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耳冲文集》 生病的子 小时候,我虽然不是体弱多病,但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二十多年都没病没灾地安然度过呢?我想即使是身体再棒再健康的人也会偶染小疾,上帝很聪明,他知道人们如果不生病就不会懂得健康的重要,更不会珍惜健康。生命是丰富和复杂的,每个人都需要生病,也都会生病。话说回来,生病虽然痛苦,严重时甚至夺去我们的生命,但不能否认一些小病小灾给我们带来的异样感觉,以及由此而享受到的各种特权。尤其在儿时,当我们被繁杂的算术题和看起来比裹脚布还长的需要背诵的课文时,我们是多么希望自己肚子疼或者发烧咳嗽啊,因为那样我们就可以理所当然地窝在家里看着动画片,吃着爆米花、麻花爪、酸梅粉以及各种罐头。旁边还有爸爸或者妈妈守在旁边,拿他们粗糙的手掌抚摸我们的额头,测试它的热度,看看我们打过针吃过药以后是不是真地退烧了。 上初中之前,感冒这种常见的疾病似乎对我情有独钟,一般每到冬季,它便像西北风一样准时地找到我,死缠烂打地侵入我的身体,连点儿防备都没有,我只能束手就擒,继而采取相应策略。感冒这东西所带来的后果无外乎咳嗽、发烧、流鼻涕、鼻塞、咽喉疼痛以及呕吐等症状。当然了,我所说的都是轻微的,不包括重感冒,因为我轻易染不上流感,只有那么一次我记得十分清晰。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也是寒冷的冬天,我发烧了。我烧得一塌糊涂,鼻涕眼泪下雨一样止也止不住,一卷卫生纸不出半个小时就被我擦鼻涕和眼泪用光了,留下满地皱巴巴的纸团。不仅如此,我浑身也像火炭一样滚热,烧得我迷迷糊糊,眼也不睁,饭也不吃,话也不说,只是躺在炕头蒙着大被叫冷。父母必定是着急和慌乱的,但我那时已没有多少清醒的意识,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地担心和焦急。那时我们镇上只有一个卫生所,村里有一个赤脚医生,因为正是吃晚饭的时间,显然去十里地以外的卫生所看病是不妥的,于是父亲把赤脚医生找来了。医生把冰凉的体温计塞进了我的胳肢窝,我迷迷糊糊地夹着这根玻璃管发抖。不一会儿,医生拿出体温计,看了一眼,严肃地说,烧得不轻,马上就四十度了,得赶紧打两针。后来我听母亲说医生给我打的两针药剂是并不经常使用的疗效比较快的一种,名字好像叫作“先锋”的。我对此名称印象不深,只记得医生扒下我的裤子,先拿酒精棉球擦了擦屁股,然后便扎了上去。起初冰凉的感觉让我稍微清醒,但蝎子蜇了一样的痛感随之没有任何过渡地袭来,让我不由得咬紧了牙关。医生说,放松,放松,肌肉别绷着,那样药水还怎么进去,病还怎么好?可是我根本不懂放松,直到他拔出针头,拿大拇指摁在针眼处我才松了一口气。其实当针头拔出的那一刻才是最为疼痛的,但我知道针头就要拔出了,于是不由得放松下来,也不去管它到底有多疼了。很多时候,当我还在为此高兴时,医生的针头已经扎进了我的另一半屁股,这真有点儿防不胜防的味道,我只有再次禁受彻骨的疼痛。扎完针,医生又开了一些药才走,临走时不忘告诉我多喝开水多溜达,别总是偎在炕头。父亲出去送医生,顺便付钱,母亲收拾着医生打碎在地上的玻璃渣(那是密封的药瓶口,医生没有合适的开启工具,只能敲碎它)。那天夜里虽然打了针,可药效没能那么快发生作用,所以我还是濒临昏迷状态睡了过去,但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然而梦总是超现实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如果让你在扑克牌中挑选一张最具恐惧色彩的图案,我想你也许会选“k”反正我小时候就是这样认为的。在那个梦里,四张老“k”从图案中走到了我面前,他们凶神恶煞一般齐整地向我靠近,把我围拢起来,可恨我的双脚就像钉在了地上一样,越是想走越是纹丝不动。急得我大叫,可是嘴张得巨大却没有任何声音,我不清楚是我的耳朵坏了还是我成了哑巴,连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这个梦没有结尾,好像不了了之了,我当时并没有醒,是在早晨醒来的,梦中的情节依然记得十分清晰。没出两三天,我的病就好了,但我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不敢再玩扑克,特别是那张“k”更是让我想起来就后怕。 