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章 被冤枉的孩子 1984年夏,荣城。 “头好疼。” 余秋堂睁眼,看到侄子余小伟倔着脖子,正跪在地上挨打,后背血痕累累。 抽他的男人五十多岁,上身赤膊,下身穿着黑色粗布短裤。一只脚拖着黑绒面的千层底,另只则光脚踩在地上,手里紧握浸水麻绳,眼睛瞪得像铜铃。 “好的不学,偏学人偷东西,老子供你吃供你穿,是让你做这种事……伱瞪我做什么,还瞪?!” 男人鞭子再次抽落。 一个瘦小的女孩却突然扑过来,趴在余小伟背上,拼命摇着头哭喊:“爷,你不要打我哥了,都怪我,我给我哥说肚子饿,他才带我去挖红芋……” 是余小伟的妹妹,余小云。 “等下再和你算账,一个个都不是东西!” 男人鞭子没收住,抽在余小云身上,他手微微一抖,拉起她甩在边上,又指着余小伟吼道:“说,你认不认错?!” 鞭笞声让余秋堂彻底清醒。 凶神恶煞的男人,正是他死去多年的父亲余得金,此时发生的,是老余家一件天大的悲事。 当时,哥哥家两个孩子被冤枉偷了生产队红薯,父亲余得金当着外人面狠狠抽了侄子余小伟一顿。 当夜,倔犟的余小伟想不开,用抽他的麻绳吊死在余得金窑门口,当时还他没过十二岁。 只是,这事发生在1984年夏秋交接期,已是隐入尘烟的往事。 余秋堂只记得他和孩子们翻看着老旧相册,从夹层掉出张父亲照片,下个瞬间就已重回到这里。 怎么回事呢,重生嘛……他一时间真是哭笑不得。 耳旁的斥骂声,孩子的哭声,风吹过梧桐树叶“哗啦啦”的晃动声,都变得遥远。 他并无太多回到年轻岁月的喜悦,反而觉得很荒诞,辛劳半生,好不容易能过上悠闲退休生活,这下一折腾,又要重新来过。 他真的很烦。 一烦,头更疼了,那些被尘封的记忆快速刺入脑海。 余得金是名木匠,手艺相当不错,十里八乡人人称赞,宁愿多花钱也愿意让他做活。 他一生娶过三个老婆。 大老婆为他生了三姑娘,没有一个带把的,他念念叨叨的不行,老婆一气之下跟个走街串巷的货郎跑了。 余秋堂母亲是余得金第二个老婆,是二婚,来时带着个儿子,后面又生了余秋堂,没几年她便仓促过世。 余秋堂的侄子余小伟和侄女余小云,都是母亲带来哥哥的孩子,严格来说并不是余家人。 哥哥嫂嫂在世还好,嫂子前几年生病去世,哥哥出外做事赚钱不知死活,已被认定为死亡,两个孩子在余家便没了依靠。 唯独和他们有亲缘关系的是余秋堂,可母亲去世后,父亲余得金很快又再娶。 后妈来时带着个女儿,后面又生了一个儿子,担心余家所谓的“财产”被余秋堂分走,总将余秋堂当作眼中钉,各种为难。 余秋堂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又特别武断粗暴,后妈阴阳怪气,导致他性格偏内向,甚至有点懦弱,保护自身都困难,更不说护着侄子和侄女。 今天他之所以脑袋疼,就是因为阻拦父亲打余小伟时被推倒,碰到院子里的石桌腿,磕破了后脑勺。 在他神魂归体的间隙,余小伟又被狠狠抽了几绳,余小云被丢开又冲过来,也被收不住的绳子抽在脸上,顿时一道渗血的红条。 她疼得咧嘴就哭,却又不愿意放开。 “你一边去,让他打,把我打死算了!” 余小伟自己被打一声不吭,可看相依为命的妹妹被打顿时心疼,一边扯着妹妹朝边上推,一边责怪她。 “还嘴硬是吧……我让你嘴硬,不知悔改!!” 或许是为在村干部面前表现,余得金不能容忍这个家还有“忤逆”他权威的存在,再次扬起绳子准备抽。 手指粗的麻绳用水浸透,抽在人身上格外疼,余秋堂自小就挨过很多次。 这年代父亲体罚孩子……尤其是体罚儿子很正常,但人家父亲心里都有数,知道打孩子不是目的,是希望小树苗不会长歪。 但余得金不一样。 他骨子里有股特殊的暴躁,一旦生气,手里有什么就会抄起来打,曾经差点用钳子拔掉余秋堂牙。 至于绳子浸水则是家常便饭。 愤怒至极时他甚至会把余秋堂吊在房梁上抽,知道的人说他是教育儿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审犯人。 余秋堂前世曾无数次想和父亲打一架,但都被软弱性格和侄子侄女拖累,一直到侄子死亡才彻底爆发离开家庭,带着侄女成为秦岭一位巡山员。 … 余得金的手臂被紧紧握住,他挣扎两次没有挣开,转头一看,发现是更不讨喜的大儿子,顿时火冒三丈:“狗日的,你想干嘛,打你老子?” 余秋堂突然发现,他的手劲比前世这个年龄大了很多。 他长期饥不裹腹,身体很弱,细胳膊细腿没啥力气,要不然也不至于被余得金推倒。 可这会,他单手抓住余得金手臂,怒火攻心的余得金竟无法挣脱。 难道是重生带来的福利? 余秋堂看着父亲,突然发现父亲其实比他矮很多,为啥前世一直觉得父亲就是座横亘在面前巍峨的山,根本无法翻越呢。 而如今,再次和父亲碰面,他已没半分畏惧,历经一世沧桑,他早已不是昔日那个畏畏缩缩的少年。 他有足够的底气同父亲平视。 “达,差不多了。” 他说。 余得金再次挣挣,发现手臂就像是被钢钳卡在余秋堂的手里,而这个平日见他不敢抬头的儿子,现在就这样淡淡地看着他。 这让他在心里有所疑惑的同时,感觉威严受到莫大挑战。 还是在外人面前! 他怎么能忍,简直要气疯了!! “滚一边去,你们一窝就没个好种,把你这些狗日……” “我是不是好种,达你最明白,你要骂自己,我也拦不住。” “你……” 狗日的只是这边人的口头禅,余得金没想到儿子用它来反驳自己,一时被怼得哑口无言。 余秋堂懒得说太多,趁余得金懵逼时,一把将绳子从他手里拽出,余得金反应过来想抢,被余秋堂用手臂微微一挡,竟是无法前进分毫。 “小云,拉你哥起来,”余秋堂挡在余得金和余小伟中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随随便便就跪。” 得到指令的小云急忙拉着哥哥要起来,可余小伟却撅着脖子不动,“打啊,继续打,当着全家人面把我打死算了,反正你们又不把我们当余家人。” “闭嘴吧你!” 余秋堂没好气拍了下他脑袋,一把揪起来站好,看着他背上的伤痕忍不住心疼。 孩子只有十一岁,还没过十二岁呢,就要受这种折磨,可此刻不是心疼的时候。 事还没解决。 虽然侄子不再会被打,可偷东西的骂名却没去消除,这种事搞不好就要背一辈子。 (本章完) 第2章 莫须有的证据 山村人最喜欢传流言,这种事不需半天就能家家户户都知道,到时真相已不重要,关键是村民们愿意相信什么。 他们朴实憨厚,却也有狡黠自私的一面,身上同时具有纯粹的坏和纯粹的好两种特征。 余秋堂拉着余小伟来到一直在看热闹的两个干部面前。 这两人一个是村里文书,叫刘祥,还有一个是余秋堂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叫余蛋儿。 两人都不是啥好鸟,尤其是余蛋儿,还算是和余秋堂一个太爷,但使起坏来,可是丝毫不手软。 很不受队里的人待见。 “队长,你们说小伟偷红芋,有啥证据?” “证据?”余蛋儿三十多岁,生得尖嘴猴腮,个头还不到一米六五,在西北地界这种身高会被人称为“三等残废”。 他能做队长,主要是靠在镇里做干部的小姨子女婿。 “俗话说,抓贼捉脏,你们兴师动众上门来说事,总不能想着空口白牙吧?”余秋堂继承母亲的身高,足足一米八开外,在这边也算大高个。 虽然现在瘦弱点,但比余蛋儿高出一头,居高临下黑着脸,还是让余蛋儿有点不适应,他后退两步,尽力减弱余秋堂带来的压迫感。 “怎么,秋堂,你觉得我和刘文书会冤枉伱们这个小贼娃子?” 余蛋儿色厉内荏。 闻言,余秋堂突然一把揪住余蛋儿衣领,他手臂很长,余蛋儿眼看情形不对就想躲,但没有躲开,又想挣扎,可仿佛是被铁爪固定住,根本挣扎不开,顿时有点慌张。 “得金叔,你……你管不管?!” 余得金还在旁边为余秋堂的突然变化而迷惑呢,听到喊他,这才急忙上前,使劲拉余秋堂的胳膊,“狗日的,你要干嘛,你还想打人?你还嫌老子的脸丢得不够?” 余秋堂手肘只是轻轻一翻,就将父亲挡回几步,看余蛋儿的脸色更阴沉:“你说小伟他们偷了红芋,是大队哪块地,有人看到吗?” “这……”余蛋儿下意识看了眼余得金旁边,“当然有人看到了,我…我还会冤枉他不成?!” 余蛋儿的目光只是一瞬,却没有躲得过余秋堂,他顺着目光方向看去,发现人群后的窑洞门口,后妈陈美娣正靠着门框一边织毛衣,一边故作轻松地看着这边。 而陈美娣带来的女儿王春花和后来生的儿子余秋实就站在母亲身边,一脸幸灾乐祸。 王春花已有二十多岁,嫁过一次人,到婆家后好吃懒做,三天两头就朝娘家跑,后面婆家彻底不要了,开始赖在娘家混吃混喝。 她性子和陈美娣一个德性,自私刻薄,喜欢挑拨离间,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还不如陈美娣勤劳能干。 弟弟余秋实是个小坏种,从小就被母亲灌输各种坏主意,好吃懒做,长大后又伙同别人去偷东西。 结果,某次主人回来抓个正着,情急之下误杀对方,被判了二十多年,余秋堂重生前还没出来。 上梁不正下梁歪,老余家家风有问题,从余秋堂爷爷辈,就没出几个好人,余秋堂若不是早早离家,和他们断绝关系,难免不受影响。 “谁看到了?”余秋堂大概能猜出这又是陈美娣的坏主意,陈美娣认的干弟弟和余蛋儿是连襟,有点弯弯绕的亲戚关系。 这边的风俗是儿子十八岁就能分家单过,余秋堂眼看着过年就到年龄,陈美娣自然不希望家产被分走。 她觉得家里日子都是她和余得金过出来,能让余秋堂这个前妻留下的种净身出户最好。 “反正就是有人看到,你可别想我说后打击报复,偷红芋反正是真的,不信你问你侄子。”余蛋儿指着余小伟说。 “哈哈~” 余秋堂嘲讽笑出声。 “余蛋儿,你脑子长到狗身上了?这什么季节,地里的红芋都起得八八九九,只剩下几亩冬芋,现在还是苗子,他们到哪里去偷挖?” “红芋又起不干净,只要在地里挖,总还能挖一些。” 余蛋儿下意识反驳,他不明白余秋堂今日为啥转了性子,平日蔫蔫的,今日这么强势! 余秋堂皱眉。 余蛋儿说的是一种常见现象。 现在的荣城正处于土地改革过渡时期,有部分地被分包出去,但还有些依然属于公家。 公家地里的东西,秋收常常会收不干净,村民们会等秋收过后,再到地里去刨一遍,能搞出不少粮食,尤其是土豆红芋这种埋在地下的东西。 这种事本是约定俗成,日子差点的人都会去做,余蛋儿偏偏揪着小伟不放,很明显是故意针对他。 对付小伟一个孩子自然没啥意思,说穿了还是想让父亲将他这一脉赶出门,这个年代孩子多,和父母关系僵化,兄弟成仇事不算稀罕。 余秋堂深吸口气,放缓语气:“余蛋儿,在红芋里挖地的人肯定不止我们家小伟,若你觉得这是偷,那我们现在去村里问问,看偷东西人的有多少? 小伟现在被打成这个样子,全因你故意挑事,你要么现在立刻滚蛋,要么我们就去村委找村长好好说道说道。” “我故意挑事,我为什么要挑事,我是不能让公共财产受损失…做贼还…还…你想干嘛?” 余蛋儿还想继续说,身体却被余秋堂单手拖着朝外走,他拼命挣扎,脚在地上拖出一道深痕,依然难以延缓分毫,被拖出丢在巷道上。 余秋堂可怕之处还没结束,他扬起麻绳,“啪”抽到余蛋儿腿上。 “啊!!” 余蛋儿被抽得原地弹起,他尖叫着连滚带爬,一溜烟跑出几十米,头也不敢回。 余秋堂并没有追他,只是转身冷冷对一脸懵逼和震惊的刘祥说:“刘文书,今天的事你可以去给村长说,我等着村委来整治我!” 刘文书脸色苍白,小心翼翼地盯着余秋堂的麻绳,侧着身体退出门,加快速度离去。 “余得金,余秋堂,你们等着,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余蛋儿站在远处喊。 余秋堂懒得理睬,顺手将门关紧,插上门闩,将院子和外面隔离开来。 (本章完) 第3章 那就分家吧 他转过身,目光扫视过满脸惊异的父亲余得金,可怜兮兮拉着哥哥手臂的余小云,一脸愤慨却又带着几分喜悦的余小伟,最后落在陈美娣三人身上。 经过他刚才麻绳抽余蛋儿,十一岁的余秋实被吓到了,缩在陈美娣后面只露出个脑袋,而王春兰也是又惊又怕,紧挨母亲站着。 唯独陈美娣一脸平淡。 她织毛衣的手依然很稳,不快不慢,似乎这边发生什么事都与她无关。 前世余秋实开始并不知她才是罪魁祸首,把愤怒都积攒在父亲身上,只是觉得她没有那么好而已。 后来又经历很多事,才知这个看起来性格淡然的女人,几乎以一己之力,让余家四分五裂。 气氛一时陷入僵滞。 这时,“嘎吱”声,最左边窑洞门被轻轻推开个缝隙,一个脑袋从里面露出来,看到外面这种情形,连忙缩进去,将门重新关上。 “三姐,你也出来吧。”余秋堂喊了声。 几秒后,门里才传来一声轻轻地“哦”,再次被慢慢拉开,一个身材矮小瘦弱,面黄肌瘦,走路一瘸一拐的姑娘慢悠悠走出来。 她出来后四下看看,又将身后的门关上,靠着窗和墙的夹角,扶着窗沿站好。 余秋堂看到她的样子,心里涌上一股难过。 这个姑娘是他的三姐,也是父亲第一个妻子王淑娥留下的第三个女儿。 王淑娥嫁给父亲五年,一共生了三个女儿,分别是大姐余春杏,二姐余春桃以及面前的三姐余春梅。 余春梅被生下后,王淑娥和同父亲关系彻底降到冰点,将还没有满月的余春梅丢下,一气之下跟人跑了。 余得金发现又是女儿,对余春梅的到来很是不喜,王淑娥又做出那种事,他自己又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导致余春梅患上小儿麻痹症,残疾了一辈子,生活艰难到无法为继,全靠余秋堂接济。 一辈子孤孤单单,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 虽然她和余秋堂不是一个母亲,但也是亲姐姐,可怜懦弱而又善良,在某种程度上,和余秋堂同是天涯沦落人。 看余春梅也出来站好,余秋堂这才走回到侄子和侄女旁,轻轻揉揉少年脑袋。 余小伟不习惯人揉他,挣扎几下却没挣开,只能皱着眉头任余秋堂揉。 “爹,我们分家吧。” 余秋堂淡淡地看着父亲,嘴角甚至还带着几分嘲讽笑意。 这是他脑子里飞速思考后的打算,只要还在这个家,就免不了一地鸡毛,永远不可能和平,毫不犹豫分家,是最佳选择。 “啥?!” 余得金一怔,有点没反应过来,他一直沉浸在儿子今天日爆发里,还没想好如何教训逆子,却没想到余秋堂直接放出大招。 “我说分家。” 余秋堂扫了眼陈美娣,“这个家……既然走到这步,再继续维持下去,也没啥必要。你和陈美娣嫌……” “陈美娣是你叫的?”余得金打断儿子的话,下意识抹抹袖子,这是要抽余秋堂的动作前奏,但下个意识,他立刻反应过来,顿时有点无措。 “这不重要,”余秋堂并没有继续纠结这种称呼,“分家是陈美娣,也是伱的期望,我们不和你们在一个锅里吃饭,你们也就眼不见心不烦。” “狗日的,你说分家就分家,你会做什么你说说,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你过啥日子?” 余得金走到旁边的石碾子蹲下,从上衣口袋掏出纸条和卷烟袋,因为情绪激动,烟丝没有倒在纸壕,全部洒在地上。 他盯着地上烟丝看了会,又晃晃烟袋,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又气呼呼地塞回口袋。 “这不是爹操心的事,活人还能叫尿憋死,”余秋堂语气平和,丝毫不受父亲影响,“分家后,我肯定会想办法,我们这些你不喜欢的人,也总能找到活下去门路。” “你有你娘什么门路,看你那怂球样,鼻涕下来用拳头都戳的货……” 余得金继续不遗余力贬低着自己的儿子。 在余秋堂的记忆里,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就将母亲死亡的原因怪罪在他身上,认为是若不是余秋堂非要雨天出去玩,母亲就不会出去找他被雨淋,留下心口疼的病根。 他丝毫不体会下余秋堂的心情。 母亲去世,本就是压在他心上的石头,一辈子都不曾搬下来。 “是啊,秋堂,你不要和你爹置气,”一直沉默的陈美娣这会突然开口了,“你爹也是被气昏脑了,这下手是重了点,但也是为小伟好……” “为小伟好?”余秋堂冷冷地笑着,提着麻绳晃晃,“那我也为秋实好点,让他体验下麻绳抽打的滋味?” “妈!” 余秋实感觉哥哥完不是平日样子,不知为何,今天看到他就害怕,仿佛他的眼神能吃人。 陈美娣却是微微一笑,“秋堂,你弟又没犯错,打什么麻绳。” 言外之意很简单,小伟还是有错。 余秋堂意味深长地看了她眼,重新回到父亲身上,“爹,这事我不是和你商量,快刀斩乱麻,你也能看得清楚明白,这家里已没法子维持,何必硬凑到一起。” 父亲盯着余秋堂,良久,没有在儿子眼里看到半分退让,他有点茫然,脑子里一片空白,一时竟不知该为儿子长大感到欣慰,还是为儿子伤自己面子而愤怒。 “爹,事情已摆在面前,再继续维系下去,我们一家人都会变成仇人,你也不希望走到那一天吧。分家过,对我们所有人都是好事……你说呢,陈美娣?” 陈美娣微微一笑,“秋堂,你心里不要带着气……” “我很冷静。” “你冷静,那你直接喊我名字?”陈美娣丝毫不慌乱,这个从四川带着一个女儿逃荒到三秦大地的女人,虽然个子不高,身体瘦小,但有着荣城女人少有的从容和智慧。 她刻薄自私,却一度隐藏的很好,甚至在邻居间,她还是个不错的女人。 若不是自家人,余秋堂也很难看清她的真面目,她平和的笑容后面,有颗冷漠到极限的心。 (本章完) 第4章 谁能笑到最后 “这不是重点,”余秋堂也微微一笑,“你不会以为,发生过今天的事,我还会继续称呼你为妈吧?” 陈美娣眼神里愤恨一闪而过,但脸色依然没变,“秋堂,分家可不是小事,你要慎重,伱叔今天惩罚小伟确实冲动,但真是为小伟好,小伟没有父亲……” “我有爸,要你管!” 余小伟在一边吼道,他最最讨厌别人说他和妹妹是没有爹娘的孩子。 “哦……对对,是父亲不在了,”陈美娣将毛衣卷起来夹在腋下,“年少不懂事,若是不多管管,可能会犯大错。” “你儿子才会犯大错呢!”余小伟和余秋实年龄相当,余秋实仗着余得金的势,一直欺负余小伟和余小云,余小伟早恨死他了。 余秋堂拍拍侄子肩膀,示意他不要说话。 他也没有和陈美娣说,继续问父亲,“爹,你不用再考虑了,今天这家分也要分,不分也要分……” “你狗日的说真的?” “你知道的,我从来不骗人!” 余得金又盯着儿子看了半晌,想从他眼里看出半分退缩,但他失望了。 余秋堂的目光很坚定,没有丝毫犹豫。 他终于垂下眼帘,问道:“那你想好的话,分就分吧,翅膀硬了,我也管不了你了。” 余秋堂在这一刻,看到父亲身体忽然变得软了几分,就像一个气球,漏出很多气,只能软软保持萎缩的性形状。 “你要怎么分?”余得金又问。 “很简单,我带着小伟和小云过,暂时用原来的旧厨房开火,最多……半年我们会搬出地坑院。”余秋堂回答的很攒劲,没有半分犹豫。 余小伟和余小云听后,急忙站在自己叔叔身边,他们就等着脱离这个家庭的苦海呢,以前只是觉得叔叔性格软弱点,但人很好,如今叔叔也厉害了,他们相信跟着叔叔肯定比在大家里受气好。 余得金听余秋堂这样说,也不奇怪,继续问道:“那东西呢,你都要什么?” 余秋堂还在想,陈美娣却在边上说:“掌柜的,你看看你说的,秋堂是个有志气的孩子,说是分家,肯定不屑用我置买的家伙事儿,用着也不爽快啊。” 余秋堂知道她打啥主意。 肯定是不想让他带走任何东西,就想净身分家。 这种啥都不给,便将儿子分出去的事情这年头多的不能再多,根本不是啥稀奇事。 一家那么孩子,父母本来就只喜欢一部分,讨厌一部分,不会每个孩子都一视同仁。 但陈美娣说的也确实没错,余秋堂不屑用陈美娣添置的家具。 “我别的不多要,就带着我妈买的那口锅,水缸,还有那个水桶,三天口粮,一些必要的碗筷,其他一概不要!” “至于地的话……” “你妈可是没有来得及分地就死了,你们兄弟俩也没地。”陈美娣轻轻笑道,“你是不是也不要地了?” “你胡说个屁,不给地,他喝西北风?”余得金没好气地呵斥声陈美娣,又微微思忖后说,“山脚那一亩多地就给你吧。” 这个时候土地没有全部包产到户,村里很多地还是集体所有,很多女人嫁进来好几年还没地,生的孩子也没有分配到土地。 父亲说的一亩多地,在村庄的边缘,其实不算是土地,而是家里开荒的山地。 余秋堂没有多思索,直接点头。 那片地虽然离山近,有点贫瘠,但离家里远,刚好和家里断绝关系。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今个东西给我准备好,明早起来,我们就是两家人。” 余秋堂点头认可,看眼喜悦都溢出到脸上的陈美娣,冷冷笑笑,转身准备回房。 他都重生了,带着前世的技能和经验,日子过得风风火火已是指日可待,和这些人关系越疏远,他们如今越严苛,后面他们就会越难受,也越没有让自己理睬他们的理由。 蝇头小利,喜欢就抱在怀里吧。 他像个得胜归来的将军,抬头挺胸,走得步伐坚定,身后跟着两小只。 刚要进门,却听到旁边余春梅怯生生地喊道:“堂堂,你能带着我吗?” 余秋堂一怔,转过身去,看着余春梅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里全是恳求。 他立刻反应过来。 余春梅在这个家的境遇比他还差,他好歹还能干活,可余春梅身体残疾,做饭都不麻利,若是他分家出去,剩下她和陈美娣一家人过,那…… “哎呀,春梅,你这是干嘛,你一个当姐的,咋能跟着弟弟,我和你爹还能亏着你不成?” 陈美娣急忙劝阻。 余得金却没有说话,只是皱着眉头。 余春梅没理睬陈美娣,继续恳求地喊了声:“堂堂,带着我吧?” 余秋堂心里叹息声,此情此景,他如何能拒绝。 “好,三姐,我们就一起吧。” “嗯!” 余春梅听完,急忙瘸着腿走到余秋堂身边,小云顺势要去扶姑姑,却被春梅躲开,意思是她可以站好。 “春梅,别胡闹!” 陈美娣却是急了,竟是准备上前拉春梅,但被余秋堂的眼神唬住,只好对余得金说,“掌柜的,你倒是说话啊,姑娘怎么能……” “做饭去吧,我饿了。” 不知为何,一向对陈美娣言听计从的余得金,这会却没给妻子面子。 “你!!!” 陈美娣气得直跺脚,先前的平静这会也一扫而空。 “爹,既然我三姐和我们一起,她那块地也要跟着走,现在上面种的糜子收完后,就给我们把地退出来,不要再种了。” 余秋堂嘲讽地看了眼陈美娣,带着姐姐和两个孩子回他的窑洞。 陈美娣打什么主意他门儿清,无非想着姐姐从她妈那里继承来的一亩地,那是一片很平坦的耕地,离水渠很近,浇水施肥都很方便。 这年头,有地就有粮食,若是想建个院子,庄基地也要从自家地里选,陈美娣原本就将这块地看作囊中之物,没想到突然就飞走,气得可是不轻。 进了窑洞,余秋堂顺手关门。 他猜想父亲肯定气得不轻,陈美娣更是不会善罢甘休,会想着法儿继续给他们使绊子。 但他并不在乎。 喜欢折腾,那就来呗,看看谁能笑到最后。 (本章完) 第5章 下手没留情面 厚重的门关闭后,虽然是大白天,窑洞里还是乌漆嘛黑,只能影影绰绰看到模糊人影。 窑洞属于陕甘地区特有的居住模式。 靠山挖洞进去,顶部加固,冬暖夏凉,住着很是舒服。 但就是背光。 尤其是面向东或者北的窑洞,一天能照到太阳的时间非常短,里面光线相当差。 有时候大白天都要点灯。 余秋堂循着回忆,从阑干旁的褥子下面摸出火柴,点燃煤油灯,昏黄的灯光在墙上映照出四人的影子。 余小伟和余小云靠着墙壁,紧张地看着余秋堂这个叔叔,而余春梅则靠着门角,显得局促不安。 窑洞里只有几人的喘息声。 余秋堂心里暗暗叹息,得,这三人是一个比一个内向,相较之下,他反而成了最外向的人。 “三姐,到炕上来。” 余秋堂拍拍炕沿,余春梅腿不行,即使站着也要扶墙。 “哦。”余春梅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坐到炕沿边,靠墙的位置。 她的母亲基本等于死了,自己身体又是这个模样,性格很懦弱,前世四十多岁就孤身去世。 余秋堂看她这样,没有多说什么。 他也不指望短时间内就能改变余春梅的性格。 没有长期稳定幸福的生活,不可能祛除掉她心里沉积许久的怯懦。 慢慢来就是。 他目光落在余小伟脸上,这个十二岁的孩子,此刻没有刚才在外面的倔强,眼里盈满泪水,却一声不吭地靠墙站着。 手里还紧紧拉着妹妹的手。 “小伟,来,我看看你的背。” “我没事。” 余小伟很快摇头拒绝,但余秋堂提醒了他,他转身看着妹妹脸上的一道血痕,心疼的用手指轻轻在旁边婆娑着。 “疼嘛?” “我不疼。”余小云想挤出个笑容,但扯动脸上的伤口,疼的皱紧眉头。 余秋堂想起什么,跳下炕沿,在墙角的五斗柜里翻了会,翻出一个棕色玻璃小瓶。 顿时面色一喜。 这里面装的是消炎粉。 山里人进进出出,身体很容易被划伤,几乎家家户户都备用消炎粉。 具体成分余秋堂也不清楚,反正效果很好。 “小伟,来趴到炕上。” “我不疼,给云云用吧。”余小伟还在推辞,却被余秋堂揪到炕上趴好,“有的是药,赶紧消消毒,我们还有事干呢。” 余小伟挣扎下,没挣开,只好老老实实趴着。 就着灯光,余秋堂忍着心疼,将消炎粉慢慢洒在余小伟背上的血痕上。 这些血痕深浅不一,浅的只是一条红痕,深的直接裂开口子。 余得金下手丝毫没留情面! 消炎粉洒在背上,余小伟疼的呲牙咧嘴,虽然没有发出夸张声音,身体却一颤一颤。 “疼就说。” “说了不疼。” 余秋堂笑笑,“不疼就好,叔叔知道你是个好娃儿。” “那当然。” 余小伟自豪的回道,转口又小声问道:“叔叔,你为啥要帮我?” “叔叔不帮伱,谁帮你,”余秋堂轻轻用手指将伤口外面的消炎粉拨到伤口上,“再说,你本来也没错,总不能白白受欺负。” “就是啊,我哪里有错,他们大人都能在地里挖,我去挖就是偷了,这不摆明是欺负人!” 余小伟气愤填膺。 余秋堂本想给侄子说,不要心里想太多愤懑,不然会影响心情,但转念想到这个孩子承受的痛苦,前世的不幸,强行让他想开点,反而是一种残忍。 “嗯,他们就是欺负人,不过没关系,以后我们分家过,叔叔肯定不会让你们再被欺负,你们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让他们羡慕死。” “我们也不想吃啥喝啥,”余小伟侧过脑袋,看着余秋堂说,“只要不受气就行,我受点气就算了,云云还要跟着受气。” “你倒是个小英雄。” 余秋堂揉揉侄子的脑袋,这孩子才这么点大,说话做事就像个小大人。 “叔叔,我们真的不和爷一起过了?” 余小云捏着衣角,小心翼翼凑到炕沿边,紧张兮兮地盯着余秋堂。 “那还用说,我话都说出去了,哪有反悔的道理,”余秋堂一把将余小云抱起放到他身体另外一侧坐好,“分开过,就没有人再骂你们,打你们,只要叔叔在,你们也不会饿肚子。” “真的嘛?”余小云明亮的大眼睛充满惊喜。 “那是自然,”余秋堂查看下余小云的脸,刚才被绳子稍扫过,也留下一道红痕,幸亏没有破,估计过几天就能好。 “真好。” 余小云比余小伟只小一岁多,但性格明显更天真,在余小伟的保护下,她受到的伤害并不多。 “叔叔,分家过,是不是我们以后和爷和还有……还有那个人……不一起吃饭了?” 余小伟果然思维成熟,想到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那肯定啊,我们非但不和他们一起吃,后面不管做什么,都不和打交道……哦,当然不是说完全断绝关系,只是日子分开过。” 余秋堂笑着说。 “好,我们自己过自己的,”余小伟也来了劲,显得很是兴奋。 “不过呢,我们现在有四个人,每天都要吃饱穿暖,而且我还准备新建院子,搬出这个地炕院,这些可都要靠辛苦才能赚到……” “叔叔,我们不怕吃苦的,我能帮你干活。”余小伟急忙表态。 “我也能干活的,叔叔。”余小云跟着说。 余春梅轻声说:“堂堂,姐腿是这个样子,可能要拖累点你们,但能做的事也不会落下。” “哈哈~”余秋堂笑着拍拍余小伟脑袋,“我知道你们都很好,不过呢,过日子这事,还是交给大人做。小伟你和云云等到秋季就老老实实去上学,家里有我和你三嬢嬢就行。” “我不想读书,叔叔。”余小伟急忙摇头,仿佛是让他接受洪水猛兽。 这年头读书还没有后世那么普遍,尤其是这种大山脚下,很多人从小就没读过书,以至于后面政府专门组织开展识字班,才勉强让一些人认点生活必要的字。 (本章完) 第6章 白面馍端哪去? 余家并非完全拿不出读书的钱,只是余得金不可能将钱花费到余小伟和余小云身上。 他是个很传统且固执的人。 莫说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即使是亲生孩子,女儿们也都没读书,只有余秋堂和余秋实两个儿子读过几年。 余秋堂就吃了没文化的亏。 一生有很多机会,都因为没有文化而错过,即使成年后他自学过,但始终赶不上社会需要。 若不是机缘巧合,刚好成为一名不需要太多文化知识的巡山员,他还不知如何谋生,幸运的是,前世积攒的巡山能力,这辈子刚好可以用到。 现在,他肯定要让两个孩子都好好读书,不说有太好的文凭,至少能掌握基础知识。 “要去,你和云云都要去,你放心,学费和书本费,叔叔给你们准备。”余秋堂知道余小伟很懂事,是心疼钱的事。 “还是算了吧,我跟着叔叔干活吧,给家里赚口粮。” “我也要和哥哥一起~” 余秋堂脸色微微一变,语重心长地说:“赚钱有的是机会,等伱们长大后也不迟,不学点知识,将来走到外面都是睁眼瞎,干什么都不方便。” “读书有啥用,能吃饱肚子啊,”余小伟还是不以为然,“我肚子饿的时候,读会书就不饿了?” 余小云还要跟着说,但看余秋堂面露不快,嘴唇动动憋了回去。 “给你讲道理,你是听不懂对吧,行,那你听好,如果你要跟着叔叔,就老老实实听我话,要是主意多的不行,那我管不了你,你想干嘛就干嘛去。” 余小伟难得看到余秋堂这模样,顿时被唬住了,低头想了想,为难地说:“叔叔,爷也没给我们分啥东西,现在我们四个人,每天吃喝还不知在哪,我是男子汉,肯定要帮着你,要不你一个人哪能养活我们四个?” “得了,你有这份心我就很满意,”余秋堂又揉揉侄子脑袋,“你放心,有我在,肯定不会让你们饿肚子,只要听我吩咐,我们日子肯定比他们过的都好。” “?” 听余秋堂这样说,余小伟三人都看向他。显然是很难相信余秋堂能带给他们好生活,勉强混饱肚子,就是大家最大的幸福。 “咋的,不信啊?” 三人下意识点头,可很快觉得不妥,又急忙齐齐摇头。 刚好这时,余小云的肚子“咕咕”叫起来,他们上午折腾半天,挖点红薯都被收走,眼看晌午了,还没吃第一顿饭呢。 本来平日里吃得东西就少,又没有什么油水,很容易饿,不说吃饭还好,一提起来立刻生出条件反射。 余小云羞得满面通红,急忙低下脑袋,很不好意思。 “云云肚子饿了吧,行,你们等着。” 余秋堂跳下炕出门。 他一时还没前世衣食无忧状态下立刻回过神,听到侄女肚子叫,这切身明白一粒粮食都没的窘迫,不管后面如何发展,都要是肚子填饱之后。 他出来后,看到厨房里正冒着热气,窑顶的烟囱炊烟袅袅,陈美娣正在做饭。 也不多想,直接来到厨房。 余得金娶了三个老婆,家里一共掏出六个窑洞,基本是一个老婆一个新窑洞,外加新旧厨房各一个,以及放杂物的窑洞。 因为余秋堂母亲就是做饭的时候死在厨房里,陈美娣觉得不吉利,嫁过来后又掏了新的窑洞做厨房,原本的厨房就废弃了。 余秋堂掀开门帘,刚好看到陈美娣将一蒸屉馒头从锅里端出来,上面是白面馒头,下面是玉米面的梁梁。 纯纯的玉米面没办法发酵,直接用刀跺成截,蒸出来后就叫梁梁,同样的做法还包括高粱,荞麦等等。 有条件会在里面加点糖精,使味道变得更容易入口,若没条件,那就只能硬吃,靠水冲着下咽。 王春花蹲在锅台上烧火,弟弟余秋实则在坐在炕上看小人书,看余秋堂进来,三人都是一愣。 转瞬,陈美娣还是挤出笑容,“秋堂,有事吗?” 余秋堂也不多说,直接走上前将陈美娣刚放到案板上的馒头连同蒸屉端起来,大步朝外走。 “哎哎,秋堂,你这是……” 陈美娣急忙在后面追着,拉住余秋堂的袖子,“你把馍端哪去啊?” 余秋堂不解地问:“端去我们吃啊,给你们说过,分家我们要三天的口粮,你不答应了吗?” “你胡说啥呢,三天的口粮,也不是说你端着我刚蒸的馍馍就走,你给我放下!!” 余秋堂一把打开陈美娣的手,“陈美娣,你想快点分家的话就配合点,按理说,我们分到的粮食可不止三天,你意思是要我们坐下来重新分嘛?” 陈美娣顿时哑口无言,余秋堂算是拿准了她的软肋,她就是巴不得让这些拖后腿的人赶紧分出去,这样她们过的日子就不会被白白分走。 看陈美娣没再吭声,余秋堂端着馒头出了厨房。 身后余秋实突然在炕上跳着哭起来,“妈,妈,你让他把白面馍端走,我吃啥啊?” “老实点,把炕跳塌了,”陈美娣瞪眼儿子,“这不是还有一层!” “我不要吃玉米面馍,我就要吃白面馍,我就要吃白面馍!!”余秋实还是哭着闹着不愿接受。 “乖,听话啊。” “不嘛,不嘛,我就不听!!” “听话!” “我不……!” 陈美娣火气“噌”地冒出来,抓起炕边的扫帚就抽余秋实。 “看看你啥德性,人家余小伟和你一样大,被你爹打成那样一声都不哭,你为吃个馍尿水子就止不住,咋都这么没出息?!” “妈,妈,别打了!”余秋实疼的满炕跳,再也不提白面馍的事。 陈美娣这才停下手,坐在炕沿上喘着粗气,她心里也憋火,却没办法直接发泄出来。 打打儿子,感觉舒服些了。 “春花,削几个洋芋,我们炒洋芋丝丝吃。”又随口吩咐坐在锅台前的女儿。 王春花应了声,起身去翻土豆,一边翻一边说:“娘,你说余秋堂真的愿意分家嘛?” “这还有假,话都放出去了,还能收回不成。” “可他怎么会突然说分家呢,就他那个本事,自己都顾不住,还带着两个小的,一个废人,这日子咋过?” (本章完) 第7章 短期目标 王春花翻出几个土豆,慢腾腾地用菜刀削皮,她身子懒,做事速度又慢,外人看起来就像是不情不愿的样子。 “你管人家怎么过,过好自己就行。” 陈美娣没好气堵回女儿的话,她心里也充满疑虑,但又觉得从结果看,好像也没啥问题。 分还是分出去了。 没有这几个拖后腿的,只要她勤劳一些,家里日子肯定能过得很好,给儿子攒下一份家业没啥问题。 “那要是他们过不下去,还不是要来到我们这蹭。”王春花没心没肺地说。 “哼,他想来就来啊?” “人家来了,我叔还能赶走不成,两个小的就别说了,秋堂可是我叔的亲儿子,再不待见,总不能看着他饿死吧?” “他余得金要是敢那样,我就和他没完,”陈美娣冷哼声,看王春花慢腾腾的样子,顿时觉得更是恼火,“手底下麻利点能死人,你这是绣花呢?” “哦。”王春花不急不缓,还是保持原来的速度,“娘,你说春梅那样,能找到对象嘛?” “削伱的洋芋,管的事真多,哪是你操心的事?” “哦,”王春花笑笑,“我就是好奇嘛,我这样身体健全的都被人欺负,她一个废人,哪个男人能受得了,我看她是一辈子没人要。” “你们在说我三姐啥啊?”余秋实凑过来,好奇地问。 陈美娣没有回答,将扫帚丢在炕上,“以后离他们远点,分家过了,就不要整天凑在一起,听到没有……尤其是你余秋实,有点骨气,不要没事凑上去!” “一起玩都不行啊?” “不行!” “每天就玩一小会呢?” “不行就是不行,你屁股痒了不是?” “哦。”余秋实看母亲脸色发黑,便没有继续坚持,只是很不理解分家到底分的什么。 余秋堂端着整整一层白面馒头进来,忐忑等待的三人顿时惊讶不已,看余秋堂放到阑干上,一时半会还只在盯着馒头看,迟迟不敢动作。 “来,先随便吃点馍馍垫垫。”余秋堂招呼着大家过来吃,可三人凑过来,依然还紧张地盯着馒头。 “咋了,怎么不吃?”余秋堂不解,“晌午就不搞菜了,将就着吃点,等下搞点水喝喝。” 余秋堂自然代入以前吃馒头,干吃馒头,家里的孩子孙子肯定吃不进去,非得就着菜,还以为这几人想这事呢。 “堂堂,你咋把白面馍馍端过来了?”余春梅紧张地问道。 “端过来吃啊。” “可白面馍,不是叔和妈还有秋实才吃嘛,我们吃的是玉米面和高粱窝窝头啊。” “嗯嗯~”余小伟和余小云也齐齐点头。 “嗯?”余秋堂这才突然想起,前世这个时候,像他们这种边缘人物,是吃不到白面馍。 每次蒸出来后,陈美娣就会将白面馍放到一个盆里,然后端到他们房间,偷偷拿给她的孩子吃。 渐渐地,大家都已习惯。 “吃,以后我们顿顿吃白面馍,不,我们以后不仅吃白面馍,我们还要吃肉。”余秋堂拿起一个馒头递给余小云,豪气干云地说。 余春梅三人则是忐忑地望着他。 尤其是余小云,拿着手里的馒头不知咋办。 “叔叔,你还是送回去吧,要是吃了这个,爷知道肯定要打你。”余小伟从妹妹手里拿过馒头放回蒸屉,年少的他有着年龄不符的懂事。 “怕啥,以后没有人能打我,也没有人敢动你们一指头,”余秋堂想起先前握住父亲手臂时的力量,笑着说:“我会保护你们,来,吃!” 他重新将放回去的馒头递给余小云,自己也拿了一个一口咬掉少一半,大口咀嚼起来。 “那我吃了?” 余小云其实很想吃馒头,肚子本来饿,加上热馒头刚蒸出来还冒着热气,诱惑的她口水直咕咚。 “放心大胆的吃。”余秋堂继续鼓励。 余小云这才撕了一小块放进嘴里,感受着馒头的香甜,舍不得咀嚼,几乎是用口水将馒头化进肚子里。 “好吃不?”余秋堂问。 “嗯,好吃!” “那就多吃点,吃的饱饱的,赶紧长成大姑娘,到时候叔叔给你找个好对象。” “叔叔……!!” 余小云扭过脸,背着余秋堂,耳根都红了。 “你们也吃,赶紧吃了还有活要干活。” 余小伟这才和余春梅也吃起来,很快每个人都吃掉两个,其实都还没吃饱,但怎么都不愿意再吃。 “攒着吧,吃完后晌吃啥。”余小伟懂事地说。 “伟伟说的对,这大的馍馍,吃两个就饱饱的了,”补充能量后的余春梅脸色好很多,“堂堂,你说我们还有活干,要干啥那?” 余秋堂见大家都不愿意再多吃,也不强迫,后面日子过的好了,有吃不完的白面馒头,他们都会吃饱。 他让余春梅将馒头收到盆里,然后四人又凑在炕上,开始召开第一次分家会议。 “三姐,小伟,云云,我们现在分家了,你们都知道分家是啥意思吧?” 三人都点点头。 余小云还比余秋实小,可寄人篱下的她,比余秋实懂事得多。 “好,那从今天开始,我们四个人就组成新家,既然是家嘛,肯定是有家长,三姐你身体不方便,伟伟和云云都年龄小,我们这个家长就由我来担任,你们同意嘛?” “同意!” “同意!” 两个孩子自然唯余秋堂马首是瞻,余春梅也是温和地笑道:“堂堂,三姐听你的安排。” “那行,你们都相信我,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失望,”余秋堂盘腿坐好,斗志满满,“现在我说下我们家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叔叔,啥是目标?”云云小声问。 “目标嘛,就是我们将来要做的事情。” “嗯。” 余小云点点头,她这个举动,再次让余秋堂坚定送她们去读书的念想,若不读书,“目标”这么简单普通的词她都听不懂。 “先说短期的,我们要过的好,首先要吃的饱,穿的暖和,住的舒服是不是?” (本章完) 第8章 秋日黄豆地,黄鼠正肥 看已经吸引起大家兴趣,余秋堂接着说:“我先说说住,我们现在一共有三个窑洞,三姐你从旧厨房里搬出来,和云云住在我住的这个窑,我搬过去和伟伟一起住,厨房整出来做饭,搬家和收拾卫生的事就由三姐和云云完成,有没问题?” “嗯,我们来收拾。”余春梅拉着余小云的手回答,这个年代的九岁女童,已算是家里杂事的小能手。 “然后是穿的问题,现在天还暖和,我们暂时将就下,等我赚到钱,秋季气温转冷,我们再一起换暖和的新衣服。” “你要咋赚钱,叔叔?”小伟问道。 “哈哈,我自有妙计,到时候你跟着我就知道,不过我可提前说好,伱只能假期里跟着我,等秋季开学,老老实实去上学,知道不?” “叔叔,你有赚钱的门路,就带着我一起赚钱算了吧,上学又没人给钱,还要花你的钱,亏死了。” “你不答应是吧,那我就不带你。” 拿捏余小伟这种小朋友,余秋堂自然不在话下,果然尝试未果的余小伟只好屈服。 整合好队伍,余秋堂便让大家分头行事。 三姐和云云去收拾厨房,他则是带着余小伟提着一个水桶,一个铁锹走上地坑院。 出门的时候,刚好看到父亲扛着镢头迎面走来,看到他们这副模样,问道:“大中午太阳晒的,要干啥去?” “搞点肉吃。” 余秋堂笑笑,带着余小伟错开父亲身体,直赴山脚。 余得金不明所以,站在原地看他们走出很远,这才神情复杂地走下地坑院。 他感觉和儿子的距离好像突然拉开很远。 “狗日的,一下子就翅膀硬了。” . “叔叔,我们这是要干嘛去?”余小伟提着水桶跟在余秋堂后面小跑着。 他现在只有一米六不到,跟不上余秋堂的大长腿,不小跑就会掉队。 “是要去水渠捞鱼嘛,现在不放水,水渠水位很低,根本没有鱼,我捞过啥都没捞到。” 西北天旱,为方便地里浇水,会沿着地头挖一道水渠,播种季节会沿着上游水,夏季山里雨水充沛,也会有水溢流进渠。 “不是捞鱼,我们去灌黄鼠。” “啊,你会灌黄鼠啊?”余小伟很是惊喜。 “当然,我可是灌鼠高手。” 或许是重新玩起儿时的游戏,也或许是身体变年轻的缘故,凉风吹着,余秋堂的心情格外惬意,有种真正的放松感。 他和侄子走在山村小道上,路两旁都是各种各样的小野花,远处丘陵上一片片金黄或者青绿,空气中飘着股淡淡的清香味。 好悠闲。 “我咋以前没听你说过?”余小伟还是不信。 黄鼠是田鼠的一种,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西北田间地头最讨厌的鼠类,比家鼠稍微要大点,尾巴短一些,毛色浅黄,所以被人们称之为黄鼠。 这家伙会在庄稼地里打洞繁衍,一胎可以生四五只,最多能生七八只,主要靠偷吃地里的庄稼粮食为生,也会吃草籽和野果。 因为它们特殊的生活习惯,饮食结构,和松鼠,竹鼠一起,称为山村里的人们最喜欢吃的鼠鼠品类。 相对松鼠和竹鼠需要进山才能抓到更多,黄鼠在地里就直接能抓,只要有经验,往往收获不俗。 一只成年的黄鼠有两斤重,能产一斤多肉,对于缺肉食的村民来说,是难得补充肉类的主要素材。 不过,晚些年随着气候变化,很多家鼠也跑到地里和黄鼠杂交,导致黄鼠的品种发生异变,身上携带家鼠才有的病毒,吃了人会有各种不适,慢慢地人们才放弃捕捉黄鼠。 余小伟之所以很惊喜,是因为虽然黄鼠这东西就在地里找,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找到。 黄鼠很会掩藏自己的洞口。 若不是很专业,很有经验,可能地里蹿半天,一只黄鼠都抓不到。 就如同并不是住在大山脚下的村民们都能吃到打猎来的肉,真正会打猎,只是很个别的人。 余秋堂带着余小伟在水渠里灌了一桶水,顺着田间小道,来到一块毛豆田里。 现在是农历八月份,毛豆早已收割完,但毛豆收割时,散落在地里的黄豆粒还没被鸟类吃完,正是黄鼠和盖丽毛(松鼠的一种)大快朵颐之时。 它们会抓住最后一波食物充沛的机会,吃饱肚子,顺便积攒一些粮食,然后在洞里产下小宝宝,大概一两个月后小宝宝就能长大。 鼠类大多数不会冬眠,老鼠和田鼠都是。 但它们会在秋天粮食充沛的时候,尽力准备更多的粮食在洞内,冬天若是寻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就会食用备用粮食度过难关。 余秋堂先将水桶放在地头,带着余小伟开始寻觅黄鼠的洞穴。 余小伟兴致勃勃地跟在余秋堂身后,“叔叔,怎么找黄鼠洞?” “想不想学?” “嗯嗯,想学。” “哈哈,那你老实跟着我,等找到我再告诉你,要小点声,走路步子轻点,它们都是贴地跑,远远就能感应到我们脚步声。” “哦,轻点走。” 余小伟开始蹑手蹑脚,脚轻抬轻放,倒像是要偷鸡的贼娃子,余秋堂余光扫到,不由好笑。 两人沿着地茬呈“之”字型缓慢推行,不大会走出几十米远。 太阳晒的很毒,热的人满头大汗,余小伟也由开始的兴致勃勃变得打不起精神。 “怎么,坚持不住了,那就到地头树荫下歇着,我找到喊你?” “能坚持!” 听叔叔这样说,余小伟急忙重整精神,挺挺瘦弱的小身板,“你能坚持,我就能坚持。” “好,不愧是余小伟,等找到黄鼠,晚上让你吃最大块肉。” 余小伟一听叔叔给他画的饼,更是精神抖擞。 年轻就是好。 余秋堂笑笑,等年龄稍微大点,就会发现全世界都在画饼,牙口不好,一般都嚼不烂。 “不过叔叔,还是挺难找的哦。” 余秋堂点点头,“那肯定啊,要是简单的话,不都被人捞完了,还能轮得上我们。要是一天能找到一窝,就算没白找。 (本章完) 第9章 鼠鼠,哪里逃?! 现在是秋收季节,大多数黄鼠都生了小黄鼠,生得早的小黄鼠刚好差不多要出窝,却又没出窝,运气好的话,一窝就能搞两三只呢。” “真的嘛,一只有一两斤,两三只不就是四五斤?” “嗯,没错。” “哈哈~那赶紧找吧,我可喜欢吃黄鼠肉了,之前我爸给我们……” 余小伟突然不说话了。 他想起了父亲。 余秋堂心细如发,明白孩子的心情,很想去共情,但发现他对哥哥已经没有很深切的情感。可能是因为哥哥已经去世几十年,情感慢慢淡化。 遗忘有时就这么让人无奈。 又朝前一小段,余秋堂突然停下脚步,面露喜色。 余小伟走在后面,一个不慎就撞到他后背,“咋不走了?” “瞧!” 余秋堂蹲下身子,看着面前一堆刚刚翻起来的黄土,相比周围晒干的土壤,这堆土的颜色微微有点发红,墒还没有完全晒干。 “这就是黄鼠窝?”余小伟小声问,顾不上缅怀去世的父亲,可能面临的黄鼠吸引了他所有注意力。 “嗯,是个新窝。” 余秋堂在凸起的小土堆上做好标识,起身在窝的周围寻找起来。 “叔叔,你在找什么?” “找其他出口,你去地头把水桶给咱们提过来。” “好嘞。”余小伟撒开欢子朝地头跑去。 余秋堂则是以找到的土堆为半径,开始在周围转圈寻找另外的窝口。 俗话说,狡兔三窟。 每个野兔窝口都至少有三个洞口,甚至多的有七八个,一窝兔子共用洞口,它们可以任意在洞内奔蹿。 黄鼠没兔子那么聪明,但毕竟是也是大自然筛选留存的生灵,自有其生存的智商。它们一般会有两个出口,余秋堂喜欢称之为前后门。 刚才看到窝口堆满新土,那其实是后门,或者叫作幌子,假洞。 黄鼠会在窝的后门堆起一堆土,让人们以为这下面就是洞口,可实际上洞口直接向下,会被挖出另外一个排水口。 不管是人们,还是捕捉黄鼠的鼬类,獾类,甚至包括一些蛇类,如果只是推开窝口的土,看到洞穴,就以为它们在其中。 实际上,不管哪种手段,错误的洞口永远掏不出正确的黄鼠。 从而,黄鼠给所有天敌一个错觉,认为这是一个空的黄鼠窝,会寻找它处,这样它们就能得以苟活。 但这种方法,又怎么能骗过余秋堂这个老杆子,这点鬼主意,他早摸个门儿清。 人类捞黄鼠主要靠水灌。 鼠类多有短暂的游泳能力,但不能一直泡在水里,将水从黄鼠的洞里灌进去,它们喝不动了,就会排队从里面跑出来。 人们只要在洞口放个张开袋口袋子,就能将它们全部装进去。 甚至,如果很熟练的捕鼠高手,在洞口只要立个铁锹就行,鼠鼠出来一个,铁锹直接翻过来压住,一锹当关,万鼠莫开。 要是没经验的人,好不容易从水渠里提一桶水过去,灌入假窝里没个反应,再来一桶,还是没反应,那基本上就不会继续灌了。 而黄鼠的假窝,往往能装四五桶的水才可能灌满。 这些小知识,看起来简单,但并不是人人都懂,早些年人们都吃不起肉,大多都不会打猎,能吃上黄鼠肉就是享受,谁愿意讲给别人听呢。 等到后面方法逐渐广为人知,生活却变好很多,有很多方法吃到肉,而黄鼠和家鼠又基因杂糅,吃起来也不安全,方法也就没啥意义。 余秋堂在一小堆毛豆叶前停下来。 嘴角露出得意。 小小的黄鼠,还想使用障眼法,什么样的阴谋诡计,都不可能逃脱咱这双慧眼。 他蹲下身子,轻轻刨开树叶,果然在下面看到看到一个凸起的防水小平台,平台下面有个直径五六公分的洞口,正是黄鼠真正出入口。 洞口带残留着黄鼠的小爪印,以及搬运时散落在洞口的黄豆和玉米颗粒。 真的洞口一般和假洞口相差不会超过五米,两个洞里面相通,但中间位置有个小小的隔断,以免从假口灌进来的水或者溜进来的蛇跑到真洞里。 “叔叔,这还有个洞?” 余小伟提着水桶过来了,这时候的水桶都是老式桶,一桶水要四十多斤,小伙子提得相当费劲,累出一头汗,脸红扑扑的,油光锃亮。 “嗯,这才是真正的洞。” 余秋堂将黄鼠洞的原理告诉侄子,让余小伟用东西使劲塞住假口,这是防止它们情急之下,打破隔断,从假口跑出洞外。 灌黄鼠很需要人。 一个人很难完成,两个人的话,也必须配合着灌,分不出人看管假洞,只能塞住阻挡它们。 “嘿嘿~,那我们现在灌嘛?” 余秋堂抬头看看天,正是日上中天,大概下午一点多吧,也是一天最热的时候。 黄鼠这会不会出窝,都窝在里面避暑呢,正好给来个一窝端。 “灌,你来灌水,我给咱们用锹拍,刚开始伱估计反应不过来,它们被水灌的受不了,会撒着欢子冲出来,只要没拍住,肯定就跑掉了。” “好,听你的。” 余小伟提着水桶,按照余秋堂的指导摆好姿势,余秋堂则将铁锹立在窝口,只要有黄鼠出来,他就一锹拍晕,然后装袋。 万事俱备,随着余秋堂一声“灌”,余小伟桶里的水汩汩朝洞里灌进去,一口气就灌了小半桶。 “咋还没出来,还要灌嘛?” “继续灌,不要停。” “好嘞。” 余小伟也不耽搁,准备将一桶水全部灌进去,可刚灌到半桶多点,水就从洞口溢出来,并且洞口还泛着小小的泡泡。 “满了?”余小伟再次停下来。 “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余秋堂经验丰富,知道这是黄鼠在喝水,等天真的鼠鼠们发现水根本喝不完,再不出来就会活活溺死时,必然会冲出来。 余小伟将又灌了点水,将渗下去顶点深度的洞口再次添满,然后眼巴巴地盯着洞口。 下一刻。 一只鼠头突然露出水面,在逃跑的瞬间,余秋堂眼疾手快,铁锹快速落下,黄鼠立刻被砸晕了。 “快,装袋子。” 余秋堂用锹将黄鼠拨到边上,再次做好准备,果然很快又有一只同样陷入囹圄。 “哈哈,两只了!!” (本章完) 第10章 妥妥的意外收获 余小伟可开心了。 兴奋的晃动着袋子,里面可不止是两只黄鼠,而是香喷喷的鼠鼠肉。 自从父亲去世后,他就没有吃过肉。 偶尔改善生活,也轮不到他和余小云,他们都是编外人员。 “还有嘛,叔叔?” 余秋堂在余小伟眼里,已经厉害的不得了,先前对他的些许疑惑,此时早已扫荡一空。 余秋堂用锹压着洞口,提起袋子掂量掂量,又打开袋口看看,想了想说:“应该还有,这两只黄鼠不是很大,不是老家伙,这玩意儿都是成对出现,窝里至少应该还有两只老的才是。” “那……继续?” “继续呗,把剩下的水全部灌进去~” “好嘞~” 果然,随着余小伟将剩余水全部灌进去,“哧溜哧溜”两只体型更为肥大的的黄鼠湿漉漉钻出来。 它们几乎是紧挨着,冲出后撒开欢子就蹿,余秋堂刚拍晕一只,另一只便在掩护下快速冲进旁边糜子地。 打余秋堂一个措手不及。 “跑得还挺快。” 余秋堂笑笑,也不放在心上,万物皆有灵,动物之间出现这种舍生取义很正常。 余小伟则是看着最肥大的一只跑掉,很是可惜。 两人又在窝口等了几分钟,确信没有黄鼠出来,余秋堂便将黄鼠窝彻底翻开,弯弯曲曲几道,找到一堆黄鼠准备好的粮食。 豆子,玉米,杏核之类,杂七杂八至少有两三斤,看来它们准备的时日已是不短。 这些自然也被两人收进袋内。 妥妥的意外收获。 “叔叔,你继续找,我给咱们去提水。”余小伟将袋子递给余秋堂。 “你提的动嘛,要不我去吧?” 余秋堂刚才拍黄鼠的时候,发现他的反应似乎比想象中要稍微快点。若不是后面两只一起蹿出来,肯定一只都逃不掉。 这让他又想起上午的事。 当时觉得力量有所提升,这下看起来,速度和反应也比以前强,说明重生后他全方位都略有调整。 “我提的动,你抓紧时间找窝吧,多找几个,让云云和三嬢嬢都吃个美。”余小伟不由分说,直接提着水桶踩着松软土地,高一脚低一脚朝水渠跑去。 余秋堂笑笑,对侄子的干劲很满意。 大山下的人们,靠山吃山,只要有点本事,又勤劳不懒惰,基本都能把日子过得风风火火。 这年头,虽然城里户口很吃香,但却要看命啊。 他生在山村里,又没有考大学的基础,那只能以前世的能力和经验为基本盘,他相信只要好好经营,也能活得不错。 愉快地哼着的小歌,他继续寻找下窝黄鼠,不大会又找到一窝,自然又赢得余小伟更多的崇拜和佩服。 这一窝的黄鼠还很小,一小堆像是刚生下来的小猪猡,肉乎乎的,炸着吃非常脆嫩。 时间过得飞快。 等处理完第三窝黄鼠,太阳已挪到西边,虽然离天黑还有很长时间,但黄鼠基本出窝,再灌也没啥意思,两人便收兵回营。 一共搞到八只成年黄鼠,加起来估计有十四五斤重,还有一窝六个小家伙,外加四五斤各种杂粮。 装在蛇皮袋里,足足小半袋子。 十几斤重的东西,余秋堂担心余小伟提着累,说是让自己拿着,但余小伟却坚持要背,说是再重一倍他都能背的动。 不愧是吃苦长大的小伙子,有劲。 两人走出地垄,顺着水渠回家,半路上看到有几个人坐在地头上歇凉,见他们过来,背后的袋子伱鼓鼓的,顿时喊住问道:“秋堂,你们袋子里装的啥啊?” “是黄……” “是好宝贝~” 余秋堂截过侄子的话,想着若是被这些碎嘴子婆娘看到袋子里的黄鼠,都跑去地里乱翻,会影响他们后面的好事。 余小伟看了眼叔叔,小脑瓜子转的很快,立刻明白叔叔啥意思,便闭口不说话,全让叔叔打交道。 “哟呵,还神神秘秘的,来,给婶子看看。”邻居一家女人站起身,就朝这边过来。 余秋堂却站在余小伟前面,客气地笑道:“还是别看了吧。” “看看咋地,还能少了你的斤两不成?”那女人可不知趣,竟是绕过余秋堂想去抓袋子,余秋堂也不客气,直接一把将她推开。 “婶子,这个真不方便给你看,还是不看了吧?” 他虽然还带着几分笑意,但却很冷,大暑之天,看得那女人竟心生几分畏惧,她下意识朝后退两步,才勉强舒服点。 “哎哟,搞这么神秘干嘛,不看就不看。”说着,落个没趣的她转身坐回锄头把上。 余秋堂招呼余小伟继续走,可刚走出几步,就听到那女人对旁边几人说:“你们听说没,上午队长去他们家了,说是带来那个伟伟,偷了生产队啥东西。” “真的嘛,我就说晌午听到他们家吵吵闹闹,还寻思着啥事呢。” “那就是了,那孩子本来就是带来的,不是我们村人,打小又没爹没娘,得金又懒得管,可不就学坏了。” “就是说嘛,这娃娃还是要有爸妈看管着,要不肯定长歪把子,你看看刚才他们神气的样子,一点礼貌都没,好歹我们是长辈吧?” “哼,两个都是没妈的……啊!!” 先前那个婶子刚说出这句话,一个坚硬的土疙瘩就砸在她背上,打的她背部一阵剧痛,急忙跳起来。 “谁打我!” 她喊着,四周查看,却只看到早已走远的余秋堂和余小伟。 周围没有其他人,大概是他们打的。 可两人距离他们已经几十米,接近百米远,怎么可能将土疙瘩砸过来呢。 “你们看到谁砸的我?”她气急败坏地问。 几个女人都摇摇头。 “不会是刚才余家那两个娃娃吧?”有人猜测。 “咋可能,他们都走那么远了,要多大的力气才能砸过来?” 立刻有人反驳。 众人想想觉得也是,应该不大可能,那么远的距离,要能扔到这,还能叫人嘛,那是熊瞎子! “怕是你刚才说到那些,别人不高兴了?”一个人指指不远处的树林,“我记得余家那个大儿媳妇,进不了余家的坟,就埋在这个树林里。” “呀,你这么说,好像还真是!” (本章完) 第11章 给熊瞎子一个滑铲 “就是,就是埋这里,当时我家掌柜的还帮着挖墓坑了呢。”有人信誓旦旦地表示肯定。 众人越说,越觉得有点毛。 刚好这时候红日渐落,西边的天际被染红血红色,仿佛染红了大地。 “我咋觉得有点发毛呢,回去了,回去~” “我也走吧,以后还是少在背后说别人,看这事邪门的很呐。” 几个女人各自散开,第一个说闲话的女人跑的贼快,就担心跑慢点,土疙瘩又砸在身上。 远处,余秋堂听到众人谈论,暗暗发笑。 他的听力和视力果然也比前世好一些,能听到原本听不到的距离发出的声音。 那个土疙瘩当然是他砸的。 几个碎嘴子女人,小小惩戒一番,不会造成太大伤害,但肯定会疼一段时间。 “以后我们要抬起头做人,谁要乱嚼我们舌根,要立刻返回去,搞不过气势也不能输,实在不行,背后还有我呢。”余秋堂顺便引导侄子。 这孩子看起来很倔强,但其实是个自卑敏感的孩子,要不前世也不会走上那条不归路。这辈子虽然暂时躲过一劫,但性格不彻底纠正,后面还可能有其他劫难。 人的所有选择都是由性格决定,而选择有时候比努力还要重要,一旦选择错误,自然会走到很不幸的结局。 想要让他彻底变得幸福开心,就必须在性格没有彻底定性前,试图调整引导。让他变得乐观,阳光,才能祛除少年失去双亲带来的痛苦。 “我知道,叔叔。”余小伟踢着脚下的土疙瘩,低着脑袋回了声。 “那就好~” 两人回到地坑院,看到王春花正坐在个老式躺椅上嗑瓜子,而余春梅和云云已将老厨房杂物清理出来。 院子倒了一大堆土。 见他们回来,两人立刻注意到余小伟背后的袋子,急忙跟着回到窑里,待解开袋口,一堆黄鼠出现在面前,云云吓得忙躲开,而余春梅则相当惊喜。 “灌了这么多黄鼠!!” “厉害吧,三嬢嬢,这都是我叔叔灌的,足足有八个,估计十几斤呢!” “确实厉害。”余春梅由衷感叹。 身体不方便的她,很多事情都不能做,很小的时候还没有这么糟糕,也跟着堂哥去灌过,只是灌了一个季度,也没灌出几次。 后来,腿越走越吃力,便没人带她玩了。 灌黄鼠便成了儿时的回忆。 她知道灌黄鼠的难度,看余秋堂两人一个下午就灌到这么多,忍不住惊叹余秋堂真的厉害。 超乎她的想象! “三姐,你给咱将黄鼠先处理下吧,死了的话肉就不好吃了,处理完用盐杀好,我们可以慢慢吃。盐直接去找陈美娣要,相信她不会为难你。” “好,我来处理。” “小伟你和云云将门口土抬到大门外去,我要出去找个东西。” “嗯。”余小伟还沉浸在收获兴奋中,对余秋堂安排的事情倍积极。 余秋堂安排好事情,顺手抄起扎在柴墩上的小斧头出了门。他能感觉到出门前,父亲窑洞的门帘被拉开个缝隙,有人在里面看他。 但他没有理睬。 出门后,他看看天空,这个时候大概有五点多了,太阳依然还没落,却已没那么热。 荣城和首都时区差两个小时,夏季晚上9点才能黑,太阳有时候8点多才能彻底落山。 这边夏季中午特别热,但傍晚气温就会低很多,昼夜温差相当大。白日里三十多度,晚上可能只有十几度。 搞不好大夏天,还要盖着被子。 余秋堂所在的村子叫王庄村,村子环山而建,占地面积相当大,有十三个生产队,算起来足足有六七千人。 是典型的大村。 不同于南方很多村子两三千人都算大村,这边地广人稀,也比较落后,无法设置太多机构,往往一个村子要辐射周围一两百平方公里的面积。 老余家属于逃难来的外族,听说是从四川那边翻越秦岭过来,在王家村也只有区区四代人的根,属于小族。 踏着夕阳,余秋堂来到村东,这是村子离山最靠近的地方。 属于秦岭山脉的一部分,叫猴头岭。 据说早先这个山岭像是个猴头模样,但随着接连发生地震和泥石流,如今猴头顶已塌陷,远远看去整个猴头岭,倒像是个椅子。 王家村人绝大部分人能活动的地域只有矮处,只占猴头岭山域面积十分之一不到,更广阔山域则在更高百多米处。 山上树木葱郁浓密,没有成型道路,还有各种野兽,除了猎人和巡山员,一般人都不敢上去。 期间也有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以及几波盗伐树木的犯罪分子,结果是付出一个孩子被花豹叼走,两个盗伐者被熊瞎子拍死的代价,给所有不信邪的人敲响警钟。 余秋堂要趁着天黑之前,去山里找一些柔韧性好的木头。 他要做一把弩,一个弹弓。 身处大山脚下,又有巡山员的基础,他肯定不能放过大山这个拥有无限财富的圣地。 成为一个兼职猎人,是最合适的路径。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没有枪。 这个年代的枪支管理地域不同,东北以及西南边境,甚至百货大楼里都能买到子弹,也有专门出售枪支的场所。 可西北不同。 这边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对枪支管理的相当严格。 前世他成为巡山员后,才正式得到一把五六半的,在那之前,也就摸过几把猎人们常用的老单管。 老单管放在成熟的猎人手里,勉强还算个东西,要是一般人拿着,基本是摆设。 也就打个兔子,狐狸啥的,遇见个豺或者貉都不一定搞得定,更不说鼬类,狼,野猪等肉食性猛兽。 某些时候,一把老单管,甚至还不如一把好的弹弓或者弩来的有用。 下午灌黄鼠的时候,他就想的很清楚。 一口气吃个胖子显然不具备条件。 就先做个趁手的弹弓,一把弓弩,前世的经验加上他现在修正过后属性,再找几只好狗,前期就够了。 可以一边发展,一边寻求枪的来源。 起码搞到和前世一样的五六半,才能真正回归大山深处,去给熊瞎子一个滑铲。 (本章完) 第12章 大黄弩 说到制作备用的狩猎装备,难度不一。 弹弓相对好做一些,只要选取一些坚硬,又具备柔韧性的木头,配着牛筋或者车胎就能做出来。 但指望弹弓打大型的猎物不现实,最多就打打小型的鼬类,鼠类,鸟类,兔子野鸡等等,最多也就到狐狸,再朝上那基本是白瞎功夫。 属于配合型设备。 真正有希望担当重任的还是弩。 余秋堂前世做巡山员时,林场有个老头子很会鼓捣一些传统的武器,其中最引以自豪的便是花费几年功夫,还原出宋朝的神臂弓。 他还尝试恢复诸葛连弩以及汉朝的大黄弩,效果也很不错。 其中诸葛连弩,可以一次性发出七支箭矢,虽然赶不上史料记载的十发,但也威力惊人。 而大黄弩则是恢复出四石的弩,试用时需要三个人才能上弦。 闲来无事,余秋堂便跟着老头一起做弩,慢慢将他一身技艺尽数掌握个七七八八,虽然比不上老头那般精湛,但做到七八成,已是没有问题。 他准备做一个弹弓,一把大黄弩。 前者负责解决小动物,大黄弩则是给大型野兽备着,如果他的力气在重生属性加成下,能达到普通人的两倍,或许可以尝试拉拉三石左右的弩。 若是能将弩改造成连发,不说十发,即使瞬发三箭,基本就能搞定野猪和熊之外所有的东西。 虎除外。 秦岭原本有虎出现过,按分支属于华南虎,但因为捕杀严重,以及生态破坏,被称为秦玲虎的华南虎种群彻底消失。 也就是从1980年前后,再也没在这片山林里看到野生华南虎的存在。 一头成年的雄虎,每年需要吃掉100只鹿之类的猎物,如果要保持这样的循环,就至少需要500只鹿,而一头雄虎的辐射领地大概在一百公里左右。 也就是说,想出现一只虎,起码需要在方圆一百公里的山林里,长期生存着500只以上鹿之类的猎物。 这无疑是困难的。 即使是人迹罕至,保持着更原始生态的长白山,也一度失去野生东北虎的痕迹,直到2000年左右,从俄回来的雌虎十月才带来新的希望,使我国境内东北虎又开始繁衍开来。 山林中,虎没有任何天敌,人类在虎面前其实非常渺小。 若不是围攻,单人很难猎杀到老虎。 因为老虎是陆地肉食动物里趋近于完美的存在。 力量,身体,速度皆有,能扑能咬还能锁喉,能爬树能下水,弹跳力还很好,更是具有很强的耐性。 当人类看到老虎时,其实老虎往往早已凝视人类一百次。 之所以它们不太会主动攻击人类,并不是畏惧,只是因为人类不在它们的食谱上。 余秋堂来到山脚下,并没有沿着人们常走的山道上山,而是继续朝侧面走,来到一处只有小孩子常玩之处,这里有他做弹弓和弩需要的木头,酸枣木。 酸枣是一种西北山区或者沟渠里常见的野生灌木,所谓酸枣,就是形如樱桃的小红果,嫩的时候吃起来有点枣味,成熟后果肉会全部消失,只留下薄薄一层干皮。 黄土高原沟渠边的酸枣木更像是草本植物,形如长大的枸杞枝,但山里的酸枣则因为生长条件适宜,往往能生长得更大。 若是遇见那种人迹罕至的悬崖,甚至直径可以长到十几公分,只是需要的时间很久,往往都是以十年计。 自然界里,生长越慢的树木,材质就会紧密,用来打造家具或者制造工具效果更好。 弓弩类的东西,需要很强的拉力,那弩臂自然要能承受住拉力,不能随意一拉,弩臂就被拉断了,那样不仅没起到弩的效果,还可能伤到人。 如果实在没有酸枣木,还可以用桦木或者黄梨木,柳木来代替。 但余秋堂地处秦岭脚下,最不缺乏的就是酸枣木,自然选择最好的种类。 他一路用斧头在荆棘中砍出一条路,来到酸枣密布的地界,站在半山腰,放眼望去,整个山坡全部是郁郁葱葱的酸枣林。 选择酸枣刚刚成熟,红彤彤地像极了红豆子,想起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他便捡着大而饱满的沿途摘了不少,回去给他们打个牙祭,多出来的还能熬粥喝。 他一路先后找了几棵看起来不错的酸枣树,但走到近前,才发现粗细差不多,可就是树上树结太多。 弩的弩臂必须要平滑,而且非常结实,有树结就可能会影响弩箭射出的轨道,还可能因为树结处太脆导致弩整体被拉断。 一把好的弩,由弩机,弩臂,弩弓和弩箭组成,其中最核心的是弩机,弩臂和弩弓则是保证稳定性的基础。 他可不是做出来玩,而是要应付攻击力不弱的猎物,必须慎重。 在他的严格要求下,从五点多一直选到六点多,足足一个多小时,硬是没找到合适的弩臂用木,弹弓用的天然树杈倒是找到三个,他全部收纳,到时候可以给侄子也做一把,剩下的备用。 “咻~” 一股山风迎面吹来。 只穿了个背心的他顿时感觉到凉意。 酸枣木生长在背阴处,此时太阳被压在山另外一侧,虽然是夏季,这边温度却不高,他大致估算下,最多再能找半个小时,若是还没收获,只能暂时下山。 即使是大山的外围,也时常有野兽出没,尤其是这种秋收季节,往往会有野兔和田鼠组团出来偷粮食,以它们为食物的豺或者貉自然也会紧跟其后。 别看豺和貉体型不大,但却很聪明,也很团结,团伙出动,还是在人类视野弱势的夜晚,遇见就是凶多吉少。 余秋堂正想着,突然觉得脑后面扇来一阵风,紧接着就是扑闪扑闪的煽动翅膀的声音。 他急忙蹲下抱着脑袋,尽量将身体蜷缩成团,将脑袋护好。 听翅膀的声音,显然是一种猛禽。 秦岭的猛禽种类繁多,各种隼,雕,鹰都有分布,它们都是凶猛的狩猎者,别看人类个头比它们大,一旦被视作攻击对象,发起狂来也难以招架,尤其是第一次冲锋,往往要护住脑袋。 (本章完) 第13章 救雕兄一命 一道影子从他头顶越过,像个失事的飞机,径直落向前面的灌木丛。 滑过的瞬间,余秋堂哑然失笑。 妈的。 还以为是什么猛禽呢,没想到是只野鸡,这家伙咋飞到山里来了,它们不老老实实待在田间地头,山里倒不是没有野鸡,而是比较少,种类和平地也不同。 可他刚要站起身,忽然一道更快的身影几乎擦头顶掠过,紧追那只野鸡而去,随之一起扑入灌木丛里,只看到一黄一彩两只折腾几下,都卡在灌木丛不动了。 这是啥情况? 余秋堂提着斧头,慢慢摸索过去。 几十米远的荆棘丛里,除了一只漂亮的公野鸡外,竟然还有一只棕黄色的大鸟,它的翅膀刚好张开被卡住,粗粗一看,臂展至少一米开外。 妥妥的猛禽。 细细一打量,竟然是一只成年的雌性金雕。 她虽然被困住了,却依然精神抖擞,气势惊人,看到余秋堂过来,圆圆的眼睛紧紧盯着它,发出告诫的警告。 可因为它特殊的发声模式,叫起来就跟小鸡似的,并不能起到恐吓人的作用。 据说这种叫声虽然人觉得没影响,但听在很多鸟类和小动物耳里,却是非常恐怖的声音。 金雕是秦岭常见的一种猛禽。 它有很多亚种,分布很广泛,体重一般在四五公斤,最重能到七八公斤,但比较少见。 金雕的翼展很宽,成年金雕能到两米,体长也能长大一米开外。 别看它体重只有几公斤,但速度非常快,耐性也非常好,几乎能捕杀所有的鸟类以及狍子、鹿、山羊、狐狸、旱獭等动物。 如果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金雕,还能在宽敞的地方捕狼。 它们会一直追着狼,耗光狼的耐力,然后利用锋利的爪子插入狼的脑袋,直接杀死狼。 有传说金雕将猎物抓到空中摔死的情况,其实非常罕见,金雕的负重能力其实不强,很难将大型猎物提到空中,往往都是抓死,或者在猎物高速奔跑时用翅膀将猎物打翻摔死。 金雕的喙非常尖锐锋利,撕咬能力非常强,可以很轻松将猎物撕成碎片,如果它们吃不完猎物,会将猎物分开带回巢穴。 余秋堂发现这只金雕肚皮下面的颜色很浅,知道她应该是个金雕妈妈。 不同地区的金雕繁衍时间不确定,基本是根据温度来变化。 例如东北地区的金雕,因为天太冷,所以往往会选择四五月份才产卵,而西北的金雕,则是看具体地区,北疆那边和东北差不多,而秦岭这边则是稍微早点,一般会在三四月份就开始产卵。 金雕产卵后,雄雌换着孵化,基本要孵化四五十天,然后小金雕需要三个多月才能长大。 按照时间推算,现在是七月份,这只金雕妈妈的孩子应该还没离巢,她估计是出来帮孩子找食物。 余秋堂前世作为巡山员,自然对金雕非常熟悉,他也很喜欢这种漂亮的猛禽。 “你跑这种酸枣林做什么呢,像你这种空中部队,应该在更宽敞地方去捕猎嘛。” 余秋堂打趣着,一边缓缓靠近,一边小心翼翼砍开周围的荆棘,金雕开始还发出更为激烈的警告声,只有一只能动的翅膀快速煽动,扇的尘土和树叶、杂草到处乱飞。 余秋堂也能理解。 困兽之斗,越是凶猛的禽兽,一旦被限制自由,反抗力就越强。 距离金雕还有一米左右的距离,他停下脚步,尽量让身体压低,和金雕保持平视,“我帮你砍开这边荆棘,伱就回去噢,不要攻击我,我知道你的肉不好吃,我也不在你的食谱上。” 和动物说话,也是他前世养成的习惯。 有时候在大山里行走,一个人孤单了,就会同动物们讲话,在和它们交流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了更多动物的信息,能分辨不同动物不同叫声代表的情绪。 眼下,他听到金雕的叫声终于由急促变得缓慢,音调也不再刺耳,而是像做梦的的梦呓,便知道金雕暂时理解他的行为,情绪已稳定下来。 这才小心翼翼将困住它最后一棵酸枣树砍掉。 树枝卡住金雕翅膀,但他手里只有一把斧头,只能连同树一起砍下来。 随着小孩手臂粗壮的树干倒下,金雕又受到惊吓,它快速煽动翅膀,发现已有获得自由的希望,顿时加紧速度挣扎,只见羽毛漫天乱飞,硬是被它挣扎开,展翅朝空中飞去。 飞到几十米的高空,它才绕着地上的余秋堂盘旋几圈,快速消失在森林深处。 余秋堂收回目光,看到被荆棘缠住的野鸡,一脸狞笑。 这只野鸡属于妥妥的野中野。 很多动物和鸟类在山中与山下相差很多,以野鸡来说,山里的野鸡体型要更长,也要比山下的野鸡更瘦,这样有利于它们保存一定的飞翔能力。 山下的野鸡,翅膀要短,体态肥腻,飞翔能力大幅减退。 所以很多人对于野鸡的速度有不同认识,原因就是看到的野鸡种类不同。 山里的野鸡起飞速度相当快,但山下的野鸡,尤其是食物很充足之地的野鸡,起步就比较慢,很容易被训练有素的狗或者野猫逮住。 同样有趣的区别还发生黄鼠狼,布谷鸟等身上,长期定居深山的人就知道,几乎是不同的生灵。 将野鸡从荆棘中拿起来,余秋堂才发现野鸡其实已经半死不活,估计险险能坚持到回家。 “放心,我会给来个痛快。” 将鸡腿绑好,挂在肩膀上,余秋堂刚要走,突然看到地上很多雕毛,雕羽,想起做弩的箭矢可能会用到,便又捡没有损坏的拾了些。 经过金雕这样一折腾,今天酸枣木已无法找到,他索性转身下山。 最后一道夕阳彻底跌落山峦,山里的风更大了,吹得余秋堂的衣襟鼓鼓的,仿佛里面钻了个调皮的小孩子,他哼着欢快的陕北民谣,迈着轻松的小步子沿着来时的路下山。 “一道道那个山来哟,一道道水~” 大山里回荡着他悠扬的歌声。 “……咱们晚上吃肉肉嘞,肥肥的野鸡腿~” (本章完) 第14章 找你妈去! 回到家,刚进地坑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肉香味,余秋堂还以为家里几人开始做黄鼠,仔细辨认,原来肉香味来自厨房。 正想着,就看到余秋实手里握着个骨头出来了,看到余秋堂回来,故意吸溜几声,拿着骨头就在院子绕圈子。 明显是给他炫耀。 这刚分家,陈美娣也懒得装,开始吃起肉骨头。 其实这种骨头上没有多少肉,丢给狗,狗都会嫌弃难啃。 这是村里卖猪肉的人剔过肉后,留下来准备外卖做饲料的骨头,人们可以花点钱买回家,放到锅里反复煮,会有少量的脆骨以及更少量的肉丝。 煮过骨头的汤可以用来煮面或者炒菜旋一些,菜里就多出肉香味。 也算是打打牙祭。 不过,就这种生活,一般人家也难以享受。 余得金作为方圆几十里出名的木匠,在这个家具主要还靠木匠打造的时代,收入其实不算低,但钱都被陈美娣牢牢把控着,他根本拿不到多少。 因为陈美娣是第三个老婆,已失败过两次婚姻的余得金投鼠忌器,对陈美娣向来很容忍,即使知道陈美娣对其他孩子不好,只要不是太过分,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不过问。 “真香,肉骨头啃起来真香。” 余秋实本想去给余小伟炫耀,但余小伟没见人影,他便坐在院子里的树墩上,吸溜一口,感叹一口,声音大的全院都能听到。 余秋堂被这种幼稚给逗笑了。 也懒得理睬他。 他注意到旧厨房门口堆放的尘土和杂物已清理干净,厨房里有昏暗的灯光,便直接背着野鸡朝厨房过去。 这时,余秋实才看到他背后的野鸡,顿时惊讶不已,顾不上炫耀他的肉骨头,急忙追上来:“哥,你背的啥啊?” “野鸡。” “是吃的嘛?” “你说呢,难道还是看的。” 余秋实一路跟着余秋堂到厨房口,还是不愿意离去,看看野鸡,再看看手里的骨头,一时不知哪个更好吃。 “野鸡好吃嘛,哥?” “很好吃的~” “那……给我吃点行不行?” “找你妈去。” 余秋堂没好气地掀开门帘,将余秋实晾在外面。 “堂堂,伱回来啦……呀,还有只野鸡?”余春梅正在擦洗锅台。 “嗯,搞了只野鸡,他们两个呢?” “我让他们出去搞点柴火,”余春梅苦笑道,“我们也没有能烧的柴火。” 余秋堂恍然大悟。 不同于后世到处都是柴火,这年头任何物资都相当紧缺,吃的穿的烧的都是,而且是恶性循环。 一般地上的人家,产出的粮食也少,没有庄稼,那就没有烧的东西,只能去山里砍柴。 山里又有各种野兽,小孩子根本不敢让去,基本都要大人,可大人这两年还好,前两年都要出工分,哪有更多时间去山里。 余秋堂发现不当家不知苦难多,他提到分家的时候,就压根没想到还有柴火紧张的问题,就想着吃和住。 “忘记这茬了,明个我进山搞点木柴回来烧,外面都是人家的,也找不到啥。” 余秋堂说着,将背上的野鸡放到地上,让三姐先将血放掉。这种活他自己也能干,让余春梅做,反而是考虑她的感受。 残疾的人在家庭受到绝对的关心,反而并不见得开心。 越是身体功能缺陷,他们越是希望自己能尽可能发挥一些作用,而不是混吃等死,失去存在的意义。 余春梅腿不方便,走远路干重活肯定不可能,唯独能顺当做的就是收拾卫生和做饭洗衣服之类。 在她身体没有好转之前,余秋堂决定让她将这些事情包圆,两个孩子毕竟还小,又马上到上学的时候,家里的事情还是需要两个大人操持。 这时,余小伟和余小云也回来了。 两人背上各背着一捆柴。 余小伟的柴捆大,而且都是一些干树枝,而余小云的小柴捆则是一些干草,明显重量轻很多。 可见哥哥很照顾妹妹。 两人将柴火直接背进厨房,看到余秋堂回来了,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又看到正在放血的野鸡,顿时喜出望外。 “哪里来的野鸡,叔叔你逮的嘛?” “不是,是天上掉的。” “哈哈~” 两个孩子都很开心,蹲在姑姑身旁看杀鸡,他们都只是见过,还没吃过野鸡呢。 “嬢嬢,野鸡要怎么吃啊,是不是煮熟?” 余春梅笑道:“怎么都行,可以蒸也可以煮,我们现在也没油没调料,要不还可以炒着吃。” “煮的就行。” 只要是肉,两个孩子可没啥挑剔点。 余秋堂看三人开心模样,心情也不错,开始在厨房打量起来。 这一看,才发现厨房缺的东西还真不少。 首先缺一个大锅,厨房的锅台是双锅腔,现在只有后面放着母亲遗留的小锅,前面的大锅腔直接是空的。 锅台旁边缺两个案板,现在只剩下案板的架子,手放在上面还摇摇晃晃,很不稳定,也需要修理。 还缺两个水缸。 现在可没有自来水,村里人吃水都是去打山泉,或者是自己打井,从最近的山泉挑水,也有一里多路,吃水是相当不方便。 说到挑水,家里现在只有一只桶,还需要再添置一只水桶…… 再看下去,发现锅碗瓢盆什么的,都要添置,现在这个厨房虽然收拾的干干净净,却空空荡荡,看不出几分厨房模样。 余秋堂转一圈后,发现想办法赚点钱迫在眉睫。 他白日里话放出去,自然不会低头去跟父亲再谈什么,一想到陈美娣会在旁边冷嘲热讽,他就很不爽。 得,慢慢来。 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只要先能填饱肚子,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他让两个孩子帮着姑姑做饭,自己在外面找个空地,用土坯搭成个烧火的小窑,里面放上湿树枝,开始熏带回来的三个树杈。 再好的木头,在做弹弓或者弩这种东西,都要提前做预处理,直接用可不行。 一般处理有两种方法,烟熏或者用石灰水浸泡。 (本章完) 第15章 呜呜,你欺负人 酸枣木自带一股特殊的香味,很容易招惹虫子,烟熏和石灰水浸泡都能起到这种效果。 但烟熏效果更好些。 这是因为烟熏不仅可以防止虫蛀,更能将木头里的水分,也就是树油全部熏出来。 如果水分没熏出,做成成品后,也会自然风干,那样物件可能会裂口,甚至是变形,最终导致成品质量大打折扣。 这种处理木头的方法自古就有。 不仅可以处理酸枣木,其实也可以处理竹板。 古时候之所以将竹简称为汗青,就是将竹板的水分熏出来,仿佛竹板出了汗。 这工作是不能心急,需要慢工出细活,余秋堂找个小树墩坐在屁股下面,慢悠悠地看边熏边翻,一缕青烟袅袅升起,缓缓飘上天空。 他这番动作,又惹得余秋实相当好奇,装腔作势地又凑过来,蹲在余秋堂边上看。 这孩子小时候有点蠢笨,但还不算太糟糕,但长大后就变成蠢坏,虽然是余秋堂唯一的亲弟弟,但两人关系终生都很一般。 除了每年给父亲烧纸时会说几句话,平日里基本是老死不相往来。 带着上辈子的记忆,他现在也不想理睬余秋实。 余秋实对余秋堂现在倒没太多的讨厌,他只是听母亲说不要和哥哥走得太近,却搞不懂为什么。 他还停留在一种我虽然不喜欢你,要处处占尽便宜,但你不能不理我的蠢笨之中。 “哥,你这是在干嘛?” “没干嘛。” “那伱熏这几根木头干嘛?” “去你妈哪去,小心她一会抽你!” “我妈串门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嘿嘿~”余秋实嬉皮笑脸,就要伸手去碰树枝,却被余秋堂从手背上用棍子打了下,“啊呀”声缩回手。 “余秋堂,你敢打我?!” “一边去,再碰我还收拾你。” “哼,”余秋实猛然站起,不等余秋堂反应过来,一脚将火堆给踢翻了,三个树杈也掉入火堆,他还不死心,就要伸脚去踩。 刚伸出脚,却只觉身体被一只手直接提到半空,还没来得及吆喝呢,就被扔出几米远,狠狠来个狗吃屎,顿时摔的头昏眼花。 他在地上迟疑几秒钟,才明白过来咋回事,张嘴就“呜呜啦啦”鬼哭狼嚎起来。 “余秋堂,你敢打我,看我爸回来不收拾你,你等着挨鞭子吧。” 余秋实笑笑,重新将烤火窑架好,趴在下面吹吹,烟又开始缓缓冒出来。 “余秋堂!!” “你继续趴着,我等下还要来打。” “你敢,我给我妈说!” “你哪怕给你姥姥说呢,我数五个数就过来,你好好趴着不要动,千万不要动~” “5~” “我就不起来,不起来~” “3~” “4呢,你还乜有数4呢,怎么直接就到3了?!!” “2~” “1~” 余秋堂作势要站起来,那边余秋实的动作更快,一屁股就爬起来,一溜烟跑到自家窑洞门口。 “来啊,你来啊~” 又是要屁股,又是做鬼脸,吐舌头,余秋堂却笑笑,不再继续理睬。 “堂堂,水不够了,你给咱到爹哪里搞桶水过来吧?”余春梅掀开门帘,手里提着水桶。 “行。” 余秋堂接过水桶,径直朝新厨房走去,这可把站在厨房旁边的余秋实吓坏了,急忙跑进自己窑洞,将门重重关上,还在里面喊道:“余秋堂,你以大欺小,你敢打我,爸不会饶过你。” “那我就在门口等着,看你小子还出来不,你要敢出来,非得撕烂你的臭嘴。” “我就不出来,你能怎么样,不出来,嘿嘿,不出来~” 余秋堂进厨房打满水,看到案板上放着一个红色的搪瓷脸盆,想起这还是母亲买的,顺便丢进水桶,并顺便稍走同样的母亲购置的擀面杖及一些碗碟。 出来后,他使劲敲了几下余秋实的门,这可把小伙子吓得不轻。 “我就站在门口等你~”然后轻手轻脚离开。 回到旧厨房,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幼稚,和一个孩子计较这些干嘛,好歹自己也是活过一辈子。 可咋说呢,看那小子吓得哆嗦,还挺好玩的。 天彻底黑了,余秋实还在里面不敢出来,可里面也没点灯,他胆子小,很快就开会哭了。 “呜呜呜~你给人当哥,还欺负人,我又没把你怎么样,不就是踢了下你的烂火堆嘛。” “你等着,我爸和我妈回来,肯定要教训你~” “爸妈,姐,你们咋还不回来啊~” 余秋堂越听越好笑。 “堂堂,肉煮好了,也没什么菜,我就在里面加了点葱和蒜叶,还有一些雀儿菜,你进来尝尝?” “好,尝尝~” 余秋堂踏进厨房,看到余小伟和余小云都眼巴巴地盯着锅里的野鸡肉,口水差点就要流到锅台上。 “本来晚上是要烧黄鼠肉,这下有了野鸡,就先吃野鸡吧,反正黄鼠也用盐腌过,放几天没啥问题。” “那就吃野鸡吧~好好吃个肉,这只野鸡估计能杀两三斤肉吧。” “差不多,我们晚上先吃肉,鸡汤留下来,明个还能煮面吃。” 余春梅平日里一直给家中做饭,安排的头头是道。 “那就开吃~” 余春梅便将鸡肉呈到四个碗里,特意给两个孩子各一个鸡腿,又将最大一块鸡胸肉的碗推给余秋堂,自己只留下一些小肉。 余秋堂见状,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将自己的碗和姐姐碗强行更换。 说实话,他其实对肉没什么兴趣。 一来前世走的时候,家庭条件非常不错,早就超越了鸡肉自由的地步。 二来他带着几分中老年人的饮食心态,只喜欢吃清淡,对肉食没有太多期望。 “哎呀,你吃嘛,堂堂,你现在是我们四个的顶梁柱,啥都要你操心,可不得把身体照顾好~” “我好着呢,你看我多强壮。” “强壮甚,看你瘦的都没人形,营养肯定不良,你来吃这块大的,姐随便吃点就行。” “你再不吃,我可就恼了,”余秋堂佯装生气,重重将碗放到姐姐面前,“不就是一碗野鸡肉嘛,后面我们还有更多好吃的,这才哪到哪?” “那……” 余春梅刚要说话,就听到大门“嘎吱”声被推开,几个人的脚步声从门口进来。 “哇~!!” 被吓得躲在黑暗窑洞里的余秋实再也忍不住,放声痛哭:“爸,妈,姐,你们咋才回来啊?!” (本章完) 第16章 啥都怕比较啊! 五分钟后,陈美娣一家人面色铁青,看着蹲在旧厨房门口一溜烟排开吃肉的四个人。 刚才听儿子一番控诉,陈美娣又气又烦。 她当然知道余秋堂不会真的追着她家儿子打,可将这个没出息的东西吓得躲起来,差点尿到裤裆却是真的。 打是没打,吓肯定是吓到了。 更可气的是,丈夫听到儿子控诉,只是看了那边一眼,便没有多说话,进去卷烟抽去了,将她们娘三晾在外面。 更更可气的是,自己下午才煮了骨头肉,儿子和姑娘解馋,这晚上那边就煮出野鸡肉,虽然是蹲在那边厨房门口,可夏日里的南方早将肉香味肆无忌惮吹过来,不想闻也不行。 这狗日的~ 她心里暗骂几声。 “秋堂,你过来下。” 压制住性子,她觉得有必要和余秋堂好好说清楚,既然和气分家,以后还在一个院子里,就不要搞事情,让大家都安心生活。 “干嘛?” 余秋堂将碗放到地上,抓起个大鸡架啃起来,吃的满嘴都是油。 他还故意吧唧几声嘴,响亮到那边余秋实也能听到。 他忍不住吞咽口唾沫,开始想象野鸡肉的味道到底咋样。 “你过来下,我有话给你说。” “有啥话就说嘛,还要保密啊?”余秋堂淡淡地回应,顺便还将烘烤的酸枣木树枝翻个身。 “那我过来。” 陈美娣让自己姑娘儿子进去,可两人都很馋那边的野鸡肉,莫说余秋实这个小孩,就连王春花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也馋得挪不开眼睛。 实在是诱惑力太大。 这年头,想吃顿真是不容易啊。 就在去年,一切都还是分配,想吃肉必须用肉票,要想够全家吃,必须攒很久,或者等分配。 今年是放开了,可肉价贵啊。 白面馒头都是吃不起,还要掺和着玉米面和高粱,荞麦面一起吃,哪有钱去买肉呢。 母亲下午给她们整点肉骨头啃,还就着骨头汤手擀长面,已经是幸福享受。 若不是晚上看到他们在吃野鸡肉,那下午吃的肉骨头,能让两人幸福很多天。 可惜~ 啥都怕比较。 看着人家拿着大鸡腿啃得满嘴流油,想起下午骨头都能舔出火星子也吃不到几丝肉,顿时幸福感荡然无存,反而有种浓浓的羡慕和嫉妒。 就跟喝了一大口醋一样。 “妈,我想吃野鸡肉。”余秋实看母亲要过去,在后面喊道。 “伱想吃个屁。” 陈美娣没好气地呵斥声,是被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差点气死。 而余秋实也被这个不疼自己的母亲差点气死。 陈美娣径直走到余秋堂面前,余秋堂还在蹲着,也不站起来象征性表示下,她无奈稍后站站,尽量用温和的语气说:“秋堂,白日里分家我本来是不愿意,但你一定要分,你爹也不拦着,那我只能照着你的想法来……” “那谢谢你了。” 余秋堂突出一小块骨头,刚好落在陈美娣脚下,再差几厘米,就要砸在她的裤腿上。 陈美娣下意识又后退一步。 “虽说分家了,但我们感情还在,你爹依然是你爹,秋实还是你兄弟对吧?” “看情况呗~” 陈美娣的太阳穴急剧跳动,她觉得血液差点就要冲破头颅,直接飙出来。 她实在是搞不懂,余秋堂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混不吝。 他之前不是这样的。 虽说怯怯懦懦,一副没出息的模样,但至少不像现在这么惹人讨厌。 这完全是故意顶着干。 “秋堂,你还年轻,还不知道兄弟亲情的重要性,等你将来有自己的家,就知道谁才是关键时刻能帮你的人……” “你说兄弟亲情是吧?”余秋堂将碗里最后一块肉夹到余小云碗里,一口喝干碗里的汤,顺手将碗递给要进去的余小伟,“那你说说看,余蛋儿平白无故,跑我们家说小伟是贼娃子,是咋回事?” “这个嘛……” 陈美娣脸色微变,这是她们在干娘家谈的事情,按理说这边人不可能知道啊。 尤其是余秋堂,他哪能猜的出来呢。 他又不是神仙。 除非余蛋儿自己说出来,那家伙又不傻。 “其实你不用说这些,你说的没错,我们是分家,也不是断绝关系,我也不会不认我的爸,当然不会说不认我兄弟。” 余秋堂坐回小火堆边上,继续翻烤他的弹弓树杈。 “但也仅限于此,你不用说太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自然知道……对了,你是想给我说啥来着?” “说啥……”陈美娣被折腾的也忘记了初衷,还是余秋堂提醒这才重新想起来,“我是说,你弟弟不懂事,你多包容些,毕竟是你唯一的兄弟……” “你搞错了,我可不只是一个兄弟。” 余秋堂打断她的话。 陈美娣一愣,转瞬才明白过来,挤出个笑脸,“总之,你弟弟年龄还小,不要和他计较,你看吓的他今晚都不敢出门,大晚上的,要是被吓出个病来就麻烦了。” “行啊,那你让他少招惹我,”余秋堂回答的漫不经心,“他不懂事,总有人帮他懂事,不是我的话,也有其他人,你总不能见人都请别人包容他。” “这倒是。” 陈美娣尴尬地点点头。 “另外,你们也不要太在意我这边,我对分家,对你们真没啥太多想法,我也说过,最迟半年我就会搬走,到时候这个院子就只有你们家人。 我的要求很简单,和我爸好好生活,照顾好他的身体,该我尽的孝道,我也不会推脱,但你们既然享受到他更多照顾,就要反过来多负点责任。” 这也算是余秋堂正式和陈美娣摊牌。 正如他所说,他一方面很讨厌这母子俩,但另一方面,又并不想让她们彻底难堪。 毕竟中间隔着个父亲。 父亲这个人,性格粗暴,武断,喜欢打人,但和母亲当时感情却很好,虽然对他态度一般,却也将他辛苦养大,生养毕竟是恩情。 如果抛除这些,直接把父亲当仇人,他还做不到。 只是保持距离就行。 所谓父子,不过是一场缘分,终究会散场。 只是在散场前,给彼此留一份体面罢了。 (本章完) 第17章 冤家路窄 晚上余小伟和余秋堂睡。 刚一上炕,余秋堂立刻被小家伙的臭脚差点熏晕过去。 这是他之前万万没想过到的事情。 他再有前世记忆,再有本事,也克服不了侄子的臭脚。 想让他去洗,可水桶早没水了。 跑去厨房舀水也不方便,王春花和余秋实就住在厨房的炕上。 偏偏还不好意思给孩子说,怕是打击孩子的自信心。 孩子敏感着呢。 想将脑袋蒙着吧,可这是夏季,热的也喘不过气。 而且他的五感还经过修正,比一般人要更敏感,这一个超维打击,真是苦不堪言。 “叔叔,你明天要去干啥?” “干嘛?” “嘿嘿,就是问问嘛。”余小伟凑过脑袋,在黑暗中盯着余秋堂。 “准备去山里转转,搞点东西后天去集市卖,换点钱回来。你看看咱们还灶房缺的东西多着呢,最不行都要再添置个锅吧,要不烧水都没办法烧。” “就是说啊,那你要找啥啊?” “怎么,伱想一起?” “嘿嘿,就是这个意思,你带我一起吧,我保证不给你拖后腿。” “屁大点孩子,你能帮啥忙,还是在家好好待着省的出去我还要给你操心。” “叔叔!!” 余小伟拉住余秋堂胳膊晃来晃去,“你就带着我吗,你看我都这么大了,个子也不低,力气也不小啊队上很多大人都还没我高呢,他们不是照样去山里搞事情,我咋就不行呢?” “看把你能的,你以为那山里是大街上,谁想去都能去啊,山里危险着呢,万一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咋给你给爹娘交代?” “不会不会,我厉害着呢~” “不行。” 余秋堂还是不同意,你都快把你叔叔臭死了,还想着带你去山里,绝对不行。 “叔叔,你不带我,那我就跟在你后面,反正决定了,就是要帮你忙,我这么大了,也不能一直白吃白喝吧,你一个人养活我们四个人,哪能养活的过来,你就比我才大几岁嘛。” “你来真的啊,臭小子?” “嘿嘿~,你同意嘛,我肯定不给你丢人就是,你要相信人嘛,你看看我平时做事,不是很麻利嘛,什么时候拖过后腿?” 余秋堂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还是能想象出余小伟嬉皮笑脸的模样,也很无奈。 他想了想,或许带上锻炼锻炼也蛮好。 看这孩子,也不是什么读书的料,到时候在学校学点知识,将来肯定还要扎根在这片大山里,那提前带着熟悉熟悉也没啥大毛病。 “那行吧,我可以带着你,但你要答应我三个条件。” “还有要求啊?” “你要是不答应更好,那就待在家里哪里都不要去。” “答应答应,你说什么我都答应,行了吧。” “这第一呢,就是你跟我去山里,绝对不许喊累,哪怕拼了命,都要跟上,若是我听到你喊一声累,立刻就送你下山,而且以后坚决不再带你。” “不喊累,我绝对不喊累!!” “第二点,山里比你想象的要危险很多,你必须听我话,始终跟在我身旁,没有我的允许,绝对不能到处乱跑,要是我视野你看不到你,你就下山。” “好好好,我听到啦,我一定跟好你,坚决不错开,你想甩掉我都不行。” “这第三点呢,让给一旦出现什么异常,我让你跑,你必须跑,不能有丝毫犹豫……” “啥意思,我咋不懂呢,叔叔?” “不需要你懂,你就老老实实听话,反正只要听到我说跑,你就立刻朝来路跑,听到没?” “听到是听到了,但我有个问题,叔叔。” “啥?” “那你要是让我跑,我转身就跑了,跑出你的视线咋办,不还是要被你赶下山。” “笨蛋。” 余秋堂无语,摸黑拍了下余小伟脑袋,“我让你跑,你跑掉不算犯规。” “好,你这样说我就懂了嘛。” “那行吧,早点睡,明天五点我们就起来进山,你可别到时候爬不起来。” “保证能起来。” 余小伟转过身,开始酝酿睡意,正当余秋堂以为他都要睡着时,却突然在黑夜冒出一句话:“叔叔,你的野鸡到底哪来的?” “能不能睡觉?!” “就这最后一个问题。” “说了,天上掉的。” “哦。”余小伟很是不满意地应声,再没有声音了。 余秋堂这时也感觉困意袭来,迷迷糊糊睡过去。感觉还没怎么睡呢,就听到一声高亢明亮的“高盖盖楼”鸡叫声响彻地坑院,将他梦中惊醒。 转头看窗外,天已经蒙蒙亮。 刚要喊余小伟,却看余小伟正睁着大大的眼睛看他,“叔叔,要起来嘛?” “起!” 余秋堂爬起身,套上背心,余小伟的背心压根就没脱,一股脑跳下炕,穿上露出好几个脚指头的鞋子。 “出发喽~” “等等,先用湿毛巾擦把脸,看你的脸都黑成啥样了。” 孩子晚上没有洗脸的习惯,一晚上睡觉流的汗水早将脸涂抹成个大花脸。 这放在这个时候孩子身上其实都很常见。 很多人饭都吃不饱,哪还顾得上仪表。 就是余秋堂还不太适应,也更是心里暗暗发誓,用水问题必须第一个解决,要不真是太不方便了。 上完厕所,余秋堂依然提着斧头,让余小伟则背着一个筐子,准备两个蛇皮袋子。 正如他昨夜想的,必须找到一些能立刻换钱的东西,将基础的生活条件补充好。 余小伟背着筐子,走在余秋堂前面,兴致勃勃,步伐轻快而活泼。 一路上不时和余秋堂询问山里的事。 余秋堂被他的激情也影响,尽所能将问到的,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全部告诉他,余小伟越听越喜欢,眼睛亮堂堂的,恨不得立刻飞到山里。 “哟,你们这大清早的,又是提斧头,又是背筐子,这是要做贼去吗?” 两人正兴致勃勃向前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在问他们话,前后左右路上看看,并没有人啊,抬头一看,原来是有人正在自家房顶晒玉米。 冤家路窄,刚好是昨天被打了一个土疙瘩的大婶。 (本章完) 第18章 打人了,打人了 连续碰到这个女人,还被反复嘲讽,余秋堂很不开心。 这个女人姓刘,其实和他们家没啥亲戚,只是按照村里的辈分,需要叫婶子。 男人在公社开卡车,算是个有点身份的人。 村里的女人一般都嘴碎,喜欢说三道四,谁家陈谷子烂糜子的事情到处乱翻。 但基本都是背后嚼舌根。 反正彼此都互相嚼,一般也不会太多计较。 很少有像刘婶这种怼脸输出的极品,尤其是当着他们面说是贼娃子。 这几乎就是侮辱人了。 还不是仗着余秋堂两人没有靠山,在家里不受待见,即使余得金也不会为他们出头,欺负了白欺负。 或许,刘婶这种人心里根本不把这种欺负当做一回事,还以为就是随口开玩笑呢,要是和她计较,她还反咬人小气。 余小伟昨天刚因为这事被打过,好不容易心情再调整过来,谁知道又被这女的哪壶不开提哪壶,顿时就不乐意了,转身就骂道:“你才是贼娃子,你们一家贼娃子。” 余小伟声音还挺大,小孩子音调又尖锐,声音立刻在周围传播开去,原本出来倒尿盆的其他村民,也纷纷停在路边看。 刘婶站的高,自然也注意到这点,顿时气得火冒三丈。 “哎,我说你这个小畜生,伱奶奶跟你说个笑话,你这是什么话,没大没小。” “我和你很熟嘛,你就和我开玩笑?”余小伟毫不客气地反驳。 刘婶哪想过自己被怼的下不来台,更是恼火,竟然从快速从房顶下沿着梯子下来,开门就朝这边跑过来,想去撕余小伟耳朵。 刘婶生得很魁梧,身高至少在一米六五开外,这样一个坦克推过来,小伟还真是有点防不住,他毕竟是个孩子,嘴上硬,身体却跟不上,下意识躲到余秋堂身边。 “你起开,看我不撕烂这小子的嘴。” 刘婶使劲去推余秋堂,想着他看起来弱不禁风,肯定是随手就能推到边上。 但她想错了。 几乎是使出大半力气的一推,余秋堂纹丝不动,就像是根扎在地面,她情急之下,双手使出全部力气,再次狠狠一推。 依然没有效果。 她就像推在一堵墙上。 “刘婶,你刚才说撕嘴?”余秋堂却反手轻轻一推,就将刘婶推后几步,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她觉得像是大锤直接在胸前,捶的心口发闷。 照一般人,遇见这种异常,肯定立刻就怂了。 可西北民风彪悍,很多女人厉害起来不比男人差分毫,刘婶非但没有收敛,反而下意识以为余秋堂是服软了,直接指着余小伟喊道:“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狗……” “啪!”她话还没说完,脸上突然被抽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直接抽得她有些懵逼,开始只觉得半边脸麻木了,失去所有知觉。随后,才是撕裂的疼痛,血水从嘴角流出来。 她怔怔地盯着余秋堂,好半天,这才放声嚎叫起来。“打人了,打人了,余秋堂打人了!!” 余秋堂淡淡地笑着,也不理睬,也不逃跑,这女人不过是虚张声势,她平日里就这幅德行,早已得罪周围邻居,此刻看她被打,看笑话还来不及,谁会真正上前管呢。 所以她嚎叫半天,压根是半个人都没过来,几个倒尿盆的人也回了家门,大门被紧紧关闭。 “以后嘴干净点,你个泼妇,要是再乱说,我听到一次,打你一次,不要总是把人都软豆腐,随时可以拿捏,否则有你好受。”余秋堂笑容收敛,带着余小伟离去。 山村里有法律,但更多的是一种原始秩序。 没有人会同情弱者,若是一味忍让,非但不会有任何人觉得你心地善良,反而认为是没出息,怂货,他前辈子已经见怪不怪。 在这种背景下,不要试图和人讲道理。 拳头硬了,才有道理,没有拳头举在眼前,你给人讲任何道理,别人只会像看傻逼一样看你。 这辈子,余秋堂不会向任何人妥协。 即使是父亲,他该说都会说,更不说其他人。 你客气,那我比你更客气,你要想在我头上拉屎撒尿,那对不起,我自然不会惯着。 至于和村民的关系,无所屌谓。 人人都是慕强凌弱,日子过得红火起来,自然能维持好关系,除去几个真正的发小,兄弟,其他关系其实都是利益牵扯。 彼此认为有用,才会产生联系,没有用的话,哪怕你求在别人门上,别人都懒得理睬你。 这看起来冷漠,却是最真实的现实社会。 经历刚才的事情,叔侄两人短时间没有说话,走出很长段路,眼看着就要进山,余小伟才忐忑地说:“叔叔,都是怪我惹的麻烦。” “你觉得这是麻烦?”余秋堂笑问。 余小伟点点头,懊恼地说:“我就是讨厌她说我们是贼娃子,我们根本没偷过东西,一直被这样说,要是我爸妈知道多难过。” 余秋堂轻轻拍拍侄子脑袋,“你说的没错,既然你不是,那别人就不能乱说,要是说的话,就要还回去。 这些不要脸的人就这样,你越是容忍,她们越觉得你好欺负,你刚才骂得好,我非但不觉得你惹了麻烦,反而要夸你呢。” 余小伟看着余秋堂的笑脸,忐忑地试探:“叔叔,你说真的?” “臭小子,我还会骗你不成。” “哈哈~”余小伟这才放心,步伐又轻快起来,“那就好,我就是担心惹了麻烦,后面她们会找上门……” “来呗,有我在,就没有任何人能碰你一指头,这样的人多来几个,就没有人来了。不管她了,若真是找上门再说,我们办正事要紧。” “好~” 余小伟紧走几步,跟紧余秋堂。 “叔叔,你刚才好威风,那女人那么胖,我还怕你打不过她。” “小看我。” “嘿嘿~对了,我们今个要去山里干嘛,你还没告诉我。” “带你见识一个好东西。” “啥啊?” “到了就知道了,”余秋堂看着面前青翠浓郁的大山,神秘一笑,“我称之为仙女豆腐。” (本章完) 第19章 神仙豆腐 千里秦岭幅员辽阔,横断东西,南北分割天地。 所以秦岭上的动植物,往往兼有南北共有的特质,这种特质在南北交界处尤其明显。 例如本来盛产于川渝的大熊猫,在秦岭也会见到,而盛长于北方的榆树,在秦岭南侧也时常存在。 完美地将南北在阻断中又有效连接。 豆腐柴树便是一种南来的树。 这种树原本是喜欢潮湿温热环境,所以在南方广泛存在,无论是西部的川渝,还是东面的江浙,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但因为川渝和秦岭相接,在鸟和一些食草籽的动物搬运下,逐渐蔓延到秦岭,正式扎根,成为一种外来树种。 开始这边的人们并没注意到它出现,它的体型放在顿不顿就高达几十米的桦树,红松间,实在是显得矮小不值一提,就跟灌木没啥区别。 但2000年之后,随着新一轮秦岭物种资源摸排,人们才发现,这家伙早在秦岭扎根,已形成一定规模。 而关于它的广泛使用,也开始拉开序幕。 作为巡山员,余秋堂自然对这种树很熟悉,他说的“仙女豆腐”也叫“观音豆腐”,“神仙豆腐”,川渝称之为斑鸠豆腐,就是用这种豆腐柴的树叶做成。 顾名思义,能被冠名“观音”二字的东西,基本都是来自于困难时期,就认命的东西,例如观音土。 之所以叫观音豆腐,就是因为早些年闹饥荒,老百姓们吃饭都成问题,无意间发现这树叶经过简单的炮制,就能做出美味可口,形如豆腐模样的食物,救了大家性命,简直像是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降下的福祉。 余秋堂带着余小伟绕到山南侧,这边的豆腐柴树叶会更加肥厚,做出来的豆腐苦味和涩味会更淡。 山北的位置太阴,一天到头看不到多会太阳,生长的叶子会颜色偏深,吃起来苦涩难咽,不是做神仙豆腐最好的原材料。 这些都是余秋堂生活的经验。 前世他常在山里四处巡走,对方圆百里各种动植物的分布都非常熟悉。 尤其是植物,他很清楚什么东西会生长在何种地方,同一种中草药,哪里的药效更好,哪里长的更快,哪里产量更高等等。 如数家珍。 两人来到一小排树下,余秋堂停下脚步,从树上揪下一片树叶,放在鼻子闻闻,熟悉的味道立刻侵入心脾,他满意点点头。 “就是这个。” 余小伟也学着摘片叶子闻闻,但除了淡淡地清香味,啥都没闻出来。 “叔叔,不是说看神仙豆腐嘛?” “就是这个,”余秋堂将斧头扎在旁边地上,开始摘树叶,“摘吧,两个袋子装满。” “真摘啊?” 余小伟心中疑惑,但看到余秋堂已经摘起来,也就没有多说,学着他的模样快速摘起树叶。 “注意点,太嫩太小的叶子不要摘,被虫咬过的也不要,还要注意树枝不要折断……” 余秋堂一边干活,一边给侄子传授着基础的知识,余小伟很聪明,基本都是瞬间明白他的意思。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干活,不到一个小时,两只袋子就装得满满的,压得很实。 余秋堂掂掂重量,估计每袋大概有个三四十斤重,便将早准备的绳子将袋口扎紧,又将两个袋子绑在一起,背到自己后背试试,不算很吃力。 七八十斤重的东西,前世也能背起来走,但会稍微费力点,而现在背起来就跟背个书包似的,完全游刃有余,估计能一口气背回家。 这时候太阳才高高出来,朝阳穿过红松的缝隙,射到林间地面,处处都是斑驳的影子,刚来的时候地面还隐隐有点露水,打湿两人的脚面,这会露水也开始褪去,林间的鸟儿叫声此起彼伏。 “我们现在干嘛,下山吗?” 余小伟第一次到山里面,尽管只是最底层,但还是觉得很新奇,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余秋堂想起他昨天还没找到合适的弩臂木,便又带着侄子沿着山道绕向山后。 酸枣在山里什么地方都能生长,但向阳处的生长速度太快,木头的致密性不如山阴。 人们若是想用山枣木来做各种农具的把,或者架子车的车辕,都会优先选择山阴处,实在不行才会在山阳寻找。 但熟悉的老把式,只要看眼木头的花纹,拿起来稍微掂量下,就能知道木头来自哪里,两者的价格至少相差一倍,有时候还不止。 不同于后世标准化时代,山里的人们做任何事都保持着经验主义作风。 他们只相信老祖宗乃至就在摸索出的经验,如果在他们理解之外,你哪怕说出花来,就是不相信。 这种固执的生活态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时代的接轨,但也最低限度保证他们不会出什么大错,利弊都有。 又转了一个多小时,两人才来到昨天余秋堂到过的地方。 路上倒是遇见几只野兔,松鼠,但余秋堂的弹弓还没做好,只能暂时放过它们,想在山林里靠跑抓到野兔和松鼠,无疑痴人说梦。 这些小家伙们虽然耐力不好,但短时间爆发很高,提速很快,人类很难追得上。 而且松鼠还会上树,就更是抓不到。 但要是在平地上,还是有一定几率追到,只要人的速度跑起来,这些家伙耐力不足的特点就会体现出来。 来到酸枣林,余小伟仿佛来到天堂,立刻开始吃起山枣。 余秋堂的本想让他在这里自己玩会,自己去找合适的木头,可转念一想虽然这基本还在山脚范畴,但万一有豺或者狐狸这种喜欢跑到山下偷东西吃的野兽,余小伟毕竟是个孩子,很容易遇到危险。 便只好让余小伟跟紧自己。 “叔叔,我还没想到山里这么好玩,以前听他们都说呢,但爷一直不让来。” “你年龄还小,这里好玩是好玩,危险却也危险……咦,这根就不错。” 余秋堂突然看到一棵成人小腿粗的酸枣树,在所有的树木中显得鹤立鸡群。 正是他需要的粗细和笔直,昨天找那么久没找到,今天还不到十分钟就碰到了,运气不错! (本章完) 第20章 藏在树上的黑脚狸 怀揣喜悦,余秋堂快速朝酸枣树跑去,余小伟急忙跟上前。 到跟前后,余秋堂发现这棵树比远处看还要粗一些,不仅树干能用,第一层几个分岔稍微修修,还能做几个镢头或者铁锨把。 酸枣木做的工具要比榆木,枣木,苹果木价格都要高点,用起来结实,如果爱惜点,很可能用个几十年都不带坏的。 所以很多人家的农具,都是爷爷辈留下来的老家伙。 不像后世,人们对很多东西都不再上心,用的木头质量和材料不断下降,以至于开始用白杨木做原材料。 白杨树一年就能长出一个把,虽然看起来平衡圆滑,但稍微不注意就会裂开,或者断裂,只能勉强用作不使大力的用途,镢头斧头之类,绝对用不上。 将豆腐柴袋子放到边上,示意余小伟站远一些,余秋堂手心吐口唾沫,开始砍起树来。 他知道酸枣木硬,原本是打算花费一个小时,吃中午饭前将树能放倒就不错,但一斧头下去,发现砍出来的豁口比想象的要深几倍。 至少能砍进去十分之一。 照这个速度,怕是不到二十斧头就能将树放倒,想象中不砍个一两百下肯定没戏。 果然,接下来几斧头效果依然保持,七八斧头后,树干已经砍掉一半还多点。 “叔叔,要不要我帮你?” “怎么,你想试试?”余秋堂看侄子跃跃欲试,便将斧头递给他。 “嘿嘿~,试试嘛,看你砍得带劲。” 余小伟其实在家里也劈柴,斧头是会用的,不过劈柴的斧头斧刃要更厚,不像这个砍树的这般锋利。 另外,劈柴的斧头把也会稍微短点。 余小伟接过斧头,也学着余秋堂在手心吐口唾沫,抡起斧头就朝树砍去。 “啪!” 他本来瞄准的是余秋堂砍的缺口,但不知为何,斧头落点却离缺口差几公分,只是轻微砍掉一些树皮,便将斧头震开,他的胳膊还被震的发麻,斧头差点没从手里飞出去。 他尴尬地转身看余秋堂,却发现余秋堂不知何时已退出很远,正笑着看他。 顿时脸就红了。 看来叔叔早就知道他会这样,被他看轻了。 这激起余小伟的斗志,他是个好强的孩子,怎能被人看扁。 稍微停顿下,又是高高抡起斧头,再次对着缺口砍去。 “嘭!” 依然没砍到位置,也砍到刚才落斧的地方,他又开创个新的落斧点。 接下来几斧头都是同样的结局。 砍了六七下,他已经气喘吁吁,可斧头压根是没有一次砍正。 这下他不得不停下来,哭丧着脸看着余秋堂。 “哈哈~累了?” 余秋堂走回来接过斧头,“伱站边上看着,这斧头砍树啊,可不能像你那样砍,照你这样砍下去,木头上到处都是斧子砍出来的坑,还怎么用呢?” “到底怎么砍嘛,我就是对准的,可一砍就砍到旁边了。” “哈哈,那是你将力气只用到抡斧头了,眼睛看的位置,胳膊力气分配不够,所以没落到地方,你看我给你砍……看吧,斧头不需要抡的太远,你抡太远,出去和回来的过程中是否也需要耗费力气?” 余小伟空手模拟几次,眼睛一亮,“好像是这样。” “不用好像,就是这样,”余秋堂一边教着,一边继续砍,等到还有一点点连着时,让余小伟站远点,准备将树直接压断。 可就这时,只见一道影子突然沿着树梢“哧溜”跑下来,离地面还有一米多高直接跳到地上,撒腿就准备跑。 “啥?!” 余小伟惊叫声。 余秋堂却清楚看到是一个棕灰色的小东西,还以为是个黄鼠狼,顺势丢出斧头砸去。 “噗!” 斧头在空中圈,背部刚好砸在那家伙身上,将个小家伙砸的直接翻个身,爬起来又挣扎着歪歪斜斜跑几步,瘫软在地。 两人这才跑过去。 蹲在地上,发现这个家伙竟然还活着,只是腿受了伤。 “这是个啥?” 余小伟捡个干棍子拨拉着它的身体。 余秋堂这才看清楚,这家伙眼眶前缘和耳后呈暗褐色,从耳后至肩部有两条黑褐色颈纹,肩到臀有四五条颜色较暗的背纹。四足深棕褐色,尾巴呈白色与暗褐色环状,尾尖为灰白色。 小家伙竟然不是黄鼠狼,而是一只小灵猫。 小灵猫也叫黑脚狸,是典型的动物迁移种类,它原本喜欢生活在稍微温暖的地方,但随着气候不断变暖,秦岭也开始多起来。 它看起来倒有点像个鼬类的脸,又有点像老鼠,但并不属于这两科,而是专门的小灵猫科小灵猫属,属于杂食性动物。 只要比它小的东西,都在它的食物清单内,秋季丰收季节,还会吃各种树果,草果,甚至还会跑到附近人家偷吃玉米等粮食产物。 这家伙全身是宝,皮毛非常珍贵,还有更珍贵的灵猫香,所以一度惨遭捕杀,数量急剧减小。等到二十一世纪,秦岭的小灵猫数量已大幅下降,全国各地栖息地也都开始保护,成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 其中灵猫香是一种非常名贵的中药材,大灵猫和小灵猫都有,但因为小灵猫的香囊不发达,所以分泌的更少,产香量更低,价值也更高。 “是只小灵猫。” “小灵猫是啥,也是黄鼠狼嘛?” 余秋堂笑笑,“你就知道黄鼠狼,山里的动物种类很多呢,小灵猫就是小灵猫。” “哦,”余小伟看小灵猫一动不动,尝试用手指头去戳,余秋堂一把扯回他的手,“不要手了!?” “它会咬人?” “那你试试看,你知道它平日咋生活嘛,它可不是吃素的,就你这小指头,一口就能咬掉。” “这么猛。” 余小伟急忙收回手。 余秋堂也是没想到能碰到这种东西,开始还想着怎么送去保护呢,转念一想,送什么送,这时候这东西根本不属于保护动物,数量还挺多,不说泛滥吧,至少可以捕杀换钱。 顿时,心里美滋滋。 这么一只成年的小灵猫,卖给集市上专门收野物的贩子,怎么都能换个一二十块。 (本章完) 第21章 好吃的神仙豆腐(周二,求个追读) 余秋堂将小灵猫嘴和腿都用绳子绑起来,丢在余小伟的框子里。 他一直念叨背着空筐子跑,这下终于有了东西。 “叔叔,这东西我们拿回去吃肉?” “就知道吃,家里不是还有很多腌好的黄鼠肉嘛,够吃些日子,明天刚好镇上逢集,肯定有收野物的,拿去卖掉给家里添置点东西。” “哦,也蛮好的~这能卖多少钱?” “还说不好,去了再问。” 余秋堂说着,将砍到不剩多少的酸枣木直接压倒,斩断最后连接处,将树干和树枝分开,树干自己扛着。 树枝则砍成一米多长的断截,分为两部分,小的一捆让余小伟背着,自己在袋子上面又加了一捆大的。 加上前面的树叶,他此刻背上至少有一百五十斤重量,依然毫不吃力,有种再翻一倍他也能在山里健步如飞的感觉。 余小伟看的目惊口呆。 跟在身后连连称赞,直说余秋堂就是大力士,画本里的李元霸都没这种劲道。 余秋堂则是淡然一笑。 他想起刚才丢斧头的动作,也是眼疾手快,麻利的不行,一次次的经历,充分证明现在他的各项属性,基本就是常人的三四倍。 算是给他一个重生者最大的回馈。 要不然,他一辈子老老实实,也没积攒太大能耐,什么股票啥的都没接触过,做生意更是想都别想。 生意可不是谁都能做的,就他这种性格,别想着赚别人钱,不把自己亏给别人就行。 那种一重生就突然脑子变得聪明起来的梦,余秋堂可不敢做。 即使两世为人,他还是更看重自己的实践,水深水浅,听别人终究不清晰,还是自己亲自趟过才算数。 两人回家时又经过刘婶家旁,看到门口有个中年人正蹲在大门口给皮鞋上油,正是刘婶的男人。 余小伟还是下意识朝余秋堂身后躲躲,余秋堂却走得端端正正,没半点畏惧。 他正好需要一些人跳出来,让他立立威风,让村民们不要以为他好欺负。他不会主动去招惹谁,但只要招惹到他,那肯定是不怕事。 刘婶男人也看到两人,目光追着走了段路,不知为何又收回目光,并没有直接来找事。 余秋堂还觉得有些遗憾。 余小伟却在走过后,长长舒口气,劫后余生地说:“总算过来了,我还担心他们找我们麻烦呢。” “怕啥,过来就过来呗,正好让他好好管管老婆。” “你厉害。”余小伟给余秋堂伸个大拇指,不管真实实力如何,反正就这份胆量,余小伟自愧不如。 回家之后,余秋堂让余小伟去劈柴,他将小灵猫装在袋子里丢到墙角,然后拉着余春梅和余小云做神仙豆腐。 他记忆中,这边的人吃到神仙豆腐都是千禧年之后的事情,现在做出来肯定是个稀奇物。 余春梅看着两袋子树叶直发愁,也不知道咋做。 余秋堂示意不要担忧,他亲自示范,带着她们做一遍就会了。 他在余春梅的帮助下,先洗出半筐子的干净树叶切碎备用,等锅里热水烧开,将树叶的碎片全部倒进锅里使劲搅拌,让树叶充分融化进热水里,逐渐形成一锅绿色的糊糊。 糊糊转到脸盆里,锅洗干净,又找来一片白纱布,四只角分别固定好,将盆里的糊糊慢慢倒到白纱布上过滤,绿色的水全部渗透进锅里,滤布上只留下渣子。 从锅底取一些麦草烧完的灰烬,放在箩里筛出最细的灰,缓缓加入锅里过滤好的绿色液体里,充分搅拌均匀,然后转到另外一个脸盆里沉淀。 这边锅里开始搞第二锅。 第一锅基本是余秋堂做,其他两个人看。 到了第二锅就是两人做,余秋堂看。 对于经常做饭的人来说,做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很多动作比余秋堂更为熟练。 很快,第二锅也出锅。 两个盆都放好,也仅仅只用了少半袋树叶,但因为家里没有其他盛装东西的器具,只能暂时作罢。 粗粗估计,这两脸盆起码有二三十斤,应能卖点钱或者换点东西。 第二锅出锅后,第一锅已经有沉淀雏形,余小云趴在脸盆边好奇又惊喜,很难理解为什么树叶可以做出这种东西,滑滑腻腻,看起来就很好吃。 “叔叔,这就是神仙豆腐,看起来像啥似的。” “像啥?”余秋堂打趣问。 “像……”余小云歪着脑袋想了想,羞涩地摇摇头,“说不上来,我不知道像啥。” 余秋堂笑笑。 其实这种神仙豆腐叫豆腐,但和豆腐的成分不说相差很大吧,几乎是毫无关联。 神仙豆腐其实更像是一种凉粉,主要成分也是淀粉和胶,而不是蛋白质。 后世很多地方都在卖这种神仙豆腐,尤其是江南某些靠近山的县城,随便进个饭店,基本是家家户户有神仙豆腐这道菜。 不过南方和北方吃法不同。 南方更倾向于炒着吃,就和普通豆腐炒起来差不多。 而北方则是倾向于凉拌。 尤其是西北,更是万物皆可凉拌。 清清爽爽可以加点醋和盐,蒜汁啥的,若是口味重就加点红油辣椒,那个味道,美得没话说。 这时,余小伟也将所有树枝都砍成短截,整齐垒在厨房左边,等风吹干后就能使用。 他看到脸盆里的神仙豆腐,也是两眼放光,急忙问道:“这个能吃了吗?” 余秋堂用筷子压压第一脸盆,发现还有点软,便让再稍微等半个小时。 在这个时间里,他找些红辣椒,剁碎,又剥几瓣蒜用蒜臼捣成肉泥,想倒醋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是啥调料都没,索性烧点热油泼在上面,然后搅拌均匀。 厨房里立刻弥漫着一股浓香味。 余春梅还好,两个孩子早忍不住了,眼巴巴地看着余秋堂,就等着他一声令下,立刻能大快朵颐。 余秋堂便没有再等。 用刀切下一片,放在手里又横切几刀,然后竖切成一厘米左右的薄片,分别放进三个碗里。 将刚才用烫好的油泼辣子放进去,搅拌起来,辣椒和酸的香味,配合着神仙豆腐淡淡的清香,还没吃,两个孩子都齐齐吞咽起口水。 感觉比昨晚吃野鸡肉还要带劲。 (本章完) 第22章 让他们羡慕死(加一更) “来吧,来吧,吃起来~” 余秋堂将拌好的神仙豆腐放到两人面前,两个孩子拿着筷子,齐齐盯着碗里光洁柔滑的神仙豆腐,不约而同轻轻用筷子戳戳,发现倍儿弹,顿时手一哆嗦,好似弹到他们的灵魂里。 “吃呗,还等啥。” 他们两的样子把余秋堂逗得直乐。 经历过后世物资丰富的他,自然无法体会到孩子们的快乐。 前几天还连白面馍都吃不上,如今却能吃到这种看起来漂亮的不成样子的豆腐,一时间心里的激动自然难以言表。 “吃吧,云云。” 余小伟很想吃了,但却不好意思率先伸筷子,反而督促妹妹吃。 余小云心里没这些小九九,看准碗里最小的一块,夹起来放进嘴里,舍得不咀嚼,先是闭着眼睛感受下味道,然后才慢慢嚼着咽下肚子。 脸笑成了花儿。 余小伟这才夹起一块放进嘴里。 几乎和妹妹一个动作,不过他的表情更丰富,肉眼可见的眼睛亮堂起来。 “三姐,你也吃。”余秋堂招呼旁边看着两小孩吃的余春梅,“这东西我们做了这么多,又不怕吃完。” 余春梅却将碗推过来,“你吃嘛,我后面再吃。“ “不急,我等稍微凉点再吃,你辛苦半后晌,肯定肚子很饿了。” “我不饿的……” “三姐,伱就别这样了,你还和我让的不行,搞的人尴尬的。” 余春梅看余秋堂都要不高兴了,这才端起碗慢慢吃起来。 余秋堂则拉着她在唯一的凳子上坐下来。 这个姐姐啊,性格就是太怯弱,看来一时半会还改善不过来,只能慢慢引导。 身体残疾并不足以真正让一个人死亡,残疾人最难度过的反而是自己的关。 “怎么样,好吃不?” “好吃!” “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豆腐,叔叔。” 两小孩刚开始吃得时候还小心翼翼,速度很慢,吃了会就开始加快速度,仿佛两个人在比赛,看谁先吃完一样。 余秋堂看的直乐。 其实这个神仙豆腐,严格来说味道并不算非常美会稍微带着丢丢的苦涩,毕竟是树叶的汁液提炼出来,也没有经过什么中和。 后世之所以能当成菜,一来是后世人都吃个新鲜,比这个味道难吃到哪去的菜都吃,苦瓜和折耳根都能吃进去,这神仙豆腐的苦味实在拿不出手说。 另外后世的调料丰富,做法也经过改进,尽可能的祛除掉原味,只保留原来的口感,若是加点糖吃,几乎和果冻没啥区别。 要想在这个年代最好吃,其实需要一些干辣椒用很多油泼成红油辣子,然后放味精,酱油,老陈醋,盐巴以及香菜丝拌起来,那味道才是真正的好吃。 可今晚条件有限,就只能先凑合着吃。 不过,余秋堂觉得味道一般,但孩子们却依然当成宝,比起什么高粱面窝窝头,这东西就好吃很多。 很快,两人的碗里都空了,几乎是同时干完。 吃完后,又都下意识舔舔嘴角的辣椒,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余秋堂笑道:“要不要再来一碗?” 余小云低下头,不说话。 余小伟摇摇头,“不了,不了,叔叔你不是说明天拿到集市上卖钱换东西吗,都被我们吃了,明天拿啥卖呢。” 话是这么说,但眼睛的方向却出卖了他。 余秋堂不由分说,直接给两人新添一碗,交到两人手里,“再每人吃一碗,这东西吃了不消化,肚子凉,也不能吃太多。你们要是喜欢吃,我们可以多做,反正树叶多的是。” “好!” 两人也没再客气,又开始吃起来。 余秋堂看三人吃的带劲,想了想,又切了一碟子拌好,端着朝厨房那边去。 这会,父亲和陈美娣一家也在吃晚饭。 整个下午,这边做豆腐跑出跑进,那边肯定很好奇。 即使分家,他也不是断绝父子关系,所以还是准备端点过去让父亲尝尝。 但他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端的刚好是一个人的分量,倒进碗里,也就是余小伟兄妹俩吃的一碗。 现在他将东西端过去,父亲肯定不会一个人,那就是四人分着吃,至少余秋实和王春花会跟着吃,那唯一的结果是,所有人都吃不过瘾,刚吃馋嘴,东西没了。 然后过会,他故意展现这边还有两大脸盆,让他们羡慕死。 嘿嘿~ 这做饭看起来有点幼稚,却很过瘾。 他也不没想着和这些人搞的水火不容,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弟弟,还没到滔天仇恨的地步。 只要让他们不舒服,自己就会舒服。 果然,掀开门帘,看到四人正坐在炕上吃饭,盘子里都是黄色的玉米面梁梁。 白面馍一个没看到。 一盘清炒的土豆丝,一盘凉拌的韭菜,喝的是豆豆米汤。 见他进来,几人都一愣,然后目光齐齐落在他手中的碟子上,看到绿油油的神仙豆腐,都十分意外和好奇。 “爹,我做了点吃的,给你送过来尝尝。” 余秋堂只说给父亲尝尝,并将碟子放到父亲面前,然后笑笑准备离去,却被父亲叫住了。 “这是啥东西?” “一种小吃,我跟别人学的,觉得吃起来味道还行。”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又看看碟子,再看看余秋堂,再看看豆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立刻面容微变,神仙豆腐的爽滑超乎他的意外。 这年头人们吃的东西基本都没有精打细磨,所以相当粗糙,很难有这种柔滑细腻的食物。 就比如说白面,后世人们吃的面粉都是六零粉,意思是一百斤小麦,最后只留下六十斤面粉,而现在人们吃的面粉是八零粉,一百斤小麦要磨出八十斤的面粉。 那多出来的二十斤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粗面甚至到最后,一部分麸皮也被磨进来。 导致这个年代的白面馍,说是白,但实际上看起来灰哇哇的,根本不像后世那么白。 粗面自然蒸不出精细的馒头,吃起来总是沙哇哇的,酥倒是很酥,劲道完全谈不上。 “你慢慢吃,一会我来拿碟子,”余秋堂又说了声,转身出门,刚出门就听到里面说:“爸,我也尝一口。” 是余秋实。 他刚才眼睛差点没掉进碟子里,能忍到现在已算厉害。 我在写单机嘛,一个反馈都没,孤独寂寞,嗨。 (本章完) 第23章 我不信有多好吃 “看把你们给馋的,是没吃过东西?” 厨房内陈美娣看女儿和儿子都抢着吃余秋堂送来的东西,非常不屑。 “我啥没给你们做的过,穷兮兮的,让人看到笑话。” “哎哎,我给你们说话,没听到嘛?!” 陈美娣连续好几句呵斥,可两个孩子都不理睬她,依然还是抢着吃,余秋实年龄小就算了,王春花都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个没出息相,可把她气的不轻。 她再也忍不住,直接去抢王春花的筷子,王春花却直接躲开,不高兴地喊道,“娘,很好吃的,伱也尝尝看。” “就是妈……好吃……你不信问我爸。” 余秋实一筷子抢走姐姐已夹在筷子上的一块,快速填进嘴里,得意的摇着头对姐姐得意的边嚼边笑,气得王春花又夹起一块更大的填进嘴里。 “你看看她们!” 陈美娣更烦躁了,希望余得金帮着她管管,余得金听到后却自己也夹了一块填进嘴里。 “味道确实不错,你尝尝,孩子们爱吃,你要是学会,不就自己能做嘛。” “我就不信有多好吃!” 陈美娣嫌弃地夹了一块最小的放进嘴里,本想随意嚼嚼吐掉,可不曾想,这东西实在太滑腻,进嘴后还没怎么嚼呢,一个不留神就直接滑进肚子。 她顿时愣住了。 这种口感确是以前没预料到。 她饭其实做的不错,娘家婆家都很认可,但自问绝对做不出这种质感的东西。 她一瞬间,脑子里联想到很多可能制造这种豆腐的材料,但很快又都被否定,想来想去,硬是没想出个门道。 她发怔的模样被两个孩子看到了,余秋实嘴里还嚼着豆腐,口齿不清地问道:“咋样,很好吃吧妈,你要是能做出来,我肯定喜欢吃。” “好吃个屁!” 陈美娣将筷子“啪”地拍在碗上,看着最后一块豆腐被余得金填进肚子,烦躁地说:“辛辛苦苦给你们做饭,还落你们口食,明天我不做饭了,你们要吃什么自己做。” 说着,下炕朝窑洞走去。 出来的时候,看到余秋堂正坐在旧厨房门口熏木头,恶狠狠地瞪了眼,扭头将自己窑的门帘狠狠掀开,进去后重重地关上门。 坐在炕沿上,她的心还是跳得很厉害,眼里都是绿色豆腐的爽滑的模样。 “咕~” 几乎是条件反射,忍不住吞咽口口水。 到底是怎么做的呢,听说他们今天进山了,那意思是说,做的材料肯定是来自山中,改天四处打听打听,看看可能是啥东西。 . 收拾厨房现场的伙计自然丢给两位女将,余秋堂带着余小伟开始熏烤今天带回来的木头。 木头和昨天差不多,需要尽可能将里面的水分和少许油脂熏出来,然后加工成板,就可以用来制作弩臂,弩臂比弹弓的材料要求高很多。 弹弓那几个树枝,昨天熏过就完全能用,但弩臂需要反复熏烤三天,如果达不到效果,甚至需要延长到一周。 这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他以为余小伟只是凑凑热闹,很快就会没兴趣,余小伟也超出他的期望,听说也会帮他做个弹弓,热情的不得了。 熏了不到一个小时,余秋堂发现余小伟已经基本掌握熏烤的方法,便丢给他慢慢熏烤,自己去准备明天赶集的事。 之所以这么急着赶集,实在是家里需太需要钱了。 不说买什么好东西,至少要置办够必须用的基础家具和物件。今天做豆腐就发现厨房用具实在欠缺太多,严重影响做事速度。 若是有足够的脸盆,锅,以及水缸,马勺,水桶的话,同样的时间,至少能多做一盆出来。 明天他准备带着做好的神仙豆腐,那只小灵猫,顺便再带上腌制好的黄鼠,能卖掉多少算多少。但进到几个窑洞看看,才发现即使这个简单的想法,也缺乏基础工具。 他们连个像样的筐子都没有,也没有扁担,更是没有什么车辆,根本没办法把东西带到集市上去。 从昨天到现在,好几次他都觉得他对现实的窘迫还没完全掌握,总以为想的够惨,很快就有新的艰难打他脸,告诉他惨的还在后面。 余春梅正坐在门口拉鞋底,余小云在旁边帮她分麻,两人看到余秋堂出出进进,眉头越皱越紧,不由问道:“堂堂,你在找什么?” 余秋堂也转累了,蹲在余春梅旁边,郁闷地说:“明个不是想着去集市卖东西嘛,但我们连个筐都没有,东西咋带过去呢,也没有扁担!” 余春梅闻言点头,“还真是,我们有个旧筐,烂了几个窟窿,装个柴火啥还能将就着用,装吃的估计不行。” “说的也是,”余秋堂点点头,揉揉眉心,长舒口气,“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站起身找根绳子盘起来搭在肩上,拿起镰刀,说了声出门而去。 他准备自己编筐子。 虽说他前世只做过套野兽的笼子和套子,但细细想来,这些东西可比编筐难很多。 不管编什么,原理都差不多,无非就是打底,然后慢慢将旁边编起来即可,区别在于什么形状的底,就会编出什么样的筐。 他一边心里想着筐底的编法,一边朝山脚下快速走去。 没有余小伟跟着,他一个人健步如飞,比一般人小跑速度都快,上午需要近个把小时的路程,现在估计只要四十分钟。 他这次去的方向是山脚藤条地。 藤条是一种灌木,只要根系在,会不断从根部快速生出新的枝条,柔韧性很好,又从不起虫,附近人们都用它来编各种工具和厨具。 他以前经常跟着父亲一起来割藤条,对这片地相当熟悉,几乎是轻车熟路。 没有人看着,他干起活来也就没任何掩饰,镰刀飞快,不到十分钟已经割下一大捆的藤条,编制两个筐足够使用。 微微思忖后,他又砍了五分钟,藤条捆变得更大,比成年男人的腰还要粗很多,估计足足有两三百斤。 他这才用绳子将藤条捆紧背起来回家。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四点,很多村民们正准备从地里回家做饭,看到他背着藤条的模样,个个惊讶不已。 暗暗估算着这捆藤条的重量。 (本章完) 第24章 最不缺就是力气 严格来说,藤条要编制筐子,需要先用水浸泡,然后又用烟熏,增加其柔韧性和防虫。 但余秋堂可没那么多时间。 他直接让余小伟将藤条挨个在火上过一遍,就开始摸索着编织起来。 将旧筐拿过来研究会,他觉得应该找到编底的方法,可编拆折腾好几次,每次都没办法让底和边平整结合。 幸亏他有先见之明,专门多割了一些藤条备用,要不还真可能不够呢。 正折腾着,余得金从外面回来了,手里也刚好提着一捆藤条,两个人目光交汇,均是一愣。 这不巧了不是。 余得金的藤条应该是编制锅盖使用,外面一层皮都已被刮掉,藤条也经过浸水又阴干处理,微微带着灰白色。 他提着藤条放到窑洞门口,让余秋实给端个小马扎坐下,也开始编织起东西。 余得金除了做木匠,还会编筐,编各种厨具,甚至还会扎白事用的纸人和假山,是个多才多艺的人。 除了脾气臭,粗暴,重男轻女,大男子主义,偏心不公平,其他方面倒没太大问题。 在外人面前,他还是个不错的汉子,颇有一些人缘。余秋堂曾对此很不屑一提,将最好的心情都给别人,最多的怒火发泄在自家孩子身上,算啥男人! 这也是余秋堂对这个养育他长大的父亲最讨厌的点,甚至超过挨打本身。 眼下,父子俩都没说话,却又做着相同的事,仿佛是在暗中较量,而余春梅和余小云在这边撵麻绳,那边陈美娣和王春华又在缠毛线,也很对称。 压力来到余秋堂这边。 他硬着头皮再次尝试,可编到底和腰套接位置,又套不到一起,每次都会卡在同个位置。 他忍不住瞥了余得金一眼,发现余得金也搭好底,可是他的腰上全部是伸展起来的竖立藤条,而不是一个平底。 余秋堂恍然大悟。 原来编筐并不是底和腰套起来,而将筐底部的藤条要作为腰部的“柱子”,然后横着将藤条填满。 如此简单的智慧,他迟迟没想明白。 他也才理解,不管其他什么笼子,其实都不是筐子这种需要平底盛放东西,而是只要将底地腰能套起来,让猎物不会逃跑。 对质量要求非常低。 而作为木匠的父亲,自然不希望自己编造的东西别人没咋用底就掉,他会把荣誉看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甚至包括生命。 他们一定是想过,怎样才做才更适合村民使用,大伙买工具回去肯定要承担重量,若是提着什么珍贵东西,突然底掉摔坏,那招牌不就砸了。 明白窍门后,余秋堂的速度立刻快起来,他的动手能力丝毫不比父亲差,力气又大,父亲需要借助工具才能拉紧的藤条,他用手就可以做好。 一来二去,他后来者居上,比父亲完成的还要快。 不足一个小时,第一个筐已经编好。 而且他在父亲的基础上,还加入自己理解,将筐编成漂亮的八角形,在每个角上还留个耳朵出来,等最后收尾,筐子看起来更像个八角的吊灯,非常漂亮。 将做好的筐放到边上,他又开始打第二个底,无意间朝父亲看去,发现父亲正盯着他看,眼里充满不可置信。 他可能万万没想过,自己一辈子的技艺,竟然比不过余秋堂这个刚出道的新手,自信心彻底被击碎。 余秋堂心里可美了。 他就是要这样“欺负”父亲,好好杀杀他的威风,好好报复下以前的棍棒。 谁都要为自己曾经犯的错误付出代价。 他不可能真去打骂父亲一通,但这种小欺负做做还是蛮好的。 而那边陈美娣自然也看到余秋堂的动作,比余得金好不到哪去,手里的毛线球缠成凌乱的椭圆形。 余秋堂在得意中,又开始编制第二个。 这个比刚才还熟练,速度更快,估计也就半个小时,等他编完后,看到父亲第一个才编完,明明还有很多藤条没编,父亲却丢下藤条进窑去了。 心灵受到一万点暴击,实在是坐不住。 余秋堂的得意更上一层。 叫你一直打我,现在知道被人轻视的滋味了吧,受着吧你。 看看藤条,因为编织浪费比较少,大概还有三分之一没用完,他又开始编织一些锅盖,缸盖,盘子,以及几个盛放馒头的箩,篦水的篮子等等。 等所有藤条用完,地上已经堆满各种各样的小用具,五花八门啥都有。 可把余春梅和两个孩子看的目瞪口呆。 都觉得余秋堂简直跟变戏法一样,藤条到手里,三下五除二就变成各种形状。 搞得余小伟对自己熏木头的工作都不喜欢了,认为难度太低,没有什么挑战性。 余秋堂则告诉他们,等有空给他们教,这都是小事,顺便再次敲打他们,小孩子还是以学习为主,不管做任何事,都需要有文化。 没有文化的人,即使赚到一些钱,也会因为精神世界的荒芜,贫瘠,德不配位,最后非但钱财守不住,反而可能落个家破人亡。 两个小孩虽然还不太懂,但听到余秋堂抽空就给他们说读书的事,知道他很看重,便想着即使不为自己,为使叔叔开心,也要好好学习。 所有藤条都编完后,余秋堂又将筐子里外的藤条接头全部修掉,用水冲刷干净,配上麻绳便能用扁担挑着走。 至于扁担,自然难不住他,直接到村口的竹林里砍几根竹子回来,从中间破开为竹板,丢到水渠里浸泡会,然后用麻绳将竹板前后栓在一起,稍微保持点弧度,等竹板成型后,再两层叠绑在一起,两旁用钉锤砸钻出绳眼,穿进去麻绳做的吊钩就行。 这种扁担好处是简单易做,但弹性太大,会上下晃动的厉害,用来挑重的东西会比较吃力。 但余秋堂也就是挑二三十斤的神仙豆腐,最多将来挑点水,不算特别重。 而且他最不缺乏的就是力气。 他在院子里做扁担时,父亲又重新出来编剩下的东西,编完后就靠墙坐着看他干活,老烟锅慢悠悠地吐着烟圈。 (本章完) 第25章 把你懒死得了 晚上睡觉前,余秋堂解开小灵猫的袋子看了看,刚一解开,发现那家伙还挺凶,若不是绳子绑着嘴,肯定会朝他呲牙咧嘴。 “等着吧,明天就将你卖掉,看你还呲谁。” 他准备先带着这个家伙到镇上收野物的贩子处问问,若是价格差不多,就直接出手算了,也不指望一个小灵猫能赚到多少钱。 若是价格实在太低,那再找机会拿去市里卖。 只是野物买卖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活的要比死的贵三五倍价格。 别说这种珍贵的东西,就是野兔,野鸡这些常见的野物,活的这年代根据重量大概卖个三五块,若是死的,那一块钱都不一定有人要。 原因主要有两个。 死的东西,不知道因为什么而死,万一是得病,或者是被毒死的呢,人吃掉会生病。 还有就是死掉的东西,肉的味道会变化,也就是常说的溶血效应,例如野兔若是死了超过半日,再去吃肉明显有股酸味。 很多人不懂行的人以为是野兔没做好,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其实就是因为死的太久。 另外,若是死亡超过一定时间,野物的皮也很难剥下来,若是强行剥,也会留下很多血渍,污染了皮毛,也就是贩子常说的“血皮”。 熟练的猎人们都知道这些,如果是大型野兽,基本都是当场放血,里面该摘的东西全部摘掉。 小型的野物,尽量不要在山里直接搞死,让它们活着卖给别人,图个好价格。 余小伟正坐在小板凳上洗脚。 余秋堂让他将头,身上都擦洗一遍,利用剩下的水顺便叫脚搓干净。 顺便给他讲述了讲究卫生的重要性。 以前日子过得苦,孩子只为填饱肚子,其他啥都顾不上,以后日子要过的好起来,可不能再和之前一样。 余小伟觉得很麻烦,但还是很听话照做不误。 完毕后,两人躺在炕上,再也没有臭气熏天的味道,余秋堂总算能睡个好觉。 余小伟想起今天各种事,又想到明天要赶集,兴奋的一时半会还睡不着,很想拉着余秋堂说话,但被余秋堂拒绝。 明日还要早起,一天有很多事要做,他必须保持足够精力。 这一夜睡得相当舒服。 转眼就是天亮。 第三声鸡叫过后,余秋堂看到外面天蒙蒙亮,便起来穿衣服,刚坐起身余小伟也立刻跟着起来,揉着眼问:“要起啦,叔叔?” “起呗,去镇上还要走一个小时,早点去占个好位置,去喊下云云。” “好,起!” 小孩子觉多,余小伟觉得还没睡饱,能爬起来着实不容易。 两人刚出门,看到余小云原来早起来了,正拿着个扫把在扫门口的灰土。 西北风尘大,又到了夏秋交际的季节,一晚上落下很多的树叶和尘土,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必须是扫院子。 “云云,扫我们这边半截就行。”余秋堂看她还要继续向前,喊住了她。 地炕院有一亩多大,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全部扫一遍也要半个小时。 以前这种活一直落在余小云身上,余秋实那边的人从来就没扫过院子,像是少爷公主一样被宠着。 余小云刚好扫到两个窑洞中间的分界处,闻言一怔,随后说道:“没事,我顺便扫吧。” “回来,”余秋堂招招手,让她提着扫把回来,揉揉孩子的脑袋,“以后那边的地不允许扫,知道不,我们只负责我们这半边院子,那边要脏就让脏着。赶紧洗脸收拾下,带你们去赶集。” 余小云点点头,“哦”了声,将扫把立到墙角去洗脸了。 余春梅也已经起来,正在厨房烧水。 “堂堂,给伱们烧点热水跑着吃点馍馍吧,起来这早,肯定饿的也早。” “好。” 余秋堂将两个筐子拿出来摆好,里面垫上干净的衬布,将豆腐小心翼翼放进去,上面用衬布盖起来,然后进厨房调制调味品。 神仙豆腐就跟凉粉一样,好吃不好吃,主要还看调味品拌的咋样,现在他还不敢交给三姐,自己亲自拌最好,等到稳定,摸索出比例,再让三姐接手。 拌调味品的时候,他忽然又有了新想法,便从筐子里切出一小块神仙豆腐,用刀切换成很多小方块,单独用碗装起,破一些竹签洗干净备着。 这边在忙活,那边人也开始起炕。 陈美娣第一个出来,看到自家这边的院子还脏着,而归属余秋堂那边的却干干净净,顿时脸色变得很难看。 站在门口就喊道:“王春花,太阳照到沟门子上了,还睡,死猪一样。” 没得到任何回应。 她将尿盆丢在门口,直接冲到厨房,很快就听到里面呵斥和埋怨声。 余小云已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是她唯一身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却已经有些偏小,紧巴巴的。 小女孩长身体要比男生快,她年龄比哥哥小接近两岁,但身高最多差一两公分,若是一个不留神,说不定还能超过哥哥。 余秋堂帮她将衣服拉拉,发现怎么遮不住肚脐眼,无奈笑道:“算了,等我们有点钱,扯点布回来,给你做一套新衣裳,这肚脐眼一直露外面,时间长了肚子会疼。” 十岁多的小姑娘已懂得害羞,脸红彤彤的。 一旁的余春梅摸摸她的脑袋。 “我们啥时候走啊,叔叔?”余小伟背着小灵猫的袋子,已经迫不及待等着出门。 “这就走,”余秋堂弯腰挑起扁担,带着两个小孩,雄赳赳朝外面走去。 三人都出门了,陈美娣这才从厨房出来,看着几人背影,骂了声:“德行!” 王春花头发乱糟糟地也跟着出来,衣服穿的扭扭斜斜,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去拿扫把。 “大清早也不让人睡个好觉,院子啥时候扫不行,非要这时候扫!” “把你懒死得了!” 陈美娣想起刚才余秋堂带着两个孩子出门的背影,气就不大一出来,返身回去揪着余秋实的耳朵,将宝贝儿子也揪起来。 “去,把门外面的硬柴劈完。” 余秋实坐在炕上,盯着母亲一脸茫然。 劈柴,劈什么柴,怎么劈柴?! (本章完) 第26章 我们走在大路上 余秋堂挑着担子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两个孩子。 余小伟分配的任务是背着那只小灵猫,大概十几斤的样子,不多不少,刚好满足身体负荷。 从小受苦的他,虽然年龄不大,背这点东西还能坚持。 余小云则是提着一个小藤条篮,里面放着余秋堂配置好的拌料和盐,方便卖神仙豆腐的时候别人使用。 余小伟本来是不想让妹妹提东西,但余小云觉得叔叔和哥哥都拿东西,就她一个人空手,显得没有做事,一定要提着。 结果,女孩子力气小,虽然篮子里东西一共就三四斤的样子,不算特别重,短途还能坚持,走的时间一长,就立刻变得重起来。 她倒是想忍着不说,可越来越重的喘气声还是被余秋堂发现,于是便走一段路稍作休息,不点明原因,照顾侄女小小的自尊心。 打王家村去清泉镇,直线距离不过三公里,但中间要绕过猴头岭凸出的一片山峰,所以长度变成五公里,这还是走路绕小路,若是想骑自行车,还需要绕更远的地方。 因为三人出门早,东方刚刚亮,稍微有点红晕,太阳还没出来的意思,估计也就是五点多的样子。 回到这个时代无法确定时间很不方便,只能根据太阳来大致预估,但若是天阴或者下雨,就很难判断准确时间点。 山里人都已习惯。 反正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阴小雨就待在家里的休息,管他几点几分。 但余秋堂习惯将所有计划都归结在具体时间内,便显得很不适应,想着稍微赚点钱后,首先要买个电子表,不然没有安全感。 路上倒是遇见几位村里赶集的路人,人家也主动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大多余秋堂已完全记不起是谁,即使面熟,也叫不上名字。 只能陪个笑脸,打哈哈掩饰过去,然后跟余小伟确认名字,暗暗记在心里。 越小,越贫穷的地方,就越注重人际关系。 在这种山村里,虽然并没和外面完全隔绝,但也自成一个社会体系,该维持的关系必须维持。 也有人对他很熟悉,好奇他筐子里装的什么东西,他就回答是说做了一些吃的,准备拿到集市上卖掉,换点粮食和油盐酱醋啥的。 因为将筐口封的很紧,别人自然不好意思揭开去看。 就这样,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三人来到清泉镇南门,这时候太阳才从东面露出脑袋,还是一个大大的红球,影射出的红晕,让东方一片潮红。 越接近镇子,人越来越多。 清泉镇下辖十九个村子,大大小小不等,算起来也有十几万人。 整个荣成市这个时候大概有两百万人不到,荣成下设十三个乡镇,清泉镇算是其中较大的镇。 这个时候的乡和镇还有明确的界限,主要就是看下辖人口多少,镇要比乡的人口多四分之一大概。 特殊例外。 清泉镇之所以大,是因为它是个合并镇,由原来的清水镇和礼泉乡合并而成,在乡镇改革时,一大批乡被合并进镇里,一度出现很多奇怪的乡镇名。 清泉镇能有这样的名字,已是相当幸运。 王家村虽然离清泉镇有四五公里,但其实并不算离镇最远的村,清泉镇最北边的村子叫“五不同”,离镇子足足有二十里山路,那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清泉镇这边是逢“一四七”三天的集,对于附近山村的人们来说,赶集是生活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每逢集时,大家要将积攒的各种农产品、山里挖的草药,打的野物等拿到镇上卖掉,换取油盐酱醋等基础生活用品。 这年头还没什么人想着南下打工,附近更是没有多少赚钱的门道,大多都是靠最原始的农业支撑家庭用度,社会维系。 不过真正能买卖东西也就是去年才开始,放在前两年,买卖是严令禁止的,只能偷偷摸摸进行,否则就会被扣上投机倒把的帽子。 “好多人啊。” 余小伟的感慨着周围的一切。 他和妹妹从来没到过镇子,长这么大,还没走出过小山村,就像是栓在磨盘上的驴,只能围着巴掌大的地方转圈。 若不是余秋堂带他们出来,估计还要继续保持这种状态好多年。 余小云则是紧紧站在哥哥身边,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来人往,每经过一个人,她目光就会跟着别人走很远,哪怕是别人就牵着个小羊羔,她也半天收不回目光。 两人模样被余秋堂看到,心里是既想笑,又觉得可怜。后世这么大的孩子,天南海北啥地方没去过,搞不好都全世界在飞,可这俩孩子,还是第一次出镇子。 只是小小的变化,就让他们这般意外。 清泉镇区大概是个“井”字,东西南北各两条主干道,中间汇聚的地方是一座塔,据说是明朝留下来的,叫作“报恩塔”。 相传是这边曾经出现过一个进士,做了朝廷三品大员,风风光光回来时却发现母亲饿死在家里,悲痛之下,出家为僧,造了此浮屠,以青灯古佛为母亲祈福,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这个故事周围的人都很感动,觉得他就是个大孝子,为母亲宁愿放弃高官厚禄,余秋堂却从上辈子就很不喜欢。 这叫什么报恩呢,自己做官,母亲饿死在家里,又出家做了和尚…… 很难评价诡异的行为。 不过,这都是几百年前的事,当时有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现在讨论价值观也没啥意思。 而这座报恩塔也成为清泉镇对外的一个文化符号,平日里塔门紧闭,不允许人们进去,只有每年南来北往的大雁在塔里筑巢,而砖土结构的塔身上,也早已生满青苔和各种野草。 外地人来到清泉镇,也很难迷路,不管走到哪里,抬头都能看到报恩塔。 只要走到报恩塔,就能辨别出方向。 镇子的建设分布,也是以塔为中心四散开去,越是靠近塔附近越是热闹。 余秋堂带着两小孩径直来到塔下。 专门买卖小吃的摊位点,就在塔西南方向,被称为“吃食街”,在这里能吃到附近所有的风俗小吃,以及村民们自作各种食物。 (本章完) 第27章 找个地儿摆摊 因为时间还早,小吃街不算特别热闹。 道路两旁摊位稀稀拉拉还没占满,已来之人有的摆放要卖的东西,有的则是袋子或者筐子的绳子都不解,站在街边和人聊天或者抽烟。 反正位置占着就行,没人买的话,解开太早也只会丢着落灰。 荣城的人们并不像南方那样会每天吃三餐。 这边人一直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也就是早上9点前后吃一顿,下午4点左右再吃一顿。 这个时间基本是根据去地里干活来确定。 因为这边天亮的晚,到了秋季,早晨七点多天还很黑,人们起来也没事做,所以干脆就不起来,慢慢千百年来养成习惯,索性就免去早餐。 尽管有人说这种不吃早餐的生活模式不利于身体健康,尤其会有胃病和胆囊炎之类的问题,但其实这边很少有人有这种毛病,而且大家还很长寿。 即使到后世,三秦大地也有很多长寿村广为流传。 不吃早餐,便要在家里吃过晌午饭才会过来,真正会早点来买东西的顾客,也就是镇上一些老师,国营商店员工,政府干部,还有一些固定住在镇上的人而已。 他们会赶早在市场转转,买点必须的东西,然后回家收拾下,去上班或者开业。 但这种人相对较少,购买东西的主力军还是附近老百姓,他们来得都很晚。 所以,大清早的小吃街,还处于启动前的预热阶段。 余秋堂四处看看,选择在一个卖茶叶蛋和麻花的小摊贩边放下筐子。 他觉得自己的神仙豆腐和这两种小吃比较匹配。 卖麻花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一脸憨笑,到处的褶子,岁月在他脸上已经割出无数道细线,或许因为做生意见人都要赔笑的缘故,让他的细纹看起来比一般人还多。 卖麻花需要专门的推车,上面配有炉子,炉上的油锅早已烧得滚烫,三根麻花在油锅里翻滚,周围弥漫着浓浓的麻花香味。 在他旁边地上还放着一个小火炉,火炉上的脸盆里是一盆的茶叶蛋,闻味道也很不错。 看到余秋堂这个本身就半大的小子,后面还跟着两个更小的孩子,穿着也不怎么好,大叔憨厚对他们笑笑,“就放这,这没有人,一会人就多了。” “那我就放这啦。” 余秋堂笑应着,将筐子放下来,抽掉扁担后突然面露难色,要是找个木板带着就好了,可以搭在两个筐子上,便是一个小小的案板。 现在是神仙豆腐都在筐子,不方便朝外拿,外人也看不到,实在不方便展示。 正犹豫着,一个一米多长,半米多宽的板被递过来,原来是大叔,他不愧是做小摊生意的老江湖,一眼就看出余秋堂的窘迫,热情地从车厢抽出给他。 “正缺这个,真是太感谢了。” 余秋堂接过木板,发现还挺沉,而且表面是抛光过的,大概就是用作案板使用。 “没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叔笑笑,又问道:“你是第一次出来卖东西?咋还带着两个孩子?” “是第一次啊,还不会,不懂的地方大叔多教教,这不想着做点东西拿出来卖,换点钱补贴家用嘛。” 余秋堂回答的避重就轻。 也没细细展开。 大叔哈哈笑道:“小事,多混几次就会了,做生意无非就是心诚,你卖什么我不知道,像我这种每天都来摆摊卖的东西,看的是长期,只要我的味道好,不胡搞,慢慢让人吃成习惯,我就算站稳脚跟了。” 余秋堂尝试将筐子放稳,发现如果将脸盆端出来,筐子就太轻了,怎么放都会摇晃,四下看看,发现身后路边有几个石头,索性抱过来放进筐子压着,总算平稳很多。 案板固定好后,又将脸盆放到案板上。 这时候慢慢人也多起来,什么卖油糕的,饸络面的,糖葫芦,芝麻饼,山楂卷乱七八糟很多,更是还夹杂着一些卖菜的,老烟叶的,五花八门。 街道人一多,便热闹起来。 很多人都彼此认识,或者熟稔,大清早见面,必少不了一番交谈,什么昨天在哪里去赶集,赚了多少钱,什么物价又涨了,最近家里孩子要娶媳妇等等。 此起彼伏,混杂在一起,像是开启一场特殊的混响音乐会。 余秋堂开始也觉得嘈杂,但细细一辨认,如今的他对声音分辨也很敏感,只要用心,就能将所有人的声音分开,随意确定想听的声音。 这就很方便。 东西安置好后,他看到现在街道上只有摆摊的小贩,暂时还没什么顾客,便让两个小孩看着,不要走动,自己提着小灵猫去野物市。 走出几十米,又想起这个年代人贩子很猖獗,连忙返回来再次叮嘱两人,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能离开摊位,小心坏人骗他们。 待两人确定明白且答应后,这才委托旁边大叔也捎带照顾着点,自己才匆匆赶往野市。 小吃街在南街,而野市则在正西面,大概相隔一里多路。 轻装上阵的余秋堂只提着十几斤东西,几乎就是没有负重,身边没有两个“拖油瓶”牵绊,他走路的速度也很快,只是几分钟就到野物市。 说是野市,其实就是一片野草地。 这里原本有个大坑,坑里长满树木,后来树木慢慢被人砍伐殆尽,坑就被留下来,年复一年生长野草。 说是野物市,也就是卖东西的人约定俗成,政府并没规划说这里就是野物交易之处,大家都习惯在这里买卖,慢慢便自发形成市场。 余秋堂离野物市还有几十米,立刻有人凑上来问他袋子里装的什么,而路上到处都是提着杆秤截人的野物贩子。 “兄弟,卖东西啊?” 一个三十多岁的贩子扯住余秋堂的袋子,不动声色掂下重量,露出很大的兴趣。 “卖。” “哥们,你这袋子里是啥?野兔还是野鸡,还是黄鼠狼,我都收的,我们在边上看看货咋样?”另外个差不多年龄的贩子立刻插过来,扯住袋子另外一面。 这是野物市的常态,不说卖野物,就是卖只鸡,也会被争来抢去。 (本章完) 第28章 猎人的荣耀 这些人看余秋堂只有十七八岁,还是个半大少年,寻思他可能是无意间搞到只野物拿来还钱,所以都想捡便宜。 事实就是,在半路上截货的人,多半都不会真心出价。 就跟旅游区某些摊贩一样,从不在乎服务质量,只要把钱收了,管你吃不吃,喝不喝东西,反正钱你要不回去。 他们也不想什么回头客,信誉啥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多地方有些人一辈子只去一次,只要永远保持新增顾客便是。 余秋堂对此自然熟悉,所以他也就是打着哈哈朝里面走,并没将小灵猫拿给他们看。 “哎,你是啥东西,让我们看看给伱出价嘛,你是来卖东西的,又不让我们看货,你想干啥么?” “就是,这娃一点都不懂事,还搞得这么神秘,好像我们会把你那东西抢走似的,你在这附近问问,我张老三在街道多少年了,有一个人说我不厚道嘛?!” “……” 这些人为让余秋堂信服,自然是满嘴跑火车。 一般山民朴实,很多人经受不住他们这样反复游说,想着反正是打来的野物,卖到哪里都是卖,便会被他们捡到便宜。 余秋堂早历经沙场,断然不会在这种地方摔倒。 拉拉拽拽,他走进野物市里中心地段,这里才是真正有眼力劲,也愿意出价的人汇聚地,而这边的东西相对外围也丰富很多。 野兔和野鸡,松鼠最多的,其次就是黄鼠狼,蛇,还有一些鼬类的皮等等,其中有个人面前摆着一张狼皮,吸引很多人驻足观看。 这人余秋堂觉得面熟,仔细回想,才认出来他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猎人,前世就打过交道。 这人有杆双管猎枪,据说是杆进口货,枪用的还不错,而地上放着的狼皮保存还算完整,看大小应该是一只月狼。 虽然月狼的体型不大,可毕竟是狼,猎人能打死狼,说明已经在行业内站稳脚跟。 秦岭有两种狼,一种是从蒙古过来欧亚蒙古种,这种狼数量较少,早些年还能看到,后面基本绝迹。 还有一种就是被称为西北狼的夜月狼,也叫月狼。 月狼是狼里体型中等偏小的分类,比一般的家犬略大,和可以作为猎犬的狼青差不多体型,不过若是比较起战斗力,那猎犬根本不是月狼的对手。 这边坊间流传着狗是狼舅舅的传说,好像狼见到狗后会害怕,搞不过狗。 但实际上,同等体重的狼与狗战斗,狗一成胜利的几率都没有,两者的区别不仅仅在于狼更具有野性,攻击性更强,而是因为狼的咬合力,耐力和顺势的爆发速度都要超过一般狗。 除非这只狗是狼犬这种杂交后的特殊犬种,又经过多年训练,这样才可能勉强较量较量。 但如果将战斗的时间拉长,狗的胜算会越来越低,所以猎人如果带着猎狗进山,遇见狼后都是围攻,或者是驱赶,而不是单挑。 狼也是群居动物,最常见的是三只或者五只为一个小团伙,最完美的是七只,也就是人们喜欢说的七匹狼。 但实际上,最大的狼群可以十只以上,甚至接近十五只,只是这样一个庞大的狼群对周围环境要求高,没有充足的下层食物链做支撑,断然支撑不住这么多数量。 多余出来的狼要么会被同族直接杀死,要么会因为被驱赶出狼群,无法顺利捕到猎物慢慢饿死,甚至还有落单被其他动物,例如豹子,豺攻击最后丧命。 在秦岭里,余秋堂见过最大的狼群是五只,公母狼带着三只狼崽子。 对于秦岭的猎人来说,名声来源就是看猎杀过的最猛猎物是什么。 而很多猎人在出售东西时,喜欢将自己猎物皮或者牙齿摆放在边上,就是告诉别人,我很牛逼,你们要是想收东西,做生意,最好来找我。 狼就是秦岭猎人的入门猎物。 其实山上还有很多比狼更猛的肉食或者食草动物,无论是战斗还是猎杀的难度,珍惜度都要强于狼,能搞倒那些,才算真正的“学霸”。 捕杀过狼,只能算是个好学生。 余秋堂走过那人,刚好看到旁边有人将几张松鼠皮和一张黄鼠狼皮卖掉,转身拿着钱走了,他便将袋子放到地上,解开口袋,将里面的小灵猫露出来。 昨晚这家伙有些不精神,还以为坚持不住多久,但给喂养东西后,经过一晚上休整,它今日又变得凶悍起来,袋子口一解开,立刻对着余秋堂就是一阵哈气。 这点倒有些像猫科动物。 余秋堂用手指敲敲小家伙的脑袋,示意它不要嚣张,两人的缘分已到尽头,马上就要分奔东西,不要搞得关系这么难看。 小东西完全不懂他的意思,眼珠子转来转去,看着周围的人们,身体紧绷,背上的毛直接立起来,显得身体仿佛都变胖很多。 它这副模样,很快就吸引到来回搜寻野物的贩子注意。 有人立刻围过来,说了声:“啥东西,”又仔细辨认,惊讶道:“这是……黑脚狸?!” 黑脚狸是小灵猫俗称,取名是因为小灵猫的小腿乃至爪子外侧都是黑色,或者深灰色,只有脚垫处才有白毛。 这家伙名字有很多,不同地方不同叫法,例如有因为它的脑袋和身子很尖,所以叫箭猫的,也有因为它的香囊,叫它香狸,或者因为它身体是一截棕色一截灰黑色,所以叫它斑灵猫等,其实都是一个东西。 “是黑脚狸,”余秋堂用个小树枝轻轻敲小灵猫的脑袋,小家伙在众目睽睽下被他调戏,非常的不满,不住挣扎着,想将绑它的绳子挣脱。 “看,多灵活,一只活的黑脚狸!” 余秋堂重点强调它活着的特性,声音提的很高,立刻吸引几个人过来。 大家看到还真是一只活泼的小灵猫,顿时很感兴趣,这是属于比较少见的野物,几天在野市上都不见得碰到一只,更不说还是只活的。 原因就是这家伙非常警觉,又善于隐蔽,而且是傍晚才开始溜出来活动,速度又非常快,即使被抓住,也一般会被打死,能活得这么活泼,实属少见。 (本章完) 第29章 拉扯价格 “你抓的啊?”有人搭讪问道。 “可不是嘛,”余秋堂笑着说:“不是抓的,难道还能主动跑到我袋子里。” “那咋出?” 做野物买卖大多走南闯北,经过试探,发现余秋堂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好糊弄,便开始尝试问价格。 余秋堂暂时也不知能卖多少。 他刚来时,路上注意到其他人买卖野兔,一只死掉的野兔,基本是一斤一元钱,若是活的,大概能卖到两块钱一斤。 也就是一只成年的肥兔兔六七元钱差不多。 但即使是野兔,想要直接抓住活的,也是需要碰机会。这家伙胆子小,抵抗力弱,稍微不留神就被活活吓死,即使抓的时候没死,带回去关一晚上,也可能死翘翘。 街道卖的大多数都是死的。 只有比较有钱的干部或者做生意的有钱人才想着吃活的,小饭馆或蒸兔摊上基本都是死兔子。 一个活的兔子能卖到六七块,小灵猫更为珍贵,他心里期望值是最低十五元,翻一倍价格应该可以试试。 “你们出啥价格,我就这么一个东西,你们好几个人问,我肯定是卖出价最高的。” 余秋堂适时表达出一丢丢的“憨厚”,将难题抛出去。 等他们出价,自己才能调整。 “伱的东西,你说个价格,我们能收的话就收,收不起你就继续卖呗。” “对对,就是这个理,你好好说价。” 这些人也都是老狐狸,一个比一个聪明,开始和余秋堂拉扯起来。 余秋堂道:“我说不合适,我要的多你们也不要,不都给被吓跑了。” “看你这娃说笑的,我们在外面做生意,还能被你吓走,你把我们想的也太不经吓,你但说无妨,我们肯定经的住。” “那行,三十块一口价,谁看的上拿走。”余秋堂见这些人都不出,那就出个价,那边两个孩子还等着呢,可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 “你咋不去抢呢?!”立刻有人脱口而出,还“气呼呼”地转身就走,仿佛受到莫大的委屈。 “你这娃,叫你好好出价,你是完全没听进去,你喊的那是价,你根本就是耍我们嘛。” “卖不到卖不到,我前几天才收过一直黑脚狸,比这个成色还好,也要不到这个价。” “……” 这些人刚才让他没出价,都一个个装着不出,余秋堂出价后,又一个个开始说贵。 这是他们惯用的套路,通过反复拉扯,一点点磨掉余秋堂耐性,最后好捡个便宜。 余秋堂当然懂这些,便笑道:“价格我喊过,你们要是谁能出得起,就出钱拿东西走人,觉得贵,你们就另外找。” 说完,他也不急不慌,一副悠悠然的模样,完全不是众人想象中的年轻不懂行情,反而更像是个经历过很多的老江湖。 “兄弟,你好好说,你这玩意到底多少出?”有人又开始试探。 “我不是喊了价格嘛?” “你喊的那个价虚太多,根本不可能卖到,你好好说,老哥我是真心想要。” “那你真心想要,就出价格,一直和我磨有啥意思?” “给你14,你看咋样?” 这人是第一个明确给出价格的人,余秋堂听到14这个数,心里大概也有了概念。 看样子,20元并不是遥不可及,稍微争取下还是有可能赚到。 “老哥,你这才是耍我吧,我要30,你一口给我还到14,人家还钱都是一两块还,你这是给我从脚跟上砍了一刀吧?” “14不行嘛,这个价格很良心啦,”那人故作热情,看余秋堂不为所动,又咬牙切齿地说:“行,给你加两块,16块,真的不能多了!” “那我还是等等其他人。”余秋堂笑的很礼貌,但就是没有卖东西的意思。 那人讪讪笑笑,不说话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非但没少,反而比刚才更多,大多都是背着袋子的贩子,夹杂少量看热闹的山民。 余秋堂这才发现,他对小灵猫的珍惜度认识还是有所不足,从山民或者猎户眼神里可以看出,这东西他们都很稀罕。 并不是大伙都能随随便便碰到的东西。 这就坚定他要价的心情。 “小伙子,我给你再加一块,17块给我。”有个女贩子在旁边说。 余秋堂还是摇头,“不够。” “那你也不能喊个价就不动吧,你这个年轻人,哪有一口价生意,生意不都是互相商量着来嘛,你便宜点,给大伙个实价。” “便宜点是嘛,行啊,看你们诚心要,我就少点,26块,一口价。”余秋堂倒是很听话,没有继续板着。 “卖不到,卖不到。”这下子有些人摇头离去,他们估计是看不到任何希望,寻思着拿到手里也赚不到多少钱。 只剩下少一半人。 其中一个五十岁上下的老头,蹲下身子,左右看看小灵猫,笑着问:“小伙子,我能看看这小家伙嘛?” 余秋堂也蹲下身,将袋子起褪开,露出小灵猫的原样,“看吧,我逮的时候,用斧头砸了腿,所有有一只腿出点问题,但不影响皮的完整,其他没事。” “我看看哦。” 老头蹲着身子换个角度,看向小灵猫的腹部,忽然他的眼睛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之处。 余秋堂一直在注意他的神情,见状也顺着老头目光看去,也是微微一怔,瞬间知道老头心里想什么。 他将小灵猫撞到袋子里,就一直没有仔细看,只是想着喂养不要饿死,刚才被老头这么已提醒,才发现小家伙胸前竟然一个个凸起都非常红润,毛发也变得很稀薄。 这只小灵猫原来还是个母亲。 看她的体型和毛发,大概是喂养过一段时间,小灵猫应该已经足月,可以半放养。 “小伙子,我可以给你出26元,但你要答应我一个事。” 余秋堂可是没想到,他真的能卖到这么多,但他稍微一想,就明白老头的想法啊,便笑着问:“老哥,是不是想让我告诉你,这只黑脚狸是在哪抓到的?” 老头闻言一怔,下意识反问:“你咋知道?” (本章完) 第30章 怒赚25块! 余秋堂心想你以为就你懂。 这山里的野物,我懂得丝毫不比你少,或者说多很多。 小灵猫因为有特殊的香味,它们很喜欢将香味留在附近的岩石,树干等地,标记出位置,吸引伙伴和幼崽聚集。 如果知道小灵猫被抓住的位置,将母灵猫的香腺分泌物抹到附近位置,小小灵猫就会循着味道跑出来,那就可以全家一窝端。 小灵猫之所以价格比其他东西贵,就是因为它主要不是用来吃肉,更不是剥皮,而是如果逮到活的,就可以进行人工驯养,割香赚取利润。 小灵猫的灵猫香是种名贵的药材,小灵猫每年可以割好几次香,这些贩子找到小灵猫幼崽,就是会贩卖给收集灵猫香的机构,利润非凡。 老头发现余秋堂真不是一般人,竟然能看破自己想法,便知道想简单忽悠过去,应该是不可能,于是便笑着说:“小伙子,我们找个地方说?” 余秋堂点点头:“行。” 既然遇见个行家,那就不用和其他折腾,这个老头也知道自己不简单,肯定不会继续想着忽悠。 将小灵猫收回袋子,提着袋子跟着老头准备离开集市,还有一些人想试试,但最终被价格给唬住,只能眼睁睁放过这个生意。 两人继续朝西走,便是一片麦地,麦子刚收完,农民想着倒地茬,暂时没有播种,也没有耕地,地里还是半尺多高的麦茬。 老头站住脚步,掏出包红塔山,弹出一根给余秋堂,余秋堂摇摇手,“不会抽。” 红塔山这时候已算是不错的烟,而余秋堂前世其实也会抽烟,还是个老烟枪,但这辈子他还没到学会抽烟的时候,便准备直接不抽烟了。 抽烟有害健康,即使自己不觉得什么,家里的亲人也会闻到二手烟,长期下来肯定不好。 老头见他不抽,便将烟放进自己嘴里,掏出火柴点了几根,才在大风中将烟点着。 “小伙子怎么称呼?” “姓余。“ “哦,余老弟,我姓秦,伱可以叫我秦老哥。” 余秋堂点点头。 “我没想到余老弟年纪轻轻,就能知道这么多东西,真的令我很意外。” 余秋堂还是笑笑,并没有针对这个话题继续谈下去,而是笑道:“秦老哥,我还有点事情,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就说你的想法吧,能搞我们就搞,不能搞我再说。” 没等秦老头说话,他又追句:“一只母的黑脚狸,外加两三只或者四五只小的黑脚狸,秦老哥准备给我开多少呢?” 秦老头笑道:“不是这样吧,现在只能说这东西有幼崽的可能性,是不是真有,还很难说吧,也有可能小家伙们已经出窝,我一个都找不到呢?” “这也不是不可能,我也理解,所以综合下来,你怎么说?”余秋堂理解地说。 秦老头微微思考片刻,说:“我提个说法你看咋样,这只母的我给你25,剩下的小的每找到一只,我给一只钱,每只给多少,等找到我们再说。” 余秋堂一听,立刻摇头。 “秦老哥,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我不喜欢事情搞得这么麻烦,我倒是有个想法,你要不要听?” “说说看。” “你这样,母的这只给我25元,然后我告诉你母的抓住的位置,你自己去找,但这个位置,你需要再花25购买,觉得咋样?” “也就是说,如果我一个都没找到,就要亏25元进去对吧?” 余秋堂笑笑:“有这个可能,做生意嘛,肯定有赚有亏,反过来说,你只要找到一直小的,就赚回了本钱,若是找两三个,甚至四五个,那不是大赚一笔?” 秦老头微微一怔。 余秋堂说的道理确实没错,这更像是一个赌石的游戏,全看运气如何。 他想了想,又说:“我再看看这只母的。” “行啊。” 余秋堂又重新打开袋口,这回老秦头可是仔细端详半天,反复看了小灵猫的腹部,不住摸摸下巴思考,最后终于是下定决心。 “我答应你,就给你一共50块。但这里有个问题……” “你是想说,我怎么保证,是将真实的位置告诉你了呢?” 老秦头又是一愣。 他惊讶地看着余秋堂,这个想法自己也是刚才冒出脑海,余秋堂就立刻能猜到。 这个年轻人,真的心细如发。 他讪讪笑道,“没错,我和余老弟敞开说,我给你的可不是小笔钱,足够一个国营厂工人一个多月的工资,若是被骗了,我可就亏大了。” “秦老哥多虑了,”余秋堂重新将袋口扎好,“这问题很好解决,你只需要先给我付25元,也就是这个母灵猫的钱,剩下的25元等我今日带你到位置,你再给我便是。我相信,等你到现场,应该能判断出我是否骗你吧?” “那是自然,小灵猫在惊慌的时候,会排泄东西,周围的草木接触会变色,并且留下味道,几日内不可能完全散去。” “秦老哥果然懂。” 老秦头被这样一夸奖,还有点害羞,挠挠头说:“英雄出少年,我这点经验都是半辈子摸索积攒,我看余老弟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深厚功底,未来肯定不可限量。” “哈哈~”余秋堂哈哈大笑,接过老秦头递过来的钱,感受着钱的温度,“我就是度个生活,可没什么想法。” 晃晃手里的两张十块,五张一块钱,他满意地说:“钱我收啦,东西给你拿好,这家伙凶着呢,可不要被咬了,不比狗咬的轻松。” 秦老头接过袋子,很是满意,“那余老弟今天还有其他事?” “有啊,还有事,我就在吃食街那边卖小吃,可能还要添置其他东西……这样吧,你下午三点在清泉塔下找我,带你一起回去。”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 “一言为定。” 两人说说约定好后,秦老头欢快地提着东西走回野物市,还想看看有没其他东西可以捡漏,余秋堂则是将钱背着人,偷偷装进内裤上的小口袋。 这个口袋还是母亲在世给缝的,就是为了装钱,今天终于有钱装了。 那是相当开心。 (本章完) 第31章 看我不捶死你! 怀揣25块钱,余秋堂底气十足。 他记得清楚,前世89年成为林场巡山员,一个月才26块5毛钱,推测这个时候可能就20块钱不到。 他一天顶人家一个月。 如果记得没错,这个时候肉就不到两块钱一斤,白面粉才三四毛。 如果将这些钱换成面粉,节省着吃的话,四个人可以吃两个月。 看来他既定方针没错,立足于大山,保持基础生活,隔三差五搞点好货,日子必然会学越过越好。 一路上回去时,沿途人渐渐多起来。 他看到有人正吆着猪慢悠悠去牲畜市,便想着等到过年定要狠狠杀头大肥猪,什么腊肉,臊子,灌肠,猪耳朵,卤猪肉全部都要吃起来。 让三姐,还有两个小孩子都好好吃个够。 还有二姐,可怜的二姐日子过得也寒酸,嫁的那个男人就知道赌钱,好吃懒做,还动不动就打二姐。 等安顿下来后,抽空要去看看她。 王淑蛾一共生了三个女儿,大姐春杏性子刚烈,火爆,和父亲及陈美娣都合不到一起,经历几次吵架后,索性基本不回娘家,只是偶尔会拜托余秋堂带点东西给自己的三妹。 二姐春桃温柔善良,是父亲所有孩子里性格最好的人,可惜越好的人命就越苦,一直到五十多丈夫死后,才算是解放,却身体很快又检查出肝癌。 三姐春梅身体残疾,自卑怯懦,一直觉得自己是关心人的负担,若非余秋堂现在照顾着,在家里也是过得难堪。 三个姐姐虽然和余秋堂都是同父异母,感情却都很好,余秋堂人老实,听话懂事勤劳,又和她们一样没了母亲,也算是抱团取暖。 余秋堂没有因为不是一个母亲就疏远她们,他上辈子最喜欢二姐,主要还是二姐还没出嫁时就对他特别照顾。 好,慢慢来。 对自己好的人,自己发达后就好好报答。 余秋堂一路想着想着,觉得未来形势一片大好,嘴角不禁露出惬意的笑容,回到吃食街,看到顾客已经非常多,比回来路上能多几倍。 “要赶紧回去摆摊,抓住这波最大的人流。”他想着,加快步伐向摆摊的位置跑回去。 临近,他发现他筐子附近围着的人格多,心里想着难道两个孩子提前打开筐子开始卖起来了? 可走到近前,推开人群,却被眼前的情景气得火冒三丈。 只见他的筐子已被人挪到边上,原本位置摆放起一个平板车,车上也放着一些筐子,里面放着辣椒,萝卜,洋葱等各种蔬菜。 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开外,身材魁梧,目测至少有两百斤的大光头站在车后面,手里还提着杆秤,正吆喝着大家买菜。 而两个孩子站在筐子边上。 余小伟脸上有道新划出来的伤口,衣服领口的纽扣也被扯掉,他正一脸愤怒盯着壮汉。 余小云则紧紧拉着哥哥手臂,轻轻地啜泣着,显然受到惊吓,这孩子从小就腼腆胆小。 这时,两人看到他回来,急忙跑过来。 “叔叔!” “叔叔!” 一左一右拉着余秋堂的胳膊,委屈的不行,余小伟刚才还没流泪,这下忍不住了,用袖子擦掉泪珠。 余秋堂大概能猜出发生何事,他轻轻拍拍两个孩子头,示意他们站在边上,然后看着一脸鄙视目光看他的壮汉,冷冷地问道:“是你打了我侄子?” “滚蛋,”壮汉没有给他好脸色,是一点也不客气,直接用秤杆指着余秋堂不耐烦地说,“再不走开,看我不捶你。” “这么说,就是你了?” “是又怎样,这个位置老子喜欢,伱们换个位置去,别挡在面前,影响老子做生意,看我不把你屎捶出来!” 余秋堂笑容更冷。 他知道这是遇见街霸了。 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乡间街头永远少不了这种街霸,他们会仗着有点把子力气,横行街市,欺负比他们生活还差的人。 要说他们过得比谁好也不是。 就纯粹是心眼坏,不欺负人就觉得手痒,不舒服。 “都是街道讨生活,我不想和你起大纠纷,现在对两孩子道歉,赔偿医药费,推着你的车子离开。”余秋堂不卑不亢地说。 壮汉静静地看着他,像看到什么稀奇怪物,突然张狂地大笑起来,“你这是在给我说话? 就你这细胳膊细腿,还想找我麻烦,也不在这清泉街道打听打听,我王二麻子是什么人,你惹我,没被捶过?” “若真有本事,就不会拉着个破车在这里卖菜,更不会欺负两个孩子,”余秋堂朝前两步,冷冷地盯着王二麻子的眼睛,“我看今天这事,是没办法和平解决了。” “哟呵,你是想和老子练练,老子正手痒的厉害,那来啊,老子让你一只手。” 王二麻子狞笑着,脸上肥嘟嘟的横肉随之波动,他将秤杆丢在筐子上,像看死人一般盯着余秋堂。 “小兄弟,算了,你另外找个地方吧。”有人好心劝告余秋堂,大概是知道这个王二麻子不好惹。 “要不我们挤挤,我给你挪开点位置。你把筐子放进来一个,换着卖也行。”这是旁边卖麻花和茶叶蛋的大叔。 “我这边也行,我们给匀匀,肯定能匀出点位置。”也有其他好心人愿意挪位置。 余秋堂用眼神向大家表示感谢,但他知道今天不能就这样算了。 如果只是占位置还好,但他伤了余小伟,扯烂他的衣服,还当着孩子面对自己下狠话…… 这不能忍! 他发过誓,不会让任何人在他面前再耀武扬威,今日退缩,就会在这个吃食街永远抬不起头。 也同样会让两个孩子对他这个叔叔失望,打击孩子们的自尊心和自信。 他必须出手,而且要雷霆万钧! “好,既然你喜欢这样,那就练练吧,当着大伙面提前说好,若是你输了,你就老实跟我侄子侄女道歉,赔我侄子的衣服和包扎费,再让我侄子扇你一巴掌,你敢不敢?” “什么,你想让一个小娃娃打我脸?”王二麻子暴跳如雷,绕过车子来到余秋堂面前,质问他:“看你小子年龄不大,胆倒是挺肥啊。” 余秋堂并不着急,他身体暗暗使劲,嘴上却淡然道:“这么说,你不敢,因为你怕输?” 注意:31、32、33章是个伏笔,如果觉得啰嗦不好看,可以直接越过,等后期想看再返回来看,但是必须写。 有不少人吐槽这几章,可能是我经验不足,没写好,抱歉抱歉。 (本章完) 第32章 练练? “怕你?” 王二麻子仿佛听到什么笑话,夸张地笑道,“不服气是不,我就让见识下呗……哎哎,你们别拉我,我说别他妈拉我!!” 王二麻子眼看要动手,周围出来两个男人忙拉住他,大家希望事情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和和气气做买卖。 人心都是肉长,看到余秋堂是半大孩子,还带两个更小的孩子出来谋生活,本就带着几分同情。 王二麻子平日霸道,在街道很讨人嫌,大家自然看他不喜。 能拉小伙就拉一把。 可令大家吃惊的是,王二麻子力气实在大,竟三两下将两人甩开,其中一人还被甩得坐在地上。 “都别拉我,谁拉我我找谁事,这小子嘴欠,我替他爸妈管教管教他!” 说着,就要上前揪余秋堂的衣领。 众人都在操心,余秋堂却自有他的主意。 他并不愿惹麻烦,只想安安稳稳发家致富,但树欲静而风不止,这就是街道的规矩,你不影响别人,别人还是会欺负伱。 避不开! 只要想在街道卖东西,所有人都会经历这种事,迟早的问题。 既然今天碰到,那就一次性解决,免得以后反复折腾,影响他的计划。 他不是愣头青,以他现在能力,捶王二麻子一顿很容易,但这样太便宜这狗日的,不能让他彻底服气,也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他要先让王二麻子张狂起来,自认为稳操胜券,在街坊面前大肆厥辞,让大家都特别希望王二麻子被谁捶死,他才会出手。 如果没铺垫,捶一顿并不能让王二麻子彻底被羞辱,反而会让其他街坊反过来怕自己。 他想在这里继续发展,肯定要注意影响,做生意也不是打打杀杀,是要有好的口碑。 所以他不断激怒王二麻子,就是让对方彻底发狂,被放到火上炙烤,大家都希望这时候能有人站出来,他再出手效果会更好。 想到这里,他后退一步让开王二麻子手,再次问道:“我刚才问的事,你咋个说?” “你让答应就答应啊,也没看你是个啥东西?!” “也就是不敢,对吧?”余秋堂语气平淡。 再厚脸皮的人,也无法面对几次三番的质问,王二麻子脱口道:“老子答应,答应又怎样,你难道还真能赢?” “好!” 余秋堂拍拍手,高声对围观的所有人喊道:“乡亲们,刚才我问王二麻子打赌,他答应了。如果他比试输给我,就赔偿我侄子的衣服,医药费,并且还要脸上挨一巴掌,大家给我做个见证,免得有些人会耍赖不承认。” 旁边卖麻花的大叔怕他吃亏,急忙说:“兄弟,算了吧……” “晚了!” 王二麻子炫耀地展示着女人大腿粗细的胳膊,发达的肱二头肌仿佛能随时勒杀一个人。 “王二,大家和气生财,都是乡里乡亲,得饶人处……” “起开!” 还有人还想劝说要王二麻子,被后者直接大声呵斥声,顿时有些害怕,不再说话。 尽管大家都很同情余秋堂,可都是在街道这里混饭吃,他们也不好正面得罪王二麻子。 见王二麻子真的很生气,脸色黑似乌云,心跳的就跟风箱,众人只好退出去,毕竟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只是默默期盼神仙显灵,让这个年轻人不要被打的太惨。 “这下没人帮你,我看你嘴还硬!?” 王二麻子说着,毫无征兆,再次对着余秋堂面门突袭一个平拳。 “呵~”余秋堂冷笑声。 拳竟打的还有点意思,不是王八拳。 但并没卵用。 打和王二麻子刚开始起矛盾,他就暗地做好防御准备,王二麻子动作在他眼里相当慢,看拳头刚动,就知道拳头轨迹,轻轻错开身体,顺势拉着王二麻子拳头向前一拽。 “啊啊~啊~啪!” 王二麻子势大力沉一拳,却没碰到余秋堂,顿时没了着力点,身体更是失去平衡,怪叫着扑倒在地。 余秋堂不急着追击,错开一个身位,沉声道:“再来。” 王二麻子恼羞成怒,只觉得刚才是被余秋堂碰巧破了他的拳头。 他挺动着肥硕身体爬起来,双眼喷火,也不再伸拳头,而是双手忽地抓向余秋堂肩膀,想将余秋堂扳倒在地。 “倒吧你~!” 在他的想象中,余秋堂这小身板肯定撑不住,等扳倒之后,他会顺势坐在余秋堂身上,脚踩着脑袋,让余秋堂跟他求饶。 然而现实非他所料。 他全力一扳,非但没有扳倒余秋堂,自己手臂反而被余秋堂抓住,垂直向下猛力一压。 王二麻子只觉双臂被压千斤重量,如果不紧跟力道向下,双臂要被压折。 就这样,待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正趴在余秋堂面前,嘴刚好落在余秋堂脚面上。 他很难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看余秋堂这种身板,也不可能爆发出那么强的力量。 结果却如此狼狈。 一时,他变得沉默不语。 周围突然变得极为安静。 围观群众们看余秋堂肩膀被抓,想着这是王二麻子招牌的动作,余秋堂肯定要被甩个七荤八素,都在暗暗为余秋堂难过,也都对王二麻子更加厌恶。 这个年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很多法规制度还没有健全,政府有些功能也没有全部作用到民间,这种仗着身体欺负弱者的人随处可见。 关键是别人还拿他们没办法。 早些年人们要活下去,尤其是西北这种自古就争强好胜之,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尊崇武力,一个人打架强,若是性格好,必然是村里乃至附近人敬重之人。 但其中也有一些像王二麻子这样的恶人,他们身体是不错,又懂得点摔跤或传武的门路,就开始仗着本事欺负人。 一直到90年代中期,才彻底进行清扫,重点打击这种乡霸,慢慢这种人才变少。 “希望年轻人不要伤得太重。”众人心里都默默想着,人们对弱者同情,是善良的天性。 可谁能想象到,结果完全出乎意料! (本章完) 第33章 来,打我 当大家看到趴在地上的并不是余秋堂,而是刚才还嚣张得不可一世的王二麻子,顿时目瞪口呆。 众人皆是一脸懵逼,看看地上的人,看看余秋堂,又看看地上的人,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太离谱了。 王二麻子还能被搞成这副模样? 他不是号称打遍附近无敌手嘛!! 在吃食街他害过多少老实人,每次欺负的对方没办法,唯恐避之而不及。 眼下却被直接搞成狗吃屎,趴在人家脚上,仿佛要去啃别人臭脚。 这个小伙子,看起来文文弱弱,没想到还有几把刷子。 先前只以为他嘴上功夫强,有点胆量,面对王二麻子不甘示弱,是呈少年之勇。 现在终于相信,这小伙确有资本,顿时大家心才放下来,随之而来便是一股莫名的喜悦和爽快。 狗日的王二麻子,叫你一直欺负人,你也有今天,你不是很狂嘛,现在咋像只狗一样。 大家也顾不上照顾生意,都吃起了瓜。 余秋堂准备收尾。 他蹲下身子,看着王二麻子,淡淡地问:“还要起来?” 王二麻子从余秋堂眼里看到嘲讽,再次聚集起刚消散的斗志,他翻身坐起身,“我只是没留心,再来!” 余秋堂也站起身,“那就再来,不过我还要卖东西,再给伱最后一次机会,输了就要认。” “一次就一次。” 王二麻子起身缓缓朝后退,后面的人也跟着向后,给他留出足够大的空间。 站定,深吸口气,王二麻子的脸色渐渐变得平静,他双手扩胸,竟是做出一个很古老的姿势,有点像是站桩的模样。 余秋堂微微一怔,好家伙,就说身体为啥这么强壮,原来还真是有点门道。 这个姿势余秋堂见过,前辈子当巡山员时,开始还有个老叔和他一起,某次老叔一个朋友来看他,晚上临时住在场站。 次日天蒙蒙亮,余秋堂起来上厕所,发现那个老人就在门口的岩石上做这个动作,看他好奇,便告诉他这是种叫“红拳”的功夫起手势。 看余秋堂很有兴趣,便给他打了一遍拳法。 外行看热闹,尽管老人告诉余秋堂,有兴趣可以练练这套拳法,急时防身,闲来强身健体,但余秋堂却没将这事真放心上。 当时他有一杆五六半,想着拳法不过都是旧社会遗留产物,再快的拳法遇见枪也是白搭,一个枪子都能送去见阎王。 要赤手空拳打死老虎,至少要武松那样的级别,可要用枪,稍作训练的小孩都能干掉老虎,何必还花费那么多功夫去练拳呢。 后来看到大叔八十岁的人,还是身强力壮,面色红润,每天上下山健步如飞,比他一个年轻人还要轻快,这才相信那东西确实有用。 可惜等他想通后,那套拳法已忘得七七八八,只记得一些简单路子。 而巡山大叔也只从朋友处学个皮毛,一点站桩姿势,和余秋堂半斤八两,并不能起到指导作用。 没想到的是,时隔多年,在王二麻子身上竟然看到一丝迹象,说明这个家伙,至少认识某个会点红拳的人。 红拳据说是当年陈传老人在关中隐居时,传给一个樵夫应付山中豺狼虎豹的功夫。 慢慢发扬开来,内容丰富,套路繁多,技法全面,以钻身贴靠、腿法凌厉、刁打巧击为其法闻名。 逐渐由三秦大地扩展到北方各省,衍生出不同的分支,但其中最出名但依然是来自关中,毕竟这里是发源地。 突然,余秋堂的记忆变得清晰起来。 上辈子他已经忘却的红拳招式,仿佛隐藏在脑海伸深处各个隐秘角落,这时全跑出来,重新汇聚成一个个完整画面。 电光火石间,他重新领悟到很多精髓。 老人说过,学红拳不定是要好勇斗狠,它还可以增强人的体质、反应能力、行走速度等。 他如今要在山里行走谋生,如果能修好红拳,能增强不少安全系数。 回过神,再看王二麻子此刻起步姿势,虽然不太规范标准,但气质已完全和先前散招截然不同。 蛮力和带着门道的发力,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就像很多时候,使出的巧劲能敲断石板,那其实就是一个发力的特殊性。 “吼~” 王二麻子忽然轻吐一口气,像台战车一般冲向余秋堂,余秋堂明显感到他这次的冲击力不同,本想放弃硬装接的想法,直接化个巧劲卸力。 可就在两人即将接触的瞬间,他忽然放弃这种规避的想法,既然他一直想搞清楚他如今身体极限在哪里,那王二麻子不刚好就是一个实验物嘛。 一直避让,何时才能正面对手。 人生也不可能处处都能躲避过去。 他放弃避开的念头,瞅准王二麻子攻来的时机,化拳为肘,直接撞向王二麻子胸口。 “嘭!” 两人狠狠撞的一起,余秋堂只觉得胸口仿佛被砸了一大锤,有点气闷。 而王二麻子则是直接被撞倒在地,抱着拳头直呻吟。 余秋堂知道碰撞用拳头肯定撑不住,所以及时缩了拳头,换成肘击,但王二麻子满腔愤怒,还想着一拳直接将余秋堂打趴下呢,哪能想到自己反而会受伤。 余秋堂平息心中的波潮,再次来到的王二麻子身边,“这下,可服气了?” 王二麻子此刻看余秋堂,眼神早已变化,就跟看鬼一样。 眼前事完全超出他的想象。 即使给他多十个脑袋,他也想不通为何余秋堂这么个少年,能有那种厚重力量。 眼看着余秋堂等他回答,他叹息声,丧气地点头,“我认输,我赔偿就是,要打我的脸就来吧,我忍着。” 说着,他挣扎起身,从里面口袋摸出几张一块钱递给余秋堂。 “看看够不够,不够我卖掉菜再给你,”又爬起身,径直来到余小伟面前,微微低下脑袋,“来吧,给你打一巴掌。” 周围气氛变得极度安静,只有远处人们吆猪经过的猪叫声,大家都意外地看着王二麻子,没想到他真的会认输。 (本章完) 第34章 生意开张 余小伟反而被吓跳,连连后退几步,不安地看向余秋堂。 不知如何是好。 小孩子的勇气往往要看形势,如果王二麻子对他一直很凶,他可能会更凶,怎么都不服气。 但碰到认错,他立刻就不知咋办。 余秋堂走过去,将钱拿在手里,衣服损坏,脸被划伤,是要赔偿费用,他也不想客气,至于从脸上抽一巴掌,他搂着余小伟肩膀,温和问道: “小伟,你这一巴掌怎么打,选择权给你,你来决定。” 余小伟咬咬牙,看着王二麻的大光头,摸摸自己还在火辣辣生疼的脸,眼神挣扎许久,最终摇摇头说:“我不想打他,只要以后他不要这样就行。” “决定了?” 余小伟郑重点头,“嗯。” “好,”余秋堂点点头,他猜测余小伟也不会想着打人,这孩子向来吃软不吃硬,看似很倔犟,但内心很善良,眼见王二麻子服软,他就下不去手。 “伱也听到了,我侄子不愿意羞辱你,”余秋堂拍拍王二麻的肩膀,淡淡地说,“你有点力气,也懂点基础拳脚,应该把这种能力用到正途上,不能仗着本事欺负人。” “你们真的不打?” 王二麻子没想到能被放过,也是微微有点意外,毕竟先前他对余小伟可是有点不客气。 给点钱都是小事,没了再赚,但若是被打脸,那就是妥妥的羞辱,刚才比试已经输了,若是还被人脸上扇巴掌,那以后在这个街道他混的就比较难了。 好在,孩子心善,这个少年虽然强劲,却也愿意点到为止,不会赶尽杀绝。 “当然,我们来街道是谋生活,不是想着和人斗气,既然你愿意认输,我侄子也不想与你计较,那这事就到此为止。” 不过,你的摊子还是必须搬走,而且以后若是想摆摊,就早点来占位置,这里的位置都不固定,都是讲究先来后到。” 王二麻子听完,沉默着过去将菜全部放到平板车上,拉着车子就走。 经过余秋堂旁边,意味深长地看了他眼,想说什么,却最后并没说出口,拖着车子萧瑟而走。 围观人群自动给让出一条道路,大家都默默地看着他仓惶离开。 一直等车子转弯,看不到影子,这边人们才回过神来,纷纷夸赞起余秋堂。 “好家伙,你这个后生不得了,看你瘦恰恰的,力气还真不小,能和王二麻子较量,独一份!” “谁说不是,刚才几个人都拉不住王二麻子,小伙子一个人就能抗住,这脚下稳当的。” “小伙子,我们要谢谢你啊,今天总算将那个瘟神给送走了,想来后面他不会再这么嚣张。你不知道,那家伙整日仗着有几分力气劲,可把我们欺负惨了。” “能咋办,想搞又搞不过,我们来就是做个小生意,也犯不上和这种人一直死磕是吧?” “那肯定,死磕干嘛,这种二愣子,谁知道惹毛了会做出啥事……小伙子,你可要当心,我看那人阴着呢,你今天教训了他,让他没有面子,说不定心里给你都记着,想着改日找你麻烦。” “这倒有可能啊。” “……” 众说纷纭,纷纷表达着自己观点,余秋堂则一直没回话,而是将他的豆腐筐子搬到空出的位置,将脸盆和碟子摆放出来。 插曲浪费他不少功夫,这时人流量已经不错,正是卖东西都好时机,他必须要抓紧时间。 众人本来还围着他呢,发现他端出来一种碧绿色,滑滑的,软软的东西,都很好奇,凑过来问道:“小伙子,你这是卖的啥东西,像香皂似的。” “啥像香皂,你会不会说话,我看像是糖……” “放屁,你以为我没见过糖是咋的,糖都是硬邦邦的,你看这东西软绵绵的,根本不是。” “说你这人没见过世面不是,你那说的水果糖,我给你说是软糖……哦,你可能真没见过,我那个小姨子不是在省城嘛,回来的时候专门给我家孩子带的,我吃了个,就这个样……” 在众人的议论中,余秋堂用竹刀削出平平一块神仙豆腐,放在碟子里。 又纵横几道,将豆腐切成很多小块,浇上他做的特制调料,又拿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放的他亲自做的竹签,分别插在小小块上。 碧绿色的豆腐,白色的竹签,浅蓝色的瓷碟,搭配起来还挺漂亮,卖相很是不错。 他这才抬头笑着说:“各位各位,这是我们家传小吃,叫神仙豆腐,口感爽滑,味道清新,吃了不仅能清热解毒,还能强身健体……” 说着,他端起盘子,递到大家面前,“空口白牙说是假把式,我提供免费试吃,大家都来尝尝,觉得味道可以,就到我这里来买些吃,试吃不要钱。” 众人面面相觑,凑近眼睛看着碟子里漂亮的豆腐,都不愿意做那个是吃螃蟹的人,这时候还是旁边卖麻花和茶叶蛋的大叔率先说:“看起来挺好吃,我先吃个试试~” 余秋堂感激地对他笑笑。 能这个时候站出来支持,这个大叔真够意思。 大叔拿起个竹签,将神仙豆腐填进嘴里,周围围观者都在观察他的反应。 只见他填进嘴时还微微有点犹豫,但几秒后,眼前突然一亮,加快咀嚼的速度,三下五初二将东西咽进肚子,脸露喜色,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这啥东西,真是不错,小伙子,你咋卖啊,我买点尝尝,也给孩子和老婆带点,你说这叫啥来着,神仙豆腐?” 余秋堂急忙揭开脸盆上的布,指着里面的块说,“这叫神仙豆腐,老叔,大的一块3毛,小的2毛,你看看你要几块?” “价格还算公道,这样,我要三块大的,两块小的……那这个拌酱呢,是怎么调的?” 余秋堂一边将大叔要的豆腐放到他拿来的盘子里,一边对她说:“这个拌料根据口味来,主要是蒜汁,葱花,香菜和还有醋,红辣子,也可以用油泼……” 余秋堂只是大致告诉拌酱方法,他保留着心眼,不可能真把比例告诉他们,万一后面自己想做这方面生意,拌酱就是核心秘密。 不过,不管如何,买卖总算开张了。 (本章完) 第35章 一只耳的大铁锅 真有这么好吃嘛? 众人看到大叔这样,都倍觉好奇,纷纷围过来品尝,发现还真是不错! 添加余秋堂调配拌料后,神仙豆腐所剩不多的苦味也随之消失,只剩淡淡清香。 “出人意料的好吃。” “确实不错,这是啥东西做的啊?” “吃起来有点像凉粉,不过比凉粉要清爽太多,还从来没吃过这种味道的东西,算了,我也来两块,等收摊回去,让孩子们都尝尝~” “我要一块大的。” “我就来以一块小的吧,我吃起来还不错,但不晓得娃娃们喜欢吃不,要是买回去不喜欢,就浪费了。” “看你说的,娃娃们不喜欢吃,你自己吃嘛。” “我吃啥,我都这么大人了,还吃啥吃……” 众人越围越多。 余秋堂没想到开场就这么犀利,他开始还在想办法暖场,沾了王二麻子的福,直接高潮开局。 他让小伟将提前准备好的油纸拿出来,根据大家需求将东西包好。 这个年代可没什么一次性塑料袋,更没有纸袋,大家买东西都是用纸包。 余秋堂用油纸已算是好,还有人用的报纸,反正是照吃不误。 物资还没有完全满足的年代,人们要求相当低,只要能吃,其他什么都不在意。 看看满大街卖菜,卖水果的,都是拿起来用手随意擦擦便开始吃,哪顾得上还有多少灰尘在上面,也就是俗话所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人买东西就是这样,往往会受到周围人的影响。 例如走在街上想找的饭馆吃饭,那种人很拥挤,排队排老半天的饭店,反而排队的人更多,反而越空空荡荡,没有顾客的人,越没有人进去。 大家潜意识觉得,人人都在吃,这么多人,那肯定里面的味道不错,起码有个保底。而那些门可罗雀的饭店,肯定是不好吃,要么为什么没人进去呢。 所以很多饭店,甚至买卖其他东西,都会找一些托,就是假装买卖,吸引真正的顾客过来。 还别说,余秋堂并不是没有想过找托,若真是生意惨淡,开始起步不温不火,他就考虑会找一些人过来,暖暖场子,形成一定气场后再规范经营。 对这东西的味道,他丝毫不担心,前世这东西传播到这边后,很快就很风靡,几个卖神仙豆腐的摊子,只要逢集肯定排很长的队伍,去晚了就吃不到。 主要这边人们口味偏重,神仙豆腐的味道很适应味蕾,而这边人又喜欢吃凉拌,喜欢用辣椒,蒜和葱,刚好也为调和拌汁提供基础。 这一番热火朝天的操作,等第一波人下来,他发现一脸盆竟然已卖空,第二脸盆也只剩下三分之二。 收到一把毛毛钱,他用一个皮筋扎成叠,暂时还没有数。 两个孩子也是帮了大忙,能将东西卖出去,两人也都很开心。 好不容易得空休息会,余秋堂便整理着筐子,这才发现早上带的腌制黄鼠还忘记拿出来,一个都没有卖呢。 便将黄鼠直接放到案板上。 黄鼠因为已经收拾腌制好,看起来也就是很普通的样,有点像是小小的黄鼠狼,并没什么让人不适。 这边人吃黄鼠肉也是习惯性,就跟吃竹鼠和松鼠一样。 “咋地,你还有黄鼠卖?”大叔得空,看到案板上摆上新东西,笑着问。 “昨天在地里灌的,有七八只,家里吃不掉,想想提过来看看,有人要的话,就便宜出。” “我看看啊,”大叔走过来挨个看看,点点头说:“还不错,个头可以,黄鼠肉太嫩反而没味,要等到下第一窝崽子之后才香。” “大叔还是个老杆子?”余秋堂也觉得是这样,但说好吃和不好吃,也只有细微的差别,一般人还真是不定能知道。 “哈哈,”大叔憨厚笑道:“说老杆子不敢当,但当时遭灾,把这些东西吃个遍,吃的多了,可不就知道味道了嘛。” 余秋堂闻言,拿起一个明显体型更大的黄鼠递给大叔,“大叔,这个拿回去吃,这就是下崽之后的大黄鼠。” “不不,这怎么行,”大叔连忙推辞,“伱拿来卖钱的,我咋能白要,你快收着!” “你拿去吃嘛,我在地里灌的,也没花费什么,再说你先前帮我护着侄子,刚才又第一个支持我的小生意,可是帮我大忙,这个算什么呢。” “那不行,那不行,我不能白要……” “给你,拿着!” 余秋堂直接将黄鼠拿过去放到大叔推车的车舱里,“一个黄鼠又不是啥好东西,你还和我这样客气。” 大叔无奈摇摇头,看实在不行,便笑着说:“那这样吧,你这个东西卖多少,我给你钱。” “送你的,不要钱。” “那不行!” “我看行……哎哎,不说了,我来生意了。” 余秋堂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摊位前,看着绿油油的神仙豆腐,眼神很复杂,好像是怀念什么。 他身上衣服很旧,袖子和胸前都磨烂了,脱出的线藕断丝连,脚上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布鞋,想必是从哪里捡来的破鞋,还不是一双。 最引人注意的是他背上竟然背着一口锅,是只二尺八的大铁锅,但锅一边的耳朵好像被什么打掉了,顺着耳朵位置,有了个缺口。 他先前就来摊位边待过,半途走了,没想到临快结束又返身回来。 “叔,你是要点神仙豆腐嘛?”余秋堂笑着问,来者都是客。 大叔看了他眼,目光又锁定神仙豆腐,“你啷个观音豆腐是卖的撒?” 听口音,应该川渝那边的人。 余秋堂大致能猜出怎么回事,相比荣成这边,一部分川渝人对神仙豆腐更喜欢,尤其是早些年,更是广受欢迎。 或许这个大叔就是从那边逃难过来。 荣成离川很近,经常有那边人翻阅秦岭过来,有人传言说,荣成起码有少一半人就是川里人。 “是卖的,你要一块?” 大叔急忙摇摇头,然后又憨憨一笑,“我不要,我没有钱,我的锅碰坏了,没有卖出去,今天没钱吃。” (本章完) 第36章 你真是个好心人 原来是碰掉了。 就说嘛,锅没有耳朵,用起来会有点不方便,将锅从锅腔提出来较困难。 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用,锅的主体本身没问题。 余秋堂看大叔说话的时候虽然笑着,但忍不住吞咽口唾沫,眼神里带着无奈。 这可能是个锅匠,专门打锅卖,不知怎地锅就变成这副模样,肯定是卖不出去。 也不知他背着这个锅能去哪。 这时候,大叔叹息声,背着锅转身,慢悠悠向前就要走,余秋堂看他走出几米远,突然想到个办法,连忙跑出去拉住他。 “大叔,你这锅是卖的嘛?” “是啊,但是耳朵碰坏了,没人要,”大叔心疼地摸摸锅耳朵,这种手工打造的锅,要成型真是需要千锤百炼,就等着成品后去卖钱,换取生活资本,变成这样,真的是无妄之灾。 难啊! “你看这样行不行,锅耳朵坏了,肯定卖不到原价,我给你出点钱,再给伱点观音豆腐,顺便给你两个腌好的黄鼠,换你这个锅,咋样?” 大叔怔怔地盯着余秋堂,脑子里估计在反应他的话,想了会才忐忑不安地问:“你说你要这个破锅?” 余秋堂说锅的时候,有意识规避掉“破锅”两个字,就是希望不要刺激到大叔。 他心软,看到这种可怜人,就非常难受。 想到大叔现在没有锅卖钱,可能接下来要难一段时间,刚好家里缺口锅,索性收了大叔的锅算了。 没有耳朵也没关系,反正也不用经常提起来,他原本打算卖掉小灵猫和神仙豆腐,要去添置一个新锅,这刚好碰到,也算是做件好事。 “对,没错,我就要你这个破锅,一份观音豆腐,两个黄鼠,你算算我还给你补多少钱好?” 大叔显然没有料想到还能峰回路转,闻言急忙将背上的锅小心取下来放到地上。 “你看清楚,这个锅没有耳朵,这边还缺个豁口,你真的要?” 大叔真是个老实人,遇见余秋堂这样的好心人,就害怕余秋堂吃亏,倒是自己先将锅的实际情况说的清楚。 若是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即使遇见这种人,肯定会想办法遮掩,巴不得将锅卖出去。 大叔这副样子,更让余秋堂觉得自己做的对,力所能及的做点小小的好事,也是积德。 这个年代很多穷人都生活的相当艰难,余秋堂自己就从艰难里经过,而现在又再次重新经受苦难,他能深刻理解,就是锅破这点小事,有可能就是压垮人最后一根稻草。 这年头,寻短见的人特别多,不仅仅是女的,很多男的也是。 生活的重担本来就压得喘不过气,无法承受更重的负荷,突然再有挫折压来,可不就容易彻底崩坏。 他轻轻拍拍大叔的胳膊,温和地说:“嗯,我就要你这个锅,你说说价。” 大叔这才确定,余秋堂是真的,没寻他开心,立刻反而变得慎重起来,手颤抖着想了想,忐忑地说:“那你再给我4块钱行不行?” 余秋堂欣慰地笑了。 大叔没让他失望,真的是个实诚人。 这个年代一口二尺八的锅,新锅价格大致在九块左右,破掉一个耳朵,若是遇见需要的人,起码卖个六七块没问题。 这大叔喊4块,肯定是有一番考量。 “行啊叔,那就这样,你把锅放下,我给你包东西,小伟你帮爷爷包两个黄鼠。” “好唻。” 余秋堂麻利的帮大叔包了一块大的神仙豆腐,要扎口时,又重新打开,帮他再加了一块。 刚好的小伟也将黄鼠包好了,他便从手里卖神仙豆腐的钱里数出4块钱递给大叔。 “叔,钱你先收好再拿东西,街道上贼娃子多着呢,可别被顺走” 大叔颤颤巍巍接过钱,看看钱,看看余秋堂,又看看钱,似乎还无法相信那口破锅真的有人要,他真的卖到钱了。 “娃儿……” “叔,赶紧收起来,小心人盯上。” 余秋堂帮着大叔将钱贴身装好,又提起筐子上的两个油包纸提到大叔手里。 “叔,拿着吃吧,路上要小心啊。” 大叔眼眶湿了,两只手里都提着东西,他便用粗粝如大树皮的手背擦拭掉泪水,颤抖着说:“娃儿,你是个好心人呐。” “没事没事,叔,快回去吧,下次卖锅要小心点哦,千万别打了。” “哎!” 大叔也意识到他继续待着,可能会影响到余秋堂的生意,便挤出个慈祥的笑容,眼泪哗哗地走了,一边走还一边抹眼泪。 余秋堂站在筐前,看他走远,这才叹息声返回筐后面,却看到余小云也跟着抹眼泪,“叔叔,那个爷爷实在太恓惶了。” 余秋堂摸摸她的脑袋,知道孩子的心思,看到别人恓惶,就会联想到自己,都是恓惶人。 “小伙子,我能拿这个换一块叫什么来着……神仙豆腐嘛?” 大叔刚走,一个大姐又凑过来问道。 余秋堂一看大姐举着个丝瓜挖成的瓢,便笑道:“可以,只能换一块小的哦。” “那就小的,我也是想给娃娃尝尝味道~”大姐麻利扯掉瓢上的绳子,估计是个卖瓢的人,刚好还剩下最后一个。 “好,你等等哦。” 余秋堂帮大姐开始包起来,大姐看在眼里,急忙喊道:“小的,我要那小的,你给我拿错了!” 余秋堂哈哈一笑,“没事,拿错就拿错了,包都包了,拿回去给孩子尝尝,喜欢吃的话,下次再来我这里买好不好。” 大姐不好意思笑道:“那好啊,下次一定还来你这里买,小伙子,你真是个好心人,刚才我就站在这里看你,你的心可真善呐。” “这不算啥,都是自己做的,来,大姐你拿着。”余秋堂麻利包好,将东西递给大姐,又将换来的瓢放进筐子里。 物物交换交易,这个年代很常见,主要还是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人们不能出来做买卖,只能用东西从其他人手里换东西。 现在政策放开,除少数物品,大多数商品都可以自由买卖,但村镇集市上还是保留原来的习惯。 (本章完) 第37章 你还不如我(加更,来点月票吧)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人群比先前还要多。 大概是因为到11点前后,正是附近人们赶集的高峰期,余秋堂的担忧完全是多余,不但神仙豆腐很快卖的只剩下几块,就连黄鼠都早已被拿个干净。 有个人一口气就拿了三个,说是最喜欢蒸着吃。 余秋堂来时一颗高悬的心总算放下来。 万事开头难,有这个好的开始,后面相信会有更好的前景。 如果能将神仙豆腐做成一个“品牌”,让人们吃成习惯,每逢赶集必然要来吃吃,那他就可以想办法扩大规模,以及积攒豆腐柴的树叶。 树叶每年从三月份开始发芽,能持续到九月份,然后就会落叶。 冬天可是吃不到的。 如果卖的好,那就可以秋天将树叶全部摘好,风干存储起来,等到冬天慢慢使用。 干的树叶和刚采摘的树叶没什么区别,相差的只是水分,而不是树叶里含有的胶和淀粉等有用物质。 当然,在集市上销售只是第一步。 将来他的目标是将这东西送进饭店,饭馆,形成产业链的供应,让更多人都能吃到。 而他只需要供货便可,这样的话,他就可以不再将时间放在这种事上,而是让三姐和两个娃儿做,固定外送便是。 要是一直在街道摆摊,能赚几个钱,他好歹是重生之辈,可不能将时间全部浪费在这种过程。 做不大的事情,就要考虑是否要去做。 正想着,看到村里一个相熟的邻居停在摊前,说是想让留一份,但是想着拿上不方便,等买完其他东西到时候再过来拿。 并且先把钱给了。 余秋堂客气一番,一边和他聊天,一边包着豆腐。 街道不远的拐角处,陈美娣和王春花站在阴凉处歇凉,看到余秋实手里执着个糖葫芦小跑着回来。 “那边是在卖啥,那么多人刚才?” 陈美娣随口问道。 今天家里事多,出门有点晚,一路上王春花又走得慢,等到街道太阳升得老高,晒的人脸发烫,她还偏偏忘记戴帽子。 歇凉的时候,余秋实说是跑进去要吃糖葫芦,便给了一毛钱让他去买。 “是我哥,在卖那个绿油油的凉粉。”余秋实将最后一个糖葫芦填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买的人好多啊,我钻在人缝里看了眼,脸盆里还有几块,我哥收了不少钱呢。” “你说是余秋堂在卖那个,”王春花一边吐舌头一边用手扇着风,半信半疑地问:“你没看错?” “我又不是傻子,难道还连我哥都认不出来,”余秋实没好气的对姐姐翻个白眼,“你不信自己过去看,不过要赶紧,一会他可就卖完走啦。” “我才不去,他卖不卖关我屁事!”王春花也翻个白眼,动作和余秋实几乎一模一样,这都是学的她们母亲,陈美娣要是不高兴,就喜欢翻白眼。 “那个东西这么好卖嘛。”陈美娣也很意外。 “谁知道呢,不过是吃起来确实还行,清清凉凉的,大夏天最是舒服,这么一说,我又想吃了呢,昨天吃那么一点,根本不解馋。”余秋实舔舔嘴唇,嘴角全是糖葫芦流出的烫,黏糊糊的,像只偷吃的懒猫。 “伱想吃个屁,那是人家孝顺你爹的,给你吃几口了不起,你还没吃够,要吃的话跟他要去,你是他兄弟,说不定能混一块?” 王春花嘲笑余秋实,把余秋实可气得够呛。 “去就去,你以为我不敢,回家我就跟三姐去要,三姐肯定不会拦着我,哈哈~”余秋实说到这里,忽然觉得找到一个好办法,顿时喜笑颜开。 “看你德性,能不能有点出息,”陈美娣敲了敲儿子的脑袋,“现在我们分家了,你不要有事没事跑人家那里去晃,搞得还以为是我让你去的,丢人。” “我不觉得丢人啊,又不是外人,再说了,我又不想分家,都是你们大人逼的啊,”余秋实没听出母亲的意思,还在坚持。 “我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赶我哥分出去,想想,他要是在家里的话,那现在卖的钱不是有我们一部分,而且我们都可以吃那种凉粉吃到饱。” “没出息!” 陈美娣看了那边一眼,走出阴凉地,开始向前走,边走边想着,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按理说绿油油的,肯定是加了某种草汁,具体是啥呢? 那种淡淡的青涩味,好像以前没尝过。 还有,为什么吃起来那么嫩滑呢,感觉是某种粉,但又不太像。 回去要好好摸索摸索,就不信,他余秋堂一个不怎么做饭的人都能研究出来,难道我还做不出来。 哼! 等老娘做出来,也拿来卖钱,看这个东西生意还不错。 “妈,我要吃棉花糖!” 身后余秋实可不知道母亲心里正谋划神仙豆腐的事,看到路边的棉花糖,拉着陈美娣就要。 “吃个屁!” 陈美娣一把甩开的儿子,“老老实实走,见什么要什么,我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啊?” “我要吃嘛。” “你再喊,我下次就不带你来了,给你啥都不买,”陈美娣看儿子胖乎乎的脸,又想起余小伟瘦弱的样子,突然有点烦躁,“你怎么不看看人家小伟,看看人家云云,都能帮着出来赚钱,你就知道跟在我屁股后面要吃的,你丢人不丢人!” “噗~” 王春花在后面的听的笑了。 弟弟吃瘪,王春花不知为何还有点幸灾乐祸,叫你小子整日和我斗嘴,挨训了嘛。 “笑什么笑,看看你啥样子,这么大的人了,还赖在娘家混吃混喝,出去都不敢跟人说,你还好意思说你弟,你自己也是半斤八两,能好到哪去。” “哈哈~” 这回轮到余秋实笑了。 “还笑我,再笑啊,你比我还不如呢!” 陈美娣听到后,心里更郁闷了,越想越气,为什么出息的孩子都出在别人家,自己苦心经营,这两个倒霉孩子,就是没半分长进。 不行,必须想办法将那个法子弄到手,到时候就能多出个赚钱的门路,想到这里,她眼珠子一转,拉过儿子笑着说:“要吃棉花糖嘛,妈给你买,但是呢,你要……” (本章完) 第38章 第38:大客户来了 当太阳将清泉塔的影子拉长到对面街道时,除了给邻居预留的一块,余秋堂或卖或换,解决完了所有神仙豆腐,就连两个脸盆里渣子都处理的干干净净。 还有人闻名而来,却被无奈告知卖空,只能等待下集再来尝鲜。 余秋堂收好东西,大致盘点今日收获。 大大小小六十多块豆腐,一共换回9.7元,加上给老头的锅钱4块,那就是共收入13.7元。 另外还换到一个舀水的瓢,一壶自己酿造的醋,三个鸡蛋,以及一块洗衣服的香皂,一袋“牡丹“牌擦脸粉。 可谓是五花八门。 换东西余秋堂也不是胡乱换,都是些有用的东西。 瓢可以用来舀水,现在都是用碗舀,非常方便。 醋则是后面销售神仙豆腐必须用到的调料,即使不换,等下到集市上也要购买。 香皂是洗脸用。 他发现不仅是两个孩子,甚至包括三姐在内,脸上的污渍都有积垢,只靠清水是没办法洗干净。 用香皂就可以解决问题,洗干净再擦点的润脸粉,脸上的皮肤就不会干的厉害。 西北气候本来就干燥,即使是大夏天,依然会觉得皮肤很干,尤其是很多干性皮肤的人,手和脸都会皲裂成口。 三姐每日辛劳,一直和水打交道,一干又冷更是受影响,所以润脸粉也很有必要。 盘点好这些东西,余秋堂准备带着两个孩子去赶集。 有先前卖小灵猫的25元,现在还有接近13块多钱,足足加起来就是接近39块,足够添置一些必需品。 他打定主意,刚要起身,迎面跑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姐,气喘吁吁地拦在筐子前面。 大姐捂着心口直喘粗气,半天累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用手势示意余秋堂不要急着走。 眼看这样,余秋堂只能稍等等。 他发现这个大姐是个剪发头,生得白净丰满,脸虽然洗干净了,耳旁却隐隐能看到白白的面粉。 她可能出来的太急,身前围着的围裙没来得及解开,围裙上沾着两片韭菜叶,灰色的长裤上也落满白色的面粉。 综合观察,几乎不难猜出,这个大姐要么是某个食堂做饭的厨师,要么就是开饭店的老板娘。 正常人这时候还没到做饭的时间,不会这么早弄的满身满面粉跑出来。 好不容易,大姐喘气平息下来,她抓着余秋堂的胳膊说:“大兄弟,那个……叫什么,神仙豆腐,就是你卖的吧?” 余秋堂点头,“是我。” 大姐闻言一喜,连忙掀起围裙,从里面口袋你拿出三块钱,“给我来十块大的。“ 余秋堂笑道:“这可不凑巧,大姐你来晚了,神仙豆腐刚刚卖完,伱看我这摊子都收了。” “啊?!” 大姐朝余秋堂看了眼,喜悦立刻变得沮丧,“我紧赶慢赶,还是慢了,你咋不多带点过来呢!” 余秋堂无奈笑道:“那东西做起来不方便,我一次性也拿不来多少,早上过来到现在时间也久了,所以就……” “那可咋办,我还想说放到我的店里呢,我是看一个进店的客人在吃,尝了一口,味道真是不错,才知道是你在这里卖,这就赶来了。” 余秋堂知道大姐确实是喜欢,但实在不凑巧,只能歉意笑笑。 “那你下次啥时候来啊?”大姐又问。 “下集可能会来,如果天不下大雨,到时候我给大姐留着,你早点来拿。” “要下集,今天是农历七号,下一集就是十一号,那不还要四五天嘛?” “确实是。” “太慢了,”大姐不愧是个生意人,想事情就雷厉风行,很是泼辣,她看着余秋堂,想了想说:“能不能明天送来?” “恐怕不行,”余秋堂摇摇头,“我们村离镇上有点距离,我也没有交通工具,只靠着腿来回,路上耽搁的时间太久,太费时间了。” “这样啊,确实也是。” 大姐也觉得余秋堂说的有道理,无奈地说:“那只能等到下集了?” 说着,转身很是失望的转身回去,可走出几步,却还是不死心地又返回来,“兄弟,你要怎么才愿意明天给我送?” 余秋堂为难地摇头,“确实不方便,得不偿失……” 其实这是余秋堂,要是一般人遇见这种事,肯定会立刻答应。 如果能每天送十块大的,也就是3块钱。 那一个月不就干到八九十块,这种好事放到一般人家,可不得笑得合不拢嘴。 大部分村民一个月全家就赚个二三十块,甚至更少,谁会拒绝这么大的赚钱途径呢。 唯独余秋堂觉得浪费时间。 他有很多事要做,也有很多比卖这个豆腐笑意更好,来钱更快的赚钱手段。 只靠卖这个豆腐,显然只能用作为辅助手段,在前期没有更好赚钱办法时,做个起步阶段。 “这样啊,”大姐懊恼地又转回身,可很快再次转回来,“那你看这样行不,如果我要的多,你能不能每天都送?” “要的多?” “嗯,”大姐看余秋堂似乎有点兴趣,急忙说,“这样,你以后也不用摆摊卖,直接将这种东西全部交给我们卖,你们只要送货给我们,保证质量记性,你看咋样?” 余秋堂心中一动,大姐这个说法,还真是有点诱惑力。 每天摆摊和定期长期供应,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前者受时间和天气影响,收入不会是很稳定,而后者则不需要考虑太多,只要将东西的质量保证,每天就能按时收钱,获得稳定收入。 “那你们出啥价格?” 大姐看余秋堂口气松动,自然开心,连忙道:“因为我要的多,免去你摆摊的时间,相当于为你节省很多便利,你看价格是否能给我优惠些。 还有,如果你以后还会继续出售,那我们的价格必须保持一致,否则我那边就很难卖出去,你说是这个理吧?” 余秋堂点点头,“如果你要的多,且量稳定,价格我适当可以给你少点。” 大姐听后,大致心里盘算下量,道:“这样,我听说你大份每份卖三毛,你给我两毛吧,我每天要五十份,你看咋样?” (本章完) 第39章 长期生意 余秋堂听到价格,开始想说太便宜,准备谈到两毛五,但转念想,毕竟人家也要赚钱,拿的太高,就没啥意思了。 再说大姐说的也没错,定期拿,那就是稳定效益,确实给他节省很多时间,相当于是一种定向的批发价,那就不算低了。 便心里接受了这个价格。 “行,如果大姐你能稳定要,我就两毛钱给你,不过我有个要求,你如果能答应,那我们就这样说定。” “啥,伱说说看。” “实不相瞒,我做这豆腐,至少需要提前三天准备材料,现在是夏季,如果做出来你不要,我也存不住,会很快变坏,”他诚恳地说,“所以,你必须支付提前三天的费用,我才能放心去做。” “还有这规矩,”大姐一迟疑,想了想笑道:“行,三天就三天,你只要东西好,提前一个月都没关系,都是乡里乡亲,我也不怕你拿钱跑了。” 说着,就又从里面口袋你掏出一叠钱,从其中抽出两章大团结,又数出十张一块的钱递给余秋堂。 余秋堂自然接过钱,边数边说,“大姐,你真不怕我跑?” “不怕,我开门做生意,啥人没看到过,你看起来就不是那种使坏主意的人。 再说,谁会带着两个孩子到处骗人呢,还有啊,若你真骗了我,不就三十块钱,我穷不死,你也发不了财,做人还是要看长期!” “数目没错,”余秋堂将收钱收好,抬头佩服地对大姐说,“大姐的格局不小,未来生意肯定能做大,那我们就这样说定,等下你带我去你们饭馆看看位置,后面我给你送来。” 又道:“对了,我叫余秋堂,家就在离这里六七公里的王家村,大姐咋称呼?” “吴美芬,吴国的吴,美丽的美,芬芳的芬,我的饭馆就是前面转盘东面,叫美芬饭店,好找。” “原来你就是美芬饭馆的老板娘啊!”余秋堂大感意外。 “咋拉?” “哦,没事,就是您的大名远扬,人人都说美芬饭店的饭菜味道好,量还足,人人都以能在你的店子你吃顿饭而乐呢。” “真的嘛,哈哈,”吴美芬显然很受用,笑的合不拢嘴。 其实余秋堂说的一半真一半假。 这个美芬饭店的饭菜好吃没错,生意做的不错也不假,最后成为清泉镇乃至荣成市出名的大酒楼也没错,但真正出名的还是九几年这个酒楼被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烧个干净。 当时据说老板娘的两个孩子,还有婆婆全部烧死在里面,当时报纸上刊登过这个消息,闹得相当大。 后来听人说,好像是吴美芬生意做大后,男人就有点歪心思,和某个服务员勾勾搭搭,结果最后闹出矛盾,被服务员的男人将酒楼点了。 具体真假,余秋堂也不清楚。 没想到重生后,因为神仙豆腐这么个小小的东西,还能和这种人拉上关系。 既然知道是美芬饭馆的老板娘,那就不用上门去认门,两人约定好,每日上午8点前将神仙豆腐送到饭馆,可以赶第一波吃饭的人流。 老板娘满意离去,余秋堂则挑着筐,带着两只小的开始购物。 首先,他带着两个孩子来到理发店,将连同他在内三个人都发全部全部收拾干净。 余小伟的头发估计是继承他爷爷,不是一般的直发,而是一头小卷毛,乱糟糟的盘旋在头上,像是个被蹬乱的乌鸦窝。 余小云的头发则是又细又黄,以前营养严重不良,长期供养不足,才成这个模样,以前的头发已经纠正不过来,只能剪断重生长一遍。 这年头理发便宜,大人一毛,小孩才五分,但余秋堂不想让余小伟被当做小孩,直接推光头,也想让小云的头发被好好修理下,便还是给了大人的钱。 等理完后,两个孩子在镜子你看到清爽的发型,几乎都认不出自己,都非常满意。 尤其是小云,毕竟是姑娘家,还是有爱美之心,之前是没办法,只好接受,现在被收拾漂亮点,还是十分高兴。 走出理发店,两人笑容还不减,头都仰得高了很多。 余秋堂又带着两人一路向前,为家里添置了一个水桶,两把菜刀,一个长的擀面杖,以及油盐酱醋,味精等等,也没忘专门买了一包糖精。 神仙豆腐有点像豆腐脑,既可以吃咸辣味,也可以吃甜味,现在这个时代当然不可能用白糖化水,人们一般都是用糖精提供甜味。 糖精是一种工业提取物,后世人们都知道它不是健康添加剂,渐渐不再使用,但其实少用一点,只要不长期吃,对人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路过针线摊时,他又专门给三姐买了一捆麻。 这边人们喜欢穿千层底,鞋底需要将麻捻成细细的麻绳。 麻是一种植物的皮,其果实也可以吃,就是陕甘人们喜欢吃的一种类似瓜子的零食,称为:麻子。 有麻,自然少不了锥子和顶针,还有一些引线。 这些都是做针线活必须用的工具和材料,不给三姐准备好,她就只能用手去徒手使力。 千层底之所以叫千层底,就是用浆糊将一层层布粘起来,放到热炕的褥子下面烤干,鞋底会非常结实,柔韧性超强。 纳鞋底时需要用锥子钻个孔,穿一次麻绳,若是没有锥子,一个鞋底拉下来,手心会被针刺出很多血窝,疼的碗都端不住。 所以,老一辈的人为什么会提到千层底都非常珍惜,就是因为其中满含着母亲或者妻子最朴实的爱,一针针的情感全部被纳入鞋底里。 “叔叔,今儿我们买的东西可真多。” 因为家里几乎是家穷四壁,所以需要添置的东西很多,一路上渐渐买下来,两个筐子都已放慢,就连小云都提着一个水桶。 “这还不够呢,我们还要买点面粉回去,你们不是喜欢吃白面馒头嘛,以后我们顿顿都吃白面馒头……走,我们先去那边看看。” 余秋堂发现前面有个在架子车上撑起的摊位,上面挂着很多布样,是个卖布摊位。 (本章完) 第40章 能买得起布?(加更,求月票) 前几年人们买布还需要布票,山民们没有布票,就不能买公家纺织的布匹,取而代之是自己用老织布机织出来的布。 两种布从质量来说,公家的布是自动织布机织,细密性和平整性都要更好,所以也耐用。 但好用买不起也没办法。 所以市面上卖的最好反而是老百姓自己织的布,也成为私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布票已经被取消,只要钱就能随心所欲买布,渐渐私布就因为质量赶不上公布而逐渐被人放弃,市面上出售的多为公布。 这时候的布匹材质,以面布和纱布为主,颜色也都很单调,主要是蓝黑红黄绿这种基础颜色,但即使这样,能买的起新布的人依然很少。 摊位旁围得水泄不通,但大多都是眼巴巴地看着,问问价格,用粗糙的手摸摸布角,最后带着遗憾离去。 吃都吃不饱的年代,人们对穿衣服要求降到很低,只要还能遮住身体,那就基本能用。 甚至很穷的地方,一家人只有一两条裤子,大人要是穿,小孩子就只能钻到被窝里。 很多大姑娘十几岁了,还没有件像样的裤子穿,导致家中来了客人,只能用被子蒙着头不见人。 听起来很夸张,却是真实的现实。 三人刚要靠近,余小云却拉拉余秋堂的手,“叔叔,我岁叔叔也在呢。” 余秋堂这才发现原来余秋实和王春花正站在布摊旁边,而他们前面的正是陈美娣,正拿着一截布和老板砍价。 那是一叠深蓝色的布,看颜色晕染的不是很均匀,一看就是最便宜的“缸头货”。 布纺织完毕后需要染色,但需要针对前面的布匹染色效果进行调整染色的浓度,温度和添加配料。 而开始调试染出来的布就称为“缸头货”。 这种布纺织质量没大问题,就是颜色不均匀,如果对颜色不敏感的人,或者在暗光下看不出差别,若是眼尖或者在强光下,就能立刻分辨出颜色差异。 所以这种布都是当初处理品,价格会相对便宜。 话说回来,即使这种便宜货,也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陈美娣要不是男人是木匠,根本不可能来这里凑热闹,最多也就是到村里,看看哪家老人有织的私布就了不得。 “一尺两毛,最低了,你看这么好的布,我拿的都不止这个价,这是看就剩下这些,才便宜让你,你要是还嫌贵就放下,别人还等着要呢。”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可能被陈美娣搞烦了,很不耐烦地想将布要回去,可陈美娣死拉着就是不放手。 “一毛八吧,我也不给伱说一毛五一毛六,就一毛八,可以了,你就卖给我吧,你也不在乎这两分钱是吧。” “我是不在乎两分钱,”老板被搞得火很大,不耐烦地说:“多你两分钱我发不了财,少了你两分钱我也不是生意做不下去,但两毛钱就是我底线,你要真不想买,赶紧放下让开,让别人看!” “哎你说你这个老板,你摆摊做生意,我来买东西天经地义,你咋还赶起人了,”陈美娣觉得被老板轻视,脸上挂不住,“谁家卖东西是一口价,买卖不就是你喊价,我还钱嘛,大家说是不是?!” 围观群众随之笑笑。 站两边的都有,没钱人向着陈美娣,把一切卖东西的老板当作恶人。 买得起的人则是觉得陈美娣胡搅蛮缠,人家老板因为是缸头货,又刚好是最后一批,已经算得非常便宜,她还是不死心。 老板也被陈美娣搞得有点烦,无奈摇摇头,“行吧行吧,算是怕你了,给你一毛八拿走,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我这小本生意也就不用做了。” “看你说的,还能亏本不成,”陈美娣喜笑颜开,让老板赶紧帮她量尺寸。 “两尺一。”老板随口说。 “你咋知道是两尺一,你都没有量,你可不能诓我。”陈美娣拉着尺子不放心。 “先前有人要,我就给量过。” “那可不行,你给别人量的时候,我也没看到啊,现在是我要买,也不是别人买啊。你要给我重新量,要不我不放心。差一点都是钱那。” “好好好,给你量,给你量!” 老板算是被陈美娣彻底搞怕了,扯过米尺快速量下,拿给陈美娣,“看,是不是两尺一,我还会骗你不成。” 陈美娣将脑袋凑过去,看眼米尺数值,又仔细看看米尺刻度,确信没有问题,这才笑着说:“尺寸没错。” “就说不会诓你,”老板没好气地口算起价格,“一尺一毛八,两尺就是三毛六,两尺一就是三毛八。” “啥三毛八,哪有我倒贴你的道理,三毛七,我一分都不会多给你!” 陈美娣却直接掏出手绢包的小钱包,数出三毛七,剩下的钱又放回钱包,仿佛慢一些就会被人抢走。 最终,她很满意拿到想要的布,心满意合地准备离去。 走出一截,身旁的余秋实突然说,“我哥他们买了好多东西。” 陈美娣一愣,“你那里看到他了?” “不就刚才你买布的时候嘛,他和伟伟云云就在边上啊,你没看到?” “我在看布呢,谁能顾得上看他们。”陈美娣没好气地说。 “那你现在看啊,”余秋实转身指着不远处的布摊,“呶,他们不就在那嘛,估计和你一样,要买布。” 买布? 陈美娣暗暗发笑,最后一点便宜的布都被她买走,还哪有他能买得起的布,剩下的高档布每尺都在三毛以上,他哪能买的起。 她站在原地看了会余秋堂,发现他好像手里拿着一匹粉红色的布和老板再说什么,更觉好笑。 买不起就不要问嘛,搞半天最后还不是要空手走,白瞎耽误功夫。 “妈,走吧,我腿都站困了。”王春华在旁催促。 “走走。” 陈美娣转身带着孩子离去,嘴角还带着几分淡淡的嘲讽,她相信余秋堂不会去买布,他们的口粮只能吃三天,怕是要首先解决吃饭问题吧! (本章完) 第41章 我的神仙叔叔 因为时间太晚,余秋堂让老秦头明天晌午在塔这等他,刚好送完豆腐,再带他去小灵猫出现的地方,他和两小只满载而归。 虽然重量不轻,就连余小云都背着一些东西,但两个孩子的步伐似乎比来时还要轻快。 今天一天买的东西,比他们长这么大加起来买的都多。 而且余秋堂还给他们买了酸酸的糖葫芦,甜甜的糯米油糕,吃了辣红辣红的臊子面,甚至还吃了甘蔗。 甘蔗嚼起来好甜啊。 他们之前在路上捡过别人吃剩下不要的一截甘蔗根,依然觉得很甜,余味久久难以忘怀。 如今两个人吃到一整根,这滋味别提有多美。 余秋堂此时在两兄妹眼里可不只是叔叔,简直神仙一般存在,他们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叔叔还厉害的人。 余秋堂看两个小家伙这么开心,也是心里很舒服。 尤其是看到余小伟笑呵呵的,想起前世的过早夭折,就更觉得这生哪怕只做好这一件事,他都觉得很值。 他和哥哥余春生感情很好,虽然余春生和余秋实都是他的兄弟,也都不是同父同母,但因余春生性格憨厚,温和,他打小就和余春生很亲。 反而到了余秋实出生后,他一直不喜欢这个弟弟,觉得他就是被他娘给带坏了,小小年纪不学好,一肚子坏水,长大后又好吃懒做,说出来都丢人。 “叔叔,我们啥时候再进山摘树叶去,这东西卖钱好快,我们多做点不就能赚更多钱。” 余小伟依然还停留在今天红火的生意里,他少年老成,深知钱的重要性,而比他只小一岁多的余小云则相对天真,还对钱没太多概念。 “不急,去的时候我带你去就是。不过我们说好的,现在我带你去,但开学后你老老实实读书,而且要读好。我要是知道伱在学校不学好,就再也不会带你去,干什么都不喊你。” 余小伟急忙点头:“么麻达。” 三人回到村口,刚要拐进回家方向的小路,余秋堂突然想起什么,让两个孩子先回去,自己转向另外一道。 向前一里多路,几乎走到山脚下,才看到路尽头有几间破旧的石头房,现在才下午三点钟,几间房子顶上却冒着缕缕青烟。 还能远远听到“铛…铛…铛”的声音。 他怀念地笑着,来到几间房前。 这是一套三间石头垒出来的房子,有两间门紧闭着,门口还挂着草编织的门帘子,而最右边一间则是个简易铁匠铺。 门口,四周墙壁,都是各种铁制农具,厨具,用具,架设在门口炉火烧得正旺。 一个精装的年轻男人正赤膊打铁,而炉台前烧火的是一个头发惨白的年轻女孩,看气色很不好,拉风箱拉得气喘吁吁,不住咳嗽。 两人看到余秋堂过来,顿时都是一愣,男人的铁锤停滞在半空片刻,才重重地砸在火红的铁坯上。 没有理睬余秋堂。 烧火的女人却对余秋堂温和地笑笑。“哥,你来了。” “问他干嘛!” 打铁者呵斥女人一声,继续沉闷着脑袋打铁,只是这会打铁的节奏感已不如刚才稳定,快慢开始变得不均匀,他的喘息声也越来越急。 “啪!” 终是再也忍不住,将锤子朝旁边狠狠一丢,没好气地朝余秋堂吼了声,“你来干嘛,看我笑话啊?你们还没有看够,我惹不起还躲不起,还追来干嘛啊你!” 余秋堂面色黯淡。 面前的这个年轻铁匠比他大三岁,是他的堂兄,也就是他最小的叔叔余得水家的儿子余秋江。 烧火的则是堂妹余春菊。 当年余春江的母亲,也就是余秋堂的小婶子得了一种怪病,突然头发全白,身上还起出一层胎记模样的东西,非常恐怖。 村里人都传说这种病会传染,要让余得水和妻子离婚,将妻子赶出村子。余得水和妻子感情很好,自然不愿意舍弃。 结果,村民们就刻意孤立他们,传闲话不说,还在大队劳动时故意针对他们,导致他们日子难以为继。 开始,余得水的兄弟们都还帮扶着他,可没想到没过几年,余春菊的头发也跟着变白,并且只要天冷,身上同样会起一层怪斑这让几个兄弟都有些担忧,开始慢慢和他们保持距离。 小婶子最终承受不住压力,某个傍晚做饭时将老鼠药放到碗里,本想让全家一起去死,却被余得水看出端倪,将孩子们支出去,最后和妻子一起走了。 当时余秋江才八岁,妹妹余春菊才五岁不到。 父母去世,让两个孩子突然成了孤儿,几个叔伯都心生愧疚,共同抚养着两个孩子长大。 可即使这样,余秋江已经开始懂事,事情的原委他清清楚楚,十几岁便带着妹妹跟着一个打铁的老人学了几年打铁,渐渐可以自食其力,便带着妹妹远离村子生活,不与人来往。 余秋堂和余秋江年岁相当,兄弟关系曾经很好,即使有这种事,依然没有阻断两人情感。 但自从陈美娣知道两人还有来往,就担心传染病传到家里,严禁他们再交往,还拉着余得金一起教训余秋堂。 余秋堂前世性格懦弱,自是没办法反抗父亲和后妈的干扰,渐渐就和余秋江关系疏远。 后来听说余秋江还是积攒到一些钱,带春菊去外地大医院检查,好像病情有所好转。 只是他们一出去,就全部断了联系,具体啥光景,余秋堂也就不得而知。 人到中年后,每每回想起曾经的往事,就非常惭愧,想起他们是亲的堂兄弟,关系又那么亲密,结果在余秋江最需要他的时候疏远关系。 即使是迫于压力,但还是与他没有抗争有关。 余秋堂回过神,想起现在他和余秋江还处于闹别扭的开始,并没有走到后面真正的淡漠和疏远。 余秋江只是生他气,但还不埋怨他,不恨他。 两人还有转圜修复关系的机会。 前世遗憾终生的事,又给他一个弥补的机会,他必须抓住不放手。 “哈哈,江哥,我为啥不来,来看自己的哥哥,还要写申请不成?” (本章完) 第42章 谁会操心你的事?! 余秋江看嬉皮笑脸的余秋堂,并没什么好脸色,没好气地说:“我不用你看,你还是离远点,小心我们把病传给你。” 余秋堂知道他心里郁闷,只能陪着笑脸继续说:“江哥,伱看我都来这了,不就证明我不是那样想嘛,别人咋想咱管不了,反正我是坚决站在你们这边。” “谁要你站这边了,咋地,你不是很怕你后妈,现在就不怕了?你也不怕你爹抽你了?“ “不怕了。” 余秋堂将筐子放在外面,径直进去坐的唯一的铁椅子上,“我和我爸分家了。” “分家?”余秋江一怔,下意识问道:“你现在分啥家,那你哥家两个孩子呢,是不是也跟着你,你连自己都混不住,咋带孩子?” 余秋堂没有急着回答,只是看着余秋江笑道:“你看看,对我这么冷淡,其实心里还是很关心我嘛。” 余秋江转过脸,如同一个中年人一样蹲在地上开始卷纸烟卷。 “谁会操心你的事。” “哎呀,江哥,你就不要和我闹脾气了,咱兄弟啥情感,你是在知道的嘛,怎么可能被别人影响,我以前那只是权宜之计嘛。这不,刚分家我就立刻来看你,不就证明这点嘛,你说是不是春菊?” 余春菊害羞地点点头。 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大夏天穿的长衣长裤,不能见一点点风,不然就会立刻犯病。 余秋堂见过她犯病的样子,就在几分钟之内,全身长满一两厘米,如同云彩的斑,摸起来大概有一两毫米厚,身体会变得非常滚烫。 他之后再也没见过这样病症的人,只能大致猜测是某种皮肤病,具体却不知具体原委。 老余家上一辈一共五个儿子,两个女儿。 到了余秋堂这辈,堂兄弟八个,堂姐妹刚好也有八个,算是家族繁荣,子孙茂盛。 但多了,其中有混的不错的,过的幸福的,也就自然有命运悲惨的,日子艰难的。 余春菊和余秋堂的三姐余春梅,就是女孩子里过的最惨的两位。 对于贫穷家庭,普通疾病都是一道门槛,更不说这种疑难杂症,一旦降临到身上,基本就提前宣告这辈子成了定局,几乎无法改变。 “你到底有啥事?”余秋江面色缓和下来,应该是气消了许多。 毕竟有感情基础在,余秋堂这样放低身段和他解释,也就没继续板着。 “嘿嘿~,没事还不能来看看你们两个,是不是啊,春菊?” 余春菊又点点头。 打铁的火炉暂时不用烧,她也没有起身,还是坐在小板凳上,老实的像只碰到猫的小老鼠。 每当余秋堂问话,她就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突然会打个激灵,然后才有点反应。 余秋堂脸上笑着,心里却暗暗为她难受。 “没事就回去吧,别影响我干活!”余秋江瓮声瓮气地说着,突然想起什么,抬头看眼余秋堂,“你确定没事?” 得。 余秋堂知道余秋江开始怀疑他与以往截然不同的表现,这也没办法解释。以前那个鬼样子,莫说现在已经做不出来,即使能做他也不会去做。 “没事,”余秋堂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余秋江,“这不是分家了吗,我指定得想办法养家活口,想来想去,我们既然靠近大山,那只能去大山里讨生活。 你给我看看,这是我想做的一个玩意儿,大致就是图画出来的样子,你能打出来嘛?” 余秋江又看眼余秋堂,伸手接过纸,只看了一眼,便意外地说:“你这是一个弩机?” “你认识啊?”余秋堂也有点意外。 余秋江点点头,将纸翻来覆去倒换角度端详着,“嗯,师父有本图册,里面有这种东西,看这形状,还是早期的重弩,旁边这些就是弩箭吧。” “没错,没想到江哥还懂这些,这就好办多了,我想法就是尽量做一张力量大,穿透力强,并且最好能连发或者短时间快速接发的弩。” 余秋堂来了兴趣,和余秋江开始讲述自己的想法。 秦岭周围的狩猎,要比东北的严格太多,主要是秦岭周围有太多的保护动植物。 其中很多动物远在八十年初期就已经列为国家保护动物,违规狩猎都要判刑。 例如1982年,有人误杀三只朱鹮,就被入刑。 想弄个枪,即使还没有禁止,但也没没那么多容易,如果渠道不正规,即使弄到也会被人举报收缴,搞不好还会坐牢。 一把重弩,如果用的不错,暂时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毕竟狩猎并不一定要猎杀熊,野猪其实也没那么多,不像很多小说里写的,漫山遍野都是野猪,走几个树洞就能看到的黑熊在睡觉。 “你看看,这弩机你能做嘛,说了老半天!”余秋堂兴致勃勃将自己的谋划告诉余秋江,他也想好了,将来要进山打猎,自然不能一个人前往。 秦岭很多地方,即使到四十年后,依然是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还有很多山脉,人类登陆依然很危险。 几乎每年都有在秦岭徒步遇难的人。 著名的“鳌太穿越”,虽然是所有徒步者的天堂,却同样是徒步失败者的地狱。 秦岭横亘南北,海拔三千七百多米,气候诡谲多变,往往前面几十米的还是风和日丽,下一段距离就立刻云雾缠绕,一个不留神就会迷失方向。 更不说,这个时代还有无数毒蛇猛兽,想一个人去狩猎,只不过是幻想。 真正的狩猎没有任何风花雪月的味道,都是生与死,血与肉的厮杀的,人类在大山里,如果没有工具的协助,想要征服各种野兽几乎不可能。 “能做。” 余秋江沉默许久,才算是答应下来,却又问道:“关键是我能做,你能用嘛,按照你画的这个尺寸,这张弩做出来估计有大几十斤重,拿不得动倒还好说,关键是能挂上弩弦,你瘦胳膊瘦腿的,有这个力气?” 余秋堂笑了。 余秋江看似不情不愿,但其实还是很关心他嘛,不愧是他选定要一起进山的人。 (本章完) 第43章 帮衬 想让人信服,与其说一堆话,不如用一个事实来证明。 余秋堂四处看看,发现余秋江身旁有个铸铁的墩子,看样子至少有两三百斤,他也不多说,直接上前将墩子拦腰抱起,在房间里转个圈重新放回去。 气不喘,脸不红,还一脸得意。 这可把余秋江看的目瞪口呆,就连余春菊也是非常好奇,看看墩子,看看余秋堂,又看看墩子,看看自己的亲哥哥。 “咋样,我的力气还行不?” 余秋江沉默着,突然趁余秋堂没注意,一把抓住他的手,而余秋堂在下一刻也暗暗使劲,两个人身紧紧相握,都看着彼此的眼睛。 余秋江一脸凝重,而余秋堂则是表情很随意。 甚至还带着一点点的笑意。 他能感受到来自余秋江手中的握力越来越强,似乎要将他的手捏碎。 但同样,他对余秋江的力道更狠。 之所以能刚好抗衡,是因为余秋江虽然力气不如他,可常年打铁,身体厚实度比他强,被他耐操。 几分钟后,余秋江缓缓放开余秋堂的手,再次打量一眼他,点点头说:“还真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有这身力气,那你以前在我面前还装的。” 余秋堂只能笑笑,具体原因也不好告知。 “这下,江哥你相信我能拉开弩了吧,还是拜托伱帮我做三套吧,弩箭帮我整五十支出来……哦,你别担心,肯定不能帮你白打嘛,我会付你辛苦费。” 余秋江沉默着犹豫片刻,点点头:“行,我给你打,但这种弩和枪没啥区别,你将来用的时候要操心,若是有个意外,就难收场了。” “放心啦,这点把握我还是有的。” 说着,余秋堂来到门外,从筐子里翻出一买的麻花,拿给两兄弟各一根,然后掏出十块钱给余秋江,“江哥,现在我还没什么钱,十块钱你先拿着,不够的话后面我再给你。” “钱拿回去!” 余秋江推开钱,淡淡地说:“打这几个东西,要不了多久功夫,三天后你来拿货吧。” “拿着吧,江哥,你是靠这个吃饭的,耽误你功夫,不给钱,那你拿啥生活,再说还有春菊的病……” 余秋堂微微犹豫下,还是说道:“江哥,春菊的病或许有治疗的方法,等将来攒到钱,可以带她到大城市看看,说不定就治好了呢。” 余秋江眼睛微微亮了片刻,但很快又黯淡下去,摇摇头,将烟蒂扔进火炉,重新提起大锤。 “江哥,如果到时候需要,我肯定会帮你一起办法,我们是兄弟嘛,有事互相帮衬是应该的。” 余秋堂诚挚地笑笑,和春菊说了再见,离开铁匠铺。 这些都是对他有恩之人,也是亲近的人,前世各种原因辜负了他们,这辈子若是有可能,希望大家都能过的好好的。 从开始起,心里就不要彼此生出芥蒂。 余秋堂回到家,发现余春梅和两个孩子已在做神仙豆腐,看他回来,拉着他过去指导。 他像模像样地看看,其实也说不出啥,这东西做起来本来就很简单,只要能抓住草木灰的份量以及沉降时间,就能做的很好。 是个熟能生巧的过程。 开始第一锅出来还是有点松散,上面坑坑洼洼,那是没有充分混合,里面还残存着气泡缘故,经余秋堂点拨,后面就没问题了。 抽空,余秋堂将买的各种针线和布拿给余春梅,余春梅开心坏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简直是爱不释手。 她做梦都想不到,还能用到这么好的布做衣服。 “三姐,你不是手巧嘛,这布我买了三种颜色,也有多余的,你就给咱们各做两套衣服,一套薄的,一套厚点的,这天马上到秋季,孩子们都没个厚衣服。” “用这个布做啊……” 余春梅还有些舍不得,觉得好可惜,孩子们穿衣服特别费,再好的布料穿不了多久就磨烂了,最终还是要补很多补丁。 余秋堂看出她的犹豫,不由笑道:“嗯,就用这个做,你放心,以后我们还会有更多钱,买更多布,等过段时间,我再买点布和棉花,你给咱们每人缝一套棉袄和棉裤,再给做双棉鞋……” 余秋堂事无巨细地和余春梅说着,开始还好,不大会余春梅就觉得好笑,心想这个弟弟年龄不大,说话咋还啰嗦起来。 这些事情不用他说,难道自己还想不到嘛。 家里没个老人,秋堂也还没娶亲,指望其他人也指望不上,可不得自己这个姐姐操心。 只是她的身体不方便,要不其实还能做得更多。 “还有,我买了白面,以后我们白面和其他面混着吃就好,上午吃白面馍,下午吃其他面,先把大家身体都补好,我们大人还好,两个孩子正在长身体,可不能被饿着。要是一辈子都长不高,可就麻烦了。” 余春梅本想说还是将钱攒下来搞房子的事,但又觉得余秋堂说的没错,房子重要,身体也重要,就听弟弟的安排吧。 “还有就是做神仙豆腐,”余秋堂还是没忘记叮嘱,“我和别人谈了个生意,每天要十块钱的,我算了下,刚好二十五斤,就麻烦你在家辛苦做,现在孩子们还能帮你,等他们上学,估计你要更辛苦……” “不辛苦,这算啥辛苦,做熟练了不费啥劲,就是耽搁的时间长,你就放心让我做吧,”余春梅急忙表态,“现在我们家里四口人,可不能担子全部压在你一个人身上,姐能帮你做点事情,开心着呢。” 余秋堂还想说点什么,但咽进肚子里,只是微笑道:“好,我们一起将日子过好,三姐你放心,等我们安顿好,我就想办法给你检查身体。” “我……”余春梅想说我这身体我知道,根本不可能治好,白浪费钱和精力,但看到余秋堂真挚的眼神,却又没说出来,只是欣慰地点点头,“……等着那一天。” 这时候,厨房的门帘突然被掀开,余秋实端着一碟四个苹果站在门口。 “三姐,哥,我妈让我给你们拿点苹果过来吃。” (本章完) 第44章 线索 这个女人。 余秋堂看到余秋实,瞬间知道咋回事。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陈美娣怎么会好心到主动送苹果,定然是想趁着送苹果的机会,看看他们的神仙豆腐怎么做出来。 她自己肯定不会亲自过来,余秋实再怎么说,也是余秋堂的亲弟弟,派他做奸细,最好不过。 果然,余秋实站在门口,两只小眼睛就四处提溜转个不停,看到锅旁靠墙放的袋子,立即表现非常有兴趣。 余家的孩子长相相差很大。 主要还是三个母亲的长相差别迥异。 三个姐姐的母亲王淑芬长相有点像是男人,脸型坚毅,线条硬朗,所以三个姐姐相貌都是一般,属于那种放到大姐上,人不怎么注意的容貌。 余秋堂的母亲身材高大,脸圆圆的,眼睛很大,所以生的余秋堂也很高,长相略带清秀,不太像是出生在西北的汉子。 而余秋实的母亲则是有种特殊的风韵,她身高不太高,身材也不胖不瘦,长相呢单提出来其实也很一般,甚至还是个小眼睛,单眼皮,但放到一起,就有种特殊的味道。 反正村里很多人谈起余秋堂这位后妈,都说她长的很有味道,打扮起来很洋气,不像是个农村妇女。 可有些孩子是继承父母优点,有些则是汇聚父母所有缺点,余秋实恰恰就是这种不幸结合的产物。 他脖子短短的,眼睛很小,脸盘骨架很大,不怎么胖,脸就肥得跟个包子似的,配上好吃懒做,有点蠢笨的性格,也就是陈美娣这个母亲喜欢他。 亲戚朋友们见了都摇头。 余秋堂这边还没说啥呢,余秋实就将苹果碟子端过去放到锅沿上,顺势将脑袋凑向锅里,指着绿油油的糊状物问道:“哥,这是啥东西?” “你给你妈就说,神仙豆腐全靠在锅里熬,熬熬就出来了。” “哦,行。” 余秋实点头,快速将苹果一股脑拿得放到旁边,端着碟子跑出厨房。 他这个动作,看的余秋堂也是很无语,不禁揉揉眉头。 老余家看来真是没什么聪明基因,陈美娣那种反通透的女人,生出的儿子竟是这种愚笨。 根本不用使什么阴招,直接就被忽悠出原因,并且忽悠走了。 这时,小伟和小云抬水回来了。 现在家里既然要做神仙豆腐,用水量就大幅提升,两个孩子抬着两桶水,晃晃悠悠踏进厨房,桶里的水一路播撒,已经不足三分之二。 放下水桶,余秋堂让小云跟着余春梅继续做豆腐,现在容器充分,不用来回倒腾,做起来能快一些时间,估计半个小时就能做一锅。 他将余小伟带出大门,在外面地上挑选半天,找到一块直径大概一公分左右的不规则石子,“小伟,给你交代个任务,伱拿个袋子,在水渠边给咱们捡类似这种规格的石子,搞个半袋子回来。” “打弹弓用的,对吧?” “没错。” “交给我,保证完成任务。”余小伟跑进院子,拿个袋子冲出地坑院。 余秋堂则是回到窑洞,找出压在被褥下面的酸枣木树杈,拿拿出今天在集市上收集的破自行车车胎,开始制作弹弓。 制作弹弓的门槛很低,这个时代很多小孩都会做弹弓,无非是一根树杈绑个橡皮筋,就可以当作弹弓使用。 但这些弹弓弹性不足,准确度也很难保证,回本都是孩子们的玩具,最多碰运气打几个粗心的鸟。 余秋堂需要的是力道更大,更扎实,改造上瞄准器的弹弓。 弹弓架自然不必多说,在反复熏干的酸枣木树枝,弹线则是用自行车内胎充当。 一把弹弓好不好用,其实就是看其弹力和准心,而弹力稳定,又恰恰是准心稳定的基础。 弹性可以用牛皮,羊皮准心代替,甚至商店还会卖一种空心的弹性橡胶管,本来是给自行车做气密芯用,也可以拿来做弹弓。 但牛皮和羊皮要经过特殊处理,还会被蚂蚁咬,橡胶管的弹性太弱,能射出的距离很近,若是强行拉得太长,又会失去准心。 综合比较,还是车的内胎好用。 有些小孩子不喜欢用,你说因为车胎的弹性要更大,拉开需要更多力气,一般孩子要么拉不开,要么勉强拉开却没办法控制颤抖的手,根本无法打准目标。 而这些,恰恰都是余秋堂不用考虑的事。 他最不缺乏的就是力气。 一边做弹弓,他一边想集市上发生的事,那个王二麻站桩的姿势,就是以前那老头的拳法根本,说明如果好好练,说不定自己各项属性还能继续上升。 干脆从明早开始,每日练会那个拳法吧,也算是多个本领。 将来入山,遇见的意外发生,把人逼到要近身搏杀时,身体素质越高就越好,不说反杀,起码留有青山的资本。 好,那就这样,明天顺便拉着侄子一起和侄女一起。 侄子嘛,自然是为后面做准备。 侄女,就当练个防身术吧,这个年代社会治安相当糟糕,贩卖人口和流氓罪层出不穷,一个姑娘家家,万一遇见点事,起码能有反抗的资本。 . 新厨房。 陈美娣看余秋实回来,接过盘子丢在边上,急忙抓住手问:“看到没有,是咋做的?” 余秋实道:“我哥让我告诉你,就是熬一锅绿油油的糊糊汤。” 陈美娣不解,便用怀疑的目光看向儿子,这个笨蛋,肯定是被人家骗了,还告诉我……什么,说是让告诉我,那臭小子,这么快就发现我的目的了。 “是真的嘛,我进去时,那东西就在锅里正熬着呢,看起来就是半锅绿油油的东西,别看那屋子里气大,我还是能的到。” 这么说,是真的了。 陈美娣陷入迷茫。 要是仅凭这点线索,那和没线索是一样的,能熬出绿油油的东西的东西多了,谁知道是哪种呢。 那臭小子肯定是猜出我的心思,故意惹我生气呢。 “算了算了,你去玩吧。” “哦。” 余秋实转身出去,陈美娣目光收回来,却在刚才儿子站着的地方面上,发现脚下掉的一片树叶。 (本章完) 第45章 酸辣和甜 陈美娣开始以为叶子是在外面带回,准备拿起来扔出去,但就在扔的瞬间,忽然鬼使神差放到鼻子下面闻闻,立刻有股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 虽然很微弱,但她却依然能确定,这个树叶的味道和那天吃的神仙豆腐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余秋堂那个神仙豆腐,原材料大概就是这种树叶,再结合刚才儿子所言,她立刻就大概能猜出这种豆腐的做法。 无疑就是将这种树叶熬成糊状,然后冷却成固态吧。 或者稍微复杂点也有可能。 但只要有树叶做原料,靠她的智慧,肯定能摸到做的方法,最终也做出那种豆腐。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树叶到底是什么叶子呢? 她仔细回想见过的所有树木,好像都不属于,这毫无疑问,是一种自己从没见过的树木。 而从这个叶子还是青色,湿叶来看,叶子定是从山上采摘而来,又考虑到以余秋堂目前的能力,还带着余小伟个半大小子,肯定不能去深山,自然是山脚边缘,这树大概率是长在大山外围。 嗯…… 大概就是这样。 虽然这个信息还是不够多,但范围已经缩小,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找到这个这种树,得想想办法。 她一个女人家也不敢进山,儿子还小,顶不住事,丈夫的话…… 好像可以让他去。 反正他也经常需要进山选择木头,顺便帮她探查出来不就好了。 想到这里,陈美娣感到一阵轻松愉快。 臭小子,还想背过我们发大财呢,我看你能舒服到啥时候,前几天想着和我们分家,大概就是因为这东西,就担心我们沾光。 果然没错看他,就是个白眼狼。 . 等余小伟回来,余秋堂将袋子里的石子倒出来,挨个挑选,丢掉一些会影响距离,速度以及填装的,最后留下来小半袋子,大概三五百个。 刚好他也做出一个弹弓成品,便让余小伟尝试尝试。 余小伟原本充满热情,可在接过弹弓后,发现不管咋样都无法拉开,这才开始迷茫,若不是余秋堂随手就拉开,余小伟还以为这弹弓压根人就不可能拉开呢。 “这个弹弓最多也就十几公斤的力,你若连这个都拉不开,那后面我做更厉害的东西你肯定玩不了,”余秋堂倒没有打击他,耐心和他说: “弹弓能不能打准,肯定重要,但前提是伱手要稳定,手稳定的前提又是你的力量远远超过需要的力量,这样才能掌控自如。” 余小伟低头想想,尝试着询问:“叔叔,其实就还是要锻炼力量是不是,我现在就是力量太小,使用全身力气都拉不到最大,身体里就没其他力气控制了,对不?” 余秋堂揉揉他的脑袋,“聪明,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啊,这个弹弓我就送你,你也不要急,慢慢锻炼力气,什么时候你能一口气将弹弓拉开一百次,就完成第一步,然后再谈准心的事。” 余小伟点点头。 两人在院子里聊天的时候,父亲从外面回来了,看到两人在拿着弹弓,他面色不禁一黑。 不知嘴里嘟囔句什么,掀开门帘进了他的窑。 次日清晨,余秋堂率先起来,带着两个孩子活动筋骨,然后学习站桩。 由于他在孩子们心中地位很高,所以昨晚商量时,她们基本没有疑惑,知道反正叔叔让她们练,肯定的对她们好。 余秋堂陪着她们一起站够一个小时,然后洗把脸,背着筐子出门。 没人在后面拖累,背着二三十斤的的东西,对他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一路健步如飞,七八里的路,半个小时就已经走完。 来到美芬饭馆,看到饭馆的店铺已经开门,正在卖一些包子花卷和豆腐脑等早餐。 吴美芬正在忙碌,看到他来了,让伙计从后门将他带进饭馆。 “这么早就来了,我还以为你要等到九十点前后呢。”吴美芬给余秋堂倒杯水,放到后堂的柜台上。 “早送来,你们早点用,”余秋堂将盖在上面厚厚的布去开,露出下面晶莹碧幽的神仙豆腐,后台里立刻飘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味。 “昨夜新做的,晚上还用冷水镇着,材质新鲜,味道本色都在,一点不含糊。” 余秋堂拿指指豆腐中间夹的一个小块,“尝尝,味道咋样?” 吴美芬闻言夹起放进嘴里,慢慢嚼着,品尝着神仙豆腐特有的香味,“味道很奇特的,我很喜欢,不过和昨天尝的味道好像不一样。” 余秋堂并不着急,变戏法似的从口袋掏出两个瓶子,“给,这是我调制的两种拌料,你拌进去再尝尝。” 吴美芬找过碗筷和刀,又将一块切成小块分别放入两只碗,又分别将入两种拌料,再次尝试。 这次,她只吃了一口,就立刻喜上眉梢。 “对对对,就是这个味道,到位,真到位嘛,”说着,她又去尝另外一种味道,刚一入口,她立刻好奇地看和余秋堂,“甜的?” “对啊,甜的。” 吴美芬似乎有点意兴阑珊,“这么好的东西,加上糖水就显得没那么带劲了,还是酸辣的最过瘾。” 为验证她的话,吴美芬将酸辣的半小碗一口气吃个干净。 余秋堂对她这种表现并不奇怪。 荣成乃至三秦大地人的口味,基本都是酸辣为主流,尤其是吃饭,大多都不喜欢吃甜味,吴美芬作为饭店的老板娘,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但余秋堂却依然笑着说:“其实你可以试试,大部分人都喜欢吃酸辣的,并不代表没有吃甜味的需求,你可以单独调制好不同的拌料,询问顾客需要什么味道,后加入就行。” 吴美芬转念一想也是,若是真没人吃,那也不浪费时间,就多卖酸辣的便是。 余秋堂不遗余力建议卖甜的,自然不是希望推广甜味,他希望这种东西的销售,不止是人们吃饭几顿饭才会吃,而是能随时想吃就吃,就有点像是买了瓶饮料。 准确来说,就像是后世的奶茶~ (本章完) 第46章 偶遇 在余秋堂耐心建议下,吴美芬最终答应可以试试看。 反正就像余秋堂所说,熬制点甜的拌汁留着备用,万一有人需要呢。 也没有什么损失。 余秋堂还和吴美芬开玩笑,若是她没有做甜味的想法,那就留给自己做吧,互相不干涉。 玩笑归玩笑,将来会不会真这样做,谁说的定呢。 赚钱的机会往往都是与时代紧密相连,现在不好做,不见的后面就不行。 按照两人约定,余秋堂离开“美芬饭馆”后,怀里又多了十块钱。 就这种赚钱速度,只要能稳定保持,他即使不用入山讨生活,也能过的很舒服。 一天是10块,一个月就是300块,半年就是1800块,已足够他新建个院子将他们小四口安置进去。 他昨天去看余秋江时突然有个想法,何不就在山脚下建个住处呢。 那边的地都因为被大山吸走营养,所以很贫瘠,基本没有人愿意要,暂时还荒着,若是能以很便宜的价格承包回来,在上面修个大院子,不是爽歪歪。 免去和村里这些破人打太多交道,并且后面不管在山上打到什么,回来后可以直接进院子,也不怕被村里其他人看到,惹出不必要麻烦。 这些人,眼红症可多了。 那是现在他还比较弱,所以大家不放在眼里,若是他慢慢起来,逐渐木秀于林,肯定有一大堆的人想办法整他。 要知道,这个村子叫王家村,村里至少三分之二的人都王,村里还建有王家的祠堂。 若是他们看自己不顺眼,应付起来就很麻烦。 嗯,这个思路可以试试。 最好是趁着他如今还不成气候,是吴下阿蒙的时候,就低调搞定。 余秋堂背着空筐子,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沿着街道慢慢走着。 昨天街上人太多,几乎是摩肩擦踵,挤得他昏头转向,也没顾得上仔细看周围环境,今天来的早,和秦老头约定的又是中午,所以暂时就还有一两个小时可以放松。 趁机仔细看看这个长大的镇子,和记忆里的镇子缓缓重叠。 他今后要以这个镇子为基础盘发展,就必须将镇子此刻的状态和几十年后的状态尝试比对,就像两张不同年代的地图,叠放在一起,才能清晰看到不同时代,同一地点的变化。 走着走着,天突然飘起小雨。 开始还只是蒙蒙细雨,勉强可以维持,又走了几分钟,就变成了中雨。 余秋堂只好站在一个门市门口等雨。 这一等就是十几分钟,雨非但没有变小,反而越来越大,即使站在房檐下,溅起的泥水依然打湿了他的裤腿,他没办法只好尽量将身体紧挨着商店的墙壁。 这时,就听到里面有人喊道:“你进来啊,等雨停了再走嘛。” 余秋堂转头回去,发现是商店柜台大姐喊他。 大姐慈眉善目,对他招招手,又指指外面的雨,“这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停。” 余秋堂看看商店地面,又看看自己的鞋子,笑道:“还是算了,谢了大姐,我鞋底都是泥水,你的地面这么干净,踩脏还要再打扫。” “这算啥呢,打扫就打扫,还能累死人咋的,”大姐摇摇手,不以为然,“这八月份的雨啊,可是杀人的,你淋的时候不觉察,回去就可能感冒发烧,伱爸妈看到多心疼。” 得。 这大姐又将余秋堂当作半大小子了。 谁叫他生了张秀气年轻的脸呢。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他总能遇见这种好心人,颜值肯定发挥了一定效果,若是生得猥琐丑陋,怕是不被拿笤帚打走就算好。 既然大姐这么热情,他也就表示了谢意走到里面。 想起大姐好心让他进来,那就干脆买点人家东西吧,反正家里还要添置一些东西呢,就当还了人情。 正看着呢,就听到又脚步声“噼里啪啦”由远至近,很快到了门口,是两个年轻姑娘的声音。 “呵呵呵呵~” 率先就是一阵清脆,银铃般的笑声,余秋堂觉得笑声好像很熟悉。 “看你,我说等雨停了再过来,你非耐不住性子,现在可咋办,我们的衣服都淋湿了。” 余秋堂正绕过柜子查看熟悉的笑声来源,听到后面这女人的声音,顿时一惊,站在原位没有露出脑袋。 “哎呀呀,都是我不好嘛,姐,把你淋湿了,我也被淋湿啦,就算我们两清嘛。” “就你一天不听话,米雅红,咱娘操心不是没道理,你这样将来可有谁敢要你,勉强塞出去,怕是都要被人送回来娘家~” “嘿嘿,姐,你还是关心你吧,你今年可都十九啦,二叔家娟姐孩子都要过满月……啊啊,别挠我,别挠我嘛。” “叫你再取笑我!” “不敢了,我不敢啦,我以后不敢啦好不,求求你放过你不懂事的妹妹吧~” “你啊~” 被称为雅丽的姑娘宠溺地笑笑,径直朝商店里面走来,经过转弯处,看到一个高大但清秀的小伙子就静静地背靠着货架,一动不动,像是被人固定在这里的塑像。 她对着小伙子笑笑,小伙子也回以笑容,但那个笑咋说呢,非常僵硬,比哭好不到哪里去。 这让更好奇了。 走过去很远,又忍不住转头看了眼小伙子,发现他好像还是保持那个姿势,顿时把她逗笑了。 这时妹妹米雅红也跟着过来,同样被吓跳,但很快她的脸就微微发红,跑过去拉着姐姐的手臂,偷偷在姐姐耳旁说着什么。 米雅丽用手肘碰碰她,看她还笑的不行,偷偷拧拧妹妹的肚子,这才制止妹妹。 两人商店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为一条白底蓝花的丝巾。 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爱不释手。 “雅红,喜欢的话,姐就买给你,作为你的生日礼物,祝我们的小雅红越长越漂亮,将来找个俊俏的好男人,过上好日子。” “嘿嘿~那我就收下啦,你对我真好,姐!” 米雅红迫不及待围着丝巾去柜台小镜子照来照去,越看越满意,而还停留在货架旁的米雅丽则是轻轻抚摸着另外一条同款丝巾,眼里充满不舍。 (本章完) 第47章 提前邂逅(加更求月票) 一直等两个姑娘离开,余秋堂才恢复正常。 他当然不是那种见女人就挪不开步子的好色之徒,实在是他万万没想到竟然在这个时间,这种地方,能碰到他的妻子米雅丽。 他之前一直不急老婆的事,是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老婆还远着,他和米雅丽是经媒人介绍,二十一岁才认识,二十二岁才结婚,离现在还有四年多呢。 余秋堂和米雅丽感情很好,上辈子米雅丽跟他吃了很多苦,这辈子肯定要想办法让她过上好日子。 他潜意识里将和米雅丽在一起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想不到今天这么偶然,竟然碰到19岁的米雅丽。 她可真好看啊。 前世碰到米雅丽时,她已经二十出头,虽然依然很年轻,却已经被生活压得没了这么活泼的性子。 现在的少女,才是最美最可爱的时候。 这… 完全打乱节奏嘛。 他现在一心想着赚钱,搞家业呢,就这么碰到米雅丽,搞得这么早心里就开始有了牵挂,真正的让他“无奈”。 这时候外面雨已歇,余秋堂跑出商店,刚要离去,突然想起刚才米雅丽看到那条丝巾的眼神充满渴望。 她没有多余的钱,估计也是辛苦攒的钱拿去给二姨子米雅红买了生日礼物,实际上她自己也很喜欢那条丝巾。 可惜她是米家的大姑娘,只有她记住别人,弟弟妹妹却很少关心到她的需求,她也就是刚刚成年的少女啊。 突然想起刚才两姐妹说是在干活,他便知道她们是在镇西边一家杏核加工厂干活。 荣城盛产杏子,几乎家家户户院子周围都种满杏树,附近还有好几个山头上也全部都是杏树。 关于杏子的产业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主要分为杏肉加工和杏核加工。 杏肉会做成杏脯,销往全国各地。 杏核也是经过一些药物浸泡,去除杏核里的苦味,然后作为干果销售出去。 所谓的杏核厂就是加工杏核的地方。 这时候机械化还很落后,杏核里一些发霉的,空壳的等等不合格品都需要人手工分拣出来。 因为女人天生手巧,分拣的速度更快,所以方圆附近的女人们被广泛招到这里当分拣工。 米雅丽在这个里面断断续续干了近10年。她做事麻利,手底下活儿干净,非常受厂领导喜欢,拿到的工钱也是最多。 一段时间不去,厂里面就会托人询问。 余秋堂也是从刚才他们谈话字里行间的意思,突然想起了这个事,他知道米雅丽在嫁给他之前已在杏核干了好几年活儿。 既然这样的话…… 他突然有个主意,老脸为之一红,花一块三毛钱买了那条丝巾,循着记忆朝城西跑去。 因为是抄近路,他赶到杏核厂门口,刚好看到米雅丽两姐妹走进大门,便站在远处等会,确定两人走远,这才“匆忙”拿着丝巾,敲敲门房的窗子。 “干嘛的?” 门房大爷警戒地盯着余秋堂。 “大爷,麻烦你将这个丝巾捎给刚才进去的那个姑娘,她叫米雅丽。” 余秋堂说着,将丝巾连同五毛钱递给大爷,“这五毛钱您辛苦,留着买几包烟抽。” 这时候很多烟就几分钱,一两毛钱,五毛钱是够买几包的。 余秋堂知道既然米雅丽在这里干活,以后和这个门房打交道的时候多着,提前打好关系,以备不时之需。 “你是干嘛的?” 门房大爷并没有立刻去接东西,而是从抽屉摸出个老花镜戴上,脑袋伸出窗子打量余秋堂一眼,眼神里充满警戒和质疑。 余秋堂立刻明白他被当作坏分子了。 这时候还有一种罪叫流氓罪,尺度还挺严格,稍微一个不留神,就能被以流氓罪抓起来。 门房大爷一看就是老积极分子,警戒心相当强。 余秋堂连忙解释道:“哦,大爷,就是一个喜欢的姑娘,但又不好意思跟人家说,所以偷偷送点东西,没啥其他意思,你不信的话,我可以说出那个姑娘家住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行了,”或许是余秋堂人畜无害的笑容让大爷放松警惕,将丝巾放到边上,钱给余秋堂扔回来,“我不买烟抽,东西放到这,我给伱捎给她。” 余秋堂见状也不啰嗦,将钱又收回来,看样子大爷还是个本分人,不愿意要他的东西。 那后面再想想办法,看他有什么其他喜欢的玩意没。 和米雅丽的事,只能从长计议,暂时他们都年龄还小,也不急着娶亲。 只要看好不要被人撬走就行。 按照前世的时间线,只要什么都不做,他们会在四年后因为相亲走到一起。 可问题是,他现在重生了,又知道心爱的妻子就在那里,要完全不去理睬,苦等四年,那真是难为他了。 而且,前世反正不认识,水到渠成地就走进一家门,这辈子心里对她有牵挂,就想着她那么好的姑娘,肯定也有其他人惦记,万一她一个心动咋办? 心已经不能再那么安静。 这事闹的,不碰见啥事都没,一碰见就乱了心。 谁让他前世和米雅丽感情好呢。 两个人相处几十年,从贫寒到日子过得富裕,很少拌嘴,有时候他烦恼的不行,米雅丽总是会温柔安慰和化解,并愿意在贫寒里和他相濡以沫。 感情深着呐。 一边想着,一边往回走,回到镇子中央,看到秦老头坐在辆撑起的加重自行车上抽烟。 屁股下面垫着几个蛇皮袋子,车前面还挂着一个抱起来的棍状物,如果猜的不错,应该是一杆老猎枪,撅把子那种。 这种加重自行车就是结实,秦老头虽然个头不高,但一看身体就很壮实,体重定是不轻,能将全部重量压在座位上,车子不倾倒,可见小小的车撑承担多少多大载荷。 他正一边抽烟,一边百无聊赖地四处看着,看到余秋堂的身影,急忙从车上跳下来,脸上堆满笑意。 远远地对余秋堂招手喊道:“余老弟,这里这里!” 余秋堂也招招手,将米雅丽的倩影暂时放到心底里,笑着朝秦老头走去。 (本章完) 第48章 进山 走到跟前,余秋堂才发现秦老头有些衣服都被淋湿了,看情由应该是刚才下雨时就等着呢,这点从自行车梁上缀满水珠也能证明。 但即使这样,秦老头依然还是精神抖擞。 精气神丝毫不亚于余秋堂现现在这个年轻人。 “可算等到你来了,余老弟!”上前就是拍拍余秋堂的肩膀,秦老头的热情很高。 “是不是怕我不来了,放你鸽子?”余秋堂打趣道,目光却停留在前面的棍装布包上,猜测里面到底是个啥枪。 能在荣成附近地界搞到枪,都是厉害人。 即使是效果很一般的撅把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搞得起,同样的年代,要是放到东三省,可能家家户户都能扯出一两杆。 甚至,这种老的撅把子,一般猎人还懒得用呢,至少都要用五六冲改改,不然这填弹能力完全不行,遇见个凶猛点半的野兽,一枪打不着,可就歇菜。 “看你说的啥话,我一看余老弟就是个诚信人,要不我哪能放心等着呢。” 这是不是客套话,也不重要,余秋堂也不在意,他看了下车子,发现没有看到那只小灵猫的踪影,便询问没有大的,如何找到小的? “这不在这里嘛。” 只见秦老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棕色的小瓶子,在余秋堂面前晃晃,“都在这里面呢。” 余秋堂这才发觉这个秦老头还真是有点专业。 他是直接将小灵猫的香收集在瓶子里,到时候直接用香抹就行,完全不用将小灵猫妈妈带过来。 不禁对秦老头伸个大拇指。 “专业。” “嘿嘿~,这也不算啥,活的岁数多了,见的多点罢了,那伱看,我们现在就去……” 秦老头话说到一半,突然一拍脑袋,笑道:“你看我这脑子,这都到了中午饭点,余老弟肯定还没吃饭吧,走,我请你去吃锅盔汤。” 余秋堂没有拒绝,他对这个秦老头更感兴趣了。 他是一个野物贩子,肯定有野物销售渠道,即使自己今后能猎到好东西,肯定也需要卖出去,要不然只吃肉就没意思。 拉近关系,也算是为后面铺路。 秦老头推着自行车,带着余秋堂来到一个专门卖锅盔汤的馆子。 所谓锅盔汤,其实和羊肉泡馍没啥区别。 锅盔就是西北人常吃的一种饼,和著名小吃羊肉泡馍里的馍没啥区别。 只是后面,羊肉泡馍出名了,所以很多民间小吃都跟着换了名字,反正能凑就凑,导致人们只知道羊肉泡,不再记得起其他小吃。 因为不逢集,又是热天的早上,店里一个顾客都没,两人找个角落位置坐下边吃边聊。 从聊天中得知,秦老头是甘肃人,原来是在子午岭那边工作,是一个护林员,后来因为和领导搞不到一起,便出来谋生活。 开始仗着枪法还不错,也做过一段时间的猎人,后来某次追狍子的时候摔了腰椎,虽然恢复个七七八八,但已经没办法使力,无奈只好再次转行,利用做猎人时的人脉关系,成为一个倒腾野物的商贩。 说话的时候,他一直摸着靠在墙边的布棍,也是非常怀念。 那里面包着的是一把改造枪,就是撅把子配上五六冲的把,能解决掉撅把子弹夹的先天不足。 虽然没有五六半那么好用,却也能应付绝大部分野物。 每个猎人都像是退伍的士兵,曾经的过往就是战场,即使现在退下来,无法去深入一线,但提到过去的风光事迹,依然会豪情万丈。 余秋堂和秦老头的心理年龄相差不远,经过开始几句磨合,慢慢就进入节奏,很能顺着秦老头的毛去捋,说得秦老头眉飞色舞,只把他当作忘年之交,直说两人怎么之前就不认识呢。 吃完饭,余秋堂搭着秦老头的自行车回到村里。 想着帮秦老头完成心愿,便没有急着回家,直接带着秦老头来到山脚下,车子藏在一个树丛里,用树枝盖好,两人徒步去酸枣林。 秦老头这时候已将布解开,果然如他所说,里面包的是杆改造枪,余秋堂拿过来试试,发现这杆枪调校的很好,枪上有很多擦痕,都是它的勋功章。 刚下过雨的山路有点湿滑,泥土混上雨水,夹杂着枯黄的落叶,让本就不算正规路径的山道更是难走。 秦岭是罕见的阔叶和针叶林充分交叉的山脉,因为海拔很高,这边的树木分布不仅与地域有关,更是与海拔高低有关。 之所以秦岭能保持生物多样性,同时生存着温带和寒冷气候的动植物,就是因为动物只需要用海拔高低变化调整气温便好。 例如,秦岭的大熊猫其实和川渝的大熊猫有不同的生存轨迹。 如果观察过秦岭大熊猫,就会发现同样大熊猫,川渝的种类生得胖乎乎的,头很圆润,四肢也比较短,一看就很蠢萌。 但秦岭的大熊猫嘴会更长,四肢更发达,而且身体也相对瘦弱,而且不仅有黑色,更是有黑黄色,黄白色等等。 就是因为要适应这边气候。 秦岭有两种竹子,较低海拔的巴山木竹和较高海拔的松花竹,也就是岭南箭竹。 秦岭大熊猫每年以六七月为界,会完成迁徙,这样保证它们能长期在秦岭生活,维系千百万年。 余秋堂本来担心老秦头走路不方便呢,聊天得知他今年已五十有五,想着定没年轻人灵巧。 山脚下的路虽然不算陡,但万一一个不留神滑落,也还是会摔得不成型,所以他刻意走在山道外面,将秦老头保护在里侧。 他这种出于本能的动作,自然被秦老头看在眼里,暗暗点头。 一路上,两人边走边聊,余秋堂很秦老头有很多共同语言,两人都在山里待过漫长时间。 一个是巡山员,一个是护林员。 职能略有不同。 巡山员职责更多,既要保护山里的树木,也要制止偷猎,还要预防山林火灾隐患,甚至遇见垃圾,也有随时清理的职责。 而护林员是更早期的一种职业,职责很简单,就是保护森林资源不被盗伐。 “看,前面就是,爬上这个山梁就能看到酸枣林。”余秋堂指着前方。 “我闻到了。”老秦头指指自己的鼻子,略带得意地说:“这大山里的东西,都逃不过我这只鼻子。” (本章完) 第49章 闪鳞蛇 爬上山梁,迎面吹来一股凉爽的风。 前两天余秋堂来的时候是晴天,所以感觉不到风向,今天刚下过雨,雨后的风显得有点冷。 “狗日的天,这农历还没到八月呢,就开始刮起西北风,今年冬天肯定要冷死个人。” 余秋堂觉得秋风还挺凉爽,挺惬意,但秦老头却是笑骂声。 在大山里待久了,对气候的变化就有各种经验,比天气预报还准。 西北风是这边最常见的风向,一年到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西北风,而西北过来的风没有遮挡,又是从甘肃,内蒙吹过来,湿度很低。 所以是这边人们最讨厌的风。 “咋还管起老天的事了,”余秋堂随口笑笑,带着老秦头向发现小灵猫的地方走去。 如果说原来山道走起来困难,那现在的酸枣林就是艰难前行。 酸枣树生长就像是荆棘遍布的灌木丛,根本没有路,所谓里面的小道,也都是有人经过才开辟出来的临时通道,但只要没人走,很快通道就会被重新封堵。 余秋堂和余小伟上次是边走边寻找,基本是沿着外围走,而现在已知位置,自然是抄近路,结果很快就发现,近路并不近,走起来并不比外围快。 好在,两人都不是那种急性子,不好走就慢慢走,倒也不受啥影响。 秦老头对这边的酸枣林很惊艳。 “真是没想到啊,这边还能看到这么大片的酸枣林,”他手扶着一棵酸枣树,感言道:“看这棵树的粗壮程度,至少生了二三十年,真是了不得。” “子午岭没有嘛?” 余秋堂随口问着,子午岭属于桥山山脉,位置处于陕甘交界处,一部分属于陕西,还一部分在甘肃的庆阳。 余秋堂只是听说过那边,但没有真正去过。 秦岭山脉南北几千里,他只是在很小的几个山上工作,很多地方都只是听说而没真正去过。 就连最著名的太白山,他也只是慕名很久,但并没有实地攀登,更不说什么华山之类…… “子午岭也有,但是没这么高大,都是一些很矮小的灌木,大概一米多高的样子,”秦老头用手在身上比划着,摘了个红红的酸枣放到鼻下闻闻,然后丢进嘴里。 “味道不错,闻起来香,吃起来酸甜过瘾,这东西可以泡酒嘛,你们这里人真是浪费,守着这么好的东西都不用,你看这地上落的到处都是。” 地面上的确是落在厚厚的一层酸枣,红色的酸枣和枯黄的树叶在地上已腐烂成出薄薄的一层淤泥。 余秋堂知道,这种淤泥会逐渐加厚,最后能到半尺多厚,一脚踩进去,人脚都拔不出来。 对于酸枣泡酒的想法,他也不是没有,但觉得现在有早,他目前唯一的目的就是赚点钱,让家里情况好起来。 地坑院住下去很多不方便,有些事情既要防着陈美娣,又不能让父亲觉得自己太过生分,很难把持度,索性两家分开最好。 他看到秦老头四处张望,询问原因。 “找两个趁手的棍子拿着啊,你不知道嘛,酸枣林往往会有日光蛇。” “不会吧。” 余秋堂下意识反驳,所谓日光蛇也叫闪鳞蛇,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野生蛇类。 这种蛇体长能到一米多,性情很温顺,基本不会主动攻击人,主要吃点小啮齿动物,鸟类,蛙类以及某些动物的卵。 实在饿极了,也会吃点其他动物的幼崽。 秦岭大概有十几种蛇,每一种余秋堂都很熟悉,也知道虽然普通人都讨厌蛇,但这些野生的蛇类基本都属于保护动物,数量极为稀少。 逐渐都会纳入我国乃至全世界的保护动物。 其中有些蛇类,甚至还是秦岭的特有种,全世界只有秦岭才有,更是弥足珍贵。 具体到日光蛇来说,这种蛇别听叫日光蛇,其实是一种昼伏夜出的蛇类,在白日里很少看到。 而且日光蛇喜欢生活在枯叶堆,岩石下面等偏阴暗潮湿之处,也不太喜欢跑到这种荆棘遍布区域。 “咋不可能,伱以为日光蛇白天不出来啊,”秦老头得意的笑着,将手里的棍子塞给余秋堂一根,“拿着,听我的没错。” 看余秋堂还是用疑惑的目光看他,这才又解释道:“你只是知道一般情况下它们不出来,但现在是啥时候,是农历七八月,这个时候日光蛇要产卵,所以需要的食物更多。 而此时,很多以野果为食的鸟和鼠类,正在酸枣林这种晚熟果处觅食最多,那它们也不就是日光蛇主要食物来源嘛。” 余秋堂觉得有点道理,点点头半信半疑。 他也不能完全否定秦老头的说法。 毕竟人家比他在山里待的时间更久,可能见识得更丰富。 秦老头注意到他的神情,也并不在意,只是笑笑。 两人执着棍子缓慢前行,一路上轻轻用棍子敲打旁边的灌木或者荆棘丛,如果有日光蛇在里面,肯定会悄然避开人类。 它们太害羞了,不像王锦那种蛇,一个不高兴,就会亲人一口。 “呶,前面就是,看到那个树岔没,我当时砍树的时候,那家伙就在树梢上。” 说着,两人已来到位置。 前几日砍过的树杈已被风雨淋成灰色,斧岔依然还在,有几只天牛正趴在树岔上捕捉吸食腐烂物质的蚜子,像是树岔上生出几颗黑痣。 秦老头点点头,来到树岔旁,四处打量着周围环境。 余秋堂明白他是在估算小灵猫的洞穴位置。 小灵猫喜幽静、阴暗、干燥、清洁的环境和独居生活,怕冷、畏光、机警、胆怯,所以它们即使出来觅食,也不会离开洞穴太远,大致会在方圆五十米左右范围。 它们食物很繁杂,食物和蛇有点重叠,但它们也能吃草果,所以并不担心食物会断绝,只要在家门口附近,就能找到满足的食物。 按照这种性子,只需要在附近查看背阴,或者是阳光能被充分遮住的地方,小灵猫的洞穴口必然就在附近。 这点余秋堂懂,老秦头也懂。 很快,两人的目光齐齐看向南边一块凸起的岩石,那下面正是附近最凉爽阴暗的地方。 (本章完) 第50章 贪心了吧? 不约而同,两人一起朝那边迈步,然后才发现共同性,彼此都笑笑。 “秦老哥,要不我就在这里等着,你自己去看?”余秋堂想到当初两人约定,他只是提供位置,剩下的事情都是秦老头自己搞。 到时候按逮住的小灵猫数量给他钱就是,原本是是商量只提供地方,一次性给钱,但说着说着,又变了模式,改以数量挂钩。 秦老头笑道:“随我一起找呗,闲着也是闲着,早点找完我们早点回去,你不还有其他事?” “那倒也是。” 余秋堂便随着秦老头缓慢摸去,看秦老头将背上的枪拿到前面,他忍不住吐槽:“这还用的上枪啊,就是个黑脚狸,又不是野猪或者狼豹啥的。” “有备无患嘛。” 秦老头仔细检查枪栓,子弹,还执着枪对着前面瞄半天,显得很是认真。 余秋堂并不觉得这个位置会出现猛兽。 说是入山,但因为整个猴头岭很高,且呈一定的阶梯状,这边只能算是山脚。 只要不是想不开的野物,一般都不会跑到山脚下来寻食物。 性价比太低。 其实很多野物,即使是强大的狼,豹子,甚至是熊,都非常怕人类。 动物捕猎,和人捕猎动物完全两种概念。 人类这是把捕猎当作一种消遣,而动物每次捕猎,都可能面临巨大风险。 即使侥幸战胜猎物,也可能会受伤。 它们受伤又不像人人类还可以药物治疗,它们只能靠原始的自愈能力,抗不过去就会死。 即使没死,也可能需要休养很长时间。 而在休养的过程中,往往就会因为无法得到食物而饿死,或者因为捕猎能力变弱被祛除出队伍。 群居的肉食动物,一旦被孤立,基本只有死路一条,除了老虎这种逆天的存在除外,其他诸如狼之类,基本都很快会死在和猎物较量中。 余秋堂发现他和秦老头某些经验有所不同。 秦老头分明更为谨慎。 大概是他以前吃过什么亏吧,而自己虽然也经历过很多,但基本都是顺顺利利,没有太多超出他掌控的危机。 “应该没错,就是这里,你看看这边土壤还有他们活动过的痕迹,这个就是黑脚狸的爪印,”秦老头拄着枪,蹲在地上仔细观察,一边看一边说。 不时还用鼻子稍微闻闻。 余秋堂也注意到了。 他不得不对秦老头的佩服更提升一些,这个老头子还真是敏锐,余秋堂是重生后有属性修正,可老头子只是靠经验,就能看到一些痕迹,着实不俗。 说不定,以后还和这个老头有合作的可能。 “有点不对劲,”余秋堂这时想到个问题,“上午才下过雨,这地上怎么会有新鲜的爪印……哦,伱来看,这是什么?” 还是余秋堂更敏锐,他发现岩石下的小洞口,爪印相当凌乱,好像被什么抹过一般。 “看起来像是被人用脚抹的。”秦老头说。 “不像,”余秋堂摇摇头,“如果是脚,没有这么长的印迹,这更像是一个绳子拖拽……哦——” 余秋堂突然想到什么,转头看秦老头,发现老头也是同时想到了。 不是脚印,不会有绳子,那这边唯一的解释就是蛇。 蛇滑过地面,就会留下这样的不规则抹痕。 余秋堂眉眼紧蹙,看来还真有蛇,就是不知是否秦老头说的日光蛇。 “要看看洞里嘛?”余秋堂问。 “正在想呢。”秦老头一时有点犹豫。 余秋堂又摇摇头,“还是等等,如果里面真有日光蛇,那现在打扰也没啥用,肯定都被吃了。” 只要不是成年的雄性小灵猫,日光蛇就能一口吞掉。 “也是。” 老秦头这会也有点气馁,这种意外是他没想到的,咋能想到竟然被一条蛇给抢了生意呢。 “咯咯~” “咯咯~!” 正在犹豫间,余秋堂突然听到一声细微的“咯咯”声,秦老头却没听到。 余秋堂顺着声音慢慢靠近,声音也逐渐清晰。 “发现什么了吗?”秦老头急忙过来。 “小声点,听。” 秦老头也屏住呼吸仔细侧耳倾听,不由面露惊喜,“是黑脚狸,就是黑脚狸,它叫起来就这种声音。” 余秋堂点点头,两人继续朝前摸,越过一撮灌木,就看到前面的草地上,一只雄性的黑脚狸正被一条蓝褐色的蛇缠绕着。 虽然雨后还是阴天,天上没有太阳,可蛇依然在某些角度身体闪烁着复杂的光泽。 一会电蓝,一会血红、有时候又像是古铜色。 “还真是日光蛇!”余秋堂感叹道。 秦老头面露得意。 两人蹲在灌木丛看了会,秦老头说:“还是只雌蛇。” 余秋堂点点头,“嗯,应该就是要出来补充足够的食物准备产卵。” 蛇其实有雌有雄,只是很多人分不清楚。 若单单说外部形态,雌性差异不大,只是雄蛇的尾部较长,逐渐变细,而雌蛇尾基较粗,向后突然变细而已。 不过也有一些蛇,雌雄在外形上有所不同。 有的雄蛇色彩比较鲜明,有的雄蛇背鳞起棱较强,有的雄蛇头部腹面及两侧具有大小不等的疣粒等。 至于蟒蛇,要分辨它的雌雄,可看残留的后肢,雄的比雌的显著得多。 能一眼看出雌雄,是因为这只蛇即将产卵,明显腹部偏下的位置有点凸起,很容易辨认,配合她短短的尾巴,几乎能完全确定。 “这条蛇应该吞不进去黑脚狸,为什么要缠它呢?”秦老头有点纳闷。 “大概蛇原本的目标是窝里的幼崽吧,这只公的黑脚狸没办法,只好将蛇引开,要不然两种动物应该不在食物链里,互相会避开。” 余秋堂解释声,他观察着两只正在互不相让的动物,并不想帮助某一方。 “小崽子应该还在窝里,你赶紧收了走人。” 他督促秦老头去找小灵猫,老秦却指着公小灵猫说,“那个我也要。” “贪心了吧?” “不不,你不懂的,”秦老头笑着解释,“野外很少见到公的黑脚狸,这家伙一般都是独来独往,这次好不容易碰到一只,怎能放过?” 看余秋堂一脸不以为然,又急忙笑道:“放心,该给你的,一个子都不会少。” (本章完) 第51章 自行车被偷了 “咻!” 两人正在灌木丛偷窥,那边战斗短暂分出胜负,原本还处于下风的小灵猫突然咬住日光蛇的尾巴,蛇受痛身体下意识展开,小灵猫立刻奔蹿而走。 蛇自是紧跟其后。 可小灵猫本要朝洞口方向跑,但奔吃十几米却突然原地刹车调头,转身朝余秋堂两人隐藏的位置跑来。 “坏了!” 余秋堂心念刚起,就看到小灵猫已到身前,电光火石间它的身体就从两人身体中间蹿过去,而受到影响的秦老头这才反应过来,刚要起身,就看到日光蛇迎面过来。 竟是刚好迎面碰到! 刹那,蛇和人都吓了跳。 蛇怕人,可此刻它脑回路反应不过来,而且还处于战斗追逐状态,就潜意识将秦老头当作攻击对象,径直朝他脖子咬去。 蛇本来是很难够到人的脖颈位置,不会真像电视里那样飞扑起来,在人脖子上留下两个牙印。 但这时候秦老头原本是缩在灌木后面,刚准备站起来,而蛇呢又是沿着灌木攀援上来,所以就其妙的偶遇了。 情急之下,他下意识伸手去拦,可手刚到半截,蛇就已经到了面前,他已觉得自己避无可避,只能闭上眼睛。 咦?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随之到来。 空中那声“咻”的声音戛然而止,突然消失于无形。 他缓慢睁开眼,才发现那只蛇正在余秋堂的手里晃动着尾巴,而余秋堂紧紧地掐着蛇的脑袋,将蛇固定在手里。 他轻轻摇晃几下蛇,“没事了,你去看看你的黑脚狸吧。” “狗日的,差点要我的命,”秦老头枪把磕磕蛇的身子,笑着说,“给我留着,这东西可以用来泡酒,大补呢。” 余秋堂却笑笑,走到一边将蛇放进草丛里,看着的蛇快速离去。 “你这是……”秦老头跺跺脚,一脸的遗憾,“伱不要卖我也行啊,这只蛇我能给你和黑脚狸一样的钱啊。” 余秋堂摇摇头,转身拍拍手,“算了,这条蛇正在产卵期……” “那不正是大补嘛。” “赶尽杀绝干嘛,不要这蛇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但蛇被我们整死,这座山上就至少要少掉十几条小蛇……” 余秋堂很想告诉这老头,日光蛇就是因为这种情况,即使每次产卵十几枚,慢慢还是数量越来越少,最后逐渐接近灭绝。 他既然带着从后世来的记忆,对于这种明显要走向濒危的动物,保持一定程度的善意,还是应该的。 “得,放就放了吧,也就是一条蛇,我去先搞黑脚狸。” 余秋堂在旁边的石头上坐下,看着秦老头将瓶里准备好的小灵猫香抹在洞口外面的岩石上,树杈上,然后静静地在外面等着。 果然,不大一会,先前的黑脚狸父亲忽地跑出来,后面紧跟着四只如家鼠大小的黑脚狸小崽子。 黑脚狸父亲出来后,并没看到妻子身影,刚要四处端详,就被一个袋子从天而降,将它装进袋子,袋子一个调转,只留下它的脑袋从袋口露出来。 秦老头在这种事上显得相当熟稔,他准备的袋子口有两个绳子,黑脚狸脑袋刚露出来,就被他趁机和袋口绑在一起,可怜兮兮的只能看到脑袋。 这样就可以保证它不会将袋子咬破,和余秋堂当初绑嘴差不多道理。 剩下几只小家伙就比较简单,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性,一个个也被装进袋子里。 他满意地提起袋子晃晃,满载而归。 “满意了吧?”余秋堂问。 “满意,相当满意,”秦老头提着两个袋子,来到余秋堂身旁坐下,掏出一盒烟刚要点,想起这是在山上,便又重新装回去。 “多亏余老弟,这东西其实隐藏的很深,一般很少在酸枣林这种地方做洞穴,这次若不是老弟你带我过来,我肯定是万万找不到此地。” 余秋堂笑笑。 秦老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从里面数了五张大团结给余秋堂。 “给,按照说好的价格,找到一只给你10块,公的黑脚狸虽然成年,但公的卖不上价格,我总要赚点钱是吧?” 余秋堂收过钱装进贴衣口袋,昨天卖的钱花掉一部分,还剩下刚好二十块左右,加上这五十块,他暂时有了七十块。 算是小有薄产。 “合作愉快。”他其实也很感谢秦老头,打猎要换到钱,不仅看打猎手艺如何,更是要有猎物销售的渠道,若是没人要,打下的东西也只能吃,没啥意思。 “那是相当的愉快,”秦老头抬头看看天,“西面看起来阴沉沉的,云层很厚,估计一会还要下雨,我们这就下山吧。” “行,下山。” 余秋堂也想着回去整完他的弹弓,然后就要想办法捯饬弩的事。 没有武器在手,只靠着赤手空拳,终究不是啥便事。 他不禁又看了看秦老头的枪,非常羡慕,若是能搞到这么一把枪,那可就方便多了啊。 下山时,两人走的是大道,相对好走很多,用的时间也比来时短。 余秋堂预估一个小时就能到家整他的玩意儿。 可谁能想到,两人下山来到埋自行车的位置,发现原本遮盖自行车的树枝被拿开丢在一旁,里面的自行车竟然不翼而飞。 “难道,记错位置了?” 秦老头有点迷惑,又前后左后四处搜寻。 余秋堂却摇摇头,怎么可能记错,这些树枝是两个人一起放的,再说以他现在的记忆力,哪能忘得干净, 他可以百分之百保证,自行车就是埋在这里。 秦老头其实和他差不多,常常在山里走的人,别的不说,记路的话肯定没啥问题,不会糊涂到一两个小时前的事情就忘记了。 “这么说,我的车子被偷了?” 秦老头有点蒙圈,“咋回事,这种地方,人毛都没看到几根,怎么会有人知道藏了个车子,你们这个地方有鬼吧?” 秦老头都谈不上是生气,简直要被气笑。 一辆自行车如今要接近三百块,即使是二手的,也要卖一百多块,很多人家最贵重的家产就是自行车。 竟然被偷了,这让富裕如秦老头,也是无法接受。 而余秋堂则是不慌不忙,蹲下身子开始查看痕迹,刚下过雨,车轮的痕迹隐约可见。 (本章完) 第52章 找到踪迹 虽然今天刚好下过雨,但埋藏自行车的位置地上都是枯叶,所以非一般人很难查看到细微之处的痕迹,以及残留下的些许味道。 但余秋堂可以。 秦老头说他鼻子灵,那只是相对灵,他能闻到的味道,余秋堂自然都可以闻到,而余秋堂能闻到的,秦老头可不一定能闻到。 就例如现在,余秋堂清楚闻到一股淡淡的机油味。 虽然很淡,却依然残留在树枝和旁边延伸出去的地面枯叶上。 以及,他还隐隐能看到树叶中间被猜出的脚步,以及枯叶上依稀可见的薄薄油花。 他站起身看看前面,大致心里有了计较。 “走吧,秦老哥~” “去哪?”秦老头还在迷糊,“我的车子还没找到呢?!” “就是去找你的车啊。” “你知道哪去了?” “或许知道一些,”余秋堂朝前走去,秦老头急忙跟在后面,背上背着枪,一只手提个袋子,像只蹒跚学步的企鹅。 “去哪了?” “跟着走就是,”余秋堂走几步,弯腰看看地面,继续又朝前走,“不过,找到位置后,能不能要回来,看你自己。” “这么说,伱已经知道是谁了?” 秦老头终于明白余秋堂的意思,微微怔了怔,突然笑道:“知道就好,只要你帮我找到,剩下的事我来办,敢偷老子的车,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余秋堂则是笑笑,并不多言。 两人走了几百米远,余秋堂突然停下脚步,又返回去看了看,最终带着秦老头走入旁边一片玉米地。 玉米地里的玉米棒子都已经掰掉,玉米杆开始由青绿变成枯黄,一杆杆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叶子也是四处断裂飘着。 “跟着我。” 余秋堂依然保持着边走边寻找线索的方法,缓慢穿过玉米地,在地头一堆扎好的玉米跺前停止脚步。 玉米柴是这边人最常用的柴火,不仅可以烧火做饭,还能烧炕保暖。 但玉米柴不容易干,如果不晾开放,就会发霉,腐烂,从而失去燃烧值。 所以这边的人们采取一种巧妙的晾晒方法。 在地上挖个洞,插一根木棒进去,然后在周围扎成一个圆形的包围圈,中间空着。 玉米杆就一层层围着圆圈立起来,慢慢风吹日晒,直到干的能随随便便折断,便可以用来烧火。 所以,别看玉米跺从外面看体积很大,但里面是空的,还有很大的空间。 余秋堂小时候和哥哥,堂兄弟们躲猫猫,常常会钻进这里面躲着,所以他对这东西相当熟悉。 少年时玩的快乐,往往都伴随人一辈子。 “怎么不走了?”秦老头走过来看着前面。 距离地头十几米是一条路,马路对面则是一户人家,此刻大门一开一闭,门口有两个个孩子在玩游戏,身旁还跟着一只小黑狗跑东跑西。 门口西侧,停放着一辆“解放”卡车。 这个时候农村里几乎很难看到汽车,个体也基本不会买卡车,估计这家主人家是给公社或者哪个国营单位开车。 “就是这家人拿的。” “你咋知道哩?”老秦头看看庄院,又看看余秋堂,看样子那户人家也不像日子过得很差的人,为什么会做偷车子这种事情呢。 一旦被抓住,丢人现眼,搞不好还会被关起来,多划不来。 “你闻闻这个,”余秋堂从地上捡起一片叶子,让秦老头放到鼻子下面仔细闻,秦老头接过叶子闻了又闻,似乎有点熟悉的味道,正在思虑是啥呢,就看到前面的卡车,突然一拍大腿。 “原来是机油!” 他忽然就明白了。 可很快就想到,既然这个地方还有机油的味道,那是不是在山脚下,埋藏点的位置处他就已经闻到了,而自己当初是啥都没闻到。 怪不得他一路走走停停,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味道。 嗨!! 自己还给人家说鼻子好呢,感情鼻子更好的人在这里呢。 想到这里,一股羞愧带来的烦躁让他突然很是郁闷,他城门镇着喊了声:“走,找他们算账去,”便提着袋子,大踏步朝那户大门口而去。 余秋堂急忙一把抓住他手臂,“等等,我好歹是这村子的人,我只能告诉你方法,等下具体还是你来要,我只是陪同你。” “行行,都按你的来吧,”秦老头已经有点按捺不住怒火,就想去看看什么人这么大胆。 “你要这样……这样……” 余秋堂还是不厌其烦告诉他方法,秦老头听完后,纳闷道:“需要这么麻烦嘛,直接跟他们要不成?” “成,那你说说看,你的车子被藏在哪?” “嘿~”秦老头瞥了余秋堂眼,皮笑肉不笑地说:“你小子,事情都说到这份上,我咋还能不知道?”说着,就要去撕围是外面的玉米杆。 “等等,不急不急,”余秋堂急忙拉住他,“我就知道你要急,但现在还不到拿出来的时间。” “为啥不能拿,”秦老头十分不解,“我的车子,被他们偷走藏起来,现在我要拿出来,这不是天经地义嘛,谁能拦得住我?” “急啥呢,我问你,你是不是只想找回自己的车子,而不准备追究偷车人的责任呢?” “屁话,我咋不追究,”秦老头被挑的激动起来,“老子车子宁愿不要,也要好好治治这种偷车贼,这已经是老子丢的第三辆车了。” 原来如此。 怪不得这老小子要急呢,余秋堂心里暗笑。 也难怪,他这种走南闯北的人,要是哪里碰到个野物,成色比较好,可能就会跟人走很远,车子可不就留在原地嘛。 被偷,是这些车子天生的宿命。 “那就是了,你要是还想让偷车人受到惩罚,就要按照我来的,否则,我随便问你句,即使你能从这个玉米跺里找到你的车子,又你怎么证明车子就是这家人偷的呢?” “这还用问,车子是在……” “那我杀个人,将尸体丢在你们家院子里,人就是你们杀的嘛?”余秋堂淡淡笑笑,语气平和。 (本章完) 第53章 死不承认 秦老头走南闯北,自然也不是什么笨人。 很快,就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捉奸捉双,捉贼捉赃,若是不直接将他们面对面捶死,对方可能就会反悔,可就白瞎了。 虽然只是个乡野村夫,必要手段还是要用上,给挖好坑,让老老实实跳进来最是好。 余秋堂和秦老头沟通清楚,两人便直接来到大门口,门前两个孩子看有人来,小男孩立刻跑进门,躲在门背后朝外看,小女孩则是好奇地看着两人。 虽然余秋堂是村里的人,但村子实在太大,小女孩也就五六岁,并不认识他。 “你们找谁?” “你爸在家嘛?”余秋堂微微弯腰,温和问道。 “在呢,刚回家。” “哦,他刚才去哪了?” “不知道,”小女孩摇摇头,随即又道:“我看他在朝那个方向去的。” 小女孩指的方向正是大山。 “你进去喊下伱爸,就说有两个人在外面等他,让他出来下行不?” “行,你们等着。” 小女孩子呼噜噜跑进院门,手背后还拖着一个绳子栓在小木轱辘,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爸,爸,大门口有人来了。” 一边跑,一边还在喊。 躲在门口观察“敌情”的三四岁小男孩也跟着姐姐跑了进去。 很快,上身赤膊,下面穿着个花裤衩的男人出来了,他来到门外,看到余秋堂和秦老头,很是震惊,虽然很快就被掩饰过去,但依然却逃不脱两人眼神。 “是堂堂啊,你咋来了,这位是……” 男人正是刘婶的男人,叫王德春,他尽力让情绪稳定,装作云淡云淡风轻询问余秋堂。 “哦,是这样的,德春叔,”余秋堂也不急着拆穿,还是按部就班一步步挖坑。 “我有个老哥哥刚才去山里拿点东西,将他的自行车就放在山底下,是一辆加重的凤凰牌自行车,等我们从山上下来,那车子就不见了,所以来问问,看你们见没?” “哦,自行车啊,没见过,没见,”王德春淡淡地说,“我一直在这里修车,这车开起来响得不行,没办法,不修的话就不能开了……” “你是说,你一直在这里修车啊,没去过其他地方?”秦老头插嘴进来。 王德春看了秦老头一眼,没有理睬他,继续对余秋堂说:“你问问其他人吧,看看有没人在路上看到啥陌生人。” 余秋堂摇摇头,为难地说:“这边过去几乎没啥人了,再朝前就是原来的老房子,里面住的也不是我们村里人,怕是问不出个所以然。” 王德春明显有点得意。 “这倒也是,那就没办法了。”他佯装没办法。 余秋堂这时候觉得这个家伙,还真是挺能沉得住气,且不说今日的事,就说前几天他给刘婶一个巴掌,即使是刘婶犯错在先,那也不是一般男人能撑得住。 扇的是刘婶的巴掌,疼的却是王德春的脸。 但这家伙,还真就忍了。 而且今天还没当年拆穿,找他麻烦。 这意思不就等更明白了。 余秋堂目光转向地头的玉米杆,“德春叔,你这玉米杆都立起来蛮多了。” “前几天搞了些,还多着呢。” “今天没去搞?” “今天下雨咋搞,把水都积到里面,更难干了,还是等到天晴再说吧,反正也不急于一时半会。” “这么说,你今天没去玉米地里?” “没去,”王德春听到玉米地,明显很是敏感,回答的很是干脆,就担心余秋堂将话题继续落到玉米地里,半天不挪开。 “你还别说,你这玉米跺搞得真是蛮不错,你是咋搞的,我们去看看,你也教教我。” “别,”王德春拉了一把余秋堂,声音提高很多,看余秋堂惊讶地看着他,急忙又说:“地里才下过雨,泥水太湿,里面踩得狠,会长野草,还是不要进去了,等改天再说行吧。” “没事,我们就沿着过道走,”余秋堂说着,就准备带着秦老头去玉米地,王德春可是急了,使劲拽余秋堂,“哎,给你说了半天,你咋不听呢,今天不能去!” 由于焦急,他的声音明显提升,跟着出来看热闹的两个孩子紧张地看着父亲。 “德春叔,你这么担心我去玉米地,是不是玉米地里有什么古怪?” “没,没什么,”王德春嘴上说着,手下可却没有放松,“原因不是给你说了吗,今天地太粘,不能进去。” 余秋堂闻言,低头看向王德春的脚,发现他的鞋子已经换了,但从地头延伸出来泥印,却一直延伸到他家里。 他突然转头问小女孩,“哥哥问你,你爸刚才是从地玉米地里回来的嘛?” “嗯,我爸个玉米……” “回去,大人说话,小孩子插什么嘴,”王德春一把拉住女儿朝后一推,呵斥声,小女孩被父亲无名之火吓得一个哆嗦,哭着跑着就去找她妈去了。 “小孩乱说话,别放在心上。”王德春还想继续掩饰,但是脸上已挂不住假笑,开始有点怒气,“你们还是赶紧去其他地方找吧,我这里没你们要的线索。” 说着,又要将余秋堂朝大路上推。 但他没有推动。 随之,又使了更大的劲,却依然没有推动,这才发现问题有点不对劲。 他可是一个跑卡车的,平日里修车干嘛的,力气自然不小,竟然使出全身力气,推不动余秋堂。 余秋堂看看秦老头,示意现在主场交给他了。 “我问你,我们刚才在外面明明听你姑娘说,你才从玉米地回来,就是去了山那边方向,你为什么说没去过?” 秦老头走近王德春,别看他年龄比王德春大,但丝毫不显弱势,毕竟是用枪打过很多猎物的人。面对死亡次数多了,人的眼神和身上就会带着一股煞气。 “哪有的事,你别听她胡说。”王德春悄悄后退一步,他注意到秦老头背上的枪,再看看手里的袋子,钻出头的小灵猫,他立刻猜出秦老头的身份。 顿时心里微微有点发毛,开始有点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受到老婆蛊惑,去拿人家的自行车呢。 (本章完) 第54章 不忌惮不行 猎人这种职业,自古到今都有一定的神秘性。 对于不了解的人,这种职业往往代表着杀戮和野蛮,所以很多人看猎人,是崇拜,敬畏,又微微有点担忧和恐惧。 虽然知道他们不会真的一怒之下,拔枪对准人开火,但是,万一呢? 万一他们没忍住,会不会把人就像猎物一样杀死,谁能说得好呢。 毕竟很多平时慈眉善目的人,一旦发起火来,也可能将别人户口本整体抹掉。 王德春眼里的老秦,就是这幅模样。 余秋堂和王德春说话时,老秦一直阴沉着脸站在旁边,基本就没搭话,随着逐渐图穷匕见,他的表情也越来越阴沉,甚至不时还会去触碰他的枪。 这让王德春畏惧更深几分。 他后悔之心更浓。 果然,余秋堂只是说了上半场,真正的下半场才开始。 老秦头继续问道:“我再问你一遍,你确信今天没去你家玉米地?” “我已经回答过,没必要再说一遍了吧。” “如果我非要伱说呢。” 老秦头直接上前一步,逼近王德春,声音也更冷了,比猴头岭上的山风还要冷。 “你们不要过分,你们就是怀疑我是吧,那你们拿出证据啊,余秋堂你怎么回事,你怎么能帮着外人欺负自己村里的人?“ 王德春怂得和他体型完全不匹配。 余秋堂不禁在想,之前为什么看到这个人就觉得有点怕呢。 说明之前,自己也太怂了啊。 果然,人的勇气不仅仅来自于精神,其实也取决于身体素质,身体强大,就容易给人带来底气。 余秋堂淡淡一笑,“德春叔,我这位老大哥脾气不好,你不要见怪,你刚才说你确实没去过玉米地吧?” “没没,我再说一遍,没有!” “那行,”老秦转身大步来到玉米杆垛边上,转着看了一圈,看到一处玉米杆缝隙里飘着些许干的叶子,便扯着杆子使劲一拉。 只听“哗啦”一声,整齐的玉米杆垛一边轰然倒塌,露出里面放的自行车。 这个动作太猛,又太快,王德春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自行车就突然映入大家眼前。 老秦一把将自行车单手拽出来,提着回到家门口,指着自行车车梁上刻的秦字问王德春,“这上面有我刻的秦字,能不能证明这是我的车子?” 王德春这时候已经脑子有些秀逗,他做事本来脑子就不多,主要是靠老婆在背后戳弄。 可今天老婆还没来得及出来,事情就直接暴露,他一时间也不知咋办,只是下意识说:“这与我无关,不是我放进去的,你们找不着我。” 说着说着,他开始有点底气,“对啊,就算这个车子是你们的,你们拿回去就是,不能说放到我们家玉米杆垛里,那就是我们拿的对吧,那要是被人栽赃陷害呢。” “这么说,我们还冤枉你了,车子不是你藏进去,而是别人要陷害你对吧?”老秦似笑非笑。 “对对,就是这样,”王德春急忙附和,“那现在事情清楚了,你们快那拿车子回去吧,肯定是有人拿了你们车子,看我们的家近,就暂时藏在里面,我确实不知道这事。” 老秦听他这样说,却是一下子没忍住,几步上前揪着王德春的衣领,见他拽到自行车前,使劲将他压低蹲下,“闻闻,你闻闻这车上什么味道?” 王德春下意识闻闻,立刻就有股刺鼻的机油味直蹿进鼻子,他立刻脑子一片空白。 他当时正在修车,被妻子临时叫过去,衣服都没来得及更换,所以不慎将机油也就留在自行车上。 这时候的汽车可不比后世到处都是,满村子都找不到第二辆,他想赖别人也赖不过去。 “那你说说,这车上的味道是咋回事?” “这……” 王德春脑袋直接宕机,彻底啥都说不出来了。 这时,刘婶才从里面急匆匆跑出来,边走边喊道:“你这老头子,我给你说,捡到车子你就老老实实等人家来拿就好,你偏偏要占别人这个便宜,现在被冤枉了吧。” 说着,她跑到老秦面前,陪个笑脸说:“这位大哥,都怪我们家这掌柜的爱占便宜,他呢,也是无意间发现山脚下有个自行车,还以为是没人要的呢,就拿回来放着,还想着等段时间没人要,东西就归自己所有。 你看看他这个糊涂样,我就给他说,不要这样做吧,他偏不听,真是的,你大人有大量,不要和他计较哦。” 老秦听刘婶这样一说,突然不知道如何发火。 就连余秋堂也是暗叹高明。 明明是偷盗行为,被刘婶这样一说,仿佛事情的动机变得很简单,就是王德春捡了个自行车没及时归还,准备占为私有。 这可比偷盗的责任小太多。 偏偏,他们还难找出他们就是刻意偷盗的理由。 他和老秦眼神交汇,决定事情暂时告以段落,再继续纠结,也没啥太大意义,毕竟自行车就放在公共地界。 不过,自然也不能就这样放过。 他给老秦一个眼神,按照之前和老秦的商定,他给老秦一个眼神,老秦心领神会,直接将背后的枪突然拿到前面,瞄准王德春的脑袋,脸色阴沉。 “你要干嘛,你拿开,快拿开啊,顶人头上干嘛!” 王德春看老秦手放到扳机上,差点没给吓尿,直接一句话都不敢说。 借口是借口,真实过程是什么,他们比谁都心知肚明。 刘婶也彻底吓坏了,连忙不顾命地扑上来,拼命想拉开枪杆。 可老秦的手很稳,纹丝不动。 刘婶又连忙去找余秋堂,“堂堂,你给这位大哥说说,把枪收起来吧,万一一个不留神走火,可咋办呢?” 余秋堂却只是无奈地说:“刘婶,怪你怪你们总是喜欢占人便宜,你说你们两口子就不能省点事嘛?” “不占,我们以后不占人便宜,我们老实点,一定老实,收起来吧,这样吓死人了。”刘婶仓惶在老秦和余秋堂之间跑,焦急的不知咋办。 (本章完) 第55章 现代大黄弩 “咔。” 就在这时,老秦手中的枪突然响了,声音很清脆,但不是想象中的爆破声。 原来是里面没有装弹,只是空壳。 可饶是这样,王德春依然双膝酥软,直接跪倒在老秦面前,面如土色,抱着脑袋差点吓尿。 刘婶也是怔在当场,随后就要开口吼,却看到老秦打开弹夹,一边遗憾摇头,一边将发子弹慢悠悠填进去,摆摆枪口,眼看着就又要顶到王德春头上。 “别别,你可别再顶上去,我们怕你们了,怕了行不,都是我们不好,我们不该惹你们,伱们就不要再欺负我们了。” 刘婶准备骂出去的话,到嘴边无奈又咽进肚子,出来的都是讨饶。 余秋堂这才幽幽叹息声,走上去“为难”地拉拉老秦的手,“算了吧,他们知道错,就这样翻篇,别浪费子弹。” 老秦却还是继续顶了足足一分钟左右,才缓缓将枪杆放下,淡淡地说:“不要总是以为别人是傻子,你们什么想法,老子清清楚楚,看在我余老弟的面子上这次就放过你们,但若是以后再碰到我枪口上,那……” 老秦说着,突然抬枪就是一枪,一只青灰色的布谷鸟从楸树上坠下来,掉在地上摔得“啪”一声。 这可真正的开枪射击。 不但让王德春夫妇最后一丝侥幸被击穿,甚至也让余秋堂暗暗惊叹这老家伙的枪法还真是不赖。 刚才那个布谷鸟是才飞落到楸树上,甚至第一声“布谷”还没喊出来呢,就直接被打得掉在地上,可见老秦的枪法精准到何种程度。 这可比在山里差点被蛇咬伤强太多。 既然这边已经结束,余秋堂便和老秦潇洒离去,也没忘记带上刚打的布谷鸟。 没大肉,但是喝点小酒,还是可以当做配菜。 两人离开时,那两口子还在原地,没怎么敢动,等转过墙角,老秦才哈哈笑道:“你可真是阴啊,我看这下那两口子肯定被吓得够呛,以后绝对不敢来随意招惹你。” 余秋堂笑道:“其实说招惹,倒也没有太多招惹,也不是纯粹看他们不顺眼,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考量。” “啥?” “这个嘛,暂时还说不好,或许也不一定吧,总之有备无患便是好。” 余秋堂其实想说的是,他后面还准备在靠近山脚这边建自己的院子,那他其实和王德春家离得不是很远。 若是不好好敲打,这两个狗东西要么在背后嚼舌根,要么做些偷鸡摸狗的事,能被烦死。 通过今天的事,想必他们再也不敢过来蹭运气,只要他们不来没事找事,自己也懒得理睬他们。 在村岔口,余秋堂送走老秦。 临走前老秦提到若是以后有什么好的野物,都给他留着,除了野兔和野鸡只要活的,其他东西死活都要,但是价格不同。 余秋堂自然一口答应。 有这么个销售渠道,他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好好打猎,等到秋季将粮食种好,农活没了的时候,他就会将所有精力全部放在赶山打猎上。 一直从秋冬交接季到来年三四月份,都是打猎的好时机,运气好的话,冬季之前就能攒几千块。 足够盖房子,还能有所剩余呢。 . 接下来两日,余秋堂相当忙碌。 每日早晨起来,首要要带着两个孩子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第一天他还想着让孩子们练拳呢,但转念一想,这两个孩子以前吃饭都吃不饱,身体已经被掏空,在没有恢复之前,练拳只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倒不如做一些基础的体育锻炼。 所以他改为每天带着两个孩子跑到山脚下,在山脚下他自己打几套红拳,小伟则是做一百个俯卧撑,小云身体素质差,暂时从五十个仰卧起坐开始,慢慢才到一百个,两百个。 他的目标是最后小伟能做到一千个俯卧撑,小云能做到同样数量的仰卧起坐。 这个数字看起来很惊人,但其实并不是完不成,部队里很多人,一口气可以做几千个俯卧撑,而世界吉尼斯纪录更是超过一万个。 看起来很惊人,但却是事实,人类极限的开发,总是出人意料,让普通人难以想象。 强悍的身体素质不但让人少去很多病症,增强抵抗力,更是能提升信心。 但目标很远大,现实很骨感。 两个孩子的基础比他想象的还要差,开始这两日,一口气跑到山脚下,单程只有不到两公里,他们都坚持不到,要分几次才能跑去。 到地点后就变得软沓沓的,就想坐在地上喘气。 余秋堂可不能让他们坐下,跑完就坐下,容易坐出大毛病,既然他们没办法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那就索性带着两人慢步走回家。 也就是余秋堂在两个孩子心中地位很高,要是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镇压住余小伟,他可是个叛逆的小伙子。 除了练拳和锻炼身体,余秋堂主要还是在做他的“现代大黄弩”。 只能做,事情想象和具体实践,还是有很大距离。 弩的四大件目前他只有弩臂,还是他花费好几日功夫才雕琢而成。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弩臂的形状很特殊,是个不规则的曲棍形,很多玩具类型的弩,为简单化,都是分为两部分,甚至三部分拼凑起来。 但这样的弩,强度可想而知,玩玩还行,稍微遇见强拉力,可能会瞬间崩断,反而可能伤到人。 余秋堂准备在一根木头上依靠雕刻和镂空,慢慢将弩臂的形状雕出来。 可问题是,他即使有很强的动手能力,但也要有趁手的工具,否则就是事倍功半。 可这个时候的木匠工具都非常原始,全部依靠手工,酸枣木又十分坚硬,想一点点掏出形状,着实不是件简单事。 何况他每日还要去一趟镇上,基本要占小半天时间,回家还要配合姐姐做点其他事,能真正用作雕刻的时间就半天,着实有点慢。 他在院子雕刻时,父亲走过来看了看,没有说什么,就当他以为父亲只是漠不关心,父亲却又将几个锉刀,锤子和弯锯拿过来给他。 “要沾点水,你这样干啄,啄到啥时候去了。” 临走,幽幽丢出一句话。 (本章完) 第56章 寻找羊肚菌 日上中天,阳光穿过密密麻麻的竹叶,落在竹林间的小草上,小草舒服摇曳着身体,随着林间泄露进来的微风,轻声吟动。 林间一大一小两个人正在穿林前行。 正是出来寻找弩材料的余秋堂和余小伟两叔侄。 余秋堂今日任务繁重。 他是要寻找找弩弓需要的紫衫木,也需要弩箭所需要橡木。 原本他是打算用竹子做弩弓和弩箭的杆。 但到附近竹林看,发现这边的竹子都是巴山竹,材质太软,又太轻,即使几层竹板,都撑不住多强劲的拉力。 而用来做弩箭的杆太轻的话,空中飞行轨迹不好掌控,同样射出的力道也不够,想重伤猎物就很困难。 但要去找秦岭的箭竹,又需要去海拔很高的山脉,附近的猴头岭可没这种竹子。 思来想去,只好放弃竹子作为材料。 弩弓也可以用铁质,但那样的话,整只弩就显得太过笨重,无法在快速前行中随心所欲使用。 最后余秋堂认为还是木头靠谱。 弩臂要求非常结实,具有一定的弹性,但刚度又刚好适中。 可选的木头就只有橡木,桃木,以及紫衫这类木头,酸枣木虽然硬度高,但弹性不好,就不适合用来做弩弓。 弩箭杆的材料则是要轻便,却不能太轻,又要坚固耐用,所以可以考虑的木头主要有橡木,榉木等等。 两者综合,橡木就是最合适的选择。 既能做弩弓,又可以做弩箭杆,两全其美,所以他今天前进的方向就是山腰上的橡树林。 橡树一般生长在向阳的南山坡,因为王家村刚好在猴头岭的的正东面,要去南山方向,距离着实不是很近,要走段距离。 余秋堂也没准备今天就将橡树搞回来,他准备去先看看地形,等什么都看好,然后要喊个成人和他一起, 原因其实很简单。 橡树林里,不仅有松鼠,黄鼠狼,黄喉貂这类小动物,最关键的是,还可能有野猪。 野猪非常喜欢吃橡果,尤其是等到秋末乃至冬季,如果有足够的橡果,它们能美美吃整近乎两个季节。 最危险的是,野猪往往是群居出现,不出来则好,一出现就是三五只。 而这个时候,正是野猪哺乳期,它们非常凶猛和野蛮,攻击性很强,遇见一切异类都可能被当作攻击目标。 余秋堂力气比以前大很多,但可没狂妄到现在就能徒手单挑一头野猪。 莫不说这玩意一两百斤重,冲起来起码六七百斤的力道,即使它力气不如你,但攻击高啊,只要能破你防,你就拿它没辙。 今天就相当于是探路。 要不然他也不会带上余小伟。 临走之前,他专门给侄子交代过入山的规矩,听起来复杂,但最基本的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到处乱跑,不要对生命都好奇,更不要离开余秋堂的视野。 余小伟自然是满口答应。 他不久后就要报名上学,这也算是上学之前最后的狂欢。 同样是进山,这次余小伟和前次可不一样。 他这次准备的相当充分,且神气。 余秋堂要求他穿长袖的衣裤,并且将下面扎紧,防止蚊虫钻进衣服里面。 山里的蚊虫本来就比较多,很多都是喜欢温热的环境,所以一般是二三月份和八九月份的的蚊虫最是厉害,不得不防。 蚊虫本就喜欢潮湿腐烂的气息,山里最不缺的就是这种,不管是植物或者动物,死亡的尸体都会成为蚊虫繁衍的摇篮。 而且山里的蚊虫比平地里更毒,咬得包更大,不仅更痒,而且还迟迟难以消去。 所以,行走山里的最怕的还不是什么猛兽和毒蛇,而是蚊虫,万一被这些家伙给叮咬,就可能将某种动物的病毒传染到身上。 除了衣服整整齐齐,余小伟后面还背着一个小小的布包,这是余春梅专门为他缝制,里面装着筛选出来的小石头,是他弹弓和的子弹。 他今天可是铆足了精神准备和松鼠,野兔以及各种鸟战斗一番,好好展示展示自己的能耐。 余秋堂看他这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也没有去刻意打击,弹弓看起来简单,但要是打得好,也并是件易事。 石头就那么点大,要利用弹力刚好打到猎物身上,除了对距离和方位感天然的敏感外,还需要不断苦练,让肌肉形成记忆。 就跟人学开车一样,刚开始转弯都要小心翼翼,开熟练后,随手一转,就能在很狭小的空间内转过去,有时候几乎是擦着障碍却不会碰到。 弹弓和射箭看起来和弩都是利用弦的弹力输送,但其实原理大不同。 弹弓和射箭,是要让肌肉和眼睛形成统一,瞄准某个东西,要能刚好利用弹力送到固定位置,这不仅仅是考验准心,更是考验对力量的把控。 但弩和枪的原理相似,它是将弦固定好,也就是弹力一定,只需要保证准心,就能射中目标。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弩要比弓箭和弹弓都要好用,也更容易上手。 余秋堂将弹弓交给余小伟,余小伟的弹弓练习效果只能说很一般,估计今天大概率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就是让他跟着转转,看看真正走入大山边缘,会是个什么样子。 一路向前,前面已经能看到高大的橡木林,只要穿过面前的白桦林就行,余小伟呼呼朝前跑着跑着,发现余秋堂没有跟上,急的边跳边喊:“叔叔,伱快点啊!” “现在精力这么旺盛,平时叫你跑个步,就跟要命似的。” 余秋堂笑骂声,却没有急着跟上,而是在一处灌木丛旁蹲下来。 因为前几日才下过雨,林间的各种野生菌类“呼呼”窜出一大截,几乎每棵树旁都有一小撮。 但大多都是毒菌,就比如刚才被他顺便一脚踩碎的纯白色的小蘑菇,别看很漂亮,但实际上有剧毒,这边人称它为“狗尿苔”,就是利用漂亮的外形吸引人或者动物吃,害人的玩意。 但余秋堂面前的菌类,却不是毒菌,它们呈淡黄色,顶端钝圆,表面有似羊肚状的凹坑,正是一种非常珍惜,食药两用,且美味的可食用菌类——羊肚菌。 (本章完) 第57章 掉入小溪里 羊肚菌是世界公认的著名珍稀食药兼用菌,其香味独特,营养丰富,食效显著。 如果长期补充,据说还能补肾壮阳,提神补脑,行业内人则称呼它为“陆地鱼”,意思是说可以软化人的脑血管疾病,祛除血管里的溶脂等。 它在全国好多个地方都有存在,但因为较为苛刻的生存条件,只有沿着秦岭分布的省份资源最是丰富,也就是四川,甘肃以及陕西几个省。 这时候山上资源丰富,很多人看到羊肚菌这种形状,其实还不怎么敢吃。后来人们发现它是个极好的补品,便开始大肆采集。每年开春以及八九月份,大山脚下的山民们都会进山采集。 所以,想要吃上野生的羊肚菌,已是相当困难。 市面上吃到的,基本都是人工种植,因为缺乏必要的成熟周期,无论是营养成分,药用效果,还是食用味道,都远远不如野生。 “你在干嘛啊?” 余小伟看余秋堂不走,又急着跑回来,在原地跑步,余秋堂却他招招手,示意别慌。 “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啥?” 余小伟无奈蹲下身子,看到眼前一簇生得怪怪的蘑菇,好奇地用弹弓把戳戳,“这是啥,能吃嘛?” 余秋堂这时已经掏出小刀,将袋子撑开,开始朝里面割了。 “当然能吃,还很好吃,我保证你只要吃一口,就很难忘记它的味道。” “真的啊?” 余小伟一听到能吃,立刻来了兴趣,想帮余秋堂去拔,余秋堂急忙制止,“我们只割上面这个头,下面留着,如果气候合适,说不定还能生出一茬。” “这样啊,”余小伟缩回手,着余秋堂将眼前的羊肚菌全部切进袋子,足足有小半袋子,一两斤肯定有。 “这个咋吃呢?” “当然是和肉一起炒着最好吃,现在的任务交给伱,若是你能给咱们打几只姑姑灯或者野鸽子,那你就是我们的大功臣。” “包在我身上!” 余小伟更是来了兴趣,两人继续朝前走的时候,路上又遇见两簇羊肚菌,但后面没有前面的多,不过两簇加起来,也能搞到一斤多点。 余秋堂索性不急着走,在附近又搜寻一番,想着若是找到多了,家里留点解馋,剩下的可以拿到饭馆连同神仙豆腐一起卖掉。 但无心时很容易找,一旦认真起来,反而再也没找到哪怕很小的一簇,他只能败兴而归。 好在顺便挖到一些小蒜头,这东西和羊肚菌炒在一起,味道自是不必说。 只能说,万事俱备,只欠鸟肉。 说曹操,曹操就到,当两人穿过白桦林,即将进入橡树林时,立刻听到布谷鸟悠扬婉转的“布谷”声。 余小伟急忙将石子扣在弹弓舱里,扯紧弹弓,警戒地四处瞄着。 还真让他就看到一只,停在二十多米远的枯树枝上,大概是准备做巢,一时没有飞走的意思。 “你的弹弓……” “嘘!” 余秋堂本想提醒侄子,你丫的弹弓都没有摆正,一边高一边低,那瞄准个锤子,打出去的石子肯定比你瞄准的位置要靠左。 但余小伟却示意他安静点,不要影响自己发挥。 他暗笑,得,还不让我指导你,就等着出洋相吧。 “嗖!” 这时,余小伟弹弓的石子划出一道灰色弧线,快速飞向布谷鸟。 果然,石子明显向左边偏了至少有两三米,而且高度还低了点。 正当余秋堂准备露出嘲讽的笑意,神奇的一幕突然发生了。 也不知那只布谷鸟是脑子抽风还是故意做慈善,在石子还没到的时候,突然起飞朝左边展翅飞起,好巧不巧,刚好撞在石子上,然后就像个石头一样,垂直落在树丛里。 “嘿嘿,打中了!!” 余小伟高兴的原地蹦起来,拿着弹弓急忙朝前面冲过去。 “哎,你等下!!” “我要去捡鸟了,叔叔,你快跟上。” 余小伟早就将余秋堂交代他不能乱跑的叮嘱忘记的干干净净,跑到前面,看到是一条六七米宽的小溪,溪上搭着根跌倒的白桦木,木头上生满青苔,也没有多想,就踩着木头准备过去。 “小心!“ 余秋堂只来得及说出两个字,就看到跑到半截的余小伟“咵嚓”声,将木头从中间踩断,自己也失去重心,径直跌进小溪里。 这下可好,这小溪里长满水槽和苔藓,还有很多落叶和枯枝积攒起来的腐朽物,直接将他整个人染成了绿色。 他坐在溪水里,高举着手里的弹弓,一脸懵逼。 欲哭无泪。 “哈哈哈哈~” 余秋堂开始也是担心,但很快就被他的样子逗得前仰后合。 这臭小子,真的是太搞笑了。 他这个亲叔叔都忍不住想笑。 实在不能怪他。 余小伟灰溜溜地爬起来,气呼呼地将和他一起掉进水的木头使劲掀在边上,恨不得踹几脚。 余秋堂忍住笑,走过去拉着他从溪水里起来,无奈地说:“我让你等等,你不等,让你小心,喊都喊不住,这可不能怪我。” 余小伟看着满身臭烘烘的苔藓和水草,臊的满面通红。 “我哪知道那根木头撑不住我,我看它挺粗挺结实的嘛。” “这不能怪人家木头,”余秋堂一边帮余小伟清理身上的脏东西,一边笑着说:“因为人家那根木头,压根就不是为人走路铺的啊。” “啥,不是为人铺,架在水上干嘛?” “那是你不观察,”余秋堂突然觉得这样也蛮好,刚好给小家伙上一堂课。 “你仔细看,刚才木头搭的位置,周围根本没有脚印是不,而木头上青苔明显很久没有脚踩过,说明没人踏着过溪……” “那搭着干嘛啊,害人!” “这就是你不懂了,这根木头,其实是为没办法渡过小溪的小动物和昆虫准备,你再好好看,那青苔上是不是有小爪印。” 余小伟半信半疑,定睛仔细端详,还真在上面发现很多小动物经过的痕迹,只是脚趾都细,刚才他又跑得急,所以才没注意。 (本章完) 第58章 不过是熟能生巧 带着一身臭烘烘的余小伟在小溪上游洗干净衣服,顺便擦了下身上,这才重新回来,余小伟还在惦记他打下来的布谷鸟,但绕路过去翻找半天,影子没见半只。 “气死我了,肯定是被什么叼走了。” 余小伟几乎将布谷鸟落地区域全部翻找一遍,毫无收获,一股气憋在心里无处撒,憋的脸都红了。 “行了行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本事在这,那只丢了再打就是。山里打的猎物,常常会有这种找不到踪迹的情况,每次都生气,那不得把人给气死。” 余秋堂作为外来人,亲切安慰侄子。 侄子的郁闷,让他既同情又觉得好笑,也生出对年轻率真的羡慕。若是换作他,发生这种事,眉头都懒得皱。丢了就丢了,大不了再打便是。 结果,接下来近半个小时,余秋堂在寻找适合的橡木,做一些标记,余小伟则在不断尝试打到第二只猎物,但显然再没先前的运气。 毫无收获。 他是越打越气馁,最后彻底失去斗志,像个斗输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跟在余秋堂后面。 余秋堂也没急着安慰。 权当这是挫折教育,小家伙还以为打猎就是闹着玩,能轻轻松松打到猎物。 在家里让他好好锻炼弹弓的技巧,每天喊他一起跑步,总是不情不愿,虽然没有拒绝,但内心深处总在排斥。 又过了半个小时,余秋堂基本选好橡木,正事办完,他这才拍拍余小伟脑袋,“怎么,这就放弃了,你昨晚不是还说要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强的猎人嘛?” “太难了,根本打不到。”余小伟脸羞得通红。 本来他的脸就有点淡淡的高原红,又被太阳晒过,加上羞涩,两只脸蛋便成了玫红色,就跟电视剧里腮帮子上被抹红的媒婆样。 “肯定不简单啊,这还用说,要是简单的话,那这附近的东西不都被人打完了,还有它们活的机会啊。” 余秋堂从腰间取下他的弹弓,一边空拉,一边对准远处的树梢,弹弓的皮条被他拉得“簌簌”作响。 “干啥事不都要门道嘛,打弹弓不也是,你把弹弓拿起来,跟着我学……” 余小伟开始还在犹豫,迟迟不愿意拿起,余秋堂也不在意,不急不慌掏出个石子放在弹弓舱里,闭上双目,静静地倾听周围的声音。 “叔叔……” “别吵,伱也闭上眼,静静地听听周围,看能不能听到什么声音。” 余小伟便学着余秋堂模样,闭上眼睛仔细听着。 风从橡树林里飒飒拂过,吹动树叶哗啦啦作响的声音,在树叶晃动间,偶尔传出几声簌簌声,进而是细不可闻的“吱吱”声,渐渐地,吱吱声越来越明显,就仿佛在不远处。 余小伟睁开眼睛,发现余秋堂正在看他。 他顺着刚才听到的声音看去,果然看到十几米远的橡树上,一只松鼠正坐在树岔上,抱着个橡果吭哧吭哧啃着,一边啃,一边还警觉地四处张望。 他不由拿起弹弓,瞄准松鼠就要拉弦。 “等等,你姿势不对,看我,”余秋堂也同样将弹弓瞄准松鼠,“你要打得准,首先要将弹弓放平,这样你才能保证出去的石子轨迹和你想打的方向一致。 对,就这样,手不要抖,现在你和松鼠有十几米远,但手稍微抖一丝,扩展到远处相差就很远。对,心平气和,不要紧张,要放缓呼吸,这样手才能稳定。 还记得你打落布谷鸟的那颗石子没,你瞄准布谷鸟,但实际落点便宜接近两米,恰恰就是因为你没控制好手,发出的时候你自己都不知道在抖。” 余秋堂耐心给余小伟讲着。 经过先前挫折,这时候余小伟学习态度端正无数倍。他学的也很快,经过十几分钟调整,基本能稳定住弹弓的姿势。 “嗯,这是第一步,有个良好习惯,为你以后百发百中做准备。可不要学人家野路子,最后纠正不过来。你说打弹弓谁不会啊,也有人经常能打中是吧。 但那都不是真正的厉害,真正厉害的人,即使做不到百发百中,也基本是十拿九稳,好,坚持住,瞄准……” 余秋堂自己也拉开弹弓,和余小伟一起瞄准,随着一声“发”,两个石子几乎同时打出,肉眼可见,余小伟的抛物线高度更高,在飞出一段距离后,和余秋堂的石子逐渐分离。 “啪!” 远处的松鼠应声掉落树下。 自然是被余秋堂打中,而余小伟的石子则是飘到更远处,比松鼠所在的树杈相差一米多。 余小伟也看到自己和余秋堂的差距,又有点气馁,可余秋堂却轻轻揉揉他的脑袋,“打的不错,准心很好,就是力道重点。” 叔叔的温和让余小伟心情变好一些,看着自己的弹弓问道:“那咋控制力道呢,我咋知道需要多少力气就刚好够?” “这个就需要锻炼了,”余秋堂又拿出一个石子,拉开弹弓,“你看到七八米外那棵白桦树没,那上面有啄木鸟钻的一个窝,我要将石子刚好打进窝里。” 说着,余秋堂调整弹弓方向,手放开,石子果真飞向白桦树,不偏不倚刚好飞进树洞里。 “我们不同的人,力气也不同,所以关于力道没啥固定途径,只能凭借感觉,你要熟悉你力气和弹弓拉力的关系,慢慢练成肌肉感觉,多远的距离需要拉开多长的弦,根本不用考虑,随便就能做到。” “看我打旁边那棵细树……” “那边垂下来的橡果……” “缠在树半截那个野葫芦……” 余秋堂以极快的速度,连续拉了几次弹弓,弹无虚发,每次都能准确打中目标。 看的余小伟目瞪口呆。 想着自己的叔叔厉害,没料到这么厉害。 “不要急,回去后你慢慢练,你不是看画本嘛,你看看那些武林高手,谁要练点高深功夫,不是需要反复磨练,下很多功夫,才能有所成就。 不过,很多本事都是相通的,你学会使用力量,不止是打弹弓,后面使用其他工具,肯定也能用得很少,”余秋堂说着,朝松鼠落地之处走去。 既然都来到橡树林了,不打几只松鼠回去,实在是太浪费。 (本章完) 第59章 遇见亚洲红豺 余秋堂出手,打松鼠自然不在话下。 也就个把小时,便打到三只松鼠,还有一只被打碎脑壳的野兔,两只野鸽子。野鸽子比布谷鸟稍微笨点,更容易打到。 眼看着太阳从南边要向西边转移,时间大概来到下午三点多,余秋堂觉得该回去了,家里还有一堆事等着呢。 带着余小伟沿着来路慢悠悠下山,一路上继续给他讲山林中常见野物性格以及特发情况,如何处理等等。 他也不知道余小伟此时能听进去多少,一股脑说给他,让他慢慢消化吸收就好。 做任何事,都有天赋之说。 打猎也是。 余秋堂前世属于勤能补拙型,无论是枪法,还是各种经验,都是靠自己慢慢趟出来。 这辈子有前世经验,又有重生属性加成,这才看起来很牛逼。 余小伟听得格外认真。 通过小溪教训,他也认识到森林里很多东西不能只看表面,还要注意细节。不尊重大山,轻视了他,大山必给你教训。 两人刚走出橡树林,准备绕开小溪,沿着白桦林间的山道回去,突然就看到一个灰色影子从前面灌木丛冲出来。速度非常快,瞬间就擦着两人腿中间急穿而过。 紧接着,后面又冲出三只赤红色影子,它们感觉更快,眼看要撞到两人身上,竟然像是古代的骑兵冲锋一般,快速让开两人,又重新汇聚在一起急追而去。 余小伟本在说话呢,嘴刚张开,被惊得半天合不拢嘴,等两批动物都冲过后,他才急忙转身喊道:“啥鬼东西?” 余秋堂也随之转身,只看到前面的灰色影子已消失不见,而后面三个红色影子也即将消失在视野。 “大白天的,能碰到狗獾也是奇怪。” 余秋堂有点纳闷,虽然两拨动物速度都很快,但他现在可是有近乎普通人四五倍的反应能力,也就比猫科动物稍微差点。 不说拦住两拨动物,速度能赶上它们,但分辨还是很清晰能做到。 前面跑过的灰白黑竖纹的小家伙是狗獾,而后面追的竟是三只红豺,这情况,把他也搞糊涂了。 不符合常理啊。 狗獾是一种小型的杂食型鼬科动物,现在这个月份,它确实活动比较频繁。 可问题是,它是一种昼伏夜出的动物呀,往往是晚上八九点才出洞穴,次日凌晨又会悄咪咪回去藏着。 白日里,很少看到它活动。 况且,狗獾这家伙虽然性情凶猛,被敌人紧逼时,常发出短促的“哺、哺”声,也能挺起前半身以锐利的爪和犬齿回击。 但它们却很警觉,每次出洞穴都会反复确认周围环境,出出进进好几次,确定没啥危险才会跑出来,断然不会轻易将自己置于危险中。 再说这红豺吧,就更古怪。 红豺也称为豺狗,或者叫亚洲红豺,这是犬科里最凶猛,战斗力最强的动物。 某种程度上说,甚至超过狼的战力。 如果说老虎是猫科动物的天花板,几乎完美存在,那豺就是犬科动物的天花板。 他几乎没有短板。 普通的豺,体重大概在二十多公斤,体长八九十公分最多,大概和小型的狼差不多, 但豺王的体重能到三十多公斤,体长能到一米多,和很多狼差不多。 但豺的速度和敏捷要远超狼,更不说狗…… 自然界中大概只有云豹之类的动物才能和豺比比敏捷性。 豺的弹跳也非常棒,五六米的沟他可以轻松跳过,三四米高的墙,也是随便一跃就能跃过,豺会经常跑到山民家里偷牲畜,一般的墙根本拦不住它。 豺几乎能捕杀生活区域内所有动物,不管是有蹄类,还是食肉类,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的咬合力能到三四百公斤,更是因为它们的种群实在太大。 狼群一般都是三五个,能凑到七匹的都算不错,十匹以上的狼群需要很大的草原才能供给。 可豺群最大可以到三十只以上,就这种群体,一般动物根本搞不定,被豺群体而围攻,就连老虎都很为难。 但这些都不是最厉害。 豺最夸张的是它的狡猾,它实在太聪明了。 它们捕食猎物从不硬上,而是先用锋利带刀刃的爪子将猎物眼睛抓瞎,从而让其失去逃跑能力,然后慢慢折磨死对手。 它们还会用恐吓战术,会缓兵之计,会分而击之,还会巧妙利用地形和工具…… 总之,这种猛兽也就是人类能勉强克制,要是让它们大肆泛滥,那附近区域内,不止是有蹄类的食草动物,就是很多食肉动物和杂食性动物,都要两股颤颤。 让余秋堂意外的是,豺的主要食谱上都是羚牛,斑羚之类的食草动物,并不包含狗獾这些小家伙,狗獾在关键时候会释放难闻的气味,豺的嗅觉太灵敏,最怕这种怪味。 能让它们疯狂追逐,定是狗獾这狗日,惹着它们了。 “怎么办?”余小伟呐呐地问。 余秋堂拍下他的脑袋,“赶紧走啊,难道还等着它们来围我们?” 余秋堂可没想过,他能赤手空拳将三只豺搞死。 刚才的三只豺,中间那只体型最大,应该是只成年公豺,相当于一头狼,两旁的虽然小点,但也是加起来强过一头狼。 余秋堂也就力量大点,其他例如敏捷,速度,攻击手段,都完全不是豺的菜,若是只有一只他还能勉强应付,可人家豺最擅长的就是群体围攻。 他肯定是顾前不顾后,一点赢面都没。 何况还有侄子这个拖油瓶。 要是现在有弩在手,或许还能稍微研究下,现在啥都没,感觉破防都不容易,完全能被豺吊打。 “走,赶紧抓机会跑远点,豺一旦出现,肯定数量不止三只,附近说不定还有。” 余秋堂越想越觉得危险,急忙拉着余小伟加速逃离,一口气跑出白桦林,来到前面的竹林,他这才放松下来。 这个时候山里食物充足,豺出现在橡树林已是极限,应该不会跑到竹林这边。越过竹林就是人类居住区,对它们来说风险太大。 不过,余秋堂心中的讶异并没消除,橡树林只是山脚朝上一点点的山腰,豺如果已在这个地方活动,那说明上面的生态已然出现问题。 (本章完) 第60章 两个大水桶 回到村口,余秋堂依然为刚才的遭遇而庆幸。 他是一个在山里走习惯的人,在对动物间,动物和人之间的斗争认识更为深刻。 很多时候两者相争,并不是看战力如何,而是牵扯到方方面面影响。如果去除当时场景,只是从体重,咬合力,速度等方面评判两者的战力,乃纸上谈兵。 现实世界两个动物,包括人和动物发生矛盾,往往并不是将数值摆放出来,像电视剧里角斗场公平厮杀,或是游戏里数值比较那么简单。 现实世界的高山森林,两个野物之所以剧烈碰撞,不只是想战胜对方,它们大多数情况下,唯一要做的就是杀死彼此。 面对死亡生死存亡,所有动物的爆发力和日常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就如同人类社会,强大的人也有可能被小孩杀死一样。 所以,余秋堂不会像很多冒失的年轻猎人,仗着自己打过一些东西,便对山林失去该有的敬畏,从而在某次失败后,或是被野兽所伤,或是丢掉生命。 方圆百里的猎人很多,据余秋堂记忆,就没几个能全身而退,对于他们来说,每次是碰到不同的猎物,能捕猎就捕,捕不到就寻找下个目标。 但对于山林里的野物来说,一旦失败,往往就代表着死亡,它们肯定要比猎人更努力。 除此之外,猎人年龄影响也非常致命。 太年轻的猎人,反应和力量都不错,但是经验不足,而年龄稍微大点的猎人,经验丰富,对所有环境和野物都能掌握很好,可身体素质又不行。 余秋堂刚好是带着成熟的狩猎经验知识,身体不仅处于黄金时代,又得到一定程度修正,可谓是天生的猎人胚子。 唯一缺乏的就是几只好狗和一杆好枪。 若是今日有枪在手,哪怕有一把弩,他也不至于这么紧张,即使和豺正面冲突,也不会仓惶退开。 “不行,做弩的节奏要加快,没个趁手的家伙,来山里就是冒险。”他一路想着,走到岔路口,留下一只野兔,一只野鸽子,其他野物让余小伟背着回家。 他要去找余秋江。 前几天让帮做的弩机应该差不多了,顺便商量下后续弩箭头的打造。 一只手提个东西,踩着地垄边上的野草,他慢悠悠地朝余秋江房子走去。 “都马上过八月十五了啊~” 一阵凉风吹向地里未收割的玉米杆,“哗啦啦”作响,微微有点凉意。旁边的高粱地也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不知是什么小兽又在里面偷吃东西。 山脚下种粮食就这样,很容易被偷吃。 这附近偷吃的野物非常多,小到松鼠,黄鼠,各种你鸟,稍微大点的黄喉貂,紫貂,再大点还有猪獾,狗獾等等。 如果遇到变故,甚至偶尔还会有野猪冲下山来。 这些杂食性动物这个季节跑下山,不但会偷粮食,更是会将以他们为食物的食肉动物引下山,每年秋季最容易发生小孩被叼走的惨剧便是此原因。 一般情况下,等到粮食都收走,慢慢这些动物也会重新回到山里。 实在等不及,村里也会组织人驱赶。 估计今天能在山脚朝上的橡树林看到豺,多半就是这个原因,要不然这种喜欢生活在海拔一两千米的凶残食肉动物,跑到白桦林和橡树林干嘛。 “噹~噹~噹~” 远远就听到打铁的声音,余秋堂看到余秋江依然站在打铁炉旁挥动着铁锤。 笑笑,加快脚步过去。 “来了。” 余秋江憨笑下,他的话一直不多,两人之间的点滴误会上次已涤清,这回就简单多了。 余秋堂将手里的东西递给旁边烧水的余春菊,“给,春菊,山里打的,给你们改善生活。“ 余春菊羞涩笑笑,接过东西去了隔壁。 “你自己留着吃嘛,还拿给我作甚?”余秋江看了眼猎物,“笨丫头,拿人东西也不知说个话,瓷的那个样子。” 余秋堂看他说妹妹,心想伱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我还有,这是给你们留的,我那弩机帮我做的咋样?” “好了,你稍等我下,还有几分钟就捶好。” “行,不急,你慢慢来~” 余秋堂在铁匠铺里四处转着,发现一边上放着一个刚打好的水桶,就缺两个耳朵还没装,“怎么,你还会打水桶啊?” 余秋江转头如看白痴一样,看了余秋堂眼,“水桶是最基础的东西,有什么不能打的?只要是家里用的,我基本都能打。” “这样啊。” 余秋堂想起上一集还专门在集市上买了些铁质品,就有点后悔,知道堂哥这里能打,还用得上找别人嘛,肥水就该流到自家田里才是。 只能说,以前的他和余秋江关系生分后,已经忘掉很多事,也没在意太多事。 看着水桶,他想起自家吃水的问题,到现在为止,水还是需要从一里之外挑回来,麻烦不说,关键还浪费时间。 原来家里吃水还好,现在要做神仙豆腐,消耗的水更多,靠两个小水桶慢慢挑,实在是有点跟不上。 若是能一次性挑很多就好,他突然想到一个点子,眼前一亮,“江哥,你帮我打两个水桶吧。” 余秋江头也没回,“缺水桶的话,去墙角拿,毯子下面有我打好的,拿几个回去。” “不不,我不是要这种小水桶,我想让你帮我打两个大的。” “大点的也有。” 余秋堂闻言,掀开角落的毯子,下面是一些刚打好的成品,有铸铁的火炉,一些生铁农具,也有铁皮卷的桶或者脸盆等等。 其中桶果然有比普通水桶大近乎一半的桶,余秋堂记得这种桶主要是提供给饭馆,或者路边的小吃摊,用来装泔水或者垃圾。 但这些桶依然不是他需要。 “看中哪个,就拿走吧。”余秋江这时已打完手里的东西,用火钳夹起来放进冰水里淬火,顺便扫眼余秋堂。 余秋堂却还是摇摇头,“这些还是太小,差点意思,能帮我打两个更大的嘛?” (本章完) 第61章 还是去医院看看 听到余秋堂所谓的大水桶,是每只能装一百公斤水的大家伙,余秋江差点以为堂弟在逗他玩。 可看到余秋堂一本正经,没有开玩笑的样子,他又恍惚间以为自己这个堂弟,是脑子有了问题。 “你知道一百公斤啥概念嘛?”他没好气地问,“你看看这只水桶,也就能装十几公斤水,一百公斤就是这个水桶的六七倍,你是要水缸还是要水桶?” “当然要水桶。”余秋堂倒是回答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犹豫。 “那伱倒是说说,你要这么大的水桶做什么?”余秋江被闹麻了。 “还能做什么,”余秋堂做个挑水的动作,“当然是挑水嘛,你们这离泉水近,我们离泉水可是足足有一里多路,每天挑水一小桶一小桶的挑,也太浪费时间。” 余秋江恨不得拿锤子敲醒堂弟的脑袋。 这是远近的问题? 那你咋不说找个一万公斤的桶,直接将水搬运到你们家门口呢。 “那你说说看,为什么以前水桶都是这种小桶,不是你说的那种大桶,是每个人家都在水源附近?” 余秋堂这才反应过来堂哥是怀疑他的力气,他也不多说什么,看到一边墙角有个大大的铸铁墩子,目测起码有三四百斤,径直走过去抓住旁边吊环,使力将铸铁扯动两步距离。 然后,含笑看着余秋江。 “?” 余秋江有点懵。 他走过去拍拍铸铁墩,若不是这东西就是自己的,他还以为是纸糊的呢。 可这…… 怎么可能呢,这东西堂弟怎么可能扯得动。 看看墩子,看看余秋堂,不知道是墩子坏了,余秋堂不真实,还是自己眼睛出了毛病。 “得,别这样看着我,你看我的力气,能不能挑得动一百公斤的水桶?” 余秋江并没回答,而是将余秋堂拉到铁匠铺外面,在阳光底下前后左后打量半天,还不时拍拍余秋堂的背部和肩膀。 “也没问题啊。” “咋回事呢。”发出一阵阵疑惑和感叹。 余秋堂知道自己力大如牛这种事,放到谁身上,都很难接受,迟早都会被人知道。 暂时阶段让余秋江见识下,也不是啥风险,余秋江的社交圈子窄,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也不怕将消息透露出去。 “江哥,你别摸了,我就是有把力气,以前是怕人知道觉得我是个怪物,现在我过了十八岁,是个大人了,慢慢让人知道也没啥。” 余秋江收回手,虽然还是充满疑惑,但也不得不接受,叹息道:“按理说不应该啊,你这细胳膊细腿的,也没多少肌肉,咋能力气比我还大。” 说着,余秋江看看自己强大的肱二头肌,感受感受背阔肌,瞬间觉得自己可能是一身假肌肉。 他自信也能搬得动三百斤左右的东西,但他是打了这么多年铁,锻炼出来的力量,任何人多年如一日提着几十斤重的大锤捶铁,力气都会变得强起来。 可余秋堂…… 记忆里他也没有表现出多少大力气的事情,咋就突然爆发了,可是怀疑归怀疑,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由他不信。 “你还是有空去医院看看,我觉得你力气来的有点问题,再说了,力气需要身体做支撑,你身体素质不行,使出这么大力气,容易伤到骨头。” 余秋堂点点头,“我会注意的,那你到底能不能帮我打打水桶?” “打倒是能打,”余秋江想了想,又摇摇头,“就是这么大水桶,你又怎么挑呢,即使你一米八的个子,也挑不起来啊。” 余秋堂闻言,心里大致估算下,确实有这个问题。要保证装足够多水,水桶要么很高,要么很粗,但太高很难从地上挑起,很粗的话则会碰到身上。 思来想去,最终退了一步,要求给他做两个四十公斤的水桶,顺便打造一个铁扁担。重的水桶,一般的扁担也撑不住,唯有铁家伙或许能支撑的住。 余秋江看堂弟这样坚持,也不再说啥,你非要搞两个水缸挑着,那就你挑着吧。 说完桶的闲事,他从角落的箱子里,将打造好的弩机拿给余秋堂。 一共两副。 “看看,这是你给我画的原样,做出来就是这样,但我觉得你图有点问题,你看这个位置,弯度太大,会减慢弹出速度。” 余秋江对照着弩机和原图,指出他有疑虑的位置,又拿出另外一个,“这个位置我稍微修下弧度,是不是变得柔滑些,一旦弩机发动,大概能省点时间。” 余秋堂微微一怔,反复比较两个弩机,发现余秋江说的很有道理,两个弩机比较,他的确实会慢零点几秒。 而弹射工具,瞬发速度决定发射距离和攻击力量,很显然堂哥经过思考。 “还真是江哥说的这样,”余秋堂很是感激,这就是余秋江,及是这么可靠,委托他的事情,总是能让人非常放心。 “这两个你都拿回去试试,说不定我的想法不对呢,”余秋江笑笑,“不过,说起来两个相差也不多,一般人用起来差距不会太大。” “行,我都做起来试试。” 普通玩票性质,精度一般也无关紧要,余秋堂要弩有大用,自然希望精度越细越好。 余秋江又将箭头也拿给余秋堂查看,箭头做的很规整,尖端位置都磨得光滑平整,又非常端正,套箭杆的圈也非常圆润。 “真是漂亮!”余秋堂不禁赞叹,至少前辈子他没看到做工这么精致的箭头。 “箭头给你做了三十幅,应该够用,再多也没有意义。” “行的,这东西可以回收,三十副暂时够用,后面需要再说。”余秋堂说着,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江哥,这是给你的辛苦费……” “拿回去。”余秋江看到钱,立刻转回身收拾起铺子里的杂物。 “拿着呗,咋还能让你白忙活,给我做的这么好。” “几个小东西,都费不了什么功夫,”余秋江背着身子摇摇头,微顿下,又道:“你把我当哥,就把这钱老实拿回去,别人知道我给兄弟做个东西都要收钱,我觉得丢脸。” (本章完) 第62章 提升格局 余秋堂从后世来,知道那时候人与人利益分的很清,一点亏都不能吃。 他潜意识觉得堂哥做弩箭辛苦,肯定要给人付钱。 大致估算下工作量,如以技术层面来说,十块钱绝对不多,弩机制作不能和做个水桶,头,铁锨头相提并论,这玩意可难多了。 单看打磨的精细程度,真不是一般人能做,肯定要花费大精力才行,并不是堂哥口中简单的事。 “江哥,你总要赚钱吧,难道你不想娶媳妇了,搞个新院子不要钱,添置家具不要钱,再说你不为伱考虑,也要为春菊想想,你不给她看病,不给她预备嫁妆……” “那也不缺你这些。” 听到妹妹,余秋江表情微微有变化,但口气依然没松。 “你就拿着吧,你知道我也不是那种占人便宜的人,你收了钱,我心里才踏实,要不我反而会觉得欠你,以后都不敢找你帮忙了。” “操这心干啥,有啥就直接来呗,我是你哥,又不是外人。” “你是我哥,就更不能这样,”余秋堂看余秋江这样说,也有点动情,这种最朴实的兄弟情,他在家里享受不到。 他自己的亲哥哥去世后,就只剩下余秋实那小王八蛋,虽然几个姐姐都很好,可姐弟和兄弟是不同的情感。 即使姐姐比他大,他还是觉得兄弟该照顾着姐姐,而哥哥的话,他就可以互相依靠,扶持。 “不瞒你说,江哥,我现在找到一些赚钱的门路,能赚到一些钱了,以后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我们是兄弟,我当然希望你和我都过得幸福。 你这样客气见外,反而搞得我有点尴尬,你知道我人就这样,也不会拐弯抹角说话,你就拿着吧,这样我才舒心。” 余秋江闻言,微微一怔,看着余秋堂眼里的真挚,终是苦笑下,接过钱,“那行吧,我收下就是,那后面水桶啥的,别再给我了,要不我提前说好,没工夫给你打。” “行行,就这样。”余秋堂看到他收下,总算放下心来。 坦白说,此刻他心里情感虽然真挚,但内心深处又隐隐几分拉拢的意思。 他已经看出余秋江的能耐,坚韧不拔的性格,健壮的身体,和自己真挚的感情,这些综合起来,都是一个好伙伴完美的条件。 以后他不管做什么事,发展任何产业,余秋江这样的人,都可以永远信任。 能在他还没有崭露头角时,给他足够多的信任和真挚,远远比发家之后用钱笼络来得更扎实。 这样是不是有点功利呢? 他觉得没有。 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候就是这样,没有具体的标准,只要能舒心自然就行。 余秋江想留余秋堂在家里吃下午饭,被他婉言谢绝。 时间不等人。 还有很多事等着他。 . 余秋堂回到家,发现余春梅已经开始做下午饭,刚进院子,立刻就闻到浓浓的肉香味。 想必已将兔肉给炖上。 余秋实鬼迷日眼地趴在老厨房窗口朝里面看呢,听他开门声音,立刻从窗户上跳下来,也不说什么,一溜烟跑回自家窑洞前。 估计是馋虫被调起来了。 这年头本来就缺东西,肉香对于半大孩子来说,不要太迷人,如果给他们一些肉,让做什么都行。 余秋实现在看余秋堂,总是带着几分畏惧和讨好,余秋堂也就懒得给他坏脸色。 毕竟也是亲兄弟。 这辈子如果他能不变坏,就维持着这样门面关系也行,倒不至于老死不相往来。 重生后,该有的格局适当还是提升些为好。不然,只是人变富了,精神层次还是和前世一样,那也做不成大事。 他刚要回厨房那边,看到王春花从里面出来,手里提着个军绿色书包给余秋实,“给,给你补好了,要是再搞烂,我就懒得管了,书包都能用烂,真不知你咋上学的。” 余秋堂这才想起,还有几天就该上学了,他还没给两个侄子准备上学的用具。 前辈子这种事情,都是妻子米雅利操心,他工作忙,还赚不到什么钱,妻子和孩子们跟着吃了不少苦头。 米雅利…… 想起米雅利,他想起委托门房送的丝巾,不知她收了没。 大概率会不要吧。 他那天回来就想到了,之所以给妻子能自然买东西,是潜意识已将她看作自己的妻子,事实上,妻子现在和他还没啥关系,人家只是个大姑娘。 根本不认识他余秋堂是谁! 以她的性子,怎么会收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呢。 看来以后要想点其他办法。 既然这时候碰到妻子,也不必说一定要等到上辈子那个年龄成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也可以早点就在一起。 没在一起前,完全也可以约会嘛。 回到厨房,竟然看到余小伟罕见地在锅台下烧火,而余小云则是在一边清洗豆腐柴的叶子。 “咋了,你这是从你舅家葱地过来了,开始帮着你姑烧火了?” 烧火原本是余小云做,余小伟可是对男孩子,烧火这种事情他以前嗤之以鼻。 “嘿嘿~”余小伟咧嘴一笑,没有讲明原因,但吸溜吸溜的鼻子,却已出卖了他,还不是想着锅里的肉。 余秋堂注意到拿回来的羊肚菌还没有用,猜测是三姐不会做,便告诉她方法,可以等出锅前再将菌放进锅肉里,不用煮多久便可以吃。 做饭的事情,厨房有三个人,也用不到他,他便开始研究他的弩。 原本弩臂已经做好,但在安装弩机时发现尺寸稍微有点小,弩机是铁制品,而且相当精密,肯定无法修改,那只能慢慢调整弩臂。 幸好,尺寸只是偏小,还有修补空间。 多余部分需要用凿子慢慢敲掉,是个精细活。 “噹噹~”院子里便响起他敲敲打打的声音。 余秋堂干活的时候,余得金又走过来站在边上看看,虽然没有明着表达,但眼里露出的神情,出卖他的心情。 为什么? 儿子做起这些事情,如此得心应手? 难道是他其实在默默跟着自己学习木工手艺,看这种功底,还不是偷偷学习一年半载。 那他为啥以前没表现出来呢? (本章完) 第63章 蹭饭,被修理得很惨 第63章 蹭饭,被修理得很惨 余春梅掀开门帘,手里端着个小碗,边走边说,“堂堂,尝尝这个松鼠肉炖熟……爹也在埃” “嗯。”余得金点点头,转身走了。 “爹在这你也不说下。”余春梅看余秋堂手没有空闲,便将块肉直接喂到他嘴里,“搞得我挺不好意思。” 余秋堂笑笑,“这有啥不好意思,我们是分家,又不是断绝关系,来就来呗。” 余家的孩子都很怕余得金,余秋堂也就是沾着重生的心理,才没有任何忌讳。 余春梅却不行。 即使已经分家,她暂时跟着余秋堂,但父亲就像一座高山,遮天蔽日的感觉,想短时间内脱离多年影响,并非朝夕间能解决的问题。 只能期待慢慢改善。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若是温暖,可能会让孩子一生都温和包容,有安全感。 反之,则需要孩子穷其一生去化解和治愈。 “咋样,肉熟没,我还是第一次做松鼠肉,不知啥程度才算熟。” “差不多,再煮个十分钟就行,盐稍微轻点。” “那我再煮煮,你收拾下准备洗手吃饭,我馍馍都是蒸好的,等肉煮出来就能吃饭。” “行。” 余秋堂也刚好在收尾,没几分钟就完成最后工序,将弩机嵌入弩臂,严丝合缝非常合适。 这张弩已完成一半,剩下的就是准备弩弓和弩弦,以及弩箭, 弩弦需要用牛筋或者鹿筋来做,也有人用尼龙绳捻成股代替筋,余秋堂认为效果不好。 弩要稳定,射程必须溢出。 想射中50米以内的目标,就必须起码有60米的射程能力。 弩弓和弩箭杆则需再次进山。 今日已做好标记,等明天喊上两个人一起去,弄点橡木回来才行。 若有枪在身,橡树林那种海拔低的位置,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有去有回,但今天在里面碰到豺,让他不得不谨慎对待。 他总是觉得,豺会跑到偏山脚的位置来活动,那定是海拔更高处,山林更深处有新的变故。 豺的领地受到影响。 他们不得不开始扩展领地,从而影响到原本生存在此区域的其他动物。 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由于今天温度很高,做饭后厨房热的不行,余秋堂便提议将东西搬出来,放到门口的小石桌上吃。 小石桌原本是石磨的台子,现在有了自动化的磨粉机,石磨光荣下岗,台子得以空闲出来。 一米多平方的台面,刚好适合四个人围坐吃饭原本有个脚缺了块,余秋堂在下面做个木制垫木修正,现已能完美使用。 余小伟负责端饭,他动作相当麻利,很快就将东西摆上石桌。 一盘羊肚菌炖松鼠,一盘蒸的兔肉,一碟子凉拌萝卜丝,一盘白花花的白面馍馍,每个人面前还有碗韭菜鸡蛋汤。 鸡蛋是前两天赶集用神仙豆腐换的,余春梅开始舍不得做,说是留给余秋堂进山时煮着吃,余秋堂却让她尽管使用。 和松鼠,野兔等野物一样,余秋堂的原则是,活的尽量留下来去卖钱,死的就直接吃。 家里的孩子,包括自己和余春梅营养都没跟上,需要好好补补。 “可以吃了吗?” 余小伟眼巴巴看着脸盆里的兔肉,口水都要流出来,余小云稍微矜持点,但也充满期待。 但两个孩子都只是看着,并没动筷子。 余得金在家里就像土皇帝,每次吃饭他不动筷子,大家都不能动,谁动谁挨批。 称之为规矩。 分家后,余秋堂尝试让孩子们自由点,不用太过拘束,但他们习惯已经养成,怎么都放不开。 余秋堂刚要让大家开吃,就看到余秋实贱兮兮地凑过来,看着桌上一堆好吃的,满脸的羡慕。      “哥,你们这是吃的啥肉?” “干嘛,伱想吃啊?”余秋堂戏谑道。 “想吃,想吃。”余秋实连忙点头,还下意识吞口唾沫。 “找你妈给你做去。” “我们家没有肉,我妈拿什么做?”余秋实瘪起嘴,他比实际年龄要显得更幼稚。 “那就不要吃,回去。” 余秋实“哦”声,一步三回头,半天都挪不开步子。 “别逗他了,”余春梅有点不忍心,余秋实调皮点,但也是弟弟,看他这个可怜样,她就受不了。 余秋堂转身,看到余秋实眼巴巴地看着他,不由好笑,“想吃就来吃吧,自己回去端碗,我们这没有多余的碗。” “好唻。”余秋实像是脱缰的小野驴,冲回自家厨房去拿碗,等王春花跟着追出来,他已经重新杀回石桌旁,手里拿着个小碗。 “吃完抽空要帮三姐干活,知道不?” “知道,我好好干。” “凳子不够,窗台下面那有个马扎,自己端过来。” “好唻~”有肉香的号召,余秋实行动力强的不得了。 他刚加入这边的吃饭阵营,只夹了一块肉放进碗里,还没来得及吃,就看到陈美娣被王春花拉着出来,站在门口喊道:“余秋实,回来1 “噢噢……等……等下1 余秋实一边答应着,一边加紧把肉填进嘴里,一边嚼一边模糊回应。 “赶紧回来1 “知……知道了。” 答应的很好,可屁股就跟粘在马扎上,根本就离不开。 “没听到?”陈美娣朝前几步,“等着我抽你是不?” “不要急嘛,妈,我吃几口肉就回。”余秋实争分夺秒,腮帮子鼓得跟松鼠似的。 “我叫你不听话!!1 陈美娣看儿子没出息混吃混喝,本就觉得丢面子,没想到喊都喊不回来,更是气得脑门生烟,执着擀面杖就冲过来。 院子本来就不大,真正过来也就几秒的事。 余秋实深知这点,急忙站起来,夹起一个肉放进碗里,端着碗转身就跑。 一边跑一边还在抓紧嚼肉。 陈美娣想堵住他,可她哪有一个十几岁小孩灵活,把自己跑得气喘吁吁,还是没摸到余秋实一根汗毛。 倒是累个够呛。 她无奈,只好走回石桌前,恼羞成怒地说:“秋堂,既然分家了,你就不要一直喊你弟过来吃饭,让他养成好吃懒做的坏习惯。” “你看了,我没喊,总不能他凑过来,我将他赶走吧,你也说了,他是我兄弟,当哥的怎么能做那种事。” “谁知道你安的啥心1陈美娣瞪了余秋堂眼,气呼呼转身离去,也懒得继续管余秋实。 余秋堂笑笑,他让余秋实吃饭,本来是给姐姐面子,但看到陈美娣这样,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这小子喜欢跟自己混,那就跟着混呗。 陈美娣看着儿子不成器,肯定心里很憋火,这样倒也很有趣。 退一万步,若是能顺当将余秋实这个歪把子树扶正,也算是功德一件。 只是天擦黑时,余秋实躲无可躲回去后,里面立刻传出鬼哭狼嚎。 看样子被陈美娣修理的很惨。 (本章完) 第64章 堂堂,你没唬我? 第64章 堂堂,你没唬我? 晚上吃过饭,余秋堂提着个野兔出了门。 他要去找发小王浩峰。 明日他进军橡树林,准备找两个伙伴,余秋江提前已说好,还有个位置留给王浩峰。 王浩峰是个孤儿,不知父母是谁,是他爷爷在山里砍柴捡回来的孩子,刚回来时已冻僵,被爷爷用雪水擦了半晚上身子,才勉强活过来。 他爷爷一辈子未婚未娶,也没有孩子,是个老光棍,王浩峰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吃百家饭长大。 原来爷爷在的时候,和余秋堂爷爷关系不错,两小孩也就经常一起玩。沟渠里摸鱼,地里追野鸡,某次两人掉进一个废弃的萝卜窖里,三天两夜才被人找到。 可谓是有过命的交情。 现在王浩峰爷爷过世,就剩下他一个人,除了种家里一亩多薄田,便是靠着帮人干点零活维持生计。 上辈子过的一般,三十多岁才找个老婆,身体还不好,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好几次都还是余秋堂支持,才度过难关。 披着月光,余秋堂来到王浩峰家,看到身材壮实的王浩峰正点着煤油灯编筐。 这边因为有野生的藤条,所以有了编织筐子的营生。晚些年形成产业链,远销国内外,不仅使经营者赚得盆满钵满,也让附近很多百姓有了赚钱的门路。 王浩峰一边编筐,一边还在唱歌,他就是这样乐观的性格,虽然日子过得一般,可心态没的说。 余秋堂前世喜欢和他玩,就是因为和他一起很开心。 “峰子。”远远地,余秋堂喊了声,晃晃手中的野兔。 王浩峰看是余秋堂来了,非常高兴,将筐子朝旁边一丢,站起身喊道:“你咋来了。” “来,找你玩啊,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王浩峰接过野兔掂掂,裂嘴笑道:“挺沉,这怕有两三斤。” “有吧,够伱美美吃一两顿。”余秋堂拍拍手,随手拉过王浩峰刚才坐的椅子坐下,扯过旁边的筐子编起来。 “找我有事?”王浩峰看余秋堂编他的筐子,也不客气,在他旁边蹲下来,掏出纸条开始卷烟。 别看他年龄不大,却已学会抽烟。 烟瘾还不校 “咋地,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玩?”余秋堂笑问,他看了眼王浩峰,想起老哥们老时的模样,再看看现在年轻状,倍觉有趣。 “那倒不是,我这不是怕你爹又抽你嘛,”王浩峰哈哈笑道,“不像我,孤身一人,想吃就吃,想睡睡,谁也不会管我。” 余秋堂前世就常听王浩峰这样说。 那时候他整日被父亲教训的死去活来,可羡慕王浩峰这种天王老子都管不着的自由。 做梦就想活成王浩峰。 可等到一定年龄后,当父亲病重去世后,当他生病时妻儿日夜守护在床边时,他才觉得,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自由,亲人有亲人的温暖。 也从而知道,其实自己家里有亲人,才是王浩峰羡慕的生活。人总是羡慕着别人的生活,同时自己的生活方式又在被他人羡慕。 “我和我爹分家了。” “分家了……啊,啥?你说你和你爹分家了?”王浩峰惊得站起身,“你分个锤子家啊,你一个人能过的下去嘛?” “咋不能过,过不到好的,总能过差吧,”余秋堂示意发小莫激动。 王浩峰重新蹲下,烟都来不及抽,抓住余秋堂的胳膊,“你说真的?”      “那还能有假,你知道我从不说谎。” “完蛋1 王浩峰右拳砸在左手心,很是懊恼和忧心,刚才还在悠然唱歌,此刻是满脸的烦恼。 “你……”不知想说啥,半天只憋出一个“你”字,其他话又憋回肚子,“是不是你那后妈戳的事?”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是也不是,有她原因,但主要还是我自己的决定,反正迟早要分,早点分开也好。” “话是这样说,但过日子可不是说说,你要是被分出来,你哥家两个孩子……” “也跟着我,”余秋堂笑笑,“还有我三姐,也和我一起。” 王浩峰眼睛睁得老大。 好家伙,你一个人我都担心活不下去,你还托儿带母,一个残疾人,两个小孩子。 你这是要过日子,还是破罐子破摔。 一时间,惊得王浩峰直接不知说啥,愣愣地盯着余秋堂。 “好啦,你就不要为我操心,我肯定有办法,”余秋堂知道发小是过于担心,便将筐子放到边上,拍拍王浩峰肩膀,“我已想好后面咋走,这不今天来找你帮忙。” “帮啥,要钱嘛,我这里还有十几块,要是用的话我给你拿,”说着,就要起身取钱,却被余秋堂一把压下。 “不不,不用钱,”看王浩峰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堂又解释道:“非但不用借你的钱,我还想和你一起去赚钱呢。” “赚钱?” “对,赚钱,我这不找你来商量,我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嘛。” 王浩峰摸摸脑袋,“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是越说我越糊涂,不知道我脑子笨啊,要我干啥,你就爽快点说嘛,吊我胃口1 “我们除了种地外,赶山打猎吧1 余秋堂说话时,目光看向远方,仿佛透过夜空,看到远处的群山深处。 “打猎?” 王浩峰更迷惑了,“我们两个打猎,是你会,还是我会?你以为那打猎说打就打啊,我们既没有枪,又对山里不熟悉,拿头打啊?” 余秋堂并不意外王浩峰的犹疑,他知道靠嘴说,一时半会是说不清楚。别人还好说,可王浩峰是他的死党,他对自己的了解,甚至超过父亲和姐姐。 自己有啥能力,他还能不知道,糊弄也不好糊弄。索性,他懒得找理由,直接说:“峰子,你就说你信我不?” “你这话说的,咱兄弟啥时候还有隔阂了?” “那就好,你现在啥都别问,只要跟着我就行,看看我们到底有没有能力,行不?” 王浩峰又盯着余秋堂问道:“堂堂,你真没糊弄我,不是开玩笑?” “真不是,我是认真和在聊。”余秋堂的语气很诚恳,眼神相当真诚。 王浩峰微微犹豫几秒钟,使劲挠挠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啊,不管了,你要试就试,怎么做我听你的1 (本章完) 第65章 怎么会有野猪?! 第65章 怎么会有野猪?! 次日清晨,天还只是蒙蒙亮,余秋堂起来练完拳,便穿着整齐出门。 他今日除长袖长裤穿得紧实,还专门穿双父亲淘汰给他的黄胶鞋,并将鞋口用皮子缠个结实。 昨日去橡树林,只想到身上,没注意到脚,结果晚上洗脚才发竟被荆棘划出很多细口,一碰到水,疼得他呲牙咧嘴。 今日便真正做到从牙齿武装到脚后跟。 按照前行路线,他先是来到王浩峰家喊他,然后两人再一起去找余秋江。 来到王浩峰家,发现他虽已经起床,但却是穿着个破烂背心,下面还穿个大花裤衩,完全不符入山要求。 只好又让他赶紧换衣服,王浩峰有双猪皮做的雨靴,刚好可以用上,猪皮厚实,韧性又极好,一般荆棘不可能扎穿。 又是高帮,还能防止毒蛇咬。 大清早进山,很可能遇见秦岭蝮,被这家伙咬下,可就相当难搞。 装扮完毕,他看到王浩峰拿着把劈柴的大斧头就要出门,无奈告诉他,斧头看起来很猛,但其实遇见真正的猛兽,反而很难破防。 动物的皮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厚,韧性要好很多,而动物的抗痛能力也超人类很多倍,越是强大的动物,这方面越是突出。 所以,小野物不说,猎人要猎杀到大型猛兽或者食草动物,基本都要靠枪,冷兵器一般人根本无法破防。 即使是大力士,也要看准位置,例如野猪最软弱的地方在肛门,而它们又不擅长保护菊花,没有枪的话,肯定要以菊花为重点破防点。 要是茫无目的,直接从身上砍一斧头,那对不起,野猪即使受伤,也完全可以承受,它能直接带着斧头过来,转瞬将你肠子顶出来。 可余秋堂说给王浩峰听,王浩峰却不以为然,对他的斧头情有独钟,认为莫说是野猪,就是羚牛过来,他也能斩落它的牛头。 余秋堂劝说未果,只好任他由之。 至于余秋堂自己的装备,他前几天离开时已委托余秋江打造,是一杆势大力沉的钢叉。 两人到余秋江的铁匠铺后,余秋江早已坐在门口等着。 他的准备也很充分,不仅绑好裤腿,还在右手臂上套着一个布满尖刺的铁制护臂。 这种东西叫“花菱”,原本为猎户或者樵夫在入山防止狼袭而准备,只要狼扑过来,直接用手臂去挡,狼一个不留神就会吃亏,刺穿狼嘴,自然也会放弃攻击。 但这东西有利有弊。 它很重。 具体要分大中小,即使最轻的也有五六斤重,力气小的人,戴上这玩意手臂都无法应用自如。 更不说防守反击。 只有像余秋江这样有把力气的人,最适合使用,旁边墙上靠着件“兵器”,正是给余秋堂准备。 这杆余秋堂特意让余秋江帮他打造的“兵器”,有点像是古代的戟,钢刺端有一尺,杆四尺,整个枪身一气呵成,浑然一体。 “江哥。”王浩峰和余秋江认识,但关系一般。 “嗯。”余秋江应了声,没和王浩峰多说啥,指着钢叉对余秋堂说:“你试试。” 余秋堂只看一眼,就很喜欢,拿过来掂量掂量重量,又做几个突刺动作,感觉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仿佛一头猛虎出现在眼前,他都能上前戳大猫一枪。 “好用,江哥好本事。”      “以前没打过这东西,试着打的,你先用,不趁手再修。” “好。” 武器装备齐全,三人便踏着露水,沐浴着晨雾向山里进发。一路上,余秋堂不厌其烦给两个兄弟讲述山里基础知识。 相对来说,小型的杂食或者食草动物都是昼伏夜出,而大型猛兽往往都是白日里巡视领地和捕猎。 目的都是为更好的存活下去。 在清晨和黄昏的交割期,山林中的气氛往往最危险,小型动物没有及时回洞穴,而勤劳的大型猛兽也开始新一天的捕猎活动。 三人沿着山脚向上走,太阳缓缓升起,等穿过白桦林,余秋堂忽然看到前面的橡树林里飞起一群蓝灰色的野鸽子,数量起码有好几十只。 “有情况。”他心跳微微加速。 野鸽子是停留在橡树的中低层树杈,甚至是落在橡树林地上,吃裂开的橡果以及伴生植物的果实。 它们成群飞起,又不是同一个方向,而是四散起来后才在空中调整队形,说明起飞的时候非常惊惶,定是受到什么惊吓。 这种东西可能是野鸽子某种天敌,而不一定是什么大型猛兽。山林中的动物,各有各的生存空间,但并不是所有空间都是独立存在。 山林就这么大,一只大型的猫科动物,例如秦岭花豹,领地范围就能有几十公里,如果领地不能融合,那整座秦岭都养不了几只豹子。 所谓领地划分,只是食物链同一等级,甚至是食物组成非常相似,或者完全一样才不允许对方涉入。 就例如花豹的领地,肯定是不允许狼群和豺群进来,他们处于生态链同一位置,如果任由对方进入自己领地,就会影响自己食物来源。 野生动物终其一生只有两个目的。 活着,以及繁衍后代。 活着就要进食,谁影响它们进食,那就要和谁拼命。而相对的,如果彼此不存在食物竞争,那就会和平许多。 “堂堂,咋了?” 王浩峰双手握紧他的斧子,警戒地看着周围,而余秋江则是下意识朝前几步,准备站在两人面前。 “前面的橡树林估计有东西,这些野鸽子成群被惊,应该是碰到它们天敌,既然没有跟着飞起来,估计不是鹰或者鸮之类,大概率是某种猫科或者鼬科……” 他想了想,“而且数量不少。” 话说出口,他想起昨天遇见的豺,不禁暗暗揣测,难道又是那几只家伙? 豺日常不会以野鸽子为食,但若是长时间没有捕到猎物,也不介意填填牙缝。 它们虽然不像猫科动物那般敏捷,但能瞬间弹跳三四米高,抓几只鸽子,还是手拿把抓。 “嗷~噗1 正想着,突然听到橡树林发出刺耳凄厉的嘶吼声。 “怎么可能!1 余秋堂下意识握紧钢叉的把,“这个时候的橡树林,怎么会有野猪下来?” (本章完) 第66章 上架通知: 第66章 上架通知: 接编辑通知,明日上架。 打猎文本属小众文,而我更习惯娓娓道来,所以这本书比较慢热,但其实看看,就发现还挺好看,是吧。 我出生在80年代初期,父亲就是子午岭一名护林员,高级林业工程师,少时全家就住在林场的场站里,可以说是对大山相当熟悉。 那时候山里野物很多,也会时不时跑到人类居住地,尤其是冬季,经常大雪后早晨开门,就看到几只月狼卧在门口取暖,看到人出来,它们也并不惊慌,慢悠悠跳下山梁消失在橡树林里。 那些年,我们家里原来收养或救治的动物就挺多,有两只豹猫,一只金猫,一只被豺咬断腿的赤狐,一只喜欢吃黄鼠狼,总是分不清楚睡觉还是醒着的雕鸮,还有一只飞不起来的金雕…… 我们隔壁的破房,是野鸽子的房间,里面每年都有无数野鸽子进来做巢,想吃的话,就偷偷能搞几只吃。 后院养着十几只梅花鹿,开始是捡了一对小母鹿,后面又救治了一只公鹿,让她们来了个姐弟恋,慢慢就多起来了…… 父亲那时候有一杆撅把子,还有林场配备的五六半,父亲巡山,我便会跟着他一起,认识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和鸟类。 有一些需要保护,不能捕杀,也有一些泛滥成灾,可以随时干掉带回来改善生活,父亲的枪法很准,曾击毙过一个偷猎金丝猴的罪犯,也打死过一头半大的熊瞎子,从云豹嘴里抢下被叼走的孩子…… 我就不会用枪,手上没力气,人长得太瘦,用枪的时候把肩膀打脱臼了,还不如姐姐用的好…… 所以我的主人公别的没有,就是力气大,这下懂啥意思了吧,嘿嘿~ 我写这个故事,总会带入真实的一些过往,有时候写着写着,就会莫名感慨,那个时代虽然穷,但真的很快乐,很让人怀念。 前面的故事基本铺开了,将会越来越顺手,有兴趣的就跟着继续读,让我一点点描绘出秦岭北侧,大山里人们的喜怒哀乐。 写书的动力来源于成绩,如果有更多人看,我写的时候也会更有激情,但我也知道,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让所有人喜欢。 我只能尽力,写出我能写的……最好的故事。 上架后改为中午12点上传内容,首日更新2万字,后期每天8千字打底,打赏一个舵主加一更。 谢谢大家一路支持。 (ps:记得是中午12点上架,切记切记!) (本章完) 第67章 野猪向他们冲来(求个首订) 第67章 野猪向他们冲来(求个首订) 提到野猪,王浩峰显得既紧张又兴奋,而余秋江则是沉声道:“如果是野猪,我们今天不要进去了,太危险。” “怕啥啊,江哥,我们三个大老爷们,还会怕头野猪不成,”王浩峰觉得余秋江明明实力强劲,却显得过于谨慎,“你看村里杀猪时那老母猪多凶,我照样还不是手拿把抓?” “你懂个屁。” 余秋江没好气地说:“家里的猪整天被灌在几米大的圈里,早关傻了,能和野猪相提并论,你见过野猪伤人嘛,没有吧?” 王浩峰听提到具体经验,立刻没了声音。 心想这不纯纯欺负人嘛。 我这是没机会,要是有人带我,我早进山了。 “我见过。”余秋江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 “我有个舅舅,在鸡鸣岭那边,靠着在山里砍柴做木炭过日子。有次和一个邻居去山里砍柴,遇见一头母野猪,两个挑一个没挑过,邻居被顶穿肚子死在山上,他也是被咬掉半张脸,现在整日窝在家里不敢出门。” 说到这里,他叹息声,“山里谋生活,哪有那么容易,随时都可能丧命,所以猎人每次进山围猎,都要给祖宗上香,为啥,还不是希望祖宗能保佑,万一出去不回,起码能召回魂魄。” 王浩峰听得目瞪口呆。 一腔热血慢慢平息,他看看手里的斧头,微微停顿后,轻声道:“我会当心,若真遇见危险,伱们就跑,我来给你们断后,我一个人……” “打祝”余秋堂眼看着两个兄弟越说越离谱,急忙劝住二位。 “我们今天来就是搞点橡木回去,顺便扫点小东西,又不会真和野猪面对面,山里空旷,声音传播的远,又有回音,我们在这听到野猪的叫声,说不定它离我们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原来是砍木头啊,你不早说,我还以为你喊我干啥呢。”王浩峰突然泄了气。 “那也要小心,我们是想着砍木头,但野兽们不知道,等下到橡树林后,我们尽量走在外围,把我做记号的树搞下就走。” “你不是说扫点小东西嘛?” “那要看情况,顺利的话我们去东面,那边草厚,里面野鸡和野兔很多,也没什么危险动物,最多就是赤狐,黄鼠狼或者紫貂这种,也好对付。” “那也行,听你的。” 王浩峰只要有东西扫就行,倒没有太多要求。 余秋江却依然是一脸慎重,盯着橡树林间人为踩出的通道,“还是小心点好。” “理论上,这里不会出现野……” 余秋堂刚准备安慰堂哥,突然后半截话语咽进肚子,就在刚才,他感觉脚下地面似乎开始细微震动,紧接着就听到有野兽奔跑的声音,越来越近,朝他们站立的方向跑过来。 “闪开,快闪!1 他喊着,一把抄起手里的钢叉,率先朝侧面的高地跑去。 其他两人不明所以。 他们没有余秋堂那样敏锐的感觉。 可他们对余秋堂都极为信任,知道他不会开这种玩笑,当下什么都没问,也是跟着余秋堂后面跑。 两人刚跑开几十米,齐齐脸色一变,就听到橡树林里野兽脚步声急剧奔来。 速度非常快。 仿佛橡树林没有任何阻挡,就奔驰在大路上。 待三人蹲下身子,将身体掩藏在岩石后面,就看到一头体型硕大的公野猪,如黑色小山直接冲撞出来。 看野猪奔驰的姿势,应该是一只腿受了伤,待跑过去后,三人才看到他的尾巴原来已被咬去半截,而屁股后面滴着血。 明显是遭到豺的攻击。 山林间,就豺喜欢掏肛。 野猪冲出橡树林,来到小溪边,刚要跳跃,身体却失了力道,看样子过不去,只好转身快速朝余秋堂几人隐藏的位置冲过来。 就在这时,从橡树林里又跑出五只豺,它们出来后,分为两路包抄野猪,眼看着距离越拉越近。 “妈的。” 余秋堂真是被搞烦了。 就是欺负他现在没有枪,哪里不好跑,这么大地方,偏偏就跑到三人藏身处,眼看野猪越来越近,余秋堂情急之下只好起身,执着钢叉对着野猪猛喝一声。 “起开—1 “吱1高速奔跑的野猪突然看到出现人类,也被吓个激灵,下意识想转头换个方向跑。 可因为靠近溪边,地面太过湿滑,它“刹车太猛”,猛然滑倒在地,滚了两滚,“噗嗤”掉进小溪。 掉进去后,它翻身起来准备继续跑,却挣扎半天没跑出去,竟是被水草还是淤泥绊住了脚。 这下它更急了。 开始边挣扎边拼命嘶嚎,吼声震撼白桦林,也吼得三人耳朵生疼。 结果,他越挣扎越绊的紧,一个不留神,倒把自己再次绊倒在里面,这回站都没办法站了。 “好家伙1 王浩峰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的野猪,并且是成年公猪,看那小山般厚重的体型,要是吃的话,啥时候才能吃的完? 而余秋堂则是静静地盯着重新汇聚在溪边的豺群。 其中一只体型明显更大,毛色呈棕红的雄豺,估计这个豺群的豺王,看它的体型,至少在三十多公斤,比狼青小不到哪里去。 豺王此刻也在看余秋堂三人。 它大概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人类,好不容易到手的猎物,有人的存在,多了很多变数。 可若就这样放弃野猪,它们显然不愿意。 先前追逐野猪,消耗太多体力,如果现在空手而归,消耗的体力非但没补回来,反而会使腹中更空,会严重影响豺群的捕猎能力。 食肉动物必须学会节约体力。 它们非常在意捕猎的成功率,一旦发现可能会失败,便不会和猎物长期奔袭纠缠。 “现在咋办,我们绕开?”余秋江沉声问。 “绕开干嘛,那只野猪都动不了了,就这样不要了啊?”王浩峰蠢蠢欲动,是丝毫不愿意舍弃。 余秋堂眼睛盯着豺王,“就这样走了,确实有点可惜,这头野猪起码有三百斤,要是能搞回去,够我们吃很久。” “就是,办它。” 王浩峰是无知者无畏,他不认识豺,看起来和狗相似,以为它们的战力和小狗差不多,一脚就能踹死一只。 所谓无知者无畏。 王浩峰没接触过豺,看轻它们无可厚非。 但余秋堂,甚至包括余秋江,都丝毫没有小看豺的意思。 尤其是余秋堂。      他在山里那么多年,对豺这种狡猾的东西,熟到不能再熟,深知豺的危险,更胜过野猪。 别看它们小小的,甚至还有点好看,但实际上它们才是这片山林最顶级的猎食者,以群体为战力,可以说横行无阻,肆无忌惮。 否则这只成年雄性野猪也不会被追的四处奔蹿,掉进小溪里。 豺基本能捕杀活动范围内所有猎物。唯一对它们有震慑力的只有虎和狼群。 但无论是虎还是狼群,一般都很难汇聚起来,整个秦岭一只虎都没有,而无论是月狼还是蒙古狼,都会生活在更高海拔,且群体数量小,根本不足以和豺对抗。 真正能对豺群造成震慑的唯有空中猛禽。 例如金雕,大鵟以及各种苍鹰。 再灵敏狡猾的豺,遇见这些高空猎手,一身本领和满脑子智慧会失去施展空间,最终被虐杀,形成生态链闭合。 但。 即使豺如此狡猾难以对付,它们也不会轻易到人类活动场所来,除非是大雪后实在无处觅食,才会冒险。 主要还是因为人类无论是战力,武器使用,以及智慧都不比豺差,一旦正面对抗,它们几乎占不到便宜。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人类直立行走,四肢灵活,转身迅速,根本不怕掏肛,身体的弱点反而在喉咙。 而豺捕猎,尤其是面对大型的食草或者杂食性动物,会优先想办法掏肛。 再强大的动物,一旦被掏肛,即使当时免于豺口,也无法自愈,最终还是会落个惨淡死亡的结局。 “看,他们要过来了1王浩峰指着豺大喊声。 余秋堂点点头,他一直盯着豺呢,自然也看出豺王正在缓慢朝这边挪步。 以豺的智慧,估计看出野猪被困,它们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野猪,而是如何对付人类。 看豺王小心翼翼的模样,似乎并不想和他们几个正面起冲突,只是想告诉这边,野猪是我们的猎物,你们后来者赶紧离开,井水不犯河水。 “它们这是警告我们?”王浩峰紧握斧头,手心都出汗了。 余秋堂摇摇头,“不是,豺没有这种警告人的习惯,它们只是在寻找攻击机会。” “要不还是走吧,”余秋江皱起眉头,“这畜生很可能在召集同伴。” 余秋堂还是摇头。 “不会,如果召集同伴,会发出声音,它们之所以这样,只能是……” 正说着,就忽然看到溪那边的五只豺陡起变化。 它们似不约而同般跳过小溪,在半路上兵分两路,竟是直接朝余秋堂三人藏身之地扑来。 “呀,真来了1 王浩峰紧张地握着斧柄,紧张盯着扑来的豺,一时不知该砍哪只。 豺奔驰的速度非常快,不出几秒就要到面前。 “背靠背,保持正面,不要将后背留给豺,哪只扑来就砍那只,出手要快不能犹豫1 余秋堂吩咐声,看着余秋江和王浩峰背部靠在一起,互相依靠,他抄起自己的钢叉,猛然转身看向后面。 三只依靠灌木丛遮挡的豺突然暴露在面前。 他唇角微动,渗出一丝嘲讽。 果然如此! 狗日的还是那种老办法,前面五只,身后鬼鬼祟祟还有三只来包抄。 先前观察豺群时,就觉得不对劲,豺群看起来很不协调。 开始还没想明白,但转念想想,豺群原本是不准备对付他们三人,而是围捕野猪,那它们会怎么布置兵力呢。 肯定不会只在屁股后面跟着。 野猪速度可以跑到四五十公里,豺的速度并没太多优势,而且豺也不是那种耐力很强的捕杀者,一直跟在屁股后面,不符合常理。 它们肯定会围追堵截。 这是群居动物惯用的捕猎方式,豺狼,草原上的鬣狗,野狗都是这样。 也就是说,豺肯定还有一波兵力,暂时没有出现。想到这里,余秋堂忽然明白豺群的不协调来自何处。 它们没有成年的豺。 如果说没有母豺,可能是因为母豺正在哺育小豺,但一个族群里没有成年的豺,而是豺王带着一些刚长大的小豺捕猎,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正值壮年的豺有其他任务,它们最懂得战术。 有了这个念头,余秋堂就明白了。 可当他刚要提醒两个同伴,还有一批豺可能要从后面包夹时,就看到前面豺王开始启动。 显然后面豺已经就位。 发起总攻的时机已经来临! 情急之下,余秋堂只能快速安排两人挡住前面,将后面留给自己。如果猜想没错,这个豺群里除去豺王,最强战力就在三人身后。 一切如她所料。 “呼1 “呼1 三只豺看到既然暴露,也不再徘徊,突然原地加速,从左中右三个方向齐齐扑向余秋堂。 能将包抄用到这种程度,豺是自然界唯一。 个个都是吃了一肚子的孙子兵法。 余秋堂这时精神高度集中。 在电光火石间他脑子放过亿万次电,快速得出应对策略,而随着意识紧张,他眼前豺的攻击速度忽然变慢很多。 他直接挥动钢叉,先是一个大开大合的横扫,将左侧和前面的豺吓退,然后钢叉头倒转,“噗嗤”刺入右边豺的腹部。 抡起钢叉,连同豺带枪使劲砸在地上。 “嘭1 随着沉闷的声音,一只正值壮年的豺转眼被他挑落枪下。 他看也未看,趁剩下两个豺没来得及反应,接着又刺死一只。 最后一只刚要继续扑,看到转眼两个同伴都被刺死,急忙转身就跑,边跑还边发出“叽叽~叽叽~”的怪叫声。 随着它的叫唤,前面豺王带着的豺也突然放弃攻击余秋江和王浩峰,转头向回跑,快速跳过小溪消失在橡木林里。 (本章完) 第68章 野猪要疼疯了!! 第68章 野猪要疼疯了!! 整个过程不过两三分钟,现场除了丢下两具豺的尸体,就只有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 “跑什么跑,继续啊1王浩峰看豺跑了,挥挥斧头,一副意犹未尽的态势,“看我不砍死你们。” 余秋江一脸嫌弃。 而余秋堂却看着手里的钢枪,一时间不清楚这些豺为什么失了智,竟然真想着攻击人类。 情急之下,余秋堂自是顾不上解释他为什么这么猛,它能杀死豺,也全靠反应速度和力量。 这都是重生带来的挂,不足与外人道。 事后看着两只死翘翘的豺,两个伙伴先是后怕,若是只顾着前面,被豺从后面袭击,那后果不堪设想。 多亏余秋堂机灵。 余秋江还好,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余秋堂,最终保持沉默。 王浩峰则是不断感叹余秋堂还有这种本事,只叹自己以前没有看出来,因为有这样的发小感到很骄傲。连连说就这种战绩,回到村里能好好吹一通。 余秋堂见他关注的重点不是自己如何这么牛逼,而是他从此有了个牛逼的朋友,便任由他去,刚好免得解释。 “走,去解决野猪,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被我们刚好接着了。” 余秋堂将钢枪上的血迹用干草擦拭干净,提起两只豺试试重量,大概都有四十多斤,正值壮年,而且都是公豺。 看它们鲜红的皮毛,有点像是赤狐,也印证这点。 等啥时候它腹部的毛开始变淡,最后甚至会变成白色,而尾巴颜色越来越深,趋近于黑色,那就是盛年。 “给,峰子,你给咱们扛着,你不是说自己力气大嘛。” “行,我扛着1 王浩峰让余秋江帮他拿着斧头,一只手提个豺,美滋滋地说:“这两个豺狗子能好好吃几顿,皮剥了还能卖钱,发了发了。” 余秋堂走在最前面,闻言笑道:“这伱可要小心,豺狗子的肉不能随便吃。” “啊?为啥,难道有毒不成?” “那倒不至于,但这家伙的肉和野兔肉差不多,你要是吃了,不仅不会长膘,反而可能越吃越瘦。” 王浩峰睁大眼睛,追上几步和余秋堂并排走着,“为啥啊,这不都是肉嘛,难道还有区别?” “当然有区别,豺狗子和野兔肉都很难消化,你要是吃到肚子里,消化这些肉消耗的,比吃肉补充进来的还多。” “这样啊1王浩峰面露遗憾,再看两只豺就没那么喜欢了,甚至还有点埋怨。 “那既然这样的话,我们还要这豺狗子干嘛呢。” “那倒也不至于……” 余秋堂三人已来到溪边离野猪最近之处,那头野猪这时候已挣扎的没了力道,半边身子陷入溪水里,双目无神地站着。 看余秋堂三人过来,甚至没有任何动作。 疲了。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吃,要先用油……最好是猪油将肉炸熟,然后再蒸下,就能吃了。” “真的啊,你不赶紧说,我还以为这玩意真没啥用呢。”王浩峰的精神劲又来了。 “你就是个急性子,我这不得慢慢说嘛,行了,回去后我做好喊你吃,现在我们想办法把这头猪搞出来。” “行。” 王浩峰应着,打量眼野猪,又夸张地感叹:“在上面还不觉察,站近一看,这家伙还真是大。” “嗯,这是一只成年的公野猪,这还不是最大,如果继续长,冬天能涨到四百斤开外,目前这头,看样子就三百多斤。” “发了,发了1王浩峰激动的直乐。 “还是赶紧拽出来,刚才搞死了两只豺狗子,不知道会不会还有豺群过来报复。”一直沉默的余秋江说道。 余秋堂点点头,“没错,江哥说的有道理,豺狗子特别记仇,要是整群过来,耗也能把我们耗死。” 说着,他拿出原本准备背木头的绳子,挽出一个活扣,瞄准野猪的脑袋丢去,绳套不偏不倚,刚好落到野猪脖子上。 轻轻一拉,野猪被绳子拴祝 野猪仿佛彻底放弃挣扎,被绳子拴住后也懒得折腾,依然保持着姿势,就跟个假猪似的。 “要拉嘛?”王浩峰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余秋堂说不急,他先拽着绳子绑到附近棵一人粗的橡树上,又给自己腰间栓个绳子,同样在树上绑好。要过王浩峰的斧子,他提着钢叉,慢慢走进溪水,来到野猪附近,缓缓将缠绕野猪腿的水草割掉。 山里的水域很复杂。 有时候看起来很宽的河,但其实下面很浅,并没有多少水。但有时候看起来很窄的小溪,或许曾经是条大河,下面全部都是淤泥。 小心点为好。 其实绊住野猪的水草并不是很大,若是人的话,随随便便就能解开,但野猪显然不能像人类那样使用前肢,只会盲目挣扎,越挣扎越紧。 余秋堂的钢叉原本为刺穿猎物,所以是两面开刃,被他当成了刀刃使用,割起水草没半点问题。 很快,靠向自己这边的水草全部被清理干净。 他转身准备退上岸边,让余秋江和王浩峰两人合力拉,若是野猪老实就好,发狂的话,他在旁边负责捕杀。 然而。 他刚转身没走几步,就看到王浩峰脸色突变,大声喊道:“快跑1 余秋堂看到王浩峰脸色,就知情况有变,他并没有直接朝前跑,而是身体极限朝右边猛地闪开一个位置,同时快速将钢枪撑到面前。 刚站好位置,就看到野猪猛地冲过他先前位置,猪毛几乎是擦着他衣服而过。 这狗日的野猪,非但不感谢自己把它从水草羁绊里救出来,人还没走远呢,就开始攻击自己。 险中又险才躲开。 这是他长期在山中锻炼出的反应。 配合今生修正。 若是一般人,脊柱肯定会当场被顶穿,搞不好内脏都能被顶出来。 三百多斤重的野猪,单是撞击力都不得了,更不说它还有獠牙。人的身体在自然界中实在是脆弱的不值一提,野猪獠牙要洞穿人身,轻而易举。 “孚~孚1 野猪一个背后偷袭没成功,并不气馁,很快调转身体,再次朝余秋堂撞过来。 发狂的公野猪就是这么刚。 莫说余秋堂是个人类,即使山里的老虎,惹怒了野猪王,也都会被追着跑。 不是成年公虎,遇见野猪王基本只有逃跑的份。      对动物来说,任何厮杀都没有实际意义,除非为了填饱肚子。 野猪是杂食动物,累了吃点蔬果就能活命,可老虎要是受伤,必然会影响捕猎效率,这给本来获取食物困难的大猫们又提升生存难度。 没有必胜把握,它们也不愿意正面和野猪硬刚。 “狗日的,还来1 岸边王浩峰怒吼声,和余秋江不约而同齐齐扯住绳子,想将野猪拉开。 余秋堂本已做好厮杀的准备。 这只野猪先前被豺狗子欺负过,已经不是满血状态,又在溪水里磨掉耐性,冲撞的速度和力量有所下降,脑子更不清楚。 他可以试着应付下。 但野猪被两个伙伴生生扯住身形,它朝这边挣扎两下,没有挣开,很快就发现岸边两人,便扭转身体,又朝岸上奔去。 “小心1余秋堂紧追其后,急忙给岸上招呼。 看余秋江一把将王浩峰推到身后,竟是准备用身体对抗野猪,连忙喊道:“快让开,让开,挡不住的1 同时,他加快速度,拼命向野猪追去。 岸上余秋江或许是听到余秋堂的招呼,或许是面对如此巨大的野猪被吓了跳,在野猪冲上小溪的片刻,一把抓住王浩峰闪到边上。 而野猪冲到岸后没有刹住车,直接撞到栓他的橡树上。 “嘭1 野猪被撞的昏头转向,瘫倒在地上挣扎几次,好不容易才爬起来。 而这时,余秋堂提着钢叉也回到岸边。 趁着野猪还在“呼哧”喘着粗气,浑浊的眼睛茫然地看着他,暂时没有怒火,他双手握紧枪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从野猪的脖子戳刺进去。 “嚎~~1 野猪受疼,原地能跳起一米多高,然后开始左右拼命摇摆,乱跳乱摇,余秋堂开始还能抓住枪把,但很快虎口就被野猪震裂,枪把脱手而去。 野猪已经彻底疼疯了。 但他的生命力很顽强,颈部鲜血流淌并不能阻挡他的魔鬼的步伐。 身体周围十米以内,无人能靠近。 余秋堂好几十斤的钢枪,也被它带着到处乱摆,倒成了个危险武器。 他四处看看,喊道:“峰子,把你的斧头扔过来。” “哦,你等下。”王浩峰和余秋江退回到二十多米开外,闻言,急忙拿着斧头过来。 余秋堂迎上去接过斧头,拿在手里试试重量,还行,斧把是黄梨木,虽然不如钢铁那么结实耐用,也是木把里最能扛的代表。 “你站远点,小心被误伤。” “放心,伤不到我们。” “快去,”余秋堂推推他,“这狗东西发起疯来,比摩托车还快,到时候想跑也跑不掉。” 王浩峰这才不情不愿地回到原位。 “你老实待这看着,现在出啥风头,你没有经验,一旦被野猪撞到,这辈子就得玩完。”余秋江拉了他把。 “哦,我待着就是。” 余秋江看他还有点不服气,本来不想说,但还是没忍住,“你以后想在山里的活动,就要改改性子,要一直这样,迟早要出大事。 啥事情都要动脑子,不是胆子大就能成,你看看村里那些经验丰富的猎人,哪个人以胆子大著称,还不都是小心谨慎,甚至有点胆校 要不然,像你这样冒冒失失,有多少条命都不够丢的。” 王浩峰听余秋江语气虽然严肃,但很诚恳,知道是为自己好,急忙点头道:“我知道啦,江哥,以后一定小心。” 余秋江看他态度端正,这才神情缓和。 那边。 余秋堂接过斧头,底气又多几分。 趁野猪一个不留神摸到树后,寻准时间冲出,一斧头直接砍断野猪后边左腿,野猪还在“蹦跶”,突然腿上没法借力,偌大的身体失去平衡,直接栽倒在地。 刚好将余秋堂的钢枪彻底刺个对转。 它又发出刺耳的嚎叫,几次想尝试着站起身,却一次都没成功。 而余秋堂为免得夜长梦多,上前揪着钢枪倒抽出野猪脖颈,枪头刚出来,就立刻有一股血箭随之喷出。 溅得语余秋堂满身就是。 而随着枪头离开,野猪的精力也逐渐消耗完毕,它侧躺在地上,只是腿缓缓有一无一的抽动,基本是进气少,出气多。 余秋堂这才长长舒了口气,觉得身体特别疲劳,他靠着刚才被野猪碰撞出个小坑的橡树坐下来,朝远处招招手,“来了。” 王浩峰提着豺就小跑过来。 余秋江紧跟其后,步伐也比平时轻快很多。 两人过来后,围着野猪分别转了两圈,王浩峰激动的直乐,而余秋江也难得面露笑意。 “这猪可真是肥。”王浩峰感叹,“村里那些年猪就觉得够肥了,可碰到这头,根本都不够看。” 余秋江则是关心另个问题,现在咋办? 野猪已经被搞死躺在地上,剩下的事情就是如何运输回去。 “遇见这种事,橡树林暂时是不用去了,”余秋堂站起身,刚才估计是刚才释放太多,暂时回到贤者时刻,浑身乏力的不行,稍微休息会,又变得活力满满。 “要赶紧杀了这家伙放血,一会血就流不出来了,等溶到肉里,回去处理很麻烦,带血的肉也放不住,很容易坏,味道还不好。” 野外捕猎的动物,除非体重比较小,否则基本都是原地解决。如果一起打猎的人多,可以等解决后,全部肉全部带回去。 但如果人少,就必须有所取舍。 山里解决问题,讲究的就是个快字,一旦猎物被被处理,血腥味会顺着山林快速弥漫开,一些嗜血且饿着肚子的野兽就会来碰碰热闹。 野物们的鼻子都很灵,比人类普遍强。若是借助风向,很多都能闻到几公里外的血腥味。 “江哥,你的短刀给我用下。” 余秋江一愣,“什么短刀?” (本章完) 第69章 一刀之内,都是大师傅 第69章 一刀之内,都是大师傅 “哦,就是你一直插在绑腿上的啊,刀柄上还刻着一个“胡”字,对,就是你哥们留你那把。”余秋堂一边查看野猪的尸体,一边随口说。 余秋江脸色充满诧异。 他绑腿里插一把短匕,是一位哥们赠送他的纪念,这是他的秘密,并没有告诉余秋堂,他怎么知道的呢? 他那位哥们原本就喜欢赶山狩猎,水平相当可以,结果某次为救个被豺叼走的小孩,无意间从悬崖掉落,人当场就死了,只留下刚结婚不到半年的老婆。 这也是余秋江明明身体素质还不错,却一直没有上山的原因,他有心理阴影。 这次要不是余秋堂请他帮忙,又想着只去橡树林不会出现危险,他也不会勉为其难答应。 没想到,会碰到这种惊险场面。 “给我啊,不会舍不得吧?”余秋堂没有注意到余秋江情绪异常,他还在研究野猪如何分割。 这山里也没什么趁手工具,想来想去,便想到余秋江有把常用的短匕。 可问题是,他记岔劈了时间。 按上辈子的时间线,这时候他还不知道余秋江有这把短匕。 所以余秋江才很纳闷。 不过,余秋江还是弯腰将短匕解开递给余秋堂,他猜测余秋堂应该是无意间看到,两个人以前关系那么好,看到这个东西也不是啥稀奇事。 余秋堂接过短匕,对着阳光照照,不住点头赞叹:“确实是把好刀,对着阳光还寒气森森,刀上没少见血吧。” 余秋江淡淡地“嗯”声,想起这东西以前的主人,也算是把英雄的短匕。 很快,余秋堂就将所有注意力全部放在分割野猪上。 要说这杀野猪,可不比一般的野兔或者野鸡,更是和家猪不同。 村里人过年杀家猪,那都是有计划的。 例如每年过年前,大概是腊月二十多号就预备杀猪,那提前就会给猪基本不喂东西,不断给猪喝水,为的就是将猪肠肚里的东西置换干净。 所以家里杀猪,才不会有太多屎尿,要不然那肠子脏的就办法用,看到就恶心,还有可能会污染肉和猪血。 另外,如何分割野猪,也需要好好磨练。要是没有熟练度,随便一割将肠子给割烂,那就真的毁了。 野猪可不像家猪那样,还提前做过“肠胃清洗”,什么乱七八糟的屎尿全部和血肉混在一起,本来野猪肉就难吃,看到就更不想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猎人们猎杀野猪,基本不会射身体,而是瞄准脖颈位置。原因不仅仅是为了让野猪更容易死,也有不让肠肚出现破损有关。 这些都是猎人的基础知识。 余秋堂当然清楚。 但余秋江和王浩峰可是不知道,他们看余秋堂在野猪身上比划很久,迟迟不愿动手,可就急了。 “堂堂,伱在干嘛呢,舍不得杀啊,你都把它给戳死了,这时候又舍不得,怕不是晚了吧?” 余秋江虽然也奇怪,但他相信余秋堂这样做,必然有这样做的道理,并没有催促。 “看着。”余秋堂已经回忆的差不多。 他来到野猪前面,深吸口气,一刀插入先前用钢枪扎出的血口,猛然使力一划拉,“噗”先前已基本停止流淌的猪血再次喷射而出。 溅进旁边小溪,立刻染红小片溪面。 余秋堂等这股猛血飙完,便又将洞口左右横拉几次,让口子继续放大,流血的速度也就更快。 “好可惜啊,若是在家里,这些猪血可就不用浪费了。”王浩峰看的直可惜。 “是有点可惜,但是没办法,”余秋堂无奈道,“就我们三个人,想将这三四百斤的猪拿回去,实在太困难。 再说,我们这是在山里,虽说是山脚下,野兽下来的可能不大,但别忘记,那会还有一群豺在呢。若不赶紧解决掉,万一那些豺狗被血吸引过来,我们又会非常麻烦。 那些畜生,闻到血腥味,会变得更为暴躁和贪婪,数量少还好,数量一旦多点,别看我们三个大男人,说不定都得交代在这。” 余秋堂也是不遗余力给王浩峰说着山里的道理。 余秋江在旁边也听进耳里。 王浩峰头脑简单,听余秋堂说便是说,丝毫没有联想余秋堂哪里懂得这么多知识,只是觉得这个兄弟很牛逼,他很骄傲。 余秋江就冷静多了。 但他也想不通,若不是对余秋堂很熟悉,他甚至怀疑这还是不是自己那个性格怯懦的堂弟。 前面脖子已经被钢枪捅出个窟窿,流掉很多血,再经过刚才动作,野猪的血基本算是被放干,所剩无几。 剩下的血就像是拧干的衣服,摸起来总有点水,但再使劲也拧不出。 “看着,峰子,给你表演个绝活1 余秋堂将刀子放到野猪屁股位置,心里暗暗使劲,将力量全部加注在右手上。 “你这是要划肚子?”王浩峰迫不及待的凑过来。 “没错,”余秋堂笑着解释,“这宰猪使刀的本事大不大,有几分火候,全看划猪需要几刀。早些年老师傅都说,三刀以上窝囊废,三刀算是合格,两刀是高手,若是能一刀划开,那就是大师傅。” “那……” 王浩峰刚要说你需要几刀,却看到余秋堂的刀从屁股后肛处,如行云流水,一刀直接划到猪头上。 “牛逼啊1王浩峰震惊莫名。 余秋江也是眼睛睁的老大。 他如何不知道这一刀的功力,兼具熟练度,精确度,游刃有余处还需要扎实的力气做基矗 这真是余秋堂嘛。 他咋越来越不认识这个堂弟了。 就凭他刚才表演的这手功夫,别的不说,就专门给方圆村子里杀猪宰牛,就能把日子过好,怎么都不会饿死。 完全想不通。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种本事,他关键不是一朝一夕,能简简单单就学会埃 而力气要锻炼起来,更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磨练。又不是地里种庄稼,上点化肥,多浇点水,庄稼就能涨得快点。 他再结合余秋堂这段时间其他动作,什么制造弩啊,做身旁插着的这杆长枪,还有今日先前两枪戳死两只豺的勇猛。 他的心嘣嘣跳个不停。 堂弟这该不会是被其他人附身了吧。 余秋堂可不知堂哥心里早就怀疑他,已经将他很神秘力量联系在一起。 随着野猪的肚皮被彻底划开,里面各种内脏便一咕噜全部掉出来。他手起刀落,麻利将猪肠,猪心猪肝等内脏掏出来丢在旁边。 “峰子,把这些东西在溪水里冲冲血,装到袋子里,回去可以炒着吃。” 这些东西如果卖的话,也卖不出啥价。 除了猪舌头稍微贵点,其他东西都是几分钱,只要买其他肉,就能加给你。 若是家猪,这些东西都还不错,野猪实在是太骚气,一般人根本吃不进去,能吃进去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美食界的英雄。 趁着王浩峰洗内脏的功夫,余秋堂有条不紊分割猪肉。 他先是将脑袋割下来,整个让余秋江装在袋子,割肉要不要割猪头都行。若是家里杀猪,为保证肉的完整性,开始不会直接将脑袋割下来,而是等所有东西处理完毕后,再单独割下。 后世猪头肉比较值钱,早些年的猪头肉却是很贱。这个时候人们看猪好坏,主要是看多厚的膘,猪头上都是瘦肉和筋,反而没有多少市常 严格来说,瘦肉哪有肥肉香,真正做的好吃的肉,其实都是肥肉,最多来个肥肉相间,单独用瘦肉并不好吃。 解决掉猪头便是猪腿。 先前余秋堂将两条猪腿半截直接砍断,掉进溪下面的淤泥里,便剩下两条半的猪腿,切下来装进袋子,最后就剩下猪的整体。 也是整个杀猪过程最需要力气,最费人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将整张猪皮扒掉,这玩意儿,若是被吊起来,有专门的设施还好说,直接就这样放在地上,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在余秋江的帮助下,足足扒了三四十分钟,才将整张毛茸茸的猪皮扒掉,天本来就热,两人搞的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被汗水完全浸透。 脱下来一拧,就像刚洗过的衣服,能哗啦啦向下流水,饶是这样,余秋江心里估算下干活的难度,觉得换成自己,肯定是没戏。 对余秋堂的佩服,更增几分。 猪皮照例也是填进袋子带着,这东西搞回去给父亲,他是个大能人,能割出几双皮靴,冬季能保暖,进山的时候也能防水防咬。 野猪的皮相当相当厚实,一般动物轻易都咬不穿,也是个好东西。 所有杂物都清除,剩下的便是最终的肉,余秋堂将肉一割为三,准备三人各一份。 此次进山,两个兄弟原本是帮他忙,野猪也算是额外收获,过程中他出的力气不小,但其他两人也帮了大忙。 不管是前面被豺围攻,充当坚决后盾,让他可以直对面前的豺保持警戒,还是后面帮着解决野猪,处理野猪的肉,都是出了大力气。 后面依靠两人的事情还多着,他可没觉得自己牛逼,就要拿走大份。 然而。 当分割完毕,让两人各自拿一块时,两个人是坚决不要,纷纷说这次的大工程是余秋堂,理应他拿大份,若是平均分配,那对余秋堂太不公平。 余秋堂怎么说都不行。 眼看着三人纠结几分钟还是互相不退让,最后还是以他让步结束,最后的分配方式是他独得三分之二的猪肉。 余秋江和王浩峰共同分享三分之一。 猪头给余秋江留着,而猪心猪肺猪肝和猪舌头,猪耳朵以及猪腰子等,全部留给王浩峰,两只豺本来是余秋堂自己戳死,也归余秋堂所有。 余秋堂觉得这样他占便宜太多。 王浩峰和余秋江却认为很合理,即使他们分的这些肉,每人也能分到三十斤好肉,还有一堆猪头或者内脏,都够吃段时间。 若是没有余秋堂,他们什么都没有,能得到这些,已经心满意足,哪能要求更多呢。 回去的路上,王浩峰背着一扇猪肉,手里还提着一袋子内脏,虽然腥气扑鼻,他却丝毫不在意。 野猪肉相对家猪要更骚气,但对于吃不起肉的人来说,这些味道实在不算什么,不骚,还不好吃呢。 “堂堂,我们现在下山,那你的木头咋办呢,搞来搞去,你的事还没办完。”王浩峰也没忘记余秋堂的事。 余秋堂笑笑,“我找木头就是为了做弩,做弩是为了打猎,那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得到猎物,那弩迟几天再做有什么关系。” 王浩峰咧嘴笑道:“哈哈,说的也是,你放心,下次我们继续和你一起来,保证给你多找点木头,让你满意。” “行,你们不去,我也会拉着你们。”余秋堂自然不会客气。 “啊哈哈~”两人都笑起来,余秋江也带笑点头。 跟着余秋堂进山,得到这么多猪肉,若是卖的话,即使野猪肉不如家猪能卖上价格,至少也在块把,三十斤就是三十块,还加个猪头。 这要靠打东西卖,可是需要不少时间。 打铁这种买卖,要看季节,也要看运气,好的话可能每月有几十块收入,若是不好,可能整个月都没啥生意。 妹妹身体不好,不能见风,基本干不了啥事,家里都要靠他支撑,不仅要维持两人生活,还想攒钱到大城市给妹妹查查身体呢。 上次镇上卫生院的医生来村里,看到妹妹的身体,说是大城市的医院可能有解决办法,让他有机会带妹妹去看看。 他不知道大城市到底在哪里,但想来想去,要出去,要治病,都需要花钱,不管如何,赚更多钱攒着总没有错。 要是我也有堂堂这样的本事就好,他默默看着余秋堂背影,胡思乱想着。 真有那样的本事,我就不用整日守着几尺见方的打铁炉,会更快攒够钱,让妹妹能治好身体,也和其他同龄姑娘那样,自由开心地生活在外面。 (本章完) 第70章 关于奶奶,一地鸡毛 第70章 关于奶奶,一地鸡毛 三人回到村口,余秋堂将钢叉顺便放到余秋江处,和王浩峰在路口分别,各自回家。 回去的时候,因为身上浓浓的血腥味,吸引沿路的看门狗吠个不停,但这时候的狗都被栓着,可不像后世,能出来到处跑。 也不是担心狗咬人,而是担心人吃狗。 人穷时,除了人,看到什么东西,都会想着能不能吃,这种习惯逐渐成为印在人们灵魂深处的饥饿感。 以至于后世人们不再为吃不饱肚子而发愁,也不会再把吃肉当作困难,但人们看到各种没见过的物种,都会冒出“它的味道吃起来咋样”的念头。 说是饮食文化,但其实所有饮食文化的形成,往往都充满着无奈,有多少真正是因为想吃得更好而流传的呢。 因为犬吠,邻居们自然要出来查看,看到余秋堂一身血,开始还有些惊讶和畏惧,不知他袋子里渗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待问清是野猪肉后,则纷纷很羡慕,虽然野猪肉比较硬,吃起来还有股淡淡的骚味,但再骚也是肉埃 很多人家大白馒头都吃不饱,更不别说吃肉,嘴里面馋的只要听人说起肉字,就能流好多口水。 “没想到啊,你还有这种本事,堂堂。” “可不是嘛,你看这猪大的,怕是得有一百多斤吧?” “哪止,至少两百开外。” “这要吃多久才能吃完,真的本事大,我们家那几个臭小子,让去山里砍个柴,都能被獾追的鞋跑掉一只,没出息的。” 余秋堂听力好,即使很细微的闲谈他都能听得清楚。 虽然靠山,但是附近的猎人并不是很多,每个村子最多也就两三个,甚至有的村子还没有。 猎人不是啥浪漫的工作,若是只想在外围打打野鸡野兔啥的,一般不会出大问题,但要是一旦进入山林深处,目标瞄准豺狼虎豹熊瞎子,那可就说不好。 和出去打仗没啥区别。 也是脑袋栓在裤腰带上,一个不留神,竖着出去,回来的时候就会横着。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猎人其实不仅需要苦练本领,但也与天赋和身体有关。 有的人耐力天生好,跑得快,力气大,那即使不用枪,在关键的时候,只要不是碰到熊或者豺狼群,都有转圜的余地。 相反,身子骨很弱的人,即使丢一杆枪给他,也难以成为有些猎人。 很多时候,面对凶猛的猎物,其实只有一枪的机会,猎物不会原地站着让你打,若是遇见猛兽,伱一枪也不一定能干死。 只要它们不死,那你就危险了。 没有沉着冷静,做好下个猎杀阶段的准备,就可能成为野兽的点心。 “喂,秋堂,你这野猪肉卖不卖啊,我想搞点,让孩子们尝尝。” 余秋堂停住脚步,转身笑着对问话的邻居说:“婶儿,你要啊,行啊,那就卖你点,你等下来我们家吧。” “那……你给婶儿算多少钱一斤呢?” 余秋堂笑笑,“还能多要你不是,这样吧,我也不能亏着,就按照一斤一块钱吧。家里养的猪肉,一斤两块还不止,我这个价,是不是很公道了?” 邻居想了想,跟着余秋堂后面,一起朝余家走,“不贵不贵,便宜着呢,我割三斤吧。” “这个价格的话,那我也要两斤。” “我来个五斤,给我稍微肥点的,我们家人都稀罕肥的。” “我……” 余秋堂在前面走着,后面渐渐跟的人就多起来,开始只是看热闹,听说一斤野猪肉才一块钱,看别人买,自己都想试试味道。 走着走着,余秋堂看到个熟悉的身影,刚要打招呼,对方也看到他了,急忙招招手跑了过来。 “堂堂,你这是……” 来人是个比余秋堂大几岁的年轻人,叫余秋山,也是余秋堂的堂兄,不过是余秋堂二叔家的儿子。 余秋堂的父亲余得金一共兄弟五位,金木水火土,姐妹两个,余得金是老大,下面原本还有四位。 其中最小的弟弟余得土英年早逝,现还剩下兄弟四个。 老二叫余得木,在兄弟五人里混的最好,现在市里做生意,什么都倒腾,算是抓住了环境放开后第一波机会。 一直到后来,他生意也做的很大。 余得木和妻子都是很好的人,几个孩子也都很不错,虽然长期住在市里,一回到家里,就会给大家带很多好吃的,给孩子带玩具。 余秋堂和余秋山堂兄弟关系还算亲密。 “和江哥在山里搞个野猪,”余秋堂晃晃背上的野猪袋,“山哥,你咋回来了?” 余秋山拍拍余秋堂的野猪袋,笑道:“你还有这种本事,看不出来埃对了,江哥还好嘛,有段时间没见到了。” 余秋堂刚要回答,想到后面还有很多人跟着,便没有急着说,“山哥,一起回我们家?” “稍后再说,我要先去三叔家,等完事后再来找你,顺便去找江哥聊聊。”余秋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借机叉开话题。 “那感情好,你先忙。”余秋堂便没有继续坚持,他理解余秋山的想法,若是没有自己,余秋江大概率是不愿意和余秋山聊天的。 余秋江对这个家族大部分人都抱有恨意,即使与堂兄弟们无关,但只要想到父母的事,就很难原谅这些叔伯。 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乱得像团麻,余秋堂暂时也没办法处理,只好循循图之,他一身血,又带着一堆人回到家,把家里人都吓了跳。 余小伟和余小云急忙缩进厨房,不愿意出来,而陈美娣本在院子里纳鞋底,看到这么多人,先是一阵困惑,却不得不询问原因。 听到大家目的是来找余秋堂买肉,她顿时心里很不爽,脸上却无法表露,只是憋得很难受。 邻居们有眼力劲地,自然知道这家人啥状况,不会刻意在陈美娣面前提余秋堂,但也有些不知道他们分家,还在边上不断称赞余秋堂厉害。 陈美娣只能忍着,却更烦躁了。 一直等到大家纷纷扰扰,各自带着野猪肉回去,地坑院这才安静下来。 余秋堂坐在马扎上,慢悠悠地数着钱,发现一共卖了97块钱,原本一扇半的野猪肉,此刻已所剩无几,满打满算,不到三十斤。 他将剩下的肉拿进去,切了一小块让余小伟拿给陈美娣。 他倒不是对陈美娣一家有多好,只是那边还有父亲,总不能他在这边吃肉吃得很爽,父亲在那边啃萝卜。 当然,如果陈美娣拒绝不要,他也不勉强。      送过去后,陈美娣并没拒绝,估计是再好的矜持,也撑不住肉香味。陈美娣还是送回四个包子,虽然价值和肉不能相提并论,却算是回礼。 这样余秋堂就很满意。 他实在不想和陈美娣搞得太僵,年轻的时候,总想着非黑即白,杀伐果断,仿佛别人得罪自己,就一定要将别人搞死。 但成熟后,他已知道就陈美娣和他这种关系,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却很复杂,两人中间夹杂着父亲。 没必要重活一生,反而和父亲搞得很不爽,他和父亲有理念分歧,但不是仇人,彼此其实骨子里,还是在乎对方。 至于陈美娣,他现在人在屋檐下,暂时维持着表面关系,等房子建好后,立刻搬走,眼不见心不烦,就没有这么多事。 傍晚的时候,父亲干活回来,进屋后一会出来,看到余秋堂正在院子里收拾豺,淡淡地提醒他以后进山要小心,到了秋季,山里的野物都要产仔,性情比较烈。 对于父亲这种看似平淡,但实际是关心的表达模式,余秋堂已习以为常,便点头应下。 再晚一些,八点多时,大门被敲响,开门一看原来是余秋山和三叔家的堂弟余秋原。 “堂堂,我大伯在家嘛?” 将两个堂兄弟迎进来,父亲本已歇下,里面的煤油灯已经吹灭,听余秋山来了,窑洞里又重新亮起来。 窸窸窣窣一会,余得金拉开门走出院子,随手将窑洞门关上。 “秋山啥时候回来的?” 院子靠墙放着两只马扎,余得金自己坐下,余秋山则是蹲在他面前。 余秋堂和余秋原靠墙站着。 余秋原是个憨厚青年,身材矮小壮实,长得很像他母亲,浓眉大眼,脸盘子大的能盛下一桌满汉全席。 他和余秋堂关系还行,但不如余秋江那般亲密,大概和余秋山差不多。 说起来,除余秋江外,余家其他七位堂兄弟关系都还行,在这个兄弟为一粒米能闹翻天的年代,已算是相当难得。 “你这么晚,啥事这么急?” 余得金从上衣口袋里摸出半截烟卷,掐去断截上的空纸,余秋山急忙摸出火柴帮点着。 “嗤1 火苗在黑暗里亮起,然后复又熄灭,最后只剩点点的殷红。 “大伯,我呢,这次回老家,一来是为了看看你们,二来呢,是说说我奶的事。” 余得金一愣,就着烟卷微弱的红光,看着朦朦胧胧的余秋山问道:“你奶病了?” “没,没病,她身体硬朗着哩,”余秋山急忙摇摇手,“就是她这几天一直闹着要回家,说是城里房子小,住着不习惯,就跟被关在牢里,咋都不得劲。” “城里是不舒服,早些日子我给你爸说,不行就把你奶送回来,你爸非说能行。”余得金听母亲身体没问题,身体才又放松下来。 余秋堂在边上听着,感觉仿佛是在听很遥远的事。 余秋堂的奶奶并不喜欢余秋堂。 尽管他是余家的长孙。 这个年代,家族氛围相当浓厚,长孙有很重要的意义。 活着的时候,家谱要写头个,老人去世家祭要站在前列,要给老人扶灵,要给老人顶灰…… 同样,长孙在新一代事务处理上,也占有很权重的发言权。 照理说,余秋堂应该受到老太太喜欢才是。 可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余秋堂的母亲是二婚,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儿子,虽然和余得金没有血缘关系,却也叫余得金爹。 这让老太太觉得非常不吉利。 他不能容忍大儿子家第一个孩子竟然不是余家的后代,有段时间和余得金闹得很不开心。 以至于,后来余秋堂生下来后,奶奶也对他爱理不理,完全没有对其他孙子那么好。 也就比余秋江稍微好一些。 孙子里最受宠的还是二叔家和三叔家的孩子。 至于四叔余得火,当年在隔壁村干活,喜欢上人家村子一个寡妇,最后做了上门女婿,可把老太太气坏了。 虽然四叔和四婶都挺好,对老太太也孝顺,但她依然还是不能接受,好不容易养大的孩子,就这么被卷走了,她心里很难接受。 以至于,四叔家的孩子,因为没有姓余,她是压根不认为他们是自己的孙子孙女。 奶奶年轻的时候挺能干,爷爷去世的早,兄弟姐妹们几乎是奶奶一个人养育成人。 七十三岁那年,奶奶上厕所时不慎滑倒,摔伤了脊柱,从此彻底变为残疾人。 要强的她开始不吃不喝,硬起想将自己饿死,免得影响孩子们,拖累大家。 后来千方百计被劝好。 大家经过商议,决定儿子们轮换着照顾母亲,每家住三个月,结束后换下一家。女儿就定期给母亲洗洗头什么的便好。 这边的风俗就是姑娘嫁出去,便是别人家的人,原则上不需要管娘家事,以至于发展到后世,不仅彩礼高到惊人,而且四十年后,农村的人谈到嫁女儿,依然还在谈论女儿“卖”了多少钱。 大家讨论时,也就没有将两个姐妹放在计划内。 可计划归计划,等到具体执行时,才发现想法简单,做起来却相当困难。 余秋堂大姑长期在西安定居,虽很想照顾母亲却鞭长莫及,想定期给点钱,又没有多少钱给,只能在一边愧疚,一边将压力放到其他人身上。 儿子里最小的儿子英年早逝,老四又成了倒插门,母亲那么大的性子,打死都不会到老四家去祝 那剩下的,就只有三个儿子。 这三个儿子倒没啥问题,可老太太又看不上陈美娣,住在余得金家里,隔三差五就和陈美娣闹得不可开交。 余得金家也惨遭淘汰。 (本章完) 第71章 实在豪横不起来 第71章 实在豪横不起来 算来算去,真正能安顿老太太的就只有老二余得木和老三余得水。 余得木倒还好,家庭富裕,夫妻人心胸宽广,对老人照顾的好。 余得水虽然孝顺,但妻子却是个母老虎,在家里基本没有地位,被妻子管得死死的。 虽说妻子并不反对接婆婆过来住,可她和余得水隔三差五闹矛盾,老人住着也不开心。 没办法,经老二余得木提议,既然是这样,那就让老太太一直住在他们家,也不用轮换,免得大家都难应付。 至少他们家条件要比其他人都好点。 其他人每个月象征给点养老钱便好。 余得木的意思当然不是想着要兄弟们的钱,他也不缺这个,就纯属是让大家不要有心理负担,他觉得孝顺父母这种事,就是能者多劳。 本事大点,就多照顾点,多付出点,没啥本事尽心就行。 兄弟们虽然觉得老二付出太多,但想来自己也没啥办法,这不算最好,但已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便只好接受。 从此,关于老太太养老的事暂时告一段落。 没想到这过了不到半年,老太太又开始闹腾,城里住的好好的,偏偏要回家祝 余秋堂记得前辈子奶奶回来后,说是被三婶气的不行,又住在他家旧厨房,整日被陈美娣阴阳怪气,也是过得很难。 他重生后,忘记了具体时间,还想着等自己搬出去后,奶奶刚好住进这个窑洞。反正奶奶也不待见他,他也没必要热脸去蹭冷屁股。 不同于后世奶孙关系,每个孙子都是奶奶的宝贝疙瘩,这个时候的奶奶都有很多孙子,说是不喜欢哪个,那就是真不喜欢。没将你提着腿淹死在水缸里,都算你幸运。 外面叔侄几人商讨事情时,里面陈美娣干咳好几次,众人都听到了,但余得金没有挑破,大家也就佯装没有听到。 很简单的道理,陈美娣肯定不希望婆婆住在自家。好不容易将余秋堂这伙人分出家,又来个老太太,还需要自己照顾,她可没这份心。 “那你爸咋个说法,他忙啥哩,这么大的事,自己不回来说,让伱一个娃娃回来能干啥?”余得金吐出一口浓烟,略带责怪地说。 余秋山笑道:“我爸就是让我回来给你们说说,他是不想让我奶回来,可架不住老人家折腾,这不行的话,只能先回来放段时间,我们再接回去。” 余得金点点头,“那也行,要回来就回来吧,就先……” 话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家里暂时没有位置,顿时有些尴尬,想了想说:“要是回来,总能找到住的地方,农村环境不如城里,但住的宽敞,也舒心。你奶辛苦半辈子,根都在在黄土地里,住城里确实不得劲。” “就是这么说嘛,我爸的意思也是这个……” “大伯,我爸说了,我奶回来就先住我们家,我们家不是最近新盖了三间房嘛,原来的老窑就空出来了,虽然里面旧了点,但住着暖和。”余秋原在旁边插话。 他说的没错,房子这东西,新建的没什么人气,里面还没有彻底干透,住着是要冷点。 相反,住了很多年的窑洞,像是开了许久的车,反而磨合的不错,住着才舒服。 余得金手里的烟圈已燃到屁股根上,他觉得手指有点微烫,加紧吸了口,烟蒂被扔到地上,看烟蒂即将被风吹走,又伸脚踩灭。 “住你们家,你娘同意嘛?”他瓮声瓮气地问,自家兄弟家的生活,他清清楚楚,老三人没问题,可那个老婆啊,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要说人品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性格太暴躁,顿不顿和谁能杠上,要是把老娘放到老三家,吃饭喝水什么的肯定没问题,老三媳妇不会亏,但要说不受气,就很难保证。 余秋原笑笑,“管她干嘛,我娘你还不知道,她就是个急性子,嘴上肯定会说点啥,但心底里还是愿意的。 “那也好。” 余得金点点头,心里觉得有点憋火,和晚辈这样谈话,他觉得很没面子,可他又偏偏豪横不起来,自己家里这点破事都没拾掇干净,他很难提出老娘归自己照顾的话。 只能故意不揭开这茬话。 先这样的揭过去,随后要是和老婆商量好了,再将老娘接过来呗,反正也不差一天两天。 想到这里,就不得不思忖家里现在的居住环境,窑洞的位置确实不够。 老大说是分家出去,几个月之内要搬走,但谈何容易,四个人起码要三间房,保守估计也需要一两千块,哪能赚得够。 唉~ 黑暗里,他有一句没一句和两个侄子说着,心里却很纠结。 “那就这样说吧,我们尽量让我奶还是住在我们家,毕竟城里做什么都方便,离医院也近。” 余秋山不愧是受过教育的孩子,又长期住在城里,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说话既有礼貌,又能兼顾听者的心情。 余得金听在耳里,也没太觉得不快。 “那行,就先这样,要是她真要回来,也不用过分拦着,你奶的脾气倔,她想做的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你要是拦着,那心里不知憋多大火,反而对身体不好。” “我爸也这样说,”余秋山笑道,“大伯,你和我爸不愧是亲兄弟,这说话的语气几乎都相同。” 余得金也笑了。 这话说的,本来就是亲兄弟嘛,老二再有本事,也是自己的弟弟,回家吃饭,还是要坐在自己下手。 要是只有一个凳子,自己坐着,他就得站着。 这就是情感,也是规矩。 重要的事说清楚后,一旁的余秋原急着拉余秋山,“山哥,我们快走吧。” “急啥,再待会埃”余得金说,“山子好不容易回来趟……” “嘿嘿,大伯,等明个天亮我们来找你喝酒啊,今晚我找山哥有事呢。” 看余得金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原急忙解释:“哦,是这样的,我们家不是在北边种了几亩葫芦嘛,今年雨水好,收成还不错,可这眼看着葫芦要熟透了,接连几天,地里都有不知啥东西跑来糟蹋。” 余秋原口中的葫芦,并不是能做瓢的那种葫芦,而是西葫芦的原始辈,长相很像冬瓜,味道又接近南瓜。 这种葫芦能长很大,最长可以接近一米,好几十斤。 葫芦成熟后,可以用来包包子,也可以像削苹果皮那般,将葫芦整个切成一长条,晒干,称为“葫芦条子”,冬天没有什么蔬菜,将葫芦条子放在水里浸泡后,便能当蔬菜食用。      味道很好吃。 后世的西葫芦,是这种葫芦的一种培育,加快了生长速度,却也让西葫芦的味道变得很淡,失去葫芦原本的香味。 三叔家之所以种这么多葫芦,可不只是为了吃,葫芦仔是可以卖的,也算是早些年的经济作物。 后来,即使取籽,人们也培育出专门的葫芦和南瓜。 “……被糟蹋的不行,我爸就让我晚上守着,看是啥东西,可昨晚上我守了半夜,才等到那些小东西来,但晚上太黑,我只看到好几个狗娃子大的东西,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个踪影,也不知具体是啥。” “不会是野猪吧?” 余得金猜测着,很快又摇头,“应该不是,野猪这个季节吃的很多,待山里就行,犯不着跑到村里来,再说若是野猪,可就不是损坏一点葫芦的事。” “我猜也不是,虽然天黑,但看起来体型没有野猪大,不过跑得挺快,我紧追慢赶,就看到他们一溜烟钻进玉米地,再就看不到了。” “你们那边玉米地过去就是山,到哪里去找?1 “就是说嘛,急的我直上火,你说要是个人,我还和他能干一架,可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啥,跑得又快,白天又不来,真是害人。这不,刚好山哥回来,我拉着一起帮忙,晚上打死几只狗日的,看它们再来!1 听余秋原这样说,余得金看眼一直站在旁边沉默的余秋堂,心想这孩子咋一句话都不说,说到他奶的事,也是啥反应都没,就像说个陌生人。 “老大,你不是对山里熟悉嘛,你给看看是啥东西?” “啊?” 余秋堂靠在墙边听聊天,是出于礼貌,毕竟两个堂兄弟和他关系都还行,人家到家里来了,总不能躲在房子里不见人。 但对于奶奶的事,却真的不怎么在意。 那老太太,和他关系本来淡漠,又嘴特别不饶人,难缠的要死。要不是他奶奶,走在路上,他甚至都懒得正眼看。 但话说回来来,这只是他的感觉,父亲和其他叔伯并不那样想,毕竟奶奶含辛茹苦将大家养大,作为儿女,可没资格嫌弃母亲。 不能只接受她的恩情,排斥她的缺点。 听着听着,他的思想不由自主就开始飘了,想着啥时候再去山里呢。 搞来搞去,橡树还没搞回来。 弩只做了大半截,就等着“米”下锅呢,等到弩制好后,天慢慢凉下来,农作物全部收完后,作为农民的他就会有大把时间,可以好好去山里谋点东西。 他要赶在天彻底变冷前,赚够建房的资产,先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落脚处,再不用整日憋着气,和陈美娣一家住在这个地坑院里。 突然,他仿佛听到父亲喊他名字,回过神来,看到余秋山和余秋原也都看着他,一时间还有点恍惚,很快才反应过来。 “问我啊,”他想了想,摇摇头说:“还说不好,这这个季节,好多东西都会跑下来偷吃,没有亲眼看到,很难确定。” “这样啊,”余秋原点点头,有点失望,但很快就又精神起来,“没事,不管啥东西,只要它还敢一直来,肯定就能搞死。” “堂堂,我们一起去吧,你不是连野猪都能搞死,搞那些东西应该没啥困难吧。”余秋山突然对余秋堂说。 “这个……倒确实没问题。” “那就去呗。”余秋山很高兴,他想起下午余秋堂扛着野猪肉的样子,虽然身体不强壮,却充满力量,妥妥的精干型。 相比之下,他在城市里生活,除了日常干活,身体反而没有怎么锻炼,别看长得比余秋堂壮实,但力量和速度,说不定还赶不上余秋堂呢。 “堂哥,你还搞死过野猪?1 余秋原半信半疑,不同于余秋山在市里,他可是一直在村里,经常能看到余秋堂。 以往余秋堂啥样子,他非常清楚。 想着大伯家这个堂哥,身高倒是不矮,但就是瘦瘦弱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跟村小学的教书老师没啥区别。 若说他能去小学教书,倒是有可能。 但搞死野猪…… 估计是想也不敢想,只能做梦。 “那可不是,我还骗你不成,你是下午没看到……”余秋堂没来得及说啥,余秋山就接过话茬,看余秋原还在犹豫,拍拍他的脑袋,“算了,给你说你也不信,我们眼见为实,对吧,堂堂。” 余秋堂心想我还没答应呢,这就直接被确定了。 但看着余秋山和余秋堂的眼神,他想想也是,去看看也没啥问题。 “行,我们一起去看看。” “那感情好。” 余秋山还是很开心的,余秋原情绪一般,倒不是不喜欢余秋堂一起去,而是对于余秋堂能起关键作用,保持一定程度的怀疑。 他更多希望还是寄托在壮实精干的余秋山身上。 毕竟余秋山小时候,可是堂兄弟们身体素质最好的一个,跟在他后面,总能抓到各种东西。 “那你们等下,我换个衣服,准备下东西。” “好。” 余秋堂转身回到家里,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换上干净整齐的一套。 身上的衣服上还有血腥味,虽然因为风干,人闻起来已很淡,但动物们的嗅觉普遍比人类要灵敏,肯定能闻得到。 另外,晚上出去,衣服袖子,裤腿都要扎紧,那葫芦地里什么都可能出现,小到各种蚊蝇,虫子,蚰蜒,蝎子等,甚至还可能出现蛇。 山脚下的蛇没有大毒,但也不是完全无毒,咬到终究麻烦。 (本章完) 第72章 这能行嘛? 第72章 这……能行嘛? 准备好后,他带上手电筒,将弹弓别在腰里,又带上两个蛇皮袋子,一盘绳子出来。 东西放到门口,去厨房和三姐交代下,然后和两个堂兄弟出门。 “我们先去江哥那……” 话刚出口,他就看到两个堂兄弟都面露难色,这才想起余秋江和这两人关系都很僵,基本不说话,顿时摇头苦笑,“算了,你们等下在路口等着,我去拿个东西和你们汇合。” “这感情好。” 余秋山和余秋原神情这才放松下来。 他们也很为难,和余秋江都是亲堂兄,晚辈们彼此也没什么矛盾,甚至很小的时候,关系还一度不错,可就是因为大人之间的矛盾,搞得现在彼此都难堪。 也不是没尝试过缓解关系。 但余得土夫妻已然过世,很多东西都无法挽回了,虽然村里很多人当初都排挤过他们夫妇,但别人是别人,可余家人是自己人,余秋江很难原谅。 因为要去余秋江家,所以三人绕了远路,到了分岔位置,两人在路边等着,看到余秋堂跑去余秋江家。 “哎,山哥,你说堂哥搞了野猪,是真的嘛?”余秋原看到余秋堂远去的背影,还是没忍祝 “咋地,伱在村里,堂堂啥情况你不知道?” “我咋能知道的那么清楚嘛,你又不是不知道,堂哥以前的性子是啥样,轻易他也不愿意和我们打交道嘛。” 余秋原很无辜。 本来堂兄弟这么多,在村里就显得很有势,无论是小时候游戏,还是长大后过日子,想占便宜的人都会投鼠忌器,不会轻易招惹他们。 可其他人都还好,就是余秋堂不合群。 小时候这样,长大后还是这样,虽说知道他心地善良,只是性格内向,但长期相处下来,还是会让兄弟们觉得没意思。 大家在一起都喜欢活泼开朗的人,谁愿意和一个总是畏畏缩缩的人呆一起呢。 余秋山点点头,若有所思,这些事情他也知道,再想起下午看到余秋堂时,他自信的笑和眼神,顿时有点拿不准,自己这个堂弟,是真的变了吗? 不大会,两人看到余秋堂提着一把长长的东西过来,走到近前,才发现是一杆铁打的长枪。 两人面面相觑。 余秋原好奇地摸着颇有点画本小说里长枪的钢叉,“堂哥,这……是个什么东西?” “钢叉啊,等下地里碰到啥东西,就能直接上,没家伙事儿,我们空手能咋办?” “道理我都懂,可你这个东西,看起来可不轻啊,到时候你扛这个都困难,还能追得上野物嘛?” 说着,余秋原跃跃欲试,想将钢叉拿过去试试。 余秋堂暗笑,没有阻拦,却暗地里做好准备,在余秋原拿过去的瞬间,眼看着枪要压倒他,这才一把捞回手里。 稍微慢一些,余秋原肯定得被砸趴下。 倒不是说这枪杆重的厉害,余秋原完全搞不起来,而是他根本没意识到,这一杆全铁打造的钢叉有多沉。 平日里也不见人用这种东西埃 这一个没防备,就差点出事。 然后再看余秋堂,单手将枪提在手里,想着刚才他提着枪回来,健步如飞的模样,顿时心里暗暗发怵,堂哥这是咋回事,被老虎精附身了? 这力气,也忒大了点吧。 刚才粗粗感觉,这枪怎么都过了五六十斤,就这样单手提着,还真不怕将他细胳膊细腿给拽断。 而余秋山在旁边也注意到这点,暗暗称奇。 觉得自己更是不懂这个以前很老实的堂弟了,无论是气质,谈吐,还是有所保留却已相当震撼的力量,都极大刷新了他的认知。 “我们走吧,我刚才在路上想了想,猜测你们地里的东西只能有三种……” “哪三种?” 余秋原急忙凑过脑袋,无形之中,余秋堂在他心中的认可度和信任度提升很多。 他这会已经相信,余秋堂是能将野猪搞死的人。 说到底,动物世界的角逐,最终还是看谁力气大,谁体格占优势,野猪之所以迅猛,不就是跑起来冲击力强,一般的东西破不了身嘛。 得。 看看堂哥这杆枪,莫说是野猪,怕是羚牛都能给戳个窟窿出来。 “最大的可能还是獾类,猪獾或者狗獾,相对来说,猪獾的可能性更大,狗獾比较机警,很少跑到人类居住地,即使来了,也不可能等到你追它,它们才愿意跑,肯定是你们刚到地头,它们就已经卷屁股跑了。” “獾啊,好像以前见过,有一年山里起火,很多野物都没东西吃,跑到下面偷东西,我爸说其中就有獾,但忘记是猪獾还是狗獾。”余秋原说。 “区别很大,不过晚上一般人也分不清楚,到时候看到再说。” 余秋堂点点头,这种山火出现几率还是蛮大,不过一般都是小事,余秋原说的是前些年一场大火,当时火源蔓延几十公里,烧掉大量珍惜的树木才停息。 “那还有两种呢?” “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小,我猜测是某种喜欢吃葫芦的鸟类……” “不会吧,鸟还会吃葫芦?”余秋原很不理解,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鸟吃葫芦不是吃葫芦瓤,而是里面的葫芦籽,”三人一边走,余秋堂一边耐心给堂弟解释,“你想想,为什么前段时间没有什么来吃呢,那或许是因为当时的葫芦籽还没成熟。” 余秋原眼睛一亮,“你要这么说,还真是有可能啊,我最近摘了几个,发现里面的瓜子差不多成型,再过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变硬。” “那就是了,”余秋堂点点头,“至于第三种,那就是野猪了,这种可能性更校” “野猪不喜欢葫芦吧?” “那倒不是,”余秋堂笑笑,“野猪倒是很喜欢吃葫芦这种香甜味的东西,但是没必要。这个季节,山里能被野猪吃的东西多着呢,没必要跑到我们人类活动范围…… 而且啊,我听你说,那些东西看到你后跑得飞快,那就更不会是了,野猪跑过去葫芦地,吃的还没有损坏的多呢。 那畜生,一旦跑下来,就是吃几口换个,糟蹋的不成样子,最是讨厌。” “原来是这样。” 余秋原觉得自己被上了一课。 “堂哥,你懂得真多,你从哪里学到这些的啊,咋突然变得这么聪明?” 余秋堂笑笑,“这都不是什么秘密,到处打听呗,我们就在大山脚下,总有很多人在山里待过,还有什么问不到的。” “那堂堂,你白天就是用这个东西扎死的野猪?”余秋山问。 “哦,能搞到野猪,纯属运气。” 余秋堂添油加醋,将上午发生的事情讲述一遍,重点的意思是野猪都是豺的功劳,他只是坐收渔人之利。      余秋山和余秋原这才稍微能接受,觉得很有道理。 至少比起余秋堂亲手将一头几百斤的野猪扎死,更能让人信服。 说着笑着,三人来到余得水家。 “我们的葫芦地还在前面,要不进去喝点水再去吧?”余秋原说。 余秋堂看看天上月亮,月光已经升起,如果是獾,这个时候正在作案的最佳时机,便谢绝了招待,只是让两人用绳子将裤腿绑起来,一个人手里拿个棍子,等下万一有蛇,可以稍微挡下。 至于打草惊蛇,并不适合现在环境。 等的就是这些家伙。 要尽可能杀死几只,让剩下的成惊弓之鸟,再也不敢跑到这里做盗贼。 动物的智慧或许不如人,但它们某方面的能力却并不弱,为什么这些东西能连续几次来偷吃,就是它们认为,葫芦地的主人拿它们没办法。 所以才会肆无忌惮。 就像草原上的鬣狗,即使知道狮子很凶猛,但依然可以利用种群数量优势,不断挑战狮子的忍耐性,甚至还会从狮子口中抢食物,甚至围攻杀死母狮。 一切准备妥当,三人来到葫芦地。 月光下的葫芦地里蛙声阵阵,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葫芦香味,阵阵西南风吹过,葫芦藤的叶子随风摇摆,发出簌簌的响声。 “我们怎……” “嘘1 余秋堂示意余秋原不要说话,他闭上眼睛,静静地在风声辨认异常的声音,嗅着葫芦香味里野物特有的臭味或者腥味。 余秋山和余秋原看着身旁的堂兄弟,发现他此刻有种说不出的气质,仿佛他和自己不是一类人,而是生长在葫芦地边一棵普通的树。 两人下意识互相交换个眼神。 虽然没有出声,心里却翻起滔天巨浪。 熟悉而陌生的感情,让他们几乎忘记此刻原本要做的事情,而是将所有关注的重点全部放在余秋堂身上。 而余秋堂,依然在静静地听着。 月光下他拄着手中钢叉,像是田野的守护神。 良久。 他终于睁开眼,嘴角露出丝笑意,“果然是獾,闻那臭烘烘的味道,应该是猪獾。” 余秋原睁大眼睛,却什么都没看到。 只有月华铺在葫芦地里淡淡的银光,偶尔听到葫芦叶子簌簌声响,仔细一看,原来不是什么野物,而是风在翻书。 “哪里,哪里,我咋啥都看不到?” 余秋堂笑道:“要是被你看到,那还得了,你不得是个夜视眼。” “嘿嘿,”余秋堂挠挠头,“那你说有,你咋知道的呢?” 余秋堂指指耳朵和鼻子,“听和闻。” “别卖关子了,我听不到,也闻不到,你就说,偷葫芦的东西已经来了吗?” 余秋堂点点头,“来,我带你们去找。” “那还等什么,加紧跑啊?” “不要着急,我们要先去拦住它们逃窜的路径,这家伙警觉着呢,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可能放弃偷吃,而且它们的鼻子很灵,我们现在站的位置是地的西边,风又是西南风,很容易将味道吹过去。” 余秋堂说着,带着两个人继续朝前走,一边走一边解释,“猪獾这东西别看长得丑,但是脑子很聪明,你看啊,我们刚才说过现在吹的是西南风对吧?” “对啊,咋了?” “那它们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西南方向……” “为啥嘞?” 余秋原就像个说相声的捧哏,每次余秋堂说点,他就适时插进问几句。 “当然是为了安全啊,你想想,如果它们在西南方,是如果危险从西南来,就能第一时间利用敏锐的嗅觉闻到气味,从而逃窜。” “那如果是我们东北方向来呢,风把我们身上气味都吹跑了,它们咋闻到?”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从东北来,是不是离西南方向距离最远,等到我们过去,它们可能早就通过嗅觉或者听觉感知到我们,从而快速撤离。” 余秋原惊讶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 “有你说的这么玄妙嘛,我咋觉得你把它们说的好神啊,堂哥?” “你可不要小看这些家伙,它们能在也野外存活,自然有它们各自的门路,若的太弱的动物,早就灭绝了,还能活到现在。” “这样埃” 余秋原点点头,若有所思。 余秋山在边上说:“堂堂,按你的意思,我们现在是要尽量绕开西南方向是吧?” “对。” “可问题是,不管我们怎么绕,最后不都得靠近它们,只要一碰到,在这葫芦地里,我们肯定跑不过那东西吧?” 余秋堂笑笑,又带着两人走了几十米,他边走边看不远处的山,又不时用手电筒在附近照着,当来到一个被挖出个小壕的地方站住脚步。 “瞧,我们就在这里等着。” “这里?” 余秋山觉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这里,怎么看都不像是有何特殊之处。 “来,搭把手。” 余秋堂从蛇皮袋里掏出两把小铁锹,给两人一人一把,“我们在这里挖个坑。” “这里挖坑干嘛,这么大的地方,你咋知道猪獾一定会从这里跑上来?” 余秋原好奇地问。 余秋堂已经开始用钢叉开始挖地,他挖的相当迅速,很快将地面挖松软,看差不多了,才让在边上:“来,把里面的土挖出来。” “这……能行嘛?” (本章完) 第73章 猪獾我何德何能?! 第73章 猪獾我何德何能?! 余秋原嘴上疑虑,但还是按照余秋堂的指令,快速将土全部翻出来。 接着余秋堂继续铲,两人继续挖。 很快,就出现一个和小壕相连的长条形深坑出现,余秋堂用钢叉量量坑的深度,满意点头,“差不多了,等下原子你和山哥过去赶,注意不要只要跟在后面就行,不要截头,它们就会跑到这里来。” “为啥啊,堂哥,你搞得我都糊涂了。” “快去,等下抓住了,我再告诉你原因嘛,记住,只能从后面追,千万不要去堵截。” “知道,走吧山哥。” 余秋山不像余秋原那样,问东问西,他知道余秋堂这样做一定有原因,反正迟早都会告诉他们,如果早问的话,反而显得他很笨。 余秋堂看着两人远去,又提着钢叉四处走走,不时还蹲在地上仔细辨认爪印,最终又重新回到挖坑的位置,满意地点点头。 万事俱备,剩下的事很简单,就是等着偷葫芦的贼娃子自动入坑。 整一个请君入瓮。 他从腰间取下弹弓,捏一个石子扣住,静静地等着。 大概十几分钟后,月光下的葫芦地里突然蹿出几个影子,这些家伙跑得飞快,远远将身后担心踩坏葫芦的两兄弟甩的老远。 眼看着就呼呼朝这边跑来。 来了! 余秋堂身体向后退了几步,身体缓缓蹲下,看着那些家伙快速跑到东边地头,并不急着蹿上地梁,而是像迷失方向似的,开始左突右撞,一顿乱跑。 狡猾的小东西。 要是一般人看到这种情况,可能以为它们真是慌不择路。 但余秋堂何许人也。 这些东西的生活习性,他简直不要太熟悉。 它们表现为这样,根本不是什么慌乱,而是有目的的掩饰路径,一方面放人很难找到它们真正逃窜的方向,另一方面则是迷惑狗子。 狗子会根据气味追踪,它们到处留的都是气味,狗子就会迷失方向,找不到它们具体逃窜的方位。 獾类本就能释放出臭气,有一定的迷惑和误导性,再辅助于这种狡猾的灵巧走位,基本能避免绝大数的危险。 它们不是不狡猾,只是碰到比它们还强的对手。 在经历一番跑位后,它们从不同方向跑向余秋堂挖坑的地壕。 这才是真正逃逸之地。 “咻1 第一只猪獾从葫芦地里冲出来,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一个跃步就直接掉进坑里。 紧接着就是第二只。 野物寻找路径时,很依赖气味,相对的,它们对自己气味留存的地方,有着迷一般的信任。 其实夜间能行走的动物,并不能分辨颜色,它们只是能感知光亮和黑暗。 猪獾们在有追兵的情况下,还能做完一系列的迷惑行为,已是相当优秀,它们能想到,真正的陷阱根本不在地里,而是它们以为自由之地的前面。 接连下去两只,在坑里发出“噗噗”的叫声,终于引起第三只警觉,它竟以非常艰难的姿势,刚好刹在地梁的交叉处,一眼看到坑里两个同类,转身就要逃窜。 然而,余秋堂又如何给它这种机会,手中的钢叉化作标枪,脱手而出,在月光下带着银色的光芒,将猪獾直接钉在地上。 他也不拖泥带水,大步上前,提着枪把连同猪獾一起拽起来,一脚将它踩进深坑。 被刺穿的猪獾,显然已无多少生机。 余秋堂将钢叉顺势插在旁边地上,看着地里还在穿梭的两只,它们肯定是听到同伴的警戒,知道原来逃窜的方向已不安全,但又一时不知新的逃生之道在何处,惊惶之下,只能在葫芦地里东突西窜。 而后面,余秋山和余秋原也终于追过来,每个人手里还提着个棍子,边追边吆喝,像是原始森林里正在追逐猛犸象的印第安人。 两只猪獾早被吓傻。 心想它们何德何能,配得上三个大男人围追堵截。 余秋堂站在地梁上,像是观察敌情的将军,弹弓拉开,只要看两只猪獾哟啊跑向远处,就立刻一个石子过去,惊得它们重新返身。 而后面两人的包围圈也越来越校 终于。 它们再也忍受不住,直接跳上地梁,准备冒死突围,冲进几十米远的玉米地里。 那片玉米地和远处的山脚相连,如果能跑进去,靠着玉米地的掩护,它们肯定能逃进山林里。 然而。 它们还是太年轻了。 忽视了余秋堂的杀伤力,先是一只直接被打断腿,原地翻了几个跟头,再想翻身跑,就被余秋堂一钢叉拍晕。 最后一只,则是被余秋山一棍子打在背上,疼的呲牙咧嘴,想着和他拼命呢,却被赶上来的余秋原抽了两棍子,开始在地上抽搐起来。 出气多,进气少。 至此,看到的五只猪獾,全部被搞定,其中一只被钢叉刺穿,已魂归天外,还有两只在坑里生龙活虎,拼命释放难闻的气味熏自己。 在余秋堂的指导下,余秋山和余秋原搭伙将猪獾嘴巴和四肢绑起来。 这家伙看起来还有点小萌,和小猪有点像,但其实性情挺凶猛,可不比狗好到哪去,一个不留神被咬,撕掉皮肉都是轻的,最重要的是它们身上往往带着很多病毒,需要注射狂犬等疫苗。 以前隔壁村就出现过被狗獾咬伤的人,以为伤口很小,也就没有当回事,结果等了半年,突然高烧不退,送到医院才知是狂犬病,没过几日就死了。 这也是余秋堂让两兄弟只在后面追,不要去截头另个原因。 兔子逼急了都会咬人,更不说这种本身有野性的家伙。      伱都要人家命了,人家可不得反过来和你拼命。 “一定要把嘴给绑结实,”余秋堂看余秋原绑了个活扣,忍不住提醒,“你绑个活扣,万一被挣脱,把绳子咬断就跑了。” “这么厉害?1 余秋原又将活扣改为死结。 绑嘴的时候,猪獾还在拼命地挣扎,抗议着它的不满,但最终还是抗议无果,被余秋堂提着尾巴丢进袋子装好。 坑里的两只活的也被余秋堂拍晕,得到相同命运。 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去杀死这些野物,任何野物,杀死后价值都会下降。 就拿猪獾来说,它身上最值钱的是獾油,其次就是獾的毛皮。 毛皮的效用自然不用说,毕竟是鼬科,皮毛就没有价值低的主。 至于獾油,则是可以当作中药使用。 如果是外敷,能治疗烫伤,若是内服,可以养胃,如果有胃溃疡或者慢性胃炎,服用獾油缓慢可以改善。 死去的獾,依旧是就地处理。 要将獾残余的血放掉,下巴处割开一个缝,缓慢将獾皮剥出来,里面的内脏掏出来扔掉。 猪獾本来就没多大,就几公斤的样,里面的内脏带着很浓的骚气,很难做的好吃,搞不好连调料的钱都赚不回来。 所以余秋堂也没含糊,直接将里面的各种五脏六腑都统统扔掉。 至于獾肉,也是很难做。 猪獾的肉主要是瘦肉,闻起来很骚气,但经过各种处理后,骚味基本就能除去。 不过它的肉很结实,需要煮很久,要不吃起来就很硬,牙口不好的人基本咬不动。它的味道中规中矩,有点像是牛肉,不过没有牛肉味道好。 总之,獾肉的医用效果,要强于食用。 “大获丰收,一下子逮着这么多,还弄死一个,真是大快人心。” 余秋原用脚踢踢已被装在袋子里的猪獾,神情相当得意,转而又笑道:“堂哥,真有你的,你还没告诉我,你这到底是是为啥,你怎么就知道它们一定会从这个位置跑上去呢,这地梁这么长,我看随处都能跑嘛。” 余秋堂于是将挖坑的原因简单说了下。 这不是啥秘密,但即使知道,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到,问题就在于,没有敏锐的观察力,根本发现不了痕迹。 余秋原听得津津有味,听完后对余秋堂的佩服更盛许多,只是小小的一场除獾行动,他就立刻由半信半疑,彻底变为余秋堂的小迷弟。 “行吧,折腾半晚上,时间不早了,我们就散了吧,”余秋堂看看月光,已逐渐向南边移动。 “好,那我们帮你把东西提到大路上。”余秋原一只手提着个袋子,径直朝前走去。 “这獾肉可以吃,我们三个分分吧,东西是我们一起搞到的,咋能我一个人拿回去? 余秋原和余秋山闻言,彼此看了眼,余秋山笑道:“我就不要了,我拿回去也办法处理,能除掉这些獾,主要还是靠你,我的那份也给你。” “那我也不要,”余秋原也急忙摇头,“堂哥帮我们除掉祸害,就是帮了我们大忙啊,要是从外面请人,别人说不好要多少钱呢。” 他憨憨笑道:“你看,我也没说给你辛苦钱,不是吗?” “都是自己兄弟,说这么客气干嘛,你们还是一人拿一个吧,要不我也过意不去埃” 别人越是客气,余秋堂反而越觉得不好意思。 虽说主要靠他才抓住了猪獾,但毕竟两个兄弟也是跑着追了半晚上,怎么说都有苦劳。 “有啥过意不去的,你就拿回去吧,看能不能卖点齐钱补贴家用,”余秋山拍拍余秋堂肩膀,诚恳地说:“你分家的事情,我们今天才知道,你也不容易,带着两个孩子,还要管梅姐。” “我不管谁管呢,”余秋堂感受到堂哥的关心,苦笑道:“我们家那些事,你们也大致知道,反正是麻烦的很,现在分出来也好,我就不用再看脸色,两个孩子也活舒心,蛮好。” “是蛮好的,我们兄弟也支持你,要是有什么困难的话,你就直接说,在家里就跟兄弟们说,若是需要我和你二叔帮忙,就来市里找我们。” 余秋山就是这么温和的一个人,余秋堂前世和他关系不冷不热,原因并不是余秋山不理他,而是很多次别人给他示好,他反而会退回来,将自己包裹的很紧,反而让别人很难堪。 如今换个视觉再看,发现还是有很多人都很好,人和人之间也有真情感,并不都是洪水猛兽。 既然这样,余秋堂也就没再矜持,将五只猪獾都归于自己所有。 一只死的可以回去吃肉,剩下4只活的,明天逢集拿给秦老头,估计一只换个二三十块钱没有问题,4只加起来可能换到百把块。 余秋棠回到家后,将四肢活的放在房间里面,死的一只丢在厨房外面。 三姐余春梅继续同两个孩子在做豆腐,厨房热乎乎的蒸汽像倒流的瀑布,从窗子,门里汹涌而出。 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磨练,本就不算特别难做的神仙豆腐被三姐早就做的精通,甚至余小云这孩子都会做了。 可谓是后继有人。 余秋堂想到既然这样,其实后面搬到新家后,可以专门做真正的豆腐,买只骡子回来拉磨,这边又盛产黄豆,现成的资源。 实在不行就承包一些山地用来种黄豆,反正山地承包费基本可以说近乎于无,而黄豆相对其他农作物又比较耐寒耐旱,也不需要特殊照顾就能活下来。 进到厨房里,里面全部是雾气,他适应半天,才勉强看到几个人影,或许是他的脚步声太轻,突然出现,也把里面几个人吓了一跳。 “你回来啦,堂堂?”余春梅一边朝锅里加水,一边问道:“咋样,三叔家的事解决没?” “解决了,是几只猪獾,被我收拾的收拾,活捉的活捉,全部搞掂。” “真的啊,还是你厉害,”余春梅笑着赞赏,若是先前余秋堂能做出这种事,余春梅还会非常惊讶,但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经历,她算是发现了,自己这个弟弟不是一般的厉害。 他做出什么事,都不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这些天我一直忙碌,做豆腐的事都要靠三姐和两个孩子,真是辛苦你们了,尤其三姐你身体还不方便……” 余春梅笑着说,“这有啥辛苦的,过日子哪有不苦的事。人可不就是先苦后甜嘛。不愿意过这种苦日子,怕是也混不上啥好日子。” 稍顿又道:“你就说姐这身体吧,它就是这个样子,你能怪谁呢,怪老天爷嘛,怕是老天爷懒得看你呢。” (本章完) 第74章 喜获100块,桑黄 第74章 喜获100块,桑黄 看余秋堂面色微涩,她又笑笑: “那你能咋办呢,你只能老老实实活着啊,比起以前小心翼翼的日子,你让姐现在能自己做事,自己过自己日子,姐就高兴的不知咋说。 伱以后不要把姐当成残疾人,姐就是跑步没有人家快,但其他别人能做的事,三姐可一样都不弱,要是比力气啊,一般人还不一定有我厉害呢,呵呵。” “就是啊,叔,你可别小看我三嬢嬢,她力气大着呢,比我力气都大。”余小伟在一边插话。 余春梅摸摸余小伟脑袋,“你也很厉害啊,和云云就像小大人一样,帮了嬢嬢很多忙。” 余小伟得意地吐吐舌头。 余小云正站在阑干处剥蒜,听到后也是抿嘴笑笑。 没有余得金的震慑,不仅余春梅,两个孩子性格都变得开朗许多,余秋堂看在眼里,开心在心里。 “对了,秋堂,这两个孩子快要报名了吧,我咋记得听人说,就是这几天的事了呢?” 余秋堂一想还真是。 他只记得大概是九月初几报名,具体是哪天,还真是不清楚。 “我等下找秋实问问。” “你先问,提前该准备的要准备了,前些天你给买的布我已经拿到王家嫂子那,让给两个孩子各做一套新衣服,我给他们抽空一人做一双新鞋,鞋底快纳好了,抽空把鞋帮子给上哈……” 余秋堂听三姐像个母亲一样“啰啰嗦嗦”交代着事情,虽然两个孩子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却很疼他们。 自己每日做豆腐已经够累,还要抽空做鞋子,真的是太好了。 谁将来要娶了三姐,肯定很幸福。 他心里暗暗下定决心,等有钱了,一定要把三姐带到大城市去治疗,即使病症不能根治,也要让影响的程度尽可能减轻。 一夜无话。 第二天依旧是鸡叫起来,照例打了两套红拳,趁着孩子们锻炼身体的间隙,将神仙豆腐放进筐子里装好。 又将四只猪獾绑在筐子边上挂好,剩下那只死的昨夜已经处理完毕,让三姐今天做好,晚上改善生活。 然后迎着朝雾出门。 出门前,他看到父亲窑洞里的煤油灯黑着,但是里面隐约传出父亲和陈美娣低语声,陈美娣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有种压抑许久,爆发前沿的不耐。 不到一个小时,余秋堂来到镇上。 太阳刚从东方探出半个脑袋,镇子上的房屋顶上红了半边,下面的墙根却依然是一片灰白。 街道上的人稀稀拉拉,除了一些卖早餐,以及外地来买菜的人三五占好位置聊天,大部分店铺的店主们正陆续拆掉挡在门口的竖板,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将店门彻底推开。 有部分需要将商品摆放在外面的,则是一边和街旁人聊着天,一边将板凳和支架慢腾腾地拿出来,用短把扫把,扫除掉搁板上的尘土,在支架上寻找稳定的平衡。 余秋堂重生后,在山里住着还不觉察,山里的世界永远都是闹腾中带着几分安静,时间在大山里流淌速度会减缓,如果将大山里的生活比作一幅画卷,那这副画就渲染的很慢。 但一走到街道,就立刻从油画转向水墨画。 这里,似乎就是画家性子起来,随手泼墨而作,每次来,都会有明显变化,肉眼可见的,很多店铺不断向更时尚,潮流的方向改变,陈腐的旧体买卖方式被润物细无声,渐渐消失在人们印象里。 以至于,他每次走到街道口,就仿佛来到一个历史片段里,总是那么不真实,需要做很久的思想工作,才能将灵魂和身体全部融入环境。 他先是来到“美芬饭店”,轻车熟路,直接来到后门。 他已给美芬饭店提供半个月神仙豆腐,和后厨的师傅们都已很熟稔,尤其是大厨梁师傅,更是关系密切的很。 梁师傅无儿无女,光棍汉一个,听说和老板吴美芬的父亲是好兄弟,他不仅在后厨很受大家尊重,就连吴美芬这个老板娘也对他客客气气。 “来了。” 梁师傅就坐在后门口抽烟锅,看余秋堂过来,咧嘴笑笑,露出一嘴淡黄的牙。 梁师傅这个年龄的人,还能有这嘴好牙,也算是个小奇迹,一般老人到这阶段,牙不说全部掉完,起码也掉个七七八八。 余秋堂将扁担放下,里面有人出来将豆腐搬进去,他则是蹲在门口和梁师傅聊天。 走了一路,稍微在这里歇息会。 “袋子里装的啥?”梁师傅注意到筐外面挂着的袋子,里面还有东西在动。 “逮了几只獾。” “猪獾还是狗獾?” “猪獾。” 梁师傅闻言,眼前一亮,将烟锅里的烟火在板凳腿上磕掉,蹲下身子解开袋口,朝里面看了眼,点点头说:“还真是,看起来才长成,还不算老。” “差不多,应该就一年多。” 梁师傅将袋口重新扎进,坐回凳子,慢悠悠地朝烟锅里重新填充烟叶,余秋堂看着他的动作,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爷爷,他那时也是这样。 小时候余秋堂就喜欢坐在爷爷腿上闻烟锅的味道。 爷爷是个很温和的人,还懂文化,所以余家几辈子人的名字都起的很有寓意。 父亲一辈子就是金木水火土,寓意五行。 他们这一辈,则是男人都为“秋”,女人则为“春”,按照爷爷的说法,男人就要像秋天一样,成熟稳重,有担当,沉甸甸的。 女人则是要像春天一样温暖,能给家庭带来盎然生机,若是男人都像春天,显得轻浮不够沉稳,而换做女人是秋,则显得暮气重了点,家庭氛围不够祥和。 可惜爷爷好人不长命,早早就因为肝癌去世了。 想到爷爷,他又想起奶奶,既然余秋山说奶奶想回来住,那基本就是板上钉钉,那老太太做出的决定,一般人根本忤逆不了。 倔强的很那。 栓十头牛,都不见得能拉回来。 “你娃本事不小嘛,还能搞到这么多活猪獾,这家伙警觉着呢。” 梁师傅又点燃烟锅,美美地吸口,长长吐出口浓烟。 余秋堂觉得能抽烟锅的人,都是神仙,他小时候就尝试偷吸口爷爷的烟锅,当时差点没立刻重生。 那股味道,比喝了几十年老烈酒还冲,直接让他天灵盖差点没被掀翻。 后来他自己也抽烟,但一直没有用烟锅,就是童年阴影挥之不去,有朋友送他很好的烟锅,他也只是放到抽屉里作为收藏。 “碰运气呗,谁还专门花功夫去抓这东西,吃不到几两肉,卖不出几个钱。”余秋堂笑着说。 也不知为什么,他每天来送东西,都愿意蹲在这里和梁师傅聊会,两人很多时候都只是说点家常,并没有聊出真正有意义和价值的东西。 “行吧,有这个本事就是好事,我们就在大山脚下,按理说大山都是宝贝,但越来越多的人,没这个能耐去跟大山讨生活。你看看他们一个个日子过的苦哈哈,其实都是自己本事不强。” 余秋堂笑笑,不置可否。 “哦,你有这个本事,可以和美芬说说,我那天听她说想在店里做点野味什么的,若你能提供东西,也算是个收入来源。” 余秋堂点点头,“行,改天我问问。” “忙去吧,年纪轻轻,就像太阳刚升起来,可不要浪费大把的好光景,不要像我老头子,年龄一大把,才发现一事无成,想做什么也已经来不及了。” 说着,梁师傅起身向里面走去。 余秋堂听他长长叹息声。 心想,这个老头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或许只有他这种经历过尘世沧桑的人,才能感受到梁师傅叹息里的复杂。      余秋堂离开美芬饭店,便提着袋子来到野物市常 绕开一些找他问价的小贩子,直接找到秦老头,将东西放在他脚下。 “啥宝贝?” 秦老头有上次的交往,对余秋堂热络很多,下意识掏出红塔山弹一根,转念又想起余秋堂不抽烟,又放回去,将烟盒随手塞进口袋。 “打开看看,给啥价?” 余秋堂示意他自己看。 和老秦头正在聊天的几个人也都是贩子,闻言一起凑过脑袋,看着他将袋口打开,立刻捏住鼻子,但眼睛里却都有了兴趣。 老秦头自然也很意外。 “是猹……还是活的?1 猹就是猪獾一种别称,一般南方人喜欢这么叫,老秦头走南闯北,所以带来别处的称呼。 “都是嘛,看起来像是一窝,哦,这个不是,这应该是只老母的,其他看样子都不到两年。” 老秦头不愧是经验丰富。 余秋堂想起梁师傅那会也说过类似的话,难道梁师傅以前也是个猎人? 很有可能。 从见到梁师傅第一眼,他就觉得那老头身上有股他很想亲近的感觉。 或许就是同在大山里行走的味道。 老秦头挨个将四只猪獾看个遍,重新扎好袋口,站起来时已是喜笑颜开。 “余老弟,这东西咋个说法?” 余秋堂也不客气,直接说:“秦老哥,以我们的关系,讨价还价显得生分,这大伙都看着呢,你就给我个实价,行的话我就出给你,不行那就让别人看,你说呢?” 老秦头咧嘴一笑,“你小子,话都这样说了,老哥还能说啥,这样吧,我给你一只算20,四只一共开你80咋样?” 余秋堂道:“100拿走,我只说一遍。” 老秦头看出余秋堂的干脆劲,嘴里轻微盘算会,一拍余秋堂的手臂,“行,我们哥俩关系好,都好说,100就100。” 这个价格余秋堂也是盘划过的,觉得差不多了。 他不能保证另找买家,就能出超出这个价格,还要耽误功夫,找老秦头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卖掉,简单快捷。 他看着老秦头将东西提到他的自行车上绑好,自行车旁边还站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脸脏兮兮的,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滴溜转个不停。 “我孙女,叫馒头,馒头,叫叔~” 老秦头随意说声。 那女孩好奇地盯着余秋堂,挤挤眼睛,喊了声叔。 余秋堂觉得以自己现在的年龄,小姑娘最多喊声哥就了不起,喊叔真是不合适。 再说,他和老秦头兄弟长兄弟短的,现在他孙女喊自己叔,这辈分叫一个乱埃 他也没去想为啥老秦头做生意还带着一个孙女,他们关系还没到询问这种事情的地步。 将钱收好,他刚准备走,老秦却拉住他,“余老弟,我看你本事挺大,这里有个活你要不要接?” “啥?” “我认识个老主顾,是个老中医,最近跟我说,看我能不能找人帮他弄点桑黄,他出高价要。” “桑黄嘛……” 余秋堂重复句,常在山里行走,各种珍贵不珍贵的中药他都有所了解,桑黄就是其中一种珍惜品。 桑黄说起来相当复杂,原本的老中医都认为桑黄是长在上树上的一种菌,形状有点像蘑菇里的平菇。 它的主要用途都是与活血有关,也对治疗痢疾什么有效用,近些年研究,发现还对某些血液方面的疾病或有奇效。 但后世的桑黄随着野生桑树减少,逐渐都变成了人工培养种,人工的效用自然不如野生,就如同灵芝和人参,一旦被人工化,功效就远不如以前。 更甚者,一些专家认为桑黄并不是单独的品类,而是一系列类似菌类的综合,在这个理论基础之上,他们在山杨树上也培育出新品种,被称为“杨黄”。 只是,无论是人工培育的桑黄还是杨黄,价格都无法和早期的桑黄比拟。 80年代一斤野生桑黄价格也有两三百,价格最高的90年代,更是涨到了2000多一斤,算是非常高价值的中药原材料之一。 但桑黄这么贵,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它不容易找。 桑黄生存的条件相对苛刻,桑树一般生活在比较阴凉的地方,可桑黄又要在向阳处才能发育,但一旦生长起来,又喜欢温和环境,不能暴晒,否则就会干涸。 在这种情况下,能成熟长大的桑黄本来就不多,关键山林里还有很多鼠类,鼬类,甚至一些鸟类喜欢吃它,这就让桑黄的成熟雪上加霜。 当然,除去以上原因,还有个至关紧要的因素就是桑黄在秦岭一般生活在海拔两千多米以上的位置,不像东北,海拔更低的环境就有存在。 这主要还是秦岭的气候要更暖和一些的缘故,不到一定高度,达不到桑黄生存条件。 而这种海拔的高度,一般人是不会上去的,费体力,条件恶劣不说,关键是山上还有许多危险,各种猛兽一般都汇聚在海拔高处。 没几把刷子,莫说搞到桑黄,怕是自己都会变为森林的肥料。 所以,综合来说,桑黄就像是人参,偶尔碰到就是发一笔小财,但想着专门去为采摘而采摘,那就需要专业的人,要不拿不下来。 “怕是不容易搞埃”余秋堂叹息声,想想他如今没有装备,是山脚附近打点秋风还行,跑到半山腰,性价比不算高。 “好搞能找你嘛,我看你本事挺大,要不去试试,我到时候不收中间价,直接将你介绍给我老哥们,算是帮老哥一个忙。” “真的不好办,”余秋堂苦笑,“要采桑黄,就需要去山中间,最近我在山腰就看到了豺和野猪,那山中间肯定有了狼群或者豹子,危险太大。” “是有点危险,不过一旦你搞到一两斤,就是好几百块吧,我哥们说是给你一斤出两百五……”说着,老秦忽然觉得这个数字不好听,又笑道:“我给你做主,只要你能弄感到,两百六十块一斤。” 两百六埃 余秋堂心动了。 脑子里迅速算个账,如果能搞倒四五斤,那就是一千多块,能立刻解决他目前大问题。 而桑黄的出现地,他倒是知道那么几个。 毕竟这座大山,没有几个人能比他更熟悉,别人可能需要寻找很久,在几千棵桑树上寻找,而他因为经历关系,能直接找到出现过的区域。 只要能解决野兽的危险,他有把握将桑黄搞回来。 “怎么样,考虑考虑,我是现在不行了,若是像你这么年轻有朝气,有活力,这事我自己就去了,哪还能轮到你。” 老秦还在继续循循善诱。 余秋堂微微思忖片刻,忽然笑道:“老秦,你那把枪能不能卖我?” 老秦下意识摇头,还后退两步,仿佛担心余秋堂直接会抢什么似的,其实枪根本没在他身上。 “好啊,余老弟,我给你介绍生意,你倒是念叨起我的老兄弟了。” (本章完) 第75章 遇见神经老师 第75章 遇见神经老师 称呼枪为老兄弟很正常。 枪对于猎人来说,就是保命的手段,很多猎人一生中摸枪的时间比摸老婆的时间都长。 老婆身上有个痔他不一定知道,但枪上哪怕有个小小的划痕,他都心疼不已。 余秋堂先前看到老秦拿枪,就很有想法,既然这老头枪不用了,要是能搞到自己手里,那就是如虎添翼。 有枪有弩,他基本就能解决大部分麻烦。 枪的优势在于威力大,杀伤力强,但枪声很大,往往打一枪,附近的野物就会跑得干干净净,不可能大获丰收。 弩虽然没有枪的杀伤力强,但弩几乎没有声响,也不会释放出特别的味道。 不过他也知道,老秦肯定不会放手,所以上次也就没说,但这次遇见这么个好机会,他不想因为没有依靠进山而放弃。 这才向老秦提出想法。 果然,老秦的反应虽然不如想象中尖锐,却还是立刻表示反对。 余秋堂笑笑,“秦老哥,你看看啊,我也想去帮你搞桑黄,可你也知道,桑黄可不是像茵陈,三七那些东西,能在山脚下看到。 可要是去深山,没有个武器傍身,我哪里敢去,这不是给野兽当干粮嘛。伱也不会再进山了,枪放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让给我,让它发挥余热?” “我劝你早点死心,还想打我枪的主意,你想的倒是美,不卖不卖,你要是真不敢去,我就找别人。”老秦笑骂道。 “真的不行啊?” “绝对不行1 “那……”余秋堂眼珠子一转,“要不你借我使一次呗。” “借你?” “对,借我,我进山帮你搞桑黄,你借我枪用用,这样你既帮朋友完成心愿,帮了朋友的忙,我也赚到了钱,我们都没亏是吧。 再说了,我只是用你的枪做个防备,也不是一定会用,说不定我上去也没碰到特别凶的东西,那枪就会原封不动送还给你呢。” “这个嘛……”老秦显得有点犹豫。 余秋堂看在眼里,继续添油加醋,“你看你要是不借的话,那我真的上不去,不是我吹,如果我都不行,我们那片山,真正能上去,又能找到桑黄的人可没几个。 你既然答应了朋友,还是希望能帮人家完成心愿嘛,是不是,你只需要出借几日,又不是卖,可能什么损失都没。” 老秦的眼神动了。 他仔细想了余秋堂的话,觉得有几分道理,他的枪拿在手里,确实好几年没开过了,说句不好听的,枪管差点都被放生锈。 随着他年龄越来越大,再次进山的可能性也不断降低,或者残酷点说,他即使在山里能再进去,打到东西,也很难自己带下山。 他确实老了。 只能做点野物贩卖的买卖,过几年年龄再大点,就撂下一切养老。 家里也没有其他人有胆量进山,那枪也就失去流传对象,放在他手里,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只能在寂寞里死去。 “秦老哥,你看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答应你一定想办法搞到桑黄,如果不愿意,那就当你没说过,我没提过,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我卖东西你买。” 说着,余秋堂掸去身上尘土,准备弯腰背筐子走人,他还有很多事呢。 老秦头表情相当胶着,眼看余秋堂要走,这才一咬牙,加重声音说:“行行,借你,借你用一次好了。” “那感情好。” 余秋堂连忙返回身,笑道:“你放心,我不是那种喜欢说大话的人,答应你的事情,我肯定帮你搞定。那枪呢?” “今日没带,老家丢着呢,下一集带给你。”老秦看余秋堂一脸小得意,顿时心里暗暗发怵,有种被这小子套路的感觉。 “那就下次,你记住埃” “记住了。” 余秋堂这才满意离去,能顺利借到枪,再将弩做好,他就有充足的能力进山了。 哦,不。 严格说起来,还缺两三只狗子。 枪狗和侵刀是猎人常备条件,如果要继续提升标准,那就是弄一个弩,再熬一只鹰。 所谓的左牵苍右擎黄便是如此。 但现在他没精力去研究狗子和鹰的事,只能暂时先紧着最基础的配备来搞。 走出老远,他转头看老秦刚好也看向他,便给老秦做个瞄准的姿势。 老秦没好气地摆摆手,示意他赶紧滚蛋。 总是感觉自己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了,是老秦此时最真实的感觉。 余秋堂离开野市,专门绕到镇子北面,帮两个孩子各买一个书包,一些本子和铅笔,橡皮,铅笔刀之类的文具,还给两人各买个水壶,用来带水喝。 这时候的水壶都是那种黄水壶,很结实,如果正常使用,怕是一辈子都用不坏,关键时候遇到坏人,还可以抡起砸人。 很多老一辈人临走啥都没留下,就留下个水壶。 将这些东西全部放进筐子,他又补充一些做神仙豆腐拌料的调味品,一些以前没准备够的厨具与工具,渐渐地,筐子就开始重起来。 零零散散,东西还真不少。 日上中午,他觉得肚子有点饿,感觉时间差不多了,突然想起孩子们上学,没个表可不行。 现在什么都是摸索着做,起来早一会,迟一会都没啥关系,可孩子们读书却是要看好学校时间,迟到会被打手板,罚站,甚至还会让回来喊家长。 想来想去,他便循着记忆,来到西面一家小商常 这个地方现在只是一个像四合院的地方,里面南北东西都有店铺,里面东西琳琅满目,主要是各种新潮的,从南方引进的商业品。 其中就包括可以看时间的电子表。 有钱人,或者是城里工作的体面人,这个时候如果要戴表,一般都是机械表,主要来自于上海的“海鸥”,还有来自小日子的“西铁城”等等。 普通的老百姓可戴不起这么昂贵的手表。 但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时间的计量单位逐渐从天开始变为小时,分钟,根据日头和影子判断时间的标准已不适合需要,于是从南方引进来的电子表便补充了看取时间的空白。 这时候的电子表也是个稀罕物。 都是从南方带到大西北。      前几年,这里商业交易还没彻底放开,没办法直接进货,容易出事。 能过来的货,都是那些背包客好不容易“转运”过来。 原本在江浙或者广东两三元的表,经过兜兜转转,跑到荣城这种小城市,价格就翻了几番。 余秋堂四处转转,找了个蓝色表盘,白色表带的,上面有个啄木鸟的图案,看起来还不错。 一问价格,别人要25块。 他继续发挥自己三寸不烂之舌,硬生生从25砍到21块,再也砍不动,只好肉疼拿下。 生活就是这样,算花销的时候,总是想着只要有吃喝住就行,但具体花钱时,到处都要钱,这边一块那边五毛,很快钱就被折腾的所剩无几。 他将表戴到手腕上,准备出来再转转街道,看看还有什么商机,然后顺道去看看妻子。 上次送的丝巾,也不知后续如何,他可要盯紧点,怎么都不可能把妻子被别人给截胡走,那他就真是欲哭无泪。 重生别的都好说,唯独妻子必须是米雅利,他们两个感情深厚,心里可是放不下其他人。 可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两个人迎面而来只是一个照面,他下意识就朝旁边躲去。 可转眼一想,我躲个鬼啊躲,都一把年纪了,两辈子为人,难道还怕他一个老师不成。 没错。 前面刚拐进来的两个人,男的是他小学的数学老师兼校长,而女人是校长的妻子,也是他的语文老师。 只不过,校长是有编制的老师,而女老师则是社请教师。 这些年,因为有文化的人不多,像王庄小学这种山村小学,很难找到足够的老师,于是便出现这种社请教师。 顾名思义,也就是从社会上请的教师。 这些教师水平当然很一般,许多也都只读个初中,勉强能认识一些字,会算一些数。 但放在小学足够了。 想想,这些老师也很不容易,一个月就二十块钱不到,辛辛苦苦教学生,每日承受各种麻烦,收入和付出完全不成正比。 一直到很多年后,社情教师才慢慢陆续转正,余秋堂记得这位叫李春娥的老师,转正的时候都快50岁了,几乎没有多久就退休了。 他想着小时候教过自己的老师,估计想着也不认识了,便准备擦肩而过,但转念一想,他不是要给孩子们说上学报名的事吗,刚好碰到校长,那就顺便问问呗。 于是便没有躲避,直接迎面上前,喊了声:“张老师,李老师。” 两位老师如今都是接近四十的年龄,可能因为教育小毛头们耗费精力太多,李老师黑发间密布着白发,她正在看旁边的店铺,听到有人喊她,转头看了眼,立刻眯着小眼睛笑道:“是余秋堂啊,你也在逛街?” “老师还能认出我啊?”余秋堂脱口问道。 “那有认不出的,你就没什么变化嘛,头还是这么平,眼睛还是又大又花,我带了你三年,咋能认不出来,你说呢,张老师?” “哈哈,谁还能逃过你李老师的火眼金睛。” 张老师名叫张甲申,其实并不是表面看起来这么温和,在学校里,他可是一个大魔头,笑面虎,几乎没有人不怕他,只要是他带过的学生。 他当初带数学,每次发卷子的时候,就会在讲台上放几个教鞭,学生如果达不到六十分,每差5分就是一教鞭,往往是一组没抽过去,教鞭就断的所剩无几。 当初,这狗日的还撕烂过学生的耳朵。 他总是笑眯眯地将学生喊到讲台上,等学生走到身边,就一个巴掌将学生从讲台上打下去。 简直就跟个神经病一样。 余秋堂当初学习一般,挨打是家常便饭,顿不顿脸就被打得又红又肿。 手有时候则是肿得饭碗都拿不祝 但他偏偏还不敢给父亲说,要是告诉父亲,那对不起,父亲立刻会进行下半常 所以,毕业这么多年,甚至都已经活了一辈子,看到张甲申,下意识还会想着躲,可见这家伙给他带来的心理阴影多严重。 但,这种慌乱只是片刻的事。 很快他就平静下来。 都是死过一次的人,还怕这个做球,难道他再厉害,还能比阎王厉害。 再说,现在的自己也不是他学生,谁怕谁呢。 “两位老师逛街啊?” “嗯,来随便转转,你呢,一个人来的?”李老师脾气倒挺好,她个子矮矮的,身体胖胖的,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一条线。 但她也会体罚学生,只是没有她男人那么变态。 这个年代,就没有不体罚学生的老师,只是程度轻重而已,这个时候哪个老师真不打学生,反而会被学生欺负,根本不可能教好课。 余秋堂笑道,“嗯,我也来转转,”他决定有话直说,不拖泥带水,便对张甲申道:“张校长,我们新学期是不是要报名了?” “是啊,没几天了,就在下周五,咋了,你还关心这个事,可是家里有人要上学?” “不愧是老师,一猜就着,”余秋堂急忙一个高帽甩出去,急忙顺着溜道:“我有一个侄女,一个侄子,想送到学校读书。” “那行啊,就让来报名呗。” “但有个问题,他们的年龄稍微大了点。”余秋堂略显为难。 “年龄大了,有多大?”张甲申谈到工作,立刻变得慎重起来,刚才腰还因为个头太高,为了适应妻子身高,特意佝偻着,如今又挺得笔直。 “一个九岁,一个十三。” “这么大了,那不行1 张甲申一听年龄,根本没有考虑,直接摇头否决。 “虽然我们没规定一年级入学年龄,但你十几岁的人,和七八岁的孩子放在一起,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九岁那个勉强能收,十三岁的就算了吧。” “校长……” “余秋堂,我的风格你是知道的,能行就能行,不能就不能,我也不和你多啰嗦,小的那个过几天带来报名,大的学校确实没法子要,你另外想办法吧。” (本章完) 第76章 你难道不想要个孩子吗? 第76章 你难道不想要个孩子吗? 余秋堂没想到年龄问题这么麻烦,他顿时有些尴尬,心里再次骂了声狗日的。 还是旁边李老师看不下去,对余秋堂说,“你们张老师说的对,这孩子年龄大了,确实不适合和小孩子待在一起,你也是上过学的,万一发生矛盾,年龄小的孩子容易受欺负。” “老师,我侄子性格很好,我保证不会和小朋友们发生矛盾,更不会欺负孩子。” “你保证有啥用,到时候出事了,还不都是我们学校的责任,”张甲申语气有点严肃,余秋堂是自己曾经的学生,所以他潜意识带入了老师教育学生的思维和态度。 “伱要是家长,发现班组里有个学生比你孩子大四五岁,你能放心啊?” 余秋堂心里憋火。 但人在屋檐下,还真的没办法,张甲申说的其实有道理,而如果他这边不要,即使跑到其他地方,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他不能有丝毫情绪,只好继续说道理。 “张老师,李老师,你们都是知识分子,德高望重的老师,教书育人的园丁,若不是你们教育了我,那我现在也是睁眼瞎,斗大的字不认识半个。 你们想想,若是那样的话,我能做什么呢,走到哪里,啥都看不懂,账目也不会算,不就是个废人嘛。 我最幸运的是,小时候受到你们教育,如今才能找到赚钱生活的门路,我一直记得张老师您当时告诉我们,人只有接触到知识,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若没有知识,就像是坐在井里看天的青蛙……” 张甲申被余秋堂一番言辞说的有点感触,神情才慢慢缓和下来,但依然还是没有松口,“余秋堂,你说的都没错,但事情一码归一码,我真的没办法答应你,我要为其他学生和家长负责。” “这样碍…” 余秋堂知道现在张甲申有点动摇,但却需要一把火,可这把火到底是什么呢? 他脑子飞快地转动,回忆着张甲申短缺的东西,如何才能打动他。 忽然。 他看到李春娥,脑子里忽然想起一个事情。 这个张甲申年轻的时候,遭遇过一次大水,差点被水淹死,虽然最后侥幸被人救下来,但还是落下病根,从此身体一直很虚,都快四十多岁的人,一个娃都没抱到。 后来,听人说是经过一个老中医介绍,用水煮的狍子肉,每天吃二两,最后身体渐渐补了起来,四十一岁的时候,终于抱上孩子。 这件事不止学校,甚至整个王庄村都传遍了。 不算啥秘密。 想到这里,他对李春娥笑笑,拉着张甲申胳膊,“张老师,来,我们在旁边说话。” “有啥事你就说,拉拉扯扯干嘛。”张甲申不情不愿,但他的力气没有余秋堂大,还是被顺利拉到旁边。 李春娥也没跟过来,不知是否刻意给余秋堂一个转圜的空间。 “你要说啥?”张甲申很不高兴,“你可别想着给我塞钱,我这里不兴那套。” “不会,不会,我怎么会那样做呢,我知道张老师您两袖清风,不会收那种东西。” “那……” 余秋堂却神秘笑笑,“张老师,您现在还没孩子吧?” “问这干嘛?” “实不相瞒,您的事我们都知道,我这里有个能解决这种问题的老偏方……” “你是说,你有法子?1 果然,孩子才是张甲申的短板,这个年代的人,对孩子的期望和需求大于一切。 谁要是没有孩子,哪怕再有成就,都会被别人看不起,甚至是没有儿子,别人就会说是老绝户。 可别小看农村人的闲谈,那种压力,能将任何人压死,可偏偏还没办法找别人麻烦。 张甲申不爱钱,不爱东西,他唯一的软肋就是这个,余秋堂完全拿捏。 “嗯,当然有法子,我这个法子可了不得,”余秋堂故意卖关子,充分调动起张甲申的积极性,这才慢条斯理地说:“想当初,我有个亲戚,和您差不多情况,也是迟迟只开花不结果,找了很多人,吃了很多药都无济于事。 最后,不知从哪里得到这个方子,便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哎你猜怎么着,他好了!!治疗不到半年,期媳妇就大了肚子,给他一口气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你说真的?!” 张甲申的眼里充满期待的光,就像是马上要淹死了,突然看到远处驶来一艘小船。 当做最后活命的机会。 “您是我的老师,我还能骗您不成,当然是真的,人家两个孩子,明年都要上学了呢。” “这样啊,那你说说看,是啥法子?” 余秋堂却笑笑,没有立刻说话,看张甲申急了,他这才说,“张老师放心,我肯定不会拿这个干嘛,我告诉您就是,狍子肉如果每天水煮二两,连续吃两半年,就能补充您身体的匮缺,保证到时候您生龙活虎,儿子丫头想要什么来什么。” “狍子,你真没诓我?” “真没有,我要是真诓您,那还要不要在村里混啊,这事千真万确,我要是有半句谎话,就天打雷劈。” “你倒不用发这种毒誓,你这孩子虽然笨了点,学习不行,但人还算实诚,我想你也不会骗人,”张甲申算是信了,但很快,他就想到一个新的问题,“可是,就算狍子肉真有用,我到哪里去找狍子呢?” “想找狍子还不简单,我们背后就是山,山上不就有狍子嘛。” “我当然知道山上有狍子,但狍子都在深山,我又去哪里找呢?” 余秋堂这才拍拍自己胸脯,自信满满地说:“这还用说,当然由您的学生,我来帮您解决这个问题。” “你……行吗?” 张甲申既然生在大山脚下,自然知道猎人,但概念中的猎人,都是生得很强壮,很少见到像余秋堂这样瘦高个。 “肯定行,我可是你带出来的学生,咋个不行呢。老师您需要的话,我就帮您搞回来。需要一只,我就搞一只,需要五只我就搞五只……” 余秋堂为了能让张甲申答应,直接开大招。 没有男人能拒绝重整雄风的诱惑,尤其是一个做梦都想雄起的男人,张甲申终于妥协了。 他犹豫片刻,终是长舒一口气,“行,如果你确实能帮我搞到,也确实有用的话,我可以破例想办法让你的侄子入学……” “谢谢张老师1      “我话还没说完。” “哦,那您继续说。” “想让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直接读一年级不合规矩,我很难给其他人解释,这样吧,就让他从三年级开始,直接作为三年级的插班生。” 余秋堂一愣,“从三年级开始,那他能跟得上吗?他可是没有任何基矗” “我会将一年级和二年级书给你,你自己想办法,三年级如果能升级,那就继续上,不能的话留级,慢慢就和其他人同步了。” 余秋堂一想这倒也是个办法。 不过他立刻又想到这个问题,这样插班进去,学生档案没问题吧,学籍号呢,这些问题他也不清楚这年代好不好处理。 只知道后世孩子们读书,不能马虎,一个不留心出点问题,就麻烦大了。 张甲申告诉他这个好办,学校每年都有很多退学或者辍学的学生,学籍号会空出很多,处理起来并不难。 余秋堂转念想到,这个时候初中和高中复读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初中,也依然能保留学号。 至于如何弄就是张甲申的问题,也轮不到他操心。 和两位老师分别后,余秋堂才真正伸直腰板。 真的相当不容易埃 一个山村小学的校长,就能将他拿捏,原因很简单,他暂时是个没有权势,也没有金钱和地位的人。 对方不给他面子,他就没得法。 好在,虽然要付出去山中帮他搞狍子的辛苦,总算让孩子们能顺利入学,他觉得也值得。 哥哥嫂嫂都已去世,两个孩子的未来必须由他支撑起来。 好慰藉他们在天之灵。 上辈子只享受了哥嫂对他的好,却未曾报答一二,这辈子开始变得有点力量,必当涌泉相报。 不过,这样看起来,他必须加快步伐将弩搞好,等到下一集拿到枪就去山里,开学还有一周多,时间紧迫,他必须加快速度。 心里想着,慢慢就来到杏核厂附近。 刚好是上午十点多,是厂里放工吃饭的时候,陆续有人从里面走出来,在附近的小摊上买一碗面或者是两个包子。 余秋堂原本想着应该等不到米雅丽,她那么节省,大概是舍不得花钱出来吃饭。 可没想到,看了不大会,就看到米雅丽和米雅红手挽着手出来了。 米雅红的打扮稍微好点,虽说家里很穷,却依然用红色的确良裁出修身的裙子,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流动的火焰。 而米雅丽则相当朴实。 她上身穿着件蓝色粗布衬衣,下面穿着白裤子,脚上穿着双“扣扣鞋”,浓黑茂密的秀发拧成单根麻花辫,一直垂到屁股上。 她的身高有一米七二,那辫子至少有一米多长。 这辫子一直留到结婚后,当初分家,家里啥都没有,米雅丽便将辫子卖给街上来过庙会的陇剧团,给家里添置了东西。 从此以后,米雅丽再也没有留过长发。一直保持着齐耳的短发,也被称为剪发头。 两人越走越近,已能听到米雅红银铃般的笑声,他这个二姨子就是很喜欢笑,天性乐观,后来嫁给隔壁村一个村干部,后来妹夫做了村支书,日子倒也过的富裕。 米雅丽则是相对温和。 她说话比较慢,声音很温柔,即使非常开心,也不会咧嘴笑,以至于很多不熟悉她的人第一次接触,还以为她是个读过很书的知识分子。 实际上她就是读到初二,成绩听说很好,考初中时成绩是全镇第二,若是继续读下去,一定能考上高中,说不定还能上大学。 但是没办法,家里实在太穷,没办法支撑一个孩子,尤其是一个女孩子继续追逐读书的梦想。 她必须舍弃学业,回家为父母分担生活重担,命运使然,她也没有任何抱怨,即使成年后,每次提到这个事,她都是一笑而过,说是她并遗憾。 总之,她是个相当乐观,开朗,也十分有内涵的女人,余秋堂上辈子能日子越过越好,与米雅丽的过门,有着必然联系。 或许是感知到余秋堂一直看着她们,米雅丽突然朝这边看过来。 余秋堂急忙侧转身,避开正面。 目光余光看到两人径直走过来,要了一碗面,让老板分两碗盛着,多给舀点汤。 很快,老板将面和汤摆在桌上,只见米雅丽从身后的小布包里拿出两个馒头,给米雅红一个,自己一个,掰碎泡进面汤里,然后两人有说有笑吃起来。 一碗面两个人分着吃,也依然吃的津津有味。 余秋堂从另外一侧过去,轻声再买了一份面,让老板端过去给米雅丽,就说是客人点了临时不要,多出来的,不吃也粘到一起,索性送她们吃。 交代完后,他走远点继续看着米雅丽听老板说完,下意识四周看看,最后笑着收下面,这才转身离去。 他如今没到年龄,家里连个像样的地方都没,实在没办法托人上门说亲,只能看着妻子继续受苦。 不过,寒酸是寒酸点,但妻子显然过的很快乐,这样也蛮好,让他心情也得以安慰。 回去途中,他在卖鸡蛋的地方刚好碰到吴美芬,对方说早上出门看菜,没有见到他。 吴美芬还提到梁师傅,想在饭馆尝试加入一些野物,让余秋堂有货源就可以送过来。 目前主要是以野鸡和野兔,松鼠,竹鼠为主。 当然是必须要活的,死的能要。 饭馆可能要客人当面选择要吃的野物,现杀现做,保证是如假包换的野物。 至于价格嘛,一斤按照两块钱算,和猪肉差不多价格,但猪肉是净猪肉,而这些野物是毛重。 算算价格,还是比猪肉稍微贵点。 一只野兔大概两三斤,也就是五六块,野鸡更轻,估计就四五块,竹鼠也差不多,松鼠最小,估计一只最多卖到两块钱就撑破天。 (本章完) 第77章 出大事了 第77章 出大事了 回家的时候已是中午,余秋堂胡乱凑合着吃点,便带着他的钢叉出门去找余秋江。 正在日头最盛时,野兽最少,安全性最高。 他今天没有其他目的,必须将橡木搞回来,哪怕遇见什么野物,只要不送到门上,他就不折腾了。 答应了张甲申,就不能再耽搁,其他都还好说,孩子读书的事可不能耽搁。 或许是心里强烈的愿望保佑,今日一路上很舒服,到后也没意外,顺着以前做的记号,他一共砍了两截最合适的橡木,在余秋江的帮助下,天黑之前回到家。 不过余秋江照例不愿意进村,余秋堂只好分两次将木头搬到家。 一根木头大概两三百斤重,他扛起来还算轻松,想着说不定两根也能试试。 但转念一想,力气是力气,身体是身体,在身体强度没有起来前,强行使力,要是把身体根本伤到就完犊子了。 再说,扛一个木头,被偶尔碰到的村民们看到都大吃一惊,觉得这小子力气真大,要是两个绑在一起扛,可不得惊掉大家下巴。 饶是这样,将木头扛进地坑院,迎面碰到陈美娣,她还是非常吃惊,下意识远远避开,怕是担心余秋堂一个没扛住,殃及到她。 王春花和余秋实在院子里嗑瓜子,也都大感意外。 尤其是余秋实,还专门跑过来跟在余秋堂后面,等余秋堂将木头放到地上,他跳上去就踩踩,还觉得不死心,又尝试自己抬了抬,这才相信确实是个真木头。 这才感叹道:“我的娘啊,哥你可真厉害,这么重的木头你咋扛回来的。” “用肩膀扛呗。” 余秋堂找了把镰刀,准备刮树皮,余小伟这时从厨房出来,急忙跑过来要帮忙,余秋堂便给他做了示范,叮嘱千万不要被镰刀伤到,然后将镰刀丢给他,自己去挑水。 余秋实看余小伟刮树皮,一刮就是一道白绿的长条,觉得很好玩,很治愈,便要跟余小伟去抢,余小伟不给,他就准备学着以前那样,借助身体优势,使用蛮力抢夺过来。 可今日一推余小伟,非但没有推动,反而被余小伟随意一摆,就从木头上掉下去,直接在地上来个狗吃屎,胳膊上皮都擦掉了。 “哇!1 十几岁的人了,还是没皮没脸的哭嚎起来。 陈美娣正在外面捡柴火呢,听到儿子的哭声,急忙摸着个棍子跑回来,一边跑还一边喊道:“咋回事,咋回事,咋还哭上了呢?” “妈,余小伟推我。”余秋实一边抹眼泪,一边指着余小伟喊。 “我没有,是我叔先动手的。”余小伟倔着脖子,自是不会认输。 陈美娣很快就搞清楚原因,看看人家余小伟一副沉稳的模样,再看看自己的倒霉儿子,气不打一处来,揪着儿子就朝自家窑洞走。 “叫你不要到处跑,伱非要跑,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吧,挨打了哭哭戚戚,丢不丢人,没出息的东西,也不知道跟谁学的1 余秋实更委屈了,一边喊着疼,一边心里迷惑,母亲这是怎么了,明明我受了欺负,怎么不像以前帮我出头呢,就该抽那小子一顿埃 反回来拧我耳朵,这还是亲妈嘛。 我可是亲儿子,又不像我哥那样,是头妈生的。 余小伟看母子俩走了,继续埋头干活,片刻,他伸出手掌看看,现在他的力气确实比以前大了。 这才意识到叔叔每天让他锻炼的好处。 对叔叔的佩服,再次上一个台阶,发誓以后也要坚持锻炼,不让叔叔失望,最好是某一天能像叔叔那样厉害,谁都不怕,还能在山里搞野物。 厨房内,余春梅提着个擀面杖,从门缝里看到陈美娣回去,这才返回案板处继续擀面。 她的手还在颤抖,担心绪却很稳定。 刚才若是陈美娣敢动手打余小伟,她就要出去帮孩子顶着,虽然她身体不方便,但作为长辈,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受欺负。 以前她胆子小,遇见这种事只会关着门躲避,家里任何事情,她也都不参与,强烈的自卑压得她根本喘不过气,就连和人大声说话,都会觉得不舒服。 能不见人,她就尽量不见人。 但如今她有了新的生活,新的奔头,虽然时间不长久,每天过的比原来辛苦,干的活更多,但心情却比以前好太多。 渐渐地从余秋堂身上也学到自信模样。 现在,她和秋堂,两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要彼此照顾,守护,秋堂不在家,她作为大人就必须站出来。 余小云正在用竹刀小心翼翼刮衬布上的豆腐,看到姑姑的模样,抿嘴一笑。 小小的她,其实比哥哥还要会看人脸色,看人心,她知道姑姑刚才想做什么。 想着除了叔叔外,还有姑姑这样一个愿意照顾她们,给她们出头的大人,心里很温暖。 她也会羡慕别人家孩子都有父母,但叔叔和姑姑,如今就像父母一样,带给他和哥哥温暖,就挺好。 只要能一直这样幸福生活,哪怕干再多活,再辛苦点,她都无所谓,都能坚持下来。 余秋堂可不知他刚出门,家里就发生这么个小插曲。 他挑着好几十斤的两只大桶,刚走出门,迎面就看到王浩峰正火急火燎地过来,两人差点碰到一起。 “堂堂啊,我正要找你呢。” 王浩峰一把抓住余秋堂的手臂,兴奋又焦急地喊道。 “啥事这么急,看你满头热的都是汗。”余秋堂笑着问。 “你这是要挑水去?” “可不嘛。” “等下再挑吧,你先跟我走。” “哎哎,”余秋堂急忙喊住他,很是不理解,“到底啥事,你说清楚嘛,我挑水也很重要,家里等着水用呢。” “听我的,我这事肯定比你挑水重要,快走,慢了就来不及了,我们边走边说。” 王浩峰越是到关键时候,越是抓不住问题的根本,啰嗦半天,还是没告诉余秋堂出了啥事,直到余秋堂跟着他跑出几百米,这才知道原委。 原来,真是出大事了。 王家村一共十三个生产队,也叫自然队。 生产队这种称呼,本是来自于五几年,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个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不足,联合起来更容易促进农业生产。 后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来后,一部分省份的生产队称呼直接取缔,直接村到户进行管理。 但也有些地方,因为村子实在太大,所以暂时还保持着生产队的架构,只是功能和之前并不完全相同。      以前的生产队,一切都是共有,需要大家一起劳动,挣工分,按劳分配。 改进后的生产队,更像是一个社区,是村下设的小单位,生产队依然还有一些公共资源,例如一些公共土地,水井,树木等等。 这些东西村里有兼管的职责,但具体是由生产队长来调配,算是以前制度留下的管理模式。 其他的,生产队还有很多功能,例如组织宣贯村上的政策,组织开会,解决村民的纠纷,甚至包括早些年收取电费等一些列活动。 事无巨细,繁琐着呢。 我们国家大而广阔,每个区域的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同步,所以落实到具体管理,也是有各自的灵活性。很多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生产队这种体制早就随着历史洪流滚滚远去,其实不然。 余秋堂家属于四队,而王浩峰则是属于七队。 王浩峰之所以来找余秋堂,是因为他们队里今天突然很多人同时中毒了,上吐下泻个不停。 余秋堂开始纳闷,你这中毒了,就找医生嘛,找我来做什么。 但王浩峰却说找过大夫,大夫说是大家都中毒了,从皮肤瞳孔,以及舌苔观察,好像是某种蛇毒。 可问题是,他们身上都没有蛇咬过的痕迹。 而且很多人今天根本没出过远门,也没进山,怎么又会碰到毒蛇呢? 所以大夫一时间也难以捉摸,眼看着中毒的人越来越多,虽然没有致命,但大人还能坚持,就怕小孩子抵抗力差,万一…… 听到这,余秋堂觉得自己不去说不过去。 不管能不能帮上忙,好歹也要看看,这种山村村民集体中毒的事情并不常见,所以村里的大夫一筹莫展并不意外。 他来不及放桶,只好挑着一起来到七队。 队与队之间并没有什么界限,具体地域划分,也就只有两队交界处的住户才知道,两人急速跑了十几分钟,就迎面看到路边站着几个人。 “哎呀,峰子,叫你找拖拉机,你咋半天了,啥都没找回来,喊个人来干嘛。” 一个白发苍苍的大娘一把扯住王浩峰的胳膊,颤巍巍的埋怨他,在大娘身后,有对三十多岁的夫妻,妻子怀里抱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哭得厉害,旁边男人焦急的直踱步。 “三婶,我这位兄弟对山里的东西很熟悉,拖拉机我找了,要等下过来,顺便让他看看。” “他能看个啥。” 大娘只是瞥了余秋堂眼,就懒得继续看了,只是焦急地看着两人回来方向,期盼着拖拉机突突声传来。 余秋堂也不怪大娘这样。 所谓关心则乱。 再说他如今就是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放在村里人眼里,那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不被人看得起,也不算稀奇事。 他走到女人身边,“我看看孩子行嘛,大姐?” 那女人一听,立刻将孩子抱着背过身去,“看什么看,看什么看,孩子都这样了,还看1 旁边男人则是无奈,对余秋堂抱歉摇头。 “让我试试看,我对这附近能让人中毒的东西还有点了解。”余秋堂柔声安慰,这位母亲的无礼,他完全能理解,要是换作他,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真的能看?”大姐听他这样说,侧过脸,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试试呗,总比干等着好。”余秋堂的语气依然温和,给人信任的力量。 “那……好吧。”大姐将孩子转过来。 余秋堂发现孩子原来是个小男孩,他第一眼看到穿的花花绿绿,还以为是个姑娘呢。 估计是穿的姐姐淘汰下来的衣服。 孩子皮肤虽然黑黝黝的,但模样长得还挺可爱,脸圆嘟嘟的,睫毛很长,眼睛也很圆。 “我看看孩子身上埃” 余秋堂首先查看孩子的手臂和小腿,如果是被蛇咬,这些地方最是明显,肯定有牙樱 但他这会并不抱太大希望。 王浩峰既然说村里很多人都中毒了,蛇咬的几率就会无限接近于零。 除非有几十条毒蛇同时冲进村子,要不然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中招。 果然,他没有在孩子身上看到牙樱 “我要掀开衣服看看他的肚子和脊背。” “嗯。“ 征求到母亲同意,余秋堂将孩子衣服慢慢揭起来,小心翼翼地仔细查看,不住还轻轻用手压压。 孩子本来就疼,被他一压,腿下意识使劲蹬过来,刚好脚蹬在他手上,擦去一点点皮。 “啊,这孩子1母亲非常抱歉。 “不碍事,”余秋堂没有恼火,又在母亲的帮助下,将孩子翻过去看看后背,直到看到背上出现的入云朵状的轻微红斑,他这才是满意点头,却又无奈摇头。 “大兄弟,你这是……”他的样子,母亲自然看在眼里,不解地问他。 “走,我们回你们队,边走边说。” “可是……” “放心,我找到解决办法了。” “很的能行嘛?”大姐还是有点不信,村里的大夫都不行,这个毛头小伙子,真的能搞定? “哎呀,嫂子,我兄弟说能行,肯定就能行,你信不过他,难道还信不过我啊?” 王浩峰在边上喊道。 “我就是信不过你……”大姐瞪了王浩峰眼,又犹豫几秒,看着余秋堂真诚的眼神,终于放下心来,“那大兄弟,我就相信你,但你要先告诉我,我家狗蛋到底啥毛病啊,这把人呢都要急死了。” 余秋堂重新挑起水桶,边走边说:“我问你,你们这些中毒的人,是不是今天一起吃过饭?” “碍…是啊,我们邻居明天出嫁姑娘,这不今天都要犒劳代劳的人嘛,我们就过去吃个便饭,怎么,你是说……” (本章完) 第78章 生产七队得救中毒事件始末 第78章 生产七队得救中毒事件始末 “那就是了。” 余秋堂加快脚步,“那你们肯定吃了灰条条炒蛋吧?” “你咋知道?1 大姐十分意外,刚才被王浩峰称为三嫂的老太太闻言也凑过来,“灰条条咋了,灰条条又不是不能吃,我都吃了一辈子,还能有问题?” 余秋堂摇摇头,“灰条条当然能吃,但有个地方都灰条条不能吃,你们可能不知道吧?” “伱说啥,我咋听不懂?” 余秋堂无奈,只好解释道:“灰条条是可以随便吃,但要是生在常年看不到阳光的地方,那就不能吃,这种环境下的灰条条,里面有种毒素……” 看几人还是不理解,他干脆说:“算了,你们这样,赶紧找点新采的桑叶,用热水煮沸,将汤给大家伙灌点,吐吐就行。” 看几人都还在发愣,他急忙喊道:“快去啊,你们不是很急嘛,怎么现在又撑在这不动了?” “哦哦,我去,我去1 男人加快速度,撒开欢子朝村里跑回去。 余秋堂这才放下心,给几人解释了原因。 灰条条是一种附近常见的野菜,余秋堂也不清楚学名叫什么,只知道这东西,本来颜色是绿色,成熟后叶子会慢慢发红。 在没有菜吃的年代,也算是个不错的野菜,和地衣,苜蓿芽等,是附近村民常吃的种类。 但如果灰条条长在很阴暗之处,那它的茎就变成近乎发黑的一种深棕色,那这种灰条条吃起来就需要用热水煮沸,然后里面放点碱,捞出来重新洗干净才能吃。 要是和其他时候那样,直接炒菜或者做汤,里面轻微的毒素就会让人不舒服,轻则呕吐恶心,严重的人,甚至会昏迷。 这种事情其实很少见。 一般平地上很难有非常阴暗之处,所以大家吃到的灰条条就算个别有问题,也不会影响大事。 可如果是山里,遇见个山阴处,可能一年四季都看不到太阳,那长出来的灰条条,毒性就很大,莫说人吃了不行,就是羚羊吃到,都会毒得跟喝醉酒似的。 余秋堂也是经历过两三次,才知道这种情况,见识过症状,也从别人口中得到化解的方法。 今天刚好用到。 所以说每个老人都是宝贵的财富,他们经历过许多年轻人想象都很难想的事,别看平日里好像没有什么用,关键的时候总能带来一些令人惊喜。 几人来到生产七队,有问题的人都汇聚在一处废弃的三年制小学门口。 早些年这里有所三年制小学,后来有了王庄小学,这边便被撤销编制,几间房子也空了出来,刚好用作队里开会或者其他活动用途。 虽然都是一个村子,但七队和四队的人并不熟悉,余秋堂经王浩峰介绍,大家这才放心,让他陆续看了一些人的症状。 再次确信他的判断没错。 好在桑树在这里是常见的一种树,很快桑叶就被采摘回来,队长立刻安排煮水。 余秋堂则是让大家首先将桑叶捏成汁,给情况严重的孩子嘴里稍微灌点。 大家对他这个年轻后生的信任度并不多,全是看在王浩峰的面子上。 再说他们也确实没办法。 就这样,小半个小时后,桑叶水终于被熬好端过来,虽然很苦,大家还是坚持每人喝了一大碗。 然后就看到很多人面容更扭曲,就跟给吃了老鼠药一样,没多大会,一堆人蹲在地上开始呕吐,满嘴的灰色液体直朝外涌。 你吐我吐,络绎不绝,就像是互相比赛似的。 过程中,有情况轻的人,很快就吐得差不多,稍微用干净的水冲洗过口腔,肚子的疼痛感便消失了,肉眼可见的状态好转。 而最严重的小孩,则是又吐又拉,差点没折腾死父母,不过看到孩子的脸色逐渐由苍白变得红润,即使再辛苦他们也愿意。 一直折腾到下午接近3点,总算所有人都舒服了,小孩子们也不再哭,开始缩在母亲怀里吃糖,虽然精神还不是很好。 而余秋堂这时便成了大家感激的对象。 七队队长叫王建业,是个四十多岁憨厚男人,家里办酒嫁女儿的正是他亲弟弟,出嫁的姑娘是他侄女。 也正是因为他平时和大家伙关系都不错,所以这次嫁女儿,由他出面请代劳的人员,大家才这么给面子,谁知道最后竟然出现这档子事。 他心里那个后悔,简直难以言表。 现在想想真是后怕,万一出点啥事,把人家娃娃给伤到,那可咋办呢。 自己可不就是罪人了。 好在有了余秋堂这个大救星,帮他解决了大问题,没有把事情的危害扩展到更大范围,现在他感激的恨不得给余秋堂跪下磕个。 “峰子,你说你这个兄弟叫啥来着?” “叔,我哥们叫余秋堂。” “姓余啊,”王建业若有所思,又问道,“那四队的余得金余木匠,你认识嘛,我们王庄村,好像就一撮姓余的人吧。” “余得金就是我爸。” “怪不得呢,”王建业一听乐了,拉着余秋堂的手,高兴地说:“我说谁家的后生这么热心肠呢,原来是余木匠的儿子,我和爸很熟啊,想当年我们一起在山里还伐过树呢。” 余秋堂笑笑。 父亲伐树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他已记得不甚清楚,不过从王建业的语气看得出他对父亲印象确实不错。 这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上辈子,他就知道父亲这人两面性,在家里看起来不咋讲道理,好像很不近人情,可到了外面,却是深受方圆人们的喜欢。 认为他不但是个好人,还是个正直的人。 余秋堂前世长大后,曾无数次反思过父亲这个人,觉得他算得上功过参半。 而他基本继承了父亲好的一方面,至于他粗暴的部分,则是完全摒弃。 这时,突然从人群后面跑出来个老奶奶,手里还拽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推开围观人群进来,直接拉着孙女就跪在余秋堂面前。 “丫丫,快磕头,快给大夫磕头1说着,她白发苍苍了,倒是自己先给余秋堂磕了一个。 余秋堂几乎是从马扎上弹起来。      折煞他也。 余秋堂开始根本没注意到,他还在看旁边呢,待反应过来,老奶奶一个头已磕在地上。 他顿时傻眼。 下意识弹起身来。 这老奶奶一看至少八十开外,就这样给他磕头,不是折他寿命嘛。 旁边王浩峰看在眼里,急忙上前将老奶奶扶起来,“六奶,你这是干嘛。” 老奶奶一边推王浩峰的手,一边哭着说,“峰娃子,你放开你六奶,让六奶给大夫磕个头吧。若没有他,我娃今天就活不了了。她可是我的命,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拿什么给她死去的父母交代埃” 余秋堂求助地看向王建业,王建业也是满脸同情,“秋堂,这是我们队上一个孤寡老人,前些年不是发大水嘛,儿子媳妇被压在泥石流里,挖出来人没了,留下一个孙女儿……” 王建业没有说什么,背后的事余秋堂也能想象得到的,他心里也有点难受。 他就是这样的人,最见不得别人可怜,让王建业喊人将老奶奶劝走,可老奶奶却非要拉上他去她家里吃饭。 拉来扯去,就是推脱不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答应下来,让王浩峰一起陪着自己。 临走时,被他救过的大伙都表达感谢,说是以后他到了四队,就是四队的客人,随便进哪一家,都会热情招待。 这让他又觉得小有成就。 前世活一辈子,都没收到这么多人的尊敬和爱戴。 看来有时候力所能及,帮人做点好事,得到的快乐也不少。 不过,离去之前还有个插曲。 有人看他要走,便想着个送他一段,于是抢着帮他扛扁担,可谁曾想,水桶和扁担这么重,压得对方呲牙咧嘴。 没办法,又先后换了几个人,都觉得太沉。 这就激起村里许多自诩为大力士的男人的兴趣,又涌上来几个,但最多也就是能担起来四处走走,要说走长远去挑水,想想就摇头。 最后,余秋堂接过扁担,轻松放到肩膀上,走路游刃有余,轻松自如的姿态,让试过的人都大感意外。 心里想着不愧是知道毒野菜这种偏门知识的大夫,年纪轻轻,就有这把子力气,真是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 “堂堂,你今天风头出的大了。”王浩峰看着老奶奶拉着孙女小脚跑到前面去准备东西,笑着戳戳余秋堂。 “这算啥风头,刚好知道……对了,我还没问你,你咋想起来找我的,我又不是大夫,你那时候不该去赶紧找大夫嘛?” “我自有我的想法。” “哦,那你倒是说说看。” “我听说他们办酒前,有一些山里的野味,包括野菜啥的,我当时就想着,说不定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了。” “哈哈,你倒是机灵。” “小看人不是,”王浩峰相当得意,“那转念一想,你上次进山,说是你现在对山里情况了解很多,那我就想着,说不定你知道咋回事呢。 怎么样,我的猜测没错,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下你帮了我们队上的人,自己出了名,也让我沾染了光,后面我找人给我介绍对象,他们肯定会更热心点。” 余秋堂听他算盘打得这么响,也是会心一笑,自己这个哥们,人品端正,性格开朗,勤劳踏实,要是哪个姑娘嫁给他,其实也蛮好。 “来来来,进来,快进来坐。” 这时候老奶奶家到了。 小女孩一溜烟跑藏在门背后,只伸出个脑袋看余秋堂。 “这孩子,对恩人还躲,真是不懂礼貌。”老奶奶直接拉着余秋堂的手,将他朝房里拉。 余秋堂从外面看,房子好像才新建不久,看起来还很新,但走到里面,发现里面的墙连第三遍泥都没有抹。 这些年人们建房子,可不像后世能刷白。 这时候都是用“土基子(一种西北常用的建筑物品,利用黄土制作晒干,长方体,可以想象为放大版本的红砖,但不用窑烧)”垒房,然后用黄土加麦草碎片活泥抹墙。 一共是前后是抹三遍。 前面两遍的泥里麦草比较多,称为粗泥。 最后一层则是不要麦草,直接用泥抹,称为细泥,也叫甜泥。 经过甜泥抹过的墙壁,非常光滑,且不会掉渣,摸起来也不会把手搞脏。 老奶奶这间房子,应该只抹了两层泥,虽然已看不到土基子,但墙面上到处都是麦草的碎头,显然没有抹第三层。 “来,坐坐,我给你拿东西吃。” 老奶奶拉着余秋堂在八仙桌旁的椅上坐好,转身摸摸索索从枕头下面摸出个钥匙,颤颤巍巍都到墙角的箱子前,打开将军锁,在里面翻找半天,找出一个袋子。 提到余秋堂面前,余秋堂才发现这竟然是一包糕点,也就是有些人说的鸡蛋糕。 这倒是很难得的东西。 这个年代,人们只有过年走亲访友,才会想着提一包饼干或者鸡蛋糕,但一般都是在各家亲戚手里来回转手,磨到塑料袋都没颜色,上面印刷的字迹都看不到了,还没人舍得打开吃。 不知多少小孩做梦都想着嫩一个鸡蛋糕,若是侥幸得到这个恩宠,往往都会非常小口的慢慢吃完,每一口吃进嘴里,都舍不得嚼,硬生生靠着口水慢慢融化,然后极为不舍地流入腹中。 吃完鸡蛋糕,照例是要舔手,舔到手里全部是口水,已没有半分甜味,这才恋恋不舍地回味着刚才的味道,并开始做下次美梦。 余秋堂想起老奶奶如今是孤寡,想着估计没什么人平日会带给她东西,这想必也是过年攒下来舍不得吃的宝贝。 “吃啊,来,我给你拆开吃。” 看余秋堂不动作,老奶奶竟是自己想动手,没办法余秋堂只好拿过来,这个情况下,他继续推辞,反而会让老奶奶很不安心。 自己是她眼里的恩人,只有将好东西给恩人,才能让她那种感激的情绪得到释放。 可刚将鸡蛋糕拿过来,他忽然就闻到一股发霉的味道,立刻有种不祥预感,翻过面,果然看到蛋糕袋上的有效期限,竟然是截止1983年11月,这都接近过期一年了。 (本章完) 第79章 三只狼青幼崽 第79章 三只狼青幼崽 余秋堂为难地看了眼王浩峰。 感情是他帮大家解决了中毒问题,自己反而要被套在这里。 王浩峰是他铁哥们,两人心有灵犀,也是瞬间发现问题,但那狗日的竟是第一时间转过身,装作没看到。 “吃吧,甜的,好吃。” 老奶奶看余秋堂不吃,帮他拿出一块塞到手里盯着让他吃,余秋堂没办法,只好捡着没有发霉的一面,小小的咬了一口,王浩峰在边上得意地偷笑。 “峰娃子,来,你也吃,多亏你把大夫喊过来,六奶也要感谢你呢,伱也吃。”老奶奶抓住王浩峰,也给他塞了一块。 “哈哈~”余秋堂没忍住笑了。 王浩峰则是一脸无奈,可怜兮兮的模样。 老奶奶看两人都拿着,这才将剩余的蛋糕放在桌上,又颤巍巍将外面衣服揭开,在里面衣服的口袋里摸出个用白线缠着的布包。 不会是要给钱吧? 余秋堂正想着,就看到布包被慢慢展开了,里面竟然男抱着一个镯子,看颜色略微有点黄中发黑。 老奶奶默默看了镯子几十秒,也不多说,直接上前欲图将镯子直接塞进余秋堂口袋里。 “啊,奶奶,这可不行,我咋能要你这东西啊,你快收起来1余秋堂只好又站起来,躲开老奶奶手。 “拿着吧,孩子,我也没有其他东西感谢你,这是我们王家祖上传下来的规矩,你不收,我那死了三十多年的老公公,又要用鞋底抽我。” 老奶奶还在塞。 余秋堂没办法,只好喊王浩峰,“你是真的不管吧,我可是看你面子才来的,快让老人家收起来,我又没出啥大力气,哪能用的上这个。” “人家我六奶给你,是感谢你的恩情,你就收下吧,这么好的东西,你还不要,真是没见过你这种人。” 王浩峰还在开玩笑,不怕事大,直到余秋堂上前准备抽他,这才告饶。 “六奶,你自己收着吧,他不要。” “要,为啥不要,又不是白要。” “他不能要……” “能要,这有什么不能要的,看病找大夫还要出诊金呢,他救了我娃的命,这东西算什么,都是身外之物,哪有人的命值钱。” 老太太真是执著的很。 余秋堂有点后悔跟她过来了,知道这样,那会就该直接拒绝。 好人果然难做。 他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事,完全搞得他没脾气,人家老太太也是一番心意,年龄又大,就是固执的只认准死理,偏偏还说不通。 他干脆直接跑出院子,将里面的难题交给王浩峰处理。 他人熟,更容易说清楚。 再说本来就是他找自己来,现在不替自己擦屁股,那可不行。 余秋堂刚到院子里,就看到老太太的孙女手里捏着一把草,看到余秋堂出来,羞涩笑了,露出刚萌发的小嫩牙。 “狗娃生了。” “哦?“ 余秋堂看着她拿着草进了旁边敞开的棚子,准备跑过去看,可刚走到门口,就忽然听到一声狗叫,吼得他一个激灵。 再一瞧,原来那棚子里栓着一只黑黄相间的狼狗,正是这边人少见,原产东北常用来做猎犬的大型猛犬品种:狼青。 狼青是一种凶猛的大型犬,也是中华狗类的一种。 它身材高大,性情凶猛,性格又比较护主,很容易驯化,且驯化后非常遵守主人的命令。 可以说,就像一杆枪,主人要它打哪就呼打那,让它原地待命,绝对不会挪动半个步子。 余秋堂上辈子在林场做巡山员,身边就有两只狗,一只是陕西细犬,还有一只就是狼青。 相比之下,陕西细犬的战力会更强,但忠诚度和执行力却不如狼青。 所以让细犬出去追寻味道,很容易直接将野物惹回来,而狼青若是探路,往往都是神出鬼没,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出声。 “狗狗别叫,是好人。” 小女孩走过去,抱着母狼青的脖子,将脸贴在狗头上,还轻轻拍打着狗脸。母狗的眼神慢慢变得温和,轻轻用舌头舔了下小女孩的手心。 “给,吃草。” 小女孩又把刚才捏的草喂到狼青嘴边,狼青扭过脸,可小女孩又追着送过去,它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只好将草叼过去,慢悠悠地嚼着。 “乖,我看看小狗娃。” 她对余秋堂招招手,余秋堂也对旁边竹筐里的小狗娃很感兴趣,便尝试着慢慢靠近。 狼青盯着他看了会,眼神里的警戒慢慢褪去,轻轻摇摇尾巴,卧倒在旁边。 熟悉狗的余秋堂知道,这是狼青基本接受他,愿意让他靠近。但他还是尽量靠着远离狼青的位置慢慢擦着墙进去。 都说狗翻脸不认人,越是忠诚于主人的狗,就越不喜欢别人靠近。 以前米雅红家养过一只狼青,结果某次她们家孩子在狗吃东西的时候去逗着拿狗盆,被狗直接咬在脸上,一个鼻子当场被咬掉半边,尽管后来缝上了,可脸上留下一道深疤。 余秋堂可不想重蹈覆辙。 他做好防御准备,万一这狗子突然发疯,也可以一脚将它踢开。以他现在的脚力,踢在狗腰子上,狗肯定受不了,当场就能被搞掉半条命。 狗和狼同属犬科,很多地方都非常相似,例如他们的屁股和头都非常结实,你要是从这两个方位攻击,很难致命。但它们的腰却脆弱的跟豆腐似的,稍微一碰,就立刻会脆裂。 所以前些年人们防狼,就是拿棍子戳狼的腰,只要戳到一下,狼就会疼的发出“呜呜”狗叫,瞬间失去战斗力。 好在,这只狼青非常温柔。 在小主人旁,没有露出太多凶煞模样,余秋堂得以居高临下,看到筐子里的七只小狗。 狗一胎生七只小狗也不常见,大多数情况下都在五只左右,生得越多,小的就越容易死,反而还不如少生几个,全部养活更实惠。 如果生得太多,还容易被狗妈妈压死,或者狗妈妈心情一不好,甚至还会将小狗咬死。 尤其是那种年龄大点的狗妈妈,对养孩子的兴趣会减弱,最是容易咬孩子。 眼下,这七只小狗看样子还没满月,毛茸茸的,各种颜色都有,正在筐子里叠着罗汉酣睡。      正看着呢,老太太又颤颤巍巍追过来了,手里还拿着那只镯子,后面跟着无可奈何的王浩峰。 余秋堂给兄弟一个让他自裁的眼神。 啥好兄弟,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埃 余秋堂想着实在不行,就只能和老太太拉下脸说了,总不能真将人家的镯子拿走吧。 看老太太那般珍藏,镯子颜色都有些发黑,很显然是珍藏许久,说不定是几十年,乃至百年的老物件。 他可没有夺人所好的想法。 “汪汪1 正在这时,旁边的狼青突然叫了声,吸引老太太的注意力,她朝着狼青吼了声,“不是刚喂过你吗,还叫什么叫,没看有人在吗。” “呜呜” 狼青立刻委屈的卧下,其实她可能就想和主人打个招呼,这是亲密的表现。 然而。 余秋堂听到狼青的叫声,突然有了想法。 他对老太太说,“奶奶,你的镯子我真的不能要,不过,你要是真想谢谢我,我能从你这里抱几只狗娃嘛?” “狗娃?” 老太太微微一愣,看看狗娃,又看看镯子,“这值几个钱,狗娃子是我自己家生的,又不值钱,你要那做啥?” “不瞒你说,我家里的孩子很喜欢狗,而且我也经常进山去办事,想着有几只聪明的狗带上,凡事有个警觉,我也安全点。那你看看,我方便抱几只嘛?” 老太太似乎不死心地还是摇摇镯子,“这个你真不要?” “真不能要,那个太贵重了,奶奶,我就真的拿不起。你看啊,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就给两三只小狗娃,要不我就啥都不要。“ “这样埃” 老太太闻言,又慢悠悠地将手镯用布包包好,放回口袋里,趴到筐子边上看着里面的小狗,犹豫片刻说:“你要是真喜欢,那就捉几个去吧。” “你舍得啊?” 老太太答应了,余秋堂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感觉自己好像趁机占了便宜。 但其实这个年代,狗并不值钱,这种狼青和其他狗的串串还稍微能卖,很多土狗送人,基本都没几个人要。 人都吃不饱的时代,谁还顾得上养狗呢。 哪怕是剩菜剩饭,都用来养鸡,或者养猪了,反正家家户户家贫如洗,也没什么看门的刚需,家里养个狗子纯属消耗品。 “倒不是舍不得啊,娃娃,就是怕我这小狗娃被人捉去不好好养,看你倒是个老实娃,心善,我没啥不放心的,你要几只就捉几只吧?” 余秋堂闻言,下意识看向筐子。 选猎狗是有门道的。 首先就是身子。 不同于一般的家犬,身体壮实就行,选猎狗要尽量选体长大于体高的狗,腰要细,前胸要宽大,肌肉发达,这样猎狗跑起来才有力量,不会肥嘟嘟的半天跑不到前面。 这里有个技巧,选狗时可以抓一下狗身上的皮毛,不能太松,皮紧贴肉但是看起来又不瘦,就是很不错的猎狗。 其次就是狗的四肢,四肢要修长,脚趾要紧收,也就是所谓的蒜子蹄。前腿站姿从正面看要像拱门,挨得太紧不会扑击猎物,分得太开跑得不快;后腿也是如此,但要比前腿挨得稍紧一些,并且要向前稍倾。 至于牙齿,最需要关注的就是犬齿,要锋利、细长,最好的猎犬犬齿是上下犬齿两边各多一颗或两颗,张口时犬齿内倾如倒钩,咬合时交叉似剪子。作为头猎犬绝对要选这种齿系的狗,最起码也要剪状咬合。 另外,还有鼻子,舌头,眼睛,耳朵等等一系列的观察方法。 例如头脸,狗的整个头脸给人的感觉不一定要威武,但一定要凶悍。额正中要有一条深且长的槽,这就是所谓的孬路,越长越好,最好是从鼻尖一直延伸到后脑,这种狗嗅觉灵敏。 当然,以上只是理想化状态。 真正选狗的时候,往往很难所有要素都满足,一般从身躯、四肢、牙齿、舌头、嘴鼻、眼睛、耳朵、尾巴、头脸以及性格十个因素去考量,能达到三种优秀,便是可以用的猎犬。 能过六项,就能做主力猎犬。 若是八项以上,完全可以做头猎犬。 至于传说中的十项全能,几乎很难碰到,往往只出现猎人的幻想里,现实中穷其一生,或许都碰不到一只。 有老太太允诺,余秋堂便仔细观察起七只小狗,一眼就看上三只,尤其是一只全身棕毛的小家伙,那口鼻,脸型,竖起的小耳朵,龇牙咧嘴的模样,粗粗一看,起码都过了五六项。 于是,余秋堂便让老太太将他看中的几只单独拿出来。 他自己可没去敢拿。 一来怕狼青母亲和他拼命,二来狼青这种狗子智慧很高,丝毫不亚于德牧,当着她的面拿走她的孩子,会让她难过。 余秋堂从小没有母亲,最是见不得这种场面,哪怕对方只是条狗也不例外。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单纯把狗子当做畜生,而是像朋友和亲人,尤其是后面他想成为一名猎人,那狗就是他生死伙伴。 需要狗子去探索路线,警戒,驱赶,关键时候甚至还要上前撕咬,可以说,有时候在大山里,狗子的忠诚度比人类不知大到哪里去。 为啥猎人不轻易和陌生人,甚至关系不好的人组队,一起进山围猎呢,就是因为彼此不放心。 大山里,若是遇见个好宝贝,往往会诱发人的恶意,一旦有了歹心,真是防不胜防,搞不好就会被害死。 搞死后,尸体随处找个地方掩埋,搞不好永远都挖不出来。 早些年,人们打猎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若是打到猎物,回来遇见的人,都要给分一些,就是所谓的“平安肉”,这也是积攒人缘。 今日吃了你的肉,他日若是遇见个事情,至少还能拉一把,否则你即使没有被人害,在山林你出了啥事,人家恰好路过,也不一定会搭理。 没有多少人,愿意在山林里带着一个受伤的人走路,野物的嗅觉很灵,往往在几公里就能闻到血液味道。 相比之下,明显狗子更忠诚。 关键的时候,它们甚至愿意拼命保护人类,哪怕牺牲它们。 (本章完) 第80章 好的猎人,其实会敬畏自然 第80章 好的猎人,其实会敬畏自然 最终,在狗子幽怨的眼神里,余秋堂用个破旧的小篮子,将三只看得上的小狗从老太太家带走。 老太太还想留着他继续吃饭呢,但被他推辞了,今日出来帮忙,本是随意之举,能收获七队这么多人心,他已经很满足。 没想到,惊喜还在后面,竟是得到三只能好好培养小狗子。 他正好缺猎犬,这三只狗子好好培养个多半年,就能勉强能用。不说去追赶野物,起码能起点警戒和搜寻作用。 回来的路上,王浩峰不死心,还是费力扛着余秋堂的水桶走了一段路,实在坚持不下去,才又无奈还给他。 满脸的不解,不明白自己看起来五大三粗,身体这么强壮,咋还没有余秋堂这个瘦瘦弱弱的人力气大呢,到哪里说理去。 两人分开时,余秋堂告诉他过几天一起进山,和他一起去捕狍子,王浩峰非常欢喜,自从上次和余秋堂去过一次橡树林,他就一直很想再去试试呢。 回到家,余小伟和余小云看到小狗子可乐坏了,抢着要喂养,余秋堂虽然很想培养两人的能力,但培养猎犬和普通养狗还是有区别,暂时只能压制住两人积极性。 看两人很失落,不忍心,又告诉他们,如果真喜欢,等搬到新房子里,可以给他们捉两只土狗养着。 猎犬很重要的一个属性就是忠心护主,所以一般猎犬只能由一个人养大,这样才有绝对的服从度,性格也会更烈一些。 主人多了,狗子的性格就会变得温柔。 这在看家狗身上是个优点,却不适合猎狗,温柔的猎狗都会被野兽整死,与其那样,还不如从开始就好好培养它们。 目前三只小狗都还太小,处于正在快速长身体的时候,没必要太多训练,只是每天抚摸它们,给它们喂肉末,让它们熟悉自己的味道就行。 等满两个月,就开始训练它们基础的命令,比如说趴下咬它过来等等,当小狗懂得了一些基本的语言后,打猎时才能接受指挥。 晚上睡觉前,他将小狗就放着自己窑洞内,小狗开始还有点不适应,“呜呜”一直叫个不停,惹得余小伟一直想下炕去看。 睡觉前,余秋堂将所有钱拿出来点了点,发现经过这么多天各种花销和收入,他的存款刚好205块。 这个数字虽然不多,但要是节省着用,全家四个人,坚持半年都没问题。 不过,这离他建房预计的1000块,还相差甚远。 现在橡木搬回来了,接下来三日,将加紧时间将弩做好,按照原来计划,准备做两个,一个自己用,一张给余秋江。 如果后面王浩峰需要的话,可以再帮他做。 他和这两人关系最为密切,彼此信任,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敢将背后给两人…… 想到这点,其实他还有一个发小,只是出去当兵,现在还没回来,不过好像也就是后半年的事,到时候他看不能一起拉着。 当过兵的人,身手和反应自然不是一般人能比,而且还枪法好,可以说天然就有当猎人的基矗 四个人的捕猎小队,基本算差不多了。 人数再多,就会面临着打到猎物后,每个人分配不到多少东西,性价比会逐渐降低。 再说,这些人他都很看重,如果和他们分配猎物,谁多谁少没关系,心里也不会难受。若是关系不亲近,稍微出点问题,可能彼此心里就有疙瘩。 他也曾自私地想过,他的水平要比一般人强太多,而且以他的力气,除非遇见狼群,一般单体作战的动物,恐怕也就熊瞎子能对他有影响。 那他每次出去,应该贡献的力量最大。 余秋江,王浩峰这些好兄弟,他不会在意,他们过得开心,他也会开心,就像他活的好,兄弟也会开心。 但如果是其他人,他说不定很难接受。 想着凭什么埃 自己辛辛苦苦出力最大,分配和别人一样多,他会不高兴。 毕竟他也是普通人嘛。 只想着和自己亲近的人过得更好,要兼济天下,在他变得很富裕之前,暂时没这个觉悟。 至于后面会不会有,不一定。 人的觉悟和立场,往往随着身份和拥有的财富变化而变化,到时候说不定他钱很多,那也花不完,做点力所能及的好事,也算是还上天让他重生的功德。 接下来三日,余秋堂作息很简单。 除了每天早晨起来继续练习红拳,督促两个孩子锻炼身体,以及送神仙豆腐去美芬饭馆,剩下的时间基本都在做弩。 做的过程中,余得金过来看过几次,有时候一句话不说,默默看看就走,有时候则是忍不住会稍微提点建议。 余秋堂也不反对,父亲说的对,他就听,不对的话,他也就和父亲聊聊他的想法。 他没有刻意去和父亲冷漠待之,而父亲或许是因为看到他成器了,对他的态度也有所转变。 但父子两人在某种事情上保持默契的态度。 那就是父亲从来不问他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厉害,更不会向他道歉,表示之前他行为武断,教育儿子的方式太粗暴。 而他也不会装作以前的事情没发生过,非常大度去原谅父亲,这种事他也做不出来。 前辈子,即使父亲临死,他们都保持着这种隔着一层窗户纸的脆弱,彼此可能都在担心,万一戳破,将以前血淋淋的事情摆上台面,两个成年人都很难堪。 如此,这样也好。 三日后,他两把弩终于做好,他一个人拿着两个空袋子,背着两把弩进了山里,在山里调试弩的准心,测试弩的力量和射击距离,顺便采摘了两袋子豆腐柴的叶子回来。 摘叶子的时候,他发现叶子好像有变黄的征兆,想着等孩子上学后,要想办法多弄点叶子回来烘干,若是任由这么自然干枯,叶子的味道就会变得很苦,也洗不出来多少淀粉,几乎无法使用。 第四天早晨,送完神仙豆腐,余秋堂从老秦处拿到了改造后的撅把子枪。老秦给了他二十发子弹,他要给钱,老秦却没要,只是说遇到好的东西,拿回来卖给他就好。 于是,万事俱备,就等入山。 入深山。 . 已是8月底,荣城的早晚已渐渐变凉,老人们不得不加点衣服,才能避免季节性的流行性感冒。 但正中午却依然还是热的冒油。 山道上,三人沉默着缓慢前行,余秋堂耐力和体质得到加成,自然没有问题,走的气不喘心不跳,余秋江常年打铁,自然也不会很差。 王浩峰就差点意思。 他力气倒是不小,在一般人中已算是相当不错,也很勇敢,关键的时候真敢上。 但这都是爆发力。 要说这登山,可不看眼前一时的爆发,而是需要长期持久的耐力,越是爆发高的人,反而越容易倒在上山途中。      尤其是,在余秋堂强烈要求下,三人除了必备的一些生活用品,每个人还背着件厚衣服,更增加负担。 狍子喜欢生活在海拔两三千米的山腰,海拔越高,温度就越低,中午山下的温度还有二十五六,但海拔两三千米位置,估计也就十五六度。 每上升一百米,温度大概会下降半度。 因为这次上山目的性很强,和普通的打猎可不同,他必须打到狍子,不然就无法让孩子们读书,好不容易从张甲申那里挣来的机会,可不能错过。 没办法,现在他还没实力,只能低着头。 别看人家只是个小学校长,但在这山村里,也算是一号人物,就是村长都要对人客客气气,他若是真不想让你的孩子入学,你就入不了。 “不行了,不行了,我要歇会,这狗日的天,晒死我了,衣服都粘在背上了。” 三人其实刚穿过山脚的竹林,走到上次余小伟掉进去的小溪边,王浩峰就开始叫苦,余秋江没好气地说:“这才哪到哪,现在就歇菜,那你还要吵着跟来,睡家里炕上不更舒服。” “哎呀,江哥,伱就别嘲笑我了,我是真的走不动,稍微歇歇行不,就歇几分钟。” 他说着,也不管余秋堂同意不同意,背上的筐子取下丢在边上,直接在地上坐下来。 “你小心蚰蜒。” 余秋堂踢踢他的屁股,指指溪边的岩石,“那就就歇会吧,时间来得及,这种大晴天,狍子中午不会出来,过了早上,也是太阳落山后才能见到,只要我们到时候赶上去就行。” “还是你好啊,堂堂。” 得到允诺的王浩峰这才彻底放心,三两步跑过去,躺在岩石上,身体舒展的老开,仿佛写在岩石上一个“大”字。 余秋江看的很烦。 “他这是上来的少,先前走的太急,歇会就歇会吧。” 余秋堂笑笑,倒不在意。‘ 人人的体质不同,有的人就适合爆发,有的人就是耐力好,重活一生的他,吸取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人和人不同。 是人都有长处和短板,不要总是看到别人不如自己的地方,要多发掘别人优点,这样才能和人相处关系。 “江哥,你也歇会,我搞个事情。” “你要干嘛?” “哦,没什么。” 余秋堂看到小溪里还丢着上次被余小伟踩断的半截木头,忽然想起上次走的太急,竟是忘记恢复一根木头在溪上。 以前有人能放个木头上去,一定是个很有爱心的人,一般人根本不会考虑山林这些小东西的困惑。 人类想越过这个小溪,可以走到最细的地方跳过去,但很多小动物乃至昆虫,小溪就是天堑,可能永生都无法度过。 就如同人类隔着长江,东西就是两个生态系统,生活习惯,或许这个小溪,对很多昆虫来说,就是一种隔绝。 既然被他们破坏了,那理应恢复。 他四处看看,寻到一个直径十公分左右的洋槐树,看看自己的钢叉不趁手,便又扯过王浩峰带的斧头砍起来。 “这个地方不用搭桥,我们朝前走走,就能直接迈过去。”余秋江在旁边说。 余秋堂笑着将他的想法告诉余秋江,余秋江微微一怔,也难得的笑了笑。 他面上冷,心里却很温暖,看到余秋江做这种事,忽然就想通了为什么那么多堂弟,就是和余秋堂关系亲密,愿意和他相处。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两个人在某种价值观上,有不约而同的默契。 余秋堂砍树的速度非常快,不到几分钟,树就剩下三分之一的树干连着,他刚要继续砍,突然有个主意,直接走到另外一边,让余秋江离远点,使劲将树推倒在溪水上。 因为两旁的溪岸高出接近一米,树整个搭在上面,就变成一个天然的树桥,余秋堂没有将剩下位置砍断,如果这树生命力顽强,说不定利用这点生机还能重新生长。 到那时候,这个位置便是很多小动物和鸟类,昆虫的天堂。 想想,就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看着自己杰作,他非常满意,拍拍手将斧头放回王浩峰筐子里。 “歇够啦吧,那就走。” 说着,自己像个小孩一般,慢悠悠地踩着树干直接走到对面。 “走1 王浩峰回血大半,背起他的筐子和弩紧步跟上。 按照三人分工,余秋堂使枪,手边还有钢叉作为辅助。 王浩峰是一把斧头,一把弩。 而余秋江则是一杆侵刀,一把弩。 余秋江这把侵刀,可是他自己精心打造,历经千锤百炼,刀刃像是三菱锥,配有接近两米长的枣木刀把,远远看去就很威风,在阳光下刀锋上寒光闪烁。 三人走过小溪,前面便是橡木林。 这段流程垂度不算陡,真正开始拔高是橡木林过后,前面会有大片的灌木,灌木长满了山坡,算是山腰和山脚的过渡区。 灌木林是个斜坡,等穿过灌木林,地势就开始变得陡峭,不再是桦树或者橡树这种单纯的树林,而是混交的各种树木。 而穿过混交林再朝上,就开始出现一些落叶松,落叶柏,枫树等等。 再向上就是针叶林。 针叶林继续攀登,慢慢树木就会变得稀少,开始是一些耐寒的高山的植物,具体种类会根据阳光照射和地质影响各自不同。 不同生态分布间,往往都有比较稀疏的过渡带,狍子夏秋就生活在混交林和落叶松柏之间的位置,随着温度下降,有个别会向山下迁移,但绝大数一辈子都只会在出生地附近生活。 (本章完) 第81章 盐碱地伏狍子 第81章 盐碱地伏狍子 王浩峰从来没穿越过橡树林,当三人从橡树林走出来,看到眼前望不到边的灌木丛,他简直惊呆了,仿佛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兴奋的不得了。 “没想到山上有这么大,以前站在村里看,还以为就是个山尖尖呢。” “想啥呢,你看到的只是面向你的部分,就算走到这里,我们连猴头岭的三分之一高度都没走到。而猴头岭只是外围山头,在秦岭整体的山脉里,根本叫不上名字。” “真的啊?”王浩峰既兴奋又惊讶,“想不到,我都不知道是啥模样。” “不急,慢慢都会知道,等在山里熟悉了,改天我带你穿过猴头岭,朝前面黑瞎子崖去,那里能看到熊瞎子。” “真的啊?” “伱就会这句,好啦,快走吧,注意脚下啊,灌木丛里可能有沼泽,也会有蛇,找个棍子慢慢试探着走,跟我在后面不要乱动。” “知道啦,前面带路。” 余秋堂便走在前面,他有枪把在手,倒用不到棍子,一边走一边豁开拦路的灌木或者荆棘,也算是帮后面两人拓展了路径。 这段路走起来比在橡树林还难,橡树林好歹还有树能遮遮阳光,这边灌木没人高,就只能暴晒在太阳下面。 走了小半个小时,王浩峰开始沉默前行。 再说话,口水都要蒸干了。 余秋堂感觉到气氛的沉闷,便笑着说,“这在大山里谋生活,本就不是简单的事,要不说很多人是没经历过瞎吹牛,就以为有杆枪,就能在山里横行无忌。 那纯粹是不知深浅,天高地厚。 你们就看这大山,不说各处隐藏着多少野兽,就算野兽不来搞你,单是这环境,都够人吃一壶。 为啥一个人不能来山呢,这万一出点事,不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就比如说,我们要是谁掉进沼泽里,好歹还能搭把手拉出来,可一个人呢,不就只能干等死?” 余秋堂说这些话,一方面教育王浩峰且不可大意,来过两次山,觉得山里就那么回事,那怕是要吃大亏。 另方面也是警戒自己。 哪怕他比前世还牛逼,也始终要保持敬畏之心,人一旦狂妄了,就是毁灭的开始。 “堂堂,每次听到你说山里的事,就感觉你像是在山里生活过一辈子,口气也像个大人。” “是嘛,哈哈。” 余秋堂回过神,停下脚步四周看看,转身朝侧前方继续前行。 “我们还要走多久,才能看到狍子啊?”王浩峰问,余秋江也擦擦脸上的汗水,虽然没问,却也望向余秋堂。 余秋堂抬手看看手腕上的电子表,刚好14点整,又抬头看看太阳,估算了下,道:“大概还要走两个小时,现在是两点,四点前估计能到位。” “还要走两个小时埃”王浩峰刚要埋怨,看到余秋江又是一脸嫌弃地盯着自己,连忙换个表情,“快了,快了。” 余秋堂笑笑,也不和他计较,他将手掌手掌举高,感知下风向,脸色微微一变,略一犹豫,竟是转身又朝来路返回。 “咋了,怎么又回来?” “这个方向不对,今天吹的不是西南风,而是北风,那我们这个位置就是顺风向,不行的,狍子的嗅觉很灵敏,必须要在逆风向埋伏。” 说着,他率先朝前走去。 “那好吧,听你的。”王浩峰紧跟着他调头,余秋江本在最后,也就顺着一起。 余秋堂边走,边给两个人介绍狍子的一些常识。 以及为什么他们会选择这条路。 狍子食物比较复杂,随着季节变化也多有变化,但不管怎么变化,它们都逃离不了一种东西,那就是盐分。 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有补偿盐分的需要。 例如有种野生的岩羊,就是因为身体内对盐分的需求要大于一般动物,所以几乎终生都生活陡峭岩石上。 那它们在岩石上干嘛呢,其实就是舔舐一些含盐分比较高的液体,苔藓和石头表面衍生物等等。 狍子对盐分的需求也不少。 所以狍子也有靠近盐碱大面积出现的地方,例如华北地区的狍子,就喜欢寻找一些盐碱地,定期补充盐分。 而西北这边狍子,除了盐碱地,也会和岩羊一样,喜欢舔舐岩石上渗出的水滴,以及岩石底部的苔藓,蘑菇等补充盐分。 尤其每年五六月和八九月份,正是狍子准备发情时候,往往会将补充盐分当成重中之重,猎杀狍子里常见的几种方法,就有“盐碱伏猎法”。 也就是提前摸索清楚狍子行踪,直接埋伏在它们必经之路上,就能大获丰收。 “哦,我明白了,我看到前面就是山脊,你是想说,我们顺着山脊走,就能更快发现狍子的行踪对吧?” 王浩峰对这些知识是格外的着迷,听的时候很认真,如今竟然学会举一反三了。 “没错,聪明。” 余秋堂很欣慰,他指着远处说,“最近的山脊就是那边,我们顺着山脊朝上摸,我估计是最快途径。” “好嘞。” “哈哈,不过这也只是按照一般情况推测,具体能不能如愿,还要看情况。在山里就是这样,没啥一定的事,要不然,打猎就不是打猎,而是到山里捡肉了,对吧。” “那敢情是埃”王浩峰点点头。 三人又继续走了一个小时左右,眼看着山脊越来越近,而灌木丛也即将走到尽头,贴着山脊出现一些落叶树木。 这时,余秋堂突然感觉身体一冷,待反应过来,急忙抬头看天,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万里无云的天空竟然出现很多云彩。 看样子,云彩正在聚集,就在刚才,一片云彩刚好挡住太阳。 没有太阳的直射,众人立刻就感觉到一股冷气,原本小风吹在身上还凉飕飕的,这下竟然开始冷起来了。 “我们要加快步伐了。” 余秋堂率先提速,“按照狍子习惯,阴天它们会提前出来活动,照这样,我估计要不到一个小时就会从栖息地出来,我们必须走在它们前面。” 在余秋堂的要求下,三人脚步加快许多,就连王浩峰也迫于压力,没有再说什么累了,乏了的抱怨。 又走了三十分钟,天上的云积压的更为密实,太阳由间歇式放风,已经彻底藏在云层后面不愿出来。 而山风吹在身上,也愈加冷瑟,三人便将准备好的厚衣服换上。      换衣服的时候,王浩峰才感叹还是余秋堂有经验,要是没有提前准备,还打什么狍子呢,估计冷的直哆嗦,啥都干不成。 沿着山脊继续向前,渐渐从南面绕到了东面,而树木也从阔叶林变为混交林。 这种混交林有个特点,就是因为树木种类不同,所以树木需要的阳光和水分,所以树冠的形状和展开度也不同,导致树和树之间的紧密度不够。 换句话说,就是这里的树木比较稀疏。 而稀疏的树木,除了让自身可以得到更好发育,也给林间其他植物提供生存空间,林间便会出现各种野草,小型灌木,乃至蘑菇等等, 这些东西恰好都是狍子最喜欢的食物,所以这种地方,自然也成了狍子容易出没之所。 余秋堂走着走着,面前出现一棵青槐树,看样子足足有大几十年的树龄,树干已经长到两人抱,树叶繁密,上面还结满青槐米。 槐树分为刺槐和青槐,刺槐也叫洋槐,开出的花大概是粉色或者白色一长串,香气扑鼻,可以用来凉拌生吃,也能用来拌面蒸着吃。 青槐的枝条上不像洋槐那般布满尖刺,青槐的花也比较小,在含苞未放时,就称为槐米,可以用来做染料,也可以用作食物的色素。 花开之后,便是槐花,槐花是一种药材,也因为其特殊的香味,晒干碾成粉末,就可以用来做香料。 青槐树上这两种宝,也是山村人们获取收入的一种途径,很多地方有青槐树林,甚至可以当成主要营收来源。 但猴头岭这边青槐树比较少,有些人家周围倒是有几棵,却因为各种原因,收成不是很好,小打小闹,换点零花钱可以,想用来赚大钱,根本不可能。 余秋堂心中想着日子稳定后如何发展,赚更多的钱,所以只要能还钱的东西,他都格外重视,看到青槐便联想了许多。 “你们两个待在树上,一个人看一个方位,我再四处看看。”余秋堂指指身旁的树,这个树分岔很大,树叶又密实,很适合藏匿。 “不要我们帮忙?”王浩峰问。 “暂时不用,我要看看附近有没有它们的行踪,你们千万不要出声,狍子警觉着呢,三五十米内的声音,它们都能听得清楚。” “那你别走远,小心点。”余秋江说。 “我知道,有撅把子在呢,这位置熊不会过来,其他东西还没什么怕的。” 余秋堂将筐子放到树下掩藏起来,叮嘱二人几句,背着枪,手里提着钢叉,朝前面的草丛摸过去。 他也是没办法。 打猎前期的搜寻其实相当重要,这么大的山林,要靠人走的话,可能转个半天都不一定能找到狍子踪影,如果侥幸碰到,狍子也会在人还没发现它之前,就逃之夭夭。 这种活…… 一般都是狗干的。 但余秋堂现在没狗,搞的三只小狼青还小着呢,肉摆在面前都费劲,更不说去追着咬别人。 那他只能自己上了。 好在他的嗅觉也不错,又很清楚狍子喜欢走的路线,这才有了搜寻的基矗 饶是这样,他足足转了小半个小时,才终于在一处小水潭边,发现了狍子的脚樱 这个位置其实离余秋江二人所待的位置不远,他只是绕着周围转了会而已,他返回去示意两人从树上下来,按照他的吩咐,埋伏在两处地方。 又将王浩峰的弩拿到自己身上背着。 狍子生存的地方,有危险的动物主要有狼,豺以及黄喉貂。 其中狼算是狍子的天敌。 豺和黄喉貂,是相同的竞争位,它们同样有猎杀狍子的能力,但并不会经常来猎杀,主要原因还是它们的食物更丰富,并不需要逮着狍子薅。 食肉动物捕猎,终究还是看性价比。 花费力气,就必须有所收获,可不能白消耗体力,那就是亏本。 同时也要保证安全,相比公狍子坚实角带来的危险,其实有更多容易捕杀的猎物可以选择。 一切安排好后,余秋堂将将枪子弹检查好,弩的箭矢挂上,然后静静地埋伏在草地里,等着狍子出现。 这时候,就没有其他花里胡哨但的事需要做,唯有等待。 自然界里,食肉动物有时候为捕杀食物,往往可能埋伏几十个小时,猛如老虎,若是想要捕猎,也需要潜伏许久。 人类的捕猎,和动物并没区别。 谁也不晓得猎物啥时候会出现,就像钓鱼似的,谁也不知道鱼啥时候咬钩,若没有耐心,基本就不适合这种活动。 至于他为啥就选这个位置呢,自然不是碰运气。 还是靠着他对狍子习性的认识。 狍子这东西,就像是猎人的新手村猎物,但凡是个猎人,都会从刷狍子开始。 为啥呢。 那是因为狍子分布太广泛,只要是有山的地方,就都能看到狍子影子。 所以狍子的一些习性,大家也都清楚。 不同的猎人,有不同的捕猎经验,余秋堂的经验是蹲守水源。 百分之六七十的狍子,一生都不会离开出生地一公里,也就是说,终其一生它们都会在方圆一公里范围活动。 基于这种情况,狍子往往喜欢将栖息地安置在水源旁边,要不然它们就无法满足饮水需求。 那么,综合考虑,这片混交林是狍子最喜欢的活动场所,而附近又只有这么一个小潭,那狍子就必定会来这里喝水。 除非这片一只狍子都没。 也就是另外一种形势的守株待兔。 天越来越阴,余秋堂握枪的手被冷的有点僵硬,他翻过身,准备将手伸到衣服里,贴着肚皮暖和片刻,却突然听到一声“哇——袄”的叫声。 他立刻翻身趴好,果然,从对面的树林里,跑出两只狍子,开始撒着欢儿在潭水边“跳舞”。 (本章完) 第82章 猎人的规矩 第82章 猎人的规矩 这俩狍子是一公一母。 公狍子有角,角上会生满很多细小的疙瘩,仔细看能吓死密集恐惧症。 传统神话里的龙角,就是取自于狍子的角,但这种角不太坚硬,很容易脱落。 还有几日就到9月份,正是狍子发情期,明显这只公狍子是外来户,正在努力通过“唱歌”和跳舞吸引母狍子的注意。 如果能获得芳心,很快母狍子就能怀孕,孕期大概七八个月,来年五六月份生产。 余秋堂没有急着开枪,他还在等待。 一般狍子不会成对出现,公狍子既是外来户,那说明和母狍子一起的,至少还有两只。 三只才是狍子群最小系统。 他在所有狍子全部汇聚在一起,然后一网打荆 狍子疼的“嗷嗷——”嚎叫着,快速的逃进前面的树林,很快消失不见。 有前两次铺垫,这次他的枪总算没有歪,直接命中一只公狍子的头颅,狍子应声倒地,其他狍子这才四散逃跑。 这次运气好到极限,他虽没打到狍子脖子,子弹偏低,但却命中了它的前腿,狍子瞬间跪倒在地上,半截腿被打掉。 要是等它们跑起来,还是很难打到。 到了这时,狍子们却依然还是没有太慌乱,它们只是向后退了十几米,又齐齐站住脚步,打量着站起身的余秋堂。 他也不拖泥带水,干脆拿过弩,射出早填装好的弩箭,直直射入母狍的脖子。 余秋堂没有理睬已打中的狍子,立刻提着枪抄近路朝前跑,两点直线线段最短,跑出两三百米,便看到刚才还惊慌失措的狍子,这时候果然又开始站住朝来路看。 至此。 第三次就是逃跑后,同伴受伤后,它们会返回来查看同伴。 就是说狍子一般遇到人类,会至少停三次。 两只成年狍子,应该是已满两年,还有两只体型偏小,雄狍的角还没完全长好,估计最多一年多。 这边的人喜欢叫狍子叫作“傻三”。 他这才意识到,这把枪调教的有问题,根本不是常人能使用,刚才子弹至少偏高半尺,偏左十公分。 不过。 枪响了! 可母狍并没随声倒下,关键时刻,该死的枪竟然打偏了。 余秋堂目测距离,大概有七八十米,一时把握不准这杆改造枪的射程,便悄悄溜下小山坡,向前摸索了二三十米,这才又开了一枪。 余秋堂还是没有立刻动,一直等到后面四只与前面两只汇合,通过站位,发现先前来的母狍子就是它们“头狍”。 而余秋堂则是趁着这个光景,打出第二枪。 “嘭1 以他的感觉,怎么会让枪打偏,这么近的距离,若说瞄准狍子脑袋打在身上,还能说的过去,要说直接脱靶,简直匪夷所思。 怎么可能! 四只狍子过来后,先是站在水边呆呆地站了会,然后对着四周“嗷嗷”叫着,成年狍子的叫声很苍老,有点像是羊叫,又有点像狗叫。 余秋堂一脸懵逼。 第一次,是突然听到狗叫,它们不会急着逃窜,而是会原地站着观察会狗子,等到狗子开始扑咬,才会继续跑。 虽然已经有两只狍子进账,但他依然觉得很不爽。 余秋堂看着狍子消失的方向,无奈摇头。 若说枪不准,他上次亲眼看到老秦随手就打下一只布谷鸟,又好像没啥问题。 两只狍子玩累了,在小潭里喝了点水,在旁边草地上开始你侬我侬,林间偶尔会跑出几只鼬科的动物,也会小心翼翼地在潭边喝水。 母狍才算是囊中之物。 这枪打的也有点问题,本来是瞄准一只狍子的脖腹部,结果在开枪的时候,刚好另外一只凑过来,那枪不偏不倚,打在狍子的屁股上。 这时。 狍子这种东西,为什么被称为傻狍子,就是它们因为长年累月固定在很狭小的范围内,以至于对很多危险不敏感。 难道是他的枪法,真的退步了?! 但不管如何,余秋堂立刻推子弹进枪,心里大致盘划下弹道偏离的尺寸,再次对着母狍子开了一枪。 “嘭1 熟练的猎人都知道,要捕杀狍子,就要把握好这三次开枪的机会,一般都有收获。 这才瞄准母狍开了一枪。 什么意思呢。 体型小,草木遮掩,动作灵敏,可不是一般容易捕捉的移动靶。能在狍子跑动中命中,都是猎人里面的佼佼者。 又过了十几分钟,余秋堂等待的队伍终于出现,还超出他预料,一口气又来四只。 第二次,是看到人类,它们一般也会停下来,有个短暂的停留。 小狍子则是“嘤嘤”地叫个不停,若不是猎物,其实听起来还挺萌,尤其是配合着它们清澈的大眼睛。 意外太多了。 打猎很看重心情和手气,第一枪出问题,让他心绪受到影响,变得有点焦急。 若是刚才稍微冷静点,再等待片刻,挡住子弹的狍子或许就会让开,只要半個身位,他就能将原来的目标击倒。 “算了。”他摇摇头,这是重生后第一枪,不能要求太高,能这样就不错。 再说,狍子只是这会跑了,但他们这次狩猎并没结束。 来之前他就做好打算,狍子喜欢在傍晚和早晨出来,那他们三人就在山里待一晚上,今晚不行的话,明早还能碰碰运气。 回到原来的位置,他扯开嗓子喊两人过来。 狍子逃跑的方向与他们埋伏之处相悖,相当于这第一波捕猎,两人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于是当看到被连枪带弩搞定的两只狍子,就连余秋江都有些遗憾。 “狗日的,没跑我们那边,我都没有发挥。”王浩峰更是郁闷。 余秋堂心想你也就是吹吹,狍子又不是食肉动物,不会近身攻击人,如果是用弩,就你那水平,怕是狍子毛都碰不到半根。 “还是你厉害。” 王浩峰看到余秋堂的战绩后,不吝夸奖,咧嘴哈哈笑道:“有你在,我们就不算白跑。” 余秋堂也不刻意谦虚。 一来是划不来,都是好哥们,谁是啥人彼此心知肚明,谦虚没有意义。 二来他也有意识建立一种小小的权威性。      任何组织或者队伍,都要有个领头者,这样大家的力气才能出到一起,要不然事情来了,个个都想法很多,反而会耽误事。 他这个捕猎小队,由他组织,就要以他为核心。 两个狍子拿到一起,发现先前的母狍子比后打的公狍子还要大,说明公狍子没有完全成年,体型还有继续上升空间。 “不错,不错1 余秋堂还在想接下来咋办,王浩峰已经是“小富即安”,对现在的收获相当满意。 “要不要现在处理?”余秋江在旁问。 余秋堂想了想,道:“先不处理了,狍子不比野猪,没那么敏感,主要是这半山腰,直接处理的话,血腥味太浓,可能会引来豺狼。” 余秋江看看天,太阳已经来到西面,不知不觉,山上更冷几分。 “另外,我们今晚要在山上住一晚,白天还好,晚上那些吃肉的家伙都会钻出来,我们不占优势,还是小心为妙。” “你说的有道理,”余秋江点头,又道:“还好,这山上的温度晚上应该蛮低,肉质不会快速变坏。” 王浩峰在旁边问道:“堂堂,那接下来干嘛?” 余秋堂刚才已想到后面安排,便让余秋江和王浩峰两人找个地方准备晚餐,做好挡风设施,准备晚上过夜用。 他自己,则是要四处再搜寻一番。 趁天黑之前,能再搞一两只最好。 看样子明天是个大晴天,估计太阳升起来的很早,狍子清晨不会出来太久。 今晚的机会更大些。 “不要我们跟着?”余秋江不是很放心。 “不用,你们两个在一起更安全,”余秋堂想了想,又从口袋摸出一个哨子,“这个你带着,若是遇见紧急情况,就使劲吹,我会赶回来。” “好。” 这种哨子又叫“骨哨”,是用野鸡的骨头所磨,吹出来的声音非常尖锐,不仅传播的远,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野兽。 附近的猎人和巡山人员都会随身佩戴。 余秋江也没多说啥,接过来挂在脖子上,“那伱当心,看这样子,应该不到两个小时天就会黑,之前一定要回来。” “我知道,”余秋堂看看电子表,现在才4点半左右,西北本来时差晚,真正天黑到8点之后,考虑到山上日落更晚,黑天的时间还要再朝后退,说不定能坚持到9点。 他又叮嘱王浩峰不要到处乱跑,要听余秋江的话,等王浩峰答应后,他这才提着枪,背着弩和钢叉离去。 也就是他力气大,一般人同时拿着这么多装备,还真搞不动。 加起来也有六七十斤重。 力气小的人,别说打猎了,单单是背着这些东西爬山,都要累得气喘吁吁。 余秋堂沿着山脊继续爬升,看到上面地势比较高,又有一块凸起来的岩石,便爬到岩石上观察四周地形。 待看到三四里外,有一处相对平整的山坡,周围只有稀稀疏疏的树木,远远看起来像是中年人头顶的一块斑秃时,他露出满意的笑容。 果然不出所料。 刚才他就在想这个问题,这些狍子聚集此处,喝水时跑到小水潭,那补充盐分在哪里呢? 很显然那个小水潭是淡水坑,无法满足盐分需求,而附近的山脊都是土,也不可能有盐分。 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附近肯定有盐碱地,这些家伙就是围绕着盐碱地在繁衍种群。 果然,他看到几里外就出现了。 盐碱地形成原因很多,基于形成过程,面积大小也不定,盐碱浓度也不定。 若是盐碱度较低,部分耐盐碱植物会先行生长,起到一定中和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周围开始慢慢由远而近出现植被,最后只剩下最核心的位置,其他都会被植被覆盖。 此刻,正有一直肥嘟嘟的母狍正悠闲舔舐着盐碱地旁的苔藓。 他大概预估下距离,应该在一百五十米开外,若非是视力强于一般人,看不了这么清。 不过,虽然能看清,考虑手里的枪准心太差,他犹豫后没有动手,而是从岩石上溜下去,悄咪咪以灌木丛为遮掩,朝盐碱地摸过去。 根据先前经验,这把枪要保证准心,起码要在猎物五十米范围内,要不然很难预估出准确点。 一边挪动,一边慢慢靠近,他的声音很轻微,又在逆风方向,已经来到的盐碱地边缘,那只狍子还没反应。 余秋堂找个凸起的位置爬下来,瞄准狍子,就要扣动扳机。 然而。 就是要扣动的下一刻,他忽然看到母狍子后面的小灌木从里,露出两只小小的狍子脑袋。 看样子,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余秋堂手指动了又动,无奈叹息声,将枪重新放回地上。 他遇见最不想遇到的事。 这只母狍子正在哺乳期,后面还有嗷嗷嗷待哺小狍子。 猎人有猎人的规矩,不捕杀怀孕和哺乳期的猎物,是最基本的操守。 尽管猎人里有特别心硬者,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猎物,都逃离不了他的屠杀。但大部分猎人都保持着对生命本能的敬畏。 就像是人吃鸡鸭牛羊,那是因为生物的本能需求,但正常人不会因为觉得它们没有任何情感,而是随意虐待。 猎人以大山为生活依靠,就要保证大山里的生灵生生不息,若是涸泽而渔,将怀孕和哺乳期的生灵屠杀,就相当于是损伤了后续发展。 若是做了,是会被人不齿的。 余秋堂自然不会这样做。 他趴在灌木丛继续等待着,十几分钟后,那只母狍子心满意足离去,走的时候,三只小狍子从灌木丛里跑出来晃了圈,然后又欢快钻了进去。 半个小时。 一个小时。 除了偶尔跑过去个野兔,再就是树上各种鸟叫,盐碱地边上再没有狍子过来。 又是一个小时。 天更冷了,余秋堂没办法,只好换个姿势,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看看看手表,都马上七点了。 他再次看向盐碱地,想着如果半个小时内没有收获,那他就准备回去,明早再过来碰碰运气。 就在这时,他眼前一亮。 两只公狍子出现在盐碱地边,看样子很悠闲,完全没意识到有人等它们,等的花儿都谢了。 (本章完) 第83章 关系浅,不分狍肝 第83章 关系浅,不分狍肝 余秋堂趁其中一只低头舔舐苔藓正欢,直接一枪送进腹部,狍子仿佛是被雷击了,摇摇晃晃挪了几步,瘫倒在地上四肢乱蹬。 身下有鲜血流出来。 余秋堂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提着枪就朝那边扑过去。 这时候躲避已没意义。 两个狍子一个倒地,另外一个转身就朝后面跑,一下子钻进灌木丛里。 几十米的距离,余秋堂是撒开欢子追,也就十几秒便到了对面,他只是扫了眼地上狍子,确定它已经没有逃跑希望,便直接跟着跑进灌木丛。 这块灌木丛野物少,灌木基本没受到影响,还是保持着原来的自然生态。 狍子进去没关系,人家身体灵活,遇见阻挡直接跳过去。 但余秋堂可没这种能力。 荆棘会直接将他拦祝 他只能尽量寻找分布不密实的地方,用钢叉扫开荆棘摸索前行。 但很快,前面直接就没路了。 若是继续走,必须要将小灌木全部搞掉,要不然过去后,狍子搞不到,他先要掉一层皮。 他只能停下脚步,四处看看,找到一块石头垫在脚下,尽力伸长脑袋朝前四周观望。 忽然。 他在一个小树旁边看到只狍子的头,它正睁着清澈的大眼睛,也是四周打量,主要还是看同伴死亡的方向。 好吧,你小子有活路,也不走是吧。 傻狍子 “嘭1 隔着灌木丛,余秋堂一枪送进狍子的脖子,狍子转头跑了两三步,一头撞进灌木丛里。 余秋堂这才长舒口气。 狍子果然是猎物里最笨的,也最容易捕杀,硬是靠着自己蠢笨,差点被捕杀灭绝。 其实这也不能怪它们,生物进化很多时候没想到人类这个特殊存在,往往他们进化,都是为了适应自然界。 人类是自然界的一个bug。 就以老虎为例。 作为百兽之王,他占据着食物链最顶层,按理说是无敌的,影响他繁衍的只有食物多少,和自身生殖能力。可是遇见人类,它们的强大开始打起引号。 有个更有趣的例子是虾的进化。 理论上,虾能进化现在的模样,已是相当完美,它们具有很坚硬的壳,可以将头等柔软的部位全部藏进头里。 这样的话,一般以虾为食物的天敌,往往因为搞不掉它的虾壳而放弃,而能轻易破除虾壳的动物,又不会以虾为食物,所以虾才能存活几亿年。 可虾万万没想到,世界上出现了人类。 人类能轻而易举破开虾壳,而且人类还特别喜欢吃虾。 人类很多行为习惯,并不符合自然规律。 打了虾一个措手不及。 很多地方的虾,就是这样被人类吃个干净。 狍子自然也符合这个原理。 它们之所以会回顾,是因为它们生存环境和习惯限制,理论上,如果一只狍子被捕杀,食肉动物就会满足,不会再想去想第二只。 但人类就是这么狡猾。 它们要的可不止是一两只。 身份决定立场,余秋堂破开荆棘,将狍子提着出去,和另外两只绑在一起。 狍子体小,两只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公斤,对余秋堂并没增加太多负担。 有了这两只,算上前面两只,那这次入山就算得上收获颇丰,一只能卖个几十块,就算给张甲申一只,剩下的也能小赚一笔。 晚上好好歇歇,明早起来早点再碰碰运气。 看能否将战况继续扩大。 余秋堂提着狍子回来时,远远看到余秋江站在一处高坡上张望,神情很是焦虑,直到看见他的身影,这才放松。 等余秋堂回去,看到又是两只肥肥的公狍子,坚守阵地的两人自然很喜悦。 “神了,堂堂,你可真是厉害了1王浩峰正趴在地上点火呢,吹得一脸的黑,满头的汗水。 “还行,你如果实在佩服的话,可以申请当我徒弟,我来教伱埃”余秋堂将东西放下,舒展着筋骨。 能拿的动是一回事,身体劳累又是另外一回事,紧张加体力消耗,他委实有点腰酸背痛。 王浩峰闻言,也不生火了,直接跑过来帮余秋堂开始捏肩膀,“行啊,堂堂师父,我就当你徒弟,您老人家可要好好教我啊1 “你来真的……右面肩膀,对对,再大点力气手上用点劲……行,就这样1 余秋堂本是开玩笑。 “那可不来真的嘛,要是我能有你这种本事,还愁过不好日子,娶不到大姑娘做媳妇啊,怎么,你愿不愿意?” “哈哈,行啊,你要想学,我以后带着你,慢慢给你说,”余秋堂当然也希望好哥们能过的好些,他愿意学,自然也不会吝啬,“不过,要做个好猎人,你这性子可要收敛收敛,毛毛躁躁,是不适合做猎人的。” “都听堂堂师父的,你说什么我听什么1 “哈哈~”余秋堂也乐了。 王浩峰就是这点好,性格开朗,能开得起玩笑,又没城府,本事是没多少,但做朋友和哥们,却是最合适不过。 “那赶紧点火吧,一会天黑了,山里就会变得更冷,而且还要防着野兽。” 余秋堂将王浩峰赶了过去。 他起身将周围又清理一番,确定火星不会溅射到上面。 山林里点火规矩很多。 首先就是要选在背风处,千万不能被风将火苗能吹走,选择的柴火也要硬朗,可千万不能是干草或者藤蔓,这些东西同样容易带着火焰飘走。 点火前,周围要准备土壤,防止火焰太大,关键时可以用土压。 还有就是点火周围的杂草树叶也要清理干净,即使有火星子溅出,也不会引燃周围。 当然,如果有可能,尽量不要在山林点火。      水火无情,再怎么小心,也可能出现意外,阴沟里翻船的事多着呢。 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余秋堂这才挨个看看狍子,扯过其中相对小的一只到火堆边,“来,我们晚上烤着吃这个。” 余秋江一愣,“要杀这只狍子嘛,你不是说,害怕将豺狼引过来,又不怕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看着这么好的东西干瞪眼,啃馒头,我个人觉得很不爽,你们呢?” 余秋江一愣,王浩峰哈哈笑道:“就是就是,怕个球啊,我们三个大男人有啥怕的,再说了,我们不是还有堂堂嘛。” “你以为他是神啊?” “哎哎,江哥,虽然我也很尊重你,可你要是这样看低我师父,那我可就不高兴了。” “……” 余秋江懒得理余秋堂的狂热粉丝,继续同余秋堂说:“确定没事,你不是上次说这山里的生态出了问题嘛,万一下来个猛兽咋办?” 余秋堂笑笑,“有火堆护着,我们手里还有枪,有弩,很难碰到真正的危险,若真是有狼群下山,我们也有一战之力。“ 余秋江看余秋堂如此坚定,也就没再反对。 余秋堂则是从绑腿里抽出短刀,轻轻吹口气,然后慢慢划开狍子的四肢,用袋子垫着,在王浩峰的帮助下将狍子皮剥下来。 随手将皮丢进袋子。 狍子皮不说没用吧,但也不稀奇,卖不上什么价钱,远远不如鼬科动物的皮毛值钱。 “还不知能不能将血放干净。”王浩峰在旁边摩拳擦掌。 余秋堂却不急着放血,而是看了余秋江一眼,“江哥,我记得你说你眼睛时常不舒服,视力大不如以前?” 余秋江点点头,“嗯,一直盯着火,太热又太亮,看的时间久了,眼睛就伤到了。不过也没啥事,打铁的都这个毛病,习惯就好。” “给你吃个宝贝。” 余秋堂也不再啰嗦,短匕插入狍子身体,直接将狍肝取出来,放在手心一切为二,一半给秋江,另一半塞给王浩峰。 “这……”两人看着手里的生肝都不知所措,虽然平日吃肉少,但也没到饥不择食,看到生肝子就直接嚼的地步。 “吃吧,这个能吃,你眼神不好,吃点狍肝有效果,”又对王浩峰说,“你也吃个,想做个好猎人,眼力很重要,要不然野物躲起你也看不到,多吃吃这个,有好处。” “碍…这个真吃啊?” 王浩峰接过狍肝,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没吃过生肉,何况是生的肝脏。 “你们啊,真是不知这东西的好,”余秋堂看两人都有点犹豫,用刀将王浩峰的肝割一小块放进嘴里,边嚼边说,“你们是不知道,真正的猎人,一般是不会给人分狍肝吃的。” “这东西很稀奇嘛?” “你知道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这东西能提高人的眼力,猎人的眼力最是重要,可不得多吃这点玩意。 我还告诉你,只有和猎人关系极好,或者是受猎人尊重的人,才能吃到猎人的狍肝。” “原来是这样埃” 王浩峰看到余秋堂将填进嘴的狍肝嚼烂咽进肚子,又听他这样说,便将狍肝一股脑填进嘴里,嘎吱嘎吱嚼起来。 余秋江也紧跟其后。 两人试着嚼了两下,口感倒是挺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涌入鼻腔的血腥味,便本能地想呕吐,但又觉得对不起余秋堂,最后只能使劲下咽。 半个狍肝,硬是让他们都吃出了一身汗。 余秋堂自然知道他们的感受,便笑着解释:“这东西就是生吃有用,若是煮熟或者烤熟,效果会打折扣。 所谓良药苦口嘛。 放心,多吃几次就习惯了,尤其是你,峰子,要做好一个牛逼的猎人,生吃肉是最常规的动作,并不是每次你都有机会和环境去点火。 我们现在是在半山腰,又是混交林这种树木比较稀的地方,危险性不大,若是到桦树林或者松柏林,就不能点火,这些木头容易燃烧,一旦点着就可能引发火灾。” 看余秋堂说的比较严肃,余秋江不禁点点头。 王浩峰擦去嘴角渗出的血水,也是郑重答应,以后一定好好锻炼生吃能力。 他这副模样,倒让余秋堂忍俊不禁。 解决掉狍肝,余秋堂看王浩峰先前烧的水开了,便让几人的水壶都灌满,然后重新加入冷水开烧。 这次火比先前旺,不大会水便开了。 余秋堂将狍子肉切成几份,直接扔进水里,煮了一会儿,把肉捞出来,从背包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调料。 撒上一把盐,一把胡椒粉,一点辣椒和姜粉,转转手中的狍肉,自己先是用刀割点放进嘴里,边嚼边点头。 看王浩峰在旁边香得差点口水都流出来,这才用刀将手中肉一割为二,给王浩峰一半,另一半递给余秋江。 王浩峰接过肉,想着余秋堂吃得那么带劲,味道肯定好的不得了,便直接咬了一大口,可使劲一嚼,才发现肉里竟然还有血水渗出,顿时嘴里又冒出一股淡淡的腥味。 若不是其他调料遮掩,还真有点绷不祝 他才想起来,这狍子不像村里杀的猪,先放血,再洗净,最后煮熟,狍肉的料理只是过了一下热水,等于还有七成生。 但转念一想,刚才还吃了生狍肝呢,这点儿生肉又算什么? 尽管吃就是了。 心情一变,细细嚼了嚼,那股腥气逐渐变淡,反而有种特殊的风味。 典型的越吃越香。 “可惜了,现在没有酒,”余秋堂觉得哪里有点美中不足,仔细一品味,这是没有酒埃 “要是现在一口烧刀子,哪怕是最烈的头茬都行,一口酒,一口狍肉,那滋味啊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美得很1 “哈哈,堂堂,你看看你说的啥话,搞的好像你会喝酒一样,你平日里滴酒不沾,上次让你用筷子舔舔,你脸就红的像猴屁股一样。” 王浩峰毫不犹豫地揭穿哥们的想法。 余秋江也咧嘴笑笑。 王浩峰说的没错,他认识的余秋堂就是这副模样。 西北人酒量说比不上全国最强的几个地,但也是相当猛,家庭聚会常常是用碗喝,余秋堂作为正宗的西北汉子,前辈子喝酒那叫一个窝囊,还不如随便拉出个娘们。 但。 这种事只是发生在年轻时,等他后面成为巡山员,每日一杆枪,三只狗走在大山里的,不抿口酒,总觉得心里冷的慌。 临行前,米雅丽会特意帮他酒壶里灌三两酒,可以解馋,又不至于喝醉。 (本章完) 第84章 救治,老猎人! 第84章 救治,老猎人! 狍子体重大概在三十斤到八十斤中间,也有个别狍子长得很大,能到九十斤开外。 三人吃的这只就比较小,不到五十斤,去掉一些乱七八糟的下水,能杀出三十斤左右的肉。 也就吃了四五斤的模样。 三人有说有笑,等肉吃完,又每个人喝了点煮肉的水。 依然很腥,不过余秋堂说营养都在煮肉水里,倒掉就是浪费。 真正喝进肚子,反而没那么难受,有股满足感,身体开始热起来。 渐渐地,月亮越来越高,三人都有些困了。 余秋堂提议三人换着睡觉,必须同时留两个人看守着火堆,警戒其他野兽过来。 考虑到前半夜风险小些,暂时让余秋江和王浩峰值班,他趁机补觉。 两人自然没有意见。 安排好后,余秋堂靠着岩石进入睡眠,很快就进入梦乡。 要说这年轻的身体就是好呢。 闭眼就能睡。 前世年龄大了后,睡眠质量差的要死,几乎每晚上都是好不容易睡着,轻轻被什么一吵,就又重新会醒过来。 前半夜还好,后半夜就可能再也睡不着,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天亮。 余秋堂这会睡觉时,手里依然握着枪,保证有风险时能第一时间开枪。 这都是血的教训。 野兽的速度很快,错失先机,往往连个拿枪的机会都没有。 余秋堂感觉自己只是刚闭眼,就忽然听到一声枪响,他下意识睁眼起身,手已扣在扳机上。 “什么声音?1 王浩峰和余秋江也是被惊到了,比余秋堂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道啊,我们也是刚刚听到。”王浩峰本都有些昏昏欲睡了,这下也被吓得彻底清醒过来。 余秋江也点头,肯定了王浩峰的话。 余秋堂拉开袖子看看电子表,不由一愣,他还以为没睡几分钟呢,没想到已经凌晨两点多,他这一闭眼就是三个小时。 感情是这两位看他辛苦,也就没有喊他起来。 “把火挑大一些,峰子,江哥,注意听周围声音,有异响给我说。” “知道了。” “好。” 两人就像是余秋堂的两个偏将,言听计从,指哪里打哪里。 余秋堂跳到岩石上面,举目远眺,看了一整圈,并没有看到啥异常,正在纳闷,忽然身后传来一柱光芒。 来自于后方橡树林。 “小心点,峰子给火堆里多丢点柴,一定不能让火灭掉,江哥拿起弩,做好准备,暂时还不知啥情况,只能等等看。” 两人纷纷点头。 “堂堂,会不会是其他猎人在附近?”王浩峰小声问。 余秋堂摇摇头,“不好说,成熟的猎人肯定不会选择这种时间捕猎,晚上一两点正是人最疲乏,夜行动物精力最旺盛的时候。 再说,人到晚上视野受限制,白日里都看不到的猎物,晚上就更难看到,而很多野物又善于潜伏,行动没有声音,人类劣势太大。 打猎不就跟打仗一样,我们和野兽互相是敌人,我们在想方设法捕杀它们,它们自然也是千方百计想逃脱或者反击我们……” 余秋堂一边小声给王浩峰讲经验,一边竖起耳朵仔细分辨声音,刚才那道光芒一闪而逝,仿佛是突然被熄灭的烛火。 大概率是手电筒。 这么说,这山里有个猎人肯定没错,就不知是愣头青不知道山中风险,还是知道风险但就是胆肥,不认这个邪。 “有人嘛?1 就这时,寂静的夜里突然传出一声男人的喊声,“帮我一把,来帮我一把1 “是人1王浩峰喊道。 余秋堂点点头,听声音应该年纪还不轻,起码在五十开外。 “过去帮他吧,可能受难了1王浩峰就准备向前跑,却被余秋江一把拽住,下意识一挣扎,“干嘛啊,没听到有人喊救命。” 余秋江放开他,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你知道里面是什么人?” “啊,啥意思?”王浩峰不解,看余秋江不回答,转头又看向余秋堂。 余秋堂面色慎重,火光下他的表情阴晴不定,许久,这才朝黑夜里喊了声:“我们不方便过去,你若能过来,我们帮你1 “真的有人啊,”那声音充满惊喜,“我受伤了,爬不动了。” “听到没,他受伤了1 王浩峰这次什么都不顾上了,从火堆里抽出一个半截燃烧的木棒做火把,就朝声音处跑去。 余秋堂无奈摇头,对余秋江说:“江哥,伱跟着他一起,如果确实有人落难,一起将人带回来。” 余秋江也很无语,但没办法,只好跟着一起去了。 余秋堂并不是不想救人,而是这大山里,还是这样的夜晚,救人真的风险太大。 对方可是有枪啊,谁知道是什么身份呢。 这年头盗猎,盗伐树木者多的是,很多都是亡命之徒,手里带着家伙,一言不合就能朝人心窝里捅。 他正是见得多了,才觉得要慎重。 就算需要帮忙,也不缺过来这段距离和功夫。 离开火堆和好不容易才猎到的猎物,跑进黑漆漆的树林里,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余秋江虽然进山的经验不多,但因为少时命运多舛,对人有种天然的排斥和警觉,不用余秋堂提醒,他就立刻能理解。 可王浩峰这孩子,就没有这种意识。 他从小吃百家饭长大,周围遇见的都是好人,大家都对他相当照顾,所以他潜意识里,也希望多照顾和帮助别人。 看到有人落难,哪能忍得祝 余秋堂虽然觉得他太单纯,但却又很欣慰,或许也正是因此这家伙一腔赤子之心,才能被自己当作永远的好哥们。 “呲啦啦~” 林间传来急速的脚步声,王浩峰背着个人率先跑出来,后面跟着余秋江。 余秋堂一直等三人回到到火堆,仔细辨认,确定周围没有异常声音和气息,这才从岩石上跳下来。      “堂堂,这大叔受伤不轻埃” 余秋堂蹲下身子,仔细查看被救回来的人,只是快速扫眼,他眉头也皱起来。 王浩峰说的没错。 这个大叔身体侧面仿佛是被什么利器划开十几公分一道口子,深可见骨,稍微再深点,他的五脏六腑就会从侧面掉出来。 也不知流了多少血,衣服早被血浸透,混着地上泥土,人仿佛从刚泥泞里捞出来的尸体,简直惨不忍睹。 “怎么办,堂堂?1 王浩峰将人放下,在火光的映照下,他才看清楚救下的是个啥样的人,自己也被吓了跳。 余秋堂也是有点无措。 救人不是他擅长的事,也没在业务范围。 他现在也搞不清楚这人内脏有没伤到,更是不知如何给他止血。 这要是平地上,还能想办法送到医院。 但这半山腰,要是就这么折腾下去,怕是没到山脚,剩下的半条命就要被折腾掉。 “我试试吧。”正在一筹莫解,余秋江突然说道。 “江哥,你会缝伤口?”余秋堂快速回忆一番,记忆里没余秋江施展过这项技能。 即使后世医疗水平发展到全民普及,普通人也最多只会做点基础急救,远远还没到能随便拉出个人,就能帮人缝伤口的境界。 “没给人缝过。”余秋江返回去,打开他的包,竟然神奇地从里面翻出针线。 看余秋堂和王浩峰都是一脸惊讶,他又补充道:“给狗缝过。” “……” 余秋堂无语。 但他此刻也没办法,这大叔若不及时处理,怕是真坚持不到明天。 想到这里,也就顾不上再说啥。 自己不会,那就不瞎逼逼,看着别人做就是。 只见余秋江将三四厘米的针放到火上反复烧烧,擦去针上熏出的烟灰,穿上白线,对大叔说下忍着,便开始缝起伤口。 大叔这会已经流血的流的有点迷迷瞪瞪,感觉和打了麻药的狗没啥区别,一动不动,任凭余秋江摆弄。 余秋堂开始还担心,但看到余秋江缝的针口竟然细致而紧密,完全不亚于卫生院的医生,这才放下心。 心中对余秋江多出几分尊重。 没想到这位五大三粗的铁匠,竟也有这种细致手艺,既有百炼钢,也能绕指柔,综合性人才。 余秋江的速度很快,不到五分钟伤口就完全缝好,他打了个结,用刀割断剩下的绳头,在末端打个小结。 “给撒点消炎粉的吧。” 余秋堂从包里翻出消炎粉的瓶子递给他,看余秋江将药散在伤口上。 “行了,只能处理这个样子,能不能坚持到明天,就看他的造化。” “是啊,等天亮我们就带他下山,”余秋堂点点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无奈摇头,“这大半夜的,他伤口又刚缝上,不适合搬运。” “就是。”余秋江走到旁边,从水壶里倒水洗手,缝伤口的时候,沾了一手的血。 余秋堂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盖在大叔身上,看着大叔惨败的面容,只能默默希望他能抗的过去。 王浩峰刚才帮不上忙,这会看搞完了,凑过来仔细看着大叔,“也不知这大叔是干嘛的?” “能干嘛的,不是巡山员,就是猎人呗1余秋堂坐在火堆旁,突然少了外套,身上立刻感到一股冷气,冷的他瑟瑟发抖。 “为啥啊?” “你看看他右手的户口,食指和大拇指,是不是有多老茧?” “我看看……没错,确实老茧不少,但这能说明说明呢?” “说明他习惯用枪,这种老茧就是长期摸枪磨出的痕迹……如果还不信,你看看他的裤腿,是不是比胳膊白很多?” 王浩峰按照他的吩咐掀开大叔裤腿,又看看手臂,发现还真是,手臂的皮肤红中带着黑,而且看起来很粗糙,腿上的皮肤就很白。 “这又是为啥?” “你看看我,”余秋堂伸出自己的腿,“我们长期在山里走,最怕蛇和虫子从裤腿进去,所以不管天多热,永远都会将腿扎得很紧,不管风吹日晒,都搞不到腿上。 相反,胳膊虽然也可能被虫子咬,但若是完全遮住,行动就会不便利,另外处理猎物时,为防止血液溅到胳膊上,我们会潜意识将袖子卷起来,对,你看看江哥,刚才卷起的袖子还没放下呢。 大叔脸比一般人要红,那是高山紫外线照射太久的缘故,不走山的人也有红,却不会这样发黑。而且大多数人都是腮红,这位大叔却是满面红,一直红到领子里……” 余秋堂也就是简单说说判断。 事实上,他对猎人的感触,根本不需要这么复杂的判断,猎人身上会有什么气质,他几乎一眼就能看出来。 毕竟前世见过的猎人没有一百,起码也有七八十。 再说大半夜跑深山,不是猎人就是巡山护林的工作人员,要么就是盗猎或者盗伐,这个大叔看面向很慈祥,大概率不是个坏人。 而附近的巡山员,他前世基本都认识,也没听说有这号人物。 排出种种不合理,那剩下的答案就是唯一答案。 王浩峰仔细看看自己,又看看大叔,这才相信了余秋堂不是平白无故,便叹息道,“这大叔也真是,这么大年龄,一个人来山里,出个事情都没人管1 余秋堂闻言,看了眼老人身下压着的一个包,摇摇头,“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 王浩峰不懂了,“这你又咋看出来的?” “他身上没有带水壶,没有带枪,甚至没有很多基础的用具,那说明在其他人身上,他总不能是空着手跑到山里的吧?” 王浩峰一看还真是,转念脸色就变得不好了。 “妈的,大叔既然和其他人一起,那大叔变成这个样子,那其他人呢,该不会是跑了吧?” “你说呢?”余秋堂淡淡地说。 这种一起围猎,遇见紧急情况,各自逃散的人不是少数,甚至有时候为了某种好东西,队伍里的人,还彼此会使绊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召集王浩峰和余秋江为伴,而不是找陌生人的道理,他要保证两件事。 其一:他受伤或者遇见危险,身边人不会放弃他。 其二:身边人有危险,他会因为感情而没有任何犹豫,拼尽全力去救对方。 (本章完) 第85章 朝心窝子里捅刀子 第85章 朝心窝子里捅刀子 王浩峰得知大叔是不是一个人,顿时更显义愤填膺,不住埋怨和斥责,倒整得好像是他受到背叛一样。 余秋堂知道他脾气,也没有什么意外。 余秋江则是对王浩峰不太熟悉,没想到这家伙还有这种情怀,看他的眼神也温和很多。 “放心,堂堂,作为我的师父,你哪天摔断腿,或者野兽顶破肚子,我肯定不会丢下你,一定把你搬下山去。” 觉得只埋怨别人不够过瘾,王浩峰还特意拍拍余秋堂的肩膀,示意他放心。 “那我倒是谢谢伱了。” 余秋堂对这种带诅咒的关心只能撇撇嘴,这会也理解了余秋江的心情,和一个二愣子,有什么计较的意思呢。 出了这档子事,余秋堂让两人休息,他们也不愿意了,三人便围着火堆,一边查看大叔伤势,一边随意聊着。 余秋堂开始担心有什么野兽会闻到气味过来,但一直到后半夜也没个踪影,这才安心。 凌晨四点多,月光照在地上的影子越来越浅,东方出现鱼肚白,山林里早起的鸟儿已开始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嗯……哼~” 随着一声痛吟,大叔终于苏醒,他睁了好几次眼睛,才勉强将厚重的眼皮张开。 挨个将三人看了遍,然后又重新闭上。 “哎……” 王浩峰刚要说话,被余秋堂一把抓住,对他摇摇头。 王浩峰不懂,但却很听话,又重新保持沉默。 大概过了几分钟,大叔再次睁开眼,这次眼神里多出几分活人的神采,他再次挨个将三人看了一遍,最后眼神停在余秋堂身上。 “是你们救了我?” 余秋堂笑笑,指指王浩峰,“对,就是这位将你背回来,”又指指余秋江,“而这位,帮你缝了伤口。” 大叔想点头,但因为躺着所以没成功,便只好对两人分别眨巴眨巴眼睛,露出感激的笑意。 “辛苦你们了,我在荆棘里趴的时候,想着我老柳可能要交代在这里了,后来看到一丝火光,还以为是幻觉呢,没想到是真有人。” 余秋堂笑笑,“也是碰巧了,这就是缘分,柳……大叔你觉得咋样,你流了很多血。” “死不了”大叔笑笑,虽然脸色有点苍白,但笑意却很饱满,看来他也是个性格爽朗的人,“我在山里跑了大半辈子,比这重的伤不知经历多少次……” 说着说着,他却突然脸色变得黯淡,“再说了,身体上的伤口,哪有心里伤口更伤人。” 余秋堂没有接话。 大叔自然有他的故事,如果想说,那就听听,不想说的话,那也是人家的自由。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啊,能碰到你们三个小伙子,还是三个热心人,是我老柳的运气,我就说人要行善积德,给自己攒点福报,这不,我的福报不是来了吗。” 余秋堂笑笑,看大叔脸色苍白,道:“大叔你多休息,等天亮后我们想办法抬你下山,对了你是哪个村的?” “老柳林村。” “那么远,那你怎么会跑到猴头岭这边呢?”余秋堂很是意外。 老柳林村是清泉镇最边缘的一个村子,离王家村接近十五公里,这个村子他前辈子只去过一次,还是某次在山里出点事情,不得已过去。 “还不是为了搞点年代长点的党参嘛。” 老柳叹息声,解释道:“不瞒你们说,我除了走山,还是个赤脚医生,我们老柳林村那个地界,离镇子都有十几公里,出山进山很不方便,所以村里人生病啥的,根本不可能去镇上的卫生院。 我呢,就是他们唯一的念想,也是村里唯一的郎中,大大小小的病,基本都来找我看。 可我虽然可以诊断,可治病却需要药啊,我们那边靠近是狗尾巴岭,你可能不知道,那就是个石头山,很难长出好药材。 这不,我将那里附近都转遍了,已很难找到足够的药材,这不才慢慢摸索到你们这边了嘛。” 余秋堂没想到,这老头竟然不只是猎人,还是个赤脚郎中,这是一种后世逐渐被制度和法规取缔的职业。 早些年,正如老柳所说,很多村子比较偏远,不可能去城镇找医生,所以村里或者几个附近的村里就会出现一个这样的郎中。 说是赤脚,不仅是因为他们没有正规的医师资格,更多则是彰显他们的不容易。 很多赤脚郎中每天要走很多人家去看病,草鞋很容易损坏,有时候就不得已会光着脚,所以也就被称为赤脚郎中。 这种医生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他们医疗水平在普遍不发达的情况下,填补了老百姓看病的空白,所以很有积极意义。 但要说他们的医术,却也存在一定局限性。 很多时候,他们也会采取一些偏方,并且在用药的时候为追求治愈效果,会剂量偏重,这些都可能导致病人出现问题。 王家村就有一位赤脚医生,晚些年给别人看病,一针下去,老太太当场魂归天堂,医生就被拉去关了七八年才放出来。 但总体来说,大山的人们还是很感谢这些赤脚医生,他们以极低的要求,极大的维护了大家的身体健康。 至于党参,是一种这边生产的药材。 野生的党参年份越久,效果就越好,年份短的不怎么值钱。 王浩峰在旁边突然问道:“柳叔,你这么大年龄,就算采药,也不能一个人进山啊,你看这多危险,要不我遇见我们几个,你不得将自己交代在这?” 余秋江瞥了眼王浩峰,感觉自己刚才对这小子积攒的一点点好感,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不会说话,也没人当你是哑巴埃 果然,老柳听王浩峰这样一问,刚才温和的脸色突然变得有点难看。 “不说这个,不说这个。” “有啥不能说的,你告诉我,是不是和你一起来的人,把你给抛在这里,自己跑了?” 王浩峰可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老柳微微一怔,看着王浩峰的眼神充满愤懑和不平,知道他是一番好意,忍不住笑笑,“好吧,其实我们一起来的有三个人。      一个是我徒弟,还有一个是求我治病的人,结果我们被野猪冲散了……” “是冲散了,还是你被丢下了?” 老柳又是一怔,无奈地对王浩峰说,“你这小伙子,还真是眼光锐利,没错,当时我们碰到一个野猪群,有六头野猪,两大四校 我根本没想到这个海拔能碰到这么多野猪,按理说不应该碍…你们有没有觉察到?” 余秋堂想起前段时间遇见的豺,便点点头说:“没错,我也觉得有点问题,先前我们在下面的橡树老林里就遇见一群豺,那家伙这个季节,按理说也不该出现。” “嗯,那就没错了,根据我这么多年在走山采药的习惯,我觉得这山要出问题了,野兽的活动范围一般不会变化,除非他们的生存本身出现危机…… 哦,看我说这些干嘛,看你们都是猎人,这些事情都比我门儿清。” 余秋堂和余秋江都点点头。 王浩峰本还想听呢,看两人都点头了,也不好意思继续追问,那样显得他很笨很傻。 “因为野猪出现的太过突然,我就想着从后面绕开,没想到跟我一起的人,看到其中一只小野猪崽落单,就不顾我阻拦,非要去偷抱……” “蠢货1余秋堂也没忍住,直接爆出一句粗口。 他就是最烦这种害人精。 山里的规矩不懂,手又欠,还不听指挥,害人害己。 所以无论是带着侄子还是王浩峰进山,他都要反复强调在山里要尊重规矩,切不能胡乱来。 也正是为防备这点。 “可不是嘛,”老柳说到这里,也是相当郁闷,“后面的事情,可以想象到,那野猪多灵敏的嗅觉,多快的速度,我们哪能赶得上。 结果那小子看情势不好,转身就跑个没影,我为了让小徒弟能跑掉,主动吸引野猪,虽然最后侥幸爬上树,却还是被野猪獠牙划破了左肋。” “你不是有枪嘛,你咋不拿枪打野猪?”王浩峰不解地问。 “你咋知道我有枪?” “嘿嘿,当然看出来的,”王浩峰将余秋堂教他的东西又给老柳说了遍,老柳听完笑道,“你说的没错,我以前确实用枪,但从去年冬天开始,我这条右臂出点问题,就再也不能用了,这次出来只有我徒弟带了枪。 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狼狈,野猪虽强,却强不过花生米,只要能放倒两只老的,剩下几只小的就好说…… 唉,可惜啊,老了,没想到在山里走了大半辈子,临到头竟然被野猪给拱成这样,说出去我都觉得丢人。” “这倒也是。”王浩峰点头,很理解。 “倒是个屁,”余秋堂一个没忍住,拍拍王浩峰脑袋,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人家老柳只是谦虚下,给你一把刀子,你也不客气,就朝人家心窝里捅。 “哈哈~你这个小伙子倒也爽快,不碍事,我就喜欢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不曾想,老柳听到王浩峰这样非但不怪他,反而心情更好,“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弯弯肠子多的人。” “和我一样啊,老柳,我也是这样。”王浩峰找到了知音,非常高兴。 余秋堂摇摇头,既然老柳没意见,他也不再说啥。 就像老柳说的,王浩峰性格直爽,有时候看似不会说话,但只要和他相处久了,却都会喜欢他。 要不,他怎么能在村里吃百家饭,又得到大家认可和喜欢呢。 几人说着,月亮渐渐落下树梢,东方开始出现太阳的红晕,这是要大亮了。 余秋堂让两人看好老柳,自己提着斧头砍了一些树枝,回来用绳子编制一个简易的担架。 尽管老柳还想坚持着走下山,不想麻烦余秋堂他们,但余秋堂通过对伤势的判断,认为老柳老老实实被抬下山,才是最大的不麻烦。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能在茫茫大山里遇到,就是缘分,迷信点说,也是老天给他们积攒福报的机会。 今日帮了别人,若他日自己出现问题,才可能被别人帮助。 只要是在大山里行走,谁也难保证,自己就永远不可能受伤,出现意外。 幸好,以前做巡山员,就做过很多次救援活动,扎临时担架难不住他,三下五除二,在王浩峰的帮助下,担架就完成了。 经过商量,由王浩峰和余秋江抬着的老柳,余秋堂则是负责搬运猎物,三人披着清晨的阳光,踩着小草上的露水,平稳下山。 余秋堂其实还有点遗憾。 本来还准备今早再搞一波呢,好不容易来到这里,能多搞一只就是一只,一旦拿下去换来的都是钱。 但现在既然遇见老柳,也就没法说其他了。 人命大于一切。 老柳只是简单的缝住伤口,防止流血过多,但这样处理到底科学不科学,余秋堂倾向于不乐观。 这点老柳本身就是大夫,自己心里也清楚。 抬着个病人,又是下山,三人的速度提不起来,从早上六点不到一直走到下午一点多,才终于来到山下。 三人都是饥肠辘辘,又热又累,满头的汗水。 老柳非常感动,一路上说了很多感谢的话,还不住埋怨自己带来的人,相比之下,余秋堂这三个陌生的好心人真是难得。 三人先回到余秋江的铁匠铺,暂时调整休息,余秋堂则是让王浩峰去雇个牛车或者骡子车过来,等下拉着送回老柳林村。 十几公里的路程,要是靠人抬,肯定不现实。 至于雇车的钱,余秋堂准备垫着,老柳却说他身上有钱,取出来十几块,让先用着,不够的话回去再说。 在等待雇车的间隙,余秋堂和余秋江的帮助下,快速将其他几只狍子趁机处理好,天暖和起来,不及时处理,这肉就不行了。 处理好后,让余秋江在隔壁地上洒点水,铺点柴火,肉暂时就放在上面凉着。 等解决掉这边老柳的事再说。 三点还差几分,王浩峰回来了,竟然是自己吆喝着骡子车,手里执着鞭子,空甩的呜呜作响,很是神气。 (本章完) 第86章 恩人,请受我一拜 第86章 恩人,请受我一拜 “你小子还挺能嘛,让你喊个骡子车,你直接将人车拉过来了?”余秋堂笑着说。 “那是,伱是看不起谁呢,借个骡子车有什么了不起,我的能耐可不止这些。” “行行,你厉害,来搭把手。” “来了。”王浩峰从骡子车上跳下来,和余秋江一起,帮着余秋堂将老柳抬到车上。 “真的是麻烦你们了,你们几个都是好后生啊,要不是你们,我说不定在山里都被狼吃掉了。” 老柳才经历被人放弃,转瞬又遇到余秋堂几人的热心,一时悲喜交加,心情相当复杂。 他这种眼神,依然被余秋堂看在眼里,但他思索再三,没有出声安慰。这种复杂的心情,或许只能依靠老柳自行化解。 余秋堂没出声,王浩峰却笑着说,“柳叔,你就别说这话了,我们在山里碰到你了,肯定要救你呀。总不能把你丢在山上,装作没看到吧? 再说了,救人救到底,送佛上西天……呸呸呸,你看我在说什么,反正意思就是这个意思,你也懂的。” 他帮助余秋堂将老柳放到车上后。重新跳回车辕上,想了想问余秋堂,“我一个人怕是有点儿搞不定吧。我在前面驾车,万一大叔从后面掉下来,那可怎么办?” 余秋堂笑笑,“当然是我和你一起去了,你想啥呢?就算你能行,我也不敢交给你一个人埃大叔这个身体可再不能经其它折腾,我们必须尽快而且稳当的把他送回家去。” “嘿嘿,就说嘛。” 王浩峰咧开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他拍拍车源旁边的位置,“上来坐,来和我并排坐着,我可以教你怎么驾驶骡子车。” 余秋堂没有理睬他,绕在骡子车后面,坐在车板上。 “你还是好好驾你的车吧,我就坐在这里,顺便还可以看着大叔,不至于从后面掉下去。不过你驾车要尽量稳当点,我记得去老柳林村的路途很颠簸的,车走起来估计不容易。” “瞧瞧你这是门缝里看人,把人给看扁了不是?”王浩峰佯装生气。拍拍自己的胸脯,非常不满的说,“我告诉你,堂堂,在山里打猎你是我师父,但论这驾驶骡子车的本事,你可不一定有我强。” “好好好,”余秋堂也就是随意叮嘱,并没有看不起王浩峰的意思,但王浩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彰显自己牛逼的地方,可不得好好的表现一下,怎么允许被别人看轻了。 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余秋堂叮嘱余秋江将肉看好,可不要被什么野猫或者说黄鼠狼给叼走了。 他坐在车板上,帮老柳盖好衣服,顺便查看了一下他伤势,发现还隐隐有血渗透出来,情况并不是很乐观,没有完全好转。 “逮~球!1 随着王浩峰一声高叫,骡子得到号令,四蹄蹬地,迈开健壮的步伐向前走去。 骡子的耐力不如驴,但比驴的力气大,所以人们让马和驴培育出骡子。同时具有马的伟岸和驴的坚持,除了不能繁衍后代外,几乎没有其他短板。 两三点山上已开始变冷,但到了山下,还是正热的时候,尤其是这秋老虎,更是炙烤的人浑身乏力。 更要命的是,今天还没有吹风,就连知了也在树上半死不活地叫着,路上除了个别在田地边跳来跳去的麻雀,鬼影子都见不到半个。 王浩峰开始话还蛮多,兴致勃勃地跟余秋堂请教各种捕猎和行山知识,每当他猜对,都会乐的喜出望外。 但走着走着,他便没了力气,就连说话都懒得说,保持着有气无力的姿态,即使骡子走偏,也只是有气无力举举鞭子。 “堂堂,还有多远啊?”这是他第三次询问。 “这才走了一半路程,过了这个路口,前面走几百米右转,然后一直向北就能走到他们村口。” “才走了一半,我还以为快到了呢。”王浩峰哭丧着脸。 “走你的吧,该到的时候自然就到了,你提前发牢骚也没用,再说大叔好不容易睡着,你不要把他吵醒。” “那好吧。” 就这样,骡子车继续向前,又走了接近一个小时,就在王高峰已经麻木时,余秋堂终于说道:“走慢点,上了这个坡,就是老柳林村,村口应该有碑子。” “到了啊!1 王浩峰眼睛一亮,仿佛消失的力量瞬间全部聚集回来,原地复活,慵懒的坐姿也调整为笔直,看起来还挺精神。 “到了吗?” 王浩峰吵醒了一直在沉睡的老柳,他歪着脑袋看看道路两旁,“还真是,这么快就回来了啊1 王浩峰撇撇嘴。 你躺在上面当然快,你知道我驾车多辛苦嘛,别的不说,就单说吆喝,嗓子都被吆喝哑巴了。 “真是麻烦你们了。” 老柳也找不到更好的感谢言辞,这句麻烦不知反复说了多少遍。 听的余秋堂和王浩峰耳朵都不敏感了。 骡子车继续向上,终于来到老柳林村口。 “大叔,你们村怎么在山上啊?”王浩峰第一次看到建设在丘陵上的村庄,非常好奇。 “哦,据说我们村祖先们之前都是地主的佃户,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去干活,晚上回来的又晚,往返的话很不方便,最后干脆在地头上搭起茅草屋住下来,还可以省一些干活时间。 慢慢的,在这边聚集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就发展成了个村子。所以你看我们村相对其他村子。无论是地界还是户数,都要少很多是不?” “听大叔你一说,还真是,你们这个村子感觉还没有我们一个队的人多。”王浩峰感叹不已。 老柳林村虽然和王庄村都归属清泉镇,但相差实在太大,一个王庄村估计能顶十个老柳林村的人。 幸好有提前修的上下山通道,要不出点事,还真难从山上快点下来,同样下面的东西也很难上山。 骡子车刚一进村,迎面就碰到一个大妈,她好奇打量着余秋堂和王浩峰,走出去后还转头看了几眼。 “咦,你们车上拉的是柳大夫吧?”忽然,走出一段距离的她快速小跑回来,跟着车子小跑几步,“还真是柳叔,他这是咋了?” “大婶你认识他?” “咋能不认识,不认识谁也不能不认识柳大夫吧,你说是吧,柳大夫?” “你是……” 老柳只是觉得面前的人面熟,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村里一共就几百人,他都认识,这人并不在村内。      “看你,还真是把我忘了啊,我上次头疼的厉害,就是你帮我治好……哦,你看我这脑子,我是东子的丈母娘。” 老柳稍微迟钝下,突然反应过来,急忙笑道:“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们家是在米家旺那边吧?” “就是就是,上次我来东子家看女儿,头疼病突然犯了,要不是你啊,还不知道疼多久,”大妈很显然非常感激老柳,说着说着,竟然拉着老柳的手臂,激动地说: “而且我给你说柳大夫,我那头疼的毛病可是个老毛病,先前看了很多大夫都没用,我儿子还带我去市里检查过,也没检查出个所以然。 没想到,你就是简单几副药,钱没花几个,就彻底治了根子,自从那次后,就再没发作过,你说稀奇不稀奇,你可是个好大夫埃” 余秋堂听大妈提到的米家旺,思绪早飞到很远地方。 米雅丽就是米家旺的姑娘。 一想到还有半年才能到十八岁,他就觉得很焦急。 米雅丽可是已经到了能许配人家的年龄,万一……万一他就是那个煽动翅膀的蝴蝶呢。 可即使再担心,他又不敢去过多打扰,或许保持足够远的距离,才是尽量减少蝴蝶效应的办法。 再说,以他现在的年龄,即使托人去提亲,也会被当做戏弄人,对他生出反感,那可就真没希望了。 这年头还没到自由恋爱的时代。 尤其是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也缺乏相处的环境好土壤,一旦被误解,想重新挽回形象,基本不可能。 “哎哎,大婶,你没看到老柳状况不对嘛,要聊天改天你们慢慢去聊。”老柳遇见人,看人家热情,也不好意思说告辞的话,王浩峰可耐不住,直来直去。 “柳大夫怎么了?” “你不会自己看啊,啥都不管,就拉着人说……” “啊呀,这是流了血啊!1 大妈这才注意到被余秋堂衣服掩盖下的伤口,还在隐隐朝外渗血,一下子吓得尖叫出声。 而她的喊声,吸引了旁边院子里的人,很快就有好多人从里面走出来,这些人都是村里的熟人,和老柳也熟稔,待注意到他的伤口,顿时都非常担心,也有人的跑向老柳家去找他家人。 骡子车缓慢向前,旁边跟的人越来越多。 王浩峰开始还觉得有点烦,不想让人靠近,就想赶紧将老柳送回家,可随着后面人越来越多,他发现大家眼神都很真诚,态度都很诚恳,那种关心并不是装出来的,慢慢也就改变了想法。 能被这么多人尊敬,说明老柳平时在村里确实很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里都有一杆秤,谁好谁坏,清楚的很呢。 又朝前走了一截,就看到远处呼呼跑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壮汉,身形魁梧,相貌端正,浓眉大眼,络腮胡子。 皮肤也是黑黢黢的,有点像是水浒传里的李逵,但比李逵可好看多了。 他冲过来,顾不上其他,将前面的人推开,一下子拉着车帮,看着车厢里的面色苍白的老柳,差点眼泪就出来了。 “爹啊,你这是咋地了,你咋成这样了,是谁把你害成这样的,是不是他们?1 大汉说着,抬头恶狠狠地盯着王浩峰和余秋堂,眼眶都红了。 得。 余秋堂一怔,你这啥架势,现在可是1984年啊,难道还能碰到碰瓷不成。 好心将人给你送回来,总不能到头来还被你们倒打一耙吧?! 他还在纠结,王浩峰可不没忍住,直接喊道:“你说什么屁话,我害老柳干嘛,你看看我像个害人的人嘛?1 “还横是吧……” “大虎,你胡来啥啊,”老柳急忙一把拉住儿子的手臂,“爹在山里出了事,若不是他们两个好心,你爹不被狼吃掉,也早冻死在山里了。 还不给人家道歉,他们可是爹的救命恩人,我还没感谢人家呢,就被一阵大呼小叫。” “真的?” “臭小子,爹还会骗你不成。” 被称为大虎的壮汉这时也注意到老柳的伤口,翻开衣服仔细看看,注意到上面的缝的针口,很快就理解是咋回事。 转身“扑通”就跪在车前。 余秋堂被吓个激灵,急忙从车上跳下来,费力将他扶起来。 “使不得,也犯不着,你咋还跪在地上了呢。” 王浩峰更是惊得目瞪口呆。 西北人很看重礼仪,男人一般只跪拜神仙和长辈,女人则是不用跪拜。 除此之外,哪怕是打死都不会给别人下跪。 余秋堂是万万没想到,这汉子如此耿直,完全跪的他没来得反应。 折煞了他。 在这边还有个说法,人不能轻易被别人跪拜,否则就会伤功德,丢福气。 跪拜本来是神仙和父母该享受的,既然不是别人父母,那就是夺了神仙的功德,非但不是好事,还可能倒霉呢。 虽然迷信,但余秋堂却觉得内在精神没错,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代表着男人的尊严,可不能轻易抛弃。 他自己不愿意,也同样不会让别人这样做。 “你们救了我爹,就是我们柳家的恩人,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本来就该三叩九拜。”大虎还想着挣扎着复跪,但被余秋堂双手托住,没有跪得下去。 这家伙脑袋估计是一根筋。 余秋堂也很无奈。 这时周围围观的人打了圆场,“大虎,你赶紧将你爹接回家,看看伤口啊,感谢恩人的事,啥时候不能做。” 大虎这才反应过来,来到后面开始帮骡子推车,搞得骡子一脸懵逼。 你看不起谁呢,我会拉不动这个?! (本章完) 第87章 拿这个考验干部 第87章 拿这个考验干部 在大虎和村民的簇拥下,骡子车继续向前走了段,来到一户院落的墙背后,正要朝前转呢,就看到一老一小两个女人从门前转来。 一位五十左右的妇女。 还有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丰硕姑娘。 妇女符合所有这个年代农村妇女的基础特征,一脸的慈祥和风霜,头用个白色毛巾包着,身上衣服有些年代,肩膀和衣服下摆上都打着补叮 而姑娘则是让人眼前一亮。 她身着一件朴素的花布衣裳,衣裳的颜色已经褪去了些许鲜艳,但却透着一种朴实的美。头发乌黑亮丽,编成了两条长长的辫子,垂在她的肩膀两侧,随着走路轻轻摆动。 西北特有的强紫外线,让她的皮肤被晒得微微发红,身材饱满却不臃肿,健康而修长的双腿被红色的裤子紧紧包裹,露出迷人的线条。 可能是刚才还在干活,她手上沾满了泥土,这样的农村年轻姑娘,宛如田野间的一朵鲜花,虽然朴素,但却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余秋堂是在大城市生活过的人,也在那些自媒体里见过很多漂亮姑娘,但不得不说,这个姑娘,在他见过所有女人里,都是独一份的魅力。 她有种原始,单纯,但却又充满诱惑的魅力,明明没有刻意去做什么,却让人忍不住会多看两眼,并且跌入她的明眸里。 好好好,拿这个考验干部是不? 余秋堂突然惊醒。 你在干什么,可不要乱想,你美丽善良的妻子还在等你呢。 这时,他才发现骡子车不知何时停下。 刚要让王浩峰赶紧吆喝骡子,就看到这家伙也是痴痴盯着人家姑娘看着,鞭子扬到半空,迟迟没有抽下来。 眼珠已发直。 丢人的家伙,他轻轻戳戳王浩峰的后背,示意他赶紧点走,不要将王家村的脸丢到人家老柳林村。 周围好多邻居,也不能直接说。 “碍…”王浩峰这才反应过来,有点尴尬地开始赶起骡子,车又慢慢朝前走着。 这时,那姑娘却加紧几步上来,待看到车里的老柳,神情立刻变得焦急起来,“哥,咱爹这是咋了?” “能咋了,伱问问你男人去。”大虎没好气地说。 男人? 余秋堂下意识看了眼王浩峰。 他只有一瞬间的可惜,但转瞬就过,这个年龄的姑娘,有对象很正常。可王浩峰却突然像霜打了的茄子,肉眼可见的肩膀低垂下来。 这小子,只是看人一眼,就心动了埃 他心里暗暗发笑。 这姑娘模样这么俊,父亲又是老柳这样有声望的大夫,估计上门提亲的人,能将门槛给踩断,那还轮得上他王浩峰。 可怜自己这位哥们,情窦初开,就被迎头一棒。 “你胡说啥啊,”姑娘瞪了大虎一眼,扶着骡车朝前一边走,一边对后面邻居说:“叔婶大哥嫂子们,你们都回去吧。” “那行,春燕,你们赶紧让柳大夫歇着,需要我们的帮忙的,就直接来喊大伙。” “是啊春燕,可千万别客气,柳大夫平时帮了我们那么多,我们都记得他的恩情呢,要是客气,就把我们当外人了1 “我看这柳大夫脸色很差,伤的恐怕不轻,不行的话还是到镇上卫生院看看吧?” “看你操的这心,人家柳大夫就是医生,难道还不知道自己身体咋样,有你说的道理。” “……” 众人在背后议论纷纷,但都充满关切。 余秋堂感知着这种氛围,想想自己村子里的事情,顿时觉得还是人家小村子更好,人少,人际关系也简单。 不像他们村子,有好人,也有各种心术不正的家伙,搞得村子氛围不那么顺畅,经常早上天还没亮,就听到吵架声。 车子转到前面,中年女人也跟过来,比比划划半天,余秋堂才发现她原来是个哑巴。 等周围人散去后,春燕这才从刚才的惊惶里恢复神情,想起还没给余秋堂两人打招呼,这才挤出个笑容,“谢谢你们救了我爹。” 余秋堂笑笑,“也是碰到了,应该的,在山里行走,彼此本该照顾着,我想若是遇见我们出事,柳大夫也不会袖手旁观。” 王浩峰则是低着脑袋,只是盯着脚背看。 闷头赶车。 春燕打量着余秋堂,仔细一看,才发现救父亲的年轻小伙子,竟然长得还挺好看。 瘦是瘦了点,但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笑起来很温和,有种他这个年龄少见的成熟感。 这种小伙子,她们这个小村子还真少见。 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她这个眼神,余秋堂自然看在眼里,只好再次给予笑容。 “哦,对了,你们碰到我爹时,有没看到其他人?” “好像没有。” 余秋堂忽然想起柳大夫说过他和两个人一起进山,便又问道:“你莫非说的是柳大夫的徒弟?” “爹提过啊?1 春燕低头看着老柳,他昏昏沉沉又睡着了,可能流血有点多,这会人显得迷迷糊糊,时而清醒,时而昏睡。 “提到过,说是和两个人一起进山,一个是病人还是什么,还有一个徒弟。” “对,我还忘记问了呢,恩人,赵松那小子哪去了?”一旁的大虎突然插嘴问。 余秋堂初听有点懵,很快反应过来说的大概就是是那个徒弟,想了想,没有将老柳提到的说出来。 虽然不是很确定,但他大概能猜测到那个叫赵松的,或许就是大虎口中春燕的男人。 摸不清楚人家关系状况,就先不能说话,免得等下尴尬。 “没见到埃” 春燕点点头,似乎并不感到担心,反而是一种很复杂的表情。 “还是该感谢你们。”她再次对余秋堂说。      余秋堂指指前面的王浩峰,“要感谢,你就多感谢感谢我这位兄弟,老柳可是他从灌木丛背出来的,你看看他的胳膊,是不是很多划痕,那就是背你爹时留下的。” “碍…那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你啊1春燕其实没有怎么在意王浩峰。 王浩峰身高不高,长相也很朴实,是真的平平无奇,就跟普通农村的男青年没啥区别,除了身体壮实点,别无其他优点。 若是只论外貌,甚至还赶不上余秋江,更不说碰瓷余秋堂。 余秋堂的容貌继承了母亲和父亲最优秀的组合,而母亲当初嫁到余家,可是委实惊艳了村里人,纷纷背后说除了她是二婚,基本就没任何缺点。 王浩峰有些意兴阑珊,低着头回了声,“没事,不用谢我,半路碰到肯定要伸把手,不算什么大事。” “哦。” 春燕看王浩峰不怎么热情,以为他就是那种性子,便主要和余秋堂说话。 余秋堂则是心里暗暗遗憾,自己这个兄弟,真是一根筋,若真是喜欢人家姑娘,你好歹也争取下嘛。 刚才大虎提到“你家男人”,春燕明显很不高兴,这说明有可能所谓的男人,根本和春燕还没成,而且春燕并不感冒那个男人。 这不就是还有机会。 加上现在他又是老柳救命恩人,更是能得到老柳的支持,一切还说不定呢。 就因为一句话,轻言放弃,小伙子还是太年轻,脸皮太保 要是换做自己,早上了。 可惜的是,自己心里早有米雅丽,不会放其他任何女人,米雅丽上一辈陪他辛苦过了一辈子,这辈子日子过好,也让她好好享福。 老柳家的院子很大,至少有一亩,刚转到前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中药味,果然推开黑漆大门,就看到院子里晒满了药材,奇奇怪怪,各种颜色都有。 “来,麻烦将车赶进来,这位大哥。”春燕将门槛拔掉,领着骡子车进去。 在王浩峰的帮助下,大虎将老柳的血衣服脱掉,又换上干净的衣服。 “山里条件有限,所以伤口只能处理成这样。”余秋堂在旁边说。 “已经很好了,这么长的伤口,没有处理,人肯定坚持不了多久,你们真的是太好心了。”春燕帮安置到床上的老柳擦拭着身上的血迹。 大虎听了,转身就又是对两人一个九十度的鞠躬,搞得王浩峰差点没弹跳起来。被余秋堂拦住后,大虎又愤愤不平地说,“春燕,这次你男人回来……” “谁男人啊,哥,赵松是赵松,我是我,不管咱爹咋想,我也不会和赵松在一起,你要再这样喊,我要生气了1 春燕打断大虎的话,像个小连珠炮似的,一口气倒出一堆子弹。 说着说着,她下意识看了眼余秋堂,看到余秋堂也正在盯着她说话,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急忙扭过脑袋。 “你生气,我还生气呢,明明他陪着咱爹一起出去,咱爹现在成这样了,他人呢,影子都不见一个,什么东西!” “那你问他啊,问我干嘛,我又管不了他的事情,你以后少在我面前提起他,听到就烦。” 春燕将老柳身体擦好,盖好被子,转身脸色缓和许多,甚至带着点点笑意,“还没问,两位大哥咋称呼?” 余秋堂看王浩峰没有吭声,便笑道:“我叫余秋堂,这是我兄弟,王浩峰,我们都是离这里十几公里外的王家庄人。” “王家庄,那不是猴头岭那边嘛,还挺远的,”春燕感叹着,又道:“那你们真是辛苦了,跑这么远将人给我们送回来。” 这种感谢的话,余秋堂听的耳朵都快要生茧,也就笑笑。 “这样吧,余大哥,也快到吃饭的点了,到我们家吃个便饭吧,等我爹醒了,我们再想想如何报答你们。” “不用了,”余秋堂看看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想想返回去怕是太阳就要落山,便说道:“柳大夫就交给你们,我们先回去了。” 说着拉了一把王浩峰,就准备朝外走。 “别,不准走1 柳春燕情急之下,急忙拉住余秋堂的胳膊,“急啥啊,你们这么辛苦将人送来,哪能这样回去,至少吃顿饭吧1 “不吃了吧,回去也能吃,走的太晚,路上也不好走,还挺远哩。” “那也不行,”柳春燕嘟了嘟嘴,但很快就意识到这样很没礼貌,急忙又隐了去,“我爹还没醒来,你们就这么走了,他肯定会怪我们,是不是啊,哥?” “怪我们什么?”柳大虎不解地问。 柳春燕气得差点就给兄长一脚,“他们可是救咱爹的恩人,你就这么让走了,你说咱爹怪不怪?” 柳大虎这才反应过来,也上来拦住余秋堂,“不能走,等我爹醒来再走。” 余秋堂看两人架势,是真不打算放开,无奈笑笑,“那行吧,我就稍微等会,柳大夫醒来后我再走,行不行,峰子?” “行呗。” 王浩峰闷头回声,又道:“我出去看看骡子。”转身出去了。 柳春燕只当他就是这样的人,便对余秋堂说:“那你们先坐,我这就去做饭,做饭很快,保证很快就能吃到。” “真不用这么麻烦……” “你就坐着吧,要是你不吃我们的饭啊,放出风去,人家会笑话我们,说我们老柳家受了人恩惠,不知报答人家,是没良心,你说对不,哥?” “对吧。” 柳大虎感觉跟不上妹妹的节奏,像个傻大个,偶尔柳春燕问个啥事,他就像大脑宕机了,迷迷糊糊的样子。 柳春燕说着,就要出门去厨房。 这时,老柳突然发出一声“哼”,她即将踏出门口的脚步又停下来,转身跑到炕前,“爹,你醒了?” 老柳迷迷糊糊,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眉头蹙得很紧,好像正承受着什么痛苦。 “爹,你咋了?1 柳春燕一急,急忙查看父亲伤口,这一触碰才发现父亲的身体滚烫滚烫,好像是发了高烧。 “我爹好像发炎了1她焦急地喊了声,却没哟向着自己的哥哥,而是看向余秋堂。 余秋堂闻言来到坑边,摸摸老柳的脑袋,也是一愣,“温度不低,确实有点发炎,这样,你们家里有没有消炎的西药?” 柳春燕摇摇头,“我爹从不用西药,他平时治病救人都是用中药。” “那不行就送医院吧,必须尽快消炎,另外,你看看家里有这些药材没……” (本章完) 第88章 好一把攒劲的五六半 第88章 好一把攒劲的五六半 余秋堂说的黄连,黄柏,黄芩,金银花,连翘和婆婆丁都是消炎的药材,山里都比较常见。一般山村人家也会背点,老柳是大夫,估计家里不会缺这这些东西。 他让柳春燕喊她母亲烧点开水,等找好药材,放到里面煮一会,然后用药水轻轻擦拭老柳身上,顺便给他灌点黄连水。 其实消炎是一个西药的概念,中医里只有祛火等说法,原理差不多,属于不同体系。 但西医剂量是高纯度,治愈效果更快,中药需要慢慢调理,治疗速度相对较慢。 所以西药一般都用于快速治疗,而中药则是有利于调养身体,各有各擅长的空间。 柳春燕这些人虽然老柳家人,但显然没有从父亲身上学到太多东西,具体处理事情,还不如余秋堂一个外行有经验。 眼看着一番操作后,老柳慢慢安静下来,柳春燕和柳大虎刚要缓一口气,余秋堂却让他们立刻雇车,将老秦送到镇上的医院。 这都发烧了,不能大而化之,必须谨慎。 然而。 一听到雇车,柳春燕和柳大虎,包括从厨房刚过来的哑巴妻子,都是面露难色。 “有困难嘛?” “秋堂大哥,不瞒您说,我们这个村子实在太小,又在半山坡,平时车子啥的也用不到,所以想要雇车,我们村子一辆都没有,还需要去别村找,你们看……” 柳春燕的目光看向院子里的骡子车,和坐在车子上闷头抽卷烟的王浩峰。 “你是说,想继续用我们的车?” 柳春燕惭愧地低下脑袋,“秋堂大哥,我们是没办法,你看这样行不行,伱给那位大哥说下,我们出钱雇车,将人送到镇上,我们给车费行不。” 余秋堂看眼王浩峰,摇摇头说,“这事我要问问我兄弟,车子是他的。” “那……麻烦你帮问问嘛。” “其实你可以自己问,我兄弟很好说话,你只要开口,他肯定答应。” 柳春燕却微微缩缩脑袋,还下意识朝余秋堂身边靠靠,尴尬地说,“我觉得那位大哥好像对我们有意见,不知是不是嫌我们家招待不周。” 余秋堂笑笑,“误会,如果有的话,肯定是一场误会,你们先服侍老柳起来,我帮你们说道说道。”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秋堂哥。” 这一声声的秋堂哥喊的余秋堂很是不自在,他长得比较成熟,但真实情况,现在的年龄应该还没柳春燕大。 只是他的行为和说话气质显得成熟,现在拆穿柳春燕可能会尴尬,他准备等到离别时再说。 里面人收拾东西,余秋堂来到院子角落,跑到车辕上坐下,笑着问:“咋了峰子,感觉你心情不太爽快埃” “没有的事,我好着呢。” “真的?” “骗你做什么,”王浩峰装作没有事,问道:“完了吗,完了我们就回家。” “老柳有点发炎,春燕说是不好雇车……” “咋地,她还想用我的车啊,可我给人家说的好好的,今天肯定要将车送回去。” “现在送镇上去,还来得及,到镇子后再回我们家就近了。” “那……”王浩峰还是很犹豫,显得非常为难。 余秋堂见状,靠近他身体,在耳边小声说“我告诉你啊,春燕其实单着呢,他哥那句话别当真,其实只是男人一厢情愿,不是她的意思。” “真……你给我说这些干什么?1 王浩峰一个没留神,直接暴露了心里想法,顿时有点没崩住,尴尬的脸都红了。 “就是随意说说嘛,我看那姑娘人长得挺俊,肯定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她,你说呢?” “胡说八道,谁说的……” “哦,算了算了,不说这个,那你看看你能不能帮忙,春燕会跟着车去镇上。“ “去呗,人都问到门上了,又是救人的大事,哪有推脱的道理。” 王浩峰从车辕上跳下来,刚才身上的那股低迷一扫而空,整个人像是刚洗过澡,显得精神抖擞,就连眉眼都开始跳跃起来。 “走啊,还不过去帮忙,让人家一个姑娘家怎么搬人?” 得。 这小子竟然还拉上壮丁了。 余秋堂无语跟上前去。 他不知王浩峰和柳春燕能不能成,这事谁也不好说。 但看的出来,他很喜欢。 男女关系,有时候就是这样,也说不上来是啥原因,就是凑上眼了。 鉴于这小子前辈子悲剧的婚姻,余秋堂还是希望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让他走上另外一条路,两辈子的好兄弟,胜似亲人。 他不帮他,情理难容。 就是…… 不知道他小子有没这个命。 这柳春燕,不仅人长得俊俏,行事作风也很招人喜欢,他肯定要和不少人竞争。 两人来到房里,余秋堂刚要对柳春燕说话,王浩峰直接走到炕边朝他招手:“来啊,堂堂,愣在门口干嘛。” 好吧。 用的上的时候,就叫人家师父。 现在换成了垫脚石,就变成了堂堂。 余秋堂能说啥呢,这是他上辈子欠的,这辈子不还不行埃 “要不让我哥来抬吧,”柳春燕看王浩峰能答应驱车,就已经很感谢,哪还敢让他帮忙抬人,急忙招呼柳大虎过去,“哥,你干嘛呢,矗在这里不知帮忙,人家两位大哥帮忙送人,还要帮忙抬人埃” “哦哦。”柳大虎这才急忙走过去,可他有点笨,不知道该咋抬人。 余秋堂看在眼里,还担心他不注意将老柳的伤口又撕裂,索性让他在边上等着,还是和王浩峰一起将老柳抬到车上。 一切准备妥当后,余秋堂对柳春燕说,“你要跟着去吧?” 王浩峰:“?” 不是刚才说柳春燕要去嘛,怎么又在问,不由给余秋堂一个幽怨的眼神。 余秋堂装作没看到。 好在柳春燕经过短暂思虑,考虑到哥哥有点摸不着门道,母亲又是残疾人,她不去还真搞不定。 “嗯,我跟着你们一起。” 王浩峰悬起的心这才放下来,走向车子的脚步也轻快许多。 就这样,柳春燕做了一些住院的简单准备,带些钱和她与老柳的换洗衣服,又给母亲和哥哥交代好家中事,这才跟在车边。 刚要上车,老柳却再次醒来了。      这次他精神不错,发现自己又躺在车厢里,了解完事情后,对余秋堂和王浩峰更是感激不荆 闲聊几句后,他颤颤巍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一层层打开,里面竟包着一把钥匙。 “给,春燕,打开西屋的箱子,把爹的小盒子拿过来。” “哎。”柳春燕面露异色,但还是答应着,拿着钥匙跑进西屋。 “大虎,你把爹的那个老家伙拿来。” “啥老家伙啊,爹?” “糊涂娃,你说呢?” 柳大虎挠挠头,忽然眼珠子一亮,“我知道了,枪对不对,你的那把枪1 “还不快去1 “好嘞。” 余秋堂和王浩峰看着老柳一系列操作,有点不理解这老头要做什么。 只能静观其变。 很快,柳春燕先出来了,手里还抱着一个古色古香的盒子,看样子应该是铜制,表层布满铜锈,原本雕饰的花纹斑驳淋漓,已看不清楚原来面目。 “爹,要打开嘛?” “打开,前面的转子右边转三圈,左边转一圈,再向里面使劲按……” 原来还是个带机关的盒子。 余秋堂算是大开眼界。 这种老东西,早些年很多人家都有,但是慢慢好像都没了,大多都是被那些走街串巷的人忽悠收走。 很多村民们不知道老物件的价值,有时候人家用一斤米,或者的一块钱,就能换走个不错的东西。 一系列动作完毕,柳春燕将按钮按进去,盖子立刻弹开,她掀开盖子,不由大吃一惊。 “爹,这是……” “拿给我,”老柳躺在车里,很不方便,柳春燕只好将盒子面朝他,放在他面前,刚好手可以动到。 只见他摸摸索索从里面拿出一叠钱,竟都是清一色的大团结,他将钱递给柳春燕。 “那个燕子,来,数出三百块。” “嗯,” 柳春燕虽然还是很意外,却没有当着外人的面质疑父亲,而是照着吩咐,数出三十张大团结,又将剩下的钱交还父亲。 老柳刚要重新放进盒子,又突然想起什么,自己从里面抽出两张,“给,这个是骡子车的钱,给浩峰娃。” 柳春燕又接过钱,放到其中一叠里。 “你们救了我的命,老头子我也没有多少积蓄,你们两个,还有没来的那个老实娃,一人一百,另外二十是骡子车费……” “大叔,你这是干嘛,我们救你也不是为让你付钱啊,这山里碰到施以援手,不是应该的嘛。”余秋堂急忙摆手推辞。 “对的,不能要钱,我们不要1王浩峰干脆扭过脸,不看这边的钱。 柳春燕递出来的手僵持在半空。 “能拿,为什么不能拿,你们做了好事,就该受到感谢,若是没有一点点意思,还要这么麻烦,那谁还愿意做好事呢。 再说,这是我老头子的买命钱啊,你们不收的话,说明我老头子的命不值三百块,这样反而对我不吉利是吧。” “大叔,真的……” “别说了,这件事就这么着,年轻人干里干脆点,咋比我个老头子还啰嗦。 我给你们说啊,我也是不想欠你们人情,现在我钱给了,我心里也舒服,你们难道想希望我一直欠着,心里踏实不下来啊?” 柳春燕也在旁边说,“秋堂哥,浩峰大哥,你们就收着吧。你们是不知道我父亲这个人,他是出了名的不占便宜,不欠人情,你们要真不收,那他后半辈子可就一直念叨这事了。” 她用恳求的眼神看着余秋堂,轻轻呼吸间,丰盈的身姿随之波动,余秋堂竟是隐隐有点喉咙发热,他悄无声息后退半步。 “拿着吧1 柳春燕再次说声,神情之期盼,就差点赌起嘴撒娇。 罢了。 余秋堂苦笑下,将钱接过来,120那叠塞给王浩峰,“拿着吧,这是柳大叔对我们的照顾,收下大叔也能心安。” “太多了吧。”王浩峰很听余秋堂的话,听他这样说,基本算是同意,只是觉得给的有点多,他平日里也没啥钱,突然得到100块,感觉是一笔巨款。 “不多不多,浩峰大哥,这就是我爹的一份心意,比起救命之恩,还显得少了呢。”柳春燕笑着对王浩峰说。 王浩峰看到柳春燕明眸善睐,亮得能闪光,客气的话再也说不出来,呐呐将钱收起来,略带害羞地说:“那我收下。” “秋堂哥,我听我爹说你们是三个人是吧?” “是三个。” “那另外一百麻烦你帮我爹转交,顺便替我爹再次感谢他的恩情,等我爹身体恢复,我们在上门感谢。“ “好,我来转交,那现在事情都了了,我们收拾下就出门吧?” 老柳看钱被收下,这才放松很多,让柳春燕从里面再拿点钱到医院备用。 柳春燕抱着盒子回了西厢房。 她刚进门,就看到柳大虎抱着个长长的布棍出来了,远远喊着:“爹,是不是这个里面包的?” “你又不是没看过我包,还问,脑子里不记事情,糊里糊涂的。” “嘿嘿,这不是想确定下嘛。”柳大虎看起来大大咧咧,要是丢到外面,横眉一冷,估计别人看到还有点害怕。 但在父亲面前,就很老实憨厚,倒又变回了大胖小子。 “秋堂,你看看这把枪。” 余秋堂接过布棍,解开紧绑的布条,一层层掀开,顿时眼前一亮。 忍不住发出轻声的低呼。 “咦~” 这是一把崭新的五六半步枪,枪身线条流畅,金属部件闪耀,散发着诱人的冷硬光泽,枪管笔直光滑,仿佛能够射穿一切障碍。 拿在手里,枪的握把部分十分贴合手型,握持感很棒。 观察整体,枪身结构坚固,细节处理精细,每一个零件都紧密配合,说明制枪之人有着高超的制造工艺。 “是把好枪吧?”老柳问。 “是好枪。” 余秋堂有点爱不释手,他握枪很久了,对枪很敏感,只是晃晃,就知道这枪来自正途,不是一般的野路子。 (本章完) 第89章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第89章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这个年代的枪,渠道相当多。 明面上,管控不是很严格,区域管理也有限制。因此不同地方的人,可以根据区域不同,进行一个周转行为。 但这种行为具有一定风险,不是很方便。 既然明面上不行,民间高手也不少,总有那些动手能力强,又喜欢瞎鼓捣的人,硬生生通过摸索钻研,做出很不错的枪。 就是所谓的自制枪,或者叫土枪。 其实说穿了,做枪并不是特别难的工艺,早些年的人们因为物资紧缺,动手能力本来就比后世强,鼓捣出来一点不稀奇。 但很显然柳叔这杆枪不是自制,是正宗货,而且使用次数并不多,枪至少还有七八成新。 也不知他是没舍得用,还是得到不久便没再用。 “想不想要?” “想……啊,这咋行?1 余秋堂还沉浸在枪的快乐中,他可是做梦都想有这样一把好枪,先前用的老秦那把撅把子可把他给用怕了,要不是他经验丰富,那基本上就是个烧火棍。 一个不留神,听老柳说话,便随口应了一声,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老刘问他要不要这把枪。 说笑话,他当然想要了。 可是,君子不夺人所好,他和老柳的关系还没有好到这种程度,拿别人这么贵重的东西,他心里会不不踏实! “拿着吧,这把枪以后用不到了。我看你也是个用枪的好手,把枪给你也不算糟蹋。你只要答应我爱惜它,我也就没有遗憾。” “柳叔,这真的不行,这么贵重的枪。我怎么能平白无故拿走?伱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真的不能接受。你还是赶紧收起来吧,我们现在就去医院,你的身体不能再耽搁了。” “看你这话说的。再贵重它不也就是个东西吗,只要是东西就有价格。难道你救了我的命,还顶不上这杆枪不成? 你收下,我们现在就走,如果你不收。我心里总是不踏实。我这个人就是脾气倔,一点不愿意欠人情。” “柳叔……” 余秋堂真的是不知道这个老柳是咋回事。 按理说,他们救了老柳的命,每个人已经给了100元钱,算是不错了。 毕竟是这个年代嘛,人命没有那么值钱。 这个枪再怎么看,像这种成色也可以卖到1000多块钱,可谓是非常非常贵重。老柳怎么就能随随便便送给自己,真想不通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收下吧,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老柳说完,又重新闭上眼睛,不再继续说半个字。 柳春燕看他还在纠结,便对他说,“秋堂哥,你就收下吧,我爹都说给你了,你有什么不能拿的? 再这样推推脱脱下去,我们啥时候才能去镇里,你要是不怕耽搁我爹的伤,那你就继续在这客气吧。” 柳大虎也推推他,“拿着拿着,我爹给你的,拿着。” 就连王浩峰也是劝他收下,东西贵重,人家柳叔的情义更贵重,大不了随后有钱了,给人家一些补偿就是。 余秋堂实在没办法,这才答应下来。 算是一种幸福的无奈。 看他答应,大虎很开心,又呼呼跑进去,端着一个木制箱子出来,递给余秋堂。 “啥啊?” 余秋堂接过来,发现还挺沉,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整箱子弹,7.62毫米,刚好配套这杆枪使用。 “都给你,这是和枪放在一起的。” 既然把枪都收了,余秋堂便没有继续拒绝子弹。 他将子弹箱放在骡子车的角落里,掀起车上的垫布,又将枪包好压在下面。 他们现在要去镇里,可不能让别人知道还带着一个枪,这么多子弹。即使没有犯法万一被别人看到,估计也要去喝喝茶。 “逮~球1 王浩峰扬起鞭子,骡子车带着四个人出了院子。 余秋堂以方便指路为由,让柳春燕和王浩峰坐在前面,他也是继续坐后面,说是压垛,实际上则是将拉近乎的机会让给好哥们。 如果他的看人眼光没随年龄变小而变差,变迟钝,他觉得那柳春燕性格相当不错,长相又俊,身材丰满,是个做妻子的好人眩 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能让王浩峰和她在一起,那就是天大的好事一件。 骡子车朝门外驶出。 出去前,余秋堂特意看了下时间,刚好下午5点钟,这个时候送到医生也下班了,只能先让值班医生看看再说。 一路上,余秋堂默默坐在后面,将空间留给王浩峰,可小伙子心里都想到和人家姑娘生儿生女,嘴上却跟挂个大石头似的,怎么都张不开嘴。 为数不多的几次接话,还是靠余秋堂在前面做了引子,搞得余秋堂很无语,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别的事都能帮你忙,这追老婆,让我咋帮你。 就这样,五点四十多,骡子车来到镇卫生院。 余秋堂故意说自己看着骡子车,让王浩峰进去帮着柳春燕跑腿,等老柳安排好,再出来赶车回家。 王浩峰太老实,竟当着柳春燕的面说他还没来过卫生院,到这里也是灯下黑,啥都不懂。 最后没办法,还是余秋堂带着柳春燕将事情安顿好,并陪着她和值班医生聊了老柳的伤势。 医生说伤口处理的虽然至关紧要,很有意义,但却太过粗糙,短期内肯定要发炎,长期来说,估计未来会留下疤痕。 解决办法是先打一两天的消炎针,然后根据身体检查结果,看是否需要重新缝针,现在老柳昏昏沉沉只是供血不足,打打吊瓶就能恢复。 柳春燕这才放心。 等老柳被安置在病房,余秋堂一看又是接近一个小时,想着外面的王浩峰肯定要等急,便要告辞离去。 柳春燕却急着追出来,说是送他出住院部,两人沿着一条两旁都是梧桐树的林荫小道走着,夕阳余晖将两人影子拉得很长。 “行……” “秋堂哥……” 两人开始都没说话,沉默走着,却同时一起出声,忍不住相视而笑。 这样一个插曲,反而打破淡淡的尴尬。 “你赶紧回去看着老柳,我先回去了,峰子还在门口等着呢。” 柳春燕点点头,饱满的嘴唇动了又动,这才小声问道:“秋堂哥,你有对象没?” 余秋堂一怔。 他突然脑子里涌出一股不祥预感,莫非这姑娘…… 不会吧,两个人只是初次相遇,应该没有这么简单,可不能火星撞地球,生出没必要的情愫。      即使后世都没有这么快倾心,更不说这个落后的年代,人的感情正常情况下都会被道德和父母压制的死死的。 千万不要,还想着撮合她和王浩峰呢,可不要把自己绊进去。莫说他有米雅丽,不会接受别人,就算没有,他也不会去叨扰兄弟喜欢的姑娘。 “哈哈,怎么,你要给我介绍啊?” 柳春燕抿抿嘴,低头揉捏着衣角,似乎在纠结什么。 “开玩笑的,我有对象。” “碍…?1 柳春燕身体微微抖了下,但很快又恢复平静,抬起头的时候的,脸上已是很淡然的表情,“那还真是可惜。” “不过我那位兄弟暂时单身,他人很好,老实能干又疼人,要是那个姑娘嫁给他,肯定能享一辈福。” “嗯,是埃” 对于余秋堂很明显的夸赞和举荐,柳春燕只是客气笑笑,并没有太多反应。 “那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再见吧,好好照顾老柳,替我谢谢他的枪,等我有空再去看望他。” “那你可一定要来。” 柳春燕这句话又提高声音,但就像是一个喷嚏,打的时候的还以为惊天动地,张嘴酝酿半天,最后却收的悄无声息。 “好,”余秋堂点点头,摇摇手转身离去,走了一段路,他又回头看了眼,发现柳春燕还没走,便笑着喊道:“你要是有时间,也可以来我们村玩,到时候带你去山里的。” “嗯。“ 这次,再没有说啥,两人彻底离别。 刚要转过医院走廊,迎面突然撞到一个人身上,他倒是没什么,那人却被撞得差点摔倒,他一把伸手拉住对方。 是个比他大几岁的年轻男子。 身上的衣服脏兮兮,涂满了各种淤泥和腐叶的颜色,下摆还被什么挂烂了,有点像是济公活佛的破袈裟。 “干什么啊,不看着点。” 那人不耐烦嘟囔声,甩开余秋堂的胳膊,越过他的身体,就朝前面跑去。 狗东西,搞得我好像撞到你身上似的。 余秋堂摇摇头,也没想理睬。 走过镂空的医院花廊,他下意识又朝柳春燕看过去,发现刚才那个撞他的人,正在和柳春燕说着什么,手舞足蹈,显得很是焦急。 柳春燕似乎并不想理睬他,走了几次,都被年轻人重新拉回来,最后索性使劲挣开,可年轻人依然跟在后面,消失在住院部。 余秋堂心里大概有个猜测。 但这与他也没关系,清官难断家务事,他们还没有那么熟稔。 人家的事情,还是自己解决为好。 他走出卫生院,看到王浩峰正百无聊赖地靠着骡子车,脚下一个小石子被踢来踢去,猛然抬头看到余秋堂出来,急忙迎上前,“搞定了?” “嗯。” 余秋堂坐到骡子车上,看看天上的最后一抹夕阳,又看看手表。 “走吧,回去估计天就黑了。” “那个……”王浩峰凑过来,嘴张了几次想问什么,却最后啥都没有问出来,转身跳到骡子车上,鞭子高高扬起,又轻轻落在骡子屁股。 “逮~~球1 骡铃轻响,骡子摇摇头,缓慢踏步前行。 车上两人保持着暂时的沉默,一直沿着卫生院门口的小道走到快要插入大道,余秋堂心里叹息声,“峰子,你看上人家姑娘了吧?” “碍…没没,啥看上?1 “看你脸红的样子,看上就看上,这有什么大不了,要是真瞅对眼,回去就找你们队上的长辈,或者做媒的人,等老柳病好后问问呗,成不成,总要试试才知道。” “你……看出来了?” “这不废话嘛,你就差将喜欢人家姑娘贴到脸上,咋能看不出来,也就是你还以为自己隐藏的很深呢。” “哦。” 王浩峰被兄弟拆穿心思,没有预想的难为情,反而倍觉清爽,身体也轻松很多。 “我也不知道啊,我就是看她很顺眼。” “那就是了。” 余秋堂作为一个过来人,自然明白男女关系不同阶段,这个时代的人不会像后世那样,直接说‘我喜欢你’,‘我爱你’这样的话,看的顺眼,就是一句最好的表达。 “但我觉得没啥希望。” “怎么说?” “她太耐看了,我们村里就没这么好看的姑娘,肯定有很多人都想找她,我有没有钱,没有地方,连像样的彩礼都拿不出来,门不当户不对,那配得上人家嘛。” “这都不是问题吧。” 余秋堂即使知道王浩峰说的都是事实,但那是没有他存在的情况,现在既然他都重生了,还把王浩峰纳入他的小伙伴,那过上富裕日子,本就是指日可待。 “咋不是问题,你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不懂这些事,”王浩峰比余秋堂大两岁,这时候开始显示他年长的“权力”,“你是不知道啊,这女人看男人,就是看一个家世。 家里老人在不在啊,能不能帮忙干活,有没有地方,有啥家具,给多少礼金等等,这些都要考量,你要是啥都没有,那对不起,没人愿意跟你。” 看余秋堂只是微笑,似乎并不相信自己所言,王浩峰又补充道:“其实你想想,这也不能怪人家姑娘,父母将她们养那么大,突然就成了别人家的人,除了逢年过节,人影都见不到,不给父母点补偿,也说不过去吧?” 余秋堂点点头。 这个年代的男女关系和后世还是有很大区别。 女儿嫁出后,真的很少回娘家,而且和娘家要严格算清楚账目,例如彼此借了钱,一定要还。 即使父母生病,女儿也不用出钱,都是儿子出。 若女儿出了钱,等父母痊愈后也还给女儿。 所以夫家给娘家一些礼金做补偿,还算情理之中。 (本章完) 第90章 原来他比我小,害羞 第90章 原来他比我小,害羞 可以说,彩礼一直是很多年轻,即将迈入婚姻生活的人,头顶难以驱散的乌云。 如果家庭条件好点,要求就比较低,娘家完全不需要看准夫家的钱。 但相反,如果娘家本来就穷,尤其是在那种深山大谷里,到平地上来要走半天的地方,彩礼就出奇的高。 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 经济发达地区,后世人们越来越宽容,知道年轻人不容易,在最没钱的时候,要那么多的彩礼,有可能掏空了未来。 而荣城这片,一直到四十年后,也没啥改进,彩礼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是愈演愈烈。 往往都是父母拿出半辈子从泥土里抠出的积蓄,又东拼西凑借一屁股,勉强给孩子结婚。 等孩子成亲了,再慢慢给别人做牛做马还钱。 余秋堂听王浩峰说了这些话,自然知道他的为难,一个孤儿,靠吃百家饭长大,哪有什么家底。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 女儿呢,虽然比老大活泛点,可要是一旦认准死理,也是倔得要命,而且这姑娘,生在农村里,却一直有颗不安分的心。 医院里,老柳挂上吊瓶后,人的精神状态变好很多,看着坐在床铺边发呆的女儿,打趣道:“咋了,丫头,有啥想不开?” 按理说,自己那个徒弟赵松人还行,虽然没什么大出息,但人老实可靠,如果能将女儿许配给他,自己也放心。 说完,他小心翼翼又问,“我这样说你,你不会不高兴吧?” 小时候是看他可怜,现在都是大小伙子,潜意识里就不会对他太重视,觉得他能自食其力,这也是人之常情。 “啊?”柳春燕还沉浸在刚才的事情里,被父亲打断思维,郁闷地说:“我刚才在医院碰到赵松了。” “那是当然,我啥时候骗过你,你看看,我们现在枪也有了,等我回去办好持枪和狩猎手续,我们就是合法的猎人,那么大的山,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难道我们还过不好日子?” “以前嘛,胆小,怕惹事,做事情速度也很慢,畏畏缩缩……”王浩峰说着说着,觉得自己这样好像有点不礼貌,没给哥们面子,便立刻收尾道:“总体来说,不是个很干脆,志向远大的人。” 但他一时又找不出余秋堂变化的其他原因,好像也只能解释为他确实变了性格,简直就像是洗心革面,被阎王爷换了脑袋和心。 “你这孩子,”老柳很无奈,“你这样干嘛呢,他是来看你爹,又不是做坏事。” “他也是没办法,当时野猪来了,只能散开……” “哈哈,开玩笑的,其实你说的对,以前我是那样的,没啥勇气和担当,所以很多事情没处理好,”余秋堂拍拍王浩峰肩膀,诚恳地说,“所以我才要改啊,不改我岂不是一辈子就那样了。” 可不知咋地,这女儿就是看不上赵松。 老大性格就像他的名字,虎的要死,脑子里就像插了个铁棍子,直直地转不过来身。 收入这么低,家家户户都有各自的难处。 “啊?” “峰子,钱的事情不要担心,我给你保证,以后我们会变得很有钱。” “好好好,不说他,不说,但你以后对松娃客气点,你看看你,在他面前总像个千金小姐,把人说来说去的。” 队上的人给他吃饭都是小事,但拿出钱给他娶媳妇,那就相当困难。 “爹,我们不说这個了。”柳春燕没心情继续聊赵松的事,“反正我就不喜说他,你也不要在我面前说。” “哈哈,说啥糊涂话,我们什么关系啊,”余秋堂站起来,跑到车前面扶着王浩峰肩膀,迎着晚风哈哈笑道:“我们是好哥们,要过好日子,那就一起过,我要是发达了,你肯定差不了。” “哦,那伱说说,我以前是啥样?” 王浩峰眼睛亮了一瞬,但很快又黯淡了,“那是你本事强,又不是我,我可没你厉害。” “行行,舍不得你宝贝徒弟是吧,那你就将他当成宝贝看着吧,啥人啊,和师父一起进山采药,师父给折腾成这样,他倒好,关键的时候不见人影,事后也不出面,这人都送到医院才跑出来,这徒弟也太好做了。” “我觉得不会,你倒不是那种小气的人。” “真的嘛?”王浩峰转头看向余秋堂。 要是换个人,还不愿意接受呢。 “你说呢?” “那你可说错了。” 人哪有这么容易改,性格这种东西要是能轻易变化,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可悲的事。 王浩峰撇撇嘴,觉得哥们说的有点轻松。 王浩峰扬起脑袋,看着余秋堂意气奋发的模样,一个没忍住,问出了他最近很想问的话,“堂堂,你咋现在突然变得这么有干劲呢,你以前也不是这样啊?” 即使她是个哑巴,但是人好啊,将家里打理的舒舒服服,两个孩子也照顾得很好。 “我管他做什么呢,”柳春燕看父亲这样说,心情更糟糕,她也不知自己这是为何,反正就是一股莫名的烦躁,“他和你一起进山,你成这样了,他人跑得没了影子,还给你做徒弟呢,不如人家几个陌生人。” 老柳有些无奈地看着女儿,自己两个孩子,总体来说都很好,但又各有各的毛玻 但你要问为啥,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说没有兴趣,不是一盘菜。 “碰到了,那他人呢?” “那倒也是。” 这人和人的感情,不都是慢慢培养的嘛,谁天生和谁感情能深得起来,我们老两口结婚之前,面都没见一个,掀开盖头就关灯,日子不也过好好的。 “我没给他说你的病房,把他给赶走了。”柳春燕余气未消。 老柳看着女儿嘟嘴的模样,忍不住苦笑摇头。 “你埃” “你再看看人家秋堂哥他们,本来就是和爹在山里萍水相逢,还专门给你缝伤口,把你送下山,又雇车送你回来,看你病重,还专门将你送到医院,这才是真正有担当的好男人。 他赵松……懒得说他1 老柳觉得自己终于发现问题所在。 他毕竟是个过来人,女儿心里想的什么小九九,不注意则罢了,一旦注意起来,那可就再也藏不住,简直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丫头,你告诉爹,你是不是看上那个秋堂了?” “碍…!!1 柳春燕正拿过一个苹果想给父亲削皮,一下子惊得苹果掉在地上。 脸刹那就红的比地上滚落的苹果还红。 “你说啥呢爹1 “哈哈,被我说中了吧?” “说啥中了,不许乱说,你要是再乱说,我就不理你。” “这有啥嘛,你们正当年,女娃娃喜欢男娃娃,不是很正常的事,有什么遮遮掩掩的。来,给爹聊聊呗。” “我看你就是病的还不够重,”柳春燕将苹果捡起来,从水杯里倒出点水,将苹果用手绢擦干净,“不好好养你的伤,倒还有心思想这些。” “你这丫头,爹又不是黄世仁,关心关心你找对象的事,咋个就不行了。你放心,爹可不像其他人,想着拿你卖多少钱,给你哥换个媳妇什么。 爹啊,不需要人家的彩礼,唯一要求就是人好,老实善良,会过日子,不欺负你,至于家里过的贫富都没啥关系。 早些年,爹穷的饭都不上,差点饿死了,这不现在什么都有了,日子肯定还是要自己慢慢过,别人家再多,那也是别人家……” “哎呀,爹,你说到哪里去了,你还要不要好好养伤啊?” 柳春燕拿父亲没办法。 要是平日里,她还可以钻进自己房间里将门关上,就听不到父亲啰嗦。 可现在父亲是病人,总不能丢着出去吧。 再说,父亲就像他说的,很少干涉她的生活,她本来就比同龄的其他女孩子拥有更多自由,如果这点知情权都没有,那对爹爹也是一种不公。 “来来,和爹爹好好聊聊,你看上那个秋堂啥了?” “说啥呢,人家是有对象的。”柳春燕将水果刀重重地拍在桌子上,“给,吃苹果。” “你说他有对象了?”老柳很意外。 “嗯,我亲口听他说的。” “不可能啊,”老柳想了想,“那孩子看起来还没到谈对象的年龄啊,哪里来的对象?” “啥没到年龄,你知道人家多大了啊?” “这还用知道嘛,一看就是十七八岁的模样,别看他为人处世成熟,那张脸可是骗不了人,你爹走南闯北见过多少人,看个年龄肯定错不了。” “啥啊,你说秋堂……才十七八岁?1 “是啊,怎么了,那你觉得他多大?”老柳不明所以。 “我……我也不知道1 柳春燕忽然想起自己从认识人家,就一直喊人家求堂哥,就是因为他看起来很成熟,哪里能想到余秋堂真实年龄还不足十八岁呢。 刚刚退却的脸再次红起来。 “那你还对人家有兴趣,感情半天连年龄都没搞清楚,”老柳不知是该说女儿笨,还是说女儿单纯呢,“不过话说回来,比起秋堂,若是只论做女婿,我觉得还是那个浩峰更合适。” 看女儿没什么反应,他便开始主动分析起来,“你看啊,我刚才说,找对象别的不说,就是要人好,人好啥事都好。若是人本身有问题,那即使再有本事,也会埋下很多祸端,不会对你好是吧。 哦,当然,我不是说秋堂不好。 我很喜欢秋堂这个年轻人,觉得他很有意思,所以我才专门将我的枪赠送给他,这看起来是他占便宜,实际上这是我给你们留下的一个人情。 这人啊,分很多种,有的人就是适合做朋友,或者成为家人,陪伴在我们身边,但也有人,只适合做关系。 这种平日里积累的关系,到关键的时候我们就能用到,或许能帮我们大忙,哪怕一辈子碰到一次,就算我们的投资没有白费……” 看女儿似乎有点不耐烦,他感觉说的有点多,便做了总结:“比较下,那个浩峰性格直爽,人单纯老实,敦厚,就是个做丈夫的好人眩 至于秋堂,我只能说他未来肯定有发展,但适不适合做丈夫,我就要给打个大大的问号,他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好驾驭的人,你若真是有这想法,就要提前有心理准备。” 柳春燕听着耳旁父亲“絮絮叨叨”,觉得父亲的声音很远,而她的思绪,早飘到不知哪里去了。 真的比我还小嘛? 咋没看出来呢。 . 余秋堂和王浩峰回到村子,天刚刚擦黑,两人在岔路口分别。 余秋堂还是友情提醒了他,弄到的钱能攒就攒起来,等将来还要修新房子,娶媳妇,可不要有钱就到处充大脸。 穷人的钱要增多,除了使劲攒,没有其他更好的途径,攒着攒着就多了。 王浩峰满口答应。 直说他本来花钱就不多,这些钱都能留下来,攒媳妇钱。 说话的时候,他眼神里都是光彩。 和他分别后,余秋堂又来到余秋江的铁匠铺,将老柳给的100元钱给余秋江,余秋江非常震惊,连连推辞,直言不是他该拿的。 余秋堂又费了一番功夫,才勉强让他接受。 他又给余秋江看了他新得的五六半,再次震惊了余秋江。 余秋堂便将两把枪和子弹暂时都放在余秋江这里,僻静,用起来也方便,要是放到家里,总觉得反而不牢靠。 昨天的打的三个半狍子,暂时都放在余秋江的“水库”里。 因为这边附近刚好有小溪经过,余秋江为了打铁使用水源,便引了一道小水,在房子外面挖出个坑,水不断进来又流走。 山泉的水温本来就凉,相当于就是一个温度保持恒低温的冷库,即使是夏季,东西放到里面,也能保持很长的新鲜。 余秋堂将一整只的量用蛇皮袋子装好,然后将在山里吃剩下的半只装到另外一个袋子,先是回一趟家,将半块放到家里,这才提着另外一整份去三队。 张甲申家,就在王家村的第三自然队。 (本章完) 第91章 得偿所愿,舒服! 第91章 得偿所愿,舒服! 来到张甲申家门口,余秋堂突然想起尘封许久的往事。 那时候班里一个同学欺负他,毫无情由将他鼻子打破了,对方父亲还不愿意负责,余得金很生气,提着砍树的木头,直接闯到张甲申家,让校长给解决这种不平事。 那也算是父亲为他唯一一次出头。 张甲申和对方父亲都毛了,最后给赔了几块钱,外加一袋葡萄糖粉。 那也是父亲难得的温柔,在他和同学“打架”后,没有再将他暴揍一通。 时过境迁,他没想到,竟然再次回到这个黑漆漆的大门前,门口两个雕刻成石狮子的小石墩依然存在,他清楚记得,当初他就是坐在左侧的小石墩上,看着父亲和对方在张甲申面前争执。 而这件事最荒诞的地方在于最后的结局。 那个欺负他的人,竟然通过这件事,莫名其妙和他成为好朋友,而且关系还很铁,一直到临死前几個月,都还一起喝过一次酒。 这找谁说理去呢。 李老师提着袋子进了侧房。 “李老师,我来吧。” 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开了,李春娥老师站在门里,一边用脚拨拉着想要扑出来的狗子,一边笑着说:“秋堂,你这是……” 收了东西不办事呢。 人生剧本,果然是任何想象力极度丰富的剧作家也难以编的出来。 早些年,有人用它开始做家具后,一时风靡无倆,导致子午岭的漆树很快就被砍伐掉大半,后来林场紧急出台政策,才勉强止住砍伐。 别的不说,就这套老漆木家具,放到几十年后,轻轻松松卖个几十万没啥问题。 “上次听张老师说身体有点不舒服,这次进山遇见了狍子,便给老师打了一只,不敢耽搁,想着赶紧给老师送过来,趁新鲜煮熟,用盐杀杀。” 余秋堂抓起一把瓜子慢慢磕着,他要为侄子搞上学的机会,就是必须当面和张甲申说好,可不能托李老师传达。 有人站在院里喊道。 很快,李老师又返回来了,拉着余秋堂进去坐下,从茶几下面翻出装着瓜子杏仁和花生等各种坚果的盘子,放到余秋堂面前。 李老师准备提着袋子走,可一提才发现袋子还挺沉,刚才在余秋堂手里,看起来好像没啥重量,给他一种袋子很轻的错觉。 像张甲申这种满屋子都是漆木家具的人家,还真是不多见,就连余秋堂这种见过世面的人,初次看到也是惊艳。 “张老师不在啊?” 余秋堂扫了一眼院子里三只狗,心想老师你不愧是语文老师,这话说的是极度夸张埃 这种漆树原本是从云贵传到四川,后又慢慢一路繁衍到秦岭,再到子午岭,也算是外来客。 这就是陕西细犬服从性强的体现。 “你这么快就打到了,”李春娥将狗吆喝走,拉开大门,“快进来,不要怕狗,它们就是烦,不咬人的1 “谁啊?” “啪啪啪1 但从此,漆木家具的价格就直线上升。 “坐,你快坐。” “余秋堂……哦,是余秋堂啊,你等等啊,我给你来开门。” “吃点瓜子,秋堂,你们张老师这会串门子去了,还要等下才回来。” 余秋堂想着说着说老师四十多人了,又是女性,力气还不小,但转念想,这算什么啊,她在学校当班主任的时候,教室里的水都是她提的。 “张老师在家嘛,我是老师的学生,我叫余秋堂。” 这可是一种能培养成猎犬的大型狗,性格爆裂,还特别护主人,它是不咬人没错,可前提你是它的主子,你试试放到我面前,看咬不咬我。 能感知到,这时候一门之隔的里面,肯定不止一只狗。 万一狗日的将事情给忘了呢。 院子里三只犬都是大名鼎鼎的陕西细犬。 好在,三只细犬还算听话,被李老师呵斥到墙角蹲着,就真的蹲那了,再也不围着扑上来。 他扣响大门的黄铜门环,里面立刻传出一阵急促的狗叫声。 余秋堂提着袋子,跟在李老师身后,来到大门正对的正房。 要能做猎犬,没有服从性根本不行,关键的时候,狗命难保,还会拉着人一起受罪,殃及池鱼。 没个门路,他哪里弄来这么多漆木做家具。 “好。” 一桶水可不比这袋狍子肉重多了。 当年他年龄小,没有意识到张老师原来背景这么深埃 掀开门帘,他看到里面家具布置的相当雅致,所有材料都是产自子午岭那边的一种漆树,被称为“小红木”,不需要任何纹饰,天然就有很美丽的红色或者橙色花纹。 以至于,如今结婚的人家,如果家里哪怕有一件漆木家具,都是非常有面的事。 “这袋子……”余秋堂看看手里的袋子,再看看人家的正厅,觉得有点不合适带进去,李老师却拉拉他的胳膊,“这有啥,进去坐呗……算了,东西你给我吧,我放到侧房去,免得伱不舒服。” 东西损失都是小事,关键是会耽误孩子读书,最近好不容易调起侄子读书的兴趣,若是黄了,估计再想让他读书,就不再那么简单。 “秋堂啊,我记得你今年十八了吧?”李老师坐在茶几侧面,戴上老花镜,扯过来织了半截的毛衣织起来。 “还没到十八,年过了才算十八。” “这样啊,那也差不多,”李老师看了他眼,笑道:“瞅对象没啊?” 余秋堂笑道:“现在还早吧,再等两年也不迟。”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这种事赶巧不如赶早,早点成家,生孩子,就早点了却这幢事,拖到后面人心都野了,想找个称心的怕就困难喽。” 余秋堂觉得这个话好像有点熟悉,似乎在哪听过,仔细一回味,好吧,是前世他给儿子说的话。      看来人到一定年龄,好像对让人成婚有种本能的需求,反正就是喜欢说,看到适龄而没有将找对象事情放在重要位置的人,抓住一个是一个,就是不能放手,坚决要干涉到位。 余秋堂能怎么样呢。 对面坐的是自己的老师,那自然人家说什么,自己就只能听着呗。 这年头的学生,对老师有种本能的敬畏,不仅仅是老师真会打人,而且在于这时候的老师,是真心想教育学生做人的道理。 不管成绩如何,他们总是不厌其烦让学生们保持正气,走正道,坚决不能为非作歹,将人品塑造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老师给你说,这事反正你要放在心里,知道不?” “要是不找,你会不会抽我教鞭?” “你这孩子,”李老师笑了笑,“小的时候教训你们,是希望你们不要走歪,现在都长大了,还打啥打。” “哈哈~” 不得不说,不管人多大年龄,能听到老师这样说,都是一件温暖的事。 正说着,张甲申回来了,和他一起还有个人,竟然是个“老熟人”,余秋堂他们七队的生产队长余蛋儿。 余蛋儿本来跟在张甲申后面说着什么,突然看到余秋堂站在正厅外面,顿时一愣,立刻闭上嘴巴不再言语。 自从上次被余秋堂抽了一麻绳,这还是第一次见面,一瞬间两人都想起上次的事,余秋堂倒是不觉得什么,还能保持随和的笑容。 余蛋儿却觉得余秋堂这种笑纯粹是故意嘲笑他。 心想你小子也太过分了,上次打我一麻绳,我还没有找你事呢。 今天就算是冤家路窄,你也不用对我这个样子,是故意要挑战我的耐心是吧? 张甲申看到余秋堂站在站在门口,立刻想到他的来意,顿时心中一喜,刚要和余秋堂说话,却想起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余蛋儿。 他身边站住脚步,对余蛋儿说:“你先回去等着吧,有消息我会通知你。你也不要抱太大希望,你孩子年龄还小,勉强让上一年级学习可能跟不上,反而给孩子太大压力。 还是老老实实等到明年来吧,不过要是班里面位置多,我也可以额外破例放进去。我们肯定欢迎所有想读书的孩子,希望都能接受到教育,为祖国的未来做贡献。” 余蛋儿看张甲申都这样说了,自然也不好继续追着他说啥,只好客客气气对张甲申表示感谢,然后出门回家。 张甲申将余蛋儿送出门,顺便将门从里面插上,这才笑容可掬回来,边走边对余秋堂说,“怎么这么快就来了,我还想着大概要等几天。怎么样?东西搞到了没有?” 余秋堂笑着点点头。 李春娥在里面听得真切,便将手中的毛线丢在旁边凳子上。走出门外喊上张甲申,朝西边侧房走去。 余秋堂也跟在后面。 “瞧这就是余秋堂给你打的狍子。” 余秋堂接过话茬,“因为我们打的时候是在山里。如果不及时处理。好的肉就会。口感变差,并且有可能部分腐烂。所以我们我们把狍子都解决掉了,我给你带的这只,大概有三四十公斤,算是个大狍子1 “真不错呀?三十多公斤的狍子,我还没见过呢,快让我看看。”张甲申很激动,几次准备越过妻子身体,先对狍子肉过过眼瘾。 说是对狍子感兴趣,其实对狍子带来的效果而兴奋,他这个年龄,已实在耽误不起,若是有机会,也只剩最后的的可能,必须要努力抓住这点“余温”。 “急啥,又不会跑了去,给,你看看这是不是狍子肉?” 李春娥倒没有张甲申激动,可能是对那种事情已经放弃希望,也就是不想让丈夫失望罢了。 张甲申打开袋子,仔细看了眼里面的肉,有点拿不准,“秋堂,这就是狍子肉?” “如假包换。” 余秋堂笑着说,“我哪能骗您呢是吧,你闻闻,狍子肉闻起来是股带着鹿肉的土腥味,又好像有点羊肉的膻味?” “还真是。”张甲申点点头。 “这不就是了,狍子肉就这个味道,你们要是煮水的话,可以里面放点姜丝,这样会去掉一些腥味。” “好。” 张甲申将袋子口系好,三人又回到正厅。 坐好后,张甲申打量余秋堂半晌,笑道:“没想到啊,秋堂你还真有这种本事,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余秋堂笑道:“也不是靠我一个人,和几个朋友一起到深山走了趟,运气好,算是碰到一只。” “这样啊,那还真是辛苦了。” 张甲申说着,手伸进里面的衬衣口袋,掏出钱从里面数了三张递给余秋堂,“给,这是我买狍子的钱。” 余秋堂急忙站起来拒绝。 心里暗暗担忧。 这老小子不会出尔反尔吧,他可不是只想着卖狍子肉给他。 “张老师,这是我专门帮您弄的,咋能收您的钱,你就放心吃吧,如果有效果,我再帮您弄就是。” 张甲申却起身,将钱塞到余秋堂手里,“你放心,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侄子的事我和教务主任研究过了,本着不放弃一朵花朵的教学理念,收下啦1 “啊,那真是太感谢您,太感谢学校了。”余秋堂听到这件事终于落实到位,也是有瞬间的喜形于色。 “我侄子能上学,多亏张老师帮忙,这狍子就当是我一个学生孝敬老师的,您就不用给我钱了。” 张甲申摆摆手,示意余秋堂不要尝试将钱塞回去,“我们不来这个,余秋堂同学,让你侄子入学,虽然是破例,但并没有违反原则,你要是因此感谢我,给我送礼,那才是让我犯错误。” “可是……” “不要再说了,你要是还这样,那我只能请你现在离开我家。” “是啊秋堂,你就收下吧,你们张老师一辈子都这样,不会平白无故接受别人好意。你能帮他搞到新鲜的狍子肉,就是帮了大忙,钱肯定是要付你,毕竟你是冒着危险好不容易猎到。” 李春娥看不下去,也在边上劝说。 余秋堂眼看事情走到这份上,知道再坚持反而是画蛇添足,便不再继续坚持。 只是心里暗暗感叹,人果然有双面性,他只记得张甲申以前喜欢体罚学生,却不知他其实是个很注重廉洁的校长。 (本章完) 第92章 就算你是只豹子 第92章 就算你是只豹子…… 晚上回家,余秋堂询问了余小伟送神仙豆腐的事。 他昨日走之前,就预想着到山里待一晚,今天早晨肯定没办法按时给美芬饭店送神仙豆腐,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余小伟。 也是一种锻炼。 余小伟不是啥读书的材料,将来大概率会走上做生意的道路,提前多接触更多人,看看社会关系咋维持,也是件好事。 别看他现在人背后挺刚,但一遇见事情,或者是人多的地方,立刻就变得不那么自然,还是会潜意识躲在人背后。 这可不行。 这不是和自己以前一样嘛。 你再大的本事,不被别人知道,不能和人正常交流,那也使不出来。 余秋堂可是发现了,这个社会只埋头拉车的人,永远都过不上富裕生活,要想过的好,还是需要驾辕者。 余小伟一个鲤鱼打挺从炕上站起,“通”地一声跳下地,出去擦洗身上。 就算你是只豹子,你需要更多的谋生本领,你需要跑得快,爆发力高,能上树能下水,可就算这样,你单枪匹马好不容易逮到的猎物,也可能被豺转手夺走,你孤豹一只,如何能对付一群的豺呢?” “交代我的事,肯定办的服服帖帖嘛,难道还会让叔失望不成?” 余小伟陷入沉思。 余小伟一个翻身躺在炕上,气喘吁吁地说:“那咋行啊,叔,我现在可是不认识几個字啊,跟谁去学呢?” “臭小子,”余秋堂一巴掌抽在余小伟屁股上,笑道:“你说啥呢,你叔文化程度是不高,但教你补点一二年级的东西还能是问题,你就放心吧你1 大部分人只是没有欺负人的本事,要是给他一点点权力,看他会不会张牙舞爪。 “道理我都懂,叔,但我不明白,为啥我就一定要一直追上别人呢,我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关别人什么事。” 赚钱的速度不说快吧,但也不慢。 这也是余秋堂要求他做的。 余秋堂再次严词以令,“还有,你的年龄本来就比其他学生大,更要懂事刻苦,学习要学好,可不比其他任何事简单,落后了,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这样才能追上别人。” 余秋堂则是将今日得到的钱也拿出来,一并放进钱包里。 “哦。” “行啊,就算你是个只狼,是不是也要和其他狼抱团捕猎,不然你就会饿死,或者被其他抱团的,例如豺这样的动物围攻。 余小伟正在地上做直板撑。 云云虽然比其他学生大,但还赶得上趟,就从一年级开始读,伱呢直接上三年级。” “我为什么做兔子,你咋知道我一定是兔子,我为什么不能去做狼和豹子呢?” “你知道啥知道,要从三年级学,那一二年级的内容就要自己补上来,要不然你三年级也学不会。” 余小伟只好接受,他望着黑漆漆的房顶,叹息道:“读书好麻烦啊,浪费那么时间干嘛,有这功夫我可以跟着叔去山里学习捕猎,或者和嬢嬢一起做豆腐卖,都能赚不少钱。” 数了数,除了今天送的神仙豆腐钱没收回来,已经有四百一十块,建房子的钱基本攒了一半,有个千把块钱,就完全够用。 “你会啊?”余小伟盯着余秋堂的眼睛,“我咋不知道你还……” 我给你举个例子,社会就像是我们前面的山林,所有资源就像是山林的各种东西,那你说,如果你是只兔子,你如果只知道自己低头吃草,你能活下去嘛?” 余秋堂犹豫下,还是硬着头皮说,“差不多的,叔来教你,如果我都不会的,就问老师。” 相反,要是身子骨弱的不行,那对不起,你就一直会被欺负。 “别想了,去洗洗身上准备睡觉,这些道理也不是一朝一夕你能懂,也不要急,记在心里就行,等到必须懂的时候,就会恍然大悟。” 次日清晨,余秋堂练完拳后,梳洗一番,担着神仙豆腐径直来到余秋江的打铁铺。 “那好吧。” “好嘞。” 任何时候,哪怕文明再进步,作为一个男人,身体素质也是非常重要,哪怕是邻里纠纷,别人看你很强壮,都会潜意识觉得你不好惹,从而不再轻易找你麻烦。 “嗯,知道了。” “这种念头以后给我打住,你必须给我至少读到初中毕业,之前你啥都不要想了。” 余小伟一愣,想了想说,“那照叔你这么说,岂不是所有动物,都有各自的不容易,也都有随时会死的危险?” 等这段时间将两孩子上学的事情安排好,有枪和弩在手,山里有的是资源财富等着他挖掘,未来形势一片大好。 余秋堂想了想,无奈道:“你长大后就懂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人能真正不管别人看法,我行我素的过日子。 “就是这个道理,将人比作动物,不算很恰当,毕竟人比动物更复杂,不过有些道理是相通的,你将来能走出大山,接触外面的真实世界,就会发现,我们人类世界,可比山林的动物世界复杂多了。” “啊?1 “这个嘛……” 这也就是为什么社会上很多人一旦有点钱,就开始看不起穷人,主要就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翻身了,比别人更厉害。 余小伟心里依然还是难以理解。 真正不会恃强凌弱的人,其实非常少。 “那就好,你和云云上学的事情,叔给你们安顿好了,下周六我带你们去报名。 到之后,余秋江还在点火炉,余秋堂便在周围四处打量和盘算起来。 他已经打定主意,将来他的“发展基地”就建在余秋江附近。 这里虽然靠近山,离村子距离相对较远,但铺子旁边就是平地,未来村里铺路的主干村道,会直接插到山脚下。 到时候只要在门口铺一段距离,和主干道接在一起便行。 交通不会有任何问题。 等经济宽裕后,什么拖拉机,摩托车,小轿车肯定都添置起来,也丝毫不影响行走。 不过附近这片地现在还荒着,上面长满婆婆丁,茵陈和臭蒿,扫帚草等野草。 正在秋天,野草大多都开花了,远远望去,不计较土地浪费的话,倒还是有种特别的乡村风景美。 这片地,暂时还属于生产三队集体所有。      前两年开始分地以来,工作是逐步推进的,由大队,也就是村上将地按照一定的地界分到十三个生产队。 生产队又根据各家的实际情况,将地逐渐分到各家各户。 但如何分配,政策却并没有完全统一。 哪些人先分,哪些人后分,各家各户分配多少,大人小孩如何比例,以及土地还有贫瘠和肥沃,干旱和水源旁边之分。 反正乱七八糟的,一时半会分不清楚。 另外,队上那些人,拿着屁大点权力,也想从分地过程中得到点好处。 可老百姓被这些人在集体生产时就欺负烦了,现在好不容易翻身开始分田到户,本身就有种和这些家伙对抗的心理,除了一些实在没骨气的,大部人才懒得舔这些人屁股。 事情就这样被耽搁下来。 队上多的像余蛋儿那种人,心眼不太端正,偏偏这种人往往能在村里混的起来,也是没地方说理。 余秋江铁匠铺旁边这些地,属于队里最差的地,因为靠山,每天见不到多久太阳,营养也被附近的树木吸收殆尽,所以不管种植什么,收成都不会太好。 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这地既然离山近,山里那些小家伙们就可以更好的钻进去偷吃,不说种葫芦或者西瓜这种经济作物,就哪怕种小麦,也有各种鼠类和鸟光顾。 山里这些东西种群何止千百,靠人这点能力,根本祛除不荆要不到几日,一亩地里的麦子就会被吃个干净。 要不,为啥麻雀这种小玩意,会被当做害虫处理呢。 这些因素都导致这片地根本分不出去。 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用好不容易得到的分地名额,换取这样的破地。 余秋堂清楚记得,晚些年这些因为实在荒的不行,在镇上安排下,改造换成一片竹林,为山上的大熊猫培育基地输送竹子。 倒算是废旧利用。 但。 这些问题对别人或许都是麻烦,余秋堂却觉得这就是机会。 大家都不要,那得到的成本就会很校 可能性会变得很大。 或许只需要很小的成本,就能将地收入囊中。 而关于这片地使用,他有很多想法,如果能拿到手,那就真是太好了。 余秋江端着个刷牙杯走出来,蹲在门口的萝卜地里开始刷牙,刷了几下,吐掉口中水,“你来了咋不敲门?” “这不想着你还没睡够嘛。” 余秋堂笑笑,看余春菊也从里面出来,打了个招呼。 余春菊头上包的密密实实,有点像似中东的姑娘,只露出一双大而清澈的眼睛。 “堂堂哥。” 春菊很少主动和人说话,余秋堂记得前辈子就没和这个堂妹说过几句话,而这辈子来了几十天,好像除了每次他打个招呼,她喊声“堂堂哥”,就没剩下几句话了。 余秋堂担心这么下去,这丫头怕是话都说不利索,前辈子最后她变成咋样,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病好转一些,具体好到多少程度,他就不晓得了。 “江哥,春菊这身体,抽空还是要去大城市看看。” 余秋江看了眼旁边正要扫地的妹妹,点点头说:“是准备攒点钱,就带她去呢。” “哥,我不去。”余春菊听到两人说话,在旁边摇着脑袋,结果动作太剧烈,包裹着脸的布掉下一角。 惊鸿一瞥间,余秋堂看到堂妹右侧脸上靠近脖子位置,有一片淡淡的红晕,不像是那种接触的皮肤过敏,更像是皮肤上被沾了一片红色的布,完全是凸起的瘢。 余春菊急忙将布重新遮起来。 余秋堂走到余春菊身边,轻轻拍拍小姑娘的脑袋,“春菊,早点将病看好,你还可以早点帮你哥哥干活,你看现在这样你也出不了门,能干的事情不是很好嘛?” “我……” 余秋江看了眼余秋堂,有点不高兴他这样说。 余秋堂却继续笑着说:“现在很多大城市医生都很厉害,说不定你这种病,人家一下子就治好了,那你不但能帮到你哥,还能到外面随随便便玩,将来还能找个好对象,不是很好。” 余春菊低着脑袋,手中扫帚在地上拖来拖去,不说话。 但余秋堂能从她的动作看出心情。 这孩子,其实还是很希望自己能走出户外,像其他孩子一样自由生活。 他又对余秋江说:“江哥,我刚才看过了,等过段时间,我准备找队上划地,挨着你这建院子,到时候我和我三姐,两个孩子,就搬过来到这祝 等房子差不多,我们就一起想办法,我三姐的腿我也想去给看看,到时候我们不行一起去呗。” 余秋江点点头,又道:“你说你要搬到这里?” “嗯,是这么打算呢。” “怪不得你刚才到处转,那行啊,这里就是离人远点的,但清净是真清净,村里有些人,整天看着也烦。 你要真过来,那也蛮好的,我们兄弟住在一起,彼此也有个照应。” “就是说埃” 余秋堂眼前浮现出一副未来的景象。 高大的红砖灰瓦院子,门前种着各种鲜花,蝴蝶蜜蜂在花间忙着采蜜,两家人和各自的孩子们跑来跑去。 真是悠闲而令人安心。 余秋堂记得前辈子,孩子们每天下班回来,躺在沙发上就一动不动,仿佛精气神被抽走了,常常挂在嘴边的只有累。 或者说是“卷”。 用他们说的话,他们的生活一直处于一种高速的卷动中,所有人就像被丢在前进的列车上,被迫前行,如果一旦放慢脚步,就会立刻被甩下列车,落个万劫不复。 想想,真是累埃 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一边朝筐子装狍子肉,一边笑道:“那就这样说定了,只要我们好好搞,未来肯定过上好日子,我肯定1 (本章完) 第93章 跟着姐干,咋样? 第93章 跟着姐干,咋样? 当梁师傅看到余秋堂竟然用个铁扁担挑筐子,真不知道该说他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玻 就这个扁担的重量,可比两筐东西都要重。 他本来还准备拿在手里感觉下重量,可一个不留神,差点没被扁担压到脚面,这才知道原来这个扁担竟然有六十多斤重。 真的就……太离谱了。 对此余秋堂则是笑而不解释。 只是简单赶路,他觉得很浪费时间,扛着扁担走路,也是一种不错锻炼。 想起以前少林寺的电视剧,里面和尚开始就是挑水,然后是提水,不但可以提升手臂力量,还能把持身形稳定。 他也就学着做做。 反正也不影响正常赶路,还是蛮带劲。 “你到哪里搞的狍子肉的?”梁师傅用一根铁签子插进肉里,感觉下肉的质感,又拿起一块看看断茬,点点头,看起来比较满意。 余秋堂是不遗余力夸赞吴美芬。 “首先给你二十,两天神仙豆腐的钱,昨天你侄子来,我担心他给拿丢了,所以说今天一起给。”吴美芬拿过放在旁边桌兜的包,抽出两张给余秋堂。 余秋堂则是等着收钱。 “不辛苦,”梁师傅又对余秋堂说了声,然后回了后厨。 “好,美芬姐想的周到。” “我去看看。” “还有这种说法?1 “没有没有,我觉得你说的很好啊,很有道理,尤其是你说那个什么人…人性……” “对,没错,还是两个份量,也处理好了。” “这还用说,你把你姐当傻子啊,怎么样,是不是带好东西来了?” “你咋知道我去了山里?” 吴美芬还是有点不放心,这种野物可不比一般的家畜,用起来要格外留心,若是碰到个病的,或者药死的,那被客人吃了,就麻烦了。 到这个时候,吃东西本身已不算啥,更多的是独享的乐趣,人嘛,可不都是这样,宁愿都饿着不吃,也不想别人吃多,自己吃少……” 吴美芬就在美芬饭店侧面的小仓库里,里面堆放着各种饭馆需要的材料,吴美芬在里面加個桌子,平时坐下算算账什么。 这是因为,人们都有猎奇心理啊,你现在每天只提供一些,吃客就会觉得自己能吃到,别人没吃到,自己就是占到便宜。 吴美芬有点意外,她想着就算能抓到野物,估计也就是野兔和野鸡啥的,一下子就来狍子这种大东西,还真没预料到。 “对的,人性,说得很有道理,”吴美芬一拍手,“其实我以前也发现了,只是没你说的这么透彻。你这样一说,我就啥都明白啦。” 吴美芬不解地望着他,“难道不是每天卖出更多的份,才能赚更多利润,你也可以得到更多钱嘛?” 来到后厨,她发现肉已经被分成块,心里更是不放心,直到将肉放到案板上,反复找到子弹进入破损的痕迹,这才总算放下心来。 “不不不,我每天给你提供更多的神仙豆腐,我是可以多赚一些钱,但你只是短时间可以,长时间却不行。 “为啥要这样啊?” 余秋堂笑笑,还没来得及说,旁边的梁师傅就抢先道:“可不是嘛,秋堂这次给我们送来两个狍子。” “应该的,你们每天大清早送豆腐过来,也着实辛苦,而且这东西做的味道很好,在我们饭馆里卖的不错,很多吃客都想着让每天提高供给呢。” “好了,真的累啊,钱没赚到多少,算账倒是把人给累死。” “哈哈,我也是关公门前耍大刀,鲁班门前玩木头,让美芬姐笑话……” “看成色不错,梁叔收下吧,研究下菜谱,看能做成啥好的。” 她伸个懒腰,扯着凳子转过来,笑道:“咋地,从山里回来了?” 是枪杀的就没问题。 “辛苦啦~” “好的,老板。” 吴美芬就觉得自己好像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陡然一听好像有点奇怪的言论,但仔细一品味,好像真是那个意思。 “记得一定要有特色,若是吃野生的东西,和家里猪肉一种吃饭,估计没多少人愿意花大价钱吃吧。” 梁师傅笑笑,“要不说伱是老板呢,想的就是周到,我这去谋划谋划。” “行啊,才说了你就能搞到,也难怪你赚钱,”梁师傅说着,让后厨的人收下东西,然后带着余秋堂去找吴美芬。 余秋堂笑道:“这也不算是高深道理,美芬姐这么聪明,稍微一想,其实也能想到。” 看到余秋堂,她指指手里的本子,“稍等个几分钟啊,我先算完这笔账。” “还不是在山上搞的,一共搞了三只,家里留了只,想起上次你们说可以搞点野生东西给你们尝试买卖,这不就顺便送过来了嘛。” “傻狍子?” 余秋堂便和梁师傅等了几分钟。 “嗯,人性。” “那不行,”余秋堂摇头否决,“就是不能让他他们都满足,一直保持着这种要抢才能吃到的节奏,使它变成稀缺货……” 一来这个三十多岁的大姐确实很开朗,大方,又有魄力,具有一定的人格魅力。 其次呢,他现在主要靠着吴美芬稳定收入,只要绑紧她这条大腿,别的不说,每年刚神仙豆腐都能卖三四千块,以后再配合其他野物,搞个六七千说不定没问题。 这年头万元户可是妥妥的有钱人。 还有个原因,这吴美芬可是清泉镇乃至荣城后期的著名企业家,后面清泉镇发展为荣成市清泉区,她可是商业圈里走在前面的大佬。 风起于青萍之末,能从这个时候保持好关系,万一他以后有合作,也是提前铺好路,哪怕是没合作,也是一个不错的人脉。 “秋堂兄弟,你真是个普通的山村村民嘛,我咋觉得你像个隐士呢?”吴美芬突然看着余秋堂说。 余秋堂一愣:“咋说,我咋成了隐士了?” “你看啊,你如果真是个村民,哪说的出这些话,我可以不夸张地说,就我周围接触到的人,像你这样有见地的人,也很难找到半个,你属于独一份。” 这当然是了。 余秋堂心里暗想,我这也不是自己的智慧,都是刷视频看的,说是叫啥“饥饿营销”。      我才不是啥厉害人物,只是站在别人肩膀上说话。 但。 现在吴美芬将这种思维功劳放到他身上,他自然也不会否认,只是笑笑。 “你说这像不像古代的隐士……就在我们南边的山那边,有个啥地方来着,就住过很多隐士…” 吴美芬倒是越说越远,讲的其实就是华山,终南山古代一些隐士,尤其是终南山,可是古代各路隐士打卡圣地。 有卢纶那种皇帝数请不出山的真正的隐士,也有卢藏用那种闹出“终南捷径”成语的沽名钓誉之辈,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基本都熟悉这些典故。 也有很多以民间故事或者秦腔,陇剧,皮影戏等地方文艺模式传承下来,这些传说和故事影响着一代代三秦大地的百姓们,也让大家有了自己传承的特殊气质。 余秋堂喜欢听戏,这些东西都是从戏里听到,所以还算熟悉。 只是他可没想到能在这么个清早,和一个饭店老板娘站在仓库里聊起。 “对啦,秋堂,和你商量个事儿,你考虑下?” “啥,你说。” 吴美芬犹豫下,笑道!:“我看你脑子这么灵活,人又稳重可靠,要不你来我这里跟我干吧……” 余秋堂微微一怔,只思考几秒就下意识摇头。 “美芬姐,我没这个能力……” “谁说你没有,”吴美芬不以为然,打断他的话,“你姐开店子,每天见多少人啊,你有没有能力,我还看不出来?” 余秋堂不知说啥,只能苦笑。 “你来给我看着店子,给我出谋划策,等我饭馆生意开大,我还想继续开店子,你就给我做二老板……” 余秋堂不得不说,这个建议有点诱人。 他知道美芬饭店后期会发展壮大,若是他从原始阶段跟着吴美芬干,后面肯定能有非常不错的成就。 然而。 给人打工,并不是他重生后想走的路线。 给人打工就是将自由交付在别人手里,从此失去一部分自由,一旦习惯打工生活,那就再也脱离不开。 好不容易重生,他可不是想着这种生活。 “美芬姐,你看得起我,我很高兴,但我习惯了山里生活,暂时没有其他想法,或许以后会改变主意,到时候再说?” “你是说,你拒绝了?” 吴美芬没想到这么好的事,余秋堂竟然没答应。 她现在的美芬饭店生意这么好,员工发的薪水可比很多编制内的人都高几倍,别人巴不得求着给她干活呢。 “不好意思,现在真没这个想法,”余秋堂再次表示歉意,说是暂时也就是给彼此一个台阶,免得都不好处理。 吴美芬有些失望,但转瞬又恢复正常,“那行,人各有志,姐尊重你的想法。” “嗯,不过就算不跟着姐干,你要有啥我能做的,肯定不会袖手旁观,姐直接给我说就是。” 余秋堂再次做了承诺,算是进一步给吴美芬铺台阶,他以后还要稳住这棵树,可不能就此断了关系。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我可不会客气。” “那……给我算算两个狍子肉钱吧?”余秋堂眨眨眼睛。 “碍…哈哈,好吧好吧,给你算,你把我突然搞得愣住了。”吴美芬哈哈笑着,算是正式走出刚才话题,“我这也没收过狍子,也没卖过,不知一只多少钱,是按斤还是个呢?” 余秋堂给她大致普及起来。 一般人卖野物,先是看个,然后才是论斤。 理论上,不管啥野物,都是个头越大,斤价就贵。 也有一些很小的,例如松鼠,也就是俗称的灰狗子,就按照大小个直接卖,屁大点东西,称斤两没意思。 但大点的野物,例如狍子野猪这种,都起按斤卖,具体一斤多少,就看野物的成色,公母等。 吴美芬听了会,略一沉思,“这样吧,我们这还是第一次做野物,不知卖相咋样,但不管如何,既然是我们要你送来,鉴于我们长期合作关系,我也不会让你吃亏。 你就说市场价大概多少,我们比市场高处一成价格收,作为对秋堂兄弟这个人的认可,你看咋样?” 只能说,这个时候做生意的人,很多还是保持着人基本的诚信和情感,所以才出现了很多现象级的企业家。 不像后世很多办企业的人,更像是屈从于资本,误解了商人逐利的意思,只看重了自己利益,断了其他更多人的活路。 吴美芬只是小镇出现的一个女人,就能有这种觉悟,确实不容易,很难得,也是后来成为闻名一方女企业家的根基。 余秋堂微微想想,狍子的价格他暂时还不太清楚,也拿不准,想起张甲申那只给他算了30块,应该不是无据可究,便说:“这样吧,两只给我一共50块算了。” “只要50块?” 吴美芬摇摇头,“一斤猪肉现在都卖到接近两块,你这狍子肉再怎么着,也比猪肉要值钱点吧,我看两只也有四五十斤。” “也不能这么说,猪毕竟是家养,付出的心血更多,而且猪肉里面肥肉多,油多,吃起来也香,狍子肉虽然稀奇,但要会做,才能比猪肉好吃。” 吴美芬的看余秋堂言辞诚恳,不由感叹道:“秋堂啊,你还真是个实诚人,你姐每天四处采购,也见过各种卖东西的人,还很少见到像你这样,自己说自己东西不好的。” 余秋堂笑笑。 他自有他的智慧。 和不同人交流,要用不同的人设和方式。 既然吴美芬是个很讲感情和义气的女人,那肯定不希望被人欺骗,反感别人在她面前耍点小心思。 而她对自己的人设定义就是个诚信,守时,又有一定能力的年轻人,那他就按照这个方向和她交流。 看起来自己吃亏,实则最终可能获得更多。 果然,吴美芬最后坚持两只给了他七十五块,看他不收,便说这是第一次,如果卖的好,那就保持这个价格,如果价格偏高不好卖,下次再调整也不迟。 余秋堂能说什么呢,接着呗。 (本章完) 第94章 分地家庭会议,狗爹 第94章 分地家庭会议,狗爹 一阵阵秋风,一阵阵秋凉。 自从上次进山猎狍子,转眼已经半个月过去。 半个月没有大的事情发生,但小涟漪却也激发了几个圈。 首先就是两个孩子顺利入校,余小云成为一年级光荣的少先队员,而余小伟则是成为三年级的插班生。 余小云还好说。 这年头的学生普遍入学晚,班上七八岁的孩子很多,和她一样九岁的也有四五個,从年龄上来说,她并不显得特别特殊。 唯独不好办的是身高。 女孩子本来发育的早,而余小云也继承高个子的基因,比哥哥余小伟小几岁,却个头只差几个厘米。 放在一群一年级学生里,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第一阶段的语文恶补暂时结束,他又准备用半个月将数学的基础知识补补,一二年级的数学都相当简单,他毕竟年龄大,现实中就用到计算,学起很简单的数学题目,自然事半功倍,反而没语文那么麻烦。 他是真的绝望的埃 这就相当不错了。 慢慢地,余小伟已经能听懂老师的安排,而书本的字,也不再是曲曲扭扭的蚂蚁,而是一个个代表着各自意思的字符。 但每天回来,就在家里疯狂开始练字,别的不说,先将一二年级所有的字全部学习一遍。 这个过程中,余秋堂发现余小伟的脑袋瓜其实很聪明,记忆力相当好,学起字来速度飞快,有些难写的字,即使一时想不起来如何写,但至少能认出来。 喝到正酣处,孙子不得搂住爷爷的肩膀,感慨良多地说声:“大师兄,你受苦了,都是难兄难弟埃” 但如果遇到写字,他暂时可不会写,想来想去,索性用纱布将右手包起来,说是做饭伤到手,没办法拿笔写字。 相对妹妹出道即是巅峰,余小伟就老实很多,他目前和瞎子没啥区别,书本上很多字,就跟蚂蚁似的,看的他眼睛花。 对,没错,她的班主任又是李春娥老师。 告诉儿子,你回去问问你爸,当初我是怎么打的他哭鼻子的。 余小云对当班长还有点不适应,回来后很是焦虑,直说自己这个班长估计不好做,她就没有经验,也不敢管别人。 人人的能力有限,也不是说想让上就能上。 入学之后,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只要按部就班一年复一年去读就行。 余秋堂看他有这个恒心,便专门给他找了很多旧报纸回来让练,后来旧报纸也供应不上,干脆就让用笔蘸着水写,在外面地上写。 为此,他只能暂时放弃帮姑姑做豆腐的差事,回家后就啥事都不做,专心练字,一直练到半夜实在困的不行才睡觉。 两个孩子的学习状态,都让余秋堂很满意,暂时也将这事放下心。 仿佛是走一二一的整步。 余小云对余秋堂这个叔叔那是相当信任,觉得他的话基本就像圣旨,他都这样说了,那肯定没啥毛玻 其实这不算什么奇怪的,因为上辈子余秋堂的孩子上小学,班主任也是李春娥。 所以他只能假装老实,每次老师让翻书,他就跟着别人翻,勉强能应付过去。 听着就是。 荣城的气候和地质条件,决定了荣城的农作物每年只能种植一季半。 至于未来能不能上高中,能不能上大学,这就是另外一回事。 比很多男生几乎能高出一头。 反正就是用尽各种手段,几乎是填鸭式将内容填进脑子里。 找谁说理去呢。 也正因为如此,她入学后,十分幸运地被班组任李春娥任命为班长。 而余秋堂本心呢,就是希望两个孩子都能性格中正正直,诚然这个世界有很多坏人,但一个心怀坦荡的人,至少内心会很坚定。 余秋堂自己也没当过班长,从小到老,屁大的领导都没当过,所以也给侄女没有什么建议,最后只能告诉她,一切遵从本心,要做个堂堂正正的人,其他的便不要在意。 过几年,如果能考上清泉初中最好,实在不行,还可以考邻村的一个初中,至少都有用学上。 便解决了做作业的难题。 而内心的稳定,才是幸福的根本。 除了两个孩子的事,剩下便是秋收。 如果是堂堂正正没换来别人理解,那说明这班长当的也没啥意思,不当也罢。 他还清楚记得儿子回来给他说,李老师教训他,年少无知的他还说找爸爸,结果老师打的更狠了。 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让自己儿子不要再落入李老师手里,要不然祖孙三代过年同桌吃饭,别的不说,就这同门被打的情谊,便能浮一大白。 这种社请老师因为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一般是在一二三年级轮回,每次带完三年级,就会返回去从一年级重新带。 到时候看具体发展如何。 多少人一生不幸福,不是欲望太重,便是心里不安稳,没有安全感,在追逐利益和道德谴责的矛盾整日纠结。 儿子在余秋堂处得到肯定答复后,从此变得老实很多,学习也突飞猛进…… 啥叫一季半呢。 就是种一季长的,主要的农作物,例如小麦或者玉米,高粱这种。 再种半季生长周期短的,就包括谷子,糜子,荞麦,油菜,豆子等等。 以小麦和糜子与玉米为例,大概就是秋天种小麦,第二年夏季收,然后种糜子,等到秋天将糜子收了,地闲置一段时间,春天种玉米,秋天玉米收掉,就能接着种小麦。 相当于两年种了三种东西。 这样的好处一方面是节约了土地资源,使有限的土地能种出更多粮食,另一方面也算是调整了土地营养。 也就是俗称的回茬。 这边人经常提到回茬小麦,回茬糜子,就是指的这个过程。 一般回茬的东西,产量与质量都要比正茬的低。 到了收获的季节,既然大家都要开始秋收,余家也不例外。 目前余家的地组成相当复杂。      因为余得金娶了三个老婆,但因为这个时代正处于分地的变革期,政策不稳定,村里和队里各种鬼主意的人一堆。 导致分地出现很多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个老婆的孩子,只有余春梅赶上分地,有一亩三分地,其他两位姐姐出嫁太早,没赶上分地的时间。 第二个老婆这边,因为余秋堂母亲去世的早,哥哥失踪(也可能已经死亡),嫂嫂去世的早,所以也没赶上分地,但因为哥哥来后入了余家的户口,算是在王家庄落户了,所以两个孩子却各自又有一亩地。 余秋堂自己也有一亩地。 至于陈美娣这边,则是陈美娣和余秋实都有地,王春花因为已经出嫁,且没有入王庄的户口,所以并没有分地。 其中陈美娣一亩三分地,余秋实则是一亩地。 再就是余得金自己有一亩三分地。 综合算下来,原本余家一共有七亩九分地,加上边边角角,也就是八亩地。 看起来挺多,但其实还是紧紧巴巴。 主要是这个时代,地里粮食产量很低,本来就打的不多,还要一部分交公粮,若都吃小麦的话,肯定是不够一大家子吃。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种够交公粮的小麦,剩下的基本都是种玉米或者其他作物,产量会比小麦高,勉强能维持生活。 那现在既然分家了,肯定各自的地归属自己。 余秋堂,余春梅,还有两个孩子,相当于就是带走了四亩三分地,占所有土地多一半。 这其中呢,又尤其是以余春梅的地最好,处于村里地势最好,接近水源之处,这里种的粮食,一亩能打其他地一亩半乃至两亩的产量。 所以当初分家时,陈美娣才想着将余春梅地留下来。 至于余秋堂三人的地,相对就很一般,完全没办法和余春梅的比。 想着到了秋收阶段,地里都种着各种粮食,余秋堂不想非硬着要把土地里粮食全部要过来。 只是要求地里粮食收走,地给空出来就行。 原因倒不是他非要做好人,而是因为现在他们名义上分家,但是户口本并没有单列,所以家里需要交的公粮是统一的。 若是把地连同粮食一起要走,那父亲那边就没办法交够公粮。 这不是他为人处世风格。 即使是陌生人,他也不会想着去占别人便宜,更不说是父亲。 他之所以没有和父亲因为分家闹太大纠纷,就是因为他自己当过父亲,明白父亲这种职业,可谓是天底下最难的职业。 对孩子严格点呢,孩子会偏向妈妈,说父亲只会对孩子提要求。 若是松点……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纯洁的天使,大多数孩子都很单纯,不止是单纯的好,也有单纯的坏。 若没有父亲严格从道德上加以约束,就像个野生的树,肆无忌惮生长,必然无法长成参天大树。 反而成为祸端。 反正过来过去,父亲的锅都得背上。 他自己做过父亲,便知道父亲有时候也身不由己,很难搞。 毕竟孩子他是个活的人,和父亲必然有分歧,又不能像个东西,随随便便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 于是,这日傍晚,在余得金的召集下,一家人或坐或蹲或靠墙,在院子里召开全体家庭会议。 刚好晚上月亮很亮,将地坑院照得仿佛就跟白天一样,余小伟开始蹲在余秋堂身边,后来想了想,干脆进去端个板凳出来,屁股下面垫个砖,继续写字。 余秋实看他这幅模样,刚想跑过来看看,就被陈美娣一个眼神给吓回去,只好老老实实坐在厨房门槛上。 “白天都很忙,晚上抽个功夫,把人都聚在一起,商量下秋收的事。” 余得金说到这里,暂时停下来,给烟锅填上烟丝,擦到第三根火柴,才勉强将烟锅点亮,他长吸一口,然后吐出浓浓的一股烟。 吐烟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声叹息。 “事情呢,就是这样,家里一共七亩九分地,加上一分的自留地,就算是八亩地吧,现在地里都种着东西,我们就把东西分下。” 所谓自留地,是一种早些年分配的特殊土地,作用是让人用来种菜。 这个地一般有一两分地,不算很大,也不在承包地的面积范围之内,同样交公粮也不用计算这个地的面积,一定程度上,就属于分配的个人。 所以才叫自留地。 这种待遇,也就是早些年前几批分地的人才有,后面补偿分地的人,就已经没有享受这个资格。 余得金说出这句话后,陈美娣侧目看了眼余秋堂,发现他没有太多反应,只是轻轻地逗弄着篮子里的三只小狗。 给它们灌米汤喝。 这些小狗刚过满月,原本是还要吃一段时间的奶,但又不能耽搁。 猎狗训练和一般狗不同。 一般看家护院的狗,讲究的是家庭制,相当于家里所有成员都是狗子的主人,所以需要一定的烈性,能震慑外人,但不会特别护主。 很多狗子甚至是谁丢东西都吃。 所以才有很多狗子,经常被人丢个东西毒死,或者丢个啥蒙汗药,药倒后装进袋子就偷跑了。 但猎狗要保持一定的野性,而且独一,正经的猎狗,真正能服气的就主人一个,它或许对家里其他人不敌对,但一定没那么亲密。 只有那些串串,回家护院,出外跑山,这种狗才有较强的社会属性。 但这种狗,即使做猎狗,也做不了头狗,最后就是跟在后面震慑罢了。 真正的头狗,那眼神一般人见了都得退缩,一只见到熊狼都敢去扑的人狗,根本不会惧怕一般人类。 当然,狗子再猛,遇见虎和豹子,那还是很怂的。 猫科动物对犬科动物有压倒性的优势。 同体型和体重级别,犬科动物完全不是猫科动物的对手,再猛的狗,碰到豹子基本都会被虐菜。 早些年曾有只金钱豹下山,经常悄无声息将狗子叼走,有时候甚至都没发出声音,若不是后来那家伙竟然叼走一个孩子,被一个护林员打死,估计能将附近的狗子全部吃完。 余秋堂需要的是性猛的猎犬,所以这狗子回来,他不允许其他人触碰,也不允许喂养,他就是狗子唯一的主人,眼中的狗爹。 (本章完) 第95章 懒人有懒人的生存模式 第95章 懒人有懒人的生存模式 “现在除了靠西边的两亩地空着,原本准备回茬种胡麻,其他地里都种着庄稼,按理说既然家分了,地肯定要跟着人……” 余得金说着,看到余秋堂只顾逗弄小狗,便喊了声:“老大,先不要弄狗娃子,说正事。” 余秋堂头也没抬,回了声,“你说呗爹,我听着呢。” 要是以前余得金遇见这种事,肯定能气得火冒三丈,但现在既然分家,名义上他是父亲,实际上却是两家人。 他能说他,儿子也能不听。 他没有自找没趣,便接着说刚才的事。 “不过嘛,这今年的公粮,还是要所有地加在一起算的,如果按照地分出去,那公粮也要跟着出去,这边倒还好,你们那边两亩地空着,剩下两亩多地又种的是玉米,肯定没办法交公粮。” 公粮需要交小麦,其他粗粮一概不要。 余得金这样说,其实也是考虑到余秋堂他们的难处。 余秋堂听到后,觉得父亲这件事做的还算公平。 “哦,伱们还想啥便宜都占了啊,地被你们分走,公粮我们来交……你说你们到时候会给我们公粮,谁知道你们给不给呢? 那交公粮的名额在我们名下,到时候不管是生产队还是大队,公社,都会到我们家来催公粮,堵到我们家门口时,谁知道你们在哪里呢?” 现在听到余秋堂说话,也不管什么,先是发发难,彰显下自己地位。 老大,春梅,你们两个看看事情就这样分配,可行不可行?” 我只是叔叔,要落到我户口下也不容易,那爹你看这样行不行,他们的两亩地虽然分出去了,但交公粮时,每年我们将两亩地公粮交给你们,由你们集中起来交,咋样?” 她也是嘴上没个刹车,说着说着,就扯到老余家的事上,这可是触碰到余得金的逆鳞,他直接一个黑脸甩过去。 他其实想过,按照最差的分法,那肯定是按照承包地的面积分摊原本的公粮。 “我想过了,我们今年的粮食,也不看每亩地产什么,种什么,地差不多刚好一分为二,那地里的粮食,除去要交的公粮外,其他的我们也就一分为二。” 余秋实一脸懵逼。 即使分家了,两个孩子在他眼中,还算不上人。 “秋堂,这种话你咋说的出来?” 看余秋堂没有吭声,他接着说:“等你们搬出去后,户口也单独要另出来,那就是各人负责各人的公粮,从明年开始,我们就互相不干涉。 余秋堂将手里的小狗全部放回篮子里,低头沉思片刻,这才抬头道:“这個分法我没意见,但有个问题,要落户口的话,我三姐可以单独分出去,但小伟和小云现在年龄还小,村里和派出所肯定不给落户。 陈美娣在余得金说话时,一直脸色就不好,应该是余得金的分法,她不怎么赞成,可她又不敢顶撞余得金,所以憋着一肚子火呢。 两个孩子本来也有两亩地,算是“股东”,也有发言权,但余得金潜意识将他们说话的权利交给余秋堂决定,也就没有问他们。 他说话时,还刻意看了眼余秋实。 他根本就不知道大人们这是在聊什么,他平时就没管过这些,粮食什么的,与他也没关系,反正他是要吃白面馒头,吃炒洋芋丝,其他的就管不到了。 那他的地里一粒小麦都没,还要去交钱,或者买别人的小麦去交公粮,可这个时候谁会卖粮呢,正是关键时候。 至少是那种有说话资格的人。 余春梅闻言,直接看向余秋堂,她是没啥注意的,全凭余秋堂做主。 余秋堂淡淡地看着陈美娣,语气轻俏地问:“你这是怕我坑我爹,还是坑我兄弟?” “你别跟我说这个,你们四处看看,王家村这种事还少吗? 别的不说,你就说你们老余家……” “说什么屁话呢,好好谈事,你扯这些有的没有的干嘛,老余家怎么关你屁事,你们陈家就好了,你妈躺在炕上被屎……” 他忽然想起,这不是两口子在家里拌嘴,孩子们都在面前看着呢,这才收住嘴,没好气地说:“有好话就说,要是说些没用的,就把嘴闭上,不说话也没人说你是个哑巴。” 陈美娣被丈夫当着孩子们面这样呛了,还提到她娘家,顿时也觉得委屈,心想我给你面子还少啊,你真是一点尊严都不给我留。 “行行,反正你们一院子都是姓余,就我一个外人是吧,就欺负我吧,你们就大的小的,联合起来把我欺负死算逑,反正我陈美娣不管咋做,在你余老大眼里,都是个外人。” “你这个人……1 余得金看婆娘撒起泼,也是一阵头疼,只好无奈地说:“你先等住,没人说你咋了,这不是商量正事嘛,我们是要解决问题,又不是说谁错谁对,你添什么乱。” “哦,你们说话就是商量事,我说话就是添乱,你有没有搞错啊余老大,我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婆,这家里过日子,也不是你一个人过出来的吧? 你现在啥意思,是出力气的时候,把我一个女人当男人用,给你辛苦操持家务的时候,我就是你老婆,现在商量个正事,我就没有说话的资格了,是吧?” “我也没这么说……哎呀,你甭烦了,胡扯啥呢嘛……” 余得金平日里对陈美娣具有绝对的“压制力”,但这是本地男女相处的普通模式,陈美娣从小也是受到这样的教育长大,并没有太多意见。 可今日主要是当着余秋堂的面,她觉得余秋堂淡淡的表情,也似乎带着一些嘲讽,在看她的笑话,所以就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想着怎么都要找回场子。 “我……” “行啦,你们两个要吵架,等回到你们窑洞你慢慢吵,我们还忙着呢,这事情还能不能继续商量下去啊?” 余秋堂被两个人的吵闹搞的心烦。 虽然陈美娣和父亲争吵,在他内心深处有股隐隐的爽感,巴不得这两人闹得更大点,他好看看笑话。 可另外个层面,他又觉得很无聊。 没有意思。 这种家长里短,狗屁倒灶的事,真的能说清楚是非嘛。 很难是吧。 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他已经决定好的,趁早搬走,不要整日看到他们就行。 余得金和陈美娣的“战斗”被干扰,这才暂时停火,但陈美娣也不愿继续听,转身进窑洞去了。 母亲走了,王春兰待在外面也没用。 她纯粹就是看个热闹,分地不分地,分粮不分粮,都与她没半毛钱关系。      用母亲陈美娣的话,她就是赖在余家吃闲饭的主,说是养头猪还知道哼哼,叫条狗还能看门,养着她除了吃饭,唯一的作用就是产粪机器。 王春兰倒是想的很开。 懒人自有懒人的生存模式,你们说我懒就懒,反正我也不要什么脸皮,只要我自己觉得不害羞,你们都拿我没办法。 作为最原始的啃老族,她就是吃定母亲不会真赶她出门,而余得金这个后爹,还要顾忌村里邻居的看法,对谁差都不会对她这个继女差。 这样混着就蛮好。 至于母亲说要再找个对象,那就看情况呗,从母亲和继父的婚姻就能看得出,这成家有啥意思,辛苦不说,生的孩子都没啥用,一个个能不气人就不错。 要是生下像余秋堂这样的人还行,起码自己知道赚钱,若都像她和弟弟秋实,那不害死她这个做妈的嘛。 很多人以为懒惰的人没有自知之明,其实她比谁都看的开,平日里不管家里发生啥事,她基本就是看笑话,能躲就躲,不能躲就保持沉默。 反正没人征求她的意见,她也乐得轻松快活。 余秋实看到母亲和姐姐都走了,这边只剩下他和父亲,父亲又一脸严肃,顿时就觉得自己很孤单,也想偷偷顺着溜走。 “老二,你老实待着,躲哪去啊,这分家的事,你也在边上听着,当面说清的事,哪怕我以后死了,你们兄弟都要记住,不要整得兄弟反目。” 余秋实闻言,只好重新坐在门槛上。 “哦,我知道了,爹。” 人是坐着了,但注意力却没有集中在大家谈论的事上,而是一直盯着余秋堂手下的篮子,刚才他听到几声小狗娃的叫声。 他也一直很想在养个狗,周围的小伙伴基本家里都有狗,看到别人出门,屁股后面就跟着狗,他就觉得很威风,还是蛮有趣的。 但养狗要吃粮食,他隐晦跟父亲刚提出想法,就被无情驳回,理由很简单,家里人吃的都不够,哪有什么东西喂狗。 剩饭当然也不能给狗吃,喂鸡还能打鸣下蛋呢,喂狗能干嘛,看门嘛,这家徒四壁的光景,有什么值得偷的。 余秋实的养狗计划胎死腹中。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余秋堂在手,想着他手抚摸在小狗毛茸茸的背上,不知道多舒服,他也好想有这种体验埃 真是羡慕死人。 “那你看我说的你咋样,我的想法是等小伟过两年成人,或者是等几年稍微大点,看能不能想想办法将户口落下来,到时候就彻底分开,这两年暂时就这样维持着。” 余得金抽了一口烟,长长地吐出来,这时刚好一层薄云暂时遮住月亮,天地变成为暮色,使他吐出的烟格外清晰,仿佛是山林里初下过雨,刚出太阳蒸发起来的雾气。 而他的脸,也在烟气的氤氲下,显得有些模糊。 余秋堂也不急,父亲不说话,他就静静地等着。 气氛陷入冷常 大家都觉得很是压抑,余小伟正在就着月光写字呢,暂时看不清书本,只好暂时停下来。 他揉揉眼睛,发现大家都不说话,一时间不知发生何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发现大家的脸色都很复杂,和朦胧的月色一样,看不懂在想什么。 这段时间其实并不算久。 可在众人感觉里,却仿佛度过很久,终于余得金使劲吸了下烟锅,发现里面烟丝早已烧完,再也吸不出半点的烟,这才一边在地上磕着烟灰,一边叹息声。 “行吧,你说的也有道理,暂时就这样,我们帮着你们交,你们只需要将粮食每年给我就行。” 说完后,他又是长长一叹。 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 “好,那这件事就这样吧,马上要秋收了,今年的秋收我们既然还不分开,那就一起干活吧,爹你看啥时候开始,就直接给我说,我会带着两个孩子一起。” “就这几天的事,到时候我给你说。” “那行。” 余秋堂应了。 想想,今晚的家庭会议似乎目的已经达到,该是散会的时候了。 但余得金微微沉默片刻后,又道:“老大,你现在分家了,以后日子就要肩负起责任,等过几年看对象的时候,我会给你攒好礼金,其他的你就自己想办法……” 微微停顿,又接着说:“今晚趁着这个功夫我也算是彻底给你说开,我以前对你要求严,也是希望你能长大后有出息……” “爹,这种事就不用再说了,我也没觉得你打我有什么过错。” 余秋堂打断父亲的话。 他不想听。 他的心情有点复杂,一部分理智告诉他,这个年代的父亲都是这样粗暴,他们在家里基本是皇帝一样存在,不管是妻子还是孩子,都要服从他的领导和管理,稍微不留神,就可能换来拳脚相加。 但他们也起到了父亲养育的责任。 而父亲的辛苦和功劳,似乎给他么的错误提供了一层遮羞布,让人很难直接全盘否定他们,否则,父亲不一定能感觉到愧疚,倒是孩子们首先会有种放下碗筷就骂爹的负罪感。 可。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他还是心里难以释怀。 他现在的状态是,能在形势上和父亲表现的很淡定,完全以成年人的交流模式交流。 可内心里,却一边在和父亲划清界限,一边却又告诉自己,没人是完美的,将父亲从这个野蛮时代套上几十年后的价值观,是对父亲的不公。 一直到躺在炕上,灯熄了,房间里飘荡着煤油灯的煤油味,他依然还在尝试建立自己的稳定价值观。 (本章完) 第96章 有肉,为啥吃素呢? 第96章 有肉,为啥吃素呢? 又是逢集日。 余秋堂去镇上时,又碰到正在揽货的老秦,还是老问题,啥时候去山里给他搞桑黄,余秋堂笑着说就这几天。 老秦提到上次和余秋堂说过后,就给他的老主顾说了,有人能搞到桑黄。 老主顾相当高兴,说是若采得桑黄成色好,甚至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但就是要快,他已经需要很久了。 只好一次次催余秋堂。 搞的余秋堂都不敢见他。 余秋堂不是不想立刻去山里,他觉得自己还没完全准备好,身体没恢复到更合适的状态。 就像他跟老秦说,桑黄在海拔两三千米,那里可是什么野物都会出现,而且可能有最顶级的猎食群体:狼群。 他现在算上老柳的枪,有两把枪,还有弩在手没错,可在野外并不都是像上次捕猎狍子那样是伏猎,很多时候往往是遭遇战。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赚钱的机会从手指缝溜走。 目的是烘干豆腐柴树的叶子。 前辈子,这边好几年流行种烤烟,作为荣城主要的经济作物。 即使是五六半,也不能像机枪那样连发,你需要一发发将子弹打进去,只是不需要每次填弹罢了。 一旦冬季失去市场,来年要等叶子成熟,估计又要等到春天前后,那也就是多半年,他将失去这个赚钱的好门路。 也就是,你可能还没有动手,就被野兽放到餐盘上。 当然,在他锻炼的时候,也没忘记拉着王浩峰和余秋江。 一旦失去先机,就算你有枪,又能如何呢。 进山一次,最差出来也能分个一二十,这可不比干活和打铁舒服多了。 无意间在厨房的锅台缝里看到一片不慎掉落被烘干的豆腐柴叶,使劲揉搓就碎了,但不揉的话,叶子会保持黄绿色的干叶模式。 吃起来口感也没啥区别。 这个地方离山近,采摘树叶下来,可以直接放进烘干炉,烘烤起来方便。 所以这半个月,他就像余小伟恶补文化知识般,很认真地练习红拳,并且提升耐力和力量稳定性练习。 相当于很多人一年的收入。 这个地方也离村民远,除买农具,大家一般也不会过来,刚好不会发现他豆腐柴的叶子从何而来。 细水长流,一个月就稳定有三百元的收入。 毕竟他们也知道,余秋堂带着他们一起捕猎,就算是帮很多忙,带着他们吃了足够多的肉。 那天从山上下来,他就心里一直想着办法。 没将打猎形成稳定的收入渠道,神仙豆腐这个摇钱树,可不能出半点闪失。 自从前些日子,被陈美娣想方设法探听消息后无果后,余秋堂的保密意识提升许多,交代余小伟打死也不能透露,只有余秋江和王浩峰知道他采了这种叶子。 余秋江辛苦打一个月铁,有时也卖不到二十块,还要整日耗费精力,站在火炉旁受炙烤,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赚钱,肯定是啥好赚就赚啥。 不。 可野兽并不是傻瓜,安静地站在那等着你杀死,你一发没打中,下一发对方可能就已经扑到你脸上。 如果不赶紧想办法,等到秋天结束,豆腐柴叶子全部会落完,到时他就没办法再提供神仙豆腐了。 他很快就将烘干炉建设地定在余秋江铁匠炉旁边,甚至就建在余秋江的承包的地里。 这让余秋堂相当忧心。 说干就干。 两人自从得到上次分的一百元,以及后来狍子卖掉各分的二十元,发现还是跟着余秋堂混有肉吃。 当时几乎家家户户门口都有一个烤烟炉,其实就是一个像是碉堡的竖楼,下面会垒好火道,上面则是一排排可以放置烤烟的架子。 都是老实人,可不会贪心不足。 但这是他自己的赚钱门路,两人也都默契保持沉默。 余秋堂有熟悉的工艺。 顺便也将老柳给他的枪摸得非常熟悉,枪法也得到大幅提升,前世隐藏在灵魂深处的枪法重新回到他年轻的身体里。 得到这个启发,余秋堂又经过一些尝试,发现只要将豆腐柴叶快速阴干,不见太阳,叶子的绿色会变为黄绿色,然后按照神仙豆腐一般做法,做出来的豆腐基本和原来一样。 于是,他便有了想法,既然能烘干,那就干脆建一个烘干楼呗。 他可不希望就这样简单交代在山里。 至于烘干炉的建设,则是相当简单。 前些日子,他去山里采摘豆腐柴叶,发现随着秋天到来,豆腐柴的叶子也开始变黄,很多甚至直接落在地上变为腐叶。 神仙豆腐是他目前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只要还在做,每天就能收入十元钱。 除了修炼身体,这半个月余秋堂也在王浩峰和余秋江的帮助下,在余秋江铁匠铺旁,搭建了一個烘干炉。 专门将叶子烘干,就可以一年四季一直使用,源源不断的地给他提供经济来源。 等烤烟悬挂好后,将烤烟的炉门紧封,在旁边配套的小房子里,就像是烧锅炉一样,不断让热气进入火道,烤烟炉里的温度会被提升,慢慢地,烤烟就会由嫩叶烘烤为黄灿灿的干烟叶。 余秋堂有建设烤烟炉的经验,搭建起烘干炉,那几乎是轻车熟路,在余秋江和王浩峰的帮助下,只用了一周,烘干炉就被架设起来。 剩下的,就是利用小火将里面慢慢烘干,然后进豆腐柴的树叶。 搭建好后,余秋堂又连续几日,走遍了附近可能生长豆腐柴树的地方,绘制出一个“豆腐柴树图”,一旦烘干炉干后,他就要开始加快步伐,尽可能将所有能采到的叶子全部采回来。 又是几日,杏树上的晚杏也开始纷纷落地,终于到了收玉米的季节。 今年的节气稍微晚点,玉米足足迟收近半个月,以往这时基本都已收完,开始挖地里的玉米茬。 余秋堂便带着两个孩子,加入收玉米的队伍。 他和老秦说好,等玉米收完,这边稍微收拾后,就进山帮他搞桑黄。 顺便也告诉老秦,这事其实不能急,桑黄也要看时间,一般中秋过了,桑黄的颜色才开始慢慢变暗,这时候成色会更好。      老秦半信半疑,强烈怀疑是余秋堂不想立刻去,所以找了很多措辞。 还说心疼他的撅把子,借给余秋堂这么久,估计都放生锈了,可余秋堂答应的桑黄渣子都没见到半点。 对此余秋堂只能告诉他好事多磨。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要是这玩意那么简单就搞到,那为什么还会那么稀缺,那么贵呢,岂不是满大街都有了。 老秦才暂时相信了他。 . 今天刚好是周末,早上起来,余秋堂和两个孩子照例各自锻炼结束后,余秋堂让两人都换上长袖的衣服,准备跟着父亲一起收玉米。 提起收玉米,这可是所有农活里最难搞的一种,没有之一。 因为村子地形的特殊性,这边很多地都是长条形,又窄又长,非常难搞。 就以老余家地来说,两亩三分地一共就一千多平,可足足有两百一十多米长,宽度就五六米的样子。 更惨的是,并不是地两头都是路,一边是高起来的地梁,无法从两头分别运输玉米,只能从一头运输。 结果就是,路在玉米地东边地头,生长于西面的玉米,则是需要跨越整个与玉米地的长度,一筐筐,一袋袋搬运到东面,然后才能用架子车拉回家。 收过玉米的人都知道,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八九月的天,正是秋老虎盛行的时候,稍微动动,就会出一身汗,在玉米地里背着筐子行走,玉米叶子就会割得人脸和身体生疼。 干一天活下来,就像是被细刀子割了无数次。 等到晚上回去洗漱,身上一旦碰到水,那种折磨,谁试过谁知道。 但这就是农民的生活。 除了辛苦的干,并没有任何改进的办法。 余得金,陈美娣,还有很不情愿但是被拉来锻炼的余秋实,外加余秋堂叔侄三人。 王春花说是留在家里看门,顺便做饭,大家也没说啥,她的懒惰不是一两天的事,都已经习惯了。 余得金和陈美娣不管性格如何,干活都是没得说,余秋堂和两个孩子也都能吃苦,就是余秋实叫苦连天,不明白以前他都不用干这种活,今年什么要拉着他。 嘟囔多了,被余得金从屁股上踢了一脚,这才闭嘴不谈。 