陈牧的合照。内心对自己说道:我一定会找到你的,等我。 樊少川去了稻城亚丁,那是他和陈牧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他想起了以前他们一起看雪山、看星星、看草甸的美好时光。 他一个人在那里住了小半个月,走遍了曾经他们走过的角角落落。 那天,他一个人在古城下散步,享受着古城特有的柔和明媚的阳光。前面围了一小堆人,他走进一看,原来是一个老师傅在画素描。 旁边有好几个小姑娘吵着嚷着要师傅作画。老师傅面前只有简单的画架,身后都是他曾经的作品。樊少川只是看了一眼,就准备走。 忽然他回头,像是看到了什么。他停留在老先生的一幅作品面前,那是一幅油画,上面画了一个红衣女子,她的背后是圣洁的雪山,旁边是澄澈如镜的湖面。 画面中是她回眸微笑的一个表情。樊少川看呆了,那画中的女子正是陈牧。他不由自主地拿起了那幅画。 老师傅正在作画,看到他就抬起拉头,以为他是想买那幅画。 “师傅,我问一下,这个画中的女子,你是什么时候见的。”樊少川掩饰不住内心的欣喜激动。 “就在三天前吧。那天我去采风,看到了这姑娘,觉得这姑娘长得清秀可人,那天她穿着裙子,站在雪山面前,觉得特别美,就拍了张照片,然后对着照片画了这幅画。” “师傅,我能看一下照片吗?” 老师傅看他激动的神情,想着这姑娘也许是他很重要的人,也不敢马虎怠慢。 就从一沓照片中找到了这张照片,樊少川一看,照片中的人正是陈牧。他欣喜若狂,问老师傅这照片和画能卖给他吗。 老师傅笑了,就问道:“是心上人?” 樊少川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 “这画就送给你吧,希望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樊少川拿到画表示了感谢。他有了信心,说明陈牧也还在这个地方,也许他们就会马上见面。 这些天他在古城了转悠了几天,忽然想起了陈牧以前对他说过一句话,说是如果有一天什么也不干的时候,就去古城的酒吧当个驻唱歌手。白天种花晒太阳,晚上就唱唱歌。 那天晚上,注定是一个有故事的晚上,有什么事要注定发生。 樊少川去了他们曾经去过的一个酒吧:浮游酒吧。还没到酒吧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美妙的歌声。 他的心一阵激烈的跳动,是她的声音。他平静了一下心情,推开了那扇门。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唱歌,穿着白色的长裙,乖巧地坐在高高的吧椅上。一束清冷的光从她头顶照射下来,樊少川之觉得她像夜晚的郁金香,幽香袭人,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她唱得是刘若英的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 “啊哪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他推门进来的刹那,台上的她就看到他,她有一瞬间的恍惚,使劲眨了眨眼睛,才发现他是真的就站在了她的面前。 歌词正好唱到那句:啊,那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他们近在咫尺,却遥遥相望。 她的梦中人就真的出现在她的面前,他看到了她眼里闪着晶莹的泪花。一曲完毕,零落的掌声响起。他也为她鼓掌。 她从台子上翩然走下来,像一只轻盈的蝴蝶,跃到了他的面前。 良久,他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她也羞涩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 他张开了双臂,她扑入到了他的怀里。身边又响起了欢呼声、掌声。 半个月后,苏锦书又收到了樊少川的信息:走遍千山万水,发现那个人一直在原地等我。一切都好,勿念。 还发了几张他和陈牧两人的合照。苏锦书也觉得心里很安慰。他最好的朋友,也有了幸福。似乎,大家都在朝着自己的幸福迈进。 此时的她还不知道,她的人生也有巨大的幸福在等着她。顾惜朝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浪漫温馨的求婚在等着她。 第一百二十一章 这天是苏锦书的生日,她正好也在家休息。在家里和妈妈吃过饭,顾惜朝就过来找她了。 顾惜朝调皮的地对李曼仪说:“阿姨,可以把锦书借我一下午吗?” 