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手(年下1V1)》 第一章不杀小孩 ////死小孩预警 青春期男孩的房间,墙壁上贴着各种热血动漫人物的大海报。 桌面上电脑屏幕亮着,上面显示着聊天界面,而他本人此刻正被五花大绑,嘴上贴着胶布,蜷缩在地上瑟瑟发抖。 他年纪不大,身子骨就一把的量,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早已死在隔壁的卧室,心中还对获救抱有一丝幻想。 面前坐在他床上的是一个陌生女人。 女人短发齐肩,黑色大衣下藏着高健的身形。她一只脚踏上面前的椅子,拇指一颗一颗地拨过手中的串珠,像推着小孩的脑袋,催她们去领盒饭。 串珠未经精细打磨,每一颗都呈扁圆形,色泽黑白相间。 她身旁站着一个山岩一样的男人,西装革履,肩膀宽阔,眉骨高耸,唇形坚毅,严酷的脸在月光下泛着青色,好似下一秒就要变身成野兽。 电脑屏幕上还在不停跳出新的消息,来自四面八方的陌生人: 【看背影不错,你卖多少钱?】 【怎么不说话,还卖不卖了?】 【有视频的话可以加价!】 …… 忽视那恼人的滴滴声,项维青微笑。 她有一张较短的脸较,笑起来颇具善意。 “你今年十岁……” 从口袋里取出酒红色的烟盒,抽出一支烟衔在嘴里,身旁的男人立马奉上火,只见她吐出一口雾气,叹息一般说: “十岁是我第一次杀人的年纪,空气很潮,味道很糟。”但比这个孩子要有意思些,她不会无聊到卖自己妈妈的裸照。 抬了抬眉毛,勾起唇角,一步一步走到颤抖的猎物面前。 猎物的眼中早已蓄满了泪水,胶布将他的脸撕扯得扭曲变形,两个细小的鼻孔一张一张地释放恐惧。 随着一声轻笑,项维青吐出一口烟,靠近他: “别害怕,我与你没有私仇,而且从不杀小孩。”她声音有点哑,“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我可不想这样。” 这句保证给了绝境之人一丝希望,男孩在惊惧后如释重负。 可接下来,项维青抖掉烟灰:“只不过,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也是职业操守。” 高大男人缓缓走了过来,用戴着白手套的手一把掐住男孩脖子。 他又一次堕入地狱,眼球里的血丝凸显,双腿在地上疯狂摆舞,喉间发出呜呜的叫声,像只用被子捂住的猫。 濒死之人的绝望哭泣,催促着项维青手中的串珠,你追我赶,又快又急。 但她面色恬淡,像在欣赏父慈子孝,天伦美好。 在蹬腿、用力、窒息之后,世界重新归于平静。 那孩子的鼻涕眼泪糊了满脸,裤裆湿透,死不瞑目,眼中还留着项维青温柔的残影。 安诚站起身,整理好衣装。 他下手干净,袖口依旧只露出一小截衬衫,笔挺的西装没有弄出一丝褶皱,白手套一尘不染,完美地贯彻了项维青的艺术理念,保持了猎手和猎物共同的尊严。 难怪这些年,只有他能一直待在项维青身边。 说来这次的任务不难,父子俩都没有背景,住在普通居民楼,随便找个马仔就能干掉,但姐姐项英虑非指名让她去。 隔着电话,项维青都能想象项英虑一边享受年轻小伙子的按摩,一边波澜不惊地笑着: “准确的说不算是任务,是我自己的人情债,拜托青青务必在女主人出差的时候,用‘Gas’的身份亲自处理掉这对父子哦。” “Gas”是国际黑道同行送给项维青的代号,意味如毒气一般无孔不入。 如果把刺杀当作任务,能完成的专业人员不算少,唯有形成自己的风格,才能真的名扬海外。毕竟这世上不只有杀人犯,还有艺术家。 率先埋伏,悄然而至,如毒气一般,杀人于无形,来去如风。 不掩盖成自杀,不嫁祸于她人,Gas唯有一个原则,便是慈悲。 她敬畏生命,从不折磨对手。 眯着眼观赏星星,待它们晕开成闪亮的一片,再移开双眼,低头朝楼下看去。 临街小区,楼下便是被雨淋过的大马路。附近唯一开着门的只有24小时便利店,门口正站着一名女子。 女子面朝她的方向,明眸善睐,好似揪出了她的藏匿之处。 深夜独行,有点胆量。但愿她活着回家——项维青为她祈福。 这时,身后的安城靠过来,像恶魔的信使一般传递消息:“小姐,老板请您去见她。” —— 作男恶女,阴谋与爱情,大概就是两个坏蛋将为剩不多的温柔留给了对方的故事。 非悬疑,非刑侦,非烧脑,就是个普通甜宠~~(或许?),murder,murder,love。 第二章脱衣舞男 热带歌曲,每一个音符都跳得喧闹。 露天舞台上,性格的年轻男子们只在腰间围一片树叶,藏在绿丛深处的幽秘,则需主人亲自探索。 他们的身躯,在炎热的把玩下变得油光发亮,或深或浅的肤色都能和舞台灯光配合出诱人的效果。 项维青走进黄昏时的观众席,她和安城的一身黑衣,与其它花T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将大衣脱给其中一个花T恤,露出黑色古巴领衬衫,训练有素保镖见到项维青,纷纷恭敬地欠身道: “小姐。” 保镖队伍一层层剥开,像在开道的花丛,尽头是餐桌旁的轮椅。 轮椅的右边站着助理名枫,她有一对高昂的颧骨,宽肩厚背,身穿黑色西装,近乎完全地压低自己的存在感。 而轮椅上的女人大约三十五六,不施粉黛,卷发浓密,长度及腰,身穿深蓝色衬衫短袖,腿边立着一根复古拐杖。 项英虑,Big sister的新任家主,左腿于十年前残疾,身边只有名枫一个近身服务人员。 虽然年纪轻轻身居高位,但项英虑并不是个严肃的掌权者,这张酷似项维青的脸从不吝惜微笑,任何人都会在三言两语间轻易喜欢上她。 “青青来了。” 项英虑弯起眉眼,殚精竭虑在她眼角留下了细纹,也留下了虚假的温柔。 项维青听话地坐到姐姐身边,将一米七五的身体弯折下来,骤然变成一只温驯的小羊。 这座泰国小岛,是项英虑每年秋天都要来的度假胜地。 花哨,灿烂,枝繁叶茂。 当然,也很昂贵。 项英虑在享受上很舍得花钱,她的钱都是靠命挣的,没理由不挥霍。 台上扭摆腰肢的小男孩们美得各有千秋,像求偶期的花孔雀,招摇着自己身上亮丽的羽毛。 “十八岁,多好的年纪啊……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也是活蹦乱跳的,等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我就离不开它了。” 项英虑敦了敦手里的拐杖,唇角始终上扬,丝毫不为此感伤。 “选一个吧青青,你选哪个,我就送你哪个,顺便打死他左边的人,你看怎么样?” 看着姐姐的笑颜,项维青腹诽:她又开始玩这种恶趣味了。一颗人头,一块点心,以此来讨妹妹欢心。 但姐妹俩心照不宣,人头是警告,而点心是监控。 当初她们先后杀了弟弟和亲爹,项英虑上位掌管整个家族,Big Brother也从此更名为Big Sister,继续作为享誉世界的杀手组织。 按道理这一同打江山的亲姐妹,本不该有此嫌隙。 可惜,所有掌权者都忌讳功高震主,项维青有能力,有死忠,她的存在就是项英虑心里的一根刺。 什么鸟尽弓藏,项维青不懂这些,也懒得和亲姐姐计较,若纵情声色可以让对方以为自己是个玩物丧志的废物,她没什么不愿意的。 况且知妹莫若姐,每次送来的男人都冰清玉洁,肤白貌美,横竖她也不亏。 只不过睡睡可以,留下绝无可能。给项英虑面子是一回事,不代表她喜欢被监视。 玩两三个月,编个理由给姐姐送回去,双方脸上都好看,这是做妹妹的留给姐姐独一份的温柔。 项英虑抬手指了指舞台,“我觉得右边数第三个不错,身材好,眼神还干净,染过头发不会过于无聊。” 项维青扫了一眼,确实漂亮,而且不俗,但太乖了,可能床上放不开。 正思索着台上的鲜嫩花朵,姐姐的声音打乱了她的思路: “诶,新一期的暗网杀手评价更新了,有个高赞“杀评”好像提到了你……” Gas犯案次数不多,项维青大多时候还是以Big Sister成员的身份杀人,能制造出“高赞”的热度实属新鲜。 评论来自一名叫“绝萨”的网友,灰白色的句子言辞犀利,毫不留情: 【Gas业务能力很强,可惜没有鲜明的暴力风格。】 【所谓的来去无踪、无孔不入,很可能是前沿技术支撑的结果,与其本人的格斗、枪法、侦查与反侦查能力并无关联。】 【科技创造的艺术终究缺乏戏剧性和创造力,最终只能沦为无聊。】 上下翻翻,倒是见到了几句反驳,但绝萨的回复仍获得了更高的拥戴。 手指将平板的屏幕掐出花纹,几秒后,可怜的设备被“啪哒”一下摔在桌面上。 缺乏戏剧性。 缺乏创造力。 科技。 无聊。 “别在意这些,都是连枪都没摸过的怂包在敲键盘,说不定是对家买的写手,千万别当真。” 项英虑的手搭在妹妹的手上,她的手掌有些粗糙的脉络,持枪的硬茧,有力地安抚了项维青。 热带风情正在翩翩起舞,最左的舞男脖子上戴着花环,刘海二八分开,发丝轻盈散漫,运送款款秋波。 他轻启双唇,露出一点洁白,仿佛放出了无辜的吸引力。 项维青抬起手,捂住他的双眸。下半张脸上动人的唇型,倒是挺像自己身旁忠心耿耿的管家。 眯起眼睛指了指,她作出了选择,“就他吧。” 项英虑瞟了舞男一眼,“模样还可以,就是看着年纪小,少了点味道。” “小点好,小点玩得动。” 项英虑点头:“有道理。” 接着,上膛声快速响起——一声震耳的枪响后,右数第三个舞男的头,顷刻间炸出了绚烂的红色。 血溅到活人身上,在吓白了少男们的脸。 一时间,骄傲的孔雀变成了一只只落汤鸡,冷汗与泪水在生死间滑落。 惊悚的叫声,痛苦的喘息,和活泼的音乐纠缠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心绞痛的威力。 这位荣登天堂的幸运儿,正位于右数第二的左边。 项英虑并不在意妹妹选中谁,她要杀的人早就定了。 过度惊吓封闭了所有响动,唯有掌控一切的人才有资格发声。 “别看表面纯得像个高中生,谁知道床上什么样。”枪平稳地放在到名枫手里,维持住杀戮后的娴静。 “青青可能不知道,这小子下了三次毒,装了四个窃听器,布置了一个远程遥控,招招都打算要我的命。” 她换上遗憾的面具:“唉,可惜我是真的喜欢他……” 姐姐又在开玩笑了。 她,或者说她们,都不得不幽默。弑父夺权,手足残杀,没有幽默感会变得软弱。 而项英虑姐妹,需要的从来就不是软弱。 台上的舞男个个低着头瑟瑟发抖,牧嚣心里暗骂“蠢货”,表面不得不跟着抱头蹲下。 一张冷白的脸映出地上的鲜血,加上他挤出的两滴眼泪,成功维系了“软脚虾”的形象。 突然,从远处传来黑色的皮鞋吧嗒声,牧嚣不能抬头,但暂且可以判断:190公分上下,85千克以上,健全,健康,下肢力量稍弱。 最重要的是,他能杀死对方。 需要费点力,但他可以做到。 黑色的皮鞋停在他眼前,头顶传来浑厚的男声:“我们小姐选中了你,请和我走一趟。” 牧嚣顺从地跟上男人的步伐,动作呈现出受惊后的僵硬,极大程度放松了男人的警惕。 他并不知道,此时身后的少年一改胆怯无助,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第三章才怪 豪华酒店,床铺松软,含次卧,每个角落都被仔细检查过,确定没有任何监控设备后方能安排主人入住。 牧嚣裹着浴袍,看着摆在桌上的三样东西:舌套,指套,安全套。 带他来的男人严肃告知:“小姐比较注意卫生,请你保持身体洁净,这三样东西必要的时候须主动佩戴。” “记得清理下体的毛发,否则小姐会生气。还有,不要调节灯光……” 牧嚣对着房间左看右看,不知道注意事项听进去了几分,又上下打量了一番冰块脸,笑问道:“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安诚因他的无礼而皱眉:“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他声色俱厉,和牧嚣划清了明确的界限。 “这个警告我只说一次,小姐喜欢听话的人,刚刚的态度我不希望再出现。” 牧嚣耸耸肩,“问问罢了,无意冒犯。” 安诚走后,轻松顽皮从牧嚣身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怖然的神情,犹如嗜血的鬼魅。 他对着镜子调整微笑,诱惑不失清纯,张扬但不放肆。 而想到刚刚安诚的警告,牧嚣冷笑一声。 向后靠上椅背,翘起二郎腿,“啪”的一下关闭了屋内所有的灯。 喜欢听话的人么…… 才怪。 * 项维青满心想的是和这次的小礼物逢场作戏。 作为Big Sister名义上的二老板,项维青有很多需要逢场作戏的时刻。 但不论怎样,她都没有自恋到觉得项英虑会真的让她继承家族。 这些年项英虑一直在栽培自己的亲信,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取代她这个亲妹妹。 项维青不在乎。她容忍百般试探、出席各种会议,甚至容忍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脏事。 她是项英虑的工具,同时从项英虑手中接下委托,理所当然地满足杀人兴趣。 除了项英虑和安诚,没有人知道无影无踪的国际杀手Gas,居然和Big Sister的二老板是同一人。 这个秘密本就是美丽的艺术。 可就在3小时27分钟前,这件艺术品被人评价为无聊,被评价为科技的造物,如同给《大卫》的乳头添上一笔爱心妄图增加它的趣味性。 