有些病落下根就不容易祛除,且极易复发,比如百日咳。我的母亲小时候便害过百日咳,由于当时条件有限,没能得到及时治疗,于是留下了哮喘的病根,每至冬天感冒时便会引发剧烈地咳嗽,那种咳嗽仿佛要把身子掏空,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似的,让人听起来心惊胆颤。小时候,每当听见这种咳嗽,我总想着长大了有钱了要带她到大医院治疗,彻底去根,让她远离多年的折磨。现在我长大了,也挣钱了,知道这种病在于养,而不是治,在于食疗,而不是药医。我还知道,在气候湿润温暖的地方,哮喘是轻易不会发作的,所以我想要让母亲到海边的南方城市养老,我更明白这需要我的努力,哪怕牺牲自己的很多东西。因为我忘不了在我生病时,母亲是如何无微不至照顾我的,那些远去的温情现在想来依旧让人动容。小时候,有一种病在我身上年复一年连续了五年才结束,它是扁桃体发炎,在家乡俗称“肿榨菜(音同)”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到农历十月左右,只要我一感冒发烧,腮部肯定肿起来,像在很短的时间内长了两大块肥肉。如果只是不美观也就算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它是疼痛的,那种疼不好形容,有时胀胀地疼,有时咽唾沫喝口水都疼得针扎一样。这种疼是看不着摸不到的,杨树和柳树上有一种叫做洋剌子的虫子,它浑身都有毒刺,这种毒刺逼人的头发还要细小,一旦接触皮肤就很难找到,除非用胶布一下一下地去粘,等把毒刺粘下来时,估计汗毛也快粘掉了。我的本意是想说得了“肿榨菜”就像嗓子眼粘了这种虫子的毒刺一样,无法除去,只能等着毒性慢慢消失。母亲见我难受的样子,她比我还难受,见我吃不下饭,她也食不知味,她恨不得代替我生病。那时候我是非常喜欢生病的,因为我可以在母亲怀里撒娇,准确地说并不是怀里,而是头枕着她的大腿,让她捏我的脑门,捏出几道深深的红印。我闭上眼睛,微微的疼痛,还有微微的母性气息,那种类似奶香却凌驾于上的味道,这种气息和味道让我感觉无比幸福,感觉就算天塌下来也用不着担心。 这“榨菜”一肿就是五年,直到我到镇上上了初中,初一那年的冬天应该是最后一次“肿榨菜”由于镇中距离家乡路途遥远,又逢昼短夜长,于是我便和寡居的姥爷住到了一起。母亲的老家就在镇上,姥姥在我10岁时便去世了,因为没有儿子,姥爷就和“当庄的”的二女儿一家生活在了一起。那年冬天我再次中招,但初中的课程紧张,加之临近期中考试,我不敢怠慢,于是坚持上学,也没有找医生打针吃药。可能由于我掩饰得比较好,姥爷和二姨他们都没发现我的身体有什么异样,我就这样扛着,没想到竟然也给扛过去了,我想是因为我年轻、火力旺。那时候,母亲隔上五天就回来看我一次,顺便看看姥爷,之所以选择五天是因为每过五天就是镇上的集。那次母亲来看我时,我的病基本上好了,但母亲还是看出了些许端倪,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当时很想告诉她前几天病过,但话到嘴边却改了口。我想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懂得为别人着想,开始独立承担自己的事,包括疾病。凡是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标准,一件事情总是有好有坏,独立当然会让我长大,但同时也告别了一些难得的东西,比如亲密无间的母子之情。 后来,准确地算一下应该是从初二开始我便持之以恒地进行了体育锻炼,主要项目其实就是晨跑,目的很单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和免疫力,不再生病。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有用的,从那以后,我真的很少生过病,甚至连感冒都不再光顾我,更别说那让我既讨厌又不舍的“肿榨菜”在冬天到来的时刻,我决定不再坚持锻炼,我决定回家生一次病,再次重温儿时的小幸福,再次享受那久违的毫无空间的浓浓的亲情。 游台山而不得 想去阳台山很久了。我以为,游山的最好季节是夏季,除却满眼葱郁不说,所有的生命皆处于鼎盛时期,况且山高林密翻云覆雨,眨眼间便是一种景致。因此,这个想法从去年秋初开始酝酿,直到今年6月10日才得行。 京城这几日的蓝天很是稀罕,碧空如洗,白云朵朵,这让我想起童年的天空和梦想。