到地里后,由陈美娣和余得金两个人掰玉米,剩下四人全部朝外面搬运。 余秋堂便让余小云专门往袋子里装,她没有多少力气,搬运也浪费时间。 余秋实和余小伟用小袋子背,他则是直接挑着很大的两个筐子,每个筐子能装余小伟两人四五次的量。 余小伟对余秋堂的力气早见怪不怪,余秋实开始还没感觉,在一次坐下歇息时,看到余小云将数不清的玉米棒子装进两个筐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个哥哥,真是牛逼的不得了。 而他和余小伟差不多大,余小伟的袋子也比他大,每次走起来看起来很轻松,半路都不需要歇,他从里面走到外面,起码要歇两三次。 这让他自尊心受到一万点伤害。 也尝试着一口气走出去,结果没挑战成功,反而把自己摔个狗吃屎,脸差点被凸起的玉米茬给割烂。 最后无奈承认,在这个家里,他已经沦落为最弱的男人。 本来这种掰玉米的活,一定是掰的快,转运的慢,但有余秋堂开挂般的加成,余得金和陈美娣发现他们竟然和余秋堂的速度刚好把持一致,中途想休息,都不好意思。 就这样,一上午过去,两亩多玉米,就被解决掉四分之三,剩下一小半。 余得金和陈美娣也累了,便决定今天暂时不再掰,将玉米棒子用架子车拉回去后,晚上剥皮悬挂,明日趁着早上凉快,再将剩下的的掰完就是。 余秋堂自然也没意见。 他的耐力什么都很好,这点活其实对他来说不算啥,但父亲年龄大了,高强度干活,确实有点受不了。 他让余得金和陈美娣先回去休息,用架子车转运就交给他们来做。 余秋实看父母要走,就想跟着溜走,被余秋堂一把揪住,让他还是老老实实体验生活为好。 这次陈美娣没有反对,只是看了眼儿子,便跟着丈夫一起回去。 无奈的余秋实又想着求饶,余秋堂可不惯着他,该他做的一点都不会少,看他偷懒,就揪他耳朵,余秋实开始还想反抗可看到余秋堂竟然将整个架子车举起来准备砸他,顿时蔫了。 这…… 还能叫个人嘛。 欺负我我干嘛,我只是个孩子埃 有余秋堂这个大力士,把玉米从地边搬回家里也是相当迅速。 他直接找了一些长而坚硬的木板,插在架子车旁边,将架子车的车厢加高,仿佛成了一个高厢的车。 这样每次运输的量,就是原来的三倍。 结果本来需要十几次才能拉完的量,他们只拉了四次就干完了。 莫说路上的邻居看到都非常吃惊,就连陈美娣,看到余秋堂和三个孩子拉着堆成山,压得车胎差点爆掉的玉米棒子回来,也是惊得说不出话。 孩子们不知道这玉米的重量,她可是知道的。 普通的架子车,一车能拉两百多斤,但这一车可是能拉六七百斤。 三个孩子虽然在后面推,但谁都知道,他们几个能出的力气相当有限,主要还是余秋堂在前面拉。 更恐怖的是,回家的路上,还需要经过一道坡,就是拉着空车子,都要费点劲呢,余秋堂拉着这么重的车辆,又是咋上来的呢。 完全是难以想象的事。 原本还想着等余秋堂和孩子们拉完再一起吃饭,也就没有急着拌饭,突然这么快结束,当真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陈美娣让余秋实喊余秋堂和两个孩子,还有春梅一起吃饭,说是那边王春花做好了。 余秋堂毫不犹豫拒绝。 一起干活,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一起吃饭就不必了。 他能明面上不和陈美娣起矛盾,就已经算是有肚量,和她们吃饭,大可不必。 他能顿顿吃肉,陈美娣她们行吗,为啥放着肉不吃,跑去吃素呢。 (本章完) 第97章 凭啥你成佛,我陷地狱 第97章 凭啥你成佛,我陷地狱 下午太阳过去后,一伙人开始端着小板凳坐在堆积成从小山的玉米堆旁开始剥玉米。 所谓剥玉米,并不是说将籽剥掉,而是将玉米的外皮全部剥除,只留下里面的两三层薄皮,然后两两绑在一起,院子里用木头搭建一个架子,将玉米悬挂在上面。 这样的好处是有太阳的时候,可以让每个玉米棒子充分晒到阳光,从而更容易变干,而下雨的时候,所有玉米棒子都是小头向下,也可以顺利将雨水溜走,不会堆积的玉米棒子上,导致其发霉。 也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剥玉米这种事,以前余秋堂也会干,但时至今日,他自然是没有继续干的必要。 这种不需要出什么力气,也没什么难度的活,就丢给家里人继续干,他运输玉米的“丰功伟绩”已经证明了自己。 他还是趁着今晚月色不错,继续和两个兄弟采摘豆腐柴树的叶子,这玩意是一天比一天黄,不加紧点动作,可就来不及了。 第二日照旧。 有了余秋堂这个干活的好手,老余家的玉米比其他人收的都快。 原本几個邻居商量着,啥时候开始收玉米,结果大家惊讶地发现,余得金家的玉米只用不到两天时间就已经挂在院子里。 这么好的劳动力,谁不喜欢呢。 有时候他会出去在隔壁村子,甚至是镇子干活,有时候则是接好活在家里做,做活之余,他自然一直也在关注余秋堂。 所谓父子情分,在家里没有妻子这个润滑剂后,本来就转动的相当生涩,而这种生涩会不断加深,直到因为太过刺耳,最终彻底停摆。 她也不稀罕,谁还没个儿子了。 总之,这是一种复杂的感觉。 那就划清吧。 唉。 但心里再好奇,他却没有表现出来,一面觉得儿子出息,被村里邻居称赞,他余得金脸上也有光彩。 和陈美娣一样,他其实也有点看不懂这个儿子。 想想最近这一个多月余秋堂的发展,所作所为,完全和之前截然不同,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说是谁能像她那样,有余秋堂这么强的好把式,羡慕不来的好命。 换作任何人,怕都难以坚持。 算上回来后的碾糜子,晒糜子,一共没到一周功夫。 想起以前自己针对他的一些事情,若是真有这种能力,他能忍得住? 可。 知道他是这样,当初自己也不用针对着让分出去。 但。 大家在和余得金与陈美娣聊天时,不断夸奖余秋堂真是不错,还感叹这要是将来分家出去,日子还不知道过的多好呢。 尤其是陈美娣,也有那么几个刹那,有种迷茫感,怀疑自己针对余秋堂,是不是针对错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小子图什么。 只是听说他做的神仙豆腐,已经卖到镇上的饭馆,不知每天能卖多少钱…… 但另一方面,他也清楚知道,儿子越强大,越厉害,需要他的地方就越少,他和儿子间的距离自然就会越拉越大。 而其他人家,才刚刚开始。 对于父亲和陈美娣的感情变化,余秋堂其实能看的出来。 搞的陈美娣是有苦难言。 进展至少比之前提前半个月。 她发现最近余秋堂整日早出晚归,似乎比以前更忙碌,也不知忙什么呢。 等到九月中旬,老余家的农活彻底结束。 感情这小子之前都是装出来的吧,明明很能干,却故意装出一副怯懦,啥都做不好的样子,就是为了获得自由。 搞的本来就已经分过家的余得金和陈美娣都一脸尴尬。 陈美娣尽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事,想着不管别人过得咋样,反正都与自己无关了,上次一起收玉米,喊他吃饭,他都不愿意来,这是妥妥狠心要划清界限。 说不上开心,难过,遗憾,失落,还是坦然,只是他知道,这是没办法避免的事。 老余家除了陈美娣,余得金也是相当困惑,地里的活早早干完,他也得以抽空,多做点东西赚钱。 然后即是一亩三分地的回茬糜子,连割带转运,也只用了一天时间。 人活的年龄久了,就自然会生出智慧,别看他面容上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但身体里面装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早早干完农活的陈美娣突然觉得有点百无聊赖,待在家里也没事做,整日便提着毛线想找周围邻居去串门子,可邻居们此时都还在忙碌着秋收呢,哪有人陪她。 就这样,在陈美娣每日三省她身的纠结中,先是解决了玉米棒子,挖回了玉米杆,地茬也清理干净。 自然也伴随着老年人的智慧和看人本领。 或许到最后,就像村里其他分家的父子一样,见面就打个招呼,逢年过节一起吃个饭,送点东西。 农忙的时候实在忙不过来,就彼此帮个忙……哦,当然这点余秋堂倒不需要他,以儿子的干货能力,就那几亩地,实在算不上啥。 哪怕再翻一倍,估计都难不住儿子。 看清又如何呢。 有些事,在心里一旦埋下深刺,就不可能轻松挖去。 哪怕是刺被拔出来,曾经的伤痛以及疤痕永远都除不去。 他没有心情,也没时间去理睬这种变化。 甚至还有点厌恶。 世上本哪有那么多改正或者弥补,就能忘却前期伤害的好事,谁说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根本就是个笑话。 你放下了屠刀,我被杀死了。 你成佛,我成了鬼。 凭啥啊,想什么呢你们。 再说,当前的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老秦的桑黄,是需要提上日程了。 . 早晨起来,余秋堂背着以前两份的神仙豆腐,早早送到美芬饭馆。 秋老虎过后,到了九月份下旬,天就开始变冷了。 早晚温度突然降到十五度左右。 这就是典型的西北气候。      这边一年四季有明确的界限,只要到了这个时间点,就仿佛打开了另外个闸门,能快速切换到下个环节。 天气变冷虽然让人有点难受,尤其是余秋堂这种早出晚归的人,但对各种东西的保存却很有帮助,不容易变质。 余秋堂和梁师傅商量过,暂时将神仙豆腐的供应由一天一次改为两天一次,保持一天的存量。 梁师傅认为也没问题。 虽然饭店里先前就有冰柜,可以存储东西,但经过测试,神仙豆腐放置后太久,拿出来味道就会少去那种刚做出来的清香味。 所以一直没有长期存储的计划。 交付掉豆腐,余秋堂告诉梁师傅,自己这几日准备进山去搞东西,尽量会赶后天早上前回来,如果没回来,就会让余小伟代替他送来。 梁师傅则是希望他能再搞点野物什么的,上次的狍子肉卖的不错,开始第一天在门口放出广告牌,一个顾客都没有,大家都很失望,以为没人想吃呢。 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了尝试的客人,有余秋堂提前帮他们想的宣传口号,“狍子肉吃了对男人有帮助”,前来尝试的多半都是男人。 结果本来只是吃个新奇,没想到吃了后,味道竟然出奇的满意,便很快就传播开了。 两三天后,狍子肉面,辣椒炒狍肉,以及蘑菇狍子汤便成为美芬饭馆新的招牌菜,广受欢迎。 吴美芬非常满意,狍子肉的大卖,再次证明她开拓生意的想法没有错,给余秋堂付大价钱买狍子肉也没错。 这条路完全走得通。 同时,也间接证明余秋堂确实有几把刷子,他曾经就告诉自己,卖狍子肉这种野生动物的肉,可不能简单把它们看作是猪肉这样的肉,而是应该开发肉之外的概念。 不同的野物肉,对人身体有不同的帮助,狍子肉就能滋阴补阳,要将这种功效,隐晦的表达出去。 让消费的人们,享受到肉之外的满足感。 要是只片面强调是肉,那就和其他肉不会有太多区别,想卖好的话便不会特别容易。 这就是后现代的销售思维。 充分发挥每件商品的独特卖点,然后加以适当包装,在不故意夸大其词的基础上,让商品从基础的使用功能,增加上情绪价值。 这就跟同样吃一顿火锅,为什么人们都喜欢去大的火锅店呢,难道一定是大店的火锅就最好吃嘛。 其实不一定。 人们吃火锅的同时,也享受了相应的服务,得到火锅之外延伸的价值。 余秋堂的答应梁师傅,如果有野物,尽量给他们送来。 梁师傅则说吴美芬说了,让梁师傅看好市场价格,只要余秋堂送来,就给他多出市场一成价格开钱。 还说,也有人上门推销野物,但吴美芬都没要,说是不放心,毕竟是人吃的东西,又是野物,担心把客人吃出问题。 这种信任,让余秋堂也有点动容。 想着既然这样的话,那这次进山,肯定不能空着手回来,怎么都得再给饭馆带点东西。 早晨8点30分不到,余秋堂便已回到家,背上昨天就收拾好的包裹,给余春梅交代下家中的事情,摸摸正在抱团酣睡的小狼青们脑袋,踏着朝阳出门。 来到余秋江家,王浩峰还没到,他便又查看了他的烘烤炉,发现里面抹的泥已差不多了,估计等着这次进山回来,就能正式开始烘烤。 看完烘烤炉,他又在附近转悠,还不断用步子丈量着周围地的长度和宽度。 秋收结束,他的地就要收回来了。 但他并不是急着种,而是有个刚生出萌芽的想法,看能否用那些地,置换一些这边的荒地。 按照他前世的记忆,好像是有这个政策,这边的地因为太过贫瘠,基本是三亩顶一亩,但依然没有人愿意要。 不同于余秋堂有其他用,庄稼汉们看地,肯定以能否适合种出更多粮食为标准,而山脚下的地,根本不可能符合要求。 但余秋堂的目的从来就不是种地。 守着大山,若是只知道种地,那永远都不可能翻身。 通过后世几十年发展就知道,所有行业都得到空前发展,各行各业的人都赚的盆满钵满,唯独农民依然很穷。 粮食几十年不涨价,导致老百姓种地连成本也收不回来,所以渐渐失去种地兴趣,很多人少的地方,甚至有土地荒废着没人愿意种。 或者是免费让别人拿去种,只要不让地荒着。 有前车之鉴,余秋堂不可能继续糊涂到那种地步,依托大山,努力发展养殖业的,种草药,经济作物等路子,才是稳定走向富裕的好路径。 好。 等这次回来就去队上和村里问问,如果顺利的话,年底之前,他就能先建几间房搬过来。 来年开春地融化后就可以谋划下一步。 站在地垄上,听着后面山林里鸟声啁啾,闻着新鲜清新的空气,他闭上眼睛,伸开手臂,让威风拂过身体,仿佛每一个毛孔都溢满了惬意。 这重生后的日子,就该如此。 “堂堂!1 祥和静谧的气氛被王浩峰的喊声打破,他睁开眼,再次扫了眼面前的荒地,转身朝来处回去。 王浩峰今天的装扮就显得专业多了,该包裹的是丝毫没半点外露,就连裤腿也用布带扎的紧紧实实。 “咋样,像不像个正经猎人模样?”王浩峰也很得意,还在余秋堂面前转了个圈。 “嗯,有点像了。” 余秋堂想起上个月,第一次去喊王浩峰进山,这小子竟然准备穿着背心和短裤,再看现在的状态,进步不可谓不大。 “都是师父教导的好,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王浩峰笑着恭维。 “好,现在就拜吧。” 王浩峰谄笑道:“我倒是想拜来着,可转念一想,我们可是好兄弟啊,我是你的好哥哥,哥哥给你磕头倒没啥影响,但你以平辈身份,受了我的跪拜,可是要折寿的。” “这么说,你倒是为我着想了?” “可不是嘛,谁叫咱关系好呢,”王浩峰捶了余秋堂肩膀,笑得有点猥琐。 “走吧,去喊上江哥,趁着早晨凉快,我们早点上山,”余秋堂看看侧面远处的山峰,感慨道:“桑黄生长的位置海拔高,我们起码要攀到猴头岭最高处,好怀念埃” “?” 王浩峰从哥们的眼里看到一股别样的情绪,以前似乎在他爷爷身上看到过。 这让他很郁闷。 就不该说磕头的事。 (本章完) 第98章 神经病,这叫雕鸮 第98章 神经病,这叫雕鸮 鸟声啁啾,山溪轻鸣,兄弟三人继上次入山打狍子后,这是又一次进入深山,而且这次他们的目标比上次更远。 若按照实际行走距离,起码要远一倍的路程。 原来只需要三四个小时就能赶到,现在余秋堂却做好多半天,甚至一天的准备。 只要能在下午三四点到达桑黄出现的位置,就算完成任务。 好在今天王浩峰没有太拖后腿,经过一些锻炼,他的耐力有明显提升,不再是只有爆发力的莽汉。 三人一路行走过程中,也遇到过一些野生动物,例如紫貂,狗獾,甚至还发现两大一小三只梅花鹿。 王浩峰还是第一次看到梅花鹿,很想直接打下带回去,被余秋堂制止。 现在要上山,带着血淋淋的梅花鹿如何前行,这次目的就是为了桑黄。 他前世知道三个出现过桑黄的地方,若是这次去都能有收获,那一斤就两百多,搞个三四斤就是千把块钱,哪里比不上梅花鹿。 不过,余秋堂看到梅花鹿,倒是心里又多了个主意,等打猎攒一笔钱,家里基础设施安顿好,就可以尝试建立一個养殖园,梅花鹿无疑就是很好的养殖品种。 余秋堂被这个高帽戴的有点没法反驳,只能苦笑接受。 余秋堂告诉他一斤桑黄能卖到两三百块,完全是颠覆他的认知。 若说对于附近十几个山峰的熟悉程度,方圆百里还真没几个人能赶得上他,毕竟他可是在山里每日游走,一走就是几十年。 这是因为,桑黄虽然一年四季均可采摘,但最好的桑黄一般生长在深山悬崖峭壁,因为在深山悬崖峭壁上生长的野生桑树更能满足桑黄生长条件且不受其他动物的影响。 不到山中,可能还感受不到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可不是嘛。” 余秋堂知道他啥性格,并不急着起来,而是给他简单恶补下桑黄的基础知识。 余秋堂看看时间,中午十二点半,他心里大致盘算时间,完全赶得上,便说在石头上歇息半个小时。 “堂堂,你给咱再说说桑黄呗,真有你说的那么值钱啊?” 野生桑树桑黄是多年份生长的,只要没有人去采摘,只要这个桑树还活着,它就可以一直生长下去。 “还要多久啊?” “这么说,我们现在就是去找金子?” 严格来说,桑黄采摘相对打猎,既简单又难。 余秋江在旁边看不过去他“变化莫测”的想法,没好气地说:“刚才要歇息的是你,这下嫌歇息的也是你,感情怎么都不能称伱意吧?” 望着这种美景,即使没有什么浪漫气息的余秋堂也觉得很美,不由想起电视里经常说的,我们国家有无数瑰丽俊秀的高山峻岭。 那也是费了老鼻子劲。 余秋堂不解地问:“那请问峰子先生,是什么给你这样坚定的信心呢?” 王浩峰哈哈笑道,指指余秋堂,“这不是有你嘛,我最尊敬的师父,这片大山,哪有你不熟悉的,有你搞不定事吗。 三人坐下,吃着早上准备的干粮和肉干,顺便喝点水补充补充。 “这么说的话,要采到还真不容易,不过我觉得我们肯定能采到,一切困难都是纸老虎,不成问题。” 王浩峰盘划许久,还是问出想问的。 不过有一点王浩峰说的对。 野生的桑黄,生长速度也非常缓慢。 能采摘到正宗野生桑树桑黄,不是一般的人能采摘到的,要专业的采摘人员,需要承担生命危险,运气和经验。 要是一个问题一旦想到,他要是不问,就会憋得难受,非得想办法问出来心里才舒坦。 所以要找到这种悬崖,就需要海拔更高的位置,低处的山坡相对平缓,温度也不合适,即使有桑树存在,也很难看到桑黄。 所以,野生桑树桑黄灵芝生长完全赶不上采摘速度,基本上收一片山脉,这一片山脉七八年就不会再出桑黄。 “你说一斤值那么多,难道比金子还值钱?” 然后再继续赶路。 别的我不说,反正我知道,在这山里,只要能跟紧你,我就不会失望。” 王浩峰听完余秋堂简单介绍,并没表现出丝毫的畏难情绪,反而很快就变得比听之前更是斗志昂扬。 桑黄的生长期十分漫长,橘子大小的桑黄,至少就需要四五年以上。 要知道一个多月前,他辛苦许久,才攒到十几块钱。 “哈哈,这还真被你说对了,”余秋堂笑道,“你桑黄啊,因为是黄色,又十分珍贵,就是被很多人称为森林黄金呢。” 日上中天,三人刚爬上一座无名的小山峰,站在峰顶的大石头上,举目望去,连绵不断的山峰的层连叠嶂,一片片翠绿,一片片火红,像是被颜料特意染出来的水粉画。 如果不出意外,没有什么特殊刺激,它们每年最多生长0零点几公分肉质。 要是遇见适合的气候环境,肉就多长一点,要是气候不能称心如意,它一年就只能生长很少肉质。 不说山里每个旮旯都转过,但至少一些出名的,特殊的地方他清清楚楚。 “啊,你这样一说,我突然觉得更有力量了了,我们还歇什么歇啊,直接起来赶路啊,去晚太阳可就落山了。” 哪能想象到,这个世界上啥东西,一斤就卖那么多钱。 “嘿嘿,江哥你这样说我干嘛,我也是为了能早点找到桑黄嘛,是不是这个理,堂堂?” 比如说,山里哪些野兽会主要活动在上面位置,想要避开野兽聚集地,应该如何绕路,不同山峰的各有上面特殊的生灵,山里几十种名贵的中药材,又各自都生长在啥地方。 这些,他都牢牢记在心里。 这才是他之所以重生有如此强大的信心,认为自己生活定会越来越富裕的凭借。 就相当于一个探险游戏,他通关后,已经开始玩二周目。 “好,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继续出发。”余秋堂将东西全部装进包里,站起身看看远处的高峰。 接下来两个小时,他们又翻越一座小山峰。 秦岭就是这样,有像太白峰,翠华山和终南山这种非常著名的大山高峰,当然也有像猴头岭,鸡鸣岭,熊瞎子岭这种中型山岭。 然而,组成广袤无垠的秦岭山脉最多的还是像刚才他们经过的无名山峰,它们虽然很小,但一个个连续起来,便成就了三千里秦岭的伟大。      “好,看到前面的峰顶没,那就是我们猴头岭的主峰,我们现在看到的背面,相对要陡峭很多,很难攀登,我们要上去只能绕到南边去。” 余秋堂遥指远处的高峰。 “看起来没几步了嘛。”王浩峰用手指遮住太阳,很是自信地说。 余秋堂笑笑,“若你没见过山,说出这种话倒也无所谓,偏偏你小子就生活在大山脚下,难道不知道望山跑死马的说法嘛。 我就这么说吧,我们到那边的直线距离是不到两百米,但问题是,我们没有一条可以直接过去的路。 你仔细看看前方,是不是好像有条带子绕着山峰,就像条蛇一样?” 王浩峰点点头,“我知道啊,那就是盘山的路嘛。” “知道就好,我们就是需要沿着那条山道绕到主峰南侧,据我估算,就以我们先前的速度,至少还需要两个小时才能过去。” “要这么久嘛?” 王浩峰还是有点不相信,他就是觉得已经很近,仿佛跑起来使劲一跳,就能直接跳到那边似的。 “走吧,要不要那么久,你走走就知道。”余秋江给余秋堂一个眼神,告诉他对付维护费这种性格,尽量少说话,直接干就是。 等他自己吃到苦头,就不再大放厥词。 余秋堂也笑笑。 他倒不觉得王浩峰厌烦,反而觉得有这么个性格也蛮好,若只有他和余秋江两个人,就会显得有点沉闷。 王浩峰可以起到调节气氛的作用。 要不漫漫山路,还真是走的有些冷清。 三人继续向前。 王浩峰继续问些不着边际的问题,有些余秋堂觉得有必要回答,便会给他解释,有些纯粹是不知道咋回答,则就是懒得理睬。 就比如说,王浩峰竟然问起狮子和老虎若是打架,谁更厉害这种没营养的问题,余秋堂告诉他,狮子和老虎在不同的生态系统内,基本不会碰面。 若是碰面,只能在动物园里。 所以很难比较两者到底谁更凶猛。 但如果实在非要比较,如果同体积的话,理论上老虎会略占上风。 王浩峰听得津津有味,可转念又问,既然老虎比狮子厉害,那老虎和大象呢…… 余秋堂则是懒得理他了。 很想告诉自己的发小,“兄弟啊,你好歹问点小学二年级的问题吧”,可转念一想,自己这个兄弟,确实没有上过学,也不能怪他。 他无奈的样子被余秋江看在眼里,难得的露出玩味的嘲讽,意思很明白,叫你不要搭理,你非要搭理,现在被套住了吧。 就这样,吵吵闹闹,又是一个多小时。 前面又是一个凸起大石头,王浩峰紧跑几步,一个跳跃站在石头上,刚准备举目远眺,忽然从旁边的梧桐树缝冲出一只动物。 来物速度很快,出来后,看到眼前是个石头,闪躲已是来不及,竟是准备跳过石头。 “小心!1 王浩峰只听到身后树叶被急速奔跑弹起来的声音,刚转身,就看到一道灰色还是棕色的影子直接冲到身边,刚要下意识用脚去踢,下一刻就听到余秋堂警戒高呼。 他下意识站直,同时将斧头握在手里。 这就是山林的危险之处。 人类的智慧看起来要好于所有其他动物,但人类的反应速度却非常慢,随便在山林里拉出一只动物,都比人类启动反应的速度更快。 当王浩峰潜意识刚将斧头拿在手里,就看到空中忽然落下一个银灰色的影子,将先前准备跃过石头的小动物直接用锋利的爪压在岩石上。 它并没有停留,下一刻直接挥动至少翼展两米开外的翅膀,抓着那只动物飞走,无视掉王浩峰这么个大活人。 很快,就飞翔在高空。 留下一脸懵逼的王浩峰,他甚至没看清楚先前的动物是什么,更是没认出后面的大鸟又是何方神圣。 这也太犀利了吧。 简直刷新他的三观。 “你没事吧?”余秋堂和余秋江这才跑到石头前,看着一脸痴呆的王浩峰。 “我没事,”王浩峰抬头看着高空中渐渐远去的飞影,呐呐地说,“这……这都是他妈的什么东西啊?1 余秋堂也随着他的目光看向天空,苦笑道:“前面出来的是一只石貂,至于抓走它的鸟嘛,倒是个稀奇东西,叫雕鸮。” “雕……雕鸮?” “对。” “那是个什么东西,我咋没听过?”王浩峰说着看向余秋江,余秋江也是一脸迷惑,同样不解地摇摇头。 “我们继续走吧,边走我边给你们说,反正前面也快到了。” “好。” 王浩峰从石头上跳下来,眼巴巴地看着余秋堂,化身求知若渴的小弟子。 “雕鸮,其实就是一种猫头鹰,或者说,是世界上最大的猫头鹰的之一,即使把全世界所有猫头鹰放在一起比大小,雕鸮都在前三……” “不对啊,堂堂,”王浩峰想到一个问题,“猫头鹰不都是晚上出来嘛,你说这个雕鸮,它既然是猫头鹰,为啥太阳这么老高,就出来抓东西了?” “所以说这是一种特殊的猫头鹰嘛,雕鸮不仅晚上可以活动,而且白天也能出来捕食。你们看到它的翅膀没,那双翅膀展开最长能到两米开外,可是被金雕的翼展还长。 我们遇见的这只应该已是成年雕鸮,体重至少七八斤重,它抓走的那只石貂,起码也有三四斤,在它面前没有任何反抗余地吧。” “想不到,还有这么猛的猫头鹰啊,真是大开眼界了,怪不得你要喊我小心,我刚才稍微不留心,它会不会给我一下?” 余秋堂笑笑,“难说,雕鸮和人类生存空间不重叠,所以很难判断,不过在山里遇见这种顶级的猛禽,还是要小心为妙。” 说着他又想起了某件往事,又补充道:“雕鸮是一种报复性很强的鸟,如你得罪了它,它会想尽办法报仇雪恨,怎么对付人我不清楚,但如果是别的鸟得罪它,它会将人家直接连窝一起端掉,全家杀个干净。” (本章完) 第99章 落崖 第99章 落崖 “真有这么大的猫头鹰嘛,我咋不相信呢,前几年有个猫头鹰晚上到我六奶家偷吃鸡,被网子给拴住了,我看也没多大埃” 王浩峰听余秋堂这样说,瞠目结舌,仿佛听故事一样,怎么都无法将猫头鹰和余秋堂口中的猛禽联系起来。 余秋堂知道这种相对冷门的鸟类一般人是这样,很多人一辈子就看不到一只,即使见了,也分辨不出来具体品种。 所以潜意识会结合自己经验做判断。 “其实啊,猫头鹰就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在秦岭范围内,就有七八种猫头鹰,而我们常见的,也至少有四五种。 这种雕鸮确实罕见,能遇到也是一种幸运。 我可给你说,这玩意大小不一,你遇见的这只还算小的,我听说最大的雕鸮体重能超过十斤以上,和金雕几乎能相提并论。” 王浩峰听到这里,看余秋堂不像开玩笑的意思,也只能相信。 忍不住感叹,“这山林里的东西还真神奇,若不是亲眼所见,你告诉我世界上有这么猛的猫头鹰,我是打死也不信。” “哈哈,以后你要在山里走,稀奇的东西还多着呢,”余秋堂拍拍他肩膀,“尤其是越到深山,海拔越高的地方,这种猛禽和猛兽就越多,可不要到时被吓得哆嗦。” 转过去,就能从东面转到南面。 之所以能繁殖的漫山遍野都是,主要原因还是这家伙特别能长,寿命非常长久。 “快看前面!1 而是你仿佛一直朝着一个方向在走,走着走着,其实你早就从东面走到南面。 “有你在,我怕什么啊我!1 知道王浩峰也只是嘴上这样说,事实上,这家伙胆子大着呢,又莽撞,讲义气,可能真遇见点什么危险,他第一个冲在前面。 贯穿秦岭著名的“鳌太穿越”,就是一条野外徒步探险路线,即使有非常专业的向导在前面带路,但依然经常出意外,便是这个道理。 例如天空。 “走吧,能看到红杉林,说明我们现在已经转到南坡,继续向上走就能看到矮崖。” 就像春天的嫩草,远远看去是一层绿,但真正走到到小草旁边,发现它其实只是点嫩嫩的黄芽,古人才说草色遥看近却无。 这样的老祖宗做定海神针,周围便开始不断繁衍子子孙孙,经过千百年的变迁,形成这么大一片红杉林也属正常。 据余秋堂所知,就猴头岭这地,百八十年的红杉就很多,三五百年的也有一些,甚至有一棵有八百多年。 例如大海。 “是红杉。” 山里的东南西北,有时候不是很容易分辨。 而即使常常走山者,也可能因为天气变化而迷失方向,一旦失去方向感,要再找回来,那可是相当困难。 走在大山里,周围都是树木,而山道也一直是弯弯曲曲朝前蔓延,不会真出现一个明确的分界岭,告诉你到这個地方就能转弯。 三人绕过一个小山湾,王浩峰突然指着前面大喊:“快看!1 红杉喜光照,适应性强,能耐干寒气候及土壤瘠薄的环境,能生于森林垂直分布上限地带。这边山峰的气候温凉、土壤深厚、肥润、排水良好,最是适合红杉生长。 比如说,所有的路都是有明确的东西南北走向,所有的房屋建筑,河流,城市街道分布,也都能清楚知道方向,转向也清晰可知。 余秋堂招呼继续前行。 每年秋季气温下降之后,树叶的颜色会从绿色慢慢的变成黄色然后再转红,不同地区环境气候不同,红杉树叶子变色的时间也不相同。 果然,沿着红杉林间里的野道,在斑驳淋漓的影子里走出红杉林,前面开始出现喜欢生在南坡向阳处椿树。 “这山里树木还真的神奇,一片地方一种东西。” 但一旦走到周围环境没有明显界限的地方,存在的东西又都很相似,就会因为没有参照物而失去方位感。 王浩峰转身看看身后的红杉,又看看前面黄绿色的椿树,感叹不已。 这就是很多不熟悉的人,容易在山里迷路的缘故。 “原来是这样,还是伱懂得多,哈哈。” 原来是前面一片火红色的山林,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红色,仿佛有人用一桶红色的颜料从天泼下,染红了山坡。 他和余秋江相视而笑。 但一旦变红,就能坚持到冬季到来年开春前,其中最红当属十一二月,那真是一眼望去,仿佛就是燎原的野火。 王浩峰一脸不以为然。 “说啥呢1 余秋堂笑道,他看到这种场景,又想起米雅丽,前世米雅丽就最喜欢红杉林,如果余秋堂带着她在山里游玩,她一定要在红杉林里奔跑。 现在是才刚过九月,树叶从绿色正在朝黄色转变,如站在树跟前看,其实并不算很红,远处看的只是一种整体色。 也例如大山。 人在平地上之所以能很容易分辨东南西北,是因为地面有明确的物体做参照,四方有明显界限。 余秋堂对红杉的景色见怪不怪,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并不觉得特别,但王浩峰和和余秋江都是第一次看到,两人都格外欣喜。 前半句,余秋堂还以为这小子要说啥豪言壮志,没想到后半句出来一下子泄了气。 红杉不仅能起到稳固水土流失,保持森林环境稳定的作用,而且还是一种非常美丽的观赏类树木。 “是这样的,不过也不是所有山脉都这样,秦岭是位置特殊,导致气候特殊,所以分布的植物才能千奇百怪。” 王浩峰已习惯余秋堂的“知识渊博”,仿佛什么话都余秋堂嘴里说出来,都不值得稀奇,他似乎本来就该知道这些。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在这里看到各种各样的动物,而因为动物生态链完整,就能保持相对平衡,衍衍生息……” 余秋堂说到这里,想起后世这里的野生动物被大肆捕猎严重,很多出现断层,便有点感慨。 小小的捕猎,其实不会伤害生态根本,但如果没有节制,没有猎人基本的操守,滥猎不止,才会导致后继不足,生态断裂。 他不会和这些人一样。 下午四点一刻,三人来到第一个目的地,猴头岭主峰的东侧。 “好爽啊,这风吹着1 王浩峰站在峰顶,伸开双手,对着远山的大喊道:“我来了1 声音一波波荡开,山谷间回荡着他呼喊的回声。 “我们现在咋办?”余秋江问余秋堂。 “你们先坐这歇歇,我四处看看,我记得附近半崖上有片桑树,但具体是哪还需要看看。” “你以前来过这里?” “哦,”余秋堂笑笑,“来过,不过是小时候,跟着一个亲戚。” 余秋堂随意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将钢叉放下,一个人向悬崖边走去。 “你小心点。”      “嗯,知道的。” 说是悬崖边,其实离真正的悬崖还是有段距离,悬崖边上往往会生长一些枸杞之类的荆棘物。 因为常年没人清理,这些荆棘或者灌木会不断朝悬崖里侧蔓延,慢慢就形成一道天然的围栏。 常走山里的人,都很有经验,知道虽然悬崖边被荆棘遮盖住了,但只要走到荆棘边,就应该离悬崖不远。 需要小心谨慎。 但余秋堂却不得已,必须要穿过荆棘看向悬崖深处。 野生的桑树到处都有,但位置好的地方,因为各种鼬科,鼠类,鸟类,甚至是熊这些东西常常上下,即使生出桑黄,也会很快就被损坏,根本无法长大。 只有山崖半截的桑树,受到的影响会相对小,才能让桑黄得到长时间生长。 要找,也只能从这些地方找。 他一边用弩将枸杞树朝两边荡开,一边则是小心翼翼警惕着是否有蛇。 这种枸杞不是人们常吃的红枸杞,而是通体深蓝偏黑,是后世人们常说的黑枸杞的野生种。 这种枸杞虽然个头大,但吃起来非常苦,除非受虐,根本没办法泡水,所以经过研究,后世的科学家对它进行基因培育,才有了可以食用的黑枸杞。 但据老人说,这种枸杞别看吃起来苦,但药效却很强,若是四十岁的男人吃点,嘿嘿,也能让碎嘴的婆姨没力气再吆喝。 我要不要也搞点呢? 补补身体也好。 哦,不用,我现在身体好着呢,完全用不到,用不到。 大概朝前摸索了十几米,余秋堂不再敢继续朝前探,而是用早准备好的绳子,一头系在旁边的红松上,牢牢打出五个死结,保证怎么拽都不会开,这才继续探索。 “呼1 一块土被他踩烂,径直落下悬崖。 他心里的也是一紧。 这种土山的悬崖边就是这种状况,看起来很结实,但其实下面可能是酥软的,一个不留神,就会连人带土一起掉落。 余秋堂早有经验,感觉脚下一软,就立刻退后,下一刻脚下果然就坍塌了。 “嘘。” 他长舒口气,继续向前走。 为啥桑黄那么贵重呢,就是因为本来就稀少,又非常难采摘,一般人找不到,找到后又容易出事。 高回报,往往就代表着有高风险。 “堂堂,当心点1 余秋江站在荆棘外面,刚才余秋堂踩塌的瞬间被他刚好看到,暗暗捏了一把汗。 但他也只能干着急。 其他事情,他还能冲在前面分分忧,但眼前这种情况,他确实没有经验和能力,只能默默给余秋堂加油。 “放心吧,江哥,我堂堂师父是啥人啊,这点事情难不住他。” 王浩峰是丝毫没有担忧。 还觉得余秋江太杞人忧天。 “咦,找到了。” 余秋堂换了五六棵松树,前后摸索了一百多米,终于眼前一亮,看到久违的桑树。 伸直脑袋看出去,在陡峭的悬崖下二三十米,有几棵桑树傲然挺立。 它们的根系深入峭壁的裂缝,紧紧地抓住着那片狭小而珍贵的土地,树干粗壮而坚韧,岁月的痕迹在其树皮上留下了斑驳的印记。 即使是身处半崖,营养供给不是很充分,但它依然枝叶繁茂,宛如一把巨大的绿色伞盖,为悬崖带来了一丝生机与活力。 刚好一阵山风过来,婆娑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细微的沙沙声,似乎诉说着它见证过的无数次风风雨雨。 不知上面有没有桑黄呢。 余秋堂瞪大眼睛,观察半晌,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他只好退回来,将绳子绑在就近的松树上,准备下崖去查看。 “等下1 余秋江急忙喊住他,快速跑回去将自己另外一捆绳拿过来,隔着荆棘丛丢过去。 “把这个也绑上。” 余秋堂刚想说不用,出来前准备的绳子都是非常结实,经过特殊处理的麻绳,能吊起一头牛,人这点重量无足轻重。 但看到余秋江关切的眼神,他最终还是选择接受。 可等他将绳子一头绑在腰上时,刚准备在松树上绑另外一个绳头时,却发现另外一头正捏在余秋江手里。 “江哥,你这是……?” 余秋江也不多说,直接将绳子牢牢在手臂上缠了几圈,顺便在腰里打出一个结。 “这头我帮你拽着,万一那棵松树被拉断,我也不会放手,肯定会拉你起来。” 至于嘛? 余秋堂看着绑绳子的那棵,直径足足有二三十公分的松树,暗暗苦笑。 这松树被如此看轻,就连树自己也没想到。 要知道,松树因为生长极慢,所以以木质紧密闻名,若是绑的是个白杨树,或许还能怀疑一番。 但松树,还是一棵绿油油的针叶松,出现断裂的几率,几乎为零。 不过。 余秋堂只是笑笑,并没拒绝余秋江的过分谨慎。 他知道这是余秋江对他的关心。 因为自己不能下去,所以就对探险余秋江带着几分愧疚,想尽可能做点事情。 这是非常正常的思维。 毕竟不是谁都像王浩峰那小子,非但不觉得余秋堂会有危险,反而是非常兴奋,直言若是好玩的话,要好好给他教教,他也想下去玩玩。 带着两个兄弟不同层次的期望和关心,余秋堂慢慢踩踏着悬崖,朝下面落去。 (本章完) 第100章 蝰蛇,五步! 第100章 蝰蛇,五步! 下垂,并不是种简单事。 尽管余秋堂绑绳子时,已做了一定措施,但他依然下落的小心翼翼,防止突然失去重心,如果不幸上下颠倒,即使没出大事,调整也需消耗体力。 二十米距离,足足用了三分钟左右才到位,且全程提心吊胆,绷着精神,直到脚落在桑树旁的凸起处,才有脚踏实地感觉。 他从口袋掏出一个备用拉绳,将悬绳紧紧绑在一棵成人大腿粗的桑树上,这才慢悠悠攀爬到树杈上,长长舒口气。 朝下面看去,脚下就是万丈深渊,只能看到下面绿油油,黄灿灿的树顶,根本看不到底。 若人一旦坠落,必然摔个粉身碎骨。 “呼~” 再次长长呼出一口浊气。 幸亏他长期在山里行走,很多悬崖峭壁的缝隙都穿越过,陡峭的山梁都攀爬过,所以没有恐高症,若是其他人,搞不好只看一眼,双腿就软了。 好,搞起! 所以余秋堂看起来也快速。 好吧。 可一直看了七棵树,他兴奋的心情开始变得有点忐忑。 而就是刚才闪出的瞬间,他刚好看到对面桑树上,就在五步蛇的侧面,几块如马蹄状的棕色片状物生长在桑树上。 还挡在余秋堂必须过去的路上。 可现在的问题是,这家伙为何会跑到这里呢。 之所以能发现,是因为这条蛇外观十分显眼。 而面前这条蛇,正是毒蛇的一种,民间人们称之为五步蛇,学名叫尖吻蝮,正是蝰蛇的一种。 能长到接近2米的五步蛇,都是这种蛇里的佼佼者,可能是战胜无数同类,才获得这片领地的王蛇。 一无所获。 那就是桑黄,而且是年份比较久的桑黄,颜色已经开从黄色开始发棕。 那机会只能出现在剩余的七八棵树上。 五步蛇主要以各种小型生物做食物,如鼠类、鸟类,昆虫等,而这些小东西一般都生活在海拔低于1000米的地方。 全村的希望就寄托在这棵树上了。 千钧一发间,他下意识用脚使劲一钩,刚好构住一个桑树的树杈,靠着这边联系,腰部陡然使力,将身体重新卷回树杈上。 他突然发现,那棵树上,从上朝下盘着一条蛇。 他只是看到半边树,还不知背向他这边还有没有。 一般来说,五步蛇的体长在120厘米到150厘米之间,偶尔也有超过2米的情况。这个主要取决于蛇生存的领地是否有天敌,以及食物供给情况。 在深山里,余秋堂可不想被它来一下。 它体长接近两米,有小孩手臂粗细,全身布满了黑边的三角条纹,脑袋就像一片立体的落叶。 要找桑黄,其实相当简单,它就生长在上树的主干或者非常粗的分叉上,稍微细的树枝,都无法承载它的养分。 余秋堂对秦岭的蛇类都很了解,这边常见的毒蛇一共有八九种,无毒的有二十多种。 余秋堂只看了一眼,就连连叫苦。 而且还是更为稀有的马蹄桑黄。 而且,这条蛇明显还是一条成年蛇。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五步蛇是一种毒性较强的蛇,虽然它不像民间传说那种中毒走不到五步,但若真中毒,对体质差点的人,依然不容小觑。 可问题是,现在他所在猴头岭顶峰,海拔至少有1800米左右,五步蛇跑这里做什么。 可它偏偏就出现了。 郁闷埃 这边一共有十几棵不同年龄的桑树,考虑到一半以上只有手臂粗细,说明树龄很小,根本不可能出现桑黄。 所以五步蛇的活动宁范围也在海拔500到一千米之间。 余秋堂最近发现一些这个山充满怪异,很多生物似乎总是出现在不适合他们生存的领域。 这边并不会有充足食物,而且还因为海拔高,更是容易被金雕,雕鸮这种顶级猛禽猎杀。 余秋堂轻轻荡着绳子,脚下使力,刚准备荡到那棵树上,却在发力的瞬间,硬生生收住身形。 妈的!! 他心里一阵狂喜。 而就在他思忖解决办法时,原本绑在前面桑树上的牵引绳突然崩断,他一個没防备,身体直接朝桑树外面弹出去。 这些树虽都具备生长桑黄的条件,但桑黄如何产生本就很难说清,没有也相当正常。 眼看就只剩下最后一棵树。 但即使就是看到的这些,估计也有一斤左右的样子,只要采到,就是妥妥的两三百块。 他开始一棵棵仔细查找。 既然看到桑黄,那现在撤退是不可能撤退,不管你是什么五步蛇还是七步倒,挡在我的钱前面,那倒的只能是你。 余秋堂背靠着桑树树杈,取下身后的弩。 从上面下来时,因为携带枪没有意义,也不方便,就只背着弩下来,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这就真用到了。 他将弩箭慢悠悠搭在弩上,又从绑腿里抽出短匕咬在口中。 他将弩对准蛇头,屏住呼吸,而蛇也早已注意到它,此刻也缓缓将头慢慢扬起来,朝他吐着芯子。 一人一蛇就这样相持起来。 用弩射蛇,难度非常大,不仅仅是因为蛇身细,更主要的是蛇的反应速度比人更快两三倍。 以蛇和他的距离,如果一旦射不中,蛇可能直接反蹿过来,在悬崖半截,又是在树上,失去先机他还是有一定风险。 “堂堂!1 就在一人一蛇相持间,王浩峰突然出现在崖边,朝着下面高喊道:“咋样了,找到东西没有啊?” 随着他人靠近悬崖,一些土块也随之被踩碎掉落,刚好有两块砸在蛇盘踞的桑树上,蛇身体受到震动,下意识换个身位躲避。 “嗖1 就在这关键的刹那,余秋堂的弩出手。 不偏不倚,刚好将蛇身体扎在桑树上, 虽然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射中蛇的脑袋,但蛇依然是被固定住,剧烈的疼痛外加愤怒,让蛇变得狂躁,它疯狂地是扭动着身体,试图挣开弩箭。 然而,血肉之躯如抵抗铁打的箭头。 几分钟后,它终于垂下脑袋,前后半截身子都缓缓在蠕动中垂落,就仿佛一截从中间被钉在树干上的绳子。 余秋堂并没有急着过去,他还是先将绳子重新在桑树上系好,又仔细观察蛇四五分钟,确定家伙死的不能再死,这才荡着绳子,跳到蛇所在的桑树树杈上。 缓缓沿着树干向下滑动,眼里却一直盯着那条死蛇。 在临近蛇还有一米多时,他又用弩弓砸了砸蛇上半截身体,依然没啥反应。 这才继续下滑。 他已经看到桑黄的位置,果然刚才看不到的树干背后,竟然还藏着三四片。 比原来看的量还能增加五成,粗粗估算,大概有一斤半左右的量。 发了发了啊! 还是这东西赚钱,神仙豆腐一个月才能赚到300元,而这一坨东西,一次性就能赚到那么多。      重生带着记忆,果然才是最大的挂埃 他慢慢降到和桑黄相同高的位置,将身体固定在桑树树干上,这才拿出短匕准备切割。 必须小心谨慎。 要是一个不留神,东西没接住掉落悬崖,那就换成了孙猴子打人参果,一个都逮不着。 然而。 就是他刀子刚要切向第一片桑黄,眼睛余光却突然看到一条急速划来的线,他一瞬间惊出全身冷汗,下意识挥刀将线砍为两半。 一股温冷的蛇血喷溅在衣服上。 他盯着蛇被砍掉的脑袋,半晌没缓过气来。 这家伙。 他知道五步蛇性情狡猾,喜欢用保护色隐藏自己,躲避天敌攻击或者捕食。 所以他已经够小心了。 就担心那家伙没有死透。 可谁知道,蛇的耐心比他想象中还要强,简直就跟修炼成精似的。 一直等到他下来,能攻击到的范围,这才突然发起临死前最后一击,也就是他反应灵敏,若是一般人,非得栽这里不成。 看着蛇只剩下半截的身体,他无奈道:“大家都不容易是吧。” 然后开始放心地切割桑黄。 一共大小九片,切起来相当难切,足足切了三四十分钟,才全部装进他的包包里。 掂了掂,差不多就是一斤半。 一斤260,这些就价值400块。 他能分到六成,那就是240. 发财了,发财了! 心情美的不得了。 想不笑都难。 这种幸福的笑容一直持续的晚上点燃火堆,三人围着火堆吃烤野鸽时,还没有完全退散。 “哎,我说堂堂,你能不能收敛下,看你得意的样子,就好像刚娶了新媳妇似的。” 王浩峰一边翻转烤鸽子,一边看余秋堂。 他知道余秋堂搞到好东西了,但因此就兴奋成这个样,着实有点都过分。 “你不高兴啊,我给你说,这只是开始,就已经有这么多进账,等我们把几个地方转完,说不定还会翻一倍。 峰子,你就说,你出来一趟,两三天时间,拿两百块回家,伱高兴不高兴?” “两百……啊,你说两百块?1 “对啊,两百块。” 王浩峰沉默了,盯着烤鸽子突然发起呆,直到余秋江戳了他下,“发啥呆,烤焦了”,他这才反应过来。 “嘿嘿,200快啊,那算上我前面攒的,娶媳妇的钱都够了,嘿嘿。” 这回,轮到他傻笑了。 余秋江看到王浩峰也变成这个样子,开始觉得也无语,但转念一想,王浩峰能分两百块,那他也有两百,算上攒下的钱,差不多就能到五百了吧。 五百块,不知道给春菊看病够不够。 原本还想着要攒很久,现在跟着秋堂,赚钱的门路变多,这攒钱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他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秋堂。 虽然每次三人一起进山,看起来是人多好办事,互相作伴,可真正动脑子,出力气的还是秋堂,他和王浩峰只能做点辅助。 即使分两成的收入,都有些惭愧。 也就是秋堂实诚啊,心里惦记着他们的不容易,要是一般人,肯定没这种心胸,能每次分十块钱就撑破天了。 唉。 啥时候我也能帮秋堂做点事呢。 总不能一直沾他的光吧。 咦…… 想到这里,他突然生出个念头,秋堂不是说要在他们家附近建院子嘛,那肯定需要“土基子”,反正自己有把力气,到时候可以帮他打“土基子”埃 想到这里,他觉得这是个好办法。 心里便舒坦很多。 几人吃着聊着,天色彻底黑下来,山顶的温度比山腰低很多,到了晚上就更冷了。 过了十点,又刮起大风,三人担心风将火星吹散,只好将火堆压到很小,勉强能维持热量。 “堂堂,你说这山顶会不会有狼?”王浩峰被风吹得瑟瑟发抖,将衣襟掩得更密实,他向四周看看,风吹山林阵阵,穿过山谷又“呜呜”作响,有点阴森恐怖的味道。 “有可能,但是可能不大。” 余秋堂笑笑。 说起来也是有趣,真正的狼其实很少跑到山下骚扰人类,至少比起豺狗和野猪什么的,机会就少多了。 因为狼毕竟是生活海拔更高的山峰,或者是更为广袤的草原和森林里,那样才能保证足够的食物来源,并且适合它们集体围猎。 可几乎所有村民,只要想到山里凶猛的野兽,首先就还是想到狼。 即使很多人一辈子可能都没见过狼。 而狼便被这样妖魔化。 不仅仅是狼的恶名,而且还有狼的战力,也都被夸大很多。 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其实一个壮实的成年人,碰到一只孤狼,孤狼根本不是成人对手。 若是这个人手里有一根结实的棍子,那他甚至可以一挑二。 但吊诡的是什么呢,是人们又有个错误的认知,认为狗子比狼厉害,这边甚至流传着“狗是狼的舅舅”的说法。 说是狼见到狗,就会吓得发抖,头都抬不起来。 这…… 纯粹就是胡扯。 一切不看具体分类,只说大类的比较都是无稽之谈。 狼和狗究竟哪个更凶猛,是要看彼此什么种类。 而如果是同等体型,狗根本不可能战胜狼,想想便知道,狗整日面对的什么对手,鸡鸭猫,而狼面对的什么对手…… 那可是野猪,豹子,鬣狗。 “沙沙~” “沙沙~” 余秋堂正在和王浩峰说狼的事呢,仿佛是为了让他难堪,之间旁边的灌木丛里,有东西正快速朝他们跑过来。 (本章完) 第101章 天上掉下只狗头 第101章 天上掉下只狗头 感觉灌木丛野物来势凶猛,余秋堂三人齐齐站起,手里操起家伙,屏住呼吸等着那东西冲出来。 以灌木丛的高度判断,这东西不会是狗熊或成年野猪,那剩下的不管任何野物,余秋堂都有把握一枪送走对方。 竟然主动攻击人类,应该不是啥聪明的东西。 “来啊,来啊1 一直没有发挥的王浩峰也握紧手中斧头,他跟着余秋堂出来,还没有什么贡献,一直感觉到他的大斧子已经饥渴难耐。 就等着杀敌立功。 余秋江也是全神贯注地盯着灌木丛,侵刀被火光映照的通红。 “呲啦1 那东西终于从灌木丛里冲出来。 余秋江让余秋堂先睡,他来守着火堆,余秋堂也没推辞,让余秋江看着点桑黄,他也好好睡了一觉。 民间还有人传说雕鸮可以击败金雕,估计是成年雕鸮欺负金雕的小朋友,如果都是成年,战力根本不在同层次。 不过他雕鸮吃不到几两肉却也没错, 别看雕鸮翼展很大,体重也有几公斤,但如果去除翅膀,仅仅只看肉身,就会发现它其实很瘦弱,大腿也只是长而不是粗。 这么大体型的雕鸮本来就少见,早说一天能碰到两只,余秋堂打死都不会相信。 如果万一它突然发疯,余秋堂会一钢叉让它飞回天堂。 哦。 现在跑来做啥,碰瓷啊? 这是啥节奏。 “这咋回事?”王浩峰也看不懂了,他发现雕鸮没有动作,便坐到雕鸮的正对面,紧紧盯着雕鸮看了半晌,看不出个所以然。 白日里还主要靠他呢,这种值班的活就不必客气,晚上若是睡不好,白日再下悬崖就会有点危险。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猫头鹰最常见的睡觉模式,这样两只眼睛轮换休息,可以保证它们能第一时间看到猎物或者天敌。 余秋堂摇摇头,“搞它好嘛,卖不到几个钱,吃不到半斤肉,白糟蹋一条命,再说也不吉利。” 然而,即使他相信这就是他们看到的那只雕鸮,又如何呢? 余秋堂彻底搞不懂了,这家伙它竟然当着三人面直接开始睡觉。 当然,这种心思他也没办法给王浩峰和余秋江说,以两人这個时候的觉悟,他们也听不懂,意识不到重要性。 应该就是那只雕鸮。 秦岭的雕鸮数量下降很快,1989年被正式列为保护动物,余秋堂毕竟从后世来,不能在知道这种东西会濒危的情况下,还肆无忌惮猎杀。 他们当时没有对它不尊敬埃 完全无法和金雕粗壮大腿相提并论。 看到气势汹汹的三人,是丝毫没有惊慌,也没攻击的意思,反而像只小狗一样,直接蹲在火堆旁,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一动不动。 王浩峰听余秋堂这样说,便放弃对雕鸮的不利想法,他开始还守着雕鸮看,后来发现这家伙蹲在根木头上真是一动不动,慢慢就失去乐趣,就着火光睡了。 雕鸮没有理睬他,竟是一只眼慢慢闭上了。 他所知的雕鸮知识里,没有对这种特殊情况的解释,他毕竟不是林业局的鸟类专家,或许那些人知道为啥。 还不如利用民间对猫头鹰怀有戒心,觉得它是一种不吉利的鸟类更为方便。 还有一些猫头鹰的眼珠是紫色或者偏黑色,这样的猫头鹰则是会夜间出来。 某些猫头鹰的眼睛颜色呈现橙红色,它们就只能白天出来,夜晚是不会出来。 余秋堂三人傻眼。 王浩峰做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金雕都不会主动攻击成年人类,这雕鸮应该也不会。 即使这家伙是出了名的报复性强,睚眦必报,也找不到他们头上。 余秋堂摇摇头。 如果是黄色,像雕鸮这种,就不会受白昼和夜晚影响,想活动任何时间都可自由活动。 雕鸮肯定不是人的对手,它毕竟没有金雕体型大,体重大,爪子也没金雕尖锐,飞行速度更是没金雕快。 他们万万没想到,兜兜转转,在这里又遇见上午碰到的那只雕鸮。 三人慢慢又坐下,余秋堂将钢叉就放在趁手位置,以防万一。 “要不要……?” 余秋堂示意王浩峰和余秋江将家伙事都放下来,他感觉这雕鸮对他们没有啥敌意,跑到火堆边,竟是直接烤起火来。 “哟呵。” 一般猫头鹰可以通过眼睛判断生活习性。 “喂,你是纯粹来蹭温暖吗?”余秋堂对雕鸮说。 他捕猎尽量选择后世不是特别濒危的动物,在这个大原则下。再继续保持猎人不杀哺乳和怀孕动物的规则,基本不会对生态造成影响。 或许是白日太累,这一觉睡得相当舒满足,醒来后已是凌晨五点多,他发现王浩峰正用四根手指撑着眼皮,努力让自己不睡着。 看他醒来,王浩峰才长长舒口气。 余秋江则是枕着一块木头,紧紧将装桑黄的包抱在怀里。 “你醒啦。”王浩峰小声打招呼, “嗯。” 余秋堂轻声应着,突然觉得火堆旁好像缺了什么,再一想,原来是那只雕鸮不见了。 “?” 余秋堂用手指指雕鸮原来蹲的位置,询问的目光看向王浩峰,王浩峰则是指指余秋江,“你问江哥,我三点多醒来,那东西已经不见了。” “哦。” 余秋堂心想那家伙还真是个性,来的时候不打招呼,我行我素蹭热度,走的时候也悄无声息。 是把他们这里当旅店还是娘家呢。 太自由的鸟了吧。 这时,余秋江也睁开眼,看余秋堂醒了,便坐起身伸伸懒腰,“那雕鸮三点不到就走了,好像是突然闻到什么东西,直接飞跑了。” “这回不跑了?”王浩峰哈哈笑道。      “不是,”余秋江摇头,略一思考又道:“我估摸着可能昨晚它是哪里受了点小伤,在我们这里休息一晚上后,重新恢复状态,可不就飞走了嘛。 “那这样还是不能解答我的困惑,你们说说,那家伙怎么就这么胆大,它怎么就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还是它把自己看的太厉害,根本没有把我们三个大男人放在眼里?” 王浩峰又丢出这个他们昨晚当着雕鸮面都没想清楚的疑惑。 “这就不知道了。”余秋江摇摇头。 余秋堂则是突然灵光一现,猜测道:“我猜测这只雕鸮要么是人喂养的,要么就曾经和人类相处过,所以它对人类并不反感……” 说到这里,他又觉得自己这个猜测没啥根据,纯粹是臆想,说出来也没啥意思,还可能误导人,便没有继续说,而是转移了话题。 “我们今天任务依然艰巨,我一共知道四个地方,我们尽量今天一天转完,早的话,就早点下山,若是天黑那就继续待一晚上。” “行,那就收拾东西,走人。” 王浩峰和余秋江开始收拾火堆及其他垃圾,这些东西下山时都要带走,留在山里都会变成森林垃圾。 余秋堂并有参与收拾东西这种小活,他一边擦拭着五六半,一边回想着那些位置周围有可能出现啥猛兽。 想来想去,唯一可能出现的只有赤狐或者狼,便不再担心。 只要不出现云豹和金钱豹,他们三个这种战力,基本都是平推。 “好,出发。” 余秋堂一声令下,王浩峰和余秋江两人紧跟其后。 有昨天收获桑黄保底,今日斗志比昨日更满,即使剩下的全无收获,至少他们已经小发一笔。 仿佛是听到他们呼声,上午找到的两处地方,费劲巴拉半天,果然是一片桑黄都没发现。 只剩下最后两个位置。 “在附近找个地方歇歇,避避太阳,天稍微凉快点再继续,可不要中暑。” 余秋堂再次充当鼓励师。 王浩峰和余秋江这会有些疲乏,自然没有反对。 三人便四处搜寻岩石,正搜着呢,突然头顶有大鸟掠过,他们面面相觑,心里同时产生出猜测,该不会是…… 正想着,从空中掉下一个东西。 刚好掉到他们面前。 “狗日的,这……” 待三人看清东西的面貌,顿时头皮发麻,王浩峰直接骂出声。 原来,掉在……哦,准确说被扔掉他们面前的是一只黑狗的头。 它脖子断裂口参差不齐,竟仿佛是被一口口啄断,这时候血迹没有完全干涸,扔到地上溅射得四处都是。 余秋堂下意识抬头,刚好看到昨夜那只雕鸮正在旁边的桦树上盯着他们,眼睛圆溜溜地,就是不知道啥意思。 他这边正纳闷,突然听到汪汪两声狗叫,紧接着就看到桦树林径直冲过来两只猎狗,它们应该是闻着死去狗的气息而来,待看到地上的狗头,先是震惊地围着狗头转了好几圈,然后前爪伏地,“呜呜”开始叫起来。 余秋堂认出这是两只川东猎犬,和地上的狗品种相同,看它们哭得这么伤心,地上狗头正是它们死去的同伴。 川东猎犬出现在这种地方,那肯定是有猎人到这附近,看样子,在这猴头岭峰顶,他这是要碰到同行咯。 余秋堂很快反应过来。 此刻可不是什么心疼或者怜悯狗子的时候,他或者说他们,是被这狗日的雕鸮给陷害了埃 虽然暂时不知这堂堂猎狗,为啥被区区一个雕鸮偷走性命,斩了狗头,但雕鸮将狗头扔在他们面前,那狗的主人看到咋想呢。 这大山里,人毛本来就没几个。 现在要是狗主人过来看到,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咋办?”王浩峰也不是傻子,他很快也想到这点,“我们不会被人盯上吧?” 说着,他抬头恶狠恶瞪着雕鸮。 雕鸮却依然还是瞪着圆圆的眼睛,丝毫没有半分情绪,根本不知道它在想什么。 余秋堂还在想,王浩峰却上前准备捡起捡狗头,连忙喊住这个冒失鬼。 “你要是真碰了,那我们就真被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死也是死。” “那咋……” 王浩峰正在问呢,就发现两只呜咽的猎狗齐齐看向栎树,下一刻,两个人从树林边缘走出。 一老一少一高一矮一胖一瘦,模样有点相似,看样子应是父子俩。 相比王高峰和余秋江,这两人就明显是专职猎人的打扮。他们都身着厚实的迷彩服,头戴帽子,脸上涂着与周围环境相似的颜色,仿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年长的猎人身材高大,身材壮硕,眼神锐利而专注,手中紧握着一把单管猎枪,目光锐利而警惕,像只毒蛇般打量着余秋堂三人。 年轻的猎人则相对瘦小,他的目光则是有点轻俏,似乎并没将眼前三人放在眼里,看余秋堂也在看他,挑衅似的将一把短匕在空中随意挥舞几下,显得很虎逼。 两人很快就注意到地上的狗头,顿时脸色齐齐大变。 不约而同三两步冲到狗头面前,一时难以相信地盯着,年长的猎人眼里充满悲怆,握枪的手都有些颤抖。 而年轻猎人则是脸色阴狠,更多是生气和嫌弃,并没看到太多难过。 余秋堂觉得年轻猎人的眼神,就跟父亲以前看他一样,完全是看废物的神态。 “还说哪去了,原来死在这里,这个蠢货,叫他不要乱跑,偏偏不听话。” 年轻猎人不满地埋怨。 年长猎人则是慢慢蹲下来,将枪放在旁边,双手捧着狗头,看着狗子死不瞑目的眼睛,终是没忍住,老泪纵横。 “你啊你,叫我啥说啥好呢,我说你年龄大了,就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吧,伱跟我跑了半辈子,就是养着你到死,我也愿意啊,你非不听,你看看现在成这样,我……我……” 这两人来之后,虽然一个悲伤,一个埋怨,却都没主动和余秋堂三人说话,余秋堂便没有理睬,转身招呼两人就准备离开。 可就这时,树上的雕鸮却突然传出一声凄厉地“呜……吼”声。 叫声特别尖锐且高亢,刹那将相对宁静的气氛打破,悲伤的,埋怨的,懵逼的,无语的…… 大家齐齐抬头看向它。 而这个时候,年轻猎人突然喊道:“爹,你看,是那只猫头鹰1 (本章完) 第102章 雕鸮望风而逃 第102章 雕鸮望风而逃 年长猎人这时也看到了雕鸮,他先是愣了几秒,突然抓起放在地上的猎枪,对着雕鸮就是一枪。 然而,打鸟这种移动靶,难度相当大。 一般都是利用鸟没注意悄然接近,等到它全神关注,想打到就难比登天。 鸟又不傻,怎么会傻登登让你打死。 在老年猎人举枪的瞬间,余秋堂手里的五六半也抄在手里。 在同一时间,王浩峰和余秋江的弩也对准两人。 是老年猎人先坏了规矩。 这大山里,两拨猎人碰到,本来就需要防备着彼此。 不到万不得已,且不可直接将枪口对准别人。 山里这种黑吃黑,或者是盗伐者抢劫樵夫,猎人财物的事并不少,余秋堂前世就经常帮着派出所的同志带路去山崖下抬人。 王浩峰一个没留神,就看到年轻猎人枪口对准余秋堂,顿时火就少上来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弩对准年轻猎人脑袋:“小心我射爆你狗日的脑袋。” 他只是对余秋堂好,但并不代表他就是個热情的人。 “啪1 防人之心不可无。 若是被抢走,咋地都能卖个三四百块。 “现在能好好说话吗?” “傻逼1 “怎么,吓我啊,你看看爷是你们吓的住的人,今个你们要是能说出个所以然我们则作罢,要不然,我们鱼死网破!1 这年头,大部分人一年收入都没三四百块,为了三四百块足够杀人放火。 余秋堂看到这种傻逼,彻底没心情继续说什么,他身体猛然朝左侧一闪,抬起一脚踢在年轻人抱枪的的手背,顺势一摆,又踢在他的脖子上。 “来啊,再……” 这是极具挑战性的行为。 虽然很快余秋堂就从枪口轨迹,看到老猎人目标是树上的雕鸮,但他依然没有放下枪。 眼前这个事嘛,充满诡异。 一旁的老猎人这终于开口,他看看面前三个年轻人,最终叹息声,将手里的枪丢在王浩峰面前,“有话慢慢说,不要打人。” 他们又位处悬崖边,谁知道这父子俩是猎人,还是兼职做些其他事情呢。 毕竟自己身上还带着一斤多桑黄。 “啪1 于是,他们不再看雕鸮,而是冷削目光直盯三人,最后全部落在前面的余秋堂脸上。 余秋堂静静地看了眼枪口,冷冷地对年轻猎人说,“不管我接下来要说什么,你都要先放下枪口,这不是问话的礼貌。” 年轻猎人朝前几步,举枪就对着余秋堂,“哥们,啥意思啊?我们是有怨仇,你的鸟伤了我的狗,怎么个说法?” 年轻猎人只发出一声闷哼,就看到余秋堂的五六半顶在他的脑门上。 “别打了。” 余秋堂看了眼,这才将年轻人的猎枪踢给余秋江,然后退回两人面前。 仿佛就是一眨眼功夫,枪就顶在年轻人脑门上。 “你这种要求,我不觉得过分,能满足,还要打嘛?” 可他没想到,刚躲开猎人枪击的雕鸮,下一刻竟然不偏不倚,直接飞下来藏落在他们身后,刚好利用三人身体挡着它。 小的失去战斗力,唯一需要防备的就是老年猎人。 余秋堂直接用枪头抽了丫一枪。 还是王浩峰激灵,急忙将弩对准老年猎人。 他虽没说话,但目光却蕴含着一股阴鸷的冷气,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过程发生的太快,莫说年轻猎人没有反应过来,就连老猎人和王浩峰,余秋江也同样没能跟得上。 常走山的猎人,可能都认识这玩意,也知道大概价格。 而鸟的这种行为,根本不用解释,对面两人瞬间就得出结论:这只鸟,属于余秋堂人。 “放下枪,你想干嘛啊!?” 尤其是遇见这种事。 “伱有本事打死我,打啊,你要是不打,你就不是……” 余秋江则是不多言语,站在余秋堂另外一侧,弩则是对准老年猎人。 又是一次,这次比先前打的更狠,肉眼可见,年轻猎人黑红色的脸庞变得更红。 那股尘封许久的戾气再次爆发出来。 他看了眼身后雕鸮,想着这只狗日的猫头鹰,真是狗的要死。 他是做梦都没想到,能被一只鸟给陷害了。 还想着说保护下濒危野生物种呢。 保护个球。 别的雕鸮可以保护,这只狗雕鸮必须去死,将丫的鸟头的拧下来下酒吃。 然而。 当他转身看时,心情更炸裂了。 就在刚才他出手制服年轻人时,那只狗日的雕鸮竟然逃走了。 早不见踪影。 好吧。 这下更是说不清了。 余秋堂简直要被气笑。 注意到他的眼神,其他四人也都注意到雕鸮消失,王浩峰和余秋江一脸无奈,而神色刚稳定的年轻猎人再次喊道:“好好好,这样搞是吧,算你们狠1 余秋堂觉得有必要解释下。 他是不怕这两人,可他也不想给雕鸮背锅,年轻人火气旺,没有看清事实,就直接挑衅和怪罪他,他也抽了对方几个大比斗,也差不多了。 再继续加深仇恨,完全没必要。 “那个……你们两个听我说,你们是不是误解了我们和那只雕鸮关系……” “你说那是雕鸮?1      老猎人突然一怔。 “没错,那就是雕鸮,你们不是猎人嘛,雕鸮都不认识?” 老猎人没说话,陷入沉思。 “哪又咋了,你怎么证明它不是你们训练出来的?” “你脑子有毛病啊,莫说雕鸮这种猛禽,性格狡猾多变,基本没什么忠实可言,所以很难驯化,退一步说,即使我能驯化,我为什么让雕鸮去攻击你……哦,你的狗呢?” “那……谁知道。” “看来你不是蠢,你是无知,”余秋堂懒得理年轻人,目光看向老猎人,“大叔你应该听说过,雕鸮是种报复性很重的鸟,我想问问你们,刚才听你们的意思,好像之前见过一次它,是什么原因?” “这个嘛……” 老猎人看看儿子,犹豫下,摇摇头说,“好像是见过,但没有发生事,我们也没有得罪它1 余秋堂皱皱眉。 看到年轻猎人听父亲这样说,眼神有点闪烁,便知对方隐藏了某些事。 他刚想问,但转念想,他管这些事做什么,与他没半毛钱关系。 他只需要告诉这两人,不要怀疑到他身上就是。 “不管你们和雕鸮有何过往,这些都与我们无关,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们就是在山里打猎,和这只雕鸮也是一面之缘。 我和你们一样,也很无语。 好了,现在我说清楚了,但我还是很好奇,雕鸮猛是猛,但也最多就能震慑下黄鼠狼和狐狸这种,要说能猎杀一只成年的猎狗,我怎么也想象不到。” “唉。” 老猎人无奈叹息,“要说这这事情,也是怪我们,我们的老黑……哦,就是被伤的狗,算是一只老狗,今年都已经十五年了。 前两年,在一次追野猪时,被野猪咬断了一条腿,所以他相当于是三条腿,本是不该继续上山。” “爹,说这个干嘛。” “你还说1老猎人突然生气了,双眼赤红地朝儿子吼道:“还不都是你,它一个畜生不懂事,你也不懂嘛,说不能带,不能带,你非要带上。 若不是你带来,它……它起码也能得到善终啊,你难道忘记了,老黑可是救过爹的命。” 年轻人一看到父亲生气,嘴唇动了动,却没继续说什么。 余秋堂看老猎人这样说话,倒像个厚道人,心情稍微舒服点了。 他想了想,问道:“大叔,你应该知道,雕鸮不会平白无故和人类结怨,更不会冒着危险去攻击猎狗,” 他犹豫下,还是尝试问道:“你们确定,没开罪过他?” 看老人眼神飘忽不定,他本来懒得管,就准备转身离去,但走了几步,还是心软了。 “大叔,你们不告诉我们没关系,但你们自己要知道,据我估计,这只雕鸮后面肯定还会继续骚扰你们,不行的话,你们就下山吧。 虽说它没有金雕那么凶,但还是很危险,还是要小心点为好。” 说完,他捡起地上的猎枪,拿过去还给老猎人,“还有,以后枪口不要轻易对准人,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我这样好说话,遇见个凶的,你们怕是今天要烂在这山顶上。” 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年轻人,招呼王浩峰和余秋江走人。 王浩峰经过年轻人旁时,恶狠恶地居高临下瞪他眼,“以后小心点。” 这才擦身而过。 三人离开山顶,已经走进栗树林,余秋堂又转头看了眼悬崖边的人,无奈摇头。 “咋了,堂堂?” 王浩峰不解地问。 “我是叹息这都是命,我刚才已经给他们说的很清楚,雕鸮不会轻易攻击人,除非是把人家得罪狠了。 我刚才就在想,他们会怎么惹到雕鸮呢,想来想去,也只有一种可能性最高,那就是它们偷了雕鸮的幼鸟。” “啊?1 王浩峰惊讶出声。 “偷雕鸮的幼鸟做什么呢,你又咋知道的?” “当然是猜的,”余秋堂笑笑,“我也不是特别确定,就是想着雕鸮这个季节,应该正是哺育幼鸟的季节,它一只雌鸟,不好好待在巢穴里哺育幼鸟,追着猎人杀别人猎狗做啥呢? 那很大可能就是它们的幼崽被这两个人偷走了,所以它才迫不得已,一直追着他们…… 哦,当然,这真是我猜测的,是有点牵强,但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其他理由。 雕鸮这种鸟啊,雄雌关系相对淡漠,除了繁衍后代期间互动比较多,其他时间都是各玩各,所以它们不会为配偶做到这种地步。 而若是它自己受攻击,那它其实会选择躲避,以它的智慧,其实知道它不是猎人和猎狗的对手……” 余秋堂说到这里,越来越觉得自己猜测的可能性很高。 最终给了结论:“我刚才没看到两人身边带有幼鸟,但雕鸮还在追击,有可能是幼鸟已经被被人带走,而他们还残留着小鸟的气味。 这后面还麻烦着呢,如果他们听我劝说,赶紧下山,避开这波风头可能还好,若是继续待着,谁知道会发生啥事。” “原来是这样,如果你猜的对,那他们就是活该。” 王浩峰愤愤不平地说。 “这倒也不好说,”余秋堂看着眼前树荫间的山道,感叹道:“猎人嘛,来到山里,肯定是谋取利益,必然和这些东西有矛盾。雕鸮的幼崽是幼崽,难道野猪的幼崽就不是幼崽了?” “这个嘛……”王浩峰微微一怔。 “其实都一样,就是看立场和身份的问题,”余秋堂拍拍他的肩膀,“我们尽量不要捕杀幼崽,不去伤害哺乳期的动物,就算是做到位了,要是再多想,可就不适合干这个营生。” 随之又补充道:“不过,即使这样,我们也要注意不同野物的性情,就像雕鸮这种睚眦必报的家伙,能不招惹尽量不招惹。” “行,就按你说的来,我记住了。” 接下来两个多小时,他们先是走了一个处地,下去后并没看到桑黄,然后带着期望,来到他所知道的最后一处所在。 到了附近,他开始还有点迷惑,记忆中这边有条上去的山道,但走到近前,才发现那山道可能是后面山体滑坡塌陷出的新地形。 此刻这边是整面山坡,而桑树也不是生在悬崖半截,而就是长的坡顶上。 也不用从爬到上面,再下坠到半截,只需要爬到半坡就好。 并且,这片桑树林比后世他发现时要大两三倍,大概是滑坡时许多桑树随同山体一起被掩埋了。 “这么大一片桑树林,希望能再搞点出来,不多,哪怕就一两斤也行埃” 王浩峰自从昨天知道桑黄能卖那么多钱后,今天前面几处地方一直很积极,若不是余秋堂拦着,就想代替余秋堂下崖采摘。 余秋堂考虑到他没有经验,悬在半空操作太过危险,硬是没有答应。 “搞个一两斤,你也真敢想,这东西要是这么容易找,那还能卖那么高价?” 余秋堂一边随意聊着,一边打量桑树林,现在正是秋末,桑树上结满桑葚,肉眼看去,就能看到很多鸟和小型鼬科,鼠类在桑树上愉快地吃着桑葚,看到余秋堂三人上来,胆小的立刻朝树梢爬去。 胆大的呢,则站在树枝上,警戒地盯着三人。 (本章完) 第103章 树上有只熊瞎子 第103章 树上有只熊瞎子 由于这处桑树林没在半崖,人人都可以靠近。 王浩峰便和余秋江一起帮着寻找桑黄。 桑黄的形态很特别,非常容易辨认,即使辨认错了,余秋堂过去复查就是。 还别说,新人就是运气好。 果然被王浩峰首先找到一些,余秋堂过去一看,发现虽然年轮不大,最多就是五六年的样子,但全部割下来也有多半斤。 算是小有收获。 得到余秋堂认可的王浩峰更是积极,直言要继续努力,非得搞出一簇超过一斤的。 但仿佛是他的运气开始就被消耗殆尽,后面不管多期待,再也没有收获。 而余秋堂则是一下子开了个大货。 要猎杀熊,就必须和熊拉开距离,在熊靠近猎人跟前前,必须要将熊彻底打死,或让其丧失绝对的战力。 熊特别喜欢吃牛肉,所以一般放的都是牛肉,实在喂不起,也能用羊肉代替。 结果刚爬到半截,突然有個桑枝掉下来,我还以为是被风吹断的,抬头随意一看,就看到一头熊瞎子正四仰八叉地坐在树岔上吃桑葚。 “你要猎熊?1 余秋堂心里涌起一股冲动,他打开弹夹,看到里面还有六颗子弹,又重新装上,抖抖长枪,笑着说:“既然来了,为什么要躲,难道熊能吃桑葚,我们不能猎熊?” “闭上你个大嘴巴,那树上有个狗熊,熊瞎子1 “啊?” 这不仅仅是因为狗熊凶猛,猎人们大多没有好枪,更重要的是狗熊数量其实很少。 他去拉余秋堂,却没有拉动。 余秋江却紧张地看眼他刚才待过的地方,小声说:“熊。” 余秋堂让王浩峰和余秋江暂时待命,他一个人溜过去确认是否真是狗熊,鉴于狗熊在猴头岭出现的几率不如黑瞎子岭大,他还要防止闹出乌龙。 “哎,没错没错,”余秋江心有余悸,“我不是在那边看嘛,遇见一棵比较粗的桑树,被叶子遮了半截树身,我就想着那爬上去看看吧。 山下的人们,对狗熊的认知,往往是不可战胜的,即使是猎人,也很少有人主动去猎杀狗熊。 “啥,声音大点啊,江哥1王浩峰没听清楚,很不耐烦地喊。 狗熊要维持偌大身体,需要大量进食,所以每头成年狗熊都有自己划分的领地,严禁其他同类进来。 他们会选择在高大粗壮的树上挖一个洞,将自己藏在里面。 冬季的话,熊一般都在冬眠。 王浩峰立刻跑到树下面捡起他的弩,“走,赶紧走1 “走啊,堂堂,你没听到江哥说,树上熊瞎子1 这样可以通过熊吃肉的点来判断熊行走的轨迹,逐渐将他们活动范围缩小,最后才能找到真正休息的地方。 两人正在开玩笑,就看到另外一个方向的余秋江突然一声不吭朝这边小跑回来,到跟前后,也不解释原因,直接拉了两人一把,“快走。” 因为猎熊的风险性特别大,一般的枪支很难让熊快速死亡,没有打中要害,熊发起狂来非常危险。 有趣的是,熊挖洞并不一定像很多人想象在地面上。 余秋堂也一脸询问的神态。 无论是冬眠还是哺育幼崽,相对来说都非常安全。 往往是几十公里内才会有一窝狗熊,而这些狗熊幼崽一旦长大,就会被母亲驱逐离开,就像他们曾经任务完成后就被赶走的父亲一样。 熊属杂食动物,但比较喜欢吃甜食,所以各种蜂蜜都是熊最喜欢的食物,除此之外,它们也会搜寻一切甜味的野果,成熟的桑椹甜如蜜,正是它们这阶段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真的要猎杀狗熊,需要提前去森林寻找熊的踪迹,然后在不同的地方打窝,也就是放一些肉上去。 “埃” 而且,将树洞挖在树的半腰,能对熊造成伤害的犬科动物根本不会爬树,会爬树的豹子一般不会去骚扰熊。 “干啥啊?”王浩峰甩开余秋江,很是不解。 并不像很多捕猎故事里那样,随随便便都能看到狗熊。 成熟的猎人很少在春秋两个季节猎杀熊,一般都要等到冬季,其次是夏季。 他提着枪,小心翼翼地向余秋江提到的方向摸过去。 他们可以爬树,经常选择将洞挖在树的半腰,并且会对树洞表皮做一定遮掩,不是非常专业的有经验的猎人很难发现。 直言师父就是师父,果然厉害。 所以,即使很熟练的猎人,要在山里碰到狗熊其实也很困难,若是真正以猎熊为目的,那都是不指望打猎吃饭的猎人。 王浩峰和余秋江一时被惊呆了。 “这么说,是真的了。” 余秋堂点点头,问余秋江,“江哥,你确信没看错?” 足足收到接近两斤的一簇,把王浩峰羡慕的眼珠子差点崩出来。 心里保持高度警戒,同时做好逃跑和躲避准备,也对逃生路径提前确定好,保证进可攻,退可守。 他看到了狗熊。 却又摇头苦笑。 原来是是一只黑熊的幼崽,看体型的话,最多不会超过一年,还没有完全成年。 余秋堂看清后,没有丝毫犹豫,而是直接穿过桑树林继续向前,躲在好几棵紧挨着的桑树后面。 这几棵树大概是从一块根上繁衍出来,彼此不仅挨得很近,甚至有两棵还紧紧地缠绕起来,像是一对紧紧拥抱的恋人。 余秋堂躲在这里,目标并不是这只小熊,而是大熊。 一般来说,这种处于未成年和成年界限处的小熊,母熊会处于半放养状态。 允许小熊在母熊的掌控范围内自行开拓领地,寻找猎物或者捕食,既然小熊在这里,那母熊也不会太远。 遇见这么好的事,余秋堂哪能舍得放弃。      他对这小熊完全没兴趣,捕杀回去吃肉太少,卖皮太小,熊胆没有长好,熊肉更是吃剔不出几斤。 猎杀它们只是浪费时间和子弹。 但若是有一头母熊进账,那收获可就不一定,若是能搞到铜胆,以现在的市场价,大概就能七八百块。 熊胆有三种,分别为草胆,铁胆和铜胆,虽然都是熊的胆,但是价格相差几十倍。 所谓草胆,是熊在冬眠之前,即开春到冬眠期开始的这段时间,在体内形成的熊胆。 这个时期,黑熊会大量进食,为过冬补充体力,加之其本身属于杂食性动物,不管是蜂蜜、各种鼠类、坚果,它都来者不拒,所以这时的胆汁多呈绿色,被称为“草胆”,其药效在熊胆里最低。 所谓铁胆,就是普通的熊胆,一般都是质坚而脆,稠膏形状,呈黄绿色,光亮较差,也被称为“菜花胆“,这种熊胆,整体上气味微腥,入口溶化,味道极苦,清凉而不粘牙,属于中品。 铜胆或金胆,这种熊胆呈现金黄色,透明光亮如琥珀,胆质松脆,尝完之后味苦回甜,才能被称之为“金胆“或“铜胆“,是熊胆中的上品。 没有一个猎人不想搞个铜胆,只要搞到,就是开张吃三年,哪怕接下来多半年没好东西入手,也一点都不慌。 猎人也有影响和圈子之说。 如果打过熊,基本就处于顶流,如果是有幸得到一个铜胆,那就是触摸天花板,从此方圆几十里都会流传他的事迹。 若是那个村子被野猪霍霍,需要找寻猎人出手在,那这种能手肯定是主要邀请对象。 不仅能得到猎物,还能得到雇佣人的费用,收获更多感谢和名声,可谓是一箭三雕。 余秋堂一边看着小熊,一边四处搜寻母熊踪迹。 狗熊一窝有两到四头小崽子,刚生下来非常小,还不到一斤重,还不如人类的幼崽,但它们生长速度很快,只需要三五个月,就能长到大几十公斤。 但这个过程中,熊必须要保护好幼崽。 熊在秦岭几乎没有天敌,早些年这边还有华南虎,也就是秦岭虎,到七十年代末,就再也没看到。 食肉动物的顶级配置在只剩下金钱豹。 而金钱豹个体能力在狗熊面前还是不够看,别看狗熊不如棕熊大,但成年的雄性狗熊也有四五百斤重,体重是金钱豹的两三倍。 而且金钱豹虽然比熊更灵活,但很难破了熊的防,可能撕咬半天,熊不痛不痒,可熊被激怒,只要一巴掌下去,豹子的脊柱都能被拍断。 所以,狗熊一旦成年,存活率几乎为百分之百。 然而,在成年前,它的天敌却是相当多。 地上的豹子,豺,狼,甚至是黄喉貂这种凶猛的鼬科动物等会找小熊麻烦。 小熊体型小,防御力差,身体又不够灵活,爪子也没完全成型,很难对这些家伙造成致命伤害。 只要被围上,没有母亲的帮助,必死无疑。 更惨的是,它们还要接受从天上来的猛禽,像是金雕这类,搞不好也会袭击它们,要顺顺当当起来,也是非常不易。 即使像现在这种即将成年的小熊,母熊也不能完全放心,将小熊分别洒出去后,也会跟在后面分别照看,维护它们的安全。 所有生物的母亲都更心疼孩子。 在动物界里尤其如此。 除了很少见的种类,绝大部分是母亲带着,父亲完成繁衍任务后,最多也就过了哺乳期,便会拍屁股走人。 余秋堂猜测这头小熊的母亲应该在守护其他小熊,估计想着这片桑树林是它们的核心领地,不会有啥天敌能快速拿下一头半成年的熊崽子。 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 王浩峰和余秋堂也没忍耐住,也都顺着坡道跑上来。 “你在等啥啊,怎么不打?”王浩峰探出脑袋,看到那只熊崽子正大口揪着吃桑葚,胸前的白线都被桑葚汁水染成紫色。 大嘴吃的满口的口水,肥肥的小脚掌还翘来翘去,显得很满足。 “这是只小熊,打它没意思,卖不上啥价格,而且还容易惊到母熊。” “那不刚好嘛,将小的解决掉,等母的引来,然后一起搞掉,不是更好?” “想啥呢,猎熊又不是打野兔,哪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 “?”王浩峰不理解,“我们手里有枪,还搞不定它,再强的熊,它不也是血肉之躯,能硬过枪子?” 余秋堂朝四周查看番,确定没有异样,这才给王浩峰解释:“那你就想错了,猎熊的难度,可以说是所有动物里难度最高的……哦,当然,猎杀大象除外。 熊这东西,性子猛,胆子小,若是不和人正面碰到,一般都不会主动攻击人,哦,这个范围大概是十米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在野外不幸碰到熊,若是正面遭遇,距离又在十米之内,那熊必然会扑你,这个时候就很危险。 除此之外,熊没兴趣和人对抗,只要听到响声基本都会快速撤离。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一种就是伱伤到熊的幼崽,母性会让熊发狂,不遗余力地追你,这个时候你即使有枪,没有很冷静的思维,也很容易被追上反杀。 你别这样看我,我说的都是真的。 熊身上致命点只有头颅和心脏,别看它身体很大,但在高速奔驰中,要打到还是相当困难,熊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 还有一种就是你打伤熊,但是没有命中要害,熊受到疼,也会激发怒火,急头白脸追你,同样是相当危险。” 王浩峰听的直吐舌头。 “妈呀,你这么说的话,我们还猎啥熊呢,左右都是个死,也太危险了吧,”王浩峰看看来路,瞧瞧你朝后面退了几步。 “这就准备放弃?” 余秋堂笑问,这家伙你说胆子小吧,确实也小,听到熊很凶猛,就有了退意。 但说大吧,其实也很大,关键时候,他有会潜意识冲到前面,将危险挡在自己面前。 “不是你说的嘛,这么危险。” “打猎本来就危险,不危险的话不是人人都能来搞,我们就是吃这个危险饭,只要小心……咦,那边是什么?” “啥啊?”王浩峰看向余秋堂指的方向,“好像是只黑狗……” “不,不是狗,是熊。” 刚才语气慵懒的余秋堂翻身趴好,眼神犀利地看着对面山梁,在山梁上,一只成年狗熊正在快速奔驰。 仿佛在追逐什么! (本章完) 第104章 惊变,顽强的黑瞎子! 第104章 惊变,顽强的黑瞎子! 余秋堂三人此趴的位置处于猴头岭顶一小峰,而熊奔跑的则是另外个小峰,两峰中间隔着几十米深的凹谷,但两座山峰直线距离不到百米。 刚好在五六半有效射程范围。 一般的猎人,控制五六半精度大概在八十米以内,再远的距离就相当难打中。 一方面是猎人的眼力看不到那么远,距离太远,会让目标大小失真,这个年代又没有瞄准镜,很难锁定要害。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枪的限制。 同样是五六半,这个时期的枪身比较重,例如余秋堂拿在手里这杆,全装弹的话,重量已超过十斤开外。 而后世普遍用的五六半,重量大概在七斤左右,即使全部装填好子弹,也就将将八斤不到。 枪越重,后坐力越强。 本来7.62毫米子弹口径大,需要的推动能量也大,枪的操控难度也随之提升。 很多人也就是第一枪还能压住枪,一旦没有击中,就算将弹夹点空,也可能只是描边大师,完全造不成实质伤害。 那就只能等下直接射熊,那就是听天由命。 子弹冲出枪膛,直接冲在狗熊前面,山谷里回荡着巨大的回响。 “说不定是个狗,”王浩峰摇摇头,惋惜地说:“可惜看不到身子,离的太远了。” 两人均是随之一愣,都睁大眼睛看向对面,而那个影子也因为角度问题,露出上半截身体,“还真是个人埃” 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又被自己看到了,若是这样当着面被熊拍死舔了,他恐怕会一辈子都难受。 实在是难以心安。 “可是……” 余秋堂刚开始也以为是个啥东西,可仔细定睛仔细一看,顿时眉头一皱。 先是微微一怔,没有动作,但转瞬不知受到什么刺激,竟是直接从山梁上垂直冲下来,加足马力朝三人扑过来。 看王浩峰这样,便将他使劲拉在边上,“不要影响堂堂,要救人也要有办法,位置离这么远,你让堂堂拿什么救?” 余秋江在旁边没有说话。 狗熊站起后,双手垂在腰间,呈现一个防御的观察姿势,快速四处打量。 这不要将这只也惊动了。 “是个人1 “快看,前面是个啥东西?” 余秋堂一直跟随着的熊,王浩峰眼尖,突然在熊前面一百多米,发现有個黑乎乎东西也在跑。 王浩峰因为太着急,手把余秋堂的手臂都捏疼了。 愿意站起来的都是成年老黑熊。 莫不说能不能打到,即使能命中熊的身体,只要不是要害,那熊可能会更加狂暴,前面的人反而更没活路。 余秋堂示意两人不要吵,这树上还有一只半大的熊呢。 狗熊也就是黑熊,其实一般不容易,也不喜欢站立,棕熊才喜欢站起来。 余秋江辨识会,猜测道。 突然,他转头看到这边的余秋堂三人。 顿时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可咋办,堂堂,快想想办法啊1王浩峰看到狗熊离人越来越近,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上,不住戳余秋堂。 “快啊,堂堂,马上要追上了1 “嘘。” 眼看着对面山梁两个身影越缩越近,最多还有二三十米就要重叠,他盯着狗熊许久,缓缓闭上眼睛,然后再次睁开时,举枪就射。 他这种热心肠,根本见不得人受难。 余秋堂却眉头深锁。 若是不能…… 果然是只成年的黑熊。 “嘭1 可若是不管…… 那边的熊忽然刹住脚步,原地直接站起来,露出胸前白色的身线。 “是只小熊吧?” 他快速估计两处距离,在熊高速前行中,想将它直接射倒,实在是天方夜谭。 他的目标并不熊,而是熊前面十几米处。 “啥,人?1 如果能利用这枪的落点,配合枪声,让熊知难而退,是解决危险最好的办法。 “救人不也要看情况,有这个能力才能救,没能力……” “完蛋,它怒了1 王浩峰急忙将手里的弩上好弩箭,斧头也放在趁手位置。 余秋江几乎和他保持相同动作。 “不要慌,弩收起来,你们命不中要害,基本没用,它是不会给第二次填装弩箭机会……” “那咋办啊?1 “直接用斧头,江哥你就用侵刀,但不要硬抗,熊会直接咬断柄,尽量和它们迂回……” “嗷~” 这边还防备着大熊呢,后面的熊也从树上冲下来,竟是直接朝大熊冲过去。 经过三人附近,震的地面“噗噗”作响。 好吧~ 原来我等待的母熊,就是你埃 余秋堂示意王浩峰和余秋江安静,他屏住呼吸盯着熊,看着他的身体逐渐变得更大,速度也慢了许多。 “嘭1 然后一枪打出。 应该是命中了。 狗熊奔跑的速度为之一缓,身形晃动几下,然后又开始发动二次加速。 而这边的小熊,也终于冲到山梁上,开始朝母熊奔驰而去。 余秋堂趁机又是一枪,这次也打中了,熊的身体突然仿佛被重锤捶了一下,侧着倒下翻了几个滚,然后才艰难爬起来。 此时,熊离三人的距离已不足五十米。 小熊也已跑到两母熊身边。 它围着母熊转了几圈,用头反复蹭着母熊身体,发出呜呜声。 余秋堂没有急着继续开枪。 他现在还有三颗子弹,不能继续浪费,需要给回去路途至少准备两发,如果全部用在这里,万一下山途中遇见危险,就有点麻烦。 他在等待更好的机会。 一击致命的时机。 王浩峰和余秋江此时心跳都已加剧,远处还没觉得,现在只有几十米远,才看到熊的身体比想象中的还要壮实,恐怖。 甚至能看清熊一尺多长的爪子。 如果被那双爪子配合着熊力插过来,怕是钢板都能被插透吧,更不用说人。 母熊在小熊的舔舐下,似乎恢复了一些力气,它缓缓站起身,朝余秋江三人看眼,又看看对面山梁,仿佛陷入两难境地。 良久。 它忽然原地站起,对着余秋堂三人方向就是一声怒吼。 “夯~豁~~~” 这一声熊吼,完全来的太突然,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一瞬间就觉得仿佛站在一面大鼓前,被狠狠敲了下鼓槌。      三人头皮皆是发麻,短时间耳朵只有轰鸣声,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 甚至就连地面,仿佛都被熊吼声震得开始颤抖,随着响彻山谷的回声不断共振。 余秋堂以前听过熊吼,但都没这次震撼,他五感强于普通人,受到的反馈就更重,此时只觉得头昏眼花,差点枪都拿不稳。 王浩峰则是被吼得目瞪口呆。 余秋江也面色苍白,紧紧握住侵刀的把,由于力气太大,手指关节全部变得煞白。 罢了。 余秋堂叹息声。 要想捕杀熊,还是想的太简单。 这个时候的熊,性情太猛烈,战力最强,又因为妊娠反应,更比平日凶残和容易狂暴。 本来就难搞。 关键是他还没有狗。 本来猎熊只有两种稳妥的办法,做陷阱和“圈熊”。 所谓熊的陷阱,肯定不是一般的套子,就像套獐子或者梅花鹿之类的食草类,只要将一条腿套住,它们就不可能逃脱。 这种简单的套索,对熊根本没任何作用。 它会自己解开。 不明所以的人,看到熊的身体非常壮实,还以为他很蠢笨呢。 其实根本不是。 它的智商丝毫不比肌肉差。 外加它的大几百公斤的蛮力,绳套基本无法奏效。 当然后世随着捕猎方法和材料不断改进,有些国外的猎熊人喜欢用钢丝做套,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自然界的动物,基本都只发展肉身,没有点科技树,面对人类不断进化的科技,它们显然缺乏应对能力,所以才会在不断竞争中处于劣势,直到最后被彻底灭绝。 早期猎熊的陷阱都是深坑。 等摸到熊的生活轨迹后,会定期投放食物让熊吃,等它吃成习惯,警戒心慢慢降低,就会被引入陷阱里。 陷阱是上宽下窄,更像是盛装粮食的斗,一旦掉下去,任何东西都不可能爬上来。 然后再处理瓮中之熊。 这样的好处就是熊的身体很完整,熊皮没有损坏,能卖上好价格。 但弊病是,容易把熊胆给气炸了。 那样就得不偿失,熊一身是宝,但最值钱的依然还是熊胆。 有经验的猎人,猎熊最优先保证的就是熊胆。 除了陷阱,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圈熊”。 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猎狗拉扯,将熊困在中央,熊看到周围都是猎狗,便有点首尾不顾,开始可能还会很暴躁,四处扑咬和打砸猎狗,但时间长了就会疲惫,猎人可以在此过程中顺利枪杀它。 余秋堂目前的问题很大。 因为不是围猎,而是野外遭遇,他根本没办法挖陷阱,而他也没有猎狗去围。 虽然有两个同伴,也都是壮汉,但因为没有拉扯经验,可能会被熊直接吓坏。 在和熊绕树过程中,哪怕脚下随意一划跌倒,基本就会殒命。 这么看起来,他之前想猎杀熊的想法,确实有点自不量力。 还是顺顺当当摘了桑黄下山吧。 已经这么多收入了,何必再节外生枝,先将钱收到手再说。 想到这里,他就准备招呼两人暂时撤退,留着这头熊,等到冬天还在时,上来收拾它。 然而。 意外突然却又发生了。 就在他纠结时,王浩峰因为承受压力太大,竟然一个没站稳,从山梁对面滚了下去。 余秋堂本是双手执枪,没办法抽出手拉,眼看着王浩峰“呼噜噜”越滚越快,大斧子也被甩飞出去。 “峰子1 他急着喊声,急忙腾身起来。 对面山坡还没有南面陡峭,且中间还有很多凹陷,若只是单纯滚坡,并不算特别大的事。 几乎没啥致命危险。 可现在的问题是,几十米外就有被刚才惹怒的黑熊。 果然。 就在余秋堂刚起身,那边黑熊也注意到这边滚落的王浩峰,顿时就火了。 熊的眼里可不会分辨人是跑着还是被动滚落,它只知道这个人类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向它靠近,想起刚才被打的两枪,身上的疼痛就再也忍耐不祝 对着王浩峰就又是一声怒吼。 踏着山土就朝这边的飞奔过来,几百斤重的身体,高速移动时,沿途的泥土,碎石,野草也随之被快速掀飞,在他身后形成一个扇形的抛物线。 余秋堂顾不上其他,他只能半蹲身体,将所有注意力全部放在熊身上,对着熊的脑袋连开两枪。 “嘭1 情急之下,面对时速五六十公里奔驰的黑熊,他两枪只打中一枪,而这枪也没命中头颅,而是打在熊的前腿。 黑熊在奔驰中突然一个前栽,偌大的身体在地上连续滚了几个圈。 发出痛苦且愤怒的嘶吼。 “快起来,朝侧面跑1 “江哥,当心1 就在余秋堂开枪时,余秋江早已拿着侵刀跳下山梁。 这个时候几乎不用语言提醒,现状一目了然。 熊的距离如此之近,说起来慢,但真正到身边就是几秒的事。 已不容他多想。 “啊啊啊啊啊!!1 王浩峰在滚落的时候,很快就意识到他坏菜了,双手拼命在周围乱抓,不知划破多少口子,拉断多少荆棘,终于抓住一棵矮松,这才止住滚落趋势。 刚要喘口气,就听到耳旁有“呼哧呼哧”,拉风箱的喘气声。 下意识转头一看,顿时吓的魂飞天外。 黑熊偌大的身体,可就他身后几米外,刚停止翻滚的黑熊微微有点懵逼,流出的血沾染泥土,将它的眼睛糊上了,正在费力擦拭。 而那只小熊,此刻紧紧跟在母亲身旁,对王浩峰也拼命嘶吼。 但小小的它脾气有,却没有杀敌之力。 就像是被狗堵住的小猫咪,哈气只是为提升胆量,下意识警告对方,却并不会直接出手。 “峰子,朝侧面跑1 余秋堂枪里还有最后一颗子弹,他还在寻找机会。 实际上这头黑熊已经伤痕累累,估计现在就这样离去,也会在某个地方死亡。 可幼崽还在身旁,它作为母亲,却迟迟不愿放弃,尽自己最后力气给孩子以庇护。 但等它擦清眼睛污渍,看清现状,性情就变得更为狂暴,竟是再次站直身体,想重蹈覆辙来个声波攻击。 “嘭1 余秋堂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本章完) 第105章 好大一颗金胆! 第105章 好大一颗金胆! 余秋堂最后一颗子弹并没有射向黑熊头颅,而是它的心脏。 要彻底杀死黑熊,它身上只有头和心脏两个部位。 头自然不必说。 心脏就是黑熊腹部那道白毛后面,7.62毫米的子弹打进去,并没有将熊贯穿,却反而造成更猛烈的横伤。 黑熊嘶吼的叫声戛然而止。 它的身体慢慢朝后仰着瘫倒,跌落在尘土里,惊得一旁小熊急忙躲开,可很快就发现母亲的异常,又急忙过来帮母亲舔舐伤口。 但此时,这头母黑熊已到极限。 它最后一丝生命力已被消耗殆尽,虽然眼睛没有完全闭上,身体还微微颤抖着,却已经没有生存希望。 余秋堂将枪背在背上,拔起插在身旁的钢叉冲下山梁,看王浩峰要急着跑去看,急忙示意他小心点。 很多熊都有回光返照的动作,看似死了,但其实还留着最后一口气,就等到猎人靠近,然后突然发起撕咬,没经验的猎人往往会折在这里。 但背之前,却再次看向山梁,却发现那边的小熊转眼间已消失不见,又重新将熊前肢放下来。 惨无人道。 而且看这颜色,重量,是妥妥的上品金胆,莫说是王浩峰,就连余秋堂自己都不知道这玩意能卖多少钱。 余秋堂从绑腿里拿出短匕,在黑熊身前比划比划,手起刀落,直接切开黑熊喉咙,顺着喉咙一直向下划,熊的腹部便被全部切开。 他本来就想着利用打猎改变生活,遇见该猎杀的动物肯定不会手软。 “我知道,听我的就是。” 不想猎杀小幼崽,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待三人形成包围之势,将母熊圈在中央,小熊这才加快速度跑远出几十米,停下来看看,又再跑一段路,一直跑到对面山梁上,这才停下来盯着这边。 “堂堂,咋办,要在这里处理嘛?” 王浩峰一脸懵逼,不知他是啥意思,余秋江却注意到余秋堂两次眼神变化,心里暗暗感叹,自己这个兄弟,真就和自己性格相似。 即使母熊被猎杀,余秋堂依旧没有对小熊动手的想法。 余秋堂心软,还没狠到那种程度。 这种事情,在熟练的猎人眼里,根本不是事。 这是杀熊基础原则,啥都不要紧,熊胆必须拿到手。 金胆也就是铜胆的另外一种叫法。 熊胆如果是草胆,里面就就比较稀,等到铁胆就开始变得粘稠,到了金胆则密度更大,甚至有点点坚硬的感觉。 后来因为这种做法实在不人道,慢慢不再被广泛使用,而熊胆这种药材的作用也逐渐被其他有相似成分的东西取代。 王浩峰用斧头磕磕熊的脑袋,站的时候不觉得,现在躺平,才发现这只熊还真是不校 当着你面杀你母亲如何,你要是敢过来,我连你这个熊孩子都照处理不误。 “哈哈,发啦,我们发财啦1 看起来强硬,实际上心软。 首先就是朝胆而去。 他提着钢叉,缓慢靠近母熊,小熊这时候既紧张又慌乱,眼看着人类逼近,嗅到了危险,但却放不下母亲,只能一边后退,一边对着三人嘶吼。 后世出现活体取胆的方法,就是将管道直接插入熊的身体,每天取200ml左右的胆汁出来,对熊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 起码也有四百多斤。 他切开接连器官,拿出一颗足足有小排球大小的熊胆,擦去表面的血渍,三人眼睛齐齐一亮。 这看起来是一种既当还立,但实际上却是很正常的想法。 余秋堂看眼山梁上的小熊,想了想,“先不急,背着吧,等回去再收拾。” 余秋堂将熊胆递给王浩峰,他捧着熊胆激动的又笑又跳。 不愿意当着小熊的面屠杀母亲。 余秋堂再次小心翼翼查看黑熊尸体,看到胡子都已经没有动静,确定这家伙是彻底死透,便将枪和钢叉什么的都交给其他两人拿着,自己弯腰准备将熊背起来。 但同时,内心也会对幼崽报以同情。 “算了,还是在这里处理吧。” 五脏六腑看個透彻。 “金胆,这是颗金胆啊,堂堂!!江哥,你也抱抱,看这金胆多漂亮。” “啊?为啥啊,不是说不赶紧收拾,熊肉就不好吃了吗?” 能毫无顾忌,一点怜悯之心屠杀所有带点灵性的动物,那都是狠人。 在母熊里也属于很大的体重。 性价比低是一回事。 “赶紧收起来吧。” 余秋堂三人又围着黑熊等了十几分钟,看到黑熊颤抖停止,胸脯也不再跳动,确定这家伙是死透了。 余秋堂让王浩峰将熊胆装进准备好的袋子里,提着沉甸甸的,像是里面有个小人头。 祛除了熊胆,就是处理其他下水,这些东西太骚了,莫说人基本没办法吃,就是狗子也不咋喜欢吃。 有些人会将这些东西带回去,晒干粉碎后做鱼的饲料,也有人直接就地掩埋,免得吸引其他猛兽。 还有一些比较信仰神的,就会将下水取出来,挂在下风向的树杈上,或是摆在大石头上,算是供养给土地或者山神。 当然,山神不会吃这些东西,真正受惠的还是一些小动物或者鸟类。 等去除掉所有下水,熊血也就基本流个干净,剩下的都是熊肉和熊油。 余秋堂直接扯过王浩峰的斧头,将熊的脑袋,四肢,以及车体来个四分五裂,将零散的东西装进袋子,交给王浩峰和余秋江背着。 他自己则是将两扇身体肉穿上绳子,用钢叉做个简易扁担担起来。 粗粗算算,这只四百斤左右的黑熊,去除掉所有内脏,下水,血液,肉还能剩下三百斤出头。 大概给王浩峰和余秋江两人分出去百把斤,他这个担子上至少还有两百斤前后的重量。 对于一般人来说,挑起来有机会,但要挑着登山和下山,那是万万不能的。 也就是他,一般人要在这里猎到个黑熊,也没办法转运回家,只能割一些重要部位,其他的原地放弃。 那是相当可惜。 熊身上真的是处处都是宝,即使熊肉味道一般,但也是肉啊,如果做的好,也是相当不错。 “走喽~” 王浩峰现在负担还挺重,背着一袋子熊的四肢,还背着余秋堂的五六半,手里还提着他的斧子,也就是他力气不小,要不还真不行。 余秋江自然也轻松不到哪去。 他们跟在余秋堂身边,最大的作用和除了增加声势,帮他守住背后要害,还有就是充当搬运工,枪械啊,是猎物啊,有什么扛什么。 余秋堂也算是挑选的两个好把式,任劳任怨,力气充沛。 用山那边的川人说,就是巴适得很。      三人重新回到桑树旁,没了黑熊的镇守,桑黄轻松被收入囊中。 余秋堂掂掂小布袋,感觉至少有四斤前后。 一斤是两百六,四斤就是一千零四十块,收益颇丰埃 外加这个熊胆,估计保守能卖八百到一千。 还有熊肉,熊油,熊掌…… 也都能卖不少钱。 唯一可惜的是熊皮,因为枪损严重,出现两个不该出现的洞,失去完整性。 若是做小东西还行,整体卖的话,就要看缘分。 有时候收皮子的人会根据洞口的位置和大小,对整体影响给价,说不定也能卖个一两百。 毕竟这可是一张四百斤重的成年黑熊皮。 如此算下来,估计这些东西至少也能搞个五六百百块最少,就算五百。 也就是这趟他们能赚到两千五百块。 他分六成,便是一千五百,瞬间将原本还需要一半的建房钱彻底赚了回来。 后面可就方便多了。 将桑黄装收拾好,三人商量下,看看时间,天色还早,便准备开始返程。 越是靠近山顶,越是危险,野生动物越多。 他们把熊杀死在这片,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吸引很多食肉动物。 别的不怕,就怕是豺狼和黄喉貂。 这几个土匪,都是成群出现,有熊肉的血腥味,他们不可能忍得祝 回山的路途,比来的时候还艰难。 耐力不足的王浩峰走了一个多小时,又开始呻吟起来。 直言累得不行。 可余秋堂说让歇歇,他又不愿意歇,说是还能继续坚持。 余秋堂则告诉他,耐力这种东西就是挑战极限,突破一次,就能朝前进步一次,以后再每次到达这个位置,便不会觉得累。 要不然,这个节点就像是一种心理负担,在即将接近时,总是告诉你太累了,需要休息。 身体是由大脑控制,大脑既然发出指令,身体会立刻分泌相关肌酸,可不就坚持不祝 另外,人的肺活量也同样可以通过锻炼得到提升,所谓累,往往就是肺活量不足,导致有氧呼吸不够。 随着肺活量变大,耐力自然会提升。 开始三人还都有些仓促紧张,等回到原来熟悉的白桦林,才彻底放松下来。 这个位置,除了豺可能会来,其他野物基本不会出现。 天色也渐渐发黑,余秋堂算算时,趁着月色下山,估计还要两个多小时。 可若是停留在山里,就又要浪费一夜时间,和两人一商量,决定还是直接趁黑回家。 也刚好将熊肉摸黑带回去,免得路上被人看到,有些没必要的麻烦能避免则尽量避免。 虽然有点锦衣夜行。 可他在村里也没收到很多明面上的鄙视,没人当面踩他的脸。 除了陈美娣有点作妖,其他人基本都只是普通关系。 自然也不需要生出什么三十年河东河西,莫欺少年穷的想法。 闷头发大财,才是一个成年人该有的觉悟。 三人继续朝前走段路,余秋堂忽然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远远跟着他们。 开始还以为是山林里的风声,是他大惊小怪,可越走就越觉得那股被跟踪的感觉越真实,终于拐过一道弯,他示意两人稍微等等。 随着一阵怪异的脚步声,跟踪他们的东西迈着不咋整齐的小步子跑了过来。 当转过弯,看到三人正盯着它。 来物也是大吃一惊,立刻准备调头就跑。 “回来1 关键时刻,余秋堂对着它喊了声,它才刹住脚步,转回头蹲在地上看着余秋堂,一脸的无辜和可怜。 “这是……” 王浩峰惊讶地喊出声。 “嗯,没错,这就是我们的上午看到那两只狗之一,你看看他后腰上有一片白,这是很罕见的腰间白,是川东猎狗里的上品狗。 上午我就注意到了。 可惜,这好狗没有跟上好主子,上午那只狗子被雕鸮收拾,这只又不知啥缘故,竟然跟着我们跑回来了。” “那他为啥跟着我们呢?” 余秋堂摇摇头,“不好说,可能是和主人被冲散了吧……” 余秋堂突然想起山梁上黑熊疯狂追逐的人影,说不定正是猎人父子中的一位。 当时位置太远,他也看不清面容。 如此想起来,他也算是救了那人一命,不知后续如何了。 “过来。” 余秋堂看这狗子眼神酸楚,起了怜悯之心,对狗子招招手,狗子歪着脑袋观察他片刻,慢慢试探着走了过来。 余秋堂这才发现,这狗子左边的后腿好像有点问题,走路的时候不会落地,相当于是其他三只脚拖着。 他清楚记得,上午看到的时候,狗子还不是这样,想必在这半日内,遭受到什么伤害。 狗子距离他一米位置,蹲下来,继续打量他。 仿佛是有感应,它并不看王浩峰和余秋江,全程对余秋堂目不转睛。 余秋江见状,便从熊肉上割下半斤肉丢给它,狗子闻了闻,口水就流出来了。 但它并没有大快朵颐,而是继续看着余秋堂,直到余秋堂让它吃,它这才埋头大吃,唾沫四射,很快就将一块肉炫个干净。 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唇,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不能再吃了,吃多了不容易消化。” 余秋堂有点喜欢这只狗子,和它开启玩笑。 当然真正的原因不是消化问题,而是这种猎狗,每次喂的时候,都要保持一定的度,千万不能让它们彻底满足。 否则这些家伙会觉得,不需要太多付出,人类也能满足它们需求。 (本章完) 第106章 男人有了秘密 第106章 男人有了秘密 “这只狗子估计是被主人抛弃了。”王浩峰揣着下巴,观察着狗子后腿,“看样子,好像是摔断的。” 余秋堂点点头,“有可能。” 一般来说,猎人不会将狗舍弃,狗子就跟亲人一样。 但如果是碰见难以应付的危险,主人无奈首先撤退,狗子便成了殿后,吸引野物的主力军。 结果可能就是人逃脱了,狗子受伤或者死亡。 稍微好点的就是眼前狗子这样,虽然没有死,但被抛弃在山上,只能自己下山。 犬科动物之所以能在自然界里占据一定地位,得以生存,并不是靠单体作战,任何犬科动物单体都强不到哪里去。 然而,犬科动物里,最弱的恰恰就是被人类完全驯化的狗子。 相比之下,如果是一只孤狼,也能有生存的余地。 可把一只狗子丢在山林里,哪怕它是只猎狗,也基本无法生存。 光棍汉…… 时间仿佛变得很慢,人们享受着这份宁静与美好,忘却了一切烦恼与疲惫,感受生活真谛。 余秋江点点头,“我就是这样想,治春菊的病是我最大心愿。要是她能像个普通人那样出来,不怕风吹,不怕太阳晒。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能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玩,我就满足了,让我吃再多的苦,我都能坚持下来。” 余春菊羞涩笑笑。 “你进房间去吧,我们这边还有点儿事情。晚上风大,可不要吹的病又犯了。” 余秋堂点点头,“确实没错,所以我说让跟着,在这个大山里面碰到。如果不管的话,也说不过去,能碰到就是一种缘分吧。” 风带着山林的香气,吹拂着人们的脸庞,让人感到一种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和谐,人们可以抛却一切烦恼,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感受着宁静与美好。 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 余秋堂和余秋江说这些时,王浩峰感觉自己根本就搭不上话,想着别人都有很强的目的,那我的目标又是啥呢? 我又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没有需要我照顾和帮助的人。 记忆中,她好像一直是这个样子,穿的严严实实,把自己包裹在衣服内,脸上也蒙的得很紧。 傍晚九点钟,余春菊已经将所有的门都关的紧紧实实,里面也没有点灯,看起来房间全部黑乎乎的。 余秋堂笑道,“现在这边人少,所以有点荒凉,警戒性强一点也没事,等到后面我们都搬过来,这边就热闹了。到时可以互相照看,春菊以后就不用这么害怕。” 他性子冷,对别人都不大热情,但对妹妹却格外温柔,说话声音也细微很多。 想着等这边安顿好之后,不管花花多少钱,都要把余春梅的身体恢复到医学能到达的极限。 傍晚的山村,充满了宁静与祥和的气息。院落中,炊烟袅袅升起,宛如一条条柔软的丝带,缓缓地飘向天空。那温暖的火光,透过窗户,照亮了屋内的每一个角落。 她依然还蒙着脸,只能看到她月牙般的眼睛,在油灯昏暗的光泽中,依然显得很灵光。 “哥,不是说要明天回来吗?怎么今天晚上就回来了?我还以为大晚上的是谁敲门呢。” 远处的夕阳如同一颗橘红色的宝石,渐渐地西沉。它的光芒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余秋江肯定了妹妹做法。 余秋江想的比较远,也比较理性。 又半個小时,三人来到余秋江家。 他也是这样想余春梅的。 “事情办的比较顺利,所以就回来早点。我不在家把门关紧是好事。以后也一直这样,我回来会敲门,到时候你再开门就是。” “跟着倒也没事,一直跟着我们回家的话,还是有点麻烦。被它的主人找上门,肯定不会说我们是为了帮这狗,反而有可能诬陷我们,反咬我们一口,说我们带走了他的狗。 傍晚的山林,宛如一幅宁静而神秘的画卷,树木静静矗立,枝干在夕阳的余晖中勾勒出优美的轮廓,风轻轻地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低声诉说着山林的故事。 “嗯,哥。”余春菊听话回去。 到时候,我们也是有理说不清,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了。” 这双眼睛有时候会显得很羞涩,有时候又有点胆怯,但是看到熟人了,却又神采奕奕,又显得很活泼。 九点刚过,三人来到山脚下,放眼看去,刚好能将整个村庄尽收眼底。 偶尔抬头,便能看到鸟儿在枝头跳跃,歌声婉转悠扬,像是为这片山林奏响了一曲美妙的乐曲。 如果真有什么记忆的话,那就只有她的眼睛,看到最多的也是眼睛。 余秋江听余秋堂这样说,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看了看狗子点头默认。 让余春梅这个苦命的姐姐,这一辈子少吃点苦,也能感受到一些生活的幸福。 “那现在咋办呢,猎狗一般也不会认其他主人。” 余秋江上前喊开门,余春菊在里面反复确认是哥哥声音,这才小心翼翼打开门,待看到却是大家回来,这才彻底将门拉开。 村道上,有未栓绳的狗儿悠闲地散步,时不时地停下脚步,嗅一嗅周围的气息。鸡群在院落周围寻觅着食物,它们的咕咕声,为这个宁静的山村增添了一丝生机。 余秋堂看在眼里,对余秋江说,“江哥,你也不要太操心了。等我把钱攒够,就一起去西安吧,那边大医院多,肯定有办法治这种玻” “嗯,会的。”余秋堂对余秋江的说法感同身受。 余秋堂忽然想到,他已经记不起余春菊的样貌。 “好啦,小家伙,你就跟着我们吧。”于秋堂说着便向前走,狗子看了一会儿,也跟着他继续蹒跚着向前。 余秋堂想了想,笑道:“就先让跟着吧。” 他突然想到,为什么我不快速解决光棍汉的问题呢? 想办法找老婆呗。 可一想到老婆,他便眼前闪出一个人的影子。 只要一想到柳春燕的模样,他心里就会涌起一股开心,渐渐的,就连心跳也加快起来。 老柳住在医院已经半个多月,他中间去看过几次,柳春燕对他倒很客气,似乎挑不出毛病,但他总觉得有点不得劲,完全没有他想象中的那种味道。 罢了,明天刚好逢集,顺便以赶集顺路的理由再探望一次呗。 他心里想着。 现在他们搞到熊胆,又搞了这么多桑黄,能分到一些钱。 哪怕给彩礼应该也够了吧。 如果柳春燕还想要院子,或者说要自行车这些东西,只要她愿意嫁,都会想办法赚到。      行,明天就给老柳叔说,老人家的口风。 柳春燕同不同意且不说,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若是能得到老柳叔的认可,然后再找柳春艳想必就简单多了。 他再好看,再漂亮,再有气质,总还是要听他爹的话吧。 “哎哎,峰子,发啥呆呢?!将东西放下来埃” 余秋堂的喊声将王浩峰喊醒,他尴尬的收回思绪,一边答应着,一边将身上的东西全部放在铁匠铺旁边的房子里。 在放东西的时候,他眼睛扫过余秋堂的脸,突然觉得很羡慕。 要是他也长得像余秋堂这样好看,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吧。 为啥自己这个哥们啥这么好呢? 人长得好看就算了吧,力气还大,又会打猎。本事大的要命,咋会不讨女孩喜爱呢? 他忽然记起来,上次去卫生院,柳春燕就跟他打听过堂堂,问他为什么没来医院,他当时也没有在意。 现在回想起来,肯定是柳春燕对堂堂的好感要比他强。 他突然有点难受。 他心里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一方面他觉得自己的兄弟,发小,能被那么好的姑娘喜欢,是件令人开心的事。 可另一方面,那个喜欢她发小的姑娘,却偏偏是自己喜欢的人,那就变得很难受了。 难埃 咋就这么难呢。 王浩峰这个没有什么心眼,也不曾深层次考虑问题的小伙子,第一次有了烦恼。 这种烦恼,关键还没有办法处理。 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样去通过努力,或者说哪怕是辛勤劳动就能解决这件事。 根本就解决不了,他没这个能力。 “好,东西就先放在这里。峰子,你明天再帮我们借一辆骡子车,用车把东西全部拉到镇上去。 如果我再担着去镇上,太显眼了,我还不想让很多人知道我力气大。这个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了,有没问题?” 余秋堂把黑熊肉,他的钢叉,以及他的五六半全部放余秋江这边,这些东西带回去也没有意义,还要重新带过来。 再说什么枪,钢叉拿着在村里进进出出,让别人看了也不舒服。 他发现王浩峰自从回来后,好像变得有点沉默,甚至说有点儿迟钝,他问话回答的也不积极,往往要重复几遍,他才突然仿佛被从睡梦中惊醒。 “峰子?”他戳戳王浩峰,“你发啥呆呢?” 王浩峰突然从胡思乱想中惊醒,迷茫的看着余秋堂,“啊,你说啥?” “伱没事吧,身体不舒服?”余秋堂伸手摸了下王浩峰额头,是有点温热,但也没到生病的程度。 “哦,我好着呢,”王浩峰已经彻底回过神,哈哈笑道,“你刚才说啥?” “你真的没事?”余秋堂半信半疑,盯着王浩峰眼睛问道。 “真没事,我能有啥事嘛,说啊,你刚才让我做啥来着?” “哦,我说让你明天再雇下骡子车,到时将东西拉到镇上。” “没问题,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保证完成任务,那明天几点在这里集合?” “六点吧,我们早点去。” “得唻。”王浩峰说着,提起他的斧子,“那我先回去,趁别人还没睡,说下雇佣车的事。” “行。” “那我走啦,”王浩峰哈哈笑笑,又对厨房烧火的余秋江喊了声,“江哥,我先回啦,明见。” 余秋江在里面拉风箱呢,没听清楚,待将开水灌入暖水瓶,跑出来才发现王浩峰已经走了。 “咋走啦,不是说吃完饭再走嘛,炒点菜和肉,我们喝点酒,我酒瓶都打开了。” 他不解地问余秋堂。 余秋堂笑笑,“我让他雇个骡子车,他说要早点回去找,去的晚人家都睡下了,打扰别人不好。” “这样啊,”余秋江也没多想,只是遗憾地说,“这几日我们收获好,还想着庆祝庆祝呢。” “有机会,有机会。” 余秋堂看着王浩峰在月光下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发现这个发小,哥们,也有了他的心事。 并且不准备向之前那样倒糖豆子一般倒给他听。 他有了自己的秘密。 他欣慰地笑起来。 一个男人开始有了自己的秘密,并且能忍住不对人讲述,说明他开始走向成熟,世人都喜欢直接单纯的人,但若真有人一生都单纯,反而无法得偿所愿。 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复杂的,单纯的人只会被辜负。 唯独那些看清楚世界本质,在外处事游刃有余,内心深处依然留有一份宁静的人,才最可能获得幸福。 这样就蛮好。 晚上回家,余秋堂将桑黄放在余秋江处,只带着熊胆回家。 倒不是熊胆值钱啥的,而是熊胆还需要进一步处理才能外卖。 熊胆刚从熊身体内拿出,其实就是一个熊的器官,不管拿给药材贩子还是药材供销社,人家都不会直接要。 必须要进行一些吸附处理。 简单说,就是让熊的胆汁全部吸附在胆囊上,而不是挥发殆尽,那样就会失去熊胆的功效。 在古代,人们一般在冬季捕猎黑熊,捕获后,会剖腹取胆,割取时先将胆口扎紧,再小心剥去胆囊外附着的油脂,用木板夹扁,悬挂于通风处阴干。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搞个石灰缸,将熊胆放于其中干燥,相当于是后世干燥剂,千万不要晒干或烘干,那样胆囊会有腐臭味。 但余秋堂自有他的办法,更为简便,也也更为有效,能将胆囊完好保存下来。 (本章完) 第107章 黑熊饿成精神小伙 第107章 黑熊饿成精神小伙 余秋堂走出门,发现那只黑色猎狗就蹲在不远处,他走过去,狗子也躲避,反而瞪着眼睛盯着他看。 “那你咋办,不回去找你主人嘛?” 余秋堂笑着问。 和动物说话,是他的一种遗留习惯,也可以叫作本能。 山里寂寞,往往巡山半日,看不到一根人毛,陪伴的他的就是狗子。 狗子也非常懂事,接触久了,基本能听懂一些常说的话,不时还会回应他。 习惯后,他就和很多动物都下意识聊天。 当然,动物们基本都听不懂他的话,多半只是他自作多情。 眼前这只猎狗也是。 虽然对余秋堂看样子很有好感,却依然听不懂他的话,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别的不说,就单说用熊油炸的酥果,不会硬的咬不动,而一般的油炸酥果,热的时候很酥,一旦冷下来,要么纨的咬不烂,要么就是硬的咬不动。 “汪”一声,对余秋堂摇起尾巴。 “就是捡的狗,你对他这么上心干嘛?”余秋江答应是答应,但不理解。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这头熊的油还不算多,真正油多的熊需要冬季去捕。 这几十斤熊油炸好装进坛子里,起码能吃多半年。 狗子这下似乎听懂了。 余秋江看了眼狗子,淡淡地说:“放着也行,我帮伱看着。” 狗子还是不吭声。 余秋江微微一愣,随时点点头。 便是所有脂肪都被消耗殆尽,肌肉也部分消融的缘故。 “好。” 余秋堂坚持的观点是,自己喜欢,那就自己养着,若是觉得流浪的狗子喜欢,也可以处理好后,自己放在家里的养,但不能只是基础的投喂,让这些家伙形成依赖,影响附近人的生活。 熊油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以中药作用的话,能祛除风湿,能治疗冻疮,还能治疗跌打损伤,如果是内服,还可以补血杀虫。 如果当作食物油,功能更是好用的不得了。 也没谁对谁错。 余秋堂笑笑。 “我就当你接受了,可别反悔。” 起码好几十斤。 只要不因此损害到别人生活就行。 喜欢动物的人就是这样,有的人看到动物就很想去逗弄,而有的人则是很反感。 “那这样好吧,你就在这里待着,我让江哥暂时照看你,等你主人来了,或者你愿意回去再走,行不行?” 余秋堂交代好这些,走过去尝试揉揉猎狗的脑袋,猎狗稍微后退半步,但又慢慢拖着尾巴蹭过来,脑袋轻轻蹭蹭余秋堂的裤腿。 余秋江对狗子并没多少兴趣。 然后能四五个月不吃不喝,或是少吃少喝。 周而复始。 熊肉不太好做,特别费油,所以他并不准备在家里吃,最多就是拿点回来尝尝味道。 王浩峰和余秋江家里人都少,只留小部分给他们,八成的油都被他背了回来。 “听话在这里待着,我明天再来看你,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将你送走,知道不?” 很多熊冬眠的时候,是个大胖子,毛发都非常顺溜,看起来很漂亮饱满,等到开春雪化,从树洞里钻出来,往往就变得瘦骨嶙峋,毛发乱的跟精神小伙似的。 然后开始在春天补充食物,等身体再次丰满后,开始考虑繁衍后代的事。 “走喽~” 熊为了应付整个冬眠所需要的能量,会在秋季拼命囤积脂肪,也就是熊油。 余秋堂踏着月色回到地炕院,大门不出意外地从里面插上,他扒着门缝看了圈,发现其他窑洞都已黑漆漆一片,只有自己窑洞的窗子还有昏弱的灯光。 余秋堂将余秋江喊出来,指着狗子说:“这只猎狗暂时就放在这里吧,反正你这也寂寞,再说放了这么多东西,总要看个看家护院的。” 说起来,这小子也真是個狠人。 余秋堂这才背着熊油,揣着熊胆回家。 “这种猎狗,一般从小都是吃肉长大,必须保持对野物的渴求感,所以不要喂其他东西,我们现在不是有熊肉嘛,找点边角的位置切点,留下来喂它。” “也说不上啥原因,只是觉得它不该变成流浪狗,然后被那些狗贩子逮走送上狗肉桌。” 但熊油却必须分着带回家。 肯定是小伟那孩子还在恶补作业。 这可比猪油好吃多了。 之前还没觉得呢。 果然,来帮他开门的正是余小伟,他戴着个毛线编制的破帽子,不住打着哈欠,手里还捏着支竹筒做的铅笔。 穷人家的孩子,铅笔用到手抓不住时,就会找个合适粗细的竹筒,将铅笔头放进去,然后就可以一直用到一厘米长度以内。 余秋堂以前也是这么做的。 这还是他教侄子的方法。 虽然现在他赚钱多了点,但家庭现状还没改变,同时他也想让侄子从小受点辛苦,这样对他以后发展更有好处。 不同家庭的孩子,有不同的教育方法。 若是富裕人家,没必要人非让孩子学会吃苦,既然起步更高,那就该让孩子有更远追求。 而穷人家的孩子,则不能富养。 因为他们未来面对的社会,没有任何外部帮助,家人也无法给他们支撑,一切都需要自己拼搏才能拿到。 所以从小就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来之不易。 “叔,你咋半夜回来了,不是说要三天嘛,我还以为你最早明天下午才回呢?” 余小伟看到余秋堂,迷糊糊的眼神清亮些了,走到身后帮余秋堂扶着背上的东西。 其实余秋堂根本不在乎这点重量,余小伟也知道的,但懂事的孩子就是这样,他会不由自主寻找可以帮大人干的事。 “早点结束,就早点回来了啊,家里没啥事吧?” “没,好着呢,你这袋子里装的啥啊,一股腥腥的味。” “猜猜看?” 两人朝厨房走去。 “我不晓得,山里那么多东西,肯定是啥东西的肉呗。” “嘿嘿,告诉你,是熊油。” “是熊?!真的嘛?”余小伟失声喊道,他下意识仰着脑袋想想熊的样子,但没想出来,他只是听大人们说过熊瞎子吃人眼睛的故事,真正的熊却没机会看到。 “还能有假,叫你姑……” 余秋堂刚想让余小伟喊余春梅和余小云起来,就看到旧厨房的灯亮了,传出余春梅的声音,“小伟,是你叔回来了?” “嗯,嬢嬢,我叔回来了。” “哦,这么早啊,大半夜的……” 余春梅这话说的一般人就听不懂,但余秋堂却依然知道她啥意思,这就是姐弟的默契。 两分钟后,“嘎吱”声,厨房门打开了,余春梅和余小云都已穿好衣服。 “回来这早?” “嗯,本来想着明早天亮再下山,但猎到个好东西,所以就没耽搁,连夜下来了。” 余秋堂将背上的袋子放到姐姐面前,“看看,啥好东西。” 余春梅解开袋子看的时候,余秋堂揉揉余小云的脑袋,小姑娘头发乱糟糟的,眼角还有个小眼屎,他看到了,顺手将眼屎帮着抹去。 “嘻嘻~” 余小云笑着躲开,自己跑去拿脸盆架上的毛巾擦眼睛去了。 这孩子现在生活转好后,稍微有点肉了,脸色也比原来好很多,即使是煤油灯的昏黄,还是能看出小脸通红,水灵灵的大眼睛。 听说她在学校的学习很用功,背课文和认字都比别人快很多,字写得也特别好,开学不到一个月,就已经领到班主任奖的一个本子。 照这个样子下去,说不定还会跳级呢。 这个时代还有跳级制度,若是学习好,就可以省去中间年级,直接跳到更高年级就读。 前辈子余秋堂的儿子学习就很好,中间跳过两次,16岁就参加高考,还是考的一本,是王家庄第一个重点大学生。 “这是猪油?”余春梅打开袋口,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用手戳了戳,又摇摇头,“不对,这不是猪油,猪肉没有这种味道。” “是熊油。” “啊?1 余春梅的嘴比刚才余小伟张的还大。 不同于余小伟关心的重点在熊油上,余春梅首先想到是既然能弄到熊油,肯定是和熊有过较量,那么危险的事,余秋堂竟然去做了。 她把袋口一收,急忙抓着余秋堂的手臂,让他转了两圈,“那你可没受伤吧,你怎么敢去找熊的麻烦,熊多厉害啊,你要是伤到可咋办,你说你这孩子……” “我没事啊,姐,你看看我这不完完整整回来了吗。”余秋堂感受着姐姐的关心,心里也非常舒服和温暖。 好的家人就是这样,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天然的美好情感,这和爱情不同。 爱情似乎更是一种心心相印,一种彼此的融合,或者叫契合,没有这个基础,那爱情自然无从说起。 但亲情却仿佛就是自然的,本应该如此。 如果打个比喻。 爱情似乎就像是酒,喝了也可以解渴,会让人更为陶醉,喝多了甚至会让人酩酊。 但亲情就像是水。 不喝的话,人就会感觉口渴。 不管喝了什么好喝的酒,饮料,但只要不喝水,人就会觉得不舒服,什么东西都取代不了水带给人的安全感。 他是费了一番功夫,才让余春梅相信他确实没受伤,并且还将大获丰收的事告诉了她。 余春梅的对钱的事,也惊喜,但却还是很忐忑。      再次叮嘱余秋堂以后不要太冒失,钱可以慢慢赚,人不能受风险。 甚至还拿出一家人都寄托在他一人身上,若是他出了啥事,那大家的日子都会回到从前。 余秋堂对姐姐的啰嗦并不厌烦。 只是赔笑对待。 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反感唠叨,觉得这些家人什么都不好好做,就是会限制自己。 但只有经历一定岁月,等唠叨自己的人都先后离去,举目四望,周围一片空荡荡,唯独留下孑然一身,才会在某个刹那,特别难过。 特别想身边有个人唠叨几句,哪怕只是说秋裤穿好,说要按时洗澡,说地脏了不知道自己扫下,说不要总抱怨,要主动迎接生活…… 可惜的是,人生处处都是遗憾。 包括那些自己曾坚定认为不后悔的,慢慢都成了折磨自己的毒药。 “明天的豆腐都做好了吧?” “嗯嗯,好了,你看看在案板那边呢。” “那姐你给我烧点热水,我要处理下熊胆,另外你洗个坛子,晚上控控水,明天将熊油炸出来。” “行啊,我顺便烧点水你好好洗洗吧,看你一身的腥味,衣服都脏换成啥样了?” 余春梅这样一说,余秋堂低头看自己,还真是,衣服确实很脏。 这也没办法。 若只是采药还好,夹着捕猎,衣服上带土带泥,带血都非常正常。 没有一个猎人能干净下山。 放下熊肉,余秋堂带着熊胆和的桑黄回到自己房间。 刚进去,就听到三只小狗子“呜呜”在叫。 这三小只被他专门装在个小筐子里,留了几个小洞,狗子的脑袋都可以伸出来,身体却爬不出。 这会他进去,刚好看到三个小脑袋从洞里钻出来,对着他叫唤。 他将东西丢在八仙桌上,过去蹲在筐子边上,挨个揉揉小家伙的脑袋。 “你们三个要赶紧长大啊,等到明年这会,你们就是我的好伙伴,好朋友,到时候我带着你们一起进山,大展威风,咋样?” 狗子们哪能听懂他的话。 与其说这些,还不如多喂点好吃的呢。 他逗弄了会小狗,余春梅在那边喊水烧好了,刚要去厨房,余小伟却喊道:“叔,你在窑里等着,我帮你提过来。” “不……好,辛苦啦。” 他本能拒绝,但转念又没有说出来。 或许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也可以让侄子变得更有担当。 有时候一个男孩子的成长,就是在于突然发现,自己不仅需要别人,也同样被别人深深需要着。 往往从别人哪里拿来的快乐,反而不如被别人需要更快乐。 侄子能感觉到他的好,也愿意反馈他,何乐不为呢。 这种想法,在他擦洗完整体,看着余小伟端着他的脏衣服出去,说是云云要帮他洗时,变得更为真切。 呵,真是没白疼她们。 洗完澡后,余秋堂让余小伟先休息,他则是开始按照土方法处理熊胆。 说起来其实很简单。 就是用热水将熊胆彻底烫一遍。 为啥要这样做呢。 前面提到过,便不再赘述。 古人的石灰法虽然有用,但会让熊胆颜色看起来偏暗。 若是铁胆和草胆倒无所谓,颜色本来就偏暗。 可他现在手里提的可是金胆,这家伙颜色敞亮,若是处理不当,变得灰蒙蒙的,那可就不好要价。 卖药的时候,药效和成分很重要,成色也非常重要。 就跟看人一样一样的。 看起来就卖相很差的药,你非说他药效很好,一般人也不敢信那。 潜意识里,就对它已经打了折扣。 “堂堂,你看这水够不够?”余秋堂洗完澡后,一身清爽,每个毛孔都很舒服。 在山里条件差,心里也一直操心着事,身形俱疲,现在回到家的悠闲,就和炎热夏季从外面回来,喝一杯冰镇快乐水一样带劲。 他朝锅里看了眼,发现有小半锅水,刚准备说差不多,但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油香味,“姐,我用的水一点油星都不能沾,这锅水不能用了。” “这样啊,都怪我不小心,没把锅彻底刷干净,那我给你换一锅。” 余春梅惭愧地拿过个脸盆,将锅里水用瓢朝外舀。 余秋堂知道这不能怪余春梅。 这个时候的锅,又不像后世,每次洗都要用洗洁精洗的干干净净。 这边本来就缺水,更是没有洗洁精这种东西,基本就是用抹布洗干净就行。 至于锅里沾了油星纯属正常。 水本来就洗不掉油。 “是我没给将你说清楚,”余秋堂将姐姐拉到炕边坐下,“你身体不舒服,就歇着吧,我来烧便是。” “不碍事,我不累的,你辛苦一天才回来,肯定累坏了的,我来……” “姐,”余秋堂将余春梅压坐在炕沿边,“这事你就别和我抢了,咋啥事都要抢呢,你看我身体这么壮实,多干点活难道还能累死?” “我……” “你就坐着吧,云云,拉你嬢嬢上炕。” “哎,叔。” 余小云坐的炕上做鞋垫呢。 本来这个点都要睡觉了,但余秋堂要用厨房,她索性就着昏黄的灯光做起鞋垫。 这年头的姑娘们都心灵手巧,也是从小看到长辈做,学来的本事。 鞋垫和做千层底的方法差不多,但是比千层底薄,只有一两毫米的厚度,表面会用一层白色或者浅色的布粘上。 布上根据人的年龄,性别,鞋垫的用途等画上各种漂亮的图案,或是的花鸟鱼虫,或是祥云,也有一些代表吉祥的字等。 画好后,便需要用不同颜色的线,像刺绣一般将图案绣到鞋垫上。 若是有五颜六色的线最好,如果没有,也可以用蓝色,红色和白色几种线搭配,也同样能绣出不错的样式。 这些年人们结婚时,往往会收到很多鞋垫,什么姨啊,姑啊,婶子,嫂子,母亲,姐姐,妹妹等,只要是女性,基本都会绣一双鞋垫带着。 不过结婚时,便是以鸳鸯,蝴蝶或者双喜字这种图案最多。 在举办婚礼那天,新房门口会支起个台子,上面铺满各种新婚假装和陪嫁,其中就有各种各样的鞋垫。 鞋垫越多,证明新人收到的祝福也就越多,是非常有面子和仪式感的事。 当然,这边人看姑娘,相貌不是主要标准,说到谁家的姑娘好,就会说“针线茶饭”样样能行,这样的姑娘会在村里很受欢迎。 嫁到婆家,也会特别招人喜欢。 其中针线活的考量方法,就是看做的鞋垫质量,图案画的好不好看,绣的针脚大小均匀,整体配色漂亮与否等等。 若是笨手笨脚,做饭做不好吃,针线活做不好,那真的就是日子难过。 不同的时代,对人的价值体现要求不同,农业时代,只要需要力量干活,男性力量大,必然占主导,随着工业时代来临,男女在操纵机器上能力差距缩小,所以地位也基本持平。 余小云小小年纪,已开始磨练自己。 余秋堂虽然想着她以后读大学,走出这个山村,到大城市实现价值,但也没有说不让做这些。 任何时候,有这种手艺,都不是坏事。 他仔细回想下,到了新世纪后,随着老一辈的老人逐渐年迈或者亡故,很多有趣的文化传承也便失去继承者。 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将姐姐“发配”到炕上,余秋堂摸了些蒸馒头的碱面放到锅里,仔细将锅刷洗一遍,然后盛水干净,换了两遍水。 到第三遍后,才坐在锅台前开始烧水。 这样处理,基本就能将水里的油星降到很低,满足他的需求。 一边烧水,一边和姐姐聊着天。 说是现在处理的这个熊胆,如果运气好,能卖到千八百元,到时候就能建房子,然后一家人就搬到那边去祝 余春梅听的云里雾里,她无法想象一千多元是啥概念,就像农民想不到皇帝在皇宫到底要吃多少个肉包子。 她只是觉得很多。 心里既高兴,又有种不真实的不安全感,就仿佛这些东西是一个即将塌下来的房子,而他们就住在房子里面。 余秋堂也不指望姐姐能立刻懂。 他只是慢慢尝试让姐姐变得大胆一些,敢去想以前从来没想过的事。 水汽缭绕,水烧开了。 余秋堂将用麻绳吊着的熊胆快速放进热水里,等到的热水全部覆盖熊胆几分钟后,将熊胆又提起来,控掉熊胆下面的水。 熊胆白日里刚取出来时,还是很饱满,但经过半日后,已开始有点瘪。 这是因为胆汁逐渐被胆囊吸附掉一部分。 经过热水浸泡,又变得很饱满了。 他将熊胆提到他的房间,悬挂在墙角,熊胆不能晒干,温度过高胆汁就会流失,这样慢慢渗透,吸附,最后都会富集在胆上。 这种动作往往要持续好几次,直到啥程度呢,就是将胆囊放到热水里,胆囊就跟老男人似的,再也饱满不起来,算是处理完毕。 前提是,这玩意一定要保护好,不要被什么老鼠野猫都偷了去。 所以他准备小心谨慎照看,千万不能出篓子。 (本章完) 第108章 出手熊肉,小赚一笔 第108章 出手熊肉,小赚一笔 晚上睡前,余秋堂看到余春梅正在揉搓腿,她这种病最难受的还是腿,经常间歇性好像腿不属于自己,难以自控。 需要经常揉搓按摩。 他准备告诉姐姐,等那边房子解决掉,下一步什么都不做,首先给她看玻 但想了想,又忍住了。 事情没到那个阶段,暂时还是不要给姐姐太大希望。 命苦的人最怕的不是没有希望,而是给他们一个希望,然后将告诉这只是个泡沫,当着他们的面将希望打碎。 那才可能导致他们永劫不复。 忍忍吧。 终究都会好起来。 . 次日清晨,余秋堂和两个上学的孩子同时起炕。 起来的时候,竟然只是蒙蒙亮。 就是说男人会觉得,自己的魅力,自己的做法都是对的,和女人相处其实很简单,只要和自己相同,那就能迎得姑娘倾心。 这时天刚刚刚大亮,太阳虽然从东方升起,光芒也洒到大地上,但却没有什么热量,照在人身上,反而有种反差的冷。 伱之蜜糖,在别人眼里可能就是砒霜,非但不觉得甜蜜,反而可能毒死个人。 “哦,”余秋堂略一沉思,想着给好兄弟出个啥主意,但想来想去,他其实也没啥经验,上一辈和米雅丽顺风顺水,也没个啥波折,两人斗嘴的机会都不多。 两人汇聚在一起,同向余秋江家而去。 让余秋堂意外的是,吴美芬竟然手里也捏着一根没有过滤嘴的香烟。 “慢慢来,只要你有诚心,总能感动别人的心,这事情急不来。” “也只能这样了。” 他的红拳还是没落下,只要在家里,这是必做的事情。 刚好吴美芬和梁师傅在后厨门外说话。 只知道有用而已。 “昨夜那么晚你都能搞到骡子车,面子挺大嘛?” 背着神仙豆腐来到余秋江家附近,刚好在岔路上看到驾着骡子车的王浩峰,远远吆喝声。 时间来到九月下旬,天渐渐就变得短起来,早晨也亮得比先前晚许多。 但改善了多少,他也没個概念。 到余秋江家后,熊肉顺利上车,割去熊油的肉大概还有二百七八十斤,但四肢和头是单独装起来的。 你是不知道,若不是人太熟了,不好下手,好几家准备将姑娘许配给我呢。” 说着,王浩峰的话突然戛然而止,有些尴尬的脑袋,“哎,其实你说的对,我也不是个讨姑娘喜爱的男人。” 余秋堂微微一怔,立刻明白缘由,便笑道:“咋的,你和那个春燕还没进展,你不是去过几次医院了吗?” 他只能这样劝慰好哥们。 收拾好后,两人吆着骡子车朝镇上赶去。 也为这么牛逼的人是自己的兄弟而郁闷。 王浩峰点点头,心里想着,我要是长得像你这么好看,又有你的一身本事就好了。 外加一张不算特别完整的熊皮。 骡子车的速度并没有比余秋堂背着车子快多少,也是用了三十多分钟来到镇口。 啥意思呢。 一个温柔的女人,妻子,往往让会让男人对婚姻有种简单化的感觉。 既为这么牛逼的人是自己的兄弟而高兴。 真是难受埃 而随着不断训练,他还是能感受到身体有悄声无息的变化,仿佛力量的源泉更深更厚重,身体的强度也有小幅度改善。 两人并没在南头停留,而是径直来到东路的美芬饭馆。 “当然,你不信去打听打听,我可是一个香饽饽,哪有姑娘不……” “啥办法,给我说说。” 王浩峰笑笑,“我当然有我的办法。” 天下的女人各色各样,哪有什么固定的模式。 “嘿嘿,这就不能告诉你了,不是给你吹,咱在外面不算个人物,但放到我们七队,说话绝对顶的上事。 “当真不是吹?” 之前见过几次,她好像没有抽过。 “去有个屁用,”王浩峰垂着脑袋,郁闷地说,“我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人家姑娘根本没这个想法,我总不能强求嘛。” 但其实。 看到他们过来,吴美芬有点沉闷的脸色好转几分,看余秋堂的眼睛停留在她的烟上,便将烟扔到地上,用脚碾灭。 “今天就来了,我还以为至少要等到明天呢。”吴美芬笑着朝前走了两步。 这是一种礼貌的动作。 反正余秋堂一定会过来,她就站在后门外等着也没事,但象征性走两步,表示对余秋堂的尊重。 梁师傅也笑呵呵地朝他打个招呼。 “美芬姐,梁叔,”余秋堂从车上跳下来,笑呵呵地将王浩峰介绍给二人。 王浩峰还有点不好意思,两人和他打招呼,他扭扭捏捏的,跟个小姑娘似的。 实在是性子太老实了。 也就在余秋堂面前还能吹吹牛,比较外向。 “这趟进山咋样?有没搞到什么好东西,上次的狍子肉可是卖的不错,每天都有人问我,还有啥新鲜东西进来,这不你现在回来了,车上肯定拉着好东西对吧?” “嘿嘿,东西是有,但不知道美芬姐能要的下嘛。” “啥好东西?”吴美芬就要掀开盖在上面的布。 “熊肉。” 吴美芬一惊,急忙将布拉开,看到车上分割为两大扇的板肉,顿时惊得说不出话。 而梁师傅本来还笑意盈盈地站在旁边看着,闻听之下,也是三两步来到车前,用手按按车上的肉,又将鼻子凑近闻闻,点点头说,“还真是熊肉,好久没见过了,起码有五六年吧。” “你可以啊,秋堂兄弟,能搞到熊肉,你真是让姐刮目相看,有这本事,这大山里还有什么你搞不定的?” “侥幸嘛,都是运气好,”余秋堂谦虚地笑笑,“咋样,美芬姐,梁师傅,你看这肉你们能吃得下嘛,不行我就拿去野市上。” “能,咋不能1 吴美芬还没吭声,梁师傅直接拍着骡车的车帮,“必须吃的下,我好久都没做熊肉,再不做,那点东西怕是要忘光了。” 吴美芬和余秋堂都没想到梁师傅这么激动,对视一笑。 “梁叔,你还没说过,你有这种本事?”吴美芬笑着说。 “我没说是吧,你也没问啊,”梁师傅继续查看着熊肉,又翻翻旁边袋子里的熊掌和熊腿,戳戳熊头鼻子,“再说,先前说了也没用啊,你也给我搞不到熊肉来做吧?” “这倒也是。” 吴美芬随之点头,问余秋堂,“秋堂兄弟,那梁叔说这肉能收,姐就收下,反正我不懂,都听梁叔的。” “美芬姐,你对梁师傅这么信任埃” “那当然啊,梁叔是我爹的战友,是救过他命的人……” “说这干嘛,都是过去的事。” “不说就是,那秋堂兄弟,你这熊肉咋卖啊,是按整体划价,还是称斤?” “这个嘛……” 余秋堂之前其实想过,一斤猪肉现在价格是两块钱左右,熊肉按理说是比猪肉要更稀有,但熊肉却是意外之物,并不像猪肉那样费了功夫。 所以他也很难确定价格。 只是心里大致有个期望,能划到一斤一块五就行,比猪肉稍微便宜点。 熊掌和熊头单独算钱。 熊身上最值钱的肉就是熊掌和熊鼻子,所以才有那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说法。 但熊掌真正吃起来的味道,咋说呢,一般人还真有点不习惯。 其实熊掌这玩意,说穿了主要成分就是胶原蛋白、脂肪、碳水化合物等,与鸡鸭猪牛羊相比,它们在主要指标上相差无几。 由于熊掌有厚厚的脂肪,骚味非常重,不是所有的厨师都能做得好熊掌,如果达不到一定水平,骚味掩不了,是很难吃的。 很多地方传统吃法多是配上其它土特产品烹饪而成,并且需经过多次水煮,多次汤炖。即使做的不错的熊掌,吃起来就有点像是肥肥的,没有浸透味道的肘子。 另外,熊掌还很难煮熟,一块成年黑熊的熊掌,起码要煮三四个小时才能煮熟,所以做熊掌都是慢炖,若不是很有耐心,还真没这个功夫。 但人吃东西有时候是为了味道,有时候就纯粹为了猎奇。 要不然为什么会把穿山甲差点给吃灭绝了呢。 其实那东西没啥味道。 若单论肉质好吃度,世界上最好的还是猪肉,其次是牛羊鸡鸭,否则人们会为啥会将猪肉当作主流的肉类,其他几种作为补充呢。 “都行,我也是第一次搞到这东西,梁师傅既然以前用过,应该知道价格大致如何,看着给个公道价就行。” “这个嘛,”梁师傅显得有点犹豫,他是知道价格没错,但他只是店里的大厨,又不是老板,出价还是要看老板咋说。 “梁叔,既然你以前经手过,那就给说说价吧,在以前基础上,我再加一成的价格。”吴美芬笑着说。 “那这样是话,我就说下,”得到老板的授意,梁师傅便有了凭借,微微沉思,道: “这样吧,我们分为两部分,熊掌这东西,是单独算的,我以前是五块钱一斤,熊鼻子和熊掌一个价格,剩下其他的肉,就和猪肉一样的价格,算两块钱吧。” 说到这里,他想起什么,问余秋堂,“熊油是被你们留下了吧?” 余秋堂笑道:“嗯,我姐姐身体不好,就专门将熊油留下给她用。” “嗯,我就说没看到熊油,那你看这个价格咋样,能接受嘛?”      余秋堂其实心里已经接受。 这比他想的要多很多,还有啥不满足的呢。 但他没有立刻表现的很兴奋,而是继续保持思忖的模样,沉思几十秒后,笑道:“行,就按这个价格吧。” “等下,我不是说多给一成的价嘛,熊掌和熊鼻子值钱是吧,那就五块五块每斤,其他肉算两块二。” “不用不用,”余秋堂立刻摇头,“就按照整数吧,美芬姐,好算钱的。” 余秋堂当然希望能卖的越多越好,可一顿吃饱和顿顿吃饱的道理,他还是清楚的。 “你还客气上了,到我这里客气啥,多一成价格能亏着我啊,姐说出的话,那也和你们老爷们一样,一个唾沫一个钉。” “美芬姐……” 余秋堂每次都能从吴美芬身上看到一股不亚于男人的魄力,这个时代,这个小地方,能出现这种女人,真是个例外。 搞得余秋堂甚至以为,吴美芬也是穿越的呢。 “好,就这么说了,梁叔你喊人给过下称,算算钱吧。” “得唻。” 梁叔招呼后面的人朝里面搬东西,过称,吴美芬喊余秋堂过去复称,余秋堂则是说称心里有数,让他们尽管称就行,放心。 又博得吴美芬一番好感。 她让人看着骡子车,招呼余秋堂和王浩峰去喝点水,等下算钱。 但王浩峰却是不好意思,也不愿意离开骡子车,余秋堂只好自己跟着去了隔壁的小仓库。 依然还是很紧促,不过里面东西少了些,看样子做过一定调整。 进去后,吴美芬从侧面的小柜子拿出个搪瓷杯子,提起暖瓶倒了多半杯水,推到余秋堂面前,“喝点热水吧,大清早出门,也是不容易。” “谢谢啦。” 余秋堂接过水拿到嘴前,发现水温太高,无法进口,便轻轻抿口,将杯子握在怀里。 “秋堂兄弟,我先前就觉得你很有本事,没想到本事这么大,这方圆几十里,每个村子都有猎人吧,但就没听过几个能猎到熊的。” 吴美芬由衷感叹。 “都是侥幸,真的是运气好,刚好碰到……” “看你要编什么,”吴美芬似笑非笑,“你这套话给别人说说也就是,你给你姐说这个,你猜我会信你?” 余秋堂无奈,只好以笑应对。 能杀死熊的人,说自己是侥幸,确实有点谦虚过度。 “我上次给你说的事,你还记得嘛?” “嗯?” “就是你来帮我忙啊,我最近将旁边地方买了几间,想着将我这店子扩大一些。很需要人帮忙,镇镇场子啥的,你有这个能耐。” 感情是需要这样看场子的人埃 余秋堂顿时理解了吴美芬的想法,这边民风有点彪悍,街上人也乱的不成样,吴美芬生意能做到这个地步,肯定是有点手段。 但毕竟是个女人,估计有些时候应付不过来,所以看中自己能力,想招在她麾下。 但这个问题,之前其实已经讨论过。 他已经明确做了拒绝。 这不符合他的发展路线。 他是不可能在重生之后,靠着给人做这些事情过日子,太掉重生者的脸。 即使他知道,吴美芬既然这么说了,肯定会给他不菲的报酬。 他为难地笑着摇头。 “如果是这件事,我还真的不能答应你,上次我说过的,我志不在此。” 余秋堂尽量让自己拒绝的态度温和而不令人反感,“美芬姐,我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种种地,打打猎,不求大富大贵,能赚点小钱我就心满意足。” 看吴美芬满脸失望,他犹豫下,还是诚恳地说:“这样吧,美芬姐,我是没有缘分帮你做事,但你临时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给我说,只要不违背公俗良德,不违法乱纪,我只要能帮你,一定不会推辞。” “你就真的不考虑下,”吴美芬还是不愿放弃,“我真是带着诚意。” “真不行。” 两人就这样彼此盯着看了片刻,吴美芬从抽屉里抽出烟,用火柴点着,“来一根?” 余秋堂摇头,“不会。” “不抽烟的男人倒是少见。”吴美芬便自己吸了一口,凸出浓浓的烟雾。 余秋堂注意到她其实不太会抽烟,吸进去的烟只是过了一遍口腔,并没有吸入肺内,用抽烟的人来说,这就是纯纯的浪费粮食。 香烟味弥漫在空气里,余秋堂其实觉得很好闻…… 咋说呢,他这辈不打算抽烟,但前辈子却是抽了一辈子,香烟味吸入鼻腔,依然会觉得很过瘾,不抽完全是靠意志力克服。 “那行吧,姐也不强人所难,刘备请诸葛亮出山经历三顾茅庐,我现在给你提过两次,后面就不会再说了。” “不好意思埃” “没啥,人各有志嘛,那就这样说定了,如果姐需要你帮忙,肯定会给你说,但不会白让你帮忙,到时候你可不能不算话。” “那是自然。” “呵呵,你真是个有趣的人,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本事,还能坚持自己,比一般成年人都强太多。” “哈哈,我也没有那么好。” 这时,梁师傅进来了,带来了称重的重量。 “熊掌四个,一共十九斤六两,就算是二十斤吧,好算账,熊鼻子约为两斤,那就是一共二十二斤。 肉的话,过称下来,一共是289斤,就算290斤吧,那么一共是……” 梁师说着说着,忘记价格了。 吴美芬笑笑,在旁边口算了片刻,说是636块,算上熊掌和鼻子,一共就是七百五十七块钱。 余秋堂读书不多,可没吴美芬算的快。 但他心里大致算过,若是按照一块五是多少,所现在多出一两百块,就知道差不多。 他没有特意去慢慢算,这样太麻烦,让吴美芬看出他的弱点不说,而且还让人觉得他爽快。 人家都主动说价格提一成起来,自己还斤斤计较,没啥意思。 “没错吧?” “没错。”他笑着点头,心里则盘算着这七百多块钱是多厚一叠。 好久没有接触到这么多的现金了。 “那行,连同今天的神仙豆腐,一共就是767,就给你770块整吧。” 看,人家多爽快。 余秋堂更是坚定想法,他的做法没错。 吴美芬就是那种爽快人,若是自己婆婆妈妈,斤斤计较,说不定对方反而没这么看重他。 “熊肉你们要冰冻起来,可不能放坏,熊掌不好做……” 余秋堂下意识提醒几句,他是知道熊掌难做的,但很快就想到,人家梁师傅说以前做过,并且敢直接要求收下货,肯定就不是等闲之辈。 哪需要自己啰嗦。 接过厚厚的一叠钱,余秋堂贴身放好,立刻感受到里面鼓囊囊的,既让他充满满足感,又有点的怀念后世的移动支付。 转账就简单多了。 现在还要把这么多钱收在怀里,多麻烦埃 又寒暄片刻,两人将余秋堂送到后厨外,临分别前,吴美芬似是还有话说,但最终没有说出来,只是笑着说,记得她们的约定。 余秋堂感觉出在她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大概是与社会上的人有关。 但这种事,就像是狗皮膏药,黏到身上就难以洗干净。 轻易不要沾染的好。 如果后面确实避不开,到时候再说,他的红拳也练了有些时日,刚好找个机会试试分量。 看看以他的力气和拳法,能有几个人能扛得祝 “现在去哪?” 走出东街,王浩峰问余秋堂。 余秋堂想了想,“等下镇上人多,骡子车进出不方便,你就直接在南门等我……哦,要不你可以卫生院哪等我,这边事情解决完,我顺道去看看柳叔,上次给我枪,我还没感谢他呢。” “那行,我就先去那,熊皮和枪你要带着吧?筐子就放在车上算了。” “嗯,熊皮我带着。” 这张熊皮还没经过处理,他只是昨夜朝上面洒了点盐水,防止细菌滋生。 熊皮自古就有各种熏制手段,余秋堂了解一些,但他自己也不用熊皮做东西,所以就没想着处理,这种原汁原味的熊皮对于收熊皮的人,反而最受欢迎,是什么成色,一目了然。 余秋堂扛着装熊皮的袋子朝野市走去。 贴身放着装桑黄的袋子。 这时候的小偷可多,若是被不识货的人拿去,还以为是废物直接会扔掉呢。 可要小心点。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绕过清泉塔南面,径直来到位于一片白杨树林里的野市。 这个季节,白杨树的叶子已开始飘落,地上积攒了厚厚一层黄叶,一群人在树缝间,黄叶上,正在吵来吵去地商量买卖。 余秋堂直接略过其他人,找到在人群里双眼如梭的老秦头,看到余秋堂以及他肩膀上的袋子,对方眼睛一亮,急忙迎上前来。 (本章完) 第109章 再赚1250块 第109章 再赚1250块 “好几天没见,今天肯定是有惊喜给我,是与不是?” “你说呢?” 余秋堂先是将用布裹起来的撅把子递给他,“给你,你的枪,很好用,谢啦~” “这就用完了?” 老秦笑眯眯接过宝贝枪,很奸诈地说:“这么说,伱帮我要办的事,都办妥了对吧?” “这个……” “还装,你小子1 “哈哈,”余秋堂躲开老秦的一拳,笑着说:“差不多,东西就在我这,是你验货,还是让你那个主顾看看?” “我看就行。” 老秦有点迫不及待,上下打量着余秋堂,就想知道桑黄被藏在哪。 看到他怀里鼓鼓的,眉开眼笑。 “你还有这种本事?” “为啥不能有,你娃娃看轻我了吧,我可是在山里走了几十年,啥东西没见过埃” “这倒也是。” 余秋堂点点头,又问道:“那钱呢,你今天验了货,就会把钱给我?” “当然会啊,难道还能白抢不成?” “那你带了多少钱?” “啥意思?”老秦一愣,随之哈哈笑道:“难道你还担心我没钱给你开啊?” 余秋堂也不说话,就是笑。 “好好好,看来你小子还是不完全相信我的实力,来来来,我给你看看。” 老秦四处看看,没人注意到他这边,拉着余秋堂来到旁边的玉米跺后面。 这片野市本来就紧挨着附近村子的玉米地,现在玉米收了,农民在地头上用黄花菜叶编织绳子,将玉米杆框起来自然干着。 “这么神秘干嘛,还怕人看到?” “这不废话嘛,就我身上这家当,要是被人看到,送我去西天都有可能。”老秦一边说着,一边解开裤腰带,手伸进里面摸了半天。 余秋堂看的直无语。 看这家伙的表情是相当猥琐啊,就好像是裆部瘙痒,手伸进去在挠一样。 他看看四周,幸亏这边没有人过来,要不被人忽然看到,这场景还真是有点辣眼睛。 终于,老秦从里面拽出一个灰色的钱袋。 上面还绣着一只抬头挺胸的大鹅。 看钱包鼓鼓囊囊的样子,里面一定有不少钱。 这个年代麻烦的是没有大面值,最大面值是大团结的十块钱,虽说日常使用足够,但若是做生意,就显得有点麻烦。 余秋堂估计下他的桑黄大概能卖八九百,乃至千把块,即使全部是十元钱,都要一百张,不说花了,就拿在手里都沉甸甸的。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物价如此之低。 一张十元钱,都够贫寒人家花半个月,村里还没出现万元户。 谁家结婚能花个三五百的,都能被村民传扬许久,说是为娶媳妇花了大价钱,这新媳妇不知被村里多少女人羡慕。 至于将钱缝在裤裆里,也不是啥稀奇事。 别说现在,就是很多年后,余秋堂的孩子去上大学,米雅丽就担心他将钱丢了,给孩子缝在内裤上。 再强悍的小偷,也不能朝人裆部去摸,这样才保证孩子能顺利将钱带到学校。 “看,这些钱够给你付了吧,还看不起人。” “行吧,那就看看货。” 余秋堂将桑黄从怀里拿出来,袋子解开一个小口,让老秦脑袋伸过来看。 老秦开始还很随意,估计想着余秋堂也就弄几两,最多就是块把斤,可当率先看一个如平菇大小的棕色扇片,他眼睛陡然睁得老大。 “快,给我看看。” 他顺手准备将袋子拿过去,余秋堂却没有直接给,而是笑道,“下面都一样,一共四斤左右的样子,你的钱够嘛?” “这个嘛……” 老秦犹豫下,盯着袋子,无奈摇摇头,“我哪知道你能有这么多,身上肯定没带这么多钱,但你的货要没问题,我可以立刻去拿钱。” “这样啊,那也行,你现在有多少钱,差不多的话,我东西就先给你,你凑到钱再给我结清就行。” “这样也行啊?” 老秦犹豫下,打开钱袋数了数,又在身上四处摸出几张,放到一起。 “我这里现在能凑出七百五,如果超过这个钱,那就先给你这么多,多的我再去给你凑钱补上……不过,你真的放心我先拿东西走?” 余秋堂笑笑,“这有什么不放心的,你要是那种不守信用人,也在这个野市上混不下去对吧,再说你可以将枪先借给我,我又如何不能将货先给你呢。” 老秦又一愣,然后便笑了。 “好小子,真有你的,年纪轻轻却有大将风度,假以时日,你肯定是个人物。我像你这么大,可没有你这种心胸和格局。” “谬赞了,那你过过称吧。” 余秋堂将东西递给老秦,老秦拿在手里掂掂重量,满意地点点头。 “感觉是有三四斤的模样,”说着,便将一叠钱给了余秋堂,“数数,这是七百五整。” 余秋堂接过钱,也不客气,一张张摸着真假,一张张数着数。 而老秦也撑起随身携带的杆秤,开始称桑黄的重量。 “老秦,称可不能出问题,按理说这种精贵的东西,应该要用药房的称更准确,但咱俩关系好,我也不多计较,重一两,轻一两没啥意思。” “你放心啦,我就不是缺斤少两的人,就像你小子说的,我在这条街道上这么多年,不知和多少人收过东西,要是称有问题,早就被人把秤杆折了,还会被打死,是不是?” “那倒是。” 余秋堂钱数完了,没错,刚好是七百五十元,而老秦也称好称,“看,四斤一两,是不是?” 余秋堂大致看了眼,笑道:“没错,那一两就算了吧,按四斤整算。” “这不好吧,这东西价格高,不是一般玩意,一两就是二十多块,你真舍得?” “有啥舍不得,我们关系难道不值这个钱,再说你当初借我枪,也没说跟我要钱吧,”余秋堂笑笑,“怎么,就允许你老秦大度,不让我余秋堂做个大方的人?” “哈哈,不是不是,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老秦将袋口解开大点,隔着袋子摸着里面的桑黄,将上下都看了下,越看越满意。 “真是好东西啊,秋堂老弟,我真是服你了,你到底咋找到这么好的东西,我跟好多人说过,但基本都是答应的挺好,到头来屁用没。 为数不多找回来的,小的就跟娃娃手一样,颜色也不正,哪有你这种好东西。 确实不错,很不错,老哥很满意,保证给你好价格。” “那好价格是……” 余秋堂就等着这话呢。 “原来我们是说多少来着?” “两百六一斤。” “我给你加十块,就按两百七吧。” “老秦哥就这点意思啊,我还以为你直接给我干到三百呢。”余秋堂开玩笑。 “三百有点难,东西是好,但……你知道的,我是帮别人收,也做不了主是不,你总不能让老哥自己掏腰包补贴吧?” “那倒也是。” 余秋堂笑笑,没有继续说啥。 其实他也能看出老秦就是二道贩子,这桑黄肯定会加钱卖给别人。 估计还能不少赚。 不过,这不是他考虑的范畴,人家有渠道,就该赚这个钱,大家都有饭吃,这个行业才能维持下去。 他不可能将所有钱都赚走,从头吃到尾,那样慢慢就没人和他做生意了。 “这样吧……我,我再给你加十块,就两百八吧,东西确实不错,我心情也好,你老弟又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理应照顾照顾你。” “要是太亏的话,就不要了,我可不想占老哥便宜,我们关系好,更是不能让你老吃亏是吧?” “你小子!1 老秦哭笑不得,“给你开少你嫌少,给你加了你又说这些,你是诚心耍你老哥呢。就两百八,再多一分我也不加。” “哈哈~” 余秋堂笑起来,老秦这个人其实很好玩,也很有意思,很敞亮。 是个可以交往的人。 和这种人做生意,赚不赚钱是一回事,但至少心情舒畅,不斤斤计较,也不故意使绊子,挖坑,就简简单单看货给钱。 还能谈价格。 这样的优质生意伙伴,有多少余秋堂都不觉得多。 “那行吧,一斤两百八,四斤就是一千一百二十元,二十元我给老哥省去,就给一千一百整……” “又要舍掉二十啊?” “嗯,你给我加了十块,我现在让你二十元,相当于每斤让你五块,不是刚好你来我往?”余秋堂眨巴下眼睛。 “这倒也是。” 老秦微微思虑后,没有继续客气,“老弟,你确实是个畅快人……”说着,他突然看到放在脚下,用布包裹的撅把子,弯腰捡起来。 “上次你不是想让我把这把枪卖你嘛,我那时候没答应,是舍不得这个跟随我半辈子的老伙计。但今日看你这样厚道,这枪,我就让你给吧。” 余秋堂微微一怔,他如今有一把柳大夫给的五六半,算是有了打猎基础的工具,又有弩在身,再拿这个撅把子就有点多余。 但转念一想,自己没用,可以给王浩峰或者余秋江啊,或者说可以给后面回来的发校 有枪和冷兵器还是很大区别。 枪可以远程攻击,猎物没有到跟前,可能就已经送到天堂。 但肉搏的话,猎物已在身边,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要挂彩。 所以,能用枪肯定不会想着用冷兵器。 这么说,老秦愿意将枪让出来,刚好是趁机扩展力量的好机会。 收下也不错。 “那老秦哥,你这个老伙计,准备多少钱让给我?” “这个嘛……”老秦看余秋堂将枪接过去,又有点舍不得,上次只是借,反正要拿回来,这次却是出让,后面就再也不属于自己。 说枪是老伙伴,真不是虚话。 他年轻时跟着猎队去围猎黑瞎子,不慎从山坡上滚落摔断了腿,好几天没办法走路,几乎就是边趴边走,才遇到找他的人。 好多次就是凭借这杆老枪,惊走了对他虎视眈眈的野兽,算是他的救命伙伴也不为过。      就算后来因为年龄大,不再适合在山里长途跋涉,但他依然会隔三差五将枪拿出来擦拭干净,让一把用了很多年老枪,看起来没太多岁月感。 “我给你说过,这是我的宝贝,伙伴,就不跟你要钱了吧,你拿去用就是,但你要爱惜它,等哪天不想用了,再还我行不?” 想来想去,他想到这种折中的办法。 既不用卖枪,又可以让枪发挥相应作用,不至于别束之高阁,无法施展。 若是以后想要回来,也能随时拿回。 他很喜欢余秋堂的性格,看得出来这是个好小伙,应该能好好对待他的枪。 “这样埃” 余秋堂突然在老秦眼里看到老柳的些许味道。 之前老柳将枪送给他,他还有些不理解,想着人家这么好的东西,咋就不心疼呢。 今日老秦又愿意将枪半送他用,他突然明白了,老柳送枪恰恰是一种不舍得。 只要想着曾经的好伙伴如今依然在发挥作用,而且是交给人品端正的人手里,不会为非作歹,对于他们这些年迈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安慰。 所以,余秋堂没有推辞,对老秦表示感谢。 “你放心,枪我一定好好使用,不辜负您的枪。” 余秋堂第一次用“您”称呼老秦,以前都是用“你”。 说老实话他心里有点感动。 无论是老柳还是老秦,他们其实都是和自己同时代的人,在这些人身上,他也看到和自己相似的价值观。 特有一种坚持在其中。 和老秦商定好,余秋堂先去医院,老秦去凑钱,一会再过来拿剩余的钱。 有趣的是,余秋堂将熊皮拿给老秦看,老秦是打死都不相信余秋堂亲自打死过一头熊,也不肯相信这熊皮是余秋堂自己剥的,非说他肯定是帮着别人卖。 原因很简单。 一个人,一杆枪,还是一把撅把子,肯定无法打死一头熊,被熊当成便便排出来才有可能。 说是其他什么都相信,唯独这点坚决不信。 至于熊皮嘛,虽然有两个洞,但成色还不错,就给他算一百五十块。 余秋堂对熊皮的价格没啥概念,想着老秦应该不会骗他,便直接答应下来。 余秋堂满意地带着七百五十块去找王浩峰汇合。 神仙豆腐和熊肉进账770块。 熊皮进账150块。 桑黄进账1100块。 加在一起就是两千块。 按照以前的分配方式,他能分到六成,那就是1200块。 算上前面积攒的四五百块的,他的资产马上就要变成1700块。 现在还有个熊胆在家里挂着呢。 等过会收钱时,顺便和老秦旁敲侧击问问,看看他有没有收购熊胆的渠道,如果有的话,直接给他也好。 价格高,老秦还能赚点钱,算是将以后野物皮毛,熊胆这些东西的销售渠道彻底打通。 熊胆他大致还是有个数的。 以这个金胆的成色,只要不是太坑,就能卖到1000块。 他又能分600块。 然后他的资金就会来到2300块。 这是啥概念呢。 普通人家一年收入也就三四百,他这就相当于别人好几年的收入。 而于此同时,王浩峰和余秋江也能赚到五六百块。 王浩峰讨媳妇的事不再是遥不可及,而余秋江给春菊看病的愿望也能顺利实现。 相当于他直接带动两个兄弟共同富裕。 而他等将房子初步整理好后,再攒够两千块,就带着三姐去西安,完成他一直的心结。 “你可真慢。” 来到清泉卫生院门口,王浩峰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卖东西肯定要好好谈嘛,哪有一口价的卖卖。” “也是。”王浩峰点点头,“那快告诉我,你卖了多少钱啊?” “只收了一部分钱,还有一些过会去拿,加上熊肉和熊皮,一共能收入两千块左右。” “妈呀1 王浩峰在车辕上坐着呢,闻言一个激灵,直接掉坐在地上,“扑通”声砸的尘土飞扬,疼的呲牙咧嘴。 “你说两千块?1 他扶着车辕起来,揉着屁股,满脸的难以置信。 “嗯,两千。” “哪能卖这么多呢,我都想不到,堂堂你就说吧,我峰子啥德性,能看到这么多钱?” “哈哈,你不要这样夸张行不,没看这啥地方,人来人往的,被人看到笑话。” “笑话啥啊,让他们笑话去呗,有钱了,我为啥不高兴……” 说着,他开始扳起手指头,“一共两千的话,1000你拿600,我能拿200,两千那我就能拿400是不是?” “没错。” “哈哈,爽1 王浩峰原地一个跳步,上前搂着余秋堂的肩膀,“堂堂,你真是太厉害了,不亏是我王浩峰看准的师父。” “别肉麻了,不是要进去看老柳嘛,走。” “走……哎呀,我差点忘了,若是我们都进去的话,那骡子车谁看呢?” 余秋堂也是一怔。 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主要是这事,他以前没有经历过,因为其他车辆都可以锁在这里,人多的地方,也不会有偷车贼。 但这可是骡子车。 骡子是个活物,总不能随随便便丢在这里吧。 万一被别人迁走可咋整。 一头骡子,这个年代就价值一千二,若是再加上车,咋都要一千三四吧。 丢了就给人赔。 而且还要欠人情。 “那咋办,要不我在外面看着,你进去看看?”余秋堂建议。 “我一个人?”王浩峰有点不好意思,为难地说,“前几次不都是我自己去的嘛,总是觉得不得劲。” “可上次我进去,你在外面看车,总不能这次还是吧?” “这个嘛……” 王浩峰其实也不想在外面看车,他很想进去看柳春燕。 看车有啥前途。 看车能把媳妇看到手嘛?! 两人微微犹豫会,王浩峰突然一拍脑袋,“你说我咋这笨呢,我可以把车寄存在队上的人那。” “有熟人?” “多了去了,这街道附近就好多呢。” 想到就立刻做到,王浩峰让余秋堂在门口等着他,他去找人寄存骡子车。 余秋堂便坐在医院门口的大杏树下等着。 他是没想到,王浩峰是做事没有规划,其实应该趁他没回来前,就找个地方将骡子车寄存,等他过来,两人就可以直接进医院。 现在才想着去做,就会浪费时间。 但这也不能怪他,人的性格决定行为,行为决定命运。 所谓人的修行,其实就是不断改善性格,最终勉强能磨练出更适合生存的罢了。 慢慢来吧。 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王浩峰肯定会变得成熟些。 或许。 有个老婆在家里照顾着,引导着,也能加快他成熟的速度。 男人的成熟,并不是匀速向前。 而是阶段性,分为几个节点。 其中最关键的便是结婚,生子,以及和父亲吵架时,父亲开始认输。 余秋堂认为,如果一个男人终生没有结婚,不管他内心多丰富,但性格依然有单纯稚嫩的面,那种需要责任感堆积的部分,就是有所欠缺。 但这也就是他认为。 他可没想过去质疑别人的生活观念,他早用一生的时间证明过一件事:人很难真正影响和改变别人,若是能做到改善自己,就已经是相当牛逼。 余秋堂看王浩峰走远,便翘着二郎腿,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和看病者。 即使隔着很远,他也能快速分辨一个人是路过,还是要进卫生院看玻 只是路过的人,脚步轻快,经过医院门口,会随意打量着进进出出的人。 而那些真正看病者,或者病患家属,反而要等到医院门口才抬头,满脸不愿意进医院的沉闷。 余秋堂觉得就这样简简单单看着行人,也是种有意思的事。 正看的欢呢,肩膀却被人从后面拍下。 他转身一看,竟是柳春燕。 她今天身着一件浅粉色的棉布衬衫,搭配着一条蓝色的裤子,脚踏着裤子相近颜色的布鞋,整个人显得清新自然。 可能走的太急,圆润面庞上微有汗珠,一双大眼睛犹如清澈的湖水,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看着余秋堂,她甜甜的笑笑,笑容如同春天的花朵,点亮余秋堂周围的秋色。 但很快,她意识到什么,急忙将双手背在身后。 (本章完) 第110章 撞到他的怀里来 第110章 撞到他的怀里来 可就在刚才那个瞬间,余秋堂已经注意到她手。 她的双手有些粗糙,可以想象在农田里,她熟练地劳作,播种、除草、收割,常年累月的劳动,让年纪还小的她,已经有了“勋功章”。 “秋堂……堂” 柳春燕身体微微前俯,脚后跟踮起,粗黑而发亮的麻花辫从侧面垂落,刚好落在她丰满的柔软上。 她本来下意识想喊“秋堂哥”,但很快想起父亲的话,这个秋堂可能比她年龄还小,便又生生止住,犹豫间,最后一个“堂”字,被拖出很长的音。 余秋堂没想到会在门口遇见柳春燕。 他微微发怔,看看王浩峰消失的方向,依然没见他的影子。 感受到这种不自在的气氛,他赶紧站起身,向后微微退后一步,使两人间刚好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 这样才舒服一些。 他这时确信,这个姑娘确实对自己有点稀罕。 看余秋堂有些愕然,她尴尬地补充道:“是我爹有这个想法,我才不想理他呢,就算我到时候不一辈子不嫁人,都不会找他赵松。” 感情的事情,还真是不好勉强。 他就是想确认下柳春燕和那个赵松的关系,知道她们情感很一般,甚至有点糟糕,那就没事了。 柳春燕调整过来,笑嘻嘻的看着余秋堂,她手里提着个饭盒,大概是帮老柳带着什么吃的。 他很无奈。 柳春燕有些意兴阑珊,“出事就躲起来,回来后再说的那么好听有啥用,还是我爹的徒弟呢,还不如你……和浩峰哥两个陌生人热心。” “不是!1 他能说的,基本都说过了,剩下的事情就不是他的责任。 那个姑娘要是嫁给他啊,后面可是有享不尽的福气呢。” 余秋堂应了声,笑道:“不行的话,你可以考虑下我们峰子。” “啊?” “对了,上次不是听你哥说,你师父徒弟就是你对象……” “这……” 柳春燕出于本能,在他提出和王浩峰一起时,她几乎没有考虑,下意识就反对,说明她对王浩峰真是一点兴趣都没。 余秋堂笑笑,没有跟话。 “哦,就是浩峰,他可是各样都不错,性格好,有身高,对人也会照顾,勤劳还尊敬老人,你考虑下他如何?” “能有啥事。” 两人正说着呢,一辆自行车突然从后面过来,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车铃声,伴随着:“大哥,让开,快让开!1 余秋堂再次看眼王浩峰消失方向,还是没见到人影,只能打着耐心应付道:“今天来赶集,想着顺便看看柳叔来着。” 喜欢一個人,眼睛是无法掩饰的,看到对方,眼里都会出现光,如果拍照的话,瞳孔里映照的都是对方影子。 “尝试着接触接触也蛮好,我对峰子很了解,别看他现在钱赚的不多,假以时日,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能帮王浩峰做其他事,这感情的事嘛,小伙子只能自己加油。 “我嘛,”余秋堂没想到话题扯到自己身上,微微一笑,“还没,但有……喜欢的姑娘,若是她不嫁给我,这辈子我就和你一样,不娶亲不成家。” “碍…” 余秋堂不知这是不是王浩峰收到的第一张好人卡。 “你咋在这里啊?” 余秋堂的话被柳春燕快速打断,“鬼才找那种人做对象呢,男人没有担当,错了也不知悔改,就嘴上功夫强,这种人要来作甚。” 她强作镇定,挤出个笑容,“那可真好,羡慕那个姑娘,能有你这样的人惦记着。” 波纹很柔和,但很细腻。 柳春燕和他说话便是这样。 眉目间仿佛是碧波里掉进一缕翠柳的枝,轻轻荡起层层涟漪。 柳春燕拉了把余秋堂胳膊,余秋堂却没有动,笑道:“我在等浩峰呢,他是找地方存车了,他一直念叨着来看柳叔,很担心柳叔的身体。” “这样埃” 尽管上次已经确认过一次,但再次听到,柳春燕还是有些遗憾。 柳春燕若有所思,突然问道:“那你呢,秋堂,伱说你有对象,成亲没?” 这找谁说理去呢。 “那感情好,”余秋堂也放下心,“对了,我记得柳叔说和他的徒弟,还有一个人一起进山,其他两人没事吧?” “不不不,”柳春燕下意识反驳,声音甚至都有些尖锐,待看到余秋堂有点意外的神情,她急忙低下脑袋重新做了话语斟酌,道:“我哪能配得上浩峰哥,他是个好人。” “那就进去啊,坐这里干嘛?” “啊,那真的让他操心了,我爹身体恢复的还行,医生说再有个三五天就能出院。” “哈哈,还好还好~” 余秋堂下意识转身,顿时一脸懵逼。 眼看女骑手的自行车径直朝自己冲过来,下意识便双手使力,在即将撞上的瞬间,险险将车头固定下来。 自行车就仿佛是原地突然静止,车上的姑娘受惯性影响,竟是直接朝前飞出来。 “呀!!1 她只来得及发出尖叫,身体径直撞向余秋堂。 余秋堂反应极快,眼看人过来,便迅速将自行车朝旁边一甩,千钧一发间将姑娘抱在怀里,像是花样滑冰运动员一般,在腰间缠绕一圈,然后顺势放下。 下意识喊道:“你骑车慢点啊,丽丽。” 下一刻。 他立刻知道坏菜了。 实在是太突然,他怎么都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米雅丽。 而且她不偏不倚,不早不晚,那么大的路不走,自行车偏偏就撞向他。 情急之下,完全是脱口而出。 这一声喊出来,刚站在地上惊魂未定,正在整理衬衫的米雅丽停下手,好奇地打量着余秋堂,“你……刚才喊我丽丽?” “我……” 余秋堂盯着眼前美丽而活泼的妻子,一时间心情复杂的简直在心腔里几乎装不住,这时候米雅丽真的年轻,好漂亮。 满脸的胶原蛋白,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嘴唇鲜艳似刚下过雨,还有水珠落在上面的红海棠,微微圆润的身材丰腴动人,衬衫领口间露出的些许肌肤白皙嫩白,散发着羊脂玉般的清凉。 “是不是,我没听错吧……对了,我咋觉得你有些面熟,我们是在哪里见过嘛?” 不同于余秋堂的局促,米雅丽明显自然很多,她饶有兴趣地看看余秋堂,又看看旁边的柳春燕。 “也许吧,也有可能是我大众脸,你和其他人记混了。” 余秋堂心里渐渐平静。 他其实重生后,心态一般很稳定,啥事情发生,也都没有太大反应。 唯独是碰到妻子,就有点小悸动。 这也难怪。 前世年轻时,妻子对他照顾有加,可他没有给妻子足够关怀,后来有这个心思了,妻子也染病去世。 让他遗憾好多年。 眼下看到活生生的一个年轻妻子,咋能不激动呢。 十年生死两茫茫,再相遇,怎不欣喜若狂。 “这样嘛,”米雅丽若有所思,但只是思了刹那,立刻摇摇头,“不对,你刚才喊我丽丽,如果我们没见过,是生人,你咋知道的?” “我叫了吗?”余秋堂一脸茫然,询问旁边的柳春燕,“你听我刚才喊了丽丽嘛?” 柳春燕突然被触及,有点措手不及,下意识说,“喊了……吗?” “我这不是在问你嘛。” “哦……喊没喊呢,好像没喊吧。” 余秋堂的眼神给了她答案。 米雅丽被眼前两人一唱一和搞的有点迷糊,难道是真是自己听错了。 丽丽这个小名,一般人很少叫。 家里人和亲戚们一般都喊她“雅雅”或者“大丫”,丽丽好像只有以前读书时,几个好朋友这样喊过。 难道这是我的同学? 不不不,应该不是,所有同学我都记得呢,尤其是这样喊我的,不可能忘记。 可。 为啥就是觉得他面熟呢。 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可能真像他说的,他就是大众脸,容易被人记错…… 好像也没道理,这个小伙子看起来挺俊的,又长的高大,根本不是什么大众脸,走到大街上,都是那种独一份的模样。 哦哦,算了算了,不想这个。 “那算了,刚才差点撞到你,不好意思啊,你的力气可真大。” 还是要对人家表示感谢。 若不是他,自己非但会自己受伤,也可能会撞伤别人,那可就完蛋了。 好不容易跟大哥申请许久,才被许诺骑自行车出来玩玩,这就出事,可不得回去挨骂,怕是再没机会骑出来。 “还好,我也是关键时刻,小宇宙大爆发,要是平时,肯定抱……逮不住你这么大个人。” 余秋堂笑着说。 米雅丽一米七二的身高,身材属于那种微微丰满的丰腴型,这时候的体重大概有一百一十多斤。 配合着自行车的冲击力,一般人还真难扛得祝 “噗~”米雅丽被逗笑了。 她一笑起来,就立刻像是面前盛开了一朵牡丹花,周围风景全部被她的风华所遮蔽,使人的眼波里,只有她的倒影。 “你说话还挺逗的……那行吧,谢谢你啦。” 她再次表示感谢,走到旁边扶起车子,擦身而过间,她再次看了眼余秋堂的脸,眉头微微蹙起。 就是好像见过嘛。 要是没见过,不可能有这种熟悉的味道,到底是哪里呢。 推着走出十几米了,她突然站住转身喊道:“对了,你叫啥名字啊?” “余秋堂,你呢?” “米雅丽。” “记住了,米雅丽,丽丽姑娘~” 米雅丽脸色微红,想告诉他,这个小名近乎是乳名,一般是不允许人叫的。      但话到嘴边,最后却没有喊出来。 算了。 纠正这个有啥意思呢,人家救了自己,自己还这么小气。 胡思乱想着,她推车一路走向杏核厂。 这几天没有活,厂里放假,今天不是去干活,而是领最近赚的钱。 一天能赚一块五,上个月做了二十六天,就是三十九块钱。 人太多了,她再也不敢骑车,只好继续推,推着推着,忽然抿嘴笑道:“那个人真是好大力气,厉害。” 这边,余秋堂一直看着米雅丽走出很远,这才收回目光,却看到柳春燕正意味深长地盯着他。 看的他很不自然。 “盯着我看啥?” “你不会说喜欢的对象,就是刚才那个姑娘吧?” “这个嘛,”余秋堂想了想,笑道:“其实就是。” “可人家好像根本不认识你埃” “说的没错,她不认识我,但我认识她就行,再说你看,刚才不就认识了。” “若不是刚才她刚好撞到你……” “这就不懂了,这叫机会总偏向那些早有准备的人,你只是看到她车子撞我的瞬间,但其实为了这个机会,我早已准备很久。” 柳春燕眉眼一笑,摇摇头说,“虽然听不懂,但觉得你说的挺有趣。” 余秋堂又笑笑。 “既然你早对人家有想法,那为什么不上门求亲呢,说不定人家就应了,到时你们不是能整日待在一起。” “难埃” 余秋堂还没跟人说过关于米雅丽的事,这刚好被柳春燕碰到,便顺便聊聊,也需要个倾诉对象。 同时,万一,哪怕是万一,柳春燕这妮子对自己有什么不轨想法,有米雅丽的事,就可以让她知难而退。 现在的问题就是麻烦。 他不可能和柳春燕在一起,可万一柳春燕不这么想,会让他很为难。 最怕的是什么,柳春燕也不知道说,就是这样若即若离,反而让他最难处理。 人家没说明,自己也不可能告诉她,其实我不可能对你有兴趣,我有我心中的白月光,我和白月光是前世就注定的姻缘,今生我们要走完前世没走的路…… 这样,会显得他跟个傻瓜似的。 “总之,时机还不成熟,一旦成熟,我肯定会出手。” 柳春燕点点头,低头看着手里的饭盒,沉默小会,轻声问道:“也就是说,你已经认准那个姑娘,不考虑其他了是吧?” “对,就是这样。” “哦。” 气氛突然就变得沉闷,就连旁边行人骑车经过时打的车铃都无法击破。 好在,这时候王浩峰姗姗来迟。 他远远看到有人和余秋堂说话,仔细辨认,原来是柳春燕,将高兴的急忙跑过来。 “你们在聊什么呢?” 柳春燕看到王浩峰来了,立刻将闷闷的脸藏起来,笑呵呵地说:“随意聊啊,浩峰哥,你存好车了。” “对啊,你俩刚才聊啥呢?” “真没啥,”柳春燕笑笑,岔开话题,“浩峰哥来了,那我们进去吧,我爹看到你们一起来,肯定会很高兴。” “哈哈。” 王浩峰看柳春燕今天心情还不错,他心情就蛮好。 根本就没朝其他地方去想。 余秋堂看在眼里,也是很无奈。 真是不好办埃 就跟隔着一层窗户纸,明明能看到人,但就是没有撕破。 搞得他跟王浩峰说不好,不说也不好。 麻烦死。 三人沿着医院一个桥廊走向老柳的病房,说说笑笑,倒也融洽,可走到拐弯的吸烟处,却看到赵松正靠着墙在抽烟。 看到三人过来,他微微一怔,很快就换上笑脸迎过来。 “你们……就是把我师父从山里救回来的好心人吧?” 他说话的时候,自然而然朝柳春燕身边靠近些,柳春燕想躲避,可一边是余秋堂两人,一边又是桥廊的护栏,实在躲无可避。 也不好直接当着外人面和赵松翻脸,脸色和情绪都处于崩溃的边缘。 “你就是那个胆小鬼?1 余秋堂没说啥呢,王浩峰直接飙句,他没什么城府,几乎就是百无禁忌,什么话都是随口说,丝毫没想过给赵松面子。 赵松脸上掠过一丝尴尬,无奈道:“当时我和师父被野猪冲散,返回去找师父时,已经不见了,回来才得知被你们救了,真是谢谢你们。” 说着,就要上前和两人握手。 余秋堂笑笑,随意握了下。 王浩峰却侧过身子,懒得和他握,“怂就怂嘛,找这么多干屁啊,说的好听,要不是我们刚好碰到老柳,以他当时的情况,哪能坚持到下来。 你不知道,我去荆棘丛里背出老柳,血都把他身体染红了,这那是一句轻飘飘的回去找能解释通……懒得理睬你这种没担当的人。” 王浩峰说着,竟把自己给说生气了。 率先朝老柳病房走去。 柳春燕微微一迟疑,也紧跟着王浩峰而去。 说实话,刚才王浩峰一番言论,让她对王浩峰加分不少。 先前她还以为王浩峰没什么脾气,就是个普通的老好人,老实人,那样也太没意思了。 老实人做家人,做朋友都很好,可若做丈夫,总觉得缺了点东西,现在知道他也有强硬的一面,还挺飒爽。 稍微有点点好感。 再说,听王浩峰亲口说出当夜的事,是他亲自将满身是血的父亲从荆棘里背出来,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种人,应该很有担当,是个真正的男人。 看柳春燕当着外人面给自己甩脸色,赵松眼里闪过一丝阴冷,余秋堂刚好的看到这一幕,上前搂着赵松的肩膀,揶揄道: “别和我兄弟一般见识,他就是个火爆脾气,要是火脾气上来,能跑去和熊摔跤,更不说和人了,要不是我们一直拉着,好几次差点将别人脑袋砍下来。” 赵松身体猛人一抖。 “开玩笑吧,肯定是开玩笑对不?” “绝对没有,你不了解他,我还不了解嘛,他就是那种人,所以你能忍就忍忍,不要和他一般见识,毕竟他是你师父救命恩人,你也不好说什么,是不是这个理?” “是,是,就是。” 赵松果然是个怂蛋,心里不知气成啥样,表面上还装的很理解。 王浩峰说的没错。 两人就这样搂着肩膀来到病房,别人还以为是有多么亲密的关系呢。 刚到病房门口,就能听到里面传出老柳爽朗的笑声,证明他的身体确实恢复的很好。 也夹杂着王浩峰和柳春燕的笑。 赵松刚要进去,被余秋堂一把拽住了,“等等,让他们聊会,我们在旁边聊会野猪的事。” “野猪?” 赵松看看病房,不知这时这个家伙突然和他聊说什么野猪,他想挣扎着进去再说,但却没有挣开,又暗暗使劲,结果还是纹丝不动。 他仿佛是被铁条固定住,咋使力都无济于事。 只能眼睁睁被余秋堂继续朝前拉走,目的地是走廊尽头。 眼看着病房离他远去,他只能无奈接受。 心里暗暗咒骂余秋堂和王浩峰,这两个什么人啊,能不能稍微正经点。 正常些能死人埃 你们救了个人,我师父已经感谢过你们,还把他的枪送给你们,那就行了啊,你们还继续舔着脸来干嘛埃 两清不行嘛。 这个人还好,那会那个五大三粗的家伙,一看就对春燕不怀好心,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春燕是我的。 从小师父就说要许配给我。 他算个什么东西,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嘛,想从我手里抢人! 还有,这次能怪我嘛,我也没见过那么大的野猪吧,看着他冲过来,吓傻不是正常的嘛。 我也没想着让师父帮我挡吧。 师父当时拦在我前面,我也没反应过来。 再说,不是我跑,野猪也引不走是不,那师父还不是要遭殃,我也不是一点功劳都没。 搞得现在好像就我有问题。 余秋堂看赵松的眼神飘忽不定,一会幽怨,一会愤怒,一会郁闷,一会又遗憾。 也不打算放过他。 刚才峰子的表现还行,似乎和柳春燕的距离稍微拉近那么一点点,现在刚好在病房里谈的开心,不仅是赵松这个孙子不能进去,包括他自己,也没有急着进去打扰。 算是留一定空间给他们。 兄弟啊兄弟,为了你的终生幸福,我可是操碎了心,你可要努力点才是。 当然。 他说想了解下野猪的事,也不全然是假。 他确实很想知道当时发生的事。 他们也没听到野猪动静,一直安安静静地,为啥就在两三百米外,就有野猪出没了呢。 难道是野猪知道秋天到了,该是农民收获的季节,又准备拖家带口下来偷东西?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倒要提前谋划。 要将他的名气稍微打出去一些,让大家都知道,如果解决不了野猪,就都来找他,他可以帮他们解决问题。 能因此收获一点雇佣金最好。 如果实在没钱,能将野猪收进囊中,也是很舒服的嘛。 (本章完) 第111章 走路就是要比坐车慢 第111章 走路就是要比坐车慢 感觉里面说的差不多,余秋堂这才和赵松回到病房,发现王浩峰心情不错,眉毛乐得能飞出去。 便知道自己没白做。 老柳果然已经是红光满面,和余秋堂也是聊了许多,余秋堂基本是见招拆招,聊了一二十分钟,把老柳聊的相当开心。 “还是多谢柳叔的枪,有这家伙,我去山里不管做什么,都心里更有底气。” 老柳笑道:“枪能壮人胆没错,但首先是要人有胆,你要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就算我给你一台红衣大炮。你也不敢去山里轻易乱折腾,是不是这个理?” 余秋堂笑笑。 王浩峰去看了一下旁边的赵松。 赵松更是郁闷,只能装作没看到。 刚才余秋堂说王浩峰是个狠人,他还不相信,看到余秋堂那么大的力气后,终于是怕了。 她喜欢哪个,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事。 正想的美呢,目光和柳春燕交汇,他尴尬投以笑容,却遭到柳春燕冷眼回击败。 眼看着这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慢慢就无法进山,甚至到村民家看病都会变得越来越困难,赵松顶不起来,还真是麻烦。 顿时倍觉难受。 他心里暗暗叹气。 老柳这才点点头。 赚不赚钱都是其次,关键是这些人都需要他。 他不知道救了村里多少人。 一直到两人离去,老柳还在想这个事,他想啊想,总算想出一个办法,既然他们都这么好,那如果从两者里面挑个女婿,将毕生所学传授,不就可以代替自己了嘛。 赵松跟着他学习十几年,也是看着长大,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迟迟担不起事,真叫他着急。 若是没他,估计很多人就直接放弃,那可真是太糟心。 柳春燕一怔,心想父亲你这么直接的嘛。 要是嫌我贵,那就去镇里面的卫生院看,麻烦不说,价格还要比我贵好几倍,愿意去就去吧。 自己还用操这么多心嘛。 师父这种老思想有什么用呢? 一辈子到头来没攒下几个钱,日子过得也很一般。 女人嘛,说到底不就是看男人能不能赚点钱。等我赚够钱,她还不是得高看我一眼,肯定会求着我娶她呢。 看看别人,被他救过的,日子哪一家不如他呢?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想着说大公无私,医者仁心? 纯粹是白费功夫。 这两个都是什么人啊? 惹不起。 “发啥愣呢,给你说话你听到没?” 原本这个位置,是给赵松准备,眼下看样子,赵松这小子真是难成大器,将来能不能成为一名好医生都难说。 想到这里,他将赵松支出去,笑着问女儿,“咋样,这两个小伙子伱看上哪个?” 师父的话让他从美梦幻想中惊醒,急忙点头,“嗯,听到了。” 柳叔毕竟是过来人,知道这两人肯定在阴阳怪气赵松,也叹息声,“小松你以后也要向秋堂和浩峰学习,把自己本事锻炼好。 可不能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大家日子都过的紧紧巴巴,不敢生病,一旦有病,基本都是不治疗,硬撑过去。实在不行,才会找他去看。 那要医院都像他这个样子,为什么还要收费,不收费的话,医院干脆把门都关了算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春燕始终还是我的,谁都抢不去。 我们在山里采药是正常事,没这个本事,那以后也啥都做不了。 等师傅干不动之后,我肯定不会像这个样子,到时候病该看还要看,钱账该收我照收。 “柳叔,你年龄大了,以后山里找草药这种活儿还是交给赵松吧。他不是你的徒弟吗?这种事情想必都能搞得下来。年轻人毕竟身体灵活。出点事也好应付……” 这两个小伙子一个憨厚老实,一个聪慧灵巧,都是不错的年轻人。 赵松早觉得就这样给人看病,一辈子都赚不了什么钱,就是该改进。 听得柳春燕也是一乐。 反正从医院回去后,两個村子离得那么远,他们也也不会轻易过来。 余秋堂说出上半句话,立刻就被王浩峰接了下半句,两人像是商量好的,一唱一和。 赵松要是能像他们这样,那该多好。 听说他们是在山里面打猎的,估计杀生杀多了,人狠着呢,犯不着和这两个家伙。计较太多。 总不能说我们给人看病,还要到处去采购药物吧?村民们找我们看是为了什么,还不是觉得我们便宜,要是到外面买草药的话,那成本肯定会起来,还怎么给大家便宜看病呢。” 别看现在春燕看不起我,那还不是因为我现在没有多少钱。 “对,跑得快。” 唉。 可问题是,她喜欢有什么用呢,关键是看人家,人家可是有喜欢的姑娘。 但这些话,她可不想当着父亲面说,便摇摇头说,“爹,瞧您说的话,我喜欢有什么用呢,这又不是做买卖,双方谈个价格就能卖。” “咋个不能,我给你说,燕子,这男女关系啊,说的再好听,也大不过一个缘分。 他们能救了爹,还将爹送回家,偏偏认识了你,你说这算不算缘分,肯定算是吧。 你别看那些秦腔话本里说的咋样,那都不真实,现实社会不定是那样。 你要是真心有这个意思,改日我托人去王家庄帮你问问……” “爹!1 柳春燕不知是害羞还是郁闷,心情很是烦躁,给父亲一个埋怨的眼神。 这可把老柳给搞糊涂了。 他应该没看错啊,这两个小伙子来,燕子就是比平时活泼很多,咋一说正式提上日程,她又这么不耐烦。 真是把我这个老汉给搞糊涂了。 “那你到底咋办嘛,你总不会想着要和小松……” “想啥呢,我就是死也不可能嫁给赵松1 “那不就是了,刚才说两个小伙子,你可没这么激动,”老柳自认为还算睿智,将女儿的心情拿捏的稳稳。 “得了,你赶紧歇着,操什么美国心。”柳春燕提着饭盒出去洗了。 她的脚步走的很快。 心里很乱。 . 离开卫生院,王浩峰的心情明显不错。 自认为在和柳春燕发展道路上,已经成功迈出关键一步。 同时对余秋堂将赵松拦截在外面,没有进去骚扰他们深表感谢。 作为酬劳,愿意请余秋堂吃碗饸烙面。 还是加臊子的那种。 其实饸烙面本来是没臊子,只有白白的豆腐,滚烫火红的辣椒,夹杂一些白萝卜和胡萝卜的叮 如果加了臊子在里面,就变成了臊子面。 两人坐在熟悉的面摊上,王浩峰依然还沉浸在刚才方才喜悦你不可自己。 余秋堂看他几乎将半瓶醋全部倒进去而不自知,只能出手压住他的手腕。 老板也是小本买卖,卖你一碗面就三毛钱,倒这么多醋进去,肯定亏。 “……瞧我的好吧,春燕已经对我有了好感,只要我继续努力,一定能打动她的心,我有这个信心。” “那就祝你好运,你要是能将柳春燕搞定,我一定给你行个大大的礼(就是包红包的意思)。” “可说好了,咱兄弟间不来虚的。” “那是自然。” 余秋堂一边嘴上鼓励,一边心里默默为兄弟祝福。 这事啊,怎么看都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反正是有点悬。 可能性不说没有,但并不算多。 吃完饭,两人去野市拿到剩下的两百多块钱。 王浩峰对两百块钱已是兴奋不已。 余秋堂打算暂时不告诉他其实一共能卖一千多,担心现在告诉,王浩峰激动不到昏迷,回去的时候没法子赶车,最终车夫的工作落在他肩膀。 两人在离开面摊时,一明一暗,心里都想的是柳春燕。 就连一向很注意观察生活,并对周围环境更为敏感的余秋堂也全然没有觉察,他们临走未走之际,面摊上又来两个新客人。 正是领钱归来的米雅利和逛街偶遇的米雅红。 米雅利一眼就看到余秋堂。 他个头实在太高,不注意也说不过去,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他总是鹤立鸡群,搞的街道人流高低参差不齐。 “刚才注意到那个人没?”米雅利戳戳妹妹的,指着刚好能看到个侧脸的余秋堂。 米雅红扫了眼,“谁啊,你心上人?“ “胡说,”米雅利捏捏妹妹的脸,“我不是说,今天在卫生院门口把人差点撞了,后来被人救下,就是那个人。” “原来如此,原来是他1 “怎么,你认识嘛,快说他是谁?” “不认识。“ “那你逗我。” “我只是感叹,原来我大姐的救命恩人,竟然是这样高大英俊的男人,在这个时候,我就不得不为我大姐感到揪心……” “你胡说什么呢。” 米雅利知道妹妹又要开始胡言乱语,这是她习惯性操作。 “我大姐的一颗心啊,早已飞出心田,跟随那高大帅气的英雄去了他方。 这轻柔的微风埃 请你一定告诉我亲爱的姐姐 如果倦了,累了回来吧。 她最亲爱的妹妹,就守候在故乡。” “噗。” 深受现代诗荼毒的米雅红,总是会莫名其妙吟诗一首。 有时还算有点灵气,大多时候,便是这种不着调的散乱断句。 “问你半天,到底见过没?”      米雅红这才收敛,笑道,“你要问别人的话,我可能还真不一定记得住,但这个人实在太高,我确实有点印象。” “真的,啥时候?是谁?” “你还记得嘛,那天晌午,对,就是我过生日那天,我们去商店你给我买了丝巾。” “对啊,我记得。” “当时天不是下雨嘛,我们在里面挑选丝巾时,碰到一个在商店里躲雨的人,你当时出来,还说那个人好高,有点英俊呢。” 米雅利忽然就想起来了。 “原来是在那啊,我就说嘛,你这样一说我全记起来了。” “面来喽,还是不要香菜对吧?” 老板娘将一碗没有香菜的面放倒米雅利面前。 “大婶,你记得我口味啊?” “不记得不行,上次那小伙子请你吃面,叮嘱半天不能放香菜进去。” “?” 米雅利一脸不解,“哪个小伙子,请我吃面?” 老板娘忽然一拍额头,尴尬地说,“你瞧我,小伙子说不让提的,你看我把这事给搞忘了。” “到底是哪个小伙子,大婶,不会就是那个人吧?” 米雅利急忙指着即将被建筑物遮住的余秋堂。 事已至此,老板娘自是无法掩饰,“可不就是他嘛,不过我跟你说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他是我透露的消息。” 其实透露也无甚要紧,老板娘就是觉得不好意思。 “姐,啥情况啊?” 米雅红凑过脸,一脸不怀好意,“刚才还问我认不认识呢,这不,人家早就偷偷请你吃过面啦。 说,你们到底在玩一种什么性质的游戏,我咋有些看不懂呢。” 米雅利看着妹妹戏谑的表情,也不知该说什么。 她自己也被弄的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都是啥跟啥埃 她和那个人并不认识啊,就算当初在商店里碰到一次面,可两人并没有说话,难道就那一次,他就喜欢上我了? 不会吧。 这又不是小说。 里面的人没有逻辑,仿佛只需要一个碰触的机会,就能喜欢的死去活来,爱的山盟海誓。 况且,就是放到她看过的那么多小说里,这种事情也是很难让人接受。 忽然,她脑子一个激灵。 既然这样的话,那当初的丝巾…… 难道也是他送的。 记得当时门卫大叔说,是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她没有印象,就以为是送错人。 现在回想,极大有可能。 或许是当日在商店里看到她也喜欢,所以悄悄买了,不敢直接见自己,只好委托门卫大叔转送。 极有可能是这样。 那继续分析,今天自行车撞到他身上,自己被救下来时,他脱口而出喊出丽丽,就能解释的通。 他肯定是将自己当成亲近的人,所以才自以为是地喊出这个乳名…… 咦!!! 怎么觉得有点瘆人呢。 一想到有这么个人,曾暗地里默默注视自己,观察着自己一举一动,实在是让人没办法不在意。 他到底的谁呢? 回来路上,王浩峰顺便将骡子车还给别人,然后和余秋堂一起去余秋江家分钱。 “走路就是比坐车慢。” 王浩峰感慨道,“等我攒够钱,要买两头自己的骡子,忙时可以耕地播种,没事的时候就能拉车。” “目标很好,但是不够远大,你为啥不想着直接买个拖拉机呢?” 余秋堂看到路边有婆婆丁的黄花,弯腰揪起两根,给王浩峰一根。 婆婆丁就是蒲公英,开花的时候,下面会有一尺多的花茎,吃起来甜兮兮又苦兮兮,很多小孩就喜欢砸吧这个味。 余秋堂和王浩峰自不例外。 两人小时候都很穷,照例是没什么水果吃,这附近能吃的东西,他们几乎都尝个遍。 除了这个婆婆丁,还有黑葡萄,灯笼果,野草莓,榆钱,洋槐花,野红薯,洋姜等等。 反正挨个要尝尝,只要能吃,哪怕是味道一般,都必定要试试。 另外他们也会对庄稼下手,例如小麦正抽穗的时候,将上半截拔出来,就有几厘米的嫩芽,甜兮兮好吃。 玉米刚开始结出棒子,就可以生着啃,也是香糯可口,和水果味道相差无几。 等等。 要不是会被家里大人镇压,这种勇于创新的神农精神,那是万万不可能停歇。 王浩峰接过婆婆丁,咬了一口,慢慢砸吧着味道,“你说啥拖拉机呢,你看我们俩是买的起拖拉机的人嘛?” “咋个就买不起?” “你是真敢说,你知道一台拖拉机多少钱吗?” 余秋堂想想,他还真不知道。 前世这个时候,他是没有能力买拖拉机的,所以压根就没了解过价格。 那等有能力了,已经不需要买拖拉机了。 “就知道不知道,”王浩峰将吃剩下的一截婆婆丁扔掉,笑着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咱兄弟肯定买不起。 我啊,要求很低,只要能买两头骡子,或者是牛也行啊,再将我家的院子翻新下,娶个老婆,能生两三个孩子…… 看,我就这点要求,不过分吧?” 余秋堂心想你这还不过分。 有车有房有老婆,还要几个孩子,这根本不算是简单,要是放到后世,可算得上的很多人一生的梦想了。 不过。 有梦想总是好的。 谁叫他有自己这个好兄弟呢。 半个小时候,余秋江铁匠铺里,余秋堂将一叠钱放在面前。 “这里一共是两千块,熊皮是150块,熊肉750,桑黄1100,目前就是这些,还有一个熊胆没有处理完,等卖掉再算钱……” “熊胆你就留着自己卖嘛,堂堂,熊主要是杀死的,我们分点就行,你不要啥都给我们分,你才是出力最大的。” 余秋江说。 王浩峰也是连忙跟话,“我觉得江哥说的很有道理,堂堂……师父,你看看你这么辛苦,好不容易才打到,要是啥都给我们分,那我们不跟要饭的啦?” 余秋堂笑道:“真的不要?” “那是当然,我们还会给你说虚的不成,我们跟着你能赚到一些钱,就已经很满足,哪能啥都沾呢,我们没那么贪心。” “对的,就是这个理儿。” 余秋堂看两人如此推辞,他心里也很安慰。 其实他并不是没想过这些事,也会偶尔有分配是否合理。 但很快就会释然。 都重生了,人还不大度一些,对身边亲近的人,看重的人还斤斤计较,这格局真就太小了点。 虽说钱代表着人成功的一定标准,但却不能代表幸福的尺度。 他重生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拥有数不清的财富。 家人,朋友,富裕的生活,他都全要。 “我们之前说过,得到的所有东西,都按照约定比例分配,那就坚持下来吧。 出尔反尔,也不是我们做事风格。 若是现在还没赚到多少钱,就一直纠结分配,那如果有天,我们都发达了,指不定因此还会吵起来。 钱都是小事,伤到兄弟情分,那就难受了。 不是我想的多,你们也看到村里多少亲兄弟,就位鸡毛蒜皮的利益,搞的跟仇人一样,我可不想那样。” 王浩峰和余秋江均是有点动容,两人面面相觑,余秋江道:“堂堂,我们也是看你辛苦,出了大力,我们出力不多……” “对啊,我也知道这个,所以我不是拿的多嘛,既然我们都决定好比例了,就不能再有其他规矩。 我们今天约定好,以后只要我们三人一起出去,得到所有能卖钱的东西,我们都按照约定比例。 我六成,你们两人各两成。 如果过程中你们谁出力更大,分配的时候我会拿出一部分再多分,就这么说定,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商讨这种问题。” 余秋堂话说的斩钉截铁。 余秋江和王浩峰看如此情形,便知道再说啥也没意义,只好答应。 于是,2000元很快被分开。 余秋堂得到1200,其他两人各自400块。 大家都很满意。 “晌午就在我这里吃饭吧,春菊都快做好了。” “那行,就随意吃点。” 因为这边早晨吃饭早,下午饭又没到时间,所以饭菜相当简单,凉拌一盘白萝卜丝,炒了个土豆粉条肉,配上菠菜鸡蛋汤,四人随意吃点。 还没到饿的时候,反正也吃不多。 别看这种饭菜简单,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其实也算得上丰盛,没有几家人能顿顿吃得起鸡蛋,顿顿吃的起肉。 啥生活条件也经不起这么造。 一般人家,鸡蛋不破的话,是轻易不舍得拿出来吃,肉更罕见,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就已经是幸福之家。 余秋江家原来肯定是过不上这种生活。 自从余秋堂重生后,带着他慢慢生活也有所改善,余秋堂还特意交代他要给春菊补充好营养。 那孩子的病症,说不定与营养不良,缺乏某些微量元素有关。 就算不是这样,多补充营养,让孩子身体素质得到改善,也是极好。 (本章完) 第112章 谈判,当我是傻子? 第112章 谈判,当我是傻子? 吃完饭后,王浩峰拿着钱想立刻回家藏起来。 加上这四百,他的存款要超过六百了。 真正的一笔巨款埃 娶媳妇彩礼花个两百多,剩下的还能买辆自行车,现在娶媳妇人家都要自行车,不买肯定不行。 余秋堂却没急着让他走。 拉着他和余秋江勘察起周围的环境。 秋收基本结束,前面的事情也告以段落,现在已经有1700块钱在手里,卖掉熊胆,应该还有五六百。 是时候考虑建房子的事了。 按照原本想法,建房的地址就选在余秋江家周围。 剩下的事,就是如何让这些地变为他的承包地。 好,这事我就不和你计较,你娘家兄弟又是咋回事? 你偷老子的钱干嘛。 余秋堂站在门外,一时间很为难。 余蛋儿家明显正在进行家庭协商,原因很简单,一听就是余蛋儿的老婆将余蛋儿的钱偷偷拿去给了娘家兄弟。 不得不说,重生后的余秋堂,底气就是足,什么村长,队长的,根本不放在眼里。 . 傍晚时分,余秋堂提着一袋鸡蛋糕,一瓶橘子罐头摸黑来到余蛋儿家。 上次大致看了会,已经算是有个印象,今天则是找了余秋江拿了绳子,量取附近地的长宽,考虑具体落实。 他结不结婚,与老子有啥关系,你老芮家怕没人顶门,急着给儿子娶老婆,那就去娶啊,有本事你就多娶几个。 现在要搞这些地,肯定是要想点办法。 “你他娘的,我娶伱顶个屁用,给老子连生四个没把的,你说你咋这么不顶用呢。 大家都没有多余的种子和闲粮,没人愿意出头做冤大头。 “倒也是个理。”王浩峰一听觉得也有道理。 哦,当面借老子不愿意,就指你这个吃里扒外的朝娘家鼓弄? 你给老子拿回来多少嘛,就一直朝那边转弄,要不你看看家里还有什么,都全部给你娘家送去得了。 上次在张甲申家办事,也碰到一次,没说上话就被张甲申找借口支走。 又是几声孩子的哭喊声。 “堂堂,你真打算在这里建院子?”王浩峰还是有点不确定。 这种事,这个年头多的不能再多。 我真是不知咋说你,过日子过成你这个样也是没谁,我余山林真是倒了半辈子血霉,娶了你这么个东西进门1 这边地目前大多属于生产三队的荒地。 “那你要是真搬到这边,挨着江哥一起也蛮好。” 刚重生就捶了对方一顿。 “爹,你别打我娘,别打我娘。” 反正我看你这不想好好过日子,干脆把这家拆散算逑1 人家建院子都会在人家比较密集的地方,彼此有邻居,热热闹闹,出事还有个照应啥的。 哪有人主动朝大山脚下钻的。 亏人力物力不要紧,搞不好得把种子和化肥都亏进去。 队上分配不出去,又不想让村民白白种,若是说承包吧,村民们都觉得这种地根本种不出多少粮食。 “嗯,就是这里,你看这边多好,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安安静静,兄弟两三个,也没有其他人打扰,多舒服? 你就说住在村里面多麻烦,今天这個说你家树叶落在他家院了,明儿那个又说你家的猫偷吃了他家的鸡仔,烦都要烦死了。” 江哥这样是没办法,有具体的历史原因,可你堂堂又不是猪嫌狗不爱,咋地都不应该找这种地方吧。 余蛋儿非常愤怒,决定好好让妻子感受下夫妻文化熏陶。 刚到大门口,就听到院子里鬼哭狼嚎有女人在哭,还伴随着余蛋儿的呵斥声。 如果这小子客气,那就对他客气点,必要时也可以给点好处。 “爹1 若是不上道,那就教他做人。 “娃他爹,你先不要动怒,你听我给你说……” “你说个屁啊你说,你除非把老子的钱拿回来,要不你说啥老子都不听。 在两人帮助下,余秋堂大致做好规划。 不知心里多恨他呢。 也只有余秋堂会盯着。 承包的分配权,村里已经下放到生产队,而三队的队长却是余蛋儿。 你说你这个蠢婆娘!! 你真的要气死我,家里的钱是留下种麦,买化肥用的,你说你把钱折腾出去,我拿什么去买尿素,我们今年这地还种不种,几个娃娃还吃不吃饭,明年的公粮拿什么交…… 本来嘛。 按照本地文化,婆家会给娘家相对丰厚的彩礼,那就是买断了女儿和娘家的部分亲密关系。 不说这个东西愚昧或者不讲情面,但此时文化就是这样。 所以呢,女儿出嫁后,娘家的事,基本和女儿没有太大关系,除非说老人生病,女儿是可以去照顾,侍候,洗洗衣服做做饭啥的,这都没问题。 但涉及钱财的问题,一定要分清楚。 千万不能糊弄。 更不能出现余蛋儿老婆这样,偷偷将钱输送到兄弟家,不给丈夫知道。 这肯定是要闹家庭矛盾。 轻则吵架,重的话就会被男人打。 这种现象当然不应该,再怎么说,夫妻俩本是一个锅里吃饭,动不动就拳脚相向,断然是有些过分。 但。 这事他其实也有几分合理性。 主要是这年头的钱实在太难赚了。 妻子需要忙里忙外,丈夫同样是千方百计在土里刨吃的。 对于农民来说,地里活主要是出力气,男人的力气自然要比女人大,所以家里主要的活,都需要男人干。 因此啊,经济地位决定上层建筑。 男人就在家里更有发言权。 余秋堂在门口稍微等会,听到里面暂时偃旗息鼓,便扣响木门的铁环。 余蛋儿家的木门,可比张甲申家的差太多。 张甲申上面还有门楼,门楼不说雕廊画栋,也是彰显贵气。 而鱼蛋儿家直接没有门楼,下面也没有门槛,大门就是在墙中间开个位置,将门装进去便成。 显得很是随便粗糙。 “谁啊!?” 余蛋儿在里面喊道。 “队长,找你有事,开一下门吧。” 余秋堂可没喊余蛋儿,上门办事,需要先矜持下,探探这小子的口风再说。 “你是哪家,我咋没听出你是谁?” “我是余秋堂。” 里面立刻安静下来,随后听余蛋儿低声吼道:“滚进屋去,等我一会再收拾你1 门开后,余蛋儿站在门内。 他的穿着不伦不类,光着胳膊,却又在上面套着个厚厚的棉马甲。 也不知种地是冷还是热。 这边的天气就是这样,早晚很凉快,中午又很热,人也不可能一直换衣服,所以常常在白天的基础上加个衣服应付应付。 余蛋儿手里还提着个杨树枝,感情刚才就是用这个抽打的老婆。 他看到余秋堂站在门外,手里还提着罐头和鸡蛋糕,立刻反应过来,余秋堂是有事求他,顿时先前对余秋堂的怒火,接上生妻子气的茬,化为揶揄的嘲讽。 “这不是秋堂兄弟嘛,大半夜的,你这是迷路了,跑到我们家门口?” 余秋堂晃晃手里的东西,笑道:“进去说?” “有啥事白天不能说?” “那自然有白天不好说的道理,”余秋堂左右看看,“你也不想让人看到,我提着东西站在你们家门口吧。” “咋的,我又没干嘛。” “你干没干嘛,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附近的邻居们,认为你干嘛。” 余秋堂说着,直接迈进院子,余蛋儿微一迟疑,看余秋堂已经进来,犹豫下还是忍了,随手将门关上。 余秋堂进去后,看到堂屋门口倒放着一辆自行车,一个轮胎被卸下来放在边上,内胎从里面抽出来,旁边则是放着半脸盆水。 “补车胎呢?” 余秋堂将东西放在门口的房檐下,看到有个马扎,便拉过来坐在屁股下面,指指自行车旁边的小方凳,“你也坐吧,我有点事和你谈。” 余蛋儿一瞧,心里那个气。 咋地。 这是在谁家里? 我要不要坐我家的凳子,啥时候还轮到你来打招呼。 还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 有没有搞错,你一个多月前还对我动过粗,这么快就忘记了? 还是准备装作那事没有发生过,跟我打哈哈。 “有啥事就说事是,我还忙着呢。” “你可以继续忙啊,”余秋堂指指自行车,“你可以继续修车,或者……”又反手指指里面,“也可以继续打老婆。” “余秋堂,你他娘……!0 “说话注意点,轻易不要带我娘,我娘都死了十几年了,你想让她来带你走?” 不管余蛋儿多不耐烦,余秋堂还是很沉稳。 今天的事情,并不适合动手。      难道还能打这个家伙一顿,强行将那边的地要过来? 那妥妥是要进号子。 思来想去,还是需要想的其他办法。 事实上,刚才在门口听里面闹翻天,提到了钱的问题,余秋堂便突然想起前辈子的一个事,好像就是这个阶段朝后。 当时,队上集资准备将山里的水引到队上,建个小水渠来着。 结果呢,关键的时候,保管钱的队长余蛋儿家里竟遭了贼,将钱给偷个精光,虽然后来他是想办法自己赔了一半,但依然让队上的人们蒙受损失,而且还延误了水渠建设。 从而影响一年的收成。 当时大家都没有怀疑这件事的真假。 毕竟这个年头确实小偷和贼很多,村里也经常发生家里被盗的情况,钱已经丢了,还愿意主动拿出一半补偿,大家也就没有太在意。 少数一些人怀疑,也不好随随便便说出来,毕竟还要继续在队上混,得罪了队长,那后面还不知道多少麻烦事呢。 所以这事情,闹出一些小风波,却没有闹的很大。 现如今看起来,莫非那钱根本不是被偷了,而且是被余蛋儿的媳妇偷偷给了娘家兄弟,那这个事情说出去,就是相当炸裂。 要知道,这年头管的可是相当严格。 偷个东西真被追究,都可能蹲几年才出来,这种公然侵占公众财产的人,随随便便搞个理由,都能关段时间。 余秋堂心里有这个猜测,却也不急着直接说,可以当做隐藏的底牌,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再甩出来。 要是前面就直接赢了局面,自然用不到这些。 说到底,利用这种信息在手段上不丢人,但在道德上,却属于下品。 如果人做事,不能堂堂正正交交锋,而是总利用对方软肋,那就像三国时期东吴那号子人,即使获得战斗胜利,千百年后,依然还是被人称为才鼠辈。 并不会真正尊重他们。 “好好好,”余蛋儿在方凳上坐下来。 可能也觉得一时半会把余秋堂送不走,也不敢对他下太多狠话,万一直接被又揍一顿呢。 他觉得今天的余秋堂,比前段时间看到要稍微精壮,魁梧一些,前段时间还是很瘦弱的,只是个头比较高,站在面前,就跟矗个电线杆子似的。 但今天给他的感觉却是一个强壮高大的人。 这个人当初瘦的时候,就能一只手将他搞定,那现在身体更强,力气肯定更大,对付自己估计半点问题都没。 更何况,这可是自己家埃 要是被当着孩子和老婆的面揍个生活不能自理,那以后在家里还有何地位可言,说话估计孩子们都不会听。 他没办法,索性看看余秋堂到底要干嘛。 “我听着呢,你要和我谈什么?” 余秋堂注意到对面一个小厦的门帘别拉开,露出一个四五岁小姑娘的脑袋,好奇的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很快,目光就锁定在罐头和鸡蛋糕上。 他朝那边招招手,“来,把这个蛋糕拿进分着吃吧。” 小女孩一动不动,只是盯着鸡蛋糕看,余秋堂索性站起,提着东西过去,塞到小姑娘手里。 小姑娘抱着东西,消失在门帘后面。 余蛋儿低声嘟囔句:“能把人馋死,没出息的东西。” “不要这样说孩子,”余秋堂走回来,将马扎搬到余蛋儿对面坐下来,两人中间只留下不到半米距离。 “孩子年龄小,喜欢吃甜东西,这是他们的天性,我们做大人的,就应该尽量满足她们。这又不是什么过分,不合规矩的要求。 若是我们给她们吃不起,那是我们的没有能力,而不能责怪她们嘴馋。” 余蛋儿冷笑声,“说的你好像结过婚,有过孩子一样。” “那到没有,但我带着我哥两个孩子,还是懂一些她们的想法……好吧,我们来谈正事,队长,我今天来其实是为帮你忙的。” “?” 余蛋儿被整的有点不会了。 咋回事。 感情你半晚上提着东西来找,不是求我帮你,还是准备来帮我。 有这种好事。 我咋以前没有接触过呢。 他只是盯着余秋堂,看他要继续说什么。 “你看啊,队长,我记得我们村里分地一直是个大问题吧?” “是有如何?”被提到痛处的余蛋儿很郁闷,“这又关你啥事?” “你不要急,慢慢听我说。 我们队最南边是靠近山脚的,对吧,那片有一些地,莫说分出去,就让人不花钱来种,让地不要荒了,怕是也很难找到对象,是不是?” 这自然又是余蛋儿一个痛楚。 没办法。 村这么大,谁叫他们的三队刚好挨着山呢。 这土地拉界的时候,那些专家啥的也不仔细想想,山脚下那些地,他能叫地嘛? 被树木吸走水源,遮住太阳,地势又太高留不住水,怎么想都不是能当耕地的位置。 可偏偏,就是被纳入承包地范围,并且还归属他们三队。 这让他分给谁去。 村民们又不是傻子,哪个不是一顶一的精灵,想把这些地分出去,除非你拿枪顶着他们脑袋。 要不是这些地,他分地也不会这么为难。 就是因为面临谁家负担这些地,才导致其他地也无法直接分配出去。 他中途还想过,不行的话,就是一亩最好的地,带一亩这样的差地,但依然没有人给面子。 所以好几个队都已经分配完毕,就三队的地还在纠结,不断有村民闹到村里去,村长前天还给他最后通牒,要在一周之内将地分配下去。 不换思想,就换人。 让能力更强的人,能把事情落实下去的人担任队长。 他真是有苦难言。 眼下听余秋堂这样说,他心里一动。 即使知道对方肯定没这么简单,一定有什么坑等着自己,但还是想听听,说不定是个办法呢。 只要能将地分配出去,就能解决燃眉之急。 “这么说的话,你有办法?” 余秋堂摇摇头,笑道:“是不是办法,我还不确定,但我可以帮你先打个样。” “啥意思?” “就是说,我愿意承包一些山脚下的地。” “你……?“ 余蛋儿先是一喜,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脸色顿时一黑,“你怎么承包,你们家哪还有分地的名额,就连你哥家两个娃娃都已经有了地。” “我们可以现在的好地换山脚下的地……” “为什么啊,你是脑子有问题?1 余蛋儿惊讶之余,忍不住脱口喊道,“我记得你们家老三的地,还是一片好地其他几人的地也都挺好,没啥差的。 你跟我说,你要用人人都争着抢着的好地换山脚的差地,你图什么啊,你还说不是逗我玩,有意思吗?” “甭激动,”余秋堂压压手,“我还没无聊到这种地步吧,我说是来帮你,那肯定就是真的。” “好好好,那你说,你要承包多少,怎么个承包法,现在已有承包地,你是准备单独用钱承包吧,村里暂时还没说开放私人承包的事。” “这个我知道,没有也可以开个先例嘛,先不说这个,我先说说我的想法,咱再商量行不?” “那……你说吧,我听着。” “你看啊,你也知道,这地呢他分好坏,村西边那些地,地势平整,又容易积墒,肯定是最好的。 那你说说,如果同样是一亩地,那边的收成和山脚下收成相比的话,你觉得能相差多少? 你要好好想,我是认真和你说的,不开玩笑,我相信你也是真心想将那些烂地承包出去。” 余蛋儿低头大致盘算下,犹疑不定道:“大概是两到三倍。” “那偏向于两倍,还是三倍呢?” “这个……三倍吧。” “好。” 余秋堂微微一笑,“既然是这样,那如果一亩顶一亩,肯定没人愿意要这些破地,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还用你说,谁不知道,要是有人要,我还能这么烦。” “好,既然在地的兑换上我们能达到默契,那我现在提出我的想法,我现在有四亩三分地,其中有两亩三在西面,还有两亩在大杨树那边。 我现在的想法是,我用这四亩三分地,换取山脚下的十一亩地……” “你说啥,换地?1 余蛋儿听到了以前没想过的东西,一时间有点反应不畅。 “没错,我两亩三分的好地,一亩顶山脚的三亩,那就能换到六亩九分地,剩下两亩大杨树那边地,就算赶不上西面的好地,但起码比山脚下地好两倍以上吧。 我也不多说,就是按照两倍算。 一共算下来,我将好地奉献出来,就只要那些差点,但是比例要适当提高。 这样的话,相当于帮你给村民们提供一个思路,若是愿意接受山脚下的地,可以按照三倍分地…… 但事实上呢,那边地一共也就几十亩,并不会影响大局,你只需要从村里留下的自留地里再拿一点地出来,就能添补好这个空缺。” 余秋堂看余蛋儿的的眼神有点僵直,知道对方的脑水被直接搞得有点的沸腾,暂时有点反应迟钝。 暗暗发笑,继续解释到: “这样做的话,你可以分配一部分出去,因为的三比一出现缺口,用自留地填补…… 还是听不懂,那我直接说吧,相当于你将自留地的一部分挪到山脚下,反正这些地是准备后面大家用钱承包的,留到山脚下,若是没人承包,那也怪不到你是不? 这样的话,不就完美解决了分地问题,要好地的人,拿的地少,要差地的人,拿的地多,各自主动选择,签订好承包协议,签字印手印,到时候白纸黑字,也不怕有人反悔。 你的任务,可不就完成了吗?” 余秋堂一口气说了半天,觉得嘴里口干舌燥,便将带来的罐头拧开,大口喝起罐头汁水,味道真叫一个甜。 (本章完) 第113章 就怕你不肯认输 第113章 就怕你不肯认输 余蛋儿陷入沉默。 长久的沉默。 用后世的网路用语,他这个时候感觉自己的cpu彻底被干烧了。 他手里握着一个小扳手,正准备拧自行车的气密芯,却停在半截,像是被点了穴道。 约莫几十秒后,他才想明白。 却一时间不知咋说。 余秋堂说的办法,确实是个好办法,不但可以解决分地问题,还能顺便为以后的自留地承包做好铺垫。 想想也是。 自留地如果好田,到时候肯定大家抢着要私人承包,那给谁,不给谁,都是很难抉择的事,搞不好又要闹腾。 如果是山脚下那片地呢,可就好办多了。 要知道,几十年国家的变化,其实就是一个土地财政的变革。 你要发展产业,就必须用到土地。 余秋堂已经喝完罐头瓶子里的糖汁,嘴张得大大的,将罐头瓶子倒过来,拍着瓶底,将罐头慢慢砸进嘴里。 他准备先通过余蛋儿将这片地彻底闲置下来,最后以非常便宜的价格承包,然后这一大片地就属于他所有。 必须前期就未雨绸缪,开始就先打猎,积攒到一定资源,就开始养殖,种植经济作物或者药材,当然也可以发展一些基于大山的小产业。 只靠打猎,吃枣药丸。 这边很多动物都在80年代末期被列入保护动物,而在列入之前,其实已经有相关的管控。 余蛋儿将手里的扳手放到地上,在旁边脸盆洗着手上的油渍,边洗边问:“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我想问问你,你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地不要,偏要想着去置换成不好的地?” 如果说这分别是二三层,那余秋堂真正的想法更为深远。 搞不好,被树立成反面典型,这队长我估计你也就当到头了,是不?” 也不瞒你说,我不仅想把地兑到那边,而且我还要在那边申请庄基地,我的铁定心要住在那边,不和太多人打交道。” 不能等到后面要发展,才想着土地的事。 越是提前准备,不仅地便宜,而且还好拿。 “这个嘛……不说行不行?” 算是给队上一点点小小的活动用地。 我只是个生产队长,可没权利安排这种事。 余蛋儿摇头,“这是正经事,我必须知道原因。” 但其实,他有两个自己的谋划在后面。 山上打猎,也就是三五年的事。 “其实嘛……”余秋堂面露无奈,“也不怕伱笑话,我们家里那点事,你是知道的,现在我和我爹算是闹僵了,如果地还搅合在一起,彼此都不舒服。 后期这种地基本都是被村民们私人承包,每年向队上缴钱就行。 到时候,他可能会发展一個颇具规模的养殖基地。 “没必要搞的这么麻烦吧。” 这个动机还算正常。 其一,如果余蛋儿真将自留地全部挪到山脚下,那大概率是永远租不出去,这已是历史验证过的事。 这才是重生者,最大的便利之处,知道时代之大潮滚滚向哪里,然后提前顺应潮流。 以他的想象,大概没有人愿意承包,谁也不会主动做这种亏本买卖。 好吧。 要不然,队上一点钱都没,想做啥事都做不成。 余秋堂的想法,说给余蛋儿一部分,却还有一部分没有说明。 好吧,如果挪到山脚下,分地是好分了,但没人承包埃 土地只能越来越值钱。 那队上以后就没有经费,那片地就成了死地。 好像是这么个理。 想到这里,他皱着眉头想了想,“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是个法子,但具体能不能落实,主要还看村委咋说。 他说换地,说将自留地挪到山脚下更容易掌控,反正是自留地,留在哪里都无所谓,至少不用怕村民闹腾。 什么是队上的自留地呢,就是村里当初分配地的时候,会留一些备用地,用作队上临时用地。 “你觉得我建议咋样,是不是替你着想呢,我可是听说好几个队人家都分配完了,下个月村民大会上,你若还是没把分地的事情搞定,到时候怕是要被点名批评吧。 其二呢,余蛋儿只想到分地的事,却脑子短路,忘记村上给生产队留自留地的本意,是为让队上有点活动经费。 余秋堂说原因的时候,无论是表情和态度,都显得非常真诚,几乎挑不出任何毛病,而他们家里的破事,其实余蛋儿也都清楚。 你这事我记住了,等抽空和我和村长透透气,问问他的想法,若是村长没有意见,那就再通过村委……” “这又不你说没必要就没必要,村里有村里的规矩,所有人都要按规矩办事。 你想我给开个后门……” “不不,你说错了,队长。“ “?” “首先这不是开后门,这事情本来就很合理,你找不到分地的办法,我帮你找到,这是件好事。 其次呢,即使就按你说的开后门,那也不是给我看后门,而是给你。 我即使没有拿到那边的地,我依然有我的耕地不会少,该有的庄基地,谁也少不了,是不是? 但是你呢,我看你最近这活速度进展的有些不尽如人意啊,我不知道若你还继续这样,会不会就像现在地里的蚂蚱呢?” “余秋堂1 余蛋儿站起身,听到余秋堂这样说话,他曾经压制心底的气愤再次的冒出来,“你也不看看这是啥地方,你这是求我的态度嘛? 你以为这是你们家地炕院啊,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告诉你,你的事……” “别急着下结论。” 余秋堂揶揄笑笑,突然说道:“喂,队长,这天越来越冷,还不定哪天落霜呢,一旦地冻了,那我们的水渠今年还能挖出来嘛?” “啊,你说这个做什么?” 余蛋儿脸色变得苍白,下意识看了下他们的东屋,他老婆就在那个屋子。 “你问我啊,我在问你呢,你收了大家的钱,按理说该行动了,那这一天天推下去,要推到猴年马月埃 对了,我好像听人传言,说我们大伙凑的钱,被你拿去打了麻将……” “别听他们胡说,都是乱嚼碎嘴,钱在我这里好好的,一分都不会少……” “都不……会少?” 余秋堂敏锐抓住话里的漏洞,“什么叫都不会少,好像是一种保证啊,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其实你也担心会少? 或者,根本就是已经少了,你只是不知道咋告诉队里的人。” “咋可能,你别胡说,这与你有什么关系,你们家出钱的是得金叔,又不是你,你分家之前,没有资格在我面前说三道四。” “哦哦,好像是我有些不知轻重,抱歉,抱歉。” 余秋堂忽然开始道起歉。 余蛋儿看他这样,紧绷的心这才稍微舒缓点,可心刚落下嗓子眼,就忽然听到余秋堂淡淡的又问了句:“队长,我刚才在外面听到你们说什么钱给了小舅子……” “余秋堂!0 余蛋儿简直要崩溃了,这一张一弛,最是让他难受。 他直接几步走到余秋堂面前,看着他脸,“咋的,你一个半大小子,大半夜闯到我们家,还管起我们家事了?” “不不,就是随便聊聊嘛,大家都是邻居彼此关心点没啥大不了。 真的。 我真的不想关心你们家的事,我只是想将地换过去,拜托你帮我搞定这个事。 至于其他的,我真没想过关心。 那你看,如果我的想法你理解的话,那你晚上睡觉时,躺在炕上多想想,孰轻孰重。 你放心埃 我这个人嘴风很牢,我下去肯定不会传修水渠的钱不翼而飞的事。 保证不说给队上那些大嘴巴。 也绝对不会去村里反应这个情况,我还是很尊重你的队长的嘛。” 说着,余秋堂将早已吃空的罐头瓶放到地上,站起身象征性拍拍身上的尘土,对余蛋儿最后咧嘴一笑。 “这天眼看着要冷了啊,我原本还想着趁地还没完全冻之前挖好地基,还不知能否赶上,要是赶不上啊,我的心情整个冬季都不会乐活。 哈哈。 我告诉你,这天冷了,人的心情容易波动,就连山里那些畜生也开始躁动,这不,前两天我去山里搞东西,就碰到一头成年的狗熊,你猜怎么着?” 余秋堂忽然拍拍余蛋儿的肩膀。 “啊~1 余秋堂只是轻轻一拍,但余蛋儿却像是出点似的,直接快速闪开,直接蹦到门台上。 “被我三枪打死了,皮剥掉,四肢包括熊掌单独割下来高价卖,对是,还有熊的鼻子,吃起来格外香,所以鼻子照例我是要单独割的……” 余蛋儿怔怔地盯着余秋堂。 不懂面前这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年轻邻居,为什么能笑着说出这么冷血的话。 之前队上人都传言这个家伙是怂包,胆小鬼,是没啥出息的人。 如今再看。 真的笑话。 这个家伙,笑起来人畜无害,能这样这样面不改色,说出冷冰冰的话,证明他内心深处更为冷酷。 猎熊他是没见过,但前段时间猎杀野猪,却是很多人都看到过,很多人还买了他卖的野猪肉呢。 很新鲜,上面血还没完全干。 很显然,就是他和七队那个峰子一起打回来的东西。 这次说猎杀了熊,估计也是真的。 那说明,他很会用枪,若是把它得罪,万一像那天提着他出去的时候那般冲动,晚上摸黑过来,一枪打爆他的脑袋咋办。 这很难说不是嘛。 “走喽,等你的消息。” 一直等余秋堂拉开大门出去,余蛋儿才觉得周围空气又开始流通。 他狠狠地一拳头砸在墙上。 泥糊的墙受不了如此重击,墙面上的泥土碎屑和麦草哗啦啦朝下掉。 而这时,东面厦子里那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手里拿着半块糕点露出脑袋,确信院子里没有陌生人,摇摇晃晃跑到的余蛋儿面前,高举着鸡蛋糕,“爹,吃蛋糕。” “吃……” 余蛋儿刚先说吃个屁,老子哪有心情吃什么鸡蛋糕,再说这鸡蛋糕是那家伙拿来的,才不会吃呢。 可低头,面前是最小的女儿,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小脸肥嘟嘟的,他的火气实在发不出来,只好接过蛋糕胡乱填进嘴里,快速而机械的嚼着。 “甜不?” “甜。” “嗯,甜的要死。” 小姑娘的用舌头挨个舔着手指,高兴地又跑回厦子。 唉。 余蛋儿无奈摇头。      这干的叫什么事啊,这个臭婆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就离不开她那个娘家。 自己几个孩子,一个鸡蛋糕都舍不得给买,给娘家送钱,一送就是大几百。 以前送就算了,这次还直接拿了收上的公费。 好吧。 现在钱没了,他只能动用原本准备秋种的预备金。 可这样的话,那秋种又咋办呢? 他在余秋堂刚才坐过的马扎上坐下来,回想着刚才余秋堂的话,其实严格来说,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能解决所有人的困境。 现在他还是队长,那公费被用的事还能遮掩,若是因为分地的事,他的队长别下掉。 肯定要立刻上缴所有公款。 那就完蛋了。 自己身败名裂都是小事,若是补不上来,说不定还要有牢狱之灾。 算了吧。 明天去找村长试试,村长应该也要考虑到三队的实际情况,靠山必定有这样的麻烦。 也不能一刀切吧。 从余蛋儿家走出门的余秋堂,闲庭胜步,缓缓地踩着月色走在村道上。 他丝毫不担心余蛋儿不答应。 因为对方没有选择。 这些村干部,每个人一旦上去,就轻易不敢下来。 否则别看屁大的权利,也得罪过很多人。 直接下来,那秋后算账的人一堆呢。 当然,即使分地顺畅,其实余蛋儿也不一定就会被搞掉,而那个挪用的钱也就几百块,不是完全凑不齐。 但如果这些事情全部放在一起。 余蛋儿心里防线就会一点点击穿,即使他能想通彻底崩盘只是可能性,却不愿意,也不敢尝试。 更是划不来。 只要稍微动点脑子,就能想通这件事余秋堂在他这里办不成,也可以找村长。 依然有成功的可能性。 到头来,他完全是卡的一种没有意义的坚持。 那又何必呢。 咻~ 一阵凉风出来,余秋堂打个冷颤,他突然发现他也开始揣摩人心。 无奈苦笑。 找余蛋儿的事,转眼就过去三天。 暂时没有什么回应。 说来也奇怪,若是不关心余蛋儿的事,那便注意不到他。 现在想着那小子啥时候能搞定地的事,就到处都能看到。 不想理睬都不行。 估计余蛋儿也这么想。 他现在看余秋堂的眼神不再轻蔑或者痛恨,而是有种忌惮。 这个年轻人,从那夜的表现来看,非池中之物。 是个狠人。 余蛋儿倒是听秦腔里唱过王莽的故事。 说王莽这个人啊,以前没实力的时候,那是礼贤下士,待人如沐春风,好的不得了。 可有朝一日翻身站起来,就立刻变得张牙舞爪,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让人大跌眼镜。 不知是因为后面境遇的变化而变了心智呢,还是原本就是个诡谲的小人。 余秋堂也是如此。 半年前看他,是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没出息,脸上都是懦弱和愚蠢的神情。 现在再看,完全不同。 就是一颦一笑,都仿佛是充满阴谋,让他一个成年人都不寒而栗。 好家伙,想不到这小小的生产三队,还有这么个厉害人物。 他这个做队长的,以前还真是眼拙了。 对了。 因为和陈美娣娘家有那么点搭着的亲戚关系,一起还说是帮帮她的忙,现在看起来纯属自找没趣,也幸亏当时没有发生啥大事。 要不然埃 现在都没有回旋的余地。 真让人揪心。 今日,两人在路上又相遇了,余秋堂扛着个铁锹,身后跟着个小丫头,是他的侄女。 “蛋儿哥,忙着呢?” 蛋儿哥? 余蛋儿嘴角抽搐,他何德何能,承受这样的问候,以前不都直呼余蛋儿嘛。 越是客气,他就越不舒服。 忙笑着回应,“去地里除除草,准备回茬些麦子,地里的草太高了,不整整一翻地全被埋了,又会跟着长出来。” “确实是,你说这地也是,长庄稼就不好好长,又是要上粪,又是要施化肥,还要有墒,可这草吧,什么都没有,长的一个比一个茂盛。” 余秋堂笑着说。 “是啊,是埃” “那……最近有见过村长嘛?” “碍…还没顾得上。” “不急不急。” 余秋堂笑笑,揉揉小云的脑袋,“那你忙,我们先走了。” “哦哦。” 余蛋儿好不容易等到余秋堂擦肩而过,一颗心这才算放下来。 “哦,对咯,蛋儿哥,我记得你丈母娘家好像是小王村吧?” “是啊,就是那边,离我们这里不远。” “哦,没事没事,你忙。” 余秋堂再不说什么,这回彻底走远了。 余蛋儿回过神来,突然眉头深皱,“小王村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提到小王村呢。 丈母娘…… 难道他想说小舅子结婚的事,结婚结婚……彩礼?!1 原来是说这个。 余蛋儿这下明白余秋堂的深意,顿时身体一阵冰凉。 看似笑嘻嘻的说出这样冰冷的话。 这还是个年轻人吧。 这是在提醒我,要加快速度,不然那种事都兜不住了。 余蛋儿看看前方,咬咬牙转身向回走。 还是抓紧搞掉这事。 继续这么耽搁下去,迟早把自己紧张出玻 “叔,你刚才对队长那么亲热干嘛?”余小云背上背着个小筐子,今天是周末,不用去学校,她要跟着余秋堂去搞豆腐柴叶。 最近这些日子,第一批的豆腐柴树叶已经烘干,余秋堂想将叶子取下来,使密封的蛇皮袋子封存,余小伟在家里继续补洗功课,小云有闲工夫,便带着来玩玩。 听她这样说,余秋堂立刻明白她有点不高兴。 前段日子,就是余蛋儿带着文书刘祥那个狗日的,一起来冤枉了她和哥哥,心里可气着呢。 孩子对大人的气,往往是最持久的。 成年人之间的怒火,往往来的快,消失的也快。 都知道是为了各自生活,彼此都会想着关键时刻退后一步,留下一些回旋的余地。 事情做绝,看似卡住别人未来,其实往往也断送自己生路。 尤其是后世的人,戾气多重埃 路边一言不合,轻微一个擦碰,对方后备箱里可能就抽出一把刀子。 邻里间为垃圾放在门口没有及时清理,也能怒火贯心,直接灭掉对方满门。 尤其是涉及到有钱和没钱人对抗,那就更是很难预料,有些有钱人还沉浸老子有钱就是爷的思维意识,岂不知,社会压力早让一些穷人一无所有,他们暂存的就是一腔怒气。 你惹我,反正我就是烂命一条。 我拼死你,我也不吃亏。 所以啊,与人为善为最好,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这是余秋堂告诉孩子们,也经常自省的话。 他们都是普通人。 在社会上就是一个螺丝钉,脆弱的不值一提,说是每个人都平等。 但真正平等的只有死亡。 可小孩不同。 他们会本着对人最原始的好恶来定位,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的话,就会非常讨厌。 你让我不开心,我管你是谁,会会憎恶你。 哪怕你其实人挺好的。 同样,即使你不是啥好玩意,可你就是对我好,那你也是我心中的大好人。 余蛋儿,就是余小云意识里的大恶人。 她不可能忘记当初哥哥被冤枉,抽的满身伤痕的事。 爷爷打哥哥,那是因为爷爷可以管教哥哥。 可余蛋儿害得爷爷打哥哥,那就是罪不可赦,王八蛋一个。 “我和他不亲热。” 余秋堂如何能不理解一个九岁小朋友的心思,耐心和她沟通。 “那你们有说有笑,我咋看都很热情。” “那是你只看到表面,”余秋堂的笑容很温暖,让秋月微显冷瑟的气温都忽然变暖很多,“知道什么是表面嘛?” “知道,”余小云点点头,但想了想,又摇摇头,“但是不明白。” “这很简单,”余秋堂解开自己的衣服外襟,指着里面的旧衣服说,“你看看,如果我不解开外面的衣服,是不是看不到里面打着补丁这件烂衣服?” (本章完) 第114章 看你这气势,是要吃我? 第114章 看你这气势,是要吃我? “扑通1 余秋实直接跪倒。 识时务者为俊杰,在母亲面前,他没有半分骨气,跪的没有丝毫犹豫。 “说吧,为啥回来这么晚?” “我……” “我警告你啊,余秋实,你要是敢说半句谎话,我不知道就好,知道的话,不把你皮剥掉,我陈美娣就跟你老余家姓。” 余秋实刚想编的谎话被堵在嗓子眼里,他下意识转头看看眼站在老厨房门口的余小伟诸人,无奈开始袒露试事情发生经过。 在他讲述时,这边的余秋堂简单也将事情说给余春梅听。 听到学校要求退学,是余春梅也吓住了。 甚至有时候,妻子在婆家挨了打,跑回娘家也得不到支持,认为这是正常的夫妻矛盾。 这下可好,两个孩子要是人家不要,可就麻烦了埃 但经过最近一段时间,两个孩子在学校学到知识后,算账什么的都清楚很多,也能帮着她认字,她这切身体验到读书的重要性。 不仅是经济,更是体现在武力镇压。 余秋堂很淡定。 “你……你说我?” “哎呀,我的小祖宗,你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生下你这么个小王八蛋啊,伱一天天咋尽给我惹祸啊,你是不是看我的活的好好的,心里就不舒服,巴不得我早点去死啊?1 外加余秋堂经常会提到城市里的事,更是让她坚定让孩子们读书的心情。 那边。 因为娘家的父母,兄弟,其实也都是这个模样。 余秋堂没好气打断陈美娣的话,“和一个孩子有什么计较的,他不会说话,你一个成年人,说话也不过脑子?” 这个荒蛮的年代,丈夫对妻子具有绝对的压制力。 谁也不会怪谁。 但大人和孩子站在一起,即使大人矮一些,也占着一定优势,有心理作用。 “行了。” 余秋堂深知这点,所以并不会将陈美娣彻底放在心里。 陈美娣毕竟跑的慢,待到这边,看到门闭上,余小伟和余小云站在门口,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我说你们两个小惹祸精,没上就没上嘛,都这个年龄了,偏偏还要去学校。 一溜烟跑到这边,直接钻进旧厨房里,将门从里面关上了。 看他们这个样子,陈美娣还是不愿放过,“我就说你们两个,没爸没妈……” 一点就炸。 “不怕,这事我来解决,等下你就在厨房不要出来。” “哥啊,救命,救命啊!1 余春梅开始对读书也没概念。 她又要起身去捞扫帚,余秋实却眼尖手快,先她一步将扫帚抢在手里,抓起就朝余秋堂这边跑。 “咋办呢,堂堂,要不……买点东西去学校找找老师,给人家说点好话,这孩子不读书咋行呢,不读书的话,就和我一样,睁眼瞎,大字不识一个,将来出了社会咋生活?” 陈美娣只是色厉内荏,别看她张狂的厉害,若是余得金随意何处巨,她就立刻会把嘴闭上。 “哟,看你这气势,你是准备吃了我?1 “反正你不要胡说,我不是没爸没妈……” 陈美娣听说余秋实是为帮余小伟打架,又要被学校开除,委实是又气又惊。 去就去吧,老老实实读书识字,为什么要和人家打架? 现在好了,你们不读书不要紧,还连累到我们家秋实,你说说,你们算什么东西!1 要是一個不顺心,直接拳打脚踢,你跑到天尽头都没用。 余小伟眼眶就突然就红了,抬头恶狠狠地盯着陈美娣。 她没见过啥世面,觉得人家学校老师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就和当官的没啥区别。 也不知道能学个什么鬼东西。 陈美娣气势和余小伟差不多高,若是小孩子拼命,陈美娣还不一定是对手。 父母就是他的逆鳞。 余小云和余小伟一来理亏,二来没分家前,就一直被陈美娣冷嘲热讽习惯,如今再听她这样说,也很惭愧,低头不语。 “不要胡说1 “咋了,还不许说,要是你爸还在,为啥这么多年……” 他其实在等余得金回来。 陈美娣后退一步。 她才见识过余秋堂发狠的样子,余蛋儿那种成年男人都被他提出丢在外面,更不说她这种女人。 她也见识过余秋堂挑水模样,那水桶看样子大几十斤,还有铁扁担,他都能挑的动,还不知真实力气有多大。 谁知道把他得罪狠了,会不会突然就发怒,的到时候可就不一定谁遭殃。 “余秋堂,就算你看我不顺眼,我也是你的长辈,你再怎么嚣张,也是和我儿子一辈,他也只是叫你哥……” “我知道,所以我希望你稍微注意下自己身份,我不是在这里嘛,你揪着两个孩子说什么说呢?” 余秋堂淡淡一笑。 “还有,我嫂子已经亡故这么多年,我哥生死未知,这些事情是我和孩子们最不想提起的事,你又不是不懂事的孩子,一直提在嘴上,也不妥当。 你说的对,你是秋实的妈。 秋实是我弟弟。 所以我才给你点面子,不想当着秋实的面,让你难堪,下不了台。 但你也要知道分寸。 不要将这点面子彻底搞没了,到时候我们一旦撕破脸,事情就不好收常 你也不想看到,我们走到那一步是吧?” 余秋堂的语气很冷淡,但却声音不高,说明他说这些话时,没有带太多感情,相当的理智。 而这份姿态,看在陈美娣眼里,无疑就是一种威胁和警告。 甚至比当着她的面,吼她一通带来的震慑力更高。 她刹那间,心里还有点畏惧。 脑子飞快的转着,才想到一个新借口,“那你说咋办,现在学校要求退学,你们两个侄子侄女是因为惹祸……” “我们没有惹祸,是薛福发先欺负我,他伙同其他同学,将我的书包挂在男生厕所了。” 余小云在后面小声辩解。 “哦,是嘛,那你倒是说说,班里那么多人,学校那么多人,咋就拿走你的书包,不拿别人书包呢?” “我……我不知道。” 余小云确实不知道,她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同学这么坏,自己明明没有惹他们,就无缘无故跑来欺负自己。 “说不出来是吧,我就知道你讲不出啥道理,”陈美娣抓住这个把柄,继续说:“还不是你在学校不学好我,招惹……” “我没有1 “还狡辩!1 “没有就是没有,云云都说没有,你听不到嘛,不信你问你儿子1 余小伟看妹妹被气哭了,再也忍不祝 “问过了,就是你们惹来的祸端,我告诉你们,以后离我们家秋实远点,粘上你们准没啥好事。” 陈美娣鄙视地瞪了两个孩子眼,回过神来,才突然想起刚才正和余秋堂说话呢。 再看后者,淡淡地看着她。 “问完了?” “我问问不行嘛,感情被开除的不是你,所以你才能这样装腔作势,”陈美娣心里有点怯,但表面上却是丝毫不放弃,“你有本事将这事解决掉,倒是你想说啥,我都听着。” “呵~” 余秋堂看看时间,估摸着父亲应该要回来了。 余得金在队上一户人家家里打柜子,不包吃住,到了饭点就会回家吃饭。 他不想一件事说两遍。 还是等到余得金回来,一起解决问题吧。 “余秋实,你给我滚出来,躲在里面能躲一辈子?” 陈美娣看余秋堂暂时没说话,又将矛头转向儿子。 先站在门口,吆喝几声,发现没有反应,索性上前连拍带踢对付起厨房木门。 “你这个时候装孙子了,怂了,你在学校和人打架时,咋不怂呢? 你有本事打人,没本事和你老娘说话? 你要真是有种,就打开门出来,躲在里面算什么,没出息的种!1 “妈,你把扫帚放下我再出来,你拿着我就不出来。” 余秋实在里面的喊道,“我又不是傻子,老老实实出来让你打啊,反正等下我爹还要打我,这时候被你打都是多余的。 就不出来,傻子才出来呢。” “好好好,敢跟我耍心眼了,不出来是吧,我叫你不出来!1 陈美娣鼓足劲,就准备继续踢门。 被余秋堂一把拉在边上。 “这旧厨房的门本来就有几十年,那能经得住你这样踢,有个门,我们还能当作个做饭睡觉的地,你要真踢坏,那我们只能搬到你们窑里,和你们换个位置,你们来祝” “换就换,我怕什么1 陈美娣嘴里还是不甘示弱,但身体却很真实,只是象征性挪挪脚步,并没有真上前踢砸的意思。 就在这边还闹腾的时候,就听到大门“嘎吱”声被推开,余得金背着个木匠的帆布包踏进家门,他本来是想直接回窑里,可无意转眼一看这边,发现大家都汇聚在旧厨房门口,顿时有点迷惑。 “你们围那干啥?” 索性将包丢在窑洞门口,看着那边。 余得金在家中的统治地位显而易见,余小伟和余小云刚才面对陈美娣还能反驳,这下彻底不敢说话,还悄悄朝后面退退,各藏半边身体。 陈美娣看丈夫回来,也是一愣,开始还想着要将这事直接告诉丈夫,让丈夫好好评评理。 但很快就想到丈夫要是知道,肯定要抽儿子。 余得金抽儿子,和她抽完全不同,她看起来抽,其实就那么点劲,而且看到儿子哭,很快就会心软,慢慢就下不去手。 但丈夫却不同。 他一旦气上来,那是真的打埃 不将他那股子气彻底消除,他是万万不可能停手,到时候孩子哭,心疼还是她。 顿时心里就有些忐忑。 丝毫不比三个犯错的孩子好多少。      想着,她心里开始筹备措辞,如何用最简单的语言,轻描淡写将罪责全部推到余小伟和余小云两人身上,将儿子夸奖为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橘色。 这样,可能会遭受的皮肉之苦会少点。 至于退学的事…… 她看了眼余秋堂。 刚才他好像说他有门道,那就看看他准备考怎么做,他最近不是很活跃嘛,那就好好去解决吧。 场中唯一放松的是余秋堂。 当他一旦没将父亲看做高高在上,那父亲就不会给他压力。 就一个和他平级的普通人。 两个普通人之间,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余秋堂朝父亲走过去,顺便在半路抄一个马扎在手里,过去坐在父亲身旁。 陈美娣见状,也跟着回来,站在睡觉的窑门口看着。 余得金不懂家里这是什么气氛。 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最后目光还是落在坐身旁的余秋堂身上。 “到底咋回事?” “不抽锅烟?”余秋堂看着父亲腰间别的烟锅杆,笑着问。 余得金也低头看了眼,随手将烟锅抽出来,慢悠悠地朝里面填着烟丝儿。 余秋堂看着父亲手背上木屑划破的伤口处,有些许的泥渍,微微一叹。 木工活毕竟是要和各种木材和工具打交道,即使再熟练的木匠,都可能在工作时搞破手。 余得金手背上无数个划痕就说明这点。 破了后,以他的性子,也不会去抹药,更不会休息,就在地上抓在点干燥的黄土粉末,洒在身上止住血,然后继续干活。 黄土高原的黄土有很好的止血功能,据说还能消炎,人们基本都这样用。 余秋堂又看到父亲层层磨损得破破烂烂的衣袖里的手腕,干燥而纤细。 平日里,父亲一直穿着衣服,看的并不是很清楚。 如今细细看,才发现父亲只是和他一眼,脸盘子大,看起来不显瘦,其实真实的身体,已经瘦弱的很厉害。 而因为常年累月干活,拿烟锅的手也有点发抖,火柴擦燃后,摇晃几下,才勉强将烟锅点燃。 心里幽幽叹息。 果然,每个儿子和父亲的感情,都非常复杂,不亚于最难的数学题。 那是一种彼此嫌弃,又彼此在意的特殊存在。 完全不像父女关系。 除了实在很差劲的父亲,大多数父亲对女儿的疼爱,以及得到女儿的真实反馈都要更多。 女儿可以在父亲身边撒娇。 儿子想在父亲身边撒娇,那还是需要相当好的契机。 “到底啥事?” 余得金抽出一口烟,舒服地吐在空气里。 余秋堂笑着说:“几个孩子在学校惹点小事情,现在吓得不轻。” “嗯?” 余得金一听是学校,有点不自然。 饶是他,对学校也带着几分忌惮。 “是这样碍…” 余秋堂慢慢将事情原委给余得金说了一遍。 说话的时候,他一直观察着父亲表情,看到他几次几乎要暴怒,但不知为何又缓缓压制下来,一直忍到最后。 “……现在事情闹的有点麻烦,学校的意思是,他们不仅公然打架,还损坏了一些学校的桌椅,性质相当恶劣,所以……” 微微停顿下,他说出最后,也是最严重的事。 “……学校说是要开除他们。” 余秋堂说完后,整个地坑院的气氛明显变得紧张,陈美娣靠着门框,刚好蹭下来旁边一个小土块,落在地上“啪”的一声,声音并不大,但在寂静环境里,还是吸引了诸人注意。 众人目光都齐齐看向陈美娣。 陈美娣立刻觉得如芒刺背。 好在,余得金很快就收回目光,继续抽了一口烟,才淡淡地说道:“开除就开除吧,在学校到惹事,人家不要了,有什么办法,哪里都有哪里的规矩。” “掌柜的,咋能这么说,孩子不读书怎么行,你要让他和我们一样,将来没文化,啥都干不好啊?” 陈美娣也顾不上忌讳,来到余得金身边,“这事情肯定要想办法啊,不能就这样放弃。” “想个屁1 余得金刚才还没生气,这下忽然就暴怒了,就烟锅在地上使劲磕好几下,愤怒地说:“想办法,想办法啊,那学校是我们家开的,我们说想办法就能想到办法?” “可是……” “反正我没办法,谁能想到办法谁去想。” 余得金将烟锅里的烟灰磕空,烟锅重新插回腰间,闷声说了声,“我管不了,我累了,给我端点洗脚水来。” 说完,转身进了窑里。 将众人都扔在外面。 余秋堂看着父亲进去,掀起的门帘又重新落下来。 “掌柜的!1 陈美娣不知所以,看看余秋堂,又看看远处的余小云和的余小伟,急忙着跟着进了窑洞。 余秋堂看这他们门口,微微一笑。 好吧。 谁说父亲是个老实人的,他第一个就站出来反对。 他还准备拉着一起呢。 没想到父亲直接将这个锅丢给他一个人去处理。 能咋办呢。 那就只能自己去想法。 也罢。 处理就处理,刚好和这边学校的老师再多点联系,他返身回到旧厨房门口,告诉两个孩子不要操心,该干嘛就干嘛。 她们既然没有做错任何事。 那出了麻烦,自然是他这个大人帮着解决。 窑洞里,陈美娣焦急地踱着步子,余得金却慢悠悠地换着身上的脏衣服。 “叫你端水来,没听到啊?” “等下,现在又不是洗脚的时候,”陈美娣好不容易等余得金坐回炕沿,较忙跳上来坐在丈夫旁边,“孩子的事咋办呢,你真的不管了?” “我咋管?” 陈美娣一怔,无奈地说,“那也要想办法啊,我知道你生气,这孩子是不省事,可这次他不也是特殊嘛,是给那两个出,说起来…… 这也算是路见不平,就算不夸奖,至少都不该承受这样的惩罚是吧?” “不该有惩罚,那学校咋回事?” 余得金沉闷道:“是什么性质,也不是我们说的,最终还不是要看学校。” “对啊,我那不是要看学校嘛?” 陈美娣没反应过来,“既然这样,我们就要去学校想想办法嘛,坐在家里,问题能解决?” 余得金看了陈美娣一眼,沉默不语。 “你倒是说话啊?” “说啥?” “说到底咋办呢?” “你操好自己心,这事你和我急都没用。” “我们家的孩子,我们不急……” “只有我们家的孩子?”余得金意味深长。 “那还有……啊,你是说?”陈美娣突然想明白了。 余得金又保持沉默。 “可是,他真的能搞定嘛,他倒是说能搞来着,可他毕竟是个半大小子,学校的老师会给他这个面子?” “你知道个屁。” 余得金说不上是赞赏还是嘲讽,脸上带着几分揶揄,“你就想想,若是他在学校没有门道,那两个孩子咋进的学校? 一个都十几岁了,被直接安排在三年级。 一个快十岁了,和其他六七岁的孩子一起上一年级。 要是你陈美娣,你能办到?” “这……”陈美娣以前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现在别丈夫提出来,一想确实是的啊,“这么说,他好像真的有点门道。” “那不就是了。” 余得金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神态,“还不去端洗脚水吧。就这点事情,根本轮不到你操心,你家才一个,他那里有两个。 若是真上不了学,损失那里不是更大?” “对埃” 陈美娣恍然大悟,仔细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经丈夫一分析,余秋堂是既有能力,又有动机,一面是自己的侄子,一面是亲弟弟,他能不急嘛。 都怪开始想的太复杂。 只想着自己着急,儿子是自己的,完全忘记和对方是兄弟关系这茬。 “还是你想的周到。” 她戳戳余得金,神情轻松下来。 余得金没有再说啥,若是之前,这种事情都要他亲自出手,怎么着,他也是附近最好的木匠,给学校打造过东西。 认识点,给点面子还是有可能。 实在不行,也可以去找对方家长说说话,只要家长同意,不再缠着要说话,那学校也就相对好办很多。 但如今。 他对余秋堂充满信心,潜意识觉得这事,交给儿子,他肯定能搞定,已经不需要自己出马。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埃 在他现在慢慢老了,不中用了,已经不需事事都冲到前面,该是儿子冲锋陷阵的时候。 而且,通过最近一段时间儿子表现,他的信心不断得到增强,有种只要儿子出马,啥都不是事的自信。 (本章完) 第115章 搞定这个莽夫 第115章 搞定这个莽夫 若是生在帝王家,父子互相算计,最为正常不过。 要不然,为何洋洋洒洒五千年,只有两位帝王主动将皇位禅让给孩子呢。 就是怕最终落个可怜境地。 就是两位禅让的,结果也是相当不尽人意。 但放到民间,普通老百姓,父子间一旦开始“算计”,只能说明一件事。 父亲老了。 或者儿子翅膀硬了。 余秋堂对父亲为何会做出这种不管不问的态势,稍微一想,就立刻明白。 而陈美娣冲进去,很快就偃旗息鼓,没有继续吵闹,而是乖乖顺从去打洗脚水,也能充分佐证这点。 定是父亲给她分析了利弊关系。 母亲一顿打暂时告以段落,但父亲回来后,一声不吭地阴沉着脸,会怎么样,还很难说。 可等薛老汉死后,儿子不是个好东西,和隔壁老头关系就变差了。 没想到当年刚好遇见天灾,梨树直接死了。 那孩子从小失去母爱后,父亲又是个不靠谱的主,可不得到处瞎混嘛。 得。 有自己在,父亲根本无需出手。 薛家老头呢,就在他们家院子里种棵香蕉梨树,随着树龄增长的,树越长越大,慢慢就有一部分伸展到对方院子里。 呵~ 还真就是这样。 原因其实很简单。 余秋堂将短匕插进绑腿里,大步出门。 结果,成百上千次捕捉,一只都没套住,倒是某次刚好瞎猫碰到死耗子,鞋子打下来一只幼年蝙蝠,两人摸黑抓回去放灯下看了眼,当时就差点没吓死。 余秋堂出门的时候,没有穿厚外套,这样被风一吹,还觉得凉飕飕的,他于是边走边打了一套红拳,身体才热乎起来。 晚饭余秋实是这边混的。 所以两家修院子的时候,不但毗邻而居,而且还共用了中间一堵墙。 最便宜的那种。 原本还想着将父亲顶在前面,他顺便打个辅助,如今看起来,父亲直接选择泉水挂机,就等着他独自凯瑞。 甚至说还有点熟悉。 在没得好消息前,他就是要赖到这边。 一墙之隔。 或许是要下雨吧,天上的蝙蝠飞得很低,若是脱下鞋丢上去,保准能套个下来。 据说这样蝙蝠会钻进鞋子里。 连忙提出去扔掉。 经过刚才一番折腾,这时候天色已渐黑,风也大了起来,吹得周围树林“哗哗“作响。 那就是,这种父亲,无论是执行力还是迫切性,自己都要强于父亲。 自己上就上吧,这事也没那么难。 老头一气之下,便将展到他们墙那边的梨树枝全部砍掉。 他暂时还不敢回去。 余秋堂一辈子不知见过多少珍禽异兽,奇奇怪怪的东西,但若拍着良心说,绝对没有什么东西丑陋能比得上蝙蝠。 经过村口的商店,他进去提了两瓶荣城白酒。 晚些年,这个薛福发的父亲,因为一点点邻里纠纷,半夜提着斧头,跳到隔壁院子,将人家一个老人和双胞胎其中的一个砍死了。 余秋堂想起和哥哥小时候玩,每天天擦黑,就站在田野里等蝙蝠玩,看到它们飞的很低时,就赶紧将鞋子脱下来扔上去。 “行,你们老实在家里待着,我出去下。” 还有几天就是中秋节,国庆过了就是国庆,慢慢天早晚已经很凉。 到了后,他才发现这家人,他竟然并不陌生。 剩下一个,也是被砍了两斧子,侥幸活下来。 饭后,余秋堂将三个孩子叫出来,了解下对方为首的首领,那个叫薛福发的孩子情况,得知家就在六队,父亲吃喝嫖赌,把母亲气走了,是個单亲家庭。 因为两人关系好嘛,就让对方直接摘着吃便好。 灯光下的蝙蝠,的呲牙咧嘴,那神态和表情,丑陋的外貌,只看一眼就能让小孩子做噩梦。 薛福发的上一辈,其实和老人关系很好,相当于是把兄弟那种。 姜还是老得辣。 然后循着记忆,中途又问了两个人,摸到薛福发家。 香蕉梨是一种很好吃的梨,这种树要经过反复嫁接,才能得到又大,味道又香糯可口的香蕉梨。 眼看着父亲留给自己的树被搞死,这下薛福发的父亲可就和老头彻底结下梁子。 后面又不知因为何事,竟然下了毒手。 这个案件当时非常出名,余秋堂从各个渠道都接触到相关信息,也见过很多次侥幸存活的那个孩子,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痕迹。 他还记得,这个薛福发父亲也是个狠人,当晚专门找几个人撮合打麻将,中途说是去上厕所,就直接跑回家换行衣服犯案。 完毕后,竟然还返回去继续打麻将。 不过,算算时间线,这应该是接近十年后的事,现在他应该还没进化到最终的癫狂状态。 赌徒在前期,都还是比较怂。 在赌的路上越走越深后,整个人的心智也会跟着变化,也就慢慢失去人性,最后彻底变为一个疯狂的颠佬。 “大哥,薛梁家是这里嘛?” 余秋堂看到一个中年人,正蹲在门口的土堆上卷烟抽,乱糟糟的头发,身上衣服脏兮兮的,都有些打卷了,也不知道多久没洗。 他心里已然肯定。 这就是薛福发的父亲,名唤薛梁。 那人抬眼看了余秋堂一眼,微微有点发愣,大概是没想到余秋堂这么高。 “找我干嘛?” 薛梁的声音有点嘶哑,就跟那种老旧不堪的破房子的破木门被推开时发出嘎吱声差不多,听在人耳朵里,从心底会生出一股厌恶和不适。 而他的眼神也一片混沌,虽然是睁着,但给人很干涩的感觉,仿佛里面的玻璃体已干涸,眼珠子都转的有些干涩,几乎就要转不动。 而他看人的眼神,也有点游离,不像普通人那样聚焦。 “你就是薛梁?” “你不是问过嘛,还问。” 薛梁的手有点颤抖,烟卷卷了半截,拧头的时候,却一下子拧散了,他看了眼手里空空的枝条,很是烦躁的将其拧成个疙瘩,使劲朝前面一抛。 却因为逆着风,纸球重新被吹回来,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他的鼻子上。 “啪1 清脆一声响,然后才落回黄土里。 “薛福发就是儿子?”余秋堂确认好后,也学着薛梁姿势,蹲在他身旁,手里白酒瓶绳子解开,递给薛梁一瓶。 “干啥?”薛梁没有立刻接酒瓶,眼神里多出点警戒,“那臭小子又惹祸了?” “惹祸没惹祸暂时还说不好,”余秋堂将给薛梁的一瓶酒放在他面前,自己用牙咬开剩下一瓶,灌了一口白酒,让火辣辣酒液顺着食道滑落进胃里。 “……还要看看后面咋个处理。” “啥意思,你把话给老子说清楚,”薛梁的警戒心更重,朝里面的喊了声:“发娃子,给老子滚出来1 半晌,没有回应。 “妈的,一天到晚不回家,就知道闲逛,老子是养儿子还是养老子,狗日的东西1 薛梁气呼呼地说着,看到面前的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咬开瓶盖,也是狠狠灌了一大口。 “说吧,到底啥事?” “事情是这样的……” 余秋堂将事情大致讲述一遍,讲的时候他一直在注意薛梁的表情,发现他很纠结,神情相当复杂。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你娃先犯错再先,我侄子看不惯妹妹被欺负,所以和你娃又干了一架,至于最后的结果嘛……” 余秋堂笑了笑,“因为我侄子从小有练过,所以稍微占据点上风,一个打几个,也不能怪他是吧。” “这个狗东西,我就说咋个鼻青脸肿,原来是被人打的,几个打不过一个,不够给老子丢人。” “话倒也不能这样说,比起一般人,其实你儿子相当不错,不过我侄子不是一般人,”余秋堂又喝了一口酒,这酒度数不高,喝起来没啥味道。 “现在问题已经出了,我呢,今天就是来找你商量,看伱准备解决问题。” “我咋解决,你侄子要被学校开除,与我有球关系,我儿子欺负你侄女,你侄子打回我儿子,已经两清,你还想干甚?” “你能这样想,我肯定高兴,”余秋堂笑笑,“不过呢,这件事学校怎么处理,肯定要听你们意见,所以我今日来,就是想问问,你啥想法?” “哼,你还指望我帮你侄子求情?” 薛梁没好气地看着余秋堂,忽然问道:“说了半晌,你到底是谁啊,哪个队的?” “三队,余秋堂,我爹叫余得金。” “余木匠的儿子……”薛梁回味着,突然想起什么,“最近村里传的沸沸扬扬,说是有个半大小子打了个野猪回来,就是你?” “还有这事?” 余秋堂自己也不知他在村里还有这种名气,想来是上次带着野猪回来,被村民们看到,四下传播出去。 “嗯,我前段日子,是打过个野猪来着。” 薛梁面色微微一变。 山里附近想打猎的人,还是有那么十几个,但能有像模像样水平的就少之又少,其中打回来野猪的,以前就两个人,余秋堂就是第三位。 也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 他再次打量打量余秋堂,很难相信这个半大小子,真能打回来一头野猪。 要知道,猎人和猎人的分界岭,就是以野猪开始。 能打回来野猪,也算是登堂入室,真正可以被称之为猎人,能接受一些祛除野物嘱托的人。      应该是跟着别人打了个秋风吧。 主力军还是别人,他就混混脸熟。 要不然这种小身板,看起来肯定撑不住野猪一折腾。 “我呢,也没想着你能求情啥的,你肯定也没那么大度,你薛梁是个什么样的人,其实我有所耳闻。 那么,我们就各退一步,你不用说好话,但也不要火上浇油,如果学校问到你们的意见,你们只要说事情就此罢休便行。” “我凭……”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 余秋堂制止薛梁打岔,接着说: “我知道你想说,凭什么你们孩子被揍了,反而还要忍着,那我就给你详细说说原因。 这其一呢,我的是这么想的啊,这孩子打架,毕竟都是孩子们的事,你儿子欺负我侄女在前,我侄子教训你儿子在后。 事情呢,现在还没发展到流血,不可调和的阶段,那这个时候停止扩大最好,我想你也不希望这事继续恶化,让孩子们都在学校无法读书吧? 其二呢,不瞒你说,我哥哥很多年前出门,便一直没有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连派出所都以死亡统计,那哥哥留给我两个孩子,我肯定要护他们周全。 按理说,你儿子欺负我侄女,我肯定打打断狗日……哦,打断他的腿,但看在我侄子已教训过他,这件事我不想继续深追。 但反过来说,要是因此让我侄子没有书读,那我肯定不会罢休,我这个人呢,最不怕的就是见血,你别看长这个样子,我杀过野猪,屠过黑瞎子。 这第三呢,我的要求并不复杂,你并不需要做太多,就像我刚才说的,只要在学校询问你的意见时,能大事化小,不再继续纠缠不休就行。 别忘记,因为孩子们打架,学校的桌椅损坏很多,不管如何,这些可都是要赔偿或者修复,你们的也少不掉。 如果你们愿意就此打住,桌椅的事情,我来帮你们想办法,你们就不用破费。 所以你看,这就是我的建议,对你们并无害处。” 余秋堂耐着性子和薛梁沟通,一方面知道这家伙也是个莽夫,你和他太刚,他一旦做出点事情,伤到家人就不好了。 还有一点,这件事相对来说影响不大,小云只是书包被丢,算起来很多同学小时候都做过这事,并没涉及到人格侮辱。 最关键的是,他要想办法将余秋实和余小伟送回学校。 若是一怒之下,彻底和薛梁闹翻,爽快是爽快,孩子读书的事可就耽搁了。 他这番话,基本就是威逼利诱都用到。 已是能想到最好的解决办法。 说完,他看薛梁没有吭声,脸上肉不住抽动,似在犹豫什么。 四处看看,发现土堆旁边有个碾场的石碾子,粗粗估计大概有两三百斤重。 他直接上前,微微用力,直接将石碾子从横放竖立起来,坐在上面看着薛梁笑。 薛梁眼神一紧。 这招把他给吓住了。 他自家的石碾子多重自己清楚,平时拉起来,都很费力,要不然怎么起到碾场的作用。 他觉得自己力气也不小的,一百五六十斤的麻袋,也能扛起来。 但这个石碾子,他绝对不可能竖起。 想都不用想。 他知道,这的余秋堂给自己一个下马威。 警告他,差不多得了,不要给脸不要脸。 想想也是,这些猎人平日里杀生太多,心里都狠着呢,若是真得罪了,还不知会有什么反扑。 那……要不就算了。 薛梁这个时候,生活还没到后期那种山穷水尽的地步,性子里的暴躁没有彻底被调动出来。 余秋堂这样一套组合拳,已彻底打得他没有反抗的勇气。 他最终还是叹息道:“那行吧,看在余木匠的面子上,这次的事我也不再追究,但我们说好,学校问我们意见,我们不会落井下石,但学校赔偿的事,你们要负责到底。” “那是自然。” 余秋堂放下一颗心。 事情算是解决了一半。 要将事情彻底平息下来,薛梁家里是一方面,还有一半的阻力在学校。 要搞定那个难缠的副校长。 不过副校长再难缠,毕竟是个“文化”人,喜欢用讲“道理”来解决问题。 那就好办了。 余秋堂最不怕的就是会讲“道理”的人。 讲道理,必然有所软肋,只要掐住,就能解决问题。 相比之下,薛梁这种莽夫,反正是最难控制,和这种人打交道,除非你有搞死对方的想法,否则就要给对方缝个软袋子,将他兜进来才是上策。 余秋堂站起身,将剩下的酒喝掉一半,对薛梁笑笑,提着酒瓶就要离开,刚走几步,他突然转身看向伸出墙头的香蕉梨树。 “看在你爽快的份上,我给你说个事。” “你还有啥事?” 薛梁顺着余秋堂目光看过去,也看到硕果累累的香蕉梨。 一个个像是小葫芦一样,挂在树上,在夜幕的掩饰下,仿佛是一个个小小的人参果。 “我舅舅是阴阳,所以我对风水有点研究,你们家这个棵树,伸出墙头到了外面,相当于是将福气外泄,很不好, 建议你将伸出外面的树杈修剪掉,这样不说平日里小霉会减少,但至少能避免生出大祸。” 说完,他不再停留。 说到树杈的事,不仅是帮薛梁规避牢狱之灾,也是避免隔壁老人孩子遭殃,算是积攒一个功德吧。 该说的他,他说了。 至于薛梁是否愿意放弃树枝上的梨子,那就是他的造化。 也强求不来。 若是他真拉都拉不住,有什么办法呢。 他也无法干涉所有人生活。 余秋堂径直来到王庄小学。 那个副校长叫杨德彪,离异,独自带着一个女儿,就住在学校的教师宿舍里。 这个杨德彪,就是余秋堂小时候的噩梦。 这个年代的很多老师,都喜欢打学生,这也无可厚非,历史遗留的习惯,一时半会改不过来。 但大多数老师,教训学生虽然严厉,但基本都是为学生好,他们是真心希望学生们在学习,为人处世上,都越来越优秀。 但其中也有杨德彪这样的变态。 说这个人是个变态,那是一点点不虚说。 他本来就长得有点吓人。 长相切不说,但脖子上全部是水泡,红红的很恐怖,听说是鼠疮。 当年学校里学生们都在流传杨德彪喜欢吃猫肉的传说,就是因为这边民间有个偏方,得了老鼠疮就要吃猫肉。 杨德彪就是因为吃了太多的猫肉,所以特别喜欢动手。 他打人的时候,有点心理变态。 一般老师打学生,都是气势汹汹,直接打几教鞭,或者扇巴掌,然后结束。 可这个家伙,他总是笑眯眯地将同学喊到身边,摸摸学生头顶,然后趁不注意,狠狠一巴掌将学生扇飞出去,然后再次笑眯眯学生们回来,继续打…… 妥妥一个施虐狂。 余秋堂读书的时候,就被打过很多次,他那时候本来脑子就笨,数学成绩不好,偏偏杨德彪又是数学老师,从三年级一直打到五年级。 那三年,知道他是怎么度过的嘛。 每天回家要担心父亲打,跑到学校呢,又担心被杨德彪打。 明明是很老实一个孩子,就是因为学习不好,性格怯懦,就好像得罪了全世界一样。 当初从小学毕业,他的心情不知多开心,简直就跟翻身农奴般想高歌一曲。 想着,可能一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个畜生老师。 谁知道呢。 造化弄人,今天他竟然再次要面对这个家伙。 在他的眼里,他和杨德彪已经几十年未见,可在杨德彪眼里,他也只是毕业才几年,肯定心里还记着这个被教训过无数次的怯懦小子。 因为天黑了,学校的铁大门紧锁着,余秋堂本来准备翻门进去。 想了想,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此一时彼一时。 现在若是继续翻门,又是一个被抓住的把柄。 已不是小时候了。 教师宿舍就是学校西侧,一共也就四间,连同杨德彪在内,一共住了三个老师。 因为杨德彪是副校长的关系,他让女儿住在剩余一间放杂物的宿舍内,也没人有太多意见。 学校很多老师都是本地人,短时间内也不会有新老师进来,空着也是空着。 余秋堂摇晃铁门足足七八分钟,才有人站在宿舍门口喊道:“天黑了,还摇校门干嘛?” “张校长让我给杨校长带个东西。” 距离有点远,天有点黑,余秋堂无法清晰看到问话老师的模样,但听声音不是杨德彪。 杨德彪是声音还有点磁性,若是不看脸,不知道他变态的想行事作风,单论声音,还算不错。 那老师一听是校长夫妇在,便走过来开门。 来到近前,余秋堂才发现这是以前一位体育老师,短暂教过几年,他毕业后没几年不知为何被调走,体育便由班主任代着。 反正这个年代小学的体育教育,基本就是跑几圈,然后原地解散,谁带都是一样。 这人叫什么来着,余秋堂早忘了。 (本章完) 第116章 还之以脚 第116章 还之以脚 “你是……余秋堂?” 那老师站在铁门端详余秋堂半晌,眼皮子跳了又跳,一副憋的很难受的模样。 好不容易将余秋堂名字喊出来。 余秋堂没想到这人还能认出他,顿时有些尴尬,他反正是记不起这人姓什么。 每周就两节体育课,很多都是被班主任带着在校园种地,一年到头都上不到几节体育课。 说起来,这个时候校园后面还有七八亩地,地里栽着苹果树,果树行间就能种地,一般都是种点花生,胡萝卜之类的东西。 苹果每年都会结很多。 又刚好在男生厕所门口,男生们便利用厕所为地形便利,飞出冲出去摘几个,跑进厕所里大快朵颐…… 老师根本防不胜防。 即使看到了,女老师不敢去男厕所抓,男老师等跑到厕所,苹果核都找不到半只。 余秋堂闻言,扬起手里白酒看看,随后放到旁边的墙角,“当然,过了十八岁。” 据说是他老婆走的时候,嫌女儿是个拖油瓶,打死都不要。 这家伙对女儿和对学生没两样,当时余秋堂读到五年级时,这孩子好像才三四岁,整日就被打得哇哇叫。 “嘭嘭1 “老师好。” 即使万一被抓个正着,无非就是打一顿,站在花坛旁一天不上课。 “记得。” 余秋堂点点头,心想这怎么可能忘记,那狗日的好几次把他喊到那边抽,怎么都不可能忘记。 老师看到余秋堂手里还提着半瓶白酒,指指他的手,“酒不要带入学校……你成年没有,就开始学人家喝酒?” 老师也就随口一问,等余秋堂进来,顺手将铁链子重新穿过大门缝隙缠绕几圈,然后锁上。 “你……也好啊,你是来找杨校长?” 要知道,这些孩子一个個都是小神农。 一副嫌弃的模样。 他们是吃定老师不敢喷药。 要不然真被学生吃出点问题,老师不得吃不了兜着走。 老师这才掏出钥匙,打开铁将军,随着铁链哗啦啦地摩擦声,校门被放开束缚。 “还记得杨校长是哪个宿舍嘛?” “进来吧,你这么晚了,找杨校长做什么?” 余秋堂心领神会地点点头,“我知道。” 至于学校出什么鬼主意,说苹果树上喷药,吃了会毒死人之类的话,根本不可能吓退同学们。 这次就没有刚才缠绕的圈数多,知道余秋堂等下反正要出门。 “知道,麻烦老师了。” 孩子也是遭老大罪了。 那算什么,吃了苹果,还不用上课,简直是双倍喜悦。 “对,找杨校长,他在吗?” 至于苹果树行间的胡萝卜和花生,也同样无法逃脱同学们的袭击。 看着老师走回他的房间,顺手关上房门,余秋堂这才来到杨德彪房门前,先是隔着窗户看看里面,发现杨德彪正坐在办公桌前批改作业,旁边地上竟然跪着她的女儿。 “那行吧,我在最边上,一会走的时候敲门就行。” 找谁说理去。 “在。” 师德什么的,那家伙是一点没有。 余秋堂记不起这位老师姓甚名谁,那是相当的尴尬。 就这种人,竟然还能做副校长。 老师看了他眼,神情温和一些,指指杨德彪的房门,“你小心点,他不好对付。” 嫩花生吃起来,甜甜嫩嫩,口感好得不得了,还能促进消化,对于没什么零食吃的学生们,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那杨德彪更是不想要,没办法就只能让跟着。 只好客气的来个万金油问候。 但凡能吃的东西,基本都会尝个遍。 他们没这个礼貌意识。 肯定是又犯了啥错。 老师也被余秋堂突如其来的问好所惊讶,这个年代,学生们是不会给老师问好的。 余秋堂敲了两声。 “谁?” 里面立刻传来杨德彪的声音。 “杨校长,开下门,我是余小伟的家长,关于他的事情,我想和你谈谈。” “还有什么可谈,余小伟和余秋实打架斗殴,违反小学生守则,按照学校规定是,应该予以清退。 你既然来了,那顺便将退学的事说说,要是能办好,还省得再……伱是余秋堂?1 杨德彪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个高晃晃的人影,就着煤油灯昏黄的灯光,似乎有点面熟,微微一思忖,便想起来人身份。 竟是当初自己教过的学生余秋堂。 只是当初这孩子瘦瘦弱弱,看起来没啥气势,也不像现在这么高。 如今这么突然夜晚出现在面前,还真是有点吓人。 不过。 这种突如其来的惊惶很快就消失。 杨德彪毕竟不是一般人。 “杨老师,是我,我就是余小伟的亲叔叔,他母亲亡故,父亲下落不明,所有相关事宜,都需要我帮他处理。” “这样啊,”杨德彪倒是不完全清楚这里面的情由,“那你进来说。” “哦,不用,我们就在门口花坛上坐坐吧?” 余秋堂隔着杨德彪的缝隙,看眼跪在地上的女孩,那丫头大概八九岁的样子,眼神无关,低着脑袋一动不动。 估计是被这个变态给打怕了。 余秋堂心里的火又燃烧的更旺几分。 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原来读书时,每次被这个狗日的打,心里就恨得要死。 发誓等长大后,一定要将他使劲捶一顿。 可惜前辈子没有如愿。 现在竟然神奇地遇到这么个机会,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快乐。 杨德彪看看地上的女儿,点点头,“行吧,就在外面说,”又转身立刻吼女儿,“给我老实跪着,好好反省,搞不清楚错在哪,看不怎么收拾你。” “嘭1 出来后,门被狠狠地关上。 饶是余秋堂,都被突如其来的震撼微惊,很难想象,里面那个小姑娘,心里多绝望。 教室宿舍门口,是东西两个花园,呈椭圆形。 花园里原本种着一些学生们从家里搞来的花种和花根,大多都是一年生,春天播种,夏天开花,到了秋天就已落败。 只有非常罕见的一簇牡丹,一簇月季在苟延残喘,维持着花坛最后的尊严。 这也难怪。 每次都让学生们带花籽,可学生们很多家庭都远远低于温饱线,最迫切的是如何种更多粮食填饱肚子,谁能想到去种花呢。 实在没办法,只好赶集时顺便花一毛钱,在小摊上买一些拿去学校交差。 要知道,这时候学生很多东西都要从家里带。 例如低年级的桌凳,烧火用的木柴,图书角里的书本等等。 讲究的就是一个众筹上学。 “杨老师,我听余小伟说,学校……也就是你对他们的处置意见是,余小伟和余秋实开除?” “说的没错,”杨德彪掏出个皱巴巴的烟盒,在里面挑选一阵,摸出一根歪歪斜斜的,最难看的烟叼进嘴里,擦亮火柴点燃。 “不过说来也是快,这转眼之间,你余秋堂都开始当家长了。” 杨德彪这句话倒没有什么嘲讽的味道。 可听在余秋堂耳朵里,就是很刺耳,他准备调整策略,加快处置速度。 也不用什么先礼后兵。 “杨老师,开除余小伟和余秋实的理由是什么?” “当然是打架斗殴,我刚才说过,”杨德彪慢条斯理,问到他擅长的点,他回答的很轻快,“你也曾是这里的学生,应该知道这个校规。” “那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打架?” “总有理由是吧,打架的人,肯定都觉得自己没问题,有打架的理由。 那我是学校分管纪律的副校长,又兼着教导主任,你说说,如果这件事不处理,学校的纪律何在,以后我还怎么管其他同学?” “那既然因为打架,为什么只开除余小伟和余秋实,薛福发却没事?” “很简单啊,薛福发是被打的人,虽然也有过错,但不至于被开除,学校会另外处置。” “也就是说,你就认定余小伟和余秋实是罪魁祸首?” “不是我认定,当时班级里那么多同学,众目睽睽下发生的事,我不解决好,没办法向广大师生交代。 行了,这件事就这么说吧,我们学校这座庙小,容不下你们家两尊大佛,你们可以从这边退学,去其他小学转转。” 杨德彪越说越有劲,觉得余秋堂这个昔日的学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仿佛又回到当时轻松拿捏他的场景。 “杨老师……1 余秋堂却突然出口打断他的激情。      “嗯?” “你来这个学校多久了?” “问这个干嘛……粗粗算下,该有二十多年了吧。” 算到教龄,杨德彪难得露出怀念的神情。 “近三十年的教龄,你还在做副校长,就没想过这是为什么?” 杨德彪一怔,脸上最后一份笑容也消失了,阴森森地说:“你问这个干嘛?” “我只是有几个问题,想和你聊聊。” 余秋堂并不着急,声音很平淡。 “你到底想说什么,拐弯抹角,大半夜来找我,你侄子……” “杨老师,你有没想过,为什么余小伟都十三岁了,能插班进到三年级?” “这个……” “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这事是校长特批的,那你说说,校长为什么特意会安排余小伟兄妹进校呢?” 杨德彪微微一怔,他其实知道余小伟插班,但没想过这么深。 “你是一名老师,自然知道有教无类,这可是你们的祖师爷孔子说的。现在你将两个孩子赶出学校,是准备让他们干嘛,万一他们因此走上歪门邪道,你不就是罪魁祸首嘛?“ “谁说……” “如果啊,我是说如果,要是我弟弟和我侄子被你们开除,那我肯定不会罢休,如果找你没用,我就找校长,校长不行,我就继续朝上面找,那你猜猜看,如果这事闹大了,谁会背锅呢。 不管你有没有错,你给学校和上面带来不好的影响,你猜猜你还有继续发展的潜力嘛?” 杨德彪彻底愣住了。 盯着余秋堂,这回直接没有反驳。 “还有啊,你之所以这么坚持,无非就是学校桌椅受到一些损失,可你将学生开除了,那这些椅子,桌子,还不是要学校出钱修补,那这个钱,又咋办呢,你自己出? 相反,如果你能给两个学生一次机会,那桌椅维修的事,你甚至不用担心,我可以帮你解决。 那么,现在你再想想,不管从那个层面,开出两个孩子,对你来说百害而无一利,但留下他们,对你非但没有损失,而且还有好处。” 余秋堂说到这里,觉得好话基本说完,剩下的,就是些不客气的话。 “其实呢,以上这些话,我只是给你一点退路,你可以不用听在心里。 但接下来我要说的,你都要认认真真地给我听清楚。 第一,我侄女在学校被欺负,书包被挂在男生厕所里,导致她对读书产生了恐惧,这个事情,学校必须给我满意答复。 其二、我侄子余小伟因为妹妹被书包被抢,前去帮他拿回时,遭受到其他多名同学围攻,拼劲全力,还是受到不轻的伤,请问学校如何处理? 第三、如果……我是说如果,这次我弟弟和侄子继续能安安稳稳读书则好,如果不能……” 余秋堂突然一把掐住杨德彪的脖子,将他身体仰着掼到到花园,让脑袋倒挂着,“你还记得这个动作嘛,当年你用这个动作打过我多少次,打过我的好朋友们多少次,现在你是否也尝尝滋味?” “咳咳~” 杨德彪哪能想到,事情突然就变成这种状态。 余秋堂的速度太快,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尝试反抗,可余秋堂的手就像铁爪,将他牢牢卡在花坛上,腿挣扎半天,身体纹丝不动。 “余秋堂,你……你要干嘛?1 “没干嘛,我只是让你尝尝被砸的味道,”余秋堂心中升起一股戾气,抓住杨德彪的脖子揪出来,直接砸在地上,脱去鞋子,狠狠朝着杨德彪肚子就踢了两脚。 直踢的杨德彪疼的扭成个虾米。 他这才揪着他的衣领,将他拽起来,笑眯眯地问:“知道错哪没?” 却不等杨德彪说啥,直接一巴掌将他抽翻在地。 重新穿好鞋子,走过去踩着杨德彪的脸,“我这么说吧,如果我们家两个孩子被退学,那我会慢慢来找你。 不过下次就不是背着人的夜晚,花坛,而是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你不是要脸嘛,我给你脸! 我说话算话,学校损坏的桌椅,我还是会帮你修复,两个孩子明早还会来读书,如果你要教育他们,就必须将薛福发一起教育。 若是这其中有一处不符合我的预想,那……” 余秋堂蹲下身子,从绑腿里抽出短匕,轻轻搁在杨德彪脖颈,“你可以试试,我这只能割裂熊皮和狼筋的刀,能不能割断你喉咙。” 说完,用刀轻轻拍拍杨德彪的脸,给他一个温和的笑容。 “要懂事点,杨老师,不要让我们做学生的一直操心。” 体育老师送余秋堂出门后,悄悄给他竖起个大拇指,虽然没有只字半语,但几乎压制不住的嘴角,还是暴露出他真实的想法。 回到家后,余秋堂将余秋实带到余得金跟前,大致说了解决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此时暂时告以段落,但学校的桌椅还是麻烦父亲去修。 余得金刚听完,还有点拉不下面子,但余秋堂也没惯着他。 直接告诉他,自己也不会修桌椅,你不修等着谁修。 再说,这事情难度如果是一百,自己已经解决了九十九,就只剩下最后百分之一,余得金怎么都要为余秋实这个宝贝儿子做点贡献。 余得金没办法,只好答应。 余秋堂同时也给余得金说了,余秋实这次冲动,都是为郁家人出气,这是团结一心的象征,不应该受到再多惩罚。 余得金没有吭声。 余秋堂还以为这老爷子算是应下,可刚走出窑洞,就听到里面传来余秋实的告饶声。 “爹,别打了,你不是刚才……” “老子什么时候说过,狗日的,叫你在外面给我惹事。” “哥!1 黑夜里传来余秋实惊慌的喊叫声。 余秋堂摇摇头。 我也爱莫能助啊,兄弟,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但走出几步,余秋实的喊叫声就停歇了,看样子余得金这次是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将暴揍贯彻到底。 算是一种进步。 回到窑洞里,余小伟和余小云,以及三姐余春梅都还没睡,眼巴巴地看着他。 “堂堂,你那会说,这事真解决了?” “嗯,姐,暂时可以说搞定了,如果不出大意外的话,”余秋堂一边逗弄着小狗,一边疲惫地说。 他也不是那种特备狠心的性子。 在薛梁和杨德彪面前做出那些动作,其实都非他真实的本性。 做的很像,但也非常累。 “小伟你和你小叔明早照常上课,应该不会出问题,若实在有什么变故,你们转身回来,我再想其他办法。” “知道啦,叔。” “行吧,睡觉吧,三姐你也早点去睡,忙碌一天了,还要操心这么多。” “那行,我去睡。” 余春梅带着余小云刚要走,突然想起什么,又折返回来,“对了,堂堂,我今天听秋原媳妇说,咱奶最近要回来了。” 秋原媳妇就是余秋原的未婚妻,余秋堂三叔余得水家大儿媳妇。 其实现在两人还没结婚呢,年龄还不够,但已经结好娃娃亲,属于青梅竹马,全村人都知道。 “这么快。” 余秋堂想起前段时间,二叔家堂哥余秋山回来过,当时就提出奶奶要回家住,暂时就住在三叔家。 当时还以为这事只是透透风,真要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 毕竟二叔和二婶是父辈里人品最好,最有本事,经济情况好,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好人。 奶奶住在二叔家,也没啥压力。 若是回到老家,确实是相当难搞。 老大余得金家就这幅光景,陈美娣阴阳怪气,估计来也是受罪。 四叔余得火是倒插门,那边肯定不同意养活老娘。 能出点钱,就算不错了。 老五余得土,也就是余秋江的父亲,英年早逝,啥都没留下来。 那算来算去,别看余家孩子挺多,但真正能考虑的,也就只有老三余得水。 但即使是老三家,也不是很太平。 三婶高美兰这个人,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其实心里还不错一人,但嘴上是半分不饶人。 明明好好一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肯定会变味道。 奶奶这个人嘛,又是那种急性子,也是得理不饶人,若是和三婶在一起过,怕也是针尖对麦芒,隔三差五会闹出点矛盾。 “我听说是这么回事来着,说山哥前几天刚回来过,咱奶半点都待不住,非得八月十五前就回来。” “她可真能折腾。”余秋堂苦笑道。 “谁说不是呢,”余春梅也有点忧愁,“之前在二叔家里住的好好的,我们每家出点赡养费就好,二婶人温柔,脾气好,能耐得住咱奶那臭脾气。 这下回来,肯定要折腾的鸡飞狗跳,就说他住在三叔家吧,可那三婶也不是好惹的主,我记得她以前就不喜欢咱奶,才不会顺着咱奶呢。” “你们在说啥啊?”余小伟和余小云面面相觑,老太太离开老家早,当时两个孩子还小,对她没啥印象。 就连余秋堂也是断断续续,不算特别亲热。 家里孙子多,老太太又严厉,一般人都躲着她,并没有很多人家那种隔代亲。 所以即使是余秋堂,听到这个消息,都有些遥远而又熟悉的感觉,有点不真实,好像要回来的不是自己的奶奶,更像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熟人。 “算了,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顶着……” 话说到半句,发现窑里其他三人都顶着他看,这才想起,自己才是这个家族身高最高的人,顿时无奈笑道:“上面咱爹那一辈的人,还轮不到我们管。” 话是这样说着,但他心里并没有真正的安心。 正如三姐所说,之前因为奶奶没回家,所以家族这些人基本没有利益冲突,还能保持不错的关系。 若是奶奶不安分,一定要作妖,那还真说不好,会不会整点幺蛾子出来。 虽说他是第三代,但城门失火,他又如何能完全置之度外。 嗨。 思来想去,还是要弄钱要紧。 (本章完) 第117章 成年人的世界,都是算计 第117章 成年人的世界,都是算计 次日,余小伟和余秋实在余秋堂的引导下送到学校。 余秋堂在外面等了个把小时,没有等到什么意外,这才放心回家。 来的路上,他给两个孩子交代过,如果学校只是基础的惩罚或者批评,他们就忍着,不要再生什么幺蛾子。 道理归道理,规矩归规矩。 任何有组织的形式,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 现实中犯罪的人,也自有法律惩处,只要不骑脸输出,就该尊重一定规则。 若是人人都没了规矩,世界就会变成争强好胜者的天下,那性格温柔,内向胆怯的人,就再没了生存空间。 所以,人只要生活在环境里,难免不受到环境限制。 成功将侄子和弟弟送回学校,那这边剩下的事情就让父亲出马,相信杨德彪不会再生什么事端,抽空再去问问张甲申的狍子肉吃完没有。 余秋堂笑道,“咋样,成色是不是上品?” 至于小云可能会受欺负的事,相信通过这次小伟的暴击,一般人不敢再乱来。 “说啥话呢,伱小子,你只要敢买,我就敢出1老秦的撅着脖子,很不满。 “不不不,你误会我了,秋堂兄弟……”老秦看余秋堂转身要走,急忙拉住他的胳膊,一咬牙,一跺脚,“你看这样行不,我给你再加100,就1100……” 老秦嘴上说着话,眼里一直没离开过铜胆,小心翼翼反复打量,转圈上下端详,越看越满意。 解决掉家里的事,余秋堂这才背着豆腐去镇上。 当初让小伟跟着锻炼身体,练习一些红拳的基础功,总算派到用常 “是不是很感谢我让你老哥开了眼界?” 对付野蛮的人,讲道理有时候显得太苍白。 “我和你老秦哥,也明人不说暗话,凭咱们这关系,就别玩那种你喊点,我加点的无聊游戏。你直接给我出个底价,能收我就给你,不能收,我再找下家嘛,以后有其他东西我再卖你也成。” “秋堂兄弟,你这说的啥话嘛,我出的价格已经很公道了啊,你可能不知道这个行情……” 老秦只是看了一眼,顿时眼睛就亮得跟打了高光。 今天刚好逢集,顺便将熊胆带给老秦。 “整数?” “啊,不行,不行!1 “这个……” “哈哈,那行啊,我有这么好的东西,也没给别人,直接拿给老哥你,是不是够意思,你可不能忽悠我,给我出個好价格才对得起我。” 要不然,钱和人上都会吃亏。 “你看看我背上还有东西要去卖,专门跑到你这里,就是尊重你,没想到你竟然杀熟……” 余秋堂的将熊胆装回布袋,“咋样,你准备出多少钱,如果出不起……” “这还用说,这么好的铜胆,个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我会的东西多着呢,难道还能一件件给你说清楚,反正遇到你就知道了。” 相信这事就这样了了。 “你说我不懂这个行情?” 就像他对付杨德彪,不将脚踩到他脸上,你给讲太多道理,都无济于事。 “你小子1 生意就是这样,买卖都不是一口价的问题。 不过嘛…… 嘴里还在念叨。 余秋堂佯装不快,“我能这么熟练专业处理熊胆,你说我不懂行情,那我处理的熊胆都哪去了,被老鼠叼走了啊?” “这样吧,我给你个整数,你看如何?” 既然你这么出,那我肯定不会直接应下。 “1200,一口价。”余秋堂说。 “这是个铜胆啊1 余秋堂开始扎小布袋的口袋。 “秦老哥,看看你这个人,还说不会忽悠我,就给我这价啊?” “处理的也很好,你小子很专业嘛,这处理熊胆的方法,可不是一般人都会,说,你年纪轻轻的,从哪里学来的?” 平日里赶集出发的早,今日因为要送孩子们入学,所以耽搁点时间,等到镇上时,塔下面已经相当热闹。 余秋堂便直接来到城西的野市,把老秦喊到边上,小心翼翼从布袋里掏出熊胆。 余秋堂猜测应该是1000块,他心里快速谋算着,原本他的预计就是800~1000之间,如今老秦直接给出上限的价格,达到他的预期。 “说啥废话,我你还不了解,根本不是那种压价占便宜的人,”老秦一副被怀疑很受伤的模样,但这都是玩笑,余秋堂并没放在心里。 老秦下意识摇头。 “我看行,这么好的铜胆,又处理的这么完整,那是有用的东西一点都没浪费,这玩意拿到哪里,都不止卖这个价格吧,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 “我知道,好东西是好东西,可这个价格,他真的卖不到啊,我1200收下,卖给谁去呢,这不烂在我手里了吗?” 老秦一脸苦相。 “那你看……”余秋堂很为难,他也是一咬牙,一跺脚,“算了,那我给少点。” “对对,少点,少点。” “就1190块吧。” 老秦差点没气的背过气去。 “就少10块啊?” “10块就不少了,“余秋堂解释道,“你想想,这附近的乡亲们,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也就二三十块是吧,我一下子给你少这么多。” “你小子,真是一毛不拔啊1 老秦气的牙痒痒,想起自己好歹也给他借枪了吧,这怎么要起价来,一点都不让,不够意思。 “哈哈,给你让50行了吧,看把你老哥嘴都气歪了,就1150块,我保证这东西你绝对有的赚,还不少赚。够意思了吧?” 老秦这样一听,眉头才舒展开。 钱是一回事,被尊重是另外一回事。 若是被余秋堂一点都不让步的卖出1200,他觉得心里很不舒坦。 现在虽然只是降了50块,对他来说,算点钱,但并不是特别大数额,心里却舒服多了。 做生意嘛,赚钱是一方面,赚个开心也很重要。 “那行,就这么着,你这玩意太贵,我还没这么多钱,这样吧,你先忙其他事情,我去准备钱,12点前后我在塔下面等你。” “没问题。” 余秋堂听到在塔下面,满意地点点头。 意味深长地笑了。 老秦真是个畅快人,之所以放到塔下面,就是担心余秋堂有忌惮。 毕竟是1000多块钱。 这个年代,这个钱能让很多人冒死做几件大事。 两人谈好后离开。 余秋堂走出老秦视野,忍不住心花怒放,在街道像个小孩子蹦跶了几步。 又收入1150块。 前面余秋江和王浩峰非说这熊胆他们绝对不参与分配,余秋堂也就接受了。 他每次出力最大,多拿点好东西理所应当。 等拿到这1150块,算上前面攒的,他的存款几乎接近3000块。 已经妥妥的小有财富。 最近没有其他事情,可以考虑全力建设房屋。 一路想着,越想越美。 忍不住就开心。 人前的时候,他必须保持成熟风范,可走在街道里,周围没有熟人,他可以自由地活泼。 很快,来到美芬饭店。 神仙豆腐这东西,本来是不能放置太久,温度太高的话,豆腐就会融化,变得有点粘软。 所以前段时间温度高,余秋堂都是清早就送。 现在气温降低,相对要好一些,他才敢耽搁。 他来到美芬饭店后门,发现后厨的门虚掩着,进去后却一个人都没看到。 风扇什么都开着,锅里的菜还炒着,可就是不见人的影子。 顿时很奇怪。 今日逢集,这个时候不应该很繁忙嘛,这厨师都哪去了? 正迷惑间,就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吵闹声。 他将豆腐筐子放下,顺着声音来绕到前面,发现饭店前厅里一片狼藉,一个客人都没有,吴美芬和饭店里伙计,厨子,正和一伙人在吵什么。 他不动声色,站在后面听了会,大概情况是这样。 这伙人在店里吃饭,结果吃出个青菜虫,觉得很不爽,非让吴美芬给赔偿精神损失。 吴美芬和梁师傅则说菜里绝对不可能吃出虫子,叶子是厨师一个个摘出来的,还要反复清洗五遍,根本不可能吃出青菜虫。 认为这些人是想故意唬人讹钱。 余秋堂是见过这边后厨洗菜的,知道他们确实非常注意菜的品质。 吴美芬专门强调做饭馆就卖个回头客,只有服务态度好,菜的品质长期过硬,才能吸引人反复来吃。 不要想着一锤子买卖。 她对饭店里伙计和厨子都不错,薪水也要比其他地方都高,所以大家做事也都很认真负责,应该不太会出现这种事。 反观对面几个小伙子。 都是一副小混混,欠改造的模样,为首一人,身高和余秋堂差不多,膘肥体壮,左边耳朵上还打着个耳环,一看就不是善茬。 他也不多说,只是横横地盯着吴美芬,嘴角带着几分揶揄。 余秋堂终于想起前段时间,吴美芬为何要反复邀请他来店里。 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相对先进的经营理念,更是可能看重他的身手。 一个能将熊猎杀的猎人,自然不会差到哪去。 这也难怪。 这种街道开店的人,最难的不是如何赚钱,而是如何应对这些复杂的社会和体制关系。 都需要打点好。 若是谁铁头以为自己开门做生意,只要服务好客人就行,那纯属天真。 非亏到裤衩子都卖了。 “吴老板,感情兄弟们给你说了半天,你是一句都没听进去埃” 终于,领头的胖子说话了。 他说话时的表情更为狰狞,嘴斜抽着,就跟电视剧里那种伪军没啥区别。 一看就让人生厌。      “我看你是个女人,不想为难你,可你好像有点不识好歹……” “赵老三,你别给我说这个,你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我心里清楚明白,”吴美芬虽然是个女人,但丝毫没有退步,“我开门做生意,自然知道有你们这号人在,别想着我们好欺负。” 余秋堂听了直摇头。 这话前面说的还算有气势,后面一句补充,就立刻拉垮,将积攒的气势丢个干净。 只有弱者,才会给强者说,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真正的强大,根本无需说这些。 直接摆在最高位姿态就是。 看来,吴美芬此刻还真拿这个赵老三没有办法。 照理说,吴美芬这种开店的人,应该也有点门道,要不然在街道肯定混不下去,就是不知道现在问题出在哪? 而这个赵老三,余秋堂当然知道。 清泉镇很大,下面有十几个村,镇上也盘踞着一些小混混。 这些人其实就是后面说的那啥势力。 但相当于是实习生。 还没狠到那种地步,他们的业务也不复杂,主要就是到学校欺负欺负中学生,在街道上收个保护费,帮人摆事等等。 索取的东西也很简单。 若只是小事,基本就几包烟就能解决。 但是,这种小混混们经过不断养蛊式的发展,逐渐也形成几伙势力,其中来自赵家村的赵氏兄弟,就是其中著名的一伙人。 这伙人平日里其实就是泥瓦工,也就是后面的建筑工人。 忙的时候,也干活。 但是遇见这种事,就会抽出空来帮人摆事或者搞事情。 那其中混的最好的有三个,分别就是赵家老大,老三和老四。 其中赵家的老大在市里搞了很多店子,后面还发展了实业,彻底洗白,成为远近闻名的实业家。 老四因为做不该做的生意,吃了花生米。 这个老三最没出息,就在街道混,后来犯了事,听说是逃到外地,不知结局如何。 余秋堂也就是认识这个赵老三,但前世并没有打过交道。 今生因为生活轨迹发生变化,这些人自然就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他现在只是在山里谋生活,短时间不可能来到城镇,但若是以后资产变得更多,或许也会在镇上建立厂子或者集中点。 和赵老三这种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事。 “吴美芬,不要给你脸不要脸,你以为那米秃子还能护着你? 我告诉你,他现在可是泥菩萨过江,自己屁股都护不住,哪还有闲工夫搭理你,你要是老实点,以后……” “赵老三!1 被戳到软肋,吴美芬身形微晃,仿佛一口气被抽走。 “你如果识相的话,今天这事最好给我们一个交代,我们也不多要,就赔我们500块就行。 给了呢,这次就算事了。 以后你只要好好做生意,小心点,我们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要是你不识趣,那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别说我赵老三欺负女人1 赵老三说着,还朝前几步,他走路时故意加重脚底重量,震的地面都似乎要颤抖。 吴美芬身旁的伙计和厨子们,虽然都想护着吴美芬,但还是被他的气势所惊,不由自主后退半步。 毕竟这狗日的恶名在外。 一般老百姓,碰到这种人呢,总会潜意识有点畏惧。 这是因为一般人想问题,总会朝好的地方想,而坏人则是想着如何破坏,所以他们更为肆无忌惮。 “嗯?” 赵老三又朝前一步,顺便将旁边一个桌子顺手掀翻,四个狗腿子也紧跟其后,都是耀武扬威的模样。 而吴美芬这边则是退无可退。 “赵老三,我要去喊派出所的人了!1 “喊呗,我们吃饭吃出东西,难道你们不该负责,你就喊谁过来还不是一样?” “你……这个无赖1 “不要这么说,吴老板,我们可是客人,你们是咋对待客人……” 赵老三的话没有说完,他发现一个身材高高瘦瘦的半大年轻人从人群后面出来,站在吴美芬面前。 年轻人面色温和,带着淡淡的笑意。 而吴美芬则是像抓住救命稻草,下意识抓住年轻人手臂,“秋堂兄弟。” 声音既惊又喜,差点都带着哭腔。 她一个女人,即使在坚强,遇到这种阵仗,也有点畏惧。 “姐。” 余秋堂没有像平日里喊“美芬姐”,不同的称呼,说明了关系亲密度。 他既然站出来了,肯定就要表明一种态度。 那就是这事情,他需要管一管。 事实上。 刚才观看的时候,他心里也做过抉择。 如果出头,就要得罪赵家这几个人,短时间内,他还没有和这种人对抗的能力。 肯定会带来一些麻烦。 但如果不出头,也不行。 莫不说吴美芬很照顾他,从开始神仙豆腐,到后来的熊肉都给出超出市场的价格。 除了生意,还有人情在其中。 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这个人情,美芬饭店是他销售野物的归处,如果真被影响,那他短时间也很难找到这样的饭店。 并且,他知道吴美芬遇见这种事,都是暂时的。 她并不会因此被打倒,而是依靠着自身坚强和得到一些贵人协助,最后走到很高的位置,做出不俗的成绩。 那作为投资,出头也是很有意义。 成年人的世界,处处都是利益算计。 余秋堂心中多了些人情,但也同样会计较利益得失。 “你是谁?” 赵老三打量着余秋堂。 虽然这个小伙子比自己还高,但看起来很瘦弱,并不像那种很能打的模样。 这个时候站出来,估计只是出出风头,少年人不懂事,不知天高地厚罢了。 “赵老三,你们吃过的饭菜,就算送了,今天这事就此了掉,你意下如何?” “?” 赵老三一怔,随之揶揄一笑,转身对跟班们耸耸肩,随之哈哈大笑起来。 “兄弟们,你看看,这小伙子好大的面子啊,说让我们走,我们就走,那我们是不是很没面子啊? 你们倒是说说看,我爹给我这样说话,我会不会给他面子?” 众跟班也随之笑起来。 “滚一边……1 赵老三转回身,猛然一巴掌抽过来,就准备将余秋堂抽到边上。 然而,他手挥出的工作和声音一样,中途戛然而止。 余秋堂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就这样相持在空中,淡淡地看着他:“意思是说,你还想赔偿我们的桌椅?” “我日你……1 赵老三脸瞬间从脖子红上来,他猛地使力,想抽回自己手。 但,丝毫未动。 “三哥~” “三哥,抽他丫的啊!1 “三哥,甭跟这小子客气,抽死他丫的,不看看地方,啥身份也出来摆事。” 后面小弟们还不知前面情况,一味在后面怂恿。 而赵老三则是拼尽全身力气,才终于将手从余秋堂手里抽回去,只觉得就这样被一捏,他的手麻木的厉害,仿佛不属于自己。 他这下心里暗暗吃惊。 再看余秋堂就多出几分警戒。 好家伙。 竟然没看出来,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就是个树干,但没想到手里力气这么大。 一个不留神,就失去先机。 “小子,你到底是谁?” “你也听到了,这家店的老板,吴美芬是我姐。” 余秋堂给吴美芬一个放心的眼神。 前世一直窝窝囊囊半辈子,最终落个啥也不是。 这辈子既然遇见这种事,那就出头吧。 男子汉大丈夫,该出手时就出手。 让这些狗日的,整日欺负这个欺负那个,不教训他们,这红拳就白练了。 “兄弟,这么说活的话,这浑水你是非要趟?” 赵老三不动神色揉搓着手腕。 “没那么多麻烦的事,你不认识我,但我知道你,赵老三,在街道有点名声。” 余秋堂不想继续啰嗦,决定快刀斩乱麻。 “你我都是聪明人,今天这事到底咋回事,我们都清楚明白,我不计较你过往,是给你一份面子,如果你不想要面子,那就只剩下里子。” 余秋堂突然冷冷地笑起来。 “如果你想试试里子,那就来里子,”环视赵老三五人,“你们兴师动众,肯定是想打一架吧,来吧。” 余秋堂所谓给对方面子,其实就是句刺激话。 他知道赵老三不可能要那份面子。 事情都发展到这种程度,如果要是转身离去,那他赵老三以后也别想在社会上混了。 赵老三是骑虎难下。 对付这些喜欢仗着蛮力,武力来解决问题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还野蛮,比他们的武力更高。 高到让这些人,一看到你就只能低着脑袋,丝毫生不起反抗之心。 他余秋堂,已经不想跟人低头。 那低头的,只能是别人! (本章完) 第118章 被人盯上了 第118章 被人盯上了 “你他妈……” 赵老三刚才吃过亏,这下可没心思主动,但身后小弟们可不知道,一个人上前就准备表现下,伸手去抓余秋堂的衣服。 “啪1 下一刻,他的身体直接被余秋堂踢飞出去。 足足踢出四五米远。 蜷缩到地上,跟个虾米似的,只在原地哼哼唧唧,挣扎半天怎么都爬不起来。 余秋堂放下脚,淡淡地看眼众人。 “一起来吧。” 赵老三众人都盯着地上同伴,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三哥!1 之前喊他留在店里帮忙,也就是觉得他比一般人身手好,可没想到,竟然好这么多。 这啥情况埃 赵老三又是一愣。 明明可以将他们都踩在地上,然后再谈话。, 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呢。 干脆不用叫赵老三,叫赵老蔫算了。 “三哥。” 可她哪见识过这么刚猛的人。 “滚回去。” 就说那个小弟没有赵老三壮实,但也是一百多斤重的人啊,咋就一脚踹出那么远呢。 这一脚,他踢的轻描淡写,好像还没用到全力,若是真正用劲,不得一脚把人踢死? 这一刻,她回想和余秋堂的认识,只是偶然机会,感觉自己真是幸运。 那时候哪能预料到,这是个大佛埃 小弟不明所以,恶狠狠地瞪眼余秋堂,和其他人一起去扶地上的同伴。 “那好吧。” 你的面子,依然挂在自己脸上。 搞不懂余秋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确定只用一只手?” 又一个小弟招呼声,喊着其他人一起上,却被赵老三一把揪住后背。 “你没听到老子的话?” 相反,如果伱不愿意客气,那我也可以给你一次机会,我们两个单挑,我让你一只手,两只脚,就一个单手,30秒之内,不能放倒你,我就答应你所有要求。 就凭这种身手,一个打他们几个,肯定是没问题。 但听余秋堂说,愿意只用单手,给他一次机会,他又心动了。 “埃” 若是连这点防御力都没,那他还混什么呢。 可余秋堂只是这样一下,瞎子都能看出他费用寻常,绝对不是一般人物。 完全和平日里那个温和,很有礼貌的少年对不上号。 余秋堂的动作吓到赵老三,也惊到了她和梁师傅。 他就不信了,自己好歹也是有一身蛮力,这家伙再强,也受到限制,只要自己全力防御,他想在30秒搞定自己,必不可能! 赵老三这才仔细打量余秋堂,努力营造出一副绝不怕输的模样,“小子,有两下子嘛,吴老板,想不到你这小小的饭店里,还有这种人物,卧虎藏龙啊?” “赵老三,还是那句话,你若是想客气解决,我们就保持彼此面子,现在门关着,外面人也不知里面发生何事,你走出去还是你风风光光的赵老三。 吴美芬听提到她,这才一個激灵反应过来。 这脚上该有多少力埃 他们平时出来打架,都是利用身体优势,根本不懂什么套路和拳脚功夫。 尤其是赵老三,心里暗暗叫苦,没想到这小小的清泉镇上,还能遇到这种狠角色。 “别丢人现眼,把小豪扶起来。” “一起上1 梁师傅还好,毕竟是见过一些世面。 完全懵逼。 你选择哪个?” 小弟被拽的很迷惑,心想平日里不是嫌我们不上嘛,现在我冲到前面,你咋还拉我回来呢。 “确定,一只手。” “30秒?” “30秒?” “要将我放倒?1 “没错。” “好,我来试试1 赵老三还是决定再尝试下,若是就这样简单被吓倒,那他以后真是没脸混。 “行,你说开始,我就开始。” 余秋堂点点头,神情相当松弛,比较起来,赵老三那叫一个紧张,几乎全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 “来吧!1 准备好后,赵老三发出一声怒吼。 给自己壮胆,仿佛这样喊,就增添了无穷力量。 余秋堂点点头。 他双眼微闭,轻轻调动呼吸,5秒过后,再次睁开,脚下忽然加速,几乎是一秒过后,他一个锁喉,像武松擒方腊那般,单臂将赵老三掼倒在地。 手臂狠狠压在赵老三的喉结上。 微微一笑。 “服气了?” 赵老三:“?1 众小弟们:“?” 吴美芬和梁师傅,一群伙计厨师:“?” 大家彻底傻眼。 这是咋回事啊,咋感觉就是一晃眼的功夫,赵老三就被压倒在地上了呢。 完全没反应过来。 余秋堂的速度,比他们眼睛反应还快埃 众人中最震撼的则是赵老三。 作为当事人,他更为真切地感受到余秋堂的速度和压制力。 只是一个呼吸间,他就觉得一道风过来,刚要生起反应的心,就感觉身体生被强大力量所拦截,下一刻就重重摔倒在地。 完全就反应不过来埃 不是不想反应。 这一刻,他脑子一片空白,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要被震塌了。 世界上,哪能有这么厉害的人埃 想起以前见过大哥有个朋友,好像会什么拳法,速度就相当快,也不知能不能胜过这个年轻人。 反正一般人,根本不够看。 这真是扮猪吃老虎,让他踢到铁板上了。 “嗯?”余秋堂又问。 “服了,我认栽。” 赵老三无奈认怂。 小混混就该有小混混的觉悟,知道搞不过,甚至自己后台喊过来,都不一定是对手,那最好还是识时务点。 免得受苦。 余秋堂听他这样说,便放开她,站起身回到吴美芬身旁。 看着赵老三从地上站起来。 几个小弟这时候也不敢乱说话,傻子都能看出余秋堂不是好对付的主。 能一个回合,单手放倒他们的三哥。 在清泉镇上,可不得横着走。 “既然服输了,那这个事情……” 赵老三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有十块的,也有一些一块两块的面值,拿过去递给吴美芬,“这些钱你拿着,算是赔偿损坏桌椅费用,多的我也没有。” 微顿,又看着余秋堂,“都是在街道上混口饭吃,多余的话我不稀罕说,我认栽了,以后我们赵家不会再来你们店里闹事……” “赵老三,我想问问,你虽然浑,但这种败人生意的事,并不常做,这次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硬要撑着上?”吴美芬问。 赵老三犹豫下,摇摇头,“这就别问了,我们混这口饭吃,肯定要守规矩,我只能说,你这饭店被人盯上了,以后当心吧。” “被人盯上,谁?1 吴美芬追问。 赵老三摇摇头,“这个就别问了,总之今天这事,算我们的不对,技不如人,我赵老三说话算话,后面不再招惹你就是。” 吴美芬看他这样说,也只好打消念头。 赵老三又转头看着余秋堂,神情就有点敬畏,“兄弟,说句老实话,我是真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能碰到你这样的人! 完全超出我的意料。 你身手不错,看起来应该是练家子,打我这种人肯定没问题。 今天我受教,这事情就算翻篇,还是那句话,都是混饭吃,希望到此为止,不要后面又翻来翻去搞,那就没意思了。” 余秋堂微微一笑,“行啊,你这样说,我也接受。我呢,并不想理睬三哥你们咋吃饭,也欢迎你们以后来这里吃饭。 但有个前提。 来了,就客客气气坐下吃饭,吃完饭就老老实实交钱走人。 都是这个镇子的上人,不要闹得彼此都过不去,大家都能吃饱饭,和气生财,才是正道理,三哥你说呢?” “有格局。” 赵老三伸手比出个大拇指。 心里暗暗感叹,这年轻人后面肯定不可估量,小小年龄,就能如此沉得住气,明明占据上风,却又不将事情做到无可迂回。 在街道上谋生活,最终还是得赚钱,其他都是虚的,都是手段,并不是目的。 这也坚定了他后面要和余秋堂保持温和态度的选择。 和这么个人交恶,没有任何意义。 太吃亏。 “好,那我们就走了。吴老板,对不住了。”      赵老三一个很有江湖气的抱拳,拉开门和小弟们大步离开。 一出门,他刚才躬着的身体立刻挺立的笔直。 又变回那个走在街上,普通人都要潜意识躲避目光的赵老三。 “老板,今天还要开门嘛?”一个伙计看着地上一片狼藉,小声问。 吴美芬微微思忖,“开,为什么不开,你们加紧收拾,半个小时候我们开业。 梁叔,破损掉的桌椅直接拿到后厨点火,你带个人去买新的回来。 不要看价格,只要有现货,质量好,做工精细,符合我们店里装修风格就行。” 梁师傅点点头,拍拍余秋堂肩膀,喊个伙计跟着一起走了。 吴美芬这才拉着余秋堂来到隔壁,小仓库兼她的办公室,拉开桌子下面的柜子,里面有个保险箱。 她从领口里拽出钥匙,打开箱子,里面放了好几叠钱,她微微一思考,拿出一叠,从中间一分为二,递给余秋堂。 “拿着。” 余秋堂连忙后退,摆手拒绝。 他虽然缺钱,但这种钱,肯定是不能拿。 “这是你应该的,你不仅帮我解决了今天的事,后面赵老三那伙人,应该不会继续来找我麻烦,这相当于是我交了……” 突然,她刹住了车。 看余秋堂一脸无奈,顿时有点尴尬。 话虽然没说出来,但聪明人都能猜得到,后半句肯定就是:相当于我交了保护费。 虽然心里不这么想,但话里行间却还是反应出一些想法。 而这个想法,莫说是余秋堂,就连她自己,也很快发觉不合适。 “美芬姐,你就收起来吧,这样我们都会尴尬,你说是不? 虽说我们认识不久,而且你是有钱人,我就是个普通的山里人,但我觉得,我们相处的还行,算是朋友吧。 我今天才明白,你之前让我留在你这里,是什么原因,应该就因为赵老三这种事吧。 那今天我碰到,帮你出出头,也算是朋友间互相帮助,就像你当初照顾我生意,每次东西都给我额外加钱一样。” “可这……” “没啥可不可的,美芬姐,一码归一码,也不是我夸口,即使路上碰到任何陌生人,被这样欺负,我应该都不会袖手旁观。 对付这种人,我觉得我应该做。 我并不是为了拿你的报酬,我是缺钱,想赚到很多钱,但我希望自己每一分钱,都来自正途,是我该拿的。 而不是帮朋友驱赶几个混混,就收取一笔感谢费,那我觉得你其实拿钱侮辱了我们的关系,也让我心里很难受。” “秋堂……” 吴美芬的手僵持在半空,盯着余秋堂,心里莫名心安。 也不知为何,他就觉得余秋堂这个人很可靠。 要不然,也不会从开始就这样照顾。 她当时并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照顾过的少年,就能成为她的救命稻草。 余秋堂指指保险箱,“快放进去锁起来吧,东西拿能拿给我个外人看。你放心吧,美芬姐,以后遇见这种事,你就给我说,我帮你去协调。 你放心,别的不说,我和人沟通的能力还可以,但你千万不要再拿钱给我,我不愿意收这种钱,现在不会,以后也绝对不会。” 吴美芬叹息声。 将钱放回保险箱,关上柜子后,示意余秋堂坐下,她也坐在余秋堂对面。 “秋堂,你跟姐说说,你咋那么厉害呢,好歹一个人啊,你一脚就送出去几米远。 还有啊,那赵老三身强力壮,人高马大的,你咋搞得,一转眼就放翻了呢?” “这个嘛,”余秋堂挠挠脑袋,想了想,笑道,“实不相瞒,其实我会一点拳脚功夫,我这个拳法叫红拳。” “哦,怪不得呢。” 吴美芬觉得有点神秘,反正她也听不懂。 “真是厉害,当时看的我心惊肉跳,我一直觉得你是瘦瘦弱弱,哪能想到你这么厉害,我估计赵老三和他带来的人,一下子也吓傻了吧。” 余秋堂笑笑。 “不行,”吴美芬还是觉得这样不行,“你帮了姐这么大个忙,哪能啥都不要呢,那姐心里也过意不去。 就准你余秋堂施恩不图报,就不允许我吴美芬知恩图报啊,是不是看姐是个女人家,就不配和你们男人一样?” “不不不,绝对不是,美芬姐你可是要做大事的人,我才小虾米……” 觉得话说的有点漏,又转了话题,“不是这个这个意思,只是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不喜欢拿情感来换钱。 你也看到了,平日里我拿来的东西,你们不给我出高价,我还想着要呢。 那是因为我觉得东西好,值得你们给价。 但今天我帮你这种事,不是能用钱来衡量……对了,美芬姐,你不会是觉得,我们这种关系,拿点钱就能衡量吧?” 可被余秋堂抓住破解的方法。 这下,吴美芬真是没办法说啥。 她低头想了想,无奈摇头,“秋堂,既然你都这样说了,姐就不多说啥。总之一句话,你这人不错,姐也是个豪爽人,就交你这个朋友了。 以后我们除了供货的生意外,更是朋友,有什么困难,需要姐帮你的,你就直接说。 别的不说啥,这钱嘛,姐还是赚了一些。” “那……” 余秋堂想了想,感觉他今日没有什么要求,这吴美芬是心里怎么都不踏实,便笑道:“美芬姐,那就这样说定了,若是以后我想搞点事,需要倒腾点资金,我就来找你。” “没问题啊,倒腾点事蛮好,这山里的事情毕竟不是长久,作为一种副业还行,专门靠这个度生活,毕竟收成有限。” “就是这个意思。” 余秋堂点点头,开玩笑道:“可不要现在答应的好好的,后面又反悔啦,到时候我求到门上,给我吃个闭门羹。” “胡说啥,我是那种人嘛?” 两人又聊了会,饭店那边收拾好了,后厨也开始烧火,准备赶中午的饭。 余秋堂想着和老秦还有约,便告辞离去。 他离开后,梁师傅和吴美芬站在门口,一直看到他背影消失在人群中,这才相视而笑。 “老板,这个小伙子,真是不错。” “可不是嘛,”吴美芬感叹道,“还是梁叔你看人准,当初你就说他是个稳重可靠的供货人,让我们关系处好,这倒是没料到,今天还能给我们额外惊喜。” “我只是引荐,主要还是老板你对他热忱,这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他好,他肯定记在心里。 山里的孩子,多半都很实诚,你敬他们一尺,他们就敬你一丈。若没有你对他的好,就是求着,他也不会出头。“ “就是说埃” 吴美芬再次感叹,“难受的是,我们还是要借电他的东风。” 梁师傅很快明白啥意思,安慰道:“我想他不会有意见的,今天都愿意当面站出来,说明他心里早有准备。 不过话说回来,那赵老三也不是傻子,今天秋堂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肯定让他以为我们和秋堂关系和深。 若没有更大的变故,想必后面不会再来。” “但愿吧,借势肯定还是要借,至少我们不能明面泄漏和秋堂的关系。” 吴美芬沉思片刻,继续道:“反正他们也无法确定,就让他们暗自去猜测吧。 不过,今天的事情,也给我们敲响警钟。 梁叔,你给咱物色几个身体壮实的小伙子,要那种人品端正,心眼实诚的,关键的时候,能顶出来站在前面……” 她有些疲惫地将散落在耳旁的头发捋到后面,“我们以前的依靠,后面靠不住了,我一个女人在外面做生意,肯定会有人很不爽。 以前小打小闹,没占到别人多少市场,他们还能勉强接受。 那现在我继续扩大店面,生意做的更丰富,红眼的人肯定更多。 我们不得不提前做好防备。” 梁叔点点头。 “那老板,收购旁边店铺的事……” “当然要继续,决定了,我们不仅要旁边两家,我还要扩大规模,将后面整个拐角全部收进来…… 当然,这是需要慢慢来。 我前几天不是去了西安城嘛,我看到人家那边的酒楼,对,人家不止有饭点,还有酒楼呢。 那酒楼建设的那叫一个气派啊,高的有好几层,我当时就在想,为啥我们不能和他们一样呢。 我们也将我们的东西越做越大,最后也建个酒楼出来,他们西安城能搞,我们为啥就不能。 我不仅要……” 梁师傅看着吴美芬一副斗志昂扬的模样,心里既为她高兴,也暗暗发愁。 还是那个道理,这女人要想做起事啊,可比男人的难多了。 还是得有个好的帮手埃 想到帮手,他又有些无奈,毕竟要找到像余秋堂这样的人,机会太渺茫。 可惜埃 就是不知余秋堂到底咋想,为什么就不同意呢,明明怎么看,到这里来帮着一起做,可定要他做猎人,在山里讨生活舒服多了。 不懂啊,不懂。 那边梁师傅还是纠结余秋堂到底咋回事,这边他已经在清泉塔下和老秦重逢。 不得不说,老秦还真的有几分实力。 这个时候,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凑到一千多块钱现金,着实不容易。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过。 余秋堂也不想管这么多,他拿到1150块,将熊胆交付给老秦,就算任务完成。 1150块,就是115张大团结,因为很多都不是新票子,所以厚厚一叠,不管装在哪,都是相当厚重的“负担”。 不过就是这种负担很甜蜜就是。 回家的路上,他的步伐很轻快,接近3000元的巨款,足以让他完成第一阶段所有事。 是时候将建房子的事提上日程。 回到家,发现父亲没在,询问王春花,说是去了小学。 他暗暗发笑。 他很难说,让父亲去修桌椅,没有好好丧丧他面子的意思。 要不然,其实还有更好的办法。 那就是给学校赔点钱,让学校自己找人修补。 余秋堂就是想让父亲放下点身段,不要整日想着打骂孩子,既然要教育,那就真正为孩子做点事。 不要以为自己赚到钱,养活孩子,让孩子读书就是唯一表达父爱的方式。 如果仅仅以这样方式养大孩子,那孩子对父亲的感觉,也就只剩下钱和暴力,而不是很真挚的情感。 (本章完) 第119章 你不急着抱孙子? 第119章 你不急着抱孙子? 帮着姐姐余春梅做了一会豆腐,被姐姐赶出门休息。 其实做豆腐本身就挺累。 正常人每天做下来,身体都不一定受得住,更不说姐姐这样的身体。 所以余秋堂如今将神仙豆腐的量减少一半。 反正也没那么多的豆腐柴叶子。 但他没有提出让姐姐什么都不做,直接休息的话,他担心姐姐受不了。 身体残疾的人,最怕别人将她们特殊照顾。 那样不但不会让她们心安,反而告诉她们,你们就是需要别人帮着,不是什么正常人。 反而对她们来说,是一种折磨。 余秋堂还是希望姐姐能保持心情愉悦,想着她也帮家里做了很多事,有参与感。 这种模具并不难做,大概样子像个“口”字,厚约为五六公分,模具下口的横板可以打开,可以关闭。 大风从坡上刮过。 因为分家不止是简单的分家,背后更是牵扯到户口的问题。如果她跟着余秋堂这个弟弟,那她出去后就没办法落户,就会成为黑户。 他一边做,一边心里想着建房子的事。突然,他想起米雅丽的哥哥,也就是他曾经的大舅哥,好像就是远近出了名的砖瓦匠。既然自己要建房子,刚好把他喊过来不是很好。 关闭后,将湿润的黄土用铁锹铲到基子模具里,先用脚踩实,然后用石锤提着砸实,砸平后,将下口的挡板打开,模具推开,就是一个打好的基子。 余春梅出来泼水,看到弟弟坐在房檐下,忙碌地干活,身旁的箱子里,三只小猴子呜呜叫个不停,正在彼此撕咬着玩。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像王春花那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他其实很少唱歌,这些以前听过很多次的歌。 要趁着来年夏季雨季到来前,将基子用掉,要不然基子就会被雨水泡烂,搞不好底部还可能坍塌,那时候就白白浪费。 然后喊上王浩峰和余秋江,不行再喊上三叔家的余秋原一起帮着打基子,赶地冻之前,将明年的基子打出来。 余秋堂不仅给她稳定的生活,更是让她难得有做人的尊严。 其实当时分家时,她提出想跟着余秋堂,是不符合道理的。 人能在天冷之前住进去。 余秋堂想过,如果用基子,肯定赶不上今年冬季建房,所以他准备先用木头和红砖,灰瓦,搞三间房出来。 等到来年暖和后,好好将院墙规整下。 把她的户单独开出来,成为独立的户口。 我可真是太聪明了。 如今这些都不复存在,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也有幸福感。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被藏在隐秘地方的3000块钱就是他的底气。 等年过了,他就过18岁,赶快向那边提亲,不是正好水到渠成。 多亏有余秋堂这个弟弟,她才能过上现在这种生活,不用每日提心吊胆,吃个饭都怕被陈美娣说。 可这个样子就会带来新的问题。 到时候,他不就是可以和米雅丽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吗? 就连笑,都不敢大声。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从哪来? 燕子说,这里的春景最美丽……” 如今唱起来,也记不住几句歌词,基本上都是只能唱一两句,但是他还是唱的很开心,脸上都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除非说。 她忍不住也笑笑。 “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拉住哥哥的手……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趁这个机会好好和她加深一下感情。 再也不用担心有人说她。 虽然余秋堂做木工活水平不如父亲余得金高,但做3個简单模具还是可以的。 他越想越高兴,忍不住哼起了小歌。 基子竖着摞起来,经历过一个冬季,基本就能干燥。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多很勤劳,从小被父母教育要勤劳勇敢,所以长大后都不会特别懒。 既然被姐姐赶出来,他便将小狗的筐子搬出来放到外面晒太阳。 顺便再告诉大舅哥。来的时候要带一个小工,那大舅哥现在没有娶老婆,想带小工,就只能带着干活还不错的米雅丽。 自己开始做打“基子”的模具。 以她的身体,如何完成交公粮,参加村上和队上的义务工等各种公共的活动。 如果做不到,那就要交钱,她又哪来的钱呢? 所以,相对之下她这种身体,住在娘家最好,不用想着说把户口移出去,家里所有东西和父母一起,不用她独自操心。 也正为正因为如此,她一时冲动提出来后,心里也并没想着余秋堂真的会答应。 不管怎么想,带着她这个累赘,都会让余秋堂后面事情很难做。 可她万万没想到,只是尝试着喊了一下,余秋堂就真的同意了。 这个以前内向怯懦的孩子,和她同病相怜的弟弟,在那个时候……或者说从那个时候,开始表现出莫大的勇气。 好像他的肩膀突然就变得厚重起来,完全能扛得动两个孩子,还有她这个残疾姐姐的重量。 她这一生是不幸的。 母亲早早离开,自己身体又这个样子,她很难想象到自己未来能够幸福的生活,做梦都做不到那种样子。 她一度认为自己的人生就像是得了一场癌症,根本不可能好,就是死亡在什么时候。 虽是个年轻人,她却已经像很多老人一样,活一天算一天。 或许是老天爷看她太可怜,总算将弟弟带到她面前,就像洪水中被伸过来一根木头,让她可以牢牢的抱着,不至于被洪水卷走,淹没在汪洋大海中。 她真的很感谢弟弟。 真的很感谢。 她在村里见过太多兄弟姐妹,因为一点点利益关系,就反目成仇的例子。 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兄弟姐妹,能够真正的亲密团结。 别看小时候关系还不错,一旦长大面临利益分割,每个人自私的一面就会暴露出来,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装进自己腰包里。是半点都不会主动让,哪怕是曾经很亲密的兄弟姐妹。 下午四点多,余秋实和余小伟,余小云三个孩子回来了,刚回来便各自快速跑进房间,就连向来跳得不行的余秋实,也特别老实。 几分钟后,余得金背着个工具包慢悠悠踏进家门,一边走一边还捶着老腰。 看余秋堂正在门口做模具,他走过来看了会,随口道:“你要做这个,喊我给你做就行,你看看你做的这……” 说了半截,却没有展开,只是用脚踢踢其中一个挡板,“这个位置要给点弧度,不然用不了几次就劈了,用不成。” 余秋堂闻言,盯着模具想了想,觉得父亲说的有道理,便找出凿子慢慢修。 余得金又看了会,没好气地说,“你这样凿出的东西毛毛糙糙,将来打基子很容易碎,根本不用不成,伱要手轻点,有点耐心,没耐心能干成啥事…… 哎哎,给你说了半天,你看你笨手笨脚,我真是…… 算了,你让开,看着1 余得金说着说着,就烦了,干脆将余秋堂踢开,自己坐在马扎上修起来。 别看他年龄大了,手可比余秋堂稳太多。 刚才还一深一浅的凿子,跑到他的手里,就仿佛变成一把小巧玲珑的艺术刀。 被余秋堂凿得乱七八糟的模具,被余得金化腐朽为神奇,硬是慢慢修复的像模像样,他又从帆布包里拿出砂纸,将周围打磨的光滑些。 “做这个一定要注意,你不打光滑,到时候基子边缘就不齐整,干了后掰的时候就容易把基子边缘搞坏。 干什么事都要动脑子,不是说搞就搞,先过了脑子,才过手。” 余得金说着,又帮着整第二副。 余秋堂能说啥呢,他也没办法反驳啊,只能蹲在边上,看着父亲做。 “爹,学校的桌椅修好没?” “差不多了,修了几个,还有一把椅子没办法修,给人家赔钱拉倒,”余得金说到这个,又有点不高兴,“这几个狗日的,在学校不好好学习……” “修好就好,”余秋堂急忙打断他的啰嗦,让他的怒火被扼杀在基础状态,“爹,我想请你帮个忙。” “帮忙?” 余得金一愣,抬头看眼余秋堂,儿子这种客气的问法,让他有些不太适应,“有啥事,你就说呗,我是你爹,谈什么帮忙不帮忙。” “我想问问,你一直在外面干活,认不认识什么工钱要的便宜,但干活麻利,干的又好的砖瓦匠?” “你找砖瓦匠干嘛……哦,是准备箍窑是吧?” “是有这个想法来着,不过我准备先建三间砖瓦房,箍窑的事等到来年开春,天暖和起来后再说。” 箍窑和建房子,是两种不同的建筑模式。 所谓箍窑,就是用基子打好南北两堵墙,然后一层层用泥在墙上面拱出个拱形,就有点像是桥洞的弧形,然后再将两边分别砌起来堵上。 这样的窑,基本能保持挖出窑洞的特点,冬暖夏凉,是非常典型的民居风格。 如果从外面看,只能看出双面流水,中间房檐高拱的三角形,很多人并不知道,从窑洞里面看,却是一个弧形的窑顶。 但这种窑也有缺点,就是因为建设的时候,像是组装积木,东西后补的墙面和南北面,以及窑顶不能完全结合,总会留下一些缝隙。 随着时间推移,地基下限,结合处的缝隙会越来越宽,慢慢就漏水。 所以,这种建筑住个十几年,几乎家家户户都漏水,人们用牛毛毡铺在窑顶挡雨,小雨勉强能遮挡,大雨就没办法。      只要是老房子,墙面上一定有流水下来的水痕。 除了窑,还有两种房子,一种就是日常建设,东西南北建墙,然后顶部架大梁。 这种房子从外观看,和窑一模一样,但走到房间里面,就能看出支撑点是大梁。 而箍窑的支撑点是拱形的互相挤压,并不需要单独再做大梁支撑,也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还有一种更为简单的房子,称之为“厦子” 就是依靠着院墙,单面建起来的房子,远处看,就仿佛是房子从中间房脊上垂直切了一刀,将房子一切为二,就是两个厦子。 具体按照作用分配,箍窑一般用来做厨房,或者卧室,房主要用来招呼客人,而厦子则是小孩子们住的地方。 为啥孩子们要住厦子呢,这是因为孩子在这个时候,在家中基本没有地位,属于“阶层”最低的存在。 可不像后世小公主和小王子们,能享受到家庭主要地位。 这个年代的孩子们,只要不挨揍,那睡觉都恨不得把父母供起来。 余得金听余秋堂这样说,随口道:“其实也不用急,要是来不及,就等到明年开春再说……” “还是搬吧。” 余秋堂看眼厨房那边,陈美娣正在里面做饭。 余得金沉默片刻,点点头。 “那也行,你要找砖瓦匠的话,我帮你问问……你说找砖瓦匠,那就要买砖和瓦,现在的砖瓦可都不便宜,你就算建三间房,估计也要大几百。” “嗯嗯,我算过,大概需要八千砖,瓦要少点,估计有个一两千就够。” “那也要不少钱。” 余得金将第二个模具也打磨好了,开始研究第三个。 “我打听过,砖一页3分钱,瓦5分钱,我大致算了下,最多400块钱就能拿得回来……算上运费和装卸费。” “400多?” 余得金明显手抖了抖,微微迟疑下,“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你攒了多少了?” 余秋堂还没来得及回答,余得金紧跟着句,“不行的话,我给你想办法添点。” 余秋堂听父亲这样说,微微有点意外。 父亲能主动提出帮忙,他心里还是有点欣慰,这已经比以前好太多。 “不用了,爹,我最近搞了点钱,差不多够用。” “那行,”余得金点点头,“你最近鼓捣那些东西,赚钱是能赚点,但要学会攒钱,存钱,不要有点钱就乱花,你年龄也不小了,这马上就能看媳妇……” 说到这里,余得金不知为何停顿片刻。 然后才说:“反正要存钱,没钱啥事都搞不成,没有谁家姑娘愿意跟你。” “知道。” “你要砖瓦匠,我帮你看看……” “你认识米文忠嘛?” “?” 余得金一愣,“你说的是米家村那个二愣子?” “说啥呢,人家哪就是二愣子了?” 余秋堂苦笑,“人家就是人稍微老实点,又结巴一些,咋到你嘴里,就变成二愣子了?” “我看是不大灵光,那脑子就是比一般人笨点,不过那小伙子干活还行,手底下功夫也扎实……对了,你怎么认识他的?” 能不认识嘛,前世可是我的大舅子。 两人关系还挺亲。 米文忠是米雅丽大哥,米家现在有六个孩子,三男三女,米雅丽是排老二,就比米文忠校 但实际上,在米雅丽和米文忠中间,还夭折过两个孩子,所以米文忠今年二十七了,米雅丽才不到二十岁。 米文忠听说是小时候被老孩吓过,落下个结巴的毛病,脑子了不说傻子吧,但就是比一般人稍微差点。 上辈子三十多岁找了个寡妇,人家给带了一儿一女,辛苦将两个孩子养大,寡妇死后,两个孩子都到城里定居,基本不管他。 都六十多岁,还在各个工地上干活,也是相当不容易。 他虽然身体有点欠缺,但人性格憨厚老实,热情,和余秋堂很投缘。 “这个嘛……”余秋堂本想找个理由编排下,但转念一想,跟父亲也没啥遮遮掩掩的,喜欢米雅丽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其实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在街道赶集,碰到个姑娘,一眼看到就很稀罕。 我呢,跟着就打听下,原来是米家庄那边人……” 余得金看着儿子,突然露出几分揶揄。 “你从开始就想着早米文忠来,而不是想要个砖瓦匠吧?最好人家带着他妹妹一起来,你也趁机再观察观察人家姑娘?” 被父亲直接点明,余秋堂微微有点尴尬。 无奈笑道:“也不全是,我确实需要个砖瓦匠,但这不刚好凑巧。” 看父亲还是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干脆说:“爹,你也说了,我过年都十八岁了,能谈对象了对吧。那现在我自己有这个想法,不是更好,若我能成了,你不是省心,你不急着抱孙子啊?” “老子又不是没孙子,”余得金笑骂,“这倒也是,一个不留神,你也到娶媳妇的时候。 行吧,你心里那点的弯弯道,我哪里不知道,我和那小伙子不熟,但我认识他们庄上其他人,我托人帮你问问。” “那感情好。”余秋堂心满意足。 这件事就是不能太明显,要不然被米雅丽看出他心怀不轨,可能反而适得其反。 这个年代的人,可没后世那种相当活泼开放的意识。 “好了,这样应该就没啥问题,”余得金将最后一个模具放到边上,“你打基子要我帮忙嘛?” “不用,喊了峰子和我江哥,不行的话,我在问问秋原,让他有空也帮着搞点。” “那行,我现在年龄大了,干点活就腰疼的不行,也出不上大力。到时候看要什么家具,提前说,我帮你准备准备。” “好。” 余得金说完,想站起来,但站到半截,却因为腰太疼,差点没瘫坐在马扎上。 余秋堂眼疾手快,急忙扶住他。 他忽然觉得父亲的身体很轻,远比想象中要轻很多,几乎感受不到多少重量。 这样一个很平常的搀扶动作,让两人都有些发怔。 “真是老了。”余得金又摇摇头,苦笑。 余秋堂则是缓缓放开父亲胳膊,看着他慢悠悠地朝厨房走去,心中也一阵恍惚。 他前世对父亲的感觉很陌生,似乎除了父亲骂他的时候,几乎就没和父亲怎么像样说过话。 更是几乎没有体验过这种父子之间温馨。 “哦,对了,你不是要去找秋原嘛,顺便问问他们,看你奶啥时候回来,其几天我听说要回来,这又没了消息。” “知道了。” 余得金这才掀开门帘进了厨房。 一股热气在门帘掀开的的刹那,从里面冲出俩,袅袅飘向空中。 “狗日的,就知道吃,我给说清楚,以后要是再惹祸,看不打断你的狗腿。” “知道了。” “你又发什么脾气,到别人面前就客客气气,又是帮这又是帮那,跑到这里就耀武扬威?” 陈美娣将一碗面狠狠掼在余得金面前,“我一天到晚把你侍候的不好是怎地,以后要发脾气外面发,给谁甩脸色看呢。” “你胡说啥呢,我啥时候给你甩过脸……” “你还要咋甩,看看你那张长脸,差点都跨到沟门子上了,还会给我说没有甩脸?” “简直是……” “洗手去啊,就直接端起吃了?看看你身上一股什么味道,要我说多少遍……” 余春梅悄悄将门缝拉开个缝隙,“堂堂,进来吃饭。” 余秋堂转身进了厨房。 今晚余春梅蒸得苜蓿芽包子,里面还用熊油炒了鸡蛋,吃起来味道那叫一个香。 若不是有两个还在边上看着,余秋堂恨不得一口气干七八个。 也做一回贪吃的猪八戒。 吃完饭,他来到小商店,提了一瓶酒,一袋子糕点,还称了半斤水果糖,提溜去三叔余得水家。 余得水和余秋堂同队,但两家距离就隔的有点远。 按理说,即使兄弟们分家出去,彼此之间都不会离开太远,这样有点事也彼此好照应。 但当年余得水因为和余得土两个关系闹腾的很僵,余得土既然住在三队最南边,余得水干脆将院子建到最北边。 虽是同队,却间隔有三四里路。 兄弟间的问题,很难说得清到底谁对谁错,余得水是有点脾气,但总体来说很憨厚孝顺的好人。 而余得土呢,相对比较固执,一旦确定的事情,就喜欢一根筋走到底。 要不然,也不会最后走上那么一条道。 生前有矛盾,一直没有解决,等人突然死了后,余得水后悔莫及,更是没脸搬到一起,只好远远地吊着。 (本章完) 第120章 赤狐猎骡子?! 第120章 赤狐猎骡子?! “堂哥,你咋来了?” 余秋堂刚来到三叔家门口,就看到院子里亮亮的,火光照亮半边天空。 心下好奇,就看到余秋原手里握着个火把,急匆匆跑冲出门口,刚好在门口碰到。 “你这是急着干嘛去?”余秋堂指指余秋原手里的火把。 这种火把是用废布缠绕在木棒上,用煤油浸透,至少能燃烧两三个小时。 一般也用不到。 只有过年耍社火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才会做一个,等到晚上社火队来到家门口,带着火把来个欢迎仪式。 属于传统项目。 “哎,回头给你说。”余秋原说着,就准备绕开余秋堂。 “……说起来,这骡子也是怪了,我们天天都栓在院子里都好好的,今天我娘说,趁着白天有太阳,将打下的玉米好好晒晒,干的话就用袋子装起来可以存放。 余秋堂也是大吃一惊,“我记得队上现在就还有一头白屁股,是那头嘛?” “你不知道啊,堂哥,我爹把队上的骡子给丢了。” 人言可畏。 余秋原指着门口斜对方的一排杏树。 也难怪。 “啊?” 余秋堂越是遇见事情,他就越冷静。 唉,要是真找不回来,我爹肯定要后悔死! 这时候一般的杏都落了,但这边还有几棵冬杏,上面还隐隐挂着杏子。 这种态度很廉价,而且没有什么意义。 他其实平日里……” 那院子里位置有限,骡子栓在旁边,确实不好搞事情,所以我们就临时拉出到门外栓一小会。 “三叔人呢?” 土话就叫白沟子。 一直急也没有意义,事情出来就尽量解决事,解决不了,就讨论后果。 “就是……” 余得水原来在生产队就喂骡子,他自然成为这种使命的一份子。 这事给闹的。 “这现场没啥看的啊,骡子跑了,我们家里人都来这里转了好几圈。” 白屁股因为英雄事迹,深受村民喜欢,事迹传播到公社去,又被竖立为典型,还专门上过荣成日报。 你看这事闹得,这骡子要丢了,让我们家里赔的话,我们哪能赔得起啊? 莫不说这是头英雄的骡子,就是普通骡子,长到这种体格,重量,怎么都要一千五朝上吧。 “你等下,有事我们一起想办法啊,天这么黑,你慌慌张张出去能干啥?” “等等,秋原,你先站远点,不要过来,我先看看现抄…” 可谁曾想,我和我娘在地里干活,我爹在家里看玉米,说是闲来无事喝点酒解乏,结果竟给喝多了,等我们天黑回来喊醒他,这骡子早就不见踪影。 “出去找了啊,也不知道哪个丧良心的,拉走了我我们的骡子,这不是要害死我们嘛?” 可队上这么大一头骡子,也不能由余蛋儿亲自养着吧,所以就委托几个队上养牲口好的人,轮流照顾,作为报酬,骡子可以帮着干一些活。 他清楚知道,这头骡子丢了,不仅是钱赔偿的问题,而且还会让队上,村里,乃至公社都受到不良影响。 最没用的就是怨天尤人,或者追悔莫及。 就是村民们的口水,都能将三叔一家给淹死。 余秋原听余秋堂这样说,看那看夜空,天阴沉沉的,一点月亮和星星都没有,确实是伸手不见五指,就靠火把这点光芒,根本照不出什么前路。 这生产队,原来有七八头骡子,后来分包到户,便被有些人将骡子们一個个买了去。 而地上,则是落满了杏树叶子。 余秋原走也不是,站也不是,急的在原地跺脚,神情慌乱而迷茫。 最后唯独剩下一头最强壮,也是当年发大水,从一个地坑院救出名老人的英雄骡子,因为它屁股有片大大的白斑,所以被大家称之为的白屁股。 “这边,就是这棵老杏树,中间这棵,我们以前喜欢在上面玩的。” “骡子,拴在哪里的?” “可不是嘛,说这事情可咋办啊,我爹都快急疯了。” 公社领导和村长专门交代,白屁股是坚决不能出售,也不允许杀,要好好养着,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轻易不能下地。 余秋堂示意余秋原不要继续说这些没用的话,现在不是讨论是非对错的时候。 本想着,天黑之前就将骡子放进来。 “没关系,把伱火把给我。” “那好吧……给。” 余秋原也搞不清楚余秋堂啥想法,但有前面帮他们在葫芦地里抓猪獾在先,最近又听到很多猎杀野猪的事,余秋堂这个堂哥在他眼里,已经是大能人。 余秋堂用火把照亮杏树周围地面,发现树叶果然被踩得乱七八糟。 但他依然很耐心地蹲下身子,仔细查看地面信息。 待看到绑绳子的树皮竟被扯出一道深痕,能看到里面绿色的嫩皮,他有点不解。 “秋原,你们发现骡子不见时,这树上是不是还有半截绳子?” “啊,你咋知道的?” 余秋原非常震惊,“你说的没错,我们急着出来,就是看到绳子只剩下一小截还在树上,肯定是被头骡子的割断了。” “剩下半截绳子还在嘛?” “在,就丢在门背后,我给你去拿。” 余秋原快速跑进家门,将半截断绳拿给余秋堂。 余秋堂接过绳子,就着火把亮光,仔细打量一番,又放在鼻子下轻轻嗅嗅,摇摇头说:“这绳子不是被割断的,绳子的断茬不齐整,刀子不可能留下这种痕迹。 而且…… 绳子上有股特殊的骚臭味……” “这不奇怪啊,拴着骡子,它说是个英雄,但毕竟是个畜生,绳子上沾点臭味也没什么稀奇。” 余秋原不懂余秋堂为何纠结这个绳子。 余秋堂摇摇头,“不对,这不是什么骡子的骚臭味,更像是一种狐骚。“ “你说啥,狐骚?1 余秋原震惊异常,“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虽然离山还有点距离吧,虽说前面有片树林,可要说狐狸穿过树林过来,我咋不信呢。 再说了,就算狐狸来了,它也就是偷鸡偷鸭啥的,怎么想着招惹骡子呢,难道它还准备干掉骡子啊?” 余秋堂也是皱紧眉头。 余秋原说的确实没错,这个地方出现狐狸的几率不是说没有,但很小,而且应该是食物更短缺的冬季,雪后,而不是现在秋冬交界时。 这个时候,山里的各种鼠类,鸟类,还有一些小型的鼬类,都是活动的高发期,食物应该封充足才是。 动物天生都趋利避害的天性,能简单容易吃饱肚子,它们就不会冒险。 很多人不知道骡子的战斗力有多强。实际上,这东西完全继承了驴的倔犟,马蹄子上的力量。 莫说是普通狐狸,就算是狼来了,也很难把骡子有办法,稍微不注意可能都会被骡子一脚踢死,或者踢成个残废。 余秋堂又拿着火把。在地上仔细一点一点排查。一边排查一边用鼻子细心的嗅着,终于在树背后,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狐骚味。 仔细拿火把一照,发现这里竟然有一滩不明液体,从骚味来判断,应该是狐狸的尿液。 还真是狐狸? 事情到了这个程度,余秋堂就算不承认也没有办法,他不得不假设这里确实出现过一只狐狸,或者是几只狐狸。 当然,一只的可能性最大。 因为狐狸很少成成群结队跑来村里偷东西吃,这样不利于隐蔽身体。 而且狐狸也很少群居出现,他们更喜欢独自行动。 “怎么样,堂哥,发现什么了?” 余秋堂却蹲在树下面,还在思索。 既然是狐狸的话,那他只能从秦岭拥有的狐狸品种来判断,不同的狐狸生活习性略有不同。 若真是被狐狸影响到骡子,即使他再怎么想不可能,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秦岭的狐狸有2种,分别为赤狐和藏狐。 藏狐相对来说非常罕见,即使出现也在海拔非常高的山顶上,那里温度比较低,而且有可能会常年积雪,更利于他们生活。 分布最广的还属赤狐,又称草狐狸。 成年的赤狐大概有六七十公分长、体重5-7千克,雌性略为偏小,雄性稍微大点,雄性赤狐大概和雌性的豺狗差不多大。 赤狐毛色因季节和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变异。 一般背面棕灰或棕红色,腹部白色或黄白色,尾尖白色,耳背面黑色或黑褐色,四肢外侧黑色条纹延伸至足面,很容易辨认,而且相当漂亮。 在秦岭的范围之内,赤狐的生存空间很受周围其他野物影响。 比如说豺狗,黄鼠狼,各种凶猛的鼬科动物,比如说黄喉貂、石貂之类的东西。更不用说还有天上飞的金雕之类。 整个秦岭,大型的食肉性猛禽就有好几十种。这些猛禽如果只是跟赤狐抢食物,已经算温柔了,要是稍微心情不好,甚至可能连赤狐一起带着抓走。 再往大,还有野猪、狼,一系列的竞争者。 作为狐狸大家族的一员,赤狐脑子非常灵活,性情很狡猾。 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并不强。 同体型的动物,基本上没有他能搞过的。莫说他对付豺狼,甚至他连大一点的狸花猫都搞不过,黄鼠狼都可以和他叫板。 但这个是局限于雌性赤狐或者小赤狐。遇见重八九公斤的赤狐首领,一般的小动物还不敢造次。 余秋堂正在想呢。就听见有人脚步声,原来是三叔和三婶打着火把回来了。 看样子,他们一副惴惴不安的神情,肯定是没任何收获。 想想也是,这大半夜的,村里面到处都是花草树木,想要在这个环境下,找到一头不怎么愿意被人抓住的骡子,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秋堂,你来了。” 余得水是个矮而壮实的中年人,也是余家上一辈人里最矮的。 眼睛很小,头发还是卷卷的,乱糟糟的总是像很久没有洗过头。      余秋堂记得父亲说过,三叔这种卷发,是继承了余秋堂的太爷爷,属于隔代遗传。 当时所有孙子里,只有余得水是这种发型,很受太爷爷喜欢。 余得水看到余秋堂过来,憨憨打个招呼,因为心里操心着事情,脸上只有无奈和焦虑。 进了远门,将火把丢在地上,一屁股坐在房檐下面唉声叹息。 随后,三婶高美兰也进来了。 高美兰个子比余得水还要高点,放到后世,她身材还算不错,可放到农村里,就显得有些瘦削,单保 但就是这副瘦弱的身体,却蕴含着很强悍的怒火,好的时候她是真好,要是惹毛了,她也真是火大,一般人招架不祝 “三婶子。” “哦,堂堂啊,你大半夜来干嘛?” 高美兰比丈夫要冷静些,虽然也很疲惫,却还不至于崩溃。 两人身后跟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是余秋原的妹妹,当然也就是余秋堂的堂妹,叫余春竹。 这个名字起的时候,当然是根据家族里这代女孩名号排列,完全没想到字的谐音。 结果余春竹读书后,她体型有点胖,又不怎么好看,所以就被同学们喊成“余蠢猪”,一度自卑的要死。 不过她后面南下广东打工,混的还不错,小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好像还开个什么厂子,嫁给了当地人,赚了不少钱。 余秋堂小的时候,和余春竹不怎么打交道,大了后联系就更少,只是听余秋原说过一些事,但一共见面不超过5次,所以也没什么印象。 不同于后世人少,堂兄弟都显得相当亲近,这个时候的堂兄弟和表兄弟,姐妹,加起来好几十个,不可能和每个人关系都熟稔。 幼时一般,长大后就更难亲密起来。 慢慢也就疏远多了。 “堂哥。” 余春竹性格这时候还算活泼,体型也不怎么胖,看起来不那么糟糕。 她喊声余秋堂,靠着母亲坐下。 这就是他们一家四口。 相对之下,余秋原已算是比较有活力,其他人不管是绝望还是冷静,其实都已经封疲惫。 “三叔,骡子的事我听秋原说了,你们先不要急,我来想想办法。” “你有办法?” 仿佛是溺水中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余得水和高美兰异口同声问道。 余春竹也好奇地看着余秋堂。 “我只能试试,这样,秋原,我记得你家有个自行车是吧?” “有啊,你要用?” “你把车子给我。” “你这时候……” “原子,把车子推给你哥。” 余秋原还要啰嗦,高美兰直接吩咐声,余秋原急忙跑进隔隔壁厦子,将车子推了出来,是一辆永久的“轻便自行车”。 自行车其实经历过一个从大到小,从重到轻的演变阶段。 开始的二八大杠,也称为加重自行车,车型很大,后座非常结实,能承担的载重效果很好。 后座坐两个人,车梁上再坐两个孩子,照样能骑着前行。 若是驼麻袋的,能驼两三百斤的重量。 简直是自行车的载重王者。 而且这种车子的轮胎很大,蹬一圈,车子能转出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不像后世的车子,只见脚蹬,不见车子向前走。 但这种车子最大的毛病是车比较重,也比较大,不适合小孩子和个头矮的妇女使用。 所以出现了一种缩小版的车子,就叫“轻便自行车”。 轻便自行车的样子和加重自行车差不多,但相当于是个缩小版。 如果要比较,那加重自行车就像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轻便自行车就是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 功能该有都有,就是力量薄弱点。 再到后来,随着人们对自行车使用功能的变革,自行车载人载物功能慢慢减弱,只留下骑行作用。 所以前面的车梁,后面的车座便失去存在意义,只会增加车子的重量。 所以自行车便出现了后期人们常见的弯梁。 这种车子方便上下车,学车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不像早期人们学自行车,都要经历一个掏梁……上梁……上座的艰难过程。 余秋原家能有个二代的轻便自行车,显然是家底还不错。 这时候,这种车子才刚出来不久,还是比较新潮,一般人家还没购买的想法。 “你们不要急,天这么黑,出去找也不好找,”余秋堂跨上车子,“我要去我江哥哪里一趟,车子回头给你们。” “用吧,用吧。” 余得水一家人看余秋堂这么认真,便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他要干什么,自然就随意让他去。 余秋堂也不再多说,骑着车子出门了。 他要去余秋江家找那只黑狗。 黑狗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嗅觉要比一般家犬强很多,追踪能力也值得信赖。 骡子身上这么重的味道,应该没问题。 即使到现在,余秋堂依然不觉得骡子是别赤狐弄走,这就像是说,一只蚂蚁搬走了一只鸡。 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那就是很多只狐狸,将骡子分割换成碎片带走。 要不然,即使来多少只,都白搭。 狐狸的战斗力,根本不值一提。 但为什么狐狸出现在现场,暂时还不知道,只能等事情搞定后,慢慢再研究。 “这秋堂能行嘛?” 余秋堂走了好几分钟,余得水突然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到。 “你有什么好办法,这孩子愿意帮你,就让他去呗,你没听到最近队上的人都说,秋堂那孩子打回一头野猪?” “野猪?你听谁说的?” “你到底是不是他三叔啊,队上和村里都传遍了,很多人都到他那买过野猪肉……” “是啊,爹,你忘记了,上次我们葫芦地里不是有猹嘛,哦,就是我山哥回来那次,就是堂哥帮我们逮住的猹,我给你说过呀。”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余得水这才回想起来,“我我这不是一急,把这个事情给急忘了嘛。 