这群人,到底懂不懂陌生化? 打开酒店房屋的门,内里一片漆黑。 不对劲。 酒店房间通常不会黑成这样,安诚会提前嘱咐服务人员调好灯光。 在玩什么把戏? 手抚上腰间的枪,项维青仿佛能听到黑暗中的呜咽,凄厉的,湿淋淋的呜咽声。 然而这样玩笑没有持续太久,床上便传来一句没大没小的问候: “项维青,是你吗?” 声音细若蚊蝇,却敢直呼她的大名。 项维青伸手打开廊灯,房间立马被雾色灯光填满,朦胧的灯照亮了蜷缩在床角的男孩。 男孩拥有一张纯洁的脸庞,像适才放学的邻家高中生,而眼角的一点泪痣却暴露了他潜在的邪恶。 如若不是这一点邪恶,他将和项维青碰过的所有男人一样平庸。 项维青的手从枪上放下:“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回答得小心:“牧嚣。” “带你来的人没有警告你不要关灯吗?” 牧嚣将脸缩进膝盖,“对不起,我有点害怕……” 突然,一股大力掐住牧嚣的后颈,他还未感受到危险,危险便以迷一般速度将他摁进床铺。 好快! 鹰爪一样的手又大又有力,五指陷入牧嚣颈部细滑的肌肤,夺取他的呼吸,掌握他的生命。 随着手指的缓缓施力,牧嚣的呼吸开始变得沉重,血液开始翻涌,唇角不自觉向脸颊跃迁,颈部肌肉因兴奋而紧绷成束。 他喜欢这种感觉。 被项维青扼住咽喉的感觉。 “怕什么?”项维青跨坐在他身上,冰冷地发问。 牧嚣阖眼品味着项维青带来的恐惧,感受指尖在他动脉上的威胁,声音因动情而沙哑: “怕你……不会来。” 看着宽阔的背阔肌,手里享受着光滑的触感,项维青有几分意动。 ——漂亮的东西谁都喜欢。紧锁的眉心也因此舒展。 她松开手,一颗颗解开衬衫扣子,袖口露出扁圆形的串珠。 “下次不要再胡闹了。” 他好像让她有了点兴致,但没那么强烈。 —— 求珍珠T-T 第四章自渎(微H) 洗过澡的项维青靠在床头,而牧嚣正跪在她面前的床铺上。 自从她走出浴室,男孩的视线就没有从她身上离开过。 项维青玩过很多男人,冷的,暖的,青涩的,顺从的,没人敢第一次见面就这样盯着她看。 唯独一回,她想换个花样,让姐姐找了个强势的来,当时项英虑就告诉她:“青青啊,性格硬的可不好管。” 果然后面印证了他的狼子野心,她亲手杀了他。 可眼前这个男孩,刚刚怯懦地担心她不会来,现在又无礼地注视她,委实是个奇怪的人。 “撸给我看吧。”她今天不想大张旗鼓发泄,“不管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动作声音都得做得漂亮点。” 牧嚣眼里带着笑意,一改刚刚无措的模样,不徐不缓地解开浴袍,里面不着寸缕,只有一根早已蓬勃的器官在蠢蠢欲动。 最起码的除毛工作完成得很好,不只阴部,腿部也褪得干干净净,看来不是完全不懂规矩。 阴茎的尺寸可观,龟头较大,嫩粉色的黏膜反射出亮丽的光泽。 隐秘之处朝上延伸,可见夺目慑人的人鱼线,犹如梯田的一层,引诱女人踏足其中。 牧嚣的手抚上它,一下接着一下,敏感的头部在接收了一次又一次席卷后,顶端流出淫靡的清液。 他的嘴角噙着一丝妩媚,神态迷离,望着项维青,目不转睛,鼻翼一张一缩,睫毛徐徐颤抖,上下唇依依不舍地分离,透出洁白的牙齿。 泛红的双颊,流淌着汁液的下体,这画面十足香艳诱人,令人难以拒绝。 但项维青不是一般人。她面不改色,双腿交迭,十指交叉,好像在欣赏古典歌舞表演,结束后还能起身鼓掌,献上赞词。 牧嚣当然不甘如此,他想动摇项维青的坚定,击溃她的冷静,想让她彻底意乱情迷。 “嗯……”湿润挂上牧嚣的眼眶,轻喊从喉咙中涌出,他将一条腿伸直,一条腿曲起,左手撑在身后,右手将顶端的液体带往整个性器。 他刻意注重声音释放的轻重,微微扭动漂亮的肉体,但这个女人懂得忍耐,蛰伏于她柔软脂肪下的强劲肌肉,甚至没有产生一分律动。 还没等到对手沦陷,快感已经吞噬了牧嚣。 他抬起头,凸起的喉结在吞咽中上上下下,像欲望在滚动;他的腹肌紧紧绷住,大臂隆起,撸动的频率也越来越快。 他张着嘴,气息呼啸着从鼻腔与气管奔驰而出—— “啊……我快受不了了……” 他快乐地自渎,放荡多情;而她冷静地观赏,不露悲喜。 几分钟后,牧嚣浓密的眉毛轻蹙,低沉的呐喊泄出,旖旎春光从牧嚣的眼角流动,白色的液体喷射到手上,将房间染上他的腥气。 “嗯……” 他喘息着,胸膛起伏,继而微笑着抬起手,向主人展示自己的杰作。 浓稠量多,战果颇丰。 然后,一个纸盒被扔进他怀里。 “冲个澡,然后就可以回次卧休息了。” 这个反应,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刺得牧嚣的心又冰又痛。 回去休息?还是次卧? 脸上的潮情还未褪去,心脏便被失落填满:“你让我……去睡觉?” “有什么问题吗?” “你不打算和我做?” “今天没什么兴致,但你表现不错,可以跟我回国。” 牧嚣显然不满意这个答案,他三两下擦干净手上的污秽,向项维青爬过去,手搭上她腰间的浴袍:“你可以试试,我能表现得更好。” 这是今晚牧嚣离项维青最近的时刻,也是头一次项维青自上而下审视他—— 脸庞骨骼清晰,肩颈线条流畅,乳首较浅,手指修长,而这双修长的手正在拆解腰带,手的主人激动且欣喜。 美丽,主动,眼下的痣破坏了清纯,反而增添了一点叛逆的美。 确实,和以前的玩具不太一样。 项维青暗自赞许地笑笑,从枕下掏出枪,对准了牧嚣的额头。 —— 希望这次可以在存稿用完前登上新书榜~~ 第五章舌钉舔枪口 牧嚣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细不可查地向前倾了倾,拉进头骨与枪口的距离,然后深吸一口气,想吞下项维青所有的味道。 她的枪正指着他的头,令他浑身战栗。 她会杀了他吗? 不见得。 “滚。”项维青的命令简单直白。 这个男孩像一只不断挑战主人底线的猫,只要不加以训斥,他就以为自己可以跳上主人的床,拿主人的头发当猫条。 哪个床伴敢这样没分寸? 他们大多小心翼翼,主人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偶尔几个模样顺眼的有机会戴套入体,不过是她想在姐姐面前显得“正常”。 而眼前的小猫不怕她。 他甚至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望穿时空岁月,直至项维青的双眸,以此来挑动她。 濒临死亡,非但没有加重恐惧,反而煽动了情欲旋涡。 牧嚣有一张陶瓷般的容颜,小巧的耳骨上穿了三个环,浓眉规则有序,只有末尾被发梢盖住了一点点。 如果此刻开枪,这张漂亮的脸蛋会刹那间炸裂,带着尚未消失的笑靥——不得不说,这让项维青从手指到肩膀都蠢蠢欲动。 牧嚣轻轻抬头,让枪口顺着眼下痣,鼻梁,鼻翼依次划过,最终停留在薄厚得当的嘴唇上,由他印上虔诚的一吻。 他在吻她的枪口,却像在吻她的嘴唇。 性与枪,色欲与暴力,让项维青的下体出现了微弱的跳动。 她突然有点想操他。 这时,男孩鲜红的软舌伸出,舌尖的一点亮色一闪而过。 ——那是一枚舌钉。 它打着圈舔舐枪口,发出微弱的金属滑动声响。 它时而想钻入枪口,又时而在枪口上方作祟。 好像舌尖触碰的不是枪,而是女人身上私密的一隅——划过穴口,拨动肉珠,带来一阵阵欢闹,唤醒一波又一波渴望。 骚,真骚。 但骚得有意思。 纵使众生种种苦生,彼一切皆以欲为本,她也需承认今晚的失控。 “你今晚要用我吗?”牧嚣的声音如同细密的网,眼角的痣是网中饵食。 项维青不答,反而问了一个无关的问题:“你今年多大?” “十八。” “彻底满十八了吗?” “还……差三个月。” “那就再等等。” 牧嚣讶然:“你不睡未成年?怎么可能……” 这回轮到项维青疑惑不解:“和未成年上床违法,你不知道吗?” 看着牧嚣一脸呆愣的样子,项维青笑道:“法盲。” 牧嚣最终被赶到了次卧。 他就这月光,看向自己的右手。 这只手刚刚在项维青面前恬不知耻地自渎,淫荡的液体糊满了掌心,被他擦净后又碰到了项维青的浴袍。 那一瞬间,他浑身都僵硬。 他摸到了项维青,但对情事一无所知。 嘴上说着能表现得更好,但怎么接吻,怎么抚摸,又怎么男欢女爱,他一概不知……除了自慰,他没有经验。 不过,他自慰的样子很好看,因此打赌项维青今晚绝对孤枕难眠。想到此处,原本升起的一点点自卑立马荡然无存。 呼出一口气,回忆起刚刚项维青的模样。 她们离得那么近,近得能看到项维青淋浴后发梢的水滴,和略微发干的嘴唇。 她没变,还是那么高傲残暴,心地善良。 这世上少有人能左右项维青的喜怒哀乐,她的快乐和愤怒都游离于世俗之外,曲高和寡,知音难求。 只有他能让项维青变得更有趣,更疯狂,更有血有肉。 那是只属于他的宝藏,他要在自己身上刻上项维青的名姓,将血液倾洒在她脸上。 他相信,月光下,那画面一定出尘绝世。为此,他来到这里,千方百计。 嘴唇贴上右手,牧嚣深深吸气,再度品味女人残留在指缝的气息。 —— 项维青:杀人如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BTW,架空背景,性同意年龄为18岁,都是作者瞎编,勿代入现实) 第六章他最讨厌特别的人 第二一早项维青便离开了酒店,牧嚣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直到快要退房的时候,他揉着眼睛开门,高如一面墙的男人正站在门外。 “你收拾一下,随我一同回国。” 牧嚣揉揉睡得蓬乱的头发,身上的浴袍歪七扭八:“项维青呢?怎么不和我一起走?” 安诚讨厌他直呼小姐的大名,语气冰冷:“这不是你该问的。” 牧嚣耸耸肩:“随便问问罢了。” 傲慢,无礼,没大没小。 安诚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样的脾气,小姐完全可以在玩过一次后给老板退回去,为什么偏偏还要带回来?甚至安排了固定住处,更助长了他的无法无天。 他只能自我安慰:可能是老板新的试探手段,小姐不得不见招拆招。 牧嚣看着面前的大个儿吃瘪的样子,心里很是畅快,他靠在门框上,两条胳膊一叉,戏谑道:“哎,大个儿,没想到吧,我能被留下?” “小姐喜欢你,不要不识抬举。” “你也觉得她喜欢我?” 眼前年轻人一脸得意,安诚气不打一处来:不过是一晚上的临幸,居然能嚣张成这样?这要是之后上了位,岂不是更要…… 不过这个假设很快就被杀死了。 没有人能上位,项维青身边永远只会有他一个人。 “穿好衣服,赶紧跟我走。”安诚斥声道。 经过漫长的飞行,牧嚣终于被送回国。他被安排在郊外的一栋别墅里,环境清幽,无人打扰。 房间内设施齐全,装修极简,健身房的落地窗直对大草坪,主卧窗外可见温泉水环绕。 书房风格古朴,内置一面书架墙,其中一层摆放的全是佛经,下面几层都是非虚构类书籍。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正躺在桌面,应该是项维青最近正在看的。 随意翻开一张,便看到一句经文下划了红色标注: 【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于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我稍后会把新配置好的衣物送来,这里有人定期做清洁,有什么生活上的需求可以找项三。”安诚指了指身边的一个消瘦的中年男子。 牧嚣放下手中的书,“项维青什么时候过来?” 安诚回答:“小姐过来的时候会提前通知你。” “那我想见她怎么办?” “……你可以告诉项三,但主要看小姐的安排。” “那我今晚就想见她。” …… 深吸一口气。安诚告诉自己:忍耐,忍耐,反正再有几个月,他就滚蛋了。 “今天不行,小姐有事要做。” “什么事都不能耽误睡觉啊!” “这不是你该管的。我先走了,你的人身自由不会被限制,但要提前打招呼,生活上的需求可以和项三说。” 安诚走后,项三凑到牧嚣身边,他年纪稍长,身材矮小,咧开嘴时唇边会出现一对括号。 两人对视一番,牧嚣露出一个莫测的微笑。 项三对此不作反应,好像早已习惯他的古怪。“我劝你啊,不要和他作对。” 牧嚣挑眉:“他是什么厉害角色吗?” “他跟在项小姐身边出生入死很多年了,是很特别的人,相信我,没有人想惹他。” 牧嚣收敛了轻慢,一时间眼中寒光乍现。 特别的人? 他最讨厌特别的人。 第七章无名之火与人骨 笃笃笃的敲门声传来,项维青睁开眼睛,她将胳膊搭在额上,双目短暂迷茫后变得清明,眼前是一片浅灰色的穹顶。 是安诚。 他一身严肃的西装,手中拿着文件袋,走到项维青床边。 “新委托,您看看是否要接。” 项维青坐起身接过文件袋,将被子往上提了提,遮住裸露的身体。 这个委托人她有点印象,好像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年岁和她一般大,样貌却看起来二十出头。 女孩自称南喧,据中间人透露,她个性怯懦,说话声大一点都能惊到她,很意外她能主动联系Big Sister发布委托,目标居然是她的亲哥。 当时,项英虑在轮椅上看完了现场的转播视频,笑眯眯地对妹妹说:“这姑娘有双秃鹫般的眼睛,若是站在这里,真有可能杀了我呢。” 