特别是农历五月十四那天晚上,已是十点多钟,窗外的天却依然能分辨出白日的那种淡蓝色,更让人称奇的是那云朵,本色当然是如棉花的白,可因那夕阳的久留或是月光的浸染,它们竟然泛着橘红。漫天的云朵犹如安静的羊群在沉睡中移动着,也像巨大的蘑菇群不失时机地怒放着生命,月亮时隐时现,如水似银的光芒小心翼翼而又不着痕迹的流淌着。乘凉的人们宛如水底的鱼儿游来晃去,三三两两的絮语呢喃。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了要去阳台山,我伸出手朝向那些飘忽的云彩,我想我要在山顶跟她们拥抱。 路线是这样的,鹫峰——望京塔——阳台山——妙峰山,可以看出,这几座山峰是相连的。事实上,它们(包括凤凰岭)同处于古称“太行之首”的西山山脉,从行政区来看,横跨海淀和门头沟两区,隶属于北京林业大学。天热,微风,换乘346路公交后一个小时左右,便到了鹫峰所在的北安河乡。其时已接近中午,小镇睡着了一样,连穿街过巷的野狗也眯着眼睛。阳光白而亮,掷地无声,威力却是无声胜有声,想烤化一切,包括匍匐于山道的我。 鹫峰并不高,准确海拔465米,很快我就爬了上去。一路上的景致并无出彩之处,唯一的感觉是我在上升,在一步步接近天堂。树木很多,种类不少,像山毛榉、栎树、白腊、槐树、桑树,还有哪座山都缺席不了的松柏。只是这些树少有粗壮高大,树龄应该不超过十年,这可以从一些因意外而死亡的树根上看出来。鹫峰没什么意思,不外乎几块儿大石头,而且这里的人很多,连歇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喝完最后一口水继续往前。 下一个目的地是望京塔,遥遥看去和天津盘山的挂月峰颇为相似,只是因为旁边没有寺庙而显得单薄许多。望京塔海拔742米,距鹫峰之间有两个不算高的山头,路程却要长一些。我边走边拍,除了上山时坡度较陡外,山顶和山坳处的地势都很平坦,如履平地,适合拍照。但是这块儿却没什么值得拍摄的素材,野草野花都是平地常见的,所以让人感到兴味索然。多亏了几棵杏树和桑树的连续出现,让我找到一点儿感觉,失落的心稍稍得到安慰。由于这里海拔较高,气温便比山下低了几度,果实的成熟时间也就比山下晚些时日。杏儿还是硬梆梆的碧绿着,一看就让人泛酸。桑椹倒正是成熟的时候,鲜红的、紫红的、紫黑的,全都孤零零地躲在枝叶后面。树下肯定掉了不少,皆不见踪影,只有山石上留下斑斑点点的紫色痕迹。斑斑点点印在我的心里,多年前我的心里曾经有过这样的斑斑点点。记得,那是记忆中的六月,麦收季节。大姑家前院有一棵遮天蔽日的桑树,不知多少年了,每年桑椹成熟时,我都会如约而至。我像个猴子,用不了三两下就能爬到树上,找个好位置,端坐。甜梭梭的气味包围着我,睁开眼,绿叶贴在脸上,饱满欲滴的果实碰到了嘴唇。等我从树上下来时,一张嘴就成了传说中的厉鬼,此鬼生前酷爱紫色,不然不会将其吞咽,弄得牙齿嘴唇和舌头全都紫得吓人。这棵桑树死于雷劈,直刷刷地就从中间豁开了,伤口嶙峋。现在我知道了,在他即将走出时间的那一刻,它睁开了巨大的眼睛,它看清了这个世界,它流下了乳白色的眼泪,那辛辣的味道至今让我着迷,它已成为我心中的永恒。 终于走到望京塔所在的山峰底下,放眼四望,层层叠叠的绿色在山风中一浪接一浪地翻涌,阳光的细胞超速扩散,随着波浪尽情闪耀,灼人眼目。我稍作休息,干掉一袋椒盐核桃仁,据说坚果能及时补充体力。心想用不着的,我对自己的身体颇为信任,记得前年去野三坡,一口气爬了三千多个台阶,只是稍微气喘罢了。我沾沾自喜地望了山顶上的三层小塔一眼,低头猛冲。这条山道很陡,转弯处直来直去,而且每一截都很短,仅有五六步左右。我不得不来来回回地走着巨长的“之”字,在每个连接处急速转弯。我想如果将我的速度加快几百倍,看我的背影准能想起“凌波微步”就这样,我马不停蹄施展着段誉的看家本领最终迈上了破塔的门口。这座塔就好像某种远看风度翩翩近看狗屎一滩的伪美人,叫人大失所望,好在我不是来看它的,我对它本来就没有什么想象和奢望,因此谈不上空落。说是三层,其实第三层还没竣工,空有一副骨架,像被掏空血肉的骷髅兀自讪讪着。二层和三层都是实心的,只有第一层里住着两个不知是看塔还是看山的人。一男一女,五十岁挂零,男的在屋里,只听到说话声,女的在外面听着收音机。塔下有四个背包族在打扑克,一脸稚气,我想可能是刚刚结束高考从地狱上来的学生吧!我坐下歇了一会儿,在女人那买了一瓶矿泉水。看一眼商标,靠,是我老家(玉田)出的那种廉价产品,山下一块钱的那种,现在五块钱。没办法,对现在的我来说,这瓶水值这个价。喝了几口,我绕到塔后,真是别有洞天,我又看见了一片连绵不绝的山峰,而且一座高过一座。