李曼仪被逗笑了:“晚上也借走吧。你们今天就好好玩吧,玩得开心点。” 两人坐上车,苏锦书问他:“你想带我去哪?” 顾惜朝神秘地一笑:“这是个秘密。”苏锦书也没有多问。很快,车子开到了目的地,停在了郊区一个白色的独幢小楼面前。 黑色的栅栏门可以看见院内的景象,种满了各种绿植,一株凌霄花开得茂盛,延伸到了墙外。 苏锦书下车,顾惜朝拿着钥匙打开了院门,并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她走进去,这个小院四四方方的,设置得却很有情趣。 右手边修建了一个小水池,池面有小的绿荷,里面是颜色鲜艳的鲤鱼,水池的设置也很特别,上面有一个假山,有水流从上面留下来。 左手边的角落里有几层绿竹,虽是秋季,却也绿意盎然。有不知名的花现在还开着,苏锦书俯身问了一下,只觉得清香宜人。 苏锦书还发现,院子中间有葡萄架,已经干枯的葡萄架上挂着一个鸟笼,里面是一只画眉。葡萄架下是石桌矮凳。 苏锦书只觉得站在这里,有了种回归田园的感觉,恬淡、静谧、怡人,有家的感觉。 “喜欢吗?”顾惜朝问了一句。 苏锦书点了点头,她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爷爷家住的那段时光。爷爷家里也有这么一个神奇的院子,里面应有尽有。 “去里面看看吧。”顾惜朝说着,就打开了小楼里面的门。 这是一个二层的小楼。里面的装修有些极简的欧式风格,却看着干净而又温馨。苏锦书喜欢那个巨大的落地窗,坐在那里可以看到院内的一切。 顾惜朝看到了她眼底的满意。带着她参观了一番。 “这是你的房子啊?”苏锦书问道。 “以后也是你的房子。”韩云中把钥匙放到了她的手心里,接着说道:“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苏锦书吓到了,连忙说道:“这太贵重了,不行。” 顾惜朝看她的样子,直接笑了,说道:“你不要先急着拒绝我。听我说。你是我想共度一生的人,以后就是我的妻子,那么你就是这个房子的女主人。所以你应该收好这把钥匙。以后你想,就可以随时过来。” “可是…”她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想说些什么。 顾惜朝伸出了手指,挡在了她的嘴边。 下午两人去看了一场爱情电影,电影院有专门为情侣设置的雅座,可以靠在一起欣赏电影的沙发。 顾惜朝喜欢这种座位,这样苏锦书就可以靠着他。他轻轻地搂着她,让她可以舒服地靠在他的怀里。 电影一开始,苏锦书就沉浸在电影的故事里。这是一个人鬼情未了的故事,前世因为家族仇恨不能在一起的男女主角相约死后在一起。 男主角死后化为鬼魂在他们曾经相约的地方苦等了五十年,都没有等到女主角。 在他即将魂飞魄散的时候,却遇到了前世心爱的姑娘,可是今生的她却已经不认识他,今生的她身边已经有人陪伴,有人寄予她幸福。 两个小时的电影,看得她泪水涟涟。 在黑暗中,她忽然说了一句:“云中,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悲惨吧。” 顾惜朝的手抖了一下,她在叫他什么。 看他没有回答,她又问了一句:“云中,那个男主角好可怜啊。女主角为什么今生就不认识她呢?” 顾惜朝“哦”了一声,手里的爆米花撒了一地。他没有听错,她确实说着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你怎么了,怎么都不回答我呢?”苏锦书有些奇怪。 “你刚才叫我什么啊?” “惜朝啊。怎么了?” “没事。”他安慰自己,也许真的只是自己的错觉。 这部电影虽然很悲伤,苏锦书却是很喜欢。他想,只要她喜欢就好。 晚餐顾惜朝带着她去了城市中心的旋转餐厅,那个餐厅可以俯瞰全程的夜景。而且他今晚还有一个特别的准备。 蜡烛、红酒、牛排,烛光晚餐,苏锦书觉得顾惜朝真是费心思了。她知道这个旋转餐厅平时生意火爆,很难预定,一般要提前几天预定。 顾惜朝给她斟好酒,两人碰了杯,顾惜朝说了声:“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她饮了杯中的红酒。 这时,服务员用小推车推了生日蛋糕上来。是一个心形的小蛋糕,上面只插了一只蜡烛。 “吹蜡烛,许个愿吧。”顾惜朝帮她戴上生日帽子,在烛光的映衬下,她显得更加娇俏可人。苏锦书双手合十,心里默默地许着愿。 她刚睁开眼,窗外的夜空就上演了一场烟花秀。漆黑的夜空一下子璀璨绚烂了起来。 她刚回过头,却看到顾惜朝单膝跪地,手里捧着一枚戒指。 “苏锦书,嫁给我!” “烟花是你准备的!”她有些吃惊!周围的人已经开始起哄了,纷纷向他们这边看过来。 “锦书,我喜欢你,请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吧。” 窗外的烟花还在绽放着它的美丽。这样醉人的夜,这样美味的红酒,她一定是醉了。眼前的人眼里闪着光,还跪在地上。 已经有人开始起哄了:“嫁给他、嫁给他。” 苏锦书知道,他会是她最好的选择,他也一定会给他安稳的幸福。她慢慢地伸出了左手,顾惜朝把指环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四周掌声响起,大家都祝福这一对新人。顾惜朝激动万分,她拉着他起来,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烟花迷离,她透过窗子,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这样迷人的夜晚,他此时在做什么呢?他还幸福吗? 苏锦书觉得自己很坏,此时此刻,竟然还想着一个遥不可及的人。她会幸福的,她在心里这样说服着自己。 她看着这枚戒指,眼泪就落了下来,顾惜朝只当她是感动、流下幸福的眼泪。 韩云中晚上睡不着,躺在床上,正好能看到窗外的月亮。 “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他轻轻地吟出了这句诗,这是他今晚读到的诗句。 离别之后,他读到的诗句都有了主人公,所有的形象都是苏锦书。有时候,韩云中觉得她就躲在那些诗句背后,无声地看着他,低眉浅笑。 今晚的月色真好,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呢?他对着那清冷的月色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他没有忘记今天是她的生日。他想发个信息给她,信息编辑好了,想了想又删除了,也许不打扰才是对她好。 他双手枕在头下,想象着那轮月亮就是苏锦书的笑脸。就这样看着看着,闭上了双眼。 第一百二十二章 顾惜朝和苏锦书的婚礼定在了两个月后,日子是李曼仪挑定的。她很满意顾惜朝这个女婿,觉得锦书走到这一步非常的不容易。 她特别希望能早日看到她披上白纱的那一刻。为此,顾惜朝的父母也从国外回来,两家人见了面。 顾惜朝的父母也是很开明的人,儿子的婚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自己的儿子好不容易对一个姑娘这么上心,他们欢喜还来不及。 程礼仁也早早都给他们说了苏锦书这姑娘。见到真人之后,老两口更是喜欢得不得了。长得白净秀气,说话又温温柔柔的,难怪野惯了的儿子会收心。 两家人一见面,婚事就很快被提上了议程。日期就定在了12月24日,平安夜,取其平平安安之意。 苏锦书看到母亲这么欢喜,心里也觉得这样安排是极好的。婚事就这么紧锣密鼓地筹备开了。 顾惜朝告诉苏锦书,她什么都不用干,不用操心,到时候就做美美的新嫁娘就好了。还让苏锦书早早搬过来。 对于这一切,苏锦书都是微笑着答应。 那天,苏锦书收拾自己的东西,又看到了韩云中曾在她房子留下的那些小秘密。她把这些都收拾在一个铁盒子里。 盒子盖上的那一刻,感觉像是关上了一扇门,尘封了一段往事。李曼仪看她坐在那里发呆,就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 “怎么样,还好吧,要当新娘了,是不是很紧张啊?”苏锦书好像没有听到这个问题,还沉思在自己的往事里。 忽然,她问了一个问题:“妈妈,你说云中是怎么留下这些小纸条的啊?” “你这孩子,马上都要成别人的新娘了,怎么还想着这些旧事。” 苏锦书撒娇似地躺在了母亲的怀里说道:“妈妈,为什么我最近总是会想到他。越到结婚的日期反而心里更加的不安。我是不是病了!” “你这傻孩子,不要胡思乱想。想那么多,也不好。惜朝这孩子不错,他会给你幸福的。相信我,他会是你最好的选择。” 李曼仪抚摸着苏锦书的长发,又继续说道:“妈妈只是希望你能够幸福,忘掉那些让你不好的事情。那些过去的事情你就当做是你做的一个梦罢了。梦醒了,人还是要继续往前走。” 苏锦书缓缓闭上了眼,他就从她脑海里走出来,对她微笑着。他就是她此生还未做完的一个梦。 “一个梦吗?”她小声地喃喃道。为什么他不在身边了,这些梦反而越来越清晰了。 转眼就到了十二月份,北方的天气已经很冷了,这几天已经飘起了雪花。离他们结婚的日期还有三天,城市也已经有了圣诞节的气氛。 