她端起面前的茶抿了一口,“好庆幸她是我们的委托人,而不是我们的对手。” 项维青盯着手里的资料,按道理这种豪门争斗,手段越干净越好,但这个叫南喧的小姑娘却指明要弄得轰轰烈烈,备注栏里加粗写着: 【希望可以完成得有些创意。】 创意是么…… “姐姐希望我以什么身份解决?” 安诚回答:“老板不在乎过程。” 突然,被子底下传来翻身的动静,一个俊秀的冷白皮少年从里面爬了出来。 少年相貌甜美,有一头亮丽的金发和一对可爱的虎牙,他揉着眼睛侧身,把头埋进项维青怀里。 “一大早就有工作啊?” 男孩叫秦瑞,是项英虑送来的玩具之一。 安诚冷眼旁观,继续公事公办:“任何工具只要您提出,老板都尽力为您准备。” 此时,洗手间的门打开,另一个古铜色的异域型男走出,他只穿了条浅色裤子,上身袒露,露出布朗尼蛋糕似的腹肌。 安诚微微一愣,表情很快转为嫌恶,向这个健壮型男扔去一记眼刀。 “布朗尼蛋糕”读出了紧张的气氛,赶紧穿上衣服,指了指门口,用蹩脚的普通话说道:“那……我就……”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了门口,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望向项维青,碧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诚恳的谢意:“昨晚……谢谢、带我玩……” “别客气。”项维青微笑目送他离开。 安诚对这种场面早已见怪不怪,和上次从项维青被窝里钻出两个女孩比起来,今早的场面还算常规。 他不担心项维青的健康,她不是纵欲的人,而且有卫生意识,只不过—— “小姐,为了安全,您不应该让陌生人来服务。” 这时,原本在床上的秦瑞从项维青怀里拔出脑袋,“放心,人是我找的,绝对干净。而且昨天我们玩了整夜,意识清醒,不会遇到危险的。” 安诚没理他,继续劝告项维青:“下次我可以安排那位新人过来,也好过陌生人。” 忠言逆耳,好在项维青听得进去。 她没有刻意纵情声色,只是那晚见过牧嚣后,体内有一股旺盛的火焰,烧尽了她的睡眠。 更可笑的是,直到此时此刻,这股邪火依旧存在。 看来,该去杀几个人了。 拍拍怀里秦瑞的头,“你先回去,我和安诚有事要谈。” 男人乖顺地起身,迅速穿戴完全,梳理好金色的头发,离开前还在项维青脸颊和手背上各亲了一下。 直到确定秦瑞已驱车而去,项维青才卸下亲和,对安诚说:“告诉姐姐,这个委托我接了。” “还有,把秦瑞还回去,我不想玩了。” 牧嚣百无聊赖地打理庭院。他肌肤透白,枯黄的落叶为他上了一层暖色的釉。 他已经向项三提出了三次要见项维青的申请,但没有得到一次回复。 难道失算了? 他很快否认了自己的想法。 中间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只是他还不知道。 “你这副皮囊,等海棠开花时站在树下,难保她不会迷上你。” 项三矮小敦厚的身形出现在小院。 他是组织里的老人了,上任家主陈亦权有数位情人,分别住在不同的住所,为了不让女主人知道,项三作为家政管家一直从中权衡。 陈亦权死后,项英虑的住处交由专人打理,且她没有情人,管家一职沦为了养老的差事。 “难道她现在没有迷上我吗?”牧嚣不爽。 项三嘲讽:“是啊,她现在被你迷得神魂颠倒,迷得三过家门而不入。” 自分别后,项维青路过这片区域三次,每次都是傍晚,可没有一回提出过来看他。 项三的话虽难听,但牧嚣自己也心知肚明,他离取得项维青的欢心还差点距离。 “不是我干涉,你到底有没有把握?项家两姐妹性格古怪,但比起项英虑那个笑面虎,项维青要好理解得多,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如果不来看你,多半是没上心。” 牧嚣不信。“除我之外,她身边还有别的男人吗?” “有个叫秦瑞的,只是常规的床伴。” 牧嚣一脸嫌弃:“又是溜须拍马小哈趴狗那一套?” “招不在新,管用就行。你的招倒是新鲜,关键是她吃吗?人家秦瑞还亲自帮着挑男人,你要是另辟蹊径不行,不如先学乖。” 牧嚣懒得理会项三的劝告,问起了另一件事:“项三,项维青手上戴的那串珠子……是从哪来的?” 项三愣了愣,“你问这个做什么?” “关于她的一切我都想知道。” 项三抿了抿嘴唇,毛骨悚然。隔着厚实的西装,牧嚣都能看到他身上的鸡皮疙瘩,密密麻麻的一群小瘤。 “那是……她弟弟的骨头……” 牧嚣点点头,若有所思地盯着地上的落叶,聆听池中的温泉。 项三见他一动不动,心生嘲弄:“怎么了,这就吓破胆了?” “不是,”牧嚣锁着眉心,像个遭遇难题的学生:“我在想,她是用哪里的骨头做的?” —— 牧嚣:学乖是不可能学乖的,只能继续闯祸寻求关注这样子。 注明: 项维青不信奉藏传佛教。 第八章形婚 咖啡厅,拿铁,卡布奇诺,一男一女相对而坐。 男人叫南统,目前在美国读博士,生得唇红齿白,面若桃花,每一根头发都梳得发亮,精致的雾眉是最近才纹的,而耳垂上的黑色耳钉却是五年前打的。。 他是委托人南喧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是这次行动的目标。 同样是穿孔戴耳饰,他与牧嚣给人的感觉全然不同。 项维青能感受到来自对方冷漠的审视,相互吸引、暗潮涌动、天雷地火……一切能在牧嚣身上出现的东西,都不可能出现在这个男人身上。 庸俗,且无聊。 “你就是贾铭?很高兴我们能见上一面。我从美国飞来飞去并不容易,希望这次谈妥了可以定下来。” 项维青特地选择了背带裤,这种装束让她显得幼态,中和了高大身躯带来的压迫感。 执行任务期间,她可以短暂地放下一些“时尚追求”,比如工装,她很喜欢的一种风格,弟弟的葬礼上都不忘穿它。 “嗯,我记得你博士即将毕业?” “是的,明年就毕业了,后续大概率会留在美国。我朋友给我看了你的资料,我觉得你很不错,模样不好不坏,职业嘛……”他看了一眼手机,“……是个幼师?” 他赞许地点点头,“嗯,是个好职业,身高1米75……有点高了,体重65千克……”南统扫了她一眼,嘴里念叨着:“也不像个胖子啊……” 轻咳了两声,他直白给出结论:“我觉得你挺合适的,希望我们能尽快结婚。” 项维青把玩了一下手中咖啡:“这也是我的想法,但我想知道你有哪些要求,看我能不能满足?” 垂首低眉,不卑不亢,轻易赢得了南统的好感,他难得对女人多了些耐心,少了些刻薄: “我看你在网上发帖,说要找个形婚对象,你是女同吗?” “算是吧。”严格来说,她的初夜是和一个女孩完成的,当时还被项英虑当场逮住。 姐姐见过那个女孩的脸后,将项维青揽入怀中,心疼地说:别怕青青,我给你去找这样的女人。 没错,项英虑就是这样一个好姐姐。 “哦,是双啊?那有点麻烦。先说好,我们之间不涉及感情,婚后互相不干涉私生活。” “这个没问题。” “很抱歉我要把话说得难听些,我之前有过一个‘女朋友’,她对我产生了类似爱恋的情感,可我对女人一点感觉都没有。” 项维青好奇:“你不考虑和她结婚吗?比来找我容易很多。” 南统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有点麻烦,她是那种比较传统的人,我需要定期和她发生关系。” “这对全天下的男人来说都不是件难事。”掩盖情绪是杀手的必修课之一,项维青成功让对方听不出讥诮。 南统压低了声音说:“非要做的话,也不是不行,就是和洗碗机做一样没感觉。” 他面露为难,却绝无歉意:“而且不是我说,女人的那个地方,真的挺松的……” “嚓”,两个指甲抠出清脆的声响,那是定时炸弹倒计时开始的提示音。 项维青突然有点想吐。 炫耀,骄傲,自鸣得意。 对于他这样的人,家世不俗,学历优秀,在同性中做Top,又因漂亮的脸蛋在女人中占尽了便宜,自然会将男男女女作为佐证他魅力的工具。 他有足够的资本挑挑拣拣,再轻飘飘地点评女人太松,男人够紧。 但是,他面前的人是项维青。阅人无数,床伴如过江之鲫的项维青。 她都没有炫耀过的东西,什么时候轮到这个快死的无名小卒侃侃而谈? 拇指一颗一颗拨过的念珠,但经文中的一切却从她的灵魂剥离,慈悲也随之远去,只留下一点冷静的残忍。 “还有一件事需要你理解,我们先办婚礼,等生下孩子后再领证。我们是比较保守的家庭,我需要一个儿子,最好在三年内能搞定这件事。” 项维青完美地用恬静掩盖怒气:“我理解,你怕我结了婚反悔,不给你生小孩不说还要分你的钱。但我也有我的要求……” 演得太好拿捏会让南统起疑,项维青也摆出了自己的底线: “婚礼的钱我不会承担,离婚后我需要一笔封口费,小孩我不会抚养。细则我们可以再谈,但这几点我不会让步。” 南统像松了口气似的:“很公平。” 端详着他,想到不久之后的婚礼,绝萨那几句“毫无创意”、“无聊”的点评又一次浮现在项维青眼前。 她停下了拨动念珠的手,大概挑选了几种适合这个男人的死法。 —— 卑微向各位求个珍珠收藏2333,冷门题材,需要鼓励。 第九章你让我等了很久 凌晨夜店。 年轻人透支听力、嗓音和精神,从明天借来快乐。 她们甩着头,喝着混合的酒,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疯狂摆舞。 项维青已经拒绝了三个陌生男性的搭讪,单身女人来这里,难免被一众雄性生物虎视眈眈。 在拒绝第四个时,那个男人在她视野范围内换了目标。新目标是个买醉却尚还清醒的女人,几滴药水掉进女人的酒杯中,悄悄准备行恶。 技巧拙劣,奈何红灯绿酒,危险藏得轻易。 项维青将黑色风衣一裹,腰带一系,找准一群人涌来的时机,从男人身旁不经意走过。 人潮汹涌,男人背对人潮,又不知是谁踩了他的脚,让他抽动了两下,经项维青的搀扶,顺着吧台倒在地上。 奇光异彩,人声鼎沸,噗嗤的闷声比踩雪还轻,如打个响指一般终结了人命。 手被鲜血染红,尖刀藏入口袋,项维青从醉倒的女人兜里掏出手机,人脸解锁,短信报警。 能解决的事自己解决,不能解决再找警察,项维青是不给社会添麻烦的好青年。 打翻了桌面喝剩下的酒,手机被彻底浸湿,项维青把它在女人身上擦了几回后,放回了它应去的地方,然后抛下吵闹,走入萧瑟秋夜。 这是她今天杀死的第三人,也是今天选择的第三种手法。 她想用多样性证明自己有创造美的能力,可今日的三场凶杀,没有一场令她尽兴。 用绳,用刀,甚至徒手,那么近的距离,当她的身体触碰到另一具身体,感受到的只是浓郁的潮湿。 离死亡太近了,她承受不了生命的质量。 最近接二连三有事情让她不爽,先是高赞的评论,后是新目标的傲慢,无一不在提醒她,迄今为止所有的凶杀,不过都是无趣的玩笑。 生活的本质就是忍受无聊,而她会在无聊中化为虚空,这比因果报应更令她恐惧。 弟弟陈唯淘是父亲的私生子,被领回家时母亲勃然大怒,之后断然离家出走,那年项维青十岁,她失去了母爱,从此失去了生活的实感。 她通过与生命保持若即若离来获得实感。 她杀人,却不格斗,脑浆炸裂具象化了生命的轻重;偶尔不杀人,便做爱。 捏捏鼻梁,现已是深夜,项维青游荡在空无一人的街上,看着警车从身旁呼啸而过。 剖析自我不是她爱做的事,她怕看到一片虚无,也怕看到无尽烈焰。 一切都令她不安,她仿佛快要失去自己的信念,甚至是审美情趣。 她需要去见一个人。 凌晨三点,车灯从窗户晃过,喇叭一样吵醒了牧嚣。 一直以来的警觉让他意识到,他等待的人,终于来了。 项三匆匆的脚步声和道歉声传遍这个别墅:“小姐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们都没有准备。” 牧嚣赤裸上身,双臂搭着楼梯扶手往下看,项维青一仰首,立马栽入少年湖水一般的眼睛里。 她让项三离开,自己则一步步踏上楼梯。 从第一步到第十步,像通往地狱之门,令人欣喜,满怀期待。 她们的目光始终胶着、撞击、啃噬着对方,她们是两条冰冷的眼镜蛇,却进行着不放毒的君子之争。 项维青突然想起项英虑对南喧的评价:[ 这姑娘若是站在我面前,真有可能杀了我呢。] 而此刻,她也有了相似的感觉。 不过在那之前,她要弄死牧嚣,首先要操死他。 踏上最后一级阶梯,她们相距一米,两对野性的目光互不相让。 “你让我等了很久。”牧嚣笑道。 项维青脱去风衣,扔向他,“可你总算等到了……” 风衣下是浅灰色敞领衬衫,袖子上干涸的血液形成脆痂,铁锈味依旧浮荡其上。 ——那是死亡的味道。 “你受伤了?”牧嚣皱眉。 在得到否定回答后,他不再追问。 项维青什么伤没受过,多问一句都是强调软弱。 软弱配不上项维青,她只看得上和她一样的人。 项维青一点点缩短了她们的距离,直到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 牧嚣的呼吸是热的,而她的是冰的。 正当冷与热要交换一个吻时,项维青阻止了他: “去床上,今天我想要你。” 第十章放肆(H) 第十章 放肆(H) 牧嚣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为此,他杀过人,守身如玉,对着镜子练过很多遍诱惑的表情。 男孩倒在床上,女人坐在他腰上。 卧室的光温柔细腻,像极了牧嚣光滑的皮肤。 丰肌美骨,皓齿明眸,又正处于十七岁的青春年华,拥有着年少时赤诚的热情。 