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飞鸟文集》 大连游散记 很惭愧,很惭愧。打开久未看的某留言本,有未读纸条。删除垃圾广告八条。另一内容:去大连回来了吧,等着看你笔下的一路风光。看看时间,两月之前的。 想起前晚,对某兄的游记大加赞赏。他突然问,你夏天去大连回来的呢。想起之前的借口:累。忙。又坦然答:情绪小波动,沉淀过后,有了引子才会写出几个字来。 他忽忽笑:那等你的引子出现吧。忽地羞愧难当。 累?忙?唉,实质上,不过是有些脆弱罢了。 其实,只是遇到些小小的不开心。如正在兴志勃勃嗑着瓜子,一个不小心塞嘴个虫蛀苦涩的,顿时扫了许多兴致。实际上,再回味时,那瓜子还是蛮香的。 只是,游玩的心情,如午后窗棂上的彩蝶,不去即时捕捉,回过神来,早已震翅远飞了。现在想想,记忆深处的,还是那几颗坏瓜子。 只不过,已成玩笑尔。 几个片段—— 1、 下车后找出租,打算去在网上预定好的某酒店。拦截的司机一概摇头:没听过有这名字呀。提着重重的大背包,女儿急了,无助的眼神看着我,有些晕。 迎面走来某旅社业务员,二十出头,一脸的温和朴实。听她耐心介绍,路线也与打算大致相同。便跟随入驻了其公司的酒店。很让人满意的是:全天负责接送。 去发现王国,女儿向往的童话世界。女儿玩得兴高采烈,大呼小叫中,天色已晚。想起业务员说的:晚八点半及时在园外等候,乘公司大巴直接回酒店。 急急赶到园门外,只见几十辆大巴蛇行状排列着,等着出园的游人。急急逐一寻找,未见来时乘坐的那辆。心急如焚,拉着女儿逐辆车询问,仍不见踪影。天色渐晚,眼看着大巴载满游客后陆续离开。匆匆跳上一辆通往所住酒店的,多花了五十两银子,抵达时,已晚十点。 有些小愤怒。想电话那业务员问个究竟。看着女儿小小兔牙都要乐得巅巅了,咳,罢了。 2、小黄金。 旅游大巴行至大连某交易商场,停。 “这是我们大连特有的小黄金,含金量达百分五十。不褪色,较千足的黄金硬度大,不易变形。价格仅是赤足的十分之一。凭信誉卡可终身免费兑换款式。而且从外观上看,与赤足的黄金毫无差别。” 美丽的女导游兰花指点着自己颈上的黄金项链,甜笑可掬。定睛细看,果真与赤足金毫无差别。不禁稍稍动心。斜睨下同行的其他游客,几个已按捺不住,跃跃欲试。 “进入商场后,大家不要乱买东西哦,一些海产品和装饰品在这里是暴利的。要买海产品,去某某批发,那里既便宜,又货真价实。”临下车时,女导游一脸不放心,再三叮嘱。游客纷纷点头,满怀的信任与感激。 小黄金专柜。一些围观看新奇的散去后,剩下五、六个要买的。女导游耐心热心的帮着选样式。 有人问:能便宜些吗? 女导游甜笑:不能还价,全国统一定价的。 我环视一周,咦:怎么这样多的专柜,而且不是统一收银制,每个销售的服务员都有收款的权力。疑虑的眼光正与抬头的女导游相撞,她略有些惊,眯眼笑:姐姐,你买吗?不买的话,请到那边看看吧。 她礼貌的手一指,我只好识趣的走开了。回头瞧瞧,那几位还在兴高采烈状试戴,我无法给暗示。女儿说:妈妈,咱也买一个吧,送给爸爸。我悄悄用力拉了她手一下,女儿也很识趣地不再说话。 给女儿买了一些小红枣。上车。那几个买了小黄金的游客正欢喜把玩着。有千元的手镯,百元的项链。 听到后座位有人问:“给便宜多少?” “不还价的呀!” “咦,我在另个专柜,说如果诚意买,可以便宜的,但我没买。” 又有人偷偷议论:“那东西越戴越发黑。导游从中有提成的。” 心里有些憋闷。女儿没吱声,用力看了看我,眼光里五体投地。 3、鲔。 “这字念啥? 鲔,读wei,伟的发音。是国务院某领导人的次子在这里开发的,鲔鱼科研机构。鲔的身上全是宝”着装正式的科研人员介绍若干关于鲔鱼的知识。 玩了整整一天,早六点到晚六点,女儿累得不行,兴志渐减。满以为马上回酒店休息了。旅游车把我们这些游客带到了这个科研所。管它呢,反正最后一站了,又是免费,又让女儿能长些知识。 只是,我有些莫名其妙,这与旅游有啥关系呢? 工作人员又拿出一盒鲔鱼干,每人发几颗品尝。又拿出鲔鱼成份研制的保健药品,我恍然。偷偷对女儿说:呶,一会儿定劝说咱们掏钱买。 女儿不太信:不能吧。 果不其然。经过实验,介绍等等半小时的折腾后,工作人员用无比关注的口吻,开始说明教育大家学会爱惜身体。并一再声明,这是给大家的优惠价位,千载难逢。劝说之生动,诚垦,让人动容。果真有两个游客买了几盒,其余的撇撇嘴,作鸟兽散了。 女儿仰起头看看我,又是五体投地。 4、迷魂药。 后两天的时间自己安排,悠哉游哉。 提前去机场,正值出租车交班时间。好不容易拦截到一辆出租车。司机说,那段路正在堵车,如果赶时间,必须绕道,路远,大约要加一倍的钱。我说,我信。只是,你如果欺骗我的话,我一定投诉你。 轻描淡写的瞟了司机大哥一眼,拿起手机记下他的车号和编码。司机大哥有些急,很冤状。 正巧红灯,他拉开车窗,高喊着问几个司机,证实那段路堵车。半路又上来一位本地大学教师,听口音居然我同乡。司机大哥一路不断忙着求证,另段路在堵车。 我和女儿相视而笑。好实在的大哥。 航班晚点。到哈市机场时,已近半夜。 大连气温28度,哈市夜半17度。坐在出租车里,女儿冷得哆嗦起来。忙找出几件半袖都套在她身上。她又困得不停点头嗑睡了。夜很深,很凉,怕女儿睡着了感冒,我不停的轻声提醒她。 司机回过头来,说:千万别睡着了,温差这样大,睡着了一定感冒。给她嚼我的口香糠提神吧。说罢,腾出手递过来一盒木糖醇。 我接过来,刚要打开,女儿困得迷糊糊的小眼睛忽然睁大,小手指悄悄捅我一下:妈妈,我不吃,这里面要是有迷魂药呢? 枫情 有些情结,往往是没有缘由的。如爱上一种颜色,迷恋一种味道。 十几年前,若有人问我:给你一天时间,你最想做什么? 我定会扬起一脸愣头青的青春,毫不犹豫地答:去春天的大草原躺上一天! 而现在,若回答同样的问题,我会淡淡一笑:去秋日的枫林吧。 细究,对枫的迷恋,居然不知始于何月,何时。 那年,小小的女儿曾在自家楼下,随手拍下我的背影。黑裙短靴,一身初秋装束。小家伙居然角度找的不错,只是背景不理想。当即心念微动,找来一张喜爱的红枫图片,用ps抠图,转瞬间,便有一袭黑裙的女子,轻行在如火的枫林中了。 呵,我的梦。 每个初秋,都是多梦的日子。如这个清晨,迷蒙中,我又走进那片薄雾的枫林。 独自,轻行。 看,一枚枫叶,经脉捭阖,恰有一滴秋露垂于尖,晶莹欲滴;即使某一片,被虫蚀得百孔支离,那些忧伤,也如此斑斓着。 一簇斜枝,或斜出崖之侧,或立于雾之晨,没有卓而不群的孤傲,全然是旁逸斜出的优雅。 脚踩松软的落叶,徐徐前行。有阳光穿过叶间的缝隙,沐一身斑驳的温暖。执一片红叶,孩子般眯起眼,看一线天空。 迷蒙中,你对我说:一起去看秋日红枫吗? 呵,扶烟 我几欲落泪。 想起。几年前,初次闯论坛,正值深秋。注册名字时,随手敲上:秋枫。 当时,那论坛正举行关于秋日主题的活动,一版主名为秋实。或许是误认我是某人马甲吧,发来短消息:为何取这名字? 我一愣,回:或许是因为喜欢秋天吧。 仅仅是因为枫属于秋吗? 细细想来,如果它生在春天呢,我还会迷恋它吗? 我想会的。 一些情结,无关季节,无关岁月。 倘若,年华老去的某天,上苍要收回对我生命的垂青,我祈求,一定要在某个秋日,枫叶红透的午后,让堆积的红叶簇拥着我。彼时,你定会看到,我被映得温暖红润的脸庞上,幸福的微笑,还有,眼角轻轻滚落的,一珠露滴。 断章 1、习惯 生活很热,天气很凉。 已进入初夏时节,这样的鬼天气,让快乐与伤感,都找不到奔跑的出口。 最近买了许多书,打算晚间和清晨的闲暇来读。可很糟糕的是,自从这些书摆上案头,作息习惯便彻底打乱—— 每晚八点以后,斜倚床头,顺手拈来一本,慢慢翻阅,心绪随着文字跌宕。或一篇哲思,或一个美词,便引思绪徘徊,时而合卷,时而发呆,品咂半晌。 可笑的是,瞌睡慢慢随之而来,眼皮轻撩慢拢之间,竟已昏然睡去。 于是,月余下来,居然爱上了这作息陋习。 清早醒来,枕边未合的书半寐着,裸露着情节。 偌大的房间,冰凉的被子,都抵不过梦里书里,那些温柔的片段,以及温度。 2、温度 法航失事客机调查 基民因不分红状告南方基金 歌手满文军涉嫌吸毒 新闻,因为鲜有发生,才牵动眼球,所以成新闻。 近几天最为关注法航失事。 几乎任何一宗新闻,都不动声色翻阅,至多,付之一笑。唯有关乎生命。每读到这类新闻,总是不由的心生伤感与悲凉。 并非自己的人格有多高尚,多么的悯人。而是真的不敢相信,那些活生生的精灵,那些丰富的情感,那些饱满的躯体,在瞬间便灰飞烟灭了。 那些灵魂升腾的瞬间,曾经的坚韧与执着,敏感与脆弱,竟成为一种无迹可寻的过往。 鼠标滑过那些网页,有股近乎零度的凉气自脊柱上升。 生命之重,生命之轻。 我在关于清明的日志里曾这样结尾:我是幸福的,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文字里,没有彻骨的疼痛。为此,请允许我,感谢上苍,双手合十。 3、生命 近月来,思绪或话题每触到“生命”二字,便心生恐惧。 生命的长度,居然是如此风云般莫测的变量。 其一: 某个姐妹来电,凝重悲怆:艳得宫颈癌,晚期。 艳36岁,是她好友,一个美丽而妖娆的女子。为了追寻她的爱情,于两年前离了婚。 几天前,我曾见她脸色苍白,形只影单地逛街购物——她的爱情,得知她患了绝症后,便消逝得无影无踪了。 友致电她前夫。前夫漠然:她健康时都不需要我,现在,更不需要我的关心了。 她的一生,都为所谓的爱情逗留。而爱情,是否曾为她而停留? 其二: 月前,与好友娟子在哈市闲逛。娟子手机狂响:妹夫已在哈市确诊直肠癌,即日便飞往北京。 娟子的手机差点摔落下来。 娟子妹夫,一个刚刚35岁,健壮如牛的东北男人。家有私企,在我们这小城,也算事业有成的男人了。 娟子喃喃道:你从没见过,像妹妹那样倚赖丈夫的女人。在她心里,丈夫居然比孩子还重要得多。两人如胶似漆的,没有了妹夫,她还能活吗 我心惊,安慰着:早期,没关系的。 几天后,从娟子那里得知结果:直肠癌晚期,严重扩散,前列腺全部切除,肛门改道 忽然想起在网上某项心理测试填空:玻璃杯。我填:易碎。结果显示:玻璃杯预示着你对爱情的评价。 而此时,我想,玻璃杯,生命,爱情,它们之间的连接,应用哪些运算符号呢。 4、爱情 她绝对是可以用那四个字形字的女人:风情万种。 偏瘦的瓜子脸,丰满的红唇,坚挺的鼻梁,狭长的凤眼,一嗔一笑间,小嘴半嘟,眼神便斜瞟出去,似瞟似笑间,眼波又流转回来。 我细打量了下,玉立丰满的身材,除了肤色略黯,几乎找不到什么缺点。 据说,她在四年前离了婚,原因是丈夫忍受不了她过多的异性朋友。 据说,去年,她与非常爱他的某男人分了手,原因是,男人受不了她周围若干的护花使者。 据说,她依然每天应酬不断,男友成群。 可是,仍常听她哀叹:我寂寞。 对于爱情,如果不懂得善待与珍惜,不懂得正视与感恩,那么,几十年以后,当头发花白时,是否还会用同样的口气哀号:我寂寞? 飘雪的子 “旅途劳顿,好好休息吧。” 小睡了两个小时,晕晕糊糊爬起床,想起网友丁曾对我说过的这句话。 昨天因雪,哈市高速被封。于是,一夜的火车硬座,清早摇晃着走进家门时,已精疲力尽。 扭头看看窗外,仍有雪花絮状轻飘着。而qq面板上,一个名为“飘雪”的美眉企鹅头像醒目地提示:以下好友半年未登录。 是巧合吗?在这样一个雪花漫天的日子里,你就那么轻易地推开我的记忆。飘雪 认识她是个很必然的下午,我推开哈市那间招租的楼房门,一个其貌不扬,朴实得近乎无华的女孩子,正倚在床前看书,嗑瓜子。 “我姓苑”她合上书,站起身,面带着近乎谦恭的微笑。我悄悄打量了她一下,从装束感觉出,这是个很节俭的女孩子。 从以后相处的日子里,充分证实了她与给我的第一印象,完全吻合。 苑完全可以用“素面朝天”几个字形容。她从不买化妆品,一瓶滋润霜,便是她化妆的全部家当。 我和另个同伴常对着她说:你的脸很宽,适合披发。眉毛太淡,适合描眉。唇色太白,要涂唇油。还有,眼睛狭长而单薄,粘下双眼皮胶带,就漂亮了。皮肤黑黄,擦些增白的粉底会更好。 这时,她常会搬了镜子,对着镜中人严肃的打个唉声:天生不是美女,就这样子吧,没办法。 我只好无奈的笑。 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家境很不好,她一个月有限的薪水,除了买女孩子日常所需,根本所剩无几。除了开工资那天买道想吃的菜,算是奢侈,其余的一日三餐,都是面包或简陋的快餐应付。 节约再节约,是她最起码的生存之道。 而我,那个时期,正陷入情绪低谷。 和苑上街,她会拉着我的手,东找西逛,生怕我这糊涂虫丢了。 晚上洗小物品时,她会喊:姐,我给你洗出来得了。 我的零散用品东倒西歪,她便一一整理好。似乎从不懂计较两个字。 我不好意思道谢时,她只是嘴角一咧,谦恭而憨厚的一笑了之。 晚上关灯前,她会习惯性的拿起杂志来读,间或的,会打开她的唯一电器——小收音机,分享解闷。 我情绪不好时,她便拉着我的手,认真的倾听,像老姐姐般,不厌其烦的分解与总结我的状态。 那一年,她23岁,我30岁。 苑从没有谈过恋爱。有时,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单纯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对她感叹:哪个男孩子有福气,会娶了你做老婆呢。 她便苦笑着说:姐啊,现在的人都注重外表或金钱,这些,我都没有,随缘吧。 是呵,这个无比实际的社会,有谁能注重,一个比她的姓更美好的心灵呢。 我只好无语。 在一个阴郁的上午,我习惯的打开qq,苑的头像急切地晃动:姐,生日快乐,永远开心幸福 我已不记得,她具体的话是什么。只记得那一刻,对着屏幕,我的眼泪扑簌簌滚落下来,从脸,流进了脖子 我常常想,如果那段日子里,没有遇到她,我会怎样。而阴差阳错,我们从最初的留言,到现在失去了一切联络。 当我随手敲下这些字时,真的想知道,苑,你还好吗。真的很想有一天,你能走进这篇日记,然后搓着手,一脸单纯与美好的笑,留言说:姐,我好着呢。有了幸福美满的家,有了聪明可爱的孩子 此时,窗外,雪花已不再飞舞。沉淀于眼底的,只有那些那些若隐若现的,永不褪色的晶莹。 2009年03月29日 电脑习惯 装了一台新电脑,配置不算低,居然的居然,价格比预想的低好多。 遥想小女子当年,一台比这配置低四、五倍的机子,花掉了六、七千两银子。近两年一直未留意电脑的价格。那台老电脑,虽外表看起来还算健康,可身体各零部件都已暗伤不断,老化得不成样子。每天打开它,便老牛耕地状的呻吟,心静时还好,心乱时,便更加如麻,真真是痛苦不堪。 可是,我却太习惯了它。 习惯了硬盘里每一个图片,每一首音乐的位置。习惯了看那海蓝与银灰相间的宁静。习惯了那些看似分布繁乱,却触手可及的大大小小软件。甚至,习惯到,无论在哪里上网,都无法安下心来。即使什么也不做,守在它的身边,空挂qq,或是做家务,或是听音乐,或是睡懒觉,都有一种理所应当的安然。 于是,明知它已老化,居然借着不想花银子的理由,不想换掉它。每当有人劝我扔掉它时,心里都不由自主的想:换个要好麻烦吧,所有的东西都要动,那多不习惯。要是没有它,上网怕是也无意义了吧。 直到前不久的一天,一个愣小子给它重做系统时,告诉我:全盘被不小心格式化了。 只是感觉,头晕脑胀,嗡嗡作响,欲哭无泪。然后,在对方尽了百倍的努力抢救回来可怜的一点点数据后,我的一些习惯也随之消失了。 再然后,就是几天前,它的速度让我忍无可忍后,我决定忍痛割爱了。 新电脑果然是速度极快。2g的内存,双核cpu,320g硬盘,无线键盘鼠标,就在昨晚,我还在心底嘟嚷着不顺手,可现在,已经是纤指翻飞,一幅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架势了。 于是,我和好友溪水显摆:我现在的上网姿态,随意卧倒,方位不限,也可打字如飞,因,键盘无绳中嘛。 她笑:看来,懒人推动科技的进步没错啊,没错。 我一扬头,瞟她一眼:是科技造就了懒人,好不好呀。 其实,无论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短短的几个小时,我已相当的习惯它了,不但习惯,而且欣欣然,相当受用。 又说与溪水听,她说:瞧,时间的可怖吧。 是,时间可怖。一个习惯的养成与催毁,只是时间长与短的问题。 电脑如此,情感如是。 清明断想 人的思维跳跃,真的很奇怪,时间与空间,意象与物象。一如此时,我的记忆搜索引擎一遍遍触摸着“清明”这个词汇时,那些忽明忽暗的时光影子,纷至沓来。那么,请,跟我来—— 1,幼时。 孩提时期关于清明的记忆,呼之欲出的,则是那首烂熟于心的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诗,我四岁时便会的,只因那时,家里有一严重的文学女青年——家姐。 然而,于我,那时,古诗的魅力,远不如一顿好饭或一件春衣。 清明节的早晨,勤劳的母亲会早早起床,厨房里锅碗瓢盆风箱一顿交响曲过后,一大盆金黄黄,颤微微,冒着热气的鸡蛋羹便端上了饭桌。几个馋丫头早早围坐在饭桌边,悄悄吞着唾沫,嗅着香气,满眼的睡意一扫而光。风卷残云的声势过后,盆底已被刮来刮去,搜刮得干干净净了。 清明的第二重要项目:换春衣。 所谓的换春衣,其实不是新衣,主题内容,是脱掉厚重的棉裤,换上轻薄一些的毛裤罢了。那时,东北的冬天,也真是冷。母亲紧怕我们冻着,一条棉裤,压了又压,拍了又拍,那棉裤厚得倚在墙边,几乎可以自己站立起来,她才心满意足的笑了,收工。 于是,清明那天,甩掉厚重的大棉裤,换上期盼已久的毛裤,穿上一身洁净的衣裤,走起路来,轻飘飘,软绵绵,通体轻松,脚底儿没了跟般,跑跑颠颠,玩耍于散发着泥土香气的门前小巷。 于是,草儿更绿了,空气更清新了,连小鸭鸭小猪猪也变得美好起来。 2,儿时。 我很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听到“谷雨难得雨,清明难得睛”这句时的情形。 青光明媚,暖阳似水。绿油油的操场,三米见方的大水泥讲台上,那梳着大背头的教导主任,正襟危立,拖着长长的官腔,错落有致的语调——同学们,俗话说啊,谷雨难得雨,清明难得晴云云。 现在想来,真的很感谢那位背头主任。虽然一通长篇讲话听得我们几乎没了耐心,可必竟,我长了知识,不但懂了,而且牢记一句农家谚语。 然后,所有的同学便胸前挂一朵素白的绢花,去烈士陵园扫墓。那鱼贯而入的队伍,那素穆庄严的神情,那琅琅峥峥的誓言,回荡在童年清朗的上空 3,青春。 溯记忆逆流而上,一路轻笑行至此,敲着键盘的手,忽然停顿下来,我忽然感到,憋闷的滞涩。 在春青的记忆里,清明,有一片无法明朗的天空。 一张偷送过来的纸条,在一段小洼塘边,化做片片不屑的雪花,飘零而去。 一次小小的聚会,在一句“我喜欢你”的表白后,被我鄙夷的目光无情扼杀。 几年后,传来关于他自杀的消息。虽然,据说,原因是工作和就业以及人际的压力。我的胸口,仍然泛起窒息的感觉。 很多年后,我曾数次涌起为他成一篇文的构想,却几经沉浮,终,无法落笔。 4,成长。 其实,这段,不应该叫成长,确切说,应该是“中年”而我极不愿自己和中年这两字联系起来,虽然明知,早已身陷其中,摆脱不了干系。 想想自己,真的很幸福,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文字里,没有彻骨的疼痛。虽然,我知道,花开花落,是必然的规律。特别是近两年来,看着身边或老或小的邻里同事意外远去,内心常泛起莫名的痉挛。紧张,常游离于情绪不可见处。 我是幸福的,现在如此,以后也会如此。 为此,请允许我,感谢上苍,双手合十。 2009、4、1 秋晨随笔 “老瞎子和小瞎子靠啥为生呀?“ “弹三弦琴。” “老瞎子为什么要苦苦坚持弹琴呢?” “因为他师父说过,要弹断一千根琴弦,打开藏在琴槽里的一张药方,他就能看到东西了。” “噢。那他最后弹断够一千根了吗?瞎眼医好了吗?” “嗯,弹够啦。可是那藏在琴槽里的只是一张白纸。根本不是药方。” “噢那他怎么办了呢?怎么对小瞎子讲呢?” “他还和以前一样教小瞎子弹琴了呀。而且还告诉小瞎子,要弹断一千二百根,眼睛就会见到世上的东西啦。” “噢原来老瞎子的师父是骗他的。可老瞎子为什么还要继续对小瞎子撒谎呢?” “就是就是那个要有一个信念嘛。” 经过一番循循诱导之后,女儿小手一挥,说出了“信念”二字,简直让人欣喜若狂。 事情的源头还得从女儿的语文考试成绩说起。期中考试,女儿语文六十四分。当她向我报告这成绩的时候,身子正蜷在沙里,小眼圈儿一阵一阵的泛红。 女儿不喜欢阅读,理解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欠缺。在心底低低地叹了口气自我反省后,便带了她去图书馆,只要感兴趣的,不论何种书目,一一拿来。 晚间陪读。 瞟一眼正东翻西看,注意力不集中的女儿。顺便招手过来,给她读我手中史铁生的命若琴弦。于是,有了以上我和女儿大清早的对话记录。 其实,史的一些作品,我更喜爱那些笔调凝重,质朴耐读的散文。虽说这篇小说的背后,隐忍着一些看透世事的无奈,也许在作者看来,所谓信念,最后不过是一些形同虚设的空白罢了,人生的意义,只是一个努力行走的过程。然而,这种以旁观芸芸众生的冷静眼神,而发出的声声叹息,未免让我感到几分心痛与惶恐。 而对于我来说,女儿的一句“信念”足以让我十分的满足与欣喜了。文字背后的一些叹息,我并不希望她能听到,甚至,但愿,她永远不会听到。 想起招呼女儿过来看书时,故作大声的念:命苦琴弦。 女儿忙纠正:不对,是命若琴弦。 不禁笑了。 命“苦”琴弦,命“若”琴弦,只是一“念”之差。 一个信念,一个意念,一个结局。 一念之差,天壤之别。 随手敲下这些字的时候,习惯性的,瞟一眼窗外,秋意正浓。 那些关于秋的意念,开始在脑子里行走。 抬头望望窗棂上方的天空,明净湛蓝。再深情的望上那蓝一眼,便想深深的吸口气,再悠悠的吐纳出去。 院内的花坛中间,枯萎的花瓣不规则的随处散落着,泛了黄的小草儿也瑟了身子,蜷在低矮的灌木身下。 忽地想起了前夜晚归,车子疾行在昏黄的路灯下,夜风骤紧,大片黄叶蝶般翻飞起舞。一瞬间,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探了身子仔细望去,仍是叶子。 嘴里仍讷讷念着:那是叶子吗。司机笑:当然是叶子,秋末了啊。 秋末了。 这个秋天,匆忙而混沌。 我想,我应该出去走走了。缓缓行在秋叶层叠,黄绿浸染的小径上,身披斑驳温暖的阳光,偶尔的,低头拾起一片斑斓忧伤的叶子,透过细碎的缝隙,感受那温润而纯净的——天空。 (2008-10-21) 春天来了 1、 春天来了。 几天前,当第一场春雨在夜里悄然而至,我便知道,春天来了。 清晨,打开屋门,雨后的清新气息便挤满了楼道的每一寸空间。不由自主的深吸口气,呼出,身体中一些沉睡的细胞便争先恐后的活跃起来。 走在小区院内,天空中还飘着若有若无的雨丝,伴着晨风扑向脸颊,凉丝丝,光滑滑的,用手轻轻抚下,温润无比。天空,树木,楼房,都被氤氲的水气笼罩着。环望四周,虽不见一丝明朗之色,却怡然清爽。 咦,我从什么时,开始适应春天了呢? 记得,我是恐惧春天的。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对春天的不适应,先是从生理上开始,然后从精神上排斥它。 不记得是儿时的哪个春天,忽然感觉身心倦怠,情绪低沉。从那以后,每年如此。困这种不适来得毫无缘由,百思不得其解之余,我煞有介事地翻开易经与三命通会,最后稀里糊涂给自己定了个注解:生辰八字中某天干或地支与春日节令相冲。 而这个春天的清晨,我低着头,双手插着口袋,迈着悠闲的脚步,摇摆着瞬间的思绪,踩在一片片浅浅的小水洼里。脚步淌过,小小的水洼,漾开圈圈的涟漪。 回望的瞬间,时光踱着方步,从身边慢慢走过。淡定,从容,温和。 2、 春天来了。 女儿播放的一首笛曲,唤醒我沉睡的思绪,春天来了。 一大清早,端坐镜前,淡淡画眉。一曲“追风的女儿”从音箱轻泻而出。 那么熟悉的旋律,那么熟悉的笛音。眼前掠过,春日原野上,遥想中,那飘扬着无数次的雪白裙袂。 十指缓缓抚过镜中人的额,眉,颊,轻轻笑了。 回头,问女儿,怎么放这支曲子了? 女儿说,多好听呢。 嗯,好听。 也不知,许多许多年以后,这支曲子,她还爱听吗。 3、 春天来了。 荷丫头在朗读我去年的散文时,我才想起,春天来了。 荷说,在做啥? 我说,闲着。 她说,那为你读篇你写的散文吧。于是,她读:“又是一个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日子。风从近看却无的草尖吹来,给山野涂上似有似无的,娇嫩的绿。门前那棵粗壮的老槐树,每个枝叶,都极尽妩媚地摇摆着,轻轻地唤着春天。七十岁的我,轻闭着眼,倚在夕阳下,那红漆斑驳的长条木椅上,春风托起我的满头银丝,漾起遥远的记忆,无边” 声音真纯净。 纯净的世界里,我低眉,听到了,琥珀轻轻砸落键盘的声音 4、 春天来了。 有人说,今天的雪,应是最后一场春雪了。 那些春雪背负着三个季节的渴望,虽然仍漫天轻舞,却落地即融,不再固执地拥抱冬天。 伸出手,接一片在掌心,瞬间,便和着体温,融得无影无踪。 哦,春天,真的来了。 迎着满天飞雪,抬起头,遥望春的深处,我想,那些春日的花苞,在春的枝头,快绽放了吧? (于2008-03-25夜) 场景 一、 我的记忆里,根植着这样一个场景: 天空很蓝,阳光很暖,母亲抱着一岁的小妹,走在通往新房子的长长跳板上,后面,跟着双眼瞪得溜圆,小心紧张,仅四岁的我。 我确信,这是我一生中最早期的记忆。 那是父亲单位新盖的住宅房,宽敝明亮。距地平面一米多高的地基,不用长跳板相通,便无法走进去。在这栋房子里,度过了我的童年和少年,那些最为单纯的美好时光。 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乘车路过那里。 公路的一再加高修整,昔日高耸的瓦房,几乎沦陷为半个“地下室”高高的窗台,几乎成为门槛。门前,摇曳的绿柳已不知去向,惟有两个粗大的树桩,满面风尘,静静地蹲在那里。 几个孩童,在阳光的怀抱里,轻盈欢快地跳着猴皮筋。 那些旧日尘灰在阳光的探照下,愈发的活跃起来。意念溯时光而上,当年扎着小辫,踢键子的我,在意识混沌的瞬间,清晰地闪现出来。 车子有条不紊的向前行驶,车窗外,老房子,树桩,孩童,在视线里渐渐地,走远,走远。 二、 我总是怀念八月野外,庄稼的气息。 色彩丰富的田野里,那些层次分明的黄与绿,一浪一浪,相拥嬉戏着奔向远方。间或一条轻柔的小河,顽皮地穿梭其中,划着无人能解的行书。 炙热的太阳,将泥土的气息充分发酵后,融合在空气的每一个分子里,也将父亲的汗水,一拔又一拔的烘烤出来。 那年,一次意外,我被成群的蚊子叮咬中毒。百医无效,父亲每天用自行车载着我,往返于几十里以外的民间医生住所。 我就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架上,欣赏一路景色,时常会为天太热,而耍一个小脾气。 偶尔的,身旁会有一辆载满金灿灿香瓜的牛车路过,老农一声悠长吆喝,放慢车速,一个诱人的甜瓜被拿到父亲手里。拣块树荫坐下,我双手捧着甜瓜,自顾的狼吞虎咽啃下。 父亲亲昵地问:好吃吗? 今年的某一天,为行动不便的父亲拔牙,坐着出租,往返两次。回来的路上,母亲不安地打个唉声:总是麻烦着你们。 父亲的牙全部拔除了,只待镶嵌。 妹妹做好果泥,端给父亲,问:好吃吗? 父亲点头:好吃。 女儿舀一小勺,抿进嘴里,紧皱着眉头:酸。 三、 我不喜欢雨天。 有时,我会很纳闷的想:雨中漫步,怎么会与浪漫有关? 但我淋过一次次大雨,刻意的。 那一年,一个人走在喧嚣的中央大街。几声闷雷过后,一场急雨劈头盖脸砸落下来。行人纷纷手举过顶,遮挡着小跑前行。 跟着急跑了几步,便停下来。我想,为什么非要躲呢,人生需要淋雨,透彻的淋一次,也未尝不是好事。 雨越下越大,从额头,冲进发涩的眼睛,眼镜片变得模糊一片,用手抹来抹去,抹去抹来,它仍固执的在脸上打着滑。 模糊的视线所及,突然看到地上卧着一个人:没有双腿,只有大半截身子。齐齐断去的双腿根部,绑着一块宽厚的轮胎皮。他佝偻着,匍奋力爬行着,头被雨淋得一绺一绺,身下越过的水坑,趟平了圈圈涟漪。 我呆住了。忽然涌起一股冲动,想过去问他,你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可是,突然感觉自己幼稚可笑。 也许,他比任何人都明白:雨过天会睛。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 四、 老吴太又娶儿媳妇了。 从贵宾台上下来的时候,老吴太被老伴搀着,满脸幸福的笑。脑后,那根一尺半长的花白辫子,似乎也乐得颤微微儿的。 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向她笑了笑,她眯着眼,也笑一下。 吴老太有四个儿子,除了老二是倒插门女婿,其他不偏不倚,结婚都花四万元。四万元,在很多人眼里,很单薄的数字。可对于吴家,可是一笔巨款。 吴老太年轻时精神受过刺激,落下神经病,一年半载,会复发一次。吴老头没退休时,靠每月工资八百多元,养活这一家人。 自从给儿子们陆续结婚,六十四岁的吴老头就开始拼命打工还债。 很多人不理解,问:你没钱,为啥还要硬撑着给他们花钱。 吴老头苦笑:没办法,第一个都花四万了,偏心了那两儿子不依不饶,在家里整天闹腾啊。 婚礼结束后,我第一次踏进吴老太住的家门。 我不知有多少年没有看过这样的房子了:满墙糊着文革似的陈年报纸,房梁低矮。门帘,居然是一面又脏又破的被子。看一眼,便似感觉有老樟木箱子的味道散发出来。 房彰,是两年前盖的漂亮房子,大红喜字的玻璃窗内,喷发出一阵阵喜气洋洋的笑声。 我转身告辞的时候,吴老太端坐在炕上,围坐着一个小被子,冲着我,幸福地笑。 五、 很多年了,我常常做着一个相同的梦。 静寂的山林,山花遍野,鸟儿啾秋,小河淙淙,木栅低低。 在每一个冬日,我安静地守在林间,那座落满冬雪的小木屋里,日复一日,守候着亘古的春暖花开。 我常在这样的梦中沉沉睡去。 太阳以其不变的热烈姿态,升升落落。 朝朝暮暮,岁岁年年,一梦醒来,已过千年。 差异 第一次见到雪和蓉时,正是周末,她们一个在精心的化妆,一个在悠闲地嗑着瓜子。 雪坐在临窗那面洁净的镜子前,边上衬着一杯花茶,正在专心致志地扫眼睫毛。镜子里面有张吹弹可破,水嫩白晰的圆脸,看似随意却精心扫过的眉,一弯玲珑小巧的嘴巴。妆毕,一幅精巧的无框眼镜架到了挺拔秀气的鼻梁上。 不久以后我得知,这是每个周末,她去男网友那里过夜前的必然精心梳妆。 蓉倚在床头柜边,面前散着一堆东倒西歪的瓜子皮,一杯白开水,捧着一本厚厚的当代杂志。她抬起头,我看到一张宽大的国字脸,皮肤微黄,狭长的单眼皮,厚嘟嘟的嘴唇。随意束起的马尾懒散地斜耷拉在脖子上。 后来我也知道,这是她每个周末打发时间的唯一方式。 看到我进屋子,她们不约而同站起身,礼貌的打了招呼。这时我才注意到,雪是个半截美人——至多1。54的身高,至少110斤以上,浑圆丰满。而蓉明显的高大匀称,但骨骼过宽,与国字脸谐调之余,不免太魁伟。 因不想住集体宿舍,想找个清静的住处。我在这小小整洁的房间里,有了和她们相处两个月的机会,慢慢熟络起来。 她们都是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在不同的小公司打工。薪水很低。生活在这个都市里,扣除每月的房租,女孩子必用的一些日用品,日常花销,简单的人情来往,能维持吃饭已经很不容易了。 雪的家里只有父亲和哥哥,很早母亲便去逝了。父亲微薄的工资,供她上大学已经负了债,所以,不可能在经济上再帮助她。 虽然薪水不多,但雪花钱很大手大脚。从不计算着花。往往是在第23天左右,本月工资便已用光,只好靠泡方便面渡日,然后眼巴巴的,翘首以盼下个月的薪水。 零食、化妆品、服装,只要经济暂时能供其所能,一律双眼发亮买下,绝不考虑下半个月如何过。 她常会在某个静谥的时间里,突然睁大凤目,抓紧我的手,认真地说:姐姐,我将来结婚时,一定要买这么大一颗钻戒。说着,用食指和拇指圈成一个圆,举在我的面前。 终于,在月底的某一天清晨,雪面临了一个比钻戒更实际的问题——眼镜框骨折了。她双眼发痴地坐在床头,举着不幸夭折的眼镜架,失魂落魄。没有眼镜,又没有换眼镜的钱,不能去上班了。 看着她披头散发,失神无助状,我不禁哭笑不得。只好暂时周济她,换了个新镜框。 “甭看我身材不佳,但没缺过男朋友。”雪这样说。 确实,除了听她讲述的几个时常联系的男友外,雪还有两个固定的男网友。几乎每个周末,她都会将自己里里外外,从头到脚精心打扮后,去那里过夜。 私下,我问她:到底喜欢哪个呢,准备和哪个结婚呢。 “哎哟,我的姐姐,嘁,你真古董。他们又不是大款,我结什么婚哪。张楚有首歌唱得好,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明白?”雪的薄唇俏俏地撇着说。 我有些懵懵然,不知是自己古董了,还是我们对孤独的理解差异太大了。 相对雪来说,蓉真的是古董与落后了。 蓉才二十四岁,可家里兄妹居然五个,严重的超生。她不值一提的微薄月薪,除了生活用,还要挤出逢年过节回家的路费。平日里,几乎一分掰成两半来用。我几乎没见过她为自己买过一份像样的饭菜。如果她会为自己买一份六元钱的份饭回来吃,那一定是逢了值得庆祝的喜事。 蓉很自尊,我若为她买一份菜回来,她会隔天为我买一堆零食或相应的饭菜。我深知她有多心疼那“奢侈”的食物,只好和她“划清界线” 蓉的脸,永远是素面朝天。对于化妆品,一是太浪费,二是不习惯。我送了她一支淡唇彩,她涂上去以后,说起话来,便嘟嘟着本就丰厚的嘴唇,口齿竟然不清晰起来,惹得雪哈哈大笑。 蓉的心思,与她的外表成着明显的反比,细微敏感谦和,带着些许的自卑,声音温和低沉。我们在一起时,她却明显的时刻照顾着我的情绪和习惯。一幅大姐的风度。看着那宽阔的国字脸,我欣然接受之余,心里却有些疼。 逛街时,她的眼睛也会有意无意的留连一下那些美丽的服装,只是留连几分钟,随即奔向适合自己消费水平的兼价商品堆去。 蓉没有男朋友。她曾偷偷打趣对我说:唉,姐姐,瞧我,高不成低不就的,连恋爱都没谈过呢,多可怜。我的要求并不高嘛,只要稳重,有修养,有固定收入,我看着顺眼,就可以的。 我笑说,这年代要是谁娶了你这女孩儿做老婆,那人得多幸福啊。是一般人没那福气呢。 她笑呵呵接受,并说得到最大安慰了。我抬起头,正巧看到许多无奈的云,掠过她的眼底,瞬间却被笑意掩藏得无影无踪。 其实我知道,如她这样喜欢钻书堆,心思细腻的女孩子,独自在外,不知多渴望有一个坚强有力的臂膀可以依靠一下。 可这种孤独谁能替她解呢?只有时间和机缘帮忙罢了。 我们住的对面,有数家高中档的餐厅。看着雪月底吃着单一的泡面,蓉几乎每餐两三元钱的拌菜,对面餐厅每天进出的红男绿女,我的心总是泛起隐隐的堵塞感。 一个雨天的晚饭后,我们倚在各自的床头聊天。换季时节到了,雪和蓉都为没有应季的衣服叹着气。 看着她们失神的样子,我不禁说,不如回家乡去算了,在城镇,消费水准比这都市要低很多,何苦在这受罪呢。 她们不约而同皱着眉,苦笑着说:家乡太偏远落后,回到那里,所学的专业将一无是处。难道,当年风风光光考进大学的她们,回去灰溜溜的摆地摊吗? 一声叹息后,屋子里顿时冷寂下来。 我29岁的那个生日,蓉无意中得知。那天,打开qq,蓉的头像晃动,一行真诚温暖的生日祝福传来。在异地,那段我几乎把自己遗忘的日子里,看到这句祝福,半晌,我没敲出字来。 在人生匆匆之旅中,要走过多少路,经过多少城市,路过多少人,我们无从计数。可有时,总有一句话,一个人,在不经意间忆起,便有丝丝温暖缭绕心头,不曾淡去。 回到家的初几个月,我们在qq上一直留言联系着。听说,雪换了家公司工作,而且与一个男网友彻底决裂了。而蓉,通过别人介绍,有了男朋友,但并不很称心,双方都淡淡的交往着。 而两年半之后的今天,互相手机号与qq号的一再更换,我的忙碌,她们的疲于奔忙,阴差阳错间,已中断了联系。 我不想说,朋友只在心间记着便好,不用流于形式。实际上,很多时候,形式与内容同等重要。只是我们,忽略了很多。 我丝毫不知,她们现在如何了。只是由衷的希望,她们的生活,越来越接近那个城市,孤独已经渐渐地忽略,或远离了她们。 畅想秋天 柳絮飘飞的时节过后,白杨理直气壮的葱郁起来。而杨树守卫了一个季节,累得面色苍白,枫叶便已朝气蓬勃,热情似火了。 走过了天高云淡的八月、九月,沉甸甸的十月周而复始,如约而来。 在网上,常有一些朋友说,向往北方的冬天。而实际上,北方的秋天才是最美。 北方的冬,只是在有雪的日子里,才称得上美的。漫天飘雪,纷纷洒洒,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浪漫;雪驻后,银装素裹,极目的白,是一种入骨的纯。而大多日子是没有雪的。裸树、秃山、灰瓦、寒风,放眼望去,满眼祼露的贫瘠。 而秋天就完全不同了。北方的秋,初、中秋才是真正的美。没了春的轻浅,夏的浮燥,冬的死寂,处处一派睛朗,殷实,成熟,丰硕的景象。 林语堂在“秋天的况味”中,有两句这样说初秋——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绝不可及者。” 这两段说得可真是贴切。 北方的初秋,确实如一篇质朴而内涵深厚的文字,没有华词丽句,没有故弄玄虚,只有行云流水般的朴实熨贴,让人禁不住的走进它,一读再读,一品再品。 北方的初秋,真的如一位娴雅端庄的少妇,没了青春时期的浮燥,少了小女孩儿面对世事的肤浅,却仍有份淡淡的女儿情怀。沉静且成熟,自然且妩媚。 我常常想,我若有一位远方的爱人,那么,相逢,定要在秋天。最好,是在那层林尽染的枫林中,脚踏一地沙沙作响的相思,头顶纯净不含一丝杂质的蓝天,有暖暖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斜照过来,有秋虫唧唧,有轻风做伴,牵手,慢慢前行。 而世间万物,总是这样周而复始的循环往复着。如一朵花的怒放,也正预示着花谢的开端。人生走到了壮年,也正向着衰老靠近。 进入十月中旬,北方美丽的秋,便渐行渐远,向深秋与初冬靠近了。 北方的深秋是箫瑟枯槁的。落叶凋零,凉风浸骨,傍晚是分,走在无人的小区路上,常会不由自主的束紧大衣领子,缩了脖子,微低了头,急急地赶路。这时候,便会更加怀念起那美丽的,暖暖的初秋来。 这时候,也便常会忆起,当年,那个扎着高高马尾辫,斜挎着书包,雀跃在通往学校路上的女孩儿。蓝天、绿树、朝阳。脚下,通向另一个城市的公路,一望无际的向前方铺展开来。那时,看着公路,我常无端暗想,如果就这样走下去,不停下来,会走到哪里呢? 一如此时,已进入中年的我,静坐屏前,畅想。畅想这个十月,是否是一个金灿灿的,一望无际的秋天。 为风留裳 朋友的红袖文集改了封面,白雪背景,黑字,搭配得意境且专业,煞是若人喜爱。喜爱得也想仿照做出一个来。 朋友问,图选好了,打算加什么字呢?一时竟愣住了。加什么字呢?按理,应该加文集的名字。 文集于我,只是一个收藏夹,一篇随笔扔进去,便很少再去看它。拂去尘埃满落的文集墙壁,露出文集的名字归。 如此陌生。 网络上,一个名字,大多代表一种心境。刚结成文集时,总是隐隐渴盼着,一种心与美好原始状态的回归。于是,简单明快的一个“归”字,成为最爱。而如今望着它,恍如隔世。 文集的名字,早就应改了。可我就是这样的粗心与懒惰,不是刻意的触摸,便总是忽略一些记忆中的细节。 昨天,打扫卫生。从床底下,拣出两张不知何时滑落进去的照片。女儿抢过去看了半天,问东问西。最后结论说:妈妈,你那时比现在好看。 把照片拿在手中,细细端祥起来。四年前,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和几个朋友在益寿山公园的一角,天气睛好,站在碧野青山间的我,笑得阳光灿烂。那一脸的朝气,在四年后的今天,居然流失许多许多。 凝视照片,收回渐远的思绪,痴痴想,很多时光若是能停留,永不流失,那有多好。 不久前,在一个熟人博客中看到大致这样一句话:我敢保证,我写下那些文字时用的全部的真心,可现在回头看看,仍不免有许多的虚伪与矫情。 而我前天在朋友博里这样回复:有时,回头看看,会发现很多写过的字毫无意义。 是的,在我感觉里,无意义才贴切些。我不喜欢虚伪与矫情这两字眼。 很少翻看写过的一些所谓文字。当不经意的翻出一些随笔时,那些曾经认真写的字,字里行间随时可以深深牵动我的,却只有那么几篇。我想,当我年华老去时,拂去浮尘,低眉细观,它们也一定仍可以清晰地从记忆深处缓缓走出来。因为,它至真。 文集的名字,思考了一个上午,仍未得遂心意的名字,就暂名为“为风留裳”吧。 岁月如风。 想,当有那么一天,芳华不在的我,站在时光的高处,回首远眺,端祥着那些从文字中走出来的,深深浅浅的足迹,远远近近的面孔,指尖花开的日子,风中起舞的身影,应该会是怎样神情呢?是面带轻笑,从容安祥,还是凝神静思,温情溢眸? 在这个一个闲暇的午后,为文集更名,信笔心情。 为风留裳。 鲜活的八月 八月,踏着季节的节拍,周而复始的唱了过来。 八月,天更高,云更淡,风更轻。高远广阔的天,轻薄飘逸的云,凉爽浸脾的风,即使在梦里,也是浴着拂面的凉风,轻轻快快,走在爽爽朗朗的晴空下。 八月,是秋的开端。在四季分明的北方,最让人惬意的季节,便是八月与九月了。夏的热情还没有褪尽,秋的清凉扑面而来。每每走在室外,便不由自由的挺直了腰身,连每个毛孔都极力做着深呼吸,争先恐后地享受清凉。走进八月,世界变得更丰富生动起来。蓝天,白云,绿野。蓝是如此纯净的蓝,白是如此单纯的白,绿却是如此层层叠叠的绿。 八月,是童年手臂间,载满快乐的小蓝筐。 儿时,对于季节的喜好,并没有明显的分界。只是知道,暖春凉秋,酷夏严冬罢了。模糊的记忆中,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挎着小小蓝筐,跳跃在八月的田野阡陌间,为母亲给她的五只小鸭子寻找野菜。顶着红彤彤的太阳挖野菜,挥着脏兮兮的小手拌食,仰着汗浸浸的小脸看小鸭子争食,是她一天最大的乐趣。快乐延续到八月结束的前一天,一只小鸭子不幸夭折,母亲偷偷将余下四只送了人。于是,她心痛得跺着脚,抹着眼泪不依不饶,在母亲的苦苦央求之下,方才罢休。 关于八月的其它记忆,便被这泪水冲刷得浑浑沌沌,再也无法清晰地浮上来。 八月,是十九岁少女扑闪的眼眸。在青涩与成熟之间,在灵动与沉静之间,在羞涩与热烈之间,闪烁迷离。走进八月,便走进了那青青的眸子,走进了眸子深处,那汪纯净清澈的碧湖。湖中倒映着那个穿着雪白t恤,白色运动鞋,依然扎着马尾的女孩儿。两辆自行车在乡间田野的小路上哼唱着轻快地穿行。金灿灿的葵花,绿油油的稻田,红彤彤的西红柿,有风吹来,空气中随处飘荡着湿漉漉的泥土混合香气。一片荷花塘在不远处铺展开来,绿的叶,轻轻托着粉的腮,凉风暗送,荷叶轻摇,一阵娇笑声四起,惊得那荷纷纷轻颤,一瓣一瓣,引颈绽放。 八月,是一幅色彩丰富的风景画。八月的记忆底片,珍藏着一幅凝重清新,浑厚悠远,关于西藏的画卷。古朴的寺院,着红袍的僧人,湛蓝如镜的朗空,磅礴高洁的云,逶迤连绵的山,宁静深幽的湖。一望无际的绿野间,缀着星星点点淡粉、淡黄的小花儿。一阵“得儿得儿”的马蹄声传来,拔响了沉睡多年的古弦,半梦半醒之间,一支古老的康定情歌,从跑马山的上空,悠悠传唱而来那天,那云,那山,那野,如此清晰。梦里梦外,伸出纤指,轻轻抚摸,触手可及。 八月,是一幅意境高远的淡彩水墨。只需轻轻一瞥,那一抹抹鲜活的淡彩,便融入眼底,让人不自禁的停下脚步,久久地,久久地凝视它。 周末太底下 休闲广场好热闹。 周末的休闲广场更热闹。 一大清早,四点半钟,早晨的第一缕阳光还羞涩地趴在地平线上,不肯抬头,休闲广场已经是乐声渐起,歌舞笙平了。 红的,白的,黑的等各色的晨炼装或休闲服,远远望去,星星点点。散步的,习健身笔的,跳绳的,花瓣般散落于广场周围。间或有成大片的或红或白或蓝,成簇地绽放着,那,是在团体晨炼着的人们。 看,最南端,那群着一身白锻青衫,一双轻便的黑或白棉布鞋,握一把仿古宝剑的中老年人,伴着悠扬婉约,古韵幽幽的“云水禅心”筝乐,在成排的婀娜碧柳下缓缓习着太极招式。让人不由得抬头,循声而望,看一袭袭青衫在清爽的晨风中轻摆,随之,也禁不住气定神闲,伸展双臂,效仿着推行几下,方舍转身离去。 东南角处,那一身薄纱轻飘,红衣白裤的中年女人们,个个身姿丰满,从容端庄,手执宽扇,一系列轻快的八十年代流行老歌从录音机中传唱出来,伴着“阿里山的姑娘”或“金棱呀银棱”的旋律,或侧头,或展臂,或扭腰,手中的扇儿随之轻抖,十足的优雅韵味儿自回眸顾盼间流露出来。 广场的中央,一群装扮清爽利落,着装各异的高龄老人们,随着低沉舒缓的乐曲轻轻摆着胳膊,慢慢伸着腿,再慢腾腾转身,再转身,晨风拂过,虽满脸沧桑褶皱,却静肃淡定。 队伍最为壮观的,当数正东石阶处,正在跳健身操的中青年人群了。红的,青的,黄的,绿的衫和裤,随着节奏鲜明的韵律,或跳,或扭,或转,轻快摆动。他们的舞步,是随意变换的,没有明显的统一排练,但个个轻盈篷勃,朝气可人。自然,队伍也是随时的有人加入或退出,没有丝毫约束。甚至于有几个五六岁的娃娃,也跟在后面随着节奏撒欢儿似的蹦跳着。 咦,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走过来,袅袅婷婷,一手牵着有着狮子状长毛的小狗,雪白雪白,毛线团儿似的,另一手拉着精巧的双轮小菜车。看样子,定是到广场左边的早市买水果蔬菜了。 早市好热闹。 周末的早市更热闹。 餐车的车主吆喝声,小贩的叫卖声,买主的讨价还价声,充斥于耳。油条,饺子,馅饼,年糕等小吃品目繁多,目不暇接,到处熙熙攘攘。 走进早市一条街,首先入眼帘的便是两边的数量餐车。 “饺子哩——,饺子哩——,牛肉羊肉猪肉韭菜馅的全有哩——”“闺女,吃点啥?”那个满脸堆笑的中年女车主,正用沾着白面的手向上推了推白帽子,卖力地拢着顾客。