那要这么说的话,指不定那孩子还真行?” “我看差不多。”余秋原说。 “也说不好,他能打回野猪,也不见得能找到骡子……狗日的,要是我知道谁拉走我的骡子,非得打死他们。” 高美兰说到这里,火气就来了。 “我堂哥说,很可能骡子不是被人拉走的?”余秋原想起余秋堂的分析。 “那还能去哪,不是人,难道还是鬼拉走的?”高美兰没好气的说。 “世上哪有鬼啊,妈。” 余春竹在旁边打岔。 “……” 高美兰差点没背过气去,手指使劲敲打下余春竹的额头,“要你提醒?哪壶不开提哪壶1 “是你说没有鬼的嘛。” 余春竹嘟囔句。 “你脑子指定是有点问题,整日就知道吃,也不见长脑子,东西都吃哪去了?1 “肚子?” 余春竹摸摸自己的小肚皮。 高美兰懒得理女儿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精明一世,咋能生出这么笨个丫头,能把人给气死。 要知道人家余春竹长大后,突然开窍,日子过得不知多好,她肯定现在不这样说。 “我堂哥说,可能是骡子自己扯断的。” “自己扯断?”高美兰和余得水面面相觑,余得水想了想,点点头说,“这倒也不是没可能,那畜生劲大着呢,若是受惊了,力气更大……” “爹,你刚才说受惊,会不会是骡子栓的好好的,突然被狐狸……哦,我堂哥说,我们杏树下有狐狸的尿骚味。 若是骡子被狐狸吓倒,直接扯断绳子,不是完全不可能埃” “确实有可能,真有狐狸的话。” 余得水点点头,在大山脚下生活,狐狸偷鸡的事情还是经历过一些。 “那如果是这样,回头问问,看谁家鸡……咦,我怎么没听到二红叫?” 二红是家里大红公鸡,养了有四年多了,帮家里母鸡耕耘出好多窝小鸡,是家里鸡群的皇帝。 养的久了,这公鸡也有点人性,要是这么折腾,肯定早就打鸣打的不行。 “不会是……” 余得水急忙跳起来,朝鸡窝跑去,其他人急忙跟在后面。 很快,就看到余得水哭喊着跑出来,手里还提着一只死鸡。 “这狗日的狐狸,他把我们家二红给咬死了埃” 哪怕是养个鸡,养久了都有感情。 高美兰和余秋原都瞬间感到很难过。 “爹,狐狸咬死的鸡,还能吃嘛?”余春竹小心翼翼地问了声。 (本章完) 第121章 深夜,赤狐盯人 第121章 深夜,赤狐盯人 余秋堂和余秋江小跑着,快速朝余得水家跑来,余秋堂手里牵着那只大黑狗,背上背着枪,余秋江则是拿着弩和侵刀。 那截从余秋原家里带的绳子,隔一段距离,就给大黑闻闻。 这只猎狗性格很好,脾气也讨人喜欢。 也很有灵性。 而且从它的体型来看,它不是那种擅长扑咬的头犬,而是追踪犬。 这种犬的嗅觉和听觉尤其灵敏,刚好符合余秋堂他们此刻需要。因为余秋堂和余秋江是他的救命恩人,它似乎有报恩的心,特别听他们的话。 不需要特殊教导,只是简单做一些指令,它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余秋堂暂时还不知道,骡子最终跑到哪,所以特意背上他的五六半,万一需要进山使用。 这边的枪支弹药管控严格,枪还好说,子弹就相当紧张,老柳给他半箱子弹,也就四百多发,每次用起来,他都比较爱惜。 要获得小伙伴们认可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显得很讲义气,不说一起吃东西吧,反正挨打要一起安排。 很多没在农村生活人的不明白,大中午的,是太阳那么高,地里能有什么危险。 余秋堂使劲拉住狗子,看着乌压压的高粱地,微微有点担心。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乌压压的纱帐。 但金钱豹是附近山脉最顶级的捕食者,速度快,性格狡猾,战力强,凭借着山里熟悉的地形,好几个猎人联手都没办法,还是请了个老护林员,是个神枪手,将豹子打伤,熏死在山洞里。 这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要是真犯错挨打,反正也是跟着一起挨。 愿意跟着一起去,纯属是不放心余秋堂。 既然知道了,又是自己的三叔,哪能袖手旁观呢。 想着使用的时候,能不开枪尽量不开,实在需要开枪,也会保证弹无虚发。 当时附近地里还有干活的人。 反而还不如一把刀或者斧头呢。 黑狗跑到高粱地边上,丝毫没有停止的想法,猫着脑袋,就准备直接冲进去。 “狗有反应了。” 好多人都看到豹子叼走人,但冲进去却很难找到,还是让有经验的猎人,带着猎狗循着气味,一直摸索到山里。 如果是能生吃,肯定就直接拿起来啃,若是不能生吃,也可以在地里挖个小洞,做个简单的烤炉,就能来个原味的烧烤。 “进嘛?” 原本搜寻的非常小心的大黑狗忽然显得很急促,拽着余秋堂就向前跑。 前几次进山,一般都带10发子弹。 附近乡镇,村子,凡是被野兽叼走的孩子,大多都是晌午,真正在晚上被叼走的反而很少。 余秋堂也这么认为,前面是一片还没有收割的高粱地,沉甸甸的穗挂满高粱杆。 所以兄弟们也不排斥他,基本还能跟大家混在一起。 但孩子找回来时,脊柱已经被咬断,最后还是没有活过来。 例如村里隔壁村里,早些年有个孩子被金钱豹叼走,就是晌午在水渠边玩,豹子从玉米地里冲出来,将孩子叼走了。 一群孩子里,总有些比较活泼,余秋堂以前就不是那种能主动跑到前面的人,基本都是伙伴或者兄弟们做什么,他就跟在别人后面做。 要是不知道那便算了。 这地方因为地势平坦,又靠近水渠,算是队上成色比较好的地,一般都是种些西瓜啊,葫芦等经济作物,过几年会回茬,分批种点高粱或者玉米。 若是被人发现,也没关系,可以直接从高粱地直接跑到前面树林里,树林的尽头就是山脚,要从山脚里找到一群孩子,那是相当的不容易。 但通过上次猎熊,他觉得可以节约着用,但准备还是需要做准备点。不然万一遇见点危险,没有子弹,那枪就能做烧火棍用。 余得水也是余秋江三叔,但因为父辈关系,余秋江对余得水存有很大怨念,并没有多少情感。 山村里的父母,从小就教育孩子,晌午时,黑夜里,高粱地里不可去。 余秋江本来在打铁,知道消息后,也不放心他一个人进山,大半夜入山本来就是忌讳,夜晚的山可比白天危险度提高的不止一星半点。 但他也知道,余秋堂就是这样一个人。 余秋江面沉似水。 余秋江说。 余秋江的铁匠铺刚好在队里,也是村里最南边,余得水家在北边,两人带着狗一路小跑,也是花费十几分钟才到分叉口。 但只要在这个时候,站在这样一片地看看,就立刻能感觉庄稼地的压抑感,就仿佛里面真藏着什么凶猛的野兽,准备等人进去被撕咬成碎片。 意思是,在正晌午,尤其是太阳高照,一两点这会,还有半夜里,孩子们千万不要进高粱地里,里面可能藏有野兽。 余秋堂小时候和几个堂兄弟,以及发小也经常喜欢钻到里面到处晃荡,尤其是在附近偷个西瓜或者玉米啥的,那就更是很舒服了。 几個围坐在一起,大快朵颐。 本来还有几天就到八月十五,如果有月亮的话,应该很亮,可偏偏今天是个阴天,山野里黑的能吓死人。 两人走了许久,余秋江才勉强能适应点黑暗。 余秋堂则稍微好点。 “进1 余秋堂深吸口气。 事情堆到这里,不进去肯定不行,不管是生是死,都必须帮三叔找回骡子。即使是被什么咬死了,哪怕卖肉也能挽回点损失。 要不然,一千多块钱,三叔家就算再会过日子,也不是短时间内翻身。 他们可不像自己,就跟开了挂似的。 “那就进。” 余秋江基本一切都听余秋堂的。 他性格沉稳,在外面不会乱动,关键的时候能保持理智,是三人小组里余秋堂坚实的后盾。 相对之下,王浩峰就冒失很多。 但这也跟人性格有关。 人都是复杂的,综合的,也不单单是体现在进山打猎上。 余秋堂结交朋友,主要还是看人品。 不看本事。 再大的本事,人不行,那也白搭,他都会敬而远之。 得到余秋江的支持,余秋堂再无后顾之忧,放松一些狗链,大黑狗立刻冲入高粱地里。 几乎是拉着余秋堂前行。 “江哥,跟紧点。” 余秋堂喊了声,没有再限制狗子的意思,跟着就是一路狂奔,余秋江急忙跟上。 狗子身体小,能在高粱行里穿梭,但余秋堂身材高大,障碍物很多,又因为被高粱遮挡,他不得不弓着身体,才能看到前路。 奔跑的相当辛苦。 也幸亏是他耐力好,身体素质比一般人强,这才能一路坚持下来。 跟在他身后的余秋江就舒服多了。 他只要保证跟着余秋堂就行。 余秋堂这么大的目标,可比狗子好抓太多。 跑了几百米后,狗子突然停下来,开始左右前后四处闻。 不住抬头看看远处,似乎有点拿捏不定。 余秋堂便拉住它,也开始四处搜寻和摸索起来。 这一停下来,没有新风到跟前,才发现这个位置周围都有股骚臭味。 这可不是狐狸的味道,而是真正的驴尿。 很快他又注意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小片高粱被压折,高粱地中间种的豇豆也被踩得乱七八糟,很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某种小范围的厮斗。 他摸过去想仔细查看,却发现实在太黑,即使是他也很难看的清楚。 后悔走的时候太急,没有跟余秋原要个手电筒。 正发愁呢,忽然眼前一道亮光。 也不知余秋江从哪里摸出一个手电筒,对着他晃。 他欣喜若狂,急忙接过来。 “江哥,你真是太可靠了。” 余秋江笑笑。 他从小带着妹妹长大,既当哥又当爹,没有大人可以指望,什么都要自己顾及到。 久而久之,就养成这种细致的性格。 余秋堂将手电筒打开,拨开附近的野草和豇豆藤,这才发现,之所以能闻到很浓重的骚味,是因为骡子将这里当成厕所,好一顿拉。 而且,看样子的,骡子当时肯定非常恐惧,直接给吓尿了。 但奇怪的是,除了骡子的痕迹,这里却好像没有留其他任何动物的痕迹。 因为最近也没下雨,地面都是干土,就连动物的爪印都没留下。 “咋样?”余秋江凑过来。 余秋堂摇摇头,神色严肃,“有点奇怪,骡子被吓成这模样,这地上咋没其他东西的爪痕? 能有什么野物,这么厉害?” 余秋江开始也摇摇头,但很快,他突然喊道:“或许不是啥野物啊?” “不是野物……你说是人?” “是啊,我看你是整日想野物想多了。骡子这么大的个,这山里除了豹子,还有什么能吓得他到处拉屎撒尿,就是狼来了,也做不到吧。” 所谓旁观者清,余秋江罕见地提出见解。 余秋堂一想确实是。 咋就把人给搞忘记了,先前三叔就说是人拉走的,只是他当时看那个绳子,也不像是人割断,所以就默认为是遇到什么野物。 难道真是想多了? 如果是人的话,那就好解释很多。 人穿着鞋子,脚印的受力面积大,踩在草地和干土上,还真不容易留下脚樱 电视里那些脚印,都是相对整洁的环境。      现实里,可没这么好的地方专门让踩。 “汪1 这时,狗子再次有了目标,跑回来对着余秋堂叫起来。 熟知狗子大致行为的余秋堂立刻明白,这是狗子寻找新的方向,便不再磨蹭,跟着狗子就前面继续跑。 倒是没想到,狗子跑的方向竟不是前面,而是朝着他们刚来的路径返回,他没有犹豫,紧跟脚步。 这个时候就甭和狗子比嗅觉。 即使他比一般人嗅觉强点,可狗子的嗅觉是人几十倍,狗子都找不到的骡子,他凭借自己,肯定也是白瞎。 好在,狗子并没有一直朝回跑,跑了会,穿过两垄地,横切着继续跑。 几分钟后,直接跑出高粱地,竟是直接朝一片收割完,地里玉米碴都挖空的空地冲过去。 余秋堂和余秋江面面相觑。 没办法。 既然相信狗子,就只能相信到底。 只见狗子越来越兴奋,竟是直接加速奔跑,后脚卷起的泥土甩成一个滚圆的车轮。 跑出几百米,眼看就是大路,狗子却突然刹车,又折返朝侧面跑。 “这狗子到底能行嘛?” 余秋堂还能继续坚持,余秋江却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要是空跑还行,主要是他背上还背着弩,手里还提着接近一丈长的侵刀。 就哪怕是拿个香蕉,走的时间长了,都会觉得手困,更不说是十几斤重的侵刀。 他倒是想相信大黑狗,可耐力不允许。 “要不,你先歇歇,我来追着吧,反正就在这地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风险。” “这……还是跟着吧,”余秋江微微犹豫下,还是拒绝了,“我咋都觉得,今晚的事情有点不对劲呢。 你就说吧,那么大个骡子,咋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就连我也知道,豹子和狼不会跑到我们的这边来啊,那骡子肯定是人拉走了吧。 可骡子倔的要死,若不是主人或者亲近的人,它怎么会好端端跟着人走呢。 不得踹死人才是。” 余秋堂无奈,只好边跑边说,“江哥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想也没用埃 事实是,骡子他真的就不见了。 而且处处都是骡子的痕迹,要不然这大黑为什么像疯了似的到处乱晃……” “咦,你说到这个,我突然有个想法。” “啥?” “你说大黑到处乱晃,会不会是因为被骗了?” “被骗?”余秋堂闻言,忽然停下脚步,看着狗子还在四处乱跑,点点头说:“还真有可能。” 想想又道:“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人很清楚狗的习惯……但只是懂狗,也不需要做成这样啊,之所以能细心到这个程度,只能有一个解释。 他妈的,这就是个惯犯1 余秋江点点头。 两人很快开始回忆村里那些人能这样做,一想,还真不好说。 要说喜欢占点小便宜的人挺多,可若说将这么大一头骡子直接藏起来,或者偷走,那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这个年代,本来对一切犯罪加重处理,万一被人抓获,送进去,那不得搞个好几年才能出来。 这可不是偷狗偷鸡那么简单,值不了几个钱。 骡子作为生产工具,这个时候可是妥妥的值钱东西,又因为附带特殊用途,还是生产队公共财产,就更不是随随便便敢招惹的东西。 真想着呢。 一直四处乱串的大黑狗突然径直冲上远处。 看样子,丝毫没有犹豫的意思。 余秋堂和余秋江急忙跟上前。 只见狗子没有停留,先是穿越过整片玉米地,径直跳上地梁,快速向前奔跑。 猎狗全速奔驰,余秋堂已经跟不上,更不说余秋江,两人只能远远在下面跑着。 “黑子1 余秋堂一边跑,还一边在喊黑狗,这个地头前面是一个深坑。 早些年好像是个大家庭的地坑院,兄弟很多个都住在下面,后来好像因为两个妯娌吵架,一气之下,将老鼠药放在汤里,直接毒死了三个,残疾两个,弄了个家破人亡。 后来,剩下的人自然没办法待在下面住,慢慢就都搬走了。 而这边的深坑里的窑洞坍塌,后来队上还是村里在坑里栽了许多树,只要以刺槐为主,每当傍晚,很多的猫头鹰喜欢停留刺槐树上嚎叫,半个村子都能听到。 猫头鹰在这里是被认为不吉利的鸟。 传言猫头鹰要是停在谁家树上,或者是向着那个方向叫,必然死人。 人们便将这个坑里发生的事情,刺槐,猫头鹰联系起来,越穿越恐怖,外加随着树木越长越高,郁郁葱葱,站在坑边朝下面看,仿佛树林里就藏着什么东西。 慢慢地,莫说晚上,就是大白天都很少有人敢跑到坑边去玩。 即使有些人家的地头在坑边,都要喊很多人一起去,要是夫妻两个,根本不敢过去。 至于孩子,父母根本不带到附近地里去。 就担心被“妨着”。 所谓妨,是一种迷信的行为,从字面意思,那就是活着的人,妨碍到了死的人。 其实也就是冲撞的意思。 余秋堂的哥哥余秋阳小时候就被这个妨过。 是某个傍晚,本来干活完应该早点回家,可偏偏是余得金回家的时候,将一个撅头放在地头忘记拿,便让他去拿。 结果当天晚上,余秋阳就高烧不退,不断说胡话,就像是人羊角风的病人发作,怎么都喊不醒。 最后还是找了隔壁一个老人,用桃树枝反复抽打了几十下,狠狠将那家药死的人骂了一通,余秋阳才忽然转好,高烧快速退却,人立刻变得精神起来。 这事是确确实实的真事,余秋堂亲身经历。 后来他知道这是迷信,但怎么用科学解释或者验证,他又没找到原因,给孩子们说时,孩子们根本不拿这件事当回事,一致认为是与求他讲故事逗他们玩。 可余秋堂前世就一直认为,说不定哥哥的消失,就和这种事有关…… 两人好不容易从下面翻到地梁上,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眼睁睁看着黑狗径直冲进深坑里。 等跑到坑边,只能听到狗叫声,哪里还能看到狗的影子。 早就消失在黑压压树丛里。 “这个狗子真是一点点都不老实,”余秋江无奈地看着夜色笼罩的深坑,刚好这时候,忽然一阵风吹过,树林里立刻瑟瑟作响,凉风吹到两人身上,冷飕飕的,就连余秋堂这种开挂的人物,都隐隐有点心悸。 “还真是有点邪门1 他摇摇头,笑着说:“狗子不顾命的冲进去,下面肯定有情况,不进去看看可不行。” “这倒也是。” 余秋江点点头。 其实他比余秋堂更迷信点,毕竟没经历过后后世科学大爆炸时代的文化洗礼。 这个年头,还有很多人其实很愚昧,长期生活在封闭的小山村里,本身也没接触过太多知识,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只好寄托于迷信。 而余秋堂,如今要说完全不相信这种事,他是不敢乱说。 重生都是现实,要是有几个阿飘啥的,有什么稀奇的呢。 “汪1 这时,树林里突然传出几声狗叫,紧接着就是一阵的急促的骡子叫声。 “昂—昂!1 骡子的叫声有好几种,一般心情不错的时候,会发出“恢恢”的叫声,有点像是小马。 如果生气了,就会“呼噜呼噜”喘叫,又有点像是猪打呼噜。 若是惊恐或者害怕,才会发出这种“昂昂”嚎叫,有点像是驴子。 “赶紧去看看,果然在这。” 听到声音,两人不再耽搁,依靠着手电筒光芒,沿着深坑的坡冲进树林。 一跑进去,发现树林真是不好走。 因为平时很少有人来,地面落的树叶,长的杂草,都没有人清理,便逐渐越积越厚,腐烂出一层厚厚的“泥浆”。 两人没提防,一脚踩进去,就跟脚踩在淤泥堆里一样,软软的,拔出脚一看,灰黄色的叶泥沾满脚和小腿。 余秋江更惨,脚拔出来了,鞋子却没拉出来,被沾在淤泥里。 他只好弯腰,在淤泥里摸出鞋子,在旁边树上使劲甩着淤泥。 “不好走。” 余秋堂点点头。 “估计得把鞋子脱了走,要不然走一步沾一步。” “不行,太黑了,啥都看不清楚,要是泥里有洋槐树的尖刺,我们的脚就被扎坏了。” 这种淤泥经长时间腐烂,都带有很强的病菌,若是脚被刺烂,还真不好处理。 “那咋办?”余秋江忍着臭味将鞋子套回脚上。 余秋堂为难片刻,突然眼前一亮,“怎么把狗子给忘了。” 余秋江也一愣,笑道:“还真是,也是糊涂了,狗能在里面跑,肯定是找到好走的路了。” “就是说嘛。” 余秋堂对着黑暗喊了几声“大黑”,果然听到噗噗的跑步声,模模糊糊能看到一个身影,以为是黑狗跑回来了,用手电筒便照了下。 “卧槽1 这一照,他给吓了跳。 手电筒亮光照处,竟然有三只红色的狐狸,看体型都是成年的雄性狐狸,三只呈夹角队形,静静地盯着看着这边。 (本章完) 第122章 卡住头的骡子 第122章 卡住头的骡子 “江哥,弩给我。”余秋堂低声说。 狐狸这种东西,生存栖息地很广泛。以赤狐来说,它可以根据当地环境,栖息任何环境,例如在草原,森林,荒漠,山地等。 只要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它们就能生存。 不同于其他野生动物,狐狸不需要特意远离人类,它们可能会把巢穴建在人类居住地附近的灌木丛或者草丛里。 眼下这个废弃的深坑,因为传说的关系,很少有人过来,刚好成为他们隐藏的栖息地。看样子,这是已经组成一个家族。 余秋江没有啰嗦,将背上的弩解下来递给余秋堂,自己则是握紧手里的侵刀。 狐狸身体小,战斗力很弱,但要防止它们狗急跳墙,若是被咬一口,也是相当麻烦,多小心点也没错。 “呼1 余秋堂接过弩,快速将弩箭挂到弓弦上,刚要射,却看到大黑从树林里冲出来,竟是直接朝狐狸扑过去。 大黑对付狼和熊差点意思,对付花豹纯粹是送货上门。但欺负狐狸,那是没半点问题。 很多人总是以为,猎狗只是个工具,打猎的时候你只要让猎狗冲,它们就会拼命地,发挥百分之一百二的能动性去追逐或者撕咬猎物。 例如一些猎犬和牧羊犬具有出色的奔跑能力,速度可能超过赤狐。 算是个不错的捕食地……” 三只狐狸本来打量着余秋堂两人,全然没想到大黑从侧面冲出来,顿时惊慌失措,直接原地分为三股,四散逃窜。 “不了,先去找骡子,”余秋堂摇摇头,“刚才听到骡子嚎,我怀疑骡子就掉在这下面,赶紧过去吧。 它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刚好卡在两棵树中间。脑袋过去了,身体却没过去,就像那种头伸过栏杆,被卡住脑袋的小学生一样。 狗子身影也随之消失。 不过,动物界的很多比较,都牵扯到太多因素,具体情况不同,结果可能截然相反。 狗的奔跑速度各不相同。 余秋堂收回弩,遗憾地看着夜幕下的树林,三只这么大的赤狐,若是能全部处理,狐皮至少能卖一百开外。 正说着,突然再次听到骡子嚎叫声,两人面面相觑,下一刻立刻动身朝声音来源处跑去。 马和驴都具备一定夜视能力,所以古代无论是骑马还是骑驴,都可以半夜赶路。 若是受伤,搞不好晚了就会被这里的野物咬死。我先前没有想全面,这个位置虽然离人不远,但前面就是玉米地,再前面就是山脚,有野物躲进来很正常。 赤狐和狗的奔跑速度并没有绝对的强弱,因品种和个体而异。 “这个狗东西。” 得到主人的鼓励,和主人关系亲密,那狗子就想方设法去表现自己,常常能超常发挥。 但它们的夜视能力相当有限,比起猫狗这种夜晚视力特别强的动物,就差的很远。 赤狐具有较高的敏捷性和速度,这使它们能够在自然界中逃避天敌和捕捉猎物,若是撒开欢子跑,它们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 40至 50公里左右。 这三只狐狸,反应也非常快。 我们现在看到赤狐,那是因为赤狐灵敏,胆子大,喜欢在人类的手下偷生活,但有些貂类可没这个习惯。 “还真是能跑,”余秋堂一边轻轻从侧面拍拍骡子的身体,然后缓缓走到前面,又拍拍骡子的脑袋,待骡子对他们产生信任,彻底安静下来,这才在余秋江的帮助下,快速而准确地取下黄鼠狼的夹子。 若是被主人教训过,或者是没得到想要的激励,它们就会变得能动性下降,虽不至于说“摸鱼”,消极怠工,但肯定不如兴奋时。 “还要追嘛?”余秋江问。 两人慢悠悠走近,这才发现原来骡子不仅是夹着脑袋的问题,脚上更是被黄鼠狼夹子给夹住了。 一边躲避着落叶最厚的地方,一边循着声音,两人的七拐八拐,总算找到那头蠢骡子。 余秋堂这才尝试慢慢将它脑袋推回去。 只是一个慌神,其中两只就冲进旁边的森林,余秋堂碍于狗子在前面,且为追逐狐狸身心左右飘忽不定,不敢轻易射出弩箭。 不同狗的品种和个体的体能、体型以及训练程度都会影响它们的奔跑速度。 狗子的战力,受心情影响很大。 “昂……昂1 这边我看树林很密实,估计鸟慢慢都生成系统了,而现在正是秋天洋槐籽成熟的季节,除了鸟还有一些松鼠等小家伙活动。 骡子是马和驴的杂交种,所以它的眼睛倾向于亲本动物。 大黑狗是川东的细狗,品种肯定没问题。但去除本身体型,耐力,健康状况等一系列因素外,还涉及到一個能动性。 黄鼠狼夹不大,但力道不轻,骡子的腿被夹破了,取夹子的时候,它疼的厉害,差点将余秋堂踢一脚。 骡子也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已经度过疼痛期,又安静下来。 眼看着狐狸窜出深林中。 骡子自然继承它们的特性,也是具有一定夜视能力,但是不多。 看到余秋堂和余秋江两个人类,骡子的嚎叫声更大了,手电筒照射下,它的眼里都是光亮。 这个也相当重要。 “你安分点,”余秋堂站起身,再次抚摸几下骡子的脑袋,“你要再踢我,就把你留在这,等着被黄喉貂,黄鼠狼慢慢啃吧。” 完全不是。 可进来容易,出去难,尝试半天,他发现不行,看骡子的痕迹,肯定是它踩到夹子,所以疼的不行,转身扑进树缝里。 现在安静下来,想受着疼痛强行拉出来,那无疑是折磨。 没办法,余秋堂只好和余秋江慢慢尝试。 一点点朝外推。 甚至关键的时候,余秋堂直接利用巨大力量,将骡子上半截身体整个抬起,总算还有几公分,就能将骡子退回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左面树林突然传来“沙沙”声,紧接着大黑拖着一只赤狐一蹦一跳的冲出来,将狐狸放到余秋堂面前,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显得很兴奋。 而骡子呢,本来都出去的差不多了,被狗子这样一惊,身体猛然朝前一窜,“噗”,再次将脑袋狠狠插进树缝。 “妈的1 余秋堂简直要无语了。 他看看骡子,看看一脸兴奋,还等着奖励的黑狗,一时间不知该怪谁。 再看余秋江,黑夜里难得一笑。 “算了,你来歇歇,我把这半截树砍掉就行,至少你还多了一只红狐狸,是件好事。” 余秋堂能说啥呢,事已至此,这样反而是最简便的方法。 若是再一点点的去推着骡子脑袋向回按,他是没这个精力,就骡子嚎叫喷出来的难闻气味,都差点把他熏死。 “那行吧,我们换着来,左边这个树干细,就砍这个吧。” “好,你先歇。” 余秋江在嘴里的唾点唾沫,卷起袖子,抡为侵刀就准备当砍柴刀用。 可就在他侵刀抡起,还没来得及落在树干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骡子原本怎么都退不回去,可看到余秋江的侵刀,以为她要砍自己,顿时吓尿了,竟然朝后猛然一拽,重获自由。 刚出去,就准备立刻跑。 余秋堂眼疾手快,就在它要跑的瞬间,将早就准备好的绳环扔到它脖子上,三下五除二,另外一头缠在旁边树上。 他如今力气大概三百斤,但成年的骡子,可是能拉大几百斤重东西,暂时还不定比得过这畜生力气。 这头骡子是马骡,智力上更是继承母亲。 骡子严格来说,分为马骡和驴骡。 既然是杂交,那必定有谁公谁母的问题。 如果是公驴和母马,那出来的骡子就叫马骡,人们广泛使用的骡子就是这种。 这是因为公驴和母马的结合更容易,成功率更高,产下的马骡继承马的优势,个体高大,力气也不小,在农业生产和运输中都更有用。 反过来,如果是公马和母驴,生出来的则是驴骡,这玩意除了吊大,没有其他啥用。 骡子因为是杂交品种,染色体是单数,无法正常配对,生殖功能严重障碍,很难繁衍后代。 近些年,基本看不到骡子了。 一来不繁衍,二来机械化普及程度高,花大价钱去繁衍骡子的必要性大幅降低,骡子慢慢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骡子“呼哧”喘着粗气挣扎半晌,没能挣开,这才紧张地靠着树,满脸畏惧的盯着黑狗。 黑狗则是理都不理骡子。 “真是丢你爹脸。” 余秋堂揶揄笑道。 狼遇见驴子,一只搞一只,根本是白搭。 骡子的体型,力气都比驴大,而狗一般战力不如狼。 骡子竟然被狗给吓住了,找谁说理去。 甚至。 余秋堂猜测这骡子之所以冲到这个坑里,估计也是个例外。 他猜测当时狐狸跑进家里偷鸡,出来时被骡子看到,骡子受惊,扯断缰绳,之所以跑到这边是坑里,估计当时惊慌失措,和狐狸跑顺道了。 除此之外,暂时还真想不到其他原因。 他蹲下身子,发现被被狗子扯回来的赤狐竟还有一点余气,直接送它离开。 大黑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子,将狐狸咬的半死不活,但是并没有将狐狸皮损坏,这就相当难得。 狐狸的肉并不好吃。 肉质很粗糙,大概带点的狗肉或者兔子肉中间的味道。 不同的人,吃到嘴里,味道感触不太相同。 而且狐狸这东西,身上的寄生虫很多,若是盲目吃狐狸肉,没有做好相应的烹饪和处理,可能导致疾病传染给人类。 所以,狐狸身上最珍贵的还是皮毛。 余秋堂熟练将狐狸剥皮处理,里面内脏丢给大黑当场消灭。 剩下的肉,如果没人吃的话,就给余秋江拿回去晒成肉干,可以慢慢给狗子吃。      当然,处理狐狸的时候,他是背着骡子的。 若是被这家伙看到,说不定直接吓破胆,那就废了。 牲畜就是这样,胆子吓破后,就没了力气,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应激,吃不进去东西,最后能把自己饿死。 这种事情相当常见。 尤其是大型的牲畜,例如牛羊猪之类。 很多人卖牲畜的时候,因为价格没有谈拢,一时没有卖掉,重新带回家。 就会发现,有些去过一次集市的牲畜,很长时间内调整不过来,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不愿意吃食,把自己搞得特别瘦。 人们开玩笑说这是它们担心自己吃胖,会被主人带出去卖掉,所以故意让自己瘦点。 其实就是应激的反应。 受到惊吓。 “我们先回去?”余秋江将狐狸肉用绳子拴着,挂在侵刀上。 除去内脏,皮毛,狐狸还有不到十斤的肉。 皮毛余秋堂则是自己带着,这些要变现的东西,都由他处理。 余秋堂看看一脸生无可恋的骡子,“先回去吧,把骡子交给三叔,他们还能省心点,估计都急死了。” 余秋江淡淡地说:“一头骡子这么着急,倒是对人很稀松。” 余秋堂心里苦笑。 余秋江这种性格很固执的人,心中一旦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那是真难搞。 上一代的矛盾,因为小叔余得土的去世,已经成为彻底难以转圜的死结,余秋堂即使是重生客,依然没想到该如何做才能化解。 当然他也没有去刻意说什么劝慰的话。 没有经历过别人的难过,就不能轻描淡写去说这些。 即使余秋堂和父亲关系就那样,但若是因为什么原因,间接导致父亲死亡,他肯定也不会轻易原谅对方。 大家族这些事啊,就是一笔糊涂账。 余秋堂解开骡子的绳子,它看到大黑在旁边,已经丝毫生不出起幺蛾子的想法,老老实实被余秋堂牵引着,踏着夜色朝余得水家中走去。 走到分岔口,余秋江转身回去。 还特意将手电筒留给余秋堂使用。 余秋堂站在原地看着余秋江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黑暗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啥时候,能做什么,才会让这位堂哥,亲近的伙伴,能更阳光些生活呢。 余秋堂牵着胆怯的骡子,出现在余得水一家人面前,众人惊喜莫名。 不约而同齐齐冲出来,围着骡子转了好几圈。 一向不怎么主动表达谢意的高美兰也很高兴,拉着余秋堂的胳膊不住称赞。 “好小子,还是我们家堂堂厉害,伱看看你叔他们几个,出去半晚上,还不如你一个顶事。” 余得水和余秋原听到后,也没有反驳的意思。 能将骡子找回来,就比什么都强。 要不然。 他们家真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就算倾家荡产,都不见得能凑够骡子的钱。 说是帮他们找回骡子,实际上更是救了他们一家身家性命。 如何能不感激呢。 “秋堂,你到哪里找到的,给叔说说?” 安顿好骡子后,一家人拉着余秋堂进到大房,将余秋堂一个晚辈放到主位上,余得水一个做叔的,反而半耽着屁股陪坐。 余秋原则在靠着余秋堂,坐在沙发沿上。 余秋堂和余秋原的感情没有余秋江那样深,但也是很好。 毕竟亲兄弟之间,关系也有亲疏区别。 要不然,余秋堂也不会找余秋原帮他“打基子”。 余秋原在余秋堂面前,也不会特别矜持,拘束,一副很随便的样子。 “堂堂你坐着,等婶子给你切西瓜吃,后晌来个换西瓜的,我尝了下,味道甜的很,就多换了几个,等下回去时,给你爹带个。” 换西瓜是这年头常见的一种交换活动。 每年西瓜下来,就有一些人用架子车推着瓜,挨家挨户去上门换粮食。 卖的话也很便宜,一斤才两三分钱,若是一块钱就能买两三个瓜。 而这个时候粮食的价格并不低,小麦也要好几毛钱,所以搓一碗小麦,就能换两个不小的西瓜。 若是遇见粮食多的人,基本都是一袋子一袋子换。 西北相对干旱少雨,日照时间长,瓜的甜味很浓,吃起来那叫一个甜。 有趣的是,高美兰从来不在余秋堂面前提起陈美娣。 她当初和余春梅、余秋堂母亲妯娌关系都很亲,余春梅得母亲高美英更是她她亲堂姐,经常挂在口中经常说的姐和嫂子,就分别指的两位。 陈美娣她反正是看不上,莫不说叫嫂子,名字都懒得喊。 提都不提。 余秋堂也没客气,他知道三叔一家人就这样。 高美兰是一阵一阵的,好的时候能把人亲死,不好的时候,就很戾气,一点都不会退让。 总体来说,还算个正派人。 趁高美兰出去搞西瓜,余秋堂将骡子的事说给余得水余秋原,两人也是相当震惊,没想到那个深坑里竟然有狐狸,更是没想到骡子竟然能阴差阳错跑到那里去。 余秋原则是很担忧地说:“堂哥,那里面白天都那么阴森,你咋敢进去的,不怕被妨着?” 余得水看自家儿子一眼,心想看看你小子说的什么话。 “怕啥,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是吧,那里面能有什么东西,你看我顺顺当当回来,还不是好好的。” “厉害1 余秋原伸出个大拇指,感叹道:“反正我是不敢,这次幸亏是遇到你了,要不我们家几个人根本找不到,更不说下去拉上来。 对了,你们哪里来的猎犬啊,我咋不知道你和江哥啥时候还搞了只猎犬?” “路上捡的,”余秋堂将猎犬的来历大致讲了便,余秋原父子俩又是一阵感叹。 这父子俩都是老实人,秉性憨厚,不会有什么弯弯肠子,余秋堂就没有隐瞒。若是啥事都隐瞒,他也累得慌。 “来来来,西瓜来了。” 高美兰端着一盘子切好的西瓜进来,将其中最大一牙递给余秋堂,“吃吃,尝尝这个味道,还几天就过八月十五,西瓜吃不了几天喽,吃一次少一次。” 说着,自己也找个边角坐在旁边小凳子上吃起来,边吃边说:“你们两个自己拿。” 却又在丈夫和儿子刚要拿的时候,没好气地说:“真不喜给你们吃的,干啥啥不行,看你们两个大半晚上,还不如堂堂一小会。” 余得水父子只好默默地吃瓜。 经验告诉他们,这个时候最好保持沉默,否则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可能是引燃高美兰同志的导火索。 危险着哩。 余秋堂尴尬地笑道:“春竹呢,怎么不来一起吃?” “睡了,明天去她姥家。后晌刚换回来,她吃过了,还能把她给少下?” 高美兰笑着说。 骡子找回来了,她心情很高兴,说话的时候脸上肥肉嘟嘟,人也变得面善很多。 “对了,掌柜的,后晌还没吃饭呢,你准备点吃的,开瓶酒,我陪堂堂喝点。” 余得水显然有点得寸进尺。 掌柜的是北方一种常见称呼,夫妻间经常这样戏称。 互相的。 也不特指丈夫或者妻子。 余得水家里的掌柜的肯定是高美兰。 若是平常,高美兰听到这样的吩咐定是不乐,不训斥余得水才怪。 但今天特殊氛围,她听完也没觉得不对,便三两下将手里的西瓜炫个干净,瓜皮丢进脸盆里,站起身说:“好,我去准备,大小得炒几个菜。” 余秋堂急忙说:“叔,婶子,不用……” “咋地不用,反正我们也没吃饭,总要吃饭吧,你好久也不来串个门,今天过来又帮我们家大忙,陪你叔和兄弟喝点酒咋地了?” “这么晚,就不麻烦……” “不麻烦,你不要啰嗦,骡子找不回来,我们家才是真的麻烦,把队上的骡子给丢了,看余蛋儿那德性,不让我们赔死?” 看余秋堂还要说啥,她脸一沉,“你这娃,你叔和婶子说半天,你还磨磨唧唧,再这样,以后就不要来我们家。 我们老余家,就没你这么墨迹的人,到自己叔家吃个酒,有什么推推拖拖的,不嫌啰嗦啊你?” 余秋堂看高美兰都这样了,只好应下来。 高美兰这才乐哉乐哉去厨房忙活。 她做事一向麻利,风风火火,是所有妯娌间最猛的。 邻居家里出点事,汤锅饭桌上需要帮厨,她都是头号邀请人眩 厨艺自也是相当不错。 (本章完) 第123章 就让我吃残羹剩饭? 第123章 就让我吃残羹剩饭? “我就是顺手之劳,还麻烦婶子大半夜……” 余秋堂不好意思地说着,他知道若不是他的缘故,三叔和三婶即使下午没吃饭,肯定也就找几个馒头啃啃,绝对不会说炒菜喝酒啥的。 现在都晚上10点多了,委实有些打扰人家。 虽然他确实帮了大忙。 “你还是老老实实待着吧,你再啰嗦,等下你婶子要骂你,我们可拦不住,你知道的……” 余得水也不知是笑个啥。 这种怕老婆的人,这个年代还是很少的,放眼整个村子,都看不到几個。 大西北虽然也有温柔的男人,但这个年头,大多数男人都是大男子主义盛行,不说怕老婆了,动不动就想着捶老婆呢。 “就是,堂哥,你就甭啰嗦啦。” “笑啥?” “你这么说,倒也有点道理,你们家那个情况,确实比较复杂。” 按理说,叔不该在你这个小辈面前说这些,但你婶子你也知道,不用多想,就知道将来肯定和你奶合不来,麻烦的事多着呢。” 这与孝顺不孝顺没关系。 “南边?”余秋原一愣,“你说队上最南边,那不是和江哥一起?” 余得水摸出个烟锅,填了点烟丝,慢悠悠地咂巴起来。 还是那句话,奶奶回来,除三叔这里,也没地方可去。 “这个嘛,也没啥,就是喜欢安静,再说那边地也平坦,我想把院子搞大点,顺便把我三姐和两个娃娃带上。” 余秋原一愣。 余得水闻言苦笑,“这事啊,咋说呢,前两天山子回来过一趟,说是就这两天要把你奶送回来,你看我们炕都给烧了好几天。” “对了,堂哥,你晚上来我们家原本干啥来着?” 余得水直接惊讶道:“你建那么偏干嘛,荒凉的,周围连个人都没。之前你小叔家秋江非要建那边,我……” 余得水一怔,随之笑道:“也是,你现在本事确实长了,可不像你弟,这么大的人了,屁本事没有。” 余秋堂看眼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天真的堂弟。 余秋原听到这,忍不住笑了。 余得水说到半截,突然不知道咋说,无奈地说:“反正那个地方太偏了,人家都朝人多的地方跑,你咋偏偏朝山里跑?” 余得水不明所以地看着儿子。 但他此刻也没啥可安慰的。 心想你还不知道,你将面临什么样的折磨。 也不反驳。 不说这个,余秋堂差点都忘了。 听到这里,余得水父子沉默了。 这下便道:“我是找你帮忙呢,原原。” 虽然是自己老妈,余得水也是一脸无奈,“她性子来了,谁能拦得住,要是真能听人劝,她就不是你奶了是吧?” “你奶那脾气你不知道?” “对了三叔,我爹还让我问问你,我奶的事现在咋个说法?” “没说我奶在我二叔家住的咋了,为啥一定要回来呢,家里环境肯定不如市里舒服……” 这也是前世验证过的事。 其实吧,住我们家都没关系,可你奶那个嘴啊,真是不饶人,偏偏你婶子性子又急。 “嗯,是准备建在那的。” 余秋堂点点头,他心领神会。 余秋堂笑道:“三叔你不用为我操心,我现在本事大着呢,住哪里还不都差不多。” 余秋原戳戳他。 余秋原急忙收敛点,“我是感觉我奶要回来,就让回来呗,家里这么多人,咋都能照顾好她是吧?” “就是说埃” 余秋原尴尬地摸摸脑袋。 “对了,你准备将房子建在哪?” 余得水和余秋堂的想法显然一致,无奈道:“也是没办法的事,自己的老娘,要回来那就只能接着吧。 将他打基子的事情说给余秋原听,余秋原一听笑道:“那没问题,我帮伱打,我别的没有,一把力气还是有的,你看我们家新盖的那个厦子没有,那就是我打的基子。牛逼不?” “最南边。” “牛逼,要不然我喊你干嘛,哈哈。” 老太太纯粹就是放着和气的日子不过,非要找麻烦。 给大家族里制造点矛盾。 “就先这么着吧啊,不行的话再说,你给你爹说,我们肯定会把你奶照顾好,有问题兄弟们再商量。” “那就好。” 话是这样,说完后叔侄两人都有点惆怅,只有余秋原不明所以。 小伙子还是太年轻。 想着奶奶要回来,就让回来呗,他还没怎么和奶奶处过呢,每年都见不到几次。 他觉得奶奶挺好埃 “原原!1 厨房传来高美兰的声音。 “把桌子收拾下,让你爹把酒打开。” “好唻。” 听到老婆丰富,余得水立刻站起来忙活,挪开外面几个酒瓶,从最里面抽出一瓶西凤,爱不释手地对余秋堂指着看: “这可是70年的酒,今年都14年了,是当年你二叔复原带回来的,一直没舍得喝,今天打开你陪着叔喝点。” “这么珍贵的酒,你还是其他场合喝吧,我们随便喝点荣城白酒,哪怕是散酒都行。” “看你这娃说的,你又想让你婶子怪我不是,你今天可是帮了我们大忙。 也就你是我侄子,要是其他人,我高低是要给你整点酬劳的。 但叔也不能让你吃亏啊,这好吃的,好喝的肯定要供上,把你招待的服服帖帖。” “就是啊,堂哥,你就老实受了吧,我一晚上听你客气的,都客气烦了。” 余秋堂没办法,只好接受。 其实他不会喝白酒,再好的茅台,再差的散白,他都无所谓,反正喝起来辣辣的,也没啥意思,就是一个难受。 他喝酒,纯属应酬。 向来没有喜欢过。 西北人无论男女,都喜欢喝酒,每天在地里干活累了,回家喝那么一小杯,就能解乏,也不喝多。 他算是拖了西北人的后腿。 这边刚准备好,那边高美兰端着盘子来了。 盘子这片人常用的厨具。 用来将碟子或者碗筷从厨房转移到吃饭的地方,有木制的方形盘子,也有洋瓷的圆盘子,作用都差不多。 高美兰还真是下了血本。 盘子里大大小小六个菜。 其中三个就是荤菜,一盘红烧肉,一盘青椒肉片,一个炒鸡,还有一盘西红柿炒蛋,两个时令小菜。 “等着,还有汤和馍馍,我给你们去端。” 余秋堂都没来及说“不用”,高美兰就风风火火走远。 她做事的速度真是快。 等高美兰准备好一切坐到桌上,余春竹也揉着眼睛,穿着个薄薄的秋衣来了,看到桌上好吃的,眼睛突然亮了。 也不客气,自动自发去端过板凳,老老实实坐在余秋原身边。 “你不是在睡觉嘛?” “闻到香味了嘛。” “你是狗鼻子?” “差不多,我和狗都喜欢吃骨头,嘿嘿~” 余春竹是那种很天真的调皮,高美兰拿她是没半点办法。 “回去穿上衣服,没看到你哥还在。” 余春竹看眼余秋堂,“我堂堂哥又不是其他人,是吧,哥?” 余秋原笑道:“是。” “那就是了,我们吃饭吧。” 余春竹拿起筷子,就准备干嘛,她瞄准最大一块红烧肉许久,就等着第一时间消灭。 “啪1 她的小手被高美兰筷子无情敲击。 高美兰顺势夹起那块最大的肉放到余秋堂碗里,“多吃点肉,看你高晃晃的,瘦成这个样子。” “我的肉啊~” 余春竹眼睁睁盯着余秋堂碗里的那块肉,再看看碟子里,已经找不到能代替的,顿时一脸这个年龄段孩子不该有的悲伤跃然脸上。 余秋堂看在眼里,觉得好笑,不忍心伤害一个小姑娘的梦想,将那块肉又放回她碗里,“来,这块给你吃。” “堂堂哥真好。” “你自己吃啊,堂堂。”高美兰瞪了女儿一眼。 “没事的,婶子,谁吃都不是一样,小竹子正在长身体,营养可不能缺。” “就是嘛,堂堂哥说的很对。” 余春竹已经开始大快朵颐。 “看把你能馋死。” 高美兰见状也无可奈何,只好任由她去。 余秋堂心里其实很舒服。 三叔家两个孩子,都是那种很好的人……话说,他的这些堂兄弟,姐妹里,几乎没有什么人品有问题的孩子。 大概是因为上一辈父母三观相对都正。 唯一有问题的,竟然是他的亲弟弟余秋实,简直是家族之耻。 就这样,和亲人们一起吃饭,简简单单也蛮好。 他其实很想在家里和父母这样吃。 可惜母亲去世,陈美娣又是那种样子,但凡她像二婶,三婶,四婶那样都行埃 “堂堂,你这马上十八了吧?” 吃着吃着,高美兰突然问道。 “对啊,年过了就十八了,我是正月的生日。”      “那就能说媳妇了。” “啊?” 余秋堂没想到,突然转到这种话题上。 “才十八急啥,还小着呢1余得水帮余秋堂倒满小酒盅。 “小什么小,都十八了还小,你十八岁的时候,娃都怀上了。” 余得水脸一红,“咋又说上我了,当着孩子面。” “也不是我说你们,这娃眼看着十八过了,就是要成家,早成家早养娃嘛。 那小嫂子走的早,大哥……就不说了,你说说咱要都关心娃的婚事,谁给操心?” 余秋水无奈地说:“我也没说不管啊,人家大哥……” “你那个大哥,就被陈美娣那个吊死鬼给缠住了,那顾得上娃的事。 有那样的人嘛,娃分家一分钱不给,让娃拿啥建院子……” 余得水苦笑着对余秋堂摇摇头。 自己媳妇自己知道。 就说是好心吧,可哪有当着人家娃面说他爸的事呢。 这不是好心被误解嘛。 “你看看咱原子都有对象了,堂堂比原子大两岁,还空里耽着……这让人心给揪的。 前段时间去隔壁舅家行勤(就是参加红白事),碰到二嫂和小娟,我们就说这个事呢,我们这些做婶子的不管,我估计陈美娣可没心情管这些。” 余秋堂听的迷迷登登,他突然想起前辈子,米雅丽好像就是四婶托人说的媒,他前世比较木讷,也不懂得人情世故。 当时也没想到要好好感谢下婶子。 就觉得是自己婶子,也不需要特别客气啥的。 后来经历半生浮尘,才知道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好人埃 能碰到别人对自己的好意,都应该记在心里。 有机会就要将善意还给别人。 可不能想着无关紧要,蹉跎掉这份善意。 “堂堂,你别你听叔说,等你明年过了,我们就给你物色个好媳妇。 你妈可怜的,走的早,临走前拉着我和你二婶的手就不放啊,说是最不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我们可是答应过她的。” 余秋堂主动倒满盅中酒,站起身,诚恳地对余得水和高美兰说:“叔,婶子,感谢你们对我的我照顾。” “啊,坐下吃啊,站起来干嘛,快坐下。” 余得水喝高美兰看余秋堂这样认真,很是意外,急忙招呼他坐下。 喝了杯中酒。 余秋堂第一次觉得酒的味道确实不错。 微微有点回甘。 他忽然就想清楚一个截止今天之前都没想通的道理。 其实,他一直经受着很多人的照顾,并不是那么孤单。 而他之所以没感觉,是因为他看人的角度不同,以及他根本没敞开心灵去接受别人的好意罢了。 既然这样的话…… 他决定房子修好后,还是去拜访下二叔和二婶吧,还有四叔和四婶,回来后都一直没见过,之前觉得没啥,现在想想实在不该。 以及奶奶…… 对奶奶,还是温柔一点吧。 还有外公和外婆。 回来这么久,他都一直没去看望他们,仔细想想的话,他其实还没真正重生过来。 他的身体逐渐已适应这个时代,但其实灵魂深处还很疏离。包括他之所以将院子的位置选择在偏僻之处,或许是内心深处也有这个想法。 “来,多喝点。” 余得水又帮他添满酒盅。 他端起酒杯,看到里面晃荡的自己的脸,微微一笑。 “来,我敬你们。” 吃到中途,心满意足的余春竹又回去睡觉了,桌上的菜眼看着只剩下残汤冷炙,已经来到下半常 这时,余秋堂突然看到夜幕中的天空出现一道光幕,紧接着就听到“突突”的声音,由远而近,最后停在三叔家门口。 吸引了隔壁的狗子疯狂嘶吼。 余得水和高美兰,余秋原也都很奇怪,纷纷看向大门口。 啥情况? 几人都有些懵逼。 从声音来看,竟然是个摩托车,村里上千户人家,一辆摩托车都没有。 很多人连自行车都买不起。 更不说摩托车。 而且这还是大半夜的,能有啥事,竟然撞到自家门上。 “嘭嘭1 这时,大门被“嘭嘭”砸了几下。 紧接着,有人高声喊道:“三叔,三婶,开下门,我奶回来了1 “是山哥!1余秋原站起身,惊讶地喊道。 余得水和高美兰面面相觑,都看出对方对方眼里的震惊。 “去看看。”余得水招呼声,几人快速朝门口跑去,余秋堂顺便摸上手电筒。 打开门闩,只见余秋山挎在一辆三轮摩托上,一副摩托骑手的牛仔装扮,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穿着斜掩襟的夹衣,怀里紧紧抱着个蓝布包袱,一脸不耐烦,心情看起来不大好,一副别人吃了她多少饭的样子。 这位老太太正是余秋堂的奶奶芮二妹。 她原本也没名字,更是没有姓氏。 芮这个姓氏是她东家的姓。 早些年她不知从哪里逃难到荣城,饿到在路边差点饿死,被恰好经过的一个地主救下,开始给地主夫人做丫鬟,后来夫人觉得她很乖巧懂事,便收她为义女。 余秋堂的爷爷是地主的外甥,地主便将这个捡来的义女许配给外甥,一直叫她的小名二妹。 后来为登记户口,只好给加了姓,改为芮二妹。 芮二妹这个老太太着实了不起。 丈夫死的时候,余得土才刚会走路,老太太硬是一个人养活五个儿子,三个姑娘长大。 为此吃了多少苦,显而易见。 能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养活很多孩子,都是很厉害的角色,大部分人都像米雅丽的父母,实在没办法,中途夭折过两个孩子。 芮二妹原本在大队里,是典型的干活能手,一个女人干起活来丝毫不比男人差。后来还积极向组织靠拢,若不是曾经有过给地主做义女的经历,甚至她还想成为一名光荣的~~ 余秋堂前世关于奶奶的概念,大多数都是听别人闲谈。 芮二妹性格风风火火,最见不得余秋堂那种畏畏缩缩的性子,开始就一直骂他,后来余秋堂索性一直躲着奶奶,反正就是不愿意见她,慢慢就陌生起来。 余家孙子孙某这么多,老太太算是基本将他放弃。 他是丝毫没觉得落寞,反而甚至偷偷开心。 至少不用整日看着她的样子挨骂。 余家五兄弟里脾气最大的就是余得金,但比起他的母亲,余得金都已经能称得上温和派代表。 眼下,众人看到坐在车上的老太太,顿时也一脸懵逼,不约而同想到一个点:这老太太,真是能折腾啊! 可人送都送回来了了,能咋办呢。 接着呗。 “三叔,三婶,秋原……秋堂也在埃” 余秋山从车上跳下来,挨个打招呼。 “山子……这?”余得水小心翼翼地询问。 “问啥问,咋地还准备怪孩子不成,不想让我住你们家?”余秋山还没回答,芮二妹可不高兴了,没好气呵斥声。 余秋堂觉得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 果然还是这样。 他记忆里奶奶的声音就是这种,总是带着埋怨和质问,听着就给人一股很不舒服的压抑。 “没没。娘,你这说的啥话,我是想说你们咋大半夜回来了,再急也要等着天亮啊?这大半夜路上也不好走,颠的厉害,庄稼又高,也不安全……” 余得水急忙解释。 高美兰则是站在边上没吭声。 她是不想惯着这个老太太,但好歹人家刚来,也不好意思现在说啥,后面还不知住多久,闹得太僵,后面也是麻烦。 “啥意思,我来我儿子家住,还要看个黄道吉日咋地?1 芮二妹冷哼声,让余秋山扶着自己从车上下来,经过余秋原身边时,问了声,“原原,还是这么矮?” 余秋原苦笑道:“稍微长高一些了,奶。” “长高个头,我看就还是水缸高点,也不知跟谁?1 高美兰牙都要咬碎了。 这还用说,老余家兄弟五个,没有特别低的,孩子不高,那不就含沙射影她嘛。 这个老太太真是一点没变,这么久嘴还这么讨厌。 芮二妹又走到余秋堂面前,抬头盯着他看会,“你那个后妈还没死?” 余秋堂:“?” 一脸无奈。 这还是第一次同情陈美娣,人在家中坐,诅咒天上来。 “比不上奶奶身体康剑” 芮二妹本来都要走过去,闻言停下脚步,有点意外地再次打量余秋堂,“长这么高干嘛,跟个天灯架子似的,有啥用,能抡得起镢头嘛?” 余秋原无奈。 感情矮不行,高也不行,就纯属你老人家订规则嘛。 他偷偷看着余秋堂,发现余秋堂竟然很淡定,面对奶奶这样故意责怪,不但丝毫不生气,反而笑着说:“奶,个子高,将来给你生重孙子,不也是高个子,走在人群里,比人都高,不是很有面子?” 芮二妹想了想,“多吃点,男人腰板这么薄,一点力气都没,怎么做大事1 “好,我一定好好吃。” 经过余秋堂这样一折腾,芮二妹的心情似乎好一些,抱着她的包袱径直走向大房,看到桌子还没吃完的菜,随口又说,“大鱼大肉,还喝酒,老三,你这日子过好了啊?” “娘,这是……” 余得水还想解释,就被高美兰拉了把,示意他不要这样继续说。 她走近几步,站在老太太身边,“娘,你晚上能吃东西麻烦,我给你做点?” 芮二妹说,“单独做,你准备做什么,是不是随便打发点东西糊弄我?你们知道我要回来,就留给我一桌吃剩下的剩饭……” “娘,不吃就不吃,我带你去给你专门留的房里,炕烧得很暖,窗口还能看到太阳……” (本章完) 第124章 实在有愧于她 第124章 实在有愧于她 “看看,我说不吃,就真不给吃,我说我要上天,你也送我上去?” 高美兰腮帮子抽抽。 恨不得立刻将这老太太送上天。 早些天就知道这老太太要回家,丈夫给她说了很多好话,她自己也觉得对。 人家老太太在老二家过的就不错,要是跑到自己这边,闹出不孝顺的风声,她也丢不起那个人。 所以她想着将就着点吧。 能忍就忍忍,毕竟是丈夫的母亲,是两个孩子的奶奶。 人都会变老,就当提前给自己积德。 可她的性格本来就不是这种能忍气吞声的人,接二连三被折腾,她差点就要爆发了。 这时候,余秋堂却笑着对老太太说,“奶,晚上吃饭不容易消化,路上也累了,要不先睡觉吧,等明早起来,我三婶给你做好吃的。” 现在老太太放到家,他们也同样不缺这个钱,后面能不要就不要。 能看出和儿子的感情很友好。 奶奶这个样子,放到这时候的乡村,大家可能还不明白是啥原因,只是以为她在作妖。 他这副样子被余秋堂看在眼里,立刻感同身受。 意思很简单。 你老小子给我搞清楚状况,老娘之所以忍气吞声,都是给你面子。 余秋堂不由羡慕。 当初老太太在二哥家,说好每家给5块钱每月的赡养费,其实只是二哥象征性要的。 走出房间前,她转头使劲瞪了余得水一眼。 要是父亲和他有这样相处一半的简单,他都会幸福很多,谁愿意一直和父亲像个陌生人一样。 芮二妹想了想,将凳子推开站起来,“睡觉就睡觉。” “唉,总算送回来了。” 啥时候还受过这种委屈。 余得水急忙的赔笑,示意老婆所有的心意和牺牲,他都很清楚,也费海沧感谢。 这个钱也养不好一个老太太。 “会不会真有?”余秋原好奇地问,“我听说很多老人家都会遗留些旧社会的宝贝下来,你们忘记了,咱奶可是从地主老财家里出来,当初还被认成干女儿,说不定给陪嫁了很多宝贝?“ 不禁心里开始发愁。 他不缺这个钱。 余秋山无奈道:“谁知道呢,老太太最近有点神经质,总是觉得我们家里人要害她呗,你们没看到她怀里的包袱嘛,说是她的宝贝都装在里面,不让人碰,像防贼一样防着我们。” 高美兰迟疑下,急忙前面带路。 原来只想着反正是尽孝道,母亲要回来,那就回来养着呗。家里经济条件不如二哥富裕,但在村里也还算过得去,养活個老太太没啥问题。 “宝贝,什么宝贝?”余得水想起老娘怀里抱着的包袱。 房间里剩下四个男人,面面相觑。 后者则是非但不认识人,甚至会怀疑和仇视一切,有点被迫害的妄想症,认为全天下的人都要伤害她,抢夺她的东西。 但他没预料母亲竟有了这种疑神疑鬼的毛病,若是连二哥和二嫂都受不了,那娃他妈的性子,哪能忍得祝 不同于余得金每次都是棍棒绳子齐上,余得水很显然要温和的多,这拍打一下,几乎没用什么力气。 这以后家里不给闹翻天。 余得水问:“山子,这到底咋回事,为啥大半夜把你奶给送回来了?” 但余秋堂却大概能确定,奶奶这是得了老年痴呆症。 余秋山一屁股坐下来,由衷感叹道。 径直朝外面走。 这种病有温和不温和两种,前者只是渐渐不认识人,没有安全感。 以后定当报答。 相当疲惫。 “这样埃”余得水心里泛起一股忧愁。 余秋山接过话茬,“反正我不清楚,这不,半夜睡得好好的,突然又要闹腾,说是家里进了贼娃子,就是想偷她宝贝,要立刻回老家。 “臭小子,你奶的事情伱也打听,瞎说啥呢。”余得水拍了下儿子脑袋。 我爹娘咋劝都劝不住,折腾的不行,只好让我先送回来,他们明天处理好生意的事,再回来老家商量后续安排。” 高美兰这才带着老太太去了侧面厢房。 而且是那种偏严重的模式。 “谁知道呢,”余秋山苦笑道,“她在家里住那么久,我反正是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宝贝……” 等发展到再后面,她可能还会直接出现动手倾向,开始莫名其妙攻击靠近自己的人。 那时候就真麻烦了。 老年痴呆这种病,即使到后世也没有真正治疗的手段,很多药物看起来有效果,但都是短时间内的昙花一现。 他为三叔感到为难,但又不能说啥。 毕竟照顾奶奶,终究是上一辈的事,他现在还没有发言权。 先看看改天二叔回来,事情咋处理吧。 晚上余秋山在余秋原家休息,余秋堂和余秋原约好,明天直接在余秋江家集合。 然后带着消息回家。 回去的时候,父亲窑洞的灯已经熄灭,他经过窗户边,还听到里面父亲和陈美娣在说话,便敲敲窗户。 “爹,我奶回来了。” “哦……”里面父亲应了声,陷入短时间内的迟疑,几十秒后才又问道:“啥时候的事?” “就在那会,11点多的。” “晚上11点?1余得金很意外。 “嗯。” “怎么回来的?” “我山哥开个三轮摩托,将人直接送到我三叔家门口。” “有没问问突然回来,是咋回事?” “具体不知道,我听我山哥说,明天我二叔和二婶可能会回来,和你们一起谈我奶安置的事,有啥事到时候你们再问呗。“ “行,我知道了,你睡去吧。” 余秋堂转身回到自己窑洞,进去之前的瞬间,他忽然发现地面亮起来,转头看向天空,发现不知何时月亮竟然从云层里露出脸,将银色的暗光铺满大地。 他坐在门槛外面看了足足十几分钟,直到觉出一股凉意,这才转身进屋。 . 次日早晨的,余秋堂刚出门,就碰到父亲正在院子里给自行车打气。 “要出远门?”余秋堂蹲在地坑院边上一边刷牙一边问。 “去下米家村。” 余秋堂忽然想起这事,顿时有点不好意思,被刷牙水呛得直咳嗽。 急忙吐掉口中泡沫,他尴尬地说:“其实不用这么急,你有空再去就行,我二叔和二婶今天不是要回来嘛,你不在家里等着?” “他们晌午又不会回来,再说我过去要不了多少时间。” 余得金将打气筒靠墙放好。 这时候的打气筒还是非常沉重那种,一般人用起来相当吃力。 “那辛苦了。” “这有啥辛苦的,打基子你确定不用我帮忙?” “不用,我给原原说了,有他和我,还有我江哥,峰子几个人,换着来足够。” “那行。”余得金没再说什么,推着车子上了地坑院。 地炕院的行道比较陡,余秋堂小的时候,能一口气将自行车骑着冲上平地,但余得金显然没有这种体力,只能推到平地再骑。 余秋堂想了想,跟着父亲也走上去,对父亲又说声路上小心点,看着父亲骑车远去。 他原本还想着和父亲一起去米家庄,万一米雅丽不跟着一起来,还能随机应变。 但想了想,还是没好意思跟父亲说,只能期盼父亲明白他的心意,和未来儿媳妇第一次见面能顺风顺水。 下来后,余小伟和余小云也都起来了,余秋堂鼓励几句好好学习,便背着神仙豆腐的筐子去镇上。 他原本有买个自行车的想法,可以让送豆腐柴的过程变得简单轻松些,但后来想想,这样每日训练,也能加强他的身体素质。 自行车肯定要买,等米雅丽过门时,三大件事一样不能缺。 上辈子和米雅丽结婚,他穷的不成样,也没给她一个像样的婚礼,扯了证后,简简单单吃个饭就算结束。 实在是有亏她。 这辈子一定要风光娶她进门,让她有个美好的回忆。 余秋堂来到镇上,没有见到吴美芬,说是家里出点事回去处理,询问梁师傅最近赵老三那边有没有继续报复,梁师傅说没有。 说是自从上次赵老三被解决后,街道上到传言吴美芬这个老板娘背后有个高手兄弟,是道上的高手,不是一般人。 传来传去,竟是给他身上安置几个莫须有的传说事迹。 再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过来找事,这边生意也顺当很多。 吴美芬不愧是吴美芬,在这个节骨眼上,还不忘记购置周围的房子,开始向发展她的酒店服务业大步迈进。 余秋堂听到购买店铺,他心里也微微有点心动。 作为过来人,他深知镇上哪些位置将来要拆迁,改建,只要提前能尽可能购买足够多的店铺,到时候就能赶上经济发展的快车。 他暂时还没有涉足房地产这些行业的想法,但作为一个重生者,不去利用经济发展的红利做点辅助投资,显然不合道理。 还是好好赚钱吧。 没有基础资金,做什么都会掣肘,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暂时先不去想这么多。 . 整个下午,余秋堂和两个堂兄弟,一个发小都在平地基。 不仅堆放基子需要地基,而且建房子,也同样要把地基搞好。 天还没有下雨,暂时无法打基子。 余秋堂想着再等个两三天,若是还没有雨,就只能担水泡土。 不打湿,黄土就粘不祝 忙碌到中午,余秋堂在余春菊的帮助下,将昨晚的狐狸烧成菜,几人小小的喝了点酒。 其他几人都没有吃狐狸肉的经验,还是得余秋堂亲自上。      常见狐狸肉的烹饪方法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红烧狐肉、炖狐肉汤,以及辣炒狐肉。 反正有十斤左右的量,余秋堂索性三种方法都试试。 他也很久没有做过,而这个时候的调料也很有限,具体能做成什么味道,还真不好说。 红烧狐肉,最为简单。 只要将狐肉洗净切块,放入锅中焯水去腥。锅中热油,加入葱姜蒜、干辣椒等调料炒香,放入狐肉煸炒至变色,加入酒、酱油等调味料,加水焖煮至肉烂即可。 本来还需要一些糖,但这个时候的糖比较稀缺,一般人想要获取甜味,都是用糖精代替,余秋江家里也没有糖,只好选择性无视。 狐肉汤相对麻烦点,需要慢火炖。 余秋堂将将狐肉洗净切块,征用了余秋江一只鸡,与鸡肉一起放入锅中焯水后,添加姜片、葱段等调料,大火煮开后转到后锅,用小火炖煮了一个多小时。 等到其他菜做好,狐肉汤也就炖好了。 炒狐肉和炒猪肉没啥区别。 就是将狐肉洗净切块,用盐、酒、姜片等调料腌制片刻。锅中热油,放入狐肉煸炒至变色,加入葱姜蒜、辣椒等调料炒香,加入适量盐、酱油等调味料调味,翻炒均匀即可。 烹饪狐肉有几个注意的点。 其一,要保持高温焯水一定时间,尽可能将狐狸身上可能携带的病菌消除干净。 其次,狐狸肉的味道比较特殊,烹饪时需要加入适量的调料来掩盖其异味。 还有就是狐狸肉的肉质比较细嫩,烹饪时需要掌握好火候,以免肉质变老。 相比其他野物,狐肉做起来麻烦,做好的味道也并不突出,甚至很多人还不习惯。 属于性价比很低的肉类。 很多猎人抓到狐狸,将皮毛剥除后,狐狸肉都是给猎狗改善生活,并不会真正拿来吃。 山里有太多比狐狸肉好吃多的东西。 四人围坐在一个石板改造的石桌上吃喝着,都是彼此很熟悉的人,聊的也很开心。 “堂堂,说起来也不够意思,你们那天昨个晚上去逮狐狸,咋不喊上我?” 王浩峰听余秋堂谈起昨夜的事,还有点小小地遗憾。 “我们是去找骡子,能碰到狐狸,也是意外。再说带着你干嘛,你不是最怕鬼嘛,那树林晚上阴森森的,怕不是到时候你腿软的动弹不得。” 余秋江没好气地说。 上次逮熊的时候,王浩峰不够谨慎,滚到对面山坡,差点被熊舔。 余秋堂倒没什么,他知道王浩峰性子就是这样,日常大大咧咧,看起来冒冒失失,但真正遇见危险时,他是真上。 若是余秋堂和他出现危险,王浩峰第一时间一定会将生存的机会让给余秋堂。 所以余秋堂才愿意和他做两世兄弟。 他活了大半辈子,早看清人情社会,不要处处以圣人标准去要求别人,人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只要人三观正,那就不是问题。 但余秋江却很有意见。 认为拉着这么个冒失鬼,尽帮倒忙,可不是啥帮手。 “把我想的那么差。” 王浩峰嘴上还在逞强,但脑袋还是潜意识朝脖颈里缩缩。 他就是这样,没事的时候畏畏缩缩,出事又胆子大得不行,简直是两极分化。 余秋江提到这个事,突然说:“昨晚上事情急,也没有多想,现在再寻思,那坑里竟有狐狸,还真是件稀奇事。” “是有点少见,不过也算不上特别奇怪,有些狐狸就是喜欢躲避在人类居住的地方,要不然古代聊斋里为啥有那么多狐狸精传说呢。” 余秋堂笑着解释。 “那你们也没逮完,我们要不要一起去连窝端?”王浩峰摩拳擦掌。 余秋堂犹豫下,笑道:“行啊,不过要等段时间,现在是狐狸产仔的时期,估计里面藏着很多小狐狸,逮了大的,小的也没用,也活不下去。 等再过三两个月,雪下来的时候,狐狸约莫就长的差不多了,到时候再一窝端。” “那也行,便宜这些家伙了,竟然敢跑出来偷鸡吃,活得不耐烦了,你说是不是原原?” 王浩峰大大咧咧拍拍余秋原的肩膀。 余秋原笑笑。 他是刚加入这个队伍,还有点不好意思说话。 尤其是队伍里又有余秋江。 人的感情就是这样,即使两人都知道他们堂兄弟间没有什么矛盾,误解都是来自于上辈人。 所以表面上不会太过僵化。 但要真正融洽相处,却也并非简单事。 所以余秋原坐在边上默默吃肉,一边吃一边听三人说话,基本没插嘴。 突然被王浩峰拍,还有点紧张。 幸好其他人也没注意。 余秋江看王浩峰那个样子,不由翻个白眼。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招呼大家继续干活。 这一干,又是两个多小时。 即使是秋天,温度也有十几度,尤其是大中午,四人都热的不行。 余秋堂看看天,招呼大家先休息,等到太阳差不多落山再继续。 大家伙也觉得行。 时间紧张的话,晚上还可以继续干。 反正山村的夜晚,成家的男人还能耕地,单身小伙子们屁事没有,不干活也是坐在门口树下胡扯。 “堂哥,那我先回去啦,咱奶不是在家么,不知家里有没啥要帮忙的。晚上我再过来。” 余秋堂应了。 又告诉他,“咱奶脾气不太好,山哥又回去了,还不知道她现在脾性啥样,给三叔……尤其是三婶子好好说说,能顺着就顺着点。” 余秋原道:“这我知道,我爹娘肯定也懂。咱二婶和二叔那么好的性子,奶都不高兴待,脾气指定不会校 我爹嘛,肯定没啥问题。 就是担心我娘的脾气,你也看到了,昨晚她可是忍了又忍,也就是咱奶,换成一般人,她早将对方赶出门了。” 余秋堂苦笑。 “回去吧。” “那我走了,峰子哥江哥回头见。” “好好好,看到咱奶,替我问声好。”王浩峰笑着说。 余秋江皱着眉头,点点头。 等余秋原走后,余秋江才问余秋堂,“咱奶昨晚来了?” “嗯,”余秋堂想起早上忙碌,也没告诉他,便将昨晚的事简单说说,完了又感叹道:“我看咱奶比以前更糊涂了,放在三叔家里,就三婶那脾气,后面麻烦的事多着呢。” 余秋江沉默片刻,“怪谁呢。” 说出这句模棱两可的话,他也不解释,转身回答铁匠炉前,开始修理他的东西。 “我躺树下睡会,堂堂一起?” “你自己去睡。” “那……咦,你看看,那是不是你爹?” 王浩峰突然指着远处。 余秋堂转身一看,发现有两辆自行车沿着乡间小道行驶过来。 前面是父亲余得金。 后面嘛,不是旁人,正是他前世的大舅子,米文忠。 “是。” “你爹来干嘛?” 王浩峰有点紧张,下意识就想跑进里面,小时候他在余秋堂家里玩,经常会看到余秋堂挨揍,余得金凶神恶煞的模样在他小小的心灵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迹。 以至于慢慢长大,就不愿意再来余秋堂家。 就算找他玩,都是站在地坑院上面学鸟叫,接收到暗号的余秋堂就会跑上去。 “后面那人是谁?” 王浩峰又问。 “不是给你说过,我准备在这里建院子,那应该是我爹帮我喊的砖瓦匠。” “你爹帮你?” 王浩峰睁大眼睛,“你没说错吗,你们父子关系,咋时候好到那种地步?” 余秋堂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睡你的觉去吧。” “还不让人家说话,我又没说错,”王浩峰扭了下屁股,“行,睡觉就睡觉。” 说着,四处看看,跑到一棵苹果树下睡觉去了。 余秋江听到两人谈话,开始没吭声,看到自行车越来越近,这才放下手中东西,转身进了房间,顺便将门关得严严实实。 余秋江对余得金这个大伯,也是一腔愤恨。 父亲的死亡,四个叔伯里,他唯一不恨的四伯,毕竟人家的倒插门,有些事情说起来不那么名正言顺。 其次对二伯余得木也还好,父亲生前二伯就很照顾他们家,死后也一度很关心他们兄妹,只是他倔强,不愿意接近才慢慢疏远。 最恨的就是三伯。 当年三伯和父亲因为年龄相近,所以关系最亲,可关键的时候,三伯只知道听大伯的,满口大道理,硬生生将父亲逼死了。 至于大伯…… 他实在是很难原谅。 如果父亲的死亡有十分原因,他认为起码五分在大伯身上。 若大伯心里只有兄弟,而不是周围的流言蜚语,不用去管其他人怎么说,在关键的时候拉父亲一把,而不是冷漠对待,那父母如今依然健在。 这种恨意,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在上面结疤,虽不会再刺疼,但依然会隐隐作痛。 (本章完) 第125章 我可没老婆 第125章 我可没老婆 “我躺会,有事喊我。” 余秋江丢下句话,转身进了屋子,门随手被关上。 余秋堂摇摇头。 他也没想过让父亲和余秋江能关系缓和,强扭的瓜也不甜,只能让彼此都难堪。 父亲当初是本着一个大家长的身份,觉得按照他的想法,可以让最小的兄弟过的更好,少受点流言蜚语。 可谁知道,兄弟的脾气竟然到了那种地步,最后两个人与其说是为了事情,还不如说是互相怄气。 直到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年轻的时候,或许都没觉得什么,但随着年龄增长,看问题的角度发生变化,再回头审视之前种种,难免会觉得遗憾。 余秋堂能懂父亲的尴尬。 但他并不觉得全部值得原谅。 所以才有米雅丽那样温柔贤惠的人。 失去熟人的米文忠又显得有些窘迫,站着手都不知道放哪里,一直揉搓自己衣角。 提到米文忠的专业,他眼里都开始有了光彩,眼神左右飘忽几下,大概就判断出地的面积。 米家的家风很好,虽然性格不一,但个個都是好人。 心里暗暗发笑。 大舅子这人,说其他事情时,总是唯唯诺诺,不够自信,但只要提起这种工程,立刻就变得很有想法,怪不得后来他能带着人去市里做活。 他看眼余秋堂,下意识拉了把余得金。 气氛这才活跃很多。 “好的,爹。” “嗯,是有点超标,我们这里庄基地最多做到一亩,所以我的想法是,来个灵活处理,全部圈起来后,中间来个小的隔墙,相当于一亩的院子,剩下作为果园……” “没事,我娃脾气好着呢,”余得金对外人一直很客气,尤其是他知道米文忠脑袋不是很清楚,更是温和很多,拉着他对余秋堂说:“老二,人给你带来了。” “嘿嘿,还行。” 就是他自己,也时常反思和父亲的关系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又如何去想余秋江和父亲呢。 米文忠说着,径直走到地头,“我先量量地啊,你的意思是,让我给你围个院子……哦,我听叔说你要先建几间房是不?” 毕竟又远了一层。 “哈哈,”余秋堂顺势拍拍他的手臂,“我没有你大,就喊你文忠哥吧,我听我爹说你的手艺很好,特意让他请你过来的。” 所谓爱屋及乌,因为米雅丽的关系,他对米家的亲戚们都很亲。 “不瞒你说,将来这边我还要预留几个院子,现在就是做前期。” “这样啊,现在是农历八月初,估计还有一个多月就下霜,地就要冻起来,日子确实不多…… 余秋堂笑笑,拉着他沿着小路向前,指着前面一片地,“文忠哥,看到没,我打算将左边这片地全部圈起来,做成一个大院子……” 余得金又看眼余秋江的房屋,没有多说,骑着车子走了。 “那老二,你带着文忠看,我先回去了。” 余秋堂知道父亲在这里也是尴尬,便没有挽留。 “咱叫米文忠。” “这看起来有两亩多吧,建不了这么院子。” 米文忠却是一把揪着他的袖子,“叔,你急啥嘛?” “我懂了。” 你看要不要,要的话你给我说嘛,我帮你去喊他们,反正这后半季也不咋下雨,抢抢时间完全够的嘛。” 余秋堂不由抬眼看着米文忠。 余得金和米文忠车子停下来,余得金看了眼余秋江进去的房门,神色有点失落,但转眼就掩饰过去。 余秋堂看着这个前世关系还挺亲密的大舅子,想想他一辈子受到的坎坷,心里也感慨万千。 米文忠估计很少和人握手,看看余秋堂的手,又看看自己的手,最后将手在蓝色粗布衣上使劲擦了又擦,然后才小心翼翼和余秋堂握祝 米文忠显然对自己的手艺很自豪,听余秋堂夸奖,咧嘴嘿嘿笑起来。 余秋堂上前伸出手。 “文忠,这就是我家小子,具体要咋搞,你来和他谈,我呢,还有点事,就不待了。” 米文忠这时候身体还有点胖乎乎,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大方脸,头发乱糟糟的。 “我叫余秋堂。” “是这个意思,主要是抢时间嘛,我想在天冷地冻前搞好,要不到时候没法子祝” “对,就是我要建房子,砖瓦房。” 那你要是真想围,我给你多找人嘛,我们一起干活的很多人,这后半年都没啥活,待在家也闲着,刚好在你这打个短工嘛。 “这样的话,伱为啥子不把右边全部圈起来呢?”米文忠指着另外一片地,“果园子只留两亩,也太小了,你全部圈进去,也能解释得通。” 别人找做活的人,就首先找他呢。 真是天生建筑工人命。 他也知道,米文忠说话从来不夸大其词,能做到就能,不能做到肯定不吹牛,这和小舅子完全不同。 “文忠哥,你的意思是一个月就能修好院子和三间房?” “我看行。” 米文忠嘴里继续念叨:“若是箍窑,可能来不及,箍窑不容易干,砖墙就快多了。 就是前期挖地基费点时间,等地基起来后,三两天就能把院子砌起来,剩下三间房简单,你提前准备好麦草,大梁,木椽,牛皮毡,我寻思着,也就十天功夫能立起来。 今天是八月十三还是十二?” “十二。” “一个月就是九月十二……我估摸你要是舍得多出钱,多找人的话,估计九月初五前就能成。 秋天气候干燥,干起来也快,用个十天半个月粉刷,最迟十月底,保证能住进去。” 余秋堂听米文忠这样说着,心里也暗暗盘划时间。 真是隔行如隔山,他想着这个时候没有太多机械,干活很肯定不便利,施工时间不会太快。 但米文忠却很很清晰告诉他大概时间。 略微思索,发现两人分歧是请多少人的问题。 他从后世来,总是觉得人工很贵,一时半会也请不到太多人。 可米文忠依据这个年代的事实考虑,人工根本不是问题。 这个年代,最不缺乏的就是人工。 但凡能赚点钱,很多人都抢着来干。 说句过分的话,这个年代,真是有力气没地方出,要是能有个打螺丝的地方,那真能被挤破脑袋。 看余秋堂沉默着思考,好久没说话,米文忠又有点的窘迫,挠着脑袋说,“你不愿意啊?” “啊?” 余秋堂回过神来,连忙笑道,“愿意,咋不愿意呢,你要是真能将时间提前,我巴不得。 那你看这样行不,文忠哥,如果我把这个事情全部委托给你,包括砖和瓦都由你来负责,你看看一共要多少钱?” “都让我做?” “都让你做,就相当于包了这个工程,我的要求呢,很简单,就按照你说的,一个月之内将院子搞起来……或者越快越好。 不过质量什么的,当然也要保证,我爹说你干活质量很扎实,我也放心。” “我们干活你放心,谁不知道我们米家村出来的泥瓦匠手底下既麻利又扎实?” “那是,我听过的。” “哈哈~” 米文忠没了先前的窘迫,这时候已经相当放松。 他这种性子简单的人,其实最好交往。 因为简单,所以想问题也不复杂,看问题角度很单一,你对他有善意,他们往往能更直观感受到。 相反你要心中有恶意,他们也很容易觉察。 余秋堂有前世的情感做支撑,根本没有将大舅子当外人,说话会毫不犹豫地亲近。 这放在米文忠眼里,就是善意的表达。 他可不就越说越放松。 “这个我要回去算……你刚才说什么都让我们搞,其他我们都行,但是大梁我们可搞不到好的。 你房子要建的大,又是瓦顶,那大梁就要粗一些,咋地说也要四十……哦,最好是五十公分。 我说是大房哦。 侧房开间小,三十公分的小梁就行。 那大梁我倒是能搞到粗细差不多的木头,不过都是杨木或者桐木,时间长了容易生虫。 现在有钱人都弄松木或者柏木,还有些日期过得很好的人,用到白桦木。 你这么有钱,干脆直接弄这些木头,房子修好后,不容易出问题,看起来也气派。” 真是实诚人。 余秋堂道:“那好,干脆椽也全部用松木或者柏木吧,大梁的话,我来想办法…… 这样,文忠哥,你今天回去帮我好好盘算盘算,按照我们这样说的标准,还有啥需要的,哪些需要我来想办法,都给我列个清单,明个过来时拿给我。 这两天看样子天气挺好,就直接开工吧。” “我看么嘛答。” 米文忠接到这么个好活,也是相当开心,乐的能看到后槽牙。 “对了,干活肯定需要一些小工吧,你们需要我帮你们找嘛?” “不用不用,都带着自家婆娘,现在庄稼都收了,婆娘们在家里闲着只能吃饭,跟着出来还能赚点钱。” “那你也带着嫂子啊?” “我可没有老婆,”米文忠难为情地挠挠脑袋,但很快就又道:“我可以带着我大妹啊,她干活可麻利,一点都不比男人差。” “那就好。” 余秋堂一颗心总算落回去。 铺垫这么多,最终的目的还是希望米雅丽能过来,现在不仅目标达成,还能提前完成工程。 简直是意外惊喜。 这边说的开心,结果等米文忠离开后,余秋堂突然想起原来他的房子是准备的箍窑的,这说着说着,就被米文忠带到砖房上去。 他竟然没有觉察。 可能是心里一直想着米雅丽的事。 下意识将其他全部忽略。 如果不箍窑,暂时就用不到基子,但砖房虽然快,住起来却没有箍窑舒服。 尤其是三姐这种身体不好的人,更是不适合。 那干脆就换个方略,将大房建在西边,面向东面,两旁各留一间侧房,也就是厢房。 大房用来招待客人。 侧房则用来招待亲戚。 他还不知道以后亲戚多不多,但如果日子过富裕了,相应的联系肯定不会少。      人家来到家里,晚上住的地方都没有,可不行。 箍窑就留在北面。 直接一排建它一大四小五间。 现在家里四个人,各住一间,留一间大的用来做厨房,坐北朝南的房子,每天能晒很长时间的太阳。 最是适合居祝 东面到时候留出两间厦子,作为备用,在厦子侧面,他是规划准备建一个洗澡的地方。 在南方生存久了,他最不能适应的就是这边洗澡的问题。 等他回头有钱了,肯定要好好整治下自来水的问题。 附近就是山泉,架设设备,铺设管道,大概几百米就能送到家里。 然后下面又离山地近,可以顺当排出去。 …… 当然,这都是后面更远的享受。 目前还只能是想想。 钱要花在刀刃上,房子建好后,他就要利用一个冬季的时间好好攒钱,开春带姐姐和春菊去看玻 看病不能拖。 下午四点多,天就已经凉快下来,余秋原也从家里来了。 说是奶奶还在起幺蛾子。 对高美兰做的饭挑三拣四,后者差点都要压制不住洪荒之力。 余秋堂都不敢细问。 这种事,即使他再重生几辈子都没用,很多事情,不是重复几遍的问题。 天然就难以解决。 就让他们先去折腾吧。 余秋堂给大家说说了他要建院子的事,顿时把几人都惊得一愣一愣。 纷纷帮他算起来需要多少钱。 但大家其实都没多少经验。 箍窑的价格和砖房的价格计算方法完全不同。 箍窑的基子是原本有的,只是需要个人工费,可砖房则是需要大量的砖瓦,这个成本就高去了。 最后大致算应该在3000开外。 余秋堂觉得也差不多。 顿时感觉手里的钱钱,变得不再丰硕。 “这样吧,等这边开始搞,打基子的事情暂时就不急,我们多几次山里吧。 趁着秋收,野物活动频繁,多搞点回来。 另外,我改天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中草药,进山的时候顺采采,增加点收入。” “好啊,最近几天没出去,我都等的无聊了。”王浩峰闻言大喜。 余秋江眼里也有亮光。 他们对钱都很渴望,一个是为老婆,一个为妹妹。 没钱的时候,只要解决了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堂堂师父,好久没有跟着你入山,我都有些手生了。” 王浩峰嬉皮笑脸凑过来。 余秋堂拿铁锹将他挡开,“我们可说好了,以后跟我进山,你最好老老实实,不要再拖我后腿。” “教训的是,一定当心,一定。” 余秋堂看他态度很敷衍,无奈道:“别的都好说,这入山打猎的事,可真不是开玩笑。 我们这就是要别人的命,你想想他们能不反抗嘛。 你不要以为我们前面几次都没出问题,就觉得我们很厉害。 那是因为没遇见真正的危险。 即使上次采桑黄,我们也就是在猴头山这边,而且还是沿着山脊走,绕开动物聚集的森林区。 但若是真正要捕猎,那我们就不能绕,而是要去它们喜欢活动的范围。 危险可就变大了。 你要还是像上次那样冒冒失失,关键的时候出问题,不仅你自己危险,还会连累大家伙。 你真知道我在说啥嘛?” 王浩峰看余秋堂这样严肃,收敛了笑容,抿抿嘴唇,“好,我听你的,你放心。我王浩峰说话是一个唾沫一个钉……” “打住,心里知道就行。” 余秋堂不想听他啰嗦,他注意到余秋原一直默默在旁边干活,不时侧耳倾听,便笑道:“原原,你若是有空,也可以跟着转转。” “啊?” 余秋原停下踩土的脚,意外地问:“我也能去?” “有啥不能去,你一个大小伙子,怕啥?” “可我啥都不会埃” 余秋原其实很想去的,他先前就看过余秋堂捕捉猪獾,觉得他很厉害,又看到他猎杀过野猪,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想想他长这么大,一直做着很简单的事,没经历过什么风险。 在大山脚下,都没进去尝试过,实在是遗憾。 但他也懂得山里的危险。 不是闹着玩。 若没有点本事,进去非但不会有收获,反而可能给别人增加负担。 “有力气就行,”余秋堂拍拍堂弟肩膀,“你要是想去,下一次我们带着你见见世面,只要你不到处乱跑,就没啥问题。” “就是啊,原子,你看我以前不也啥都不会,现在还不是已经……” “你现在会啥?” 余秋堂没好气地说。 “我……我起码知道啥时候还做啥,不能乱跑,知道野猪容易出现桦树林和橡树林,知道熊跑起来比人还快,也知道熊一枪很难干死……” 王浩峰相当不服气。 余秋堂啼笑皆非。 “行行,算你知道一些,不过还是那句话,你最大的问题是冒失。” “遵命1 王浩峰来个不像样的敬礼。 余秋原看他们这样闹腾,也很羡慕,犹豫片刻道:“那我问问我爹。” “好,带你去就是看看世面,你爹要是不同意,就过几年再说,你现在才十六岁多,有的是机会。” “好。” “唉,羡慕啊~” 王浩峰突然长叹一声。 大家都齐齐看他,余秋堂踢他一脚,“你又羡慕什么?” “羡慕人家小小年纪,已经有媳妇等着过门,而我一把年龄了,还没个人嘘寒问暖,我好惨那。” 这就说的很明白了。 大家齐齐将目光转向余秋原,小伙子本来还竖起耳朵等着听王浩峰的话,没想到转眼说到他身上,顿时脸色发红,不好意思地转头开始干活。 几人不禁笑出声。 就连坐在边上歇息的余秋江,也露出几分笑意。 他和三伯再不合拍,对余秋原这个堂弟却没啥意见,事实上他现在长大了,有些道理也懂,知道三伯也是个好人,但却依然很恨。 具体你要问他恨什么,却又很难说明白。 世间要是什么都能说清楚,那便就好了埃 四人一口气干到晚上十二点,这才各自回家。 尽管大家都说是义务帮忙,但余秋堂还是准备等结束后,给大家适当给点工钱。 家里都不容易。 一个壮年的时间就是金钱。 . 次日,刚好是星期六,余秋堂便让余小伟去送神仙豆腐。 顺便让转告梁师傅,从明天开始,神仙豆腐暂时要停一段时间,保守先是一个月吧。 他准备带着三姐去和春菊一起做饭。 两个人自然是不够的,那顺便刚好有机会,将米雅丽忽悠到厨房一起干活。 这样,他就有更多时间接触米雅丽。 嘿嘿~ 想想就觉得他很聪明。 修炼红拳时,他竟隐隐能听到丝丝劲风,也不知是否错觉。 听说练拳练到一定程度,就能有这玩意儿。 他才练了这么点时间,估计是幻听。 练拳唯一带给他的感触就是劲道比以前更足,脚下站的更稳,做事情更有底气,就仿佛脚呗固定在大地里。 当真有种站似一棵松的味道。 余得金今天要去隔壁镇子看木头,两人蹲在地坑院的渗坑边上一边刷牙,一边聊着余秋堂院子的事。 听说余秋堂不再拘泥于原来的三间砖瓦房,而是准备直接建成红砖院子,非常吃惊。 不顾嘴里的牙膏泡沫,就帮余秋堂算起账。 大致算下来,需要两千五六,比昨日余秋堂几人要稍微少点。 “这么多钱,你到哪里去凑?” 余得金没好气地问。 语气隐隐有种的责怪。 “刚以为你最近变得踏实一些,像个居家过日子的模样,这转眼又成这样,不让人省心。” 余秋堂也不恼,一口喝完漱口杯里的水,仰天“呼噜噜”唰了会,一口气吐进渗坑。 “你放心吧,爹,我敢做这个决定,肯定就有我的法子,你看我也没说跟你凑钱吧,你操这心干嘛?” “我不给你操心,谁给你操?” 余得金情绪还是有点激动,“我是你老子,我管管你的事,还要你批准,要不要我给你打个申请,去生产队开个证明?” 余秋堂一怔。 看着父亲微微愠怒的表情,竟是突然没忍住,“噗”地笑出声来。 (本章完) 第126章 127章:媳妇上门了 第126章 127章:媳妇上门了 余秋堂的笑,让余得金更是懊恼。 “你笑啥?” “没啊,没笑啥,只是突然想到一些好笑的事,”余秋堂当然不会说他现在的心情。 或者说,他其实很难说的清楚。 这是一种很复杂,难以言表的感觉。 就像是你千方百计,想去见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结果到了地点,却发现对方竟然穿着个迷你裙四处乱跑,你一时间不知该夸对方心态年轻,还是失望对方不是你心中想象的那般印象。 然后,就会觉得很荒诞。 荒诞到令人发笑。 “你就笑吧,懒得管你,我看你到时候咋办1 可这個时候,却恰恰相反。 原本还想着不行打基子的事暂时歇着,但后来想想,没必要整到这个程度。 余得金气呼呼站起身,没将杯子水泼出很远,转身就回了窑洞。 这气,生得一点都没必要。 他重生前就是个普通人,也没想过突然就变得厉害起来,很多事情就要慢慢摸索,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 为避免其他占他的风头,三个兄弟早被发配去打基子。 余秋堂对重生后的规划,分为几个阶段,前期肯定以打猎和采药起步,毕竟这些事情不需要任何成本,只要花费时间就能达到目的。 反而棉制品后世比较受欢迎。 没有任何猎人,能百分之百保证,自己不会受到野兽的反噬。 依靠大山丰富的草被资源,不管是牛羊,还是鹿,都是不错的选择。 名义是省的人多麻烦。 余秋堂这身衣服,原本也是备用,他想着后面自己肯定要在某些重要场合出现,没有一身好点的衣服,就会让人看不起。 他可以成功猎杀野物一万次,但只要有一次出现问题,那就是难以挽回的后果。 很多人打了一辈子大雁,临到头,还是被大雁啄了眼睛。 就算一年到头,一直不间歇的打猎,最多也就弄个两三万块钱。 谁知道呢。 . 大约十点多的时候,米文忠带了一伙人来了。 的确良这种衣服,如果是崭新的,穿起来真是很衬托人。 若不提前做好准备,到时候怕是会失去赖以生存的资源。 的确良其实就是涤纶。 虽然今日要干活,但他还是刻意临走前将自己捯饬一遍,穿上前段时间准别的的确良衬衫。 而且,随着国家各种政策变化,对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以及枪支管理更为严格,这边到了89年,差不多的动物都列入保护范围。 这个钱看起来很多,但背后蕴藏着很大的风险。 谈个买卖啥的也不好说。 养殖就是一个很好的过渡。 当然,这都是他将来的目标。 的确良做的衣服价格是棉纺布的几倍,能有个的确良衣服,都是非常有面子的事。 不是正式或者重要的场合,一般都不会穿出来。 这种材质在后世,因为穿着不吸汗,还很容易被烧,火星掉在上面就是一个洞,以及工业化推进,生产越来越简单,所以逐渐变得不值钱。 目测起码有十几人。 它的表面很光滑,还带着淡淡的光泽。 等度过前期阶段,他准备发展养殖。 若是皮肤好的人,会衬托的更加好。 还可以散养鸡等蛮好。 或者,这算是一种特殊的关心? 余秋堂就这样站着,尽量摆出很帅气的姿势,必须让米雅丽看到他有型的模样。 这是妥妥的拿命赌未来。 我也没想着让您老管埃 您看我都尽量自己搞自己的,除了让您帮我喊个人,也不敢劳烦您的说。 打猎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说穿了,只能勉强过个小康生活。 如果养殖做的好,就会到第三个阶段,充分利用大山各种资源,看能否将家乡的东西输送出去,到时候他的日子过的富裕了,也可以让附近人都跟着日子好过点。 余秋堂别的不关心,目光率先锁定在米文忠自行车后座上的米雅丽,这才放心。 打基子和这边搞院子两不误。 而且,米雅丽作为他的妻子,总要接触他最好的兄弟们,兄弟们提前见见她,也蛮好。 自行车人群浩浩荡荡依次停下来,米雅丽也从哥哥车子后座跳下来。 她今天上身穿着个暗红色的外套,下面是黑色裤子,黑色扣扣鞋,白色的袜子。 长发被盘在头顶,用个外套相同颜色的帽子遮住,袖子上则带着护袖,手上是灰色线手套。 不再是街道看到的青春靓丽姑娘。 若不是仔细看,还以为是谁家的中年大妈呢。 这也难怪,这个年代的衣服就这个样子,一切以实用为主,几乎不会考虑身材影响。 再说,农村最受欢迎的姑娘并不是后世那种纤细腰肢女,而是身体珠圆玉润,胸大屁股大,有个把力气的健康女性。 米雅丽跳下车,脚应该是坐麻了,换着单脚在地上蹦来蹦去,最后实在不行,扶着哥哥的车子后座直笑。 “麻了,麻了。” 余秋堂看在眼里,也忍不住笑了。 这一笑,所有人都笑了,米雅丽才注意到余秋堂,她先是一愣,很快就睁大漂亮的眼睛,“伱……你不是那个……” “咋地,丽丽,你认识秋堂兄弟啊?” “我认识……哦,不不,不认识。” 米雅丽看余秋堂静静站在房门前,含笑看着自己,那双眸子里似乎并不是揶揄,而是荡漾着一层薄薄的涟漪。 “到底是认识还是不认识嘛,你把额都给的搞糊涂了嘛,算了,我不和你啰嗦,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干活的东家,他叫余秋堂。” 米文忠看似给妹妹说话,其实也是将余秋堂介绍给其他人。 “知道啦~” 米雅丽笑着站好。 “文忠哥,你们这么早就来了?” 米家庄距离王家庄距离不算近,路又不好,骑着车子至少要走半个小时。 “早点来干活,能多干点,那我们现在就去,要先将地详细拉一遍,昨个我大致步过,不是很准确,算不得数。” “行,就按照你说的来,”余秋堂和米文忠说话,余光刚好能看到米雅丽,每次他刻意将眼珠子转过去,就发现米雅丽一直好奇地打量着他,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 即使前世是他的妻子,两人有过相濡以沫的二十年生活,但那时候忙于生计,他又一直在山里的巡山,一年到头见不到妻子几次。 后来,好不容易妻子搬到场站一起住,却又没过几年,妻子就去世了。 导致他对妻子情感,更多的是妻子过世后的思念,而不是生前的点点滴滴。      现在看到一个活生生的,年轻活泼,充满健康生命力的女孩站在面前,他如古井不波的心,一阵阵鼓荡个不停。 “丽丽,你先等等,我们去把地拉一遍,厥插好再喊你。” 米文忠交代句,带着伙伴们去地里。 只留下米雅丽。 余秋堂向前将米文忠几人送送,返回来看到米雅丽靠着车子,正看着远处山峦。 微风轻拂,一缕从帽间垂落的发丝轻轻飘动。 听到余秋堂的脚步声,米雅丽转过身,对着他嫣然一笑。 “余秋堂,没想到是你1 “我也没想到啊,真是缘分,世界真校” “是很校” 米雅丽抿嘴笑道,“我听我哥说,这是个大院子,你挺有本事嘛,年纪轻轻,就能建这么大的院子。” “院子大了,住着舒服,以后要是娶了媳妇,她想在院里种花,就弄个花园,想种菜,那就弄个菜园,要是想养小狗小猫,也能跑的开。” “啊,那可真是太舒服了,我一直就这样想,要我有个大院子,我就种很多各种各样的花,一年四季都能开,我还喜欢猫娃,养一群,狗娃也要养,再养几只大鹅,一群小鸭子……” 说着说着,米雅丽突然反应过来,捂嘴笑道:“瞧我,说到哪啦。” 余秋堂含笑不言。 他喜欢看米雅丽这样憧憬的模样,眼里都是光芒,像是住着很多小星星。 前世她开始总是这样说,而他呢,每次都告诉妻子,吃饭都吃不到嘴里,哪还有空余心情搞那种事。 一遍遍,一遍遍,慢慢地米雅丽就不说了。 而他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她眼里的光芒黯淡下去。 如今再看到,心里又幸福,又隐隐有股难过。 “你还没有媳妇啊?” 米雅丽笑呵呵地问。 “没呢,还没到年龄,明年才过十八岁。” “呀,真没看出来,你还这么年轻,比我还小一岁多呢。” 说完,她忽然反应过来,说这个干嘛。 “大一岁不算大,那你呢,瞅了对象了吧?”余秋堂顺着话茬。 “那当然……” “啊,你有对象了?1余秋堂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声音都无形提高很多。 “……没有了”,米雅丽一句开玩笑的话,后半截拖长了,没想到余秋堂这么激动,倒是把她给弄的有些糊涂,“没有,还没谈呢。” 她不知道为何,要给他解释。 “那就好。”余秋堂神色缓和下来。 “嗯?”米雅丽意外地盯着他,“咋地,我没对象,还好啊?” “哈哈,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说,你这么好看,找对象肯定不能轻率,反正年龄还小,应该找准。” “也是。” 米雅丽将发梢掠到耳后,靠着车子笑道:“那可得好好找一个。” “那当然。” 气氛稍微沉默片刻,米雅丽又盯着余秋堂扫了一眼,“余秋堂。” “嗯?” “你是不是以前就认识我?” 余秋堂笑道:“为啥这样问?” “因为不正常啊,”米雅丽盯着余秋堂的眼睛,“要说我们碰到一次两次是偶然,那经常碰到,就不能算是巧合了是吧? 我问你,上次那个送到杏核厂的丝巾,是不是你送的?” 看余秋堂没有立刻回答,米雅丽也不歇着,直接有说出更有力的佐证。 “我问过卖面的大婶,说那次的面……” “这都是小事,你还专门去问。” 说到这里,余秋堂发现很难掩饰,只好转守为攻。 如果喜欢一个人,想要掩饰,真的太难了。 “那是当然,我不能白吃人家饭对吧……这么说的话,上次在卫生院门口,你喊的就是我的名字,对不对?” 你以前就这么聪明的嘛? 余秋堂心里暗暗叫苦。 好家伙,米雅丽基本将他掩藏的情绪直接撕破在眼前。 她虽然不是质问,但追求真相的心情显露无疑。 这个时候,他陷入两难。 若是直接承认,岂不是说明他对她已经有了想法,那万一她没兴趣,这不就尴尬了嘛。 但若是否认,那后面会有什么事,就很难预测的准,因此伤了感情可咋办。 他现在就是如履薄冰。 稍有不慎,估计就很难走到对面。 想来想去,他终是微微一笑,“真瞒不住你,说实话,我确实想认识你。” “啊?” 这回轮米雅丽好奇,她身体朝前倾,靠近余秋堂一点,“为啥啊?” 余秋堂一愣,这还用说? 男女之间。 尤其是青年那女之间,能有什么其他事,还不就是为了那点事嘛。 “就是觉得你很好看,想着若将来娶媳妇,就娶你这样的。” 豁出去了。 加快点进度吧。 原本想着等明年再经营的婚姻,他自己把自己推翻了。 米雅丽听到余秋堂的话,微微一怔,眼神却锁定余秋堂的眼睛没有动摇,两人就这样静静地对视足足几十秒,米雅丽正要说话,背后的门却打开了。 被余秋堂喊来帮做饭的余春梅手里端着一盆水,出现在门口。 她并不知余秋堂的心思,一拐一拐地端着水盆出来,看到米雅丽,自然打量一番,“这谁家姑娘,可长得真浚” “我来。”余秋堂接过余春梅盆子,“三姐,这是雅丽,给我们包工的文忠哥的妹子。” “这样啊,真漂亮,这么好看的姑娘,咋舍得带出来干活哟。” 余春梅不知余秋堂的想法,说话也没个拘束。 余秋堂听得舒服,米雅丽则是听的有点有点羞涩。 这就跟如果男友称赞自己漂亮,肯定会很高兴,但是男友的姐姐夸,肯定不好意思。 (本章完) 第127章 新128章:这是找机会和我相处吧 第127章 新128章:这是找机会和我相处吧 不过,余春梅提到干活辛苦,也提醒了余秋堂,对啊,怎么舍得让我的女人去地里干活呢,风吹日晒的,多辛苦。 “三姐,今天来的人还不少呢,你一个做饭是不是有点累?” “哪是我一个人,不是还有春菊……” “你和春菊身体都不方便,大家伙来我们家干活,饭肯定要给人吃好是不,要不然哪来的力气好好干。 再说,要是传出去,人家还说我们王家庄的人,喊人干活,饭都不好好管。” 余春梅被说的一愣一愣。 哎,不是,秋堂你在这说甚呢。 我啥时候就搞不定这十几个人的饭了,你不知道我每天做豆腐,要忙多久功夫? 再说,我也不是一个人埃 我不是还有春菊帮忙嘛。 “要是我修房子,把你给累着了,那我不是罪孽深重?” 米雅丽想起自己在杏核厂,每天辛苦干那么久,一天才一块五,还要在交杏核的时候被扣钱,不能全部拿到手。 咋回事啊,这个人,丽丽这个名字,你咋就能轻松简单地喊出来。 倒像是显的比她还大,还成熟似的。 “对头。” 好吧,一时又喊错了。 余秋堂不由自主目光随着她活泼的身姿而移动,渐渐挪向远方。 “行,你等着1 “秋堂?” 这铁定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呗。 余春梅是個老实姑娘,她端着余秋堂递回来的空盆子,不解地看着弟弟。 “给我两块,这么多啊?” 姐反正是跟不上你的节奏。 我们没有熟悉到这种地步埃 米雅丽果然睁大眼睛。 但米雅丽心里想着,却没有说什么,她对余秋堂的好奇大过质问。 现在只是帮着做个饭,就能赚到2块钱一天,还有这等好事? 这个年轻人,虽然比自己小一岁,但看起来高高大大,面容俊朗,举止成熟,笑容还这么温和。 她又想起刚才余秋堂说的,若是找媳妇,就找她这样的。 什么叫“叫习惯了”? 好像伱叫过很多次一样。 “那你现在去问,就说我提出帮忙。” “哦,不好意思,叫习惯了。”余秋堂急忙解释,但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就更奇怪。 “又开始使用激将法。” 秋堂,你到底想说什么,直接说吧。 米雅丽笑道:“你是想让在厨房帮着做饭?” 余秋堂这才突然将目光转向米雅丽,“丽丽……” “还好,和你哥他们在外面干差不多,里面外面不都一样辛苦,若是能把他们吃饭照顾好,干活肯定更上心是吧?” 她就算再迟钝,也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这小子,你看上早说啊,好歹让姐有个心理准备,也配合你下。 “我要去问问我哥,他同意我就同意。”米雅丽背着双手,笑道。 搞得我像个傻瓜。 米雅丽步伐轻盈离开。 余春梅站在中间,看看余秋堂,看看米雅丽,觉得自己像是个多余的人。 难道意思是,他对我有意思? “雅丽,原本我想着让我三姐和堂妹帮大家做饭,但今天看到人这么多,我三姐身体也不方便,能不能和你商量个事?” “没有的事,都是一视同仁,不过若是你做饭不太行,那……” “我咋觉得,你好像是特殊照顾我?” “秋堂?” 以前是她也见过很多小伙子吧,但从来没看到这样的人。 米雅丽抿嘴,揶揄地朝他笑着。 “那你是答应了?” 小说里都说,无事献应勤,非奸即盗,这个余秋堂对我特别照顾,是不是不怀好意啊? 她脸上依然是笑意,但心里却不由盘算起来。 余秋堂满意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做饭的话,我每天按照两块钱给你开工钱,不比你在外面赚的少,你看咋样?” 余春梅喊了声余秋堂,发现他没个反应,又扯扯他的袖子,余秋堂这才回过头来,眼里流淌的幸福感,满满的地要溢出来。 “你喜欢这个姑娘?” “碍…” “喜欢不喜欢啊,你给姐姐说。” 余秋堂想了想,对和他同命相连的姐姐也没啥隐瞒的,便点点头。 “很稀罕?” 又点点头。 余春梅看着米雅丽跑向地里的身影,忧愁地说:“这姑娘长得这么俊,要求肯定高,不好谈埃” “这我就不服气了,三姐,听你的意思,你弟我我条件不好?” 余春梅听了倒也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退后几步,仔细上下打量一番余秋堂,慢慢露出满意的表情。 “你也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个子有个子,还有本事,人品好,也是万里挑一的好小伙1 “那不就是啦,你再说说,我配得上配不上她?” 余春梅笑道:“你说的什么胡话,这两个人能不能过到一起,也不全看般配,关键还是要看双方的想法,看缘分。 现在是啥年代了,又不是过去旧社会,一定要听父母的话,现在都是自由时代,若是对不上眼,想走到一起,可难。” “这不是在想办法嘛。” 余秋堂笑着说,眼神无比坚定。 重生后其他事,他都没有必胜把握和信心,但重新找回老婆,是他必须做到的事。 “那你努力,你的意思姐懂,我会帮着你说好话,至于人家姑娘咋想,就只能听天由命。” “懂。” “瞧,她回来了,看那姿势肯定是应了。” 果然,米雅丽跑回来顺手将手套取下来装进口袋,“我哥同意啦,我就听从东家的安排,给你们做就一段时间的帮厨。” “好啊,好埃” 余秋堂笑的像花似的。 “是不是很高兴?”米雅丽歪着脑袋问他。 “高兴啊,你长得这么好看,做饭肯定也好吃,我也能跟着他们沾光。 哦,对了,我还有三个兄弟帮着打基子呢,做饭的时候多做三人份…… 今天的菜和肉都已经备好,明天需要什么,你提前给我说,我们一起去集市上采买。” “行埃” 米雅丽点完头。 才忽然觉得这个话里好像有那么点隐藏的意思。      一起去买? 这是找机会和我相处吧。 贼不老实。 虽然说是让米雅丽帮忙,但余秋堂却找了好几个理由,又是帮着抱柴火,又是提水的,反正就是进去好几次。 司马昭之心,就连余春菊都明白。 实在找不到什么好理由再进去,这才只好沮丧离开。 坐在的门口的树墩上,不时还朝厨房窗子看。 想着妻子就在里面忙碌,顿时仿佛回到曾经的日子。 这时,突然看到余秋山的三轮摩托驶上小道,便站起来等着。 停下后,余秋山看眼地里干活的人,“这是要干嘛啊,堂堂?” “修院子。” “这多人……”余秋山感叹声,“秋原和秋江哥都在?” “在啊,咋……哦,是不是二伯和婶子回来了?” “回来了,咱奶的事要商量下,看后面怎么个安排,四叔和婶子也都来了,还有瑞祥。” “哦。”余秋堂一时还有点发懵。 回来这么久,还没正式意义上见过这么多家族的人。 二伯和二婶还好,前世也很熟悉,感情在呢。 四叔和四婶就难说。 他们的孩子瑞祥,更是不怎么打交道。 四叔既然入赘,孩子也就跟着四婶娘家姓王,叫王瑞祥。 四婶那个人,有点阴阳怪气,话总是说的很占地方。又有五个姐妹,一言不合,就喜欢将什么姐夫和妹夫喊家里来主持公道。 搞不好,就会真上手。 四叔本来性格就懦弱,被这样一折腾,基本在家里没啥说话的地位。 他没地位,那家里的孩子就更不会将他当回事。 他一共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三个女儿被母亲教育的一个比一个势利,跟母亲一个鼻孔出气,基本没将他这个父亲放在眼里。 “那这种事,让大人们商量就行啊,与咱这些晚辈也没关系是不?”余秋堂回过神思,父辈的人都还在,如何孝敬他们老娘,也关不到孙子啥事。 “这不是……” 余秋山看看后面的屋子,眼神无奈。 余秋堂立刻明白。 对啊,不是所有人都在,小叔已经没了,这一家的掌舵人,已变余秋江。 “我爹的意思是,秋江一个晚辈,他不方便,所以就让每家的长子都一起来。” 余秋堂点点头,随后又揶揄道,“不过这事咋说呢……我不是说二叔,现实就摆在这里,江哥真的会去嘛? 我们都知道,当时小叔之所以那样,我爹和三叔有过错,可压死他最后一根稻草,还不是咱奶的冷漠。 照我的想法,这种事就不该在他面前提起,要不然在那个场合他生气了,大家面子上都挂不祝” 余秋山苦笑道:“你说的这些,我爹当然都懂,可你说我们商量这事,总不能不带上,将秋江绕开吧? 他毕竟还是一家人呀。 如果我们就这样决定了,那他会不会觉得我们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那不更难受?” 余秋堂想想也是。 这确实是个麻烦事,左右都为难。 果然,家里这种麻烦事,是他不擅长的点,二叔考虑的确实有道理。 管不管,是一回事。 带不带他,又是另外一回事。 “话是这样说,但怎么喊他呢,他对咱奶的意见肯定大着呢,这事还是要你或者二叔出面,他们对你们家的人没有什么意见。” 余秋山无奈摇头。 “说是这么说吧,但事实上咋样,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还是怪我爹当初没有特别照顾,也没将其他人拦着……可有些事,也不是想拦就能拦的住吧?” 余秋堂点点头。 这事他前世还不算特别明白,后面发生很多事后,才渐渐理解当初种种。 “所以我想拜托你去帮我问问。” “我?” “嗯,是啊,堂堂你不是和秋江关系好嘛,说不定他会给你面子,”余秋山也很为难,“其实说穿了,老人们也没想过秋江能过去,他对咱奶不恨就阿弥陀佛,哪还指望他能照顾他埃 再说,秋江过的也不容易,还带着春菊,春菊身体也不好,我们都知道……” 余秋山继承了他父母的性格,待人温和,也很成熟,余秋堂看着他,不禁感慨出身和环境,确实对人影响太大。 想想,余秋山也就是比他大不了几岁,却能想问题这么透彻,而且关键的是,还能体谅到江哥的不容易,想到春菊的身体。 太难得了。 同龄的其他人,哪有这份心思埃 甚至家族里的长辈,看到余秋江这样,也没想过做点事情去化解,只是一边愧疚,一边置之不理。 也难怪余秋山最后能成为年轻一代中成就最好的人。 “咋样,你帮帮忙吧?” 余秋堂无奈笑道:“山哥你也是不容易,这种事情别人都不管,将你送到前面来顶梁。” “就是说嘛,不过也没办法,秋江要是说我,那也没关系,反正我们都是同一辈,说下也没啥。 可要是老人过来,他当面说点难听的话,老人也下不来台,那就尴尬了。 事情总要慢慢解决,眼看老人们身体也不好……” “行吧,我去问问看,你先回去吧,如果能说通,我们到时候一起回来,是在三叔家对吧?” “是埃” “咱姑都没回来?” “没,赡养老人是儿子们的事,咱姑隔三差五有空来看看,洗洗衣服啥的就行,也不能指望太多埃 都是不年轻的人了,家里事情又多,离的也远。 我听你爹和我爹的意思,等这边我们商量好,直接告诉咱几个姑就行。” “知道了,那里赶紧回去吧,不管江哥来不来,我半个小时都会过来。” “行,那我走啦。” 余秋江骑着车子突突走远了。 余秋堂站在门口想了想,才跑去地里找余秋江和余秋原。 能不能说通,他也不清楚。 甚至该不该说,他也不肯定。 思来想去,觉得就像余秋山所说,不管去不去,余秋江都有知情权。 告诉他。 剩下的决定,就看他自己如何想了。 . “这是春菊。” 余春梅将米雅丽带进厨房,对着坐在灶台里摘菜的余春菊介绍。 余春菊看到米雅丽,害羞地低下脑袋,没有说话 (本章完) 第128章 新129章:姐姐对你很欣赏 第128章 新129章:姐姐对你很欣赏 米雅丽眼睛很敏锐,她隔着余春菊高竖的领口,隐约看到里面些许斑点,便知道这个孩子患有某种疾玻 顿时很是同情。 她走过去,笑呵呵地蹲在余春菊面前,和她一起摘韭菜。 韭菜过了季,叶子就有些黄,还要将韭菜苔挑选出来,所以摘起来相当麻烦。 十几个人的饭菜,需要不少的菜,地上已经摘了半脸盆,还至少有三分之二没摘出来。 余春菊没想到米雅丽竟然会帮着她一起摘菜,下意识身体朝后一缩,结果因为屁股下面的小板凳实在太小,直接仰面坐在地上,手里的韭菜也全部撒在身上。 顿时非常窘迫。 米雅丽抿嘴一笑,急忙将她拉起来,笑呵呵地说:“咋地,你觉得姐是个怪物啊?” 余春菊快速将自己的手拽回去。 在这个不幸的基础上,哪怕有一点点的变好,都是极好的。 余家的人,好看的还挺多。 “雅丽啊,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啊?”她尝试帮弟弟多问点信息。 其实她也不是那种很喜欢和人聊天的性子。 这几个月生活好些,才稍微乐观点,若是放在以前,她估计和春菊没啥两样。 余秋堂的奶奶就很好看,虽然脾气一般,可依然能看出年轻时的美人骨。 啥事,能大过婚姻大事呢。 秋堂很多次都提醒她,要乐观一些,不要总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身体好不好,这都是上天给她的考验,既然已经这样,再去怨天尤人也没有意义。 “说我们啊,我们家人很多呢,姐,”米雅丽笑着说,“我爹娘,我爷奶,我哥,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一大家子人,反正挺多的。” 余秋堂记得晚些年,大家一起拍过一些艺术照,两个姑姑就像似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明星一样。 “真好听,都是花和水果的名字。” “来,坐起来,姐帮你一起埃” 余春菊羞涩点点头,脑袋稍微抬高了一丢丢,刚才只能看到一個头顶,这下能看到眼睛,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虽然下面的脸都被口罩遮着,但还是能看出她是个小小的美人胚子。 神情和肢体也渐渐放松下来。 余春梅笑道:“养活这么孩子,肯定难啊,还有老人……所以你一个女娃娃也要出来干活。” “你叫春菊是吧?” 主要是老余家的基因好。 “那确实挺多,也是个大家庭。” “嗯。” 如果不是故意装出来的话。 三个姑姑只有小姑姑长的一般,其他两个姑姑,那都是相当的好看。 别的不说,这姑娘一看就很心善,一般人看到春菊那样,根本不敢靠近。 米雅丽不动声色放开余春菊的手,让她坐回凳子,自己顺势将鞋子脱下来垫在屁股下面,盘腿一坐,也开始摘起来。 而春菊这孩子没见过多少人,很单纯,稀罕一个人,那就是感受到这个人的好。 她肯定也看出春菊的问题,却还愿意这样做,真是太难得了。 余春菊低着脑袋,轻轻“嗯”了声。 余秋堂的几个叔伯也都很帅气,尤其是四叔,那是相当的不错,要不然为什么人家会要求招赘呢。 “这没啥啊,男人能干,我就能干,这是你们家秋堂让我帮厨,要不然我就去地里干。 “可不是嘛,家里吃饭都是问题,弟弟妹妹还小呢,正在读书,地里粮食产的又少,我娘经常说,这么多孩子,都快喂养不大了,呵呵。” “有的,还有春桃,春杏,春萍那些。” 那就当作她本来就是这样的吧。 她非但没排斥,反而主动帮着她干活,和她说话聊天。 “姐姐叫春梅,你叫春菊,这是你们的名字,那是不是还有春竹,春兰什么的?” 在边上揉面的余春梅看到,忍不住心里暗暗称赞。 或许是米雅丽没有任何提防的亲切,在接下来一小段时间内,余春菊慢慢适应她的节奏,回答问题也不再是半天嘣出一两个字,而是会说的多些。 想想她也没必要是装是吧,就是在这里干活,又不是相亲,肯定是什么真实显示什么。 弟弟为她想了做了很多,她也要为弟弟多做点事。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病会传染,只有哥哥有抵抗力,不敢和陌生人靠的太近,哪怕这个人看起来很温柔,就像妈妈一样,给她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至少从人品上,她算是基本过关。 要不然,她也不可能被挑中在大户人家做丫头,更是被认成干女儿。 “还真有啊?” 反正只要能赚点钱,辛苦点也没事,日子不都是慢慢过好的,躺在炕上等着,也没人将饭做好给我们端到面前来是吧?“ 米雅丽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里没有任何埋怨,仿佛是说一种再寻常不过的事。 “那终究是辛苦了伱,很少有女娃娃像你这样跑外面,这风吹日晒的,你看你细皮嫩肉,哪能撑得住?” “呵呵,“米雅丽抹起袖子,给余春梅展示她被晒得发黑的手臂,“你看,这是前几个月帮人家收麦子晒的,现在色还没变过来。 有啥撑不住,活都是要人干嘛,又不是出大力气,男人和女人没啥区别。 就像我娘说的,女人要是真心疼自己男人,就不要只把他们看成干活的驴子,要懂得帮他们分担重量。” 好吧。 余春梅听的很开心。 你都这样说了,那将来万一和我们家秋堂在一起了,也不担心他没人照顾。 “姐,你这个腿是天生的吗?” 余春梅点点头,“是啊,很小的时候就得了,以前倒没有这么严重,还能跑呢,这年龄越大就越难受,现在走路都不利索,有时候站的太久都会疼。 唉,遭罪埃 我们秋堂说,将来有钱了,就带我去大城市检查,看能不能稍微治治,可那不知道要花多少钱,秋堂赚钱也不容易,都是在山里谋日子…… 我给你说这个干吗,姐这都是命,是人都脱离不了命是吧。” 米雅丽安慰道:“姐你也不要灰心,这时代变了,科学技术都在进步,医术肯定也会发展,而且那些大城市医院医生水平都很高。 说不定就能有个地方能治好你的病呢。 你刚才说秋堂在山里谋日子,是啥意思啊?”      “就是打猎啊,”或许是米雅丽很亲近,余春梅也没个忌讳,将关于余秋堂的事情一股脑全部倒给米雅丽听,“秋堂很会打猎的,打回来过很多好东西,我告诉你,前段时间他还搞过一头熊瞎子。” “你是说狗熊,余秋堂猎过一头狗熊?1 “可不是嘛,家里的熊油现在还没用完,等你回去的时候,姐帮你带点回去,做馍馍发酵子时里面滴点熊油,出来的馍馍就非常酥软,还会带着一股油香味。 要不然他咋能卖到这么多钱建房子?” “这样啊,那确实挺厉害的。” 米雅丽若有所思。 这时候,手下的韭菜只剩下很小的一把,余春菊便说他自己摘,让米雅丽休息,米雅丽便在旁边水盆里洗洗手,询问余春梅要不要帮着揉面。 揉面需要很久站着,余春梅腿不舒服,肯定非常累。 余春梅推辞不掉,只好让给她,自己在旁边去切菜,切菜相对自由点,还能来回走动,也趁机放松放松腿。 “姐你这个样子,余秋堂还让你做事,真是不懂照顾人。”米雅丽说。 “这可不能怪他啊,也是我强烈要求做的,”余春梅连忙解释,“你不是也说,人肯定都要干点事吧,也不能一直守在家里等着别人喂养。 秋堂肯定心疼我这个残废人,不想让我吃太多苦,但我想着自己也不是不能动吧,好歹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也是帮秋堂减轻负担。 秋堂还不到十八岁,明年开春才算真正长大成人,现在却要要承担这么责任,又是照顾我的这个废人,又是供两个孩子读书吃饭,还要想着给我们建新院子,多难埃 再说,这马上十八的人了,可不要娶媳妇,不给人家准备好东西行嘛,现在的姑娘,你啥都没有,谁愿意跟你是不是?” 米雅丽笑道:“也不全是,主要还看两个人成家后日子咋过,提前要太多东西,后面过的不好也不行。” “那倒也是。” 余春梅应和着,对米雅丽再加几分。 这姑娘真是想的豁达。 “姐,我们这是要做扯面是吧?” “对啊,人多,擀面的话来不及,大家累了肯定吃的多,扯面里面加点臊子,做个红红的臊子汤,吃起来美的很。” “那行,我就擀厚点。” “你会扯面吧?” “嗯会,我很小时候就做饭了,家里地多,我爹娘要在地里干活,我哥在外面给人建房子,家里做饭打扫啥的,我都全部包揽了。” “真厉害。” 余春梅由衷感叹。 米雅丽的乐观感染到她,她发现不管说什么事,余米雅丽回答的时候都很坦然,没有丝毫埋怨或者畏难情绪,甚至她脸上的笑意都没有削减。 “真不算啥,身在穷人家,那肯定就过不了大小姐的生活,能帮着爹娘分担点责任,也是应该的。” 米雅丽将面叠起来,擀面杖放到架子上,开始切面。 所谓扯面,也叫裤带面,就是将面擀到剩下一毫米厚度,两公分左右宽度,等到锅里水烧开,直接揪着下到锅里,捞出来后,加上辣红的臊子汤,或者是提前做好的拌菜,拌起来就着蒜瓣,那叫一个好吃。 最是适合干活干累的人吃。 有些人累了,甚至能吃好几碗。 这边规矩确实是,别人上门干活,要管别人饭。 但一般情况下,都是蒸很多馍馍,烧一锅米汤,拌点青椒萝卜丝,大葱萝卜丝或者凉拌韭菜等,让人勉强能吃饱就行。 像余秋堂这样,还给别人做臊子面的,那是少之又少。 就这一顿臊子面,怕是放到集市上卖,都能卖个一两块钱,而他们的工钱,每天估计也就能赚个一两块钱。 “姐,你要我调汤不?” “行啊,你调的好的话就你调,记得调好之后,先给自己搞点出来,然后再放芫荽。” “你咋知道我不吃芫荽?”米雅丽惊讶。 “啊?” 余春梅这才想起是余秋堂告诉她的,没注意就说漏嘴了,便笑道:“这不想着芫荽一般人都不喜欢吃嘛。” 米雅丽揶揄道:“真是嘛,姐,你确定不是余秋堂嘱咐你的?” 余春梅哪会说谎啊,被米雅丽这么看着,立刻有点脸红,无奈道:“没错,这是秋堂给说的,说是你可能不吃芫荽,不要到时候做了半晌,做饭的人反而没饭吃。” “这样埃” 米雅丽笑笑。 越来越有意思了,这个余秋堂,到底是从哪里掌握到我这么信息的呢。 喊我丽丽,这个本身就有点离谱。 现在又知道我不吃芫荽。 要知道,我只是不喜欢吃芫荽,能不吃就不吃,可在外面亲戚家,若是别人将芫荽放进我的碗里,我也不会说出来,都会硬憋着咽下去。 真正知道我习惯的人,不应该是我最亲近的,非常熟悉我的家人吗? 或者,是村里几个好姐妹? 这家伙到底从哪里知道的消息呢? 按理说,不管是谁,透漏给他前,肯定会提前告诉自己啊,也不会神神秘秘。 好奇怪埃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个家伙肯定是对自己有点稀罕,要不然就不会这样。 咋说呢。 这个人嘛,长得倒是有点门道,还是挺符合自己眼缘的,本事嘛,看起来也不小,这么年轻就能猎熊,还能攒下这么多钱建院子,那过日子足够。 责任心嘛,也有。 听他姐姐说,他要照顾这么多人,都没有什么怨言,这样有担当的男人,过日子才让人放心,比很多只嘴上吹牛的家伙可好多了。 论人品嘛,看起来……至少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没啥问题,和他说话时,他眼神很温和,充满善意,也会和人正视,丝毫不躲躲闪闪。 这样的人,一般都人品很纯正,没有什么坏主意。 咦…… 她突然发现,这个余秋堂,咋身上找不到啥缺点呢。 这不正常埃 小说里不都说,一个人看起来很完美,要么他就是表演出来给人看,要么就是虚伪。 那他会是哪一种呢。 (本章完) 第129章 130章:鸿门 第129章 130章:鸿门 余秋堂将余秋山的来意说后,余秋江便陷入沉默。 气氛一时特别压抑。 足足几分钟,三兄弟一句话都没说。 余秋原看到这种情形,根本不敢说话,他年龄虽然和余秋堂差不多,可从小接触的少,只是大致知道点情况。 “江哥,我就是给你传个话,你要真不想去,那就不要去,反正他们也都能理解你。再说,就算不理解,又能如何,什么年代了,也不会有人把你怎么样1 余秋堂不想彻底做这个恶人,传达归传达,他自己的想法还是要表明。 余秋江继续沉默片刻后,将线手套摘下来搭在旁边架子上,沉声道:“走吧。” “啊,江哥,你真要去?”这下连余秋原都觉得有点意外,他想着余秋江大概不会同意回去。设身处地想想,就知那个场景多难挨。 “江哥,你要是真不想回去,那就不用去了,我和原原回去就行。”余秋堂也忍不住劝说。 余秋江摇摇头,率先朝前面走去,“赡养老人是儿子该有的责任,我爹不在,那就该我来承担起责任。” 余秋堂只知道二叔和二婶是做生意的,并不知道他们生意已做到这个程度,都开上汽车了。 “好不好人,和抽烟又没关系,”余秋堂笑笑,目光看向门里面,“都来了?” 余秋江淡淡地说声,率先进门,余秋原急忙跟在后面。 王瑞祥也很潮流,现在普通人都还在穿粗布衣服呢,他就开始穿上牛仔装,放到整个镇子,都是非常炸裂的存在。 潮在这里并不是夸赞,反而是带着几分嘲讽。 既然他都这样说了,那余秋堂也不想多阻拦,等到上厕所的王浩峰回来,将这边事情大致交代下,又回去给余春梅安排好大家中午吃饭的事,兄弟三人就去向余得水家。 “嗯,正在说……” 并且余秋江这个人性格便是这样。 四婶家好几个女儿,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儿子,从小就很溺爱。 咋能买的起。 去厨房时,看到米雅丽正系着围裙,在案板前擀面呢,那熟悉的身影让他有瞬间的慌神,待反应过来,就看到米雅丽转身看着他,顿时又有点窘迫,急忙笑着说声辛苦,便“仓惶”逃走。 车附近很多小孩子围着看,很多大人也是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些抱着小孩子的小媳妇,也好奇地站在自家门口观察着。 别看桑塔纳在后世成为便宜车,逐渐走不到有钱人的家,但这个年代,绝对的家底非常雄厚的人才能开的起。 他看到余秋堂三人,急忙迎上前,笑道:“哎呀,你们可回来了,把我一个丢在这,跟一群大人们在一起,无聊死了。” 余秋堂稍微迟疑下,才想起这就是王瑞祥。 余秋堂觉得余秋江说的这个话有点残忍,不太合适,但若不这样说,还能说什么? 剩下的,无非都是一些负面的怨言吧。 四叔是招赘,本来就和其他几个兄弟有点隔阂,外加四婶是妖精,戳来戳去,慢慢的和家里关系就很一般。 王瑞祥看两人走出好几米,嘴里轻声嘟囔,“还板着脸干嘛,搞的跟我们都欠他似的。” 是一款普通的桑塔纳,到底是哪个车型,余秋堂也说不清楚,他对车研究不多,只是会开。 汽车在这个时候非常非常稀奇。 “瑞祥哥,好久没看到你,你咋这潮呢?”余秋堂笑道。 前辈子和米雅丽刚在一起,都没有这种小鹿乱撞的紧张,不知为啥在,这辈子就突然有了,而且程度还不轻。 这辆汽车若是全新买,要二十万前后埃 稍顿,又道:“不管如何,我爹终究是她养大的,一码归一码。” 这就很难搞了。 尤其是奶奶去世后,基本就相当于断了联系,只记得他没几年好像就没了。 余秋堂点点头,表示理解。 余秋堂对这个堂哥也不太熟悉。 只能说,这個时代很多人性子都比较醇厚,心智也比较单纯。受到传统孝文化的影响还很深重,没有后世那种父母和孩子相对自由的氛围。 王瑞祥想说什么,但看了眼余秋江,就生生止住了,笑道,“你知道的,堂,我是对这种事没啥兴趣,我爸这种身份,按理说不该来,那我就更没什么来的必要。” 但堂兄弟们开玩笑,略带点嘲讽,都是善意的嘲讽,并不是真对王瑞祥有什么不满。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头发搞得油光锃亮,跟牛舔了似的,穿着一身牛仔衣的年轻人走出大门,嘴里还叼着一根烟。 “进去吧。” 四叔的孩子。 余得火还能过来,已然超过很多人。 王瑞祥说的没错,入赘的人,就像是嫁出去的女儿,父母反而成了亲戚,那父母的赡养问题他们也可以随意应付,最多就给点赡养费。 若是换作普通人,大概都会想着你老太太这样,那我懒得理你,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最好,想让我给伱赡养,养老送终,想都别想。 关键有时候是莫名其妙,突如其来,完全让他没有一点点防备。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滋味嘛,搞不懂。 . 三人回到余得水家所在的小巷子,在路边竟然看到一辆汽车。 九几年经济快速发展,他就同父母离开家乡去了南方,后面据说发展的还不错,但具体如何,就不得而知。 “抽烟,抽烟,”王瑞祥很外向,笑着给几人发烟,但三人都不抽,他便将弹出的烟重新穿进烟盒,“你们都是好人啊,不抽烟。” 余秋堂拍拍他,“你赶紧抽了烟进来,等下说不定要出大力气。” “我就是跟着我爹娘来凑个热闹,我出什么力气。” “这可不一定。” 余秋堂笑笑,加快步子跟上前面两人。 进到余得水家正房,就看炕沿,沙发,椅子上坐了不少人。 父亲和陈美娣,二叔、三叔两口子,四叔两口子,算上坐在炕角落的奶奶,已经有八个人就位。 奶奶靠着炕墙,闭目养神,反而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二叔面色温和,坐在炕沿上,父亲和陈美娣则是坐在中央的沙发上,他们为大,坐在主位。 三叔和三婶是东家,一个人坐个破旧的藤椅,一个则是坐个小马扎,三婶手里还在织毛衣,时间管理很高效。 四叔脸上堆满笑容,他好像胖了,跟个弥勒佛似的,看谁都笑,余秋堂几人进来,他也是第一个对他们笑的人。 四婶则是穿着一件相对时髦的棕红色秋装薄大衣,黑裤子,脚上还穿着个小皮鞋。不愧是王瑞祥的母亲,一脉相承。 她的表情很随意,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看三人进来,在余秋堂和余秋江身上各停留片刻,嘴角微微抽抽,不知想到什么。      余秋堂三人进来,相当于打破了某种规则。 众长辈们陷入短暂的沉默,随后还是二叔余得木笑着说,“你们几个来了,都各自拿板凳坐下吧。” 三人本都想顺势坐在门侧,余得木却指着余秋火旁边的椅子,“秋江,你来坐这里。” “我坐这里就行。” “还是过来吧,你是代表的老五家,坐在这里好说话。” 余秋江犹豫下,还是走过去坐在余得火边上。 余得火将自己椅子朝旁边拉拉,笑道:“秋江越来越像个男子汉了。” 旁边的老婆崔晓琴笑着说:“秋江比我们瑞祥都还大,当然是个男子汉了,看你说的啥话?” 又对余秋江说,“秋江啊,你四叔嘴笨,不会说话,你不要放在心里去。” “没事。” 余秋江兴致不高,说话语气没有任何情感,就仿佛声音不是从口中发出,而是从脚底被挤出。 王晓琴见状,继续道:“年轻人就要这样沉得住气,那个话怎么说来着,一座山塌到面前,都丝毫不慌,是不是掌柜的?” “啊?” 余得火明明在看着余秋江,但神思却好像跑到很远的地方,被妻子这样一问,忽然才窜回来,足足犹豫几秒,这才连连点头,“就是说嘛。” 余秋堂安静地打量着几位长辈,发现大家的表情真是千奇百怪。 陈美娣自不必说。 只要不是涉及她的利益,她一般都懒得关心。 父亲余得金明显有种不耐烦,似乎他对这样的场合很反感。 但因为是家里的老大,兄弟和媳妇们都在看他,所以只能“被迫上岗”。 给余秋堂就是这种味道。 余秋堂没想通父亲为何要这种态度,根据记忆,父亲性格有点固执粗暴,但对于父母却是相当孝顺的。 二叔余得木呢,就明显有点为难。 这个家要是没有二叔,早散了。 余秋堂前世这样想,今世看到这种情形,也同样没有改变想法。 感觉一个家族里,如果最有钱或者有权的那个人比较顾家,那大家都围绕在他周围,紧紧拧成一股绳,这家族还能维持下去。 若是相反,这个有钱有势的人,要和兄弟们划清界限,或者是和一些兄弟不怎么来往,那家族就会很快分崩离析。 但担当这种角色的人,往往都需要付出比其他兄弟们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几乎就相当于中枢,维系着整个家族运转。 三叔一家嘛,就简单多了。 他们两人性格是一个急,一个缓,但不管缓急,两人骨子里都是好人,所以两夫妻打打闹闹,看起来经常还有矛盾,实际上感情很深。 坐在这个“会议现潮,高美兰只顾低头织毛衣,三叔则是谁说话,他就看谁。 估计到时候商定决策,他也不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果角色一旦决定,他也不会反悔。 家里明显是三婶说了算。 四叔一家嘛,四叔感觉有点压抑,一个人长期保持笑容,一定不是因为这个人乐观开心,最大的可能是他心情很抑郁,只能依靠这种笑容掩饰。 四婶这个人,余秋堂前世确实没有太在意,只是知道她娘家好像很有钱。 如今仔细审视,才发现她也不是个简单人物。 “大哥,你看,这孩子们都到了,我们简单说说?” “你来说吧,老二。” “那行,我来牵个头。” 余得木很客气地的请示过老大的想法,刚好余秋山和王瑞祥也从外面进来,便让将门关上。 余秋山看到余秋堂旁边空着个位置,过去坐在上面。 他注意到坐在前面的余秋江,对余秋堂暗暗竖个大拇指,意思是帮他大忙了。 王瑞祥则是过去紧挨着母亲,坐在沙发沿上,一副大大咧咧的模样。 “是这样的,我们这个大家也是好久没有聚在一起过,等今天事情了了,我在镇上找个饭店整几桌,大家一起聚一聚。” 余得木笑着打开话匣。 “今个大家伙都在,都是自己人,我们关起门说话,也不怕有外人听到。 等下有什么话,大家就直接说,我们都是亲兄弟,没有什么遮掩,心里不舒服,或者对什么有意见,我们就商量着解决。 走到天尽头,亲兄弟还是亲兄弟,一家人也还是一家人…… 这个,我提前说到前面。” 大家都保持着沉默。 “其实,今天也不是啥大事,就是咱娘……哦,你们的奶奶,他在城里住不习惯,一直很怀念我们老家的生活。 我和慧娟,还有孩子们劝说许久,还是没能劝得住,这是一天比一天闹的厉害。 我们呢,担心继续这样下去,怕是会让她憋出箔…” 余得木说话时,老太太还是保持着那种姿势,只是眼皮子动动,眼睛都没睁开。 余秋堂不由为二叔感到不值。 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经历过后面的事,知道奶奶病重后,先后花了不少钱。 若不是有二叔这么个有钱的儿子,她估计要少活很多年。 但看她的样子,好像是丝毫没有感悟到二叔好的意思,一脸冷冰冰的模样,着实让人看着不喜。 “慧娟身体不好,今天去医院检查身体,就没有下来,临走前她委托我和大家伙好好商量,一定要把老人家安顿好。 那现在情况是这样,大哥家地方太小,孩子多,暂时没地方住,老四家……也不太方便,老五……” 余得木提到老五,下意识刹住车,眼神里自然流露出一股哀伤。 (本章完) 第130章 131章:撕裂的口子 第130章 131章:撕裂的口子 “算来算去,也就只能住在老三家了。” “二哥,住我们家就住我们家,你侍候咱娘那么长时,总该换换,就交给我们吧,是吧,美兰?” 高美兰继续织毛衣,丢出句,“你们男人商量就好,我们女人都没意见。” 余得水给妻子一个感谢的眼神。 小家里咋说都没关系,在大家面前,妻子愿意给自己面子,就足矣。 “是啊,二伯,就放到我们家,我也会和小竹子帮着照顾奶奶。” 余秋原补充句。 “好孩子。” 余得木欣慰点头,“能听到你们这么说,尤其是原原也这么懂事,我就很高兴。 到时候回顾往事,好像都是别人给担了风险。 同样,余秋江对高美英和杨紫娟这两个婶子都很尊敬。 但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无情。 余秋堂觉得自己性格受家族影响就很大。 余得金不满地瞥了陈美娣一眼。 我长期在外面做生意,家里的事也无法处处操心,有时候也很操心你们。” 老四余得火则是最亲近余得金第二个妻子,也就是余秋堂的母亲杨紫娟,原因是当初余得火答应入赘,王晓琴还是个寡妇,家里其他人都不同意,尤其是大哥非常反对。 脾气暴躁的余得金当时吼着,“你以为你长大了,我就不会抽你了老二,你再给我塞回来试试……” 余得木说的很真诚,事实是他也一直在这样做。 从余得金到余得土,都觉得靠着别人资助过日子,过出来也没意思。 骨气大的要死。 他就不喜欢占别人便宜,和朋友们相处,也都是不希望大家吃亏,有时候宁愿自己稍微亏点。 再说高美英非常贤惠,当时对弟弟妹妹都很好。 “是啊是啊,得木,嫂子和伱大哥想的一样,这事你来主持就行,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会配合,绝对不拖大家后腿。” 可余家的兄弟们,是一个比一个好面子。 不会说话,也不知嘴闭上。 这样其他三家也没啥,但余秋江自从父母去世后,哪怕他当时还是半大孩子,却再也没有收过一次东西。 他明明希望米雅丽和孩子们都过得开开心心,但米雅丽却提前离他而去。 看到余秋堂面色平静,眼神交汇后,收回目光。 其中老三最亲的是余得金第一个妻子高美英,她和自己的妻子高美兰是堂兄妹,当初还是高美英介绍他们两人认识。 只能隔段时,让余秋山买点东西给家里各家送点,逢年过节送点肉什么的。 在她眼中,杨紫娟是个温和的人,身上又有农村人,尤其是农村女人呢,少见的包容和胸怀,还脑子很聪明。 所以他除了高美英之外,他还是会叫杨紫娟大嫂。 有一次为了将钱塞回去,两兄弟还差点吵架。 我这個当大哥的,本来就不会落后,啥叫拖后腿,哪有说大哥拖弟弟后腿的。 有了这个想法,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先前堆满的假笑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还是在杨紫娟的耐性劝说下,最后大哥才勉强接受,然后又在她转圜心中,让向来传统的母亲和家族其他人接受他们。 都说家和万事兴嘛,我们这一门本来人就少,在这个王家村立足很不容易。 “我没啥意见,先在老三家住一段时间,等我那里腾出位置,娘想过去再过去。” 就比如说余得金,其实还是挺紧张,但拒绝余得木资助的事,余秋堂就见过四五次。 他蛮有钱,也愿意支援兄弟们,以前尝试过给兄弟一些帮助。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余得木也没办法。 老娘还懒得说了呢。 陈美娣不明白男人又咋了,想想自己也是为了帮他啊,也没说错话。 说的什么屁话。 高美英当初帮过他们父母很多,杨紫娟又很照顾没有父母的他和妹妹。 “大嫂说的好埃“余得木点点头,一家人中,只有他才喊陈美娣大嫂,其他几家基本都不喊。 说话间,他自然扫了眼儿子。 “那关于咱妈就放在老三家,其他人有没啥意见,大哥?” 也算是家里小的几个里,人气最高的大嫂。 至于陈美娣…… 一家人基本都不喜欢。 甚至过门这么久,除了余得木两口子,其他任何人都没喊过她嫂子。 余秋江作为晚辈,甚至都没喊过婶子。 实在是混在不咋样。 “我们没有意见,对不对掌柜的?”王晓琴戳戳余得火。 “对对,我们没有意见,没有,就听二哥的。”余得火总是有点神游。 然后,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余秋江身上。 他是第五家。 代表着去世的余得土和妻子。 “秋江啊,你也说说你的想法。”余得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温和一些。 余秋江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陷入短暂沉默,然后说:“替我爹赡养他母亲,是我应该做的,父债子偿便是。各位伯伯,婶子决定就好,需要我做什么,你们直接说,我都没意见。” “哦,那就好,那就好。” 余秋江这样的语气,虽然听起来很刺耳,但已算是给了众人面子。 大家也没祈求太多。      余得火听完后,怔怔地看着余秋江,眼睛直勾勾,脸上堆的笑却没有散去,若是仔细看,还有点恐怖。 余秋堂现在是经历过世事的人,敏感的发现四叔似乎有点不对劲。 要知道四叔是父辈里面长得最英俊的人,要不然怎么能被王晓琴这个富寡妇看上。 但现在也不知是胖了,还是其他什么缘故,整个人状态很差。 给余秋堂的感觉就像是摆在桌沿边上的一个瓷器,随时都可能掉到地上摔碎。 他忽然想回忆前世四叔这个时候发生何事,但却没有太深记忆,只是记得四叔活的不是很久,好像是得了什么玻 “既然大家对这点没啥意见,那我就说说第二点,赡养费的事。” 谈到钱上,众人明显反应稍微大些。 就是高美兰,织毛衣的速度明显放缓,注意力明显集中。 “之前咱娘在我们家,说是每个月出五块钱的赡养费,但因为我在城里一直不咋回来,再说也不缺这个点钱,所以后面便没要。 我经济宽裕,这都是小事。 现在呢,轮到老三这,考虑到老三家实际情况,赡养费肯定不能缺,我们总不能让老三一个人背负压力是吧。 不过呢,考虑到大家实际情况,日子都过得不宽裕,我提个想法,以后我每月给老三十块,其他人各给五块,你们看咋样?” 余秋堂听二伯这样说,心里暗暗感叹,不愧是在外面做生意的人,即使这么点小事,都考虑的很周到。 这个十块钱就很讲究,以他的经济实力,其实可以全部担起来,二十多万的车开着,几块钱实在不值一提。 但他偏偏提出大家一起赡养,并且出钱也只是比大家多出一倍,这样其实是考虑到大家共同感受。 每家经济状况不均衡,可孝顺母亲的感情不分贵贱,若是他说的多了,就会让其他兄弟很难堪,给多的话出不起,给少的话心中有压力。 十块,就是非常合适的数字。 他十块,其他人五块,大家都能拿的出来,知道他有钱,是大家的双倍,心里能接受。 果然,他这样说,大家基本都没二话。 余得金说:“老二你经济宽裕些,多出点也好,其他人日子过的一般,拿太多也拿不出来,五块就五块。这孝敬老娘,全凭一颗心,本事大点的就多付出点,没啥本事的,就多出力。” 余得水接过话茬,“大哥说的对,我们没啥意见,对吧,媳妇?” “听你的呗,你们大男人商量的事,我们婆娘家家的,听着就是。” 王晓琴笑道:“虽说我们家情况特殊,但还是会尊重大家的意思,五块就五块,没意见。”说完,戳戳余秋火,余秋火急忙点头,“我们没啥意见,就这样。” 众人目光又转到余秋江身上,他这回没有犹豫,直接说:“五块就五块吧,我没意见。” “那既然大家都没意见……” “等等!1 余得木见众人都没意见,心里非常欣慰,觉得今天商量事情的节奏比预想的要轻松,原本还担心谁起幺蛾子呢。 这就准备做最后的总结,然后招呼大家一起吃饭。可就在这时,原本坐在炕角一直“闭目养神”的老太太突然打断他的话。 众人都是一怔,齐齐看向她。 却见老太太突然一把揭开被子,眼睛睁得滚圆,指着余秋江就骂道:“让他滚出去,不听话的儿子,就当我没生过,没养过1 众人脸色纷纷大变。 余秋堂第一时间站起来,下意识来到余秋江身边。 不知为何,奶奶的痛骂声仿佛穿透他的心脏,让他一时也非常痛,更不说当事人的余秋江。 果然,他看到余秋江盯着老太太,牙咬破了嘴唇,鲜血直接流到下巴上。 可能这整个谈话的过程,他尽力保持理智,压制着胸中的恨意。就是希望父亲死了,也不要被人说什么。可如今他的一番好意,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结果…… “娘,你说啥呢1余得木急忙拉住要扑下炕,手里还拿着扫炕笤帚的母亲,“你要干嘛去?” “老二,你拉我干嘛,你不知道啊,小畜生想找别人不要的烂货……” 众人都傻眼了。 余秋堂急忙拉住余秋江,轻声说:“哥,我们去外面,她这是犯病了,把你认成小叔了。” 他将“江哥”改为“哥”,将咱奶改为她,就是不希望彻底刺激到余秋江,然而余秋江的眼眶瞬间就红了,他狠狠地盯着老太太。 “你个臭小子,王八蛋,你这样盯着我看嘛,你还要打你娘不成?” 老太太这时候就跟疯子一样,完全没了心智,“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活大,我自己舍不得吃,饿肚子吃的都给你,还不是盼着你长大后,好好找个清白人家姑娘……” “娘,你别胡说了,”余得木人要麻了,这才他那边没这么糊涂啊,咋突然严重成这样,可他此刻能把一个近乎疯癫的老太太能怎么办,只好祈求她不要说话。 “让说啊,看看要说什么?1余秋江突然朝余得木吼道。 “反正都要说,倒不如趁着所有人在一起,把这个事说清楚,我倒要听听,我爹到底怎么了,我娘怎么了,什么叫烂货,怎么就不是清白人家?” “你们还要怎么样,把人都逼死了,心里还放不下是吧,那不行的话,现在去乱葬岗,将我爹娘从土里抛出来,再对着他们说行不?” “秋江……”余得木尝试去制止。 “二伯,你要给我说什么,是让我少说点,不要和她计较嘛? 凭什么啊?! 凭什么就你们这些做长辈的,做大的,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你们有什么资格?” 余秋堂无奈放开余秋江的胳膊,他知道今天的事,麻烦了。 这个口子,就像很早之前破裂后,没有及时治疗,留下一道暗伤,总是莫名其妙会渗出鲜血,让人隐隐作痛。 一旦稍微用力过猛,伤口就会被撕裂,让人痛彻心扉。 本来所有人就刻意避免撕开这个伤口。 余秋江也很努力地避免。 可偏偏老太太她糊涂了,将余秋江认成余得土,挑起了不知隐藏多久的无名火。 老太太的老年痴呆,原来严重到这种程度。 二叔也是,这种情况要提前说啊,老太太的情绪不稳定,还偏偏将大家都召集在这里,这不是逼着余秋江崩溃? 他看眼一边的余秋山,发现余秋山也是一脸惊慌,看样子完全没预料到这样。 “你放开我,拉着我干嘛1 “放开1 炕上老太太还在发癫,看挣脱不开余得木的手臂,拿笤帚就使劲抽余得水的脸,别看她是个老太太,但疯癫之下,力气丝毫不小,三两下就抽的余得水脸上出现几道红痕。 这下,大家实在没办法旁观,余得金立刻上前,将母亲笤帚夺下,顺便将母亲推回墙角,“你能消停点嘛,娘,你咋这么多事呢?” (本章完) 第131章 132章:危瓶易碎 第131章 132章:危瓶易碎 “老大,你推我干嘛,我让你管着你弟弟,你管了嘛,你就知道自己娶媳妇,一个不行娶两个,两个不行你还要三个?怪不得跟人走的走,死的死,那是你老大活该!1 “哎哎,说什么呢,怎么还扯到我身上了,我招你惹伱了?1陈美娣开始还在看笑话呢,没想到转眼矛盾就辐射到她身上,顿时按捺不祝 “你闭嘴,还嫌事不够乱?1 “你吼我干嘛啊,我这事能怪我,你当着大家伙面说说,这能怪我嘛,我就老老实实坐这听你们说事,也没反对啥,我凭什么要被说。” “你……哎1余得金不知该说啥,陈美娣说的好像也没毛玻 但经过这样一折腾,余秋江这边受到的攻击稍微缓冲一些,他冷冷地看着一脸怒火的老太太,若不是她年龄大,又是父亲的母亲,肯定上去一锤子敲死了。 余秋堂环视房间一圈,揶揄笑笑。 刚才谈话的时候,所有人看起来还很和谐,仿佛是個不错的家族气氛。 但这个家族的关系,就像是用胶水粘起来的玻璃瓶,根本经不住震荡,稍微一个不留神,瓶子立刻就碎裂成片。 此刻真正难受或许只有二叔吧。 余秋堂还注意到三叔原本想上前,结果被高美兰眼疾手快给拉回去,而四叔从头到尾,就是呆呆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手伸来伸去,却是没憋出几个字。 她真的能作埃 但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传统的人,想着母亲当时也是含辛茹苦,舍不得自己吃穿,将他养活大,他实在没有资格去埋怨她。 余秋堂知道父亲对奶奶的埋怨,还不止这点。 余秋江真的很能忍耐,估计心里都在滴血。 “困什么困,我不困,你个臭小子,你不是和他一直混在一起嘛,那你给他说,让他赶紧和那个贱货断了。” 他只好侧着身体,将余秋江微微挡住半个身位,让这位已经压到极限的堂哥不至于彻底暴揍。 他刚才一瞬间,甚至想着干脆让余秋江过去揍老太太一顿,让她那张嘴收敛收敛。 “娘,你就别说了啊1余得水头都要炸了。 “妈的1余秋江终于爆发了! 他抓起身旁椅子,狠狠砸在地上,“啪”椅子应声碎裂成片,木头碎屑四处乱溅,众人都惊得急忙躲避。 也不知是否因为病症影响,老太太今天简直逆天了。 从此他就心里对母亲有一根刺。 唉。 “没办法,先把人弄过去再说。”余得金也发话了。 本来家里没有绝对的坏人,大家这么多年,勉强将小叔死亡的阴影,伤痕慢慢弥补起来,至少明面上不会特别难堪。 可。 但她们基本都是功过参半。 他之前只是觉得,这个老太太和这个年代很多其他老太太一样,就是倚老卖老,仗着是家族里的老人,利用着孩子的孝顺,不断作妖。 母亲曾经有一段时间,特备响应号召,基本无心管家里的事,最小的弟弟妹妹都需要余得金照顾,所以他其实对余得土感情很深。 余得土那事他开始有点拿捏不准,到底是站在母亲这边,还是帮着弟弟劝说母亲。 “爹,二叔,三叔,我奶这是病了,听不进去什么道理,拉……搀过去吧。”余秋堂继续建议。 要说他对老太太的感触,其实很平常,没有过多亲情,但也没有什么特别不满。 “对对对,带到隔壁,炕烧热着呢,”余得水这才凑过来,赔笑给老太太,“娘,困了啊,咱去睡觉行不?” 父亲明显带着一股不满,刚才老太太当众揭短,让他一个当大哥的,在兄弟们面前没有面子,心里怨气肯定有。 余秋堂下意识想去拉,但碰到余秋江身体,却没有使力,任凭余秋江擦身而过。 只是情感上,没有那么热切。 余得金尽量用身体遮住母亲,而余秋堂也下意识遮住余秋江,就想让他们暂时分开。 结果,没想到弟弟直接走了极端。 “我把你们一个个含辛茹苦养大,就是这么对我的,有没有良心,一群没良心的东西。” 余秋堂叹息声,走到炕边,“爹,二叔,先将我奶带到隔壁厢房吧,不看着大伙,可能等下就好点了。” “都是不省油的灯,一个个的1老太太从炕上下来,被两个儿子搀扶着,侧面还跟着一个儿子,颤颤巍巍边走还边责骂。 设身处地想,要是他,估计早都爆炸了。 这要是旁人,怕不给人打的粘在地上。 他和父亲,二叔都这样了,老太太还要起幺蛾子,她本来就要走到门口,却突然转身对着余秋江喊道:“你不听话,那就死在外面不要回来,当我没生过你。” 余秋堂想起老太太本来脾气就大,但以前嘴也没有这臭,也不知道是不是一直在掩饰,现在老年痴呆了,直接放弃约束,暴露出本性。 就连一直带着揶揄神情看笑话的王晓琴也急忙捂住衣服,侧身躲避。 他突然意识到,后面可能要每天面对这样一个母亲,那可咋办啊,简直是无边无尽的折磨。 然而。 余秋江如发疯的公牛,直直冲向老太太。 余得木这才同意,和余得金与余得水一同把老太太从炕上搀扶下来。 这老太太…… 而余秋江今日能过来,这是需要多大的胸怀才能做到,原作自己,他肯定忍不祝 “秋江1 “快拉住他1 眼看一米八左右,身强力壮的余秋江冲过来,着实让几个长辈吓一大跳。 这壮的跟头牛一样,若是冲动起来,鬼知道会有啥事。 余得木首先去拦,可他一个做生意的人,手里哪有什么力气,直接被余秋江顺势拦到边上。 又使劲将挡在前面的余得金推开,双手握着老太太的肩膀,对着她的脸,愤怒地吼道:“你到底要怎么样,他人都死了,你还不让他们安心? 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娘?! 天底下还有你这样狠毒的娘嘛,你逼死人都不行,现在还抓出来说。” 他一边说,一边如摇糠似的,抖动着老太太的肩膀。      一米六不到的老太太瘦瘦弱弱,被这样一摇,立刻三荤五素,面色苍白,痴呆呆地盯着余秋江,仿佛是傻了。 这时,余得金才和余得木将余秋江拉祝 “秋江,你冷静点,你奶是病了,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1 余秋江惨笑声,“病了,才能说出她心里话,证明我爹娘在她心里,就一直该死。 真是可笑,你们今天还拉着我商量赡养的问题,我赡养个屁埃从此以后,我和她恩断义绝,没有任何关系。” 说着,余秋江将老太太一把推开,挣开两人拉扯,转身大步走出客厅。 他这一使劲,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余得金和余得木都被摔到一旁,而老太太早被摇得晕晕乎乎,再被这样一推,直接倒在地上。 “娘1补位的余得水急忙扑过去将老太太扶起来。却见老太太面色铁青,牙关紧咬,嘴唇和脸皮都直哆嗦。 “娘,你咋了?1余得水惊得大喊。 众人这才意识到有问题,急忙围过来,一看也都是大惊失色。 “快,先扶娘起来。” 余得木急忙吩咐大家,众人齐心协力将老太太送回炕上,却见老太太眉头紧蹙,嘴唇哆嗦个不停,情况不是很好。 “山子,快,把你奶的药拿来1 “好的,爹。” 余秋山快速跑到炕边,扯开芮二妹来时带的包裹,从里面翻出一个药瓶,倒出一些白色药片,递给余得水。 “大哥,你扶着娘的头,山子去倒点水来。” 在几人共同协助下,三粒药片被送进芮二妹口中,又费力给灌点水,辅助着将药片咽进去。 将老太太重新在炕上放平,给盖上被子,众人情绪才缓和下来。 只是这下,气氛变得沉闷许多。 高美兰的毛衣也不打了,王晓琴脸上的揶揄也消失不见。 就连王瑞祥也是笑容收敛。 众人看余秋江的眼神,各不相同,有埋怨的,有同情的,也有复杂说不清的。 “老二,咱娘这是?” “唉,这是咱娘的老毛病,心机功能不健全,平时不能动气,不然就会犯玻 我们带去医院检查过,说是没有什么很好的药物,主要靠慢慢调养,我们日常都很小心,尽量不惹她生气。可以前她清醒时还好说,还能听进去道理,现在这个样子,以后可就难说。” 他没有责怪余秋江,但言语里还是带着几分提醒。不止是说给余秋江,也说过给其他人。 “秋江,你也长大了,知道这很多事,都是阴差阳错…… 当然,二伯不是帮你奶,或者帮着在座其他伯伯们找借口,老五的事,我们这些确实都没做好。我们当初实在是没想到他会那么极端,要是知道最后走到那种结局,我们肯定会多做一些。” 余秋江站在门口,神色也很痛苦。 愤怒一推,将奶奶推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让他心中的愤怒褪去很多,大家伙忙碌的时候,他怔怔地站在原地,心里想着若奶奶真是因为这样就离开人世,他会怎么想? 真的会开心,会放松嘛? 好像也不尽然。 或许留给他的依然是痛苦和遗憾,是良心的折磨。 “她这样没事嘛?”余秋江沉声问道。 “还不知道,应该没大事,以前也发过病,但都没这次严重。以后你们要当心点,不要和她太多计较,我们都会变老,她也不希望自己变成这个样子。” 余得木这个话看似说给余秋江,但实际上是说给的所有人听,尤其是给余得水和高美兰听。 其他人都好说,起码可以避开,但余得水家人要朝夕照顾,没有点耐心,肯定坚持不下来。 “二哥,咱娘这个样子,你之前要说清楚啊,这突然变成这样,让我们怎么照顾的好呢?”高美兰将毛衣丢在一边,很是不满。 余得木微微皱眉。 这话高美兰问的有道理,但没情理,如果她觉得麻烦的话,那这么多年,自己照顾母亲,不也一直承受着麻烦。 可若直接将这个想法提出来,那高美兰同样会说,为什么这么多孩子,最后偏偏要放到她们老三家。 其他人都保持沉默。 余得水见状,轻轻拉拉妻子袖子,给她不住地使眼色,可高美兰很理智,将丈夫手甩开,淡淡地说:“今天既然大家伙都在这里,事情就要说清楚,要不然后面有矛盾,伤了感情,反而不好是不?” “美兰说的也对……” “算了,娘还是放到我们家吧。”在边上沉默抽烟的余得金突然说道。 众人都齐齐看向他,一边的陈美娣下意识喊道:“你说啥啊,我们家里哪还有位置?” 余得金看了眼余秋堂,叹息道:“我们家老二正在建房,等搬出去后,能空出几间窑洞,把娘安顿在里面没问题。” “大哥……” 余得木和余得水都有些为难。他们都知道余得金家的实际情况,于心不忍。 余得金这个大哥,对兄弟们都有半分“养育之恩”,所以大家对他都保持几分敬重。 相应的,高美兰也同样如此。 “就这样吧,老三,娘暂时先放你这里一段时间,我那边腾出位置,我来接娘过去。 美兰,最近就辛苦你点,娘是这个样子,她也是身不由己,我们做儿女的,也不能说老娘生病,就嫌弃她吧。” “你看这……”余得水只觉脸上发烫,急忙说:“大哥,还是放我们家吧,我们都在家里,照顾起来也方便,你那边……” “得了,你就不要胡扯了,”高美兰看丈夫越说越要糊涂,便将丈夫拉在边上,“我也就是说说,又不是说不照顾。 不过娘既然有病,那我们就要集中想办法,日常照顾还行,给娘看病,我一家可出不起这个钱,我们家过的啥日子,你们也都知道1 既然老太太已经安静下来,大家又开始恢复平静,各自坐在自己位置上。 余秋江没去原来的位置上坐,固执靠在门口,脸上氤氲密布,似乎阴沉的能滴水出来。 (本章完) 第132章 能娶媳妇了? 第132章 能娶媳妇了? “大哥,我看还是暂时放到美兰家吧,但美兰说的也有道理,娘既然病了,那看病肯定要花费。 老三家里过的也不富裕,肯定不能让他们承担份子钱。那这样吧,考虑到大家实际情况,就不再增加大家负担,这看病的钱就由我来出。” 还是得余得木继续组织。 不是其他孩子不孝顺,就是这种场合,不是孝顺能解决的问题,包揽下来,到头拿不出钱,也就是打肿脸充胖子,都是白搭。 余得木有钱,就有底气,话语权是杠杠的。 “还是每家一起出吧……” “这个真不用抢的大哥,以后娘放家里,我生意忙,也操不到太多心,还全靠你们,出钱的事就让我来吧,我算不上特别有钱,给咱娘看病,还是能拿的出来。” 余得金犹豫下,无奈点头。 “那行吧,就先这样。” 又再次对余得水和高美兰说,“暂时就这样说好,你们照顾段时间,我这边把窑腾出来,就把娘接过去。” 四叔当初入赘,看起来是他先找王晓琴,但实际上却是缓解家庭压力。 都是成年人,知道说话的忌讳和分寸,既然拿不出钱,就不要反复提到钱的事情,要不然每次提出来,自己和拿钱的余得木都会尴尬。 余秋堂微微有点担心。 “呼~” 若是一两个人,那可能是意外。 王瑞祥突然被搭讪,有点意外,吐出一口浓烟,“看什么?” 既然有余得木这么个有钱有本事的弟弟,那是他,也是母亲和其他兄弟们的福气,而弟弟心胸宽阔,又照顾家里,那还有什么可啰嗦的呢。 什么大孝子! 所以前世记忆中,四处不咋回家。 余得金便和他一起走了。 王晓琴听余秋堂这样问,笑了笑,“好着呢,一个大男人能有什么病,就是没睡好。” 说着,两人渐渐走远了。 余秋堂又看看还拖在后面角落抽烟的王瑞祥,微微思忖,还是走过去拍拍他肩膀,“瑞祥,有空带四叔去医院你看看吧。” 四叔这个身体,该不会是生什么病了吧,可能是衣服穿的厚实,遮住本来的身体,刚才感觉到轻后,他再仔细打量四叔,发现他脖颈位置,已瘦到不成样子。 说的太多,反而感情生分。 包括他自己,也不是稀里糊涂地就重生了,还不知道前世是怎么死的呢。 说回来,余家似乎没有什么长寿基因,在余秋堂的印象中,从爷爷开始,到各个叔伯,父亲,包括和他一代的人,以及比他更晚的一代,都比较短命。 只有大场面才能遇到,每次都只觉得他很疲惫,仿佛没有休息好。 余秋堂对四叔没太多感情,但也不反感,农村人对上门女婿往往都带有轻视,属于两面家里都不待见。 “四叔,你当心埃” 但家族所有人都得病,那就肯定是基因有点问题。 其他就没太多印象。 这哪是才四十多的壮年身体。 余秋火在旁边附和声,又重复句:“睡不着。” 肯定还是余得木出。 他转头对着余秋堂笑笑,继续向前走去。 两個主心骨走了,剩下的人自然没有继续待的意义,各自回家。 余得木闻言,急忙让带他去请,刚好车子开回家了,顺便用车拉过来,也是方便。 可如今重生后,他对亲情的理解有新的认识,对人生的无奈也有了理解。 出门时,余得火不知为何,竟在门槛上绊了下,差点来了个狗吃屎。 四叔间接上帮奶奶和余家解决了重大难题。 余得火的身体很轻,没多少重量。 话说到这个份上,接下来就是一堆“善后工作”。 余得金提出隔壁村里有个厉害的老中医,听说是过去给大官们看过病,非常厉害,远近闻名,可以请过来先给母亲看看。 “嗯,没睡好。” 彼此默契地没有提请老中医的花费问题。 再看四叔,就有别样的情绪。 说话的时候,他扫眼余秋堂,看到儿子点点头,没有提出异议,心里放心很多。 以当时奶奶的能力,照顾这么多孩子都困难,自然没能力给每个孩子都娶到媳妇。 余秋堂忍住无奈,耐心地说:“我看四叔脸色很差,精神也不好,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病,有的话就赶紧治疗,可不能拖着,小病拖成大玻” 余秋堂刚好走在他旁边,急忙一把拉住他,才没让他摔倒。 王瑞祥嘲讽道,“能有啥病,还不是想着再要个孩子,操劳的呗。” 说着,还戏谑地露出笑意。 余秋堂特别反感这种说话语气,尤其是当着外人面说自己父亲,可这是别人家事,他也管不到太多,只能忍了又忍,最后叮嘱:“还是去看看为好,莫要真出了事,才知道后悔。” 说完,他也不想继续多待,朝门外的余秋江处走去。 王瑞祥看着他的背影,良久,将手里的烟头弹飞出去,站起身拍拍屁股。 “看箔…?” 摇摇头。 他和余秋堂很不熟悉,非常不熟悉,感觉中他和自家好像联系也不多,为啥突然关心起这事。 . 余秋江和余秋原还有余秋山在门口大椿树下聊天。 当然,主要是余秋原和余秋山安慰余秋江。 余秋江蹲在地上,一声不吭。 两个堂兄弟说着说着,也不知安慰什么,便一左一右也跟着蹲在身边。 像是三个树墩子。 余秋堂走过去,余秋山急忙给他个眼神,将紧挨余秋江的位置让出来。 “那江哥,堂堂,原子你们聊,我去看看咱奶,突然到新环境,还不知适应不,可别把三婶给惹到。” 余秋原无奈苦笑。 自己的母亲啥样子,他也清楚,若都像二婶那样就好,温柔的不像话。 余秋堂补位后,对余秋原说:“原子,你也跟着山哥看看去,以后她就住你们家,你不混个脸熟,关键时刻可没法子应付。” 余秋原想说不用,但很快注意到余秋堂眼神的含义,便应了声,小跑跟上余秋山进去。 顺手将大门闭上一半,只留下半扇门掩着,射出一条斜斜的光幕。 光幕刚好照在余秋堂身上,将余秋江遮在暗处。 两人先是沉默蹲了足足五六分钟,余秋堂忽然轻笑声,“她老糊涂了,是吧?”      余秋江没吭声。 “我那会在想,人这一生真是残酷,伱说咱奶以前多要强一个人,就不说她是戾气或者强势,做出多不近人情的事情。 起码也是个能拿得住自己的人对吧? 那你看看现在呢,恐怕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什么吧。 她甚至,都认不出你了。” “生气吧,是该生气啊,当时那情况,谁听到都会生气,我当时就气得不得了。我心想你这老太太咋这么嘴烂呢,都成这样了,嘴还不知软。 可我后面转念一想,她都这样了,还能记得骂小叔,那是不是也证明,小叔其实就是插在她记忆里一根刺,永远都拔不出来呢。 这根刺,你完全可以看成一种惩罚。 我想,除非她真的某朝一日合眼,再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要不然她就摆脱不掉这个影子。 江哥,你说这是不是一种折磨?” 余秋江看了眼余秋堂,又重新低下头。 “江哥,其实我最近明白个道理,这世上的道理,它并非就是黑白两色,有太多事情,我们很难具体定义为黑色还是白色。 你说是吧? 我爹特别喜欢揍我,这你也看到了,老实说,每次揍我的时候呢,我就恨得牙痒痒,心里不知说了多少发狠的话,想着此刻若有一把刀子,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刺进他肚子呢……” 余秋江一惊,再次看向余秋堂。 余秋堂却转瞬一笑,“可事实呢,即使当时真给我一把刀,我会刺嘛,我想我并不会。 因为爱恨,并不能互相抵消。 我想,我对我爹的恨意,是真实的。 但我爱他,也是真实的。 我相信他对我的感情也是一样,讨厌的时候是真讨厌,该关心的却也不会少。” 余秋堂将手轻轻放在余秋江肩膀上,“你看,这就是人最无奈,也是复杂的地方。 其实我知道,江哥你心底深处,并不像你表面这样恨咱奶,但你的恨意却也真实。 若你真是个没有情感良心的人,你根本不会有烦恼,她那样说小叔和小婶子,你大可狠狠训斥她一番,愤然离去,别人也无法说你不好。 若你是个真正心胸开阔大方的人,你自然不会将这种烦恼放在心上,你会想着她其实就个可怜的母亲,因为传统而固执的落后思维,间接将最小的亲生儿子逼上绝路。你同样不会难受。 但。 江哥你和我都是普通人,我们很难超然情绪之外。 所以我们才矛盾,才纠结吧,才一方面心里恨着,一方面又觉得不该这样恨,恨的没有意义。“ “唉1 余秋江发出声悠长的叹息。 总算将他这口气给排出来了,还真担心憋出个病呢。 余秋堂深知余秋江这种人,是人间最辛苦的一种,做不到最坏,又做不到释然,便只能在一次次事件中折磨自己,直到将自己磨得没有半分脾气。 “走,我们回去吧,那边还在干活呢。第一天收尾,还是要给交代下。” 余秋堂拍拍他,率先站起身。 . 余得水家的鸿门并不会波及到工地的热火朝天,米雅丽和余家两姐妹刚为大伙准备好夜宵,准备出门坐坐纳凉,就看到余春梅从锅台下面翻出个烤得焦黄的馒头。 “给。” 米雅丽非常意外,疑惑地看着后者。 余春梅却笑道:“你晚上不吃东西,胃会不舒服吧?” 米雅丽点头,“是到没错,可梅姐你咋知道……“ 余春梅笑道:“你说呢?” 米雅丽立刻就懂了。 但随之陷入更大的迷惑。 严格来说,她并不是晚上一定会胃疼,而是若晚上没有及时睡觉,空腹熬夜太久,到半夜就会胃疼。 这事…… 就连家里人,也不知道埃 每次胃疼,她为免家人担忧,都不会特意说出来,只会偷偷摸个馒头吃吃。 但余秋堂咋知道的? 这简直难以理解。 而且,这个馒头还是烤的焦黄的馒头,他又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烤馒头。 真是的。 比我肚子里蛔虫都了解我。 惊讶之余,心里莫名又有点感动,不管他如何知道这些信息,但今天这么忙,他还操心着自己这点的小事,并且只是暗地里托付姐姐,并没有特意表露。 真是个细心温柔的人埃 她坐在门槛上,慢慢掰着馒头小口吃着,余春梅看在眼里,走过去陪她坐下,柔声道:“烤的不算干吧?” “刚刚好。” “那就好。” 余春梅长叹口气,“给这么多人做饭,也是累人事,今个多亏你帮忙,要不然我还真忙不过来。” “梅姐不要这么说,你比我能干多了,做事麻利,会做的事情又多,我还要像你学习呢。” “看你这嘴甜的,又长得这么好看,还做事踏实能干,也不知以后会便宜谁家小伙子。” 米雅丽温婉一笑。 “给姐说说,你家里有给你看对象嘛?” “没。”米雅丽摇头摇的很快,也不知为何,声音都提高几分,很快又觉得失态,又低头说:“暂时还没这个打算,弟弟妹妹还小,家里靠我大哥一个人忙不过来。” “真是个懂事孩子。” “也没有啦,家里情况就这样嘛,有什么办法,若我一狠心嫁出去,将这个摊子丢个我娘,她也没办法是不,再说了,我大哥现在还没媳妇呢。” 余春梅眼前浮现出米文忠的模样,打趣道:“你大哥看起来也不小了吧?” “二十六。” “那咋还没娶媳妇呢,满能娶了。” 米雅丽苦笑,“还不是穷的祸,家里吃饱穿暖都是问题,哪来的钱凑彩礼。” “你哥不是砖瓦匠嘛,我看本事强的很,咋会这么艰难?” “咋说呢,他人太老实,人家喊他干活就去干,也不知道提前要钱,结果干完后很多就要不到钱,慢慢他都忘记谁没给了。” 余春梅微微一怔,想着米文忠憨厚吃饭的模样,想到若是他能娶到个好媳妇,帮着照看点,怕是日子就会好过很多。 “那你哥就一直没看过对象?” (本章完) 第133章 我们有三个孩子 第133章 我们有三个孩子 米雅丽点点头。 “基本没有看,我问过他,他说要找个老实点的姑娘不容易,他人笨,若是精灵姑娘,人家肯定会欺负他,到时日子也难过。” “这倒也是。” 余春梅点点头,若有所思。 这时,夜幕中出现余秋堂和余秋江的身影,两人并排走着,渐渐由暗到亮。 “瞧,他们回来了。” 余春梅站起身,想着若他们没吃饭,给准备点吃的,米雅丽也站起身,却是看着余秋堂,心里有点紧张。 她的模样,当然看在余秋堂眼里。 “江哥,等下你帮我去看看工地,我……”他用嘴呶呶厨房这边,余秋江立刻明白啥意思,便没到厨房门前,直接从地里横穿去工地。 “我要仔细打量你。”米雅丽将最后一口馒头填进嘴里,边嚼边围着余秋堂转個圈。 “胡说,”米雅丽下意识反驳,但她发现余秋堂回答这句话时,眼神并没有任何躲闪,说完之后,面对自己的质疑,也依然是很认真。 下意识便能回答出来。 “我不懂,你的意思是?” 并且让她感受到自己关心。 米雅丽转完一圈,重新回到他正对面,盯着他的眼睛,“余秋堂同志,我能问你个问题嘛?” 米雅丽听的入迷。 “诚实说,我也不清楚……”余秋堂想起这辈子第一次在供销社重逢米雅丽,当时的心情,便解释道:“事实上,我那次在商店里碰到你,脑袋里突然就多出很多幻象。” “那你盯着我的眼睛,对,就这样盯着,不准眨眼,也不准转移视线。” 余秋堂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米雅丽同志,你一直盯着我看啥?” 米雅丽打趣地的盯着他眼睛。 “你要如实回答我0 只好站在门口,看着余秋堂走近。 “歇歇,”米雅丽抿嘴莞尔笑道。 当然,今晚他并不准备说谎。 余秋堂却揉揉眼,“我眼睛休息下吧,一直干瞪着,眼睛困的不行。” “当然可以。” 余秋堂看到米雅丽手里的烤馍馍,明白咋回事,笑道:“这个烤馍吃了对胃好。” 米雅丽这时候找不到离开的理由,厨房就她一个人,总不能丢着跑其他地方去。 余秋堂回答的很快。 “啥幻象?”米雅丽被钓起探知欲。 不管如何,他都已经完成第一步,成功和米雅丽有接触机会。 “额?”米雅丽微微一怔,“在哪里认识的?” “哦,好。” “如果你非要找个理由,那我只能这么解释埃”余秋堂的回答,都是提前模拟很多次结果,在心里都演练几万次,几乎成为机械反应。 “你说谎是不是,人哪有上辈子,这是封建迷信,我们不可信。” 余秋堂站在原地不动,任凭她观察。 “请你告诉,伱以前认识我吗?”米雅丽认真地问,美丽的眼睛一动不动,盯着余秋堂的眼眸。 别人追恋人都是互相试探,磨合,不断感知对方性格和喜恶,他则是直接看菜上碟,打从一开始,就是米雅丽喜欢什么,他就上什么。 “上辈子。”余秋堂如实回答。 “我眼前出现很多幻象,那似乎是个未来世界,里面人们的生活的状态比现在都强,都能吃饱肚子,穿暖衣服,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四轮小汽车,能看电视,楼建的比清泉塔还高……” 如今接二连三的巧合发生后,她开始对他有种特殊的感觉,就像是遇见一个很熟悉的老朋友,他是那么了解自己,而自己因为时间太久,却对他相当陌生。 “而我们在那个世界里,是一对夫妻……” “认识。” “是不是这样……”余秋堂尽力按照她的吩咐来,这是米雅丽鉴别谎言的常规方法,前世就对他和孩子们都用过,时间久了,他基本能训练出一种说瞎话不眨眼的功夫。 该说不说,哪怕这是个编排出来骗人的幌子,她也觉得余秋堂很会说话,很会讲故事,配着他真诚温和的眼神,仿佛他口里说出荒诞的未来生活,就像真的会发生一样。 若论天下人对米雅丽的了解,舍他其谁,他甚至觉得,就算是岳父和岳母,都不如他更懂米雅丽。 很快,余秋堂接着讲述他的“稀奇传说”。 见余秋江都那样了,余春梅觉得自己也有点多余,索性对米雅丽说,“你们聊着,我腿有点疼,去炕上躺躺。” “没问题。” 不同心境,看同样的人,感觉也不同,她前几次只觉得余秋堂高高瘦瘦,相貌挺好看,有股特殊的温和成熟风度,不像是普通的山民。 “夫妻?” 米雅丽反问句,抿嘴笑,“我是不是能理解为,你现在开始图穷匕见?” “不不,若真是拿图来形容,那我现在才真正要展开地图,你需要更多时间来听。” 米雅丽看着他的眼神,终是点点头,指着地头上的树墩,“我们坐那里,你慢慢给我讲故事,我对你讲的这个科幻故事,很感兴趣。” “我们是夫妻,有三个孩子,他们都读了大学,也都是很乖巧的孩子,他们很爱我们……” 来树墩前,余秋堂感觉自己还有挺多话要说给米雅丽听,要是她有兴趣,自己甚至能今夜听到明天天明,又从天明谈到天黑。 可坐下后,他只说了几句话,却发现关于妻子的很多画面,几乎都是重复的小事。 也不知道,怎么多寻寻常常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颜色,他都能完整的记忆下来。 以至于他现在想找几个关键的时点,能充分调动米雅丽更多积极性的东西,都变得很难筛眩 好在,米雅丽似乎看懂他情绪的转变,突然问道:“那最后呢,幻象里的我,最后怎么样了?” 余秋堂侧脸看着米雅丽青春的脸,明亮的眼眸,长长叹息声:“死了。” “哦,为啥?” “你不惊讶或者难受?”余秋堂还担心米雅丽听到后会崩溃,但她的表现比和想象中完全不同,她不仅很冷静,而且脸上还带着对幻象的幻想。 “人都会死,看死的有没价值。” 米雅丽掠掠发丝,转而笑道:“不过,你这个理由听起来有趣,但却说不通。” “怎么说?” “幻象就像是梦,只会出现曾经见过或者感知过的东西,不可能凭空知道我那么多事。” “你质疑的很有道理,米雅丽同志,”余秋堂也不反驳,“不过我只能这样解释,要不然,你说说,我到底是咋回事。”      “这倒也是。“ 米雅丽张张嘴,想说个啥反驳下,但没想到,只能笑笑了事。 “余秋堂,很奇怪的感觉。” “我嘛?” 米雅丽点点头,“你,和你的事。” 她想起从别人嘴里听到余秋堂相关事情,很多都不是他这个年龄能拥有的能力,越想越觉得这个人充满不和谐,仿佛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那你有没有兴趣多了解我?” “嗯?” 米雅丽从其中寻思到一股“阴谋气息”。 果然接下来余秋堂就说,“我年过了就十八岁,就能说对象了,你如果能等到那时候,我就托媒人上门说亲。” “啊?1 米雅丽下意识站起身,脸羞得发烫,幸亏夜色遮住她的赧红,她下意识和余秋堂保持距离,脑子里一片空白,指着余秋堂,想说几句告诫的话,却半个字都没蹦出来。 实在是,太大胆了。 她觉得他比小说里那些主人公还不知收敛,两人明明还很陌生,却直接就说出这样的话。 余秋堂没半分浮浪,“你可能觉得我很直接,不过我不人认为,遇见自己喜欢的姑娘,我未娶,你未嫁,你又不讨厌我,那我们就拥有一半以上的基矗” “余秋堂!1 “我为啥要今晚就说呢,其实是担心,万一你不知道我的心意,在这个阶段内,接受别的男人,那对我来说,就是人间惨剧,我无法想象我喜欢的姑娘嫁给别人……” “你看过我的眼睛,我态度很真诚,若你能成为我的妻子,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照顾你,让你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会如同孝顺我的父母那样孝顺你的父母,会对你的兄弟姐妹如我兄弟姐妹那样照顾……” “余秋堂……” 米雅丽的心跳慢慢放缓,脸也不再那么滚烫,她静静地看着余秋堂,听着他略显仓促,但依然真诚的诉说着他的内心。 渐渐地,不再有排斥的想法。 “总之,我尊重你的决定,我该表达的已经说完,你不必急着答复我,来日方长,你还有更多时间了解我,我愿意等到你感知到我情感的那天。” “我……” 米雅丽刚想说什么,就看到王浩峰跑过来,后半句话便没有说,转身进了厨房。 “堂堂,你咋不去地里?” 王浩峰舀起一瓢水,一口气灌了半瓢,余秋堂看眼厨房,恨不得踢发小一脚。 “咋样了?” “第一层浮土挖出来了,老米说明天继续,大家都在后面。” “那行。” 余春梅在里面听到出来问道:“浩峰,干活的都回来了?” “是啊,梅姐。” “那行,我们准备洗脸水。” 余春梅进了厨房,也不知道和米雅丽窃窃私语着什么,传出米雅丽轻声嗔呼。 “堂堂,这姑娘不错啊,不知有没对象?” “闭嘴。” “哎呀,说说也没啥嘛,你看她……” “你可闭嘴吧,”余秋堂捂住王浩峰的嘴,将他拉离厨房门口。 大家伙都没想到还能有一顿饭,都非常高兴。 吃饭的时候,余秋堂和米文忠大致商讨下后续干活进度,发现米文忠真是天生的干活圣体,为人处世木讷的要死,一旦提起干活,当真是说的头头是道。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无意间发现三姐好像一直偷看米文忠,给盛鸡蛋汤时,米文忠碗里的鸡蛋明显更大块,而且还都是蛋黄。 该不会是…… 他不由生起某种联想,决定后面好好观察。 若是真能实现,那还真是好事一件埃 . 第二天,余秋堂去三叔家看望奶奶。 余秋江肯定不会去,但余秋堂过去时,照例还是通知了他。 余秋江只是冒出句:“有什么事情分摊,给我传达下就是。” 他还是那个态度,该做的肯定不会落下。 要很亲密的祖孙感情,做梦! 余秋堂深为理解,也没有强作要求。 他来到三叔家,刚好看到二叔和三叔陪着个精神矍铄的老爷子从里面出来,等送走人才知道,这是请的老中医。 老先生说,老太太的这个病,是常年心中郁气味舒,产生的心结,没有什么特效药能解决,只能疏气养心。 开了个方子。 余秋堂顺手从二叔手里接过方子,发现还挺复杂,有三七,黄芪,白芍等,他的目光落在最后一种药上,有点意外。 余得木看出他的纠结,安慰道:“没关系,麝香虽然珍贵,但只要能用钱买,都不是问题。你要你奶的身体好转起来,就比啥都强。” 又闲扯几句,二叔就开车回市里。 说是赶紧去看看哪里能买到麝香。 余秋堂觉得要找到这种珍贵药材不简单,麝在秦岭有分布,但数量并不多,且这小家伙精灵的很,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立刻开溜。 普通猎人莫说猎杀麝,想见个麝的影子都不容易。 所以,如果有人侥幸猎到活麝,也要非常专业的取香操作,才能得到很少的麝香。 如此珍贵之物,解百纳都最后被有钱人收拢走,一半的诊所药店肯定不可能有。 后世之所以显得没那么珍贵,还是因为人们攻克了麝的人工养殖,就如同鹿茸,人参一样,一旦从野生渡到人工涉入,产量立刻有大幅提升。 但质量和药效,可想而知。 人们都说早些年的药有效果,主要还是因为早期的药物基本都是自然形成,药物有效成分得到积累,而后世很多草药都是速成,关键成分往往含量很少,甚至没有关键成分,只徒留外形。 药效自然好不到哪。 但愿二叔有门路吧,实在不行,怕是还要进山一趟,看看能不能搞几只麝。 “爱吃不吃1 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三婶高美兰端着个菜碟,气呼呼从侧房出来,一脸怒火。 (本章完) 第134章 宰相肚里能撑船 第134章 宰相肚里能撑船 菜是炒的很烂的南瓜,金灿灿的,看起来就很有食欲,菜旁边放着两个馒头,很蓬松,大概是才蒸出的新馒头。 白白的,圆圆的。 别的不说,三婶这蒸馒头的手艺没的说,就这种卖相的馒头,放到外面,肯定是人抢着吃。 过个红白事,端到酒席上,都是赞赏对象。 高美兰看到余得水进门,本想趁机臭骂一通,嘴都张开了,却看到余秋堂,又生生忍住,“堂堂来了。” 余秋堂笑眯眯地应了声:“三婶,来看下我奶。” “那快去看吧,你那个奶,真是要折磨死个人……” 她说着,看看手里的饭菜,“要不你端进去试试,好歹是她亲孙子,我这個儿媳妇是外人,会下毒害死她,她不敢吃我做的饭。” “当着孩子说这话……” “别笑话你婶子,她就那样……” “没了?” 奶奶的情绪变换之快,让他完全跟不上。 “去街上了,帮伱奶买点日常用品,以前给她准备的有些不喜欢用。” 若是那些不咋能动的老人,还可以全权接管,经常帮着擦擦身体,但像奶奶这种,脑子秀逗,身体却依然灵便的对象,才是真的不好搞。 “那有蒸的红薯,等下拿几个回去尝尝,顺便给秋江几个带点。” 以至于久到他一旦想起母亲叫杨紫娟,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 “咋没给你说,你还嫌我爹没照顾好娘,用鞋底赶着抽他呢。” 余秋堂无奈苦笑,“奶啊,我娘都没了快十年了1 进去时,奶奶正躺在炕上,面朝墙壁,听到脚步声就直接吆喝声。 若不是心里早有准备,还真是突然受不祝 “原子呢?” “辛苦你们了。” “不是说不吃嘛,还端进来作甚?1 之前呢,他总是觉得类似会像三叔这样帮着家人解释的人很顾全大局,但后来渐渐觉得,这样的人也很烦,他们看起来像是为家人亲人辩解,其实却在外人面前,再次加深被维护者坏的形象。 慢慢下来,身上自然会有味道。 奶奶的声音是那种苍老的高英,听的耳朵里,相当刺耳。 照顾老人,首先要能接受这种味道,想着自己小的时候,母亲如何承受自己,从心理上接受,才可能真正长期照顾。 “我吃过了,三婶。” 余秋堂只能客气附和句,端着碟子来到奶奶房间。 “没,我觉得婶子蛮好的,”余秋堂打断三叔的话,心里有片刻的不舒服。 “是嘛?” “好。” 高美兰这才进了厨房,很快里面传出噼里啪啦的洗碗声,带着火气,声音搞的相当响。 刚进门,立刻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老人味。 奶奶一怔,翻身坐起来,盯着余秋堂,“啥时候没的,咋没人跟我说?” 余得水尴尬地劝阻妻子,高美兰却是将菜碟递给余秋堂,没好气瞥了眼丈夫,“咋不能说了,我给侄子说话,还要忌讳个三三四四的?” 余秋堂也傻眼了。 奶奶看着黑漆漆的窑顶,呆呆地想了好大会,突然抓起旁边的扫炕笤帚使劲捶起阑干,“哎呀,我想起了,紫鹃啊紫鹃,你这孩子命苦碍…” “那你啥意思,你就是背后主意多,有本事自己照顾你老妈去,”说完,翻个白眼,快步走向厨房,临到厨房门口,又站住脚步,“堂堂,你吃饭没,没吃的话等下自己来吃。” 而老人也不能经常洗澡,每次洗澡都可能会导致受凉或者其他问题。 余秋堂将碟子放到阑干上,坐到炕沿,轻轻拍拍奶奶的背,“奶,是我,堂堂。” 奶奶身体未转,只是将头侧转个角度,盯着余秋堂辨认会,确定是他,便没好气地说:“你咋来了,你妈身体不是不好嘛,不在家里帮着干活,整天到处胡跑不着家。” 所以才说,久病床前无孝子。 可他依然还是瞬间非常难受,很久没在别人耳里听到紫鹃这个名字。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有几十年了吧。 余得水苦笑道。 这牵扯很多问题,例如老人的排泄系统不如年轻人那般可控,偶尔有遗漏很正常。 老人身上有种特殊的味道,很多人不懂,以为这是一种臭味,但实际上并不是。 “还是你懂事。”余得水呐呐地说。 “奶啊,别这样,人都没了,就让在下面安心点吧,”余秋堂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安慰奶奶,明明他才更难过。 “……她活着也吃够了苦,已经走了,还是不要打扰了,你说是吧。” 奶奶这才放下手中笤帚,摸摸余秋堂的脑袋,“堂堂你也长这么大了。” “可不是嘛,长大了。” “好快,我咋还记得你没炕高。” “那是因为你一直在我二叔家,不是没有怎么回来嘛?” “也是。”奶奶疲惫地叹口气。 余秋堂不知奶奶能清醒多大会,急忙将碟子推到她面前,“吃点馍馍和菜,我三婶特意给你做的。” “不饿。” “吃点吧,”余秋堂靠近奶奶些,轻声说,“你现在住在我三叔家里,要是不好好吃饭,我三叔也为难是不? 再说了,我三婶你知道的,她刀子嘴豆腐心,起码不像有些人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你要是折腾,被接到我们家,可是要和陈美娣打交道……” “碍…” 听到陈美娣,奶奶明显有些发怵,但她还想刻意表现出不怕事不怕人的姿态,“和谁过不是过?难道她陈美娣还不给我吃饭?” “奶啊,你这何必呢,你明明在这里待的好好的,为啥要去受陈美娣罪呢,”余秋堂耐心劝说, “再说,我三叔三婶现在日子过的也一般,小竹子在上学,原子过两年就要瞅对象,要给准备院子,这不都是负担。 他们能顶着难处,照顾你,侍候你,就已经非常不错。你也算算嘛,你四个儿子,还能依靠谁呢?” 余秋堂来之前,可没想过他会这样苦口婆心劝说。 他以为他就是来走个过常 和奶奶的情感,说不上没,也说不上深切,就是觉得应该来看看。      但不知不觉,就走到如今这种场面。 院子里不知是谁脚步声,余秋堂又督促奶奶,“赶紧吃,奶,你不是说过,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 “我好像是真说过。” 奶奶总算拿起馒头吃起来,胃口还挺好,吃掉一个半,将剩下一半递给余秋堂。 余秋堂便蘸着菜汁吃了。 他吃的时候,没感受到多少菜的味道和馒头入腹的满足感,而是很不真实。 做梦都想不到,他竟然会有这么个时刻,坐在炕沿上,陪着熟悉而陌生的奶奶吃馒头。 奶奶吃完后困了,余秋堂待她躺下,帮着盖好被子,这才端着空碟子来到厨房。 高美兰坐在灶台前剥蒜,看他进来,目光落在空空的碟子上,神情先是使然,随之又立刻嘲讽道:“你看吧,还是孙子亲,我这个儿媳妇,她是半点不放在眼里埃” 余秋堂看篮子蒜还多着呢,便将碟子放到锅台上,蹲在旁边帮着剥起来。 “三婶,我知道你就是说说,其实你心里很担心我奶身体。” “我担心有个屁用啊,人家还要领我这份情,她啊,这么多儿媳妇,就看上你爹两个媳妇……” 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急忙刹住车,尴尬笑笑,“你看你二婶多好的人,她不待见照样是不待见,找谁说理去?” “就是说埃”余秋堂苦笑,表示完全理解。 他也是刚发现奶奶还对母亲很有好感,前世或许是年龄小,还是因为性格问题,根本没意识到这点。 “算了不说这个,说也没啥意思,”三婶及时将话题拉回来,“你能来看她,就是有心,你们这些兄弟啊,之前我觉得山子最有出息,现在看起来,你也不错,不像我们家原子,啥本事都没。” “不会,原子性格好,懂事,只是现在年龄还小,前几年我也不懂事,慢慢就好。” 高美兰闻言,想想确实是,心下宽慰许多。 同时也觉得余秋堂很会说话,比起秋山那种在城市里待的人不遑多让。 本事大不大倒不要紧,人活泛,路子就广得多。 随意聊了会,余秋堂起身告辞,叮嘱高美兰多多对奶奶担待点,她毕竟心脏不好,见不得受气。 高美兰答应尽量。 余秋堂也不能要求太多,他当然清楚,人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改变,愿意尽量忍忍,已经算是很不错。 又对高美兰说,若二叔那边买不回麝香,就让余秋原告诉自己,不行的话,只能去山里碰碰运气。 高美兰闻言担忧他的安全,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嘱咐他凡事担心。 回到工地,余秋堂找到在打基子的余秋江,简单将需要麝香的事情传达一遍。 余秋江听完沉默片刻,说是如果需要去山里,他跟着一起去。 不管如何,这次发病也是他引发的,理应负起责任。 “江哥,你若是生在过去,肯定能做个宰相。” 余秋江不解。 “宰相肚里能撑船嘛,”余秋堂打趣道,“别的不说,就你这种气度,我自愧不如。若是换作我,咱奶那么说,我肯定和她老死不相往来。” 余秋江道:“只是责任罢了。” 来到工地这边,大家正在如火如荼地忙碌着。 按照计划,昨天已将地基全部画好,撒好白灰,插好地撅,并去除地面浮土。 今天正式开始挖地基。 十几个人分为几组,有的挖有的铲,干活激情非常高涨。 看余秋堂过来,众人纷纷打招呼。 经过昨日盛情招待,大家对余秋堂这个东家相当满意,一天三顿管饭,还都是有肉有蛋,白面馒头吃个饱,其他工地可都没这种待遇。 很多地方基本都是杂粮窝窝头,菜也是凉拌萝卜或者辣子,喝的是白开水。 照这样,窝窝头吃吃还没了。 很多都吃不饱。 按理说别人也有别人道理,花钱请你来干活,已经给你工钱,管饭也就说说,管什么都是管。 余秋堂在一个坑里找到米文忠,他正拿着尺子和灰线,正在和同伴讨论什么,看他过来,便让伙伴继续忙,自己从坑你跳上来。 “来啦,秋堂兄弟,这两天家里有事?” “是出点事,顾不到这边。”余秋堂微带歉意的解释。 照理说,这么大的活,东家肯定是要在现场陪着,至少吃饭啥的,要陪个酒啥的。 “不碍事的,你忙就忙,我们这边就按你要求干,你放心,这种院子我们建过不少,搞起来么麻大。” “放心的,文忠大哥活的干的利落,方圆传得很开,要不然我爹也不会找你。” “嘿嘿~” 米文忠挠挠头,被夸了,很开心。 “那接下来还要麻烦你们,我可能抽不出太多时间啊过来,有啥需要,你可以给我两个兄弟说,也可以给我姐姐说。” “没问题,我们处的好着呢,你们这边人都很热情,尤其是你姐,做饭好吃,人又热气。” 余秋堂听米文忠提到姐姐,又想起昨夜想的事,打趣道:“文忠哥,我听雅丽说,你现在还没成家,也没瞅对象吧?” “没。” 米文忠脸一红,又开始使劲挠头。 他的头发又长又乱,因为站在坑里干活,发间还落着一些土粒,一挠四处溅射的都是土渣子。 “我这个样子,找啥媳妇,前面我娘托人也找过,但人看过一次,后面就没个影信,说是嫌咱脑袋不太灵光。” “胡说,你哪里不灵光,不要听他们胡说,你不要灰心……” “秋堂!1 正在说呢,余秋堂突然听到姐姐喊他,转身一看,姐姐站在厨房门口,着急地朝他招手。 “快回去吧,看看啥情况。”米文忠善解人意。 余秋堂应声,朝厨房快速跑回去。 “咋了,姐?”余秋堂一口气跑回。 “快来,雅丽脚被烫了1 “啊?1 余秋堂问话时还有点不太在意,想着能有啥大事,可听到余春梅的话,顿时一晃,如脱缰的疯狗般冲进厨房里。 (本章完) 第135章 我这颗老心脏,受不住 第135章 我这颗老心脏,受不住 米雅利坐在小方凳上,脚上袜子被脱掉,右脚肉眼可见肿胀的厉害的,红的像是烫熟的螃蟹。 看到余秋堂回来,米雅利急忙挤出个笑容,“不碍事的,凉一会就好。” 余秋堂没有说其他,直接拿起马勺,在缸里舀一马勺水,快速浇到米雅丽脚上。 “嗯……” 米雅丽轻呼声,下意识想将脚缩回去,却被余秋堂一把抓住脚踝,“别动1 说完,又赶紧去舀了一票,一边给米雅丽脚降温,一边叮嘱姐姐再舀一脸盆冷水过来。 余春梅急忙照办。 待这边马勺水浇完,那边脸盆也端过来放到脚旁。 余秋堂也不多说,将米雅丽右脚放进脸盆里,“多泡一会,姐,你帮我去找点干净的纱布或者薄布,再拿点线。” 余秋堂看米雅丽还要矜持,也懒得等。索性突然拦腰将米雅丽抱起来,来了个公主抱,大步朝门外走去。 “不用去医院,真没那么脆弱,不就是烫点泡,等泡出来戳破就行……” “当然去医院,这么大片烫伤,搞不好还要住院1 她觉得有些理亏。 “行。” 但现在这个年代,人们都会用点所谓土方法,例如用凉油等东西去抹,其实这些方法非但没有什么作用,反而很可能引发新的感染,断然不可龋 家里在建房子,奶奶身体又那样,搞不好他还要去山里捕猎麝,米雅丽这边偏偏脚又烫伤。 “干嘛去?” 米雅丽说的时候声音很小,还有点不好意思。仿佛是烫伤的不是她,而是她烫伤了别人。 余秋堂发现她烫脚后,显得有些焦急,说话速度比以前快,语调也严肃很多,可不像昨晚那么温和。 “哦,好,我找秋菊问问。”余春梅去了隔壁。 “能走个啥,要是绊下擦破烫伤的皮,要再恢复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挺对不起余秋堂的。 “来,我背你出去。”余秋堂在她面前弓起身子。 但油烫伤完全不同,油的沸点更低,落在人身体上有自动挥发的过程,这個过程会吸热,对人体造成二次伤害。 想到住院,余秋堂心里又焦虑起来。 余秋堂又帮米雅丽换了一盆水,这才皱着眉头问,“咋回事,怎么烫的这么厉害?” 烫伤处理起来很麻烦,若是后世还好,能很简单买到烫伤膏,去医院也方便。 这几日事情太多。 然后尽早去医院。 “我背着你出去,你注意脚不要拖在地上。” 他是真的焦急啊,烫成这样,后面还咋过来干活,不能干活,她岂不是就不会再来,那还怎么发展革命友谊。 米雅丽脸一下子就红到脖颈。 这刚刚生起的一丁点火苗,正是需要稳稳发育,就这样突然被掐断,要再燃烧起来,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呀!1 “真不小心,事情慢慢做嘛,烫伤比刀割伤可麻烦多了,要是发炎咋办,真不让人省心……”余秋堂看旁边有个竹编的薄片,扯过来帮她扇着脚。 “可是……” 还不知要等到啥时才有的新的机会。 余秋堂接过来,又让姐姐找个擦脚的毛巾,细心而谨慎地将轻轻将水擦干,然后小心翼翼将纱布裹在上面,用白线微微扎紧。 而对于烫伤来说,水烫和油烫伤害程度也不同。水烫主要靠快速接触的瞬间烫伤,所以只要不是刚烧开的开水,便不会很严重。 “我和梅姐炸油饼来着,炸好一些放在案板上晾着嘛,转身猛了,撞到了脸盆,刚好翻到脚上,脸盆里有点控出来的油……” “来了,你看这个行不行?”余春梅手里拿着干净的白纱布和一些缝被子的白线。 余秋堂急忙制止这种危险思维,“烫伤最不该戳破水泡,要不然里面的脓水出来,发炎的面积会更大,知道不,千万别戳,要等着水泡慢慢变小,里面新皮出现,外面陈皮就会掉。” “不用吧,我自己能走1 “千万别1 真正需要做的只能是用凉水不断降温半个小时,让表面体温尽量降低,然后用纱布包裹,防止表面皮肤被搓烂,发炎。 米雅丽只好点头。 明明人家花钱请自己干活,不小心烫伤,这下要耽搁事情。 他有点分身乏术。 这米雅丽也真是,记忆里她也不是这么粗心的人呀。 “你不要太担心,真没啥事。”米雅丽还想继续掩饰,却被余秋堂一个眼神打回去。 这男人,也太……太胆子大了啊,背都不让背,咋还直接抱上了。 “快放我下来,被人看到了。”她轻轻戳戳余秋堂。 余秋堂可不理睬,直接找到米文忠的自行车,将米雅丽稳稳放在上面。 “坐好,不要动,要是掉下来,伤口就会变得更大,到时候躺在炕上更久,搞不好这只脚都保不祝” 米雅丽无奈地看着余秋堂胡扯。 虽然她知道烫伤处理起来不容易,但也知道不会严重到截肢,余秋堂为了让她安稳点,这种骗孩子的谎都编得出来。 “姐,你给峰子说下,这边事他帮看着,顺便告诉文忠大哥,我送丽丽……雅丽去医院,让他不要担心。” “好好,你快去吧,路上当心。” 余春梅刚才亲眼目睹弟弟将米雅丽抱起来,偏偏姑娘还没反抗,这说明他们关系比想象中更亲密嘛。 之前还担心两人性格不对路子,这不,烫伤虽不是好事,却也因祸得福,两人关系拉近一大截。 倒又算得上好事。 “出发,我骑车快,路上颠簸,伱要把我抓紧1 “嗯。”米雅丽轻声应道。 她还没从刚才的公主抱带来的惊愕中完全恢复,没想到看起来瘦瘦弱弱,像个麻杆子,力气还不校 她虽然瘦,毕竟身高摆在这里,怎么都有一百一十斤左右,一般人还真一定抱得起。 但他看起来很轻松。 这样的话,若是将来从车上抱进新房,那五十米根本不在话下,一百米估计都难不住他。 啊!! 我在想什么? 她突然愣住了。 啥新房不新房,他们现在还八字没有一撇,就因为他昨晚说了那些话,我就开始做这种幻想? 实在是丢死个人。 这一路风驰电掣,余秋堂差点没把车链子蹬出火星,二十多分钟就飙到镇卫生院。      米雅丽刚开始还能矜持,尽量在后座稳住身形,但随着速度不断提升,震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她实在控制不住,只好紧紧抓住余秋堂的后襟。 不断叮嘱他不用太急,脚烫伤真不是啥大病,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帮着母亲烧火做饭,不知道烫过多少次呢。 她不说还好,越说余秋堂越觉得心疼,嘴上应着,脚下是丝毫没有放慢,反而是越蹬越快。 一溜烟到卫生院门口,他将车子寄存在看车子的老乡处,背着米雅丽跑进卫生院。 这个时候的卫生院还相当落后,住院部相对好点,普通急诊就是后面几排平房,搞得跟学校教室差不多。 余秋堂问了好几个人,才问到外科,乡镇小医院,医疗手段落后,也没细分太多科属,皮肤科那种高大上的科室,想都不别想。 也就外科还能擦上点边。 好在这个一般人生病都是硬扛,实在不行就到村里的药房拿点药吃,舍不得也不愿意进医院,觉得医院是死人多的地方,进入一次就会损失点阳寿。 所以,医院并不拥挤,老医生甚至还能对着镜子梳理为数不多的几根头发。 余秋堂将米雅丽背进去,二话不说放到床上,拽着老医生的胳膊到米雅丽面前,这才半说半吼:“医生,快给处理下,烫伤很严重1 老医生却不紧不慢,从上衣口袋拽出一副用绳子拴着的老花镜,慢悠悠地戴上,不急着看米雅丽,而是首先看余秋堂,“挂号没?” 余秋堂急忙说,“你先看着,我这就去挂1 老医生却更不急,“不挂号不能看,要守规矩。” 余秋堂情急之下,双手抓着老医生的肩膀,将他整个人提起来,“我这就去挂,你现在看,要是我回来她没处理好,我把你这砸了,嗯?1 然后将老医生狠狠墩在地上。 老医生被震得迷迷瞪瞪,看余秋堂不好惹的模样,只好拉过个椅子,坐着解米雅丽脚上的白纱布。 “医院有医院的规矩嘛。” 余秋堂看他开始动作,这才跑出去挂号。 这时候医院不像后世那样信息透明,想去哪里,直接看中央大屏幕,以及到处都是引导的指示牌,还在各个地方设置很多引导人员,只要问起来,一个比一个热心。 现在他又是医生病人问好几个,才在角落里找到挂号室,赶紧挂完号朝外科又跑回去。 来来去去跑,他也是出了一头汗水。 回来后,老医生正在为米雅丽抹一种紫色药水,别看他年龄大,手却很稳。 余秋堂将挂的号放到他桌上,他回头看了眼,“这才对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看到挂号,我才好看病嘛。” “医生,严重嘛?” 余秋堂知道在医院里,再牛逼的人头要低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任何时候,都这样,没啥改变。 老医生并没立刻回答,而是小心翼翼地涂抹着药水,别看刚才态度不算积极,但真正做起本职工作,却是相当敬业。 “还好,不算特别严重,细心照顾,不要见水,差不多三五天就能下地。” 余秋堂这才宽心点,连忙说:“麻烦您了。” 老医生站起身,揉揉老腰,坐回办公桌前,“登记下吧。” “好。” “姓名?” “米雅丽。” “年龄?” “二十……哦,还没到二十,十九岁。” “到底是二十还是十九?” “十九。” “婚姻状况?” “这也要登记嘛?” “叫你说就说,啰嗦个啥劲?” “未婚。” “未婚?”老医生推推他的老花镜,打量下余秋堂,“她是你妹?” 余秋堂看眼米雅丽,无奈地说:“医生,这个一定要问嘛?” 老医生摇摇头,“那倒不一定。” 余秋堂心想那你问个嘚,只是处理个烫伤,又不是做产检,却听老医生又说,“男女关系还是要注意,可不能乱来。” 米雅丽立刻红了脸。 余秋堂也真是无语。 这要是放到后世,他肯定要找这个老医生麻烦,但在这个时候,却只能认栽。 就算闹腾开,很多人听说原委,也都会站在老医生这边。 传统的年代,人们对男女关系本来就看的更重要些。 “拿这个去交钱拿药。” “哦,谢谢~” 余秋堂刚要出去,米雅丽喊住他,“等等,余秋堂,我给你钱。” “收着吧,我有钱。” “哎哎……” 米雅丽还要说啥,余秋堂早就跑出病房。 她只好将摸出的一点零钱装回口袋。 其实她也没啥钱,这点还是在杏核厂干活,交付家用后,给自己留的三两块零花钱。 女人嘛,总要备点钱私用,有些事情也不好和家里人都说。 刚进医院,她就立刻想到花费的问题,心里一直还在焦虑,若是花的多了,还不知道怎么应付。 按照她的观念,她来余秋堂这里赚钱,把自己给烫伤,肯定与余秋堂没有关系,他能送自己来医院就很好,咋还能花他的钱呢。 所以,当余秋堂拿着药再返回病房时,她小声对他说,“等回去后,我让我哥把钱给你。” “不用,这是工伤,本来就该我负责。” “啥叫工伤啊,明明是我自己不小心烫的,与你可没关系。” “这个不用再说,我们同为江湖儿女,就应该坦坦荡荡,钱财本是身外之物,千金散尽还复来,不要太放在心上。” 米雅丽盯着他。 不知道他在胡说些什么话。 谁和你是江湖儿女,我们都是老农民好吧,也不知道从哪里整来的这些俏皮话。 “没事就回去吧,注意不要见水,不要辛辣物,发物……” 老医生一边洗手,一边示意两人若是没事,就赶紧走吧,可别在我病房里秀恩爱。 我这颗老心脏,根本承受不祝 (本章完) 第136章 我只对漂亮女孩这样 第136章 我只对漂亮女孩这样 余秋堂再次抱米雅丽出去时,她就没有那么尴尬了。 甚至因为他的动作太大,她还下意识搂了下他的脖子,很快发现太过暧昧,连忙放开,却因为身体颠簸,又无奈再次搂祝 哼。 走路还没有骑车子稳,肯定是故意的。 米雅丽无奈地想。 紧挨着余秋堂的胸脯,她能听到他的呼吸和心跳声。 这还是第一次离兄弟之外的男人如此之近。 有种奇妙的感觉。 说不出来。 就像是春天的柳絮钻进脖子里,感觉痒痒的,但是摸起来又没影子。 余秋堂将她放回车子上,倒没有急着骑,而是推着朝街道走。 “哎哎,我们去哪?” “去买两双平板鞋。” “我有鞋的啊1 “你的鞋那么小,脚上缠着纱布,哪能穿的进去,再说你没听医生叮嘱啊,要防止细菌感染,旧鞋子里肯定有细菌,不得不防。” “这样埃” 米雅丽点点头,可很快又想到她的钱,无奈小声说:“买鞋的钱,回去我哥给你。” “工伤报销。” 又是工伤,工伤还能管这么多事? 米雅丽也搞不懂了。 车子经过清泉塔时,米雅丽注意到饸络面摊,又想起先前余秋堂偷偷请她和二妹吃饭的事。 “你这样推着我累不累?” “这算啥累,我背着都不累,何况还用车推着。” “那就好,我就担心你累。” “不碍事的,莫说推这么点路,就是再多十倍,一百倍,我都不会累,我身体好着呢1 “这样埃” 米雅丽点点头。 “今天不逢集,鞋子要去北街小商场买,我们先吃点东西吧?” “我不饿的。”米雅丽急忙说。 “我知道你不饿,我饿吗,你早上炸的油饼,我可是半口还没吃呢。” “那……好吧,你去吃,我等着伱。” “我在前面那个美芬饭店吃,老板娘是我朋友,你在里面刚好歇会。” “不好吧?” “有啥不好,你脚这个样,总不能坐在后座上一直等我吧?” “倒也是,那行吧。” 米雅丽觉得自己几乎是被余秋堂牵着鼻子走,她很想拒绝,但又找不到合适理由。 他说的每件要求,好像都挺有道理。 余秋堂推着米雅丽来到美芬饭店门口,将米雅丽放下来,车子锁好,又扶着她来到店里。 因为是早上十点多,还没到吃饭点,饭店人不多,只有两三桌吃面的。 吴美芬坐在柜台内翻看账本,听到有人进来,随口问道:“吃什么啊?” 一抬头,才发现是余秋堂,身旁还站着个年轻漂亮的大姑娘,顿时一愣,急忙从柜台后面走出来,三两步来到余秋堂面前。 “秋堂兄弟,你咋这个点来了?” 余秋堂之前都在从店子后厨进去,然后绕到前面来,很少像这样以客人身份从前门进入,刚好最近这段时间,因为建院子的事,神仙豆腐暂停供应,野生猎物也没提供,算是有几天没来了。 吴美芬还挺惦记他的。 谁曾想啊,这一来就是俩,还有意外惊喜。 “来当然是吃饭啊,美芬姐,咋地不欢迎我啊?” “说啥话呢,来,跟我过来……哦,这位是?” “我……” “我叫米雅丽。”米雅丽急忙回道。 “米雅丽,米家庄那边的人吧,我有個表姐就嫁到米家庄,不知你们认识不,快来,我们到里面聊。” 吴美芬不愧是开门做生意的老板娘,三两句就拉近和米雅丽的关系,她所谓的里面更像是早期包厢的模型,专门为少数有特殊需要的客人准备。 将余秋堂和米雅丽带进去,她这才问到:“雅丽妹子,你这脚?” “烫了,被油给烫的,挺严重,我们刚从医院出来。” “这样碍…你等等1 吴美芬快步跑出包厢外。 米雅丽这才放松绷紧的身体,小声问:“她好热情啊,你们只是朋友?” “对呀,不像?“ 米雅丽摇摇头,想了想说,“我没见过男人和女人这样处朋友。” “谁说的,你看我们俩不就是。” “我们不一样1 “哪里不一样?”余秋堂打趣问。 “我们……我们……“ 米雅丽突然不知道咋表达,是啊,她们哪里不一样呢。 好像也说不清楚。 只好说,“我们哪有这么好的关系?” 余秋堂却笑道,“我们关系还不好,我可没有给抱着她去医院,没给她抹过药,没给……” “别说了1 米雅丽知道他接下来还要说什么,脸羞的通红,急忙拉拉他的袖子。 “不要说?” “甭说。” “哈哈,那就不说,不过我还是要申明,我对你的好,别人都比不上。我们俩的关系,肯定要比我和其他任何女人都亲密。” “还说1 米雅丽脸更烫了。 这个人说话咋一点没个遮拦呢,啥都能从嘴里冒出来。也不分个场合地点,这要是被别人听到,可咋办,多不好意思。 好在这时,吴美芬终于进来了。 手里拿着两盒药。 “给,这两种药都是治疗烫伤的好药,瓶装的这个内服,药膏外敷,效果非常好的。” 余秋堂接过药,翻看着治愈范围,“我们在医院里拿了药的。” “医院的药哪比得上这个,”吴美芬笑道,“你可别忘记,我们这里是饭店,稍微不注意,后厨人员就会被烫到,若论治疗烫伤,我们肯定比你们更专业,很多医生都比不上。” 余秋堂点点头,想想推辞也没啥意思,他和吴美芬是江湖结交,讲究的就是个顺心随意。      “那好,我就收下,谢啦美芬姐。” “谢谢美芬姐。”米雅丽也急忙跟着说句。 “不用谢,不用谢,”吴美芬打趣地看着米雅丽,“好水灵的大姑娘。” 米雅丽羞涩笑笑。 “美芬姐,给我们来点吃的吧,要她能吃的的,不能辛辣,不能是发物……” “行,你以为你姐傻啊,知道雅丽妹子这样,肯定就知啥能吃,啥不能吃嘛,早都吩咐过啦。” “想的真周到。” 余秋堂给她竖起个大拇指。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啦,有事喊我。”吴美芬很有眼力见地出去,顺便还拉上保险房门。 隔音效果相当好,门一关,外面立刻就没了声音。 房间里立刻就安静下来。 米雅丽几乎能听到自己心跳声,她想说点啥,打破这窒息的安静,但却一时间想不出啥话,顿时发现,日常自己挺能说,可和余秋堂在一起,就仿佛变成傻瓜,感觉脑子总是慢个节拍。 好在,余秋堂很快打破安静。 “虽然直接说你放松点,你说不定会更紧张,但若不这样说,好像也没啥更好的解决办法,所以我还是要说,米雅丽同志,无需紧张,我们就是普通吃饭,随意点就好。” “噗。” 余秋堂这样说,不知哪里触到米雅丽笑点,她忍不住笑出声。 她笑起来时,有两个甜甜的梨涡,余秋堂前世就喜欢用手指去戳,眼下看她笑,心下意识就想伸手,吓得米雅丽急忙偏转脑袋。 “干嘛呀。” “哦,看你脸上的漩涡是不是真的、” “那还有假1 米雅丽不由娇嗔反驳,却随之又笑道:“我这个酒窝不算深,我二妹的才深。” “我知道。” 余秋堂随口回答,米家三姐妹,最好看的老二,最差的是老三,米雅丽处于中间水准。 这主要取决于岳母确实是个典型的美人胚子,余秋堂第一次见到岳母,就觉得她很好看,像画上的明星似的。 只不过岳母出身不好,爷爷是个g党的团长,所以嫁给三代赤贫的岳父,才算是真正的“高攀”,顺便将身份彻底捞上岸。 当然,出身并不代表一切,岳母是个很温柔善良的人,要不然也培养不出米家这么多善良的孩子。 一个母亲对家族的影响尤其重要。 好女旺三代,可不是简单说说。 就说他们老余家,若奶奶的脾气能收敛点,心胸和眼界更宽广些,又何至于闹成现在这种模样。 回头来。 米雅丽看她提到二妹,余秋堂如此云淡风轻,就仿佛是件很正常的事。 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妹妹?” 余秋堂猛然回过神,“当然啊,之前不是见过几次,商店还有吃面时。” “哦,这样埃”米雅丽这才不再疑惑。 “不过我只喜欢你的酒窝,深一份则太深,浅一份就太浅,现在刚刚好,好看的不得了。” 米雅丽感觉自己慢慢要适应这家伙的“花言巧语”,至少心跳没有再加速,能坦然接话,“余秋堂,你是不是和所有女人说话,都这样油嘴滑舌?” 余秋堂摇摇头。 “我只对漂亮姑娘这样。” 米雅丽一怔,又是不按常理出牌,心里顿时涌起一股酸意,却听余秋堂又接着说:“不过,我长这么大,只看到过你一个漂亮女人。” 米雅丽脸又红了。 这家伙,咋还这样说话呢,一惊一乍的,搞得人完全不知道要咋接。 真正的油嘴滑舌。 “丽丽……” “你不准喊我丽丽。” “为啥?” “只有我家里人才这么喊1 “哦,我知道啦。”余秋堂笑着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米雅丽从他神情中又看出几分误解,正要问又乱想啥呢,就听到余秋堂补充道:“就是要我成为你家里人。” “你少胡说。” 真是不遗余力,抓住点机会就占便宜,这个余秋堂,根本不像刚开始看到的那么老实嘛。 昨个还以为,他就是个憨厚性格呢。 看错眼了我。 外面敲门,吴美芬亲自端着饭菜送进来,菜搭配很符合米雅丽现在能吃的样子,简单却又不寒酸,虽没有辛辣和酸,但依然做的相当精致。 “尝尝,这可是梁师傅特意做的,我都没这么好的福气。” 吴美芬笑着说。 余秋堂看米雅丽又看他,便给她解释梁师傅在店里的大厨。 “不打扰你们,看还需要啥的话,再喊我埃” 吴美芬其实还想和余秋堂说点话呢,但既然今天有米雅丽在,那她就只能退避。 待吴美芬出去,余秋堂站起身先给米雅丽舀碗金黄灿烂的小米粥,递她一个馒头,然后笑着问:“要不要帮你夹菜?” “不要1 米雅丽急忙拿过筷子,心想我是脚出问题,又不是手残疾了。 她夹起最靠近面前的一片葫芦片放进嘴里,嚼了几口,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下意识仔细看看那盘菜,确实是葫芦无疑,顿时惊讶为什么别人能将葫芦炒的这么好吃。 她这种心理和眼神,自然被余秋堂看在眼里,笑道:“饭店用的调料肯定比家里多,味道更丰富些正常,等你以后做饭,我各种调料都准备齐全……” “谁要给你做饭?”米雅丽嗔笑。 “啊?我说给我做饭了嘛?”余秋堂一脸茫然,“我是说你给大伙做饭。” 米雅丽瞪他眼。 谁不知道你心里咋想的,还想耍我,太小看我了吧。 她的眼神瞪的余秋堂有些势弱,无奈解释道:“当然,以后你给我做饭,也是一样。” 米雅丽直接翻个白眼。 她是不想再被余秋堂牵着鼻子走,怎么都说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从一个陷阱里走到另外一个。 两人就在这种愉快的气氛吃完饭。 米雅丽本来是不想多吃的,但菜的味道确实很好,她还想多品尝品尝,将味道记在心里,回去好照猫画虎,慢慢将做法摸索出来。 所以她吃的蛮多。 余秋堂则是慢条斯理吃着,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找各种借口逗她玩,米雅丽说是不想理睬,但总会被不知不觉代入节奏,待反应过来,连人带车,都被开进沟里。 11点多点,两人吃完饭,梁师傅还专门过来找他们聊了几句。 米雅丽很想问有些菜的做法,但有点不好意思开口,倒是余秋堂很直接,帮她问出来,梁师傅也不藏私,悉数将秘诀给米雅丽说个清楚明白。 米雅丽虽然不懂太多潜规则,但也知道大厨一般很少将做菜的秘诀告诉他人,这相当于是砸饭碗的举动,能对她这么不藏私,只能说,他们和余秋堂的关系好到一定程度。 这个余秋堂,还挺会和人打交道。 (本章完) 第137章 再次遇到柳春燕 第137章 再次遇到柳春燕 只是,出去的时候,被拦腰再次公主抱的米雅丽,直接将脸藏在余秋堂怀里,不敢去看梁师傅和吴美芬热情的笑容。 推车继续走在街道上,米雅丽扶着车座,看着街道两旁的桐树,现在正是桐树花盛的时候,像是一个个紫色的小喇叭。 “脚还疼嘛?” “还有点,但不算太疼。” “那就好,算是个教训,以后做事要更小心,事做好做不好不碍事,人首先要好着。” 被当成小孩一样教育,米雅丽不服气,但看在余秋堂今日辛苦照料她的份上,也没反驳,只是低声应了声。 来到北街的小商场,人渐渐多起来。 清泉街道的贸易活动主要靠逢集,若是日常不逢集的时候,街道大部分地方没啥人,甚至很多地方都不开门。 相当是冷清的。 但也有一些常年有生意的地方,小商场就是这样。 它里面主要卖一些穿的衣服和鞋袜等等,一年四季开业,东西质量和档次稍微比外面街道高点,卖的价格也贵些。 只有家里稍微厚实点的才会逛这里,穷苦人家逛集市都可能是空包包来,空包包回去,哪有多余的闲钱进这种地方。 后来,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清泉镇越扩越大,直接和荣城市区连起来,这边也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小商场被拆迁,原地上建城清泉镇第一个大型超市,生意那是相当火爆。 这是后话。 眼下米雅丽看车子推进小商场的院子,又开始为钱发怵,之前她可没来过这個地方,但从门口经历过很多次。 她早听人说到里面东西贵了,自己没钱,也不敢进来丢人。 没想到,第一次逛这里,竟然是和余秋堂。 “这里东西很贵的。”米雅丽靠近余秋堂耳旁,小声说。 “是不便宜。”余秋堂说。 “那你还进来……我们赶紧出去吧,一会被人问起来,就不好意思了。” “没事,再贵的东西,用到你身上,都很划算。” “又来。” 余秋堂笑着,车子进到小商场里面。 他其实前世很少和米雅丽这样打趣,他那时候是个很沉闷无趣的人,还没有米雅丽性格开朗。 但现在想起来,或许并不是米雅丽卡开朗,只是因为家里总要点气氛,两个人都沉闷,那家庭氛围也太差了。 别看外面街道人挺少,里面还挺热闹。 小商场一共两层,下面一层是卖各种鞋袜和相对便宜的基础用品,上面则是各种衣服。 余秋堂重生后也没进来过,里面布局早忘个干净,推着车子转了大半圈,才找到卖鞋的地方。 将车子锁好,扶着米雅丽下来。 他倒是不介意继续抱着,但米雅丽要脸,这么多人,让抱着还不如去死。 卖鞋的是个四十多岁大姐,胖乎乎的,脸上堆满笑容,她快速扫过余秋堂和米雅丽的脸,微微有点惊讶,随之便热情凑过来。 “兄弟,给大妹子买鞋啊?” “对啊,她脚受点伤,看看有没有宽松点鞋子,不夹脚,给拿两双。” “有,咋能没有呢,我这里多的就是鞋,你等着埃” 老板娘别看身体胖,身法却很麻利,很快就从角落里翻出两个鞋盒,拿过来放在米雅丽面前,又蹲下身子,将鞋从里面拿出来。 “来,大妹子,看看这个颜色稀罕嘛?” 她手里是一双深紫色的绒鞋,棱角分明,样式周正,看起来就好看。 可米雅丽却摇头,“不……不喜欢。” “不喜欢?”老板娘将鞋子放进鞋盒,又拿出另外一双,“那这双呢?” 这双和刚才那双款式一模一样,就是绒的颜色不同,这双是深绿色,接近墨绿。 可米雅丽还是摇头。 余秋堂立刻明白了,米雅丽这是又操心钱的事。 这时候这边人们喜欢穿绒鞋,男人穿的基本都是纯黑色的绒面,而女人则是各种颜色都有,红色,绿色,紫色,也穿黑色。 老板娘很会挑,这两个款式和颜色,都非常适合米雅丽,配着她白皙的皮肤,肯定好看。 老板娘毕竟是老板娘,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很会察言观色,立刻明白米雅丽是啥想法,“大妹子,先试试看嘛,这鞋合适不合适,上脚才知道,来试试,要是穿上不好看,我再给你换。” “不……不了。” “没事,试试,穿上让你俺男人再看看,保证他满意。” “他……” 米雅丽想说他才不是我男人,但觉得这种话,跟人家一个老板娘强调,也没啥意思。 “丽丽,试试呗,我想看看你穿起来啥样。” 既然米雅丽不反对,那余秋堂只能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 米雅丽是个脸皮薄的人,眼看着老板娘蹲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只好点点头,任凭老板娘将鞋穿到她脚上。 不得不说,还真是合适。 又好看。 不愧是卖的鞋,就是比自家做的好看多,也规整的多,十分贴脚。 “看,我咋说的,是不是好看?” 老板娘满意地问余秋堂。 “是好看,再试试另外一双。”余秋堂满意点头。 “行。” 老板娘又帮着米雅丽换上另外一双,有一双便有第二双,米雅丽顺从穿上。 “还是很好看。” 余秋堂满意点头,也不等米雅丽说啥,直接给老板娘说:“这两双都要啦,多少钱?” “碍余秋堂,不要……一双,一双就够了。” 米雅丽急忙制止,已双是她能接受的极限。 她知道自己没钱,只能余秋堂出,可余秋堂今天已经花的够多了,她现在还不是人家媳妇,咋能一直花人家钱呢。 “好事成双嘛,大妹子,你看你男人对伱多好,这种男人可少见啦,要大姐有这样的男人,我做梦都要笑醒。” 老板娘适时添火。 刚才没有挑明关系,米雅丽现在也不好再说,只是拉拉余秋堂的袖子,用眼神和他交流。 “没事,我们就拿两双换着穿。” 余秋堂没领会到她的意思,转身询问老板娘价格,老板娘说是两双一共给六块钱算了。 余秋堂杀价到五块。 老板娘还想说这个价格她赚不到钱,但看米雅丽又在拉余秋堂袖子,担心不赶紧卖出去的话,这单子可能转眼就飞了。 最后咬牙切齿同意五块钱卖给他们。 余秋堂当然不愿意这么放过她,顺便问她要了一双袜子,两个鞋垫。 老板娘是底线不断被降低,想着不能因为一双袜子,就丢了鞋子生意。 又想不能因为一双鞋垫,丢掉谈了很久的生意。 已经给了一双,难道还怕再给一双吧。 温水煮青蛙,到最后硬是被余秋堂耗走几个小东西。      只能说,这次就算亏本交朋友,以后要是再买鞋,一定要来照顾生意云云。 余秋堂当然是满口应诺,说是门已认好,以后肯定常来,只要东西便宜,质量又好,这里就是他买鞋唯一之地。 两人交锋时,米雅丽坐在长凳上默默看着,听着,看东西越来越多,对余秋堂的佩服也越来越多。 别的不说,他真的好会说话。 明明跟人要了那么多东西,还偏偏让老板娘这么开心。 感情他跟自己说话时的牙尖嘴利,都是日常跟人训练出来的埃 一直等到重新走在街道里,米雅丽还在想这个事,过程中,余秋堂走一段路,就返回头看她下,终于到第三次,米雅丽再也忍不住,“偷看我干嘛?” “看你还在不在。” 米雅丽:“?” 忍不住对他翻个白眼,“我还能飞了啊?” 余秋堂停下车子,转头认真地盯着米雅丽,眼神微微有点悲伤,“真怕你就飞了,我给你说过嘛,以前你出现的时候,都是幻象,谁知道这次是不是呢?” 米雅丽一怔。 余秋堂这一刻的眼神,是真诚的。 就像昨天他们聊天时,她盯着他看时一样,眸子里没有轻俏和玩笑,只有诚挚。 她不由心想,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难道我伤害到他了? “余秋堂……” 却见余秋堂转身继续推车,身影一副萧瑟的模样。 “好啦,余秋堂,我说错啦……我不该……不该……” 不该什么呢? 她忽然发现自己也没啥可道歉的呀。 “没事,以后你和我每天生活在一起,我看着你就是,你就飞不了。” 余秋堂丢过来一句话。 “啊?” 她从这句话可没听到难过,咋还隐隐有股压抑不住的喜悦呢。 “哈哈哈~” 果然,前面的余秋堂再也憋不住,大笑起来。 “好啊,余秋堂!1 她气死了,短短半天,不知被调戏多少次,真想狠狠说他一通,要不是这时候脚不方便,才不想受这份气呢。 “你还要什么嘛,不要我们就回家,你哥他们肯定等的急了。” “不要1 米雅丽提高声音。 你还知道家里其他人会担心我啊,你再继续逛埃 等等。 什么家不家,那是你家,又不是我家。 我们又不是一个户口本里面,我的身份证明你也…… 咦,身份证明? 米雅丽忽然生出不祥预感。 “余秋堂,我的身份证明在你那没?” “嗯?身份证明,我没给你?” 果然。 米雅丽头疼起来,她好像记得余秋堂进病房,顺手将什么放在床头柜上,应该就是她的身份证。 余秋堂看米雅丽没说话,立刻就明白咋回事,急忙说:“肯定丢在医院了,我们现在去拿,你坐稳啦。” 前腿跨过车梁,风驰电掣朝医院杀回去。 刚到老医生的门口,老医生提着个饭缸要去吃饭,门都锁住了,看他仓惶过来,嘲讽道:“看把你们急的,身份证明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落下。” 开门拿给余秋堂,余秋堂连忙感谢。 这个年代的身份证办理起来相当麻烦,且办理时间也很久,若是丢了,就非常难搞。 要再办的话,还要户口本,村里开的介绍信,镇上还要盖章,麻烦的很呢。 好在找回来了,否则今日在米雅丽面前培养出的好感,肯定会全部被消耗掉。 如果说,已经积攒出好感的话。 他拿着身份证明刚走到米雅丽和车子边,就听到身后有人喊他:“秋堂。” 声音清脆熟悉,转头一看,原来是柳春燕。 自从上次医院分别,是有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只是听王浩峰说,他和柳春燕发展比较稳定,若是继续坚持,肯定有戏。 潜意识里,就已经将柳春燕当成嫂子看。 “这么巧啊,你咋在医院?”余秋堂将身份证递给米雅丽,笑着问柳春燕。 柳春燕手里拿着个病历袋,里面好像有张片子,她没有急着回话,而是先快速打量余秋堂和米雅丽一眼,这才回道:“陪我爹来复诊,你们呢……这脚?” “丽丽脚烫伤了,我们来医院看看。” 丽丽? 柳春燕一怔,咋突然叫的这么亲密。 好像上次她们还不太熟悉吧,这就直接喊上小名了? 而米雅丽也是无奈。 好吧,这个丽丽你是叫顺嘴了,逢人就喊我丽丽,丽丽是你叫的嘛,我也没同意埃 不过,更让她感兴趣的是面前这个姑娘。 还真是有缘分。 上次也是在医院门口碰到,当时她的车子差点将余秋堂撞到,柳春燕就在。 那这次,她的脚烫伤纯属偶然,咋又偏偏碰到刘春燕来医院呢。 若说缘分,这才是真正的缘分吧。 孽缘。 “柳叔身体恢复的咋样?” “还行,医生说没啥问题,后面半年复诊一次就行。也多亏他常年在山里走,身体素质还行,若是一般老头子啊,还真难说。” “可不是嘛。” 余秋堂应着,就准备找个借口离开。 既然王浩峰稀罕柳春燕,而柳春燕对他又有那么点意思,那他就应该保持距离,免得闹出什么麻烦。 他回来这辈子,也没想过叨扰其他女人,和米雅丽再次成家,并贴心照顾她,还上辈子她对自己的恩情,爱意,是他在家庭上唯一必须做的事。 男女间的情愫就是这样,若不想牵扯太多,就从开始不要让彼此有开始,出现误解。 “对了,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啊?”他正想着呢,柳春燕却问出致命问题。 (本章完) 第138章 我的梦中情人 第138章 我的梦中情人 若是他日问起,余秋堂还真不好回答。 但今天可不一样。 有半日的铺垫,他认为米雅丽的敏感度已经降低,基本算是脱敏。 所以他说:“这位啊,就是我的梦中情人。” 柳春燕:“啊?” 米雅丽:“?” 两人站在不同立场,不同方位,但都是瞬间瞪大眼睛,盯着余秋堂。 余秋堂却不以为然,简单和柳春燕闲聊几句,提到王浩峰经常在他面前说起柳春燕好,并邀请柳春燕有空可以来王家庄玩。 然后带着米雅丽飞驰离开。 回去的时候,他故意颠簸两下,惊得米雅丽下意识揪着他的衣服,看在柳春燕眼里,算是斩断最后一道羁绊,希望彻底丧失。 她站在大树上看着自行车远去,影子都消失不见,这才转身回去找父亲,王浩峰的样子,第一次被单独拎出来放到面前。 真要接受他嘛? 她摇摇头。 她知道他其实蛮好的,若是嫁了,也是个照顾她,疼爱他的好丈夫。 可她就是不喜欢他。 若是做朋友,只要认可对方身上某个点就够,但要是结婚成家,却必须是对方身上有强烈吸引自己的魅力。 就像余秋堂的帅气,温和,成熟等等。 但王浩峰没有。 他善良,勇敢,大方,还救过父亲的命,按理说这些都是非常闪过的点。 可在她眼里,这些都只能说明,他确实是个好人,如果他需要回报,自己肯定会不遗余力报答。 但唯独和他一起过日子,感觉不行。 她想象不到两人真结婚后,该如何做,才能感受到幸福,才有婚姻的满足和喜悦。 真的感受不到。 人一生的时间很长,即使二十五结婚,活到六十五,也要一起四十年,若是没有感情,没有想象力,那每日都是折磨。 真不行埃 摇摇头,她深深叹息。 为啥余秋堂就不喜欢自己呢,想当初她第一次看到余秋堂,就觉得他很符合自己择偶标准,如果他愿意提前,自己肯定是百分之百答应。 而那时候,他说他有对象,还是有稀罕的人了。 就是今天那个米雅丽。 可从上次医院门口发生的事情来看,他明明就和米雅丽才认识嘛。 那当初…… 难道是他在变相拒绝,其实是不想让我难堪? 哦。 这样想,极有可能啊,他本来就是個温和的人,若是知道我的心意,直接说出拒绝的话,会伤我的心,所以就找了个借口。 肯定是这样。 哎。 咋越想越稀罕了呢,真可惜,他已经有对象,那个米雅丽…… 比我高,比我白,笑起来还有酒窝,脸圆圆的真好看,我根本比不过。 烦!! 真是烦死了!! 提着片子来到父亲面前,老柳看她一副不高兴的模样,顿时心里一惊。 咋的,难道恢复很差,还是病情恶化了。 不该啊,我我明明最近感觉到身体状况良好,越来越有力气,精力十足嘛,咋就有问题了? 余秋堂哼着小歌,悠悠哉哉骑在回去的路上。 心情格外美丽。 米雅丽也不知道他开心个啥。 她一路上一直想问余秋堂那个姑娘是谁,她看余秋堂的眼神,明显不是一般熟人。 但嘴唇动了几下,都没有问出声。 咋问呢。 凭啥呢。 我又不是他的啥,何必多此一问。 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王家庄村口,才慢慢淡去,准备以饱满的姿态迎接接下来,哥哥和其他亲戚们的关心。 但余秋堂却偏偏这个时候说,“你觉得那会那个姑娘长得咋样?” 米雅丽:“?” 你这是要干嘛。 “挺好看呀。”她回答的相当云淡风轻,不经意。 “嗯,挺好看的是吧。” “对呀。” “不过还是没你好看。” “别胡说,背后说人干嘛,再说我也没多好看,不如人家。” 余秋堂侧转头回来看她,“是嘛?你真的这样认为?” “好好骑车,要撞树啦1 “王浩峰稀罕她。”余秋堂转回头笑着说,“不过看样子,那小子要走的路还很长。相比之下,我就运气好多了。” 米雅丽不知咋回答。 “你说是不?” “问我作甚,我哪知道?” “这件事要真问起来,全天下没有比你更有发言权的人,你就说是不是?” 米雅丽歪过脑袋,看着路两旁黄灿灿的麦地,摇摇头,“我不说。” “那就是默认。” “你这人,真是讨厌,我都说不想说,哪有非逼着人说的道理,好好骑车吧伱,要是把我再摔下,那我就可就赖上……” 咦,这话哪敢随便说。 米雅丽陡然醒悟,急忙刹住车,闭嘴不言。 可余秋堂是何许人也,立刻接过话茬,“赖着吧,你要是真赖我,那我愿意被你赖一辈子,啥都不用做,就整天好吃好喝供着你。” 米雅丽没有多言,只是鼻子里哼出个鼻音。 谁要赖你,想啥呢。 我有手有脚,自己能养活自己,才不需要任何人养着呢。 . 两人回到厨房门口,刚好遇到大伙在吃饭,米文忠和余春梅站在前面的杏树下,焦急地看着回来的路。 待看到自行车终于带着人过来,小跑着迎上前。 “你咋啦嘛!1 “你咋啦嘛!1 “你咋啦嘛!1 米文忠等余秋堂从车子上下来,跟着车子就问米雅丽。 他一急,就能看出智商不太够的那部分。 简单一句话,重复了三遍。 急的脖子都红了,仿佛是除了这句话,啥都说不出来了。      “没事啊,大哥,就脚烫了下。” “疼不疼嘛1 米文忠弓着身子,车子向前,他则是跟着向前,眼睛是半分不离米雅丽的脚。 “不疼,已经处理过,医生说歇几天就好啦。” “那能好嘛,医生说的话,算数不嘛?” “肯定算数啊,医生专门就是给人看病的嘛,说话哪还算不得数,你不要急啊,真没啥事。” 米文忠这才放心,站直身子,摸摸米雅丽的脑袋,“那你不要疼,疼的话就给哥说么。” “知道啦1 其实米雅丽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厨房门口还有很多人看着她们呢。 但大哥就是这样,她一直都知道。 她们兄弟姐妹六个虽然性格不同,但感情都很深。 大哥脑子虽然不太好,却也很疼爱弟弟和妹妹,尤其是因为他们两个年龄最相近,是大哥第一个妹妹,大哥尤其疼她。 小时候摔倒或者受其他伤,大哥就会抚摸着她的脑袋哄她,这不就养成习惯。 若是正常不发病,他现在不会做出这种动作,可一急,脑子就抽抽,又回到以前是习惯性动作。 要在家里,她肯定也没啥意见,你喜欢揉就揉吧,反正是亲哥哥。 可现在这么多人,尤其是还有余秋堂,咋都觉得难为情。 “堂堂,医院咋说,不严重吧?” 余秋堂转身看了眼米雅丽,看到米文忠还在揉米雅丽的脑袋,忍不住就笑了。 这个大舅哥,还是这么可爱单纯。 看米雅丽窘迫的样子,有种格外的漂亮,真想拧拧她圆圆的脸蛋。 米雅丽的好看,不是后世那种鞋拔子脸,或者瓜子脸。 她是类似苹果的圆脸。 腮帮子圆圆的,有薄薄的高原红,看起来肉嘟嘟,摸起来也软绵绵,生得很家和万事兴。 和她的身材完全匹配。 珠圆玉润,丰腴柔美,就是指的她这种人。 真正的穿衣服显瘦,脱衣服……嘿嘿,那就只能他自己享受。 “不咋严重,和丽丽……哦,和雅丽说的一样,需要歇个三五天。” “那还好,幸亏那油是搁凉了,要是直接出来的热油,可就不得了。你们走后,我的心一直跳得厉害,真想想就后怕。” “是要当心。” 车子推上小坡,余秋堂停下车子,让米文忠将米雅丽扶下车,一旁吃包子的王浩峰急忙端过来个藤条椅,让米雅丽坐下。 众人这才围过来,好一阵关心。 他们都是米家庄的人,很多都还是米雅丽堂兄弟,或者姐夫妹夫,能被米文忠带出来,自然是平日关系处的不错。 当然很关心米雅丽。 米家村是个小村子,全村大概就三四百户,只有王家庄一两个队大校 晚些年,米家庄和附近其他两个村子合并,换了名字。 因为村小,基本就只有几个家族,其中米姓就占六七成的人。 而他们这个村庄,也是荣城米姓唯一的聚集地,也不知祖上咋回事,在很多大姓中间,出现米这么个小姓。 米雅丽的奶奶,是家族里辈分最大的老人,所以米雅丽的母亲,包括米雅丽的辈分都很高。 等到奶奶去世,米雅丽母亲就成为辈分最高,她人很善良,待人热情,能清楚记得村里每家每户的人员组成,七八成晚辈的生辰,在村里德高望重。 几乎所有孩子出生后,都会邀请她老人家去庙里帮上长生锁,等到12岁又由她帮着卸掉。 下午1点多,大家休息够了,又各自去地里干活。 米文忠开始还不放心,想守着米雅丽,被她赶走了。 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那叫一个恋恋不舍。 “丽丽,你等下歇着吧,这边事不行的话,我再喊人来。” 在外人面前还稍微矜持下,当着姐姐和春菊的面,余秋堂是肆无忌惮,这丽丽喊的余春梅都觉得肉麻,心想自己这个弟弟,咋时候这么嘴能了。 这要是以前都这样,还能被爹打那么次。 每次挨打的时候,让他服个输,他脖子硬的跟里面穿了钢筋,嘴包跟骡子踢了一样。 宁愿挨打,也不求饶。 咋现在变得这么嘴滑,能说会道,看把人家姑娘给逗的,出去看个病,回来关系明天亲密很多嘛。 还有啊,这脚上的新鞋子,可真好看。 给他三个姐姐都没买过这么好的鞋子呢。 “不用,我后晌谢谢,明天肯定就能干,反正拖着一只脚也行啊,人家那些两只脚……啊,我我,我不是故意的1 米雅丽真是无心的。 可话说到半截,突然才想起余春梅就是拖着一只脚在干活呢。 自己这个话说的太没礼貌。 顿时特别惭愧,急忙拉着余春梅的手,急的眼眶都红了。 余春梅拍拍她的手,“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再说也没啥,我本来就是拖着一只脚嘛,那咋办呢,已经这样了,我也不能说不好好活吧。” “梅姐。” “别说这个,还是去好好歇着,不要在外面被风吹太久,也不能出汗,尤其是第一天,最是关键。” “嗯,好。” “那堂堂,你忙去吧,雅丽就交给我照顾。”余春梅对余秋堂摆摆手。 意思是,你也不要想着腻在一起。 你们真没有多少感情基矗 赶的太急,反而会吓到人家姑娘。 米雅丽看了眼余秋堂,跟着余春梅回房间去了,这个眼神有点复杂。 余秋堂这才长舒口气,在树底下展长腿,仰着脑袋,任凭风吹拂着脸。 凉飕飕的,还怪舒服。 这几天的事情,确实很忙,本来在建房子,就该认认真真将精力都投放在上面,但生活就是这样,总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 不过总体来说,有喜有忧。 还能应付过去。 等这段时间院子建好,这边就简单多了,剩下的任务就是继续好好赚钱,考虑如何基于现在基础,让生活从温饱转为小康,乃至富裕。 不管和米雅丽进展如何顺利,殷实的生活条件是前提,他说过不让她嫁过来受苦,那肯定不能是句大话,得落到实处才是。 坐了会,他又分别去看看基子和院子的地基。 原本余秋原,余秋江还有王浩峰三人一起打基子,如今奶奶成这个样子,余秋原已抽不出时间过来,只能等到奶奶身体恢复稳定再说。 这边就剩下余秋江和王浩峰。 不过他们两人都是干活的好把式,进度也超出余秋堂想象。 院基那边依然是忙碌进行,只是今日米文忠看到余秋堂,总会想着米雅丽脚的事,很是担心。 余秋堂不但耐心安慰他没事,甚至还趁机以怕他们父母担心为由,让米雅丽暂时住这边几天,等脚好的差不多再回家。 米文忠哪懂余秋堂的小心思,不仅答应,甚至还感谢余秋堂呢。 (本章完) 第139章 我要进山! 第139章 我要进山! 傍晚时,余秋原过来转了趟,说是二叔回来,并没有买到麝香,准备明日去隔壁市里看看。 余秋堂心想估计也悬。 荣城近山,相对来说更容易出现山货,这边若是都没有麝香的影子,跑到隔壁的怀阳,肯定几率更校 于是准备晚上回家收拾收拾弩箭和枪支,做好这几日进山准备。 他对奶奶的感情肯定不如父亲,更是做不到像二叔那样不遗余力地孝顺,甚至达不到三叔这样“忍辱负重”。 但他有能力去获取麝香,自是不能置之度外。 有时候,儿女是父母的债。 而很多时候,长辈同样是晚辈的债。 你享受过他们对你的养育,就无法张个嘴叫嚣你有自己绝对的权力。 “我和你哥说过了,在病好之前,你就住在这里,和秋菊一个房间,秋菊,你要好好照顾丽丽姐姐,知道吧?” 他当然也没忘记,抽空将烤的干馍给米雅丽送进去,米雅丽昨夜已经吃过一個,今天再吃也就没啥意外。 “小姐,你也不希望,你的父母看到伱这个样子吧?” 除非有那种确实没有爱,只是一味压榨子女的家长。 “不要客气,我们都是江湖儿女,一直这么客气,见外不是。都说相逢就是缘分……” 这也夸张了吧。 “?” “我还是回去吧。” 米雅丽很喜欢这个文静的小姑娘,余秋菊也喜欢米雅丽这种阳光的性格,包括余春梅,三人关系相处的蛮好。 但这种家长毕竟少。 自己不管想什么,做什么,喜欢什么,他都知道。 难道真如他所说,他是在梦里和自己相遇,所以才了解到自己这么多秘密。 想想也不可能。 简直真就像神仙一样。 “知道了,堂堂哥。” 因为米雅丽脚受伤,余秋堂索性代替米雅丽,帮着姐姐准备晚饭,更是准备了两瓶散白,等大家晚上散场后,吃点东西,喝点小酒解解乏,心情会更舒畅。 大部分家长都如同余得金这样,内心深处当然深爱着孩子,只是缺乏爱的能力,也没找到正确的爱的方法罢了。 余秋菊这几日的气色稍微好转点,但依然不能见风,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藏在厨房或者这边房间。 但若非如此,他又如何知道的呢,真让人难懂。 “你脚受伤了,父母肯定要担心啊,那以后还咋让你出来干活。还不如让你哥回去告诉二老,说是你在这里住着,晚上还要收拾事情,等过几天脚好了再回去,他们也不会知道,就不会担心。” 余秋堂开玩笑。 总之,余秋堂曾经吃过苦,所以这辈子有点能力,尽量会照顾下身边人。 米雅丽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但很快就想到自己什么洗漱和换洗的衣服都没带,余秋堂仿佛看穿她的想法,直接说:“你是随身用品,可以让你哥帮你带来,至于洗漱之类的,村里小卖部里都有,我明天给你送来。” “不用你送。” 米雅丽心里既感动,又有点紧张和畏惧。 柴火烤馍若是稍微不留神,就可能烤出焦黑,能完全烤的这么好,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真的很不容易。 若是万一啊,她们真那啥了,自己岂不是就像一张透明的纸,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在这个过程中,他也获得好名声,好人缘。 这些无形的财富,暂时看起来没啥效果,但从长久来看,或许是某个重要环节,能突然发挥难以预想的作用。 若是…… 如果两人关系好,那一切都好说。 当然他也注意控制量,每个人喝一杯就好,免得喝多回去路上出事。 可万一闹翻了呢,生气了呢,那他依然明白自己,自己却不知道他如何想,岂不是很不公平…… 她昨天,尤其是今天,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到底咋回事呢。 明明很多事,她谁都没告诉,甚至家人都不知道。 总感觉余秋堂就像有一双能看穿她一切的眼睛,能操纵她意识,神秘不可见的手。 做人,终究是要讲良心。 “胡扯。” 米雅丽被逗笑了。 馍烤的金黄焦脆,看来是用了心。 “谢谢。” 这个家伙,就是喜欢胡扯,顿不顿说些有的没的,小词整一大堆。 余秋菊靠着墙壁,正在看一本故事会,不时透过薄布看向两人。 她虽然年纪小,却也能看懂这两人之间的暧昧。 心里既好奇,又向往,又喜悦,又悲伤。 故事会里很多的美好的爱情故事,有情人经历艰难磨练,最后基本都能成眷属。 但她也想过自己,几年后就到了相亲的年龄,可自己这个样子,哪会有资格相亲呢。 谁能接受这样的她? 可能那种叫爱情的东西,从来就不会来到她身上吧。 . 余秋堂等余春梅忙碌完,两人结伴回家。 为走捷径,两人沿着地梁横穿,经过一个台子,他率先跳下去,看余春梅要费力慢慢下来,索性一把将姐姐给抱下来放到地上。 “哎呀。” 余春梅被吓了跳。 下来后,想到了什么,不由笑出声。 “你笑啥,姐?” “想起小时候抱你,你太重了,也是这样的台子,结果我们两人都摔在地上,还把你额头摔个疤……” 余春梅说着,在黑夜里看了眼余秋堂。 但星光黯淡,只能隐约看出个轮廓。 “时间真快。” 余春梅感叹,“那么小的一点点人,转眼就长成这大小伙子,可惜紫二娘没有看到。” 余秋堂笑笑。 提到母亲,他反而没有余春梅这样感慨。 不是不爱母亲,只是时间实在相隔太久,母亲留在世上唯一一张照片,还是和父亲的结婚照,被父亲保存的很密实。 时间久了,母亲的样子甚至都记得不是很清楚。 这是很让人悲伤,但却无奈的事。 “堂堂,一直忙的没空问你,咱奶的身体咋了?”      余秋堂简单说了下。 芮二妹是个很封建的老太太,重男轻女相当严重,导致家里的孙女们都不咋喜欢她。 好几个对她都是爱理不理,能像余春梅这样想到关心下,已算是好的。 “但愿早点好起来吧,咱奶也是不容易。” 余春梅感叹道。 余秋堂转头看眼姐姐,心想老天爷果然将所有不幸都给了善良人。 她这样温柔的好人,偏偏就得了这玻 找谁伸冤去呢。 回家之后,两个孩子都已经睡了。 他们也懂事,不用怎么管。 余小伟还想着去工地上帮忙呢,被余秋堂无情驳回,让他专心学习,把之前缺失的内容都补回来。 他是真心希望两个孩子能在学习上有点成就。 尤其是余小云。 他知道接下来的几十年,正是国家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人才需要,尤其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需要,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紧迫。 若是他们能以知识入局,肯定能做出一番事业。 第二天下午,余秋原过来说,二叔果然没有买到麝香。 完全在余秋堂意料中。 他将余秋江,余秋原和王浩峰喊到一起,四人简单开个小会。 “咱奶既然要这个东西,二叔花钱又买不到,那咱做孙子的,肯定要帮着分担点责任……” 四人都是随意垫着干草坐着。 除了王浩峰,其他三人都是堂兄弟,奶奶是三人共同的奶奶。 王浩峰呢,一来和余秋堂余秋江关系好,再说又是个讲义气的人,还是个自来熟,自然觉得三人奶奶,也就是他的奶奶,责无旁贷。 “堂哥,那你的意思是……,二叔都没买到,我们肯定也不行啊,我们的门路还没二叔多呢。”余秋原想问题,基本都是直来直去。 和王浩峰有点相似。 但又不太相同。 王浩峰是傻笨,经常想出一些小孩子都不会想的路径。 余秋江掏出卷烟纸,慢慢开始卷烟。 没有吭声。 余秋堂看了他眼,道:“既然在药房买不到现成的,那我准备去山里试试运气,现在十月份刚过,正是各种麝活动的高发期,运气好的话,搞几只应该没啥问题。” “捕麝?1 王浩峰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好多天没去山里,他已经按捺不出心底的躁动,就想着赶紧进去晃荡晃荡,好好泄一把火。 “现在是这样,我们这边还有工地在搞事,现场不能离开人,所以我们几个要分配任务。” 他停顿下,挨个看过几人,目光停留在余秋江身上,“江哥,你看你留在家里,帮咱盯着工地,行不?” 余秋江没有立刻回答,掏出火柴点燃烟卷,将火柴在空中使劲甩灭,扔到脚下,用脚使劲揉灭,这才淡淡地说:“我进山。” “我的意思是,你就留下吧,这边需要人看,家里还有秋菊……” 余秋江摇摇头,“我知道你的意思,事情因我而起,既然要解决,我肯定不能闲着,肯定要进山。” 余秋堂犹豫下,只好点头。 他本想着余秋江心里不畅快,就不要道德绑架,让他非得跟着去,干脆留在家里看工地干活,也算是名正言顺。 但很显然,余秋江在责任心这块,从来没让他失望过。 这个男人,就像一块坚硬的钢铁,不容易被压弯,永远在该坚持的时候,即使承受再大的压力,也能咬紧牙关坚持。 余秋堂的目光转向余秋原,又摇摇头。 这孩子年龄小,也太单纯,处事能力欠缺,若是将他丢在家里,也帮不到什么大忙。 那就只能…… “哎哎,我不想啊,我就想进山,你可千万不要把我丢家里。” 王浩峰眼巴巴看着余秋堂,近乎哀求。 但余秋堂依然摇摇头,无奈笑道:“那这样的话,峰子你就帮我在家里看着吧,如果有啥事情,帮着处理下,大事情处理不掉,要么等我回来解决,要么让文忠大哥先处理,实在不行,就去找我爹……” “那让原子留着不一样嘛,他年龄小,跟着去山里也不安全……” “蹦胡说呀,我都马上十七了,还小什么,我要跟堂哥去山里玩,都说让你留着,你还啰嗦。” 余秋原单纯,但可不傻。 一看眼前这形势,他极大可能要被带进山里,顿时喜出望外。 这简直是做梦都想做的事。 之前听人说堂哥多厉害,一直遗憾不能亲自看看,如今有这个机会,傻瓜才愿意让给别人呢。 “你这孩子……” “我是啥孩子,我都有媳妇了,你有嘛?”余秋原可是为了能获得机会,拿出了杀手锏。 王浩峰感觉心口一阵猛疼。 这孩子,真是拿刀子朝哥心口剜,咋知道这是哥不无法提及的痛。 再说,谁说我没媳妇,我这不正在争取嘛,而且八字都写完一撇了。 “峰子,就你在家里待着,你人活泛,处理事情我更放心,原子一直很想去山里玩玩,就带他进去转转,也算满足心愿。 这样吧,你虽然不去山,但我去山里赚的钱,回来照样给你分,比例一点都不好,咋样?” “这是钱的问题嘛,不是好吧?“王浩峰显然并没被说服。 “难道你不想多赚点钱,好娶媳妇给彩礼吗,你就说说,要是人家柳春燕看上你,跟你要彩礼,要三大件,五大类的,你没钱拿什么搞定?” “这个……” 真是戳中了他的软肋。 “还有啊,你的旧院子到时候不得翻新,不得装修,添置点新家具啥的,这都要钱碍…” 既然摸到王浩峰的软肋,那余秋堂便开始乘胜追击,直说的王浩峰哑口无言,觉得余秋堂很有道理,他是应该以赚钱为目标。 要不然,柳春燕那个美丽的大姑娘,他也就能做梦想想,现实里可是半分机会都没。 他完全没有想过,其实这是余秋堂偷换了概念。 因为他能赚到这个钱,并非只有待在家里守家才可以拿到钱,难道跟着一起去山里当打工人,你还不给我分钱了不成。 但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可算不来这种账。 再说,他本来就对余秋堂很信任,又被加了柳春燕的叠甲,不迷糊才怪。 就这样,最后以王浩峰留守,余家三兄弟进山捕麝为最终决定。 (本章完) 第140章 我奶也是你娘吧? 第140章 我奶也是你娘吧? 本来准备次日就进山,但天亮之后正在准备,余得金出门却提醒他今日是中秋节。 他这才想起来。 最近实在是太忙,竟把这么重要的日子都给忘了。 这边中秋节又称为“八月十五”,其实是一个意思。 这一日,有两项重点的任务必不可少。 一件当然是做月饼,以及一家人围在一起吃月饼。 还有一件就是给老人烧纸,也就是上祖坟。 具体到余家这边,也是相当繁琐,首先就是余得金这一辈人先给他们的爷爷奶奶辈,也就是余秋堂的太爷爷和太奶奶上坟。 完了后,带着所有小辈,一起给余秋堂的爷爷上坟。 按照规矩,只有男人才去坟地。 老四余得火家原本也有一对双胞胎姑娘,可孩子们没有啥福气,两三岁时掉进河里,一起夭折了。 再就是余得土家的余秋江。 女孩的话,也刚好六个。 余秋堂则是一个人坐在母亲坟前一两个小时。 余得木家的余春樱。 例如余秋江给他的父母,而余秋堂则和父亲,给他娘和余春梅的母亲烧纸。 余春梅的娘生了三個女儿,没一个儿子,只能余秋堂代替。 余秋实自从上次事情后,对余秋堂这个哥哥有了新的认识,见识到他的厉害,也愿意听他话。 既然是这样,余得金又是家里的老大,这件事就该他组织。 一共六个男孩。 倒不是说歧视女性啥的,而是传说里坟头阴气太重,对女人伤害太大。 分别是余得金家的余春杏、余春桃、余春梅。 余得金给两个已故妻子烧完纸,心情也很是低沉,交代几句,便带着余秋实离开了。 即使心里再怎么深爱着慈祥的母亲,可时间依然会将这份情感冲淡,淡到他不刻意去想,都记不起母亲模样的地步。 母亲大概是所有男人心中最柔软的回忆,一个温柔的男人,一定是曾经有个温柔的母亲。 这事大家都不愿意提起,慢慢也就成为陈年往事。 然后便是各家散开,上自己的坟。 余得金家有余秋堂和余秋实。 忍不住难过。 这让他很是失落。 余得金看着稀疏的诸人,压制着心里的不乐,勉强带去坟头转了圈。 余秋堂谋划半天,却是忘记节日的事。 这种事一般不能缺席,但今天余得木确实有事,所以便让余秋山带着弟弟余秋海回来,余秋海今年才六岁,刚上一年级,是个肥嘟嘟的小胖子。 就像坚强自立的男人,父亲一定很强势。 因为今天是八月十五,米雅丽最终还是被米文忠接回了家。 余得木家有余秋山和余秋海。 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以及余得土家的余春菊。 他最近变得老实很多,余秋堂也不多花时间关注,只是偶尔敲打敲打,让他懂点事,不要四处惹是生非,不是每次都能有机会给擦屁股。 四叔余得火家直接没来人。 随行会带着一些烧纸,各种瓜果,还有做好的月饼,包的饺子,辣红面,肉夹馍等等,到坟头烧完纸后,掰碎洒在坟头上。 所有的兄弟和侄子,儿子们都会汇聚到余得金家门外,等人都到齐后,由长孙余秋江扛着引魂幡,一路走到祖坟处。 余得火家是王瑞祥,但王瑞祥是跟着母亲姓,已经上不到这边家谱。 余得水家的余春竹。 说是王瑞祥没在家,而余得火病了,在炕上躺着起不来。 余家现在男丁不多不少。 余得水家就只有余秋原。 试图回忆起母亲些许的事情。 陈美娣看到儿子有变好的意思,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家里基本保持沉闷的稳定。 不过,说是是传统规矩,但因为奶奶最近的事,所以这次烧纸显得很不隆重。 余秋实当然也跟着。 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 只能希望,那个啰嗦唠叨的岳母不要太担心,以至于不让米雅丽再出来。 工地今天也没干活,大家都和余秋堂差不多的事,中午吃完饭,余春梅开始揉面剁馅准备做月饼。 这时候,市面上其实已有外卖月饼,主要以冰皮和五仁为主,但这边的人们基本不会买来吃,而是选择自己做。 或蒸或烙。 蒸的话,就是发面,擀两个直径约为四五十公分的大饼,将剁碎的各种水果,干果仁放在中间,边缘用洗干净的梳子按压封口,并在饼面上用梳子压很多好看的细纹。 然后就和正常蒸馒头差不多时间。 出锅后,蒸好的月饼会被切换成各种形状的小块,吃起来清香可口,最大程度保持着水果原来味道。 若是烙的话,则是精致多了。 一般会做各种形状的饼,动物,花卉还有神话人物等等,千奇百怪。 烙的月饼因为水分被烤干一部分,吃起来会更甜,但会少掉一些水果香味。 有人稀罕吃蒸的,有些则是喜欢吃烙的月饼,所以家庭主妇们为调和矛盾,一般是蒸一些,烙一些,在这个团圆的日子,尽量不要让孩子们失望,哭闹个不停。 两个孩子们都去了学校,还没回家,余秋堂便坐在锅台前帮余春梅烧火。 这个时候中秋节可不放假,除了寒暑假和教师节,哪怕天上下刀子,孩子和老师们都得照常去学校。 “幸亏有你,要不然我娘坟,肯定就没人上,坟头的蒿子估计都长的老高了。”余春梅一边擀饼,一边无奈地说。 余秋堂就感叹这种团圆日子,有烧纸上坟的风俗就很奇葩。 也不知是谁首先想出来的鬼主意。 本来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吃点水果,月饼,喝点小酒什么蛮好。 偏偏上午要先去上坟。 就说谁从亲人坟上回来,心里能舒服,还哪有心情吃月饼啊,幸亏女人不用去,要不然触景伤情,估计回来月饼也没力气做。 “倒也不会,我们去的时候,坟头干净着呢。” “啊,那是谁给搞的?“ 余秋堂笑笑,“还能有谁。”      余春梅看了他眼,恍然大悟,肯定是父亲呗。 “那就好。” 余春梅这才放心,“上一集见到二姐了,说是最近要回来看看。” “回来呗,也是好几个月没见,还怪想的。” “嗯,是埃谁叫她嫁的远呢……” 关于这事,又牵扯太多原因,余秋堂不想继续展开说,便转移了话题,提到明天他和余秋江,余秋原去山里的事,嘱咐她家里的事多看着点。 王浩峰虽不用当外人看,但有点粗心,很多事情可能考虑不周全。 余春梅应了。 天擦黑时,天竟然放晴了,云层散去,天上放出金黄色的大月亮。 地坑院原本分割的两坨人,被余得金喊到一起,在院子里支起桌子,一起吃月饼和瓜果。 余秋堂开始想拒绝,但想了想,最终还是应了下来。 只是这种表面的和睦背后,有多少真心,一时也很难说清楚。 “爹,你尝尝我蒸的这个。” 余春梅递给余得金一块切好的蒸月饼。 “好,”余得金接过咬了一口,很是怀念的看着月饼,叹息道:“你做的月饼,和你娘做的味道很像,吃起来甜甜的,但不腻,很好吃。” “好吃就好,我蒸了几锅呢,等下送点给你们吃。” 说着,又把盘子推到余秋实面前,“秋实,你们也吃。” “好唻。” 余秋实拉过盘子,自己先抽个最大的,然后推给旁边的王春花,王春花也随手拿了块,又将盘子推到陈美娣面前。 陈美娣方才听余得金提起高美英,也就是余春梅母亲,心下有点不开心,不想吃,又将盘子推了回来。 余秋堂看在眼里,也不再让,自己拿了块,将剩下的两块推给余小伟和余小云。 他也不惯着陈美娣。 这个时候,你不折腾,那大家都相安无事,非要折腾的话,那就互相折磨呗。 谁当然也用在乎谁。 “后晌听我山子哥说,我二叔没有搞到麝香,所以明早我准备和我江哥,还有原子进山一趟。” 余秋堂将一个香蕉梨递给父亲。 “进山?” 余得金手悬停在半空,微微犹豫下说,“你是说伱要去猎麝?” “嗯,买不到,就只能自己先办法。” “哦。” 余得金将梨拿回去,拧着上面的干柄,又说,“我们这里山上有麝嘛?” 香蕉梨是一种很像酒葫芦的梨子,特别甜,嫩的时候硬硬的咬不动,熟透后又会直接从树上掉下来摔成一包水。 所以一般都是青的时候摘下来,埋在粮食里,就像捂柿子一样,慢悠悠捂熟。 真是香糯可口,可以说是所有梨子里最好吃的品种。 可惜的是,这种梨子产量很低,慢慢被杂交化,虽然产量增高很多,味道却大不如以前。 “有的,我们附近估计就有林麝,若是再朝背面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马麝,或者黑麝。” 黑麝就是原麝。 麝其实是一种单独的动物,很多人看麝这个字带鹿,就以为麝是鹿的一种,其实并不是。 麝是单独的麝科麝属。 我们国家常见的麝有七八种,其中秦岭原本有三种,但后来因为人们反复折腾,捕杀,不断侵占麝的资源,麝的数量便不断下降。 马麝还稍微好点,林麝和原麝则是直接短时间消失在秦岭。 麝科所有属都属于保护动物。 秦岭的林麝和原麝,都是一级保护动物,而马麝也属于二级保护动物。 如今人们早已不能捕杀野生的麝类,改为经过合格手续后,人工养殖。 余得金不懂太多,但知道麝一般生存在海拔很高的位置,海拔高就代表着危险,心里便有点忐忑。 “不行的话,再等几天吧,看看你二叔能想到办法不?” 余秋堂知道父亲是关心,笑笑,“爹,我奶也是你你娘吧,那现在你不能啥都期望我二叔啊,你可是家里的老大,按理说才应该多付出点。 你没有我二叔有钱,那就要比他多做点事吧,要不然,就显得不够意思,时间长了,你还咋在人家面前说啥呢。” 余得金微微一怔。 儿子说的话,自然是有道理,但他咋说呢,自从两个老婆先后离世后,总是感觉生活少了之前的冲劲,觉得没啥意思。 也不再积极了。 现在的生活状态,更像是一种守成,只要维持基础生活,不至于崩溃就是。 迷迷糊糊的。 “话是这么说,但山里太危险了,你又不是专业猎人,哪有人家那种本事。若是进去出点事咋办?” 余秋堂笑道:“爹,干啥没风险呢,坐家里不动,房顶都还会塌呢。人活着,总要朝前奔,是不?” 陈美娣听余秋堂这样说,忍不住看眼他。 别看她是个女人,也有点自私小家子气,但在某些方面,却被余得金更有见地,听余秋堂这样说,她立刻发现个问题:余秋堂,比以前更有志向。 这看起来是个很简单的道理。 但其实真正做起来很难。 很多人一生蹉跎,就是没有将自己理清楚,总是浑浑噩噩…… 陈美娣嫁过来前,是跟人了解过余得金的,但不知为何,她嫁过来后,总是感觉丈夫不如别人口中那么有闯劲。 他也就五十不到的人,却一股暮气,就感觉好像随时要倒下,累得气喘吁吁。 之前一直还想不通呢,这下突然有了感觉。 对。 就是缺乏余秋堂这种精气神。 虽说一个年纪大,一个年轻,但这股劲差的就有些远了。 “哎,你说你,孩子这是孝顺他奶奶,也是孝顺你娘,你咋还反对上了,应该支持才是。”陈美娣在旁边插话。 “你知道个屁1 余得金没好气堵回去,“你知道个啥,你以为到山里是回你娘家啊,想去就去,真是头发长见识短。” 陈美娣本意是想通过支持余秋堂,顺便唤醒一点余得金的志气,却没想到当着孩子面,又被训斥一通,顿时脸上就挂不祝 “你啥意思啊,余得金,给你脸是了吧,你最近真真是越来越过分,我在人前人后,还没给你面子,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是皇帝嘛,你说出的话就是圣旨,别人就要听着,别人说啥,不顺你心,你就骂人?” (本章完) 第一个单章 第一个单章 我亲哥哥的小说。 我写小说,就是哥哥手把手教的,让我可以养家糊口。 他最近开新书了,也是年代文。 我以前没开过单章,看在我从来勤恳更新的份上,给份薄面去支持下,谢谢大家。 书名:《年代:从母猪产后护理开始》 链接挂在下面,再次谢谢。 我个人觉得挺好看,哈哈。 (本章完) 第141章 第142:狡猾的大人 得。 孩子们都面面相觑,彼此交换个眼神。 不管是那边的王春花和余秋实,还是这边的余春梅几人,都知道陈美娣轻易不闹腾,一旦真生气,遇见父亲这个暴脾气,肯定一时半会停不下来。 “我吃饱了,我要去睡觉。”余秋实率先站起来,呼噜跑进房间里。 “我困了。”王春花也紧跟其后。 这边余小伟和余小云看看余秋堂,余秋堂无奈,只好说:“三姐,你们收拾下,也睡吧。” “行。”余春梅收掉属于自己那边空出来的盘子,带着余小伟和余小云也逃之夭夭。 桌旁只剩下余秋堂三人。 因为孩子们呼呼起来,倒是暂时打乱两人吵架节奏,这下安静下来,彼此也都不想主动开口,于是现场就僵持在这里。 “你们以后尽量少吵架,过年前,我们就搬走了,这院子里就剩下你们几个,秋实一天不在家,等再给春花找个对象,可不就剩你们两人了。 没必要。 真没必要一直吵吵闹闹。” 余秋堂预估这是自己离开地坑院前,最后一次当着两人面说这些,便决定尽力而为。 通过这几日奶奶的事,他也明白个道理。 人生老来有伴,最是好。 要不然就像是浮萍,当你老了,不管什么孩子,朋友,其实都没有意义,他们都是外人。 “黄土都埋半截身子的人了,还没人家秋堂想的开,真不知你半辈子都活哪去了?”陈美娣还在说。 “你要去就去吧,拦不住你。”余得金没有理睬陈美娣,丢下句话,转身也回了窑洞。 桌上就只剩下一些狼籍和余秋堂。 那余秋堂和陈美娣当然没啥可说的,只好找个理由离去。 留下陈美娣在原地愣了半天,才郁闷的喊道:“一个个走的都挺快,东西留给我一个收拾,我欠你们的啊1 余秋堂装作没听到。 回到准备好第二天需要的东西。 考虑到这次进山,说不定要多耽搁几日,所以准备要比之前更充分。 刚好下午余春梅烙了很多月饼,便可以多背点。 现在平地上气温已经降到十几度,山上估计温度就更低了,一时半会东西也不会坏。 “叔,你这次去山里要多久?” “三五天吧,应该,不过也可能更快,要看运气的。” 余小伟咬着铅笔头,羡慕的地说,“我也想跟你去。” “别多想,你当务之急是好好学习。” “那等我放寒假,你带我去行不?” 余秋堂笑笑,点点头,“可以带你在附近转转,打点兔子,雪鸡啥的,山里面成年之前都别想。” “这样埃”余小伟有点沮丧。 “你不要将去山里想的太有趣,”余秋堂将擦好弩放在边上,蹲在狗窝前逗弄小狗。 这些狗比原来能长出一倍身体,性格也开始显现出彼此不同。 有两只看起来还算温顺,但一只纯黑色的,就特别凶,除了余秋堂之外,对谁都呲牙咧嘴。 余秋堂倒不反对它这样。 这说明它适合充当撕咬犬,将来是关键时候,可以帮他解决猎物的东西。 但凶悍也有凶悍的代价,那就是别人也不好喂它,懒得理睬它,只要余秋堂忙了,它就经常吃不上饭。 “你现在就像这些小狗一样,还处于磨练阶段,看起来凶巴巴,很有斗志,但真正放到山里,却没有啥战斗力,反而可能成为野兽的食物。 捕猎并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只是我们谋生的一种手段,靠打猎也赚不到多少钱,过不上好日子。等那边房子建好之后,我们肯定要搞点其他事,能轻松安全赚到钱,懂不?” 余小伟摇摇头,“不太懂。” “所以才要多学习,学习就是为了让你懂更多知识,道理。” 余小伟可没料到说来说去,最后落脚点还是学习,顿时觉得自己咋都逃脱不出余秋堂的陷阱。 狡猾的大人。 “我走后,你们在家里也要老实点,我这三只狗子要好好帮我喂,小黑脾气不好,也不要理睬它,给它照常喂就行。 对了,还有神仙豆腐,我跟饭店说过,最近你姑姑要帮着给造房子的人做饭,暂时就不做了,等这边完事再说,你不用操心。” “行,我知道了。” “那就好。” 余秋堂揉揉侄子脑袋,“你能这么懂事,叔很高兴,你爹和你娘肯定也心安。” “嗯。” 余小伟重重点头。 . 次日四点多,余秋堂起来洗漱。 原本准备喝点开水,吃个馍馍就去余秋江那汇合,没想到余春梅也早早起来了。 “你睡着嘛,急着起来干嘛,一天到晚不住脚,也累得不行。我还担心时间久了,你的腿受不住呢。” 余秋堂昨天就想到这个问题了。 姐姐毕竟身体不方便,一直这么忙,肯定比普通人更累。 决定回来后,不行的话,再另外找个人帮忙做饭。 余春梅下面穿着秋裤,上面穿着个长褂子,一摇一摆地走回厨房,“给你烧碗鸡蛋汤喝喝,这天冷的,吃干馍人哪受得了。” 荣城地处西北,本来昼夜温差就大,到了秋冬季节,温度就更差的厉害。 往往白天太阳底下还有接近二十度,晚上乃至凌晨这会,就只有几度。 反正余秋堂已经准备好军大衣,山里的夜晚,温度可能要降到零度以下,甚至下雪也可能。 既然姐姐都起来了,余秋堂也就没再坚持。 他来到厨房,看到余小云从被子里露出个小脑袋,脸睡得红彤彤的。 看他进来,迷迷糊糊问:“叔,你要走啊?” “嗯,赶早走,天亮前就能进山。” “哦。”余小云改躺为趴,盯着余秋堂,“今晚回来嘛?” “估计难,可能得好几天。” “哦。” “叔不在家,你要看着你哥,不让乱折腾,他要是不听话,回来就告诉我,知道不?” “嘻嘻,知道,我肯定告诉你1 余小云咧嘴笑笑。      “时间还早,你再睡会,我不吵你。” “我睡够了,”余小云裹着被子坐起来,“我姑做豆腐时,我有时还起来给帮忙呢。” “这样啊?”余秋堂倒不知还有这回事,他以为所有豆腐都在傍晚做好的。 “是的,云云可乖了。” 余春梅别看腿不方便,做事依然麻利,不到十分钟,一碗香喷喷的韭菜鸡蛋汤就放到阑干上。 又从后锅拿出两个馒头片,炕得热乎乎,闻起来有股浓浓的香味。 炕是这边一种土话,大概是说将东西放在烧热的锅上,微微加热,有点像是烙,但又不全是。 文化实在博大精深。 据说炕的馍馍吃了对胃好,所以是这边人很常用的加热方式。 余秋堂三两口干完,和姐姐,侄女告别,背着沉重的行囊和弓弩,朝巷道走上。 经过父亲窑洞时,父亲在里面丢出句:“不要走的太深,三千米以上不要去。” “知道。” 余秋堂应了声,没有停留。 父亲并不知道他对山里情况很精通,对于他的变化,也很难想通。 但余秋堂又有成功先例,他也说不好啥。 只能根据自己去山里砍木头有限的经验提醒他。 余秋堂也不反感,提醒便应了下来。 走上巷道口,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说人对人的评价,会受制于两人关系,那他对父亲的评价,是否是公允的,公平的? 因为心里恨着,所以看他什么都不顺眼,千方百计和他逆着干,所以父亲就看他更讨厌,更喜欢揍他,然后他反过来更恨父亲…… 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一直到父亲去世,没了受力点,最后陷入无尽的空虚。 不好定义埃 果然,人总是在反思里,缓慢前行。 . 余秋堂到余秋江这里,余秋江还没收拾好,余秋原倒是先到了,精神抖擞,跃跃欲试。 “你娘同意了?” 余秋堂笑着问余秋原。 “当然,我娘还支持我去呢,说是男人就该出门在外好好磨练,一直缩在家里,能有啥出息,”余秋原显得很自豪,想到什么,又笑道:“反而是我爹不放心,临走前还劝我呢。” “倒也正常。”余秋堂说。 余秋原微微一愣,随之也笑道:“可不是嘛,确实正常。” “咱奶呢,还好吧?” “还好,就是精神不行,”余秋原收敛笑容,又道:“其实还不如就像前两天那样凶点,至少说明人还健康,现在这个样子,还挺让人担心。” 余秋堂皱皱眉头,也很无奈。 人的感情真的很复杂。 要说对奶奶感情深嘛,真没多深,但想到她若是因为病症死亡了,又会觉得难过。 血缘真是种奇妙的东西,它是超乎感情之上的存在,无法说剥离,放下,就真的能脱离出来。 想到奶奶,他又想起外婆,说是去看看外婆呢,可一直没有抽出时间。 自从母亲去世后,其实外婆家和这边关系很僵,主要是三个舅舅对父亲余得金很怀疑,认为母亲的死,就是这边整的,有蹊跷。 这也难怪他们怀疑。 当年母亲死亡确实很突然。 下午还去地里干活来着,晚上回来就发高烧,到后半夜人就没了。 当时这边是农村,对死亡管的还不严格,因为死亡的岁数还不算老,也没同老人那样停棺三日,一共只用一天半就将人埋了。 所以母亲的死亡,一直是个刺。 用奶奶的话说,母亲是干完活晚上回家时,没有走大路,经过某个恶鬼的坟前,被那些脏东西给碍着了。 但这肯定是迷信。 余秋堂那时还小,听了舅舅的话,总觉得母亲的死亡,与父亲有关联,这才是他们曾经关系淡漠的根本原因。 尽管后来长大后,慢慢知道母亲确实心脏不好,血压也很高,估计当时是急性的什么病,并非父亲使了什么坏心。 毕竟父亲和母亲感情很深,母亲死后,父亲的精气神一下子就抽走了,感觉就像是他人生的分界岭。 硬生生将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蜕变为满面沧桑的中年人。 但他能理解,舅舅和外婆却不理解。 外婆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姨据说很年轻就因病去世,便只剩下母亲的这个女儿,是一家人的宠爱的宝贝疙瘩。 谁知道,走的这么早,根本无法接受。 也是很麻烦。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余秋堂也不知别家到底咋样,反正他们这边,还是相当乱。 在余秋江准备间隙,余秋堂又来到他的院子四周,查看工地建设,发现基本也看不出啥。 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做。 他只负责出钱和提要求就行,过多干涉就算了。 现在刚过国庆,希望能在11月份天彻底变冷前,能基础完工,然后抽空开始装修。 农村的装修不如后世城那么麻烦,基本就是个吊顶,刷墙,最多用红砖将地面铺下就算完毕。 真正人多起来,用不到多少时间。 转回来,余秋江也将东西收拾好,刚要背起来,余秋堂示意不着急。 “来,秋原,你们的包裹全部打开,我来检查下东西。此次进山,比以前都要危险,我们可能要到海拔三千米的跘羊顶。” 跘就是摔的意思,这个绊羊顶的意思是岩羊都趴不住的山崖。 是秦岭靠向荣城这边最险峻的山峰。 甚至能和太白山,终南山,相提并论。 并且太白山,终南山,人们真正大面积攀登时,已做了基础开发,远不是李白杜甫,甚至不是徐霞客攀登时险峻的样子。 但跘羊顶因为地势偏僻,山峰太过危险,面积又太小,不利于开发,所以即使到几十年后,也只有简单的石子路,还没有正式铺设台阶。 而这个时候,更是原始,山里甚至没有正常能走的路,需要摸索前行。 前世余秋堂在场站做巡山员时,就有几个最不愿意去的山岭,其中就包括这个跘羊顶。 甚至有夸张的同事,每次按例去跘羊顶巡查和标记,都要在出发前烧三根香,还会带点东西,来之后四处泼洒,以求山神和土地保佑自己顺利完成工作,千万不要立着来,横着回去。 “曼陀罗水呢?”(本章完) 第142章 捕麝不是简单事 “这里,带着呢1 余秋江指着包裹里一个大大水壶,“浓度很浓,我试过,喷到鸡身上,几个小时动弹不了。” “好,这个一定要带好。” 曼陀罗是一种有毒植物,但用曼陀罗的叶子泡水,就有麻醉的作用。 这边人阉割动物,经常会用到。 其实还有一种东西也可以,但是不方便找,而且特别昂贵,那就是天麻。 相对于曼陀罗漫山遍野都有,对肝阳,祛风通络很有效果的名贵中药天麻,则喜欢生活那种阴湿地方,最好是有腐烂物质存在。 为啥呢,因为天麻是一种伴生植物。 它必须依靠别的生物一起生存。 所以它没办法,只能选择跟着适合自己种子发育的一些植物走。 天麻后世一斤最好能卖到千把块,即使到这个年代,也是稀缺货,估计卖个二三十块一斤,一点问题都没。 猎捕麝,和猎捕其他动物不同。 麝必须要活捉。 如果一旦麝死亡,麝的香腺会快速萎化,导致能取到的麝香会非常小,并且效果也差很多。 并且,更是有很多性格很刚烈的麝,临死前会将自己的香腺直接吃掉,让人空手而归。 所以,猎捕麝一直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一般猎人即使知道价格昂贵,有利可图,也懒得折腾,就是投入和产出的性价比太低。 余秋堂让准备好曼陀罗水,就是为了给弩箭浸泡,让弩箭射中麝的时候,它不会特别疼痛,从而快速吃掉自己的香腺。 这也是山里猎人的不传之秘。 余秋堂还是跟教他红拳的师父那里学来,以前也没告诉过任何人。 一来担心被人都学会,附近的麝能被捕杀个干净。 二来,也怕有那些不知死活的人,都想去碰运气,结果困死在山里,成为野兽口粮。 余秋堂仔细翻看两人带的东西。 不时低头沉思。 帐篷是必须品,帐篷里面覆盖毯子,被子也是首要考虑因素。 麝的活动范围很广泛,不同食物的麝生存空间不同,其中以松萝为主要食物的麝,更是生活在海拔两三千米。 海拔每升高100米,气温会下降0.6摄氏度,即使地面温度还有十几度,等爬到相对高度,估计也就剩下几度,甚至会到0度以下。 保温就显得格外重要。 山里最怕气温突然变化,一旦失温,那就危险了。 网子和绳子,同样重要。 网子用来捕获,麝很反感人直接触碰它的身体,因为会使它气味发生变化,等到弓弩射中,需要用网子将麝兜住,直接装进筐子里完事。 绳子则是作用很多,如果遇见难以攀登的位置,可以帮着绳子下探,也可以互相拉,如果一旦下雪迷路,还可以用绳子彼此拉着,防止迷路。 筐子和袋子都是装野物的容器。 麝要放到筐子里,若是顺便搞到其他野物,或者珍贵的药材,都需要用袋子装。 还有哨子,负责在山里联系。 山中空旷,哨子的声音能传出很远。 他们进山后,不可能一直在一起,必须要分开蹲守或者搜寻麝的下落。 麝除了孩子是幼崽的时候还会成对出现,正常情况下,都是孤单生存。 它们胆小机敏,对气味的嗅觉又非常敏锐,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并且更换活动范围。 除了这些特殊用具,剩下的就是各种食物,水,药物等等。 然后就是枪。 虽然捕猎麝无法用到枪,但因为要去高山,将会直接面临更多危险的野生动物,顶级的捕食者。 豺狼豹猞猁等等。 枪主要起个震慑作用。 麝是一种很弱的动物,这些猛兽都是它的天敌,有它们出现的地方,必然会出现这些坏家伙。 “好,没啥问题,等下上山时,我多背一些,到山上之后,原子主要负责背东西,你力气咋样,撑不撑得住?” 余秋原笑道:“不知道啊,反正一百斤的粮食袋子,我能一口气扛几十个进院子,咋样?” “勉勉强强,”余秋堂拍拍他的肩膀,“山里肯定要比平地费力点,到时候量力而行,也要注意节约力气,可不能像峰子第一次进山那样,开始风风火火,还没走到三分之一,人就累的不行。” “嗯嗯,堂哥,我就听你的,你让我走我就走,让停就停,你多教我就行。” “好。“ 余秋堂很满意,不懂没关系,关键是要听话。 这次的风险大,最怕愣头青,搞不好把大家都害了。 这次没有找王浩峰去,也不是没有这方面原因,他没有彻底把握,能带着王浩峰个冒失鬼游刃有余。 将东西重新打包,余秋江对余春菊简单交待几句,三人的便踏着晨色走上去山里的小道。 余秋原脚步轻盈,开始一直想走在前面,但被余秋堂喊到中间走着。 山里风大,抵抗风力也是一种消耗。 余秋堂属性好,自然是没有什么负担,余秋原初来乍到,放在中间能节约很多力气,余秋江耐力也不错,充当队伍的押尾。 开始余秋原还会问些问题,但慢慢也不问了。 三人就像是沉默的苦行僧,只是疾步向前,等到天亮的时候,已度过上次搭建的树干桥。 刚好这边是橡树林和灌木丛的交界处,中间沼泽位有大片的地方没有树木,可以看到天空。 余秋堂走过树桥,抬头看看天,面露无奈。 早上走的时候,天上还能看到启明星,他以为今天是个大晴天,还比较庆幸。 可走着走着,就看到东方出现红云,顿时心里有点忐忑。 朝霞满天,雨落漫川。 这说明,今日有可能下雨,甚至下雪,反正不会是个清朗天气。 只能抱着侥幸继续前行。 结果走到现在,天上的云层已经很厚,可以说是阴云密布,最后一丝希望也彻底丧失。 “怎么了?”余秋江和余秋原分列两旁。 余秋江背上背着一把弩,还一个大包裹,手里还提着余秋堂的长戟。 这一身怎么看都有一百多斤吧。      也就是他,一般人真坚持不祝 余秋原则是背着他的包裹,估计有个四五十斤,走的头上直冒热气,脸色发红,但精神还行。 算是超出余秋堂的预估。 “歇会吧,再向前,我们就不能走成型的山道,要开始走小路,可能一时半会都没办法休息,最起码穿过橡树林,再走过灌木丛,到海拔500多米的苔草区……“ “那要走多久?”余秋江问。 余秋堂闭着眼睛估算下,“大概需要六个小时,那还是我们不怎么歇息,不出事情况,稍微被杀耽搁下,可能到后就是后晌。” 余秋江点点头。 他有种很好的品质,就是对于已经发生,或者是必将发生的事不咋抱怨,即使再大的困难,都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快速调整好自我。 像前几日,在奶奶面前破防,已是非常罕见的举动。 一般并不会出现。 所以那天余秋堂才会很惊讶,专门留下来安慰他。 就担心这种隐忍自己的人,一旦到达极限,h会做出常人难以预料的举动。 余秋原听还有这么久,立刻说:“现在大概是八点多,六个小时就是后晌两三点,天阴沉沉的,说不定到时候都黑了。” 余秋堂看了他眼,笑笑。 这孩子是个天真派,想问题的角度很刁钻。 完全没有理解他和余秋江的意思。 “差不多是得那个时间,说不定更晚,不过山上天黑的时间不稳定,要看我们刚好在什么位置。” “啥意思,堂哥?” “你看,如果那会刚好在这种位置,周围没有特别高的树遮挡光线,那自然要黑的晚,但如果刚好在什么森林里,可能已经黑透。 不过总体来说,山里海拔高,是要比我们在原上黑得晚一些。” “这样啊,懂了。” 三人原地休整小半个小时,开始继续踏上征程。 开始是沿着橡树林边上走,还比较好走,地面相对硬实,但走过橡树林,就来到一片冒火梨的野林子,就非常难走了。 冒火梨是一种类似山楂的果子,樱桃大小,红了后呈橙黄色,里面有籽,里面也像是一个缩小版的山楂,但吃起来不酸,是反而只有甜味。 很好吃。 这种果树后来被从山里移植到家园里,也成为一种广受欢迎的水果。 而且,冒火梨的树还能用来嫁接各种其他果树,苹果梨杏子桃子等等,很容易存活。 所以非常常见。 但家里的冒火梨果实小很多,而山里的野果子则是和大山楂差不多大小,但基本没办法吃,即使现在是秋收季节,森林里一片橙黄色。 只要敢拿下来吃一口,保证把人涩得舌头卡死在嘴巴里。 这点也可以通过它的挂果率来证明。 山里很多小动物都喜欢吃野果子,但凡味道好点的,都已经被采摘和搬运干净,哪还能好端端挂在树上,定是野生动物们尝试过它的难吃,世世代代传播下去,珍惜生命,远离冒火梨。 也正因为没人采摘,也没动物搬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树上的果子结了,成熟,落到地上,来年再接…… 慢慢地,树叶就和果实在地上形成一道厚厚的果泥,里面会潜藏一些食腐类的动物和虫子,人走在上面,高一脚,低一脚,真是非常难走。 不好发力不说,还黏糊糊的,给人一种很难受的感觉。 幸亏他们三人在余秋堂安排下,提前都穿着猪皮做成的长腰雨靴,非常完美的应对这种状况。 余秋堂和余秋原走了会,心里默默佩服和庆幸,幸亏有余秋堂,要不就刚这个地方,就能让他们铩羽而归。 若是穿一般鞋,泥泞能淹没到小腿,那还走什么走。 余秋堂好几次观察余秋原,发现小伙子都是一声不吭地坚持着,头顶上热气腾腾,面容都累的有点扭曲。 看来是在不断挑战自己极限。 他便没有叫停。 登山如长跑,开始要经历一段时间疲惫期,若是放弃就彻底失去征服前路的机会,但若是能度过这段艰难时刻,就会柳暗花明,作出新局面。 这种忍耐度,可比王浩峰强太多。 那家伙,虽然最后也能坚持到底,但话很多,放到外面的世界,往往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主。 事情没少做,牢骚没少发,辛苦倒是辛苦了,算账的时候,一想起他,都是他态度有问题,基本拿不到啥功劳。 大概走了四五十分钟,三人总算走出冒火梨的林子,暂时来到一个小小的山坡,上面长满密密麻麻的野苜蓿和蒲公英,车前草等。 现在正值花谢期,蒲公英脑袋山都顶着小小的伞,稍微有风吹拂,便会有些小伞顺风而起,被卷向高空,消失在半空中。 “来,歇歇,吃点东西,中午我们就不停下吃饭了。” 余秋堂将背上的包放到干草上。 “好1 余秋原就在等这句话呢,闻言直接连人带包摔倒在野草上,伸展双臂,仰头望天,重重地长呼一声。 “累死了!!1 “哈哈,”余秋堂拍拍他的肚子,“坐起来,不要直接躺着,对身体不好。” “哦。” 余秋原准备爬起来,但被后面的包裹扯着身子不放,一下子没有翻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个肚皮被翻起来的乌龟。 “啊啊啊~” 这反而激起他的好胜心,开始吼叫着,拼命想战胜包裹。 但他现在本来就是强弩之末,突然放松,身体就像是被彻底掏空,短时间内好难聚集起来力气,只能是无能狂吼。 余秋江实在看不下去,顺手帮他将包裹接下来,余秋堂则是一把将人扯起来,“缓走几步,然后再歇。” “咋走?”余秋原问。 “平时咋走,现在就咋走埃” “哦。” 余秋原开始在旁边慢悠悠走起来,因为心里有计较,反而搞得不会走了,一走就顺拐,差点没把自己给绊倒。 自然看的两个堂哥又是忍俊不已。 毕竟是亲堂弟,余秋江对余秋原的态度可比王浩峰好多了。 对王浩峰,基本就没咋笑过。(本章完) 第143章 三条路线 这边余秋原慢悠悠活动身体,余秋堂则让余秋江将曼陀罗的水拿出来浸泡弩箭。 弩箭至少要炮制三遍,才能起到作用。 两把弓弩,一共准备四十支弩箭,如果射完还没有搞到一只麝,那余秋堂觉得自己可以撞死在树上。 他此次目标是搞到两只,最好是一公一母,其次是两只公的,若只有母的,只能继续寻找。 麝香是取自公麝身上的腺体,原本目的就是为释放出异香吸引母麝。 用了小半个小时,弩箭炮制完毕。 余秋堂一边和两人吃饭,一边说了接下来的安排。 首先是时间。 他当然希望能越快搞到麝,但问题是麝生存的地方离家里太远,来回路上基本要消耗掉两天时间。 再留个三天的追寻和捕猎,那一共就至少要五天左右,让两人都做好心理准备。 两人都说他提前交待过,已给家人分别交代,时间不是问题。 “其次呢,我就说到重点了。” 余秋堂将一口月饼填进肚子,四处看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画了三道横线。 “你们看,这三根横线,代表着三个不同海拔……哦,也就是高度,麝在这边山里分布的位置很多,有高海拔,也有相对低海拔处。 这主要是取决于它们主要依靠什么为食物。 即使是同一种麝,例如麝香效果最好的林麝,它也因为生活习性不同,有不同的生存地,这个我以后慢慢给你们说。 那麝主要吃啥呢,就是一些小果实,苔藓,菌类,树叶以及树木的嫩芽等等,非常复杂。 而我们现在这个季节,争是麝进食的高峰期,它们12月份又一波繁衍后代的大潮,而现在山里能吃的食物并不多。 考虑到我们不可能漫山遍野是寻找,所以我归结于三大类。 海拔最低,1000米左右的苔草区域。 野杜鹃,就是我们老人常说的小叶杜鹃,这种花生存的位置稍微高点,大概在1800米前后。 第三种就是松萝区域。松萝你们可能没听过,但我换个说法,肯定知道,海风藤……” 余秋堂说到这里,停下来看着余秋江和余秋原,发现两个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脸茫然不知所谓。 “没听过海风藤?” 余秋堂还以为海风藤这种说法地球人都知道,这是种很普遍的说法埃 可两人依然摇头。 摇的节奏很稳定,不约而同。 “那好吧,如果海风藤没听过,那云雾草呢?” “我听过云雾茶。”余秋原说。 “对喽,”余秋堂相当满意,总算不是他一个人唱独角戏。 “云雾茶就是松萝的嫩藤,知道为啥叫云雾草嘛?就是因为它们生在高山里的云雾深处,一般人看不到。 你们想到什么,对,就是高山云雾,非常高的山峰。这是林麝最喜欢吃的食物,也是最大可能遇到林麝的地方。” “知道啦,堂哥,我们就是你的兵,你说怎么搞,我们就怎么搞。” 在打猎上,余秋堂就是余秋原崇拜的偶像,自从上次看到将野猪搞回家,在余秋原心里就留下深深的印象。 “原子说的是,秋堂你来说咋搞就行。” 余秋江已经习惯余秋堂做事模式,知道他一般在讲述基础知识后,就会安排具体行动路线。 “好,那我们这样,我们有三个人,但你们两个战斗力,尤其是原子刚来山里,势力很弱……这个你没意见吧,原子?” “没,我很弱,堂哥你要是楚霸王,那我就是小兵兵。” “哈哈,倒也没有这么离谱,不过谦虚是好事,我宁愿希望你从开始就慎重些,捕猎毕竟不是闹着玩,尤其是我们现在这块位置,其实已在很多野兽的活动区域……” “真的啊?”余秋原赶紧四处看看,林风阵阵,草絮横飞,除了鸟叫,并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当然,这是因为天还没黑,野物大部分都像猫狗,属于晨昏型动物,傍晚天黑它们才出来活动。” “这样埃” 余秋原缩缩脑袋,将手里的侵刀抓的更紧。 侵刀是余秋江那把,稍微轻点,余秋堂的长戟则是被余秋江拿着。 这种冷兵器很适合短兵相接时使用,例如遇到狼群或者豺群,基本是枪扫一大片,那些东西碰到就残,根本近不了身。 即使遇见熊瞎子也有一战之力。 “所以白天要安全点,天黑之后,就啥都不要做,就老实守在火堆旁知道不?” “知道1 “好,我接着说,鉴于实际战斗力,我们分为两组,江哥你和原子守在最下层,也就是苔草区域,这种区域一般不会出现狼群,有杀伤力的也就是豺。 豺比较狡猾,只要不去招惹它们,它们一时半会不会主动攻击你们,选好位置,基本没啥危险。 我们不是准备了哨子嘛,这种骨哨能传布距离很远,山里又空旷,回声还可以增加距离,如果有意外,多吹几遍,我应该能听到。” 骨哨传播距离确实远,但余秋堂能听到,主要还是因为他的听觉比常人要强点,这点他当然不需要直接告诉两人。 “我呢,开始先在中层的杜鹃区域寻觅,若是顺利,我们就不需要去更高处,若是前两天没啥收获,那就只能再朝上走。 这么安排,主要考虑到安全问题,毕竟我们只要人没事,才有意义,要不然东西千辛万苦搞到,人伤了,也带不下山。” “就这么办。” 余秋堂和余秋原这下听得很明白。 “行,那我们继续向前走,等穿过这片草地,前面我记得前面是阔叶林,继续向上走,就到了苔草。 我们接下来就不休息了,秋原忍耐下,今天是个阴天,我猜测野物活动的时间会提前,我们尽快上去,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 “放心吧,堂哥,我已经歇好啦,随时可以出发。” “不错,表现很棒,给你满分。” 三人继续向前。 穿过蒲公英草丛时,受到波及的蒲公英小伞漂的漫天都是,很多还落在三人身上,随着他们移动,这些小伞也被带到其他地方,完成生物繁衍的动作。 将人类放到自然界里,其实和其他动物没啥区别,依靠自然,也被自然里的动植物依靠着。      走过野草地,在边缘就能看到一些比较矮小的灌木,很多地方都没有能通过的路径,只能一边开路一边前行。 余秋堂是循着上辈的记忆,但现实和记忆存在时间差,很多地方他以为有路呢,结果跑过去一看,竟然还是树林。 这纯属记忆出现差错。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他们比实际前行的距离要慢很多。 等跨过灌木丛,又穿越一片杂交阔叶林,到达第一个目的地,已经是下午四点差几分。 更夸张的是,填上竟然淅淅沥沥地飘雨夹雪。 余秋堂看到树林边缘有块凸起的石头,便爬上去,站在高处举目四望,发现这片苔草区域非常广阔,起码有两三百亩。 一眼望去,密密麻麻,青青绿绿,非常治愈。 若是放到后世,一定是个旅游的打卡圣地。 其实苔草叫苔草,但实际上是个很大的分类,就像人都叫人,但有各种各样的人一个道理。 苔草分布区域也非常广泛,山坡、沼泽、林下湿金叶苔草地或湖边都会生长,而地域也没有任何限制,基本是东北、西北、华北和西南高山地区都有。 相对来说,南方种类较少。 对于农民来说,苔草是个很恶心的草,让农民们大伤脑筋。 主要还是因为这东西繁衍能力很强,也很难死去。 它们根茎很发达,所有根茎一般都能发生新枝。 要是遇见干旱,水分不足的环境中,多数都处于营养枝状态,当水分条件较好时,就立刻形成生植枝,开花结实。 因为这种特性,如果苔草生长在地里,农民拔起来扔到路边,它们可以坚持很久,只要遇见一场雨,就立刻能重新翻身存活。 而且因为依靠根茎繁衍,它们会越繁衍越多,很快就占领一大片的土地。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习性,苔草里的某些属会被用于草甸铺设,或者用来喂养牲畜,那就是相当完美,多多益善。 余秋堂他们面前这种苔草属于高山分类,相对来说叶子要更窄,像个三菱型,现在正在是开花季,满山遍野都是黄色小花。 “阿嚏1余秋原打了个喷嚏,很不好意思。 “还真是有点冷,那会还没觉得,这雨飘到脸上,就感受到了。” “换上雨衣1 余秋堂从石头上跳下来,“走,跟我走,我先安排好你们位置。” 说着他,他用一根弩箭拍打着苔草,小心翼翼前行。 苔草生存的位置,潮湿温热,最是蛇类喜欢生活地,现在正是秋冬交际期,蛇处于冬眠前期,性情很不稳定,有很强的攻击性,必须小心谨慎。 余秋堂带着两人到处山崖边,这边刚好不知被雨还是泥石流冲出一道缺口,凹进去几个方的面积。 “你们两个就在这里守着,这边视野好,能基本看到整片苔草区,地势高,即使下雨也不会积水,又离树林是对角,野兽活动时,不会远离树林……” 余秋堂耐心给两人解释。 两人则是不断点头,心里都在想,你不用给我解释的,你安排就行,我们听你的就是。 “你们没有捕猎麝的经验,所以只需观察就好,如果有麝出现,只要记住方位,我回来后再想法子诱捕。” “只是看着?”余秋原觉得和自己想象的不同。 “那你还想干啥?” 余秋堂笑道:“等你这次走完,你要是还能这么有干劲,我下次还带你来。” “那肯定的埃”余秋原兴致满满。 余秋堂也不逗他,又和余秋江再三叮嘱不能离开这个位置。 除了前面的诸多好处,这地还有更有利的点,就是背靠山崖,也就是说,万一有野兽围攻,至少不用担心背后被偷袭。 其实野兽攻击人,只要人有武器在手,它们很难从正面伤到人。 但问题是,例如豺狼这种东西,他们都是成群结对,一般有明确分工,前面几个吸引人的主意,剩下的则是侧面包夹,甚至后面堵截。 孙子兵法玩的不知多好。 即使只有两只狼,也一定都是前后夹击,很少傻乎乎直接扑前面。 相对应的,狗子就喜欢群攻,基本都是直接刚正面。 而且猎狗们围攻更是驱赶,将野兽赶走或者赶到包围圈里就行,并不需要它们直接撕咬。 靠着这种“狗海战术”,它们甚至可以驱赶棕熊,但实际上,只要一只黑瞎子稍微凶猛点,狗子根本就不够看。 就像是坦克面前,再多的步兵都是白搭。 给两人找这样的位置,应该就没啥问题了,临走之前,他再次重复,千万不要离开这位置,有异常和危险就吹哨。 等两人分别都答应后,他才放心离开。 有余秋江在,他基本能放心。 这位堂哥开拓不足,但守成有余,再说自己离开,他作为余秋原是堂哥,又是进过几次山的“前辈”,自然会担负起重担。 苔草一般生存在向阳山坡,余秋堂想向上攀登,只能逆向而行。 不过他这次选择的路线,可不像之前那样,尽量找相对好走的路径。 他对路线只有一个要求:最短。 什么难度,对他现在的伸手来说,都不算太大的问题。 包裹放在刚才的位置,他只带了少量的水和月饼,使他的步伐轻盈很多,若不是身后还背着的枪和弩,他还能更快点。 他此刻攀登的森林也是一片杂交林。 里面各种树木都有,这说明这个位置,曾经经历过大水冲刷,或者是地质变动,否则仅凭鸟和动物搬运,断然达不到这种效果。 看树林里很多树估计都有几百年,三人合抱都不见得能围过来,很多树甚至从中间已裂开,直接劈成两半,但依然还岔劈的顽强活着。 余秋堂像只猴子一样,快速在林中翻越,攀登,沿途中还发现两只正在嚼着树皮的梅花鹿,几头麂子,一群小野猪,还有好几种猴子等。 但他此刻都没心情理睬它们,而是快速的朝目的地奔赴。 十几分钟后,他便穿越过三人需要走一个小时的路,冲出这片杂交林。 哇! 眼前景色,让见多识广的他,也是瞠目结舌.(本章完) 第145章 狼祸 余秋堂的判断没错。 随着小林麝“眯眯”叫着,前面的灌木丛里快速蹦跶出两只林麝。 这两只体型就比小林麝大许多,颜色灰蒙蒙的,有点像似小狗。 但它们明显比狗更机警。 出现在杜鹃花丛里,依然还是很警惕,耳朵竖起来,头左右一直看着,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 林麝非常胆小,但又很暴躁。 是偶蹄类动物里,非常难驯养的一种之一。 它们也很喜欢孤独。 雄雌在一起交配后,等不到孩子成年,就会各自分开。 余秋堂运气好,若是再晚一个月,等小林麝大点,那他最多就只能看到雌林麝,雄的肯定不在这里。 两只林麝警戒片刻,确定没有危险,这才蹦蹦跳跳来到孩子身边。 用脑袋轻轻蹭蹭小林麝的脖颈,然后三只林麝一起向杜鹃花深处跑来。 在跑的过程中,它们依然很警省,但凡要为有点风吹草动,就立刻会向回跑几步,确定没有问题,才会继续向前。 因为它们前肢要比后肢稍微短点,所以启动身体更简单,很容易跳起来。 但小林麝大概还不太熟练这种跳跃,只能原地尝试蹦跶几下,却没有真正跳起来,头反而甩来甩去,有点呆萌可爱。 余秋堂不敢动一点。 他甚至将头紧紧贴在地上,尽力掩饰自己的气味。 从脚步声和香味判断,三只林麝都是离自己这边越来越近,大概不足五十步。 这个距离,他如果能第一时间占据先机,肯定能射中一只。 但他的心比较重。 林麝的三口之家,他是一个都不想放弃。 雄的林麝是刚需,回去后可以直接取麝香,雌性林麝则是可以生小林麝,而小林麝呢,是个小公仔,只要养大,就是个摇钱树。 如果能顺利养几只林麝,别的啥都不做,单养活他们,在这个时代就能过的很好。 脚步声停了。 余秋堂听到细微的挖地声,看样子它们这是还没吃,就开始释放多余废物,余秋堂悄悄将弩箭抽出两根,搭一根在手上,另一根就放在手很容易够到的地方,便于快速获龋 准备好后,他屏住呼吸,将弩箭放到弓弩上,等待着那个声音出现。 几秒钟后,“簌簌”声音果然传来。 他猛然蹲起身,只用一秒钟就锁定雄麝,没有丝毫犹豫,“咻”弩箭破空而出。 雄麝还真是嘘嘘呢,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弩箭就直接穿过它结实的后腿。 冲击力立刻将它带翻在地。 而与此同时,母麝原地直接弹起两米多高,立刻扭着屁股朝来处蹦回去。 速度非常快。 余秋堂在射出弩箭的瞬间,并没看射中不射中,而是快速将另外一把弩箭搭在弦上。 可雌麝就这个瞬间,都已经蹦跶出几丈远,余秋堂也顾不上隐藏身影,快速站起来朝母麝追过去,眼看着母麝就要跑进树林,不得已只好射出弩箭。 “咻1 箭矢和雌林麝同时消失在树林。 余秋堂摇摇头,这箭他没有手感,实在是未知太远了,那林麝的弹跳速度也太好,天又擦黑,又在下雪,真是不利因素一大堆。 能猎到这只雄林麝已相当不易。 更让他惊喜是,那只小林麝似乎傻眼,没搞清楚什么状况,非但没有跟着母亲逃跑,反而是围着雄林麝转个不停。 而雄林麝则是在冲击下,先是挣扎着蹦跶几下,然后就跌倒在杜鹃花丛里。 因为麻药的作用,它甚至发不出任何声音。 慢慢地,嘴都动弹不得。 要不然,还能给小林麝做个警告。 直到余秋堂冲到跟前,小林麝才似乎觉察不出不对劲,准备转身跑,可它就像个调皮的孩子,关键时刻,竟然还不直接奔,而是扭着麻花,很快就被余秋堂直接套进袋子里。 到袋子后,它还是睁着两只懵懂的眼睛,盯着余秋堂,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想把它做什么。 这主要是还是与林麝生存环境的天敌相对少有关。 理论上,豺狼虎豹,以及部分如金雕,大王隼,苍鹰这类的猛禽林麝的天敌。 但事实上,这些东西能造成的影响非常校 虎豹就不说,它们数量太少,每次捕猎都会尽可能要利益最大化。 林麝这种小东西,完全不够吃,还不好抓,所以不是特殊情况,基本懒得动它。 豺倒是很喜欢它们,但是豺一年四季,只有很少一段时间会在高山,大部分情况下都在海拔相对低的位置。 而且,豺的速度根本没办法和林麝比,更不说,林麝还是偶蹄动物里,罕见能爬树的物种。 它们爬树的方式很特别,需要借助其他树,大概就像“成龙攀楼那样,分别踩踏两边的墙壁,就能顺利到楼顶。” 也正是因为这种能力,人工养殖林麝,墙都要建设的非常高,而且里面什么都不能放,就是干里干脆周围是高墙。 要是稍微给点东西,它就能踩着蹿出来。 余秋堂看看母麝逃走的树林,夜幕中山林一片迷蒙,在雪蒙蒙的衬托下,显得有点阴森神秘。 罢了。 他转回眼,不再多去想。 即使白天,只要第一时间没有抓到,基本就失去抓住的可能性。 何况晚上。 他又不是神。 回头,他将雄麝的旧箭矢取下来,带出一个血窟窿,将早准备好的仙鹤草捣碎包扎。 又将它给绑好,嘴上套上的布袋。 防止等下麻醉过后,回过神来吃掉自己的香囊。 可能是林麝也知道自己香囊重要,遇见无法逃脱的强敌就喜欢拿香囊下手,不得不防。 余秋堂有前世经验,倒也不难搞。 说起来,80年代初期,林麝的数量还是相当多,主要集中在东北和西北,西南,据估计全国有近百万头。 但随着人们大肆捕杀,等到九十年代,野生的林麝数量陡减,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 直到国家规定林麝为保护动物,并且民间人工养麝逐渐娴熟,这才有效制止对林麝的捕杀。 “呜……呜1 “呜……呜1 “呜……呜1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急促的骨哨声。 可能因为距离太远,等传到耳旁时,出现高低不平的各种回音。 一声接一声,非常急促。      余秋堂立刻将一大一小两只麝背到背上,也顾不上摸索地形,直接踩着杜鹃花海朝来时奔回。 回跑的时候,他才发现不知何时,地油子已变为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落在脸上的还有点疼。 很快,天地间直接被大雪所弥漫。 尤其是一股股被风卷来,瞬间砸在余秋堂脸上,打的一时间我都有些迷茫,差点分不清楚方向在哪。 按理说,黑夜雪山,已不适合继续行走,可骨哨的声音却连绵不断,越来越急。 这让余秋堂异常紧张。 两人是被他带进山里,要是真出点事情,那他就彻底完了。 估计只剩下自裁顶罪。 其实若是只进山搞点东西,他一个人完全够,之所以带着其他人,主要是帮着这些曾经对他有恩,或者关系很好的人,也能过上好日子。 直接给人一点钱,肯定不会要。 以这样分配合伙的方式,接受度就好多了。 分成也符合他的期望,他一个人拿大头,其他人分配小份额,彼此都好。 顺便,也能让这些朋友帮他当当脚力。 若是进深山捕猎,去的时候准备东西很多,而且往往猎物比较丰富,一个人肯定扛不下山,有人帮着分担压力,也蛮好。 再就是山里是寂寞的,进山若是好几天,没个人作伴,也有点没意思。 但,既然带人进山,他就会做好心理准备,不可能人人都像他这么精通,对山里了解,身体素质又超过常人。 那出点问题,纯属正常。 “嚓1 忽然,他一个不留神,脚下为之一滑,身体就失去平衡,他下意识伸手抓住旁边树,却没想到那只是个小小的树娃娃,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咔嚓”声被拽断,连同人和小树一起朝下滚落。 好在,情急之下,他用弩勾住另外一个树,虽然没有立刻停下,但滚落速度被减慢,并且身体方向也转了九十度。 刚好旁边有棵松树,双腿环抱,卡住身体,又一把捞住马上就要继续滚落的袋子。 “呼1 静止下来,他才长舒口气。 待重新恢复身体问题,才发现刚才继续向前,就是一道五六米高的丘陵断崖,若是跌下去,即使不摔死,身体也会受点伤。 要是腿刚好被摔断,那可就真完蛋了。 这种大山里,又下着雪,即使不被野兽吃掉,都能活活冻死。 他调整好心态,继续下山。 只是这次他更仔细,尽量沿着有大树的方向走,至少可以保证关键时刻有阻拦,以及前路尽头不是断崖。 “呜……呜1 骨哨还在继续。 他只能希望两人坚持祝 他选的那个位置几乎完美,视野好,背靠悬崖,只要他们不出去,哪怕遇到再凶的野兽都能对抗一段时间。 这一个多小时,余秋堂是心急如焚。 偏偏还要告诉自己冷静。 终于,他来到的混交林边缘,看到空旷的苔草地。 可一眼望去,他却心里猛然一惊。 对面的悬崖下,没有看到火光。 这不应该啊! 他走之前,还专门交代,天黑之后就将火堆点燃,只要清楚周围的苔草,并且用大木头,不要生出小火星,就没有火灾危险。 野兽基本都会怕火,不到逼急了,它们肯定不会冲过大火攻击。 可现在,他没看到火光。 那也就是说,它们根本没有点燃火堆。 怎么会这样。 这深山里,没有火的阻拦,万一有狼群或者豺群过来,几乎没有对抗的机会。 “呜…1 正在这时,熟悉的骨哨再次传来。 他仔细辨认,声音好像还是来自悬崖那边的位置。 他不再犹豫,加快速度朝那边冲过去,并且喊了声:“江哥,原子1 空旷的山谷里,传出他的喊声,很快回声也呼呼传来。 “堂哥!1 余秋原好不容易听到余秋堂声音,非常激动,大喊道:“快来救我们,狼1 与此同时,余秋堂也注意到现场情况,顿时叹息运气真差。 竟然遇到狼群,而且还是中型狼群。 刚才是上面因为角度问题没看清楚,这会才发现余秋江和余秋原两人竟被七匹狼围个结实。 狼在秦岭集群不大,三五只能汇聚在一起,已相当不容易,这种七匹全家出动很罕见。 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小狼崽长大了,马上要独立生活,父母在教授它们最后的捕猎技巧。 围攻! 就像是少林弟子要下山,需要经过十八铜人阵,杀手组织的杀手要正式执行任务,需要来个投名状,大学毕业生要毕业,论文要及格。 这种情况下,狼的父母基本都是观战和警戒,会将捕猎的首要任务交付给孩子。 这种活动,是所有山里的谋生活的人,都不愿意看遇到的场景之一。 主要是,这种毕业捕食,对狼来说,有种破釜沉舟的味道,不管任何,都要拿下猎物,从而激发小狼的勇气成功捕猎经验积累。 若是这种活动失败几次,很多小狼就会迷失方向,甚至会变得胆怯,消极。 而一般来说,这样的小狼基本很难在存活下去。 它们会因为懦弱,被狼群清离出去,甚至会被狼王直接咬死分食。 狼的单兵作战能力很弱,失去狼群庇护和协助,它们基本很难完成捕猎。 原本的食物,都会变成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就比如说,余秋堂它们这次作为目标的林麝,原本就是狼的食物之一。 成群的狼,完全可以将林麝逼到绝境。 但单独的狼,那就算了吧,根本抓不住麝的影子,它们不得已只能向低海拔位置下探,去抓一些兔子或者山鼠这些东西。 但这会导致新的生态破坏…… 鉴于种种原因,狼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幼崽在最后的捕猎活动里,取得收获,而且是不俗的收获,最好是大获丰收。 余秋堂从背后取下枪,瞄准狼群侧面灰白色的公狼。 这只狼,比其他狼都大一圈,威风凛凛,一看就知道是这群狼的狼王。(本章完) 第146章 群狼环伺 眼下,余秋堂的位置距离狼王不足八十米,他的视力超出常人,若是真想出手,狼王肯定一击必杀。 狼王死了,其他狼肯定就会如鸟兽散。 但就在余秋堂要扣动扳机的刹那,手又从扳机上挪开了。 枪响声在山里非常响亮。 若是直接用枪,那附近几十里的动物,除了傻狍子外,其他几乎都会跑得干干净净。 躲避起来。 尤其是很多胆小的动物,可能好几日,甚至十几日都不出头。 林麝就是胆小的动物之一。 一旦它们藏起来,想再找到,那比登天还难。 余秋堂将枪重新挂回背上,改枪为弩,快速冲下山,朝那边跑过去。 他的长戟就在那边,只要有那把武器在手,以他如今的力气和灵敏度,这些狼根本撑不祝 他们毕竟需要以巧取胜。 随着他毫无掩饰的快速冲锋,那边狼群也很快就发现他,狼群立刻变换队形。 原本三角锥的头对准两人,这会立刻分出一个“头”,面向余秋堂,队伍由单头变换为两个头,而那个狼王,则是在后排的中间,虎视眈眈盯着余秋堂。 “堂哥1 余秋原见到他冲过来,喜出望外。 余秋堂应了声,几步冲到他们面前,“咋回事,咋这么多狼,咋不点火?1 余秋堂冲过来,和两人汇合在一起,把麝袋子靠墙放好,顺手从余秋堂手里接过他的长戟,有戟在手,他更有把握很多。 倒不是赤手空拳差距太远,就是担心万一被这些狗日牙齿给划伤,那还是相当麻烦。 这年头要找狂犬疫苗,可比后世难太多。 安全为妙。 “空不出手。” 余秋江从头到尾一直紧紧握着手里的侵刀,眼神就没离开过狼群。 但因为余秋堂到来,他轻松很多,这才抽出空,手在衣服上擦拭下汗水,呼吸声也逐渐平息下来。 这才给余秋堂快速说了事情经过。 原来他们也遇到了新人保护期。 余秋堂在上面的杜鹃花丛,好不容易才等到几只麝,费尽功夫才搞到两只,而余秋堂和余秋原这边,因为余秋原这个新手,竟然很快就看到一只公麝。 母麝可能没有想到这里会有人,完全没有防备,所以被他们活捉,可能是麝情急之下,释放的气味太大,导致附近的狼群被吸引过来。 将他们围住,完全没办法抽出空闲去点火。 余秋堂这才注意到,在两人和狼群中间的苔草群里,有个袋子,还微微蠕动着,应当就是他们抓到的麝。 刚才太黑,还没有注意。 “堂哥,这香味咋这么浓啊?” 余秋堂开始就闻到麝香味,还以为是自己带来麝的味道。 这下听余秋原问,才意识到香味确实来的过于浓烈,很不对劲。 忽然,他想到个致命问题,急忙问:“你们逮住后,有没有绑住麝的嘴?” “啊,绑嘴干嘛,绑住腿就行,它不就跑不掉了?”余秋原说。 余秋堂苦笑。 他忘记之前给这两人说过抓麝的注意事项没。 估计是没。 而这边的麝,肯定是情急之下,将香囊咬碎了,要不然哪来的这么浓香味。 但眼下,说这个没用,最关键的是搞定这些狼,挽回点损失。 狼没有麝这么值钱,但狼皮却是个好东西,一张差点的能卖150块,好的怎么都有200块以上。 这高山的狼,属于蒙古狼的亚种,皮毛很厚密,属于狼皮里的上品。 拿到市场上,收获满满。 “江哥,将你的侵刀交给原子,你用我的这个。” 余秋江看了他眼,微微犹豫,将侵刀交个余秋原手里,自己则接过余秋堂的长戟。 长戟确实重,他的力气不小,才能用的好,一般人还真使用不起。 “你们两个帮我守着,我来用弩。” 余秋堂将弩重新从背上取下,弩箭放到弦上,轻轻摆弄着,突然,他陡然一提。 “咻1 弩箭瞬间带着劲风射出。 “嗷呜。” 如此短暂的距离,余秋堂认为自己会一击必中。 然而,定睛一瞧,他的目标本来是狼王,但射中却是侧面的一只灰狼。 而且,刚好射在在狼的脖子上。 那只狼应声倒地。 下一刻。 只听狼王嗷呜声,所有的狼竟然齐齐扑向三人。 他们很有配合。 其中两只各自对付余秋原和余秋江,三只直接冲向余秋堂,狼王自己依然在队伍后面观察,但是脖颈间的狼毛已全部竖起,显然是做好警戒准备。 “滚开1 余秋江冷哼声,直接一戟将扑向自己的狼拍飞出去。 但因为用力过猛,长戟带着他的身体也朝前蹿出几步,一时间失去重心平衡。 而余秋原还是第一次使用侵刀,面对凶猛的狼,完全失去战力,只是胡乱的用侵刀使劲乱抡着。 幸好围攻他的狼战斗力一般。 在他王八刀法的震慑下,那狼只是在面前不住扒地,倒是一时间不敢强行冲过来。 而余秋堂这边,成为狼群的重点照顾对象。 几乎同时三只狼冲向它。 而他的弩箭,也只再次填装一支。 看来狼的智慧并不弱,知道杀敌先对付弓兵…… 余秋堂十分冷静,他的意识要比狼快,看似三只狼扑向他,却有足够时间反应。 “通1 先是一脚将左边的狼直接踢飞出去,右边肘子冲起,又将右边的狼砸飞出去,最后才将弩箭送进面前狼的眉心。 在别人眼里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就完成了三杀。 除中间一只当场毙命,旁边两只暂时还没死,却已经苟延残喘,出气多,进气少。 余秋堂并没丝毫停滞,再次上好弩箭,准备对付狼王,却发现狼王竟比他速度还快,几乎是几只狼落地的瞬间,转身就狂奔。 余秋堂急忙跟上,但在苔草里想追上狼,实在是难度太大,狼的速度显然更适合这种地形,加上夜晚天黑,不到一分钟狼王就跑的无影无踪。 “呼1余秋堂站住脚步,看着狼王消失的方向,长长舒口气。 “狗日的,跑的还真快。”      虽然心里知道狼王肯定不是一般狼能比,但跑的这么抉择和迅速,实在超出他的预料。 现在,现场剩下五只或生或死,已经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狼,还有一只伏着脑袋,呲牙咧嘴的小狼。 这只狼看起来大约就不到一年的模样,属于半大不小的,估计还有点分不清楚状况。 刚才扑余秋原没成功,这时其他狼都败下阵来,狼王都逃跑了,它还在这呲牙咧嘴,给余秋原施加压力,不知它现在才是砧板上的肉。 果然,余秋原还在和他对峙,余秋江直接一戟就将它拍死了。 年轻狼不懂社会黑暗,那就直接送上路。 余秋堂也顺便过去,挨个检查了其他几只狼,只要没死的,就直接用弓弦直接勒死。 这种狼皮最值钱。 比起用枪打死的狼,这种价格至少多出三成。 野物的皮毛出售时,需兼具实用和完美两部份,若是完整的皮毛,越能给使用者的一种特别的感觉。 余秋原看狼都死了,这才双手抓着侵刀蹲在地上。 满头的汗水。 虽然这里不像上面在下雪,但气温也不高,就只有几度,余秋原出这么多汗,可见他的压力有多大。 这点和王浩峰比起来,略有不足。 但他也有优点,那就是听话。 虽然心里很恐惧,但依然还是硬着头皮坚持,并且不会乱跑,不让余秋堂和余秋江为他操心。 拖两人后腿。 这样就蛮好。 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均来自各自的性格特点,但是呢,要知道自己缺点,并且有意识改进,这样才能慢慢变得成熟。 若是一直以自己性格就是这样,总是放纵和放任,那这种人就不适合长期发展。 余秋堂和余秋堂看到小堂弟这般模样,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笑笑。 也没喊他动手,两人将一共六匹狼尸全部拉到一起。 然后余秋堂才拍拍余秋原的肩膀,“原子,歇好的话,就和江哥给咱们生个火堆,我来处理下狼。” 人的恐惧就是这样,在记忆力存留时间越长,就越难以消除。 余秋堂不给余秋原反复回味的机会,安排他立刻做事。 余秋原这才站起来,和余秋江去附近搞柴火,回来点火堆起火。 在两人搞柴火的时候,余秋堂将附近苔草全部割掉,又用长戟挖出一堆土,做出一个阻拦火的小围墙,尽可能的降低火焰点燃苔草的可能。 在余秋原和余秋江点火时,他又在附近转转,找到几块一两百斤的石头,搬过来拦到火焰前面。 挑出薄而平的一块,平放在地上,准备作处理狼的台面。 然后就是等待。 火焰熊熊燃烧时,他这才随手拉过第一匹狼,用短匕轻轻划开狼脚。 狼的剥皮方法和鹿,羊没什么区别。 不过狼因为肉和皮连接很结实,所以剥起来并不容易。 和鹿有的一拼。 一般的猎户,逮到狼后,都需要找个结实的树杈,将狼倒挂在上面,然后从四只爪子开剥。 就跟脱衣服没啥区别。 这个过程很辛苦,也很累人。 如果从上面抹不动,就需要用短匕慢慢细细的割,一点点最终将皮剥下来。 当然,这种动作一般人根本撑不住,没那个力气和耐力,完全抹不动。 余秋堂前世搞过这种事,当时就觉得很吃力。 看着眼前的六匹狼,想着若是全部搞完,他肯定要累个半死。 况且这里还没有树杈,全部需要用脚和手臂的力量,可比之前还要难。 不过。 真正搞起来,才发现其实没那么难,他现在的力气和耐力明显比之前强太多,不用树杈挂着,只是简单的用脚踩着石头,就完全能搞定。 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又有新的认识。 以他现在能力,总觉得杀这些动物,纯粹没有任何难度,完全就是虐菜。 怕是只有黑瞎子和羚牛那种巨无霸,才会让他暂时有点忌惮。 狼身上最值钱的就是皮毛,狼肉没啥意思。 倒不是不能吃,就是味道一般般,做好吃点的话,大概狗肉差不多。 但比狗肉可柴多了。 牙口不好的人,还真不见得咬的动。 所以山里人若是捕到狼,若是很方便,没有其他猎物,才会将狼整体带下山。 狼皮剥除卖钱,狼肉则是直接用烟熏干,然后挂在起来当作肉干。 等实在没有肉的时候,再割一块煮熟,或者是蒸熟吃。 纯粹就是为了肉味,倒不是因为好吃。 若今日在最后一天,余秋堂可能会留点狼肉搬回去,但此次进山的重点任务是捕麝,暂时只搞到两只活的,一只死的,显然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那只能先牺牲掉这些狼,只留下相当好携带的狼皮。 余秋原生完火,站在余秋堂旁边看了会,便有点手痒痒。 “咋地,你想试试?” 余秋堂看出他摩拳擦掌的样子,笑问。 “我能来嘛?” “这有啥不能来的,这样,你就搞这只狼崽子的,剥起来要简单些。” “好。” 于是,等余秋堂手里一直剥完,便将那只小的放上来,手把手一点点教余秋原剥皮。 难度自然不校 没有动手搞过这种事的人,第一次搞,当刀子划破动物的皮毛时,那种软乎乎有点弹性的触感,常常让他们受不了。 余秋原自然不出例外。 差点没吐。 余秋堂也没有过多安慰,只是在旁边等着他缓过神来,继续开始。 好在余秋原悟性还不错,就是力气小点,剥起来相当慢。 余秋堂则安慰不急,今晚就在这里歇息,也不用赶时间。 将四肢慢慢揭开后,剩下就是一点点从身上剥,余秋堂叮嘱余秋原要慢而心细,刀子千万不能划破狼皮,一旦划破,这张狼皮就彻底报废,价格估计只有原来十分之一的价格。 本来就能做个大衣的材料,只剩下几双靴子和手套的料,能卖多少钱。 看余秋原发挥基本稳定,余秋堂便仔细查看几只麝的现状。 他自己逮的两只状况良好。 公麝虽然腿上受伤,但是因为处理的好,精神头还行,不像是要死的模样。 而那只小家伙,则是一脸呆萌,甚至还不知道它已经麝如人手。(本章完) 第147章 被猞猁盯上 倒是这边那只麝,最宝贵的东西已被他自己搞烂,就只剩下一点点残缺部份,勉强能收回一点。 除此之外,还能搞张麝皮。 这只麝看起来不小,麝皮大概也能卖个大几十块。 但麝皮要出售要看运气。 到时候和狼皮一起看。 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余秋原才将那只小狼处理好,当皮脱离身体的瞬间,余秋原累得瘫倒在地,就跟扛了几天麻袋没休息。 “哈哈,累坏了吧?” 余秋堂示意余秋原坐在火边休息,他从小狼身上割出一些嫩肉,递给余秋江。 “这个肉应该很嫩。” “试试看。” 余秋江早已将来的时候准备的锅碗瓢盆拿出来,倒上水,放到火堆上。 闻言,摸出他自己那把锋利的短匕,在火上烧了会,杀杀毒,然后将肉切换成小块放进锅里,然后添加一系列的调料,盖上锅盖炖起来。 花椒,嫩蒜,大葱,干辣椒,生姜片等一系列的调料,非常丰富。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原生态的,不是速熟的那种,味道会更地道。 果然,没到十分钟,香气就从锅里溢出来。 “我们慢慢炖,让肉尽量烂一些,调料全部入到肉里面。” 余秋江看余秋原吞咽口水,笑着说。 “我不急的。” 余秋原脸一红,连忙否定难以掩饰的小想法。 余秋江笑笑,也不多说。 毕竟才十六岁,又从小没有遭过什么罪,相对比较单纯。 性格很醇厚。 也蛮好的。 能开开心心的,就没必要受罪,谁不想一辈子能顺心如意,没任何负担呢。 吃东西的时候,余秋江拿出一瓶酒,给三人各倒了一小杯,大概二两不到。 “喝点取暖,活络身体。” 猎人入山一般会喝点酒,但不会太多,喝多了容易出现误差,关键时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但二两倒没有啥问题。 对于西北男人来说,二两酒涮个口都觉得少。 余秋原本不喝酒,他端着酒杯,看看这个堂哥,看看那个堂哥,又看看杯中的酒,满脸愁容。 “尝尝味道,迟早要会喝。” 余秋堂笑着鼓励他。 这也没办法。 人人都说山东人酒量好,喜欢劝酒,但至少还没有因为酒量低看不起人。 但西北这边,尤其是荣城这种产酒之地,女人天生就半斤酒,男人要是不会喝酒,那真的是相当不方便,在很多场合都会让人排斥。 人都排斥了,会同你有啥来往。 基本就不会尊重人。 说这是丑陋的酒文化也行,可身在这个年代,谁有啥办法。 余秋原很听余秋堂的话,将酒放到嘴边闻闻,皱着眉头轻轻舔舔。 立刻眉头皱的更紧。 “味道咋样?”余秋堂笑问。 “辣1 “刚开始是这样,这是镇上酿造的散酒,味道烈一些,等喝惯了这种酒,以后你喝什么酒都不成问题。” 余秋原又尝试着抿了小口,鼓足勇气咽进去。 立刻感觉一股火辣辣的味道从口腔直穿胃里,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哈哈~” 两个哥哥看他这个萌新模样,又是一阵笑。 . 后半夜,这边温度继续下降,竟然也落起雪。 而且是那种鹅毛大雪。 余秋堂觉少,便作为守夜人放哨。 他闭着双目,看似在闭目养神的,但注意力却依然在周围五十米范围之内。 哪怕是树枝被吹断,落在雪上的声音,他都听的很清楚。 简直就是天生守夜圣体。 半夜三点多,余秋江和余秋原都沉沉睡去,尤其是余秋原,竟然还放松地打起呼噜。 这让余秋堂哭笑不得,又十分感慨。 年轻就是好。 想睡就睡,不像他,身体虽然恢复为年轻状态,但睡眠迟迟不能好转。 甚至还有更差的表现。 他感觉现在每天都精力很旺盛,仿佛只要睡三五个小时,就完全能支撑一天的精力。 “簌簌1 忽然,雪地里传来轻微的摩擦声。 余秋堂猛地睁开眼睛。 虽然只是非常轻微的动作,但他依然能感觉出这是脚步声。 不是人的。 人的脚步声要更沉稳,间歇更大,而且每一处落脚因为位置不同,所以会有明显的差别。 而动物们不同。 他们脚小,受力面积小,脚掌上又都有肉垫,所以走起来本来就没什么声音,若是要潜伏捕猎,几乎就完全可以无声无息。 这其中,以猫科动物最为突出。 很多人都看过猫捕捉鸟类,那种蹑手蹑脚,小心翼翼的样子,就是尽可能掩饰自己脚步声。 不让地面形成震动,产生声音。 余秋堂将手放在枪上。 白日里,他担心枪声会惊吓到周围动物,所以不愿意开枪。 那是因为处于绝对安全状态。 但晚上,是动物的主场,他的客场,若是危险来临,肯定以安全为重。 他深吸口气,深吸一口气,心绪慢慢重归宁静。 微微侧头,以肉眼难以觉察的速度,顺着声音的来源的方向看去。 雪天的夜晚,整个山峦惟余莽莽,因为视野的盲区,饶是他,也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但至少方向能确定。 他便静静等着。 “簌簌1 “簌簌1 那声音越来越近,感觉就剩下不到二十步,余秋堂猛然化坐为蹲,同时喊了声:“有东西1 “啊?1 余秋原被惊醒,还在茫然四周看,余秋江则是顺手将侵刀握在手里。 比起弩,他更喜欢他的侵刀。 仿佛只要拿着侵刀,什么底气都有。 而这时,那个东西终于出现在三人面前。 “啊,老虎1 余秋原张口大喊。 余秋江也是高度紧张,直接翻转身子,双手将刀握得很紧。 只见二三十米外的雪地里,苔草间,一只野兽静静地站着看向这边。      因为有雪和苔草影响,一时看不清这野兽的大小,只能看到他硕大的脑袋,很像一只放大版本的猫。 但它看起来,可比猫凶多了。 就是那么站着,也让人不寒而栗。 “不是老虎1 余秋堂摇摇头,他清楚知道,秦岭上早已没有老虎,最后一只秦玲虎,八十年代初期就已经消失。 那这会是什么呢? 难道是金钱豹? 还真不好确定。 主要是他们在火光里,看到野兽的位置就显得很昏暗,并且雪在火光映衬下也微微反光。 还有一尺多高的苔草和野草遮掩。 使那只野兽显得更为神秘。 “它要做什么?” 分辨不清楚东西,也不知道对方目的,三人也不敢轻举妄动。 尤其是余秋堂,手心暗暗出汗。 他只是根据经验,这里没有老虎,但万一是人们没有发现呢。 若真是老虎,那这个二十米的距离,老虎要真正发起攻击,他一枪打不死老虎,必然就有损伤。 即使最后将老虎除掉,这边人受伤也难以挽回。 而就在他们紧张时,那只野物却突然以飞快的速度朝远处奔走。 余秋堂立刻将枪举起来,但黑暗里,对方速度太快,他实在是跟不上,只能眼睁睁看着消失。 三人这才松懈下来。 而就在那东西离去的时候,整个身体总算全部暴露出来,余秋堂终于看清楚它是个什么东西。 “是猞猁1 “猞猁是啥?” 莫说余秋原,就连余秋江也没听过。 “哦,是一种类似类似猫的野兽,也很厉害,比狼还凶……” 余秋堂大致给兄弟们简述下猞猁的知识。 心里却是暗暗惊讶。 这还是他在这山上第一次看到猞猁,前辈子都没见过,只是听人说秦岭是有猞猁的。 他前世见猞猁,还是在东北那边交流学习时,见到过野的,然后就是动物园见过圈养的。 但动物园的猞猁,早已被生活磨去煞气,跟兔狲没啥两样,沦为人们戏弄的玩物。 任何野兽,动物园里和外面野生的,都是两种不同的动物。 先后不知有多少动物在动物园活的好好的,被放到野外适应生活,结果很快就死在外面了。 很多动物学家认为圈养动物到野外生存,最基本是技能。 其实余秋堂一直不觉得。 他觉得是生活的原动力。 动物园动物到了野外,它们会突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不明白捕猎的意义,想不通为什么并不能继续等着人类喂养,非要去捕猎其他动物。 这点不仅是许多食肉动物,包括食铁兽这种食物单一的珍惜动物也是如此。 让余秋堂震惊的是,刚才这只猞猁,真是太大了。 猞猁本来属于猫科动物里中大型的种类,原则上就是比狮虎豹稍微小点。 它完全可以和一些小型豹类掰掰手腕,就是比不上美洲豹那种超然大物。 属于中型猫里最大的一种。 成年的猞猁,尤其是公猞猁体长可以到一米三四,体重普遍都在四十公斤前后。 据可追究的调查结果,猞猁最大能到五十公斤开外。 但别看这家伙体重在猫科动物里不属于最顶尖存在,但耐力却是最强的。 一般在狮虎豹存在的范围内,豺狼这种犬科动物都还能有生存空间。 但在一只猞猁的领地内,坚决不允许其他食肉动物存在。 否则即使不被杀死,也会被耗死。 秦岭这边没有老虎,最凶猛的食肉动物是金钱豹,或者叫花豹。 成年的金钱豹当然不是猞猁能碰瓷的主,他们体重可以超过是两百斤。 但幼年的金钱豹却敌不过猞猁。 所以秦岭这片山域,猞猁可以说几乎没有天敌,完全能横着来。 除了金钱豹,什么狼啊,豺啊这些东西,见到猞猁根本撑不祝 同体重的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战斗,猫科能让三只脚。 余秋堂虽不知这只猞猁具体体重,但只是粗粗扫了眼,估计没有五十公斤,绝对超过四十五公斤。 这样一只超级大猫,几乎能统治这片山林。 而且。 更让他纠结的是,不知这只猞猁刚才想做什么。 总不会想着攻击他们几个吧。 但不管为何,只要被这家伙盯着,就是一种负担。 若论耐力,猞猁说是第二,就没有其他动物敢排第一。 经过这半夜折腾,余秋江和余秋原两人再也睡不着,想着那家伙随时可能杀回来。 小心翼翼地警戒周围。 倒是余秋堂趁机补觉,他清楚猞猁既然来过,暂时不会再来。 它们没有人类的智慧,甚至还不如豺和狐狸,不知道杀个回马枪! 所以他很放心。 但他并没多说,反正现在让两人继续睡,恐怕也很难睡着,就那醒着吧。 也让他们发挥一些作用。 早上起来,大雪依旧。 三人简单吃点东西,开始商量今日行程。 按照余秋原的想法,既然下雪了,那肯定无法做什么,干脆就等着天晴再说。 反正有带来的食物,又刚杀死了狼,还储备一些狼肉,被冻得结实,也不怕变坏。 完全可以吃好久。 但余秋堂觉得这话只对了一半。 对于余秋原这种刚入门的新手,大雪天确实不适合再做什么,但对于他这种经验丰富的猎人,这种天气,却是搞事情的好时机。 因为这片山脉的动物,并没有雪豹那样的保护色,他们的皮毛颜色更多是适应森林和草地,现在雪落后,潜力江山一片雪白,它们便再也无处遁形,一旦锁定目标,几乎无逃脱。 “这样吧,江哥,原子,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守着,火调大一些,及时清理遮棚顶上的积雪,小心压下来把火扑灭……” “你要干嘛去,堂哥?” 余秋原不解询问。 “趁这个机会,四处转转,这种雪天,那些皮毛厚实的野物最容易出来,能搞一两只,就是不错的收获。” “能行嘛,雪下的这么大,多难走啊,我看要不还是不要去了,等雪停吧?” 余秋原望着雪幕,担忧地说。 “放心,我不会走太远,我就是去那片树林侧面看看,昨晚下山,隐约好像看到那边有些山洞,里面肯定藏着些什么。” “这样碍…”余秋原犹豫下,点点头,“那你当心,不要走远。” “你们也小心点,这种天气,又是白天,基本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危险,万一有啥事,你们就守在这里,有石头做的屏障,有火堆,野兽们应该不会进来,然后吹骨哨喊我回来。” 余秋堂笑着劝慰。 其实只是给他们安心。 他心里已有他的想法。(本章完) 第148章 手电诱猞猁 交待好所有事项,尤其是叮嘱不要把两只麝冻死,余秋堂背着他的弩箭离开宿营地。 他没告诉两人。 他的真实目的是去找那只猞猁。 猞猁这玩意,既然能被称为大猫,或者小老虎,说明它身上很多东西,和老虎一样宝贝。 老虎值钱的玩意,它同样也值钱。 余秋堂目测这只猞猁有一米三四长度,那它的骨,鞭,肉且不说,就是单纯的一张皮,说是卖五百块,保证有人抢着要。 说不定还不止。 这就舒服了。 而且,从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来说,谁没有一颗猎杀老虎的心呢。 做猎人,顶级的背书就是猎杀老虎埃 可惜,现实中老虎基本没有单人猎杀成功的例子,基本都是靠多人围捕猎杀。 并且,秦岭这片也没老虎。 那取而代之,就只剩下金钱豹和猞猁。 先以猞猁练手,成功后积累经验,再将目光锁定为金钱豹。 然后有机会,就去东北试试猎杀老虎。 那他的猎人生涯在回顾时,才会无怨无悔。 要不然,只是猎杀熊瞎子和野猪那种蠢笨的玩意,没啥意思。 虽能获得收入,却不够爽。 因为是自己一个人,余秋堂并没有带枪,更是没有携带长戟。 这些都是累赘。 他不认为在这山里除熊之外的东西,能正面秒杀他。 至少猞猁还不行。 他就是要做个独行猎人。 沿着苔草地的边缘一路向东,便是一片高寒地区特有的针叶林,主要是以松树等耐寒树木为主。 继续向东,针叶林逐渐变为针阔混交林。 这片混交林的面积并不大,更像是一种围墙,穿过围墙,就是大片较为常见的高山草甸。 余秋堂停下脚步。 他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在树林里没感觉,走出后才发现雪小很多,天地间已不是雾蒙蒙一片,而是能看到草甸对面的山岩上,布满很多石洞。 余秋堂转头看来路,后面只有树林。 树林间两排弯弯曲曲的雪上脚樱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常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并且发现猞猁的踪迹,那这夹子刚好给猞猁用到。 他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个兽夹,四处转转,分别埋藏在几棵树下,又将昨天杀狼特意留下狼肝和下水做诱饵。 猞猁很喜欢腥味。 等一切布置好后,他四处看看,寻找个凹下去的浅坑,在身上披上遮水的牛毛毡和油布,然后静静地埋伏在坑里,不断用手电通过照那个脸盆。 如果是天晴有太阳,根本不用手电筒,太阳照射到铝的盆子上,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泽,足以将猞猁吸引过来。 但今日是个雪天,虽然现在雪没有昨夜大,却依然还在落,短时间内是无法等到太阳。 这种天气,光线不是很好。 若是人类,可能无法在雪光映照里看到手电筒反射的微弱光芒,但猞猁属于晨昏性动物,光线太强或太暗,他们都会觉得不舒服,反而是这种灰蒙蒙的环境,正是它们喜欢的氛围。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从放置好后,一直等了多半天,余秋堂的手都摇得困乏了,猞猁还迟迟未出现。 他只能减少映照频率。 这是打猎的基础素质。 就如同老虎为捕食猎物,往往可能几天几夜埋伏,人类要是真正想捕猎猞猁这种顶级的独居生物,最需要有的不是技术和枪法,而是耐心。 若是忍受不住寂寞,就不可能有任何收获。 也不知道几点了。 余秋堂觉得肚子有点饿,身体也被冻得发麻,幸亏他的身体比一般人好点,才能勉强支撑。 他不敢有大动作,担心前功尽弃。 如果猞猁就在对面的岩石洞穴或者缝隙里,那它们可能随时看到这边,居高临下。 而它们的视觉捕捉能力是人类活动的六七倍。 只要稍微有点动作,都可能彻底暴露在它们视野里。 他只能力尽力将身体压低,手慢慢伸进口袋里,摸出半个冻得结结实实的月饼,放到嘴边啃了口。 好硬! 差点没把牙给崩掉。 只好一点点利用嘴里的温度慢慢缓解,这才小点小点的能咽进去。 虽然只是一点点冰冷的月饼,吃进去后,却还是给他立刻提供很多能量,身体的温度仿佛也提高了。 感觉即使再守多半天,他也能坚持的祝 慢慢将半个月饼啃完,他又抓了一把干净的雪填进嘴里,将干巴巴的月饼粉末也全部冲进去。      爽快! 很久没有经历这种原生态的生存方式,再次体会,还是相当惬意。 而就在此时,他眼神陡然一紧。 几十米外的岩石边上,那只猞猁果然出现了。 或许不是那只。 但肯定是猞猁无疑。 猞猁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仿佛忽然就出现在余秋堂的视野里。 它像个石像一样,蹲在雪里,观察着这边。 余秋堂急忙将手电筒在盆上闪烁照射,映照出一个个不连续的影子。 而这种影子,对猫科动物来说,简直是致命的吸引。 果然。 很快那家伙就慢慢开始朝这边蹭过来。 小心翼翼。 猞猁漫步的样子,和猫差不多,但没有猫那么优雅,主要还是长得没有猫好看。 猞猁走路有点像是喝醉的猫,重心一直在摇晃,但偏偏又不会倒下。 然而,这只是漫步。 若是突然提升速度,它们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出最大的力量,最快的速度。 配合它们机警的性格,狡猾的习性,能成为统治一方大佬,也不稀奇。 余秋堂继续诱导。 猞猁还在慢慢试探。 待走到距离树杈还有不到十米的时候,它停下脚步,突然像是发现什么,转身疯狂向后跑了几步。 但很快,又原地刹车,转回头继续看这边。 然后慢慢再次靠近。 这次靠近的距离比上次更近一些。 等到七八米的位置,又再次返回去,再次回来。 等到还有三五米的位置,它不再返身快速跑回,而是开始横着踱步,不断观察树上的盆子。 就是迟迟不过去。 关键是余秋堂还无法做多余动作,即使他现在伸手摸弓弩,那再快的速度,猞猁都会快速反应过来,逃之夭夭。 他只能寻找更好的机会。 要么就是猞猁窜上树的瞬间,要么就是猞猁…… 正在思考呢,忽然猞猁的脚步停下来,开始撅着鼻子四处嗅起来。 “这是发现我了?” 余秋堂秉住呼吸,尽可能让呼吸放缓,减少气味释放。 同时,心里做好准备,万一它真的攻击过来,能第一时间摸到绑腿短匕。 只要避开第一次扑咬,拉开距离,那他就能趁机把弓弩架设好。 再凶猛,体重也有限。 余秋堂并不是特别担忧。 然而,猞猁慢慢嗅着,嗅着,却并没有朝他埋伏的位置过来,反而是朝反方向。 余秋堂恍然大悟。 只顾上用盆子诱引它,倒把夹子给忘记了。 主要是压根没想过,野兽夹能夹住猞猁这种反应灵敏的东西。 之所以布置,也就是当作辅助。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事,偏偏就发生了。 猞猁很快就闻到诱饵的味道,在薄薄的雪下面,知道有它喜欢吃的东西存在。 它紧张地四处张望,一遍遍低着脑袋去嗅,迟迟不敢下嘴。 然后便是绕来绕去,围着那个肉开始乱转。 足足有十几分钟,它才小心翼翼地撅着屁股,想用爪子将肉拨拉出来。 可。 左边前爪刚触碰到肉,只听见“啪”一声,爪子立刻就被夹住了。 它大吃一惊,疯狂地后退,想将夹子甩开。 但兽夹都是绑在树上,它只是扯起来埋伏在雪下面的麻绳,根本脱离不开。 余秋堂开始也是有点恍惚。 本做好万难准备,要好好和这个中级猛兽较量一番。 却没想到,这还没开始,它就自投罗网。 他并不急。 只是静静地等着猞猁疯狂挣扎。 刚夹住的野兽一般性情都很凶猛,不挣扎到没力气,它们断然不会停歇。 可这个猞猁,再次超出他的认知。 在挣扎几分钟后,或许是意识到这个绳子根本拽不断,它开始去尝试咬绳子。 这可把余秋堂给惊到了。 刚要准备用弩直接解决,突然想到,弩再怎么搞,都会留下伤口。 对追求完美的兽皮是种损失。 便从包里摸出绳子,在猞猁的愤怒里送它离开。 这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他双手掂下猞猁重量,相当重,估计没有100斤,也至少超过90斤。 收拾掉这个猞猁,余秋堂又换了地方等了一下午,结果除了打到两只雪鸡外,其他啥都没看到。 便背着猞猁尸体回到苔草区。 “啥东西?” 余秋原看到猞猁,大吃一惊,刚想问是不是豹子,又想起昨天余秋堂普及的知识,惊讶地问:“这就是那只猞猁?” “对,这就是猞猁,但不知是不是昨晚那只,太黑,我没看清楚。” “好家伙1 余秋原围着猞猁正转一圈,反转一圈,不由惊叹,“这家伙,咋看都像只猫埃” 余秋堂笑笑。 其实猞猁和猫,从外形上来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体型大小自不必说。 毛色也区别很大,猞猁基本只有两种颜色,红色或者灰色,上面统一有黑色的小斑点。猫颜色就多了,乱七八糟的啥颜色都有。 从耳朵来说,猞猁的耳朵永远都是竖着的,而猫的耳朵则是各种形态都有,另外猞猁的耳朵尖尖上有一座很细小的黑毛,猫就没有。 还有就是尾巴,猞猁的尾巴相对身体来说,非常短,成年的猞猁体长能超过一米五的,但尾巴才二十多厘米。 很多猫的体长不足猞猁一半,就能有这个尾巴程度,甚至还更长。 其实细细看起来,猞猁和猫会有很多区别。 例如猞猁更偏流线,它的鼻子更像狮子等等。 “那这个要剥皮嘛?”余秋原突然摩拳擦掌,昨天在给狼做了剥皮手术后,他仿佛被打开了某扇大门,一发不可收拾。 余秋堂急忙拦住他。 “这个可千万别动,这种玩意,最好是整个卖,才能卖上价格。”(本章完) 第149章 前往松萝区 “还是堂哥你利害。这么猛的东西都能打回来。” 余秋原原本就是佩服余秋堂,这下就更佩服了。 余秋江则是冷静些,问道:“秋堂,我们后面咋安排?” “现在我们有两只半林麝,算是基本完成此行目标,又猎到几只狼,收获还行。 不过呢,好不容易我们才来到这里,补给也不是问题,就这么下山总觉得有点浪费,你们说呢?” “说的也是。” 余秋原则是在边上说:“堂哥,你肯定有新计划了是不?” “就喜欢你这种机灵的脑子。” 余秋堂笑笑,指着更高处的山脉,“我们现在只是在苔草和杜鹃花的海拔层次待过,还没有去松萝区,松萝区不仅有林麝,还可能有马麝,那里出现麝类的几率会更大。” “那还说什么呢,我们直接上就是。” 余秋江看了他眼,“你这会又行了,海拔越高,上面狼群越多,你不怕狼了?” “怕当然还是怕,”余秋原缩缩脑袋,但看眼余秋堂,又重新将脑袋梗起来,“但狼也搞不过堂哥啊,我们有堂哥在,还怕什么?” 这高帽子给戴的。 但余秋堂也没反驳。 这样也好,对他绝对信任,就不会乱搞,只要不出乱子,不惹事,山里一般问题都是不是啥问题。 以他现在的能耐,就是豺狼虎豹来了,都能试试。 毕竟有枪杆子在手,就啥都不用慌。 “那行,我们今天晚上在这里歇息,明早凌晨就继续朝上走,目标是海拔三千米的松萝区。” 看两人比较迷茫,又在做饭和吃饭间歇,给他们普及了松萝相关知识。 麝虽然很多东西都吃,相对比较杂食,但最喜欢的还是各种菌类或者苔藓,那松萝作为一种地衣类植物,是所有麝科都拒绝不了的美食。 但松萝生长条件相当苛刻,必须是多湿多雾,空气质量好,又阳光充足的环境,且它们还是一种需要依附其他植物或者地形的特殊形态。 综合下来,也就是高山植物能满足生存条件。 吃完后,三人轮次休息。 经过昨晚的狼群攻击,今晚余秋原一时很难入睡,于是便安排他守护前夜的安全,等到实在坚持不住,再更换余秋江。 余秋堂本来轮排在最后一班,但余秋江考虑到他太辛苦,后半夜也没喊他,等到一觉醒来,发现都马上五点。 恰逢今天天气转晴,东方已经出现鱼肚白,隐隐约约能看到几分红气。 “醒了?” 余秋江虽然笑着,但眼神里有点疲惫。 前晚上后半夜基本没有睡,白日里又紧张,这又是熬了半夜,他即使铁打的人,也出现了疲态。 余秋堂心里感激,但态度上还是很严肃,“江哥,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睡眠不足,但以后不要这样,我们轮换休息,已是保证每个人精力分配的最好模式。 你没有休息,那今日你就不在状态,若是出现什么岔子,反正会体力跟不上。这点你一定要注意,该喊我起来,一定要喊我。” 余秋江也没反驳,点点头,“好,以后按你说的来。” 余秋堂当然也知道事情不能完全怪别人,主要还是他没及时醒来。 只能心里暗暗惊醒自己,以后要谨慎,切莫出现这种情况。 这是身边有人,万一他以后独自一人在山里,碰到没有睡醒的情况,岂不是将自己陷入很大的危机里。 整装待发。 不同于来时轻松,这会他们东西可就多了。 六张狼皮,一张麝皮,一只猞猁,一大一小两只麝。 还有来时带的一些日常用品。 加起来确实不轻。 经过协商,猞猁太重,就由余秋堂背着,关键时刻若是出事,可以临时交给余秋江。 两只麝都由余秋江带着。 余秋原力气最小,后面即使爬山,也不一定非常给力,所以就只让负责七张皮和部分日常用品搬运。 不过那也是不轻。 他依然很吃力。 余秋堂想着给他再分担点,但余秋原相当倔强,觉得自己总需要慢慢段落,一直被人护着,进山一趟就是白进。 余秋堂想想也是。 就和余秋江暗自通气,两人走走停停,尽量减缓速度,让余秋原能跟得住,并且不留痕迹地维系这个小堂弟的自尊。 就这样,三人慢慢向上面攀登。 因为下雪,原本就摸不到路径的地形变得更加复杂,很多时候三人只能停下,让身手敏捷的余秋堂前去探路,确认没有问题,然后再继续前行。 这样就更浪费时间。 等穿过杜鹃花坡,松柏混交林,来到更能耐寒的杉树林边缘,穿过这片杉树林,前面会有一片高山寒松,在松树的边缘,靠近南坡方位,就是松萝最喜欢生长之处。 几人在杉树林旁边只是短暂休息,然后一鼓作气,穿越几个树林,来到最终的目的地。 松树林这边,相当于是个悬崖。 悬崖三四十米落差处,是一片山脉之间的平坦之地,过了平地,对面就是另外一座山。 “你们看看,这座山过去,就不是我们清泉镇了,对面的山峰属于其他镇。” 余秋原和余秋江都是第一次来到山顶,看到远处的群山云遮雾绕,最边缘的位置被冉冉升起的朝阳染红,仿佛是给云层晕染出红色的边。 而云层之间,偶尔有雕或者苍鹰冲出来,快速滑过影子,又重新一头插进云层里,就仿佛是神仙世界里的仙鸟。 “真好看啊1 余秋原由衷感叹。 他词穷,酝酿许久,没找到什么好用的词汇,最后只能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出来。 余秋堂笑笑,没有出声,让他沉浸在这大自然的心旷神怡里,继续多待会。 这种自然界的美,真不是人工能创造或模拟的。 余秋堂前世也去过很多发达城市,见识过很多高科技的现代化建设。 不论是否方便,或者有利于人民生活,就单论美感,那人类再多的智慧和能力,都比不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回过神来,余秋堂便带着两人寻找扎营之处。 到这个海拔,需要预防的东西就很少了。 大型鸟类,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地上的猛兽,真正活动在这种海拔的,也只有狼和貂。 但据余秋堂所知,这座山峰没有貂的生存痕迹,无论是石貂还是黄喉貂或者紫貂,出现的痕迹都在对面那座叫“傻傻山”的山脉上。 那座山最低位置,海拔也就比这边低不到几百米,是秦岭在宁县区域内,最高的山峰。 那座山因为周围有天然屏障,现在没有索道通达,要过去则需要从这边山上一个隐蔽之处先下到连接两山间的平地,然后再到对面。 一般人很难找到通道,若是强行要过去,就只能用绳子将自己从这边悬崖放下去,再到对面。      但这样来回很不方便,无法携带重物,关键时刻出现危险,跑都没地方跑。 所以并没有被人们广泛利用。 既然有天然屏障,这边剩余的猛兽就只剩下狼和狗熊。 狗熊基本可以忽略。 要是雪天的山里碰到狗熊,比碰到美女都要难。 但凡有点出息的狗熊,在过冬之前,都会将自己吃得饱饱的,并在窝里储备很多食物,方便中途醒来临时补充。 只有很个别的狗熊,没吃饱,也没存储够足够的食物,就只能出来在外找食物。 可狗熊主要以果实和一些植物为食,大冬天出来,实在是找不到啥能吃的。 而其他季节能很容易遇见的鼠类等小动物,冬季大多数都隐藏的很深,想找到或者抓住,也是相当不简单。 “其实,我觉得我们此刻很安全,” 余秋堂带着两人寻找到一棵奇怪的大树,一根上面并排长着三个粗粗树干,每一根都有两三人合围,三根树干并起来,和一堵墙没啥区别。 山中寻找扎营地就是这样,要方便撤退,不是死角,但背后又要是屏障,不能被猎物搞了偷袭。 就像下面的岩洞,这边的三头树。 “为啥啊,堂哥?我看四周还是挺危险的,风吹得这么大。” 余秋原紧张地四处打量。 他也是好玩,无时无刻不在害怕,又不断给自己鼓励打气,克服恐惧。 余秋堂觉得蛮好。 就像是一把宝剑,千锤百炼,反复猝火,最后才能百折不挠。 若是急着出炉,遇见个紧急事情,反而更容易折断。 “我们不是才在下面端了一窝狼嘛,这座山不大,我想容不下两窝七匹规模的狼群,即使还有狼群,估计最多就三五只。 甚至是孤狼! 原子,你见到狼不要太怕,要是只有孤狼,你就把它当成一只狗,只要防备着不让他正面扑倒你,那他根本拿你没办法。” 余秋原苦笑着答应了。 “慢慢就好了,不要把这些东西想的太厉害,他们就是占了数量的光。” “可这些家伙会吃人啊!1 好吧。 余秋原终于说出普通人面对猛兽最真实的恐惧之处。 不过,说出来的恐惧,就会恐惧减弱。 余秋堂和他们一边布置营地,一边解释,其实大多数野兽都很怕人,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在高山的野兽眼里,人类也是非常罕见的动物。 他们面对陌生的生物,首先判断依据就是体型。 队伍之间抗衡,提醒大小和重量,永远占据首要位置。 人类在很多野生动物面前都是非常高大的生物,他们不到万不得已,是断然不会扑击人类。 但若是碰到胆怯逃跑的人类,它们就可能会进攻。 一番说辞后,余秋原恍然大悟。 算是解决了一部分疑惑。 余秋堂说完后,又杀个回马枪,“不过,话虽如此,但在野外,还是要万分小心。 除了专业的猎人,一般人的力量和耐力肯定都赶不上动物,且人类也不习惯山地环境,所以动作灵敏度会下降。 狭路相逢,一旦遇到生死对抗,猎物在地理环境上稳稳占据优势,这点不得不防。” 余秋原又是应了下来。 收拾完毕后,三人又吃了一些东西,余秋堂便带着余秋原开始布置陷阱。 通过观察,附近稀稀疏疏都是松萝,但有一片最为茂盛,就像垂柳一样密密麻麻悬挂在半空。 而地上,有麝走过的痕迹。 余秋堂便将浸过公麝尿液的布,分几个地方埋在树下,下面放好猎兽夹。 比起捕猎猞猁,麝要好捕很多。 因为雄麝一旦小麝几个月,它就会离开雌麝和孩子,来个放荡不羁爱自由。 所以,雌麝一旦闻到雄麝气味,都会去找胸麝,除非雌麝刚刚生过宝宝。 雄麝的麝香以及雄麝的尿液,都对雌麝有致命的吸引力。 下好夹子,三人便开始守株待兔。 这个等待不知要多久,但依据常理,这边大雪初晴,若是雌麝还有宝宝,那肯定要出来寻找食物。 只是根据脚印,它似乎来过,所以不知道下次来还有多久。 结果,这一等,就是一天半。 没半分踪影。 余秋堂倒觉得没啥,狩猎就是这样,不可能每回都顺利,那他就是欧皇了。 但余秋原就有些意兴阑珊,等到第二天中午吃饭时,丧气地问:“堂哥,我们还要继续等吗?” 余秋堂看看天,今天又是个云雾天,见不到太阳,阴沉沉的,仿佛随时又要下雪的模样。 他想了想,“这样吧,再等一个下午,若是今天还没有,我们明早赶早下山。” 余秋江点点头。 他一般不发表看法。 余秋原看余秋堂这样说,也只能坚持下来。 但其实心里没报太大打算,就等着过完这个下午,明早返家。 出来已经四五天,还有点想家人。 然而,下午一点多,事情突然就出现了转机。 一只母麝,终于出现在松树林里。 它可能完全没意识到,这边埋伏着人类,所以并不慌张,几乎是一路闲庭信步,悠哉悠哉地走到附近。 突然,它抬头朝这边看来。 鼻子也使劲耸动着。 它问到雄麝的气味。 顿时,轻快地迈着小步子,踩着雪花跑过来。 然而,跑到附近之后,它四处看看,并没看到熟悉的身影,又一度陷入迷茫。 经过再次尝试后,开始缓缓朝猎兽夹走过去。(本章完) 第150章 松萝和红芪 “别出声。” 余秋堂提前捂住余秋原的嘴。 担心这家伙突然喊出声。 结果预防的很有必要,余秋原因为等待许久,总算等到目标,还真是差点喊出来。 直到看到那母麝毫无防备地被猎兽夹夹祝 “走1 余秋原喊了声,跃身起来准备去抓母麝,这种小事情他自信能做好。 余秋堂也笑着起身,没有阻拦。 同样是被猎兽夹擒获,猞猁依然还有很大的危险,所以要谨慎,母麝的话,就相对好很多。 虽然抓捕的时候,母麝依然有点反抗的厉害。 但没有杀伤力。 余秋堂站在边上,看着余秋原将母麝绑住脚,准备装进袋子的瞬间,母麝却突然像似疯了一般,竟是将一只脚从绳子里拖出来。 刚好蹬在余秋原胳膊上。 “嗯~” 几十公斤猛然一蹬,余秋原完全没有防备,下意识松开手。 母麝跌落在地,也丝毫不停歇,竟然用三只腿疯狂朝来处跑回。 余秋堂一看这还得了,到嘴边的鸭子,都煮熟了,能眼睁睁看着飞走。 他抓起弓弩,直接冲出去。 全力奔跑之下,林麝比他快不了多少,何况林麝还只是三只腿。 唯一对余秋堂不利的是,林麝对这里地形熟悉,又很擅长在山林里奔跑,余秋堂就不如它那么灵活,往往被林麝很聪明走位和急停忽悠。 就这样,一人一麝转眼就跑出几百米。 然而。 当余秋堂逐渐熟悉这家伙的节奏后,它的优势就慢慢变小,中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而前方,是一簇高山灌木,若是一旦被林麝跑进去,要再找到基本就无可能了。 高山灌木多半都如荆棘一般带刺,林麝因为皮毛软化,且长期生存在这种区域,所以并不惧怕,在里面穿梭宛如平地。 但余秋堂一个活人,进去肯定被荆棘挂的爹妈不认识。 咻! 就在林麝要跑进去的刹那,余秋堂再也忍不住,弩箭径直射过去,没想到刚好扎在林麝的尾巴上。 林麝只是转头看了眼,丝毫没有犹豫,竟是准备直接拽断尾巴冲进荆棘。 关键时刻,余秋堂终于赶到,一把将它身上身子拽住,拽离荆棘丛。 林麝发出痛苦的叫声,面对着荆棘。 余秋堂开始以为她是因为自由被限制,生死存亡危机,所以才这么激动。 但重新绑好后,才发现这个林麝的小点点,粉红饱胀,竟是才在喂养幼崽的状态。 他这才猜测,莫非它这样,是因为还有小宝宝藏在荆棘丛里。 如果是这样,那可就真太好了。 余秋堂本来就准备将母麝带回去尝试养殖。 他看看荆棘丛,索性不急了,找个枯枝坐在屁股下面,将母麝放到脚边,任凭它不断呼喊。 这个月份,即使有林麝宝宝也不会刚出生,行动自由是没半点问题。 果然。 不到十分钟,就看到两个小小家伙从荆棘丛里慢慢钻出来。 看样子,和满月的小狗差不多大校 灰溜溜的,两只小眼睛圆溜溜,黑漆漆,一副蠢萌模样。 它们出来后,可不知道母亲已经身陷囹圄,只知道钻到母亲身下吃奈奈。 被余秋堂抓个正着。 林麝这时更紧张了,看着两只幼崽被余秋堂揪在手里,急的直叫。 余秋堂也不啰嗦,将两只小家伙在自己口袋一面一个,提着母麝回到扎营地。 余秋原觉得自己佩服的话都说累了。 余秋堂形象在他眼里更上一层。 至此,这趟出行已经赚盆满钵满,返回下山,已经算是不虚此行。 “那我们现在就等着明早下山,天还没黑呢?”余秋原说。 余秋堂觉得这样等着也是浪费,便让余秋江看着东西,他带着余秋原去崖边上割松萝。 松萝也是一种很昂贵的药材,因为高山云雾和土壤特殊条件,促使它们具有特殊的性质,服用可以降火平肝,还对心悸很有作用。 考虑到奶奶正是心悸,可以采点松萝泡水喝,起到慢慢调养的作用。 说是两人,但余秋原让余秋堂在边上看着就好,这种简单的活,他还是能搞定的。 余秋堂笑笑。 也不剥夺他发刚发热的机会,叮嘱余秋原小心,自己则是周围擦着崖边转悠,看看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高山之巅,往往蕴藏着很多珍惜药材。 晚些年,基本很少有完全自然的山林,稍微能开发的,都已被开发成风景区,所以慢慢山上也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而这个年代,山里相当危险,不是专业的人,很难进来。 所以才给猎人们和一些赶山客留下生存空间。 转着,转着。 忽然一簇蓝色小花吸引余秋堂的注意,他转过去一看,发现这边好大一片都是。 而这个蓝色花,他非常熟悉,恰恰就是一种很珍贵的药材,红芪。 红芪和黄芪具有类似的功效,都有补气固表、利尿效果,而红芪,尤其又多了脱毒、排脓等功能。 这种野生红芪,成色好的,一斤能卖十几块。 看这么大一片,不得挖出几十斤。 余秋堂看余秋原还在那边忙活,便自己动手挖起来。 红芪用的根茎,所以需要将其从地底下弄出来。 若是直接拔的话,基本职能拽断叶子,红芪根茎还会留在土壤里,就跟大萝卜似的。 必须小心翼翼将周围挖开,将需要的东西挖出来。 还是个细致活。 好在这边也没多余事,反正离天黑还有段时间,那就慢慢挖呗。 于是。 兄弟俩一个割松萝,一个挖红芪,各自忙碌。 干了个把小时,余秋原将能够得着的全部割完,用绳子将松萝系起来,背着过来,发现余秋堂趴在地上还在挖,便帮着他一起挖。 两个人就快很多。 傍晚的时候,天刚擦黑,这一片就被挖个差不多。 余秋堂站起身,不住用手捶着腰肢,酸得直不起了。 看来,只靠做这种事赚钱真不容易埃 说是靠本事,但实际还是靠身体打拼,若是身体支撑不住,那啥都做不了。      不行。 这次回家,一定不能继续这样慢节奏,还是应该想想其他办法。 傍晚,三人将此行的所有收获重新盘存。 首要目的的麝,一共抓到六只,五只活的,以及一只死麝。 其中两只成年的麝刚好是一对雄雌。 三只小麝则是一公两母。 余秋堂仔细观察,发现在杜鹃花丛里找到的那只小麝和和上面两只小母麝差别还挺大,无论是毛发还是长相。 不知是否同个种群。 除去麝,便是六张狼皮,三十多斤的松萝以及二十多斤红芪。 粗粗算下来,若是卖的好,怎么都价值一千多。 尤其是这几只麝,可是他的宝贝疙瘩,要以此为基础,不断发展壮大,看能否发展出自己的养麝基地。 别的不说,若是真能把麝养起来,等再过几年,办理好饲养许可证,以麝香的价格,他就坐着收钱便是。 盘存完,对所有行囊进行规整,留够一天的口粮,防止下山途中出意外临时备用,其他全部能够吃的吃掉,吃不完的就地掩埋。 轻装下山,只带回最有价值的东西。 次日清晨五点半,东方初亮,三人便背着行囊下山。 有趣的是,尽管很想赶紧下山,但还是在途中碰到顺便打到个狍子。 刚好带给张甲申。 估计上次的狍子肉早吃完了。 说好的给他定期供应,也不能食言。 三人回到村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肚子还空荡荡的没有吃饭,便准备在余秋江家吃完再各自回家。 结果回去后才发现,众人刚刚散伙不久,还在余秋江这边吃饭呢。 大家看到他们回来,都非常高兴,自然是一阵寒暄。 余秋堂在众人里没看到想看的人,询问余春梅才知道,原来是丈母娘病了,米雅丽要回去照顾几天。 这让他很遗憾。 就想着能直接看到她呢,哪怕只是简单说几句话,也能聊以安慰想念的情怀。 既然没有在,那也没办法。 这边本来吃的差不多了,看三人回来,自然又重新开了一些,正说着呢,王浩峰吆着骡子车回来了,说是红砖不够,帮着去拉砖。 王浩峰将余秋堂上下打量一番,确信他没有问题,这才拉住诉说半天衷肠。 大概就是一些你们都走了,将我一个人留着,虽说照看家里的建筑也很重要,但以我的能力,做这种事情就是大材小用,其实用去山里和虎豹豺狼掰手腕之类。 最后差点喝多。 余秋堂知道他的性子,连忙“好言”安慰,说是下次进山,谁都可以不带,一定要带上他。 王浩峰这才喜笑颜开,恨不得抓着余秋堂亲一口。 吃完饭后,余秋原急着回去,余秋堂示意他不急,等下一起去看奶奶。 等大家吃累了,让他们先歇着,自己带着米文忠在工地上转了一圈。 很是满意。 虽然天黑看的不是很清楚,但在手电筒照耀下,依然还是能辩白一二,手电筒按在墙面上,光线没有任何转折,充分能证明,墙面砌的非常笔直。 大师手笔。 “基本都是按照你的想法,一点一点做的,你看看有啥问题,我们再想办法修改。” 米文忠憨憨地跟在他后面。 在米文忠眼里,余秋堂这种东家真的绝世仅有。 到别的人家去干活,吃的差不说,别人恨不得二十四小时盯着他们干活的,今天到这里挑个毛病,明天到那里指个不是。 反正就是不信任人,不让人安心干活。 余秋堂这个东家倒好,整日几乎不来工地看,还好吃好喝招待着,对人也温和,尊重干活的人,一点点都没架子。 说出去,别人都不信。 偏偏却正在经历。 他私下和伙伴们商量过,一定要踏踏实实,矜矜业业将这个院子建到最好,比以前所有活都做的好,要让东家没有任何意见。 余秋堂时刻注意和大舅哥关系的融洽,看他这么客气,急忙说做的不错,自己很满意。 米文忠这才放心。 