牧嚣不会接吻,他捧着项维青的脸,嘴唇毫无章法地贴着、揉着,舌头在自己的口腔里踌躇不前,时而试探性地舔舔项维青的嘴唇。 嗯,好腥,甚至能尝到她杀过一个怎样的人。 血腥同时唤醒了她们两人的情欲,酸胀、跳跃、催促,她们想得到爱抚和摩擦。 但牧嚣太生涩了,他笨拙的舌尖在空气中摆舞,也不知如何挑逗对方。 “你不会接吻。”项维青有点疑惑,“那天你那么大胆在我面前撸管,我以为……” 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陈述让牧嚣顿时红了脸,但他很快恢复了冷静,两条胳膊缠上她的腰,散漫又俏皮:“那……你教我?” 项维青承认:“在当老师方面,我是个新手。” 牧嚣似乎找回了场子,脸上的红晕未褪,嘴上便开始指点江山起来: “你要安慰我,轻轻摸我的头……或者其它地方,告诉我不要怕,然后引导我跟着你的节奏,结束之后要亲我的额头,夸我表现得真棒。” “牧嚣,我以为你清楚谁才是老板。” 牧嚣撇撇嘴,“好了好了,随便你怎么来,反正我也没有多期待。” 嘴上如此说,在头顶接受了一次抚摸后,身体立马变成了理顺了毛的小狗,就差竖耳朵摇尾巴了。 “不要怕。” 项维青说完俯身吻住他,卷住他,包裹他,舌尖的每一次触碰都异常暖心。 牧嚣想不到,这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女人的嘴唇,它品味过多少人的生命,有辜的无辜的,善良的邪恶的,而它吐出的话语,却是“不要怕”。 牧嚣的每个毛孔都在轻轻颤抖着,项维青缠绕着他的唇舌,可也掌控了他的全身。 它们呼吸着,又收缩着,它们站起来,激昂地敬礼。 他贪婪地吮吸着,要将一直以来缺失的爱都吸入身体。 “我通常不会这么做,”项维青亲了亲牧嚣的颈侧,拉开床头抽屉,拆开一个安全套,“但说实话,你有些不一样,所以我可以教会你一些东西,无论是让你开心的,还是让我开心的。” 湿润的薄套顺着略微上翘的顶端直至根部,前液早已打湿了龟头,又被带去涂抹了整根阴茎。它羞涩地泛着浅粉,坚硬地诉说心动。 项维青脱掉裤子,身上只剩下这件敞领灰色衬衫。她缓缓坐下,容纳、吞噬,在牧嚣眼前激起一片昏花。 “啊啊……好、好奇怪……”他喘不上气,说不出话,漂亮的桃花眼里写满无所适从,双手紧紧握着项维青的大腿。 那是一双强壮的腿,随着项维青的起伏,肌肉出现有节奏的律动。 牧嚣轻轻仰起头,红唇微启,泄出一些呻吟,高高低低,时而突然惊呼一声。 他抖地轻微,汗出得稀薄,双目沉溺于快乐。项维青轻笑,突然捏住他的乳头,猛地向前一拽。 “……嘶!项维青,你!” “我以为你会喜欢。” 牧嚣在情欲中挣扎出一个恶劣的笑容,疼痛让他感受到更强力的刺激,他抬起上半身,捉住项维青的嘴唇,狠狠地与她纠缠。 他不再生涩,攻城略地,步步为营。 他野蛮、跋扈、放肆,像个被宠坏抑或是不曾被宠爱过的孩子。 但项维青享受他的放肆,她杀过很多人,也睡过很多人,却没有真的放肆过。 她对牧嚣有种天生的信任,不用担心审判和良知,只需纵情享乐,好像这就是本来的自我。 突然,嘴唇得到一阵刺痛,项维青猛地推开他:“你咬我?” 最近太忙,可能留言回不动啦,但是很感谢大家爱我! 这篇的数据是真的低迷╮(╯▽╰)╭ 发完存稿如果数据还是不太行我可能会难以坚持…so sad,我还挺爱这个设定的TT 第十一章纵容(H) 牧嚣默不作声。 他盯着这个女人,胸腔一起一伏,只有喘息声与心跳合拍。 没有人敢这样看着项维青,更没有人敢咬她。 像野狗面对食物,又像食物渴望被吃。 他想吞下项维青,亦想被她吞下。 项维青被这样一双眼睛激怒了,不对,或许是被惊讶到了。 ——他用俏皮对抗她的威慑,敞开身体迎接她的丧心病狂。 “你真不怕我杀了你。” 狂热化为天真,却带着十成十的把握:“你会吗?” 项维青笑了。 她的切齿扎进对方健壮的圆肩,手捏住脆弱的阴囊。 “嗯……!”牧嚣咬住嘴唇,忍住疼痛,呜呜地发出似泣似怒的呻吟。 他恳求这份疼痛,甚至想要更多、更剧烈的、更动人心弦的疼痛,他想将一切交付眼前这个女人,由她控制痛觉,味觉,喜悦,悲伤。 一股矛盾的畅快充斥了项维青的内心——她想满足他,又憎恶被他引诱,她既想看到他为她疯狂,又不想落入他的节奏。 或许她也疯了,双手不受控制地来到了牧嚣的脖颈之处,拇指迭着拇指,圈住白皙秀项,慢慢使力。 后背泛起一阵酥麻,呼吸不自觉停滞,被扼住咽喉,他将生命都交给了项维青。 秀美夺目的脸染上奇异的绯红,嘴角浅浅地抽动,泪水蓄满双眼。 他像是博物馆奇妙夜展出的诡诈画作,躲在光油内向观赏者们投去莫测的睇眄。 项维青不忘动腰,她想在性爱上获得快感,但激动的精神令她无法两全。 她掌控力道,一切都驾驭得刚好—— 刚好让牧嚣的双颊红在一定范畴,让他破碎却没有稀烂。 刚好能看到他开启的牙关中透出的红润,让他抖得性感不至于癫狂。 她嗅到了这个男孩对死的渴望,同样嗅到了对最高享乐的追求。 她感受到热情与冲动从发根直蔓延到发梢,甬道不自主地收缩到最紧。 最终,牧嚣哭了出来,流星般的泪划破红云,掉落在项维青的手指上,精液脱兔般喷射而出。 濒死与高潮,将牧嚣推向了极乐。 项维青放开手,她知道差不多了,她还不至于真要杀了他。 即使要动手,也必须是她主动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被这个小鬼牵着走。 她厌恶被人牵制。 她趴伏在牧嚣身上,听着他轰鸣的胸口,头顶感受他喉结的鼓动。 “哭什么?” 难道是因为告别初夜?也对,人总会对过去恋恋不舍。 牧嚣好半天才从天堂走回人间,他一手搂住项维青,一手擦擦眼泪,啜泣不止。 项维青有些疲乏,她从疲软的性器上翻身而下,伸手从床头抽屉取出烟盒,抽出一根烟,默默点燃。 香烟极细,夹在指间显得十分雅致,尤其是和带血的敞领衬衫异常相配,单薄的衬衫下,却是能夺取任何人生命的强壮肌群。 牧嚣盯着这幅画面,目不转睛,眼泪干涸在脸颊。 “看什么?”项维青问他。 他慌乱收回目光,“你……你爽了吗?” 吐出一口烟,又吸了吸鼻子:“我快乐的途径有很多。” 精神快感与肉体快感不共存,无论食欲、性欲、杀欲,过度满足只会带来痛苦。 前几日和秦瑞的欢乐时光让她得到了肉体上的纾解,可只有刚才她才得到了真实的满足—— 掌控一个人的高潮和性命。 “没爽就是没爽。”牧嚣有些懊恼,他责怪自己笨拙,一下陷入了情欲陷阱难以自拔,没能顾及项维青的感受。 他拆下安全套,伸手在床头取来湿巾,将沾满精液的茎身擦拭干净。 “我有个很棒的主意可以让你舒服,你要不要试试?” 他笑得神秘,勾起了项维青的好奇。 夹着烟的手搭在额头上,烟头在指间缓缓燃烧,拇指来回抚摸着烟尾,来自侧方的灯在项维青迷茫的双目中化开。 她的衣衫大敞,内衣挂在一条手臂上,双乳被舔舐得湿润,在蒸发过程中感受冰凉。 一道道电流飞过腿心,大腿不受控制地微微发颤,黑色的脑袋埋在她的两腿之间,灵巧的舌头正在卖力舔舐。 牧嚣不需要指导,只需凭借对方的反应,就很快掌握了哪一侧敏感、哪一侧迟钝,是大力包裹,还是短促轻戳。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项维青的阴户—— 阴毛蓬勃地生长,穴口一边厚一边薄。 挺立的阴蒂并不如主人本身那么慵懒,反而精神饱满,器宇轩昂。 双手攀上胸口,伸出食指,以极轻柔的手法抚摸乳头,像给它们抹上酥痒的奶油。 乳尖受到刺激,下体也被溪流包裹,项维青的喘息开始波动,细密的哼叫从她的喉间泻出,伴随着烟雾,飘荡在床铺上空。 高潮来的有些快,如疾风闪电,让她还没能体会飘飘然的感觉,便立马进入了无欲无求的状态。 唉,口活不错,就是太快了。 “怎么样,我是不是超级厉害!”牧嚣的嘴唇还泛着光亮,笑的像个急求表扬的小孩。 十八岁了还这么幼稚吗? 十八岁。 她十八岁的时候做了什么呢?与姐姐共谋弑父,又亲手解决了弟弟。 为了斩草除根,她还替姐姐追杀父亲生前的拜把子兄弟,让他的头在浴缸里开了花,他的手臂垂在浴缸边,像极了《马拉之死》那幅画。 项维青夹着烟的手,顺着牧嚣的眉毛描绘,最终停留在眼角的那颗痣上。 魅惑,精巧,画龙点睛,像开启回忆之门的钥匙。 她是怎么被这颗痣蛊惑的呢?光是抚摸着它,就已经能感受到它的温柔,和一种奇妙的恻隐之心。 恍然间,她掉进了过往长河,却抓不住一根浮木。 “牧嚣,”她问。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第十二章贾铭贾幸 南统一家人早在项维青踏进家门的那一天,就开始对这个未来的媳妇进行了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排查。身世,家境,职业,性格,过往暧昧关系…… 当然,她们只能查到愿意给她们看到的真相——父母双亡,家世清白,职业是幼师,性格乖巧听话,是个好掌控的女人。 二老多少知道儿子有点见不得人的癖好,只要不公开,又能有个传宗接代的工具儿媳,很多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皆大欢喜。 资料上显示,南统为了隐藏性向,自从出国便很少回家,在美国与一男子同居,并打算毕业后结婚。 可在一年前,南父再婚,继母是父亲的初恋情人,父亲在婚姻持续期间还与这个女人育有一女。 这件事原本南统不甚在意,但他不久前发现,在国内经营小公司的父亲竟然有一处远在意大利的房产,他顺藤摸瓜,还真摸出了一笔数额不菲的隐藏资产。 根据他多方试探,这笔钱目前是父亲个人的秘密,继母和妹妹都不知晓。 只有一个他孩子还好办,若是有两个孩子,他作为同性恋,可能确实比不上能生儿育女的妹妹。 因此,获得财产的方式只有一个——尽快与一个女人结婚,并生下男性继承人,彻底将妹妹挤出继承行列。 可惜,南喧先发制人,请了专业驱虫师,来杀灭哥哥这只害虫。 项英虑直截了当告诉项维青,要什么枪直说,她不陪玩形婚游戏,所以只能由安诚来当这个“哥哥”。 “哥哥”贾幸和南统的父母坐在一个桌子上,讨论着彩礼嫁妆,互相吹捧着对方的孩子。 “贾铭这孩子看着乖巧,我一向都和儿子说,娶老婆就要娶这样的,踏实单纯。” 南忠是个头顶稀疏的小老头,有点暴发户的味道,再高档的西服都能穿成土老板,而反观坐在一旁的妻子郭丽琼,犹如一朵的端庄的牡丹,气质脱俗,雍容华贵。 这两人是半路夫妻,但年少相识,有一段青梅竹马的恋情。 项维青想,若见到昔日初恋成了没头发的糟老头,她可不愿意破镜重圆。 安诚还在继续表现出大家长的做派,他一改平日的冷面,积极鼓吹自己的“妹妹”具有优良的传统美德,勤俭持家,稳重单纯,是个做老婆的好人选。 这些话亏他说得出来。平日里但凡有谁敢用这种词汇说一句项维青,他会立马割开对方的喉管。 穿梭于家族与世俗,让项维青感受到世界的参差。 一个是厮杀不断,强者为尊的世界,但她已几乎登顶,除了姐姐没人敢消遣她。 而一个是岁月静好,平平淡淡的世俗,但需要她收敛个性,任何一个蝼蚁一般的人物都可以评价她。 穿着连衣裙配短外套,项维青扮演一个文静的木头美人,一板一眼吃着菜,偶尔跟着笑笑—— 嗯,偶尔也要体验生活,看看笑话。 “家长”讨论地激烈,场面话一套接着一套,而项维青的目光却偷偷朝向南喧。 这是她们初次见面。 传言不假,的确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 个头很小,可能还不到一米六,吃饭时总低着头,每当哥哥和爸爸说些什么,她都赶忙作出正向回馈,绝不迟疑。 但当她将头发勾至耳后时,隐约的挂耳挑染却暴露了一点阴鸷。 姐姐没看错人,是个能下狠心的角色。 这场亲家见面,最终敲定了一百万的彩礼,女方陪嫁一辆二十万的车,不过哥哥只付了首付,其余还需妹妹自己还。 “别搞太贵的车安诚,你的身份是个控制欲很强的贪财哥哥,彩礼是要揣进自己兜里的,车陪太贵就崩人设了。”项英虑虽说不参与她们的游戏,但还是忍不住插手教导。 平民私事,小黑道寻仇,在项英虑眼里都算不上大生意,凑合演演都能应付过去,关键是要演得像模像样些。 不过安诚倒是入戏很深,称职地担任起“哥哥”的身份。 离婚礼还有一半月的时候,南统翻动着桌上的样册,撇着嘴悄声说:“嗯……反正咱们也不弄真的,婚纱照就别选那个贵的套餐了。” 项维青同意,“你花钱,自然你说了算。” 不贪财,不谄媚,性格温润,南统喜欢这样的人,如果对象是项维青,那婚后例行“交公粮”,好像也没那么烦人。 全当是交流友情了。 他才不相信项维青会不想做爱,哪个女人不渴望男人的滋润,她们甚至都希望抛弃女人之身,幻想长出粗长的肉茎,以此来告慰自己的欲望。 项维青对他的想法一无所知,她专心于手上的相册样板,并从其中得到一个灵感,打算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一直以来,她的杀人策略过于干净,甚至忘记了人活着懂得自嘲这也是优秀的防御机制。 项英虑就做得很好,她经常将自己那条残腿比作“断桥残雪”。 “对了,婚礼上播放的婚纱照能不能由我来修。”项维青说。 南统有点惊讶:“你居然对这个有兴趣?” 项维青搪塞:“我不喜欢我的照片被修得太过,什么眼皮都能被做成欧式大双,有点假。” 南统瞟了一眼项维青的眼皮,没有传统意义上象征“美丽”的那条褶,为此他妈妈和他抱怨过:“长相算是端正,就是单眼皮有点可惜。” 