一绺头发从帽子中偷偷地溜出来,看样子,定是起得太早,没来得及细心梳理的结果。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太太,面孔干涩,头顶略脏的白帽,双手不停地翻来覆去,摆弄着她面前水盆里的粽子。近乎虔诚渴盼的目光,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偶尔的,有人驻足:“多少钱一个呀?” “二元钱四个,二元钱四个。” 嘴里忙不迭地应着话儿,边用枯瘦的手慌忙拉出一个小塑料袋,忙着向里装粽子,又忙着叨咕:“我这是自己一个一个包的,里面放了两个蜜枣儿,甜着呐。 向里走,则是批发水果和蔬菜的地盘。有对卖主看上是夫妻,五十出头,男人负责吆喝称量,女人则管收帐。 "哟,您看着秤,高高的呢,一共六块二毛。”男人高声报数。 “六块钱得啦。”买主很大咧咧的回道。 “我一共能挣您多少钱呀,不行不行。”女的在一边急了,随意拢起的长发乱草似的在后脑勺上跟着抗议着。 “得,得。不行就算了!”买主厌恶地瞟了一眼,掏兜,付钱。 约六点以后,太阳早已迫不及待地抬头,爬出地平线,阳光从睛空斜斜地洒下来,亲和,温暖。一张张不同的脸孔,相继散去 六月,飘飞的思绪 莫名的,就喜欢蒲公英。 我想,恋上一种东西,首先是不由自主的心动,欣赏,然后才会去总结喜欢它的种种理由。如果因一种理由而去喜欢,那往往不是纯粹的了。 在家乡,五六月份,正是蒲公英飘飞的时节,而家乡的人们,通常把蒲公英被称作婆婆丁。 儿时,我家居住的是父亲单位分配的一套红砖瓦房。瓦房的前方是一条宽敝但不平坦的马路。马路的前方,是很大的一片田野。只有几间低矮的小草房,静静地伫立在那片沃野之上。那时,那里还是一片待开发区。放眼望去,距田地的一里远处,有一条宽三米的浅浅小河,清洌蜿蜒,玉带般缠绕在田野的腰间。 每年的这个时节,正是蒲公英开花成熟的时候。田地的排水沟边,田间的垄台里,甚至那不太平坦的马路上,随处可以看见蒲公英的飘飞的影子。 偶尔,结上三五小伙伴,或手拉手房前屋后的跑,或小马驹似的在那片田野里嬉闹撒欢。脚下,往往会有许多蒲公英受到惊吓,经不住我们喧嚣的脚步声,攸地飘散,逃也似地随风而去了。 但是,那种欢乐并不是很多。父母上班,姐姐上学,五六岁的我,大多的时间,是要照顾小我三岁的妹妹。 我拉着走路还不灵巧的小妹,小笨鹅似的,在偌大的院子里,单调反复地搬着小板凳,拿着花手帕过家家,用小铲子堆着沙土。或瞪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看着马路上偶尔来往的车或人。有风吹过,只要抬起头,就会看到,田野里蒲公英纤弱的梗在迎风招手。可是,距离太远,要是看它们飘散的样子多好呢。 于是,趁妹妹熟睡,我就小心翼翼,悄悄溜出院子,奔进那片田野里。 轻轻摘下那一株雪白的绒球,生怕手指轻颤一下,会惊飞它们的半边羽衣,慢慢移至嘴边,小嘴突出,深深吸一口气,把气用匀,再慢慢吐出来。随着“噗——”一声,那些白色的绒绒便借着我的气息,乘风顺势,仪态万千的飘起来了。 或把头慢慢俯下,悄悄贴近,生怕惊醒它们,距一两公分时,再用力“噗——”一声,就会有一大片白色的绒腾起,飘飞,沿着各自的方向款款而去了。 它们那么自由,会飞到哪里呢?会飞多远呢? 呆呆看着远去的蒲公英,我只知道,它们一定飘到一个我不曾去过的地方去了。那地方一定很美丽,有很多小伙伴玩,一定比我家的院子要大,大很多很多 如今,每每坐车路过那里,我仍会忍不住回头看看。可如今的那里,早已不见一栋栋红瓦房的影子,还有童年的蒲公英,那童稚的梦,都被临立的高楼代替,遮盖得无影无踪了。 我少女时代的日记本扉页,写着这样一段话:我是一粒蒲公英的种子,喜欢乘着轻柔的风,在空中飘荡,寻找属于我的那块青草地 属于我的青草地是指什么呢?是对学业的理想?是家庭过于束缚,对自由的向往?还是那懵懂时期,少女情怀的一种寄托?其时,我从没认真想过。 只是,我少女时期初恋情结,却确确实实的,着陆在了一块青青草地上。 那是个家境贫寒,白晰帅气,成绩优异的眼镜男生。 不知从何时起,看着马路上挽手走过的热恋男女,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白晰的眼镜男生。但很快,就会为自己这想法偷偷羞红了脸。 直到有一天下课,莫名地,我忽然感觉有两道电光自背后直射过来。扭过头,那眼镜男生正若有所思状紧盯着我的后脑勺。这一次对视的发生,太过意外,完全出乎对方的预料。我只记得,我的大脑短暂缺氧,空白一片,呆呆对视十余秒,才慌忙转过头。然后心里七上八下,乱七八糟,糊里糊涂,过了一个上午。 以母亲的严厉,那时的我,再给我一个胆子,也不会敢小小年纪去谈什么恋爱。不过,也许是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也真的没想所谓的恋爱。 然后,整整两年,我们就在这种若有若无的对视中渡过。或是教室中的一次抬首,或是操场上的一个回眸。那种朦朦胧胧的情结,一直牵引着我,走过一个又一个学期。再然后的三年里,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吸引过我的眼球。 就在不久前,与一个n年未见过面的同学相遇,她知道我的住址后,惊讶的说:呀,你与老于他家住前后楼呀,而且同年入住的。 老于,就是当年那年白晰帅气的眼镜男生。 我吃一惊后,不禁哈哈笑起来:不会吧,我家入住四年了,怎么会没遇到过他。 同学沉思后恍然说:他现在外表变化非常大,不但魁梧,而且负责楼房设计施工,经常在现场,已经看不出昔日的白晰了。可能你们遇到过,但你没认出来。我有他电话呀,有时间你联系一下嘛。 我听了不禁又笑,忙说:不用了不用了,什么时遇到认出来,自然就联系了。 说这话的时候,那白净清瘦的脸,细长专注的双眼,从记忆中模糊地浮了上来。 那些少女时代脸红羞怯,怦然心动,早已如一粒粒蒲公英的种子般,乘着岁月的风,从记中越飘越远了。 如今的我,仍然喜欢着蒲公英。如今,它不再遍地可寻,不走到野外,已经不易觅到它的身影。 且慵懒无比的我,很少走到野外。闲暇之余,最常做的就是打开电脑“满壁江山作卧游”了。每每百度中,一瞥间,一张飘飞的蒲公英图片跃入视线,我仍会眼神兴奋,细细端祥后,忙下载下来,精心地放入我的图片夹内。 你看,那么可爱的一株蒲公英,那么白的绒绒球体,用那么优美的飘飞姿态,飘向那么蓝的一片天空。 没有人知道,在我的心中,那是怎样的一种美丽。 但,我从不用手去触碰它。我总是想,有些美丽,一旦触碰,是否就会变得不真实起来。 偶尔有机会走在野外,看到一株蒲公英,我仍会像儿时一样,轻轻拈起,慢慢移到唇边“噗——”把它们吹散,然后,目送它们,渐渐飘远。 可是,我知道,如今,漫天飘飞的,只是心情 往里走,往外走 我喜欢独自逛寺院,而且从不在庙会的时间去。说起来,我并非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弟子。家中从没有供奉一件佛家器物。但我喜欢逛寺庙。喜欢走进寺院那一刻的心神皆静的感觉。近年,常会听到一些传言,某某寺院的和尚不守清规了,某某寺院借法事谋取钱财了,等等,但这些并未影响到我的心情。因为,这与我走进它们时的感觉无关。 那是一个睛朗无风的四月清晨,一天无课,打听好极乐寺的地址,便蹬着白色运动鞋,背上大大的背包,跳上通往极乐寺的大巴。 左手握十元钱的门票,右手拎一大束十元钱的香,独自一人,开始缓慢游逛。 有几处的石阶,只有几级,慢悠悠,几步便走了上去,走至一半,习惯性的回头看看,远没有家中附近,登临山的寺院“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家附近的寺院,大凡座落中四面环山的位置。所以每每拾级而上,总会在几个石级处,不由自主停下来,回头,远眺,看幽静的山林,逶迤的群山,锁于云霭深处。 寺院内各大殿规划相当整齐庄严。顺着甬道依次走进天王殿,大雄宝殿,西方三圣殿。抬头,凝神,看一尊尊菩萨,在温和的与我对视。上香,虔诚的叩头,拜佛。起身,才想起,又一如既往的,忘了先许愿再叩头。 走过玲珑塔,见几人正在专心的掷硬币。信手一摸口袋,掏出几枚。用力的抛上去,硬币在空中划一道优美的弧线,除了一枚过于顽皮外,其它的都稳稳落入塔中。一拍脑袋,又忘了许愿——这记性。 路过一处禅房,有诵经声传来。驻足,立在不远的门边处细听,细节不甚明了,许是在为一位女施主的家人做法事吧。只闻木鱼声声,经声朗朗。那女施主在前方一处稳稳坐着,低首,垂目,一脸漠然与虔诚。 转了一个多小时,有些累了,在一花坛边上,拣个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正值四月,北方的草木刚刚发芽,只是春暖,尚未花开。花坛中的土被整理得很平整,心安理得的沉睡着。边缘有些许的小石块,在阳光下懒懒地伸着懒腰,打着呵欠。 暖风轻拂,一片静谥。 临近中午十一点,已经逛回了极乐寺的正门处。肚子也在提醒我——肉体凡胎,该午饭了。于是,回头看看,带着几分难以名状的不舍,迈出了寺门。 出乎意料,一身轻松地走出寺院后,会让我经受一次至今难忘的惊吓。 跨出寺门,有几个形态各异的人走了过来。说他们形态各异,是因为他们是各种不同程度的残疾人。 其中,有断臂的,一只肘光秃秃的,红红的,嫩嫩的裸露在外面,触目惊心。有一只残腿的,只拄了一根简单的手杖,一跳一跳的挪到我面前。有满面烧痕,面目全非的,皮肤狰狞,不忍多看一眼。还有一个小小的侏儒,相貌古怪。估计至少有七八个人,衣衫褴褛,不约而同的向我围拢过来。 他们都不说话,只是把手伸向我,目光如饥似渴般,紧盯着我的脸和手。压制住心底涌起的触目惊心的恐慌,手伸向上衣口袋,摸出仅剩的一些一元硬币,逐一分给了他们。 在他们的打揖鞠躬中,刚刚喘口气,迎面,走过来一位低眉顺眼,身着尼姑服的女俗家弟子。说她是俗家弟子,因为我看到,她的帽子下面,露着浓黑的头发,并未剃渡。 “女施主。”她双手合十,深鞠一躬。继而一脸神秘,轻轻牵了下我的衣角,不由自主的,我的脚随她往一边移了几步。 “我们那里有五台山前来的大师,求签,问卜,解疑,灵验非常哦,就在那边。” 顺着尼姑的手指向前望去。极乐寺的对面整条街,都是流通佛家法物的店铺。门前高高低低成柱的香,形形色色的佛像,大小不一的佛龛,精致玲珑的灯笼,音响里不停传出来的梵唱。一派祥和,温暖,笼罩着整条街面。 “此时大师就在中间的那店里。”尼姑又接口说道。 许是五台山三个字引诱了我,更是抑制不住一肚子要看大师的好奇心。鬼使神差般,从不问卜的我,一脸傻相,乖乖的随着这位慈眉善目的尼姑,走进了那家店铺。 店内,远没有外面看起来那么整洁有序。柜台里,墙面上,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佛家器物到处都是。向里走,地上还摆放着一些看起来刚刚到货的器物。 店的纵向跨度很长,走到尽头,有十来米。左右看看,只见柜台前稳坐着一白胖店主,未见大师的踪影。疑惑间,只见那尼和胖店主耳语几句,便径直走进柜台里,一只手推开嵌在墙面的一道小木门,转身道:“请进。” 迟迟疑疑地迈进门里,脑子就有些发懵了。 里面是五平米左右的一间小屋。屋内昏黄,开着三十瓦左右的灯泡。墙壁脏黑。右侧墙上,挂着一佛龛,扫了一眼,没敢细看供奉的是哪路神明。紧靠墙的一边,有一小方木桌。桌上有纸,有笔。桌后,坐着一个四十左右的妇人。短发,面部木然,眼神冷漠扫了扫我,无表情状。 尼姑转身,反手,插上了门上那四十年代的门闩。 一投阴森森的感觉直冲脑门,头皮发凉,心头紧缩。 只见那表情木然的妇人死死地盯了我几秒,左手猛然逮住我纤弱的手腕,头部轻轻摇动,右手猛拍一下大腿,嘴唇猛一哆嗦,便开始不停发出“突——突——”的声音。 哆嗦半分钟过后,妇人开始念念有词起来。灵魂近乎出窍的我,只听清且记住一句:“你冲撞了一个冤死的女鬼,突——突——” 妇人拍腿,哆嗦,念叨约七八分钟后,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恢复了木然的常态。 尼姑做神秘状,头附在我耳边:“大师为你消灾了,还有什么要疑难要化解的,快和大师说说。大师说得很准吧。” 战战兢兢的回了句,没有没有,很好的,很准的。眼睛早已移到了门闩上。摸出包外侧准备打车用的二十元钱,一手往桌上扔,一只手拉开门闩,甩开长腿,几近以凌波微步的速度,冲了出去。 冲出店门,长出口气,有种感觉——重返阳间。 尼姑已经紧跟着,也冲了出来,依旧低眉状:“刚才大师说的不太满意?那边店里有老和尚,要不再去求个签?” 恶狠狠瞟了瞟那身衣服,甩开步子向出租车方向走去。 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女尼正对着我双手合十,隐约似乎听她嘴里还念着: “阿弥托佛。” 眼镜情结 你若是来到我们这个小区找我,只需说:要找一位个子高高的,大大的眼睛,大大的眼镜的女子。多打听几个人,一准儿会把我打听出来。呵呵,眼镜,特别我是脸上这副大眼镜,不知何时,已成了我的标识了。 与眼镜结缘多少年了?我还真得掐指算算。 与这副大眼镜结缘几年了?也得掐指算算。 记忆中,大约十二岁时,我就是广大近视民众中的一员了。但那时,整日看课外杂书,不思进取的我,连黑板都懒得看,反正学习成绩一直在还算靠前的位置不上不下。于是,心安理得的,坐在了全班第一排的位置上,至于眼镜,从没想过。 大约是第二年吧,母亲生怕影响了我的大好前途,于是,派长我八岁,戴着近视镜的姐姐领着我去了一家配镜小店。店家很爽快的,让我简单辩认了几个墙上的视力测试图,几分钟后,便给了我一副现成的金边近视镜。 我至今对那副眼镜的模样仍是记忆犹新——黄色金属镜架,方圆的边框。发票标明:左镜片175度,右镜片200度。 眼镜款式挺漂亮。放在书包里,用手摸摸,按捺不住一肚子新奇。上课时,小心翼翼地打开镜盒,拿出来,稳稳地架在圆脸上,端坐。下课铃声响的时候,眼球已感觉极度膨胀,眼眶憋得发紧,似乎装不下眼球,小鼻子卡得发酸。走出教室,低眉间,校园的地面不知怎么就凹凸不平了,高一块,低一块。脚用力蹬到高起来的地皮上,实际却踩进了一个坑里。于是,深一脚,浅一脚,走了一个来回。渐渐太阳穴发涨,一蹦一蹦,恶心,想吐。再也忍受不住,急火攻心般把那金边眼镜从脸上卸载下来,扔回书包。 整整一天晕沉沉,眼涨鼻酸。晚上,老爸问起眼镜的问题。我那发涨的眼睛居然比我还委屈,不由自主地流下一串眼泪来。 唉,算了,周末带你去佳木斯最好的眼镜店,再配副好的吧。父亲皱着眉头看着我。 至今,我仍能清晰的忆起,那个周末,父亲牵着我去配镜的细节,以及那个眼镜店的名字。乱哄哄的佳木斯火车站,小贩响亮的叫卖声,宽敝明亮的大华眼镜店。我趴在柜台的边上,脖子伸得老长,一丝不苟的挑选着镜架。 就是它了。我指着一副暗红色,细金属边的精致镜架坚定的说。 于是,验光,测试,打磨。一番耐心等待后,一副精美的近视镜到了我的手中。 而且,我选的镜片是在阳光下变茶色的。天晓得当时我为什么喜欢上了变色的。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是出于臭美心理。总之,这副在当时完全可以用精美前卫二字来形容的眼镜,对我以后选眼镜的审美意识,一直起着莫名的主导作用。 当然,那个当年喜欢运动的女孩子,再精美的眼镜,也不会让它碍事的整天挂在脸上。除非不得已,我坚决不戴它。它在我的书包里,文静地躺了三年后,才名副其实的整日挂在了我的脸上。 如果说人生的第一次总是难忘的,那么,我的第一副眼镜,我一直认定是这副变色的了。它的样式,颜色,在我当时的记忆中,一直处于完美的位置。 以至于在第四个年头,因我整天和它亲密接触,严重磨损。在一个寒假的黄昏,它突然从我的脸上滚落到水泥地面,悄无声息的,夭折了。 我捧着它的残骸,如失去了初恋情人般,大哭。母亲瞪圆了眼睛,用万分莫名其妙乃至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我。最后只说了句:至于吗。 从那以后,我脸上的镜架经历了有框的,打孔的,拉丝的,镜片从浅棕的,淡灰的,浅咖的轮番过渡着。不可救药的是,在精巧的小眼镜充斥的时代,我的镜片只是缩小了有限的一圈,没有太大的改变。 在身边亲人,家人,友人一致反对的情况下,我也曾数次地踟蹰于眼镜专柜前,尝试着那些新款精巧如弹丸的小眼镜。可最终还是义无返顾地,戴着我的大眼镜,从容离开。 朋友无可奈何地叹着气说,我就是太习惯于这大眼镜了。 是的,是习惯了。 如我这样性情着的小女子,一旦形成一种习惯,便会渗入骨髓,以一种固执的姿态,在生命中行走。 比如,每晚临睡前,我会俯身,亲吻一下女儿娇嫩恬静的小脸;比如,每个静夜,我会推推脸上的大眼镜,对着显示器,暖暖地,说声,晚安。 那些春暖花开的子 又是一个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日子。 风从近看却无的草尖吹来,给山野涂上似有似无的,娇嫩的绿。 门前那棵粗壮的老槐树,每个枝叶,都极尽妩媚地摇摆着,轻轻地唤着春天。 七十岁的我,轻闭着眼,倚在夕阳下,那红漆斑驳的长条木椅上,春风托起我的满头银丝,漾起遥远的记忆,无边 1、 十岁的我,裤角绾得高高,雪白的脚踝赤裸着,与门前那条恬静的小河嬉戏追打,细碎的浪花吻湿了裤边,扬起一串串风玲般的笑声。 有风吹过,你持着一棵娇嫩的树苗,身披三月的阳光,从碧绿的山野轻行而来。拿起墙角那把沉睡着的老铁锹,你轻轻牵过正在嬉闹的我,将树苗植在门前,抬眼可及的那块空地。 我默默看着树,你默默看着我。 抬手,拭去满头细密的汗珠,你轻笑,说:我要等着,等着它和你一起慢慢长大。 2、 时光在不经意拔弄岁月的弦,素指轻弹间,我已经二十岁了。 三月的风,托起我如瀑的长发,飘起雪白的衣袂。我飞扬的青春招摇着,漫过菁菁校园,与遍山的映山红一起,开遍春天的每一个角落。 回乡,趟过昔日的小河。你伸过宽厚的手,说:你已经大了,从此,让我牵着你,走过小河的春夏秋冬。 黄昏,细雨菲菲。一把花纸伞,撑在我的天空。抬头,你正望着我,温暖的笑。从此,不论白昼与黑夜,我的生命,都在阳光下穿行。 3、 “拂堤杨柳醉春烟”的季节。我们牵着女儿的小手,寻着春的脚步,去山野,倾听每朵山花开放的声音。这时,我已经三十岁了。 漫山大把的绿,娇艳的红。七彩的风筝,托着女儿春花般的笑脸,在云中飘扬。一串串银玲般的娇笑于旷野中,于清风中,久久的,久久的回响。 回转头,我看到,我们的笑容,在你的眼里,一圈一圈地荡漾。 4、 布谷鸟在枝头轻快欢唱,油菜花点尽一院春色,摇曳生香。 我四十岁的眼波里,荡着柔和,写着安宁,漾满幸福的馨香。 每天,我安静地坐在春的深处,捧着一本精装的书帧,用我纤纤素手,为我们的餐桌,精心烹制出,你喜欢的,流光溢彩的画般佳肴。 然后,静静地看着你,在烛光的辉映下,眼神惊喜地跳跃,孩子般,悠然自得的,在我的画布中徜徉。 5、 “春风又绿江南岸”的时节,我对你说,我五十岁了,在我能走得动的时候,想和你行尽江南秀色,看遍桃李芳菲,闻尽瀑声悠远;想在傣家竹楼前,静沐如水夜色;想躺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看白云如絮飘远;想静立姑苏城外,听寒山寺的钟声,在耳边,在心间回响。 于是,你把我和我的梦,一并装入你的行襄。 于是,你的脚步,伴着我,放逐在每一个梦开始的地方。 6、 岁月流转,沧海桑田。踏着时光匆匆脚步,我已步入花甲,六十岁了。 夕阳晚照,静柳无声。门前,那条恬静的小河,安祥地酣睡着。偶尔,一缕晚风的吻轻轻拂过,小河在梦中,微微甜笑,唇角漾开点点笑意,瞬间,又恢复平静。 我瘦弱的手,轻抚着你花白的头发,一根一根,细数着它们。有风,从指间掠过,我抬头,看看镜中的自己,岁月大大小小的年轮,一圈一圈,刻在我曾经光滑细腻的面额上。一根根若隐若现的白发,于青丝中渐次浮上来。 我们怎么会老了,我痴痴地问。 傻丫头,你说。抚着我的白发,嗔嗔的笑。 7、 而如今,我已经七十岁了。 门前的那棵亲手种植的小槐树,很老很老了。树干粗壮,皮肤斑斑驳驳,每一条纹理,都写着安宁。条条经脉蔓延着,深深的,嵌进泥土。每个春季,它仍用崭新的绿意,昭示生命的恒远。岁月在它的脸上,划过沧桑的痕,心里,留下永久的绿。 不知何时,天阴了。晚风扬起我一头银丝,头皮泛起丝丝凉意。满头白发的你,蹒跚着走了过来。 要下雨了,回屋子吧。你说。有衣,轻披在我的身上。 我缓缓抬起头。 迎面,天空的眸,正滴落幸福的泪。 烟花一灿 窗外,爆竹声此起彼伏,烟花漫天,映得窗子忽明忽暗。躺在宽大的床上,轻闭双眼,听窗外如潮而至的烟花爆竹声声。 某一声强烈的爆音传来,心,会轻颤一下,继而恢复平静。思绪沿记忆的河道追朔而上,打捞起渐欲流失的几个元宵之夜。 是五六岁的光景吗?那贪吃的小女孩颠颠地跑进厨房,看着母亲缓缓扔进油锅里的元宵,流着口水搭着话儿。母亲回头,手一抖,油花溅起,手背赫然起了一个水泡。于是,吓得转身,忍住口水,走进屋子,乖乖等着炸得金黄的元宵出锅。 是十岁左右吧?被姐姐带着看正月十五的花灯。天寒地冻的北方夜晚,冻得通红通红的小脸,一双充满欣喜与新奇的大眼睛。记忆中,已没了具体的年月刻度。唯记得,走进温暖的家时,央视首播西游记第一集放映,一眼见那孙猴子正高高站在凳子上吃着面条。 是十五六岁时吧?两个扎着马尾辫子的小女孩,手拉着手,咬着耳朵,窃窃私语状去看元宵彩灯。爱臭美的女孩子,一双薄薄的皮靴,一件不厚的棉夹克,冻得脚心发痒,踩着薄冰,仍不肯低头,坚持玉立挺拔状走到家,一头栽在母亲温暖的热被窝里,拖也不肯起来。 是十九岁了吧?你的温暖流淌在我的指尖,穿梭于霓虹闪烁的灯火与漫天飞舞的烟花之间。一朵朵腾空的烟花,与飞扬跋扈的青春共同绽放,映红了双颊,点燃了眸子,划过璀璨斑斓的夜空。 是去年的今天吧?牵着女儿胖乎乎的小手,行走在亮如白昼的元宵之夜。烟花声,爆竹声,叫声,笑声,肆无忌旦,敲击着幸福的耳鼓。女儿如花的笑脸,烟花般绚烂;欣喜的眸子,穿棱于灯火喧器之中。 今夜,我坐在窗子里面,静静地,任思绪随如水的音乐流淌,蔓延,弥散。转头,看着窗外那些含苞的,绽放的,渐逝的烟花,起舞,升腾,怒放,消逝,成一道景色 ——零七年元宵之夜 随言网事 “我要告别网络了,以后或许会不再来了,有事留言吧”“我感觉累了,想彻底休息一下” 诸如此类的话,已有若干好友对我说起过。他(她)们言离去的原因,有不屑于网络交际的虚拟阴暗,有伤心于网络友情的虚伪狡诈,有疼痛于网络爱情的刻骨铭心。然而,大多不过是隔了数天,或数月,他(她)们仍会以另一副面孔和心情,淡笑着,重新走回网络。 相遇,相知,相惜。这是网络友情的公式。 相遇,相知,相恋。这是网络爱情的定律。 ——温馨,相守。隐忍,转身。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都注定了这两种结局。 走进网络,算来大约有三年了。 开始的大半年,只是偶尔上来逛逛,连宽带都懒得装。想逛的时候,便“电话拔号”上网。拔号在当地费用不低,一小时大约3。5元。且网速及慢,下载一张图片要五分钟,听首歌要二十分钟。当有一个月,我因贪图进搜刮社区找图,月底拔号上网费累计三百五十元,才恍然,自己应装上宽带业务,成为正式网络人了。 在论坛看文,听歌,寻图,是我打开电脑后最大的乐趣。只是,注册的多,参与的少。在一个浙江论坛参与三个月,发帖数少得可怜,qq上却一个好友也未添加。 铁打的论坛,流水的兵。我始终以一个默默的客人形式,静静地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看他们你来我往,于网海沉浮。 于是,在潜意识中,因网络人对网络的态度,而归为四季——春、夏、秋、冬。 属春者,大凡初涉网络。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新奇的。qq、msn等各式聊天工具,论坛,游戏,网络上的一切对他们虽然陌生,却如春风拂面,充满了新鲜与诱惑。他们会眨着孩童般新奇的双眼,怀着孩童般单纯的心,严肃认真的对待这个世界中的每一句话,或每一件事。他们,是可爱的。 属夏者,大多对网络有着如火的热情。他们在经历了春的羞涩和新奇后,能熟练地掌握各种网络语言,网络工具。因文化层次或爱好不同,他们的身影频繁地出没于各大bbs、游戏场所、聊天室之间。他们的热情与旺盛的精力,敏锐的思维和感知,让多少人自叹弗如。他们,是让人生羡的。 属秋者,如这个沉甸甸的季节一样。他们,是网络人中最成熟的一群。他们不会患得患失,不会轻言离去。网络中的虚与实,光与影,美与丑,在他们心中自有分辩,但从不在公众之处以言辞论鄙薄。他们甚至会以母性或父性的眼睛,从容淡定地,审视着这个世界每个角落起舞的尘埃。他们,是亲和的。 属冬者,如这个飞白的季节一样,是清冷的。网络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习惯,或一个闲暇独处时相偎的伴侣。他们极少与人接触,交流。在冰凉的键盘上,偶尔飘落一两瓣与他们相似的雪花,能与他们的指尖一同起舞,便足够了。然而,他们的内心是丰富的,敏感的。他们,也是骄傲的。 静静地于网络中穿行数月,因家事和公事,约半年没有多少闲暇上网。半年后的一个阳光灿烂的午间,qq面板上老友秋林发来一个论坛网址——热人社区。从此,这里便成了我走进网络以来唯一的,活跃参与的论坛。于是,迎新友,送故交。有了三五知已。这里,成为铭于生命中的一个印记 我想,当我在网络的怀抱里,幸福地老去之时,回头看看,生命的蛛网上,那朵最美丽的花,一定不曾风干,娇艳如昔 友情也好,爱情也罢,我终相信:只要真诚,尘埃里,也能结出最美丽的花;只要有生命的地方,定会有爱。 爆米花 圆筒形粗筛,古老的大茶缸,简易风箱。一口圆柱形黑黑的长锅,下面一堆火碳。额头、鼻子、嘴巴都沾了黑灰的汉子。 “呼——呼——”风箱拉得得意的叫。 “咝——啪——”煤碳被烧得急切的嚷。 “起锅啦——”汉子起身,吆喝一声,拉开架势,边上围着的小孩儿大人纷纷捂严耳朵。 “咣——篷——”两声,一大团白色的浓雾腾起,来不及散去,小孩儿们便迫不及待的奔过去 这是多少年前爆苞米花时的情形了?我已记不清。只记得在一次朗读比赛中,当我歌颂祖国高科技发展,激情澎湃的读着:我爱您腾空的蘑菇云驱走了荒原的寂寞!除却蘑菇云,眼前浮现的,还有爆米花出炉时腾起的浓浓白烟 爆米花,因儿时大多用苞米(即玉米)爆成,也称苞米花。北方的冬季太冷,夏季太干燥,所以,爆苞米花的季节大多为春秋两季。而秋季玉米大多陈玉米,新的水份又过大,所以,春季,是爆苞米花的最佳时节。 冬天,母亲会筛选出优质的,适合爆苞米花的玉米用布口袋装起来,放在通风的地方。经过一冬的风干,玉米粒粒干脆金黄,扔在嘴里一颗,只听“咔嘣儿”一声。便只待来年的春天爆苞米花用。 那是零食贫乏的年代。理所应当的,那是我听到的最为动听的吆喝:爆苞米花儿咧——!尾音拉得很长很长,抑扬顿挫,恰到好处。 吆喝声传来,我和姐姐便从母亲那里要了钱,提了早已备好的苞米,空袋子,连跑带蹦地向吆喝方向奔去。 春季每家都备有干玉米,爆苞米花的人不少。比我速度快的孩子大人早已到了那里。于是,大多时,耐着性子,排队候着。 轮到我们时,来不及那爆苞米花的人招呼,早已跑上前去,亲手把响干的玉米装进量玉米的大号茶缸里,铺得满满的,倒上糖精,双手捧着,近乎虔诚状,端给那汉子。 站在边上,眼睛死死盯着那口黑锅上的秒表。巴不得那秒表飞速转数圈。这时,锅里的香气渐渐串进鼻子。只等听到一声“起锅了”来不及烟雾散尽,便冲上前去。苞米花还没等完全装进口袋,我早迫不及待的用小手抓起一颗,偷偷塞进嘴里,香。 回到了家,母亲将苞米花儿用一个圆盆盛了,放到圆桌上,围坐着,说笑着,一家人嚼得口齿溢香。 母亲也喜欢吃苞米花。 在我现在居住的小区拐角处,有一家“喜玛拉雅爆米花”小店。店面很普通,可爆米花的品种颜色繁多。因各人的口味不同,制成了奶油味的,草莓味的,香蕉味的,苹果味的等等。又根据儿童心理喜好吧,颜色不一,定量装在透明的口袋里,密封了,煞是好看。 一日去母亲家,路过小店,我便随手买几样。母亲吃了一些后,不断摇头,叹气说:这苞米花,真不好吃,与前些年的味道怎么会差这么远。我拈起两粒,扔进嘴里,无味。那唇齿溢香的日子,似乎已寻不到痕迹了。 攸地想起儿时的高梁米饭,未等出锅,香气儿悠悠,争先恐后地挤出锅缝,飘满整间屋子。我对母亲说:想高梁米饭的香气了。下午,母亲从外面回来,大叫着我的名字,手里拎了一袋包装相当精致的口袋。细看,原来是精制高梁米。 于是,没等到晚饭时间,我已在母亲的电饭煲前转了两圈。 饭熟,有隐约的香气暗暗袭来。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一口下去,我抬头惊异的问母亲:掺了其他米了吗?母亲嗔怪一声傻丫头,尝了一口,脱口道:怎么一点高梁米的香味也没有! 加工这样精细,包装如此精美,怎么就吃不出味道了呢,怪。 上网,与q上一老友闲聊。友说,他刚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杭州回来,发了数张风景照。碧柳依依,桃花若雪,湖若明镜,好一派江南秀色。羡得我眼神泛滥。他却说:杭现今虽美,感觉却大不如从前,如今雕琢之气过重,少了许多自然之美。 又与好友溪水说起旅游之事,我说:若能结伴去西藏,多好。不过,藏现在的生活水平未免让人生叹,若是能现代化一些,那更好。溪水浅笑:若是藏脱离了现今的古朴凝重,满目繁华,还会是你梦寐以求之地吗?不禁哑然。 每天上班,仍路过那家“喜玛拉雅爆米花”小店,可我已不再走进去。因为,再也寻不到爆米花从前的味道了。 脚步 左前方有人叫我。我抬起头,一个身材矮小,穿着黑色长羽绒服,迈着日本似碎步的人向我走来。暮色低沉,昏黄的路灯与间或过来的车灯交汇,四周泛起一片朦胧。视线越过镜片,只见来人经过帽子围巾紧紧包裹后,眼睛部位还有一些空余裸露在外。直到两人距离近约一米,我才看清来人。哦,是华。 华是我中学时代的好友,也是儿时的近邻。有时,真的很相信“缘份”这两个字。我和华从分别了多年的幼时近邻,至中学相遇。又从毕业后各奔东西,偶尔联络。最后,各自成家在不同的城市,却又巧合的搬到了相邻的小区。我想,我和华之间,一定有着冥冥注定的缘份。 华幼年不幸,她六岁时,母亲自杀了。而自杀的原因,被渲染了很多当地的灵异色彩。据说,华的父亲与母亲感情很好。那一年的冬天,华的父亲与朋友去山里打猎,途中遇到一只小狐狸,两人把狐狸打死后,皮剥了下来,分别卖了一笔不小的价钱,兴高采烈而归。 狐狸和黄鼠狼,是当地人从不敢触碰的大忌。民间流行一种说法,但凡惹了它们,定会来以各种方式寻仇的。华的父亲从不信这份邪。 而就在那一年春节,华的父亲与母亲只是因小事互相顶撞了几句,华的母亲便含泪转身走了出去。等华的父亲在另一间旧屋子里发现她时,人已经服毒自杀了。 华的父亲至此再未娶。 其实,我对华最深的记忆,几乎都停留在了中学时代,至于三、四岁的孩童时代的邻里,印象近乎模糊得了无痕迹。这使得我每次面对她说话时,时常无法把眼前这充满愁戚无奈的眼睛,和中学时,那双灵秀的大眼融洽的联系起来。 华有着她们家族式特征——玲珑矮小,皮肤白晰。这使得当时身高一直处于线性增长的我,和她手拉着手时,有一种牛高马大之嫌。华的学习成绩相当好,又乖巧懂事。于是,那时,她成了我们家里,最受欢迎的客人之一。 华内秀聪颖,有着我们同龄人不及的沉稳。唱歌绘画,天份很高,却不喜欢参加学校开展的娱乐活动。她总是静静地坐着看我们玩闹,用一种成年人似的眼光望着。我当时很不喜欢她这样看人,因为那眼神,与母亲监督我做作业时很相像。 华走路的姿态很特别。脚步很碎,小臂随着脚步摆动频率很快。看她走路,立即会联想起电视屏幕上,身着和服,低眉顺眼的日本女子。 然而,镌于我记忆中最深的,却是关于华的另外一幅图—— 华的姐姐趴在床上嚎啕痛哭。华的父亲被确诊为胃癌晚期,癌细胞已经严重扩散。接到消息时,当时只有我一个外人在,华居然坚持没有大哭。她面色青黄,眼神绝望,颤抖着地对我说了句:你先回家好吗?那神情,远比痛哭看起来更让人揪心撕肺。 华的父亲去了,这一年,她十六岁。 人生的起跑线不同,一样努力的奔跑,结局终是不同。华曾很宿命的这样说。 华的生活,并没有因她的优异成绩而受到任何改善。因家境问题,高中没有毕业,便去一家工厂做了保管工作——她要供弟弟读书。除了遗憾,我更能理解。可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是她几年后,匆匆地选择了婚姻。 面对那个身材瘦小,面色萎靡的新郎,我如何也不能为新婚的华兴奋起来。尽管私下里,华给了我种种她走进婚姻的理由——虽然贫困些,老实、可靠、也许会疼人。 也许?可这只是个假设。她,太需要疼爱了,我无言。 婚后的生活,残酷地证明了华的这个假设不成立。那丈夫并不会心疼人。薄弱的感情基础,导致不理解,甚至于会用尖刻的语言来刺伤华的心。 不久前,我领着女儿走进了华的小屋时,女儿惊呆了。两个卧室的墙上,花花绿绿,贴满了水墨画、书法练笔、奖状。这一瞬间,我明白了,华用全部的经济能力在培养着她的女儿,慰藉着自己心灵上的缺憾 为了孩子,我可以舍出一切。华说。 华现在很健谈。大多时,我是听众。听她讲女儿,讲丈夫,讲生活。她说,她现在只有两个朋友,一个是我,另一个是同事。我静静地听着她讲,看着那些细小的皱纹随着她的表情,不停的聚了舒展,舒展再聚眼角、眉头、额头,甚至上眼睑。华说起话来多少有些神经质的反复,少了许多少女时代特有的静美。 ——华变了许多许多。 有时,我会想,如果华父母健在,如果华可以继续读书,如果可是,很多时候,人生没有如果。时光的长河中,有多少人被涤荡得圆润平和,从容淡定;而又有多少人被冲刷尽了自信,划得伤痕累累。 今天气温真低,呵气成霜。和华说了几句,才发现她的怀里抱着一些蔬菜。问她做什么去了,她说去超市买菜,走着回来的。我一惊,这么冷的天,好几路的线车路过这条街,她只为了省一元钱。 “你猜我在家里翻到什么了?”华突然兴奋地问我。“什么?”“你给我写过的一首诗,还记得吗?”在记忆里搜寻了片刻,我想起来了,是曾很用心的为她写过一首幼稚的长诗,诗名是“希望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呵,她居然还用心地留着。看着她孩子似的笑,我心里泛过一丝莫名的酸楚。“快回去吧,天太冷了。”握了握她的手,有温暖传递。 走出了很远,忍不住回过身看了看。华的脚步在暮色中匆忙急促,细碎坚定。 今,有雪飘落 冬,真真切切地到了。 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不知从几点开始飘落。清晨,透过罩着一层薄雾的玻璃窗,看到楼顶和小区院内,铺了一层薄薄的棉絮。今年的雪姗姗来迟。此时,仍不紧不慢,旋着从容优雅的舞步款款而来。 雪片很大,被风轻卷着,没等落到地面,有的便被风吹得极碎,悠悠地与地面亲昵着,相拥。 我喜欢走在这样的雪里。 初冬,并不寒。落雪的日子,更是暖的。 行在漫天飞絮般的雪花丛中,天地是纯色的,似在童话世界里行走。轻扬起头,雪花从额头,脸庞,唇,缓缓划过时,便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柔柔情愫从心底悄然滋生。 走在这样的雪里,便会想起一幅网络卡通画。一大男孩自背后拥着他心爱的女孩,两人仰望着漫天如絮飞雪,画面满溢着甜蜜和温暖。 呵呵,回头轻瞥一下,虽无人轻拥。可此时,感觉很是温暖。 小区路上,赶着上学的孩子们打扮得彩蝶般花枝招展。鲜艳的棉服,稚气的笑脸,漫天的白色,浑然一景,让人真切的感觉纯真无所不在。 雪一直飘飘洒洒地下着。手捧一杯热茶,静静伫立在办公室窗前,看着窗外天地间的白色精灵婆娑着,尽情演绎它们的人生。于是,思绪和时间便短暂地歇了脚。 手机的鸣叫打扰了宁静。建筑公司索要房产合同。随意的拦了一辆银灰色出租车。车子路经郊外。路滑,车速很慢。田野里,此时早已了无绿的痕迹。苍茫的白,一望无际,却没有掩盖住清晰的纵横脉络。目尽所及处,山失了往昔的青黛,银灰的线条,隐隐约约,似水墨随意勾勒而出。田野边缘,成大片的狗尾草银装素裹,偶尔随风轻摆几下,几分曼妙,几分庄严,自然的融合在茳茳雪野中。 车子上了高速公路。车速渐快。路过一收费站,有一转弯。转弯处角度很大。勿自的欣赏窗外雪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司机竟然在转弯处失控,车子几乎原地打滑转了一周。未及多想,居然轻笑道:有趣。再看司机,望着前方即将行至近前的一辆客车脸色已变,扶着方向盘的手停了片刻,方才稳住心神,万分小心,缓缓地调正方向前行。 心里居然没有丝毫惧怕。真正产生的恐惧,却在返回的路上。 返时,被偶遇的朋友拉进公交车。又过此转弯处,至多距二十米,车内有人喊:肇事了。紧紧地隔着车窗向外看,头皮猛然紧缩——一辆客车停靠在路边,一辆银灰色出租的前身凹陷,近乎爆废。司机之间似乎相识,老司机下车上前打探了几句,据说被撞方轻伤。不禁轻叹,万幸!也是银灰色的士,也是客车,一阵恐慌闪过。 回来时,雪已渐渐停落。静坐电脑前,手指于键盘上轻敲,雪花仍在脑海里曼舞。 窗外,严冬,雪景无限;窗内,暖气,春意盎然。 静美也好,恐慌也罢,走过了的,回头看看,一切依然美好,生活依然美好。 有只猫 有只猫。谁家的?婆家的! 我走进屋子的时候,有只猫正在一片阳光里侧卧着,四腿伸得绷直,眯着眼睛,躺得很扁,姿态极尽慵懒。 我走上前去,弯腰看了看它,它被惊动,猫眼攸地瞪大,也看了看我。与它对视的一瞬间,我想到一个词——凶狠。 嗯,是凶狠。我从没有抱过猫,只因在大脑皮层深处,第一次留下的关于猫的记忆便是凶狠。应该是在很小的时候(几岁不记得了),一次姐姐从邻居家串门回来绘声绘色地讲说,亲眼目睹邻居家的老猫正在吃自己的小猫,且撕咬得满嘴血色模糊。从此,对于猫,便怀了满心的厌恶。 尽管长大后知道了老猫食小猫的原因——1、老猫产下小猫后,如果身体极度虚弱,主人营养供给不足。2、有人经常去抱小猫,小猫的身体沾染了人的气味,老猫无法识别是否为自己的儿女,便会吃掉。可这理由太小,仍不能让我谅解它吃自己儿女的行为。“虎毒尚不食子”况猫乎? 我继续与这只猫对峙。说来也怪,从它的眼睛里,看出的皆是凶光,不见一丝温柔。能称得上柔顺的,只是那身光溜溜的皮毛。从小学的作文起,我从来没用“温顺,善良如猫”赞美过人。 赞美皮毛有何用?值得赞美和心动的,恰恰是皮毛底下的东西。 “哪儿来的猫?”我问婆婆。 “自己跑来的。就不走了。长得多好看。” “留它干嘛,万一再跑了呢?” “不会的,在咱家吃的好。” 呵,我笑。吃得好,是它随处停留的理由;长得好,是主人留它的理由。如此奸滑没有责任心的小东西。 奸滑,也是我讨厌它的原因之一。养一只狗,只要不出意外,它会一直陪伴在主人左右,直到老死,穷自己一生的力量却守护这个家。而猫,却倚着自己的美丽的皮毛,不顾它的主人的养育n久之恩,择优停留。如果有一天,老得皮毛斑驳,还如此死性不改,谁还会喜欢收留?青春和美丽可不是永久的。 于是,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一只狗死了,会惹得主人大恸,以文祭之;一只猫死了,丢到野外沙堆里埋了,草草了事。 责任心和真诚往往都是相互的。有一种青春饭更是吃不得。 午饭过后,这只猫让我瞠目结舌——它和一只耗子玩起来了! 婆家的大院内有若干原粮(未经过加工的粮食)。耗子出没也是常事。可这只猫在院子里踱方步之时,那只小耗子居然大摇大摆的从它眼前走过。仅仅是几秒钟的对峙,低低叫了两声。而后,两个家伙左窜右跳,游戏般友好地对舞了一会儿。方才各走各的阳关道。 窗子里面,有一个半张着嘴巴看它们跳舞的我。 想了好久,方给他们的和平共舞大胆假设出两个理由:1、那只耗子见多识广,知道用何种语言和手段来获取猫的欢心。2、这只猫极度虚荣,对耗子的花言巧语毫无抵御能力。 我想,黑猫警长此时若看到这一幕,定也会流鼻血。它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手下和小偷会这样友好。 瞪着满眼惊诧和刚进屋子的夫讲及此事。夫一脸不以为然:嘁,大惊小怪!这样的猫我见过好几只了! 散落在花间的记忆 我的居所在学区附近。 每天上下班,都会有一个个轻盈灵动的身影,从身边或雀跃,或嬉闹着闪过。偶尔的,我的视线会在某一张可爱纯真的小脸上停留数秒,从那光滑细嫩的脸上,似乎能打捞出我远逝的童年的影子,亦可从中汲取一丝丝渐行渐远的青春气息。 午间小憩。窗外高音喇叭中隐约传来久违了的校园歌曲“童年”推开窗子,歌声夹杂着一阵阵童稚的娇笑肆无忌旦的冲进来。抱起一只枕头,懒散地靠在床头,正午暖洋洋的阳光穿过窗帘,斑驳地洒在身上。将童年一些未曾风干的往事,从记忆的箱底一一翻出,晾晒出来。 一、 据说,我三、四岁时,长得特别漂亮。(因没有照片,已无从考证)母亲常这样形容我那时的长相: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白白的圆脸,一头微黄的卷发。 其实我本并不是卷发。只因来做客的表姐长得极靓,烫了一头爆炸式的卷发。我便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用小手偷偷摸了又摸。表姐端详我一会儿,在我脸上狠狠啃了几口后,把我抱到了理发店。半个小时后,表姐把满穿着蓝裤绿袄,土洋结合,一头卷的洋娃娃抱回了家。 若不是母亲绘声绘色的讲述,我记事再早,在我的记忆中,这些也了无痕迹了。 祸事也算是因从这头卷发引起。 母亲上班,我就理所应当的由长我五岁的二姐看护。二姐生性顽皮,活脱脱一个假小子角色。没有玩具,看着一头卷发的我,稍加思索,略加打扮,将我放置于一张一米半高的大方桌上。嘴巴抹了蜜般地赞美我的美丽。并让我为其舞蹈。 正当我在这方大桌上张扬着舞得兴起,谁知一脚踏空,头向下折到了地上,摔了个结实。 额头上顿时鼓起一方大疱,且擦破了好多皮,血水不断外渗。二姐立时变了脸,颤了声儿,采取补救措施。笨手笨脚地擦去血水后,从厨房拿出一勺豆油,小心均匀边涂边问: “妹,疼不?“ “呜疼!“ “妈回来千万别告诉她。” “呜呜” “千万别让妈看!” “嗯,不让看!” 豆油涂好,又盖上块白纸,按了按,找了顶绣着红十字的小白帽,稳稳地扣在了头上。 中午下了班进屋就忙得天翻地覆的母亲照常做好了饭,没来得及自己吃,就要赶着上班。在母亲一脚要跨出房门的时候,我颠颠地跑到近前,很乖的捂着额头说: “妈妈,不让看,大疱!” 其结果——二姐的屁股挨了母亲好一顿巴掌。 二、 很不会撒谎。 据母亲说,但凡我的一双大眼胆怯且直勾勾地望着她,定是说谎了。 其实,并非我太过愚钝。而是在我的眼里,母亲那时不亚于神仙,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谎言,被母亲轻而易举地识破,宣布流产。 事情的起因只为两只桃子。 远房的亲戚来串门,带来很杂的几样水果,足有一大包。那个年月,水果对于小孩子意味着什么,恐怕描绘得如何形象,现在的孩子也无法理解。 水果被母亲放在一只很深的柜子里。只记得连续那么几天,晚饭后,很乖地坐等着母亲把水果拿出来,均匀的给姐妹几个分一些。 记忆中应该是午后,母亲上班去了。偌大的屋子里,只有我和胖胖的小妹玩耍。只是随意地瞄了一眼柜子,昨日吃到的桃子那甜甜的汁水,似已流进了嘴巴里。那么多桃子,少两只应没问题吧拉着小妹想了好久,下定决心,相互手指拉勾,发誓谁也不能告密,踮起脚尖,手伸进柜子,摸出两个,小口小口地吃了,真甜。 照例,晚饭后等着分水果。母亲打开柜子看了看,很和气的看着我。 “是不是拿了两只桃子?” “没有!”很是斩钉截铁的回答。 “嗯——?这小事也学着撒谎!到底拿没?”母亲变了脸,高了声。 “拿了。”像被捏了嗓子一样的回答,要哭。 “以后不许说谎!” 从此,再不敢面对母亲撒谎。 多年后,我疑惑地问母亲,只少了两个桃子,怎么知道的。 母亲一脸忍俊不禁的表情答:分了几天水果了,其他的还有一些,桃子仅剩两个。 三、 母亲有洁癖。 小时,家里的被子的里全是白色棉布。每次清洗,都要经过手搓一次,豆浆水漂一次,清水漂洗三次的工序。那时,没有脱水桶。北方的冬季,零下三十多度。母亲每次都要将冻得稻草人似的被单及时拿回来叠整齐了,在火炕上烘干,再一针一针的将里面缝合。缝合时,不允许我们在旁边玩,怕不小心脏了被子。 又是一个冬季,母亲照例进行着这个一成不变的工序。且已接近尾声。被子还差一个角没有缝合时,母亲出去小解。 “妹,你看炕边的炉子里有没有烤土豆。”二姐发话。 那是一个几乎不见零食的年代。烤土豆是东北孩子冬季最常见的零食之一。 乖乖地拿开炉子上的茶壶,鬼使神差,随手放到了将要缝合好的被子上。回过神来时,只见雪白的被子上,一个又大又黑的圆形印章赫然站立着。目瞪口呆,为时已晚。 二姐见大势不妙,眼见母亲要走进屋子。大喊一声:还不快跑。一溜烟儿似的,没影儿了。 母亲怒气冲冲的拉着在厨房大眼失神的我。 “为啥把茶壶放在被子上?嗯——?” “二姐让我找土豆。”气若游丝地回答。 “为啥不跑?” “跑了回来不也要打屁股吗。” 母亲眼神突然柔和起来,认真看了看我。 “去玩吧。”转身,走了。 四、 不太喜欢吃月饼。每次见到,却有一种别样情愫从心底悄然滋生。 母亲的生日在中秋节前几天。那年月家人过生日,不过是清早煮几个鸡蛋,以示团圆和运气。 那一年,父亲因手下的职工弄错一笔不小的帐目,急得焦头烂额。很长一段时期,家里空气沉闷得令人窒息。母亲的生日那天,没人记起。 很是奇怪,粗心幼小的我,那时可以记住全家人的生日。晚饭过后,电视机中新闻联播传来阳历和阴历报时。我拉着母亲告诉她说,今天是她的生日。 母亲仍愁眉紧锁,苦笑一下,轻轻摸了摸我的头,继续用一天仅有的空闲时间,为我们赶制棉衣。 