本来我以为望京塔所在的山峰已经够高了,没想到真是山外有山啊。没得说,我应该继续走下去。值得一提的是,这一路上我连半个人影都没遇见,只有几声怪怪的鸟叫像瓶子炸裂般响彻山谷。 我以为前面就是阳台山,所以信心百倍,看了一眼时间——三点一刻。越走越高,眼前的景致悄然变化,除却树木,主要是野花野草渐多,而且大部分都是我没见过的,一片连着一片。大多是白色和淡紫的,也有乳黄色的,很少有大红大紫出现。我知道,我已经进入所谓的高山草甸了,后来的路证明我想得没错。在大片雷同的花朵间,我见到了两朵似曾相识的花朵。在我走过的山路中,我只发现了两棵这样的花,一朵开得正好,一朵含苞待放,一朵仅剩一枚花瓣。她们是桔黄色的,花型宛如百合,她们的叶子也跟百合相似,野百合——我想是的。小学六年级时我曾到过家乡北面的燕山玩过一次,在山顶上我见到过这样的一棵花。当时我爱不释手,把它连根拔了下来,想拿回家栽植,不过她最后还是死了。多年前的夙愿重见天日,不知喜忧,我从不同位置给她连拍了好几张照片。邂逅总是让人措手不及,是偶然也是必然,有缘必能相见,时间和地点都已不再重要,人生大概也是如此吧! 途中遇到一队有组织的登山人马,与我相向而行,恰巧在一座山峰相遇。她们的终点是我的出发地,大概有十来个人吧。有几个人手中攥着一大把新摘的鲜花,周围配着长长的草叶,煞有介事。他们站在山顶的石头上让我帮他们合影,就要摁下快门的那刻,他们叫嚷着无限风光在险峰。还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长得颇为富态的女人唱起了歌“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她的嗓音筋道、敞亮,不失甜美,很有郭兰英的韵味。在“茄子”一声结束后,我们分道扬镳。接着,我又遇见了四个人,其中有一个是英国人。他说的什么话,我一句也没听懂,倒是另外三个国人的英语能听出个一二来。原来他们并不是一块的,老外跟我一样单枪匹马,另外三个是一起来的。谈论着山水,北京和伦敦,就这样,我们到了最高的山顶。站在目前的最高峰,一片茫然,因为我们五个人都不知道现在位于什么地方。还好,等了一会儿,过来一对深谙此道的夫妻。原来,刚才我所穿越的地方叫做萝芭地北尖,山下有一条盘山公路清晰可见,从这个山头下来再顺着公路前行才是阳台山。接着他们又将妙峰山的标志指给我们,那是一座寺庙,目测距离有十多里地吧。闹了半天,我还没到阳台山,真是气人,老外决定继续走,一定要到阳台山。我看看时间,已经快五点了,时间不允许我再走下去了,否则一定会露宿山间。我和另外三个人选择最近的道路下山回家,自然不能原路返回,公路处有一条道直通山脚,据说是慈禧为进香而修建。 与老外byebye后,我开始下山。此时一大片青黑色的云彩拉帮结派挡住了阳光,微风吹来,甚为凉爽。这条山道旁开满了一种酷似茉莉花的白色花朵,唯独缺少的是香味儿,倒是养眼得很。行至半山腰处,雨落,先小后大,接着起风了,雨也密集起来,我躲在一块大石头下看着渐渐洇湿的山石和树叶。大概十分钟左右,还没有停的意思,但小了一些。为了赶公交车,我不得不冒雨前行,刚才被阳光暴晒一番的脸蛋此刻接受清凉的雨滴洗礼真是再惬意不过。又过了十来分钟,雨停,风一阵阵吹过,大朵大朵的云彩几乎与我擦肩而过。我打了几个哆嗦,加快步伐往山下跑去。忽然,阳光穿过云层,自信地奔流而下。雨后的空气更加清新,我禁不住停住脚步,闭上眼睛大口大口贪婪地呼吸着。睁开眼,山下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还有缥缈的云雾,犹如仙境,真想舍身其中,抛却俗世。吐气如兰的我转过身立马惊呆了,硕大饱满的彩虹仿佛一座桥架在空中,离我那么近,甚至能看到粼粼的波光和蒸腾的水汽。拿出相机,拼了命也要留住这个难得一见的美景,可是就算我真的拼了命,也留不住了,因为我的相机没电了。我叹口气,转念一想,既然不能留住,那就多看几眼吧!我干脆坐下来,像个虔诚的和尚睁着眼睛打坐一般,目不转睛盯着彩虹桥。阳光越来越多,水汽蒸腾得很快,我看着这座桥渐渐得消逝了。我看了一眼手机,已是六点多了,赶紧像个贼似的往山下跑去。很幸运,我赶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代价是在写完这篇文字后继续按摩酸疼的大小腿。哎,我已经按摩一天一夜了,下次一定找个伴儿一起去,回来时也好相互按摩。 2006年6月11日 海淀罗庄 生和过年 我的生日在腊月十七,为此多多少少蒙了一层年味儿,然后我发现只要吃过长寿面过年便显得指日可待。