东家这么多天不在,就怕做的活他有意见。 “文忠哥,你们做了多久了?” “十三天,还是十二天。” “我记得你前面说,整个建完大概要一个月左右是吧?” “差不多,你要的急,所以我们会抓紧赶工,不过做活也有固定的时间,有些时间不能省,该等还是要等着,要不然做出的活也不成活。” “好,按照你们的时间安排,”余秋堂大致盘算过时,一个月做完,也就是阳历十一月中旬,农历的十月初。 离过年还有点时间。 不过有个问题,随着气温不断继续变冷,继续施工就变得越来越难。 若非如此,也不急着赶时间。 “秋堂兄弟,你真是个好人。” “?” 余秋堂哑然失笑。 被一个老好人说是好人,他有点愧不敢当,若论真正的好,面前这个脑子不太灵光的人,才是名副其实。 他已经用一辈子时间做过证明。 “我们要是每次都碰到你这样的好东家,可就好咯,”米文忠苦笑道,“我们这些人,看起来是给人干活,实际上搞得跟人要饭吃一样。走到哪里,都受冷眼。” 余秋堂心生凛然。 他拍拍米文忠的肩膀,“文忠哥,你们做的很好,那些看不起你们的人,其实是他们有问题。不要放在心上,天底下毕竟好人多。” 余秋堂安慰着,心里却暗暗感叹。 才不是呢。 也就是米文忠这样的人才能接受这种观点。 怕是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立刻反驳:“真的是好人多嘛,不见得吧。” 但米文忠心中的余秋堂是个聪明的好人,所以他说的话,米文忠都相信。 而这个观点,同样也是米文忠的人生准则。 当自己一直坚守的准则从别人嘴里,以非常温和而肯定的态度说出来,不由不让人相信。 “对了,文忠哥,等你们干半个月,就先支付一部分工资,大家出来干活都不容易,家里也都紧张,可以拿去先补贴不贴家用。” “那太好了。” 米文忠很兴奋。 还有东家主动想着给他们发工钱,绝无仅有的事,以前等活做完,很多东家一拖再拖,慢慢地人影都抓不到。 余秋堂主动发工钱,他简直乐得不知说什么。(本章完) 第151章 带来了好宝贝 看到米文忠这样,余秋堂也是暗暗叹息。 他只是做了点应该做的事,就能让米文忠这么开心。 可见他日常受到多少冷眼。 真是不容易。 最后他让米文忠统计下费用,等做完半个月,就先结半个月的工钱。 让大家在这种小事上,获得一些幸福感。 等米文忠走之后,余秋堂便和余秋原一起三叔家看奶奶。 当然是喊了余秋江,也毫无例外被拒绝。 责任是责任,情绪是情绪。 愿意一起出去帮着捕麝,就已经是余秋江最大的忍耐。 多不了一点。 余秋堂和余秋原都懂他,也没纠结。 打回来的东西暂时就放在余秋江这里,两只大麝被放进笼子里,这些家伙跳的很高,跑的也快,一般院子根本关不住,要想养它们,必须专门建设特殊的高墙。 它们很喜欢阳光,所以也不能养在室内,否则存活率会很低。 麻烦着呢。 正是因为这么难搞,一直到后世,人工养麝也一直是个难题。 “嘭嘭1 大门扣响。 “娘,开门,我们回来了1余秋原朝里面大喊。 很快就听到里面急促的脚步声。 高美兰拉开门,看到门外两人,站在黑暗里差点啜泣,急忙拉他们进来。 “他爹啊,儿子回来了,还有堂堂。” 余得水打里面也出来了,大冬天的,只穿个大裤衩,看得出相当激动。 “你说你们这几个孩子,不是说两三天嘛,咋一进去就这么多天,我们这些做老人的做担心。” “娘,你担心啥啊,不是有我堂哥嘛。” “你说的什么胡话,你堂哥比你能大多少,不都还是个孩子,过的是正月的岁岁是吧?” 余秋堂无奈点头。 “快让他们进去暖暖,站在门口说啥呢1 余得水在边上说道。 其实其他人还好,就是他穿的少了,这会冷的不行。 “等下1 高美兰却拦着住两人,跑到厨房端来个脸盆,里面放着一些麦草,她用火柴点燃麦草,“来,你们两个过下火盆,驱驱山里的妖精。” “娘,哪里来的妖精啊,啥年代了,你还搞这个……” “废话这么多,叫你过就过,不过就不要进屋子,我们还好,等下把你们满身的山气带给你奶,你还嫌我侍候的太轻松?” 高美兰拦截在门口,余秋原没办法,只好从火盆上迈过去。 “堂堂,你也来。” 余秋堂倒不排斥,入乡随俗,这种事情信不信没关系,只要能让长辈放心就好。 过完火盆,走过照壁,余秋堂和余秋原直接来到奶奶睡的西厢房。 刚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味道,似是尿骚味。 房间的阑干上放着一盏煤油灯,灯光暗淡,像是很小的豆豆,随时都可能熄灭。 奶奶安静地背门躺着,一动不动。 余秋原皱着眉头,看了眼余秋堂,余秋堂立刻明白他什么意思,轻轻在他耳边说:“这是老人味。” 没有照顾过老人的人不知道,老人身上有股浓浓的老人味。 余秋堂知道,因为他照顾过老人,而余秋原却不清楚,还以为是母亲没有照顾好,顿时心里暗暗埋怨。 这个时候,就显示出他成熟的一面。 余秋原也不是笨人,转瞬就明白他的意思,便收敛了不满。 “奶1余秋堂喊了声。 芮二妹没有反应。 余秋原也跟着喊了声,芮二妹还是没反应。 两人面面相觑,急忙跑到奶奶的正面。 却发现奶奶似乎没什么事,甚至都没有睡着。 她静静地躺着,盯着煤油灯的灯光,不知想什么。 “奶,你好点没?” 余秋堂再次问,这次提高一些声音。 “啊?” 奶奶仿佛突然从惊醒,才开始眨巴眼睛,看是两人,脸色并没太大变化,“你们两个啊,这些日子忙啥呢,躲着不见我这个老家伙,是不是嫌我太烦,不想理我啊?” “不是不是。”余秋原急忙摆手摇头。 他这个慌乱的模样看在芮二妹眼里,她难得露出几分慈祥,“你这孩子,说话要有个说话的态势,你看看你的样子,摇头摆尾的,哪像个大小伙子?” 余秋原被说后,立刻站的直直的。 仿佛一个即将受家长雷霆教育洗礼的小男孩。 芮二妹不再理他,又将目光转移到余秋堂身上,“你爹给你看媳妇没?” “啊?” 余秋堂没想到老太太思维这么跳跃,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啊啥啊?这么大的人了,不赶紧物色媳妇,还等啥?” 芮二妹声音提高几许。 余秋堂无奈,只好老实交待,“有这个意思,但不知道人家姑娘咋想的?” 说话时,眼前自然出现米雅丽模样。 “看好的姑娘,就让你爹找人去说,不要婆婆妈妈,到头来人家跟人一走,黄花菜都凉了。” “嗯,知道了。” 芮二妹说完,又陷入短暂的沉默,随后突然说,“老五家那孩子……” 余秋堂跟声,“大夫给你开的药不是有麝香嘛,我们三个一起进山,这才搞回来。” “进山去了?1 芮二妹微微一惊,“你们这个年龄咋敢进山,那山里啥都有,多危险。我要不要那个什么香都无所谓,黄土埋了半截身子,还有啥看不透,该死就死,活着也是遭罪。” “你说这话干嘛呢,你好好活着多好,孩子们都孝顺,我们这些孙辈也都听您的话,有啥过不去的,说这些丧气话。” 余秋堂并不是程式安慰,而是有感而发。 奶奶这一辈,就还有奶妈和外婆,爷爷和外公都已去世。 这种老人还在的时候,不管脾气咋样,总是一个念想,有个老人还在,等突然有天真的没了,再回想以前的事,总不禁会让人黯然神伤。 “我造孽了埃” 芮二妹突然叹息声,看着余秋堂,“你们还小,不懂那时候的事,那个孩子恨我是应该的。” 余秋堂不知该说啥。 “这都是报应,肯定是我那苦命的小儿子,心里怨恨着我,才让我变成现在这样,写是他在惩罚我。”      “奶……” 余秋堂和余秋原只能默默听着。 彼此都很无奈。 余秋堂微微思量后,还是说了出来,“奶,过去的事,现在想也没意义,我江哥是个很好的人,他也对您很尊重,以后不要一直那样待他,他会难过。” “是啊1 芮二妹叹息声。 又道:“你们见了,就给他说,我这个做奶的对不起他们一家人。” “那你可以直接给他说嘛,不要每次见到他就跟仇人一样,何必呢?” “仇人?” 芮二妹有点迷茫,随之苦涩闭上眼睛。 “我不知道,可能是我看到那孩子的脸,就会想起我那苦命的老五吧,我这个做娘的,亲手伤了孩子,以后到下面,该怎么给他爹说埃” 这…… 余秋堂觉得气氛实在太压抑了。 他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感觉。 若是奶奶一直这个状态,她肯定活不了多久。 这和上辈子出现差异性。 如果真是这样,那唯一改变的就是自己重生,不知这是在哪个地方扇动的翅膀。 “替我说说吧。” 奶奶最终叹息声,再也不愿说任何话,两人只好退出房间。 刚出门,余秋原就长呼口气。 “老人的房间就是那样,要能适应,我们所有人都会老……” 余秋堂也不是埋怨,只是善意提醒。 他自己也老过,知道人年龄大了,真的很难。 身上有味道,是因为排尿功能无法完全自控,所以会有遗漏。 但若说一直洗澡吧,更是不行。 老人每一次洗澡,都是对身体一次挑战,南方温度高,便利且是那样,更不说北方大冬天,到处冷的不行,就更没有洗澡的条件。 余秋原摇摇头,“我不是嫌那个味道,我是觉得窒息,在里面喘不过气,你说咱奶一直是这样嘛,那二伯家他们是怎么照顾的,太难了埃” 余秋堂点点头。 “他们家人确实都很有耐心,以后你们先委屈着,不行的话,等开春之后,看看长辈咋说,每家轮换着照顾也行。” “再说吧,”余秋原看看父母的房间,笑了笑,“别看我们一直嘴上这样说,要是真说要轮换,她还不一定能愿意呢。 你想想,能轮换到谁家去,四叔肯定不行,五叔家里没有人了,二伯奶才回来,也就剩下你们家……” 余秋原并么有继续展开说余秋堂家的情况,但两人都心照不宣。 余秋堂也摇头苦笑。 他预感到关于奶奶的事,后面还有纠纷。 有时候孩子能不能敬孝,确实不是简单的问题,因为儿子背后毕竟是一个家庭。 也牵扯到很多问题。 只能一步步走着看吧。 他毕竟是个孙子,说不好听的,其实不方便说太多。 他只是经历过一次奶奶父母的死亡,对这种亲情的失去有别人没经历的体验,领略过那种悲伤。 所以不想因此留下太多遗憾。 . 晚上余秋堂没有回家, 就在余秋江这里将就着睡睡,天快亮的时候,才回家去洗洗,换换衣服。 今天肯定能看到米雅丽,他要保持好形象,山里待了那么多天,人搞的跟半个野人差不多。 回家之后,自有一番寒暄不必多说。 换好衣服后,他又赶到余秋江处,带回来的猎物里,除了麝是活物,需要稳定后取麝香,狼皮和猞猁都需要赶紧出手。 也幸亏是冬天,才能保持这么久,要是夏季的话,狼皮和猞猁都必须立刻处理,要不然就会发霉。 甚至生虫。 那就真是一文不值了。 余秋堂挑着担子去镇上时,路途中突然觉得他重生后,行事作风还是太保守。 若只是靠打猎,虽然能赚到比其他人多点的钱,但距离真正的潇洒生活还差的太远。 就例如现在,他大清早还要挑着东西去卖。 说到底,还是利用辛苦赚钱。 这种钱虽然踏实,却来的太慢,就这样的速度,猴年马月日子才能过得好点呢? 不行,必须要稍微格局变大点。 一路上,想着事情,速度走的飞快,到清泉南门的集市上,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来。 他径直来到南门的野市上。 找到老秦头。 老秦正和人磨几只野兔呢,看到余秋堂以及他身后沉甸甸的东西,顿时对野兔没了兴趣。 搞得卖野兔的人一脸懵逼。 还想着稍微加几毛钱就卖了呢,咋突然不愿意谈了! “秋堂兄弟,我可想死你了。”老秦很夸张,上前就想拥抱余秋堂,被余秋堂一把推开。 “身上一股骚味。” “没办法,谁整日接触这些东西,不是一身骚味,倒是你啊秋堂兄弟,这一身干脆利落,哪像个卖野货的,倒像是谁给你介绍个媳妇准备去相亲呢?” 余秋堂心想还真是。 这身装扮可不就是为给米雅丽看的嘛。 “不说这个,我今天带了好东西,你就说你愿意出高价不,愿意就看,不愿意我就换地方。” 老秦立刻不高兴了。 故意板着脸开玩笑,“看你兄弟说的啥话,我啥时候吝啬了,你仔细回想下,是不是每次给你价格都开的很满意,不说完全达到你期望吧,保证是市场最高。” “哈哈,那行,我们换个地方去看吧,我害怕被人看到后,人出高价给抢走了。” “这么夸张?” 老秦说是这么说,但还是拉着余秋堂朝旁边野地里走去,避开人群后,这才去掀框子上的布。 “真的会出高价?”余秋堂压住他的手。 这让老秦心里更痒痒。 “绝对高价,你就让我看吧0 老秦一把掀开布,只在筐子里看了一眼,顿时就瞪大眼睛,“我的娘嘞,这可真是个好宝贝啊1 他看到筐子里的猞猁。 手轻轻抚过猞猁的脑袋的,身体,呼吸都变得紧张,“我好就没收到大猫了,这是第二次,你这只还这么大,都差点赶上豹子了。” “看看旁边。” “还有好东西?” 老秦又急忙拉开另外一侧,映入眼帘的是一捆狼皮,目测至少四五张。 “妈的1 老秦急忙放下手里布,四周看看,“好小子,你真是给我带来好宝贝,不过我现在却不能收1(本章完) 第152章 半步万元户 第152章 半步万元户 “为啥,你不搞这个生意?” “搞,咋不搞,就是你这东西太好,我实在是没带那么多钱埃” “原来是这样,”余秋堂恍然大悟,“那不急,价格确定好,你先付一部分给我,后面的再给就行。” “这样啊,伱就不怕老哥卷着你东西跑了?” “怕啥怕,再珍贵也就是些东西,难道还能打过我们的关系,打过你老哥的信誉?” 余秋堂不以为然,“若秦老哥觉得可以,那我这些东西算啥呢。” “哈哈,就喜欢你这个快人快语的样子,那就这样吧,我们先盘下价格,等下我付你一部分,剩余的最迟下一集到你们清泉就给。” “都好说。” 余秋堂是真的不在乎,不只是嘴上说说。 倒不是他不缺这些钱,而是他觉得,他和秦老头的关系,真不是这点东西能对得上。 “我们先从小的东西谈起。” 余秋堂先让看看两种野生的药材,松萝和红芪,这两种东西可以卖给供销社,也可以卖给这些贩子,价格其实差不多。 余秋堂懒得去供销社折腾,一起打包给秦老头算了。 “我看看啊,这个松萝成色很不错啊,能长到无名指粗,肯定是蛮多年,唯一的问题是没有晒干,……这样吧,一斤算你两块五,干的我们也只收四块。” “行,你看着来。” 这个是小钱,余秋堂现在不想继续纠结。 然后又看了红芪。 秦老头对红芪的评价更高,主要还是红芪很粗,成色非常高,一斤给到三块五。 分别称了下,取掉斤两的零头,刚好一个二十斤,一个四十斤。 “那这两样一共就是五十块加上一百四十块,一共一百九……” 老秦头一算,微微愣愣,还以为自己算错了,仰着脑袋再算一遍,不由感叹,“还以为没多少,这么算起来也不少埃” 余秋堂笑笑。 “接下来看什么?” “我们看看你的这些狼皮……” 老秦将系着狼皮的绳子解开,缓缓将狼皮铺在腿上,仔细在边边角角打量一番,越看越惊讶。 “妈的,这些狼是被你吓死的嘛?” “啥意思?” “它们的伤口呢,我咋没在皮上看到枪伤?”老秦不信邪,翻来覆去去看着。 “就没咋用枪啊,主要是用弩,还有直接拍死的,咋样,这些狼皮的成色还行吧?” “行行,可太行了1 老秦头将六张狼皮挨个检查一番,当看到最后一张,终于确定这些狼皮确实都很完整,简直是皮子里的顶级状态,简直爱不释手。 赚钱是一方面,作为一个野物生意人,能看到这么好的东西,就像是文玩商人看到一个绝世精品,心里有种来自内心的喜悦。 “那价格……” 一声价格,将老秦头拉回现实。 这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收购这些狼皮,为啥要表现出这种模样,这不是说明东西确实很好,就该出高价格嘛。 失策埃 顿时又郁闷又无语。 属实是太惊喜了。 完整的皮货,能看到一张,就是一种幸福,他一下子六张,那种喜悦感,谁能懂埃 “价格嘛,要根据大小,老哥也不和你来虚的,这张最大的,就给你150,这两张稍次的,120,剩余三张小点的,就100一张,你看看咋样?” 余秋堂笑笑。 “我也不乱说,你的基础上各加50元,就是最后价格。” 秦老头立刻摇头,“那不行的,收不起。” “秦老哥,我们这关系,你就不该对我拉扯啦,就这个价格吧。” 老秦头想了想,“每张给你加20元,再一点不能多。” “30就成交。” 余秋堂斩钉截铁。 老秦头在他眼里看到坚持,觉得底线基本差不多,再继续拉扯就会伤感情。 这秋堂兄弟既然能搞到这种东西,还不知道后面有啥宝贝呢。 可不能把人得罪了。 细水长流才是正理。 “行,那就这个价格吧,”说着,又小心翼翼将皮重新卷好,“若不是这皮子保存的太完整,真卖不到这个价。” “那是当然,我给老哥你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差品,是与不是?” “那是,那是。” 接下来,两人又谈了那张麝皮的价格,最后一百块成交。 麝皮要比狼皮价格还好,但这只麝被余秋江和余秋江搞出点的伤口,所以卖不上好价格。 “那……现在我们谈谈这个重头戏吧1 老秦头盯着筐子里的猞猁,越看越觉得大,“这个大家伙,定是好几年的大猫,一般真长不到这么大。” 大猫就是人们对猞猁称呼。 “确实是。” 既然对方主动“增加难度”,余秋堂也不客气,直接跟着说:“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都能赶得上豹子了。” “就是。” 老秦头又转圈欣赏片刻,满意点头,“老弟你很有经验嘛知道整体出售,这样要比分开值钱多了。” 余秋堂笑笑。 心想我也不是一般人啊,你们知道的东西,我基本都知道。 “我来看看啊,如果只是单论皮的话,一般市场在800到1000的样子,看你这只很大,能算到1200……” “可以考虑下1500。”余秋堂在旁边坐地起价,他原本也是将这只猞猁就当成一只猞猁来算,没考虑到它个头大的问题。 秦老头既然提醒他,如果不趁机多赚点,那就是傻瓜了。 “1500估计要不到,不过不急,我们再看看其他的…” 老秦头又分别对猞猁的其他东西进行估价,大概600块钱左右。 余秋堂也不想多浪费时间,直接给他说2000块封死,是亏是赚,两个人彼此都认下就是。 秦老头低头算算,最终答应下来。 嘴上还说着好不容易看到这么好的东西,即使亏本,他都心甘情愿。 但其实余秋堂知道,这些家伙都有些特殊路子,像猞猁这样的东西,如果卖给特殊的人,说不定能要个天价也不定。 但那需要人家的人脉关系,余秋堂并不想知道。 2000加上前面的190,最终谈为2200整,余秋堂从老秦手里预先拿到1200元,剩余的老秦说下午给他,但余秋堂不打算在镇上待太久,便让下一集给就是。 说相信,那就真的是相信。 怀里揣着1200块钱,他从野市上缓缓朝外走,心里想着今天的2200,分一点给余秋原和余秋江,算上前面他的3000块,目前接近5000的存款。 但建设院子,又需要一笔钱,算2000开外,那最后还剩2000多,不到3000块的本金。 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算是巨款。 但要真正改变生活状态,即使这个时代,依然也不够。 看来还得继续想其他办法。      想着想着早点回去,但忙碌起来,可就顾不上,待回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搞得他中午饭都没吃。 路上还不觉察,回到余秋江这边,肚子立刻就“咕咕”叫个不停。 他跑进厨房就摸个馒头,又拿个青辣椒,将头咬开,里面捣点盐进去,就一口馒头一口辣椒吃起来。 这种吃法相当常见。 属于出门务工人员常备食品之一。 外加一杯浓茶或者白开水,就能解决一天的伙食问题。 余秋堂刚咬了两口,第二口还没咽进去呢,门帘就被掀开,米雅丽出现在门口。 她也没想到余秋堂回来了,猛然看到里面个人,还吓了跳,刚转别转身跳出去,下一刻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余秋堂嘛。 顿时相当尴尬。 “你回来啦?”她倚在门口,手里还抓着门帘。 像是抱着琵琶半遮面。 “嗯,刚……咳咳!1 馍馍太干,会有很多颗粒,本来就容易掉进呼吸道,余秋堂情急之下,没在意口里还有没有咽进去的馍馍,乍一说话,立刻就被呛了。 还不是简单的小呛,而是呛的很严重,满脸通红,非常难受的样子。 米雅丽也顾不上矜持,急忙跑进去给他倒了一杯水,可刚倒出来的水滚烫滚烫,又急忙喝不下去,搞得两人都很狼狈。 好在,经历短暂的调整后,余秋堂总算不咳了,但因为咳嗽憋得通红的脸,红云一时还无法消除。 “不好意思埃” “是我不好意思才是,”米雅丽急忙解释,顺便打量下余秋堂的衣服,发现几日不见,他似乎又瘦削一些,便说:“你还没吃饭啊?” “没顾得上,想着看你,就回来了。” 米雅丽白他一眼。 “那你在外面等着歇歇,我帮你把馍馍热下,烧个鸡蛋汤给你。” “不用麻烦,随意吃口馍就行。” “这有啥麻烦,很快的,你出去等等。”米雅丽说着,已经将袖子抹起来,准备干活。 “那我就在这里和你聊会天吧。” “出去等呗,里面黑的,烟又大熏的不行。” “你帮我做饭,被烟熏着,我在外面舒服着,那我的太不懂得心疼人了。” “哎呀,叫你出去就出去嘛。” “我就喜欢看着你。” 米雅丽无奈地摇摇头,“那你把板凳端到那头吧,烟不会这么浓。” “我帮你烧火。” “不用,”米雅丽摇头,“再说,你会烧火嘛?” “小看我不是,我会的事情多着呢,等以后一项项给你看。” 以后? 米雅丽正在搅鸡蛋的手微顿,以后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过日子? 谁要跟你过日子呢。 她很想反驳,但又担心没有证据,一反驳反而被余秋堂反咬一口,说他没那个意思,倒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所以,只能装作没听到。 “堂堂,是你回来了嘛?”外面传来三姐的声音。 “是我回来了,我在帮丽丽烧火呢。” “烧火……”,余春梅重复声,足足停顿几秒种,才说:“那你好好烧。” 说完,就回隔壁余春菊的房间了。 余秋堂不由心里给姐姐点赞。 很有觉悟嘛姐姐,在我成功得到美人心的前行道路上,一定有你助攻的一推。 米雅丽冰雪聪明,如何不知道余春梅的想法,索性装作不明白。 “你的脚咋样了,好没?” “好多啦,基本无碍。” “我听说姨娘生病了,要不要紧?” “老毛病,就是心口疼的不行,可能是心脏的问题吧?” 余秋堂点点头,却说:“也可能是其他器官,老人糊涂,有时候说的不清楚,等闲空了,我们带老人家去市里检查下。” “哦……啊,我知道了。” 米雅丽觉得自己稍微不注意,就会被余秋堂占了便宜,但是呢,她也不觉得很反感,只是每次被说,心就跳的不行。 “你在山里……很辛苦吧,我看你都晒黑了1 余秋堂心想,别的不说,晒黑肯定不对,山里几天,几乎一直在下雪,基本就没看到啥太阳。 “其实在山里还好,但心里一直有牵挂,所以觉得度日如年。” “你……” 米雅利刚想问你牵挂什么呢,但很快反应过来,这人肯定是油嘴滑舌,没啥好话,顿时就没有继续说问。 她这样不配合,倒让余秋堂的梗没有被接,倍觉遗憾。 米雅利做饭相当麻利,嘴上说着的话,手下功夫是丝毫不曾落下,余秋堂也不辱使命,烧火烧的很到位。 米雅利开始还担心他其实不会烧火,就纯属在这里逗自己玩,胡搅蛮缠呢。 没想到还真会。 不由心里又暗暗心疼他。 一个男人,会烧火只能说明一件事,他从小日子不好过,否则谁会让男人去烧火呢,这边的人可是很反感男人进灶房,更不说烧火。 “来,给你热了三个馍馍,要不要再帮你跺点青辣椒,或者是拌个黄瓜?” 米雅利将热气腾腾的糖和馍馍放在余秋堂面前的案板上。 厨房也没有其他桌子,只能趴在案板上吃饭。 “不用1 余秋堂也不多说,直接拿起馍馍狼吞虎咽起来。 三口馍馍一口汤,风卷残云般没几下就将汤和馍馍悉数卷进肚子。 然后美美打个饱嗝。 “好吃。” 米雅丽笑笑,“就是普通的东西,没啥味道,你放下我来收拾吧。” 看余秋堂要收拾碗筷,急忙上前抢先。 余秋堂也没坚持,看着她拿着碟子个碗筷去洗。 “你累的话,就回去歇歇,不急着来这边,你朋友个我哥看着呢,不会出啥问题。” 余秋堂道:“我来这里主要不是为看工地。” 米雅丽没出声。 心里暗暗得意,想一直套路我,那你想多了。 我上一次两次当,哪还能每次都上你当。 余秋堂看他的招数屡屡被破解,也无可奈何,只能想其他办法。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干正事要紧。 (本章完) 第153章 困了就会睡觉 第153章 困了就会睡觉 和米雅丽告别,余秋堂直接去找米文忠,让他带人过来,帮着将原用来烘烤豆腐柴叶的烤炉进行改造。 豆腐柴树的叶子现在已经没用。 剩下的已经全部烘干。 明年,按照余秋堂的想法,搞不搞神仙豆腐还是另外一回事。 即使要搞,他也只规模化搞一段时间,不会像今年这样小打小闹。 牵扯太多精力了。 毕竟他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效益。 怎么看神仙豆腐的效益都太低。 每天10块钱,一个月才300块钱。 实在是太少,做不成大事,赚不了大钱。 只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 烘干楼当时建的时候,还准备长期使用,没想到仅仅只用小半年,就要寿终正寝,被换作他用。 在余秋堂指挥下,米文忠和干活的伙伴们对烘干炉做简化处理,拆掉一部分多余的东西,又将地面火道全部拆除,废土、废砖全部和废基子全部都挪出来,看起来地面就宽敞很多。 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个烘干炉还有一个窗子。 本来是用作人们观察里面考的东西是否烤好,现在则是让米文忠给窗子加上钢筋,即使撞断木质的窗框,林麝也不可能从钢筋上面穿出来。 林麝是一种非常不安分的动物。 把它关在普通的院墙内,它会像人类的轻功一样,沿着墙墙使劲转圈跑,逐渐就能跑到墙墙顶上。 有点像成龙上楼的样子。 所以,饲养灵舍的场所围墙都特别高。 至少要在七八米至上十米。 这样才能保证林麝不会在高速奔跑中越狱,跑出墙外。 所有东西搬完之后,又将地面洒上水,墙面上也洒上水。 进行彻底的灰尘清理。 烘干楼顶也绑用长杆绑上扫帚,尽可能做好卫生,给林麝一个干净舒服的环境,让它们尽量不要太过敏感,以至于生病或者死亡。 一切工作准备好后,余秋堂让烘干炉保持足够通风,等半小时之后,里面的湿气全部被吹干,俨然就是一个墙很高的,特殊形状的房子。 这才把五只麝全部搬过来,将两只麝彻底放开,还他们自由。 刚把麝放出后,立刻将烘干楼门关闭,所有人都退出去。 果然看到两只麝,尤其是公麝拼命的围着墙开始转。 想跑到顶上的通风亮光处。 但实际上,他们这种登高的本领,最多也就只有一丈左右。 而烘干炉的墙壁足足有十几米高,根本不可能窜上去。 而母麝能力还不如公麝,只是稍微尝试下,可能还没跑到一米高,就已经彻底放弃。 至于三只小麝,因为他们属于不同的母亲,刚开始还有点儿矛盾,彼此发出咪咪的吼叫声。 但是经过一天时间磨合,如今基本上已团结在一起,吃睡都挤在一起,关系好的就像亲兄弟姐妹一样。 现在能够采麝香的只有这一只大的公麝,但是它在山上受过伤,运输的过程中又受到惊吓。 一时半会儿情绪比较不稳定。 强行来采取麝香的话,可能会对麝造成伤害。 所以。 余秋堂准备先让麝缓缓时间,身体恢复好之后,再次开始采麝香。 采麝香也是一个技术活,很考验手法,搞不好的话,就可能对麝造成永久性伤害。 甚至让麝很反感。 直接将自己的香腺咬碎,那样这只麝基本上就废了。 需要好好养着培养情感。 接下来几日,余秋堂专心扑在的房屋建设上。 搞了这么久,他一直忙着到处搞其他事,基本都是做甩手干部,若是再甩下去,怕是建好后,他都没有什么成就感。 当然,他也帮不到什么大忙。 隔行如隔山。 若论专业度,他完全比不上随意一个砖瓦和泥水匠,更不说比起米文忠。 只是他态度好,人又温和,大方,干活的人都很喜欢他,也愿意带着他一起玩。 一来二去,倒是学到不少门道。 明白处处皆学问,民间有高人。 幸亏天气也给力,没有急剧降温,虽然山上已经下过雪,山下暂时温度还过得去。 他的院子便渐渐有了眉目。 但因此也吸引很多人关注。 原本他的位置因为太偏僻,几乎都在山下,远离生产队很远。 不仅是村里,即使三队也没多少人注意。 只是看到一些其他村的人,骑着车子朝南边过去,还以为是进山呢。 但时间长了,总有人会在意。 而院子和房子拔地而起,也渐渐吸引了很多人注意,陆陆续续有些人以各种原因过来观察,看到他们家院子竟建得这么恢弘大气,惊叹不已。 慢慢地,就传开了。 于是参观的人就越来越多。 然后自然就是开始谈论这种院子建设下来,需要花费多少钱。 可算来算去,也算不出个概念。 村里很少有人有这么大的院子,这个年代人的院子普遍大,可再大也就是八分地,不像余秋堂这个院子,足足两三亩。 而普通人家的房子,基本都是用土坯,也就是基子箍成,顶上都是便宜的灰瓦。 但余秋堂的墙都是砖墙,顶上是最新最贵的红瓦。 这个家伙,确实让一般人计算变得很困难。 大家讨论之余,也只能感叹,这个院子肯定花了不少钱。 具体是多少,说不出来。 只能猜测大概是大几千吧。 可不管几千,在普通人眼里都很多,毕竟大家可是一年才赚个几百块最多。 这一个院子,他们要不吃不喝好几年。 这如何能不让人羡慕。 于是呢。 很多原本看不起余秋堂,觉得他就是木讷没出息的人,现在也开始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 真没看出来,这个木头娃,也能有翻身的一天。 媒婆们甚至已经出动,问陈美娣很多次,搞得陈美娣不厌其烦。 她是后妈不假,可余秋堂哪里将她放在眼里嘛。 就算婚姻大事,也与她没关系吧。 但也不好直接回绝媒婆,明面上偏偏要做出姿态,也真是为难她。 而余得金对儿子渐渐变得热门,也是一时间难以承受,心里觉得舒服,却也带着几分突然变化的困惑和不安。 就担心这种开启,就像过年放的烟花一样,绽放的时候美不胜收,结果烟花散去,只落一地的废纸。 他也抽空来过两次工地,但每次都是快速的转一圈后便离去,甚至都不愿意留下吃顿便饭。 看着欣欣向荣的景象,他心情之复杂程度,或许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 父亲这种举动,余秋堂很理解。 他也没有刻意去和父亲拉近关系,他就觉得两人关系像个病入膏肓的病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这样简单维持着生命,或许还能维持更久点。 若是想给点猛药,以图恢复岌岌可危的淡漠关系,搞不好反而直接将人治死。 这样就蛮好。 “在想什么?”      今日天下细雨,闲来无事,余秋堂端着个马甲坐在房檐下,看着细雨迷蒙,像似烟雾一般弥漫在田野里。 他转回脸,对米雅丽笑笑。 “没什么,就是发呆。” 米雅丽在他身边蹲下来,也看着远处,静静几十秒后,她说:“等大房上梁后,这边院子就剩点收尾的事,高兴不?” 余秋堂笑道:“你呢,高兴不?” “我?”米雅丽一怔,随之笑道:“高兴啊,我可以拿到工钱回家。” “回家让你那么高兴,难道是住在这里,委屈了你?” 米雅丽又笑笑,没有说话。 两人又沉默片刻。 还是米雅丽说,“余秋堂,有时候我真看不懂伱。” “是嘛,指的哪方面,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很简单的人,还想着在人面前装深沉点。” “你不需要装,很多时候,我觉得你就是很深沉。” “例如呢?” “例如现在。” “怎么说?” “余秋堂,”米雅丽轻笑道,“你没有注意到周围其他十八岁小伙子的样子吧?” “?” “你看,除了你之外,其他小伙子不管日子过得咋样,家里贫贵富贱,人本身就是充满活力,对好日子充满向往的。” “那我不是?”余秋堂笑道,“我不也在一直追求好日子,要不然,我建这个院子做什么?” “咋说呢……” 米雅丽微微思忖,“你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别人建设院子,是真心觉得这个院子能让他们日子过得更好,更有面子。” “那我呢?” “你嘛……”米雅丽看着他的眼睛,“你给我的感觉是,建设院子,只是你应该做的事,就好像你饿了就要吃饭,困了就要睡觉一样。 依我看,你其实并没有从建设院子里得到太多的满足或者幸福,而是把建设院子,看作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平常的事吧。” 余秋堂一惊。 他怔怔地看着米雅丽。 她的话语,虽然带着微笑,语气也很温柔,声音很好听,但听在他耳朵里,却似惊雷。 谎言从来不会伤人。 能让人破防的,永远只有真相。 “余秋堂,我能说句更严重的话嘛?”米雅丽继续说。 “当然可以。” “和你越熟悉,我就越觉得,你似乎不像是要固定在这个世界的人,你就像一个过客。 看起来你很努力去融入这个世界,但骨子里却有种疏离,就像似漂浮在生活之上。 以至于,我有时候甚至分辨不清,我靠近,看到你的你,是否个真实的你,难道不会是你刻意表现出来,扮演的一个形象……” 突然,米雅丽停住了。 她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面露惭愧,“不好意思啊,我说了太多……” 她解释的有些慌乱。 转头看着雨幕。 果然,下雨的日子,总会让人情绪格外湿润,要不她应该说不出这种话。 气氛一时间显得有些沉闷。 只有细雨敲在树叶上,簌簌的声音。 “这怕是,今年最后一场雨了。”余秋堂起身,将马扎让给米雅丽。 “我不坐,你坐吧。” “你不是说我没有质感,那试试我坐过得凳子,有没有温度?” 米雅丽看他眼,无奈苦笑。 笑容总能化解很多尴尬。 余秋堂也笑笑。 “丽丽?” “嗯?” 如今的米雅丽已经习惯余秋堂这样喊她。 刚开始喊的时候,她觉得有些尴尬,仿佛他成了她的长辈,也纠正过很多次,但余秋堂根本不改。 于是每当他喊的时候,她就躲避着不答应。 可一次两次还能躲避,总有些不经意时,她还是当了。 慢慢也就习惯下来。 但还是有约法三章。 不能在有第三人的情况下喊她,只能是两个人私下里称呼。 余秋堂便答应下来。 单纯的米雅丽愿意是担心其他人听到不好意思,但余秋堂却更是开心,这不刚好让丽丽这个称呼,成为他的专属。 “你喜欢这个院子嘛?” “挺好的,宽敞,房子多,住着舒服,以后有时间了,你还可以在院里做个花园,栽很多花,牡丹月季啊都蛮好……” “那以后你就栽吧,喜欢栽什么都行。” “真的啊,那我……” 她突然又刹车了。 一个不留神,就被这家伙带到沟里去。 你们家的院子,我种什么花啊,我又不是你们家人。 “丽丽,等这段时间忙完……等明年吧,我就去上门提亲。” “啊!~” 米雅丽陡然一惊,心跳的厉害。 “你……” “我没和你开玩笑,是认真的。” 余秋堂看着米雅丽,眼神温柔,又带着淡淡的忧伤。 “我想娶你。” “这个……我……我不知道。” 米雅丽紧张的脸都红了,想立刻抽身跑回房间,却不知是否真能这样做,显得很没礼貌。 但是她此刻脑子里一片空白,已经不知道说什么。 “我很喜欢你,你呢?” 余秋堂又问。 “我……我……” 她不知道,她的脑子坏掉了。 天埃 谁来救救我,我该怎么回答呢,喜欢,不喜欢,喜欢,还是不喜欢? 正在这时,有脚步声传来。 本来不重的步子,却如震雷砸在两人耳里,将紧张的气氛撕开个口子。 “秋堂兄弟,你在这呢,丽丽你们聊天啊?” 原来是米文忠。 他一手拿着个馍馍,一手拿着根大葱,笑呵呵的朝这边过来。 (本章完) 第154章 门当和户对 第154章 门当和户对 “我进去看看酵子发起没有。”好歹有了救星,米雅丽转身就逃了。 余秋堂看着她的背影,笑笑。 虽然没有得到她肯定的答复,但她也没立刻反对。 两人感情这种事,如没当场拒绝,那就是有机会。 他相信,他们不是啥问题。 若米雅丽不曾认真关心过他,又如何能将他看这么仔细,说出别人都没看出的内核。 有戏。 至于米雅丽说他的问题,他隐隐有这种感觉。 只是以前没有那么清晰。 重生后,他依然生活在原来的世界里,这些人都是熟悉的人。 但他确实有种飘忽感。 就如同米雅丽说,他像是个过客。 有时候,真的过于理智看待问题,仿佛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俯瞰这个人间。 说起来有点吹牛逼。 但心态就是这样。 想着这些人的未来,自己都已知晓,顿时就会对他们有种说不出的怜悯和优越感。 非他本意,却是事实。 所以,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开始努力化解这种缥缈感。 有所改善,但还没到位。 只能在慢慢的生活里,尝试去进一步融入。 “你们在聊什么?” 米文忠咬了一口馒头,吃了一口葱,边嚼边说着,嘴里一股浓浓的葱味。 这个…… 是你是该问的嘛。 余秋堂拿这个大舅哥没办法,便随意找个借口掩饰过去。 没有和米雅丽得到正式确定前,还是不要跟米文忠说了。 可以让姐姐余春梅知道,是因为姐姐很保守,知道替他保密。 但米文忠个性单纯,搞不好回去就到处说,还没提亲,直接闹出绯闻,米雅丽会尴尬。 会让他们的感情蒙上不好的阴影。 “对了,文忠哥,你找我做什么?” “哦,差点给忘了,我是想和伱说说门当户对的事。” “碍…1 余秋堂微微一怔,首先就想到他和米雅丽的事。 还想着保密。 难道被这个大舅哥看出来了。 “我们这不是马上要上大梁嘛,你的正房需要一对户对,大门口还需要一对石当。” 余秋堂哑然失笑。 原来是这个。 吓他一跳。 门当和户对是流传自古代的建筑风格,荣城这边的院子都是四合院类型,一定程度上延续下来。 在正房,也就是大门正对的大房门楣上方或者两侧做木雕或者砖头的户对。 这玩意古代是按照官员品级决定多少和大校 到这个时代,基本就是按房子的大小,和家里是否有钱来决定木头材质和大校 一般的穷人家,基本都是松木或者柏木。 也有的直接是砖雕。 若是家里富裕点的,就是桦木或者漆木。 再有钱点,就是杉木。 同样,大小也是相差很远。 若是贫寒人家,大房也就是三间,一间是三米,则房的整体宽度不到九米,那户对就小点,要不太难看。 若是富贵人家,大房要五间,甚至是七间,也就说最多可以到二十米长度,那户对就相当阔绰。 当然,除了材质和大小,还有雕工,以及让谁来雕,这些都有讲究。 门当就是大门左右两侧的石墩或者石鼓。 和户对相对应,在古代也是门第的象征。 那现在的门当,也分为各种各样,最穷的人家则是直接两个木头墩,上面啥都没有。 而有钱的人,则是雕刻成瑞兽模样,还会涂染颜色,看起来非常漂亮。 在古代的婚姻观念里,人们常用“门当户对”来形容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相当。 认为在相似背景的家庭结合下,会在生活方式,价值观等方面更加契合,婚姻也会变得更加稳定和谐。 这个观点曾一度受到批评。 认为是封建残留思想,强行将人分为三六九等。 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 真就是,不是一个圈层的人,难以融合在一起。 强行凑,会让双方都很困惑,痛苦。 当下。 余秋堂回过神来,看着不远处的院子,“前面没有预备嘛?” 米文忠说:“门当确实开始没想到,户对的话,我们有准备一对柏木,但可能是处理有问题,今天我才发现有点裂纹。 也不是不能用,我就怕用上去,没过几年,户对就裂开了,不太吉利。” 余秋堂点点头,“那现在咋办,是要去买嘛,没关系的,你们负责就行,费用到时候另外结算。” 米文忠将最后一口馒头和大葱一起填进嘴里,三两下嚼的咽进去。 满足地打个嗝。 “买当然也可以,但我是这样想的,外面买的木头,往往都不会特别好。 做这个行业,我们都知道,一般遇到很好的木头,都会留下来卖高价,能拿到市面上卖,最多就是中等货色。” “那你的意思是……我去山里找木头?”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不是一直进山里嘛,肯定很熟悉各种木头,顺便搞一截回来,我们可以好好做个漂亮的户对上去。” 米文忠笑着解释。 “对了,门当也是,若是你能搞到好的石头,我帮你找雕刻的人,雕两个漂亮的麒麟,多好的象征。” “这样埃” 余秋堂有点心动。 这个院子其他部分都建设很到位,没理由在关键部门打折扣。 不就是木头和石头嘛,他去找就行。 一边寻找木头,一边搞点野物回来,也蛮好。 这眼看着天越来越冷,农活什么的基本结束,是时候好好到山里寻找东西。 “好,我来想办法。” 他看着雨幕点点头。 雨一直下到第二天凌晨。 可能是天太冷了,余小伟有点感冒,一晚上咳个不停。 余秋堂被吵的睡不着,又担心孩子发高烧,所以天还没亮,就早早起来了。 在工地施工期间,余春梅经常住余秋江那边,和米雅丽还有春菊一起睡,所以家里这边空荡很多。 余秋堂原本还想着小云一个人睡觉害怕,让她过来一起,但孩子可能大了,还是愿意一个人睡。 余秋堂也没坚持。 其实这个时候,很多孩子多了,都十几岁还兄弟姐妹还在一个炕上睡,非常正常。 这个时候的人都很淳朴,倒没有后世那么多烦心的事。 “叔,你起来了。” 余小伟被他穿衣声惊醒,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      “嗯,要去山里一趟,今天是星期天,你再睡会,白天记得把炕烧热,和云云自己做饭吃。” “知道。” 即使余春梅不在,两个孩子依然可以维系生活。 毕竟余秋堂没有回来时,她们就是相依为命。 余秋堂暂时也没其他办法。 没有多余可用的人,就只能先委屈委屈两个小家伙。 等房子建设好后,就会好很多。 天还没有完全晴,天上的云层还很厚,余秋堂准备东西时,特意带上帐篷,并且带着上面覆盖的油布。 即使下雨,也能面前维持。 不至于被淋落汤鸡。 他在院子里忙活时,父亲也拉开门出来,看他这样,问到:“又要去山里?” “嗯,那边的需要一对户对木,还有门当。” “哦。” 余得金随意应了声,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即将进门时,突然说,“我今天也去山里寻木头,等下一起吧。” “啊?” 余秋堂大感意外。 “等我会。” 余得金进去收拾东西,余秋堂思忖会,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他其实可以用两个不是一个方位,或者是时间不凑巧为理由推辞。 但又觉得,没这个必要。 雨后的山,还是这个季节,往往可能下雪。 若是父亲一个人前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不是说他以前进山过很多次,积累了很多经验,这次就一定没事。 过了一生的余秋堂很明白人生无常。 一个不留神,生命就会如流星划过天空。 面对死亡,一切都是小事。 临走之前,喂喂他的三只狗子,这几个家伙又长大很多。 庆幸的是,因为他经常不回家,狗子们迫不得已,只能接受余小伟和余小云的喂养,和他们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不幸的是,一只有感情的猎犬,注定上限不高。 猎犬骨子里,还是野兽。 若是让它们多了人类的温情,就很难在野外的争执中,彻底爆发野性的魅力。 有得必有失吧。 好在,余秋堂并不是那么在意它们的成色就是了。 半小时后。 父子两人一起踏上进山的道路。 好在这次余秋堂准备自己进山,没有喊王浩峰和余秋江。 带他们的好处是可以一起搬运猎物,万一出点问题,彼此有个照应。 缺点是,要担心他们的安全。 这次只是去桦树林,相对来说,还属于外延的山脉,也不准备去深山捕猎,他单枪匹马效率会更高些。 不曾想,又多了一个父亲。 相比余秋堂行囊鼓鼓,父亲带的东西很简单,就是一把短斧,一把锯子,挎包里放着一壶水,几个馒头。 简单到不能再简陋。 去掉任何一件,都无法完成进山的动作。 余秋堂不禁暗想,父亲是如何靠着这么简单的行头,行走在山里这么多年。 即使他从没去过深山,但山脉的外围,经常也会有野兽出没。 总不能次次都刚好没碰到吧。 也难怪。 前世的他,其实对父亲了解很少,他知道的父亲辛苦,却不知道有多辛苦,辛苦在哪。 而父亲生气时,也只会说他多辛苦,并不具体说辛苦在哪。 就和这个时代,这个地域其他所有父子一样,两人基本很少能心平气和交流。 父亲看他如负担,却又对他担负着责任。 他看父亲如仇敌,却又对他带着原始的情感。 陌生而又熟悉。 两人沉默着,从家里走出去,沿着村道一直走,越走越远,渐渐来到队上南侧,站在村道上能看到余秋堂的院子。 父亲停下身子,远远看了会。 “还有多久?” 余秋堂立刻明白他的意思,“差不多了,过两天上大梁,再就是上门楼。” 余得金点点头,“那要挑个好日子。” “看过,下个月三号就是黄道吉日,门口落瓦,大房上梁,一天就能全部搞完。” “大梁上房要多找几个人,木头沉着呢。” “是很沉,我选的是松木的大梁。” “挺好。” 父亲说完后,转身继续向前,余秋堂也就收回目光,跟在父亲后面。 他保持着和父亲的半米的距离,亦步亦趋。 想着父亲快点,他就快点,父亲慢他就慢,这样就不会因为他太快,将父亲远远甩到后面。 但走着走着,他发现跟着父亲其实很舒服。 父亲的速度很稳定,每一步都像是经过测量,仿佛是匀速的运动。 跟着完全不吃力。 就这样,两人慢慢离开村子,渐渐来到猴头岭范围。 余秋堂看到父亲登山的步伐也很稳定,这才相信父亲的耐力很好,比起刚来的王浩峰还好很多。 “你要是累就说,我们可以歇会。” 父亲在前面说。 余秋堂心想,我还想给你说这个话呢,现在我要是歇,不是显得我很弱。 “还撑得住,爹你累了嘛?” “还行。” “我也还行,毕竟我年轻嘛。” 父亲点点头,“年轻好,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能一口气走到天王顶。” 吹吧你! 余秋堂下意识心里反驳。 天王顶是附近最高的一个山峰,天王山的顶峰,上面有个天王庙。 里面供奉着托塔李天王。 那个位置,余秋堂重生进山这么多次,都没有走到过。 若是什么都不做,刚是拼命赶路,怕是一天都赶不到。 想一口气攀上天王顶,那也就是要在山里走一整天,一次性都不休息。 这是人类能完整的事嘛? 反正余秋堂不相信。 “那时候你爷爷算是个半个土阴阳,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要去天王庙里点香,我就会跟着去。 开始也坚持不下来,路上走不动,还要你爷爷背着,到后面慢慢就习惯了,走的比你爷爷还快……“ 余得金说道这里,突然不再说了。 “咻1 一只黑色的鸟滑过树梢,卷起冷削的风。 余秋堂看到父亲的肩膀微微抖了抖,下意识缩缩脖子,他不知为何有点难受,将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上前给父亲围上。 (本章完) 第155章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第155章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即使是山上,因为海拔还没起来,所以并不是很冷。 甚至因为山上树木和植物的作用,反而比下面温度高点。 至少余秋堂没有觉得冷。 但他看到父亲,潜意识觉得对方会冷。 围巾给父亲围上后,父亲开始还要推辞,却最终还是小心在前面系个扣,防止滑落。 经过这样一个举动,两人基本不再保持前后距离,而是几乎并排前行。 短暂的沉默后,余得金突然停脚步,轻轻拍打着山道旁的歪脖树,“看。” 余秋堂看过去,竟然惊讶地发现树上刻着几个字。 还是那种繁体字,四方四正,有点像是隶书。 余秋堂再一回想,为啥觉得熟悉呢,是因为很多墓碑上都是这种字体。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他不禁睁大眼睛。 这棵树,他其实之前见过很多次,是一棵斜插在小土台的歪脖桐树,看样子有些年头,大概有一人围的粗细。 因为和山里其他歪脖子树一样,而又因为它是空心的桐树,所以尽管就长在人们经常可以经过的关键位置,却没有一人想着砍掉它。 做木头是空心,当柴火烧没火气。 哪怕就是做木椽,也因为太歪了,基本派不上什么用常 正是这种没用,让它才能躲避掉很多伤害,最终存活下来。 只是,他万万没想过,这棵树,竟然还与他的父亲有关系。 并且,是这般亲密关系。 几乎不用猜,就知道这个字肯定是爷爷写的。 当时父亲年龄还小,二叔或许才刚出生,三叔说不定还没来到世界。 那时候爷爷还很年轻。 继承了阴阳这种职业,心里带着对神秘力量的敬畏,怀着一颗虔诚之心,定期去上香。 大山,或许是他眼里,就是神仙的道常 带着儿子进山,肯定心里有很多特殊的情绪在里面。 那此刻的父亲呢。 第一次正儿八经和自己进山,是不是心里也很复杂。 “那个时候,这树还很小,不知从哪里生出的桐树苗,从块石头侧面伸展出来。 我呢,当时刚好想找个棍子拄着,一眼就看中这棵小树,认为它反正长在侧面,将来也长不大,干脆直接拔掉算了。 但被你爷爷拦住了。 你爷爷说,这个世上有些东西,他生来就命苦,别的树能生在雨水充沛,阳光能晒到的地方,这个小东西就只能生在这里。 不过呢,生在哪里,其实都能好好活着。 只是活得艰难一些。 但不能因为艰难,就放弃,更不能因为艰难,就不管不问,不好好活着……” 余得金说到这里,用手轻轻抚摸过刻的字,“所以你看看这棵树,它虽然还在歪着,却已经长这么粗了。 看这个字,当时刻的很深,现在都浅成这样,怕是再长些年,就会薄的看不清。 说到刻字,当年我还怪伱爷爷刻了呢,说是树这么小,刻那么大的字,万一把树刻死咋办?” 父亲忽然想到什么,竟然没再继续说,只是看着字陷入沉默。 余秋堂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些陈年往事,顿觉惊奇。 他出生时,爷爷已经去世,对爷爷的所有信息,都来自其他人转述。 倒不知道,他原来还是这样一个老人。 “那我爷咋说的呢?” 余得金看了眼余秋堂,神态复杂地说:“他说,这都是命。” 余秋堂一怔。 歪脖树的插曲,并没有影响父子俩太久。 两人也没有再歇息。 很快就穿过余秋堂假设的“桥”,来到对面的桦树林。 “这边原来是个混交林,后面其他树木慢慢被砍了,只剩下桦树苗,才长成了桦树林。” 余得金如数家珍,给余秋堂讲述着山林的过往。 随之又道:“你若是找做户对的桦木,要找老桦林,那边很多木头都有一两百年,木质更结实,也更粗一些。 这边的木头正在长,里面是空的,一旦晒干,可能就会裂开。” “原来如此。” 余秋堂想起米文忠说木头裂开的事。 大概那只木头就是这个问题。 他以前只知道父亲是个木匠,没想到他对山林这么熟悉。 倒是超出意外。 “那你说的那个老桦林,是不是胡子沟那边?” “你知道?” 余得金露出疑惑的神情。 还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余秋堂心里多出几分得意,能超出父亲意料之外,感觉比赚钱还舒服。 “以前去过一次。” 余得金更是意外,“那地界那么偏僻,你去那里做什么?” “无意间去的。” “哦。” 余得金想想也是,没有继续追问,两人便转身向胡子沟那边而去。 所谓胡子沟,其实是个山谷。 夹杂着两面都是峭壁,中间只有几米宽的一个山道。 山道半路,被山崖阻拦,最细的地方只有两三米宽。 真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据说当年战乱,山里有一群胡子,也就是土匪,就躲在这沟里面。 靠着天险牢牢据守。 官方数次想端掉,都因为地势过于险要,损失太大而放弃。 本地的人们,都叫他胡子沟。 后来和平了,胡子们都被打掉,但这个位置依然很少人过来。 传说这里面杀死过很多人。 很多都没有投胎,整日在谷里面晃荡,阳火弱的人都会被吸干吸尽,或者将魂魄管给勾引了去。 就是常常在山里行走的猎人和赶山客,护林员,一般也不会特意来这边。 算是个小小的禁地。 余得金是没想到,这种偏僻之处,余秋堂竟然知道。 他眼里的余秋堂,只是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不该知道这些。 天渐渐亮起来。 幸运的是,天上的云层渐渐变得稀薄,隐隐约约能感受到几分暖意,抬头看天,眼睛也被光照得睁不开。 父子俩沉默向前。      山道上只有他们脚步踩踏树叶和枯枝的声音。 余秋堂觉得气氛有点压抑,想找点什么话题缓冲下,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但等着父亲说话,又觉得不好意思。 前面几次打破僵局,可都是父亲率先说话,他是被动接受,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于是。 他便开始绞尽脑汁,寻找话题。 既然远的没有,就从这座山说起吧。 “爹,你是不是经常来山里?” “嗯,常来。一般木头市面上都能买到,不过有些东家要的东西好,就只能在山里寻找好料子。” “那山里这么多野兽,你也没个枪……”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很不在意地说,“山里能有什么,豺狼胆子小,你不招惹它们,它们肯定也不来找你麻烦。 豹子少,多少年就只遇到一两次,它们看到人,基本也会避开。 至于熊嘛,碰到你就老实点,不要惹毛它,它也不会找你麻烦。 如果实在危险,就把带的口粮丢给它们,十有八九能走开。” “那……若是走不开呢?” 余得金难得笑出声。 “那就听天由命,只要手里有斧头,胆子大,总能找到活命的机会。 不过,若真想要安全,尽量不要入山,这大山里有很多宝贝,它本来就属于大山,你非要从里面拿出去,不付出点代价咋行?” 回到这种话题上,余秋堂便只能点点头,表示认可。 “你以后进来还是小心,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本事,但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你越是觉得自己能行,越容易出事。 我以前认识的人,也有胆子大,本事强的,但他们往往出事的更快,反而像我们这些胆小的,只能在外围走走的人,反而活下来。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东西都没人命重要,你要记在心里。” “好的。” 余得金看儿子这么老实,脸色也越来越柔和。 “你也长大了,年过了就十八岁,我拉扯你长大也不容易,还是想你将来结婚生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会的。” 余得金点点头,“那就好,这样你娘到时候也不会怪我。” 听父亲提到母亲,余秋堂觉得应该暂停话题。 不提还好,一提他心里就会有股烦躁,他担心在山里和父亲生出矛盾,荒无人烟的,总不太安全。 “你这次出来找什么木头,爹?” “倒也没有固定,只要差不多就行,这边的老桦木就蛮好。” “前面就是胡子口吧?” 余秋堂看到一百多米远处,山崖仿佛是两个巨大的手掌,即将合在一起。 巴掌中间,有个细细的口子,远处看去,仿佛只能通过一个人。 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余得金点点头。 “就是。过了那个胡子口,里面就是原来胡子待的地方,现在已经废弃很久了。” “那我们赶紧过去。” 几分钟后,父子倆来到胡子口。 从远处看,缝隙窄至人身厚度,走到跟前才发现没那么窄,起码有两米多宽度。 不过,这个地形真是不好对付。 外面的地势低,里面地势高,若是想强行从外面进去,不仅仅是要面对易守难攻的窄,还要承受从低到高处的落差。 真是太不容易。 余秋堂想象着,如果自己是攻城的人,里面若有两个手执长刀或者快枪的胡子,那真是几乎没有进去的可能。 他们不需要做任何大动作,仅仅只是用刀或者枪随便划拉,自己就近不到跟前。 更不说,真正的厮杀,里面还布局着什么。 好在现在是和平年代,不需要拿命去拼。 两人穿过胡子口,余秋堂下意识回头看看后面,再次赞叹大自然的奇妙。 两人来时经过的路,虽然也坎坷不平,但路两旁主要都是矮小的灌木,并不能形成什么气候。 不注意的话,和野草差不多。 然而一穿过胡子口,眼前立刻就变为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一眼望去,就仿佛拦截了在两人面前的一面树墙。 简直像个世外桃源。 他不由回忆上辈子,好像也来过这里,但并没留下太多印象,那有可能是里面的树木已被砍伐待荆 或者是,他根本没有进来过,只是远远看过这个地形,产生错误的记忆。 “这里的木头都不错,你看哪个能用就伐那棵,但是不要去左边的树林深处,以前剿灭胡子时,那边死了不少人,阴气太重。” 余秋堂点点头。 两人便开始各自物色木头。 余秋堂拿出米文忠给他的尺寸,发现还真是苛刻,即使这么大的树林,一时间也找不到几棵树能达到标准。 他甚至怀疑,米文忠是不是给错了。 相较而言,余得金显得比较随意。 他寻找的并不是木头,而是树杈,就是希望有那种天然符合东家想法的树杈出来,尽可能原色原味,避免拼接,尽力以完美的作品呈现给东家。 两人开始还在一起,彼此都能看到但时间久了,渐渐就拉开距离,余秋堂刚要返回去看,忽然一道影子从侧面树上冲下来,趁他没注意,一把抢走背包上的水壶。 原来是一只灰色的猴子。 他急忙转身去追,猴子却跑的飞快,即使他速度快于一般人,但要在树林里追上得天独厚优势的猴子,却还是相当吃力。 只能勉强跟着猴子不丢失。 若是一般人,估计几个回合,猴子就跑的不见踪影。 遇见这种事,余秋堂也很无奈。 若是一般东西就算了,偏偏这个水壶,还是大舅当年当兵带回来,给母亲的,母亲又遗留给他,算是为数不多,母亲留下的念想。 怎么能被这个死猴子抢走。 他边跑边从身后拿出弩,追逐着猴子身形。 管它是不是灵长类,本不在他的猎杀范围,但它要跑上送死,那就送它一程。 在他全力追踪下,猴子非但没有拉开距离,反而越来越近,他这才看清楚,这只猴子四肢均匀长度,脸瘦瘦的,毛介于棕黄和棕灰之间。 应该是一只年长的猕猴。 猕猴是秦岭常见的两种猴子之一。 另外一种就是川金丝猴。 猕猴是个很大的分类,其中秦岭这边的属于中等体型,性格相对也温和很多。 而凶名在外的藏酉猴,是猕猴中最大的品种,也就是俗称的大马猴。 这种猴子性情顽劣,尤其是汇聚在峨眉山那片的,经常被人们拿出来对比。 相比之下,金丝猴温柔的就像个姑娘。 (本章完) 第156章 寻宝客 第156章 寻宝客 “看你朝哪跑?” 在余秋堂紧追不舍下,猴子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近,已经能清楚看到猴子腹部橙黄色的软毛。 他的弩也已举起,瞄准猴子。 若不是那家伙总在各棵树中间的来回乱穿,早就是被射死在弩下。 然而。 眼看着他马上就能追上猴子。 突然,猴子身形直接消失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排看起来有些年代,已经破旧不堪的旧房子。 山里会经常看到一些临时搭建的房子,一般都是由竹子或者木头,上面搭一些塑料布,牛皮毡或者油布,甚至茅草简简单单的搞起来。 这往往是路过的猎人,砍柴的樵夫,甚至还有一些赶山客临时搭建,走的时候也不会拆除,方便后来的人继续居祝 至少临时避避风雨,或者说热的不行,可以在里面乘乘凉休息。 眼前的这些房子显然不是那种。 这些房子建的相当结实,它们的墙甚至都是用石头垒起来。 虽然说年久未修,有一些房子的边角已经塌陷,但是依然可以看出来,当初这里是相当热闹,肯定是住了不少的人。 余秋堂经过短暂惊愕,立刻想到这边的历史,猜测这些房子大概是以前胡子的居所。 胡子被灭掉之后,政府并没有拆除房子,便这样留存下来,山里人进来的少,这边又被冠以神秘色彩,愿意来的人就更少,房子才得以保存。 刚才那只猴子消失的方向就是这里,大概是藏在哪个房子里面。 猜测出这些后,余秋堂并没有立刻冲上前去,反而冷静下来。 猴子这东西,和一般的动物有很大区别。 很多人只是觉得猴子长得像人,属于灵长类。 但实际上,猴子它也是野兽的一种。 而且他们是一种群居,且智商高于一般动物的特殊野兽。 野生的猴群非常危险。 可以说,除了老虎这种战力值绝对碾压之外,其他所有的动物都很难是猴群的对手。 只要他们不落单,任何动物拿他们都没办法。 他们身体灵活,能够上树,速度快,还能用灵活的上肢使用基础工具,例如木头,石子等等。 或许草原上猴群因为树木不多,且树木之间距离遥远,还是会被鬣狗,豹子等守株待兔。 那森林里,没有老虎,猴子就是绝对的统治者。 什么财狼野猪狗熊,攻击力要比它们强,但完全跟不上猴子节奏,能被它们戏耍至死。 当然,同样无法对抗的,还有人类。 一只野生猕猴,体重有二三十公斤,和孩童差不多体重,但他们的战斗力可是远远秒杀小朋友。 如果几只一起上,即使体重是他好几倍的成年人,依然是招架无力,随时都有可能被它们一起拿下。 余秋堂肯定要比一般人强。 他相信,只要不是特别大群猴子,他应该是可以对付。 制服猴子并不容易,但是杀死它们还是比较简单。 他担心的是,如果说这个村里面,或者说这些房子里面是一个庞大的猴群,他进去之后一旦被包围,扔石子都能砸死他。 他可不像小说里面那些武林高手,能躲开猴子的所有暗器,即使砸不死,只要砸到身上也完全受不了。 于是,他只能慢慢靠近房子。 先去观察观察“敌情”。 他一直在搜寻父亲身影,一时半会并没找到,也不知道这地到底多大,顿时为父亲担忧起来。 他紧紧握着弩,神情肃然。 箭矢一共二十支,应该足够使用。 猴子这东西看起来凶巴巴,实际上胆子小,只要能将它们头领搞死,剩下的猴子不足为惧,立刻会如鸟兽散。 他静静蹲在外面的树下,仔细观察房子,足足好几分钟,却什么声音都没听到。 猴子进去后,仿佛突然石牛落海,不见踪影。 这让他一时拿不定主意。 按理说,这里面如果是猴群的话,一定很聒噪,不可能这么安静。 猴子最喜欢乱吆喝。 可如果不是猴子,那…… 总不会真的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他不这么认为。 装神弄鬼。 他冷哼一声,捡起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猛然从窗口砸进最近的房子,顺势将短匕从裤腿抽出来,倒握手心。 “砰1 石头应声砸进屋内,却只有破窗的声音,却没如愿听到落地声。 取而代之,是沉闷的痛呼声。 余秋堂顿时全身绷紧,进去十二分防御状态。 竟然能在这种地方碰到人,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这可是深山。 他和父亲也是偶然才来,这些人应该不是因为他们。 难道是暂时在这里歇息的过客? 好像也不对。 这里面的人明显在躲避什么,要不然不可能这么久不出声。 他之所以躲着,肯定是不希望暴露身份。 余秋堂脑子飞速转动。 这个地方原来是土匪窝,死过很多人,所以一般人都不会过来。 那谁会来呢? 可能是对这地方的历史感兴趣,或者是趁着这个地界人迹罕至,搞什么不正当事的人。 不管是那种,大概率都不是啥好人。 他决定多个心眼。 “里面有人吗?” 既然听到声音了,再躲着也没意思,他索性喊出声。 打草惊蛇。 里面稍微顿顿,才有人答复,“有有,哎哟,是谁拿石头砸我1 说着,一个瘦小精干的中年男人从里面出来。 上身穿着黑色棉衣,外面套着件貂毛的马甲,头上带着两扇门的棉帽子,脚下蹬着棉靴。 他一脸苦相,胡子八叉,给人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余秋堂打量对方,对方也在打量他。 别看那小子不断揉大腿,但眼睛可没闲下来,只是一个照面,就将余秋堂看个透彻。      目光落在呀的重弩上,眼神微微一窒。 “是你砸得我?”男人埋怨道。 余秋堂看看房子,又看看这人,心里的压力微微有点提升。 果然如他所料,这伙人不止一个。 这家伙,可能是为让自己放心,手里没有家伙。 这非常不寻常。 但凡在山里行走,谁不带个家伙事儿,就这样空着手过来,还躲在这里面,鬼才信你们是好人。 东西大概率让同伴拿着。 余秋堂不想多啰嗦,直接问:“刚才一只猴子进去咯,是伱们养的吗?” “怎么会,我们养猴子干嘛,你是进山的猎人吗,为什么会来这里,这里又没有什么像样的猎物?” 余秋堂没有回答,反问:“那你呢,你是来做什么?” “我…我啊,是在山里挖点草药,对,我是个赤脚医生来着。” “原来如此。” 余秋堂点头,表示认可他的说法,随机笑道“那真不好意思,刚才一只猴子偷走我水壶,跑进这里面,我其实砸的猴子,到没注意砸到你,真不好意思。” 余秋堂说着,慢慢身体靠前,脸上还带着笑容,“我是个木匠,住在离这里十几公里的大刘村,听说这里的老桦木不错,质地好,这不过来碰碰运气。 不成想,木头还没有找好,水壶倒是被这该死的猴子偷跑了。我紧赶慢赶追到这里,发现猴子跑到房里面去了。” “是这样埃” 那人若有所思应了一声,却没有表明他的态度,更没有说让余秋堂进去抓猴子的意思。 很显然,以他站立的位置,说明他此刻把这些房子当成他的领地,并不想让余秋堂这样一个陌生人进入他的空间。 但余秋堂却笑呵呵地朝前继续走着,嘴里念叨:“你不怕您笑话,这要是一般的东西,被偷走就偷走了也无所谓。 这个水壶是我娘留给我的,我我不能把他就这样丢了,要不然,我娘肯定从坟里面爬出来,要揪我的耳朵,把我的屁股打烂。” 嘴里这么说着,他手也没有放弃动作,不住的比划,弩也被背在身后,只是利用袖子的掩饰,反握着短匕。 “要我看还是算了吧。这山里猴子最喜欢抢东西。它已经都抢走了,不知道藏在哪里,你一时半会肯定找不到。在这儿呆久了,反而浪费时间。 那你今天可什么都搞不到了。 你不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吗?可不要到时候水壶没了,人也两手空空回去,那才算真的亏大了呢。” 余秋堂若有如思,笑着点头,脚下却依然没有停止的意思,而是准备越过那人去里面。 “站住1 就在他身体擦肩而过的瞬间,那人突然伸手拉他,而原本还笑呵呵的余秋堂瞬间爆发出惊人力量和速度,直接顺势拽过对方手臂,直接将他如死鱼一般摔在地上。 一把匕首这才从那人袖子里掉出来。 余秋堂一把踢开匕首,也不啰嗦,直接用脚踩着那人的背,放声喊道:“里面还有什么人,都出来,要不然我先弄死他,然后一个个弄死你们1 余秋堂刚才动作麻利,如行云流水,直接将那人搞个没反应,待清醒过来,就已经被踩在脚底下。 他倒是想翻身来着,可余秋堂一脚的力气,一般人哪能撑得起,他挣扎几下后。也就彻底放弃,只能呼哧呼哧喘粗气。 “我数到三……一……二……三1 三声刚出,里面窗户里露出个脑袋,是个大光头,斜戴着顶和外面人相同的帽子,手里还端着一把枪。 竟然是五六半。 这让余秋堂不得不警戒。 能有这种武器的团伙,肯定不是一般人,他猛然想起这个年代经常有些流窜全国的违法分子,或许这些人就是。 “把人放开,自己滚蛋1 光头明显走的和瘦子不是一个路线,看到被踩在脚下的瘦子,脸色立刻变得阴鸷,枪口也对准余秋堂。 余秋堂此刻已知道今日很难善终。 运气不好,偏偏碰到这些人。 他同样清楚,此刻他们狭路相逢,已没有退路。 他不会天真以为,放掉脚底的人,他就能活着离开。 能躲在这种深山里的亡命之徒,怎么会仁慈到讲信用,可能他放掉这人的同时,就是他被枪杀的时刻。 他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 深吸一口气,对着光头喊道:“让你们的老大和我谈谈吧。” “什…什么老大?1 光头下意识反驳,但同时却潜意识朝身后转头看眼。 而余秋堂等的就是这种机会。 “咻1 他重弩直接射穿光头的手掌,将他手臂钉进旁边的石头缝隙里,与此同时,他飞速上前,趁光头没反应过来时,一把将五六半拽在手里,枪口压在光头脑袋上。 “不出来,我就打死他们1 “等下。” 这时候,房间里终于传出第三个人声音。 随之,一声轻微的猴子嘶叫。 余秋堂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矮小老人从阴影里走出来,身旁就跟着抢他水壶的猴子。 那猴子在明暗交错的光线里显得更为狰狞,对余秋堂不断呲牙咧嘴。 老人背着双手,站在房间中央,和余秋堂经过一番对视后,说道:“年轻人,这是一场误会1 “误会?” 余秋堂并没有丝毫放松。 这个老头虽然年龄大,但说话底气充沛,走路步伐铿锵有力,一看就不是普通老头。 他越是客气,可能心里更冷漠。 他不能有丝毫放松。 “对,确实是误会,我们并不是坏人,而是寻宝客。” 余秋堂微微一怔。 寻宝客这个说法,其实是相对文雅的词汇,民间有更合适的称呼,“发死人财”。 这种人余秋堂是听过的。 他们和盗墓贼还是有很大区别,盗墓一般会进入别人墓地,拿走陪葬物品,或者交给国家,或者也可以交给国家。 而寻宝客,则更像是一种探险。 因为这个年代刚经历大折腾,很多民间的宝物遗留在外,并没有全部收拢,尤其是很多值钱的好玩意儿,没被抄走,都遗落民间。 寻宝客们就是各种探寻和搜索。 至于搜索后,得到东西怎么分配,显而易见。 这么说起来,他们能出现在这个地方也可理解。 毕竟是胡子待过的地方,谁知道当时有没有埋下什么稀奇古怪的好玩意,万一搞点出来,都是不俗的财富。 “能不能,先放掉我的晚辈?”老人指指手掌还被洞穿的光头。 (本章完) 第156章 寻宝客 第156章 寻宝客 “看你朝哪跑?” 在余秋堂紧追不舍下,猴子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近,已经能清楚看到猴子腹部橙黄色的软毛。 他的弩也已举起,瞄准猴子。 若不是那家伙总在各棵树中间的来回乱穿,早就是被射死在弩下。 然而。 眼看着他马上就能追上猴子。 突然,猴子身形直接消失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排看起来有些年代,已经破旧不堪的旧房子。 山里会经常看到一些临时搭建的房子,一般都是由竹子或者木头,上面搭一些塑料布,牛皮毡或者油布,甚至茅草简简单单的搞起来。 这往往是路过的猎人,砍柴的樵夫,甚至还有一些赶山客临时搭建,走的时候也不会拆除,方便后来的人继续居祝 至少临时避避风雨,或者说热的不行,可以在里面乘乘凉休息。 眼前的这些房子显然不是那种。 这些房子建的相当结实,它们的墙甚至都是用石头垒起来。 虽然说年久未修,有一些房子的边角已经塌陷,但是依然可以看出来,当初这里是相当热闹,肯定是住了不少的人。 余秋堂经过短暂惊愕,立刻想到这边的历史,猜测这些房子大概是以前胡子的居所。 胡子被灭掉之后,政府并没有拆除房子,便这样留存下来,山里人进来的少,这边又被冠以神秘色彩,愿意来的人就更少,房子才得以保存。 刚才那只猴子消失的方向就是这里,大概是藏在哪个房子里面。 猜测出这些后,余秋堂并没有立刻冲上前去,反而冷静下来。 猴子这东西,和一般的动物有很大区别。 很多人只是觉得猴子长得像人,属于灵长类。 但实际上,猴子它也是野兽的一种。 而且他们是一种群居,且智商高于一般动物的特殊野兽。 野生的猴群非常危险。 可以说,除了老虎这种战力值绝对碾压之外,其他所有的动物都很难是猴群的对手。 只要他们不落单,任何动物拿他们都没办法。 他们身体灵活,能够上树,速度快,还能用灵活的上肢使用基础工具,例如木头,石子等等。 或许草原上猴群因为树木不多,且树木之间距离遥远,还是会被鬣狗,豹子等守株待兔。 那森林里,没有老虎,猴子就是绝对的统治者。 什么财狼野猪狗熊,攻击力要比它们强,但完全跟不上猴子节奏,能被它们戏耍至死。 当然,同样无法对抗的,还有人类。 一只野生猕猴,体重有二三十公斤,和孩童差不多体重,但他们的战斗力可是远远秒杀小朋友。 如果几只一起上,即使体重是他好几倍的成年人,依然是招架无力,随时都有可能被它们一起拿下。 余秋堂肯定要比一般人强。 他相信,只要不是特别大群猴子,他应该是可以对付。 制服猴子并不容易,但是杀死它们还是比较简单。 他担心的是,如果说这个村里面,或者说这些房子里面是一个庞大的猴群,他进去之后一旦被包围,扔石子都能砸死他。 他可不像小说里面那些武林高手,能躲开猴子的所有暗器,即使砸不死,只要砸到身上也完全受不了。 于是,他只能慢慢靠近房子。 先去观察观察“敌情”。 他一直在搜寻父亲身影,一时半会并没找到,也不知道这地到底多大,顿时为父亲担忧起来。 他紧紧握着弩,神情肃然。 箭矢一共二十支,应该足够使用。 猴子这东西看起来凶巴巴,实际上胆子小,只要能将它们头领搞死,剩下的猴子不足为惧,立刻会如鸟兽散。 他静静蹲在外面的树下,仔细观察房子,足足好几分钟,却什么声音都没听到。 猴子进去后,仿佛突然石牛落海,不见踪影。 这让他一时拿不定主意。 按理说,这里面如果是猴群的话,一定很聒噪,不可能这么安静。 猴子最喜欢乱吆喝。 可如果不是猴子,那…… 总不会真的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他不这么认为。 装神弄鬼。 他冷哼一声,捡起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猛然从窗口砸进最近的房子,顺势将短匕从裤腿抽出来,倒握手心。 “砰1 石头应声砸进屋内,却只有破窗的声音,却没如愿听到落地声。 取而代之,是沉闷的痛呼声。 余秋堂顿时全身绷紧,进去十二分防御状态。 竟然能在这种地方碰到人,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这可是深山。 他和父亲也是偶然才来,这些人应该不是因为他们。 难道是暂时在这里歇息的过客? 好像也不对。 这里面的人明显在躲避什么,要不然不可能这么久不出声。 他之所以躲着,肯定是不希望暴露身份。 余秋堂脑子飞速转动。 这个地方原来是土匪窝,死过很多人,所以一般人都不会过来。 那谁会来呢? 可能是对这地方的历史感兴趣,或者是趁着这个地界人迹罕至,搞什么不正当事的人。 不管是那种,大概率都不是啥好人。 他决定多个心眼。 “里面有人吗?” 既然听到声音了,再躲着也没意思,他索性喊出声。 打草惊蛇。 里面稍微顿顿,才有人答复,“有有,哎哟,是谁拿石头砸我1 说着,一个瘦小精干的中年男人从里面出来。 上身穿着黑色棉衣,外面套着件貂毛的马甲,头上带着两扇门的棉帽子,脚下蹬着棉靴。 他一脸苦相,胡子八叉,给人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余秋堂打量对方,对方也在打量他。 别看那小子不断揉大腿,但眼睛可没闲下来,只是一个照面,就将余秋堂看个透彻。      目光落在呀的重弩上,眼神微微一窒。 “是你砸得我?”男人埋怨道。 余秋堂看看房子,又看看这人,心里的压力微微有点提升。 果然如他所料,这伙人不止一个。 这家伙,可能是为让自己放心,手里没有家伙。 这非常不寻常。 但凡在山里行走,谁不带个家伙事儿,就这样空着手过来,还躲在这里面,鬼才信你们是好人。 东西大概率让同伴拿着。 余秋堂不想多啰嗦,直接问:“刚才一只猴子进去咯,是伱们养的吗?” “怎么会,我们养猴子干嘛,你是进山的猎人吗,为什么会来这里,这里又没有什么像样的猎物?” 余秋堂没有回答,反问:“那你呢,你是来做什么?” “我…我啊,是在山里挖点草药,对,我是个赤脚医生来着。” “原来如此。” 余秋堂点头,表示认可他的说法,随机笑道“那真不好意思,刚才一只猴子偷走我水壶,跑进这里面,我其实砸的猴子,到没注意砸到你,真不好意思。” 余秋堂说着,慢慢身体靠前,脸上还带着笑容,“我是个木匠,住在离这里十几公里的大刘村,听说这里的老桦木不错,质地好,这不过来碰碰运气。 不成想,木头还没有找好,水壶倒是被这该死的猴子偷跑了。我紧赶慢赶追到这里,发现猴子跑到房里面去了。” “是这样埃” 那人若有所思应了一声,却没有表明他的态度,更没有说让余秋堂进去抓猴子的意思。 很显然,以他站立的位置,说明他此刻把这些房子当成他的领地,并不想让余秋堂这样一个陌生人进入他的空间。 但余秋堂却笑呵呵地朝前继续走着,嘴里念叨:“你不怕您笑话,这要是一般的东西,被偷走就偷走了也无所谓。 这个水壶是我娘留给我的,我我不能把他就这样丢了,要不然,我娘肯定从坟里面爬出来,要揪我的耳朵,把我的屁股打烂。” 嘴里这么说着,他手也没有放弃动作,不住的比划,弩也被背在身后,只是利用袖子的掩饰,反握着短匕。 “要我看还是算了吧。这山里猴子最喜欢抢东西。它已经都抢走了,不知道藏在哪里,你一时半会肯定找不到。在这儿呆久了,反而浪费时间。 那你今天可什么都搞不到了。 你不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吗?可不要到时候水壶没了,人也两手空空回去,那才算真的亏大了呢。” 余秋堂若有如思,笑着点头,脚下却依然没有停止的意思,而是准备越过那人去里面。 “站住1 就在他身体擦肩而过的瞬间,那人突然伸手拉他,而原本还笑呵呵的余秋堂瞬间爆发出惊人力量和速度,直接顺势拽过对方手臂,直接将他如死鱼一般摔在地上。 一把匕首这才从那人袖子里掉出来。 余秋堂一把踢开匕首,也不啰嗦,直接用脚踩着那人的背,放声喊道:“里面还有什么人,都出来,要不然我先弄死他,然后一个个弄死你们1 余秋堂刚才动作麻利,如行云流水,直接将那人搞个没反应,待清醒过来,就已经被踩在脚底下。 他倒是想翻身来着,可余秋堂一脚的力气,一般人哪能撑得起,他挣扎几下后。也就彻底放弃,只能呼哧呼哧喘粗气。 “我数到三……一……二……三1 三声刚出,里面窗户里露出个脑袋,是个大光头,斜戴着顶和外面人相同的帽子,手里还端着一把枪。 竟然是五六半。 这让余秋堂不得不警戒。 能有这种武器的团伙,肯定不是一般人,他猛然想起这个年代经常有些流窜全国的违法分子,或许这些人就是。 “把人放开,自己滚蛋1 光头明显走的和瘦子不是一个路线,看到被踩在脚下的瘦子,脸色立刻变得阴鸷,枪口也对准余秋堂。 余秋堂此刻已知道今日很难善终。 运气不好,偏偏碰到这些人。 他同样清楚,此刻他们狭路相逢,已没有退路。 他不会天真以为,放掉脚底的人,他就能活着离开。 能躲在这种深山里的亡命之徒,怎么会仁慈到讲信用,可能他放掉这人的同时,就是他被枪杀的时刻。 他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 深吸一口气,对着光头喊道:“让你们的老大和我谈谈吧。” “什…什么老大?1 光头下意识反驳,但同时却潜意识朝身后转头看眼。 而余秋堂等的就是这种机会。 “咻1 他重弩直接射穿光头的手掌,将他手臂钉进旁边的石头缝隙里,与此同时,他飞速上前,趁光头没反应过来时,一把将五六半拽在手里,枪口压在光头脑袋上。 “不出来,我就打死他们1 “等下。” 这时候,房间里终于传出第三个人声音。 随之,一声轻微的猴子嘶叫。 余秋堂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矮小老人从阴影里走出来,身旁就跟着抢他水壶的猴子。 那猴子在明暗交错的光线里显得更为狰狞,对余秋堂不断呲牙咧嘴。 老人背着双手,站在房间中央,和余秋堂经过一番对视后,说道:“年轻人,这是一场误会1 “误会?” 余秋堂并没有丝毫放松。 这个老头虽然年龄大,但说话底气充沛,走路步伐铿锵有力,一看就不是普通老头。 他越是客气,可能心里更冷漠。 他不能有丝毫放松。 “对,确实是误会,我们并不是坏人,而是寻宝客。” 余秋堂微微一怔。 寻宝客这个说法,其实是相对文雅的词汇,民间有更合适的称呼,“发死人财”。 这种人余秋堂是听过的。 他们和盗墓贼还是有很大区别,盗墓一般会进入别人墓地,拿走陪葬物品,或者交给国家,或者也可以交给国家。 而寻宝客,则更像是一种探险。 因为这个年代刚经历大折腾,很多民间的宝物遗留在外,并没有全部收拢,尤其是很多值钱的好玩意儿,没被抄走,都遗落民间。 寻宝客们就是各种探寻和搜索。 至于搜索后,得到东西怎么分配,显而易见。 这么说起来,他们能出现在这个地方也可理解。 毕竟是胡子待过的地方,谁知道当时有没有埋下什么稀奇古怪的好玩意,万一搞点出来,都是不俗的财富。 “能不能,先放掉我的晚辈?”老人指指手掌还被洞穿的光头。 (本章完) 第158章 救救我的孩子! 第158章 救救我的孩子! “爹,你在这里等会,我去前面看看。” “你一个人没事?” “没事。” 余秋堂不再啰嗦,让父亲躲在的右边一棵三人合围的桦树后面。 又将自己背上的木头放到旁边。 提着弩,麻利穿过山道,急速奔跑,三两步冲上右边的山梁,向前面摸索过去。 一路上,他心里的戾气越来越重。 遇见这种意外,他本来就很烦,三个活生生的人,又不能直接像野兽那样搞死,他还没冷漠到这种程度。 而且,这些人说到底,原本和他没有什么冲突。 但三人分别都对他产生过恶意。 外面的瘦子,是袖子里藏着匕首。 光头是用五六半瞄准。 老头则是飞石。 就连他们的猴子,都先抢了自己水壶在先。 只是保持着最后一丝忍耐,才没和他们彻底撕裂。 愿意各退一步。 但他们竟然不知死活,非要过来骚扰,那他准备好好给这些人一眼压力。 让他们从此再也不敢踏进这座山里。 心里带着气,他在树林里速度很快,循着刚才布谷鸟和小动物出来的地域,飞速靠近。 同时,将他所有的五识全部调配到极限。 这种重生带给他的好处,很少全部用出来,几乎只用一两种,野兽就撑不祝 几分钟后,他已经发现第一个人。 竟然是被他踩在脚下那个瘦子,他此刻正爬在一棵树杈上,靠着树叶掩盖着身体。 若不是余秋堂眼神好,肯定分辨不出。 几乎能和树叶完美融合。 余秋堂也丝毫不拖泥带水,将一根箭矢咬在嘴里,另外一只瞄准那人的大腿。 “咻1 箭出的瞬间,他急速就朝那边靠近。 等那人痛呼声,抱着五六半落到地上,余秋堂已经到他跟前,手里的弩对准他的脑袋。 “想死?” 他冷冷地盯着这人。 眼神凌厉,就仿佛看一只随时可以射杀的野兽。 没错。 他此刻内心真有这种暴戾。 或许是今日和父亲说话的内容,也或者是这个大山的空旷,更或者是最近猎杀野物太多,人的杀心逐渐变强。 总之,他心里一股股泛起念头。 若是这个人还要叽歪,他真的可能一弩射死他。 随便丢个角落里,很快就被吃个骨头渣都不剩。 这年头,哪个村没几个进山消失的人,何况这些人还是行踪本就神秘的外地人。 “别~” 那人也意识到余秋堂的杀气。 想杀人的眼神,反而不是特别爆裂,而是很平静。 这种时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这人是真的怕了。 他急忙说:“误会,误会,我们不是针对你,真的不是,我们是在等其他人。” “伱觉得,我应该相信吗?” 余秋堂冷冷地说:“这个地方,几天都不见得来个人影,你们说在这里等人,是不是儿戏了?” “真不骗你,我们约定好是那边,我只是在这里观察,真不是为你。” 瘦子先前被余秋堂踩在地上,那个瞬间就知道他是练家子。 力量速度和反应,都要远远强于一般人。 后来看他更是能躲开飞石,就更不会想着报仇。 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 这种靠山的位置,最是可能出现的异人,还是不要继续纠结才是。 可他哪能想到,惹不起,躲也躲不起。 这委屈,找谁说理呢。 “我们其实是……” “打住1 余秋堂制止他继续啰嗦,他不想知道这么多信息,这种事咋看都很麻烦。 这边有老头那样的高手,还有五六半这种先进的枪,那让他们等待的人,肯定也不是啥简单角色。 最好还是远离为妙。 他一个人自然有信心全身而退,可身边还有父亲,那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里,他将瘦子的五六半拿过来,退出枪里子弹,又对他身体一顿摸索,将这家伙剩下的子弹全部收走。 “子弹,我等下给你放到胡子口,你们自己去拿。” 瘦子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 连忙答应。 傻子都看出来,眼前这个年轻人,不是一般的简单角色。 他刚才是真想杀死自己。 无形中在鬼门关走了一趟。 大冬天的,其实里面衣服早都湿透。 还是不要惹他,尽快让他离开为好,再这样耗下去,这小爷一个不高兴,后果难测。 “希望你说的是真,否则你们都会死。” 余秋堂再次“叮嘱”句,转身快速消失在树林里。 “是什么人?” “哦,两个猎人,说是追一个麂子到这里。” “哦。” 余得金没有怀疑。 两人稳稳当当朝走出胡子口,余秋堂如约将子弹全部放到胡子口侧面的石头边。 下山途中,余秋堂一直在思考今天发生的事。 这些人看样子,确实是寻宝客。 和气生财。 不愿意和人发生生死矛盾。 也就不是普通的亡命之徒。 那瘦子说,他们准备在这里等人,那是否可以理解为,来人只有两种身份可能。‘ 一种是和他们一样的寻宝客。 受到他们邀请,想在这里发点小财。 还有一种便是买家。 如果这些人这里确实找到一些好东西,就需要将东西卖出去。 可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人要在现场交易,而不是拿出在更安全的地方呢。 真是个谜。 这些人给余秋堂开辟个新视野,这个山里,可能除了一些自然资源,还有人为的东西。 余得金则是难得从正面夸赞了余秋堂的耐力和力量。 说是想不到他这么瘦弱,力气还不校 上山容易下山难,能扛着木头,下山还这么稳当,确实有点强。      余秋堂心想我强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你老这才发现,还是以前发现了,但就是舍不得夸奖你儿子。 走出山腰,能看到村口的时候,天竟然全部放晴了。 刚好看到最后一丝夕阳。 映红的半边天,让还没有来得及散去的云彩,被穿上火红色的围裙。 父亲停下脚步,看着太阳足足几分钟,轻声嘟囔句:“红的跟血似的。” 余秋堂不解,这种天象不代表着明日会是大晴天嘛,难道不是好事。 . 回到村子,父子俩分道扬镳。 临别前,余得金说不行的话,可以帮余秋堂亲自雕刻户对。 余秋堂想想,没有拒绝。 父亲的木工水平很精湛,雕几个户对丝毫不在话下。 而且这也是父亲主动愿意做。 解决了户对,剩下就是门当的事。 这需要专门的石头,可以在市场购买,也可以自己去山里采挖。 余秋堂让直接购买算逑。 跑到山里背石头,怎么看都有些无聊。 接下来几日,余得金亲自过来帮他雕刻户对,米文忠原本请了木工,说好的活被截取了,还有点不高兴。 但看到余得金手艺,顿时服气了。 在余得金干活时,一直围着他身边,又是发烟又是倒水,不住向他学习手法。 余得金或许是心情好,也会给他说说。 余秋堂原本想趁着这几日,好好休息几日,以饱满的精神给大房上梁。 但下午刚吃完饭,就看到一伙人正急急忙忙向这边过来。 定睛一瞧,为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小学的校长张甲申。 后面还跟着他那位数学老师,也是学校的副校长,杨老师。 还有一些人,部分面熟,有些则是陌生。 其中有三个女人哭哭戚戚,满面惊惶,走路都靠人扶着。 这其中有一位,还是他们同队的人。 按辈分,要叫余秋堂叔。 余秋堂以为这些人要干嘛去,这条路前面的尽头就是山,难道要去山里。 却看到他们竟然在岔路口拐弯,向这边走过来。 正在纳闷,就看王浩峰从人群后面一溜烟跑到前面,边跑边喊道:“堂堂,堂堂1 余秋堂看他这个样子,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就听到王浩峰说,“快帮帮忙吧。” 随着王浩峰话音刚落,人群也来到余秋堂面前。 原本这边是临时堆放砖头的位置,最近砖头用的差不多了,地上还残留着一些碎砖,像个垃圾常 那三个女人没有丝毫忌惮,直接上前普通就跪在余秋堂面前。 余秋堂大吃一惊,急忙避开。 这边人对跪拜看的很重。 女人一生除了结婚,再就是长辈去世才跪,可如今,直接面对余秋堂跪下来,肯定不是啥简单事。 余秋堂瞪了眼王浩峰。 心想你这个小子,心善倒是心善,可你一直拉着我作甚嘛。 “秋堂叔啊,救救我们的孩子,救救孩子啊1 其他两个女人只是哭,半天不说话,还是队上这个女人认识余秋堂,带着哭腔喊。 旁边其他人也是议论纷纷。 而张甲申走到余秋堂面前,“秋堂同学,这事只能让你帮忙了。” 余秋堂彻底被这些人搞得一脸懵懂。 什么孩子,救命的,有病的话,赶紧去医院啊,我能做什么呢。 可看眼前形势,分明事情很紧急。 于是他急忙拉着张甲申在边上,“张老师,这到底咋回事,发生啥事了?” “都怪老杨1 张甲申看了眼不远处的杨老师,一脸烦躁,“他们班有三个学生,这次考试成绩不好,他就让学生们在操场跑圈,只要停下来就挨教鞭。 还不让他们放学回家。 结果学生们还是跑了,可他们没有回家,等到家长找到学校,才知道三个人都没回去。 这才慌了。 四处打听,有人说孩子们跑进山里……” “啥,你说孩子们跑进山里?1 余秋堂下意识看眼天,太阳都已经落山了,就差最后一口气天黑,这个时候跑进山,那…… “要是其他地方还好,可这山里一般人也不熟悉啊,尤其是晚上,就是大人进去也可能找不到方向,更不说三个孩子。 这不,我们想来想去。在我们村里面,若说谁对山里面比较熟悉,那肯定还数你,所以找你来帮忙。 看在老子老师面子上。也看在这些家长养孩子不容易的份上,你帮帮忙去山里走一趟,帮她们找找孩子吧1 余秋堂这才弄清楚原委。 也难怪王浩峰会跑的这么快,在他心里,除了自己,这种事别人肯定搞不定,他一来是热心,二来是觉得做这种事,能让自己得到别人尊重。 没办法,他就是这么个粗线条的家伙。 不过,眼下这事,他却一时不知如何处理。 做好事他并不排斥。 有这个能力,他肯定不忍心三个孩子在山里出事。 可问题是,他担心给这些人太大希望。 孩子下午放学是两点四十分,现在已经快六点四十,足足四个小时。 以他们的活力,不知道能跑多深。 关键是,山这么大,也不知道具体方向。 天又黑了,视线差的要死,即使他也无法非常清晰看到东西。 而野兽们,大多都是晨昏性动物。 傍晚是出来觅食的高峰期。 即使是他,也真的很难保证,跑进山里面,可以把孩子们带回来。 万一没有带回来,那这些人的怨气,肯定会转移到他身上,到时候将有无限的麻烦。 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 他已经深有体会。 好人特别难做! 做好人之前,还是得先保护好自己。 他可没有像王浩峰这样单纯,像个没脑子一样,直接就冲上去。 上次救老柳也是这个样子。 他还在犹豫呢,王浩峰就直接冲进去背人了。 这种莽撞性格,一般人根本受不了。也就是他,知道那家伙从小就是个热心肠,一直没有变,才能勉强忍得下去。 “求求你了,孩子,帮我们看看孩子吧,我给你跪下了。” 他正犹豫呢,那边几个母亲又过来跪在面前,身旁跟着的其他人也很痛苦。 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他看。 没看到男人,估计是已经进山了,但余秋堂知道这种时候,普通人进山都是白搭,把自己能带回家就算不错。 而这个时候,这边动静也引起干活的人注意。 猛地一看,还以为这边有人来闹事打架呢,大家伙儿直接顺手抄起家具就冲过来。 近前看,原来是几个哭哭啼啼的女人,还有一群脸色黯淡的男人,一时不知这边发生啥事,个个傻在原地。 余得金手里还带着刨子,刚才正在刨木头呢,听说儿子这边打架,立刻就带着过来。 他看眼众人,不解地走到余秋堂身边,将他拉在边上,“啥事,这么多人找你做甚?” (本章完) 第159章 沿着孩子的脚步 第159章 沿着孩子的脚步 听余秋堂将事情原委简单说了遍,余得金陷入沉默,他下意识看了看远处,就在这些人折腾时,天已经彻底暗下来。 原本还影影绰绰的远山,此刻灰蒙蒙的一片,像是用很淡的墨汁刷过。 这时,队里面那个女人扑倒在余得金面前,就差抱着他大腿,“得金爷你给我叔说一说,帮忙去看看吧,求求你了,再不去我儿子……儿子……” 急火攻心,她一口气没上来,直接倒在嫂子怀里。 余得金叹口气,看着余秋堂,“要不,你跟着去一趟吧。” 众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余秋堂。 “伱到底去不去,给句话啊,都是乡里乡亲,这样板着干嘛?” “就是,你这个孩子咋这样呢,看人为难的,你有这本事就帮帮忙,能死人啊?” 因为余秋堂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终于,围观的有些人。不高兴了,开始说一些风凉话。 “看这可怜的,我就是对山里面不熟悉,要不然肯定早就去了。” “是啊,怎么偏偏去山里了呢1 王浩峰在边上看的烦了,“哎哎哎,你们都说啥清闲话呢,你们以为去山里就是这么简单的事? 这大半夜的山里面啥情况,你们都清楚嘛,一个个的,吊着嘴就说,好话谁不会说,最终还不是要我们堂堂去,都啥人啊1 “你说啥呢,王浩峰,关你啥事,又没有说你1 “是没说我,但说我兄弟了,那也不行。我告诉你们……” 余秋堂拉住王浩峰,示意他不要继续说了。 这家伙性子急躁,搞不好会闹的特别僵。 他看看众人,点点头说,“行,我答应去山里一趟……” “那太好了。” “我早说了,秋堂这孩子实诚,心善,肯定不会放着不管。” “就是说埃” 张甲申则是拉着杨老师过来,“秋堂同学,拜托你了,若是这次能将孩子们带回来,学校和我个人,都会记得你的善举。” “我们也是,也是啊1几个妈妈也争先恐后倾诉。 余秋堂打断众人各色表现,淡淡地看着众人:“我每次进山,都要成本,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在我出发前,有两件事要提前说明,第一件,孩子已经进山几个小时,又遇见夜晚,即使是我,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会将人带回来。 这个你们提前要有个心理准备,我保证,我一定尽我所能,想尽一切办法去寻找他们,这点你们听清楚没?” 母亲面面相觑,略为犹豫后都齐齐点头。 “那就好,大伙也都做个见证,不要到时说我未尽全力。我余秋堂为人处世坦坦荡荡,要么就不答应,只要答应,我肯定不会磨洋工。” 众人再次点头。 “那是必须的,本来就是帮忙……” “可不是嘛,不管咋样,也怪罪不到这孩子身上。” 众人议论着点头。 “第二件,我刚才说过,我每次进山要耗费时间,也要承担危险,不可能免费进山帮忙,你们必须支付我费用……” 他这话一出,众人都非常惊讶,就连父亲和的王浩峰也都非常意外。 “至于费用多少,你们自己心里盘算,看孩子值多少钱,多给我就多收,给少我也不嫌弃,但必须给。” 说完,他不再继续啰嗦,对王浩峰招招手,快速回去准备东西。 而这边,众人再次陷入议论中。 有些人认为余秋堂说的对,这么危险,出这么大力,收取一些辛苦费用是必须的。 也有人很不理解,都是一个村里的,孩子这么危险的事情,咋能坐地要钱呢,这人品道德也太差了吧。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也没避讳着余得金。 余得金开始还觉得儿子提钱不好,担心这些人事后反咬一口,让大家做个见证是多此一举。 此刻看起来,真的是太有必要。 有的是这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他们看起来跟在这三个母亲身后求人,但心底里,比起孩子本身安危,孩子逃学去山里,家长和学校追究责任,以及大半夜如何找到三个孩子,才是最值得关心的事。 除此之外,当然就是可以直接站在道德层面批评余秋堂。 在他们看来了,人命关天,就应该把人命放到第一位。 余得金原本想帮着儿子解释几句,听了几句,看某些人用嫌弃的眼光看着他,顿时觉得有点无聊。 便没有说什么,沉默着离去。 十分钟后。 余秋堂和王浩峰已经全副武装,枪背在背上,手里提着冷兵器,肩膀上还缠着绳子,手电筒各带两个。 还没有睡觉的大黑再次被派上用常 它像个将军一样,静静地蹲在余秋堂身旁,就等着出发命令。 余秋堂还想着先去这三个人家拿孩子衣服或者用品,让大黑嗅嗅,没想到三个母亲仿佛是不约而同,竟都带着孩子的衣服。 原本是想找到后天冷给孩子穿,现在刚好成为狗子嗅源。 嗅完之后,余秋堂让王浩峰将三件衣服收好。 拉着大黑就要走。 “等等1 米雅丽在人群后面喊着跑来,手里还提着两个布包,给他两人一人一个。 “这是那会刚蒸的包子,你们路上吃,注意安全。” “好。” 人多,余秋堂也不方便说什么,对米雅丽的郑重点头,转身快速离去。 王浩峰紧跟其后。 米雅丽看两人身影快速消失在黑暗里,轻轻握握拳头,看周围望穿秋水的村民,觉得他们好烦。 一大伙人,偏偏瞪着余秋堂,他又不是神仙,还能想干嘛就干嘛。 说是来求帮忙,这又是跪又是哭,那是正常的求人方式,怕是不答应,直接被一棍子打死,在村里再也无法生活。 或许,这几个母亲并没这么想。 但客观上,还是将余秋堂放在火上烤,看起来他有选择,实在是没有商量余地。 也就是他,还能说出要钱的计策,算是小小的扳回一局。 希望他们能带着孩子平安回来。 她心里默默念叨。 . 夜晚走山道,不到万不得已,确实不算合适。 余秋堂是艺高人胆大。 王浩峰在是无知者无畏。 也就这样的组合,才能顶着压力冒险前行。 哦,还有大黑。 这狗子自从被他们收养后,每日吃好喝好,待遇可比之前好多了。 也比原来壮实很多。 幸运的是,它可能知道原来的主人没珍惜它,所以对余秋堂和王浩峰救治它,打心底里认可。 也对他们报之以很大的信任。 “黑子,走慢点1      好久没有出门的黑子明显很激动,还没跑出门口的小路,就准备撒欢子狂奔。 余秋堂连忙喊祝 他的视力晚上比一般人强,但还远远赶不上狗子。 这家伙本来就黑,要是跑的远点,完全看不到在哪里。 黑子很听话,转回来又跑到两人前面两三米的距离,若是稍微快点,发现距离拉大,就会转头跑回一些,或者原地等待。 很是乖巧。 啥时候我的三小只也能发挥作用呢。 余秋堂不禁暗忖。 出了岔口,王浩峰径直右转,却被余秋堂一把拉住,“不要走那边1 “啊?” 王浩峰看看前方, “我们每次不都从这边走,前面就是山道口,不走干嘛?“ “你没想明白,我们这次不是去搞猎物,也不是弄东西,是找孩子,所以我们要站在孩子角度想问题。” “这样啊,那你说说,孩子角度是啥呢,我搞不懂,我又没孩子,也不像你还养着两个小侄子。” “废话真多。”余秋堂瞪他眼。 “走,我们先去学校附近。” “那好,我跟着你就是。” 王浩峰缺点满满,但优点也很突出,尤其是在余秋堂这边,主打一个听话。 不懂就不懂吧。 他相信只要跟着余秋堂,总没有错。 或者说余秋堂错了,也错不到哪去。 两人便朝继续直走,穿过一道麦田,没有走大路,而是直接从野地插向学校。 在庄院周围还没觉察,一走出来,没有院墙和树木遮挡,野地的风就肆无忌惮冲过来,立刻如刀削般冰冷。 大概是快要落霜了。 余秋堂心里暗想。 幸好两人早有准备,此刻衣服都穿的很紧密,脖子上还都缠着围巾,若不然就这股冷风,灌进脖子里,就能淋个全身冰凉。 “簌簌1 麦田里的麦子,经过短暂的生长,因为温度下降,已经慢慢干枯,走在上面的就像是走在柴火上。 不过也幸好是这个时候,若是其他季节,可不敢从麦地里走,主人家看到,肯定会拿着棍子冲出来赶人。 穿过麦地,前面是个小坑,从坑边绕过去,就到学校的后墙。 王庄小学地势特殊,背面属于四队,前面是五队。 四队的位置要高一些。 五队则是比四队整体低七八米。 这就是丘陵类土地的特殊性,近处看不觉察,但放到地图,就能看出还是存在很大的阶梯差。 两人站在学校后墙,看着夜晚的学校。 这是他们家离学校直线距离最近的地方,若是迟到了,那时候两人,还有另外一个小伙伴,三人会直接从这个台子上跳下去。 下面刚好是学校的垃圾常 堆放着很多垃圾,跳下去也没事。 也就是农村孩子皮实,若是城里孩子,尤其是没有锻炼过的那种,七八米高度,再有什么垫着估计都够呛。 但他们都跳过很多次,屁事没有。 若是不从这里跳,就要绕前面的大路,那需要多花费十几分钟。 容易迟到不说。 杨老师还喜欢站在门口守着,迟到不仅要挨打,还要围着操场转圈,最后还可能站在花坛边冻一个早上。 肯定亏。 只要从后墙跳下去,解决所有烦恼。 “现在咋办?”王浩峰看余秋堂沉默不语,只好问他。 余秋堂又沉默片刻,指着一处地方,“那三个孩子,五年级吧?” “好像是吧……”王浩峰也不确定,“有什么区别?” “五年级我记得是那排教室?” “好像是吧……i”王浩峰为难地挠挠头,“我都有些记不清了。” “这才毕业几年,就忘了?” “嘿嘿,你忘记啦,我五年级那年,不是出点事吗啊,就没上多久。” 余秋堂一愣,随即点点头,“那边是五年级,当时他们在五年级门口,肯定不会朝右边跑,右边是必须经过老师的办公室。” “是这个理没错,然后呢?” “走,我们去那边。”余秋堂不再多说,带着狗子快速朝学校东面过去。 沿着土坡跑下来,下面是个胡同,胡同里也有几乎人家。 有一家门口还挂着个绿色灯笼,搞得挺渗人。 这边风俗就这样。 若是亲人死亡没超过七日,就会挂个绿灯笼大门口。 王浩峰缩缩脑袋,加紧几步,紧紧跟着余秋堂身边。 说他胆子小吧,只要是人和野兽,哪怕搞不过,他也丝毫不怵,直接上去就是刚。说胆子大吧,只要是神神鬼鬼的东西,他听到就缩头。 余秋堂顾不上管他这些,沿着学校的外墙摸索,走到前面一处位置,果然看到个缺口。 他趴在缺口上朝里面看,刚好正对着五年级的教室。 “应该是从这边溜走的。” 王浩峰点点头,翻墙溜走这种事,他们都干过。 余秋堂转回头,看着附近的环境,努力将自己想象成几个学生。 他们刚从学校出来,肯定非常紧张,只想快速逃离老师的视线。 可即使从学校出来,他们也不敢立刻回家。 调皮的孩子,学校和家长是穿一条裤子,学校惩罚,家里也不会轻松。 他们肯定担心跑回家,被老师上门,一顿打肯定少不了。 当然,从逃跑的那刻起,就注定有一场暴揍。 但孩子们想不到那么长久,能躲开一时是一时。 既然不能回家,又要避开老师视线,肯定不会走大路,这前面就是个小的广场,也是村委所在地。 有两个小卖部,还有两个药房,小卖部门口常常有老师在下棋或者看人下棋,若是经过,很可能被当场抓祝 那后果不堪设想。 避开这个方向,就只能是东南侧的小路,沿着那个池塘向前走,有片树林,穿过树林,就能到最近的山脚下。 (本章完) 第159章 困难重重 第159章 困难重重 锁定方向,两人便快速朝那边过去。 王浩峰边跑边说,“不是有人说见他们上山了嘛,我们只要问问在哪里见到不就行?” 余秋堂摇摇头,“听到的,肯定不如自己看到的真实,现在我们要找到孩子,就要准确的轨迹,你看看黑子,它一路向前闻着,说明我们的路线没错。” “这样啊。” “嗯,他们出来,当时脑子很乱,肯定是想第一时间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 四周比较,也就只有这条路,我有七八成把握。 这个时候,时间紧迫,也无法百分之百确定,只能凭借经验了。” “你可真聪明,我咋就想不到这么多呢,你看我这个脑子。” 王浩峰笑呵呵地说。 满腔的佩服和崇拜。 余秋堂不理这种彩虹屁,带着王浩峰快速插进树林里。 这是一片白杨树林。 现在是初冬季节,白杨树的叶子基本落的差不多,只有零零散散几个挂在树上,白杨树的枝条本就顺畅,树枝挂的很高。 两人站在树林里,一眼能看到很远。 进去之后,两人走了一段距离,余秋堂又站着不动了,开始前后观察。 “咋回事?” 余秋堂指着左侧,“这边是西边对吧?” “对啊,这不刚进来,伱就迷了方向?”王浩峰开玩笑。 “就是确认下,“余秋堂郑重点头,“我们走这边。” 王浩峰紧跟其后。 又走了几十米,王浩峰终于没忍住,“堂堂,为什么为什么走这边,这边不是离山要稍微远点?” “因为这边是东面。” “东面又咋了?” “我听张校长说,他们是下午跑掉的,那大概就两三点,太阳应该去了西边。 如果是朝向西面跑,就会迎面着太阳,眼睛会很不说舒服,而且他们才做了错事,会潜意识不想太明亮,会有意识朝阴暗的地方跑。” 余秋堂说出自己的依据。 又跟了句,“当然,这也是我猜的,不能百分之百保证。” 他能这样分析,是因为他曾经也是个孩子。 还是个经常被父亲责罚的孩子。 他走在路上,会潜意识寻找角落走,而不会走在阳光充沛的明亮处。 当压力太大时,他觉得太阳光的明亮,对他都是一种刺伤。 他想,那三个孩子,惊惶之下,大概和他想法一样,是没有勇气面对太阳奔跑。 王浩峰没想通这个点。 他从小没有父母,吃百家饭,即使犯错,也没人责怪他。 唯一恐惧的是,晚上一个人睡在黑漆漆的房间里。 所以他怕鬼,但是不怕人。 但即使不理解,他也不怀疑余秋堂,只是“哦”声,就紧紧跟在身后。 两人速度很快。 不到半个小时,就走穿树林,来到山脚下。 这边自然也是猴头岭的范围。 只不过猴头岭正儿八经入山的位置,王家庄就只有余秋堂他们经常进去的那个。 另外还有几个小的山道,虽然也可以上去,攀登难度却很高。 空着手可以,要负重就很难了。 而且这种人不经常走的路,周围环境也很糟糕,相对更危险。 只有很熟悉地形的人才会走。 到这个山脚下,余秋堂没多思考,继续向东面走。 这边的峭壁有七八米高,没有工具,又不具备攀登能力,孩子们肯定攀登不上去。 那他们只能继续向前,寻找可以上山的位置。 果然。 走着走着,黑子突然激动起来。 低着脑袋在附近乱嗅,终于在一棵荆棘上发现个水果纸,捡起来还湿润润的,应该是被口水舔过,被荆棘遮住太阳,温度又低,所以没有干。 “瞧!” 余秋堂将纸递给王浩峰。 “还真是,神啦!” 这种崇拜的话,王浩峰都说累了。 但每次他还是会情不自禁说出来,每次就当他以为自己已掌握余秋堂能力的上限,余秋堂就会给他新的打击。 让他不得不承认,他就是比自己强太多。 有资格当他的师父。 又走了几十米,前面出现第一个岔口,黑子一下子蹿上去,两人紧跟其后。 “应该就是这里吧?” “应该是。” 余秋堂看到自己的判断和黑子前行的方向一致,信心也增加很多。 而且,走到山里,黑子明显更为活跃。 说明三个孩子留下的气息越来越近,越清晰。 只要大方向判断对,依靠着黑子,肯定能找到他们。 两人从小道上去,发现这就是个小坡,根本不算正常的路。 两旁好多小树都被人为折断,大概就是人们攀登的时候,脚步生滑,下意识去拉所致。 余秋堂叮嘱王浩峰走慢点,每一步都要抓稳地面。 所以两人行走速度明显下降。 为节约手电筒的电,王浩峰没有开,只利用着余秋堂走在前面的电筒光。 电筒的光非常很狭隘,照亮的面积也很小,明暗交错,显得两旁黑夜更为漆黑。 不时有风或者小动物经过,周围就会立刻发出“簌簌”或者“咔嚓”声,搞得还挺阴森。 余秋堂倒是对这种环境丝毫不畏惧。 他和王浩峰基本相反,他担心的是人,因为他知道,鬼不会伤人,但人会。 不知不觉,攀登好远了。 王浩峰有点气喘吁吁,余秋堂也有疲惫感,两人这时候来到一片丘陵平缓处。 丘陵上生满野苜蓿,此刻早已果实累累,被山风吹拂着呼啦啦响动。 “现在咋办?” 王浩峰半蹲腰,喘着粗气。 他的耐力现在比以前好很多,但比起余秋堂还是差距很大。 能坚持到这里,已是非常不易。 “你在这里歇会,不要乱动,手电筒打开。” 余秋堂吩咐声,也不啰嗦,直接踏入苜蓿地里,朝苜蓿地尽头过去。 “你不要跑远。” “好。” 余秋堂应着,一百多米的苜蓿地很快都跑完,发现尽头的丘陵,远看没啥,走近却非常高。 而且这边的丘陵几乎没有坡度,更像似被刀切过一般平整。 想从这边继续攀登上去,非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他为了保险,又前后分别走了近一公里。 依然没看到有能攀登的迹象。 只好返回王浩峰的位置。 “干嘛去了,这么久,小半个小时了!”王浩峰递给他一个包子。 临走时候拿的热包子,这时候还在温热,估计是贴身放着。 余秋堂也没客气,接过来咬了一大口。 “我前后看了看,前面的山位置太高,孩子们不可能上的去,估计还得是这个高度。 东面再走走就没路了,那只能去西面。 歇几分钟,我们就出发。”几分钟后,两人继续出发。 黑子这里,也有点迷糊,在苜蓿里跑来跑去,王浩峰搞不清楚啥原因,余秋堂则是理解,这是因为孩子们和狗子一样,在这个地方反复跑了许久。 导致四处都是他们的味道,把狗子整懵了。 狗子排不上用场,就只能他自己上。 好在方向确定。 余秋堂一边走,一边观察,一边思考。 依据孩子们爬山速度,肯定不会像他们这么快,那到了这个位置,应该就差不多天黑了吧。 那他们会怎么咋办呢? 继续上山,显然是不可能,没这个能力。 东面是断崖,又下不去。 返回来时的路,对他们来说太没面子。 那就只能继续向西走。 可走着走着,天就黑了,毕竟只是五年级的孩子,肯定会害怕。 估计走着走着,吹一阵风,他们都吓得能哆嗦。 一直感觉身前身后都是人。 那他们会怎办呢。 大概率是找个地方躲起来。 可这个山道,本就不是正常路径,山里也不会住人,想找个洞穴什么,估计很难实现。 那没有洞穴,只能退而求其次。 对,应该会找个大树。 余秋堂只能这么猜测。 如果能找到一棵伞盖很大,树干很粗的树,就有点像个房子,孩子们或许缩在下面,能有些微的安全感。 那如果这个推测正确的话…… 他四处看看,附近的苜蓿地肯定没树,只能去看看前面乌压压的树林。 “走快点。” “好唻。” 两人一狗快速沿着苜蓿地边缘朝前跑,十几分钟后,终于看清楚树的种类。 原来是洋槐林。 这个季节,树叶和槐也都散了,树上密密麻麻悬挂的都是树荚,像一个个小豆角。 余秋堂蹲下身子,让黑子再闻闻几件衣服,轻轻拍拍它的脑袋。 “去,靠你了!” “汪!” 黑子立刻冲出去。 这片槐树林面积不知多少,黑夜里也看不到边。 树下面又有很多小灌木丛,远远看去和人差不多样子。 靠人分辨的话,估计一时半会找不到。 不过,狗子归狗子,他们两个也没闲着,还是细心搜寻着。 “你怀疑他们就在这里?” 余秋堂点点头,“只能是怀疑,看狗子的动作,这边大位置应该没错,可具体方位,还需要慢慢看。 我以前没来过这个地方,对这也不熟悉,比你强不到哪去。” “好,只要能大致确定,我们就能找到。”王浩峰兴致满满。 大概又是半个多小时。 时间已来到凌晨两点多,他们都有些累了。 王浩峰虽然还在坚持,但已经开始打哈欠,拼命瞪大眼睛,像是铜铃。 余秋堂也隐隐觉得疲惫。 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怀疑自己判断失误,其实孩子们根本没在这里,而是想方设法,爬上对面的山峰溜了。 “汪!” “汪!” 就在这时,黑暗里传来狗叫声。 是那种喜悦,而不是惊恐。 “走!” 两人急忙循着声音过去。 黑子正对着一棵粗壮的榆树叫个不停。 槐树林里有榆树也很正常。 只是榆树在平地上,因为长得很慢,所以都没有多粗,却不料能在这里看到两人合围的。 这要是被林业专家探查到,肯定会当成宝贝研究。 黑子就是对着榆树在叫。 可两人过去,却并没看到孩子们的身影,但却在榆树下发现的一些血迹。 “这……” 王浩峰惊呆了。 “该不会……” “不会!” 余秋堂立刻打断,他蹲下身子,仔细查看血迹,“应该是什么被洋槐的刺划破了。” 洋槐树像是椒树或者玫瑰,枝条上布满尖刺,年份越大的老槐树,这种刺就会越长,最的刺能有两三公分长。 这种刺是树茎的一种变态结构。 洋槐树的叶子闻起来很香,很多牲畜或者动物都喜欢吃。 若没有刺的保护,很快就会被舔光叶子。 “应该是天太黑,有孩子被划破了,所以在这个地方暂时躲避一会。” 余秋堂用手电筒继续朝前,果然看到一些零星的血滴,从远处慢慢滴来。 越到树下,密度越密实。 但是搞清楚状况,并没有让王浩峰放心,反而更为担忧。 “那这可惨了,大冬天的,淌了这么多血,可咋整,搞不好要出大事啊。” 余秋堂点点头。 确实是。 冬天在野外流血,简直是致命打击。 很容易导致身体失温。 看这个样子,就在树下面已经不少血,还不知道路上流了多少。 “不能耽搁了,要快速找到孩子。” 余秋堂沉声道。 当然他也没有耽搁,只是觉得还是不够快。 现在他要和时间开始赛跑,越早一分钟找到孩子,出事的概率就越小。 这个时候的熊孩子也熊,但和后世的又有区别。 后世的很多熊孩子,就是单纯的坏。 而这个时代,很多孩子真是被父母和老师逼的没办法。 不管在家里还是学校,孩子根本没有人权。 顿不顿责骂都是小事。 搞不好就是直接暴揍。 或者直接不给饭吃。 你要说父母不心疼孩子吧,也不是,他们宁愿自己不吃不喝,也会将好东西给孩子。 可偏偏就不能把孩子也当成独立自主的人看。 余秋堂站起身,用手电筒四处张望,周围全部是树,真的很让人无奈。 冷静点! 他闭上眼睛,深吸口气,努力去思考孩子们,面对这种情况会怎么样。 又饿又困又冷,还有个伙伴受伤,对于十一二岁的他们来说,简直是地狱般的麻烦。 他们既然没在树下,却又只能看到来时的滴血,那只能证明,他们离开的路,和来时是同个方向。 血液应该是融合在一起。 (本章完) 第160章 大山即将苏醒了 第160章 大山即将苏醒了 夜风愈发凛冽。 即使有前行方向,走起来还是很吃力,必须是人和狗子判断一致,才能勉强前行。 行动过程里,余秋堂担心不断增加。 树林里的树,长得都差不多。 他能分辨,是因为他的嗅觉和辨识能力比一般人强,又有狗子做辅助。 但孩子们苍乱之下,即使想返回去,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很可能走着走着,就偏离目标方向。 情况比预想的还要危险。 这时候,王浩峰也不说话了,非常认真地辨识着地上的血迹。 又走了大概三十几分钟,前面的树木稀疏起来。 继续向前,就看到树林间出现几个岔道。 而到这个阶段,地上已经没有任何痕迹,想靠脚印判断更是不可能。 地上处处都是厚重的树叶。 踩在上面,根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没办法,分开走吧,堂堂,我带着狗子走一道,你经验丰富,单独走一道,咋样?” 余秋堂摇摇头,示意先不要急。 他站在岔路口,分别看看三条岔路的环境。 “走左边这条道吧。” “为啥,一般人看到三岔口,不首先都是想到中间?” “你看中间道两旁的树木是不是要比两旁的都高?” “对,又如何?” “我觉得,人在心情紧张时,一般都会不会选择能带给自己很大压力地方,你看看中间路,在两旁树木遮挡下,是不是显得压力很大。” 王浩峰分别比较,发现还真是。 但很快他又有了新的问题,“那既然是这个原因,为什么不能走右边,偏偏要走左边?” 余秋堂想了想,摇摇头。 “这就是种错觉,我感觉人过于紧张,都会潜意识靠向左边,可能是因为人的心脏在左边吧。 那干脆这样,伱和狗子走右边,我来走左边。 但要注意安全。 如果找不到,就让狗子带你找我,出现意外,就开枪发出声响。” “行,我觉得这样蛮好,两个路一起走,万一谁错了,也不会浪费时间。” 两人商量完毕。 各自分开走。 余秋堂没和王浩峰坚持,但他其实很坚信,他的判断正确。 这是人的一种本能。 两个人正面要碰撞,几乎都潜意识会朝左边避让,这样才刚好错开。 若是一左一右,就会撞在一起。 没有王浩峰和狗子,他非但没有减速,而是快速继续前行。 他又有了新的思路。 这三个孩子,肯定不会一直走。 即使三个健康的孩子,毕竟只有十一二岁,又困又饿,还有人受伤,能走多远呢。 怕是此刻已经崩溃了吧。 若是这个时候有什么能遮风避雨,让他们暂时休息的地方,估计十有八九就在里面。 所以,当他看到一棵树下搭着个破旧的树枝屋,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立刻确定孩子们就在里面。 他的预想完全正确。 当他绕到屋子正面,就看到三个孩子挤在一起,哆哆嗦嗦睡着了。 其中一个孩子的脚踝上缠着围巾,应该是个浅色的,但此刻已经被鲜血浸透,变成暗色。 可能没想到他们会在下午放学,闹出这么英雄的事迹,只有受伤的孩子穿的比较暖和,其他两个孩子就穿个薄衣服。 山上现在估计不到十摄氏度。 真的冻坏了。 余秋堂蹲在三人面前,看看电子表,已过凌晨四点,还有两个小时天就亮。 拍拍其中一个孩子的脸,“喂,六子,醒来了!” 这个六子是他唯一面熟的孩子。 应该是队上那个族里女人的儿子。 “啊~!” 六子一个激灵,猛然睁开眼,突然看到面前蹲着东西,黑乎乎的,也没看清楚,顿时“呜呜”大喊起来,一边喊还一边拉身旁的小伙伴。 在他的喊叫下,其他两个孩子也都醒了。 三人又齐齐喊叫会。 直到余秋堂让他们老实点,这才停住。 “不认识我?” 余秋堂还是对六子说话。 其他两个孩子也不认识他,这大半夜的,他给他们带来的恐惧,比野兽好不到多少。 六子这就着手电筒光芒仔细辨认起来。 “你是……秋堂爷?” 孩子有点不确定。 主要是余秋堂日常待在家里,很少出外晃悠,虽然比这个孩子就大几岁,但并不熟悉。 “不是我谁?!” “啊!!!” 六子这下乐了,一边笑,一边使劲拉两个伙伴的胳膊,拉了这个拉那个。 “我们能回去了,这是我秋堂爷……就是余木匠的儿子!” 其他两个孩子这才面色缓和,进而惊喜。 说余秋堂他们不认识,但余得金这个木匠,可是远近有名。 外村都有他做的很多东西,更不说本村。 余秋堂心想若是被父亲知道这个,或许会很高兴呢,觉得很有面子。 但或许也不会。 他只是知道父亲在外面,人缘相当不错。 却不能确定,父亲是否很享受这种人情和面子。 “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朱浩峰。” “王小路。” 余秋堂点点头,又转头问六子,“你是叫余六子?” 六子郁闷的埋怨道:“爷,我姓李,也不叫六子,我叫李世明。” 余秋堂一怔。 “李世民,你爹还真敢起!” 六子急忙说:“不是李世民,是李世民(明)……” 可因为这个地方的人,普遍鼻音很重,余秋堂一时也不清楚这家伙到底叫什么。 最后只能继续叫六子。 李六子就蛮不错。 “你们饿不饿?”余秋堂突然想起什么。 “饿饿饿!!” 三个孩子急忙说。 “我也饿。” 余秋堂将枪放到边上,转念又重新拿起来,对着天空打了一枪。 “嘭!” 五六半的声音,在黑夜里显得格外夸张。 基本是半座山都能听到。 吓得三个孩子都是一个哆嗦,盯着他手里的枪,半天不敢动作。 余秋堂想着王浩峰应该听到了,这才放下枪,从背包里拿出吃的开始坐在枪杆子吃起来。 这是米雅丽给他带的包子,真的好吃。 前辈子就吃不够,这辈子依然还是很喜欢,而且因为等待了几十年,对这味道更向往。 三个孩子看着他,愣住了。啥情况啊。 感情你是自己吃,不给我们尝一口。 那你问我们饿不饿,故意欺负我们,让我们羡慕是吧。 什么人啊。 但他们只是心里想想,嘴上可是半点不敢说。 刚才那一枪,可是真家伙,他们还没见过真家伙,只是听说过。 这人有枪,万一不听话,被一枪毙掉咋办? 余秋堂很快就干完一个包子,看着剩下的三个,又看看孩子们,“你们真饿?” “真饿啊,爷!” 明显李六子更活泛一些。 仗着他是唯一认识余秋堂的人,也没太多忌讳,再说现在肚子确实饿啊。 余秋堂指着包子,“那要不要吃我的包子?” 齐齐点头。 余秋堂微微一笑。 并没有急着给他们。 他就是想让这几个熊孩子好好饿着,若是现在给了包子,倒搞得像似有了功劳一样。 他看眼中间的朱浩峰。 这家伙矮矮胖胖的,身体很结实,流了那么多血,脸色还挺正常,好像也没什么。 围巾起了大作用。 “现在我有三个包子,你们刚好一人一个,但我要问你们三个问题,回答对才能吃。” 三吞咽唾沫,齐齐点头。 孩子们本来就饿。 偏偏余秋堂的包子里还有肉,这种诱惑力,几乎是无敌,完全抵抗不住。 “第一个问题,你们说说你们这次错哪了?” 三个孩子面面相觑,还是李六子回答:“老师惩罚不该偷跑。” 余秋堂摇摇头,看向朱浩峰:“不该不好好学习?” “你呢,你来说。” 余秋堂依然不置可否,目光转向叫王小路的孩子。 王小路看起来要懂事点,应该是家里最穷的,穿的衣服肩膀上还缝着补丁。 他微微低头想想,呐呐地说:“我们不该跑到山里来。” “勉强合格。”余秋堂将第一个包子给王小路。 “至于你们两个,回答的不够好,无论是老师惩罚,还是学习不好,都不是最大的错,但因为那些事,来到这座你们根本应付不了的大山,却是真正的错。 我们不说你们父母多担心,就说我今晚上没有找到你们,那你们真会死在山里,想过没有?” 三个孩子怔怔地盯着他。 “你们以后记住,不管发生啥事,都要爱惜好自己,今天你们斗不过父母,老师,无法决定你们的命运,都不要紧。 你们终究会长大。 长大后,你们能掌握自己的东西就会变多。 但前提是,你们必须保证自己安全长大,一切可能导致你们出现危险的事情,都不能做,知道嘛?” 他看着李六子,想着他跪倒在自己面前的母亲。 李小六被看的发毛,“我知道了。” “没吃饭啊?!” 李小六心想可不就没吃饭嘛,但还是提高声音,“知道啦!” “你们两个呢?” “知道啦!” 有李六子打版在前,其他两人也声音洪亮回答。 “你吃吧,王小路。” 余秋堂拿出第二个包子。 “我突然改变主意了,这是最后一个包子,剩下那只我要自己吃,”他残酷地对着两人一笑,“我只问一个问题,你们回答对的吃,回答错误的就饿着,听清楚没有?” 两个孩子面面相觑,齐齐点头。 “好,我的问题是,如果你们两人只有这一个包子,你们谁会选择放弃?” 两个孩子愣住。 是他们完全没想过的问题。 两人都看着彼此,很快李六子就做出决定,“给他吃,他受伤了,我回家再吃。” 朱浩峰只是稍微迟疑下,很快就接着说:“我不吃,我身体胖,能挨得住,就给六子吃吧。” “我不饿的,你吃。” “还说不饿,你那会不是说饿死了嘛。”朱浩峰毫不留情揭穿伙伴的话。 “那会是饿,可这会我不饿了。” “这么说,你们都愿意然给对方是吧?”余秋堂笑着问。 “嗯。” 两小孩齐齐点头。 余秋堂眼珠一转,“看你们这样友爱,我很高兴,不过我看你们要的意愿都不强烈,那要不算了,你们一起饿着吧。” 两个孩子都傻眼了。 王小路刚咬过一口的包子,立刻不知嚼还是不嚼。 这时,李六子却突然说:“那我吃吧,我其实真的饿了。” 朱浩峰虽然有点失落,但还是强颜欢笑,“给六子吃。” “行,那就给你。” 余秋堂便将包子给了李六子,然而包子刚交到他手里,李六子却露出得意的笑,他快速将包子一掰为二,递给朱浩峰一半大的。 “来,一个包子,我们各吃一半,好兄弟,感情深。” 哟呵。 不亏是六子啊。 每个叫六子的人,都这么牛逼的嘛. 余秋堂笑笑,将剩下一个包子也给了他。 他原本就是打算给每个人一个包子,但趁机肯定是要教育下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 他前面说的当然是认真的。 不管发生啥事,都不该冒失。 年龄小的时候,还不知生命的珍贵,都是随意霍霍。 无知者无畏。 往往悲剧就是这样发生。 这也是他辛苦找到的三个孩子,不趁机教育教育,总觉得亏了。 刚好利用王浩峰还没赶回来的时间,小小启发一番。 但三个孩子其实都还不错。 这种危难时刻,还能互帮互助,真是相当珍贵的友谊。 但愿他们能一辈子都这样。 不要因为岁月变化,失去这个时候的真情。 三个孩子这才知道余秋堂刚才是逗他们玩,气氛变得好一些。 余秋堂顺便帮朱浩峰重新处理下伤口。 发现伤口比想象的要轻很多,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回去打个消炎的针就行。 这小子说的有道理,身体壮实,确实有利于抵抗,若是个瘦人,怕是这会都有些晕乎。 不大会,就看到黑子冲树林里窜出来。 随后是王浩峰,跑的噼里啪啦。 他冲过来看到几个孩子,非常惊喜,搂头就给王小路一个耳光子。 “你咋这么不懂事?!” 王小路却不怕他,但有点不好意思。 看两人同姓,大概是有点关系。 随意聊几句,一伙人开始下山。 下山的时候,王浩峰自告奋勇,背着胖乎乎的朱秀峰,他不如余秋堂这么克制。 就是天生热心肠。 可能得益于从小吃百家饭长大,他对人都是纯朴的好,见不得他人受罪,但因此显得他有些冒失。 可能在一些冷静的人眼里,他反而是个拖累。 余秋堂望着东方的天空,隐约好像能看到几分白,大山即将苏醒了。 (本章完) 第161章 三态相 第161章 三态相 回去的时候,就快了很多。 五人没有按照原来的路线走,而是被余秋堂直接从正常的山道带回来。 刚到路口,就看到一伙人还聚集在那片。 出去寻找孩子的父亲们也都已归来。 正蹲在路边,抱着个脑袋直叹气。 而那位的喜欢体罚学生的杨老师,则是被一个女人揪着衣服,正撕吧个不停。 女人声音歇斯底里,严重破音。 甚至都听不懂她到底在吼什么。 杨老师也没反抗,就像个木头人一样被摇晃着,而旁边的张甲申试图将人拉开,可这个时候大家的情绪到了极限,哪还有多余的理智。 倒是是看热闹的人,稍微撤走一部分。 剩余的,都是除了热闹,也真心希望孩子们能回来的邻居。 余秋堂目力好,远远看这些人样子,觉得很像是那种在粮站交公粮,却被嫌弃粮食太湿,非让拉回去重新晒的农户。 无边的苦闷和无助。 却又无可奈何。 “娘!” “娘!” “娘!” 孩子们这时候也注意到母亲,立刻觉得很委屈,远远就对着那边开始呼喊。 这一喊,像是油锅里溅进去一滴水。 呲啦! 瞬间引爆了众人情绪。 原本撕扯的,靠着邻居怀里绝望的,急躁在原地踱步的,以及是抱头苦闷等待,或者指间的烟蒂差点烧到手指的…… 齐齐转头看来。 当发现无人身影,顿时所有人都齐齐向前跑了几步。 就像是高速行驶的列车,忽然到站。 人们因为惯性,被直接抛出去几步。 三个孩子就要飞奔向前,余秋堂却示意他们不要太快,跑得越快,等下挨的打就更严重。 在他的指导下,孩子们依然保持着李六子和王小路扶着朱浩峰的姿态,慢悠悠朝众人走去。 这边不急,急的就只能是父母。 尤其是朱浩峰的父母,跑的比其他人都快,一溜烟冲到三人面前,朱母一把将孩子拉到面前,上下打量着孩子,目光落在脚踝上。 “儿在,你脚咋啦?” “划破点口子。” “疼不疼啊,肯定很疼吧……” “疼。” 朱浩峰想说不疼的,但想起余秋堂的叮嘱,这个时候想少挨打,就只能装可怜。 并且他一个人装可怜,还能帮助到李六子和王小路。 “那……那咋办呢,让娘看看,”朱母说着,就要去看包扎的伤口。 余秋堂见状,制止了她。 “还是不要拆开了,带他去药房打一针消炎的,再开点药吧。回去后要注意保暖,可不要冻了,那样每年都会反复。” “哦,对对对,去药房来着。” 朱母拉着朱浩峰就要走。 这时其他两位母亲才到。 王小路母亲是个泼辣悍妇,刚才还在焦躁地踱步等待,这时候看孩子真回来,立刻从旁边地里抽起个棍子,就冲着王小路开始要抽。 王小路被抽的“哇哇”叫,边叫边跳,还不时看余秋堂。 余秋堂知道他这是怀疑自己的方法。 明明使用了苦肉计,感觉效果也不咋地啊。 该挨的打,好像一点都没落下。 余秋堂苦笑。 我只能按照一般父母思维想问题,谁知道你这个娘,她的彪悍超出我的预估。 不过也好,你也不是完全没有过错。 不管和父母还是老师斗气,都不该把自己置于危险,这是年少无知,是病。 得治。 少年时,总是愚蠢以为,自己的生命属于自己,可以随意使用。 哪怕浪费掉,也无济于事。 甚至有些想不开的,还会以死亡要挟父母和老师,或者社会。 但其实,不管父母老师,还是其他人,都不过是我们人生的过客。 真正拥有的,就只有自己。 伱以为自己去世后,会给他们留下伤痛,让他们一辈子活在痛苦里。 其实不是。 即使当时真的很难过,但时间终究会冲淡一切。 而你,却是真真切切的消失。 余秋堂就是希望,孩子们懂这个道理,即使对这个世界,对父母和老师有意见,先不急着反抗,苟着长大,等翅膀硬了,在好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但同时。 余秋堂也想趁机给这些父母老师一个警钟。 适当的惩罚会让孩子们长得更端正,但切不可过分,尤其是那个杨老师,要有为人师表的责任心,不要那么像个死变态。 还有父母也是。 要明白道理,可不要觉得学校什么都是对的。 甚至给老师说些,诸如“不听话就打,往死里打,”之类的逆天言语。 当孩子听到这些言语,那他们的世界就完成了灰暗的闭环。 他们只有学校和家庭两个社会属性,如果这两个都是大山,他们肯定压迫的承受不住。 而长期以往,即使孩子们承受了,长大后也因为自信心严重不足,怯懦等各种性格,到大城市后,很难和人家竞争。 工作中,也会沦为逆来顺受的打工族。 卑微的牛马苦力。 他从后世来,知道这些做法,对孩子一生影响很大,若是没碰到就罢了,现在刚好遇到,也就顺便能引导便引导下。 算是积德吧。 这边闹腾会,李六子的母亲率先反应过来,转身就要拉着李六子跪在余秋堂面前。 余秋堂急忙一把扶住她。 真是三个母亲,三种风格,这个李六子的母亲,是那种愿意为孩子奉献一切的主。 这时候,另外两个母亲,包括大家伙,也都反应过来,齐齐围向余秋堂。 “还是秋堂厉害啊,他们三个找了一晚上都没找到。” “可不是嘛,看来这山里,确实不是谁都能进去的。” “这几个娃也的命好,碰到秋堂,若是没他,这么大的山,可咋办啊!” 余秋堂并不想就这么站着,被众人当成吉祥物。 有点烦躁。 手里的黑子也蹲不住了,他便将黑子放开,让它自己回家。 这边,碍于人情世故,他还得继续维持会。 众人继续各种恭维一番后。 无关人员就要退场。 余秋堂注意到王小路母亲拉着王小路就要走,他家男人默默跟在后面,一声不吭。也不知是否回去凑钱。 便没有喊她。 当初说好带回孩子,需要支付给他辛苦费,三个母亲都答应的好好的。 现在孩子回来,若是转脸不认识人。 就有点不像那么回事。 但他也不好直接一把拉住对方,非得现在把钱要下,那万一她们确实没带呢,显得自己反而尴尬。 坦白说,即使没有钱,遇见这种事,他或许会烦恼,但却还是愿意去帮忙。 他不是那种特别无私的人。 但保持着一个很普通人的善良和同情心。 就像走在河边,看人掉下去,若是会游泳,就一定会跳下去救人一样。 救人的人,并不一定为获得什么。 这是善意的本能。 这时,搂着儿子的朱母突然反应过来,放开孩子,将一边的男人拉过来,对着余秋堂说,“掌柜的,秋堂帮我们带回峰峰,赶紧谢谢人家啊。 昨晚我们说好,孩子回来后,要给他辛苦费的。” 男人连连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证件夹,里面夹着一些票子,他快速翻了翻,问妻子,“给多少?” “给……”朱母突然一愣,想起当时余秋堂好像也没说要给多少,只是说觉得孩子值多少,自由着给,顿时陷入纠结。 思来想去,干脆一把将钱全部拿过来,塞给余秋堂,“秋堂,我们就这些钱,不知有多少,你都拿着。我娃的命,不是钱能换回来,我们都知道。 但你看婶子家里就这条件,多的也没有,你救我娃的恩情我们记着了,以后有什么我们能帮忙的事,直接来找我们,我们一定不推辞。” 男人也急忙点头:“一定帮忙。” 余秋堂看眼王浩峰,又看看手里的前,粗粗一看,大概有两百多吧。 他从其中抽出十张十块的,将剩下的放回朱母手中。 “我和峰子进山,每次的收获都不少于100块,所以我就按这个钱收,剩下的你们拿回去……” “这个,你拿着啊,本来就不多……” 朱母急忙想将钱继续塞回来。 余秋堂却退后一步躲开,“够用了,把钱都给我们,你们日子也不好过,拿回去吧,赶紧带着孩子去药房,不要再耽搁了。” “这……” 朱母很显然是个知恩必报的人,余秋堂越是这样,她就越觉得不好意思,一时间陷入两难。 偏偏她的男人,看样子是个很老实的汉子,基本是妻子说一句,他跟半句,完全插不上话。 这时,王浩峰却喊道:“堂堂都说要这些,你咋还硬塞呢,难道我们进山,去为了赚你们的钱嘛。 告诉你们,我们堂堂每次进山,只要想赚钱,都能……” “峰子。” 余秋堂制止了他的小迷弟继续扩大影响。 他在山里能弄到很多钱的事,不要让外人知道的太真切。 大家现在只知道他厉害,却不知道他能赚多少钱。 最是合适不过。 一旦知道山里那么赚钱,外加他的新院子做加持,可能会带来一些嫉妒狗。 他再次劝说朱母,让她赶紧回去。 朱母这才在感恩戴德的状态下,和丈夫带着儿子走了。 回过神来,看到李六子的娘又拉着李六子要给他下跪,顿时头大。 “不要让孩子总给人磕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样不好。” “你是他的救命恩人啊,”六子娘可不管余秋堂咋说,压着儿子脑袋就要磕,六子无奈只好尊从。 余秋堂实在躲避不开,只好受了两个,这才将两人拉起来。 磕头倒也不是完全不能承受。 他的辈分比母子都高。 这边晚辈给长辈磕头很正常,拜年的时候,晚辈见面就会立刻磕头,长辈不给压岁钱,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起来之后,六子娘这才继续说:“我男人出去干活,还没回来,家里没什么钱,出来的时候也急,我晚点给你送过来噢。” 余秋堂原本想说,同族的人,要不就算了。 但很快又打消这个念头。 就当作是他们以前对孩子武断的代价吧。 他点点头。 “对了,王小路他娘呢,他们家咋回事,是装作忘记了吧?”这边王浩峰突然反应过来。 直接对着还没彻底走远的王小路一家人喊道:“哎,你们的钱还没给呢!” 王小路一家人听完,非但没有停,反而跑的更快了。 王浩峰一看可气坏了。 一溜烟就冲过去和对方理论。 余秋堂笑笑。 也行,做她们真是赖皮人,最好交给王浩峰这样的莽汉对付,刚好他们好像还有点亲戚关系,自己这边乐得轻松。 他让六子母亲带着六子回去,六子临走前懂事地给他再次说了谢谢,他便揉揉孩子脑袋。 或许今天的事,对他来说就是件小事。 但对于这个孩子,肯定会留下印象。 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个不错的小伙子,有属于他的人生。 这边最后一波人,也都随着六子娘的离去而离去。 当然临走前,不忘记夸赞一番余秋堂。 认为村里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小伙子,是件天大的好事。 以后有什么事情,就不需要再到其他村子找人。 这边方便,要的钱还少。 余秋堂听了,也没有拒绝。 想着这倒是个不错的赚钱路径,只要是山里的事大多数都难不住他。 他看那边,王浩峰和王小路家人还在争执,便没有继续等,径直回去。 看到米雅丽正在树下等他。 见他回来,便转身朝回走,但走的很慢,显然是在等他。 他便加紧脚步,很快来到米雅丽身边。 “在等我?” 米雅丽没回答,“孩子们都没事吧?” “只关心孩子,不关心我啊?” “你一个大人,哪里需要关心,再说,你没听你们村人说嘛,你出马一个顶俩。” 这话就带着几分玩笑。 余秋堂很敏锐地抓住这个变化。 之前米雅丽和他说话,基本都是一问一答,往往是他主动,米雅丽被动应付。 今天她主动开玩笑,说明她的心扉打开不少。 有进步。 “他们说的对,山里有危险,但只要不去深山,还算好,基本不会出事。” “你是大英雄嘛……” 这句话,就不知道是什么感情。 余秋堂转眼看向米雅丽,才发现她的眼眶有点浮肿,微微发黑,不由心疼,“昨晚没睡好?” 米雅丽刚要点头,却又停余秋堂接着来句,“担心我,睡不着对吧?” (本章完) 第162章 最黑暗的人情 第162章 最黑暗的人情 余秋堂其实不太擅长说这种小情话。 但却又想说。 他也不管是否会让米雅丽感到尴尬。 若是这种话放到后世,肯定会把人尬死,但这个年代,他觉得刚刚好。 米雅丽肯定很少听到。 这年头,男人都很腼腆,更不说姑娘多容易害羞。 稍微说点东西,就会羞的脸红。 “我给你把汤和馍馍热下。” 米雅丽说着,就要加速跑开,余秋堂却一把抓住她手臂。 “啊。” 米雅丽第一时间没有挣扎,反而下意识四处看看,确定没人看过来,这才轻声说:“放开我呀。” “不急着走,我又不饿。” 余秋堂放开她胳膊,米雅丽立刻将手放到背后,担心再次被抓。 看她躲躲闪闪的模样,余秋堂又觉得心神摇荡,便笑道,“你有没听过一句话?” “啥?” “秀色可餐。” 米雅丽没说话,头更低了。 “我不骗你,反正只要看到你,我就立刻不饿了。” “什么啊,你的意思是,看到我饭都不想吃?” “哈哈,你看看,你这不是能好好说话嘛。” 米雅丽抿嘴笑笑,起码脸低的不那么狠了。 “你们村里这些人其实挺过分的。”她突然呐呐地说。 “怎么说?” “出这种事,大家伙应该多组织人一起进山吧,大半夜的,就让伱去,就算你能耐大点,但晚上山里多危险…… 还有,你人都去了,他们还在后面说风凉话,尤其是天快亮的时候,有人还说你肯定是没找到,不敢下山,还有人说你是胆小,找个地方躲起来,还有人说……说……” 米雅丽不想继续说了。 “说什么?”余秋堂笑着问。 “竟然说你肯定是打肿脸充胖子,为了拿点钱,结果将命都耽误在山上。” “这样啊,”余秋堂淡淡一笑。 这种事,他在出发前就心知肚明。 他们王家庄,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地方,民风比起附近其他村子,差的很远。 他是这个村庄里长大的人,难道还不知道。 所以他才能毫无顾忌跟这些人要钱。 反正即使不要,感激的人也不会有多少,反而后面可能还有其他事,想白嫖自己。 到时候,若是不帮忙,反而落个骂名。 那为何从不从开始让人知道他的规矩呢。 他不需要像父亲那样,处处在外面留個好名声,让很多人都敬重。 他有自己的处事原则。 “你看起来不生气?”米雅丽一口气说完,把她自己都说不高兴了,但看余秋堂却很平静,顿时有些好奇。 “为何要生气?”余秋堂淡淡一笑,“这些人,本来就与我们没有关系,或者说,最多是未来有利益牵扯,但不涉及到情感。 那他们要说,就让他们说呗,就像我们也会在背后说他们。人被人误解,才是正常的事,一直能让别人理解,才是不正常。” 米雅丽不认可余秋堂的想法。 她觉得余秋堂说的太随意,明明别人背后谈论我们,为什么还要忍着。 余秋堂注意到她的表情,忽然伸手轻轻拍下她的脑袋,“我们的时间很有限,不要浪费在这种人和事上,与其生他们气,我不如好好享受和你聊天的开心。 你该不会,让我一边和你说话,一边心里还想着那些人吧,那不是很亏。 你放心吧,什么人是什么样子,我都很清楚,地球只要每日还在转动,有些事总要转到我面前,到时候再看他就是。” 米雅丽被余秋堂一个摸头杀,弄的心跳不已,余秋堂前半句话都没听清楚,待脑子清醒过来,只听到后面一句。 她想了想,点点头。 想着余秋堂果真不是那种少年性子,不会意气用事,他稳的就像个成年人,好像活过七老八十,把世间所有东西都看穿似的。 “丽丽。” “嗯?” 回答的已经很顺口,默认丽丽了。 余秋堂看着她,温和地笑着说,“我说,这辈子活着,至少有多一半,都是因为你,不是假话。” 米雅丽怔怔地盯着他。 实在不知道说啥,美丽的眸子里映照的都是余秋堂的影子。 “我知你现在不会相信,幸好……还有时间。” 转身,继续向前。 米雅丽迟疑几秒,她差点脱口说出“我相信你”,但错过了最佳时间,只好将话语咽进肚子。 是不是世间的男人都是这样多情呢。 她不知道。 从小道口,拐进去的距离并不长,即使余秋堂再放慢角度,还是很快就走到余秋江铁匠铺前。 余秋江正蹲着漱口,看到他们回来,吐掉口中水过来。 “找回来了?” “嗯,都领回去了。” “这些兔崽子,真能给大人惹事,”余秋江点点头,“像这种事,你就不该答应,昨晚我想拦你的,但是太多……” “还好,”余秋堂顺便坐的马扎上,米雅丽自动进去热饭了。 “你没懂我的意思,”余秋江冷淡地说,“若是一般人就算了,你没看还有王家那家人。” 余秋堂摇摇头,说到这个,他还真是有点好奇。 他确实不熟悉王小路一家人,他们没给钱,他也就觉得那家人不讲信用,但听余秋江的意思,好像还有内涵。 “你不知道啊?” “知道啥?” “真不知道?!” 余秋堂一愣,笑道:“江哥,你咋学起峰子了,你不是向来有话直说嘛。” “看来你是真不知道,也难怪,你不怎么和人打交道。” 余秋江对这个堂弟也是无语,他觉得自己偏居一隅,已经算是社交圈子很狭窄,但余秋堂比他似乎还要窄。 “你有没有听说过,村里前两年有个老人活活被饿死了?” 余秋堂一怔。 好像是有这么个事,当年听谁说过,但现在过了几十年,早忘得干净。 “我给你说,饿死的就是王家的老太太,你今天找的孩子,其中一个就是那个老太太的孙子。” 余秋堂知道说的是王小路。 却依然有点的迷惑。 “饿死,是什么意思?” “还能是什么,老太太一共四个儿子,却是一窝白眼狼,一个比一个狠。原来老太太是跟着老大,后来老大意外病死了,老太太便没人要了。 说是啥呢,说她干活的时候,都帮着老大,现在没人要了,又指望其他人,肯定不行啊。 反正都是不管。 那开始呢,老太太还能动,就自己想办法搞点吃的,勉强活着。 后来腿摔断了,动弹不了,也没人去看,就直接活活饿死了。”余秋堂十分震惊。 他回想起那会看到王小路的父亲,紧紧跟在老婆身后,一副没出息的模样。 顿时有种说不出的恶心。 不同于后世父母帮着哪个孩子,哪个就负责养老。 这个时候,父母一般跟着最大的孩子或者最小的儿子生活。 除非是兄弟们另外商量。 像这种跟着老大生活,给老大干活,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虽说确实帮了老大很多忙。 但若是其他人愿意养着老人,老人也是一样会做事。 仅仅因为这种事,就让老人活活饿死,真就是惨无人道,离了大谱。 他一直觉得王家庄民风有点问题。 却没想到还有这种极品到极限的人。 这么说起来,帮他们找到孩子,却没半点发回馈,就显得格外正常。 能把母亲活活饿死的人,指望他们能干啥呢。 “这下懂了吧,所以当时我一直没说话,那种人……根本不值得帮。” 余秋堂点点头。 苦笑。 “我确实对村里人了解不多,不过救人还是要救,毕竟是关乎到个孩子,但当时应该趁机多要钱,狠狠宰一笔才是。” 余秋江一怔,面色缓和下来,“真那样也行,白白便宜他们了。” 两人正说着,王浩峰气呼呼跑回来,一屁股坐在余秋堂旁边。 “找个凳子坐啊,地上湿的。”余秋堂笑道,王浩峰脸都气黑了。 “狗日的,真的不要脸!” 王浩峰直接开骂。 “你们就说,世上哪有这么不要皮脸的人呢,明明说好的,我们把孩子找回来,他们给辛苦的费的吧。 当着大家伙,那么多人面说的。 这转眼就不承认了。 说什么家里紧张,说什么都是一个村里,帮帮忙也是应该的,没费什么力气。 瞧瞧,这是他妈人说的话嘛。 我真是!!” 气急之下,王浩峰直接不知说啥了。 余秋江在旁翻个白眼,“你们不是亲戚嘛,你这样说人家。” “老子以后和他们恩断义绝!” 王浩峰咬牙切齿。 “就为这点钱啊?” “哪是钱不钱的事,这是丢人,不讲信用,要么就不答应,答应了就要做到。 要是知道他们这个样子,我就不该将他们带到这里来找堂堂。 让他们也尝尝没有孩子的味道!” 王浩峰这个样,倒是看的余秋堂一乐,心里的郁气也随之消散不少。 “算了,这次……” “不能算了,我非要和他们理个清楚,他们要是不怕丢人……” 余秋堂想了想,现在这个事情确实是王家那边赖皮,以后有机会,需要好好整治整治,便笑道: “我看小路那个孩子还不错,挺投缘,不要因为大人的事,牵扯孩子太多。” 又道:“日子长着呢,有整他们的时候。” 但王浩峰还是不解气,在地上坐了会,气呼呼走了。 余秋堂等他走后,才想起朱浩峰母亲给的一百块钱还在身上,应该是给王浩峰一部分。 只能下次给。 这时米雅丽出来喊饭热好了,看王浩峰不在,说是刚才听还在外面,转眼人咋就跑的不见影子。 余秋堂笑着说,那家伙意难平,找人算账去了。 米雅丽也没多问。 因为是余秋堂自己吃饭,也就没有端到外面,干脆坐在案板前吃,米雅丽在旁边切萝卜丁。 这边天冷,到冬日后,慢慢就没有什么蔬菜可吃,差不多就是些不容易损坏的菜。 例如萝卜,白菜,包菜,白菜,土豆之类,除了这些那就是吃咸菜了。 萝卜放到地窖里,用的时候拿出来,就不会虚心,和拔出来的差不多。 以前也有人为方便,直接在地里就地挖个坑,将萝卜埋进去。 这样也行,但还是有一定概率腐烂。 或者空心。 反正这边几乎每家都有个地窖。 里面放点不止放萝卜白菜这些,甚至有些人还会放辣椒。 就是等到秋收的时候,将辣椒连同根和土一起挖出来,用塑料纸缠住,整体放到地窖里面。 过几天给浇点水。 这样辣椒还能吃蛮长时间。 青辣椒会逐渐变红,红辣椒也会保鲜很久,吃起来很脆,就跟刚从地里摘下来差不多。 “对了,我姐呢,没过来嘛?” “春梅姐就没回去啊,那会还在呢,估计是给院子那边送热米汤去了。” “这样的。” 米雅丽笑道:“春梅姐人真好,我要是有这么个亲姐姐多好。” 余秋堂咽下去一口馍馍,“以后是亲姐。” 米雅丽瞪他眼。 “还不能和你好好说话?“ “你不情愿啊?” 米雅丽没吭声。 “对了,你哥咋不娶媳妇啊,他那么好一个人。” 余秋堂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又寻思起姐姐和米文忠的事。 其实比起米文忠,他对自己这个姐姐余春梅反而了解不多。 这看起来很怪异,但却是事实。 前世的他,和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打交道真是不多。 虽然两人是姐弟,但在这个时代,家里孩子多,并不是每个兄弟姐妹都会亲,而且这个姐姐和自己一样,前世又很内向,自卑,就交际更少了。 相反,因为妻子的关系,和米文忠这个大舅哥却很熟悉。 娶妻之后,他慢慢在妻子的温柔照顾下,性格开朗很多,对周围人也愿意去接触,了解,而其中像米文忠这样的老好人,更和他投缘。 知道他除了智力稍微欠缺点,真就是比很多人都好很多。 但他的智力,其实也不是差很远。 也就是比普通人一丢丢,并不影响现实生活。 若是能把姐姐和米文忠凑到一起,那可真是太好了。 他一下子帮助自己和妻子都解决了大问题。 (本章完) 第163章 为什么要她认命?! 米雅丽听余秋堂这样问,叹息声,“人好顶啥用呢,他嘴太笨了,你别看他干活的时候好像很灵活,去过干活,就不行了。” 米雅丽不知余秋堂很熟悉米文忠,便给余秋堂讲了很多米文忠以前的事。 其中有一些余秋堂以前就知道,但也有一些,确实是第一次听到。 听着听着,就会被米文忠的憨态逗笑。 真是个老实人。 “……反正,前前后后相亲也不少,前几年还多些呢,但一个没成。 你说,平时都好好的嘛,走的时候我们都会给交待好,他也答应的好好的,可见到人家姑娘,就立刻不会说话了。 有时候勉强说点什么,也是结结巴巴。 那你说谁能看上他。 慢慢的,周围媒婆都知道他是这个样子,也就不好好给介绍,来的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人。 再到后面,索性就没人给介绍了。 家里人都急死了,我哥自己反而不急了,说是不的话,那就不娶了,攒钱好好孝顺爹娘……” 米雅丽将萝卜丁装进脸盆,给锅里开始添水。 “你说说,这咋行嘛,好歹总要找个人一起生活,好坏都是个伴,就这么一个单着,年龄大了可咋办。 反正挺操心的。 你是不知道,现在我爹娘一提起这事,愁的饭都吃不进去,已经成为我们家里最大的困难了。” 余秋堂饶有兴致地听着。 知道是一回事,从另外一个人口中,听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相当于是个补充。 并且,是这个时候米雅丽对哥哥的理解。 人对亲人,朋友,乃至世人的认知,评判,都会随着年龄增长,有不同的变化。 很多时候,年轻的判断在成年后会被完全推翻,表现出截然相反的看法。 就像余秋堂对父亲的感知。 前世这个时候,他还是一个毛头小子,对父亲只有怨恨。 而如今,在自己做过父亲,也经历过人世间很多挫折和触壁后,终于明白人生的无可奈何。 对于普通人来说,人一生能改变的事情很少,大部分都是不断在碰壁和挑战中撞的头破血流,渐渐学会隐忍,学会和世界谈和。 年轻的时候,他总是以为,周围是人际关系只是人,与人有关,可如今早已知晓。 所有人周围的人间社会,其实就是一种客观,那些好的坏的,糟糕的善良的人啊,也都是客观的一员。 区别只在于,自己如何看待罢了。 即使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他能做的,也只是让他能影响的事,尽量朝好的方向发展。 “你在想什么?” 米雅丽发现余秋堂很久有会没说话,转头问他。 余秋堂将神思收回来。 摇摇头,让情绪不要遗留太多在那种时而袭来的惆怅里。 有时他无奈的发现,人的年龄增长,比起身体衰退,更让人无力的是思绪和观念。 年龄增长后,人不得不去思考一些事。 即使想做到心无杂念,但其实很难。 若是心猿那般好降服,人间哪还有那么多喜怒哀乐,五蕴炽盛呢。 他揉揉脸,笑道:“我在想,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让我三姐和你大哥……” “啊,你是说……!” 米雅丽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震惊异常。 余秋堂点点头。 “我觉得他们还是蛮般配,人都很好,善良,照顾家里,要是真凑到一起,搭伴过日子,不见得比一般人差。” 米雅丽若有所思。 她确实没想过这种事。 倒不是觉得两人不般配,只是因为她潜意识觉得,如果自己和余秋堂万一在一起,那大哥和余秋堂的姐姐就是亲戚…… 虽然也算不上。 但有这层关系在,如果继续还凑合,总觉得有点哪里不对劲。 若是成了还好,万一不成了呢,那彼此还怎么见面,不是很尴尬嘛。 她当然不知道,这只是她的时代局限性。 后世这种事不要太多。 彼此都过自己日子就行,管别人干什么呢。 余秋堂看她还在犹豫,以为是她担心姐姐的身体,便解释道:“我姐的腿是不方便,但不影响生活,等到开春,我准备带他去西安看看,说不定大医院还有办法。 就算不能彻底像正常人那样,起码走路什么的能好点,这点你放心。”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觉得春梅姐腿有什么问题,这也不是她想的,再说就算她这样,也比很多正常人能干多了。” 米雅丽急忙摇头否认,担心余秋堂误会。 又解释道:“我是想着,他们成了还好,若是不成的话,是不是很尴尬,那以后还咋见面呢?” 余秋堂乍一听,还想着这有什么问题,见面就照样见面便是。 但很快,他就立刻明白米雅丽的想法。 顿时心里暗暗欣喜。 看来米雅丽已经将他放在考虑事情的决定条件里,这证明俩人的关系,比原来更进一步。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那你看这样行不,我们先分别探探他们的口风,若是他们都不排斥,我们再撮合。 相反的话,若是都没有这个意思,那我们也可以装作随意问问,不会影响什么。” 米雅丽眼睛一亮。 “这样感觉可以,不过我们问的时候,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可不能好心办了坏事,让他们和我们都尴尬呢。” “嗯嗯,我也这样想。” 余秋堂笑笑。 米雅丽也是跟着笑笑。 米雅丽是那种典型的苹果脸,圆圆的,五官都很秀气,不笑的时候,都会很温和,若是一旦笑起来,就会露出两个可爱的梨涡。 余秋堂盯着她看,忘记管柴火,直到觉得身旁热呼呼的,才发现不知不觉里,锅台里面的灶火已经燃烧干净,耽搁在外面的半截掉在地上,点燃了脚下一片麦草。 他急忙站起来,飞快用脚将麦草踩灭,但依然搞得到处都是灰,他这个慌乱的样子,看的米雅丽抿嘴直笑。 想着也就只有这会,才能从余秋堂身上看到些许的少年气。不再是老气横秋,像个中年人了。 . 干事讲究的就是一个趁热打铁。 余秋堂和米雅丽商量完毕后,也不耽搁,等到下午做饭时,让米雅丽找个机会,把余春菊带到一边做事,自己和余春梅试探。 “你出去忙嘛,咋今天一直在烧火?” 余春梅还好奇他今天咋回事,上午就烧火,下午还要接着烧,那么多大事等着搞,男子汉一直钻在锅台前做什么呢。 “累了,休息休息,刚好和姐聊会天。” 余春梅一怔,随之叹息声:“也是,你一天忙的,像个猴一样。” 这里的猴是指一种用鞭子抽打旋转的工具,像是城市里孩子们抽打的陀螺。 一般要用粗细合适的木头削好,在前面的椎体顶端装个滚珠,或者是填个图钉,减少和地面的摩擦力,就能很有趣的玩了。 这时候村里还没有柏油路,都是土地,摩擦力非常大,若不尽可能想办法减少摩擦力的话,猴根本就不可能转起来。 所以说,小孩子的想象力真是无穷的。 在这个贫瘠年代,利用现有很稀少的资源,严重不足的东西,创造出自己独特的乐趣。 余秋堂其实很怀念这个时候的童年。 因为他发现,他出生在城市里面的孙子和孙女,看起来玩具很多,实际上却已经失去自主开发的机会。 他们所有的玩具都是被工业化生产出来,是成人告诉他们应该玩这些东西,所以他们便开始玩。 他们所谓的自主,也不过就是在别人给出的选择中,选一个尽可能满足自己想法的东西罢了。 而能让他们玩儿的地方也很有限。 看起来生活是变好了,吃的好,穿的好,却也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 到底哪个更好? 余秋堂也很难说得清。 或许,这就是人生的无奈。 你永远只能拥有一些东西,获得的时候,肯定就有所失去吧。 余秋堂听姐姐这样说,也是摇头苦笑。 仔细想一想,姐姐说的也没有错。 他回来这多半年,确实一直在忙着做各种事情。 真就像陀螺一样,也不知道被什么抽的一直转个不停。 他甚至就连好好停下来,休息一段时间的这个想法都没有,更不用说真正的去歇息。 或许,在别人心中只能看到他的厉害,但是关心他的姐姐眼里,他一直这么忙碌,就是一种累。 这就是真正的亲人。 别人只关心他飞的高不高,飞的快不快,飞的远不远,而关心他的亲人,却会关心他飞的累不累。 回过神来。 他想起今天的重点,可不是聊他,而是和三姐讨论她的终身大事,这一不留意就被带偏了。 “姐,你觉得文忠哥这人咋样?” “啊?” 余春梅一怔,“很好啊。他待人热情,手艺又高,蛮老实的一个人,咋了?” “我也觉得是,”余秋堂笑道,“我这几天一直想一件事,你说有没有可能……我只是说可能啊,如果说你和文忠哥两个都没有意见的话,你们凑在一起过日子算了。” 余春梅正在抹案板呢,闻言大吃一惊,抹布差点没拿住,“你胡说啥我,这咋行?!” 又道:“不行,不行的!” 余秋堂觉得他和余春梅感情很好,也不需要藏着掖着,可以直接说。 “姐,你先不要拒绝嘛。其实你也说了,文忠哥他这人很好,那你性子又好又能干,你们两个在一起过日子,我觉得就蛮好。 一个没有娶,一个也没有嫁人,哪里有什么不行,难道你还不放心她的人品吗?” 余春梅这会已稍微冷静下来。 她苦笑着看看自己的腿,“堂堂你给姐说这种话,姐听了一点都不高兴,别人不知道姐的情况,难道你不知道吗? 别说这种病能活多久,就算勉强在这个人世间赖活着,也不过就是个残废罢了。 我自己过得差就算了吧,怎么能还拉着别人和我一起过苦日子呢?人要有自知之明,我们怎么能随随便便去麻烦别人呢。 你文忠哥他是个好人,又能干,脾气好,还待人热情。 他将来肯定能找个很好的对象。有自己的孩子,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而姐呢…… 就这么坚持多久是多久吧。 哪一天真的腿直接不能动,那这辈子就算了吧。” 余春梅忧愁的阀门瞬间被打开,压制许久的洪水再也没有任何阻挡,肆无忌惮的倾泻出来。 她嘴上这么说着,眼睛里却都是悲伤。 说话的时候身形微微摇晃,若不是扶着案板,几乎就要站不住了。 她看起来说得很洒脱,既关心别人,又给自己安排了后路。 但是她的眼泪却不争气的流了出来,想去用手背擦,却因为手背上的面粉没有洗干净,将眼窝附近磨成了白色。 显得既让人心疼,又让人好笑。 余秋堂缓缓起身,轻轻扶着姐姐的肩膀,柔声说:“姐,老天爷就是不公平的,他给我们很多人天生就多了许多苦难。 或许是为了让好人后面都能过上好日子,所以在过上好日子之前,好人吃的苦往往会更多。 我想,你这辈子该吃的苦应该已经吃完,后面就只剩下甜了。 你也别担心,等春天暖和了,我就带你去西安看病。 我能赚到钱,咱们现在不是要住大房子,等我们搬出来,我最重要的事就是首先把你的病治好。 姐,生病这种事,我们谁能想得到,你就把他当成老天爷对你的考验。 就像唐僧去西天取经,要拿到最后的真经,不也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你知道西游记故事的,人只要活着,就没有任何事能顺顺当当。 但我们就是不能放弃。老天爷越是不想让我们这些人好好活,我们就要越活的比谁都好。 就是想让他睁开眼看一看,即使让你这样难,你只要开开心心的活着,也能活出自己活法。” “堂堂……” 余春梅泪如雨下。 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么多关心、安慰,同时又鼓励她的话。 即使曾经疼她的母亲和两个姐姐,也只是跟着她一起埋怨老天不公平,让她要学会认命。 可认命这种事,难道她自己不会想吗? 为什么还要让别人告诉她呢?!(本章完) 第164章 取麝香 血浓于水。 余春梅的眼泪让于余秋堂心里也十分难受。 但他知道现在这个状态,可不是两个人都心情低沉的时候。 本来在说一件好事情,怎么搞的反而这么难过呢? 现在他认为该说的已经和姐姐铺垫好,相信姐姐对米文忠还是有感觉。 老实的人对老实的人总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而且,在这些天干活过程中,他也经常看到米文忠和姐姐聊天,相信两个人是有一些共同话题。 可能没人说和,这种关系就保持在一个静止的状态,等到米文忠干活完之后回去,他们就变成了曾经的过客。 但是这个时候,若有人给加一把火,添一点柴,说不定两个人就会靠近一些,事情就成了。 这个年代,撮合一对男女,明显要比后世方便的多。 只要人品道德好,两家家境不要差的太远,文化水平相当,基本上就可以凑合。 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前,一共也就见了两三次面,真正处关系都是婚后慢慢培养起来。 就别说其他,余秋堂上辈子和米雅丽,在结婚前也没见过一两次面。 人人都一样,没有任何人能超脱时代。 “姐,你先不要难过。你要相信我,我这样说了,肯定是有办法把你的病给治个七七八八。 现在医学技术发达了,已经不是以前,只要我们能赚到钱,钱到好的医院去看病就能看好。 我们现在说的是你和文忠哥的事。你到底心里是咋想,跟我说嘛,我是你弟,难道对我还有隐瞒不成。” 余春梅被余秋堂这样问,明显很不好意思,她背过身子,手里的抹布拧来拧去,足足犹豫了好几分钟,才轻声说道: “你问我这事,让我怎么说嘛?这种事我也不知道怎么搞,我也没有经历过。你要说我对人家有没有好感,最多只能说挺喜欢聊天,那这是不是……我说不清!” 余秋堂笑笑,“只要不讨厌就行。你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不过以我看人的眼光,我觉得文忠哥确实是个塌实稳重的好男人。你们要是能在一起,真是再好不过。” 余春梅这才点点头,却很快又说:“堂堂,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突然问起这种事?让我都没有个准备,我也不知道跟你说啥。心乱糟糟的。” 余秋堂知道这是姐姐的真实心理反应。 她常年待在家里,也没什么朋友。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到处去跑着玩儿。所以。 她其实内心,包括见识都很狭窄,很单纯。 都只有最淳朴的想法和念想。 可是这样的性格,只有碰到很好的人才能当成宝贝,若稍微圆滑一点,人品次一点儿的人,肯定就要受很多罪,到时候被人家欺负的受不了。 “没事,就是我和丽丽聊天,谈到了他哥的婚事,丽丽说他哥也很难搞,找不到媳妇,相亲的人都嫌他哥太老实,过日子可能会被别人欺负。 相亲一个失败一个。 明明本事还好,人长得也不赖,就是一时半会儿没找到对象。 那我就想到,近水楼台先得月。 既然有这么一个好的对象放在面前,我们肯定要去珍惜,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错过才后悔吧。” 余春梅点点头,心情非常复杂,嘴唇动了好多次,最后还是无奈低下脑袋,“我看还是算了吧,姐这个身体,不管和谁在一起,嫁给哪个男人,都要让别人跟着受罪。 自己一辈子过不好就算了,哪还能影响别人呢? 丽丽她哥虽说人太老实,但老实又不是坏毛病,总有能看得上他。碰到那识货的,嫁给他,日子不知道要过得多好。” 余秋堂知道,一时半会儿姐姐的心结不会打开。 他也就是探探姐姐口风。 看她对米文忠到底是什么想法,排斥不排斥。 现在听起来,她更多的是比较自卑,觉得自己身体会拖累别人,还是不愿意想这个事,也不敢去想。 既然这样,如果她的身体变好一些,或许就能产生勇气,尝试着去接受米文忠。 他这边的情况已经打探清楚,剩下的就看米雅丽和米文忠那边怎么样。 不过,以他对米文忠的了解,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 米文忠上一辈子找的那个对象,除了腿没问题,哪里都没有一点好。 也就能称得上个女人罢了。 要不是那个女人折腾,像米文忠这样能干,又懂得体贴人的老实人,日子还不知道过得有多好。 . 撮合两人婚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 米雅丽比较害羞,不好意思和哥哥说,于是便拖了下来。 余秋堂也不好一直催。 他也知道这种事需要看缘分,瞅时机,说不定什么时候机会就突然来了,那时候再说的话,就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是没有这个时机,硬上的话,可能得不到想要的,反而会弄巧成拙。 不过有一件事,却是等了好几天,时机终于来到了。 那就是抓回来的那只公麝,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小心照顾后,身体终于恢复正常,生龙活虎,又蹦又跳。 一切预示着他可以愉快的被取麝香了。 取麝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对于生手或者新手来说,那是相当困难。 别小看麝,它其实是有犬齿,一个人是很难控制住,稍微不注意,犬齿就能将人割伤,所以一般取麝香时,需要三个人。 一个人专门负责取麝香,一个人负责抓住公麝,另一个人要端着麝香盘。 抓麝的人必须力气大,而且要胆子大,心智比较稳定,不会受公麝的挣扎而波动。 而取麝香的人最重要,他要非常熟练,能快速的将麝香从香腺里取出来,尽可能减少耽误时间。 并且,在取的过程中还不能把麝的香腺内壁划伤,更不能留下太大的伤口,导致麝的腺体发炎。 熟练度高者,两三分钟就可以把麝香取出来,但是熟练度低的人有可能十分钟都搞不定。 甚至还会因操作不熟练,对麝造成很大影响,以至于麝形成应激反应,产香的数量和质量急剧下降。 所以,在正常的养麝基地,能够取麝香的人都是老师傅,普通人轻易不会让去触碰。 王浩峰听说余秋堂准备取麝香,自然是自告奋勇,一定要和他一起。余秋堂没有办法,只好让他端麝香的盘子。 抓麝的工作,肯定是要交给余秋江,因为余秋江的力气大,而且性格比较稳。不至于突然发生异常情况,导致麝伤到人,或者说人伤到麝的腺体。 至于端盘子,他本来是准备让米雅丽端,毕竟之后他们成家了,这些事情还是希望能和米雅丽一起配合着做。 但是王浩峰硬要来参与一下,他也不忍心拒绝,只好让他来试一次。 可把王浩峰给乐坏了。 这日天气不错,天上有太阳,背风的地方就显得格外暖和,非常适合。人晒太阳以及取麝香的工作。 余秋堂将早准备好的工具全部拿出来。 一把挖麝香的挖勺、盛香盘、固定的架子、镊子、剪刀、药、消炎膏、碘酒、青霉素等。 这些东西有些是家里常有,比如说挖勺,还有一些是从药房里面要的,比如说镊子、剪刀、药,还有消炎药、碘酒、青霉素等等。 要在这个年头准备这些东西还真是不容易,幸亏他提前几天就开始跟药房大夫商量了,然后才勉强凑起来。 考虑到以后他需要这些东西的量比较大,专门给大夫带了一条烟,也算是和别人打好关系。 以后要的时候会提前给大夫说,让他帮着备一些东西回来。 特殊的年代就是这个样子。 并不像后世,买什么东西都那么简单,你只要有钱,走到街道到处都可以买。 这个时候很多东西,尤其是这种特殊的,平时很少用到的东西,真是一时半会买,找不到买的地方。 尤其是需要那么大的量,都有各自专业的供货渠道,你想要拿到货,就需要和这些渠道的人打好关系。 “我怎么看你有点紧张?” 余秋堂拿着个勺子站在麝面前,还没有动手,就看到王浩峰颤抖起来,就仿佛像是被电了一下,好好的盘子端成了筛子,抖的不行。 他不禁开玩笑。 “我哪里紧张了,我这是重视,重视你不知道吗?一想到我要端这么贵的东西,就这么个牌子端起来,你说我能不激动吗?换做是你,你说你激动不?” “哈哈,我激动什么?我要是激动的话,还怎么去挖?你把盘子端好,抖倒没关系,只要等一下,不要把麝香给我抖在地上。 其他东西都不重要,麝香是我要给我奶看病的,你要是倒在地上,那我下次干什么都不会再喊你了。 我本来是想让丽丽帮我端的,你可是自告奋勇,不能让我失望,听见没有?” 米雅丽和余春梅在不远处晒太阳,刚吃过午饭,干活的人照例去收尾,她们也得以暂时休息。 就连余春菊也裹得严严实实,靠着墙壁坐着。 冬天吹的是西北风,他们这个方向,西北被房子全部遮住,不可能有风吹过来。 听提到自己名字,米雅丽朝这边看眼,刚好看到余秋堂也看向她,抿嘴笑笑。 王浩峰最怕激他。 听余秋堂这样一说,那还得了。坚决保证完成任务,肯定不拖余秋堂后腿,不然的话就罚他以后永远不跟着余秋堂进山。 余秋堂这才笑着答应了。 他也只是敲打一下王浩峰。 这家伙做事比较毛躁,冒冒失失的,万一出点儿问题,那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江哥,你准备好没,好了我们就开始?” 余秋江点点头,“可以了。” 说着,他将麝固定在准备好的麝架上,一只手抓住麝两只后肢,一只手则抓住它双耳。 这个过程如果是熟练的人,可以不借助麝架直接完成,但余秋江虽然有力气,却没有取麝的经验,所以需要将麝身体固定在一个麝架上,抓住前后就行。 麝的后腿力量很大,且腺体在身体后侧,若是不抓住麝腿,可能因为疼痛,麝会踢伤取麝人。 同样,如果不使劲抓住耳朵,麝的脑袋就会拼命摇摆,他六七公分的犬牙可不是闹着玩,肯定会划伤人。 这只公麝因为生长在野外,还从来没有被人取过麝香,这是第一次。 尽管他和余秋江关系还不错,每天都能看到余秋江,知道这是自己的好伙伴。 但是,伙伴儿就是伙伴儿嘛,你今天突然把我压在架子上,这是要做什么呢? 公麝很显然不理解,挣扎的相当厉害。 可是,它毕竟只有几十斤的力气,哪是余秋江这种接近200斤力气的对手。 慢慢的,挣扎一会儿后,麝放弃希望,开始老老实实的瘫倒在麝架上,腹部也露了出来。 “差不多了。” 余秋堂左手的中指和食指在香囊基部固定,大拇指按住香囊口,无名指和小指按住香囊体。 轻轻揉捏,给腺体做着舒服和放松的按摩。 这可是祖传秘方,公麝很快就经受不住,发出舒服的咪咪声。 余秋堂知道时已到。 他快捷而稳定地右手持挖勺,轻插人香囊内,轻缓转动挖勺均衡地向外抽动,棕红色的麝香便顺口落入香盘。 其实挖麝香和采耳差不多,只是挖出来的麝香可比耳屎多很多,如果是成年的麝,一般可以取十几克。 但这种野生麝,第一次取麝,还是要稍微克制,不要一次性取太多,导致麝无法适应。 要是人工饲养,林麝差不多可以取到二十克以上的麝香。 余秋堂取麝香的手法并不熟练,为防止伤害香囊内膜,他取得非常小心,差不多接近八分钟,才大致取够需要的麝香。 取完后,给麝消炎,擦洗腺体时,觉得相当疲惫,也不知是手法不熟练,导致精神压力太重所故,还是单纯就是累。 想着若是那些专业养麝的人,那么多麝,取麝该多麻烦,他们定有好的方法。 搞定麝后,他让余秋江过个把小时再喂麝,自己急忙将挖好的麝香从王浩峰手里接过来。 他怕! (本章完) 第165章 少年的烦恼 麝香从设的镶嵌里取出来,只是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是要将麝香保存阴干。 阴干的过程,余秋堂也只是见别人做过,好在这个过程中只要细心谨慎,不要和其他东西串味儿,知道方法的话并不困难。 这种活就不需要王浩峰上手了。 这边房子也建差不多,等着收尾上大梁,也不需要王浩峰整日再帮忙,余秋堂就让他多忙他自己的事。 据王浩峰说,他和柳春燕的关系在是处于平稳状态。 余秋堂认为,所谓的平稳状态,那就是没有进展,基本上是停止。 具体原因也很难说。 总是感觉柳春燕对王浩峰的兴趣不是特别大,客气倒也客气,两个人见面的时候据说也还行。 但是就更像是两个熟人或者朋友。怎么都扯不到对象这上面去。 偏偏王浩峰对这事也没有经验,分不清楚别人到底是怎么想他,还一直可怜巴巴的等着点头。 别的事还都好说,这种事余秋堂真的是帮不了这个发小的忙。 他和王浩丰当然是过命的关系。 要不然这辈子也不会做什么都要带着王浩峰。 他对待朋友和很多人不一样。 他只认为,朋友之间是需要互相帮助,但有时候完全就是因为投缘。 或许有些朋友并不能带给他什么利益,但就是因为他们是好朋友,所以他愿意坦诚相对,尽可能的帮助朋友们都过上好生活。 当然,王浩峰对他也特别好。 只是这一辈子他比较利害,上辈子他不厉害的时候,王浩峰可比他厉害多了。 他有时候心里猜测,柳春燕好像对他是有一点感觉。 但他并未多想。 就像他给米雅丽说的,他活这一生,至少有一半儿的原因因为米雅丽。 他就是想让这个曾经为自己吃过很多苦的妻子,这一生能非常开心幸福,快快乐乐的生活一辈子。 至于其他女人他并没有兴趣。 或者,更直接说的话,他不像很多男人,看到女人就挪不开步子。 他那这方面的事确实兴趣不大。 难道是因为他曾经老过,欲望随着身体消亡,一时半会没有苏醒,为数不多的点滴,全部投入到米雅丽身上? 他其实也说不清。 余秋堂将取出的麝香用布包好,布又专门用准备好的铁盒装好,放在房梁上。 铁盒子是特殊打造,防止老鼠或者虫子进入,房梁下通风良好、干燥,又能避免阳光直射。 最适合麝香阴干。 阴干的时间根据麝香的大小和湿度而定,按照这边的气候,大概需要一周左右。 阴干只是处理麝香第一步。 待阴干后,麝香要被放入密封容器中,可以使用玻璃瓶或塑料袋等。 这时候的塑料袋工艺很差,只能选择玻璃瓶,但玻璃瓶必须是茶色,因为麝香不能见光。 在放入麝香之前,还要确保容器干净、无异味,并将麝香尽量压实,以减少空气的接触。 麝香的味道很容易散,并且容易与其他香味串味,若是不密封好,就会失效变质。 另外,麝香应存放在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紫外线的影响,即使用茶色玻璃瓶,也要将密封容器放在柜子里或用遮光布包裹。 总之,麝香从取香到处理,都不是简单的事。 若是没有经验,即使抓住一只活着的公麝,也往往得不到高品质的麝香。 所以这东西才如此珍贵。 这好一阵忙碌,待彻底忙完以后,天色已经不早,刚好晚上天色阴沉,不适合继续干活,余秋堂便安排大家早点回家歇着。 白日还有十几度,太阳一落山,立刻变得干冷,站在墙上手冻的都伸不开。 余秋堂和米文忠商量,要赶紧上梁,封顶。 里面细节等房顶封好后再慢慢细化。 若是现在突然下一场雪,墙面就会生冻,短时间内不消融,搞不好还会冻干。 那种墙面会裂开。 本来深秋已经不适合修院子,但余秋堂既然在父亲和陈美娣面前发下誓愿,自然不能食言。 要不然,他以后也无法面对两个孩子。 余秋堂送他们回家,顺便和米雅丽聊起米文忠和余春梅的事,米雅丽说她还没有寻找到合适机会。 很是抱歉。 余秋堂宽慰着也不急,不行的话,他们就走在前面。 米雅丽开始还没理解,啥叫走在前面,后来才知道,余秋堂准备喊个媒婆,上门先探探她父母的口风,这才知道他又想前进一步。 她的心情五味杂陈。 她倒是问过亲近的人,相亲是什么感觉,得到的信息各不相同。 有的人是很随意,说是没啥感觉,反正是和一个陌生的,只见过一两次面的人交流,实在说不上有啥情感。 也有人说紧张和不安。 米雅丽认为不管哪种情绪,都是来源于未知,但她的目标具象化为余秋堂这个真实的人,似乎很多负面情绪被扫荡一空。 她对婚姻的理解,就是和余秋堂生活在同个房檐下,甚至一张炕上。 男女之间会发生什么事,她大概也有了解,并时而会觉得顺理成章,认为既是妻子对丈夫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样也是生儿育女,产生后代必作之事。 所以,她对余秋堂谈起关系时面露的羞涩,更像是一种应激,而这种反应,随着余秋堂不断尝试,渐渐也变得不那么敏感。 具体表现为,她已经能自然而然接受余秋堂喊她“丽丽”的乳名,不会像别的男人这样称呼而反感。 甚至,当余秋堂提出媒婆上门,她也觉得是一种水到渠成,理所当然,并没有反驳,拒绝,或者再给他泼凉水。 她渐渐相信并理解余秋堂这个男人,当初那个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说她是他梦里客的小伙子,在她的世界里不再纸片,而是越来越丰满。 变为一个真实,有温度,立体的男人。 她曾问过自己,如果是他,你愿意和他一起朝夕相处,生儿育女,照顾他,体贴他吗。 答案显而易见。 她愿意。 她相信世间肯定不止一个男人,能符合她对丈夫的期望,但余秋堂一定是其中一位。 而既然他第一个走进她的心扉,那她的心门已经可以关闭,从此心里就只住着一个人。 . 余秋堂回到家,看到余秋实正在院子里百无聊赖的玩纸飞机。 这家伙年龄不小,心智是半点没成熟。 同样差不多的年龄,余小伟去学校后,很快就适应了学校生活,现在即使余秋堂不想让他好好读,他都不愿意了。要知道,半年前他还是一心想扑到山里面,想着跟余秋堂打猎呢。 其实对于他们这种普通人来说,去除过余秋堂的关系,最好的出路依然是努力学习。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余秋堂这样一个叔叔。 这个年代很多普通小孩,若是能得到读书的机会,并且认真学习,将来的前途都很不错。 而也有一些小孩儿,虽说自己很想读书,可是父母境界不高,生生把孩子耽误了。 所以,人的一生有时候也很难说。 余秋堂没打算理睬余秋实,想径直回想回他屋子,可经过时却被余秋实拦住了。 “哥,你你最近忙啥呢?” “有事?” “嘿嘿,”余秋实讪笑,“倒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最近看你经常不回来。就算回来,每天都是很晚,你那边不是在建新院子吗,建好了没有?”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余秋堂想绕开他。 他现在并不想和陈美娣这一家人有太多联系。就像父亲说的,有这么一个人在,不管他对自己怎么样,起码也能照顾父亲。 通过奶奶的事,余秋堂对人的孝又有新的认识。 既然上天注定了这个缘分,那就不是人为所能切割。 即使你狠下心来一刀两段,也只是当时心里一时痛快,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既然亲情就像流水一样,想用刚硬的手段去切断,自然无法实现,最好的办法还是砌堵高墙,没有必要流过来的水隔绝在高墙之外。 他见多了村里面因为父子反目,兄弟反目或者夫妻反目,闹得鸡飞狗跳,甚至大打出手,乃至闹出人命的事。 即使极端走到那个程度,依然解决不了这种问题。 或许,这种羁绊就是上天给他的一种客观考验。 越是用力,就越紧到让他更难喘过气来,索性就这么淡化处理,反而慢慢心情舒爽许多。 余秋实脸皮厚着呢。 余秋堂明显不怎么热情。余秋实却不以为然。他拿着纸飞机,拦住余秋堂笑呵呵的问:“哥,什么时候带我去你新房子转一转呗。” “你去干嘛?又不要你干活!” “参观下啊,再怎么样,也是我哥的院子,我还不能去看看。你可别忘记了,我是你的亲兄弟呀,怎么能别人都知道,偏偏我没去看过吧?” 余秋堂被逗笑。 “你要想看就自己去看,难道还等着我背你过去?不过你可要想好,跑到我那去,我是不反对,可不一定别人都同意。 你要是自己挨打,到时候别说我骗你过去,我已经够烦了,没时间管你这些破事知道不?” 余秋实幼稚,但是不傻。 他当然知道余秋堂在说什么,压低声音说: “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我娘。我就是想看一看。要不然后面你搬走,我都不知道你搬哪去了。” “我搬走,这个院子不就全部成你们家人?你还不高兴啊?空场很多啊。” “才不是呢,”余秋实露出他这个年龄少见的寂寞。 “若你们都搬走,我不是经常看不到你和三姐,还有余小伟,余小云,也都没法子一起玩。 那院子,不就剩我一个小孩,那多无聊啊,一点意思都没。我想干嘛,也都找不到人和我说话。” “哦,你这时候知道他们走了不好了,在的时候你对别人又不好,那好人坏人都被你一个人做了?” “我哪里是坏人了,我不是挺照顾他们的嘛,我可是他们长辈!”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你哪有长辈的样子,不和你啰嗦,要去自己去,但是我可说好,你要是整出麻烦,自己受着,我可没心情替你挡灾。” 余秋堂绕开余秋实走了。 “那我改天去啊!” 余秋实在后面还不死心。 余秋堂对余秋实的态度,就和他现在的做法差不多。 不热情,也不过分糟糕。 他想着说,这一辈子看能不能把这个不成气的弟弟带着好一点,但又有上一辈子的情绪作怪,他总是提不起兴趣。 只能说他的内心也是有一些矛盾。做不了好人,又做不了完全的坏人,于是就是这样半明半暗,对余秋实爱答不理。 对此,余秋实并不清楚。 在他的眼里,余秋堂其实一直是这个样子。 不冷不热。 只不过之前要更有耐心一些,现在可能是太忙了吧,对自己有点儿不耐烦。 也不愿意再忍让。 余秋实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他认为兄弟之间就是这个样子。 再怎么说,总比别人亲。 他相信不管怎么样,余秋堂和他都是亲兄弟。 哪怕余秋堂不喜欢他娘,他娘不喜欢余秋堂,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关系。 等将来长大了,能彼此依靠的还是他们兄弟,就算不是一个娘生的,起码是一个爹妈。 他更不知道的是,他如今这种想法,也是因为余秋堂重生之后,潜移默化对他的影响。 若继续按照前世方向发展,他可能想法比现在要偏激一些,对余秋堂的信任要弱一些。 只能说,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和感官,都是在细节中不断变化。 这种变化可能是悄无声息。 当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新的模样。 而回想起来,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从哪个时刻开始。 余秋堂在房间逗会小狗,发现不知不觉中,狗子们条变长许多,嘴里的獠牙也长不少。 一直关在笼子里显然不再适应。 准备干脆明日带到那边去,给它们介绍一位“老师”。 大黑的天赋在猎狗里不算突出,这再上次寻人时已验证过,但基础功应该还算扎实。 带几只“小学生”完全没问题。 逗弄会,他起来开始收拾屋子,那边新院子部门小房已经封顶,等晾干就能入住。 估计最迟半个月,他就会离开这个地坑院,离开这个屋子。 不管以后奶奶住,还是有他用,毕竟是母亲遗留的地方,他都要收拾干净交付。 他记得母亲是个特别攒劲的女人,肯定不希望她的屋子,被这样粗糙转让出去。(本章完) 第166章 上梁当日 第166章 上梁当日 三日匆匆。 今日是黄道吉日,适合动土上梁。 余秋堂早已把这种风俗忘的一干二净,最后还是不得已让父亲余得金帮着操持。 按照风俗,如果儿子新建院子大房上大梁,本来也归父亲操持,有很详细复杂的流程。 但因为余秋堂之前和父亲关系微妙,他开始没想过喊父亲。 原本准备让三叔余得水,甚至让余秋原来操持。 别看余秋原年龄比他小两岁,在这种乡俗规矩方面,可比他明白太多。 余秋原和父母关系很好,从小性格开朗,喜欢跟着父亲做这些事,慢慢锻炼出来一番好见识。 余秋堂和父亲关系差,性格又内向,确实不太懂里面的弯弯道道。 但重生后,通过一件件事情变化,他和父亲的关系相对上辈子有所缓和。 虽说没法做到余秋原和三叔那个样子,但起码由原来的僵硬,憎恶变成现在的勉强凑合。 彼此能过得去。 也愿意并且可以心平气和的说话。 上次从山里带木头回来,父亲便一直帮着他做户对和门墩。 也挺辛苦。 父亲给他雕的是麒麟。 这让他很惊讶。 他总觉得自己很普通,实在配不上这么好的东西,若放在门口,可能镇压不住,德不配位。 但父亲认为并没有什么。 而且告诉他,这种麒麟父亲一辈子只雕给他们余家人,其他人不管出多少钱,他都不会雕的。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麒麟的胡须看起来杂乱无章,实际上拉开距离,就是个复杂的繁体“余”字。 真的是费了心思。 既然父亲要坚持,余秋堂也没有再推辞。 他不知道父亲是不是通过麒麟来向他抛出橄榄枝,告诉他,其实你这个儿子,我心里算是基本认可。 他不准备针对这个问题和父亲深层次讨论。 在他眼中,所有的父子,一生可能都在努力完成一件事:彼此认可。 父亲希望在儿子心中,他是個很好的父亲。 儿子呢,也同样希望在父亲眼中,他是个不错的儿子。 只是,或许只有在临分别,或者到了某个紧要关头,他们才能真正明白,最好的父子情感,并不需要彼此证明,而是承认对方和自己,不过都是普通人罢了。 按照风俗上梁这天,必须要吃流水面,或者叫做顶梁面。 这种顶梁面的规模可大可小。 其实就是饸烙面。 如果家里特别有钱,或者说喜欢排场的话,就会把村里面有头有脸的人,还有左右邻居以及家族亲戚,所有人都请来吃一场流水面。 如果不喜欢排场,或者说家里条件一般,甚至有些拮据的人,最多就是把族里面的亲叔伯请过来吃个便饭。 按照余秋堂的意思,他并不想把这个事情扩大化,但余得金却不愿意让顶梁面吃的太过寒酸。 两人针对排场大小讨论时,余得金甚至愿意负担流水面所有费用,算是余秋堂分家时,没有给到足够东西的补偿。 余秋堂见父亲这样坚持,想想也没有必要和父亲继续争执。 反正是他来操持,要怎么搞就怎么搞吧。 他认为,父亲可能潜意识里面还是有点好面儿,想着不管谁钱建起的院子,只要是我儿子,我余得金就是有面子。 就让他去挣这个面。 或许对于父亲来说,他一生最看重,最能带给他幸福感,满足感的便是面子吧。 他余木匠,不管走到村里还是附近乡镇,总能得到一些人回应,大家对他的印象都很不错。 这让他很自豪。 好在,余得金也很克制,没有请太多人,都是一些关系相熟的邻居,以及族里比较亲近的人。 这其中当然包括他几个兄弟家。 只是,上梁并不比红事或者白事,不算是特别大的事,余秋堂又是晚辈,所以能招到的人也有限。 比如说像二叔和二婶就很难回来。他们派了代表余秋山亲自回来祝贺。 三叔这边倒是一家人都到了。 三叔两口子,余秋原和余春竹。 四叔那边让余秋堂很意外。 他本以为,他们家不会有人来,最多是捎点钱过来。 没想到,四叔竟然亲自过来。 只是他的脸色和皮肤看起来比上次还要苍白,让余秋堂心里非常担心,私下里还问了四叔,身体没问题吧,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四叔笑着说没事,就是有点儿累。 余秋堂没办法,只好告诉三叔,让他有时间劝一劝四叔,还是去看看吧。 他总是觉得四叔的样子有点儿不对劲。 上次奶奶开会时,他就有所觉察,那明显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模样。 别看他还能笑,身体胖乎乎,可余秋堂觉得他好像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 就仿佛是一个风筝,外表看起来很大,但只要一股风刮过来,就能把他吹走。 荒诞的是,不管是三叔,还是他父亲,或者是几个堂兄弟,竟然都认为四叔一直是这个样子。 说四叔不管什么都没有什么意见,兴致不高,皮肤也一直这么苍白,说话声音很小。 至于他状态看起来很糟糕,大家表面不说,心里都在想,既然是做上门女婿,过的估计不顺心。 但是能怎么办,这都是当初选的路。 现在已经走到这一步,谁都没有办法,就只能咬着牙让继续走下去。 再说,那个王晓琴看起来有点强势,对四叔倒也还好,还为四叔生了一个儿子。 两口子慢慢年龄也大了,只要稍微再忍一忍,应该也就没啥事。 真的会这样吗? 余秋堂很怀疑。 但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只是个晚辈,又和四叔不是特别亲近。他只能将疑惑放进心里,打算以后有机会的话多观察观察四叔,有必要就照顾他一下。 在几个叔伯里面,他最喜欢的还是二叔。 不是因为对方有钱。 而是二叔这个人真是有君子作风。 他正直、善良、稳重,照顾兄弟们,家庭和睦。 真是一个不错的模范叔伯。 其次是三叔。 三叔就是比二叔少点儿本事,其他基本上很相似。 而且三叔因为在农村里面,接触的东西多,所以比二叔说话更接地气,真是很不错。 余秋堂对四叔印象不是特别深,当时年龄太小了,他听的更多的都是来自于这边家庭的信息。 只能说这些大人们都太粗糙,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兄弟状态很差。 上梁这日,大清早这边就忙着准备。 虽然是余得金负责张罗,但各项行动都要靠余秋堂他们负责。 几个堂兄弟和王浩峰也都派上用场。 迎宾的迎宾,调度的调度,院子里人来人往,七七八八加起来,算上干活的工匠们,也有一百多号人。 院子门口,提前搭建的流水棚,里面摆放着六张长桌,桌上隔段放着油盐酱醋,熟油辣子等调味品,以及各种凉拌的时令小菜。 桌里侧是长条板凳,桌面上的面碗就像流水一样,面碗和汤碗端来,空碗端走。 来来往往的盘子,也如同流水。 这种面,每碗都不会盛太多,大概就是满满一筷子的事,庄稼人饭量本来就重,吃的猛的往往能吃七八碗。 为啥碗里装的不多呢,就是这些人吃得太多,让他们不好意思再吃。 面分为汤面和干面。 汤面自然是红色熟油辣子汤。 别的不说,就看那辣红的汤,里面飘浮的薄豆腐片和白萝卜丁,浇到白净的饸络面上,轻轻那么一搅,再朝里面倒点老陈醋。 “吸溜!” 用筷子搅起来,美美吃上那么一口,辣香味直冲味蕾,真是让人辣的过瘾,香得迷醉。 这种辣红汤,都是用一口直径一米八的大铁锅熬制,下面支撑着干燥的木柴。 流水面还没开始,就会先把锅汤烧开,滚烫的热气伴随着香气会立刻弥漫开来。 谁家要是支棱起汤锅,莫说站在院子里,就算是左邻右舍甚至半个生产队,都能闻到汤锅的香味儿。 如果碰到有钱人家,还会往这个锅里面放几块大的肥肉,随着汤锅不断熬制,锅里面的肉香味儿越来越浓,更是难得的美味儿。 锅前,往往会排队站着一列手端方形木盘,盘里放着前来盛汤的空碗的男孩。 这种大事,左邻右舍都要帮忙,成年人自然有成年人的事。小孩子们做不了重活,但是又想在这里吃流水面,那就只能端盘子,做些这些相对不用出大力气的活儿。 舀汤的女人们会轻轻的拿着勺子在汤锅上面一撇,一定要在每一个汤碗里放一些辣辣椒油进去,这样会显得汤碗的汤格外红。 不会清飘飘的,让人没有食欲。 随着吃饭的人越来越多,汤锅里的汤会逐渐变少,也没有关系,只需要继续往里面放入一大块用猪油浇泼的熟油辣椒。 往里面加入开水,以及早就切好的豆腐和萝卜丁,再加入一些盐巴、酱油、醋调配即可。 这样的锅一直会持续到最后一个客人走,待帮忙的人半夜吃完饭后,才会熄灭。 不管是红白事还是顶梁面,都是以汤锅起开始,又以汤锅面结束。 可以说,汤锅才是人们重大活动,标志性的东西。 余秋堂很久没有参与这种活动,流程非常生疏,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被动跟着别人转,仿佛不是主人家,而是来帮忙的客家。 有时候,他会站在院门口,看着院子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会有那种恍惚感。 面前的一切景物,人们的摩肩接踵,仿佛是一场梦,不那么真实,而他站在这里,像是一个上帝视角来看待这些人。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他不得不费更多的心理建设才能再次融入环境。 有时候,他会站简易厨房的窗口。隔着砖洞看向里面忙碌的米雅丽,她年轻的身体充满活力,笑容就像阳光一样灿烂。 又会给他很多力量。 人们吃完饭后,就会聚集在院子里等着12点到来。 中午12点,是每天阳气最盛的时候。太阳也刚好照在最中间,正是上梁的好时机。 上梁时,有个必须小心的忌讳,大梁的影子不能太偏。 如果太阳没有在正上方,那梁影就会偏,顶梁都偏的话,预示着后代有可能没有好的发展。 这其实也不能完全算迷信,只是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一种期盼。 大房的地上,早已准备好大梁,用红色的布包裹,静静的等待着最后被吊起的那一刻。 在大梁旁边还放着4根粗壮的麻绳,麻绳同样用红色的染料染成了大红色,显得特别喜庆。 眼看着到十二点,外面负责放炮的王浩峰和余秋山点燃鞭炮,“噼里啪啦”声立刻响彻村庄。 随着阴阳一声悠扬的“开”,裹着大梁的公布被掀开,早准备好的笔墨被端到大梁前。 阴阳手机铜铃晃荡,口里念着吉祥话,围着大梁正转三圈,反转三圈,收铃铛挂于腰间,拿起毛笔,蘸满墨汁,开始龙飞凤舞在大梁上书写: “甲子年十二月零六日余氏秋堂吉时上梁大吉大利永保安康” 最后一个康字收尾,一气呵成。 阴阳将笔放回盘中,又口含清水,对着大梁轻洒,嘴里将写出的话再念一遍。 这碗里的清水,照例是无根水。 需要要笊篱在水缸里搭出,且不能用其他容器。 阴阳话音既落,这边的流程暂时告以段落,他被带下去好吃好喝供养,并收走该拿的辛苦钱。 这边,在米文忠的吆喝下,四根大红色的粗壮麻绳被牢牢拴在大梁上。 由几人登上房顶,下面又有几人推送,十几人齐心协力,将几百斤的大梁吊上房顶。 待大梁放到原本预留的空位,稳稳当当固定,并将楔子大梁和梁固定在一起,上梁的活动终于宣告结束。 剩下的就是人们在一声声客气里,缓缓散场的过程。 这个过程,维持的时间不会太久。 很快,旁系的亲属个邻居们都已离去,除了一些收拾汤锅,饭桌的近邻,便是家族里叔婶堂兄弟。 上梁这种事,舅家的人不用来。 (本章完) 第167章 短命家族 第167章 短命家族 散场后,依然还有一些杂事需要处理,余秋堂又在其他人的指导下,按照约定俗成的流程走完。 待院子里重新安静下来,天色早已朦胧,恰好是靠近月中,天上月已越过半圆,正在向团圆靠近。 余秋山要赶回市里,是家族里第一个离去的人。 余秋堂和余秋原出去送他。 刚走到门口,余秋原又被其他事耽搁,便只剩余秋堂自己送他出门。 到门外,余秋山发动着他的三轮摩托,再次看着余秋堂的大院,笑着说:“堂堂,你搞得真不错,最近这半年,你整个人面貌焕然一新,比之前可积极不少。” 余秋堂笑笑。 这种话他听得不少,已经基本免疫。 “那我就走了,二叔去青海出差,家里就二婶一个,她晚上怕黑。” 余秋山口中的二叔和二婶就指他的父母,只是一种站在余秋堂身份上的称呼。 “你说二叔要出差三个月?” “对啊,他不听劝,非要和人家合作,原来小生意做的蛮好,现在搞得人还要去外地,真是搞不懂。” 余秋山显然对父亲远离家庭很有意见。 “你是不知道,他去的那個地方,鸟不拉屎,要是有个事情联系都联系不到人。你说他图什么呢?又不是现在没有钱,这边生意做好,我觉得就足够用了。” 余秋堂其实挺能理解二叔的。 在这个时代,总是有一些弄潮儿,他们好像天生比别人的眼光看得更远,也更有冲劲。 在别人还小心翼翼,或者四处张望观望政策时,他们毫无顾忌的冲在最前面。 虽然其中有一些人失败了,但更多的是大浪淘沙留下来的成功者。 二叔是这样的人。 吴美芬也是这样的人。 两人又随便聊了几句,余秋山就准备开车离开。余秋堂突然想起什么,又一把拉住余秋山的车把。 “还有啥事?” 余秋堂微微犹豫下,还是决定把压在心里面的事说出来。 “山哥,你有没觉得四叔有点不对劲?” “?” 余秋山一脸不解,“四叔咋啦?我今天忙的没注意啊。” “没注意啊。” 余秋堂有点无奈,他想着余秋山和别的人不一样,相对来说是年轻一辈中比较冷静,脑子也比较聪明的人。 就想着和他商量商量。 看看能否有啥办法去摸摸四叔的底,不料余秋山今天给他忙着上梁的事,根本没注意到。 既然这样,也只能先罢休。 等着后面再继续寻找时机。不行的话,只能他再追着问问,或者让父亲去打听打听。 结果,他这边刚把余秋山送走,一转头,就看到四叔不知何时坐在门口的杏树下,呆呆的坐着。 余秋堂看看院内,已经挂起大大的防风灯,即使里面只是煤油灯,却因为玻璃灯罩,让灯光扩散开去,照得院落内亮堂堂。 剩余的人们在里面走来走去,收拾着最后的东西。 大家尽管忙碌,但各自都有目标和目的,唯独余得火孤孤单单坐在树下面发呆。 余秋堂缓步过去,远远喊了声“四叔,今天累着了吧!” 余得火麻木抬头,盯着余秋堂看了半晌,似乎没认出他。 直到余秋堂再次喊他,他才突然惊醒,露出温和的笑容。 “堂堂啊,你没在里面忙?” 余秋堂笑笑坐在余得火身旁,轻声问:“四叔,你最近忙啥呢?” “忙啥?” 余得火重复句,又似乎陷宕机,足足几十秒后,他笑着说,“忘了。” “忘了?!” 余秋堂暗暗吃惊,难以置信地看着余得火。 四叔这状态,咋和奶奶差不多。 可四叔应该刚到四十左右吧,还没到那种病发作岁数。 难道这是某种遗传症状? 余秋堂突然想到,他们这个家族真是没什么长寿基因,爷爷,父亲,三叔,四叔,还有小姑,前世都是因为生病早故。 加上英年早逝的五叔。 真是难绷。 唯独活的长久一些是二叔,但也就七十刚出头,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长寿。 他们同辈人,倒没有太大问题,至少他重生之前,除了生病的三姐和春菊,还没有其他人亡故。 此刻,他看余得火的样子,猜测余得火应该生病了,而且还病的不轻。 可能是他自从入赘后,和其他兄弟联系不紧密,大家对他有些陌生,所以才没那么敏感。 而余秋堂则是比一般人要细心,这才注意到。 可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来了。 为什么王晓琴和王瑞祥她们不知道呢。 他们朝夕相处,人都糊涂成这样,应该早点带他去检查啊。 余秋堂心里一阵烦躁。 他如今发现这种事,但却无能为力。 这是让他最恼火的。 思来想去,准备抽空还是去四叔家那边看看,将四叔的情况告诉王晓琴和王瑞祥。 看看她们到底咋想。 余得火回去时,余秋堂额外叮嘱他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一个人跑太远,有事情要及时和老婆孩子商量。 余得火机械点头。 也不知能听进去多少。 余秋堂送余秋水夫妇离开时,顺便询问余得火以前有没得过什么重病,得知并没有。 余秋堂还是将余得火的事再说一遍。 余得水有些意外,纳闷地说,“老四以前性子是有点呆但也没到这种地步,我今天忙的也没特别留意,知道这样,那会我问问他咋回事。” “他能有啥事,肯定是心情郁闷呗。” 高美兰不以为然,轻笑道:“伱们那个老四,我从第一眼,就没从他身上看到啥灵气。 你要说他是个木头人,过分了,但要说他魂魄被鬼吸走,我看有可能。” “胡说啥呢。”余得水不满地看眼妻子。 “我咋就胡说了,这也不能怪他啊,”高美兰不服气,“那王晓琴就像个吊死鬼,哪个男人碰到不脱一层皮? 你看老四,本来性子就弱,还是上门女婿,那日子能好过嘛,可不得整日被上眼药。 照我说啊,这老四其他原因都没,他就是纯粹憋得慌,被欺负的不行,若是他在那个家里一天,就不会有啥好转!” “快别说了。”余秋水再次制止妻子。 “不说就不说嘛,我也不稀罕说,要不是你兄弟,要不是他也喊我嫂子,我哪有心情管他的事,我自己事都管不过来呢,” 高美兰也有点不高兴。 但却依然还是跟了句:“不过我告诉你余老三,堂堂说的没错,我也觉得你们家老四有点不正常,你们这些当哥的,是要注意点。”“行了行了。” 余得水被说的也有些茫然,又有些烦躁,也不愿意再继续谈,刚好旁边有人过来问事,便跟着一起走了。 高美兰看着男人的背影,摇摇头。 “真替他们发愁,一个个的。” 余秋堂无奈笑笑,就要走的时候,突然想起件极为重要的事,便对着高美兰咧嘴一笑。 高美兰被他笑的有些莫名其妙。 “你小子干嘛,有什么鬼主意?” “没有没有,”余秋堂急忙摇手,“三婶,是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想拜托你帮忙!” 高美兰狐疑地盯着他,“你想干嘛,要是借钱的话,我可没有,我们家的情况你不是不知道,有事找你叔去。” “不不,不是钱的事。” 高美兰这才放心,“那是啥事,你本事现在这么大,村里村外谁不知余秋堂是大能人,还有事要我帮忙啊?” 这就是开玩笑了。 余秋堂看看厨房的砖墙,刚好能看到米雅丽正在里面洗锅呢。 “三婶,你知道我娘没的早,有些事本来是我娘要帮我出马,现在呢,她不在,就只能靠你们这些婶子。 我二婶又不在家,四婶……就不说了,那就只能来拜托你了。” 高美兰一听,立刻明白啥意思。 她毕竟是过来人,其实很容易看出余秋堂对那个来厨房帮忙的俊俏姑娘有意思,两个人看起来蛮般配。 也心里想过凑成一对还不错。 这不曾想,她没有主动帮着凑对,余秋堂倒是自己凑好了。 “想让我帮你说媒?” 余秋堂笑笑,“嗯,就是这个意思,我想让你帮我找个媒婆,一起去问问那边的意思。” 高美兰打趣道:“你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日里也不见对你婶子多好,用到的时候就想到我了?” 余秋堂挠挠头。 长辈给他这样说话,能怎么样呢,只好老实接着。 倒是三婶说的也不是没道理。 他前世一直不喜欢出门,确实和这些亲戚不咋走动。 重生后,又很忙,若不是家族聚会,基本也不和他们打交道。 现在拜托人帮忙,确实有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意思。 “也不是,我只是……” “得了,你是个啥样的人,三婶还不知道,不用给我解释了,我帮你去问就得了。” 三婶看出他的尴尬,又笑着翻过片去。 “不过呢,这事你确定合适嘛,毕竟……” 高美兰犹豫下,还是苦笑道,“你们家里还是有个人的,不管咋样,她才是名义上……” “不用考虑她了。” 余秋堂笑着打断,但态度很坚定,不容置疑,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意思,“我在这边能做这种事的长辈,现在只有二婶和你,其他人……” 他没有继续说。 高美兰见状,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行,你知道是非就行。” 余秋堂掏出二十块钱给高美兰,“三婶,这点钱你拿着,以防关键时刻用到,若是还有其他费,到时候我再给你。” 高美兰却一把推回来。 “我拿你钱干嘛,我是没男人还是没儿子,需要你这个大侄子来孝顺?” 余秋堂无奈道:“不是这个意思啊,我寻思着您帮我找个媒婆,不也要给人家钱。” “那能要几个钱,我给她就是,”三婶不以为然,转瞬又说,“不行的话,我就自己上门去,媒婆有什么难的,不就是撮合人嘛。” 余秋堂能说啥。 三婶就是这个性子,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 “就这么说定了,随后我帮你打听打听,就这两天我去米家村……她们是米家村吧?” “是的。” “那行啊,我有办法啊,我娘家有个表妹就嫁在米家村,说不定她们还认识呢,米家村是个小村子,可不像我们这么大。” “确实是,那……就辛苦三婶了。” “婆婆妈妈说这些干嘛,你娘没了,你这些破事我和二嫂不帮你看着,谁帮你管,指望你爹还是你这些叔,一个比一个靠不住事。” 余秋堂再次苦笑。 和三婶这种人打交道,就要随时面对这种高强度的对话。 她会把一个很正常的道理,说的让你点头不是,不点头又觉得不应该。 最后,只能无奈接受。 晚上送米雅丽回去时,他将拜托三婶提亲的事告诉了米雅丽。 米雅丽自然很开心。 他们现在基本能达到共识,彼此确认愿意和对方长相厮守,相濡以沫过一辈子。 米雅丽不禁还有些期待。 而余秋堂也想着,米雅丽等真正过门后,他就可以过上没羞没臊的生活。 沉积许久的冲动,开始冒出一些苗头。 . 昨日忙碌一天多,晚上睡得该外舒服。 早上醒来,余秋堂竟是完全想不起晚上做过什么梦。 就仿佛是眼睛一闭再睁开,天就大亮了。 身体里的力量再次恢复。 又觉得非常舒服和敞快。 简简单单忙碌完毕一些日常,整装出发去镇上。 他今天要去买辆自行车。 其实这件事应该早就摆上日程,虽然没有大钱,但都建院子了,还没有一辆自己的自行车,每次都还要用别人的,就真的是离谱。 今天是打定主意,一定要搞一辆回来。 不管出行还是驮东西,都会比较方便。 可是来到街道,却发现来早了,唯一有自行车出售的供销社竟然还没开门。 询问旁边买油条的大爷,得知九点钟才开门。 可现在才七点多。 无奈只好在街道上四处转悠。 以前每次来都是带有目的,今天是随意转,心情自然不同。 发现这个时候的街道货物,和后世的有明显区别。 这时候更偏向实用,而后世则是更注重附加价值。 说明几十年来,人们的幸福感果然是从务实到务虚,物质转向精神。 走到一个卖醋的车前,他驻足观望,看到卖醋的老汉,用个长柄的醋勺,一勺勺将醋灌到买醋者的瓶子里,非常治愈。 (本章完) 第168章 旧机车 余秋堂一直觉得这个时候醋是真的香。 闻起来香,吃起来也更香。 后世在超市买的醋,总赶不上这种味道。 不知是水土还是勾兑的原因,包装后的成品醋,总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整个醋吃起来,就是酸苦的味道。 而这个时候的醋,就没有苦,只有一股很浓郁酸香味。 他以前家里穷,有时候嘴里实在馋得慌,没有别的东西吃,就会偷偷喝点醋。 若是醋不香,又哪里来的兴趣呢。 这时候的醋,不管是供销社或者商店,还是街道上用三轮车拉着的买卖,多是大桶装。 有点像似散卖的白酒。 逢集的时候,会在街道中央人多的地方停下来,十里八乡的人们便拿着瓶子或者醋壶来灌。 那个木制的醋勺刚好是一斤,非常方便。 要几斤,就会打几下。 但卖醋的人,一般都会在灌一勺后,轻轻再舀一点勺底灌进去。 这样会让买醋的人心情大好。 觉得自己占了一些便宜。 卖醋的人反正都是自己酿制,也亏不到哪里去。 彼此都能接受。 这个年代的人,买卖东西总有很多人情味,只要是自己家产的,种植的,卖的都非常便宜且随性。 可能是想着卖点是点,反正没投入什么大成本进去。 而后世,越是自己种植的东西,反而卖的越贵。 美其名曰是正宗的土生土长。 余秋堂站在车旁正看的入迷呢,突然有人手搭在他肩膀上,从前面伸过来。 他侧脸一看,竟是一双白皙的女人手掌。 下意识朝侧面一躲。 下一刻就看到吴美芬笑呵呵站在他旁边。 “美芬姐啊,我还以为是谁呢,吓我一跳!”余秋堂笑道。 吴美芬打趣说,“我发现了,你肯定有了心上人,是不是?” 余秋堂想起米雅丽的脸,笑笑。 不否认,那就是肯定。 吴美芬忽然想起上次,米雅丽和余秋堂来过她们店里,刚才竟然忘记了。 “就是上次那个姑娘?” “嗯。” “有眼光,”吴美芬表示肯定,指指醋车,“你站在这里干嘛,买醋啊?不用买了,回头从我店里拿一桶回去。” 吴美芬每次说这种话,就显得非常随意。 似乎说一件很寻常不过的事。 余秋堂笑着摇头,“不是,我只是看看,我们能吃多少醋,一桶不得吃半年。” “这有啥好看,不就是卖醋嘛,走,去我那里聊聊,好像有些日子没看到你了?” 余秋堂看看时间,还不到八点,便答应了,和吴美芬朝美芬饭店走去。 吴美芬挎着个很时髦的包,这个年代,在这种街道,绝对独一份。 可见她已经走在潮流前列。 而她的打扮则很清新,上身一件淡绿色衬衣,下面则是天蓝色牛仔,显得干脆新潮,有点像是九十年代的港台明星。 可能是衣服的原故,她显得很年轻,不像是年过三十的,看起来最多不超过二十五。 “你最近没去山里?” “没,家里不是建房子嘛,到了收尾阶段,事情很多,昨天才上了大梁。” “这样啊,你都没给姐说,我该给你送点贺礼……不过你也没邀请我,还是没把我当朋友啊。” “没,没,不是这个意思,”余秋堂急忙解释,来的除了近邻外,都是一些亲戚。 “呵呵,逗你玩的,我哪会在意这个,有了新院子好啊,到时候再把新娘子娶回来,这日子过的就有滋有味了。” 余秋堂点点头。 这确实是他想的。 “那你今天来逛街,也没其他事,就是闲逛吧,若不是,我可不能耽搁你正事。” “哦,想买一辆自行车来着。出行不太方便,一直靠走的话,太麻烦了。” “你还没自行车啊……我一直没注意,哦,想起来了,你好像确实没有车子。” “就是说啊。” “那就买吧,有个车子能方便很多,要不就会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走路上。 人一天的时间就这么点,你浪费走路,就不能做其他事,慢慢久了,可不就比骑车子的人,少做很多事。” 吴美芬谈事,总能很快就扯到效率上。 余秋堂感叹人和人果然差别很大。 同样的事,思考的角度截然不同。 他最多只能想到自行车方便,而吴美芬想的就是时间利用。 这些有成就的人,确实要对时间利用比普通人更为重视。 两人走了一段距离,吴美芬突然站住脚步,转身问余秋堂,“你会骑摩托车嘛? “啊……会啊!” 余秋堂下意识回答。 “那这样……我有一辆旧的机车,我让给你吧。” “啊?” 余秋堂一愣。 摩托车可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他前段时间最富裕时,手里是有5000块左右,买个国产的车子还能应付。 单建院子就掉三千多,还有七七八八的杂费,如今还剩余不到一千块。 买个自行车三四百,勉强还能接受。 怎么都不敢碰瓷摩托车。 “是不是考虑钱的事,不要紧,我那车子闲置蛮久了,就是款式有些老,骑起来有点声音,恰好有了新款,也就没用了。 一直说是找个机会,便宜处理掉算了,那现在你既然缺个出行的工具,那就给你算了。” “这咋行啊,”余秋堂无奈摇头,“不瞒您说,以我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支撑买摩托车的费用,就算再旧,也不是我能买得起。” “你说这话就见外了啊!” 吴美芬打打余秋堂胳膊,“我就是闲置的车子,又不缺那点处理钱,你现在还在起步阶段,我知道你钱紧张,就直接拿去骑得了,说这些话干嘛。” “这真的不行!” “有啥不行的,不就是身外之物,”吴美芬挠挠她的短发,“秋堂,你听姐的,这人世间,一切身外之物,都没有啥真正价值……” 余秋堂:“?” 他觉得一个商人嘴里说出这种话,有点难以让人信服。 也有点吊诡。 但偏偏说话的是吴美芬。 以他们这么久交往,他发现还真不一定。 这女人,不是一般的商人。 “自从你姐夫前些年没了,我就突然明白了,你说赚钱啊,买东西啊,哪怕再多,也不能把人给换回来是吧? 你是不是觉得我好像有些矛盾。若是真这样,我为什么还要做生意,赚更多钱呢? 是不是这样想?! 其实我告诉你,这不过是一种我喜欢做的事。 或者说,能带给我价值感,让我觉得自己有存在意义的事。 就跟你们农民兄弟们种地一个道理。 难道你们是喜欢种地,还是因为只能种地,要不然就没办法填饱肚子? 都不是。 因为你们心里有种朴实的情感,自己生于土地里,那就要尊重土地,通过辛勤耕耘,到秋天有不俗的收获。 我也一样。 我做生意,赚钱,真正的满足感就在于我生于这样的氛围,我的家庭,我死去的丈夫,他们都是做生意的人。 那我只有做生意,才能找到满足感。 你懂吗?” 余秋堂想着父亲,以及家里那些人,他们活着,都是为了什么。 真是因为淳朴的感情。 还是其实什么目的都没有,仅仅就是因为活着。 讨论活着的意义本身就没意义。 或许活着本就没啥意义,只不过是刚好处于这种状态,就如同死亡一样。 没人一定要求死亡有意义,为什么就非要讨论活着的意义呢。 没有任何想法,就简单的存在,难道就失去意义。 这些事情,很复杂。 余秋堂懒得去想。 “……所以啊,你不要一直这么客气,显得很没有意思,你啊,终究有一日要发达,说不定到时要比你姐我强很多倍。 我是个生意人。 你就当我这是一种投资,我看好你的未来,现在和你保持好关系,未来要是用到你门上,你只要不把姐拒之门外就行。” 余秋堂想说,姐,你多虑了。 如果不出大意外,不远的将来,你在这个街道上踩一脚,整个清泉镇都要抖一抖。 不要妄自菲薄。 看余秋堂还在犹豫,吴美芬接着又说:“不是我说你,秋堂,你要打开你的脑子……就是要将事情看的长远点。 如果你一直停留在脚下,想着面前两三米的距离,那你能看到多少事呢?” 吴美芬指着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你看啊,我们站在街道上,看到的是不是都是人头,你还好,个高,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你要是像我这样,一眼望去,不是人脸就是后脑勺。 为什么呢? 还不是因为我站在位置低嘛,看的距离短。 如果我站在那边的清泉塔顶,我再看这些人呢? 他们根本看不进我眼里,我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看到更多的人。 你啊,现在就是被一片树叶挡住了眼睛。 活的还是不够洒脱。 听姐的话,你需要彻底调整心态,自由一些,开放一些。 年轻男人嘛,你要像……像……对了,就该像是风,自由不羁,吹向任何想去的地方。” 余秋堂再次体会到一句话。 这些做生意做到很好的人,往往比同时代的普通人思想要高出一截,看的更远很多。 吴美芬说的话,看起来像是有点理想化,放到这个时代,说给自己以外任何人听,大家都不能接受。 但她就是说出来了。 不得不让他心生佩服。 佩服之余,他只能被迫去看看吴美芬的摩托车。 再继续推辞,就会让吴美芬觉得他没意思,那样就是本末倒置。 吴美芬也没带着他去美芬饭店,而是来到西街。 走进一个胡同,大约一百多米,胡同变宽敞许多,里面则是另外一番天地。 不似余秋堂心想的狭隘,而是像个小村子,大概有十几个院子,院子门口是水泥地铺就的空地,空地上还支着一个篮球框。 有小孩正在玩抽陀螺玩。 吴美芬笑着和几个经过的人打个招呼,然后带着余秋堂径直来到一座院前。 这院门是黑漆刷就,上面缀有金色半圆形馒头钉,门口还蹲着两只狮子还是麒麟,门槛足足有一尺三高,和大门同色。 大门门楼上面,房檐上有瑞兽飞檐,下面龙飞凤舞五个大字:“家和万事兴”。 很是气派的院子。 和余秋堂新建的不相上下。 吴美芬刚要敲门,门直接从里面拉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探出脑袋,看是吴美芬,嬉笑道:“嫂子,你咋这个时候回来了?” “你不老实待着,又跑出混?” 那小伙子吐吐舌头,“哪有,在里面待的久,厌倦了。” “回去吧,外面天冷,等改天有太阳再出来。” “哦。” 那男孩吐吐舌头,好奇地打量着余秋堂,将门留个缝隙,脑袋缩回去了。 “我丈夫的弟弟,先天性心脏病。” 吴美芬似是随意说说。 但还是眼里无法掩饰的无可奈何。 余秋堂还没说啥,她又补充句,“和我丈夫一个病。” 余秋堂干脆什么都说不出了。 跟着吴美芬进去,发现院子里就很普通,墙和地都红砖铺就,院子中央有棵樱桃树,应该有些年份,树干虬龙似纵横交缠。 现在是冬日,树上叶子早已落完。 但因为樱桃树特有的形状,即使光秃秃,依然很有几分艺术感。 “来。” 吴美芬带着余秋堂直接走向侧面,余秋堂便没有四处乱看。 东侧厢房背后,有个不到两米宽的小道,走进去后,发现后面还有个后院。 几间房子门都紧锁着,只有最东面的没有门。 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就停在房中央。 余秋堂只看一眼,就觉得这两摩托车不简单,虽然他对摩托车不熟悉,具体型号叫不出名字。 但看机车,往往只看个外形,就能大致看出个门道。 这家伙上面半个汉子都没。 显然是进口货。 而摩托车又长又高,估计是大排量,断然不是阉割版的小家伙。 一个大红色的头盔就放在车上。 吴美芬带他进来,拿起头盔,轻轻用手擦去上面灰尘,又不顾衣服会搞脏,用袖子拂去车身上落叶,拍拍车头,显得格外怀念。 “好吧,我给你说实话,这车是我丈夫的。” 吴美芬转过身,眼里说不出的寂寞,“他突然走了,这辆车就一直被放着,我自己不想骑,又不舍得出,认为没人配骑它。 但车子就这样一直放着坏掉,我想他肯定也难过,所以我今天把它送给你。” 没等余秋堂说话,她又苦笑,“我原本想找个理由,但临到这里又变了主意,决定告诉你实话。我想,这辆车和你,需要一个真诚的开始。”(本章完) 第169章 价值一千块 “嫂子!” 那孩子又在隔壁喊,吴美芬让余秋堂在这边看车,她过去看下。 余秋堂看吴美芬刚才那般真诚,也不好直接推辞,便随意查看起摩托车。 看样子,这辆车以前被保养很好。 几乎就是八九成新。 他一路查看,忽然发现车前面有个挂坠,扯过来一看,原来是个桃形配饰,里面是吴美芬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照片。 他乍一看,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点面熟。 稍一回想,才发现这个人,不知从哪些角度,竟然和他有几分神似。 这就能解释通了。 他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吴美芬会莫名其妙对他这个陌生小伙子格外照顾。 他不相信存在什么一面之缘。 原来是这样。 他身上有吴美芬前夫的影子。 但认识这么久,吴美芬却没有丝毫提起的意思,有时候他觉得吴美芬聊天时盯着他看,或许就是从他脸上看出故去的些许回忆。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她和自己说话,似乎总是很随意,没有什么忌惮。 就仿佛两个人,认识很多年。 已经很有默契。 不需要彼此再解释什么一样。 “你看到了啊?”吴美芬站在门口。 “哦,不慎碰到,不算刻意,不会怪我吧?” 吴美芬笑笑。 “不会,前几年,他的东西还到处都是,想着走到哪里都有他的影子。 可这两年,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反而觉得把他放到面前,只会一次次想起来,一次次难过揪心,索性该收拾的都收了……问你个问题?” 余秋堂问:“你说。” “怎么样,才算没有忘记一个人呢?”吴美芬看着余秋堂的眼睛。 余秋堂不知她是看的自己,还是从隐约相似的眼神里,寻找熟悉的影子。 他没有躲避,微微思忖,“可能是,把这个人放进心里?” 吴美芬摇摇头。 “以前我这样想,觉得我们感情那么深,我一定不能忘记他,即使他死了,也一直活在我的心里。 这种想法我不知对错,但确实很折磨人。很多时候,我都被折磨的不知咋办,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 我会生产愧疚感,愧疚感你知道嘛?”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其实知道,但他不能完全表现出知道的意思。 他曾经也经历过米雅丽去世后漫长岁月,那么长时间内,他的心绪和情感并不是保持一成不变。 有些时候,他心情相当好,但很快就突然意识到,他怎么能开心呢。 如果开心,就是对米雅丽不好。 她都已经去世了,孤伶伶地埋藏在地下,自己现在苟活于人世,竟然还开心…… 所以,他越是开心,就越愧疚。 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近乎用痛苦来折磨自己,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一直到后来,他无意间发现,原来人人都会这样。 也不止是夫妻。 有的人失去父母,或者失去孩子,也都会出现这种愧疚心理。 仿佛亲人去世,存活的人就该自我建造一个囚笼,将自己关在里面。 只要想着外面的世界,就是罪孽。 或许是触物思情,吴美芬靠着门框说了很多关于她前夫的事。 直到那个小孩拿着个纸做的风车,笑着跑进这边转了一圈,又呼啸着跑出。 吴美芬思绪才再次转回来。 她望着小孩的背影,“他叫好好,我们都是彼此留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得,今天的回忆就说到这里,我应该谢谢你,好久没有和人说过这些事,也没说过这么长。 车子你开走吧,放着也是寂寞。 他生前那么喜欢这车子,一天不擦都心疼的不行,肯定也不希望车子一直放在这里落灰……” 落灰? 余秋堂没看出落灰的意思。 看看周围其他东西上的灰尘,车子比他的脸还干净。 “我只有一个要求,爱惜这个车子,有空的时候就擦擦,如果哪天不想骑了,就给我送回来,不要转让其他人。” 余秋堂沉默片刻,点点头。 他决定要这个车子。 虽然这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但有车子,会让很多事方便很多。 以后再报答她就好。 再说,吴美芬既然带他过来看车子,自然是希望他能接管车子,若就这样拒绝,也会让她心里不舒服。 她帮助自己这么多,就算这送车的动作有点超乎寻常,又隐含深意,他还是愿意接手。 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纯属因为那种莫名其妙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你答应要下就行,我帮你再试试,你要是有其他事就去忙,下午过来拿车。” 余秋堂忙道:“请人试车我来就行,总不能还……” “请什么人,我给你试!“ 好吧。 余秋堂离去时,看吴美芬一身工人劳保装的打扮出现在面前,顿时觉得这个女人,果真不是一般人。 既然这边不用买车子,余秋堂准备去老秦那转转。 最近建院子,房子,钱的七七八八,该是好好筹划看病的事了。 房子搞定,有固定住的地方,算是解决后顾之忧。又到冬季,地里没什么庄稼需要收拾。 那接下来的时间,有大把的功夫去进山搞钱,搞很多钱。 若是运气好点,以五天一个周期,每次落到手里算大几百块,一个冬季下来,怎么都能搞个一两万块。 应该够看病销。 当然,他能搞到东西是一回事,能不能销售出去,换钱回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老秦作为镇子上资历最老的野物商人,渠道自然很广,先问问有什么需求,有的放矢,往往收获更多。 可他来到野市,却罕见地没看到老秦,前前后后转了一圈,还是没看到人影。 这有点不符合常理。 这个点正是交易的高峰期,老秦若是在这里,肯定会两眼瞪得滚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对象。 “你问老秦啊,十三胡同那呢。” 询问旁边和老秦相熟的老头子,老头子语气有些嫉妒羡慕地回答。细问之下,老头这才说出原委。 “说这个老秦,真是得了狗屎运,前几日,他从一个卖灰狗子的手里,竟然收到一袋子银元。” “你说银元?!”余秋堂很吃惊,他立刻联想到什么。 “可不是嘛,就是银元,袁大头,好像好一堆呢,值钱的就不少。里面据说还有一枚值大钱的,他可宝贝了。” 接下来,那老头基本就是一些嫉妒的废话。 无非就是不该自己的财就不要发,不是自己钱不要拿之类的酸溜溜的话语。 反正很搞笑。 一个常年收售野物的,将杀生当作家常便饭的人,说起这种话,怎么都缺点信服力。 还真是应了后世那句话。 又怕兄弟苦,又怕…… 余秋堂离开野市,直接朝西面走去。 所谓十三胡同,其实就是个很短的小过道,还是个半截路。 胡同里原来有两排桐树,后来逐渐被人砍伐,最后只剩下十三棵。 前些年乡镇上规划,不允许继续砍了,桐树也就渐渐得以安静成长,如今棵棵都长的很粗,树龄也四五十年了。 每年三四月份,到了桐树开时,走在大路上,就仿佛看到里面树伞上吹起无数个蓝色小喇叭,非常漂亮。 所以这个胡同,慢慢就被人们称为十三胡同。 胡同最里面,原来有个药王庙,后来庙也被在特殊时期掀翻,只剩下空荡荡的地方,后来建筑得到修复,但却已不是庙。 变为一个照壁。 又因为常年失修,照壁上的图案和字迹也逐渐变得斑驳淋漓,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但因为这些传统文化的孕育,这里便发展出一个新的作用,那就是古物交易。 或者说,稀奇古怪东西的交易。 说荣城这里有没有什么古文化底蕴,当然也有。 据说曾经有周文化的分支,曾经在这里发扬光大,留下很多遗迹和文化。 但实际上,周朝本来就充满传说感,即使曾经真发生过一些事,也不一定能遗留到现在。 真正值得买卖的,都是一些晚清和民国前后的东西。 余秋堂对这个行业不熟悉。 前世他甚至没有踏进过十三胡同,只是偶尔去大姨家时,会经过那个胡同口,看到一些人神神秘秘的,紧紧捂着口袋。 时常也能听到一些人哭天喊地的吆喝。 他当时想的是,人人都想着捡漏赚钱,但哪有那么多好东西等着捡呢。 大多数情况下,最后要么上当受骗,要么就是血本无归,落个凄惨下场。 余秋堂找到老秦时,发现他正满面红光,蹲在一棵桐树下,手里高举着一个玉珏。 周围围了很多人。 都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余秋堂站在人群后面听了会,好像说这玉珏是某个公主佩戴过,上面还有公主的封号。 “老伙计们,你们可看清楚了,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和田玉啊,你看看这透度,这清的跟小牛犊的眼睛似的。 我告诉你们,这可是被公主格格贴身佩戴过的东西,贵气多的很,要不然啊,它咋能这么亮,你们说是不?” 老秦吆喝是吆喝的狠,周围人也都在围观,不时还有人将脑袋凑近去看,但就是不说话。 这让老秦很失望,刚好在人群后面看到余秋堂,索性将东西朝怀里一塞,掀开人群出来。 “秋堂兄弟,你咋跑这来了?” 余秋堂看众人都看他们,便拉着老秦走出十三胡同,指着里面问:“这又咋回事,你咋突然跑来这里了?” “什么跑来这里,这本来就是我的老本行!” “?” 余秋堂不解地盯着他。 老秦笑道:“你不知道啊,确实,你才进这个行当没多久,还不知道我们这类人,可不能只指望着活物赚钱。” “你的意思是,这些东西,你们也会碰?”余秋堂指着他塞玉珏的地方。 “嘿嘿,这玩意啊,不值钱!” 老秦将刚才还当宝贝的东西随随便便丢给余秋堂。 余秋堂拿过来,翻来覆去看个半晌,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又递给老秦。 “不过,我确实有个好东西,”老秦四处看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到,这才在衣角处捏着捏着,挤出来一个银元。 老秦小心翼翼将银元拿在手里给余秋堂看。 余秋堂凑过脑袋,发现银元正面有四个字:“光绪元宝”,字的周围环绕着珠圈,背面则是蟠龙图案。 看样子,倒确实很不错。 挺耐看。 可问题是,余秋堂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 再他看来,也就是比后世的一块钱大点而已。 老秦发现余秋堂没有激动,很是失望,小心翼翼将东西又塞回衣角,“你要是知道这玩意儿值多少钱,你就不会这样了。” “那你跟我说说。“ 余秋堂确实有些好奇。 比起狩猎,这东西确实来钱更快。 可问题是,这东西人人都知道,但真正有几个人,能通过这个赚到钱呢。 大部分人,就是跟着凑个热闹。 估计一辈子都收不到一个好东西,瞎耽误功夫。 “起码这个数!” 老秦伸出一个手指。 “一百啊?”余秋堂没敢朝低喊。 老秦翻个白眼。 “一百你给我?!” 余秋堂这才重视起来,“你说它值一千?” 话一出口,余秋堂立刻觉得不可能。 这要是放到后世,他不会奇怪,一件东西卖个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有可能。 但这可是80年代初期,人们都还为一块两块在发愁呢,怎么可能这么个东西卖1000块? “看来你根本不知道这东西价值,我告诉你,这是我没凑齐整一套。完全凑齐的话,哪止一千,起码你给我要翻个10倍起来。” 老秦既得意,又可惜。 接着说:“可惜呀,像这种钱一般都是七枚一组,我现在是只有一枚,想卖个高价就难了。 这么说,你猜1000块钱也不算过分。要是我能把剩下的六枚全部找到,那就发大财了。” 余秋堂想起在野市听那个老头子说,老秦是无意间跟人收的,那说明这东西也是现在才出现。 而且以老秦行为来看,卖东西的人肯定不知道这个价格,老秦这是纯属捡漏。 “老秦,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东西是从哪儿收的?” 余秋堂当然不是因为好奇,他其实有个猜想,需要验证下。(本章完) 第170章 两手都要抓 听余秋堂这样问,老秦下意识又四处看了看,确定周围没有人看他们这边,也没有人过来,这才压低声音。 “兄弟,要是一般人问我,我肯定不会说。也就咱俩有过命的交情,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要是做不到,跟你说就是害你。” 余秋堂笑道:“我的性子,老秦哥你不知道?要是不能说,就算把我牙拆了,我都不会说出去。 不过,你这东西,不是正大光明收的嘛,怎么还要遮遮掩掩,好像见不得人一样。” “这就是你不懂规矩,我告诉你,这和我们收野物可不一样,凡是玩这种地里东西,都是发意外财。 你说你打个野物来卖,我差不多都能收,捣腾一下赚点钱,别人不会眼红,因为是靠实打实的赚。 可要说我得个什么宝物,转手一出,突然赚了些钱,要是别人知道了,可不得酸死。 再说这东西,我刚才告诉你了,它不是一般值钱。要是七枚全部找到,拿到省城起码卖……一万都挡不住,我估计可以卖两三万块钱。 我告诉他们,这东西也就卖个一百多,那是他们不识货,要不然他们非得缠着我不行。 可惜喽,卖我的人他就捡到一个,我这两天在这边寻思转悠着,看有没有人卖其他六枚。 看样子没啥戏,这都好几天了,鬼影没见一个,就好像这枚是从天上突然掉下来的一样。” “你刚才说什么,卖你东西那人,说他是捡的吗?!” 余秋堂听老秦这样说,其实心里已有些许把握,说不定这些东西,就是从老桦林那边传过来的。 当时他和父亲进去,那些人就有些不对劲,因为有父亲在,他也不好过于纠缠。 在心里其实也有这个念头,他们肯定是发现了什么东西,要不然不会跑到深山老林里搞得神神秘秘。 要说有没有可能找到好东西,当然有了。 毕竟那是胡子老巢。 当年那些胡子也是从其他地方来的,肯定带着不少宝贝,突然被剿灭,有些估计没有转移出去,就只能埋到地底下,或者藏在啥地方。 短时间内没有发觉,那是藏得好,这边人来的少,后面又被人根据什么信息找到,极有可能。 其实这些年,经常会发生这种事。 不止是荣城,附近很多地方都一度掀起了古玩热。 大部分都是鱼目混珠,真正值钱的东西并没有多少,都是一些假冒的赝品。 后来,国家对这种事情管得更规范,东西都要上交,慢慢这股风气才被刹住。 “可不就是捡的吗?我跟你说啊。那家伙开始还不说他的来历,但就他那个样子,哪能瞒得过我? 那小子大概就是个剥树皮的,没逑大本事。 他开始还说这东西是他家传,骗鬼呢,就他那点伎俩,能骗过我这张这双眼? 在我的追问下,他才告诉我,就是在山里面砍柴无意间碰到,当时这东西就在地上。 一起的还有两三块银元,只有这一块比较值钱,其他两三块就很平常了。 这也就是我识货,要是随便换个人,还真不一定认得出来,也只能当做普通银元给他收。” 这里老秦所谓剥皮的,其实也是一种职业,在其他地方很少见到。 剥树皮的意思就是指剥桦树皮,因为桦树皮可以用来写字以及点火,所以专门有些人会收这种东西。 只要把桦树皮割剥下来晒干,拿到城里就能卖掉。 也算是一种谋生方式。 只不过这种手段对树木伤害太大,后面林业局规范起来,不允许再剥树皮,慢慢这种营生也就消失了。 “那老秦哥你识货,有没给人多给一点啊?”余秋堂笑道。 老秦嘿嘿一笑。 余秋堂心领神会,他怎么可能多给,又不是做慈善的。 这种古玩交易,就是这个意思,全看你识货不识货,而赚钱其实就赚的一个信息差。 我识货,你不识货,我就可以低价把你的东西买过来,然后高价卖给识货的人。 一来一去,差价就被我赚走了。 假如所有人都识货,知道市场价格,那这些东西其实就赚不了什么钱。即使买到手,也就是看好它未来的涨幅,具有收藏价值而已。 “哎,秋堂兄弟我跟你说,你不是对山里面很熟悉嘛,你可以去试试。 如果能找到,不说六枚,你哪怕找到一两枚,那你还打什么野物啊?老哥保证,你可以逍遥好几年了。” 老秦突然将话题转移到余秋堂身上,眼神里带着亮光。 余秋堂却立刻摇头,“老哥,你快别开玩笑了。你说这东西值那么多,我可看不出来它有什么值钱的。 我要是费很多精力找回来,万一卖不上价,不是白瞎我功夫,总不能我把东西给你,你给我钱吧。” “我可给不起你这个钱。我都说了这东西特值钱,我平时个千把块钱收你的东西,那都要凑一下,都拿不出那么多现钱。 这东西我也要卖给别人,只不过我知道哪里有这种出路。 你试试嘛,万一你找到了,我可以帮你做引荐人,到时候你吃肉,让老哥也喝点汤就行。” 余秋堂还是摇头,“我觉得这事很不靠谱,这山这么大,我咋知道在哪里呢? 你要说是什么动物,是个活的,我还可以出去转一转,查一查,探访一下踪迹。 这东西小,一旦掉到某个地方,你要不仔细看,哪怕绊到脚底下都找不到。 就算有这个财,我也发不到啊。” “这还不好说吗?我都跟你说了,他是一个剥树皮的,那他行走的地方。不就是那些有桦树的地? 再说了,他又不是猎人,肯定不会来深山去,我估计呀,就是在附近转悠。 你只要在这边浅山区,又能看到那些剥树皮的地,不怎么有野兽的……” 老秦说到这里,微微停顿,摸着下巴。 “虽说这个位置还是很大,但咋说呢,你想要发财,总不能别人把东西送上来吧。也就是我没这个本事,要不然我肯定是自己去。” 余秋堂笑笑,没有继续深入这个话题。 他其实心里已经有计较。只要说到剥树皮,附近也就只有老桦林那边。 和他想的差不多。 虽然说那片环境依然还很大。 要找到东西犹如大海捞针。 但是,只要有个大目标,去找一找,说不定也有机会,总比人家在深海寻宝的要简单。 而且,他上次在胡子老巢里面看到那些人,肯定与这些东西脱不了干系。 这种胡子的留下的财,别人发的,他为什么不能发。 就像老秦说的,能找到这种东西,要比在山里面打猎来钱更快,而且更安全的多。 打猎的话,普通东西虽然安全,可是卖不上价格。价值比较高的熊之类的东西,又非常危险。 而且,价值高的野物都住在深山里面,每次进去出来都要耽搁时间。 只能把打猎当做一项重要的赚钱手段,但不会吊死在那棵树上,如果有更好的方式,还是愿意去尝试。 又和老秦聊了一会儿,余秋堂开玩笑说,如果找不到剩下的,难道你就一直在这儿守着,不去收你的野物了? 老秦笑着说怎么会呢。 说这些东西都是要看运气,要把全部时间都耗在这事上,那非得饿死不成。 他这几天已经尝试过,除了手里这一枚,再没有人卖过类似的其他东西。 说明,要么剩下的东西没流入市场,要么就是还没有被人找到。 最关键的是,给他卖东西的那个人,拿到钱竟然跑掉了,家里人也不知道去哪里。 “跑掉了?” 余秋堂非常意外。 “你不是说,你收别人东西纯属捡漏,那应该没有多少钱,犯得上拿着跑路吗?” 老秦也摇摇头,“是没有多少啊,一共加起来才50多块钱……” 他一下子把50块钱说出来,有些不好意思,刚才给余秋堂还在说,他收到的东西价值1000多。 这转眼之间,就把自己50多块钱收的小秘密给暴露出来。 余秋堂并没有在乎这个。 他还是更关心那个人的事。 就算在这个年代人普遍没有钱,但50块钱也不算什么巨款,至少还没有到为此可以拿着跑路的地步。 要让他们抛弃家人,背井离乡跑路,怎么都得有500,甚至5000块钱才是吧。 50块钱也就一个多月收入。 在他们这个小地方还行,拿出去到外面,什么都不算。 “算了算了,管他干嘛呢?他只要把东西卖给我,后面他想干嘛就干嘛。与我也没有关系。” 老秦对这个话题意兴阑珊。 两人临分别时,老秦还是建议余秋堂去山里面转一转,万一找到剩下的,那他就真的是发财了。 余秋堂笑着说,有机会可以试一试,但是不能抱太大希望。 他不想把话说的太满,也不想让老秦提前对他有所寄托。 还是那个想法,这种意外之财,没有意外,估计很难找到。 最后还是跟老秦聊了最近的野物市场。 老秦的意思是,天越来越冷了,不管是肉还是皮毛,都变得值钱很多。 在这个阶段,一般的猎人基本搞不到什么猎物,所以市场相对来说还比较紧缺。 有好的东西,价格比春夏季至少能高个3成,其中最贵的还是一些貂皮。 当然,如果能搞到熊,那就更好了。 熊全身是宝,油可以治疗冻伤,但熊冬天会冬眠了很难看到影子。所以每年冬季熊都很好卖。 还有就是山里面的一些药材料比如说像黄芪,党参,三七之类。冬天药材药效最好,只要能找到,基本上都能卖不错的价格。 当然,除了这些,其他的依然也在长期收购,只是性价比没有这些高罢了。 余秋堂全部记在心里。 这些才是基础收入来源,相对稳定。 双管齐下,两手都要硬。 和老秦分别后,余秋堂又在街道转了转,帮家里买些东西。 包括给余春梅的布针线,厨房用的用具,给两个孩子买的文具,给余秋江买的烟叶和茶叶等等。 顺便还买了一些油糕和蛋糕,准备拿回去给奶奶。 最近忙,又有好多天没去看,也不知道身体咋样。 倒不是有太多的感情,就是想着毕竟是奶奶,感情不好,也不是特别坏。 如果生前没有做点什么,突然没有了,心里也会不好受吧。 他开始手里空空,转着转着背上的东西就多起来,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人在卖红枣,便准备挤过去买一些。 可以给三姐补补血,顺便也给米雅丽一些,她身体不是特别好,贫血,红枣可以补血,长期吃对身体好。 他刚要过去?突然听到身后有人高兴的喊道:“堂堂!” 这声音特别熟悉,他猛地转身,看到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女人笑呵呵看着她。 她个头挺高,足足在一米七开外,一身灰色粗布衣服,剪发头,脸颊瘦削,皮肤黝黑粗糙,只有一双眼睛神采奕奕。 他忽然有些难过,身体差点脱力软倒。 盯着女人,足足几十秒钟,这才嗫嚅道:“二姐。” 眼前这个女人,正是他的二姐余春桃。 这还是重生之后,第一次见到二姐,其实不能怪他没主动去看二姐。 实在是有特殊原因, 二姐是嫁在隔壁县的一个老山里,他前世只去过一次,甚至早就忘记那个老山,到底该怎么走。 至于为什么只去了一次,与这边风俗有很大关系。 这边的姑娘,嫁出去,尤其是嫁给那种深山里面,基本上和娘家就断了关系。 一年到头最多来往一两次。 一来是来回很不方便。 二来,山里面人出的彩礼都比较高,他们嘴上不说,但是潜意识认为这个媳妇就是买回来,不太喜欢让她们和娘家人有太多来往。 所以,娘家人一般也不好过去,不然不但会被认为打秋风,蹭饭吃,还会在娘家人走后,责怪媳妇找娘家人长势。 余秋堂能在清泉镇看到二姐,自然惊喜。 也很意外。(本章完) 第171章 野猪的忧患 第171章 野猪的忧患 余秋堂看到姐姐身后背了一个很大的包,鼓鼓的,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反正重量很沉,压的她腰也微微有点弯。 “二姐,咋跑清泉这边来赶集,你怎么过来的,我姐夫呢,他没送你来吗?” 余秋堂有很多问题要问。 主要是太奇怪了。 如果他记得没错,从姐姐家到清泉有一百六七十里路,就算骑自行车,也要骑一天多。 很长一段路都是山路,根本没办法骑,只能推着走。 如果不骑车靠走路的话,估计要走几天才能走过来。 “哦,你姐夫在这边有点事,我跟着村里的拖拉机来的,想着好久没有回去看咱爹,顺便回去看看。 咋样啊你……咦,我发现你好像长胖了?” 余春桃并不知道,眼前的余秋堂已不是她那个内向的弟弟。 她的意识里有一年没看到弟弟,努力将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 但很快她发现,两个人相差很大大。 她有种错觉,面前这個年轻人,只是长得和余秋堂很相似,并不是真的弟弟。 “可能是胖了点。我们也有一年多没见,长胖点不正常吗?来,东西给我什么东西啊这么沉?” 余秋堂听余春桃说要回家看看,自然很高兴,顺便就将姐姐的背包取下来。 这一取了不得,比想象中的还要沉,起码有四五十斤重。也就是姐姐从小干农活儿,锻炼出来好力气,要不然还真搞不动。 余春桃看到余秋堂将包随便背起,她也是微微吃惊。“咦,堂堂,你怎么这么大劲?” 她记得余秋堂之前没啥力气,不说手无缚鸡之力,反正干活不太行。 为此,可没少受父亲责骂,要不是有她们几个姐给挡着,说不定挨打还更多呢。 余秋堂笑笑。 余春桃看余秋堂因为背包,衣服被斜拉起来,细心帮弟弟拉好,又拍了拍他肩膀和肚子。 “身板要挺直,男人可不能把背驼着,你个子本来就高,要是背再驼的话,将来看怎么找媳妇儿。” 余秋堂很久没有得到这样的关心,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开心,他立刻将身板挺直,笔挺的就像白杨树一样。 “姐,你还要买什么东西,我陪着伱买,买完以后我们一起回家。” “也差不多了,主要是给学校买点本子笔呀什么的,我现在待的那个地方,干什么都不方便。 哪像我们这边,虽然说条件也不太好吧,起码买东西就能到街道来买。哎,山里的孩子就是难。” 余秋堂听的有点儿懵,不明白姐姐这是啥意思,稍后才反应过来,原来说的是姐夫教学的那个小破学校。 二姐夫名叫杨大伟,是个社请老师。 啥叫社请老师呢? 就是有一点点文化,被请来临时教小孩子的老师,没有编制,每个月只有二三十块钱,属于特殊时期,一种特殊职业。 等到后面教育改革,有一部分社请老师转正,成为正式编制老师,还有一部分因为水平不够,直接被淘汰。 余秋堂记得二姐夫现在是在一个三年制小学教书,水平很高,深得家长和同学喜欢,后面升到全日制小学做老师,好像做的也很不错。 具体教了多少年,他不是很清楚。 说老实话,他和二姐在家时感情还挺好,可自从她嫁到那边去之后,确实因为联系比较少,有些事情陌生起来。 年龄大之后,一年半载有可能都见不到面,两个人母亲都已亡故,父亲也去世之后,二姐也没有再回来的意义和理由。 联系的话,这个年代又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确实也比较难,慢慢的不走动不联系,感情不就淡了嘛。 二姐不知道他这边的事,他也对二姐那边不是特别清楚。 这种事放在后世,可能觉得很难理解,姐弟之间怎么能这样? 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却非常正常。 很多亲兄弟姐妹就是单纯离得远,可能好几十年都没有见面,甚至后面都没有那种血浓于水的感情了。 三年制的老师往往要肩负很多功能,并不只是教书,这么一想,二姐应该是帮姐二姐夫买东西,还真是负责任。 不过,这也说明二姐和二姐夫的感情很好,日子过得还不错。 这样,余秋堂也放心了。 家里的兄弟姐妹多,事情也很多,很难考虑到每个人身上。 常常是突然发生事情,才会想着去集中解决事,日常情况下都各过各,很难每一个人都把彼此记放在心上。 那样太累,也操心不过来。 尤其是都成家之后,各有各的麻烦事。只要知道彼此都过得还行,一般也就安心。 “那你们都来这边,阳阳呢?” 余春桃一愣,“阳阳?” “对啊,孩子丢在家,你们不心疼啊?” 余春桃还是一脸疑惑,“你说的阳阳是谁啊?” “不是你们……啊!” 余秋堂这才反应过来,这个时候二姐和姐夫还没生儿子阳阳,顿时很是尴尬。 挠挠头,尴尬笑道:“说错了,说错了。” 余春桃没放在心里,笑道:“神经兮兮的,还是这个毛病没改。” “那二姐,我们是等二姐夫还是……” “不用等他,他办完事自己回去,我在这边待两三天。” “这样啊,那蛮好,到时候我送你。” “行。” 余春桃又拍拍余秋堂的背。 看到弟弟似乎变得比以前懂事,也会体贴人,替人着想,她非常开心。 从这个家里面走出去,她深知家里面各种事,原本还想着这个弟弟从小就老实内向。后面吃的苦还多着。 看到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对了,姐,你说我姐夫来办事。到底是干嘛啊?” 既然余春桃这边没有什么可买的,余秋堂准备带着她一起去骑摩托车,刚好让姐姐也坐一坐摩托车,潇洒一下。 余秋堂三个姐姐的性格各自不一样。 大姐是非常典型的贤妻良母型,在余秋堂的感觉中,就和母亲一样。非常贤惠体贴,懂得照顾人。 但是有点唠叨和啰嗦。 大姐的世界里面没有太多人,也没有太多事,她所有的精力全部放在家人身上,默默为他们付出所有。 二姐余春桃则相对来说性格更加开朗,责任心强。 她当初和二姐夫经人介绍相亲,本来这边父亲余得金不同意,但她听说二姐夫是个老师,教着很多学生。 她就产生了兴趣。哪怕因此要嫁到那么一个深山里面去。 因为这件事,父亲其实很矛盾,并没因得到不俗的彩礼而开心多少。 经常会半埋怨半念叨的说,谁让她自己要去山里,我当时可是不同意的,搞得我好像我看中那些彩礼似的,我又不缺那点钱。 “还都不是那些猪卵子惹的祸。” 提到姐夫来办的事,余春桃明显情绪激昂起来,颇有一份义愤填膺的状态。 猪卵子是这边的方言,其实指的就是野猪。 但有些时候,人们也会对那些脾气不好的母猪这样称呼。 听二姐的语气,肯定不是母猪。 “咋回事?” 余春桃摇摇头,“不说了,说起来也烦心。” 余秋堂却坚持要她说,她这才无奈简述。 原来,二姐夫所教的那个学校,因为地势比较偏僻,刚好在半山腰,学生们都是来自周围山里面的孩子,普遍离学校很远。 最远的几位,单趟翻山越岭要走几个小时,所以,孩子们基本上都不回家吃午饭。 但是,他们也不能饿着啊,一直啃窝窝头对身体也不好。 于是,二姐夫和很多家长们一起在学校后面开了一片山地,种一些萝卜土豆玉米之类的东西,每天中午可以帮着孩子们改善一下伙食,起码能吃点菜。 没想到,以往都还好,今年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流窜下来几头野猪,从秋天一直骚扰到冬天。 秋天还好,有粮食吃,他们吃了就跑,冬天可不行,好几次差点都伤到孩子们。 为此,很多家长担心,都不让孩子上学了,教育局也发出通知,不行的话,就暂时停止这边教学,等野猪离开后,再重新恢复学习。 可把二姐夫给急坏了。 孩子们上学正在关键时候,怎么能耽搁,要是不赶紧赶上,三年级一批学生就没办法在其他地方升四年级。 这不把孩子们都耽误了嘛! 作为一名负责任的老师,他没办法,也不能放任这种事发生。 四处打听之下,听说这边有一个很厉害的猎人,打野猪很有一手,所以专门跑上来搬救兵。 原来是这样。 余秋堂这才恍然大悟。 到这边搬救兵也不算奇怪,他们这边靠近秦岭大山,有枪的猎人更多,技术也更扎实。 不像二姐夫那边,说是山,其实反而是山谷,平日里应该没有野猪这种野兽。 他们口中的那几只,肯定是从其他地方流窜过去,一时间回不到原位,才在那里到处祸祸人。 “咦,我们回家不是走那边吗?你怎么朝这边走了?你还要买什么东西吗?” 余春桃看余秋堂方向不对。 余秋堂笑道:“等下你就知道了,给你个惊喜!” “啥惊喜呀?神神秘秘的。” “不急不急。” 余秋堂还是想卖个关子,就是不说,带着姐姐向西街走去。 来到小巷子外面,他让余春桃先等着,东西也放到外面,自己独自进去骑车。 吴美芬住的位置,一看就不是普通地方,没有得到别人的允许,他也不好随随便便就将姐姐带过去。 这种规矩不能破。 吴美芬对她好,那是爱屋及乌。 对其他人,不一定有那么热情。 毕竟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吴美芬能把生意做那么大,哪只是表面这么简单的女人。 余秋堂知道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分寸感。 不要以为别人对自己好,那自己就能肆无忌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没想到,他进去时,看到吴美芬正急急忙忙出出进进,原来是小叔子好好突然病发。 他很少见到吴美芬慌成这个样子,即使上一次有小混混到她的店里面,她也是非常勇敢。 但今天却显得十分无助,跑进跑出,仿佛天要塌下了一样。 见余秋堂来了,她也顾不上,直接将钥匙丢给他,“油给你灌好了,车没问题,你自己骑走吧。刚开始骑,路上小心点。” 说着,又去忙孩子的事。 余秋堂这才注意到,家里除了她和孩子,还有一个年迈的老太太,起码八九十岁,老的头发都发黄了。 她忙碌的时候,老太太就拄着拐杖怔怔地站在房檐下,嘴里不知道嘟囔什么。 余秋堂幽幽叹息,骑着车子离去。 他也不想去探听别人太多,尤其是别人脆弱的模样。 本田125的力道,那是相当的猛烈。 余秋堂好久没有骑车,尽管非常小心,还是被突然窜出的速度咋跳,原地急刹几次,才勉强能适应车子“猴急”的推背感。 还是这种老车子带劲! 这发动机轰隆的声音,唤醒他沉睡多年的豪情,忍不住就像疾驰而出,做个风一样的小伙子。 “吱吱!” 车子卷着尘土,刹停在余春桃面前。 吓得余春桃一个哆嗦。 待余秋堂取下头盔,露出坏笑的脸庞,余春桃瞬间傻眼,看看车子,看看余秋堂,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咋啦,突然不认识你弟了?” “什么啊!!” 余春桃朝他肩膀就是一个轻捶,“你……这是骑的谁摩托车,你咋会骑车的?” “说来话长,回去再给你说,我们先回家?” 余春桃从震惊里迟迟不能恢复,几乎是机械的看着余秋堂将东西绑在车上,又拉着她坐到车上。 “抓紧我啊,二姐,可不要把你飞出去。” 余秋堂开个玩笑。 余春桃急忙拉进余秋堂的衣服,她还没有坐过摩托车,只是见其他人骑车,速度好快,“忽”地一下就窜过去,觉得好危险。 “轰!” 宽敞大路,余秋堂也没有再矜持,油门轻轰,车子咆哮嘶吼,瞬间冲出好几米。 (本章完) 第172章 等谁给你讲道理? “慢点慢点,堂堂,你慢一点。” 一路上,余春桃不知提醒余秋堂多少次。 每当余秋堂的速度特别快时,她就下意识掐住余秋堂的腰。 一路下来,余秋堂腰被掐的生疼,估计被掐红了。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 骑摩托车就是这样,总是有一种加速的冲动,看周围没有阻挡,就想一口气来个大飙车。 摩托车出事几率大,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俗话说的好,汽车是铁包肉,摩托车是肉包铁。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些开摩托车的人,过个一二十年,基本上都换了一代人。 即使活下来,都或多或少出过事。 但是人们知道摩托车危险,可真自己骑上去后,都很难压住心情保持低速,基本上都还是越开越快,享受风一般的感觉。 就这样一路开到王家庄。 车子到了小路上,磕磕绊绊到处都是小坑,开的太快就会颠得慌,余秋堂这才将速度放下来。 余春桃都觉得自己屁股要被震烂了,朝余秋堂脊背上就捶了两拳。 “不听话,叫你慢一点,慢一点,你非要骑得快,差点把我给颠出去了。” “哈哈。” 余秋堂大笑不止。 可能是在姐姐面前,而且还是性格比较爽朗外向的二姐,余秋堂难得释放出少年习性。 那种和姐姐之间随意打闹玩笑,显得很自然。 同样是姐姐,在三姐面前他就开不起玩笑,因为三姐特别敏感,容易想的多,稍微说句玩笑话,她有可能就会联想好多事,最后闹得不开心。 所以,余秋堂对余春梅向来都是尊重,照顾比较多,不会像和二姐这样,打打闹闹的这么开心。 一路上倒也碰到一些熟人,大家看到余春桃回来,纷纷过来打招呼,这也得益于余春桃未出嫁前,和邻居们关系都处的很好。 而且,她很久才回来一次,大家突然看到,都觉得是稀客。 当然,人们更多关心的还是余秋堂的摩托车,这东西放在整个村子里面可都是希罕物。 莫说是骑摩托车,村里面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坐都没坐过,摸都没摸过摩托车。 眼见着铁家伙轰隆隆向前扬起一阵尘土,不仅是小孩,大人也都纷纷露出好奇羡慕的眼神。 但人们很快就想起余秋堂最近的事,又是打猎打出那么多好东西,又是建院子闹得风风火火。 这么看起来,骑个摩托车回来也就不算什么大事,谁知他以后还能干出什么厉害的事。 人们总是事后诸葛亮。 这时候有姑娘家的人,才会突然想起来,当时给姑娘说对象时,总是说找谁,也都不能找余秋堂这样的人。 王浩峰那样的人。 但现在看起来,王浩峰还是那个吊儿郎当的样子,余秋堂却已经越混越好,越来越有出息。 俗话说,从小看到老,一点儿都不对。 更准确的说,人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也不知道谁未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可不能小瞧任何年轻人。 “吱!” 摩托车发出一声尖叫停在巷道口。 余秋实刚好准备找小伙伴去玩,突然看到这么大一个铁家伙停在面前,吓得急忙跑下又跑下去。 可很快反应过来,车上坐的是余秋堂和余春桃,这才又小心翼翼的沿着墙壁慢慢蹭上来。 “摩托车!!” 毕竟是孩子,他可比村里面的路人直接太多,毫不忌讳的表达出自己对摩托车的惊讶和喜欢,眼睛都亮了。 “哪里来的摩托车啊哥,看起来美的很!” 他笑嘻嘻的跑过来,就想去摸摩托车的车把。 余秋堂一把将他打开,“有没有礼貌,没看到二姐?” 余秋实笑笑,咧开大嘴,“看到了。二姐又不是长辈儿,见了难道还要问一下?” 余秋堂无语。 余春桃却笑道:“一年多不见,秋实也长高了,长胖了,看起来平时吃的不错嘛。” “哪有,我根本就吃不饱,要是每顿都能吃饱,我长得比现在还高呢。” 余秋实一边应付着余春桃的问话,一边继续尝试去触摸摩托车,但余秋堂就是不让他摸,搞得余秋实手痒痒的不行。 “哥,你就让我摸一下嘛,我又不会把它摸的缺斤少两,我还没摸过摩托车呢。” “就不给你摸。” “就摸一摸嘛,就摸一摸嘛,哥,你看我也没得罪你呀。我是你弟呀,你摩托车让我摸一下又怎么了吗?” 余春桃从摩托车上下来,扶着后面的包背包笑着说,“你就让他摸一下算了呗。” 余秋堂这才笑笑,不再阻拦余秋实,得到余秋实允诺,立刻双手齐下,飞速的将摩托车前后摸了个遍。 就好像色狼碰到了美女。 一直摸到后面,这才心满意足,围着摩托车转了两圈。 “哥,哥,啥时候带我也转一圈吧。” “等着,有时间的,爹在家吗?” “在呢,刚从外面回来。” “好。”余秋堂又招呼余春桃一起下去。 他自己捏着车把,车子慢慢从巷道溜下去。 余秋实则是化作小先锋,早已进去报信。所以两人从巷道下去,就看到余得金和陈美娣站在他们房间门口。 “爹!”余春桃喊了声,又对陈美娣笑笑。 余得金看到一年多没见的女儿,也是难得露出笑容,可他很快就注意到余秋堂的摩托车,又用意外的眼神看向余秋堂。 “哪来的摩托车?” “朋友的。” 余秋堂也不打算多说,径直将摩托车骑到他门口,熄火打起车撑,却并没急着将背包拿下来。 看余秋堂并不想多说,余得金也没有多问,把目光转向余春桃。 “春桃,你咋突然回来了,也没提前说一下。” “就是嘛,二丫头。我们要是知道你回来,就多买点好吃的给你,好好招待一下你。” 陈美娣也显得很热情。 余春桃笑道:“大伟在这边办点事,我顺道跟着回来看看你。爹,身体还硬朗着吧?”“好着呢,我能有啥事,每天还不就是这样过。过一天算一天,哪一天腿一蹬,那就算了。” “你看你还是说这些话,可不能这样说,你还年轻着呢,最起码也要活个八九十吧,现在才过一半儿。整天说这样的丧气话,让晚辈们看到多不好。” 听女儿这样说,余得金也是笑笑。并没有反驳,家里这些姑娘余得金其实最喜欢的就是余春桃。 他觉得大女儿春杏没什么脾气,谁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像他的女儿。 三女儿余春梅性格又太懦弱,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是个人大声跟她说句话,她都能立刻吓得摔倒,同样也不喜欢。 相对来说,二女儿余春桃性格开朗,和他说话也都能直来直去,最符最符合他的性子。 原先还没出嫁时,他就最疼余春桃。 “那你这次回来住几天啊?”余得金问。 “大概两三天吧,我就是回来看看你,顺便看看那些亲戚都走一遍。一年也没见了,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今年过年反正我不可能回来,也没办法再给他们拜年。” “那倒也是。” “哎呀,春桃你进来坐啊,站着说话多累。” 陈美娣热情地招呼余春桃。 余春桃却看眼余秋堂,笑着说,“不了,我等下还想去堂堂的新房那边,好久没看到梅梅,我也怪想她的。” “哦,这样啊,那这样也好,也好。” 陈美娣尴尬地回应几声。 “留下吃个饭也好,又不缺这点时间。”余得金在边上说。 “就是嘛,吃顿饭吧,要是不吃的话,人家还说你回到娘家,没人招待你呢。” 陈美娣再次说。 几人说话时,王春掀开门帘出来,看了眼余春桃,没有说话,转身又进去了。 余春桃最终还是没有答应。 只是她从头到尾,一直保持着礼貌的笑意,对陈美娣也很客气。 余秋堂和陈美娣的矛盾来源于他是个男人。 是男人就和余秋实有竞争关系。 即使家里再没有什么好东西。 陈美娣也会想着一分为二,总没有自己的孩子独自拥有舒服。 所以,她天然对余秋堂有种敌视。 相对的,这几个姑娘陈美娣并没有丝毫反感,反而很开心,姑娘出嫁可以要彩礼,离家后地也会留下来,全部会划到他们这边。 哪怕为此,这些姑娘们回家来,她也会表现的很热情,面子上能过得去。 不过,为补偿她的坚持,余春桃坐在院子里,和父亲与陈美娣聊了近半个小时天。 并承诺,临走之前,一定和他们吃一顿饭。 陈美娣嘴上依然很遗憾,显得特别热情,其实也就那个样子,表示该做的姿态她已经做了。 你不给我面子,我也无所谓。 反正,你也影响不了我什么。 我只要在丈夫面前,表现出对他女儿的尊重就行,你留下我就招待你,不留下我还乐得轻松。 从地坑院上来,余春桃看余秋堂一脸淡漠,拍拍他肩膀,“咋地,心里还窝火呢?” 余秋堂说,“不然呢,我难道还能笑得出来。” “带着火气也没啥错,”余春桃微微一笑,“男子汉大丈夫就该这样,有恩咱就报恩。” “嗯?” “嗯?” 姐弟俩各自一个反问,又都心照不宣地笑笑。 “家里的事,照理说姐也不方便跟你说什么,反正你只要本着一个原则底线不能突破。 她毕竟是秋实的母亲,秋实这孩子,虽说不像你这么老实本分,但毕竟和我们的弟弟。 将来他出点事情,别人说起来,还不是会说我们这些当姐的当哥的没尽到责任。 当然,我也不是说责任有多重要,人总是有些事迫不得已。 如果我们啥事都能肆无忌惮,一点儿不忌讳的照着自己性子做的那其实我们只是擦着做人的底线。 为人处事,这样做就算是有道理,也显得档次低了点儿,姐还是希望你心胸豁达一些。 多看远方,前面的路,不要太在意脚底下的泥泞,这些绊不住你的,都会让你成为真正的男子汉。” 余秋堂笑笑,“姐,你是不是把给学生们上课的劲带回来了?” “不行嘛,总要有人跟你讲这些道理吧,你娘去死得早,咱爹又不是跟人讲道理的人,他的道理都在棍棒下。 那你指望谁给你讲呢? 咱奶吗? 还是大姐或者梅梅?! 是不是算来算去,也就我给你能讲一讲了。 要是不喜欢听我跟你说,那可再也没有人跟你说这些道理。 你过年就要成年,在成年之前,这是姐最后一次跟你说道理。 成年之后,我就什么都不会说。 到时候你不管过什么样的生活,都是你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好像确实有点像给学生讲课……” 余春桃自己也笑了。 余秋堂却笑道:“没事,你可以继续说,我喜欢听。” “你想听我还说累了呢,反正就这么回事吧。走,我们赶紧回去,我还想听一听,这家里到底发生啥事了? 你平白无故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要分家,一分还分那么远? 还有,你哪里来这么大的能耐,从哪里赚的这么多钱,认识到这么多有钱的朋友。 我也就一年没有回来搞得我好像几十年不在家一样。” “这个嘛,说来话就长了……” 因为是乡间小路,也不需要开得太快,两人都没有戴头盔,摩托车慢慢保持匀速向新院子的方向驶去。 在路上,余秋堂简略而不失重点将最近半年发生的事说给余春桃,除去他乃重生归来的事。 余春桃听得是连连张嘴睁眼,时不时惊叹,待余秋堂说完后,她沉默半晌,终是忍不住感叹,“我只想着家里可能有事发生,却没想过发生了这么多。” 余秋堂心里暗暗想着,这才哪到哪,他有种强烈的预感,可能不久的将来,还有更严重的事发生。 他只是唯一的时间的客人,所能影响的也只有他每日接触的片段,而那些他不可能时时刻刻照顾到的瞬间,无时无刻不再发生着各种事。 有开心。 自然就有不幸。(本章完) 第173章 太有出息了 速度再慢,架不住路程短。 还是很快就到了村子的南边。 走在小路上,就能看到那边工人在房顶上瓦。 这是建房主体工程的最后一步,瓦上好后,剩下的就是安装窗子,门框之类。 算是收尾的工作,不用耽搁太多时间。 有部份人泥瓦匠已开始退场,现场的工人少了很多。 “那就是你的院子?” 余春桃远远看去,只见一排崭新的红砖墙,在周围都是土黄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显眼。 跃过墙面的红砖红瓦墙,飞檐飘逸,非常气派。 莫说是在王家庄,她在其他地方也没见过几家这么气派的房子。 顿时对余秋堂更有种陌生感。 但这种感觉,被她很好的掩藏在笑容里。 她知道,自己不在家,其实家里发生的事情,很多她也无可奈何。 弟弟说出来的时候,云淡风轻。 好似一切都在他在掌握中,但实际上,他再成熟,也不过还是个刚刚十八岁的少年。 若不是他有打猎的本事,靠其他法子,怕是谋生都难。 更不说建房子,还要带着梅梅和两个孩子,真是不容易啊。 越想,她的心情越复杂,神思就有些飘忽不定,直到看见妹妹春梅和一个年轻的姑娘在门口织毛衣,这才回过神来。 而铁匠铺门口,余春梅和米雅丽听到摩托车声,也是惊讶地看向这边。 里面玩闹的余小伟和余小云也跟着跑出来。 他们现在放暑假了,也到这边提前适应环境。 反正比在地坑院待着好太多。 这边自由,地方大,帮着大人们做做事,逗逗小狗,学学习,日子过得不要太轻松。 余春梅和米雅丽一起站起身,毛线还在手里拿着,余春梅是看着余春桃,而米雅丽先是惊讶摩托车,然后则是惊讶余秋堂骑着摩托车。 再又惊讶,竟然有人能搂着余秋堂的腰,坐在他的车子后面。 这么亲密做什么。 她有瞬间的不高兴。 但很快,她立刻意识到自己狭隘了,那个女人和春梅姐长得很像。 立刻就想起余秋堂说过他有三位姐姐,那毫无疑问,这就是其中一位。 顿时对自己刚才的想法而惭愧。 “吱!” 摩托车刹在他们面前。 余春桃刚从车上下来,余春梅就激动地拐着上前,抱住她的腰,“二姐,你可回来了,你咋不早点回来看看我呢,我都想你了。” 本来在家里和外面面前都很沉稳,但看到亲亲的二姐,余春梅一个没忍住,就表现出小女孩的性子,将软弱的一面显现出来。 余春桃亲切地拍拍妹妹脑袋,“哎呀,你看看你,咋像个小丫头片子,这还有人看着呢,你不怕丢人啊。” 余春梅这才重新站好,竟是眼眶里还带着眼泪,她用手背擦去眼泪,咧嘴笑道:“哪有,都是自家人,又没有外人,谁会笑我。” 她这样一说,其他人都无所谓,米雅丽倒是有点不好意思。 在场的除了她,其他人确实都是家里人。 而余春桃多聪明啊,只是一眼,就看到米雅丽的表情,想起路上余秋堂说的,有个中意的姑娘,马上要去提亲,想必就是这个姑娘。 她对米雅丽笑笑。 米雅丽急忙回以笑容。 两人都能看出对方眼神里的善意,第一印象很是不错。 余秋堂让两个姐姐聊天,自己把余春桃的背包卸下来,让余小伟拿进去。 然后则是喊上米雅丽来到边上。 米雅丽一边走,一边看余春桃,余秋堂见状笑道:“以后过门了,你们就熟悉了,我二姐人很好相处。” “看起来是……,什么过门,不要胡说。” 说是胡说,但实际上并没懊恼,只有脸红的害羞。 两人转到墙背后,面朝南方,避开凛冽的西北风,晒着太阳还挺暖和。 “丽丽,我和我三婶说过,明天就去提亲,你看我要注意什么嘛?” 米雅丽白他眼,“啥意思嘛,这事还要我给你出主意,我把自己卖到你们余家,还要自己跳上车是吧?” “你又不是猪……” “真会说话啊,你。” 米雅丽轻轻推推他,却被余秋堂趁机拉住手,她拽了拽,没有拽回去,只好四处看着,背过脸不看余秋堂。 “其实也没啥特别要在意的,我爹娘要求不高,彩礼也不会要太多,再说你又不是缺钱的人,肯定不用怕……其他嘛,好像也没了,反正我是想不到还有什么。” “那就好。” 余秋堂叹息声。 “叹啥气嘛,好像很累似的?”米雅丽有点不高兴,“提亲负担这么重啊?” “不是不是,哪有啊,”余秋堂连忙解释,“不是为这事。” “那为啥?”米雅丽的问。 “为……”余秋堂想说,却突然一愣,为什么呢,他还真说不好,但就是莫名其妙感觉一股疲惫感。 思忖半晌,只好随口说:“可能是最近太累吧,总觉得事情很多,一时半会解决不掉。” 米雅丽看着余秋堂,觉得他确实有点疲惫,一股柔情从心中涌起,她轻轻将另外一只手放到余秋堂手背上,“事情多,就慢慢做,反正天也塌不下来,不要给自己太多负担,好不好?” 妻子温柔的话,让余秋堂感觉像是行走在沙漠里的口渴旅人,喝到清凉的一股清泉水,从里到外都惬意无比,他点点头。 轻轻将米雅丽的搂在怀里。 米雅丽肩膀有点颤抖,但没有挣扎,就这样轻轻靠着他。 “丽丽……” “嗯?” “我如果说,其实我对生活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粗茶淡饭,又能和你一直这样活着,就心满意足了,你相信不?” 米雅丽沉思片刻,微微一笑。 “虽然听起来挺没出息的,但我喜欢。” “那就好。” 暖阳暖烘烘。 . 那边两人在聊天,这边两兄妹在研究摩托车,两姐妹则是坐在炕上聊天。 余春桃很快就发现妹妹如今开朗太多。简直和原来不是一个模样。 这点和余秋堂几乎相似。 她刚才也同样注意到,两个孩子性格也变了很多。 原来她出嫁前,这些人都很内向,或许受制于父亲的高压政策,家里孩子们都笼罩在阴云密布下,很难真正去表达内心想法。 几乎都是戴着愁容面具生活。 如今呢。 一个个像是揭开面具,还原出真正的模样。 才发现,妹妹也有活泼的一面。 “都是堂堂啊,若不是他,我现在哪能这样自在呢?” 提到变化,余春梅自然毫无保留,将所有的赞誉全部给了余秋堂。 事实也是如此。 她内心就是这样想的。 从家里分开半年来,是她长这么大,最开心的半年…… 不,甚至说,比她长这么,所有开心加起来都多,哪怕当时母亲还活着,她都没感受到多少母爱。 余春桃听完再次感叹,“真是想不到,堂堂竟然出息到这程度了。” “是啊,关键是,他出息就出息,内心还是那个老实本分的性子,愿意照顾我和两个孩子,没有嫌我们是累赘。 要是一般兄弟,谁管我这个残废呢。 我们毕竟不是一个娘,就算是一个爹,可咱爹又是那种性子……” “不要胡说,不是一个娘又咋了,我们从小就和堂堂和春生哥感情感情好,那就是亲兄弟,如今春生哥……” 余春桃提起余春生,顿时有点黯然,“也不知春生哥是生是死,这么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要是活着,总该回来看看吧。” 余春梅摇摇头,“想必是凶多吉少,前些年在在家里都不好过,在外面哪有那么简单的事,要不然,他为啥不回家啊,小伟和云云都这么大了。” “也可能是吧。” 余春桃无奈地说,“反正老太爷就这样,好人不长命,春生哥多好的人,还不是到头来这样……” 突然,她及时收住话茬,转忧为喜,“你看,我们说这个干嘛,这些难过的事,既然发生了,就那当他已经过去吧。” 余春梅也笑笑,点点头。 “对了,我路上听堂堂说,他准备喊咱三婶子帮着去提亲,是不是就是刚才那个姑娘?” “对对,她叫丽丽,是米家庄人,他们先前咋认识的我不知道,反正丽丽她哥在这里干活,也很踏实,人很稳重,脾气也很好……” 余春桃心想我只关心我弟媳妇,管人家她哥干嘛呢。 “给姐说说,那姑娘咋样?” “很好啊,针线茶饭都很好,人相貌你也看了,长得俊俏,条子也很端正,性格也好,品性善良,懂得体贴人…… 感觉就和咱大姐差不多,不过要比大姐更开朗些,其他的几乎完全一样。” 余春桃非常意外,连连啧啧,“说是和咱大姐差不多,那可真是个好姑娘啊,我刚才看了眼,就觉得她很面善,果真的人美心善。” “那当然了。我一直想着,咱家堂堂是捡到宝了,我听丽丽说,前些年就一直有人上门找她爹娘提亲,但因为家里弟弟还小,就没答应。 要不然,就这种条件,那个男人不得积几辈子福才能娶到,真是咱堂堂运气好。” “看你说的,咱堂堂难道还差了不成。” 余春桃又将余秋堂给她说的,最近发生的事情都简单复述一遍,确定是否真实。 余春梅悉数肯定。 而且还补充其中一些细节。 让余春桃发现,余秋堂给她说的时候,明显是收着说的,还谦虚了呢。 “蛮好,蛮好啊,看到你们这边都好了,我就放心很多,我在大山里,也操心不到你们的事,有时候想起来,就心焦的不行。” “姐你在山里咋样,我咋听人说,大山里那边啥都不方便,吃的没吃的,喝的没喝的,人一年四季都要吃洋芋?“ “你听谁说的?” “不是人都这么说嘛。” “那是什么老黄历……山里当然是比不上咱原上,但也没差到那种地步,现在啥年代了,又不是柳林年,咋还能把人饿死不成。” “不是啊,那就好,我姐夫还在做老师?” “可不是嘛,他是舍不得他那些学生,说是没有文化,孩子们就永远走不出大山,我就说,他们现在年龄小,走不出去,等将来长大了,腿长了,总能出去吧? 你猜他咋说? 他说啊,如果没文化,灵魂就在大山里,不管走到天尽头,都没有用。 你说稀奇不稀奇?” 余春梅听姐姐这样说,觉得这种说法好像有点熟悉,仔细回想,才想起余秋堂说过类似的话。 说是人一定要有知识。 如果没有知识,哪怕变得有钱了,也走不出自己的世界。 大概差不多意思。 “不知道哦,我感觉他们说的都很高深,听不懂,我反正没啥文化,估计也走不出这个地方,加上我这个腿……” 提到腿,余春梅又想起什么,笑呵呵地说:“姐,堂堂说,等年过了,要带我去看腿。” “看腿,你这个腿……能看嘛?”余春桃很意外。 “估计……能吧,我也不知道哦,反正堂堂是这么说的,我说不行吧,再说还要很多钱,可堂堂却说能,还说钱的事不用我操心。” 余春梅说的时候,一边欢喜,一边忧愁。 心情有点复杂。 她当然还是很想腿得到治疗,哪怕稍微轻松点,走路更自然也行。 但又担心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还心疼余秋堂钱。 矛盾的很。 而余春桃则是心里更为震惊,暗暗想着,余秋堂真的出息了啊。 太有出息了。 能做到这种程度,还是短短的半年,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正想着呢,就听外面有人喊道:“秋江,秋堂,你们在嘛?” “咦,是三婶子!” 余春桃从炕上跳下来,飞身出了门。 迎面就看到高美兰穿得厚厚实实,像只大棕熊似的蹒跚而来。 高美兰远远看到停在门口的摩托车,还在好奇是谁来了呢,迎面看到余春桃,顿时喜上眉梢。 “哎呀,这不是咱桃子嘛,你咋回来了呢,也不去三婶家转转,是嫁了富贵人家,想不起你三婶了吧?” “就是想不起了。”余春桃拉着三婶的胳膊,来回摇晃着。(本章完) 第174章 彩礼 余春桃在亲戚邻居眼里,都是那个最懂事的姑娘。 懂事这种品德,放到小孩子身上,可不是说你勤劳,善良,干活任劳任怨,孝敬父母,这些就叫懂事。 懂事是所有优点的聚合。 并且,具备一种最难得的优点,那就是在所有人面前都很有分寸,礼貌,知道和什么人,该说什么话。 要知道,每个人心中有杆评判的秤,能让几个人满意简单,能让绝大部分人满意,那就是大本事。 若这个本事,还与圆滑和狡黠无关,就纯粹的天然属性,那这个孩子,定然是会让人格外喜欢。 余春桃就是这样一人。 家族里姑娘好几个,各有各的性格,三婶眼里,余春桃却是最讨喜的,哪怕是自己家的春竹都赶不上。 而余春桃自然知道三婶的性格,也自然和她开起玩笑,很快两人都笑得开心。 拉着三婶进来,余春梅在炕上坐端,喊声:“三婶。” “春梅也在呢。” 对余春梅,她就没那么热情了。 虽然语气依然热烈,可眼神并没一直锁定她,而是很快又转移到跟着进来的余春桃身上。 “桃子,这啥时候回来的啊?” “不大会,才跟着堂堂一起到家。” “哦,你和你那个女婿,叫……叫……” “大伟。” “对,大伟,杨大伟,你看三婶这记性,那么大的人名字,咋就一时记不起来。你们日子过的咋样,啥时候要孩子?” 余春桃笑道:“有这个想法,但现在还没。” “那可要赶紧点,你这年龄也不小啦,这女人啊,该生娃娃的时候就该生,身体恢复的也好。你说拖有啥意思,拖来拖去,最后还不是得生,到时候大人小孩都受罪。” “就是说啊,那我回去一定努力。” “努力努力,早点给你爹报上外孙……哎,堂堂呢?” “刚才还在这里来着,我给你喊……余秋堂!” 余春桃对着房顶就是放声大喊。 一声,没听到回复。 又是一声高昂的呼喊。 “来啦!!” 这回,听到余秋堂在墙背后的回答声。 很快,他就跑到前面来了,冲进来才发现三婶也在,顿时笑哈哈打个招呼。 “三婶来了,您咋不给提前说下,我去接你。” “去。” 高美兰一声轻啐。 “谁叫我命苦呢,这忙自己家的都忙不完,还要忙你们的事,操不完的心,吃不完的苦。” “看你说的啥话,我是外人啊?”余秋堂靠着门框站着,笑呵呵的说。 “不跟你贫嘴,那个……丽丽不在吧?” “要说啥?” “你说呢,”高美兰翻个白眼,“我们商量下明天去米家庄的事,人家姑娘在旁边,或者听到了,多不好?” “那倒是,”余秋堂点点头,却又笑道,“听到也没啥我,反正迟早是一家人。” “我呸。” 高美兰又是轻啐。 “说的啥话,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就想着是一家人,你咋敢想的,就算人家姑娘同意,她爹娘呢,家里其他人呢? 谁家会随随便便把这么个大姑娘卖出去啊,总得要看看对象的人品道德吧。” “那三婶你觉得我人品道德咋样?” 高美兰瞥他眼,无奈苦笑,“得了得了,你好的很,行吧,你还要不要说正事了?” 余秋堂这才收敛笑容。 “说啊,咋不说,就等着您吩咐呢,我们反正也不懂这些事情,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都听着,配合您就是。” “瞧瞧,你们两个都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嘛,”高美兰指着余秋堂对两姐妹说,“到底是我找对象,还是你小子找对象啊?” 知道她是开玩笑,姐弟三人也都是笑笑。 高美兰却眼珠一转,“之前春桃不在家,没个念想,现在她回来了,那不刚好和我一起去嘛。” “我去?”余春桃有点意外,这种事一般都是上年纪的人出马,好说话,他还不到三十,看起来像是不咋合适。 “嗯,总要有个家人吧,我只是婶子,总是个外人,要是你们家里一个人都不去,对别人也不尊重。” 余春桃点点头,“三婶这么说,也有道理,可我也不会啊,这又不是种地,拿起镢头就直接上。” “这不是有我带你嘛,不会慢慢学学就会了,讲究的就是一个态度。” “那既然这样的话,我就去吧,给自己弟弟上门提亲,也不算出格。” 余秋堂看余春桃三言两语被三婶忽悠到位,也不好拆穿什么。 那就跟着一起吧。 二姐很擅长和人打交道,到时候也不容易冷场。 岳父和父母两个人,一个是什么话都好说,慈祥的不得了,一个呢又是撒手干部,讲究的就是不拿主意,一切都听别人商量。 要等他们两人拿主意,那就尬到那里了。 关键是,万一他们心里有点问题,却又不会当面说,也不否定,反正就是干耗着。 也是不好“对付”。 “那就这么说定了,”三婶算是敲定结果,随之又问余秋堂: “那具体条件呢,你咋想的,能出到什么程度,提前给我说,我好心里有个计较,不至于到时候心里拿不定主意,让人家看轻了去。” 余春桃和余春梅齐齐看向余秋堂,有段短暂的不安。 都是成年人,知道提亲意味着什么,人品像貌什么固然重要,但家境也相当要紧。 没钱的人,不仅要不到多少彩礼,女儿给出去,整天狗屁倒灶一堆事,日子过得不咋行不说,搞不好,娘家也要跟着受罪。 当然,这个时候彩礼没后世要的多。 也不乏那种只要一点点彩礼就愿意嫁姑娘的人,但那要碰运气。 不能期望他们就能轻松遇到。 可具体到这边,两个姐姐都知道,以他们父亲的调性,大概是没准备啥钱给他。 都要靠他自己。 余春桃这时候心里暗暗想,来的时候不知道这事,要不然怎么都能和大伟商量下,给弟弟凑凑。 但很快,她又立刻想到,余秋堂能建这么大院子,势力肯定不比一般。 果然,就看余秋堂笑道:“条件的话,就让对方出吧,不管出什么,都全部答应。” “这么大方,充胖子啊?”三婶翻个白眼。余秋堂笑笑。 “反正娶过门后,也要孝顺二老,那之前多给点,也无所谓。” 他潜意识想着,前世二老对他的照顾,妻子对他的好,这辈子本来就想着好好报答。 这彩礼才能要多少。 只要能办到,肯定眼睛都不眨下。 前世,给岳父岳母一共就给了一百三十五钱的彩礼,只有这个时候普通彩礼的一半多点。 就这样,结婚后,他们要修建新院子,岳父岳母不但将钱补贴回来,还给凑成二百元的整数,并且岳父还推着两袋子小米给送过来。 恰逢冬日,家里没有菜吃,也是岳父用独轮车偷偷送萝卜半夜过来,门都没进,又连夜返回去。 担心被小气的大儿媳妇责骂。 因为他们家开始条件最差,二老真是想尽办法,明里暗里不知补贴多少,就被米文忠媳妇发现的次数,起码不少于几十回。 余秋堂本就是知恩图报之人。 别人对他稍微好一尺,他就希望报答别人一丈,总觉得欠人的,心里很不安。 可前辈子当他稍微情况好点,妻子和二老都先后去世,让他失去报答的机会。 “瞧瞧,那个……丽丽是把咱堂堂的魂给勾走了吧,这还没过门呢,堂堂就恨不得将啥都给她!” 三婶打趣道。 余春桃也觉得余秋堂有些夸张。 但余春梅就清楚多了,余秋堂和米雅丽间的互动,她都看在眼里。 “那既然这样的话,彩礼大概就定在150前后……最多不能超过180块,这个要按照规矩来,你后面想做什么那是你的事,但彩礼却要符合规矩,不然风气就被带坏了。” 三婶特意强调声。 看余秋堂不以为然,便又解释:“你还年轻,不懂这里面的人情世故。 你想想,若是你给的多,被周围人知道了,会怎么想? 你以为他们会觉得丽丽遇见个好对象嘛,不会的,他们表面上会羡慕丽丽的爹娘,但背地里,肯定一遍又一遍嘲笑丽丽的爹娘把女儿卖个高价。 还有啊,这种风气一旦拉开,那效仿的人就多了。 人人都想,那谁谁谁家的姑娘,能卖到高价,为啥我家的卖不到,难道我们家姑娘就差了? 你看,这样攀比下去,是不是没个止境。 到头来,人们就会一遍遍埋怨丽丽,说是她开了个不好的头。” 余秋堂看三婶说的煞有其事,觉得这都是歪道理。 但他也没反驳。 他本来也没想过多给,就是按照一般行情。 他从来的想法就是,只要二老那边提出来多少,他尽量满足就是。 让他们不要留下遗憾。 也让妻子过门有面子,不管邻居还是亲戚,提起来就觉得她没有找错人。 接下来,又讨论其他物件。 基本就是三大件。 缝纫机,自行车以及收音机。 这些都没啥问题,都按照当前市场上最好的牌子来买便好。 另外,余秋堂还准备给米雅丽打一套金首饰。 说来心酸。 前辈子,米雅丽过门后,半辈子他给她啥首饰都没打过。 米雅丽临终前,手上的银戒指,还是她自己打的。 总是想着打呢,但钱一直周转不好,似乎总有比打首饰更重要的销。 米雅丽很善解人意。 总是安慰他,这些身外之物,有的话就戴着,没有的话那就算了,又不是一定需要。 钱就该在有用的地方。 余秋堂每次都“听进去了”,也就一次次拖下来,他总以为后面有机会,但其实机会并不多。 一个不留神,就变成他终生的遗憾。 三婶走的时候,非要拉着余春桃去他们家吃饭,余春桃千方推辞,还是不行,不得已只好说晚上过去,顺便看看奶奶,三婶这才同意。 刚送走她,余秋江从外面回来,看到余春桃,也是一阵寒暄。 里面说着话,外面突然传出王浩峰惊喜的呼声,原来是看到摩托车,非得拉着余秋堂带着转几圈。 余秋堂对这个发小,可比亲弟弟好多了,闻言出去带着他和凑过来的余小伟绕着院子附近转了好几圈。 乐的两人直吆喝。 下午余春梅和米雅丽做饭,余秋堂趁机给余春桃说了余春梅和米文忠的事,再次震惊了余春桃。 直呼还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 这短短一念间,咋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余秋堂连忙示意她不要激动。 不同于自己和米雅丽这边,两人算是情投意合,米文忠和三姐则是扭扭捏捏,两人还都不好意思,不敢放开。 只能从两人日常互动来看,彼此确实都有这个意思。 但问题是,这年代的人们相对保守,还不流行女说男,若是米文忠那边不主动,总不能这边先提出来,倒贴过去。 那样传出去,可就没办法在村里立足。 余春桃听的津津有味,随后又担心道:“你说人家会看上你三姐嘛,毕竟……” “丽丽她哥秉性很好,就是这个地方,稍微差那么一点点,”余秋堂指指自己脑袋,“不过不碍事,你看我的院子没,就是他带人建的,多有本事。” “话是这么说,可万一成了,你三姐这个样子,会不会到时候受欺负呢……” 余秋堂想来,他对米文忠和岳父母都了如指掌,但二姐不清楚,担心三姐受欺负也情有可原,便笑道:“等会他们吃饭时,你重点观察下丽丽她哥。” 事情就这么愉快决定。 下午吃饭时,米文忠总觉得蹲着不舒服,换了几个方向,还是相当难受。 饭吃的不怎么香了。 添饭时,他忽然发现余秋堂那个二姐,正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顿时有些局促,不安地说:“是不是我身上有味道,今天抹泥,加了陈醋的。” “小伙子不错!” 余春桃点点头。 米文忠一脸懵,心想怎么看,这个二姐都没有自己大吧,咋叫自己小伙子。 他趁吃饭偷偷问余春梅,“你姐一直看我做什么?” 余春梅也很迷糊,以为是为米雅丽的事,便笑着说:“这你都不明白?” 这下,米文忠本来就不聪明的脑袋,更迷糊了。(本章完) 第175章 不常规型农民 晚上余春桃去看奶奶,要喊着余秋堂一起去,但是余秋堂拒绝了。 上次搞的麝香,还需要晾晒几日,暂时还没有完全干。 他准备炮制好后再去看奶奶。 主要是,现在他也很困惑,不知如何去面对奶奶,一想到奶奶那个样子,心里就抽的慌。 矛盾得嘞。 他晚上等到余春桃从三叔家回来,才离开新院那边。 余春桃回来后,心情也是相当糟糕,看样子是被奶奶的病情所影响。 竟是觉得头疼起来。 早早睡了。 这边房子本来就紧张,新房子暂时还不能住,余春桃勉强在这里挤挤,余秋堂依然回地坑院睡。 他回来时,余小伟和余小云都睡了。 摩托车的声音在黑夜里轰轰直响,吵醒了父亲,听他在里面问道:“老二嘛?” “嗯。” “你二姐没回来?” “看了我奶,说是头疼,就在我江哥那睡了。” “哦。” 黑暗里,父亲也没有立刻问什么,余秋堂刚要进屋,却看到父亲拉开房门出来。 下面光着腿,穿着大裤衩,上面披着袄。 “我听你三婶说了。” “啊,啥?” 余得金看他眼,手伸进衣口袋,掏出几张钱,“给。” 余秋堂借着月光,隐约能看到那是几张十块钱,看厚度,大概五张的样子。 “给我钱干嘛啊?” “瞒着我干嘛,你娘不在了,提亲这么大的事,也不想跟我说?” 余秋堂低下头。 不想就此回话。 上辈子他同样面对这个问题,当时父亲和他关系闹得很僵,从头到尾没有关注过。 即使最后结婚时,父亲都没有参加他的婚礼。 上辈子自然一直带着怨气,但成年之后,等父亲去世了,他自己的孩子也开始结婚,看到新人幸福的样子,他才恍然大悟。 他之所以耿耿于怀,并不是纯粹的恨意。 而是遗憾。 没有得到父母祝福的婚姻,可以幸福,但一定会有遗憾。 而当初和父亲的矛盾,与父亲的武断,粗暴有关,但也与他的倔犟,不懂得转圜有因。 父亲的粗鲁,他的倔强,都不是那种轻易愿意低头,让步的人。 父子一场,最后走到那种田地,是两人共同的不幸。 如今,他低着头,不想去看父亲手里的钱,但却刚好能看到父亲光着的腿。 父亲的左腿明显比右腿要细很多。 大概像成年人的胳膊粗细。 这是因为父亲年轻时,在给别人干活,晚上回家晕倒在雪地里,左腿在雪里冰冻太久,导致肌肉萎缩。 后来,这只腿就这样了。 现在年轻还看不出来,等再过一些年,基本就是右腿拖着左腿走,一遇见个刮风下雨,也是疼的相当厉害,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动弹不得。 一阵冷风卷来。 余秋堂脖子缩缩,西北风灌进脖子里,真是不好受。 仿佛瞬间给人从头到脚浇了一桶冰水,直接来个透心凉。 他没办法让父亲光着腿这样站着,便继续说,“我有钱呢。” “我知道你有钱,你本事多大,那么大的院子建着,这是我给你的,就五十块,你要多的,我也没有。” 余得金不知是陈述,还是嘲讽。 因为天太冷,他的语气也有些颤抖,余秋堂一时分辨不清。 “拿着吧,这里面还有你娘的,我答应你娘……” “好吧。” 听提起母亲,余秋堂心里一软,知道这是父亲能拿出最后的台阶。 他不踩着下来,后面就没有路了。 他将带着温热的钱接过来,随后揣进口袋,下意识说了声“谢了。” 转瞬觉得这个语气有点二皮子。 但话说出去了,也懒得改口,便说:“你赶紧进去吧,天冷,不知道自己腿啥样?!” “嗯?” 余得金一愣。 他还没听余秋堂用这种语气说过话。 重点不是这句话的内容,而是儿子说话的态势,就仿佛是他的平辈,对他说了一句随意的话。 “我进去咯。” 余秋堂不想继续了,再说下去,只会让气氛更冷。 他和父亲彼此都知道,两人之间有个巨大的鸿沟,维系关系的不过是一座摇摇欲坠的索桥,不要想着使力,那样桥反而会断。 就这样小心翼翼地维系着,或许才是未来。 他将车推进放进避风的巷道,身后传来父亲关门声,门“嘎吱”关上的瞬间,他的身体才得以放松。 “呼~” “叔,你回来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余小伟翻过身,看到是余秋堂,随口问了句,没等到余秋堂回答,自己又沉沉睡过去。 这个年龄正是嗜睡的时候。 余秋堂帮他盖好被蹬在一边的被子,摸了摸炕,烫的好像锅底一样。 他坐在炕沿上,默默的想了会儿。事情。 脑子很乱。 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一件一件,并不能形成顺序,分清楚哪个重要哪个次要。 想来想去,最终长叹一声。 本想着重生之后,日子肯定过得潇潇洒洒,到头来却依然还是被琐事所羁,说是有压力吧,也不尽然。但就是有种疲惫感。 “可能是老年心态作祟。” 临睡前,他给这种状态做了总结,好像除此之外,他也找不到其他理由。 . 心里想着次日的事情,余秋堂晚上睡的并不踏实,再加上炕又被烧的太烫,一晚上迷迷糊糊,不知醒了好几次,外面的天依然不够亮。 好不容易看到窗外能模糊看到白光,再也躺不住,起来打趟红拳,洗漱完毕,就骑着摩托朝新家赶去。 到时余春桃和余春梅都已起来,便带着余春桃又来到余得水家接上高美兰。 他先带着两人来到镇上,买了点儿东西,即使提亲,空手也不好意思。 原本打算在村里面的小商店买,可跑过去一看,东西少不说好几个还不新鲜,根本拿不出手。 岳母特别喜欢喝茶叶,简直是无茶不欢,所以余秋堂专门给给买点茶叶。 至于岳父,喜欢抽老旱烟,最喜欢的自然是烟丝。 剩下其他人暂时不用买东西,毕竟只是提亲,和他们“不熟”太殷勤反而显得不够稳。 当然,他没忘记口袋里装点水果。 那边还有两个孩子比较小,分别就是米雅丽最小的妹妹和弟弟,也就是他的小姨子和小舅子。 大概和余小伟与余小云年龄差不多,或许更小一点。 米家庄相对王家庄来说是个小村子,无论是地域面积还是人口,都比王家庄少很多,大概就是王家庄一两个队的大小。 这是有历史原因的。 米家庄原本不在这里,原来的位置是一个洼地,比周围地方都矮,经常发大水,无法安心居住,在镇领导的要求下,整体搬迁西到现在的位置。 但因为规划的地方比较小,无法承担原来村庄所有人,有一部分就分到其他村,留下来的相当于原来村子的一半儿大小。 因为搬迁只是发生在十几年前,所以米家庄整体看起来,要比周围村子都崭新一些。包括村里的小路,修的也比其他村子更宽更平更好。 看具体位置,米家庄更靠近清泉镇,离镇中心距离最多只有七八里,这时候的人脚程快,加速走的话,即使推着车,也就是一个小时便能到镇上。 并且,这里到镇上的路也特别平。不像王家庄,前往清泉镇磕磕绊绊的,到处都是坑坑洼洼,还不是那么容易。 要不然余春桃也不会被颠得直埋怨。 路修的好,又离镇子比较近,相当于有发展的先天优势。 所以,米家庄别看地方小,人过的日子却要比王家庄整体好很多。 当然,这其中不包含米雅丽的家。 米雅丽家穷自然有其原因。 问题就出在岳父米佑塘身上,他不是个正常农民。 米佑塘其实是外地逃难来荣城的。 也或者不是。 他原本没有名字,是米雅丽爷爷从野狗口里抢下的孩子,刚抢下他才三四岁,听口音有点像是山西那边人。 但这么大个孩子,自己肯定没办法从山西上千里逃到荣城,所以只能猜测,他要么是跟着家人来这边,发生意外所以零落。 要么就是被不怀好意的人贩到这边,不知因何原因,又中途被遗弃。 反正不管是哪种原因,他已经成为没有人要的流浪儿。这是不争的事实。 后来,他长大后也曾回去寻过根,可是山西那么大,跑了几个重要的地方,也查不出来啥,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当时,米雅丽爷爷见他实在可怜,便将他收养,还给起了名字,就跟着他姓米。 虽说是收养,老人家对米佑塘向来很好,从来从来没让他吃苦,某些程度上,甚至比对自己的亲儿子还好。 所以啊,虽然家里也不富裕,可米佑塘倒没吃过啥大苦。 后来,时代的大山压垮了米家,米佑塘也成了家,娶了米雅丽的母亲脱润秀。 “脱”这个姓非常罕见,是源自蒙古,所以脱家在荣城这边也没啥根底。 一个不知来处的小伙子,一个没有根底的蒙古后裔姑娘,成功结合后,唯一的坏处就是势单力薄。 在过去的社会,很讲究家族势力,家族越大,势就是就越大,一般人也不敢欺负。 若是无根无底,就相当于没有靠山,很容易遭受到其他人的打压。 偏偏米佑塘这个人,是一个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的性子,有点儿像道家学说里面的那种逍遥心态。 他也不是懒,但是绝对说不上勤劳。 他从来不和别人去争东西,别人要是占了他的便宜,他也不生气,但他从不去占别人便宜。 家里穷了,他也不想着去变得更富,觉得穷那就穷过。 米家其他兄弟喊他一起出去,谋营生赚大钱,他也不会去,就愿意守在家里面。 用米雅丽的话说,她从来没有见过父亲和母亲吵架。 母亲脱润秀是个非常贤惠、温和、慈祥的女人,而父亲又是那种绝对不会和人生气的男人,能吵起来才怪。 这样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坏处是没办法靠母亲一个人发家致富,好处是家庭氛围很好。 孩子们性格都很开朗,相对于其他父亲动不动就教训孩子,米佑塘从来没有骂过孩子,更不用说打了。 余秋堂每当回想岳父,都觉得他是个很神奇的人。 前世直到岳父临死前,他都觉得自己没有正儿八经的解清楚这个人。 甚至,就连岳父最后死亡也都是悄无声息。 七十岁大寿那天,中午吃完饭,晚辈们还在里面喝酒聊天,他说他要在门口晒太阳。 晒着晒着,人就没了动静。 大家去看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走了,讲究的就是一个令人措手不及。 当日刚好是大年正月十五。 以一般人的思维来看,岳父其实不太负责任,他没有这个年代男人身上普遍有的责任感,也不像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仿佛是一个过客,什么东西都不会在心上,不会太多牵挂,又像是为了完成什么任务,完成之后,就逍遥离开。 亲戚朋友、邻居对他这种行为颇有微词。 但岳母却从来没有…… 至少在余秋堂从来没有听到她说丈夫的不是。 岳母每次提起自己的男人,都只是笑一笑,说那个人他就是天生享福的命,不是那种吃苦的人。 肯定是前几辈子积了很多福气,要在这一辈讨回去,我肯定是前几辈子欠他的,到这一辈子要给他还清。 岳母这一生吃尽了苦头。 不管家里大事小事,都要她操心,里里外外忙的不可开交,可她也只是个仅有一米五五身高,常年体重没有超过八十斤的瘦弱女人。 余秋堂很多次感慨,他一生见过很多人,但论胸襟,很少有能比得上岳父岳母两人。 他们一个是彻底逍遥人世间,片叶不沾身。 一个则是明明身在苦难里,却总能找到化解的途径,从来不会被苦难压倒,以笑容坦然面对。 正是这样的家庭,才能长出米文忠,米雅丽这样的孩子,才能让余秋堂哪怕重活一世,都要拼尽全力,也再次回味曾经的情感。 朝阳散落在枯黄的麦地里,麦地尽头是一排秃光光的白杨,白杨下面有庄院,青烟袅袅,那就是米雅丽的家。(本章完) 第176章 米家诸人诸事 米雅丽的家相当破旧。 还是那种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味道。 矮矮的土墙上生的苔藓,被冬日的寒冷和干燥烘干为枯黄,远远看去像是用土黄色的颜料一层层抹过。 一扇用木棍随意绑起来的木门,简简单单开着,通过木门,直接能看到院子最里面的窑洞,那是岳母脱润秀和岳父米佑堂住的地方。 这个院子大概是一亩左右。 里面有六七间箍窑和厦子。 最辉煌时,这边曾经住过大大小小十五六个人,十分的热闹和拥挤。 米家除了老两口,一共有六个孩子。 刚好三男三女。 最大的儿子就是米文忠,米雅丽排孩子们第二,也是最大的女儿。 然后就是二女儿米雅琴,二儿子米文孝,三女儿米雅红以及最小的儿子米文仁。 据说原本还有个小儿子,叫米文义,但一岁多夭折了。 这件事余秋堂只听米雅丽说过一次,既然是悲伤的事,他也就没有深问。 这个年代孩子夭折非常普遍。 被动因素主要是生病。 因为人穷,医疗水平又差,还迷信愚昧,很多孩子被生生耽搁治疗时机,就夭折了。 主动的话,基本都是女娃娃。 虽然刚生下来溺毙的没有以前多,但因为对女孩的漠视,不重视,导致孩子夭折的也特别多。 这种风气一直等到八十年代末期,才慢慢得以扭转。 最难的控制人口的那些年代,家里多出一个孩子,就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谁也撑不住。 可生男生女,又不能人力控制。 生一百个孩子,基本是男女对半,这是概率。 可具体到人身上,有的人家偏偏就一连生四五个,甚至六七个女儿。 那咋办呢。 只能送人的送人,不能送的就…… 这段时日不堪回首,很多后世人们心中尊敬而慈祥的奶奶和外婆,或许都干过这种亲手溺死小女婴的事。 米家老两口,很显然对生男生女很有“心得”,真就是保持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出生的标准。 本来多了个儿子,不幸被“夭折”了。 米文忠和米雅丽不必多说。 米雅琴是那种大大咧咧又很调皮的性格,也是米家所有孩子里,最讨人喜欢的一个。 性格是一方面,主要原因还是她最后嫁了个村支书。 家里日子过得最为富裕,并且一直力所能及帮助兄弟姐妹,补贴这个补贴那个。 几乎是大家的润滑剂和小救星。 她一生日子都过得有滋有味,老了后还在村里组织了舞蹈队,每天带着一群老太太四处表演,还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很是活泛。 但她也依然保持一个农民该有的勤劳,家里十几亩地,每年都是亲自打理,农闲还经常到外面干活,补贴家用。 辛苦赚到钱呢,又会补贴给穷姐妹弟兄。 她的丈夫是个性格开朗的西北男人,身高一米九几,虎背熊腰,高大英俊,当兵复原后就做支书,一做就是三十年。 老四米文孝是个苦命人。 他上学的时候,学习很好,曾以全镇第二名的好成绩考上镇上的中学,在学校里成绩一直全级前列。 但初二那年,因为家里实在贫穷,没钱继续支付学费,便无奈只好辍学回家。 就生生被耽误了。 后来结婚后,靠做泥瓦匠为生,日子逐渐过得好起来。 生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到有出息,成为米家第一名大学生。 可小儿子就不幸运了。 同样是初二那年,正在上课时突然开吃抽搐,被送进医院后,诊断是癫痫,也就是俗称的羊角风。 于是,他的余生就全部在赚钱,给孩子看病,赚钱中度过。 老五,也就是最小的女儿米雅红,是个不咋懂事的姑娘。 她是最小的姑娘,即使是个穷人家庭,从小依然很娇纵。 用这里的土话说,就是“混怂”。 大概意思是,浑的不行,不讲道理。 她的人生,也是苦命的不行。 二十二岁那年初婚,嫁个男人,结果那狗日的竟然家暴,顿不顿就准备打人,没过半年就离了。 在娘家待了几年后,她又嫁了个男人。 那个男人,竟然又是个赌鬼。 每年辛辛苦苦靠种烤烟,辣椒赚的钱,都被男人输个干净。 往往是交烟当日,男人就失踪了,等再回来,钱已经没了。 主打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 他们家里过的相当糟糕,住着一个祖上遗留下来的旧院子,两个孩子跟着吃了上顿没下顿。 每次输完,男人都说后面坚决改正。 但赌鬼的话,有接人能付诸实践呢。 一直等到男人五十多,终于幡然醒悟,开始好好赚钱,想让老婆孩子过好点。 可谁知道,没过两三年,男人干活的时候突然开始咳血,竟然是肺癌。 真就是…… 男人去世后,她独自带着两个孩子长大,也都考上大学。 自己在医院做护工,专门照顾那些绝症的病人,同时负责两个人。 结果因为长期休息不好,以及在医院待的太久,又得了肾病…… 余秋堂离开时,她还在保守治疗,挺好看的人,肿得跟馒头一样。 然后就是最小的孩子米文仁。 这个男孩没啥说的,性格温和,听话,就是个没性格的老实孩子。 大概像是余秋堂以前的翻版。 不过他可比余秋堂讨人喜欢点。 米文仁是真的乖巧老实,父母和哥哥姐姐交待什么,都会认真做好。 除了学习不行,其他找不到什么毛病。 他后来找个老婆,倒是有点戾气,有点茶,不过整体不算太差,处于正常人的道德范围之内。 余秋堂来到米雅丽家附近,看到她们的院子,关于这个家庭所有的事情,就如同闪电一般,立刻在脑海回放。 总体来说,这个家的氛围,要远远强过他们老余家。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岳母脱润秀是个贤妻良母。 而老余家的女人们,各有各的问题。 好的女人,能顺三代自不是虚话。 “看起来,她们家条件不咋行。”高美兰将脑袋从余春桃身后伸出来,打量着着不远处的院子。 “要那么有钱干嘛,我们娶的人家姑娘,又不是她们的家。” 余春桃笑着说。 “年轻了不是,”高美兰不以为然,“你们年轻人,就是想问题想的简单。 你以为这两个人过日子,只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啊,婶子告诉你,才不是呢。 以我的观察,这家里不管是太穷或者太富,姑娘都不好打交道,最好是两家差不多……” “婶子,你人都看过了,还嫌弃人家家穷干嘛,等下可别坏我好事。” 余秋堂急忙打断高美兰的话。 “哦,我是发现了,你们姐弟俩都是这个态度,照这么说,就你三婶我不是好人吧? 你们找我来,那我肯定要负责任。 我的话听起来不好听,但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 “好好好,我们知道了,但这个确实比较特殊,等下您要稍微悠着点,可别把丽丽的爹娘吓到,第一印象差,那我就麻烦了。” 余秋堂只好告饶。 “看你这个没出息的样,那丽丽就那么好啊,把你的心智都迷走了?” “我……” 这边刚要说,就看到米家的院内走出几个人。 足足有六七个。 最中间的两位自然是米佑堂和脱润秀两人。 米佑堂穿着一身深蓝色的中山装,手里拿个长长的烟锅。 他身高特别高,大概在一米八五以上。 又很瘦。 远远看去,就像一根裹了蓝布的电线杆子。 而站的他身旁的妻子脱润秀,则是只有一米五五左右,同样瘦瘦弱弱,两个人一对比,形成鲜明对照。 脱润秀上身穿着件灰色的斜口褂子,下面是黑色裤子,余秋堂的视力好,远远就能看到她慈祥的笑意。 他们身边还有个女人,余秋堂觉得有点面熟,好像是米雅丽一个婶子还是阿姨。 然后就是米雅丽和米雅琴,米文忠三人。 米雅琴正和米雅丽逗趣什么,指着迎面驶去的摩托车指指点点,米雅丽轻轻打打她,她笑呵呵跑到母亲身后叽叽咕咕去了。 “他们态度蛮好啊,还知道出来迎接,那等下我们这边也不能失了礼数。” 高美兰提醒两人。 余秋堂应了,心里却吐槽着,就怕你到时候不给人家礼数。 “吱!” 摩托车刹停。 高美兰率先加速从车上下来,几步上前,满脸都堆满笑意。 “这位就是脱姐姐吧,米大哥,你们好啊好啊,听丽丽常常提起你们,今日一见,果然非同一般,大哥你这是有多高啊……” 余秋堂和余春桃面面相觑。 均露出不可思议。 刚才路上还在吐槽别人,一下车,仿佛就立刻切换了另外个人。 这个三婶,还真是喊对了。 这提亲的事,至少有少一半看媒人咋说,不会说的话,好好的姻缘也能搅合黄,会说话,本来灭多大可能,也能让彼此都多多考虑。 米佑堂见高美兰,笑笑:“好啊,好啊,来了。” 脱润秀则是看看身旁的米雅丽,询问的目光,高美兰的热乎劲,让她有些难以适应,一时不确定,这真的是男方的婶子,而不是额外请的媒婆。 这热乎劲,咋比媒婆还能说呢。 只简单一句话,就将两人拉近距离。 “爹,娘,这就是……就是余秋堂的三婶,三婶,这是我爹娘,这是我大婶。” 高美兰闻言,再次分别问候。 又招呼余秋堂和余春桃过来也一起问候长辈,和晚辈们见面。 这边,确定好余秋堂的几人身份,脱润秀便招呼他们几人进去。 径直来到正房。 让米雅琴去倒水。 “好唻。” 米雅琴笑嘻嘻都出去了。 她虽然也是穿着冬日的袄,但颜色不是耐脏的深色,而是靓丽的水红色。 配上桃红色的发带,同色的绒布鞋,看起来非常活泼精神。 她走路的步伐也很轻快,不像米雅丽那样典雅,如蝴蝶翩翩,仿佛随时就要展开翅膀飞走。 几人坐定。 这间正房,也叫大房,就是米雅丽家招待客人地方。 现在是一九八四年,这副模样,等到三十年后,还是这副模样。 他们家,就一直没有发过家。 只是晚些年原来的老厨房塌了,这间大房被一分为二,一半做了厨房,一半给脱润秀改为养老的房子。 而那个时候,米佑堂已经去世。 这间正房其实也是间箍窑,东西有十六七米,宽三四米。 房的东面是个火炕,中间是一张有些年代的八仙桌,大概是酸桃木还是苹果木,因为时间太久,早已脱了表面干皮,看不清具体木质。 八仙桌两侧,各有一张靠背椅,应该是后面新添置的,漆木打造,靠背上是仙鹤图形。 桌子正上方,是一张十大元帅的画,也有些年代,画的下面早已经发黄,画的两侧还挂着几幅边画。 是梅兰竹菊。 左边有梅和竹,右边却只剩下兰,估计菊的画幅遗失或者破损。 八仙桌再向西边,是两个漆木的箱子,都有一米多长,下面是同色的木架,箱子挂着大大的铜锁,铜锁也是锈迹斑斑。 这箱子,是脱润秀的藏宝箱,里面藏着很多零食,每当院子里的那个孩子哭的不行,脱润秀就会将箱子打开,从里面摸出一个核桃,或者一把杏干,一块饼干,一坨蛋糕…… 悄咪咪的塞进孩子手里,叮嘱他们不要哭,赶紧收起来,不要被其他孩子看到。 很管用。 拿到好东西的孩子果然为了保护零食,立刻止啼。 余秋堂也想到,后来脱润秀生病,瘫倒在炕上,很多人带来副食和糕点,她也让放在箱子里,想着孩子们看她时可以给吃。 但孩子们长大后,都各自忙碌。 曾经院子里的叽叽喳喳,吵吵闹闹,终究成为她过去的回忆,那些糕点一直放到生出绿霉,也没塞出去。 箱子再向西,就是一排原木色的衣柜,应该不是什么好木头,柜子表面裂开好几个缝隙,余秋堂对这个柜子没什么印象。 大概是当初来米家,柜子已经被挪走了吧。 众人落座。 米佑堂和脱润秀分坐八仙桌两侧,余春桃和高美兰顺势坐在东面炕头,米雅丽和紧挨母亲站着,而余秋堂独自一人,坐个小马扎,面东。 马扎很矮,他的腿无法完全展开,只能尽可能端正身体,减弱蜷腿的局促感。(本章完) 第177章 节外生枝 “米家姐姐,我们今日来意你也懂,就是为两个孩子的终生大事,关于我家秋堂,你们也知道一些吧?” 高美兰笑率先开口,打破微笑里的平静。 脱润秀看眼余秋堂,又笑着点头,“听我们家大娃提到过,说是你们秋堂这孩子,很好,好着哩。” 脱润秀没啥文化,大字不识一个,也说不出啥好听话,只能简简单单说几声人好。 看母亲这样说,米雅丽抿嘴微笑。 害羞是有点害羞,心里也开心。 高美兰说:“确实是,别的不说,我们自家的孩子自己知道,不是我跟您吹,就我们家秋堂这样的小伙子,放到村里村外,那都是抢手货……” 高美兰开始了。 对着脱润秀就是一阵狂吹。 开始米雅丽还听的喜欢,但听着听着,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不禁盯着余秋堂,意思很简单,你真的有这么利害嘛,我咋不知道,你给你婶子咋说的,不懂得节制,不适可而止。 “……总之啊,我们秋堂和你们丽丽,也算是有缘分,都能瞅对眼。 我们今天过来,肯定是带着诚意,姐姐和大哥你们有什么想法,意见,要求,都可以尽管提出来。 我们好好商量下,能满足的,我们都会满足。 不能满足,我们也会创造条件,想办法去满足。 总之,只要两个孩子能踏踏实实,安安稳稳过日子,我们这些做长辈的,都该多费点心。” “那是那是啊,他婶子你说的对,我们也是这么想的,娃娃自有娃娃的福气,我们这些做老人的,就顺着娃娃的心思。” 脱润秀慈祥地看着余秋堂。 余秋堂保持着非常温和的笑容。 他其实知道岳母喜欢什么样子的小伙子,所以几乎是毫不费力让岳母越看越喜欢。 “他婶子,看你也是热气人,我们这边也好说,秋堂这孩子的本事,我听大娃和丽丽都说了,还挺满意的。 你们问条件,我们也简单,就按照行价来,人家多少,我丽丽就要多少,人家有的,我丽丽也尽量都要上。” 脱润秀说话的语速很慢,说的时候,眼神很温柔,声音非常柔顺。 感觉是个人,都很难和她吵起来。 “哦,你们不要多想,我们不要这些东西,就是我娃嫁人是个大事,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尽量不要委屈。 女人嘛,不管咋样,都还是希望出嫁的时候能有面子…… 哦,我是这么想的,但具体情况,也要根据实际来,差不多就行,也不要打肿脸充门面。 把钱都在这一时,后面那么长的日子咋过,那肯定也不行。” 说着,脱润秀将米雅丽的手拽过来放在自己手心,笑着说:“两个人过日子,是一辈子的事,讲究的是细水长流,是不?” 米雅丽被母亲这样说,当然只能含羞点头。 一般这种相亲场合,两个新人是不说话的,更多就是让对方和对方家长审视。 余秋堂深知这个流程。 米雅丽是姑娘家,必须保持矜持。 所以两人全程都是以“乖巧老实”应对彼此长辈。 实际上,三婶本身就没啥问题,真正需要解决的也就米佑堂和脱润秀两人。 眼看着这边气氛一片祥和,余秋堂以为今日的事基本完成大半。 这时,那会短暂出现的那个大伯母进来了。 她明明是笑呵呵,但余秋堂却感觉出一股不怀好意,果然那,她随手从旁边扯过个方凳子,靠着脱润秀坐下。 米雅丽只好朝后退退,将位置留出来。 “你是叫秋堂吧?” 余秋堂点头,“是的,婶子。” “不错,不错,小伙子看起来很精干,”大伯母点点头,“我听说,你娘过世了?” 余秋堂一怔,大家也都是一愣,除了米佑堂表情几乎没啥变化,其他人几乎都下意识看向大伯母。 “大娘!”米雅丽轻轻喊了声。 余秋堂又点点头,尽量保持着温和的克制。 他前世来提亲,并没碰到这个女人,如今因为时间线问题,所以多了这个绊脚石。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他只需要不理睬这个女人,顺利翻过眼前这页,直接和岳父岳母谈就行。 这个女人即使不好对付,也终究是个外人,无法决定这边的事。 “那这样的话,我家丽丽嫁过去后,可要受罪了,里里外外不都是要自己打理,将来有了孩子,也没个人帮着照看。” 这个话,倒说的有点道理。 但道理不多。 余秋堂刚要回答,就看余春桃笑道:“婶子这话说的不对,我们堂堂没有娘了,但还有姐啊,难道他三个姐,还帮不了这事?” 大伯母笑道:“姐有什么用,都是要嫁人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都是别人的人了,还哪有心思管娘家兄弟的事? 再说,我听说你们两个嫁在外地,剩下一个身体不方便,还要秋堂照顾是不?” 余秋堂一怔。 他别人都没看,只是下意识看眼米雅丽,心里诧异她哪里来的这个大伯母,前世好像一直没和她大伯有什么交道啊。 莫非是后面两年内,这家人搬迁了,还是出了变故。 但不管什么,这个女人此刻真是触碰到余秋堂的逆鳞,他心里的火气“蹭蹭”上扬,眼眶因为憋着愤怒,逐渐开始发热。 他刚要说话,却见高美兰反口问大伯母,“这位大姐,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嘛,我们今天来是说好事,可不带这样搞没意思的。” “有嘛,我没有说啥啊,丽丽爹娘都太老实,我不帮看那行?”大伯母一脸茫然。 高美兰冷笑道:“恐怕你帮着把关是假,想坏这幢好事才是真吧,” 说着,她直接略过大伯母,看着脱润秀,“姐姐,我们余家都是实诚人,不会拐弯抹角,两个孩子确实对上眼,所以我们才来的。 我们秋堂娘没这个命,所以委托我来跟着说道,那既然我没意见,你们也没意见,他们俩的事,就这么说定,你看咋样?” “谁说……”“大嫂,我看这孩子挺好,”脱润秀打断大伯母的话,“不要再为难他了。” 大伯母嘴唇动动,再没说什么。 但脸上那股假笑没了。 只是淡淡的,冷冷的,看起来很不高兴。 余秋堂看眼米雅丽,真是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要掺和进来他们的事,却见米雅丽站在身后只是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冲动。 他只能猜测,这里面还有内情。 高美兰见状,这才重新放下情绪,别人不熟悉她,余秋堂和余春桃可是知道自己三婶的脾气,担心她一个没忍住,上前就扇对方巴掌。 余春桃更是轻轻拉着三婶的衣服。 俗话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要不民间为什么有媒婆儿这种职业呢? 不仅仅是他们认识的人多,消息灵通,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就像以前妓院的老鸨一样,她们只想赚钱,只要能把钱赚到,其他都不重要,脸皮厚着呢。 要今天是个媒婆,不管这个大伯母怎么说话。媒婆都不会生气,肯定还会向着她,让事情能够继续进行下去。 但是,三婶毕竟不是媒婆,性子又火爆,能这么压制住已经是相当不容易。 余秋堂觉得,一直这么压着也不是个办法。 如果不能赶紧把事情搞定,迟早要出大事。 若是其他事,他都能出面解决问题,但现在这个场合有些特殊,他实在不能表现的太过强势,吓到对面憨厚老实的二老。 就在这个为难的当头,只见脱润秀突然笑道:“这样,他婶子,闺女还有秋堂,你们早上出门早,肯定没有来得及吃饭。 这样吧,中午就到我们家吃饭。刚好趁这个功夫,我和他爹再想一想,这事情毕竟是大事,可不能草率做决定。” 说着,还拉拉身旁的大伯母,“大嫂,一起去帮忙吧,我不是前两天锄地的时,把手筋给裂了嘛,现在还不能使力,一出力气就疼得慌,擀面肯定擀不成。 你不是擀面擀的好嘛,帮咱们擀顿面吃吃,好好招待招待客人。” 大伯母听她这样说,也只好跟着站起来,一步三回头的被拉出了,两人刚走到门外,脱润秀又喊米雅丽出去,并且让米佑塘招呼客人。 于是,房间里只剩下一家三个人,外加一个米佑塘。 余秋堂知道米佑塘是啥性子,所以没有主动找他说话,高美兰可不知道,还是按部就班和米佑塘讨论起“三大件”等具体要求。 但她很快也发现了,不管他说什么,米佑塘几乎都没什么意见,只是跟着复合。 他说的最多的只有几句话: “行,就这样。” “我看也差不多。” “这样就行了。” “这个我没有没有意见。” “他们同意就好。” 高美兰一口气说了不少条件,本来原计划还想着她提出来,米雅丽父母肯定会讨价还价,要求提高标准,她朝下讲一部分价,最后在中间找个合适位置达成共识。 可万万没想到,她不管说什么,米佑塘竟全盘答应,就仿佛在说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而不是讨论米雅丽的终身大事。 说着说着,高美丽兰也有点儿不自信了,利用上厕所的机会,将余秋堂和余春桃拉出去,三个人紧急开了提亲小组会议。 会议主要针对米佑塘和脱润秀两口子是否真有意愿嫁女儿进行展开。 余秋堂当然知道二老就是这个性格他没有什么顾虑。 余春桃则是认为暂时还不明朗。 有可能对方也在犹豫,不管是脱润秀做饭,还是米佑塘这样简单应对,不提出要求,都是缓兵之计。 很可能说明,他们这边对余秋堂没兴趣,压根就没有提要求的意思。 高美兰则是认为,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大伯母。 因为处于提亲这个重要阶段,米雅丽父母肯定心思很焦灼,同意或者不同意,在脑子里面反复盘旋,无法最终决定。 那这个时候,突然多出大伯母一些负面的引导,极有可能把他们的思绪拉到反方向去。 要不然,脱润秀去做饭的时候为什么要拉着大伯母和米雅丽,只留下一个一点主意都不拿的男人。 可能就是她们私下里去讨论了。 高美兰认为,既然她们能谈,那咱这边也不能闲着,正好趁机看看他们家地方,挑点毛病出来,等下再次谈判,也多出许多凭据。 说着,拉着余春桃以四周看看为由,让米雅琴带着开始转悠起来。 余秋堂拿她们没办法,自己来到门外,坐在核桃树下回想往事。 米佑塘和脱润秀去世后,就埋在这棵核桃树下。 核桃树原本是从另外一棵树繁衍移栽的幼苗,却不知不觉里,越长越好,渐渐地超过母树。 后来老树因为年份太老,再一次雷雨袭击中,没有坚挺过去,被直接劈开成两半。 里面原来早已空空如也。 脱润秀认为这是不吉祥,肯定有快要成精的长虫绑在藏在其中,老天爷看不过去,直接劈死了它。 树也跟着遭殃。 反正不过啥原因,老树最终化为锅底的柴火,还被米雅琴嫌弃没有烧劲。 而这棵小核桃树,一跃成为家里唯一提供核桃的来源,渐渐被脱润秀格外重视。 每年到核桃丰收季节时,年迈的她总是会端着个马扎坐在门口盯着,不让其他野孩子们糟蹋。 等到核桃成熟,她会亲自将皮剥掉,核桃晒干,按照孙子和外孙们的数量,分为很多份。 当然不是均分。 在她的心里,当然不是所有孙子辈分的都一个等级,很明显,她对孙子更喜欢一些。 而外孙里,最疼爱的是余秋堂的大女儿和大儿子。 大概是因为她最操心的是小女儿,最心疼的却是跟着余秋堂受罪的大女儿。 相对来说,二女儿家里日子过得好,她就基本不操心,甚至觉得二女儿家的两个孩子,也不缺这些吃货,所以准备的袋子最小。 余秋堂想着每次带孩子们过来,提前叮嘱他们不要拿外婆的东西,岳母却总是会偷偷找理由将孩子们叫到她的房间,再出来时,口袋早已变得鼓鼓。 (本章完) 第178章 我觉得他人挺好 昏暗的厨房内,周围墙壁早已被柴烟熏得漆黑,在热气弥漫下,大白天视线也非常差。 厨房内,米雅丽坐在灶台里烧火。 大伯母在揉面,脱润秀坐在小马扎上摘韭菜。 “刚好上一集割的豆腐还有半斤,这两天又下了几个鸡蛋,用来做个长面最好。” 脱润秀笑呵呵地说。 今天女儿有人上门提亲,不是啥稀奇事,自从三年前开始,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有人上门来提亲。 谁叫咱姑娘长得好看呢。 奇怪的是,姑娘是一个都没有看中,理由是她想陪在家里,多照顾几年娘和弟弟妹妹。 但实际上怎么想,做娘的也不好问,女儿大了就有女儿的心思。 她们这个家和别人家不同,可能受了丈夫的影响,对孩子们都很宽松。只要不是本质的,非常严重的事情,基本上都还是会按照孩子的想法来,尊重他们的意愿。 既然女儿说暂时不想嫁人,想陪着她和孩子弟弟妹妹,那就先陪几年,她倒也没放在心上。 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同龄的女娃娃都已纷纷成家,很多人孩子都抱了两个了。 每当她看到别人家孩子乖乖巧巧的,心里就很喜欢。想着若是她也能抱个孙子或有个外孙的话,该有多好啊。 可是现在大儿子是这个样子,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媳妇,女儿又不急着出嫁,三代同堂只能幻想。 一方面不想去干涉孩子太多。 一方面又因为没有孙辈没有而产生遗憾,这就是她一个普通老人的复杂心理。 前些日子还为此苦恼,没想临到冬天还有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就要过年,却有了新的突破。 有人竟然上门提亲,而且女儿还同意。 这简直是她今年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别看表面上保持的挺好,其实心里早已乐开了。 “我看你倒是很上心啊,润秀,你是糊涂了吗?你看看左邻右舍,谁像你这么跟女儿谈亲事的? 人家都巴不得跟男方多要点东西,你倒好,仿佛咱家丽丽差的嫁不出去,硬要塞给别人一样。 我是怎么拉都把你拉不住,你倒是处处做好人,把我这个大娘,搞得反而成了恶人。” 大伯母心里带着埋怨,揉起面来,速度那叫一个快,把案板都摇的呼呼直响。 脱润秀无奈笑道:“大嫂,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我是这么想的,这过日子毕竟是长久的事。 你说你要点东西,又能咋样呢? 要是人家那边人不好,家里过不好,就靠你又要这点东西,也解决不了啥问题呀。 再说了,我听大娃说,这个秋堂确实很不错,在村里面也很受欢迎。 嗯,刚才我们不是看了,孩子面相老实,身板挺正,又有本事能赚到钱。那就行了。 咱们只是普通人家,也不能对人要求太高,是不是?皇帝家的儿子条件好,那也不是咱们高攀的对象啊。” “你呀,你说让我说你啥好呢?你这女儿还没过门呢,咋能想着别人那边。就算咱家里条件一般,那也不能让别人看轻了。要是你也这么想,那谁还会把咱闺女放在心上。” “放在心上,也不是说看给啥东西,”脱润秀心里不以为然,但她不会特别激动,依然是温和解释。 “放在心上,那是要看过日子点小事情,要两个人互相照顾,互相体贴,没有这些东西做基础,哪怕堆个金山在面前,也不济于事。” “话不能这么说,你有个金山银山,就算到时候男人不行,起码还有个金山银山放在家里对吧,要是没有这个男人不行,那不是啥都没了?” 脱润秀被说的没办法,只能苦笑。 “反正是这样的。娃他爹走的时候专门交代我,一定要帮着你们家看好孩子们的事, 你们娃他爹是个不管事的主,你又是这种好说话,现在这个世道,只是好说话可不行。 你好说话,人家会好说话吗?到头来,受欺负的还不是咱们这些好说话的老实人。” “那倒是,我知道大嫂都是为我们好。” “知道就好,”大伯母叹息声,“你们说说我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心里能好受,谁不愿意当好人啊? 你没看刚才他们看我的眼神,恨不得把我给吃了是不,那我不这么问,咋能看出那孩子的秉性,你以为我是随便问的?” 大伯母隔着烟雾缭绕,对着米雅丽说,“我问他娘的事,就是看这孩子孝不孝顺。一个男人品行怎么样,别的不说,只要看他对娘好不好就知道了。 如果对娘都态度一般,你指望着他对其他女人好,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我又问他姐姐,就是看他对兄弟姐妹怎么样,尤其是她那个姐姐身体不好,如果他为了让我们留下好印象,直接将姐姐姐姐抛开,那说明这个人的人品是有问题。 你要是人品不好,直接就是在我这里判了死刑,其他什么事情也就别谈了。 相亲相亲相什么呢,其他很多人说是相家境,相相貌,相彩礼之类的。但我是这么想的,我就是要相人品。 人品才是根本,没这个做支撑,什么东西都是表面化,他可能为了你说出这样的话,也就可能就因为其他事,做出不利于你的事。这样左摇右摆,两面三刀的人,可不适合做男人。 你看我们老米家,娃娃的几个叔伯,就没有一个品性差的,可不能临到头找个女婿,找个不牢靠的人进来。那样,我们娃他爹托梦都不会饶过我。” 听母亲和大伯母在交谈,米雅丽坐在灶台前如坐针毡,虽然说两个人谈的事都是关于她,但她是搭话也不好,不搭话也不好,反而成了局外人。 相比母亲和大伯母,她其实对余秋堂更为了解。 或者说,她相信自己的眼光。 但现在毕竟没有结婚,还没有过门,就当着两位长辈的面不断的夸奖余秋堂,那显得很丢人,很不好意思,也不符合规矩。 照着之前,像这种相亲的事,她们这种晚辈根本就没有说话的余地,也就是他们家氛围比较宽松,所以父母还征求孩子一些意见。 反正事情基本上按照好的方向发展,那她就尽量保持沉默,也不能特意去说什么,免得过犹不及。 然而,属于树欲静而风不止。 李亚丽倒是想躲个轻松。大伯母对母亲训斥一番后。又将目标成功的转移到他身上。“我说丽丽,你咋一句话都不说,我和你娘这里说大半天了,你到底是啥想法?你给大娘说说。” “啊?” 米雅丽突然被喊到,没有心理准备,下意识说,“我没问题。” “啥叫没问题?看你说的这个话。相亲是小事情,结婚是小事,你这孩子,我平日里面看你挺聪明的,到这关键节点上,和你娘一样糊涂。” 米雅丽这会已经反应过来。 笑着说:“大娘,我知道你是为我操心,不过余秋堂我觉得没啥问题,在那边干活的时候。不长不短也是一个多月吧,我们基本上把他看得很清楚,他人可以的。” “呵,”大伯母嗤笑,“一个多月就看得很清楚了,你是火眼金睛,你这孩子,咋跟你娘一个德行?真是让人愁死了。” 米雅丽抿嘴,“那总比很多人只见过一两次。就凑在一起过日子要好得多吧。大娘,我看你就别操心了,好好揉你的面吧。你要是把他给吓跑了……” 米雅丽说到这里,突然反应过来。有一些太暧昧,顿时闭嘴不谈,朝里面添了一些柴火,开始使劲的拉起风箱来。 大伯母啼笑皆非。 无奈苦笑:“哎,你们啊,你们娘俩让我说啥好,反正你们就这样吧,到时候吃亏上当,也都是你们的事。 这人啊,别看一辈子很长,关键的是时候就那么几步,要不然为什么会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要我说,那男人入错行还有个转变的机会,可女人呢?你要是找个对象不太行。那这一辈子可就全毁了。 你看看我们村里面,有多少人就是因为对象不行,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惨。 别的不说,你就说大娘我吧,你大爹啥都好,但命短走得早,给我留下一堆烂摊子。 我是既要照顾自己家里面,还要替你们操心。人家哪个女人像我一天这么命苦,里里外外都要顾着。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做坏人了,那我要是都像你们这个样子,还哪能生活下去,不早都被人吃的骨头渣都没有了。 行吧,既然你们娘俩都没有意见,那我也不说什么,大娘还是希望你,将来日子过得好好的。” “我知道了,大娘您就放心吧。我肯定好好过日子,不让您和我爹娘担心。” “这孩子。” 事已至此,大伯母便不再说什么。刚好面揉的差不多了,开始卷起擀面杖开始擀面。 她要做的是这边的长面。 基本一根面就是案板的长度,最长可以擀到一米八,最细只有不到一毫米,但面要薄厚均匀这样下到锅里面才不会断。 擀长面最忌讳的就是,看起来好好的,一下到锅里面全部断成一截一截,这样非但不吉利,而且显得做饭水平太差,会被所有人嘲笑。 在这个基础上,要是能把长面擀好的人。都很受村里面人敬佩,往往是在一些关键的时候,甚至还会请去帮忙专门擀面。 大伯母刚好就是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她的自信和挑剔,也是来自于能力很强。 要不然,脱润秀也不会专门把她留下来擀长面,脱润秀自己也会擀面,可她的本事,相比大伯母还是差很远。 揉面想要揉的好,必须从开始把控好每一个环节,包括加多少水,放多少面,放多少碱,多少盐,醒多长时间,揉多久,怎么样擀,都是有门道。 但凡一个环节做不好,就不可能搞出很好的面出来。 所以擀长面这种能力,也就是老一辈的人还有,80年代向后,慢慢人就没有这个能力了。 他们能把面擀出来就算不错。更不用说擀长面,长面慢慢就成为一种活在记忆里,与母亲挂钩的美食。 . 余秋堂在核桃树下坐了一会儿,发现他摩托车边停了一伙儿人,看起来都是孩子。 从七八岁到十几岁都有。 他一眼就在其中看到熟悉的两个身影,分别是米雅丽的小妹妹和小弟弟,米雅红和米文仁。 刚才他们来的时候,两个孩子没有在家。可能是去邻居家玩儿了吧,这会儿才回来。 因为摩托车就停在他们家门口,他们和小伙伴儿都没怎么接触过,以前在路上偶然见到,车子都是呼啸而过,让他们觉得很神奇。 觉得坐在上面肯定很美,又肯定不是他们所能接触的东西。 眼下,这么好一辆摩托车就放在自己家门口,不去摸一摸,肯定说不过去。 “雅红姐,这是你们家的摩托车吗?” “咋可能,米雅红家里哪有钱买得起摩托车?” “哦,这倒也是,那这摩托车为啥停在这呢?” 几个小孩对着车子议论纷纷,有羡慕的,自然也有嫉妒的。 小孩子的江湖往往比成年人简单很多,成年人还涉及到利益,就算对彼此不高兴或者羡慕嫉妒恨,也不会当面说出来,还是愿意给彼此面子。 所以成年人的关系,基本上都是建立在面子之上。只要不给大家面子,哪怕你是个好人,做的对的,也有可能被大家孤立。 孩子的世界可不是。 他们完全会按照自己的心情来做事。 对一个人不高兴,不喜欢,嫉妒了,他也会挂在脸上,或者说用刻薄的言语陈述出来,主打的就是一个短兵相接,让对方受到直接伤害。 “谁说我们家就买不起摩托车了,这就是我们家的,要不然他为什么不停在你们家,偏偏停在我们家门口呢?” 突然,孩子群里有人高声喊道。 孩子们被吓跳,很快就大笑开来。 “米雅红,不知羞,好话不说近吹牛,嫁个大马猴,马猴没有头……” 孩子们的恶意总是那么直接,米雅红在说出摩托车就是她家时,自然没想过,一时冲动并没带给她面子,反而是更大的羞辱。(本章完) 第179章 孩子的梦想 米雅红如今已是骑虎难下。 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谎言来解释。 她此刻也顾不上其他,只想在这个时刻,能用气势和语言压住其他的孩子,至少让她眼下不要太过难堪。 于是,她继续高声说:“不是我们家的摩托车有什么关系?那也是我们的亲戚,有本事你们的亲戚也能骑个摩托车来呀。” “还不承认,人家可能就是临时停车,你看把你吹的。米雅红,你为什么就不能老实点儿,不吹牛能死人啊。” 也不知道是邻居家的孩子,还是他们同族的一个小男孩儿,特别喜欢和米雅红硬杠其他的孩子就跟着直哈哈大笑。 米雅红的脸被气的通红,而比她年龄还小好几岁的米文仁,丝毫没有给姐姐出头的意思,只是安静的站在旁边,一声不吭。 余秋堂其实非常理解米雅红此时的心态。 从她一生的轨迹来看,米雅红是是这个家庭少见的一个爱慕虚荣的姑娘。 当然,她的爱慕虚荣并不是非常严重,至少没有严重到会影响生活。 她就像那些出生在平民人家的姑娘,却偏偏幻想过公主,富贵人家的生活。 所以,她一度对这种很多钱才能才能买到的东西特别喜欢,而这些也间接导致她的性格和其他的兄弟姐妹相差的很远,从而为她不幸的生活奠定不好的基础。 但,她又和那些只虚荣的人不一样,她其实也很勤劳。她愿意通过辛苦劳动,去赚到很多钱然后吃好的,喝好的,穿好的。 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只靠努力劳动并不能赚到很多钱,反而是命运总会挑选那些特别有欲望又特别努力的人加以祸害。 她嫁第一个男人比较短暂,就不用说了。 第二个男人,明明她每年从早干到晚,辛辛苦苦种出的烤烟按照正常价格卖掉,家里面必然日子过得非常富裕。 可偏偏运气就不好,遇见个赌徒。 她一生要强,即使成年后总是想在兄弟姐妹和朋友,亲戚邻居面前表现出她日子过得不错的样子。 可惜,偏偏她的日子是所有兄弟姐妹过得最差。 这让她心里非常的郁闷。 每当兄弟姐妹们聚会时,她时不时就会说出一些特别尖酸刻薄的话,然后让欢乐的气氛瞬间冷场。 例如,她看到大姐米雅丽孩子读书好,就会非常郁闷的说:“你和我大姐夫把孩子教育的好,哪像我找了这么个男人,一天从早到晚,有一分钱都拿去赌了,孩子们怎么学习? 比如,他会对米雅琴说,“我二姐夫是村支书,多有本事啊。你有这样的靠山,当然开心了。我才嫁了个什么样的人,我咋能和你比?” 等等。 但除了这些,她又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比如说她做饭好吃,她体贴别人。她照顾所有的外甥外甥女,她孝顺母亲。 她的丈夫死后,为了孩子,自己没有改嫁,辛辛苦苦将一儿一女抚养成人,并且最终都送他们进了大学。 她没日没夜当护工,给儿子付了房子的首付。 她还是家族群里面最关心兄弟姐妹的那个人,只要谁有点儿事情,她就很担心,会一直询问怎么样了? 相比之下,日子过得好的其他人,总是会觉得,没有事情,不必要彼此打扰,大家都过各自的日子就可以。 余秋堂上辈子和米雅红的关系其实一般。 这主要是因为他上一辈子是个老实人,不怎么喜欢说话,可米雅红又特别能说话,而且说话的时候,仿佛总是带着倒刺,听在余秋堂的耳朵里便多了很多讽刺挖苦。 这让他很不舒服。 但同时呢,他其实又有点儿同情米雅红,尤其是当妻子去世之后,米雅红的日子越过也越艰难。 可那个时候,没有妻子这个中间人,他也不好对小姨子关心太多,而且还是一个寡居的小姨子。 只能找些重要的节日,给孩子们一点儿帮助,算是替妻子尽到了大姨的责任。 “哼,你们不相信是吧,那你们看着。等下要是人从我们家院子出来,你们可不要羡慕。” 这时,场中的玩笑或者吵闹,已到了结局,米雅红从人群出来,斩钉截铁的宣示自己的立场。 或许刚才还有些犹豫,这个时候就连她自己也肯定,这摩托车就是自家亲戚的。 她全然忘记了开始,只是随口说出来的一句话,除了摩托车就停在家门口外,其他没有任何依据可以做支撑。 余秋堂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 现在能帮助到米雅红的就只有他了。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很多事,有很多像这样的时刻。 他也因为虚荣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说了一些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或者谎称自己拥有从来不曾拥有的东西。 有时候,这招很管用,帮他赢得了面子。 有时候,却会被别人当面拆穿。 在那些被拆穿的尴尬时刻,他心里就想着,若这个事情能变成真,该有多好啊。 而现在,米雅红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就像从天而降的天神,将这位十二岁的小姑娘,从近乎崩溃中拉出来。 “嗯哼!” 快要靠近车子时,他一声干咳。 孩子们听到咳嗽,又看到他径直朝摩托车过来,猜测是摩托车主人,急忙散开一点。 形成个更大的包围圈。 而米雅红则脸色苍白,还站在车前没有立刻离开,一直没有吭声的米文仁,轻轻拉住姐姐袖子,小心翼翼地盯着余秋堂。 于秋堂可是有一米八几,在孩子们的眼中。他显得格外高大,就像一个巨人一样。 带给他们的压迫力非同一般。 “你们两个?是雅红和文仁吧?” 余秋堂走近后,弯下腰子,让自己的视线和两个孩子尽量保持平齐,露出自己认为最和善的笑容。 “啊?” 米文仁立刻躲在米雅红身后,只露出个脑袋小心翼翼的盯着余秋堂。 米雅红心里也害怕,但她毕竟是姐姐,周围又有很多小伙伴儿还在继续看着这边。 她可不能丢了份。 而且对方既然都知道她和弟弟的名字,那有什么可遮掩的。 “是,你……” 米雅红刚要问你是谁,突然想起若就这样问了,岂不是显得她不认识,那刚才的话瞬间就露馅了。“你们怎么见了姐夫不打招呼呢?你大姐丽丽不是说你们两个孩子都很懂事吗?” 余秋堂笑着说。 “姐夫?”米雅红一怔,随即突然想起今天好像是大姐相亲的日子。 听爹娘先前就说过,怪不得早上让他们和弟弟要出去玩呢,感情是担心回来打扰大姐相亲。 “对,就是大姐夫,你大姐有没有跟你们说起我啊?” 米雅红想摇头,但很快反应过来,转为点头。 “嗯。” 余秋堂看米雅红回答的吞吞吐吐,能理解她现在心情的复杂,其实心里对她还是挺欣赏。 能在这种环境下,这种气氛中,表现的这么稳定,看起来她在某些程度上,甚至要比米雅丽还强一些。 他突然想到,或许米雅红这种性格,只是因为生错了地方,若是给她一个可以发展的空间,将来说不定还能做出不俗的成就呢。 人想要发家致富,想要做出一番事业,首先必须要有强烈的欲望,对物质充满欲望,才能想着获取更多的物质,对钱有向往,才想着去赚多更多的钱。 很多人赚不到钱,是因为这些人他只要一想到钱,不是想着立刻赚多少,而是会想到差不多就够了,等赚够多少就够了。 这其实本质上,也是对钱的一种不喜欢,并没有把钱当做非常好的东西。 而那些真正赚到大钱的人,他们天然对钱有一种非常喜欢的爱好。 要不然,为什么财富自自由,几辈子几十辈子的子孙子子孙孙代代都不完时,他们还要拼命的赚钱呢。 “你们喜欢摩托车吗?”余秋堂笑着问。 米雅红和米文仁齐齐点头。 “那想不想坐?” 两人再次点头,却很快又不约而同齐齐摇头。 说是大姐夫,但米雅红知道相亲并不是结婚,以前大姐那么多相亲,最后都没有结果。 这一个也不一定有什么好下场。 她虽然只有十二岁,可心思活泛,不动声色的拉着弟弟朝后退了一两步,脸上却没有太多变化,反而挤出个笑脸。 这样,既防止骑摩托车的这个陌生人不怀好意,又可以利用他的身份,让周围的小伙伴有所忌惮,相信她们确实有这层关系,堪称一举两得。 余秋堂以前没看出来,米雅红小小年纪,竟然还有这种心思,心里更加坚定,她只做一个普通的农民,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既然这孩子想借他的势,那他看在妻子的面子上,好好成全她一把也挺好。 他没有拆穿,直接对着里面喊米雅琴过来。 米雅琴带着余春桃和高美兰把房子转了一遍,正要一起回去正房,听到喊他她,便来到大门外。 到了这时候,其他小孩子们发现骑摩托车的人果然和米家关系密切,都非常郁闷,灰溜溜的逃跑了。 “干啥呀,大姐夫?” 米雅琴笑呵呵地走过来,看弟弟妹妹也回来了,顺势搂着米雅红。 “我看他们两个很喜欢摩托车,想带着他们在附近转几圈儿,但他们不认识我,你给我做个证明吧。” “让我证明?” 米雅琴微微一怔,心里想着大姐这个对象,为什么和她说话这么自来熟呢? 就算大姐经常给她提起这个人,也知道不出意外,两个人肯定将来能走到一起,这个人就是他的大姐夫。 但那也只能说明,她对这个人了解。 就算大姐曾在他面前说起过自己,可毕竟是第一次正面说话,看他的语气态度,说的就好像曾经见过很多次一样。 也太不拿他当外人了。 “对呀,要不然他们还以为我是拐卖儿童的坏人。” 米雅琴笑笑,“行啊,那麻烦你啦,不过路上骑慢点,也不要走太远。我娘和我姐她们在做饭呢,肯定不要会儿就吃饭了。” 又对米雅红说,“红红,这就是咱姐相亲的对象,以后可能就要到叫大姐夫了。要有礼貌,听见没有?” “大姐夫?” 米雅红审视地看着余秋堂,从上到下,最后落在摩托车上,露出几分喜悦。 “姐夫。”米文仁也跟着低声喊了声。 他的声音比米雅红的还低,看样子比女人还女人。 “那来吧,”余秋堂跨上摩托车,让米文仁坐在自己身后,米雅红抱着米文仁的腰坐在后面。 “轰隆隆!” 摩托车发动,余秋堂对米雅琴说,“雅琴,麻烦你跟我婶子和我姐说下,我很快就回来。” “放心吧。” 摩托车像脱缰的野狗,快速飞窜出去,扬起一道灰尘。 “雅琴……还真是个……” 米雅琴看着车子走远,还是没搞懂余秋堂咋这样,大哥和大姐都说他成熟稳重,很有担当和本事。 可现在看起来,他咋像个小孩子一样。 搞不懂,我找对象可不能找这么幼稚的。 她摇摇头,却又抿嘴一笑。 想起大姐还说她要过几年才结婚,没想到这转眼间就打破誓言,可见她心里对这个余秋堂有多重视 这是真的喜欢。 可能他身上确实有自己没看到的优点吧。 . 余秋堂既然想让这两个孩子在小伙伴面前特别有面子,他骑车子的时候,并没有立刻冲出村外,而是专门找刚才那些小孩子经过的地方来回转圈。 毕竟米雅红和米文仁年龄都还小。 而且刚才那些孩子还都不相信她们,现在真的坐在摩托车上四处奔驰,姐弟俩心里面不知道有多爽。 尤其是当摩托车快速擦着那些小伙伴身旁过去时,看着惊讶羡慕的眼神,他们都快要高兴死了。 余秋堂转了两圈后,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带着他们来到村里面的小商店,买了一些铅笔、卷笔刀,橡皮本子等文具。 还买了山楂片,酸梅粉等各种零食小吃,把两人口袋全部装满。 还专门帮米雅红买了一个漂亮的发卡和一卷扎头绳,傲娇的小姨子终于笑得合不拢嘴,姐夫叫的顺口多了。 她们此刻都相信,且十分欢迎余秋堂成为她们的大姐夫,最好赶紧成亲,越快越好!(本章完) 第180章 喜与悲 一圈转回来,刚好看到余春桃和米雅丽在门口等他们。 “啥时候啊,你还到处蹓跶?”余春桃不禁埋怨。 米雅丽却不好说啥,看弟弟妹妹拿了这么多东西,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又觉得欣慰。 她没有急着成亲,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照顾弟弟妹妹,父亲是那种不操心的人,若是她出嫁,哥哥又是是那样,那家里的重担就只能压在母亲身上。 她心里过意不去,担心母亲太过劳累。 现在遇见余秋堂,看他能很快和弟弟妹妹打成一片,自是十分欢喜。 “春桃姐,还是赶紧进去吃饭吧,长辈们都等着呢。”她不忍心看到余秋堂被训斥。 “好。” 余春桃在人家,也不好继续多说余秋堂,只是背着米雅丽,小声叮嘱余秋堂,等下吃饭的时候要多个眼力劲儿。该说的话不能落下,不该说的一句话不要多说。 丢人事小,把这情绪搞黄了,受罪的也是他余秋堂自己。 余秋堂也不辩驳。 被亲姐姐看轻了,也不是什么坏事。母亲不在,当姐姐的批评教育几句,只会让他觉得很亲切,并不会有丝毫不满。 说到底,他其实是所有人中最放松的一个。 两边的长辈,包括余春桃,其实都还在尽力保持一定姿态,想着不要给对方留下不好印象。 而他,因为对这个地方实在太熟悉,并且潜意识觉得事情肯定会能成,就相当于走了一下丈母娘家,压根没有什么可紧张的。 吃饭依然在大房内进行。 余秋堂进去后,才发现米文忠和米文孝也都回来了。 这下人显得很多,特别热闹。 原来的八仙桌要坐下这么多人显然不现实,于是在桌上又加一个木制的大圆桌面。 这个桌面直径估计有两米五,原本是几块,需要拼接而成。 放在原来八仙桌上,旁边再放上凳子,等人落座后,里面人基本就要靠着墙,外面只留下五六十公分宽度的过道供人们进出。 “来来,他婶子,闺女,还有秋堂,你们坐,地方有点小,你们别嫌弃。本来桌子可以抬去出去放到外面。但天太冷了,就在里面将就着吃吃吧。” 脱润秀招呼着客人。 本该做这种事米佑塘则是早早坐在位置上,笑呵呵地看着余秋堂他们。 听脱润秀说话,他也用烟锅指着北面几个位置,附和着让落座。 虽然是圆桌,也有东南西北方向。 余秋堂他们是客人,自然要坐北朝南,那最北面的上位就该高美兰坐,紧着高美兰的则是余春桃和余秋堂。 靠西侧则是脱润秀和米佑塘,然后是大伯母,以及米家六个孩子。 高美兰看孩子们都坐在桌上,眉头一皱,有点不高兴。 照这边的规矩,没成年的孩子们,有客人在家,是不能上桌吃饭的,要不就是对客人不尊重。 但客随主便,她倒也不好说什么。 饭桌上,大家交谈相当愉快,余秋堂注意到原来态度很好一般的大伯母,饭桌上也没有再说啥。 心里踏实很多。 祥和的气氛,很适合高美兰发挥,她有一肚子好话,说的脱润秀和米佑塘都非常满意。 小辈们除了米雅琴时不时开开玩笑,其他人也都不咋说话,尤其是米文忠,米文孝和米文仁弟兄三个,基本都是埋头吃饭。 很快,吃饭在祥和的气氛中结束。 孩子们将东西收拾下去清洗。 双方的长辈留下来讨论彩礼相关问题,而余秋堂和米雅丽则是被发配出去。 虽然讨论他们的事,却不需要他们参与。 余秋堂便交代高美兰,不管这边提出啥条件,都全部答应。 这边的人都对他有恩情,这辈子多还点是应该的,也是他本来就准备的打算。 他和米雅丽在隔壁屋子里跟其他同辈说话,顺便和米文忠讨论房子收尾的事,米雅琴不时和他开个玩笑,他应对的游刃有余。 大概不到一个小时,那边的事情谈判结束。 最后的结果是,彩礼三百块,缝纫机,自行车,还有收音机三大件,个个不少。 订婚信物就是打个金镯子。 原本脱润秀是说打个银镯子,但余秋堂提前交代高美兰,提高到金镯子。 前世妻子一直羡慕人家结婚,都有个信物,他总是承诺给打呢,但到最后,还是阴差阳错,啥都没搞。 这辈子自是从头要满足。 让她不留下任何遗憾。 同时也是给她长势,传出去,村里人也会羡慕。 岳父母面子上也有光彩。 至于红事,预订二十四桥。 啥叫二十四桥呢,其实就是指结婚时流水席的桌数。 一张桌子坐十个人,就是一桥。 按照这边的习俗,死人的白事,一般是单数桥,以五桥为多。 一席五桥,要看一共安排多少席。 一般下来就是二十桥或者二十五桥。 那红事呢,桌一般是双数,还要分男女。 男方这边是一整天,所请的宾客范围更广,所以桥多点,以十八桥或者二十四桥为多。 最多可以到三十六桥。 这取决于男方亲戚朋友有多少,以及家境条件如何。 而女方是半天,当新娘子被男方接走,红事就会结束,所以流水席时间短,所请的亲戚范围也会更小。 一般就只有十二桥或者十八桥。 和桥对应的还有菜数,也有一系列规矩,多少就看家底有多厚。 余秋堂定为二十四桥,主要是考虑他们余家在王家庄不是大族,可能到时候左邻右舍不会太多。 铺太大的场子,到时候坐不满,不但浪费,也会丢人。 二十桥属于中等偏上规模。 关于结婚,余秋堂的意思是看米家这边意见,想先来个订婚仪式也行。 但脱润秀认为都不是啥富裕人家,结婚的仪式能保证就行,订婚也只是额外销,没啥必要。 余秋堂也不坚持。 最后双方敲定准备过年后,正月初九举办婚礼。 事情敲定,再次送人出来,大家的气氛就变得热络很多。 就连米佑塘也比先前笑的开心。 米雅丽虽然还站在母亲身边,再看余秋堂,却已经将他看作很亲近的人。 “他婶子,那你们路上小心,回去后,带我们向余木匠带声好。” “行,你们进去吧,天冷的。”“没事没事…” 在客气声里,余秋堂发动摩托车,最后看眼米雅丽,轻轻挥挥手,踏上归途。 路上,高美兰感叹今天提亲这么顺利,实在是罕见。 若是每次谈婚事都像这样,那她都能给人做媒。 据她所知,村里谈亲事,即使双方什么条件都满足,就关于彩礼,婚礼上的条件,搞不好要拉扯几次。 拉扯到事情黄掉的,也不是少数。 为什么说这边人出嫁姑娘,就跟卖女儿差不多,也有这方面的原因,相当于是将女儿放到桌上,跟菜市场砍价这样一点点谈价。 余春桃感觉也差不多。 事情顺利到超出她们的想象。 余秋堂反而是最平静的一位。 回到村里,余春桃碰到一个小伙伴,临时下车聊天,余秋堂便将高美兰送回家。 