离家不远有家食杂店。几分钟以后,我攥着仅有的家当——三角钱,从这家食杂店买了一块月饼,提心吊胆,回头回脑地跑回了家。天已经很黑了,胆小怕黑的我心里一直不停地嘀咕一句话给自己壮胆——让鬼吃就吃了吧! 很多年以后,每逢中秋,看着冰箱里吃不完的月饼,眼前总是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母亲当时接过我为她买的月饼时,吃惊而湿润的眼睛。 “童年”仍从窗外的高音喇叭中不断的流淌进来。都说童年如梦幻,多彩多姿。其实这句话,都是我们站在成年人的高度,回首时的感言。 人生有如一朵正在经历四季轮回的花朵。当我们在花间行走,偶尔拣拾起那些散落在花间的记忆,才发现,那些或调笑,或微甜,或泛酸的过往,都以它不同的色彩,在每个不同的季节,温暖并影响着花儿的生长。 于是,只要我们站在记忆的最高处,踮起脚尖,翘首观望,入了目的,皆是色彩斑澜 音乐心情 静夜里,音乐,可以洞悉心底最真实的感触。静倚屏前,摒弃繁杂,专注地倾听。这时,眼睛,就会成为放飞一切心情故事的窗口,或欣然的欢愉,或淡淡的失落,或隐隐的向往,甚至,会在某一个扭头的瞬间,有泪,悄然滴落 秋日私语 钢琴王子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浪漫经典”秋日私语”一直喜欢莫名,归根结底,许是因我至爱着秋。 流畅舒缓的旋律从音箱流淌出来,水般弥漫了整个屋子,思绪随之渐渐远走。于是,秋,踱着沉稳的步伐,在舞蹈于琴键上的指尖缓缓行走——蓝的天,白的云,青的山,绿的水,如被拉慢了的镜头,从眼前一一滑过。 初秋的风,并不凉,拂了面,便暖了心。眼含一抹秋泓的女子,着了长长的风衣,漫步于层林尽染的枫林之中。几片落叶低低叹息着,被满腹沉沉的心事牵坠着,滑过发梢,悠悠地把头埋进了大地宽厚的怀中。 落红遍野。脚踏一地的相思,沙沙轻响。轻轻抬头,阳光从容地从叶的缝隙中斜射过来,洒一身碎金的斑驳。 托一枚燃烧的枫叶于掌心,凝望。不知若干年后,这片夕阳晚照的枫林中,那鬃染了白霜的蹰行女子,是否还握着这一手的温情? 追风的女儿 一曲婉约轻灵的情笛之音划过午后的睛空,透过窗的缝隙,惊了正在键盘上飞舞的手指。凝神静听,思绪便随窗外清风远行 循声而去,旷野之外,一袭白裙的女子,裙袂轻动,长发轻飘,伫立于脉脉清风之中,写一脸宁静,眺望远方。几分失落,几缕惆怅,几多过往,都伴着这悠扬婉转的笛音,随风悄然而逝。 笛音渐逝,淡淡的背影渐行渐远——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于是,有很久一段时日,打开电脑,在属于自己的静夜里,这曲笛音,被重复得近乎以凝固的姿态,流尚在房间的每个角落。 曾在一个清凉的午后,独自一人闲逛在冷清清的偌大商场里。清丽的笛音从商场豪华的装修顶部传来,于是,浮燥的心,即刻转入宁静。 停住脚步,缓缓地抬起头,四处找寻着笛音传来的位置。静静地追寻,从喧嚣中吹来的清风的方向 闲云野鹤 喜欢古筝,深沉,厚重的弦音,轻击心弦,随之颤动。 一曲“闲云野鹤”从寂静如水的夜空袅袅传来,心弦一颤,继而痴迷,思绪随着空旷的天赖筝声,轻飘。奔跑的目光,漫过苍穹,穿越时空,渐寻,梦开始的地方 高山流水,瀑声悠远。体态清异逸美的野鹤,一只,两只,三只或结伴而翔,窃窃私语;或成双结对,并肩闲游。嬉于碧浪海滩,翔于云山雾海,追梦,于残阳似血的黄昏。 舞尽春花烂漫,踏遍绿野丛林;翱过秋水长空,唳于皑皑雪野任生命从容地穿过四季,静听风声掠过。 此心归处,只羡野鹤不羡仙。 寒山僧踪 “夜客访禅登峦峰,山间一片雾朦胧”佛乐,因古筝的倾情演绎而更加宁静悠远。 意念随着古乐游走,拾级而上,走进静默千年的古刹,轻轻推开虚掩的寺门,燃一柱香于佛前,任心绪随着袅袅上升的香火,缥渺在古寺上空,慢慢,淡若虚无。 目光缓缓地游移,一花一草,一沙一石,写满静谥。抬头,一种无限宽厚,详和的目光含了春风,涤尽尘埃渐落的心。侧声倾听,隐约的诵经声由远传来,于是,循声而去,长久的伫立,在朗朗的诵经声中,忘了自己 一袭白衣的女子,淡定凝神,素手轻弹,筝的余音盘旋于苍山翠柏,如练飞瀑之间,远了喧嚣,淡了繁华,一只飞鸟从云雾深处缓缓滑来,划下一道优美的弧线,轻展双翼,又翩然远去。 心似莲花开,是一种太过奢侈的意念;然而,此时,此念,此心,足以清静。 静听一首音乐,感受一种心情。 午后下了一场雨 天,很高,很蓝。 东北的初秋时节,天空蓝得尽是纯净的底色。我站在窗下,抬头凝望着那无尽的蓝。思绪,生出一双洁白的翅膀,伴着那片悄然飘进视线的,轻薄的云,随风飘翔 这是一个慵懒的午后,太阳懒洋洋的斜照在窗棂上。楼下的花坛里,被园工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碧草,温柔地簇拥着那些淡紫色的小花,几大朵倾尽了热情绽放的鲜花,充满妒意的站在旁边望着它们。一阵带着暖意的秋风轻轻拂过,花儿含羞,微微低下了头。 天空湛蓝,鉴如明镜;心静如湖,不起微澜。 凉风乍起,几大片白云被风牵着,走进了天空的怀抱。太阳还没来得及躲起来,雨滴已迫不及待地洒落。 点点细小的雨滴,滑落在裸露的胳膊上,似千百个温柔的吻,轻轻漫过。一瞬间,一种柔软的感怀,在心中蔓延 花坛里的小草和花儿愈发的精神抖擞起来,在这缠绵遣倦的斜雨中,相视而笑,轻拥而舞。 细雨拔动了初秋沉寂了三个季节的心弦,唰唰唰——一串串灵动的音符至天空轻飘而来,一曲轻灵婉约的天籁在八月的上空轻盈穿行。 雨越下越急,越下越大。花坛两侧浅浅的水池里,被雨溅起点点涟漪 呵,好一场轻快淋漓的雨,好一场猝不及防的雨。 抑制不住心中那份难言的欣喜,伸手接满一捧雨滴,跑进屋子里。我要,把它们串成一道精美的珠帘,挂在我的窗子里,让它,守候那沉睡了千年的梦 雨后,花坛里淡紫色的小花儿愈发的清新雅致。随着清凉的风儿婀娜的摇摆着,缕缕暗香混合着清爽的雨的气息,遣送而来。蹲下身子,拾一瓣被风摇落的花瓣,那淡淡的紫色呵,悄悄地张结着多少含蓄的思念托在掌心,轻轻嗅了一下,恍惚中,有一丝丝淡淡的香草气息,浸入肺腑 于是,我托着这瓣绣满心香的紫色,静静地,笑了 左邻右舍 骄阳,酷暑,满庭院的鸡、鸭。正在忙碌着,晒得黝黑面带微笑的中年女人。上班——鸡鸭——家务,永无休止,任劳任怨循环似奔忙。早逝的丈夫,遗留下一双正在求学的儿女,是她生命的支点。不停的忙碌时常让她的邻居怀疑,她是一部不知疲倦的,高速运转的机器。 ——这,就是十年前婆婆家的左邻。 守着冷气,瓜子,一位白净的中年妇女,正在为电某一部电视剧的情节流泪。包办的婚姻,不顺心的丈夫,还有那长得极像丈夫的儿子。世界永远是黑暗的,天气永远是阴的,流泪,哀叹,哭诉,成了她生命的交响曲。 ——这,就是十年前婆婆的右舍。 十年前,被如今的老公牵着手,走进婆家的小屋认识这二邻时,我还是一个乖乖巧巧的学生妹。婆婆随和温良,与她的这两位左邻右舍感情甚笃。每天茶余饭后,但凡有时间,都会在一起谈心叙家常。知道婆婆未来的儿媳要来探望,七姑八姨,外加这两位左邻右舍,坐了半个小屋子。这阵势未免让不甚外向的我面颊绯红,心跳加速。脚上一双新买的鞋子也不作美,居然硬生生将脚磨出两个水泡。但还是强作从容与镇定,给诸位长辈端茶倒水。许多年后,我才得知,当时这两位近邻偷偷的告诉婆婆——你那漂亮儿媳的脚有一点点跛。 时光悄逝如水,十年光阴转瞬即逝。我从一脸的清纯乖巧,转变为成熟端庄。而这两位朴实的乡邻也从中老年转入暮年。韶华远逝,岁月将一轮轮的沧桑写在了她们本不光滑的额头。时光换了容颜,改了生活,却没有改变她们对生活一贯的态度。 现在的左邻,每天迎着黎明前的第一缕阳光晨炼,在落日余辉下健身秧歌,庭院前花草满园,小孙子的饭桌前,精心调制的饭菜幸福的微笑满溢在那饱经了风霜的脸上,洒在忙碌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 如今的右舍,依旧满面的悲戚愁苦,泪不自觉地滑落成行。仍不时地哭诉着儿子的不孝,儿媳的不敬,丈夫的不足,悲叹着命运的不公岁月如流沙,在她的慨叹中一天天不自觉的流失。 想起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富商,要为他唯一的儿子寻求人世间幸福的真谛,去寻访一位智者。智者命这位富商之子端稳一勺油,在他的花园绕一圈,但不可以将油漏掉。富商之子归来,勺内滴油未漏。富商问:你看到我花园所种的都是什么花了吗?富商之子哑然,只好重新端起油走出去。这次,他边走边注意着身边的一草一木,发现智者的花园里,花儿斗妍,草儿争奇,美不胜收。重回智者面前,智者告知:幸福,就是在你顾及勺中之油的时候,不要忘了去欣赏身边那些美丽的花儿。 是呵,我们在人生的路上匆匆行走,慨叹生命的同时,不要忘了去感悟身边点滴的美好事物。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有很多不可知的。当有那么一天,岁月的风霜浸染了鬓发,芳华不在,我们是否会面带微笑,以从容淡定的目光,去凝视手中时光的沙漏。 时时的感悟生活,即使摊平手掌,生活的脉路,依旧清晰的呈现在前方。 刻刻去感叹生命,即使攥紧拳头,最终紧握的,不过是人生的一场虚空。 走过 1、出行 今年的夏天来得让人猝不及防。感觉中,似乎没经过春的过渡。大街上匆匆赶路的行人们,前几日还是两件单衣,如今却是魅力的吊带四处可见。而我,更钟情于这初夏时节。少了春日的暖昧困惑,更没有夏日的闷热烦燥,做个深呼吸,吸入肺腑的,皆是空气中清爽与温馨的分子——脑清目明。 天空静如一面波澜不惊的湖水,除了那懒洋洋的日头微笑着卧在那里,纯净得不见一丝杂色。“如此朗空,不出去玩怎对得起天公!”同事甲跳起一呼,引起百应。于是,稍作商讨,简单打点些必备品,乘着初夏这缕绿色的暖风,跳动着满是喜悦的眼神,向自然风景区——七星峰进军。 七星峰是我们这里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风景区。景区内平均海拔420米,最高峰海拔852。7米,是三江平原的第一高峰。车在高路上疾行,四十分钟以后,到达了目的地。六月,又不是周末,来登山的人并不多。山脚是一望无际的草坪。在这未开发的地段,这片碧绿,是唯一经过人工化的地方。 站在雄伟的山峰下,极目远眺,每个人被这高大神秘的山峰映衬得如此渺小。对着漫山的重林尽情的喊了一嗓子,将满怀的喜欢悦从胸腔释放出来,它们与层层叠叠的山峦共震,共同回响在山之颠。此时的我,满怀着把这一草一木皆踩在脚下,征服这座山的欲望,义无返顾的,率先融入这片绿海。 2、惊喜 据管理人员介绍,通向最高峰的有两条小路。一条陡峭些,较近;另一条平坦些,较远。我们一行人选择了近而陡的一条。时值六月,小路两旁的翠绿的丛林中,间或开着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红色的点点小花,幽香阵阵。 小路虽陡,几乎几步便是一个小小的转弯,或是一个小小的坡度。可却阻止不了我们轻行的心。一路说笑着,偶尔将每种颜色的小花各采一朵,摆弄成理想的形状,插在上衣的口袋里。让点点幽香随着大山里纯净的空气,泌入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山里一切保持着原生状态。树木的品种繁杂,小路两旁,这些树木千姿百态的生长着,有的则毫不留情的将“触角”抓向它身边的游人。 小路陡峭崎岖,很轻易的将平底鞋与脚的感觉穿透,偶尔咯得生疼。这样一路近乎颠簸着前行了四十分钟时,以我虚弱的体力,出发时的豪情万丈,已经仅剩千丈了。而且最糟糕的一点是——我没吃早饭。 计算一下,不过登了全程的几分之一,暗忖,不过是小小的一条路,我一定要征服它。而事实上,人生的哪一条路是平坦易行的呢。 就在又坚持前行二十分钟后,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我,感觉体力要透支的时候,只听同事甲一声夸张的高呼,一条涓涓流淌的细流,玉带般呈现在前方。 人在最欣喜的时刻,修饰的语言是最无力的,是惊奇,是兴奋已然说不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轻盈的雀跃过去。(相信自己此时一定是如鹿般身形轻灵矫健) 双手迫切地融进河流中,一股清凉刹时随着血液游走,融入全身。河流清澈见底,形态各异的河卵石静静地躺在小河底部,懒洋洋地享受着河流对它的百般抚摸。摘下眼镜,掬一捧含笑的小小浪花,轻泼在脸上,那一刻的爽凉与心动呵,是夏季里任何清凉无可比拟的。 在河流边上找一块小石板静坐下来。偶一回头,在不远方河流的稍下游,有一看来是“后备军”的游客,在为他的伙伴们“充军粮”那一小段的缓缓的河流下,黄瓜、西红柿、可乐、苹果、啤酒静静地躺在河底。翠绿与青黄在河流与阳光的映衬下,是那么的刺眼。 怕增加累赘,上山时与同事带的食物全扔在了车里,随身只带了几瓶矿泉水和可乐。此时饥肠辘辘的我,若能吃到一根黄瓜或西红柿,会是多么的满足呵。 河水与水果不断地刺激着我的神经。原来,人的渴求在最低限度时,对幸福与满足的衡量标准是那么那么的低休息了十多分钟,带着对清凉的小河无限的眷恋,还有那些水果的满腹渴望,继续前行。 3、惊吓 看看时间,已经近十一点了。太阳老公公这时正尽情的释放它的满腔热情。骄阳似火,山里闷,热,没有一丝的凉风。随处可闻的是说不清什么名字的昆虫低低鸣叫声。 饥饿,疲乏,燥热一古脑儿地袭来。脚步像坠了千均之重,沉得抬不起来。真想坐在地上,独自休息,不再起来。可这深山老林之中,一个人在半山腰不是开玩笑的事。又不能扫其他人的兴,只好硬着头皮,恍恍惚惚跟着前行。 头脑不清,糊里糊涂中,只听一人喊道,马上要攀顶峰了,在这空地儿休息一下。迎着太阳光眯着眼睛向前望去,只见数十块奇形怪状的大石嶙立前方,其间没有道路可寻,一道道海碗口粗的铁索将大石相连,直通山颠。 看了心悸,以自己的余力,攀这石头上顶峰不摔下来才怪。这里距顶峰不是很远,说服了要留下来陪我的两个同事,我独自己一人打算在这块空地美美的休息,等他们原路归来。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之大,在这时居然得到充分的验证。当我落坐在那方大石上,没等惬意五分钟,一团黑压压的不明飞行物向我头袭来,吓得面容失色,挥舞着手中的水瓶,从石上跳起来。它们嗡嗡地围着我的头转,驱之不散。没过几分钟,第二群又飞来。两群小蜂一样的鬼东西围着我左右翻飞。 不可想象,它们如果粘在我的脸上会是什么景象。没等驱散这些该死的东西,低头间,发现脚背上赫然落着一只大马蜂,我跑,我跳,我承认,我是拖着哭腔打他们手机,却没有信号!脚边猛然又窜过一只巨鼠,一眨眼儿,飞也似的不见了踪影。 这些鬼飞行物围着我转累了,居然自己散去。左耳有些火辣辣的痒痛,摸一下,没什么异样。同事攀到了山顶,手机信号恢复打过来,我拖着长长的哭腔让他们快回来。实际上,惊魂未定的我,居然一滴眼泪也没掉下来。 等同事们慌忙回来寻到我时,我的左耳已经红肿得相当的可爱。经过一顿紧张的检查之后,确定没有飞行物钻进耳朵,这才都长出一口气,打道回返。 4、回归 踉踉跄跄,被同事们拉着回到了山脚。坐在车里,傻傻地大嚼水果,听着他们谈论在山顶如何一览全城景象,如何壮观,心内不免生出几分遗憾与妒意。 如果我再坚持那么一下,是不是也可以攀到最高峰呢?可想想,自己确实是尽力了。无论如何,也必竟体验了一回攀登的乐趣与艰难,经历了一次攀登的过程。 山路也好,人生的路也罢,只要选择了,便无悔;只要走过,便是收获。 坐在慢慢行驶的车里,巍峨的山峰,碧绿的草地,渐行渐远,一幅淡彩水墨,定格于心中 如夏花 今夜,我想你了 没有人知道,午夜里,燃烧的思念是怎样的如野草般恣意蔓延,肆虐着心底的每一个角落。 更没有人知道,午夜里,那一滴滴相思的雨从脸上悄然滑落,与舌相融,是怎样的酸楚与苦涩。 夜静如水,心亦静如水吗? 当你的身影,从苍茫夜色中,飘渺行来,滑进我的眼眸;当你的微笑,在不经意间,潮水般,漫过我的心灵,心底那根柔软的弦,是怎样轻颤着低吟,你,知道吗? 静倚窗前,午夜的风,真的能吹散午夜的梦吗? 当风儿的手轻轻地穿过我如瀑的长发,拂过似水的容颜,那一刻,心底满涌温柔的悸动,亲爱的,是你,来看望我了吗? 当痴望的眼波撩开升腾的暮色,越过缀满相思的星河,那瘦成一弯的静月,可是你唇角,那一抹为我绽放的轻笑吗? 曾记得,也是这样一个如水的静夜,你轻柔的话语,浸润了我风干千年的寂寞。那一刻的心呵,轻跳着怎样诉不尽的喜悦。我固执了千年的守候,在这一刻,化为满树繁花,义无返顾的,为你倾情绽放 在那一刻,我是多么的感谢上苍,感谢它,让我与你在这红尘相遇。多想呵,就这样的岁岁年年,于屏前相知相守,轻轻地敲打着淡淡的牵挂,悄悄地倾吐着诉不尽的缠绵。可山花似锦,涧水如蓝,流动,是自然不变的规律。这,你懂,我也懂。于是,我们小心翼翼地,固守着属于自己的那份纯真,却从不让誓言,轻触永恒。只祈望若干年后,在一个不经易触碰的静夜里,有一抹含泪的微笑,轻放在你我的记忆中,这,就足够了 可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奢求呵,却也经不住冰与火的反复煎熬。就在你决定转身远行的那一瞬间,我听见自己心颤抖着,碎裂成一片片的声音。从此,我用厚厚的棉被,紧紧地包裹起支离的心,只为在没有你的日子里,让它,来代替你的体温。 没有人知道,在一次次痛彻骨髓的思念里,那心的残片啊,是怎样滴血着起舞。 更没有人知道,在曾经一个个漆黑的长夜里,我曾怎样祈祷能有一种忘情花,开遍心底,从此不再有相思,抛洒在难眠的静夜里。 可是,那散不尽的柔思呵,总是纠结着浓浓淡淡的牵挂,满载着挥不去的甜蜜与疼痛,缠绕在每一个你必经的,梦的入口 今夜,又有凉风拂过,轻送而来的,是你温柔的呢喃,久久地,久久地,萦绕在耳畔 我,想——你——了 注:(此文应友人之约,为钢琴曲tears配的朗读文稿) 有一种情怀叫依旧 静夜,上网,关了灯,屋子里重复播放着一首似凝固了的音乐。 一杯咖啡,寂然的端坐在显示器边,温柔的雾气腾起,缕缕婆娑,弥散开来 游逛了数个网站,仍似味蕾丧尽的人一般,没品到任何味道。 鼠标轻移,定格在qq面板上,一个近200人高级群里。 这是一个让我关闭了消息的群。偶尔的,会点开它,静静的,做一会儿观众。当时,被群主在一瞬间,以抓壮丁的形式掳了进来。于是,从那日起,便开始了我上网记录中,一页难忘的网络群体记忆。 点开bbs留言板首页,扑入眼里的,是一个个,近乎陌生的名字。昔日那些好友们的足印,几乎已无迹可寻。回想,去年此门中,这方小小的留言板上,每天都会见到群友们点滴的心情洒落。而我,也常将匆匆的身影,于此定格。而如今,那此难忘的人面早已不知何处去了,唯有昨日如点点桃花般的文字,零落于这里。 随着鼠标浏览到中间页段,名为“沙漠”的一位老哥,酒后在留言板上的一篇文字。当读到他为这个群体的一次离开,而泪下时,心隐隐的,随之悸动。 初入这个群,惊讶于,这深深浅浅的网络世界中,真的有一方可称为“真诚”的群体乐土。于是,欣喜。于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晚上打开电脑,与群里的数个好友们,不约而至。或嘻笑斗嘴,或对联接诗,或为一个话题而探讨。指尖于键盘间,起舞,生风。于是,有笑声,长久的回荡屏前。 也许,快乐,总是最易流逝。当这个群被那善良却又善变的群主,拆拆分分,反复支离七八次以后,所有投入热诚的的朋友们,身躯被拖得疲惫不堪,一缕缕的热情,几乎被耗尽。于是,小小的一个群体,各种矛盾开始产生。于是,失望,从那一时,开始。 曾折一方名为“淡然”的帽子,戴在头上,默默的行走于网络之间。即便是一个论坛,当有了疲惫的感觉,转身,浅笑,挥手,在一瞬间,便不再回头。 然而,当看着我都视为挚友的两人,因误会而争吵,我刚刚伸出去的手,仍然没有拉住其中一个转身的衣襟。绝望,从那一刻,产生。然后,闭群,长久的,沉默,凝望。 点开群相册,数张熟悉的笑脸,依旧。凝视小可爱那张漂亮的嘴巴,报以微笑。这一刻,一张张笑脸,从眼前滑过。这一瞬,感觉重回到某日嬉笑的某一时。 当一张发黄的照片,一个qq上不再经常闪动的头像,或是一个生活中,极少出现的背影,目光很少触及他们时,常以为,他们已经淡出你的视线,海誓蜃楼般,从记忆里消失。而当目光再次凝视他们时,常会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从心底深处,泛起。这时才知道,那些曾经的,镂刻于心的记忆,从不曾真正走远,你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姿态,去关注它而已。 这世界上,有一种关注,叫凝望;有一种情怀,叫依旧。 记忆之痕 我又看到了那个女人,和那个孩子。 坐在公交车上,女人顺着车窗外的风景,跃入我的视线。 女人依旧梳着两条早已被时代淘汰的,长长的辫子。孩子仍是清秀白净。 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和孩子,记得是在两年前的夏日黄昏。吃过晚饭,窗外正是夕阳无限好。便穿上一套白色运动服,脚蹬休闲鞋,独自一人,沿着小区外绿柳成荫的小路,悠闲的行至休闲广场。 北方夏日的黄昏,晚风习习,没了午间的燥热,休闲广场人来人往。孩子的笑声,青年人的打闹声,和着空气中快乐的分子,在广场上空轻舞飞扬。老年人身着统一订制的,鲜艳的秧歌服,打扮得如同三十年代,乡村节日中的孩童一般,花枝招展,笑逐颜开地舞着。广场一角是国标舞场所,中年人似乎更热衷于这种饭后健身方式,脸上披着阳光般的笑容,随心的旋转着。至于舞在介于韵律操和街舞之间的,便是青年人了。活力四射的肢体动作和跋扈的笑,让我在一瞬间有一种感觉——我老了。 旱冰场边,观赏了一会儿如蜻蜓点水般满场滑飞的孩子们。在模拟跑步机上跑了两圈,转了一个小时,有些累了。拣个比较清静一些处于广场一角的小花坛,静坐下来。边上是儿童们迷恋的弹力床。孩子们在弹力床上,似乎都成了天生的体操健将,自编着各种花样动作,纯真的笑脸,随着弹起的身体如花般绽放。被她们的动作和笑容感染,我似乎忘记了周围的喧闹,微笑着望着她们。 女人和孩子,在这时,扫入我漫不经心的,闲散的视线。 我从未见过如此单薄的女人,脖子极细,极长,身体没有丝毫的曲线,如一块竭力支撑着衣服的扁木板。一个五岁模样的女孩子,在她的背上乖乖地趴着。孩子很清秀,白晰。着一件现在的孩子,早已不穿的,似乎八十年代的衣服,虽然如此,却仍裹不住一身的清灵。 我抬眼望着孩子,孩子丝毫没有感觉到我的直视,满面纯真的表情,目光痴痴的穿越我,直射到我的身后。惊疑地顺着她呆呆的目光,我扭头。身后,弹力床里,一群孩子们鹿儿般的跳跃着。女人没有停止脚步,孩子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女人走出了十步远,随手拣着地上零落的几个矿泉水瓶子。孩子仍努力地扭着头,目光丝毫不曾偏移别处。 我站起身,手摸向衣兜里,散步换装,口袋里没装一角钱那一刻,真希望衣兜里,哪怕只有五角钱,那该多好 大脑的记忆底片,瞬间闪现出2004年,网上最让人震惊的照片之一。 衣衫褴褛的擦鞋女人,在努力地擦着一个五六岁男孩的皮鞋。边上貌美的贵妇,满眼疼爱的看着宝贝儿子。擦鞋女人的背上,是一个快要睡着了的小脸脏兮兮的孩子此时此景,何等相似。 感觉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的情感脆弱起来。心底那根敏感的弦,最常被街边,那些食不果腹的孩子,一次次的触动。 常听人言:不相信命运,生存就要与命运做顽强的斗争。又有人言:我们不可以决定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决定生命的宽度。虽确言之有理,但我常想,我的眼前,如这女人背上的小女孩,她的生长环境,决定了她对事物的判断水准,以及对社会适应能力的强弱。若干年后,她生命的宽度,将如何开拓呢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花朵”滋养他们的土地品质,却是如此天壤之别,这朵花绽放的过程,靠“顽强抗争”可以改变到何种程度呢同样的终点,人生的起跑线却是万里之差,这,是否应归属为“命运”的范畴呢 公交车徐徐开动了。回过头,透过车窗,女人和她紧紧牵着的女孩,渐渐地,淡出了我的视线。淡不出的,却是在我记忆的最深处,小女孩,那痴痴的眼神 网事 无题: 来函收悉! 时光悄逝如水,温情不绝如缕! 在过去的时光里 一直得到阁下的关怀与泽露 在岁月的年轮上留下美丽的标记。 平淡、从容 无须修饰,何须打磨? 在这个祝福泛滥的季节里 也许我的祝福是多余的 但我还要真诚的送上我的一份心意: merry christmas ! happy new year! 也不知你是否“风度”依旧? 让你的手脚在北国之冬里 与大自然勇敢的搏斗! 不过 革命尚未成功,还须保存实力! 切记!切记! 不要重蹈张国焘的覆辙 犯左倾主义错误!:)) ——天一 闲来无事,打开尘埃满落的邮箱,这封静躺在底部的邮件,被从灰堆里拣了出来。天一,是我的第一个网友。与他相识,还是在一个夏末初秋的午后。第一次使用qq的我,除了会登陆以外,纯q盲一个。顺手取了个无题的名字,点击下面的“查找”出现了第一页在线人员列表。想来可笑,那时,居然不知还有第二页可翻。天一的名字,正端坐在首页的中央。大略看了一下个人说明,是安徽人氏,简介感觉可以,随手添加了。那时,他的网名是sky。天一,是他的小名。 初次上q,傻呆呆的,聊天一律是被动。好在我的文字表达能力稍胜于语言,五笔打字,本就熟练,也就勉强应付。天一幽默异常,许是感觉我傻得可爱,聊了一会儿,满心疑惑的问我的q龄,当得知,他是我座上第一个好友时,那边递来一个傻笑的表情道:荣幸荣幸! 我的第一次聊天,平淡笨拙,好在他言语风趣,话题不断的被更新,其间倒也没有冷场之时。约一个半小时后,双方礼貌打招呼,下线。初上qq,聊天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吸引力,感觉也不过如此。此后,每到周末晚,才会登陆一下。其间,又加了三个网友给冷清的qq面板充数。每次见我上线,天一总会发个调皮的笑脸过来打招呼,然后东拉西扯一阵。他是个幽默不失文雅之人,虽没太大的好感,但与他聊天,感觉,还是轻松愉悦的。 彼此的好感徒增,还是我们点开了各自填写的交友中心资料以后。真的是巧合吧,爱好一栏里,填写得居然出奇的相似。再见面时的聊天,双方已没有了主动和被动的区分。从阅读聊到书法,从音乐聊到电影。他钟爱近体诗词,酷爱书法,喜欢音乐,更爱旅游。空前的一次,我的聊天时间达三个小时。他的交友资料中,明确填写着:身高1.82米,体重68公斤。我的脑海,当即出现一只弓腰驼背的大龙虾的形像。下线前,我把这个构想告诉了他,他发来一个露满口大牙傻笑的表情说:有机会,一定让你看一眼龙虾! 此后到了年底,工作都很忙。上网的时间有时差,大约有一个多月,没有在q上相遇。但其间,我的e-mail收件明显的多了起来。他所填的词,或偶尔的一篇感怀散文,或几段幽默的首尾相接的短语问候,时常的通过这种形式,传递过来。 然而,我们的最后一次q上交流,却真的是在视频中,见了这只龙虾以后 那是春节过后,坐客姐姐家中。登陆q,他的头像正亮得耀眼。见我上线,那边一个浅笑拖着一行字飞来:恭喜,聊天设备升级!疑虑间,抬头看到,原来这台电脑是自带摄像头的。他的头像边,居然也多了个视频标志。互相问了好,聊了些近况。他提出,要见一眼我这个自称“老太婆”的好友,并且,让我证实一下“龙虾”的想法,是否正确。 说实话,视频中见到他,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本不是以貌取人之人,见他的一刹,我的眼镜片却亮得晃了一下眼睛。他的外表,应用“俊美”二字形容,比较贴切吧。高领白毛衣,清瘦长方脸,单眼皮,双眼大而有神,对着视频中的我,一抹轻笑,于嘴角,开了花。 “龙虾不错呢。”我笑道。 “好朝气的老太婆!”他答。 因边上人多,语音只是几句,便作罢。聊天期间,他出了一道填空题,要求答案是我的手机号码。这道题连续三次发过来,犹豫不决后,最终,还是填上了。 然而,出乎意料,接下来的,是一道问答题。他说,他代表公司要到沈阳拓展业务,只有三天时间,最后一天,属于自己,他会到哈市,等我,单独见面。也许是我戒备的心理过强,他的“单独”一词,顿时让我生出恐怖的感觉。很坚决的作了否定回答,下线前,他还是扔过来一句:你再考虑,我等你消息 一周后,我接到他的手机短信:他已抵达沈阳。接下来的连续两天,我的手机短信铃声不断的响起,间或急切的来电音乐传来。频繁的铃音,严重地影响着我的生活,搅乱了我的思维 也许,网络间的友情,本与生活一样,都是在相遇之后,或平实,或疏淡,或转身间不停的循环,只不过,这个循环的周期,有长有短,而已。 轻叹一声,将q上那熟悉的头像,慢慢地,下拉,至黑名单 抽出手机卡,轻折成两断,看着它随着窗外纷飞的雪花,载着我的祝福,渐离我的视线,越飘,越远 吃火锅 我不喜欢吃火锅,如我不喜欢吃很多东北地道的菜,饺子或酸菜一样。可今天这顿火锅大餐,仍是避免不了的要跟着嗟去了。 事情的主要缘由,还得从我们科被评为年终最佳科室说起。因这一殊荣,自然获取了一份不多不少的奖金,集体吃喝了几次后,仍够一次挥霍。这不,近几天,剩下的这几吊子文钱,在科长的办公抽屈里,不安份的摇来晃去。科长按捺不住它们的一再怂恿,与科里的几个“酒仙”预订了酒店房间,晚上下了班,携科里十一名人员,直奔酒店方向驶去。 这是我们这里开业不久,颇具名气的火锅城。火锅城的房间名均以名车命名。亭亭玉立的服务小姐满脸娇笑迎了过来,把我们送到了预订好的“法拉利”包间。我随眼瞟一了旁边的房间,门上赫然写着“奔驰”二字,心下不仅窃笑。这年头,真的是讲究包装,连房间的名字也讲究“名牌”了。 房间装修得虽豪华倒也不失几分典雅。随意的落了座,两名貌美如花的服务小姐送上菜谱。我们科是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十二人,算我才两位女士。按照惯例,大家很绅士的,把菜谱转给了我和红组。我又按照惯例,客套了几句,把菜谱转给了科长和副科。 我们这位科长,今年五十二岁。在以年青人为主体的单位,这也算是元老级的年龄了。此公有一特点,即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事大事小,皆不忘了,用语气或动作提醒手下的职员:我是领导。(不知为何,我常常从他那张沧桑的脸上看到四个字——违令者斩)基于这个因素,有他在场的任何活动,大家的心情便可想而知了。此时,这位老爷子左手食指惬意且有节律的敲打着桌子,右手稳端服务小姐递来的菜谱,目光认真地从上至下在菜谱上游移着。几道海鲜被光荣入选后,菜单传递到了副科的手上。 副科,35岁,是一貌似潘安的帅哥。文武双全,稳重圆滑,人缘奇佳。平日里,带领大家聚餐郊游,ok放歌,用他的话来说:没有快乐,也要创造快乐。当然,一切皆以背着老爷子科长为前提的。此时,这位帅哥手持菜谱,与平日里比较活跃的几位“酒仙”商讨,又征求了一下我们几个一向静默人士的意见,这第一步骤终于完毕。 还好,这次为了照顾我等不食辣的人物,订的是鸳鸯锅。即辣与不辣可同时享用。主副料一并上了席。不到十分钟的功夫,水开了。袅袅白雾自锅中央渐渐升腾。两位娇美的服务小姐将第一拨所需的主副料添加锅内后,便面带微笑,静默于门边 淡淡的香气自锅中央渐渐弥散开来。几个早已饥肠鹿鹿的馋鬼,伸出的筷子还没进锅中,科长站起身,清了下嗓子,推了推鼻梁上的花镜发话—— “今儿,咱们这酒要分伙儿来喝!” 心头顿时一紧,不知这老爷子又要有什么“别出心裁”的高招。 “十二个人,四人一伙儿,一瓶白酒。自己找搭配的伙伴儿。“ 天,全桌的人,只有我一人不喝酒,我这个累赘咋办?正暗自叫苦不迭,平日里憨厚的老王大哥和副科这两大“酒仙”把我编入了他们的行列。心里一块石头刹时着了地,静坐一边,暗自偷着乐。(这二位在我心中的形像,立即增了三分光辉) 我手端可乐,慢悠悠地挑着锅内的青菜,看着他们交杯换盏。必要时,拿起可乐代酒与他们碰下杯,愜意的看着他们因为喝酒的快慢或多少你言我语,善意的斗嘴。 身边的老王大哥喝起酒来,是一副地道的东北男子汉的豪爽喝法。昂首挺胸,身板坐正,仰头下去,一杯酒就少了大半。坐在他左边的是小张。这家伙工作对他来说,只是个消遣。他在本市开了两家大规模的鞋业广场,所以,平时,我们时不时的会以“奸商”来打趣他。此时,他手举酒杯,放至嘴边。却未见那酒沾唇丝毫。一双精明的单眼皮小眼睛,滴溜溜的四处监视着在座的其他人,生怕有人作弊,他也好抓了把柄,少喝几口。 科长的眼睛又岂是饶人的。一巴掌拍到他肩上,喝道: “你小子抬着小眼睛,还东张西望什么,只剩你自己没喝了!” 所有的目光“刷——”向小张看齐,他慌忙一口将酒灌进嘴里,脸猛然被酒呛红。引得满桌子的爆笑! 其他几个平日里也沉默内向,不甚活跃的同志,例行公事似的,喝酒,敬酒。有几位虽不胜酒力,可也不得不喝下那属于自己的一份。面带几分醉意,不时的与邻近的同事交头接耳地聊上几句    白酒,啤酒,喝了一轮又一轮;海鲜,青菜,添了一拨又一拨。边侃边吃边喝,不知不觉,已过了两个钟头的时间。火锅宴,吃近了尾声。科长站起身来,习惯性的,打着官腔做了简单的总结,按照惯例,敬大家最后一杯,以示圆满结束。也是惯例,这最后一杯,不论会喝不会喝,要也给他面子,谁也不可以逃避。我自然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这一杯的酒量,我还是有的。毫不迟疑,深呼吸,憋了口气,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闲聊几句,正要散席之际。与去洗手间回来的小李一前一后,走进来一个人——尹主任!科长迅速起立,起身相迎。尹主任带着满面的亲和力与大家简单寒喧后,在每个人的酒杯里斟满,说了几句祝福客套的话,最后补充道:“这杯酒都要喝,不喝可就是不给我面子哦,来,干喽!” 这一杯白酒下去,胃不出血才怪。眼见着其他人乖乖的一饮而尽。我真是欲哭无泪,情急之下,手一挥,大叫一声:我真的不能喝呀!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自手关指传来,睁开眼,四周漆黑,一片寂静,手撞在床头了。原来,我是做了一场吃火锅的大梦。这酒,还用喝吗?嘻嘻 布鞋皮鞋 布鞋 婆婆喜欢穿布鞋,无论哪个季节。 婆家住在一个富足的小城镇里。按每年的惯例,初三这天,做子女的都携全家回来,给婆婆拜年。 公婆住在这个小镇已经二十多年了。小镇依山傍水。每到夏季,晚饭后,婆婆就会手拿一方毛巾或一把摇扇,穿着布鞋,坐在门前那风姿绰约的柳树下,与老邻居们笑语风声,侃天说地。凉风习习,夕阳晚照,几个谈笑着的老人眼睛眯成一弯,偶尔几丝花白的头发被晚风撩起,隐约闪着点点银光。 时而拣个无风的天气,公公就会带上钓具,备好水与食品,与婆婆并肩步行到三里外颇有名气的水库,惬意的坐上一天。公公是个阅历丰富,深深懂得“知足”的老人。所以,即使收获颇微,也总是笑逐颜开,与老伴儿悠然而归。 北方的冬季,既使屋内设施装修得再豪华完善,不住楼房,必然有一个难题——取暖。看着入冬以后,便每日大清早的为自己烧暖气。做儿女的,便有几许歉意愧疚涌上心头。兄弟姐妹合力劝说二老,去市中心住楼房吧。可最终协商的结果,还是做子女的低了头。 婆婆说,让她整日在楼中,连个唠家常儿的老邻居也没有,那不是成了笼中的小鸟了吗,不闷坏才怪。 我笑说,可以去老年活运室,还有健身广场和益寿山公园,那里都是老年人的天地。 婆婆的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说,那都是各自活动了就回家,哪里有现在自由自在,在楼里住着,比穿上皮鞋的感觉还难受。我和你爸爸现在知足着呢,你们就死了这份心吧。 话已至此,子女们只好妥协。我知道,婆婆彻底的习惯和喜欢着现在的小镇生活。 乡镇邻里之间,如她脚上的布鞋一般朴实平和。只要一邻有事,随口招呼一声,便有几邻帮忙。茶余饭后,你来我往,或家中小坐,或门前柳下乘凉,你言我语,谈笑风生。那年轻的媳妇家,笑起来没有丝毫的做作与羞涩,底气十足,银玲般的笑声穿越院墙,与洁净的玻璃窗共震,将欢乐回响在几家窗棂之上。 婆婆与公公的婚姻,更如她脚上的这双布鞋,质朴,平实。它没有华丽的爱的语言去装饰,也没有花前月下谱写的浪漫篇章,更没有咖啡厅中暖昧雅致的韵味。它有的,只是长年累月锅碗瓢盆奏出的交响乐。或许,刚穿上时,并不合脚。但它在岁月的长河里不持辛苦的跋涉,经历了几多急流,几多暗礁,逐渐的,这双布鞋开始与脚相互适应,以至于鞋子随着脚的形态而变化,最终与与脚相互依托,相沫以濡,轻快的行走于岁月的长街。 皮鞋 傍晚的时候,手机铃声骤响。是密友玲子,平日里被我戏称为“鞋总。”只因她极尽高档的皮鞋,比服装更新速度还快。 数月不见,恰逢她也在此地婆家中。又约了三个好友,赶到她那里。几月的时间,乍一见,心里一愣。神情凄然,眉头轻锁,那张本就清秀漂亮的脸庞,明显地,削瘦了一圈。 玲子其夫“财貌双全”在外拈花成性,她却又文静软弱,平日里,受了千般委屈,也绝口不对好友提及家事。深知她的个性,除非她自愿诉苦,我们自是不会主动去问,伤及她的自尊。 春节,这个举家团圆的日子,本就父母早逝,爱人又不在身边,那份难言的落寂,更容易被触动。闲聊了几句,只是问了声“怎么瘦了”玲子头一扭,几大滴泪,从美丽的杏眼中,无声的滚落。只说了句“大过节的,两天不见人了”便已泣不成声。 手忙脚乱的几个好友,竭尽全力,你一言我一语的相劝,尽力逗她开心。半个小时的时间,气氛渐渐活跃起来。大家都深知,她离不开那在本地首屈一指的上层物质生活,更离不开那乖巧可爱的儿子。朋友们也只是尽力让她一时的展露笑颜,说些宽心的话,谁也无法从实质上帮助她。 看着勉强露了笑颜的玲子,一丝丝怜惜的酸楚从心底深处慢慢涌上来。 如果说,老一辈的婚姻是婆婆脚上一双布鞋,那现代人的婚姻,则是玲子脚上,那不断更新的皮鞋。外表看着时尚的样式,优质的皮质,精细的做工,然而,脚在里面是否舒服,只有穿的人知道。难得大小合适的,则脚步轻盈,每一步皆如歌吟唱。然而,不知有多少双脚,有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无可奈何,本不合适,被鞋子磨得出了血,烙下疤,忍着痛,心尖滴泪,也决不肯扔掉鞋子,赤脚走路。仍面带可人的笑容,坚持前行。 如果说婚姻如鞋,都市间的人际,更像极了那精致的皮鞋。职场商场,每个人脸上都戴着精巧雅致的面具,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试探前行。你付一分,我绝不多舍半厘。即便是心里苦不堪言,脸上依旧挂满衿持与自信的微笑,昂首阔步。想说的,从不直说;想做的,更要明确手段与目的,才去做。回到家中,脱掉那让脚受尽委屈的“皮鞋”筋疲力尽,身上便如虚脱一般,和着心底那份滴血的脆弱,蒙头昏昏睡去 从玲子那里回到婆婆家,已近夜里十点了。 甩掉长靴,随手从鞋柜里拿出婆婆的棉布鞋穿在脚上。脚穿进鞋子,久违了的温馨从脚底缓缓升起。舒适,松软,与长靴相比,双脚似乎没了一丝一毫的约束。轻便得让人有一种想重回到童年时代,雀跃式走路的感觉。 老公调侃说,喜欢就拿回去上班穿吧,它也是一种质朴的文明。 我说,不了,毕竟,一种文明已经代替了另一种文明。 有来过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邻居老太又在庭院的小菜地里独自的哼唱着。 陪父亲来这个小镇两天了,闲憩之余,耳边听的最多的就是这首歌。按捺不住一丝好奇,我伸长脖子,把头探到修砌讲究的院墙边,搭讪道: “大娘,您浇的这花叫什么名字?” 老人缓慢的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瞟了我一眼,旁若无人地继续伺弄她的花。 唉,真是自讨无趣。带着一丝忿忿然,怏怏地,重回到门前的小树下乘凉。 老太家的小菜园子被她修理得很整整齐齐。中间部分为几类蔬菜,四周点缀着几种叫不知名的花草。时值六月,有的已娇羞含苞,也有一些零星开放。园子的最右端,静立着一颗花香袭人的樱桃树。我注意到,老太常把小木凳搬到树下,反复哼唱着茉莉花歌。 “小姨” 刚满六岁的小侄儿颠颠儿的跑了过来。这小帅哥,大眼扑闪,长得跟橱窗里的娃娃一样,让人见了,恨不得喜爱的咬上一口。抱了过来,狠狠的朝小脸上亲了一下: “干嘛?宝贝。”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下两句是什么?” 呵,这小家伙,在背古诗,居然跑来测试我了。 还没留给我思考的余地,一句苍老的声音呆板板的传过来: “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 惊讶地回过头去,正在摆弄花的老太,仍旁若无人,一板一眼的继续讲解: “这是唐代诗人高适,在送他的朋友董庭兰时,所写下的诗。”老太说完,径自摆弄着她的花去了。眼里全然没顾及几乎目瞪口呆的我。 “还是老奶奶聪明,小姨笨笨。”小侄挣脱我的怀抱,一溜烟儿似的,跑了。 午饭后,和表哥一家人闲聊。看着玩耍的小侄儿,话题不自觉的拉到了邻居老太的身上,不平的说起自己刚刚遭受的冷落。惹得他们大笑。从他们断断的续续的讲述中,了解了老太的一些过往。原来,这老太是精神上并非健全之人 老太早年曾是某一师范大学品学兼优的学生。在临近毕业时,她热恋中恋人,被一场车祸,无情地夺去了年轻的生命。老太哭了一天一夜,筋疲力尽,一场昏睡后,醒来,便失了心智。经治疗休养后,虽可以自理生活,但精神状态终与常人有异。多年后,被她现在的老伴——一个右腿有残疾,外貌丑陋,心地善良的男人娶回了家。 下午,突然变了天,本睛朗朗的天空,片刻功夫,被几阵大风铺上了片片阴云。天空被风割开一道道伤口,忧伤疼痛的眼泪倾泄而出,化作豆大的雨点,无情的,砸向地面 匆忙把因患病行动不便的父亲挽回屋子,回头,见老太还站在院子里。 “到我家来坐会儿吧,大娘。”我急着招呼了她一声。 “不了,我怕产生误会。”老太眼睑低垂,脸上泛起一丝羞涩。 我一时被这不着边际回答弄得发愣。误会?从何而来?回头看看父亲,不禁哑然失笑,天,原来,她是在说怕与我的父亲产生误会。 老太那张虽略臃肿的脸,仍略娇羞的垂着,焕发着的,却似少女般的纯真与憨态,转身回了屋子。我恍然,她的情感记忆,原来,一直停留在少女时代。望着离去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了当年菁菁校园里,身着白衣的她,与热恋中的爱人,携手相偎,漫步在林荫小路上。深情的双眸,轻柔漫过脸颊,少女低头,似一朵不胜凉风的,娇羞的茉莉花。 阵雨,来得急,走得快。傍晚时分,雨过天晴。老太坐在大门口,倦倚斜阳,等着老伴的归来。表哥说,几十年来,她每餐都是与老伴一起吃。老伴若是一天不归,老太宁可饿上一天。 在她眼中,老伴就是她当年的大学恋人。表嫂在一边随口说句: “看,都是爱情惹的祸。” “爱情是什么东西,可以让奶奶得疯病?”小侄儿仰起天真的脸,扑闪着大眼,好奇的看着我们。无语,我笑着抚摸了一下他的小胖脸儿 老太坐倦了,起身,顺手摘了些樱桃。又坐到了樱桃树下的木凳上。几瓣粉红色的,娇弱的花瓣低吟着,随风飘落,瞬间,地面开了猩红色点点小花。老太伸手拾起一瓣,放在手中,微笑,痴望着它们。暮春的黄昏中,那呆滞的双眼,此刻,彻底辉映着的,分明是绚丽的朝霞。我知道,几十年来,她不曾碎裂的,爱的记忆,一如既往的年轻,从未曾老去 这一刻,又有爱,来过 我是粉丝 我才知道,自己不但落后,而且是个土得掉渣之人。在这个被誉为“粉丝时代”来临了的今天,我,居然才弄懂“粉丝”的真正定义。 经常游走于网络“粉丝”二字,并不少见。在我心里,它一直是非完全褒义,甚至于有“盲目崇拜”和有那么一丝“暖昧”的代名词。 前日与一网友闲聊,对方无意中说出了粉丝二字。当得知我不甚懂时,对方虽不露声色的简单作了一解。我却分明感受到,那略带惊异的目光,穿越千山万水,透过显示器,直射到了我的脸上。为了充实一下孤陋寡闻的自己,我当即认真的“百度”一下。 第一页百度结果,这粉丝,皆为食物。其中包括,即食粉丝,方便粉丝,快餐粉丝,马铃署粉丝,绿豆粉丝在东北,马铃薯粉丝几乎是家庭必备之食物。这个不用看解。于是鼠标指针轻跃,继续百度前行。真是“不百不知道,一百吓一跳”面对着众多的粉丝网,粉丝团,我这个土老冒儿终于弄懂了这两个字的意思。 原来,粉丝是英文“fans”音译而来。目前来看,粉丝一词最多应用广泛的是娱乐界,成了现今年代,追星一族的新代名词。作为食物,粉丝的品种繁多。当然,作为一个流行词汇,包含的范围也相当的广。一个好看的电视节目,一个耀眼的明星,一位作家,甚至于一个鲜为人知的网络中人,只要你喜欢,你欣赏,你痴迷,毋容置疑,你就成了她或他(它)们的粉丝。由此看来,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有成为粉丝的可能。因此,粉丝二字,绝无贬义。 谈起追星的粉丝们,想起几月前看过的一则少女惨死的新闻。一个年方15岁正值花季的少女,学习成绩优异,相貌可人。因痴迷上了正为火爆的超级女声栏目,誓做超女。于是,从头型举止,乃至衣着,极尽的模仿。最终,甚至于开始嫌弃自己微胖的身型,走上了极端自虐的减肥之道。当少女从一场恶梦中醒来,为时已晚。身体各器官极度的衰竭,最终,在父母的悲痛的哭声中,心脏停止了跳动少女病重时的照片,一只手指点着左脸颊,歪着头,努力作娇憨状的笑着。