这天,苏锦书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她以为是骚扰电话,就没接。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还是这个号码。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你好,请问你是苏锦书小姐吗?我是兰州军区的一名军人。你认识韩云中吗?” “认识。请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听到是有关韩云中那边的消息,她顿时有些紧张。 “我是韩云中的战友。我们韩副营长他出事了。几天前,几个亡命之徒挟持了一辆大巴车,副营长正好在大巴车上。他和歹徒勇敢搏斗,救了一车的人,他自己却被歹徒捅了两刀,现在危在旦夕。” 苏锦书的心揪得紧紧地,她只听到了那四个字:危在旦夕。这是什么意思?他快死了吗? “他死了吗?” “没有,但是受伤很严重。刀刺穿了腹部,现在一直在昏迷中。他一直在发烧,迷迷糊糊地口中却总是喊你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的我?” “伍阿姨告诉我的。她这几天都快急疯了,老人家心里承受能力差,现在也已经病倒了。她说现在只有你可以救我们副营长。苏小姐,求你救救我们副营长。” 苏锦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掉电话的,她只知道他快死了,他需要她,他还在等着她。不行,她必须去找他。现在就去! 那个战士告诉了他们部队的地址,她要买最快的票去那里。她越着急越乱,不需要带太多东西,拿了几件随身的衣物放在了小包里,穿上大衣,围上围巾,拿好东西就准备出门。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了自己手上的戒指。她现在这样一走了之好吗?顾惜朝怎么办?母亲知道了又怎么办?正想着,顾惜朝回来了。 看她一副要出门的样子,就问她:“怎么,要出去啊?发生什么事情了?” “惜朝,我可能要出个远门,有个朋友生病了,我必须去看他。” 顾惜朝看到了她收拾的行李包,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是他吗?” “啊?”苏锦书没想到他会这样问。 “是韩云中吗?你知道再过三天我们就要结婚了吗?”他的语气里有些伤心。他是真的很难过。 他的妻子此时正在担心着另外一个男人。那个人还曾经和她一起走过青葱岁月,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牵绊。 他没有信心,他能敌过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岁月。 苏锦书本来还在犹豫,经他这么一说,她忽然心里有了答案。她慢慢地取下了戒指,放在他的手心上。 顾惜朝的眼神里是惊恐,是凄然,是无奈,还有心碎的声音。 “惜朝,不要等我了。” “不,不,我等你回来。你可以去,只要在我们结婚的那天赶回来就行。” 他想把戒指在套在她的手上,苏锦书却淡淡地笑了。 她看着自己的手说道:“曾经也有个人想把戒指套在我手上,我拒绝了。我害怕再一次受到伤害。后来,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我当时勇敢一下,和他一起去面对这些困难。是不是我现在就没有那么后悔和难过。我以为我忘了他,其实根本没有,最近我常常梦到他,总是想起以前我们发生的那些事情。我想念他,无比的想念他。他现在需要我。” “锦书,是我做的不够好吗?我哪里做的不好,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我会好好待你的……” 顾惜朝现在完全慌了,他觉得他要失去她了。 苏锦书拉着他的手,安慰他道:“惜朝,你看着我。你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你对我的好我全记在心里。是我对不起你,当初想利用你走出泥沼。现在我明白我其实根本就没有走出过那个泥沼。” 她抚摸着他的脸,他已经快要急哭了。 “惜朝,我不值得。” “锦书,我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等你。三天后我会在教堂门口手捧鲜花等你。