可不知为何,他觉得这双眼睛内容很丰富,称不上可惜。不过他很快将这个想法抛之脑后,换上了最擅长的讽刺: “你这双眼睛啊,再放大两倍也才是正常人的程度,你居然还担心假?” 虽然不在意别人对自己外貌的评价,但面对南统,项维青发觉,她还是学不会自嘲。 —— 本章中【非主角】的言论是为反讽而存在的。 第十三章不要再有下次 樊立赶着夜色回家,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淋湿了他的西服。 他的家位于企业建设的住宅里,七十平左右,两室一厅,妻子都梅在私企做财务,儿子目前读高三。 他计划在儿子考上大学后,与妻子一起去国外旅行。她们没出过国,年轻的时候经济拮据,总算完成了教育大事,终于可以享受久违的二人时光。 想到此处,樊立被冻得僵硬的双颊浮上了一个温暖的微笑。 今天加班,晚上十一点才到家,都梅早早便睡下了。她背对着他,脑袋一片漆黑。 为了不打扰妻子的睡眠,在简单洗漱后,樊立轻轻拉开被子钻了进去。 冬夜湿冷,下雨尤甚。 不多时,中年人的鼾鸣渐渐响起,成了雨声中令人心烦的杂音。 伴随着所有人的入眠,一双冷酷的眼睛,在他枕边缓缓睁开……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名枫在为她活动毫无知觉的左腿。而她正对着电话低声说着些什么,脸上是少有的严肃认真。 隔着电话项维青都能听见那个声嘶力竭的哭声。 ——是罗焕。姐姐大学时代的同学,也是出差时死了丈夫和儿子的主妇。 几分钟后,电话挂断,那细微的哭泣声消失了。 项维青说:“一夜之间,一家三口只剩她一个了,估计不好受吧?” 项英虑恢复了笑眯眯的样子:“还有什么比之前更差的吗?” 丈夫婚后出轨多名女性,才满十岁的儿子在网上贩卖妈妈的裸照,只有罗焕本人被埋在鼓里,享受着虚假的幸福。 她更不可能知道,帮她粗暴地结束婚姻的人,正是她的大学同学,她最信任的朋友。 “不说这个了,这次委托,你做得很张扬呀。”项英虑将照片摆出,放到她面前。 白墙上用鲜血写着大大的“GAS”,血泪般的红漆滴落下来。 熟睡的妻子躺在床上,冰凉的尸体靠在床头挑灯夜读,手里还摊着一本《地藏经》。 “率先潜伏,将妻子打晕扔进床下,伪装妻子等待晚归的丈夫,再用细针刺入他的后颈,如果做得干净,甚至可以掩盖死因……青青,你该少读点村上春树了。”(1) “我没想掩盖什么。”项维青耸耸肩。 项英虑开始念着手中资料,“委托人15岁,委托我们杀死生父。他没有要求一定要大张旗鼓,只希望我们可以剁掉父亲的命根子。” “可能是俄狄浦斯情结,或者阉割焦虑,很多杀手都有这种毛病。”项维青如此解释道。(2) “但警察在床头的抽屉里找到了被割掉的阴茎,青青啊,这可不是委托人的要求吧?” 吞咽一下,有些被看穿的不适。 杀手严谨,每一步彰显着本人的心理活动,或是崇拜权力,或是傲慢轻狂,或是深仇大恨,抑或是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爱恋。 每一滴血液,每一步行动,都在向警方诉说着这些。 杀手是渴望被抓到的,但同样也在逃脱中获得乐趣,享受赞美。 “为什么你认为是我做的,难道不能是因为他在对抗自己潜在的同性恋倾向,所以产生了极端行为?” 项英虑眯起眼睛,笑得宠溺:“青青,你该少读点弗洛伊德了。” …… 回去的路上,安诚坐在副驾,而项维青则在后排盯着不断后退的街景。 那晚关于“是不是在哪见过”的问题,牧嚣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只是没正形地说:“我的初夜都没了你才向我搭讪,会不会太晚了点?” 然后,项维青给了他一个奖励的吻,说即便是第一次也表现得很不错,反而迎来对方的自夸:“我是天才嘛!” 不羞涩,不乖巧,甚至有点招人烦。 但意外的是,项维青并不讨厌。只是有件事,她颇为在意。 到达个人住宅,脱掉驼色的毛呢大衣。看着安诚高大的背影,项维青默默地抽掉了一半的香烟。 这是她一直以来最有力的帮手,最信赖的工具。 和玩具不同,工具的可替代性很低。趁手的工具百里挑一,即使放置不用,也不会被忘记。 项维青弹掉烟灰,想起那晚牧嚣赌着气,从她怀里抬起头:“项维青,我申请了三次要见你,你根本不理,你说,现在后不后悔错过我这个宝藏?” 茶水声悠长,味道清香。她提出了心中的疑问:“牧嚣之前提出要见我?” 正在为主人斟茶的高大保镖顿住,从平静的语气无法判断主人的情绪。 才一转过身,闯入眼帘的是近在咫尺的恬然脸庞。 “为什么,我没收到过消息?” 和颜悦色,却也残忍严酷。 项维青不常生气,她杀人也无需动怒。 不同于项英虑喜欢营造平易人设,她从来真诚,也从来可怖。 满是伤疤的手紧紧握住茶杯,茶水晃了两晃。 “对不起。”安诚低下头,将恐惧埋进心里,率先流露恭敬和臣服。 他是主人的杀人工具,不是床上用品,也不能嫉妒床上用品。 工具不能代替玩具。 没有人会拿枪当跳蛋,不是么? “伸出手。” 安诚照做。 火辣辣的疼痛从手心传来。 烟火穿过他的皮肤,将那一小片肉烫得稀烂。 “不要再有下次。”项维青将烟头留在了溃烂的手心,转身走回卧室,留下安诚盯着那个黑红的伤口出神,木讷刻板的脸上露出怪异的表情。 —— (1)村上春树所着1Q84中,女主角杀死家暴男子的方式就是这种,原文描述: 针尖刺穿皮肉,戳中脑下部某个特殊部位,像吹灭蜡烛一般让心脏停止跳动。一切都在瞬间完成,快得甚至令人觉得乏味。 (2)这句话前半句“俄狄浦斯情结”是项维青对自己的暗喻,后一句“阉割焦虑”是她瞎猜的。 我好冷,冷到可以看极光 第十四章指甲油(H) 【死法惬意无痛苦,阉割的刀口干净利落,更不用说死者手里的地藏经,不用想都知道是Gas的手笔,何必大张旗鼓地写在墙上?】 项维青坐在床边阅读网评,绝萨的笔触依旧犀利,三言两语就能抓住她的眼球。 【但比起Gas曾经的手段,这次确实更有趣,用仁慈完成杀戮,又用佛经见证杀戮,真是难得的情趣。】 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面前的被子下正有一只不听话的狗在乱动。 带着金属质感的舌头围着阴蒂打转,手指也不忘伸进甬道,冲着上方粗糙的一片顶弄。 牧嚣的技巧越来越娴熟了,也越来越爱炫耀自己学会的东西。 “出来吧,我有点累。” 小狗从被子里探出头,项维青的脚正踩在他的肩上。他的手接过肩上的脚,细密的吻落在脚掌,像夏日温热的雨滴。 项维青很惊喜,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厌烦这个玩具,甚至准许他一步一步走近自己。 到底为什么而心软,她也说不清,只知道他的单纯,热情,和带着“死本能”的诱惑,精准地踩在令她濒临暴怒的边缘,一切情绪尚未转化为杀欲,就优先变为了激情。 他勾引的方式十分老练,而床上的反应却异常生疏。 他敢舔舐枪口,却渴望一个夸奖的吻。 摘下指套,注视他的十指,每颗指甲都像打了蜡的贝壳,黑得发亮。 “你涂了指甲油?” 牧嚣停下挑逗的唇,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是呀,好看吗?” 项维青把这双手捉到自己面前,骨节分明,指腹泛着健康的粉色,同时有些硬硬的茧。 这双手是用来杀人的手,项维青认得出来。 但没有人规定杀人的手不能用来欣赏。 “你皮肤白,涂什么颜色都好看。”她沉吟片刻,又补充一句:“下次试试墨绿色。” 牧嚣笑着把她的腿架在肩上,顺着她的小腹亲吻过去,直到她的脖子,锋利的牙齿顺着锁骨肩膀轻咬,舌钉从喉咙划到耳垂。 他瞥了一眼平板电脑,边舔边问:“在看什么?” “生意上的事。”锁屏,将平板放到一旁。 牧嚣咬着她的耳朵,舌钉进攻她的耳道,像羽毛骚动她的大脑,麻痹了她的神经。 “很棘手吗?” 亲吻又落到双乳,痴迷沉醉。 “不棘手。”难得绝萨说了句人话,她心情还算不错。手抚上牧嚣的耳尖,突发善心关怀道:“在耳骨上穿孔,是不是很疼?” “疼,但是我很喜欢。” 舌钉开始流连项维青的腰,低沉的声音为肋骨带来蜂鸣般的震动。 这句话点燃了项维青,她取出打火机与香烟,眸光被染上绚烂的橙色。 “等我抽完这支烟,如果你还不能让我湿……”她伸手将抽屉里的枪放在床头柜上,笑道:“我会把子弹送进你的脑袋。” 牧嚣戏谑地看了她一眼,正要继续服侍,便听见上膛声响起,枪口立马抵到他的下颌,危险的警告传来: “我没开玩笑。” 项维青面无表情,但牧嚣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浓烈的情欲。平静的海面下藏着狂暴的旋涡,卷着牧嚣一同沉沦、炸裂。 他的舌尖开始探索项维青的手腕和握着枪的手指,湿软在指尖流转,魅惑在眼周释放。 不过是打了钉子的舌头,为何有如此勾魂摄魄的魅力?像能抽干她四肢末端的血液,让她发冷、发僵。 顺着手臂,走过心口,那枚银色的舌钉又来到了乳尖。 绕着乳晕,一圈一圈画过,舌钉一下又一下摩挲敏感的尖端,酸胀从胸口窜到下体,却得不到满足。 她真想杀了他。 香烟燃至一半,呛人的气味像死神的号角,催促牧嚣继续深层次地挖掘项维青的潜能。 他把双乳挤向中间,让唇舌能快速席卷两只乳头。 从左至右,从右到左,速度之快让项维青感到自己的乳尖双双落入电流中,酸痒在尖端和阴户间来回穿梭。 太快了,快得眼花缭乱,快得心痒难耐。 穴口一张一合,金鱼嘴般吟哦着、鼓动着。成倍的快感迅速堆积,烟气混着项维青急促的喘息,最终化作浪潮,汹涌地拍打在牧嚣光滑的大腿上。 烟灰掉落,火星燃至三分之一,无声地公布了幸存者名姓。 牧嚣的鼻腔发出一声轻笑,有股运筹帷幄的自信。 “你湿了,”他挑眉,向对方展示湿淋淋的粘液,“还不止一点。” 项维青的鼻尖起了一层汗珠,她浑身轻飘,眼神涣散,她盯着天花板的一角,含住烟尾吸入一口,在吐出朦胧轻雾的瞬间,将烟头狠狠摁进牧嚣的锁骨。 皮开肉绽,烟熏火燎。 两双同样阴狠的眼睛相互侵犯对方,像一场旷日持久的角逐。 牧嚣看似无波无澜,实则大腿内侧正在紧张地抽动。 他在隐藏欣喜若狂,隐藏对疼痛的痴迷。 他热爱项维青,热爱她给予的千疮百孔,也热爱她的温柔。 他需要注视,需要回应,为此像个万圣节的小孩,不停按响门铃,乞要糖果。 项维青没有深究这复杂的情绪,她只是在报复他的骄傲。 谁允许他这么骄傲? “疼吧?”她挑眉,同样运筹帷幄。 “但是你喜欢。” —— 天寒地冻,无论人气还是收藏都很低迷233,唯有爱我的宝贝在一直支持,感谢你们~~ 这文是不是节奏很不好呀,我最近在反思,在想是不是应该把一些剧情挪到前面来会好一些。。。 第十五章烟疤(H) 锁骨上的烫伤很美,像一颗黑红色的星星。 但项维青还没来得及欣赏自己的佳作,便被蓦然咬住嘴唇。 牧嚣撞得狠,两个人都疼。他的手压住项维青的后脑,唯恐她抽身离去。 项维青掐住他的脖子,把这只淘气的小狗从嘴唇上取下,正想训斥他,又被他可怜的泪光蛊惑。 她的喉间盛了一汪温泉,声音像在水中一般含糊不清:“你疯了么?” “我不知道。”他说。 她们的嘴唇又撞到了一起,拼命呼吸,仿佛空气里的氧都被对方夺走。 牧嚣胡乱扯开项维青的衣服,快速戴上安全套,然后抬起项维青的一条腿,毫无预兆地挺身捅入。 突如其来的肉刃让项维青有些不适应,但牧嚣没有立马开始动作,而是垂目敛眉,反复舔着项维青的膝盖。 原以为这个张牙舞爪的小家伙会轻笑着勾引她,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副认真耐心的模样。 然而温柔没有持续太久,下一秒牧嚣突然变了个人似的,不停不住地顶胯送腰,仿佛要把两颗睾丸塞进项维青的身体里。 肉体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淫乱的液体飞溅在两人的腿间。 项维被他顶得浑身发酸,手软软地推着他,上翘的龟头飞速摩擦她敏感的一点,令她舒服地发出高高低低的喟叹。 她的身体摇摆着,端着她腿的男孩,腹肌剧烈地收缩着。他将激情贯彻全身,大臂展现出不同寻常的力道。 肌肉绷紧,青筋凸显,泥泞的甬道令他彻底沦陷—— 他忘记了所有的技巧,红着眼睛发疯似的进攻。 暴虐,饥饿,狠戾,他像一只空腹多时的野兽,无穷尽地捅刺、索取。 激荡的快感夺去了项维青的理智,她不是个容易沉溺的人,但此刻她就是想和牧嚣一同放纵自我,她想扔掉所有束缚,一心掠夺牧嚣身上的一切。 她夹得死紧,他动得极快,像两只不相上下的狼,互相啃咬、撕扯,拼命在对方身上留下印记,将对方占为己有。 这种强侵略性的情感很少出现在项维青的身上,她宁静致远,只进行人道主义杀戮。 可此刻,她只想占有这个男孩,弄伤他,吞噬他,让他奉上信徒的理想。 然而信徒低劣,理想比纸还薄。他只是只不知餍足的疯狗,用尽全力将自己的影子狠狠烙进项维青心里。 什么特别的人,什么逢场作戏的玩具,都应该被抹杀掉,项维青只能属于他,只能看向他! 在第二次高潮到临之时,项维青咬住了牧嚣的肩膀,在亮白且健美的肌理上刻下自己的印章。她的眼角蓄了泪,脸上呈现出欲望彻底满足后疲惫,几乎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精疲力尽。 