然而,我看到只是一具体重60多斤的恐怖的骷髅呈现在眼前。之前那阳光四射的丰润脸蛋,早已不见了踪迹 当目光触及照片的一刹,我真实的听见自己心脏剧跳几下的声音。是的,崇拜明星没有错,我们每各人的心中,都会有各自欣赏的名人智士。被崇拜的一方,在崇拜者心中,必有一个心动的因素或不可及的高度。这种爱慕和仰视心理,往往会成为前行的动力,向上的车轮。 然而,欣赏也好,崇拜也罢,只能是用来提高,而不可以是偏激的效仿。当看着那些嘴里嚼着零食,头顶超女或f4发型的中学生们,时常让我怀疑自己是否老得掉光了牙齿。也许他们会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作明星的粉丝也不会是好粉丝”真想对他们说:孩子们,在克隆人技术还没有出现之前,适当的膜拜你们的偶像,千万别盲目的弄丢了自己! 想起某一乡邻。长了一幅颇具男性魅力的人模子。暗恋其的美女粉丝如云。终有一日,两美女不巧相撞于同一屋檐下。于是,由口头的理论相争,转化为手头的实际相斗。混战状态下,自是没什么好结果,双双挂彩,义愤而返。有好事者问及此事时,那乡邻俊脸挂满的皆是暖昧得意的笑,答:还好是两个相撞,不是三个 我忽然为我的这两个同性深感悲哀。诚然,爱一个人没有错。爱情的天平,本没有精确的砝码。甚至于,爱到了及至,便没有了天平可言。但我终信,互敬基础上的爱,才是坚不可摧的。如那乡邻之类人,一个可以随意摧毁你在别人心中位置的人,在他(她)的心中,还有你真正的位置可言吗?不论做哪一种口味的粉丝,我想,皆不可丢了“最基本”的东西,失了原味 想来,我虽非追星一族,但也有那么几次,迷恋于某演艺人员的一时的扮相。古天乐在神周侠侣中扮杨过一角,那忧郁而专情的眼神,害得我花了些银子,买了一张饰杨过的剧照,放在家里。濮存昕饰演的某一军官角色,把一位集柔情与豪迈于一身的男子,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对其好感大增。经常行走于网络论坛,才子佳人多多,对此,仰视惊羡之心便是常生。 一直认为粉丝是个过于盲目暖昧的词,现在看,却生出几分亲切来。因为,我是粉丝,呵呵 忆海拾零 年末了,一些曾经的,难忘的,或新或旧的过往片段,总是在这个思绪轻易飘飞的时节里,从发黄的记忆底片中,不经意的,闪现—— (一) 母亲教育子女的方式,既独特又略偏激。我的记忆中,从八九岁起,便不可以随便的与邻居的孩子跑着满街疯闹,只可以作小游戏。初中时,与男同学更不可以随便交往。 记得一次,负责校板报插图的男同学来我家,告知负责文字的我,板报另行时间出。短短几句,同学便告辞。母亲不在,送他出门时,我心跳加速,东张西望,居然,有做了贼的感觉。 这样管教严励的母亲,我十岁那年的暑假,居然同意我的请求——去卖冰棍。 那时家境与同龄人相比,相当优越的。可母亲几乎不给我们零用钱。于是,学校门前,大块糖自然成了我奢求之物。偶然一天,见到一比我略大的孩子卖冰棍。于是,跑回家,对着正做饭的母亲说: “妈我要卖冰棍。” “什么?“ “我要卖冰棍!” 母亲惊异认真的盯着我。也许是她太了解这个外表看着瘦弱的小女儿,经我再三要求,居然没有反对。而且,托人从朋友那里,借来一冰棍壶(类似暖瓶)。虽然多年以后我才从她口中得知,她以为我只能坚持几个小时,就会拖着哭腔跑回家。 然而,手拎着冰棍壶,带着满腹“雄心“走出门的我,没跑回来,却是被抱回来的。 风雨交加,筋疲力尽的我,坐在泥水中嚎—— 为什么天公爷爷在这候要下雨? 为什么偏过这段小路会这么滑? 为什么还有五只冰棍我就凯旋,再过一条街就到家,冰棍壶会摔碎了? 心急如焚,冒着雨出来寻我的母亲,把哭得手脚麻木,淋得如落汤雏鸡一样的我,抱回了家。 “还去不了?”母亲心痛的问。 “瞧她那样子,好几十元的壶都摔飞了,还卖呢。嘻嘻”姐姐拍手嘲笑着。 “天睛了就去!”带着哭腔坚定的答。 母亲的心灵手巧,不愧为远近闻名。天晴的时候,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找来做保温箱的材料,为坚持要继续卖冰棍的我,制了一个微型保温箱。 冰棍每根进价三分钱,卖五分。每次我只能背我的小肩膀的承受极限——二十五根。卖没了再颠颠的跑去进。 于是,那个暑假,我第一次拥有了真正自己赚来的人民币。 于是,开学那天,我第一次用自己赚的钱,买了支新钢笔。 当然,还有那初入口微苦,却甜得直流口水的大块糖 (二) 腰包塞得鼓鼓的,约了美妹去逛街。 驻足白领专卖,一件质地优良尽显身形的薄衫,死死抓牢了眼睛。打折,还价,正成交之际,蹒珊着,走进一老人。 一顶不能再古老了的旧帽,一双落满灰尘的蓝色棉布鞋,一件尽乎无人穿的灰昵子中山上装,一条旧得近乎显露经纬的布裤。 装修近乎奢侈的店,格调形成强烈反差的老人,即刻引起注意。 痛苦。老人的表情,只能用这两个字来形容。左手捂着胸口,走近我们。 “老大爷,你有事吗??” 年轻的老板惊异万分的发问。 “姑娘,我心脏病犯了。” 老人手捂胸口,眉头拧在一起答道。 “我要用的药,楼下药店卖48元,我只带了30元,求你们哪位姑娘借我18元好吗。明天我让我儿子来还。” 嘴巴微翕,声音艰难的,不连惯的声音从略厚的唇中吐出。说罢几句,喘息声拉风箱一般,不自主的加重起来。 如此一身淳朴,如此一脸憨态,如此身处困境的老人。只为18元,还言借。店里几个人,眼神中那丝怀疑,皆一扫而光,刹时,装满了同情,怜惜。 老板急了,拉开钱包,只见都是五十一百的。手伸进去,迟疑着,有些不舍,低低的声音: “早上到现在,没开张,没零的呢” 低头看自己的钱夹,只十元零用。美妹正欲付买衣的帐,我一眼瞥去,有一张二十元的!伸手,迅速抽出来,递给老人: “大爷,快去楼下买药。” 重重的喘息夹着千恩万谢,蹒珊着推门而去。 手拎着得意称心的新衣,继续游逛。走至电梯口。咦?都过了半小时,那老人怎么在我们前边,还没下楼? 老人回头,四目相对。居然如见了瘟疫一般,慌里慌张,身形矫健,奔向电梯,直下而去 惊讶,愕然。美妹杏眼圆睁,瞪着我:“一会儿,你请我去麦香那!” (三) “风到这里就是粘,粘住过客的思念,雨到了这里缠成线,缠着我们流连人世间”林俊杰的江南从手机中慢悠悠的传唱出来。 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着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接听,久违的同事,一熟悉且有盎惑的魅力男音传来: “风儿,最近好吗,在忙什么?” “嗯,还好,你呢,公司怎么样?” 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声音了五个月?六个月?记不清了。 依然熟悉,宛若昨天。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是的,只因前世回眸五百次,注定了今世的偶遇,却无法驻留。如海誓蜃楼般的美丽,朦胧,神秘,轻轻地,招着手明知虚幻,何需去触碰?明知非同类,何需相聚?弄得伤痕累累,支离破碎,方去回头,何苦? “我换这个手机号了。” “嗯,我存上。” “除了看书就是上网,小心眼睛。” “嗯,谢谢领导关心了。呵呵。” “职工叫我,我得去了” 向电话那端,依然衿持平淡地传过去一句: “保重,88”挂断。 电话这端,温柔,撒落一地 (四) 姐夫要给下属的单位做一张图,居然找我这“半瓶子醋”帮忙。 车子径直顺着山路,驶向四十公里外的一处山脚下。原来,是民政下设的公墓所在地。因注重风水之说吧,这里山清水秀。下车,久违了的清新之风,夹杂着淡淡的泥土气息,迎面送来。 奢侈,看到公墓的大门,这两个字从脑中直蹦出来。据说,耗资六十万。 绕过守门的两座白石狮子,走进仿古典建筑风格的办公楼。帮着调接打印机,做图,忙乎两小时,耶,完工! “小妹,后面是果林,随便去摘吧。”看着我百无聊赖,姐夫随口说。 “不过,出去别怕哦。” “哦?有什么可怕的?” 没反应过来姐夫的话。满心欣喜,找了两个特大的方便袋,出了办公楼,看左右无人,孩子似的,朝果林方向直奔。 静静得渗入骨髓。地上是什么?红色的阴纸钱零零散散,轻飘飘洒落在地上。偶尔吹来一阵微弱的山风,几片阴纸钱从我的脚下飘起,伴着风,尾随着我的脚步,飘忽,跟来 原来,这果园和墓地只有一条大路为分界! 头皮一麻,心头发紧,回头回脑的看看,拔腿奔回办公室。 心神不定的样子回到办公室,惹得一屋人哈哈大笑。 呵呵回应着干笑几声,窘! “我也正要去果园,随我去吧。” 好心的老大哥开了口。拎着两个大口袋,乖乖地跟着老哥后面走。 没了恐惧,我认真的端详起这些墓碑来。所有的墓都是天然大理石加工所成,雕琢精细。两边,白色或灰色的小石狮子,忠实地守候着。偶尔有刚刚来扫墓的,几束鲜花,静静地绽放于墓的中央。 果林飘散出的香甜气息,随着山风,不时弥漫过来。 静,心神皆静。青山绿水,山风不时送来幽幽果香,感觉中,似乎凝固了思维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跛足道人的好了歌突然从脑子里蹦了出来。 古往,今来;现实,网络。明争无处不存,暗斗无时不在。在这清幽墓地,应该一切皆“了”了吧 我边摘果子边想。 (五) 静夜里,一首歌,一个耳麦,一台电脑。关了灯,沉迷在这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音乐,真的可以洞悉心底最真实的感触。一些泛黄了的往事,总是不经意的,从记忆深处,随着音乐,晃晃悠悠的走出来。 执着的恋旧。抽屉里,新式眼镜,换了四个,每款只戴了几天,便找出种种借口,让其静卧在那里。脸上的,一直不舍换去。 痴迷时尚。衣柜里,时装,休闲,牛仔,偶尔的职业装,款式随着季节变换,不断的更替着。 时尚,恋旧,居然可以矛盾的结合在一个人的身上。 过往如风,如时常去追忆,必会没了风的淡然,洒脱。 然而,风,只可相忆,无可相依。 年末了,所有的过往,皆成了一份财富,小心翼翼的包裹起来,封存。然后,拍拍身上积落的浮尘,打点好行囊,继续赶路 那一抹雪 下雪了。清早,拉开厚重的窗帘,呵好一个银色世界! 雪不知是几点开始下的,房顶,树木,经落了薄薄的一层。枝头和屋顶的棱角处,还没有被雪覆盖,暗灰色的基调,隐约可见。远远望去,好似一幅黑白灰相间,精致雅韵的水墨画。 落雪的天气,很暖。只有些许的北风掠过。怕冷的我,雪,是严冬里,唯一温暖的企盼了。有雪的日子,是欣喜的;有雪的心湖,是静谥的。 孩子似的,带着一脸的欣喜,穿衣,下楼。悠然地走在尚无行人的小区公路旁。漫步雪中,任这些漫天飞舞天之精灵,无声的绽放在飘洒的秀发丛中。轻昂起头,闭上眼,任一片片雪花自睫毛悄悄滑落轻吻,漫过脸颊,滑落唇边,与舌相融的一刻,一丝甘凉无比的清爽在舌尖蔓延开来,滑入心脾,浸入脑海伸出手,让那瓣瓣飘散着柔情的洁莹落花,在掌心旋舞 雪愈下愈大,远处或高或低的房顶上,慢慢的形成一顶厚大的雪帽,远远望去,如一个个或高或矮的俊俏的小姑娘,捂着严实的帽子,不肯回家,贪玩的站在风中。 哦?那边,几辆装饰别致的彩车,满溢着喜气,在楼口缓缓停下来,也不知是谁家在迎娶。美丽的新娘,身着雪白的棉质婚纱,与帅气的新郎牵手走下喜车,新娘如花的笑厣,在洁白柔软的长羽婚纱帽下,娇艳地绽放着。礼炮声一时打破了雪中的这份宁静,片片红色的鞭炮屑片伴着洁白的雪花随风飘舞,几分钟过后,雪地上,绽放出点点红花 午后,雪几乎停了。一眼望去,街边路上,没有了一点点的坑坑洼洼,这时的世界,真的是纯净的。满目极尽的雪色,看不到一丝斑驳。大地盖了一条雪白的厚重棉被,像一位劳累了一天的老人,安祥恬静的睡着。树木身着一袭白衣,宛若一位站立在风中的含蓄的妙龄少女,向人们展示着她优雅曼妙的风姿。只是偶尔的,有一只饿极了出来觅食儿的麻雀,扑愣愣地飞过枝头,惊得少女打个寒颤,刹时,薄了一身银衣。 傍晚时分,空中又飘起似有若无的细小的雪粒儿。有雪的夜里,走在回家的路上,既使没有昏黄的路灯,路两旁的积雪,也把大街映射得如同白昼一般。鞋子在踩在被行人踏得沉实的雪地上,随着迈出的每一步,唱着吱呀吱呀节奏简单明快的歌。 想来,我的“初恋情结”始于如是的一场大雪后 一夜大雪,清晨,背着小书包的七岁小女孩,身陷在没膝的雪地里。一个十岁的大哥哥走来,随着一句稚气坚定的“把手给我”拉出了欲哭的女孩儿。从此,每逢年中最大一场雪,那双“有力”的手,总会不经意的出现脑海里。已逝的葱茏岁月,这双“大手”居然偶尔出现在午夜梦回中—— “冷了?” “嗯” “把手给我” 温情的双眼,渐融了路边积了一季的,静默的积雪;温暖,似涓涓细流,轻轻地流淌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今夜,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睛天漏”天气。月儿似有似无地挂在暗灰的夜空,迷朦月下,细小的雪粒被风漫卷着,闪着点点银光。轻扑在脸上,分不清是积雪因风而起,还是轻如柳絮儿的雪粒儿漫天而落 我摘下一片细小的粒状雪花儿,放在掌心里,看着它从我的掌心,缓缓的游走,慢慢的消失,最终,游入一侧冰冻的心房在它消失的一刹,嘴角微微上扬,浅笑谁说,美丽,不可以永恒? 425——谁我 “妈个x的,你们都离我远点!” 陪着姐姐刚推开妇科425病房的门,一声略带哭腔的粗话迎面砸来,惊得我顿时收住脚步。顺着声音的方向,努力地把目光从旁边紧紧围绕着的,众亲友的缝隙中挤进去,头皮顿时一麻,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在身体里蔓延开来——2床,一位看上去近六旬的老太痛苦的呻吟着。只见老太下身,一条极薄的睡裤,提及到了膝盖上方。小腹直到脐下的正中部分,被雪白的纱布和药用胶布覆盖得严严实实。两侧,两根引流的胶皮管子径直扎入小腹两侧皮下体内,暗红色的脓血状液体自体内一点点的流入引流专用袋里。下方正中,插着导尿管,黄色的尿液滴滴嗒嗒的从管里渗进塑封的袋子里被剧痛折磨的老太,因急得不知所措而笨手笨脚的儿子擦汗弄痛,用尽全身力气,发泄般的骂了儿子一句。护士赶来,一针止痛的杜冷丁下去后,老太逐渐镇静下来,边上的几位家人拿着毛巾,慌乱的擦着从鬓角,额头因剧痛而滚落下来的汗珠 胆颤心惊,轻手轻脚的绕过1床和2床,把姐姐入院必备的一切物品,放在了属于我们的3床上。安置妥当后,忙了一上午,终于可以坐下来喘口气了。姐姐患的是卵巢畸胎瘤,据医生说,瘤体目前很小,但其内血管丰富,生长速迅,所以,要尽早切除,以保全卵巢。姐姐在五年前曾患卵巢脓肿延误冶疗,一侧卵巢已经失去了。这一侧若是再不保,人将变成可怕的中性人。因此,当医生说这一侧目前可以完全保留时,姐姐看着我,眼圈儿,当即红了,眼泪在大眼里转着圈儿,我那正在拉着姐姐的手,兴奋得用全力攥了几下。姐夫顿时长出了一口气,高兴地笑着,拍了拍她的头虽然末了,医生说,瘤具体是良性和恶生,还要术后才可知道,可此时,几天来,我们所有的的恐慌,不安,已被医生的一句“可以保留”扫去了大半 接下来的两天,是做术前各项检查,虽然是术前准备,按规定这两天也不可以擅自离开病房,随时听候医生的安排。 2床的老太在我们入院的第二天,为了防止术后肠粘连,身上附带着三根管子,居然下床开始活动了。老太情绪因痛楚的逐渐减轻而平稳下来,她用全身力气几近是拖着一条腿在走。每走一步,嘴角和脸上的肌肉便因不堪的痛楚而不由自主的抽搐几下。我小心的问了一句:“大婶,腿不是躺着压得麻痹了,要不,揉揉再锻炼吧?” 老太沧桑的脸,顿时挂满无奈的苦笑,咧着嘴说: “这傻孩子,我这是老病了,股骨头坏死。想冶好,还要手术啊,要十万多元哪。我哪有钱能冶得起它,就这样将就着吧,只要能挪动着给家里人做顿饭吃,我就满足了” 病房里的几个人都因这句话,沉默下来 在同一病房里,不论是病人之间,或是家属之间,彼此间的亲切感和相惜感是无需营造,自然而然产生的。在老太那个穿着朴实,一脸憨厚又不失帅气的儿子扶她去走廊锻炼时。那个朴实的中年庄稼女人——老太的女儿,向我们述说了她母亲的病情。原来,老太患的是宫颈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这次手术,虽然切除了子宫,卵巢和大部分淋巴腺,最多,也只能维持半年的生命。老太“面朝黄土背朝天”了一辈子,省吃俭用了一生,半年前就已感觉身体不适,可她对儿女从不说起,认为只是小病,忍忍,也就过去了。她太怕花她所谓的“冤枉钱”说什么也不肯来医院检查一下。那朴实的女人说到这里,低下头,叹了口气: “我妈要是早些来检查,也不会这结果” 我们一时无语,也低下头,不知说什么老太在儿子的搀扶下,一步一步的,拖拽着腿,嘴角仍随着艰难迈出的每一步,牵扯着,回来了,我忙起身,帮着整理平了床单 门被推开,一个身高近170,背着书包的十六七岁的漂亮女孩子闯了进来,跑到1床的中年女病人边上,撒着娇,握着这位做妈妈的手,不停地对着女人问这问那。 这是一位看上去四十出头的妇女。安静,白晰,戴着一幅无框近视镜,气质极好。手术四天,已能下床慢慢的走动了。床头的左下方,几大篮亲朋好友送来的娇艳的鲜花,幽幽的吐着香气。丈夫总是很安静的坐在边上,时而递些洗好的水果,时而把那双细嫩的手放在宽大的掌心里,陪着爱妻默默的欣赏着对面电视播放着的一些节目。偶尔的,那做丈夫的也和我们聊一会儿。从闲聊中得知,他是一大学讲师,妻子是报社总编。妻子在今年的体检中查出卵巢有脓肿,因各类消炎药物都未能阻止增长,便立即来到医院,及早的切除了脓肿。 女孩问够了,转过头来,对着正以骄傲和欣赏的目光看着她的父亲说: “爸爸,这病房门牌号好有趣呀。” “哦?”“425”是数字密码,可以诠释为“谁爱我”女孩调皮的说着。 做父亲的慈爱的笑了:“谁爱我?呵呵。在健康问题上,最重要的是自已爱自己。我和你妈妈这最近不照顾你,近几天降温,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嗯。”女孩乖乖的点点头。 “明年就上大学了,一个人在外读书,更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从健康的角度上来讲,首先要善待自己,才可以再去善待他人,你只要在外照顾好自己,就是对我和你妈妈最大的安慰,知道不?” “嗯!放心啦!”女孩应着,在父母的催促下,回去了。 病房里又恢复了短暂的寂静。 姐姐在入院的第四天做的手术,手术相当顺利成功。而且,病理报告早早的出来,是良性。亲人们心上悬了半个月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姐夫忙着的业务考核结束了,护理姐姐的任务由他接了过去。在医院的数天,我其实没感觉多少的疲乏。如果不是走进医院,看到走廊里锻炼着的,一个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患者,永远无法如此深刻地体会“健康”的重要。如果不是走进医院,更不能如此深切的理解什么叫“过眼云烟”走进医院,恍然明白,那些失去健康的人,无论是豪商巨富,还是卓越的学者,或者是显赫的成功人士,如果有一天,躺在病床上,他们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高也许正如那位父亲所言,从健康的角度来讲,首要的是善待自己,才可去善待他人。可是,那让人心痛的老太呢 与老太和中年女人微笑着打过招呼,祝她们早日康复,我走出了病房。脚迈进电梯间的一刹,回过头来,病房的门牌号依然微笑着看着我:425——谁爱我 茶与咖啡 月说,她喜欢坐在咖啡馆中喝茶。初听这话,心里一愣。感觉中,月一直是一个精致的都市女子,以为,如她,必是钟情于咖啡的。 喜欢喝茶。我办公桌的右边的抽屈里,常年放着绿茶。据说,绿茶有抗菌,防癌,降脂,长寿的功效。说来惭愧,刚开始喝绿茶时,没考虑这么多的缘由,只是想它可以瘦身。所以,对于茶,那时“品”这个的字眼儿与我似乎也不着边,更确切些应称为“喝”至于茶具的选择,自然没费什么心思,只是感觉纯净,简洁,便从超市选了回来。 每天早上坐在办公室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捏出几撮茶叶,放在我的半透明玻璃茶杯中。科里同事们几乎普遍有这个嗜好。所以,往往不等我去冲泡,便顺手拿过去,为我沏好,放在桌边。茶香幽幽,无限的友情和温暖弥漫在宁静的空气中。 一件事重复做久了,就成为一种习惯。手握一份杂志,静坐在办公桌前,任思绪随着文字游走,左手习惯性的端起茶杯,抿一口,清香在唇齿之间,弥散开来,渐渐融入脑海。或端端正正地坐着,一手托起茶杯,凝神注视着一片片茶叶在水中旋转,纠缠,最后缓缓的下落,坠至杯底,如演绎着的一场起落的爱情故事和无奈的甘苦人生。 喜欢喝咖啡,却很少光顾咖啡馆。虽然,那浪漫的气氛,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晚饭后,冲好两杯加过糖的咖啡,陷在沙发里,陪着爱人看着电视剧,慢慢地摇动着手中欣长的小勺,呷一口,一股家的暖流从舌尖缓缓的流进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冲斥着每一个细胞。那种自心底渗出的暖意,咖啡馆是远也给予不了的。 更多的时候,静夜里,一杯香浓的咖啡在我网上游荡累了后,端坐在我的显示器旁。懒散的靠在椅子里,徐徐的喝下它,疲惫与睡意顿时消失好多。头微向后靠,闭目养神一会儿,继续任思绪随着光纤游走。 网上,每每遇到茶的图片,都会驻足细观。一杯清茶旁边,一把古扇;或是一杯清茶,一方砚台与似干未干的墨迹,那种亲切质朴,总是让心为之一动。而咖啡的图片,也总是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一杯咖啡的旁边,伴着一把银质的小勺;或是一杯咖啡边,几片散落的花瓣,那份精致与浪漫,总是让目光随之柔和迷离。 我想,茶与咖啡,都可以欣然接受的,也许,只有我们这一代吧。母亲曾皱着眉评价咖啡为“烧糊的饭味”的表情,至今记得很清。咖啡中蕴含着的暖昧与浪漫,是她们这一代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的。而我们的下一代,咖啡似乎是她们与生俱来的宠爱,茶散发的古朴与传统,是他们如何也不喜欢的。传统与现代,理性与浪漫矛盾的统一在我们这代人的身上,于是,无限的失落和美妙的憧憬,常常在不经意间侵袭着我们的神经,使得我们成为几代人中最矛盾的一群。 一直没认真想过,茶与咖啡,我究竟偏爱着的是谁。仔细想想,我们这一代,尢其如我这般的小女子,终其,还是属于茶的。 不说再见 qq急促的叫声提醒我,有好友在打招呼。一个好久不曾亮过的头像,急切的晃动着——是我久违了的同事。 同事与我在一个科里共事两年,他是我们的副科——一个公认的优秀的男人。刚调进科里时,业务不熟。看着我手忙脚乱,平日里孤傲的他和同事们都没少帮过我的忙。一年前,他辞职下海,开起了自己的公司。平日里,忙得只顾创业,只是偶尔一个短信道声祝福,网上相遇的机率几乎是零。 此时,打字几乎没了速度的他,艰难笨拙的发过来一条条消息,只是感觉——他很累,很忙。 网络另一端,一首梅艳芳的女人花传来。一直不是很欣赏这首歌。也许,是因歌词所表达的感觉太直白了吧。如我曾痴迷的笛曲追风的女儿,听了高胜美用歌词去演绎它后,热度大减。今晚,听同事送来这歌,感觉,它似乎也不是很难听。歌曲重复的播放,在室内弥漫开来。记忆的闸门慢慢的开启,随着思绪的波流,缓缓漂向远方。漂到了曾经的沙滩上的篝火晚会,翻动着的烤全羊,危险的漂流节 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近况。 一个小时后,有电话催他,于是,只道一句: “保重下了” “嗯88。” 没说再见,平常如昨,却温暖如茶。 只是,有种感觉——不知继续做什么 最近虽然经常在美人关的版里玩。许因为我非美女吧,因此,美人关的聊天室,却从未去过。此时,忽然想去那里转转。走到聊天室的门前,略一迟疑,轻轻推门,走了进去。捡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坐下,看着房间里,各个领域,形形色色的男女,妙语连珠者,口吐狂言者,静立凝神者,手舞足蹈者编织着绮丽的童话。一行行美妙的诗句,一句句伤心的话语,在公屏上轻舞飞扬。 躲在角落,无言,依旧 我的频道,悄悄话不时发送过来。 “你是美女吗?” “聊聊可以吗?” “激情视频吗?” 眩晕,站起身,推开门,长出口气,刚要走出去。一个男子的浅笑送来,随之而来的一句问话拖住了我正在移动的脚步: “你常在女人坊和热人社区?” 热人是近两个月我常转的地方。这个提问自然让我有了回应。于是,话题围绕着“热人”而展开。他告知了他在热人的id。那是我有印象的一个名字。看过他写的帖子,一个情感细腻,丰富的男人。通过帖子我了解,他是随一个才女来到热人的。而这个才女不知何故消失,从他的帖中,足可感受到那份今日的伤感和对往昔的留恋。 一笑,轻轻送过去几个字:“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他即敏感问:“谁?” “余墨” 亦一笑,伤感一叹: “人面不知何处去了” 我无言。半晌,回了一句: “网络和生活的近似的规律吧,总是在相遇与分别间不停的循环。” 笑。转了话题。聊了一些工作和生活。话题不断的更新。近一个半小时的闲聊,他要下了。 那边,只是犹豫了一下,问道: “以后还来这吗” “有时间会的。” 闲聊中他得知我近期身体不好,临走时,一句: “多保重,下了。” 回一句“开心”目送他远去。 没说再见,平淡如水,却温馨如兰 推开键盘,起身,摇一下略感发胀的头,打开窗子。晚秋的寒气毫不留情的冲击着昏沉的头,瞬间,清醒异常。伫立窗前,穿过迷茳的夜色,那些曾经的,相识的,网络中的,生活中的过客缓缓的向我走来有的人,只是匆匆行程里,一次眼光的对视。无许多语言和情节,不过一个模糊的影子,一闪即逝。而有的,清晰异常,那是伫留在脑海,挥之不去,抹之不平的记忆,总是在适当时间,不经意的,重复的想起 既然,相遇和分别是不变的规律,那么,那么我们还有什么情感放却不下的呢?更何须说那句隐忍的再见。就让曾经拥有过的每一份美好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沉淀在记忆的最深处。凝成心底最美的一束幽兰,在每一个不经意绽放的静夜里,飘满心房一室的馨香 不说再见,痴情的网络男子 不说再见,拼搏风雨中的朋友 第一次见网友 淡香是我在三十有约认识的。 认识她时,记得是七月中旬。情绪那几日一直在低谷徘徊,闷热难耐,上网在论坛闲逛,没见感觉兴趣的帖子。习惯性的登陆q,网友居然没有一个在线的!郁闷之极,想起好久没进聊天室了,推开三十有约的门,木然地看着聊天室屏幕上人来人往,你言我语,乏味依然 鼠标滚轮漫无目的的上下行走,指针停留在一个叫淡香的女人身上。因喜欢一切淡淡的东西,这个名字,对我来说,自然有那么一丝吸引力。点开个人资料,上面赫然写着—— 淡香 女,30岁 北方 个人说明—— 我会用我独有的文字与朋友淡淡的交流 让我的真诚伴着一份淡淡的轻松 悄悄地发送给每一位真诚的朋友 无论是生活中 还是面对虚拟的网络 常喜欢与朋友保持一种淡淡的友谊 如喜欢淡淡的水一样。 ——这第一印象感觉甚好。想来,必是一有修养且温柔的女子吧。在网路上奔走了两年有余,至今还没有一个同省的网友,况又是同性,近乎同龄。 立即打了招呼过去,那边,一个浅笑随之送来,(心想,必是轻柔似水的女子),简单的打了招呼,她便有急事,下线了。 接下来的几次相遇,自然随和,没有半丝矫揉造作。从上网的经历聊到日常生活,虽没感觉如她个人说明所言,文字独特,却也是朴实无华,平易近人,心无芥蒂。彼此更深的认识一下,互看了照片。虽不漂亮,但照片上的她,温柔娴静,虽无我想像中的气质,倒也白晰可人。且更让彼此惊讶不已的是——我们不但同省,她所在且居然和我的住所相隔仅一个站地的路程。当时记得面对着屏幕呆了几秒,轻叹一声,弹出四个字——世界好小! 她喜欢我闲极了时,做的一些场景,也如我一样,喜欢在静夜里听歌上网。 一个无事的上午,又相遇。聊天期间,她经常中断下线,重启机,抱怨说系统有一年没做过,得知我的电脑系统从来是自己做,那边惊喜的飞来一串字——下午有时间的话,麻烦给我的电脑看看病好吗? 既然朋友诚垦相求,我也是正郁闷得要出病,兼着无比的没见过网友的好奇之心,吃过午饭,简单的打扮一下,径直向她的住所行去。(她的住所也是她开的一家通迅业务小店,在正街处。要不然,以我的胆量,还是不会去的。) 打的到了她所说的地点。那里我是知的,是我们这里手机专卖集中的地方。店面太多,我无法一一寻找。拔通了她留给我的电话号码,耳边传来一个有些略带男子气的中音: “你在哪里呢?哦,我去接你吧,你站在路口不要拐弯了。” 热,闷,没有一丝的风。站在伞下,怕热的我仍有种要窒息的感觉,身边穿梭着过过往往的行人,翘首远望,仍不见心中期盼的娴静身影,心里不免有些焦乱。忽听身后一女中音: “还望什么呢,很远我就认出是你了,呵呵,看来近视得真是不轻了,热坏了吧?” 回过身来,一个陌生的女人站在眼前。 掩饰着心底那份暗暗的惊讶,以最快的速度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子—— 不高,非常非常丰满,略低些头看她,皮肤微黑,脸上布满雀斑。眉眼和气,眼神中却透露出一种特有的精明,八月初的酷暑,却身着一件和身材极不相称的暗红的男式大t恤,下面,配了条黑色的几年前颇为流行的黑色短太阳裙,脚上拖着一双很随意的粉拖鞋,趾甲莫名其妙的染成了浅绿色若不是额前那很有特色的刘海以及黑黑的眼睛,真的没有看出来照片中那如水般白静温柔的淡香的影子。 天太热,看着那条太阳式的黑裙,我有些晕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额头。 随着她走进店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的手机,样式颇多。闲聊十多分钟。很随意的谈了些近期的生活情况,便打开她的电脑,拿出手里的系统盘,边聊边做。 闲聊间,她很热情的忙里忙外——冰淇淋、西瓜,不断的送到我的手里。我素来不擅言谈,乖乖的做着她忠实的听众,边吃边听着她讲,嘴倒也不曾闲着。 从她的言谈中得知——她的朋友很多,且多有权势的,她家里开着两处生意,朋友很是照顾;她的亲戚很多,且有国外的,明年的暑期,打算领女儿去澳大利亚旅游她和她的老公都很有生意头脑,颇会赚钱她闲来无事,都去哪里打麻将,在哪里玩牌 晕晕的,听着她讲好多,具体是什么,真的是记不起来了。因为系统盘是克隆的整个系统和部分装机必备软件,所以很快做完了。下载了几个她需要的软件和游戏,以有事为由,匆忙起身告辞,她很热心的送我出门,临走时很高兴的重复着∶“一定要多来坐坐,我好喜欢与你这性格的人交往的。” 走出手机店,方感觉天气不那么闷了,到了家,用冷水冲了冲热得发胀的脸,看着镜子里还在发呆的自已,想起一个很知心的网友的忠告——你是个过于感性的完美主义者,最好不要见网友。 苦笑不得不承认,过份完美的"理想主义"只会给自己徒增或大或小的遗憾或烦恼。生活中如此,网络更是如此。 长出了口气,用未干的食指,对着镜中人涂了大大的两个字——网络 露水 “唉,又过了吃晚饭的时间了”他自言自语说道。 “我去买些饺子吧”她站起身走了出去。 因为工作太忙,晚饭就这样又在办公室里对付了。 她和他在一起工作已经八年了。她大他四岁,相貌平平。他虽已是三十四岁的人了,却相当年轻帅气。她们以姐弟相称。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人偶尔对忘的眼神中,都掺进了一丝柔柔的情丝 心,默默的相印了,手,随之偷偷的相牵了 这一对笨拙的偷情者啊,居然忘了自己已过了初恋的年龄,刚一牵手就被双方的家人知道。本来,都不是盲目的贪图着性爱,只是走得稍近些,一切都还来得及挽回。可他的妻子大吵大闹相逼,她的丈夫横眉拳脚相对,这时已被逼得山穷水尽——也只能这样了。 当他们都带着所剩的唯一财产——孩子,走进一个共同的小屋时,心里还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平淡的生活,必竟还是幸福的,因为有爱 天凉了,她早早的买好毛线,为他和他的孩子打毛衣,那样式总是最精致、最别出心裁的。 他的胃不好,宜吃面食,原本不会做面食的她买来书,一样一样、一次一次学着做。 为了省钱,孩子们上学从不雇用车。他每天早晨早早的起床,吃过早饭,用摩托车把他和她的孩子送到学校。然后再去上班。 她的老父病了,看她一脸焦急的样子,他看在眼里,痛在心上,留下了仅够过春节的钱,剩下的全部送到了医院的交款处。 冬日里,简陋的房子每到了深夜便冷得不敢把手伸出被子。他总会无言的用宽大的手握住那冰凉的日见粗糙的小手,紧紧的把她搂在怀里,相拥而眠 相信这就是幸福了。一切都动摇不了他们了,因为有爱 然而,他们还是分开了。 那是一个飘雪的午后,他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她做好了饭,去叫他的女儿吃,任她怎么叫,也没反应。那孩子刚从他的前妻那里回来,每去一次,孩子在他前妻的教唆下,总是要大闹几天。她一气,索性不理了。傍晚,他回到了家,女儿告诉他没吃中饭。他怒从心头起,不等她解释便大吵了起来。 女儿是骑着他的脖梗长大的,是他的一切。她结婚多年才得的宝贝儿子,更是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从此,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一天不吵的。为了零食,为了穿衣,为了玩具一个原本是温柔无限的小小的屋子,无端的被分成两派,势不两立。 真的累了 她觉得好累,从内到外,从头到脚的累。 他觉得好累,从早到晚,从精神到肉体。 “女儿是我的一切,为了她,我宁愿放弃”他流着泪说 当她们依然带着各自的唯一财产-----孩子,走出这个充满酸甜苦辣的气味的小屋,走回了各自从前的家时,心里仍然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一切都结束了,这,也许只是普通男女一生中的一点绯闻艳事,不足挂齿。 然而,短暂而匆忙的爱恋,一如花枝上初绽的露水,经得起长夜凌厉的严寒,却耐不住黎明一丝菲薄的曙光。纵使绚美,终难攀折,因为它只是一闪即逝的电光石火,永远不能成为生命里的山河岁月 一夜飞花 何为缘?何为份?无论网络,亦或生活,爱,这个字,你从不轻及。 是固执?是落寂? 秋夜的晚风,夹杂着几许入骨的寒意。今夜,你又守候在梦的入口,裹紧一袭黑色的风衣,任如瀑的秀发随风飘飞,舞起 飘渺月下,你悄然拾起纤细的手指,缓缓的将呼吸的音量调到最低。你要做什么?哦,原来,你生怕听不到那走近你的脚步声,一不小心,又会错过了期盼千年的梦 一夜醒来,窗前几片落花飘过,娇弱的花瓣仍然包藏着谁也解读不懂的孤寂万缕柔情,随着落花在风中低呤,散去 忽然,你羡慕起论坛中那叫“五线谱”的曼妙女子,能如她一样思念着,是一件多么温馨的事,深深浅浅的思念溢着清清淡淡的幽香弥漫着 又妒忌起名曰“清泉”的才子来,能被思念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浓浓淡淡的牵挂载着丝丝缕缕的柔情纠缠着 思绪飘累了,轻叹一声 静夜随笔 我喜欢秋季,每当春日来临,我便愈加的怀念那让我痴迷着的、被黄色和红色铺满的季节。当秋日远去,总会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安慰着怅然若失的自己——冬天来了,下一个秋天不会远了——于是,在一个论坛里,我给自己注了一个秋意满园的名字——箫箫落叶 每到了春季,心情总是莫名其妙的沉闷起来,伫立在窗前,眼中尽是窗外绿绿的地和蓝蓝的天。心底,却燃不起一丝盎然的春的生机 工作之余,独自一人徜徉于书和音乐之间。思绪,总会莫名其妙的停顿下来,那一刻,世界是静止的,心,也是静止的 春季,只有在夜里,我才是属于自己的。行走于虚拟的网络间,让耳麦紧紧的包围着自己,耳际,回荡起袅袅传来的轻轻的音乐,灵魂,也随之飘远、飘远 也许,在那秋的冰冷的心湖下,始终有一份缥缈的企望,因为它过份的美丽,于是,永远遇不到可以承载起来的力量,将它托出水面 买衣小记 上午八点,正网上游逛,手机铃声狂叫,那边传来妹妹甜得发嗲的问候。凭经验,我知,这小鬼一定是有求于我了。果然,临末了,也不嗲了,话规正题,原来是要我做参谋买衣去。 没办法,虽然正闹胃痛,看她也是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参谋,也是经不住秋季新装上市的诱惑,定好时间,欣然前往 走进服装城,千姿百态,五花八门的服装迎面扑来。另类的,时尚的,清雅的,正统的,目不暇接。这地下服装城是我们这里各种档次服装最杂的卖场。在这里,可以看到引领时尚最新潮流的各种档次服装。也是我们每次逛街的第一站地。也许,逛街对大多数小女人来说,都是一种享受吧,这个通病,我,也不例外,每每走进这里,便有一种条件反射式的兴奋。 在服装城逛了两个多小时,试了好几件,也许是眼光过于挑剔,总是在颜色或款式上有不称心不合意的地方。妹妹是标准的娇媚型美女。着装上我们喜好相近,喜欢大方得体的半休闲。从侧面偷瞄一眼她,小嘴有些不高兴时习惯性的微突,心里不禁暗自发笑,还是个孩子! 正感有些无趣时,忽然看到右前方一个方厅口,几个风情万种状的人造模特身着各式新颖的牛仔系列。每种样式,大方简约,时尚活泼。我轻拉了一下妹妹的手,她顺着的我的视线抬眼望去,杏眼即刻增辉 走到近前挑剔的看了看,嗯,做工相当的精细。店员以百分百的热情招呼着我们。不厌其烦的一一介绍着。其中一套我最为喜欢。上衣是短小型的。正及腰部。领口和袖口谐调的点缀着几朵精致的小粉花做边。前左胸和背右肩部谐调的手工缝制上几粒小白珠子,点缀成几朵素气的小花。裤是很长的低腰牛仔,腰口的花边与袖口和领口的保持一致。整体看,既青春,又有档次。遇到了喜欢的,我这心里免不了也暗自窃喜一番。 从试衣间出来,我们自然成了彼此的镜子。看妹妹,属暖色调的她,领口的小花自然的衬着娇媚的小脸。更显妩媚动人。向下看,裤子不免有些长,妹妹比我矮了八公分。看看镜中的自己,虽然那长裤正配我修长的双腿,上衣也相当的合身,看后面,倒也不失青春大方。可适合冷色系的我,怎么看那几朵花配我的眼镜下都是那么的勉强。刹那间,一丝失望涌上心头。回头看妹妹,居然用妒忌的眼睛看着我的背影。可同时看镜中之人时,她那幅小脸上,自信得意又从凤眼透出来。心里不禁窃笑 经过了一番打折还价后,一套牛仔,被妹妹拎到手中。末了,见我空逛一次,她怂恿我,买了吧。很合身的。再三考虑,不得不承认,虽然看着合体,可,确不迎合的我气质。罢了。打道回府 刚回到家中,妹妹电话过来,抱歉说白白陪她累了好几个小时。又埋怨我是过于挑剔.放下电话.心想,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哪有必要去买它?一笑,奔向厨房,准备晚饭 走咱们回家 和姐姐电话,说:母亲变了。 是的,母亲变了,变得爱打扮起来。 儿时,母亲的身上,永远是灰或黑色。深灰色的三开领外套,黑色的长裤。有三套吧,换来换去的穿。除了夏季一件白色的背心和半袖,我的记忆里,实在搜索不出其他颜色的影子。 后来家境渐渐好转,母亲又多了两件黑色昵子大衣,一双半高跟皮鞋。只是,母亲基本不穿它们,只是偶尔的翻衣柜,拿出来仔细看看,放身上比试比试,便又抚得平平,折叠得整整齐齐,束之高阁了。 母亲说:要留着重要场所才穿。 所谓的重要场所,一般是指婚丧嫁娶之类的宴会。 可此时,当我的记忆,努力的去搜索一些“重要场合”来印证那两件大衣穿在母亲身上的样子,却丝毫没有关于它们的情节。 泛黄的时光深处,只有两件黑色昵子大衣安安稳稳,一丝不苟,有棱有角的躺在衣柜的一隅,朴实宁静,安然熨贴。 母亲从什么时开始,变了呢? 是从十七年前,父亲大病以后吧?母亲的表情逐渐木然,着装也开始随意起来。一件衣服,只要穿上,便不愿换下。洗了穿,穿了洗,直到旧损不堪,逼着才肯换新的。每天,早出晚归,除了劳作,还是劳作。——她生活为之奋斗的目标,就是供养四个大大小小的女儿。 几年后,女儿们陆续成家立业,把她的衣柜塞满了新衣时,母亲只是将它们挂得列兵般整整齐齐,便再不屑一顾,逼着也不肯穿。 可是,今年,母亲却明显的爱打扮起来。 出门前,不再随意的披件外衣,而是要打开衣柜,看哪件衣服的搭配哪条裤子最谐调;不再头发一抿就出去,而在镜子前左顾右盼,用梳子向后篷松着梳了又梳。最让我们惊奇得嘴巴大张的是,她居然自己逛商场,选了两件外衣! 母亲变化怎的这样大呢。 一个午后,我正端祥着镜中试衣的母亲出神。 母亲突然轻抚着衣襟,笑眯眯说:我今年六十六了,总是感觉不好。都说六十六,不死掉块肉,能不能捱过去难说呢。 我猛一惊,抬头,看到母亲五味陈杂的眼神,还有谦和的笑容。 “你这老太,封建迷信,总说些不着边际没意义的话,真讨厌。” 恶狠狠白了一眼,挤了笑脸,嗔她,心却突地下坠,咯生生的疼。 母亲确实变了,变得胆小怯懦起来。 月余前,陪着母亲奔波于某医院的心外科各科室之间,母亲紧紧拉着我的手,一脸执着,生怕丢了似的,孩子一般步步紧跟着。 带着母亲逛商场,她明显累了。找了个比较安静的休息场地,我说,就在这儿歇着吧,我们半个小时就回来。母亲嗯啊答应着,眼睛不安的向四周扫了一圈,又看看椅子,迟疑着坐下。 我们回来时,母亲睡了。 她的身体陷在椅子里,瘦削单薄,双手紧紧搂着我们的一个购物包,头向下低垂着,时不时会因倦过度点下头,然后本能的又抬起来,再点头。 我轻轻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把她的额头揽过来,贴着自己的磨蹭了下,她一惊,抬起头,温和地笑了:这丫头,吓我一跳。 返回要经过一段步行街,正值午间,行人川流。我和姐姐拎着购物袋,母亲紧紧尾随。偶尔的速度快了,回头寻她,她会马上紧走几步,一脸歉意与紧张。 午后的阳光很好,把母亲的周身镀满暖洋洋的春日味道。光与影交叠的瞬间,我看到二十多年前的某个日子,身板挺直,走路飞快的母亲,牵着一个哭啼啼的小女孩,说:闺女,走,咱们回家。 姐姐电话里说,母亲念叨几次二姨了。 哦,一向不愿出远门的母亲,是想回老家了。 想看看那年近八旬,两腮干瘪的老姐姐;想那些儿时一起嬉戏过的姐妹;想那片,她曾扎着羊角辫奔跑过的大片串山红了。 我说,那,趁这几日我们俩都有时间,就陪她回吧。 嗯,就这么定了。 几天后,我会紧紧挽着母亲的胳膊,像儿时,母亲牵着我的小手回家一样,轻轻的在她耳边说:妈,走,咱们回家。 与子偕老 听到三姨夫病重的消息时,我正用力地揉洗着一件白色的上衣,满手的泡沫沾在电话听筒的一端,雪白而轻飘。 姨夫病了,三姨怎么办呢? 是啊,三姨怎么办呢。 七十二岁的三姨于去年昏倒之后,引发脑出血,经过两次开颅手术,鬼门关外数次徘徊,终于被医生从死神手里拖了回来。虽然,恢复后的三姨双目几近失明,时哭时笑,时喜时闹,但我们心里仍对上苍充满了感激。唉,必竟,是古稀老人了啊,真不容易。 三姨出院后,伺候周到得最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姨夫。 八十二岁高龄的姨夫是抗美援朝战士出身,身板非常硬朗。姨夫长得很有些欧化。高鼻子,阔嘴唇,瘦长脸,棱角分明。平日里,他粗心大意,不问家事。可三姨出院后,穿衣洗漱,吃喝拉撒,事无巨细,他都一一亲自过问。 三姨的内衣内裤,他都不要表姐去洗,兀自的端了水,在卫生间,用枯枝般的大手,揉了又揉,搓了又搓,晾得扁平。 三姨总要吃东西,却不知饥饱。他一会儿剥根香蕉,一会儿削个苹果,殷勤递上去。三姨失了明的眼睛向下一抹,接了便吃。有时,难免的,吃多了便拉。姨夫笑咧咧地,伺候婴儿般,换下三姨臀下的纸尿裤,脏了的内裤或床单,再拿到外面,一遍遍冲洗。 三姨神智不清时,便耍脾气,骂:老头子,你一天到晚,走来走去,吵死人了,不干好事。姨夫便汲了汲瘦高的鼻子,嘿嘿笑:嗯嗯,就你干好事。 三姨落下的另一后遗症,是癫痫。医生说,这是最危险的后遗症,发病时,随时有死亡的可能。有那么几次,三姨果真发病不轻。姨夫便傻了。任儿女们忙来忙去,他只呆呆坐在床边,眼珠定了格似的,只是时而用斑驳的大手,颤抖着,揩一下混浊的眼角。 瞧了这老两口儿,没有人不会为之动容。私下与母亲闲聊,我问:三姨老两口子,年轻时经常吵架不? 母亲笑道:"从没动过手的,怎么会没吵过。不过,他们都没大脾气,虽然没什么文化,却都不会出口伤人。你三姨这一辈子,就会围着“灶台儿”转。 结婚初那年,你三姨不会缝棉衣,姨夫就笨手笨脚的拿着布和剪刀,帮她一起想主意,找窍门和方法。 你姨夫本是抗美援朝的老战士。上级委任他做邮电局长,他居然吓得调头就跑了,说自己没文化儿,让给有能力的人做吧。 夏季周末,他则织网打鱼,带领儿女们去江边,带着一网的收获,披着暮色拖儿带女的回家。因为这,姨的各种烹鱼技术,简直成了绝活儿。冬天,他自制几个爬犁和鞭哨,率着孩子们,老顽童般穿棱于冰天雪地之间" 听着听着我就笑了,这对与世无争,憨实的老两口哦。 可晚年的三姨,并不很幸福。三姨为表哥们的婚姻操碎了心。 三表哥是一个情感丰富浪漫的男人,而表嫂则邋遢懒散,不通情理。于是,数年来,三表哥在外不断的风韵桃事,便更有了理直气壮的理由。 因此,三表哥家的厨房乃至客厅,时不时的,会爆发一次锅碗瓢盆电器家俱混响曲。 