你不来,我就不走。” “你这又是何苦呢?” “人生不就是自讨苦吃吗?” 苏锦书无奈地对她笑了一下,说了最后一句话:“谢谢你,顾惜朝。还有,对不起你,让你失望了。” 她说完这句话,转身就出了房门,只留顾惜朝一个人暗自神伤。那枚戒指在他手心里闪着光,嘲讽着他的失魂落魄。 这空荡荡的房间,少了她的气息,也萧索冷寂了起来。他坐在地上,融为这冷寂的一部分。 原来没有了她,他的世界是如此的寂静可怕。 第一百二十三章 苏锦书坐了最快的一般列车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刚下车那个打电话通知她的小兵已经在候着了。 他说他叫吴超,叫他小吴就好。接到了苏锦书,他开着车直奔韩云中所在的医院。车上苏锦书询问了一些韩云中的情况。 小吴说,韩副营长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的时候,被对方的刀捅伤了腹部,他倒下的时候磕到了头,所以现在还是在昏迷中。情况很是不好。 苏锦书听着更加揪心了。很快,就到了医院。虽然在车里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真正看到他躺在那里的那一刻,她还是忍不住眼泪直流。 病床边还有一些她不认识的人,都是韩云中的领导和战友。她哽咽着和他们打了招呼,有个人握住了她的手。 苏锦书从他的衣着判断出他可能是某一位领导。他说道:“谢谢你来,请好好照顾好我们的英雄。” 等人群散尽,病房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她才哭出了声。她有些不敢相信,这才一年的时间,他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头上包着纱布,输液的血浆包和他苍白的脸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嘴唇干燥发白,起了干皮。 这是她能看到的,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她知道他身体还有一个大创口。她用热毛巾给他擦了擦脸,又用吸管给他的嘴唇润了润水。 他还是安静地睡着,如乖巧的婴儿。医生刚才来过了,告诉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唤醒他,要他最亲近的人不停地和他说话,激发他求生的本能,唤醒他的意识。 “你就是苏锦书吧?”有个小护士问道。 她点了点头,有些不解。 “你可来了,他昏迷发烧的时候,嘴里只喊这一个名字。你一定是他最惦念的人。” 她是他最惦记的人。苏锦书彻底在病房扎了根,悉心地照顾着韩云中。期间顾惜朝和李曼仪都给她打过电话,她没接。后来把电话直接关机了。 每天在他的床头给他讲述他们曾经发生的故事。有时候讲着讲着,她自己都会被逗笑,而他还是一脸平静安详。 “云中,你还记得高中时,那次我被困到厕所里面,我当时真的好害怕,结果你最后出现救了我,我当时真傻,还以为那个人是少川。一直到最后,还是少川说清楚,我才知道,那个人是你。原来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我却都不知道。” “高二暑假那会儿,有次我们出去玩,结果路上遇到一条疯狗追着我们跑,你就拉着我使劲跑啊跑,结果把我鞋都跑丢了。最后你背着我回家,是不是很搞笑。” “上大学时,有次你来学校找我,想给我个惊喜,结果我和宿舍的朋友去通宵唱歌,一晚上没回宿舍。你就傻傻地在宿舍楼底下坐了一晚上。早上把宿管阿姨吓了一跳。” “你还记得那次吗?我说要给你做饭吃,就做了一份蛋炒饭去看你。我问你好吃吗?你说好吃。我尝了一口才知道盐放多了,特别咸,里面还有鸡蛋壳。你却吃得津津有味,舍不得扔。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给你做饭。” “还有那次,我穿着高跟鞋去你的学校找你,坐了一晚的火车,又累又饿,脚都磨破了,你心疼得不得了。给我洗脚,还说以后要给我洗一辈子的脚。你要说到做到,不能反悔哦。” 每天,苏锦书都在希望中睡着,又在失望中醒来。她最近变得啰嗦了起来,总是把他当一个小孩儿,给他说些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情。 他好像沉睡了一样,除了心电图微弱的声音,还代表着他是一个生命。正是这还在闪现的跳动的线条,让她又充满希望。 