牧嚣从她体内拔出性器,他射得干脆,没有了初夜时的懵懂。他从正面抱着项维青,和她一同享受湿哒哒的亲密。 从怀里看着锁骨上的烫伤,伸出手去碰了碰,然后触摸肩头的齿痕。项维青带着一点好奇,从自己留下的痕迹,慢慢过渡到淡粉色的乳首,再到小巧的肚脐,最终还是去了那最隐蔽的两腿之间。 那里早已一片湿滑,是她的液体和汗水。 光滑的皮肤突然生起一点小小的阻碍,如美玉上的微瑕。项维青反复摸了摸那小块粗糙,问:“这是什么?” 两条洁白的腿相互靠拢,将女人的手夹住。 “被烫的。” “谁烫的?” “你。” 项维青笑了下,“别把什么都赖我头上,我只烫过你这里。”她轻点了两下那个新鲜的痕迹。 牧嚣不回应,只是闭着眼,把项维青捞入自己怀中。温热的皮肤贴在一起,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宁静。 第十六章第一个受害者 一大早,项维青正在盯着绝萨的那条点评樊立案件的留言,一百个赞已经涨到九百个,回复里还有不少催更的。 她搭着耳朵听项英虑和名枫讨论,这个月要接哪个高官的委托,下个月要去解决哪个毒枭。 “这次的目标是约翰·阿什,联合国大会前主席,委托人要求做成意外。这次委托凶险,上台的总统容不下丑闻,记得找个干净的人做,情绪一定要稳定,那些天生反社会人格的就不要选了,表演欲望强烈,恐怕会出差错。”项英虑对名枫吩咐道。 彼时,安诚送来一个消息,一名外籍男子被抛尸洢江*。 “是那天那个男人。”安诚说。 项维青仔细想了想,终于找回了记忆:“哦,你是说秦瑞找的那个?”高大健壮的布朗尼蛋糕,除了干净,没什么特别的。 起码没有牧嚣有趣。 不知为何会想起自己藏在郊外别墅里的玩具,项维青继续听安诚报告。 “外籍,独自来这里参加会议,没有仇家。” “或许是被劫财呢?” “尸体有被阉割的痕迹,阴茎被藏在他入住的酒店抽屉里。” 项维青看着正在给名枫手里文件签字的项英虑,突然生起玩闹之心,“你说会不会是女杀手?” “小姐为什么这样猜?” “阴茎嫉妒?” “青青,”项英虑从一堆文件中抬头,和蔼可亲,眉眼弯弯:“放你爹的屁!” 项维青心中偷笑。 项英虑讨厌“阴茎嫉妒”这个词,每次提到都像踩了尾巴的猫,她也乐此不疲地欺负姐姐,因为唯有这个时候她才会摘掉那副微笑假面。 想到这里,牧嚣的脸不禁浮上眼前。 初次见面时,他故意关了灯,后面又展现出胆大妄为的冒进,会不会也是在故意惹恼她? “我爹也是你爹,还不是一样。”项维青思绪万千还不忘还嘴。 “他的劣质精子怎么可能生出我这样的女儿,我一定是妈妈和别人生的。” 尽管只是姐妹间的拌嘴,但项维青才不相信这赌气的话。 她和项英虑百分百是亲姐妹。 她爱她的姐姐,如果姐姐是妈妈和别人生的,那她肯定也是。 站在一旁的安诚仍不忘汇报情况:“如果排除专业人员,大概率是男性,据说是徒手扭断了脖子,那个人的体格我见过,一般女人不容易做到。而且……” 他补充了一条重要信息:“目标在酒店的床头摆了一本地藏经英译本……” 一扫刚刚的阴霾,项英虑语气轻快起来:“青青,这手段可比你杀樊立时残酷,但看书的品味和你很像,很难不认为是你的爱慕者在模仿作案。” 抛尸水上,昭告天下,还徒手窒息,这个人自信又优越,手法也足够残忍。 如果当真如项英虑所说,那这个“爱慕者”可比她有趣得多。 项维青心里闪过一丝微妙的情感。 “对了,有件事要交给你去办。” 接过项英虑递过来的文件,项维青瞬间变了脸色,文件被立马扔回桌面上。 “项英虑,‘阴茎嫉妒’只是玩笑,有必要这样做吗?” 她神色凛然,气势威压,但在项英虑这里完全施展不开。 “舍不得了?”项英虑仿佛在提一只宠物,“叛徒不能留,让你去是为了见最后一面。顺便审一下她的下线是谁,用什么方式我不管,你做不了的就让安诚做。” 柔和的目光投来,项维青都快信了她的体贴。 起身抽走文件,不再在此逗留。 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对无数选择,只是对于项维青而言,她的选择永远是姐姐。 简单的选择不会令人痛苦,唯有真的开始思考的时候才会。 项维青走后,名枫关切道:“二老板生气了。” 项英虑冷着脸阖眼,“她没有生气,她只是悲伤,这比愤怒更加无用。” —— *洢江:杜撰地名,勿考究。 BTW,青青有很多女性前任,对她们并不是玩具的态度。 新郎消失了 农历十月二十日,宜嫁娶。 婚礼采用的是大众风格,但省去了接亲这种传统仪式。项维青认为,充足的睡眠才是任务成功的保证,于是她决定七点起床。 她的伴娘受雇于项英虑。在知道她临近婚礼却还没动手时,项英虑眉心明显的气恼是她想着也遮不住的。 而项维青的回答是:“委托人说,要做得漂亮。” 项维青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的计划——Flunitrazepam不会被弃用,而是会下在分酒器里,等到敬酒的时候,蓝一筒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死于非命。 亲眼看着自己儿子死去,蓝忠会不会当场昏厥尚未可知,郭丽琼必然心情复杂,而她的女儿蓝喧作为坐收渔翁之利的人,恐怕要提前锻炼锻炼演技。 为了保证计划的圆满完成,项维青将安诚作为第二道保险,带他踩了点,认了环境。枪会哑火刀会钝,唯有安诚一直顺手。 想到这里,项维青突然感到一阵愉悦。她理解了牧嚣,理解了他源源不断的创造力来源,他对人性怀着信任,这是一种质朴的爱人之心。 若不相信正常、普世的人类感情,必然也不会从愚弄和屠戮中获得乐趣。她与他本质一样,都享受着自私而残酷的幸福。 但是。 还是要说一句但是。 以上,只是她对项英虑和安诚的说辞。她不想这样杀死蓝一筒。 Gas被描述一个“超凡脱俗的同性恋异装癖”,完全是一场眼光狭隘的误会,她之前可以一笑置之,可现在突然想做一点奇特的改变。 她记得和牧嚣相遇的那个夜店,她曾幻想着在所有人面前,将少见的表演型人格发挥到极致。 她想割开一个人的喉管,不在意洁净,不在意后果,不在意项英虑是否会恼怒。 她不想要母亲的替代品,不想要项英虑事后的犒赏,或许她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但那一点点无关痛痒的反叛从来都没有从她的身体里拔出。 十年前,她十八岁,父与子之间她选择了儿子,亲手解决了这个家唯一一个可能对她有温情和爱意的人,将杀死父亲的重要仪式交给了姐姐。 端坐在光面木制的办公桌前,钢笔庄重地躺在笔架上,地面窗台一尘不染,严谨地打着领带的男子被一枪打破了额头,他对私生子的偏爱,对项英虑的不公,对妻子不不忠,都随稀泥一样的脑内容物黏在了他身后的大幅书法上。 生命只有一次,项维青不可能再杀死陈亦权了。这是她的遗憾,毕生无法弥补,即使无数次在陌生老男人身上复刻父亲死去的场景,都无法弥补。 所有的桌布都是洁白的,屋顶的流光雨一般滴落,高大的鹿和可爱的陶瓷熊都在乖巧地坐在舞台上。 宾客以俗气的堆笑,昂贵的服饰,在这个偶尔就会出现一次的社交场合谈笑风生,交换名片。 为了能行动方便,项维青特意选择了舞裙撑的缎面婚纱。她的短发被卷了几道弯,又是碎花又是亮钻地贴上。她会在化好妆后与新婚丈夫合影,然后这场装模作样即将谢幕,以一种暴烈的方式。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牧嚣,但她最想让知道的人便是他,算是送他一份礼物。 她要在典礼上交换戒指的时候,拿出藏在胸口的捷克手枪,里面装着黑玫瑰空心子弹。 这枚子弹会在捧花的遮掩下像花瓣一样脱落,引发一个让人瞬间丧失行动力的冲击波,同样也会引起一阵惊恐的沉默。 后续这世界是否会毁灭也与她无关了。她会迅速扯掉缎面婚纱——这件礼服提前已经做了手脚,可以轻易扔掉下半身,再快速从幕后跑出。 这条路她非常熟悉,彩排的时候走过很多遍,后续乔装的洗手间也已经确定了,几乎万无一失。 欢天喜地的葬礼,惊心动魄的婚礼,是她最期待的一次任务执行现场。 千万记得不要装消音器!死亡的风啸会更加悦耳。 整理好头纱,站在准备区,安诚即将牵着她走过红毯,她玩了玩手上捧花,揪掉了几片花瓣。 然而,她等来的却是伴娘焦急的通知—— “蓝一筒不见了。” ——— 虽然作者登不上来,却可以在作话监督:让我看看谁没有留言!(存稿箱提前写下这些句子好尴尬啊哈哈哈哈) 新郎找到了 项维青不相信蓝一筒会逃婚。什么爱情、原则,在发现蓝忠的隐藏资产时便集体让步。 再者,她用假身份和蓝一筒办了结婚证,逃了婚礼又能如何? 但如果没有逃婚,那一个大活人能去哪里? 项维青有种清晰的感觉,是经验打造的直觉:他可能已经死了。 会是谁? 高跟鞋和婚纱已经在洗手间被换成了一身黑色工装,项维青甩掉了伴娘,独自前往婚房。 婚房只是摆设,没有人住在那里,但房卡还在项维青手中。 刷开房门,酒店刻意营造的香气扑面而来。 房屋很大,进门是客厅,深入是卧室,此外还有一间小客房。 她和蓝一筒都懒得在细节上做得过分逼真,好似谁想在一场戏里占什么世俗便宜一般,所以连床单都没换成红色的。 项维青搜查了角角落落,每一个能藏活人(或死人)的地方都找遍了,没有找到蓝一筒的踪迹。 她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开始思考这个人能去哪里。 视线信马由缰地周转于这间价格不菲的婚房,一些毫无用处的摆设应有尽有,比如只有几本书的书柜,不会被打开的电视机,还有窗前小桌上的一套“苏格兰乐队组件”。 组件里每个小人都穿着红黑相间的格子裙,端着风笛吹出婚礼进行曲。 其中一个小人表情奇异像个小丑,正敲打着腰上的军鼓。 它的右手臂应该是损坏了,带着手里鼓槌,不断敲击前一个人的肩膀,声音像和谐舞姿中失误的踩脚,还踩了一次又一次。 不仅如此,它脚掌和底座也不知何原因分离开来,头也故意搞破坏似的倒在左侧人的肩膀上。 没有什么比听着这样的乐队演奏更难以忍受的了! 项维青伸手把这名乐队成员拿起来,安好脱臼的手臂,对准底座的凸起,将它重新固定好。 不协调的一部分已经清除,婚礼进行曲继续演奏,每个成员各司其职,帽子上的毛都摆动得规律。 好了,目前一切都令人满意,不过…… 项维青蓦然察觉出一丝异样。 她凑近那个顶着小丑脸的小人,从它惊人的大眼睛,观察到半个脸大的耳朵,还有能裂出一个东非大裂谷的嘴唇。 忽然间,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项维青的视线里——这个残废的苏格兰乐队成员,眼下被点上了一颗痣! 那是鼓槌敲下的一记鼓点,画笔坐落的一笔点睛,也是该死的牧嚣哼出的一声轻笑。 霎时间,项维青的心脏被刺耳的笑声戳中,好似看到了牧嚣牙齿上的光芒。 门外传来惊惧的叫喊声,她的呼吸又一次被夺走—— 新郎找到了。 * 其实已经没有人关心什么婚礼了,蓝一筒茄子似的脸才是活在闪光灯下的焦点。 这个舞台曾办过很多大型经典婚礼,新娘也曾坐着月牙从空中缓缓降落。如今,吊着银色月牙的绳索结结实实拴在蓝一筒脖子上。 他的身体在半空中偶有旋转,犹如一只风铃,敲出盘子摔落在地的崩裂之音,和宾客惊恐的尖叫。 项维青从慌乱急躁的人群中挤到前排,宾客们有的往出跑,有的取出手机报警,有的到前排去看热闹,手机的闪光灯一直在闪烁,星光一样为新郎的出场伴舞。 那个小小乐队成员是个机关,只要将它扶正归位,蓝一筒就会从天而降。 项维青冷笑了一下。这个人知道她一定会去修好那个小丑脸的乐队成员,她见不得所有不和谐的事物。 烟上不对称的爱心,放错位置的毛毯,不在杯垫上的咖啡杯,从盘中被拨掉的配菜,一次次不记得放回笔架上的钢笔……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项维青最讨厌不规则的东西,所以才知道如何不让她如愿。 她规划了路线,设计了婚纱,为了一次不知从何而来的心意相通,打算在一场做作、愚蠢、自私的仪式上亲自上膛。 而这些,都在一个小屁孩的手里被碾碎,她输在由弑父失败而生的强迫症上,输在一只苏格兰乐队成员身上…… 显眼的痣,突兀的小丑脸,断掉的半截胳膊,敲错鼓的鼓手—— 恍惚之间,项维青感到咽喉被一股可怕的善意锁住。 她的手指冰凉,来自遥远时空的记忆,疯狂推动着人类的情感,那有关爱与和平的最初的渴望,正在悲痛地歌唱。 忽然,她遥遥一望,看到了安诚匆匆向她走来的身影。 他硕大的身躯在人群中非常显眼,刀疤也挡不住他忧虑,他迫不及待冲向她,却又倏地瞪大了双眼。 就在这一刹那,求生的本能驱动了项维青,她向左骤然侧身,拔出她兜里的捷克手枪,一枪击中了身后伴娘…… 钥匙 铬黄色的窗帘把阳光打散,化在公寓鱼骨状地板上,哥特味的家具似乎天生与阳光不合,但好在不是所有黑暗的地方都需要光明,这是牧嚣与项维青的共识。 开放式厨房里,透明的烧水壶又一次滚动起来。牧嚣正哼着小曲冲咖啡。白色立领衬衫显得他十分挺拔,头发三七分开遮住了半边眉毛。 墙上的钟指向十二点半,他还记得自己一点半要到机场,并带上护照。 他给郁金香浇了水,它目前深埋于漆黑的土壤中,不知在计划着什么诡计,待来年绽放出惊人的颜色。 