这些变奏曲的尾音,家常便饭般的延续到三姨老两口子的饭桌上——三嫂率一双女儿前来兴师问罪,哭嚎抹泪。 而四表哥,与表嫂经过七年的如如胶似膝,花前月下之后,也分道扬镳。表嫂扔下的幼小儿子,则由三姨一手拉扯着。 四表哥从此沉默,表面上,不再论婚事。但我们都知道,他在等一个白白净净的,有夫有子的女人。那场属于他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两个表哥,他们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寻求属于自己的浪漫情感。却苦了三姨。 三表哥十几年的争吵打闹中,唯留下两个让人心痛的结果——大女儿因从小过度惊吓,导致心脏病。 三姨在他们又一次大打出手,劝解无效后第二天,便突发脑出血,从此痴痴呆呆,生命随时危在旦夕。 看着两位表哥,我常想,婚姻与爱情的实质是什么呢?不知他们在终老时,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吗? 走进姨夫的病房时,我的头部骤然变沉——氧气管、进食管、导尿管、吸痰器、输液管同时插在身体的不同处。那些管子就那样残忍地扎进人的身体里,看着,感觉咯生生的疼。 姨夫已经瘦得近乎“脱相”了。一周以来,只靠一些营养汁水来维持生命。 几个表哥围前围后的照料着。 二表哥说,姨夫病倒那天,正巧大家都上班,由三嫂照顾三姨。可三嫂却独自逛街去了,留下老两口子在家。三姨起身时不慎摔倒,颅骨手术时的头皮被碰到,流了一脸血,昏迷了。姨夫以为三姨不行了,骤然间惊吓过度,导致脑血管破裂。 看着时而半睁一下眼的姨夫,胸口堵了棉花般,无言。 姨夫的出血情况已经稳定,可是肺部感染了,呼吸困难。时而的,他会呼噜噜的发生几个含糊不清的字眼。 我问表哥,姨夫在说什么? 表哥说,他入院以来,一直念叨一句:完了,完啦—— 原来,他的记忆里一直惦记着三姨摔倒后,满面是血的样子。他以为,三姨完了。 无论表哥们如何解释劝慰,他也不信,仍哭咧咧的念着:完了,完啦—— 临走时,我俯下身,握住那双枯枝般的手,轻声说:姨夫,我回去了,好好养着,过几天我来看您。 姨夫侧了侧头,喉头蠕动几下,嗡嗡地吐出几个音节:完了,完啦。 我知道,他,又在想三姨了。 新年新衣 过年了。 当我敲下这三个字的时候,在我的心中,年,似乎已经过去了。此时,正是大年初三,十九点三十分。 近年来,年味与年龄似乎成了反比。随着年龄增长,年味愈发的淡起来。 窗外有鞭炮声挤开窗子冲了进来,记忆的车轮便在这时开始倒转。 儿时,关于年的记忆,最让人欢喜的程序,应该是年三十清晨的换新装。 一大清早,我便乖乖的坐在小凳子上,身板拔得笔直,看着母亲便将亲手缝制好多日的新衣拿出来,接过来以军人般的迅速,迫不及待地换上。然后站在镜子前,左拉右拉,前照后照,将马尾梳了又梳,直到累得胳膊发酸,头发一丝不苟。如果那时有嗜喱,估计油光可鉴,是必然的了。 说起儿时的新衣,实际上,我记忆最清的,是十岁那年的一件桔红色娃娃领上衣,墨绿色直筒裤。这套衣服深深地烙在我记忆深处的原因,只因它的合体。 母亲心灵手巧,是很有名的,无论多新颖的样式鞋子或衣服,她看一会儿,便能给我们缝制出来。而她过日子更是节俭非常,所以那时,我的新衣,永远是足够穿三年的长度。 那一年,母亲居然将和我妹妹的新衣,缝制得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我穿着新衣,站在我家那面宽大的试衣镜前,认真的盯了会儿,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是美丽的。那是我儿时新年中,唯一一套合体的新衣。 我拉着妹妹的手,踩着院子里落红般遍地的鞭炮屑,有耀眼的阳光直射在我们身上。新的一年,新的衣服,新的春天,深吸一口气,连空气,居然也是新鲜的。 成年后,每到年关,着重的项目,仍是买套新衣。当然,这时的新衣样式与大小,完全是以我自己的审美为依据了。 我的青春时代,似乎黑色是流行的主题。而我,生性不喜艳丽的服装。那时,黑白棕,几乎是我四季着装的永恒色调。 而在那个大街小巷充斥周华健与孟庭苇的歌声的春节,我居然为自己买了一套粉色的休闲棉服。 艳如春花的粉衣,粉裤,白色休闲鞋。依然是儿时那个吊着马尾的女孩子,只是脸上多了一幅眼镜,三分斯文。 我和要好的三两好友行在极目雪色的公路上,脸被寒风吹得苹果般通红通红,长长的马尾发被风扬起,冷风灌进脖子,却丝毫的,感受不到冬意。 一直以来,新年添新衣,成为每逢春节的惯例。 今年,这个春节前半月,挑剔的我便精挑细选,几经细逛各商场之后,将女儿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行头一一置办好,并给母亲选了一件毛衫。路过超市购物,为自己随手拿了一双白色棉袜,放进购物车里。 女儿将所有的新衣折叠得整整齐齐,装在自己的小衣柜里,不时欢喜的拿出来看了又看。 大年三十,女儿兴高采烈的从里到外换好新装,在试衣镜前照了又照,便心满意足,欢天喜地的寻母亲撒娇去了。 看着女儿如花般开心的笑脸,母亲温馨的笑容,低头瞥见自己脚上雪白的新棉袜,那些儿时的新年里,关于新衣的记忆,便不再遥不可及。 记忆开始逆行,时光依然匆匆。 此时,一曲闲云野鹤的筝音,在如春的室内循环流淌着,空旷,悠远。窗外,不时有斑斓的礼花腾上如墨夜空,如儿时的新衣一般,美丽,绚然。 大伯的体面一天 大伯去世了,葬礼置办得风光隆重。 一辆截着大伯遗体的灵车为首,后面紧跟着数十人组成的白灵头帆车,鼓乐车、超度僧人车,最后,六十余辆小车尾随着,浩浩荡荡,鱼贯而行。 我就坐在为首那辆灵车里,身边,是大伯的灵柩。大伯的遗体,静静地躺在里面。送葬的车队开得很慢,蜗行般。悲怆的琐呐鼓乐中,我扭过有些沉闷的头,透过车窗,只看到迎风飘摆的灵帆,再努力向后面车队望去,车窗太矮,我没有看到尽头。 就在此两个月前的一天。 我和姐妹陪着母亲,去看望被告病危的大伯。大伯也似这么安静地,躺在一张单薄的小床上,被脑血栓后遗症折磨了近两年的他,倦缩着,骨瘦如柴,如茫茫大海上挣扎的一叶小舟,力气尽失,奄奄一息。 大娘麻利地给我们让座,寒暄片刻后,便喋喋不休的唠叨起来。从我记事起,喋喋不休,是大娘给我的唯一感觉。大娘长得很“扁”扁平圆脸,扁小鼻子,扁薄嘴巴。就是在她偶尔静下来时,也让人怀疑嘴巴在动。有老邻说,除了睡觉以外,她差不多都是在说话。 大娘从两年前大伯的初病,讲到病危,又从病危,想到中年,又从大伯的中年,追溯到青年时期,林林种种。 “我们结婚时,他十六,我十九。那时的日子,苦哇。”大娘吧嗒着薄唇,不无感慨地说。 “从结婚开始,他就一门心思的赚钱过日子。那时,正在割资本义尾巴。你大伯怕被人抓到,每天凌晨两点起床,背着一些土特产,贪黑走五六十里的山路,去给家里换粮食吃。晚上,又要趁天黑往回走,那肩膀,都磨得破了皮,结了茧。” “有了三个孩子后,正赶上三两粮时期。你大伯把粮本拆开,套上两个本皮,轮换着去领粮。又趁下班时间在家里养了鸡鸭。别人家那时都吃玉米面,我们家就吃大米白面。” “后来,你大伯整天和单位的理发师傅在一起,慢慢自己学会了理发烫发。便辞了公职,开了理发店。这一带,就我们这一家店,那生意,红火得要命。” “现发店挨着邻居是个老木匠。你大伯有点空,就跑过去看人家做家俱。他自己也买了本书,闲着就琢磨。过了两年,理发店不干了,你大伯自己开了家俱店。做出的家俱质量和样式,远近闻名。” 大娘扁薄的嘴翕合着,我想到了儿时,家里那个与人一般高的大厨柜。黑红漆,四大扇,手拉门。与现今厨柜样式,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笨重了些,完全是纯木头手工刨制。那便出自于大伯之手。 “后来,他看木材紧俏,又开始做木材生意,从来没亏过。” “六十多岁时,看桐江那边有几个地段好的房子便宜,就买了下来,经营家俱。现在,房价都翻了几倍了。” 唉,他这一辈子,心灵手巧,人又勤快,也真不容易,老了该享清福了,又得上这病。母亲叹道。 “我就容易吗?年轻时跟着他东跑西颠的。老了还得伺候他,整天不是拉了就是尿了,晚上也睡不实。“大娘条件反射式的站起身,拍打一下上衣,瞟了一眼,有些不高兴了。 “他只能等着死了,现在啥也听不懂,吃啥拉啥,魂已经被招走,我两天没喂他吃的了。”大娘指着大伯,紧皱着眉头,一脸的厌恶。” 我看到,床上,佝偻着的大伯被某件事触动时,身体分明会颤抖一下,嘴巴咧开,眼睛用力挤在一起,长久的拧聚后,表情慢慢复位。他是在哭,只是,没了泪水和声音。 母亲吓得不敢再多说什么。 趁大娘转身出屋,二伯家表姐偷偷对我们说:自从大伯病倒,大娘经常当着大伯的面,指点着头,恨恨地说怎么不早些死了,免得这样拖累着人。大伯听着就会抬起那半瘫了的左手,颤抖一会儿,然后孩子似的抹眼泪,呜呜哭。大伯刚病倒时,大小便正常,还能吃上饱饭。自从几个月前大便失禁后,就连饭也不给多吃了。大娘怕吃得多,拉得多,不好伺候。 要不,打电话告诉姑妈,让她来喂大伯饭。”姐姐忿忿地说,随手,拿起剥好的一小瓣桔子,放到大伯嘴边。 大伯颤抖干涩的嘴唇婴儿似的张开,用尽力气向前微探了下头,吃下了一小块桔肉。 “你可不要找事,大娘知道非骂烂你。”二表姐瞪着眼睛说。 我只知道,大娘喋喋不休了一辈子,也一个人吵了一辈子。因为,大伯对她的挑剔与唠叨,偶尔反驳,很少理会。 可是,必竟,整整六十年的夫妻呵。都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整整六十年的风雨相伴,老暮垂垂时,却心似劳燕。爱情也好,亲情也好,人情也罢,如此情形,无论如何我无法释怀,坐在大伯身边,心堵了棉花般的憋闷难受。 大伯的丧事,是六哥一手操办的。 六哥是和尚。早在十年前,出家了。大伯有儿女六个。六哥,是他最为疼爱的,最小的儿子。 六哥出家的具体原因,我无从知晓。只知出家前夕,他与二哥合伙做生意,亏了本,哥两个在心里记了仇。过了不久,他便成了僧人。现在,是浙江某县一家小寺院的主持。 大伯去世前两天,六哥便请来了居士几十名,不分昼夜的为大伯念经,超度极乐。大伯是在居士们的念经声中,离开人世的。只是,临终前,他仍圆睁着双眼。大娘说,他是操心没够,在惦记那些正在赶着火车或飞机归途中的儿女们。 在六哥的打理下,当地寺院的方丈带领若干弟子亲自来了。诵经声声中,大伯的的遗体被抬上了灵车。 边上,有人私语不断:啧啧,看这老爷子多有福气,这丧事办的,多风光排场。那纸扎的电视机,小轿车,楼房,都是材料最好的。死也该安心了。 二娘微皱着眉,坐在角落里,眼里闪着泪花,一脸戚然,窃声:唉,你大伯为了这个家,为了老婆孩子吃好穿好,赚了一辈子钱。钱,没少赚,而临终时,连顿饱饭也没吃到。 我呆呆地想,也许,这是大伯肉体降生到尘世至今,最为体面幸福的一天。 只是,我不知道,那呜呜咽咽的琐呐,是大伯开心的笑,还是他在用颤抖的枯手,抹着老泪的哭声呢? 两小时后,殡仪馆,告别厅。 六哥请来的当地寺院方丈,亲自主持告别仪式,赞扬大伯生前的种种为人美德。嫡亲的儿孙们按辈份排列着,随着左前方一位僧人的手势,跪倒,叩头,起身,再跪倒,叩头,起身。四十分钟后,告别仪式在不断的叩拜中结束。 约二十分钟后,殡仪馆的电子公告栏上,滚动着如下字样: 李**先生遗体,正在火化中 火化炉的烟囱上,那股股青烟趔趄着,冲上了阴暗天空的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渐渐的,愈飘愈淡,愈轻,没了痕迹 生蛋母亲 母亲的这个生日,我们姐妹四个,居然没有说一句祝福的话。昨天,阴历八月初二,是母亲的第六十四个生日。 儿时,全家每个人的生日,唯一具代表性的食物,便是鸡蛋了。姐妹四个,每个人的生日,母亲都会不偏不向,不多不少,煮四个欢鸡蛋来庆祝一下。 我们姐妹四个,大姐和小妹相差十一岁。可事无大小,母亲都坚持她的“公平”原则。即使家里只剩两个苹果,也会分成四半,平分。只有生日这天的煮鸡蛋除外。 鸡蛋是在早餐时吃的。那时,家里有一个大大的圆形饭桌,淡黄色背景,中间部分画着一只盛满水果的大盘子,五颜六色,满眼的温馨美满。 母亲将煮好的鸡蛋放到一只小盆子里,用凉水浸了,再过几分钟,捞出来,放到一只小白碗里,端到大饭桌上。过生日的那个人早已满心期待,端坐得直直,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只“啪”的一声,将头大的一端在饭桌上敲碎,然后,慢慢剥好,再一口一口,慢慢吃下。那时候,可以不顾忌任何人,不看父母一眼,吃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 母亲的生日,依然是煮鸡蛋。只是,比我们的生日多出两个。 一大早,母亲就会为自己煮好六只鸡蛋。照例放在小盆子里,用凉水浸了,过几分钟,捞出,放到一个圆盘子里,端上桌来。随着清脆的“啪、啪”声,全家六口人,每个人的面前都站立着一只煮好的鸡蛋——母亲将它们平分了。父亲忙不迭推辞,母亲皱着眉头嗔怪:“有啥吃头,我一个就够了。都快吃吧。”我们姐妹几个早已各自剥好,慢条斯理的吃下。依然吃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 父亲的生日,通常会“隆重”一些。母亲会在傍晚时分,炒上几道父亲喜欢吃的小菜。其中一道,一定是摊鸡蛋。母亲摊鸡蛋的技巧很高,圆圆的白瓷盘中,一块块的鸡蛋,篷篷松松,金黄璀璨,未等走到近前,便有香气扑鼻而来,直冲脾胃,不等父母象往日一样的招呼,我们便规规矩矩,很自觉地坐好。一家人,围成一个圆,吃得脸色红润,笑语开颜。 是什么时候起,生日,鸡蛋,这两个词在母亲的概念中被淡化了呢? 是父亲生病以后吧。十五年前,父亲突发性出血性梗塞,病势排山倒海般,击倒了父亲。从此,母亲面对病中的父亲,几个大大小小的女儿,整日奔波劳碌,日夜操劳,用她孱弱的肩膀和难以想象的意志,为这个家撑起一片睛空。 那几年,家里每个人的生日,几乎都是在过去很久,母亲才能想起来。而母亲的生日,我在儿时便能准确无误的说出来,却很少能在那一天记起,更不要说庆祝了。曾一度的,能为过早记住母亲的生日而自豪,现在想起,真是羞愧不已。想来,那仅仅是少不更事,记忆力很强的我,徒徒记住的一个日期而已。 是在我们相继成家立业以后吧,母亲的生日开始重视且隆重起来。 餐桌上,流光溢彩的佳肴和生日蛋糕,啤酒和香槟,不断的祝福和欢声笑语,将母亲生日这一天挤得满满的。 可是,一直近乎素食为主的母亲,却基本不享用它们。那些花花绿绿的美食和祝福,只是晚辈们带给母亲精神上的慰藉而已,在母亲眼里,它们仍不如煮几个鸡蛋吃下去,来得实在。 于是,这一天,母亲仍为自己煮好六只鸡蛋。安安稳稳的吃上两个,然后,安安稳稳的等着她的晚辈涌入家里,接受各种形式上的祝福。我不知道,母亲现在为什么还是煮六只,也许,是习惯,或是,吉祥。 而今年,母亲的这个生日,却过得惊心动魄。 三姨一家人,在前一天便赶来了。三姨今年已经71岁高龄,年初,便因两次脑出血动了开颅手术。虽然恢复不错,仍落下了易惊和双目失明的后遗症。行走时,也颤颤兢兢。 也许是途中受了惊吓,也许是坐车过于劳累。夜半时分,突然呼吸不畅,处于严重昏迷状态。我们气喘吁吁地跑到母亲家时,已经围了半屋子的人。回头寻找母亲,果然如我所担心的,她正站在床边,因受惊过度,脸色苍白蜡黄,全身颤抖着,心脏病发作了。忙着帮她服了药,安慰她坐下。 母亲一夜没睡。 万幸的是,三姨只是神经痉挛,经医生调理后,恢复了正常。 这个生日,母亲把煮鸡蛋的事儿,忘在了脑后。整整一天,她脸色暗黄,眼神萎靡,但仍勉强振作精神,与客人们说说笑笑。 这个生日,我们姐妹几个,不知怎么,都没有说出一句关于祝福的话。就连以往最能与母亲发嗲的小妹,也只是笑吟吟的拉着母亲的手,坐在边上。 生日快乐,这样一句普通的祝福,在此时,似乎也如此不实与矫情起来。 此刻,我们真的不需要那些虚无的词汇。如果可以,只请求上苍能保佑我们的老母亲永远健康,平安;能在每个生日,为自己安安稳稳地煮上几个鸡蛋。除此之外,别无所求。 无力 一只蚕,吐丝,结蚕,最后成蛾。 一朵花,含苞,绽放,最终枯萎。 世上能与时间对抗的,是什么呢。 这个夏季,少风,天气常常闷闷的。躲在屋子里,虽然凉爽,却感受不到阳光的开朗。一本书,拿在手里,翻开合上,合上翻开,却一直看不完。一篇构思好的文字,拟好开头,保存;再拟一篇,开头,保存。七八个头开了,却不见一个结尾。 只有傍晚,夕阳渐隐,晚霞满天,乘着丝丝凉风,漫步在林荫石子路上,才是一天最惬意的时光。 可母亲总是享受不到这份惬意。 每天凌晨三点半,她就会起床,收拾稳妥后,扶着父亲下楼,散步。父亲走路要一点一点,慢慢挪,而且,随时处于“观光”姿态——挪几分钟后,停下来,若有所思状,环顾一下四周,歇几分钟,再挪。他挪五步,母亲迈一步。这种散步,我平时,只称之为“走步”就这样,每天三点半出门,跟着父亲挪回家时,时针早走过七点了。 母亲自从心脏患病后,体质明显减弱,加之又有洁癖,从厨房到客厅,在她眼里,永远有卫生可做。就这样,从凌晨三点多开始忙,到了傍晚,便再没有走出去散步的精力与心思。 父亲今年明显消瘦。初病时,父亲相当魁梧气势,长方脸,有着明显的将军肚。今年,下颌明显瘦削,将军肚成了士兵肚,扁平。 母亲也明显消瘦。眼窝塌陷,颧骨突出,原本出众的白净皮肤,因每天三四个小时的走步,皱纹之外,明显发暗发黑。 就在前天早晨,父亲突然无故摔倒,母亲惊慌中扶起,检查询问后,看无大碍,方长出一口气。在陪父亲走着时,她却突然心脏病发作,四肢无力,差点晕倒。靠在小区超市门前,喘息好久,恢复正常的时候,衣裤已经被憋闷出的汗水湿透了。 傍晚,我和姐姐妹妹围坐在母亲的身边,紧盯着母亲削瘦的脸,听她讲述发病的经过。 小妹忙着做明天为母亲复诊的打算,姐姐则耐心教着母亲如何使用手机。而我,只是两眼盯着电视机,靠着床头,极少插话。而实际上,电视中演的什么,我并不知道。 只是,一座叫做自信的大厦,逐渐倾塌。生命在疾病面前,如此无力。而疾病在时间面前,更显无力。 几盆花,在母亲的窗台上,争先恐后,努力绽放。茂盛,热烈,让人心疼。 只有几片花瓣,因开得最早,已零落于花盆之外。明年此时,它又会绽放了吧。花落,花开;花开,花落。循环往复,是生命的规律。绽放,则是它全部的意义,可是,它却永远无法与时间对抗。 世上能与时间对抗的,是什么呢? 母亲的唠叨 母亲节那天,我在外地。我给母亲打电话说:妈,节日快乐,等我回去再补送您的礼物。 母亲在电话那边笑了,说:这孩子,什么礼物不礼物的。 然后又说:你在外照顾好自己,多吃饭,累了就不要贪玩,注意歇着。你这孩子可咋办,就这么不听话 隔着长长的电话线,母亲就开始唠叨了,我仿佛看到她习惯性微皱着的眉头,还有满眼的无可奈何。 是的,母亲喜欢唠叨。从我记事起,母亲的唠叨就一直伴着我。有的字眼儿,有的语句,在我成长的三十多年中,不知被重复多少遍。它们早已经以一种根深蒂固的姿态,盘踞在我的大脑深处。以至于在某个不经意的回眸,转身间,那些字眼儿就会不由自主的从空气中某个角落跳跃出来,伴我前行。 曾经,大约有一年的时间,我厌恶母亲。而厌恶的根源,只因她的唠叨。 厌恶的初始阶段,只是厌烦。厌烦于在家里时,不断的唠叨学习的重要;厌烦于行坐时,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的教导;厌烦于笑时不可捂嘴,走路不可低头的絮叨;厌烦于过马路要小心,和好友在路上不可嬉闹的规条。 而这些厌烦在我的心中,上升激化为厌恶,只因那个暑假,还有那个生得几分帅气的男同桌。天晓得,那个炎热的午后,那个率真的男生为什么跑到我家坐一个小时。而且,正巧母亲不在,只有我和姐姐在家的时候。 我清晰的记得,母亲回来后,那阴云密布的脸。然后整整两个多小时的训斥唠叨。我呆呆地坐在一只板登上,看着母亲紧皱着的眉头,凶巴巴的双眼,不停嘟嚷着的双唇。看着那喋喋不休的侧面,一瞬间,母亲那张美丽生动的脸是那样陌生,那样难看。 而这种情绪,直至父亲生病后,看到母亲夜以继日的艰辛着,才彻底瓦解。 于是,那时,我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做个不会唠叨的女人。 可是,就在不久前,当女儿在出家门时,我一如厩往的重复着:过路要小心,午间吃饭要吃饱时,女儿突然对我说:妈妈,你说过一万次啦,不要说啦。 我这个自认不会唠叨的人恍然,有时,唠叨,是爱到极至而流淌出的语言。 去年,初秋,母亲病了。胸闷异常。 确诊时,医生说:心血管堵塞已经近百分之七十,症状不轻。看样子,很早就应有胸口疼等症状的。 可是,母亲从来没提过半句。走在路上,母亲低头,突然流泪了,边走,边流泪。低眉,那泪水,流到了我的心里。 我说,妈,你怎么不早说呢。以后可一定要按时吃药,哪里不舒服一定要说出来。 母亲唠叨着,说:我一直没当大事。不管怎样,只要我得的不是拖累你们的病,我就心满意足了 是的,她最怕的,就是拖累她的女儿们。 父亲很魁梧,患了脑血管疾病后,身子愈发沉重。可患病十五年以来,我们姐妹四个,从来没为父亲洗过一次澡。母亲总说,那是她应该做的,只要她能动,绝不让我们做女儿的给父亲洗澡。母亲还说,有个患病的父亲,已经很影响女儿们的前途了,只要她能做到的,就绝不给女儿添半点累赘 在那不久后的一天,我接到妹妹电话,匆匆赶到母亲家里。 母亲坐在床上,脸色腊黄,萎靡不振。 妹妹说,昨晚凌晨二点,母亲突然后腰部剧痛。为了不惊醒父亲,她从一个房间挪到另一个房间,在床上翻来覆去,揪着被子,头发全被疼痛而冒出的冷汗浸湿,头发水洗过一样,一绺绺的,贴在了额头上。 可是,她怕惊吓到正在熟睡的我们,直到六点多,疼痛也完全过去了,才给妹妹打了电话,去了医院。医生说,是肾结石,但不是很严重。 我坐在母亲床头,握着她骨节变形的双手,看着她微笑着发黄的脸。一股无可奈何的火气连带着心疼嗔怪一并冲上来:你这老太婆呀!疼这么严重也不打电话,要是晕过去可怎么办啊?! 母亲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垂下头,唠叨着:我以为不是什么大事,疼过去就好了。半夜三更的吓你们干啥 不是大事,是她的口头禅。我不知道,在母亲的定义里,对于自己,什么算是大事,对于她的女儿们,什么算是小事。 自从记事起,她自己的手,不小心割破很长的口子,她也会照例洗衣做饭。而我们的手,即使被针刺出了血,也会一天不让碰水。 就在母亲肾结石疼痛的第四天,那个风力强劲的早晨,母亲按响了我家的门铃。 上楼走得急了,开门时,母亲左手正捂着胸口,喘息着,右手拎着一袋油条。 我吃惊地说,这么早,天冷风大的,就出来了呢。 母亲倚着门,喘息着说,昨晚你不是说阑尾有些疼吗,我来看看,还疼不了?早就告诉你呀,吃药,就是不听 我笑着,挽着她的胳膊,乖乖坐在沙发里,我知道,唠叨又开始了。 实际上,父亲病后前几年,母亲的唠叨减少了很多。她变了,大多时,是以整日沉默的忙碌,用赢弱的肩膀,来支撑这个家。 而几个女儿长大成人,相继成家后,母亲的满足与骄傲,日渐丰盈起来。面对我们时,一丝的担心,也会若她唠叨一顿。她曾自豪而调侃地说:我这一辈子啊,唯一的固定资产,就是这四个闺女。 昨晚,带着女儿去母亲那里小坐。临走出门时,母亲唠叨着:过路口要注意车,天黑了,要拉着孩子。 哎一声,拉长了音回应着母亲时,忽然感觉,时光逆转。我,只是母亲怀里,七岁的孩子 天色已晚,路上行人廖廖。我和女儿牵着手,幸福地踩着母亲的唠叨,雀跃前行 没有语言可以代替 一、 我们当地流行着一种说法:66、73、84是人生三道大坎儿。所谓的“坎儿”是指在这一年龄,人的健康和平安方面,是最容易出是非,而难顺利走过的一年。今年又流行着另一种说法:66岁的人大寿要在正月初六或十六过,老人会身体健康,长寿平安。 而我的公公,今年整66岁。 公公在当地这个小镇,颇具知名度。四十岁以上的人,几乎无人不晓。无人不晓,并不是公公能说会道,擅于处世的结果。相反,公公是个相当寡言少语的老人。甚至于近乎言语木讷。公公生活中有句口头禅“人呐——”只俩字儿作开头儿,便没了下句作结尾。说这句时,头通常会以万般无可奈何之势轻摇。 以至于我的女儿在一周岁时,刚刚能吐出两个字。一日站在公公家的床上,突然用小眼睛紧盯着公公,小脑袋夸张的左右大幅摆动,尾音拉得极长极长,长叹了声:人啊—— 二、 公公在退休以前,曾一直是当地的一名领导干部。人缘奇佳。对待工作,一丝不苟。有群众评价曰:固执、死心眼儿,非此人莫属。当然,也有人说:这老头一辈子算是一清到底,两袖清风了,难得。 只记得听婆婆说,那年头,她跟着公公吃尽了苦头。不要说收其他财物,甚至有一次,有人给送了一袋瓜果,平日里零食少见的几个孩子望着鲜嫩的瓜果,那架势恨不得喉里伸出小巴掌来。可公公一脸紧张,头摇得像拔浪鼓一样,手不迭地摆着,嘴里不停的重复着:快回去快回去,我没这习惯,也坚决不会在你这开这个头。连劝带喝的,把人送出了门。 从此,公公“胆小”“死心眼”“清正”便出了名。 除了媒体所标榜或宣扬的清正濂洁大小领导外,公公是我在生活中,见过的,唯一最称职于这四字的人。 褒贬不一。我曾私下问公公:大,你现在两袖清风,后悔不? 有啥后悔的,我无愧于心。公公笑眯眯,一脸慈祥,慢慢摇头。 公公的表情,除平静外,永远是笑眯眯的。曾有领居私下说,这老头,实在想像不出发脾气会是什么样子。而实际上,公公除了心绪不好会长声叹气外,我几乎没见过他发火的样子。 三、 公公养了六个儿女,这大半辈子却没有听到过一声“爸爸”我们都叫“大” 据婆婆说,产下的第一胎,是个男婴,但在第七天时,就中风夭折了。公公痛心不已。而老一辈的奶奶迷信非常,到处问卜,得出结论——公公命硬,以后出生的子女要称呼“大”才可确保父子平安,顺利长成。 公公爱子如命,心细如发。婆婆又太过粗枝大叶,六个儿女,从出生到成人,事无巨细,他都一一过问,照顾得面面俱到。 据说,六个儿女在婴儿时期,每晚婆婆给孩子喂奶中,便昏昏睡去。公公每次都会起来,叫醒婆婆,他怕婆婆粗壮的胳膊搂着婴儿睡去,窒息了孩子。 据姐姐们说,她们小时,冬季的鞋垫,每晚公公不会忘了一一拿出来,放在很热的地方晾得又热又干,在第二天的清早,她们上学之前,再一一放进鞋子里。 公公曾做过六年的近似苦力的工种。自从双胞胎的大哥和二姐出生后。家庭开支日见拮据。普通的科室职工,一月工资是三十多元。而那些靠力气吃饭的场下职工,月工资可达百元以上,甚至三百多元。 三十多元,对于当时老少六口,能起多大作用呢。公公看着嗷嗷待辅的一双儿女,体弱多病的老父母,坚决的从科室走了出去,加入了没日没夜的苦力职工的行列,肩膀红肿破皮,是经常的事情。每个月底开工资,公公都会乐呵呵地上街买上一大兜水果,以满足那几双期待而饥渴的眼睛。 六年的苦力职工生活,使行走如风的公公更加健壮。工作上的认真,为人的憨实可信,使信任他的领导非常器重他,从而结束了这段以力气为生的日子。 怀女儿期间,一次回婆家。到了那里正巧刚刚下过小雨,天色渐晚。我看着屋后小园子里那株果实坠满枝的樱桃树,脱口而出:好大的樱桃,也不知甜不。婆婆说,今年的樱桃又大又甜,本不想要这棵树了,可真舍不得砍了它。围绕着这棵树的历史,聊了好一阵子,才发现公公不知何时早已在后园的樱桃树下了。雨后的小园土壤更松,天色已晚,正是蚊子活动猖狂时间,公公满脚泥泞,腰弓得很低很低,一手端小盆子,另一只手吃力地拽着很远处的一条枝子摘着樱桃。 “大,快回来吧,蚊子太多了”我满心过意不去。 隔了好一阵子,公公才进屋,把已洗好的满满一盆子樱桃端到了我们面前。 “呀,真甜。”那晚,我很努力的,第一次吃了那么多樱桃。 四、 婆家有一口很大老式柜子,暗红漆,在一个不常用的房间摆放,关得很紧。婚后很久,我才知里面装的都是书籍。而其中尤以风水命相的书最多。 公公常用的小衣柜上,总是摆着风水命相类的书。时常用那口大柜子中的书来更新。公公很奇怪,看了大半辈子此类书藉,却从不给人卜算,哪怕是玩笑似的。儿女们求他给卜,他会笑眯眯地,轻摇摇头,再叹一声:唉,算了也没有用,如果是命注定的,知道了也改变不了嘛。 公公的书基本没人碰。因为那些东西,没人有兴趣。有一段时间,我闲来无事,借了三命通会易经麻衣神相等一通乱翻,看得云山雾罩地送了回去。 没想到此举深得公公欣慰。平日里少言的他,居然口若悬河,大讲一些我请教的问题。其实,我只是因为借了书又看不下去不好意思,才随口问一些浅显的问题以表示我读过了。公公此举,让我惭愧得不安。我恍然,原来,公公有时如此需要听众。 翻其中一本时,有几张纸悄然滑落。我拾起,只见上面密密麻麻,详详细细地注解着六个儿女的生辰八字所配合的命相呵,这老头 五、 公公前年,曾摔倒一次,非常严重。 当时家中无人,据公公说,他只是想走出屋门,站起身的一瞬间,便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家人发现时,公公直挺挺地趴在地上,脸旁边一摊鼻血。 手忙脚乱,被吓坏的家人把公公送到医院,他已苏醒了过来,神智清醒,手脚利索。除了嘴唇肿起很高,没有其他受伤的痕迹。 里里外外,详详细细的检查两天后,医生说,公公是因为血压偏低,起身过猛,一时大脑血液供应不足导致昏迷,没有大碍,不用住院。并叮嘱以后一定要注意血压问题。 从医院回来,儿孙加上来看望的亲戚,围了整整一屋子。公公是兄弟姐妹九个的长兄,年幼无母,几个姑姑和叔叔视公公如父。公公端坐着,嘴唇和人中部分,肿得老高,却仍憨笑着,不停的说:我没事,我没事。 看着那张下半部摔肿而变形的脸,两个姐姐的眼泪哗然而出,越抹越多。老公和大哥低头,转身,大步走出去了 我默默走出屋子,眼睛模糊了。 六、 公公66岁的大寿,儿女们自然看重得非同寻常。可公公依然笑咪咪的,用不紧不慢的语调,命令着:不可以通知任何亲属,不可以去酒店,不可以用任何形式张扬。在家和几个儿女热闹一下就可以了。 于是,照例,几个姐姐负责饭菜。大嫂负责摄像,我负责拍照。我搬了凳子,爬上爬下,忙得不亦乐乎。 席间,孙儿依次每人送上几句祝福的话,公公谦谦而慈祥地笑着,跳跃的烛光辉映下,黝黑的面庞是那样的平和,安然。 大嫂本能说会道,此时更是辛苦、感谢公公等妙语连珠。我只说了几句祝福长寿类的话,便悄悄地坐下,不再多言。 我知道,这世间有一种情,有一种爱,有一种人,没有语言,可以代替 吾家有女渐长成 一、 对于女儿,我是个不称职的母亲。 而不称职三个字,在女儿的小生命于我身体里刚刚萌芽时,便定义了。 女儿是在我婚后完全没有做母亲的思想准备下,闯进了我的世界。计划n年不要孩子的我,用很坚决的态度,向长辈宣称:我不要这个孩子。 反应最为强烈的首先是公婆,老两口盼下一代心切,一阵焦虑过后,实行了对我来说,最为致命的一招:哄。婆婆是生性倔强的老人,我从未见过她对任何一个家人温柔有加,软声软语。可我这粗枝大叶型的婆婆,除了对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语言攻势外,每天一大早,会跑到早市,买好各式的新鲜水果,逐一洗好,轻手轻脚,很怕惊了我的酣梦,放进冰箱,再蹑手蹑脚的退出去。 其次是我的母亲,在经过了苦口婆心,细言利弊后,见仍未完全动摇我的军心,怒气冲冲地扔给我一句话:自己看着办吧。 结果,是以我的口头妥协而告终。 可是,暗地里,我仍没有做母亲的打算。一个人的时候,我设想了无数次,那个充满童心,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婴孩的人,在地板上晃来晃去,是何种模样,简直不可想像。 于是,从那时起,我便注定扮演了“不称职”的母亲角色。 我整日情绪不稳,心绪焦燥。我穿着运动鞋,在单位的球场上,大汗淋漓,身形矫健地一次次挥舞起羽毛球拍。最严重的一次,酷热难耐,拒绝吃午饭,一气吃了十支小型冰淇淋——我并非不懂妊娠基本常识,只是那时的我坚信,这个小生命,不会在我的身体内驻留太久。如果是“意外”地失去她,就不会有人怪罪于我了吧。 只是,女儿幼小的生命如此顽强,四个月了,她依然不屈不挠健康无比的发育着。在一个闷热的午后,痛定思痛,我背着家人,独自走进了医院妇科。 戴着眼镜的女医生,检查完毕后,用怀疑的目光看了看我额前的齐刘海,又瞟了一下我的眼镜,再低头看看我脚下的运动鞋,直接又突然地问了一句:结婚了吗? 我即刻急得满脸通红,明白了她的意思,很认真地,用抢答般的速度把自己的结婚日期说了出来,就差没把上花轿的时辰交待给她了。 “胎儿太大,要作引产。”女医丝毫没相信我的话,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旋即拿出一个很大的注射器,抬了抬下颌:“喏,就用它。”继而讲了一长篇引产前后知识。又瞟了我一眼:现在开始?看了看注射器,这个我从小就恐惧的东西,(据说,小时因一次打针,我曾挣扎得差点弯了针头)迎着女医生从镜片下斜睨的眼神,带着满腹的委屈,夺门而逃。从此,本本份份,认认真真地做起了准妈妈。 二、 女儿在预产期那天,响亮的啼哭划破了清晨的宁静,从此,我的生命,便多了一份此生不可割舍的牵挂。 而实际上,女儿只在出生的那天夜里,稳稳睡了一晚。从第二天开始,便以任何人也理解不了的哭声,整日整夜的哭闹不休。那一年,我家卧室的灯在夜里,几乎没有关过。 女儿的哭很特别。没有前奏,没有序曲,清亮且脆。在她睡着的时候,如果想哭,那小女婴的娇啼就会像积蓄了许久,终于找到爆发点一样,来势汹猛。如果不是自己哭累了,任凭如何哄,也不会放弃自己哭的权利。 婆婆愁眉苦脸地说:她养的双胞胎,也没有像这小孩子一样,整日夜的不让人休息。 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可爱。 在女儿出生后的一个月里,每当她哭累了,抽抽嗒嗒地睡去,我便用手支着下巴,细细地端详她,从头顶的一根头发到小小的脚趾。直到有一天我感觉下颌骨酸痛难忍,为时已晚。从此,每到阴天或节令变换,我的下颌骨就会准时的酸痛。 而我,此时更多的是懊悔初怀女儿时的种种“不称职”行为,甚至疑神疑鬼地,担心这种行为会带给女儿身体上负面后果。 于是,那时,女儿的手,脚,胳膊,腿,都在无人时,被我仔细地用手一次又一次的测量,确定其健康无比长度相等,方才安心睡下。 女儿在满月期间,最长的一次睡眠长达三个小时。当我第一次睡了两个多小时猛然醒来,恍惚中第一个意识就是:女儿怎么没有哭?慌忙扑向身边的女儿,看她呼吸均匀,脸色红润,悠悠地,长吐一口气。 女儿百天,我抱着回母亲那里,遭受了一次空前打击。母亲手里拿着若干花花绿绿的摇铃和波浪鼓类的小玩具,用力的摇,可女儿却听若无闻,头都不侧一下。 母亲说:这孩子不懂听声音,真奇怪,不太对头。 于是,我在母亲的橱柜里,挑了一套全瓷的碗和小勺。女儿被母亲抱着,我站在她身后,用力的敲,瓷器相撞,声音刺耳异常。女儿似乎在真空中一样,没有丝毫的反应。我换了其他声音刺耳的器皿,越敲越绝望,越敲泪水越多。 经过检查,测试,甚至夜半三更的故意弄声响将女儿惊醒。最终证明了女儿的听力不但完好,而且惊人。母亲如今回忆起来,仍说:这小孩子那时真可“恨” 三、 女儿在三个多月时,已经完全能从脚步和声音中辩别妈妈了。 但她像是有一种生来的不安全感,怕我丢下她。只要睁开眼睛,我不在身边,就会拼命的大哭不止。任何人,使出全身解数去哄,也无济于事。 一次趁女儿熟睡了上街买必备品,回来时,母亲告诉我,女儿从我出发就醒了,一直哭了两个多小时,才哭累了睡去。低头看看,微肿的眼角还残留着泪痕,因为哭得太久,熟睡中,小小的嘴角仍一抽一抽的。 女儿四个月开始打吊瓶,体弱,且一刻也离不开我。为了女儿,我向单位请了一年的长假,做女儿的专职保姆妈妈。只企盼她能身体健康,真正的茁壮成长。 女儿九个月时,基本彻底拒绝吃任何辅助食品,包括奶粉。看上去,瘦弱无力。究竟曾尝试过多少种方法让她吃一点东西,我早已记不清。 只记得听说乡下有一针灸的老医生,对小儿不进食针灸有奇效。一刻不耽搁,当即前往。看着头发花白的老太夫,手捏几寸长的细针,轻旋着、颤动着刺进女儿小小的身体,那份紧张、心痛,足可以令每个做父母的窒息。 真的是奇效!女儿回来的当天下午,喝了足足半瓶奶粉,全家欣喜若狂。可这种状态只延续了两天,原来是冶标不冶本的方法。我坚决不同意再去针灸,必竟是有危险性的医冶方式。 营养供给不足,加上睡眠不好,女儿看上去弱不禁风。可看上去异常弱小的女儿,却在十个月时便蹒跚学步,满十一个月时,已经基本上可以小跑前行了。 北方的春季,阳光明媚,仍有丝丝寒意袭来。我带着穿一身桔红棉服的女儿,去效外草地踏青。棉服的帽子仿小鹿茸一样坚起,女儿在绿地间颠颠小跑着,兴奋得手舞足蹈。蓝天,白云,绿地,中间绽放着桔红色的女儿。我不禁笑了,春天到了。 四、 女儿一周岁以后,因一次意外饮食导致脾胃功能失调,仍是瘦弱不堪。吊瓶药物不断。直到两周岁以后,体质逐渐的增强。 每次送她去幼儿园,临说再见时,她总不会忘了提醒一句:不要忘了来接我哦。 如今的女儿,在饮食方面到了“吃嘛嘛香”的程度。身高比同龄孩子高出半个头。性格沉静,内向,乖巧懂事超出同龄孩子。有时,甚至乖得让人心疼。 去年带她出门,乘公车。半途她困了,我说:枕着妈妈的胳膊睡一会儿吧。女儿勉强地睁大眼睛,认真的看着我说:妈妈,你可不要忘了叫醒我哦,把我忘在车上。最终,她也没能安心的睡觉。 ——她依然怕我丢了她。 上个周末,母亲来接女儿玩。出门时,女儿一脸严肃的叮嘱我:妈妈,你自己在家可要吃饭,一定!临下楼又转过身来,一脸的不信任:妈妈,要不,我给你去买面包吧,你一定要吃饭哦。我很听话的点点头,用力的“嗯”了一声。 关上门,忽然,幸福得想落泪。 母亲的情 母亲搀着父亲下楼散步,回手带上房门,我的脑海里跳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几个字。 父亲病了近十五年,母亲就这样执着父亲的手走了近十五个年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样一句温情浪漫的字眼,却被母亲用另一种方式演绎着,每想到此,心里,便对着这几个字发酸。 我并不知道,爱情两个字,在母亲自己的字典里,究竟有一种怎样的注解。不要说花前月下,在父亲生病之前,我几乎没见过他们亲昵地拉过手。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母亲对父亲的爱,只是一碗简单的鸡蛋羹做为代言。 很小的时候,家境并不宽裕。家里的饭桌上,都是随着每个季节田野里熟透的蔬菜,单调地重复着。鸡蛋羹,似乎是饭桌上的奢侈之物了。那时的父亲,每到了秋冬季节,工作繁忙得经常夜半三更的回来。于是,母亲常常在我们晚饭后,拿出一个小小的白色盆子,打上几个鸡蛋,搅匀,撒上细碎的葱花和一些简单的调料,加好水,在父亲快到家之前,将它蒸好。然后在父亲回来时,坐在父亲的身边,边搭着话,边用充满温情的眼睛看着父亲吃。 如果不是无意中听到小姨与长我八岁的姐姐聊天,说起了母亲的初恋。我一直以为,母亲的生命中,爱情,只是一碗鸡蛋羹。 于是,那时,我的脑子常闪现这样一个片段——一个白净高大的,戴眼镜的男孩子,牵着一个淳朴漂亮的少女的手,伫立在一座中等城市的火车站旁。在列车的长鸣中,男孩深情的注视着少女,依依不舍的挥手而别 其实,我是在成年后,才撒着娇,缠着母亲,真正的了解了母亲的这段感情经历——那是一个很优秀的大学生,爱才慕才的母亲,在与她这位理想中的爱人经过了两年的恋爱,已经谈婚论嫁时,当时却开始重视成份问题,母亲不想自己的地主成份牵扯到对方的发展,坚决主动的提出了分手。 尽管母亲在讲述这段夭折的爱情时,语调是那么的平静,我仍从她的眼睛里,隐约读到一丝丝残存的幸福和遗憾。我无法想像,这对于当时失去双亲,处于困境中的母亲,是怎样的一种刻骨铭心,更是一种怎样的打击。一个花季的少女浓得化不开的情思,就这样,被当时的社会现状无情的斩断。 母亲做事很认真,事无大小,且有洁癖。父亲的衣物,总是洗得干干净净,尽管那时,为了怕母亲承包着一家六口人的衣服太劳累,父亲买了一台“白兰”牌的洗衣机,可她还是要把洗好的衣服,用水漂三次,才要拿出去晾晒。然后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父亲的衣柜里。 后来,家境随着父亲工作的出色,而渐渐的优越起来。记得是一个深秋吧,父亲领着母亲去订制了一长一短两件昵子上衣。那时的昵子衣料,应该是非常侈奢之物了。母亲站在试衣镜前,前后左右,试着新衣,看着镜中的自己,幸福,挂了一脸。我悄悄的看了一眼父亲,父亲一脸欣赏作品的样子,在注视着端庄的母亲。这个短暂的镜头,在很多年后,依然时常清晰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其实,我的母亲是浪漫感性的。一本充满乡土气息的爱情小说,一部感人至深的电视剧,都会触动她流泪。记不得是在很多年前的哪月哪天,我和母亲靠在一起,看着一部电视剧中的男女主角牵着手,嬉闹于一片洋溢着浪漫气息的绿林中。无意中瞥了一眼母亲,我发现,她的目光变得那么柔和,察觉到我的注视,母亲的脸居然莫名的微微红了一下。我心里一惊,母亲年轻时的心里,曾埋藏着多少这样瑰丽的梦呵 然而,母亲又是现实而理性的。她对父亲从来没有过高的奢求,她用锅碗瓢盆敲击着一个家庭最美妙的乐章。记忆中,还有一个很清晰的场景——全家六口围桌而坐,父亲夹了几块鱼肉放进了母亲的碗里,抬头看一下母亲,母亲微笑着,感觉中,有一汩清洌洌的甜泉,流进了她的心里,又从她的眼睛中,流淌了出来。我知道,对于母亲来说,此时的爱情,只是能和父亲平平安安,平淡相携到老,丝毫没有过多的奢求。可就在十五前年,父亲患了严重的出血性脑梗塞,这份最低限度的向往,也只能用终日的“相扶相携”来演绎了。十五年,那是怎样的一种搀扶呵,轻闭上眼睛,不堪回首,不敢回首 世间有一种情,无法用文字来倾诉。任何形式的文字在它们面前,都是那么的消瘦,任何语言在它们面前,都是那么的苍白 母亲的手很老了,患过了风湿的指关节,明显的变粗,皮肤早已不见了往昔的白晰细腻。我知道,母亲会用这双抚尽了岁月沧桑的手,牵着父亲的手,一直走下去,直到,再也牵不动为止 一朵花里绽放春天 如果有一天,葱笼岁月,让我鬓染白霜,忘记了自己是谁,我定不会忘记,我的母亲和女儿是谁。 5月14日,五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是属于所有伟大母亲的节日,当然,也是我的母亲的节日。 上午十点半,简单的打扮一下,穿上白运动鞋蓝牛仔裤,背着大大的白色休闲背包,直奔商场而去。周末的商场,又逢节日,人流如潮。挑剔的目光穿越一个又一个的服装展厅,仍没选到称心合意的。直到驻足韩装专卖,一件黑底带着米色花纹的衬衫吸引了我的眼球。衬衫很素,领口和前襟镶着的米色小边,更显精致高雅。发挥想像力,眼前出现母亲穿上它的样子,嗯,满意。打折还价,没费什么口舌,很快成交。到地下超市,又选了母亲最喜欢的几样水果,打辆出租兴奋而返。 门铃被按得急叫,母亲笑着开了门。故意撒着娇,拖长声音,喊了声:妈妈——,今天过母亲节,我来啦。又夸张地在老妈的脸上狠亲一口。 母亲的脸笑得像盛开的九月菊,轻轻地拍下我的头说,都多大岁数了,还这样子。 大姐嘴咧老大,笑着看着我。二姐的则故意用充满不屑略带妒意的眼睛,瞟着我说,快换鞋子进来吧,七老八十的人了,真能撒娇,不嫌丢人呐。 看你眼睛妒忌得充血的样子。玩笑着回敬她一句,拿出新衣让母亲试穿。 母亲虽然已六十二岁,可依然清瘦挺拔,岁月虽在她的脸上刻下几道不浅的皱纹。可生活曾给她的种种重担丝毫没有压弯她的脊椎。从背影看去,没有丝毫的老态。看着母亲站在试衣镜前,仍不失优雅的气质,想起她多少年来,历经的种种艰辛,心里瞬间闪过酸涩的,异样的感觉。母亲从心底绽放的笑,满溢眼角,为女儿们辛劳了一生的她呵,对我们,就这样的,易知足 门铃响起,加班的小妹姗姗来迟。刚迈进屋门,嗲声嗲气地扯长声音,叫声:妈妈——我来了,对着母亲的脸也牢牢地亲一下。 天呢,好像羔羊,真麻,鸡皮疙瘩掉一地啦。我故意斜睨着她说。 妒忌是魔鬼,可以便人衰老,你就妒吧。小妹扬着头扮着鬼脸回敬我。 来了就掐架,还不进来歇着。看着四个女儿聚齐,母亲的笑脸满溢着幸福,嗔怪着我们。像欣赏一幅幅满意的作品一样,慈爱的目光漫游在四个女儿的脸上。静静地看着我们几个嬉笑一会儿,转身,进了厨房。 小妹朝我使个眼色,姐妹四个相视偷笑。 我亲爱的老妈哟,她哪里知道,她的女儿们早已过了撒娇和掐架的年龄,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感染她的情绪,能博她一笑而已。 而且,今天,5月14,是理所应当,让快乐属于她的日子。 不过,我忘记了,5月14日,居然也是属于我的日子。 门铃又响,学完钢琴的女儿被送回来了。清亮奶气的一声妈妈过后,发现她手上居然举着一枝简易包装过的康乃馨! 妈妈,今天母亲节,我送你康乃馨!女儿兴奋的举着花说。 哦?哪来的呀,宝贝。我吃惊地睁大眼睛问。 学校超市买的,有个小朋友买,我也给你买一枝。呵我的小宝贝哦你带给妈妈的,岂止是欣喜。 连女儿带花一起抱进屋来。听从女儿的吩咐,找不到花瓶,用纯净水的瓶子做了个简易花瓶,将康乃馨插起来。 一枝康乃馨静静地绽放在窗前,为素淡的房间平添一抹亮丽的色调。 孟郊的一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曾引起多少儿女们的共鸣。而我每每看到这句,感受到的是更多的无奈和酸涩此时,看着母亲和女儿的笑脸,心被触动着。我想,虽然,寸草之心不足以报三春晖,可足以让父母的心中满溢春晖。 一阵暖风从窗外轻送过来,窗前,那朵康乃馨随风婀娜的摇动几下,小小的房间,从这朵花里,绽放出整个春天 烫脚 端了一盆热水给父亲烫脚,脱下棉袜,低头的一刹那,心脏,猛然剧烈的跳动两下——父亲的脚面,几乎已经是紫黑色的了 十三年零九个月以前,这还是一双何等红润健康的脚,一个家庭的多少坎坷,多少辛酸,都被它踩在脚下,化作无限幸福的欢声笑语,飘荡在温馨的小屋里,每一个角落 那时,每到临睡前,总是能听到父亲一句自豪得意的喊:“大女儿,给老爸端水来烫脚。”