对日期没有概念的时光如今想来有着异乎寻常的美妙,不懂得掀开日历通过数页来计算距离过年的远近长短,不想去问父亲母亲还有几天过年,他们的脸上并没有因为过年而除去经年的忧愁,暂时的喜悦像阳光停留一阵便会消失。亘古不变的哀怨如同蛇毒先后侵入皮肤、肌理和骨头,最后由量变升华为质变,直到化成一抔黄土应谶万里无云的永恒悲伤。我也不会在心里计算时日,只知道年就在前面等着我,我已经看见了它,这是一个任何允若和誓言都敌不过的坚定事实。我只要安心的等,日复一日的无忧无虑仿佛永无止境,年复一年的吉祥也有着不可思议的雷同,我不知道我陷进了时间的迷宫中。 腊月十七如果恰逢礼拜天是值得庆幸的,那意味着本年度的生日能够过得从容正式和饱满,不像上学的日子不能将全部精力集中在生日上,还得跟往常一样应对早起和写不完的作业。长寿面要在生日的前一天(寿日)来吃,生日那天必吃的是鸡蛋。母亲一般在寿日晚上做长寿面,当我放学回来时面条已经切好,长而整齐地排列在面板上,上面撒了一层面粉防止面条粘在一起煮成面疙瘩。为了省电,堂屋的灯泡度数很小,发暗的昏黄光芒笼罩着屋内的一切,透过玻璃门窗在庭院漆黑的地面上映出不规则的光影,愈加显出夜的黑。按道理来说我的寿日该有一轮圆润明亮的月,但不知道为什么二十多年来一直我也没发现。也许是我从没注意过,也许是腊月的天空常常阴沉如墨,老天故意不让月光垂青于我。 母亲在灶前烧火,等待水开,在外面走街串巷做买卖累了一天的父亲此刻躺在炕上小憩。我放下书包蹲到灶前帮她烧火,母亲的裤腿上散发着泥土和阳光干燥的芬芳。水响边儿以后,哈气从锅沿和锅盖的小孔里渐渐升腾,等到哈气渐粗渐多,母亲掀开锅盖,面条从她手中滑落沸腾的水中。面条熟后,锅里的水成了乳白色的面汤,母亲将它们一起盛到瓷盆里。盆里早就放好了切碎的香菜、姜末以及盐、味精、香油、米醋等佐料,热汤浇上去堂屋一时香气缭绕,勾引着我肚里的馋虫。鸡蛋和葱白打卤,中午吃剩的白菜炖豆腐,还有半碗老虎菜能让我吃上两三碗热面,特别是老虎菜越辣越上瘾,简直欲罢不能。 生日那天,母亲和父亲照例早早起来,看着旁边叠好的被褥我总以为他们从昨晚忙到现在,一直没睡。正屋的灯没有开,堂屋的灯光从门框上方的玻璃映在墙壁上透着一种安详和不容碰触的温馨。醒来后,我依然闭着眼睛,听着母亲和父亲在堂屋低声说话,间或一阵水声或者柴禾踩在脚底的悉窣声。想到前面有阳光灿烂的一整天等着我自由支配,心底的兴奋像喝饱水的蘑菇迅速膨胀。直到能够看清窗玻璃上的冰花图案,听见此起彼伏远近不同的鸡鸣狗吠我才依依不舍离开暖洋洋的被窝用最快的速度穿好冰凉的棉衣棉裤,当然要情不自禁地吸溜几下。洗过脸,饭已熟了,海碗里摞着七八个鸡蛋,有的红色蛋皮上还沾着几粒白胖胖的大米。在吃蛋以前,母亲挑出一个最大最红的鸡蛋在我脑袋上骨碌几下,嘴里叨咕着,叽哩骨碌就一年,叽哩骨碌就一年。好像嫌我长得慢,直到上了初一母亲还不忘这个仪式,有时她打量着我干瘦的身材说,今年除夕夜别忘了让你爸在门后提溜提溜你耳朵,要不以后长不高。 生日延续的快乐并不能坚持多长,好在还有六七天就能放寒假了。记得小学时每个学期末总能捧回一张奖状,像画儿那样卷在手中边走边敲打着胳膊,好像在炫耀似的。父母包括爷爷奶奶见了奖状总要夸奖一番,无非是些功利性的美好希冀,却让我的虚荣心得到空前满足。奖状要等到扫房以后才能贴上去,一般小年过后,家家户户便会选一个晴好的天气来打扫一年来的尘埃与晦气。我们一家四口(还有我的妹妹)先把屋内所有能搬的东西全部转移到庭院里,实在搬不动的诸如柜子和衣橱只能在上面铺好苫布或者尼龙袋遮挡污垢。两把笤帚绑在长长的木棍上,父母各举一根扬着脖子寻找蜘蛛网和一年来积累下的尘土和其他污垢。我和妹妹拿着扫炕用的小笤帚或者鸡毛掸子在够得着的墙角旮旯郑重其事地用功,但我们打扫过的地方很多时候需要父母返工。其实我们俩最主要的任务是扫房以后的擦玻璃,窗户才是我们的用武之地。腊月的阳光有些稀薄,透过玻璃更显得脆弱,简直能够与其正视。我们用父亲不爱喝的酒来擦玻璃,湿抹布蘸上一些涂抹整块玻璃,将各种污垢稀释,然后再用干布用力擦拭完毕,玻璃变得异常明亮清晰,就像没有装玻璃一样。 腊月的最后几天,父亲不再出去奔波,而是和母亲开始准备年货。从集上买来二三十斤猪肉(一般是硬肋和后腿部分,肥瘦都有),顺便割上两三斤牛羊肉,用来包肉丸饺子。各种蔬菜(韭菜、芹菜、绿豆芽、黄豆芽、青椒、菜花、蒜薹等等)被母亲放在透明的塑料袋里,扎紧口袋嘴以保持新鲜。瓜子、花生、糖块、苹果、香蕉和磨盘柿这些除夕夜才能吃的好东西放在带了锁的柜子里,不过某个晚上母亲禁不住我和妹妹的软磨硬泡会拿出一些稍微满足一下我们的欲望。