门锁打开,黑色的马丁靴与地板的接触声音非常简短,钥匙叮铃铃地落在鞋架上的竹篮里。 “你回来了?”牧嚣微笑。 项维青冰冷地看着他,仔细分辨还带有一丝疑惑的情绪。 直到此时此刻,她的愤怒还是以疑问的形式体现的,忽视手脚的麻木,腓肠肌某一瞬间的僵硬,她确实只想问问他—— “怎么没去机场?” 牧嚣挑挑眉,他衬衫的袖口在刚刚倒咖啡时挽了起来,露出清晰的腕骨,和持枪练就的肌肉互相磨合,呈现稳定的力道。 项维青想,既然他不想用指骨做念珠,那腕骨也不是不可以。 她身上溅了点血迹,渗透在黑色的工装服的胸前口袋上,那个位置偏上一点,是她被捅过的刀伤。 “正收拾行李呢。”牧嚣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搞定。”他站立着,将冲好的咖啡放在躺椅旁的小桌上,下方垫了杯垫。这是他第一次记得这件事。 “丢”得一声响起,仿若被注入过量中枢麻醉剂后,羔羊临死前的一声哀叫。 牧嚣肩头湿红一片。 他在被打中的同时扶着躺椅倒了下去。 装了消音器的鲁格手枪没有发出很明显的枪声,低速0.22子弹造成了很强力的杀伤,这么近的距离,真的有可能致死。 在很长的几秒钟里,生死的掌控感让项维青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枪击他和操他带来了同样的感受——一种近乎痛苦的快乐。 她的咽喉、心脏、肠胃都在抽搐,她很想抓住胸口的衣服疯狂喘息,但她忍住了。 “哎呀……”牧嚣坐在地上,支起一条腿,难受地说:“项维青,我快疼死了……” 项维青毫无动容,她兴奋于由生转死的全过程,怎么可能对一句求饶的话语感到抱歉。 她没有理会牧嚣漂亮的脸蛋挤作一团,但还是为他精致的下颌溅上的血惊叹。 血滴像他的泪痣一样点出浪漫,他才是真的杀戮天才。 “蓝一筒是你杀的?” “是。” “机关是你设的?” “是。” “为什么这么做?” 牧嚣的笑容还是那么恶劣,像打算吞下对方,又想在进食前玩个游戏的猫,“毒杀啊项维青……你也不嫌丢人……” 项维青得到了答案,她走向牧嚣,在他面前盘腿坐下。 铬黄色的窗帘荡起一角,光裸的花盆映在二人交互的视线之间。窗外是车鸣声,还有鸽子羽毛掉落的声响,都没有死亡吵闹。 项维青开了口,第一声有点哑,第二声才步入正轨:“从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有趣。怎么会有一个人,这么漂亮,又这么能掩人耳目,简直是为做特工而生。” 她从口袋取出一支烟,吸出烟雾后递给牧嚣:“你能创造很多故事。处理约翰·艾什是我的工作,却是你的游戏,你把这件事一直都当游戏,显得我很无聊。” “所以你觉得丢了面子,要来打我一枪。”香烟好像起了点镇定的效果,他没那么疼了。 这是项维青第一次见他抽烟,他用食指和拇指捏着烟尾,雾气从他的疼痛的喘息中而来,氤氲在两人之间,往花盆飘去时像一棵怪柳。 “你还记得我们在夜店门口的那次见面吗?我问你,是否觉得我会在此处杀人,你说你希望看到这一幕。”项维青勾起嘴角:“后来,每当我杀人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的脸……” “哦,你很幸运,那是一张非常英俊的脸。” 项维青瞥了他一眼,继续说:“你知道吗?毒杀不是我的计划,Flunitrazepam还被放在壁柜里,就在刚刚你烧水地方的上方。” 牧嚣收起了调谑的表情。 “我真正的计划,是在婚礼现场,一枪打死他。因为你,我开始厌倦无聊,可它明明是我每天醒来都要面对的事……日复一日,睁眼闭眼,我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可是你的出现,让这一切变得难以忍受……” 项维青说得很慢,似乎追溯到过去,将和牧嚣的相处又经历了一遍。 “不仅因为不想让你下毒……”牧嚣抿了抿嘴,咬住唇环,又放出来,突然轻笑一声:“还因为,我不喜欢看到你和别人完成婚礼仪式……所以,只要你没有在婚礼前杀死他,我就一定会下手。” 项维青恨死了他这副欠打的样子:“你可真是个混蛋。” 牧嚣不反驳。他原本觉得自己对项维青了如指掌,但目前又失了自信,他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对项维青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一股压倒一切的幸福感将他包裹起来。 “项维青,你到底想要什么?也别对我说谎,好么。” 这问题很难,牧嚣当初回答得不假思索,这就是她们的区别。他在十八岁就已经知晓的答案,她却追寻到了二十八岁。 “在必要的时候杀人,在兴奋的时候做爱……”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丑脸的苏格兰乐队鼓手,放到牧嚣面前的地上:“还有一个可以给我包扎伤口的人。” 看到这个长着泪痣的鼓手,牧嚣愕然,他咬紧牙关,终于显露出了一些符合年龄的委屈:“你……” 公寓的门锁传来被打开的声音,有钥匙的人只有安诚和项英虑,可出现在玄关的,却是蓝喧。 她瘦小的身形穿着散漫宽松的条纹西装,绿色的花领带系得一丝不苟,项维青觉得她很像某个人。 蓝喧身后站着她的保镖团队,每一个项维青都有印象,他们来自项英虑,为她效命。 “抱歉啊,项小姐,介绍得有点晚,这位不成器的家伙是我的弟弟……” 她招了招手,身后的人纷纷上前把牧嚣架起。 “他暂时还不能死,所以我就先带走了。”蓝喧笑得礼貌,正欲转身离去,项维青叫住了她。 “你和项英虑达成了什么交易?” 蓝喧的背影定住,转过身笑眯眯地说:“这个还是你亲自去问她吧,你也知道忤逆她的下场,可能会被剁碎了喂狗呢!” 她说得轻快,像是某种殊荣。 几个黑衣大汉拖走了牧嚣,地上还留了一串他的血液,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把木地板踩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如行军过桥的共振,破坏力惊人。 而在走出门口的前一刻,牧嚣的手里还一直握着那个苏格兰鼓手,眼睛也没离开过项维青。 她们走后很久,项维青都还维持着盘腿而坐的姿势。 她突然感到麻痹从脚掌传来——是失去牧嚣后的疲倦。疲倦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让她内心的静电此起彼伏。 她伸出手,从小桌上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一时间,苦涩浸透了味觉,她顿时头皮一紧,喉头本能地上下滚动,差点全部吐出来! 艰难地完成了吞咽过程,项维青盯着杯子里抖动的咖啡,不禁怒火中烧。 她猛然明白,牧嚣怎么可能乖乖垫上杯垫让她如意,一定在哪里悄悄藏着阴招。 到了生死关头, 他还不忘为她冲了一杯没加怡口糖的咖啡,以此开一个恶性的玩笑。 玩笑。 一个念头冲进项维青脑海。她遽然起身,将那盆郁金香端到了自己面前。 牧嚣不可能平白无故送一盆花给她。 她徒手刨土,挖出了花根,挖到了腐虫,终于在底部摸到了一个硬质的金属,抽出来看,是一枚钥匙。 项维青想到自己取出苏格兰鼓手时牧嚣的表情,他好像要落泪,又茫然无措。 记忆中,有两张脸重合在一起,难以克制的柔软正在叫嚣着,令她的年少时期不得安宁。 坦白局 婚礼上,在项维青杀死那位伴娘的时候,安诚便已经后悔了。 项维青在婚礼上毒杀蓝一筒的计划,并没有写在报告里,她只在办公室里告诉了项英虑,旁听的有名枫和安诚。 没错,他确实背叛了他的主人,他一直以来的依恋和爱慕,仅凭项英虑的挑拨,便向牧嚣说出了项维青的计划。 那个伴娘身穿粉色长裙,银色的手枪对准项维青,若不是她有足够的经验,必然会死于非命。 还好—— 项维青此时正坐在姐姐的办公桌前。她们一直都是这样的姿态,一个掌权,一个执行。所以一个坐在正经的皮质椅上,一个坐在简陋的木制椅上。 她脚底下还有一具粉红色的尸体,生命之气漏于肋骨下方。 项维青从来不介意坐在哪里,但现在有点在意安诚的站在哪里。 “你以后,都站在那个位置了吗?” 安诚立在项英虑的左侧,高健的身体在沉重的黑色风衣下冰冻了起来,愧疚和痛苦折磨着他,令他不得言语。 他和名枫形成对称形态,一齐位于项英虑身后,站出一种三角形的压迫架势。 可惜项维青不怕。 “你还想解释什么吗?”她把袖子从胳膊肘放下来,不悲不喜,目光淡淡地扫过地上的伴娘。 项英虑穿着白色的一片领衬衫,头发披散在肩上,她在镜子里修炼了多时的伪装目前派不上用场。 “人是我派去的,目的是杀你。但你应该庆幸我没有选顶级高手,否则你可能无法坐在这里。” “你同时羞辱了我的职业素养,和你对我的感情。”项维青苦笑了一下,但很快就从悲伤的情绪中走了出来,她没时间为这件事感到凄凉。 “为什么杀我?” “因为十二门徒。”项英虑坦言,“蓝喧,原名牧喧,曾因极其出众的计算机才华被招募到十二门徒旗下,后来创始人退休,她便接任了整个组织,她的弟弟牧嚣则是组织里的固定成员。” 项维青听得认真,她害怕这是最后一次听项英虑说话,因此每个字也不想落下。 “除了这对姐弟,其余十个成员均是流动状态,每个任务结束便全部处死再寻觅新的成员。虽然残酷,但这也保证了优秀的信息安全。” “蓝喧想用十二门徒掌握的信息和你合作?” “没错,她手里有许多国家高层的秘密,这是旷日持久的积累才可以得到的资源,如果能为我们所用,后续将益处无穷。” 确实,信息就是一切。掌握了重要的秘钥,无论是什么高级要员的电脑她们都能渗透,相当于拥有了真正的权力。 这是一份大礼,以项英虑手里的东西,还没有与之相媲美的回赠。 “有这么厉害的背景,又何必和蓝一筒争什么家产。”项维青问。 “普通的生活。”项英虑的声音突然沉了沉,“一个干净的背景,才能带来普通的生活。经营一家电器公司,肯定比经营一家跨国刺杀组织要安全得多。” 人总有干不动的那一天,青春饭只适合在二十多岁吃,往后余生不可能一直颠沛流离。这就是这对姐弟真正想要的东西。 也就是现在,项维青明白了整件事的脉络。 杀死蓝一筒是蓝喧和牧嚣共同的谋划,利用一个简单的委托,建立起与项英虑的联系,而让项维青参与其中则是牧嚣自己的主意。 或许他想知道,她是否能有点长进,把这次委托“做得漂亮”。 他在考验自己。 项维青换了条腿翘起:“我没有听出我哪里成了你的阻碍。” “你会分享劳动果实,青青。”项英虑的这声呼唤,好似在耐心地给她解释一个简单的物理概念。 “牧嚣是比安诚还要锋利的武器,但他选择追随你。我曾向蓝喧建议,将牧嚣收回自己身边,她告诉我,她不会管自己弟弟的闲事……”项英虑笑了一下, 不含虚假的和善,“既然她没有兴趣,我只好插手来管。” “你不是会把事情做得难看的人,你没有亲自去找牧嚣。”项维青支着下巴,跟着对方的解释思考。 “没错,那样太明显,可能会让蓝喧反感。因此要感谢安诚,感谢他对你的爱……”她看向安诚,他棱角分明的脸上,肌肉在微微颤动,眼睛直愣愣地望着地面,像是失了魂魄。 “你别怪这个可怜虫了,一开始他也挣扎过,但后来,我告诉他,如果让牧嚣知晓你杀蓝一筒的方案,他自会破坏一切,你也会因此除掉那个小孩。” 项英虑交叉十指放在脸前,掩盖她忍不住的笑意:“你说,安诚会怎么决定?” 的确是她。 项维青除了失落,还有一些敬佩。她的姐姐从黑暗中成长,对人类的爱与恨十分明晰。她利用嫉妒,利用卑劣的占有欲,甚至深谙牧嚣的目的。 那是连项维青都未能第一时间理解的目的。 “自打看到那个网站我就知道,牧嚣对你的爱慕很深。你知道吗?那个杀手评价网站是蓝喧帮他创建的,为的就是吸引你的注意……” 项维青的小腿肌肉微微跳动了一下。 “后来知道了约翰·艾什事件是十二门徒搞的破坏,我才明白更加确定了这孩子渴望。他对你依恋很深,至于原因……十年前,你前往泰国追杀牧德,他和情人郭丽琼还育有一儿一女。那时候蓝喧已经加入了十二门徒,牧嚣还留在牧德身边,他曾亲眼目睹了你杀死亲生父亲的过程……” 项英虑开始玩弄桌上的笔,“青青,没有杀死我们的父亲是你毕生的遗憾,而牧德是你第一个处死的中年男人。你打扫现场,还把床头一个苏格兰鼓手坏掉的胳膊安好,将它重新装回了底座上……” “你见不得一切不守规矩的事物,因为陈亦权就死在这个办公桌上,”她敲了敲面前的桌面,发出咚咚的响声,“而这个桌面,连棋盘都没有破坏。” 项维青的脚底的地面开始发软下陷,剖心的羞耻让她无地自容,也让她在一瞬间成长。她看到安诚苍白的嘴唇,名枫无波无澜的眼睛,还有项英虑嘲弄的微笑,也就是这一瞬间,她感到无边的孤独。 她的人格从来不曾完整,从楚涟和姐姐身上寻找母爱的弥补,从死去的中年男子身上体会弑父的经历,以至于二十八岁的她只得到了孩童般的承受力。 无论是项英虑,抑或是牧嚣,都不曾依靠过别人的拯救,她们想要的东西,自会紧紧攥在手中。 只有她,身处持续的迷茫,一眼望不到尽头。 “伴娘原本只是派去监视你的,刺杀任务根据情况而变,无论是牧嚣得手,还是你按假计划毒死了蓝一筒,她都会动手杀了你,前者证明了你的无能,后者证明了你的叛逆,我都没有理由留你……” 项英虑抬起眼睛,当她不带感情看人时,模样有种扭曲的平静。 