这声自豪的吆喝,自从十三年前那个春节,便转化为沉默,定格在了大脑最深层的记忆里 记得那个大年初四的凌晨两点,睡得懵懵懂懂的姐妹四个,被母亲恐慌的哭声惊醒。揉着睡眼,我看见,父亲静静的坐在一边,母亲在一旁用颤抖的声音,在叫着父亲。父亲刚才出去小解,一只脚迈进屋子时。人已经倾斜在地上此时,父亲已经清醒过来,挂了一脸的温和的笑,抚摸着母着吓得发抖的身体。嘴里却只重复着四个字:“我没事,你我没事,你”“放心”二个字,用尽了全力,终究,也吐不出来。那年那月,交通本不便利,又时逢春节,可怜的母亲,在我们惊吓的啜泣中,坐在父亲的脚下,如寒蝉般,一直抖到天微微亮,才拦了路上仅跑着的一台出租车,招集了几个邻居,叫来表哥,把父亲送进了医院。 父亲在我们这里的医院住了四天。四天,因年龄小,母亲怕我和妹妹吓到,只允许去看了两次。第一次,是初六。随着姐姐走进我几乎从不光顾的充满来苏儿味的病房。父亲躺在那里,周围都是父亲前来探望的同事。父亲是自己走上出租车来到医院的,医生一直尽力,可当时的医院,连一台脑ct设备都没有。父亲不但没有丝毫的转机,此时,却已经不会翻身了。身体一侧已经严重的失去了重心,但眼神依旧明亮,我和妹妹走进屋子,父亲那慈爱的目光立即投了过来。眼神里,依旧充满疼爱,只是,嘴上,已经没了语言。嘴唇急切微翕着看着我和妹妹走到他身旁,姐妹两个,只是用小手死死的拽住父亲的大手,肩头耸动着,抽泣得说不出话来 已经是初八了,父亲的病情日况愈下,下午,就要转到外市,我和妹妹,第二次来到了父亲的病房。父亲于两日前,已经判若两人。大而有神的双眼,完全失去了光泽,看到我和妹妹,眼神里,没有丝毫的惊喜与关爱,视若路人一般,呆滞的,盯着前方。两条胳膊似两根无知无觉的木棍,穿衣时,母亲要一点点的强行拉出来。不要说正常进食,流食已经咽不下。我看到母亲小心翼翼的端着一小勺水送到父亲的嘴里,又看到那些水,从父亲一侧的嘴角,一滴未存的流出来,母亲流着泪,不甘心,又送进去,又流出来 病房里,同事,亲戚,来往不断,无限的同情和怜惜的目光,一声声叹息,包围着父亲。我的大脑已近乎麻痹,麻木的双脚随着小姨挪出病房时,耳边听到走廊里不知哪个方向传来的一声惋惜:“就算能保住命,看来也是个植物人了”初八的大街上,秧歌的锣鼓声应该是震耳欲聋,却丝毫没有传进我的耳底。脸上模糊的泪水和着呵出的热气在腮边结成了薄薄的冰,脸,麻木得近乎没了知觉 父亲转到佳二院,几个专家会诊,三次脊椎穿刺,以及脑ct等各项检查,三天后,终于确诊——是当时极为罕见的出血性脑梗塞。因病情复杂,佳市只住了不到一个月,又转到哈市。当时我和妹妹都在上学,交通不像现在这样便利,母亲更不想让我和妹妹心上蒙过多的阴影。一直不让我们去探望。多少次,背着书包放学,走在路上,一瞥间,居然看见父亲高大的身影晃在我的前面,心头一阵狂喜,可旋即,清醒过来。那,不过是走在前面的一个略微相像的背影 再见父亲时,已经是五个月以后了。 脸色苍白的母亲,领着削瘦的父亲,是一小步一小步的,挪进屋子的。母亲瘦弱无血色的脸,挂着惨淡的微笑,颤抖着说:“看,你们的爸爸又站起来了”从小到大,我第一次见到英俊高大的父亲,瘦得如此模样,颧骨已经突出来,嘴唇泛青,目光,依旧呆滞。两个姐姐忙里忙外,我和妹妹走到父亲面前,父亲居然抬起手,摸了摸我们的头,嘴角微向一边牵扯着,艰难的,笑了 晚饭过后,父亲看着我正在写作业的钢笔,突然伸出手来,僵硬的两个字从口中吐出来:“给我!”父亲酷爱书法,苍劲的毛笔字和流利的硬笔字,在朋友圈中是出了名的。迟疑的递给父亲纸和笔。看着那握笔抖动不停的手,下笔,顿笔。力度太大,字头,顿成了勾状。捺,完全没了运势,随着颤抖的手不由自主的甩出去,在白纸上,形成了一道均匀的抛物线,一直甩到了纸的尽头那,还是我的父亲那飒爽刚劲的字体吗?鼻子一酸,我转过身走出去,眼泪,摔到了厨房的地上 父亲出院后,以前娇弱的母亲,坚强的挑起了家里的一切里外重担。就是从那时起,母亲,给父亲养成每日烫脚和锻炼的习惯。那时妹妹尚小,姐姐学习任务重。我在初中,虽不能帮母亲分担其他繁重的家务,领父亲晨炼和晚上烫脚的任务,理所应当的由我来做了。 冬季路滑,所以很少出去。春季三月,北方还是春寒料峭之时,东街边,每天早三点,天刚蒙蒙亮,宽敞的水泥路旁,晨炼的人们,就看会到一个瘦高的女孩子搀着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一步一步的挪着。父亲走路,只能用一个“挪”字来形容。我们正常人十分钟走到的距离,父亲要满头大汗,用一个半小时来一点一点的去量。开始半年,怕父亲摔倒,所不,只要出家门,陪着的人就是父亲的拐仗。父亲身体一半的重量,几乎都倾斜在我的两只搀着他的胳膊上。然而我最耽心的,是遇到父亲从前的老朋友或同事。他们站在我们面前,关心的询问病情,每当听到一句“可惜一手好字了”或是“可惜这一手神算业务”时,两行浑浊的泪水总是不可制止地模糊在父亲已无多少表情的面部,拿出手绢,在初春的寒风中,没等抹去那两道吹得冰冷的泪水,我的眼泪,已无声的淌了下来 每天吃过晚饭,打好一盆热水,用手试了水温,放到父亲的脚下,用力的脱掉袜子,挽好裤角,把那双近乎发僵的脚放到水里。那时,父亲的右脚面,只是散布着一些黄豆大的淤血状的斑点,看上去,与常人无太大区别。待水温降下来时,再添热水,约半个多小时后,擦干。天天,重复如此。 父亲回来曾有半年的时间,抽烟喝茶的爱好依旧持继。烫好了脚,沏一壶茶,放在他面前。买一些上好的烟丝和规格的烟纸。卷上一根。有时我闲着兴致来了,一古脑儿卷上十根,摆在烟灰缸的旁边,看着那一排卷得精致几乎一模一样的烟卷,父亲常高兴得孩子似的笑出声来,我也笑 看着父亲那憨憨的笑容,想起四岁那年 那时,我曾因大量蚊虫同时叮咬而中了蚊毒。或是傍晚,或是阴雨天气,或是不小心过份的触碰,皮肤都会如蚊子叮咬似的成大片的肿起,每天如此。为了我这怪病,父亲那几年几乎打听遍了附近几个城市的名中医。记忆中,暑热的天气,父亲骑着自行车,载着五岁的我,往返于二十里外一个名医那里针灸。热辣辣的阳光下,脸烤晒得涨红的父亲,衬衫的后背,已经被汗水浸得紧紧的粘在身上。 附近的几个县市,只要听到关于治疗这类病症比较有效的,父亲就会马上启程,中药西药,那时,家中因我,而成堆的存放着。每天夜里,痒得不肯睡觉的哭闹不休的我,就会缠着父亲讲故事,三更半夜,劳累了一天的父亲,闭着眼睛,绞尽脑汁的,讲着我根本听不懂的,因他困极了而编造出来的所谓“故事” 父亲的双脚为了我的怪病奔波了五年,终于感动上苍,在几乎放弃了治疗时,也许是很多药物的共同作用下,症状一天天转轻,最后,竟然彻底治愈了。 我们姐妹四个,从小极尽父母的溺爱长大。大姐在二十岁时,自行车的气胎不足,父亲从来都一个人拎着气筒出去,充好。三九严冬,从来不允许姐姐出去帮忙。母亲对我们更是娇惯,十三岁了,家里的保温暖瓶,都从来不让我亲自动手去倒水,耽心我烫着。为此,在亲戚圈里,父母对我们的溺爱故事,很多,传为笑谈 父亲出院一年后,我去外地读书,除了假期我们姐妹可以照顾父亲外,其他的时间,父亲的一切饮食起居,都是母亲在负责。十三年的时间,锻炼,烫脚,大部分都是母亲在做。近五千个日子里,烫脚,几乎没有一天被遗忘过十三年多,父亲的病,从未复发过,一直拄着一根拄仗,维持着简单的自理状态。很多人看到父亲初病时的样子,回过头来,都说,简直是奇迹是的,是母亲创造了奇迹。母亲用她单薄的身体支撑了这个家和父亲,含辛茹苦供着她引以骄傲的四个女儿陆续成家,立业 父亲由于长年的患病和服用药物,引起了并发症——冠心病。速效求心丸常备于胸前口袋里。脸色近一年来愈发的暗红。看着父亲的脚一天天的,颜色由红润变紫,如今,近乎黑,淤血块越来越多,姐妹几个,见此,总是相对无言除了用尽心机的讨父母的欢心,尽量让他们享些清福,看着父亲母亲那骄傲满足的微笑,面对着父亲近乎发黑的双脚,我们,真的,真的不知还能去做些什么 父亲不小心挪动盆子的声音把我从发呆中惊醒,水,快凉了,赶快拿来毛巾擦干。一绺长发垂下遮住了视线,感觉中,一双发僵的大手拂过,慢慢将它拢到脑后,抬起头,迎面看到父亲无神却充满慈爱的目光,轻轻的叫了声:“爸” 什么也别说了 女儿感冒四天,打了三针。从外观上看,几乎已无大碍了,只是不时的咳几声。 女儿不喜欢在医院或诊所打针,所以,每次感冒确诊后,都是请来医生在家里做静点。昨天傍晚最后一针,请来诊所的医生,年轻的女大夫捧起女儿的小脸,仔细看了看,又用听诊器在胸前认真的听了听,末了,严肃的说“这一段,儿童感冒引起的心肌炎特别严重,这孩子我听着胸部还是有杂音,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点头连连称是。领了圣旨般,早上不到九点,和爱人领着孩子选了我们这里,一家最具名气的医院。女儿很乖,因为做一些检查项目不可以吃早饭,空着肚子,也不闹,乖乖的跟在后面。 这鬼医院,挂号在负一楼,专家出诊在三楼,做一些检查要在二楼和四楼,手术在五楼。挂了专家门诊,乘电梯到了三楼。这一次儿童病毒性感冒真是厉害,领着孩子来就诊的占多数。耐着性子,站在队伍中间,盼着前面的人一个一个的减少。 谢天谢地,终于轮到我们了。这位出诊的专家是一位看上去年近五十的妇女,满脸的脂肪堆积。我堆了一脸的笑,坐在了严肃的女医生面前,详细的讲了孩子用过哪些药以及最近的症状,最后担心的问:“会不会得心肌炎呢?” 女医生询问一下孩子以前的健康状况(女儿体质不好,常患小病),撩起女儿的小外衣,认真的用听诊器查了一下孩子的胸部,最后,看了看我,圆珠笔流利的在几个单子上填写一些项目,抬眼,面无表情的看看我:“听着不太正常,按单子做检查去吧,结果出来,再拿给我看!” 后面好多人等着,挤出了队伍,忙展开手里的四张单子,低头,仔细看那“龙飞凤舞”的字体,看到最后一张,扫一眼那几个字眼睛发花,有些视觉不清,努力眨几下,低头,使劲睁眼,看清了 ——疑似先天性心脏病—— 空白大脑麻麻的,没了知觉,只是空白 半张着嘴,瞪着发呆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爱人。爱人嘴抿得紧紧的,看看我,看看孩子。半晌,轻轻的拉了一下发怔的我:“走吧,按这程序检查完了再说。” 上来下去,哪里都排队。不懂医道,恍惚中,只记得有一项检查要抽血化验。看着针管伸过来,女儿在怀里嚎啕着摇晃不停,任凭怎么哄也不肯把小胳膊伸出来。 医生的脸上,挂着一丝不耐烦:“后面还有人排队呢。” 被逼无奈,爱人按住孩子的一只胳膊,捋起她的袖子,我把腿和身体死死搂住,针管伸过来,看着女儿挣扎着,眩目的血从身体里流到那小管子,心,痉挛,真恨不得把那东西抢过来,扔到地上,踩上几脚 女儿撇着嘴,委屈无限的哭着 验血,彩超各项做完,已经折腾近中午了。化验结果要下午两点才出来。孩子从早晨到现在,还没吃东西。领着去麦香那,我和爱人只各自要了一杯奶,只喝几口,呆呆的看着女儿吃汉堡,可爱的小脸绽成一朵花。 吃过饭,还早,领着女儿逛商场。 “妈妈,我要那个彩球。” “嗯,买。” “妈妈,我要那电动车,比家里的漂亮” “宝贝,那要八百元,明天一定来买。“ “妈妈,我要那个漂漂的帽儿” 天,那是什么帽儿,是拍照专用的新疆女孩帽子。只是用多彩的珠子穿缀得漂亮,不知里面什么制的,硬非寻常。虽然三十元,不贵。但日常无法戴的。迟疑的,看了一下爱人。 爱人瞟了我一眼,把帽子拿下来,戴在女儿头上 从商扬出来,手上大大小小,提满了乱七八糟的玩具袋子。看看时间,也应去取化验结果了。 医生把报告单并交给我,低头看看,都是些我不懂的数值。 负责化验的医生笑笑说道:“检查结果来看,应没问题的。让出诊的专家看看吧。”自顾又忙去了。 一口长气,从嘴中悠悠吐了出来。 转身时,隐约听一医生嘀咕:“今天来做彩超的怎么这么多?” “是张医生的班,她班常这样” 来不及想太多,直奔三楼,报告单交给胖女专家。仍是一脸严肃,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还好,孩子只是感冒发烧引起的心跳加速,从结果来看,没问题。回去别忘了继续服消炎类药” 勉强的,挤出些笑容,出了诊室。 这次做检查和买乱七八糟的玩具,共用了九百多元。爱人憨憨地笑着,不停的说道:“没病就好,没病就好,这算什么” 下了楼,没等走出医院,妹妹打电话过来,关心的问孩子如何了。当听我说做的各项检查也没大碍时,那边一股火直冲过来:“让你来我们医院偏不,去什么名院。几项根本不用做的,有些人不过是为了多收取回扣和提高奖金而开处方的我们这里也这样有的农民省吃俭用一年,来看次病,还不是把钱换成一堆有用无用的的药品回去,反正吃不坏” 见我一脸的愕然,爱人关心的问:“妹妹说什么了?” 用力抬了抬疲惫不堪的眼皮,看了看他:“什么也别说了,回家吧” 一个拖把 1 老苑头和老伴吵两天了,为了一个新买的拖把。 按理儿说,这老两口子吵架不足为奇,必竟这样争争闹闹,快一辈子了。可这次老苑感觉特委屈,愣是不愿迁就着哄老伴。 2 老苑72岁了,搞了一辈子地质工作。 老苑年轻那会儿,这行是最难娶老婆的。当地有段广为流传的段子这样讲:嫁女不嫁地质郎,一年四季守空房,春夏秋冬不见面,回家一包烂衣裳! 老苑是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毕业生,身高近一米八,魁梧挺拨,方脸浓眉,憨憨厚厚,一脸正气,很有些“林海雪原”中杨子荣的样子。可就因为是地质郎,28岁了,仍是光棍一根。 这可急坏了器重他的老领导。 正巧,这年,地质堪探队路过老领导老家,经乡亲提醒,老领导便做了红媒。 那时,老苑的老伴也老大不小,25岁了。在农村,哪家闺女这样大还不出嫁,定是有特殊缘由的。老伴没嫁人的原因,是患了一种叫漏疮的肿块,在右大腿外侧。肿肿寸宽,圆柱状,一直烂到了骨头。隔些天便要换药,擦洗,气味刺鼻,令人作呕。这种病在当地,被视为绝症,一般活不过三年,便瘦得没了人形,死了。可老伴却在四年后痊愈,成为轰动小村的奇迹。这一年,已25岁了。 可谁敢娶一个得过恶病的女子为妻呢?万一再犯了毛病或半路死去,可咋办? 老苑不怕。 他细端详了姑娘的脸——灵秀瘦削。 看了看姑娘的姿态——泼辣爽利。 只憨厚地笑笑,挠挠头,对老领导慢吞吞吐一个字——行。 女方家也没什么要求,一床新被,两盏红烛,四对枕头,便入了洞房,皆大欢喜了。 3 刚结婚前些年,老苑是不怕老伴的。吵过闹过,可从没赔礼道歉这出儿。 可就在那一年,大女儿自杀后,老伴神情恍惚两个月,老苑勉强从混沌世界把她召唤回来,便开始处处迁就她。 婚后的十二年,老苑每年在家的时间都不到两个月,其间,老伴共生养了四个女儿。 老伴很能干。 每天清早四点按时起床,先清扫鸡圈,再鸭圈,猪圈,最后是狗窝,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拌食,把那些畜牲喂养得肚皮浑圆,顶着初升的日头神气地踱来踱去。 后院有菜园子,除草,松土,浇水。 再吆喝四个女儿起床,换衣,扎辫子。 家里里外外都伺弄得熨熨贴贴。 常有村里夫妻吵架时,男人骂:你看苑家老婆,男人不在家,里里外外都像模像样,哪像你,这家脏得猪窝似的! 女人也不示弱:你看人家菜园伺弄得,比你这大男人还在行,你也不脸红! 虽然清贫些,但小日子过得很踏实。老苑在外工作得很舒心。 可大女儿十六岁那年,出事了。 十六岁的女孩子,已经发育很好,长的很高。那天晚上放学路上,突然大雨,孩子不像别的同学有父母来接,只好躲进一个草棚子里避雨。雨淋透了裙子,曲线毕露。哪知,竟遇到一个如狼似虎起了歹心的老光棍,给强暴了。事罢,老光棍逃得无影无踪,下落不明。 孩子回家以后,把自己关门房里,喝了老鼠药,便去了。一字也未留下。 四个女儿中,这是最乖巧懂事的一个孩子。 老苑接到信儿到家的时候,老伴眼泪已经哭干了。看到老苑进门,两眼直勾勾地,幽幽地盯了片刻,然后眼睛渗了血般,抓住老发疯似的撕扯拍打起来。 老苑木头劂子般任老伴撕打着,过了半晌,突然搂住老伴,眼泪暴雨般倾下来,嚎啕失声。那嚎啕,似乎要把心和着血都吐出来。 老伴不打了。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老苑这样子的哭。 老伴在家陪了两个月老伴。从开始数天的默默相对,到慢慢哄劝,开导,疏通,散心。老伴终于好了起来,能打起精神,像往常一样做家务,管孩子,只是,脾气变得急燥刁钻起来,稍不顺心,便吵闹不休。老苑不是用沉默相对,便是哄劝赔礼。 老苑又外出工作了。这是老苑没有退休之前,在家呆的时间最长的一次。 之后,他们搬离了小村,来到一个比较繁华的小城。 4 五年后,老苑被调当地地质局工作。 在地质局工作工资并不高。为了供三个女儿读书,老伴终日做小贩,被日头晒得面色黝黑。偶尔打个哈欠,才从展开的皱纹里,辩出一丝丝白肉来。 老伴脾气越来越暴燥,经常跟顾客为了斤两问题计较,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这时,老苑总是急得直搓手,羞愧难当,眉心无意中拧成个疙瘩。却不是因为老伴,而是为自己。 两年后,当地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待遇相对高些。老苑一夜没睡,翻来复去,深思熟虑后,一早,便走进领导办公室,要求调到那么家中外合资企业。从事本行研究。 “你继续留在地质局,可是有位置给你留着的。” “嗯——” “真的决定了?不后悔?” “嗯——” 老苑用一惯慢吞吞的语调嗯了两声。便陷在椅子里,一只手无意识的在自己的裤管上抚来抚去。 走出地质局大门时,老苑不由自主的回过头,看了看门卫收发室他常取报纸的小窗户。一缕阳光正折射过来,反射到老苑的近视镜片上,转瞬便无迹可寻。 5 时间过得可真快。 三个女儿各自己考学,嫁人,有了自己的职业。并把老两口从小城接到了她们所在的省会城市。 只是,条件并不宽裕——三个女婿的家境没有一个优越的,都是穷书生。女儿们都要白手起家,自己贷款买房。 老伴坚持自己独立过日子。女儿们很孝顺,房价很高,但还是凑钱,合伙,给老两口买了六十平米的楼房。 二女儿很满足:呀,这卫生间真不错,比我家的大多了。可以把身子关在门里大小便呢。 ——她家的坐便器有人使用时,是关不上门的,太狭小。 老苑也很满足。 老苑有很多荣誉证书——高级工程师,先进工作者,某某委员,特殊贡献奖 老苑把它们收集在一个大木匣子里。隔一段时间,便生怕受潮了似的,拿出来看看。 可老伴对此很不屑:那些破证书有个屁用,奔波一辈子,同级别的人退休工资都开五、六千了。可他才八百。 ——老苑所在的合资企业后来破产,退休后,只能拿到政府给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八百元,在这个省会城市,虽然老两口不用太大花销,可如果没有女儿每月资助,也是捉襟见肘,相当拮据的。 老伴很替老苑委屈,逢人或遇事作引子,便提起。 这不,一个拖把,别人花八元一个买的。可老苑却花了十二元买回来,老伴能不生气吗?! 老伴气坏了。在房间里走走停停,唠唠叨叨,先是大声嚷嚷,嚷累了,便躺在床上小声磨叽嘀咕。 两天了,老伴还在为这事吵他。 老苑不知如何是好了。想了又想,决定下午给小女儿打电话吧,要四元钱去。 老苑忽然就觉得委屈,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失神。 抬头看看那个罪魁拖把,正倚着门角,大头向上,倒立着,一副垂头丧气,唉声叹气的模样。 送礼 1、 每年,到了九月这几天,娟子就会条件反射似的,开始低低的郁闷起来。 娟子今年38岁,是一家企业的普通职工。长得白白净净,温温和和。说话永远不愠不火,慢条斯理。她的样子和说话语调,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渴望”中的好人慧芳。 娟子有个宝贝儿子,12岁,在本市一所重点小学读书,六年级。这所小学的教学质量是全市最为突出的。当年,为了让儿子进这所小学读书,本来家不在这个学区范围内的娟子四处求人,好不容易将儿子塞了进来。 可是,这所小学有一种风气众所周知,那就是教师受贿成风。每年的教师节,成了家长们向辛苦的老师“慰问”的最佳借口。为了宝贝儿子,娟子当然也不例外。 按理说,这么大的人了,也有一定处事阅历。可娟子就有这么一个怪毛病,一遇到送礼的问题,便神经紧张,郁闷,心头沉甸甸的。 2、 只要提到送礼这种事儿,娟子的脑子里便不由自主的,跳出她人生中第一次送礼的情形。 那年,刚刚走出校门的她被分配到了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刚开始,娟子每天早到晚退,勤勤快快,一丝不苟的完成领导交给的每项工作。可她慢慢发现,她做的这项工作与专业搭不上关系不说,基本属于“打杂”那种可有可无型的。 主管人事部的主任,是比较要好的同事小梅的舅舅。娟子在一次午餐时,便似有意无意的,将想换份工作的想法说了出来。小梅满口应承下来,并挤着眼睛说:“我最了解我舅舅,送些礼,我再说些好话,这事,准成!” 主任的家离娟子家并不远。一大早,娟了就换好清清爽爽的一套衣服,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感觉万分满意了,又将包里装好两千元钱,赴盛宴般,走出了家门。 忐忑不安地走进主任家,小梅已经如约,早早在主任家等着娟子了。主任不在家,只有夫人在。和主任的夫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好多。娟子至今只清晰记得其中的两句:“不要认为送礼了,我们就会安排好的工作,没有送礼,我们就不会安排。对大家都是平等的嘛,都是秉公办事。” 娟子简直是讨好般连连称是,拿出钱,并一再声称,是给主任的孙子买些小玩具用的,并感谢主任对她的照顾云云。然后就是在与夫人连拉带扯,连谦带让,连推带搡中,娟子坚决把钱扔到沙发上,满脸涨红,快速跑出了主任家的门。 可是,第二天,小梅便鬼鬼崇崇,愁眉苦脸的将钱如数还给了娟子说,昨天她才知,娟子的父亲与主任年轻时曾共过事,而且有过很深的矛盾。并不停埋怨娟子为什么不告诉她这事。娟子哪里知父辈的恩怨,手里拿着钱,脑子木木的,窘得恨不得钻地缝里去。自然,调换工作的事,也泡汤了。 从此,娟子便对送礼这种事在心里系上了疙瘩。 3、 儿子上完五年级,娟子共送了五次礼。想起一年级那次教师节送礼,娟子便有些哭笑不得。 一年级开学才十多天,便迎来了教师节。娟子提前几天便愁得不行,这送礼买什么东西好呢。 她私下问有此经验的同事。同事嘴角一撇,笑道:“我的大姐,你可真笨。现在,谁还送东西呀。这个呀,比什么都好用。”说罢,用手做了个拈人民币的动作。 娟子瞪圆了眼睛,打了个格愣,说:“直接送钱,老师能好意思要吗?” “嘿嘿,只要你好意思送,就没有不好意思要的。”同事干笑两声,差点没把嘴撇天上去。 八号上午,娟子向科长请了两小时假。又去学生用品超市买了一个笔记本,把准备好的五张百元人民币,夹了进去。 娟子与丈夫都是普通职员,五百元对这个家来说,也不是很小的数目。可是,儿子内向,胆小,缺乏自信,为了儿子健康成长,花这点钱能算什么呢。 到了学校,娟子找到了姓田的班主任老师。田老师简直是绝顶聪明,像是知道娟子要做什么似的,把她带到了无人的一间办公室,并和颜悦色,细致耐心地讲了孩子在校情况和学习上的不足。 娟子也是满脸泛笑,故作从容状和田老师沟通着。最后勉不了谦虚一番:“田老师,我家小孩不是很聪明,您要多多费心一些哦。哪里做的不好,您尽管教育,孩子交给你这样的好老师,我一百个放心。”边说着,娟子边拿出一直紧紧握在手里的笔记本,放到了老师的桌子上,补充说:“教师节到了以后,您就多费心了。” 田老师忙要拿起笔记本,被娟子一把拉住,低声说:“别推推让让的,进来人看到不好。”田老师马上放下欲举起的手,作一脸无可奈何的样子,笑了。 转身走时,娟子又随意说了句:“我家孩子看着虽然内向,但骨子里也争强好胜,就麻烦您了,平时多多鼓励他,增强他的自信心。” 谁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娟子本是无心的一句话,没想到给儿子讨来个“官职”当。没出一星期,儿子在晚饭时眉飞色舞地告诉娟子:“妈妈,老师让我当学习委员啦。” 娟子一惊:“不是有学习委员了吗?” “老师批评他学习态度不积极,给撤啦。” 娟子想到那被撤职的孩子,没言语,低头,往嘴扒拉着饭,心里有些难过。 4、 儿子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一直是学习委员。可在五年级这一年,却被撤下来了。 一年级到四年级,每个教师节,娟子都如法炮制,给田老师送“笔记本”可是,去年,也就是五年级的那个教师节,正巧娟子出差了一个月,送礼的事被耽搁了。娟子从外地刚回到家,儿子就满脸委屈地告诉她,他的学习委员被别的同学替代了。 安慰好了小脸布满失望的儿子,娟子心里的火腾就燃了起来,禁不住在心里暗自发狠:从今以后,一分也不送了。 可第二天,娟子又拿着笔记本走进了田老师的办公室。并一再解释,因出差没在家耽误了好多事等等。 儿子在五年级这一年,虽然不是班干部,但回到家,新鲜的报道不断。不是得到老师表扬了,便是当了班里选拨的唯一护旗手,或是在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了,得了好多小红花了 看着儿子兴高采烈的小脸儿,娟子一扫学习委员被撤的憋闷,心里像开了天窗一样,欣慰,敞亮。 5、 可是,让娟子更郁闷的是,儿子今年换班主任了。 新班主任娟子见过一次,四十出头,看上去很严肃,稳重。据传言,教学方面是个很有经验的好老师,比较清正。 娟子听说,若不是专门针对哪个同学特殊原因,这位老师在校很少接待家长。这可为难了娟子,这最后一个学期,学习是最关键的。教师节马上到了,这礼,是送,还是不送呢? 恰巧,一个同事的女儿与娟子的儿子同班,娟子只好私下悄悄问同事。同事一脸得意,笑说:“我们都去过了,是直接去的她家。”经同事指点,娟子摸清了新老师家的确切住址。 娟子走进新老师家的时候,正在浇花的女老师一扫在校时的严厉,笑吟吟地迎了出来。 闲话了些家常,趁老师转身拿水果的空儿,娟子拿出准备好的五百元钱,悄悄塞到了沙发垫下,坐定。简略谈了儿子的学习情况,专长与缺点等等,见天色已晚,便起身告辞。 走下楼,娟子随即拨通了老师的电话,客套一下后,便说明了沙发垫下放了教师节礼物。 那端,新老师的音调明显停顿一下,清亮温和的笑音立即传来:“呵呵,哟,瞧您,其实,不用这样客气的,对每个孩子负责是我的职责。不过您放心,我会针对您儿子的性格施教的。” 不知怎么,听到这句,娟子脑子里回响起第一次送礼时,主任夫人的那句话:“不要以为送礼了,我们就会安排我们是秉公办事。” 忙着客套几句,挂断电话,娟子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看老师家开着的窗子。阳台上,刚被浇过的那盆花娇艳欲滴,茁壮非常。 娟子不自觉的在心底打了个唉声,旋即,长出口气。 刘快手 刘快手,顾名思义,因手快而得名。这快手可不是所说偷窃快,而是因工作业务熟练,做事利落而得名。 刘快手是一名司炉工。 我们这儿民政局下设的火葬厂,有四十来号职工,刘快手就是这个火葬厂的司炉工,说白了,就是炼死人的工人。 刘快手,瘦长脸,方下巴,天生的眼角下垂,皮肤黝黑黝黑,精瘦精瘦。走路不紧不慢,腰板拔得溜直,五十岁的人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至少要小十岁。 刘快手做司炉工近二十年了,整个民政部门的老职员提起他来,几乎全知道他。二十年前,火葬焚化人的方式还很古老。死尸入炉等工序要由司炉工亲自来完成。每天到了他的工作时间,他便极麻利地拎起大蓝制服,狠狠抖甩两下,然后一抡,蓝制服在空中形成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后,便极稳当地套在了他的身上。手套,帽子,口罩,一一穿戴整齐,极其严峻地往焚化炉旁一站,便开始焚化工作。 刘快手焚化人时,动作极快,干净利落,从不像其他职工一样,磨磨蹭蹭,与身边的搭讪闲唠。他表情庄严,简直是一丝不苟。死者被从后门推进焚化炉,只消一刻钟的工夫,炉里的人便真正的“融于尘埃,灰飞烟灭”了。 刘快手的绰号那时便被叫了出来。 有时候,有的死者家属会私下塞给司炉工一些钱,希望能多保留一些尸骨。而刘快手一概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驾势应对,从不收授。 因此,刘快手虽然在厂里职位很低,却从来稳稳当当,不招惹是非,领导虽然不看重,但更不会为难他。这么多年来,一直不咸不淡,不轻不重,四平八稳的混日子。 在火葬厂,职工的心态都很好。他们整日接触不同的死因的死者,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溺死的、自杀的、撞死的、病死的等等。这些形形色色的死者让他们切肤的感受到生命的无常与脆弱。他们绝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而愁眉苦脸,或为了攒些小钱而亏待自己的胃。 可是,厂里人都说刘快手的心态最好,无人可比。 比如说,前年民政局在乡下山清水秀之地,建了墓地。主抓施工的是火葬场的厂长。据说,不算其他费用,仅那个金壁辉煌,琉璃镶嵌的大门,就耗资近八十万。有嘴快舌长的主儿便私下计算,大门各项材料加一起,最多能用四十万,那余下的四十万哪儿去了呢? 刘快手从来不去想这些,那是厂长负责的事,想得再多,自己也挣这几个工资,操那闲心干嘛? 比如说,大家都私下议论,李副厂长有个毛病,挺大个爷们,夜里值班时,专门找长得年轻漂亮的男职工作陪。有两个乖巧伶俐的,几次陪值班后不久,就由到处跑腿不讨好的岗位,转到了油水横流的岗位上了。 刘快手从不议论这些,男人喜欢男人,那是人家的爱好,又不犯法,议论那做啥。 比如说,厂里的马会计,只是一个小小的工薪阶层,妻子是做小本生意的。可却在市区的繁华地段买下七十多万的大平米楼房,这钱哪来的呢?厂里人说三道四,私下怀疑这钱的出处。 刘快手就是在自已家里也不说道这些。会计是管钱的,会计有钱,那是理所应当的,大惊小怪个啥呢。 再比如说,食堂负责伙食的老王,老婆没有工作,开了间小小的餐馆。有家境不好的职工眼红地说,老王的老婆为餐馆备料时,只买青菜,就没买过肉。可餐馆的肉也没断过,不知从哪来的。 刘快手从不眼红这些,食堂的师傅整天接触肉,不花钱买肉,那也是天经地义的嘛。 厂里的所有职工都说,刘快手这人与世无争,脾气好的没得说,心态好的没得说,能活个百八十岁的。 刘快手听到这些,总是憨憨一笑,不作多解。可却暗自想,我无争?我争啥?嘿嘿,我心里可是平衡着呢。你们靠山吃山,我就靠水吃水。 刘快手是咋“靠水吃水”的呢?这可是他不为人知的秘密。 司炉工每天接触形形色色的死人,其中当然不乏很多家境优越,首饰配戴齐全的。有的人家在死者入炉之前,会把首饰全拿下来。而有的人家因为死者生前酷爱这些饰品,成全死者爱好的。或家属又钱大气粗,没把这些放在心上的,都会让首饰跟着死者入炉,不取下来。 遇到这种时机,刘快手便更为严肃了,嘴唇因抿得太紧,而把下巴显得更方。然后不动声色地观察好周围人的动向。如果碰巧在监控室的只有两人,趁那人转身或分神,哪怕有一丝一毫的时间空隙,他也会在入炼前后瞅准机会,用最佳角度,最快速度,将死者或骨灰中的首饰弄到手。 当然,这种机会非常少。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他是不会做的。他也决不与另一个司炉合伙。所以,这么多年以来,刘快手一直有着憨直的名声。但一年下来,刘快手粗粗估计了一下,这样捞取的首饰换作人民币,怎么也有五六千元。聚少成多,刘快手每每想起这些年的成绩,便暗自得意不已。 火葬厂的职工普遍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信鬼,不信邪。刘快手整日接触死尸,当然更不信邪。 可刘快手的老婆信这些。这不,今天开春的时候,她又颠颠跑到一个算命先生那里。回来一脸紧张地说,算命先生说了,刘快手今天大运不是很好,命中犯有“计都星”有小人暗中算计,要逢每月的十六叩拜燃烛,在家闭门五个时辰,躲星,方可化解。 刘快手听到这话时,正埋头修理他那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头也没抬,只扔给老婆两个字:扯淡!便自顾修他的自行车了。 刘快手万万没有想到,真的被那算命先生言中了,受了小人暗算。今天,是他活了这么大岁数,最倒霉的日子。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一大早,排第二号入炼的是一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儿女众多,又生性爱美,入炼前,儿女决定不把老妈手腕上的金镯子拿下来,让老妈去天堂也戴着。 刘快手看一眼那金镯子,眼珠子都直了,差点没掉出来。天呢,那可是至少重二十克黄金啊。 可是,同在一起的司炉工小陈今天一直在身边转悠着,不曾离开半步。 要是以前,条件这样不方便,刘快手是绝对不会下手的。可是,想想儿子马上就上大学了,老婆整日紧衣缩食,买菜也去地摊拣便宜的。何况,那金镯子那么有份量,黄灿灿的,晃得他心里都痒痒。刘快手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使计支开小陈,把这镯子弄到手。 清理骨灰时,刘快手借口让小陈去仓库取一把长铲。然后左瞄右瞅,以最快速度,将烧得变形了的金镯子取到了手。凉置后,用厚纸包了几层,放入了口袋里。 刘快手万万没有想到,小陈会提前赶回来,金镯子被四平八稳放入口袋的镜头,被他看了个正着。 这小陈平日里,最恨的就是刘快手一幅铁面无私,傻里傻气的样子。刚上班时,他曾与刘快手商量几次,要合伙弄些外快,可刘快手一脸铁青,直接就批评并拒绝了他。当看到刘快手往自己口袋里放镯子,先是嘴巴张得老大,足可以塞个鸡蛋,接着便恼火起来。他没惊动刘快手,眼珠一转,嘿,计上心来。 几分钟后,厂长就在处理室门口,拦住了正要去更衣室的刘快手。 刚才,厂长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检举司炉工刘快手利用岗位,夺取死尸饰物,而且,就在上衣的口袋里。 刘快手跟着厂走进办公室时,只感觉脊背发凉,手脚发冷,一种天塌地陷的绝望感从头袭到了脚跟儿。 厂长痛心疾首地看了刘快手片刻,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然后厉声扔过来一句话:老刘,不用我翻你口袋吧,知道我为啥找你了不?! 刘快手知道多说已无用,嗫嚅半晌,颤抖着拿出镯子,只打着哭腔儿说了句:“厂长,我这是第一次啊”便咧咧嘴,孩子似的抽泣起来。 “啊——,你这样做,对得起我对你的信任吗?对得起职工对你的高度评价吗?”厂长越说越气,最后竟拔高声音说了句“对得起党和国家吗?啊——” 末了,打了个唉声,摆摆手:“事情暂没扩大,回家吧,我考虑一下如何处理。”便皱着眉头不吱声了。 刘快手回到家,挺尸一样躺在炕上,两眼直勾勾看着天花板。老婆死抠硬掘,终于从他的嘴里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两口子商量来商量去,又找来头脑灵络的小舅子,最后由小舅子拿定主意,千叮咛万嘱咐,要如此这般如此那般。刘快手那双因绝望而像死鱼状的下垂眼睛,方才灵动起来。 当天傍晚,刘快手便揣着一款包装精致,价值2400元的mp4迈进厂长家门时,厂长和夫人正倚靠在宽大的沙发上,歪着头在看电视。 “老刘,有啥话要说?” “我,我是来找厂长说白天事的。呜——” 刚刚张口,刘快手就鼻涕一把,泪一把,连哭带诉,先是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并一再强调是第一次办这糊涂事,然后又发誓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糊涂了。最后,竟哭得抽抽噎噻,几乎说不出话来。 平静片刻,才手伸向口袋,抖抖擞擞,掏出精致小巧的mp4。厂长一看,立即厉声喝斥道:“老刘你这是做什么嘛,啊?!” “是、是小孩子用的,像玩具一样的,不值几个钱,我送给侄女玩的。”刘快手说罢,塞到厂长夫人手里,手心已经攥出一把汗来。想了想,又拖着哭腔说:“你们要是不把这给孩子,我就不走了。” “嗯,是孩子玩意儿还好。要是贵重的东西,你立马给我拿回去。”厂长半晌没说话,认真瞟了瞟mp4,看了看哭得可怜如同泪人似的刘快手。顿了顿,和颜悦色地说:“晚上回去,好好反思一下,明天正常上班。以后,再不要犯这错误了。今天这事嘛,看来你确实是第一次,初犯,你平时表现又很好。这事先暂时搁下来吧。以后一定要好好工作,不要再糊思乱想了!啊——” 刘快手头鸡啄米般不停称是。千恩万谢,一顿客套后,退出了厂长的家。 转身,关上门。刘快手揉了一下哭得发涨的眼睛,不由心里发恨:“nnd,等你退休时,你家有死人要我炼时候的。” 边缘 请原谅,我不会杜撰小说。我只会用一支不会生花的笔,描述一个真实的,网络情感故事。 ——题记 时针指向零点。 空旷的屋子,一片死寂。黑暗中,只有那台显示器有一丝丝生命的气息,映得馨儿的脸忽明忽暗。 馨儿艰难地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身子。qq面板上,天涯的头像已经下线,变灰。馨儿的眼睛,一直痴痴地盯着今晚的那条聊天记录—— 天涯2006年8月7日23:27:32 馨儿,等我。半个月后,我去看你。 有些困意了。关了电脑,馨儿拉过坐椅旁边的轮椅,双手撑起身子,熟练地把自己移了上去。 进洗漱间。洗过脸,馨儿才发现,粗心的小保姆把牙具放到离她很远的拉置了。轮椅已不能再向前挪,努力伸长胳膊,还是够不着。拿起一条毛巾,用力甩过去,终是徒劳,连牙具的边都没搭上。馨儿低头,看了看轮椅中修长无力的双腿,无奈的苦笑一下。 有什么办法呢,这两条腿,已经陷在轮椅中十年了。 十年前,二十八岁的馨儿,还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一年,儿子刚刚一周岁,她与丈夫辛苦投入的一家小小型房产公司终于有了起色。一直生精打会算的小夫妻,除了购房,购车外,银行也有一不大不小的一笔存款。 馨儿曾无数次想过,命运这两字。自从那次车祸后,她信命。 如果不是命中注定,老天怎么会那么无情,让她的生活刚有起色,刚刚买车一个月,便惨遭车祸,骨盆破碎,然后,年纪轻轻,便永远失去了行走的权利呢? 那一年,馨儿自杀过三次。在母亲嘶哑的叫声和儿子惊恐的哭声中,馨儿彻底断了自杀的念头,她要活着,为了母亲,更为了孩子。 和很多女人一样,孩子,成为她生存下去的支点。 馨儿把自己移到了床上。丈夫今天没回来。十年来,丈夫的的事业如日中天。 所有的朋友们都知道,馨儿有一个模范的丈夫。馨儿从医院刚刚康复,回到家时,丈夫雇佣了两个保姆,专门负责她的起居。 可是,馨儿实在受不了去卫生间也要人抱着的生活。慢慢地,她辞退了一个保姆,让自己适应轮椅上的生活习惯,自己独立做一切能做的事。 那时,馨儿说身本不舒服,丈夫在公司再忙,也会立即驱车赶回来,把医生接到家里,从头到脚的检查。 馨儿说牙痛。丈夫会驱车亲自送她的牙科,并玩笑般嘱咐医生:一定要尽快冶好,要不然,她会像小孩子一样哭和缠人。 是从什么时候起,丈夫不再如此精心了呢? 馨儿不记得了。 只记得,那次晚饭,馨儿随口说,一个同她一样的病友有了情人时,他头也不抬,信口答道:那男人一定精神不正常。 只记得,那个雨夜,他喝得烂醉,满嘴的酒气拥着她,喃喃地说:老婆,我如果这样抱着别的女人,你在意吗? 丈夫有多少天没回来了?她不记得,也不去计数,也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和怨言。儿子被丈夫安排在最好的寄读学校,一个月只回来一次。300多平米的房子,只有她和保姆,每天夜里,偌大的屋子,静得仿佛可以听见针落地的场音。馨儿习惯了。丈夫,必竟是一个优秀的正常男人,而自己,是一个残疾如此的女人。馨儿把现在这种局面看得很开,很淡。 2 关灯,上床,不知过了多久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天涯乌黑的眼睛,棱角的下巴,英气的鼻子,调皮的唇角,从黑暗中浮了上来。馨儿翻身,随手拉过身边的抱枕,侧身,右脸埋在枕里,将它紧紧抱在怀里。一种被拥的温暖旋即缠绕上来,睡意阑珊中,天涯的笑脸渐渐浮上来 从初识到现在,和天涯认识,已经一年半了。馨儿一直很清晰的记得,和天涯初识的那个夜晚。 几年以来,陪她能打发一个又一个无聊空洞的时间的,是网络,还有书籍。网络中,没有人知道她是个残疾人。在网上,她是一个比任何人都健康的女人。 只要在家,不论做什么,馨儿会习惯性的打开电脑,挂机。即使不聊天,qq也会隐身挂着。 网络,从以往的偶尔为之,成了生活的一大部分。挂线,从以前的可上可下,成了一种不可缺少的习惯。 馨儿在e话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十人小房间,她给房间取名为:不一样的天空。除了六七个熟悉得如同家人的好友外,还有她生活中最好的姐妹,雪儿。每晚,朋友们都会相聚在这里。或说或笑,或唱或闹。而馨儿,却总是喜欢看着他们,温和地笑,很少参与。那几个人之间,只是单纯的嬉闹。而事无巨细,都喜欢私下对馨儿倾诉 在他们心里,馨儿不但是最好的听众,也是最善解人意,善良可爱的朋友。 “她有什么理由不听他们的倾诉呢?”馨儿这样想,认为一切理所应当。她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耐心,足够的精力。他们把她当成那么可以信赖的好朋友,一个身心健康的知已,这种感觉,多好。 馨儿也会偶尔开视频,偶尔拿起麦克说话。视频中的馨儿,看上去很年轻,比实际年龄要小很多。她的头发很长,很直,柔柔顺顺地披在肩上。椭圆的脸庞有些偏瘦,嘴唇薄而小巧,眼神忧郁,让人望而生怜。她说话的音调不高不低,不紧不慢,声音很清澈,听她的声音,会不由自主的让人想起一个词:纯净。除了雪儿,没有谁知道,她是个没有行走能力的人。 天涯,就是在她的朋友“谈股论金”时,闯入“不一样的天空”这小世界来的。 天涯一脚踏进房间的门时,馨儿正在麦上不紧不慢地说着话。近几年,馨儿闲来无事,炒股,也成了她的一种小乐趣之一。她的心态很好,反正投入不大。 馨儿与一个朋友谈了会股市行情。天涯静听一会儿,感觉这个女人语调平静得出奇,声音听着有说不出的感觉,是什么呢,舒服,悦耳。嗯,是悦耳。 天涯也是个有五六年业绩的股民了,但成绩一直平平。听她们闲聊,也按捺不住,拿起麦,有一句没一句,跟着聊了半小时。 时针指向零点,到了馨儿每天给自己规定的下线时间。天涯放了一曲九十年代童安格的流行歌曲花瓣雨。 这首歌是馨儿一直喜欢的。共同喜欢一首歌,倒也对彼此徒增一分好感。下线时,馨儿敲过去几个公式般礼貌词语:很高兴认识你,欢迎常来。 3 天涯从此真就常来了。而且,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打开电脑,便先来这个房间坐着。 天涯喜欢馨儿的这个房间,喜欢这里的热切的气氛,馨儿的随和,不慢不紧的语调,让他有说不出的,清风拂面的舒畅感觉。 天涯是银行一名职员,34岁了,依然单身。他高高大大,用他的话来说,长得特东北,性格也特东北。有天大的的愁事,只要放开嗓子,对着镜子吼几声,或蒙头大睡一夜,一早醒来,准没事人儿似的。 天涯的歌唱得出奇的好,一曲花瓣雨比原唱还有滋有味。而且,略有文采,常常在海阔天空之后,会玩笑似的,随手敲出几句诗性语言来,若得馨儿的朋友不得不对他刮目。一来二去,没过多久,他便成了这小房间最受欢迎的朋友之一了。 天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小的空间。几个月的相处,他发现馨儿身上居然有那么多的优点。馨儿亲和,从来都认真的聆听每一个朋友对她的倾诉,哪怕是罗里罗嗦,她也会不厌其烦,听对方唠叨完。馨儿善良,言谈适度,从不用尖刻的语言伤害人。馨儿稳重,和男网友聊天从来调笑有度。还有更让他心动的,是馨儿美丽,静若秋水,惹人怜爱。 可是,天涯发现,馨儿却从来不对任何人说自己或家庭的琐事。 一天,天涯正为工作中的小事闷闷不乐,开着视频,却孩子似的把双腿倦在椅子上,双手抱膝,一张脸,也阴云密布。馨儿私下突然问道:天涯,属猴的吧? “不属猴。”天涯一脸严肃。 “真的?” “当然,我属牛。”脸依然板得紧紧。 “你仔细看你的视频里,不就是一只噘着大嘴的马猴吗。” 视频里的天涯当即咧嘴,笑了。 馨儿常会在出乎意料的时刻调皮一下。 天涯越来越痴迷这个小房间了。只要晚上下了班,有一点时间,他也会去房间挂着。甚至于,他改变了生活的很多习惯。以前,每到晚上,他常常会和三五好友小聚大吃,喝得尽兴,才会拖着几分醉意回家。可现在,他几乎把可以推掉的应酬全部关在了门外,而业余时间,差不多全部放在了馨儿的e话房间里。 慢慢地,朋友们发现天涯变了,变得没有以前爱开玩笑,变得沉稳了。除了雪儿,他不再像以往一样,和任何人都天南地北的闲聊。馨儿喜欢的歌曲,他全部收集起来,分类整理好。馨儿说要读书,他就默默放轻音乐。