到门口,放下就准备走人。 高美兰却说:“都到这里,不进去看看你奶?” 余秋堂一怔,隔着大门看向奶奶住在房间,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就看到父亲余得金从里面出来,也迎面看到他,两人隔着门缝对视几秒。 高美兰也注意到余得金,笑着说:“大哥来看娘啊?” “你辛苦了。”余得金难得笑笑。 “事情很顺利,谈好的300块,正月初九就成婚,你委托给我了,我就替你拿了主意。” “这么快?” 余得金也不知是惊还是喜,竟是短暂的陷入沉默,几十秒后,又道:“挺好,麻烦你了。” “这有啥麻烦,不是应该的,都是自家孩子,这种事我不给你出头,谁来出头呢?” “那……确实麻烦了。” 高美兰看余得金接连说了三次麻烦,大概能猜出这位大哥的复杂心理,便将空间留给他们父子两人,自己进屋去了。 “老三,我先走了。” 余得金站在院子里喊了声,里面余得水急忙出来,刚走到门口,却仿佛被什么拉住身体。 只好笑着说:“大哥不再坐会?” “不了。” 余得金也没多说,径直出了门,走到余秋堂身边,似是要擦身而过,却又丢出句:“跟我去看看你娘吧。” 余秋堂微微一怔,点点头:“好。” 余得金背着双手,在前面走着,余秋堂费力将摩托车调转回头,推着走在后面。 摩托车这玩意,走起来快,但就这样死推着,还真不是一般沉,估计普通人推不了几步。 余秋堂很想发动摩托,但不知道如何应对他和父亲此刻状态。 不能自己直接一骑绝尘,将父亲丢在后面。 但若是带着父亲,就要和父亲近距离接触,可能父亲因为掌握平衡,还会扶着他的肩膀或者腰,只要想到,他就觉得很不舒服。 可坚持就代表着难受。 而母亲的坟在村东面的乱葬岗上,走过去要三公里多,可不是简单的事。 最后,还是身体败给了心理。 他将摩托车发动起来,骑到父亲身侧,“爹,坐上车走吧?” 余得金转身看看他的摩托车,犹豫下,最后还是笨拙的翻上车子。 他原本走在余秋堂的左边,但因为左腿肌肉萎缩,不能作为支撑腿,尝试两下,右腿都只能抬高到半截,没办法又绕到右边,这才上了车子。 余秋堂目光余光看在眼里,心里五味杂陈。 纠结着要不要去帮他。 但最后还是没动。 “走吧。” 余得金上个摩托车都开始有些不舒服,余秋堂想起他打人时的蛮横,觉得自己实在是看不懂父亲。 “突突~” 有摩托车代步,两人速度明显加快。 三公里多的路程,哪怕路上再不平坦,也只用了几分钟就已赶到。 车子停在路边,前面还有几百米的野草地,已经无法进去,需要人步行。 父亲突然停下脚步,“忘记带点烧纸和贡献的了,说是在商店买的,坐着车子给搞忘记了。” 余秋堂道:“那我现在去买,你先过去吧。” “行,”父亲点点头,“买点黄纸,一股香,买一块那种,八毛的点不了多大会,再拿两摞烧纸吧,顺便给你爷爷也点个纸。” “好。” 父亲吩咐完,转身看向前面乱坟岗的方向,突然抬头望天,长长舒口气,这才踩着野草向里走去。 余秋堂独自返回去商店买上坟用品。 因为今天不是啥清明重阳等重要节日,商店的人没想到还有人来买烧纸,在下面翻了半天,才找出来几叠,上面全部积得都是灰尘。 还有些发潮。 “这些就都给你,按照一沓算吧,烧的时候把上面的潮的丢掉,下面都没问题。” 余秋堂也没多说,又买了香和一些贡献的零食。 顺便买了一包火柴。 等再次返回乱坟岗,父亲身影已经消失在各家坟头的松柏后面。 他只好将摩托车停下,抱着东西朝那边而去。 这片坟地,叫乱坟岗,但并不是古代那种概念的乱坟岗。 而是整个王家庄所有人,都可以将过世的人拉来埋葬的公共用地。 和后世的公墓差不多意思。 荣城向来实行土葬,即使四十年后,也依然没有改变这种风俗。 反正这边地广人稀,土地多的是。 但具体埋葬在哪里,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要求。 在土地还没有分包前,每家每户没有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力,自然也不可能将坟随便埋在公家的土地里,所以在80年前,所有的坟都在公地。 但后来承包责任制执行了,人们就不舍得让亲人被埋那么远,开始在庄园周围,就近埋葬亲人。 所以,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走在存道上,各家各户的地里都堆着大大小小的坟包,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干涉到土地正常种植。 一直等到两千年以后,村里也开始重视这个事情,不再。允许将人埋在承包责任地里,只能统一埋到公墓去,这才慢慢消除掉这种风俗。 而余秋堂的母亲,死在分包土地之前,所以和族里其他亲人一样,也都埋在乱坟岗。 所谓乱,不是坟乱,而是姓氏乱,什么姓的人都有。 生前各自有各自的利益,甚至还是仇敌,死后却可能被挨着埋葬,也是一种讽刺。(本章完) 第181章 听你娘的话 踩着野草一路向前,余秋堂根据记忆寻找着母亲的坟地。 这处坟地特别乱。 早期埋葬的人,还会寻找一些风水好的地方,所以没啥规划,到了后期,渐渐只能在留出的空地里寻找合适的地方。 导致坟地并没有严格的分布规则。 外加很多坟头上都栽着松树和柏树,渐渐也长成气候,遮住很多视线。 要看清楚整体布局,着实不易。 余秋堂摸到母亲埋葬的小道,远远看到父亲正猫着身子,在折坟头的干蒿。 他的身影显得有点孤单,也很苍老。 完全不像是五十多岁的人样子,简直就像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 余秋堂不禁感叹,眼睛真的会骗人。 前世总是觉得父亲很高大,一直到更晚的时候,还处处被压制父亲的阴影之下。 而如今,换个心情再看父亲,却发现他也不过是个小老头,即使单论身体,也远远无法和风华正茂的自己相比。 他来到坟前,将东西放在坟头。 母亲的坟很简单,既没有松柏,也没有其他装饰,甚至连个墓碑都没有,只是在坟头堆着个很小的石板,上面写着:妻杨紫娟之墓。 杨紫娟就是余秋堂的母亲。 她老家原本在离清泉十几公里的另外一个镇,还在一个谷底。 杨紫娟能和余秋堂在一起,也完全是媒婆的功劳。 余秋堂很少回外婆家,就是因为那边的人,对母亲这个出嫁的女儿并不放在心上。 他清楚记得,他有四个舅舅,但父母去世,仅仅只来了两个。 其他两人说是因为在外地干活,没有通知到位。 但具体原因,谁又知道呢。 隐约听母亲说过,她不受待见,还是因为她当初离婚的原故,为成功离婚,给先前的丈夫退还了一部分彩礼。 相当于外婆家要将装进荷包的钱重新还给别人,自然是十分不情愿。 好像因为要退化母亲这部分彩礼,导致原本给三舅舅谈好的婚礼也崩了。 所以三舅一直对母亲很有意见。 更惨的是,三舅竟然最后一辈子没找到合适的老婆,那这种怨恨,也就越来越深刻。 到后来,听说两人基本不说话。 三舅到死都没来他们家。 这个年代家里的兄弟姐妹多,就会形成一个复杂的人情关系。 有时候也很难怪罪谁,反正都在彼此影响。 外婆家里一共四个儿子,两个姑娘,母亲为小,还有一个大姨,却又去世的很早。 所以母亲来自娘家的亲情这块,相当于是欠缺的。 “几个月没来,坟上就这么多蒿子,要全部收拾干净,要不然等下点火,把坟头点着就坏事了。” 父亲站在坟头上念叨。 余秋堂急忙说:“爹,你别站上面,这坟年代多了,小心踩踏掉下去。” “哦。” 余得金又从坟头上下来,可能下的快了点,差点把自己给摔倒。 余秋堂急忙用肩膀顶住他。 两人又开始分两头拔起蒿子。 这些都是臭蒿,若是不管不顾,长在坟头上能长一米多高,像棵小树的规模。 显得很不吉利。 人们嘲笑别人没有儿子,都会说你祖先坟头上草都长成树高,便是这个道理。 按照风俗,女人不能上坟。 家里没有儿子,那坟头可不就长成草。 费了几分钟,两人总算将风所有蒿子收拾干净,这才有点坟头的模样。 但其中又看到几个不知被什么挖出来的小洞,“狗日的”,余得金暗骂声,用手掬着土填洞。 也不知里面是否打通。 “来,过来。” 父亲率先跪在坟前,分着余秋堂带来的烧纸,突然看到刻着杨紫娟的石头上生满青苔,便跪挪过去,用衣服下摆将石头擦拭干净。 余秋堂过来跪在父亲身旁,看着父亲动作。 他回来后,一直没有到母亲坟头前来,不是不想母亲,也不是不孝顺。 他只是没想好,到底该如何面对母亲。 这听起来很复杂。 实际上也很复杂。 他一直想着,等到这边事情处理的差不多,尘埃落定后,再去想如何来看母亲。 那时候他可能会和母亲说,儿子出息了,会照顾好孩子们,会照顾好自己。 前世这些没有资格说的话,这辈子都可以认真给母亲说。 今天被父亲拉过来,就是临时行为。 以至于跪在母亲坟头前,看着石头上冰冷的字眼,开始有刹那的茫然,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边的难过和悲伤。 那些被隐藏在记忆深处,轻易不敢触碰的往事,突然就蜂拥而至,脑袋里装不下,几乎要从身体各个地方涌出。 “你今天的事情能成,你娘肯定高兴,她临走前,拉住我的手怎么都不放,非要我说,将来肯定操持好你的终身大事,她这才愿意走。 你说她是不是操心多了,她不说,难道我就不管了,别说你了,就是春生,我该操办的也没落下是不……” 余秋堂听父亲像个祥林嫂一样啰里啰嗦。 也不知是说给他,还是说给母亲听。 他拆开火柴,点燃一堆烧纸,又将香埋在纸堆里,这样一会纸烧完后,香自然会被点燃,最后差在坟头就行。 父亲看他开始烧纸,便也拿过去一摞,一张张放进火堆,看着纸快速被火苗浸染成黑色,然后慢慢吞噬成灰烬。 余秋堂想起以前跟着父亲来烧纸,总被被要求喊:“娘,来捡钱了,我给你送钱了”之类的话,今天却没再要求。 反而是过了会,父亲自己喃喃道:“娟啊,来,多拿点钱去,以前你在世时,我没钱给你,现在给你多送点,你在下面可不要过的寒酸。” “娟啊,今天儿子去提亲了,女方家里同意,就定在年后初九结婚。你的心愿总算实现,我没有骗你吧……我倒是没有出什么力气,都是儿子自己出息。 你要怪我没本事,那也就怪吧,我确实没啥本事,我这些天一直在想,我这辈子也不知图个啥,搞来搞去,好像啥也没搞好。 还是你以前说的对……” 余秋堂听父亲念叨着,突然戛然而止,他转身看父亲,火光闪烁,父亲眼神湿润,神情十分黯淡。 余秋堂萌出个念头,就想怼父亲说,你根本就是虚伪吧,我也没看到你日常真做多少事吧,现在又在装的很悲伤。 骗鬼呢? 可看父亲情绪不是很好,便没有多说啥。这种低沉的情绪,一直持续到将他送回家,依然没有变好。 搞得陈美娣很烦。 还以为余秋堂怎么父亲了呢。 余秋堂放下父亲,就准备回去,陈美娣却说:“秋堂,你弟跑你那去了,回去后让他赶紧回来。” 余秋堂没想到余秋实这家伙,竟然还真敢违背太后旨意,便应了,说是回去给说声。 他离开时,看到父亲萧瑟的背影,心里也有种淡淡的不忍。 回到新院这边,发现大家都在。 见他回来,立刻围上来询问结果,得知基本八九不离十,事情敲定下来,大家都非常高兴。 余春梅更是说值得庆祝,王浩峰还专门跑到村里卖肉那割了几斤刚杀的鲜肉,回来要好好贺贺。 于是,下午四点多的饭菜,格外丰盛。 余秋堂感慨饭菜的好,想着这个时候,周围邻居有些人饭还没吃饱,他们的日子却没有太多节制,在他的影响下,大家生活都过的相当滋润。 顿时很惬意。 前世生活辛苦,总想着攒钱,一分钱恨不得掰开当成两分钱。 可最后呢。 还不是那样普通的一辈子,临到老,依然还是带着很多遗憾,并没有感受到多满足。 所以他明白个道理。 人的快乐就是不同时期也不同。 小时候很喜欢吃,长大后就不喜欢了,小时候很喜欢捉迷藏,长大后觉得幼稚。 年轻时想着赚很多钱后再做什么,有钱后,却早失去原本的欲望。 如果一直等待着时间到了,准备充足再去做什么,那可能就是永远享受不到这种东西带来的快乐了。 所以他才会在不浪费的情况下,让家人们都吃好点,满足他们的口腹欲。 才会带着米雅红和米文仁在村里转悠,满足小孩子的渺小的虚荣感。 对他来说,这些都是极为简单的事,可对孩子们,对家人们,却都是无边的幸福。 考虑到余春菊不能吹风,所以饭菜就放在室内。 余秋江两兄妹,余春梅,余秋堂,余秋实,余小伟和云云,还有王浩峰。 其他人都是亲亲的堂兄妹,只有王浩峰是个外人。 好在大家都知道他和余秋堂的关系亲如兄弟,早习惯他的存在。 桌子上放着八盘菜,真是罕见的丰盛。 正要吃饭,王浩峰神秘兮兮地从桌子下面竟然掏出一瓶荣城白酒,在余秋堂和余秋江面前晃晃。 “好东西吧,今天是堂堂的好日子,我们开心,喝点?” 余秋江难得笑笑:“那就喝点。” 余秋堂也没反对。 于是,余春菊翻出三个小小的酒盅,给他们放在面前。 在房间里,她没有包裹的那么严实,基本能展露出大部分面容。 余秋堂这才注意到,这个堂妹,其实模样很清秀,还挺好看。 她不是荣城这边姑娘普遍有的大脸盘,而是带着南方姑娘的小脸,虽然是个单眼皮,但眼睛和眉毛弯弯的,鼻子小小,嘴巴也小小,配合脸部的弧度,有种另类的美。 就像是从红楼梦里走出来的小丫鬟。 她将酒盅放下后,又缩回余春梅身边,紧紧挨着她。 可能是因为余春梅身体也不好,她能获得少许的安全感。 “堂堂,行啊,这下你走到我们前面了,又一件事比我强,厉害!” 王浩峰举起酒杯,对着余秋堂要喝一杯。 余秋堂举起酒杯和他碰碰,一口气喝掉,这种白酒味道很冲,应该是52°,进入喉咙后,有股火烧的味道。 王浩峰扯过酒杯,又给两人斟满。 “峰子,你和那位柳春燕咋样了?”余秋堂想起最近没关心这事。 “别提了,搞不动!” 王浩峰颓然一顿,“我是搞不动那个姑娘,你说我王浩峰哪里差,要身高有身高,要人品有人品,只要她愿意嫁给我,我肯定好好养活她,不让她吃苦,她咋就不同意呢。” 众人看他的样子,忍俊不禁。 余秋实尤其是笑的更欢。 余秋堂想起陈美娣的叮嘱,便督促余秋实赶紧吃饭,吃完回家去,不要让陈美娣杀过来。 余秋实应了。 提到母亲,他的笑容立刻没了,觉得碗里的饭菜都不那么香。 比起家里那个冷冰冰的环境,他肯定喜欢这里。 “不要急,慢慢来,不过你还是要多赚钱,你看看现在你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人家姑娘嫁过来,跟你住哪?”余秋堂说。 “我不是有房子嘛?” 余秋江没好气地说:“你那个地方能叫房子,跟狗窝似的,你自己能住,人家姑娘过来,谁愿意跟你住那种地方?” 王浩峰无奈地说:“江哥,你说话真是给我一点脸面都不留啊。” “你不喜欢啊,那你不要听,最好是不要坐我们家吃饭!” 余秋江没给他好脸色。 但其实经过这段时间相处,有余秋堂这个中间人,余秋江和王浩峰,还有余秋原的关系都亲密很多。 基本都算是能谈得来的好友。 “赶紧吃饭,一会凉了!”余春梅担心两人说毛了,督促声。 “吃吃,还是春梅姐心疼我!”王浩峰嬉笑着说。 余春梅用筷子指指他,笑了笑。 众人边吃边聊,正在兴起,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道:“秋堂叔在家嘛?” 是个孩子的声音,听样子和余小伟差不多。 余秋堂觉得这个声音有点熟悉,正在回想哪里听到,却见王浩峰皱起眉头,“他咋来了?” “谁?”余秋堂问。 “是王小路。” 王浩峰站起身,朝外面走去。 王小路? 余秋堂稍后才想起这个孩子是谁,就是上次他救回来,但最后没有收到钱的那个孩子。 后来他觉得没必要为那些钱和癞皮狗计较,那些破人既然没有打算给,哪怕你怎么问,她们都会耍赖,反而搞得你里外不是人。 后面就渐渐将这事忘记了,没想到这孩子突然又跑来,不知所为何事。(本章完) 第182章 泼妇上门 余秋堂跟着王浩峰出来,就看到王小路手缩在袄口袋,紧张地看着这边。 不时还回头张望。 见余秋堂出来,他眼睛一亮,立刻跑过来,给余秋堂塞了些东西。 这是…… 余秋堂心里微怔,不用看,只凭借着质感,他就能判断出手里的东西是钱,还有好几张。 他看也没看,急忙将钱塞回王小路手里。 “干什么?!” 王小路却尝试再次塞来,看余秋堂让开,这才沮丧道:“秋堂叔,这是你上次救我的钱,我现在给你,要不然这也没人和我玩儿了,大家都说我不讲信用,不知道报答恩情,是没良心,没素质……” 王小路瘪着嘴巴,相当委屈。 余秋堂看着他手里的钱,无奈皱眉,“你这钱哪来的?” “我……我娘给的。” “是给的,还是偷的?” “给……给的。” “你还不说老实话,你娘为啥把钱给你,这又不是几毛块把,就算她想干嘛,自己不会来,偏偏要给你?” 王小路哑口无言,沉默片刻,还是挣扎着说,“你就收下吧,反正这是我的救命钱,你拿了后,就不能再说我没良心。” 可就他这个样子,王浩峰都看出来不对劲,更不用说骗过余秋堂。 余秋堂只觉得好麻烦。 这孩子,我是好心救了你,你这是把我放到火上烤啊? 他压着心情,耐心对王小路说,“王小路,我当初救你,首先是因为你们落难了,不把你们接回来,可能会有危险。 至于救你们要不要给钱,这是你们父母当时承诺,后来他们没有给钱,也是他们的责任,与你一个小孩子没关系,不需要你来承担。 你们家的情况我了解,我知道这钱不可能是你娘给你,那钱怎么来的,我们都很清楚。 我不能看着你从家里偷钱,你用这个钱来顶自己的救命钱,我也不可能接受。 你如果真的还把我当做救命恩人。现在就赶紧带着钱回去,不要再给我惹麻烦了。” 王浩峰也在边上说,“你这孩子真是不懂事,你自己把钱送来,让你妈知道了,还以为我们怂恿你,让你去家里偷钱的。 你这么大的人了,这点道理不懂,赶紧拿着钱回去,不要在这儿惹事了,趁你妈没注意。把钱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听到没有?” “不!” 王小路却是很倔犟。 “我把钱都拿来了,就没想着拿回去。反正你们要收下,要不然我以后在小伙伴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根本就不理我。” “你这孩子……” 余秋堂是无语了。 要是他自己的孩子,还能好好教育,可他能把这个孩子咋办呢,只好对王浩峰说: “峰子,你不是和他们沾亲戚,你把这个钱拿过去还给他娘,不想给这个钱我们就不要,不要惹麻烦出来,我们救了人,到最后还落个一身骚。” “行,我带他回去。” 王浩峰说着,也不再吃饭了,拽着王小路胳膊就准备回去,余秋堂也准备返回吃饭。 可就在这时,却见小道上急匆匆跑来2个人。一男一女,正是王小璐的父母亲。 王小璐的娘跑得更快,父亲跟在后面紧追不舍,远远看到这边王小路,扯着嗓子开始吼起来。 “好,你个王小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我还不知你这个小王八蛋会偷钱了。 我养你这么大,怎么就养了个白眼狼呢?你什么不好学……学人家偷钱。我今天不把你这个小畜生打死……我让你偷!!” 王小路的娘不唱女高音纯属屈才。 她这样一吼叫,生产队起码被吼起来半个,肉眼可见,村道上开有人走出来围观。 余秋堂的心很累。 几乎不用多想,他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他很了解这个村子里面的一些人。 所有在文化阵营,文明领域所能践行的道理,遵循的规矩在这种最原始的愚蠢面前,都会显得苍白,不值一提,丝毫没有战斗力。 他就等着暴风雨来的时刻。 而这种压抑感,烦躁,让他的心情也变得焦躁不安,一股戾气从意识深处蓬勃涌出。 转眼间,王小路母亲已经冲将过来,父亲紧跟其后。 只见那女人,只穿着里面的秋衣,甚至没有穿袄,冰冷的天气也难以阻拦她激动的心情,跑起来的速度如脱链的疯狗。 “啪啪啪!” 临到身边,她反而不说了,先是揪着王小路就是一顿爆锤。 巴掌扇的孩子脸很快就肿成红疙瘩。 王小路也不挣扎,任凭母亲发泄,直到第一股怒火出去,女人开始揪着王小路耳朵气喘吁吁的咒骂。 “你跟谁学的三只手,偷到家里了,我一个不留神,你个小贼娃子就把钱偷跑了。你不知道这是我们半年攒的,你有没有良心啊,你这个小畜生!!” 说着说着,女人再次激起冲天怒火,又用脚对着王小路屁股一阵猛踢。 不知是冬日裤太厚,还是王小路本来就皮实,他依然没有吭声,机械地像个布娃娃一样,被母亲踢来踢去,就是不知躲闪。 一直等到女人踢累,他才轻轻用手拍掉屁股上的泥土。 却依然站着,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 女人怒火暂歇,这才一把将钱夺走,快速数一遍,总算放心下来。 她冷冷地盯着王浩峰和余秋堂,目光最后停在余秋堂身上。 “是不是你怂恿我儿子偷钱的?” 余秋堂只是淡淡看她眼,“没事的话,就带着人离开吧。” “我问你话呢!!” 那女人一把抓住要离开的余秋堂,放开嗓子吼道:“你什么人啊,我们家孩子本来那么老实的一个人,硬是是被你们哄的开始偷钱了,你说,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放开!” 余秋堂一把甩开女人。 他本来就不喜欢其他女人轻易触碰他的身体,有种本能的排斥,更不说眼前这个怎么看都恶心的女人。 在他眼中,这个女人简直没个人样子,不但丑陋,还浑身散发着臭气,简直是一分钟都不想和她继续纠缠。 可他一甩,那女人就是不放手,反而还专门顺势缠过来,他的忍耐终于到达极限,另只手直接在女人手臂一敲。 “啊~!” 女人只觉得手臂一阵生疼,下意识缩回手,想着再举手责骂,胳膊却抬不起来了。 “打人了,余秋堂打人了!”那女人没有让余秋堂失望,果然是一副泼妇行径。 余秋堂对王浩峰说:“交给你解决,我怕我会捶死她。” 王浩峰吐吐舌头,无奈苦笑,看余秋堂进屋,只好上前扯着那女人的胳膊,将她朝起来拉。 “你赶紧带着钱和孩子回去,不要到这里闹事,你看看你衣服都没穿,冷的不行,还会遭人笑话。” “王浩峰,你们是不是一伙的,联合起来欺负我们,好你个王浩峰,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你丁点到都是我们百家饭长大的,现在翅膀硬了,就忘了我们的恩情,开始拉着外人欺负我们是了吧?” 王浩峰也是无语。 他看路上看笑话的人越来越多,顿时一用力,将女人强行拉起来,沉声道: “差不多得了,不要没事找事,当初说的好好的,救人回来,你给人家辛苦费,你给了没?” “还记着那档子事呢,你们咋不记一辈子呢,不就是顺便将我娃带回来嘛,你们要是不带,我娃自己不会回来?没见过钱啊你们,还100块呢,一毛钱我都不会给你们。” “娘……” 王小路终于听不下去。 “你给我闭嘴,大人说话,有你什么事,要不是你,我能来这里,小畜生,等我回去再找你算账。” 王小路看母亲这样,一咬牙,转身快速朝家里跑去。 “看看看,看我娃被你们带成啥样了,这是敢跟我吹胡子瞪眼,还说你们没影响他,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说个所以然,我能罢休?” 女人看孩子回去了,非但没有放缓情绪,反而更为高涨,几乎要跳着说话。 而身旁的老王则是面容木讷,一声不吭,不管妻子做什么,他就像根木头桩似的站在旁侧。 王浩峰也是被这个女人搞烦了。 神色一变,“叫你回去就走啊,到这里耍什么神经,也不嫌丢人?” “我有什么丢人的,又不是我骗着人家孩子偷钱……” “别一嘴一个偷钱,我们需要你们这点钱,你再说……” “我就说,你能把我咋样?!” 王浩峰彻底毛了,转而对老王说,“你管不管你老婆?” 老王面色枯槁,尴尬地摇摇头。 王浩峰看男人彻底没用,也不再啰嗦,直接就拽着女人准备丢到村道上去。 可他一拉,女人突然赖倒在地,什么都不起来了,不管他怎么拉,对方就像头死猪一样。 这下也把他难住了。 “你……你要是个男人,我早把你捶死在地上了,脸皮真是厚到家,那你到底要咋样?” “你们办了坏事,倒反咬一口,问我要咋样,你们欺负我是个女人,欺负我男人是个废物没用,我孩子小啊?” 王浩峰:“……” 他是彻底没辙了。 索性将女人丢在地上,“那你愿意在地上就待着,冻死你得了。” 说完,转身进了房间,顺便将门关闭。 “要躲着不出来是吧,我就冻死在你们门口,那你们也都是杀人凶手!” 那女人还在外面大喊。 房间里,大家都很烦,几个女人都盯着余秋堂,看他脸色发黑,拳头捏的很紧,余春梅下意识拉住他手。 “堂堂,咱不和那样的女人置气,要是个男人还好说,一个女人你能把她咋样,跟个狗皮膏药似的,烦也烦死。” 姐姐的手很冰冷,上面还生着冻疮,最近干活虽然都是厨房的小活,却一直接触冷水,手的冻疮便再次发作。 余秋堂之前也没有注意,这下才看到,心中的戾气顿时消散几分。 再看小云和春菊,也都是吓得不轻。 这些女孩们平时看到余秋堂都是很温和,很少见到他发怒的一面。 微微有点害怕。 余秋堂顿时觉得不该。 将这种怒火带到家里,没啥意思,王小路母亲就是那种垃圾人,她们最擅长的点并不是和人讲道理。 而是将普通人拉入她们的强盗逻辑里,然后利用价值观的冲突,依靠她们强大的不要脸打败别人。 “秋堂,不要理睬,等下她说累就走了。”余秋江在边上劝说。 余秋实一口吃掉小半个白面馒头,边嚼边说,“那她要是一直不走呢?” “秋实!” 余春梅无奈喊声。 余秋实却不以为然,“我说的也可能是事实啊,像她这种人,我们家里就有一个。” 众人一愣。 随之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自己的母亲。 顿时心情复杂,不知道该说什么。 严格来说,陈美娣其实要比这个泼妇好几分。 陈美娣至少面子上要过得去,并且她是要脸的,再严重的事,哪怕在家里闹翻天,但在外面都还是装的很有风度。 例如上次鸿门宴上,其实她已经被余得金说的很严重,但为了她的面子,为了余得金的面子,也只是小小的生气,并没纠缠着余得金,当着众兄弟的面大吵大闹。 也就是说,她还算是有点底线。 往往很多事,她可能在暗地里,在枕头上吹点邪风。 “那现在咋办呢,这家伙一直吵个不听,吵得好烦!” 王浩峰进门,接过话茬。 余秋堂这时性情已经平静,反而打趣,“咋地,她不是你们亲戚嘛,搞不定?” “有这样的亲戚,我也是倒了半辈子霉,树活一张皮,人要一张脸,你说她都不要脸皮了,我能怎么样呢。” 众人看他无奈的样子,也忍俊不禁。 “浩峰也坐下吃饭吧,让她在外面喊着去,我们不理睬,她自己就没意思了。” 余春梅招呼着说。 “好的,梅姐,吃饭吃饭,搞得饭都没吃几口,怕是都凉了吗,咦,肉呢,怎么一块都没了?!” 余秋实忍不住低下头。 众人再次笑出声。 然而,这时候,门外突然又传出一声喊叫,“余秋实,你还不回家,是要死在外面?!”(本章完) 第183章 人比野兽更危险 众人目光再次看向余秋实。 这下,神情各自不同。 有担心的,有好奇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理所应当的。 只见余秋实的筷子抖了抖,然后加紧速度开始灌碗里的米汤。 来人自然是陈美娣。 肯定是看到余秋实没有回来,跑到这边来喊。 这其实纯属多余。 反正晚上余秋堂也要回家,顺道带回去就行,从地坑院跑过来,还需要跑几公里。 她该不会是担心儿子被这边人影响了吧。 众人就等着陈美娣推门进来,余秋实如何被拽着耳朵领出去。 却迟迟没有等到陈美娣进来。 反而是外面开始新一轮的争吵。 “喂,你刚才说什么,我们老余家怎么了,你再说一遍?” “关你屁事啊,陈美娣!” “咋不关我事,你看看我是谁,你有事说事,不要面子扯太广了。” “咋地,还不允许人说话啊,你们老余家还真是霸道,男人霸道,女人霸道,小的霸道,老的也跟着霸道。 幸亏你们余家在村里还没多少人,要是你们家大业大,哪还有其他人活的空间。” “闭上你的臭嘴,要撒泼去其他地方,不要跑我们门口来,没看看你是什么东西。”陈美娣声音提到许多。 “说我是吧,维护你们老余家的人是吧,那你说说看,为啥要怂恿我儿子偷钱来给他,什么救命费,他就是顺道……” 陈美娣反应极快,只是略微停顿几秒,就直接说:“听不懂你在放什么屁,要是为你儿子的事,那你让你儿子死在山里算了,救人还有错了? 哦,我想起来了,上次我们家……我们秋堂救你儿子回来,你没给辛苦费是吧,上去之前说的好好的,下来就翻脸不认,你是属狗的,还是你就是狗东西啊?” “你再骂?!” “骂你咋了,赶紧走开,要再在这里乱叫,我还打你呢,也不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四处打听打听,我陈美娣是谁,还会怕你这么个泼妇?” “你!!” “我什么我,你走不走,走不走?!” 外面吵声震天,里面大家瞠目结舌,都直直看着余秋实。 余秋实倒是淡定,将碗里的稀饭喝完,还伸出长长的舌头舔舔汤碗。 放下碗筷,看到大家都在看他,无所谓的说,“这不算什么,你们问我哥,放到家里,这种事隔三差五就会有。” 余秋堂能说啥呢。 余秋实说的话,有真有假。 他的印象里,陈美娣吵架可没有这么凶,至少和父亲吵架时,基本还能保持理智,不会这样肆无忌惮开火。 那个女人那么泼辣,竟然隐隐被压制一头。 声音都慢慢小很多。 这时,外面吵闹继续升级。 也不知那女人说了句什么,就听到陈美娣突然大吼声,“日你妈的,给你脸不要脸,我叫你说,叫你说!” 然后就是一顿噼里啪啦的声音。 众人一惊,直到外面打起来了,急忙一窝蜂冲出去。 果然看到陈美娣将那个泼妇压在地上,用膝盖顶着那个女人的腰,肘子压着脖子,狠狠地质问:“你刚才说什么,谁是死老婆的主?” “就是你们家男人,我就说了,你能怎么样? 难道不是嘛,要不是的话,能娶三个老婆。 你陈美娣神气什么,你不过就是人家的小老婆,给人养着孩子,你……” “我让你说,让你说!!” 陈美娣彻底毛了,对着女人脸就扇了两巴掌。 她可是干活的力气,这两巴掌打的干脆利落,响声回响。 直接将那泼妇给打懵逼了。 一时间倒歇息片刻。 而就在陈美娣这样的时候,那个男人只是象征性拉拉,手里一点力气都没有出,就仿佛只是做做动作,根本不是真心想将两人拉开一样。 还是余秋堂这边冲过来。 余秋实使劲拉着母亲,王浩峰拉住那个女人,这才将两人拉开。 那女人起来还要张嘴,陈美娣却直接拖着余秋实,上前就要踹。 王浩峰急忙拉着女人躲避开,嘴里劝阻,“你赶紧走吧,还嫌人打的不利害。” “打啊,继续打啊,把我打死在你们门口算了……” “行啊,日你妈的,我满足你!!” “娘!!” 余秋实也被母亲这般疯狂给吓住了,高声喊了声。 陈美娣听到儿子的声音,这才稍微清醒点,但还是指着女人骂道: “告诉你,你以后嘴巴干净点,给你们孩子积点德,日你妈的,死人的事能拿来说? 你妈是怎么教育你的,没一点狗教养,我要在听到你放狗屁,看我不撕烂你狗嘴。” 王浩峰看都这样了,急忙拉着女人朝小道而去。 女人还想继续挣扎,但哪能顶得住王浩峰真实的力量,嘴里还在嘟囔着,却不敢声音放到很大,慢慢就被拉远了。 她那没出息的男人就跟在身后,像是个傀儡一样。 这边,陈美娣一直看到那女人走远,才转回头看眼众人。 忍不住埋怨,“真是没用,一窝人缩在里面,让一个泼妇在外面骂,真替你们老余家丢人。” 说着,直接拽着余秋实就要走。 “吃点饭吧,我们……”余春梅在后面招呼。 “吃不起,谁能吃得起你们这饭,吃了就要别人骂成狗,我宁愿饿着。”再次一把拉住余秋实,开始朝家里走。 “娘,放开我啊,我会走路。” “会走个屁,让你早点回来,这都几点了,你还在这里凑热闹,看你嘴都没擦干净,是人家这里的饭菜好吃,我给你家里不管饭?” “娘,不是啊,你做的饭也好吃。”余秋实急忙说。 这也是他千锤百炼出来的结果。 这么多年了,直到母亲在什么时候容易发怒,发怒的程度有多少。说什么话,能让母亲快速息怒,让她的火气暂时停歇,日积月累,总有些心得。 果然,听余秋实这样说,陈美娣怒火再次熄灭很多,她拉着余秋实走了好几步,又停下脚步,转身对众人说: “你们一个个,不要在家里混的时候,一个比一个顶,一遇见外人,就立刻怂了。 你们老余家,在村里根基本来就不厚,要是一直忍着,你以为别人能看的你们,” 说完再也不啰嗦,拖着余秋实就走了。 边走边埋怨着什么,不时还用脚返回来踢下余秋实的屁股。余秋实每次都会恰到好处的躲避。 熟练度高的让人心疼。 看着两人远去,众人面面相觑,尤其是余秋江和余秋堂,彼此都无奈苦笑。 陈美娣说的话,并不是没道理。 只是面对女人那种耍赖的泼妇,确实比较难搞。 你打她一顿,她要是撕着不放,什么污言秽语都能说的出来。 总不能众目睽睽下,一个大男人将个女人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吧。 所以息事宁人,让她赶紧自己滚蛋,本是最优选。 理论上,这事虽然恼火,但应该很快就结束。 却没想到,偏偏陈美娣过来,火星撞地球,恶人自有恶人磨。 那女人不好对付,陈美娣也不是省油的灯,对撞之下,无论是骂仗还是干架,陈美娣竟都能稳占上风。 真是泼辣自有泼辣手。 好在,这种事只是插曲,并没有影响太多。 夜里天竟然下了大雪。 早上余秋堂推开房门,看到白雪为大地铺层厚厚的被子。 余秋堂站在门口看看雪,犹豫再三,还是准备按照原计划入山。 他那天在街道碰到老秦,心里就想着入山的事。 但提亲的事大于一切,所以耽搁几日。 现在尘埃落定。 该是好好赚钱的时候了。 准备东西的时候,翻出二姐给他的一双手套,颇为感慨。 这双手套有一只半是红色,剩下左手的半截则是绿色,是因为当初二姐织手套到半截,红色毛线没了,就用绿线做了补充。 手套右手食指指肚位置磨损了,他自己用布打了个补丁上去。 秋季还好说,现在已到深冬,进山首当其冲要做好保暖,万一到山中失温,或者遇见恶劣天气一时间无法回来,都是非常危险的事。 又想起二姐说野猪的事,也不知道姐夫找到猎人没有。 他其实也可以去帮忙,但却不好直接说。 很多事,自家人即使是好心,也不方便出头,不然别人会说闲话。 还好只是野猪,稍微专业的点的猎人应该都不是问题。 希望一切顺利吧。 收拾之后,他叮嘱余小伟和余小云在家里安分点,没多少时间了,不要惹陈美娣。 要听三姑姑的话,实在不行,就可以跑去那边先躲躲。 昨日陈美娣那样施展过本事后,晚上余秋堂回来,还以为父亲要说什么,结果却风平浪静,只是隔着窗子,看到余秋实老老实实爬在桌上写毛笔字。 估计暂时被镇压了。 再坚持坚持,估计也就十天半个月,那边先腾出两个房间过去住着,剩下的慢慢再收拾。 他是一天都不想回地坑院。 每次从巷道走下来,就仿佛是走入一个地窖,空气稀薄,让他倍觉压力。 不管是父亲半冷半热,还是和陈美娣貌合神离,都让他觉得很无奈。 他背着行囊刚要踏上巷道,父亲从里面出来撒尿,看到他这么早,询问他做什么去。 他如实回答去山里转转。 余得金点点头,告诉他不要一个人进去,刚下雪,山里条件恶劣,出点事情也没人互相照应。 余秋堂点点头。 平平淡淡的关心,平平淡淡的回应。 走上地坑院,眼前立刻是一片雪白,不管是房顶,还是各种落叶的树梢,田野的麦地里,每家装院旁的草垛上。 全都是雪白。 这北方深冬的雪,可不像南方那种,晚上下,白天太阳一晒就能融化。 因为下雪不冷消雪冷,气温温度本来就低,雪融化又吸热,而这边又昼短夜长的厉害,真正每日能融化雪的时间非常有限。 往往是好不容易将积雪加热到能融化的温度,还没来得及融化多少,太阳又要赶着下山,雪温就会重新降低而无法融化。 若是哪些墙角的背阴处,往往一个冬季过去,雪都不见得能融化。 余秋堂穿着羊皮的靴子,非常暖和,这个靴子还是哥哥给他做的,已经穿了好几年了。 哥哥春生可能是跟着母亲受难久了,会做一些男人不悔做的事情,例如做鞋。 这双羊皮靴子,哥哥也有一双,还是因为村里的有个人的羊摔下地坑院摔死了,因为那个地坑院早已废弃,无法下去,兄弟俩想办法将羊搞上来,得了这张羊皮。 刚好做三双靴子,母亲哥哥和他各一双。 也幸亏十一二岁的时候,他的身高就已经很高,继承优秀的家族基因,即使营养不良,也已经到一米六五开外,比现在余小伟还要拔尖。 伴随着身高涨幅,脚也涨得飞快。 急的十二岁那年,好像就比哥哥脚还大,所以这双靴子放到现在,也只是稍微挤脚,并不是不能穿。 一脚踩进雪地,雪直接掩埋掉脚面,粗粗估计,雪厚有七八公分。 这放到南方可谓是大雪,但在这里也就刚好合适,属于比较普通。 因为他起的很早,路上还没有行人走过,他是第一个。 一路踏着白雪向前,路上留下两行黑黑的脚印。 余秋堂本来是想找余秋江和他一起去老桦林,因为余秋江的口风紧,又是亲如亲兄弟的堂哥,不怕出点事情泄漏出去。 王浩峰虽然关系铁,可他咋咋呼呼的性格,根本藏不出事。 而秋原呢,自从奶奶在他们家后,开始还能出来混混,时间久了,就忙的不行,每次见到都苦不堪言。 到新院这边,才发现余春菊生病了,余秋江要留下照顾,没办法同他前往。 那只好自己独自去了。 余秋堂这次没有带复杂的东西,除了保暖的一床被子,一些干粮,再就是一捆绳子和一个麻袋。 他不准备去深山,老桦林那边野物有限。 况且他主要目的也不是野物。 最后则是带着他的五六半。 将剩余的五十发子弹全部带上,也没忘记他的短匕。 上次进去,碰到那些人,这次不知还会不会碰到,他必须做好防备。 人往往比野兽更危险。(本章完) 第184章 雪中惊情 当然,余秋堂并不是没有同行的伙伴。 他带着大黑。 这家伙,现在就是三只小狗的总教头,每日带着三只小狗四处奔走,很好起着保母,父亲,以及老师的职责。 三只小狗如今也有半截大。 估计开春后,就能带着进山做点基础追捕的工作。 今日要走的时候,三只小狗也想跟着余秋堂,但被他无情拒绝。 雪后的深山,没有经验的狗和没有经验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他好比容易养大的狗子,可不能带着送死。 大黑就很专业,可以帮他起搜寻作用。 一人一狗离开村庄的边缘,沿着熟悉而陌生的村道进山。 余秋堂手里捏着个棍子,又用绳子牵着狗子,让它在前面探路。 朝山里的方向此刻都被积雪覆盖,很难看清楚道路,贸然踏入,都可能掉入雪坑或者跌落山崖。 有狗子在前面,他只需要踩着狗子的脚印前行就好。 万一狗子掉到雪坑或者悬崖也好办,拽着绳子拉起来就行。 这也是他今日带着大黑一个重要原因。 出了村子,前面没有遮挡,风突然就大起来,吹落很多树上的积雪,在空中形成齑粉,不时散落进余秋堂的脸上。 尽管他围着米雅丽编织的爱心围巾,却还有是零星钻进脖子里面,冰凉湿润,身体也随之一抖一抖。 走着走着,隐约觉得有些晃眼,抬头看到天上的云层不知何时变薄,虽然还是看不到太阳,但却能隐约看出太阳的位置。 而云层在太阳的映射下,也变得柔软,不再是早晨起来那般阴云密布。 今天前行的速度明显不如上次和父亲一起。 那次仿佛是父子间互相攀比,说是可以随时歇息,但其实两人互不相让,即使走到歪脖子树边暂停过,但总体时间依然不多。 但今天山里静悄悄的,只能偶尔看到一些松鼠在林间跳来跳去,或者快速从雪地里飘过。 松鼠的脚很轻,而这里的雪又结实,从雪上跑过去,只能留下非常轻微的脚印,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呢。 而林间因为吹风关系,碎雪飘落,部分洒在上面,更是很容易被掩埋。 大黑看到松鼠们,只是随意扫一眼,就懒得理睬。 这就是一只追逐犬的职业道德。 没有主人命令,就会原地待命,既保证主人的目标可以完成,又可以保证自身安全。 最怕的就是那些不要命的傻狗,自己冲上去送了狗头。 狗仗人势,仗着主人在旁,就什么野物都敢扑。 若是碰到狼和野猪还好,若是碰到熊和豹子,那真是在鬼门关门前跳舞。 余秋堂前世就亲身遇到过这种事。 他原本有四只狗,每日巡山时会带着,基本上狗会在他周围两三百米范围内活动,不会跑太远。 结果一只狗子竟是被狼群给诱骗到远处,以多欺少,给吃了个干净。 所以山里人们养狗,晚上都要将狗栓起来,便是这个原因。 不是怕狗自己跑了,而是担心狼过来诱骗,傻狗子直接冲上,被群殴致死。 余秋堂经过那个歪脖子树时,想再看看爷爷写的字,但走近后看到上面铺着厚厚的雪,雪上面又落着树叶,看起来竟是格外美丽。 便又失去清理的意思,笑笑,继续向前。 上午九点半,终于突破胡子口,进入老桦林里面。 胡子口这个位置,天晴的时候已经看起来很狭窄了,现在被雪一覆盖,就显得更为局促,细成一股线。 大黑跑进去转了圈,又跑出来在外面等着。 余秋堂走近前,拍拍它的脑袋,大黑乖巧地蹭蹭他的手,呼哧呼哧冒着热气。 余秋堂想起上次埋子弹的位置,朝那边看了眼,眼睛忽然一亮。 他发现那个地方,竟然露出个小小的玻璃瓶口。 是那种棕色的瓶子,似乎是某种药物所用。 瓶子应该是半截埋在土里,只露出上面很短的小截细口,也幸亏特殊地形的山崖遮住风雪,无法飘到这里,要不然就会被盖住。 余秋堂走过去,蹲下身子,掏出短匕开挖起来。 他不认为,这么大的山脉,偏偏这个地方会出现一个玻璃瓶。 当巧合完全让人无法信任,那就是刻意为之。 果然,当他将表层雪去除后,就看到瓶子真是90%埋在泥土里。日常瓶口周围都是积雪覆盖,一般不会注意到。 因为地冻得很结实,余秋堂也不清楚瓶子到底代表什么,担心瓶子破碎,只能用短匕将周围冻的有如石头的地一点点挖开,小心翼翼将瓶子取出来。 这个是一个敞开着口子的瓶子,余秋堂发现里面放着一颗子弹,除此之外,他仔细查看瓶子周围,并没看出任何异常。 那只能说明,线索都在子弹上。 他只好小心翼翼将子弹倒出来。 因为埋在地底下的缘故,子弹倒没有想象中那般冰冷。 可当他仔细查看一遍,发现这子弹就是一发很普通的7.62毫米口径子弹,子弹上面并没有其他特殊痕迹。 看来,真正的线索不在于子弹本身,而是子弹只是一个工具。 “汪!” 大黑突然对着前方叫了声。 余秋堂立刻将大黑的嘴合住,前面明显有情况。 专业训练的猎犬,轻易不会发出声音,除非遇见危险。 他顺着大黑吼叫的方向看去,竟然发现几百米开外,有个影子正飞速朝这边跑来。 开始因为溅起的雪四射,看不清楚是个啥野兽,待临近,这才发现原来竟是一个仓促跑步的胖子。 余秋堂目力惊人,很快就发现这个胖子,竟然就是上次在胡子口碰到那位。 只是此刻,他显得很慌乱,一边奔跑,一边还朝后面看,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追。 他拉着大黑躲在树后,待那胖子来到跟前,才看到胖子手里竟然握着一把短匕,满手的鲜血,衣服下摆也被鲜血和泥巴糊的不成样子。 他根本没有四处看,只是拼命跑向胡子口,直到踏出去后,这才停下脚步,竟是跪倒在地,对着这边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仓促离去。 这是什么情况? 余秋堂看着胖子背影沉思良久。 他记人很准,这个胖子就是上次在胡子居住地碰到那个。 按道理,他们一伙人应该有三个,此时他如此仓惶逃走,那剩下两人呢,以及他手里的血又是咋回事,遇见野兽了? 还是发生过械斗? 这么说的话,前面可能有点危险。余秋堂又转回身,看着胡子居住地的方向,雪地被胖子踩踏出两条凌乱的脚印,看脚印一行浅,一行深,说明胖子脚或者腿有点问题。 怪不得刚才看他跑的样子很不是协调。 原来是受点伤在先。 他从树后走出来,站在胖子来时的路上,前后看看,淡淡一笑,“今日今天来这里,就是图个富贵,瞻前顾后实在没有道理。” 念头通达后,带着大黑朝胖子来路前去。 一路向前,上次和父亲一起的样子历历在目,这次再走,就熟悉很多。 外加胖子的脚印暂时还很清晰,也算是给他一个指路引导。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或许更久。 周围环境全是白茫茫的雪,天上又没有太阳,原本还流淌的小溪此刻也都结冰后,又被积雪覆盖,看不到踪影。 前行起来,容易让人对方向和时间产生错觉。 突然,手里的大黑对着一个方向又嘶吼起来。 余秋堂转身一看,竟然发现两只黄喉貂快速穿过面前,朝右侧树林蹿进去。 甚至看也没看这边。 气的大黑呲牙咧嘴。 余秋堂停下脚步,看着黄喉貂消失的方向。 黄喉貂一般会生活树上面,很少在地上看到,它们性格警觉,也比较怕人,且食物一般都是鸟类或者啮齿类等。 但如果真出现危机时刻,它们的族群会从两三个迅速扩展到十几只,甚至几十只,那就是相当危险的动物。 它们虽然是貂类,却是貂类里体型最大,体重也最重的动物。 余秋堂曾见识过接近半米多长,体重足足有五公斤多的黄喉貂,就这种东西,多来几个,狗都害怕。 其实在秦岭范围,有很多关于黄喉貂的英雄事迹。 它们在这边地界,除了常规的小动物外,甚至还会捕食猴子,毛冠鹿,甚至还会猎杀大熊猫。 当然是大熊猫幼崽或者是刚脱离群体,独立存在的那种大熊猫。 但一种动物的凶猛程度,很多时候其实要结合具体环境来看。 把黄喉貂放到东北,他就不算什么。 在小兴安岭,长白山,比它凶猛的食肉动物太多,貂类实在没太多优势。 貂类最猛的还是属于渔貂,这种东西我们国家没有,渔貂大概和黄喉貂差不多体型,但却能捕食猞猁,可想其凶猛。 余秋堂前世后半截岁月,有十几年一直在做保护动物的工作,所以看到这种稀有动物,下意识会分析它们的活动轨迹,以及出现的原因。 分析之后,就觉得黄喉貂出现在这里很不正常。 看它们过来的方向,以及奔跑的速度,显然是心无旁骛,目的很明确。 那只能说明,它们不是自由捕食猎物,而是受到头领或者斥候的召唤。 不是前面有危险,就是发现食物。 但能让它们这么急不可耐过去,说明那边食物不是一般的东西,若只是个红腹角雉或者灰头鼯鼠这些小家伙,它们懒得这么大功夫。 “汪!汪汪!“ 大黑又开始喊起来,对着黄喉貂前去的方向。 余秋堂拍拍它的脑袋,“那边有东西?” 大黑却是原地转圈,显得很是焦躁,余秋堂顿时一愣,也不再耽搁,前者大黑快速追上去。 猎犬自有猎犬的语言和动作。 大黑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告诉余秋堂,前面有人有危险。 它应是闻到了人血的味道。 那这就不能耽搁了。 一下子什么都能解释通。 黄喉貂们群集,大概是看到了人的尸体,或者是即将死亡的人。 在食物充足时,这些家伙不会想着去攻击人类,更不说以人类这么巨大的动物为假想食物。 现在可能是大雪之后,暂时没找到食物,这才恶向胆边生。 余秋堂也顾不上太多,牵着大黑快速跟上,在林间穿梭,直逼目的地。 途中好几次差点摔倒,都是被他以强有力的平衡力生生控住,而大黑也不容易,两次掉进雪穴里,被余秋堂拽着绳子拉出来。 十几分钟后,余秋堂又看到一只从西边蹿过来的黄喉貂。 差点撞在他们身上。 那黄喉貂看到余秋堂和大黑,也是十分懵逼,大概怎么都没想到,这里能碰到人类和狗子。 情急之下只好扭头,差点撞在旁边树上。 再向前不大会,余秋堂也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而地上出现一行孤独的脚印,被雪掩埋了半截,几乎要看不到了。 循着血腥和脚印继续向前,他很快就看到前面一棵巨大的白桦树,下面围着一圈黄喉貂,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堆老鼠。 而树下面,靠着树坐着个人。 身上和头发上都被白雪覆盖,面前地面上雪也被血水融化,形成一副凄美而诡异的画面。 余秋堂也顾不上太多,直接一枪送走黄喉貂最后面的那只大貂。 别的黄喉貂都伏着身子,做出攻击的准备,只有那只貂在几乎在直着身子,显然它就是这伙黄喉貂的首领。 果然。 头领应声倒在雪里,其他黄喉貂也被枪声所惊,快速四散逃窜。 余秋堂也不客气,顺着这个功夫,直接又打死三只。 可惜的是,五六半打黄喉貂,有点大材小用,杀鸡用了宰牛刀的意思。 打死固然是能打死,但也损伤黄喉貂的皮毛,价格会大打折扣。 好在他是尽量对着头,勉强将损失降到最低。 再说人命关天,这会也顾不上想到太多,先把人救下再说。 待黄喉貂散去,大黑摩拳擦掌,疯狂蹬地上的雪,还想着去追呢。 余秋堂没答应,将它的绳子牢牢穿在自己手臂上。 这种环境,不利于狗子出去,搞不好黄喉貂没逮到,它反而掉进雪穴,或者成为黄喉貂的腹中美食。 他蹲在那人身前,手探向鼻息。(本章完) 第185章 老者 一片冰冷。 这个人,彻底没气了。 余秋堂又将手伸进他怀里,发现衣服里面也一片冰冷。 看样子,死了至少有个把小时。 余秋堂在山里碰到冻死的人,并不是第一次,前世就碰到好几次,开始是打猎,后面是那些没有经验的徒步者,进来后出不去,没有做好防护准备,身体失温严重,就冻死山里。 可重生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看到。 而且这个人,他还见过一次。 不,应该是两次。 就是上次他在胡子居住点看到,后来又跑到胡子口等着那个瘦子。 只是他现在应该是背后被捅了刀子,血从后面一直流到地上,染红附近的雪地。 余秋堂转身回去,果然看到背上好多个血窟窿,粗粗一数,起码二三十个。 从这些伤口粗浅不一,能看出来捅伤他的人并不是专业,手非常抖,所以才控制不住力气,有的很重,有的则是直接斜进去,并没扎出多少力气。 但他依然还是没撑住,最后被捅死了。 余秋堂立刻想起刚才刚才的胖子。 那人手上全部是鲜血,不知和这个瘦子的死有关系没。 两人以前是伙伴,若是因为分赃不均或者其他什么利益冲突,一言不合挥刀相向,也不是不可能。 惟一解释不通的是,那个胖子若是杀死了这个瘦子,那瘦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以及那个胖子一路出去,为什么雪地里没有留下血滴? 还有,那会看到胖子时,胖子手上还依然在滴血,而这边瘦子附近的血,已经凝固很长时间,甚至都有些发黑。 如果是他作案,时间线也对不上。 这么说的话,难道是这边有其他势力进入,胖子和瘦子都是受害者? 瘦子被杀害,胖子拼死逃出来。 这倒是有可能。 要不然咋一边跑,一边还在不断朝后看呢。 余秋堂又回到瘦子前面,蹲在地上看着他发青的眉眼,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个人。 现在正是管控很严格的时候,这种事若是报告上去,也不见得能调查清楚,而且他自己还被沾染进去,很难说清楚原委。 再说,一旦他是报案人,这事情后面就有很多麻烦。 在他没弄清背后关系前,贸然将他暴露在未知风险里,连带了家人可能受到连累,他是做不出那种蠢事的。 说到底,他和这个人没什么交情,甚至对方还曾经带给他危险。 他没圣母到以德报怨的地步。 他在山里谋生,那就是回到山里吧,既然是他的宿命,谁都帮不了他。 余秋堂想着,准备起身离开。 可就在起身的刹那,他突然看到瘦子面前的雪里,似乎掩藏着一片微红。 他重新蹲下来。 用树枝将雪慢慢刨开,映入眼前的是一块银元,银元下面还有两行用血写的字。 【不管是谁,如果看到这个,请带银元去见我师父,告诉他李昆害我,必有重谢】 前面几个字写得还算工整,到后面越来越模糊,应该是手颤抖的不行。 “李昆害我,必有重谢”几个字则直接扭曲的不成样子,若不细心辨认,根本搞不清楚。 余秋堂掏出手绢,将那块银元拿起来。 眼前顿时一亮。 这个银元和老秦给他看的那种,据说是一套七个,每个都都价值一两千的银元特别相似。 不出意外,应该就是老秦没有找到的六个银元之一。 若是将银元直接带给老秦,就能收入一两千。 这可比进山打猎还要来的更多。 可余秋堂这个念头只是想过一瞬,立刻联想起这个瘦子临死前留言的悲怆。 按照逻辑,杀死他的人没走之前,他是不敢留言,那样别人肯定能看到。 所以只能等到恶人离开,这才费力留下这句话。 他不知是怎么留下这个宝贵的银元没有被搜刮走,又是抱着何等期盼,希望将最后的希望押在这个银元上。 要知道,在这个山里,碰到个人就不容易,而进来的人,多半都是谋利益,真愿意帮他的就更难了。 余秋堂第三次蹲下身,盯着瘦子的脸看半晌,无奈苦笑,“行吧,谁叫我心软呢,收了你的钱,帮你办点事,我们也不亏钱。” 说完,他用刀子划掉地上的血字。 最后再看看那人,转身大步离去。 若是温暖的日子,他还可以帮着挖个坑,将这个可怜人埋进去。 可现在天寒地冻,林间的地面又树根虬乱复杂,很难短时间挖出个坑。 再说,即使挖出来,埋进去,也无济于事,他身上都是血,最后还是得被这些嗅觉灵敏的野兽找到刨出来。 对吧。 这样想,应该是没问题。 他不是不愿意,是做不到。 就这样,余秋堂快速走出几十米,可脑子里一直盘悬着瘦子那苍白发青的脸庞。 一想到他的尸体将可能被黄喉貂或者其他啮齿类动物,食腐类鸟一口口吃掉,他实在是难以自洽。 唉。 他无奈只好返回来。 真是很不下心来。 若他是只野兽,肯定不会关心同类的尸体,甚至还可能吃掉尸体,恢复自己的体能。 但他是个人。 人有良心和同情心,他过不去这关。 重新返回,他费力将男人装进他来时带的麻袋里,扎上袋口,背起来朝胡子居住地而去。 瘦子没有说师父在哪,但余秋堂决定去那边看看。 即使找不到瘦子的师父,也能将这家伙埋在里面。 那里面地应该没冻结实。 拿了人家的银元,不帮安顿下尸体,怎么都说不过去。 瘦子本来没多重,但因为尸体没有支撑点,所以不好背,也就是余秋堂力气大,没有什么影响,一般人估计是拿他没辙。 大黑嫌弃地对着麻袋一直叫,估计是受不了这种血腥的味道。 余秋堂示意它老实点,它也不愿意。 于是,空旷的白桦林里,不断回荡着大黑的叫声。 那些本来逃窜开的黄喉貂,其实也没走远,一直在观察他们。 看到两人离开,自己的食物也被搬走了,很是无奈地跑回原地,啃食着地上沾了鲜血的冻雪。 你们最好赶紧离开,要不然等我办完事,出来的时候,你们可就走不了了。 余秋堂给两只黄喉貂一个警告的眼神。 他带着还不愿意放弃的大黑,循着前面的记忆,走到主干道上,很快就看到雪地里的脚印和血渍。只不过,这边的血渍更为明显。 这血既然不属于瘦子,而那个胖子看样子也没受伤,那应该就来自第三个人。 极有可能是他们的师父。 那个会使用飞刀的老人。 他脑子里不断思忖,猜测着那边发生了何事,竟然落到这种惨状。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们师徒三人肯定是闹了矛盾。 要不然,瘦子的尸体不可能出现在那没人管。 瘦子的伤害来自背部,也可以得到印证。 现在胖子能安稳离开,那个老人估计也凶多吉少。 走了小半个小时,他便远远看到上次来的地方,那胡子留下的住所。 只不过上次来,这边很多房顶还能看到藤蔓和野草,周围也是杂草丛生,院子就像是那种恐怖电影里的荒野古村。 而这次过来,整个村子掩埋在皑皑白雪下面,只能隐约看到几面残破的石墙,乍一看,还挺好看,有点像是北欧童话世界里冬雪屋。 但也有和上次完全一致的情况,这边依然很安静。 没有任何声音。 上次他就是一个不留神被当作攻击对象,但这次攻击他的已经死的死,跑的跑,留给他的,怕只是只有几排空荡荡的房间了。 “汪汪!” “汪!” 跟着他安安静静走着的大黑突然停止脚步,龇牙咧嘴,对着几十米外的房子叫起来。 “嗯?” 余秋堂也停住脚步,“有什么东西吗?” “汪!” 大黑神情显得很是紧张,又有点焦急,余秋堂见状也不再啰嗦,赶紧跟着上前。 来到小院的围墙外,他立刻就明白大黑为何反应如此激烈。 这个院子,一片狼藉。 地上到处都是脚印,仿佛很多人在院子里跑过,但仔细观察,又能看出这其实就归属于两三个人。 伴随着脚印,地上还四处都是血迹,混杂着脚印的黑水,清楚记录着不久前这里曾发生过厮斗。 而最后分明有一道拖拽的痕迹,径直延伸到侧面的小石屋。 余秋堂看看天空,不同于山下凌晨雪歇,山里的气候往往有滞后性。 这边的雪应该是快天亮才停止。 看院子里的脚印,上面覆盖层薄薄的雪,说明这些事情发生在快要天亮的时候,距离现在也不会超过太多。 这也能对应那个胖子离去的时间。 他好奇的是,那个瘦子咋回事,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位置。 而不是在这个院子里。 不过眼下想这些也没用,他趴在院墙上,对着里面喊道:“有人在没?” 里面除了风声,啥都没有。 他又询问两次,大黑间歇也叫好几声,里面依然没有动静,余秋堂这才瘦子尸体靠在院墙上,从小院子里上跳过去,将枪取下来,上了枪膛,悄悄向前面摸过去。 他首先看的是正屋。 既然那个拖拽的痕迹地到了厕屋,按理说正屋肯定有人痕迹。 但小心翼翼从窗户看进去,他发现里面翻的乱七八糟的,一些陈旧的用具和衣服被随意扔在地上,和泥泞踩在一起,所有东西的盖子都被打开,墙壁上也留下很多脚印。 但并没看到半个人影。 他反复确认后,刚要转身,就听到大黑在隔壁焦急地叫起来。 立刻过去。 顿时大吃一惊。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趴在地上,身上还绑着绳子,此刻一动不动。 大黑不安地在他旁边叫喊着。 余秋堂将枪紧握,试探着进去,确认那你手臂和腿全部绑起来,这才放下戒备,喊了声:“你没事吧?” 男人没反应。 余秋堂将他身体翻过来,看眼正面模样,微微叹息声。 从后面其实就看到他鬓角的白发,猜测估计是上次那个老者,翻过来果然如此。 翻转的时候,老者的身体僵硬无比,应该是已经死亡不久,但又不是很长,所以尸体还没从变硬再次恢复变软阶段。 他注意到老者面色铁青,双目紧蹙,仿佛十分难受,嘴半张着,流出很多鲜血,前面的衣服和身体都被染红。 “汪!” 大黑看到老者死了,半垂着脑袋,发出幽咽声。 余秋堂有点奇怪,这个老者和大黑按理说不认识啊,大黑为何看起来有点难过。 猎犬经过专门训练,对陌生人的警戒心会更强些,断然不会对才见过一次面的老头生出哀痛。 除非它之前就见过这老头,关系还不错。 他正纳闷着,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下一刻就见一个影子从外面扑进来。 他下意识滚开身体,举枪就要射,但却发现来者竟然是上次遇见的那只猕猴,抢走他水壶,跟着老者的那位。 而且猕猴显然目标不是他,而是身旁的大黑。 他急忙转移枪口,零点几秒的时间,将子弹从窗口打了出去。 “狗日的,差点打死你!” 不由叱骂。 这猴子和他有缘分,上次抢走他的水壶,这次又差点被他一枪打死。 只见猴子跳进来,一下子跳到狗子背上,揪着狗子耳朵就玩,余秋堂以为猴子要欺负狗子,刚要帮忙,却见狗子愉快地摇晃起尾巴。 竟然认识。 看样子关系还挺亲密。 余秋堂这下确认,大黑果然认识猴子的主人。 猴子稍微玩了下,又注意到地上的老者,从狗子身上跳下来,开始手忙脚乱帮老者解绳子。 他不亏是跟着老者驯养许久,三下五除二就将绳子解开,又开始使劲摇晃老者,摇摇还将脸贴在老者胸前听着。 仿佛是个熟练的问诊医生。 余秋堂静静地看着猴子,没有去打扰它。 动物养久了,都会通人性,猴子是属于灵长类,智商比一般动物高,也更能明白人的感受,和人共情。 可看到猴子摇晃不行,又使劲捶打老者的胸前,他还是没忍住,感叹道:“你主人已经死了。” “呲!” 猴子仿佛能听懂他的话,转头对着他就是一个呲牙咧嘴!(本章完) 第186章 遗言 “汪!” 猴子对余秋堂一龇牙,大黑立刻不高兴了,头向下微微伏着,这是战斗的准备。 猴子却没心情和狗子较量,又对着老人一阵“治疗”,就当余秋堂以为它只是徒劳无功时,突然他看到老头手指竟然真的动动。 急忙上前将猴子揪到边上,查看老人情况。 但当他近前后,才看到一把飞刀,竟然就插在老者脖子侧面,不到前面,这个角度看不清楚。 刀子直接扎穿了颈部,根本是回天乏力,不可能活过来,现在估计是回光返照。 “嗬嗬~” 老人眼睛半睁,想说什么,但嘴里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像个破旧的老风箱,早已聚不会住风。 但他依然看到了余秋堂,费力想去够他,余秋堂不知原由,急忙将手放到他的手里。 但老人却又将余秋堂手丢开,慢悠悠将手挪到脖子上,竟是想用力去拔飞刀。 “不要拔!” 余秋堂连忙制止,不拔,还能稍微检查,要是拔的话,怕是等不到一分钟。 但老人生前是个狠角色,临死之前也是。 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硬是一把将刀子从脖子里拔出来,可能是因为天太冷,他又受伤许久的缘故,出来的血显得有些粘稠,颜色也呈暗红色。 并不是井喷,而更像是没有后劲的水龙头,慢慢从伤口流出来。 真是个狠人啊! 余秋堂不得不对这老头竖大拇指。 这时,老人却再次伸手去摸余秋堂的手,等余秋堂主动送过去后,老人竟然将飞刀费力压在余秋堂手心。 “什么……意思?” 余秋堂一愣,这是干嘛呢,该不会想将杀人的锅丢给自己背吧。 这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吧。 上次碰到你,有点摩擦,但最后还是彼此后退,没让矛盾继续升级。 即使遇到两个徒弟,也都只是做了惩戒,没有痛下杀手。 按理说,大家没什么解不开的仇恨。 莫非是这老头,认错人了? 但…… 反正还是不对劲。 可就在他要询问时,老人却又费力将另外一只手挪过来,也压在余秋堂的手上。 还轻轻压了压。 这…… 余秋堂感觉老人更像是一种托付,而不是嫁祸于他,待要再看老人进一步要做什么,可最后那股劲,却就在这个时刻,从老人身上飘走了。 他眼睛半睁半闭,手像断了水的软胶管,毫无预兆地抽在地上。 死了。 余秋堂怔了怔,将老人手缓缓放进到他身旁,猴子这会仿佛也知晓发生什么,撅着屁股用脸轻轻摩擦着老人的脸庞。 又拉起老人手,放在自己脸上婆娑着。 神情悲伤。 而通人性的大黑,自然也看出发生何事,也是卧倒在地,将脸贴在地面上,看着老人的尸体。 余秋堂觉得脑子有些乱。 虽然屋子几乎是敞开的,好几面都有风透进来,但他依然还觉得有些窒息。 空气中血腥味让他有点恶心。 他翻身来到院子里,迎着凛冽的西北风,让风贯穿他的全身,又使劲快速呼吸几次,这才舒服很多。 咋回事?! 他只是想来看看,这边还有什么漏可捡嘛,咋就遇见这种事呢。 虽说这个时代,这种事并不罕见,但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觉得有点难绷。 毕竟是两个活生生的人。 而且也不是那种罪大恶极,让人恨不得早点去死的那种坏人。 虽说他们是寻宝客,可能从干这个营生的开始,就要做好随时会死亡的准备,但被人杀死,还可能是十分亲近的人杀死,不管是老人还是瘦子,估计都没想到。 余秋堂回过神来,看着手里面的短刀。上次他见识过老人扔短刀的力度和速度,绝对不是一般人所能比。 既然有人把刀插进了他的脖里,只能说明,杀他的人肯定是他非常亲近,几乎不会怀疑的人。 根据瘦子留的信息,杀他的人是李坤,如果猜测不错的话,那个胖子就是李坤,这位老人应该也就是李坤所害,作为他的徒弟,身高又比老人高…… 等等。 余秋堂突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 眼前又闪过老人拔刀的动作,他握着刀在自己脖颈上试试,眉头越皱越紧。 他突然有个荒诞的念头。 他清楚的记得,老人拔刀的时候,那个刀柄向下,也就是说,刀是以一种由下向上的角度刺进老人的脖子里。 可那位胖子比老人高很多,不管用什么方式,他都不会这样戳进去。 排除一切有可能的答案,剩下的肯定就是唯一解密的方式,既然老人不是胖子所杀,那能杀死他的就只有他自己。 余秋堂刚才在脖子上试过,如果一个人想将刀插进自己的颈部,因为伸胳膊架结构的关系,基本上都是刀口向上戳。 也就是说,老人正是被他亲手,用自己擅长用的飞刀刺死了。 属于自杀。 至于他为什么会自杀,这就不是余秋堂能明白的事。 他和这三个人都是萍水相逢,并不知道他们中间的恩怨纠缠,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得罪了什么人。 所以,余秋堂并没有办法去推测具体的原因,他现在开始想,老人为什么要把这只短刀拼命的,像是托孤似的放在自己手里呢。 大概是他在回光返照的时候认出了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值得托付,且讲信用的人。所以才留下了死亡信息。 可这个刀到底有什么玄机呢? 余秋堂将刀子在雪上洗干净,仔细翻转查看,看了好几分钟,并没有看出什么所以然。 这把刀子是一把非常普通的飞刀,刀刃刀柄刀托都没留下任何可以追溯的痕迹。就仿佛是在那些街边的铁匠铺里面,能随时打出一大把的短飞刀。 但余秋堂并不觉得老人费力将飞刀拔下来交给他,是没有任何理由,纯粹是想他背上杀人的黑锅。 应该没有必要。 像老人他们这种常年在外面谋生活的人,对生死要比一般人看得透。 再说,即使在这大山里,赖到于秋他身上又能怎么样呢? 不怕余秋堂毁尸灭迹? 并没有什么意义。 所以,余秋堂潜意识认为,老人把刀子交给他,就是为了托付某件事情。 只是当时他喉咙里面全部是血,已经没办法发出任何话语,他留下刀肯定是为了信息。 但后来可能发现,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如果不能尽快将刀放到余秋堂手手里,有可能他甚至来不及做这件事就会死掉。 所以他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拔刀的决定,然后成功放到余秋堂手里,完成他的任务,同时也把一个难题交给了余秋堂。 余秋堂在外面想了又想,实在没想出原因,只好又回到房间里。 这是一间非常普通的石屋。 即使这师徒三人在这片居住地呆着,也好像没有怎么来过这个石屋,这从地面上的灰尘只被擦掉了很少的一部分便能证明。 脚印、拖拽的痕迹、血液以及打翻的。各种石凳,石墩子无一不能证明,当时老人被绑住时也曾挣扎过,而胖子更是费了很大的力气。 余秋堂挨个将这间石屋查了一遍。甚至学着电视上面,用刀柄轻轻敲击了周围的墙和地面,沉闷的声音说明这背后都是实的,并没有暗室或者说暗格存在。 他回想起胖子临走时的样子匆忙慌张又失望,估计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既然不是这边,那剩下的只有正面的大石屋。 大石屋当初应该是有地位的人商讨事情之处,刚才余秋堂进去看时,发现大石屋已经被改造过,暂时用作几人休息。 这个胡子居住地一共有十几间房屋,但其他的房屋都因为年久失休,处于坍、坍塌或者半坍塌状态,根本没办法住人,也就前面这一排几间是唯一能让人暂时住的地方。 余秋堂先前进来扫过一眼,只是觉得里面很凌乱,并没有细看。 如今,他肯定是要每个角落都不会放过。 他猜测,既然老头将这个飞刀交给他,那有可能这就是找到某种重要东西的钥匙。 只是一时间他还不能确定,这把钥匙应该插进哪一个锁孔里。 还是老方法,他几乎是一寸寸将地面敲击过去,首先排除地上有什么暗格。 那剩下的,就是墙面和摆设。 他先是排除掉墙面,他身高能碰到的地方都全部敲击过去,依然是沉闷的声音,并没有什么发现。 那,他的目光看向石屋里为数不多的各种摆设。 这边应该只是个临时住所,说摆设,其实也没多少,应该是从其他地方搬过来一些石凳子,石墩子,还有三个石墩支着的一个石桌面。 墙角孤零零扔着个石锁,大概是平日练武所用,然后就是一些酒瓶之类的东西。 地上铺的草席和被褥他已经摸过,里面并没有藏任何东西,可以排除。 余秋堂又将所有的石凳和石墩子,包括墙角的石锁全部排除一遍,依然没有发现。 那最后就只剩下桌子上一些摆设了。 他心里几乎不抱什么希望,开始猜测老头给他飞刀是不是别有原因,还是将他的东西放在其他石屋,甚至放在户外某个地方,而不是这个人都会想到查看的大石屋。 他坐在石桌前,手里把玩着桌上的磨刀石。 这块石头应该使用很久,中间都已经磨出和凹槽,凹槽里什么光滑,样子好看倒是好看,但估计磨起刀子来并不好用。 玩了会,余秋堂准备出去另寻他路。 刚要起身,他看到手里的飞刀边缘还隐隐有点血渍,便从旁边的水盆里浇点水就着磨刀石磨起来, 他一边磨,一边想象想象着老人也是无数次坐在桌前,一遍一遍的磨着心爱的飞刀。 突然脑子又想过一个事情。 按理说,使用飞刀的人身上应该不止一把飞刀,刚才他好像没有从老头身上看到其他飞刀的影子,怎么唯独就把这把飞刀留下来呢? 说来想去,还是因为这把飞刀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只是他也不是什么寻宝客,一时半会想不明白。 有可能在专业的寻宝客眼里,老头子隐藏的谜题很容易破掉,他却需要绞尽脑汁,才可能找到蛛丝马迹。 “喀!” 一声清脆的脆裂声打断他的思绪。 低头一看,他惊讶的发现,刚才还浑然一体的磨刀石下面竟然弹出一块,就仿佛是开了个小盖子,里面有大拇指大小暗格,暗格里塞了一张纸。 原来在这里! 余秋堂大喜,急忙将纸打开。 这纸背面应该是一张临时绘制的地图,绘制的很潦草。但隐隐约约还是看出来,标记的位置就在这个老桦林里面。 那位置看起来有点面熟,余秋堂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纸的正面则是老人留下来的遗言。大致意思就是说,他最近发现两个徒弟有点儿不对劲。 本来商讨好的交易,平白无故出了岔子,肯定是某个徒弟出问题了。 但两个徒弟,都是他从小带大,平时就像儿子一样关照,这一时半会儿,实在是分辨不清谁是谁非? 但到后面,他又补充一段文字,看样子不是同天写的,这段文字有点潦草,和上面的字迹虽然很像似,却字里行间能看出写字人的焦虑。 “我最近愈发觉得危机向我靠近,谈好的交易迟迟不见来人,小坤和小裤头在我眼里,却都是充满歹意。 我不禁有些后悔,为何当初要来这里,若不是那些东西影响,我们爷三走南闯北,也是逍遥快活的很。 小裤头虽然滑头,但心底不错,也念着我的情,即使拿东西,也不会伤我,若我身死,那定是小坤所为。但明知如此,我也不能凭猜测拿那孩子咋样。 无论是谁,既能看到这段文字,烦请取火将我烧化,我即使死了,估计在土里也不得安分,索性烧了让那些人断了念……” 最后这一个“念”字下面的“心”字没有写完,还却两个点,就被仓促塞进里面,导致墨汁未干,污染了前面的字。(本章完) 第187章 宝物出现 余秋堂再次将老人留下的东西看了遍,怅然若失。 他一时没想明白,这老人说来说去,并没有提到家人,那也就是说,他除了两个徒弟,没其他亲人。 可到头来,他无法确定哪个徒弟有问题,所以在临死之前,心里其实带着很大遗憾。 这种遗憾一直到将刀子插进自己脖颈,才算是真正到了极限。 余秋堂大概能猜出,老人为什么会自杀。 或许与当初的绝望不无关系。 他回过神来,再次将磨刀石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东西遗留,然后回到隔壁,按照老人的吩咐,将他的尸体和瘦子,也就是老人留言里的小裤头背靠背放在一起。 出去剥了一些桦树的老皮,砍了些树枝进来,堆放在两人身边。 猴子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开始还在呲牙咧嘴,他本想用枪劝退,但最后还是耐心安抚几句。 神奇的是,猴子慢慢安静下来,像个人似的蹲在大黑身边,看着余秋堂将火点燃。 余秋堂看火势起来,带着大黑从屋子出来,还想喊猴子一起,却看到猴子竟然跳进火堆里,大火瞬间点燃它的毛发。 它疼的在火里乱喊,终是没有忍住,一个箭步从火堆里窜出来,跑到雪地里拼命打滚。 余秋堂见状也脱下衣服,帮着它将火苗扑灭。 然而就在这么个瞬间,它的身体已经被烧出很多伤疤,全身除了脑袋,其他部份的毛基本被烧完了。 看起来格外恐怖。 就连大黑也是被吓住了,拼命朝余秋堂身后躲避。 余秋堂一时不知该如何评判。 竟为猴子和老人的感情而感动,也为老人的离去有些许的伤感,却又被猴子的样子逗得想笑。 但实在不好意思笑出来。 毕竟猴子伤的不轻,若是不处理,搞不好还不一定能活下去。 可猴子却顾不上伤痛,趴在窗户上,看着里面火苗滚滚,目光充满忧伤。 猴子这种动物,很多地方的表情和人类非常相似,尤其是喜怒哀乐,简直就是人的翻版。 余秋堂对它的悲伤感同身受,想轻轻拍拍它的肩膀安抚安抚,但猴子满身伤口,实在是下不去手。 “呜!!” 正犹豫着,猴子却像疯了一般,忽地飞速朝森林深处跑去。 它的动作很快,在桦林里辗转腾挪,很快就消失不见。 余秋堂收回目光,继续看着大火燃烧。 一直烧了接近一个小时,里面的火苗终于熄灭,余秋堂再次看眼屋子,微微鞠躬,转身离去。 手里紧紧握着地图。 这个地图是老者用毛笔画的,中间还涂改过几次,有几个分岔都被圈掉。 余秋堂对这片老桦林原本不熟悉,但好在地图里刚好有个关键位置点,就是胡子口。 以胡子口为锚点,再去展开方向,他忽然就看明白了。 这个地图,如果放小,其实就是一把飞刀的样子。 而图中那个打x的点,刚好就处于飞刀刀柄和刀刃连接处的中轴。 至于那个中轴的点,等余秋堂赶到附近后,突然明白很多事情。 竟然不是他处,就是上次遇见瘦子的地方。 当时瘦子就站在这个位置上面一棵树上。 余秋堂忽然无法确定,当时在这里看到瘦子,瘦子说是等人,是否是真实原因,说不定当时,他其实另有目的,只是刚好被自己碰到。 瘦子临时才编出来等人的谎言。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现在人死灯灭,之前种种都是虚妄,随着瘦子一起被火燃烧殆尽。 他左右丈量距离,最后确定好地点,俯身抛开上面的积雪和冻土,费小半个小时,终于寻到一处石板。 待将石板上的杂物和泥土清理干净,他忽然啼笑皆非。 再次长叹口气。 原来这个石板上有个凹槽,只是目测,就知道和手里的飞刀一般大小,怪不得老人临死之前要将飞刀交代出去。 实在是当初他没有其他选择。 若不是留下飞刀,可能就联想不到磨刀石,也就发现不了这里的位置,更是无法以飞刀作为钥匙,将盖子打开。 这证明他的感觉没错。 上次接到老人的飞刀,和手里这把完全不同。 或许一般人感觉不出差别,但他比来五感都比常人敏锐,细小差别就很明显。 唉。 他不禁为老人感到不值。 他当时留言,甚至都没提到如何解决遗产的问题,话没说完,人就没了。 不管余秋堂在这里得到什么东西,都成了无根的主。 自己也算帮他完成心愿,将他们火化。 余秋堂将刀费力卡进去槽子,轻轻一压,平坦的石板立刻升起来,他隔着缝隙朝下面一看,下面个黑乎乎的东西。 掀开石板,扯出东西,原来是防水的薅牛皮袋。 提起来沉甸甸的,感觉有二三十斤重。 余秋堂的心不禁跳起来。 不管里面藏着任何宝贝,只要有这个重量,肯定都价值不菲。 若是老秦口中说的银元,哪怕是最不值钱的普通袁大头,也都卖万把块。 然而,当他扯开牛皮袋口,却不禁一愣。 里面装的并不是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一堆石头,且不是价值连城,而是一文不值,随处可以找到一大堆的东西。 余秋堂从里面摸出一块,发现这些石头很干,上面还有干枯的青苔,说明石头并不是最近才放入。 这又是什么情况呢? 刚才心里冒起的火苗,被瞬间浇灭。 还以为有多少金银财宝,却只是一袋子石头。 他不用脑子就知道老头肯定不会开这种玩笑,千方百计留给他一袋子石头。 这只能说,老头也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财富,早已经被人狸猫换太子。 余秋堂看着石头,不禁苦笑。 这感觉真是五味杂陈,说不出来的难受。 “汪汪!” 他正在思忖呢,大黑却又对树林叫起来。 他转头一看,被吓了一跳。 只见先前逃窜的猴子,此刻就蹲在离他几丈远树杈上,正盯着他们看。猴子全身已经被涂满棕红的泥巴,遮住惨兮兮的烧伤,只是脸上依然相当刺眼,让余秋堂不忍直视。 猴子这玩意,看人的时候,其实还有点恐怖。 尤其是配上它现在一副惨状,就更像是来自地狱的怪物。 余秋堂正看着,猴子却突然从树上跳下来,直直朝余秋堂冲过来。 余秋堂立刻将手摸到短匕上。 身体顺势朝后面一躲。 枪放在边上,已经来不及去取,猴子全速之下,动作快如闪电。 “汪!” 大黑紧跟其后,斜插过来,张嘴就对着猴子腿咬过去。 狗子就是这点好。 只要不遇见老虎和豹子,一般动物都敢上去试试。 可狗子的速度没有猴子快,而猴子的目标也并非是攻击余秋堂,而是那个袋子。 只见它一把抢过袋子,准备拉着就跑,但因为袋子里很多石头,一下子没有拉动,一路拖着,石头就像羊拉屎一般散落一地。 大黑趁机追上去,咬着袋子另外一边,使劲朝回拉。 但大黑的力气,哪有猕猴大,连同袋子一起被拽着朝前。 被拖出一截路后,袋子里的石头掉的差不多,猴子力气更大,大黑便拽不住了,只好任由猴子拖着空袋子快速跑到树上逃走了。 大黑在地上追了几步,猴子早已跑得不见踪影,它只能气的干瞪眼。 余秋堂此刻已没盼头,翻身将石板重新恢复,飞刀重新从石板上取下来。 看着老人留的地图,不由苦笑摇摇头。 也罢。 果然天上掉馅饼的事没那么容易。 这老头自己都被骗了,他能怪谁呢,愈发为老头所不值。 他重新买好土,背着枪开始朝主干道走。 既然这边没有意外之财,那只能去做点常规事,在附近看看,能否打到一些出来觅食的野物,减少点损失。 大黑紧紧跟在他身边,一副沮丧的模样,大概还在为刚才厮斗失败而郁闷。 余秋堂只好拍拍脑袋,安慰安慰它。 其实狗子搞不过猴子,是很正常的事。 尤其是这种猕猴,体重几十公斤,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灵活度,都要比狗子强。 也就是猴子大多是素食动物,只是偶然吃点小东西,要是肉食动物,怕是森林里就没什么是它们的对手。 十几分钟后,他重新回到主干道上,发现若是忽略不计细节,刚才发现袋子的位置和先前瘦子,也就是小裤头死亡的位置刚好沿着中轴线对称。 不幸的是,上次他外北侧碰到小裤头,最终只是收走他的子弹,并没有伤害他。 短短数日,再次遇见竟已是天人永隔。 生命果然短暂的让人叹息。 相比之下他今天没有得到宝物,反而不是件重要的事,对于一个想活得更好的人来说,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还活着更重要。 “大黑,走啦。” 他带着大黑回到胡子口,走出去几十米,又转回头,将手里的飞刀准备埋在先前的瓶子下面。 刚才想着事,没有注意将刀子带了出去,突然反应过来,才想起为什么要带走它呢。 一件杀死过人的刀子,终究是凶器,带着也不吉利。 他将上午重新掩埋的瓶子重新挖出来,又将坑向深挖点,准备将刀子埋在瓶子下面。 他至今也搞不清楚,小裤头为何会在这里埋个瓶子,子弹又是何意呢。 然而都不重要了。 人死为大,有什么秘密都随着人的死亡而永远尘封。 “汪!” “汪!” 余秋堂挖好坑,刚要将刀子埋进去,一直匍匐在边上的大黑却突然站起身,对着他手开始吠叫起来。 “别闹,等下我们就走。”他安抚着狗子,将第一掬土埋下去,可就在埋第二把时,忽然一个影子从树上冲下来。 竟然又是那只猴子。 大黑再次冲上去,这会没有犹豫,直接一口咬住猴子的腿,低吼着朝边上拉。 猴子的腿本来就被烧伤严重,再被撕咬,烂的就更为严重,很快有鲜血流出来。 可大黑丝毫没有张嘴的意思。 经历过先前抢夺袋子的经历,此时大黑已经将猴子当做他最大的对手,抢夺东西的罪犯。 这次撕咬也没有留情面,直接将犬牙生生咬入猴子的腿里,莫说它不想取出来,即使想,也要费一番功夫。 然而,腿上的疼痛并没有阻碍猴子的行为,他蹲在余秋堂挖开的坑边,双手翻飞,开始拼命的挖起土来。 余秋堂放进去的刀子也被随手丢在边上。 莫非这下面才是真正买东西的地方? 余秋堂正想着,突然在土壤里发现一片金色的亮光,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瞬间确认看到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条小黄鱼的头。 他立刻将枪顶在猴子脑袋上,推着它后退一两米。 猴子呲牙咧嘴,两只手在空中还疯狂地抓着,做着挖地动作,大黑好不容易将牙从猴腿中扒出来,见状再次扑上前,拦截在余秋堂面前。 它虽然没有猴子疯癫,但气势一点不弱,而且比先前还要凶悍。 照理说,猴子性胆怯,遇见这种场景就会后退,了这只猴子显然跟着老人生活太久,多出许多人性。 它此刻估计热毒攻心,双眼通红,已经有点疯癫,完全没有半分畏惧之心,被余秋堂用枪顶着,挣扎不得向前,竟然开始抱着枪头啃咬起来。 余秋堂一时不知拿它如何是好? 就在犹豫间,猴子却突然放弃枪头,凌空跳起,竟然朝着余秋堂扑过来。 “砰!” 余秋堂没有丝毫犹豫,一枪将它击飞出去。 近距离打准脑袋,猴子当场就只剩半分游气,它躺在地上,手还在尝试乱抓。 余秋堂不忍,将猴子刚才挖出来的那根小黄鱼放到它手里,猴子却还是在乱动。 余秋堂想了想,又将那块小黄鱼放进牦牛皮袋里,然后放到猴子肚皮上,猴子这才安静下来。 双手抱着袋子闭上眼睛。 余秋堂又静静蹲在身边看它几分钟,看到它的身体逐渐放松,四肢渐渐舒展开来,知道它已经死了。 其实从猴子跳进火堆那刻,就预示着它走向死亡,受那么重的伤,又是野外,断然没有存活的可能。 只是这么一只忠心的猴子被自己击毙,余秋堂心情还是有些复杂。 他转过头,看到他和猴子共同挖出的坑里,露出一堆金闪闪的金条和银灿灿的银元。(本章完) 第188章 玉观音 可能是因为埋的很仓促,并没找到什么合适的容器,这边的财富直接埋在土里,也没有摆放,无论是金条还是银元,都是非常随意堆在里面。 余秋堂费了很大功夫,才将所有东西清理出来。 为防止遗漏,他又再次将坑向下面和旁边纵横挖了一些,细细筛选每一个泥疙瘩,确定里面没有裹挟银元进去。 足足三十八金条,二十六根小黄鱼,十二根大黄鱼。 苏上猴子手里那根,也就是原本有三十九根。 按照目前的黄金市场价格,一克大概是50左右,大黄鱼是十两重,小黄鱼是一两重。 但这种两是按照民国旧制,一斤是十六两,所以一两大概是31.25克。 那么算下来,二十六根小黄鱼就是552克,而十二根大黄鱼是3750克,一共就是4302克,也就是说这些黄金便能卖20多万。 怪不得能让师徒反目,这个年代的这些金钱,几乎能完成任何想做的事。 更不说还有银元。 他没有细细去数,也不具备分辨能力,不知其中各种银元的价值。 但这大几百的数量,就足以让他震惊。 这可是银元啊。 在九十年代,哪怕最便宜的袁大头,都能卖到50块钱一个,这些自然价值不菲。 毫不客气的说,有这些东西在,若是全部出手,还打什么猎,赶什么山呢,直接躺着睡觉都行。 一时间,思绪有点乱。 除了银元和黄金,其实还有两个金锁,应该是一对,还有一个看不出什么材质的观音像,另外还有个其貌不扬的小黑葫芦。 余秋堂被葫芦的样子吸引,拿起来反复查看,很是纳闷,这个东西怎么看都是满大街都能买到东西,就是普通的陶制品,按理说不该和这些东西放在一起啊。 难道它是某个大师做的。 当他拿起来对着太阳看时,才发现葫芦底可以拧开,从里面取出一封信。 这封信很短暂,字迹非常潦草,很多字都是别字,错字,中间还空出很多不会的,需要余秋堂脑补。 大概内容相当简单,就是小裤头写给得到财物的人。 大概意思是,他其实很早之前就发现师兄李坤有点问题,暗地破坏过几次,也旁敲侧击在师父面前提起过。 但师父从小将师兄养大,像是孩子一样疼爱,根本不相信师兄是那种人。 眼看着师兄问题越来越大,他只能暗地里想办法。 最近看到师兄又和一个叫老云的人联系,而那个人在行内不是什么好口碑的人。 他就怀疑师兄在打师父财物的主意,所以悄悄将东西做了转移,果然师兄獠牙露出后,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相当忿怒,若是有朝一日,他死了,那肯定是师兄的恶行,一定要帮着传达师父。 若是师父也惨遭毒手,那留下的财物三分之一用来做酬金,帮师父和自己报仇,三分之一归发现者所有,还有三分之一送到一个叫松桥的村庄,交给一个姓赵的女人,葫芦就是信物。 后面顿了顿,大概是想到什么,又补充几句,意思是如果找不到的凶手,或者姓赵的女人不在,那就算了,财物就归发现者所有,只是不要用来做坏事。 余秋堂又详细看了一遍,确定里面没有其他掩藏信息,又将信叠好,重新塞回葫芦里。 将土坑埋起来。 他将得到的财物用小布袋装好,绑在衣服里面,带着大黑出了胡子口。 这次收获颇丰,心情却并不是很舒畅。 这个年代,不仅仅是财富分配,更是人性沉降起伏的重要时段。 人们会带着一部分旧社会的草莽之气,将义气或者情意看的相当重要,甚至作为建立契约或者行事准则。 这种好处是,可以节约过程时间,让沟通变得为通畅。 但好处是,需要人的道德做背书。 这师徒三人,就是典型的例子,或许老人和小裤头临死前,都还很迷惑到底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会有人将那些东西看的比情感还重。 而到最后,他们也没有改变,而是将信任给了余秋堂这样一个萍水相逢,只见过一次面的人。 他们可能也想过余秋堂不是好人,但却还是抱着一丝希望。 现在想起来,小裤头也只是抱有一定幻想。 这个埋东西的位置,若不是余秋堂,还真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 也是费了心思。 呼~ 一阵风卷着雪,扑在余秋堂脸上。 他停下脚步,转身看向老桦林,仿佛还能看到从胡子居住地冒出来的青烟。 这个地方他应该不会再来了。 至于小裤头的说的报仇,他也没什么兴趣,但他会将一部分钱按照要求,送到那个松桥姓赵的女人手里。 他不是那种为钱可以去害人的性子。 那个李坤是他们师徒的仇人,却不是自己的,即使他们活着,给这些钱让去除掉胖子,余秋堂也不会去做。 而且,他也不认为这师徒俩就完全没有问题。 寻宝客这种职业,本就是发的死人财,谁家人活着,财富能被他们得到。 尽力就行。 余秋堂出了胡子口,又在附近打了几只黄喉貂,松鼠,还有两只冬鸠回家。 得到意外之财的事,他不准备告诉任何人。 免得泄漏风声。 出来大半天,以他的能力,肯定需要带点回去才能掩饰过去。 至于这些宝贝的,他需要从长计议。 可能会应急处理几个,暂时保持着生活,剩余的等着攀升价格。 别说其他,就说黄金,只要一直放着,哪怕什么都不做,过个几十年都能翻十几倍。 他还有个顾虑。 这笔钱既然被盯上,直径导致两人死亡,那如果有人知道是落在自己手里,不也是个麻烦。 所以开始必须低调,尤其是那些的银元,估计有限量版,很容易暴露身份,必须等着风声全部过去,然后再慢慢消化。 . 次日逢集,余秋堂带着野物给了老秦。 相对那些金银,野物能卖的钱十分有限,但余秋堂并不觉得急躁。 他喜欢所有事情都在自己掌控之中。 太过冒险,他不愿意去做。 卖掉东西,他给家里买点杂货,经过东路口,压压怀里的东西,来到的吴美芬店里。 刚好看到吴美芬在陪人说话。 那是个约四十多岁的中年胖子,肚子很大,在这个大家普通偏瘦的年代,十分罕见的身材。 余秋堂便没有继续打扰,准备今日就算了。 但吴美芬却隔着门看到他,对他做做手势,示意在隔壁稍微等等。 见被发现,余秋堂只好在酒店里和老梁几人聊天。他发现有些日子没有进酒楼里面,很多地方都变样,看起来更为阔绰,而且面积也做了扩建,已经绝对称得上是清泉镇最豪华的酒楼设置。 又十几分钟,随着外面笑声远去,吴美芬喊余秋堂去隔壁。 余秋堂过去后,吴美芬示意他随意坐,她自己拉开椅子,将脚直接搭在桌沿上,闭着眼睛说:“让我先眯五分钟。” 余秋堂一愣,笑笑,也没说什么。 他没想到的是,仅仅不到三十秒,吴美芬就立刻传出呼吸声。 而且还不小。 因为她的脚比身体高,所以身子无法伸直,有点压迫气管和心脏的意思,所以呼噜声尤其大。 余秋堂四处看看,将靠背椅上衣服拿过去盖在她身上。 “啊?!” 却突然惊醒了她。 “我睡着了?”吴美芬揉揉眼睛。 “才一分钟。” 吴美芬笑笑,将腿放下来,转过身看着余秋堂,“昨天阳阳又发高烧,忙碌半个晚上,天亮烧才退。” “那你上午应该休息。” “哪能呢,这不是有事嘛,我休息了,谁来帮我做事……喊你来,你又不愿意。” “我还是算了,我习惯自由。” “知道,这不是没有强迫你嘛,”吴美芬从旁边脸盆架子上扯过毛巾,使劲擦擦眼睛,将湿毛巾放到脸上捂着。 “应该是有事找我吧?” 余秋堂点点头,“虽想说没事也可以来看看美芬姐,但今天确实不能这么说。” 吴美芬将毛巾取下来搭回去,“啥事直接说,客气啥。” 余秋堂走过去,放下厚厚的门帘,这才从怀里摸出一根大黄鱼。 “你这……你哪来这东西?!” 吴美芬接过金条,非常震惊,轻轻用指甲画画,满脸不解。 “偶然得的,想问问美芬姐,认识可靠的金匠嘛,我想打几样东西。” 吴美芬又仔细翻着金条,略微犹豫着说:“认识倒是认识一些,就是很少见到这种大黄鱼,普通人能找到一个小黄鱼就差不多,你这……” 吴美芬突然不知如何说。 余秋堂给她的惊讶总是太大,超出想象,每次都以为触摸到余秋堂的上限,他就又会给新的意外。 “不方便嘛?” 余秋堂问。 “老实说,并不是很方便,”吴美芬也没掩饰,“这么大的金条,拿到哪里都会是麻烦,不过也不是没办法,你既然拿到姐这里,姐肯定会帮你想想办法。” “若是太为难,那就算了吧。”余秋堂看吴美芬这样说,知道事情确实不容易,和他原来预想的差不多,所以不想为难她。 “没事,我给你搞定就是,说吧,你都要打什么东西?” “真可以嘛?” “又啰嗦了不是?“ “那好吧,”余秋堂拿出一个纸条交给吴美芬,“就是这些。” 吴美芬接过纸条,顺势就念了出来。 “五件套一套,给妻子……五件套?” 余秋堂这才想起,这时候人们常说的只有三件套,便解释说:“就是镯子,戒指,俩个耳环,以及项链。” “原来如此……妻子,你啥时候有妻子了? “这不前两天更确认,”余秋堂简单将相亲的事情说了下。 吴美芬相当满意,“就是上次到我店里那个姑娘吧,当时我就觉得很喜欢,一看就是那种贤妻良母,你小子还真会挑啊。” 余秋堂笑笑。 任何人称赞米雅丽,他都觉得自己面上有光。 相当的开心和满足。 “剩下就是三个手镯对吧?” “对,三个手镯,给我三个姐姐。”余秋堂解释说。 “黄金手镯啊,你对你姐可真好。”吴美芬的感叹说。 “我娘去世的早,三个姐姐对我恩重如山,我不敢忘记。” 吴美芬点点头,开玩笑道:“还是亲姐姐好啊,看看这心意,哪像我……” 吴美芬正说着,余秋堂从怀里像变魔术一样,拿出最后一个东西放到桌上。 “美芬姐,这个东西,给你。” “啊……这!!” 吴美芬震惊的看着桌上的玉观音,半蹲着身子,仔细从头到尾看了遍,又舍不得用手碰,还专门绕到桌后面看看。 “清水观音,你……你这是哪里来的啊!” 余秋堂问:“这个东西,好嘛?” “这何止是好啊,你是真不知道这东西值多少钱啊?” 余秋堂摇摇头,却又很快笑道:“其实是没多想,当时就想着,这个观音看起来很祥和,又是玉的,给美芬姐刚好合适,便给你带来了。” “你啊。” 吴美芬不知说什么好。 “这个我怎么能要呢,你快拿回去放好,这种宝贝,可是能当作传家宝的东西,我可不能要!” “姐,它再值钱,其实就是个东西,况且我将它赠你,真是觉得它很适合你……咋说呢,我看到观音第一时间,就突然想起你,觉得你对我的帮助,甚至比观音还大。” “你这样说话,真是让我……让我不知道咋回答你了。” 吴美芬轻声叹息。 “秋堂,姐给你老实说,这东西我以前跟你姐夫出去时见过一个,成色没这个好,尺寸也没这个大,就卖了两万七,你这个怎么看,价格都要翻一番。” “哦。” 余秋堂点点头,价格确实还可以,但或许是得来的意外之财,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还哦,那还不赶紧收起来,你这东西要是被别人知道,可是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记住,以后千万不要随意拿出来啊!” “姐,你忘记我为人处世的原则了?” “啥……意思?” “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余秋堂诚恳地说,“这东西我说给你,那肯定就没有收回去的道理,在你眼里这只是个价值不菲的玉器,在我心里,它承载的是我和你的友谊。”(本章完) 第189章 入山,熊瞎子岭 余秋堂从开始就知道这玉观音不简单,不值钱的东西,能和黄金银元放一起? 但他也没有说谎话,他确实从开始看到就想着要把它送给吴美芬,他觉得这个观音看起来很祥和,吴美芬是生意人,很需要个护佑的宝贝。 生意越做得大,人就越迷信。 所以大富豪的办公室,家里,公司各种布局,都要严格遵守风水规矩,胆小的不得了。 吴美芬看余秋堂这样说,一时显得很犹豫,看着这个玉观音不知如何处置。 “姐,收起来吧,你要是再拒绝的话,反而显得小气了不是?当时你给我摩托车的,我也没有像你这样推辞啊。 总不能我一个大男人。在这种事上反而被你比了下去。是不是这个理儿?” “我说你啊。”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吴美芬再说啥就没有意思了。 她笑着点点头,用一块布把玉观音遮了起来。 “行吧,既然你这么有心,姐再不要就显得我有点生分。不过这东西我可给你说过,确实值点钱。 不对,是确实值不少钱。 你要是留着,以后在关键的时候卖掉,可能一辈子就衣食无忧。你现在把它送给我,后面可能会后悔。” 余秋堂笑道,“这么说,姐,你可就看轻我了,我余秋堂大本事没有,但绝对是个讲信用的人。 我说出去的话,那就是一个唾沫一个钉,绝对不会反悔,哪怕我有一天穷的在街上要饭吃,我也不会说把这个东西要回去,我丢不起那个人。” “知道知道,我还看不出你的性子吗?这不是和你开个玩笑?不要当真。我收下就行了。” 余秋堂这才笑笑。 又道:“姐,这个东西我就不说来源了,以后不管谁问起来,你也不要告诉是我送你的,免得麻烦。 我就是个普通农民,只想安安稳稳过简单的日子,不想牵扯到太多的事情。 我和你不一样,你是有大志向的人,我能把自己一亩三分地守护好就不错。” “知道。” “那行吧,东西你就收着,我要打的玩意也帮我多关注点。对了,先打其他三套,纸上有我写的对应数字,最后剩下的全部用到我妻子的套组。” “我看看啊。” 吴美芬将纸条再次端详后,点头说是清楚明白。 余秋堂见事已毕,就要告辞离去。 吴美芬刚要起身送他,突然想起什么,又试探着问:“秋堂,你能搞到熊掌吗?” “怎么,你想吃熊掌啊?上次我不是搞过一次给你们?” “哦,对,我给忘记啦,那时候和你还不熟嘛,”吴美芬面露欣喜,“这么你是能弄到了?” 余秋堂点点头,“现在肯定没有秋天和夏天容易。熊到了深秋,快到冬天的时候,都会进入冬眠状态。不到万不得已,它们轻易不会出来。所以想要找到熊的行踪,冬天会更难一些。” “这样吗,那能不能想到办法?” 余秋堂笑道:“难肯定是难,但要看相对谁,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去帮你想办法,就是时间可能要耽搁点儿。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我估计摸不到熊的影子。” “那就是说能行?” “必须行。” “那可真是太好了,”吴美芬很兴奋,“嗨,你别提了。我不是想拿到茅台在我们荣城的总代理吗? 刚才你来时看到那个人,他就是负责这块的。但这个人特别难搞,我和他接洽了几次,都没有拿下来。 我听说这个人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想吃到熊掌,如果你能帮姐搞到,我估计十有八九能拿下他,那你可就是帮姐大忙。” “既然这样,那这熊掌我肯定要给你搞回来。” 余秋堂接下这单子活。 正打算最近进山,开始他的冬猎活动,这下接到吴美芬的任务,也算是“师出有名”。 他临走前,吴美芬本来送出来,却说等下,她回去拿个东西,再出来手里捏着一个厚厚的红包。 “这是……熊掌不送来就是,不要你钱的!” 余秋堂急忙推开红包。 他觉得和吴美芬这个未来大佬的友谊,已经不在于这点费用,他愿意将这个人情彻底做实。 于秋堂的想法和一般人不一样。 他确实真心觉得吴美芬可以做朋友,而且是那种关系很铁的朋友,但也不妨碍他会尽可能为这份关系做更多加固的手段。 他的观点向来是,人的关系都需要彼此付出和维护,哪怕是亲人,夫妻,若是没有双方或者至少一方的默默维护,都很难长久。 “啥啊,这是给你定婚的红包,”吴美芬嗔了眼,“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你能找到个情投意合的人,姐替你高兴。” “可是这也太多了点。” 余秋堂看着那个红包,厚厚一叠,吴美芬肯定不会用10元以下的面值,那看这个厚度,咋的都要上千块。 “这算什么多的,你那么好的东西给我,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余秋堂觉得很无奈。 知道他和吴美芬其实某些方面很相似,是一类人。 至少现在是差不多。 两人都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子,不愿意欠人情,受到别人恩惠,不会当作理所当然,肯定会想方设法去报答。 最后,他还是收下了红包。 就当作礼尚往来吧,等到吴美芬下次有事情,再想办法还给她便是。 当务之急,是帮她将熊掌带回来。 余秋堂不喝白酒,但也知道茅台这东西,在后面几十年内,充当着什么重要角色。 别的不说,就一直听他们说,若是早些年买点茅台的股票,啥都不用管,就拿在手里,几十年后卖掉,都能立刻赚的盆满钵满。 至于某些多年陈酿被炒到上万块一瓶,他自然也有所听闻。 吴美芬既然要拿到这种代理,他肯定要支持下。 就是他不并不想去涉猎这些行业就是。 经历过生死的他,对钱的认识,已经回到钱最初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生活需求,而不是衡量人和人能力,攀比的工具。 天大的事情,在死亡面前,都是小事。 就会突然理解,其实大部分人一生都生活自己桎梏里,都是井中之蛙,看到的不过方圆。 很多人以为自己是精英,站的比穷人高,但其实这种观念本身,就是另一种樊笼。 在樊笼里,他的对幸福和生活都被限制的很死,他眼中看到的,精神世界里翻滚的,都不过是他眼前的事。 所以他要获得幸福,心灵的安静,依然很困难,并不比穷人们简单很多。 人只有超脱自己生活,才能打破气泡,去到更广阔的世界,或许到那时,所有人都会发现,这个世界里,人们并不会因为财富多少而有差距。这个地方,西方称之为天堂。 我们国人的文化意识,那就是他乡。 每个人活到一定年龄,都会变成哲学家,若是活了一辈子,却还是和年轻人一样想问题,一样的心境,那余秋堂才觉得怪哩。 . 离开美芬酒楼,余秋堂顺便在集市上买点肉送到米雅丽家。 这边倒没有给定亲对象送礼物的习惯。 但余秋堂纯属是自愿,几日不见,又是想念米雅丽了。 自从雪后,房子这边的事情基本告终,就天晴后,装装玻璃之类的杂活。 干活的几十人,如今只剩下木匠及几个收尾人员,不需要米雅丽继续来干活,余春梅就完全能搞定。 当然还有个说法,两人订婚了,还这么长期见面,也不是件好事。 这次余秋堂是想着要进山里,,可能一时半会也回不来,所以特意去看看米雅丽。 见面后,两人聊了半个多小时。 米家的人也不反对,提着肉就进去了,岳母说是留下吃晚饭,余秋堂说是家里还有事,没有耽搁直接回家了。 他没有告诉米雅丽要去山里猎熊的事。 说了她也帮不上忙,还会担心。 在他眼里,猎熊也不是件小事,更不用说普通人,熊在他们眼中,可都是庞然大物,人类很难有办法征服的主。 晚上回去,先是去找王浩峰,发现这小子最近和柳春燕说是有了新的进展,正沉迷其中呢,暂时不想进山。 好心也没什么特别路子,就是软磨硬泡,时间久了,柳春燕的心终于被暖化,对他好很多。 这种结果,余秋堂也不奇怪。 王浩峰除了不够稳当,其他地方其实都不错,勤劳,有责任心,正直守信用,这种人做丈夫,肯定是没得说。 那既然他小子不想去山里,余秋堂也不强求。 不带也好。 这小子有时候就是个不稳定因素,经常会闹出一些危险。 余秋堂便让他抽空看看这边。 最后商定好和余秋江一起入山。 余秋江自然没问题,他最需要的就是钱,知道和余秋堂一起进山都能得到收益,几乎没有思考,当场就应了。 两人商讨,明日准备东西,后天一早进山。 晚上,余秋堂以看房子为名,寻找个机会,偷偷将他的东西转移到新房子的地下。 这东西,除了玉观音和一根金条,其他的他暂时不打算动,待风声过后再说。 若是冒险交易,搞不好就会惹火上身。 他会遵守承诺,将归属于松桥那个女人的一份,严格留下不动。 但需要等到事情平息段时日,再去探访。 次日上午,他和米文忠针对房子的现状做了一些交流,指出一些问题,有些米文忠觉得有道理,也可以改正。 下午便准备各种东西。 枪支弹药自然不必少。 另外就是一些帐篷,应急药品,吃吃喝喝的东西等等。 他是做好在山里十天的准备。 冬日的山里,资源没有秋天丰富,关键时刻,不能全部寄希望于大山,多准备点还是有备无患。 傍晚的时候,余秋堂将处理好的麝香带去给余秋原,让他有空拿给余秋山或者二叔,看看能否奶奶的病情有帮助。 又进去看望下奶奶。 奶奶一直在睡觉,它在炕沿上坐了会,屁股烙的发痛,奶奶还没醒过来,只好离去。 短短几个月,奶奶的状态明显不如以前。 脸色暗沉,头发也变得更为干枯,像是冬日田野里的野草。 他性情复杂,说不出的滋味。 其实有点难受。 人啊。 有时候感情真是复杂,或许自己都无法说清。 晚上回去,余秋堂看几只小狗时,看到那只特别灵动的小黄狗眼睛滴滴溜溜看着他,突然萌发一个念头,明日要不带着这只狗见见世面。 这些狗子跟着大黑也锻炼几个月,如今体型大概是成年狗的三分之二,其实也能做点小事。 只是余秋堂最近一直没有好好进山打猎,没有带它们实地训练。 这次山里猎熊,对人来说有点风险,但对小狗其实刚刚好。 它们现在还没有见血,胆子怂着呢,一言不合就会跑掉。 那就这么办了。 第二日早上,天竟然又淅淅沥沥飘着小雪。 余秋堂伸出手,接了一些在手心,发现雪不是地油子,就是普通雪,只是比较大。 这就还好,这种雪不会路滑。 两人背着行囊,全副武装,迎着小雪向山里走去。 一路上,为节约体力,两人沉默不语。 就仿佛两个默默前行的野兽。 就这样,从猴头岭上去,翻阅整个猴头岭,第一天晚上,他们在猴头岭和铁龟壳的交界处扎营休息。 第二日,直接穿越铁龟壳山,来到熊瞎子岭下面。 熊瞎子岭地势倒不险峻,更像个馒头山。 远远看去,山好像不太高,很容易攀爬,但走近才会发现,这座山岭幅员辽阔,面积很大,若是从山脚走到山顶,坡度相当长。 至于这边的铁龟壳,算是个小山包,甚至还没有猴头岭高。 也有人将这座山叫帽子山。 说是八仙里的铁拐李,从空中驾云飞过,被西北风吹落帽子,刚好落在这处地方。 但也有人说,很久之前,有只硕大的乌龟爬到这里,再也爬不动,身体就幻化成这座山岭。 不像熊瞎子岭,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上面有黑熊活动,并不是别的地方找不到黑熊,而是这个地方,效率更高!(本章完) 第190章 山里几日空度 熊是冬眠性动物。 因为熊维持生存所需要的食物很多,而大山的冬日,往往没有太多的食物供它消耗,不会冬眠的种类基本灭绝。 惟独只有大熊猫这种冬日也能吃到竹子的家伙才存活下来,且不用冬眠。 熊的冬眠点称为冬眠仓,常见的冬眠仓主要有三种。 地仓,树仓(也有的地方称之为天仓),以及石仓。 最常见的是地仓。 这是一种位于地面上的巢穴,相对容易被发现,其保护功能较差,老虎等捕食者能够较为自由地进入。 棕熊主要选择地仓作为冬眠巢穴,这是因为棕熊战斗力强,成年的棕熊,基本是站森林顶端的动物,莫说很多地方没有老虎,即使东北林子里有虎存在,基本也不会寻找棕熊麻烦。 黑熊则是更偏向树仓。 主要还是因为黑熊的天敌其实比人类想象的要更多。 强大如老虎,猞猁这些东西,都会对未成年的黑熊有很强的杀伤力,更不说说还有豺狼,甚至一些鼬类,它们要是饿坏了,也会拿黑熊下手。 但在一些情况下,如适合黑熊冬眠的树种减少,部分黑熊也会被迫选择地仓冬眠,这增加了它们被老虎等敌害捕杀的几率。 第二种就是树仓。 树仓也分为两种。 如果黑熊身体相对小,通常是树木中心位置枯萎后形成的有足够空间容纳熊的地方,由于老虎和棕熊爬树技能欠佳,一般只有黑熊能进入,因而具有较好的保护功能。 但如果黑熊体型巨大,上面自然很难找到相应的树干,所以会选择相当对壮实的根部做树洞。 这种树洞最大的问题依然还是防不住老虎这些野兽,安全风险的性大。 还有一种特殊地形才有的石仓。 也就是寻找设施的石穴作为冬眠仓,其保护作用取决于入口尺寸及内部是否有狭窄的内室。 不同地区的熊选择冬眠仓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当地的生态环境、老虎等敌害的分布情况等。 在冬眠期间,熊的体温、呼吸次数和心率会明显下降,新陈代谢也会降低,但它们并非完全处于沉睡状态,受到外界刺激时容易惊醒并作出反应。 晚上扎营时,余秋堂给余秋江趁机教授很多关于熊的知识,这样后面配合起来更安全,同时这些知识,若是不说出去,自己一个人装在心里也是浪费。 余秋江听的很认真。 只有听到想不通的时候,才会的询问原因。 后半夜,雪下大了,两人换着守夜,各自睡了半个晚上。 余秋江守夜的时候,余秋堂相当放心,这个堂哥总是给人很踏实的感觉,交代他的事情,他一旦答应,定是不会让失望。 果然,他半夜醒来时,看到余秋江双目炯炯,帐篷的边缘不能完全遮住风雪,他的头发和肩膀上也落了许多。 大黑和小黑子分卧两旁,安静地像似两位保镖。 它们俩长期放在于秋江那里,很多时间都是余秋江亲自喂,所以也都和于秋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只是狗子和猫还不一样。 狗子看人,往往是看第一眼。只要认准了是主人,那即使其他人对他再好,基本上也都不会改性子。 不像猫,谁给他猫条和罐头,就会对谁好。主人在他眼里不过就是另外一个喂猫粮的人罢了,远远谈不上忠诚,只要不嫌弃人类就算好的。 上山的时候,余秋堂专门把小狗装进麻袋里面,只露出个脑袋背在背上。并且将大黑的绳子牢牢绑在自己腰上。这样万一狗子掉下去,他还能拉住它们。 狗并不适合在这么深的雪地里面奔跑,若是山上捕猎的状,捕猎的条件都是这样。大雪时,狗子能起到的效果其实相当有限。 天亮之后,雪依然没有停歇。 余秋堂还是决定缓慢上山。 到了冬日,海拔三千米左右深山,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往往一场雪要下很多天,有时候甚至能下个把月。 这个时候,气候整体偏冷,所以下雪相对比较常见。等再过个几十年。天气整体变暖,莫说是山底下,就是山里也不会出现这种连续不断的大雪。 从铁龟壳到熊瞎子岭,其实并不好走。 远远看,好像铁龟壳爬上去就可以到熊瞎子岭。但事实上,在龟壳的边缘和瞎子岭的交际处,是有一个向下的裂谷。 想要过去,必须先跑下裂谷,然后又从对面翻上去。 这个裂谷大约深两三百米,坡度不是很陡。走起来天晴的时候也要几个小时,现在下雪天至少多半天估计才能走过去。 余秋堂当时预算入山的时间,路上他就是预定了四天,其实非常紧张。 以他的经验,如果运气不好,五六天根本不可能找到熊仓,甚至有可能无功而返。 “江哥,身体压低些,要不然容易滑倒。” 余秋堂在山里行走习惯了,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大雪天,他对行走山路很有经验,仿佛是刻进骨头里面自然。 但是对于余秋江,在天晴的时候力量不小,可碰到这种下雪天,走在酥软的山地,脚下的雪滑来滑去,显的相当狼狈,好几次都差点从山上滚下去。 一旦滑落,虽说不至于会摔死,至少也会受伤,脱层皮下来。 幸亏余秋堂早有准备。 出发前让余秋江专门打了铁钎。此时,就像登山杖一样,可以刺入雪地。起到稳固身体的作用,他这才得以勉强前行。 早晨10点多,两人总算走过大裂谷,正式踏上熊瞎子岭。 天上的雪下小了。 如果不仔细,基本上看不到雪片。余秋江站住脚步,用手遮住雪光带来的反射,遥遥看着整个熊瞎子岭的山顶。难得的感慨道: “以前只走过猴头岭,想着天底下的山都差不多吧。没想到这个熊瞎子比猴头领竟然大好多。我们真要在这个山里面找到瞎子仓吗?” “嗯,相当不容易。” 余秋堂继续向前,余秋江紧跟其后。 “不过,要是我们真的猎到一头熊,那价格可是比夏天和秋天能高出2倍。为啥呢?很简单,冬天一般人根本就找不到熊,而那些嘴馋的想吃熊剩啊东西的人,可不管什么冬天夏天秋天的。 他们只要自己一声令下,你不明天都不行,最好是像今天把好吃的熊肉给我送过来,要不然他们就会不高兴。”余秋江点头,“那些蛀虫。” 余秋堂笑笑。 “那一会儿到山上,就全靠你的了,要我做什么,你直接跟我说。我一定做好你的搭子。” “嗯,会的,我知道江哥做事稳得很。不过你说的也对,等我找到熊瞎子仓,我们还是要有配合。 熊毕竟不是一般东西,一旦失了先机,我们还是相当危险的。” 中午的时候,两个人在一个山坳。里面,搭伙儿吃了个饭。 因为条件限制,也就是煮了点儿开水,就着吃了点饼子而已。 余秋堂原本想着在山里怎么都会顺便碰几只野物,打下来就可以补充营养。 可这一路走来,因为雪大,而且在赶路,也没有仔细观察周围,也就没有什么收获。 相比他们两个人,两只狗子的条件可就好多了。 临走前,余秋堂专门给大黑带了骨头,还帮小黑子准备了肉糜。 猎狗尽量要用肉喂。 素的东西就不要多喂。 不然,狗的消化和吸收能力会减弱,对肉的冲动也没那么强,在跑山时也不会那么拼命。 而且,若狗的素质太差,即使带着入山,也就是打个酱油,起不到太大的效果。 原本余秋堂还担心两只狗子,尤其是小黑子在山里面太冷,身体受不了。没想到他这种狗天生耐寒就强。 跑到山里来,反而更加活泼,仿佛就到了自己大本营一样,天生的跑山苗子。 吃完饭,当天下午,他们继续向山顶攀爬。 这座山是一个石头和泥土的混合山,因为水土流失导致山脚及山腰都是以土为多,而偏向山顶的位置则是石头。 所以,因为铁龟壳和这座山下面是一个大裂谷,形成了天然的天谴,一般的动物不会跑过来,也阻间接阻断了人类进来,所以这边的物种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食物链状态。 熊在秦岭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天敌。 若实在要给它说有什么可以影响的话,那也就是当熊产下幼崽时会受到豹,猞猁豺狼的影响。 但因为这边生态比较好,食物链食物充足,财狼没必要找黑熊的麻烦。 猞猁和豹就更不用说,以它们这种顶级的捕食能力,在山上想吃东西,能把它们噎死,根本就没必要去冒着巨大的风险偷袭黑熊幼崽。 要知道它们虽然比黑熊敏捷,但是若论爆发力的速度,黑熊也是非常快的。 可能没见过黑熊的人会对黑熊形成一种错觉,觉得这么魁梧的家伙肯定很笨重,但实际上它们的时速也可以达到五六十公里,瞬间爆发起来就追逐,基本上很多动物都难以逃离。 人类就更不用说。 所以才会说在10米之内碰到黑熊,那人就只能昏过去了,根本不可能逃离熊掌。 当然,这指的是一般人。 遇见专门的猎人,胜负就在一念之间。 10米之内,猎人往往可以开一枪。开掉之后,下一枪能不能有开枪的机会,那就要看他是不是能躲过熊的第一趟扑咬。 即使躲开,想要再寻找好的机会也是非常难,所以很少有人在冬季来捕猎黑熊,往往都是在它们活动比较频繁的夏秋季节,采取远距离捕猎。 或者说,找寻的寻的行踪之后,给熊下一陷阱诱饵,将其控住后,然后再用枪干掉。 当然,在夏秋季节捕猎熊也有其麻烦的地方,就是熊的行踪往往难以掌控。 真实的捕猎并不像小说里面那么简单,你走到哪里,熊他就好像突然出现了。 而是要不断的探访,寻找到熊的粪便,然后在熊的经过的路上设置几个陷阱。 怎么放陷阱呢? 一般是用牛或者羊,经过一些特殊处理,分别放置,然后根据熊吃东西的行踪不断缩小他的活动范围,最后再寻找到合适的地方进行捕杀。 运气好的话可能十天半个月,运气不好往往有可能,一两个月都没有收获。 这么看起来,冬季捕熊,它的好处就是你只要探查熊可能潜藏的地方,运气好的话,熊就一定会在里面。 而对于余秋堂这样专业的人来说。很容易通过熊仓外面的痕迹,判断是否里面有熊在冬眠。 接下来三日,兄弟两人一直在山里游荡。 也就是余秋江性子沉稳,要是王浩峰,此时肯定早就叫起来了。 第三天下午,两人都有些疲惫,带来的东西连续吃了几天,因为营养不不足,嘴上都开始起疮了。 幸好余秋堂运气好,碰到一只迷路的雪羊,邀请回来,两个人点起火堆,美美的吃了一顿烤全羊。 顺便也帮两只狗子,尤其是大黑,好好解决了一下饮食问题。 大黑吃骨头吃的发腻,这下有羊新鲜的的心肝肺,他吃的不亦乐乎。 小黑子也想也想扑上去吃,余秋堂便用刀剁碎,让它也开始吃点新鲜的。 一旦吃过新鲜血肉的狗,就要重点关注,这个时候他们就像小孩子的叛逆期,如果你控制的好,他的野性能保存下来,并且还有很好的忠诚度。 如果控制不好,它就只爆发出来野性,和人的亲近感随之减弱,仿佛变成个白眼狼。 一旦出现这样的狗,那基本上就废了,不可能真正的把它带到山里,关键的时候指望他顶事。 第四天,也是他们离家的第六天。早上起来山上罕见的出了太阳,虽然依然是白雪皑皑,举目望去除了松柏还能看出青绿色,其他全部都是枯黄和雪白的印染的冷寂。 但,久违的阳光因为消融积雪,并没带给两个人温暖,却让他们眼前明亮起来。 余秋堂觉得浑身充满力量,兴致满满。 果然,在快到中午的时候,经过一处拐角,他突然看到了不同寻常的东西。(本章完) 第191章 熊熊,等你哟 这处拐弯处,原本应该不是同个山体,可能是某次地质运动,导致两边的石头垮下来,刚好在这里搭建在一起。 经过岁月不断侵蚀,填平,逐渐形成个特殊的三角石头仓。 余秋堂刚走到这边,看到地面上的地形,走过去后,又重新返回来。 以他的经验,这个位置就很符合黑熊做窝。 三角石头仓,口子位置小,里面位置大,一旦进去守在里面,那就是妥妥的易守难攻。 即使老虎,也不可能从这么小个位置进去。 除此之外,这个位置刚好外口位置低,洞口位置搞高,可以防止雪水消化流入洞内。 当然,这些都是间接可能。 他返回身,寻个枯枝,开始在地上四处搜寻起来。 余秋江不懂他在做什么,也没打扰他,而两只狗子则是显得有些紧张。 “果然!” 余秋堂终于长舒口气,声音很是兴奋。 “江哥,找到了!” “啊?” 余秋江这才过来蹲下,看着余秋堂用枯枝拨出来,黑乎乎的东西,问道:“这是啥?” “熊的粪便。” “啊?” 余秋堂还没回答,大黑立刻冲上来,对着那小堆东西开始犬吠,而小黑比大黑还勇敢,竟想用爪子划拉,被余秋堂一边拽到旁边。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他这是初生的狗子不怕熊。 “江哥你看,这边也有,”余秋堂站起来先是观察下距离,果然很快在不远处的岩石缝隙里发现另外一堆。 “熊在冬眠前,往往会在洞穴周围做好警戒,工具就是它的粪便,动物捕猎或者警戒,主要都是靠留下自己的气味。 你看那些狗子,跑出门去,是不是恨不得每棵树下都尿一泡呢,那就是留下自己味道。 不过狗子是为留下记号,方便认路,而熊则是留下粪便和尿液,用来划分领域,告诉别的动物,这里是我的地盘,没事不要过来。 动物天然对危险有警惕性,弱小的动物闻到这个味道,肯定就会自动避开。“ 余秋江点点头,觉得自己新增了很多知识,但他很快又想到一个问题,“那我问你个问题,狗熊在山里没有能治得了它的东西了?” “那倒不是。” 余秋堂笑笑,“狗熊虽然猛,但山里混生活,也不仅仅是看自己猛不猛,这和人是一样的,有人的猛,但再猛双拳难敌四手是吧。再猛的熊,遇见那些群居的东西,还是有些风险,尤其是熊的幼仔,很容易被豺狼那些东西掏走。” 余秋江问出个余秋堂始料未及的问题:“那既然这样的话,熊难道不应该尽量将自己的位置隐藏起来,这样它那些天敌就不会发现。现在大张旗鼓留下气味,你都能找到,那些东西不就是更能找到了?” 余秋堂微微一怔,苦笑道:“可能是为防止其他东西吧?” “其他东西,本来就不敢来招惹熊,即使遇见,对熊不也没什么杀伤力?” 余秋堂又是一怔。 他虽然算得上半个动物痕迹专家,却不是研究动物行为逻辑的专家。 这个问题,还真是难住他了。 对啊。 既然需要防备的是那些本来就不会对它们造成风险的动物,那为什么要防备。 如果是为了警戒天敌,可相比天敌来之后再劝退,不如直接让它们找不到更好,难道还指望,那些鼓足用起来找黑熊麻烦的野兽能突然知难而退,它们来之前,不知做过多少心理建设呢。 想了又想,他只能告诉余秋江,它其实目的可能是为划好地盘,不让其他动物进入他的领域,至于那些真正的猛兽,不管它们留不留痕迹,对方都能找过来。 余秋江闻言,若有所思。 好久,才无奈地说,“这就和他妈的人一样,你看那些法律,能防住的永远都是好人,恶人一个都管不住。还真是门上挂锁防君子。“ 余秋堂苦笑。 虽然……道理是这个道理吧,但用到这个场合,总觉得有些不合时宜。 但他此时也没太多时间和余秋江解释。 “江哥,来帮我一起。我们要将这附近的雪全部铲开,铲出一条道路。” “铲这个干啥?” 余秋江看看周围的雪,觉得工作量不小,也是第一次提出问题。 “我们必须把位置口腾开,熊在里面我们肯定没办法,必须将它驱赶出来。 不过呢,熊可不是一般东西,我们现在虽然不知道里面是头母熊还是公熊,但能独自冬眠,肯定都是成年熊。 我们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熊一出来,我就一枪将熊打个半死,然后再补一枪,熊就立刻倒地死亡。 但万一出点问题,可就不得了,所以要做好后续准准备,要不然啊,我们没搞倒熊不说,搞不好还被熊搞了。” “那……这样的话,就开始搞吧,铲雪是吧,要咋做,你直接给我说。” “我们分开来,你处理这个窝洞附近,你沿着石头两旁,各铲出一条路。” “没问题,那要铲多长?“ 余秋堂闭上眼睛,大致估算打出一发子弹,重新装填子弹后,再瞄准开枪的距离,大概十秒左右。 预留点风险时间,那就十五秒吧。 熊高速反应阶段,一秒钟大概四五米的样子。 也就是左右各需要六七十米。 熊在雪地上跑起来没有任何影响,而人类无法在雪上高速奔跑,一旦跌倒,就基本再也没机会爬起来。 “就五六十米的样子,左右都要,这样你先搞左边,等我将面前这些搞完,和你一起搞右边。” 交待完毕,两人便开始各自干活。 都是干活的好把式,各自干的飞起。 余秋堂将先面前的雪彻底铲开,保证人和熊在互相颤抖时处于相同的地理环境。山里的雪是鹅毛大雪,温度又低,挨着地面的部分还没有化开,所以也不会滑。 搞完之后,余秋堂看到三角仓上面有个凹进去的平台,刚好能蹲一个人,便费力爬上去,将上面的雪也清理干净。 等下他有安排。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丝毫不怕会将熊惊醒,现在已经是深冬季节,黑熊进入深度睡眠,咩有非常剧烈的刺激反应,根本是不可能苏醒。 要是这点动静都能影响到,那它们就是在睡觉,而不是冬眠。 等那边余秋江搞完回来,两人又联合起来,将右边的山道也清理出一个人可以撤退的距离,余秋堂还亲自走了一遍,将他认为没有清理到位的地方重新清理,并且将沿途地上路的,压在雪下面的树枝全部清理干干净。 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往往都是潜在的风险。 急速奔跑中,小小的树枝都可能让人滑倒,那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余秋江看到余秋堂如此细心,自然也不敢轻视,跟着他一起,同时对事情的重要性再次有了认知。 等几面全部确定好,余秋堂又带着余秋江四处寻找干树枝。 好在是冬日,两旁附近都有很多松柏的枯枝。 这些枯枝虽然落在地上,被积雪覆盖,但因为积雪没有消化,所以树枝并没有被水完全浸湿,只是略微有点潮湿。 余秋堂需要的就是潮湿的树枝。 太干他还不要呢。 他要用烟将黑熊哥熏出来。 这是猎人解决石头仓的黑熊最常见的办法。 余秋堂前世也是跟着其他人看到过,非常有效果。 将树枝全部堆放到仓口,不进去,也不能离仓口太远。 太进去的话,会导致熊受到惊吓,可能不敢穿越火堆出来,从而彻底被熏死在窝里。 太远的话,这边的西北风很大,会让烟转化方向,起不到作用。 这都是经验积累。 垒好树枝,余秋堂让余秋江拿着他的侵刀,上去仓顶的位置,然后又将附近一棵磨盘大的石头也一起送上去,放余秋江身旁。 “江哥,等下熊如果出来,我就会开枪,你什么都不要管,第一时间一定要将石头放下来,拦住熊进去的去路……” “等等,”余秋江看着身旁石头,“我懂你的意思,是怕熊好不容易被熏出来,转身又进去是吧? 那就应该换个石头啊。 这个石头下面一点都不平,我从这个位置丢下去,石头肯定不可能刚好堵在门口,我估计它会直接滚走了。” “不碍事的,”余秋堂笑笑,“只要能在那个关键时刻,将熊挡在外面就行,他第一时间不会钻进去,后面就没机会再进去。“ “这样啊,那行,这个我知道了,那侵刀呢,我该咋使用?” “侵刀是备用,万一……我是说万一啊,熊要攻击你,侵刀这种长柄的刀,就暂时可以抵挡。” “懂了怪不得你这次出来,非让我带上铁把,以前都是现场寻找木棍做把。” “就是这个意思,木棍比较方便,铁把一直带着带重了,但以前我们的目标是打到什么算什么,没有特指狗熊。 狗熊的体重大,力量也不小,一旦发起冲击,那可不是木把的刀能挡住的重量,根本起不到防御作用。 这个把铁的就好很多,它要是敢直接冲锋,你就直接给它来一下子,送他个透心凉。” “还是你想的周到。”余秋江笑着说。 余秋堂也笑笑。 其实他很多事情并不是想的周到,只是他和一般人想法不同,能力不同,所以就会特意用点常人看起来不合理的方法。 例如他为锻炼力量,用的铁扁担就是这个道理。 按照一般人理解,扁担这种东西,应该是竹板或者韧性好的木头来做最好,轻巧好使,弹性也足,不会压伤肩膀。 但余秋堂就偏偏要做个铁扁担。 这是因为,这个扁担他是给自己用,他的力气会更大些,身体的强度也会更高,铁扁担能承受的重量更多,如果换成木和竹板,就大材小用。 若是给一般人做,那他就肯定不会这样。 准备工作做好,余秋堂这才退出洞口,在不远处一块凸起的岩石和尚趴下来。 检查枪支弹药,短匕,保证所有用具都处于备用状态。 这才对余秋江示意,让余秋江点点燃的纸慢慢放到的松柏枯枝上。 松柏本来就是油性木头,很容易着火,又被他们在上面覆盖一层松针,能加速枯枝燃烧,只见开始就冒出一股股细细的青烟,没几分钟后,青烟变成浓烟,滚滚朝石仓里汹涌而入。 正式开始烟熏。 这种烟熏是山里人对付野兽很常见的方法。 早些年,那次金钱豹叼走孩子,人们为了灭除豹子,就是生生将它熏死在窝里。 要不然,这些家伙钻进窝里,人是没办法。 烟点燃后,剩下的就是等待。 这个时间多久很难说,取决于里面熊的身体肌能。 熊在冬眠期间的呼吸频率会显著下降。 以黑熊为例,它们的呼吸会从原来每分钟6-10次下降为1次左右,心跳也会从原来的每分钟55次下降到每分钟9次。 烟熏主要是借助呼吸系统进入熊的身体,若是呼吸放缓,则烟熏效果就会减弱或减缓。 不同种类的熊以及个体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熊进入冬眠是为了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减少能量消耗,通过降低新陈代谢、体温和呼吸频率等方式来维持生命活动。这种特殊的生理状态是它们适应环境的一种生存策略。 不过,熊的冬眠并非是深度的昏迷状态,它们在冬眠期间依旧有意识,并且有一定的警觉意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尽快醒来并作出反应。 这一等,就是十几分钟。 余秋堂这边还好,毕竟是趴着,而余秋江那边则是蹲在一个很狭小的空间,他的体型又魁梧高大,基本只能蜷缩着身体,完全伸展不开。 但不管多难受,他还是坚持着。 反而是余秋堂身边两只狗子,一直警戒地看着那边,显得越来越焦躁。 狗子的嗅觉和听觉都比人类要强,能嗅到和听到人类感触不到的东西,余秋堂只是保证狗子不会乱动,但不限制它们情绪。 让它们能保证原始的功能性。 突然。 他看到原本滚滚向里面缓缓淌入的浓烟像似被人吹了口气,忽地卷到外面,他立刻将手指放在扳机上。(本章完) 第192章 拼死挣扎 没有过多言语交流,两兄弟各司其职。 这种石仓一般都不是死角,除了出口,里面都还有通风口,所以烟即使灌满,也不可能立刻喷出。 下一刻。 一只半大的黑熊,忽地从仓口挤出半截身子。 可能被洞口的柴火吓到,立刻转身又进去,但很快还是因为耐不住烟气熏,转身再次出来换气。 这次它直接踩着火堆,将柴火踢的四处散开,整个熊出来忿怒地四处看着,寻找着害它的始作俑者。 “嘭!” 余秋堂的枪响了。 他是瞄准狗熊腹部的白毛,这个位置是它的心脏,一旦打中,狗熊就会丢掉半条命。 而与此同时,余秋江看狗熊身子全部出来,按照约定,立刻将准备好的石头掀翻下去。 本来这个配合没什么问题。 余秋堂负责攻击,余秋江负责断其后路,就算孙子兵法来了,也就是这个攻击模式。 可是呢。 狗熊毕竟是个活物,而且还处于暴躁之中,那必然就会有反抗,而且反抗的节奏,往往不受人预料。 余秋堂本来瞄准的腹部,可关键时刻,这家伙竟然注意到石头上的余秋江,估计是闻到了,立刻转身去看。 只转了半圈时,余秋堂的子弹才到,刚好打在它的腰子上。 这下可把它给惊到了,立刻准备朝仓内钻进去。 然而这个时候,刚好石头落下来,又刚好砸在它的面前,他一下子直接撞在石头上,再次撞的后退。 “夯!!“ 熊发出愤怒的嘶吼声,从地上爬起来,几乎处于疯狂状态,径直扑向石头,竟是一下子将石头撞飞。 “嘭!” 余秋堂再次给了一枪。 因为熊是背向余秋堂这边,他只能瞄准脑袋,不然打背部效果很差。 可熊站起身后,身高很高,趴在余秋堂这个角度,看熊和余秋江的高度,基本处于相同水平位,他还要担心伤到余秋江,所以不能贸然快速开枪,只能确定无误才会出手。 果然,这次的枪没有打到熊的脑袋,甚至没打到脖子,只是刚好打到脖子下面。 虽然对熊造成的伤害依然很大,可还是不能立刻致命。 余秋堂看着枪管,有点难以理解。 他的枪法,不可能这么臭啊。 按理说打不到脑袋,起码也在脖子上。 咋直接滑到背上去了。 这还得了。 准心这么差,他就不敢向上面的挪动位置,向下便宜起码还是在熊身上,若是朝上面漂移,不就跑到人身上了去。 千万不能这样冒失。 这也就是熊的皮糙肉厚,若是一般动物,7.62毫米的子弹,两发进去,不死至少也动不了了。 场中。 被再次的击中的熊已经彻底疯狂,它顾不上后面有人打它,只是想立刻钻进洞穴里躲着。 可余秋江在这里。‘ 他看到熊将石头搬走,就知道熊想进去。 那怎么行。 余秋堂的话还在耳边,若是将熊放进洞里,以现在这种状态,熊知道外面的危机重重,进去后肯定是宁愿死在里面都不会出来。 情急之下,他用尽全身力气,将侵刀从上朝下,刺进熊的脖子里。 但没有致命。 而熊也被他这次贸然举动彻底激怒,直接一把抓住侵刀的把,使劲一拽。 余秋江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手里的东西来不及脱手,竟是直接从上面被拖拽下来,狠狠砸在地上。 高度倒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多,但力量着实不小。 将他摔了个七荤八素,挣扎两下,硬是没有立刻爬起来。 “跑啊!” 余秋堂急忙喊道。 他也顾不上什么,快速对着熊的脖子再次开枪。 狗熊身体大,其实很容易击中目标,但却很难击中要害。 尤其是这种快速运动状态,完全无法判断它下一个动作要做什么。 而步枪瞄准,需要几秒钟,根本不可能真像游戏里那样,压枪击中目标。 当下,他只想让熊立刻后退。 千万不要扑到余秋江身边。 只要到身边,熊下个动作一定很简单粗暴,就是直接坐在余秋江的身上,这是熊对征服到猎物最常用的动作,一旦被它坐下来,那基本不死也是个残废。 可能是余秋堂的嘶吼,也可能是枪声的压制,那只熊竟然临时倒戈,没有再去攻击余秋江,转身朝西面山道跑去。 他身体已经严重受伤,跑起来十分踉跄,但求生的欲望还是驱使着不敢停歇。 很快就转到三角弯另一边。 余秋堂在这里已经丢失熊的视野,再趴着也没有意义,便放开大黑的绳子,让它带着小黑暂时锁定黑熊,自己也急忙跑下去查看余秋江的身体。 余秋江经历刚才的变故,此刻还心有余悸,靠着石壁坐着,脸色苍白,呼哧喘着粗气。 “咋样,没事吧?” 余秋江摇摇头,“没事。” 余秋堂拽着余秋江站起来,帮他活动身体,才发现他的左臂被熊直接拽脱臼了,又帮他接好。 “试试甩甩胳膊?” 余秋江忍着疼痛,甩了几下,发现胳膊已经能灵活使用,这才神色放松很多。 “这狗日的,还挺难搞。” 余秋堂看着熊逃走的山道,洒了一路的鲜血,像是雪地里开了许朵深红色的。 余秋江点点头。 他们之前杀过一次熊,但那次也没这个难搞。 所以说打猎这种事,有时候也看运气,并不是每次都能非常顺利。 很多老猎人,打了半辈子猎,最后还是被猎物伤到就是这个道理。 事实上,许多猎人只要时间久,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受伤。 而猎人“退役”无外乎两种原因,要么就是因为受伤,要么是因为杀生太多,心理上逐渐过不去。 余秋江摇摇头,“都是我没处理好,你肯定是被我影响到了。” 余秋堂摇摇头,“不全是,这头狗熊确实难搞,遇见一般的,这两枪干到身上,基本也就剩下半条命,哪能像它这样生龙活虎。” 余秋江点点头,又问:“那现在咋办,就不管了嘛?” “咋可能?” 余秋堂看着狗熊消失的方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追它,受伤那么严重,它跑不掉的。” “行,我和你一起。” 余秋江挣扎着试图起身,被余秋堂按住肩膀,“别起来了,你就在这里等着吧。” “那咋行?” “咋不行了,你身体要紧。”“还是一起吧。” 余秋江很倔强,挣扎着的站起身,活动活动身体,又弯腰捡起侵刀。 “走吧。” 余秋堂苦笑,这个堂兄如此倔强,他也是没办法。 只好任由他了。 “那等下你在远处看着……” “别说这个话,我现在基本没事了,只是刚才一个不留神被摔了下,算什么,我们身体都没那么金贵,你要让我歇着,我还跟你来山里做什么?” 余秋堂能说啥呢,只好答应。 两人开着沿着血迹追过去。 远处传来狗子的叫声。 肯定是大黑紧紧跟着黑熊,不断用叫声呼喊余秋堂两人到来。 他们不由加快速度。 余秋堂跑出一段距离,看身旁余秋江,发现他跟的很紧,没有脱力的意思,便放下心,开始加快速度。 十几分钟后,两人跑进一片松树林。 相比其他地方都是白雪皑皑,或者枯木参天,这边的针叶松虽然有些发红,但却没有完全落叶,林间地面的雪也积攒很薄。 两人循着狗子的声音来到一棵粗壮的松树下停住。 这棵树估计好几百年的历史,下面足足有四五人合围,在离地面一米多高的位置,不知什么原因,空出一个大大的树洞。 大黑正在拼命地对着树洞叫。 “在这里面?”余秋江指着树洞。 余秋堂点点头。 他注意到地面上,树干上,都还有血迹,证明刚才那熊就是爬进树洞。 这种从石仓里跑到树洞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 一般石仓的熊和树仓的熊生活习惯略微有点区别。 熊是杂食性动物,各种野果,树叶,草杆啥的都可以吃,但也吃鼠类,鼬类,貂类以及各种鸟类等等。 若是你给他喂牛羊肉,它们也会吃。 所以专门打猎的猎人,寻找熊才会用牛羊肉给熊打窝,慢慢圈定熊的活动范围。 树仓的熊的饮食基本偏素,肉类较少。 而石仓的熊则是主要以岩石附近的生态为主,所以是各类小动物的天敌。 它们没有严格的界限,却也基本保持着稳定的生活节奏。 除非这熊发生过迁徙,或者是幼崽的时候,出现过变故,所以才能同时具备两种生存态势。 既然确定熊在里面,余秋堂又和余秋江一起解决周围的杂物。 为猎熊腾开位置。 这种事看起来很麻烦,却是必须做的。 磨刀不误砍柴工,关键时刻,细节都关乎到生命。 余秋江也不抱怨。 余秋堂还想着让他多休息,自己做就行,但余秋江坚持要做,余秋堂便只好让他去。 不过这边,余秋堂收拾的位置很小。 这只是万一之举。 他估计这只熊,此刻最多也就三分之一的精力,翻不起什么浪。 费的时间也不长。 等处理完毕,两人还是继续分工。 余秋江这回的任务是站在树后面的敲击树干,余秋堂则简单,正面直接准备射杀。 两只狗子本来用不到,但看在它们有很强的表现欲望,便让它们分别守在左右,只要熊出来,远远对着熊吼几嗓子就行。 这个方法是处理树仓熊比较常见的办法。 只不过,一般情况是,要至少三个人配合。 一个人在后面敲击树干,敲击的声音会在树干里形成钟鼓效应,会非常吵闹,熊很难在里面长期待。 一个人在前面用专用的夹子叉头。 如果没带夹子,也可以用两根结实的木棍,熊受到骚扰,往往会将脑袋从里面展出来看,在这个瞬间,两个夹棍可以直接将熊脑袋卡主,让它无法进去。 剩下的就是真正的引颈就戮了。 剩下第三个人就是攻击手,如果有枪,当然是最好,用枪打穿熊的脑袋或者心脏就能解决问题。 但如果没有枪,那就用斧头最好。 侵刀用来杀熊显得单薄,基本排不上用场。 磨的锋利的斧头,配合抡起的势,在猎人强大的臂力下,可以将狗熊脑袋砍个八九不离十。 余秋堂目前只有兄弟两人,自然也顾不上那么多,只能最小分工化。 余秋江开始在后面用侵刀把使劲捶树干,而前面两只是狗子也在拼命对着树洞吼。 狗熊想躲在里面不受影响,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则是做好准备,前面没有打死这只熊,让他在余秋江面前很是不好意思。 这次必不能失误。 然而。 可能是在熊在上面受惊严重,不管余秋江怎么敲击,这家伙就是缩在里面不出来。 足足半个多小时,余秋江打铁锻炼出来的韧性都无法坚持下来,锤击速度慢慢变慢。 眼看着是无能为力。 这可把余秋堂郁闷住了。 不由激起一股倔劲。 还没见过这么顽固的熊。 他收起枪,让余秋江扯回来,带着两只狗子朝后面撤退,站在百米开外等着他。 他准备自己单挑这只狗熊。 余秋江和两只狗子开始都不愿意后退,余秋江还能给解释,两只狗子就完全不行,他们怎么都不愿意撤退,将余秋堂丢在这里。 没办法,余秋堂只好拉着大黑,就着小黑耳朵,亲自将它们拽到远处,让余秋江牵着大黑的缰绳。 这才重新返回树洞旁。 既然敲击没用,就只能用枪打。 但这并不是优先使用的方法。 因为熊窝在树洞里,若是不慎将熊打死在里面,那基本就掏不出来了。 猎人们不可能以为去掏熊,将一棵几百年的老树砍倒。 所以都是会千方百计,让熊从树洞里钻出来再解决。 要不然的话,只要用带长柄的刀拼命刺入树洞,肯定能把熊刺死,为什么人们不用呢。 余秋堂站在树洞前,略微思忖,判断着熊可能进去的方向,以及熊在树洞里面潜伏的姿势。 这个非常重要。 熊不是人,可不会钻进去就坐起来,保持一个文雅的坐姿。 它们肯定是伏在树洞,头朝向哪个方向很难确定。(本章完) 第193章 惊变 他尝试趴在洞口朝里面看去,黑乎乎一片,很难看清楚洞里面的情况。 又将手电筒打开,也只能看到看到很小的一片。 就是分辨不清楚到底何是头尾。 这确实为难住他了。 要是一枪打穿熊的脑袋,让它彻底死在里面,那就彻底没戏了。 想来想去,只能将自己代入熊的想法里。 那只受伤又受惊的熊,被狗子追到这个位置,应当是以前待过,它钻进树洞后,估计非常害怕,钻进去后,只想将自己躲起来。 大概率是不会想着调转熊头,面朝外。 而这个树洞,想在里面转头,也不是很容易。 这么想的话,他基本有了办法。 拿着枪来到侧面,朝后退出二十多米,闭上眼睛屏住呼吸,然后再次睁开,他的手已变得非常稳,眼睛充满坚毅光芒。 “嘭!” 子弹飞出枪膛,径直射穿树干,穿进去树洞里面。 “嚎!” 几乎是同一时刻,一声痛苦的嘶吼从树洞传出,紧接着就看到熊的屁股从树洞退出来,下一刻它跌落在地面,刚才一枪刚好打在腿上,它尝试两次,最后还是没有起来。 余秋堂这才稳稳给它最后一枪。 子弹穿过脖子,这次熊直接仰面倒在地上,四肢朝天伸展,抽搐,慢慢地安静下来。 余秋堂又在原地等待片刻,大约五分钟后,这才慢慢走到的熊身边,用枪把戳戳熊的肚皮,没有任何动静。 它这次是真死定了。 余秋堂这才放下心来,招呼余秋江过来。 两只狗子比他跑得快,率先跑到这里,对着熊就使劲叫喊。 尤其是小黑,仿佛经历变身阶段,以前一直没有机会扯开嗓子,现在终于算是放开,声音也从先前夹杂的细腻声,变得沙哑粗犷。 余秋江也来到这里,看着地上的黑熊,皱皱眉头:“是只母熊嘛,这么瘦?” 余秋堂摇摇头,“不是,是公的,瘦是因为冬眠消耗太多肉,现在还没到最瘦,等到来年开春,很多从树洞出来,基本都瘦得皮包骨头。” “这样啊。” “嗯,所以你看猎人为啥春天不猎熊呢,非得等到深秋最多,就是这个道理。春日熊太瘦,没有什么肉,熊掌也是瘪的,吃起来没啥问题,夏天熊要产仔,如果猎杀过多,会导致小熊大面积死亡。、 等到了秋天,熊已经完成哺育任务,基本都要积攒体能迎接冬眠,这个时候熊是最结实,肉最多的到时候,最适合猎杀。” 余秋江点点头。 “至于冬天,要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猎熊还是可以的,到后过年前后,其实就没啥意思,出来的熊也基本没多少肉。” 余秋堂拿出短匕,一边划拉掉熊四肢的毛,一边给余秋江解释着。 毛是为褪熊皮准备。 开始将四肢划拉开,熊皮里面的气就会放出来,不至于一会粘在肉上难以褪下来。 然后就是老步骤,划开肚子,去除熊胆。 有点可惜,这个熊估计是被惊吓过度,熊胆有点破裂,成色不是很好。 达不到铜胆的成色。 但余秋堂也不是非常在意,他这次猎杀熊,本来就是半帮忙半入山。 只要熊掌还在就行。 他将一些内脏丢给两只狗子吃,大黑吃的不亦乐乎,小黑则是相当谨慎,确认过好几次,看大黑一直在吃,这才跑到跟前,小口吃起来。 但是吃的还是相当细致。 小家伙一旦吃起生血,那就是相当不得了,就先是处男终于尝试到女人的魅力,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将会充满对血肉的追逐。 余秋堂这次也是对小黑的尝试锻炼。 眼下看他这个样子能行,那后面对其他几只狗子也就不用担心,可以大胆让他们上岗。 完毕后,在余秋江的帮助下,他又将熊皮脱落下来。 这真是费了很大劲。 真不是一般人干的活。 很多人处理熊的时候,都搞不定熊皮,只能连同熊皮将熊分成很多块。 所以市面上真正完整的熊皮是非常少的。 “江哥,这张熊皮你拿着,回去之后我教你怎么处理,等处理好,可以给春菊做个大衣,熊皮暖和又压风。” 余秋江开始听说给他,刚要反驳,但听到妹妹春菊,又最后没有说什么。 他可以不要接受人东西,但妹妹如果有这样一个大衣,就可以遮挡风,偶尔在冬日也能出来转转,不会一直要窝在屋子里。 他的梦想就是能有一日,将妹妹从屋子里唤出来,可以让她肆无忌惮在外面奔跑,晒太阳。 “你给我们这么多。”他呐呐的地说。 “这没啥,”余秋堂根本没放在心里,他就随意的一个动作,“春菊这孩子也是命苦,等到开春,我们一起去西安吧。” 余秋江听余秋堂说春菊这孩子,觉得有点不太对,在他眼里余秋堂也就才十八岁,比春菊大不了几岁。 就算成熟点吧,但说春菊是孩子,还是有点问题。 但看了眼余秋堂,发现他似乎不是无心说出,而是真的在认真说,眼神里很慈祥,倒像是个老人。 他很多次看到余秋堂这种眼神了。 心里也好奇过很多次。 但却没有问过余秋堂,也没给他提醒过。 他不是那种喜欢对事情追根问底的人,何况余秋堂不管有什么秘密,对他们都是很好的,丝毫没有因为他们现在的窘迫,有什么轻视。 这样就行嘛。 人活在世上,都有各自的秘密,不说那就不问呗。 余秋堂这时候将熊肉已经分割为很多部分。 四个熊掌自然是单独存放,这是他此来重要目的,可不能放弃。 剩下的部分,需要将油先单独切出来来装好,然后才是熊肉。 之前他没有枪的时候,担心熊的血吸引到更多野兽,所以不敢在山里切割熊肉。 如今他装备齐全,什么东西想过来送死,那就直接来吧,他也是丝毫不畏惧。 将所有肉全部分割为小块,并没有立刻装进袋子,而是用雪封着放到雪地上结冰。 这样能将血液的流淌损失降到最低。 要不然熊血可就完全浪费掉了。 等到这个熊肉块冻结好后,然后再装进麻袋里背下山就行。现在的温度已到零下十几度,根本不可能化。 回家之后,放到大的搪瓷盘子里,洗干净让血出来就行。 熊的全身都是宝贝,浪费可耻。 处理好之后,余秋堂看着摆放一大堆的熊肉非常满意,这是他几日来的成果。 “你咋样啊,能背的动嘛?”余秋堂看余秋江非要背一大块熊肉,关心问道。 他就担心这个堂哥,是那种不愿意认输的性子。 怎么都不不愿意让人多干,让他自己轻松下来。 “早好了,那点高度,能把我摔成个啥,好的很呢。” “不行你可别藏着,我们兄弟俩,没啥客气的,你不行就不要硬扛着,把身体累垮掉,家里还有一堆谁干呢?” “真没事,你让我咋给你证明呢。“ 余秋堂看余秋江还是这样坚持,也只好任由他去,不过给他分配的时候,还是特意选点小的,轻的,最后余秋江背的重量最多也只有余秋堂一半左右。 不过,这样一背,才发现这个熊确实因为冬眠的关系,变得比较轻,感觉三百斤都不一定有。 放在背上,实在不算啥重量。 余秋堂觉得既然这样,没有满负荷下山,有点的划不来,浪费时间,下山的路上,又特意注意点,顺便又搞了两只雪羊。 还是一对呢,顺便连窝端。 雪羊当然不是生活在北美洲的那种雪羊,这边的雪羊像是一种杂交种,大概是藏羊和岩羊的混合品种。 早些年比较多,后面好像因为太笨,慢慢就没了踪影。 余秋堂也不知它是不是就藏羊的一种,但本地人都称之为雪羊,他也就跟叫。 雪羊肉很好吃,肉不膳气,雪羊皮也能卖钱,总体来说也是个不错的猎物。 这下两人就变得不那么亏。 下山的时候,又是走了两日。 第一天还是晴天,余秋堂还想着会不会连续晴天,那下山的的时候地上肯定很滑,还不太好走呢。 空手和负重的他们当然不能比。 结果没想到,到第二日,竟然又开始飘起雪,而且还是那种很滑的地油子。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地油子非常滑,山路上完全没办法走。 两人尝试着走了走,最后实在是滑的没办法,强行走太过危险,最后只好选择找个地方暂时歇息,一直等到后半夜,地油子开始转为鹅毛大雪,压盖住原来的地油子,这才摸黑重新踏上归途。 等到第二第早晨八点多,从山上下来。 到猴头岭的时候,他们发现地上的天气完全和山里不同。 这边竟是个大晴天。 地上也没有任何积雪,他们临走之前下的雪根本没有积攒住,早被晒化然后蒸发的干干净净,路上还是尘土飞扬。 因为两人回来,刚好是村民们起床的时候,有的出来倒尿盆,有的在门口扫地。看到两人风尘仆仆,身上还带着血滴,前面跑着2只狗,顿时心生好奇,纷纷驻足观看。 好在他们把东西直接带到新院子那边,也没有进村里面,不然的话,估计招惹的人目光会更多。 但回到家门口,还是把余春梅吓了一跳,顾不上管背上东西,首先把余秋堂拉着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明显伤口,然后又打量了一遍余秋江。 嘴里面还焦急的念叨:“没事吧,没事吧,你们两个没事吧,怎么满身的血啊。没受伤吧,你们一去山里就是七八天,把我们都操心死了。” 两人只好解释没有什么事,说身上的血不是他们的,而是熊身上的。 余春梅这才放心,让他们赶紧把东西放下来。把身上的脏衣服也换下来。好好把脚泡一泡,估计在山上待了这么多天。 脚被鞋子泡烂了吧? 余春梅不说还好,一说余秋堂和余秋江还真觉得是有点儿这个意思,就把东西放到旁边的窑洞里,准备换衣服。 就在这时,余春梅眼睛尖,指着远处村道说:“秋堂,你看看,我咋看那个像咱爹呢?” 余秋堂闻言转身一看,还真是父亲余得金。 正身体踉踉跄跄,东倒西歪朝这边小跑着过来,就好像是喝醉了酒一样。 跑着跑着,后面骑车子追来个人,正是三叔余得水,然后父亲又返回去了,改为三叔骑着车子朝这边过来。 不知怎地,余秋堂突然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看的父亲很清楚,他那种失魂落魄的模样,不是一般事情能影响到的样子,再结合三叔也过来,难道,是奶奶…… 他下意识看眼余秋江,余秋江刚好也看向他。 两人都齐齐站起身,看着三叔的自行车转过这边小湾。 很快骑到这边。 余得水刹车,并没有下自行车,只是用脚将车子叉着,“你们两个都在啊。” 三叔说了声,后半句话却没说的出来,硬生生被重新咽回肚子。 面色黯淡。 “三叔,咋了?”余秋堂只好追问。 余得水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眼里却情满泪水,沙哑着声音说:“你四叔没了。” “什么?!” 余秋堂和余秋江,包括余春梅都大吃一惊。 三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反问。 尤其是余秋堂,他只觉得脑子像被重锤敲击,瞬间有点的懵懂。 怎么会呢。 怎么是四叔! 他还以为是奶奶呢。 毕竟奶奶那个样子,状态很不好,万一出出点意外,也是很容易发生的事。 可怎么会是四叔? 四叔他才多少岁啊,才刚刚过了四十五吧,咋就没了呢? 他不由想起上次大房上梁时,四叔那种浑浑噩噩的模样,突然非常难受。 他这时候终于能想清楚,上次看到四叔是一种什么感觉。 其实就是一股死气啊。 当时他的样子,在余秋堂眼里,其实就像电视里被夺走魂魄的行尸走肉,完全没有精神。 人问话的时候,也只能跟着象征性附和几句,完全没有独立的观点和意识。 他明明注意到了,明明给他们都说,父亲,三叔还有秋山,秋原都说过,甚至他也和四叔聊过。 可他怎么还是死了呢? 他悲痛地问:“咋回事啊,三叔?”(本章完) 第194章 突然的难过 余得水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狠狠地一跺脚,“他喝药了。” 喝药? 这边几人面面相觑,都是满脸的震惊。 说罕见倒也不罕见,但却还是不同寻常。 这个年代生活苦,喝药的人非常多,但一般喝药的都是女人。 很少听到男人喝药。 男人在任何时代,压力都要超过女人,不到万不得已,男人都不会选择走向绝路。 而喝药这种事,放到西北男人身上,就显得不够爷们。 这边的男人们,可是将脸面看到的比什么都重要,哪怕是死,都不会选择这种路。 除非是,像余得火这样的男人。 也不知道他在那边过的什么日子,大概是没了多少男人气概,导致行事作风也变了性子…… 然而,想这些也没用。 现在人都死了,一切事情都没多少意义。 “那……人现在在哪里,在他们家嘛,需要我们做什么啊?” 余秋堂问。 “发现的时候,人还没有咽气,被送到卫生所了,但没救过来,现在尸体还在医院里。” “那……” 余秋堂真是不知道该做什么。 其他人都还好,四叔是倒插门,这个身份比较特殊,规矩也很多。 “你四婶说是走亲戚了,现在还没回来,天翔跟朋友出去玩,也不在家。所以现在人还没通知到位,不知道咋办。 我和你爹刚才通个气,他先去医院看看,我来通知下你们,可能后面有很多事要忙,你们做点准备。” “好好,那肯定的。” 余秋堂连忙答应,余秋江沉默着点头,脸色也不是很好。 余秋堂知道他心情。 他就是不善于表达,其实内心对这个家族,是充满爱与恨的交织。 “行吧,你们身上这是什么血啊,赶紧收拾收拾,换个衣服吧,人那边刚没,见到血多不吉利,我先去镇上看看情况。” “我二叔那呢?” “让原子去通知了,唉,你看这事闹的,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现在,你二叔还出差在外,人都没在家,怕是见不到他最后一面。” “那葬礼……” “再说吧,要等见到你四婶人看咋说,毕竟那边才是主人家,我们这边也没办法直接做啥。” 三叔零零碎碎说完,就骑着车子仓惶走了。 他上车的时候,连续蹬了几下,才勉强将车头扶正,看样子心情也是十分糟糕,强忍着难过。 三人目送三叔走出好远,这才回过神来,面面相觑,各自都眼露悲伤。 这个家族的人,除了余秋江和其他人关系有点问题,其他都还挺好,虽然各有各的性格,却总体来说,大家都是好人。 普通的好人。 好人对亲族,总是有种格外的依赖。 即使那个四叔,平时和他们并不是打太多交道,只是在大事情上,偶然回来看看。 但是呢。 现在听到死亡,关于亲情的那一块再次被唤醒,大家才意识到,自己父亲的弟弟,自己的亲叔叔,竟然就这么没了。 还是喝药自杀。 自杀的人,死亡更让人揪心。 让人难过。 不到万不得已,谁会选择自杀呢。 “上次你跟我说的,看来是真的,当时你发现了,我们都没发现。要是早点的话,说不定不会走到这个地步。” 余秋江颓然坐在房檐下,深深叹息。 余秋堂突然觉得很疲惫,也跟着坐在堂兄身边,点点头说:“我是看出来了,但我没有用心,我明明当初说,抽时间去看看他的,最好能跟他们家里人说说,多关注他的情况,可我就是没去。” “你有你的事,那么大个人,你也不可能一直看着。“ “可是知道他这个样子,我肯定会抽点时间去的,毕竟……毕竟是我们的亲叔叔啊。” 余秋江点点头,神色黯然。 “几个叔伯里,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四叔了,你知道为什么嘛?” 余秋堂看着他。 “因为四叔脾气最好,是最温和的人,你可能不知道,我爹还活着的时候,和四叔关系最亲,可能是他们年龄差不多吧。 那时候,四叔还没有结婚,我爹就一直笑他,我这个兄弟都结婚了,你不结婚,是不是说不过去。 四叔每次都是笑着说,谁规定当哥的一定要比兄弟先结婚,你再这样说,我就找个倒插门,反正总能找到老婆不是。 没想到,他说的是真的。 他真就找到那么个倒插门。 可是倒插门能幸福嘛,肯定不能啊,我们村里这么多倒插门的,哪个人能幸福呢,谁把倒插门的人放在眼里了。 后来啊,我再看到四叔,我就发现他慢慢变化了。 咋说呢。 也不是说他性格变得很糟糕,他依然还是很温和,和我们其他叔伯不一样,更不像你爹那样,动不动就准备打人。 他依然还很温柔,就像我娘一样。 可我还是觉得他变了。 他不怎么笑了,即使勉强笑笑,也就只是露出一点点,仿佛是挤出来的。 再后来,我爹娘没了,我也就没心思再关心这些,只是想着,他可能就一辈子那样了吧。 四婶那人,表面上看起来啥都懂道理,可其实心底里是啥样,我们都知道。 根本不像三婶,看起来凶巴巴的,其实是个好人。 再看王天祥…… 我想四叔,应该过的不那么爽快。可谁能过的好呢,我也没心情,没资格去管长辈的事吧,我连自己这点事都搞不好,若不是你帮忙,让我赚点钱,我甚至都攒不够给春菊看病的钱……” “哥,你别说了。” 余秋堂听的好烦。 不是烦躁的烦,而是心底那种郁气无限膨胀,已经要到心脏,让他无法坚持,简直要喘不过气来。 余秋江看了他眼,率先起身,“走,换个衣服吧,我们过去看看。我猜测,这件事麻烦着呢。” 余秋堂仰头看着余秋江。 余秋江伸出手,拉起余秋堂,在他肩膀上拍拍,“我们都还好,主要是长辈,尤其是大伯,你要注意点。 一共弟兄五个,现在已经没了两个,对于当老大的来说,打击是最大的。 大伯这个人,你比我更懂,我就不多说了,行吧,换衣服吧。 春梅,有热水嘛,我们洗洗干净,这身上一身的血腥味,不能带着去见四叔,会惊扰到他。” “有有,你们先换衣服,我帮你们打水。” 余春梅拐着进去了,进门的时候,身体踉蹡下,直接撞到门框上,声音很大,但她没有停留,还是坚持着进厨房里面去。然后就听到里面噼里啪啦摔碎东西的声音。 外面两人没有进去关心。 这个时候,他们都只是撑着心绪,再多的东西,已经放不进脑子里。 洗去身上的尘埃,换上干净的衣服,余秋堂骑着摩托率先离去,余秋江后面骑车跟上。 两人分开行动。 余秋堂直接去卫生院,看看情况到底咋样,余秋江则是去四叔家,看看那边现在啥情况。 余秋堂风驰电掣来到卫生院。 正在四处找父亲,就看到父亲坐在医院回廊的葡萄架下,靠着柱子发呆。 他走过去,喊了声,余得金也就是抬头看了他眼,便重新垂下脑袋。 余秋堂只好在父亲对面坐下来。 '爹,我四叔……' “死了。” 余秋堂原本想问四叔的尸体在哪里,但看父亲这个状态,只好先安慰父亲。 “爹……” 可喊了个爹后,他立刻不知道后面该怎么说了。 说啥呢? 告诉父亲节哀顺变,不要太难过,人死不能复生? 这些话,真的有意义嘛。 一个人年过半百,又很看重兄弟情义的人,亲弟弟突然以这样的状态死亡,他能调整心态? 哪怕是病死,都会给人缓冲啊。 可偏偏就是喝药。 让人猝不及防。 父亲这是被突如其来的事吓到了。 “我四婶她们来了没?” “啥?” “我说我四婶来了没?” “哦,还没有,她们都不在家,现在可能还不知道。人送到半路就不行了,发现的太晚,” 余得金疲惫而机械地说,“大夫是这么说的,说是这种药毒性不厉害,要是送来早点,说不定人还有救。” 余秋堂黯然。 余得金突然一把拉住儿子胳膊,盯着他的眼睛,“老二,你说我不会做错了吧?” 余秋堂:“?” 父亲现在精神有点颠倒,他也不知道这是针对哪件事。 他还没回答,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这四叔没了,奶奶知道没? 这样一想,他的头嗡嗡的,突然疼的要死。 奶奶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最近是勉强靠药物调息着,医生说尤其是心脏不能受半点惊吓。 这…… 看来,这件事只能瞒着奶奶。 可若是过几日要下葬,继续瞒着奶奶,那也太残忍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是人间惨剧。 更惨的是,孩子的葬礼,母亲都不知晓。 好烦啊~! 余秋堂的头又疼起来。 “当初你四叔说是要倒插门,我本来是不同意的,你奶也不同意,我们老余家的孩子,怎么能给人倒插门呢? 是不是? 可是啊,你四叔那个人,他当时也不知道咋回事,就像是吃了秤砣一样,非要过去,怎么说都不行。 你奶当时发了很大脾气。 后来,你四叔就找我,给我讲了一堆的道理,说是家里穷啊,他在那边也可以过的好,反正不管什么身份,都不影响兄弟情感,还是你奶的儿子啥的。 我当时就心软了。 我想既然没有钱给他娶媳妇,总不能像你五叔那样,和个小寡妇混到一起吧。 倒插门就倒插门吧,只要人好好的就行。 怎么个活法,也是活。 我哪里想的到啊,他竟然过的这么苦,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非要走到这个地步。 他可以给我说啊,我不是他哥嘛。 上一集我在街道还碰到他了,他当时还给我送了碗面过来,他跟我说,哥啊,你以后要收敛点脾气啊,你这么好的人,脾气却臭的像厕所里石头。 我当时还责怪他来着。 我说你个当兄弟的,咋还管起哥的事了,我这样都一辈子了,早习惯这个活法,谁能把我怎么样。 我说,要是谁看我不顺眼,那就来杀了我啊。 你四叔当时看着我直摇头,又对我说,不要这么蛮横,要温和点,这样对身体不好,也是年龄一大把的人了,家里人心脏都不行。 还说,还说……” 余得金说着说着,不知啥时候眼泪就出来了。 斗大的眼泪珠子滑过苍老疲惫的沟壑,沿着鼻子脸庞滑下来,在嘴唇上费力翻过,加速落在长椅上。 “啪!” 眼泪四射。 余秋堂背着脸,他的眼睛也湿润了。 难过是能传染的。 对看重亲情的人来说,亲人的去世,就像是身上割了一个伤口,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只能在上面结出薄薄的一层膜,无法彻底痊愈。 只要稍微不慎碰到,伤口就会立刻崩裂,血流不止。 他和四叔,关系还不是非常亲密,已然这样难受。 那父亲呢。 “他还说什么来着,我都给忘了。 我当时正和他说话呢,有人过来看我的家具,我就忙碌着和人打招呼。 我都不知道他在我身边站了多久,又啥时候走的。 他走的时候,肯定给我说打过招呼,估计就像以前上学的时候,每次出门前都会抱着门框,笑着对我说,大哥,我上学去了。 那天他可能也这样看着我。 想在临走前,和我这个大哥说说话。 可我只忙着赚钱,那顾得上管他的事,我要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他,我肯定不会做生意,我会拉住他,不让他走的。” “爹!“ 余秋堂看到父亲有点语无伦次,身体都在颤抖,轻轻喊两声,强行把他拉回来。 “现在不是难过的时候,后面事情多着呢,你打起精神,等我四婶过来,我们还要操持他后事呢。” 余得金迷茫地点点头,“对啊,还要办理后事,办理后事呢,我没有闲工夫在这里待着,办理后事,办理后事……” 说着,他起身就要离开。 “你干嘛去啊?” 余秋堂一把拉住他,这个状态,他非常担心。(本章完) 第195章 都是命 “办理后事啊。” 余得金重复声。 余秋堂只好拉住他,“你不要急啊,人家家里有人,要等我四婶过来,看看怎么安顿。” “哦,那就看看。” 余得金很是恍惚。 余秋堂知道他是突然收到消息,一时间有点迷糊,也没有怪罪。 正说着呢,余秋堂眼睛尖,看到王晓琴从医院门口进来,风风火火的,身上大红袄显得格外刺眼。 身后跟着个男人,余秋堂并不认识。 她们进来,很快就看到这边父子两人,王晓琴表情复杂,问了声:“人呢?” 余秋堂看向父亲。 他来之后,一直在安慰父亲,也没来得及过去看。 “人怎么就这样了呢?” 余得金盯着王晓琴。 “问我干嘛,我也想知道,那个老鬼到底为啥这样害我。我们王家哪里对他不住,吃我们的,穿我们的,我还给他生个儿子,他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身后男人听的也很是不忿。 余秋堂注意到这个男人和王晓琴有点相似,大概是他的兄弟。 关于王晓琴这个四婶,余秋堂最为陌生。 家族亲戚里,有几人他实在不熟。 一个就是大姑父和大姑。 因为他们长期不在荣城,而是住在省城,余秋堂总共见他们的次数,有记忆的不会超过十次。 很多的时候都是草草回来,又草草走了。 导致余秋堂完全没概念。 哪怕是走在大街上,他和这两个亲戚正面相遇,都可能认不出来。 其次就是小姑父。 小姑父脾气暴躁,和小姑感情不好,基本不参与这边的事情,小姑每次回来,都是自己一个人。 所余秋堂对小姑父不但不熟悉,甚至都不清楚他叫什么。 再然后就是二婶,他只记得二婶人很好,其他就不熟悉了,甚至包括二叔,其实原本也不太熟悉。 剩下的就是这个四婶。 前世也一样,没见过几次面,所以不大熟悉,这辈子回来也就见过一次,这还是第二次。 上次看的时候,就觉得她看似脸上堆满笑容,但笑容后面,骨子里应该很淡漠,无情,是没有什么感情在其中。 而眼下,随着四叔去世,她是彻底放飞自我,完全装都不装了,直接暴露出本来的模样。 余得金听到王晓琴一顿抱怨,一时间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王晓琴。 “看啥看,带我们去看尸体。” 王晓琴被余得金看的发毛,后面那人不耐烦了,出声呵斥。 余秋堂向前半步,冷冷地看着那人。 “想干啥你?” 余秋堂眼神一旦冷下来,其实很吓人。 主要还是他继承了父亲的三角眼。 这种眼神日常看不出什么,一旦忿怒,就会立刻呈现三角态,显得特别凶。 外加余秋堂人高马大,一米八多的个子,长期猎杀野物锻炼出来的煞气,今日得知四叔死亡的消息,心中的烦闷和复杂,安慰父亲的不耐烦,此刻全部堆在脸上。 当真是让人不敢直视。 余秋堂再次往前走了半步,他发誓,只要这个人敢再叽歪半句,他当场就会让他趴下。 他妈的! 四叔为什么会喝药,不难理解,这现在人还没入土,王家的人便是这个样子。 可见日常,他在家里过的什么生活。 就像余秋江说的,四叔原本就是个温和的人,在这样的家庭里,自然受够委屈。 他忽然想起,他和王瑞祥好像差不多年龄,四叔大概是等到儿子成年,这才选择不归路。 可惜的是,他现在人没了,儿子却不知去了哪里。 而且,余秋堂甚至担心,王瑞祥那个鬼样子,还会不会在意父亲的死亡呢。 他是越想越烦躁,身上的冷气越来越重。 就连余得金在旁边都感觉到了,下意识拉住余秋堂的胳膊。 “走吧,跟我来。” 穿过连廊,路过一片狭窄的通道,刚好能通过一辆运输推车。 因为这边没有阳光,地上积雪没融化,走在上面嘎吱吱响。 每一声响声,仿佛牵动着众人的心。 余秋堂下意识抬头,看看被医院高墙围起来的天空,墙外面是高大的楸树,遮天蔽日,将本来就狭小的光亮遮的更是阴暗。 楸树啊。 余秋堂叹息声。 他家门口原来也有棵楸树,是母亲亲手栽的,有一年夏季下雷雨,楸树被雷击成两截。 “前面就是。” 父亲的话将余秋堂从恍惚里唤醒,他向前看去,巷道的尽头就是太平间。 来到门口,他准备跟着进去,却被父亲一把拦在外面。 “你年过了就结婚,进这里面做什么。” 哦,是为了防止白煞。 余秋堂点点头,“那我在外面等你们。“ 王晓琴掏出个口罩戴上,这才和余得金以及自己兄弟进了太平间。 开始只是沉默。 几十秒后,余秋堂听到里面传出王晓琴咒骂声! “余得火你这个王八蛋,你要害死我啊,你咋这么没良心啊,我到底是哪里对不住你,你给我上这种眼药! 你起来啊,你躺这装什么呢。 起来跟我说清楚。 你要去死,怎么不死远点,为啥要死在家里,你是不是成心的,就是想让人都看看,你在家里受了多少委屈是吧。 是的,你这下称心如意了。 你可出名了。 我也跟着你沾光,现在我就是王家庄最恶毒的女人,人家都在说我,你看看那个王晓琴,她把男人都给逼死了,她还是有多狠心。 你!!我要掐死你,掐死你!!” 然后就是一阵拉扯,余秋堂压制住进去的冲动,只听父亲开始还在耐心劝说,慢慢声音就大起来。 “晓琴,事情已经发生,老四他人都没了,说这些话还干啥,还是看看咋把人拉回去,早点入土为安吧。” “拉回去,我还要拉回去?”王晓琴却仿佛听到什么天方夜谭,“我拉他回去干啥。” 余得金被搞得有点不会了,“这是你男人,现在人没了,你怎么都要把人带回去埋葬啊,总不能一直放着太平间。” “谁想拉谁拉,反正我不管,他要是正常死亡,怎么都好说,我肯定把他风光大葬,如今这个鬼样子,我管不了。”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不要说气话啊,你不管的话,我这人难道还一直放在这里不成?” “反正我管不了。” 王晓琴说着,突然一把拉开门,准备和那个兄弟离去。 余得金却下意识伸手去抓,结果那个兄弟一把拦在前面,将没有防备的余得金直接推倒在门口。 刚好上半身露出门外,下面半身还在太平间里面。 “都说不管了,还拉拉扯扯做什么,难道你们姓余的人,自寻短见,还想着埋我们王家的坟……啊!” 那人还指着余得金说呢,根本没有防备到余秋堂,哪个血性的男人看到父亲被人伤到,能袖手旁观。 何况余秋堂早就看他不顺眼。 他也不多说,直接一脚将那人踹翻在地,然后又将前来帮忙的王晓琴推开,脚踩在那人身上,质问王晓琴,“我四叔为什么要喝药?” “余秋堂,反了天了,你个小辈敢对我动手!!” 余秋堂冷冷地看着她,“你不知道?” 王晓琴刚要叱骂,余秋堂猛然脚下使力,立刻踩的那个人十分呲牙咧嘴,张嘴就骂,可余秋堂直接不惯着,脚踝一撇,直接用脚后跟踢到他嘴上,当场就将嘴唇踢破了。 “你到底要怎么样?” 王晓琴也有点怕了。 就像余秋堂不熟悉她,她自然也不熟悉余秋堂,以前只觉得这个侄子沉默寡言,好像最近出了点风头。 却没想到,他还有这么狠绝的一面。 “应当是我们想问问你们,到底想做什么,这人是不是你们家的,不管他生前怎么样,现在人死了,你们当妻子的,做儿子的人,半天不来,来了就这个尿性,你们心都是石头做的?” “管不管,也是我们家的事情……你,你管我们呢?” “你看看我能不能管,这里躺着的是我四叔,我只知道他一个大活人,突然喝药了,你说你们家里没有一点原因,问问有人信吗?” 王晓琴看眼地上的兄弟,再看余秋堂面色淡漠,知道今天想来硬的肯定不行,只好语气软了下来,“秋堂啊,你先将你叔放开,让他起来,我们再慢慢说啊。” 余秋堂低头看眼脚底下的男人,“你起来后,老实站在边上,再干乱说话,我撕烂你的嘴。” 然后将脚挪开,“一边去。” 那男人恶狠狠站起来,嘴唇动好几下,最后还是没敢说出来。 乖乖站在王晓琴身后。 刚才被余秋堂踩在脚底下,他也尝试过反抗,但根本没力气,就仿佛一只大象蹄子踩着他,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他心里已经有数,这个年轻人不好对付,轻易还是不要正面对。 “秋堂啊,刚才我也是心急,一时说气话罢了,你说说看,我们家的人,我们能不管嘛,我这不是回去要和族里商量商量嘛,要是族里不同意,我也无法将你叔埋进我们王家祖坟是吧?” 余秋堂皱紧眉头。 这事虽然不甘心,但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 这边不同的村子,埋人的方法都不同。 他们村是埋在自家地里或者乱坟地都行,而王晓琴既然这么说,那她们村里,大概率是按照家族埋。 若是没有族里最有话语权的人招呼,还真是没办法埋进去。 这种大家长制,八九十年代还是比较盛行。 甚至到了两千年以后,都还有很多地方,依然保持着家族的习惯。 族里人们相当于是受制于两套法度。 国家的法律是一套,自家的族规又是一套。 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管不到那么细致,反而是族里的规矩起了稳定作用。 要说落后嘛,肯定也是。 却是谁也无法突然改变这种状态。 “那你们要商量多久?” “尽快,尽快,”若不是四人就在旁边,王晓琴甚至要陪个笑脸。 余秋堂注意到她脸部肌肉的变化,顿时心里暗暗叹息。 “行吧,明天这个时候,你们还是不拉人,我们就拉回了。” “行啊行啊,你们可以……哦,我们肯定提前就决定好。” 王晓琴没有压制住的瞬间放松,再次刺激到余秋堂。 他看着面前两人,心里再次对四叔涌上一股浓浓的同情。 这个男人,真是活在太卑微了。 “那……我们先走了,大哥,秋堂,这边的事情就麻烦你们看着。” 王晓琴说完,仿佛是担心被拉着不放,扯着兄弟就逃之夭夭。 等她们脚步声远去后,余秋堂也顾不上管白煞不白煞的事情,进到太平间。 看着被掀开四叔的尸体,铁青发黑的脸,想起他们家吃流水席时的苍白,轻轻叹息声。 都是命。 这个年代,多少人被命运击败,四叔不过是众多人中的一位。 “爹,报警吧,喝药死亡,不能直接拉回去的。” 其实这就是走个过程,这个年代的流程相当简单,基本就是那边过来随便查看下,就算结束。 这个时候村里也不需要办理什么死亡证明,如果不人口排查,往往一个人死了很久,或许上面都不清楚。 也没人会将这种喝药的事联系到谋杀之类。 毕竟隔三差五,就会有人喝药,有的救回来了,有的没有,要是每个都查,他们也忙不过来。 余秋堂报警的想法很简单,他就是为合理将四叔拉回家做铺垫。 或许父亲还抱有一定期望,但余秋堂早将王晓琴看的清楚明白,她们是根本没打算让四叔回去,刚才只是迫于自己的“淫威”,不得已答应而已。 估计回去后,他们就不会再联系这边。 若是强行通知,也会以各种理由搪塞。 即使最后勉强将四叔带回家,也不会让给他相应的尊重。 生在世上受尽委屈,死了后再遭歧视,余秋堂觉得一个人如果这个样子,那真是太惨了。 如果这个人还是他的亲叔叔,就显得更难以接受。 他走到床边,帮余得火盖上的白色的床单,心理暗暗念叨:“辛苦了啊四叔,我会带你回家。”(本章完) 第196章 就像死灰一样 一直到第二天,警察来了,又走了。 王晓琴还是没有过来。 但余秋山回来了,说是给二叔已经发了电报,二叔会赶紧赶回来。 余秋山比较理智,里里外外前前后后忙着和医院交涉。 和余秋堂完全不同的性格。 余秋堂本来也没心思做这些杂事了,刚好也守了一晚上,全身疲惫,准备回去洗洗身上,稍微清醒一番。 回去的路上,碰到秋原过来。 兄弟见面,自然都不知说什么,反而只是简单的交代几句,就分别了。 当年余得土死亡时,这批孩子都还小,大家没有什么感触。 如今都大了,懂事了,知道一个亲叔叔的去世代表着什么,一时间整个老余家的气氛都笼罩在难过中,原来不管啥性格,此时都安静很多。 余秋原本是喜欢笑的人,眼睛很清澈,是个很温柔的男孩子,如今眼里也仿佛蒙了一层薄纱,失去昔日光彩。、 余秋堂走的时候,强鼓起精神,拍拍堂弟的肩膀:“原子,打起精神,比起我们,大人们更是难过,要学会将难过压在心底。” 余秋原点点头。 余秋堂回到家,刚好看到父亲肩膀上扛着一卷绳子,提着锯子和斧头要出门,便问他做什么去。 “去给你四叔找个木头回来做棺材。” “家里不是……” “我想给我弟做个柏木棺材。” 余得金看似说给余秋堂,却又像是说给自己,说完也不多待,继续朝巷道走上去。 余秋堂看看自己的屋子,咬咬牙,只好转身跟着父亲:“我和你一起吧。” “好。” 余得金没回头,也没拒绝。 两人就这样迎着朝阳朝山里走去。 路上碰到几个邻居,有人看到他们立刻躲开,也有关系好的拦住余得金,询问四叔出事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要是谁家喝药这种消息,传播速度会非常快。 这些人或许心底里有点同情,但其实更多的是好心,以及没有价值的评论。 无非就是一些年纪轻轻,有什么想不开,真是可惜了之类的一些话。 也有安慰余得金不要太难受。 余得金平日里很喜欢给大家留下好的印象,但现在也不想多说,就是沉默擦肩过去,反而余秋堂无奈给人陪个苦涩的笑脸。 关系一般的可以不理睬。 有些关系很好。 总不能直接无视过去,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 两人一直沉默走着。 余得金不说话,余秋堂也就不说话,他在后面走着,看着父亲的背影,突然觉得父亲好老了。 那种悲伤压垮了他的身体,弥漫开去,仿佛整座大山都铺不开,将森林笼罩在他的悲伤之下。 他很想安慰父亲几句,却无从下口。 两人的目的地很明确,就是寻找一处有松柏的地方,找一棵粗壮的树就行。 走着走着,余得金突然问余秋堂,“老二,你有想过老大吗?” 余秋堂一怔。 咋突然问起这个了。 他迅速回忆一番,发现在脑海里,没有存储到任何关于父亲直接关心大哥的信号。 自从当年大哥一气之下出去后,他就没有和家里联系过。 考虑到孩子什么的都没关心,家里人都认为大哥肯定是死了。 后来,听隔壁村里一个在某地方煤矿干活的回来说,好像在那个煤矿见过大哥。 父亲当时还和舅舅一起去找过,但去的时候,那个煤矿刚发生过事故,说是死了很多人,都被埋在下面,许多人没有挖出来。 当时出去挖煤的人,很多都是黑户,一个身份证都没有,用的还是村委的证明,甚至都是假的。 所以没留下什么痕迹,也是情理之中。 没找到行踪,父亲对大哥的怨念更深,原本对大哥的两个孩子还是挺疼爱,自从回来后,就变得非常严厉,明显像是换个人。 “我当时对你哥是过分了点吧?” 余得金看余秋堂没有回答,又问了声。 余秋堂无奈。 这个要怎么说呢。 这种陈年往事,他都几乎忘记了,也尝试去用另外一种平和性情去想,可父亲却在这个时候,血淋淋地将其摆在面前,让他不得不去正面问题。 关于父亲和大哥的分歧,其实来源于一场误会。 母亲去世后,父亲有段时间非常暴躁,当然他本来就很暴躁,但日常的暴躁,并不是那种完全不讲道理的人,而且还会控制自己。 如果用狮子形容父亲,那母亲就是父亲的笼子。 有母亲活在身边,父亲的暴躁会被关在笼子里,他虽然有时候也会和母亲生气,发脾气,但每次都会被母亲温柔化解。 让他没了脾气。 所以别看父亲在外人面前,好像很大男人主义,但对母亲却非常忍让。 一个人如果天生脾气好,那不叫忍让,因为他对任何人都是这样。 而一个人若天性暴躁,却愿意收敛狮子的脾气,像只绵羊一样顺从,那就真正的是感情。 那个时候,家里的气氛相对还行。 但母亲死后,父亲就突然没了束缚,而且显得很是不适,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处于一种半崩溃状态,比现在情况还要严重。 长时间的压抑,最终某次他爆发了。 原因很简单,大哥有个同学去当兵,好不容易复原回来,哥们几个聚聚,就喝点酒,把父亲交代收羊的事忘了。 恰好那日下雨,羊吃了带着雨水的草,肚子胀气,死了。 父亲回来后看到死羊,本就是雷霆震怒,又看到哥哥最醉醺醺的模样,多日积攒的怨气突然就爆发了。 不仅当面羞辱一番,甚至还提到他是母亲带来的孩子,吃自己的,穿自己的,好不容易抓养大,还给娶了媳妇,生了孩子。 交代个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要这种吃闲饭的儿子在家里有何用,让哥哥滚出家。 哥哥就真的冒着大雨走了。丢下家里的老婆孩子,从此再没回来。 等父亲冷静下来,想着哥哥肯定是暂时气不过,待在某个地方躲躲,很快就能回来,毕竟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可谁能想到,哥哥这一去,就真的杳无消息。 哥哥走后,嫂子自然对父亲非常憎恶,加上独自带孩子天劳累,年纪轻轻身体就垮了。 嫂子的娘家知道消息,就将嫂子接了回去,想着看能不能调养好,但最后还是死在娘家。 娘家人更为怨恨,尸体也没送回来,直接埋在那边。 导致小伟和小云,不但没有爹娘,甚至连爹娘的坟墓都看不到。 这么多年,父亲对这件事,总是不愿意提起。 几乎是他的逆鳞,压在心口的一页砖石。 而家里人,只有余秋堂和两个孩子才会真正一直想起大哥和大嫂,其他人非亲非故,也不怎么关心。 即使是余春梅,其实对这个异父异母的哥哥,也没什么概念,她只是心疼两个孩子。 余秋堂没想到,父亲的心思跳的这么厉害,竟直接问起这个,打他个措手不及。 他微微思忖后,决定实话实说。 “你当初应该是对他要求太重,我娘去世后,你心里难受,我们做孩子的合唱不是,我哥当时年轻,养着两个孩子也不容易……” 余秋堂顿了顿,又道:“毕竟不是亲父子,你以前看他是亲儿子,但亲父子间有种血脉是斩不断的,就像你不管如何对我,我也不会真的怎样,就是因为你是我父亲,我想着你的好。 但我哥不是。 他即使明白你的好,却在关键时刻,这种感情会变成恨意,尤其是我哥始终认为,我娘的去世就是累的,为什么会累,是因为你这个做丈夫的,打肿脸充胖子,整日忙的不归家,钱却没拿回来多少。 当时生产队是按照公分来结算钱和分配粮食,为什么我们家总是很少,就你是因为你,没办法,我娘只能在干活之后,还帮生产队的食堂切菜,一切就是很晚。 她每天又舍不得吃,将有营养的东西给都给了我们,身体自然撑不住,你只是以为你对她好,村里人也觉得你是个好男人。 但其实不是。 你只是活自己给自己创造的好形象里,图了个虚名,实际上你现实做的,远比你想象的少。” 余秋堂的语气很平静。 这些话,他在上辈子就想给父亲说,但他一直没找到借口,也没找到合适时间。 直到父亲临死前,都没将这些话说出口。 他其实也幻想过,说这话的时候,他肯定非常愤怒,对父亲蹬鼻子上脸,让父亲无颜面对他。 在他义正严词的批评下,无言以对。 他相当于是母亲,给哥哥和嫂嫂报仇了。 然而…… 如今他真正说出来,却没有多少爽快,也谈不到惬意。 他只是很平静。 就仿佛在说一件非常再简单不过的事。 父亲听完后,沉默片刻,寂寞地说:“你说的有道理。” 没有辩解,也没有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推脱。 这种状态,就像是死灰一样。 两人找到一棵一人抱的柏树,开始拉锯。 余秋堂又想起上次在老桦林和父亲一起拉锯子的场景,当时还觉得有点温馨,此刻却又复杂了些。 更没想到,父亲没拉一会,就开始气喘起来,仿佛是一点力气都没了。 余秋堂只好让他歇着,自己一个人拉起来。 幸亏带有长锯和中锯,要不一个人还真不好拉,柏树的木质很细密,拉起来速度慢,强度高,两个人拉就是两方面使力,一个人强度不止翻倍。 常常没拉几下,锯子就会卡主,只能重新调整方向。 余得金靠着树坐着,默默看着余秋堂的动作,他的眼神没什么光彩,显得很是空洞。 直到余秋堂将树锯的还有一点连着,逆向着余得金方向推倒,声音响彻森林,余得金眼神里这才有点神采。 真不知道那会他一个人来,要把这个树怎么样。 余得金起身帮着余秋堂将树木截断,舍去两侧没用部分,唯独留下中间一截没有树杈,树疤,光滑的部分。 余得金掏出卷尺,量了下尺寸,用墨笔划出位置,又把多余再次的截取,只剩下棺材长度。 又拿起绳子,默不作声开始绑绳。 余秋堂在边上看他将绳子绑在木头一端,不禁建议,“爹,绑在中间吧,我来背。” 木头大概三百多斤,一般人肯定背不动,但余秋堂可以。 但父亲摇摇头,使劲将绳子打成死结,又在左右手臂各缠绕几圈,微微用力,竟是开始拖动起木头。 余秋堂大吃一惊。 这是什么动作,父亲难道准备将木头就这样拽回家去。 这也太离谱了。 这里离家足足有七八公里,就是走路也要走几个小时,拖着三百多斤的木头,这是要拖到什么时候去? 再说,有这个必要嘛,自己都说要背了。 “爹?” 余得金却已经倔强地开始拖动。 余秋堂只好拿着工具跟在背后。 山路拖着这么根木头,难度真不是一般大,余得金只拖了不到一百米,就气喘吁吁,但不管余秋堂说什么,他还是咬着牙坚持着,一声不吭继续向前。 一直到拽了三四百米,这才的停下来,靠着树大口喘气。 “爹,还是我来背吧,我能背的动。” 余秋堂实在不忍心。 余得金的脸被累的通红,足足几分钟才渐渐平息心绪,看着关切的儿子,他难得的脸色舒缓下来。 “祖上都说,这人自寻短见,死了下地府,要受阎王爷的刑罚,我这是替你四叔赎罪呢。阎王爷看到我这份诚意,或许会对你四叔宽容点。 要不然,他活着的时候,日子过得凄惨,死了后又要反复受折磨,我这个当哥的,哪能心安。” 原来还有这档子事。 余秋堂也没法子说这是迷信,只好轻声劝慰,“爹,四叔出事,也不是谁的责任,这或许就是他的命吧。人都没办法对抗自己命运,四叔不行,或许我们也不行,你就别往心里去。” 余得金闻言看着儿子,“你才多大点,知道什么是命,都是命,那你四叔来到世上在做什么,为什么他要有这种命?”(本章完) 第197章 这是亲生父亲 一个十几岁的人,跟五十岁的人谈命运,确实有点不合时宜。 但余秋堂坚持下,余得金最终同意儿子帮他承担痛苦。 于是,一个人的拖拽变成两个人轮换。 这样就轻松很多。 尤其是余秋堂,他的精力旺盛,力气又大,每次都是飞快,余得金要喊几次才愿意更换。 中午两人也没有停止,一直继续和木头做斗争。 等到下午四点多,终于将沉重的木头扯到山下。 余秋堂原本想将木头就放在自己这边,空间位置大,加工起来也方便。 但父亲坚持认为棺材放到新家院子里,对新家不够吉利,最后还是扯回老地坑院。 只是从这个位置朝回扯的时候,刚好是下午人们吃完饭,出来蹓跶的时间,大家看到他的这个样子,大感吃惊,纷纷上前要帮忙。 却都被拒绝了。 并且也不让余秋堂帮忙。 就是要自己的亲自扯。 余秋堂只好和大家一起跟着父亲的步伐向前,众人见他们帮忙不要,纷纷让余秋堂去搬,可余秋原也很无奈,他不是没说过。 等拉到巷道口,父亲再也支撑不住,一屁股瘫倒在地上。 余秋堂和众人急忙去扶他,却被余得金挥手打开。 等人都让开,他的手还在胡乱挥舞,挥着挥着,突然将脸伏的树木上,低声抽泣起来。 众人不知如何是好。 余秋堂也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他们家的人,都是这个样子。 从父亲到他,都是不懂得表达情感,父亲平日里并没表现出对四叔这个弟弟有多关心。 然而,四叔去世,他却是最难过,最悲伤的那个。 余秋堂一时也很难评价利弊是非,他只能将父亲扶起来。 可父亲的身体竟然很软,竟是站也站不稳。 他没办法,只好将父亲背在背上,从巷道口走下去。 迎面看到余秋实和陈美娣刚好从门口出来,见状急忙过来,陈美娣拉着余得金的手,“这是咋了,出啥事了?” “没事,就是累着了,歇会就行。” 余秋堂将父亲背到他们睡觉的炕上,交代陈美娣看着点,自己又返回去将木头拉下来。 “哥,爹咋地了?” 余秋实跟在屁股后面。 余秋堂看着余秋实这个弟弟,轻轻叹息声,“为四叔的事。” “四叔的事关爹啥事啊?”余秋实不解。 余秋堂本要走,听到这话,转身回来看着余秋实的眼睛,“如果我突然死了,你会咋样?” 余秋实愣愣,“你又不会死。” 余秋堂没再说什么,回到自己的屋子,扑倒在炕上开始补觉。 好累。 . 次日,大清早余秋堂就听到院子有动静,起身推开门,就看到父亲正围着院子转圈。 走的倒不是很快,可耷拉着脑袋的样子,还是有点吓人。 陈美娣披着的衣服,站在门口看着他。 余秋堂回屋穿好衣服,上前拉住父亲:“爹,洗漱吧,洗完后,我们还要去镇上。” 余得金听到镇上,这才有点反应,转身进了屋子。 陈美娣看了眼的余秋堂,也放下门帘。 几分钟后,余得金已经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出来,“走吧。” 余秋堂发动摩托,让父亲坐在后面。 附近竟然上了三次没上去,腿就跟残废一样,重的挪不起来。 还是陈美娣在边上帮忙,才勉强将他扶上去。 “你路上开慢点,别把你爹摔下来。” 余秋堂点点头。 来到医院,刚好碰到余秋山正在和人说话,那人穿着件绿色衬衣,喇叭裤,显得很是潮流,不是王瑞祥还是谁。 但看样子,两人正在争执什么。 看到余秋堂两人来,争执才暂时告以段落。 余秋山难得的脸色不快,而王瑞祥站在旁边,一脸的不以为然,手里还拿着个牛皮信封,看样子里面应该装的是钱。 “大伯。” 余秋山喊了声大伯,迎上前来。 王瑞祥却只是看了眼,抬眼向天上看,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你们在吵什么?” 余得金看王瑞祥这个样子,脸色变得更为黯淡。 “是……”余秋山要解释,但只说了一个字,却将王瑞祥拉过来,“还是你来说吧。” 王瑞祥不以为然,“我说就我说。” 他晒晒手里的信封,“大伯,我们那边人说了,我爹是上门女婿,又是自己想不开,所以不能埋进我们家祖坟,这是100块钱,是我们那边出的丧葬费,人你们看着办吧。” 王瑞祥说完了,余得金却盯着他,似乎没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 “你说什么?” 王瑞祥被余得金的眼神吓到,但还是颤抖着将刚才说的再阐述一遍。 这回余得金是听清楚了。 但还是没反应过来,“你的意思是说,你娘不管她男人,你也不管你老子了?” 王瑞祥摇摇头,“没说不管啊,这不是送钱给你们来了,可我们也真的管不了,我娘就是个女人,我又是个晚辈,决定不了族里的事。 再说了,规矩就规矩,也不是只给我们一家人定,谁叫我爹这么冲动,丝毫不顾及后事呢。 现在搞的我们也很被动,你们是不知道,族里的人这两日不知把我们家说成什么了,我娘还愿意送钱过来,就已经是仁至义尽。” 余秋堂和余秋山面面相觑,彼此都看出对方眼里的不理解。 为什么有人能冷血到这个程度。 那里面躺着的,可是他的亲生父亲。 哪怕是倒插门,上门女婿,那也是为养活他,付出半生的劳累,怎么就会没半分感情呢。 哪怕是个路人,听到死亡,也不会这个德行吧。 尤其是看他那个样子,父亲现在就躺在一门之隔,冰冷冷的床上,他却穿的绿绿,在外面大放厥词,这还像个人该有的样子嘛? 余秋堂一直注意着父亲。 他担心父亲突然暴怒,当场将王瑞祥给暴揍一顿。 可是父亲却只是再次重复确定:“就是说,你们那边不管你爹的尸体了?” 王瑞祥:“不是不管……” “好,那算了,你回去吧。” 余得金打断王瑞祥的话,转身战战巍巍掏出一叠钱,我不知是几百,对余秋堂说,“老二,你去街道买个架子车过来。”“是拉人嘛?” “嗯,我们拉你四叔回家。” “好,我去。” 余秋堂转身,余秋山也紧跟着,“我跟你去。” 两人一起离开医院。 “想不到王瑞祥竟然是这种人,以前我就没看出来!”余秋山当面没好说,但刚背过,立刻就非常生气。 可见刚才也是压制着不高兴。 余秋堂苦笑,“我都不知道说啥,事情离谱到想不通,我也就不想去想了。” 余秋山点头,“确实够离谱,你说一个人连自己的父亲都这样,那能指望他对谁好?” 余秋堂想了想说,“可能有些人,他脑子里没有什么感恩吧,可能会觉得,既然爹娘把他生下来,那养着就是应该的吧,要不然为什么要生?” “这样不是没有道理嘛,爹娘生他,难道还要打个招呼,如果不生,不就是没有做人的机会。” 余秋堂无奈摇头,“要是真能这么想就好,但很多人就是这样,他们只会想到自己,不会想到别人,极端自私之后,哪怕是父母,在他们眼里也都是别人。” “想不通。” 余秋山是个性情纯良的人,虽然不至于说是个君子作风,但确实继承二叔很多性格,待人热诚而真诚,自然是想不通这种道理。 余秋堂可以想通。 他经历过各种人性面。 但想通和接受,是两个概念。 他哪怕想在再清楚,再能站在孩子角度去身临其境,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孩子,会对一个如四叔这样的父亲冷漠到如此地步。 难道就因为四叔的懦弱? 是不是一个男人若是不够强大,就连自己的孩子也要歧视,也不会当他是真正的父亲。 他当然也会联想到自己。 他和父亲余得金,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爱恨交织吧。 两人来到集市上,买了一辆架子车,余秋堂本不想用父亲的钱,但付款的瞬间,却还是全部给了,自己只是添了不够的一部分。 余秋山想着付钱,被余秋堂拦住,“四叔的葬礼,需要钱的地方还很多,以我的预估,我们这些叔伯们,肯定不会让四叔再受委屈,到时候再说吧。” 余秋山便没有坚持,说:“我给我爹发了电报,他说会尽快赶回来。” “他不是很忙嘛,这样回来会不会耽误事啊?” 余秋山苦笑,“什么事能大过这事,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叔叔,而对于大伯和我爹来说,却是亲兄弟啊,你看大伯的状态,都成那个样子了,我爹看似什么事想的开,但最重感情,这还不知成啥样呢。” 余秋堂点点头。 他突然明白一个事情。 为什么他的性格里总是有这种优柔寡断的一面,明明想狠心做点什么,关键的时候总是不愿将事情做得太过。 原因可能就是来自于家族这种特殊的氛围。 来自基因的遗传。 这个家族的人,大多都是这样,虽然性格多样化,却都非常重视感情。 两人拉着架子车来到医院门口,跟门房简单说说,又来到后院。 王瑞祥蹲在门口抽烟,余得金在里面。 余秋堂两人来到门口,余秋堂说:“山哥,你扶着车辕,我进去背四叔。” “好。” 余秋山将车辕把平。 余秋堂进去,看到父亲正在帮四叔整理头发,他就像一个老父亲一样,轻轻将四叔凌乱的头发慢慢抚平,眼里都是温和。 “真是苦了你,老四。” 余秋堂走过去轻声说:“爹,车子买回来了。” “哦,好,你帮爹扶扶你四叔。“ 余得金在床边弯下腰,做出背人的姿势。 “我来吧,爹。” 余秋堂想着父亲腰不好,腿也是那个样子,背人说不定有点难。 “我来吧,你帮我扶下就好。” 余得金却要坚持背,余秋堂拗不过他,只好将四叔扶起来,轻轻放到父亲背上。 “能行嘛?” 余得金双手和腰部一起用力,将余得火背起来,颤巍巍站起身,轻声说:“老四,走,哥带你回家。” 余秋堂黯然。 跟在父亲身后,看着他缓缓将人背出去,更为缓慢地放在车上。 并且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盖到车里人身上。 这可是数九寒天,余秋堂担心他会冻伤,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父亲。 余得金也没拒绝。 只是机械等着余秋堂将衣服给他穿好,这才猫着车子,要拉架子车。 余秋山和余秋堂自然不能让他来,连忙要去抢着拉。 但再次被余得金拒绝。 他轻声说:“当初若不是糊涂,就不会让他出去,那样即使日子再苦,也至少他还活着。” 余秋堂下意识想到,你的糊涂也不在这里,这就是你的作风,继承了你母亲,要不然,你们最小的弟弟为什么也是那样。 弟兄五个,两个寻了短见。 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这就是心里想想,他也不会无聊到现在去给父亲伤口撒盐水。 “走吧,我们带你四叔回家。” 余得金拉起车子,蹒跚着向前走去。 “哎哎,把这个钱带着啊,这是我们的……” 王瑞祥在身后站起来喊道。 余秋堂转身过去,一脚将王瑞祥送进太平间里,嘴里蹦出个“滚”字。 一老两小,拉着车子缓慢向村里走去。 路上行人看到车里的人盖着脸,都会下意识躲避开。 余秋堂发现人在特别悲伤时,其实根本没心情关注别人眼光,此刻就是,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们,他心里都很平静。 一直等到车子拉进村口,开始有熟悉的人渐渐关心,大家知道这里是余得火的尸体,神情各不一。 有同情理解的,也有嘲讽的,都有各自的理由。 但不管别人说什么,余得金都是保持沉默拉车,余秋山又不认识这些人,到头来还是余秋堂无奈回答。 回答的累了,他就索性点点头,一个字都不愿多说。 车回到地炕院门口,余得金要向下拉,余秋堂却拉住车辕,“爹,地坑院摆不开,你也不希望我四叔,就在这么狭小的地方走完最后的路吧?”(本章完) 第198章 七十二桥 余得金听到余秋堂说将尸体送到他新院子里,坚决是不同意。 前面说是放棺材,他就表示强烈反对。 如今棺材变成死人尸体,不是更为严重。 这断然是不能被允许。 余秋山也在旁边劝说,这样不吉利,新院子新人还没住,就让死人先进去,阴气太盛,阳气不足,对后面人都不好。 余秋堂却不以为然。 他只是苦笑下,“我的院子不行,那你们说说,要放到谁家院子? 老地坑院位置太小,到时候办事走桥都不方便。 山哥你们没有老院子。 那就剩下三叔家,可咱奶还在三叔家呢,被她知道四叔的事,她心脏能受得了,你们总不想看到一次性送两个人走吧? 再说,咱奶放到三叔家,已是给三叔添了很多麻烦,现在四叔葬礼还放在他们家,那他们家也太亏了。” 余秋堂这样一说,连余得金都有些迷茫。 “不用多想,你们想的太多了,这是四叔,又不是别人,我们家院子刚好新建,里面也宽敞,不管做什么都能安排过来。” 余秋堂再次要求。 余得金这时候说:“那先这样,人就放在你那,等你二叔回来,商量下人白事在哪里办。” “那也行。” 事情就这么暂时安排下来。 余得金赶回去做棺材,余秋堂说是去帮忙,被余得金拒绝了,说是他这个棺材,他要亲手做。 便只好这样安排。 余得金看着余秋堂,余秋江和余秋山三人将余得火的尸体安顿在侧房,并且盖上崭新的白布,又叮嘱说买香炉,贡礼,蜡烛等等东西。 余秋堂说这些不用操心,他来操办。 他才这放心回去。 屋子里很快就剩下了弟兄三人,三个人默不作声地布置着灵堂基础东西,偶尔提醒下需要的东西,然后由余秋山记录下来。 渐渐地,纸上就记录了很多东西。 不多时,余秋原竟然也来了。 又变成四兄弟。 他们这一代人,现在就只剩下余秋实还没过来,其他第三代的男人都在这里。 当然,王瑞祥被排除在外。 余秋堂简单说了王瑞祥的事情后,余秋江脸色发黑,冷冷地说:“不是一个姓,本来就不是自己人,随便他去吧,就当不认识这个畜生。” 这点大家没否认。 尤其是余秋原,本来就和王瑞祥不熟,听说是那个德性,就更反感。 准备到半截,发现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余秋堂和余秋山又去了一次镇上,添置一些东西。 但他们也就是根据自己想法,真正的白事礼仪相当繁琐,只能等长辈们汇聚在一起确定。 原本以为要等到次日二叔回来,没想到傍晚余得木就风尘仆仆回到家。 他不赶了多久的路,眼圈彻底凹陷进去,身上的西装写皱巴巴的,像是洗了没抻就直接晾干。 他第一站就来到余秋堂这里,先是看了四叔的尸体。 他看尸体的时候,不让其他人跟着,晚辈们只好站在外面,只听到里面突然就发出难过的嚎啕大哭,哭的就像个孩子。 “你怎么也走了啊,老四,你怎么也能走了啊,你们到底要干嘛啊一个个的,咋就这样想不开呢,老五老五是这样,你也是这样,你们……你们啊!” 外面站着的余秋江听到这里,转身离去。 兄弟们看到他的背影,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就连余秋堂也是很无奈,只好让他自己安静。 傍晚,在余秋堂这里开个小会。 房子里虽然还没安置家具,但幸亏窗户玻璃已经装好,能挡住风寒,余春梅专门生了两个土炉子,又给众人烧了热水。 算是初步解决御寒问题。 余得金两口子,外加余秋堂。 余得木和余秋山,说是二婶明日回来。 余得水和高美兰,以及余秋原。 最后一个是孤伶伶的余秋江。 房间的气氛格外压抑,烛火一跳一跳,众人的影子也之随之一跳一跳。 不知沉默许久,余得木沉声说:“大哥,老三,老……”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眼眶立刻就湿了。 众人心里也都是一震。 余得水重新调整好情绪,接着说:“老四的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我们都没有预想到,现在事情已经出了,王家那边的态度,我听大哥也说了。 既然他们不想管,那就不要他们管了吧。 老四是我们余家的人,现在回到我们家里,那就由我们家里负责。 而且我们要好好负责,让老四走的风风光光。 之前我一直忙,每次看到他,都没说多少话,心里寻思着,这孩子小时候挺爱笑的啊,怎么长大后,就笑得不多了呢。 现在才彻底明白,原来他一直活的很苦。 但凡有点奔头,他何必走到这种地步呢,大哥,老三,还是我们对兄弟关心少了啊……” 余得金低着头,将自己的脸埋入黑暗里。 余得水痛苦地说:“上次这边房子上梁,堂堂就给我说,老四不对劲,我当时还说抽时间去看看,可……我哪有那么多事,要是我早点过去,说不定……” 说着说着,就开始抽噎起来。 房间里的气氛更压抑了。 就连陈美娣也是低着头,不说话。 眼看三个男人都是这样,晚辈们又无法在这个时候插话进去,高美兰高声喊道:“我们不是商量事嘛,你们一个个哭哭戚戚,这事还谈不谈了? 你们真以为冬天尸体不会烂啊,该烂他就得烂。 他管你生前受苦享福,管你好人坏蛋,死了都是一样。 现在老四就摆在隔壁,你们谁还想哭,就过去抱着他继续哭吧,什么时候哭到尸体烂了,你们再说过事埋人的事。” 她这样一喊,三个男人都齐齐抬头,虽然神色黯淡,好歹的眼里有点神采。 高美兰见状,这才继续说:“不管咋样,人已经没了,你们难过,谁不难过,就你们是兄弟,感情深啊,难道我这个做嫂子的,就是冷心人? 我过门的时候,他余得火还没成年,一口一个嫂子喊的嘴多乖,那孩子多喜欢笑啊,我就说那个姑娘嫁给他,肯定一辈子没烦恼。 可造化他就是这样,他没有那个好命。 那有什么办法呢。 老天爷就是这个德行,他想让谁死,谁就活不下去,你好人也罢,坏人也罢,反正该走都得走。我们活着的人,能做的就是让他赶紧入土为安,逢年过节遇见祭日,给他上上香,掬一把坟土。 我们……心里念着他就好。” 高美兰说到这里,自己也是背过脸去,快速用袖子抹了把眼泪,重新转回头,“都把眼泪收收,我们现在谈事情,谈正事,行不行?” 不愧是三婶啊。 余秋堂和其他人就暗暗感叹。 这个家族里,也就三婶有这种本事,关键时候,几个男人看起来厉害,二叔在外面还是大人物,但到这种场合,还真得三婶出马。 她总是能用听起来很刺耳,但却找不到毛病的言语,快速将纷乱的话题重新扯回讨论的正常环境来。 就像是黑云压顶的天空出现一道闪电,大家神明逐渐清晰。 余得木再次接过话茬:“美兰说的对啊,我们还是说具体的事吧。 王家现在不管了,我们也不指望他们,就当没有他们存在,那这边所有事,我们就张罗着操办。 那首先就是标准的问题,我们来确定下,我的意思是,尽量要保持高规格,让老四走的风光点,大哥,老三,你们的想法呢?” 余得金点点头。 余得水说:“二哥说的是,老四生前活得窝囊,没人把他当回事,至少要让他死的时候不那么寒酸,我们哪怕是借钱,都要过的好点。” 余得木点点头,目光又落在余秋江身上:“秋江,你也代表着一家,你有什么想法,就直接说,不要在意我们是长辈。” “你们说就好,都行,人都没了,还有什么计较,我都没想法。” 余秋江不算积极,但也没有推辞。 余得木下意识就想起老五的事,觉得自己刚才问的也不是很合适,只能心里暗暗责怪自己,后面说话要更注意点,不要为老四的事情,又伤了老五家的孩子。 “那首先就是过市的地方,”余得木看向余秋堂,“秋堂,你能把家里暂时让出来,让你叔落身,真是太懂事了,你这孩子。” 余秋堂说:“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也是我该做的。” 众人的目光就像是猫捕捉光点,谁说话,就会挪到谁身上。 听到余秋堂这样说,众人都很欣慰。 知道拿新房做这种事,需要很大的胸怀才能办到。 而地方也是办白事最难解决的点,眼下不用操心这个,其他事情都好办很多。 “那办白事的地方就放在秋堂这里,流水席我们要搞多少席呢?” 余得木再次询问,看向余得金,余得金没吭声,他又看向余得水。 “至少也要四十八桥吧。” 余得水轻声说,下意识看了眼身旁的妻子,高美兰点点头“是需要四十八桥,三十六桥太寒酸了。” “搞七十二桥吧。” 一旁的余得金却突然说。 陈美娣下意识拉拉他的袖子,但很快又放开了,坐在旁边的一声没吭。 余得木则是有点拿不准,“要七十二桥嘛,那估计要吃两天。” “就吃三天流水席吧。” 余得金再次重申。 众人都是惊讶地看拿着他。 红白事的桥数,就是流水席的桌子数,一般结婚最多到三十六桥,白事维持在五十四桥就封死,平日只要能到四十八桥,就算是风光大葬。 没想到余得金竟然要七十二桥。 一场是五桥,从前吃到后,大概需要两个小时,那七十二桥就需要三十个小时,去除晚上不能吃饭,可不就得三天嘛。 这已经不能算得上奢侈。 简直是超出想象。 按照这边规矩,白事有三天,五天,七天的说法。 其中夏天基本都是三天,尸体放不住。 冬天有三天和五天两种。 七天就属于非常德高望重的人,家里不但要有钱,而且还要有人愿意来吃饭。 这才能凑够七天日子。 要不然,即使你流水席摆好,没人来吃,也是尴尬的不行。 当然,如果是七天话,也不全部是吃席,还有其他一些仪式,就是模仿的比较复古。 “大哥,真的要七十二桥嘛?” 余得木有点不确定,他其实现在长期在城市里,很少参加农村这种活动。 “嗯,七十二桥。” 余得金再次重申。 “那行吧,就七十二桥,做饭的人我来联系,但是桌子,碗筷盘子等等,你们来负责,家里的邻居,我慢慢都不认识多少了。” “行。” 这边的红白事,采取“代劳”制。 就是村里或者邻居谁家熬办红白事,就会带着东西去附近关系的人家里请求对方帮忙,称之为“代劳”。 带的东西,早期是饼干护着鸡蛋糕,后面就变成了香烟。 代劳的人涉及到各个位置,什么烧水的,压面,端盘子刷碗调汤帮厨的,都需要代劳人负责。 还有一些更为难做的,例如礼宾,记录,总管等等。 总之,整个红白事基本都是由代劳的完成。 村里有专门几个德高望重的人充当总管,负责调度所有代劳人员,这个早些年一般都是生产队长,或者村长之类。 后面就逐渐演化为专职总管。 只要请到门上,那肯定要代劳,不能以借口推辞,今日你推辞了别人,他日你家里出事,别人也就不会理你。 那就非常被动。 不同于晚些时候,红白事可以在酒店吃饭,就算过去了。 这个年代,红白事都在家里做,要是没有代劳的,那真是啥事都做不成,还会被人笑话。 “代劳的事,我来弄吧。” 余得金主动接过话茬,他可是著名的余木匠,平日里积攒了很多人脉,村里村外,很多人都享受过他的帮忙,请代劳自没问题。 “原子,你跟着你大伯一起。” 余得水吩咐儿子。 余得金感激地看了眼余得水。 高美兰则是欣赏地看眼自家男人,人人都说别人家男人会来事,只有她知道,她家男人心细如发。(本章完) 第199章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相比余秋堂,余秋山对左邻右舍更熟悉。 跟着余得金能帮的忙也多。 而余秋堂这边事情估计也不少,也不适合什么事情都放到他身上。 这个时候,大家肯定是各司其事。 本来呢,男人去世,家里最主要的顶梁柱肯定是孩子,需要操持是妻子。 但现在两个都顶不住事,其他人分配起来,必须细致点,才不会遗漏问题。 “那奈何桥,就搞三十六路吧?” 余秋水提议。 所谓奈何桥,就是用架子车联接起来的一座浮桥,来参加祭奠的来宾,都要踏着桥进来,将来送人去埋葬,又要踩着奈何桥出去。 奈何桥两旁会用铁丝或者绳子拉成线,线上挂着白色,黄色的幡。 余得金直接蹦出句:“七十二路。” 众人又齐齐看向他。 余得木小心翼翼地说:“大哥,流水席桥还好组织,反正就是多安排几席的事情,可这奈何桥,要那么多架子车,哪里找的来?” 余得金却很倔强,“我来凑吧。” “那……”余得水见状,也不好再反驳,就这样确定下来。 接下来,分别又确定灵山,纸牌,吹鼓手等等各项事宜。 吹鼓手就是送人的“乐队”。 一般由三个唢呐或者两个唢呐,一个擦,一个鼓手组成。 红事就吹红曲,白事吹白曲。 吹鼓手的规模取决于给钱多少,若是给的多点,唢呐手多,就能一直吹,若是给少,唢呐很费劲,每次休息的时候,音乐就会停下来。 余得金说是要三个吹鼓手,属于规格比较高,但不是最高。 至于圈什么,就由余得水去操办,余得金没有多说。 包括烟酒,肉菜采买等等。 他都没有说话。 家里别看余得木一直是各种活动的牵头人,但余得金是老大,又是照顾几个兄弟长大,所以不管余得木在外面生意做多大,回家都还是要听大哥的。 眼看着各种事项安顿完毕,余得金又提出要请个戏班子唱大戏。 开始说是三天,后面在兄弟们劝说下,改为一天。 这边的大戏基本是陇剧或者秦腔,只有家里经济宽裕的人,才能请得动。 余得金这是豁出去了。 讨论完这些,下一步就是讨论的钱的问题。 余得木遇见这种场合,自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大哥大嫂,还有老三,美兰,秋江,以及你们几个孩子,关于丧葬费用,我是这样想: 首先从责任来说,我和淑华长期在外面,也没尽到太多责任,所以这种关键时刻的事情,我们理应多付出。 从收入来说,我们都是亲兄弟,大家都是自己人,也不用藏着掖着,没必要客气,我赚的钱确实多点。 所以呢,这次老四丧葬费用,就由我来出吧。 小山,你随后先准备五千块钱,交付给负责的总管,记录好收支,不够的话,再问你母亲拿便是。” “知道了,爸。” 余秋山点点头。 余得木看大家神色有点不自然,又解释道:“这个事情你们不要有负担,亲兄弟间,没有这么多见外,本来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能有点钱,也是你们将家里照顾的好,而我能有今天,也都是大哥的照顾。 爹以前不是说过,家和万事兴嘛,只有我们所有兄弟心齐……心齐……” 余得木说着说着,却抽噎起来。 想起已经去世的两个弟弟,难过的再也说不下去。 “老二,钱的事到时候一起算吧,我们共同的兄弟,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出钱。” 余得金果然不同意。 余得水还没说话,高美兰接过话茬,“这样吧,大哥,二哥,老四现在尸骨未寒,我们讨论钱的事,我觉得不好。 那这个事情我提点意见,其实很简单,就是能力大的多出点,能力不够,就少出点。 二哥你家里富裕,多拿点,我们和大哥家经济紧张,就稍微出点,一分不拿,肯定也不行,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陈美娣接过话,“美兰说的是,都根据实际能力来。” 这还是陈美娣今晚第一句话。 余得金和余得木都点点头。 觉得这样说很有道理,也就没有再坚持。 余秋堂在这个场合下,很低调的保持着倾听,没出什么风头。 大家现在都沉浸在一种极为压抑的气氛里,几乎都是强撑着性情谈事,稍微一个不留神,就会像二叔那样潸然泪下。 他一个晚辈,哪能体会到人家兄弟间的情意。 “那还有最后一件事,”余得木看眼大家,“老四的坟地埋在哪里?” 这个话题,比刚才的钱还敏感。 这可涉及到复杂的问题。 余得火是诸人的兄弟,但诸人都已经成家,各自有各自的田地。 若是将一个兄弟埋在自家田里,浪费田地是小,最重要的是名分不对。 不符合礼教和风俗。 可余得火的户口早已经迁走,不在村里,想埋到乱坟岗,已然是不可能。 所以这个事情才是最为尴尬。 这回,就连余得金都没立刻说话,而余得水也是很无奈。 这个时代的人们,还对传统的礼教非常在意,认为什么都要讲规矩,不能胡乱来。 眼看着气氛就要僵持下来。 余秋堂打破窒息。 “爹,二叔,三叔,我四叔的坟就埋在我地里吧。” “这……能行不?” 余得木也是没办法,他经历短暂的惊讶,问的是能行不,而不是否定的这不行。 余得金看着余秋堂,没有说话。 “我们靠近山脚不是有半亩地嘛,被山上的树木碍得不行,也种不出什么好粮食,原本也不准备种了,就把四叔埋那块地里。 反正四叔也不是我们村子的人了,你们的地都在村子里,他也不习惯,我的地基本在村子边缘,他埋在下面也自由。” 余秋堂对传统风俗早已不在意。 什么吉祥不吉祥的,都只不过是忽悠老实人的蛊惑。 一方面,他是不想继续看着大家在这个场合为难,心理折磨,另一方面则是同情那个可怜的男人。 活了一辈子,临到头,竟然无处埋身。也太令人难过了。 当晚的事情就这样结束。 余秋堂和余秋山、余秋原、余秋江四人商量好,轮流换着值夜。 房子既然都已经布置为灵堂,那按照规矩,里面就要有跪着值夜的人。 孩子多的,这个时候基本都是儿子女儿。 四叔有一儿一女,女儿还小,儿子王瑞祥又是那个德性,这种事只能靠侄子们来做。 好在,这种由侄子代劳的事情也不罕见,所以说的过去。 第二天上午,太阳还没出来,小姑第一个来了。 这还余秋堂重生以来,第一次看到小姑余喜鹊。 对的,小姑就叫余喜鹊,二姑叫余灰灰,大姑叫余杜鹃。 三个姑姑的名字,都是奶奶起的,她没什么文化,就直接给取了三个鸟的名字。 而叔伯们都是爷爷起的,相对就文雅很多。 灰灰就是布谷鸟,因为看起来灰灰的,所以这边也称为灰灰。 所以二姑的名字,就莫名其妙变成这样。 晚些年,她孙子看一个叫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动画片,还在嘲笑她,怎么起了个狼的名字。 小姑和小姑父这个时段已经离婚,日子应该过的也不舒坦。 小姑父以前是大男子主义,而且是最严重那种。 在家里颐气指使,脾气很大,动不动就喜欢打小姑。 经常看到小姑来看奶奶时,遍体鳞伤。 照理来说,这种被家里一直家暴的女人,基本都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主,所以才能被男人一遍遍欺负。 但小姑其实不是。 她是那种傻大姐。 用东北话说,就是有点“虎”。 男人打她,她是一点都不忍着,就是要和男人对着打。 但农村的男人,可不像城市里很多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农村的男人要是真打女人,女人基本都不是对手。 所以小姑每次都落败,一次次被打的很惨。 但即使这样,她从来不放弃,你要是敢打我,我下次还还手。 反正疼痛不会互相抵消,即使我吃亏多,你也占不了多少便宜。 一来二去,这日子也就过不下去了。 折腾几年后,终于走向结束。 留下两个孩子,男人要走儿子,将姑娘留给小姑。 余秋堂记得那个表妹比自己小几岁,长得不咋好看,主要是继承小姑的长相。 小姑是三个姑姑里唯一不好看的,就跟捡回来的一样。 外加她性格也不如二姑和大姑好,所以小时候人们都称呼她“抱疙瘩”,意思就是从外面抱回来的孩子。 余秋堂值后夜班,早上刚迷迷糊糊的,就看到一股人影冲进来,对着炕上的四叔一阵捶打。 他吓了跳,急忙起来拉住她,“谁啊?” “起开,堂堂。“ 被推开后,余秋堂才辨认出来,原来是小姑。 毕竟很多年没见,原来每年见的次数也不多,突然看到,还真有些懵。 小姑可没管他,而是继续捶打着四叔的尸体。 “叫你不要去,你偏要去,你一个大男人,哪里不能混饭吃,干嘛去给人倒插门啊,现在好了,把自己折腾死了。 你咋能这样啊,你有事情你说给我们听啊,你咋就直接走了呢,哎呀我的碎哥啊,你这是掏走了我心啊。” 小姑歇斯底里地哭嚎起来。 她没有其他人那么矜持,肆无忌惮的哭着,声音能把房顶震塌。 余秋堂一直没搞懂四叔和小姑的年龄大小,如今才发现,原来四叔比小姑还大点。 “你给我起来啊,你们一个个都这么年轻,咋就没人了啊,你们把我们丢在这个人世上,是不想让我们好活啊。 你们咋这么狠心啊。 我的碎哥啊,你使劲在戳我的心肝子啊……” 小姑这种哭法,若不是余秋堂知道她就是这样的人,可能误认为是程式化。 这边流行这种“哭”。 例如孝子守灵,若是有人来上香,男丁们帮着来宾点香什么的,女人就负责哭泣。 人来就哭声起,人走就哭声落。 可这哭,本就是一种情绪,哪怕心里再难过,一直哭下去,人也受不了啊。 但礼仪就是这样。 进来一次,就发动一次。 哭到最后,眼泪自然哭干,就只剩下干嚎,往往一晚上守夜下来,嗓子都哭哑了。 除了这种哭,还有家祭,上坟以及重要宾客上门,都要哭泣。 所以才有人说,只有女儿没儿子,死了没人抱砖,只有儿子没女儿,没人喊天。 抱砖就是人埋之前,需要儿子从家里抱着几页砖,放到坟前作为小小的香炉。 所谓喊天,自然就是女儿的哭了。 因为哭之前,基本都会以:“我的老天爷啊……”为开头,所以才称为喊天。 这个时候,自然需要人去搀扶,一般都是同性扶同性,但现在这边只有余秋堂一人,那只能他上。 关键是他和小姑其实相当陌生,突然去碰触小姑身体,没有什么亲戚的感觉,反而生出异性不方便的意思。 但这种念头也就是瞬间消失。 他使劲将小姑拉起来,小姑还在叽哩哇啦哭,声音非常大,不时还在挣扎,若不是余秋堂力气大,还不定能抓住她呢。 好不容易将余春梅喊过来,扶着小姑休息,这还没休息呢,就看到小道上三叔陪着两个人过来。 原来是大姑和大姑父。 他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将这边的事情交给余秋原,自己去和余秋江忙采买的事。 小姑的哭还能勉强应对,大姑那就是完全一个泪包子,她本来就很喜欢哭,一旦哭起来,半天都收不住,这下要是眼泪开了闸,一时半会别想停下来。 他的心情已经够压抑,不想再听这些。 采买东西自然不简单,专门请了一个小货车,去荣城市区大批发,按照清单一项项购买,随同的人除了余秋江,还有大厨的帮厨。 流水席其他都好说,做饭的食材不可缺。 等下午从市里回来,看到这边已经在搭建帐篷,泥瓦匠开始在院子里做砌临时的锅台,烧水台等等。 院子代劳的人来来往往,起码好几十位。(本章完) 第200章 大姐余春杏 这边忙碌半天,快到中午的时候,余秋堂决定回去看看父亲。 因为着急着做棺材,这些杂事父亲就没有参与。 本来村里还有个木匠,也可以帮着父亲一起做。 棺材由不同的板材加工拼装而成,不是浑然一体,分工并不影响最终效果。 但余得金没有同意。 他非要亲自给自己的弟弟做一副棺材出来。 那没有其他办法,时间可不等他。 做一副棺材,其实很费时间,从木头选型,加工成板材,打磨,一遍遍刷油,描绘彩画等等,需要很多步骤。 即使现在是冬日,木头相对更容易干,但因涉及的固定步骤太多,要赶工出来,实在是很困难。 所以,这边的人们一般都是提前准备棺材。 感觉身体状况不好,就会提前张罗着把棺材打好备用。 基本上,老两口的棺材都是一起打。 一个人用了,另外一个人的就放在侧房备着。 运气好的话,可能一二十年都用不到,反之可能很快就能用到。 一般来说,两人相依为命许久,一个人没了,另外一个必然受到影响,也活不到多久。 但总有那些牵挂很深的人,坚持一个人还能活个几十年,让老伴在地下一阵好等。 从巷道口下来,就看到在院子里干活的父亲,西北风吹的呼呼的,他却穿的很单薄,正干的热火朝天。 陈美娣默不作声地在旁边帮忙。 余秋实坐在门坎上,难得没有抽风。 这能是家里这种压抑的气氛,第一次让这个孩子,心里有了厚重感。 见他下来,余得金抬头说,“老二,你去接下你大姐回来。” “啊?” 余秋堂微微一怔。 “我去?” 余得金只是说完一句话,立刻就将头重新低下去看手里活计,没有发现余秋堂的迷茫眼神。 无他。 是他想不起大姐家在哪了。 这又是令人难过的故事。 大姐开始在嫁到不远处一个村子,可婆家不知咋回事,中途迁移到隔壁县,离荣成起码两百多里路。 也是个大山里。 余秋堂前世又没有摩托车,要骑车去那么远,基本不可能。 外加,这边女儿嫁出去,和娘家的联系本来就比较弱,所以他一共就去过两次大姐家。 现在脑子里一团乱麻,实在分不清楚方位。 比二姐还严重。 二姐家起码还知道大概位置是个谷底。 这种事情说起来很夸张,弟弟怎么会不知道姐姐家呢。 可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在这个信息和交通都不发达的时代,穷人家要出门,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与感情都没多少关系了。 “我大姐一定要回来嘛?” 余秋堂试探着问。 这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叔叔去世,侄女以为远嫁,不回来不算过分,只要带着捎点钱就行。 余秋堂是不想让大姐麻烦。 大姐和大姐夫的关系很糟糕,大姐性子软弱,在婆家据说日子过的不好,一旦离开回家,说不定回去受罪…… 好吧,他就是不知道人在哪。 关键是找个人问的也没有。 就家里这些人,父亲也没去过大姐的婆家,陈美娣就算了吧,当时大姐出嫁,还是母亲去看的,陈美娣也不知道。 晚辈之中,二姐不知道,三姐肯定不知道。 余秋实自然更别想。 让他去哪里找呢。 所以他想问问父亲,不行的话,大姐就不要回来了。 他愿意帮大姐给捎点钱。 再说,四叔家里也没啥人,来不来上礼,又有什么人知道呢。 “要回来,你大姐小时候发大水,差点被水冲走,是你四叔冒死背回来的,要不是你四叔,就没你大姐。” “还有这种往事?” “说这么多做什么,赶紧去吧,连夜将人带回来。” “哦。” 余秋堂能说啥呢。 找不到推脱的理由了。 既然是有恩情,现在人没在了,不回来祭奠,实在也说不过去。 他只好在院子里调转个头,准备冲上巷道口。 “嘎吱!” 临出去,他又刹住车,转身无奈且羞惭的问父亲:“我大姐夫叫啥来着?” 余得金从棺材板后面露出脑袋,看了他一眼。 “王有财。” “他们村子叫啥?” “胜利乡红星村。” 余秋堂没有再说什么,一溜烟离开家里。 上去准备风驰电掣,才发现天冷的要死,根本抓不住车头,风也太大,全部灌入脖子里,冷的鼻子都仿佛冻在一起,完全没办法前行。 西北的冬日,尤其是八十年代的西北冬天,和后世并不相同。 这边本来昼夜温差大,白日和晚上温度有时候能相差二十多度。 天晴和天阴也是。 还有几天就到腊月,白日里若是有太阳,温度起码有个零下六七度,人们都还能接受。 但一旦背着太阳,就可能直接到零下二十度,简直能冷死个人。 今天就是个阴天。 天上云层看不到厚,而是仿佛顶灰白色的锅盖,根本看不到云层之间的层隙,给人一种硬邦邦,瓷实的感觉。 温度自然格外低。 而低温下的西北风,则是更恐怖的东西。 若是迎面着它,就会感觉是一面厚实的墙壁,牢牢阻拦住人们前行的脚步,但那分明又不是墙壁,而是带着无数细刃的切刀,将人的脸一层层割出血来。 余秋堂这种硬朗汉子,也无法对抗大自然的杀机,但现在跑到下面去换衣服,又会在父亲和陈美娣面前很没面子。 他没办法,只好专门跑回新房那边,找了些衣服换上,这才踏上去怀阳县的路途。 也幸亏村里请的总管很专业,又是他一个亲的堂叔,操持着极这些事,要不然他丢下这个摊子出去,心里也不踏实。 怀阳县,胜利乡,红星村。前行的终点。 余秋堂一路沿着省道向前,不断看着路上的路标。 他知道怀阳县是荣城南边的一个县,靠近陕西那边,但也仅仅只知道这些。 所以前面两个多小时,他可以风驰电掣,心里没有任何忌惮,但等来到怀阳境内,他就非常小心,走一截就要找人问问,胜利乡怎么走。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等摸到红星村村口,天都擦黑了。 本来冬日天就黑的早,一般等不到下午五点,就已经黑的看不成样子。 而今日天还重阴,更是黑的早,这才四点刚过,看周围景物就已相当模糊。 好在,总算摸到地方。 余秋堂又下来问了好几个人,王有财的家怎么走,但大家都一脸迷惘,说是没听过这么个人。 可红星村就这么点大,按理说,只要是村里人,他们不该没听过。 直到问到个年轻小伙子,才知道王有财是大名,村里人都喊那家伙狗锤子。 不是啥好听小名。 但也符合农村称呼。 于是,经过长达六七个小时折腾,他总算找到王狗锤子家的大门。 看着笼罩在昏暗下的篱笆院子,余秋堂的记忆总算恢复,知道自己没找错地方。 这就是大姐家。 要说怀阳,那比荣成自然差远了。 荣城周围是山,唯独荣城市区在一片平地上,所以荣城后面发展为地级市,囊括周围所有县级市。 后来呢,荣城又勘探出石油,那就更是富裕的很。 飞机火车,高速高铁,样样都没落下。 而怀阳这种偏僻的山区小县城,人口加起来,不足二十万,实在是没什么存在感,若不是太过偏僻,可能直接都被撤除县的编制。 怀阳都算不上什么,那胜利乡就更不说。 红星村则更为小的可怜。 小就代表着穷,除了基础农业,基本么有任何收入来源。 能不能吃饱肚子,全看老天爷给不给饭吃。 要是老天爷一个不情愿,那日子就过的相当艰难,吃饭都成问题。 就像大姐家这种院子。 比他们王家庄最差的人家还要不如。 说是院子,其实就是用各种树枝插在地上,然后用草藤绑起来的篱笆,不可能防住任何人。 所以篱笆上,肉眼可见,出现很多缺口,想必每个缺口,都曾经有人或者动物翻进去过。 院子大门同样是树枝编织而成。 相比篱笆,门则稍微“结实”点,用的是麻绳,而不是只要经历一个夏秋变幻,就会迅速老化的草藤。 大门自然没有门楼。 越过大门,能看到三间破旧的泥房,其中一间窗户射出微弱的光芒。 所谓泥房,就是房子上一页砖瓦都没。 房子的墙是用土基子砌成,顶上也用木椽搭建,上面覆盖上细细的树枝,树枝上再覆盖上麦草,麦草上再浇上泥巴。 墙壁也是如此。 全部都是用泥巴抹平。 只是需要三层泥巴,里面两层的粗泥,就是里面会夹杂几厘米长的麦草,而最外面的细泥,则是用麦壳。 这样的建筑,泥瓦匠们会千方百计将面抹平。 使新房子看起来也不算难看。 但毕竟是泥,经不住雨水不断冲刷,慢慢地,泥层就会渐渐脱落,就像癞子头上的秃斑。 遇见这种事,肯定是要补泥。 若是不补充,里面的泥巴就会被冲刷掉。 想必细泥,粗泥更容易被冲掉,一旦粗泥出现问题,就像是人的皮肤破掉,失去阻挡细菌的能力,墙壁会迅速被冲到基子间的粘泥。 那就离墙塌不远了。 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人们总会在出现一块斑点,就赶紧补一块。 可年久的泥早已经被风雨染成灰色,可新糊上去的泥巴则是土黄色,就像是被打了个补丁。 开始,人们会很讨厌这种补丁,让整个房子显得很丑陋。 但慢慢补丁越来越多,也就习惯。 最后开始破罐子破摔,甚至都懒得外层用细泥遮盖,而是随意用粗泥糊弄几下了事。 如果继续掉,那就继续糊。 反正这边的别的没有,黄土多的是,随处可见,浇水就是泥。 余秋堂看着大姐家寒酸的院子,再想起自己现在才建成的新院子,心里又开始不好受。 他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种感觉。 他是那种,如果自己过的好,但亲人们过的差,他就有种负罪感的人。 其实按理说,大家都是成年人,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谁家日子过的好,都是各自的本事。 可他偏偏就放不开心怀。 想着以前对他那么好的姐姐,如今竟然住着这么破旧的房子,日子肯定过的相当艰难,他就非常难受。 这可能是种心理疾病,他自我评价。 正想着,突然那唯一亮光的房间门被拉开,两个小小的影子从里面跑出来,径直跑向院子的角落,躲藏起来。 随后,就看到一人手里提着条软软的东西,大概是绳子,紧跟着冲出来,径直扑向隔壁另外间房。 而最后,则是一个女人哭着跟出来,嘴里还喊着:“你别打他们,你要打就打我吧,孩子们还小,不要拿他们出气。” “啪!” 前面人在黑暗房间里没找到人,又再次冲出来,刚好遇到女人,迎面就是从脸上抽了一绳子。 余秋堂下意识闭上眼睛。 仿佛那绳子,就抽在自己脸上。 这是何曾相似的场景。 就仿佛是他的复制版。 他再也顾不上什么,直接骑着车子冲破篱笆,转眼刺到打人者面前,一个刹车,打撑,然后上前抓住打人者,单手抡起,狠狠砸在地上。 “噗!” 这一砸,力道自然是不轻。 那人在地上像似根蠕动的虫子,费力的用手抓地面,半天发不出声音。 而这时候,被打的女人才反应过来,下意识扑到地上人身上,将余秋堂拦住:“你谁啊,怎么还打人呢,看把人……啊,堂堂!!” 余春杏终于看清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竟然是她的弟弟余秋堂。 她震惊地站起身,小心翼翼试探着过来,仰头看着余秋堂,眼里都是不可思议,甚至她还专门看看篱笆外,确信这是真实的。 她没有做梦。 “真是堂堂嘛,我真的没有做梦,你咋会来呢,你……你……” 余春杏一时间不知说什么了,她看看地上的丈夫,又看看面前气势恐怖的弟弟,一时间站在中间开始迷惘起来。 老天爷,我……我该咋办啊。(本章完) 第201章 带姐姐回家 就在余春杏迷茫间,余秋堂再次上前,狠狠一脚将王有财踹出去几米。 他多大的劲道啊。 踹的王有财眼看半天是不可能缓过气。 “你别打他了。” 余春杏急忙拉住弟弟手臂,“堂堂啊,你这是干嘛,你要逼死姐啊?” 余秋堂忽然清醒过来。 姐姐的呼唤声,让他仿佛打了个激灵,猛然将脑袋从即将溺死的水里拉起来。 他怔怔地盯着姐姐,看她眼神里都是恐惧,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确实失态了。 或许是四叔的去世,或许是曾经被父亲无数次积攒的埋怨,在这个时候,看到性格温柔,如母亲一样善良的姐姐,竟然被人随意欺凌,他的忿怒彻底叠加到极限。 他爆了! 心中的恶犬再也关不住,就想冲出理智的牢笼,冲向面前的敌人,将对方撕咬成碎片。 他终于爆出基因里的残忍。 那种余家祖祖辈辈流传下来,骨子里冷漠残忍的一面。 这种基因,不会因为善良就彻底消失。 也不会因为是个好人,就不会存在。 即使日常情况下,被成功地掩藏进灵魂深处,但只要遇到合适的机会,就会脱离樊笼,冲破桎梏,肆无忌惮的爆发。 奶奶是那样。 所以她才会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突然像个疯子,在那场鸿门宴上,将余秋江骂的狗血淋头,才会让亲生儿子受不了,选择跳河。 父亲也是。 他日常是个脾气温和,甚至人缘很好,大家都很喜欢的木匠,但一旦生气,他打人的时候,丝毫没有停歇的样子。 如果在他很愤怒的时候看他的眼神,那完全像是一只残忍的豹子,根本没有任何理智,就纯粹的武力的宣泄。 他仔细想来,若不是遇见米雅丽,那样温柔贤淑的妻子,碰到个戾气点的女人,或许他前世也会继承父亲的家风,也变为粗暴武力的莽汉。 “堂堂,听话啊,咱不要莽撞,来来,你手放松点,握这么紧干嘛,放开,叫你放开啊。” 余春杏费力想掰开余秋堂的手,但她哪来的力气呢。 越掰越伤心,最后又哭了。 “你这孩子,好端端来我们家干嘛啊,这么长时间没见你了,来了就打人,你要干嘛啊,你们一个个的,咋都想着打人啊,是不是你们这些男人,就是喜欢打人啊……” 姐姐的抽泣,让余秋堂彻底清醒,他轻轻展开神掌,拉着姐姐的手,朝窗台那边过去。 余春杏不知所然,也没拒绝。 就着窗户微弱的光芒,余秋堂看到姐姐脸上从抽出血红的一道绳印,分明就是刚才抽的,而仔细观察,又能隐约看到其他几道印痕,已经渐渐褪去破皮。 他心疼的伸出手,却实在是放不到姐姐脸上。 他妈的! 他要被气死了。 之前只是听说大姐和王有财感情不好,日子过得相当艰难,没想到竟然到这种程度。 怪不得大姐前世四十多岁就死了。 这种生活状态,能长寿才怪呢。 大姐现在已经三十多岁了,若是按照前世的时间线,岂不是还有十年光景好活。 这狗日的王有财! 他转脸看下坐起身揉肋骨的王有财,戾气又蹭蹭朝上冒。 “堂堂,咱别生气啊,你是个老实孩子,咋也跟着学坏了呢。” “姐……你……” 余秋堂一声姐喊出来,余春杏倒没觉得啥,倒是余秋堂自己特别伤心。 这个瞬间,两辈子的情感突然汇聚在一起,一下子冲的他眼眶好热。 若不是天黑,肯定避不开姐姐的眼神。 “对了,堂堂,你这……” 余春杏余秋堂终于冷静,而自己的那个垃圾丈夫也挣扎着坐起来,这才神智冷静下来,看着余秋堂的摩托车,询问他的来由。 “咱四叔没了。” 余秋堂叹息声。 “什么?!” 余春杏震惊地睁大眼睛,盯着余秋堂,“你说……四叔死了?” 余秋堂点头。 “怎么会呢,咱四叔比我也就大了不到二轮吧,这才不到五十岁,咋就没了啊?” 余秋堂深吸口气,简单将余得火的事说了一遍。 余春杏听着听着,眼泪就流的止不住了。 “怎么能这样啊,怎么能这样啊,四叔那么好的人,他有什么想不通啊,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 因为太过悲伤和激动,余春杏的嘴唇一直在颤抖,开始反复念叨那句话,一时有点失魂落魄。 “姐,咱爹让我来接你回去,你准备下,我们连夜走吧,四叔明日就要开桥,他自己的女儿儿子不顶事,你是我们余家的长女,要你带头喊天呢。” 带头喊天,就是在白事上,遇到需要程式哭泣的时候,需要一个人带头先哭出第一嗓子,然后引导其他人一起哭。 一般情况下,这个事肯定是女儿做。 可余得火的女儿年龄还小,关键是被她娘管着,也不会来这边参加白事,所以就只能从同姓的侄女中选取。 那余春杏是最大的侄女,理应她来带头。 “哦哦,回去,对,我们要回去,”余春杏六神无主,原地踱步,“我还说年过了,回去看看几个叔叔,咋回事啊,这年都没过去,咋都没了啊。” “姐~” 余秋堂再次打断余春杏进入新一轮的哭泣,刚要叮嘱她赶紧收拾,就看到刚才那边的阴暗小角落里,跑过来两个人。 原来是他的两个小外甥。 一对男孩。 这两个孩子年龄相差不到一岁。 说起来,也是王有财这畜生,不知心疼自己的老婆。 按照常理,生个孩子,至少要等个一年半载,才能想着生第二个。 期间男女关系要有节制。 可王有财不管不顾,导致大姐连续怀孕,以至于身体留下病根,也是大姐短命的原因之一。 “来,大东,小东,喊舅舅。” 余春杏一手揽一个儿子,紧紧贴在自己身边。 两个小男孩生得很瘦小,眼珠子很亮,但里面带着几分好奇的怯弱,盯着高大的余秋堂,观察会,齐齐将脸埋在母亲身后。 “你们这两个孩子,这么大了,咋还没礼貌,这就是你们的二舅舅,秋堂舅舅。” 孩子的可爱,让余秋堂心情平静很多,他扫了眼还在原地发呆的王有财,轻轻拍拍两个外甥的脑袋,“真乖,都四五岁了吧?” “我五岁了。” “我四岁。” 大东和小东的声音也都怯怯的,但或许是天然的感情羁绊,让他们对余秋堂本能放心,愿意和他说话。“嗯,真乖。” 余秋堂想起刚才两小只跑出来躲藏的样子,更是对王有财气的牙痒痒。 这么可爱的小孩子,那么贤惠的妻子,还有什么不满意,做什么妖呢。 “姐,两个孩子也带着吧。” 余春杏愣愣,小心翼翼地看眼王有财,那边王有财终于说话了,“余秋堂,几年没见,你小子出息了啊,敢打你姐夫了?” 若是往日,余秋堂可能会和他讲讲道理,但今日余秋堂没有这个耐心,他也不说话,快步走到王有财面前,一把掐住脖子,几乎是单手将他顶到墙壁上。 “你……你想干嘛,你…还想打我?!” “秋堂,孩子在呢。” 余春杏紧张地喊了声。 余秋堂原本准备扬起的巴掌,硬生生卸掉力气,他冷冷地看着王有财,“王有财,你给我听清楚,我姐从小在家,我爹都不会动她一指头。 多余的话,我不多说,只告诉你一句,你要再碰我姐,包括两个孩子一指头,我就捶死你!” 说完,他一拳擦着王有财的耳旁过去,狠狠砸在墙面,拳头直接砸进墙壁里。 碎裂的泥土飞溅到王有财脸上,他惊的魂飞魄散。 余秋堂像只死狗一样,将他扔到边上。 “姐,赶紧收拾吧。” “哦,收拾,好好好,收拾!” 余春杏一只手牵着一个孩子,向屋子里进去,经过王有财身边,身形顿顿,但还是绕开了。 两个孩子则是紧紧贴着自己的母亲,对父亲唯恐避之不及。 “给我老实待着!” 余秋堂再次恶狠狠警告王有财。 跟着姐姐来到屋内。 里面的条件自然也是难以入目。 “你进来坐啊。” 余春杏本想招呼余秋堂坐在椅子上,但屋子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却堆着一些没杂物,又想让兄弟坐在炕上,但炕上同样没干净到哪里去。 一时间,她不知如何是好。 余秋堂看的心疼,随意坐在炕沿上看着余春杏收拾,待收拾完,却发现两个孩子连个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而姐姐所谓的好衣服,竟然还是结婚时穿的那件红色绸面褂子。 余春杏为难地拿着褂子,喃喃自语,“这是红色的,人死了也穿不上去啊。” 唉。 余秋堂心里叹息。 只好轻声安慰,“姐,红色肯定不能穿,这样吧,你就穿上现在的衣服,等下经过怀阳县城,我们在里面买套衣服穿着。” “买?” 余春杏急忙摇头,“姐没有钱,姐哪里来的钱买衣服,吃都吃不到嘴里去。” “这你不用操心,你不是有兄弟嘛。” “兄弟……你啊?” 余春杏今日受到的消息太过震惊,一直还有点恍恍惚。 “嗯,就是我,我现在有点钱,”余秋堂指着门外说,“看到那个摩托车了嘛,那可不是一般人开的起,有钱。” 余春杏没见过摩托车,所以也不知道那玩意比自行车贵多少,想着肯定要好几百块。 “快收拾吧。” 余秋堂再次安慰。 “嗯。” 余春杏这才继续打包。 余秋堂看着煤油灯下,姐姐头顶若隐若现的白发,想着姐姐如今也就三十刚出头,再次感叹几分。 等余春杏收拾完,带着一个包袱,牵着两个孩子出门,余秋堂看孩子们穿着还是很单薄,便顺手将炕上的褥子抽出来,让姐姐等下包裹在孩子身上。 “这拿走了,你姐夫……” “冻死算逑。” 余秋堂淡淡地说声,将两个孩子扶着坐到车上。 “等下你们要紧紧抱住舅舅…算了。” 余秋堂看两个孩子实在太小,故居坐摩托车太危险,四处看看,刚好看到被王有财扔到边上的绳子,自己坐在车上,让姐姐用绳子将孩子们紧紧和自己绑一起。 这样,就不会担心孩子掉了。 一切工作准备好,余秋堂让姐姐上车,余春杏却走过去对王有财说:“我去个几天回来,你自己在家里照顾好自己。” 王有财冷哼声,转过脸去。 没有给余春杏好脸色。 余秋堂差点又冲上去踹他,若不是孩子绑在身上的话。 这种男人就是最没出息的男人。 自己球本事没半点,家里过的比叫子窝都不如,还整日喜欢打女人。 别人谁都得罪不起,就是打气自己女人和孩子,能下死手。 这种男人,也配有老婆,还真是没天理了。 他心里开始有个想法。 大姐以后不能再回这个鬼地方了,他要想想办法。 若是继续待着,大姐真会被害死的。 这那是像人过的日子。 穷不要紧,关键是要家庭和睦,一家人勤劳互爱,日子慢慢都会过的好。 偏偏就像王有财这种垃圾人,根本不懂得这个基础道理,也别想着指望他能做什么改变。 人可能会变成畜生,畜生永远都不可能变成人。 摩托车发出轰鸣声,离开红星村。 两个孩子惊的发出喊声。 余秋堂吩咐他们不要张嘴,回去的时候,需要北面前行,正好迎面的风,摩托车速度快,风容易灌进肚子,器官受不了。 等经过怀阳县区,他专门停下来,帮两个外甥和姐姐各自买了几套新衣服,新袜子,新帽子,新手套还有新鞋。 全副武装,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 将那个破褥子直接扔掉。 等全部换好衣服,姐姐看起来才没那么可怜,整个人状态好很多,两个孩子也是更为可爱,就是有点瘦,长期缺乏营养的缘故。 余春杏不知要多少钱,一直念叨不要再买了,已经多的穿不完,钱留下来娶媳妇之类。 但余秋堂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硬是坚持买了一堆,搞得余春杏心里既高兴又紧张,一度还担心余秋堂搞到这么多钱,是不是学坏了呢。(本章完) 第202章 一起做棺材 因为有两个孩子,余秋堂担心太冷,回来的路上开的很慢。 两百里路,他足足开了四五个小时。 等回到家里,已是半夜三点多。 他原本想着老地坑院这边人都睡了,想把姐姐和外甥送到新院子,但又想到那边晚上人多,乱七八糟的,过去也没地方睡觉。 天亮之后,是最关键的一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累着呢。 还是待在家里好好睡睡吧。 这才带着大姐回到地坑院。 车行驶到上面,却看到地坑院的院子里有光亮,转过弯的时候朝下面看去,却惊讶的发现,院子里的梨树上挂着一个防风灯,父亲正披着衣服在院子里做棺材。 果然,父亲过来开门,看他眉毛上都是寒霜,一看就是晚上没休息。 “爹。” 余春杏打声招呼,从车上下来,扶着余得金的手臂,“爹,你这是……” “杏回来了。” 余得金将手臂从女儿手里抽出来,盘跚着又回到棺材旁边,继续开始搞起来。 余春杏看那了余秋堂一眼,小声问:“咱爹……怎么好像老了好多?” 余秋堂本想问有嘛,但转念想,可能是自己整日看到父亲,所以没有感觉。 大姐很久没有回来,对父亲的概念还停留在几年前,自然看到会很意外。‘ “本来也不年轻了,五十多的人了。” 在余春杏的帮助下,将两个孩子放下来,余春杏让孩子们去喊外公,孩子们却都躲在她身后,不敢上前去看。 她们年龄小,对外公的概念只停留在母亲的话语里。 突然看到个陌生人,并没有什么感情。 只觉得陌生的害怕。 余春杏只好牵着孩子的手,来到父亲身边,再次让他们喊,两个孩子这才小心翼翼地喊道:“外公。” 余得金抬起头,看了眼两个孩子,眼神微微温柔一些,点头说:“乖,大东和小东都长大了。” 又说外面天气冷,让余春杏赶紧把孩子们带回房间去,不要把脸给冻了。 余春杏答应着,在余秋堂的带领下,暂时在余春梅的房间休息。 炕不是很热的,余秋堂说帮她们烧烧,余春杏却说自己来就好,以前这种活每日都干,回到娘家了,总不能把自己当作客人。 余秋堂也就没拒绝。 安顿好余春杏和两个孩子,他犹豫下,还是叹息声,来到父亲身边。 看着父亲正在刨光一块木板,便伸手去接,“爹,我来帮你吧。” 余得金微微一怔,并没有给他,“你走了一晚上路,进去歇着吧,白天还有很多事。” “你不也忙了一晚上,白天你就没事了?“ “我习惯了,”余得金说话时,手里活也没停下来,“要赶紧搞完,你四叔后天早晨就要出殡,到时候就一定要用到棺材。” 余秋堂点点头,“其实到棺材铺买个现成的也行,人都走了,还……” “我能做,为什么要去买别人的,生前没做多少事,现在再不做,后面也就没什么可帮他做的了。” 余秋堂想着人都是这样。 活着的时候,一直不注重彼此关系,可能总是觉得,反正不在乎这会。 直到人突然没了,就追悔莫及。 可人都走了,再想这么多,也没有什么意义,死的人反正是不知道,只是活着的人,做给其他活着的人看,以及安慰自己罢了。 “还是我帮你吧。” “你睡去吧,我能来。” “还是帮帮你吧,你不知道自己多大年龄了,这个节骨眼上,把你给累倒了,不是给大家增麻烦,人已经够忙了。” 被儿子这样“调笑”,余得金也没生气,当余秋堂再次将刨子从他手里拿过去时,他也没有反对,只是叮嘱他,要细心一点,千万要磨平。 做棺材,有很多忌讳。 棺材板必须非常平整,不能有半分疙瘩,说是人死后,眼睛就看不到地上,哪怕很小的坑坑洼洼,也可能是天堑,让他们过不去。 余得金在旁边看了几分钟,发现余秋堂干的还挺好,这才放心,开始做其他事情。 父子俩开始沉默着干活。 天依然很冷。 好在地坑院周围高,风很难直接吹到西面,要不然手估计冷的刨子都抓不住。 余秋堂几次将手放到嘴边哈气,有时候感觉冻僵了,但每次都看到父亲似乎像个机械人,感受不到寒冷一样,总是认真地做着。 让他没有半分脾气。 大概五点钟多点,天还没有亮,父亲屋里的灯被点亮,接着陈美娣打开门出来,看着门外干活的两人,几十秒后进去穿上衣服,向厨房走去。 大概半个小时,陈美娣站在门口喊道:“掌柜的,我给你们煮点面,来热火点吃吧,暖暖身子。秋堂……也一起来吧。” “先放着吧,一会吃。”余得金说。 “放着放着,吃口面能浪费你多少时间,吃了再干不是更有力气,效率更高。” 陈美娣看两人没过去,便端着碗直接过来,先给余得金一碗,又端着另外一碗给余秋堂:“给。” “我不饿……” “给你就端着吃,我这个后妈会给你在碗里下毒是吧?” 余秋堂还想说什么,余得金却淡淡地说了:“吃点吧。” 余秋堂看这继续纠结也没什么意思,便点点头,三两口将面刨进嘴里。 那边父亲也吃的很快。 很快两人就吃个干净。 陈美娣又过来,将空碗端了回去。 这个插曲并没有影响两人节奏,接下来又是连续两三个小时的工作。 直到不知不觉,一缕阳光突然从崖边射下来,刚好照到棺材的装饰上,又反射到余秋堂眼里,他才揉揉眼睛,发现天亮了。 他站直身体,揉揉发酸的腰,却看到父亲正雕刻板头,他的背影依然坚挺,仿佛是一尊塑像。 余秋堂想起父亲这是干了好几天了吧。 或许从木头送回来的时候,他很快就进入工作,从此不眠不休。 也怪不得陈美娣会半晚上起来做面给吃了。 余秋堂觉得自己就没有父亲这样能扛住苦。 他自认为自己也是个很勤劳的人,也能吃很多苦,但和父亲比起来,确实还差的很多。 幸亏科技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提升,不一定要借助于力量,而是有很多可以省力的方法,要不然呢,他的日子不可能比父亲过的好。 赞美吃苦,无疑在后世是个不符合大众意识形态的思维,但在这种科技文明欠缺发展的时代,去除一些发无根财的路子,勤劳或许是改变人生,过上幸福生活的唯一路径。 趁着父亲去上厕所,余秋堂也靠着墙坐下来休息。 这时余秋实出来了,站在渗坑边上撒尿,完毕转头看余秋堂靠在窗下,一脸疲惫的样子,便走过来蹲在旁边。 “你咋不睡觉?” “你说呢?” 余秋堂没好气的说。 同样的儿子,他像余秋实这么大,就已经要明白很多事,干很多活,可余秋实却不喜欢劳动,也不喜欢读书,就知道玩。关键他还偏偏就有人惯着。 余秋实指着棺材,“不是咱爹在做嘛,又没让那你做。” “要是你死了,我也给你做。”余秋堂不喜欢余秋实这种无所谓的样子。 四叔去世,所有人都沉浸在悲痛里,唯独这家伙,似乎不以为然。 “没那个必要啊,我要是死了,就给我随便搞个烂棺材,埋到土里就行,我都死了,还要那么好的棺材干嘛,能吃啊?” 余秋堂微微一怔,这孩子,竟然是这样的生死观。 也是。 或许正是因为他对生死看的不够深沉,所以上辈子才会做那种糊涂事。 他之前想着着说,这个弟弟能引导,就稍微引导下。 毕竟是亲兄弟。 那种天然的情感,让他明明不喜欢余秋实,却依然无法直接对他置之不理。 他想了想说,“可能是人活着,不管是被动或者主动,都会承载着别人的期望和情感寄托吧。” “啥,我不懂。” “很简单啊,我问你,你心疼你娘嘛?” “心态啥,每天就知道打我。”余秋实没好气地说。 余秋堂看着他。 余秋实被看的有点势弱,只好无奈说,“心疼,行了吧?” “那咱爹呢?” “也算吧。” “姐姐们呢?” “这个……也算吧。” “那我呢?” “你?” 余秋实这时显得有些犹豫,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余秋堂听到这句话,却没有什么不满,反而是微微一笑。 这孩子,能说出这种话,起码说明他还有一个优点没有被彻底泯灭,那就是坦诚。 “如果我突然死了呢?” “你咋可能会死?” 余秋实回答的很快,声音也提高几个分贝。 他几乎没有思考,潜意识就飞出这句话,并且不打算说点其他的东西掩饰自己本意。 “咋不会,你看看咱四叔,他死的时候,难道还有什么征兆,啥都没吧?” “他能一样嘛,他那是自己找……” 余秋堂一把捂住他的嘴巴。 余秋实也觉得自己这个话说的太粗糙,神情有点懊悔。 “你又不是四叔,你不会那样做。” 余秋堂点点头,“话是这样说,但老天爷收走人,不是靠这个就是靠那个,万一有点意外呢?” “意外?” 余秋实坐在门槛上,手托着下巴,陷入思考。 一直到余得金回来,余春杏和孩子们起来,余秋实还坐在门槛上看着他们两人做棺材,没有完全想清楚这个道理。 “爹,你几点过去?” 上午8点多,余秋堂无法在这里继续干活了,那边事情还多着呢。 余得金看看手下的棺材,想了想说:“后晌吧,差不多能完成。” “行,那到时候你过来吧。” 余秋堂带着余春杏和两个孩子就要走,余秋实却在后面说带着他。 余秋堂问他之前不是说不去帮忙嘛,余秋实说他又想去看看。 余秋堂也没有拒绝。 每一个参加过亲人白事现场的人,都会成长一截。 面对死亡这种所有人必到之归途,只有正视他,才能得到生的意义和乐趣。 一起带着来到新院这边。 刚出巷道口,就听到悠扬的哀乐,响彻整个村庄。 唢呐的声音非常有穿透力,而西北广阔的天地,给这种乐器附加了无穷的生命力。 村里谁家过白事,几乎不需要专门去打听,只要随意站在村里任何一个村道上,细细一听,风就会将唢呐的声音吹过来。 余秋堂车子行驶到南边,远远就看到他家院子门前,高大的楸树上拉着绳子,绳子上挂着各种颜色,形状的幡。 有的是圆形,有的则是八角形,有的长数米,有的则是很粗壮。 被西北风吹拂起来,像是升起的一只只风筝。 他的车子停在余秋江的铁匠铺门口。 这边今日暂时成了亲戚的中转站,来自各处的亲戚来这里,都会暂时做个调整,然后在进入白事现场。 所谓调整,只要是穿孝染鞋。 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一般来说,这边的孝分为六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孝能通过孝服一眼看出来。 第一种就是亲儿女,媳妇,穿的全身孝,并且还会拖在地上很长。 全身孝也称之为重孝。 头顶的孝帽要有前檐,要能放下来挡住眼睛。 孝帽后面要拖孝带,起码拖个两三米长。 身上的孝褂也很长,直接要能盖住脚面,而脚上的孝鞋,要用整个白布将黑色鞋子全部包裹起来。 远处看去,重孝的人,全身都是一片白。 这种人当日走到哪里,都是受到额外照顾,因为大家能一眼看出,他的至亲去世,肯定心里非常难过。 除去重孝,第二等的就是半身孝。 也就是上面有个孝帽,上身有个孝褂,下面染半个白鞋这样。 这种一般是兄弟姐妹,女婿,侄子,外甥,孙子之类,也算是亲人。 第三种就是孝帽,这种就是外孙以及堂侄之类。 第四等,就是红色的孝服,这就是重孙之类。 第五等是黄色的孝服,重孙的儿子辈…… 还有最后一种,就是别个白,这种就是长辈,例如父母埋葬孩子。 一般人去世,邻居会自己备好孝服,而外面来的亲戚,则是会安排人专门发放孝服,例如舅家的人等等。 今日负责发放孝服的正是三姐。(本章完) 第203章 所有人都在忙碌 换孝服的时候,余秋堂只换了半截孝。 他是侄子,只需要做到这点就行。 但余春杏因为顶着喊天重任,所以要全身重孝,并且还要将整个鞋子全部用白布包裹起来。 至于两个小孩子,属于比较远的亲戚,则是每个人戴个小白帽子就行。 这样的规矩看起来繁琐,但也有好处,里面几百人熙熙攘攘,只要看下孝,就能立刻分辨出和死者的关系亲疏。 余秋堂记得小时候参加白事,有时候因为他的孝比较小,关系比较远,享受不到一些“福利“,心里还倍觉失落。 纯属幼稚。 换好衣服,这时候余秋原恰好过来,便跟着一起在里面转悠。 今天是人死亡的第三天,也是白事最为“热闹”,也是最繁琐的一日。 按照流程,今日白天要“喝汤”,下午要“过桥”,傍晚还要走奈何桥,凌晨要家祭,天不亮要埋人。 等到明日天大亮,关于死人的部份,其实已经结束,剩下都是活人待客。 喝汤,就是吃饸络面,和红事一样。 过桥就是吃流水席,设定的七十二桥,今日会过一部分,明日再过一部分。 奈何桥就是架子车首尾相连的桥梁,要组织所有来宾走三遍。 多的也有走七遍,但因为时间太久,一般不采用。 家祭则是最为持久,也是整个葬礼最为重要,繁琐的环节。 需要所有人跪在在灵堂前,前面放着纸山,纸人纸马,左右各两个阴阳。 阴阳会写好祭文,以非常悠扬高亢的声调,一代代读过去。 每读到一代人,这代人就会上前跪在棺材前,点纸烧香。 而喊天的人,则会带着孝女们哭泣。 前面跪着的孝子则需要磕头感谢。 往往一场家祭下来,不说后面跪着的人腿几乎要残废,前面磕头的人,往往脑袋能磕出个大包,皮都能蹭没。 家里儿子多的,还能换着来,若是少,就需要从头到尾一直磕,也是非常辛苦。 所以那个时代,人们在意儿子,也不全是劳动力丰富的缘故,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风俗,对男女进行刻板的分工。 谁也无法在父母的死亡上搞得乌烟瘴气。 家祭流程时间长短,主要看亲戚多少,遇见多的,甚至要四五个小时。 一般次序为,妻子,儿子,女儿,儿媳,孙子,侄子,女婿,外孙,外甥……等 这样以此类推,有着明显的亲近关系。 从家祭人员次序上,就能看出这个时代对于亲疏地位的尺度。 女婿在这边,是很远的关系,甚至还在侄子之外。 也正因为如此,这边的女婿和丈母娘家,关系分的很开。 这种状况在后世得到改善,也不是什么特殊原因,纯粹是家里孩子都很少。 任何封建不封建的关系,从来都不是靠人为意识能打破。 因为一种关系的形成,背后其实是利益分配。 只有等到这种分配关系,已经不能适应更多人的利益,即使没有人说,人们会自然选择新的模式。 余秋堂来到灵堂,现在还没到将棺材抬出去的时候,暂时依然放在西厢房里。 余秋堂想进去点个纸。 却被余秋原一把拉住,示意他小心点。 他不明情由,进去后发现小姑旁边,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女人,正一脸僵滞的跪着。 这是大姑。 大姑的模样其实是所有姑姑里最好看的,余秋堂见过她六十多岁拍的照片,好看的像港台明星一样。 但此刻,这位漂亮的女人,看到余秋堂进来,眼神没有任何波动,就仿佛是卡在这个帧里,抽了帧一般。 小姑一声不吭,低着头,看余秋堂进来,也就是扫了一眼,重新低下脑袋。 余秋堂跪下来,给四叔点了点烧纸,就着烧纸的火焰,又点燃三支香,刚准备插到香炉里。 就听到身旁大姑在轻声抽泣。 他硬着头皮将香插进去,刚准备磕头,旁边的大姑突然就栽倒在他面前的麦草上。 “大姑!” 他急忙将大姑扶起来,小姑连忙掐大姑的人中,大姑这才慢悠悠苏醒。 然后慢腾腾地重新跪回去。 还是一句话没说。 余秋堂出门后,看到余秋原躲在外面,这才明白他所说的小心点是啥意思。 果然余秋原说,大姑一早上都晕倒十几次了。 叫她暂时性休息,她也不走。 外面的人来点纸还好,只要是家里人,她都会直接难过到晕倒。 余秋堂听到又是心酸。 大姑就是这样,他也知道的,这个女人不是性格软弱,而纯属是善良。 余秋堂又再四处转,哪里有需要,就过去帮帮忙,有时候帮着喝汤的位置摆摆筷子,有时候还帮压面的位置压压床子。 他没有固定分配任务,但却丝毫不敢轻松下来。 只是走过一些地方,看到大家无论吃饭,喝汤,大部分人其实都很开心,尤其是过桥时还在划拳,吆喝的很厉害。 而那些不懂事的孩子,明明头上都带着孝帽,也就是家族里的人,却为了争执吃个甜的糯米饭,在饭桌上打架。 那些认识不认识的妇女们,在菜上桌的一瞬间,手速惊人的将油炸丸子放进桌上摊开的手绢里,没带手绢的,则是先用勺子舀一大勺,将自己面前饭碗填个结实。 所有人都在忙碌。 除了真正的亲人,还沉浸在难过里,其实白事上的人,都是将这种场合当作改善生活的一次机会,能吃到平日里吃不到的饭菜,真是一件幸运的事。 余秋堂转的累了,刚好走到乐队旁边,便顺势坐下来,看着唢呐手鼓成圆球的腮帮子,看的出神。 冬日里吹唢呐,其实相当累人。 这边是高原,空气本来就稀薄,冬日这种程度还会加重。 吹唢呐又是极需要肺活量。 唢呐手的脸都是通红的,也不知累的,还是面前火堆烘烤所致。 大概十一点左右,戏班子终于到位,余秋堂站在大门外,看着临时戏台上,秦腔演员们正在表演的铡美案,恍惚到听不清楚在唱什么。 而戏台下围观的中年人们,则发出一阵阵叫好。 他们已完全忘记来这里做什么,而是沉浸在秦腔艺术的瑰宝里。 开心的不得了。 余秋堂转身又回到院子里,站在房檐下,居高临下看着院子里的人来人往,仿佛是一只只蚂蚁。 他不禁开始想,前世的他死后,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 大概不会吧。孩子们难过肯定难过,但估计也就是那几天的事。 也不会专门回到老家再做这些繁琐的事,而是将自己葬在陌生的城市里,和一群陌生的死人为邻。 白事也不会有,最多就是在酒店吃个饭。 或许在饭桌上,相熟的人还在谈论人口减少,离婚率,大学生就业无法分配的问题。 白事就更像是给大家提供了交流的平台。 他成了介质。 都说葬礼是办给活人看的。 但或许,葬礼不是最重要,而是活人们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去化解自己突如其来的悲伤。 后世酒店的一场宴席,显然冲淡不掉多少。 于是人们总会在某个时刻,突然想起已经去世的亲人,难过的窒息,哭都哭不出来。 那可能是看到亲人用的某个杯子,是吃到某种亲人擅长的烹饪美食,翻起和亲人一起讨论过的书籍…… 甚至,是和亲人说过的一句话。 哪怕那句话,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就例如:“累了,就歇歇吧。” 余秋堂靠着墙壁,看着一群负责端盘子的少年们快速在人群里穿梭。 有他熟悉的人,也有一些面熟的邻居孩子。 他发现了余秋实。 他也穿着半截孝,成为端盘子大军里,唯一一个半截白的人。 这让余秋堂微微有点意外。 遇见这种事,余秋实一般都是来吃吃饭,从来不会主动干活。 今日能做这些事,也算是不容易。 注意到余秋堂在看自己,余秋实也看了眼兄长,用下巴指指面前盘子里的空碗。 余秋堂给弟弟一个鼓励的眼神。 紧张忙碌的一天,很快就来到下午,过桥的人们已经撤走一半,剩下的都是要过桥的。 总管指挥着大家众人将余得火的灵堂从西厢房搬到院子里。 院子里坐西朝东,用帐篷搭建出来新的灵堂。 灵堂的面积至少有五六个平方,最里面是一个直径三米左右的巨大灵山,灵山上各种神仙,被画的栩栩如生。 灵山前面,东西向摆放着棺材,棺材两旁分别是一些纸马,纸羊的纸扎,前面则是纸扎的丫鬟和书童。 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纸扎,余秋堂没办法全部认出来。 棺材前面,放着两张八仙桌拼凑起来的供案。 供案用玫红色绒布铺设,上面则放着各种贡品,水果,面试,各种油炸食品,显得特别丰盛。 这些贡品往往都是孩子们的眼中肉。 从摆放出来的第一时间,孩子们就等着家祭完毕,要埋人了,这些贡品只会带走一小点,大部分都会分给孩子们。 不管是油炸的散子塔,还是香喷喷的肉夹馍,都是他们平时万万吃不到的美食。 八仙桌两旁,到时候会分别站着两位阴阳。 一个读祭文,一个摇铃铛,一个打擦,还有个敲帮子。 供桌前面,则是一个贡台。 上面会放置个香炉,一叠烧纸,一叠黄纸,还有一些香,方便家祭点火烧香。 贡台再前面,就放着一排装好麦草的蛇皮袋子,充当蒲团的效果,每一波人家祭时,都会从后面来到前面,跪在蒲团之上。 这种搬运东西,布置灵堂的活,一般不需要孝子们动手,都是代劳者服务。 余秋堂正在看呢,三叔突然过来,小声问:“堂堂,你爹棺材搞的咋样了?” 余秋堂一愣,这才想起棺材还没来。 灵堂出来后,尸体要被放在棺材里,没有棺材可不行。 “我回去看看。” “那你赶紧去,这不马上要入灵堂,太阳落山,就不吉利。” 三叔督促着。 余秋堂应着,刚要离开,余得水又喊着余秋原,让两人一起,需要帮忙的话,也好搭把手。 两人刚出门,就看到远处的村道上,余得金拉着架子车,车上放着一口金黄色的棺材。 两人急忙跑步过去。 帮着余得金在后面推车。 余秋原小声嘟囔,“堂哥,大伯咋给咱四叔搞了个黄色棺材?” 余秋堂也是不懂。 棺材的颜色,这边也是有习俗,例如孩子的,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都不同。 其中只有年过古稀的老人,才会用金黄色棺材,而四叔这种五十岁还没到的中年人,最常用的就是原木色棺材。 他们心里都好奇,但也不敢说什么。 再说现在做都做好了,已经来不及做其他事。 果然,三人的棺材来到的院子里,人们都很奇怪。 但也不好明说什么。 只有阴阳将余得金专门喊到边上,询问了他几句,确定就要这个,最后也就没多说什么,念着经文,安排人将尸体挪转到棺材里。 棺材也就顺当地被放进灵堂里。 然后布置好其他东西。 等所有东西布置完毕,天也就黑了,过桥的流水席也已经撤走,吃席的人们只要踩着奈何桥离开就行,剩下的都是需要参加家祭的人。 过奈何桥也很繁琐,最前面本应该是儿子扛着引魂幡,后面跟着女儿,边哭边走,但现在王瑞祥没过来,这边经过商量,就让余秋山扛着引魂幡,而余春杏则是代替女儿喊天。 后面依次跟着兄弟们,侄子们等各种亲族,还有部分表亲。 因为车子和车子之间,都是将车辕用绳子绑在一起,并不是特别稳定,就有点像似铁索桥面上的木板,走在上面晃晃悠悠。 众人走的相当慢。 一遍走下来,竟然用了接近半个小时。 幸亏只是安排走三生三世,要走个七世,刚奈何桥走完都半夜了。 饶是这样,这边走完后,都已经晚上8点多,马上快9点的样子。 一些代劳的和邻居们各自散开回家,明日早上继续来,只留下的一少部分解决剩下的事。 余秋堂得到消息,十点二十分,准时家祭开始。(本章完) 第204章 没有被人温柔善待过 “甲辰子未,叔伯长辞。侄心惨怛,涕泗横流。恭良端方,至孝友兄。持家勤勉,闾里称善。幼时蒙爱,成长赖之。无常遽至,泉壤归魂。呼天抢地,难挽慈亲。铭记其德,不敢相忘。砥砺前行,光大门庭。伏惟尚飨,灵佑后昆……” 灵堂前,跪着侄子和侄女们。 前面是侄子,后面是侄女。 余秋江,余秋山,余秋堂,余秋原,余秋实。 后面多点,分别是余春杏,余春桃,余春梅,余春竹,余春菊,还有余春萍。 余春萍是余秋山的妹妹,此次也被二婶带回家,本来她应该叫余春兰,但因为长辈名字里兰太多,就换了名字。 春萍年龄和春菊同岁,但打扮的很洋气,白白净净,一看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孩子。 她大概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家祭,对四叔也没有什么概念,虽然跪在草垫上,低着脑袋,但眼珠子还是四处滴溜溜乱转。 不时看看周围的人,对身旁包裹的紧密的余春菊也非常好奇。 除她之外,其他人都沉浸在悲伤里。 余家上一代人,没有那种很糟糕的人品,陈美娣算是最难说的一个。 但即使陈美娣,心眼有点问题,却也是能分辨出好坏,她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就会想着让余秋实不要学坏。 只是…… 父母往往是孩子们的启蒙老师。 孩子最初的价值观,都是来自于学习父母。 自己有问题,想让孩子们洁身自好,那纯属想的太多。 “跪!” 阴阳念完几分钟祭文,悠扬地高升叫挂。 在余秋江的带领下,大家齐齐磕头。 这边风俗是女人日常不磕头,只有家祭时会向死者磕头。 “再跪!” 又是一个磕头。 “三叩首!” 再次一个。 侄子和儿子,女儿这种都属于直系亲属,所以礼最重,需要磕三个头,等到最后面一些表亲,就只需要磕一个便是。 “礼毕。” 随着阴阳这样说,大家慢慢站起来,拖着跪麻的双腿走到一边。 “我的兄弟啊~” 随后,是兄弟姐妹的场。 还没入场呢,就听到小姑凄厉的哭喊声。 大姑直接晕倒在二姑身上,差点没有把二姑给砸倒。 二姑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 去世的很早,大概四十岁前后就死了,据说是家里伐树,一个不留神,被树塌死了。 二姑小时候经历过一件事,对这边的兄弟姐妹抱有怨言,所以和大家关系不算很好。 当年奶奶将二姑生下来,家里实在揭不开锅,恰好有隔壁镇子一户人家不孕不育,经人介绍,就把二姑送给那家。 结果呢,后面人家一口气生个双胞胎,就又将二姑送了回来。 回来时,她已经六岁了,懂了事。 导致她对养父母,以及这边的亲生父母都抱有很多怨言。 加上奶奶这个人,又不是那种温柔的性子,觉得我生你养你,你还这个性子,那我也懒得理你。 对二姑也没刻意去关心。 二姑长大后,在隔壁村栽树时,碰到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腿有点毛病,走路一瘸一拐,但是人很好,便几乎没有要什么彩礼,直接嫁给那个人。 婚后日子也不知过的咋样。 她几乎不回来,余秋堂也就不熟悉她,或许走在路上,二姑都认不出他们这些侄子。 包括这次四叔出事,还是三叔亲自去通知的二姑,就担心她不回来。 回来之后,也只是跪在四叔灵堂里,没有太多存在感。 不像小姑,总是哭得惊天动地,也不像大姑,已经晕死过几十回。 余秋堂让春菊带着大姐和孩子们先去余秋江那边休息。 家祭的规矩是这样: 没有家祭前,所有人都要跪在后面,谁先被家祭了,谁就可以退场。 当然也可以继续跪着。 这样的话,越是和死者亲近的人,越是会被率先离场,关系远的,反而要跪很久。 最长的话几个小时也有。 所以家祭是个很辛苦的活。 夏季如果天下大雨,也要在雨天跪着,而冬日里即使再冷,也要跪到结束。 如果是亲人,其实还好,毕竟这种恶劣的环境,往往能冲淡一些心中压抑的悲伤。 但稍微远点的亲戚,则是相当痛苦。 尤其是很多孩子。 他们其实对这种远方亲戚,没太多的情感,只是因为父母的关系,和这个死人有点联系。 跪在这里,实在没什么感情,所有的感觉,都化为腿麻的折磨。 余秋堂看到二姐,便和她站在房檐下聊天。 “我姐夫没有回来啊?” “孩子们还没放假,是考试前的关键时刻,他离不开啊。” 二姐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有泪痕。 四叔这种性子的人,最是能引发大家的同情。 当时五叔去世时,孩子们还小,对于死亡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触。 可如今,都是成年人,见多人间的悲欢离合,方知生命的厚重,便格外的悲伤。 “那也是,也挺辛苦。” “没办法,当老师不就这个样子,人家家长将娃娃送到学校,也不能害了吧。” 二姐说话时,一直盯着灵堂那边,“真没想到,第一个走的竟然是四叔!” 余秋堂本想说,那你认为是谁呢。 又觉得这种场合说这种话,显得不合时宜,便叹息道:“谁能想的到。” “人生皆苦。” 二姐突然崩出句。 余秋堂愣了下,随之点点头,“嗯,就是苦里找乐,对了,上次我记得你说你们那闹野猪,赶走没有?” “赶走个啥啊!” 提到她们的事情,二姐明显有了活力。 “不是从隔壁村找个猎人嘛,据说很利害,但跑到我们那去,追了几天,根本就没赶上,还差点被野猪拱断尾巴骨。 现在呢,野猪非但不见少,反而更多了。 我就担心,吃东西还是小事,万一伤到孩子们,可就麻烦了。 很多孩子为了来上学,每天要走很远的山路,路上碰到野猪,那些东西发起狂来,可咋办? 已经有家长反应,若是这个问题还解决不了,可能暂时都不敢让孩子们来读书。 说是不读书起码人还在,路上被野猪拱了,那可就全完了,谁家养个孩子容易啊,付出的心血就不说,刚粮食吃多少!” “这倒也是。” 余秋堂点点头,又道:“不行的话,到时候我帮你们去看看。” “你啊?” 余春桃看了他眼,虽然没有说出后半句话,但余秋堂还是听出其中不信任,便说:“我现在还行的,熊都能搞回来,更别说野猪。”“还是算了吧,太危险了,我让你姐夫再问问其他村子,看看有没有更强一些的。” “那……再看看吧。” 余秋堂也没有特别坚持。 姐姐是担心他,逞强就没意思了。 两人站在房檐下,看着家祭的人一波波上去,又一波波下来。 慢慢也不没有再交谈。 陷入长久的沉默。 “人生,真是无常啊。” 余春桃幽幽叹息声,“我去找大姐和春梅聊会,你去嘛?” 余秋堂摇摇头,“我就不去了,等事情完了再说吧,这边看着有事的话还要帮忙。” “好,那你辛苦点。” 余春桃走了。 余秋堂又站着看会,突然听到大门外有人吵架的声音。 他心里不高兴,想着大半夜的,又是家祭的时候,有什么事,非要这个点掰扯清楚。 刚要准备取出去,就看到余秋原迎面跑进来,“堂哥,堂哥,山哥呢?” “咋了?” 余秋山是这场葬礼年轻一代里的组织者。 他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拥有比较好的全局观,这点余秋堂也比不上。 人的出生环境,生活经历,都会对人的意识和格局形成影响。 没见过世面,和见过世面,对于同种事情的反应截然不同。 所以堂兄弟们没有什么意见,毫不犹豫的将这个重担交付给余秋山。 大家各自分开做事。 余秋堂因为是出资者,反而最是轻松。 “王瑞祥和江哥要打起来了!” “什么?!” 余秋堂也一怔,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你说王瑞祥来了,这个点?!” “对啊。” “他咋来了?” “我哪晓得嘛,还带着蕊蕊呢。” 王瑞蕊,是就是王瑞祥的妹妹,也就是四叔的女儿。 余秋堂反应过来,此刻询问余秋原没有意义。 他听到外面吵闹声更大,已经影响到这边阴阳,大家齐齐朝门口看去。 主持的余得木皱皱眉。 余秋堂连忙朝外面跑去,他看到默默站在灵堂侧面的父亲,脸色黑的要命。 担心他突然爆发,闹出什么麻烦。 他跑到大门外,就看到亮堂堂的摩托车灯旁,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手里抱着个书包,紧张地看着前面两个剑拔弩张的人。 正是王瑞祥和余秋江。 周围的已经有劝解的,但毕竟这个时候人少,又不知情由,一时也不知如何劝说。 “你让我进去,我给我爹上香,你拦着我做什么呢?” “你没有资格进这个门。” “我怎么就没资格,儿子给爹上香,是触犯天条,还是违背王法了?” “王瑞祥,你哪来的皮脸说这种话,你自己做过什么,你不知道嘛,现在假兮兮来做什么,你不嫌丢人嘛?” “我做什么了我,我怎么就丢人了,我给你说啊,江哥,你让开还好,不让开不要怪我不给你面子?” “那我就看看,你怎么不给我面子……” 两个人,真是争锋相对。 互不让步。 看两人身体条件,那无疑余秋江要占上风,而且他的身材很魁梧,又有打铁的力气,普通人在他面前,真不是一盘菜。 身体强壮,人的自信和底气就足。 “不行,我还是去找山哥吧,我看他们是停不下来了。” 余秋原刚跟着余秋堂出来,又再次跑进去了。 余秋堂听了几分钟,看看王瑞祥后面紧张兮兮的小女孩,心里微微一软。 默默叹息声。 上前一把抓住王瑞祥伸出来的胳膊,将他甩后几米,又用身体挡住余秋江。 “江哥,四叔还没走呢,不要这么大声,他生前就怕人大声说话。” 余秋江一怔,想起当时鸿门宴上,每次别人说话声音一大,四叔就仿佛突然打个激灵。 他有点后悔。 “你进去忙吧,我来和他说。” 余秋堂指指里面。 余秋江恶狠狠地看眼王瑞祥,转身进去了。 余秋堂这才回过头,看着王瑞祥,直直地盯着他,一直盯到王瑞祥势弱,梗着脖子问:“怎么,堂哥,你也不想让我进去?” “你来做什么?” 余秋堂淡淡地问道。 “这还用说,当然是来给我爹烧香啊。“ “以什么身份?” “儿子啊!” 余秋堂嘲讽地笑笑,“我以为四叔没有儿子,若是有的话,为什么四叔的灵堂会设在我们家里。” 王瑞祥面色一红。 尴尬地闭上嘴。 但随之又道:“堂哥,我今天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给我爹烧个纸,点个香。” “我知道你是这样想,”余秋堂眼神淡漠,“只是你凭什么以为,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呢? 前天在医院里,不管是你,还是你娘,你们眼里完全没有四叔的存在是吧,如今又这样,是不是显得很虚伪?” 王瑞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也有我们的难处。” “行吧,我相信你们有你们的原因,但今晚上不让你进去,我们也有我们的理由。 你现在站在我们家门口,所以归我说了算。 而当初在医院里,你们明确是不想负责四叔的葬礼,那现在没过几天,就突然反过来装样子,不觉得很搞笑?” “那你要我怎么做,才愿意让我进去,我们都来了,那毕竟是我爹,你既然心疼他,也不想看到他临走前,没有被儿子送最后一程吧? 再说,即使没有我,还有蕊蕊吧,她还是个孩子,还不懂事,我们大人有问题,她总没问题吧?” 余秋堂目光落在王瑞蕊的脸上。 这个孩子生的有些瘦弱,按照年龄算,个头也不算高。 她眼睛扑闪扑闪地盯着自己,微微带着点惧怕。 余秋堂心里微微一软。 对于孩子,他总是额外宽容。 或许是因为,他曾经在孩子的年龄,没有被人温柔善待过。(本章完) 第205章 入土为安 “堂哥,怎么样,就不要为难我了,我们真就烧个香,烧完就走,没有其他意思。” 王瑞祥看余秋堂面色缓和,继续恳求。 余秋堂沉默片刻,说道:“这样,你要进去也行,但必须按照我的要求。” “啥要求啊?” 余秋堂将他的要求说了一遍,王瑞祥开始还有些排斥,但被余秋堂告知,这是他答应的底线。 最后王瑞祥还是同意了。 余秋堂让三姐帮王瑞祥和王瑞蕊各搞了一身重孝。 毕竟是亲生子女。 不是为了他们,只是为了四叔不被人笑话。 穿好后,他让余小云带着王瑞蕊进去,王瑞祥则是头上顶着一个四方形的木盘子,盘里垫着一根蜡烛,一些烧纸和的香。 他要跪着,用腿从大门外一直挪到的院子里。 在众目睽睽之下。 王瑞祥开始自然觉得很丢人,但看余秋堂很坚持,最后不知怎地,还是同意了。 眼看他跪在地上,余秋堂带着他进去,一步步从大门外沿着人群旁边,绕到前面孝子们跪着还礼的地方。 原本这里现在是余秋山值班,现在变为王瑞祥。 跪坐的基本都是亲戚们,除了年龄太小的,其他人基本都认识王瑞祥。 并不知道其中原由。 还以为他是悲伤过度,所以来这么个仪式,从门外顶香进来。 余得金几个老兄弟,看到王瑞祥,又看看余秋堂在旁边,虽然一时间不知道发生啥事,却也没有说什么。 家祭重要阶段,他们也不想节外生枝。 王瑞祥的插曲,没有影响的到家祭正常运行。 大概凌晨两点多时,随着最后一波表侄退场,家祭总算结束。 院子里的人只有至亲还跪着,其他人基本都家祭一波,休息一波,没有多少人。 就连烧水的一个堂爷爷,也围着火炉开始打盹。 每次有人经过开水锅台旁,他都会突然惊醒,下意识去摸水壶,但手摸到半截,发现并不是来添水的人,便打个哈欠,再次半昏半睡。 这边至亲们则是没有心情去睡,就全部坐在大房地上,靠着墙壁打盹。 五点多就要埋人,回去睡觉也来不及。 长辈们毕竟一把年龄,都相当疲惫,坚持到半夜已没多少精力,基本就让他们各自找地方歇息,场中就剩下几个晚辈。 经过商讨,王瑞祥和余秋原守灵,余秋江和余秋山去看看坟地那边是否安排妥当,余秋堂在这里引导阴阳和吹鼓手去吃饺子,稍作休息。 按照风俗,家祭结束,要给他们煮饺子吃。 之间也有其他人起来,让余秋堂也休息,余秋堂都拒绝了。 没将人埋进地里,他感觉自己也休息不好。 等安顿好所有,已经三点多,他回到灵堂前,坐在垫子上,靠着柱子稍微眯会。 睡觉的时候,看到王瑞祥沉默跪在身边,他本来想说几句,可想到四叔还躺在棺材里,最后忍住没说。 不看僧面看佛面。 为了四叔,就忍忍吧。 五点钟左右,总管,代劳的,纷纷都重新来了。 大家开始商量的等下抬棺材出门的流程。 余秋堂对这些不是很懂,便站在人群后面听听,只是知道最后决定还是由王瑞祥抱砖,余秋江扛引魂幡,余春杏带着王瑞蕊一起喊天。 他能看的出来,三叔对这个商定结果,很是不满意。 本以为父亲那种性子,会坚决反对,但是父亲竟然出奇的平静,于是便就这样定下来。 抬棺材的人,全是堂兄弟。 风俗是不让晚辈抬棺,所以余秋堂这些人并没有机会。 五点半。 随着唢呐声响起,悲怆的音乐立刻弥漫整个院子。 人们的立刻被带入悲伤里。 在阴阳一段经文后,随着“起棺”声,棺材就被抬起来,放到八个人肩膀上。 而前面,一些晚辈,主要是孩子们,每个人选择抱着一个纸活,依次排成长队出门。 其中纸人,纸马这种最受欢迎。 甚至还有些孩子为此争夺不歇,非得大人出面调和才肯罢休。 送坟本来是家族的事,外姓是不能去的。 所以例如外甥之类,就无法去,搞得很多很多孩子当场就哭了。 他们并不明白大人的悲伤。 只是想着自己没抢到拿纸马的机会,而被留在家里,就感觉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难过的不能自已。 而家长们,开始还在耐着性子劝说,眼看他们实在不懂事,闹腾的不行,就准备找个棒子教训一通。 但这个时候,总有人会将供桌上好吃的拿一点塞给哭闹的孩子,就会立刻解决问题。 唢呐声悠扬,出葬队伍浩荡。 凡是出现在场这里的所有纸扎品,幡,灵山,全部都要烧掉。 每个人手扛一个,规模就相当宏大。 远远看去,仿佛是田间小道上行走着一条蜿蜒盘旋的白龙。 余秋堂也是白龙的一个鳞片。 他在很靠前的位置,默默扛着一个巨大的灵牌,这个灵牌高有两米多,宽一米多,是个房子的形状。 本需要两个人抬,但被他一个人扛着,高大的身躯也完全能应付。 在人群里,显得格外扎眼。 一行人慢悠悠走到墓地处。 天才擦擦亮,模模糊糊能看到远处村里的房屋轮廓。 按原来的计划,四叔的坟就安置在余秋堂的地里。 这块地背靠猴头岭,也算是靠山而建。 风水还是相当不错。 墓地也是请代劳的人专门挖掘。 荣城一直执行的土葬,即使四十年后,这边依然没有火葬的规矩。 风俗也罢,政府没有强行管控也罢,反正就这样坚持下来。 地广人稀,总能找到个埋骨之处。 不同的是,现在的坟墓都可以随意埋在自家耕地里,但几十年后,就只能集中去埋到公墓而已。 阴阳又是一阵悠扬的诵经。 反正听不懂,大家都默默站着等,一直等到“跪”才听懂,齐刷刷地跪倒在地。 在大家下跪的瞬间,唢呐声忽然尖锐地划破黎明。 “我的哥啊~” 小姑悲伤的哭喊声,紧随其后,一股铺天盖地的难过弥漫过来,几乎所有女人都在哭泣,而男人们,个个低垂着脑袋,很多人也红了眼眶。 然后就是此起彼伏的痛哭声。一直哭到棺材被放进坟墓里,洒上第一铁锨土,哭声终于来到高潮。 随后,男人们站起身,一人一铁锨土,慢慢将挖出来的土全部洒进坟墓里,一圈下来后,肉眼可见,旁边的土已经下去一截。 剩下的,就是由代劳的人快速洒进去。 然后堆出一个新土的坟头。 再然后就是点火,众人后退,看着火光飞天,各种纸扎的东西,随着火焰全部化为灰烬。 在这个过程中,女人们一直保持哭泣的状态。 足足要保持几个小时。 所以哭声才会此起彼伏,那是除了前面真正伤心者,后面都在换班哭。 余秋堂这时候已心如止水。 该干的事情,基本算是干完了。 人埋进地里,剩下的就是活人的事,怎么打发都可以。 他想起什么,转头看了一圈,却发现不知何时,王瑞祥和王瑞蕊,在洒土后,悄悄走了。 他觉得和王瑞祥的缘分,大概就结束了。 本来就没多少感情,唯一有羁绊的是四叔,如今斯人已逝,还有什么继续维持关系的理由呢。 随他去吧。 余秋堂已经不恨王瑞祥,不管王瑞祥晚上以什么心理,什么理由来参加家祭,也算是对四叔一个交代。 剩下的,他一个侄子,也管不了许多。 从坟上回来,还有吃一遍流水席,基本都是亲戚朋友。 吃完这遍后,流水席就会撤除。 院子里各种东西该拆就拆,该收拾收拾,然后归还各个邻居。 这个工作量也不小。 当时怎么一家家借回来,现在就要怎么一个个还回去。 就例如余得金拖面子,借回来七十二个架子车,那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还清。 好在,家里孩子们多,一起帮忙,也不算太大的问题。 接下来两日,一直在收拾现场。 等到腊月一日这天,所有东西都收拾完毕,大姑也大姑父也返程去省城,大姑走的时候,还在哭,感觉就像个泪做的人,永远流不尽眼泪。 二姑很快也走了。 她走的时候很随便,就是打个招呼说要走,一转眼,人就没了。 搞得送都没来得及送。 小姑倒是不急,准备住在余得水家,照顾一段时间老娘。 余得水知道这个小妹家里的情况,也不急着赶她回去,便就住了下来。 这边二叔一家也已返程。 余秋堂很久没看到二婶,发现她气色也不好,暗暗询问余秋山,才得知二婶的肺有点问题,说是有个瘤子。 暂时还没到癌症的地步,但仍需要小心。 幸亏他们家有钱,能维持住治疗,要是放到农村里,估计检查出来,可能已经不行了。 更不会很多钱治疗。 二叔回去的时候,有些意兴阑珊。 他之前一直很有精气神,笑容满面,神色温和,但这次明显带着疲惫。 走之前,像个老婆婆一般,叮嘱家里的两个兄弟和家人们一定要保证身体,有事情给他说,别藏着掖着。 说是万事都有商量的余地,有解决的办法,老兄弟现在只剩下三个,他真是一个都不敢放弃,只想大家能安安稳稳活到老。 这边余秋堂没有急着让余春杏回去,他准备让大姐在这里过完年再说。 就那个破家,王有财那个垃圾,能给大姐过什么好年呢。 后面的事情,他也不能直接给大姐做决定,但至少让她过个好年,辛苦半辈子,大姐可能一个好年都没过过。 趁机也养养身体,两个外甥瘦成这样,他也心疼。 二姐当然也急着回去,她来的时候没有带孩子,所以一直惦念的不行,也想她那些学生。 余秋堂准备亲自送她。 顺便去帮看看那些野猪。 二姐比大姐和三姐都更要自立,坚强,他能帮助到的事情蛮少,野猪既然是她的忧患,那就顺便帮着处理了吧。 下午抽空,余秋堂去了一趟镇上。 前两天刚回来,就遇见一屁股事,熊肉什么的,就让余小伟和王浩峰一起送去给吴美芬。 钱还没收回来。 当然,他重要的不是去收钱,而是去打个招呼。 看看熊掌什么,满足不满足人家需求。 吴美芬对他好似亲人,他既然答应了人家的事,肯定不能等闲待之。 来到镇上,因为不是逢集,人倒是没多少。 他去的时候,吴美芬不在。 听老梁说好像回家去了。 他便在店里等了会,吴美芬才过来,脸色有点憔悴,但看到余秋堂,还是挤出笑容。 “来了,你们家的事我听说了,人死不能复生,你不要太难过。” 经历过几日煎熬,余秋堂的悲伤也已被冲淡很多,现在回想刚听到消息时的感受,恍如隔年。 他笑笑,随后点点头。 “对了,你是来拿钱吧?”吴美芬从口袋掏出钥匙,去开保险箱。 余秋堂急忙说:“不急的,我就是想问问,东西客人还满意嘛,要是……” “满意,咋能不满意呢,那么新鲜的东西,他还不满意,难道要上天啊!” 吴美芬蹲着身子,边开保险箱边说。 箱子打开,倒没有立刻拿钱,反而是先抽出个文件,递给余秋堂。 余秋堂接过来,发现是收购合同,双方都已经签字画押,盖上彼此印章。 这个时候的房屋买卖还非常简单,流程也短很多。 没想到这么快,就直接拿到手了。 “看……” 吴美芬又展开一个地图,正是清泉镇的布局图。 上面有一片用红色墨水笔圈起来的地方。 “看到没,这些地方现在都是我的,我还准备继续拓展,最好是朝背和东面都再扩一段距离,将这个三角口全部变为我的。” 余秋堂点点头。 要么说人家后面是大老板呢,看这种觉悟和远见,哪是一般人都能有。 他看看地图,回想着上辈子街道的发展,用指头在北面划出一道痕迹。 “我建议你继续朝北面扩展,现在镇政府的位置,太靠近南面,背靠着南沟,环境不好,迟早要迁移,我觉得最好的位置,就是这一片。” 吴美芬拖着下巴左右看看,眼睛猛然一亮。(本章完) 第206章 赠金 余秋堂当然无法将自己对未来的理解全盘给吴美芬说清楚。 但吴美芬就是这样利害的人物。 厉害的人物与普通人区别就在于,他们往往会很敏感地抓住事情的本质和发展趋势,从而利用趋势变为自己的利益。 她之前是没有想到,被余秋堂轻轻点拨,立刻脑子就活动起来。 拉着余秋堂说了半天,最后手指敲在某个地方。 “看样子,这块位置将来是个宝地。” 余秋堂看她手指落在地方,正是前世镇政府最后的选址,不由心里佩服,但还是提醒道:“既然是宝地,你还是不要去碰了。” “?” 吴美芬不解地看着他。 “你想想,就在我们这个环境下,宝地最后会落在谁手里,你需要的到底是宝地,还是利益呢?” 吴美芬眼睛又一亮。 自然明白余秋堂的意思,手指轻轻围着原来的位置划了一圈。 余秋堂这才点点头。 就是这个意思。 最好的地方,肯定是人家的,但围绕着这块地方,周围将来肯定发展很好,只要拿下这些地方就行。 没必要虎口夺食。 毕竟老百姓只是想吃饱肚子,又不是非要老虎嘴里那点肉。 事毕,余秋堂询问其镯子的事。 吴美芬一拍脑袋,“哎呀,你不说我还忘了呢,东西给你打好了,但在我家里,没有给你带过来,要不我现在取给你?” 余秋堂也没客气,笑道:“原本是不太急,但我二姐明日就要回去,想着临走前……” “晓得晓得,知道你的意思。” 吴美芬笑着站起身,“我摩托车去维修了,你带我回去?” “行啊。” 两人出门,很快回到吴美芬的家里。 进去后,看到上次见到的老太太坐在房檐下晒太阳,听到人回来,睁开眼睛看眼,又重新闭上。 “那个谁……” “去他姨家了。” “哦。” 两人进屋,余秋堂开始没有意识到,待进入才发现是人家的卧室,连忙退出门。 “麻烦了。” “进来呗,不要客气,我这房间里又没有老虎和长虫。” 余秋堂还是没进去。 等着吴美芬将东西拿出来,好几个盒子。 “那我们去客厅吧,其实我这卧室就一张床,也没啥,你看我也不像是那种有女人味的人吧。” 吴美芬在前面走着,自嘲着。 余秋堂道:“没有的事,也没说女人味就一定是要守在家里,打扮的枝招展去相夫教子,有自己的理想,一心扑在事业上,难道还有人说不是女人。” 吴美芬站在客厅门口,回头看着他笑。 “你这个话我爱听,就是说嘛,妇女能顶半边天,总有很多没眼力劲的人,看不起我们女人。 那我就想着,你越是看不起我,我就越要做出一番事业,我不仅要赚钱,还要赚大钱,比你们都赚钱。 看到时候还有什么人,敢到我面前说三道四,还不得一个个都给我憋着。” 余秋堂笑笑,跟着他进去,在沙发上坐下。 “话是这么说,但前提是人要快乐开心,美芬姐你要是赚钱和发展事业能快乐,那就好好干,做大做强,若是觉得累,就不用太拼。 人嘛,你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要被别人评论,那不是好的,就是差的,有些人理解你,也就有很多人看你不顺眼。 要是把所有人的想法都放在心里,那人岂不是太累,那什么一辈子还咋活得舒服呢?” 吴美芬抿嘴笑道,“真会说话,还心疼你姐来了?” 余秋堂难得开个玩笑,“那是自然,谁叫美芬姐对我这么好呢,要是你身体累坏,怕在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姐了。” “哈哈~” 吴美芬很开心。 先前还担心余秋堂心情糟糕,说话有些小心,如今算是彻底恢复。 “来,看看你的东西。” 吴美芬将几个盒子依次打开。 “按照你的要求,给你家妹子打了一整套,你看看啊,手镯,一副耳环,戒指,还有这个项链。 这边还有三个镯子,是单独打的,重量也按照你给的数据,基本差不多。 我找的师父你放心,重量肯定不会缺,手艺自然也是数一数二,即使放到全省,都是出名的人物。” 余秋堂挨个将东西看一遍,非常满意。 正如吴美芬说的,这些东西做的相当精致,一看就是非常熟练的老师傅所打造。 恐怕也就是吴美芬这样的人,才能认识到这样的老师傅,换作是他,即使拿着金子,也找不到可以委托的对象。 吴美芬又推过来最后一个盒子。 “这个……?” 余秋堂不解地望着她。 “打开看看。” 余秋堂带着疑惑打开,眼前顿时一亮,原来盒子里竟然装着一对金表。 这可是真正的金表。 外壳和表链全部换成金的,真是太奢华了。 “这个……这是?” 他连忙将盒子盖起来,这东西可不是一般的值钱。 “这是姐送你们的结婚礼物。” “这那行!” 余秋堂连忙将东西推过去,摇头:“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拿。” “哟,这和姐咋突然客气起来了?” 余秋堂还是摇头,“美芬姐,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你还是收起来吧,我真是不能要。” “拿着!” 吴美芬却将盒子再次推过来,笑道:“这东西你可以当作结婚信物放起来,我估计黄金这玩意,过些年肯定还要涨价。 这做工手艺又老道,你存起来,万一后面遇见个什么迈不过去的坎,东西出了,至少也能解决燃眉之急。” “可这也太……” “东西嘛,肯定值点钱,要不然我也拿不出手。我给我兄弟的结婚礼物,总不能随意吧。 你说你一个大男人,咋这些事情总是放不开呢。 钱财能买来的东西,其实都不是最值钱的。 我给你说了,这是给你以后的生活留下个保障,万一用得上呢? 秋堂,我看人很准,你这个性子太正了,我们这个社会其实容不太待见你这种人。 姐是担心你将来会吃亏,遇见什么麻烦,真就翻不过去。 我呢,现在你看起来风光吧。但这也就是暂时。 做生意这种事,你可能不懂,但我心里清楚明白,钱只要没全部抽出来,只要生意还一直在维持,那就有可能土崩瓦解。 万一我到时候啥都没了,想帮你,不就帮不到了嘛?” “我未来啥样我说不清楚,但万一真有问题,那也是我的命啊,咋能让美芬姐给的兜底,再说我们只不过……” 吴美芬眼睛一瞪,“只不过什么,只不过就是一般朋友关系是吧?” “不是!” 余秋堂立刻摇头。 吴美芬看他斩钉截铁的模样,反而被逗笑了,又苦口婆心地说:“东西你拿着,存起来,如果你一直很幸运,没出过什么事,那就作为压箱底的东西,也不算什么是吧。” “姐……” “真不要啰嗦了,我不喜欢婆婆妈妈的,我都受说了,钱这东西,你把它看的太重要,那你就错了。 钱能买回来什么呢? 爱情嘛? 健康吗? 还是良心?” 余秋堂无言以对。 他听出吴美芬语气里突如其来的苍凉,实在不好继续反驳什么。 “你知道嘛,当年他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其实开始没什么钱,后来变得有钱了,就想着说总算能好好过日子,却没想到他却早早走了。 这些年你猜怎么着。 到处都是关于我的流言蜚语,说不定你还听过呢。 什么他是和服务员偷情被我逮住啊。 什么他在外面有几个私生子啊…… 反正,我年纪轻轻没有了男人,又守着一大笔钱,可不就各种流言蜚语。 他们只不过希望将我将打倒,踩着我的尸体,从上面抽筋剥骨罢了。 可我偏偏就不情愿。 我是有钱,但想利用那些邪门歪道,一分都别想从我这里拿走。 哪怕我钱再多,我愿意给学校买桌椅,给村里修桥,给福利院送面粉,送煤球,我也不会轻易被拿走。 是吧。 秋堂,你上次也看到他的照片,知道你们两人眉眼是有点相似。 但你可能不明白,那分相似是什么。 我今天就发自内心给说,那是你们骨子里的正直和善良。 人都是相由心生。 一个几岁大的孩子,长相可能是天生,但长个一二十年,那就是后天所孕育。 我在生意场上这么久,什么聪明的人没见过,但唯独在你身上,我能看出别人稍有的悲悯。 就像现在,你看起来是笑的,但其实你的内心并不是特别自由,那种从心底诞生的疲惫,已经蔓延到眉心。 所以我一直认为,你不是真正的开心。 而笼罩在你意识里的那团愁云,很浓,绝对不是随便一阵风就能吹散。 老实说,姐很心疼你。 看到你,就像看到二十年的他,当时他也和你一样,内心深处充满对世界的矛盾,我费了许久功夫,才将他那团雾霾驱散,没想到……” 吴美芬突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无形中说了很多话,不由猛然一惊。 她发现每次和余秋堂聊天,总能打开她的话匣,不知不觉就说出很多心底话,在余秋堂面前,是丝毫不作设防。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有这种让人平静的魔力。 “行了,美芬姐,我收下就是,你再说下去,我都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吴美芬收敛心情,莞尔一笑,“早该这样。” 吴美芬其实有接近三十好几的年龄,余秋堂记得第一次见到时,其实还没觉得什么。 这半年生意做好,人也洋气很多,反而显得更年轻。 于是他笑着说:“美芬姐,你现在还年轻,咋不想着……” “打住!” 吴美芬将盒子重新盖好,一股脑推给余秋堂。 “像我这个样子,敢嫁人?” 余秋堂想着她可能是担心自己的百万家产被人分走,觉得也是有道理。 却听说吴美芬说:“别人能照顾我前婆婆,前小叔子?” 余秋堂一惊。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还在想这个事。 吴美芬,真是一个优秀到骨子里的女人啊,既是百炼钢,又有绕指柔。 晚上,余得金让一家人都回去吃饭。 余秋堂说是地坑院太挤,不行的话,就这这边吃吧,反正这边过完白事,还剩了无数个馒头,很多没做完的菜。 但余得金说,当初在家里的时候,那么多孩子都能转的过来,咋现在就不行了。 没办法,大家只好重新聚集在地坑院。 但余秋堂还是从这边带了很多菜回去,有些是熟食,只需要加热就行。 吃饭的时候,是在余得金屋子的炕上吃的。 人其实很多,基本都是一个挤一个,若不是穿插夹菜,还真吃不到嘴里。 开始大家都很不适应。 但吃着吃着,就想起小时候的事,顿时又充满回忆。 饭上,大家说话都非常小心,就担心提到什么不该说的,再次难过起来。 好在,一直到吃饭结束,这种担心的事并没发生。 吃完饭,陈美娣收拾完东西,三个姐姐都准备去帮忙洗东西,但厨房小的可怜,也站不到这么多人。 最后还是二姐比较干脆,把大姐和三姐排斥出来。 三姐便带着小云和小伟去收拾屋子,准备过几日搬家。 这边余春杏又要去给帮忙,却被余得金喊住了。 “杏,你先不要走。” 余春杏腿从炕边又撤回来,“干哈啊,爹?” “有些事和你说说。” 余秋堂见状,拍拍还在发呆的余秋实后脑勺,“走,帮我们收拾东西去。” “不不,我要听大姐说话。” “听个屁。” 余秋堂一把揪住他后背的衣服,将他朝炕下面拖,余秋实很不情愿,但架不住余秋堂的力气,只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揪到门口。 “老二,你也等等。” “我?”余秋堂刚要出去呢,闻言一把将余秋实送出去,“老实干活,要不然后面别想去我们家里吃好的。” “让我干活,你们自己坐着,公平嘛?” “还不快去?!” 余秋堂佯装呵斥,余秋实无奈只好嘟嘟囔囔朝那边走去。 这边,余秋堂重新坐回炕边,看着父亲将手里的烟锅在阑干上磕磕,磕完残灰,盯着烟锅看了半晌,突然问道:“你男人打你了?”(本章完) 第207章 总有你一口吃的东西 余春杏本来还在猜测父亲说什么呢。 突然听问这个,顿时大脑有点呆滞,下意识盯着父亲的脸,那股子在余秋堂这个弟弟面前无法暴露脆弱,刹那爆发。 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虽没有说话,但这种情形,余得金看在眼里,什么都明白。 他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拉开阑干旁的褥子,从下面抽出贴炕烘烤的烟袋,将烟锅头伸进去,这里面搅动一圈,抽出来时,烟锅里已填满烟丝。 慢悠悠将烟袋重新压到褥子下面,还在上面轻轻拍拍,压结实。 又不知哪里摸出一盒火柴。 “呲!” 火柴被擦燃,火红色的火苗在烟锅上面盘旋缠绕,慢慢映红了烟丝。 “为什么打你?” 余春杏说:“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一不高兴,就拿我和孩子出气,现在打的孩子都不敢在他面前晃。” 余得金看着女儿,“你把头向南边侧点。” “不了,爹!” “侧下。” 余春杏挨不过父亲的,将脸微微侧向一边,露出脖子里的几个黑色圆点。 余秋堂也看到了。 他的脸色陡然变得阴冷。 余得金也是皱起眉头,“这是……烟烫的?” “不是,”余春杏摇头,“他没有钱抽烟,这是香,用香烫的,孩子们身上也有,屁股上最多,他根本不烫能看到的地方,别人也不知道。” 余秋堂这才知道,怪不得那两个孩子不喜欢人碰他们,感情身上到处都是伤口,一碰到应该会疼。 余得金听到这里,也是微微一怔。 他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几次,最后还是没说出来,却冒出句:“两口子过日子,就要互相体谅,干什么非要动手。” 余秋堂在边上没忍住,“动手打人的人,会在意这些,他们不过是有打人的瘾,要是几天不打人,手痒的能受得了?” 余春杏紧张地看着余秋堂。 又小心翼翼看着父亲。 她很久没有回家,还不知家里现在具体情况,停留在父亲以前那种一人统治老余家的观念里,想着余秋堂敢这么说话,这不又要惹父亲生气。 没想到,余得金却没有太大反应。 只是将烟锅吸的发红,“打人不好,有话要好好说。” “我是想好好过日子,好好和他说,可他不听啊,他那个人,不管干什么都要怪我,房子漏水怪我,孩子摔倒了,也怪我,洗衣粉说我的用快了,反正只要一不顺心,就说是我的错。 我不辩解,他基本只是打一两下就算了,我要是稍微有点话,他就会使劲打。 对两个孩子也是。 孩子还多小啊,他也狠心打,我们大东右手那个小拇指上次被打坏了筋,开始也没注意,后面长好,就成个弯的了。 还有,你们都没注意,小东头上有块地方没头发,就是当初被他拽着去撞墙,把孩子头顶撞破一片,好了后就再也不长头发……” “这个畜生!” 余秋堂又要出离忿怒。 上次打的还是太轻,没有让那个狗日的付出该有的代价,好好承受下他该得的痛苦。 余得金的烟锅早已熄灭,他却还在机械的吸着。 良久,才叹息声:“当初成家时,看他人太老实,没想过是这么个东西。你以后还是要让着……” “让个屁!” 余秋堂再也忍不住,当着父亲面直接爆了粗口。 “这也能让?” 他盯着余得金,质问道:“你是刚才没听到我姐咋还说,这个样子了,还要继续忍让,你是想着让我姐被那个王八蛋活活打死啊?” “那……怎么办?” 余得金被余秋堂这个儿子逼问的有些的发懵,竟是忘记发火,而是下意识问道。 “这有啥难办,既然过不到一起,那就不过了呗,我姐是嫁过去,又不是卖给他老王家了,难道还要忍着煎熬,给他们做牛做马一辈子不成?” “堂堂……” 余春杏喊了声弟弟名字,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是擦擦眼泪。 余得金将烟锅放到阑干上,问余秋堂,“不过了,怎么生活,还带着两个孩子呢,谁来照顾他们?” “这有什么不能活不下去,有手有脚,哪里还混不到一口饭吃,再说,即使我姐和我外甥混不下去,不还有我,难道我会看着我姐没饭吃?” 余秋堂说着,目光转向余春杏,“姐,你上次就应该告诉我,我当场就该把那个畜生废了。” 余秋堂是真的后悔。 他那时候想过姐姐被家暴,但没想到有这么严重。 一般家暴都是酒醉,或者非常愤怒时才会没忍住,是这个年代男人常有的形态。 可听大姐说,王有财那家伙完全就是个变态。 他不是一般的家暴,而是有打人的瘾。 这种家庭环境里,谁能活久呢,怪不得大姐前世那么早就撒手人寰。 感情都是被这个逼样的给欺负的。 他前几天就该当场废掉。 余春杏无奈地抽泣着,“他毕竟是孩子的爹,要是出点问题,孩子不就没爹了,再说,你把他打废了,我们娘三咋办呢?” “天底下除了他王有财,没有其他男人了嘛,”余秋堂被姐姐这种语气弄的很不耐烦,“难道明知他是个畜生,还要守着不放?” “唉。” 余春杏低下脑袋,手轻轻搓着衣角,“这都是我的命,我娘那时候就说了,我天生的苦命。” 余秋堂心想,你那个娘的话,你也听呢。 她自己都跟着人跑了,把你们三个丢下受罪,根本不就不配做母亲。 “你就先在这边住着吧,这件事我要想想。” 余得金最后对余春杏说。 余春杏答应了。 这个年代,很多女儿之所以只能在夫家忍气吞声,就是因为回到娘家不受待见。 多一个人,就是多一个口粮。 父母和兄弟姐妹分家后,每一颗粮食,都有各自归属,根本就没有已出嫁女儿的份,突然多个人出来,从谁嘴里抠粮食呢。 余春杏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但听到父亲说让她留下来,心里顿时很感动,父亲这样说,也就是愿意承担她和孩子们的伙食,起码暂时可以让孩子们养养身体,走一步看一步。 余秋堂接过话茬,“那这样吧,大姐你就住我那,反正地方大,足够你们和孩子们住。” “这咋行呢,你还没结婚,收留着你姐和外甥,人家姑娘到时候能容下我啊,不得跟你翻脸……” “不用怕,我的对象人好,不会在乎这些,你先住下来,看那边事情能解决好不,到时候再说。” “这样啊……” “没咋犹豫的,你住这里也不方便啊……”余秋堂本想说有陈美娣,但想到人家好不容易做完饭,这锅碗瓢盆都没洗干净,转身就在背后说坏话,有点不道德。 “你住在这里,会让爹也为难,再说咱爹现在年龄也大了,家里很多事都要省着。 就这么说定了,住在我那里,两个孩子也能和小云他们玩,总好过这这边。” 余春杏小心翼翼看眼父亲,余得金注意到了,也点点头:“你住老二那也行,有什么困难,到时候再帮你想办法。 你婆家的事也不要操心,我这几天缓缓,过去看看那边咋回事,能过就好好过,不能过……那就不过了,家里怎么都有你和孩子们一口吃的东西。” “爹。” 余春杏非常感动。 这是她许久以来,从没有从父亲身上得到过的温暖,那种在父亲身上凝结出硬硬的壳,此刻仿佛裂出缝隙,从里面射出和煦的光。 . 晚上,还是在老房子这边居住。 三姐妹加上小云睡一个房,剩下的人全部睡另外一个。 自然很挤。 但这边人都习惯了。 只需要头脚交叉就能节约空间。 以前逢年过节走亲戚,晚上在炕上就这种样子,原本五个人的位置,能挤下十二个人。 就是翻身的空间都没了。 若是冬日,炕烧得滚烫,那所有人们就像是放在火炉上的烤鱼,翻烤的位置都没有预留。 相比之下,今晚已经算是宽松很多。 睡觉前,余秋堂专门将三个姐姐喊到一起,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们。 姐姐们顿时大惊失色,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余秋堂自然是费了很多的功夫,磨破嘴唇,才勉强让她们收下。 但还吓到了几个姐姐。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姐姐们自己是没有首饰的,但听过村里其他结婚的人说,知道这金子打的东西很贵。 九成九的人家,结婚连个银戒指都买不起。 好在余秋堂有三寸不烂之舌,将吴美芬用到他身上的话术,又返回到姐姐们身上。 姐姐们哪是他的对手,纷纷全部被“斩落马下”。 但他也得到姐姐们各种叮嘱,千万不能学坏,不能为非作歹,干出违法乱纪,没有道德的事。 余秋堂已经听惯了这些话,他并不厌烦。 姐姐们给他交代,自然是对他满满的关心,人生在世,有多少人,会真心关心他人。 有这样的亲戚,他应该高兴才是。 闲谈之余,余秋堂和大姐,二姐谈起他的婚姻的事,提到米雅丽,又提到米文忠,然后就自然延伸到余春梅身上。 余春梅完全没有提防。 顿时羞的不知钻在哪里去。 余春杏和余春桃则是大为感兴趣,他们都远嫁在外面,整日为各自生活所迫,但很多时候还是会关心身体不好的小妹。 虽然都没有说出来,但其实心底里已经有个担忧,小妹这个身体,估计这辈子是难成家。 却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事。 细细询问米文忠的人品和性格,是否能好好待余春杏。 于是余秋堂又详细将米文忠给两位姐姐说个清楚。 过程中,余春梅羞的不得了。 听完后,两个姐姐都很高兴,尤其是余春杏,那会的悲伤和难过,也被祛除不少,直言说人品好就行,日子都是慢慢过起来的,只要人品道德没问题,人就整体没啥问题。 姐弟几人很久没有见面,不知不觉就聊到后半夜。 直到听见村里的公鸡打鸣,才突然发现不时候已经不早,二姐这才让大家赶紧休息,明早就要赶早回去。 大家这才各自睡觉。 次日。 天刚亮,众人便又起来了。 因为余春桃要回去,就连余得金和陈美娣也起来相送。 众人将余春桃和余秋堂送到巷道口,彼此都是恋恋不舍。 尽管彼此都在说,想的不行,那就回来看看。 但也都心里知道,这一回去,至少小半年再见不到人影。 心里便觉得难过。 余得金经过这次兄弟去世,人的精气神少掉很多,他沉默着拍拍摩托车的架子,似乎在检查能否撑得住两个人的重量。 一直等到两人坐到车上,这才沉声说:“你也要注意身体,不要为人家孩子,把自己身体给害了。” 余春桃笑着说:“爹,我知道,我你还不知道嘛,啥时候能亏待自己。” 余得金想咧嘴陪个笑,但没有笑的出来。 所有心声,最后都化为轻轻的叹息声。 “走吧。” 回去的时候,迎面是逆风,余秋堂和余春桃商量,时间也没有那么赶,路上开慢点人舒服,也安全。 等回到二姐家,已经是中午11点多。 二姐的家和大姐家虽然都在山里,也都是隔壁县,但两个人却归属于两个不同的县。 二姐这边叫池县,大姐那边叫怀阳。 怀阳主要是大山,也是附近最穷的县,而二姐所在池县,说是大山,但其实位置更像是个谷地。 而且山谷里被冲刷出小型的平原,土壤非常适合种植粮食,所以这边的旱稻非常受欢迎,后来市场开拓后,远销海内外,非常出名。 余秋堂从川上下来,就已经分辨不清楚东南西北,在二姐指导下才找到她们的村子。 但刚进村,就看到村道上很多人在急匆匆向前跑。 “出什么事了?”余秋堂惊讶地问。 余春桃更为紧张,急忙随意拉住一人问其缘由,那个大娘一看是余春桃,一把打开余春桃的手,“都怪你们夫妻俩,非要让人读什么书,这下好了,孩子的胳膊都野猪咬走了。”(本章完) 第208章 脑子一团浆糊 余春桃听大嫂这样一说,身形摇晃几下,抓住摩托车的后座才没有晕倒。 急忙问道:“是谁,谁的胳膊被咬了?” “赵家那个小儿子呗。” “赵川?” “可不就是,瞧瞧这事,这不是害人嘛,读书读书,读那么多有啥用,不读书起码娃娃还好着。” 大嫂说着离去了。 余秋堂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的大山,轻轻拍拍绑在摩托车侧面的枪。 这次过来,他提前做好准备,枪的子弹准备的很充分,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本想着还要的探寻几日,没想到这野猪竟自动送上门,那就正好解决掉。 “二姐,走,我们过去看看。” 余春桃慌乱地朝前面跑着,余秋堂让上车,她这才重新上来,焦急地循着人的声音朝前不断看着。 终于在前面一个交叉口的场上,看到很多人聚集在那里。 他将摩托车停在边上,取下枪,跟着余春桃挤进人群。 地上一个女人正在撒泼打滚,破旧的衣被在地上磨的更烂了,里面絮洒的到处都是。 众人纷纷劝她起来,她就是不愿意,不住的吆喝什么,因为是方言,余秋堂还听的不是很明白。 大致意思就是孩子伤了,她可咋活啊之类的话。 而周围人则是劝说她赶紧去医院,不要在这里撒泼了,事情已经发生,再在这里哭闹也没啥意思。 “玉兰嫂子,赵川呢?!” 余春桃顾不上什么,急忙挤进去,想费力将女人扶起来。 女人歪头看是余春桃,这下可来了力气,一把抓住余春桃的胳膊,“你还我儿子的胳膊,还我儿子的胳膊!” 余春桃一时不知原由,身体被那女人摇来晃去,好几次都差点摔倒。 这时,周围有人说:“玉兰,你孩子被野猪咬了,也与人家余老师无关啊。” “你说什么屁呢,咋就无关,不是她和她男人非要让我娃去上学,我娃能这样?!” “你这话说的一点道理都没,”本是好心劝说的邻居也烦了,“今天又星期天,又不去学校,你娃在外面玩,被野猪咬了,关人家老师啥事嘛。” “咋就不关他们事,”女人可不是很好打发,“他们整日给我娃说,野猪不可怕,不能因为有野猪影响,就不去上那个什么劳什子的学,我娃能不躲着野猪嘛? 好了,现在我娃出事了,又说与他们没关系,这说的未免也太轻巧,真的嘴长的你们身上,左右都能说是吧?” “你这不是无理取闹嘛!” “谁无理取闹,感情伤的不是你孩子,你才在这里说风凉话,也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是这两口子给你们灌了迷糊汤吧!” “懒得理你了。” 那邻居被说烦了,转身挤出人群。 这时候,众人也都一起劝说女人,不要继续在这里撒泼,赶紧去医院。 但女人就是拉着余春桃不放手。 偏偏余春桃忧心着孩子,也不做反抗,就像个布娃娃一样被摇来晃去。 余秋堂看了几分钟,发现众人也不是不想去拉,委实是这个女人太泼妇,大家也都不好意思上手。 他走回去摩托车边,将枪上的布套取下来,对天放了一枪。 “嘭!” 枪声响彻整个小村庄。 所有人都吓一跳,齐齐转身朝他这边看来。 看他高高大大,手里还举着一杆枪,又是个陌生面孔,一时间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怔怔的盯着他。 余秋堂看众人安静下来,这才走到纠缠的两人面前,一把将那女人的手扯开,冷冷地盯着她说,“孩子在医院,你不去医院看着,在这里撒泼有用?” 那女人也不愧是悍妇,只是经历片刻的呆滞,很快就恢复元气,“你是谁啊,我的事,你能管的着嘛?” 余秋堂也不多说,将姐姐拉在边上,目光扫过人群,问道:“这里谁是村长或者队长?” 众人目光齐齐看向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看看余秋堂的枪,吞口唾沫,从人群里朝前几步,颤颤巍巍的说:“我就是村长。” “怎么称呼?” “赵大宝。” 余秋堂点点头,“我是你们余老师专门请来猎杀野猪的猎人。” “你是猎人?!” 赵大宝下意识反问,脸上都是难以置信,村里其他人也都是相同的表情。 因为余秋堂虽然看起来很高大魁梧,还带着一杆一米多长的枪,非常威武。 但他的面相,却只是十几岁的样子。 甚至因为没有经历太多的风吹日晒,他的皮肤白皙干净,比一般看起来年龄还小。 余秋堂知道他在怀疑什么,并不在意,指着地上的女人问到:“这到底咋回事?” “这个……” 赵大宝似乎有难言之隐,看了眼地上女人,欲言又止。 “说实话,我必须知道真实的情况,才能更快逮到野猪,你们也不想再出现这种事吧?” 村长一愣。 这时众人开始在旁边纷纷说道:“说吧,村长,这有什么不能说的!” “就是。” “可不能遮掩,这娃娃若真能解决掉那些野猪,我们村里以后可就安省了。” “对啊,你不说,我来说!” 村长看众人都这样,这才无奈地说,“我们村里闹野猪的事,其实已经很长时间,那是……” “说重点!” 余秋堂不想继续听啰嗦的话,关于这个村里的事,姐姐大致给他说过,他只想知道今天发生何事。 一方面能更快掌握野猪的行踪,另方面也要判断是否真与姐姐和姐夫有关。 “哦哦,说重点。” 村长这才将事情原委说了一遍,说的过程中,周围人还不断给他补充。 几分钟后,余秋堂就得到完整的经过。 其实事情很简单。 因为天冷,村里的人都没什么活,主要活动就剩下打麻将,这个女人的男人一晚上没回来,大清早女人就去找男人。 可家里的孩子起来找不到母亲,就四处去找,刚好碰到野猪。 这个孩子才六岁多点,遇见野猪,完全没有逃跑的能力和意识,若不是刚好碰到村里一个起来倒尿盆的邻居,估计孩子直接命都没了。女人之所以那样说,就是因为余春桃夫妇为让这个孩子去读书,来家里劝说好几次。 女人认为,若不是余春桃夫妇这样说,孩子不去上学,也就不会胆子大到敢一个人出门,一直待在家里,野猪也不会闯到人家里去。 现在她丈夫和余春桃的丈夫,也就是余秋堂的二姐夫赵大年送孩去医院了。 不过,听村长说,孩子手臂被咬,但没有完全断,看看医院能不能想办法接上。 感情周围人说的没啥问题,这个女人就是无理取闹,自己两口子不负责,孩子被野猪咬了,还要赖在二姐头上,真是民风淳朴。 他将二姐拉到身旁,对大家说:“大家伙听着,事情我都掌握了,如果你们村长说的没错,那这边应该有五头野猪,确实已算是很麻烦了。 不过呢,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我今天既然来到你们这里,自然有对付野猪的能力。 不过,我还是有些要求,需要大家伙配合下。” 村长急忙说:“小兄弟,只要能将那些狗日的野猪搞掉,什么要求我们都答应,我们都配合,我们愿意出钱,你要多少钱,只要我们能拿得出来,都会给你。” “就是啊,我们愿意出钱。” “上次我们也出了钱,但那两个人没本事,野猪没搞死,差点把他们自己搞没了。” 众人也都跟着附和。 余秋堂刚要说话,就听地上的女人又喊道:“你们还有没有人性,我儿子……” “玉兰,你可别在地上撒泼了,还是赶紧去医院啊,你娃伤了,也不是我们大家让伤的啊,更与人家余老师和大伟没关系,你咋不讲道理呢。” “就是,有这个时间,你还不去看看孩子。” “玉兰……“ “好啊,你们这些人,都欺负我是吧。” 众人看她这个样子,也是不可理喻,纷纷都懒得理睬他,开始围着余秋堂。 “娃娃你说,你要多少钱啊?” 余秋堂问:“你们上次说的多少?” “说是一头100块,打死的野猪归他们,不过最后只搞死了一只小的,还把一个人搞伤了,我们看他也是不容易,给了150。” “嗯,那两个人看起来像模像样,但完全是绣枕头,中看不中用。拿的那什么破枪啊,打在野猪身上,就跟给野猪挠痒痒似的。” 有人在旁边吐槽。 余秋堂大致了解原委,心里也有了主意。 “这样,价钱还是按照原来的一样,打死一只收一只的钱,另外我这次打过,以后只要再也有野猪回村,你们可以直接找我,我长期帮你们处理。” “能行嘛?” 还是有人半信半疑,总觉得余秋堂有点年轻,不像是很专业的猎手。 就连余春桃也是轻轻扯扯余秋堂,担忧地看着他。 先前野猪没有伤人,余春桃还没概念,如今听说真有人因此受伤,便觉得余秋堂很危险。 有心不让他答应,但当着这么多人面,也说不出口。 “大家都先散了,回家里等着……村长,你们有大喇叭吧?” “有,有的,全村人都能听到。” “行,大家回家先做一件事,”余秋堂扫视的众人,“家里有豆子的,不管是黄豆,芸豆,豇豆,只要是豆子都可以,用油炒香备用,然后等我通知。” “炒豆子做什么?” 村民不解。 村长摆摆手,“啰嗦个什么劲,叫你们炒就回去炒,还想不想除野猪了,都散了,散了回去等通知!” 还是村长干脆。 众人这才纷纷离去,有几个好心的,临走前还安慰地上的玉兰,让她赶紧去医院。 玉兰却不知领情,不知要撒泼到啥时候。 最后就只剩下两三个同族的女人继续在劝说。 余春桃不忍,还想去安慰几句,被余秋堂直接拉走。 跟这种女人你没办法讲道理。 她的脑子里就是一团浆糊,完全没有道理可说,人人都知道这事要怪也只能怪他们夫妻,不赶紧去医院,在这里撒泼,也不知咋想的。 余秋堂将村长拉在边上,详细询问这边野猪的情况。 才知道,这些家伙,开始还只是两三次在村里晃荡,如今已经发展到五只,他们最喜欢清晨或者黄昏过来,像一个个小小的推土机。 四处嗅着,只要闻到什么吃的,就会冲过去要吃。 一般人那经得住,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肆虐。 以至于到现在,若是一个不留神开着大门,它们甚至会冲进院子里。 惊得大家魂飞魄散。 若是家里有男人,还能用棍子驱赶,可若是老人妇女和孩子,真就拿它们没有一点办法。 余秋堂听的直皱眉头。 野猪患,是这个年代很多地方都发生过的事。 尤其是承包责任制后,人们已经不再进行集体种植,各自顾各自,地里就没有一直背着枪支巡逻的民兵,更是给这些野猪留下宽裕的时间。 这边四五头都算少。 余秋堂前辈子还帮一个村里处理过,那个村子前前后后,一共猎杀了五十多头野猪。 几乎是拖家带口。 野猪虽然怕人,但意识里并没觉得人类的东西,归属于人类。 它们的智商只是会认为,人类的居住地,也是另外一种自然,那既然是自然,肯定就要讲究弱肉强食,谁强大,占据的资源就更多。 弱小,那就只能被驱赶。 而它们面对人们的反抗,也只是会认为这是人类守护自己领地,发出的战斗。 这种战斗开始往往都是试探性,一旦它们发现这边的人类对它们长期没造成任何打击性伤害,就会变得越发猖獗。 渐渐会将这里当成一个稳定的食物供给地。 而这种情况下,原本的人类,反而成为它们眼里的敌人,是需要驱赶的对象。 今日,伤害人类的孩子,对它们来说,就是试探新的升级,一旦不给与毁灭性打击,下次它们再来,气焰就会更嚣张,和人类展开正面对抗。 那样可就麻烦了。 坦白说,没几个人类,真是一头成年野猪的对手。 而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本章完) 第209章 村里的野猪 了解清楚原委,余秋堂并没有急着立刻去追寻野猪。 同样猎杀野猪,地方不同,需要的方法也不同。 如果是山里,以野猪为猎物,那只需要寻找到野猪常见的生活场所,埋伏好,等它们出现,撂倒几只扛回家就行。 但这种闯入村子里的野猪可不行。 这种野猪因为长期进村,已经养的非常狡滑,它们就像山贼,没事的时候冲出来打家劫舍,要是一看情况不对劲,就立刻扯呼。 要是没特别强的猎杀能力,面对一群野猪,还真是很难处理。 正面对抗搞不过。 一旦跑掉,追也追不上,野猪奔跑的时候,人类完全不是菜。 即使人们侥幸,搞死一两只,也解决不掉什么问题。 反而可能让剩下的野猪记仇,更加疯狂的抱负。 那事就麻烦大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有专门的猎杀组织,否则人们都是用棍棒驱赶,让它们暂时离开村子就行。 至于它们下次还要来,那也没办法,来了就继续驱赶呗。 也不是一两次能解决的问题。 余秋堂在山里生活那么久,对野猪这种常见的野物,习性自然熟悉。 知道它们一旦大规模进入村子,就要一次性搞定。 要不这个族群会越来越大,渐渐就闹成了野猪患。 他记得前世某个靠近大山的乡,一度野猪闹的很厉害,当地人们没办法,派出所的人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求救专门的部队来人搞定。 听说那次最后搞死一百多头野猪。 余秋堂觉得一百多头肯定有点夸张,但数量很多,却是必然。 要不然,也用不到部队来人。 话说回来,野物再猛,碰到人类的组织性力量,也是无济于事,都是白搭。 这次余秋堂只有一个人,他自然不能像部队那样,直接利用包围之态势,将野猪直接围杀。 他只有一杆枪,自然是需要想个万全之策。 让余春桃先回去,他自己让村长找了个背篓,背着就要进山。 “小伙子,不是打野猪嘛,你这是进展干嘛?” 村长很不解。 “磨刀不误砍柴工,村长,你安排大家把豆子炒好就行,多多益善。” 老村长不懂什么叫多多益善,却能大概理解。 看余秋堂神神秘秘的样子,以为这是人家猎人的秘密,也就没有多问,按照余秋堂的吩咐去忙碌。 余秋堂则是背着背篓进山。 他是要去寻找一种叫毒芹的野草。 毒芹是秦岭这边常见一种毒草,生活在水沟或者山坳等阴凉处。 人吃了毒芹,会恶心,想吐,四肢无力,昏迷抽搐,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 所以人是不会吃它的。 也不会将其找来喂养牲口。 但毒芹却是野猪非常喜欢吃的食物之一,且这种东西吃掉后,野猪会变得比较慵懒,其实也就是被毒芹的毒性所影响。 只不过它们比人类更有抵抗力,身体素质好,毒芹不会对它们造成太大影响,一般只需要休息段时间就能恢复。 休息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它们自身的身体状况。 其实也就是野猪体重和公母,年龄。 大概搞了一个多小时,余秋堂就采集满满一背篓的毒芹。 回来后,正准备去找村长,却看到村长就在山口等他,见他背着毒芹回来,又是一番惊讶。 连连说毒芹可不能随意带进村子,万一被牲口或者不知情的孩子吃掉,后果不堪设想。 余秋堂告诉他,要想将野猪一网打尽,那这毒芹肯定少不掉,他观察过这个附近的山脉,属于很小的山包,都是黄土山,没有石头,不适合曼陀罗生长。 要不然,曼陀罗当然比毒芹更适合。 曼陀罗会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味,不经过专门训练,一般人味道只是淡香,但野猪,狍子这种野物,却十分痴迷。 往往遇见后就会吃掉。 然后它们就会陷入短暂的蠢笨状态,对周围的危险丧失判断能力。 幸亏它们都是群居,若是像虎豹那样单独行动,那就被杀灭绝了。 村长看余秋堂这样说,也没有坚持反对。 只是按照余秋堂吩咐,在大喇叭里特意强调这个事,告诉各位大人,千万要小心孩子,尤其是那种还什么都没搞懂,抓住东西就朝嘴里塞的小孩子。 以他们小小的身体,毒芹填进嘴里,真可能会出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基本就没问题了,大家今日本来想着逮野猪,都在全神贯注听喇叭声呢,也不怕谁被忽视。 为保险起见,余秋堂让村长隔一个小时提醒声,这样即使有外出的人,回来后,也能听到声音。 村长搞这些事的时候,余秋堂则是背着篓子在村里四周转转。 他发现这个村子的形状很特别。 东西很长,南北很短。 是因为这个村是借助地势而建。 它的南面是大山,后北面则是山谷,所以南北距离加起来不足一百米。 它的西边是为数不多的耕地,而东边则是与外界相接的道路。 余秋堂沿着山脚细细观察,发现这伙野猪并不是从山道冲出来,那就只能是那边的田地。 田地尽头,又是一个小的山谷,山谷大概七八十米深,站在山谷上,能看到谷底里有条河流,此刻已经被冰封,像是条银色的带子铺在谷底。 谷对面也是山。 和南边的山相连接,中间也有凹下去的山脊,但总体来说是连在一起。 至少远处看是。 他又沿着谷这边走着看着,很快就看到想要的东西。 没错。 野猪们就是从这个方位上来。 为什么没从南边的山下来,大概是因为这边原来靠着田地,地里有粮食,这些家伙每次从山里摸过来,基本都是先在田地里霍霍,养成了习惯。 如今到了冬日,田里已经没有粮食。 但这些狗日的,若是实在找不到东西吃,就会刨麦子吃。 荣城这边种的是冬小麦。 秋日播种,到了冬日的时候,麦子大概长出来十公分的模样,然后就会因为低温干枯,然后被积雪覆盖。因为一年要下很多次雪,所以基本都是这场还没有完全消融,另外一场就接踵而至。 积雪可以给麦田起到保温作用。 也就是那句俗语,今年冬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小麦苗冬天干涸,只是上面的青苗,下面的根没啥问题。 所以可以有些牲口在上面可以吃,例如牛。 但有的东西,是坚决不能进去,例如羊和猪。 羊猪都是那种吃东西连根一起刨出来的猪,所以被这些东西吃过的草地很久都难以恢复生态,更不说小麦。 要是谁家羊跑到人家麦地吃,主人家不管,那可是要起大纠纷。 判断野猪过来很简单,这边到处都是野猪奔跑过的痕迹,还有拉下的猪粪。 余秋堂确定好轨迹,返回去和村长再次确认,得知野猪一般都是傍晚或者天亮之前过来,其中傍晚来的最多。 但不是每次都进村,大多数都是在麦地里啃麦根吃。 又有人补充说,其实这几日,可能是前面下过雪的缘故,野猪们几乎是每天都来,简直把村里的麦地当成它们的餐厅,想吃就吃。 余秋堂一听,眼睛反而亮了。 正愁把那里当成主战场呢,这不就灵感来了嘛。 原本,他是想着用利用野猪对豆香的喜欢,诱骗到村里来,毒芹放到一部分,剩余的让村里人守住村口,来个瓮中捉猪。 现在有这片麦地,刚好解决他燃眉之急。 “村长,你这样……” 余秋堂将“战术”给村长讲述一遍,怕村长没听清楚,又将重点的事情反复说几遍,确定村长理解他的意思。 这才让村长去安排,他先去姐姐家看看。 “那行,我们这边搞好,麻烦你到时候再去看看,有什么不到位,你就给我们指出来,只要能把那些狗日的东西搞掉,你要我们怎么配合都行!” “放心吧,不搞死它们,我就不回去。” 余秋堂和村长分别后,来到二姐余春桃家。 二姐家也很普通,就和这边朋友人家一样,有个土墙的院子,门是木制原色门,大门口有,但不算高大,院子周围种着一圈杏树。 他刚要推门进去,大门却被打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提着个篓子迎面出来,两人差点碰到。 小姑娘下面穿着件黑色的裤,上身是粉红色的袄,辫子拧成个麻,辫稍还扎着朵小白。 这应该是因为余得火才去世的缘故。 余秋堂只是觉得小姑娘面熟,还在回想她是哪个,小姑娘却放下篓子,甜甜地笑着喊道:“二舅。” “你是杜鹃吧!” 余秋堂想起小女孩的名字,这是二姐家的大女儿。 二姐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大女儿叫杜鹃,叫女儿叫牡丹,小女儿叫山茶。 二姐虽然是二姐,但却比大姐生孩子早,大姐家的大东刚过五岁,二姐家这个杜鹃,怎么都到七八岁了。 这三个女儿,长大都很有出息,全部是大学生。 其中小外甥女山茶,更是考上中科大,后面从事生物医药行业的研究工作。 但长大后,余秋堂就没怎么见过这些外甥女了。 大家没在一个地方,亲戚又多,很难个个都照顾,何况等到新的一代人起来,他们对亲戚的感觉已经变淡,亲兄弟姐妹都不咋来往,父母电话有时候都懒得打一个,更不说走亲戚。 只是逢年过节,有时候聚会时会见到。 后来三个孩子都在外地安家,便不知具体事由了。 “对呀,我是杜鹃啊,二舅不认识我啦?” 杜鹃将篓子放到门里面,看着余秋堂背上的枪,惊讶地说:“二舅,你这是真枪?” 余秋堂笑着点头。 杜鹃的模样不像二姐,倒有点像大姐,从模样来看,二姐没有大姐好看。 但二姐因为是老师,读书多,知识多,所以看起来更有气质,反而更让人觉得有魅力。 杜鹃小小年龄,模样和她大姨相似,气质又和母亲靠近,长大后肯定是个大美女。 余秋堂将枪从背上取下来,“要不要扛扛?” “能行嘛?” “那有啥不行!” 余秋堂将枪放到杜鹃肩膀上,枪的重量还是有点沉,杜鹃被压的身体微微前倾,但她立刻腰马合一,摇摇晃晃间稳住身形,倒像是扛了个扁担。 “你娘在嘛?” “在里面呢,”杜鹃仿佛个小小的娘子军,扛着枪朝里面喊道:“娘,我二舅来了。” “哎。” 里面传出二姐的声音,余秋堂却从堂屋的门口,发现一个小小的羊角辫露出来。 慢慢地,慢慢地,辫子伸出越来越多,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露出半边脸,大大的眼睛黑漆漆地盯着余秋堂,可爱死了。 余秋堂快速回忆,这应该就是二姐的二女儿牡丹。 看样子现在只有三四岁。 牡丹长大后,考入的是魔都戏剧学院,后来去江苏学昆曲,成为小有名气的昆角。 为此,二姐夫白大伟还不高兴,说是要学戏,为什么不能在家附近学呢,又不是没有。 陇剧,秦腔都可以嘛。 其实他只是想三个女儿,总要留一个在身边。 但女大不由人,一个个都像羽翼丰满的鸟儿,渐渐飞出他们的视野。 以至于,后来他年龄大了,糊涂了,还在念叨:这孩子啊,就不能有太大出息,没出息吧,一年到头还能见到几次,这一有本事,可就天南地北飞走了。 别人笑他说,三个女儿都那么有出息,对他们又孝顺,不知心里多美呢。 但余秋堂挺能理解姐夫的想法。 孩子小时候,就想着长大后一定要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但眼看着一天天长大,即将离开父母,去追寻自己的生活,父母又开始不舍。 矛盾的很。 “牡丹,来,这是二舅,你要喊二舅。” 杜鹃喊了声。 牡丹这才将整个身体露出来,穿的就像画里的百年娃娃一样,裂开嘴喊道:“二巨。” 她嘴里的牙似乎有点问题,说话还有点漏风。 余秋堂哑然失笑。 谁能想到呢,现在话都说不利索的这个孩子,将来就是戏曲的角,这人生啊,还真是难以预料。(本章完) 第210章 毛头小伙子 余秋堂在口袋摸摸,没摸到啥好东西。 之前他走亲戚,习惯在口袋装点果,要是遇见孩子了,随手抓点。 但最近因为四叔的事,导致很多习惯暂时被影响,所以就没了。 干脆等杜鹃放下枪,塞给一块钱,让她拿去和妹妹买东西吃。 现在商店卖的零食种类也不多。 基本都是几分钱,一块钱就是巨款,只要省着,能买不少东西。 进去后,看到二姐正在收拾屋子。 “那边安排好了嘛?” “好啦,现在天还早,等到傍晚再说,我姐夫还没回来?” “没啊,你看这家里乱的,肯定是忙的没收拾,我要是再不回来,怕是这里都成老鼠窝了。” 余秋堂笑笑。 二姐夫白大伟那人真就是二姐说的。 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家懒外勤。 家里的活,是懒得不怎么动,但只要外面涉及到孩子们的事,可比谁都上心。 好在,余春桃也是老师,能理解他的心情。 换做一般人,早就不知道吵成啥样。 余秋堂在抗炎上坐下来,“他就不该去的,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也是家里人的责任,关他啥事呢,这事情一旦沾染到身上,想再丢开,别人也不一定愿意呢。” 余春桃说:“这也不能怪他,肯定是担心孩子啊,你姐夫这个人,就是喜欢小孩,把学校那些孩子都当成自己的。 现在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他肯定心疼呗。 若是能治好还还好说,万一落下个残疾,我给你说,他肯定要难受半辈子。” 余秋堂不能理解。 他自己也喜欢小孩,也能共情,但还是不理解姐夫这种情怀。 人,真的能对非亲属的孩子,产生那么强烈的爱意嘛。 就像他一看杜鹃她们都喜欢,那是因为这是他的外甥女,有种天然的情感。 若不是,那就一定要长的好看。 假如到大路上碰到一个陌生的小女孩,长的很是水灵,他或许会喜欢,但要长的一般嘛,那说喜欢,肯定就违心。 以及,余秋堂并不像这个年代的其他人,或多或少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他可是从后世回来的,只想将来和米雅丽生两个姑娘,至于儿子嘛,顺其自然。 但人的出生,本就是非常偶然的事,即使是米雅丽,也不知道能否和前世一样,给他儿子女儿都有呢。 这个嘛,谁也说不定。 “秋堂,你这次自荐帮解决野猪的问题,其实我很担心,你说你是很利害,可我记得你之前也没这个本事吧,该不会是打过几只兔子和野鸡,就想着野猪和它们一样好打? 要是这样的话,你还是不要尝试了,那野猪上次请了两个老猎人都没办法……” “我上次不是说过,我肯定有办法,我可不是闲的没事,要来这里凑热闹,我就是心疼你,不想让我二姐一直忧心。 要不是你啊,这边有野猪关我什么事,哪怕被野猪霍霍完了,与我们也没关系对吧?” 余春桃苦笑,觉得余秋堂说的不讲情面,但又听的很舒服,想着之前他可不是这样,如今还是长大了,嘴上也变得顺巧许多。 “反正你要小心,你要是在姐这里出点事,那我可就完蛋了,没办法给家里交代!” “放心,我又不是和野猪肉搏。” 正聊着,门外传来脚步声,白大伟带着冷气进堂屋来,边走边说:“桃子,我在外面看到摩托车,听说是……” 话说到半截,就看到余秋堂,先是认真打量番,这才笑着问道:“秋堂,果然是你,这多半没见,你好像长大不少。” 白大伟比姐姐大六岁,今年已经过了三十五,可能操劳太多的缘故,鬓角的头发都已经发白。 他身高大概一米七多点,比二姐高不到多少,穿着一件洗得发灰的蓝色中山装,外面套着四处漏毛的羊毛大衣。 带着个黑框眼镜,左边的眼镜腿可能断了,用黑布缠着,但因为无法完全对端,所以眼镜左右高低不平,看起来仿佛两只眼睛一大一小。 放到这个时间线,余秋堂和这位二姐夫还不太熟悉。 结婚和回门见过两次,后面每年最多见一两次,每次回来呢,家里人多,两人也很难说几句话。 所以就局限于认识。 但真不熟。 “姐夫。” “你坐坐,坐下说话,喝水不,我给你倒水。” “不忙,我不渴。” “还是……” “你们两个聊,我去给你们端水。” 余春桃丢下手里的东西,回厨房去倒热水。 余秋堂开门见山,“姐夫,那个孩子咋样了?” 白大伟脸色微微一变,“很让人揪心,但也是幸运,没有完全咬断,医生说是可以接上,不过后面能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就要看运气。” 又说:“不过,疤痕肯定要留在胳膊上,以后当兵什么的是不可能了。” 说完,便是长长叹息。 余秋堂点点头,“确实可怜,上次我在集市上听我二姐说了,说是你找到了猎人,我就想着说,那这事情应该也解决差不多了,没想到后面还有这种情况。” 白大伟苦笑。 “说起这个,我也一肚子气,你两个人来的时候,给我吹的天乱坠,说是他们走南闯北,什么都没见过,熊和老虎都不在话下,更不说解决几只野猪……” 余秋堂一愣,“这肯定是吹牛啊,其他的说说就算了,还老虎不在话下,我们这里哪有什么老虎,猞猁都很难见到。“ “可不是嘛,这不,当时我也是病急乱投医,想着赶紧将人请回来,把那些猪卵子早点解决掉。 谁能想到呢,那两个人被我们村里好吃好喝招待过,却是绣枕头,野猪没搞到,反而差点把自己给折腾进去。 当时若不是伤他的野猪被大家吆喝声吓到,我估计其中一个人,腰子要被顶穿,若是从脸上给啃一口,那基本人就没了。”“原来这么惊险。”余秋堂附和着。 想着肯定是那些半吊子猎人,还以为是在山里伏击野猪呢,根本没意识到村里的野猪,猎捕方法和山里完全是两回事。 “对了,我咋听人说,村里来个骑摩托车的人要帮着猎野猪,不会是你吧?” 余秋堂还没回答,余春桃提着暖水瓶过来,“不是他还是谁,我刚才还在说呢,他说他一定能行。” “这可不能乱来,”白大伟急忙摆手,“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实事求是,能力多大,我们就做多大的事,野猪处理不了,我们再想其他办法。” 看余秋堂不以为然,他笑道:“总不能野猪没处理,把我小舅子给搭进去。” 余秋堂也笑笑:“不试试你咋知道,若论教书育人,我肯定比不上姐夫,若说和那些野物较量,那姐夫估计骑马也赶不上我。 这件事我们都和村长交代好了,等下你就瞧好吧,保证一次性解决你后顾之忧,让你能顺心顺意好好做的老师。” “这个……” 白大伟看余秋堂这样肯定,也不好说什么,下意识去看自己老婆,心想你这好歹劝劝你家兄弟,可不要莽撞乱来。 人家专业的猎人过来差点把命丢下,他一个半大的毛头小伙子,凭着一股莽撞能成事嘛,说搭进去是开玩笑,他万一出点岔子,可就后悔来不及。 余春桃明白丈夫的意思,但先前她也和余秋堂商量过,余秋堂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她也就没办法,只能苦笑着摇摇头。 “好啦,我就是来看看你们,我现在要去忙正事,你们就听着村里的大喇叭通知。” 余秋堂也不愿意继续听二姐夫啰嗦,提着枪来到村委。 也就是两间小房子,一间是会议室,一间是办公室。 里面乱七八糟堆着各种东西,余秋堂过去时,村长和几个人正焦虑地站在村委门口等待,细问得知其他几人都是村干部。 现在全村人都知道来了个猎人,准备将那些害人的野猪搞掉,都等着村里这边安排呢。 “小伙子,你是大伟的小舅子吧,还不知道咋称呼呢?”村长问。 “叫我余秋堂。” “哦,秋堂兄弟,我们已经按照你的吩咐,让大家都炒豆子了,现在咋办?” 余秋堂用脚踢踢脚下的毒芹,“这个东西,切碎,等下我有用。” “这是毒芹菜吧,这东西可不能乱碰,会拉肚子的。” 余秋堂点点头,“又不是给人吃,照我的意思去做就行。“ 余秋堂也不想一件件事都解释清楚,要不还不知道拖到啥时候,干脆脸色平淡一些,免得这些人问东问西。 打猎终究是个技术活,又不是靠嘴里传授点门道,人就真会了。 没有长期的磨练和经历,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猎人 这些人问这么多,解释清楚,也毫无意义。 让一伙人朝着同个方向前行,最好的方法不是告诉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而是尽量什么都不说。 只告诉他们,终点有什么就好。 村长不愧是村长,非常有眼力劲,一眼看明白余秋堂并不想说,便陪着笑问:“那我们现在还做什么?” “毒芹切碎后,把所有豆子混合起来,全部带到这里集合,然后村里安排二十个壮汉,要真正的壮汉,胆子大,身体好,秀才书生就不要来了。” “这个没问题,小伙子我们有的是,还有呢?” “每个人准备一个火把,火把会做嘛,就是找废旧的絮或者衣服,绑在木棒棒上,用铁丝扎紧,然后浸泡在煤油里,到时候备用。” “这个你放心,我们会搞,我们经常会晚上去山里的,就是要用到火把。” “那样最好,然后嘛……” 余秋堂觉得还缺点东西,突然发现墙角有一面大鼓,立刻眼睛一亮。 “那个鼓,能用吧?” “能用,咋不能用呢,这是我们真月刷社火用的大鼓,是正宗的牛皮做的,非常好用,声音能传出十里地。” “好,那这面大鼓,等下要用到,敲鼓的人准备两个,到时候换着敲,鼓的声音不能停止。” “这个也没问题,我们有人选。” 余秋堂微微一笑,“你们村这个配置不错啊,这样就够了,我保证帮你们把野猪解决掉。” 村长笑道:“那可就全指望你啊,秋堂兄弟,我们真是拿那些狗日猪卵子没办法,你说村里也有小伙子吧,但你不能一直守着追吧,人少太危险,担心出问题,人多的话,它们就跑了。 等你一散,它们就立刻再跑回来,我们大家伙也都有事,总不能一直去追。 真是把人头要搞炸了。 你要是解决掉那些野猪,可就真是帮我们村大忙。” 余秋堂点点头,想到什么,接着说:“我那会刚来看到那个女人扯我姐夫什么的,这个你们村委要秉公处理,我姐夫照顾学生,比自己的孩子都疼爱。 他是真心想让你们这里的孩子学点东西,增长见识,将来走出大山,你们可别让他寒心。 要是我们姐夫心冷了,不管这里的学生,你们想再找他和我姐那样的好老师,可就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了。” 村长连忙点头,“何尝不是,我们大家伙都有眼睛吧,白老师和余老师是什么人,对我们娃娃咋样,大家都记在心里,你放心,我们心里都有杆秤,不会让两位老师心寒。” 余秋堂点头,这个村长的态度很让他满意。 不管做什么事情,能得到一定正方面的反馈,就会让人心情好很多。 就怕那些一旦感恩之心没有,以为出点钱,就能解决一切事情的人。 “好,你就按照我说的这些,赶紧落实,另外让大家早点吃饭,还有不到三个小时天黑,准备好的人,要提前就位。” “没问题。” 村长和村委几个干部立刻下去安排,余秋堂再次在附近查看一番,又趁时间还早,沿着麦地西面的山坡上去一截,比较几个位置,最好选好射击方位。 下午四点没过多大会,天就班黑了,村长将所有备用的人都集中在村委会门口,每个人手里都举着个做好的土火把。 两个身强力壮的壮实小伙,把村委会的大鼓也抬出来。 万事俱备,就等着余秋堂安排。(本章完) 第211章 野猪上路 五点时,余秋堂已经埋伏在西南角个石头上。 这个位置前后都是断崖,他是攀着树荡过来的,野猪肯定没这个本事,所以下山的时候,也发现不了他。 而距离他六十多米,有一道明显被野猪踩踏出来的痕迹,那就是野猪下山道。 他已经让村长安排村民们,将炒好的豆子和毒芹洒到麦地的西北方向。 这边冬日只有西北风,洒在那边,炒豆子的香味可以弥漫附近,很长时间都能闻到。 然后,让人们四人一组,形成封锁的人工隔离带。 一旦野猪进入范围,就立刻将火把点燃,把野猪局限在麦地里,不至于流窜到村里,更不能跑到山里。 当然,要是把野猪惹毛了,火把拦截村子可以,但拦截山路就不够看。 动物会有返巢的习惯。 一旦逼急,就会潜意识向自己的老窝跑回去。 于是,余秋堂特意让捶大鼓的人藏在山里,等到野猪这边进来,得到火光的幸好,就立刻守在山道捶鼓。 鼓声在山里会有回音,野猪一时间分辨不清楚具体位置,而它们的听觉却强于人类,所以不敢再朝山里去。 只要他们在麦地里来回流窜,那就是余秋堂的猎杀时刻。 又过了几十分钟,快到六点多的时候,天已经基本擦黑。 一般人在这个时候已经看不清楚。 能活动的,只有野猪这种晨昏性动物,以及余秋堂这种视力比一般人好的特殊人类。 忽然。 余秋堂在风中闻到一股腥味。 开始还比较淡,但逐渐就浓起来,随之他就听到一阵“通通”的声音。 来了! 果然,几分钟后,一群野猪像是进收费站的汽车,排着整齐的队伍陆续跑下山坡。 前面是三头大野猪,中间跟着六头小的,后面还有两头大的殿后。 这些家伙,感情是来习惯了,半路上也没个戒备,完全和余秋堂之前看到的野猪不同。 他观察会,倒是被这些家伙搞笑了。 这哪有野猪的敏感和觉悟,就他么跟下课去食堂打饭的学生一样。 野猪们冲到麦地里,先是犹豫会,径直朝洒豆子方向跑去。 很快找到位置,可以刨着吃起来。 余秋堂为避免野猪很快将豆子吃完,特意让大家将豆子一部分锄进浅土,能闻到香味,但瞬间舔不到,只能将土拱开,才能一个个吃出来。 这样会损失一些小麦,但村民完全能接受。 只要将野猪一次性解决掉,后面才有美好的未来,损失点小小的麦子算什么呢。 余秋堂这边又等了十几分钟,发现再没有野猪下来。 便掏出手电筒,对着村子方向晃晃。 三分钟后,他收了手电筒,对着野猪群中最雄伟的一头公野猪,将子弹送进那家伙的天灵盖。 因为野猪们只顾着低头吃东西,而且吃了毒芹,反应很迟钝,余秋堂放倒头领后,野猪失去主心骨,瞬间四散逃跑。 余秋堂趁机又放倒两只。 但因为天黑,野猪也黑,他的枪法也打了折扣,三头野猪足足用了七枪才搞定。 这已经打破他的脱靶记录。 幸亏提前准备充分,要不然子弹还真不够用。 “嗖嗖嗖!” 一共五头大野猪,现在放倒三头,尤其是把头领也搞掉了,六只小野猪便被被剩余的两只大野猪分为两队,一队下意识向山里返回,而一大只,两小只则是朝村东面跑过去。 然而,这时候余秋堂安排的人起了作用。 陆陆续续,地边上突然亮出很多火把。 像是竖立起很多路灯。 而朝山路上跑的野猪,也同时听到鼓声响彻山林。 顿时它们都傻眼了。 咋回事,今天饭堂竟然换了音乐。 一时间就像无头的苍蝇,开始四处乱窜,这个过程中,余秋堂则是又放倒一只大的,两只小的。 只剩下最后一只大的,带着四只小的开始蜷缩到麦田的中央,缩的很紧,失去逃跑的方向。 余秋堂这才有条不紊,一个个将它们全部放倒。 大野猪直接干死,小野猪只要放倒,基本就没有战斗力。 前后一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开了二十一枪,放倒十一头野猪。 随着最后一头野猪放倒,他掏出手电筒,对着天空晃晃,这是结束的信号。 大家没有他的眼力,都要看他的手电筒指挥。 十几分钟后,所有人都聚集在麦地里。 村长高兴的简直要哭出来。 看着地里东倒西歪的野猪,紧紧抓住余秋堂的手,半天不愿意放开。 “秋堂兄弟啊,你可真是太利害了! 你帮我们存大忙了。 这么多野猪,你的枪法咋那么准呢,它们完全就没有反抗能力。 还有啊,你若不是提前预测野猪们会四处跑,让我们用火把挡着,那些家伙肯定要冲进村子,或者从东面跑掉。” 其他人也都围过来。 每个人手里都举着火把。 大家,尤其是很多年轻人,都几乎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余秋堂,下午余秋堂说要猎杀野猪,很多人都是抱以半信半疑的心态。 有前面两个半吊子的猎人打底,大家对猎人这个群体,基本都不报什么希望,想着余秋堂可能也像村里来的那些跳大神的,咋咋呼呼半天,最后啥都没搞定。 所以余秋堂让准备各种东西,大家虽然碍于村长的面子没违抗,但心里还是带着几分不情愿。 万万没想到啊。 余秋堂竟然这么犀利,足足十一头野猪,几乎没怎么折腾,就已经全部被放进地里。 余春桃和白大伟也从人群里挤出来,白大伟怀里还抱着小牡丹,小牡丹昏昏欲睡,耷拉着脑袋。 “秋堂!”女人本来是参与不到这种活动,但余秋堂是余春桃的弟弟,所以大家才额外让她过来。 她震惊地打量着弟弟,一时间又惊又喜,不知道说什么。 还是白大伟的理智,高兴地说:“秋堂,你还真行,我收回前面的话,你确实很厉害,我比不上你。” “那可不是嘛,白老师,若论教书育人,我们都比不上你,但论这种出蛮力的事,莫说你不比上人家大猎人,你连我们都比不过。” “那是那是啊,”白大伟也不生气,笑着说:“要不怎么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呢。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也不能忽视是知识的重要性。 你们看看,我们秋堂用的这杆枪,这就就是知识带来的好东西,如果缺乏知识,我们就只能做那种打兔子的老猎枪,威力小,射程短,杀伤力很小。 平日里你们拿着玩还行,遇见野猪,完全不行。 所以啊,大家都要重视孩子们读书的问题,再苦再累,也都不能断了孩子读书。 现在你们可能不觉察,等再过些年,当我们国家发展了,人们生活水平提升,受教育普遍提升,那大家整体的知识层次就上了台阶。 我们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跟不上别人发展,那我们这些长在大山里的孩子,岂不是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白老师,你这些话,我们听的耳朵都生茧了,你真是抓住一切机会给我们讲课,我们娃娃听你课还不够,还要拉着我们一起听啊?” “就是说嘛,这个时候还能说这些,也只有大伟了。” “哈哈,看看我们现在站在麦地里,说这些话,说出去别人都笑话。” 白大伟也笑笑,“不说了不说了,不过刚才你的话也不对,孩子们需要读书学习,大人也同样要提升,要不然孩子们比你们大人强了,你们还咋教育他们?” “你不是不说了嘛,还说!!” “哈哈~” 众人都哈哈大笑。 余秋堂听着众人爽朗的笑声,看看姐夫一脸淡然温和,不禁为二姐感到开心。 别人听不出来,但他是知道后世发展的,不得不说,姐夫不愧是知识分子,他的远见远非这些人能理解,而姐夫的预估,恰好也符合了后世的发展趋势。 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长达三四十年的时间里,知识是穷苦人家跨越阶层唯一的阶梯,不同于四十年后学历贬值,前面几十年,乘着国家百废俱兴,经济高度蓬勃发展的趋势,读书人都是狠狠吃了一把时代的红利。 不过,姐夫自己懂这个,但他和姐姐做了一辈子的老师,现在想起来,真是他身边道德最为高尚的人了。 前辈子还没觉察。 “村长,组织大家将野猪抬回去吧,你们村有专门屠宰的地方没?” “有,怎么会没,家家户户门口都有。” “那行,”余秋堂想了想,看着火光里的大伙,“今天一共是十一头野猪,为感谢大家辛苦,今晚参与列围猎的兄弟们一人五斤肉,剩下的肉,可以钱购买。 购买的钱用来做什么呢,我说过,我只收打野猪的钱,猪肉钱就全部捐由我姐夫和姐姐分配,给学校添置点书桌板凳,剩下的钱就做临时使用。 我姐夫和姐姐以后的工作,还要麻烦大家多多支持,他们也是为你们好……” 村长接过话茬,“秋堂兄弟,你说这个就是打我们脸,你不相信我们,你还不相信你姐夫啊,你问问,他白老师在我们村里是什么待遇?” 众人也跟着笑。 白大伟也笑着说:“确实,大家都很支持我的工作。” 余秋堂道:“我相信大多人都很好,但今天刚好被我碰到……” “那个人你别看,那个婆娘一直那样,不过今天确实是孩子伤到,比先前过分了些。” “嗯,那是少数,我们大伙都能分得清青红皂白。” 余秋堂见说到这个份上,也就不继续展开说了。 他之所以这样做,其实也是为姐姐做点事。 姐姐这里毕竟离他们家远,碍于民俗习惯的问题,他也不可能会一直过来。 所以出点事情,他说不定一时半会还不知道。 而他们做的工作,又是一个吃力不完全讨好的事,在这个年代,很需要大家支持。 今日做这些,就是给他们涨涨士气。 那样,他回去后,这边也就不用太过操心。 他就是希望他的这些亲人们,对他好的人们,都过的好好的。 众人抬着野猪回村,连夜处理。 余秋堂也很顺利地拿到他的辛苦费。 按照原定价格,11头野猪,他可以收到1650元,但因为其中有六头小猪,所以他准备要个整数,给个1500就行。 但村里的人说他不要野猪肉,愿意全部奉献出来,直接要的话,也太说不过去,最后不但没接收降价,反而硬是塞给他2000元整。 他是怎么的都推脱不掉,最后只好接收下来。 这事情也谈不谈的上吃亏。 他这些野猪,本身也值几千块,但他现在不是特缺钱,已做好拿出来给他们的准备,就没想过吃亏的事。 这种觉得做了好事的感觉,得到的幸福感,比将钱到吃喝玩乐上,更让他舒服。 晚上,整个村里都在热闹杀猪。 余秋堂将杀猪的艰巨任务全部委托给村长,对他们报以很大的信任。 至于这些人里面有没有想贪点小便宜的家伙,他其实也不用担心。 晚上在姐姐家,和姐姐姐夫聊到半夜。 聊天的时候,小牡丹就被他抱在怀里,这小家伙很可爱,睡觉的时候,嘴里好像还在吃什么东西,不时抿抿嘴唇。 小脸粉嘟嘟的,捏着非常舒服。 “是不是很喜欢,那你赶紧结婚,也生个丫头,自己宠着。” 二姐笑着说。 余秋堂也笑笑,提到结婚,他眼前就会立刻浮现出米雅丽的影子。 最近有段时间没看到她了,突然很想她。 发生了这么多事,他都很想给她分享。 晚上睡觉时,他果然梦到了米雅丽,梦里的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事,而是两个人扛着锄头,在韭菜地里锄草,米雅丽穿着件米黄色,带着枫叶纹的衬衣,同色的凉帽子。 微微卷起裤腿,露出白皙干净的脚踝。 