肥大的鲤鱼在拥挤的大盆里翻腾着,父亲在门外磨刀霍霍,对象是两只公鸡。它们并不知道大限已到,依然悠闲得在院里来回踱着方步。杀鸡讲究稳准狠,一刀就要割破气管,否则鸡血不能放出淤积在肉中,鸡肉的味道会大打折扣。有一年父亲杀鸡时走了手,还没割破气管,公鸡挣扎着从父亲手中跑了出去,并且一跃飞上了墙头。脖子处的伤口还在流血,它大义凛然站在墙头反抗似的大声吼叫,充分捍卫着生命的权力,表示着对我们以怨报德的极大愤概。母亲宅心仁厚,她有些无奈地对公鸡说,谁让你本是盘中餐呢,这话在她给鱼开膛破肚时依然适用。我想母亲不信佛真是太可惜了。 收拾好的鱼和鸡要在除夕夜前一天下午炖好。那天中午吃的是牛肉或者羊肉馅的蒸饺,那才叫真正的肉馅,除了放些香菜佐味外,全部是肉。它们将饺子皮撑得满满的,像怀孕的肚子腆腆着。筷子刚用劲儿,还没彻底夹开,一股油便迫不及待冒出来,伴随而来的还有慑人的香气。煺毛开膛后的鸡和猪肉先放进锅里煮烂,煮好以后就开炖了,半透明的宽粉条和大块的土豆放进锅里时,整个庭院整个村庄被肉香包围得密不透风,随便吸口气都能香个跟头。 大年三十的午饭最是丰盛,碟碟碗碗挤得圆桌上缝隙全无。拿起筷子我真不知道该伸向哪只盘碗,往往肚皮已鼓鼓得像熟透的西瓜时还有几样菜没有尝呢!记忆里过年时的天气已有变暖迹象,遥看门前柳树多半透着暗黄色,白杨树的枝头上排着暗绿色的花骨朵,等到燕子飞来时,猩红色的杨树花像毛毛虫一样吊在树枝上。吃过午饭,零星的鞭炮声偶尔响起,像是为着午夜的鼎沸提前作了预告。傍晚,年度最后一次日落悄无声息上演,人们正在灯光和哈气中欣慰地笑着,门框上的对联写满吉祥和祝福,狗们在窝里啃着骨头。我正仔细端详着每个饺子,一个接着一个夹开却不吃,扒拉开里面的馅瞪大眼睛寻找着,你知道我在找什么吗? 2005年11月29日 海淀知春路 夜行岁月 那日加班到深夜11点左右,忽然遭遇大范围停电,整座办公大楼包括附近的小区顿时一片黑灯瞎火。从二十三层窗户射进的星光带着久违的寒意,淡蓝若水,在落地窗附近的地毯上圈下一块不规则的幽幽光晕。仿佛那是一口深井,而井水清澈得几近透明,连静静站在旁边观赏也要提心吊胆,害怕它会毫无理由的失踪,像生活中许多梦想和愿望一样消逝不见。 我悄悄坐下来,连大气儿也不敢出,抬头望向窗外,明月不见,遥远得仿佛不存在的灯火微弱地闪烁,静谧海蓝的天幕严丝合缝遮住白天应该有的一切,让这夜晚愈加真实和妩媚。一个激灵,凉水骤然浇在头顶一般,我的神经被硬生生地拽了一下,如同好久没有锻炼的一块肌肉,只感觉陌生的疼痛袭击了我,占据了我的心灵。我想起很多往事,它们一律拥有漆黑剔透的夜晚作为背景,天光依旧朦胧如初,一个骑着单车的少年从黑暗中向我走来,于是我看清了少年的自己怎样在黑暗中行走。 应该不是我一个人,后面还有两个女孩,我们从十多里以外的镇中往家赶。立冬没过几天,细小锋利的北风吹过荒野,穿过树林,将我们包围起来,寻找突破点。裤脚盖住了鞋面,棉手套裹住了袖口,厚实的围脖在脖子上绕了好几圈,连后脑勺都盖上了,它们无计可施,只好死皮赖脸恶狠狠舔食我们唯一露在外面的脸蛋、鼻子和额头,甚至嘴唇。北风的舌头长满尖利的倒刺,像给驴马刷毛的铁刷一样刮着我们的皮肤,痛不可忍。其实寒冷并不可怕,北风让我们失去说话的欲望,巨大的寂静和巨大的黑暗狼狈为奸,我们仿佛在它口中往外跑,朝着温暖和光明奋力奔跑,生怕它闭上嘴巴将我们永久地吞噬。 声音还是有的,不过更显黑暗的死寂,柴禾叶和树叶被风推着在黄土路上“滑旱冰”哧——哧——偶而歇一下再继续。当经过那几片坟地时,尽管我们依旧闭口,而脚底就像商量好了似的,不约而同紧蹬一阵,也不管前面的路是否平坦。有时急速行进的车轮蹭到凸起的石块会咯噔响一下,紧接着是单车的金属声,如果石块浮在路面上,它多半会被车轮巨大的冲击力挤走,像一滴溅起的水画出一道抛物线,不知所踪。一般不会有人转头,更不敢看那片坟头,不过有时候你不得不看。 那次我们恰好经过坟地,忽然我的车子不往前走了,蹬来蹬去依旧原地打转,我心里咯噔一下,马上想到祖母讲过的关于鬼打墙的故事。前面两个伙伴还不知道我发生了状况,我壮着胆子叫住了她们(有难同当嘛),那句话听起来颤音十足,比某些歌星装腔作势真实多了。我看到她们停下来,心里多少踏实一点儿,赶快下车检查症结所在。原来是链子掉了,我低着头修理,刻意不让自己抬头,因为那些坟头近在咫尺,一抬头就能看见它们。可是我从车子上下来时还是不经意瞥了它们一眼,黑馒头似的摆在无限大的荒野蒸屉里,有的还装了“豆馅”没看见坟头上压着几张白纸吗——做了记号。