她手里的钢笔被她灵巧的手指转了个圈摆回笔架,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把旧卡罗夫军用手枪,向前推给项维青,与此同时,名枫的手里传来上膛声。 “我没想到还是要走到这一步,青青。”项英虑的目光十分圣洁,是欺骗性的临终关怀,是提前发生的弥散。 名枫走到项英虑旁打算把她抱到轮椅上,她们即将离开这间屋子,给死者应有的体面。而安诚一动不动,这便是他的选择。 项维青承认她受到的创伤,不过也如她刚刚所想,成长就发生在一瞬间—— “等等……”她将卡罗夫推了回去,颇有几分胸有成竹,正要发力的名枫和项英虑都稍稍愣了一下。 “还不用走到这一步。” 还有两章完结 爱(1更) 黑色的轿车里,蓝喧换上了黑色的街头风卫衣。她戴着帽子坐在副驾驶,将车后座留给随性的急救人员。 牧嚣忍痛能力很差,龇牙咧嘴地抱怨急救人员下手没轻重,眼泪滴滴答答地往下掉,一点出息也没有。 “早知道疼,还要去招惹她。既然招惹了,就要拿得住她,居然给我丢这么大人!”蓝喧在教育弟弟方面向来不客气,丝毫不给牧嚣面子。 “怎么样,这次算是死心了吧?送礼物要送到人心坎上才行啊!”蓝喧扯了扯兜帽,让自己的脸被遮得更严实一点。 可当她抬起头,又从内后视镜里看到了牧嚣的微笑——即使被死神追赶,嘴唇因缺氧而苍白,也依旧要扬起的可悲笑容。 “你不懂。”他一边捏着小丑脸鼓手,一边转着腕子上着项维青的念珠: “这是爱,是爱啊……” 他喃喃自语,为穿过身体的子弹而着迷。 “下午六点整。”项维青抬手看了看表,现在手腕上已经没有了念珠。 “如果我没有在这个时间回去,罗焕将受到一封邮件,其中详细记录了你是如何买凶杀人,害死她丈夫和儿子的。” 这句话成功让项英虑皱起了眉头。 “约翰·艾什之前的那个目标,杰森·戴维斯,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也是你的大学同学罗焕名义上的丈夫。然而据你所知,他在美国还有一位名正言顺的妻子,并且他绝不会离婚。” 项维青向后拨了拨头发,头发上留下几条痕迹。“她的儿子在网上个贩卖自己母亲的裸照,连同几个买家都被你处决。”她取出手机,随意点了点。 “所有证据都会在我死后发出,你也可以用蓝喧的黑客技术拦截邮件,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不可能只有这一个途径传递信息。而且……” 项维青勾起唇角,她的肆意妄为破蛹而出,由求生本能引发的叛逆势不可挡。 “你真的想让蓝喧知道,你和罗焕的关系吗?你是如何在意一个本科的同学,又是如何罔顾她的意愿,私自处决了她的家人?” 空气凝结,她们就这样看着对方的眼睛,数十年的试探、爱护抿成一根发丝,断裂之时,千钧之重的打击将项英虑的威胁、胜算、和就卡罗夫军用手枪统统砸入失败。 项英虑冷笑了一下,她开始重新审视起自己的妹妹。 她期待其成长,又期待其毁灭的妹妹。 她一直以为,项维青淡漠不通人类的感情,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教育目标,可她还是在一次失去先手的任务中,获得了活着的实感。 杀手拥有活着的实感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它会让她畏惧死亡,牵挂生命。就像隐藏了二十年的情感被妹妹道破后,她便没了底牌,只能受人胁迫。 “你的组织,你的财富,你掌握的信息我一概不要,我只想要一条生路。”项维青站起来,行动没有一点卑微,“你放心,我永远不会再见你。” 原本冻结在原地的安诚终于使出全力叫住了她:“小姐……” 项维青看他的眼神不带怨气,同样也否定了他曾经的功绩。 信任的交付,就是眼里容不下沙子,任谁也没办法。 “对不起。”他说。 项维青注视着他——这把永远不会哑火的枪、不会钝的刀,在属于别人后彻底变成了一具尸体。 她把两只手揣在口袋里,毫无留恋地离开。 这里的地板,墙壁,味道和绿植,她看了很多很多年,总会有最后一眼,要么是生离,要么是死别。 当第二只脚踏出大门,一声焰火般的巨响炸开—— 那是卡罗夫手枪的哀嚎,充满着衰老和绝望。 先手(完结章) 项维青收拾行李的时候,最在意的是一抽屉的金属武器。 她将各种微型枪支拆成零件,装进雨伞、口红和墨镜腿里携带,同时没忘记窗台上的郁金香。 抵达泰国的时候,项湿热的空气差点让她喘不上气来,维青不得不脱掉藕粉色的Burberry风衣,露出花花绿绿的衬衫短袖。 清晨六点多,已有穿着袈裟的和尚在接受布施。项维青没有这个打算,她不想脱掉脚上的难脱的高帮帆布鞋,也不想接触什么慈悲与安宁。最后终于在乘了几趟车后,来到了十年前牧德的藏身居所。 房子是独立的一栋,门口堆了两辆破损的自行车。 项维青用从花盆里掏出来的钥匙打开了门,她一手搭着风衣,一手抱着郁金香,背上背着一个旅行包,挤过狭小的门框进了屋。 这个房间有明显的居住痕迹,和记忆里相比没有变化太多——拥挤的客厅,无法工作的电视机,硬邦邦的白色床头,充满华人气息的调味料…… 而真正翻天覆地的,是卧室—— 照片贴了满墙,连天花板都无从幸免,像修格斯全身的眼睛,记录了某个人,对,一定是某个人,十年来的一举一动!这里俨然是一个恋童癖或者连环杀手的工作室。 照片上有狼藉的杀人现场和某些莫名其妙的物品,它们按时间轴错落有致地排列,巧妙地绕过床头柜上的苏格兰乐队,每一个成员都是小丑脸。 时间轴的最初是牧德,他是陈亦权的最后一位亲信,十八岁的项维青一直追杀他到泰国。 照片里他仰面躺在浴缸里,那时他差不多五十五岁,脸蛋保养得很好,额上的弹孔是致命伤,虽破坏了面部整体美感,却不过于狼狈。 而下一张照片上是一支抽剩下的烟,她青春期的时候喜欢这个牌子,项英虑讨厌用烟草寻求镇定的杀手,所以她只能偶尔为之。 项维青仿佛回到了那个血腥、湿润、空洞的成年之时。日头当空,她推开每一间房门,像逛古玩店一样随意,直到在浴缸里看到了正在翻阅旧杂志的牧德,顺手打死了他。 那个年纪的每一声枪响,都像打地鼠一样迅速,生命的消逝像气球爆炸一样,吵闹且漫不经心。 她点了一支烟,干燥的嘴唇摩挲着烟尾,雾气流淌在每一道唇纹之间,同时瞥见了最里面卧室门口的一双童鞋。 那时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牧德在浴室留下的血迹,卧室里乱七八糟的床铺,和翻箱倒柜的痕迹……亏得后来她清理了洗手池,才显得没那么糟糕。 和在婚房时一样,卧室里的苏格兰乐队引起了她的注意。无论十年前还是十年后,她都会修理断了胳膊的鼓手,将它重新放安回底座。然后,岔开腿,垫着脚尖蹲下,怀着突如其来的玩乐心态,一把掀开了荡悠悠的床单。 烟夹在手里,手搭在膝头,她看到了床底下幼年时牧嚣,那是她们的初见,可她没能记住他,唯一留下的,只是懵懂的恻隐之心。 她没有像在约翰·艾什的别墅那样躲闪他,也没有像在夜店时那样想和他大干一场,她只是笑着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把床单盖回来,踩灭了手里的烟。 十年后的项维青也蹲在地上,她叉着腿,垫着脚尖,恰如彼时。而十年前的半截烟,此时正躺在床底下。 项维青突然明白了很多事,她仿佛看到了在她走后,一只纤瘦的手从床底伸出,如同蟾蜍迅捷的舌头,一把卷走了那截未灭的烟头。 或许它后来又被重新点燃,在大腿内侧烫出一个粗糙的疤,再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健身房的地板上和荷兰人的鼻孔里。 烫上已逐渐不能满足他,他开始穿孔,耳骨,嘴唇,生殖器……那种火辣辣的感觉,恰如烟头的亲吻,而项维青给的最后一记穿孔,便是射过他肩头的子弹。 他与Gas有着同样的遗憾——未能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因此,在浴室传来的沉闷枪响,成了那个孩子神奇的性启蒙,让他展开了一场残酷的、针对项维青的报复行动。 一切都始于一场遗憾的一见钟情。 满墙的照片里没有一张是她,却全都是她。 她杀过的人,她抽过的烟,她用过的枪,她制造的现场…… 从始至终,项维青必须承认,她的内心在还未成型时就已经凋敝,而牧嚣却在八岁时便已拥有了独立的人格。 将花盆放置在了卧室的窗台上,这里气候温暖,用不了多久就会绽放。什么颜色,什么味道,都是给她的惊喜。 她喜欢惊喜。她期待惊喜。 * 周三是上班族一周中最具希望的一天。 一周已过半,无论是庆幸煎熬的过去,还是展望未来的假期,都是值得高兴的事。 项维青没有固定工作。有时她会接点修水管电器的私活赚些外快,由于曾经的职业性质,她熟练掌握了多门语言,在异国他乡也过得自在。 项英虑没有对她赶尽杀绝,拿大学时期老情人做威胁的幼稚戏码,根本不足以掣肘项英虑,她能活到现在,也算仰仗了姐姐的疼惜。 将钳子放进工具箱,站起来将它跨到肩上。她才为一家人修理了厨房的水管,找到了女主人掉落在下水道的戒指。 身穿牛仔背带裤,头发全部扎起,手上尽是黑色的污泥,如此走过炎热的小巷,右手挡过迎面而来的热带植物,街上飞驰而过的小摩托,影子能连成一抹油彩。 这就是她的普通的生活,她身处其中,等待着那个不知何时会来的静电,和不知何时会开的花。 回到家,将自己清洗干净,套上白色老虎深蓝底纹的和风睡袍,躺在客厅的竹躺椅上。 她的右手边的窗台正摆着那盆郁金香,四个花苞都已成形,再过一阵便会上色。 头发顺着躺椅滴水,项维青望着颓败的天花板出神。她恰好有点困,想闭上眼来一次闲适的小憩。 恍惚之间,她仿佛在绿色的花苞上看到了一个抖动的红点,紧接炸裂开来,子弹与花瓣尖利的剐蹭,拔苗助长似地令它怒放! 项维青以闪电般的速度闪身。她躲进房间,从抽屉里拿出她的微型手枪,上膛准备一气呵成。 才做了几天的普通人呢?项维青记不清。只知道听不见死亡鸣叫的日子里,她好似从未真的活过。 后脑磕了磕身后的墙壁,她笑了起来。 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仅有几下,却足以让她识别对手。 是尖啸的夕阳,也是宁静的大海。 是死亡,也是生命。 三百二十米之外,仓库屋顶。 狙击手腕上挂着一串泛黄的念珠,唇环反射出微笑的光芒。他仿佛一只极有耐心的猎豹,在防水布下蛰伏了一个夜晚。 今晚该吃什么呢?希望不要是带血的牛排。 他思考着,收起了手中的特种狙击步枪,迈着愉快的步伐,满怀期待地向残阳走去。 -全文完- 还有个彩蛋 彩蛋 yuzh ai wuvip.co m 这个故事完成得很失败,我知道233,整个过程心态很糟糕,剧情糙,节奏不好,后期潦草,我的朋友说后几章像NPC赶场hhhh。 但是我非常非常喜欢它的设定,并且是为了朋友一定要写完的一篇,因为它关于谋杀、弑父、诙谐、边缘感情。 不管怎么说,感谢给我投珠珠的每一个小伙伴,真的很欣慰T.T,你们能看完它在我看来已是莫大的挑战。 塞一些有趣的梗是我永远不变的小癖好,但凡玩梗只有被戳穿才有意义,所以还是记录一下,算是对我的劳动成果的一点自我肯定—— 1、楚涟谐音“初恋”,她脖子上的蓝色方巾和她见项维青穿的蓝色裙子暗示她的性取向(《蓝色是最温暖的颜色》)。 2、关于情结:男女主都有弑父情结,项维青的弑父遗憾来自姐姐,牧嚣的遗憾来自项维青,而且两人都爱自己的杀父仇人(笑)。只不过项维青对姐姐求而不得(啊,这该死的恋母情结),牧嚣却心想事成,四舍五入也算浪女回头了吧……(望天),感情流苦手真的想哭。 3、约翰·艾什真有其人,摘自百度百科:2016年6月22日,约翰·阿什被发现于其位于纽约州的家中身亡。最初,其死因被报告为心脏病,后修改为健身过程中举杠铃意外撞击喉咙颈部受伤致死。一些媒体指出,阿什涉及的案件和克林顿夫妇有关,其可能作出对克林顿夫妇不利的证词。美国网民将其列入“神秘死亡或自杀的克林顿伙伴名单”。 4、对《杀死伊芙》的全部模仿(里程碑一般的女杀手,很少能有这么出彩的人物,如果有请告诉我): (1)“无与伦比的平静”一章末尾的台词,模仿原台词: eve:我一直都在想你,想你穿什么,在做什么,和谁一起,想你有怎样的朋友,想你工作前吃什么早餐,用什么香波。我想你的眼睛,你的嘴唇,你在杀人的时候都在想什么……我在想关于你的一切。 Vi:我也在想你(深情眼)。呃,我是说(尴尬脸)……总是想着你自慰。更多免费好文尽在:i5 2yzw.co m eve:额…… Vi:太过了? eve:不,我只是没有想到。 很经典的一段,深情告白妙变喜剧^_lt; (2)“杀人,做爱,项维青”那一章,末尾台词模仿原台词: eve:你到底想要什么?说实话,别做个混蛋。 Vi:普通的东西……美好的生活,酷酷的公寓,有趣的工作,和一个能一起看电影的人。 (3)所有出现的军火都处自《杀死伊芙》原着小说。 (4)项维青的公寓布局摆设,基本参考的是薇拉内拉在法国的公寓,“你让我等了很久”一章中薇拉内拉还客串了一把(笑)。 夏天快乐,下一本不会太远。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