早晨天不亮,他就再也躺不住,偷偷在枕头下面压了五百块钱,然后拒绝姐姐姐夫留下吃早饭的热情,骑上车子返程。 他没有回家,一口气风驰电掣,杀到米雅丽家。(本章完) 第212章 清风一般的呢喃 米雅丽大清早正在扫门口的落叶,突然听到摩托车“突突突突”的声音,心里立刻冒出个念头,该不会是余秋堂来了吧。 抬头一看,果然看到远处村道上,余秋堂的摩托车风驰电掣而来。 顿时心里好奇,又带着几分喜悦。 她没有继续扫,拄着扫把站起身,笑着等余秋堂到来。 “吱!” 摩托车卷起灰尘刹停在她面前。 余秋堂将头盔取下来,对着她嘿嘿一笑。 米雅丽穿着一件浅绿色的袄子,因为是在家门口,所以外面没有套褂子,能钮扣间,隐约看到里面的秋衣。 余秋堂忽然就有种冲动。 是那种男人对女人,原始的欲望,而这种欲望驱使的眼神也陡然发生变化,笑容中,萌生出几分贪婪。 “你咋来了?” 米雅丽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她看到余秋堂来,心里喜悦,又有点害羞。 即使已确定好,他们还有一个多月就举办婚礼,但毕竟还没办。 况且,即使办了,也还是会害羞。 这个时代的女人,很少会主动表达自己的爱意,更不说情欲。 很多结婚孩子都一两个了,依然不敢在丈夫面前换衣服。 米雅丽清脆的声音,如一股清冽山泉,浇灭余秋堂的冲动,他为自己刚才的猥琐感到懊悔。 “想你了,来看看你。” “啊。” 米雅丽没想到他这么直接,倒是突然不知道接什么话,低着脑袋说:“才几天没见。” “快半个月了吧?” “哪有,才九天。” 米雅丽立刻纠正,但随之,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其实也记得很清楚,顿时更为羞涩。 “你找我真没事啊?” “真没。” “那你那么忙……”米雅丽突然想起什么,抬头看着余秋堂,“我听说,你有个叔叔……” “嗯,我四叔,人没了。” “这么突然。” 米雅丽想安慰几句,但想起听闻死亡的方式,又觉得自己问的太过鲁莽,这种事情按理不应该当面提的。 实在是,她在余秋堂面前,有点脑子不够用。 也没思考,就说出来了。 “嗯,死了倒是享福了,他也是个苦命人。” 余秋堂此刻已能平淡谈论四叔的事,仿佛那个人埋进土里,就是翻篇,不仅是人埋了,而且关于人身上寄托的情感,也随之淡去很多。 “嗯。“ 米雅丽点点头。 余秋堂却看着她,发现她可能是早晨起来急,还没有编辫子,头发乱糟糟的耷拉在脸上,便伸手去帮她梳。 这是前世他经常做的动作,但却把米雅丽吓了跳,她下意识想后退,但只退了半步,却立刻反应过来,便没有继续,任凭余秋堂帮她整好。 “起来的晚了,头还没梳。” 还没出嫁,就被男人看到她这幅邋遢样子,她觉得不好意思。 余秋堂却收回手,宠溺地说:“好看呢,不管啥样都好看。” “哦。” 米雅丽木登登答应,随之又抿嘴笑道:“哪有,我一点都不好看。” “那你看人不准。” 米雅丽没有接梗的能力,反应片刻,才知道又是夸她。 “我们进去吧?” “不进去了。” “啊,你好不容易……” 米雅丽脱口而出,但又觉得自己好像表现太过激动,又放缓声音,“来了就进去坐坐嘛,哪有站在门口说话的道理。” “不用,家里还有一摊子事,我就是突然想你了,所以来看看,现在看到了,就该回去了。” 余秋堂说着,发动起摩托车,准备将头盔戴上。 “真走啊?” 米雅丽有点失落。 眼神里都开始焦急起来。 “嗯,等一个月,你就每天可以看到我了。” “那好吧。” 余秋堂看到米雅丽应付这些话,也都是老实的可爱,顿时心里更是痒痒的,就想现在搂住她狠狠亲一通。 但他还是忍住了。 “走啦。“ 将头盔戴上,摩托车卷起风尘,离开一脸惆怅的姑娘。 米雅丽一直盯着车子走远,最后消失在她的视野。 这才怅然抓起扫把,慢腾腾地开始扫院子,每扫几下,她就下意识抬头看看远处,仿佛是期盼着那个男人只是和她开玩笑,车子很快就又重新会返回来。 但一直没有等到。 “哼。” 她偷偷发出轻微的埋怨声。 随之,又想起他刚才风尘仆仆的模样,以及他说出那些“肆无忌惮”毫无顾忌的话语,那股淡淡的埋怨,很快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个人。” 化为如清风一般的呢喃。 . 余秋堂啊,你以为你是十几岁的小伙子嘛? 还搞这种年轻人才搞的浪漫。 他想起前世孩子给他说过的事,说他们大学的同学们,会因为喜欢一个姑娘,抱着吉他站在女生寝室下唱深情的歌。 自己现在何尝不是呢。 余秋堂的脸埋在头盔里面,但依然还是有风能通过头盔的缝隙灌进来,按理说是相当冷,可他却感受不到,反而脸滚烫滚烫。 身体也随之慢慢热活起来。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他的新家里,头盔取下来,被冷风整面灌进脖子,这才缓解好。 他昨天走的时候,这边还有一些收尾的工作没有做完,今日再回来,已经彻底清理干净。 整个院子已经打扫一新,只能隐约看到曾经堆砌过锅台的一些痕迹。 这些痕迹在砖地上暂时还比较明显,但随着时间推移,过不了多久,就会重新恢复红砖的本来颜色。 简单吃过早饭,余秋堂便带领大家,一起开始安排房子居住的问题。他这个院子是分为两块,南边大概不到两亩的样子,是按照原计划预留出来养殖的场地。 中间用砖砌出一个镂空的围墙,设有弧形的门。 北面大概一亩左右,才是他们真正的院子。 这个设计和原来大部分一致,但又有些许差别,主要还是后期在具体施工时,余秋堂觉得院子里还是多点房子比较好。 房子多了,可以不去进去住,但若是少,则再想添加就会很困难。所以原来的房子的数量几乎翻了一倍起来。 现在整个院子一共有十四间屋子。 北面五间,中间是大房,也就是正厅,用来招待客人,两旁各两间厢房,西北夹角位置是厨房。 西边五间房。 东面还有三间房,其中一间是仓库,一间是预留的车库,还有最后一间,则是他准备将来搞成洗澡间。 北面的房子,当然是最好的“地段”。 坐北朝南,可以避免吹西北风,还能每天享受到更多的太阳。 所以这边的房子,最为暖和。 至于夏季,这边房子都是类似窑洞的模式,妥妥的冬暖夏凉,何况夏日的温度本来就不会高到哪里去。 大房是无法安排人居住的。 两旁便各有两间卧室。 本来余秋堂准备让两个姐姐一人选一间。 大姐暂时反正回不去,在这边要住一段时间,她带着两个孩子不方便,肯定要重点照顾。 还有三姐,她的腿不舒服,住这边也刚好暖和,不会潮的厉害导致腿疼。 但和两个姐姐说过后,她们却是不约而同,一起拒绝住在北面,而是选择住在西面。 原因是,这边房子还没结婚,不能影响了新娘子的喜庆。 余秋堂最后便没有坚持。 只好任由她们自己安排。 最后安排如下: 大姐暂时和两个孩子住在西面靠北第一间,这里位置几乎和北面房间差不多,也能晒到很多太阳。 三姐和小云紧挨着她。 第三间就留给春菊。 当初建房子前,他就想好了,在余秋江建房子之前,让他们兄妹俩搬进来,大家一起住。 没必要这边放这么多空房子,他们两人住在孤零零的小房子里。 住在一起,可以一起吃饭,彼此也有个照应。 反正春菊和三姐,还有小云她们关系都处的很好。 春菊这丫头,之前只是和哥哥一起生活,没见过多少人,所以显得内向,后面等这边人多了,慢慢暴露出活泼的本性,也是个很好玩的孩子。 紧挨着春菊的房间留给余秋江。 最边上靠近南侧的一间是小伟的房间。 因为余春杏不愿意住在北侧,那剩下的人也跟着学,一个个都要住在西侧。 最后,反而北侧现在就剩下余秋堂一个人。 倍觉孤单。 房子安排好,便是补充各种家具和被褥,因为父亲余得金提到过,这边的家具都有他打造,余秋堂也就没拒绝。 现在既然父亲和他的关系比以前好一些,能用就用着。 人如果没有得到过满足的父爱或者母爱,不管长大后,嘴上多么说着不愿意,但骨子里总是会觉得欠缺。 毕竟,若是能有一份温馨的家庭情感,谁又愿意拒绝呢。 余秋堂前世可是没享受过太多,这辈子能享受到,他也就顺其自然。 除去家具,剩下的便是被褥床单,和一些基础的生活用品。 原来也有一些,能勉强使用,但余秋堂觉得新房子是新气象,还用以前的旧东西,给人很不爽的感觉,打算全部换成新的。 他昨晚刚收到一笔钱,算上前面办四叔葬礼收支剩余,大概还有不到四千块,买这些东西绰绰有余。 他也没有别的意思。 就是想着,让可怜的姐姐妹妹,外甥,侄子们,都享受到以前没有想过的生活。 他已经活过一辈子,人间很多幸福都享受过。 现在最需要的,最让他念念不忘的,唯独亲情朋友关系。 看到大家开心幸福,他打心眼里也高兴。 等到时候把米雅丽迎娶回来,可就更是完美到家了。 费了大半天时间,众人都已选好自己房间,其他人都还好,就是余秋江还在客气,主要还是因为其他人都是余秋堂的至亲,就他和春菊远了些。 但架不住余秋堂劝说,让他不为自己,也要为春菊想,春菊这么大个姑娘,一直跟着他个哥哥生活,不止是孤单的问题,慢慢还有些女儿家的生活也不方便。 余秋江自己也没经验,帮不到什么。 现在和其他姐妹住在一起,说话什么的都好些。 余秋江这才彻底放下心结。 下午,余秋堂又带着大姐去街道购置各种床上用品。 这种事情他就不擅长了,而大姐作为专业的家庭妇女,则是相当熟悉。 帮他大忙了。 添置东西的时候,大姐顺便给他普及一些结婚常识,看到相关的物品,也会告诉他将来如何选型等等。 也是增长蛮多知识。 接下来,就要涉及到搬家的问题。 按照这边搬家习俗,规矩那是相当多。 例如不能空手进家,搬家当天,第一次走进新房时,手上要拿一些贵重或寓意好的东西,如麦桶、存款簿、红包等,象征着新家未来充实,财富越来越多。 要选好吉日,参照农历搬家宜忌,尽量避开家人生日,选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搬家。搬家时间通常在中午之前,这被认为更符合家居风水。 要拿着新枕头入宅,搬家代表气场转移,新枕头象征从头开始,可按照家里的人口,拿着新枕头开门进宅,然后按个人床位进行摆放。 搬家那天“灶”一定要开火,不要冷灶,可以煮些甜的东西,如甜汤圆或甜茶,寓意一家团圆、甜甜蜜蜜。 新家的空气质量和环境可能不太好,且搬家过程中可能有碰撞,对孕妇不利。所以在搬家前,孕妇回娘家住一段时间,等搬完家、打扫后再接回新家。 要多说吉言吉语,进屋时燃放鞭炮,不要生气、骂人,多说吉利话,增添喜庆氛围。 入宅当晚亮灯,搬家完成后,第一天夜晚要将所有灯都打开,直至第二天,保证屋气旺而不息。 要在一周内闹房,搬家后的一周内请亲戚朋友、邻居到家里热闹一下,聊天聚餐,娱乐欢快,越热闹越好,可起到驱邪的作用。 余秋堂其实已经不大相信这些所谓风俗,但看大伙都兴致勃勃,非常踊跃地商量着搬家仪式,他也没有反对。 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文化坚持。 这些东西不能以迷信或者其他来狭隘的衡量,而是应该能体会到,大家渴望幸福生活的愿望。 搬家的日子定在腊月六号。 那天宜搬家动土,正是黄道吉日。(本章完) 第213章 戳我脊梁骨 自从余得金知道余秋堂搬家的日子后,便每日都来忙碌,从早上一直干到晚上很晚。 在帮大家做家具。 余秋堂也是难得和父亲相处这么久,得以全程观看父亲干活。 他不得不感叹,父亲别的不说,这干活的麻利程度,真的要远远秒杀他很多。 他本来和余秋江是帮着打下手,觉得两个人也都是手艺人,不会笨手笨脚,啥都做不好。 但跟着做了段时间,才发现真是隔行如隔山。 别说他,就是余秋江这个铁匠师傅,也根本跟不上趟。 完全被父亲拉到后面。 没办法,两人只好端正态度,认真做起下手,没想着继续出风头。 闲暇时刻,余秋堂便拉着大姐和三姐一起研究起后院的养殖事业。 这也是他之前建院子时就想好的事。 只是当初想着给三姐一个谋生的方法,他养着三姐肯定是没问题,只是短时间内,三姐或许还能承受,但时间长了,定会不舒服。 自己能干活,谁愿意一直被人养着,做混吃等死的懒虫呢。 三姐一直是个勤劳的人,让她寄人篱下,比杀了她还难受。 要是能给她找个事情做,让她有发挥价值的机会,这样她才生活的更开心,也更舒坦。 没想到现在多了个大姐,那就顺便让她们一起吧。 他这几日已经彻底想清,大姐肯定是不能回去,山高皇帝远,要是回去出点事情,那他可就真的要后悔一辈子。 这个时候大山里有很多野蛮事。 野蛮到常人难以想象。 如果他们找个什么理由将大姐整死,基本都不会有什么后果。 不管是这边人过去,还是公安去调查,都调查不出个所以然。 这种事,实在多的难以数计。 就说大姨家的大姑娘,就是嫁了个糟糕的男人,结果刚生下孩子,还没过满月,在月子的时候,那个可怜的表妹就被整死了。 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 只是记得母亲回来说,那个表姐全身都是淤青,很多地方都发黑了,身体肿胀的像个馒头。 可这边报案,最后还是个不了了之,什么都没查出来。 法制就像是一条河流,哪怕再是汹涌,都有流不进去的地方。 没有长时间的浸泡,这个世界就永远有很多干涸。 至于大姐后续和王有财的事该如何发展,他准备走一步看一步。 若是那狗日的原因离婚,最好不过。 反正两个孩子都在这边,他一个也带不走,大姐现在才三十出头,又是贤慧好看,再找个对象并不难。 若是王有财还想折腾,那他也愿意奉陪。 他回来半年,一直在处理琐事,现在基本完毕,后续就要开始第二阶段的发家致富,拥有和各种人说话的底气。 他不觉得王有财那种人能如何。 后院的两亩地,余秋堂建的相当粗犷。 若是从上空看,其实就像是一排排的大仓库。 事实也是如此。 这边一共建了六个长条形的空房,每个都是长十米,宽五米左右的面积。 至于具体在里面做什么,他之前没有完全想好。 就是准备等到搬进来后,和大家商量,需要做什么,就在里面改造便是。 先打好的就是框架。 目前家里的动物暂时只有五只林麝,三只狗子。 狗子很简单,他准备散养在家里,让它们自由奔跑就是。 包括后面他还准备再添置几个狗子。 要不东西养多后,家里这么大的地方,靠人肯定是不好处处应对,狗子放进去,可比人警戒多了。 除了狗子,他还准备养几只猫。 什么狸,橘猫,三,大白最好都养几只。 黑猫镇宅也不能少。 他一直很喜欢猫的性格,日常懒懒的,看到猎物则立刻很警觉。 性格独立,不喜欢粘着人,和人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不像狗子那样太过粘人,反而没了自己性格。 至于牛羊鸡鸭,这些家畜家禽,就看两位姐姐,以及米雅丽将来喜欢养什么,反正这么大的位置,足够她们折腾。 如果位置还不够,也没关系,可以继续扩大。 时间过的飞快。 这几日,家里的气氛格外欢乐。 人多就是好。 余秋堂也是难得放松。 在北方做农民好就好在这里,一年有几个月忙碌,但到冬季,可就真的闲下来了。 你就是不想闲下来,而是想出去找点事情,也根本没事可干。 天寒地冻,外面零下二十多度,呼呼的西北风能把人割成碎片,任何想法都会被封杀的温暖的房屋里。 这个时候,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个暖锅,那滋味别提多美。 暖锅可不是南方人们见的火锅。 而是一种中间是火柱,周围层层放菜的特殊吃法。 后期的暖锅都是不锈钢或者铜制,而这个时候的暖锅都是陶制,里面铺好各种蔬菜,肉片,粉条子,等做好后,大家围在一起吃的不亦乐乎。 余得金因为在这边干活,每天中午都在这里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被围在中间,坐在主位上,周围都是他儿子女儿和外孙,看着孩子们可爱的模样,他的心情也总算从弟弟死亡的悲痛中走出来。 所谓隔代亲就是这样。 他一直对余秋堂和余秋实板着脸,甚至对几个姑娘也都没多少笑容,但吃饭的时候,大东和小东两个外孙紧紧挨着他,让他非常享受。 尤其是小孩子天真,给他碗里夹东西,他就更是心怒放。 而余秋堂清楚记得,他以前给父亲夹菜,余得金当场就将碗里饭倒了。 余得金以前从来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 吃饭时的第三代其实还有小伟和小云,但他们小时候并没享受到余得金这样的待遇。 也不知是因为他们父母影响了余得金对他们的情感,还是因为他们毕竟不是余得金亲孙子和孙女,对此余秋堂看两个孩子没表现出明显的不开心,他也就没有挑明。 即使父亲确实因为原因是后者,因此对两个孩子没什么感情,那也纯属正常,本来就是继子,好不容易辛苦养大,却人不见了,媳妇死了,又给他留下两个继孙…… 能辛苦养大,已算是差不多吧。 余得金也就是普通人。 余秋堂这些日子,试着将自己代入父亲的角色,发现若不是重生之后的上帝视觉,他或许做的也不见得比父亲好。 人总是习惯站在道德高度上去评判他人,但又用特殊例外来评价自己。 悠闲的日子过的飞快。 转眼就来到腊月六日这天。早晨大家都起的很早,出门才看到昨夜偷偷落了一层薄薄的雪。 很快,家里的亲戚,相熟的邻居,还有王浩峰这类朋友都来了。 美中不足的是,因为四叔刚去世,还没过百日,暂时无法放鞭炮。 但依然不耽误大家喝酒吃饭。 很多女人一起做饭,小孩子们在院子里玩耍,男人们则坐在大房里喝酒。 二叔那边太忙,但专门派来了余秋山和春萍回来。 也算是非常给面子。 余秋堂在酒席上,想着今日和明日也没什么安排,加上最近心情沉闷,也就趁着这个热闹事多喝几杯。 结果喝的有点多。 最后竟是神智有些模糊。 于是便被扶到隔壁去休息,这边就由千杯不醉的余秋江帮照看。 他不知睡了多久。 迷迷糊糊还梦到很多人,有米雅丽,也有前世的孩子。 还有很多朋友,过往,反正乱七八糟。 直到余秋原进来喊他,他才醒来,头痛欲裂,盯着余秋原看了半晌。 开始只看对方嘴唇在动,慢慢才听清楚,说是王有财来了。 余秋堂一下酒清醒许多,他一骨碌爬起身下炕,身体还是摇晃下,差点没扑倒在地,还是余秋原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他。 “你能行吧,堂哥?” 余秋堂点点头,将余秋原手推开,就着房间的大镜子看了眼自己。 镜子里的他显得有点憔悴,眼睛微微有些浮肿。 对着镜子使劲揉揉脸,又就着脸盆里冰冷的水洗洗脸,这才更为清醒。 刚好听到外面传来王有财的喊声。 他掀开门帘,顺手拉起门背后的枪,大踏步出去。 出去后,才发现在他睡觉时,大房吃饭的人们散去很多,就只剩下几个晚辈还在打扑克。 现在余秋江和余秋山拦着大门口三个人,姐妹们则站在房檐下,焦急地看着。 孩子们受到惊吓,躲在大人身后,从大人腿缝里偷偷看向大门口的陌生人。 “大姐呢?” “里面呢,没让出来。”余秋原在旁边小声说。 那边,王有财和随同他一起的两个人,看到余秋堂出来,立刻指着他喊道:“余秋堂,我是来接你姐回家的,你们把我拦住干啥?” 余秋堂没有立刻回答,脸色冰冷,提着枪缓缓走到前面。 余秋山和余秋江看他这个样子,连忙一左一右拉住他的手臂。 “堂堂,你不要莽撞。” 两个堂哥自然是为他好,余秋堂分别对他们点点头。 两位都明白意思,这才放开他。 “江哥,山哥,还有原子,你们都进去吧,外面天冷。” “没事,我们在里面呆得太闷,正好出来透透气。”余秋山微微一笑。 余秋江眼神淡漠,冷冷地看着王有财三人。 对方是三兄弟,他们也是三兄弟。 余春杏的事,他们都已经知晓,此时恰恰都喝了点酒,心中正带着一股莽劲。 他们拉着余秋堂,只是希望他不要冲动到,一枪把人打死。 酒醉的时候,人可是什么都能做的出来。 余秋堂知道两个哥哥也是给他长势,虽然他不需要,但也犯不上拒绝。 也就随他们去了。 他回过眼神,扫了眼和王有财一起的两个人,眉目间与他有几分相似,大概率是亲兄弟或者堂兄弟。 和他们这边很相似。 这也是这年头很常见的一种现象。 谁家的兄弟多,那这家人就比较强势。 说到底,在农村里,道理不道理,永远都不是解决问题首要依据。 武力看起来野蛮,却往往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手段。 你讲半天的道理,还不如打一架更扎实。 如果一架不够,没有解决,那就再打一次。 如果个人不行,就来群殴,群殴不过瘾,就直接家族和家族,村与村之间互殴。 几百人的械斗,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王有财看看余秋堂手里的枪,又想起上次被一脚踹飞的恐惧,下意识舔舔嘴唇。 他也注意到余秋堂身旁的两个兄弟。 还有后面另外一个。 余秋山和余秋原还好,虽然个子都行,但一个看起来明显文质彬彬,不是脾气暴躁的料,一个则是半大小子,脸上还是稚气满满。 但黑着脸的余秋江则完全不同。 他接近一米八的身高,虎背熊腰,手臂因为长年累月的打铁,变得格外雄壮,比一般人大腿还粗。 而他的肤色,更是常年被火焰烤的黑红,粗糙,此刻因为喝了酒,竟是隐隐有些微的暗红。 配着他淡漠的眼神,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气氛一时间显得格外冰冷。 这时,突然从大房里冲出一个人,捂着嘴一阵猛跑,到院子里的树下面,抱着树就是一阵狂吐,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很快,院子里就弥漫着恶心味道。 正是喝醉的王浩峰。 这家伙酒量比余秋堂还差,但特别喜欢喝酒,酒品还行,就是每次喝完都把自己喝成这个样子。 众人都皱皱眉头。 余秋堂无奈地对余秋原说,“看着点峰子,不让他坐在上面。” 余秋原摇摇头,去扶王浩峰。 这样一个插曲,让这边的气氛稍微缓和些,余秋堂刚起床的戾气,稍微压制一些。 他目光没有其他两人,只是看着王有财,耐住性子说,“王有财,你和我大姐分开吧。” “啥?” 王有财没明白,反问道:“你说啥分开?” “我大姐以后就住这里,不再回去了,你……” “不回去咋行,她是我媳妇,一直窝在娘家算什么回事,村里人不得戳我脊梁骨骂?” 王有财有点激动,“再说了,她不回去,家里活谁来干,总不能等着我一个大老爷们围着锅台转吧,我娶媳妇为了啥?”(本章完) 第214章 我来照顾你就是 王有财这番话,放到这个年代,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尤其是荣城这个地方。 所以即使余秋江和余秋山,表情没有太大变化。 因为他们潜意识里,也觉得男人就该在外面赚钱,女人在家里收拾家务。 这是彼此的分工和职责。 但余秋堂则融合着后世很多想法,而且只有他亲眼看到余春杏遭受的魔难,所以他的火气“蹭”的一下没压住,立刻冒出来。 他直接一把揪住王有财前胸衣服,也没怎么用力,就将他掼倒在地上,还没等反应过来,枪直接压着他的脑门。 “干什么,干什么!” 余秋堂的动作太快,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等两个兄弟意识到问题,吼着向前凑,却被余秋江和余秋山一人一个逼的退回去。 “余秋堂,又来!” 上次王有财被踩在脚底下的恐惧,转眼又笼罩在他身上。 他以为这次喊着两个兄弟,起码能好过点。 可没想到更严重。 上次只是脚踩,这次直接换成枪顶着脑袋。 这可是冬日。 冰冷的枪口压着脑袋,那种死亡的恐惧,一般人哪能承受的住。 他简直要吓哭了。 不明白,自己这个小舅子,咋就这么虎呢。 以前也没听老婆说啊。 知道他是这个样子,他肯定要在动手时心里有点掂量。 他看余秋堂的眼神跳呼不定,眼眶似乎要崩开,知道对方正处于极度愤怒的边缘状态,已经不敢乱说啥。 就担心一个激怒,他真的被送走。 而他的两个兄弟,也是万万没想到事情这么扎手,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余秋堂居高临下,仿佛看死猪一样盯着王有财,“王有财,你给我听好,我不稀罕和你说废话,接下来我说的话,都只说一遍。” 王有财丝毫不敢反驳,只是小心翼翼盯着余秋堂。 “我姐是个老实人,这是我们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所以我爹从小就没责骂过她,我们都想着,这样的好女人,不管谁娶到,都是那个男人的福气。 对,是几辈子才修来的福气。 但很显然我们想错了。 我们没有预料到,世间还有你这种畜生,你什么都做,就是不好好做人。 这么好的老婆,给你生了两个那么好的孩子,你不好好过日子,你整日四处瞎混,抽烟喝酒,回来就到家里发脾气,打老婆孩子。 王有财,可把你牛逼坏了。 你咋这么有本有事呢。 我们老余家的家训是,男人要有脾气,但那是对外,当别人想欺负到我们头上,我们不能怂。 但我们不会欺负自己的老婆。 有一个算一个,你找一个我们欺负老婆的人出来,我想你找不到。 现在事情走到这个份上,也怪我们当初没看清你这个畜生的本性,以前的事就这样吧,你今天刚好过来,那我给你说清楚,我大姐,也就是余春杏,和两个孩子,从此以后不回去了。” 余秋堂的声音越来越平静。 但语气愈发冰冷。 他一口气说完,给王有财一个说话的机会,可王有财却只是看着他,喃喃地说:“要回去,要回去的。” “她不会回去了,我不想和你多啰嗦。 你打了我姐,还不止一次打,照理我该废掉你,但看在我外甥的面上,我可以让以前的事到此为止。 你回去准备下,离婚吧。” “我不离婚!” 王有财突然喊了声。 也顾不上枪口顶着额头,开始挣扎起来,余秋堂也不多说,直接从他腿上踢了两脚。 这两脚踢的何等力量,王有财发出惨叫声,再也喊不出连续的话。 “他妈……!” 两兄弟见状也开始挣扎,余秋江也不客气,直接一个狍拳,将面前的人砸倒在地上。 剩下另外一个人,立刻怂了。 战力相差太远,他完全没有一战之力。 “我这不是和你商量,而是通知你,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你总不会想着我们还会原谅你?” 余秋堂冷笑声。 他自己都能感受到他此刻内心深处的残酷,仿佛那些被他压制许久的残暴,他们老余家遗传下来的狂躁,在此刻已经汇聚到一起。 能不一枪崩掉,他已经压制的很是辛苦。 他缓缓挪开枪头,在王有财刚刚舒展的眉心处,又再次将枪头使劲一拄。 “啪!” 王有财的额头立刻被敦的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他再次发出凄厉的尖叫声。 “离!” “我离,你别欺负我了!” “早这样不就好了,你也知道被人打会疼啊,那你打人的时候,就没想过还有今天?” 余秋堂将枪收回来,拄到地上,让余秋江和余秋山也放开那两个人,被放开后,那两人也没有想着继续扑上来,而是赶紧将地上王有财拉起来,先是朝后面退避几步。 起码不至于被余秋堂再次一脚踢倒。 王有财颤颤巍巍地喘着粗气,足足两三分钟,这才站直身体,哭丧着脸,“秋堂,我知道我以前做的不对,我现在知道错了,你给春杏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一定洗心革面,好好对待她和孩子。” 余秋堂摇摇头。 “打人这种事,只有一次或者无数次。回去准备东西吧,早点准备好,你们早点去办手续,你可以找能和你过日子的主,我姐留在我这里。” “不要这样啊,你看春杏带着两个孩子,总要吃喝拉撒,要是我没有我,她们日子也难过是吧,女人肯定还是要靠自己男人养活。” “不劳你操这个心。” 余秋堂冷笑道,“我余秋堂再没出息,照顾自己的姐姐和外甥,还是没半点问题。 我大姐要在这里住住一天,我就照顾她一天,要是她想住一年,那我就照顾一年。 哪怕她一辈子想在这里,也没关系,我也会让她过一辈子的好日子。 不要挣扎了,回去吧,事已至此,说这些话都没有意义,像个男人的样子,至少不要在自己儿子面前,像个癞皮狗。 这些事情既然发生过,就再没法回头,走吧。” 余秋堂说完,指指大门外,转身就朝里面走。 “秋堂!” 王有财还在身后喊呢,就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呼呼地冲过来。 “找死是吧,不想过了是吧,那我就敲死你狗日的,谁给你的脸,跑到这里耍赖!”却是王浩峰。 他手里提着个长条板凳,像只疯狗似的冲向三人。 那三人见状,连忙跑出院门。 他们刚才看到王浩峰在院子里吐,知道他的酒还没完全清醒,这时候扛着板凳追过来,那可是真上,手底下绝对不会留半点余地。 王浩峰扛着板凳就追出门去。 “赶紧拉住他!” 余秋堂急忙喊了声。 余秋江和余秋山早有准备,几乎同时起步,一左一右将王浩峰架回来。 王浩峰还想继续挣扎呢,但他的力气和身高,都不是老余家兄弟们的对手,只能嘴上干嚎。 一路骂骂咧咧。 等架回院子里面,被放到地上,他这才将凳子放到院子中央,一屁股坐在上面喊道:“你们拉我干啥,就该捶死那个王八蛋,妈的,打女人,算什么本事,狗日的!” 余秋堂没有理他。 这家伙酒醉后,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正常。 他来到厨房,果然看到余春杏坐在灶台前低声哭泣。 余春梅在旁边轻声劝慰。 看余秋堂进来,满面愁容地看着他。 余秋堂给余春梅一个出去的眼神,待人走后,他才蹲在大姐面前,轻轻喊了声:“姐。” 余春杏坐在一个很小的板凳上,也就三四十公分高,余秋堂即使蹲着,也比她高出很多。 余秋堂喊了声,发现余春杏低着脑袋,脸被头发遮住,看不到脸部表情,他干脆盘腿坐在地上,没在意屁股下面都是脏乱的柴火。 “姐,你不要难过。你这个样子,我也会难过。” 他轻声安慰着姐姐。 “姐,按理说,这些道理也不该我一个做弟弟的给你说,但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心里藏不住话的人。 我想到什么话,不说,心里就难受的不行。 姐,我一直觉得,人一生很难做到顺风顺水,我们总要吃一些苦头。 只是看苦头来到的早晚而已。 那有的人呢,看起来过的很幸福,什么都能称心如意,那只是他的苦难还没到来。 而我们家这些人啊,苦难都来在最前面了。 我们姐弟几人,都是从小没有母亲,吃不饱穿不暖,吃了很多人没吃到的苦。 但我们都坚持过来了。 你看看,现在的我,不是那个喜欢躲在门背后哭,被你牵着手拉出来的小男孩,我长大了。 我能赚钱,所以我能照顾我的姐姐们。 我有力气,所以别人欺负我姐姐,我就会捶他。 那些苦日子,我们已经跨过去了,将来的日子,对我们来说,肯定会越来越舒服。 我们不是商量好了嘛,离婚,一定要离婚。 对于王有财那种垃圾人,我们就该离他远远的,不要对他抱有任何改变的幻想。 我知道,你心善,想着一日夫妻百日恩,总觉得这样有点过意不去。 所以这个恶人,我来做。 你要相信我,脱离掉王有财,你的日子只会变得更好,至于王有财自己,我们无需同情。 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犯过的错误付出代价,是吧! 来,我们不要哭了,最近我们家里难过的事情太多了,不要将眼泪用到这种事上。” 余秋堂轻轻用袖子帮余春杏擦去眼泪,就像多年前,余春杏帮他擦泪一样。 余春杏轻轻抓住弟弟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堂堂,你说姐的命,咋就这么苦咧。” 余秋堂点点头:“是啊姐,你以前命就是很苦,我想老天爷肯定是想着让你前半辈子把苦吃完,后半辈子好好享福呢。” “真的嘛?” 余秋堂咧嘴笑道:“那还有假,你知道的,你弟我坏毛病虽然不少,但从不欺骗亲人。” 余春杏点点头,随之又担忧地说:“那王有财能善罢甘休嘛,那个人很难缠,他们那些兄弟也都不是省油的灯。” “哼。” 余秋堂冷哼声。 “如果他们还要继续,那证明他王有财的劫难还没完全走到头。” “啊?” 余春杏没有理解。 余秋堂则是拉着她起来,来到门外,看着关切的众人,“不管有什么麻烦,都不是还有我,我们大家嘛,他王家有人,难道我们的老余家都是吃干饭的?” “还有我呢!” 王浩峰坐在房檐下,靠着墙壁正在发呆,突然又插嘴进来。 说完,立刻感受到一股恶心,又跑到树底下去吐了。 他这个样子,逗得大家哭笑不得,这才冲淡很多压抑的气氛。 大家这才纷纷安慰余春杏。 在大家温暖的包围下,余春杏总算放松很多,难过也取掉不少。 这种气氛,在第二日大家齐心协力干了半天卫生后,已经彻底回归原来幸福祥和的味道。 傍晚吃完饭,一大家人坐在火炉前聊天。 余秋堂自己单独坐在桌前看书,听到余春杏询问说有没有豆子,生之类,这才想起明日就是腊八节了。 不知不觉,他回来已经多半年。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过年了。 回来这段日子,真是发生了不少事啊。 要说没有蝴蝶效应,他自己都不相信。 以前看电影时,看到那些穿越时空的电影,主人公只要做过一些事,总会在纵横空间里留下痕迹,导致有些人发生改变。 那他是不是直接或者间接,也导致很多人的命运,因此也悄然变化过呢。 这个他也说不清楚。 “我们现在人多,要多煮点腊八粥,晚上得把米和豆子泡好,要不然明天现泡可来不及。” 余春杏是整饬家务的好手,大事不说,安排起这种家常事,显得游刃有余。 余春梅和几个小女生们只要听着安排就行。 其实,按照老传统,过了腊月初八,就开始过年。 初八这日,就是过年的起跑线。 荣城这边的腊八节,规矩相当多,余秋堂原本还只是一只耳听余春杏说,后面听得有趣,很多都是他没经历过的。 索性放下书,也跑到火炉旁坐下,手像大家一样搭在火红的炉口上,听的津津有味。(本章完) 第215章 围炉夜话 十二月初八这日,余秋堂清早起来,看到厨房里已热气腾腾。 原来是大姐和三姐,还有春菊在一起做饭。 看他进来,大姐笑着说:“你起来的这么早,要洗脸的话,后锅有热水。” 余秋堂笑着点头,闻到一股香喷喷的香味,又看到前两日买的新水缸,有一个小的被擦拭的干干净净。 荣城风俗,十二月初八旧俗为祭门神、灶神、树神之日,早饭讲究吃腊八粥,在部份地区也称为“糊心饭”,多为大米、小米、黄米、各种豆类煮做。 也有面食与粥同煮的,有的还会放上肉丁、咸菜丁以及油、盐、葱、姜等佐料。 还有的只选玉米和豆类熬粥,但这时候买肉很困难,初八还没到杀年猪的时候,所以人们基本都不会放肉。 “堂堂,你洗完脸,先端半碗出去泼洒下,顺便糊糊门神嘴。” 大姐又吩咐。 余秋堂应了。 很快洗完脸,从锅里舀了半碗,顺便拿只筷子,一折两端插到碗里,然后端着出门。 所谓泼洒,就是祭拜先人的一种习俗。 不仅是腊八粥,这边要求所有好吃的东西,吃前都要端出大门外,给死去的祖先们供奉,示意后辈有饭吃,也没忘记先辈的养育和传承。 例如过年吃饺子,端午吃粽子,中秋吃月饼,都是需要泼洒。 所谓糊门神嘴,则是一种传统风俗。 吃粥前,要在每个门扇上粘一点粥,以敬献门神,戏称糊住了门神的嘴,让其不要向上神报告家中不好的事。 余秋堂自从去了城市后,莫说做这些风俗的事,就是腊八粥也是想起来随意吃点,想不起来就算了。 人们日子越来越富裕,什么吃的喝的,后来都满足了,很多风俗就显得失去意义,很繁琐,慢慢也就被人们抛弃掉。 渐渐忘却。 甚至很多人都觉得,过年也没啥意思。 余秋堂回到厨房放碗,看到三姐正将冒着热气的腊八粥朝水缸里舀,笑着说:“这么一大缸,我们要吃到啥时候才能吃完?” 三姐笑着说:“起码也要吃到二十三,我们现在家里人多,这点粥还不一一定够,我们可要省着点吃才是。” “都是大姐不好,托儿带母的。” 大姐在案板上揉面,插了句话。 “你们才吃几口饭,你们娘三加起来,还不如小伟一个人吃的多……” “姑,我去山上搞点柴……” 余小伟刚好掀开门帘,听到对他的“夸赞”,挠挠头说,“叔,你不是说,我吃多点长身体嘛?” 众人看他这个惭愧的样子,顿时都忍俊不禁。 就连春菊都捂着嘴笑。 但很快就咳嗽起来,余秋堂见状,心里暗想春菊这个病,开春之后一定要看,不能再耽搁了。 可不要拖出个大病。 他现在发现随着他的到来,很多事的时间线和走向,完全和前世不一致,例如四叔的死亡,就感觉很奇怪,记忆里四叔死的没有这么早。 他很担心身边的亲人们再出任何问题。 “刚好半缸,再来一波!” 三姐又朝锅里开始加水,嘴里念叨“怎么都得熬满一缸才是。” 腊八粥除当天吃外,还要留些,以后每天早饭烧少量的稀粥喝,一直到腊月二十三,象征连年有余。 “对了,差点把这个事给忘记了,秋堂你去西面窗台看看,给咱把腊八冰拿过来。” 所谓腊八冰,也是一种传统习俗。 就是在腊月初七的晚上,盛一碗清水放在窗外,让其冻结。 第二天早晨,碗中的冰哪一方突起一点,意味着来年哪一方收成好,然后把碗中的冰倒出打成小块,人人分吃,传说吃了腊八冰,一年内肚子不会疼痛。 吃过早饭,余秋堂用饭盒装着腊八粥去上坟。 四叔刚刚去世,理应给坟上供奉点。 这是作为侄子孝顺。 他在四叔墓前跪了会,原本想给四叔说点话,但每一句到嘴边都觉得没意义,人都走了,说太多的话,做什么呢。 离开四叔的坟,他又来到母亲的坟这里。 想着顺便给母亲也上上坟。 来时,却发现父亲不知何时已到这里。 父亲没有跪,而是靠母亲的坟,一勺一勺,将碗里的喇叭粥洒在坟头。 余秋堂想了想,悄悄将腊八粥放到另一侧的树下面回去了。 . 腊八节过后,天渐渐长了起来。 虽然还没有到开始暖和的时候,但起码被房檐遮住太阳的时越来越短。 还有二十多日就过年,孩子们早已翘首以盼,但余秋堂几个大人,则是聚集在一起,开始思考后面家里财政收支平衡的问题。 这个事,从余秋堂准备将大家聚集在一起,就已经在筹划思考,迟早都要走到这一步。 每个人人生,都需要自己去创造。 即使他有能力养着大家,但这都是他的人生,也不是其他人的。 没有人愿意一直像宠物一样被人养着。 那样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 无论是他的两个姐姐,还是余秋江都不会这样。 即使余春菊,这个可怜的堂妹身体不舒服,却也能坚持做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他要尊重大家的想法。 现在院子里一共有九个人: 余秋江两人。 大姐家三人。 三姐。 小伟和小云。 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就是他和余秋江这样的成年男人,他们都能赚钱,余秋江也有自己的老本行,所以继续保持就行。 然后就是三个女人。 大姐三姐还有春菊,这个年代的女人很少出去干活,那她们就负责在家里做些养殖的工作。 至于剩下的小伟小云,还有两个小外甥,则是上学的上学,玩的玩,孩子们就该有孩子们该干的事。小伟和小云大点,可以帮着大姐她们做点事,两个小不点太小,就认真长身体吧。 火炉前,大家围炉夜话。 “我先说说我的想法,江哥,还有大姐三姐,你们听听,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们再斟酌商量。” 一番简单的热场之后,余秋堂开始谈正事。 众人都点点头。 虽然他们都比余秋堂大,但很显然,这个九人组成的“小团伙”,余秋堂才是主心骨。 通过最近半年各种事,已没有人再将他看成不谙世事的年轻人。 无形中,大家都潜意识觉得他很厉害。 只要他说的话,基本都会无条件选择信任,不去想可行性与否,而是看如何做成。 “江哥,你有打铁的本事,我觉得这个本事不要放弃,之前赚钱少,那是因为你为照顾春菊,把摊子没开到人多的地方。 这样,我们在镇子里盘个店铺,后院你可以打铁,前院就负责买卖铁制品,以你的手艺,把名气打出去,肯定能赚钱。” 余秋江下意识看了眼余春菊。 余秋堂看在眼里,知道自己这个堂哥,一辈子就是被妹妹给圈住了。 若是没有余春菊,以他的本事,肯定能轻松成家,找到不错的对象,利用本事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所以,要解决余秋江的心魔,还是要将春菊处理好。 “春菊你不用担心,就放到家里,现在大姐和我三姐一起,家里这么多人,完全能照顾过来,你每天就去镇上,晚上回来,反正也不远。” “这……能行嘛?” 余秋江还在犹豫。 他一直待在家里,已经习惯这种环境,突然换个地方,还真有点怯场。 “不碍事,春菊在家里又不会出事,大姐她们都在呢。” 余秋堂其实没有完全理解余秋江的想法。 “是啊,秋江,有我们照顾春菊,你要干什么就放心去干,男人还是要在外面多赚点钱,一直待在家里,日子可就难过了。” 大姐在边上也劝说着。 又道:“你看像我们家娃他爸,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哪怕我在家里把地刨出坑,也种不出几毛钱,最后日子就过惨了。” “对啊,江哥,这不是还有我们嘛。” 余春梅也笑着帮腔。 余秋江还在犹豫,一直沉默的余春菊轻声说:“哥,我在家里能行的,有大姐和三姐看着我,家里还有孩子们,不用你守着。” “春菊……” 余秋江看余春菊这样说,顿时有点意外。 他们两人相依为命,几乎一直是互相陪伴着,妹妹总是希望他能待在家里,哪里都不要去,不然她就没有安全感。 如今,妹妹竟然主动这么说,而且是带着笑容,认真地说,不是赌气。 他心里莫名生出几分安慰。 就像是心里一扇紧闭的门,这个时候被拉开个缝隙,有光芒照进来。 又像是心里压着一块巨石,一直沉甸甸压他二十多年,无时无刻不让他觉得疲惫。 而如今,这块石头也突然被掀翻。 他的身体变得轻盈很多。 “看吧,江哥,这大后方没有啥问题吧,我就说你放心出去闯,你可不要小看我们妇女同志们,妇女能顶半边天。” 众人也都抿嘴笑起来。 余秋江见状,觉得自己再矜持就没有意思了,便点点头说:“那我就来试试,不过我在外面也不认识啥人,开始堂堂你要多帮我。” “那是自然,地方的话我来帮你找,我们亲兄弟明算账,我开始帮你垫着钱,但后面赚钱,可要还我。” 余秋江开始还是一愣,随之也笑道:“肯定还,那肯定的,咋还能让你吃亏。” 其实余秋江也知道,余秋堂只是和他开玩笑,但他的话也是真心,他觉得余秋堂已经帮他们太多。 不仅想发设法带着他赚钱,还让他们搬进新院子,让他们兄妹有了家的感觉。 这种恩情,哪能用钱衡量,根本一辈子都还不清。 “至于大姐,三姐,再加上春菊,你们三个不用出去辛苦,就在家里发展养殖业吧。” “是以前说是养鸡嘛?”三姐问。 “养鸡自然也要尝试,”余秋堂点点头,“不过,我们不能将宝押在一件事上。我的想法是,我们开始都尝试下,养什么更顺手。 目前我的想法是,我们要充分利用身后大山。 那山里什么最多呢,就是草和树木,那这些东西都是牛羊的食物,还有村里不是有一百多亩的野苜蓿地嘛,现在反正也没人要,我们可以用最低的价格承包下来。 但养牛羊最大的问题还是技术和成本。 牛实在太贵了,我们目前养殖技术还是空白,万一大价钱买了大牛回来,结果给养死了,那损失可就大了。” “这倒是个事情。” 余春梅点点头,看着余春杏,余春杏在帮孩子们纳鞋底呢,闻言笑道:“我干活还行,问我这个事,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你们有什么,我就养什么。” 余秋堂接过话茬,“鉴于这个道理呢,我我是想法是,开始先不要养牛,搞点成本低的东西,例如羊和鸡之类,还有兔子,长毛兔就很不错。” 他说到这里,停顿下,看大家都盯着他看,没有插嘴的意思,便接着说:“鸡的话,我们直接买蛋孵化更划得来。自己孵化的鸡要更扎实,买回来的鸡娃子不好养活……” “秋堂,我能问个问题嘛?”余春梅犹豫不决。 “三姐你有啥想法,直接说,我们现在可是民主讨论,有啥说啥。” “是我没想明白,还是你没说到,你说我们自己孵小鸡?” “对啊,自己孵的小鸡更熟悉……” “那我们不是要买很多母鸡回来?”余春梅更迷惑了,“买母鸡倒不难,可我们咋知道,哪只母鸡正在抱窝,哪只还不能下蛋呢?” 抱窝就是母鸡孵蛋的过程。 母鸡达到一定的年龄和性成熟阶段,通常在生长约 6 - 8个月后,碰到温暖的季节,如春末夏初,环境适宜,母鸡就可能有孵蛋的意愿。 在母鸡抱窝时,她就会停止下蛋,而且心情非常烦躁,若是惹了它们,往往还会主动啄人。 当然,如果家里没有公鸡,那母鸡哪怕将鸡蛋捂熟,也不可能孵化出小鸡,卧在鸡蛋上就纯属白吃米不下蛋。 那这个时候,养鸡人就要用棍子使劲抽打母鸡,让它不要一直卧在鸡蛋上摸鱼,只有强行打断这种激素分泌,它才会重新想起下蛋的事。(本章完) 第216章 似水流入年 余秋堂知道三姐啥意思。 就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若是要很多小鸡,就需要很多家里有公鸡的蛋,但市面上卖的鸡蛋,大多都是没有公鸡的母鸡下的。 原因当然很简单。 这个年代人们讲究的就是“鸡蛋银行”,母鸡养着一直可以生蛋,只要好好养,油盐酱醋就能换到。 但公鸡除了年底卖钱和打鸣,就没有其他作用。 所以,人们若是养鸡多了,可就会遗留一两只公鸡,但若是养的少,便只会养母鸡。 若是一般人家要孵小鸡,就会单独将公鸡和母鸡圈养,这样才不至于浪费太多时间。 但余秋堂有自己的打算。 他毕竟是来自于后世,对于孵小鸡,早已脱离用母鸡抱窝的阶段,已经完全可以人工孵蛋。 其实孵蛋也不算什么难度,环境也很容易摹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温度和湿度,只要能控制好这两点,基本都没问题。 “三姐,小鸡的事你不用担心,我来想办法,你只要做好辛苦的准备,其他都不用多想。” “辛苦我倒不怕,就怕养不好,把鸡娃都养死了,白白浪费钱。” “养鸡又不是没养过,怕啥呀。” 大姐难得主动搭话,看来提到养鸡,算是触碰到她的专业领域。 “就是说嘛,除了鸡我还专门再弄几只羊回来,提前摸摸羊的性子,摸索出这边羊的品种和习性,将来依靠我们附近的大山,发展个产业出来。 另外,我们现在不是还有几只林麝嘛,这个也可以作为一个特殊的赚钱模式,只要培育好,三五年我就能有几十只,麝香的价格日渐走高,未来赚钱的机会多着呢。” 余秋堂说的津津有味,其他人听的也很激动,大姐不知不觉纳鞋底的速度也慢下来,开始认真听他讲。 于是他又更为细致地给大家说说具体如何布置。 这也是前世积累的经验。 等到八十年代末期,九十年年代初期,这边的养殖业开始蓬勃发展,一度成为全国出名的羊毛供应基地。 他也不算什么创新,只是将前人走的路,提前走一遍。 “堂堂,你刚才说的这些都很好,但是不是要等到明年开春才行,现在冬天这么冷,不管养什么都养不好。” 余秋江比较理智。 “没错,”余秋堂点点头,“具体引入苗子,肯定要等到明年开春,但我们可以做点其他准备。” 接下来,便是很细致的事。 第二日,余秋堂找王浩峰套了辆骡子车,带着余秋江一起很早出门去市里。 回来的时候,满满拉了一车的铁丝。 他准备制作一个孵蛋的暖房。 昨天最后他讨论来讨论去,觉得完全可以分几步走,不用想着一口吃成个胖子。 而想法和具体实践,往往也有很大的差距,可以先小规模搞点事情,顺便考验下大家伙的做事能力。 回来后,接下来几日,他就拉着余秋江和王浩峰以及闲来无事的余秋原一起做打造孵化房。 其实孵化房这东西,后世有非常专业的模式,例如温和湿度尽量稳定,最好的保持温度不变化,湿度能随时调整。 但余秋堂现在这个时代,可没这个条件。 温湿度控制,不过是为了使孵蛋率提升,坏蛋率降低,但也不是绝对的。 要是太过苛刻,母鸡就不可能孵化出小鸡。 而母鸡在很恶劣的条件下,孵蛋成功率也有八九十,只有个别孵不出来。 那人工模拟这个过程,其实不算难。 这边原来建有大几个仓库,就是为现在做准备,余秋堂便将其中一间加以改造。 改造方法很简单。 既然孵蛋需要的是温湿度,那就尽力做到这点。 一般来说,孵蛋的温度大概和人体低烧差不多,处于三十七度到三十八度之间,而相对湿度则是控制在七八十。 这样的条件,放到南方,可以说是随便找个地方都很容易满足,但放到大西北,尤其是西北的冬日,就相当困难。 荣城夏季最高温度也就三十多点,即使到夏季,也无法保证孵蛋温度,但夏季的湿度差不多能满足。 可到了冬日,例如最近这段日子,三九天的温度只有零下二十多度,想提升到三十七八度,实在不容易。 而冬季最难的还不是温度,而是湿度。 凛冽的西北风,会将湿气全部吹干。 久居这边的人们,往往到了冬天,皮肤会皲裂的不成样子,而若是南方的人来居住,可能会“皮开肉绽”完全没办法生活。 这种环境下,不用任何去除湿度的设备,相对湿度也就三四十,离孵蛋最佳温度相差甚远。 余秋堂并没想着冬日就立刻孵化,只是准备在开春之前,将孵化房做好,等到开春气温回暖,就早点的孵化。 按照这边人们习惯,开春很喜欢买小鸡回去养。 养到后半年就能下蛋,公鸡养到过年前后或者卖掉,或者杀掉过年,都是最好的时候。 那趁机可以卖小鸡赚一波钱。 什么东西都讲究个数量,一只几天大的小鸡能卖5毛钱,要是孵化出几千只,就能赚一两千。 而这个生意做稳定,可以一直做下去。 后续可以稳定下来,分为两部分开展,一部分继续孵化小鸡,不仅面向老百姓,而且可以尝试给养鸡场供应。 另一部分,自己也可以发展养鸡场。 根据前世记忆,养鸡场的赚钱曲线很长,一直可以赚到的二零一零年之后。 养鸡算是所有养殖里,最简单,也是最稳定的种类之一,只要有效防止鸡瘟,就基本不可能亏钱。 他前世有个老同事,原本在林场做厨子,后续自己看到商机回去养鸡,然后发展鸡肉运输,最后资产数千万。 在时代发展的红利下,脑子灵光,又愿意主动出击的人,往往都能赚得盆满钵满,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能吃到好螃蟹。 接下来的日子,相对平静。 大人们到了年关前,也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天寒地冻,出门能把人嘴唇冻的粘起来,所以不是在炕上坐着,就是围着火炉聊天。 余秋堂抽空又进了两次山,也打到一些东西,但没有大收获,处理掉也就几百块钱。 这让余秋堂再次坚定信念,打猎赶山,可以当作补充,小财,但不能作为长期发展的手段,还是值得商榷。 转眼又是半月过去。一过腊月二十,村庄就开始热闹起来,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放鞭炮的声音,此起彼伏。 “秋堂,今年我们人多,你看要不要去买头猪回来杀杀?” 余秋江一边就着门前的雪擦手,一边问余秋堂。 这些天,除了进山,他和余秋堂,还有王浩峰都在忙着做孵化网,现在基本告以段落。 余秋堂想了想,“要不我们去山里打两头野猪回来?” “猪卵子没有的养的猪肉好吃,太糙了,孩子吃起来也不好,按我的意思,还是买肉猪回来,我们今年搬了新房子,也该杀头猪热闹下。” 余秋堂笑笑,“你这样一说,还真是,那就买两头回来吧,我们这边留一部分,给我爹,三叔他们也送点。” 余秋江愣愣,“那也不用买两头吧,买头大点的,怎么也能杀两百斤肉,我们这边留一百五,然后给大伯送三十斤,三伯那边送二十斤过去…… 她的话,反正也吃不了肉,额外送点其他的东西就行吧?” 她当然指的就是奶奶。 余秋江基本不喊他奶奶,但关于孙子该尽责的事,他也从来不推卸责任。 理由也很简单,他说这是给父母尽责任。 不管芮二妹这个奶奶对他们一家人如何,毕竟是将父亲养育成人,功过不能相抵,该恨的还是会恨,该报答的,也不能落下。 余秋堂笑笑,“之前日子过的苦,所以每年我们称不了几斤肉,现在稍微好点,没必要还继续这样抠搜。 也不能想着以后富裕了再说享受的话,人一辈子能活多少年呢,什么都说不好。 现在有这个能力,一点小小的幸福,总要去争取。 你这两天帮我们打听下,看村里谁家猪愿意卖,价格和市面上差不多就行。 若是没有的话,我们就去街上去买。” 余秋江看他这样说,想了想说,“那行,我们今年就好好过过年。” 余秋堂看他说的还有点没底气,补充句:“钱的事,江哥你不要操心,我还有些钱……” “我们一起过年,哪能让你一个人出。” “我们不说这个,我知道你不是舍不得钱,你只是想多攒点,明年给春菊看病对吧?” 余秋江嘴唇动动,但没出声,保持了沉默。 余秋堂说的没错,他其实自己基本不钱,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任何会钱的事,他基本都不会做。 甚至他连娶媳妇的事,也就是偶尔想想。 现在唯一挂念在心里的,就只有给妹妹看病,只要能病情稍微好点,让她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生活在外面,让他牺牲什么,他都无所怨言。 良久。 他轻声说:“堂堂,你对我的恩情,哥都记在心里。哥不会说话,但我们一起从小长大,你是知道的,对吧?” “咋突然说这个了。”余秋堂笑笑。 “你说是嘛?” 余秋堂看他这样认真,也收敛了笑容,搂着余秋江的肩膀,“江哥,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嘛,我们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你难道还怀疑。 这人嘛,一辈子说到底,其实很没意义。 你说赚钱,赚多少才是个头,赚钱又是为什么呢,其实到头来,还不是为获得别人认可。 可别人认可,真有那么重要嘛。 一个人,如果只靠钱才能得到人认可,其实我是不喜欢的,也不愿意。 我和你一样,我们都是将亲情看的比山还高的人,不管是现在我们暂时住在一起,还是未来成家,我们各自生活,我们之间的情意都不会变。 相比我们多年的兄弟情,这些小钱实在不值一提。 你不用担心,只要按照我的规划继续来,未来我们不说能成亿万富翁,但让我们这些人过得舒舒服服,肯定没啥问题。 以后呢,不要说这种话题了。 我现在是最后一次说,兄弟之间,谈钱谈多了,会伤感情。” 余秋堂说完,静静地看着余秋江。 余秋江也看着几十秒,最后笑了笑,点点头,也把手臂搭在余秋堂肩膀上。 两人几乎是不约而同,齐齐看向初升的朝阳。 “江哥,我们的日子,会过的越来越好。” “好。” 腊月二十三,打发灶王爷上了天。 荣城习俗的过年,从腊月二十三这日,开始加速。 首先第一站就是杀猪,以及吃杀猪饭。 因为所有美食,都需要从肉开始做,所以这个日子,家家户户养猪的,都开始磨刀霍霍。 这边人很少吃牛,也很少吃羊。 牛是因为贵的一半人吃不起。 羊则是嫌弃绵羊肉膻味太重。 这个年代,人们还没有养殖山羊的意思,如果家里有羊,基本家家户户都是绵羊。 绵羊比山羊好养活,不挑食,存活率高,而且绵羊还可以剪羊毛卖。 但绵羊肉赶不上山羊。 绵羊吃起来,有股浓重的膻味,一般人很难适应。 例如最著名的的“羊肉泡馍”,早些年都是因为绵羊肉为多,结果外地来的客人,慕名而来,可吃第一口,就立刻被搞吐了。 后来,羊肉泡馍的调料味越来越重,肉也换为味道更淡的山羊肉,都是为解决膻味。 正是因为各种原因,猪肉还是这边人们最主流的肉食,而且这个时候的猪,完全没有用饲料喂,都是大家用麸皮,糠,还有各种猪草喂养起来,生长周期也是多半年,近乎一年。 所以猪肉吃起来味道格外香。 那排骨,只要炖一点在锅里,香味能弥漫二里地。 完全不像后世很多猪肉,都是三五个月出窝,猪肉味道淡的很,若是不用各种调料,味道淡的完全吃不进去。 二十三日早晨,天还落着小雪,余秋堂却和余秋江早早起来出门。 他们预定了两头猪,准备去别人家杀。(本章完) 第217章 送年猪上锅 杀猪这种事,后世管的相当严。 以至于没有经过专门检验的猪,都不能随意宰杀,更无法售卖。 但很多偏僻的农村,依然还是允许。 在现在这个时候,每个村子都有几家杀猪人,这可是个好行当。 清泉镇这边的规矩,杀猪要按斤两算钱。 一斤收一毛钱的辛苦费。 一头猪出两三百斤肉,就需要二十三块,而过年期间,最多一天能杀个三四头猪,杀猪家族们收获自然颇多。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请屠夫们杀猪的村民,都不会付钱,而是用猪肉顶。 那么猪肉的价格肯定要比市面上低一些。 这样,屠夫们就能赚点利差钱,收到的二三十元还要多。 反正他们是一年四季都会在街道卖肉,给肉和给钱,都不受影响。 余秋堂两兄弟准备两个大水桶,还有几个脸盆,以及拉着架子车。 寻找的屠夫也是他们同族的一个堂兄。 和他们是一个太爷爷。 叫余天顺。 一辈子的屠夫,前辈子最后死在卖猪肉的路上。 听说是开着个三蹦子上坡,结果三蹦子出了故障,下来想修修,一下车人当场就没了。 属于猝死。 可以说用一辈子的生命去杀猪和卖肉。 拉着架子车来这边,余天顺已经和婆娘在烧开水,看他们过来,笑哈哈打招呼。 “你们两个来这么早干嘛,那猪还没送来呢。” “那就等等。” 余秋堂笑笑。 在村里买的两头猪已经给了定金,约定好今天送到这里屠宰。 这边屠宰猪的方法很古老传统,但很干净。 这边是需要将猪捅死,放掉猪血,然后把猪吊起来放进开水锅里烫毛。 杀猪锅都是专用的锅,直径两米多,再大的猪,都能整只放进去。 滚烫的热水能将猪毛完全烫干净,基本是半个猪毛岔岔都不留。 余秋堂前世后面生活在南方,就一直很烦有些杀猪的模式。 那个猪肉端上来,皮上还留着一层几毫米长的猪毛,让人看到就难受,更不用说吃。 据说那都是用火烧的毛,具体如何,他就不清楚了。 反正觉得这种水烫的方法干净又卫生。 等待不大会,就听到小道上传来嘎吱声,原来是卖猪的一家人来了。 那是只三百多斤的大肥公猪,走起路来,身上的肉颤抖不已,反倒像是只怀孕的母猪。 这边的人们若非留老母猪用来做种猪,一般都是在猪很小的时候,不管是公母都会被阉割掉,这样可以减少猪的发病率,也能让猪变得更肥。 而那种专门留下来,作为种猪的老母猪,会长的特别大,五六百斤都可能会出现。 老母猪养到一定程度,尤其在怀孕前后,都非常凶狠,除了主人外,其他东西都很难近身。 要是鸡无意间跑进去抢着吃猪食,自己就会沦为猪食。 而附近也有传说,谁家的孩子跑进猪圈里玩,一个不留神,就被猪啃掉半边脸。 也是相当惨烈。 所以人们都说,老母猪生过几胎之后就要赶紧杀掉,要不然就成精了。 余秋堂非常满意这头猪,确认没啥问题后,就将剩余的钱支付给卖猪者。 然后这边余天顺也将自己的兄弟,还有一个儿子喊出来,开始绑猪过称。 这个过程也是不简单。 屠夫家里的人,个个都是膀肥腰圆,力气自然不小。 但这头猪明显对自己今日的命运不愿屈伏,也是挣扎的很厉害。 屠夫三人硬是压不住,被猪拖着四周跑。 后来还是在余秋堂和余秋江的帮助下,才勉强将那家伙制服,四肢全部绑起来。 用婴儿手臂粗的麻绳,配合着一个定滑轮,将猪钓到半空,然后又扯出两道线,做成三角固定。 余天顺这才从一边的磨刀盆里,取出一尺多长的杀猪刀,来到猪前面比划比划,一刀送进猪的脖子里,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余秋堂倒吸口凉气。 这力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有。 熟能生巧固然是,但能一刀送进去这么深,力量必然少不了。 “嗷!!!” 猪受痛,发出凄厉的尖叫声,瞬间差点没将余秋堂的耳朵震聋,但余天顺却没什么感觉,在猪挣扎和嘶吼里,吩咐弟弟和儿子,把余秋堂准备好的脸盆和桶接在猪下面。 滚烫的猪血“汩汩”流入脸盆和桶里。 这些猪血非常重要,是这边人们过年必吃一种食物原材料。 这种食物叫“血肠”。 不同于南方很多地方人们喜欢灌制肉肠,荣城这边更喜欢吃血肠。 做法其实和肉肠差不多,就是将猪肠洗干净,然后将猪血里面加上各种调料,灌起来后扎好口子,蒸煮熟。 吃的时候,可以直接咬着吃,也可以切成薄片,凉拌着吃。 也可以用油和葱煎吃,都是非常不错的食品。 这头猪相当大,猪血很多,足足接了一脸盆多。 能做不少灌肠。 灌肠不仅自己可以吃,而且还可以在年后拜年走亲戚的时候,带给对方也蛮好。 在这头猪放血的时候,另外一头猪也被“家长”送过来,余天顺急忙让让儿子去拦住,让那人带着猪等等。 若是现在猪过来,看到这边情况,不得当场吓疯了。 这几百斤的猪,要是发起狠来,一般人根本拦不住。 然而,或许是那边没有拉好,也或者其他原因,那头猪不知咋地,却突然向这边跑来。 踩着麦地,飞奔而至,远远看去就像只黑色的小牛犊,但可比牛犊厉害多了。 “还不站住!” 猪的主人见状大怒,提着棍子就在后面追。 可追既然都跑了,哪还会听他的话,一口气直接冲到这边来。 然而,它突然刹住脚步,仿佛一个石雕般盯着这边杀猪现场看,几十秒后,突然发出调头,就朝来路跑回去。这下可把后面的人给高兴坏了。 还以为自己的猪跑回来了,急忙迎上前。 然而。 他们明显想的太多。 那猪本来就疯,待闻到同伴的血液信息,这会估计胆子都被吓破了,眼里哪还有主人的存在。 下意识想躲开主人就跑,遇到不知死活的主人阻拦,顿时猪怒四射,迎头就是一撞,将主人瞬间给撞翻在麦地。 也幸亏主人见状不好,下意识躲避,猪只是擦了半边身子。 要不然,从正面碰撞的话,不得当场送走。 他顾不上疼痛,翻身起来就去追猪,只是不等到猪自己停下来,想追上无疑是痴人说梦。 这边,几人看的也是目惊口呆。 余秋堂开始还想去帮忙呢,转瞬想,还是不要出这个风头了。 有些事情沾染上就是麻烦. “掌柜的,水开了,看这血放的差不多,去毛吧?“ 余天顺的老婆不愧是屠夫的老婆,身体也是壮实魁梧,皮肤黝黑发红,拳头大的像是小娃娃的脑袋。 余天顺低头看看伤口,点点头,“差不多了,可以去毛了,来,搭把劲。” 余天顺招呼众人,将猪慢慢拽到锅的正上方,缓缓放进锅里。 这头猪确实很大,那么大的锅,位置也被占据了七七八八。 余天顺老婆在下面灶台里又塞进去几个大木头,开始用一个长柄的勺子不断向猪身上泼开水。 这个过程就是烫。 几分钟后,两口子开始配合着刷起猪毛。 用来刷猪毛的刷子都是钢丝制成,一刷就刷出一撮,看起来既治愈又夸张。 余秋堂在山里处理野猪和熊,其实比这个要简单。 那些东西会连同皮一起取掉,取出里面的肉,但杀猪却是要连同猪皮一起留存。 猪皮有很多用途,例如这边人常常熬制的猪皮冻。 就是将猪皮专门剥下来,放到锅里加上各种调料,生,等东西煮,彻底煮烂后,将剩余的东西过滤掉,剩下的肉冻冷却,就是嫩弹可口的肉冻。 肉冻可以凉拌着,蘸着蒜汁吃,也可以蒸着吃,味道都非常不错,是荣城一个著名的小吃。 所有猪毛清理干净,这才开始杀猪。 余天顺还给余秋堂介绍着杀猪的一些门道,例如里面各种脏器都是什么,余秋堂也没挑破,心里却是暗暗笑着,这些东西,自己简直闭着眼睛都知道在哪。 野猪和家养的猪器官并无区别。 至于里面的内脏,并不像杀野猪那样喂狗,家养的猪干净,里面寄生虫很少,基本都可以洗干净人吃。 内脏被装进桶里,肉则是被抬到架子车上放好。 这时前面跑掉的那头猪终于被几个人拽回来,猪一路疯狂嚎叫,显然是无法接受被屠宰的命运。 越是拉到这边,猪的挣扎越是猛烈,半天才能拽动一两米,仿佛是拔河一样,开始进入拉锯战。 余秋堂想了想,没有出风头,还是和余秋江先将杀好的人拉回去,然后再回来拉第二头。 他力气大,只有余秋江和王浩峰知道。 要是被外人知道,又不知会传出什么破事来。 可没想到的是,等到他们两人再次回来,发现那头猪又跑了。 这让他很是无语。 余天顺一家人站在门口的树下面,看着满地到处乱蹿的野猪,也是无奈苦笑。 直言说如果猪的脾气不好,就该绑住四肢,用架子车拉过来,哪能像牛羊一样,直接牵引着过来呢。 这下猪被惊了两次,有了应激反应不,一时半会是难搞过来,如果今日不杀,猪可能会病死。 已是骑虎难下。 “江哥,我们去帮帮忙吧。” 余秋堂眼看着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喊上余秋江一起。 猪的主人开始看余秋堂瘦胳膊瘦腿的,还以为帮不到什么忙,也就客气一下。 没想到,那头他们三人拉不住的猪,余秋堂和余秋江兄弟两人轻而易举拽到杀猪锅前。 猪开始还在疯狂嘶吼,后面眼看活命无望,这才放低声音,只是沉闷地呼出粗气。 算是接受命运。 因为这头猪折腾半天,等到他被处理完,已经是下午。 余秋堂和余秋江将猪拉回去,还没走到院门口,就能闻到肉香味扑鼻,一大三小四只狗子就跟疯了一样,从里面飞奔出来,又疯狂跑回去,然后再次跑出来迎接他们。 余秋堂看他们口水都收不住,只好从从桶里搞点内脏丢给它们,也让好好过个年。 回去后,猪肉专门被放到东面偏房,有支起来的架子。 肉被余天顺分割为八大块。 杀完后过秤,前面一头重点,一共杀了两百多一点点肉,后面那只看起来凶,其实只有一百八十多斤肉。 而且前面那头膘肥体壮,竟有四指膘,另外那头估计平时喜欢运动,瘦肉偏多,三指膘都不到。 不同年代,人们对猪肉的需求不同。 后世人们都喜欢吃瘦肉,那是因为肉都吃腻了,肥肉太多的肉,都是便宜部位。 而这个年代,人们普遍嘴里没什么荤腥,吃猪肉讲究就是膘厚,像这种膘很肥的猪肉反而价格最好,拿到市面上卖,过年时价格能卖到一块多。 大家哪见过这么多猪肉啊,都是惊喜异常。 余秋堂想起前几年过年时,父亲一共才会买两三斤肉回来,留够包饺子的不分,剩余部分炒不出几个荤菜,还要留下来了客人招待。 眼下,总算弥补了大家遗憾,起码能吃肉吃个畅快。 厨房的锅里,已经煮了半锅骨头,够大家好好吃一顿。 案板上放着才割下来的大块猪油,估计有二三十斤,能美美榨一坛子猪油。 这年头别看其他东西便宜,油却很贵,所以很多穷人家都吃不起油,最差的会在油碗里放个抹布,称为“油抹布”。 每次炒菜前,就用油抹布将锅擦一遍,意思意思,提提锅的温度,让菜里有丁点的油星。 有这么大一罐子猪油,估计能吃个小半年。 这还是余秋堂特意没将准备送出去的肉上油切下来,要不会更多。 他留下一整只,四小扇猪肉大家伙吃,还有一整只,分为重量大小不同的块。 父亲,三叔要送,岳父岳母那边要送,还有舅舅家要送,以及王浩峰这种好朋友也要送一些。 若不是二姐家远,也同样要送。 这不是他穷大方,而是风俗习惯。 不杀猪便不杀,杀的话,都会或多或少送一些出去。 例如上辈子,二姨子米雅琴几乎每年都会送点肉过来。(本章完) 第218章 杀猪饭 次日是腊月二十四。 腊月二十四,里外洗一洗。 腊月二十五,洗净牲畜屋。 按照这边风俗,二十四和二十五两天需要打扫卫生。 因为这边黄土很大,又不会像城市里每日都能细心打扫卫生。往往是一年下来,整体将所有卫生都打扫一遍。 打扫的时候,需要将里面所有东西全部全部搬到院子里,然后用长的木棍绑着扫把,将房间顶和墙壁全部扫干净。 里面卫生彻底清理干净,再将东西又重新搬回去。 这个过程中,总免不得一些锅碗瓢盆被碰撞碎,人们也不会生气,碎就碎吧,刚好岁岁平安。 好在余秋堂这边的房子才搬进去,里面东西也布置的还不齐全,所以就是象征性打扫打扫便好。 今天街道逢集,余秋堂让余秋江带着大家去集市上赶集,肉是有了,但过年用到的其他物品还需要添置,例如买菜就是一个大任务。 正月初七之前,街道不会开集,若是没有准备足够的菜和各种日常用品,到时候就可能没东西可吃。 大大小小,现在毕竟九口人呢。 昨晚余秋堂就和大伙商量了要添置的东西,专门写在纸上,今天只要照着纸条上的内容购买就行。 他今天的任务当然也很重要。 上午先是给岳母岳父家送了肉过去,自然引发一阵赞叹。 刚好岳父和岳母正在门口与几个人聊天呢,看他送肉过来,还是几十斤肉,并且是大扇子肉,不是边角废肉,大家算算价格,顿时羡慕死了。 不断夸奖余秋堂,说是怪不得米雅丽年龄那么大了,米佑堂两口子还是不着急,原来是在这里等着。 有这么好的女婿,谁愿意急着将姑娘嫁出去呢。 米佑堂夫妇活了大半辈子,一直没有享受到这种好的待遇,也没被人这样夸赞过。 等众人走后,看余秋堂那自然是越看越喜欢。 专门留下来要吃午饭。 余秋堂还想拒绝,他还想回去走其他家呢,但被米雅丽拉着非要留下来,他就心软了。 于是又在丈母娘家里吃了午饭。 只是吃饭的时候,岳父亲自给他倒酒,岳母给他夹菜,搞得他委实有点不好意思。 若不是他知道老两口就是这样的热心人,还以为他们这是怀着什么想法呢。 吃完饭,又在房间里休息会。 看着米雅丽很多少女时代的物品没有来得及收拾,这才觉得耽误时间也不算亏。 出门之前,他看着米雅丽红通通的脸庞,很想拥在怀里亲一番,但最后忍住了。 米雅丽终究是个传统的姑娘,她肯定希望将最美好的东西全部留在结婚典礼上。 既然他重生之后,想着给她一个难忘的结婚场景,那他就不能提前预支幸福。 出来时,看到米雅琴站在窗外,看他们出来,立刻背过身去,装模作样在收拾窗台的干辣椒。 好像谁不知道她是在听墙根。 离开岳母家,摩托车走出很远,他转回头看去,发现他们一家人还没进去,心里暗暗思忖:女婿在丈母娘家要处的好,感情自然是一方面,实力却也不可少。 没有实力,断然是不会有这等待遇。 回到家后,发现西边的房子影子已经拉出很长,时间来到下午两点多。 按照原计划,他还准备下午要去舅舅那边一趟呢。 如今时间已来不及了。 舅舅家在隔壁镇,但距离很远,那个村子离王家村距离最长,大概接近三十公里。 路也不是很好走。 来回耽搁时间太久。 而且一般来说,下午不方便去舅舅家,这也不合礼数。 以及在他心里,对舅舅那边的不是很喜欢,但碍于礼节性的问题,却又必须过去不可。 这边风俗,很多事情都与舅舅有关。 就例如结婚。 外甥结婚。舅舅必须现场给挂红的,若是没有舅舅那也就算了,明明有三个舅舅,却一个都不过来,没人给挂红,那这场婚礼就会成为笑话。 农村这个群体生活模式,和城市里截然不同。 城市里,大家相对都比较独立,你过什么样的生活,别人都懒得理睬。 但农村里,尤其是这个时代的农村,你没办法不去考虑到周围人的影响。 这不是那种简单的想法,好像自己的生活,关别人什么事。 如果一味特立独行,受影响的不仅是自己,还包括家里其他人。 人们会想,三个舅舅都不来,那肯定是这个外甥的问题,要不然一个舅舅可能有问题,怎么会三个都有问题呢。 所以,在很多红白事上,舅舅都是作为“请客”,属于宾客里地位最高的一部分,过桥吃流水席时,都要坐在最中央的主位上,而且要第一波吃饭。 舅舅家的人不动筷子,其他人都不会动。 要不然,都会被视为没有礼貌,受人唾弃。 因为上辈子一些复杂的关系,余秋堂回来半年,也没有去舅舅家一次。 这放在其他人眼里,也没啥问题。 很多舅舅家相隔太远,确实没有重要的事,不需要一直过去。 但余秋堂自己心里却偶尔会觉得这样也不好。 毕竟那边还有个疼爱他的外婆。 外婆是个很慈祥的老太太,对大家都很好,但一辈子也是过的很辛苦,相对奶奶来说,外婆在他心里地位其实要高很多,也更为亲密。 然而,奶奶这边事已经经历过蛮多,外婆那边却一次都没去过,这…… 只能说,生活果然不是简单的黑白分明。 有时候想起来,还挺复杂的。 余秋堂眼见今日来不及,便准备明日一大早再过去,今天把这边的人送完就行。 他回家时,王浩峰刚好在家里,便直接给他割了十斤肉,又送他一个猪头,让他拿回去慢慢吃。 王浩峰也没有客气。 他们的感情,不需要太多的啰嗦。下午吃的是杀猪饭。 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杀猪饭,荣城这边的杀猪饭相对没那么复杂。 其实就是将骨头们煮好,捞出来,大致剔下上面的肉,然后烙饼夹着吃。 至于内脏什么的,都全部会煮好,用盐巴“杀”好,过年期间慢慢吃。 这边是没有熏制腊肉习俗。 如果买的肉多,会把肉切换成大概十公分左右的方块,放到锅里加上各种调料包煮熟,然后洒上很多盐巴,将肉封存在坛子里。 即使年过了,要是炒菜,或者做臊子面,都可以将肉拿出来切一点,吃的节省的话,能吃个小半年。 大概有点像是回锅肉的感觉。 另外,若是猪肉充足,就会拦点臊子,也就是将肉切成小肉丁,加辣椒面,盐巴,椒粉,姜粉等各种调料,熬制好封在坛子里。 每次吃面可以舀出来放到汤里,就是臊子面。 同样也可以用来吃馒头。 将臊子放到碗里,放到锅里蒸一番,夹在刚出锅的热馒头里,那个味道真的美得没话说。 余秋堂当时上学时,有钱人家的孩子就会带臊子,每天中午在宿舍里,将馒头用开水泡好,挖一些臊子进去,被热水冲散的臊子肉香味立刻弥漫整个宿舍,香的他一直流口水。 可惜他当时根本吃不起。 下午大家吃的都很开心,就连四只狗子也改善了生活。 余秋堂没有敢给喂太多,担心狗子们吃惯了熟肉和骨头,不喜欢吃生的,那后面就变成废狗。 余秋堂和余秋江还喝了点小酒。 不是很多,每人就是二两。 散场后,余秋江继续收拾孵化房的事,余秋堂则是用两个牛皮袋子,分别装一块三十斤左右的肉,绑在摩托车后面出了门。 他先是来到三叔家,没闻到肉香味,便知道三叔今天没有买肉。 前天余秋江买猪时,就提到今年的猪价比去年多了点,杀猪时听余天顺说猪肉要贵个五六毛钱。 今天是二十四,离过年仅剩二十七一个集,三叔还是没有买肉回来,想必是想等到二十七那日。 但那个时候,猪肉即使便宜点,却已经来不及做过年的一些仪式。 进门,刚好看到余秋原从门口出来,看是他,笑问:“你咋来了,堂哥?” 余秋堂将袋子从后面解下来一个,提着晃晃,“这不我们杀了猪,给你们送点肉过来。” 余秋原看了眼余秋堂手里的袋子,目测起码二三十斤肉,顿时有点惊讶,连忙说:“你杀猪能杀多少肉,还给我们送来这么多,你自己不吃了啊?” “有呢。” 余秋堂提着肉走进来,“三叔和三婶呢?” “在里面呢,”余秋原朝里面喊了声,“爹,娘,我堂哥送肉来了。” “哎呀,堂堂来了,你也不招呼声,”高美兰掀开门帘,招呼余秋堂进去。 目光也瞬间的落在袋子上,先是一脸惊喜,但随之皱皱眉头,将要进门的余秋堂拦在门口。 “三婶?” “你袋子里都是肉?” “嗯,前天不是杀了猪吗,想着给你们送点。” “你这孩子,谁家像你这样送肉的啊,你这不得好几十斤,你都送给人,自己不吃了?” 这时,余得水也拖着鞋从里面出来,他听到妻子的质问,自然直接看向肉,也是一愣,急忙说: “你这娃肯定是不懂规矩。你杀了猪,能想到你三叔三婶,那是你孝顺,念着我们的好……” “你给娃胡说什么呢,你没吃过肉啊?!” 高美兰打断丈夫的话。 余得水急忙说:“我这不是话还没说完嘛,我的意思和你一样啊,送肉就是个意思,秋堂你也太实诚了,你要是每家都这么送,那你这猪不是白杀了?” 高美兰这才点点头,“唉,肯定是你爹没给交代这些事,春杏不在家嘛,咋也不提醒你几句。 你听婶子给你说啊,这送肉也是有规矩的。 首先你杀猪了,又单独分家,那你爹那边肯定是大头,至少要送个十斤过去,然后就是你舅家,一个舅舅要送三斤六两,我记得你有三个舅是吧。 哦,对了,要看看你外婆是跟着哪个舅舅,额外送一份,如果你外婆自己一个过,那就单独给五斤四两。 然后是你丈母娘家……” 余秋堂哭笑不得,他可没想到,送个肉还被教训一通,但却知道三婶明明就是为他好,不听着也不行。 只好老老实实听她唠叨完各种规矩。 反正就是不同的亲戚,按照常理最多送到多少肉就行,总之是不能亲疏远近失了规矩。 听得余秋堂是一愣一愣。 他前世是一次都没给别人送过,都是别人给他送。 因为他家从来没有杀过猪。 “……听明白没,你给我们拿多了,我们要不了这么多,就算上你奶奶,这也太多。” 高美兰足足说了几分钟,才做了最后总结陈词。 但这么长的时间,也给余秋堂更多思考的时间,他笑嘻嘻地说:“三婶你说的没错,但我自然有我的道理,你看啊,上个月你带我去相亲,并且相成了,那你说我是不是该孝敬您点?” “这是应该的,你娘……” “那原子今年帮我做了那么多事情,就最近还在帮我做孵化房,我现在杀了猪,给我弟弟一份,也没错吧?” “那算什么,你们是兄弟,他帮你不是应该的,难道以后他有事,喊到你门上,你还会关起门不管不问?” 余秋堂点点头,“那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若是我帮了忙,你们家要是杀猪,也可以给我嘛,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 “你算算,我奶的,我三叔和你的,你帮我去相亲的,还有原子的,每个人几斤,加起来这是不是就差不多了?” 高美兰被说的愣住了,一时没办法反驳。 一旁的余秋原笑着说:“娘,你就拿着吧,这么冷的天,我堂哥都站门口半天了,人家孝顺你,倒是搞得好像欠你一样。” “你个臭小子,胡说什么呢!” 高美兰笑骂声,再看了眼袋子,笑着叹息道:“你这孩子,真是懂事,好吧,既然这样说都不行,那三婶和三叔就收下,进来上炕坐会,外面冷的。” 余秋堂将手里东西递给三叔,笑着说:“不进去了,我去看看我奶,一会还有事呢。” 高美兰和余得水也没阻拦,看着余秋堂去了侧房,彼此都看着对方,半晌,高美兰叹息声:“秋堂这娃,真的长出息了啊。”(本章完) 第219章 老四过的岁岁了 奶奶的房间很暖和。 但是很黑。 余秋堂记得听余秋原说,奶奶现在越来越怕见到光亮,所以要求把她房间窗户全部用牛皮纸糊起来,即使大白天也看不到什么光亮。 余秋堂进去后,适应半天,才看到背门侧躺着的奶奶,他进去后,也不知道奶奶听到没,反正也是没有任何反应。 他站在门口觉得气氛有点压抑,好几个念头都准备转身离开,但最后还是踏过门坎进到里面。 他绕到前面,擦亮火柴,点燃阑干上的煤油灯。 奶奶被吵醒了,在昏暗的灯光下,睁开浑浊的眼睛盯着他,半天才认出来。 “是你啊,老大。” 余秋堂无奈坐在炕沿上,笑着说:“奶,是我,堂堂。” “堂堂?” 奶奶将头费力抬起来半尺,盯着余秋堂看了会,又重新放回去,看着他说:“你咋来了?” 又道:“哦,你最近咋没来?” 这两个问题,余秋堂倒不知先回哪个,微微思忖,笑着说:“最近太忙了,马上要过年了嘛,我那边还在建新房。” “快要过年了啊。” 奶奶附和声,“那老四过得岁岁了,他过了这年,就是四十五岁了。” 余秋堂一窒,不知说什么。 四叔的死,现在还瞒着奶奶呢。 当时大家讨论过,以奶奶的身体,若是知道四叔去世,可能出现大问题。 “你今年十八岁了吧?” “嗯,奶奶,十八了。” “真快,”奶奶感叹道,“想起紫鹃刚把你生出来,那个黑哟,我当时就问你爹,你白白净净的,咋就生了这么个黑小子呢。” 说到这里,奶奶突然笑了笑,“若不是你那眉眼和你爹就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我差点还以为,你不是你爹的亲崽子呢。“ 余秋堂其实以前也听过类似谣言。 包括小时候经常有人喊他“抱疙瘩”,就是说他不是父亲的亲孩子。 家里其他人皮肤都很白,三个姐姐,秋实都是,唯独他的皮肤很黑。 就跟一个白毛生出只三,实在是很难解释。 直到后面渐渐长大,他除了皮肤黑,其他模样都和父亲很相似,谣言才不攻自破。 当然,这种谣言也影响到他的性情,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觉得父亲之所以不喜欢他,就是因为他害得母亲生病,以及他太黑了。 “你娘最近咋样,也没来看我。” 奶奶又问他。 余秋堂一怔,随之震惊地看着奶奶,她怎么突然这么说,难道她连母亲去世,都忘了嘛? “算了,忙的话就不要来了,我这个老太婆,现在啥都不想,就等着最后一口气咽下去,一直来看我也是白看。” 余秋堂还是无法接话。 他没想到奶奶的病会如此严重。 更无法确定,前辈子是不是奶奶就是这样。 仔细想来,他前世确实很多事情都没关心,自己那点生活都没过好,更不说去操心其他事。 奶奶前世就相当于其他人。 只是后来奶奶去世后,小时候很多事才渐渐浮现,又有点难受。 奶奶不如外婆那么亲密,却毕竟是奶奶,也对他有过些许的关怀。 亲情就像量子纠缠一样,看起来没有什么痕迹,却总能在某些瞬间,拨动人的心弦。 “奶,你要好好养身体,等到开春后,身体就会好,可不要想太多了。” “我怕是过不去这个年了,阎王爷年底要名额,我已经被盯上了。” “不要这么说。” “过不去了。” 奶奶还是在坚持,大概还是因为人们普通观念,说是年底最容易死老人,很多老人一旦熬过年关,相当于是接受住考验,又可以继续活一段时间了。 他又和奶奶随意扯了一会,很多话都和奶奶是鸡同鸭讲。 奶奶说一句,他好不容易跟上奶奶节奏回一句话,可奶奶下一句又转移到其他角度,让他一下子差点闪了嗓子。 开始总是无奈苦笑,后面也就习惯了。 反正重担也不在于和奶奶说什么,而是和奶奶说话。 像她这个样子,怕是三叔家的人都烦了吧。 偶尔陪着说聊聊天还行,要是一直听她说这些颓废的唠叨话,谁也受不了。 所以,余秋堂离开时,对送出门的三叔和三婶,还有秋原,春竹,单独说了辛苦。 高美兰自嘲着说,这种事有什么办法,到她们头上,那就得受着,总不能嫌弃老太太啰嗦,就把她抬出去丢在大马路上。 余秋水只是陪着笑。 老娘放在家里,他忙于赚钱做事,真正日常照顾还是要指望妻子,辛苦的也只是她。 照顾老人没啥惊天动地的大事,却需要长年累月的坚持,久病床前无孝子,都是磨人的活。 余秋堂如何能不懂这些,但只能装作不懂,打着哈哈离去。 离开三叔家,又回父亲那里一趟。 回去的时候,父亲不在家,他也就没有啰嗦,将肉递给陈美娣离开。 他也不期望得到陈美娣感谢,也懒得接受她半真半假的感谢。 这是给父亲的孝敬罢了。 . 腊月二十六开始油炸果子。 这也是荣城这边的老百姓,每年用油最多的一天。 这一天,人们会用姜黄,红曲,一些特殊的野草汁,加入到面团里,和成五颜六色的面团。 然后用捏成各种各样的小东西,有蝴蝶,蜜蜂,各种昆虫,鸟鼠鸡鸭鹅,卉草果等。 反正五八门,只要能看到的,能想到的,人都会捏出来。 而这个时候的农村妇女们,个个是心灵手巧。 把一个个小东西捏的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形态十分逼真,吃起来又香脆酥甜,非常好吃。 除了这种“炸果子”,还要分别炸麻,油饼,以及油糕。 这边人吃东西都是酸辣口,例如吃豆腐脑都是酸辣味。 但麻和油饼都是甜口。 这边的麻后世都非常出名,广受好评。 油糕则是里面包裹着红或者蜂蜜,非常适合老年人吃。 炸这些东西,不仅是自己过年吃,而且还要供奉祖先,正月走亲戚更是要携带。 谁家婆娘要是做不好吃,或者没有做,那可就丢人了,来年一年会被人嘲笑。 就如同后世人们会以赚钱来评判一个男人是否有能力,这个时代就是以做饭好坏,来评判女人的合格与否。在炸东西的时候,还闹出个小插曲。 因为厨房里面味道太香,整个院子都弥漫着香味,尽管大人们不要孩子去厨房叨扰,可小东年龄小,还是跑过去一把掀开门帘。 结果锅里的油受到冷气,瞬间爆沸,将余春杏的手腕烫了好大几个泡。 吓的小东哇哇哭。 余春杏却没有责怪孩子,只是用面糊涂抹在上面,反而安慰孩子。 她就是这样好的性格,自己不管吃什么苦,都不会怪罪到别人身上。 只是她手腕既然烫了,后续主要靠三姐来做。 但三姐的水平明显不如大姐,所以大姐只好在边上守着,一点点指导她。 也会开玩笑说,茶饭功夫要好,将来出嫁后,才不会被婆家轻视。 三姐被羞的满脸通红,而余秋堂则想起米文忠和三姐的事,自从米文忠做完房子回去,能联系的机会就非常少。 若是就这样不管不问,怕是以前燃起来的小火苗,可能慢慢就熄灭了。 想着等年过了,他和妻子成亲后,要好好张罗下这个事。 趁热打铁,能把事情确定下来最好。 这年头很多夫妻结婚,彼此都没有什么了解,最多见过一次面,最后慢慢日子也过的很好。 她们两个是相处那么久,更应该没啥问题。 . 二十七这日,是年前最后一个集。 这天余秋堂亲自去赶集。 之前其他人赶集,都因为舍不得钱,也没什么钱,所以买的必须品。 而他赶集,则是锦上添。 例如给孩子们买了一些炮仗,烟,还买了大红灯笼回去糊,以及对联的红纸和笔墨等。 反正是能想到,都添置了一些。 再就是各种瓜子生核桃,水果等等,也都买了不少。 以前小时候过年,家里几乎没什么吃的东西,几个核桃和生,母亲都会分开,他们姐弟们一人一小堆。 每次都没吃过瘾。 后来他长大了,渐渐有了一些钱,起码能让过年气氛变得隆重些,可却再也感受不到小时候的快乐。 所以他刻意买了很多东西,就是让孩子们吃个痛快,也玩个痛快。 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快乐。 那种等你长大后再做什么的话,其实都是画饼,人可以长大,钱可以变多,快乐的年华逝去,就再也无法复返。 他买的时候,自然也没忘记给余秋实留一份。 说一千道一万,余秋实是他唯一的亲弟弟,就像小伟的父亲是他唯一的亲哥哥。 只要想到余秋实最后死在里面,他就不得不生出一种责任感。 力所能及引导,让他不至于走得太偏。 经过真正用心去观察,发现自己这个弟弟,本性不是他原来想的那种天生坏种。 还有挽救的空间。 所谓上行下效,他愿意以自身的行为举止,给弟弟一个好榜样。 让他知道,人生其实不一定要走窄,堂堂正正做个正直善良的人,也同样能走的通。 世间糟糕的人那么多,随波逐流不算本事。 能逆流做个有道德感的人,才是真正的帅气。 他专门抽空去找吴美芬,问问有什么熟悉的人要转让店面,位置不必太靠近街道中心,准备帮余秋江盘个下来。 最后大致确定几个位置,拜托吴美芬帮问问。 这些位置当然是要有长远的投资价值。 哪怕是后期会拆迁,到时候都会给新的安置费用。 这样余秋江有个门路更广的基础,再靠着他的精湛技艺,起码能吃一段时间饭。 . 腊月二十八,馍馍锅上扒。 来到这日,就进入过年最后的准备阶段,蒸馍馍。 荣城地处西北,人们的主食是面食,也就是面和馍馍。 一般都是下午吃面,上午吃馍馍。 就和南方人喜欢顿顿吃米饭一样。 后世因为文化交流,很多年轻人南北来回跑,渐渐将南北饮食文化的鸿沟填补的所剩无几,南方人也开始吃馒头和面,而北方人也开始吃米饭。 但这个时候,西北的人们,吃米饭相当少。 主要原因还是受农作物种植影响。 西北只有很少几个地方有点水,大部人地区都很干燥,自然需要种植小麦和燕麦这类比较抗干旱的农作物,不能种水稻。 倒是可以种旱稻,但因为这边一年四季温度分明,农作物生长周期很长,一年两季都种不到,因此即使种旱稻,收成也比较低。 也就是一些川里才会有。 例如二姐所在的哪个县,位置就相当于在川里,所以那个县的旱稻相当出名,但产量很低,价格很贵,一般人也吃不起。 西北不吃米饭,还有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这边蔬菜少。 众所周知,吃米饭需要蔬菜。 但不同于南方温度高,一年四季都能吃到不同的蔬菜,西北一年起码有半年的时间地里长不出菜。 没有菜,又缺乏油,吃米饭就相当折磨人。 倒不如吃馍馍,蒸热,就着咸菜吃也蛮好吃。 如果用咸菜吃米饭,那可就相当凄惨。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荣城的人们对吃馍馍,也积累了各种各样的文化。 而过年,无疑是展现文化最好的时机。 所以这日,本事大的妇女们,会做各种各样的馒头出来,什么动物植物彩色黄白,反正是五八门都有。 但这些里胡哨的东西,多半都是为上供。 真正家里吃的,还是基础的馒头和包子。 馒头自然要蒸的非常小心,过年时候,可能有客人来家里拜年吃饭,要是馒头蒸青了,黑了,或者裂开个大嘴,都完全端不出去。 而包子,更是要非常细心。 包子分为菜包子和包子,基本不会包肉包子,主要是没有肉。 菜大多就是萝卜和白菜,最多加上豆腐和粉条,因为这边调料丰富,吃起来也是相当香。 包子就是红。 里面用面将拌起来做馅。 包子就最怕买到不好的红,蒸出来后硬邦邦的,而好的红,蒸出的包子很软,咬开里面都是汁,是小孩子们最喜欢吃的东西。(本章完) 第220章 外婆家 或许是生物延续生命基础物质,所以对的摄取,是生命的天性。 比起菜包子,孩子们更喜欢吃包子。 那一堆包子放在一起,人人都想吃包子。 慈祥的母亲便会在包子和菜包子上分别做出标识,让孩子们能拿到自己想吃的包子,而家教严格的母亲,则是什么都不做,让孩子们开包子盲盒。 若是运气好,咬开里面是,孩子们往往非常高兴。 可若是怀揣希望,最后咬开却是菜,则立刻会瘪起嘴,非常不情愿,感觉年都不好过了。 这个时候,就轮到父亲出场。 若是开朗的父亲,就会说菜包子和包子都是包子,吃完这个菜的,再吃的也行,给孩子们希望。 而严厉的父亲,则是会眼睛一瞪,警告孩子不要蹬鼻子上脸,能有包子吃就不错,不行的话包子放下,直接去吃馒头。 孩子自然很怕吃馒头,转念一想,菜包子总好过馒头,心情渐渐好起来。 相对来说,大人们多半喜欢吃菜的,而孩子们更喜欢吃包子,基本还算能达到平衡。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不稀罕吃包子,因为过年每次都会炒很多菜吃,这是平时没有的待遇。 若是吃包子,就着菜,总觉得菜和包子的味道互相被影响,最后落个双输局面,还不如直接吃馒头就菜来的更香。 包子还有个作用,就是过年后拜年要带着。 油饼,麻和油糕,包子,这些都是拜年物,一般家庭主妇们会按照来年需要拜年的人数,提前将这些东西预留好,免得到时候不够拿。 当然,预留的东西都是品相最好的。 人们总是将更好的东西送给别人,次一点的东西留给自己。 今年过年,家里孩子多,余秋堂跟姐姐们说,多蒸点包子,不仅有的,还有肉包子,让孩子们吃个爽快。 再不要因为选择而遗憾。 专门腾开一个大缸,就是为装包子备用,反正这边零下几十度,也不怕包子会坏,放一个月一点问题都没。 家里大家都在忙碌,余秋堂也不能歇着。 将肉分了四个九斤重的块,绑在摩托车上,迎着凛冽的朝阳出门。 冬天的朝阳,不但增加不到几分温暖,反而在日出这个时候,是冷的阶段。 配合着西北风,即使戴着头盔,依然还有一些拦不住的风从缝隙里溜进来,吹的余秋堂脑瓜子疼。 但也没办法。 他这还是骑着摩托车,如果是自行车的话,怕是这么大的风,根本走不动。 三十多公里,说长不算长,但因为路势不平,高高低低,骑车子的话能把人累死。 外婆家的镇子叫洪乡。 也是一个靠山的小乡镇,无论是人口还是各种发展,都远远赶不上清泉镇。 按照配置,乡镇虽然是同个级别,但具体还是有区别,乡的规模一般要比镇子小很多。 甚至这个年代的很多乡,都是因为历史原因才遗留下来的编制,晚些年慢慢都会被合并。 这个洪乡便是那种编制很小的乡之一。 余秋堂前世就感觉这个洪乡的人口搞不好还不如他们王家庄一个村子多。 等摩托车进入洪乡地界,他又遇见了同样的问题。 忘记外婆家怎么走了。 前世外婆在世时,他还会每年去看几次外婆,捎带着看看舅舅。 外婆去世,他就懒得去了。 反正和舅舅们关系也很一般,根本谈不上亲。 关于舅舅们和父亲的关系,其实他也是模模糊糊,不知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反正是父亲有父亲的怨气,舅舅们也有他们的不满。 外婆谈起这个事,总是长吁短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时间久了,他就在心里留下关系疏远的印象。 人在童年乃至少年时代留下的一些印迹,往往奠定一生的性格和处事作风。 当舅舅们在心中印象很一般,那成年后,就更没心思去缓解。 只会觉得,既然母亲已经去世了,唯一疼他的外婆也走了,那舅舅家这些人,也就是亲戚,没有大事就无需走动。 而人只要还没死,就没啥大事。 所以也就真是舅舅们去世,这才回去参加葬礼,礼节上保持住而已。 骑着摩托车在小村里转了好大会,他终于才找到大舅家的院子。 他们家门口有两棵很大的柳树,非常容易辨认。 但找到后,他并没有进去,而是绕过大路,先去外婆家。 外婆现在跟小舅舅住在一起。 照规矩,肯定是要先去外婆家送。 余秋堂对三个舅舅的认知,只有非常粗犷的味道。 只知道大舅洪富生很高,大概有一米九的样子,但是很瘦,从小到大,余秋堂也就见过几十次大舅,每次都因为要仰着脑袋看他,觉得脖子困,很麻烦,所以没有仔细看。 但舅舅毕竟是舅舅,倒不像大姑父那样陌生,走在路上,可能压根认不出人。 据母亲说,大舅年轻时候长得英俊潇洒,高大帅气,当年验hwb的时候,大舅就被选上了,本来要去首都,火车都开了,却因为舍不得家从火车上跳下来。 然后就做了一辈子的小工。 大舅和父亲余得金同岁,也是五十好几的人了。 二舅洪富财是个卖豆腐的,不喜欢说话,二舅母很强势,家里一直有股浓浓的豆腐味。 小舅舅就是很普通的农民,农忙的时候干农活,农闲了就去做做小工,也没啥本事,话也不多。 这么一想,三个舅舅话都很少。 这可能也是他不了解他们另外一个原因。 外婆家和大舅家直线距离不到两百米,就是相隔一片田地,但绕过田地走大路,则是有二里多路。 若是空手的话,肯定会走田地,但现在骑着摩托车,那就必须绕大路。 路上不时看到很多小孩子站在门口放鞭炮。 这个年代的孩子多,每家再不行都要两三个,而附近的孩子们聚集在一起,那就是成群结队。 不像后世,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走到哪里,都看不到几个孩子。 车子来到外婆家门口。 外婆家住的还是地坑院,和他们家差不多。 大家原本都是住在一个大的地坑院里,大的孩子一个个分家出去,最后父母就会和最小的儿子住在老院子。 余秋堂将摩托车停在巷道口,解下肉袋子,背着下到门口,推推大门,里面没有关,便直接下去。 刚进门,就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一只手抱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另只手还提着半篓柴火,看到余秋堂进来,好奇地打量着他。“你……找谁?” 余秋堂开始也微微有些发愣,但很快从女人的相貌里,回忆起一些事情,才想起这是他的小舅母张巧巧。 小舅比母亲小很多,仅仅比他大七岁,所以小舅母大概比他也就大四五岁最多。 算是半个同龄人。 这在这个时代相当常见。 因为生孩子跨度时间长,可能第一个孩子和最后一个孩子年龄相差二十多岁,若是下一辈也结婚生孩子早,就可能出现长辈比晚辈小的情况。 既然来了,余秋堂还是要表现的好一些。 他将背上的袋子放下来,提在手里,笑着说:“小舅母,我给你们送点肉。” 张巧巧突然喊了声,“呀,我想起来了,你是堂堂是吧?” 余秋堂点点头,“可不就是我嘛。” 张巧巧立刻眉开眼笑,急忙将手里的柴篓丢到地上,喊道:“娘,富贵,大姐家堂堂来了!” 一边喊着,一边指向屋子,“来,堂堂,进来,快进来。这么冷的天,你还送什么肉呢,我们都买了。” 门帘再次被拉开,出来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一脸的风霜,正是小舅洪福贵。 他比余秋堂大几岁,但可能因为日子过的艰难,受苦太多,显得更加苍老。 妥妥是“真长辈”。 “堂堂来了。” 小舅打个招呼,就不说话了,站在门口看着他。 甚至笑容都没半点。 这和余秋堂记忆里的样子也差不多。 但他今日是做好足够心理准备,所以不管这边啥情况,他都能应付。 看在外婆和母亲的面上,啥都能忍。 “是啊,小舅,今年杀了头猪,给你们送点肉过来,我外婆在嘛?” “在呢,她感冒了,刚吃完药。” “感冒了?” 余秋堂一怔,指指小酒身后的房子,“这个里面嘛?” 张巧巧急忙说:“你外婆在背面屋里,那边暖和。” 余秋堂点点头,将袋子递给张巧巧,“小舅母,这里面是四块肉,你们这边留两份,剩下两份留给我大舅和我二舅。” “你还专门送……呀,这么重,你这是提了多少啊?” “没多少,一共就一头猪,好多家送,我去看看我外婆啊。” 余秋堂笑笑,直接来到外婆的房间。 进去后,外婆背靠着门,面向阑干在睡,听到脚步声,没有回头,问了句,“富贵,外面谁来了啊,我刚才睡得迷迷糊糊,听到人在院里说话。” 余秋堂悄悄坐在炕沿上,将脑袋从前面探过去,趴在外婆耳边喊了声:“外婆。” “啊?!” 他的声音本来不小,又是贴着耳朵,一下就把外婆给吓了跳,猛地转过脸,看是他,立刻笑起来。 “你这娃,把你奶的魂差点吓跑了。” 这边人称呼外婆为“外奶”,所以如果不是奶奶和外婆在一起,一般都直接喊奶。 余秋堂是因为在外面待过,学了普通话,外奶这个称呼一下子喊不出来,干脆就喊外婆,反正也有人这样喊,她听得懂。 外婆和母亲一样,其实是个苦命人。 她晚些年放羊的时候,摔断了骨头,瘫痪在炕上七八年。 自己难受,小舅和小舅母也难受。 开始很开朗温和的性格,后面也变得有点偏激,总觉得小舅母针对她,有人去看她,就会编排小舅母的不是。 导致两人的关系有点难堪。 小舅夹在中间也是为难,加上小舅母也不是那种省油的灯,好一番鸡飞狗跳。 这些都是余秋堂听表弟和表妹说的。 而现在,表弟还抱在小舅母的怀里呢。 外婆看外孙来了,坐起身,双手拉着余秋堂的手,笑眯眯地问: “堂堂,你咋来了,我还想着年后你来拜年呢。也是有段日子没看到你了,我这心里就寻思着,我那宝贝外孙子是咋回事,不想要他奶了不是?” 外婆一共两个女儿。 余秋堂大姨没结婚,就英年早逝。 导致外婆的外孙只有余秋堂和哥哥余春生。 而余春生现在是长期生死未卜,那就只剩下余秋堂这一个外孙了。 人真就是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完全不同。 前世余秋堂可没这种感觉。 什么唯一的外孙,他也没有这个觉悟。 “哪会呢,这不一直忙的没时间嘛,家里事情也很多。” “再多,也要来看看奶啊,我现在看不到女儿了,也就能看看外孙了个心愿。你要是不来啊,我糊里糊涂的,都以为没生过姑娘呢。” “看您说这话,咋没生过,没有姑娘哪来的我啊?” “伟伟和云云都好着吧?” “好着呢,今天我来得急,等年过了带他们来给你拜年。” “好啊,好啊,你是不知道,庄里人都说我是四世同堂,可我想见见我那重外孙,可是难着哩。你们家那么远,我可不方便过去。 再说了,现在我过去也不像一回事,你爹那个后老婆肯定不待见我。” 外婆一边说话,一边将余秋堂手放在她手心轻轻拍着。 非常慈祥,就像是给一个小孩子交代事。 这时小舅也从门口进来,靠墙站着,“晌午在这吃饭吧,堂堂。” 余秋堂连忙说:“不吃了,我还要回去呢,舅舅。” “吃了再回去。” “真不用,再说这大过年的,哪能在外面吃呢,是不?” 这当然也是风俗。 年关时间,不留客吃饭,相当于是把人家福气给才吸走了。 余秋堂当然是委婉拒绝,但这时小舅母一把掀开门帘,手里还拿着个铲刀,“就在这里吃,搞得好像你舅母不管你饭,回去丢你舅母的人。”(本章完) 第221章 三种舅母 余秋堂也是没办法。 可以和外婆与舅舅客气,因为毕竟是血缘亲戚,但小舅母是个外人,他要是坚持的话,会让小舅母觉得不给她面子,那样好事反而变成坏事。 无奈只好答应,简单吃点便饭。 小舅母说当然是便饭,要吃满汉全席,她也做不出来。 但余秋堂其实知道,她会非常用心去炒菜做饭,这就是她的性格。 泼辣好客,因为家穷反而促发更多自尊心,可不想被余秋堂这个丈夫惟一的外甥看轻。 小舅母去做饭,小舅则是继续背靠墙站着。 他是坐也不坐,也不说话。 就是低着头听着他们说话,搞得余秋堂很不适应。 慢慢地就连坐在炕沿上都觉得不舒坦。 哪有自己坐着,让舅舅站着的道理。 又聊了会,他站起身说将其他两份肉送去给二舅和大舅。 小舅便说和他一起。 余秋堂也无法拒绝,便让外婆先休息,他拿着肉和小舅一起穿过田地,去二舅和大舅家。 这两个舅舅家离的很近,中间就隔了一块地。 他们先来到二舅洪富财家。 大门紧闭,洪福贵推推没推开,从里面插上了。 他便使劲拍了几下,里面传来喊声,“谁啊,大过年的,门都给敲烂了!” 声如洪钟,虽是女人腔调,但充满男人气质。 “我。” 小舅瓮声瓮气地回答。 门打开了,里面站着个特别胖的中年女人,三十多岁的样子,一脸横肉,看起来凶神恶煞,一看就不好对付。 正是二舅母黄菊。 余秋堂对这个舅妈不咋喜欢,甚至说有点讨厌,因为他觉得二舅其实是三个舅舅里最老实的一个人,但日子过的也很压抑,就是因为二舅妈太霸道。 据说二舅妈一共姊妹六个,家里的一个男娃娃都没有,导致她们性格都很糟糕。 稍微有个不爽,所有姊妹都会杀到这边来,一起找二舅的事,二舅本来就老实,哪顶得住这么多人。 时间久了,也就不敢招惹二舅母,在家里总是处于劣势。 黄菊一眼就看到余秋堂,倒是不像张巧巧那样认不出来,但她只是撇撇嘴,“哟,我还以为是谁呢,这不是咱大外甥嘛,咋一年半载不见,这马上过年了,突然就上门了呢。” “堂堂是来送肉的。” 三舅难得说了一句话。 “肉?” 黄菊目光落在余秋堂的袋子上,眼睛这才亮了,仿佛突然有灯光打在她脸上。 “哎呀,你说你这孩子,来就来嘛,还……” 说话的时候,她顺手就将袋子接过去,顺便扯开袋子看看里面,发现果然是一块很好的肉,那嘴角就拉不住了。 “洪富财,还不出来,大外甥来给你送肉了!” 堂屋门帘拉开,一身黑色袄的洪富财拖着鞋出来,他先是在门口看了眼,确定是余秋堂,这才慢腾腾出来,笑了笑,“秋堂来了。” 二舅和二舅妈这个样,余秋堂也都熟悉,所以不管二舅的木讷还是二舅妈的超速变脸,他内心都没什么波动。 本来到这里,就是走个过场,他们有多少真情,自己这边都放出多少,彼此都不吃亏。 他其实也能看出来,这些舅舅,对他这个外甥倒也不是讨厌,而是没感觉。 甚至有些不知如何应付。 或许,整个外婆家,也就只有外婆的情感最多,而小舅母表面上更热情。 “进来坐啊,外面冷的。” 黄菊又在招呼,洪福贵踏过门槛准备进去,余秋堂却笑着说:“暂时不进去了,二舅母,还要去下我大舅家,回头再来。” “不急啊,也不在乎这会。” “对啊不急,回头再来也成嘛,我先把这份肉送到我大舅家。” 余秋堂继续笑着拒绝。 而洪福贵也重新站出门槛外面。 “那……行吧,你赶紧送过去,然后过来。”黄菊还是很热情。 “嗯嗯,一定来。” 余秋堂笑着点头。 黄菊这才满意点头,又吩咐旁边的洪富财,“洪富财,你也跟着秋堂去下大哥家,孩子还不熟悉,见人生的不行。” “嗯。” 洪富财答应了。 于是,等到余秋堂穿过中间的田地,来到大舅家时,后面跟着两个舅舅。 一左一右,倒像是两个保镖。 以至于大舅洪富生打开门,看到三人的样子,当场就愣了下。 于是又费一番功夫解释。 大舅和大舅母余秋堂也都不喜欢,这一家人非常小气,以前过年父母带着他来拜年,其他两位舅舅给压岁钱都还不错,大舅每次就是摸摸头,说一堆没用的话。 铁公鸡一毛不拔。 想让他们拿出钱来,无疑比登天还难。 而且,后面外婆去世,就连他和父亲都出了一笔不小的丧葬费用,但大舅却什么都没管。 理由是外婆住在三舅家,平时干活什么的,都是帮三舅过日子,那去世了,理当由三舅负责,管他什么的事呢。 为此,当时一度还闹的不开心。 反正就是很多事上,他们都没什么好的表现,某些程度上,他们这种就是余秋堂很唾弃,鄙夷的一种人。 在二舅家起码还稍微客气下,说是让进去坐,但大舅家就完全是站在门口说话。 大舅母就一直没出来。 说这个肉送的憋火,倒也有点。 但余秋堂来之前就做了心理建设,就是为故去的母亲,本来也没指望他能热情招待。 客套几句,本来准备撤退,突然想起还没有说到最重要的事,刚好看三个舅舅都在,便笑着说:“对了,大舅二舅三舅,刚好你们都在,我年过了要结婚,你们到时候都要来啊。” “结婚?你到结婚的年龄了?” 大舅讶然。 二舅则是问道:“对象说好了嘛?” 三舅只是看着他,有点没反应过来。 “看好啦,什么都谈好了,正月十六办事。” 这个信息,显然吸引了三个舅舅的兴趣,纷纷问了他一些问题。无非就是结婚需要不少钱,什么彩礼啊,三大件什么的,都准备好没,家里地方呢,没地方就原来那个破地坑院,谁家姑娘愿意嫁给住之类。 余秋堂纷纷给予解释。 他们这才知道余秋堂已经分家出来,并且有了自己的新院子,顿时更为惊讶。 纷纷叹息余秋堂咋多半年没见,就这么厉害,这中间发生过啥事呢,难以想象。 不管他们如何感叹,余秋堂都应付的游刃有余。 很多人觉得做虚伪的假人很难,所以选择做个直人。 但余秋堂觉得做假人其实很容易,人很多喜怒哀乐,都来自于欲望的实现与否,既然从开始就不抱期望,自然也影响不到他真实的心情。 亲戚嘛,保持住一份面子上的体面就可以。 聊完天后,余秋堂和三舅又回到外婆家。 二舅当然喊他进去坐,被他拒绝了。 能在外婆那吃顿饭,已是最大的让步,要不然呢,他根本不会丝毫停留,早回到家里。 二舅也没有过多挽留。 他一辈子就这样,没啥出息,像个工具人。 余秋堂以前就和母亲聊过二舅,觉得二舅像个木头人,母亲笑着说还真是,从小二舅就被外公这样训斥,嫌他做什么都慢,挨过不少鞭子。 不过这种性格,一辈子也没改变。 或许娶个温柔如母亲那样的妻子,他的自信还能被调动起来,但碰到黄菊,完全就是见鬼。 非但没有正方面促进,反而把他最后一丝男人的血性给压的丝毫不剩。 这和四叔有点的相似。 但四叔是属于倒插门,而且性格并不是真正的逆来顺受,而是被强行压迫,所以才会想不开。 而二舅是那种本来就没脾气,所以心理接受能力更强。 回到外婆家,三舅母张巧巧的饭已经做好。 就放在外婆的炕上吃。 垫上油布,盘子放在油布上,也不用担心把被褥搞脏。 “堂堂,你来的急,也没准备,你三舅母也没啥本事,可做不出大厨的味道,要是不合你胃口,你也不能说出来,憋着就行。” 三舅母将鞋脱掉,上炕盘腿坐在炕边。 这是为方便她随时下炕帮添置东西。 余秋堂急忙笑道:“很好了,这都冷热八个菜了,让我提前过了年。” “我这叫借献佛,用你带来的肉招待你,就是味道一般,哈哈。” 三舅母一直强调味道,其实恰恰不是因为她做饭味道不好,而是味道很不错。 因为三舅母娘家一个姐夫是个大厨,专门帮着人们红白事做饭,还挺出名。 这种大厨一般都需要带帮厨,经常就会带着三舅母,所以一来二去,她的厨艺也就随之水涨船高,虽然比大厨还尚欠几分火候,但比起一般的家庭主妇,那完全就不是一个等级。 可就好太多了。 三舅母这人呢,又好面子,有这么个本事,可不就要四处炫耀下,其实就是满足一点虚荣心。 余秋堂自然是懂她,也是一番恭维。 双方聊的相当到位。 聊着聊着,就谈到余秋堂结婚的事,三舅母立刻来了兴趣,说是如果红白事的话,可以让她姐夫过来炒菜,她到时候可以帮忙。 余秋堂很为难。 当时给吴美芬说起他结婚的事,吴美芬专门提到让老梁到时候带队去做饭,保证让过桥的人吃的舒舒服服。 当时他也没想到三舅母的事,便直接答应下来。 眼下就不得已只好拒绝。 但他还是给三舅母说,虽然请了大厨,不过后厨到时候还是要三舅母给盯着,协调什么的,都等着她费心。 三舅母这才满足,拍着胸脯说包在她身上,保证不会让大外甥失望。 这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中间三舅还问他要不要喝点酒,被以还骑摩托车拒绝了。 等三舅和三舅母都出去后,外婆从贴身的口袋里摸出个黑色的手绢小包,外面的用蓝色线缠绕着,她费力将手绢包打开,里面不出意外,包着一些钱。 目测,大概有三十多块。 外婆犹豫下,把其中三张十块的抽出来,拉过余秋堂的手,压到他手心里。 “娃,你这就要结婚了,奶没有多的钱,给你一点,你拿着不要嫌少。” 余秋堂连忙将钱塞回去,却被外婆挣脱。 “你拿着,你要多的,奶也没有,你娘没的早,你恓惶的,能找到个对象也不容易。 奶呢,就是命苦,我两个女儿也都命苦,都是短命鬼。 老天爷没眼睛,带走人也不商量。 要是能商量的话,那就把我这把没用的老骨头带走,让我娃都活着……” 外婆说着,突然就开始抹起眼泪。 余秋堂记忆里,外婆其实很容易哭,可能确实如她所说,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连续送走两个。 都说女儿连着做娘的心,是娘的心肝,连续两个心肝被带走,她如何能不悲伤呢。 余秋堂最怕亲人哭了。 大姐就喜欢哭,但好在他们是同辈,还好劝说。 可外婆一旦抹起眼泪,就会将陈谷子烂糜子全部拉出来说一遍。 一般开头就是她嫁给外公那个不管事的男人,一直到经历旧社会,经历过三年饥荒,一个个将孩子生出来的艰难。 反正就是将能想到的,一股脑全部倾泻一遍。 如果全部记录下来,余秋堂要是稍微有点文化,都能编一本回忆录出来。 他都有点后悔,刚才为什么要拒绝,干脆将钱收下,回头给三舅就是。 这下被套牢,一时半会是无法解套。 偏偏是他心里想的焦急,但脸上却丝毫不敢表现出来不耐烦,反而还是笑容可掬,仿佛是鼓励外婆继续似的。 直到三舅母提着一些回礼给他,才物理打断。 余秋堂离去时,外婆坚持从炕上下来送,他说外面太冷,本来就感冒了,还是不要出来。 但外婆坚持出来。 送他到大门外。 他离开的时候,看到外婆站在门口,拄着拐杖,依依不舍地看着他远去,白色的头发被风吹的非常凌乱。 他突然心里有点难受。 又开始为刚才的不耐烦而感到惭愧。 对于他来说,这就是随意过来一次简单看望,而对外婆来说,自己身上承载着对母亲的思念,而人年龄大了,总是会有种恐惧感。 担心错过这次,就没有下次。(本章完) 第222章 爆竹声声辞旧岁 腊月二十九,丸子糟包肉。 转眼又是两日,终于来到腊月三十这日。 随着年关靠近,每日鞭炮声越来越浓,密度越大,声音也越响。 前几日,起码后半夜还能休息。 等到二十八之后,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鞭炮声完全不停歇,吵的人根本睡不塌实。 而腊月三十这日,就更离谱。 原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变为响彻天地的轰天雷,那一个炮仗炸开,几乎多半个村子都在颤抖。 但偏偏,人们不会说什么,即使被吵醒,或者吓唬一跳,也只会感叹这炮仗声如此大,不知炮仗卷了多粗。 早晨四点多,余秋堂还睁着双眼,看着黑乎乎的天板闭目养神,就听到开门声,掀开窗帘一看,原来是大姐起来了。 余家的孩子们,除了余秋实外,几乎都不懒惰。 但其中余春杏最为勤劳。 她身上具有几千年传承的农村妇女优良的品质,几乎就像个任劳任怨的老黄牛,不用任何提醒,她永远都停不下来。 这不,天还黑着呢,她就开始起来扫雪。 余秋堂听到“刷刷”声,也在炕上躺不住了,索性起炕也出去。 打后半夜开始,天飘飘洒洒下起小雪,这边天气就是这样,几乎每年除夕这天都在下雪,几乎无一例外。 “起来了。” 余春杏看到余秋堂出来,笑笑。 要是以往,余春杏肯定会说,起这么早做什么,时间还早着呢,赶紧回去再躺会。 但今天可是腊月三十。 今天人们是起的越早越好,最好是过了凌晨十二点就起来。 事实上,早些年,家里孩子多,很多人家就是半夜起来开始忙碌。 因为按照规矩,腊月三十这日,需要吃辣红面,辣红面需要一点点擀出来,若是家里有七八口人,那就需要准备几个小时。 余秋堂揉揉眼睛,上前说让他来扫,余春杏没有给他,“不用,我来吧,你今天事多着呢。” 余秋堂抢不过来扫把,便只好洗脸刷牙,刷牙的几分钟内,门依次被打开,大家也都打着哈欠出来。 “看吧,舅舅起来多早。” 余春梅对一脸泪腔的小东说。 小东却憋着嘴,就要哇哇哇大哭,大人们的规矩是今天要早起,预示着一年好兆头,可孩子们只觉得睡觉被吵醒,就是天大的委屈。 但孩子们的悲伤和快乐总是很短暂。 很快,小东和大东都被小伟带着放炮而吸引,完全不记得准备回去补觉的事。 小伟也很喜欢两个小表弟,非常耐心的保护着他们玩。 而小云和春菊,则跟着余秋堂糊灯笼。 荣城这边过年,必须要挂新灯笼,也就是俗称的“挂天灯”。 早些年,每家每户院子里都会竖立一根高高的灯笼杆,矮的至少有七八米,高的话甚至有十几米。 有点像是电视天线杆。 塔顶上会留个滑轮,用引线垂落下来,每年大年三十这日将灯笼挂上去,过了正月二十三,再将灯笼取下来。 后来,人们逐渐有了电视,需要接收信号,就会将天线和灯笼结合在一起,杆的作用变得更为丰富。 再后来,开始出现钢铁的电线杆,那些制作电线杆者,也是充分考虑到老百姓需求,直接在天线杆上预留好灯笼扣,彻底解决问题。 灯笼早每年三十这日挂,等到了天黑,走出村子,就能看到漫山遍野都是红色的灯笼,非常壮观,就像星星一样。 灯笼是给过世的人照亮回家的路,寄托着人们对逝去的人的思念,希望他们知道,即使他们亡故,依然活在后辈的心里。 不同于后世都买现成的灯笼,回去拉开架子便能悬挂,这时候灯笼需要用红纸一条条糊。 俗称“糊灯笼”。 每家每户都有个灯笼架子,平日里自然不会用,等到过年后这天早晨,会将架子拿出来,擦掉灰尘,然后将红纸剪成一条条,用浆糊粘到架子上。 这个活,自然是要心细。 一点都急不得。 稍微一个不慎,就会烂掉,那就会前功尽弃。 可偏偏三十这日,妇女们一般都忙着做饭,没有工夫做这种事,只能由男人做。 但西北的男人嘛,大多都属于粗犷型,让他们出蛮力,一个顶俩,但让他们做这种灵巧活,那真是为难他们。 偏偏这事每年也就一次,也无法做到熟能生巧。 以前没分家,这种事当然是父亲余得金做,他一个职业木匠,整这种事算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如今分家在外,就需要自己动手。 余秋堂早有准备。 好在他也算半个手艺人,动手能力不算太弱,又有堂妹和侄女的帮助,不到两个小时,灯笼就会糊好。 可随之,他忽然才想起他们新院子才建设,还没有竖灯笼杆,又专门出去砍一根槐木回来。 挖坑栽杆,两灯笼挂起来,已是早晨十点多。 雪仿佛更大了。 但丝毫没有影响年节的气氛,村里的炮仗声此起彼伏,依然热闹不息。 “堂堂,去喊你江哥回来,洗洗吃饭啦。” 大姐掀开厨房门帘喊。 余秋堂应了,去余秋江那边找他。 现在余秋江就住在新院,但原来有些东西还是需要放在老地方,不方便全部搬进新院,所以他经常会在这边忙碌。 余秋堂过来时,发现余秋江站在铁匠铺门口,看着村里方向发呆,看的太入神,他几乎走到身边,余秋江才发觉。 “江哥,大姐喊吃面呢,辣红面,你很喜欢吃的。” 余秋江笑笑。 却没有立刻动身。 余秋堂又喊了几声,他这才笑着回来。 “刚才在看啥?”余秋堂问。 余秋江摇摇头,“没啥。” “真的?” “真没啥,”余秋江看余秋堂还是不相信,只好解释说:“就是觉得,这样蛮好的,要是每年过年,我们都能有这样的心情,那就好了。” 余秋堂一怔,随之也笑笑。 “会的,日子都会慢慢好起来。” “但愿吧。” 堂屋里,大家坐在饭桌前吃面。 这张桌子至今有两米多,特别大,是余得金专门这边的一大伙人打造的超级饭桌。 木头是罕见的漆木。不用刷漆,表面却很光滑,属于非常不错的家具。 男人和孩子们都在桌上,三姐和大姐还在厨房忙碌。 这种擀面是一把把下进锅里,每次都只能捞三碗,所以不能所有人一起坐下来吃。 只要是擀长面,那基本上就要辛苦家里的女主人。 其他人都坐在桌上吃饭,她们要不断下面,捞面,要是都坐在桌上,那就没人去下面。 这倒也不牵扯太多男女地位关系,主要还是这个年代的男人,往往都是家庭的顶梁柱,需要出大力气,每天实在没有力气再做这些事。 当然,任何时代男人都很辛苦。 就像任何时代,一个优秀的妻子,母亲,其实也同样辛苦。 家庭有时候就像个积木,要想摆出很坚固的形状,必须男女双方都要用全力支撑,缺乏那一块,即使另外一块再怎么费力气,积木也不会稳定。 “大姐,你和三姐也吃吧,我吃的差不多了。” 看大姐再次端过来三碗饭,余秋堂加紧将碗里汤几口喝干。 “不用,你们赶紧吃,我们不急,啥时候还不能吃。” 大姐说是这么说,但一般情况下,等到所有人都吃完了,往往面就剩下一些渣子,甚至渣子都没了。 更严重的是,汤也被喝完了。 那做饭的人,便吃不到一口面,只好去吃馒头。 所以这个时代的贤惠女人,就像是被抽走了自私的那条线。 她们活在世界上唯一的任务仿佛就是为了照顾别人。 公婆,丈夫,孩子,孙子…… 她对周围的人都很好,却迟迟想不到为自己争取利益。 余秋堂跟着大姐来到厨房,帮着她烧火,让三姐先去吃饭,不大会懂事的小伟和小云也来了,又将大姐换下来。 但很快,余秋堂自己也被小云和小伟推走了,说就是下个面嘛,他们两人完全可以。 余秋堂这才想到,过了这个年,两人又大一岁,就连小云都要10岁了。 这么算起来,他已经整整十年没有见到哥哥春生。 那种哥哥可能会在某个地方,暂时没办法回来,总有一天,他会突然荣归故里的念头之火,再次黯淡一些。 哥哥,真的是没了吧。 余秋堂觉得自己这就是一种执念。 虽说哥哥以前对他也好,但若说他对哥哥多爱,他自己也承认很模糊,即使曾经很爱,经过几十年的蹉跎,也已然褪色。 而他对哥哥的感情,更像是一种执念。 想着哥哥回来的执念,已经超越了哥哥回来这件事本身。 吃完饭,女人们收拾厨房,准备下午和晚上的饭菜,孩子们则是在院子里放鞭炮,玩的不亦乐乎。 余秋堂则和余秋江开始整对联。 腊月三十这日,事情特别多,大人们必须紧锣密鼓地一件件完成,要不然错过时辰,就是不吉利,会影响未来一年的运势。 二十七赶集时,余秋堂买了毛笔,墨汁还有红纸,就是为写对联准备。 但今天刚拿出来,余秋江一愣,苦笑着看他。 他也立刻反应自己糊涂了。 四叔才去世,亲族里是不能贴红对联的,必须换成黄色或者绿色。 没办法,只好跑到村里的小商店去问,幸好有红纸,这才没闹出笑话。 调制墨水时,大姐都很惊讶,都奇怪余秋堂什么时候会写毛笔字了。 主要还是余秋堂读书不是特别多,以前大家也没见他写过。 但其实,余秋堂前世年老后,每日闲来无事就会练字,练着练着,渐渐也就能写了。 倒不是说有什么高超的艺术造诣,但应付村里的对联,那是妥妥的没半点问题。 要知道这个年代,村里很多人字都不认识,更不说写对联,都的求着别人写。 余秋堂这手毛笔字,完全能拿的出去。 但要是和村里几个老人来比,则又是差了不少。 以前的人们不说学识有多少,至少毛笔字写的没任何问题,就先余秋堂自己,硬笔字就赶不上父亲。 调制墨汁时,余秋江在旁边说用墨汁写绿纸,好像有点不好看,又想起自己以前用过的金粉还剩下一些,便拿过来让余秋堂勾兑着用。 金粉当然不是真正的金子粉,其实就是铜粉。 也是写对联一种常见的用法。 现在市面上能看到的金色字,就是写的时候勾兑了金粉。 “飞雪送春归……” “爆竹声声辞旧岁……” “开门见喜!” “五谷丰登!” 余秋堂每写完一边,余秋江就拿到边上用的东西压住,让其自然风干。 家里房间太多,需要的对联也很多,算上大门的,锅台的,粮仓的,库房的,以及树木等等,算下来要二十多副。 余秋堂趴在桌前写了一个多小时,等写完后,腰疼的差点都直不起来了。 “让我歇歇,我们再去贴。”】 余秋堂瘫倒在沙发上。 写字倒不是费太大力气,就是这样趴着,实在是费人。 余秋江笑道:“你歇着,我喊小伟一起去贴。” 余秋堂道:“那也行,刚好让几个小子们也体验下。” 余秋堂端个小马扎,坐在大房门口,看着余秋江带着小伟贴对联,大东和小东两个男孩子紧跟其后。 小云则是随着余春杏和余春梅,余春菊几个姑姑一起准备饭。 晚上的饭菜,非常重要,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完的。 对联是需要面熬成的浆糊黏在门框边上。 浆糊就是用个洋瓷缸子,里面放点面和水搅拌起来,然后放到锅台的火上炙烤,一边烤一边要搅动,最后就能做成浆糊。 这也是需要本事的。 若是没有经验,出来的浆糊没有做熟,那不但硬邦邦的,还会粘不住,就是白做了。 但这种东西,若不是针线手艺高的女人,还真是不好做。 只有那种日常需要做很多鞋底,需要用浆糊来粘的女人们才会做这个,余秋堂想起在地坑院时,父亲前几年都会责怪陈美娣一个浆糊都熬不好。 但后面慢慢就不骂了。 陈美娣也学会了做鞋底。(本章完) 第223章 烧年纸 下午四点多,雪更大了。 大姐出来抱柴火时,看到漫天的飞雪,对余秋堂说:“堂堂,你过去问问咱爹,你们啥时候上坟,早点过去,这天阴的,又下雪,估计马上就黑了。” 余秋堂应了,带着个草帽出了门。 临走前,让余秋江准备好上坟的东西。 荣城按照传统风俗,每年上坟有两个日子最隆重,一个是清明节,还有一个就是烧年纸。 其中烧年纸比清明节还要更隆重。 清明节一般只是各家晚辈悼念长辈。 而年纸的话,则是家族人需要一起去给长辈烧纸。 一般都是需要家族的老大,带着兄弟,子侄里的男丁们一起去,女性则不用上坟。 披着大雪回到地坑院,刚好看到父亲贴完对联,余秋实站在他旁边帮端浆糊的碗。 “爹,我们啥时候去烧纸?” “这就去。” 余得金再次看眼大门外的对联,确定端正没问题,这才双手反复磨擦,去除掉手里粘上的,已经干涸的浆糊。 余秋实脸冻的发青,很是委屈的模样。 余秋堂心里好笑。 自从他懂事后,这种活都是他带着小伟做,余秋实懒得经手,现在他既然分家了,只能父亲亲自上,余秋实只好当“小工。” 进到院子里,余秋堂发现院子里的积雪早上并没有彻底清理,只是铲除了一条可以供人走路的通道,而随着雪再次下大,这个通道也渐渐要被覆盖。 之前他在家时候,肯定不会这样。 每次下雪,他都会第一个起来,在别人还没起床之前,将院子里的雪全部推到渗坑里。 要是稍微晚点,父亲起来后还没做完,就会被父亲责骂。 因为上坟要准备烧纸,香火,各种泼洒的食品,干果,水果等等,余得金说是需要十几分钟。 余秋堂在这里已经没有了房子,一时间无处可去。 他原来住的房子,门口都挂着新锁。 想必里面已经放了其他东西。 之前听父亲说,如果奶奶在三叔家住的不好,不行就要搬到这边,就住在他曾经住过的屋子里。 但他眼下看到这种情况,觉得那种想法只是父亲的幻想,若是奶奶真被接过来,怕是没几天人就没了。 院子里的雪都懒得扫,哪能做到长期辛苦细致的照顾一个有点健忘的老人呢。 “哥,你进来啊,你不冷嘛?” 余秋实掀开门帘喊他。 隔着门帘的缝隙,余秋堂看到坐在炕上吃瓜子的王春。 笑着摇摇头。 外面虽然冷,但是空气清新。 又看到墙角立的扫把和木铣,便拿过来开始清理积雪。 他心里很平静。 过了这个年,他应该没有什么事,不会轻易回地坑院了。 这或许是最后一次帮着清理积雪。 即使和父亲日渐远去,也总需要一些仪式,这种小小的事,或许就是。 余秋实看他扫雪,愣住了,看了会放下门帘,再出来时,头上就带了个长耳朵的帽子,手上带着手套,还提着一双旧的手套。 “给,戴上爸的手套。” 余秋堂一直称呼父亲为爹,余秋实则是称呼为爸,余秋堂开始还有点不适应,但后来也想通了,时代就是在发展,弟弟和他相差六岁,已经超过一个五年计划。 他戴上父亲的手套,发现里面有点潮湿,反而很冰冷。 并且里面已经被长年累月的汗水磨损,硬邦邦的,就像是裹了一层很硬的纸板。 他不禁联想起父亲无数次戴着这双手套,在寒冬里骑着车子远行,辛辛苦苦赚点维持家用的收入。 他微微笑笑。 他忽然发现,即使他最恨父亲的时候,依然没有对父亲付出的伟大发生怀疑,他没有那种父母生了孩子就需要养大的糊涂逻辑。 他通过一辈子时间去经历,也已经想明白这个事。 世间任何关系,其实都没有必须性。 父母生了孩子,也并非一定就要养,养本来就是一种伟大的事。 自然界里,任何一个动物,哪怕是母亲,都会嫌弃弱小的孩子,会将孩子抛弃。 说到底,父母养孩子,其实就是牺牲了自我。 这就是一种无私。 这其实是违背人性的,要不然,为什么人们慢慢自我意识觉醒,即使家里条件尚可,也依然不想要太多孩子呢。 就是因为孩子会降低自己的生存标准。 所以,余秋堂埋怨父亲,和他对父亲的理解是两个概念。 也不冲突。 如果世间其他事,可以用利益盈亏,功过相抵来衡量价值,但情感不可以。 情感被伤那就是伤,好的方面,也不无法遮掩不好带来的痛楚。 余秋实应该是很少做这种事。 做起来相当的笨拙,不同于余秋堂默默干活,余秋实不断用嘴里的呼喊声给自己加油鼓气。 余秋堂看在眼里,也就是笑笑。 愿意干点活,就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还想什么呢。 毕竟是亲弟弟。 原本想着很多讨厌的点,但现在看起来,余秋实其实就是傻,并没有意识到他的不好。 而且,在余秋实眼里,或许并没有意识到他对哥哥曾经的伤害。 没人教他怎么做个好弟弟。 而前世的余秋堂,因为不喜欢陈美娣,所以不喜欢余秋实,本身也没给他脸色。 长兄如父,这么想起来,弟弟走到歪路子上,他也不是没有一点点责任。 毕竟是弟弟。 即使是同父异母。 哥哥春生和他是同母异父,可哥哥当初对他可是没有半点芥蒂。 为什么自己对余秋实,就带着那么大反感呢。 “秋实,寒假作业做完没?” “完了。” “真的完了,等下给我看看?” “哥~” 余秋实咧嘴笑笑,“还有一点,年后闲了再做。” “年后还要走亲戚,可没多少时间,抽空赶紧做完,明年就五年级了,马上升初中,你这个样子可能会考不上。”这时的初中还要考试,不是谁想上就上,若是考不上,可能要留级很多年。 为什么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是小学毕业,不仅仅是因为家里太穷,出不起中学的学费,也有很多是压根就考不上初中。 “考不上就不上了,我给爸说了,等我再过几年,就跟着他学木匠,别的不说,就有爸这种本事,肯定饿不死我。” 余秋实倒是想的开。 余秋堂一愣,想到余秋实过了年,也是十三岁了,即使他再被保护的好,毕竟是生活在这个年代,还是更早有了成熟的想法。 “那也行,不过学还是要上,多学点知识和文化,对将来总有好处。” 余秋实不以为然。 “也不定吧,你看二姐和二姐夫,他们是我们家最有文化的人吧,还不是过的那样,也没见日子过到好哪去吧?” “胡说。” 余秋堂轻轻抽了余秋实脑门下,“二姐和二姐夫做的事,是很好的事。” “赚不到钱,算什么好事,没钱什么都买不来,我觉得还不如你呢。” 余秋实不知从哪里突然得来的价值观。 “哥,你也别说我想的不对,你看看你,若是你没钱,你的新院子哪里来,你还怎么让大姐,三姐都住在你那,你不是年后娶媳妇嘛,拿什么娶……” 余秋堂盯着余秋实。 这小子,竟然能说出这种话,还是真是没想过。 “我都想好了,我将来要赚大钱,我也要建你那样新院子,我才不愿意住这个地坑院呢。 冬天下雪,滑的跑不上去,夏季一下大雨,水就从四面八方灌下来,我都担心把我淹死了。” 余秋堂又是一愣。 随之啼笑皆非。 他还真没和弟弟说过这么多话,没想到弟弟竟然是这样的思路。 这么算起来,前辈子他好像也是想一味的搞钱,只是没走到正道上,最后才走上不归路。 那对弟弟引导,不应该注重他有没有出息这条路径,而是应该多注重他走的方向是否端正。 想到这里,他郑重地说:“你的想法蛮好,但有个大原则你要记住……” “我知道,你肯定说要行得端,走得正,不能胡整,做被人戳脊梁骨的事对吧?” “啊……你知道啊?” “当然知道,我娘每天都给我说这个,耳朵都被磨出血了。” “你娘会给你说这个?” “不说这个说啥,你以为她为啥打我……” 余秋堂并不相信,陈美娣会这样说,他一直觉得余秋实走上歪路,“归功”于陈美娣教子无方,肯定是给孩子传达了错误的人生态度。 “不过其实也就是最近说的多了点,以前倒是少,”余秋实补充声,似乎想到什么,咧嘴笑了笑。 “笑啥?” “没啥。” “赶紧说,要不以后不允许去我们院子。” “哎呀哥,我可是你亲弟,这个事儿上唯一的亲弟弟。我可发现了,你对原哥,江哥,可都比我好多了。” “哪有?” 余秋堂下意识反驳,但随之想想,其实弟弟说的也没错,他确实是不大愿意理睬弟弟,而和余秋江,余秋原几个堂兄弟关系都不错。 “反正就是,”好在余秋实没有过多计较,“我告诉你啊,我娘现在还说,让我多跟你学着点呢。” “你娘会这么说?” 余秋堂还是不相信。 “可不是嘛,我还会骗你不成,”余秋实将最后一木铣雪推进渗坑,脱掉手套,一边用嘴朝手上哈气,一边说: “你就说怪吧,明明以前她说不让我学你,看你现在有钱了,就反过来了,你还说有钱没用?” 余秋堂被说的哑口无言。 稍顷,终是微微一笑。 “你娘说的也有道理。” … 余得金带着余秋堂,余秋实出门,约定好在余秋水门前的大路口汇合,让余秋堂回家喊余秋江几人,并带准备好的东西。 在等的时间里,余得木也和余秋山冒着大雪回来了。 据说路都很难走,滑的不行。 其实他们家在市里,按理说可以不回来的,只需要年后回来烧纸。 但今年是余得火才去世,所以还是赶了回来。 只是即使这样,当所有人站在一起,经历初见时的寒暄,大家站在雪地里,忽然就变得沉默。 人少了很多。 本来人丁就不兴旺的家族,如今变得更是凋敝。 这种气氛下,谁也不敢说什么轻松话,都在沉默跟着余得金冒着大雪走向乱坟岗。 路上渐渐碰到很多人,都是去上坟。 村里鞭炮声震天响,但路上的人们却是沉默前行,远远看,就像是走在大雪山道上的朝圣者。 等来到乱坟地,这边已经是烟雾缭绕,几百上千个坟头前,起码有一半都已跪着人在烧纸。 哭声此起彼伏。 和风声,大雪,汇聚在一起,让所有人的心都变得格外敏感。 风俗里,并没有规定这种上坟需要哭。 只需要跪在坟前,喊几声“某某人,拿钱来”,便可以了事。 但这样的节日,这样的天气,周围的那种沉闷,压抑的气氛,悲伤的情绪全部汇聚在一起,总会让人回忆起许多往事。 回忆越幸福,越开心,现实就越难过。 终于是忍不住,开始有人哭起来。 并不是只有女人才会哭。 很多男人,都四五十,甚至六七十了,早已是白发苍苍,两鬓发黄,但跪在父母,尤其是母亲坟前,依然会突然难过的要命,也会压抑不住低声哭泣。 当他们的生命逐渐走到末站,对这个世间所有人都不再亏钱,已尽到责任,心里安慰之余,也会有种说不出的疲惫和难过,而这种难过不适合给妻子,孩子,兄弟们说。 只有跪在母亲的坟前,才会突然哭的像个孩子。 幸亏,余得金三兄弟的母亲还活着,他们带着孩子们跪在父亲坟前,倒是没有太多反应,而是机械烧纸,供奉,磕头,然后插香。 起来时,余得金下意识转头看了眼余秋堂和余秋实,然后说:“你们几个要记住你爷的坟,等过些年,我们三个都没了,就靠你们来了。” “好。” 余秋堂点点头。 他从父亲眼里看到的不是悲伤,却是几分落寞。 不知为何,这种情绪很细微,但他一眼就看懂了。(本章完) 第224章 除夕夜 给爷爷上完坟,大家各自分开。 坟在附近的,便直接烧纸,若是没埋到一起,就在爷爷坟头边上,另外点一堆火。 只有余得火的新坟,是所有人一起过去。 余得金再次给后辈们交待,每次来烧纸时,不要忘记给余得火烧。 估计王瑞祥那个小畜生是指望不上。 众晚辈们也都点头应了。 回来到大路上,余得木和余秋山拒绝挽留,返回市里过年,说是年后抽空再回来。 这边大家也各自分开。 余秋堂,余秋江带着余小伟回来,看到女人们正在包饺子。 按照风俗,正月一日早晨要吃饺子,但是这日不能动刀,所以要提前将饺子包好,明日就只需要煮熟就行。 余秋堂也来了兴致,跟着一起包了会。 包着包着,来了兴趣,洗了几个一份钱和五分钱的硬币包在其中,看看来年运气谁最好。 晚上是年夜饭,吃的相当丰盛。 莫说是孩子们,就是所有大人们,都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大家都很开心。 余秋堂早就准备了很多红色蜡烛,将整个大房映照的十分敞亮,简直像是拉了电灯。 席间,他和余秋江还喝了点白酒。 大家也说了很多话。 感情都很真挚。 但这些话日常余秋堂也听他们说过,所以此刻并没有特别感觉,只是笑着说,这些都没什么,只要大家都活的好些,他就心满意足,也不枉重活一世。 众人倒不觉得他是说错了话,想着他应该是说性格改变的意思。 大家对他的认知,也就是他后半年转了性子而已。 正吃着呢,小伟却站起身的,大东和小东紧跟其后,退出桌子几米远,普通跪在地上。 “叔叔,姑姑……舅舅,我们给你们拜年。” 说完,三个孩子一口气磕了三个头。 小东不懂事,很实诚,头磕在地上磕的“嘭嘭”响,额头上沾了地上的泥。 众人都哈哈大笑,纷纷开始掏压岁钱。 余秋堂提前和余秋江商量过,他们钱充裕点,但是大姐和三姐没啥钱,所以他们根据她们的来,不要一下子给太多,让姐姐们不好意思拿钱出来。 果然,余春杏给每个孩子两毛钱,当然也没忘记春菊和小云。 女孩子拜年不用磕头,但压岁钱不能少。 给了后,大姐又再次拿出一些钱,给余秋江,余秋堂,余春梅,每人给了一块钱。 三人连连推辞。 知道大姐又没什么钱,不知多辛苦才攒到,肯定是不能要。 “大姐,给孩子们是个意思,我们都这么大了,还要什么压岁钱,这不让人笑话。” 余春杏笑着说:“你们有多大,能有我大,你们现在都没成婚,那都还是孩子,若是你们成婚了,就算跟我要,大姐也不愿意给。” 余秋堂几人只好收下。 钱不多,却是姐姐的心意。 随后他们每个人也都给几个晚辈分别给了钱。 余春菊虽然不是晚辈,但还没有成年,在大家眼里也就是个孩子,自然没少给她。 拜年年后,众人又说说笑笑一会,余秋江便带着余秋堂以及小伟出门了。 他们还要去叔伯拜年。 其实也就是给余得金和余得水拜年。 至于大东和小东,不属于同族人,所以要正月2日之后才能给外公拜年。 暂时就留在家里。 三人出门后,发现大雪比下午还要大。 一眼望去,整个村庄在灯笼的映照下,每一片雪就像是一只飞蛾,密密麻麻的落进各家院子里。 三人先来到余得水家。 既然奶奶在这里,自然要从奶奶这里开始。 到三叔家,发现余秋原也要出门找他们去,索性让他先等等,大家一起给奶奶拜完年再说。 结果,正说着呢,却见余得金带着余秋实来给奶奶拜年,算是所有人都凑在一起。 于是大家便一起给奶奶拜年。 芮二妹看到地上跪了一堆人,穿着新衣服的她也是相当开心,不过依然会夹杂一些老四没有在的遗憾话语。 并且将余秋江看成他爹余得土。 不同于上次的激动,这次明显很热情。 余秋江也没有挑破,大家都保持相同的默契。 然后就是一堆的压岁钱互相赠予。 对于孩子们来说,压岁钱最开心也就是拿钱这一会,因为他们都知道,年过后这些钱终将会被大人收走暂时“保管”,或填充到给他们买衣服或者上学中。 就是走个过场。 除了长辈给晚辈给,晚辈也可以孝顺长辈,余秋堂给奶奶单独十块钱。 他已经是奶奶唯一能稳定认识的孙子。 就连余秋原,奶奶也是一阵一阵。 大家都能看到,但都不会特别针对此事表现太过反应大。 既然大家伙都聚集在这里,那自然要吃饭喝酒,孩子们则是自由玩耍,春竹要去找几个姐姐玩,余秋堂便让小伟带着她回那边去。 吃饭的时候,奶奶说她困了,便返回房间睡觉。 余秋堂记得奶奶以前规矩很多,也最看重这些规矩,年三十晚上肯定要守夜到后半夜。 但如今她也不坚持了。 男人们在正房里吃饭喝酒,三婶高美兰则是忙着上菜,偶尔停下来劝劝余得金喝酒,顺便还能陪几杯。 荣城的人酒量不算太猛,但也不算太弱。 大概男人就是七八两白酒的样子。 放到全国,处于中游水准。 但荣城的女人们,很多都能保持同男人差不多的酒量,有“女人天生半斤酒”的说法。 她们日常不会和男人坐在桌上同饮,那是因为尊重自家男人,不使他们在其他男人面前没面子。 但若是看到或者听到有人说他们男人不好,那可就忍不住气,大家不甘示弱,抓起镢头就上。 喝酒也是巾帼不让须眉,让男人不敢轻视。 当然,今天这种年夜饭,坐的都是自己亲人,不存在什么看不起,只是兴趣来了,顺势喝点。 余秋堂三个堂兄弟也就是陪着,他们也聊天,但更多是听两个长辈说,余秋堂也因此听到许多关于爷爷和奶奶的事。只是聊着聊着,两个老兄弟突然就哭起来,原来是不知不觉,两人已经喝多了。 余秋堂将父亲送回地炕院时,刚好看到陈美娣出门准备找丈夫,便将你转交出去,让余秋实和陈美娣搀着下去。 陈美娣和余秋实一人架着一边,走了几步,陈美娣转头说:“秋堂,下去吃点东西,做了蛮多。” 余秋堂摇摇头,“我们那也有很多,我姐她们还等着呢,你们好好过年。” 陈美娣点点头,“那行,你回去吧,路上当心。” 余秋堂应了声,转身离去。 回到家里,发现大姐带着两个孩子都去睡了,春菊也早不见身影,只有三姐还坐在大房里,就着拉住纳鞋底,见他回来,笑道:“听江哥说,咱爹喝多了?” “反正不少。” 余秋堂坐回火炉边,将手搭在炉上烤着。 “吃瓜子。” 余春梅指指桌上的干果篓子,里面放了一些生,瓜子,核桃,杏干等等。 “不吃了,吃了上火。” 又说,“晚上吃的不少了,现在啥都不想吃。” “那就算了,你看是要睡觉,还是坐着烤火。守夜就我来守吧啊,你们觉多,我习惯了,也不觉得有啥瞌睡。” 这边大年三十晚上也是要守夜。 如果特别注重规矩,需要把所有房间里灯全部点亮,也就是长明灯。 据说,去世的亲人会循着灯光回来。 但大多数并不会这么严格,而是将放在厨房锅台上的灯长亮着,其他房间的灯则是过了12点就熄了。 余秋堂喝了不少酒,又在外面被冷风吹了下,总觉得身体不舒服,想吐却又吐不出来,自然谈不上去睡觉。 “再坐会吧,江哥去睡了?” 余春梅笑道:“可不是嘛,他能坚持回来就不容易了,刚到院里就吐了,重的就跟头猪似的,还是我们大家伙将他抬进房间,可累个够呛。” 余秋堂笑笑。 “他的酒量其实一般,这种场合他又不想说太多话,就只剩下喝酒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一年就一次,喝多了,休息好,明早又是新的一天,哦,是新的一年。” “就是说啊,他也不容易,带着春菊,从小五叔就没了,很难的。” 余秋堂点点头。 他也是这样想的。 他发现三姐和大姐很多地方很相似,都是很温柔的好人,但又有些微区别。 大姐是个只看眼前,没有远见的人。 所以大姐能操的心很少,也不会将人情世故看的很清楚明白。 因此,她才会被王有财那样欺负而无法脱身。 但三姐虽然身体有点残疾,但她其实心里乾坤很大,想事情想的很完善,也很细心。 这属于他挖掘出来的潜力。 若是当初将三姐丢在地坑院,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大概率变不成现在这个开朗的姑娘。 这么想来,他当初的选择非常对。 “堂堂,今夜过了,可就是正月了,你还有十几天成亲,心里啥感受?” 余春梅突然笑着问。 余秋堂一怔,三姐问的很突然,将他的思绪强行扯回来。 眼前立刻出现米雅丽的样子。 他笑着说,“三姐你要问我什么感受嘛,其实很复杂,很期待却又有点紧张。“ 余春梅抿嘴一笑。 “紧张就紧张吧,没结婚前,人都是这样,不过等你真正到那天,看着如似玉的新娘子,你只会剩下开心,那还顾得上紧张呢。” 余秋堂笑道:“那你呢,三姐,你和……” “你个堂堂,三姐说你的事呢,你咋扯到我身上,三姐这个样子,哪里有什么奔头。” 没等余秋堂反驳,跟着就说,“是不是你觉得三姐在你这里住着,是个拖累,急着赶三姐走啊?” 余秋堂笑道:“三姐,大家都睡了,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还要对我遮遮掩掩?” “谁遮掩了,我遮掩个啥啊?”余春梅因为太激动,本来应反正拉的麻绳,竟然拉在鞋底同一侧,很快发现有点不对劲,只好又手忙脚乱拆线。 结果一来二去,脸都被折腾红了。 “看你脸红的。” “谁脸红了,这是炉子太热了,让大姐那会少加点柴的。” “等我这边事情办好,就去看看你的事。” “我啥事啊,你可不要瞎说。” “非要我说出来啊,那这炉火不就更旺了?” “堂堂!” 三姐已经没办法干活了。 “说真的,我没和你开玩笑,你和文忠哥不是处的还行嘛,我看文忠哥人很老实,憨厚,又能干,和你又投缘,还挺合适的。 刚好他对你也有想法,那不是很好嘛,你们就凑在一起过,有我和雅丽,你们两个又凑一起,不就是亲上加亲?” “堂堂。” 余春梅将鞋底抱在怀里,看着火红的炉火,苦笑道:“你这么聪明,咋也说这糊涂话,姐啥样子你不知啊,怎么能耽误人家文忠哥。 他本事那么大,活做的好,人好,赚钱又多,我走路都不利索,和人在一起,不就是拖人后腿嘛。 你要问我对他有什么看法,其实也没啥看法。 就是个大好人。 要是姐这腿没什么问题,和他凑一起过,也不是不行。 不过这都是命,谁让姐是这样……” 余春梅说着说着,眼神开始黯淡起来。 若不是大过年的,说不定还会流眼泪。 余秋堂将凳子朝余春梅身边拽拽,“什么是命呢,姐,你看看我们现在的日子,再想想去年我们怎么过年的。 你告诉我,去年这个时候,你想过现在日子能过好嘛? 你那时候是不是在想,你的命就的年复一年,即使在过年的时候,都要过日子,是不是? 可现在呢。 我们住着大大的新房子,我们过年能吃肉饺子,还包了肉包子。 这不都是没想过的事?” 余春梅一怔,看着余秋堂,余秋堂的话仿佛就像一粒石子,突然丢在她强行变得死寂的心湖里,溅起很高的水。 “姐,如果这世间什么都是命里注定,那你说人还活着干嘛呢,反正不管如何,最后结果都一样。 我想,我们之所以不断努力,拼搏,奋斗,就是因为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打破天生的劣势,才能过更好的日子,你说是嘛?”(本章完) 第225章 筹备婚礼 这一晚上,余秋堂和余春梅聊了许多。 超过他们前辈子加起来所有说过的话总和。 在余秋堂的不断宽解下,余春梅的心结打开不少,终于是愿意和米文忠试试。 余秋堂这才抓紧最后的时间去睡觉。 他只感觉在炕上刚闭上眼睛,就突然听到院子里有鞭炮声,睁眼一看,原来天已经亮了。 孩子们都被早早喊起来去院子里放鞭炮,迎接新的一年开始。 他也鼓足干劲,翻身起床。 正月初一的早晨,按照惯例要吃饺子。 就和腊月三十要吃腊红面一个道理。 饺子都是昨天包好的,包括一些配菜,因为今天不能动刀,也都已经准备好。 只需要将配菜拌起来,将饺子下到锅里煮熟就可以。 当然,吃饺子前,照例还是要先将一些拿出去泼洒,贡献给先人。 家里的锅很大,不像城市里那种小锅,家里的一锅能煮出很多饺子,差点人手一碗。 吃饺子前,余春杏笑着说不知谁会吃到几个硬币,是新一年的有福之人,于是大家都拭目以待。 结果出人意料的是,三个饺子都在余春梅的碗里,让大家不得不怀疑有内幕。 但余春梅虽然没说啥,脸上的笑容却早已暴露内心的喜悦。 即使知道这并不能代表啥,但毕竟冠以福气之名,她一个人独中三元,又如何不开心。 吃过饺子,才早晨八点多,整个村长都沉浸在鞭炮声里。 “不知今年出行在哪?” 余春杏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问。 “出行”也是荣城过年一个重要的步骤。 正月初一早晨,以生产队为单位的人,会集中在队里某个空旷的位置,各自带着自家的鞭炮,汇聚在一起燃放。 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这样的仪式,保佑今年大家南来北往的出行安全。 这个地方每年方位都不同,需要看黄历。 东南西北不能搞错。 但随着村里一代年轻人起来,很多人就不愿意集中的一起,而是在自己庄院周围燃放,效果其实也差不多。 余秋江听余春杏问,便出去转了一圈,回来说,今年要在南方出行。 余秋堂便寻来几个长长的棍子,将鞭炮绑到棍子上,让几个孩子每个人扛一个,等到时间到了,带着去全家人一起来到南面山坡下。 10点刚到,突然不知谁家掐时间释放一个巨大的轰天雷,随后便是来自各处的鞭炮声,噼里啪啦集体放响。 余秋堂也用早已准备好的黄菜杆,快速将三串鞭炮点燃,看着鞭炮快速在烟雾里化为红色的碎片落满田地。 随着长串放完,剩下就是一些零星的大炮仗,需要一个个放。 余秋堂将这个任务交给余小伟,让带着两个孩子放,但要注意安全。 余秋堂小时候放炮仗,学大人的样子,拿在手里点燃,结果有个炮仗离手太慢,直接将户口炸裂,差点大拇指炸掉。 从此之后,他对放炮有点心理阴影,要不是为了孩子他自己肯定是不愿意放的。 出行完,过年的仪式感基本就算差不多了。 剩下的过场,相对就简单,例如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二十三的燎干等等,在这边都不是特别的隆重。 人们可以在一号短暂休息一日,二号开始,便需要去舅家,姨家,岳母等家拜年。 余秋堂的大姨早已去世多年,惟独还有几个舅舅和外婆,但前面送肉已经打过照面,所以便准备晚点去。 至于岳母,目前还没有结婚,暂时也不用过去。 所以他整个正月前几天,都在各种游玩。 和家里的姐弟们,也和王浩峰这样的朋友们。 遗憾的是,他还有一位发小今年没有回家,非常遗憾。 本来早已复原,但据说是谈了个对象,过年顺便就跟着人去过,没有及时回来。 整的他爹在村里吼了许久,说是儿子不孝顺,回来要好好收拾他。 余秋堂不由为发小不值。 根据前世发展,发小最后的对象就是隔壁村的姑娘,根本不是什么在部队认识的人。 估计和别人姑娘最终落个无疾而终。 这么想起来,他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亏大发了。 余秋堂年前很久前就想着发小回来一起进山,如今看样子有点困难,只能无限期推后,等发小回来再说。 当务之急,还是他的婚礼问题。 正月十六结婚,提前有很多事都需要筹划,事情多着呢。 他自己虽然前世结过一次,当时因为各方面条件都很紧张,所以一切从简,甚至婚姻请客吃饭也是相当寒酸,如今想起来,也是让米雅丽委屈。 这辈子自然要好好经营才是。 当然,面对这种大事,二婶,三婶,还有姐姐们也很关心,正月初八,二姐专门从川里上来,帮忙做前期准备。 而二婶也是提前让余秋山回来打前阵,说她会过几日先回来。 大家都知道余秋堂没有母亲,很多事她们不给大侄子操心,就没有管他。 显得很是热情。 余秋堂被大家的热情所感动,但心里也是非常感慨,他能获得这么多关注,有大家的家族热情,但也同样与他如今能力提升有关。 亲戚天然就有这种属性。 是需要互相能提供资源,一个穷亲戚和富亲戚强行靠近,彼此都会不舒服。 而亲戚里,那个最有能力的,往往会在亲戚里广受欢迎,甚至渐渐成为亲戚活动的引领者。 例如余家本来余得金才是老大,但每次谈事情都是余得木牵头便是这个道理。 余秋堂也是如此。 通过上次埋葬余得火,大家对他的实力和印象提到空前高度,关于他的婚姻大事,自然是会很重视。 换作是余秋实将来结婚,怕是很难得到这种待遇。 余秋堂原本还忧愁繁文缛节如何全部想到位,幸好有高美兰辅导,经过几日摸排,总算将每个环节都确定下来。 一些前期的准备陆续展开。 例如给新娘子缝制的被子,枕头,做的鞋垫,孩子的虎头小鞋子和衣服,窗帘,窗纸等。 全部都要这边给做出来。到时候女方那边也有一批陪嫁,方能凑成一对。 另外,还需要做各种各样的彩色吃物,当日用来一些特殊仪式的摆放等。 都需要提前下功夫。 余秋堂哪里懂这多,开始三婶和姐姐们问他,他还稍微思考下,等到后面,发现他其实提不提意见都没意义,反正他也不知道提什么意见,还不如让她们自由发挥。 只要到时候风风光光,让米雅丽有面子就可以。 本来婚礼具体的事,还需要两边的中间人再互相沟通和张罗,但余秋堂早已打通米家关系,所以一次性就将所有问题全部搞定。 反正他就是一切都照办,不管岳母和岳父那边有什么要求,他都没问题。 能做到就做到,做不到也会想办法。 主打一个心满意足,不失望。 当然,米佑堂和脱润秀也都是很老实的人,并不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甚至还好多方面主动提出降低要求,但被余秋堂拒绝。 他这份认真,愿意为米雅丽付出很多的样子,不仅感动了二老,也感动了米雅丽。 就连一直喜欢挑骨头米雅琴,也不由感叹,自己这个姐夫,就仿佛是报恩似的,简直对姐姐好的没办法,天底下哪来这样的男人呢。 看看其他男人,结婚的时候,基本都是一点点谈,像是菜市场买菜一样。 偏偏余秋堂就是那种,只看了一眼,就将菜摊上的菜全部包圆打包,而且还不压低价格。 真就是挑着灯笼都难找。 和米雅琴一样想法的,还有米雅丽一些叔伯婶子,亲戚。 大家旁敲侧击知道这个情况,也都纷纷难以置信。 有些人甚至建议脱润秀托人好好打听打听,看看余秋堂这个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病,急着骗个媳妇回家呢,要不然,为啥这样好说话。 脱润秀和米佑堂两口子人是老实,但不傻,他们也是活了大半辈子,自觉看人还是看的很准。 并没有将这些危言耸听的话放在心里。 至于还有一些人,羡慕嫉妒恨,酸溜溜地说这种有钱的男人,嫁过去后肯定会受罪,搞不好,男人就学坏了,最后姑娘家落个悲惨结局。 脱润秀还不曾说什么,都会被米雅琴一顿回击,她性格直爽,可是谁都不会怵,最是讨厌这种喜欢嚼人舌根的事。 等到正月十三,几个姑姑,还有一些表哥表姐也回来了。 一下子变得很热闹。 余秋堂对有些表情几乎就不认识。 例如大姑家的几个孩子,他完全就没见过几次,没想到这次竟然都回来了。 好在这边的人多,也能安排下去。 最后大姑一家人被安排在三叔家,二姑暂时没回来,小姑姑就住在余秋堂这边。 于是,这个院子的人又多了几个。 余秋堂三个姐姐,加上他,余秋江兄妹,还有小伟小云等。 幸好房子多,要不然还真不一定住的下。 就连做饭,都要比以前多差不多一倍的量。 不过院子里是真的热闹,孩子们玩的也开心,就连余春菊也开朗不少。 正月十四,开始布置院子。 正月十五开始砌锅台,搭流水席帐篷,请代劳人员,借桌子,锅碗瓢盆等等。 等到十五日晚上,院子里已经完全变了大样,里里外外透露出喜庆的氛围,就连外面的树木,都已经被红纸全部缠绕起来。 在这场忙碌里,余得金也一直很积极奔走,几乎每天都会对余秋堂说几次,要办隆重点,钱的事情不用担心。 余秋堂开始还以为他只是说说,但他竟然真给余秋堂准备了五百块。 余秋堂是知道父亲收入的,这么多钱,估计要攒不少时间。 他心底里不想收,免得影响父亲和陈美娣的感情。 他对父亲的期望不会太高,但也不想让他晚年日子难过。 还是那个意思,自己可以不喜欢陈美娣,但只要陈美娣能把父亲照顾好,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他都能接受。 父亲日子过的好,他也就少操心。 说到底,他是个很看重情意的人,对别人都能做到很好,更不用说对父亲。 但父亲看他拒绝,很不高兴,说这本来就是给他攒的,家里三个儿子,每个人都一样,又不曾亏过谁,也不会给谁多。 听到这个说法,余秋堂心里还是微微有点感动。 父亲这人,别的不说,说过的话,那真是一个唾沫一个钉,坚决都会做到位。 他口里的三个儿子,自然还包括哥哥余春生。 然而哥哥并不是他的亲儿子。 并且哥哥结婚时,母亲都已经去世了。 父亲当时还是能给哥哥找好对象,让婚礼不寒碜,确实是相当负责。 或许这正因为如此,当哥哥生死未卜,嫂子去世,留下两个孩子在家里,父亲才会情感很复杂。 他可能觉得被辜负了吧。 余秋堂最后还是收下了钱。 按照风俗,这边儿子结婚,父母本来就需要支援一部分,拿着父亲才有种他责任完成的感觉,要不然肯定心里会一直憋着气。 十五日这天,陈美娣余秋实也都来了。 陈美娣在帮厨,干活相当麻利,和同样来帮厨的三舅母张巧巧相处也行。 余秋堂也是无意间听两人说话,才发现这两人简直是势均力敌,话里行间都有好几个心眼子。 棋逢对手。 十五日晚上,余秋堂专门去找了吴美芬,她之前说余秋堂结婚时,要给准备三辆车,余秋堂也就没客气。 经历过很多事,他和吴美芬的关系亲似姐弟,比一般朋友关系更为亲切。 吴美芬对他的好,他都记在心里,同样吴美芬不管需要他做什么,他也会想方设法完成。 说穿了,其实他也知道,吴美芬对他的好,他是还不完给人家。 毕竟人家后面可是大佬,即使他这辈子赚到很多钱,人家也不缺钱了。 他先去店里找吴美芬,说是已经回家了,便又去家里。 令他震惊的是,吴美芬除了给他准备两台桑塔纳外,竟然还准备了一台崭新的奔驰。(本章完) 第226章 蜜芳窑 余秋堂看到奔驰,才忽然发现,自己对吴美芬的了解其实不全面。 或者说,对方肯定掩藏了一些背景。 这辆几乎全新的奔驰,放到后世,无疑比开一辆劳斯莱斯还要夸张。 这可是桑塔纳都要卖几十万的年代。 人们还在为几十块钱纠结。 只能说,任何时代,都有一些远远超出常人理解的阶层存在。 可能吴美芬接地气的日常行为,让他有了错误印象,觉得吴美芬和他的距离不算太远。 如今才恍然,远如鸿沟。 “怎么样,这三辆车还满意嘛,按我的想法,你们婚车还是单独一些,不能被后面的车挡住了风头,所以就准备了两辆普桑。” 吴美芬虽然注意到余秋堂的惊讶,但没有展开说,显得很随意,仿佛给余秋堂的只是不值钱,很平常的东西。 “你肯定不会开车,不要紧,我已经帮你想好啦,”吴美芬大声喊了声:“张浩,来下。” “来了。” 从隔壁房间跑来个小伙子,十八九岁的样子,样貌挺秀气,一看就没遭受过什么社会毒打,眉眼里和吴美芬还有点相似。 “干嘛,姐?” “来,给你介绍下,这是余秋堂,姐姐的好朋友,你以后叫他秋堂大哥。” 又对余秋堂说:“张浩,我表弟。” 吴美芬介绍时,张浩快速将余秋堂上下打量一番,带着几分好奇。 “秋堂大哥,你好。” 张浩伸出手。 “你好。” 两只手握在一起,余秋堂发现张浩竟然偷偷用了一些手劲,竟是是想捏他的手,便悄无声息使力反握,反而限制住张浩的手。 张浩微微一惊。 但不是很明显。 吴美芬没注意到两人的明争暗斗,“秋堂,张浩很会开车,明天他就专门给你当司机。怎么样,我给选的人,不丢你的份吧?” 余秋堂连忙说:“哪会呢,这位小兄弟仪表堂堂,一表人才,若是专门帮我开车,真是我的荣幸。” 余秋堂刻意将那小伙子抬高些。 他注意到这个小伙子是有点看不起自己,但同时又有很好的教养,不会当面表达出来。 这应该就属于有钱人家养出来的涵养。 “张浩,秋堂是我很好的朋友,明天是他大喜的日子,你看着点两个兄弟,给姐把事情办的服服帖帖,算姐姐欠你个人情。” “这就欠我人情了?” 张浩微笑道:“表姐,真的难得啊,没想到我们向来不求人吴大小姐,竟然也会求人,还是求我……” 话没说完,被吴美芬从头上拍了下。 “你再说。” “哈哈,不敢了,不敢了,放心吧,你交给我的事情,肯定给你办好。我明日就做好专职司机,不管发生天大的事情,都不会坏秋堂哥的好事。” “这还差不多。” 吴美芬这才放心。 余秋堂急忙表示感谢。 为了他的婚礼,让人家一个明显的富家公子哥给他开车,他实在有些过意不去,但问题是,这个年代的司机本来就很少,而且奔驰啊,即使有个会开车的人,哪敢开啊。 这要是给碰到了,可真是一辈子都还不清。 吴美芬肯定是考虑到这点,最后才让表弟亲自出马。 真的是细心又贴心。 随后,吴美芬又交待了一些细节,包括让张浩找人将车子装扮成喜车的样子,并和余秋堂约定好明日到达的位置。 又让余秋堂和张浩对了信息,确认无误,这才放心放心让张浩去准备。 张浩出去后,余秋堂这才放松,苦笑道:“美芬姐,我只是说帮忙看能搞到一辆车嘛,有个桑塔纳就很满足了,你整这个,我简直受宠若惊。” “这有什么,来,喝汽水。” 吴美芬从冰箱里拿出汽水,丢给余秋堂一瓶,余秋堂握在手里竟然暖暖的。 他家里现在电都没有拉通,人家吴美芬都已经在用冰箱了,仿佛差了几十年的科技。 汽水是桔子味,喝起来酸酸的。 其实这个时候的汽水都是勾兑出来,不是真正的柠檬或桔子味,里面加了一些精。 不过喝起来还行。 这个时候很多饮料,雪糕,冰棍都是这么做的,也讲究不上什么食品安全。 “我早给你说了,你结婚可是个大事,不管需要什么,姐都会支持你。 原本还想着,你若是真没啥事,就给你包个大红包,现在既然你说钱还宽裕,又刚好用到车,那我当然要给你安排好。” “可那也太好了,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若不是你的车,我可能还要用摩托车接回来…… 就算是摩托车,也都是超高标准,我们村里九成九的人,娶媳妇都用自行车。 现在搞的太隆重,我都有些惶恐了。” “这算什么啊,不就是给你搞几辆车嘛,你不要总是这么小家子气。 姐早给你说过,你要是过来给我帮忙,不出几年,别的不说,你肯定有自己的车开。 我是平日里不出远门,又喜欢摩托车吹吹风舒服,所以没有准备车,这次专门让我表弟从外面回来的。” 余秋堂这才想起来,车牌是省城的车牌,看样子还真是从外面调回来的。 费了心了。 “总之呢,婚姻是人一辈子最大的事。人这一生多长啊,不管是前面的父母,还是后面的孩子,终有一天都将离我们而去。 唯一能陪伴我们的,还不都是家里的那口子吗。 你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这是你的运气。要好好珍惜,以后在一起过日子,多互相忍让,可不要大男子主义。” 吴美芬真的就像亲姐一样,给余秋堂啰嗦个半天,余秋堂都笑着应了,也没有提出异议。 回去后,家里大家还在忙碌。 幸好红事和白事一样,可以委托给总管负责,上次四叔去世,用的就是就是族里一个堂叔做总管,做的相当不错,这次便继续让他做。 晚上很多事都要通宵做,但天气冷的要死,于是总管让在院子里点了几个大火堆,不时可以过来坐着烤火。 余秋堂来到他新房。新房位于东面第二间,算是整个院子除了大房外最大的房间,明天他将和米雅丽在这里入洞房。 这边将新房也叫“蜜芳窑”,从名称就能看出它蕴含的意义,寄托着对新婚夫妇最美好的祝愿。 余秋堂进去时,两个姑姑还有大姐都在帮布置东西,房间原本是新房子,里面空空如也,如今却焕然一新。 炕上都是红色或者橙红色的被褥。北面是父亲亲自做的两个橙红色漆木箱子,上面放着崭新的大红色镜子。 东面是一整排的组合立柜。 这种柜子有点儿超时代,在这个年年代基本上看不到,还是余秋堂亲自设计的款式,让父亲帮着做出来。 相当于是一个组合柜,包含了悬挂衣服,放置录音机等各种各样的复合功能。 中间镂空一个很大的位置,准备将来放录放机和电视机。 再看房间窗帘,原本的青色窗帘也取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大红色保温窗帘。 玻璃上也贴着外婆亲手剪得鸳鸯戏水,红双喜以及喜鹊报喜等剪纸,各个栩栩如生。 余秋堂拉开被子,果然在被子下面放着一些红枣,生,瓜子,这是取个谐音,意思是早生贵子。 “去去去,新郎官,现在这里可不适合你待。” 小姑笑着将他推出门。 “对啊,堂堂,你趁时间还早,赶紧休息会,明早的事情忙着呢。” 大姑也慈祥地笑着说。 余春杏则是打量着他,突然问道:“你的新郎官衣服试过没,可不要明天临到头,衣服不合身,那就丢人了。” “早试过,这事能忘记嘛,三姐不知催了多少遍。” 余秋堂笑着离开。 他本来想按照姑姑的建议,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稍微歇息会儿。 但转了半天,院子里现在每个房间都有人来人往,大家都忙忙碌碌,想找个地方睡一会儿根本不可能。 而且,每走到一个房间,碰到不同的人都要打招呼,大家都会对他道喜。反而搞得他给别人回信就说干了嘴,非但没有休息,反而更累了。 最后他干脆一个人走出院子,来到山坡下的一个石头上面,开始盘腿坐着,刚好能看到他家的院子红红火火的模样,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想他余秋堂若没有这次重回的机会,哪能享受到这样美好的生活,顿时心情倍觉舒爽,最后索性在岩石上躺下来。 但其实岩石被冻得冰冷,躺在上面挺凉的,他干脆把自己缩成一团,像一个虫子一样。 侧躺的时候,刚好面朝西方。 今夜虽然很冷,但天却是晴朗的。青蓝色的天空上面,挂着一轮金黄色的圆月。 今天刚好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月亮格外的圆。 远处的村庄里面依然能传来稀稀拉拉的鞭炮声,非但没有让他觉得吵闹。反而就着这清冷的月光,让他更为亲近了许多。 想来,这是他单身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从明天开始,他就有了自己的妻子,从此思考问题已经不能随心所欲的去想,而是要带着责任。 他并不觉得单身就比结婚好,事实上他对婚姻,尤其是和米雅丽的婚姻还是充满期待。 他只是对身份转变的一种感叹。 相当是承上启下。 不知不觉,竟是真的睡着了,迷迷糊糊听到三姐喊他,猛然翻身起来,发现月亮已到中天位置,竟然是半夜了。 “这呢。” 他高声应着。 “你躲那做什么呢,让你赶紧歇会,你就歇会嘛,天亮后的事还多着呢。” “好嘞。” 余秋堂从石头上跳下来,身体格外疲惫,估计是因为太冷,哆嗦的厉害。 加紧几步,跑到三姐身边。 余春梅看他的样子,不禁说道:“你今天都是要成亲的人了,以后要更成熟一些,知道不?” 但随之却自己又笑道:“不过说回来,其实你已经够成熟了,以你这个年龄的男孩子来说。” 回去之后,发现院子里人少了很多。 小舅母正坐在巨大的红烛下削土豆皮,她果然如记忆中那样,干活没得说。 三个舅母,就只要她过来帮忙。 这份恩情,余秋堂自然都记在心里。 余秋堂也没脱衣服,在东面第一间偏房,躺在存放物品的木板上继续酣睡。 再次醒来,已是早晨六点多。 院子里人已经多起来,因为是红事,所有大家都更为放松,院子里活跃着开心的气氛。 见余秋堂出来,相熟的人自然打招呼,也有对余秋堂其实不熟悉,仅仅只是为偿还余得金往来人情的代劳客,看到新郎官原来是这样攒劲个人,自对恭维和恭喜一番。 余秋堂很有礼貌的对大家表示感谢。 并掏出随身准备的香烟,一根根发给大家。 然后便被姐姐和几个嫂子拉进房间给“打扮”起来。、 这时候新郎的衣服,还不是后世普遍的西装和领带,这个时候荣城的新郎官们依然保持着过去的习惯,要和新娘一样,穿大红的衣服,头上还要带着官帽,这身衣服,男人自己是很难穿的合身。 而且,这边还有个有趣的规定,小叔子的衣服,必须嫂子帮系上后面的带子,倒不是什么恶趣味,单纯就是一种美好的祝福。 但如果家里没有嫂子怎么办呢,那就找堂嫂。 如果没有堂嫂…… 这种家族后世可能会有,但这个年代基本不存在。 这年头,谁家不生七八个孩子呢,按照概率,基本都会叔伯好几位。 余秋堂的亲嫂子,早已经去世多年,这种活自然需要堂嫂来做,姐姐在一旁辅助,很快就为他装扮完毕。 众人完成后,让他转几圈,都露出满意神情。 “瞧瞧,看咱们堂堂,多俊的小伙子。” 说话的自然是远方堂嫂。 余秋堂有余秋江和余秋山两个堂哥,但这两位都没有结婚,暂时帮不到他忙。 姐姐们自然都很满意,看着看着,大姐竟然又流泪了,直感叹若是余秋堂的母亲此刻还活着,看到他的样子,肯定很高兴。 又被众人好一番劝解,埋怨她明明是余秋堂的好日子,她咋还哭起来了。 7点多的时候,庄里代劳的人,陆续开始来了。(本章完) 第227章 人靠衣装 荣城的结婚仪式,男女不同。 普遍来说,男方和女方都要举办婚礼,但男方这边是整整一天,而女方则是半天。 具体来说,男方热闹都在下午,而女方热闹则在上午。 原因是男方迎亲的车辆会在早晨出发,赶下午一点前将新娘接回家里。 新娘在娘家时,娘家这边才有意思,等新娘子被接走了,也就失去了继续坚持的意义。 所以,男方这边,至少会经历早上吃面,也称之为喝汤,下午坐席,也就是过桥的阶段。 但女方,若是遇见抠搜的娘家人,直接不过桥,就让人上午吃顿面,等着女儿被接走,就算是这边结束了。 真正的利益最大化。 后世人们都说江西的彩礼高,其实荣城的彩礼也不低,而且荣成人还有个坏习惯,那就是所有彩礼都归属于娘家,并且还不怎么给女儿陪嫁。 很多就给女儿几床被子而已。 之所以很多迎亲的时候,拉的嫁妆看起来还不少,那都是女方这边的亲戚给的贺礼,也会被当做娘家的陪嫁一起过来,显得就多了许多。 还有几分钟到7点半,村道上忽然响起车的鸣笛声。 众人开始还不知道是什么声音,都抽空跑出去看,结果就发现三辆披红挂彩的车,沿着村道缓缓驶入,可能是看到这边的情形,甚至还放出熟悉的西洋乐。 村里要是进来个摩托车,都是稀罕物。 余秋堂的摩托车在村里都开了几个月了,每次进来,依然还有小孩子跟在后面跑。 就更不用说汽车了。 大家都非常震惊,完全超出他们的想象和理解。 若不是车前面悬着大红色的礼,众人肯定以为这不知是哪里的大领导下来村里视察工作,只有大领导才能坐得起小轿车。 谁会想到,这是为婚礼准备。 可不管众人如何猜测,车子还是缓缓驶来,最后停在余秋堂家前面的空地上。 张浩从车里下来,先是驻足看了眼这边的院子,发现是个几亩大的崭新院子,还有高大宏伟的门楼,还是微微有点惊讶。 他一路走来,路上看到的院子都破破烂烂,咋然看到这么个鹤立鸡群的地方,还真是意外。 看来,表姐的这位朋友,也不是一般人。 他正想着找个人问,就看到一个俊朗的年轻小伙快步走来,满面笑意。 “您好,您这是……” “这里是余秋堂家吧?” “对对,我是余秋堂的堂哥余秋山,请问你们这是……” 余秋山说了两次,都没敢直接将余秋堂请来的婚车说出口。 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这三辆车什么价位。 真就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尤其是奔驰,这东西放到的荣城市区,也是非常罕见能看到一辆,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看样子,车牌是来自于省城,堂堂什么时候,竟然认识来自省城的这种大人物了? 所以他必须小心翼翼,免得闹出笑话,或者得罪了对方。 他是在外面生活的人,比村里其他人见得世面多,处事作风也会更为细致和小心。 “哦,是就好,我们是余秋堂请来的婚车。” 众人这都听到了,皆是倒吸口凉气。 余秋山也同样如此。 还真的是。 尽管心里已有猜测,真正听到靴子落地,余秋山依然很震惊,足足几秒后,他才反应过来,急忙说:“啊,原来是这样,那请进,稍微休息会。” 张浩看了眼院子出出进进的人,眯着眼迟疑片刻,点点头。 作为一个富家孩子,他见过的婚礼基本都是酒店里,固定的仪式,大家推杯换盏,哄闹一番结束。 这还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乡村的婚礼,顿时心里有点好奇,也想进去看看,便和两个司机跟着余秋山进去。 在院子里,刚好看到迎出来的余秋堂。 说是按照黄道吉时,应该是8点05分出门,那就还有小半个小时。 余秋堂还有其他事要忙,便让余秋山带着他先去喝汤。 张浩开始看到的红彤彤的饸络面不以为然,心想这种农村的面吃起来有什么味道,还准备拒绝,但却看到同行的两个司机率先吃起来,而且吃的还不亦乐乎,非常过瘾的样子。 于是也尝试挑起一股面吃了下。 这一吃,立刻就明白司机师傅为什么吃的如此满足。 他不是没有吃过饸络面,但街道上的面,和这种乡村红白事上的面完全无法比。 比起这里味道的醇厚,街道面简直就是白开水。 这一口气,就吃了三碗汤的,还专门拌了一碗干的,吃的贼拉过瘾。 能吃这么多,当然也与红白事上的碗小,盛装的面少有关。 村里面干活的人,动不动就吃十几碗。 第四碗面入腹,旁边侍候桌子的总管就要给他再添,他急忙的将碗倒扣在桌上。 “饱了饱了,吃不进去了。” “多吃点啊,看你都没怎么动嘴,到我们这里,你辛苦的,也没啥好东西招呼你,就一点点面,能吃就多吃点。” “真的饱了,我没客气,我平时吃面就吃一碗,今天吃了你们四碗,已经超水平发挥。” “客气的不行,你们都是大城市出来的人,肯定山珍海味吃多了,我们农村就这样,不求好,但是管够!” “真不能吃了,你们也太热情了。” “那……再吃碗干的吧,油盐酱醋啥都有,伴着吃也好吃。” 张浩被劝说的有点都难为情。 他发现这农村人的热情,和城市里的人的热情完全不同。 城市里,大家也热情,而且话说得很好,亲的像亲人,但是呢,你还是能感觉出对方只是在铺垫,背后总有吃饭之外的目的。 可在这里,他能看出憨厚的总管就纯粹是希望他多吃点,这种热情不算特别夸张,但很质朴,让他心里没有排斥,忌讳,只有真实的感谢。 最后实在没办法,他又吃了一碗干的。 这才摆脱热情供给。 好在,时间刚好过了8点,余秋堂和前去迎亲的人也出来了,他这才解放出来。 按照规矩,结婚第一天双方父母不能相见,所以余秋堂这边就带着三婶子和二姐一起。 二姐也是早上才匆匆赶过来。 她是老师,气质什么也最好,虽然没有大姐漂亮,却更善于应对其他事。 这边还带着余秋江一起。 主要是为了陪酒。 新郎去新娘那边接亲,若是遇见过桥,就要挨个敬酒,这边人本来酒量好,一圈下来就要喝不少,万一遇见那些故意“使坏”的劝酒,真就不好对付。大喜之日,又是新娘那边的亲戚,人家敬酒,新郎要是矜持着就是不喝,气氛就尴尬下来。 西北人看待男人,最起码的要求是豪爽,若是这点都做不到,就会成为笑话。 丈母娘和妻子都会被人嘲笑。 所以一般新郎官就会撑到底。 也有像余秋堂这样,申请个外援,帮着一起挡酒。 余秋江的酒量深不见底。 余秋堂的印象里,就没见过余秋江喝多的时候。 再配合着他自己的酒量,想必就没问题。 新郎官坐在前面车上,二姐和余秋江坐在后面,出发前余得金专门跑过来交代,到人家那边,要注意礼貌,不要丢了礼数。 也询问带了钱没,万一有个什么销,不要太小气。 新婚日子,不是大事情,一切都以和为贵。 一辈子只结婚一次,不要搞得后面一回想起来就不高兴。 余秋堂点头应了。 还有一些其他亲戚,姑姑们,婶子们,也都纷纷交代了一些事,余秋堂也都一一答应。 在一阵鞭炮声里,三辆车缓缓离开王家庄,向米家庄而去。 两个村子其实直线距离不远,只有七八里,但汽车要走,要先绕到清泉镇上,然后再从另外一个大道进去。 车一路开着,播放着音乐。 显得特别拉风。 沿途不知吸引了多少羡慕的目光。 很多待出嫁的姑娘,或者是还没有娶亲的小伙子们,心里都有了个念头,等我们结婚…… 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个代价多大,以他们的年龄,很多人注定没有这个机会。 余秋堂算是以一己之力,给村民们心里埋下一颗根本没有发芽土壤的种子。 路上,车开的很慢。 有些地方坑坑洼洼,有地方又会碰到来回穿梭马路的羊羔,甚至是半天挪不开步子的老头老太太,以车和路宽度的匹配,只要路上有任何“障碍”,车子就过不去,只好按喇叭协调。 若是遇见不喇叭的羊,还得下去人工驱赶。 相当的不容易。 等走到省道上,就相对好很多。 张浩嘴里哼着歌,百无聊赖,从后视镜里看了眼余秋堂,发现他侧脸正看着窗外,并不是满脸惊喜,而是一副说不出来复杂神情。 心里更是好奇。 说穿了,自从收到表姐给他的电话,他就一直很迷惑,表姐就算因为姐夫的关系,要融入这个环境,也不用和什么人都来往吧。 她啥时候沦落到要和一个农民做朋友了。 仅仅是因为对方结婚,就不惜欠自己人情,也要让自己从省城千里迢迢回来帮对方开车。 真的离谱。 也就是从小很亲的表姐,若是一般人,哪怕是亲姐,都喊不动他。 出车就已经不错,还专门亲自当司机,这种事要是传出去,肯定被朋友们笑死。 话说回来,要是这个家伙是表姐新的对象,那他没什么意见,可人家结婚,表姐掺和什么呢。 搞得这么积极。 昨日余秋堂穿着一般,他见到后只是觉得余秋堂身高还可以,长得也不错。 但今日穿上新郎衣服,方知人靠衣装的道理。 这个小伙子,还真是长得不赖。 并且…… 咋说呢,似乎和姐夫很像。 他似乎有点明白表姐为什么对他好了,或许在他身上,能看到几分姐夫的影子吧。 “喂,余秋堂,今天是你大婚,你好像不高兴?” “啊?” 余秋堂目光从树木的浮光掠影里转回来,“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啊,有点不高兴?” “没有,”余秋堂笑笑,“在想事,哪有人大婚日子不高兴的?” “这可说不好,我见过很多人哭哭啼啼的,仿佛不是去结婚,倒是去刑场砍头,既然不想结婚,那就不要结束嘛,委屈自己做什么。” 余秋堂笑道:“姑娘家一旦出嫁,就和娘家远了。哭泣一方面是想着要离家爹娘,还有一方面,是想着从小到大的这个地方,再也没有他容身之所,所以感到莫名的难过。” 张浩一愣,想了想,觉得余秋堂说得还挺有道理。 第一种原因他之前就想过,可第二种原因,之前却没有联想到,但余秋堂一说,他却能立刻明白。 表姐就是典型的例子。 即使舅舅家里很有钱,可当初表姐因为和姐夫在一起,与舅舅闹翻了,如今姐夫去世,舅舅的脾气又倔,表姐也没有服软的意思,可不就是有娘家不能回。 他对余秋堂的感官好了几分。 至少是个有点想法的人,不完全是农村的土包子。 他想了想,又道:“你是如何和我表姐认识的?” 余秋堂便如实说了。 他和吴美芬的关系,其实原本就是简单的供应关系,但可能是他生的比较像吴美芬的前夫,所以吴美芬对他格外关照。 而他也相应的,给与差不多的回报。 就是没有吴美芬给的多罢了。 仔细想来,他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胜似姐弟,主要原因还是彼此都是那种真诚的性子。 就像吴美芬说的,余秋堂一看就是正直善良的人。 而他,本来身体里藏着一具成熟的灵魂,也更能体会属于吴美芬的不易,相处自然会更舒服。 吴美芬对他的好,他全部记在心里,后面他知道大势,只要稍微和吴美芬见缝插针说说,就可以更为轻松的送吴美芬走到更远。 那些利益,远远大于如今帮助。 “你可不要趁我表姐单身,谋她的便宜……” “噗!” 余秋堂没忍住笑。 “别乱说,你不相信我不要紧,但不能不相信你表姐,她对你姐夫的深情,不容诋毁。“(本章完) 第228章 新娘子,笑颜如花 车到清泉镇,还是米家庄,得到的羡慕程度并不比王家庄少。 余秋堂在车里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奔驰车前世孩子都有,他又不是没坐过。 只是,一路向前,被大家像看希奇一样看他,还是让他有点尴尬。 倒是张浩不以为然。 可能是他日常见到这种情况太多了。 当他具有超过这个时代的财富,哪怕只是日常,都会吸引人注意。 慢慢的,就觉得习惯了。 也能给自己很好的定位,反正就是有钱,得到些许别人的羡慕纯属正常。 他倒是对余秋堂的淡定有点意外。 按理说,余秋堂这种人,应该是一辈子都买不起奔驰,以前也不可能坐过汽车,更不说奔驰,为何此刻坐在车里,他就仿佛是坐了个出租车,没有丝毫激动呢。 有点东西。 车驶入王家村,前面的路越来越窄,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更是不知是否能通过。 必须有人看着。 但余秋堂一个新郎官,此刻不适合下车,余秋江又只能看一辆,幸亏出现几个热心的村民,帮着指挥车安然经过。 余秋堂没忘记给别人发个小小红包。 拿到红包的人,得知是米佑堂的姑娘娶亲,也是非常高兴。 直说米雅丽是个好姑娘。 余秋堂能娶到她,肯定会日子过的红火,但也有人羡慕米雅丽,能找到余秋堂这样的有钱人,以后不得住在金山银山上。 余秋堂也不特别客气,感谢几句。 又落个这孩子很有礼貌的好评。 有钱有礼貌,还长得相貌英俊,基本就是村里人找对象所有的条件。 顿时所有人都羡慕起来。 张浩坐在车上,默默看着余秋堂的行为,嘴角露出几分嘲讽。 这个男人,果然不单单是淳朴,其实也有世俗的一面。 但他没有挑明。 成年人嘛,谁没有城府呢,余秋堂能在这个年龄,又是出身乡村,能有这种成熟的作风,委实是不易。 他渐渐更能理解,为什么表姐欣赏余秋堂了。 也明白表姐私下说的,余秋堂这个人,明明是可以凭风而起,但偏偏他落地生根,但迟早会生成参天大树,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枝繁叶茂。 或许吧。 车转到米佑堂家前面,远远就能听到唢呐欢快的声音。 正是非常经典的凤求凰。 似乎唢呐出名的曲子都与凤凰有关,例如百鸟朝凤,例如凤求凰。 这边的规模,自然没有余秋堂家里大。 院门前,用木板支撑起几米长的台面,上面用大红色被面覆盖,其上放着各种各样的礼品。 有新郎新娘的各种衣服,鞋子。 小孩子的鞋子衣服。 各种家常用品等等。 当然最多的还是被面和床单。 这边有结婚送被面和床单的习惯,基本是亲戚人手一件,若是亲戚多,结一次婚,可能收到四五十床。 所以很多外地嫁到荣城的姑娘都会非常震惊,面对这么被面,用又用不完,丢又不好意思,毕竟都是蕴含着别人的美好祝福。 只能找个位置专门存放起来。 然后在参加其他人婚礼时,又捡着一些不好的送出去。 但即使这样,也总有一部分因为年久,色彩退掉,不得已只好当作废布。 在台面南侧,有棵巨大的杏树,此刻杏树下放着两张桌子,后面分别坐着两个人。 年长的手里拿着毛笔,面前放着礼册,为一个个参加婚礼的人,记录下带来的礼品。 而他旁边则坐着个年轻人,有点面熟,记得是米雅丽一个堂兄,具体叫什么,余秋堂也记不清了。 原本虽然这边热闹,但秩序还行。 突然不知谁喊了声,“新郎官来了!!” 大家都凌乱起来,不仅是外面的人暂时停止上礼,里面院子也跑出很多人。 大家全部聚集在大门看汽车。 等车子停下后,米文忠也出来了,身边还跟着一些这边的亲戚。 在总管的指挥下,这边很快铺好红布,车上一直延伸到大门口。 让余秋堂和余春桃,余秋江三人从红布上走到院子,包括张浩在内的三个开车者则不需要,他们走旁边即可。 新郎官在这边会有个简单的敬酒过程,大概最多待一个小时,后面会背着新娘,沿着红布重新走回车上。 余秋堂三人被众人簇拥着踏入院子。 这边也是有相应布置,但规模不如余秋堂那边,人也会少很多。 不过还是准备了流水席。 人少的原因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嫁女儿,本来就会是小范围请客,一些关系远点的人,可能不会请到。 村里的人,也会邀请的比较少。 另一方面,即使被邀请到,很多人也不会来,而是托人捎来礼金或即可。 大家约定俗成的认知,结婚的重头戏在男方,女方不用特别隆重。 余秋堂刚进院门,立刻就有一群小孩子围过来要喜,他自然早有准备,从口袋里一掏就是一大把,也不一个个去分发,而是直接像撒豆子一样洒到地上。 孩子们纷纷去抢。 也有很多大人跟着凑热闹,但抢到了,也不直接吃,而是揣起来准备过会偷偷塞给自家馋嘴的孩子。 余秋堂面上笑着,心里却从踏入这个门槛,就变得很焦急,迫不及待想看到米雅丽的样子。 但偏偏有些繁文缛节的活动,非要一项项通过。 幸亏岳母和岳父,以及大舅哥都早被他拿下,帮着说了许多好话,为他免去些许。 但来到新娘的门外,其他人都帮不到忙了。 房门和窗子都被崭新的红色绸面覆盖,根本看不到里面什么状态,门口米文孝和米文仁一左一右,像是两个门神,牢牢把持着门关。 “这有兄弟就是好,看给他姐把门守的死的。” “就是说嘛,新郎官难过了。” “还是别为难人家孩子了,看这个娃娃也是个老实娃娃。” “三爷,你咋糊涂了,这哪能叫为难,这叫考验,是规矩你懂不?” “我不懂,我们那时候成亲,我骑着毛驴在大门内外等着,我老丈人背着我老婆子就出来了,我把她朝毛驴上这么横着一搭就带回家了。” “你这是娶老婆,还是买东西啊……” 众人都哈哈大笑。 余秋堂也听到了,想找二姐帮着应付,可转身一看,不知啥时候,二姐和余秋江都被招呼到其他地方,这边就他一个新郎家的人。 周围都围着米雅丽的亲戚。 孤军作战来着。 他看了米文忠,一直憨厚的米文忠这时候竟然也狡猾起来,赶紧躲到人后面,缩着不露头。无奈,他只好过关闯将。 “文孝,文仁啊,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好兄弟,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放姐夫进去好不?” 米文仁脸色微红,有点不好意思,直看米文孝。 米文孝又是老实孩子,也没做过这种为难人的事,故意板着脸说:“那不行,能不能当我姐夫,还要看你表现。” “哦,哪你说,我要怎么表现啊?” “我们可不知道,又不是我们娶媳妇。” 众人又哈哈大笑。 余秋堂想了想,从口袋摸出两个红包,给他们一人一个,“你们看,姐夫今天肯定要接走你姐姐,你现在放我进去,就能拿到这个红包,可若是晚一会,我的红包都发给其他人,你们不是吃亏?” 米文仁和米文孝都是老实孩子,看着余秋堂手里的红包,有点不知咋办。 “再说了,你们忘记姐夫前面来的时候,给你们带了多少好吃的,后面我还会继续给你们带,现在要是真把姐夫给吓跑,不是啥都没了?” “我们也没……” “还有啊,你姐姐反正要嫁人,姐夫这样的好人你们拦着,那若是碰到不好的人,可就耽误了你姐姐的终身大事,你们真想这样?” 两个小舅子一起摇头。 “那还不赶紧让开,来,一个人一个红包,你们也辛苦了,以后和姐夫一起,保护你姐姐。” 两人已经彻底被忽悠瘸了。 顺手接过红包。 众人在后面也哈哈大笑。 按照规矩,既然守门的人接过红包,就证明他们接受了新郎官,这关就算通过了。 在大家帮忙下,覆在门上的绸缎被掀开。 但门却从里面被小链子拴住,米雅琴在门缝里俏笑道:“姐夫,你只过了第一关,我这里还没过呢?” “那你又想怎么过呢?” “简单,你要从这五双新鞋子里,选出归属于我姐姐的一双,给你两次机会,若是没选对,嘿嘿~后果你是知道的。” “这……” 余秋堂面露难色。 后面众人也是跟着起哄,“这难度可不小,新郎官对咱丽丽也不熟悉,这不是只能碰运气。” “还真是,反正我是想不到什么好办法。” “怎么,姐夫,你这就怕了啊,”米雅琴笑道,“若是这点简单的事情,你都不敢面对,我们还怎么放心将我姐姐委托给你啊?” 余秋堂道:“你是说,只要我选对,就放我进去是吧?” “当然。” “那……好吧。” 余秋堂为难应诺。 很快,就从门缝里递出几双鞋子,还真的一模一样的纹。 这些鞋子也都被短暂穿过,微微形状有所不同。 余秋堂挨个查看起来。 “怎么样,姐夫,你行不行啊?” 米雅琴看他认真的模样,忍不住轻笑。 后面大家伙也是觉得好玩,也都等着看余秋堂表现。 只见余秋堂将五双十只鞋子全部查看一番,然后又从最后一只看到前面,点点头。 指着其中几只说:“这只,这只,这只,还有这只,这两双都是丽丽的。” “啊?!” 米雅琴惊呼声。 她的表情出卖了她,证明余秋堂说的完全正确。 她还特意给余秋堂埋了个钩子,明明有两双,非说成一双,但没想到的是,余秋堂竟然全部挑选出来,一只不差。 剩下的三双,分别是她和两个堂姐试过。 但三人的脚码号完全一样啊,不明白余秋堂是如何看出来的。 “没错的话,就开门吧,雅琴。” 余秋堂微笑道。 “噢。” 米雅琴不服气地将门打开,但是还用胳膊拦着门口,“说说看,你是怎么辨认出的?” “这么说,我找的没错?” “是没错,你不会告诉我,你纯属运气,这就是你瞎猜的吧?” 余秋堂笑道:“那当然不是,你保证后面不为难姐夫,姐夫就告诉你原因。” “你快说嘛,我不为难你就是。” 米雅琴是真好奇了。 “就是,快说,快说!” “别卖关子了。” “这是因为,丽丽的脚踝骨,和其他人不一样,她的脚踝位置比别人都大点,有两个凸起的骨头。所以,凡是她穿过的鞋子,后帮这个位置都有点宽。你看看是不是?” “有嘛?” 米雅琴半信半疑,仔细观察鞋子,发现还真是。 若不是非常细致,一般人真很难发现。 这让她很挫败。 她和姐姐朝夕相处这么多年,都没有仔细观察姐姐的脚,怎么姐夫只见过几次面,就这么清楚呢。 就好像她还没有姐夫对姐姐了解。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要兑现承诺,放余秋堂进去。 进了新房,就不是其他人能看的了,门顺手关上,其他人见没热闹看,也都各自散去。 余秋堂进门,第一眼就看到坐在炕上的米雅丽。 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绸缎袄,图案是金色的凤凰,就连袄子的纽扣,都是漂亮的凤凰造型。 她静静地坐着,头上顶着盖头。 知道余秋堂进来,也没有出声。 米雅红和另外一个堂妹坐在她旁边,看余秋堂进来,一个人递他个铺着红绸的盘子,一个则是递他一个用红绸包裹的如意。 “来吧,我们的新郎官,挑开你新娘子的盖头吧。”米雅琴俏笑。 米雅红和堂妹从炕上下来,和米雅琴站在一起。 余秋堂一手拿着盘子,一手握着如意,站在炕前,默默地看着自己的新娘子,向来稳定的手,微微有些颤抖。 “快啊,新郎官!” 米雅琴又在催。 他这才缓缓伸出如意,轻轻挑着盖头慢慢掀起,在盖头起来的瞬间,闭上眼睛,待盖头落回盘子里,这才睁开眼睛。 一眼就看到了她的新娘子。 米雅丽此刻,笑颜如。(本章完) 第229章 谁来管钱? 新娘米雅丽像是一朵,盛开在余秋堂面前。 他看着她,恍若隔世。 这个时候,周围其他人,其他声音,仿佛都消失了,就剩下他们两人。 前世种种,突然如电光火石间快速穿梭。 良久,他才咧嘴一笑。 “好久不见。” 米雅丽抿嘴笑道,“这才几天没看到,哪能说的上好久。” 余秋堂还要说什么,边上米雅琴说:“两位新人,你们卿卿我我后面有的机会,还是收拾下,出去准备敬酒吧,大家都等着呢。” 米雅丽站起身,轻轻拍拍余秋堂胳膊,“走吧……掌柜的。” 余秋堂一愣。 掌柜的这个称呼,似乎很久没有听到人喊他,如今再听到,一时间还有点迷惘。 “你咋啦?” 米雅丽就比较正常,只有新出嫁的甜蜜和幸福感,并不知余秋堂内心五味杂陈。 但她从余秋堂眼里看到的都是满满情意,想着他可能是突然结婚,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变得不如平时那么冷静和成熟。 男人嘛。 娘说的对,不管平常多稳重,但遇见结婚这种事,还都是拿不点,突然有些激动,纯属正常。 她拉拉余秋堂胳膊:“出去吧,外面人等的急了,还说我们架子大呢。” 余秋堂在她身上闻到一股淡淡的茉莉香味。 是她喜欢的擦脸油。 他笑笑,点点头:“好,我们出去。” 两人刚从房里出来,外面立刻“噼里啪啦”放起鞭炮,看来是早做好准备。 顿时整个新房门口,处处都是烟雾缭绕,熏的人睁不开眼睛。 余秋堂下意识帮米雅丽挡住前面,担心炮仗的碎片飞溅起来,伤到米雅丽或者点燃她的衣服。 米雅丽注意到,心里一暖。 这个男人,总是这么温柔,在非常细小的动作里,都能体现出来。 自己真是运气好,能碰到这样的好男人。 三生有幸。 米雅丽听母亲说过,女人都是猫变的,如果一只猫这辈子碰到很好的主人,能将它照顾的很好,那么它就会在轮回时脱离畜生道,转为一个女人。 而一个女人如上辈子被男人爱心呵护过,下辈子就转生为一条狗,处处顺着男人。 这个转生的说法,米雅丽半分认可,半分质疑。 认可的是,所有的美好,都会产生影响。 但最好不是什么猫猫狗狗,做个人就行,即使是人,如果是余秋堂这样的好男人,她也愿意好好照顾他,相濡以沫,日子过的平淡幸福。 书上说过,男人一辈子改变命运的机会有三次,出生,找谋生的行当,以及婚姻。 但女人只有两次,分别是出生和结婚。 出生谁都无法选择。 结婚却也不是指望找个有钱男人,就是绑一个摇钱树,可以过的富贵什么,而是遇到一个品德端正,性情温厚的男人,能彼此照顾,体贴,白头到老。 这样就可以了。 至于什么财富啊,地位啊,这些东西都是锦上添,能有更好,没有太多也没关系,吃饱穿暖就行。 鞭炮声歇,地上果然落了很多半截的炮仗碎片。 早有孩子们一拥而上,在里面快速寻找着没有放掉的炮仗,他们可以将炮仗拆开,倒出里面的火药,或是放到“火炮枪”里,充当动力。 或者是放到一片灰瓦上,上面再盖一片,然后一脚踩踏下去,发出噼啪的爆裂声。 胆子更小的孩子,则是将火药在砖头上倒成一条线,再用火柴点燃,看着火焰呲地一声朝前席卷,仿佛是金龙晃动着尾巴。 这都是小孩子们的乐趣。 但日常他们是买不起鞭炮的,也就逢年过节,或者是参加这种婚礼现场,才能捡到鞭炮,都是很有经验。 余秋堂小时候也做过这种事。 只是当时他也是孩子们的一份子,看不到大家的模样。 如今看起来,觉得好笑。 记得之前在那个地方,见到过工厂倒炉渣,每次车刚将炉渣倒出来,火苗还没有完全熄灭,周围等着的人们就会立刻冲上去,开始挑选没有完全烧完的煤块。 几乎每天都有人烫伤,但大家依然乐此不疲。 只是小孩子们为了游戏的快乐。 大人们却是为生计的无奈。 余秋堂和米雅丽在大家的簇拥下,被带到过桥的流水帐篷里。 刚过正月十五,天还是很冷。 刚好今日又是吹得西北风,帐篷侧面的扎带被吹得飒飒作响。 不时还有风从帐篷缝隙里进来,吹的人们打哆嗦。 现在刚上席,只有第一波菜,因为新人还没有敬酒,所以大家都没有动筷子。 大人们还好,比起吃饭,他们更关注新人的模样。 小孩子们可都忍不住。 死死盯着桌上的饭菜,不时还打量下同桌的其他孩子,想着一旦大人们允许吃,必须第一时间,将最好吃的菜夹到自己碗里。 大人们或许因为矜持,筷子不会抡的太快。 至少开始不会太快。 但孩子们不会,孩子们都彼此懂对方,也能看到彼此坚定的眼神代表什么。 大家都紧紧捏着筷子,仿佛做着夹菜的动作,就像是赛跑的运动员,开始在紧张地做着预备动作。 待到命令发出,立刻启动,抢占或则零点零几秒的时间。 总管在席位进口处放了一个蒲团,让新人跪拜天地,以及给来宾请客行礼。 完毕之后,撤去蒲团,便开始进入喜闻乐见的敬酒环节。 这时候余秋江就开始发挥作用。 余秋堂在喝酒开始,自是一番推脱,说是自己平日里滴酒不沾,见酒就醉,实在不能像其他豪强那样千杯不醉。 大家自然是不同意。 说是你好歹今天是新郎,大喜的日子,你不喝酒,气氛能起得来嘛。 余秋堂“无可奈何”,只好答应少喝点。 大家这才笑着同意。 其实这边喝白酒,都是用的非常小的酒盅,大概十酒盅,也不见得有二两酒。 但余秋堂还是控制。 一来,他不想在这个结婚典礼上喝醉,从而落个丑态百出。其二,今日和米雅丽大婚,他想非常清醒的陪伴着她,并且能清楚记得婚礼上所有事,哪怕是过个几十年,两人都老的哪儿也去不了,回想起这日的事,依然会情不自禁微笑。 “秋堂啊,我问你,你和我们家丽丽成家后,家里谁当家做主啊?” 敬酒时,自然会有长辈这样开玩笑。 米雅丽脸色一红,给对方一个埋怨的眼神。 她不想让余秋堂在这种事情上被为难,她知道余秋堂是个有本事的人,压根没想着什么当家的事。 更怕余秋堂喝了点酒,被说的不开心,闹出了脾气,这样大家都尴尬。 西北的男人,大多都是直男。 说是大男子主义吧,肯定是有点。 这里的男人们,对家庭自然是极为照顾,愿意牺牲自己,像根蜡烛一样照亮家里。 但伴随着这种强大的责任感,这里的男人们大多也比较武断,很在意尊严和面子,只要面子过不去,哪怕给他什么都不顶用。 完全不像南方的男人那般随和。 所以和西北男人做生意,你只要酒喝到位,尊重他,生意就很容易做成。 而南方的男人,则是相对理智,也不太在乎面子的事,在他们的逻辑里,面子顶什么用,能赚到钱才是正事。 米雅丽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受一点点委屈。 这边的婚礼,多半都是自己的亲戚,本来余秋堂一个陌生人就觉得不自在,还被这样调戏,他酒劲上来,还真不好说。 然而,当她揪心地看向余秋堂,却发现余秋堂丝毫没有半分不快,别人问他的时候,他爽朗地笑道:“那自然是丽丽,我一个大男人,也不了什么钱,我只负责赚,丽丽负责管。” “哟,瞧这话说的多好!” 余秋堂的回答,换来一片感叹。 男人们都觉得这小子,真是嘴上抹油,知道这种场合该说什么,做到滴水不漏,至于把人娶回去什么样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女人们想法也差不多。 但即使这样,在这种场合,哪怕只是这样说说,都会让新娘很有面子。 也是对她最大的尊重。 单凭这点,就已经好过很多男人。 接下来,众人又问到一些其他的问题。 例如你爹娘重要,还是丈母娘和老丈人重要? 要是老娘和丈母娘有矛盾,会站在哪一边…… 以及媳妇和婆婆不和睦,会不会帮着婆婆欺负新媳妇等等。 余秋堂也都很有分寸的笑着回答。 让众人没挑出什么毛病。 而米雅丽笑到后面,笑容都有些勉强,她不时偷看余秋堂,十分心疼他。 这些亲戚们也都没什么恶意,他们肯定更向着自己,但他们并不知道余秋堂母亲已经去世,反复提这种与母亲有关的问题,简直是在余秋堂心口插刀子。 所以,等到一轮敬酒完毕后,她拉着余秋堂回房间休息。 实则是避开这些话语。 本来他们可以坐在主位上,稍微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但米雅丽没有那样做,而是让米雅琴准备点吃的端过来。 米雅琴送东西进来后,识趣的快速离开,并且顺手帮着关上房门。 房门隔音效果一般,却也将外面的吵闹隔开一些。 就仿佛那些人,被忽地驱赶出很远距离。 “来,吃点东西吧,你刚才喝了那么多酒,胃一会不舒服咋办?” 米雅丽拉着余秋堂坐在长桌前。 这个桌子其实是个老桌子,只是为了应付结婚,上面包裹了红色的绸面。 饭菜和馍馍就放在上面。 余秋堂看看饭菜,摇摇头,轻轻拉了一把,将米雅丽放到自己腿上。 “呀!” 米雅丽下意识看了眼房门,担心人突然进来。 “现在不行,不行的。” 再暧昧的话,米雅丽也说不出来,只能轻轻挣扎,却又不忍心使出力气。 这是他的男人,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她的天。 她属于这个男人。 不管男人做什么,只要不伤天害理,她都应该支持。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男人抱抱她,也是他的权力,自己不该拒绝。 可就是…… 现在这个场合,实在是太危险,万一被人看到,自己可就丢死人了。 余秋堂将脸轻轻埋在米雅丽胸前,闭上眼睛,一声不吭,静静地保持着姿势。 米雅丽一怔,心绪也慢慢安静下来,她轻轻地搂着余秋堂的头,看他头顶的头发乱了,温柔地帮他抚平。 不知为何,她觉得余秋堂很悲伤。 这是一种女人的本能。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今日是个喜庆的日子,明明余秋堂也很开心,可这种笑容背后悲伤,到底来自何处呢。 好在,这种情绪很快就过去了。 余秋堂将她放开,笑呵呵地打量着她,看的她很不好意思。 “盯着我看啊,我的脸上有嘛,在你们家干了那么久,你又不是没看过。” 余秋堂笑道:“哪能看够,我就想把你摆在面前,一辈子啥都不做,专门看看。” “噗。” 米雅丽被逗笑。 “那好啊,等我过门后,我就什么都不做,每天吃了睡,睡起来吃,就坐在炕上等着你侍候,你可不要到时候后悔了,说我不干活,白娶了个吃饭嘴。” “没问题啊,我那会不是说了嘛,娶你就是回去享福,不是给我当长工。你要是不想干活,就每天吃吃睡睡,和邻居们聊聊天,看看书,你不是喜欢看书嘛,反正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还真愿意啊,那你娶老婆图了个啥呢?” “图啥?”余秋堂想了想,“娶老婆就是娶老婆啊,哪还有什么原因,若是什么都非要找个利害,那不是太无聊了。 我啊,就是看你希罕,想和你朝夕生活,想让你过上好日子,看你开开心心,一直笑得合不拢嘴。” 米雅丽无奈地摇摇头,轻轻点点余秋堂的脸,“虽然听你这样说,我很开心,但我才不愿意呢,我可不愿意做个懒鬼,既然嫁给你,就会和你好好过日子,你可别将我和其他懒婆娘相提并论。” 余秋堂笑了。 这就是米雅丽,他心心念念的妻子,两世娶她,她依然还是这么温柔。 就像是夏日里的凉风,在他躺在杏树下听蝉鸣时,轻轻从脸上抚过。(本章完) 第230章 妨红煞 稍作歇息后,就到了回家时候。 十一点刚过,余秋堂便在总管的牵引下,将米雅丽从房间里背出来,踩着红布铺陈的路线,来到奔驰车前。 轻轻将她放进车里。 他和米雅丽坐在后面,米文孝则坐在前面副驾驶座上。 称为:押马。 按照风俗,新娘子出嫁,娘家需要寻找一个没娶亲的弟弟押马。 大概是继承的过去传统。 如果没有亲兄弟,一般会从族里的堂弟挑选。 没有堂弟的情况就很少了,这个年代的家族普遍比较大,孩子们相当多。 但如果是余春竹那小姑娘结婚,家族里已经没有比她还小的男孩子,也可以从晚辈里挑选。 押马可是好差事。 不仅好吃好喝供应着,到了姐夫家,还会红包拿到手软。 反正是见到长辈,都要给押马的辛苦钱。 再少,一场下来,也能收入一些。 何况,为了吉利,夫家的也不会给的特别少,在这个年代,起码都有五块钱。 四十年后,基本都是以1000起步,甚至更多。 新娘子坐上车,里面很多亲人都送出来,吹鼓手也跟着出来,腮帮子鼓得老大,脸憋得通红,悠扬的唢呐声,立刻响彻小村庄。 “娘!” 即使再开朗,坐在车上后,米雅丽看到白发苍苍的父母站在人群里,慈祥地看着她,还是忍不住哭了。 脱润秀急忙过来,想用粗糙的手背去为女儿擦拭脸上泪水,但又担心弄了她的好看,只能局促地劝慰,“哭啥呢,这是大喜的日子,哭得让人笑话,也不吉利,快不要哭了,听话噢。” “娘~” 米雅丽也不想哭,但就是忍不住。 “快收住眼泪,你这孩子,”脱润秀再次劝说,却见没有什么作用,便又隔着窗户对余秋堂说:“秋堂啊,我们丽丽就托付给你了,她人性子软,有什么事情,你可要多操心。” “知道了,姨娘。” 这边男人不管结婚与否,都会称丈母娘为“姨娘”,不会换成“妈”或者“娘”之类的称呼。 历来如此,也没什么人提出异议。 但后世很多这边的人,娶了外面的妻子,就面临改口的问题,都会十分不适应。 毕竟从小到大,他们口中的爹和娘,都是一种非常固定的感觉。 这是他话,自是不提。 这边余秋堂好不容易将米雅丽带离娘家,车子缓缓向前,又是一番急促的鞭炮声。 欢快的喇叭声,突然高亢起来。 听在耳朵里,却像是鸟凄厉的鸣叫声,反而有点悲怆之意。 车子终于驶入村道,路两旁的庄院挡住米家众人,米雅丽却仿佛是暂停了,依然还看着窗外,直到余秋堂轻轻拉拉她的手,她才猛然转身扑着他的肩膀,轻声抽泣。 引得开车的张浩,下意识通过后视镜看向她们。 重活一世,余秋堂对人生的理解,要远远超出同龄人。 他没有说话,只是拉着米雅丽一只手,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非常轻柔。 而米雅丽在这种温柔下,几分钟后慢慢缓和下来,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掏出手绢就要擦眼泪。 “我来。” 余秋堂要过手帕,小心翼翼帮她擦去眼泪,没有触及淡淡的妆容。 擦眼泪的时候,米雅丽闭着眼睛,余秋堂只觉得她的睫毛非常长。 等擦完之后,米雅丽睁开眼,他忽然觉得,米雅丽的眼睛真的好看,清彻的像是湖面,里面波光熠熠,让他看一眼,就忍不住心神摇曳。 唉。 前世结婚当日,风沙很大,米雅丽被他用自行车接回家,脸上身上都是灰尘,头发也乱糟糟的,也没个像样的婚礼。 也就不知道,原来她打扮起来,竟如此好看。 “嗯哼!” 前面开车的张浩干咳两声,他觉得自己要是再不出手,这两人眼神都要拉丝了。 他是不理解,这种相亲介绍的夫妻,能有什么感情呢。 两个人应该还是陌生人吧。 偏偏要在这里秀恩爱。 副驾驶座上的米文孝老老实实,从上车后,一言不发。 虽然绑着安全带,却依然还是用手紧紧把持着座椅,眼神绷得很紧,仿佛一个不留神,车子就会将他送出车外。 就单纯坐过小轿车,还是奔驰这件事,就足够他在小伙伴面前炫耀二十年。 甚至,还不止。 出身这个小地方的人们,很多人半辈子都没坐过奔驰。 一路缓慢前行。 又费半个小时,终于回到王家庄村口。 这时候刚好是中午十二点前后,很多正月走亲戚的人们也刚好趁着暖和出门。 看到三辆婚车,已经见过的,伸长脑袋看里面的新娘子,待看到果然模样生得很俊后,心里不禁更为羡慕和嫉妒。 先前没见过车进来,这时候看到如此豪华的东西,也是惊讶不已。 低头看看自己骑行车,擦得再明亮,都觉得不是十分开心了。 要是人家本来就富裕,村民们还不会有什么。 偏偏是余得金家里过的如何,很多村民们都知道,眼看着他家儿子如此排场,说是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农村人嘛,每日最大的乐趣并不是实现自我价值,而是和别人攀比。 只要自己比别人过的好,哪怕两家都很差,可能都会很满足。 远远回到家门前的村道,就看到很多人已经在迎接。 可能有人提前通风报信吧。 米雅丽经过路途的调整,如今已是情绪恢复,从窗外看着远处的院子,想起当初建设的时候,自己也是亲自参与过,不由微笑。 她可不知道,余秋堂从开始对她就“不怀好意”,只是觉得人生真的很难预料,缘分亦是如此。 谁知道,这么简单一个活计,就能遇到余秋堂呢。 偏偏他对自己还这么上心。 老天爷待她其实很好的,从小爹娘兄弟姐妹都好,也没吃过什么苦,现在又嫁给这么个好男人,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或许别人觉得,干活就是辛苦,她不觉得。 反正不管干啥都是一天,闲待着,身体也没意思的很,还不如干点活呢。 每年冬季活少,她反而不自在。车径直来到前面的场里,大姐和三姐都不在,反而是余秋实一个人代表兄弟姐妹迎接。 原因是“妨红煞”。 这边的习俗就这样,某些属相和某些相冲,新娘子带着“红煞”,还没进夫家门前,红煞很重,若是属性相克,就会生病或运气不好。 恰好大姐和三姐都是属性相克。 二姐没有克,但二姐本来就是迎亲者。 估计是实在没办法,才让余秋实赚了大便宜,要知道接亲人,也是有红包的。 余秋堂下车,依然是背着米雅丽进院子。 院子里自然是鞭炮阵阵,远远要比娘家热闹很多。 大人们的都朝这边看来,而孩子们则是跟着新人,准备抢接下散发的喜。 余秋堂还准备了一些一毛钱,扎成细小的条,随着果一起洒出去,让大家都沾沾喜气。 小孩子们要是捡到几个一毛的,也能买许多零食。 新娘子放到新房里,围满了准备闹洞房的人。 这边洞房原本闹腾的很,但余秋堂提前给几个堂弟,堂哥还有王浩峰交代过,挡住大家,洞房就不要闹了。 米雅丽不喜欢这样太闹腾的场合。 并且,那些人玩起来,就不是闹腾的地步,甚至很多人还有些猥琐,准备偷偷占新娘子便宜。 余秋堂见过很多这种猥琐人。 看似闹腾新郎,实则偷偷在新娘身上摸几把,或者出一些很过分的难题,看着两人出丑,从而获得一些变态的满足感。 例如这边的常见的卷毛巾和摸生。 卷毛巾是让新娘仰面平躺在炕上,在她肚子上放平铺一个毛巾,要让新郎不用四肢,不用嘴,只用肚子将毛巾卷成一个卷。 这个过程相当难,新郎只能一次次拱,周围人则是看的大笑,新娘则十分尴尬。 摸生就更过分,是从新娘领口放进一个生粒,让新郎手进去将生粒拿出来,可想而知,在新郎摸的时候,手必然会触碰到新娘。 这些是针对新郎和新娘的陋习,包含但不仅如此。 还有针对的公婆的,则更是过分。 例如将公公的脸涂的里胡哨,把公公和媳妇绑在一起等等。 反正挺恶趣味。 关键是,这种陋习并没有给新人们带来什么祝福,而更像是针对新人的惩罚,很多新娘当场就忍不住发火,却被这些人说是玩不起。 余秋堂并不在意周围人怎么说,所以一进门,就直接将门关闭,说是新娘坐车不舒服,需要休息,让其他人不要进来。 免去闹洞房这项。 米雅丽自是感激,觉得余秋堂很贴心。 等安静下来,屋子里就剩下两个人,一起坐在炕边,余秋堂也不做其他事,就是盯着米雅丽看。 真的是好看。 越看越喜欢。 米雅丽是长相,不是后世那种鞋拔子脸或者锥子脸,她的脸微微有点圆,苹果肌很丰满,若是找个明星来比较,大概就是西游记里演女儿国国王的那个朱琳。 余秋堂当初看西游记,开始就觉得女儿国国王很面熟,仔细一想,这不就和妻子很相似嘛。 “你不出去陪客人啊?”米雅丽将外面的袄子脱下,里面炉子搭得火热,穿不住袄子了。 可她一脱,里面的薄袄领角被拉扯开,立刻就露出白皙的脖颈,和胸前微微一抹雪白。 余秋堂眼神立刻一变。 再也挪不开。 他其实不是那种好色之人,平日里对其他女人,也没有什么兴趣。 但看到米雅丽,却总是蠢蠢欲动。 可能是情感加注的缘故。 米雅丽看到他的眼神,低头一看,脸一下子就红了,急忙将领口拉好,瞪了他眼,“给你说话呢。” 余秋堂既然把人娶回来了,当然是丝毫不愿意退缩,搂着米雅丽的肩膀,笑着说:“我在这陪你多好,外面那么多人,也不在乎我一个。” “听话。” 米雅丽轻轻点点余秋堂的脸,“你今天成亲,外面人都是因为你,躲在里面像什么话,人家还以为我刚进门,就把你圈住,不让你出去呢。” “让他们说去呗,我们两个人的事,管别人说干嘛。” 余秋堂还想继续向跟前凑。 米雅丽身上香香的,茉莉香味带着年轻姑娘的体香,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之前没有成亲,他基本是压制着心情,如何都娶过门了,那股子压制劲一松,人自然心神就摇曳的不行。 蠢蠢欲动。 米雅丽苦笑不得,只好揉揉他的头发,“你听话啊,我都嫁给你了,难道还会飞了不成,不能像个小孩子,知道不?” 余秋堂不说话,只是侧着脸凑过去。 米雅丽没办法,摇摇头,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下。 余秋堂这才心满意足出去。 出门,刚好看到余秋山过来,说是这边休息好,就要给大家敬酒。 余秋堂原本以为还需要一会呢,既然现在就要来,他只好进去喊上米雅丽,被余秋山领到流水席帐前。 帐篷里,人们正在吃第一轮席。 按照规矩,第一轮都是请客,大客。 顾名思义,都是最尊贵的客人,以及德高望重的长辈。 例如舅舅啊,外婆,以及舅舅家大一些亲戚,例如舅爷,姑奶奶等等。 这边便是奶奶,叔伯们,族里的堂亲戚们,姑姑姑父等等。 看新人过来,大家都非常高兴。 总管招招手,有人端过来一个盘子,里面叠放着三个大红色的被面。 “舅舅挂红喽!” 总管悠扬的喊声落下,三个舅舅排队起身,分别过来给他披上红绸。 挂红很简单,就是将卷成条状的被面斜跨在新郎肩膀上。 舅舅越多,披红越密。 三个舅舅今天心情也不错,他们上次给余秋堂的哥哥挂红,可没受到这种待遇和排场。 这次可是被安排在上座,挂红的时候,众人都非常尊重他们,知道他们是新郎官舅舅。 每个人也都收到十块钱的挂红费。 钱是小事,这种尊重可不容易得到,反正传出去,人们都会说他们的外甥有本事,三辆小轿车迎娶个漂亮媳妇回来。 外甥不就是舅舅的半个儿嘛。(本章完) 第231章 还能喝酒 挂完红,就会有个简单的敬酒流程。 主要是对长辈和公婆。 倒没有很多地方那种拜天地的习俗,也不用下跪,只需要敬酒便可。 这边长辈还有奶奶,公婆就只剩下余得金。 余秋山帮两人倒好酒,端着个盘子在旁边跟着来到主桌前,米雅丽看余秋堂停在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面前,便知道她应该就是奶奶。 跟着余秋堂端起酒杯。 她看着余秋堂,想和他保持一致,却见余秋堂端着酒杯,望着奶奶,竟仿佛是呆住,并没立刻说话,遂轻轻碰喷他。 “哦。” 余秋堂这才魂游回来。 他刚才想起了母亲。 慈祥的母亲,是每个男人心里最温暖的港湾。 母亲对男人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人品,道德,三观,更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男人未来挑选妻子的原始模型。 如果一个慈祥善良的母亲,那人长大后,一定会选择相同类型的妻子。 而一个比较戾气的母亲,会让男人长大后,不想结婚,或者只想选个漂亮的。 因为他们压根不知道,温柔的魅力到底有多大。 一旦母亲离去,越是团圆,越是幸福的时候,就会越想母亲。 例如逢年过节,例如新婚燕尔。 余秋堂忍不住想,若是母亲此刻就坐在父亲身边,看着自己带着新娘敬酒,她也能举着酒杯,浅浅地抿一口,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 她该多开心。 而他又该多开心。 没有一个儿子,在结婚的时候不想着得到父母的祝福。 而男人和父亲之间,总是因为同性相斥,存在天然的隔阂,不如和母亲亲密。 男人定义里的家,小时候基本就是特指母亲。 大了就是指妻子。 什么父亲,孩子,不是不爱,但会更多当做一种责任。 余秋堂回过神来,看到米雅丽担心地看着他,有点不好意思,这种场合出神,也是没谁了,大家可都看着他们呢。 他迅速恢复心情,和米雅丽先是给奶奶敬酒。 “奶,今个是孙子结婚,敬您一杯酒,希望您身体很健康,长命百岁。” 得到新人的祝福,可是一件大喜。 大福气。 芮二妹今日状态还不错,身上穿着才做的新衣服,虽然颜色是灰白的,却很符合她的气质,白的头发也被梳理的整整齐齐,在左侧边还戴着一朵小小的红。 本来呢,按照规矩,奶奶是要戴大红,但考虑到她年龄大了,就用小红代替。 奶奶显得相当精神。 余秋堂下意识看了眼边上的三婶。 他大婚,大家都很忙,自然不会特意想着给奶奶梳洗打扮,但三婶却没忘。 她昨晚还在这里通宵帮着干活,这不知何时回去,还专门给奶奶洗了头,换了衣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真是太用心了。 要不然奶奶如何能以这样的状态出现婚礼上。 余秋堂是见过奶奶在屋子里的状态,说是行将就木,也不是特别夸张。 奶奶听余秋堂这样说,浑浊的眼睛清亮几分,她看看余秋堂,又将目光落在米雅丽身上。 轻轻拉过米雅丽的手,盯着她的脸看。 米雅丽早听余秋堂说过奶奶的事,知道她神智现在有点问题,心里微微还是有点紧张,但她依然努力地微笑着,喊了声:“奶奶。” 奶奶突然笑了。 轻轻拍拍米雅丽的手背,“乖,长得真俊,我们堂堂真有福。” 众人才这长舒口气。 包括余家三个儿子,媳妇,以及孙子孙女们。 大家都担心奶奶是炸药包,突然爆炸了,吓到人家新媳妇。 这种婚礼上闹出点问题,是非常不吉利的事。 余秋堂自然也是。 心里对奶奶也是感激。 奶啊,别的时候你对我发点脾气啥的,我都能忍着,谁让你是咱奶奶呢,我只记得你的好便是。 但这个时候,千万别出幺蛾子。 你知道孙子我,对这场婚礼有多少期待嘛。 奶奶说完放开米雅丽的手,去端面前的酒盅,她年轻的时候很能喝酒,现在身体不舒服,三婶才给断了酒。 今天是特殊日子,才愿意让少喝点。 可手刚落到酒盅上,奶奶突然想起什么,又收回手,而是抹起袖子,露出手腕上一个看起来很古老的镯子。 迟疑几秒,她慢慢将桌子抹下来,又拉过米雅丽的手。 “秋堂!” 米雅丽大惊,急忙喊了声余秋堂。 “娘!” “娘!” 孩子们也都很震惊,几乎是异口同声,齐齐喊她,余得金直接站起身,下意识想伸手去拦。 余秋堂也反应过来,急忙拉住奶奶的手。 “奶,这可不行。” 这个镯子,是爷爷留给奶奶唯一的宝贝,其实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就是个银镯子。 奶奶非常珍惜这个镯子,几乎从来不离开视线,也不允许其他人触碰。 好几次因故取下来,孩子们想去触碰,都会被她训斥。 后来,所有儿媳妇们,孙子孙女们,也都知道这个事。 如今看到她竟然将这种宝贵的东西取下来,要给米雅丽戴上,大家都下意识惊讶。 担心这是她一时冲动,等后面发现东西不在,又会找米雅丽的麻烦。 而余秋堂则是为她心疼。 知道这个东西对于她来说,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但奶奶却罕见地笑笑,温柔地将镯子套进米雅丽的手腕,还专门拍拍镯子。 “孩子,这是我男人送我的,我戴了四十多年,现在奶奶把它送给你,希望你们小两口以后好好过日子,能互相陪伴着,一直活到老。” “奶奶,这……” 米雅丽不知所措,只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余秋堂。 众人的神态和动作,都让她深知这东西特殊性。 可她现在直接拒绝也不好。 余秋堂懂她的想法,便对奶奶说,“奶,这个镯子是……” “戴着吧,不就是个镯子嘛,那老鬼死了那么多年,若我不想记他,早忘了,又哪是是一个镯子的事。 人啊,这一辈子就这样,遇到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不容易,你们以后路还很长,要互相体谅,迁就,可不能耍小娃娃性子。”奶奶说着,看向余秋堂,“堂堂这孩子,打小就是胆小,没啥大出息,我那时候就问老大,你说这孩子是你亲生的嘛,该不会是抱回来的吧……” 大家都看向余得金,余得金无奈。 “……不过呢,这人啊,哪有什么完人,胆子小是小点,可人脾气也好啊,老实的很,心眼也好。女女,你跟着了我家堂堂,富贵的日子奶奶不敢说,想被男人疼着,那肯定么麻达。” “娘,你少说点,人家丽丽手都端困了。” 三婶在边上招呼声。 芮二妹这才重新端起酒盅,慢慢地和两位新人的酒盅碰到一起。 “好好过日子啊,人一辈子很长呢,有个人作伴,才不会寂寞。” 奶奶说完,自己先将酒盅里的酒一口喝干。 余秋堂和米雅丽也急忙跟着喝干。 余秋堂还想说点感谢的话,可奶奶却已经转身回去,他只好将话放进肚子里,准备找机会再感谢。 等余秋山重新倒满酒,两人又端着酒杯来到余得金面前。 “爹。” 两人齐齐喊了声。 刚落座的余得金下意识端着酒盅站起来。 他看着一对新人,嘴动了好几次,却没有说话,反而将酒盅里的酒先倒进嘴里。 旁边总管急忙给添好酒。 可他不知因为紧张还是什么,竟然再次将酒盅又倒入嘴里。 没办法,只好倒第三杯。 这才端起来,他的情绪才稳定下来,费力的挤出笑意:“以后好好过日子。” 说完,又喝干了酒。 米雅丽又看向余秋堂。 这个家庭的气氛和她们家完全不同,她有点拿不定主意。 摸不准头脑。 她们家可没有这么复杂,父母哥哥们都是很温和,家里气氛很祥和。 说话也都是随意说,不会像这么难。 就像在她们家里,两人敬酒时,父母都是非常欣慰,欣慰的都哭了。 可虽然苦,却是哽咽着把话都说完了。 但她心里也有准备,每个家庭有各自的氛围,并不是所有人家都像她们那样,既然嫁到这里,她就要适应这边的家庭氛围。 可不能什么都想着以前。 米雅丽在做心理建设,余秋堂则是很清楚父亲的紧张。 他一方面觉得父亲挤出的笑容很是机械,真是委屈了他,一方面则是想着父亲也真是纠结,这个时候肯定想起了母亲。 关于父亲该不该将母亲一直放在心里,余秋堂其实也很矛盾。 情感上,他当然希望母亲不要被她曾经爱过的男人忘记,但理智上,他还是希望父亲好好过日子,如今既然有了新老婆,就不要这个样子。 人果然是复杂的动物。 或许这就是普通人的纠结之处。 若真是特别自私,肯定是希望父亲永远将心都死在自己母亲身上,其他女人都靠边站。 余秋堂举着酒盅:“爹,祝你的长命百岁,天天顺心。” 说完,给米雅丽示意,两人喝干杯中酒。 余得金这才坐下。 他的脸微微有点驼红色,不知是天冷还是酒意,或者其他什么。 坐在他旁边的陈美娣,默默低头坐着,什么话都没说。 她其实相当尴尬。 按照规矩,他是余秋堂的继母,也需要跟着余得金一起接受敬酒,但余秋堂显然没那个意思。 她不知道其他人如何看待这种事,会不会偷偷在嘲笑她,越想心里越不安,以至于不看去看周围脸色,只能将头低着。 仿佛她自己不看别人,别人就看不到她。 好在今天这种场合,大家关心的都是新人,没什么人会在意她一个边缘人物的意思。 这边敬了奶奶和父亲,两人又来到舅舅家这边。 也是整整一大桌人。 坐在正位的自然是外婆,旁边是外公的两对兄弟夫妻,大外公和小外公夫妇。 他的外公是老二。 然后还有三个舅舅,两个舅母,就只有小舅母没在,帮厨离不开人。 至于小辈们,都会聚集在孩子专门的桌子上,除非是需要人抱着,其他都不会凑在大人桌上。 不自由,也不礼貌。 这时候的孩子,普遍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菜肴上来后,大人还没动筷子,就会拿着筷子在里面乱戳。 外婆这边敬酒相对就简单,不会一个个敬,而是一桌子一起敬。 外婆又哭了。 搞得二舅母直埋怨,“娘,人家秋堂今日结婚,多喜庆的事,你说你哭个什么劲?” 二舅拉拉媳妇,却被二舅母挣脱开。 他也就没有继续了。 余秋堂也不好说什么,他知道外婆看到他结婚,肯定想起她苦命的女儿。 两个女儿,都比自己走的早,对于母亲来说,无疑是心中的肉被剜走,是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不时会被触碰到,疼的要命。 余秋堂只能装作不理解,敬酒过后,带着米雅丽离开。 不搭腔还好,若是真的安慰起来,外婆短时间是不会恢复,反而会愈演愈烈,倒时可就真尴尬了。 平日里,他愿意陪着外婆,看她哭个够。 现在可不行,还有很多宾客都等着他,也不好继续耽搁太久。 离开最重要的两桌,剩下的人就好办多了。 基本都是简单应对。 喝喝酒,随意聊聊天。 有的桌子好对付,只需要喝一酒盅便可以,有的呢,年轻人多,比较难缠,非要缠着多喝几杯,余秋堂倒是没什么意见,他还是小小有点酒量,这种酒盅总不会喝醉。 但还有人缠着让米雅丽喝。 大喜之日,也不好说这些人带着恶意,属实不懂得轻重,余秋堂想着帮米雅丽挡酒,他自己帮着喝。 但米雅丽却没有给他英雄救美的机会。 挨不过去的,米雅丽都会微笑着说,“那我喝一杯吧。” 众人一般也不会特别为难,看着她喝了,也就会放行。 这样,众人得到满足,她也不至于喝太多。 一圈走下来,大家都纷纷感叹,余秋堂真是好运气,找这么个好媳妇,长得俊不说,待人还落落大方,一点都不小气。 还能喝酒! 这得是几辈子才能修来的好福气。 而余秋堂开始的担心也逐渐消失,他不时看眼米雅丽,看到她白皙的脸上渐渐生出几分红晕,便是等不住婚礼结束了。(本章完) 第232章 洞房花烛夜 因为提前做了准备,拒绝闹洞房的流程,待流水席渐渐结束,下午三点多,人们开始陆续返家。 今天虽然没有下雪,但天阴沉沉的,估计不到4点半就会天黑,远处的人骑车子,甚至走路回去,也需要一个多小时,不能继续耽搁。 余秋堂开始和米雅丽还一起送客,送了会,他发现米雅丽的样子有些不对劲,和他说话时,呼出的气都非常热,脸上也出现不常见的红晕。 她竟然醉了。 可能是以前几乎没有喝过酒,此时的米雅丽,只是凭着一腔孤勇,喝了很多酒,如今被冷风一吹,酒劲也就上来了。 余秋堂便让二姐将米雅丽送回洞房,他自己送客就好。 米雅丽还想坚持,可头晕的不行,差点就要粘在余秋堂身上,无奈只好作罢。 余秋堂专门委托张浩将外婆送回去,本想顺道送下米雅琴,她坚持说自己回去,那就作罢。 外婆回去时,自然又是一番抹眼泪,余秋堂这会倒有了时间,耐心安慰外婆一番,答应以后经常去看外婆,外婆这才破涕为笑。 他这番动作,看在舅舅们眼里,自然得到一些认可。 当然他也不是为他们认可才做的就是。 外婆那边的人,说到真正的感情,他也就念着外婆了,其他人就是亲戚而已。 “给,我知道你有钱,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务必收下。” 余秋堂专门封了三个红包,给张浩和两个司机。 一个人99元。 这个钱确实不少,都快顶得上他的彩礼钱了。 但他却知道这是必须的。 不说人家开着这么好的车,过来帮他做这种事的消耗,单单是浪费的时间,也不是小事。 这是吴美芬给他的人情,但他不能傻缺到认为是理所当然。 基础的红包,肯定是需要准备。 并且,明知道对方不缺钱,也不能太小气,要不然反而事倍功半。 他觉得张浩这个小伙子还不错,说不定后面还有其他打交道的机会呢。 和这种明显超越他目前阶层的人,适当结交,保持熟悉的关系,也相当于是为后面发展铺路。 结婚这件事完成,他只是完成一个小目标,打好了家庭基础,下一步才是真正发展,积累和扩展财富。 张浩对这个红包厚度也是有点意外。 他确实不缺这百八块,但通过今日一系列流程,他也看出农村的人,日子大概是什么水平,要攒到这一百块多不容易。 而且还是三个人,三百块。 余秋堂能拿出来,他就很满意,觉得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表姐欣赏的农村青年,确实有点格局,和其他他见识的农村人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虽然不说愿意和他深交吧,但至少不讨厌。 能认识这么个人,也算是一种经历。 所以他拒绝收下红包,说是他拿的是吴美芬的人情,若是被表姐知道他收了红包,肯定会责怪他。 但余秋堂却说红包的钱是小,但蕴含的福气和祝福是真,他也会为吴美芬准备一份,不只给他。 张浩最后才收下。 余秋堂告诉他,将外婆送回家后,就不用再来这边,直接回去镇上就行。 还说今日辛苦,以后有机会见面,再请他喝酒。 张浩更觉得余秋堂有几分难得的萧洒,临走前还拍拍余秋堂的肩膀,给余秋堂留下一个号码,说是如果余秋堂到了省城,一定给他电话,他来做东,尽尽地主之谊。 年轻人的交流就是简单。 直接。 或许两人都没想过,昨日还陌生的两人,今日已彼此都留下不错的好印象。 除了在车上聊过一些,两人其实并没做太多交流。 或许真正感染到张浩的,是这种看起来粗糙,但却十分有趣淳朴的农村结婚过场,尤其是当他坐在特意被留出来的贵宾位上,看着一对新人眼神交流,那种掩饰不住,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感,他觉得很真。 这是他在城市的圈子里,参加过很多次豪华很多倍婚礼都没感受到的东西。 送走外面请来的亲戚,慢慢就是家族里的人退场,最后就剩下一些邻居代劳的。 这些人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帮着收拾现场。 余秋堂拿着烟,每个代劳的人都发一包,男女不限,大家都辛苦了,也不能让人白累着。 等到晚上七点的多,院子基本都收拾干净了。 几个叔伯,包括专门赶回来的二伯一家人也都回去了。 小姑一家也返家,大姑和大姑父倒留下来了,他们要返回省城不容易,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二姑这次没来,只派来一个表姐,余秋堂和那个表姐不太熟,见面就是客气,也没说多少话。 反正二姑那边,前辈子打的交道不多。 和四叔家差不多。 如今四叔已经归土,和二姑的关系,似乎也没什么好转的迹象。 他有时候会想到,却也懒得去做什么。 没有就没有吧,人也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何况有些问题本就不需要去特意处理。 “姐夫,我也回去了,好好照顾我姐,她可是从来没喝过酒,为你破了例。” 米雅琴从新房出来,刚好碰到余秋堂。 余秋堂看看天,已经彻底漆黑,便说:“这么晚了,还回去作甚,这边屋子多着呢,晚上就住下吧,明天我们一起回去。” 按照规矩,结婚第二天,新娘子要回门。 “那可不行,”米雅琴摆摆手,笑着说,“明天是你们两口子回门,我夹在里面算什么呢。” “那……我送你?” 余秋堂还是不放心。 这农村的夜晚,实在是太黑了,去米家村走小路,还需要经过一个胡同,米雅琴一个姑娘家,实在是不安全。 “哈哈,”米雅琴直接笑了,“你说什么胡话呢,姐夫,哪有大婚当天送小姨子回门,这要是被别人知道,不得笑死?” 余秋堂一想也是。 确实是他想的不周到。 他还是带着很多后世人的随意,忘记这个时代的规矩。 正纠结呢,刚好余秋原过来,“堂哥,厨房那边收拾的差不多了,你看看还有什么要做的?” 余秋堂立刻来了主意。 “来来来,刚好有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 余秋堂一把扯住余秋原,指着米雅琴说,“这是你嫂子的二妹,她现在要回家,你帮哥送她回去。” “啊?让我送啊!” 余秋原看眼米雅琴,很是不好意思,下意识想拒绝。 其实老实说,米雅琴是她们姐妹三人里最好看的一个,身高也最高,足足有一米七三,和现在的余秋原差不多高。 但看起来,就显得高了。 两个人都是十六岁,但米雅琴看起来明显要比余秋原成熟很多。“不用了,姐夫,我一个人能回去。” “能回去个啥啊,你要是出啥事,咋给你姐,给咱姨娘交代?” 其实吧,按理说余秋堂和米雅琴只是见过几次面,两人不应该很熟稔。 可偏偏是余秋堂带着前世的记忆,自然对她有种亲切感。 而米雅琴呢,用后世的话说,就是典型的“社牛”。 所以两人才显得很熟悉。 说话也没个什么忌讳。 若是换作余秋江,肯定是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原子,帮哥个忙,大不了下次进山带着你去打熊,你看咋样?” “你说真的?” “那还有假?” 余秋原这才满意了,点点头,看着米雅琴说,“走,我送你回去。” 米雅琴还想拒绝,余秋堂则说不行的话就直接住下,不用回去,要不然一个人坚决不允许她走。 这才同意让余秋原送。 两人走后,余秋堂又四处忙碌半个多小时,院子里就剩下家里一些人,其他人暂时都回去了。 还有一些没有完全清理干净的东西,等到明日继续。 他进洞房后,墙壁上挂的大钟刚好响了八下,已是晚上八点钟。 房间里搭着火炉,炕也烧得很热,一走进去,立刻感受到一股热浪。 他看到米雅丽没有上炕,就趴在桌子上睡得迷迷糊糊。 轻手轻脚过去,蹲到她面前,她也没半点反应。 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声微微颤抖,白皙的脸被房间里的温度烘烤,微微带着几分水红,她带着浅浅的笑意,想必是在做某个甜蜜的梦。 余秋堂将火炉下面的插板关小,保证火焰能以最小的消耗,维持到明天早晨。 然后关闭房门,窗户,仔细插上插销。 这才回到米雅丽面前,扯过一个椅子,就坐在她对面,静静地盯着她看。 年轻的姑娘,睡着的样子,真是好看啊。 没有任何修饰,就完全是那种清水里盛开的芙蓉,洁白而又清纯,和她记忆里她最美好的样子丝毫不差。 这就是他的妻子。 对他死心塌地,默默照顾他几十年,为他生儿育女,临死前还在操心他以后生活的妻子。 如今,他再次来到她的面前。 他可以扪心说,他很稀罕她,只要他开开心心,能看到她的笑脸,他就很幸福。 他轻轻用手刮刮她的鼻子,睡梦中的她微蹙好看的眉,却没有醒来。 他又俯着腰,在她唇上蜻蜓点水。 “嗯……” 米雅丽迷迷糊糊,感觉嘴唇一阵冰凉,迷迷糊糊睁眼,就看到余秋堂一张大脸,近乎紧挨着她,看她醒来,余秋堂笑笑。 米雅丽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目前是一种什么状况。 她嫁人了。 就在今天。 面前这个俊朗的小伙子,就是他的男人,从此她将成为他的媳妇,照顾他,心疼他,给他生孩子,不管生活贫穷或者富裕,都将死心塌地的陪伴着他。 这种身份,叫作妻子。 “你醒啦?” 余秋堂拉个凳子过来,也将脸放到桌上,和米雅丽头对头,笑眯眯地说。 米雅丽脸红的像是苹果。 她急忙坐起来,看看周围,又看看窗外,发现早已是漆黑一片,院子里也没有了人声鼎沸,一片安静。 她顿时心里忐忑。 自己这是睡了多久啊! 她最后的记忆,就是感觉头晕乎乎的,被余秋堂和妹妹雅琴扶回房间,准备稍微休息会再出去,咋没觉得睡多大会,就到这个时候了。 这多不好意思啊。 她也是知道结婚流程的,想着那么多客人,尤其是比较亲的亲戚们,都是要新婚夫妇一起去送,这样才显得有礼貌。 那她一直睡着,肯定就没有送。 别人该不会说她不懂礼数,给丈夫丢脸吧。 真是的,米雅丽! 她心里暗暗怪罪自己。 本来主动喝酒,就是不希望别人说她小家子气,给丈夫争面子。 这下可好,面子没有挣到,里子都没了。 “在想什么?” 余秋堂看米雅丽的眼波流转,好奇地问。 米雅丽低着脑袋,揉搓着衣角,“你肯定在怪我是吧?” “啊?” 余秋堂一愣,“我怪你干嘛?” “怪我喝多了,都没有陪你一起,人家肯定会笑话你吧?” “原来你说这个。” 余秋堂站起身,趁着米雅丽没个防备,一把拦腰将她抱起来。 “呀~!” 米雅丽之前受伤,余秋堂是抱过的,但当时他很注意分寸,没有让她有丝毫的不满。 可如今,她已经是他的妻子,自然是非常亲密的抱法,米雅丽虽然知道这是妻子必走之路,却还是有点害怕和紧张。 她也不知道这种新婚之夜是什么样子。 和人聊天,能听到的机会也很少,书里倒是有些描写,但却都是洪水猛兽,仿佛这种事,就像吃某种特别上瘾的东西。 没吃过时,都传的风风雨雨,好像有多危险,多恐怖,一旦吃过,每个人都神神秘秘,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胡思乱想里,她被余秋堂放到炕沿。 余秋堂蹲下身子,帮她解开扣扣鞋的扣子,然后站在她面前,将她的脸搂到自己胸前。 “听。” 米雅丽感受着男人的心跳,也忍不住环抱着余秋堂的腰,将脸和他的身体贴合的更紧一些。 她感觉到余秋堂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开始还有点痒,却是慢慢觉得很舒服,竟是想让他一直这样抚摸下去。 最好时间就这样静止算了!(本章完) 第233章 灯吹了吧 “要洗脚嘛,我帮你去打水。” “不,我给你打吧。” 米雅丽将脸挣脱开,挣扎着要起身,余秋堂却按住她,“以后再说,今晚我来侍候你。” “那咋行,被三姐她们看到,多不好意思啊,哪有女人让自家男人给打水的道理。” “这有什么,谁规定男人就非要女人给侍奉着,夫妻两个,不都是公平的。” 余秋堂心里没说出的话是:前辈子你照顾我那么久,这辈子我对你好点,本就是正常的。 “那可不行,我可不希望姐姐们看到我,说我不懂事,要是第一天晚上就等着男人给我打水,那她们能觉得我好啊?” “放心,我大姐和三姐都很好的,江哥这会早休息了,也不会出来。” “哎呀,你就歇着吧,我睡了一下午,现在精神的很呢。” 米雅丽轻轻推开余秋堂,从炕上跳下来,端起旁边脸盆架子下的洗脚盆去厨房。 建设房子的时候,她就在这里,所以对院子的布局轻车熟路。 余秋堂只好坐在炕边,看着米雅丽出门。 无奈苦笑。 娶到米雅丽,他不想享福都不可能。 她真是个贤慧的妻子,慈祥的母亲,将家里的里里外外都照顾的无微不至。 方圆附近,谁不知道他余秋堂娶了个好媳妇。 可或许正是这样好,才导致她常年累月没休息好,闹出一身病来。 这辈子,可不能这样。 他一定要好好待她,让她轻轻松松过一辈子。 很快,米雅丽回来了。 端来大半盆热水。 “快来洗脚,我还给你里面加了点醋,泡泡更舒服。” 米雅丽将脸盆放到余秋堂面前,看了下余秋堂的脚,“噗嗤”突然笑了。 “笑啥呢?” 余秋堂好奇,低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早上才穿的袜子,此刻却露出个大母脚趾,估计是袜子质量本身不好,今天又走的多。 他笑笑,将袜子脱下来,准备放到边上,等下去洗了。 米雅丽却直接接过去,“放着吧,明天我帮你洗了缝缝还能穿,其他地方都好着呢,就是破了个脚指头。” “我来洗就好,袜子哪能让你洗!” “这有啥,我是你……是你媳妇,我不给你洗难道还等着别人家对象给你洗呀?” 米雅丽将袜子放到门口一个小篓子里。 “我容易出脚汗,袜子可是不好闻。” 米雅丽笑笑,“都是庄稼汉,整日出力气,出点汗有什么,再说,脚要是不臭,人家还叫什么臭脚,干脆叫脸蛋子算了啦。” “那倒也是。” 余秋堂可太喜欢和米雅丽说话了。 她就像是冬天午后的太阳,暖暖的,不但能温暖人表面的寒冷,还能驱走人内心的阴霾。 要不然,他又如何能念念不忘。 哪怕重生,能有更多的选择,依然会这么费尽心思,苦心经营,最后让米雅丽再次来到他身边。 “你赶紧洗,洗完我也洗下,锅里没有热水了。” 米雅丽回到炕边,坐在余秋堂边上。 余秋堂却眼珠一转,“我们一起洗呀,这个盆子大,两个人脚也放的下。” “啊,不要了吧?” 米雅丽急忙摇头。 余秋堂却说,“我都洗过的水,咋能让你用,我们的一起洗不是更好嘛。” “还是……” “来吧,是你自己脱袜子,还是我帮你脱?” 米雅丽看看余秋堂,又看看脸盆,觉得今晚要是不洗,好像不容易过得去。 “你咋这么……这么……” 这么啥呢,其实她也说不出来。 总不能说他流氓吧。 他可是自己男人,男人和自己媳妇一起洗个脚,好像也不是什么问题,毕竟更亲密的事,接下来都要做。 “我自己来。” 她缓缓将袜子脱下来。 余秋堂看了眼她的脚,并不是小说或电视里论那般小巧好看。 米雅丽身高一米七多,所以脚相当大,估计起码有三八的样子。 而且脚白是很白,可并不光滑,反而是上面裂了很多小口子,左脚旁边还有冻伤的疤。 米雅丽的脚从小就冻伤了,每年冬天都会重新冻烂,晚上睡觉就会愈合,白日里又会再次冻烂,结果晚上痒的能让她难以忍受,白日里又疼的踏不到实处。 她也没有机会好好养养,每日总有忙不完的活,让她疲于奔命。 她身上当然不止是脚冻伤,其实还有手,还有脸。 余秋堂长期在外,家里就靠米雅丽支撑着,吃了数不尽的苦。 “来,你先来。” 余秋堂将水盆用脚拨过去,米雅丽却说,“你来啊。” “那……一起?” 米雅丽这才点点头,脸盆被放到中间,两个人脚一起放进去。 温暖的水,余秋堂的脚也很温暖,米雅丽的脚却很冰凉。 脚碰撞在一起,米雅丽立刻将脚挪出来。 “怎么了?” “我的脚太冰了吧!” “没事,刚好我的脚太热了,给我凉凉也好。” 米雅丽看眼他,在他眼里没看到戏谑和玩笑,而是温暖的关心,她这才小心翼翼地将脚重新放进去,但却刻意和余秋堂的脚保持距离,不让自己的脚碰到。 但下一刻,余秋堂便将脚和她的脚贴在一起。 她躲无可躲,只好默默保持不动。 任凭余秋堂用脚将她的脚“擦洗”干净。 水很快就凉了,她说了声“我去把水倒了”,就要下炕,余秋堂却抢先将水端出去倒掉。 没有给她机会。 回来后,余秋堂再次将门窗锁好。 转身进来,看到米雅丽转身将腿展入被子里,红烛摇曳里,她娇羞的模样格外诱人。 余秋堂三两步冲到炕边,一跃而上,直接将米雅丽压倒,在她的慌乱里,先是抱着她的脸狠狠地亲了一个长吻。 然后沉醉地闭上眼睛回味良久。 这才睁开眼,看着身下娇艳欲滴的妻子,嘿嘿一笑。 米雅丽的眼睛都不敢睁开了。 她感觉到余秋堂好重啊,但又不好意思推他下去,男人的呼吸如热浪,一阵阵涌到她面前,让她有点意乱情迷,大脑已停止思考,意识完全陷入一片空白。 “丽丽,你可真好看。” 余秋堂在她耳边说。顺便还轻轻咬了下她的耳朵。 她立刻觉得全身就像过电一样,下意识抱住了余秋堂的腰。 “老婆,我帮你脱衣服好不好?” 迷乱里,他又在另外只耳朵轻语。 “嗯……” 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听别人说,有时候是自己脱衣服,有时候是男人脱。 但更多建议则是新婚晚上,由男人亲自脱。 说是男人很喜欢这种事。 她感觉袄的纽扣一个个被解开,一股凉意扑到身上。 下面就是一个薄款的秋衣,若是再脱掉秋衣,就会看到母亲给她绣的鸳鸯肚兜。 她忽然觉得好害羞啊。 想到一个男人,竟然和自己这样毫无掩饰的相会,就觉得好像自己被大风吹得东倒西歪,有点稳不住身体。 “秋堂,吹了蜡吧。” “不吹行不?” “不。” 她感觉身上一轻,随之听到余秋堂肺活量极大的吹蜡烛声。 她眼前的红雾变为漆黑。 红烛想必是被吹灭了。 随之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温热的身体重新钻进被子,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随之,一双粗糙的手,从衣服下面伸进来。 “哦。” 她心里发出声叹息。 随后,就感觉她像似被春日的暖风,轻轻刮起来的柳絮,在空中悠悠地飘着,许久都落不了地。 这一夜,她一直飘着。 . 清晨,余秋堂睁开眼,下意识摸摸身旁,发现米雅丽早已起床。 一看,原来她刚好坐起来穿衣服呢。 清晨的风,当然更大。 他坐起身,从后面抱着妻子,将脸贴在她的背上,轻轻地嗅着。 “冷!” 米雅丽急忙将被子拉过来捂住丈夫赤着的身子。 初经人事的她,比昨天更为美丽,多了一份少妇特有的娇羞和韵味,就一个随意的眼神,就让余秋堂难以忍受。 他拉起被子,一把将米雅丽重新藏在里面。 窗外,树上两只喜鹊看不下去,振翅飞走。 “呼~“ 余秋堂的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呼哧”喘着粗气。 真是累人啊。 这不比登山轻松到哪去。 米雅丽这次学乖了,躲在被子里穿好衣服,快速从侧面出来,躲得远远的。 就担心再次被吃掉。 但她快,却没有余秋堂快,手臂还是被一把拽住了。 “呀,你还要干嘛?” 余秋堂突然哈哈大笑。 笑得米雅丽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真是希望一直搂着你,睡他个天荒地老。” 余秋堂将头枕在米雅丽手上,感受着她手心里的温柔,真的十分舒服。 米雅丽眉眼里都是柔情,她轻轻将余秋堂抱着放到枕头上,“你歇着吧,时间还早,我去给咱们做饭。” “不舍得。” 米雅丽无奈,“你咋像个孩子,我是去做饭,又不是出去不回来了。” 余秋堂这才的笑笑,放开米雅丽的手。 他看着米雅丽下炕,收拾了昨晚的现场,洗漱,然后提着暖瓶出门。 将她的温柔留在房间里。 米雅丽让余秋堂再睡睡,他却不会真就老老实实睡觉,昨天晚上没收拾,玩的东西都还在院子里。 大清早,有帮忙的代劳的人过来,要继续收拾,要是大家知道他还在炕上躺着,多丢人。 再说昨天还没有顾得上去感谢有一些人,刚好今天给别人打个招呼,能今天早上过来的都是比较亲近的人。 果然,他穿好衣服出来,就陆续有人过来,自是一番客套。 有些话昨天也没放的开说,今天趁机拉着他一顿玩笑,都是善意,他也就随着大家应付。 落个大伙都开心。 王浩峰在人群里显得特殊。 他和柳春燕的感情问题总是扑朔迷离,忽上忽下。 按他的意思,一两个月之前就已经把柳春燕搞定了。 可是,真正问起他什么时候能上门提亲,把婚事敲定下来,他就又说要等一等,拖一拖。 这样让余秋堂怀疑他根本就没有搞定,只是嘴上逞能罢了。 根据之前和柳春燕打交道,余秋堂发现那个姑娘也不是一般人。而王浩峰性格不够细致,又比较鲁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 若论本事的话,也没有什么可以拿的出手。 论家产,他是个孤儿,家里也没有父母给他置办什么东西。 钱倒是跟着余秋堂攒了一些,但也不够多,起码还不够建房子。真要让姑娘嫁过来,跟着他也是受罪。 所以余秋堂其实心里暂时不看好他们两个人。 对这个好朋友,他的打算是等今年结婚后,开春了再带着他多赚点钱,让他能置办一些家产,最好是将原来的三间旧房子重新翻修一下,若是能建个院子更好。 不行的话,到时候自己可以先借给他一些钱,把院子建起来,把婚结了再说。 别的不说,他对王浩峰的人品还是知道的。 这个家伙脑子是有点儿问题,人是冲动了些,可心底善良,也算是一个很正直的人,而且为朋友也会两肋插刀,是余秋堂为数不多的真正交心的好发小。 余秋堂在南方生活的时候,也结交过一些人,大家明面上说话什么都很光滑,但实际上,背地里其实都很理性,并没有把彼此真放在心上。 通过对南方和北方人的比较,他发现北方人相对来说会更加爽快一些,南方人则比较容易计算利益得失。 所以南方人生意做得好,经济发达,北方人只剩下哥们义气,日子过得再穷,朋友也要多交。 北方人信奉的是多个朋友多一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 两种地域文化造就出来不同的性格,也没有好与坏,对与错,都在各自的文化土壤里开开心心的活着。 只不过南方人若是定居在北方,或者说从北方的人来到南方生活,刚开始可能有点儿不适应。 时间久了,就会慢慢被社会,被周围的人同化,渐渐的过个几十年,也就蜕变成了当地人的样子。 余秋堂还担心米雅丽刚来有些不适应,但在厨房窗户看进去,发现她早和大姐几人打成一团,有说有笑,完全没有生疏的意思。 这让他最后一块石头也放下来。 毕竟要让媳妇和两个姑子生活在一起,一般情况都会生出隔阂,像她们这样和睦的关系,实属不易。(本章完) 第234章 回门 晌午这顿饭,做起来很简单。 主要还是吃剩菜以及剩下的馍馍。 因为这边不管是红白事,人们送礼时都会背着馒头,分为三十二个或者二十四个两种,称为:“礼”。 人们坐席时,会吃掉一些,给上礼的人会回几个,但这些都是小意思,最后留下来的都是用粮仓装。 假如平均每家送三十个馒头,回掉八个,剩下二十个。 来客算两百户,就是四千四百个馒头。 而吃饭消耗掉的每个人不过一个馒头最多,即使每家平均算两个人,也就是四五百个馒头。 那其余的馒头都会剩下。 所以,要是来的客人多点,一场红白事能剩下四五千个馒头,非常恐怖。 若是留给自己吃,一天吃十个,也要吃一年多。 放不到那个时间就会发霉变坏。 于是,每次过完事,主人家都会尽量给缺粮食的亲戚多装点馒头,同族的人们若是需要,也都会每家给一些。 剩下还很多,也没关系。 会将馒头切成薄片晒成馍片,使其不至于发霉,然后便是长期的吃干馍。 有的每顿饭,将干馍放到水里煮它个半小时,让馍馍变成糊糊吃。 还有是将馍片拌上菜,蒸成馍疙瘩。 孩子们也是消耗馍片的主力军,若是闲的无聊,嘴里没什么吃,也会拿个馍片慢慢啃,味道还是蛮不错。 当然这种事,在80年代初期,还不是非常严重,毕竟这个时候很多人家还做不到每顿都吃白面馍馍,所以如果大方愿意给,亲戚们都会大包小包,甚至用蛇皮袋子朝家里装。 再干的馍馍,也是白面馍馍,总比吃粗面梁梁好多了。 但到了后面,粮食产量提升,人们不再为吃饱肚子担忧,面子的重要性开始大于肚子,除非家里实在条件比较糟糕,一般人家都不会背着馍馍回家。 毕竟脸上过不去。 对于余秋堂来说,他小时候对回礼的馍馍最为关切。 主要是里面有两个肉夹馍。 也就是,主人家一般回礼的时候,会切开两个馍馍,在里面夹一块煮熟的肉进去,肉多香啊,尤其是煮熟的肉,加了很多调料,味道更是好。 可家里孩子多,每次回礼的两个肉夹馍总是不够分。 余秋堂也轮不到几次。 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余秋实抢走。 那小子嘴馋,又不懂得谦让,每次都是抢着要吃。 孩子很多的家庭,就跟社会没啥两样,老老实实的孩子必然吃亏最多,会哭,会耍赖皮的孩子才吃的奶最多。 余秋堂这次结婚,人来的相当多。 刚上礼就是三百零七户,最后估计剩下六千多个馒头。 厨房和大房中间的厢房炕上,馒头堆成一米多高的馒头山,而下面还有很多袋子没有拆开。 真是让他叹为观止。 即使家里现在人多,要干完这些,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 所以吃饭的时候,大姐和三姐还在商量馒头怎么处理。 米雅丽说不要紧,等今个她回门回来,可以切成片,最近刚好天气好,趁机晒干慢慢吃。 大姐和三姐没意见。 虽然米雅丽和余秋堂都对她们尊重,但她们还是清楚这个家里现在多了个女主人,和以前不一样了。 姐弟之间,什么事情都好说。 但现在多了个人,就要尊重人家意见,免得落个彼此不喜欢,而且让兄弟为难。 吃完饭,余秋堂将准备好的东西绑在摩托车后面,带着米雅丽回门。 东西也都是有固定要求。 包括十二斤猪肉,十二个油饼,十二个馒头,这是必需准备的东西,还有一些其他的,则是余秋堂单独准备。 例如给岳父米佑堂准备的好烟叶,是之前就特意准备好,上好的莫合烟,米佑堂最好这口,肯定高兴。 给岳母脱润秀则准备的茶叶。 当然不是那种特别便宜的,而是一斤六块多,放这个年代也算价格不菲。 岳母最喜欢喝茶叶,但她自己没有钱,也舍不得钱,所以即使很晚了,她还在喝一两块钱一斤的茶叶沫子。 那些东西,若真的茶叶沫子还好,但也有黑心商户,直接将树叶沫子加进去,喝起来很难喝。 当然,也没有忘记给其他人买礼物。 例如米文忠的一套工具,他是干活的,一直很想要一套不错的工具,这下余秋堂满足他的需求。 给米雅琴则是一条围巾,这当然是和米雅丽商量的结果,要不然他可不会直接想着给小姨子送东西。 剩下几个孩子,也都各自带了不同东西。 这些都不了多少钱,但却能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快乐。 这些人都是妻子的家人,在他没遇到米雅丽之前,米雅丽能长成这样一个温柔贤慧的人,与这些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谓是功不可没。 并且,这些人前世都很不错,也都是他的亲人。 以后他也会力所能及照顾他们。 他很看重家庭,自己要开心,那妻子米雅丽就要开心,娘家安稳,日子过的好,米雅丽自然开心。 所以看似照顾岳母家人,实则是成全自己。 “呀。” 摩托车经过一个小坑,颠了下,米雅丽的身体被弹起来,她赶紧下意识抱紧余秋堂的腰,紧紧的贴着他的背。 余秋堂本来是无心之举。 却感受到米雅丽饱满柔软的身体,便开始不怀好意的恶趣味起来。 突然加速,放慢,再加速,再放慢。 惊得米雅丽很是紧张。 逗得他忍不住笑出声。 米雅丽这才发现原来不是路的问题,纯属余秋堂在捣乱,轻轻敲敲他的后背。 “秋堂,开稳点,我有点怕。” 余秋堂听她柔柔的声音,并没有责怪,便不好意思继续使坏,开始慢慢开稳。 情人眼里出西施。 哪怕是这种夫妻俩的小互动,若是换作一般女人,可能也会直接说自己男人,甚至使劲掐掐男人的背,责怪一声,“好好开行不行?!” 但米雅丽偏偏不会这样。 她很聪明,知道余秋堂是故意逗她玩,也是因为开心,若是直接责怪,会让他很扫兴。 于是她选择示弱。激发起余秋堂的保护欲。 达到效果,又让余秋堂没有丝毫不适。 哪个男人,不想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有安全感呢。 西北风冷冽,米雅丽紧紧地靠着余秋堂,想着他的背好像不够宽阔呢,肯定是平时没有吃好,以后要好好给他做饭吃,监督他养好身体。 夫妻间,总有很多心心相印。 米雅丽的小心思,小行为,余秋堂很快感触到了,他的心情更为惬意,迎面的冷风就变得温和起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大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 还是东南风~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他不由放声高吼,五音不全的歌声随着西北风被送去很远的地方。 “丽丽,你会唱歌嘛?” “啊……唱不好。” “那就是会吧,来,给老公唱唱,我听听。” 老公这个词,米雅丽很少听到,这边人们都喜欢叫自己男人掌柜的,而男人对妻子自称时,也会说“你男人”,不会提到老公这种词语。 但米雅丽知道老公的意思。 她想了想,觉得这是大路上,也没有其他人能看到,听到,就她和丈夫两人,唱得不好也不怕人笑话。 便轻轻咳嗽两声,清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实难留~ 提起哥哥你走西口~ 哎小妹妹泪常流~ 送出来就大门口~ 小妹妹我不丢手~ 有两句的那个知心话~ 哎哥哥你记心头~” 米雅丽声音本来很温柔,细腻,唱着这首经典民谣,轻柔婉转,余秋堂听在耳里,就仿佛是坐在潺潺溪流边上,脚被缓缓流淌的溪水冲刷着。 痒痒的,又十分舒服。 他真的很开心。 这时候的幸福感,感觉要溢出来。 忍不住笑出声。 米雅丽的歌声戛然而止,“我说了,我不会唱的。” “不,你唱的很好听。” 余秋堂放慢车速,手轻轻拍拍米雅丽搂在前面的手,“丽丽,我答应你,不管这辈子发生任何事,我都会不会离开你,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白发苍苍,老到我们哪都去不了。” “哪能想到那么远啊,”米雅丽轻声呢喃,脸贴在余秋堂背上,“只要我们好好过日子,能过的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就心满意足了。” 风柔了许多。 米家门口,脱润秀正在扫地,不时朝地前面的大路看去。 今天女儿回门的日子。 从大清早,她就一直等着。 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突然就这么成了别家人,她即使知道这是常理,是每个女儿,每个女人必经之路,但真正走了后,昨夜看到女儿用过的东西,心里还是空空的。 好几次,会下意识喊出女儿的名字。 待反应过来,那种失落感会更为剧烈。 女儿和娘联系最深,丈夫那个老鬼,没心没肺,似乎没有什么反应。 孩子们,咋说呢,或许也会想念,但比起她来远远不如。 朦胧里,她似乎听到摩托车“突突”声,下意识再次看去,眼睛突然一亮。 来了! 村道上,余秋堂骑着摩托车,后面带着女儿,他们回来了。 她收了扫把,盯着摩托车的轨迹,朝里面喊道:“老头子,老头子,丽丽回来了!” 里面人听到都连忙跑出来。 看着摩托车快速来到门前。 余秋堂刹住车,米雅丽从车上迈腿下来,她身高高,腿就有一米长,下车姿势还有点潇洒。若是个子矮小的女人,下这种早期的大摩托,还是有点费力的。 “娘~爹!” 米雅丽抓住母亲的手,神情很是激动,忽然就眼眶热起来。 明明只是离开多半日,却仿佛是离开许久,明明和余秋堂在一起,她很开心,但依然还是有些难过。 “傻孩子!” 脱润秀是过来人,如何能不懂女儿的心理,温柔地拍拍她的手,给她宽慰的眼神,却没说其他话。 这个时候,其实说什么都灭用。 这是女儿必须自己理解的事,说的越多,反而会让她更难过。 “姨娘,姨夫!” 余秋堂将东西全部解下来,米文忠急忙上前帮忙,看到这么多东西,憨憨地说:“秋堂,你带的东西也太多了,人家都没带这么多的。” “就是就是。”米佑堂站在人后面,手动了动,却不知道做什么,只是憨憨笑着。 这个样子,倒和米文忠很是相似。 不愧是父子俩。 “哎呀,你们进来说话啊,人家我姐和我姐夫在门口站半天了,都不让进来,搞得好像我们不欢迎一样。” 米雅琴在后面笑道,又说:“爹,娘,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姐才泼出去一天,你就不想让人进门啦?” “哪有。”米佑堂急忙反驳。 脱润秀也无语地盯了眼二女儿,“胡说,小心你的嘴烂了。” “看看,好人难做是不,姐啊,我可是帮你出头,被他们批评了,你要是不给我补偿,我可不同意。” 米雅丽被她的打趣逗笑,无奈地说:“咋没有,都有呢,我们进去吧。” 众人这才进来。 一起走到大房。 余秋堂和米雅丽将给大家带来的东西全部分发出去。 岳父和岳母高兴是高兴,但还是会很客气,告诉他们不要破费,家里刚才结婚,肯定经济也紧张,还钱做这些事情,只要小两口把日子过好就行。 孩子们则是喜悦为主。 各自拿着自己礼物,虽然并不是什么很好的东西,但都是梦寐以求,对大姐和大姐夫都充满感激。 觉得这个姐夫真是太好了。 他们几个也见过其他人的姐夫,很多甚至和老婆娘家的人关系一般,更不说还专门送东西。 最多也就是按照传统风俗送点回门礼罢了。 高兴了会,小的们都离去,就剩下老两口,余秋堂夫妇,米文忠和米雅琴。 随意聊了会天,余秋堂看到米文忠,突然想起三姐的事。 年前就想着,等自己这边婚姻搞定,就好好撮合下米文忠和三姐的婚事,这两个人,若是能凑到一起,对他来说,和自己结婚差不多的喜悦。(本章完) 第235章 铺子 第235章 铺子 “啊?” 米文忠本是坐在边上,一边扣手指,一边听大家聊天。 他知道自己嘴笨,脑子也不够灵活,所以不轻易搭腔,也就是和余秋堂之前就认识,所以还能说的上话,要是和其他人家那样,妹夫娶亲前,压根没有什么来往,那怕是半句话都憋不出来。 他没想到,这聊着聊着,就突然聊到他身上。 “姨夫,姨娘,事情就是这样,丽丽之前也和你们说过吧,我三姐情况就那样,人品长相什么都没问题,就是腿不方便,但我敢保证,我三姐特别能干,比起一般人丝毫不差。” 米雅丽笑道:“是啊,我三姐真的很能干,人也很好。” 余秋堂感激地看看妻子,“之前呢,大哥在我们那里干活,和我三姐相处的也蛮好,我那时候和丽丽就有这个想法,若是他们能凑在一起过日子,不是一件美事嘛。” 米佑堂和脱润秀之前自然知道这个信息。 听余秋堂这样说,他们互相看了眼,又看看米雅丽,米佑堂没说话,等着妻子发言。 脱润秀微微想了想,没正面回答,而是看向米文忠:“老大,你是咋个想法?” 米文忠脸憋的通红。 挠着脑袋说,“挺好的,她人挺好的,做饭也好吃,脾气也好,还长得好看。” 脱润秀点点头,神情放松许多。 又看着余秋堂,“秋堂,这个事,我们需要考虑下,你大哥这个样子,你也看到了,脑子不太灵光,成婚这事我们还是要慎重点。” 余秋堂点点头。 他突然明白自己的想法还是太简单了。 可能他觉得三姐余春梅什么都好,即使腿有点问题,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 刚好米文忠也有点缺陷。 两人搭配起来,彼此都不吃亏吧。 可仔细想想,米文忠确实有点问题,但若是不仔细追究,其实也不算大事,而三姐的腿就是很明显的大问题,岳母人再好,总要为自己儿子多想想。 或许是岳母意识到自己这样说,会让余秋堂不舒服,又解释道:“这样吧,抽空我也看看你姐姐,这两个人过日子,总是要谨慎点,一辈子的事呢。” “嗯嗯,我就是提个想法,具体咋样,也不急着现在决定。” “就是这个意思。” 脱润秀看余秋堂理解,她才放下心来。 “那时间也不早了,我和丽丽就回去了,等闲了我们再来看你们。” 余秋堂看看时间,下午三点多了。 按照规矩,回门是不能在娘家吃饭,这边一天两顿饭,下午这一顿就是四点多吃,这边也该做饭吃了。 “那……好,你们就先回吧,反正离的也不远,有空就能过来。” 脱润秀说着,又拉住米雅丽的手。 两人都知道,这次回门,就是米雅丽作为女儿身份,最后一次离娘家很亲近的时候。 过了今日,米雅丽就会变为余家人。 从此利益得失,就会以余家为主,甚至在某些地方,要和娘家算清账目。 余秋堂看到这个样子,决定留点时间给她们。 说是出去转转,半个小时后再回去。 他出去的时候,米雅琴也跟着出来,看他在核桃树下坐着,也蹭了过来。 “姐夫,外面风这么大。” 虽然到了正月,阳历也快三月了,但其实这边依然很冷,还是零下几度。 普通人现在都穿着大袄子,厚裤,米雅琴却里面穿着毛衣,外面穿着套衫,显得没有那么臃肿。 她是一米七三的大高个,更是显得苗条。 “你咋出来了?” 余秋堂对米雅琴,是妻子这边兄弟姐妹里,最为熟悉,关系也最为亲密的一个。 米雅琴性格外向,喜欢开玩笑,两人也会斗嘴什么的。 此刻,两人相处,他也是很随意,不会特别去计较什么。 “人家母慈女孝的,我待里面像啥,还是出来透透气,抱抱我姐夫大腿,以后的好日子,可不都指望着我姐夫能提携提携,哪怕掉个碎渣子给我,都能撑死我!” 余秋堂一愣,啼笑皆非。 上辈子他认识米雅琴,是在她十九岁时候,现在看样子,这家伙十六七岁就已经很成熟,说话的社会性,可比米雅丽那个大姐好很多。 记得她好像和余秋原差不多年龄。 但余秋原做事什么都没问题,人却还是有点幼稚。 也不知是天性,还是家庭环境影响所致。 “我能干嘛,我看你就了不得,”余秋堂想到她前辈子生活,还是挺幸福的,最好不要干涉,一点点影响也不要多给她。 “哪有,还是姐夫厉害!” “所以我们两个要一直这样互相吹捧?” “噗!” 米雅琴笑笑,靠着核桃树,看着余秋堂,“姐夫,没撮合成你姐和我哥的事,是不是很失望?” “没有啊。” 余秋堂摇摇头,“这事我就是提一提,具体能不能成,还是要看姨娘她们咋想,我三姐你也见到过,腿确实不方便,姨娘有顾虑也是正常。” “你能这样想就好,我还以为你心里不舒服才出来呢。” “哪会。” 米雅琴转身看着田野边上的白杨树,此时叶子全部落完,树上光秃秃的,树梢上的鸟窝随着风摇摆,仿佛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 她叹息声,“人的命运不同,我大姐能碰到你,那是她的运气,我大哥那个样子,其实注定无法和普通人一样,只是我娘没想开事罢了。” 余秋堂听到这个话,下意识觉得不舒服,这个话看起来说的是米文忠,但实际上还是折射出三姐,认为三姐和米文忠一样,都不属于正常人。 他笑容收敛,淡淡地说:“什么样的命运,都有活下去,并且好好活下去的权力,也没哪个人一定说,人就应该是完美的,是不是? 拿我三姐来说,虽然身体有病,但人心善,做事麻利,这就是优点,有的人看起来什么都是齐全是,却笨手笨脚,甚至是懒惰,什么事都做不到地方去。 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三姐就比那些人好太多。 大哥也是啊。 是你们觉得他怎么了,但站在我的角度,他那点问题,其实不算什么,都是小问题。 若是遇见个贤惠的妻子,帮着照看点,我觉得他的日子肯定能过的好。 你们以后如果为他好,要尽量少在他面前说这些,说的多了,他心里的坎就过不去。 只有弱化这种事,慢慢他自己才会自信是吧。 其实他真真没啥问题,在我们那干活时,大家都觉得他很好,也都喜欢他。” 米雅琴盯着余秋堂,她确实没想过,余秋堂会说出这样的话。这些话之前,没人说过。 他们家里人都爱着米文忠,但却也认定米文忠脑子有点问题,不可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却没想到,余秋堂一个“外人”,竟对米文忠那样肯定。 这让她有点尴尬。 随后就是说不出的惭愧。 好在余秋堂也注意到这点,忽然想起此时的米雅琴,也才十六岁多点,不能将她想得太懂事。 “不说这个啦,以后你姐不在家,家里事情你就多操心,把姨娘姨夫都照顾好,如果有什么困难,就给我说。” 米雅琴看余秋堂转移了话题,也没有继续纠结,“那我姐就交给你了,我姐从小吃了很多苦,可不要到你们老余家,还要继续吃苦。” “放心。” 余秋堂笑笑。 . “你刚才在外面和的雅琴说啥呢?” 回去路上,米雅丽好奇的问。 “她不放心我,给我反复强调要好好照顾你,不能让你受半分委屈。” 米雅丽笑道:“是嘛,那你咋说的?” “肯定是做了保证啊,我承诺肯定好好照顾你,让你变成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米雅丽又笑笑。 “好好说啊,你们真的在聊什么?” “不就是……” “别哄我,你我不知道,雅琴我还不知道啊,她一直没心没肺的,哪能操心上我的事。” “你还不信啊,那你猜猜我们在说啥?” 米雅丽微微思忖片刻,摇摇头,“不知道,你给我说吧。” “其实就是你哥和我三姐的事呗。” “这样啊,”米雅丽很乐观,“大哥和三姐的事我觉得蛮好,我也给我娘说了,她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同意,就是很担心我大哥。 再说了,我大哥也愿意,三姐也愿意,我娘一个人不同意有啥用,你放心,后面我会再好好给她说,保证将这个事给撺掇成了。” “你也很支持他们两个吧?” “当然,我大哥我肯定知道,三姐之前也是相处蛮久,我可喜欢她了,我大哥也是。至于身体,你不是说了,等经济宽裕点,去大城市看看,说不定能治好。 就是万一治不好,也没关系啊。 人最重要的是脑子,是品德,腿只是不方便,又不是人品不行,没啥问题的。” 余秋堂叹息声。 “你叹啥气呢?” 余秋堂诚恳地说:“丽丽,我一直想给你说一句话。” “啥啊?” “我余秋堂能遇到你,娶你做老婆,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你真的太好了。” 米雅丽一怔,随之脸红了,将脸贴在余秋堂背上。 “你突然说这个……” “这是我真实的想法。” “我知道啊,但也不用一直说出来,看人看心,又不是看言语,”米雅丽手在前面轻轻拍拍余秋堂的肚子,“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被发了好人卡的余秋堂格外开心。 晚上更是逍遥几番。 这具年轻的身体,经过他一番锻炼,格外的健康给力,让他非常有信心。 而米雅丽长期劳作塑造的身体,更是韧性十足,含羞间几乎能满足他所有想法。 水乳交融。 . 正月十七日,是个大晴天。 余秋堂和余秋江一起来到镇上。 年也过的差不多了,婚也结完了,春天马上到来,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余秋堂要提速他的发家致富的计划。 现在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不多赚点钱,如何让老婆以及未来的孩子生活舒服。 两人先来到美芬饭店找到吴美芬。 前面委托吴美芬帮余秋江寻找铺子,将铁匠铺搬到镇上来,提升他赚钱的能力。 吴美芬年前就找好了,只是一直还没有正式过户。 吴美芬看到余秋江,并不是很热情,只是简单打个招呼,基本就是和余秋堂在说话。 本来还想亲自带他们去看铺子,但临时来了事,就让梁师傅带着他们过去。 梁师傅和余秋堂如今关系也很好。 这次余秋堂结婚,还是梁师傅做的主厨,买菜什么的也都是他的渠道,让余秋堂这边的总管省了很多事。 结果最后,余秋堂给他包个一百六十八的红包,他却只收了八块钱,只象征性收取个辛苦费,其他的说是当作给余秋堂的结婚红包。 余秋堂很感动。 他和吴美芬认识后,也就间接和梁师傅认识,有时候吴美芬不在,他也会和梁师傅聊会。 其实说聊多密切的话题,也没有。 但就是关心越来越熟稔。 梁师傅可能不理解,他为什么和余秋堂这么个毛头小伙能一见如故。 余秋堂却能理解,他作为“过来人”,本就懂得年龄大点的人喜欢听什么,说什么,聊起来自然不会冷场,可不就慢慢熟悉起来。 “前面拐过去就是了,这个位置还是不错的,原本人家已经和其他说好了,但我们老板硬是给要了过来,也算是卖给我老板一个人情。” 梁师傅指着前面的几条街道拐弯处一间铺子说道。 余秋堂脑子立刻回想后世这个街道的发展,发现那个铺子正处于东西南北的十字路口,后续铺子前面的路口会建一个塑像,大概是周朝某个人物,作为这座镇子对外宣传的窗口。 而那个铺子周围位置全部被拆迁,建成一个环形的酒店,一度成为的这边旅游和政府招待的固定场所,和吴美芬的美芬大酒楼同为清泉镇最“豪华”的住所。 那个酒店的老板是谁就不知道了。 坊间有传言,这是政府某个领导的亲戚开的,有招待所的性质,要不然也不会占据这么好的位置,又能被他们重视。 总体来说,这个铺子的位置,现在或者将来,都是个风水宝地。 (本章完) 第236章 盘店子 三人到那铺子,刚好里面有人在收拾东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 看到梁师傅,又看看余秋堂和余秋江,他便知道什么意思。 “小胡,给你介绍下,这两位就是买你铺子的买主。” 中年男人并没立刻回答,而是慢腾腾地盘着地上的电线,余秋堂在房间里闻到一股浓浓的油味,再看看地上还有很多油的印迹,推测这边原来是个榨油坊。 这时候人们吃油,主要还是吃自己榨的油。 这边有两种常见的榨油作物,菜籽和胡麻。 人们更喜欢吃胡麻油,因为觉得胡麻油香,也没有什么怪味道。 而菜籽油总是觉得有点苦。 所以这边种植的胡麻都用来自己榨油,而菜籽多半是拿到粮市上卖掉。 但胡麻最大的问题是产量很低,一亩地就打个百把斤,而且榨油率也不高。 慢慢后世就被人们淘汰了,开始全面吃菜籽油。 当然,严格来说,这边还有好几种可以榨油的原料,例如核桃,椒籽,辣椒籽,南瓜子等等。 这些油基本都比菜籽油贵很多,一般人们并不会当做主流的油来吃。 早些年,因为很多村里都没有通电,榨油都需要拿到镇上榨,但随着拉电入户,并且引入更多先进,出油率高的机器设备,镇子上老旧的榨油机就渐渐无人问津。 这个老板很显然就是时代淘汰的对象。 “小胡~” 老梁又喊了声,这个老板这才站起身,将手里笤帚靠墙立着,看眼余秋堂和余秋江,“就是你们要这个铺子?” 余秋江瓮声瓮气,“就是我们。” 他刚才看到这个老板将他们晾着,有点不高兴。 就没给胡老板好脸色。 余秋堂见状,拦在余秋江前面,笑着说:“胡老板是吧,吴姐应该和你谈好了吧,关于你这个铺子转让的事。” 听到吴姐二字,胡老板这才神情稍微好转点,淡淡地说:“没错,给我说了。” “那价格的话,就按照你们说的,八百块,没什么问题吧?” 胡老板犹豫下,摇摇头,“八百块太少了。” “小胡,你咋能反悔呢,你和我们老板说的好好的,人带过来,你现在说少了,这样不好吧,都是在街道做生意,你胡老板信誉可不能瞎了!” 老梁也知道这个价格。 听胡老板反悔,脸色有点不好看。 别看他和余秋堂聊天时客客气气,就是一副老前辈的模样,但到了胡老板面前,就变成纯粹的生意人,话里有话,里外的道理都要占。 “老梁,我也不怕说丑话,吴老板来找我,我肯定要给个面子,但我个人认为,我愿意出让这个铺子,就是已经给了面子。” 胡老板并不怵。 “大家都是在街道做生意,铺子值多少钱,都是知道的,我这个铺子怎么都能卖1000块吧,非要800拿走,怎么都说不过去。” “话不是这样说,”老梁摇头,“你这个铺子是个榨油铺子,染的不成样子,后期我们还要重新拾掇,地面要翻开重新铺装,这不都是钱。 不像人家很多铺子,拿到手就直接可以启用,这点你肯定也懂吧?” 胡老板看着老梁,沉默片刻,却还是摇头,“反正八百太少了,必须加点。” “小胡……” 老梁还想继续说,余秋堂拉拉他,笑着对胡老板说:“那你看看,我给你加50块,850拿下,咋样?” “小余……” 老梁还想坚持。 余秋堂却继续笑着说:“胡老板,生意就是这个样,你坐地起价,我讨价还钱,我们彼此都让一步,落个开心吗,你看看如何?” 胡老板有点意外。 倒没想到余秋堂这么好说话,他略微思考后,“900,要的的话,你们拿走,不行的话,给我放着。” “小胡!!” 老梁脸色都变了。 大概是很讨厌这种不讲信用的人。 “行,成交!” 余秋堂没有继续啰嗦,直接应了。 他没心情继续为这百把块钱纠结,他清楚知道这地方的价值,买下什么都不用管,放个二十年,就能翻一百倍。 怎么都亏不了。 何况,他看到铺子的位置,当时心里就多出个想法。 既然后期有人能收购这片位置,他为什么不可以呢,只要将这片地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那个什么酒店就无法建成,到时候就不会对吴美芬造成影响,不就是相当于帮了吴美芬大忙。 50块钱,放到现在这个时候是很多。 但他既然要发家致富,自然不会一直拘泥于这种小钱上,该出手的时候,必须果断。 看这个胡老板的神情,即使能900拿下来,心里也不是很畅快,万一拉破他的极限,不卖了,那才是最大的损失。 胡老板看余秋堂这样爽快,才露出三人进来第一丝笑意。 “说实话,要不是吴老板跟我说,我这个店子不急着出手呢,榨油店开不下去,我还可以做其他事嘛,只要店在,我就有机会是吧?” 梁师傅心情不爽,站在侧边不说话。 余秋江则是以余秋堂马首是瞻。 余秋堂便没客气,笑着说:“有机会做好,但也有机会和这个榨油店一样,做的更差是不?” “这个……” “哈哈,不说这个,我们就拟个协议,盖个手印吧,这边杂物麻烦胡老板今天清理完毕,没问题吧?” 胡老板得到心理安慰价位,明显心情好很多,笑着点头,“没问题,你给了钱,我就立刻搬走。” “钱没问题。” 余秋堂见讨论出结果,在旁边的供销商店里买了几张信纸,一个墨水笔,一盒印泥,和胡老板签订好协议,彼此都盖上手印,签上大名,就算正式完成了交易。 这时候买卖东西,可比后世简单多了。 因为铺子暂时还没有完全誊开,余秋堂便暂时支付一半的金额,约定好明日交钥匙,再付清剩下款项。 三人在外面分开,梁师傅还有点不舒服,说是要给吴美芬说,这个胡老板收了人情,却不干人事。 余秋堂劝他不要说了,虽然过程有点小芥蒂,但好歹最后获得不错的结果,他已经满意了。 做生意就是这样,彼此都想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收入,人家想多要点也无可厚非。 而且一般越是有身份的人,越看重信誉和面子,本身就没有多少资本的你,面子值几个钱啊,信誉又算什么,能抓住短期利益,才是最优选。 当然他该说会说,至于梁师傅如何给吴美芬说,他也拦不住。 若是确实胡老板拿了人情,不给面子,那就是他们的问题了。 回去的路上,余秋江和余秋堂谈起店铺费用的问题。 按照余秋堂原来的想法,原本是想着给余秋江直接盘个店子,让他自己发展。 但考虑到余秋江目前没有那么多钱,前期需要一些启动资金,并且还要攒钱应付余春菊看病,最后余秋堂决定自己将店铺买下来,然后租给余秋江。一个月十块钱。 这其实就是意思下而已。 他本来就想扶持着余秋江一起变富,自然不会在他身上去赚什么租金费。 只是让余秋江心里安稳点,不至于太过意不去罢了。 . “你在干什么?” 米雅丽刚洗完头,长发垂落在胸前,还在滴着水滴。 因为马上上炕,她就穿着件前面比较低胸的秋衣,即使煤油灯昏暗灰黄,却依然掩饰不住她胸前的白皙。 余秋堂将她拽过来,手就伸了进去。 米雅丽轻轻拽着他的手拿出来,“你咋没个够呢,大姐她们还没睡呢,万一进来……” 余秋堂笑笑,抱着妻子的脸,使劲吸了下她的嘴唇,这才放开她。 “大姐难道不想赶快要个小外甥,她们大半夜的,跑我们新房做什么?” “你啊。” 米雅丽无奈,靠着墙坐下,拉过被子盖住腿,捡起旁边的毛线开始织毛衣。 她用的是四针法,属于比较难的织法,但好处是织出来的毛衣会比较紧凑,不会轻易脱线,穿上也暖和舒服。 不像双钩法,看起来快,但实际上空隙很大,拉开全部是洞,用作围巾上还可以,毛衣就松了些。 “你起这么几个针,是织袜子吗?” 余秋堂捏着手里的纸,好奇地看着米雅丽,四针法根据起针数,就能判断出大致腰围。 米雅丽笑笑,没说话。 余秋堂还不知她笑啥,看到毛线是亮绿色,突然反应过来,“你是给咱儿子织的吧?” 米雅丽“噗嗤”笑道:“你咋知道是儿子,说不定是女儿呢?” “女儿也好啊,只要是咱的孩子,我都喜欢。” 余秋堂嘴上说着,心里却在思考,这重生后,孩子是否还是以前的孩子呢。 每次几率都是几亿分之一啊! 米雅丽又笑笑。 灯光照在她身上,仿佛一副昏黄的油画。 “真好看。” 余秋堂不由感叹。 “啊……” 米雅丽被这么赤裸裸的夸赞,整得脸都烫了。 她也不知道其他家男人到咋样,反正觉得余秋堂总是这么肉麻,说话也不含蓄,搞得她不知道怎么应对。 说是怪他吧,可他是自己男人啊,他说自己好,有什么怪的。 说他耍流氓吧,更不是。 自己男人当然可以啊,如果自己男人都不能这样,那还谁能呢。 那问题出在哪里呢,她是弄不懂了。 她不明白她这是受困于时代局限性,若是后世的新婚夫妻,若是男人像余秋堂这样,新媳妇只觉得甜蜜,丝毫不会觉得不适。 说不定结婚前,两人都已经操练过无数次。 余秋堂看米雅丽被他逗得都不敢看他了,不忍心继续逗,继续开始就着灯光算账。 米雅丽抬眼看他,“你手里拿的什么啊?” “记录的账目。” “哦。” 米雅丽点点头,继续织她的毛衣。 倒是余秋堂好奇,“你不想关心关心啊?” “啊,要我帮你算嘛,”米雅丽将毛衣放到边上,凑过来,“怎么帮你?” 余秋堂一愣。 心想我是这个意思嘛。 他是发现米雅丽有时候竟有点天然呆,夫妻之间,难道不应该将家里的钱算清楚。 但米雅丽似乎完全没这个概念。 她是真的很想帮他算账。 可米雅丽靠过来,余秋堂立刻被她身上的香味所吸引,又是抱着一阵啃,啃到她气喘吁吁,气都喘不过来才作罢。 头发也被搞乱了,长发铺满枕头。 “你呀,咋一直没个够呢。” 米雅丽被整得很无奈,“你看看头发把床单弄湿了吧。” “湿了也会干嘛,不要紧的。“ 余秋堂仰面躺下,将米雅丽搂过来,让她枕在自己胸上,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满足了。”他轻叹。 米雅丽轻轻搂着丈夫的腰,听他这样说,心里又泛起甜蜜。 “你还算账不嘛,不算的话,我就去织毛衣。” “不急这会嘛。” “咋不急,万一……” 米雅丽的话戛然而止,她觉得难为情,不好意思说。 “那确实我们应该要加快点啦~” 余秋堂又跃跃欲试,米雅丽却压住他的手,“今晚不行,我听别人说,男人不能一直这样,要有个节制,不然……不然身体会受不了。” “哪个人乱说的,那是一般男人,你老公我是什么人,我的身体好着呢,不用为我担心!” “还是不要啦,明天,明天好吧?” 余秋堂其实还是很冲动,但看到米雅丽这样,也不忍心强行来,便搂着她温软的身体,笑着说:“那就明天吧,听你的。” 米雅丽轻声“嗯”了声,细弱蚊蝇。 “我刚才在算我们现在还剩多少钱,现在你嫁给我了,我肯定要让你过上幸福日子,别人有的你都要有,别人没有的,我也要让你有……” “不用这么辛苦的,”米雅丽轻声说,“我也不想穿金戴银,能吃饱穿暖,和你健健康康的过日子,就心满意足。” “那是你的想法,你那些我们肯定能做到,但我作为你的丈夫,肯定不止做到这些。” 余秋堂柔声说。 米雅丽想了想,“那也好,你要是想做出番事情,那我帮你,我能吃苦的,也能干各种事,需要我做什么,你就直接给我说。 要是做不了的……” 她停顿下,突然在余秋堂脸上亲了下。 “你就教我,我会认真学,保证不拖你的后腿!”(本章完) 第237章 凑钱 尽管知道米雅丽是这种性子,但再次得到她温柔的鼓励和安慰,余秋堂还是很开心。 记得以前看过的某个电视剧,上面那个男主角对妻子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大概就是他现在的心情。 他将纸递给米雅丽。 米雅丽半趴在他身上,就着灯光仔细将纸看了一遍,翻到后面,发现数字一路变小,变成了“750”。 “这是我们现在还剩下的钱是吧?” 余秋堂道:“没错,前面攒了一些,过年加上结婚,又了一些,也就这么多了,今天和江哥去看了店子,一共900块,付了一半,还缺人家450……” “也就是说,我们还要给人家450是吧?” “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店虽然是江哥经营,但他暂时没钱投入,我就先盘下了,相当于是租给他。等到后面他若是有钱,想收回去再说。 江哥的事,我之前就和你聊过,你是知道的。 他虽然是堂兄,但待我和亲哥哥一样,我还是希望我们日子都过的好起来。” 米雅丽道:“这个我懂的,那现在你这里还有300块是吧,这都是我们结婚钱太多了,那时候我说结婚要省点,不要铺张浪费,场面不要铺的太大。 你看看你,又是这么多酒席,还专门请了那些车,这不都要钱,也不知道你发什么疯呢?” 她说这些,也是埋怨里,带着几分甜蜜。 钱是了,但却让她很风光,别的不说,看看村里和这边人的羡慕,她就很满足。 人都是矛盾的。 她骨子里是不希望浪费,但真被这样做了,倒也不是迂腐到会嫌弃,而是因为余秋堂对她的重视而欣慰。 “那都是必须的钱,我说过要风光娶你进门,就不能食言是吧。再说也不是所有事都了钱,也有些是朋友免费支援,不用付款的。” “别人帮你忙,哪怕关系再好,不也是欠了人情,以后记得要还别人……” “那是自然。” “嗯。” 米雅丽将纸铺在余秋堂胸前,再次看了他的收入和销,想了想说,“你以前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去山里打猎?” “对啊,没有什么资源,只能靠点本事,起码山里捕猎别人暂时做不好。” “话虽如此,以后还是不能把这种事当成主业,多危险啊,再说山里的东西又不是取之不尽,像你这样的猎人的,若是一直猎杀下去,怕是慢慢附近山里的野物都要被你杀完。” “就是说啊。” 余秋堂也是这样想,很早之前就这样想了。 “我今天看到后院那些房子,是准备做仓库吧……好像有一间最大的已经装修好了,那是准备做什么?” “孵小鸡。” 余秋堂来了兴趣,翻身坐起来,和米雅丽面对面,“我是这么想的,既然去山里猎杀不是长久之计,那我们就必须想其他办法赚钱。 但如果只是种地,那根本没希望,你想想,就我们家里这点地,一年能种多少粮食出来,交完公粮,怕是养活全家人都困难。” 米雅丽点点头,“你们这边地比我们那还差,靠种地肯定不行,填饱肚子都紧张,你说孵小鸡是啥意思,我们家里的养鸡娃不都是集市上买的嘛。 哦,你是用母鸡孵嘛,那需要多少只母鸡啊,再说哪里来的那么多鸡蛋,跟别人收嘛,也不好搞吧,没有公鸡的母鸡蛋,可是孵不出小鸡的。” “这个嘛,我们要给母鸡人工授精。” “?” 米雅丽没听懂,什么叫授精,盯着余秋堂等他解释。 余秋堂坏坏一笑,“为什么必须有公鸡的母鸡蛋才可以孵出小鸡?” “那还用说,当然是公鸡会给母鸡踏蛋啊。” “那不就是了,公鸡给母鸡踏蛋周期不规律,如果我们代替公鸡给母鸡踏蛋,不就是可以人为控制踏蛋时间,这个就叫人工授精。” 米雅丽还是不懂。 这属于太超前的知识,远远超出他的理解。 “算了,等这几日我们准备好,到时候给你现场演示你就懂啦。” 米雅丽有点挫败,感觉自己很笨。 为什么余秋堂说的话,她完全就听不懂呢,别的不说,她自信在家里养鸡放羊这块,她还算是很专业的。 总不能大事靠男人,养鸡这种小事,也都要男人做。 那她自己做什么。 刚才还说帮忙呢,这什么忙都帮不上。 余秋堂看她神情低迷,只好解释说:“你看啊,鸡生蛋和人生孩子一样,原理都非常简单,公鸡踏蛋,就是公鸡的那些东西,送进母鸡身体里。 这些东西,就称为精子,这和人一样。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精子从公鸡的身体里取出来,送到母鸡身体里,不就相当于是踏蛋嘛。” “呀?还能这样!” 米雅丽的世界观受到严重冲击。 脸又偷偷的发红。 这个时候的她,还是刚经人事的小姑娘,对这种事情总是羞于正面提起,听余秋堂将鸡和人比较,下意识就想起他们夫妻的互动。 立刻明白之余,脸就烫的不行。 “对,就这样,这个也不难,后面我来教你,目前我们需要准备公鸡和母鸡,都要严格筛选。 公鸡要选那种身强力壮,鸡冠子红通通的,母鸡也差不多,要颜色鲜艳,鸡腿比较粗,这种鸡的品种更好,孵化出的小鸡也健康。” “那……我们要搞多少只?” 余秋堂想了想,“一只公鸡每周可以取两次,每只大公鸡可以应付15只到20只母鸡,就算15只吧,我们开始先准备7只公鸡,100只母鸡,等操作熟练,什么都摸索好后,再慢慢加量。” 米雅丽翻身头枕着余秋堂的胸膛,开始口算起账目。 “一只大公鸡要七八块,一只母鸡三四块钱,气质公鸡就算50块还好,可100只母鸡就要三四百,我们的钱不够啊。 我这里还有50块钱,是我娘偷偷给我的贴己钱,加进去也就350,还是差一些。 再说了,我们买鸡回来,还要喂吃的,玉米或者糠,荞麦这些都需要钱……” 余秋堂却笑出声。 “你又笑啥?” 米雅丽翻过身,趴在余秋堂胸上,盯着他的眼睛。 “你连自己的一点私房钱都拿出来了?”米雅丽这才反应过来,刚才也没怎么思考,自然而然就算进去了,这可是母亲专门叮嘱她,千万不要轻易拿出来,关键的时候应急用。 “没关系,钱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我来想办法,不过后期经营,你可要帮我一起,不然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也忙的没意思。” 米雅丽听说钱的事情能解决,心情放松很多。 又将脸贴在余秋堂胸上,“要我做什么,你就告诉我,我现在虽然不会做,但我可以学的。” “那……” 余秋堂突然翻身将她压在身下面,坏笑着说:“还有更重要的事,也要学啊。” “又来……那……你吹了灯吧!” 米雅丽轻轻搂着丈夫的脖子,她知道若是不同意,他眼里的火焰不可会消退下去。 灯灭了。 夜风暖了起来。 半夜,余秋堂等米雅丽沉睡,偷偷取回藏好的金子。 他原本是准备将这些金子作为长期储备财产,坐等黄金升值。 但现在看样子没机会等了。 不管做什么,前期都需要启动资金。 若是继续在山里打猎,一时半会凑不够,仅仅只是前期第一批实验鸡就需要五六百块,算上饲料等吃的东西,还有温度,湿度等控制,也需要不少费用。 必须开始凑够足够资金。 现在摆在他面前有三条路,第一条就是去跟镇上申请补助,这个相当困难,一般只针对集体项目,不会给他私人开放贷款补助。 还有个办法就是问吴美芬借,他相信只要开口,吴美芬肯定愿意。 但他实在欠吴美芬太多人情,也不能一直依靠人家。 那最后就只剩下一条路,将黄金处理掉,筹备原始启动资金,若是真想存储黄金作为长期投资,等到后期赚钱再说也不迟。 他的优势就在于先知先觉,能走到其他人前面,所以他必须迅速,不能懈怠,任何行业都是先吃螃蟹的人,享受蓝海红利,等到所有人都扑进来,那就是红海,赚不赚到利益另外说,很多人甚至淹死在红海里。 早上吃过饭,余秋堂和余秋江来到镇上,先是去帮余秋江解决店铺的事,正式完成交接,并且根据店铺的地形情况,以及未来余秋江发展愿望,大致规划了布局。 但没有最终确定。 余秋堂建议余秋江先收拾店铺的卫生之类,地面肯定要重新挖开,买新的红砖来铺,墙面最好是用石灰粉再粉一遍,还有房顶,若是木椽的油污洗不出来,就要重新吊顶,让店铺整体干净些。 以及其他一些,余秋江都用纸记录下来。 至于装修人选,余秋堂建议余秋江去找米文忠,之前这边院子,也是米文忠联系人来做的,施工技术和态度都还不错,价格也会实惠些。 解决了这些,余秋堂便告诉余秋江,后面的店子自己就不管了,由余秋江自己负责,自负盈亏,若是有实在过不去的地方,可以找自己帮忙。 算是解决了这件事。 他当然知道铁匠铺这种活计,就和打猎一样,不是长久之计,随着时代发展,会快速被淘汰。 打猎是因为物种保护,以及对枪支的管控。 而铁匠则是被机械化所淘汰。 机械几分钟能搞定的事情,打铁可能要好几天。 将来的世界里,除了一些很偏门的文化遗产,或是非常偏僻落后的山区,一般地方都已不需要铁匠这种职业。 他希望余秋江通过这个店子,逐渐拓展一些人脉,等将来机械化时代,他可以直接将人工更换为机械化,也能赶上时代发展的列车。 从余秋江的店子离开,他径直来到吴美芬这里。 处理黄金,也没有其他办法,没有稳定以及相对隐秘的渠道,他要出掉价值几万块的黄金,肯定会被人盯上。 要知道,他这些黄金的来源背后,可是牵扯到一些他现在还没摸清楚的故事,可不能鲁莽。 他相信吴美芬。 这点黄金是值钱,但就算全部卖掉,还是换不回来他这辆摩托车。 吴美芬愿意将摩托车送他,自然不会吞了他的金子。 不过,当他将背包放到桌上,掀开露出里面的金条,吴美芬看了眼,还是很意外。 “你哪里来的这么大小黄鱼?!” 吴美芬将金条分别拿起来掂量掂量,点点头,“都是真的,这有好几斤,你哪里弄到的?” 余秋堂笑道:“美芬姐也知道,我一直在山里行走,所以总会遇到一些奇遇,这些东西都是偶然得来。 之前一直拿着没敢处理,是想着背后不知有没故事。 现在过了一段时间,好像没什么事情,刚好我现在也缺钱,所以……” “所以让姐帮你换成钱是吧?” 吴美芬点点头,再次将黄帆布包提起来掂掂重量,“你这么说,我就理解了,你满那边山里以前是闹过土匪的,你大概率是碰到土匪埋藏的东西了。” 余秋堂对吴美芬的敏锐很佩服。 “坦白说,我确实不认识什么能处理这些东西的人,所以只能再次来找美芬姐帮忙,您人脉好,认识的人多,看看能否帮我处理掉。” “处理嘛……倒也不是不能。” 吴美芬却似在思忖什么,想了会,道:“秋堂,你刚才说你需要钱?” “嗯,是的!” “你不是刚结婚嘛,经济上应该不会太紧张,咋突然又要钱,你不会是沾染了赌博……” “绝对没!” 余秋堂看到吴美芬眼神有点怀疑,连忙摇头否认。 他潜意识觉得吴美芬很信任自己,不希望让吴美芬失望,所以否认的很迅速。 “真没有吧?” 吴美芬再次问,盯着余秋堂的眼神。 “真没有,”余秋堂微笑道:“美芬姐你放心,我这辈子都不会沾染这些恶习,要不然就让我……” “打住!” 吴美芬拍拍他的肩膀,坐回椅子上。 “那你说说,你到底需要钱做什么,你又需要多少钱?”(本章完) 第238章 恰好我就是那种人 听余秋堂将他的初步计划,以及现在面对困境大致说了遍,吴美芬这才放心。 “原来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我就怕你们这些年轻人,有点钱就烧的不行,不知收敛,一个不留神就走到歪门邪道上,到时候无法回头。” “真不会,我对那些事都没兴趣。” “我知道了,说回你的设想吧,听你的意思,你还是不打算到城市发展,就准备守在家里,发展农业养殖。那你要知道,即使是养殖业,前景也很有限?” 余秋堂点点头,“这个我懂。” “我可不觉得你完全懂了,”吴美芬拿起旁边的汽水,丢给余秋堂一个,自己打开一瓶喝了口。 “你以前没做过生意,可能对产业的概念没个清醒认知,其实所有行业,都有运行的规则。 我们老祖宗有句俗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是不是? 那很多人就以为,这个俗话就是鼓励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行业,不要气馁,不断尝试,只要找到自己适合的行业,都能发光发热,做出一番成就……” 说到这里,她停顿下,意味深长地看着余秋堂。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吴美芬翘起二郎腿,罕见出现了上位者的气势,“任何事情,都要有人做是吧,若是全社会都有一种声音,所有人都要去做那些高大上的事,那谁来扫掏厕所,谁又来种地?” 看余秋堂有点意外,她接着说: “事实上,所有行当,都有各自的价值不错,但是价值不等于价格,即使价值都是相同,但社会对你的付出,愿意付出的价格,却是不同的。 不理解是吧,那就好好听着。 你要是以前一直做个简简单单的猎人,种地什么的,根本不用听这些,我也希望你什么都不懂,至少你会比较开心。 但你现在既然要迈开步子,也开始做这些事,我就要提前给你点点路,这样你就会少吃亏,不至于碰到头破血流,浪费钱财是小,蹉跎生命才是遗憾。” 余秋堂总算理解,为什么吴美芬能成为女强人,在这个时代脱颖而出,走在众多男人前面。 他其实是被她之前的温和“诱惑”了。 尽管知道她未来是个大佬,可还是没真正理解,大佬到底是概念。 他坐端正,诚恳地说:“那就请美芬姐,好好给上一课,我确实想的太简单。” 这当然有诚心,也有做姿态的成份。 他肯定不是完全不懂这些道理,毕竟他是见证过我们国家后期高速发展阶段,见识过各种企业崛起,接触过很多经过实践验证的发展理念。 但他同时也知道,他那些概念,都是宏观概念。 就好比,他知道房产会腾飞,茅台会涨价,股市会在哪些年代牛熊,以及比特币,这些他都知道一些。 可问题是,他能想到的,永远都是买点东西屯着,等待涨价这一个办法。 黄金涨价,所以他想着囤积黄金。 房子涨价,所以他还是准备稍微屯点房子。 茅台,股市…… 这些东西,他如果有钱,也同样可以去囤积一些。 但这样的人生,其实很无聊。 他即使能赚点钱,也依然只是前世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只是稍微钱多点罢了。 依然还是没有真正掌握这个时代红利。 而如果是这样,从赚钱来说,他没赚到多少钱,只是像非洲草原上的鬣狗,等到狮子猎捕到猎物,跟在后面吃点残羹剩饭。 从实现个人价值来说,他再活一辈子,到头来依然只是很普通一个人,没有实现什么个人价值。 这真不会遗憾嘛。 现在重生多半年,他建好院子,有了住的地方,也娶了妻子,有了家庭,并且和父亲做好的分割,在意的人已基本安顿完毕。 该是快步发展的阶段了。 “秋堂,我来考考你,你说说为什么都是人,有的人却一直锦衣玉食,干着干净舒服的工作,坐办公室,工资还很高,而很多人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一年到头,肚子都填不饱?” “因为出身和能力不同?” 吴美芬笑笑,“对,也不对。” “哦?” “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是强大者对弱小者的挤压。” “怎么说?” “……弱小者最大的希望,就是努力得到回报,期望得到反馈,善良得到认可是吧? 但其实不公才是这个世界的本质。 我今天给你说的话,你要永远记住,我也只啰嗦一遍。 你如果真正要进入社会,和更多的人打交道,你就要将社会应该是公平的这个想法彻底放弃,取而代之,你应该有什么呢? 应该是:这个社会本来就不公平,所以我们对它不要抱以太大期望,而在不公的世界里,我们依然要挣扎,要去奋斗,最终让那种不公,带给我们的负面效果降到最低。” 余秋堂认真地听着。 吴美芬这种说法,和他的想法很相似。 他其实也早知道世界的不公,也知道那些埋怨不公的人,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强大者,利益就是建立在不公上,他们为什么要去牺牲自己利益,使利益重新分配呢。 “……所以,我们话说回来,你做任何行业,他都有上限,但上限高低可不同。 例如我开酒店,我可以再将酒店开到市里,省城,乃至全国,全世界,所以这个生意上限就很高,发展潜力好。 那么假如你是养鸡,那你赚钱的目的就是卖鸡蛋和活鸡,这能卖多少钱呢,你想过没有? 因为地域和品种限制,你哪怕养一万只鸡,每天下一万只鸡蛋,一只鸡蛋5分钱,也就500元是吧,那如果去除饲料,人工,还有水电费等等,你最后能落多少? 我算你每天赚200元,一个月就是6000,一年就是72000对吧? 看起来还挺多。但其实这账目里还有很多问题你需要考虑到,例如蛋鸡巅峰下蛋期也就七八个月,随后产蛋率就会下降,你就要置换新的鸡仔。 小鸡仔从进窝到开始下蛋,需要两三个月,这个过程你非但没有赚到钱,甚至还要亏钱是不? 这还不算意外。 养鸡最大的问题就是鸡瘟,一旦出现这种病,可能出现大面积死亡,甚至是全部死亡,这个损失又如何应付。 算上这所有的所有,我再给你去掉一半,算你4万块每年,养鸡这种没有技术含量,壁垒很薄的行业,我估计黄金期也就十五年,最多算你二十年。 二十年你才赚多少钱,80万是不是? 要知道,这可是你们全家人,这么多年来的成果。 即使未来鸡蛋涨价,那饲料也同样涨价是不是,净利润会高到哪里去? 怎么样,以你的才能,你愿意二十年,仅仅只赚到80万嘛? 那你还不如来跟我干,我给你一些项目,二十年,能是你养鸡的十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你信不信?” 余秋堂终于知道吴美芬想说什么。 但他已有他的想法。 并不想因此改变,要不然在吴美芬第一次提出来,他就答应了,何必等到现在。 他微微犹豫下,“美芬姐说的意思,其实我懂,但就像你说的,不管什么事情,总要有人做吧,那如果每个人都想着做高大上的事,这种看起来效率低,也就是你口中价格低的事,又有谁来做?“ “倒不知道,你还有这种圣人情怀?” 吴美芬忍不住嘲讽。 “不是圣人,我没有那种想法,”余秋堂听出吴美芬些微的不满,但却没有服软,“我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也有符合自己能力的事,有人的能力做造宇宙飞船,那是人家的本事,我的能力只有在大山里耕耘,依托大山,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那也是我的条件。 是不是? 我想,这世上大部分做着你口中价格很低的工作的人,并不是有什么圣人情怀,想着别人不做这个事,就没人做了。 而是因为,他们受制于各种因素环节,不得已,也只能做这些事情,他们总要生活是不? 你也说了,这就是不公,对吧,社会的不公……” “我是这个意思嘛?” 吴美芬也被说的来了火,将汽水朝桌子上一放,拉着椅子朝前拖了半米,和余秋堂中间只有小半米的距离。 她盯着余秋堂,“好,鉴于你的天真,姐今天和你再说点残酷的话。 我刚才说过,这个世界最大的不公,就是强者总会对弱者挤压,占据更有利的环境和位置,掠夺更多的资源。 但其实,这还不算什么。 对,你不要这么看我,这还不是最残忍的。 真正冷酷的是,强大的人,或者说,那些占据有利地位的人,会千方百计给弱者灌输一种思想,那就是弱者也有弱者生存的价值。 你看,我坐在奔驰车里,你在路边扫垃圾。 那我怎么能让你心甘情愿呢,难道我说你们好好干,不干没饭吃? 不,我不会这么说。 我会告诉你,环境干净人人有责,清除垃圾的你,也也非常有价值,你也做了很大贡献……” 余秋堂淡淡笑道:“这个道理我自然懂,但美芬姐觉得,他们这样说,清除垃圾的人,就真的会这样想?” “幼稚了不是!” 吴美芬拍了下余秋堂的胳膊,“真正的问题是,扫垃圾的人,其实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并不会受到人们尊重。 但,即使是这样,如果他们一直想着价值很低,那如如何能长期坚持工作下去? 身体和内心的双重压力,会让他们无法坚持。 所以呢,他们会自我安慰。 对,他们会告诉自己,我虽然在扫除垃圾,但我也有作用啊,若不是我们这些人,大街上不都是垃圾,你们这些穿好鞋的人,又如何能干净? 你看,到了这个阶段,是不是已经不需要别人灌输自己,这些人自己就会安慰自己,自己给自己寻找合理化的解释? 那么,当社会上大量充斥着这样的人,你说说,强弱是不是就固化了?” 余秋堂这次陷入沉默。 坦白说吴美芬说的这些东西,他其实都懂,但他并没有真正去想,就先是身体上烂了一个疤,好不容易表面愈合了,却发现里面生了脓水。 若是想要根治,将脓水彻底放出来,就必须将伤疤重新挑破,再次经受痛苦。 一般人,会潜意识排斥这种事。 而吴美芬,今天就是拉着他,让他无处匿藏,眼睁睁看着伤疤被重新撕破,脓水流的到处都是。 看他沉默,吴美芬又将椅子用脚蹬回去,略微停顿下,接着说:“所以,秋堂,我给你说这些,只是希望你明白,你是真心选择你准备做的事,还是以为自己只能做那些。 若你因为能力,或者资金,甚至是羞耻于我帮你丢面子这些原因,那我就不得不提醒你,将这些东西全部丢在厕所去吧! 男人志在四方,能博取未来,就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你能认识我就是资源,有什么不能用。 一定要等着一点点磨原始资金,然后浪费掉很多时间其起来啊? 这就是迂腐,懂不懂! 为什么学校有老师,为什么不让所有孩子从头开始学习,而是让老师直接将知识归纳总结教给孩子们? 不就是为节约时间?” 看余秋堂还在想,她叹息声,语气温和些,“我是看你很有头脑,也有干劲,所以不忍心白白耽误。 以我推测,我们国家经济逐渐变得开放,后面赚钱的机会很多,但很多人估计还没反应过来,所以他们肯定跟不上形势。 你看看姐,这多半年,我的发展多快。 我告诉你,这周围的店铺,其实我都收了七七八八,剩下几个我也在想办法去收,经济要发展,人们肯定要集中,那不就是需要从农村走到镇子上来。 我推测,这边将来一定会发展的不错……” “美芬姐~” 余秋堂抬起头,微微一笑:“姐,知道你照顾我,想带我进步,不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就是做任何事,都是希望问心无愧,心情自洽。” 余秋堂诚恳地说:“恰好我就是那种人。“(本章完) 第239章 不适合做生意 余秋堂以为自己这样说,会受到吴美芬更“强大”的火力。 所以做好被说的准备。 因为他觉得他和吴美芬这样的人,肯定在某些价值观方面,存在巨大分歧。 完全能理解。 吴美芬比他年长,又对他很照顾,是真心想为他好,那被她说说,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就相当于是被亲姐姐说了。 难道姐姐说自己,还一定要和对方辩论个一二三出来。 然而。 令他意外的,听到他这样说,吴美芬反而安静下来,她颇为感兴趣地看着余秋堂,半天,微微一笑。 “你真这么想?” 余秋堂虽然不知她什么意思,但还是没有改口,点点头,“真是这样想,所以还请美芬姐理解。” “你做这个,要我理解干嘛啊,”吴美芬突然笑出声,“你想好,那就继续做啊。” 余秋堂看着她,实在不知道她是真心还是说的反语。 “好啦,”吴美芬又解释道:“你不要揣摩我的想法啦,我其实就是给你分析清楚未来,但你知道这个情况,依然还选择走自己的路,那当然也没问题。” “你真没怪我的意思?” “真没有,”吴美芬笑道,“其实我之前就对你这个人做过评判,我觉得你其实不适合做生意。 你这个人,脑子是有的,聪明也聪明,和人打交道也没问题,具有一定亲和力,能很快得到别人认可。 但你的缺点也很明显啊。 那就是啥呢,就是你这个人,还是不懂得逐利…… 哎哎,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聊聊你那个孵化小鸡的项目吧。” 余秋堂依然摸不准吴美芬的意思,但看对方不继续展开说,他也就不再坚持,详细将他的计划说出来。 吴美芬边听边点头,听到他后期准备发展熟食业,有些啼笑皆非。 “前面还是比较着调,发展鸡蛋和鸡肉,这些市场都比较成熟,但后面什么蛋糕啊,烤鸡之类,我觉得还需要从长计议。 你不是在农村生活嘛,知道我们国民现在基本生活水准处于什么档次,我想还没发展到你提出的那种消费能力。 另外,我还注意到一个问题,你若是真想发展这种养殖业,必然脱离不开的就是运输。 以我们容城目前的运输条件,要满足你的长远大目标,还很难做到。 不说省道吞吐能力大小,就说盘龙山那片就是个大问题。 这些你都要考虑到位, 这养殖业发展起来,是需要用量取胜,获得效益。 若是规模太小,基本赚不到什么钱,都是小打小闹,但规模大了,我刚才说的这些,都是绕不开的困难,你提前心里有个数。” “嗯,这些事情我都会想办法,步子先迈开,才能看到前面的路,办法总比困难多,一直想着万事俱备再做什么,哪怕是蹉跎到白发苍苍,目标还都是空想。” “这倒是。” 见余秋堂信心坚定,吴美芬便不再多说,他将书包里的金条放进保险箱,“这样吧,这个东西我帮你换成钱,现在市场价格大致是30元一克,我给你算35……” “这咋行,美芬姐,你已经帮我太多了!” “没啥行不行,你可能不懂,黄金这东西,它叫啥你知道嘛,叫一般等价物,只要我们经济发展,其他东西涨价了,它也会跟着涨价。 所以啊,我拿着你的黄金,后面肯定会涨价,只有赚的,不会亏钱,你不用为我担心。” 余秋堂心想这个东西我当然知道。 但哪有你这样做兑换,人家都是恨不得压低价格,你还主动抬起来。 交易肯定是一手钱一手货,根据当前货物价格来定价,哪有按照未来的可能性定价的。 还真是想帮助我,你一点都不掩饰。 “那……” “你就别和啰嗦了,你刚起步,肯定需要很多资金,就算我支持你吧,等你发展起来,这点钱,你自然就看不上,说不定到时候姐还需要你帮忙呢。” 余秋堂知道吴美芬这就是谦虚了。 怕是不出大意外,自己是永远没有帮到她的机会。 但他也没有挑破。 人情多了就像债务多了一样,反正一时半会也还不清,干脆就留着攒个大的,等到未来翻身,好好再报答人家吧。 两人最后商量,吴美芬的钱分三次交给余秋堂。 这年头现金交付非常麻烦,不像后世有移动支付,这年头连个银行都没有。 最大面值还都是十元钱,一万元也是相当大一笔金额。 普通人需要好多年才能赚到。 这个年代的经济,穷人和富人分裂相当大。 普通人辛苦一个月,可能就赚个三四十元,但会做生意的人,却因为掌握着信息差,往往赚的盆满钵满。 真正人们意义上的万元户,都不是靠辛苦得来,而是开始吃螃蟹做生意的那批人。 余秋堂出门后,走出很远,还返回看了眼美芬饭店。 他终于明白人有时候能做成某件事,能力固然重要,但是机会和运气,也相当重要。 他也理解,为什么以前看那些大佬传记,他们都特别强调在某个阶段遇到贵人的重要性。 他能碰到吴美芬,也是一种运气。 她其实就是他的贵人。 他肯定没想过,第一次卖神仙豆腐,遇见的一个客户,以后能成为关系亲密的朋友。 而对方明明和他不是一个阶层,却愿意对他多多提携。 不管如何,都要记得这份恩情。 以后发展好与坏,人情都要深刻铭记在心。 一路想着,他经过清泉塔,刚好看到老秦又在塔底下揽客,想起很久没有和他聊天了,便从后面溜过去,使劲拍了下他肩膀。 “谁啊!” 老秦转身后拍了一巴掌。 发现是余秋堂,顿时笑道:“原来是你小子,我刚才还在想呢,这年都过了这么久了,咋没见到你个人影。” “这不是忙着结婚嘛。” “结婚了啊!那恭喜啊,恭喜,”老秦也很开心,“你之前也没说这么快,也不通知你老哥,我还说等你结婚时,怎么都要去喝喝你的喜酒呢。” “这样啊,那要不我现在请你单独喝一个?” “行啊……哦,还是算了,现在可不行,我这还忙着呢,改天吧……” 老秦说着,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塞到余秋堂手里。 “这是……” “你不请老哥,老哥这礼数可不能缺,钱不多,你拿着吧,替我像弟媳妇带个好。啥时候带到街道来,让老哥也看看。”“那……我就收下啦。” 余秋堂也没继续客气,这种礼钱本就看经济和情谊,推辞就显得太无聊了。 两人又闲聊会,余秋堂想起那个银币的事,询问老秦寻找的咋样。 他当然是试探。 真的银币早被他收藏起来,这次给吴美芬处理,也只是拿出了金条,银币还是没放出来。 金条的价格上涨是可以预算的,即使四十年后,黄金也就五六百块,相当于涨了二十倍。 但银元可不一定。 这玩意儿,若是运气好,一枚就可以卖不少钱。 最贵的说不定可以搞个几十万也不定。 他知道这个时候,民间到处都遗漏着一些银元,古币,但等到了几十年后,慢慢市场流通的就非常少,现存的好东西基本跑到博物馆或者收藏者手里。 所以他暂时不打算出手。 准备把这些东西当成后备储蓄,关键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应急。 若是后续经济十分宽绰,就作为收藏品也不错。 “嗨,说起这个事,我就觉得不对劲,按理说吧,这些东西是成套出现,即使不是很全,起码也不止一两枚这么简单是吧。 可自从我得到那一枚后,不管怎么打听,都没听到其他消息,你说怪不怪?” 老秦明显很遗憾。 找到一枚,和整套的价格天壤之别。 余秋堂笑道:“那大概就是偶然吧,可能买的人就刚好搞倒一枚,既然后面没了,也不要太计较。” “计较肯定是不会,这有些玩意,他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了,不该你发的财,你就是哭着求着,也不会到你的手里来。” “你到豁达。” 余秋堂敷衍笑着。 看样子,那个事情后面没引发更大波动,若不然,老秦这种“圈内人”肯定会得到消息吧。 应该是。 那既然这样的话,这件事就暂时翻篇。 他和老秦说话时,猛然看到王浩峰和柳春燕从人群里走过,依然是柳春燕在前面走着,王浩峰在后面跟着。 柳春燕手里还提着个布袋子,想必里面装着药之类的东西。 余秋堂想起很久没有关注过老柳的身体,也不知道痊愈没,准备改日去看看。 毕竟都是对自己有恩情的人。 若非老柳的枪,就没有他的基础,他之前能攒到四千多块,主要还是借助于那杆枪。 不过,他的子弹存量已没多少,改日见到老柳,还要顺便问问渠道。 打猎不是他后续发展主要经济来源,但却不会因彻底丢下。 . 接下来几日,余秋堂很忙碌。 晚上自不必说。 才娶的新媳妇,他是使不完的力气。 也幸好米雅丽是农家姑娘,身体健康,要是城里娇滴滴的小丫头,怕是顶不住他夜夜操劳。 白日他更忙。 先是帮着余秋江和米文忠联系好,店铺里的装修就让米文忠负责。 强调速度要快。 等过几日,他还要将米文忠薅到家里,帮着搞鸡舍的事。 反正他是看中米文忠了。 公的来说可以干活,私下里,还能米文忠和三姐培养感情。 虽然现在岳母还不是完全同意,但架不住情感真挚,若米文忠和三姐也能像他和米雅丽那样发展,就是天大的好事。 正月二十这日,他本来要去喊王浩峰来帮他干活。 余秋香那边安排好,他就要全身心解决他的鸡舍问题。 王浩峰这种便宜劳动力,只一顿臊子面就能勾引来的劳力,自然是不用白不用。 当然,他也有带着王浩峰一起干活的意思。 虽然王浩峰在别人眼里冒冒失失,好像做事脑子不够用的样子,但他知道,这家伙关键时刻,是真的会冲在前面。 好不客气的说,要是他们两人出现生死危机,王浩峰会直接拦在前面,将生还的机会留给他。 余秋堂觉得朋友有两种。 一种是那种日常一直相处的蛮好,也能在细小的事情上互相帮助的朋友,但这种朋友往往在关键阶段,会因为利益问题保全自己。 另外一种就是日常大大咧咧,或者直来直去,似乎不会和人打交道,不被大家喜欢的朋友,但这种朋友,往往在关键的时候起大作用。 他已经通过一辈子时间验证过,王浩峰就是后一种人。 不管在别人眼里,王浩峰是多么糟糕,不值得深交的人,他懂得他的闪光处就好。 人至察则无徒,他又不是找圣人。 没想到,今天过去时,发现柳春燕竟然在王浩峰家里。 他发现后,本想悄咪咪溜走,但却被柳春燕打窗户看到,不得已只好进去打个招呼。 王浩峰明显十分得意,余秋堂进去后,他不时给余秋堂使炫耀的颜色。 柳春燕相比之前看到,明显瘦了一些。 但也成熟很多。 “秋堂大哥,我听王浩峰说你结婚了?” 余秋堂笑着点头。 “对,前几天的事。” “我们都不知道,你是没把我们当朋友啊!” 余秋堂心想,这话说的,他和柳春燕本来就不算朋友,甚至他对柳老的感觉都比柳春燕好。 看柳春燕,他就完全把她当做个普通的年轻姑娘看待,比路人稍微好那么点点。 若非王浩峰对柳春燕念念不忘,他可能早和这姑娘没什么联系。 他倒不是看不出来柳春燕之前的想法,那也与他没关系,他即使重生,眼里心里也只有米雅丽,他所有对女人的暧昧,也只会放到米雅丽身上。 其他女人嘛,他应对起来,其实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甚至因为异性的限制,还不如男人。 随意应付几句,既然王浩峰今日有事,他也就没打扰他的好事转身回家。 回到家,却看到大姐急匆匆从他房间出来,看到他,仿佛做贼似的,还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就看到米雅丽站在门口,一脸苦笑。(本章完) 第240章 好人与好人也有矛盾 “回来啦。” 米雅丽转身进了房间。 余秋堂看看大姐急匆匆离去的背影,想了想,没有喊她。 进去后,看到米雅丽正在整理结婚时别人送的东西。 “大姐找你干嘛?” 余秋堂走过去,从背后抱着妻子,将脸贴在她的脖子上。 米雅丽个子很高,他微微弯腰,就能和她保持平齐。 米雅丽将两包牡丹烟放到八仙桌上,转身无奈道:“她啊,闲不住呗。” “?” 余秋堂不懂啥意思。 “大姐你肯定比我了解呗,这不,今个来找我说,她们一家三口,住在我们家吃吃喝喝用用,闲着可不行,要让多给她找点活做。 可你说,我们现在能有多少活嘛,可能过段时间,你的鸡娃开始孵化后,事情就多起来。 现在年刚过,确实没啥做,地里地还冻着呢,也不能种地吧。” 米雅丽说着说着,苦笑变真笑。 “你说说大姐,这是不是不知道享福,要是琴琴那丫头,你要让她不干活,她不得乐死。” 原来是这样。 余秋堂暗暗庆幸。 他刚才还有一点担忧,担心妻子和大姐之间有什么矛盾呢。 那就不好搞了。 大姐现在实在是没办法,那个破家肯定是不能回了,其他地方暂时也没出去,他这里就是大姐惟一的避风港。 这个之前和米雅丽也说过。 但他虽然知道米雅丽和大姐都是很好的人。 可好人和好人之间,也不代表不会出现矛盾。 鸡毛蒜皮的事情,本来就没有严格的对错,要不然天底下怎么有那么多婆媳紧张关系呢。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 现在听原来是这件事,那就简单多了,毕竟是好事。 他想了想,笑道:“那你咋处理的?” “能咋办,我肯定面子上不会不答应吧,你就说大姐这种性子,我要是真说,大姐你就安心住着吧,我们这里也不缺你一个干活的劳力…… 那大姐压力不是更大? 怕是直接住不下去,所有都不舒服吧?” 余秋堂回忆大姐的过往,还真是。 他就是天生劳累命,忙起来还好,一旦闲下来感觉就六神无主,左右是个不舒服。 “我给大姐说,我一定和你商量,给她找个活干,保证不让她闲着。她这才放下心来,你说这叫什么事?” “怎么,你觉得这样不好啊?” 米雅丽摇摇头,“倒也不是不好,如果干点活,能让她更舒畅点,那就让干吧。 干活我觉得累不死人,真正累人的是心理压力。 不过这事你可要理解,外人若是传什么我给大姐安排活,我不在意,不过你要是不想这样,那我还是听你的。” 余秋堂将她拉过来,坐到自己腿上,又抱着她身体,将脸埋在她的胸前,舒服叹息声。 “你这样想很好啊,我觉得也是,大姐的性子就是这样,不喜欢亏钱人,若是真不让干点事,估计心里能憋死。” 米雅丽看看房门,担心突然有人进来,便想挣脱,可余秋堂揽得很紧,她挣扎几下无果,只好双手捧着余秋堂的脸,在他额头上亲了下。 余秋堂这才放开。 心里美滋滋的。 “对了,还有个事你要去跑下。” 米雅丽将两包烟放到余秋堂面前,又打开柜子,拿出一瓶荣城白酒。 这都是结婚没用完的东西。 被收敛在这边的箱子里。 “这是……” “大东今年五岁了,可以上学前班了,现在这个样子回老家上肯定不可能,我想了想,这几天还是抽空去找找学校老师,让孩子在这里插个班吧。 至少先上着,如果后续确实要回去,可以回去上一年级,不然孩子岁岁变大了,耽误了可不成。” 米雅丽说完,等余秋堂发表意见。 却见余秋堂怔怔的盯着她,便下意识摸摸脸,“我脸咋了?” “没,就是好看的不行。” “跟你说正事呢。”米雅丽脸一红,回去坐在炕沿上纳鞋底。 余秋堂看着烟酒,心里倍觉感动。 他现在心里操心的事多,很容易忽略这些日常的事情,但米雅丽就注意到了,并且还积极主动地让他去做。 如何能不感动呢。 . “大姐,你也真是,我不是给你说,这种事不要专门去找堂堂嘛?” 西面侧房里,余春梅和余春杏坐在炕上纳鞋底,大东和小东都跟着余小伟去玩了。 刚才余春杏将她找米雅丽的事情告诉余春梅,立刻得到余春梅的埋怨。 余春杏道:“我没找堂堂,我就给丽丽说了下。” “这有啥区别嘛,我的大姐嘞,” 余春梅苦笑道,“现在堂堂结婚了,他和丽丽才是一个家,我们是他姐,也是外人,你给丽丽说,和给堂堂说有啥区别? 况且,这种事真要说,你应该先给堂堂说,你咋能直接找丽丽。 姐啊,你说你都是出嫁的人啦,咋这点事情还想不通呢。 你给丽丽说,我知道你的本意,就是不愿意白吃干饭,可问题是,丽丽怎么想呢。 人家再贤惠,毕竟是才过门的姑娘,咋会真和我们完全一样想呢。 搞不好,你这样搞的她还会找堂堂事,让堂堂难做人。” 余春杏可没想到这么多,听余春杏这样说,顿时更为不安,“那怎么办,我就是不想给堂堂添麻烦,听你这么说,我反而做了坏事?” 余春梅无奈摇头,“现在说这个也没用,就看丽丽怎么想了。 不过说实话,丽丽已经很可以了,你看看村里其他人娶的媳妇,有几个能像丽丽这样通情达理。 我之前就给你说过嘛,我们住在堂堂家里,暂时是没办法,后面我们肯定会离开。 那在我们离开之前,我觉得吧,我们就自然点,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既不要搞得像个客人一样,将自己供在桌上。 当然,也不要太显得拘束。 我们拘束,就会让堂堂他们也不自在,那那反而更不好。 我们堂堂是个啥性子,自不必说,丽丽的性子也是少见的贤惠,若是这样我们都处理不好关系,那肯定是我们有问题了。” “那你说咋办呢?” “我不是说了嘛,我的大姐嘞,你就什么都不要特意做,每天该干嘛就干嘛,反正丽丽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实在不行,这不是还可以做饭洗碗嘛,这些事情都抢着做了,丽丽不就可以节约时间做其他事。 后续不是他们要孵化鸡娃养鸡吗,我们就能有事做了,咋还能一直闲着呢。”余春杏点点头,有点明白了。 随后又觉得有点后悔。 知道这样,刚才就不应该去说,这种关系说出来,就显得生分,如今她也觉得确实不合适。 “算啦,你也不要放在心上,他们不是那种人,以后不要一直拿出来说就好,等到你和王有财的事处理完,再找个好人嫁出去,还能再过自己的日子。” 提到王有财,余春杏脸色更差些。 低着脑袋说:“还不知道咋处理,王有财就是癞皮狗,一时半会很难甩脱。现在这么长时间没过来,还不知道心里想啥呢。 我这些天晚上睡觉,有时候还梦到他来找我们,把我大东和小东抢走了……” “他敢!” 余春梅难得生气,“他王有财敢来我们这里,看不打断他的腿。” “啊?” 余春杏被吓了跳。 “真不用担心,他王有财家里有人,我们这边又不是没有。再说了,上次他们不是来过嘛,还不是被打的屁滚尿流回去了。 我要是他王有财,肯定不会继续这么耗着,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他还真指望着你带着孩子回去啊? 赶紧离婚,各过各的不就好啦。” 余春杏叹息:“你是不了解那个人,他要真能想的通这些,我们哪会走到今天的光景。 和他咋样,倒都无所谓。 我心疼的是我的两个孩子,大东都5岁了,要是在家里,都是该上得学了,现在还不知道咋办呢?” 余春梅点点头,“是啊,不过现在才阳历三月份,我记得报名是九月份吧,还有半年的时间。” “学前班,要提前报的,还要考试……” 余春杏越说越难受,渐渐是不愿意再说,只是低着脑袋拉绳。 余春梅自己也没上过多久的学,说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也只好跟着默默干活。 “啪嗒啪嗒!” 院子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哗~” 门帘被掀开,大东出现在门口。 “娘,啥时候做饭,我肚子饿了。” 余春杏看着懵懂的孩子,偷偷扭脸抹抹眼泪,柔声说:“案板上的篮子里有馍馍,一个吃不完,就掰开一半。” 大东看着母亲,观察会,跑到炕跟前,“娘,你咋又叫唤了?” 叫唤就是哭的意思。 孩子没读书,还说不出哭这种话。 “你不是说,在我舅舅家住的很舒服嘛,咋又叫唤呢,你看我和小东都不叫唤,你不是说叫唤不是好娃娃吗?” 孩子还没有坑头高。 费力地趴着炕头,脚悬空在半截,天真地盯着余春杏。 余春杏刚擦干的眼泪,却是再也忍不住,一把抱住儿子的小脑袋,搂在胸前,“我可怜的孩子,娘没本事,你跟着娘受太多苦了。” 大东不明所以,在母亲怀里看着小姨,心想这房间里就母亲和小姨两个人,难道是小姨欺负母亲? 可很快就否定了。 小姨那么好,咋会欺负娘呢。 那娘这是这么了。 他实在搞不懂,想来想去,只好小声说:“娘,我不饿了,我不吃馍馍,你不要叫唤了。” “哇~” 余春杏哭的更大了。 . 正月二十一,余秋堂带着米雅丽去镇上赶集。 这还是嫁过来后,第一次来赶集。 刚好天也暖和点了,米雅丽便穿的没那么厚实,彰显出修长的身材。 米雅丽的体型,放到这个时代其实不算最受欢迎。 她腰很细,身材整体看,骨架比较小。 让村里人看,那就是不利于生养。 但若是放到后世,那肯定是非常哇塞的身材。 一米七一的身高,脖子修长,腰肢纤细,一点都不胖。 和余秋堂走在路上,那是妥妥的现眼。 比周围人都高一截。 前世余秋堂生的三个孩子也都很高,最爱的女儿也要一米七七。 间接导致了她最后成为单身贵族。 因为是年后第一个像模像样的大集,压抑近乎一个月的人们,迫不及待想好好释放释放。 经历过你年的“挥霍”,家里的油盐酱醋也都仓位不足,也是需要好好补充一番。 余秋堂两人将摩托车寄存在街道口,只提着个黑色的猪皮包在身上。 这种年代的猪皮包,没有后世那么精致,但特别厚实。 一般情况下,很难损坏。 包基本都是上海产的,上面有“上海”两个字的标志。 这年头,包括长江三角洲很多地方经济都发展不错,延续之前遗留的手工业发展基础,依靠便利的交通,政策松动后,私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蓬勃生出。 涌现很多在后世都鼎鼎有名的著名品牌。 相比之下,西北就相形见绌,基本没啥工业。 工业说穿了,需要水资源。 而西北五省,也就是陕西稍微水多点,其他地区都是局部有水。 即使黄河经历部分省市,却依然解决不了大部分地区的缺水干旱,甚至是沙漠化。 没水,农业发展都费劲,更不说工业。 所以,同样是西部,西北发展落后和西南还是有点区别。 西南的人,大多比较喜欢安逸。 不像东部人那么卷,西南的人会更注意生活舒服感,节奏放的相当慢,所以整体经济发展落后于东南省份。 而西北则是妥妥的缺水。 以及四季非常分明的气候。 这种气候优点是西北的蔬菜瓜果味道都很好,缺点是太分明,导致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很稳定,单一,季数少,产量低…… “等下你先去我逛会,我趁时间早,去畜牧站一趟?” “是要问孵化鸡娃的事?” 余秋堂点点头,“还是多请教下专家,能预防的问题提前做好准备,另外我还想固定请个专家,定期指导指导。” “嗯呢,那我自己先转,给家里顺便买点东西,你完了再小商场门口等我。”(本章完) 第241章 发狂的梅花鹿 这个年代的畜牧站,还是挺顶的。 完全和后世的畜牧站不是一个概念。 尤其是后世很多地方的乡村,都不允许养猪了,那畜牧站基本就形同虚设。 反正就是村庄变得越来越漂亮,干净整洁,可人没了。 2000年到2015年这个阶段,基本是农村养殖业的高峰期,这个阶段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养殖户的经验也更容易学习和吸取,总结。 慢慢地,畜牧站的地位也就被边缘化。 但这个年代,畜牧站还是代表着技术最先锋,具备的指导能力,完全超乎养殖户的需求,可以覆盖所有因素。 然而,余秋堂来找畜牧站,除了技术咨询外,还有个更大的原因是渠道拓展。 要知道,这个年代资源不丰富,很多东西都无法完全做到市场化,还是需要调配的。 而调配,各部门的物资,可逆的你给归属各部门自己负责。 一切与养殖有关的物资,都需要畜牧站调配。 大到饲料,种子。 小到各种药物等等。 更重要的是,畜牧站一定程度上还掌握着下游销售的问题。 养殖户若是没有销售渠道,也可以同畜牧站咨询求助,他们基本上都能帮助养殖户解决这些问题。 只能说,这个年代很多部门,还是真正有作用,服务的理念要大于管理,而老百姓也能从其中获益。 余秋堂来到畜牧站,发现前面的大厅柜台上一个人都没。 去往后院的门开着,估计人去了后院。 他等了会,还是一个人都没等到,这才反应过来,今天是周日,人家畜牧站的工作人员都在休假,不该来上班。 他有些失望,准备转身离开。 刚要出门,却忽然听到后院传来几声动物的怪叫。 有几声是“嗷嗷”,还有几声则是“呜呜”。 后者像是小婴儿在哭泣。 余秋堂一怔,眼睛一亮。 竟然是鹿鸣! 难道这里还发展过养鹿嘛? 其实荣城这边具备养鹿的条件,而秦岭也有梅鹿群。 但余秋堂前世没有见人大面积养过。 他对梅鹿倒是熟悉,林场当时救治了几只,除了一对送到省动物园,其他都等伤势痊愈后放归山林。 但后来,他在网上看过东北那边人工养殖梅鹿,好像也能成规模。 可以定期割鹿茸卖,感觉和薅羊毛没啥区别。 他压不住好奇,绕过柜台,穿过小门来到后院。 后院还挺大,粗粗一看,起码有几十亩的样子的。 余秋堂记得这个地方后面被一分为二,一部分保留畜牧站的功能,还有一部分变为的农管所,主要负责农作物技术指导。 其实这两个工作都属于农业,但老百姓没什么概念,总觉得养猪和种地是两个东西,咋能找一波人。 有段时间也就分开了。 后来估计是机构精简合并,两个单位又合二为一,中间的隔墙中间也出现一道门,作为两个科室,可以从门左右穿梭。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余秋堂进来后,发现后院很多不同的圈舍,里面也有各种各样的牲口和家禽. 什么鸡鸭鹅牛羊毛猪都有。 而且继续往里面走,还看到一些山里的东西,例如野鸡,野猪,石貂,以及各种鸟。 这些东西大多都有一个相同的特征:能卖钱。 也就是具有一定经济意义。 就例如石貂,肉能不能吃不紧要,这身外皮毛,就能卖不少钱。 若是大规模养殖,让石貂驯养化,就是不错的经济效益。 这边的马属于小型马,腿比较短,毛发不是很密,看起来无精打彩。 马这玩意,在秦岭附近出现过一段时日,后面就没了。 主要还是养马没有经济效益。 不管作为运输还是其他原因,马都更适合草原及更为空旷之地,而荣城范围内,大多数都是山林大川,平地比较少,马能起到的作用很小。 真正的马,可不像小说或者电视剧里,骑上能一口气冲到山顶。 马如果不是经过特殊筛选,培育,锻炼,其实耐力很差,即使以耐力著称的蒙古马,也就是草原上可以驰骋,丢到秦岭大山里,还不如一头毛驴更有作用。 当然,任何尝试都可能经历成功和失败。 不试试,这边人大概也不会随意下结论。 再向里面走,余秋堂眼睛越来越亮,因为里面竟然出现一些少见的动物。 例如他竟然看到一只马麝! 马麝也是麝的一种,但比林麝体型更大。 不过马麝麝香效果不如林麝,从取麝香的角度,比林麝差点。 后世人们也尝试人工养殖麝,主要也都是养殖林麝,马麝的数量还是比较少。 余秋堂站在马麝的栅栏外面,仔细观察一会马麝,发现这头马麝精神不好,后腿大概受伤了,还不知能否照顾好。 继续朝里面走,又看到了岩羊。 搞得余秋堂很担心,万一喷到头羚牛,那可就真要好好看看。 但没有。 他绕过第一排的圈舍,便看到两排圈舍中间的空地上,有两个人正压着一头梅鹿做什么。 梅鹿很痛苦,而侧面的小圈里,还关着几只小小的梅鹿幼崽,像柯基大小,对着梅鹿“呜呜”叫唤。 两人实在太专心,以至于余秋堂走到跟前,都观察一会,他们还没注意,直到余秋堂看了会,试探着问道:“你们这是催奶?” “呀!~” 两人一长一少。 长的大概五十前后的模样,小的则是和余秋堂差不多年龄。 冷不丁听到余秋堂声音,老少都被吓一跳。 小的直接弹开,后退好几步。 老的也一个没抓稳,被梅鹿脱离束缚,三两步跑到圈舍前,竟是对着栅栏一头撞过去。 也幸亏这是头母鹿。 要是公鹿的话,这栅栏估计能瞬间被摧毁。母鹿一下子没撞开,也不气馁,竟是退回身体,急跑几步,再次发起野蛮冲撞。 “拦住,快拦住!” 年长者这才反应过来,急忙吩咐年轻人,可年轻人看到如此暴躁的母鹿,哪还敢去招惹,犹豫间,母鹿已经撞了三次门。看样子,继续撞击下去,门和它必须倒下一个。 余秋堂大概知道原因。 这只母鹿肯定是受惊了,在哺乳期,不知什么原因,导致现在有点发狂。 这两位的工作员大概是担心她会伤到小鹿,所以才将将它和小鹿单独养育,现在他们应该是在挤奶,但不知为什么会放在外面。 他眼看着母鹿要继续撞击,头顶都在流血,感觉坚持不了多久,这是很快就到撞击的极限,不能耽搁了。 “哎呀呀,这可咋办啊!” 年长者急的直跳脚,转眼就说余秋堂,“你这小伙子是谁啊,早不来,晚不来,你这个时候来凑热闹,现在鹿被惊动,一时半会肯定不会停来了,搞不好它要活活把自己撞死。” “就是啊,都怪你来了!“ 年轻人也是跟着喊道。 余秋堂心里确实也有点不好意思。 他也没有反驳,而是从地上抓过绳子,绑一个牲口套,看准时机,直接套到母鹿脖子上,在鹿还要继续去撞击时,他猛地拽住鹿的绳子不放,硬生生将鹿拽停下来。 饶是他力气大,等鹿停下来,他还是气喘吁吁。 好像最近确实消耗大了点。 看样子后面要节制点。 等鹿停下来,余秋堂这才抚摸着鹿脖子下面三寸的位置,这个地方属于梅鹿的软肋,只要轻轻揉搓,就能让鹿感到舒服,从而放松所有警戒。 很多地方,人们养殖梅鹿割鹿茸打麻药前,都会用这种方法轻轻安抚梅鹿,让它们不要太过暴躁和激动。 果然,在余秋堂温柔的抚摸下,母鹿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等余秋堂放开,它甚至还用头轻轻擦擦余秋堂的手背。 余秋堂抚摸着母鹿的脑袋,转身问两人:“这鹿咋回事?” 那两人被余秋堂的动作搞得半天合不拢嘴。 看看人,看看鹿,不敢相信他们怎么都搞不定的鹿,竟然被余秋堂轻松搞定。 更夸张的是,他到底有多大力气,能拽住发狂的鹿。 就说人高马大吧,但鹿也不是吃素的,而且鹿的性子被激发起来,更不是一般夸张。 要不然,他们两个人为什么搞不定呢。 良久。 两个人才从震惊里回过神来,再看余秋堂,就有点不高兴了。 “你到底是谁啊,你跑我们畜牧站院子里干甚,不是你进来,我们鹿好好的,能发狂嘛?” 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 尽管知道余秋堂不是一般人,但还是埋怨大于佩服。 “是啊,小伙子,你干嘛的?” 年长者也没回答。 余秋堂也反应过来,他确实有过错,便笑着说:“是这样的,我家里想养点东西,想来这边寻找专家指导指导,外面柜台不是没人嘛,我刚要走,就听到里面有鹿的叫声。 恰好我对这种声音很熟悉,知道不正常,所以就进来看看,能否有什么可以帮忙之处,这不刚好就这样。” 余秋堂指指身旁卧着的鹿。 “就算这样,你也不要突然冒出来啊,搞得我们完全没个防备。” 年轻人还是不高兴。 “抱歉抱歉,确实是我的问题,我进来的时候,你们都在忙碌,我应该提前打个招呼。” 余秋堂不想和年轻人争执。 这种事本来有他过错,让让人家也没问题。 年轻人看余秋堂态度这样好,倒也不好继续说什么,只是冷哼声,不说话。 倒是年长者笑着过来,也轻轻拍拍母鹿的背,发现母鹿果然很温和,没有继续发狂的意思,顿时眉开眼笑。 “行啊,小伙子,你还真把鹿给震住了,你哪里学的这种本事?” 余秋堂笑道:“不瞒你们说,我其实是个猎人的,靠着大山的谋生活,接触这些东西多了,就学积累点经验,倒不什么大本事,让你们专家见笑。” “不不,话不能这么说,我们不是什么专家,我们都是工作者。再说单论你这一手降服鹿的本事,我们就比不上。” 年轻人本还是不服气,但听到这句话,还是忍不住点头。 确实比他强很多啊。 他可是专业做这个事,却赶不上别人随随便便出手,关键是看年龄,好像比他还小。 不高兴是不高兴,佩服也的真佩服。 “对了,这头鹿到底怎么了,我看它的样子,不像是突然发狂?” “这也能看的出来?” “这有啥看不出来的,若是母鹿没问题,为啥要单独和小鹿分开呢,小鹿吃奶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锻炼吮吸力量。 你们都是专家,肯定不会不知道这个。 那问题就简单了,肯定是以为母鹿有问题,担心伤到小鹿,所以才单独隔绝,然后采取这种人工取乳的本办法,是吧?” 畜牧站两人面面相觑,交换了眼神。 彼此都看出对方眼里的惊讶。 这点道理,看似简单,说出来并不难理解,但却在没有任何提示,单凭观察就看出来,还是需要很多经验。 很显然,余秋堂拥有他这个年龄,不应该具备的经验。 年长者忍不住叹息:“都说民间有高手,年轻人,你的见识让我自愧不如啊。” “不不,这真是没什么,这就是常识,我刚才说了,我们常在山里走,自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事,所以不是我有多厉害,而是环境所致,那这里到底出了啥问题呢?” “是……” 年轻人欲言又止。 年长者苦笑道:“没关系,这又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 “嗯。” 年轻人看看地上的母鹿,还在舔余秋堂的手掌,无奈地说:“是这样的,我们畜牧站后院的动物,很多都是通过各种渠道收购的,这只母鹿也是,当时来的时候,就怀着孩子……” 余秋堂皱眉,“可以说直接点,我想知道这只鹿,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反应?” “哦,我不是正在说嘛,这鹿开始来一直好好的,包括生小鹿都很正常,可最近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它总是间歇发狂,甚至好几次在鹿圈里踢伤小鹿。 我们实在是没办法,只好把它移出来单独关着,可这小鹿还要吃……” “单独关着,鹿还会发狂嘛?” 余秋堂打断他的话。(本章完) 第242章 罗勒草 “单独关着好像不会。” 两人又再次互相看着。 “到底是会还是不会。” “不会。” 年轻人肯定答复。 年长者犹豫下,也点点头,“你这么问,确实安分很多。” 余秋堂点点头,起身来到小鹿的鹿圈外面,抓着护栏朝里面看进去。 鹿舍和羊圈没什么区别,卫生程度也差不多,只是因为里面关的小鹿,暂时没朝里面放草和其他饲料,拉的也不多,看起来还不算太脏。 “我能进去看看嘛?” “可以,当然可以。” 年长者让年轻人打开圈门,在打开的瞬间,地上的母鹿突然跳起来,就朝里面扑,年轻人下意识去挡,却被余秋堂挡住了。 看着母鹿跑进鹿舍,和小鹿耳鬓厮磨,互相亲切地依靠着。 “我进去看看。” 余秋堂进去,让年轻人顺后关上护栏门,他在四周观察会,并没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便站在圈内开始思考。 其实很多事情,就怕仔细想。 这鹿好端端的,不可能突然就发狂了。 根据他们所言,鹿在隔壁的圈里就不发狂,偏偏在这个小鹿舍里就发狂,那说明什么呢,要么就是她不喜欢小鹿,要么就是不喜欢这个鹿舍。 说来也奇怪,这个鹿舍的味道还真是不难闻。 案例手,小鹿开始肠胃不好,还没办法完全控制好自己排泄,这里面应该味道很重才是。 事实也是。 地上能清晰看到被清理过的小鹿粪便痕迹。 但这味道…… 突然,余秋堂闻到到一股很细微的味道,不怎么明显,夹杂在复杂的气息里,若不是余秋堂嗅觉敏感,一般人还真很难闻出来。 “……还不知道,你们怎么称呼?” “哦,我叫杨林,是畜牧站的二级技术员,这是我徒弟杨小林,你叫他小林就是。” 余秋堂下意看了他们一眼。 两人立刻明白他眼神的意思,杨林笑道:“我们没关系,纯属巧合。” 余秋堂笑笑。 杨林应该没说话,他们两人惟独相似的只有名字,长相确实没半点沾边。 杨林看样子三十多岁吧,不过比较显老。 杨小林则是和自己差不多年龄,最多也就比自己大一两岁。 “杨技术员,我想了解下,你们这个鹿舍,最近有没做过什么驱蚊或者驱虫?” 杨林回想下,摇摇头,“好像没有,是不是小林?” 杨小林也是很快摇头,“没有没有,这个时候哪里需要驱虫和驱蚊嘛,虫子和蚊子都需要天热的时候才出来。” 杨林也点点头。 余秋堂心想那是你们不懂,鹿和羊可不同,尤其是这种梅鹿,生活的地方就是要定期驱虫,要不然鹿很容易生病。 它们习惯了自然环境,能吃到很多相当于是药材的东西,一旦被人们圈养,食谱就变得简单和单一很多,免去很多食物带来的危害,但也隔断许多能提供药用价值的药草补充。 但这也不是他关心的点。 他目前只要找到母鹿发狂的缘由,能给这两人留个好印象,从而铺设好合作路线就行。 至于后面他们鹿养的好与坏,也是他们的问题。 与自己没关系。 说句不好听的,即使后面养不好,自己也可以刚好接过来,搞搞梅鹿的养殖也不是不可能。 当然,这都是很遥远的事。 目前还涉及不到。 路还是需要一步一步走才是。 “……没有驱虫的话,那……” 他开始四处搜寻,而小鹿们也被他吓得随着母鹿四处躲避。 好在母鹿刚才被他一阵按摩,此刻对他好感倍增,要不然一直发起冲锋,他就不得不应付。 母鹿的战斗力很弱,倒没有什么危险,就是有点麻烦。 “小伙子,你在找什么?” 杨林看着他的样子,一脸不解。 “杨技术员,你过来。” 余秋堂招招手,将杨林喊到身边,指着一个角落问:“你有没有闻到一种味道?” “味道?“ 杨林伸长鼻子,使劲嗅嗅,摇摇头,“好像没啥味道啊?” 可他看余秋堂这副模样,又有点不自信,将杨小林喊进来:“来,小林,你也来闻闻。” 杨小林也跟着进来,姿势和杨林差不多,但也没闻出什么味道。 余秋堂很无奈。 只好尝试问道:“那我问问你们,这个地方,以前可曾接触过柠檬,迷迭香,或者百里草之类的东西?” 两人面面相觑,然后齐齐摇头。 “没有啊,这个鹿舍虽然是去年翻修的,但翻修的时候,也没接触这些。 “对啊,没有,我去年刚来,翻修这个鹿舍的时候我在呢,还在现场监工,确实没有这些玩意。” “这就怪了。” 余秋堂摇摇头,既然没有,那这种味道怎么来的? 事实上,他发现鹿舍里有种类似茴香,或者柠檬,百里草之类的香味。 但因为味道比较淡,确实很难确定到底是什么。 这类似的香味都比较相似,若是浓的话,还能清楚辨别,只有淡淡的香味,可就难辨识多了。 他一时间还真不好判断。 “小伙子,你到底在寻什么,神神秘秘的,这就是个普通的鹿舍,也不是什么奇怪地方,你有什么想知道的,问我们就是。” “对啊,搞得我们一愣一愣的,你到底行不行啊?” 杨林和杨小林经过开始的一番好奇,慢慢对余秋堂的能力发生质疑。 觉得余秋堂有点故弄玄虚的意思。 余秋堂看了他们一眼,想了想说:“我想再打听下,这个位置原来没有圈养鹿之前,可曾做过其他用途?” “有啊,之前是个猪圈啊。”“猪圈,那再之前呢?” “在之前嘛……”杨林扬起脑袋想了想,“那应该是十几年前的事,那时候好像这里还不是什么畜牧站,似乎是个药材仓库?” 杨林看着杨小林,杨小林则是摇摇头,“别看我啊,十几年前,我还穿开裆裤呢,这边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啊。” 余秋堂听到药材仓库,立刻眼前一亮。 “这样说就对了。” “啊,啥对了,与这个有关嘛,”杨林不解地望着余秋堂,“你的意思是,以前留下来味道吧,可那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哪里还能有效果留下来。 再说,若真的有什么味道,为什么之前的猪,现在的小鹿都没味道,就偏偏母鹿有反应呢?” 余秋堂摇摇头,“现在我懂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位置应该存放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罗勒草。” “罗勒?” 杨林摇摇头,“罗勒也是一种药嘛?” “当然。” 余秋堂笑笑,胸有成竹。 “你们应该知道,鹿这种东西,最不喜欢茴香,柠檬,百里草,薄荷之类东西散发气味是吧?” 杨林点点头,“我只知道它们不喜欢薄荷味,之前有猫叼着猫薄荷过去,鹿就十分激动,照你这么说,还有这么多计较?” “对,就是这么多,可不止薄荷,然而在所有气味里,其实它们对罗勒的味道最为反感。 我们这里鹿的数量不大,没有形成鹿灾,所以没有驱赶鹿的必要,但很多鹿族群庞大的地方,繁衍季节,鹿可能会下山偷吃庄稼。 人们没办法,就会在庄稼地周围种一圈罗勒草,鹿闻到后就不敢过来。 甚至到了秋季,人们还会将罗勒草晒干,磨成粉,在粮食成熟的季节,点燃火堆释放出浓烟用来驱鹿。” 杨林和杨小林都好奇地看着余秋堂。 他们也在探索鹿的养殖,已经掌握了一些经验,肯定比一般人强很多。 但碰到余秋堂这样专业人员,那点知识就不够看了。 被余秋堂现场上了一课。 但随之,杨小林又提出个问题,“既然你说是罗勒草的问题,为什么我们都闻不到,鹿却能闻到? 即使有的话,味道肯定很淡吧,你确定鹿能闻到? 我们之前把鹿也养在这个圈里,也没见发狂啊,咋突然就闻到了?” 余秋堂笑道:“这里的罗勒草味道确实不浓,一般情况下,即使鹿的嗅觉也不行,但偏偏这头母鹿刚生养了小鹿,这个阶段的母鹿嗅觉会远强于平日。 所以嘛,我猜测……” 余秋堂说话时,半蹲着身子,开始在鹿圈墙根下仔细寻找着什么,突然他蹲下身子,“就是这里了。” “什么?!” 杨林和杨小林都围过来。 “看看,这是什么?” “什么啊?” 因为背着光,又被三人挡住外面光纤,杨林和杨小林可没有余秋堂的眼力劲,一时半会没看清楚有什么东西。 余秋堂让开半个身体,用脚指指前面的墙根。 两人近乎是爬在地上,这才发现,可能因为装修还是其他问题,这个墙根有点裂缝,有蚂蚁零星从里面钻出来。 “你们闻闻,那里面是不是有罗勒草的味道。“ 杨林开始没有闻到,只好跪在地上,尽力靠近缝隙,使劲嗅着。 突然,他真的闻到了一股淡淡地清香味。 “有了有了,真的有!” “我也来闻闻。“ 杨小林也凑过来,很快也闻到了味道,非常惊喜。 随后,三人站起身,杨林指着缝隙说:“就这么点东西,释放出来的味道,就能让鹿发狂嘛,我咋觉得不靠谱呢?” 杨小林这会不随便说话了。 他比杨林年轻,更容易接受新东西,先前余秋堂就说有味道,他们都没闻到,现在果然有,说明余秋堂确实有几把刷子。 余秋堂摇摇头。 其实心里对这个杨林有点看不起。 好歹你也是畜牧站的技术员,虽说这鹿不是牛养狗猪,但清泉镇就背靠大山,鹿不是什么罕见的动物,你对鹿的理解也太浅薄了吧。 就这个样子,还是什么二级技术员。 感觉还不如我专业。 不,准确来说,比起我,你就差一截啊。 这种能力,真能对老百姓起到辅导的作用嘛? “杨技术员,你看看这个墙缝的位置,能想到什么?” “能看到什么?” 杨林盯着裂缝,看不出个所以然,又转头问杨小林,“你看出来没?” “没看出来。” 杨小林想着你都看不出来,你问我,我能看出出来的话,你猜猜为什么你是二级技术员,我啥都不是呢? 余秋堂不打算继续这样问了。 他已经确定,这两人对鹿的了解确实不多,至少比他差很远。 他指着圈门,“你们看,你们这个圈门,是面朝西面的对吧? 那现在是冬天,做不到完全避风,所以西北风会灌进来。 母鹿刚才生养过不久,所以很怕风,那它处于本能,就会选择一个背风处卧着。 而唯独这个位置,因为前面有个墩子,所以挡住了风,那鹿可不就很喜欢卧这里嘛? 可能站在远,它闻不到这种味道,但现在就卧在这个缝隙旁边,可就另外说了。 鹿本来就对罗勒草味道敏感,配合它超强的嗅觉,因素可不就凑齐了,它不难受才怪呢! 而它一旦闻到过一次,这种味道的记忆就会加强在记忆里,仿佛是种条件反射,单方面促进对这种味道敏感性……” 余秋堂说到这里,觉得也差不多了。 起到震慑这两人的作用,也为后面的谈判合作奠定基础,赚够筹码,该是结束的时候。 “……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很简单,要么你们将鹿整体换个鹿舍,要么找点石灰泡成水,把这个缝隙灌一通,里面的味道和蚂蚁都会消失。 然后呢,再将缝隙用水泥抹起来,事情基本就解决了。” 余秋堂说完,拍拍手里的尘土,转身出了鹿舍。 杨林和杨小林看看裂缝,也跟着出来。 两人这时候对余秋堂已经彻底信服,杨小林自不必说,就连杨林也是十分客气,“小伙子,你真是厉害啊,我们怎么都想不通的事,被你三两下就找到原因。” 余秋堂笑笑,“术业有专攻是不是,我刚好知道一些野物的事情,也就班门弄斧了,其实就算我没找出来,你们很快也能找到,是吧?” “这个嘛……也是,也是。” 杨林看余秋堂给他个台阶,也没有客气,笑着走下来,算是挽回点面子。 “对了,你先前说你想咨询孵化鸡娃的事?” 杨林这才想起这事。(本章完) 第243章 秀才专家 不说这个,余秋堂还差点忘记了呢。 他立刻回过神来,“没错,我就是为这个事情来的,我准备在家里养点鸡,特意来你们这里取取经。” “养鸡啊,这倒不是我的专项,我记得谁对这个事很专业来着?” 杨林转身看向杨小林。 杨小林神神秘秘地说:“还有谁,秀才呗!” “哦,就是就是。” 杨林一拍脑袋,“就是他,我记得以前听他说过,他就是养鸡专业毕业,对养鸡很有见地。” 话是这样说着,但神情却没有积分真实的佩服,看样子似乎还有点嘲讽和轻视。 杨小林也是如此。 余秋堂不知这背后有什么故事,也不是他关心的对象,“那请问,这个……秀才今日在单位嘛?” “他啊,在不在都是一个样,反正就住在宿舍里,你要是真想认识,我带你去看看。” “那麻烦了。” 余秋堂急忙说。 跟着杨林朝后院的角落更深处进去,余秋堂心里想着一个被称为秀才的畜牧站工作人员,会是个什么样子。 能被叫秀才,大概率是有点迂腐吧。 一直朝里面走,余秋堂还看到几种其他野物,都非常感兴趣。 和杨林也顺便打听了一些事情。 杨林不知道余秋堂真实目的是套他话,还以为余秋堂只是好奇,基本没什么掩饰的,一股脑全部告诉他了。 只能说,这个时候的人,即使这种编制单位,也依然相对简单。 完全赶不上后世的复杂。 走过最后一排圈舍,再后面就是个篮球场,篮球场的西北角落,有一排白杨树,白杨树下面是几间宿舍。 “呶,秀才就在里面,看到门口晾衣服那个没,就在那里。” 余秋堂自然已经看到了。 那个门口用麻绳栓在两棵白杨中间,上面搭着一件白色的衬衣,一条灰色卡其布裤子。 衣服随风摇摆,显得孤孤单单。 随着他逐渐走近,能看到三间房的房顶都已经很陈旧,上面生满塔松草,灰色的瓦烂得不成样子,也估计这边下雨少,不然肯定遮不住雨,外面大雨,里面小雨。 “这是畜牧站原来的老宿舍,现在已经没人住了,秀才非要住在里面,怎么都不愿意搬走。 实际上,保安科的人一直很为他揪心,你看看这房子,摇摇晃晃的,说不定哪天就突然塌了。 没办法,他就是犟,不愿意听人话,连站长和书记喊他出来,都不愿意。 反正是个奇怪的人,等下你和他见面,估计也不好说,若是不行的话,也不要勉强。 站里会家禽养殖的专家不少,也不一定找他,可不要被他给搞的心里不敞快。” 杨林一边走着,一边还给余秋堂唠叨着。 余秋堂面上点头,心里却半信半疑。 往往是这种被人排挤的人,才是真正的大佬,尤其是这个时代,一个把知识不当财富的年代,很多人才就是埋没在平凡的生活里。 两人来到挂衣服的房间前,发现门半开着,门前还挂着一个用钢管和碎铁片自己做的风铃,随和风吹拂,发出清脆的响声。 “秀才!!” “秀才,出来下,有人找你!” 杨林不愿意进危房,就站在外面喊了几声。 一个男人出现在门里面。 余秋堂一眼看过去,觉得这个人不用叫什么秀才,干脆叫济公还比较合适。 他下意识看眼外面洗得白净的衬衫,实在很难和门里面那个邋遢不堪,披着碎步的男人联系起来。 既然他不在意的外表,为什么将白衬衫洗得那样白。 可若是在乎,他现在身上的衣服,怎么比乞丐好不到哪去。 因为里面房间昏暗,余秋堂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觉得他身形有点清瘦,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前后,比自己要矮一些,但放在其他人面前,也还算可以。 这年头,即使在西北,人们普遍年龄也不高。 除了像余秋堂这样天赋绝伦的,身高就像不要钱的韭菜,蹭蹭上涨的主,大部分孩子在童年和少年长身体的时候,因为营养不良,供给不足,导致身高无及时发育。 所以,很多八零后的孩子,弟弟都被哥哥高,就是这个原因。 相对来说,弟弟生活的年代更好,吃的东西相对也好,身高里的西北基因也才得以被拓展,最后长成高个子。 而哥哥们,吃的东西差,仅仅维持住身体基础需求,不至于饿肚子,已是相当不错。 哪还有多余的能量去想着长个子的事呢。 “秀才,出来,快出来,这边有人找你呢!” 杨林站在离房子还有两三丈远的距离,保证房子塌下来,也影响不到他。 秀才这才走出房间,让余秋堂一揽他的真容。 这一看,他还是很意外。 粗看之下,他以为这个人大概是个满脸胡茬,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可出来后,他才发现秀才虽然衣服穿的破烂,但脸上和身上却很干净。 他呼吸也刮得干干净净,没半分颓唐。 他不算那种很帅气的容貌,脸型偏瘦,颧骨比较大,但眼神很亮,有点像似某个电影里,刚经历不堪经历的王传君。 当然,他没有王传君那种阴冷气息,反而是淡淡地看着余秋堂,手里不知什么书,被卷成一团,能看到翻开的页面上用红墨水做出的标记。 “来来,给你……哎对了,还不知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呢?” 那会是小伙子,这时候已经是小兄弟。 杨林对余秋堂的感觉可比那会好多了。 “我叫余秋堂,王家庄人。” “余秋堂是吧,这位是秀才……哦,是……是……” 杨林本想客气点,介绍秀才的名字,但结巴好几句,硬是没有喊出来。 顿时非常尴尬。 只好掩饰过去,“秀才对家禽养殖很有想法,你们可以好好谈谈。” 说完,他觉得人情送到了,便没有参与两人对话,转身回去前院。 他走的倒是很快,仿佛就怕把他留下来一样。 余秋堂回过神来,主动打招呼,“您好,我是余秋堂,听说您是养殖鸡鸭……”“进来说吧。” 秀才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很温和,似乎带磁性,听起来还挺舒服。 说完,率先进去了。 余秋堂看看房子,心里还是有点的怯,也不怪杨林那样,委实是这个房子确实有点陈旧,在远处不觉察,走近一看,才发现支撑房子的门柱竟然裂了缝隙,就用钉子随意固定着。 还真是很随意。 就这种房子,若是稍微遇见个大风,也不要台风,就七八级,他怀疑就可能吹翻开去。 但此刻他也不好当面说,只好跟着进去。 心里则是不但腹诽,这个家伙是咋回事,完全没必要啊,好歹也是公家有编制的人,怎么搞的跟个隐士一样。 这要是放到后世,完全不可能出现。 也就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还有人保持着一定的“风骨”。 如果说,这算是风骨的话。 硬着头皮进去,他却是眼前一亮。 原本还想着,这里面肯定黑漆漆的,估计伸手不见五指。 但进去后,发现房子北面还扇窗户,能透光进来,也就是门口那个位置因为外面的强光,显得稍微有点昏暗。 房间里收拾很整齐,也不是他想象的邋遢和凌乱。 靠墙是一排书架,摆满书籍,一眼扫过去,有一些世界名著,也有些繁体字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真正进入大陆,都是九十年代后的事情,之前很多书不说是禁书吧,至少是不允许简体出版。 流窜进来的,便都是各种盗版书。 后世人们喜欢的金庸大大,这个时候也就是在香港还比较出名,在大陆很多人都不知道他。 别看83年都有射雕英雄传这种电视剧出现,但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做到完全通电,更不说买电视。 即使满足这些条件,人们也会将注意力注意到电视剧本身,很少去了解电视剧拍摄自哪里,由谁的作品改编等等。 很多后世觉得很随意,普遍,感觉应该是常识性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其实都还是陌生品。 这个秀才书架上能收集不少的繁体武侠书,可见他确实很喜欢读书。 书这种东西,在后世也是多的读不完。 很多人书架上的书都有上千本。 但这个时候,书本身就很稀缺,等到九十年代中期,才逐渐出现一些租书的店子。 里面出现金庸,古龙,琼瑶,亦舒等作品。 但绝对不是这个时代。 “进来坐。” 秀才坐在桌前,给余秋堂倒了一杯水,推到他面前。 “是你要准备发展养鸡业?” 余秋堂神思还在房间的布置上,除了书架,他还发现周围墙壁上张贴着一些毛笔书法,他不懂得欣赏,只是觉得挺有劲道。 突然听秀才问他,这才收回神思,快速将注意力集中在正事上。 “对的,是有这个想法。” “准备养到什么规模?” “暂时说不好,我初步打算是两千只左右,等流程打通后,有了稳定的渠道,看看是否再扩大规模。” 秀才点点头,沉思片刻,“以你们荣城目前市场,两千只的规模,不算太少,养殖业要蓬勃发展,应该要与当地的民生发展相匹配。” “?” 余秋堂有些诧异。 这个家伙,在说什么? 我只是想养个鸡而已,你这说的好像我要造火箭似的。 看余秋堂有点懵,秀才却是温和笑道:“哦,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林牧,树林的林,牧羊犬的牧,你叫余秋堂是吧?” “没错,林技术员好。” “不用喊我技术员,就叫我林牧吧,”林牧笑笑,“我来这里工作一年多了,你还是第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 余秋堂笑道:“我们这个地方小,就像你说的,一时半会需求不够,现在更多还是处于自养自足的阶段,规模化养殖确实还存在需求不足的状态。” 林牧微微一怔,随之笑道:“你能说出这番话,倒让我刮目相看,你读过书嘛?” “初中。” “那也够了,应付日常事够用就好,知识本来也不是越多越好,杂了反而不精。” 余秋堂心想这个家伙被人称为秀才,果真有他的道理,感觉和他说话,说了不少,却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内容。 他觉得直接敞开说。 “林技术员,我今天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我们准备从前期的小鸡孵化开始,一直到鸡蛋出笼,以及上市,这些环节我们懂一些,但担心有疏漏,所以想请您指导指导。” “自己孵化嘛,这确实难度不小。” 林牧眼睛亮了几分。 “我曾经实验小规模人工孵化,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那是在南方,气温和湿度都更适合孵化,你们这里气候偏干燥,昼夜温差也比较大,我觉得不太适宜人工孵化。” 余秋堂道:“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我们这边的小鸡,不都是由母鸡孵化出来,既然母鸡能孵,为什么人工不能,我们控制温度的稳定性肯定超过母鸡吧?” 林牧放下手中的书,笑道:“这可不一定,母鸡身体的温度,才是最稳定的……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既然母鸡都能,难道我们人还不行。” “是这个道理。” 林牧又道:“不过有个棘手的问题,我那会听你说你来自王家庄?” “嗯,王家庄。“ “如果我没记错,你们片几个村子,好心还没通电吧?“ “确实还没通,不过我们邻村已经通了,等到年过完了,我会想办法将电拉进户。” 余秋堂之前就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电,其实什么都做不了,控制温度和湿度,靠火可是没办法。 他说的隔壁,其实就是米家庄,只不过米家庄和王家庄一样,位置很大,两个村子是接壤的。 余秋堂已经看好了,就在两个村子交界处,有个高压的变压器站,估计当初的配电所就是为两个村服务,建立的变压站。 这个位置离他们家直线距离不远,费点钱,应该可以直接拉过来。 这个很有必要。 他原来就准备单独拉线,因为他不止发展养鸡这么点事情,若是和村里共用电,到时候电压经常受影响,甚至跳闸,他就无法稳定使用了。(本章完) 第244章 她实在太高了 听余秋堂能解决电的问题,并且是之前就已经有了想法,林牧相当满意。 坐姿也更端正几分。 开始和他讨论一些前期母鸡和公鸡筛选,产蛋存放,孵蛋设施,控温控湿之类的问题。 余秋堂原来很多东西都只是个大概的概念,觉得自己还挺利害,但现在听林牧这样说,才发现这个家伙真是有点东西。 心里自然佩服很多。 而林牧何尝不是如此。 他原本还对余秋堂不太重视,只是觉得余秋堂冒出这个念头,说点困难,应该就知难而退。 却没想到余秋堂真是经过深思熟虑,且很多环节都已经想到位,一些之前没有想到的问题,只要自己提出来,很快都能找到解决办法。 渐渐的,也就认真起来。 也不藏着掖着,给余秋堂说了很多东西。 转眼间,就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余秋堂忽然觉得一冷,才想起米雅丽还在街道等他呢。 之前想着进来最多半个小时解决,结果处理鹿的问题耽搁会,这里又聊了会,前后加起来都差不多两个小时。 若是米雅丽还在等待,此刻肯定等的不耐烦了。 “是不是你还有其他事?” 林牧注意到余秋堂的神思。 余秋堂也没遮掩,“哦,确实是,还有人在街道等到,这次来本没想过会聊这么久,也是和您一见如故。” “那你赶紧回去吧,改日有机会再聊。” 余秋堂站起身,准备告辞离去,却又说:“林技术员,你看看你有没时间去现场给我们实地指导下啊。 毕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我们聊再多,感觉也不如现场指导更直观。 当然,如果畜牧站这里需要什么流程,或者什么费用,我们肯定会要求办理和支付,辛苦费用也不会少,不让您白白出马。” 林牧笑着说:“也行,我也想正好看看你那个地方,到底是个什么状态。这样吧,我这两日有点事,大后天吧,你来接下我。” “那感情好啊!” 余秋堂很高兴。 这个林牧可比外面的杨林专业多了,行家一出口,便知有没有。 “你等等~” 林牧突然想起什么,走到书架前,查找一番,从里面抽出一本薄薄的旧书。 “这本书你拿回去看看,这是我和老师之前研究的一些成果,当时出版后,人人都觉得超前,没有应用的环境。 如今时代变了,你既然有了个这个想法,这本书有可能会帮到你。” 余秋堂接过书,书名是:现代养鸡技术。 翻到目录,里面涵盖了小鸡孵化,饲养,母鸡催蛋,肉鸡养殖,以及鸡常见疾病预防等知识。 其中孵化,正在余秋堂想的人工孵化。 甚至里面还设计了一些孵化的道具,孵化室的装修等等,可谓是事无巨细,几乎就是喂饭到嘴边。 “这真是太好了!” 余秋堂由衷感谢。 知识就是生产力,在这个经济刚刚起步,正要高速发展的阶段,谁掌握着技术,谁就掌握着生产力。 虽然只是看起来一百多页薄薄的书籍,其中却蕴含着林牧和他老师很多心血,可惜的是,这种书竟然只能放到林牧的书架上落灰。 也怪不得他是这副模样。 带着书出来,林牧送到门外,临走前余秋堂想了想,还是指着房子说:“这个房子……” “没关系,这房子很结实,我已经做过受力分析,你不要被表面的东西所迷惑。” 林牧不以为然,且十分自信。 说话时手还不住拍打着用钉子固定的柱子,搞得余秋堂是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不用为我担心,我住这里也挺舒服,至少没人轻易打扰,落个清闲刚好看看书,写写东西。” 林牧再次重申。 随后跟了句:“反正你不管做什么,都得不到理解,说的多,错的多,做的多,批评多,到头来好东西一件没落到,惹得一身骚。” 余秋堂从他最后这句话里还是听出一些愤懑和抱怨,但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临走之前,他看着林牧破破烂烂的外套,忍了忍,最终没有问出口那句想法。 为什么? 他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白色衬衫洗的一尘不染。 唯独身上却穿着这么一件旧衣服。 甚至都已经不合身,款款大大大的,真像是拖把倒扣在身上。 交浅言深是大忌,或许林牧也有他的故事。 . 余秋堂赶到小商场门口,还以为米雅丽急的不行,都等烦了呢。 却看到米雅丽坐在一个小马扎上,正和个大婶缠毛线,有说有笑,丝毫没有不耐烦的样子。 他走过去,轻轻拍下她肩膀。 米雅丽抬头看是他,笑道:“你办完事啦?” “嗯,有点麻烦,耽搁了会,你等的心烦了吧?” “哪有,办事就是这样,哪有什么固定时间,你进去办,人家又不会按照你的时间来是不?” 米雅丽将缠在手臂上的毛线圈还给大婶,大婶是个卖小百货的,非要送她一个篦子,她推辞不得,只好收下。 “小伙子,你可娶了个好老婆啊。” 大婶看样子很喜欢米雅丽,还专门当着余秋堂的面称赞。 余秋堂笑道:“可不是嘛,我也这样想。“ “哪有。” 米雅丽在背后轻轻推推余秋堂,两人告别大婶离开。 “有什么必须要买的东西嘛?” 余秋堂看时间还早,打算陪米雅丽好好逛逛街。 前世他们逛街时,总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干什么都是捉襟见肘,只要觉得稍微贵点的东西,基本都不会去问。 即使必须品,在开始卖的时候,都不会去问,非等到最后剩点根子,才会凑够去让别人少点,能省点是点。现在肯定要好好带着她消费消费。 米雅丽晃晃手里的提包,“我买了一些绒布,麻绳什么的,拿回去给孩子做做鞋子什么的,其他的暂时还想不到,我们办事的时候别人也送了很多东西,捯饬捯饬,就能用到很多地方……” 米雅丽一边看着两旁的小摊贩,一边盘划着。 她实在太高了。 虽然比不会上米雅琴,可走到街道上,周围人大多都比她矮。 别看人都说西北汉子个子高,那只是后世,这个时代男人平均身高还不足一米七。 配合着苗条的身材,一米多长的粗黑辫子,她真是回头率超级高,有人明明走过去,还会转回头看她。 而一些经过她身边的人,潜意识朝旁边让让,不然显得自己好矮。 没个女人高,对这个时代的男人,可谓是直接的打击,潜意识觉得没面子。 余秋堂走在米雅丽侧面,看她的辫子来回摇摆,忍不住生出逗玩的心思,便将辫子拿到手里,像是小猫尾巴,轻轻甩着圈儿。 米雅丽正说话呢,看余秋堂玩起来了,无奈摇摇头,想起早上起来后,余秋堂非要给她梳头发,编辫子,结果搞了半天,头发实在太长,硬是编不好,最后才无奈作罢。 余秋堂之前看过一个民间故事,就是关于丈夫给妻子绾青丝的事,觉得很是浪漫,三千青丝,细心帮着梳好,多美丽的画面。 但自己真正试试,却发现完全想的太多。 米雅丽的头发一米多长不说,还特别粗,头发很多,没有很强的劲道,根本拉不到一起,好不容易聚拢吧,稍微一个不留神,头发就又散开了。 前辈子米雅丽的头发也是这样,但后来为了补贴家用,剪下来卖掉了。 当时她可心疼。 经常走在街道,就会有人拦住问她头发要不要卖,愿意出高价买。 后来头发剪短后,她再也没有留过长发,一直保持着剪发头,也就是齐脖短发,一直持续到去世。 “前面有卖帽子的,去给你买顶帽子?”余秋堂指指前方。 米雅丽摇头,“不要了吧,这个钱干啥,我日常也不戴帽子,去地里干活倒是用得上草帽,可以买一顶。” 三句话不离干活,这就是她。 又走了一会,余秋堂看到路边摆着一个卖鞋的摊子,是街道两侧店铺趁着赶集的日子摆出来卖,他看到一双红色的皮鞋非常漂亮,便拉着米雅丽去试。 米雅丽自然不舍得,反复说有鞋子穿呢,没必要再买皮鞋,看余秋堂坚持,又说庄稼人整日在地里干活,穿布鞋多方便,轻巧透气,哪怕是鞋里进土,拿起来倒土也要方便的多。 但余秋堂却是不行。 有钱了,不说多奢侈的东西,给妻子买双鞋子都要考虑太多,那也太寒酸了吧。 米雅丽拗不过他,只好答应试试。 心里则是想着,等下试的时候,就说鞋子不合脚,就能拒绝。 “来,你扶着我的肩膀,我帮你换。” 外面摊可不比鞋店,没坐的位置,要是站着换的话,米雅丽又有点不好意思当着众人面脱鞋。 再说她今天穿着一身新衣服,也不想沾染土尘,就更打起退堂鼓。 余秋堂知道她心思,便蹲下身子,让她扶着他的肩膀,帮着她把鞋子换上。 米雅丽很不好意思。 悄悄在他耳朵边说了很多次“不要”,“赶紧起来”之类的话,可余秋堂毫不在意,这算什么呢。 前世米雅丽给他端过几十年的饭,帮他洗过几十年的衣服,袜子,给他烧过几十年炕,受过多少累,这算什么呢。 他哪怕做再多,都赶不上米雅丽的半点。 “刚刚好,非常合脚啊。” 米雅丽没想到她的脚和鞋款式非常搭配,她的皮肤很白皙,和大红色的鞋子也非常合色,这种一般人驾驭不好的颜色,她驾驭的游刃有余,丝毫不觉得艳俗。 看了眼,自己也喜欢。 再想说不合适拒绝,也就不可能了。 接下来,两人又逛了很多地方,余秋堂还给米雅丽买了梳子,镜子,洗头膏等等女人用的东西。 当购买卫生纸时,米雅丽下意识会挑选最便宜的,但余秋堂直接选择最柔软的,最好的那种。 这个时候还没有卫生巾,虽然只能用卫生纸,他也希望妻子能舒服点。 结果,等到逛完街回来,两人手里都提着很多东西,米雅丽心里高兴,却又感叹钱太多,像这样下去,多少钱都不够。 余秋堂则是告诉她,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钱才有赚钱的欲望,人生不过两万多天,不能什么都等着准备好,攒够了才去享受。 不说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的问题,即使能平安到老,过了这段年轻、对美好事物还充满好奇,想享受的岁月,在白发苍苍的时候,即使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摆在面前,又真的会开心嘛。 他认为不会。 让余秋堂更欣慰的是,在给米雅丽买东西时,米雅丽也没忘记家里其他人,理由是她们将来有了自己的家庭,那自然不需要在做什么,但现在还住在这里,还是要多点关怀。 又说钱这种东西,到哪里都是个,只要大家都开开心心,其实日子过的贫寒或者富裕,倒也没有太大区别。 这样通情达理,自然省去余秋堂很多忌讳。 他对米雅丽的尊重更多几分。 果然,回去之后,余春杏和余春梅都说不要给她们买东西,整日在家里也用不到,谁的日子都不好过之类云云。 但话是这样说,脸上的笑容却是难以掩饰。 和孩子们没什么区别。 余秋堂特意还让三姐多关心点余春菊,现在余秋江要忙着铺子装修整理的事,无法和余春菊在家里。 他们兄妹俩一直是相依为命,余秋堂担心余春菊不适应。 . 次日,天又飘起小雪。 气温一下子就降到接近零下十几度。 这也是这边的特殊的气候,不农历三月三过了,气温很难说到真正程度上的提升,很可能在三月份,乃至四月份都还下雪。 当然,后世基本看不到这种情况。 后世气温变暖,一年到头下不到几次雪,往往是年一过,气温就能迅速升到十几度,和这个时代的气温能相差几十度。 余秋堂和家里一伙人都在编织丝网。 他通过昨日林牧给的书,研究了里面的鸡网,发现是一种尼龙绳编织的格子网,今日准备编织试试。 没想到,有不速之客来了。(本章完) 第245章 入赘 余秋堂本来听到的是王浩峰声音,也没客气,直接喊他进来帮着干活就是。 但厚重的门帘被掀开,进来的可不止是他,竟然还有柳春燕。 余秋堂想起昨日才在街道见过两人,当时看起来,两人状态不是很好,还担心他们吹了呢,这咋一天没见,就将人带家里了呢。 家里姐姐们都认识王浩峰,从小一起玩到大,对他倒是不客气,可看到跟在身边的柳春燕,还是有点好奇。 毕竟,这个时候可不像后世,还讲究个自由恋爱。 这边像余秋堂和米雅丽能在相亲前见面,也是因为特殊原因,外加余秋堂的“经营“。 而柳春燕能和王浩峰在一起,估计全靠王浩峰死缠硬打。 “秋堂大哥……” 柳春燕的状态看起来很好,她比余秋堂初见时似乎胖了点,但反而显得更为圆润和水灵,尤其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相当有光。 柳春燕喊了声,自然转移到米雅丽身上,觉得有点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这位就是嫂子吧?” 她试探着问。 米雅丽则是一眼就认出来她,其实她们之前在学校门口见过一次面,当时米雅丽差点骑车子将余秋堂给撞了,刚好柳春燕来给老柳复查身体,有过短暂的碰面。 当初米雅丽还没把余秋堂特别放在心里,所以也就没有把柳春燕注意到。 今天再次见到,已经人事的她,也已明白柳春燕当时看余秋堂的眼神,其实带着几分爱慕之心。 只是余秋堂没这个感觉罢了。 正如余秋堂说的,他仿佛就是为她而生,很明显,余秋堂看她的眼神和看其他女人眼神完全不同。 看她总是眼神里能抽出丝,看其他女人则是很客气,仿佛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你好啊,你就是春燕妹妹吧?” 米雅丽站起身,准备柳春燕取凳子,一边上小云眼疾手快,懂事的端来两个凳子,放到王浩峰和柳春燕屁股后面。 女孩懂事早,小伟带着两个孩子玩去了,小云则是跟着大人们一起在编织网子。 这种活也不分大人孩子,全看是否心灵手巧,在坐的除了余春杏,就属小云速度最快,米雅丽也赶不上。 “来,坐这边来,靠着炉子暖和,门口有风进来,冷的不行。” 米雅丽热情招呼。 她也不问对方来意,就当是朋友普通来访。 “哎。” 柳春燕看米雅丽落落大方,客客气气,也爽朗笑笑,扯扯板凳,坐在米雅丽旁边。 王浩峰则是靠着余秋堂坐下。 余秋堂看眼王浩峰,王浩峰心领神会,给他眨巴下眼睛。 看样子是搞定了。 余秋堂不禁心里微喜,为兄弟能有这样的好事情。 男人没个女人“管着”,总是很难成熟。 有些男人把女人的管束当作一种约束,觉得自由受到限制,很是苦恼,那原因不是因为女人管着,而是这个男人其实相对温馨的生活,他更喜欢享受过孤独罢了。 而有些男人,则是会将女人的管束当作一种幸福,看似管束,其实是操心,凡事都让女人一直操心,自己就不用费力。 只要赚钱就是。 其实平平淡淡的生活里,家庭琐碎的事也很烦,大到人情世故,小到柴米油盐,都需要操心。 谁当家,谁知道辛苦。 只能说,各自有各自的幸福和约束吧。 但人生哪里能没约束呢,自由总是伴随着代价,而幸福后面往往也有舍弃。 “秋堂大哥,嫂子,我今天来是要追究你们责任的!” 随意聊几句,柳春燕突然笑着说。 “啊?” 米雅丽不知情由,看向余秋堂。 难道还有之前欠的什么责任,余秋堂也没告诉自己啊。 可余秋堂也有点懵逼。 “啥责任啊?” “看把你们吓的,准确来说,不是我要追究,而是代表我爹过来。” “老柳啊!” 余秋堂还是不知情由。 “我爹说了,这个秋堂真是没把我这个老头子放在心里啊,结婚这么大的事,都不给我通知下,不请我去喝杯喜酒,真是贵人多忘事,早看不起我这个老头子了。” 原来是这样! 众人不禁松口气。 余秋堂一想确实也是,他救了老柳的命,但是老柳对他也有照顾,结婚这种事上,请人来喝杯喜酒是应该的。 只是当初他心里事情比较多,请的人也都是在余秋江和姐姐们参谋下确定,他们可不知道还有老柳这号人。 “你们说说看,是不是该追究?” 既然柳春燕都这么说了,余秋堂自然是一番承诺,保证最近抽时间登门拜访,好好请老柳喝一顿老酒。 柳春燕这才满意。 然后就说到正题,他们两人带来个令余秋堂意外的消息。 王浩峰准备入赘。 老实说,听到这个消息,余秋堂很是惊讶,以至于完全没掩饰住表情。 而房间里,其他人其实也差不多。 入赘这个事,即使到后世,也不能被所有人接受,更不说这个年代的西北。 余秋堂的惊讶和其他人惊讶微有不同。 其他人都是下意识想到,好端端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入赘呢,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娶个老婆回来嘛。 即使是屋子里都是女人,但大家依然还是迁移是不支持入赘,按照大家的想法,一个男人只有走投无路,才会选择入赘,要不就是没出息,会被人看不起。 事实也是如此。 村里也有入赘的先例,但几乎没有一个男人在入赘后,能获得正常的男人地位,里里外外都会被人看不起,活得很凄惨。 而对余秋堂他们来说,更是有四叔的例子在前,他死后,什么儿子女儿,妻子都成了陌生人,若不是有几个亲兄弟在,估计谁来埋葬他都是个大问题。 这尸骨未寒,现在又遇到这样的事,让余秋堂很难接受。 “我和燕子商量好了,等我们成亲后,我就会搬到那边去住,户口也会落过去,以后燕子的爹就是我爹……” 王浩峰还在兴致勃勃说着,余秋堂却觉得有点燥的慌,急忙找个理由,丢下手里东西来到外面,站在梨树下看着天空。 雪不知不觉已经飘大,他抬头的刹那,刚好一片雪落眼睛上,凉凉的。 他长呼口气,看着雾气从嘴里喷出,很快消失在空气里。 他强迫自己慢慢冷静下来。 他或许是操心多了。虽然王浩峰是自己好友,但人家的生活毕竟属于人家自己,他也无法完全干涉。 父母都无法完全决定孩子的未来,更不说朋友呢。 况且,入赘也不一定就完全会不幸。 若是两个人真心有感情,那入赘或者迎娶,不过是一种形式罢了。 就像后世很多男人,从老家出来在大城市工作生活,娶了个当地的姑娘。 从此,回丈母娘家的次数肯定要远超老家,看丈母娘的次数也远超母亲,逢年过节,很多时候都陪着丈母娘一家过,而老娘却在家里孤苦伶仃。 这其实和入赘,也没啥太大区别。 只是叫法不同罢了。 只要身边的女人没问题,一切都能接受。 身后传来脚步声。 他转头一看,是王浩峰。 王浩峰大大咧咧地走到他身边,竟是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来一根?” 余秋堂摇摇头,笑道:“你啥时候也学会抽烟了?” 王浩峰将弹出来的烟放进自己嘴里,又掏出火柴,用衣服遮挡住风雪擦燃,烟点着后,美美地吸了一口。 “以前看人抽烟,一直不能理解,想着烟有什么好抽的,不就是一些草叶子,用火点燃嘛,熏的不行还危害健康……” 王浩峰吐出烟雾。 “……可真正尝试后,才发现这东西其实和酒一样。” “一样过瘾?”余秋堂问。 他觉得王浩峰和之前有点区别,似乎在他没心没肺的基础上,稍微多了点深沉。 就是不知道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成熟了。 “不是,是一样让人可以暂时忘记烦恼。” 王浩峰笑着说。 余秋堂道:“你这个样子说话,我有点接受不了,你是不是被人夺舍了?” “啥叫夺舍?”王浩峰随口问了句,但似乎并没有追根问底的意思,而是接着说:“我知道,你觉得我糊涂了。” “也没有……吧。” “不要掩饰了,堂堂,我们光着屁股一起长大,你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啥想法。” “好吧。” 余秋堂无奈,“你到底是咋想的,这入赘不是件小事情,一旦过去后,你以后生的孩子什么的,都要姓柳,可就与你老王家没关系了。 你们老王家现在就你一棵独苗,若从你这里断了根,那可就是真的没有后续了。” 余秋堂的想法其实很复杂。 他觉得自己终究是个传统的人,哪怕重活一世,骨子里还是带着传统。 希望能有孩子延续下去。 倒不是想着孩子到时候能养老什么的,而是觉得,这个世界一直在发展,而他的生命很短暂,百年之后,孩子就可以代替他看看这世界变成什么样了。 当然,这个孩子最好跟自己姓。 他知道有人会说,跟谁姓还都不是你的孩子啊,为什么格局要这么小。 对,他的格局就是这么小。 所以,他对王浩峰这种行为,骨子里是带着几分不满。 就好像自己的亲兄弟好端端的,非要去入赘一样。 “为什么呢?” 王浩峰也保持着和余秋堂相同的姿势,一起抬头看着天。 突然叹息:“你说人要是都和雪一样,飘飘洒洒,也没个拘束,风朝哪吹,就被吹到哪里,是不是很舒服?” 余秋堂道:“再飘,终究要落在地上,到头来还是脱离不了化成水的结局。” “对啊,”王浩峰扭动一笑,“那既然最后都会化成水,为什么在飘的时候,我们不能自由一些呢。 你说说看,不管你怎么飘,结局是不是相同,那还挣扎个什么!” 余秋堂盯着自己的好朋友,他发现王浩峰今天说话,完全不是以往那种风格。 仔细回想,最近他一直忙着结婚的事,再之前又经历过年,确实没有仔细和王浩峰说过什么话,就是感觉这个好友一直在,喊他帮忙也会随叫随到。 潜意识里,把他当作一个没心没肺,永远都不会有真正烦恼的人。 可今天王浩峰的样子,突然让他有点陌生。 不。 准确来说,有种紧张感。 上一个给他这样感觉的人是四叔,他已经埋在土里几十天了。 “你是啥情况?” “啊?” “我咋觉得,你好像有点不对劲呢。” “没啊,我能咋样,我还不一直就是我自己。” “跟我见外是吧,是谁说的,我们有话一直不要藏着掖着,一辈子直来直去做哥们的?” 余秋堂没办法,将这种话都拿出来说了。 王浩峰微微一怔,随之笑道:“堂堂,你突然这么正式,搞得我有点不适应。 其实也没什么了。 就是燕子说,她爹的身体不好,她又是她爹唯一的孩子,不可能离开她爹嫁给我,如果我真要和她一起生活,就必须入赘。” “这也不符合道理吧,如果真是老柳的缘故,完全可以将老柳接过来住嘛,还不是一样可以孝敬,为什么要提入赘的事…… 再说了,即使是到她们村子里去照顾,不入赘不也是一样?”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老柳原本就是想招个上门女婿,你还记得燕子那个师兄吗,他就是老柳培养的女婿。 原本就是为了入赘。 老柳自己没有儿子,又想留个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女儿,走这条路了。 我要是不同意,那燕子就会另外找个人入赘,她很听老柳的话,我能怎么样?” 余秋堂道:“这个就有点过分,你要是真发自内心同意,也就不会像这个样子烦恼,两个人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吧,你现在还没结婚就郁郁寡欢,那后面日子能幸福吗?” 王浩峰看着余秋堂,良久才叹息声:“堂堂,有时候这就是命,你以为人人都能像你这样,要本事有本事,要运气有运气啊?” 王浩峰幽怨地说:“你真以为,谁都能像你运气那么好,找到嫂子那样贤惠的人啊!” “你们哥俩在聊啥呢?!” 门口传来柳春燕的声音。(本章完) 第246章 燎干 “哈哈,闲聊呗,外面冷的不行,赶紧进去呗。” 王浩峰一看柳春燕出来,立刻笑呵呵地说。 “里面热的慌,我也出来聊聊天,”柳春燕没有进去,而是直接来到两人站的位置,又对王浩峰说,“我有点事单独和秋堂大哥说说,你进去待会吧?” “你们啊……” 王浩峰犹豫下,还是没有拒绝,“那你们聊,堂堂,你可不许说我丧气话。” 待王浩峰进去,柳春燕轻轻拍拍身旁的梨树,“这是香蕉梨树吧?” 余秋堂点点头,“是啊,家里孩子们都喜欢吃,所以就移栽几棵,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活。 这种树,对土壤要求很高,扎根深,一般很难移植活,具体还要看今年春季能不能长出新叶子,若没有那就是死了。” 柳春燕点点头,“我们家里也有一棵,好像很多年了,自从我懂事起,那棵梨树就在,好像是是我爹娘一起栽的。” “哦。” 余秋堂不知柳春燕要说什么。 “秋堂大哥,刚才你们是在谈峰子做上门女婿的事吧?” 余秋堂略微思考下,点点头,“确实是的,我想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 柳春燕却微微一笑,“他当然是愿意的,那么大个活人,总不会是我柳春燕绑着他吧?” 余秋堂心想,你是没用绳子绑,但有时候人的情感就是一条线,一旦绑紧,可比绳子要结实,难以挣脱多了。 很显然,王浩峰就被绑住了。 他一个冒冒失失,风风火火的人,如今能变得深沉起来,不为情感,难道还会为钱啊。 男人要成熟,有很多种方法,其中一大部分就是来自于女人的影响。 一个喜欢的女人的影响。 所以那些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女人的男人,看起来都格外年轻,年龄一大把,岁月也却没有给他们留下太多的痕迹,便是这个原因。 或许是看出余秋堂的想法,柳春燕笑了笑,“其实过日子,实质最重要是吧,人生就这么点时间,什么传宗接代,名利,等到走的那天,是不是啥都没了? 他王浩峰是个孤儿,家里什么都支撑不了,在这边也是吃百家饭,守那个姓氏有什么意思,倒不如去了我们那边,好歹也有个家的感觉,不好嘛?” 余秋堂不知如何反驳,这个说法也没啥问题。 “你看看你,秋堂大哥,你现在也结婚了,娶了那么水灵个媳妇,每天可以抱着新媳妇睡觉,未来嫂子还会给你生出几个大胖小子,大白丫头。 你当然幸福了是吧。 可王浩峰他有什么呢,他其实什么都没有。 你们既然是好朋友,关系亲的跟兄弟一样,你难道能眼睁睁看着他打光棍。 不能是吧? 但你又能帮到他什么呢,给他钱嘛,从你这里轻松得到了钱,那还是他自己的生活嘛? 我想你也不愿意看到他是那样的人吧?” 余秋堂点点头,“确实如此,你这么说我没办法反驳,但你依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入赘呢。 按照一般的规矩,年轻的姑娘都要出嫁,寡妇或者离婚的女人,才可能会迫于实际需要招赘……” “秋堂大哥,我原来还觉得你是个开明的人呢,没想到也是这样想,我问问你,为什么两个人结婚,就一定要是男人娶,女人嫁才是符合道理。 反过来,男人到了女人门上,就变成不符合规矩,就要受到歧视呢。 如果你真是王浩峰的好朋友,难道最希望的不是王浩峰能过上好日子嘛,至于这个过程,真的要这么介意?” 余秋堂看着柳春燕,他其实对这个女人并不熟悉,之前只是觉得是个有性格的年轻姑娘,今日却发现,她的思维很敏捷,说话的逻辑性也很强,而且很勇敢,意识很超前。 对,余秋堂也觉得她说的没错。 男女之间感情确实不在乎谁主动被动的问题。 但前提是,要处于特殊的时代和环境。 余秋堂认为目前这个时代,并没有这种前卫思想存在的土壤。 他叹息声,还是说出最真实的想法:“其实我最担心的是,你们能否让峰子有家的感觉,我很了解他,刚才聊天时看出他并不快乐。 我想,他之所以答应你,是希罕你。 但若因此一直郁郁寡欢,我却不忍心,男人要是把事情想藏在心里,并不比女人简单。 一旦爆发了,就会出大问题,这点你想过吗,你们商量过嘛。” 余秋堂看着柳春燕的眼睛,“坦白说,如果不能,我个人并不看好你们。” 柳春燕神情未变,只是淡淡地说:“没走到哪一步,谁都说不好,是不是?” 不等余秋堂继续说话,她转身迈着大步子朝房间里走去。 两人进去之后,余秋堂其实还是有点不开心。 反而柳春燕要淡定的多。 一直到她们走之前,余秋堂再也没找到机会和王浩峰单独聊天。 只能看着他们离去。 临走之前,柳春燕还笑着说让余秋堂别忘记和老柳的承诺,余秋堂应了。 米雅丽和余秋堂一起送人出去,看两人走远,她注意到余秋堂有点闷闷不乐,拉拉他的手臂,柔声说:“你和那个燕子姑娘怎么了?” 余秋堂摇摇头,“没啥。” 米雅丽点点头。 两人进了院子里,快要走进大房,米雅丽又扯住余秋堂的衣服,“若是心里不舒服,想找个人说说话,你可以说给我听。 需要我提意见,我就提点意见。 若你只是想找人说说,那我就安静听听,一句话不说。” 余秋堂一怔,看着米雅丽恬淡的笑容,他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其实是关于峰子的事……” 余秋堂简单将王浩峰的事说给妻子听。 米雅丽听完后,沉思片刻,轻声说:“其实你最大的心结是四叔的死对吧?” 余秋堂突然眼眶一热。 忍不住在大雪里将妻子拥入怀里。 这就是他深爱着这个女人最根本的原因,她能瞬间理解他内心深处的恐惧。看起来他想给妻子幸福,但何尝不是他自己需要等着妻子去治愈呢。 一个灵魂疲惫的老人,重生之后,真就能反复换了个脑袋,突然什么都变得清晰,智慧变得无比丰厚嘛? 很难。 重生继承的,不止有经验。 还有骨子里未能除去的性格缺点,重生并没有修正作用。 他只能一点点用生活的幸福感去稀释。 “其实你不用太担忧,四叔是四叔,峰子是峰子,你不是说四婶很难相处嘛,但我看这个燕子姑娘人蛮好。 你站在峰子角度想,他也没个亲人,孤苦伶仃在这里其实也没家的感觉是不,若是入赘后,真能获得一个新家,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退一万步说,你毕竟只是他的朋友,你决定不了他的人生。 哪怕你是他父亲,兄长,都无法完全安排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是不是? 既然这是他的选择,作为朋友,你就应该祝福他,给他必要的支持,不能继续在他们面前提供负面情绪,那样反而让他们为难。” 米雅丽说完,从余秋堂的怀里挣脱出来,帮他掖好衣服,“人生在世,求个心安就好。做过能做的,剩下的事情,那就是命。” 余秋堂点点头。 . 正月二十三是燎干节。 这种节日,属于很冷门的一种地方节。 余秋堂前世在很多地方和别人聊天,似乎都没有这种节日。 这种节日来源众说纷纭,但目的却相对统一,就是用的火燎去晦气。 在人们传统的概念里,火不仅可以带来温暖,光亮,并且还能祛除晦气。 例如有白事过完,或者是走夜路回来,人们就会在大门口点一堆火焰,让归客从火焰上迈过,就不吉祥或者阴霾的气息清除掉。 只不过燎干是一年火焰里最猛的一次。 同时也算是过年最后一日。 自腊月二十三杀猪到正月二十三燎干,算是整整一个月。 大清早,余小伟和其他几个孩子们随意吃点东西,就背着绳子出门了。 燎干需要准备很多柴火,垒成很大的堆然后点燃。 这种柴火最好是从野地里去找,实在不行也可以用家里的麦秸。 但麦秸一来比较珍贵,还要留下来做饭或者烧炕,二来麦秸的火焰燃烧时不会冒的很高,不够热闹,三来呢,这种节日按照最原始的风俗,人们都是以野蒿为主要原料,若是用麦秸,就有点偷工减料的意思。 本来过节就讲究个仪式感,若是为了省事,随意糊弄,缺了仪式感,那搞这个事就没意思了。 所以,正月二十三这日,孩子们都要被发配出去砍野柴,多多益善。 如果这日刚好是周末,那就可以大清早出门,若不然,下午四点多放学就要快马加鞭去,饭都顾不上吃。 到时候点燃,火焰都会升起好几米高,要远远超过家里的围墙,谁家的火焰高,那就是日子过的红火。 暗地里较劲着呢。 孩子们好胜心也强啊,大家一起去出去砍柴,要是别人家火焰比自己家高,那自然是说不过去,心里会觉得憋屈。 孩子们这样想,有些大人也有这种心理。 可砍柴的活都是小孩子干,大人们是不好意思跟着一群孩子出去,所以只能鼓励自家孩子多搞点,来点激励政策。 那这个时候家里孩子多,并且是男孩子多的就占便宜,男孩子可以直接爬到很高的地方去砍没有被破坏的干蒿子,并且能一次性砍很多背着回来。 而女孩子呢,不管是因为矜持还是胆小,都不敢去很危险的地儿,并且力气也小,一次性砍的太多,也很难背得回来。 当然,父母安排任务时,男孩可能比女孩要更重点,不会安排一样的量,更不会大过年的,真让孩子们不开心。 说是重男轻女,也就体现在例如学习,建房,分家等大事上,这种小东西倒也不会分得特别清楚。 孩子们在外面干活,家里人也没闲着。 经过昨日锻炼,今日编织网子的速度更快很多。 编织网子所有人都能帮上手,就连余春菊也跟着干活,只要不见太大的太阳,不吹风,她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下午,又是手擀的长面。 现在家里有大姐,米雅丽,三姐就不用独自做饭了,基本是互相谦让着,每次两人做饭就行。 大姐做饭的味道一般,但刀工很好。 所以擀面和切面由大姐负责,米雅丽就来调汤,余秋堂最喜欢吃她调的汤,百吃不厌。 前世米雅丽去世后,他在很多地方吃过很多面,都没有吃出米雅丽那种味道。 后来只能无奈叹息,可能米雅丽也就是家常味,只是她特有的做饭罢了。 吃完晚饭,天已经彻底黑下来。 该是燎干的时候了。 所有人都来到院子,围着堆积如山的干柴堆,就连余秋江也专门从镇子上赶回来。 他这几日一直忙着跟装修的事。 余秋堂拿着火柴刚要点燃,看着大家眼巴巴的样子,突然来了主意,索性又拿出几盒火柴,让大姐,三姐,春菊每人拿一盒,一起擦燃火柴,一起点燃。 这三人各自有各自命运的桎梏,希望那些苦难能被火焰祛除干净。 干蒿非常容易燃烧,一点燃火焰立刻熊熊燃烧起来,很快就蹿到六七米高,比房顶还要高出很多。 大家围着火焰都非常高兴。 余秋堂让孩子们将过年剩余的鞭炮全部扔进火堆里,立刻被烧得噼噼啪啪响,过了今日,年就彻底过完了。 火焰虽然高,但烧得也快,几分钟后慢慢就变小,然后到最后只剩下一些比较粗壮的枝还在烧,余秋堂寻来铁锹,像似扬土一般,将还没有完全熄灭的红色灰烬扬在空中,看红星洒落在地。 这也是燎干的一部分。 随后,便是小孩子们最喜欢的“真燎干”环节,也就是从火堆上来回跳跃。 从这边跳到那边,又从那边跳回来,寓意所有晦气都被燎干,大人们也会象征燎一两次,若是家里有很小的婴儿,还会抱着孩子燎几次。 火光也映照着每个人的脸,仿佛照亮了所有人的前方。(本章完) 第247章 通电问题 正月二十四,又是逢集。 但这日余秋堂来到镇上并不是为逛街,而是带着重要目的。 他先去看了看余秋江的铁匠铺,发现整饬的速度还挺快,余秋江很有自己的想法,不用他这边操太多心。 毕竟是米文忠负责的。 随后他径直来到到畜牧站找林牧。 他这些日子,根据自己前世的经验以及未来的设想,结合林牧书里提到的重要信息,绘制了一份鸡舍的分布示意图,想拿给林牧看看。 若只是小打小闹,那他自己能慢慢尝试,但既然想将规模扩大点,肯定还需要专业人员支持和指导。 通过上次和林牧沟通,又阅读林牧编辑的养鸡技术指南,他发现林牧是真的对这个行业非常精通,比他强太多。 “想不到,你的执行力这么强?” 林牧看到余秋堂这么再次来,也是非常意外。 天气很好,他正躺在破房门口悠哉悠哉晒太阳呢,脸上盖着本武侠小说,美得很。 余秋堂笑道:“说很强不敢当,但既然说出的话,肯定要赶紧落实嘛,给,你帮我看看我这个图纸,这就是我打算未来建设的鸡舍蓝图。” “你还懂蓝图……” 余秋堂笑笑。 他发现每次他说到一个稍微有点知识底蕴的词,林牧就会这样问他一句。 不算是嘲讽,但心里自然带着几分轻视。 这属于知识分子的特有的傲气,看到余秋堂这样一个农民能说出那些话,肯定本能感到意外。 潜意识里,农民们都是粗老冒。 哪怕是余秋堂,在他们这些知识分子眼里,也就是特殊一点的土老帽罢了。 余秋堂记得看过一本什么小说,里面形容过这种知识分子的傲慢性,说这不是出于恶意,也不全是骄傲,而是一种不安全感。 就像一个逗弄蚂蚁的小孩,会觉得蚂蚁都很笨,无法超越他布置的艰难险阻。 但若是其中有蚂蚁或是无意,或是侥幸刚好翻越了,他又立刻会变得很不舒服,会毫不犹豫将这只利害点的蚂蚁碾死。 余秋堂不觉得林牧也会像那个小孩,想着碾死自己,但林牧骨子里的骄傲,却是难以掩饰,会情不自禁就释放出来。 他懂,所以不去计较。 人至察则无徒,他看重的是林牧的优点和能力。 至于林牧性格的问题,不是他能解决的事。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使林牧的爹娘,都不见得能改变他,自己凑什么热闹呢。 果然,林牧只是随意打趣,并没有继续展开话题,他认真看着余秋堂画的图,越看笑容越少,慢慢变得认真起来。 大概几分钟后,他深吸口气,将图纸卷起来交给余秋堂:“这图是你画的?” “对啊,是不是问题很多?” “不,”林牧摇摇头,看余秋堂的眼神充满好奇,“恰恰相反,我觉得你画的非常好,可以说,你这种水平,即使放到我们班级,也没几个人能赶上。 你到底是从哪理解到这么多,我给你的书里,似乎没有讲的这么细致。” 余秋堂笑道:“毕竟是农村长大,很多事都触类旁通,原本有点想法,但都很零碎,没有结合换成整体。 前几天你给我书,我回去仔细阅读,很多困扰我的事豁然开朗,补全了最后一些短缺。 不过呢,我知道我只是纸上谈兵,具体落地,还是要你多多指导,专业的事,必须专业的人来指导。” 林牧被余秋堂的恭维说的有点飘飘然。 这也是知识分子的常见短板。 商人逐利,知识分子则是好名,你或许给他们钱,他们懒得理睬你,觉得你是侮辱了他们。 但你若是给他们名,哪怕是这样简单的恭维,他们就会很受用,对你的印象变好很多。 “不不,你画的确实很不错,甚至以我有限的经验来看,只要稍作修改,就是很好的一个想法。 不过呢,图纸要结合现实具体评判,具体能否实施,我需要看到现场才能最终下结论。” 余秋堂从他的话里敏锐抓到关键词。 “那可就太好了,我原本就想着请林技术员去实地指导下,但担心您工作繁忙,没有什么时间。” 林牧看眼余秋堂,觉得这小子在讽刺他。 但看余秋堂的眼神很清澈,丝毫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他哪知道余秋堂如今已锻炼的炉火纯青,这种场合话能随口说出来,草稿都不带打的。 “去去倒也可以,既然你这么有想法,又诚心真想搞点事情出来,我就去看看你的现场,具体有什么问题,到时候我们一起说吧。” “那真是谢谢您了。” “你稍等下,我换个衣服。” 几分钟后,林牧从房里出来,已经焕然一新,上次看到那个白净的衬衫也穿上了,下面是黑色的的确良裤子,脚上还蹬着一双皮鞋。 皮鞋看起来有些年头,右脚后面的鞋跟都摸得很薄了,但鞋面还是被保养的很干净。 看样子,林牧在家里邋遢,但只要出门,可就会将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一些,还别说,这样看起来,还真有点知识分子的模样。 “走。” 半个小时后,摩托车回到家门口。 林牧被颠得屁股疼,下车后一边不动声色地揉屁股,一边打量着余秋堂的院子,眼神里充满震惊和意外。 他可没想过,还能看到这么大,这么宏伟一个院子。 以前他因为其他原因也到过一些村子,一些人家,看到的房子都是破破烂烂,或者非常原始简陋。 今天看到余秋堂这种院子,还是第一次。 他下意识用手拉拉衬衣的衣襟,指着院子说:“这就是你的家?” “是啊,您这边走。” “好。” 林牧尽力保持着矜持的姿态,可当迈过门槛,看到红砖铺就的院子,崭新的几排房子,还是忍不住有点拘束。 进门后,下意识站住脚,竟是有瞬间的胆怯。“丽丽,来客人了!” 孩子们都去学校了,院子里很安静,余秋堂站在门口喊声。 米雅丽没见影子,大姐却从里面出来了,可能正在揉面,两只手白白的。 也没穿外套,就穿着件薄款的绿色毛衣,围着个围裙。 甚至因为没想着出门,头发也没编辫子,就随意用皮筋扎成马尾辫,也不整齐,茂密的头发散落在毛衣上。 “丽丽去爹那送点吃的……啊,有客人啊!” 大姐话说了半截,才注意到林牧,顿时有些不好意思。 “是啊,大姐,这是我从畜牧站请来的专家,指导我们建鸡舍的。” “那好啊,领导好!” 大姐说完,赶紧钻回厨房,她打招呼的时候,看到林牧干净的白衬衣,黑皮鞋,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一看都不是普通人。 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的这个形象,可不要给弟弟丢人,连忙钻进厨房继续做饭。 “我大姐,”余秋堂没有在意,邀请林牧进正房说话。 林牧的目光却看了眼厨房。 刚才余春杏那一抹绿色,让他眼前一亮,尤其是羞涩的笑,非常自然淳朴,毫不做作,更是让他感叹,这乡村什么都是清新自然。 “还是直接带我去看看你的鸡舍用地吧。” “不急啊,进去歇歇,喝点茶什么的,稍微缓缓再去也不迟。” “不累,我坐车来的,又不是走路,早点过去看看,还可以多沟通。“ “那好。” 余秋堂带着林牧来到后院。 “这些都是?” 林牧看到后院七个仓库模样的大房,又是微微一怔。 “暂时不一定,或许除了养鸡,还要养点其他的,综合养殖嘛,若是单独养鸡,效益不好的话,可能保不住本。” “这个想法也对,鸡蛋不要放到一个篮子里,前期投入少一些,摸索出惊讶,也熟悉养殖的节奏,然后逐渐加大,做起来会稳些。” “就是这个意思。” 两个人来到余秋堂预订的鸡舍,这也是七幢房子里最大的一间。 林牧进去后非常满意。 “你这个房子整体不错,但我想你原本建房的时候,大概是没想过,要在这里面养鸡的。” 余秋堂摇摇头:“不瞒您说,其实之前就有想过,您觉得这个房子有什么问题嘛?如果有问题,我们可以改造。” “问题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 一说到正事上,林牧整个人气质为之一变,他在前面走着,余秋堂在后面跟着,从口袋里掏出个小本子,做好记录的准备。 林牧看他这个样子,面带欣慰。 他不介意将知识传播出去,但很介意别人尊重不尊重他的知识。 之前也有几分给村民们分享经验,大家听的嘻嘻哈哈哈,干什么的都有,一遍讲完,重复再问时,竟然没一个能全部记住。 态度很不好。 而余秋堂从开始到现在,每件事都表达出对知识的渴求,这也给他增添很多兴趣。 “你看啊,我们都知道养鸡时温度很重要,尤其是雏鸡,也就是小鸡,更是要求温度合适。偏偏你们荣城这地界昼夜温差河大,若是控制不好温度,养鸡根本就无从谈起。 那雏鸡需要的温度接近我们人类,大概是35c前后,随着它慢慢长大,需要的温度也会下降,大概是每周下降两三度,等到成年后,温度大概控制在室温……也就是25度以下便可。 那你看,你这个房子空间如此之大,顶又那么高,墙壁也未做保暖或者隔热,到时候冬季里就无法维持住温度,夏季又无法隔热,肯定不适合养鸡。” 余秋堂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那我们顶部做个吊顶,墙壁里面家一层隔热的空气墙,您看可以嘛?” “空气墙都懂?” 余秋堂笑道:“我大舅子是专门做装修,听他说过一些。” 林牧满意点头,“那就好,利用空气隔热最好,但是造价高,可以尝试用干草或者麦秸碎末,锯末,胡麻柴等等,也同样能起到隔热的作用。” “好,记住了,您接着说……” “这其次呢,我看你这房子建造时,没有留足够多的换气孔,这也是考虑不周到……” “换气孔?” “对啊,你这么想,你养几千之鸡,是不是每天都要排泄,那量何其之大,鸡粪里含有很多氨气,硫化氢……哦,反正就是一些有毒气体。 这些气体如果释放多了,不但会影响鸡的健康,而且还可能导致进去干活的人中毒。 我们一般建议在鸡舍安装换气孔,保持良好通风,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这样啊,我懂了,那稍后您在图纸上帮我们标记下换气孔的位置和数量,我来想办法,肯定可以解决。” “好,除了换气孔,你这个光照问题也没考虑到,留的窗户太少,会导致里面光照不够。 母鸡很依赖光照,不然会影响产蛋率,我刚才看过了,你们这里还没有通电,主要依赖于自然光。 这个事情可不好解决,若是在墙壁上打出几个窗子,可能会导致墙壁支撑力和应力下降,这个是硬伤啊!” 余秋堂皱眉,原来确实没想这么清楚,只是想着留两个窗户便可,。 现在看起来,还是要专业人士才能看出专业的问题,他这个半吊子,懂的都是似是而非,半桶水晃荡。 “您刚才说电,是不是意思是说,如果我们能通电,用电光源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那当然了,”林牧点点头,“电光源在实际的养殖过程里应用要大于自然光源,究其原因,还是电光源比较稳定。 自然光源强弱变化很大,例如白日晴天,光线就会很强,但只要阴天,或者遇见个刮风下雨,光线可能就会面临不足。 还有,荣城本就是四季分明,夏季还好,等到了冬季,昼短夜长,和鸡的作息完全不匹配,鸡被迫需要调整,因此也会影响产蛋率。 相对来说,电光源就稳定很多,完全可以根据鸡舍的照度调整,作为自然光源的补充,亮则闭,暗则加,保证母鸡们长期处于稳定的光照状态……” 余秋堂恍然大悟,心里暗暗庆幸。 幸亏将林牧这么个专业且随和的专家请到家里,要不摸着石头过河,还不知道有多少挫折。(本章完) 第248章 吃完一碗,还有一碗 林牧提出这个问题,虽然说的是房子的房子,但再次提醒了余秋堂,不管做什么,通电的迫切性,必须提上日程。 之前只是基础生活,没有电还能勉强应付,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就行,符合这边人普遍的生活状态。 但现在要发展养殖业,也算是半个流水化的东西,就不得不用到更多能源和公共设施。 人可以自我调节,畜生可不行。 “那既然房子不好处理,就只能用光照,这个问题我记住了,随后我看看通电的事。” “能通电,自然是很好啊,我开始就想给你说这个事,终究是要通电,要不然你这大晚上的,总不能给鸡点蜡烛吧?” 余秋堂尴尬地笑笑。 林牧看出他的窘迫,没有继续谈,接着说起房子本身的事。 “……除去前面说的,你还要注意防鼠和防虫,防鼠做不好,莫说是雏鸡,就是成年的鸡也会蒙受损失。 鸡不是晨昏性动物,一旦到了晚上,视力和我们人类一样,基本为零,而且到时候受制于鸡笼,它们无法和老鼠形成对抗,非常容易被咬死。 另外防虫也这块也要做好,虫害会导致鸡感染传染病,例如鸡瘟能被迅速传染,与虫害不无关系。 这些都属于基础环境限制,必须重点关注。 针对防鼠,那房子下面必须做加固处理,最好是用水泥加固,并且门口要立防鼠板,周围布设好防鼠笼地。 至于防虫,等你通电后,我给你介绍一种先进的高科技宝贝,可以帮你解决掉这问题。” 余秋堂一边快速草草记录,一边说着感谢的话。 “林技术员,幸亏把您请到我们这里,要不然我们可就真是问题百出,还想着搞养殖呢,怕是得把自己亏进去。” 林牧笑笑,“不要紧,你们不懂是因为我们缺乏必要的培训,我们不就是起这个作用,只要用心学习,所有人都会变成专家。” “我们一定好好学习。” 林牧笑得很开心,心里十分满足。 心情高兴,自然就愿意多说话,他打开余秋堂的图纸,开始针对性和他讨论起具体布局。 他反复和余秋堂确认预计的养殖规模,又亲自将房子步量一遍,认为余秋堂原来的想法太过保守,空间使用不够充分。 养殖鸡,笼子需要避免鸡群过度拥挤,从而导致踩踏死亡,但也要根据鸡的品种和生长阶段合理安排饲养密度。 并不是越大越好。 尤其是肉鸡,就是要尽量不要让它们动弹的利害,要不然鸡很难肥起来。 而蛋鸡的密度则是有个被广泛应用的标准,那就是:每个笼子里不管是三只鸡,还是五只鸡,都不能让鸡有转身的可能性。 这样才能保证鸡头永远朝一个方向,屁股朝另外一个方向。 这样比较好安排笼子。 放食物在一个槽子,鸡蛋下出来后会自然会落到另外个槽子里。 如若不然,可以想象下,鸡舍里该有多乱,要不就是笼子里到处滚的鸡蛋,要不就是食物槽里的鸡蛋和食物混在一起。 不管是哪种,都会让人收取鸡蛋非常麻烦,不利于快速操作。 另外最重要的点就是卫生清洁。 如果大面积养殖鸡,每日产生的粪便和废物也特别多,而这些粪便往往都会滋生病毒或者虫子,苍蝇等。 这些东西又会使鸡传染上各种病症。 所以及时做好鸡舍和鸡笼的粪便杂物清理,同样也是重中之重的点。 但清理粪便,可不是一朝一夕偶然为之,而是日复一日的操作,若是不考虑其操作方便和强度,对以后的养殖劳作也是增添很大负担。 林牧提出这个问题,但他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只是说以后正式养殖要注意这方面的事。 余秋堂记在本子上。 这个问题他之前就想过,但还没意识到这么复杂。 既然提出来了,后面设计笼子的时候,肯定要一次性设定好,方便人操作,也不影响鸡正常排泄。 “秋堂。” 不知何时,米雅丽回来了,站在门口喊他。 看到林牧在,笑着问道:“您就是秋堂说的林技术员吧?” 林牧看到米雅丽,又是一愣,下意识看眼余秋堂。 说实话,他心里有点羡慕。 这果然不是个普通人啊,那会觉得他姐姐就够漂亮,没想到还有这么好看个媳妇。 哦,话说回来,他突然觉得余秋堂其实也挺帅气,身材高大挺拔,模样周正,性格爽朗待人处世成熟,还真是不错。 “是我。” 米雅丽笑着走进来,站在余秋堂身旁,“为了我们家的,还让您专门来一趟,真是过意不去。你工作那么忙,肯定耽误您很多重要工作吧?” 余秋堂脸部肌肉下意识抽搐几下。 他能当着林牧面说虚话,林牧没说什么,因为他知道余秋堂看过他慵懒闲适的模样,当面说只是恭维话,当不得真。 既然双方都知道是假话,那何必计较呢。 但米雅丽说这个话,林牧却有点脸红,因为他知道,米雅丽是真正感谢,在为他耽误工作而不安。 他不配这个真心。 但这个时候,他自然也无法客气的说他其实很闲,平日里工作很少,因为这个地方的养殖业根本没起步,他没有多少工作。 他只能看着余秋堂,笑着说:“帮你们解决问题,发展和扶植乡村养殖业快速发展,本就是我们的责任。” “那是那是。” 余秋堂在旁边不住点头称是。 “真是多谢您了,”米雅丽诚恳点头,又对余秋堂说:“大姐和三姐饭做好了,这边完了的话,请林技术员回去吃饭吧?” “刚好结束。” “我就不吃……” 余秋堂一把拉住林牧,“客气啥啊,林技术员,我知道您工作忙,但也不在乎一顿饭,若是在饭点上放您走,我愿意,我老婆也不愿意是不?” 米雅丽抿嘴笑道:“是啊,您辛苦帮我们指导工作,我们让您空着肚子回去,这要是传出去,村里人还以为我们想舍不得给人吃东西,到饭点赶人走呢?” “真没事,我回去吃……” “走吧,走吧。”林牧客气倒也是真客气,余秋堂邀请也是真邀请,就像拔河,两方人都出了力气,但最终绳子会被拽到哪个方向,还是要看谁出的力气更大。 所以,最后林牧还是被拽到大房里。 知道家里来了客人,大姐的面擀得格外用心,米雅丽的汤也是调得辣红味香,待米雅丽端着盘子过来,将面放到林牧面前,一股香味立刻扑鼻而来。 咕—— 林牧下意识吞咽口口水。 真的是太香了。 细若韭叶的面沉浸在辣红色的汤里,清白的葱,嫩绿的是香菜,雪白的是豆腐,嫩黄的是黄菜。 这种原生味的家常手擀长面,只出现在林牧的传说里。 知道这边人,做饭好的女人,能手擀出这么一种美食,却一直没有机会品尝到。 没想到今日这么个偶然机会,就真的能大快朵颐,幸福来得如此之迅猛,让他完全没想到。 “秋堂,你招呼着林技术员,缺什么就加点什么,需要什么就给我们说。” 又对林牧说:“林技术员,不要客气,我们农村人没啥好东西,您肯定吃过很多山珍海味,来我们这里换换口味试试。” 林牧刚端起一碗饭,听到这话,不由受宠若惊,急忙客气地说:“还没入口,就香气扑鼻,这哪是什么家常便饭,简直是人间珍馐。” 他这一激动,就整出几句“官话”,话出口,倒是心里立刻暗暗怪罪自己,人家只是个普通农家妇人,可能都没读过书,你给人家这么说话作甚。 真是有点不分场合,倒显得自己有点卖弄,做作的意思。 却没想到,米雅丽听后,爽朗笑道:“珍馐美味可谈不上,只要您喜欢吃,以后随时来我们家做客。” 说完端着空盘子出去,只留下两个男人吃饭。 林牧自然没想到,不仅余秋堂仿佛很有文化的样子,就连米雅丽也是不能小觑。 “珍馐”二字,一般读过书的人,可能都写不出来,不知其意,米雅丽却能随意平常地接过话。 这家人,真是有点厉害。 在这刻,林牧心里那股淡淡的傲慢,终于彻底消散,他觉得自己必须更真诚点,才对得起,配得上这家人的期待和热情。 吃完一碗,林牧才想起做饭的人还没吃呢,便让余秋堂招呼大家一起来吃,余秋堂告诉他这种长面必须有人煮着,有人吃,要是一次性都煮完都很快会烂到一起。 林牧这才作罢。 “这个面味道真是不错,你真是幸福啊,整日都能吃到这样的面。” 林牧吃完第三碗,抹抹嘴巴,不好意思继续吃,余秋堂强行给他又倒进一碗。 “多吃点,这碗里都是汤,面没多少,你可要吃饱,我反正每次要吃五六碗才能饱,你吃这么点一会肚子准饿。” 既然都加到碗里了,肯定要吃,林牧便又继续吸溜一大口。 “先前那个绿毛衣是你大姐啊?” “嗯,我大姐。” “她在你们家走亲戚?” “哪有啊,”余秋堂简单说了下大姐的事,“现在是不敢让她回去了,想着等我闲下来,再处理下她们离婚的事。” 林牧没想到余春杏还有那种不堪的过往的,顿时目露同情和不忿。 “都什么时代了,新社会这么久,还有些男人没把女人当作人看,你那个姐夫就不是个好东西。” “就是说啊,但有什么办法呢,这结婚前也不知他是那么个德性,现在害的我大姐很惨,带着两个孩子没地方去。” “确实不容易,那你大姐住在这里,你妻子没意见啊?” 余秋堂笑笑:“没有,迎亲之前我就给我媳妇说过这事,反正家里的房子多,人多了也人热闹,而且我姐在这里住也会干活,不是等人养着。” “这就还好,”林牧将最后一口面吸溜完,突然盯着余秋堂感叹道:“余秋堂,你前世不知做了多少好事。” “?” “要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好运气,能找到那么贤惠的妻子,还有文化……” “可能吧。” 余秋堂也笑笑。 说别的事,他可以谦虚,但提到米雅丽,他不愿意自谦。 他心里本就是这样想。 能娶到米雅丽这样温柔的好妻子,他肯定是很久之前积攒的福气。 所以他才会一直保持着对人的善心,就是希望这种福气能永远维持下去。 吃完饭,林牧又亲自帮余秋堂修改图纸,重点的地方都标记出来,又针对建设时一些细节专门做了强调。 一直忙碌到下午三点多,这才说要赶紧回去,出来多半日,总要回去报道一番。 余秋堂本想着留着他继续吃完饭,可以炒点菜,陪着他喝点呢。 他对这个毫无保留,愿意真心帮他们的技术员很有好感。 虽然身上带着几分文人的傲娇,但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人,有技术有知识,又有风度,值得结交。 送林牧回去后,余秋堂顺便找了吴美芬,拿回来剩余的资金。 吴美芬很慎重地交代他许多事,当然也没忘再次劝他跟着自己干,给他很好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余秋堂只好一万零一次拒绝。 回去的时候,顺便去余秋江的店铺里带上米文忠。 关于装修的事情,基本和林牧讨论清楚,剩下就是装修的事。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他当然不希望其他人赚走,米文忠做事的效率和质量他都很满意,又是自己大舅哥,舍他其谁。 “哥,你咋来了?” 米雅丽和余春杏,余春梅,余春菊正在房檐下编制网子,大门开了,以为是余秋堂回来,却没想到还有米文忠。 “秋堂让我帮看看鸡舍,你们忙着啊。” 米文忠在余秋堂的影响下,待人处事比原来活泛很多。 他回答妹子的话时,下意识看向旁边的余春梅,恰好余春梅也看他,两人眼神这么一交汇,各自不好意思散开。 他们这个样子,自然看在所有人眼里。(本章完) 第249章 养鸡大计 众人都看好这个亲上加亲的事,两人也都愿意,但就是岳母那边还差点意思,余秋堂准备下去后好好让米雅丽做做说客,打通最后一关。 和米文忠在鸡舍里商量许久,出来后天已经黑了,米文忠便在这里吃了晚饭,吃完后,几人专门创造出机会,让余春梅和米文忠有相处的机会。 两人害害羞羞在外面走了一会,回来后米文忠说是要回去,但余秋堂以家里房子多为由,没急着让走,告诉他等到明日直接送回镇上。 装修的事情,米文忠说是需要和几个老伙计好好商量商量,这里面有些项目他们做过,有些则是第一次接触,不做好盘算,轻易不敢动手。 米文忠知道这是余秋堂非常重要的事,他对这个妹夫的情感何止感激,自然会比任何事情都要用心。 随后几日,余秋堂又和米文忠反复沟通几次,针对一些细节详细商榷,一项项改造都列举清楚,并且寻求林牧审核过后,这才最后敲定方案。 余秋堂将林牧的话放在心里,想着房子需要在后期铺设电路,为此想着最好在装修的时候留下线路管道。 但说给米文忠听,米文忠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太先进的操作。 现在还没做到全面通电入户,米文忠虽然知道电是什么东西,具体操作却还是一知半解,更不说仿照后世先进的装修模式,将电线全部放进墙里面。 这个时候即使拉电,都走的明显。 也就是将线路固定在墙壁上。 好处是能清楚看到线路走向,如果线路出现问题,也很容易处理。 缺点也很多,例如不好看,容易脱落,容易受到外部影响而断线,裸露出来容伤到人等等。 但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余秋堂在反复讨论后,发现他的想法还是太过先进了点,暂时这边做不到,最后只能作罢,准备入户的时候直接走明线算了。 他这边忙碌,米雅丽收购鸡的步伐也没停止。 因为要求高,必须要高大健壮的公鸡,生蛋不超过一年的母鸡,刚开始收购速度很不理想。 但随着被收购者逐渐增多,并将这边收购价格高的消息传扬出去,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也相信能卖上好价格,于是卖的人便多了起来。 但数目多了,质量就开始层次不齐,需要认真筛选。 即使乡里乡亲,或者是同村的邻居,甚至同族远亲,也还是有些人准备滥竽充数,明明知道这边的规矩,却还准备拿着不符合要求的鸡过来,企图蒙哄过关。 但他们是小看了米雅丽。 她养殖大范围的鸡不如林牧那般专业,但就家里养点鸡,可是门儿清。 一只鸡健康与否,多少鸡龄,下过多次年蛋,基本都能猜到个八九不离十。 遇见滥竽充数的,她也不懊恼,只是会温和地告诉对方鸡不能收,慢慢地,大家也就发现余秋堂这个老婆可不好忽悠,慢慢冒充的才少起来。 按照原计划,余秋堂准备收购十几只公鸡,五六十只母鸡,但随着他认识林牧,信心增强很多,直接将数量翻了一倍。 公鸡搞到20只,母鸡直接提到一百只。 大概四五天的功夫,一共收到六只合格的公鸡,二十多只合格的母鸡。 个个都是很好的鸡。 尤其是那些公鸡,趾高气扬,鸡冠红红亮亮,身上羽毛油光闪烁,仿佛穿着七彩霓裳,两条大鸡腿壮实有力,跳跃起来灵动活泼,丢个篮球都能扣篮。 余秋堂看的也很开心。 就是要从源头上培养优秀的鸡崽子,那些歪瓜裂枣的鸡,要孵化出好鸡只能靠基因变异,几率太小。 “怎么样,满意不?” 夫妻两人站在鸡笼外,米雅丽笑着问。 “很满意,看它们个个精神百倍,美得很。” 米雅丽笑道:“可不是嘛,我起码挑了有一百多只,才好不容易挑选出来这些,你跟我来,我给你看看鸡蛋。” 米雅丽带着余秋堂来到鸡蛋存储的小隔间,这是专门隔离出来的地方,不见阳光,甚至风都吹不进来。 尽可能保证鸡蛋处于恒定的温度里,这样的小隔间余秋堂还要多做几个,除了储存鸡蛋外,更是要作为孵化的房间。 看到鸡蛋,余秋堂格外满意。 不愧都是挑选的好鸡,鸡中的战斗鸡,个个鸡蛋大的跟鸭蛋似的,拿起来沉甸甸,非常有质感。 “等凑到100个鸡蛋,我们就开始孵化第一批,到时候丽丽你亲自来记录,我们需要最原始的数据。” “嗯嗯,你放心吧,我保证完成任务。” 余秋堂搂着她的脖子,兴奋地说:“前期肯定没那么如意,但只要熬过去,摸索到经验,后面就可以掌握这门技术。 到时候我们就会形成产业链,肉鸡,鸡蛋,和小鸡孵化出售一起做,肯定能赚不少钱。” 米雅丽笑道:“那好啊,反正我是你的小兵,你是指挥的将军,你指挥到哪里,我都打哪里。” “哈哈,不要这么说,你才是女王,我就是给你冲锋陷阵的人……” “我可不敢,我就是普通人。” “难道我还真成了将军不成?” 两人都哈哈笑起来。 米雅丽过门后,余秋堂发现这个时候的米雅丽性格和前世有很大区别。 前世她相对内敛,温柔固然依然温柔,可没有这么活泼开朗。 而现在可能是年龄还小吧,反正很乐观,余秋堂和她相处起来不需要忌讳什么,她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对余秋堂的心思总能把握很好。 “不过,秋堂这里有个问题,你必须早点解决。” “啥?” 米雅丽指着旁边的袋子,“你看,这是我们提前准备的饲料,是玉米和糠还有麸皮混合起来磨的细粉。 现在我们这里只有二十多只鸡,吃起来就很吓人,若是再多一些,怕是每天需要喂养的东西可不少,不提前准备好,到到时候拿什么喂它们。” 余秋堂点点头,“这个问题我和林牧也讨论过,分两条路,一方面让他帮我们铺铺路,介绍个饲料供应的单位。 鸡在笼子里和外面可不同,要让它们稳定产蛋,长肉,必须喂养饲料,至少需要添加一部分饲料进去。 同时,林牧建议我们添加一些辅助的东西进去,例如说苜蓿。 春天可以喂点苜蓿芽,秋夏可以将苜蓿草铡碎喂,到了冬天苜蓿干了,就将苜蓿打成粉末,添加到饲料里一起喂。 这样既节约喂养成本,又可以补充鸡需要的各种营养。”米雅丽点点头,“这是个好办法,我以前也用苜蓿喂养过,其实很多草都可以用来喂鸡。 但问题是什么呢,是我们需要的量太大。 一两百只的话,可能还能应付,但数量继续变多呢,等到一千只,我都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少? 数量少,我们可以去山脚砍野苜蓿,但数量多了,怕是不容易吧,到时候哪里来的那么多野苜蓿等着我们去砍呢?” 余秋堂笑道:“这个问题已经想过,一只鸡每天大概吃二两的东西,一千只鸡就是两百斤,其中苜蓿我们添加两成进去。 也就是一天需要40斤干苜蓿,一年就是15000斤干苜蓿量。 那一亩地可以晒多少干苜蓿呢,按照以往惯例,大概是1500斤,我们就算1000斤吧,打个折扣。 那15000斤苜蓿,就需要15亩地的苜蓿对吧?” 米雅丽想了想,“大致是这样,不过这个算法没考虑天灾什么的……” “苜蓿存活率本来就高,我也已经打过折扣,你觉得实在不够,我们就按照20亩算,是不是足够了?” 米雅丽点点头,“那肯定是够了,但问题是,你的目标好像不是1000只吧?” 余秋堂轻轻揉揉妻子的头发,“要不说,我咋这么稀罕你呢,真是懂我的心思。 对啊,没错,我的目标肯定不是1000只。 我们来算个账啊。 我和林牧询问过,规模化养殖鸡,产蛋率大概在7成,这主要原因是母鸡需要更新换代,衡算小鸡的成长的几个月时间。 那1000只鸡,我们就打算每天下700只蛋…… 哦,其实若是养的好,部分母鸡产蛋周期甚至不需要一天,两天能下三只蛋。 我们不去考虑这种超纲发挥,就按照一天一只蛋计算。 那么1000只鸡,就是下700只蛋。 市场上一只鸡蛋小的大概一毛左右,大的能卖到一毛五,我们的鸡蛋除去开始小鸡成长期比较小,一旦几个月过后,就会变得很大。 算了,就按照一毛二计算,那700只就是84元对吧? 饲料一斤8分钱,160斤就是13块左右,也就是说,不包含人工及其他损失,1000只鸡,我们一天就可以赚70块。 一个月就是2100,一年就是两万五……” 米雅丽目瞪口呆的看着余秋堂算账,听到这里,感叹道:“那不是一年就变成万元户了?” 她注意到余秋堂眼里都是亮光,知道丈夫此刻是心潮澎涌,说的她也开始激动起来。 “万元户肯定不是我们的目标!” 米秋堂说到兴致处,身边又是自己的妻子,没有外人在,自然也不想掩饰什么,索性说开去。 “我初步的目标是将数量控制在5000只,去除过程新老更迭,同时一直保证有4000只再产蛋。 考虑到置换下来的鸡可以卖钱抵消其他费用,仅靠养鸡一方面,我预备三年之内,每年效益赚到10万……” “十万!!” 米雅丽觉得自己脑子完全不够用了。 她可是这个时代的人,不久前还在为每日赚个一两块钱而感到开心,怎么突然就要赚这么多,实在是反应不过来。 而余秋堂则是接触过后世钱的金额,概念里,几万块根本不算钱。 身为重生客,虽然选择的是一条发展更慢的道路,但若是十万块钱都要犹豫,都不敢去想象,那估计什么没啥出息了。 但他还是不想给米雅丽太大刺激,防止她觉得自己太不可靠,便笑着解释:“这是我们未来的目标,但要达到目标,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 米雅丽这才回过神,点点头,“我就说啊,你一下子把我吓了跳。我看我们还是脚踏实地,一点点来做,最后做成什么样都行,只要我们勤劳些,总会越来越好。” “我就欣赏你的乐观。” 余秋堂在妻子脸上亲了下。 米雅丽推推他,“脸上都是灰,你也不嫌脏。” “哪有什么脏的,你可好亲了。” 余秋堂又要去亲,米雅丽急忙躲开,笑着跑了。 余秋堂也就是闹着玩,并没有一直追着不放。 他跟着米雅丽出来,接着说:“刚才不是说到苜蓿的事嘛,我其实早有个想法,刚好你今天提到,我就给你说说。” “啥想法?” “我们刚才算过,一千只大概就需要20木亩,那如果我们真扩展到5000只,大概就需要100亩前后是吧?” “没错啊。” “你还记得嘛,村东面,也就是五队最东面那片,有几百亩的闲地?” “你……该不会是?“ 米雅丽脑子反应快,立刻想到什么。 余秋堂知道她猜到了,点点头:“对,现在那片地因为背靠着的山脚,一年到头见不到多少雨水,所以无法种植庄稼,基本就是荒着。 我呢,准备将那些地承包过来,然后撒上苜蓿籽。 苜蓿非常耐旱,要不了多雨水就能活,而且是多年生,一旦种下后,每年只需要收割就好,也不用反复去种……” 米雅丽道:“不对啊,苜蓿只是耐旱,不是不需要水,我知道那个地方,东南方向是悬崖,而夏秋雨多的时候,基本都是吹的东南风,雨根本落不到地里。” 余秋堂点点头,对妻子的聪明很欣赏。 “嗯,你说的我也懂,村里其他人也懂,村委会那些领导也懂是吧?” 米雅丽不解地望着他。 既然大家都懂,那你说这个做什么呢? 余秋堂却眼珠一转,笑道:“好像是这样没错,但地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啥意思啊,我还是不懂。”(本章完) 第250章 谈判 余秋堂没卖关子,还是给妻子说了他的想法,这是这个时候人们思维定势,觉得地势定了,没办法改变。 其实要想解决非常简单。 直接引一道山泉管道,日常引水下来,根本要不了多少费用。 这种设想在米雅丽眼里无疑是异想天开,难度非常大。 她只能用对余秋堂的信任来化解心中惊讶。 余秋堂有很好的理由。 既然大家都知道这块地有问题,自然也就不会有人要,村里也不可能让地彻底荒着,所以只需要很少的钱,甚至白嫖都能拿到地。 打的就是个信息差。 这就是重生者最大的福利。 . 余蛋儿从地里锄草回来,看到坐在自家正屋的余秋堂,还以为看了眼。 自从前几次简单“交锋”后,他对余秋堂已经彻底放弃,知道自己的搞不过这个后生仔,惹不起躲开便是。 没办法。 他发现即使自己是队长,可也只能管管那些老实人,真正遇见余秋堂这种不走寻常路的莽汉,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去年秋天他在余家老地坑院被揍,当时还没认清楚,后面又经历其他事,眼看着余秋堂越来越风光,在队员的心里越来越猛,他便彻底躺平,不愿再招惹。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内,相处还行。 村里安排到队上正常的事情,每次安排到余秋堂处,余秋堂也不会拒绝,这让余蛋儿庆幸不已,就担心这家伙什么事情都倔,那他这队长可就不好做。 他也是眼看着余秋堂家里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先是去年建设了全队最好看,最宽敞的大院子,然后就是今年年初结婚,娶了个漂亮能干的媳妇。 那个媳妇余蛋儿是见过的,长得好看不说,待人处事也很热情,嫁过来不多久的日子,和周围左邻右舍都处的蛮好。 这让余蛋儿羡慕的后槽牙都酸了。 想着同样是人,为什么他余秋堂就这么运气好,能什么都占完了呢。 可羡慕嫉妒也只是心里想想,不好意思说出来。 他是怎么都没想到,余秋堂竟然主动来到他们家,正和他媳妇说话呢。 经过一番心里计较,余蛋儿不愧是老江湖,很快就恢复心智,假惺惺的笑容立刻挂在脸上。 “哎呀,这不是秋堂叔嘛,你咋来了?” 余秋堂今日是有事申请,自然不会像之前那样冷着脸,还是客气地笑笑:“怎么,来队长家还要打报告啊?” “看你说的啥话,来来来,想来就来,打什么报告,都是自家人,还说这些话做什么。” 又吩咐妻子赶紧给余秋堂倒水,咋能让人干坐着。 媳妇应着,背过余秋堂却瞪余蛋儿一眼。 你奶奶的,明明你不待见人,所以老娘才没给倒水,咋到了现在还怪起我了。 “你稍等,我去洗洗手啊。” “不忙。” 余蛋儿出了正房,来到厨房,看妻子正在烧水,小声问:“他来做什么?” 媳妇没好气地说:“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他在找你的,又不是找我,你问我,我问谁去啊?” 余蛋儿一怔,“这倒也是,那他来了多久了?” “没多久,也就十几分钟吧,我问过他,他说等你回来再说呢。” “这样啊。” 余蛋儿也猜不出来余秋堂的来历,一边洗脸一边想着。 “不会你又惹上了他了吧?” “我惹他作甚?” “你可千万不要惹这个人,你没看到嘛,这人身上出了多少事,人家还都不是一件件搞定了。 你好好做你的队长,莫要和这种愣头青起纠纷,有个队长身份,还能说得上话,要是连这个也没了,那你可就啥都不是了。” “知道知道,屁话真多。” 余蛋儿不想和妻子继续啰嗦,掀开门帘准备出去,回头看到妻子正朝茶杯里放茶叶,没好气地说:“你在干啥?” “放点茶叶啊,还能给人喝白水?” “我说你个败家婆娘,老子买的茶叶,是招呼客人的,他能算客人嘛,给喝点白开水就了不起,还放茶叶,你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媳妇被说的很烦,又将茶叶丢回茶叶罐,“看把你抠搜的样子。” 余蛋儿这才出门来到正房。 余秋堂依然静静地等着。 “哈哈,”余蛋儿走进门,干笑两声,盘腿坐在椅子上,隔着八仙桌看着余秋堂,“秋堂叔,你这个大忙人,今天来我这小地方,又是为了啥事啊?” “还真有点事。” 余秋堂知道他和余蛋儿也没什么好说的,这个人不是他喜欢的那种人,前面又发生过矛盾,如今想让关系和睦起来基本不可能。 他准备开门见山。 “队长,是这样的,我们队上和五队的交界处,不是有一块闲置的地嘛?” 余蛋儿一愣,“啥闲置的地,你是说没有分完的地?” “不是,就是猴头岭东南那块地,现在荒着的那块。” “哦,你说那块烂地啊,确实有,那是当初村里硬摊派给我们队,我当初不想要来着,知道那地根本没啥用。 但没办法啊,我那能搞得过村长嘛,这不是还是硬塞给我们队里。 结果现在你看,那片地鬼都知道种不出粮食,我能分给谁去,哪怕送给别人,让谁家免费种,怕都没有人愿意。 怎么,你问那块地做什么?” 余秋堂本还想着如何通过打压那块地的利用率,将地贬低到一文不值,从而用最低廉的价格拿到那片地。 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说,余蛋儿倒先是说了一堆,让他节省了力气。 “那块地,真的种不出粮食?” “种个屁,那个地方我去看过,也找农管所的专家现场指导过,根本不可能种出粮食。 为啥呢。 因为那片地,既无法蓄肥,又保不住墒,缺这两样,还种个屁的啊,怕是强行种的话,种子和肥料钱都赚不回来。” 余蛋儿这里说的蓄肥和保墒,属于荣城常见的种植模式。 所谓蓄肥,就是这边无法积攒来自于各种树木,小动物粪便等积攒起来的肥料,会让土地非常贫瘠。 保墒就是存储水份。因为这边受山脉和西北特有季风气候影响,每年的降雨量十分有限。 地上也没有什么规模化的河流。 所以这边人们种地,都是以干旱的庄稼为主,例如小麦,糜子,旱稻,谷子,高粱,荞麦等等。 这些庄稼对水分要求都比较少。 墒就是地的潮湿度。 保墒自然就是保持土壤下面的水分。 因为整个植物在成长过程中,不会像东南有水的农作物那样中途会灌溉,所以必须从开始就保证有一定水分,不然种子种进去后,要么就是不发芽,即使发芽了,也很难长起来。 “原来是这样。”余秋堂若有所思点头。 “怎么,你问这块地做什么?” 余秋堂笑道:“其实是这样的,我今天来找你,是想问问,能不能将那块地承包给我?” “你说……承包?” 余秋堂点头。 “我没听错,你说的就是那块荒地?”余蛋儿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就是那块荒地。” “你让我缓缓,”余蛋儿盯着余秋堂,想从他的脸上看出几分开玩笑的神情,但足足盯着看了几十秒,他最后失望了。 余秋堂的神情很平静,很认真,带着淡淡的笑容,丝毫没有作弄或者忽悠的意思。 “难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忽悠你做什么,那片地现在不是荒着嘛,一直让长草也不是个办法,我呢,准备在上面试试,看能不能种出啥粮食。 哪怕收获很低,但只要有其他好地的一半,三分之一,哪怕是四分之一,也是可以的嘛。” “四分之一,我看也难吧。” 余蛋儿看余秋堂确实是认真的,反而开始嗤之以鼻,嘲讽地说:“你还是太年轻,不知这种地全看老天爷赏饭吃,要是稍微懂点门道,就不会这样想。” 余秋堂不以为然,“队长,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我心里有我的打算,你帮盘划盘划,看看怎么能承包下来。“ “你是铁了心?” “对,真心承包。” “这样啊~” 余蛋儿总算确认余秋堂是真的承包,心里很快开始盘划起来。 那块地他是真清楚的。 也没有给余秋堂说虚话。 要不然,以他的性子,怎么可能让地一直荒着,不想法子去换成钱,获得一些好处呢。 他是没想明白,余秋堂为什么要做冤大头,但这不重要了。 怎么从余秋堂身上赚点好处,才是当务之急。 “那个,秋堂叔啊,个人承包这种事,我们队上以前可是没开先例啊,你突然这么给我说,我还真是有点突然。” 来了。 余秋堂看余蛋儿突然板起来,就知道对方要谈条件。 他打算先听听条件,若是还能讲究,那他答应也无妨,反正怎么来算,他这种带着信息先知的人,都不可能吃亏。 但若是对方狮子大开口,那估计就要略过他,直接去想想其他办法。 “没开先例,那总要有第一个开的吧,”余秋堂不急不缓,“你想想,那块地已经荒废几年了,上面的草越长越密。 野草这东西,一旦长起来,就会逐渐蔓延,我想要不了多久,草就会蔓延到村里很多人家的地里,你说说,是不是会影响大家种地?” “这个嘛,倒也确实是,这也没办法,我们也管不住野草是不,到谁家地里,谁家及时锄锄就是。” “队长这样说可不行,那是现在还没大面积蔓延,一旦真过来,那可是挨着十几家的地,到时候他们能不找你事?” “……这个嘛,那也不能怪我。” “你的队长,那是队里的地,如果影响到大家,不找你找谁。 这几年收成本就不好,收公粮的时候,你不知道多艰难,若还是继续糟蹋好地,公粮任务完不成,村里还不是要怪罪你?” 余蛋儿下意识点点头。 余秋堂说的没毛病。 每年到交公粮的时候,也是他最头疼的时间段,就那么点地,大家也收不了多少粮食,要是强行收走公粮,就有人要饿肚子。 一切团结稳定都是建立在吃饱肚子的基础上,大家都快饿死了,你让大家安分点,那无疑是吃人做梦。 所以,每年到最后都是闹得非常不高兴,搞不好就会起纠纷,好几次他差点被人打。 不对!! 余蛋儿突然惊醒,自己这是怎么了,咋无形中被余秋堂带着走了。 就那点地的问题,还谈不上直接影响公粮催收吧,这家伙,挺会忽悠人的。 “确实不好办啊,秋堂叔,你看照情理说,我们都是一个族里,你有这种意愿,我肯定要支持对不对? 可我毕竟是队长,身上肩负着我们全队老少的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的重任,多少双眼睛看着我,若是我今日给你放了口子,被别人看在眼里,那改日就会有其他人也要我这样做。 那以后还哪里来的规矩,我这个队长岂不是一点威信都没了,在大家伙面前说话,还能顶的上的数嘛?” 余秋堂依然没有烦躁。 余蛋儿还是没有图穷匕见,还在拉扯,并没释放出最后的要求,那他就继续虚与委蛇。 “队长,事情都分两面,你只看到负面,没看到正面。 你想想,那块地是个隐患,放的越久,隐患越大,而现在如果承包给我,相当于是将风险分摊到我身上是不? 并且,现在荒地放着没人管,但承包给我,我肯定会想方设法,让他变得不再是荒地,岂非是件好事。 退一步说,如果这块地一直没处理,村里,乃至公社看到,肯定会不高兴吧,要是到时候给你下个通知,让你想办法处理,一时间你到哪去找处理的人呢?” “这个……” 余蛋儿脸色微微变了。 余秋堂确实说到他的心坎上。 “我们往好处想,你要是让我承包,其实还是有很多好处的,要不要我一条条说给你听?” “还有好处?” 余蛋儿的节奏,慢慢来到余秋堂的轨道上。(本章完) 第251章 吊着呗 “好处不但有,而且还不少!” 余秋堂笑着开始讲起承包的优点,这些都是之前想好的,说起来也是顺口而出。 “这其一呢,自然是承包费,虽然这些因为太过贫瘠,即使承包也承包不出多少钱,但毕竟有一些。 你看看,队上基本没啥公共收入是吧,想做点事都难,那如果将地承包出去,多少都可以获得一些。 相当于是凭空而多出的承包费用,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其次呢,我如果解决了荒地,就不会吸走太多水份,那靠近地庄稼收成就会转好,也间接为你催收公粮提供方便。 第三呢,我们先前说过,荒地放到这里,迟早都要解决,我们王家庄背靠猴头岭,有很多的这样的荒地。 现在呢,大家都没开始解决,但如果你率先解决了这个问题,村委自然看在眼里,你不就相当于是学习的模范,做到别人都做不到的事情,率先处理了别人没处理的问题…… 你想想,到时候你不但风光,运气好的话,还能挤进去村委也说不定。 想进村委肯定要拿出像样的业绩,就日常那点事情,你能做,别人也都能做,算什么业绩呢? 还有最后一点,你将地承包给我,我也会记你个人情。别的不说,我余秋堂的人情,其实也还是挺有用。 我们家的实力你也看到,不管你承包不承包,最后我都要发财,而且钱越赚越多,现在趁我还没彻底发达前,在我这里留点人情,说不定以后就会用到……” 余秋堂发现余蛋儿的眼神逐渐活跃起来。 知道对方已经心动。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厨房那边传来余蛋儿老婆的喊声。 “余蛋儿,过来下。” “干什么啊?” “你过来,赶紧过来!” “这死婆娘,没看到我在忙着呢,”余蛋儿尴尬起身,“秋堂叔,你先坐坐,我过去看看,这死婆娘喊我干嘛。” “你忙。” 余蛋儿赔笑离去。 余蛋儿出门,看到老婆就在门口守着,看他出来,急忙拉着他朝厨房过去。 “干什么啊,干嘛,没看我正在谈事嘛。“ “我听到了。” 余蛋儿老婆一边看着窗外,一边戳了把余蛋儿,“你这糊涂鬼,眼看就要被人套路了,你自己还不知道?” “啥意思?” “我问你,那余秋堂是不是想承包我们村东面那片地?” “对啊,那地反正荒着,承包出去也能搞点钱回来。” “我说你啊,地里能不搞点钱,与你有什么关系,你承包给他,自己有什么好处?” “好处?” “这还用说,你说你当这个队长,整日忙前忙后,在人前人五人六的,但家里日子过的一团糟。 你操心那么多,是白操心啊? 你看看,人家其他队长,哪个像你这样,个个家里是不是都是高门大院,就我跟着你这个糊涂蛋,还住的这么寒酸。” “你到底想说什么,让我趁机搞点钱?” “这有什么,那村里上上下下,谁不趁着手里有点芝麻大权力趁机搞一笔,别的不说,就说村长家拖拉机怎么来的? 难道就是靠着当村长那点补贴啊。 想什么呢,那才有几个钱,能买拖拉机几个车轱辘? 就你蠢的要死,死脑子。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机会,你可不能错过,他余秋堂不是平日里一直很风光嘛,你看看那院子建的多好,那媳妇多水灵,那就让出点血也没什么吧。” 余蛋儿有点茫然。 之前别人找他办事,也会送点东西,但一般都是一瓶酒或者两包烟,也不值什么钱,过过嘴瘾便是。 他也没想过能在这个位置上趁机捞一点。 但今天被老婆一说,心里的萌芽顿时发芽,觉得老婆说的对啊。 这队长还不知能当多久呢,整日忙前忙后,一个月就十几块钱的辛苦钱,够干个屁啊。 想想每年春耕秋收,别人家男人都忙着在自己家地里忙前忙后,唯独自己满队到处跑着解决事。 家里的事情耽搁可不少。 到头来人家粮食都种的比自己好,若不是妻子能干,这家里地还不知道怎么种呢。 对啊。 图什么呢。 凭什么让我一直做冤大头。 余蛋儿越想越觉得冤枉,这股郁闷被妻子点燃后,就越来越强盛,很快开始为自己刚才的心动而感到惭愧。 差点被余秋堂就这样忽悠过去。 臭小子。 “那你说,我该咋办?” 老婆小声说:“还能咋办,就先吊着他呗,他不是想要那片地嘛,那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你这次让他没有如愿,若是稍微聪明点,他自己就能想通原因不是,等下次再来,不就事情成了。” “对啊,就是这个道理,先晾着他!” “进去吧,动点脑子,我们家可就指望着你呢。” “放心吧。” 余蛋儿接受过老婆的教诲,胸有成竹,再进来正房的时候,已经有了主意。 毕竟是能当队长的人,脑子不会傻到哪里去,有些规则就怕点通。 余秋堂这边等着着余蛋儿,本以为出去就说几句话,却没想到足足等了几分钟。 当余蛋儿再次进来,他明显感觉到余蛋儿神情变了。 出去前,其实余蛋儿对自己已经很客气,但再次进来,余蛋儿的脑子又高刷刷的扬起来。 短短几分钟,不知发生了什么。 余秋堂想了想,暂时没搞懂,索性不去多想。 见招拆招就是。 “不好生意啊,家里临时有点事,让你等了这么大会。” 余蛋儿客气笑着说。 “没事,没等多大会。” “这家里的事啊,说来就来,你看这一会,要是不管就不行,我给你说……” “我们还是继续谈那片地的事吧?” “地?” 余蛋儿一拍脑子,“哦,地,地,你看我的这记性。 关于地的问题啊,其实是这样的。按理说,这么大一片空地放着也是浪费,现在秋堂叔愿意开发利用,是大好事一件。 但是嘛。 你也知道的,这这毕竟是公家的东西,不是属于你,也不是属于我,而是属于我们全队老老少少两千多人。 我要直接将地承包给你,万一大家不同意,有意见可怎么办我,到时候他们肯定不会说你怎么样,估计都要来找我这个队长的麻烦啊。” 余秋堂心里暗暗郁闷。 这狗日的余蛋儿,就不能把他稍微想的好点。 那会出去前,他还想着说,余蛋儿今晚没有生幺蛾子,估计能顺利将地拿下来。 余蛋儿不想找他麻烦,他也就不去找余蛋儿麻烦,甚至事情做的好,还可以稍微算点他的功劳。 反正不管是余蛋儿当队长,还是其他人做队长,总需要个队长,而当上队长后,其实都差不多。 谁也不会比谁好到哪里去。 “那队长你的意思是?” “这个事我看不能急,还是缓缓,等我们下次召开队员会议,我征求下大家意见再说,你看看咋样?” 余秋堂笑道:“有这个必要嘛,这种事以前从来不需要开会讨论,只需要公布结果就行吧?” “那可不是一回事,之前都是小事,这地可不是小事吧,还是保险点好,万一被他们知道,找我的本事,我这个队长能不能做都是小事,怕是一个不留神,后面在队里日子都不好过。” 余蛋儿仿佛突然被打通任督二脉,说话油的不行,是句句擦边,却又句句绕开事情,本身,将锅甩到队员身上。 “肯定有办法的吧?” 余秋堂再次试探这家伙的底线。 余蛋儿微微犹豫片刻,还是摇摇头,“确实不好办,我是队里大家伙选出来的,肯定不能不顾及大家的利益。 我看这样,这个事今天就先这么着。 反正是一下子我也不敢答应你,等我好好和大家伙通气后,若是没有太大意见,我就承包给你,你看咋样?” 余秋堂已经忍耐到极限。 知道这狗日的就是准备趁机薅羊毛,若是其他人,他或许还会走点关系,顺应下这种潜规则。 但余蛋儿恰恰是他非常讨厌的人。 从前世种种,都知道这个家伙就是个小人。 总不能他都重生了,还向这个小人妥协。 他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但脸上还是挂着笑容,“既然这样,那我就先不打扰你,我走了。” 说完,也不啰嗦,转身就朝外面走。 余蛋儿下意识站起身想挽留,但想起妻子的话,还是收住性子,客客气气将余秋堂送出门外。 妻子也跟着送出来。 看着余秋堂走远的身影,余蛋儿有点担忧地说:“哎你说,他会不会就不承包了啊?” 老婆戳了戳他,“怕什么啊,就算没承包,那地不是还在嘛。这个余秋堂倒是给你提供个思路,下次开队员会,将地对外承包的风放出去,说不定有其他人想着承包呢。“ 余蛋儿点点头,“这样也行。” 转而又疑惑地说,“你说他承包那片荒地做什么呢,种东西怕是种不出来吧,还要白白承担租金。” 老婆也不清楚,“说不好,这个余秋堂挺能折腾的,你想想,一年前他还是个啥德行,现在已经这样了。” “也是,是挺能折腾的,也不知道现在又在折腾什么。你说,他今日没从我这里得到满意的结果,下一步会做什么呢?” “应该是隔几天再来找你呗,这片地要承包走,不经过你手肯定不行。你就等着吧,他会来的。” 余蛋儿点点头。 忽然想起多半年前,有人举报余秋堂的侄子余小伟偷队里红薯,他上门时,余秋堂开始被余得金抽得不成样子,后面突然爆发的场景。 好像从那时候,余秋堂就变得了性子。 当时他发狂,差点把自己还打一顿呢。 当时看他的眼神,凶的要死,简直是要杀人的样子。 唉,算了,反正这次是他求到我门上,管他呢。 . 余秋堂离开余蛋儿家,并没有气馁,走出不多远,心情就已经很平静。 找余蛋儿只是他的a计划。 若是能直接从这里搞定,那最好不过。 但找余蛋儿之前,他其实也做好心理准备,以他和余蛋儿的关系,或许事情不会进展的很顺利。 果然结果不如人意。 好在,余蛋儿只是小小一个队长,在村里拿不了大主意。 次日,余秋堂再次去找了林牧,商量一些事情。 主要还是请林牧帮忙。 林牧对他请求的事开始还有点犹豫,但耐不住余秋堂的三寸不烂之舌,最后还是答应了,愿意在必要的时候帮余秋堂一把。 得到承诺,余秋堂心里把握大很多。 下午吃过饭,直接来到村委。 这还是他重生后第一次来村委。 王家庄的村委就在小学后面,原本是小学的旧址,小学搬迁到新地方,空出的房屋和地方,稍微修整翻新,就变成了村委会。 余秋堂到的时候,村委刚好在开会。 他便在外面等了会。 会议散后,等文书,会计等村委人员陆续出来,他这才敲门进去。 王家庄的村长兼支书叫王大门,是个退伍军人,性情火爆,性格耿直,人总体来说还行,但容易被人利用。 他并不认识余秋堂,只是觉得有点面熟。 “你是?” 余秋堂拿出红塔山,给王大门发了一根,笑呵呵地说:“村长,我是三队的队员余秋堂。” “余秋堂?”王大门依然没印象,微微思忖,“老余家的人,那你认识余得金嘛?” “当然,余得金就是我爹。” “原来是余木匠的儿子,哦,我想起来,你是不是前些日子刚结婚,就是年后面?” “对啊,就是我。” 王大门立刻热情起来,笑道:“原来是你小子,你那红事搞得很红火嘛,大奔驰都开进村里,这可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摸不到的东西。” “都是朋友来凑热闹,让村长见笑了。” “这有什么,那个俗话说的好,人以群分,你有这样的朋友,说明你本身就不差,一般人莫说找个大奔驰,就是自行车都不见得搞得起。” 余秋堂恰到好处的笑笑。 “既然是你,我就想起来了,你的日子过得很不错嘛,我经过你们那,远远看过几次新院子,很气派!”(本章完) 第252章 戏 面对村长的夸赞,余秋堂没有刻意去谦虚。 今日来找村长,和昨晚找余蛋儿,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战略方式。 对付余蛋儿,他的策略主要是利用利益诱惑,余蛋儿是小人物,应该更看重利益。 但是村长在个一万多人的村子里,已是拥有相当地位的人,那就需要和他谈论更大的事情。 格局放大。 不同于江南很多小村子,几百个人打死。 荣成这边地广,一个村子覆盖的面积很大,所以村子涵盖的人家也多。 四五千人的小村子,例如米家村那样,就算很很小的编制。 王家庄属于大村,一共九个队,每个队都有一两千人,一共算下来足足有一万两千多人。 这要是放到其他地方,可能很多人都难理解,但恰恰就是这时候的真实现象。 余秋堂前世在南方生活时,经常会去附近的村庄去看,发现很多村子就几十户人,加起来可能就两三百人,顿时非常意外。 想想这些村子几个加起来,还不如之前的生产队人多。 “对了,秋堂,你今天来找我,肯定是有事吧?” 余秋堂看村长率先提到正题,也不啰嗦,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从报纸上裁剪下来的纸片,内容大致就是国家大力提倡发展农村养殖经济,促进新型农业发展的号召。 王大门扫了一眼内容,点点头,“这个报纸我看过,你想做点事情?” 余秋堂点头:“是啊,村长,国家现在不是政策好嘛,那我就想着既然有这么好的机遇,不趁机抓住搞搞事,就白白浪费了机会。 您可能不知道,别看我家房子建的多,那也是没办法,我们家里人多啊,不说日常开销,就哪怕是吃饭,让所有人填饱肚子也都很难。 我们家里地就那么点,每年就算收成不错,但交完公粮后也所剩无几,吃不了两三个月就消耗殆尽。 那你说,我们吃什么呢。 总不能饿死吧……” 王大门笑道:“你小子,要说什么就好好说话,怎么还给我哭穷了,要是你这能坐得起奔驰,开着几万块摩托车跑的人都要饿死,那我看这全村人留不下几个。” “那就是撑个门面,都是朋友的……” “行啦行啦,你还是有话直说,你大概不了解我这个人,我不喜欢拐弯抹角,你肯定是来找我要政策,要扶植的对不?” 余秋堂讪讪一笑。 觉得铺垫基本结束,再继续就过犹不及,开始说他的本意。 “什么都逃不过村长的法眼,其实是这样的,我呢准备在家里尝试搞点鸡来养,刚好呢,镇上畜牧站的领导也有个研究项目想找个实验基地,所以我们一拍即合……” “你还和畜牧站有联系?” “有点关系。” 村长点点头,“那不错,有他们技术和经验支撑,你也不至于瞎子过河。接着说……” “因为前期没有经验,外加需要铺设很多设施,还要上鸡苗,其实投资还是很大。 但养鸡的利润并不高,若想维持正常状况,度过前期的困难阶段,就需要铺设一定数量的鸡才能覆盖。 但畜牧站领导提出个要求,若想让他们将基地投放到我们村,就需要我满足一些基础条件。 例如鸡舍啊,配电,用水等等。 这些其他的我都好说,惟独现在还缺配电和一片草地……” 王大门很奇怪,“配电我能理解,我在部队里也见识过养鸡,必须保证温度稳定,要不然鸡就不好好下蛋。 可你要草地做什么,养鸡要用玉米,糠和麸皮那些东西,难道你还准备给鸡吃草?” 余秋堂笑道:“根据畜牧站领导所说,现在都追求新科学养鸡,要让鸡长得好,鸡蛋下的多,就要给鸡提供各种丰富营养。 我们普通人养鸡,只喂麸皮和糠这些东西,其实没啥营养,鸡吃了后因为营养供应不足,所以下蛋很少,平均一天都下不了一个。 但按照他们说,如果补充足够营养,鸡甚至可以两天下三个蛋,那样收益才能起来。” “还有这种事?” 王大门也被提起吸引力。 “你说的都是真的?” “那当然了,我咋会忽悠您呢,”余秋堂见铺垫已成,从怀里摸出一个文件,递给王大门。 王大门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个合作协议,大致和余秋堂说得一致,是一个和畜牧站签订的实验合作协议。 畜牧站承诺提供技术支持,饲料来源,补贴不一部分养殖费用,但养鸡场需要提供相应的公用系统,以及养殖设施现场等。 其中果然提到一点,需要至少五十亩以上的草地,最好是苜蓿地,苜蓿可以为鸡提供丰富的各种元素。 王大门看完后,将合约还给余秋堂。 “还真是。” “所以呢,现在我其他条件都可以想办法,哪怕是前期的投入资金,也可以找朋友筹集到,唯独一点,实在是没办法啊,只好来找村长。” “你是想让村委帮你解决地的问题?” 余秋堂笑着点头:“是啊,村长不愧是村长,果然慧眼如炬,一下子就看到问题。” 王大门微微思忖,问道:“既然是地的问题,你首先应该通过生产队,我们当初分地的时候,不是给每个队遗留了自留地,你们队也有一些,完全可以承包嘛。” 余秋堂面露难色。 “这个……” 王大门看出他的为难,“怎么,是有什么困难?” “没有。” 余秋堂欲言又止。 他不说,王大门就越想知道,刚才经过思考,他觉得若是余秋堂能将事情做成,真正的养鸡成规模,就可以作为王家庄村民响应国家号召,发展养殖产业的标杆。 到时候,肯定能吸引更多目光,也能为村里争取到更多资源和政策,让王家庄在清泉镇所有村庄的排名里更靠前一些。 这是个好事情啊。 如果他是生产队长,队里出现这样敢于拼搏的人物,不应该好好鼓励,为其提供便利嘛。 发展起来,还不都是队里的功劳。 “咋不说话,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嘛,吞吞吐吐可不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 “那……其实是这样的,我之前去找过我们队长,但……” “但什么?”“说不好,说不好。” 余秋堂越是不明说,王大门就越觉得有猫腻,也不用余秋堂提醒,他就开始自行联想到是余蛋儿给使了绊子。 作为村长,其实每个队长是什么样子的人,他大概都知道。 但有时候只是为了平衡。 什么意思呢。 这要从王家庄的历史说起。 这王家庄原来也叫王家庄,但只是包含了现在的一队和二队,七队,并不包含其他六个队。 后来在缩减村的编制时,将其他两个村合并进来,形成了现在新的王家村。 其中就包括以前的余家村。 这个时候的村庄,很多都是以家族为核心,余家村最多的人肯定老余家,现在村子虽然合并了,可老余家的人姓氏又不会变。 所以村委为了平衡,基本都是王家,余家,还有刘家三家共同担任,这样才能让村民们稳定。 余蛋儿能做到队长,自然是有一定的传承关系。 他做了队长,不管个人如何,大方向肯定会向着老余家。 所以,不出大问题,余蛋儿这个队长的位置会坐得很稳,王大门为团结稳定,是断然不会冒着风险,去做得罪人的事。 “是不是余蛋儿为难你?” “没有,没有。” 王大门看他目光躲闪,点点头,“那就是有了。” “我可没说。” 余秋堂脱口而出。 这种精湛演技,自然成功将王大门带到沟里。 王大门虽然是村长,但毕竟是个小地方的村长,也没见过多少大场面。 再说,他哪能想到,余秋堂这样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有这么多心眼呢。 余秋堂越是否认,王大门就越觉得是事实。 当然,也确实是事实。 “这么看起来,余蛋儿确实给你很多阻力,要不然你也不会越过生产队找到村委会。” “唉。” 余秋堂低头叹息,“不瞒您说,做点事真的挺难。 其实原本我可以将这个养鸡场建在其他地方,人家也有很好的政策给我。 但我寻思着,我毕竟是我们王家庄人吧,如果能发展的好,还可以找村里人过去帮忙,给大家一些雇佣的费用,这样大家的生活都可以得到改善是吧? 当然,如果大家想跟着一起发家致富,我也是没有什么意见,只要我赚钱,大家都会跟着赚一些。 可现在看起来,确实很打击人。 这活还没开始干呢,就被迎头浇了一盆凉水,若是在村长你这里也得不到帮助,那我估计只能……“ “你先不要急。” 王大门被余秋堂的话给感动了。 看他如此真诚,对家乡的情意又这么深,一腔热血,却遭遇到这种对待,确实有点委屈。 他既然没有放弃,找到这里,肯定不能糊弄,将一个可能在未来引领村民大伙们走向富裕的人推开,余蛋儿能,他作为村长是万万不会短见。 “秋堂,你先不要急,你的意思我大概明白了,就是你需要一块地,但得不到生产队的支持,反而余蛋儿为难你是吧?” 余秋堂点点头。 一副事情到这里,他已经不需要继续掩饰的模样。 “那我问问,你既然去找余蛋儿,可是已经物色到适合的地?” 余秋堂说:“说实话,我还真是找到一块很合适的地。” 余秋堂看到村委墙上挂着一副全村的地图,上前用手指对着那块地画出一个圈,“村长你看,这个位置就很好。” “这块地……” 王大门皱起眉头,开始回忆这片地的情况,村里比较好的,还没有分配地块他都比较熟悉,但这块地看颜色属于未分配土地,但却一时间不知属于什么情况。 余秋堂见状,便给他解释起来。 “村长,这地就我们队和五队的交界处,后面就是猴头岭,因为被猴头岭的悬崖峭壁挡住阳光和水源,所以这块地实际上不适合种植庄稼,哪怕最耐寒耐旱的荞麦和高粱都不行。 队里也知道在个情况,分配地的时候,也无法强行给大家伙分配出去,眼看着就闲置下来。 有人看着这块地荒着,就尝试在边上种点蔬菜什么,可因为土地实在贫瘠,条件不好,蔬菜的种子刚发芽就死了,完全没办法生长。 现在呢,长期荒废导致这块地上的野草越来越多,逐渐开始朝附近好的耕地蔓延,若是再不处理,怕是不需要多久功夫,就连附近的的其他地也会沦为荒草地。” “确实有道理,那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余蛋儿不同意呢,他看不出这个问题,那还做什么队长?” 余秋堂苦笑道:“队长可能有队长的想法吧,我问他申请,他总是不明着说原因,就是说要看看,我不知道要看什么。” 王大门这时已经有了猜测。 看看的意思不就是想看看这个年轻人有什么的表现嘛。 还能有什么。 抓着屁大点的权力,就想着让人上供,这个余蛋儿!! “那这样,这件事我认为是个好事,我们村委会支持你这种积极开拓的精神,地的问题,我来帮你解决。” “真的嘛?” “看你这孩子,我难道还会骗你不成,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们这就去找余蛋儿,帮你看看这个事。” “还是不要了,”余秋堂立刻拒绝,为难地说:“村长,我毕竟还在三队,要是得罪了队长,他以后还会针对我,你说我将来做什么,他一直来整我,我也搞不好是不?” “他有这么大胆子,他又不是土皇帝!!” 村长可是被挑动起几分怒火。 这个余蛋儿到底做了什么,看把人给为难的,吓成这个样。 余秋堂看火基本烧起来,知道差不多了,剩下的余温都够余蛋儿受的。 他当然不指望能在村长面前说这些话,村长就会对余蛋儿怎么样,但至少会在村长心里扎进去一根针。 只要有这根针在,余蛋儿就失踪会让村长十分难受。(本章完) 第253章 抱了村长大腿 余秋堂还想着好事多磨,即使找到村长,估计也要一段时间纠缠呢,没想到仅仅只过了不到一天,余蛋儿就主动上门来找他。 来的时候,余秋堂正忙着给林麝取麝香。 现在最小的林麝都已经可以取第一次麝香,养育半年,总算到了收获的这日。 取麝香需要点时间,中间还无法停下来。 余蛋儿无奈,只好站在围栏外,看着余秋堂干活,直到一个多小时候后,余秋堂才疲惫出来,一边处理麝香,一边和余蛋儿说话。 他似乎一点都不清楚余蛋儿今日来做什么,只顾干自己的活,并不主动展开话题。 还是余蛋儿没忍住,“秋堂叔,我觉得你这个人真不厚道。” 余秋堂很意外,“为啥这么说我,左邻右舍都说我是个很厚道的人。” 余蛋儿没好气说,“我们不是说的好好的,征求队员们意见,得到大家允诺后,你要承包地就承包嘛。 你怎么跑去找村长呢。 村长那么忙,哪有时间管这些闲事,还让他专门找到一趟。” 余秋堂笑道:“我这是帮队长减轻负担,降低麻烦。” “为我?”余蛋儿一脸懵逼。 “对啊,队长你想想啊,你说为我的事情,征求队员们意见,那我问你,如果队员们同意还好,我们都皆大欢喜。 可要是他们不同意呢? 那你怎么办。 要是开始就将地承包出去,大家或许会有意见,或者没有,那都不重要,反正地已经承包出费用,也相当于废物利用,你做了一件好事,对私对公都很好。 可要是队员们就是不同意,反而是打草惊蛇,让他们知道那块地的事,那后面想再承包出去,就不是简单事。 我们的队员们什么样子,你是知道的。 他们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地被承包,哪怕那是一片荒地,丢在那平时也没人在意,但若是有人想利用,大家就立刻不高兴了,这才是人性是吧? 现在你怎么说? 我现在让村长来帮你决定这个事,这个事不就与你关系不大,如果万一有人问起来,就说这个地属于村上,承包给我也是村委的决定,你只是小小队长,也无法决定村委的事。 我是不是帮你大忙?” 余蛋儿目瞪口呆。 盯着余秋堂,心想你小子在说什么呢。 你承包了地,占了便宜,咋反而是帮了我。 这与我有多大关系。 我就是想趁机揩揩油嘛,不要整得好像是我要承包那片地似的。 想来想去,他终于是想通理顺。 知道哪怕余秋堂说的天乱坠,但冷静思考,其实问题很简单,折腾来折腾去,最后还是余秋堂得到那片地承包权。 也就是说,余秋堂得到一开始想得到的东西。 而自己呢,不但什么好处都没收到,反而被村长说了一通。 说自己格局小,眼光窄,队里有人材,有一心建设新农村的发展的养殖户不支持工作,反而让别人实在没办法找到村委。 他其实最吃亏吧。 所以他此刻心里恨得牙痒痒,压抑又压抑,好不容易才将那股怒火压在心底。 他来找余秋堂之前和老婆商量过,对付余秋堂这人,不就不能搞阳谋,必须来点阴的。 按照老婆的意思,既然余秋堂要养鸡,肯定要用电吧,可现在供电所提供的电压有限,并不是每一户都能有资格拉电,而是需要一批批入户。 那就压着他。 在前面就是不放入他的名单,等到后面鸡场维持不住,求到这门上,好好拿捏一番。 “罢了罢了,这个事就翻篇吧,既然村长都说承包给你,我肯定遵从村委和村长的意见。 我查过了,我们那片地一共一百三十亩多,你看承包一部分,还是要全部承包。” 短期战役变成长期谋局,余蛋儿也不再罗素,准备好歹先将这个事情搞定。 余秋堂想了想说,“我只租100亩,可以不?” “租100亩,为什么不把剩余的几十亩地全部租完呢?” 余秋堂:“不可以分开嘛?” “当然不是,100亩就100亩吧,那你打算多少钱来租?” “我们村里租地都是统一价吧,一亩地十块钱?” 余蛋儿:“对,没错。” “那我现在租的是荒地,村里和队上其他人都不想要的地。你给我算多少呢?” 余蛋儿微微思忖,“这样吧,考虑到这个地实际情况,肯定不能跟你要十块每亩,就算你八块咋样?” 余秋堂睁大眼,似乎看白痴一样,“你这个地,要收我八块?” “怎么,已经给你打折,怎么样,价格合适嘛?” “队长,我之前只知道你是农民,队长,没想到你还有一个新的身份。” “什么身份?”余蛋儿很奇怪。 “相声演员。” 余蛋儿这才理解,余秋堂觉得他是在开玩笑。 “秋堂叔,价格不公道的话,我们可以再商量嘛,你拿我开玩笑干嘛。” “是队长先和我开玩笑嘛。” 余秋堂没好气地说:“一亩好地承包费用是十元,我们按照一亩地可以打三百斤粮食来算,也就是三十斤粮食需要一块钱承包费,是不是?” 余蛋儿觉得这个算法没问题。 荣城这边的主要粮食是小麦,但因为这边人们种地基本都是靠天收,所以产量很低,一亩地也就三百斤左右产量。 后世随着种子技术,以及化肥大面积普及,复合肥的效果也要好于尿素,慢慢产量才得以提升,最多可以产道八百斤每亩。 眼下。 余秋堂见余蛋儿接受,接着说:“那队长你说说,我现在承包这个荒地,一亩地能打多少粮食?” “这个……” 余蛋儿不知咋说。 这块地如果用来种粮食,莫说颗粒无收,甚至还要将化肥,耕地费用,种子,收割的费用搭进去,完全是亏钱。 若按照余秋堂那种算法,队里岂不是还要倒贴。 但他很快有了对应之策,“秋堂叔,我们这块地可不能按照粮食来计算啊,你也知道,这块地就是因为不能种粮食,所以才一直没人承包嘛。” 余秋堂道:“我知道,那你说说看,如果我八块钱承包你这种地,那为什么不十块去承包好地呢。 怎么算,这样都是更划得来是吧?” “这个……” 余蛋儿被成功带偏,已经不知该如何回答。“价格贵了。” “那你准备出多少钱承包,总有个数吧,你说说看。” “反正就是贵,你先少点,我们才有谈的基础,这么高我完全没有谈的兴趣。” 余蛋儿心里能郁闷死。 眼下这个情况,搞得好像自己求着他来承包一样,真是荞面角角见风硬。 要不是村长安排一定要配合完成承包地,才懒得理这个东西。 他耐着性子,压低声音,用更诚恳的语气问道:“那你看看五块如何,我们以前可从来没有五块钱给人承包过地。” “五毛。”余秋堂丢出一句。 “啊?” 余蛋儿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说五毛?” 余秋堂点点头,“我觉得五毛刚刚好,就这五毛,我都觉得很亏,万一我费劲巴拉,地里依然什么都种不出来,我就尽亏。” “你胡说啥呢,五毛钱到哪里承包地,你真是敢说的出来!” 余秋堂是彻底将余蛋儿搞破防了。 态度也和先前不同。 真是蹬着鼻子上脸,好声好气和这家伙说,完全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那大不了再被村长骂,事情也要给你搞黄了。 余秋堂见他急了,却是淡淡一笑,“队长,其实是你没想开事,你难道不明白嘛,现在这块地,已经不是钱不钱的事。 你猜猜村长为什么要亲自给你打招呼,让你协助我租地? 我们都是老余家的人,而村长姓王,你说姓余的不帮姓余的,倒是姓王的反而帮着我,这说明什么?” 余蛋儿一怔。 忽然出了一身冷汗。 余秋堂说的已经很明白,简直是赤裸裸的宣告。 他抱了村长大腿,现在不管自己怎么样,村长都会站在余秋堂一边。 顺着意思,那事情都好说。 如果不顺着,最后余秋堂该承包的地依然会承包到,倒是自己落个左右不是。 偏偏从开始到现在,余秋堂没半点激动,一直很缓慢和自己说话,显得十分游刃有余。 倒是自己,一会就被说破防了。 别的不说,就看这涵养方面,自己竟然差余秋堂这么个年轻人很多。 他不禁又再次想起回想起半年前被余秋堂提着扔出巷道外,大门口的过往。 那时候的余秋堂,目露煞气,让他不寒而栗,就害怕再啰嗦,真会被捶死。 而如今的余秋堂,更像是大海。 不管下面多么波涛汹涌,海面都是非常平静,没有激发半点涟漪。 短短初面不到一年,他的涵养已经大幅提升。 真是令他有点畏惧。 “这样,我也不5毛了,就1块吧,我租100亩,你看要是可以,那我们就签个协议。 如果还不行,需要村委出面,我们就再找村委,总不能让你担了责任是吧?” 余蛋儿怔怔地地看着余秋堂。 不明白这么不要脸的话,怎么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像在说什么很有道理的话呢。 “你看行不行?” 余蛋儿想来想去,终究内心叹息声。 罢了。 计较什么呢? “既然你这样说,那就1块吧,不过你为什么只租100亩,那片地有一百三十多亩,你完全可以全部承包下来,留那么几十亩也不好再朝外承包。” 余秋堂笑道:“太靠近山崖那几十亩,我肯定不能承包,那些地不可能种出任何东西,若是遇见个发洪水,泥石流,上面的山崖还还塌陷下来,队长不会想着让我每年白白多几十块钱,承包根本用不到的废地吧?” 余蛋儿已经累了。 不想和余秋堂继续纠缠。 事情他是看明白了,这个余秋堂不是一般难缠,明面上根本搞不过。 要出这口恶气,可能要来点阴的,暗地里使使劲。 啥都不做,完全咽不下这口气。 “算了,就这样吧,我和村委汇报下,随后找个时间我们一起去村委签个协议,这事我一个你队长说了不算,最终还是要村长和村委一起拍板。” 余秋堂笑着点头:“那劳烦你了。” . 承包地,有点挫折,但也没费太多时间。 主要是余秋堂开始心里就有对策,也给自己留了退路。 他一次性要承包二十年,肯定是越便宜越好,因为他知道,后期随着经济发展,承包土地的价格肯定会提高。 他承包的是公家的地,也不可能一直拿合同说事,估计还是适当要随着时代发展而略有提升。 那么,原来的基数就显得很重要。 公家说什么,都喜欢用百分比,若要真提升价格,也会以提高百分之多少计算。 例如他如果按照余蛋儿提出的建议,五元钱一亩,那提升20%就是提升一元钱,价格立刻回变成六块。 但如果开始是一元钱,即使提升20%,也就是一块二,完全是不痛不痒。 至于这个承包地价格,现在看起来一块钱挺多,但实际上越往后一块钱就越不值钱,几乎是零成本拿到地。 剩下的就等着正式签订协议,开始整理地,趁着春天播种的季节,将苜蓿籽撒入地里。 接下来几日,忙忙碌碌。 鸡舍开始前期建设,余秋江那边的铺子装修也逐渐接近尾声。 就等着米文忠的人退出来,全面开始建设鸡圈。 余秋堂也没闲着,这几日跑了几次供电所,想解决配电的问题,但进展不是很顺利。 主要还是因为王家庄位置太偏,离主线太远,在全村都没有正式纳入用电入户的政策前,单独拉电进去成本太大。 这让余秋堂不由揪心。 前世用电是非常简单的事,只要给供电局电话,不管你有多偏,供电局或者配电所都会安排人上门铺设线路,只需要出钱就行。 偏偏这个时候,你有钱也不一定能干成大事,还是得看组织的安排,即使现在相对自由,但依然不是一个完全满足个人想法的时代。(本章完) 第254章 闲 二月二,龙抬头。 对于荣城人是个很隆重的节日。 清泉镇东边的药王谷,有个很古老的药王庙,原本只是供奉着药王,但随着人们日渐发展的拜神求香的需求不断提升,单纯的药王庙完全无法适应需求。 于是,以药王庙为基础,渐渐拓展出一百多个不同的神仙鬼怪。 上到三清道观,下到十殿阎罗,中间还有一些土地,白骨娘娘,乱七八糟的一大堆。 渐渐地,这个药王庙成为方圆几十里香火最盛的庙宇,而个药王谷,渐渐也升了级,变为药王仙山。 在所有神仙鬼怪里,最热门的并不是早期的药王,而是后面才有的送子观音以及孔夫子。 一个是为孩子们读书,一个则是为孩子。 每年都是香火最盛。 尤其是这个送子观音,也叫送子娘娘,是一个高达两丈,下面的莲托足足有四五个平方,莲托上全是密密麻麻堆放的各种小人儿。 附近的新媳妇想要孩子,就会跑到送子娘娘莲托下,偷个小娃娃回去。 按照大家的说法,非常灵验。 偷个胖乎乎的小子,就会生个大胖儿子。 若是偷个扎辫子的丫头,那就是生个女儿。 每年的二月二,药王仙山都会举办庙会。 庙会会持续七天,会请陇剧或者秦腔的剧团过来唱戏。 这边人们都很喜欢听戏,每当过会的时候,每天这边都是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 既然有人,自然就有需求。 于是附近的村民,就会趁机在这里摆各种小摊,捞一笔快钱。 各种水果,小吃,基础家用品,纺织品,反正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人们只需要费很少的钱就能买得起。 其中卖得最好的除了各种小吃,便是香火和烧纸。 余秋堂前世没有赚钱的意识,所以每次逛庙会,看到别人做小生意也不会特别在意。 但今时不同往日,他的思想观念有所改变。 1号这天,清泉镇有集市,余秋堂在集市上买了很多的黄纸和烧纸,香火,还买了印章和印墨,下午回来开始带着孩子们准备。 这边烧纸一共有三种。 用黄纸叠为三层,称为裱,是最便宜的“钱”,基本是每个神仙都可以去烧烧。 烧纸是次一等的的钱。 不过烧纸使用前,需要用10元钱的人民币在上面压一遍,相当于让这些烧纸全部变为10元钱。 后世有100元面值后,钱的面值就变为100元。 还有一种叫“印钱”。 其实就是后世那种形似真钱的纸钱。 只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现成的印钱可以买卖,只能人们自己印。 那怎么印呢。 就是用一个印版,刷上蓝色或者紫色的印墨,一张张用黄纸印出钱。 这种印钱比较好卖,也是最赚钱的东西。 余秋堂做这些的目的不是自己去赚钱,而是想锻炼锻炼孩子们。 余小伟反正学习一般,后面靠学习成绩改变命运是绝对不可能,提前锻炼他其他能力尤为重要。 改变命运,要么拥有更多财富,要么就要拥有权力。 权力一路,余小伟依然没有希望。 那就指望走财富的道路。 余秋堂始终还是坚持自己的人生哲理,人活一世,一定要靠自己。 别人帮助可以,以后自己起来了,回馈别人。 但不能指望别人活着。 否则就不是自己的人生。 他可以让侄子和侄女衣食无忧,但那其实还是自己的价值,不是孩子们的价值。 他可不想等孩子回顾往事时,发现自己庸庸碌碌的一生,都是活在别人的树荫下面,那实在太无趣了。 余小云学习成绩很好,两次考试都是全部100分,也是班里唯一的满分,听说第二名90分都没考到。 老师开家长会也和余秋堂说过,可以让余小云在家里提前预习二年级的课程,明年看看情况,如果条件满足,就可以跳级到三年级。 刚好弥补她年龄偏大的缺点。 余秋堂当然愿意。 询问余小云的想法,孩子也愿意,但就是有点缺乏信心,余秋堂还专门跟老师咨询,跑了一趟市里的新华书店,给小云买了二年级配套的书本。 余小云之前没自信,拿到资料后,却很快就进入状态。 她明白余秋堂对她的期望。 要走出这个小地方,对于她这样的女孩子来说,唯有读书,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除了这两位,大姐的大东也开始插班上了学前班。 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早。 大东这孩子,就是懂事的让人心疼。 因为学前班整体没什么知识要学,他便开始看余小云的书本,一得空就找余小云教他读书写字算数。 没有本子,就在院子里用树枝划着写。 余秋堂开始还不知道他在干嘛,以为在拿着树枝玩,待知道原来是在练习写字,也十分高兴,专门给他买了一些便宜的白纸,回来裁剪成本子大小钉起来,专门让他练字。 这给大东更是增添许多信心和鼓励。 什么事最怕认真。 别看他年纪小,但这股劲上来,也是很厉害。 刚开始写的字还歪歪斜斜,像是小树枝一个个拼起来,但在大家指导下,逐渐慢慢好转,不到两个月,已经写的像模像样,难度不如余小伟,但好看度却超出他很多。这让余小伟压力倍增。 十几岁的人,竟被一个五岁的孩子的比下去,这怎么能忍。 于是也间接促使他人学写字,不再是以前那样随意写,像是鬼画符一样。 小东是院子里最无忧无虑的人,他现在才三岁,这个时代也没幼儿园,又不用参加什么学习和兴趣班,留给他的只有玩耍。 逗逗家里的猫啊,狗子,时不时还会跑到林麝的门前去逗逗它们。 所有动物开始都很嫌弃它,对它是横眉冷对。 但架不住他软磨硬泡以及食物诱惑,慢慢都和他熟悉起来,一向很排斥人的林麝,甚至还会将舌头从围栏里伸出来,轻轻舔舐他的手。 他每日走到哪里,三只狗子都紧紧跟在身后,像是他的卫兵。 如今这三只狗子又长大一截,也逐渐露出威风凛凛的一面,余秋堂开始想着要不要把它们给关起来,后面想想还是算了,自家这个位置,一般也没外人来。 而且,狼青这种狗,非常聪明,很会察言观色,只要来过一次,且和主人关系好的人,他们就不会直接撕咬,只是会默默观察。 唯一的问题就是一般客人不能和主人开过分的玩笑,例如拍拍肩膀这种事,若是被狼青们看到,就会呲牙咧嘴,很是生气的模样,还以为主人受到攻击。 余秋堂原本养着它们,是为了上山打猎方便,但最近忙着建设大业,再没有去山上,狗子们已经饥渴难耐,骨子里的野性迟迟没得到释放。 余秋堂看在眼里,想着稍微忙段日子,这边鸡舍走上正轨,苜蓿地播撒完毕后,抽空进山走一趟。 他其实一直没有将打猎当成主要谋生手段,经历过后世发展,他知道这条路根本走不远,也走不大。 86年开始,这边就陆续建立各种保护区,然后便是很多动物开始纳入保护范围,甚至还包括很多植物。 稍微一个不留神,可能就会伤害到保护动物,拉进去关你十几年。 所以这条路肯定越走越窄,缺乏长期发展的意义。 大房地上,大家围坐一圈。 所有人都在折黄表。 这个东西别看简单,但也要叠得好看点。 要不然卖的人那么多,凭什么别人要来买你的呢。 “叠这么多,能卖得出去吗?” 小东蹲在余秋堂身边,看着他麻利的裁纸。 “那要看哥哥姐姐的本事了。” 余秋堂笑着说。 余小伟和的余小云都有点紧张,都是老实孩子,若是干力气活,他们都很能干,也相信都能做的好。 但是卖东西,还是第一次。 余秋堂看在眼里,笑道:“这也是一种锻炼,你们现在学习的任何东西,都是准备将来长大后能派上用场,其实也就是和人打交道。 刚好今天说到这里,叔就告诉你们个简单但是重要的道理,人这一辈子,要想活的舒服,能做出点价值,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你做事能力,更大层面,是你需要如何与社会融合的能力。 是不是听不懂,,不要紧,我们慢慢说……” 余秋堂说话的时候,其他几人都在听着,尤其是米雅丽,手里编制的网子没有停止,目光却一直看着丈夫。 她很喜欢听余秋堂说这些话,就好像是看书,她也有时候也在想,余秋堂从哪里知道这么多想法。 “你看啊,按照我们一般道理,是不是说人要踏踏实实做事,事情做好,就能得到认可,然后我们日子就会过的好起来?” 余春梅说:“堂堂,你给孩子们说什么呢,做人可不得踏踏实实做事,你把事都做不好,谁会理睬你这个人呢?” 余秋堂笑笑,“三姐,这就是我想说的道理,我可没说人不该好好做事,也不是投机取巧。 其实是这样的。 我们想想啊,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总有一些人,一直是默默做事,也有一部分人,其实不怎么做事?” 余春梅想了想,点点头,“那不都是命嘛,有些人天生命好,像我们这些命苦的人,不做事能做啥?” 米雅丽笑道:“三姐,你这样说可不对,哪有什么什么命不命的,事在人为吧。要是人的命运是注定的,那你说我们还活着干嘛,干脆躺炕上等死不跟轻松。” “怎么会没命呢?”大姐叹息声,“丽丽你说,要是没命的话,大姐这是为啥,为啥那些好的事情我一个沾不上,坏的事情,却一件不落下?” 米雅丽轻笑声,“谁说的,你不是还有我们嘛,难道大姐你现在住在我们家,还是觉得命苦啊?” “不是不是,我是说我们家里那摊子事,我现在住你们这里,是暂时还过的去,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吧。” “这有啥,不是大东上学的事都解决了嘛,你就安心住着呗,我们也不怕你吃穷我们,再说大姐你每天还帮着我们干活,足以抵消你们娘三伙食费了。” 余春杏感激的说:“丽丽,我知道你和堂堂都对我们母子好,可我心里一直不踏实,还不知道娃他爸……” 余秋堂截过话茬,“大姐,王有财那边的你就别操心了,他要耗着,我们就继续耗着,有什么大不了。 你就好好在我们住着,敌不动我们不动,就算离婚,我们也不主动提,反正我们耗得起。” 听到离婚,余春杏叹息声,“离婚简单,但孩子们……” “娘,我们才不怕呢。” 大东在边上突然说。 他正小心翼翼叠黄标呢,却没想到还在听大人说话。 “傻孩子,你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嘛?” “咋不知道,就是和我爹不一起过了呗,我又不是没见过其他人这样,我们才不想跟着他一起呢,动不动就打你,打我们。” 小东本是在旁边跟着叠纸玩,也跟着说:“嗯,就是打我们。” 两个孩子稚嫩的话语让余春杏五味杂陈,她叹息声:“其实我也知道这些道理,可有个人,毕竟还在哪里,要是没了,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总觉得……” 米雅丽放下手中的活,搂着余春杏肩膀,“大姐,你就是想的太多了,其实现在的情况很清楚了,秋堂把你从家里接到这里,又住了这么长时间,就已经回不去头了。 就像你们说的,之前他就一直欺负你和和孩子,那现在要是重新回去,他能放过你们啊,可不得加倍来。 所以啊,我们现在唯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想办法和他分开,也就是离婚,各过各的。” 余秋堂欣赏地看着妻子,不愧是自己老婆,看这话说的,道理讲的多明白。 不过,大姐担心也有情可原,毕竟她才是当事人,烦就烦在王有财那个狗日的,还挺沉得住气。 他原本就想着让大姐住着,王有财撑不住了,会再次上门,到时候想想办法,快刀斩乱麻。 早死早投胎。(本章完) 第255章 庙会 二月二这日。 余秋堂大清早醒来,就没看到米雅丽身影,摸摸身边的被窝,凉飕飕的。 看样子她起来很大会了。 端着洗漱缸子来到厨房外,听到里面“噼里啪啦”响,并且有股诱人香味。 进去一看,原来是米雅丽在炒豆子。 二月二这日,对于大人来说,是个不错的节日,也对庄稼种植起着一定的节气作用。 但对孩子们来说,去除去药王庙看庙会外,最期待的便是吃炒豆子。 去逛庙会的孩子们,几乎人人口袋都装着炒豆子,边走边吃,若是路上遇见小伙伴,就会彼此分享。 虽然都是差不多的豆子,可每家每户炒出来的味道似乎不同,反正东西都是别人家的好吃,老婆都是别人家漂亮。 具体来说,这边基本三种豆子。 最常见的就是炒玉米,其次是豇豆,黄豆相对较少。 倒不是不喜欢吃黄豆,而是黄豆比较贵。 这年头,一斤小麦才4毛钱,但一斤黄豆要一块多,而因为能种的耕地少,人们除了回茬,很少在有用的耕地上种黄豆。 要种也都是在田间地头,或者是山脚下稍微种点,收成自然不会好到哪去。 所以,若是家里敢给孩子们炒黄豆吃,那日子肯定过的相当不错,孩子们拿出去分给小伙伴,也是非常有面子。 米雅丽昨日在集市上专门买了十斤黄豆,就是准备炒给孩子们吃,以前日子过的穷,孩子们都没吃过,就是玉米粒都不一定有人炒。 今年可是过上好日子了。 黄豆配上精化的水,炒出来香脆可口,一口气能吃很多。 至于吃完后,一整天都是肚子都要释放臭气,那又是另外一个事了。 余秋堂走过去轻轻从后面抱抱妻子,米雅丽知道是他,笑着说,“你起来了,还想着你多睡会。” “哪能睡得住,你一旦不在,那炕上立刻就冷冰冰的,完全待不住。” 米雅丽无奈摇头。 余秋堂一直开这种玩笑,她刚来还觉得不好意思,会脸红什么的,可时间长了,发现这就是余秋堂的习惯,完全戒不掉,便只能让他去了。 只要不被其他人看到就行。 好在余秋堂也不会得寸进尺,只是抱抱她,便舀水洗漱。 “今天你真要让两个孩子去卖烧纸啊?” “让锻炼锻炼。” “他们年龄还小,倒不急着现在就让做这些事,等再过几年也不迟。” “不算很小,我像小伟这么大的时候,什么事情没做过,穷人家的孩子就要有穷人家的觉悟吧。” “可他毕竟不是你的孩子,你不怕别人看到,说你不照顾侄子,让他这么小就去赚钱,戳你脊梁骨?” “我怕什么?”余秋堂笑道,“我兄嫂早亡,这两个孩子就是跟着我长大,有什么怕的。 我昨天不是说过,他们当然可以跟着我衣食无忧,照顾自己两个侄子,我完全有这个能力。 可那没意思啊。 我就是想让两个孩子长大后,能独立生活,自由的过日子。 而不是不管他们如何,总有人在面前说,你能有今天,还不是你叔照顾,你自己做了这点事情。 这样会让人很不爽。 会抹杀了孩子们身为人的意义。 我当然知道,很多人出身好点,就会一直缩在家人羽翼下生活,长大后也是父母安排找个对象,甚至干着父母要求干的事。 再过几年,按照父母的意愿,生几个孩子,然后等着孩子长大,又要求孩子结婚生子…… 这样往返循环的世世代代,你说有什么意思,每一代人被束缚着长大,然后又束缚下一代。 仿佛不束缚,就是对孩子不负责任,孩子没说什么,自己倒是首先有种不安全感。 那样,看似是为了孩子,其实最终还是满足了自己的安全感不是嘛。 真正要为孩子好,就是要让孩子有生活能力,让他们各种生活都要体验,然后在众多选择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方向。 这样,小伟和小云长大后,才会很自信,当别人质疑他们的过往,他们都可以非常自豪地告诉对方,能出人头地,能做出一番事业,都不是依靠着任何人,而是凭借他们自己,他们走过所有路,都是他们自己选择,自由的人生。” 余秋堂说着,突然笑笑,这其实是他前世老了后的想法。 他年轻的时候,其实对孩子们也都很严格,总是觉得孩子们离开他的建议和教育,就不会走自己的路。 但其实很多时候,他已经落伍了。 在国家高速发展的阶段,他的思维完全跟不上,已经被淘汰落伍,孩子们受到他的影响,也是拖慢节奏,白白浪费很多时间。 而原生家庭对孩子们的影响,往往是致命的,那些不好的创伤,需要孩子们用一生去治愈。 能治愈倒还好,治不好的,一辈子都会笼罩在痛苦里,导致孩子要么没有自信,要么过于自负。 各种内耗,消耗掉孩子大部份精力,很难真正获得什么好的成就。 正说着的,听到院子里有声响。 余秋堂出去,发现余小伟正在用干布擦拭篓子。 这边离神仙吗大概有四五公里,不远不近,也可以骑车过去,但这个时候人很多,车子一来很难推进去,二来若是忙着卖东西,车子也没人看。 并且,药王庙在一个谷下面,离地面有一百多米的蜿蜒山路,下去的时候容易,要是推车上来,那还真是要费点力气。 所以,这边人们去逛时,基本都是步行。 余小伟擦干净篓子,将所有叠好和印好的钱全部放进他的篓子,小云提着个小篓子过来,想着帮他分担一些重量,也被他拒绝了。 当哥哥的,就是会心疼妹妹。 不大会,院子里就热闹起来。 大东和小东都穿着新衣服,新鞋子,在院子里跑来跑去,非常开心。 这都是余秋堂买给他们过年穿,结果没舍得穿,现在眼看着要过季,再不穿就要冬季才能穿的上,新衣服放成了旧衣服。 那可就不好了。 余春杏这舍得拿出来给孩子们换上。 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日常穿的破旧,孩子看起来就像两只土老虎,但今天洗干净脸,换上新衣服新鞋子,气质立刻就变得不一样。本来三个姐姐里,大姐就是最好看,王有财那个狗东西人品虽然很次,长相倒也可以,所以两个孩子皮肤都挺白,也长得很秀气好看。 米雅丽端着豆子出来,给大家口袋里全部装满。 就连余小伟和余小云也是。 装完之后,还剩下多一半,交给余秋堂,说是带着去庙会,谁吃完了都可以到余秋堂这里来领。 经过商量,今日余秋堂夫妇,大姐带着两个孩子,还有余小伟和余小云都去逛庙会,三姐留在家里看家。 家里现在也有很多事。 喂养林麝,养狗子,还有高价格收的公鸡和母鸡,可都是要好好照顾,不然死一个,都是很大的损失。 余秋堂要去暗地看着两个孩子卖东西,必须过去。 大姐要陪着两个小子去。 米雅丽不忍心将余春梅和余春菊放在家里,准备留下来陪她们,但是被余春梅“赶走”。 说是现在庙会开了,赶紧去偷个娃娃,这婚都结了,下一步肯定是要生孩子,不从送子娘娘那里拿一个回来,人心里都不会塌实。 米雅丽这才没有坚持。 她当然也想赶紧怀孕,给余秋堂生第一个孩子。 这个年代的女人,都有着朴素的婚姻观,嫁给一个男人,只要这个男人不是特别糟糕,那就会千方百计尽到妻子的职责。 什么给男人做饭洗衣等都是小事,最重要的还是给男人生个孩子,最好的大胖小子。 尽管余秋堂一直说更喜欢姑娘,但米雅认为丈夫只是为安慰自己,不让自己有太多心理负担。 传宗接代啊,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儿子呢。 若是像他们村里有个人那样,一口气生六个女儿,不知被邻居说了多少风凉话,若不是第七个终于生了儿子,估计她就活不下去了。 余秋堂越对米雅丽好,米雅丽就越觉得要对他好。 上午几人吃完饭,浩浩荡荡出门。 出门前,余秋堂回头给三姐打招呼,却无意间看到余春菊倚在她门口,羡慕地看着他们。 他顿时心里很不舒服。 其实余春菊也就比小伟大一岁多,还是个半大姑娘。 而且因为长期被余秋江保护在家里,所以显得比普通的孩子还要幼稚,单纯。 但她身体那个样子,余秋堂也没办法。 原本是准备开春之后赚到钱,余秋江就带着她去大城市看看,但现在店子都刚开始,暂时没什么效益,若是看病需要一大笔钱,他还真是拿不出来。 至于余秋堂,倒是给余秋江说过,若是想先看病,可以给他借点钱,等后面再慢慢还就是。 但被余秋江拒绝。 余秋江觉得余秋堂已经对他们很照顾,若是继续再欠人情,怕是一辈子都还不起。 他尊重余秋江的想法。 帮人也帮不了一辈子。 最终还是需要他们过自己的日子。 还是那个道理,给妹妹看病,就是支撑余秋江奋斗和生活的信念,为这个目标,他会活的更有质感。 若是帮他完成,可能会突然失去方向,泄了气。 至于余春菊会不会因此耽误病情,这个真的很难说…… 这或许也是一种命运吧。 . 出了门,路上很多人。 男女老少都有。 老人最是有趣,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抱着个茶杯,提着个马扎。 老人们的逛庙会,不拜神求香,他们的目标从来很简单,就是看戏。 到了戏台下面,马扎那么一放,一边看戏一边喝茶,简直是人间乐趣,可比平日里围坐一起下棋舒服多了。 其实这边的戏都是陇剧和秦腔,戏目呢也相对很稳定,反正就是那么些戏,都在大大小小的戏台上不知看了多少遍。 但老人们依然百看不厌。 在他们这个年龄,看多了人世五颜六色,悲欢离合,再看戏台上的折子戏,反而有更清晰的认知,更能看出韵味。 女人们则是相对复杂很多。 她们往往一个肩膀上挎着个布袋子,里面或是装着毛线,或是装着没纳完的千层底,另只手要么抱着,要么牵着最小的孩子。 农村女人的命运,被束缚在这这些事上。 哪怕去逛庙会,也都脱离不开。 但只要能去看看庙会,已是相当有地位,有功夫的女人,还有更多的女人,一直心里想着去,但七天下来,却依然忙的脱不开身,这才是真正的大多数。 相较之下,最束缚的还是成年但没老的男人。 这些人往往是嘴里叼着根烟卷,咯吱窝里夹着卷起来的烧纸,三两个走在一起聊天,说说笑笑,相当惬意。 余秋堂这边的队伍很快和大家融为一体。 别看米雅丽新嫁过来不久,但她在附近人缘却很快拉起来,已经认识很多邻居,并且关系还不错。 对此,米雅丽和和余秋堂聊天时笑道:“其实很正常,倒不是我这个人有多讨人喜欢,更大的原因还是你的缘故。 你把日子过好,别人看到我们家条件好,就不会看不起我,如果这个时候我再愿意和大家打成一片,可不得招人喜欢。 相反啊,若是我们家里过的贫苦,吃了上顿没下顿,那谁能看的起我们呢,恐怕就算我给别人笑僵了脸,也不会有多少回馈。” 余秋堂就喜欢她这个通透劲。 告诉她能这样想也没啥,但也不一定这种关系就完全是功利。 两个身份或者家境相同的人,能成为好朋友,但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很难成为朋友,并不是说两个富人就功利。 只是,不同层级的人在一起,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罢了。 从小路走到大路的交汇口,刚好看到陈美娣带着余秋实和王春也过来,余秋实看到余小伟背上的篓子非常好奇,急忙凑过来要看是什么东西。 待听余小伟说后,更感兴趣了,急忙说他也要试试。(本章完) 第256章 送子娘娘 余秋堂也的有段时间没看到陈美娣这家人,最多也就是余秋实跑过来玩。 这家伙反正脸皮厚,也不在乎其他人怎么说。 在他眼里,这个院子里要么是哥哥,要么是姐姐,要么就是嫂子,又没有外人,讲究是就是个当自家。 余秋堂看他也不搞什么幺蛾子,也就没有限制,想着若是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在自己这里多跑跑,说不定到时候长大品德还好点呢。 人的情感就是这么复杂。 余秋实没有和陈美娣打招呼,同侄子走在另外一边。 大姐和米雅丽则在绕不开,和陈美娣随意说着什么。 余秋堂也没限制米雅丽和陈美娣说话。 他没那么小气。 他对陈美娣不爽,却不一定要妻子和姐姐都这样。 他倒是看了几眼王春。 发现这个女人更胖了。 王春华最多也就不到一米六的样子,记得上次见到虽然胖了点,但估计也就一百三四十公斤。 今日再看,估计妥妥超过一百六。 余秋堂对王春不是很熟悉,前世基本没打过什么交道,只是记得三四十岁就生病死了。 如今看起来,可能与肥胖也有关系。 但他也懒得说什么,扫了一眼就转回头,再次想起大姐的宿命论,或许这就是命。 路上又碰到三婶,男女逐渐就分开走了。 余秋堂和余秋实,以及余小伟,余小云要走的更快点,率先到了药王庙。 刚到,余秋实便将篓子放到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路上余秋堂看余秋实非喊着也哟啊卖东西,就没有拒绝,让他先从背篓子开始。 余秋实在家里哪吃过这个苦啊,一路背过来,早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这个小子骨子里毕竟有老余家人特有的倔犟,硬是一声不吭,也不想着让别人换,坚持到目的地才放下。 但此刻他们来到的位置,只是药王庙上面的平台,真正的药王庙在谷下面,也就是他们还要走垂直一百多米下坡。 但谷路就像和山路差不多。 并不是直线,垂直,而都是“之字形”的路。 只是山路是蜿蜒朝上,而谷的路则是交叠向下,起码多三四倍的路程。 “怎么了,余秋实,这就放弃了?” 余秋堂打趣道。 余秋实摇摇头,“没,让我歇歇。” “要是太累的话,等下去玩吧,就不要跟着凑热闹了。” “那不行,我们说好的,我都背到这里了,你不会要反悔吧哥?” “反悔倒不至于,我这不是怕你累着嘛,万一被你娘看到,心疼的不行,又要来找我吵怎么办,我可是怕了你妈。” “不会的,她不会说啥,她有时候还在我面前夸你呢!” “又开始胡说了吧。” “我没胡说,我说的都是真的,前几天我娘骂我时就说了,说我怎么没出息,比起你来差远了。 还说,我们都是兄弟俩,为啥你这么有本事,我这么窝囊……” “一听就是你编的,你娘会说这种话?” “算了,你不信就算了,反正我没说谎。” 余秋实说着,俯身再次准备将篓子背到背上。 余秋堂笑笑,“小伟,剩下的你来背吧,小云在后面帮你哥扶着,让他省点力气。” 余小伟和余小云答应了。 余秋实还有点懵逼,急忙去拉篓子,“说了我背,你们不能丢下我!” “带着你就是。” 余秋堂拍拍余秋实的脑袋。 “真的啊?” “啥时候还骗过你,只有你们骗我。” “我也没骗你啊……哦,以前那不是骗,我们是兄弟俩,哪有什么骗不骗的,打断骨头连着筋呢。” “一段时间没见,这俏皮话倒是说得一串一串的。” 余小伟背起篓子,四人开始向下走。 在谷口上,有个形似古代炮楼的钟楼,上面挂着一个很大,据说有几百年历史的铜钟,敲响声音能传到谷对面的镇子。 坊间对这个的传说有很多,也是药王庙最后发展为旅游业的第一个风景点。 但这个时候,这边还没开发,要想上去就需要踩着土坡,还是相当费力,需要一口气借跑,然后飞快跑上去。 年轻人还行,年龄大点的人,则是想都别想。 于是,在钟台下面,专门做个小小的佛龛类的砖舍,让人们在里面烧纸,旁边自然放着一个功德箱。 钟台上面的阁子里坐着个老和尚,若是有人朝功德箱放了功德,他就会在上面敲一下钟。 若是连续投放功德,最多可以敲九次。 九九归一,九就是圆满。 早些年药王庙就只有这口钟,后面可能从西安或者其他地方学到的方法,又在下面武曲星君殿侧放了一面大鼓。 同样有个人在下面守着。 上面要是有钟声响起,下面就会以鼓声回应,倒是个不错的联动,还是有点意思。 也不知是因为附近就这么个出名地方,还是这边汇聚了五八门的神仙鬼怪,反正这边的神仙挺灵验。 最风光的还是某个高三学生,成绩日常大概就是985的标准,被父母带到这里的夫子殿拜了,求了个状元的好兆头,结果高考果然考入北京大学,父母便带着孩子来还愿。 当时横幅打得很大,可是狠狠替这边宣扬一番,也从此奠定夫子殿成为药王仙山香火最旺盛的几个去处之一。 其实神仙灵验不灵验,还是看人的功利心。 为什么财神殿,夫子殿,还有送子观音香火旺盛呢,还不是对应赚钱,读书,求子的愿望。 例如那种土地庙,十殿阎罗,甚至是关公庙,进去的人都不多。 这些神仙鬼怪能保佑他们什么呢。 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有兴趣的人才会去拜,大多数人则是以神仙不能乱拜为由,绕过它们的门而不入,其实就是舍不得那些香火。余秋堂经过功德箱,摸出一张一毛钱,放进功德箱里。 他看到上面的和尚正坐在蒲团上,闭着双眼,似乎在闭门养神,估计注意不到他投了功德。 却不曾想,刚投入进去,那和尚就立刻推动旁边的鼓槌。 “咚!” 悠扬的钟声荡开去,吸引路上无数人朝这边看来。 他再看和尚,他又重新恢复静坐状态,仿佛刚才敲钟只是幻觉,他就压根没睁眼过。 朝下面走了一小段,中间刚好有凸出一个位置,旁边是个小松树,位置挺好的。 余秋堂便让余小伟放下篓子,拿出准备好的塑料布,将要卖的东西摊开放在上面,又给他一些零钱,方便找钱。 他又交代一些做生意的规矩,然后便待在边上,不再干涉他们,让几个人自己来。 没卖过东西的人,第一次卖东西自然很难开口,这种卖香钱本来就看机会,路过的人都是出于想买想不买,或者随处可买的程度。 你若是招呼了,价格又合适,说不定对方就心动了,愿意将你的东西买下来。 但你若是一动不动,别人肯定也就顺势经过,很少主动来询问你价格。 所以。 三个孩子十分钟,一个黄标都没卖出去。 余秋堂看在眼里,刚想上前指导,就看到原本蹲在侧面的余秋实站起身,推推余小伟,示意他朝旁边一点,自己位居中央。 只见他左手拿着一叠黄标,右手一把印钱,扯开喉咙喊道:“各位叔叔伯伯,大娘婶子,过路的时候,带点我的黄标和印钱哦!” 余秋堂之前就发现了,做生意,如果要做大,肯定是要看格局和视野,但如果只小打小闹,其实就是放得下身段。 要是脸皮太薄,看到人害羞的话都说不出来,生意就很难做。 例如那些推销员,人们看到的是他们生意谈好之后,获得多少利润和收入,但实际上,在他们还没谈妥之前,可能遭受过很多次的冷眼甚至羞辱。 我们国家是个重农工,轻商业的历史文化,即使后面很多人赚到很多钱,也不一定能得到别人尊重。 尊重的永远都是钱,而不是人。 但相应的,其他领域稍微有点成就,往往就能得到很不错的评价。 余秋堂发现余秋实的性格别看不着调,但谈起生意来,还真是一点都不怯场。 本来游客们都是随意走着,看着,心情没啥波动,但突然听到有人叫卖,潜意识就转回头来看。 发现还是三个孩子。 就忍不住好奇,产生了兴趣,有人看,就有人凑过来。 询问价格,一问还不贵,便想着反正要买,就算支持小孩子们卖东西。 人们都喜欢凑热闹。 有人围过来,就有人有好奇心,很快,这边就开始围了很多人。 余秋实招呼不过来,喊上余小伟和小云一起。 小云一直有点害羞,很矜持,但小伟已经被带动起来,也跟着招呼客人,慢慢也进入节奏。 这倒让余秋堂非常惊喜。 看来秋实这家伙,可以向做生意这方面去发展。 余秋堂想赚钱,但他对纯纯的发展商业没啥兴趣,他还是想立根于山村附近的资源基础,发展养殖业,种植业之类。 但这是他的想法,身边的其他人,他并不强制限制,而是希望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性格特点,走不同的人生。 “做的还不错呀!” 这时候,米雅丽和大姐过来了,看到三个孩子的样子,也是十分意外。 “不错吧,想不到秋实这小子还有这种能耐,之前就觉得他不成器,将来长大还是个祸害。” 余秋堂笑着说。 “你啊,不要对人带着偏见嘛,他年龄还小,那能看出什么啊,谁小时候不调皮呢,男孩子长大就是一会的事。“ 余秋堂点点头,“也是,希望他能早点懂事吧,不要跟他妈学。” 余春杏在旁边说,“堂堂,你不要背后说人,看在爹的份上,这样也不好。” “嗯。” 既然是姐姐说自己,余秋堂也不反驳。 “那现在是怎么办,继续看会,还是我们先下去?” 米雅丽又问。 余秋堂想了下,将余小伟喊过来,给他交代一番,让他们自己在这里卖就好,但要记得把钱收好,不要和人起争执。 最关键的是,不要擅自离开这里,若是早点卖完,三人一起下来。 余秋实是叔叔,也被余小伟大点,但余秋堂还是更信任余小伟点,把“领导”的任务交给他来担当。 余秋实卖东西是卖东西能力,但处世还是太幼稚,断然是没办法带好三人小队。 交代完后,余秋堂便和大姐,两位外甥,以及米雅丽一起来到谷地。 大姐对求神问佛没啥兴趣,余秋堂便给他们买了一些吃,让等在戏台前,占个位置准备等下看戏,自己拉着米雅丽去逛。 米雅丽还是第一次来药王庙,非常感兴趣。 “这个地方可真大,我们村就只有个土地庙,以前好像还有人烧点纸,插支香什么的,现在慢慢也没人去了。估计是日子过得太苦,发现土地公一点作用都没吧。” 米雅丽拉着余秋堂的手,紧紧靠着他,人流攒动,且来回拼命都在挤,稍微不拉紧就会把人彻底挤散。 余秋堂笑道:“拜佛其实就是拜自己,相当于是给自己许愿,就好像是什么呢,比如我们过生日都说长命百岁,但其实真正能百岁的人又几个。 我们也不是期望谁能让我们活到百岁吧,更多是一种给自己的鼓励,希望自己在人生后面能更顺利。” “你跑到药王庙,说这里的神仙不灵,小心被他们听了去,那你这香纸可就白点了。” “也是,我们还是老实点,哈哈。” “你看前面那是什么,好多人,肯定是个好神仙。” 米雅丽突然指着前面一处地方。 余秋堂顺眼看去,笑道:“那就是送子娘娘,走,我们赶紧过去。” 刚才还跃跃欲试,现在听到是送子娘娘,米雅丽立刻脸红起来,倒在变得磨磨唧唧,还是余秋堂拉着,她才半推半就来到送子观音莲托下。 这边特别有趣。 送子观音下站着三个尼姑,嘴里说着只能点香,不能拿莲托上的娃娃。 可来这里的香客本就是为娃娃而来,偷娃娃的人互相挤成一团,脸上看起来一本正经,手却偷偷从衣服下面伸出去,快速捏个娃娃又缩回衣服里面。(本章完) 第257章 孟婆室 “我不好意思。” 米雅丽小声在余秋堂耳边说。 两人在送子观音前观看许久,眼看着各个年龄的女人们都先后顺到娃娃,米雅丽还是迟迟不敢出手。 余秋堂指指旁边人,小声说:“你看看,都是女人偷,男人偷的就不灵了。” 米雅丽其实也注意到这点。 但让她直接去偷东西,还是很不习惯,从小到大,父母可都是正派人,从小就教育她们穷要有穷的志气,绝对不能做违法乱纪不道德的事。 “不好意思啊。” 米雅丽还是不敢。 余秋堂无奈只好继续忽悠,“这就是风俗,我们其实不是偷,而是送子娘娘赐与我们的宝贝。 你想想啊,孩子本来就是天生的,但你要直接让老天给你,也不合适对吧,显得不够隆重,所以才有这么个习俗。 你看看人家周围这么老太太都在为媳妇拿,怎么不怕,难道她们日常也会偷人东西啊,肯定不是吧。 反正我们这边生孩子,可都要来拿的,要不然半天没孩子,可不能怪老天爷没给我们。” “还有这种说法?” 余秋堂点头:“就是有。” 米雅丽想了想,只好凑过去,侧面站着:“你挡着我的手啊,要是被发现了,我就丢死了人。” “放心,我来看着你就是。” 余秋堂知道妻子这已经是让步了,便配合着她,小心翼翼靠近莲托下面。 可人不做坏事没什么,一旦有这个念想,那就会立刻觉得不对劲,仿佛周围人一直盯着看。 本来三个尼姑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目视前方,但米雅丽总是觉得尼姑侧目一直看着她。 很快,她抓余秋堂手心都是汗。 这可把余秋堂逗得够呛。 “咻!“ 突然,在一个尼姑转头的瞬间,米雅丽眼疾手快,迅速抓了一个娃娃塞进口袋,拉着余秋堂就跑出人群。 余秋堂没觉得需要这么夸张,但看米雅丽这样,觉得好玩,也跟着一起跑出来。 两人足足跑出几十米,才在沟边停住脚步。 米雅丽紧张兮兮看着那边,确定尼姑没有追上来,这才拍着胸脯,“吓死我了。” “哈哈,没这么紧张,你看看那么多人偷,哪有一个被追的。” 米雅丽还真看了会,发现确实是,这才放心,小心翼翼将藏的娃娃拿出来。 是一个瘦巴巴的小女孩。 两只小辫子,眼睛大大的,嘴小小的,手臂和腿也很短。 余秋堂忍不住将这娃娃和上辈子的大女儿联系起来,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冥冥之中真有缘分,看起来还真有些像。 “好,看来我们第一个是女儿。” 米雅丽却有些意兴阑珊,一边轻轻抚摸着小娃娃辫子,一边轻声说:“你是不是想先要个儿子?” “哪有,我说过嘛?” 米雅丽道:“人不都是这样,谁家不想第一个生男娃娃啊,有了一个男娃娃,后面压力就小。 你看现在抓的多严,可不准再生,那生个姑娘可咋办?” 余秋堂一时不知如何吐槽。 首先他是真的对生男生女没啥感觉,甚至潜意识觉得女儿还听话呢。 其次,虽然抓的严格了点,但总有空子可以钻,前世不就钻了几次空子嘛。 但此刻他想了想,轻轻握住妻子的手,“我这人和别人不大一样,你还没看出来啊,或许别的男人都喜欢生个大胖小子,但我就是什么都行。 姑娘也罢,儿子也罢,都是我宝贝孩子,我就怕你偷这个娃娃没啥效果,我还要不到一个宝贝女儿呢。” 米雅丽羞涩一笑,“和你正经话的时候,你总是喜欢打哈哈,倒弄的我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说的真心话?” “倒也不重要,是不是真心话,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日子也不是靠嘴说,是身体力行过出来的,对吧?” “也是。” 米雅丽小心翼翼将娃娃重新装好。 “走吧,刚才只偷娃娃,还没给人家上香呢。” 余秋堂指指送子观音前面的香炉。 米雅丽有心不去,却想着说拿了娃娃,若是没上供,万一娃娃不灵怎么办,最后还是硬着头皮蹭过去点了个香。 余秋堂顺便往功德箱里投了一块钱。 两人接下来又去其他庙里转转,走到三楼,看到孟婆庙,余秋堂突然想起他好像有个姑奶奶在里面,便带着米雅丽进去看看。 相对其他房间,孟婆这个庙室显得格外寒酸。 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大庙室三分之一宽度,可刚进去,米雅丽就被吓得惊声喊起来。 原来,紧挨着门槛,里面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土塑狗像。 狗的样子本来就做的凶神恶煞,又面向门口,狗毛红色和黑色交替,嘴里面还点着一根蜡烛。 猛地一看,还真是让人有点儿害怕。 可能是哪里漏风,或者说有空气的风眼,猛地一走进去,穿堂风会发出“噗噗”的声音,更增添了几分恐怖感。 药王庙很多东西还是比较符合气氛的,比如说十殿阎罗里,气氛也和这个差不多,两旁都是十殿阎王。 有些阎王脚底下也会踩着一些怪兽。里面阴沉潮湿,哪怕是大白天,小孩子和女人都不敢进去,非得拉着男的。 而观音菩萨如来佛的香室,里面则是金碧辉煌,让人仿佛进入玄台妙境。主打的就是一个真实,适合不同需求的人。 米雅丽其实胆子不小,在家里时,因为是大姐,经常还会带着弟弟妹妹们做一些事情。 晚上,弟弟妹妹一个人不敢出去上厕所,也都是她陪着去。 这边的厕所往往都是在家里之外的,需要开大门,而野外往往是漆黑一片,夜风吹拂着各种野草和树叶,“沙沙”作响,还真是有点恐怖。 但是那种害怕和这里害怕,还是有点儿区别。 由于这个时代的局限性,人们对鬼神之说,始终心里有点儿忌讳,这种恐惧并不是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那么简单。 人类因为晚上看不到东西,对黑夜的恐惧发自于本能,而形如生老病死这些原因解决不掉,也处理不了,所以人们潜意识会和各种神秘结合起来。 即使到这个年代,科学教育已经开始普及,但从小被祖祖辈辈深埋静脑海里面的传统意识,并没有那么迅速就能被化解,涤清,白日里还好,一到晚上就会情不自禁联系起来。 现在当然不是晚上。 但为增加这方面的气氛,这个室内特意将该遮掩的光全部遮起来,就连唯一一个木格窗户上面也贴了黑纸,纯纯打造出一副奈何桥模样。余秋堂拉住米雅丽的手,站在地上先习惯了一会儿环境。 两旁墙壁逐渐清晰起来。 他这才发现,墙壁上画的弱水,水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鬼。 有的已经淹死飘在里面,有的则是露出半个脑袋,有的呢正痛苦呲牙咧咧嘴喊着,嚎叫着。 而奈何桥的桥墩旁,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的,有小鬼正拼命的想爬上来。 民间有高人。 也不知道是谁画的,竟能将这些小鬼画的栩栩如生。 本来他们的样子应该是木讷的,可是到了这里,大家都各有各的神情,甚至一眼看过去,看不到一个长相相似的。 这些小鬼们,有穿着光鲜靓丽的达官贵人,也有衣衫褴褛的走夫贩族。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胖有瘦,有高有矮,甚至还有些残疾,讲究的就是一个公平公正,不会偏向于任何一方。 余秋堂前世也来过很多次药王庙。 但说句惭愧的话,他没有钱上二楼以上。 每一层的台阶处,都会有一个人守着要交钱,每上一层要交1一块钱。所以他即使过来,也会因为囊中羞涩,只是在下面转了一下。 而在下面转,也不能每一间都进去。 每进去一个房间,就会需要交一份钱,最少起码交两毛,甚至五毛,稍微多一点的还要交一块。 他可没有钱把费在这上面。 而这边,因为是靠着山,也会经常出现山体滑坡,先后被翻修过很多次。 仔细想来,他还真是没有见过这个版本的孟婆殿。 也可能是这种气氛太恐怖,后面为了适应人群,不要吓坏烧香拜佛的人,所以做了一些改造吧。 “呲啦!” 室内突然响起擦火柴的声音。 原来前面竟然站着一个老太太。 开始他们两个还没有注意到,只顾看旁边的壁画。 原本前面的案台上面,只点了左边一个油灯,可能是见人进来,又点燃另外一盏。 余秋堂这才注意到,原来在孟婆殿的正前方,是一个佝偻着身子的孟婆像。 一只手提着灯,一只手则端着一个碗,面容看起来很慈祥,和这个房间的阴森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孟婆塑像的旁边,站着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穿着一身蓝色或者灰色的斜肩扣衣服。 头发白,看余秋堂望向她,便叹息了声,“既然进来了,那就来上柱香吧。” 余秋堂对这个姑奶奶也不熟悉。 他是余秋堂父亲的一个堂姑姑,只知道有这么个亲戚,但因为关系实在离得太远,即使父亲,也不一定打多少交道,更不用说他。 也就是那种流传于长辈的口中,自己并不清楚,也不认识,走到大街上,也是陌生人的亲戚。 不过他听说这个姑奶奶还是有点门道的。 农村里有两种与神秘行当有关的职业。 男性普遍叫做阴阳,也就是以前的阴阳先生,那女的呢,就叫做神婆。 因为重男轻女的观念深入人心,所以白事或者其他与死人相关的仪式都是阴阳出面。 而神婆一般会活跃于日常看病。 比如说谁家的孩子生病了,撞邪了,就需要喊这些神婆过来驱邪。 一般驱邪方法家里的老太太们都很会,比如说用桃树枝抽打,或者水碗里面插筷子以及踢碗等等。 但是,难度高一点的,她们就解决不了,只好请这些神婆过来。 姑奶奶便是这样一个人。 反正据说是挺灵验,附近很多人都知道,后来日子过得好后,经常有十里八乡外地人开车来找她。 他又想起这个姑奶奶的往事,据说年轻的时候一对儿女同时出了事故。 她哭了很久,把眼睛哭坏了。 虽说没有完全瞎,但是好像看东西不太灵光。 也正是因为这双眼睛的样子,让人们觉得很神秘,为她驱邪祛病增添了很多可信度。 “这就是姑奶奶?” 米雅丽本就被狗给吓了一跳,又受到旁边的壁画影响,再看站在前面面容枯槁的老太太,顿时觉得今天就不应该进这里面来。 吓人的东西,真是一件接一件。 她心里面没有准备,看老太太转头用浑浊的目光盯着她们,还有那带着几分幽怨的说话声,怎么觉得怎么可怕。 想不通外面热热闹闹,为什么里面要设置这么恐怖的气氛。 余秋堂点点头。 捏捏她的手。 米雅丽糊涂,他其实也一样。 他前世也走过很多地方的大寺庙,但是里面也都不像这个样子,可能是那些寺庙更多都是为了赚香客的钱,根本没有必要还原成这幅场景,完全是浪费地方。 可这个时代,人们对这些东西的敬畏心更强一些。 可能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传承,以及民众教化的味道,顺便收一点香钱来维持基本运行。 这和后世那种一切功利化的寺庙或者道观,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姑奶奶。” 余秋堂走近一些,喊了声。 姑奶奶头抬起来,在灯光的映射下,她的眼睛灰蒙蒙的,仿佛是遮盖了一层布。 她就用这双眼睛看着余秋堂,足足盯着一分多钟,这才叹息声,转身回去从旁边桌案上拿起一个公布包裹的三角符,抓起余秋堂的手放在他手心。 “挂在仡佬湾(腋下),不要拿下来,戴到今年九月过了。” 这边的灵符有好几种。 最简单一种就是一个很小的四角黄纸,只是经过阴阳或者神婆的手,在香火上熏一遍烟,便有了灵性。 这种符也最好服用,采取的方法是用“无根之水”冲服。(本章完) 第258章 客(台风天,不容易啊) 所谓无根之水,并不是俗语上说的天雨,而是用笊篱从水缸里捞水,笊篱下面本就是空的,自然装不住水,每次只能在小孔内依靠张力存少许,待到符被烧为灰烬后,搅拌冲服。 清泉镇方圆几十里,基本人人都喝过这种符水。 可以说只要家里有奶奶外婆,母亲姐姐,都逃脱不了这种善意的恩赐。 这种符水往往不一定因为有什么疾病,或者祸端需要祛除,而是更多带着一份希望和祝愿。 赐符的人就仿佛万金油,你只需要提出你的愿望,她们就会将灵气加注到你的灵符之上,使其变为包治百病,能荡清一切魑魅魍魉的灵丹妙药。 男人们一般对这种东西不太上心,但却离不开,也拒绝不了,长辈和妻子,甚至女儿,孙女,总有一个自己特别在意的人。 要是真什么都不用在意,那自然也用不到符,孤家寡人啥都不用期望。 除了四角黄符比较常见,还有一种三角的红符相对来说会更加正规一些。 有点儿像很多建筑上面贴的长条形符文,或者有些电视剧、电影里面那些道士用的符文。 往往在求符的时候,阴阳会现场画符,画出来之后帮你叠好,封进一个用红布封起来的三角内,亲自将三角用针线缝起来,穿上绳子,或者是直接交给求符之人。 穿绳的那一种,需要挂到脖子里。挂一定年数,然后来庙里还愿,挂服的人帮你拆下来,形成一个循环。 如果是直接给香客,回去之后就要像余秋堂姑奶奶要求的这样,将符挂在腋下。 挂的年份不一样,有的多一点儿,需3年、5年甚至12年一个轮回,挂的少的最少也要挂1年。 这种符挂完之后需要把它烧掉,然后埋葬在家宅的吉祥方位,算是彻底祛除想要去除的东西。 还有一种更加隆重,更加正式的符,需要家里开一个像电影里的法坛,要满足一定的仪式。 选择吉时,让阴阳先生先对院子做一些法事,画符画完之后,再把符封印在某个东西里,埋到地下面。 这样相当于保佑这个家宅以及子孙万代都能平安幸福,这种符相对来说比较少,因为要的钱比较多。 而且,人们对求符这种事,都有一个心理的度,仪式太隆重,反而让他们觉得过犹不及。 只有家里人去世,或者最近遭了小偷,以及霉运不断的情况下才可能会这样做,相对来说比较少见。 余秋堂好奇的是,一般求符都要让求符之人,先对阴阳或者是神婆说出自己的愿望或者困惑,听阴阳和神婆做一些解惑,告诉问题可能出现在哪里。然后才会赐福。 这样的符相对来说比较灵验。 可是他刚进来,什么话还没有说呢,为什么姑奶奶就直接给他一个符呢? 而且看姑奶奶刚才看他的样子也很奇怪,她的眼睛不是看不到吗,为什么要用那种样子盯着他看了那么久呢。 余秋堂前世当然是不信神鬼,但这一辈子他若是一点点都不信,那真的是有点强撑,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很大一方面,他这一辈子比上一辈子更加善良,也更愿意做好事。就是心里面总是想着积善人家必有余庆,行善积德这些道理。 他相信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安排。 如果真有什么东西让他再活一辈子,肯定也是希望他能做一点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而不是自私自利。 “姑奶奶,我是……” 余秋堂想告诉姑奶奶他的身份,他觉得姑奶奶肯定不认识他了。毕竟姑奶奶的晚辈很多,每天见到的人也非常多,很难认出来他这么一个已经不算很亲的亲戚。 “你欠的太多了。别人跟你要的东西也很多,如果你给不了,他们就会拿走你的福气。戴着吧,至少保证你能有一年好活。至于一年之后谁也说不好,就看你的造化了。” 姑奶奶并没有听余秋堂说话的意思,她转过身去一边挑灯油,一边用苍老潮湿的声音提醒道。 “您说什么姑奶奶?” 余秋堂被她的样子吓到,身旁的米雅丽也是莫名其妙,拉住他的胳膊,看看他,又看看老人,不知道到底是咋回事。 “来,跪下上个香吧。” 姑奶奶并没有回答什么,从旁边摸起三股香,给余秋堂两股,又给米雅丽一股。 余秋堂见状也不好说什么,只好跪在麦草做的蒲团上,对着孟婆的塑像磕了三个头,然后将香插在香炉里。 起来后,他还想继续和姑奶奶说什么,姑奶奶却沉默着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米雅丽轻轻的拉了拉他。 “我们先走吧?” 余秋堂点点头,对姑奶奶说,“姑奶奶,那我们先走了。有空的话,您到我们家里来。” 姑奶奶朝外挥挥手。 余秋堂便拉着米雅丽出来。 两人从孟婆店刚走出来,外面立刻感受到一股暖意,站在门口仿佛里面就是黑暗的地狱。 他朝里面看了看,幽暗房间内,根本看不到里面,顿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秋堂,你以前和你这个姑奶奶熟悉吗?” 余秋堂摇了摇头说:“很不熟悉,只知道有这么个姑奶奶,在这个庙里面,其实也没打过什么交道。记得在一些白事上见过两面,平时也很少听别人提起过她。” 米雅丽点点头。 “就是觉得,你这个姑奶奶真的好神秘。说话也不直接说,好像有什么意思在暗示你。搞得我现在心里也紧张兮兮的,一点都不塌实。” “不止你不踏实,我也不踏实。我们还是不要管了,既然她给我,那我就挂着吧。” “行,等回去后我帮你缝,缝到衣服里面。” 经历过姑奶奶的孟婆殿,两人又去了其他几间比较感兴趣的地方。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那些太阴间的东西他们就没进去看,专门找人多的,比较吉祥的转了一转,等到手里面的香和纸全部烧完,便回到下面戏台前。 秦腔已经开始。 唱的也是经典戏《铡美案》。 两人在人群里面看到大姐和两个小孩,孩子看得津津有味,便没有过去打扰,准备在侧面稍微看一会儿,差不多戏完就可以先回家。 铡美案这个故事,对于国人来说几乎是家喻户晓,讲的就是抛家弃子的陈世美,最后被铁面无私的包大人铡掉脑袋的故事。千百年来,陈世美就是忘恩负义男人的标杆。 人们对于那些没什么良心,见利忘义,有了好日子就抛弃糟糠之妻的男人,称呼他们是陈世美。 陈世美就是他们的化身。 很多夫妻在看铡美案的时候,妻子会情不自禁的把陈世美和自家男人做比做比较。 喜欢开玩笑的,甚至还会告诉男人,你要是做陈世美,我就会把你怎么样怎么样之类的话。 男人自然会拍着胸脯保证,做谁都不会做陈世美。 不过,余秋棠和米雅丽都没这种想法,只是单纯看戏,两人正看得入迷,突然米雅丽被人轻轻从背上拍拍,她转身一看,忍不住开心大叫起来。 “怎么是你啊,刘淑芬!” 余秋堂也转身,发现面前打招呼的是个米雅丽差不多年龄,皮肤黝黑,身体相当瘦弱的女人。 看米雅丽拉着对方手,他就知道她们两人关系不简单,果然一询问,原来这个刘淑芬米雅丽的初中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之一。 “刘淑芬,你不是说是去山西了吗,怎么现在回来啦。我记得你当初走的时候说去了就和你男人在那边生活了。 那边不好过吗? 你啥时候回来的,回来也不给我说一下。 我前一段时间还想起你呢,你看你结婚的时候我都参加了,我结婚的时候你都没有回来,多可惜呀。” 米雅见到许久没见的朋友,非常开心,说话也有点儿语无伦次。 一边说话还一边欢快的跳着脚。 余秋堂其实很少见到她这个样子,可能是为了在丈夫面前矜持一些,稳重一些,她很少表现出这种纯粹女儿态。现在看到自己的好朋友,一个没有忍住还是暴露出来。 再看刘淑芬,本来也是笑着,但听到米雅丽提起她的丈夫,脸色立刻变得暗淡下来。也不知怎的,突然眼眼眶就噙满泪水。 这可把米雅丽吓坏了,急忙捏紧她的手。 “咋了,刘淑芬?出什么事了吗?” “丽丽,”刘淑芬直接哭了,“我男人,他死了。” “什么?!” 米雅丽大吃一惊。“你男人不是身体很好,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他很壮实啊,也没有说是有什么病。这才多久啊?怎么突然人就没了呢?” “矿下出事了,他人就那么没了。我连个尸体都没见到,你说我可咋办呀丽丽。 就这么两手一伸走了,留下我还有我肚子里的孩子,这可以后让我孤儿寡母的,日子怎么过啊?” 余秋堂眉头皱起来。 其实当他听说这个刘淑芬的男人在山西那边,心里就有点儿不安的感觉。 这个年代,煤矿开采生产正处于上升的高峰期,很多矿场都是野矿场,黑矿厂,根本没有像后世那样做好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 甚至很多煤矿根本就没有安全意识。 更不用说,还有些带有黑性质的煤矿,把人骗进去,不到死根本就放不出来。 在这个时代,煤矿出事故非常普遍,真正能报出来的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故都被矿场私下解决。 刘淑芬说她的男人矿场出事了,尸体也没找到,这不算什么稀奇的事,王家庄也有这样的人。 本来心情好好的,出了这档子事。米雅丽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安慰刘淑芬,让她节哀顺变,不要太难过了。 肚子里面怀了孩子,还是要保持心情顺畅,不然的话可能会影响胎气,到时候孩子出点事情,那才是真的难过了。 余秋堂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太多,毕竟这是人家闺蜜两个人的话,他和刘淑芬只是第一次见面。 又说了一会儿,米雅丽问刘淑芬,“那你今天来这里干嘛,是烧香吗?” 刘淑芬点点头。 从口袋摸出一张黑白照片,“我们家男人在外面出事了,尸体也没见一个,变成了孤魂野鬼。我想着在这边给他烧点纸,希望他能跟着回来。 不管咋样,人在外面没混出息,总要回到自己的家,死的也安心不是吗?” 米雅丽:“那倒也是。” 这边有这样的习俗,如果说一个人失踪,或者因某种原因没办法把尸体带回老家,就会用生前衣服或者贴身信物带回老家,做一个衣冠冢。 如果说这些东西都没有,也可以用照片来代替,看样子刘淑芬就是想把这照片烧掉,相当于一个很简单的引魂过程。 说着说着,突然一阵风吹过来,刘淑芬手里面的照片没有捏住,被风吹起来飘在空中。 余秋堂眼疾手快,一把将照片在飞走之前抓回来,顺势也就看了一下照片。 他本来只是想扫一眼,然后还给刘淑芬,就在扫的那一瞬间,突然眼睛盯着老大,难以置信的盯着照片。 他这个样子,把米雅丽和刘淑芬都吓住,米雅丽轻轻的拉了拉他,“怎么了秋堂,把照片还给人家。” 余秋堂却置若罔闻,还是紧紧的捏着照片。 这张照片上面一共有五个人,都是穿着很朴素的矿工服,脸上脏兮兮的,看样子大概是某次出矿,或者说正在干活的间隙拍了这么一张照片。 让余秋堂最惊讶的是,他在五个人之中发现一个万万让他没有想到的人,他的哥哥余春生。 这是自从哥哥前世离开,他第一次看到关于哥哥的信息。 前世他也去过山西那边,走访过一些地方,但杳无音信,哥哥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这一辈子,他也是承载了上一辈子的意识印象,觉得哥哥肯定找不到,便默认为他应该是在某个地方已经死了。 没想到突然在这么一张照片上看到哥哥的样子,内心中简直是惊涛骇浪,一时震惊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本章完) 第259章 线索 刘淑芬也看出余秋堂不同寻常,不由担心的望着米雅丽。他只认识米雅丽,并不认识余秋堂,一时间不知这个男人是不是哪里有点儿问题。 把她吓住了。 甚至都忘记刚才还特别想念丈夫。 余秋堂却没顾及米雅丽和刘淑芬都非常吃惊,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震惊不可自拔,满脑子都想着如何快速知道哥哥的线索。 他也顾不上其它,一把拉住刘淑芬的胳膊,焦急的说:“你这张照片是在哪里拍的,快告诉我。” “我男人的矿上啊。” 刘淑芬被吓了一大跳,急忙将胳膊抽回来,下意识想去抢余秋堂手里照片,但速度没有余秋堂快,被他快速缩回去。 “这个人你知道吗,你有没有在矿上见过,就是这个中间第三个。” 刘淑芬看着照片里面的余春生,摇摇头,“这里面的人除了我男人外,其他人我都不认识,也是第一次见。怎么,你认识他吗?” “对啊,秋堂,难道他就是……” 米雅丽这会儿很聪慧,已看出照片里面的人和余秋堂隐约有几分相像,想起丈夫之前给她说过关于大哥的事情,立刻明白过来。 但又想到丈夫说大哥已经消失很多年,家里人都以为死了,突然出现在这么一个照片上。还真是怪不得他变色,换做是自己,也肯定会吃惊不已。 “丽丽,我找到了,你看,这就是咱大哥。我已经很多年没见到他的信息了。 只听说他去那边挖煤,但人们都说他死了。可是你看这张照片,拍的时间肯定不长,他的年龄,比传出死的年龄要晚很多。 我大哥比我大十几岁,现在大概是三十四五的样子。你看这照片里面的年龄是不是差不多,如果说他真在好多年前就去世,不可能是这个样子。” 米雅丽接过照片,仔细打量照片里面的余春生。 衣服比较陈旧,头发也有点乱,胡子没有理,从面相上来看,确实不像很年轻的样子,起码已经过了30多岁。 可现在有个新问题,既然余春生还活着,为什么却不和家里联系呢。 “你们到底怎么啦,你们认识里面的这个人吗?” 刘淑芬指望米雅丽这个好朋友帮她忙呢,没想到这两夫妻竟然变成同个样子。 “你快告诉我,你丈夫工作的地方叫什么?” “刘口煤矿。” 余秋堂听了没有概念,知道这是个小煤矿,名不见经传。 山西这段时间的煤矿,如雨后春笋,多的不胜枚举,就是出名的煤矿,大大小小也不知道多少个,更不用说这些民间私营煤矿或者黑煤窑,那就更是多的没有记录。 余秋堂于是又向刘淑芬打听了这个刘口煤矿所处的所处的县市和具体位置记录下来。 可惜的是,刘淑芬只有这张照片,她还等着把它烧了引魂呢。 “能不能麻烦您个事,这个上面我指的这个人是我的亲哥哥,他很多年前就是去那边挖煤,从此杳无音讯,再也没有消息传回来。 后面我嫂子也不在了,我一直在找线索,就是没找到,好不容易看到这张照片上有他。 你看能不能把这个照片先借给我,让我去找一下线索,回来再还给您,你看怎么样?” “这……” 刘淑芬听于秋堂这样说十分为难。 照片她本来是有用处的,没找到丈夫的尸体,照片就是惟一的线索,若是借给余秋堂去找人,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把人找回来。 这万一单搁下去,找个十年八载的可怎么办呢,也不能无限制的等待下去,让丈夫一直做孤魂野鬼吧。 余秋堂也知道她的要求有点儿过分,只好再次诚恳的说: “真的十分抱歉,实在不行的话就算了。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只要他确实在那个地方,我过去会找到其他新的线索。” 刘淑芬也是个好心人,本来还在犹豫,听余秋堂这样说,心里更是不忍,还是照片还给余秋堂。 “还是你先拿着吧,反正我男人人都没了,也不在意这一时半会。你若是真能找到线索,将你哥哥找到,说不定我还能知道更多我男人的事情。” “真的吗?” 余秋堂这会儿没有什么矜持的,听后非常开心,若不是刘淑芬是个女的,就差握着对方手跳起来了。 余秋堂因为家里情况很复杂,同父异母的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相对来说,他的兄弟姐妹已经不少。 但是,哥哥在他心中又是另外一种重要地位,因为他和哥哥是同一个母亲。 在这个世界上,母亲对于秋堂来说是独一份的亲,和父亲以及姐姐的不一样。 如果真有什么可以相比,那大概对母亲的眷恋就和对米雅丽的执着一个等级。 余秋堂子骨子里面是有一点分裂的,尽管他自己不想承认。 他日常是一个比较温和甚至有点温柔的人,看起来好像什么事情都能波澜不惊,处理的游刃有余,别人都觉得他是一个温和派的人。 但实际上,在他骨子里最深处,却还是有暴戾的一面,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把他得罪狠,他会突然暴起,将对方狠揍一顿的缘故。 一般来说,孩子的性格很大程度继承于父母。他的温和就是继承于母亲,而暴戾则是继继承于父亲。 在上一世,暴戾和温柔温和基本上是旗鼓相当,不分伯仲,所以他一辈子并没有什么好的成就,往往都是事情做了,又没落下一个好。反而有时候呢,甚至还不如不做事情。 但是这一辈子,他经过有意识的调整和抑制,让他温和的一面明显大于暴戾。 只有碰见那些特别生气的事,特别讨厌的人才会发怒,让对方真正看清他的本质,知道他也不是那种可以任人蹂蹂躏,拿捏的软弱对象。 反复道谢之后,余秋堂感激的收下了照片。 这个年代照相技术不同于后世,可以通过照片来冲洗,这时候照相必须要有胶片。从照相馆拿回自己的照片时,会将胶片一起拿回来,若是想冲洗照片,需要拿着胶片过去。 很显然,刘淑芬只有这么一张照片,并没有胶片,余秋堂只好带着惭愧将照片接回来。 这年头,寻人可不像后世,拿着手机或者有互联网,能随随便便找清楚一个人下落。 这时候,信息检索以及信息传播都非常落后,基本上还处于线下向人打听的状态,若没有照片,单凭嘴上问,估计他根本说不清楚,别人也听不明白。 既然拿到照片,有了信息,余秋堂便在这待不住了,他恨不得立刻回家收拾东西,赶紧扑去目的地。 但被米雅丽拉住了。 “你先不要急,我知道你心里担心。可是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也不急于这一两天。 即使要过去,也要做好准备。 我听我们庄里面人说了,那边黑煤窑还是挺危险,人也很坏。你一个人去,人生地不熟,非但不一定找到大哥,说不定把自己折腾进去。 我看咱们还是回去跟爹还有江哥他们商量一下,多找几个人一起过去,看能不能彼此也做个伴儿,可以互相照顾,找到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余秋堂听妻子的温柔的安抚,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他想了想,觉得妻子说的也有道理。 可能是后世相对治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他产生了错觉,觉得这个时代人们也会遵纪守法,处处一片祥和。 但其实妻子说的对,这个年代有很多地方还是处于野蛮,或者法律没有完全渗透的状态。 因为人们受教育程度有限,法律普及的难度很高,那边的黑煤窑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 这边几乎每一个村上都有这样的传说。 人一旦被拐卖到那边的黑煤窑里面,基本上不到死就不可能出来,甚至很多人就像刘淑芬的丈夫一样,不知不觉就死在里面。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如果碰见良心好一点的还会通知一下家人,给一点点的抚恤金,碰见那种特别强横的,人没了去找别人也不会告诉你,就仿佛那些被埋在矿井的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另外,等一下看到小伟和小云也不要告诉他们。这个事情现在只是有一点信息,能不能有个好结果还有未可知。孩子们本来都习惯父母不在的情况,突然给他们个希望,最后又失望,反而不好。” 余秋堂点点头:“这个我知道的。” “那要不这样。我去找大姐,你看一下咱爹在哪里,先去和他商量一下。然后晚上回去再去找一下江哥。” 米雅丽想了想,又建议:“嗯,鉴于咱哥和这边的关系,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所以不好说啥,江哥应该会比较支持你。 再说,人没有找到,没有确定好情况,跑去那么多人也没用。路上销也大。 而且大家都比较忙,你也不能拉着别人,为这么一个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消息就跑那么远去。” “那实在不行的话,就我自己先去吧。” 米雅丽比余秋堂冷静很多,耐心帮他出谋划策,余秋堂也能听进去她的话,从来不质疑。 “一个人肯定不行。出门在外可不像家里,你要是一个人我肯定不放心你去的。” 米雅丽拉拉余秋堂胳膊,柔声道:“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很焦急。但这事情真是急不得。你越急,就越容易出问题。 要冷静想一想,就算你去到那个地方,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找到人。如果那么简单找到,咱大哥怎么会不回来呢,是不是啊,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余秋堂点点头,决定就按米雅丽说的来,米雅丽去找大姐余春杏,余秋堂则是站在一个卖零食架子车上,仔细搜索人群,在里面找到正在看戏的余得金。 他刚才有点犹豫,不知道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余得金,按照之前的想法,余得金肯定不喜欢余春生,估计也不会关心他的事。 但如今回想起来,其实作为继父,余得金对余春生这个妻子带来的儿子已经相当好,不仅把他养育大,而且还给他娶媳妇,相比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错。 毕竟这余春生和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只是不同的时候,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所以看问题不一样。 余得金正看戏看得入迷,突然被人扯了一下,下意识还以为是小偷呢,猛然转身,结果发现是儿子,有点意外。 他那会儿来的时候,也看到了余秋堂走在前面,并且发现余秋实和两个孙孙子孙女在那边卖东西,卖的还挺好的。 他心里其实挺欣慰。 余秋实学习不怎么样,将来总要有一个能活下去的谋生手段,之前余得金还一直发愁呢,想把木匠的手艺教给他,余秋实又不愿意学,不知道将来长大能干什么。 现在看样子,若是余秋实对做小生意比较感兴趣,倒不是不能作为发展的方向。 反正不管怎么样,只要有一门手艺啊,一门本事,能把生活混好就可以。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个小儿子能够变成这样,其实都取决于大儿子的引导。 若是之前,小儿子只知道吃喝玩儿,哪能想到做这些,眼下有变好的趋势,自然是好事。 所以他也没有干涉,并且还鼓励了几句,让他们让三个孩子好好搞。 眼下见余秋堂找他,心情是还是蛮好,问道:“你不看戏?” 余秋堂犹豫片刻,轻声说:“爹,我有我哥的消息了。” “啥意思,秋江咋的了?” 余得金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以为余秋堂说的是堂哥,那就只剩下余秋江和余秋山两人,而后者长期在外面,又不在家里,那说的肯定就是余秋江了。 余秋堂摇摇头,郑重道:“我说的是我亲哥,我有他的消息了。” 余得金身体猛然一晃,从架子车上摔下来,腿直接磕在车轮上,他顾不上身体疼痛,下意识抓住儿子的胳膊,看着儿子的眼睛。 “你说什么,有春生的消息了?!”(本章完) 第260章 相 余秋堂将从刘淑芬那里得来的消息告诉余得金,余得金越听越惊讶,又看到余秋堂拿出来的照片,果然上面有余春生,就更是难以置信。 “还真是,那既然他还活着,为啥不给家里发个电报,来封信呢。不知道家里还有孩子啊,这个畜生!” 余得金说着说着,又开始生气起来。 “一走就是这么多年,丢下家里啥都不管,是什么男人,什么儿子,这种人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余秋堂想给父亲解释什么,但一时间却不知道说啥。 他立刻能理解父亲的意思。 父亲对哥哥的感情很复杂,有几分父子情份,也有很多是对母亲的责任。 可能想着母亲不在,他还是尽力照顾了留下的孩子,并给他娶媳妇,养了孩子,已经算是不错的继父。 但哥哥一出去那么久,似乎根本没把他这个继父放在眼里,并且家里还丢下两个孩子让他养。 本来想着真死了,那也就算了吧。 人没都没了,留下的责任也只能帮着尽到,总不能看着两个孩子饿死。 心里只是郁闷罢了。 可如今,突然看到余春生人还活着,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人还在,为什么不回来呢。 有什么事情,直接说事就是,什么话都不说,就这样突然消失,丢下老婆孩子,这算什么呢。 我这个继父可以不理睬,兄弟可以不在意,老婆孩子总是你的吧,这也能不管不问? “爹,我准备去那边看看去。” 余秋堂待父亲情绪稍微稳定,说出自己的想法。 “看什么看,他不愿意回来,还要派轿子去请不成,不去!” 余秋堂:“爹,你先不要生气,我觉得这个事情可能有内情,我哥的性格你是知道的,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又一直很恋家,对家里很负责任……” “那是之前,他现在在外面混的久了,谁知道性子变成啥样,说不定就像戏台上的陈世美,在外面有了新家,把这里的老婆孩子都给忘记了。” “应该不会……” “你知道不会,你又不是他,那陈世美去考状元之前,对妻子孩子还不是信誓旦旦,说是将来发达,肯定带她们过上好日子。 那后面呢,考上状元后,不仅对家里的老婆孩子不愿意的照顾,甚至还派人去杀他们,你说说看,他有什么良心,就算是曾经有,也都被狗啃个干净。” 两人说话时,刚好戏台上演到包拯过堂,陈世美在狡辩的过程,声音很大,余得金目光挪回戏台上。 “就当我没养过这个白眼狼吧!” 余秋堂尽管理解父亲的心思,但还是不愿意放弃,给父亲解释道:“爹,我听别人说,那边有很多黑煤窑,把人骗进去,就关在里面不让出来,也不让和家里人联系。 我猜我哥可能就是这样。 你看那个刘淑芬的丈夫出去后,也是很久没有消息回来,这次要不是人死了,可能hia得不到消息呢。” “你能想到,我想不到?” 余得金不以为然,“和他一起出去的,我们村就有一个人,为啥人家能回来,就他不能回来?” “爹,你这就是不讲道理,那个人是在水泥厂扛袋子,根本就没去煤矿嘛,当然能随时回来。 我听说其他村也有这样的人,出去后一直没消息,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 也有跑出来的人,说是被关在黑煤窑里,每日有人看着,吃得很差,穿的很差,永远有干不完的活。 一直干到死了,就在煤窑深处随便找个地方把人一埋,反正外面的人不知道,就像古代的奴隶一样。“ “你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 余得金听着听着,心情变得烦躁,戏台上的戏也看不进去了。 正好这时,陈美娣和王春闲逛回来,看到他们父子二人情形不对,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何事。 陈美娣走到跟前,问道:“你们父子又在吵什么?” 余得金没好气地说:“不关你事。” 陈美娣一怔,立刻就恼了。 “不关我事,你就不要顶着一副黑脸,又不是我欠你的,神经病!” 王春华嘴里叼着个葫芦,并不是很在意这边的事,盯着戏台上一边看戏,一边吃葫芦。 男人在吵架这方面,肯定是敌不过女人。 余得金觉得在外面和老婆吵也丢人,顿时收住情绪,不愿意继续说什么,只是黑着脸沉默不语。 余秋堂见状,准备离去,该给父亲说也说过,父亲怎么做那就怎么做吧,与他也没关系了。 眼看他就要走,余得金却又说:“那你准备怎么办,啥时候过去?” 余秋堂又停下脚步,“我准备和我江哥商量下,一起过去看看,就这几天吧,家里稍微多安顿下。” “那行。” 余得金最终叹息声,“那就去看看吧啊,死活总有个人的影子。你们两个出去多带几个心眼,不要人没找到,把自己还搭进去。 我已经替人养过几个孙子,可没精力再来一次,一辈子啥坏事都能被我遇上,我真是欠你们的!” 余秋堂没和父亲继续纠结,转身离去。 回到大姐这边,米雅丽已经将事情告诉大姐,大姐也是非常震惊。 大姐的年龄比哥哥基本相当,算是一起长大的伙伴,属于异父异母的兄妹。 大姐人温和贤淑,大哥又忠厚老实,两人相处很好。 “大哥竟然还活着,这真是太好了啊,前些年人都说他出事了,人没了,开始爹和我们还都不相信呢,爹还专门去那边找寻过一次,但没找到……” “你说咱爹当初还去找过大哥?” “对啊,你忘记了,就是你十岁还是还一岁那年,大嫂当时还在呢,咱爹不是有段时间出去了嘛,那就是去山西那边寻咱大哥。 不过也没找到。 爹回来后,整个人性子也变得更容易发怒,暴躁了,你仔细回想下,是不才那之后,他动不动就发脾气,也喜欢打人了?” 余秋堂还没想到有这回事。 父亲确实会隔段时间暂时不在家,但他一直以为这都是在外面干活,所以不能按时回家。 没想到,这其中还包括一次去山西寻找哥哥的旅途。 那回想刚才父亲的情绪,很多都能解释的通。 “哎,若是真能找到大哥就好了,前些年,我睡觉经常还会梦到大哥回来,这些年也没有了,想着若是连梦里都想不起大哥,那他就真的慢慢被我们遗忘,也就是真的死了。” 余秋堂想起前世外公去世,他就有这种感觉。外公特别喜欢吃街道的饸络面。 每次只要跟着他去街道,就会带着他去吃面。 所以对外公的记忆永远只有两个镜头,一种是外公扬起鞭子抽打绵羊屁股,还有就是坐在长凳上吃饸络面。 后来外公去世,他经常晚上会梦到和外公出饸络面的场景,某次他在梦里也知道外公死了,还曾好奇地问过,外公你不是死了嘛,怎么还能坐在这里和我一起吃面呢。 人的死亡,大概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物理性的死亡,其次是精神的消退,到最后则是社会关系的堙灭。 当一个人逐渐在亲人朋友等社会关系里彻底消除,被人们遗忘,才算是真正彻底的死亡吧。 “咱爹怎么说呢?” 米雅丽问道。 余秋堂将父亲的态度转述一遍,米雅丽听了点点头,“也不能怪咱爹,其实他也有他的道理,辛苦将大哥养大,还给娶媳妇,人却一去不复返,留下两个不是亲孙子的孩子继续等着养。 这要是换做一般人,估计也都受不了,咱爹只是嘴上说说,还是尽到责任,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所谓旁观者清。 余秋堂没想到米雅丽的看法是这样。 人想问题的时候,往往会潜意识代入自己的利益,所以为什么人都和家里的亲人最容易闹出矛盾呢。 就是因为骨子里觉得,亲人就该对自己好,包容自己的缺点,承认自己的优点。 而到了外面,往往都比较怂,比较客气,就是知道外人与自己没关系,根本不用迁就着自己。 所以也不会指望太多。 米雅丽就是站在旁观的角度去看待父亲和哥哥的关系,得出的结论也相对客观。 “要不我们先回去吧,这戏也快到结局了,剩下就是陈世美被铡脑袋,没啥看头。” 被这样一折腾,大家都没了看戏的兴致,余春杏提议回家。 余秋堂和米雅丽也没什么意见。 余秋堂帮着小东,余春杏拉着大东,三人来到上面,看三个孩子卖的还不错,见他们上来,余秋实急忙过来邀功。 “咋样啊,哥,我们厉害吧?” 余秋堂看了眼余小伟和余小云,看他们高兴的样子,忍着心情没说大哥的事。 “卖的差不多了吧?” “还有一点,估计半个小时就能卖完。” “那行,你们继续卖吧,完了后和爹一起回来。小伟和小云,你们和小叔叔一起,等下跟着爷爷回来,不得乱跑。” “知道了,叔。” 两人乐呵着答应。 余小云这会也放松很多,小脸还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上面落满灰尘。 余秋堂又交代几句,和余春杏与米雅丽回家。 回去后,他喝了口水,便骑着摩托车径直来到镇上。 余春江正忙着,突然看到余秋堂车子出现门口,很是意外。 “今天药王庙开香,你没陪着丽丽她们去逛逛?” 余秋堂将余春江拉到店外,郑重地说:“江哥,我找到我哥信息了。” 说着,将照片递给余秋江。 余秋江下意识接过照片,只是在上面扫了一眼,顿时也愣住了。 “这是春生哥?” “对啊。” “感觉有点不像啊!” 余春江比余春生稍微小点,但年龄也差不多。 只是当时余秋江家里正在变故,所以和这边关系一般,也就和余春生一般,不像和余秋堂这样好的关系。 所以他对余春生的印象就不如其他人。 一时间还有点无法确定。 毕竟余春生走的时候,还没余秋堂现在大,而张照片上的年龄都快接近三十岁,穿衣服的风格又不同,自然是有点怀疑。 “就是我哥。” 余秋堂说:“我哥就这个样子,他就是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毕竟是亲兄弟嘛。” “那就是了,”余秋江看着照片,想了想,“如果真是春生哥,那这确实有点奇怪,你们不都说他……” “以前是这样想,他出去后,小云还在我嫂子肚子里,现在小云都十岁了,他还没有回来,放到任何人眼里,都可能以为死了吧。” “就是说啊,”余秋江点头,“那你想怎么办,难道是去找他?” “我就是这样想的。” 余秋堂在店门口的墩子上坐下来,“这么多年没有消息,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我肯定不能错过。 江哥,你能不能陪我一起过去,那边人生地不熟,一个人效率太低了。” “那行啊,”余秋江没有考虑,下意识点头,“一个人肯定不行,出门在外,可不比家里,出点事情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可不行。 我和你一起去刚好,那你准备啥时候动身,那边还有点远,估计要走段时间。” 余秋堂下意识看看店里面,很是惭愧,这个店子刚开,余秋江正是做事的重要时段,若是丢下和他出去,损失也不小。 余秋江看在眼里,立刻懂他的心思。 “这个不用操心,钱啥时候不能赚,人找回来才是要事,我们兄弟之间不要讲那么多客气,我们都不是那种人。 若真论起帮忙,你帮我的实在太多了,根本都还不清,眼下你遇见事了,我不得跟着你去啊。” 余秋堂感激点头。 他就是这样的性子,对人好是种本能,但别人对他好,他就会很感激。 “江哥,这张照片有些时间了,现在还不知道人变了位置没,我们过去只能先碰碰运气,搞不好还要多待几天。” “待就待呗,好事多磨,只要能把人找回来,待再长时间又如何呢,你就说啥时候走,我随时都跟着你。”(本章完) 第261章 舌辨 “就后天吧,今天和明天你把这里安顿下,店子不行就暂时停业,损失嘛,我给你赔偿……” “你说呢,还赔偿,这店子没你帮忙,我能开的起来,不就是几天不赚钱,没啥关系,钱啥时候不能赚。” 余秋堂点点头,没有继续客气。 离开余秋江,他想了想,又来到吴美芬这里。 最近吴美芬的美芬饭店正在扩建,在旁边新建两层的美芬宾馆。 宾馆附近还扩展了美芬旅社。 余秋堂记得前世这些东西开的都比较晚,这一辈子明显是受了余秋堂的蝴蝶效应影响,提前开始布局。 看起来她对余秋堂帮助很多,但余秋堂带来的信息提前,也相当于给她开了眼界。 她本身就是一个对商业和时机把握很敏锐的企业家,未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她要比一般人更有预见性。 所以,结合余秋堂的一些建议,她走在所有人前面,已经前期布局房产的基础。 可以预见,这后面经济急速发展到四十年,即使酒店业务发展一般,就单凭这些地皮,都会变成清泉的霸主。 余秋堂通过她这些举动,也明白一个道理,吴美芬绝对不是简单的创业者,要不然她不可能有这么多资金起步。 就美芬饭店,生意虽然也很好,但赚钱毕竟有限。 小规模变换还可以,不可能支持这么大的投资转型。 也是印证了后世人们懂的道理,这些初期的资本大佬们,很多都号称白手起家,但实际上,追根究底,就会发现个个都有家庭背景。 根本不可能是普普通通的平头老百姓。 余秋堂看吴美芬正卷着袖子,指挥一群人上水泥,便没有打扰,站在旁边看着,还是吴美芬无意间转身,看到他来了,这才走过来。 递给余秋堂一瓶橘子水,自己也打开一瓶,一口气喝了半瓶。 “今个不逢集,咋来镇上了?” “出了点事。” 余秋堂也喝了一大口。 这时候的橘子水味道还很淡,不像后世还看真有多少果肉成份,这个时候几乎无一例外是用橘子粉泡制,只要精够多,喝起来就差不多。 日子苦的时候,人们对甜格外喜欢。 “又有啥事,你们家的事还真是多啊!” 吴美芬拉着他来到旁边的休息室。 这边是临时搭建,里面还放了很多建筑材料。 吴美芬自己坐在桌上,笑着问:“你找我,肯定是需要帮助吧?” 余秋堂有点尴尬。 确实每次找吴美芬,都是有求于人家。 若人都需要贵人才能成功的话,那吴美芬就是他遇到的最大贵人。 人一生总会遇到几次贵人,只是很多人碰到了,却不自知。 或是因为没有眼力劲,或是因为可怜的自尊心,或是不知好歹,反正就那么错过了。 而余秋堂不会。 他带着成年人的思维,能更清楚看清人际关系的利弊,所以从开始就得到吴美芬的认可,慢慢成为身份地位不相匹配的好友。 “说说吧,这次又咋了?” 吴美芬的揶揄笑着说,她不是那种刻意的嘲讽,就是打趣,余秋堂也能感觉出来。 他想了想,开始说大哥的事。 “……总之,现在既然发现了踪迹,我们肯定要过去看看,找不找到人,心里都是一个安慰。” 吴美芬开始还笑着,但听到后面,也收敛了笑容,神情有点凝重。 以至于余秋堂说完,她也没立即说话,而是继续沉默思考片刻。 “没想到还有这种事,一直觉得你们家事情多,没想到现实比我想象的还麻烦。” 余秋堂点点头,“这个事情,开始我们其实都认命了。” “确实,那边情况我也早有耳闻,听说过一些事,但具体的还是第一次。那……你今天来找我,是需要我帮你什么呢?” 余秋堂摇摇头,“说老实话,其实我来之前,心里没什么想法,我就是对这个事情没什么把握。 不瞒你说,美芬姐,我们家里都是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很多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我们荣城,对于山西只是听人说过。 所以,他们也给不了我什么建议,反而我还需要给他们安心,告诉他们出去找人又不是刀山火海,没多大风险。 但据我所知,风险还是不小,我哥出去那么久,若是没有风险,肯定会回来吧,没回来自然是身体不自由。” 吴美芬点点头。 “我大概能理解你的心情,事情确实不好办,我在那边也没什么认识的人,帮不到你什么忙。 你要是需要钱,我还能给你准备点…… 这样吧,我找个人送你过去吧,去那边那么远,过去交通什么都不方便。 人选嘛,我来想想,找个对外面熟悉的,最好是山西人,或者混过山西那片的。 现在外面真乱的很,你别看你在这里混的开,出门在外,什么牛鬼神蛇没有,知人知面不知心,你知道人怎么想呢。 我担心你混社会经验不足,吃了大亏。 姐好不容易看到你这么个不错的小伙子,还希望你未来有点出息,成大本事呢,要是年纪轻轻出点事,不得后悔死我!” “不用了吧,那么远,哪能麻烦您专门送我去。” “不用说这种话,我早给你说过,有事情就谈事情,不用客气。 能用钱和人解决的问题,都不是什么问题,最怕那种我们做什么都改变不了的现实。 我这边牛不用操心,我心里有数。 你准备啥时候过去?” 余秋堂看吴美芬这样说,便没有继续拒绝,人情债多了,他反而背得不累。 反正就把对方当作自己永远的恩人。 一直心里记着恩情,有必要的时候就一点点还便是。 “准备后天来着。” “都和谁去?” “和我一个堂哥,我叔叔家的儿子。” “哦,就是街道那个开铁器店子的?” “对对,上次开业你还去看过。” “不错,他店子刚开,就愿意放下生意跟着你去,你的人缘不错。” 余秋堂笑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感情很深,我哥哥在我小时候就不见了,他就像我亲哥差不多。”“行吧,有这样的兄弟就蛮好,人活一辈子,总要留存一些靠得住的人。可不要觉得自己能力强,什么都难不住。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总有自己能力不到位的地方,这个时候就需要朋友啊,亲戚啊,或者家人来帮助。” 余秋堂点点头:“是啊。” “那行吧,这边我给你想办法,后天就后天,从我们这里去山西,路上怕是要耽搁一天吧。 早上出发早点,晚上不行就歇一晚,不要赶的太急,人还是应该保持好状态,到地后才能有更大精力。 我猜测你这次过去,事情没那么简单处理,就像你说的,若是真好解决,你哥他自己怎么不回来呢。” 余秋堂点点头,叹息道:“是啊,我已经有心理准备。” “那就行。” 吴美芬有些担忧地看着余秋堂,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咽进肚子。 余秋堂回去前,再次去找了余秋江,将这边和吴美芬的事情简单阐述一遍,告诉余秋江明天晚上事情做完,就收拾好店子回家,后天早上早点出发。 回到家后,米雅丽问想事情咋样了,他简单说了下。 米雅丽听吴美芬愿意帮忙,非常感激,“那个美芬姐咋一直对你这么好呢,明明你们也没什么亲戚关系。” 余秋堂笑道:“这就是我的大贵人,说是拿我当弟弟看。” “那咱可要记得人家的好,哪有人会平白无故一直对其他人好啊,就是父母,遇到不孝顺的儿子,心里都在打退堂鼓呢。” “嗯,我知道的。” “那就好,对了,那会队长说,让你回来有空去下村委。” “知道啥事不?” “大概是你要承包的那片地村委批了吧,让你去签合同。” 余秋堂一拍脑袋,“差点把这个事忘了,本来这两天一直记得呢,今天被大哥的事给闹的脑子一团浆糊。 今天是周村委开会的日子,想必是村委会上通过决议了呗,那行,我就过去签好,免得夜长梦多。” “去吧,你搞完赶紧回来,我这会在做饭呢,回来正好吃饭。” “行。” 余秋堂骑着摩托车来到村委会。 推开门,看到村长和余蛋儿正好在说话。 余蛋儿趴在桌上,面对着村长,似乎在说什么悄悄话,看到余秋堂进来,也就不说了。 “秋堂叔来了,村委通过你承包地的想法了,我那会去找过你,我婶子说你不在家。” 余蛋儿对余秋堂这次倒也客气。 余秋堂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也笑笑:“去街道办了点事。” 村长王大门看余秋堂进来,笑着对他招招手,“来来来,秋堂,过来。” “什么事啊,村长?” 别人没问题,余秋堂也不主动说。 村长笑道:“之前你不是说承包你们村东面的荒地嘛?” “是啊。” “我们村委今天通过讨论,认为那片地与其放着继续荒废,还不如承包给你,好歹也能发挥作用。 同意你承包了。 价格的话,我听你们队长说过,价格差不多,现在就是想听听你准备承包多少年,三年,五年,还是七年?” “能再长点嘛?” “还要长?” 村长王大门有点意外。 土地这种东西,人们都说不准未来会怎么样。 万一现在还能种,过几年政策变了咋办。 所以一般人都是三年五年七年为界限。 其中三年和五年最多,七年相对都少很多。 村长没想到余秋堂竟然嫌七年还少。 “对,三五年时间太短,不管种什么都有个成长周期,可能我刚调整好土地,承包时间就已经到了。” “到了也没关系,我们可以继续签合同,时间延续下去不就是了。” “那样还是麻烦,我心里想定主意,肯定不止承包七年。” 王大门犹豫片刻,试探着问:“那我再给你加一年如何?” 余秋堂摇摇头,“村长,这又不是菜市场买菜,还讨价划价,一点点往上面加,这样太没意思了。” 王大门一怔,随之看了眼余蛋儿,笑道:“那这样吧,我给你已同意批下,就让你承包十年,你看如何?” 余秋堂却摇着,“村长,我想承包荒地二十年。 原因的话,我之前解释过,我想种多年生的野草苜蓿,若是时间太多,苜蓿根还没好好发育,也无法拿出来,那我的损失肯定很大。 若是时间充足,这些问题都没关系,我完全有足够多时间去繁衍苜蓿,去让我的投入更长久一些。” “秋堂叔,你还是要听村长的话,村长为让您能承包这片地,可是费了很多功夫,按照规定,最多也就承包七年,你不要再为难村长了,见好就收吧!” 余蛋儿在旁边帮着村长说话。 余秋堂没有理财他,继续对王大门说:“另外,村长你想想,现在的人越来越精明,那片荒地是什么样子,大家其实都懂,要不然为啥都明明知道那是荒地,偏偏没有一个人提出来要承包呢?” 王大门何尝没想过这个问题。 村里形似这种地段地的问题很多,他们都知道,只是他们也没办法,但凡会种地的人都知道那些地不好对付。 种着就是个亏本赚吆喝。 所以才懒得承包呢,这么久以来,余秋堂还是第一个提出承包,若是不答应,后面还不能承包出去也未可知。 余秋堂帮他解决这个,一定程度上还算是件好事。 但问题是,什么事情都有个度吧。 他思虑再三,“秋堂,你看这么怎么样,就先十年吧,我这也是防止村民会说闲话,十年之后,我继续续租给你如何?” 余秋堂心想你说啥呢,十年之后的村长早不是你了。 绝对不能十年。 他现在费一两元钱能承包一百亩地,等到十年之后,经济初步发展,承包价格肯定比现在要高。 而且,他后面要针对这片地做改造呢,若是改造好了,地没了,不是白白投入。 村民们都有红眼病,现在荒地没干系,大家不在意,可后面地变好,知道时间到了,哪还轮得上你?(本章完) 第262章 以退为进 余秋堂今日想着哥哥的事,本就没多少耐心,看这两人还一直墨迹,顿时差点没压住内心的烦躁。 若是以前,他肯定当场就翻脸。 但现在稍微好点,还是耐着最后的性子,“村长,承包地的利弊,我上次给您分析过,我说直白点,这个地要由荒地变为能种的地,肯定要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 我们都是农民,知道磨合地并不是简单的事情,那开始地里都是死土,需要一点点活化,这个时间不得两三年啊? 即使活化后,开始因为贫瘠,也是没什么产量,要想好点效果,怎么都得五年以上不是嘛? 我们再说,那个位置没有水源,路也不畅通,这些我不都得想办法。 若是我好不容易费七八年功夫,将地整理的差不多,你们却不愿意租给我,要将地收回去,那我不是白白折腾了? 一大堆钱和时间,到头来自己啥都没享受到,给他人做了嫁衣裳,这也太惨了吧。 我们讲道理,也不是这么个说法吧。 这地如果我不承包,短时间内你们能找到其他承包人嘛,即使能找到,谁会像我这样好好整理地?” 余秋堂心中带着气,说话即使再忍,也是带着几分不满。 他这样说,村长王大门脸上有点挂不住,连忙解释道:“我们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是……” “村长,我这个人不会说话,我就是个干事的人,我只能承诺地要是承包给我,保证会搞好,不让那边继续荒下去,以至于影响附近其他地种植。 至于你考虑的那些事情,我知道是个问题,但是不是根本麻烦,我相信您是村长,肯定能解决是吧。 现在我们国家从上到下,都在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建设,我这边若是搞的好,就能带着大家一起赚点钱,村里人富点,你的工作是不是好做点? 人就是这样啊,你当村长的,能让大家变得有钱,那你就是很好。 你哪怕再考虑大家感受,村里一个比一个穷,远远赶不上其他村子,你说你为大家好,谁会相信呢?” “这个嘛……我知道你说的都对,就是……” “总之就这样吧,如果能承包的话,我就就承包,不行的话,我就再想办法。 只是我承包哪里的地,我找人处理的钱就会在哪里,要不然我也不好意思是吧。 我那天说的很清楚,承包地对于我和村子,其实都是好事,对村长您也是。 您可以考虑下,我如果承包,起码20年起步,要不然就算了,我再看看其他地方。” 余秋堂说完,站起身准备走。 眼看都要走到门口,村长才后面喊道:“哎呀,你说你这个孩子,咋还这么心急呢,我们不是在商量嘛,也没说就一定不能吧。” 余秋堂这才转身回来,一脚踩在门坎上,“村长,那您的意思是?” 王大门看似便秘地低头思考会,最后还是一拍桌子,“行吧,这件事就按你说的来。反正也是件好事,你尽管干,后面需要解释的话,我再向村民解释就是。” 余秋堂看他这个样子,这才走回来,重新坐在桌前,“那就多麻烦村长了。” “这不应该的嘛,作为村长,支持你们发展多项农业种植和养殖,本就是我……我们村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秋堂,你这个年轻人了不得啊,有想法还有魄力,真是非常难得,你尽管好好发展,就像你说的那样,扎根在我们村里。 包括后续也是,若是有什么需要我们村委提供支持,尽管来找我们,我们一定能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力所能及满足你的需求。” 余秋堂看村长转变这么彻底,也知道见好就收,顺着对方毛去摸。 “谢谢村长,刚才我情绪有点激动,还请您不要放在心上。” “你那算什么,就事论事嘛,又没有叫娘骂老子,这算什么情绪。再说了,年轻人有点情绪好啊,有情绪才证明想把事情做好,才有干劲。 再说了,谁年轻的时候不带点火气啊,那就不是年轻人,要是什么情绪都没了,那就说明他没什么向前奔的动力。 老实说,我还是很欣赏你的性格,非常直接,又能进退,是个干大事的好小伙。” 王大门一边说着,一边将早就准备好的合同从桌兜里拿出来。 “来,你看看条款,承包的时间后面填上去就行。” “好。” 余秋堂接过来,很快翻看两页的合同,相当简单,也没什么复杂的地方。 “就这样吧,没什么问题。” “那行,如果没问题的话,我们就签字画押盖手印。” “行。” 村长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印泥盒子,打开,里面飘出股浓浓的酒精味道。 他先是自己签字,然后盖上村委会的公章,又看着余秋堂签字,盖上手印,拿过去看看没什么问题,这才打开另外一个抽屉的锁,将东西放进去。 余秋堂这边留了一份。 “那这件事,就这样了了,你看看明天有空的话,我们村委派人和你,还有你们队长,一起将地拉拉,确定好四周的地界。” 余秋堂点头答应。 又闲聊几句,拿着他的合同回家。 余蛋儿站在门口,看余秋堂走出老远,这才返回去不解地问:“村长,这个承包期限真要搞这么久啊?” 王大门对余蛋儿,可不像余秋堂那样随和,他仰躺在椅子上,看着房间的天板。 “怎么,你有不同想法?” “那倒不是,可之前我们讨论的时候,还不是这样说。” “那怎么说的?” 余蛋儿一怔,不知道村长的意思,有心重复一遍,却又想到村长难道真会忘记,他真的有必要重复一遍嘛?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要做现眼包。 “我就是想着,这二十年啊,不知道会发生多少事呢,那么大一片地,就被这样占着,会不会……” 王大门白了他一眼,“将来的事,现在哪能说的好,将来自然有将来的计较。 再说了,你知道将来你还是队长,我还是村长?谁坐在这个位置都不一定呢! 那我们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会变的是做出的事情,若你们老余家那小伙子真能做点事情出来,不也是对全村都是好事嘛。” 余蛋儿腹诽起来。你先前可不是这样说的,你这个老狐狸,眼看着人家脾气硬了,就开始就坡下驴,真是老奸巨猾。 “后面你要多支持余秋堂,你别小看这个小伙子,据我看,他可不是一般人。搞得好的话,就是你们队最大的亮点。 之前你们还有点矛盾纠纷是吧,揭过去算了,以后不要再提了哟啊心胸豁达点,格局大点,要能容人……” 余蛋儿表面上听得津津有味,很是虔诚认真,但心里那就开启防护盾牌,村长的话是丝毫没有放进心里,左耳朵进,立刻就从右耳朵出去了。 . 余秋堂回到家,发现大家都还没吃饭。 在等他呢, 便草草吃过,等孩子们出去,三姐才拉着他打听一番。 他只好将大哥的事情再次说给三姐。 三姐和大哥的关系一般,只是出于本能,还是希望余秋堂能将大哥带回家。 余秋堂应了下来。 吃完饭,他和米雅丽一起来到后院鸡舍,发现角落的小笼子选的鸡种又多几只,个个都被养的很精神。 米雅丽知道余秋堂此刻压力大,尽力说点开心的事情缓解他情绪。 “你别看鸡不多,但个顶个都是好品种,我的要求严着呢,村里那些人不管什么关系,鸡不行就是不行,绝对不能走后门。” 余秋堂搂着妻子的肩膀,“辛苦你了,我本来说最近事情忙完,好好和你一起做这个,现在却又……” “你也说了,事情忙完了再做这些,这不还没忙完嘛。” 米雅丽巧笑道:“事情都有个轻重缓急,寻找大哥的事,肯定大于一切啊,家里的事慢慢做呗,也不会特别累,还有大姐和三姐帮我忙呢。”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很多活本来就该男人做,我们家里明明有男人,还要你一个女人操劳……” 米雅丽道:“秋堂,你这样说可是大男子主义了,你这么说啥意思呢,是不是说很多事情都只能男人做,我们女人做不了啊? 你说,这不是看不起我们女人啊。 你没听说过嘛,妇女能顶半边天,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设,可离不开我们女人。” 余秋堂啼笑皆非,“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希望你不要那么辛苦……” 余秋堂说起出这句话,突然想起前世米雅丽就是因为操劳过重,最后才惹下一身病,顿时刹那出了一身冷汗。 自己这是做什么呢。 如果让她一直这么辛苦下去,难道不会走上辈子的老路? 想到这里,他将米雅丽的身体掰过来,看着她的脸,郑重地说:“丽丽,我再次重申一遍,家里的活悠着干就行,我们没必要那么拼,要是你身体累坏,那我才是真的难过。 赚钱的目的还不是过好日子,若是身体没了,啥可都没了,千金难买好身体。” 余秋堂的正式搞得米雅丽莫名其妙,心里又很感动,她伸手轻轻摸着余秋堂的脸,“我当然知道,傻瓜。” 余秋堂这才放心。 两人来到鸡舍内,余秋堂看着偌大的空间,“这边装修就等我回来再搞吧。” “你不是说,让我哥负责嘛?” “对呀。文忠哥做事很踏实,认真,自己人我放心。” “那就是了,为什么要等你回来呢,你认识我哥,难道我就不认识我哥了?” “这……我不是这个意思。” “行啦,我知道你是啥想法,无非就是担心我做累嘛,”米雅丽抓着余秋堂的手甩甩,“其实真不用担心,我知道分寸,我保证照顾自己身体就是。” “那……看情况吧。” 余秋堂想着继续纠结也没意义,米雅丽就是这样性格,闲不住。 就算现在答应他,恐怕他走后,米雅丽也不会遵守约定,重新投入干活里。 要想让她真正不干,就只能自己一直盯着,监督她休息了。 “对了,你可以做这个事。” 余秋堂想起苜蓿地的事,从衣服口袋掏出合约,“那块地我已经承包好了,但地现在是荒地,上面全部是野草什么的,你可以到队上找几个关系好的人,给他们出钱去帮我们翻翻地……” 米雅丽点头,“翻地我懂,那为什么不喊牲口呢,牲口还便宜点吧,时间也快!” “那个地里现在草很多,很多草根都伸得很长,如果用牲口,人肯定只负责翻地,按草根会继续留在地里,下一场雨,不就又是一地草。 我的想法是,人工翻地,可以将顺便将草分拣出来,这样地就会更干净。 而且,牲口耕地总是深浅不一,角落还翻不到,人就是细心多了,每个人负责自己的区域,只要那种干活的能手,就不会出岔子。 我都想好了,一个人一天可以翻一亩半地,我们一亩地就给一块钱,多劳多得,谁手手脚快,就能一天收获一块多钱。” 米雅丽:“那还是不少钱呢,一百亩不得一百五十块钱?” “那肯定要,以后你要适应这种事,不管是种植还是养殖,我们都不可能只自己做,那样我们做不了多少事。 我们村里穷,别的没有,但人足够多。 大家伙并不是不愿意干活赚钱,是根本没找到什么像样的事。 那现在我们喊他们过来干活,给的钱和在工厂干活的工人一样,甚至还多一点,相当于是做件好事。 要知道,想成为工人多难啊。 你看看,就靠我们农民在地里种庄稼,一年到头交过公粮,能落几个钱,根本就是饭都吃不饱。” 米雅丽感同身受,“嗯,种地确实很难,辛辛苦苦种一料子出来,实际上不如工人们工作一个月。 我要不是跟了你,说不定也是每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土里面刨生活。 那就这样,这件事交给我,不就是找干活务实的人嘛,我认识很多,你不知道我在队上人缘多好。”(本章完) 第263章 刘口镇 第二天,整日余秋堂都在安排后面的事。 还专门找米文忠谈了后续装修的事项,若是他回来的晚,这边就指望米文忠多操心。 好在之前积累的关系,这时候都派上用场,他也不会特别担心,在外面十天半个月,家里生活不会受影响。 晚上睡觉前,米雅丽让他好好休息,可对接下来发生的事的担忧,还是让他压力超大,最后还是被米雅丽降了火气,精疲力尽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他带着余秋江来到镇上,摩托车就停在铺子里,直接来找吴美芬。 吴美芬刚好从家里过来,便让准备好的人和车过来。 原来是一辆北京吉普。 七八成新,开车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壮汉,浓眉大眼,肤色发红。 “这是老秦,退伍军人,在部队里也是一把好手,开车没啥问题,万一出点意外,也能帮着你们扛扛。” 吴美芬介绍着壮汉。 壮汉淡淡点头,还是挺酷。 吴美芬单独将余秋堂拉到边上,掏出一个信封塞进他的衣服里。 “这两千块钱你带着,出门在外不能带太多现金,但没现金也不行。老秦身手不错,在外面也有经验,你多听点人家话,不要愣头青。 遇见什么事,都要慎重,思考清楚再做决定,千万不要热血起来,就不知深浅一味去冲,结果人没找到,倒把自己搭进去。” 余秋堂笑道:“你还不了解我啊,姐,我一向很冷静。” “冷静个屁!” 吴美芬想起之前余秋堂在她店子里,一言不合就和人家小混混打在一起,其实那时候她并不是没办法处理事,只是开始想着在这里不要惹太多事,能和平解决问题最好,所以才忍了一段时间。 也正是因为那些事,让她理解在这个地方,就没有忍气吞声这条路,从此开始布局自己的底子,果然后面发展不错。 “行吧,你们早点出发,估计也要走个多半天到一天时间,我的电话号码以前给你过,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 余秋堂点点头:“谢谢啊,姐。” “谢啥,说这话没啥意思。” 吴美芬拍拍余秋堂的肩膀,又专门过去给老秦交待出门在外,多多照顾自己的小兄弟,老秦点头应了。 十分钟后,三人已经来到省道上。 余秋江独自坐在后座,余秋堂坐在副驾驶座。 老秦上车后,系上安全带,然后就戴上墨镜,一言不发开车。 过程中,余秋堂几次尝试和老秦说话,他都是简单应付声,并没有展开话题的意思。 余秋堂也没问出什么信息,发现老秦可能真不想和他们多交流,便也没有继续强求,将椅子微微放倒一些,闭目养神。 这时候的省道非常难走。 从荣城出去,要经历好几座山,盘山公路旋来旋去,转的他头发晕。 迷迷糊糊中途经历过几次收费站,但没仔细看在哪里,知道感觉车子停下,这才睁开眼,原来是倒了服务区。 “去下厕所。” 老秦转头说。 “好。” 余秋堂和余秋江都起身下了车,跟着一起进了服务区,三人上万厕所出来,余秋堂看到两旁卖各种吃食,便邀请老秦一起吃个便饭。 老秦却拒绝了。 “等到点吃,吃了饭容易瞌睡。” 余秋堂虽然知道确实是这个道理,吃饭后容易瞌睡,但没觉得有这么夸张。 老秦不吃,他和余秋江也不好意思吃,只好买点喝的东西和一点水果带到车上。 不过因为刚才他的善意,老秦再次开车后,主动说起话。 “我们大概晚上7点多到点,你们说的那个刘口矿,不是正规矿井,但那边有个忠义市,下面有个镇子就叫刘口镇,我们先去哪边碰碰运气。” 余秋堂感激点头:“多亏您见多识广,要不然我们还真是风箱里的老鼠,只能到处瞎转。” “没什么。” 老秦看着前方,淡淡地说:“你们的事情,我大概听小芬说过,事情不好办,也不一定能办成,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 余秋堂点点头,“这个道理我自然懂,但不管成不成,总要去看看。” “看看可以,到那边后,要小心行事。那边的情况很复杂,每一个煤窑,都有其背景,而且往往形成产业链以及信息网。 很多村子其实就是个一个很大的煤窑,里面每个村民,上到八九十岁的老头老太太,下到几岁大,还穿着开裆裤的孩子,都是他们的信息情报员。 村子会定期给他们分钱,让所有人都能沾到实惠,要不然你以为为什么上面抓那么多次,这些煤窑就是彻底整治不了呢。 就是因为这些家伙,煤窑出入口都建得很隐蔽,跟地道战似的,外人不清楚情况,即使来到现场,也往往没有什么收获。 这还不算什么,最大的问题是,当地的一些有头脸的人,也可能是这些煤窑的保护伞,通风报信都算小的,即使出了事情,他们也会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和这些煤窑穿一条裤子。 总之,过去后,必须谨慎,搞不好的话,真就是小芬说的,我们人没找到,倒把自己给牵扯进去。” 老秦一番话,说的余秋堂心里发凉。 倒不是他不懂这里面的复杂,而是心里隐约有个概念,但真正被冷水浇到身上,还是忍不住会打寒颤。 比想象中更凉。 余秋堂犹豫片刻,“秦哥,我们没见过世面,到外面还要多仰仗你给指引。” “该说的,我都会说的,但你们要听话,九头牛都拉不回一个送死鬼,我们丑话说在前面,若是你们真不听话,一意孤行,出了问题,我可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帮你们。” “你当然,您说的对。” 余秋堂非常诚恳地保证。 后面的余秋江则全程沉默着,没有说半句话。 他本来就不善言辞,最近因为预备开店,已经稍微好点,但车上这种话题,他觉得自己插不进去嘴。心里想着若是出事,肯定要该出手就出手,但是说道理,还是交给秋堂做就是。 因为老秦在部队里就在开车,驾驶技术相当扎实,傍晚八点还没到,就来到忠义市。 刚好车油不够了,打听下原来在汽车站周围附近有个加油站,便驱车过去。 这个时候因为汽车普及不多,加油站的数量远远不如后世,也没有导航,有时候到了陌生地方,想寻找到加油站,还真是需要四处去问。 并且,加油站也不像后世那样,一定会选择远离核心区域,保证意外事故后,不至于出现太多安全事故。 这时候的加油站只是会考虑到使用方便与否,以及人流量到底多大,为了能更好满足司机们加油的方便性,这种靠近汽车站的加油站相当多。 最远也不会超过几百米。 这座加油站西边是个广场,再继续向西,就是忠义市的短途汽车站。 这个时代的汽车站也分为长途和短途,相对来说,短途要比长途生意好很多。 主要还是这时候人们日常很少出门在外,出行覆盖范围也就周围几十公里,导致很多长途车一天也只有一个班次,甚至几天才一个班次。 到加油站,才发现这个加油站只有一个加汽油的窗口,其他都是柴油,跟加油人员打听,才知道这边加油的很多都是运输车辆,柴油居多,真正加汽油的车辆很少。 三人加完油,老秦询问接下来打算,余秋堂想了想说:“我们先找个宾馆住下来,四处打听打听这个刘口镇的情况吧。” 老秦也觉得差不多。 余秋江字基本不拿主意,只要余秋堂说的,他都完全顺从,按照余秋堂的想法做。 三人专门驱车找个离汽车有点距离的宾馆住下。 宾馆不是很豪华,住一天只要两元钱,但是不包吃。安顿好后,三人准备出去吃饭,顺便四处看看。 不得不说,对于三个西北人来说,来到山西算是来对地方,这边的面配上这边的醋,味道正宗的不得了。 加上三人在路上一直没有吃饭,肚子也饿的不成样子,余秋堂和余秋江都是一口气吃了三碗刀削面。 但老秦只出吃两碗,再也不愿意继续吃了。 问其原因,还是那个理由,吃多了人会变得迟钝,遇见事情可能无法发挥最大能力。 按照老秦自己的意思,他半辈子吃饭,都是一直吃个七八分饱,如果有任务,或者遇见重要的事情,他甚至可能半天不吃饭。 余秋堂只能感叹人和人体质不同。 若是他自己,半天不吃饭,倒也不是会饿的不行,可是体力还是会下降,精神头也不足,机动力反而会减弱。 吃完饭,余秋堂建议去汽车站附近转转。 那边人来人往,也有通向各个镇子的车辆,可能得到一些信息。 他们先找个复印店,将照片复印许多份,原版的照片贴身保存,这是刘淑芬的丈夫留给她唯一的念想,可不能出现问题,要不然回去怎么给刘淑芬交代。 来到汽车站,老秦提前交代余秋堂两人不要相信车站任何人。 还给他普及了车站的“红白黑彩”知识。 说是汽车站活动着四种人。 所谓红,就是瑟瑟行业,代表者往往是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女人,手里拿个住宿的牌子,双眼紧紧锁定每个乘客。 只要发现是外地人,立刻就会上前拉客,说是她们那有非常便宜的住宿地,往往比外面的宾馆要便宜一半还多。 但其实,这种人基本都不是什么正经住店。 往往是将人忽悠过去,提供瑟瑟服务,甚至还有服务也没有,直接来个仙人跳,将钱财和贵重随身物品席卷一空,然后将人赶出来。 人生地不熟,遇见这种事,外地人真是无奈只好承受着。 这就叫做“红”。 只有白,就是面粉生意,这种东西很多城市少见,主要集中人傻钱多的几个省份和城市,像忠义这种煤如黄金的地方,也是十分流行。 至于“黑”,并不是指嘿涩汇,而是煤矿。 这个时代,每天从全国各地过来打工挖煤的人特别多,所以车站有来自各种正规不正规煤矿的招聘者。 这些人无疑都是说的天乱坠,什么在矿场里辛苦干个两三年,不仅能攒够彩礼娶媳妇,更是连建新院子的钱都能赚到。 虽然这边挖煤的工钱确实很高,但因为工人们长期在外面,寂寞空虚,所以会经常拿着钱享受各种服务,或者是赌钱。 其他还好,一旦沾染上赌博,那基本就陷入泥潭,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矿上会专门有人忽悠工人们赌钱,赌输了,就会给放高钱,不知不觉,工人们就会欠很多钱,最后彻底沦为矿底的奴隶,靠挖煤赚钱还账,钱的利息越滚越多,永远都不可能还请。 当然,这种情况也有工人不自律的原因。 如果不管别人怎么诱惑,工人们就是不为所动,那也可以赚到钱,将钱带回家。 这是相对正规的矿场。 至于一些煤窑,则是更为糟糕,他们往往带着一些有色性质,人进入矿井后,就基本被限制了自由,像畜生一样被关着干活,不好好干就不给吃饭,或者挨打。 这种才是最惨的状况。 可这种状况并不少。 据说这个年代,很多外地人来这里,被直接带入里面,从此失去自由,更甚至活不到走出煤窑的那天。 至于最后一种彩,不说也罢,懂得都懂。 余秋堂三人刚靠近车站,那些不知隐藏在哪里的拉客们纷纷凑过来。 男人还矜持点,基本都是凑过来跟着问,女人们可是半点不隐晦,直接上前就拉胳膊。 三人中,老秦一看就不好对付,墨镜魁梧的身材,余秋江则是全程黑着脸,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 相较之下,余秋堂就显得顺眼多了。 所以他就是这些人重点服用对象。 余秋堂想着其他两人都是那副生人勿进的模样,板着脸,可是没办法找到线索,只好忍着心理不适,和这些人虚与委蛇,收集想要的信息。(本章完) 第264章 处处都是刘口煤矿 “什么是大路和小路?” 余秋堂不懂,下意识看眼老秦,发现老秦也侧着耳朵,显示也对这个东西很感兴趣。 “所谓大路啊,就是走大路的煤炭,小路自然是指小路。 什么叫大路呢,就是那些公家的煤矿以及有证的煤矿,他们门口的路都修的很好,方便运输车辆进入,所以就叫走大路。 那还有一些煤窑,规模很小,而且还没有证,自然不敢光明正大走大路,所以就会找个外人不容易发现的地方,从小路进出。 相对来说,大煤矿什么都规范,工人工资也高保证,代价肯定高,所以煤的价格也高。 私人的小煤窑呢,成本很低,自然销价也低呀。 但私人的煤窑也有问题,那就是挖出的煤炭往往质量不过关,并且会把石头也添加进去,滥竽充数。 所以,很多外面的车进来拉煤炭,你猜他们会怎么着,他们会找个小煤窑,拉一部分品质差的炭放在下面,然后上面覆盖一部份好的炭,混合起来外售。 这样才能赚到更多利润,若是只拉大路煤,那成本相当高,赚头就小很多。” “原来是这样。” 余秋堂点点头,他对这个事情也深有同感。 早些年买炭,买的时候不觉察,但拉回去砸炭的时候,就会发现里面掺杂着很多石头。 煤炭里的石头不同于普通石头,这种石头外表看起来也是黑色,甚至和煤炭的颜色也差不多,但就是很难砸开,即使刻意砸开,里面也都是石头层,根本没办法烧。 这种掺杂石头的煤炭,往往售价会便宜点,出现在一些私人卖场。 开始人们贪便宜,都会去买这种炭,但时间长了,渐渐发现这种便宜的东西,看起来价格低,实际上刨除石头,反而还不如买炭。 而政府在不断整治这种掺和炭,慢慢后面才少很多。 “那你们要是正当做生意,就去找那些公家煤矿,若是……那也可以找小煤窑,但我提前告诉你们,这种小路煤,不是熟人,没人引荐的话,一般不会卖给陌生人。” 张林又继续解释道。 余秋堂:“那,张哥你对这些煤矿熟悉嘛?” 张林:“你说的哪种煤矿?” “当然是……你懂得。” 张林下意识朝车外看看,摇摇头,“熟悉谈不上,但毕竟在镇子上生活,消息还是知道一些,不过我有个建议,你们开始先不要直接找人谈小路没煤,没人会相信你们的。 我给你们说啊,先前那些买小路煤的人,开始多半都是做大路煤,因为价格太高,所以才想着做小路煤,走走旁门左道。 同样,那些卖小路煤生意的人,也会留意做大路煤生意的人啊,一直在暗地里观察,随时准备发展为他们的客户。 但你要是开始没做大路煤,刚出现在刘口镇,就直接找小路煤,会被人认为是上面调查的人,没人会招惹你,你啥东西都买不到。” 余秋堂点点头,原来还有这种规矩。 想想也对。 这些人走暗地里赚钱的模式,最大的问题不是赚多少钱,而是要安全稳定的赚钱,赚钱再多,一旦被查,东西都收个精光,那也没有意义。 任何一个产业链的形成都不是简单偶然,经过长时间和政府斗智斗勇的过程里,他们也逐渐积累出一番应对的经验和潜规则。 若是不懂这些条条道道,还真是两眼瞎,在这里什么都摸不到。 两人说话时,车子已经来到镇上。 因为是外地车牌,刚一进镇子,余秋堂立刻就能看到很多复杂的目光似乎盯上他们。 心里便多了几分警戒。 张林也注意到这个,小声说:“我们这个地方就是这样,对外来车辆很在意。 我刚才给您说了,外来的车辆只有两种,一种就是我们这边拉煤的客户,但这种车子往往都是大车。 还有一种就是考察或检查的人,也就像你们开着小车。对于小车,这边人会更为在意,必须要摸清楚你们来的目的是什么。” 余秋堂点点头。 车子继续向前,很快来到了刘口镇医院。 这个医院虽然是镇医院,但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规模不小,至少比清泉镇卫生所大很多,大概是这边外来人口多,产业多,人也越容易受伤吧。 在医生的协助下,张林的妻子被安排医生检查。 老秦和余秋江继续坐在车上等着,余秋堂和张林坐在医院大厅的塑料椅子上继续聊天。 余秋堂犹豫片刻,尝试着问道:“张哥,这边每天要产那么多煤,那得多少工人来挖啊?” 张林:“反正不少,这还要看是什么矿了。你例如那些大矿,科技发达,里面各种机器和采矿车都很先进,我听说每个人每天平均大概出到七八百公斤的煤。” “那小煤窑呢?” “小煤窑啊,这个就少很多,大概就一两百公斤吧,这还不稳定。” “为啥差距这么大呢?” “这还用说嘛,你是没进去小煤窑,那里面洞非常小,人都要爬出爬进,更不会有什么采矿的车,运输轨道什么的,从挖煤到将煤送出来,全部都要靠人一点点背,那效率多低啊,也就是那这些外地人……” 张林突然觉得说多了,连忙收敛些,笑笑,“总之,差距还是蛮大,不能统一来说。不过区别是,大煤窑的所有工人都是记录在案,小煤窑的人嘛……鬼知道有多少,进进出出,没个正数。” “张哥确实对里面很了解啊。” 张林讪讪笑道:“我有个亲戚在就在个煤窑做小管理,这些都是听他说的。” “这样啊~” “那你们现在是怎么搞?” “照张哥的意思,我们开始就要走点大路煤,趟趟路这样是吧?” 张林点点头:“我建议你们先熟悉下这边环境,认识一些专门对外的中间人,对整个流程熟悉后,再考虑做买卖的事。” “有道理。” 两人又闲聊一会,张林再次表示感谢,说余秋堂如果忙碌的话,可以先去忙自己的事情,改日有机会,再请他们吃个饭表示感谢。 余秋堂说不急,等这边排查完毕,送他们两口子回家。 张林推辞不得,只好应下。 大概小半个小时,医生出来说张林媳妇还没完全到产期,大概还有一周的样子,可以一直住在医院养胎,也可以回家都不受影响。 张林考虑之后,还是决定在家。这时候人们普遍还没在医院养胎,也没剖腹产的习惯,基本都是在家里生孩子,也方便在家坐月子。 若是住在医院,每天都要不少的住院费,床位费,一般人家也支付不起,也舍不得支付。 余秋堂便刚好送他们一起回家。 余秋堂这么热情,当然不止是帮忙,更多是想打进这种村子里,深入到现场看看情况。 之前无论是老秦还是张林,都是说他们的感受,余秋堂自己并没触感,对他下一步计划也不能形成实质的指导意义。 面前刚好有个由头,正好利用。 在张林办理手续的时候,他先是回到车上和老秦以及余秋江通气,两人觉得没问题,不入虎穴不得虎子。 半小时后,车再次启动,朝着张林的村前进。 车子走了一会,余秋堂看到两旁地里光秃秃的模样,不禁问张林,“张哥,你们这里也是种小麦是吧?” “对,主要是小麦,也有荞麦和玉米,高粱,但主粮吃小麦。” “那按照气候,应该是只能种冬小麦吧,为什么现在小麦没种进去呢?” 张林苦笑道:“种什么小麦,你是不知道,这下面地都被挖空了,水位下降的厉害,地里的墒根本保不住,什么都种不出来。 我们原来吃水,家家户户都是水井,十几米就能搞到水,现在呢,打井四十米都不见水的影子。 只能吃村里的机井打来的水,可那些水也不是很干净,大家伙吃多了,都觉得不舒服,但也没办法,不吃也不行。” “那怎么行,你们村没有自己的庄稼,吃什么呢?” “哪止我们村啊,你要是得空,可以周围转转,好多地方都这个样子。 那些有钱人在下面挖煤,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只能跟着受罪,村上是补了一些。 但这些钱根本养活不了一家老少,不得已只好家家户户的精壮劳力都去井下干活,不累出一身病,肯定是没得休息。” 张林说到这里,看着窗外的土地,眼里流露出无限的惋惜。 对于他们这种时代农民来说,好端端的土地被糟蹋,不能用来种粮食,就是最大的悲哀。 余秋堂却在想着如何顺势套话,他想到一个破题点。 “张哥你刚才说村里精壮劳力都去矿里干活,你怎么没去啊?” 张琳道:“这不家里现在脱不开身嘛,我老娘身体不好,媳妇现在大肚子,家里没人照顾,只好暂时出来。 等过段时间,我媳妇生了,出了月子,我还要继续回去呢,不回去赚钱,家里拿什么吃饭,这么多张嘴,也不能干张着吧?” “那是那是,”余秋堂点头,“刚才你说你小舅子在矿里,是不是跟着他干?” “肯定不啊。” 张林想都没想,下意识摇头。 “为啥,他不是主管嘛,还能照顾着你,这样就省心很多。” “他是做小路煤啊。” “?” 张林看余秋堂不解,解释道:“我不是说了嘛,小路煤的矿条件很差,还经常塌方,渗水,搞不好人在里面就出不来了。 所以啊,我们本地人肯定不会进里面去,那里面做的都是外地人,他们不知道轻重利害,一波波进去。 我要是入矿,肯定会去国营的大煤矿,里面安全系数高,活也轻松,说句不好听的,哪怕出了事,家里得到的赔偿也多。 你说要是在小煤窑,你真死在里面,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去哪啦?” “原来还有这种事,那这么说,外地人来这里想赚点钱还真不容易。” “是不容易,”张林说到这里,压低声音说:“我告诉你们,外地人来这里,不说赚不赚到钱,只要能出去,就该谢天谢地了!” “张林,胡说什么呢!” 余秋堂还要继续问,车后面的媳妇突然出口制止了他。 这还是这个女人第一句完整话。 先前听到的都是痛苦呻吟。 余秋堂一直想着套话,也就将女人当成了工具人,没有仔细看她。 现在她突然出声,这才下意识转头看了眼女人,发现她神情有些不满,“这些事情,能乱说嘛,关我们啥事,你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看余秋堂和余秋江看她,又放缓语气,“你们都别听他吹牛,他这个人就这样,啥事都不知道,扛个嘴就到处乱说。 我们其实就是普通的老百姓,人家煤窑的事,我们也不知道,他在煤矿里挖煤,也就是装车工。 至于那些小煤窑到底咋样,也都是听人说,自己又不知道,听听就行了,你们可别往心里去。” 张林被妻子这样提醒,可能也发现他今天话说都有点多,讪讪笑笑,也不愿意继续展开说了。 余秋堂见状,也不好继续多问。 问的太多反而显得太刻意,让他们生出警觉心。 “没事嫂子,就闲聊会,对了,你们知道刘口煤矿在哪里嘛?” “刘口煤矿?”张林和妻子都是一脸懵,看和余秋堂。 “怎么,你们也不知道吗?” 张林却笑道:“不是不知道,是太知道了!” “?” “那是因为我们整个镇子,除了最大的国营煤矿叫刘口煤矿外,其他所有的小煤矿,尤其是那种私人的小煤窑,都对外叫刘口煤矿。 反正外面人不知道是吧。 他们只想着来拉刘口煤矿的煤,也不知道具体哪个才是真正刘口煤矿,那其他煤可就不都能按照那个出来一起卖嘛。” “原来是这样!” 余秋堂面上不说,但心里却十分郁闷。 若真是张林说的这样,大大小小这么多煤矿,都叫刘口煤矿,那刘淑芬的丈夫,以及哥哥所在是,又是哪个犄角旮旯的小煤窑呢?(本章完) 第265章 橄榄枝 送张林到家里,余秋堂也没急着离去,刚好张林为感谢他们,说是晚上吃个便饭,他也就没有拒绝。 晚饭很简单,张林媳妇挺着大肚子,让人家做太多饭也没道理。 张林家里还有两个女人,一个老爹,是真印证了他的话,上有老下有小。 吃饭期间,余秋堂继续旁敲侧击问了一些煤矿的事情,得知张林就在镇上的刘口煤矿挖煤,也属于刘口镇最大的国营煤矿,符合一切资质。 镇子附近的人,若是稍微有点关系,都会进这家煤矿干活,什么都有保障。 吃饭的时候,喝了一些酒。 虽然是散酒,但毕竟有汾酒的底子,还是很好喝。 老秦因为开车没有喝。 余秋江的酒量属于波动状态,或深不见底或是半杯就醉,今天就是半杯醉的状态,惟有余秋堂的酒量好,和张林喝了不少。 尤其是看到张林媳妇去休息,就更是不愿意停歇。 喝到最后,张林舌头开始大起来,在嘴里转不开圈,余秋堂趁机询问一些他们村里的黑煤窑的运转模式,张林知道的都透露个底朝天。 还是后来他老婆再次警醒,出来将他搀扶进去。 余秋堂几人这才告辞离开。 三人刚出院子,还没出大门,就看到两个人从大门进来,一老一少。 老的大概五六十岁,戴着个鸭舌帽,披着个蓝布外套,嘴里还叼着烟锅,迎面看到余秋堂三人,他一脸警戒。 而身旁的年轻人,五大三粗,身体强壮,一脸的横头抖动着,眉毛很粗,眼睛瞪得像铜铃,恶狠狠地盯着他们。 余秋堂三人扫了一眼,点点头,准备离去,却在擦肩而过的瞬间,被老人喊住了。 “几位从哪来啊?” 余秋堂没有回答,看了余秋江,余秋江立刻心神神会,向前走了两步,冷冷地问:“关你什么事?” 那老头顿时一怔,没想到还碰见个硬茬。 转身看了眼身旁年轻人,年轻人也朝前走了两步,走动的时候,地面也似乎被踩得颤抖两下。 余秋江淡淡地看着那人,暗暗做好戒备。 余秋堂自然也是预备好。 余秋江有几百斤的力气,一般人是搞不过他,但万一碰到个硬茬,那就只能自己动手。 好久没和人动手,不说手痒吧,但戾气却是有点的。 就在剑拔弩张时,老头却拦住了身旁的壮汉,似笑非笑地说:“几位如果是外地人来我们村里,我们必须知道你们的来意,这是我们的规矩,我就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我叫吴老宽。” 余秋堂见状,也是笑道:“原来是村长,我们不是专程来你们村,只是半路刚好碰到孕妇求助,所以就送回家。 这个你们可以问这家主人,现在人已经送到,我们自然会离开,不劳村长惦记。” 吴老宽点点头:“我会问的,不过你们要等下,等我问清楚,你们才能离开!” 余秋江脸色陡然变了。 余秋堂闻言,语气也变得很冷淡,“留下我们,你们需要一个理由。” “要什么理由,这就是我们这里的规矩,谁来都一样。” “这么说的话,我们是没办法好好说话了。” 吴老宽身旁的壮汉听余秋堂这样说,也不啰嗦,一个大踏步上前,就准备揪余秋堂的衣服,然而却被余秋江狠狠一把推开,足足退出好几米。 这一推,场中除了余秋堂,其他人都愣住了。 不说壮汉下意识看着自己的双手,吴老宽一脸震惊,就连老秦也是暗暗吃惊,没想到余秋江看起来不怎么言语,不显山不露水,力气竟然这么大。 那壮汉怎么看都在两百斤开外吧,还是带着劲道来,就被直接推出那么远。 “就你们也行?“ 余秋江不像余秋堂那样,还能保持理智,他就烦别人在他面前吆三喝四,就连奶奶都能怼,更不说这些陌生人。 那壮汉一个愣神后,也是怒了,直接再次冲过来,一拳打向余秋江的脸,余秋江朝旁边一闪,直接一个炮锤就在对方背上。 砸的那家伙身体好像被重锤敲击,虽然没有趴倒,却也是身形摇晃,半天没有回过气来。 余秋江也不给他反应机会,又从腿弯踢了一脚,将那家伙沉重的身体踢倒在地,这才退回去站在余秋堂旁边。 而余秋堂只是冷笑下,“村长,我们是继续动手,还是讲道理。” 吴老宽看看身旁的壮汉,再看看余秋江,知道今日遇见硬茬,但他毕竟见过大风大浪,只是冷笑道:“我只是想问你们几句话,你们竟然先动起手来,看来你们今天不想走……” 话未说完,只见张林的媳妇从里面跑出来,急忙过来拦在两拨人中间。 “村长,这就是个误会,他们不是来捣乱的,就是送我们回家,我不是回娘家嘛,回来的路上肚子疼的不行,所以被他们送了次医院。 然后顺道送我们回来,总要招呼人吃个饭吧,真没啥事,他们就是来我们这里买煤炭的客人。” 又对余秋堂说:“吴叔是我们村长,你们不是想谈煤炭买卖嘛,可以和我们村长谈,他啥都知道呢。” 张林在里面喝多了,只能媳妇出马调和。 余秋堂本也不想直接太过火,将情况闹得直接无法挽回,于是冷淡地说:“谈不谈生意,还需要另外说,我看你们这里,还真是民风淳朴。” 张林媳妇很尴尬。 余秋堂接着说:“那就这样吧,我们先走了。” 说完,没再看吴老宽一眼,他便朝外面而去。 都走到大门了,却看到吴老宽从身后追上来,一边追一边还在喊:“等等,等等,小兄弟,有话好好说嘛。” 余秋堂转身,似笑非笑看着吴老宽。 一副我暂时不说话,你先在我面前好好表演的模样。 吴老宽这人不愧是在这种地方能做村长的人,也是个能拿得起,放得下的角色。 他这会看出余秋堂绝对不是一般人,便想到不管来意如何,将人稳住才是重要的,顿时不像刚才那么耀武扬威,腰都变得软很多。 “你看,这不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嘛,不知道你们是来谈买卖的,我给你们道歉,说对不起,小兄弟你大人有大量,不要在意啊~” 余秋堂想说,你老小子前倨后恭,真是令人思之发笑,你脑子里那点东西,难道我会看不出来。 但转念一想,对方也是聪明人,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已明白其中原委,但还是这样做,其实就是一个态度。是在告诉自己,我们虽然彼此心照不宣,但我已经摆明我的态度,就看你怎么样了。 既然这样,余秋堂也不是愣头青。 愿意借坡下驴。 “我们倒是没什么介意,关键是你们从进来,也不给我们解释的机会,又是走不了,又是派人动手,若是我们没有个身体强壮点的兄弟,怕是被你这位兄弟教训惨了吧。” “哎呀,小兄弟,这不是不打不相识嘛,现在既然我们知道是场误会,就不要继续说了嘛。” “那……行吧,我们也不是很较真的人,村长都这么客气了,我要是继续板着,岂不是不识抬举?” “不会不会,哪会呢,”吴老宽笑得像朵,倒是搞得边上的张林媳妇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个什么,张林媳妇你回去吧,今天的事情不要到处乱传,知道没?” “知道知道,我们嘴紧着呢。” “给你们家张林也交代下,我看他那个样子,大嘴巴,一喝点酒,就恨不得把什么都倒出来。” “知道知道了。” 看样子,张林媳妇很怕吴老宽,明明是挺着大肚子,但还是说一句话就点一次头,态度非常恭敬。 余秋堂看着她肚子,突然想起张林家里其实已经有两个女儿,也不知这第三胎怎么生,吴老宽既然是村长,看到这个情形也不说什么。 这个村子还真是有点不按常理出牌。 “三位,给我个面子,我们换个地方说话?” 余秋堂笑道:“怎么,嫌在这里对付我们不方便,这是要换个地方?” “哪有啊,小兄弟你别这样说,不都说了嘛,我们就是个误会,现在误会既然解开了,我们就不要提先前的事了嘛。” 余秋堂只是笑笑,却不说话。 吴老宽看在眼里,眼珠子转了转,又道:“小兄弟,怎么称呼啊?” “张三。” 吴老宽讪讪笑笑,知道这一听就是假名字,但也不好拆穿,只是更深刻认识到余秋堂这伙人不是简单应付的对象。 “那张兄弟,刚才张林媳妇说,你们到我们这里是谈生意?“ “不谈生意,难道还来观光访问,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值得我来?” “那倒是,”吴老宽点头,“那既然这样的话,我们找个地方谈谈,看能否有个合作机会。” 余秋堂摇摇头,“莫非吴村长还在刘口煤矿有关系?” “那个刘口煤矿……哦,你说的镇上那个啊。” “难道你们这里还有其他刘口煤矿?” 余秋堂没有透露先前从张林嘴里得到的信息,在这边重新说的时候,顺便也可以做个印证,仅凭张林一面之词,也不一定准确。 “那倒不是,不过兄弟你既然来我们这里,就应该知道我们这一些内情吧,我们省最好的煤就在忠义,而我们忠义品质最好的煤就在我们刘口。 那你说,同样在一个地方,刘口煤矿挖出来的是好煤,难道其他煤矿挖出来,就完全用不了,肯定不是吧?” 余秋堂:“什么意思?” 这时候,几人已经来到门外,吴老宽还顺手关上张林家的大门,这才笑呵呵地说:“我是说,如果兄弟你本意是赚钱做买卖,那与其去刘口煤矿那边,还不如直接在我们这里拿煤来的好。” “你难道说私煤?” 余秋堂声音微变,显得有点意外。 “什么私煤公煤的,能烧的着火,不就是好煤嘛,难道他公家的煤烧起来还比我们火更旺咋地?” “哈哈~” 余秋堂忽然笑起来,笑的吴老宽有点不知所措。 “张兄弟?” “哦,我是想说,你不是村长嘛,怎么能做这种事,你们不知道私开煤矿是违法的?” “这个……” 吴老宽听后,并不急着立刻回答,而是先顶着余秋堂看了一会,发现余秋堂一直笑着,并不是那么义正严词,这才哈哈笑道: “都是煤,干嘛分那么清。我这也是操心村里嘛,你说村长多难做啊,这全村老少几千号人,都等着吃饭呢,我不替他们想办法,谁来想?” 余秋堂点点头:“那确实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村长算个屁的官,就是夹在中间受气,好了不说这个,怎么样,张兄弟,我可是将我们的底都透露给你了,你呢,什么想法?” “这个嘛……” 余秋堂沉思片刻,“这样吧,今天时间太晚了,我们也有点累,等明天天亮再说吧。” “那……行吧,不知你们住在哪里?” “暂时还不一定,可能回去忠义市里住吧啊,这边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 “那要不要……” “不用了,我们想先在附近了解下,若是有需要的话,再麻烦您吧。” “那也好。” 余秋堂越是这样淡漠疏离,吴老宽就越是客气,“那既然张兄弟这边还有其他安排,我们就不过多叨扰了,不过我们可说好了,有什么需求的话,一定要考虑我们。” 余秋堂点点头,笑道:“一定,不过我还是要确定下,你们村里的情况,您可以拿主意嘛?” 吴老宽没有思考,顺嘴说道:“可以,只要是我们这个村子的事,我勉强都能敲定,毕竟当村长有些年头,说话村里人还会给几分面子。” “那样最好。” 余秋堂带着老秦和余秋江告辞离去。 身后,吴老宽一直笑着,直到吉普车的灯光逐渐远去,笑容却像老照片一样,慢慢变淡,消失在黑夜里。 “去给我把二狗子喊来。” 他吩咐身边的壮汉。 壮汉转身离去,吴老宽则是转身推开张林家的门,阴着脸走了进去。(本章完) 第266章 比试 车行驶在乡镇小道上。 两旁的白杨树像列兵齐刷刷后移,留下很多影子在车箱里。 车厢里的小灯开着。 余秋江打破沉闷的气氛,“堂堂,我们不是该低调嘛,最好是悄无声息调查,你咋开始就招惹上这种村霸?” 余秋堂正在想事情,看余秋江问,便没有继续想,笑道:“江哥,你没看到这个村子的地理构造?” “啥?” “哦,就是周围环境啊。” 余秋江不明所以,“这不就是和其他村子差不多嘛,难道还有什么特别?” 余秋堂从车子旁边的置物袋里拿出一张复印自照片的纸,“你仔细看。” 开车的老秦也转头回来朝这边看看,但车里太黑,他什么都没看到。 余秋江接过复印纸,就着昏暗的车灯端详半天,还是没看出所以然。 只好无奈将东西还给余秋堂。 “还是你直接告诉我吧,我看成不出有啥问题。” 余秋堂这才反应过来,可能是天黑,他自己的眼力劲好,看东西更清晰,而余秋江就是普通人,并没看清楚周围的环境。 “我刚才仔细看过那个村子,就觉得有点熟悉,后来仔细一想,这不就是照片的一部分背景嘛。” “是嘛?!” 余秋江听完,赶紧将纸又拿过来看了眼,但因为之前没看清楚村里的状况,他其实什么都看不出来。 “应该是没错,”余秋堂点点头,“但这个背景很大,我们只能大致确认范围,却无法肯定具体是哪个村子。 现在天太晚,等明天我们再到附近转转,找找角度,确定确定方位在哪里。” 余秋江点头:“那倒也行。” 老秦道:“你想的很简单,但我们看这事情不好做,若是这附近的村子都像我们刚才去的这家,那就很难搞。” 余秋堂点头:“嗯,这点我也想到,我们去了张林家,很快就被告知到村长那里,若不是我们有点实力,怕是就要遭殃。 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村子里对外面来的人充满防备,而且还有专门的消息渠道,村里发生的事情,能很快汇入到村长处。” “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你别看那个村长笑容满面,好像很客气的样子,但其实眼里都带着刀子。 怕是我们一离开村子,肯定就会调查我们底细,他们只是暂时稳住我们,不查个清清楚楚,是肯定不会和我们打交道的。” “对的,秦哥说的很对,我也是这样想。这种地方能长期存活在夹缝里,在政府眼皮底下能混起来,上上下下的关系要有,自己的关系网也肯定少不了。” “另外,我们等下住在店里,还是要当心点,说不定这些店都有他们的眼线,实在不行,我们就去市里住吧,反正离的也不远,相对安全很多。” 余秋堂摇摇头,“现在我们和他们就是互相试探,如果我们真去市里,那不就是说明我们存在戒备?” 老秦看他一眼,似乎不愿相信这么蠢的话从余秋堂嘴里说出来。 “难道你还认为,他们不知道我们对他们有戒备心? 既然是出门在外,那所有人都不会特别蠢,他们见得各色各样的人也不少,我们对他们态度到底如何而,他们其实很清楚。” 余秋堂点头:“这个我懂,我的意思是,他们知道我们有戒备,我们也让他们知道我们有戒备,但我们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戒备心到底有多重,以及我们的真实实力。” 老秦一怔,随即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就是在露出一部分心思,让对方以为将所有情况都了如指掌,放松警惕,从而隐藏和掩更大的目的。 “我是这样想,今天江哥已经暴露身手,对方肯定会有所忌惮,那就让他们的忌惮心都放在江哥身上。 对了,秦哥,为了方便我们后面的计划,我想大致了解下您的身手,不介意吧?” 老秦淡淡地说:“凑合吧。” 余秋堂笑道:“和江哥相比呢?” 老秦无奈地说:“我力气不见得比得上,但我都是伤人技,真是遇见事情,我大概会更强点。” 余秋堂点头,知道老秦这种人,出于习惯使然,说话做事都有所保留,既然他说稍微强点,大概就不是强一点。 那这么说的话,三人之中,余秋江大概是最弱的。 至于自己和老秦的身手高低,这个不好说,也不重要,他暂时就保持低调,不暴露太多,到关键时刻,再雷霆出手便是。 三人回到镇上,镇上已经很黑了。 差点迷路。 主要还是这个时候的街道实在是太黑,根本没有后世路灯那种东西,而且街道布局规划也很凌乱,不是横平竖直,车在里面走了几次,都走到死胡同,又无法转头,只好慢慢退回去。 好不容才转到宾馆前面,三人都是一头冷汗,老秦是相当尴尬。 他自诩走南闯北,也见识过很多地方,一般地根本困不住,结果差点迷失在刘口镇。 “三位老板回来啦~” 进门,柜台上趴着睡觉的伙计被惊醒,急忙起来招呼。 下午的时候,他就盯上余秋堂三人。 南来北往住宾馆的人虽然多,但能开车的人却没多少。 看三人样子,也不是等闲之别。 说不定凑紧点,还能格外得些油水啥的。 余秋堂笑笑:“搞点吃的,再送点热水到我们房间。” “好唻~” 活计点头哈腰,掀开后堂的帘子进去。 余秋堂三人径直回到二楼房间。 出门在外,为了安全起见,三人住同个房间,房间原本只有两张床,余秋堂找伙计另外搭了一个临时床铺。虽然不符合规矩,但出半个房子的钱,老板便没什么意见了。 三人进门后,余秋堂将门关紧,脸上笑容立刻收了。 “老秦,江哥,晚上你们两个就守在这里,我准备再回去看看。” “去哪里?” 余秋江没明白,下意识反问,却下一刻才恍然大悟,“你疯了?” 老秦也是很不解,看着窗外的黑夜,“你怎么想的,你一个人摸黑回去能干啥,对这边本来就不熟悉,白日里都不见得能摸到地方,你大晚上的能做啥?” 余秋堂道:“晚上那情形你们也看到了,村里人基本是沆瀣一气,早就串通一起,若是我们白日里过去,怕是什么消息都摸不到。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现在他们对我们还没摸清楚。投鼠忌器,不敢和我们有太多的正面交锋。 一旦他们知道我们的真实目的不是做生意,是带有其他想法,或者说他们并不能确定,但是本着宁缺毋滥的情况将我们困在这里,那后果就不堪设想。 即使我们再能打,你也不可能敌过整个镇子的人。而这些人经过很长时间的管束磨合,已经彻底融为一体,形成了一股乌合之众。可能他们每个人都不是很强,但拧起来这股力量,我觉得还是不能小觑。” 余秋江:“那即使是这个样子,你也不要一个人去呀。我们一起过去,好歹还是彼此有个照应。既然你现在想这样,为什么那会儿还要回来呢?” 余秋堂:“江哥,还是把这个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你以为那个村长真是想和我们做生意呀。 在我看来,他或许有这么一点点想法,但是更多的是试探我们,他的真实目的就是要摸清我们的底。 我相信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一两个生意伙伴的得失并不重要,让他们能长期安全的做这方面的生意,才是最重要的。 你若是不信,今天晚上可以看看,我猜测他们肯定会安排人摸清我们的住宿,也就是我们现在住的这个地方,还有人会来试探。 所以我们必须兵分两路,如果说全部去那边,他们发现我们的房间里面没有人,就会猜出我们有其他举动,那样什么事都办不好。 老秦你和江哥就守在这里,来应付他们探查消息的人,我的话,因为在山里走的多,对黑夜的适应能力要稍微强一些,耐力和韧性也会也比较好,我准备一个人摸过去。 江哥,你是知道我的身手的,所以不要太担心,我们人太多的话目标也大,反而有可能被对方给看到。” 余秋堂说这些话的时候,余秋江马上也理解,他当然见过余秋堂的身手,知道他没有吹牛,可是老秦却不以为然。 他觉得余秋堂身板并不是很强健壮,应该没有多少力气。而这个地方相对来说很原始,关键的时候靠嘴说话没有用,还是得手底下见真章。 退一万步说,哪怕是打不过跑的话,体能好,跑的也更快一些。 “这样吧,余秋堂,你们两人在这里守着,我去探查一番。我在部队经常夜行军,或者夜晚参加一些任务。也能适应晚上的环境。再说,如果出现意外,我也有更丰富的应对经验。” 余秋堂知道他是一番好心。 而且当初走的时候,吴美芬专门交代过老秦,让他在这边来要好好照顾余秋堂,可不要出事情。 他们这种人往往是粗犷的外表,下面有一颗诚信的心,不答应则好,既然答应了,那肯定就要负责到底。 宁愿自己有可能受伤,或者说遭遇不幸,也都不能让所托之事、所托之人受到影响。 “老秦,既然这个样子,那要不然我们两个来试一试。如果我赢了,那我就过去,如果你赢,我就和江哥在这边守着,你代替我过去查看怎么样?” 老秦没想到,余秋堂还敢直接和他叫板,潜意识有点儿不屑,虽然表情上没有太多变化但言语上也却没有丝毫让。 “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合适,更能让你服气的话,那我们也可以试一下,你说吧,是要比什么?” 余秋堂:“这样吧,我们三局两胜。谁先胜了两场就算赢,你看怎么样?” “可以是可以,你到底想比较比什么呢?” “晚上要过去,首先要有耐力。我和你要比的第一个项就是做俯卧撑,看一分钟之内谁做的多,其次要有战斗力,那肯定要有力量,我们就比较一下掰手劲吧。” “还有呢?” 老秦看余秋堂只说了两样不再说,问第三项是什么,余秋堂却笑道。“正常情况下,我们比两场就足够。” 老秦差点被气笑。 没想到自己还被一个20岁刚出头的小伙子给看轻了。 想当年,无论是在部队上还是退伍和这些人在一起,他从来没有怕过谁。 既然这小伙子心高气傲,不知天高地厚,那索性看在吴美芬的份上,让他也长长见识,免得以后在外面吃更大的亏。 “那行,既然你这么有信心,我们就先试一试掰手腕吧。” “行啊。” 余秋堂四处看一看,把角落里面的方凳拿过来,放在两人中间,自己先蹲下来,将右手放在凳子上。 “来,老秦,比划比划。” 老秦轻蔑一笑,也蹲下身子。 “虽说我善使左手,但右手也不是吃素的,对付你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你既然使用善使左手,我们就比左手吧,我也不能胜之不武,是不是?” “没事,说右手就是右手。” 老秦说着,拳头捏紧将手腕和余秋堂的手腕紧挨在一起。 这是高手掰手腕的方式。 一般人掰手腕都是两个手互相互相握着,高手的话都是把拳头捏紧,直接用手腕儿,这样需要更大的力气。 不仅考验腕力,而且会考验臂力。 “江哥,麻烦你跟我们喊一下开始。” 余秋江从开始两个人开始互不相让,便没有掺和,他有自知之明。 虽然说他放到普通人之中比较厉害,可是碰见这两个人,他都没有胜的把握,也就不要自取其辱去尝试。 他站在凳子旁边,把手悬停在两个人手腕的正上方。开始倒计时。“三二一……开始!” 几乎在一瞬间,余秋堂和老秦的手腕便紧紧的碰撞在一起,仿佛力量从身体瞬间形成一股洪流,拼命的压向对方手腕。(本章完) 第267章 夜探 老秦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当他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已被沉沉压倒在桌上。 他看着手腕,一时难以相信。 忘记了刚才的记忆,怎么就一个不留神,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压倒了呢。 他不禁看着余秋堂,一时间大脑处于空白状态。 “要不要再来次?” 余秋堂笑着,将手松开。 老秦将手重新立起来,“再来!” 然而,第二次和第一次没什么区别,老秦想多坚持几秒,似乎都是妄想。 他没有要求第三次。 这种妥妥的压制力,让他清楚不管试探多少次,自己都是被压倒的结局。 于是两人又开始比做俯卧撑。 老秦觉得自己在这个方面应该有机会,爆发力强的人,一般都没什么耐久度。 两人约定,一起做俯卧撑,谁做到承受不住,自己就停下来。 最后当然还是老秦败北。 余秋堂的耐力是带着的挂的,老秦只是凡人,又如何能坚持的过。 两番比较下来,老秦的自信差点都被干完了。 比他强的人,他也不是没见过,但像余秋堂这样年轻,这样身板,比他强这么多人,却是第一次见到。 以至于让他出现错觉,自己这么多年的训练,难道都比不过人家天赋惊人。 看他这个样子,余秋江也是不断摇头。 余秋堂的真实能力,他是最清楚。 从开始就知道老秦不可能赢。 “好啦,我们说好的,现在我侥幸赢了秦哥,你就不要和我抢了,你们在这里留守,我去闯闯那个龙潭虎穴。” 老秦事到如今只能接受。 余秋堂又叮嘱两人晚上一定要当心,很难说这边的宾馆和那些人有没沆瀣一气,不管吃喝什么东西,都要谨慎,晚上睡觉也要警觉点。 如果遇见事,能正面对抗就对抗,如果对方人多势众,就暂时不要坚持,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要莽到事情无法挽回。 老秦本阿里心里就带着气,看他这样啰嗦,总算找到机会对着他一阵蔑视,说是他余秋堂才见过什么世面,自己走南闯北,啥江河湖海没经历过,难道还会在这个小小阴沟里翻船。 既然这样,余秋堂便放心下来。 他掀开房间的后窗,左右看看没有人,抓住窗沿跳了下去。 白日里就看过地形,这个窗子后面是个荒废的院子,院子里都是野草,并没有人出没。 而从二楼跳下,也就几米高,对他来说不算难度。 下去后,他站在原地等等,确定没问题,快速摸黑翻墙出去。 循着来时的路,他像只黑夜里流窜的野狗,直扑那个村子。 短短几公里,对他来说很简单。 几乎是一口气就来到村外。 四处看看,迅速爬上一棵高大的白杨树,站在树梢上向下面看去。 此时已经是半夜,没事的人都吹灯睡觉了,如果还有亮光,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家。 果然,他举目望去,在黑漆漆的村庄里,看到几处亮光。 微微思忖,他向着最西边的边缘处跑过去。 即使有煤矿,也不会出现村庄中间,边缘的位置可能性更高。 十几分钟后,他来到亮光所在位置。 并不急着冲动,而是又找个高处蹲着观察会,才发现原来那些光亮并不来自于矿场里面,而是外面的汽车。 只是汽车正熄火,只留着前面的小灯,光亮并不是十分明显。 他悄悄摸黑蹭到汽车旁边,看到两个人正蹲在旁边抽烟,一边抽还一边在说话。 想躲着听会,看能否找到什么有用信息,结果听了半晌,都是一些在外面天酒地,四处找女人和赌钱的奇葩经历。 这个时候的司机,还是一个非常牛逼的抢手工作,不说拿到驾照多困难,就是学车也相当不容易,普通人哪有什么机会学开车啊。 所以很多单位司机师傅,大多都是从部队下来,原来在部队开车的。 还有一种就是家族传承的司机,估计这两位就是。 因为这个年代自行车都算家里的大件,汽车几乎是不敢想,很多人不知道后面时代发展,还以为一辈子到头,都不见得能开到车。 所以,司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特殊照顾和羡慕,所以这些司机就到处寻问柳,反正走到哪里都招惹到哪里。 有点钱,不是去找女人,就是找地方去赌,完了继续跑车继续赚。 若是运气好,言巧语,甚至还能在常常跑车的地方留几个老相好。 这其中,像这类的给煤窑拉货的司机,因为有些不太见光的属性,拿的钱也稍微多点。 但听这两人说话,是越说越没边,估计也有吹牛的成份在里面。 大概等了不到半个小时,余秋堂突然觉得眼前一亮,竟然发现对面一个麦草跺侧面竟然被掀开个缝隙,有几个人推着板车出来。 “总算来了,他妈的,等的冻死了。” 两个司机也站起身,和那些人汇聚在一起,随之,后面又出现第二辆板车,第三辆…… 很快,这些车煤被送上汽车。 这些送煤出来的人,将车子放到边上,有的人蹲在地上原地抽烟,有的则是趁机找个地方放水撒尿。 场面开始乱糟糟的。 “都赶紧点,晚上任务重着,搞不完,明天都别想吃饭!” 有人站在煤窑门口喊道。 众人却都磨磨唧唧,该干什么还是在干什么。 余秋堂看到这里,悄咪咪凑过去,趁一个人刚放完水,一把捂住对方嘴,将他扯进后面的高粱地里。 那人完全没防备,余秋堂力气又大,几乎没费什么力气。 “呜呜”的几声,被西北风的呜咽声也吞没。 “别出声!” 余秋堂低声吼道。 那人吓得一个哆嗦,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得罪谁了,找自己有什么用啊,这要是个色狼,也应该是找女人。 “不要说话,你就能活。” 余秋堂担心对方乱喊,引过来太多人,便直接下了个狠话。 果然那人不敢乱喊了,连忙闭嘴。余秋堂这才将他放开,黑漆漆的,隐约能看到对方个三十多岁的人。 “我来问你,你们这个煤矿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不知道?” “是啊,我们就是干活的,管不到煤矿叫什么啊,你放过我吧,我们没钱,我也什么都不知道。” 余秋堂见状也不啰嗦,让那人背着身子,然后拿出哥哥的照片,用手电筒照给对方,“这个人见过吗?” “没……没!” “看仔细点!” 那人没办法,只好仔细看,突然说,“好像是有点印象,在里面见过几次。” “真的?!” 余秋堂大喜。 “嗯,应该没错,我们属于不同的岗位,我们是负责拉煤,这个人好像是哪个矿的维修工吧,不属于我们这边,但我见他来过几次。” “你们这边还有其他矿?” “应该有啊,我也不知道,我们又出不去,就只能在这里,反正这些矿里的维修工会共同使用,也不是哪家独有的。” “你们出不去什么意思?” “不让我们出去啊,出去搞回来就会挨打,还不给饭,谁敢出去?” “你们又不是被关在监狱里,还能直接给关着不成,我不是轻松将你扯出来了?” 那人无奈地说:“大哥,你在说什么啊,我们现在还在村里啊,这个村子根本跑不出去,方圆都有他们的人,即使你跑了,也会被抓回来。” “这么严重?” 余秋堂微微有点惊讶,不过很快就释然,他能进来,是因为他比一般人强点,若是普通人,遇见这种事情还真难搞。 “我问你,前段时间有个煤矿坍塌了,你知道是哪里嘛?” “好像听说过,是隔壁圆台村。” 圆台? 余秋堂觉得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在哪里听说过,仔细想,原来是在汽车站听人招揽顾客时听过,好像是提到一嘴圆台村。 “大哥,没事了的话,赶紧将我放回去吧,再迟他们就要进去了。” “你还要进去啊?” “不进去咋办,被抓住又是一顿猛打,搞不好就被搞死了。” “你难道不想出去?” “大哥你不要害我啊,出去个啥啊,看大哥你本事大,来去自如,我没啥出息,可不能像你那样,你真是不要害我了。” “如果你想出去,我现在可以带你出去。” 余秋堂想着遇见就是缘分,明知道这个人进去要被折磨,若是还放纵,还是有点不忍心。 “不,不,不用了。你还是自己赶紧跑吧,这个村子的人都坏了,你轻易也不要去招惹和相信别人。” 余秋堂见这人是铁心不愿意出去,便没有继续强求,尊重他的命运。 他想着先去看看那个坍塌的圆台村煤矿。 如果没估计错,刘淑芬的男人就死在那个圆台煤矿,而大哥既然能在那个煤矿拍过照,说明和那边人关系更为熟稔,定能找到线索。 想到这里,他对那人说:“那你自己回去,不要告诉他们见过我,要不然……” “不说不说,你们都不是一般人,我也得罪不起你们啊。” 余秋堂也就是吓唬吓唬,见对方这样,也不再说什么,放开他,让他不要回头,赶紧朝那边跑去。 刚才他一直背着那人,没有暴露身份,看着对方跑掉,他也转身离开。 转身朝镇子方向而去。 回去后,他没有从前面进去,而是直接从后窗爬进去。 发现两人都没睡觉,坐在桌前等他回来。 “怎么样,这边没事吧?” 老秦说:“你刚走了不久,就来了两个人,说是看我们从外地来,想着能否有合作可以做做。没让他们进来。” 余秋堂点点头,“说不定就是试探的人。” “你那边呢,发现什么了?” 余秋堂将自己如何潜伏,发现晚上拉煤的车,以及半夜出煤的场景,还有遇到那个人讲述很多信息。 听完后,老秦和余秋江也十分惊讶。 “那下一步怎么办,去圆台嘛?” “嗯,既然我哥哥出现在圆台村,肯定要去那边看看,但不能被这些人知道,按照他们的说话,既然维修工是统一调配,那说不定背后的老板也有联系,甚至就是一伙人。 如果我们贸然泄漏信息,打草惊蛇,要在找到线索怕就不是简单事了。” “是这样没错。”老秦点点头,“那明天还要继续去白天去过的村子嘛?” 余秋堂点点头,“当然要去,我们就是要白天演戏给他们看,然后晚上再查找线索。 我们赶紧睡觉吧,明早多睡会,如果我没猜错,他们明天肯定还会来找我们,我们不能主动,要显得被动些。 给他们这一种我们其实不着急,就是可以慢慢看,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的样子。” 老秦点点头,“确实是这样,我看这些人也精明的很。” “自然啊,这种产业链若是精明的人在背后趁撑着,哪能存活下来。我们在这里本来就人生地不熟,必须慎重才行。” 三人又商量会明天事项,开始睡觉。 半晚上,余秋堂睡的清醒,迷迷糊糊听到外面有人说话,但最后没有过来骚扰。 次日清晨,大清早六点多,宾馆的服务员就过来敲门。 打开询问,原来是喊他们下去吃早饭。 说这是宾馆特殊的待遇,只要住在宾馆的客人,每天都可以吃到一碗羊肉汤。 “不就是一碗羊肉汤嘛,到哪里不能吃,这大清早将人喊起来。” 余秋堂看到伙计说话时,眼睛一直朝里面瞟,待看到三个人都在,紧绷的神情这才轻松许多。 “客人您是不知道啊,我们这羊汤可不是普通的羊汤,这是早晨现杀的羊,最是新鲜。我们这里人有个说法,吃羊汤就是要吃个新鲜,越鲜越好吃。” “这倒也是。” 余秋堂点点头,招呼其他两人,“那既然有这种好处,我们肯定不能错过。” “那您们洗漱完毕就来一楼的的饭厅。” 伙计笑着离开。 余秋堂看他下楼,这才关上门,“这些家伙果然是一直盯着我们,要更小心才是。”(本章完) 第268章 十面埋伏 不得不说,这宾馆的羊肉汤味道真不错。 非常新鲜,味道也不算太重,吃起来刚刚好。 马上要吃完的时候,门帘被掀开,吴老宽带着两个人进来,佯装才发现他们的样子,非常热情的凑过来。 “兄弟几个吃着呢。” 余秋堂指指面前桌子,“坐下一起吃点,我请客。” “不了,不了,早上出门才吃过,现在还没消化呢,你们吃。” “村长这么早来镇上,不是专门找到我的吧?” “那咋能呢,我这不是刚好赶上有点事情,想起了张兄弟,就说特意来看看。” “村长真是神通广大,我们在这里吃东西你都知道。” 吴老宽笑道:“神通广大谈不上,一点点人缘还是有的嘛,怎么样,张兄弟,昨晚可休息的还好?” “还行,就是有点潮。” “那倒是,我们这个地方离黄河近,比不上你们……哦,忘记问了,张兄弟是哪里人啊?” 余秋堂看了他眼,笑问:“你猜猜看?” “听口音,大概是秦川那边是吧?” 余秋堂笑笑,没承认也没否认。 “那个张兄弟,我昨晚和你说的事,考虑的咋样了?” “什么事?”余秋堂笑着问。 吴老宽也讪讪笑笑,“张兄弟真是会开玩笑,不就是我们一起谈合作的事嘛,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哦,这么一说确实好像说过,那这个事是这样的,我们呢,刚来到这个地方,对你们这边情况确实不熟悉。你让我直接拿主意,那肯定不现实对吧。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在这里附近看一看,多考察一下各方面的因素,然后我们再谈怎么样。” 吴老宽听余秋堂这样说,面露不快,但很快又将这份不满掩藏起来,继续笑眯眯的说: “是这个道理,那你们就先看吧,反正最附近的这些地方我们也都是一起的,你想看哪个都可以,不过我们既然有缘分,认识在先,还是希望张兄弟能和我们最后合作。 至于价格嘛都好说,我们一回生二回熟,肯定不会让张兄弟吃亏的是不?” “那当然,那当然。我能看出来村长是个爽快人。” 吴老宽也觉得一时半会儿说不出什么,客套了几句,带着人离开了。 余秋堂小声说,“看吧,他们这些人多神通广大,基本上我们行踪都在都在他们掌握之内。如果说白天想干嘛,基本上不可能。” 余秋江和老秦也都点头。 余秋江问:“堂堂,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们不管干什么,都在他们掌控之内,稍微不注意就会暴露风险,再硬上肯定不行吧。打架我不怕,最主要的是,你就算打了,咱也找不回春生哥在哪里呀?” 老秦点点头。 也觉得这个问题还挺难办。 能用武力解决的问题,其实都不算什么大问题,老秦通过这么多年的江湖磨练,也明白了一个基础道理,那些真正能搅动风云,把事情搞得昏暗不明的往往都是动脑子的人。 能打有什么用? 搞不好就成了别人的打手,沦为别人的工具。所以他对余秋堂佩服,不仅仅是因为余秋堂武力值高,更重要的是,他发现这个年轻人虽然年龄不大。可是处事果断,脑子灵活,非常成熟稳重,就像一个已经历经沧桑的中年人一样。 老秦以前听前辈说过,男人的一生,其实最关键的是看他成熟的早与晚。如果少年老成,那这个男人起码在世俗的意义上会相对比较成功。 说穿了,人这一辈子不就是如何把自己放在社会这个群体里面,并且能非常舒服的,融洽的保持下去。 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只是愣头青,看不清楚这个社会的基本规则,只按照自己的性子来,觉得自己就是自己,谁都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这种想法说好听点叫理想化,不好听那就是蠢,蠢人在这个社会是根本活不下去的,贫困潦倒日子过得举步维艰,要么就是失去繁衍后代的机会。 真正厉害的人,都是那些看清了社会的规则,把它当做一种客观存在,并且能很好的利用,让自己过得潇潇洒洒的人。 和平年代,没有必要表现太多的义愤填膺,其实大家说穿了,都只是普通人。 那些埋怨别人,埋怨社会不公平的人,内心里面也有阴暗,也有自私的一面,只是他们暂时没有能力身居高位。 有朝一日,他们翻身当天翻身了,其实也和现在占据着更多社会资源的那些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人总是屁股决定脑袋。 没拥有的时候,就会想着那些已经拥有的人是以不合理的方式攫取了社会资源,吃了一些时代发展的红利,从而变富了。 但是,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 现在改革开放了,一切经济开始欣欣向荣,向前发展,而且以后肯定发展的比现在很好。 所以看起来这个时代的人,会比上个时代那些吃饭都吃不饱的人更加幸福,但说不定之后国家会发展的更好。 如果现在不能清晰的看清这个社会的发展规则,到头来依然跟这个时代发展的速度,最后还是落个平庸的下场。 余秋堂看大家已经吃完毕,便过去佯装付钱,伙计急忙说这个早餐的钱已经包在宾馆费用里面,不需要单独再付的。 余秋堂顺便向伙计打听了这附近有什么可以转的地方,以及想做点煤炭生意,应该到哪里去会更加好。 当然他主要还是问的公家,并不会特意的提到私家东西。 但伙计看起来给他说的公家状况,但实际上却话里行间还是说点出附近几个村子的名字。 理由是这几个村子都比较有特色,可以过去转一转,趁机了解了解这边情况。其实鬼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些破村子有什么好玩,重要的还是村子里面有什么东西,余秋堂在其中就听到了圆台村这个名字。 他不动声色的大致了解了下几个村子的情况,没有特别的加重语气,也没有在某个村子上面有过多停留。基本上是每个村子分量保持一致,让伙计也听不出来他对哪个村子有特别青睐。 出了宾馆,余秋堂三人在街道随意转着,他们先是去了真正的刘口煤矿,去的路上,他注意到有个人自从他们出宾馆之后就一直跟着,应该是来监视他们的人。 于是,在煤炭的办事处聊了一会儿之后,他们出来也不急着去下个目的地,只是在街道四处逛一逛,看一看,遇到一些特色的小吃,停下来吃一吃。整个上午其他正事都没有做。 到了中午,他们回宾馆吃了个饭,然后下午就一直在睡觉,期间有伙计过来过两次,问他们还要不要其他的服务,都被拒绝了。 伙计每次来打听的时候,头伸长了朝里面看,看到他们三个人确实都在睡觉,一脸的搞不懂,只能悻悻然离去。 很快,时间又到了下午,他们照例下楼吃下午饭,顺便在柜台又加付了几天的住宿费。 付钱的时候,他们见到了宾馆的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 这个女人不是特别好看,但是身材很丰腴,属于那种能够引起男人原始欲望的模样。 这还是余秋堂他们住到宾馆,第一次见到老板娘。同样,老板娘也对他们很感兴趣。 “几位?在这里还要住几天啊?” 老板娘斜斜靠着柜台,笑意盈盈的看着余秋堂。 眼睛带着魅意,但又非常犀利。 只是扫过三人一眼,最后就把目光放在余秋堂身上,这也是这种开店人长期锻炼出来的能力。 其实,若单看三个人外在的气场,肯定老秦要占据上风,他毕竟年龄更大,而且长期在社会上混,锻炼出来一副沉着稳重的气场,远非余秋堂这样的样子可以比拟。 但是,他们本来是以余秋堂为主,所以不管是在站立还是在处事交流上,都保持着余秋堂为核心的姿势或者位置,有点经验的人基本上都能看出来。 余秋堂笑道:“这才哪跟哪儿,我们不是昨天刚来,对这里还是挺感兴趣,接下来还要叨扰一段时间。怎么,老板娘不是很欢迎啊?” “瞧您说的这话,来者都是客,怎么会不欢迎呢?你们放心的住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别的不说,放眼整个刘口镇,若论吃吃喝喝,我们这里绝对是最地道的地方。 不信的话,您几位可以出去四处打听一下,但凡有人说我们这边不正宗。我一分钱都不收您的。” “不用打听了,我们已经领略到店子里面东西好吃,要不然我为什么还要再加几天呢。 不过,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哥几个都很喜欢安静,不喜欢一直被叨扰,要是后面几天,你们能不要轻易来敲我们的门就好了,一会来敲一次门,我们下午想睡个懒觉都没有睡好。 长途跋涉到你们这个地方,没有休息好,搞得我办正事的心情都没有了。”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本来就应该这样。” 老板娘转身盯着伙计,“你们怎么回事,客人喜欢安静。你们怎么能一趟趟跑来打扰客人,以后不许这样,要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伙计急忙说,“因为想的是贵客嘛,所以害怕我们服务不周到,所以才跑的勤了一点。我们以后一定注意,轻易不再去打扰贵客。” “要有点眼力劲儿。不是所有的客人都一样,你们这些家伙跟你们说了多少遍,还是这个样子。” 老板娘佯装对伙计发怒,然后又转过来对余秋堂说,“都是我们伙计不懂事,那这样。为了表示我们的歉意。三位在我们这儿所有消费全部打八折,你们看怎么样?” 余秋堂笑道,“不用不用,下次注意就行了。老板娘开门做生意,也不能让你们亏着。” “敞亮。” 老板娘拍拍余秋堂的胳膊,又笑着说。“对了,我听说你们是来谈生意,我刚好也认识一些这方面的人。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帮你们牵个头。” “是吗?那还不错啊。如果需要的话,我们一定劳烦老板娘。” “应该的,应该的,生意就是这个样子嘛,也不瞒你说,我帮你们能撮合成生意,我也可以得点实惠。 同样,只有你们这些外来的客人经常来我们这边,我的店子才能开的下去是吧?生意嘛,就是都是互惠互利。” 余秋堂点头称是。 回到房间,伙计又给又给他们送来一份水果,然后再次感谢他们在老板娘面前没有继续深究。 余秋堂当然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演戏,那他也自然会满足他们的要求,陪着演就是了。 反正他所有的谈生意都是一种幌子,只要将哥哥找出来,他们会立刻离开这个地方。 在此之前,一定不能露马脚,而且显得越江湖越好,没有必要不得罪这边的任何人。 打发走伙计,余秋堂立刻开始睡觉,白天所有的幌子都是为晚上服务。 按照计划,他今天晚上要去圆台村。 昨天晚上只是在外面打了个擦边球,今天晚上若是有必要,他要混入圆台村的煤矿里面。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白日的演戏,总是有谢场的时候,如果时间拖得久了,可能会让这些人产生怀疑,质疑他真实目的。 现在这些人对他们三个是有一部分戒心,也有一部分期待和拉拢。如果等到戒备心大于期待,那就像一个随时会爆炸的地雷,他们可就危险了。 晚上十一点半,余秋堂推开后窗跳了下去。 白日里,他已经研究清楚路线,径直向圆台村快速赶过去。 不同于昨天轻装试探,今天晚上他还特意将自己和余秋江的断匕都带在身上。 这个地方盘踞了很多亡命之徒,不能把他们当做普通村民来看待,他们就像一群垂涎三尺的狮子,随时等待着将一切猎物撕的粉碎。 带着短匕,万一出现异常,他也有一个脱身的依靠。(本章完) 第269章 再探 昨天晚上去那个的时候,天很阴,所以路上只有西北风,两边树影幢幢,还是有一点点儿恐怖。 若对一般人来说是这样。 今天晚上,可能是吹了一整天风,把最后点儿云也吹散了,月明星稀,到了子夜时分,月上中天,整个大地仿佛被披上了一层暗灰色的薄纱。 余秋堂顺着树影快速向前跑。 因为对周围的地形不了解,即使有被人发现的危险,他还是没敢跑进地里面去。 有了昨天晚上经验,今天晚上赶到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浪费时间,直接找到村里面一棵高树爬到树顶上。 他先朝前面看了一会儿,并没发现任何迹象。 他寻找目标的方法很简单,在漆黑的村子里面找到惟一有亮光的地方,那肯定就煤矿所在。 普通人家这个时候早睡了,不可能等到11点钟灯还亮着。 而且,这个时候的灯泡瓦数都很小,一般只有15瓦或者25瓦、40瓦的灯泡都用的非常少。 更不用说60瓦、100瓦甚至更大的200和1000瓦等灯泡。15瓦和25瓦的灯泡在外面看根本没有什么光亮,也不可能照出这么远。 而煤矿的灯,它是特殊制造,不仅瓦数基本上在1000或者2000瓦,而且在夜晚的穿透力也会更强一些,还是很容易分辨的。 因为月亮太亮,他一时半会并没有看哪里有明显的亮光,但他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暂时等着,一直等到1个多小时后,站在树上脚都站麻了,手冻的树干都差点抓不住。 当然,即使这样,他也不可能直接到村子里面去。 通过在上一个村子观察,这些人一旦晚上要干活,就会专门组织外面放哨的人进行巡逻。 他人生地不熟的,一旦被这些巡逻的人发现,消息会泄露出去。 他倒不一定会被这些人抓住,但是会让他们有所警觉,知道有人混进了村子,就会防备起来。他就没办法再浑水摸鱼,想寻找到有用的线索就会变得很困难。 正在发愁呢,突然听到一阵轰隆隆的响声,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远处有两道亮光斜射到天上。 原来,是一辆汽车从远处开过来。 他看了一会儿,计上心来。 从树上跳下来,小心翼翼的蹲在一棵树后面,等汽车过来,赶紧爬上汽车,拉开汽车的彩条布钻了进去。 这时候的汽车速度都比较慢,而且村子里面路也不好走,宽宽窄窄,坑坑洼洼不行,路也不是特别直,左绕西拐。 并且,这个年代,路上两旁没有路灯。而村子也没有什么光亮释放出来。就仿佛走在人迹罕至的彻底黑暗里,完全看不到东西。 稍微不注意,有可能以为前面是路,结果却已经开进地里或者地坑院。 一旦掉落,轻则翻车,运气不好的话,那就会落个车毁人亡。所以司机不会在这种路上开快车,都会特别小心,一切以安全为主。 余秋堂对抓车很有经验。 小时候,每当放学回家路上碰到拖拉机之类的东西,他和小伙伴们就会加紧速度追上去,双手扒着后面的扶手,像一只蝙蝠一样挂在车后后箱上,让车拖着向前走一段路。 他钻进车去,发现彩条布里面,还还有一卷油布,但是是卷成了一个筒,可能是防止下雨的时候,煤炭被雨淋湿,所以需要用油布盖起来。 他紧紧的趴在油布后面,将身子藏好,全神贯注的感知方向,嘴里面念叨着数字,这样可以大致计算车子前行距离,以及方位,他万一出了事情,逃跑的时候可以快速的离开危险地。 这也是他以前走山积累的经验。 有时候需要去探索一些未知的地,比如说一些山里面的山洞或者说深坑之类的东西,进去之前他必须要做好准备。 如果洞比较浅,可以用绳子吊着,但是如果说是山谷,或者说比较深的山洞,那就需要用数字来计算距离。 人的步伐相对稳定,速度也是一定的,只要记住秒数,就可以大致判断前进了多少距离。 这不算是特别高明的本事,讲究的是个熟能生巧,只要经常的锻炼,任何人都可以做到这一点。 感觉车在里面走了5分钟左右。他的数字也念到270多,车在村里面的速度大概每小时20公里,那就是前行了不到两公里的距离。 余秋堂通过油彩布发现外面好像亮了很多,估计车基本上快到达位置,随时都有可能停下来。 他悄悄从油彩布里面钻出来,向前看去,果然发现前面有两道光芒射出来,应该就是煤矿的进口。 他找准机会从车上跳下来,用两旁的树做掩护,悄悄想跟在车后面,向煤矿那边摸进去。 昨晚他就是这样做,今晚准备照葫芦画瓢,刚好一个人在这边准备拉屎,裤子解开刚要蹲下,余秋堂的匕首就放在他的咽喉上。 那人吓坏了,赶紧提上裤子,下意识叫张嘴就要喊,余秋堂急忙一把捂住住他的嘴,将他直接拖进旁边的高粱地里面。 这边的农作物主要是以高粱和玉米为主。 高粱到了秋天,把头剪掉之后,高粱杆点会放在地里面,让它再长一段时间,等到全部干了之后再挖高粱杆。 这样相对来说就轻松很多,不然的话,直接带着水分挖会非常重,非常吃力。 刚好这个高粱地给余秋堂提供了便利。 他将人拉进去,也没有客气,直接用肘子砸在那个人的头上,将他砸倒在地,然后蹲下来冷冷的盯着那个人。 手里面的匕首在月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阴冷,那人当时就再也不敢喊了。 “不要出声,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多说一个字,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听明白没有?!” 那人本想点头,但是因为躺在地上,只好拼命的眨巴眼睛。 “知道知道,我绝对不喊。好汉饶命啊,我就是一个接车的,没有什么钱啊,你从我这里找不到啥东西。求求你把我放了吧,我一定不会告诉别人你在这里好不好。你把我放了吧,我真的啥都没有。” “屁话不要说这么多,没听懂我说什么?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没有问你就不要多说废话,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下不为例,听到没有?” 余秋堂并没有给这个人好态度。 他就是这样,对于那些好人善良的人,她总是很和善,对他们态度、脾气都很好,甚至不会对他们说一句恶语。 但是,对于那些人品道德不好的人,他就可以非常讨厌,说话也根本不会在意什么。能在这种煤矿里里面做联络人,不可能是什么好人。 真正的好人、老实人有可能会被关在里面,根本就看不到外面样子。 这些人为虎作伥,狗仗人势,平时估计没有少在苦命人身边耀武扬威,再看他现在这个样子,自己还啥都没做呢,就吓得半死,求爷爷告奶奶,恨不得立刻跪下给他磕头。 这种人,不可能是什么好东西,所以他对他也没有什么耐心,只是把他当做探寻信息的工具人。 那人听余秋堂的声音愈发阴沉,急忙吓得不敢再乱说话。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一定老实,您想问什么就问,只要我知道的,肯定跟您实话实说。” “好,你最好不要想着骗我。我会一直活动在这附近。如果我今天晚上问你的东西,你给我的不真实。那对不起,我这个人是睚眦必报,从来不会放过那些学不会尊重人的人。” 那人心里暗暗叫苦。 你也知道要尊重人,那你这个样子也不是尊重我的样子啊。 不过,这也只能心里想一想。 他只是出来抽个烟,拉个屎,谁能想到飞来横祸,碰到这种事情? 他在煤矿里面已经练就一番卑躬屈膝,看人脸色的好本领,刚好适合现在用到余秋堂身上。 他知道一些事情,在这个地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声莫名其妙消失。 消失了之后,大家也不敢问。 谁问谁就会遭受到折磨或者打击。 所以,大家都猜测,那些消失的人可能都是被整死。 在这个地方,每个人活着都是相当艰难。 不管是在矿里面挖煤,还是像他们这样做狗腿子,其实都不容易,各有各的难处。 只是他们相对来说,稍微显得自由一点而已,还可以从这个矿里面跑出来,在外面吹吹新鲜空气。 而有些里面的人,一旦被搞进去。真的很难见到外面的太阳,有可能就这样折腾在里面。然后随便找一个小洞填进去封起来,这个人从此以后就算是消失了。 当然,这些事情暂时他只是听说。还没有真实见过,可是无风不起浪。如果这件事不真实,为什么他们会千方百计禁止传播这些东西呢? 他现在只想给余秋堂老实实交代些事情,能让余秋堂把他放掉,而不是把他杀死这个高粱地里。 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即使死了,也就像一条狗一样被人抛弃,并没有任何价值。 他什么人都不能依靠,只能用自己特有的,也是唯一具备的能力进行化解。 “我问你。你是这个煤矿里面的人吗?” “对对,我就在这个煤窑里面干活。” “干了多少年了,你具体是干什么的?里面的人你熟悉不熟悉?这个煤窑一共有多少人?” “我在这个里面干了6年多,还不到7年的样子。嗯,干的活儿很简单,刚才也跟您说了,您也见到了,就是每天晚上有车过来拉煤,我负责监督、联络以及把煤装到车上。 因为领班是我姨夫,所以搞了这么个相对来说轻松一点儿的活儿。里面的人大概100多吧,到底是100多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一直进进出出。还有些人会在其他村里面来回调动,所以嗯,不是特别明确。但是你要问我熟不熟悉这里面的人。 嗯……还好吧,只要是一些比较稳定的,干过几年的,我大致都能认识。就算有些叫不出来字,见面也都知道这是我们煤窑里面的人。” 这个人回答的比余秋堂问的要多,也说的很详细,看样子是将他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全部说给余秋堂听,甚至还学会了自由发挥。 “我问你。你这边。有没有一个叫余春生的人?” 余秋堂得知这个人是这边某个领班的外甥,那问题就变得简单多了。知道了他的身份,相当于是抓住了他的把柄,那这个人的说话可信度也会更高一些。 于是,为了节省时间,他开门见山,直接询问哥哥的名字,没有遮遮掩掩。 “余春生?”那人听了之后一片懵懂。“好像没有这么个人,至少我听过的人里面,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 余秋堂并不着急。 这个人不知道哥哥的名字。 并不是一件完全的坏事情。 如果哥哥在这边暂时没法脱身,正在混日子,那么他应该不会用真名,反正这个年代还没有出现身份证。 很多人在外地干活,也都是村委会或者镇上开一个条子,介绍信之类的东西,让他带着就能代表身份。 可是这种煤窑干活,根本就不需要那么严格,甚至这些里面很多人本身就是被不情愿骗到这里,他们的身份就更难摸清楚了。 “我再问你,听说你们这边的煤矿前一段时间塌了,是不是真的,你们为什么还在这里继续开着?” “是塌了,但是那只塌了一个洞口,没有什么关系的,我们一年到头。要塌好几次,反正这边塌了,我们就换个位置重新再打洞呗,要不了多长时间。 我们这种地方又不像柳口镇上那种大煤矿,人家是什么都注意,也会顾及挖煤人的安全,我们这边不一样,一切都是以挖出更多的煤为要求。 至于矿场安不安全,人会不会出事,那要看命了,命里给把你收走,那也没办法是不是?” “听你的意思,你们里面的东西没变,只是洞口换了一个方位?” “没错啊,坍塌的地方我们原先不算太远。什么东西都能搬过来,只要一些核心的人在就可以。 至于前面被压在下面的几个人,也只能怪他们倒霉了,赚这个钱本来就不太保险。 你要拿这份高工钱,那肯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是不是? 在外面地上刨粮食种地,要安全的多,可赚不来钱,有什么办法?” (本章完) 第270章 进矿 余秋堂原本并不想听到这么多话。 他就是想问一句,让这个人说一声,尽可能把煤矿里面的情况搞清楚就行。 没想到,这个人可能是在里面没有太多交流的机会,竹筒倒豆肚子似的一口气把他该说的,不该说的,有用的,没用的全部告诉了余秋堂。 这样也让余秋堂省很多时间。 那人说了一会儿,发现余秋堂没有再次询询问,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可能说的太多。 “反正我知道的都说了,您可要信守承诺,我就是一个小喽啰,在这里赚点小钱,伤了我也没有什么意义是不? 再说我没猜错的话,您肯定是想进去找这个叫余春生的人,那肯定不能打草惊蛇,一旦我出了事情,里面人很快就会警觉。 如果那样的话,我担心恐怕您要找到余春生会变的更加困难,您说是不是?” 余秋堂觉得这人说的也有道理。他想了想说道,“要我放过你也行,但你要帮我想办法混进煤矿里面去。” “啊,你要进里面去,那可不行。绝对不行的,你可千万别这么想,这是要丢性命的事。” “为什么我不能进去?你不想帮我办这个事情?” “不是,不是这么回事,是里面确实管的很严。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这个地方它不能见光,要不然为什么晚上摸黑在干活呢? 上面现在抓的越来越严格,经常有派调查的人过来。 所以,矿上的管事的每天都小心谨谨慎,就防止外面的奸细混进来,把里面事搞黄了。 这里面现在100多个人,别看我不知道每个人的名字,但是我们管事肯定是清楚的。 因为这些人进来的时候会首先登记注册,哪一个人来自哪里,是什么样子,带什么口音都非常清楚,一旦有外面的人混进来,管事都立刻能分辨出来。” “你不用操这个心,我既然能进,就有把握在里面不会被发现,再说,即使被发现又如何?我还会在乎这些人不成?” 余秋堂这样说,并不代表他不谨慎,或者说将里面的情况看太过简单。 而是他在这个人面前留下一个,他很强大,不容置疑的态度。 不过,他有一句话是真实的。 既然哥哥有可能在这个里面,那必须进去看一看,只靠在外围动手,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他每天来这个村子,镇上那边的老秦和余秋江都面临着随时被发现的危险。 而且,他们这些外地人在这边混了几天,如果迟迟没有谈生意的迹象,肯定就会让这些人心生怀疑。 住宿的宾馆可能就是煤矿对外的一个窗口,既然能在宾馆里面混的人,自然都不是等闲之辈。 他不管有多大的本事,在这些全身心戒备,随时都准备挑刺的人眼中,可能还是不够看,他必须训速战速决,快速找到哥哥,然后离开这个地方。 “你只要把我带进里面去,剩下的事不用你操心。我进去之后,你该干什么还是继续干什么,好像从来没有帮过我一样。” “您真的不怕啊?!” 余秋堂冷笑道:“我跟着你进去,即使我被发现,当你们那所谓的管事问起来,我怎么进来的?得知是你把我带进煤矿,你以为你能好到哪里去? 所以,我不怕跟着你进去,你向他们报告,把我供出来。 我相信你们的管事不是傻瓜。 既然你这次能带进来,那有可能以后还是会继续带,所以他们会处理我,当然也不会放过你。 坦白说,我让你带我进去,只不过是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即使没有你,我也能想办法混到里面去。 但是,你就没有活着的意义,我就没办法放过你只能让你结果在这个地方了。 现在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老老实实带我进去,然后干你的活儿,不要再管我。 要么,就是被我处置在这里,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头周年,你想好没有,到底选哪个?” 余秋堂从抓住这个人开始,就一直在这个人背后,所以他并没有看到余秋堂的样子,就是为现在做准备。 那人听余秋堂这样说,能怎么办呢。 感受着冰冷冷的匕首,他知道若是一旦选择错误,可能匕首就会直接划过他的喉咙。 这种事并不是很罕见。 这个年代有很多人都非常狠。 他在煤矿里面就见过很多狠人,所以他相信,余秋堂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好,我带你进去。” 最后,他还是选择服从。 至少这条路拼起来,他还是有活命的机会。如果选择了第二条路,他可能现在立刻就被处置,唯一的一点点生机也都没了。 “算你识相!” 余秋堂声音低沉,“那你准备如何带我进去?” 那人看看不远处的煤矿,“等一下他们卸煤的时候,我会找几个人出来拉车。到时候你就跟着拉车的人一起进去。” “拉车的人数量应该是一定的,突然多出来个人,不是就暴露了。” “没关系,这些拉车的人不会问这些事,他们并不知道每次出来多少,只顾自己拉自己的车。 但是你在车拉到位置之前,要脱离出去干其他事情,因为每一次空车拉进去之后,里面会有专门的人记录车数和人员干活情况。就会发现人数不对,那你就暴露了。” “行,那就这样办。” “记得啊,你一定要在半途想办法离开,混入到其他队伍里。从矿里面到门口大概有100多米深,应该够你想办法脱身。” “好。” 余秋堂将匕首从那人喉咙处挪开,“我暂时相信你。我希望你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我这个人向来信守承诺。 既然给了你选择,我肯定就不会反悔。我希望你也尊重自己的说出的话。 不然,一旦被我发现,你有出卖我的征兆。我杀死你,取走你性命,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余秋堂这就是再次恐吓。 那人看到匕首挪开了,总算心情稍微放松一点儿,又听余秋堂这样说,连忙说: “知道知道,我相信您的本事大。要不然也不会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要进里面去。是不是? 再说了,进到这个里面的人有几个是主动的呢?他们唯一的梦想是能赚够足够的钱,让管事的人怜悯,放他们离开。” “那我们进去吧。”“好。” “不要转头看我的脸,这样我就不用去想要不要让你永远认不出我,从而想着去解决掉你!” “懂的,我一直低着头,肯定不会主动看您,您就放心吧!” 看这人如此听话,余秋堂这才放心。 他按照那人的建议,先慢慢靠近车辆,然后趁着那人和司机招呼的时候,快速躲进车头下面。 然后便是等待。 果然等了一会儿,他就看到六个人推着一辆满载的煤车出来了。 不同于大煤矿都是自动化设备,可以通过皮带运输,将煤直接送到运输煤的车上。 这种土煤矿就这样。 全部依靠人力。 反正他们的人力根本不需要钱,都是从其他地方整来的免费劳动力,每天最多管点饭就行。 成本比皮带运输还便宜。 余秋堂继续等待着。 按照那人的说法,这些煤会被快速装进煤车里,然后进去拉下一车。 矿车的煤是1吨,而这个拉煤的汽车可以拉9吨,所以这辆车会往返进出9次。因此才需要每一次进去,管事的人进行登记。 这些人干活的速度并不快。 他在车底下能清楚的看到他们的脚步,都有点儿浮虚,估计是没有力气或者没有吃饱,只能靠意志力强撑着。 而刚才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被收拾的很可怜的联络人,这时候变得颐指气使,不断的催促着拉煤出来的人动作快点,不要耽误事情。 而拉煤的人,并没有反抗,就是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并没有提升多少速度罢了。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总算第一次拉完了。 他听到煤掀放进车辆的声音,立刻快速从里面出来,跟在车后面一起朝矿里面走去。 他注意到身后有人看他,估计是联络人的目光,心里微微有点儿紧张,一旦这个家伙真将他暴露出来,那还是相当难解决。 对方人多势众,一旦在狭小而陌生的地方被围住,他想脱身还真不是容易的事。 但他并没有选择放弃。 已经走到这个地步,来都来了,有得到点实质性的成果,他不可能就此离去。 他一直心里面记得那个人的话,要在空车到达管事登记的地方之前,必须离开这个空车的运输线。 所以,他一路上一直在注意旁边的事情,当他发现刚好有几个工人提着维修的工具朝一个岔路走过去,便立刻离开拉车的队伍,跟着那些人走进岔路。 他先前得到的信息,哥哥余春生极大可能是一个维修工,那这些人也是维修工模样,说不定认识哥哥也不一定。 他准备跟着他们,等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询问他们是否知道哥行踪。 他的脚步声很轻,开始没有打扰到那些人,只是保持十几米的距离跟着,但是更到半路,突然又多出来一个维修工,这个人发现他总是鬼鬼祟祟的跟在前面几个人后面,在他后面喊了声。 “你干什么的?” 余秋堂正全神贯注看着前面,听到质问的声音被吓了一跳,但是在一瞬间,他就将心情心情调整好,转身笑呵呵的说: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是新来的。出来上个厕所,结果迷路了。正想跟着前面,好不容易看到前面有几个老哥,想过去问一问我怎么才能回到拉煤的地方。” “是吗?” 喊他的是个40多岁的中年人,身体微微有点发胖,头顶少了好大好大片头发,看起来像似个斑秃。 这人上下打量着余秋堂,发现他只是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从穿着衣服和长相并不像个正在干活的样子,便问他: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这边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该去哪赶紧回哪去。” 余秋堂本来还想着问问这个人,知道不知道余春生,但他很快意识到这个人不是一般人。 他穿着的衣服很显然比前面那些维修工更新,质量也更好,而其他维修工都提着工具箱,他却只是简单地提着一个长管的扳手。 别人的鞋子,是已经看不清颜色的款式,彻底被煤炭染成黑色,而他的鞋子,能轻松看出起一双黄胶鞋。 在这个物资紧张的年代,什么样的人享受什么样的物资,那都是按照等级来的,并不是你只要有钱,你都可以随时买到你想穿的衣服和鞋子。 当然,让余秋堂更加在意的是,这个人说话的语气和他脸上的表情,一看就不是那种普通的维修工。 而是带着居高临下,甚至有点儿轻蔑的语气和态度对待他。 那么可以推测,他即使是个维修工,也是一个小领导,甚至在这个矿里面,和那些管事的人是一伙儿的。 “看什么看,你是哪个组的,你们组长是谁?” 余秋堂打量这人,对方自然也同时在看他,渐渐地就开始露出不耐烦的语气。 “哦,不好意思,领导,我是新来的,还不知道我们组长的名字。 好像是……我真的分不清楚,要不然我也不会迷路啊,就是想找个人来问着,我怎么才能回到我的岗位上去呢。” “什么都没搞清楚,你就敢在矿里面乱跑,真是活的不耐烦了。说,到底在哪个岗位?” “具体是岗位我也分不清楚,反正就是把车里面的煤推到外面装到汽车上,那这个岗位叫什么呢?” “运输工?” 那人听到余秋堂这样说,倒是有点意外,再看余秋堂的眼神又变得随和一些。 “运输工你要沿着主干道一直向里面走,这边另外一个矿口,你原地返回去,在主干道找人带你过去吧。” “原来是这样!” 余秋堂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那人看余秋堂转身朝回走,突然又喊道,“算了,你等下,我带你出去,这个岔道还有分支,不要走岔路了!”(本章完) 第271章 绝处 余秋堂没想到这人如此执著。 他只好暂时答应下来,跟着这个人朝来时的路上返回,但他一直在观察周围的环境。 他不可能一直跟着这个人返回去,那样就是前功尽弃了。 所以,当看到有个小缝隙,大概几米深,他毫不犹豫,猛的从这个人脖子背后捶了一拳。 对方连喊都没来得及喊出就晕了过去。 余秋堂四下看看,没有人注意这边,他迅速将这人腰带裤带解下来,紧紧的绑住他的双手,并且把袜子塞到这个人的嘴里。 洞口容纳一个人完全没问题,他将旁边的框板拿过来堵上洞口,这样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很难发现原来矿板背后还藏着个人。 有了刚才的前车之鉴,这次余秋棠变得更加小心。 几十分钟之后,他终于摸索到一个看起来和周围环境不同的矿洞,里面不但有亮光出来,还能听到有人唱戏。 他悄悄摸过去,趴在门缝朝里面看进去,发现有个人正翘着二郎腿,将脚搭在桌子上,一边喝着小酒,吃着生米,一边正在摇摇头晃脑的跟着收音收音面唱戏。 看他舒舒服服的样子,和外面挖煤拉煤的人形成鲜明对比,说明这个家伙一定不是普通人。 余秋堂慢慢推开门,那人竟然完全没有觉察。 直到他蹑手蹑脚将门又关闭,轻轻的插上门栓,走到男人身背后,把匕首架在喉咙上,那人这才“呼”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跳起来,差点自己把自己刀死。 张嘴就喊道:“你他妈谁呀,你从哪儿来的,进来干什么?!” “通!” 余秋堂丝毫没有犹豫,抬脚将对方踢倒在地,一个箭步上前,单膝跪在这人身上,掐住他的脖子冷冷的说:“想要活命的话,就立刻把嘴闭上。” “你他……” 这人还是个硬茬,显然不想直接就犯,恶狠狠的盯着盯着余秋堂,还想骂他。 余秋堂对这种人根本就没有丝毫怜悯和同情,手底下可是丝毫不客气,啪啪两个大巴掌,打的那人脸立刻肿起来,嘴里面有鲜血渗出。 “他妈……啊!” 眼看那人还要继续骂,余秋堂直接将匕首插入对方摊开的手掌心,将手钉在地上。 余秋堂知道眼前这个人既然能在这种矿里面做领导,肯定不是心慈手软的之辈,在他手底下说轻点肯定伤过不少人,说严重点,说不定还积攒着人命呢。 所以想要和对方讲道理,得到哥哥余春生的消息,那肯定是痴人做梦。 所以,从开始他就给对方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道眼前的自己并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糊弄过去的人,当然也不可能被他的言语所惊吓。 如果对方识趣的话,就应该老老实实,至少还能少受点痛苦。 那人疼的呲牙咧嘴,眼睛成能喷出火来,恨不得用一目光将余秋堂燃烧成灰烬。 但是当他看到余秋堂又摸出了另外一把匕首时,眼睛里出现了惊慌。 “你到底是谁呀,你到底要干嘛,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你他妈说话啊,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要做什么? 你进来什么话都不说就打人,哪有你这样做事的,什么事情他都有个规矩,你懂不懂规矩啊,就算你是道上的,你也要划出道道来我才知道啊。 两军交战,还不斩来使呢,你怎么就直接对我上手了呢,你是真不拿我们这边当回事是不是?” “能不能老实点?” 余秋堂尽量压低声音,让他的说话声听起来低沉而淡漠。 那人当然不想老实,可被余秋堂的果断直接,狠绝给吓坏了。他担心自己还是继续硬扛着装大尾巴狼,搞不好真得把小命丢在这里。 这年头像这种说话少,手底下横的角色,丝毫是没有把人命放在眼里。 别看他在矿下面耀武扬威,管着这么些人,想让谁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他也只有一条命。真正遇见这种心狠手辣的,他肯定要忌讳。 不然,死就是真的白死。 不管干啥,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人都死了,争那个面子有什么意思,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好,我老实,我老实!” 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个人很快就想清楚其中道理,知道在关键的时候自己怂一点还有未来。 余秋堂点点头,“你叫什么,在这个矿里负责什么?” “我叫刘三,是这个矿里的副矿长。” 余秋堂听到副矿长,心里不禁暗暗发喜。 原本还想着这个矿里面错综复杂,也不知道人去哪里查找呢! 他不可能在矿里找到每一个人的脸进行辨认,那样他肯定在找到哥哥之前就会暴露,然后赶出去,或者在矿里围攻至死。 “刘三,你们矿里现在多少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刘三的神情很不自然。 “这么说,我们刚才并没达成共识?” 刘三一愣,只好无奈的说,“算上管理,一百三十三个人。” 余秋堂冷笑道:“真只有这样吗?” “真就这样,现在矿里人员安排就是我负责,我不可能记错,矿里每个人我都记得很清楚。” “有名册吗?” 刘三摇摇头,“没有。” “那你平日怎么点名?” “我们矿里不需要点名,交给各处管事或者组长就行,缺多少人,需要怎么安排,都是组长接到我们指令然后传达下去……” “那薪水嘛,如果不知道人员名单和数目,又如何知道薪水多少?” 刘三下意识说,“该发的一个都不会少……” “什么意思,这么说的话,还有不该发的?” 刘三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刘三无奈地说,“老大,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啊?你要我做什么事,你就直接说嘛。 不要问这些事情! 我就是在这儿看厂子的,也管不了人家上面的事,能说的我能给你说一下,不能说的你就算打死我,我也不敢跟你说出来呀。 我又不是孤家寡人一个,还有老爹娘,有妻儿。我要是不说,哪怕我死了,至少他们还有个人照顾。那如果我说了,我可能要和他们一起完蛋,换做是你,你会什么都告诉别人,当然不会了。” “好。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拐弯抹角,我这次进来就是找一个人,他叫余春生。好像是你们这边的一个维修工,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余春生?” 刘三摇摇头,“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 “你说的是明面上,还是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我劝你想清楚,再仔细回答。 别人能动你的妻儿,难道我动不了?我能在这个矿场里面神不知鬼不觉摸到你这里,并且制服你,你应该知道我的本事还是能做一些事的。 我现在也不怕你怎么样,我就告诉你吧,余春生就是我哥哥,我的亲哥哥,有人拍到他在你们这边井里面干活。 我就这么说吧,要是别的事还好说,但是我从小和哥哥相依为命,他的事比天都大。 反正我在这里得不到个结果,别说你了,就是你们这边所有的煤矿,都不可能好过。 我会一家一家摸过去,直到找到我哥哥为止。别看你们这边人多,在我眼中,不过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都不用出全力,我就可以打倒一大片。 你们如果不想让这边的矿场被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那就老实配合我,不要非把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破坏掉。 我这个人耐心真的很有限,现在我能好好和你说话。已经是快速的在耗费,一旦被耗费完了,你肯定不想知道那会将是什么样子。 而且,搞死你并不是我最终的目的,如果我的哥哥,真的在这边因为你没有及时告诉我而出了事情,那你的父母家人什么都不一定落得好。 我的亲人没了,你的亲人就不可能安安稳稳的活着。我能摸进矿场里面来,那找到你的亲人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刘三心态要崩了。 他无奈而郁闷的看着余秋堂。 他做的这种事情,一直觉得像他们这种人才叫混蛋呢。 可是,看着眼前的余秋堂,他发觉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并不比他们能好到哪儿去。 他们威胁别人的时候,至少还要呲牙咧嘴,露出凶恶的表情。 而余秋堂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很平静,就仿佛在说要吃什么饭,早上好,晚上好这之类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简单,简单的让人觉得冷酷,觉得恐怖。 “现在告诉我,你知道余春生吗?” 刘三深深叹口气。 知道今天真是躲不过去了。 “我确实不知道余春生,如果这个人真在我们这里,那我肯定见过,也知道名字。” 余秋堂想了想,掏出照片,放到刘三面前。 他盯着刘三的眼睛,观察他眼神的变化。 果然,当刘三看到照片时,眼睛开始抽搐起来,神情非常的不自然,下意识身体绷得很紧。 看样子,他确实是知道一些信息。 至少这张照片里面的一些人,他是认识的。 “你想好再回答。我告诉你一个秘诀,和我这种人打交道,就是千万不要把我当傻子。 我最讨厌别人当我是傻子,那样会让我很不舒服,很不高兴。我一不高兴,就会让对方很更不高兴。明白吗?” 刘三无奈道:“请问这里面哪一位是你的哥哥?” “这里面的人你都认识吗?” “都认识。他们都曾是这边的人,不过有些现在已经不在了。所以我要知道,你哥哥余春生到底是哪一位?” 余秋堂指指哥哥。 刘三闭上眼睛,苦恼地说,“果然是他,最怕的事情出现了,这五个人里,就他最难说。” 余秋堂眼睛一冷,“什么意思?!” 刘三立刻感受到一股压力,他下意识解释道:“这个事情真不能怪我,我也只负责我们这边的事,你哥哥怎么处理,也不是我能决定的事。” “啰嗦个屁,我哥到底怎么了?” 刘三又犹豫片刻,这才无奈道:“说起来,你哥也是个狠人,我不知道他怎么来这里的,只知道她们来之后,一直不消停。 开始那些年,他总是想着跑,但每次被搞回来都整个半死,最后他终于服软了,老实起来,不但没有再选择逃跑,而且干活还非常认真和扎实。 慢慢的,他作为心态转变的成功典范被矿里四处宣扬,用来警省那些不老实的人。 为了表现对他的肯定,矿上还专门调整他的岗位,抽调他出来做维修工,彻底脱离矿井深处。 后来呢,他因为维修技术过硬,不仅在我们矿里维修设备,更是被经常调配到其他矿里支援,每次都能很好完成任务,从而受到上面的认可,也得到很多奖励。 慢慢地,上面就觉得他不会再生幺蛾子,已经死心塌地想留在矿里好好干活,基本给了他自由,算是让他在矿里有了不错的地位和尊重。 然而,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幡然悔悟,已经洗心革面好好工作时,他却给整出个大活,他依靠着平日里维修设备认识的几个人,偷偷组成和小团体。 对,你这张照片上有几人就在其中。 听说这个小团体开始只是想组织起来逃离矿里,但发展到后来,他们的野心膨胀了,开始不满足他们自己逃跑,而是要毁掉我们矿,然后带着更多人逃跑。 这个事后来没有成功,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一个人没有撑住,提前暴露了计划,结果最后……” 说到这里,刘三突然不再说了。 “最后怎么了?”余秋堂追问道。 刘三摇摇头,“其实最后到底发生啥事,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矿里有个方向的井道塌了,有几个人被压在里面,据说…据说……” “你是说,我哥也在被压的那些人里?” 余秋堂的脸色铁青。 这个坍塌的事,他来之前就已经知晓,但却还是抱着幻想,希望能有意外之喜。 现在看来果然还是没有惊喜。 “不知道,”刘三摇摇头,“我是后面来这个矿,具体情形真不是完全清楚,但我听人说,好像当初有人被挖出来带走了。”(本章完) 第272章 矿长 “那你知道被挖出来的人带去哪里了?” 刘三摇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我来的比较晚,来的时候那些事情已经结束,也是听别人说的。” 余秋堂扬扬拳头,刘三急忙缩缩脑袋,无奈地说:“我真的没有骗你,都说到这个份上,还继续骗你有什么意义,我是真的不知道啊。” 余秋堂放下拳头:“那谁知道?” 刘三犹豫片刻,“矿长肯定知道,他才是真正上面的人,能接触到更多的东西,我就是个干活的的,人家也不愿意将太多东西告诉我。” “矿长在哪里?” “这可说不好,矿长不常来,大概也就三五天来看一次,每次待不了多久。 不过距离上次他过来,已经五六天了,按理说也该过来看看了。” 余秋堂思忖半晌,四处看看,发现房间里有个装文件的柜子,便将刘三绑起来塞进去。 “大哥,你看我该说都说了,你咋还不放过我呢?“ 刘三吓得哆唆。 余秋堂看了他眼,“所以你想死?” “?” 刘三瞪大眼睛,很快明白过来,余秋堂将他放进去,起码还活着,若是真想让他死,直接干死塞进去不是更好。 顿时心里放松很多。 “大哥,可你将我塞在柜子里,要是有人进来找我咋办,不是到时候都露馅了,我也要跟他们安排事情啊。” 刘三无奈地说。 余秋堂一听觉得也有道理,又将刘三拉出来,“那行,你给我老老实实坐在桌前,之前做什么,还是和之前一样,不要漏出什么破绽,等到你们那个矿长过来为止。” “好好,知道了。” 余秋堂让刘三坐在位置上,自己则是靠墙坐在他身后的地面上,这样从前面进来,一眼看不到他。 “大哥,我要是将矿长给牵扯进来,那我后面怎么办啊,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刘三哭丧着脸。 “那是你的问题,我只能保证我不弄死你,至于你如何在他们手里度过难关,那就是你自己该思考的事情。 不过,你最好不要在我面前耍什么心机,要不然,我可以给你保证,你活不过今晚。” “不敢,不敢。” 刘三抹去头上的汗水。 “那大哥,要是矿长今晚不回来咋办呢?” “不回来算你运气,你告诉我矿长出没的地方,我只要能找到他,就不会再来找你麻烦。” “真的啊?” 刘三言语里充满惊喜。 余秋堂看了他眼,目光里带着几分审视。 刘三急忙转回脸去。 中间一个多小时,进来过几个办事人员,跟刘三请示一些事情,刘三保持镇定,还算应付的不错。 等下一批人离开后,刘三沉默半晌,终于没忍住转身蹲在余秋堂面前,“大哥,你刚才说的话算数?” “哪一句?” “就是说,如果你找到我们矿长,就会去找他,彻底放过我?” 余秋堂轻蔑地地看他眼,“当然算数,若是我不想放过你,何必这样麻烦?弄死你不就好了?” “那是,那是!” 刘三紧张地揉搓着手,眼神闪烁,似乎经历过天人交战,最后还是一拍手,“也罢,既然大哥都这样说了,那我就豁出去了。我可以告诉您在哪里找到矿长,但是您必须答应我,不管如何,不能将我牵扯进去!” 余秋堂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刘三被看的心里发毛,几乎用恳求的语气对余秋堂说:“大哥,你是来的混江龙,不管事情如何,到时候你都能拍拍屁股走人,可我不行啊,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得罪这些人,我可就没有活路了啊。 我一个人倒不要紧,但我还有妻子儿女啊,要是牵扯到他们可怎么办啊,你可能不知道,他们这些人狠着呢,要是得罪了,可不管怎么东西,直接就会让人全家都遭殃。 你就看在我们妻儿的份上,给我们一条活路啊,看大哥你也不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要不然我肯定也活不到这会是不是?” 你倒是学会拿捏我了。 余秋堂心里暗暗发笑。 不过这个人说的也没啥问题。 他确实不是那种心狠手辣,一定要置人于死地的性格。 今晚在这里面对刘三,其实很多都是硬装出来的狠决。 但他对刘三说,不在意刘三的死活,倒不是故意,而是真这样想。 就刘三这种人,作为狗腿子,不知道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别看他现在很听话,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那是他受制于自己,若不是实力碾压,被刘三占了上风,那他立刻会变为另外一种嘴脸。 至于家人嘛,就更无所谓了。 都说祸不及妻儿,这就是一句屁话。 他的妻儿享受到刘三带来的福利,就该承受刘三带来的危机。 若能彻底分开,那对她们这些人也太便宜了。 “大哥,你看……” 刘三还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余秋堂站起身,“行吧,我可以答应你,只要你将矿长出没地说给我,我能顺利找到矿长,那你这这边的事情,我可以不捅出去。” “那多谢多谢……” “不过,”余秋堂又继续说,“你说的信息,最好有用,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能给与你的信任度也有限。 你若是不珍惜,将我的信任度提前消耗完了,那就不能怪我!” “不敢,不敢!” 刘三听出余秋堂语气里的松动,欣喜若狂。 十分钟后,余秋堂离开矿场。 当刘三说完后,他直接敲晕刘三,如果不出意外,那小子能睡一会。 他走之前,警告过刘三老实些,不要想着自己离开就通风报信的事,那样他会让刘三和妻儿死得很惨。 刘三当时答应了。 但后面他会不会反悔,余秋堂并不知道。 他只是觉得刘三反悔的可能性不高。 不说他对刘三的一番恐吓,让刘三看到他的本事,知道得罪他没什么好果子吃。 就说刘三是副矿长,若是矿长不在,他就能掌握更大权力,也是晋升的希望,他也有不报告的动机。 大概四十多分钟,余秋堂回到宾馆。 先是和里面两人通气,然后再次离开,独自来到镇子西边的一个小胡同。 这个胡同里住着四五户人家。是镇子最早期的原住民。 余秋堂在黑夜里来到胡同西边第三个院子门口,擦亮火柴,点燃看了眼门牌号,然后绕后侧面,使劲一跳扒着墙上去。 确定里面黑漆漆的,并没有什么动静,这才翻身跳进去,轻手轻脚来到院子。 这个院子正是刘三交代矿长出没的地方。 院子本来是矿上的公房,但主人前两年在井下死了,留下一个寡妇,后来矿长就和寡妇勾搭在一起。 余秋堂挨个房间贴在门外仔细倾听,在西边的房门外听到沉重的鼾声。 他推推门,发现门没有锁,便径直进去,循着声音来到炕前。 “呲啦!” 火柴再次点燃,照亮床上两个人的身影。 女人丰腴,男人五大三粗,膀子可比余秋江还要粗很多。 光亮点燃的瞬间,床上两个人同时被惊醒,男人逆着火光看着余秋堂,先是有点迷茫,几秒后才和身旁的女人同时喊出声。 “你他妈是谁!!” 这时候,火柴灭了。 余秋堂看那人在影子在黑暗里坐起身,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直接一拳砸在那人的脖颈。 他在矿里看到过矿长的照片,目力又好,一眼就确定炕上的男人正是矿长,便没有任何犹豫,一下子用了全力。 就这一下,莫说是个人了,哪怕是头野猪,估计也能被敲得晕过去。 “啊啊啊~” 女人吓坏了,发出惊恐的尖叫声。 余秋堂也没客气,直接一个耳光,将女人抽晕过去。 相由心生,这个女人刚才只看了一眼,就能看出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脸的骚气。 余秋堂重新擦亮火柴,四处看看,找到电灯的灯绳一拉,房间里立刻亮堂起来。 他走回炕边,一把撕下旁边的蚊帐,将男人双手绑在身后,绑个结实后,这才在男人脸上使劲抽起巴掌,直到将男人抽得迷迷糊糊醒来。 这个男人大概五十岁前后,已经不算年轻,但身体很魁梧壮实,满脸的横纹,一看平日里就不是什么善良之辈。 他醒后,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疼,一时间还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余秋堂。 足足半分钟后,他终于反应过来。 脸色立刻变得阴狠。 “你他妈是谁?!” 余秋堂弯腰捡起矿长的鞋,坐在炕边,在男人迷惑间,“啪”一鞋底抽在男人嘴上。 他的力气多大啊。 男人的嘴立刻被抽的肿起来,随后有血从嘴角渗出。 “我日……” “啪!” 余秋堂一直保持着平和的脸色,矿长只要骂一句,他就抽一鞋底,仿佛机械一般。 前半夜,他就是用这个方法对付刘三。 刘三开始还不服气,后面被打得多了,也就老老实实了。 眼下也是。 在矿长眼里,余秋堂就仿佛一个冷酷,莫得感情的机器,只要自己一直说下去,余秋堂就会一直打下去。 慢慢地,他就服软了。 做这种没有意义的抗争,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被人用鞋底抽打,脸上和嘴上疼之外,还有心理的羞辱。 余秋堂的鞋底再次扬起来在空中,却发现矿长没有继续说什么,只是恶狠狠地看着他,这才将鞋子丢回地上。 “冷静了?” 矿长冷冷地问:“你到底是谁,你怎么进来的,你要做什么?” “这是三个问题,你比我还心急,”余秋堂摸出匕首,轻轻刮着手缝里的死皮。 “不过我都可以回答你。 这第一,我是一个寻亲的人,我的哥哥在你们这里失踪了,现在我打听到这里。 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来着,我怎么进来的,你能问出这么幼稚的问题,说明你脑子不好,我也同样可以回答你,翻墙,你们这点墙的高度,对我来说,和平地没什么区别……” 矿长下意识隔着窗子看向窗外。 那墙还算矮? 这种镇子上起的房子,墙要比农村的墙高出很多。 农村的墙只有两米多,不到三米的样子,可这里的墙壁都至少是三米开外。 一般人跳起来,自然够不到墙上。 可以有效防止贼翻墙进来。 没想到在余秋堂口中,这种墙矮到完全不值一提,简直如履平地。 再联想到对方能神不知鬼不觉进到卧室,若是真想对自己不利,那自己早就被搞死了。 “还有个问题是什么来着,哦,我来你们这里做什么,这个问题和第一个有点联系,我来是为了寻找我的兄长。 你不要试图说废话,我既然能找到你这里,你就该知道,很多事情我已经打听得很清楚,你能在这里做矿长,肯定是个聪明人。 我也不傻。 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这样可以节约很多时间,也不会影响我的心情。 现在是这个样,我直接说我的要求,你直接告诉我答案,我肯定要找到我哥哥,要不然我也不回会来这里。 我找不到自然不可能罢休,所以你没必要做无谓抵抗,吃那么多苦头,连累你在意的人。” 余秋堂说着,将哥哥的照片拿出来放到矿长面前。 “你只需要告诉,这里面哪几个人还活着,在哪里能找到,其他什么都别说,我也不想知道其他的多余的东西。” 余秋堂一番言语输出,没给矿长太多反应的机会,他下意识看向照片。 余秋堂一直盯着他的眼神变化。 果然,矿长看到某个方向时,下意识睁大眼睛,被硬控了几秒。 余春生恰恰就在那个区域。 “那么,你现在告诉我,这个叫余春生在维修工,还活着吗?” 余秋堂拿开照片,直直地看着矿长。 “我为什么……啊!!” 矿长下意识反驳,大概想说什么“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之类的话,但余秋堂直接将匕首隔着被子插入他的大腿,顿时一阵刺痛。 “我说过我不喜欢听废话来着,我刚才虽然没有刺中你的大动脉,但却伤到从属动脉,你若是一直这样拖延下去,我估计最多坚持不到半个小时。” 余秋堂残酷地笑道:“活着,不好嘛?”(本章完) 第273章 余秋堂的警告果然有用。 他从矿长口中得到一个线索,并且顺藤摸瓜,找到大哥被安顿的小医院。 找到被用绳子捆在床上的哥哥。 只是,看到哥哥时,他一时间竟是认不出来。 如今的哥哥,和他记忆中截然不同。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几十年前那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 而如今,躺在床上的男人,脸黑黢黢,上面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看到余秋堂,哥哥也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就那样瞪着浑浊的目光看着余秋堂。 . 五日后,余秋堂带着哥哥回到了家乡。 在市人民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后,发现哥哥除了表面的外伤,五脏器官都有不同的影响,需要慢慢调养。 为方便照顾,余秋堂又将哥哥接回清泉镇的医院,这样家里人多,他也可以方便就近照顾。 但不知为什么,自从见到哥哥后,哥哥一直没有说话,仿佛是失声了。 甚至见到小伟和小云两个孩子也没有改善。 医院的医生也说不上原因,查询相关器官并没有问题,于是便猜测可能是在里面待的太久,突然出来有点应激。 余秋堂也只能慢慢来。 回来很长一段时间,他还无法彻底清除寻找哥哥时积攒的戾气,若不是身旁有米雅丽的温柔,还真是不好说。 他总是感觉每个人骨子里都潜藏着戾气的一面,只是平日里被理智和道德压制住,一旦寻找到机会,就会释放出来。 轻则伤到自己,重则伤害他人。 在外面跑了一趟,家里的事情耽搁不少,他又快马加鞭投入工作里,尽力将各方面的进度提前。 在他离开的几天里,家里鸡舍的雏形已被建好。 不得不说,米文忠在这种事上,确实很有天赋。 事情做的相当好,让余秋堂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又过了一些日子,哥哥的身体趋于稳定,余秋堂便将他接回家。 哥哥的精神好了很多,但就是无法说话。 他看到余秋堂都已经结婚,非常高兴,对两个孩子被养的很好,也都上学了,更是相当欣慰。 在医院期间,父亲余得金已经去看过哥哥,两人相遇,竟是半天都没话,最后余得金还是放下一百元钱,沉默着离开了。 他对余春生的情感也相当复杂。 但并不是事事都顺心,余春生得知妻子已经去世,情绪低落很多日,从医院接回来当日,便被余秋堂带着给妻子烧了纸。 在妻子的坟头哭得像个孩子。 虽然不能说话,但哥哥会写字,所以还是将在煤矿的经历讲述给余秋堂。 说起来,也是狗血。 哥哥当年本来不是不打算去那边,而是去河北,结果中途遇见车祸,竟然是被撞坏了脑袋,也不知道怎么就流传那边。 开始一段时间,人间看他脑子虽然不大清醒,但是做事还有把力气,而且做事很上心,便一直留着他干活。 在慢慢干的过程中,他的仪式逐渐清醒,开始想起之前的事情,也不在安分被当做长工一样干活。 于是开始想发设法去逃跑。 结果呢,当然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后来他发现这样一直没有计划,盲目跑也不是一回事啊,那个地方被管理的还挺严实,若是真想出来,必须从长计议。 于是便开始沉积下来,谋划长久的事。 可没想到,就在干活的过程中,他某天醒来,却突然不会说话了。 这对他造成很大的打击。 他又一蹶不振好久。 但最后,妻子和孩子,以及对余秋堂和家人们的思念,让他再次振作起来,再次制定好逃跑的计划。 但命运多舛。 眼看着就要实施计划,却突然矿塌了。 和他一起很多人被压在下面,他侥幸没有压死,但关于计划却被提前泄露出去。 即使被塌,身体还没恢复,还是被牢牢控制着,若不是刚好余秋堂过来,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估计又要从长计较。 余秋堂便安慰他,过去的事情不要放在心里,反正现在都回来了,不去多想。 余春生则是觉得住在余秋堂家里很不习惯。 若是没结婚还好,现在弟弟已经结婚,院子里人这么多,总觉得会麻烦到他。 但他也就是说说,一时半会也没办法。 要建个新院子可不是简单的事。 要是随意搬出去,那显得很生分,弟弟好比容易将自己的找回来,这是多大的恩情。 自己现在为住房的事情和他见外,反而显得很是无聊。 所以,他只能说暂时住着,等到慢慢找到赚钱的门路,到时候建新房子再搬走。 余秋堂回忆前世哥哥的脾气,知道他就是这样的性格,倔强的要死,还比较好面子。 如今寄人篱下,却是心里不舒服。 所以他没有刻意去劝阻,答应哥哥到时候真要自己建设房子,那自己也支持一点。 算是答应下来。 先住着再说,等真到了那个时候,再看情况呗。 反正还有一年半载。 本来还想让哥哥继续多休息,但哥哥实在闲不住,刚好他在煤矿也学到不少手艺,便跟着米文忠一起干活,干的像模像样。 余秋堂暗地给米文忠交代,将哥哥当作普通工人就行,反正给别人多少钱,就给哥哥多少钱,不搞特殊化。 于是,哥哥这边就先安顿下来。 又是半个月,鸡舍这边的硬件基本搞定,要开始细化。 拦路在前面的便是电源。 这些天,余秋堂也是跑了队上跑村里,跑了村里跑镇上的电管所。 一直没有找到解决办法。 主要问题还是王家庄这边位置偏僻,实在是太远了。 导致公线铺设过来相当艰难。 也很费材料。 因为这个年代的电线材质不太好,电源又不稳定,还无法做到超高压输电,导致线路越长,电的损失就越大。电压也就越弱。 往往是每天晚上高峰期,很多用户的灯泡就黑的像蜡烛似的,连个小瓦数的灯泡都无法完全点亮。 王家庄靠近山脚,离镇上的供电所差的实在太远。 前面的村庄都已通电入户,但王家庄却迟迟落不到位。 除去本身损耗带来的积极性不高外,这边不愿意出公共入户费,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最后,配电所被余秋堂折腾的没办法,给他一个建议,既然王家庄暂时没办法入户,那可以专门从其他村子拉一条专线,不进入王家庄的主线路。 这样,不管王家庄什么时候拉电线,都不影响余秋堂家电的使用。 余秋堂觉得这样也不错。 他之后用电量肯定很大,要适合整个村子的电放在一起,用起来可能会彼此影响。 他还想着到时候用电来控制鸡舍的温度,如果电压不稳定,那么温度也不稳定,肯定会影响小鸡的孵化和母鸡的保暖。 有了这个想法,然后他再到周围村子考察,发现最合适的方法还是从米雅丽的米家村。 从米家庄直接拉电过来,李家庄离王家庄最近的地方只相隔了一个胡同,而胡同这边山脚下就是余秋堂的家,直线距离也就是2000多米。 刚好两个村子的交界处有一个变电站,他只需要从配电站上将电拉回来就可以。 但是方法归方法,具体要落实,还要和配电站反复商讨。 他的想法是,配电站给他一定的补助。 最好是能分担一半以上的费用。 不然,直接拉主线到他家里还是相当困难的。 当然配电站开始肯定不愿意。 但是他的理由是,他将来肯定是王家庄的用电大户,有可能他一家的用电量就占王家庄很大一部分。 如果说,把他的线当做主线,再加一个分线器,到时候王家庄的用电入户时,也可以从他的分线器上面拉过去。 配电站的技术员经过研究,觉得这样也可以。最后确定从变压器拉往余秋堂家,一共是2200米的主线,配电站分一半,也就是1100米线的费用。 余秋堂自己分担另一半,这样也算是降低很多负担,配电的事暂时告一段落。 家里又有事发生。 是米文忠和余春梅的事。 原本,米文忠和余春梅关系就处于暧昧状态。 之前米文忠在这边干活,两人奠定了感情基础,虽然米文忠后面回去,但是依然有一些藕断丝连的联系。 比如说每逢集市,两个人都会不约而同去见见面。 虽然说这个时候大家相对比较矜持,不会像后面的时代,彼此有心里面喜欢,就会来个自由恋爱。 但是两个人的情愫还是在一来二去的交往中逐渐越来越深。 可喜的是,米文忠并不在意余春梅的腿。 而余春梅也对米文忠的脑子没有任何意见。 两个人都通过表面看到彼此灵魂深处的善良,所以互相吸引。 这一次,米文忠又被余秋堂喊来帮助建设鸡舍,两人得到近水楼台相聚的机会。 一来二去感情就更深了。 终于,米文忠不愿继续再等,准备正式将两人的关系确定下来。 他和父母商量,想正式向余春梅这边求亲。 最好两家父母能够见个面,然后把关系确定下来。 然而,在余秋堂岳父岳母眼中,自家的儿子并没有什么问题。 虽说他的头脑不如别人的灵活,但是只是差了一点点,并不影响正常生活。 听到儿子提出要和余春梅相处,老两口下意识是拒绝的。 他们当然通过余秋堂和米雅丽,知道余春梅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 毕竟她的腿是那个问题。 在老人的心中,这个腿不仅仅是生活不方便,还可能会影响后代遗传,万一两个人结婚,到时候生个孩子出来,腿也有问题,那可咋办呢? 这就是很大的忌讳。 相对来说,岳父还稍微好一点。 岳母就显得格外在意,一时半会儿不愿意答应。 米文忠是个大孝子,母亲不同意。他也没有办法。搞来搞去实在无奈,最后还是跑来找余秋堂和米雅丽做救兵,希望他们两个能过去给母亲说一说。 余秋堂听到这个事情也很为难。 要是别的事好说,他都可以出面,但是涉及到自己的姐姐,如果说他跑去给岳母求情,岳母肯定觉得他会偏向自己姐姐。 不但完不成任务,反而有可能让他和岳母的关系变得不好。 所以这件事最后还是落在米雅丽身上。 米雅丽嫁过来几个月,对余春梅已经非常了解,姑嫂的关系特别好。知道这位三姐除了腿有点不方便,其他地方简直是无可挑剔,是个非常不错的好人。 要是哥哥这种老实,憨厚的性格,能够碰到三姐这样的人,也是彼此的幸运。 所以她专门抽时间回去和母亲商量,详细分析了哥哥和三姐的优缺点,以及他们在一起的合适度。 “娘,我不是说我嫁到了老余家,就站在那边说话,不想管俺哥了。 你知道我的性子,正是因为我知道我哥哥是那个样子,反而更觉得他们合适。 我三姐是小儿麻痹症,又不是什么绝症,更不是遗传病。只是走路不太方便,又不是不能走路。 你不知道我三姐有多能干,不管是地里的庄稼活儿,还是在家里的针线茶饭,做的都非常好,丝毫不比我差。 再说我三姐那个人性格特别好,善良,温柔,贤惠。对人热情要是谁家?小伙子娶到她,那才是真正的福气呢。 再说我哥吧,你看他人太老实了。虽然能干,可是要是碰到那种戾气的女人,娶回家可不得把我哥欺负的不行。他又不是那种能和人争辩是非道理的性子。 你也不希望我哥好不容易娶个媳妇,结果整天闹矛盾,更不想看到我哥被媳妇欺负吧。 与其找个陌生人,还不如知根知底,找个身边人来相处,你说是不是?” 脱润秀无奈地说,“你说的这些道理娘肯定都懂。可就是想着她腿脚不方便,那以后不管是干活还是带孩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带好。 不是让你哥很辛苦吗? 我儿本来就是个苦命人,好不容易现在过得好点,不能重新跳进火坑里。” “您就别这样说,我就说你是小看人吧。我可以给你保证,我三姐绝对不比一般女人差,等以后嫁过门来你就知道了。 保证让你高高兴兴,眉开眼笑的。 再说了,我三姐毕竟是秋堂的三姐,他怎么都不会让自己的姐姐过得差,我哥和我三姐在一起,后面秋堂也会一直照顾他们,相当于是给我哥增添个长期保证,您说是不是?” (本章完) 最后的话: 书写崩了,主要剧情走偏了,连续被封,就拉不回来了,通过写这本书,我大概总结了一些毒点,在新书里尽量改正。写书是个难度很高的事,有时候不是态度问题,就是能力不足,每一个情节走势,都像十字路口,老作者可能清楚该怎么走,新作者就会走到歧途。 所以这本我真的拉不回来了。 很抱歉。 其实我还有很多情节没写,可是完全不知该如何铺展了,因为已经太偏了。 再次道歉。 已经开了新书,几万字了,这个题材的读者受众很少,你们肯定会发现哪本新书是我写的,所以就不啰嗦了。 我们有缘再见。 再次说声不好意思。(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