都怪自己胆小而且想象力丰富,我一边摸索着该死的车链子,就想起鲁迅那个老头子曾经告诉我们世界上有一种血馒头,用荷叶包好蒸熟以后黑乎乎的摆在了我嘴边,天啊!好像给我送来了,你听,沙沙的脚步声像传说中鬼的声音越来越近,风都停下来了,我的心提到了喉咙,怦怦跳个不停要钻出来似的,我没工夫管它,因为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多,好像从左边,不,右边也有,妈呀,后面也来了!我紧缩头皮,手也不能动了,最后一秒我决定豁出去了,猛地站了起来,于是听到了尖叫。吓死我了,臭焦冲,真讨厌!两个同伴惊魂未定地骂我,一只手摸着胸口。就你的车子毛病多,赶明儿买辆新的,在她们俩的抱怨和帮助下终于上好车链子,继续赶路。我心头暖暖的,骑上单车走出二十多米后,禁不住回头的欲望,看到的依然是那几个平平的坟头,找不出半点儿鬼意。 那时我上初一,和两个同村的女生一起上下学,漫长寒冷而孤独的冬天里我们结伴而行,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其中一个女生和我考上了同一所师范学校,那时每逢周末我们还是一起回家,只不过再没走过夜路。事实上从初二的冬天我们便开始住校了,刺激的夜行持续了一个冬季。我记得师范毕业时,她在我的留言册上只写了一句话:你还记得初一时咱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的日子吗,其实我比你更害怕走夜路,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我一直相信黑暗中唯一的伙伴定是光明的! 我想我已悟到其中的道理,因为在师范求学时我曾经独自骑车走了五十多里的路程,那真是一段难忘的路程,好比生命提纯的过程,当时的感觉是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活过。那是周五晚上,中午妹妹打电话告诉我外公去世了,让我尽量争取回家一趟。其实妹妹的意思是让我周六早上赶回去就行,不过我选择了周五晚上,不知道为什么,完全凭着一股冲动。可能和我在初中时与外公生活过两年的缘故吧,当时心里说不上痛苦,却有莫名其妙的无助,我想既然无力悲伤,那为已逝的人走一趟夜路应该是虔诚的表现,权当给外公在天之灵祈祷吧! 那是个有月亮的夜晚,我都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那么硕大圆润、空灵如玉般的月亮。发现它的时候差不多快到外公家了,浑身热乎乎的,由于骑了一个多小时车子,汗差不多已是第二遍。当时我正在河埝上行驶,目光所及是脚下的路,周围一片静谧,唯一的声音只有我的呼吸以及橡胶带与黄土路摩擦的轻微而有节奏的声音。路面泛着青白色,树影如美人脸上淡淡的黛眉,虽然淡,却异常清晰,烙在路面上仿佛一幅水墨画长卷,绝对是丹青高手,笔力老道。想到这里我的速度缓慢下来,忽然觉得四周如此明亮,一歪头便看见了静如处子的月亮,怪不得刚才没有发现,在马路上我一直背对着它行驶,看来美景总是藏在乡间小路深处。她躲在密林背后,宛如害羞的少女选择在无人夜晚袒露酮体沐浴一般,然而她的身体过于完美,生命的光泽令她散发出清冽的光芒,不仅让一切为她屏息,更令我沉醉。 在这条路上我想起更小时候走过的夜路,那是我与黑夜的初次亲密接触,现在想来甚至有些恍惚。印象中总是与堂妹一起上下学的,小学校距离我家只有一里地左右,那段不着痕迹的时光中有两个弱小的身影一前一后安静地行走。一到冬季,每周会轮到一次我生炉子,我生炉子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暖气或者空调这玩意,估计我周边的人也不知道,否则不会有人埋在心底不作炫耀的。因为要保证大家进教室是暖和的,我就需要比别人早上半个小时赶去学校生好炉子。前几次父亲陪着我,帮我一起将冰冷的炉子变得通红,接着整个教室像春天的午后一样暖洋洋。后来我学会生炉子,他就不再陪我去了,堂妹只好少睡点儿懒觉,跟我一个时间上学。那些黎明前的黑暗被我们一步一步走过来了。往往在村头还能听见几声狗叫,或者公鸡打鸣的声音,不过一出庄,就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天边的繁星与远处的灯火交相辉映,别山(地名)发电厂忽明忽暗的光芒闪烁不止,高大的树木连成一片围绕着村庄,像要隔离你和光明与温暖的障碍。好在能够模模糊糊地看到学校的模样,其实它一直在心底,知道进了大门就能开灯,生好炉子就可以享受温暖,有盼头的时光是不嫌长的。