馨儿说要休息会儿,他就找些轻灵的流行音乐。有时,会拿起麦,唱几首馨儿最喜欢听的。但是,天涯从不对馨儿说一个情感暖昧的字眼儿。 馨儿的几个朋友和雪儿常调侃天涯,爱上馨儿了吧。天涯却不否定也不肯定,只作哈哈一笑。 4 爱?馨儿从来不想这个字。因为,她感觉,这字离她太遥远,也太虚幻。 目睹了身边朋友太多的悲欢离合,看了网络朋友们演绎太多的风花雪月故事,看看自己每天晚上赖以依靠的抱枕,馨儿淡淡一笑,心想,爱情,也许,只是人心中世代演绎的图腾,仅此而已。 对于天涯的变化,馨儿看在眼里,明在心上。与天涯相识近八个月了,每天晚上,来这个房间相守,早已成了习惯。天涯的执着,沉默中的行动,馨儿内心其实很感动,而且,天涯的性格,是她最欣赏的。可是,仅仅是感动而已。 除了感动,还能怎样呢?有时,深深的感动过后,馨儿不禁问自己。 如果,天涯看知道她有这样一双面条一样,不会行走的双腿,呵,会怎样呢?馨儿想到这儿,对着显示器,清冷而苦涩地笑了一下。 馨儿没想到,人的情感,会如此微妙。很坚定的一个理念,在情感面前,可以在一瞬间,土崩瓦解。 那天晚上,天涯破例,没有向以往一样,早早的来房间坐着,也没有提前打过招呼。没有天涯的存在,馨儿莫名的感觉房间缺了一样东西似的。时针指向夜里十一点半,朋友们相继散去,天气闷热,馨儿也感觉有些无聊。随手关闭了所有网而,正要下线,天涯慌慌忙忙跑了进来。 “这么晚,才回家吗?”馨儿发了个吃惊的表情。 “嗯,呵呵,今天我生日啊,朋友请吃酒去了。”天涯笑哈哈回道。视频随即被打开,一张关公似的红脸挂在上面。馨儿有些吃惊和遗憾,天涯没有告诉过她,今天他的生日。 “生日快乐,还有半小时到零点,总还不算晚。”馨儿发了个蛋糕的小表情和一个流汗的小脸。 “有你的祝福就好,谢谢啦。”天涯一脸没心没肝状笑起来。 看他大孩气的憨模样,视频中的馨儿,也跟着抿嘴儿,笑了。 “今天过得开心不,馨儿。” “呵呵,应该是我问你这句才是,可是你生日呢。怎么样,看样子,一定过得开心吧?女朋友送你什么礼物啦?”馨儿随手发出一个调皮的表情。 馨儿与朋友聊天,从不问涉及对方隐私,最多,会问一下职业。半年多的接触,她也只知天涯是独身,而且,这个消息还是雪儿告诉她的。 馨儿不知自己说错了什么话,视频中的天涯突然不说不笑了。耳麦斜斜地挂在头上,手指夹着一根香烟,在视频前做了个要吸烟的手势,歪着头,一脸玩世不恭的神态,自顾的吸了起来。 馨儿有些恼火,也有些扫兴,这人真莫名其妙。 过了约十分钟,馨儿想了想,试探性地敲过去几个字:“我有些困了,去睡了好吗。再祝生日快乐。” “不要,馨儿,陪我一会儿,好吗。” 天涯的语气很无助,让馨儿吃一惊。只好又打开其他网页,静坐下来陪着。 “我曾经有个女朋友,我们恋爱三年,同居五年。现在,分手了。”视频的一端,天涯眯着眼睛,懒洋洋地陷在椅子里,淡漠地说。 馨儿静静听着,不知说什么好,她想,自己实在不该提这话头。 “八年的感情,不如她们老总的一张支票的重量。”天涯自顾说着。 馨儿继续无语静听。 “我不怪她,怪我,怪我没有魅力,没有金钱的魅力” 天涯的脸不在淡漠,红涨的脸开始激动起来,馨儿有些不知所措,不知怎样说话了。天涯仍自顾讲着,忽然,馨儿感觉天涯有些语塞,抬头,天涯正一只手捂住了额头,然后,说了句“喝多了头疼,我去花园清醒一下”视频前,转眼便只剩下一只空荡荡的椅子。 馨儿呆呆地坐在椅子里,她听得出来,天涯刚才因激动,分明音调变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天涯现在,是在花园弹泪吧。 这样想着,馨儿心忽然就紧紧疼了一下。 过了许久,天涯回到了电脑前。脸仍涨红涨红,只说了句:“喝多了,困了。”居然用两条胳膊做枕,趴在显示器前,开着视频,不再有声音,睡了。 呆呆看着昏睡的天涯,馨儿没有一丝的睡意,她忽然想落泪,却分明流不出来。此刻,隔着视频,她忽然想轻轻抚摸一下面前这个大男孩般,相隔万里的,沉睡的男人。 打开百度,点击搜索,几分钟后,陈倩倩的婴儿旋律伴着窗外淋沥的小雨,慢慢飘荡开来 你来了 离我不到一丈 你的笑 又温柔又凄凉 这一次是谁让你受伤 那一天 雨下得好心慌 憨憨的你 睡得一脸安详 顽皮中 神情依然倔强 感觉你是我的婴儿一样 那一夜 我哭得不声不响 保护你到大天亮 感觉你是我的婴儿一样 别怕世界纷纷攘攘 在你需要的时候 我会在你身旁 5 天涯醒来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多了。摇了摇有些发涨的头,依稀记得昨晚喝得过量,回来打开电脑,对馨儿说了什么后,倒这里便睡了。婴儿这首歌被馨儿设置了循环播放,一遍一遍,在寂寞的空气中重复吟唱着。馨儿不知何时,关灯,离开,上床睡去了。视频前,只有一张椅子和一个耳麦静静地躺着。 看看屏幕,才看到自己说过什么。 鼠标滑到公屏最下端,天涯才发现,馨儿有留言: “天涯,为你放首歌,伴你入眠,希望酣睡的你,此时正做着美好的梦。刚才,你只讲了几句,便睡了。我,很心疼。我不想深问,只是,真的希望你与外表一样,爽朗,开心。 天涯,你还年轻,一切对你来说,都来得及,情感的伤,会被时间抹平,许多年以后,你会发现,很多挫败,它算不了什么,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严重。 在生活面前,你拥有一切可以拥有美好的资本。年轻,帅气,职业。你看,你多幸福,幸运。 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羡慕你们这些朋友。 可是我呢?十年前,一场车祸,决定我下半生只能在轮椅上渡日。我已经38岁了。青春,健康,离我都很远,很远。即使我拼命去抓,我还能抓到什么呢?所以,你没有理由不幸福,不快乐,不是吗? 天涯,三点钟了,你还没有醒来,电脑开着,我去睡了。做个好梦:)” 怔怔地陷在椅子里,天涯的眼睛渐渐潮湿,半晌,缓过神来。点开qq面板上馨儿灰色的头像,轻轻敲过去几个字:馨儿,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女人,无可替代。 馨儿并不知道,天涯在两月前,就已经知道她的身体状况。网络上,只有雪儿知道馨儿的一切。当雪儿看到天涯近一年以来,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执着的挂在这个e话房间,她相信,天涯是个足可以信赖的男人。馨儿的感动,天涯的执着,雪儿看在眼里。做为她们最好的朋友,她不希望看到他们谁受伤。她想,有必要让天涯有心理准备后,决定自己想要的什么。 天涯并没有表现得大惊小怪,沉默片刻后,他只说了句:馨儿很完美。 天涯没有想到,馨儿会亲自坦露她一直隐瞒的心事。他明白,馨儿在生活中得不到的自信,在网络,她完全可以得到。这是她心中唯一完美的一块净土。 馨儿清瘦的脸在天涯眼前浮上来,天涯忽然感觉,心一阵阵紧缩式的疼 晚上,天涯又早早来e话房间坐着了。馨儿却很迟了才来。依旧是熟悉亲切的一声招呼,馨儿依旧说要看书,天涯依旧放音乐。只是,两人都不再说一句话。几个朋友有事,早早散去。 馨儿并没有看书,她看不下去。整整一天,脑子里,都是天涯的影子在晃。她只是呆坐着,侧着头,一直在听着网络那端,天涯为她整理好后传来的音乐。一首又一首。 天涯不知在做什么,一直没有声音。公屏上不见一个字符。 快零点了,馨儿动了动手指,敲在公屏几个字:到时间了,晚安吧。 “馨儿”天涯的字条件反射式的速度传了过来。 “嗯。”馨儿低低应了一声。 又是死寂般的许久沉默。 “馨儿,让我抱你一下,可以吗?”一个拥抱的表情,重重地送了过来。 鼠标迟疑着,轻轻点动,馨儿将拥抱发了过去。 空气中的分子似乎不在流动,良久的沉寂过后,馨儿的泪,悄然滑落。 6 还有半个月,半个月,天涯就来了。空旷的夜里,馨儿翻来覆去,想找个最舒适的姿势,可依然睡不着。双手支起身子,馨儿坐了起来,靠着床头,紧紧搂着抱枕,侧脸伏在枕上。这几个月以来,天涯的影子,在馨儿的心中,已生了根。在生活每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天涯的一个眼神,一句调皮的话,总是会适时地蹦出来。电话,视频,麦克,这些交流工具,让她和天涯之间,熟悉得如同彼此的影子般。可是,一想到网上的天涯被下载到生活中,活脱脱地站在自己的面前,馨儿还是无法从容起来。那种感觉,会怎样呢? 半个月后。 昆明机场,人头攒动,人声鼎沸。雪儿推着轮椅上的馨儿,焦急地盯着从机舱里走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乘客。 馨儿今天打扮得异常清爽。v字领白色韩式无袖长连衣裙,几朵淡粉的真丝小花,星星点点缀在纤细的腰间。长发熨得直直的,柔顺地垂在肩部。从不施粉黛的她,今天,也薄薄涂了一层淡粉的口红。 乘客已经快走光了,还不见天涯的影子。馨儿开始东张西望,心不禁莫名的忐忑起来。 “快看,来了。”雪儿拍了一下馨儿的肩大声说。 顺着雪儿手指的方向,一个长得高高大大,穿暗粉t恤的男人走了过来。 呵,馨儿笑了。是天涯,不用怀疑,不用询问,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日思夜想的脸,除了比视频中要削瘦一些,没有任何不同。 馨儿就那么静静坐在轮椅中,笑着看天涯向她走来。雪儿不停的摆着手,大声招呼着。 天涯走到她们近前,馨儿仍唇角挂笑,轻柔说了句:来了。便只是脉脉笑,不再言语。 天涯“嗯”了一声,叫了声“馨儿”深深看了馨儿良久,才俯身轻轻吻了一下馨儿的额头,便接过了雪儿推着的轮椅。 “我说你怎么这么久才出来,瞧瞧,头上还有刚弄完的啫喱,原来是对镜贴花黄呢。”雪儿大咧咧叫了一句。 “呵呵,男为阅已者容嘛。”天涯有些微窘,却仍不失往日幽默自嘲一句。 馨儿抬头细看,可不,天涯的头发弄用啫喱得很有型的样子,不禁又笑了。 简单逛了两个当地景点,因为馨儿身体不便,雪儿的单身公寓,既舒适又随意,便做了休息的宾馆用。雪儿的生活,完全是现代化的。房间布置一派小资的浪漫格调,当然,这也是她与流水般的男友约会的小巢。 整整一个下午,几个小时的时间,在从容与忐忑交织的闲谈中转瞬即逝。 夜很深了,窗外,灯火阑珊,夏末的晚风从窗外轻送而来,窗前,白色落地窗纱随风飘动。几盏淡黄与淡蓝的襞灯折射出朦胧的彩光,窗下,几束花影轻摇。 两个紧紧相拥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投射在桔黄色的地板上。 不知有多久了,馨儿就这样,一直被天涯窒息般,紧紧的在怀里拥着。 “馨儿,”天涯低低呢喃着。 '嗯?” “记得我曾说过吗,我要这样,紧紧,紧紧抱你一夜。” “嗯。” 馨儿双臂紧紧绕住天涯的脖子,孩子般紧紧偎在天涯的怀里。微微侧着的脸紧紧贴着天涯的。一缕长发垂下来,缠绕在天涯一侧的脸颊上。 有泪水,从馨儿眼中轻轻滑落出来,打湿天涯的前胸。几个月的朝思暮想,在这一刻,融化成晶莹的泪,流进了彼此的心里。 “馨儿,闭上眼睛,睡吧。“天涯俯头,轻轻吻掉馨儿颊上的泪珠,柔声说道。 馨儿乖乖闭上眼睛,倦在天涯的怀里。 屋子沉静下来,静得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 过了良久,馨儿以为天涯睡了,轻轻睁开眼睛,天涯却正痴痴地望着她。 “傻瓜,怎么还没睡。” “我怕我睡醒后,睁开眼睛你就不见了。你呢,还不睡呢?” “我要好好看着你,把你刻在心里,来世,就不会忘了。” 雪儿蹦跳着走进屋子里时候,太阳已经暖洋洋穿过窗子,斜斜地洒了进来。天涯要乘九点的航班,离开这座城市了。 馨儿一直静静坐着,看天涯慢腾腾整理衣服,穿好鞋子。 天涯走过来,俯身,紧紧握住馨儿的手。 “天涯,我决定不送你去机场,就在这里,在我们相拥过的屋子里,看着你离开。” “嗯,好,听你的。”天涯捧起馨儿的双手,在唇边久久吻着。 馨儿淡淡笑了,抬起手,手指沿着天涯的两道浓眉,慢慢摩挲着滑落,至唇边,下颌。 “去吧,再迟,来不及了。”馨儿仍笑着,紧紧催促道。 “嗯。”天涯起身,在馨儿的唇上印上重重一吻,转身,向门外走去。 砰——,门关上的一瞬间,馨儿抬起头,泪,如雨而下。 7 天涯说,要娶馨儿做妻子。 听到这句话时,馨儿全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呆了。她做梦也没想到,天涯会有这种想法。 自从那次难舍难分的见面后,天涯更加疼惜他日思夜想的馨儿了。每每想到馨儿,天涯就会沉静下来,如流浪在外的孩子,想起家一样。 恋爱中的女人是最浪漫的诗人。近几个月以来,馨儿在个人空间发表的诗作频频不断。轻灵婉约,隽永流畅。一扫以前的忧郁风格。 他们依旧每晚在网上见面,在e话相守。 可是,馨儿从来没有想到,天涯会说出要她成为妻子的话。 “馨儿。” “嗯。” “同事给我介绍了女朋友,你说,我去看吗?” “呵,当然要去,好好打扮一下,要帅得一塌糊涂哦。”说这话时,馨儿轻笑着,心里,却泛起丝丝酸意。 沉默良久。 “馨儿,世上有哪个女孩能与你相比呢?我想了好久了。我们结婚好吗,相守到老。” “天涯,你怎么可以有这想法呢” “怎么就不可以?我会好好照顾你,我们会非常幸福。” “天涯,这,不可能的。” 一夜沉默。 8 雪儿知道这个消息时,跳着闯进了馨儿的家。几年来,只有她深深知道,馨儿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馨儿,我会支持你们的。走出这个家吧,走出这活死人墓。”雪儿不等馨儿说话,便迫不及待地说。 馨儿仍沉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只是,天涯是普通的职员,他目前不能赚足够的钱,不能给你优越的生活。这是个问题。”雪儿仍自顾说着。 “呵,你知道吗,雪儿,对我来说,钱,不是问题。可是,这世上有很多钱无法买到的东西。”馨儿终于有了反应,接过雪儿的话。 “我家不缺钱,你是知道的。这些年,我除了炒股以外,还有很大的一笔积蓄,我让弟弟替我买了六处路段好的房子。这两年,那边房价意想不到成倍的增长。就在前不久,我得知我家先生的公司有个股东要退股。我让弟弟把那些房子全卖掉了,又让弟弟通过朋友,买了那些转让的股份。现在,我已经拥有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了。” 雪儿听完这番话,吃惊得嘴巴张得老大。 “馨儿,你做这些为什么呢?” “呵,雪儿,我能为了什么呢。”馨儿苦笑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长年吃止痛类药,身体状况越来越糟,我又能为了什么呢?我只想尽自己的能力,让我的母亲和姐妹,生活得更好一些,让自己活着还有价值。”说到这,馨儿停顿了一下。 “还有,我要多少为自己生活留一条退路,我怕很多万一。我们生活在现实中,很多事,不得不考虑得现实。” 雪儿抓着馨儿的手,默默地听着,迟疑了一下,她仍然把话题转到天涯身上:“那天涯呢,你真的拒绝他的一片深情,去伤他吗?” “雪儿,与天涯结婚,那怎么可以呢。爱情,它是最易碎的一块玉,最经不得的,就是与现实生活的碰撞,大多的爱情,都被残酷的现实碰撞成了一片瓦。即使,我相信我们的爱可以无坚不催,可是,我的身体状况呢。我已经没有生儿育女的能力,身体机能因长期服用药物又一天天衰减。和天涯结婚,那样对他太不公平了。” 雪儿从来没听馨儿一次讲过这么多的话。一向多话的她变得无语,继续做馨儿专注的听众。 “天涯,我会说服他的,打消这想法。和天涯的情感,我会好好珍惜,深深珍藏。不论这段感情能走多远,一年,还是十年,它足以温暖我的下半生,回味下半生。我会因天涯,而更加眷恋生活,眷恋这个世界。”说到这里,轮椅中的馨儿语速慢下来,近乎梦呓般的低下去。 有泪,从馨儿的眼里慢慢溢出,在颊的边缘凝结,晶莹,剔透,轻轻颤动 有多少可以重来 天高,云淡。 从车窗望出去,极目所见,是玉立挺拔的树,一望无际的蓝。 火车向前奔,树木向后跑。 头轻倚在靠背上,眼中的风景,一闪而过,不肯做丝毫停留。晴朗无风的天,却似分明听到,有大片的云,从耳边忽啸而过,转瞬间,世界复归寂静,无声。 我就这样,看着窗外的风景,还有,左前位——目光平静,且慵懒的你。 有一小片阳光,正照在你的侧面。凝思的眼,高挺的鼻,轻抿的唇,在阳光的抚摸下,生动而美丽。 我看到你轻轻皱眉,然后唇角轻轻扬了一下。我知道,你在想,想他。 昨晚,你接到他的电话,从客厅,踱到厨房。然后对我说:“我要出去,他约我。”我轻笑,问:已经过去五年了,重来到这个城市,见了面,会如何? 你只说:“会很亲切,平静” 说这话的时候,你清澈的眸,分明闪过一丝柔柔的情愫。而我,心里却痉挛一下。 五年,时间的风,吹不老青春的容颜。而一颗心,怎禁得起岁月的沧海桑田。 五年前,那凛冽的冬,你们相识,相恋。温情,狂热。一幕幕,我见证着,你们爱的誓言。 你娇羞地说:“今天太冷,他用衣服把我裹在怀里,顶着风雪行走。” 你嗲嗲地说:“傍晚在步行街,我挽着他的胳膊,高大与靓丽,好多人回头看。” 你甜蜜地说:“他在烈日下站了四十分钟,只为我路过他的城市,为我递上一瓶水,看我一眼。” 你还小鸟依人地说:“那天下雨,我撑着伞,他背着我,走过所有的泥泞。” 看着幸福,漫过你娇媚的脸颊,我居然小小的嫉妒了。我常常暗想,那,该是怎样一种甜蜜。 可是,有一天,你目光呆滞,痴痴地说:“我们分手了。” 于是,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经常看到你表情木然,眼神空洞,呆呆盯着窗外,而脸上,总会有泪水慢慢滑落,然后,成河。 如一杯茶的爱情,经过浸润,舒展,缠绵,起舞,最终摇摆着,隐忍,下坠,冷却。 昨晚你回来说:“他和妻儿的生活条件非常一般,英俊的脸,少了昔日的神采飞扬。” 说这话的时候,你轻叹着,眼神疼惜,却不失平静。 而我的心,却隐隐疼了一下。我知道,那疼,不是因为你,只为爱情。 火车经过几个小站,身边来来往往,晃过无数个身影。渐渐地,驶出了这个属于他的城市。 你仍若置身于尘世之外,坐在属于自己的那片阳光里,头微微侧着,凝神。 我不知道,你轻柔的目光,此刻,延伸到了哪里。那高大俊朗的他,在骄阳下,含笑向你走来吗?你纤柔的指,在轻点着他润薄的唇吗? 火车渐停,到小站了。身旁有人起身,下车。同行了一段路,不同的终点站,宛如你们的一场爱情。 如果这蝶是我那蝶是谁 手机发了狂似的鸣叫,一个陌生的男音传来:辛枫因酒后驾驶,于昨日清晨返归途中车祸,情况危急,现在a市第一医院急救。 大脑被猛然被掏空,凌子蒙了。半晌,方才反应过来。 “姐,等我回来。”辛枫轻柔的耳语,灼人的目光,随着凌子渐渐模糊的意识越走越远 一、 七月,流火的季节。上午九时,凌子穿着白色无袖及腰的短丝衫,米色休闲短裙,白色坡跟凉拖,推开了方正计算机进修学校的大门。昨天,凌子的顶头上司,宏达建筑设计公司的王经理,叫了凌子和另一女同事,色迷迷的小眼扫她们几眼后,故作严肃状地说,务必在二十天之内,熟悉运用新近推出的一款平面设计软件,还有另外常用两个软件升级版使用。 学校的接待室在二楼,向右拐。凌子说明来意后,曾有过几面之缘的,笑得阳光灿烂的女校长便带着她走进了教室。 辛枫,给你介绍一下,新来的学员,凌子。 一个正在埋头摆弄鼠标的小子立刻站了起来。军绿色休闲短袖,浅米色休闲裤,侠气的眼晴,挺拔的鼻子,薄薄的双唇。一笑,嘴角上弯,居然带着几分羞涩之气。 天,是个奶气大男孩,凌子不由得叫苦,立时开始怀疑这老师的教学水平。 他是刚毕业的设计专业的大学生,来我们这里任教不久。女校长接着介绍。凌子礼貌性的投以微笑,自我简单介绍一下,算是相识。 课程分配为每天上午一节,下午练习,二十天内正好完成。整个儿一上午,凌子都在怀疑她这个老师的能力问题。并对叫他老师深感别扭。凌子注意到,他是个很认真,甚至较真的人。每当讲到关键处时,总会瞪大眼睛,用似乎很无辜的眼神询问,听明白没?然后继续。 午间,食堂。没有一样菜是可口的。凌子索性跑到超市,买了几包零食,反正教室没人,门关上,半倚着椅子自顾着慢悠悠地吃。门攸地被推开,辛枫拿着一瓶矿泉水挤了进来。凌子的嘴巴里正塞着薯片,忙站起,将袋中水果递上前去。辛枫不迭的摆手拒绝。 给个面子吃些吧,新(辛)老师。凌子调皮浅笑,调侃道。凌子天性随和,一句话,气氛轻松起来。 好吧,就给你个面子。辛枫轻笑,露出一排细白的碎牙。 凌子对自己这颇具创意的称呼很是满意。 晚上,凌子笑着和老公说起在学校之事。凌子结婚四年整。老公是她的大学同窗,也是她的初恋。当年,她们手拉着手走在菁菁校园中,凌子的文静秀丽与老公的高大帅气,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曾有好友不无妒意的调侃他们说,这两人不应在校园里行走,而应在走在t台上。他们都一样的性情随和,毕业后,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凌子的感情道路,可以说是云淡风清,行云流水式的。 凌子是个细中有粗的女人。情感虽细腻,很多生活习惯却粗枝大叶。只要他们在一起,老公就要不断地为其做很多“善后”工作。且乐此不疲。 如果真有来生,我还要嫁给她。凌子曾仰着一脸幸福,这样对她的闺中密友说。每天晚饭后,两人会窝在沙发里,吃着零食,边看电视,边唠叨着一天的琐碎。 凌子对老公说,这新老师笑起来活生生一个傻小子,太憨啦。老公亲昵的抚一下她的头,笑,她也笑。 二、 这个夏季似乎比往年要闷热得多,那些凉风不知都躲到哪里去了,只有在傍晚时分,才肯偷偷地探出头来,向征性地游逛一圈,又飞也似的从树梢儿溜走了。 凌子仍每天九点去学校,按部就班。辛枫与她一样,食堂的午餐,如何也接受不了。两人有时便同时去附进的快餐厅。回来坐在各自的电脑旁,东拉西扯,闲聊。下午继续做练习。凌子仍是一口一个新老师的叫,辛枫叫凌子姐。 枫有时非常率真,让凌子怀疑他的年龄。中餐厅,他不知从哪里讨来一些看手相的知识,旁若无人,拉起凌子的手就滔滔不绝,孩子似的边讲边调皮地笑。和他在一起,凌子不但忘了互相的性别,甚至感觉,他们是十岁的女孩和七岁的男孩之间的相处方式。 可是,偶尔,没有学生打扰,辛枫会一个下午都一言不发,静静地陷在自己的椅子里。或做一些莫名的图形,或发呆沉思。这时,凌子从不去打扰他。凌子注意到,辛枫几乎没有朋友,手机除了母亲经常打过来,几乎很少用。 二十天的时间转瞬即过。软件运用已经得心应手,辛枫讲起课来非常认真,而且条理和耐心,出乎凌子的意料。凌子要回分司了。送她出校门时,辛枫故意扁着嘴说:姐姐,俺会想你的,真的会想你的。凌子大笑,这小子,电视小品中的台词总是能运用得自如。 走时,凌子叫他辛枫,不再叫新老师。 三、 日子一天一天,忙忙碌碌,就在凌子的鼠标间滚来滚去。转眼进入深秋了。凌子与辛枫除了偶尔的短信问候外,qq成了他们交流的工具。有谁给介绍女朋友了,换季添了新装了,辛枫都会详细一一报告。而凌子则除了一些软件知识要咨询外,便成了辛枫的业余琐碎参谋。 辛枫的qq个人资料栏写着一句话:如果这蝶是我,那蝶是谁? 看了这句说明,凌子当即发过去一个撇嘴的表情:哼,一看就是小破孩儿的qq。 辛枫当即回复个一口大牙傻笑的表情抢白:没准儿那蝶就是老姐你呐。 找打!凌子一个铁锤敲过去,那边一个闭嘴的表情发了过来。 “老姐,一会儿下班,泰德啤酒城8号,共进晚餐”手机鸣叫了一声,凌子打开一看,是辛枫的短信。 这小子,居然没给人拒绝的余地,不知在搞什么名堂。凌子轻皱一下眉头,笑了。 啤酒城8号室,红酒,扎啤,摆了几大杯。几道精致的菜已上齐。桌子正中央,一块生日蛋糕稳稳盘坐着。辛枫的旁边,同时坐着一个身材如面条般的细高大男孩。 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友。辛枫笑嘻嘻地介绍。这是我姐姐。 搞什么鬼,生日不提前说,我一点准备也没有。凌子狠瞪着凤眼,半是尴尬地嗔怪道。辛枫生日,只请了他们两个人。 饭没结束,那位面条朋友家里电话急催,有事,一再的抱歉后,跑了。 母亲身体怎么样?凌子随口问道。她隐约记得辛枫说过母亲身体不好。 几杯啤酒下去,辛枫脸微红了。凌子的一问,勾起了他很多不曾遗忘的回忆。从不谈自己家事的他,语言闸门决堤般倾泄而开。于是,从小学至大学,一段一段的往事,带着几分酒意渲泄出来。 凌子静静地听着。幼年失父,母亲的艰辛。辛枫真的醉了,说起与母亲生活最艰辛的时期,突然不语,眼里泪花闪烁。辛枫对母亲的感情,浓重得出乎凌子的意料。 想着自己去世多年的母亲,凌子听得眼圈红红的。认真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大男孩,轻轻拿开他手中的酒杯,紧抿着嘴角,轻声说:不要喝了,早点回家,免得你母亲惦记。 北方的秋天格外的短暂,转眼就到了年末。天寒地冻的日子,凌子感冒了,虽不严重,却咳嗽不停。去药店买药的时候,路过一家腰带专卖小店。小店的门前,赫然飘着若干条红色布腰带。 本命年大年三十,要在腰间系几天红色腰带,这是她们这里的风俗。凌子忽然想起,辛枫应该是过本命年了。这傻小子定不会想着给自己买腰带了。一条红腰带五元钱,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未免太过简单。凌子想了想,又进店里选了一条高档皮腰带,从红腰带的空心处穿过去,左看右看,正合适。 凌子这次感冒很严重。腰带递到辛枫手中时,他望着一直剧烈咳着的凌子,眼里闪过一丝奇怪的光亮。是感激?是感动?凌子只感觉这憨小子的眼神柔柔的,怪怪的 四、 时间如流水般流逝,林花谢了春红。转眼,又是一年要过去了。 凌子除了公司的设计任务外,又在业余时间接一些私家设计。这一年,她忙得不可开交,甚至午饭,大多是在电脑前完成。 一年的时间,她与辛枫仍然时常的短信联系。偶尔累了,上qq放松一下神经,与辛枫相遇,便调侃一会儿,她最常罗嗦的,就是让辛枫抓紧时间,找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儿做妻子。而辛枫呢,却总是大大咧咧,嫌凌子罗嗦,笑嘻嘻的称凌子为老太婆。最后只好说,老婆问题完全由凌子负责。凌子老姐欣赏的,一定是好的。凌子倒也记在心上,忙得热火朝天之余,没忘了把公司里两个不错的女孩子介绍给他。 可辛枫每次看完后,便摇着头,开始品头论足。不是谈吐不好,就是气质不佳。最后笑嘻嘻的补充一句:老姐,她们都不如你这老太婆呢。气得凌子对他翻白眼。 五、 凌子最近很烦闷,感觉老天似乎处处和她过不去,心绪坏到期极点,丝毫没有心情顾及作工作外的任何事。 公司里,她的小眼经理最近总是有无意的找她。不是借口设计有问题要研讨,就是要请她吃饭。凌子看着那双几乎只是一道缝的小眼睛,简直感觉像吃了苍蝇一样。这经理的品行公司上下几乎无人不知,见了女人眼珠子便定格。哪个下属有一点小事违背了他的意愿,他也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的给人家一双小鞋穿几天。 小眼经理几次请凌子共进晚餐,都被梗直的凌子一脸冰霜,借口有事,拒绝了。小眼经理至此常找她的茬。 周二,一大早。凌子穿着新买的米白色春装,白高跟,白色小坤包,婷婷玉立,悠闲从容地走进办公室走廊。有两个女同事正交接耳状的凑在一起说话,完全没注意已快走到身边的凌子。凌子只隐约听到几句:那凌子也真是,怎么能看上那小眼的经理,都那么大岁数了,真够恶心的凌子脑袋轰的一声,瞪大了眼走到她们近前。两个女同事冷不丁地抬头看到凌子,吓得以最快的速度,转身溜回各自的电脑前去了。 凌子在自己的椅子上木然呆了半晌,腾地站起身来,拽起与她最要好的娟子的胳膊就往门外拉。 你告诉我,是不是有风言风语关于我和小眼经理的。我早上听有人背着我议论了。凌子声音发颤,近乎哀求的语调问道。 女友愣了一下,怯怯的说:“都好多天了,传得很难听。”便低头下头,再不多说什么。 我找他去,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得不到就污辱人,什么东西! 凌子发了疯般要去找小眼经理。被女友一把拉住:你这样去闹,没有证据是他在乱说的话,只会惹得更多人知道,越抹越黑的。 凌子从来与异xing交往落落大方,深得男同事的喜欢和尊重,哪里受过这般委屈。第二天一早,大步推开经理室的门,一份辞职服告甩在了经理的桌上,在同事们惊诧与惋惜的目光中,头也没回,决然走出了公司。 六、 凌子暂时没找工作,想休整一下。转眼在家里赋闲已有一个月了,每每想起离开公司的原因,凌子情绪就非常的烦躁。凌子的父母很传统,她从小在传统的教育下长成。闲了时,脑子里常想,自己从来都洁身自好,从不与异性有一点点的暖昧,居然会弄出这种的风言风语。越想越窝火。任凭朋友怎么劝解,却还是想不开,结了心结。 最让凌子感到委屈的,是老公的态度。那忽冷忽热的语言,不信任的眼神,似石头一样堵得她心里一阵阵发闷。 每天,凌子做好了晚饭,静静地坐等老公回来。可大多时是自己一个人享用了。老公近几个月很忙,回来吃晚饭的时间很少,有时甚至于整夜的在公司里。 有时间静下来时,凌子不禁反思了一下。一年以来,凌子只顾忙着自己的工作,有时在电脑前为了一个建筑图形要到下半夜一两点钟才睡去。和老公交流的时间几乎少得可怜,更不要说关心他的生活。有时老公会等她,拥凌子在怀中,说一些公司中的琐事,可这种谈话,经常是在凌子的鼾声中宣告结束。 凌子忽然感觉很愧对老公。 此时正值初春。北方的初春,春寒僚峭。窗外看似阳光明媚,走出去,阵阵凉意就会从脚底泛起,弥漫全身。 晚上十点,凌子正走在去老公公司的路上。她用多层保温饭盒,为老公做了四道他喜欢吃的菜。事先没像以往一样打个电话,她今晚一定要给他一个惊喜,然后听他兴高采烈,柔柔腻腻地在耳边夸句:嗨,真是好老婆。 凌子很少来老公的公司。当她兴高采地快走到公司门前的时候,老公正拥着一个高挑漂亮的,约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的手从里面走出来。凌子呆了。老公没看见凌子,依然像怕丢了什么宝贝一样,紧紧拥着女孩儿的肩。老公在上车的一瞬间,回头看到了凌子 七、 整整三天,凌子不哭,不闹,也不吃饭,甚至没怎么睡觉。老公在她的脚边,哄她,求她。她用呆滞的眼睛,看着这个男人在她面前流泪,然后也会泪水滴嗒滴嗒的淌下,再然后,就会偏转了头,毫无表情地盯着窗外。 生性固执凌子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个人人称是的模范老公,是何时开始爱上别的女人的。平日,只相信他是真的为了公司在忙。在家相守的日子,他对她依然是无微不至,极尽一个好丈夫的角色。可这份感情何时变质了呢。她的初恋,她的青春,是那么毫无保留地给了他。 凌子按时躺下睡觉。可总是如在做梦一般。不知在夜里几点钟,就会猛然的醒来,然后心慌,乱,烦,甚至想把床单撕成粉碎。或常常想像,从六楼纵身直跳下去,会是什么感觉?心里总似有几只猫在抓扯,她只好光着脚板,烦躁无比在客厅的地板上走过来,再走过去。 在老公面前,凌子不落泪。可每当家里只有她一人时,她就会呆呆地坐在窗前,抱起一只枕头,从六楼卧室的窗口,用呆滞的双眼,漫无目的的注视着窗外。然后,就会有泪无声的从脸上一滴一滴的滑落,慢慢地,流成一条河。 间或的,她会蒙上头,平躺着,先小声地哭,再大声的嚎。没有人知道。如此重复,近二十天。 凌子彻底抑郁了。 二十天,凌子体重掉了整整十四斤。本就苗条的她,眼窝深陷,萎縻不振,目光呆滞,瘦得吓人。凌子半夜起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有时睡着睡着,就会猛然坐起,然后,默默流泪。 老公在整夜不停的哄劝之后,最后完全丧失了耐心。 你如果用这种方式来闹我,还不如大吵大闹。你在外面背着我做了什么,谁知道?要不,离婚算了。老公咬着牙铁青着脸吼着。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个文静秀丽,擅解人意的妻子,怎么会用这样的讨人嫌的方法折腾人。 八、 凌子离婚了。 手机短信一声低低的鸣叫,惊醒了头发散乱,蜷在沙发里几天的凌子。 “在做什么?想念老姐。”辛枫的名字跳入眼帘。 辛枫,这个近两个月没联系的大男孩。凌子此时,忽然想和他说说话。 “生有何恋。”凌子敲了四个绝望的字过去。 手机铃狂叫,凌子打开接听,辛枫急切的声音传来:老姐你怎么了,别吓我。 凌子静静地听着辛枫在电话里不停的啰嗦。最后命令式地说一句:一会儿,七里咖啡厅,让我看看你。 七里咖啡厅,二楼,18号厅,凌子低沉着头,手机械地搅拌着一杯蓝山咖啡。辛枫一直定定地,异常认真地注视着她。 两个月不见,凌子变了一个人。从萎靡的精神状态,到深陷的眼窝,摇摇欲倒的身子。辛枫默默地听着,听凌子近无逻辑的语言散乱的说着,这两个月发生的一切。 讲着讲着,泪水就会慢慢滑落,慢慢地,汇成一条静河。辛枫也不说话,抬手,轻轻地抹去凌子的泪水。凌子的眼泪越抹越多,辛枫握着纸巾,不停地抹。 “姐,坚强些,清醒些,好吗。”辛枫眼里写满了疼惜,紧紧握着凌子的手说。 我什么都没有了。凌子仍低头,机械地搅着她面前的咖啡,傻呆呆地。 “你还有我!”辛枫突然双手捧起凌子的脸,大声喊出一句。 “清醒一些好吗,姐,你不要这样,我真的,真的好心疼”辛枫声线低沉下来,轻颤着。 凌子只感觉眼前发黑。辛枫的吻先是轻轻地,继而铺天盖地的袭漫了过来咖啡厅中经典的轻音乐弥散在暗调的灯光之下,眼前一片迷离 “你知道什么叫梦中情人吗?”辛枫的唇贴在凌子耳边,轻轻地,轻轻地问 九、 凌子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可抑郁已成顽疾。凌子告诉自己,不再想过去,不再流泪,她还有辛枫。可每天除了辛枫的电话能让她心情放松外,精神依旧萎靡。发呆,流泪,厌世,成了公式式的习惯。 五月,辛枫为凌子联系了一家疗养中心。这是北方靠近海滨城市最大的疗养中心。临上机时,他俯下头,轻轻吻了一下凌子的额头,附在凌子的耳边,神秘地说:姐,你笑着回来时,我一定要给你个惊喜 疗养中心靠近海。凌子每天除了遵医嘱按时的吃药睡觉或和几个人聊天外,便会找个时间独自到海边散步。看浪花一浪一浪的拍打着岸边的海滩。她就赤了脚,踩在柔软的海滩上。任长发被风托起,然后拔通辛枫的手机,让辛枫陪她一起,听海浪的声音。 每天入睡前,辛枫都会打来电话,给凌子讲一天的发生的见闻。凌子时常被辛枫夸张幽默的言语逗得笑出声来。然后,抱着枕头,稳稳地睡去。 凌子在这远离喧嚣,似世外桃源般的疗养院住了一段后,面色渐渐红润起来。体重虽没有恢复到以前,可与刚来时相比,上升了很多,看起来起码没了病态。凌子很少流泪了。偶尔的独处时,情绪稍有低沉,她就会强迫自己去找院里的其他人闲聊。 两个月后,凌子已经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状态,可以回家了。 十、 北方的夏末,天气格外的好。睛朗,无云,偶尔一丝凉风袭来,令人精神一振。 辛枫一路飞车,把凌子从机场接到一片新建的小区中。神秘兮兮地拉着凌子的手,急切的跑着,直上十八号楼的403室。 扭开门锁,慢慢推开屋门,如水的钢琴曲便一泻而来,水般弥散着整间屋子。窗帘,沙发,家俱,无一例外的以凌子喜欢的桔红为主色调,整间屋子一片朦胧暖昧的温馨。 “喜欢吗,姐,这是属于我们的世界”辛枫从后面轻拥着凌子,头轻附在凌子的耳后,柔声说。 凌子低下头,眼帘轻垂,两行泪慢慢滑落下来,越滑越多。转身,窒息般,脸紧紧埋进辛枫的怀里 书房一块很空的地方,辛枫说,这里决定摆放一个工艺,很大的根雕。凌子忽然想起来,自己曾经说过喜欢a市工艺馆的一个根雕,没想到时隔这么久,他居然还记得。 “不要那么麻烦,已经很完美了”凌子轻笑,惦起脚,轻啄了一下辛枫的额,吊着辛枫的脖子柔声说。 “不行,那是你最喜欢的一件工艺。我明天就去买回来。”辛枫如军人般立得笔直,故作信心状的说。 十一、 凌子赶到a市的急救心中,一切已经晚了。辛枫静静地躺在雪白的床单上,因装修房子过份忙碌而更削瘦的双颊惨白,如雪般。死灰色的双唇紧抿着。凌子傻了,一步一步,呆呆走到近前,静立片刻,突然发了狂似的扑上前去,亲吻,摇晃,瞬间,昏厥过去。 辛枫的葬礼三天后举行完毕。 偌大的新房间里,凌子双手抱膝,呆呆地坐在地板上。有一米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凌子身子抖了一下,冥冥中,辛枫在后面轻拥着她:姐,等我回来。 凌子缓缓站起身,从衣柜中,拿出辛枫最喜欢的白色连衣裙,穿好,施一层淡妆。再走进厨房,将煤气阀扭到最大量。转身,面带轻笑,静静躺到了宽大的桔红色床上。 意识模糊中,凌子轻抚着辛枫苍白削瘦的脸,一个声音越飘越远:傻瓜,如果这蝶是你,那蝶又能是谁? 白老太 白老太在门前的水泥台阶上跌了一下,胯骨骨折,卧床了。 白老太不姓白。这白老太的称呼,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白老太有一头花白的头发,且长的极白,又从年轻时起,便喜欢穿白色的衣袜。其二,是白老太的丈夫姓白。在当地对人的称呼有一个风俗习惯,称呼女人时,通常是随着夫家的姓直接称呼。于是,白老太这个称呼因此而叫开了。 白老太有洁癖。且做事苛刻。柜子里的衣物,从来都是四季分明,折叠得整整齐齐。一头花白的银发,总是向后梳理得一丝不苟。厨房里的碗筷勺盆,油盐酱醋,常年的放在一个地方,从来没有互换过位置。 白老太不高,但长得很端正。虽然现在年事已高,但细细端祥,仍能看出年轻时的标致。只是眼神不济,患有先天性的近视。 然而,白老太的丈夫,老白头,却长得不堪形容。无论外貌还是皮肤,看了都让人怀疑是否是黑种人与白种人所生的混血儿——皮肤黑似焦碳;眼珠子大且圆,外突;嘴唇又黑又厚又大,不用笑,似乎也占了脸的三分之一。 年轻时应该很是标致的白老太为何嫁了这个丑鬼似的老头呢? 据说,白老太的父亲极好赌博。一日豪赌过后,已是囊空如洗,且欠了对方一身的债。对方见其已无力偿还,正巧一眼看到来寻父亲的白老太,心中大喜。此人膝下正有一子,为人和善敦厚,只因长得奇丑,至今还没女子看上。经过再三商妥,白老太的父亲终于妥协。虽听说其儿子长得丑,可人的品质可是公认的没得说。于是同意让女儿给人家做儿媳妇。 那年月自由恋爱虽然没有盛行,可这结婚之前总得见上一面吧。白老太的父亲哪敢对心高气傲的女儿说对方是个丑鬼。于是找种种理由,把见面的时间定在了晚上。 白老太本来就是个先天性的近视,几米以外看人根本不清,加上那时又是煤油灯,老太只看到对方身材魁梧,煞有男子汉的气概。又听爹爹把这人的人品夸得天花乱坠,也没多说什么,便羞搭搭地点了头,遂了父亲的愿。 新婚之夜,洞房花烛。当头上的红盖头被笨手笨脚的揭去的时候,白老太差点没昏厥过去。只见眼前一个判官似的黑丑鬼,正对着自己憨憨地笑。 白老太趴在红彤彤的新房里哭了一夜,天亮时,擦干眼泪,从此,便本本份份的做起了白家的儿媳妇。 白老太嫁给老头一年后,生下了一个长相和她极为相似的女儿。老白头也是在这一年,响应国家的号召,不顾家人反对,参加抗美援朝去了。这一去,回来后又在部队呆了几年,一晃便是十年光阴已过了。老白头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政府却念其是战斗英雄,竟然让他担任了一所中学的校长。从此,白家的生活渐渐地景气起来。 白老太在老头子转业后,一鼓作气,以两年一胎的速度,连生了三女两儿。一家八口人,老头除了回来吃饭睡觉以外,里里外外的事,全由白老太一人承担。 白老太与婆家人的关系很不好。她称她的那几个小叔为“穷鬼”那几个小叔的小日子过得一家不如一家,白老太看他们时,眼神从来是斜的。可人穷志短,你嫌我穷,我还嫌你讨厌。于是,白老太与婆家的“穷鬼”亲戚几乎不相往来。 白老太娘家仅有一妹子。这妹子长得低眉顺眼,很是和善。一日携了小儿,带了些食品,来看望几月不见的老姐。白老太认真地看了看几包糕点,做出最后签定:这几样糕点早些年就没人喜欢吃了。饭间,那小儿跑进了厨房,拿起了白老太白色锅帘子当手绢玩。白老太一怒喝道:没教养的东西。被慌忙闯进厨房的妹子听到,当即变了脸色。从此,除逢年过节,遣派两个孩子来看看,便几年不来白老太这里一次。 白老太重男轻女。两个儿子,四个女儿。小时,儿子吃米饭,女儿吃玉米粥。长大后,女儿最多读到初中毕业。两个儿子供着上了大学。白老太自有她的想法,女儿是要外嫁的,迟早是别人家的人。 儿女们各自成了自己的家。几个女儿都很孝顺,几日便来探望。可女婿从来不登门。为何?都让白老太给骂跑了。白老太很是生气,来了要么就是坐着没个坐相。要么就是拿些礼物来唬她。那鱼瘦得很,水果大小不一,分明是来蒙她的。 儿子娶了儿媳。两个儿媳都很漂亮,可白老太左看右看,就是与她的儿子不般配。可邻居们却私下议论:凭白家儿子的长相,凭啥就能娶到这么好的儿媳呢。两个儿媳不但漂亮,脾气居然都出奇的好,这老太也真有福气。可老太心里很窝火。这儿媳,不是吃饭有声音,就是走路喜欢低头,要么就是做饭不精细,青菜的菜丝,切得太不均匀。 这一年冬天,大雪少见,小雪几天便飘来一次。老太坐在窗子里,看到外面的台阶上,儿媳扫的雪很是不干净。拿了把扫帚便出来打扫。可没等扫上几下,一不小心,便滑倒了。结果被吓得惊慌失措的儿子看到,当即送到医院,诊断为胯骨骨折。 从此,白老太再也没站起来。 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便遵医嘱回家静养。先是被孝顺的小女儿接了去。没过几日,小女儿因饭菜做得不可口,便被老太以“想让她早些死”为由,骂得嚎啕。将老太送回了儿子那里。 儿媳不但脾气好,且心细如发,这么多年,深知老太口味。每天下了班,便忙得近似披头散发状,为老太做饭,打理卫生。白老太不能向以往一样下床看着儿媳做家务,便侧耳细听。若是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在房间里就大声喊叫儿媳妇的名字。 这一天,从厨房猛然传来盆子落地的声音。白老太一惊,起身时急了,重心不稳,头部向下,从床上一下子便栽到了地板上,昏迷不醒。 送到医院,经医生确诊,为突发性脑溢血。三天后,死了。白老太死时也想不明白,为啥,这世上就没有遂她心意的人。 这一年,白老太79岁。 烟花梦 回首的瞬间,有斑澜的烟花,从夜空划落 ——题记 (一) 表姐打电话来说:峰结婚了 两年前,与峰相识,我二十三岁,他二十六岁。 那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几个月。做为暂时的无业游民,闷得发慌,我便去200公里外的a市,表姐家串门。峰是表姐夫的同事,那天,他正与表姐夫推杯换盏,谈天说地。我的恋爱,从那时,真正开始。 峰并不是我的初恋,但却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我的初吻,交给了大学同学冬。其实,与冬腻在一起,只是因为他对我的关心,让我一次次的感动。冬的人品,绝对是优秀的,才华横溢,善良感性。对我,是死心塌地的。然而,爱情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就如一件衣服,样式虽然漂亮,未必是你倾心的类型。面对冬,我从来没有过一次的脸红心跳,只是享受他无尽的溺宠。 我所不能接受的,还有冬那一贫如洗的家境。我无法想像,赤手空拳,无任何靠山的我们,何时能为自己打下一方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天地。在我看来,那些山盟海誓,根本经不起“贫穷”的残酷摧残。而能相信爱情可以超越贫穷的的大小姐们,她们一定没尝过月底钱花光了,连续一周泡方便面的窘迫。更不会理解,一个气质容貌出众的女孩子,因到了春天换季,没多余的人民币换装,仍捂着一件厚毛衫的尴尬。 毕业的前一天,在学校后操场,那棵古老的槐树下,是我和冬的最后一次约会。至今仍忘不了,斯文的冬,握得死死的拳头,狠狠的砸在树干上,绝望地看着我说:不知将来,会是哪个“王八蛋”娶了你。面对着这个对我痴心一片,相处了一年的男孩子,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给了他深深的一吻,最终,回头离去。 (二) 自从与峰相识后,我坚信,此生,冬所说的会娶我为妻的“王八蛋”定是他。我从不承认我是拜金主义者,因为我从没想过,去靠自己的美丽与青春,去傍一个大款老头。只要我的爱人,他自身是优秀的,能给我一个避风的港湾,一个有力的可以依偎的臂膀,一个丰衣足食,可以称得上小康的稳定的家,足够了。而峰,完全的是我理想中的标谁。 峰替厨房中忙碌的表姐给我开门时,我微微一愣,一种微妙的感觉袭上心头——这个人,我见过。也难怪,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他那张脸,有着几分影星刘德华的味道。峰长得绝对的高大挺拔型。1。89米的身高,健康匀称,有着模特儿般的身架。只有1。60米的我,站在他的面前时,昔日对自己外貌那一惯的自信,因身高而消减好几分。 饭后,表姐似乎有意让我们接近,以打牌为借口,只留我和峰两人在家。 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或“一见倾心”这样的字眼。然而,我与峰,却在“一见”后,彼此真的倾了心。从那天开始,每到了峰快下班的时间,我就会站在镜子面前,精心的描着淡妆,熨好长发,静静地等着那声唤我的,悦耳的电话铃声。 每晚,他都会请我去我最喜欢的风味小吃。