即使医生已经委婉地提醒她让她心里有所准备,也许他可能会这样一直昏睡下去。她不想放弃。 中途伍星河病情好转的时候,也来看了她,想换下她,让她好好休息。苏锦书也不肯离开病房,伍星河只好每次做好饭了送过来,看着她也吃一点。 那天伍星河给她包了饺子,带过来,看着她吃。看她最近又清瘦了不少,也是心疼不已。 “锦书啊,饺子好吃吗?”苏锦书吃了一口饺子,是芹菜猪肉馅的。她微笑着点了点头,说好吃。 “我还记得云中第一次带你到我们家,也是吃的饺子。你是不是怨恨阿姨,当时阻止你和云中在一起。如果当初不是我,你们现在可能都在一起了。” 苏锦书放下了饺子,看着对面的这个妇人,她也曾是照片上那个青涩稚嫩的女孩儿,如今却两鬓斑白,步履蹒跚,有了老妇臃肿的那种模样。 “阿姨,说不恨那是假话。以前是真的有恨过你。”她说到这里笑了一下,又继而说道:“可是现在确是一点都不恨了。人年少时总是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可是到了一定的年纪,却会想明白很多事情。” “我对你来说,其实像是仇人,因为我你没有了丈夫,眼看着儿子又被我吸引,又要失去儿子。是个女人都接受不了的。你那时候不接受我,也是情理之中。我定然没有再没有怨恨你的意思。阿姨,你这饺子真好吃。” “你这孩子,就是招人心疼。谢谢你的体谅。” 伍星河慈爱地看着她,又看了一眼病床上的儿子,说道:“我听说你马上就要结婚了。你现在这样,怎么办呢?孩子,你要为您自己打算。云中现在这样,他也不希望你受苦。” “我知道。我的事你不必为我担心。” “你们都是傻孩子呀。”伍星河从自己的布包里拿出了一个本子递给了苏锦书,说道:“这都是他写的。” 苏锦书翻了几页那个本子就泣不成声,上面抄写的诗句,都曾是她说给他听的。 再翻到最后那几页,看到云中谁寄锦书来这句,她的眼泪就啪嗒啪嗒掉了下来,落在本子上,晕染了字迹,模糊了彼此的心事。 她想起来一件事情,上大学时她学中文,有段时间是纳兰容若迷,特别喜欢他的诗词。读到好的诗句还经常会分享给他。 她还曾开玩笑的说过,如果有天他们分手,他如果能写满这些诗句子,说不定她就会回头。没想到,他竟然当了真。 苏锦书再也忍不住地哭喊了起来,对着他喊道:“你说你怎么那么傻。快醒来,我还要你继续为我做这些傻事。” 只是床上的那个人依旧无动于衷。苏锦书没有发现,他的眼角也流下了泪水。 第一百二十四章 苏锦书忘记了这是哪一天了,她早已在医院没有了时间概念。醒着就陪他说话,帮他擦洗身体。累了就在他床边睡着。 那天,她在睡梦中感觉到有人在勾着她的手指。她睡眼惺忪地抬头,迷糊间看到他睁着眼睛在对她笑。 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拼命地眨了眨眼,瞪大了眼睛,是他,是他,真的是他!他醒了!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苏锦书此刻对这几句诗真是体会颇深。 那种不敢相信、失而复得的惊喜,她想立马去喊医生,他的手指却轻轻地勾着她,不让她走。苏锦书的眼泪立马又掉落了下来。 他的手慢慢抬起,想触碰她的脸。 “傻丫头,别哭了!”他刚清醒,声音还是很虚弱。苏锦书靠近了他,让他可以抚摸到她的脸。 “是你吗?小锦,我不是在做梦吧。”韩云中也有些不敢相信。 细碎的阳光照进来,给苏锦书的身上披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她在他眼里,就像是天使。 苏锦书哽咽着回答:“是我,是我,我是你的傻丫头!这不是梦!” 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想让他体会这份真实感。同时她也更加确信这也不是她的梦境。虽然她此前做了无数次这样的梦境。 “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掉到了一个水潭里面。我在水底,怎么游都游不上岸。却能看到你在岸边一直哭一直哭。我就想,我必须要游上岸,绝不能让你哭。丫头,我好想你。” “我也是。我好想你。”她泪眼迷蒙,看着他,他的眼中亦有泪。 “小锦,过来。” 她刚凑过去,他吻住了她的唇,混着眼泪,带着一丝苦涩的咸味。 “故人江海别,几度隔山川。乍见翻疑梦,相悲各问年。”两人都躺在狭小的病床上,说着往事。 “如果我没有醒来,你要怎么办啊?”韩云中有些担心地问道。苏锦书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她曾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他一直不醒,她就一直在他身边,诉说素年锦时的他们。