然后,或去咖啡厅小坐,或是去街心花园散步。那里到表姐家很远的一段路,我们从不打的,每次都是步行。 华灯初上,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步行街上依然人来人往。晚风习习,我轻挽着峰的胳膊,孩子一样的,将头轻依在他宽厚的肩旁。峰在这时,常故意拉我到街中间行走,他的高大,我的秀丽,成了街上一抹亮丽的风景。当行人或回头,或悄悄的侧目时,峰总是偏低下头,悄悄的对我说:“看,有人在看你。” 我轻笑;“是在看我们。” 于是,他牵着我的手,更紧。 在相识的第三个周末,我随着峰,去见了他的父母。 第一次走进峰的家,只有一个感觉——温馨。峰的父母极其随和,老两口儿下厨,为被他们的儿子已认定的未来儿媳,忙一了桌佳肴。而我,对自己的外貌言谈,可以赢得老人的欢心,素来是有绝对的自信。一顿饭下来,从二老亲切的目光中,我读到了“满意”二字。吃过了饭,和二老打了招呼,峰牵着我的手,笑着,把我带到了他的书房。 我知道,峰喜欢读书。可没想到他会有这样一方属于自己的清雅的小书屋。墙上斜挂着一把吉它。每类书整齐有序地排列在书架上。我惊讶的问:你会弹吉它,怎么没说起过? 他浅笑,摘下吉它,随手弹奏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我随手翻着书,跟着哼唱。他不弹了,温柔地望着我说: “没想到你歌唱得这样好听。以后我们每天吃过晚饭,我弹你唱,好不好。” “嗯,你耕田来我织布。”我娇笑着调侃他。 如果说,每个降落到凡间的女子,都是为爱而折翅的天使。那么,此时此刻,我坚信,峰,就是上天派来,修补我受伤的羽翼的那个人。 (三) 因我闲着无事,也因与峰的相识,我在表姐家住了近一个月,才返回我所在的b市。峰工作忙,两地相隔太远,我们只好相约,十天见一次面。 每次见面,在我面前,峰经常摆出一幅“家长”的姿态。什么“过路要小心车辆”“天冷了要多加衣服”每次临走前,他紧张的开始“唠叨”我都会把正往嘴里塞着的零食转过方向,趁他不备,调皮地塞进他的嘴里,直到他大叫投降,不敢再唠叨下去。 峰的骨子里,既感性又有几分悲观,时常也会表现出傻呆呆的孩子气。 一次晚后无事,我随手拿起书案上的钢笔,信手写出他曾为我而写的,我已烂熟于心的一着小诗。他坐在我的身后,静静的看着。一股热浪从耳后徐徐吹来,峰有力的臂膀游移过来,将我紧紧的绕在怀里。他的唇在我的耳边摩挲着,低低的声音传进耳鼓: “我有时真的好怕,会失去你。” 我侧过脸,迎面看到他迷离的眼神,轻吻一下,无奈的,叫了声“傻瓜”他似乎做了几秒钟的梦般,回过神来,静静的,笑了。 (四) 这世间太多太多的美好,总是脚步匆匆,在不经意间,从岁月的门槛溜走。转眼,和峰相识已近七个月了。 在我所在的这个小城,连小孩子都知道,在一流的国企工作和在小私人企业工作,这两者间层次的差别。 我不知这是上苍对我的垂青,还是对我的残酷无情。以我的家境和背景,我做梦都不敢想的,去本市一流的金融单位工作时,这个机会却悄然来临了。 母亲在偶然的一个聚会中,巧遇了失去联系多年的同窗好友。当她得知母亲寡居数年,用微薄的工资供我读完大学的艰辛时,陪着母亲,洒下一掬同情的泪水之后,我的工作问题,被她一口承包下来。 母亲拿出了供我读书后,剩下的全部家当——两万元,作为我办理工作打点人情的费用。母亲千恩万谢的好话,说了数不清有多少箩筐。拿出这笔钱时,她是兴高采烈的。因为这是在很多人的眼里,花十万元也是心甘情愿,不可及的好事。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本市可以进入这金融单位唯一的,需要省批的指标,一个月后,落到了我的头上。 我立即拿起手机,把这个喜悦得让我跳起来的消息,告诉了峰。峰表现得比我还兴奋,清亮的嗓音,从电话那端不断传来。 然而,只过了两天,当我沉浸在幸福中的喜悦还没来得及褪去,因工作而引起的严峻的争议出现了。 (五) 峰的母亲坚决不同意我们将来结婚后,两地生活。她说,以我们微薄的工薪,如果两地生活,那挣的钱,不都捐给电信和交通了吗。自从与峰相恋,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认定了,会去峰所在的城市打工。可现在,以我们两家的社交背景,谁也没有在两个城市间,调转工作的能力。峰的母亲只给了我们一个选择——由我放弃工作。 为了峰,我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呢,何况一个工作。可一想到父亲故去,母亲供养我的艰辛,我犹豫了。思虑再三,战战兢兢,还是抖着胆向母亲提出了这个想法。 母亲睁大双眼,用惊恐的眼神,绝望地,望着我。从开始的数落,流泪,抽泣,到最后的失声痛哭。几年来,她独身一人,为了供养我所受的一切艰辛和委屈,在这一刻迸发出来。母亲哭着哭着,开始夹杂着可怕的咯咯笑声。母亲在父亲的突然故去时,受刺激太深,落下了这个毛病。我头猛然涨大,泪流满面,发抖地跪在母亲的面前,摇晃着母亲的身体。在我哭嚎着的哀求声中,母亲清醒过来。 拿起手机,用颤抖的手拔通了峰的电话。我嘶哑的声音传过去,他沉重的心痛声传过来:“你怎么了?” 泣不成声的诉说了母亲的状况,咬了咬发紫的嘴唇,狠心的说:“你母亲那说不通,我们,就,只有分手了” 一夜无眠,早晨六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门铃响起。开门,脸色苍白的峰出现在我的面前。一瞬间,眼泪再次如洪水般泛滥决堤,窒息般,拥我入怀。 轻抚着那苍白的脸,我问:“哪次列车是这么早的?” 他布满疼痛的眼神的灼着我:“等最早的还要一小时,我等不及,打出租来的。” 寒蝉般,偎在这个倾我所爱的男人怀里,除了流泪,我还能说什么 为了母亲,我再不敢言放弃自己的工作。与峰商量再三,他决定,回去与他母亲再行沟通,实在不行,他放弃现有的工作,来我的城市。峰在父母面前,从小就乖巧孝顺。对此,我虽表面上笑着目送他走上列车,可心里,却忐忑不安,没有丝毫的把握。那时,我一直都不明白,峰的母亲为何对我一反常态,坚决不让我们两地生活。很久后,我才知道,当时,峰所在单位局长的女儿暗恋上了峰,局长大人托人找到了峰的母亲 峰回去后,我心绪烦乱,在焦灼中等了两天,峰仍没有电话打来。第三天清晨,电话铃响,我扑上前去,抓起话筒,电话的另一端,沉默几分钟后,传来峰沙哑哽咽的声音:“我说了我的想法,我妈以死相逼,雪儿,我们都不能放弃父母,只好放弃我们自己保重” 话筒从手中无声的滑落。我蹲下身子,抱紧双肩,泪眼朦胧中,峰深情的双眼,仍痴痴的望着我 (六) 表姐在电话里说,峰一切听母亲的安排,与局长的女儿结婚了。关于结婚的一切,峰没有任何意见,随意母亲。只是,在结婚的前一天,峰望着他与新娘的合影,突然失声痛哭 似硫酸浇过的灼痛,自胸腔蔓延。心慢慢的,撕裂开来,血一点一点的渗出,落地,一滴,一滴 芝儿 北方的冬天,总是来得那么的早。庄稼人低头忙碌了一秋,似乎还没来得及抬头,羊肠小路两旁那几棵七扭八歪的小树,便已是秃如和尚的头一般,只有仔细望去,才能发现几片枯黄的叶子,还残喘在枝头 芝儿就是在这个季节认识生子的。 秋收过后,终于可以歇歇了,今儿天气不错,芝儿决定去三姐家,小住几天,看看那两个她从小就帮着侍候大的小鬼头——她的两个小外甥去。三姐家住在县城。拾缀妥当,搭了邻居李大爷家马车,一个小时的功夫就到了。 三姐家院子里的土坯墙特别的矮。一大早,芝子出去正往晾衣杆上搭衣服时,忽然感觉到有人看看着自己。抬眼回头望去,张大爷家的院子里站着一个她从没见过的白白净净的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正以好奇的目光望着她。四目相对。芝儿的脸顿时红云腾起,心里莫名的恼了一下。走进屋子,还想着刚才的一幕,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与三姐搭讪着。话闲聊半截,三姐突然一拍大腿说,这记性,张大爷说这两天你来给你介绍个对像呢。他的表侄儿读大专有事休假回来,也不小了。有中意的姑娘家,物色好了,毕业也好成个家。芝儿的脑子里一下跳出刚才的白脸书生来,脸顿时羞成了一块大红布。 芝儿的父母在她十岁那年就相继去世,长她许多的三个姐姐一直把这幺妹子当孩子一样的疼。眼看着到了婚嫁的年龄,同龄的女孩子都出嫁了。哪知芝儿一个也看不上同村的她所说的土包子小伙,三个姐姐只好到处为她留心着出众的小伙子。 第二天一早,把孩子们都赶出去玩,梳洗收拾妥当,张大爷领着表侄儿进了门。双方的代表家长简单的聊一会儿后。便借故躲了出去。屋子里只留下芝儿和生子两人。生子温文尔雅。身材修长,举手投足之间,满是书卷气息。芝儿在村子里出了名的健康漂亮。虽因家境没读初中,却喜欢读各类书。每天晚上,她都会拿起东讨西借来的长篇,趴在被窝里,贪婪地咀嚼着文字带给她的每一份快乐,为自己编织着童话般的梦。 生子没想到,一个农村的女孩子,不但漂亮。而且会读过那么多的书,懂得很多事理。芝儿更是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不但博学稳重,那外表更是村里的土包子没法儿比的。最后从屋子里走出送他时,两个只是相视一笑,彼此间的好感连外人都一眼明了了。 芝子就这样,开始了她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一年多五彩斑斓,梦幻般的日子 生子在校。要一年半后才毕业。不可以公开谈恋爱,信,就成了他们惟一交流的工具。夏日里,每天,芝儿肩扛着锄头,走在乡间的那熟悉的小道上,每一株小草儿都微笑的望着她,草尖儿上那颤颤的露珠,晶莹剔透,她低下头,凝望着它,那露珠儿里,便凝结出一双黑葡萄般含情的眸子。晨风拂过脸颊,轻轻的拔弄着她额前那缕黑黑的刘海,痒痒的,恍惚中,似有一双温柔的大手漫过,芝儿笑了。每当田间休息时,看田地里同村的姐妹们和同村那些晒得黑炭一样的小伙子嬉笑,她都会坐在那田埂地头,手托着腮,想起斯文的生子,怎么也不会这样粗野的和姑娘家闹,漫无边际的玩笑。晚上,家里人都累散了架呼噜震天时,她偷偷的点起油灯,翻出那一封封被她翻得发软了的信,从头至尾的,看着信纸上那流畅的线条,微笑。或是看会儿小说,那故事中的幸福的男女主角,每每都不自觉的被转移到了自己和生子的身上然后,熄灯,嘴角挂着笑,甜甜睡去 一年半的时间里,芝儿和生子真正的见面只有四次。都是在生子寒暑假期间。生子在校是先进人物,校组织要培养他入党后留校任教。假期也只是回家几天,安排得满满的。所以,四次对于芝子来说,已经很满足了。记得最后一次见面,生子把芝儿送到火车站,生诉她家里已经为他准备毕业就结婚。而且在他所在附近,已经为芝儿联系好了一所小学,等到开学就可以去做教师。火车进站时,生子悄悄的拉住了芝儿的手,看着芝儿的大眼睛,脉脉地笑了 芝儿好想流泪,生活了二十一年,这一刹那,她才真真正正的明白了,什么叫“幸福” 连续几天的阴雨,傍晚的时候,天空已经像一口黑色的大铁锅,严严实实的扣住这小村庄,压抑,让人喘不过气来。芝子从表婶那给病中的大姐取药回来,进门儿时,屋里沉闷的气氛让她心里打了个咯愣。咳嗽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姐姐告诉她,村里前几天来工作队了,调查每户的成份问题,因芝子是村里先进青年的代表,要让她出去学习,所以是第一个调查的。今天结果下来了,是地主成份。芝儿听了,呆站在那里,半晌,才缓过神来地主地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子娶了她,就不能入党,不能留校,甚至于,找不到一份好的工作。而生子,把这些,看得比一切都重要 在病重的大姐面前,芝儿一滴眼泪也没掉。半夜,她又点起了油灯,把一年以来,和生子的所有的信件,一一拿出来,小心的摊平,从第一篇,一字一字,看到最后一篇。泪,终于,还是决了堤,在芝儿脸上肆意的奔跑着,顺着脸颊,流进嘴里,打湿枕头。蒙上头,黑暗中,只有一团被子在瑟瑟发抖 东方亮起了鱼肚白时,芝儿和往常一样,洗漱干净,在大姐心痛入骨般的眼神中,揣着生子的照片和所有信件。又搭上李大爷的马车,直奔镇上的邮局。车轮在田间的小路上嘎吱吱的作响,无情的将路边的土块和芝子的心,一并辗着,辗着,直至,粉碎 读城 刚刚读完钱钟书的围城,不由得想起被誉为它姊妹篇的——杨绛的洗澡。 这两部书有着鲜明的共同点的:都是以旧时期知识分子的爱情为主线,表现一个时代的人们面对生活,事业,婚恋等的徘徊困惑,淋漓刻画人性中的卑劣,懦弱,虚伪,淳朴。 而行文却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笔调辛辣,幽默中饱含讽刺。围城中的人想突进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不止于婚姻,对人生,对万事的一个矛盾而写实的理儿。 一个运筹温婉,平实中摄人心魄。人的思想,价值观,利益观,靠写或背上几个条文就可以如洗澡一样,洗去污垢,清白而统一吗?当然不会。 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妙处在于,节节引人入胜,妙喻迭出,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拍案称奇。辛辣幽默的语言基调,让人不禁暗叹,如此利嘴,谁人在其面前不会节节败退。随便拣出几段,皆会让人感叹其奇妙无穷的想象力—— “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毛巾擦脸就可以抹而去之的。” “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没看清的一片又划回到黑暗里。” “鸿渐昨晚没睡好,今天又累了,邻室虽然弦歌交作,睡眠漆黑一团,当头罩下来,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平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 洗澡中,妙喻虽不多,平实的白描,却将人物的心理活动跃然纸上。那时,那情,那景的温度随着文字浸入读者内心,千迂百转,经年累月,仍低低不肯散去。 “她一人坐着看书——其实她只是对着书本发呆。因为总有个影子浮上书面,掩盖了字句,驱之不散,拂之不去,像水面上的影子,打碎了又抖呀抖的转成原形。” “彦成凄然说:你的话,我句句都记着。 姚宓没有回答。她低垂的睫毛里,流下两道细泪,背着昏暗的灯光隐约可见。她紧抿着嘴点了点头,想说什么,没说出来,等彦成出门,就缓缓把门关上。” 抛开其他主题且不谈。两部书中爱情这根主线,情感的份量,在我看来,却是有极大差别的。 围城中,方鸿渐的爱情是激情式的。 遇到唐晓芙的一刻,他便迷恋上了她。是外貌?是聪慧?说不清道不明。然而,阴差阳错的误会,方鸿渐的优柔暧昧,以及唐晓芙对爱情的唯美主义: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促成了两人的分手。 分手后的方鸿渐心痛得不能自己。这种激情燃烧后的痛,将他的心与骨焚得几乎成了空壳。这种痛,如一把利刃,剖开皮肉,血淋淋地疼着。 而治疗这种痛,时间则是一剂最好的良药。 以至于最后,方鸿渐在与柔嘉婚后的琐碎碰撞中,感觉从前的鲍小姐,苏小纨,唐晓芙,那些往事,如梦一般。 洗澡中,许彦成的爱是温情式的。 见到姚宓的一刻,他只感觉这女孩子不一般。镇定,从容,明理,有着与年纪不相当的沉稳。还有,朴素宽大的青衫下,偶尔掩盖不住的天真顽皮。 随着彼此的了解,时间的推移,这一切,使许彦成无法遏止的爱上了她。 姚宓的爱,是一株铁树,遇到许彦成后,才为之花开。 这样的女子,除非不爱,爱了,便痴得如飞蛾扑火,将一世的情感,顷了进去。即使,表面上故作沉静得如潭水般。 何其芳曾说:在你的眼睛里我找到了童年的梦,如在秋天的园子里,找到了迟暮的花这种爱,如初见这个句子时般,让人欣喜与感动。 然而,各自的背负的责任与义务,社会对情理的局限,使他们最终手也没碰一下,便选择彼此远离。 因为爱,所以懂得;因为爱,所以珍惜;因为爱,所以沉默;因为爱,所以离开。 这种爱所生成的痛,如一根长长的锈花针直直刺透心脏,那疼,滴着血,是隐隐的,切切的,任时间如何变迁,也挥之不去,抹不之灭。虽然,那伤口,是无法看见的。 其实,这世上的爱情,无非不是分为大致的两类: 一类是,那五官平淡得用热毛巾擦脸,便可抹而去之的。 另一类,驱之不散,拂之不去,像水面上的影子,打碎了又抖呀抖的转成原形 走近地坛的记忆 我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像这样被一篇散文打动过了。嗯,是打动,因为这个词,它涵盖了源自心灵深处微妙的触动与感动。 “地坛”这两个字,我并不陌生。曾在早期,读了史铁生的“合欢树”与“想念地坛”因而记住了这个名字。记得当时,翻开关于地坛的那篇文字,便感觉一股凝重的沉静扑面而来。那时,只是惊异作者稳健鲜活的叙述与凝重深沉的笔调,而对关于他与地坛背后的故事,一无所知。 而昨天,细读了“我与地坛”回头再去看那些关于地坛的文字,对那两篇文字的认识,才略深刻起来。 这是一篇解读生命与生存的文字。 作者,一个因病而截瘫的青年人,在遭受生命这种意外的变故后,失魂落魄,摇着轮椅,来到这名为地坛的古园中,来到上苍给他安排的,这个世界中的另一个世界。 十五年后,仍是轮椅中的那个他,仍是每天到这个园子里。只是,当年轮椅上的青年人,已经人到中年。当时默默无闻的他,已成了一位知名作家。 透过文字,我们看到了十五年来,陪伴他的一草一木,一花一虫,一人一石,以及所有和这个园子有关的生灵影子 他似一个光阴老人,站在时光隧道的出口,默默凝视着那些草儿,花儿,露珠,已逝的母亲,恩爱无比的夫妇,弱智美丽的女孩,背时的运动员,幸运的歌者,优雅的女工程师,豪放的饮者和一些不可言说的故事。是他们,十五年来,给了他关于生命与生存的定义。 从作者深沉如水的笔调,徐徐描绘的几个章节中,最打动人的,是关于母亲的回忆。 这是一个朴实的母亲,有着“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 世间的母爱,应该是大同小异的的。而做为一个儿子突然残疾的母亲,无疑是最苦的。 作者笔下的母亲,并没有对他说过什么隽永的哲言,甚至,不会对他说出一些鼓舞的话,她只是尽其所能的照管着儿子的生活,照顾着他的情绪。用茫然而急迫的步履,焦灼而惊慌的眼睛,在偌大的园子里,一遍又一遍的,搜寻着儿子倔强的身影。 而就是这样一个母亲,却在儿子成名之前,仓促的远去了。作者在痛苦中百思道:“她是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这样想着,他便得到了一丝安慰。 作者用质朴平实的语言,描绘出深沉伟大的母爱,以及对母亲沉痛的怀念。 读罢,心里不禁涌起难言的隐痛。 作者说:“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是的,就是这个荒芜但不衰败园子,给了作者足够的生活与思维空间。让他在时光的边缘,用入微的眼睛,端祥着这园子里的一切,冷静地思考关于生命的真谛与生存的意义。 于是,我们仿佛看到,那个摇着轮椅的他,在空寂寂的园子里,在一片温暖静谥的斜阳庇护下,温馨与寂寥的背影。 因为他几乎以写作为生存方式,以文字为生存方向,于是,深刻的思考中,更少了世俗功利。然而,深刻之余,文字的背后,未免会泛起一些低调的荒凉。 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些深刻的文字,带给读者心灵的震憾。 如果,你是一个对生命持着怀疑态度,对生活缺少信心的人,读完它以后,会想,世事没有什么大不了,太阳以它亘古不变的姿态,在夕阳的光辉与落日的残照轮回中,升与降,明与暗,只是生命演绎的一个过程。 如果,你是一个春风得意,自我臌胀的浮燥者,读完它以后,便会沉静下来,因为世间没有什么可以挥霍骄傲,花草树木,人鱼鸟兽,所有生灵,终会经历生与死,兴与衰,那些平实与繁华,在广袤无限的宇宙面前,终会如一颗流星,煙灭在某个寂静的夜晚。 正如文章最后一句所说:“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缓缓合上书,静坐片刻后,站起身,决定,找作者其它的文字来读。 他们眼里的秋天 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  进入十月中旬,北方便入晚秋,天公便急着赴初冬的约会,开始真正的冷冽了起来。而应对日益凉寒的室外,室内暖气将热量腾然升起,把室内烘烤得温暖如春。 穿着半袖,坐在温暖的屋子里,窗外却是一派落木箫荣,眼睁睁看秋日远走,虽不至于长声叹息,却仍惹出几分淡淡的怅然来。 随手翻看桌上一本散文集。眼睛在目录上下一扫,居然有好几篇与秋有关的文字。看来,那些文人与季节,与秋,总是有着不同的敏感与偏爱。 一路翻读。 1、林语堂:秋天的况味 作者由手上一支吸着的香烟入笔,从袅袅娜娜上升的蓝烟中,引发情绪的况味,进而联想到秋天的意味。又由偏爱的初秋种种色调与韵味的描摹,进一步讲述文章的真况味,人生的真况味。 开篇便用细腻非凡的笔调,淡泊的叙述口吻,在缕缕缭绕的烟霞中,将读者引入到一种极静而温和的思绪里。此温和,皆来源于偏爱的初秋。因何偏爱?因为初秋的全然没有萧瑟之气,成熟不失风韵“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种熏熟的温香罢了。” 文章的真况味也在于此,抛去浮华,抹去做作,淡而有味“纯熟练达,宏毅坚实,意味深长。” 人生的真况味更在于此。不再浮燥,不再菲薄,旷达厚重,韵味悠远。 作者细腻的笔触,娓娓道来,将文字散发出独特的色、香、味,给人以感官上的享受,进而去感悟文字中的韵味。写香烟引发的情绪,他用“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佃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写初秋,他说“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写人生,更以香醇老酒,上等雪笳,甚至用一张旧书桌,一本烂字典,一块熏黑的老招牌的朴实笔调做比,让读者从轻松自然的行文中,感觉天地间一个理,一句话,让他准确而从容道出来了。 全文重在一个“味”字。而句里行间无不渗透着一种真味,读起来,意味深远。 2、郁达夫:故都的秋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散文的名字,是在阿眉的“寂寞秋时”里。但并未找来看。而此时刚读了开篇,便感觉亲切,只因,郁达夫挚爱赞美的,是北国的秋。 你有什么理由,不爱北国的秋呢? 你看,那向北的牵牛花,粉红蓝白,几根疏落的细长秋草,靠墙而立,轻托花腮婀娜轻摆。 那高大的槐树下,满地落蕊,在神清气爽的清晨,脚踏上去,便踩出细细柔柔一秋的诗意。 那低低吟唱的秋蝉,随处随户,不留余力地喧嚷着:秋天来了,秋天来了。 那催促着“一阵秋雨一层凉”的雨,被一阵秋风悄无声息的吹来,旋即,也吹落人们不断的叹息。 还有那些果树,被成熟的果实坠着枝头,红红青青黄黄,沉甸甸地挂在北国的清秋。 牵牛花,槐树,秋蝉,秋雨,秋风,果树,被作者用不紧不慢的语调,组成了一幅恬静殷实生动的秋之画。 作者对北国之秋,爱的表达是直接奔放而浓烈的。即使租一间破屋,袭一身布衫,持一碗浓茶,在一个秋日的清晨,望一块天色,从一片片叶底,数一丝丝日光,也会心满意足的感受十分秋意。 这种挚爱以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对比,,尤以开篇和结尾更为突出:“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个饱含深情而简洁的句子,让人不禁想跟着作者张开双臂,紧紧拥住北国的秋天。 3、何其芳:迟暮的花 这不是一篇赞美秋日的文字。而是由一篇有着蓝色的雾的秋夜,一个走进生命的晚秋,拄着手杖的老人,独自倚在一片荒芜的秋园里,与青春,与爱情,与时光进行的一场对话。 开篇以优美诗化的场景描写,勾勒出一位被薄暮拥着的老人。继而以巧妙的布局,在似梦非梦,亦真亦幻的月夜中,让老人倾听到了一场等待了二十年的对话。循声而去,也让读者看到了一段二十年前的爱情故事梗概;一个悬挂在心间,二十年的心结。 一段没有结局的爱情,一段隐藏在心中的花事。 可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幸福的结局呢? “——带着一种凄凉的欢欣。因为当我想到你在祝福着我的每一个日子,我便觉得它并不是不能忍耐的了。” 能用二十年去淡淡的思念一个人,有牵有念,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最后一段,作者说“那一对私语者,是我在二十年前构思了许多但终于没有完成的四幕剧里的两个人物。”那么,是剧里人生,还是人生如剧? 忽然间想起席慕荣的一句话: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最后,两句结尾的短诗,不禁心动: 在你的眼睛里我找到了童年的梦 如在秋天的园子里,找到了迟暮的花 秋天的园子,迟暮的花。多让人珍惜与感动的句子。 一个秋字,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为它描摹不休。一“禾”一“火”庄稼成熟便为“秋”心上一点秋,便纠结成“愁”明澈,闲适,淡泊,成熟,热烈,旷达,寂寥,悲凄,箫杀,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眼里便行走着不同的秋。 今夜,我坐在秋的深处,信手翻阅那些关于秋的墨迹,默默读着,他们眼里的秋天。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编者按 作者在十月的北方秋意来临之际,在温暖的屋子里眼望外面的落木箫条,冷冽清凉,心中不觉升起淡淡的惆怅,于惆怅之中阅读了三位名家描写秋天的文章。深刻分析了三位作者关于秋天描写的手法;联想丰富,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文字散发出独特的韵味,给人以视觉上的美好享受,把我们一起带进了秋的天地! 白鹿飘过的原野 周末闲逛图书馆,抬眼细观间,陈忠实的白鹿原三个字从书架上跃出来。因这本书早久已耳闻,更因偶尔去网络名为“白鹿书院”的读书频道看文章,看到这名字,便以不容置疑之势将书拿下来,放于包侧。 闲倚沙发,信手翻阅,独特的开篇,便使人不由自主的随着文字,走入历史之中。 小说开篇,便因主人公白嘉轩娶过七房女人而造成悬念。连续六娶,终因各种原因而丧六妻。是风水?是诡异?是病因?继而描绘白鹿原上关于白鹿神秘而灵异的传闻。飘忽跳跃的白鹿,成为白鹿原世代人心中无比神圣的图腾。 全文主要讲述了在陕西黄土高原上一个名为白鹿村的小村落,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的从清末到建国初期的兴起与衰落。 作者运用朴实的地方语言,通过文中人物自己的对话形成动人的人物素描,把那个特殊年月,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世事莫测,政冶风云,时代变迁,人性善恶描绘得淋漓尽致。 全书共三十四章,涉及主要人物有白鹿两家的代表人物:白嘉轩,鹿子霖。 白家的三儿一女:白孝文、白孝武、白孝义、白灵。 鹿家的两个儿子:鹿兆鹏、鹿兆海。 白家的长工:鹿三和儿子黑娃,以及媳妇小娥。 白鹿原老幼皆知的两位先生:朱先生和冷先生。 1、 白嘉轩,这个一生娶了七个女人的男人。浓眉,鼓鼻子鼓眼,腰杆永远挺得又硬又直。为人和善,不苟言笑,沉稳厚重,机智练达,持家有道。在相继六娶六葬以后,对娶妻大失信心。却在一次偶遇风水宝地之后,动用心机,巧取此地,从而娶妻生子,家道愈加兴旺。 他对长工如对待兄长,为了乡人的利益大修祠堂。却也有着那个时代,那个阶层人特有的自负和封建意识。 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当了土匪后,为了报复当年祠堂蒙羞,遣派手下弟兄前来洗劫白鹿两家。白嘉轩的腰被土匪用木杠子砸伤,经过卧床调养,重新站起来后,挺直的腰杆已经像狗一样弯着走路了。 在经历了从清末到建国初各种风云突变和世事的变迁后,他仍作为幸存的主人公之一,佝偻着腰,拄着拐杖,心里暗自庆幸着有那块风水宝地的辟佑,漫步在白鹿原的坡坎上 2、 鹿子霖,家族式的长睫毛,深凹眼。这个在每个时期都耍尽聪明,好色成性,狡诈阴险的白鹿原大人物,在处处算尽机关后,最后仍落得个儿孙尽散,人财尽空。最后惊吓过度,不堪精神重负,而变得痴痴傻傻,丧尽记忆后,在一堆屎尿中结束了肮脏的生命。 3、 白孝文,白嘉轩的长子。儒雅倜傥,善变伶俐。 继任为族长后,只因中了鹿子霖与小娥设好的美人计圈套,从而身败名裂,与家中断绝关系,显些被野狗分食。但却偶然的时机,时来运转,去县城当了营长。因着他的擅识时务审时度势,解放后当上了一县之长。但以黑娃为首的三个营起义大功却莫名的被他申报后独揽,以至于最后黑娃以判徒名义被莫名的被逮捕,他从中做了多少手脚?怕是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了。 白孝武,白孝义,是骨子里恪守祖规的兄弟两个。他们骨子里没有孝文的圆滑,也没有白灵的傲气与逆反。他们的生活,在兄弟中注定是平淡的。 4、 白灵,这个聪明活泼,敢恨敢爱,智勇双全的女子。因党派之争与恋人鹿兆海分手,又因相同的革命志向感情日趋深厚成熟,与鹿兆鹏结合。在战争时期产下一子后,在革命即将胜利前夕,因我党内部错误判决而被活埋 她死的当天晚上,白嘉轩梦到了那只传说中的白鹿,转身跑远 5、 鹿兆鹏,鹿兆海,两兄弟同样受着高等的教育,却走着不同的政冶路线。兆鹏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兆海加入国民党。他们都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兆海与白灵当时感觉甚笃,可因不同的志向白灵对他的感觉日渐疏远,又因与兆鹏常期接触,共同的志向,使白灵对机智沉稳的兆鹏感情日益加深,最后扮接受任务扮假夫妻时,假戏真做,结为夫妇。 而兆海却在围剿共产党的战斗中,中枪致死。而兆鹏,在白灵被被活埋期间,远赴异地执行任务,便沓无信讯,是生是死,无人知晓了。 6、 鹿三,白家忠实的仆人,白鹿原最好的一个长工。 他正义憨直。白嘉轩视他如兄弟。 他的死,被作者镀上很浓的灵异色彩。 儿子黑娃带回了地主的小妾小娥当老婆,使他在人前抬不起头,决然断了父子关系。而在黑娃逃走后,白孝文因中了小娥与鹿子霖设好的圈套,而与小娥厮混被族人识破,落得人人唾骂,几乎命丧荒野。 他眼看着亲近的人因小娥这个女人而败落,怒从心头起,在夜黑风高的夜里,手持家传的棱镖,亲手杀死了儿媳小娥。 在此后不久,他居然被小娥的鬼魂附身,老实憨厚,粗声大气的鹿三,居然走路如同女子般扭捏作态,挑眉弄眼,让人不寒而粟。 虽然以白嘉轩为首,建了震压小娥鬼魂的塔,将鬼魂从鹿三的身体里逼了出来。可鹿三从此后灵性大失,呆头呆脑,直至猝死。 7、 黑娃,从闹农协到成为国民革命军的旅长警卫,又沦为土匪,继而又成为率领三个营起义的发起人。从打骂也不愿识字的烟鬼武夫到自愿走进书院读书的学子,他的变化,是本篇小说中的的主人公最为显著的,也是生活经历最曲折的。 可他天生的直性子,毫无防人之心,最终没有逃脱小人的暗中手脚,在解放后,被定罪为判徒而枪决。 8、 小娥,是本书中对那个时代很具代表性的女子。她本是地主的小妾,受尽地主与地主婆的凌欺。在与黑娃私通被发现后,两个人几经曲折磨难,最终在村外一间破窑里,欢愉渡日。 不料黑娃闹农协后潜逃,扔下她独自一人空守破窑。鹿子霖看中了她,她便半推半就,把鹿子霖当了依靠。尔后又与鹿子霖合谋,将白孝文拉入怀中。最终死于鹿三气愤的棱镖之下。 如果说小娥开始时,与黑娃的爱情是冲破封建枷锁,获得自己的爱情。可她后来却对鹿子霖不加反抗,又与白孝义整日厮混。这种女子,只是当时一种悲哀女性的缩影罢了。 9、 冷先生和朱先生。一个行医,医德高尚,医术高明。一个从文,学识渊博,淡泊名利。 冷先生在白鹿原是华佗式的医神。朱先生则是诸葛亮式的圣人。朱先生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传奇色彩的人物。他为人友善,正义亲和,博古通今,可测人吉凶,观天相,卜知身后事。 朱先生谢世时,其妻看到院里有一只白鹿,飘过屋脊,便消失了。 纵观此书,那只充满灵异的白鹿,以一种神秘的气氛,贯穿着整篇文字前行。朱先生、白灵,等几个雄才睿智的人,他们的生,都与白鹿有关,他们的死,都以白鹿为征兆。 文中几个主人公和一些关联人物的死,无一不让人震憾。而白灵和黑娃的死,最让人感到疼痛与气结 一部不厚的书,却承载了几代人的恩与怨,利与欲,以及中国近代几十年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的变迁。 轻合上书,那几代人恩怨纠结的白鹿原,那飘忽而逝的白鹿,那明争暗斗的旧事,那些男人和女人,带着陈年箱底樟脑丸的味道,从书中鲜活地走出来 往事岂能如烟 床头放着一本书——往事并不如烟。放了多久了,我没有计数。 土黄色的封面,被刻意仿怀旧的样式,制成发皱的样子,与“往事”两字营造出的意境极为和谐。书名是手写体的,墨色浓郁,轻轻触摸,明显是凸起的。那些“往事”就是这样从作者的笔下走出来,触手可及。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名,是一位朋友介绍的。记得当时,他说,这本书读完,他难过了好几天。当时听了便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是怎样不寻常的书,能让一个理性的人难过好几天呢。 当我读完它后,对朋友的“难过”便有了深深理解。作者在自序中提及此书是献给父母的,实际则是描述了中国一批顶尖级的知识分子在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结束这一时期的多舛命运。 全书共分六篇。本想,读完此书后,写一篇读书笔记。可读完后才发觉,这本书不仅是对一些人物命运的素描,更烘托着在那个特殊年代,中国政冶上的历史风云。而做为一个后辈,以自己的肤浅,实在不足以对这些有任何的品评。 思虑再三,遂将读完后一些难以抹灭的心动或心痛片段大致记录一下—— 一、正在有情无思间——史良侧影 这是一个首任中国司法部部长等若干首要职务的女人;是一个在院子里可以摘花佩在胸前,注重生活细节和生活质量的女人;是一个任凭风浪再大,也要稳坐于轮船之上,维护国人形象的女人。可仍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融入了那场亲非亲,友非友的历史漩涡中。最终,在文革中仍没逃脱被批斗的命运。 此篇最后几段写两件事: 1、史良病逝后,作者的母亲前去参加追悼会,在场的一位民盟中央部长问:“她是谁?” 一老者答:“她叫李健生,是章伯钧的夫人。” 另一干部问:“章伯钧是谁?” 2、史良病逝后,侄辈去首饰店鉴定史良留下的所有首饰的价值。原来皆是假首饰,至多值三千块。 作者最后大致这样写道:那珠宝行的鉴定者,不知这些漂亮的假首饰的所有者,是一个叫史良的女人。即使晓得了姓名,他们也未必知道史良是谁。 读到这里,心不由得下沉。 二、两片落叶,偶尔吹在一起——储安平与父亲的往来 作者在文中这样介绍储安平的外貌:面白,身修,美丰仪。民主党派三大美男之一。 这样担任光明日报总编的一代才俊,却在被定为右派之首后,读书,喂羊,成了每日的必修课。读到此,是最让人心痛不已的。 而最终,不堪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在彻底的绝望中,断绝了一切尘念,以“水”来了结了尘缘 三、君子之交——张伯驹夫妇与我父母交往之叠影 “诗词歌赋,无所不晓,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是作者形容张伯驹的。张伯驹一生倾私囊收购文物,为国家献宝无数。 作者笔下的张伯驹生性散淡,不问政冶,不温不火。而就是这样一个待人稍嫌冷淡之人,在章伯钧逝世后,在那挚友绕道而行,亲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日子里,与妻子第一个上门,慰问生者。读到此很是感动,什么是“君子之交”?莫过于此。 而在文革结束后,在文化界供职多处的张伯驹,出入没有专车,只有孙子用自行车接送。最终因严重感冒入院,级别不够只能待在普通多人病房里,感冒转成肺炎而终 心痛! 四、最后的贵族——康同壁母女之印象 康同壁,康有为最疼爱的一个女儿。一个十九岁只身寻父,独自登上印度大吉岭,主席也敬重的杰出女性。一个有着贵族气质,贵族精神的女性。 康同壁处世原则是“以不变应万变”做人原则是“有苦同享,有难同当”作者通过描写生活中赠送小糕点等一些生活细节,更加烘托了康同壁母女做人的高贵品格。 康同壁的女儿罗仪凤,这个通晓六国语言,才华横溢的优秀女子最大的爱好是香水,鞋,花儿,英文诗歌。而这些都是那个灰色年代的禁忌。她流着泪,亲手用开水浇死了花儿,毁了鞋子,香水,诗歌。也毁了她最重要的精神依托。从优越的生活,慢慢沦落到用暖水袋取暖渡日。 她们逝世后,将保留的所有康有为遗物捐给了国家。然而,如今,现于后人眼前的,只是一方又薄又小的墓碑 无言。 五、斯人寂寞——夏绀弩晚年片断 作者这样概括夏绀弩:敢想,敢怒,敢骂,敢笑,敢哭。 这样一个大性情的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被定为“现行反革命”似乎是必然。 而在此其间,他的独生女儿自杀。夏绀弩蒙冤半生昭雪后,才情得以释放,在后期诗作不断。女儿的不明之死与老年妻子背判,这些对他是无可言表的打击。 文中写道:他以文学为精神方向,以写作为生存方式,继续活下去,有如一叶孤帆远离喧嚣的港湾,驶向苍茫大海。 孤苦一生的夏绀弩,死时时的姿态仍像平时靠卧在床头看书时一样。遗体似一张弓,怎么也弄不平了。 一叶孤舟,就这样停靠了 六、一片青山了此身——罗隆基素描 作者这样评价于罗隆基:雄才大略,炫才扬已;忧国忧民,患得患失。思维敏捷,纵横捭阖,喜形于色,性格外露。有大手笔,也有小聪明 这样一个博学雄辩,口无遮拦,风流倜傥的人,在被定为右派其间,孤独一人,在没人发现的情况下,猝于心脏病。最终,骨灰都无处可寻。 这部书的六篇,作者没有单独为自己和父母开篇。可字里行间却让读者清晰地看到父母的高贵品格与为人态度。 作者章诒和没有刻意的去描绘自己。几个小片段却让人心灵震颤——在狱中产下一女,十年后相见时,别人拖也拖不出来认妈妈的场景。出狱后的第一顿聚餐,笑与哭全然没有表情,不知多久没有尝到肉味,独自吃了一斤八两肉,母亲心疼得泪流不止的场面 看完全文,重回看开篇的自序。有几句这样写道:我这辈子,经历了人间,天堂,地狱三部曲,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单的人生,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提笔的那一刻,才知道语言的无用,文字的无力我想,能够悲伤也是一种权利。 再看序言,对作者的每一句话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后,阵阵隐痛袭来。在每一个不眠之夜,提笔的日子,这些文字是怎样从作者的心里或啜泣,或滴血而落于纸间? 往事不能如烟,往事岂能如烟。 梦魅 草原 我在冬的边缘行走 是谁的浅笑 摇醒了 春天 远方 两只洁白的羔羊 在悄悄亲吻 小草眨着好奇的眼 低低,羞红了脸儿 白云和绿草嬉戏着 滚向远方 阳光在草原的脊背上 哼唱流年 我在阳光的怀抱里 伸展懒腰 嘟起嘴 嘘—— 听,春天在草尖起舞翩跹 油菜花 山风吹来的时候 夏的心事 在五月的油菜花蕊里盛开 一瓣一瓣 缀满山的裙裾 远处 白房踮了脚尖儿 翘首在花海里 亭亭玉立 是谁的影子 氤氲在花香里 清晰了,模糊 模糊了,又清晰 一只顽皮的小山雀 一头撞进山的怀里 将惊慌 散落一地 编一顶花环 让长发,在花海中轻舞 没有夜的五月 我在油菜花的香气里 酣然睡去 枫林 这个薄雾的清晨 让我如何走近你 在你最美丽的时刻 我的思念 燃成一面面枫形的火炬 擎于十月的枫林 孩子般的执着 向着你 近了,更近了 亲爱,请牵着我的手,好吗 携着我的勇气 走进千年一梦里 你看 那剔透颤动的露珠儿 分明是万年前 我不小心遗失的 一珠泪滴 摘一枚燃烧的枫叶 涂满风干千年的相思 倾心放逐,心头 熊熊的火焰 沐着晨曦 小屋 天空是安静的 小屋是安静的 林子是安静的 他们,在守候着一场雪的到来 如豆的灯火 点亮了夜的黑 也点燃了,天边 那一驼,羞红的霞 雪花儿飘来的时候 一只小山雀 安静地立在枝头 欣喜地轻数着千万树梨花儿 一朵,两朵 听,是谁的脚步 惊醒了整个冬天 这个冬 我是夜的孩子 安静地守着最后一场梦的到来 梦里 春的帷幕,徐徐开启 给七夕 当牛郎的唇 轻吻织女的额 我忽然,落泪了 嘘—— 请,不要出声,好吗 我多庆幸 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节 仍有一个情节 让你我感动 黄昏到来之前 一些意象便枝节横生 盘根错结地,纠结在 记忆里 那口枯井 叽喳的喜鹊 闪烁的星河 是谁惊醒了,那些曾经 那些,一半烈焰,一半海水的 疼。 我说,鹊儿,今晚,请牵我入梦 ——好吗? 让庄周的蝶 翩舞,午夜的花丛 一梦千载 穿越时空 让万年后的七夕 仍有我感动的泪水 盈盈 在路上 “风乍起 吹皱一池春水” 那一年 那些轻柔的的句子 漫过青春的诗行 翩舞,于草长莺飞的三月 编织出一段段 关于春花秋月的篇章 流火的夏季 我正忙着酝酿秋天 一粒粒饱满的汗水 义无返顾地绽放 每个繁星前来打探的夜晚 枕边,静卧着 用心剪下的一米阳光 那个秋天,很美很美 秋风,扬起蒲公英的种子 晚霞,牵着暮色,悄然而上 每个飘雨的城市 掬一捧湿润的空气 粒粒分子都氤氲着玫瑰花儿香 当四季飘远 我听见 流水从指间悄然划落 一缕长发被风扬起 轻轻,低下头 我,仍然 在路上 夜之殇 黑夜 漫过潮水的忧伤 次第而来 流星眨着不明所以的眼睛 迷失了回家的方向 一声叹息 拉长了月宫里 桂树的影子 是谁 轻倚着月亮 睡意朦朦中 嗅 丹桂飘香 又是谁 枕着安娜卡列尼娜睡过的铁轨上 笑望着 火车驶来的方向 那座山 那一年 我背起远足的行囊 一路向南 寻找春天 流浪的足音 唱过千山万水 惊醒,沉睡的山峦 奔跑的目光 掠过峻岭丛林 凝于,一座山之巅 那座山 凝重,莽苍 那座山 雄浑,磅礴 刚毅的唇,蓬勃着 春的和煦,夏的炽热 藏青的衣,包裹着 秋的成熟,冬的庄严 每天 我撑起生命的画布 躲在无人的角落 仅用,八万六千四百秒的时间 静静地 描摹,山的伟岸 勾勒,山的绵延 笔尖的花,开了又谢 谢了,又开 山的臂弯,已涂满春的娇羞 我含笑的眼眸 轻轻地,滚落,一滴海 和,整个春天 两片叶 两片叶 相偎,低语 噙着湿漉漉的双眼 倾听彼此 心跳的节律 剔透的相思 至脉络深处悄然流淌 坠满心头 轻轻颤粟 有风 从远山的发际 轻送而来 吹皱眼波 巧笑迷离 漾一池涟漪 有雨 从云霭的眼底 轻柔滑落 羞涩点点 情丝缕缕 敲打一树秋意 两片叶 偎在十月,熟透的枝头 揣着七月,滚烫的心事 遥望三月,满树的繁花 相依,私语 邂逅 挟一缕粉色的春风 在幽幽小径旁 徜徉 三月穿透绿叶 为早春 织一件梦的衣裳 回眸处 你着一身灿烂的阳光 在月光女神的旋律中 轻笑行来 相视 眼波在春的长河里 荡漾,转身 散一室紫丁花的 心香 三生三世 前世 我是你案前 那枚秀丽的朱红印章 你的名字 深深地,镌在 我了无痕的心上 静观,翰墨 淡嗅,书香 我如莲浅笑 远胜你泼墨丹青后 萦绕指间的 一缕茗香 今生 我是你窗前 那朵含羞的玫瑰 倚窗,含苞 暗吐,幽香 迟迟,不肯绽放 你一滴怜惜的清泪 洒落。于是 我悄然绽开妩媚的笑魇 为你吐尽 清雅淡丽的 一季芬芳 来世 我定是那袭一身红衣的冷艳女子 与你相遇在 细雨斜飞 绿柳摇曳的江南水乡 披衣伴读 红袖添香 浅笑画眉 倦倚斜阳 瑰丽的红唇 轻启。遍吻江南 飘逸的脸庞 从此,碧清的眸子 不再,流浪 永不停息 那样的风 吹来轻轻的低语 那样的梦 浮现温暖的笑意 那样的你 是否一往如昔 那样的我 是否还在迟疑 梦里依稀 眼睛与眼睛的相遇 一眼万年 刹那嵌进琥珀的记忆 梦里依稀 指尖与指尖的相聚 十指依依 划出360度的轨迹 那年的雨 悄悄打湿你眼角的泪滴 那年的风 轻轻吹皱我心头的涟漪 岁岁年年,风风雨雨 岁岁年年,风风雨雨 对你的牵挂,永不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