还好,她没有等到“萧疏鬓已斑”的时候。 “小锦?” “嗯?” “我爱你。” 第一百二十五章 番外一: 某年的一个夏季,苏锦书在乡下的爷爷家里玩。那时她5岁。有天,爷爷在院子里睡着了。她偷偷地跑了出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小哥哥,两人相约今天一起去玩。等她到的时候小哥哥已经到了,他还拿了小铲子、小桶准备两个人一起玩。 苏锦书穿着小花裙,喜欢跟着这个小哥哥玩。小哥哥总能带她去一些好玩有趣的地方。两个人在池塘边玩着过家家。 “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哥哥问道。 “我叫小锦。” “原来是小井啊。我是阿中。” “阿宗哥哥,我们来玩过家家吧。” “好啊。那小井你当妈妈,我当爸爸好吗?” “可是我们没有孩子呀!” “那小井当妻子,我当丈夫好吗?” “妻子是什么呀?”五岁的小锦奶声奶气地问道。 “妻子就是小媳妇。” “那我就是阿宗哥哥的小媳妇了。”小锦乐不可支的笑了起来。 “你愿意吗?”六岁的阿中问着她这个小媳妇。 “我愿意。” “那我们来拉钩,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两个小家伙玩得异常开心,却不料。苏锦书一个不小心,掉到了池塘里。韩云中急坏了,连忙去拉她,可是他怎么都够不着她的手。四周也没有人。 小锦越是挣扎,越是害怕,马上就要被淹没。她听到阿中对她说:“你等着,我去找人。我一定会回来的。小井,等着我。” 小小少年立马奔跑起来,向着大路奔跑,心里全是小井害怕的模样。 “等着我,等着我。”他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然后,听到一阵剧烈的响声,他觉得自己像一根羽毛飘了起来,又重重落地。他的小井,他的小媳妇还在等着他。 等小小年纪的韩云中在病床上醒来时,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自己的母亲。 “孩子,你终于醒了,你醒来就好,醒来就好。” “妈妈,还有小井?” “什么小井?”伍星河有些不解。 一旁的医生检查完毕,伍星河有些担心地问道:“这孩子会不会撞坏了脑袋?一直说着小井小井。” “有这种可能,孩子能醒来已经是奇迹了,以后要好好休息。可能休息好了,他就不会再胡言乱语。” 有了医生的话语,伍星河才算是安心下来。后来的韩云中,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自己口中的小井代表着什么。时光慢慢地溜走,他也渐渐忘记了这个小井。直到命运又把他们安排在了一起。 很久以后,苏锦书谈到小时候溺水的事情。提到有个小男孩和他一起玩。可是后来,这个小男孩就不见了。一旁干活的韩云中听到她说这些,有些怔住了。他盯着苏锦书,激动地有些说不出话来。 “所以,你是那个小井?” “原来你是阿宗哥哥啊!” 两个人都笑了,笑命运的捉弄。还好,兜兜转转之间,他们没有弄丢彼此。 “这次不要在弄丢我了?”苏锦书笑着说道。 “一言为定!”这是韩云中的回答。 第一百二十六章 番外二: 12月24日,原本一对新人婚礼的日子。那天顾惜朝穿着礼服手捧白花站在教堂门外。 所有人都欢庆的节日,他一个人在赴一场赌约。他取消了婚礼,也通知了所有人员婚礼延期。但是他自己却还是盛装出席,等待着她会出现。 那天他从早上等到晚上,从白色的天光等到漫天大雪。他一直盯着那个方向,她可能会出现的方向。 她会突然地出现,对他说一句:“我来了!” 天色慢慢地暗淡下去,雪花在风中起舞飞扬,整个城市由寂静喧闹,到现在笼罩在这白色的梦幻之中。他的希望一点点暗淡下去。她是不回来了! 忽然,他看到一个红色跳动的身影从他期待的方向闪现出来。是她!她终于来了。 他忍不住内心的激动欢喜,大喊了一声:“锦书!” 那个身影慢慢地停滞,然后慢慢地走到了他的面前。 “是我,顾医生!”她的声音怯生生。顾惜朝这才看清楚来人。她穿着白色的大衣,围着鲜红的围巾,因为寒冷,围巾挡住了她的嘴。仔细一看,倒是有几分苏锦书的影子。 “嘉一,你怎么在这?”他不解地问道,她的脸已经被冻得通红,显然是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了。 “我,我就是来看看你。” “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吗?” “不,绝不是!”她急忙辩解道。 “我是不是很可笑,等着一个不会回来的人?”他颓唐地坐在教堂外的台阶上。 雪花洋洋洒洒,肆虐地飞舞着,很快他的头发上、衣服上都沾染上了,他只觉得今日的夜格外清冷。 嘉一也蹲在他的面前,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顾医生。她眼里的顾医生一直都是意气风发,从来没有见他如此失落过。 嘉一心里明白,今日他是真的伤心。她顺势也坐在他的旁边。 “我陪你一起等。” “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他问。 “有啊。” “那结局如何呢?” “还没有试过,还不知道。可是,我现在好像想去试一下。” 嘉一说完,就站了起来,顾惜朝刚抬起头,她俯身下去,吻住了他的唇。 顾惜朝惊愕地看着她,眼前的这个女孩儿,他只在医院见过几次,每次见到她,都是一副羞涩的模样,没想到刚才却是如此的大胆。 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却看她伸出了右手,轻轻地说了句:“你好,顾惜朝,我喜欢你,很久很久。” 顾惜朝看着女孩儿伸出的手,这是一份爱的邀约。他知道她在期待着什么,可是目前他还是没有办法。 “对不起,我,我…”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嘉一笑了,收回了自己的手,顺势就坐在他的旁边。和他一样,坐在台阶上。背后是庄严神圣的教堂,她觉得在这里渡过平安夜,貌似感觉也很不错。 “我知道你的心里还有她。没关系,我可以等。我和你一起等她!我只希望你允许我陪着你,请你不要赶我走。” 嘉一的眸子清亮清亮的,有片雪花轻悠悠地落在了她的睫毛上。顾惜朝想伸手去触碰那雪花,没想到刚碰到它就消融了。 “你冷吗?”顾惜朝问道。今夜,他注定是一个伤心人。还好,有个姑娘还在身边陪着他。 “不冷!” “你知道你很傻吗?”顾惜朝说道。 “你也是,你也很傻。” “看来我们都很傻,都在等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说完,他自己笑了。嘉一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今夜,应该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全文完) 写在最后的话: 如果你有耐心看到这里,我要对你说声感谢,谢谢你一路的追随,谢谢你读完这个看似有些青涩稚嫩还不是很成熟的故事。 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写一本小说呢?好像很早以前都有这种想法,可是总是想想而已。 直到那天,我记得那是一个有阳光的下午,我读完了手中的一本书,被书中惊心动魄的故事所吸引。读完了最后一个字,我合上了书,心想也许我也可以试试写故事给别人呢! 此时电脑正好就在书桌上,所以我打开了电脑,敲下了第一个字。所以断断续续有了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最初是由一句诗得来的,如果你读完这个故事,就知道我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就是由这句诗串起来的。 云中谁寄锦书来,这也是我这个故事最初的名字。无奈,这个名字已被人写过,所以注册不了,临时换了现在的名字。好在写的过程中,觉得这个名字似乎也还可以。 如今这个故事要结束,心里除了轻松似乎还有些忐忑。它真的要成了受阅的一部分,似乎还是很担心。我知道,这部作品其实算不上完整意义上的网文,也许也没有很多爽的桥段或爆点,它只是根据我自己的心情走下来的一个故事。一个青春故事,作为它的创作者,我希望有很多人喜欢它、爱护它。当然,如果没有,也希望它静静地流淌,自顾自的美丽。 这些天我追完了权利的游戏,因为追剧,似乎没有日更。但是,我知道,这个故事我一定会完成,因为它似乎是我最初的梦想,是我的一次扬帆起航。 现在,它终于要结束了,还是有些舍不得。希望我书中的人物继续在他们的世界精彩的活着,继续他们的故事。 谢谢你一路看这个故事到这里,万分感谢,以至于这个故事不是很孤单。我们下一个故事,再会!祝各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