那时候我总觉得世界像一个黑面的人肉包子,我和堂妹被当作肉馅,上帝在夜里用天和地当皮将我们裹起来,让我们一辈子都出不来。 不知道何时来的电,那时我已经睡着了。我在梦里完成了一次旅行,是向着黑夜大大步流星的旅行。城市里的夜晚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和本质,更多时候代表着花天酒地、声色犬马甚至不贵苟当。那些不被珍惜的夜行岁月在心底沉淀,像颗夜明珠在城市彻底沉沦陷入瘫痪时熠熠生辉。 2005年11月8日 我家的鸭子像朵花 一直觉得我是在鸭群的陪伴中长大的,童年中可以没有猫和狗,而鸭子始终是回忆里挥之不去的一道风景,像朵安详沉静的白云睡在心头。曾几何时我心无忧虑地睡在云端,忽忽悠悠就离开了它们,在钢筋腹地摸爬滚打,追求所谓的生活。如果有来生,我多想做一只鸭子啊,真正天为庐地当床大河做浴缸,将这辈子的生活删繁就简只剩吃喝玩乐,还能弥补一下由于今生不会游泳不曾享受过畅游江河的遗憾。 已经记不清从几岁开始,一群小鸭子闯进了我的生活,从此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一起分享美好的时光。应该是早春时节,野地里的二月兰开得如火如荼,放学的路上我采了一大把插在灌满清水的墨水瓶里。就是在这时,我听见了嘤嘤的叫声,循声而至,炕稍多了一只大纸箱,声音来自那里。于是我迫不及待打开箱子,映入眼帘的是五六只可爱的小鸭子,它们相拥着靠在纸箱一角。金灿灿的绒毛汆在一起,像个毛茸茸的黄色圆球,漆黑圆润的小眼睛仿佛嵌进绒毛的黑珍珠。妈妈喂它们用热水泡过的小米,出壳没几天的小鸭子走路还不是很稳当,在光溜溜的塑料布上直打滑,笨拙的嘴巴轻触小米,小米堆在它的触动下逐渐摊开,它终于知道张开嘴巴将食物铲进去了。一旦懂得了吃,便不想再停下来,很多时候刚从箱子里放出来,就开始狼吞虎咽,常常噎得它们伸直脖子,眼珠艰难地转动。我一边会心地笑,一边抓起它,将它的嘴巴强行压进水槽里。被迫喝了几口,它就忍不住了,甩起嘴巴来,脖子挣扎着往后退,原来是我没注意将它们的鼻子放在水中,无法呼吸了。 鸭子最丑的时候是成年前换毛那段时期,原来细小轻浮的茸毛差不多掉光,身体很多地方露出红色的肉,翅膀和尾巴处开始钻出一些簇新洁白的短小羽毛。好比收割以后的麦田裸露着胡子似的麦茬,而玉米刚有手指高,还不能让大地绿意婆娑。我仿佛在鸭子身上看到自己生命成长过程中的尴尬,少年时不知道掩饰也没有任何技巧掩饰自身的所谓短处,即使在别人眼里臭名昭著,却无比真实。长大后,谁还能为所欲为,表现真我,怪不得出格的行为被称为个性。 鸭子当然不管这些,它们依旧生活得衣食无忧,每天到河里洗澡,如果运气好还能开荤——吃到鱼虾或者田螺河蚌。那时候我坐在河边看它们戏水觅食,常常一坐就是半日。天空蓝得空灵,蓝得无垠,宛如一湖碧水,让我无端想哭。河柳不像垂柳华而不实,即使没有婀娜身姿,繁茂葳蕤依旧势不可挡,大片浓荫绵延不绝,走在林荫路上,抬头仰望星星点点的阳光恍如走进时光隧道。偶尔一阵风将模糊的人语刮进耳中,呢喃如燕语,不清晰的动听。白云的倒影与雪白的鸭群重合在一处,犹如碧水之上正在盛开硕大的花朵,速度之快,花形之多令人目不暇接。一旦它们静下来在草地上睡觉,会将脖子折过来,嘴巴插进羽毛中,眼睛闭着一动不动,仿佛一朵白云在草地降落。如果足够安静的话,你会听见它们集体的呼吸声,传说那是白云飘动的声音。 家里总共养过多少只鸭子我没计算过,每年大概总在七八只左右吧。一般情况,男少女多,公鸭总是不受欢迎的,有一两只就够了,剩下的全是母鸭。如果不是为了卖成鸭蛋(标准的说法应该是受精卵),母亲是不会买公鸭的,它们除了发泄性欲出卖精子之外别无它用。通常来说是这个道理,但有一只公鸭我这辈子肯定不会忘记,像初恋初吻初夜让我难忘。一个鸭子让我如此重视原因很简单,它像曾经读过的一部好作品让我感动,心灵为之颤栗。 整个生命历程不过半年时间,从桃花开到桃子成熟是它短暂的一生。那一年鸭子小时被老鼠拉走了两只,因此只剩下五只鸭子,其中只有一只公鸭。我们叫它勇敢吧,当时它死后我给它起了这个名字。勇敢很小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非凡气宇,知道自己是鸭群中唯一的男子汉,处处保护着另外四位女生。那时村里的家禽都在当街放养,食盆子放在门口,所以一盆食物光了,多半是有其他家的鸡鸭鹅甚至马驹牛犊帮忙吃的。不过那一年我家的鸭食除了麻雀能趁机偷吃一些外,其他家的鸡鸭鹅是不敢来的,绝对不敢来。因为我家有勇敢在,如果有其他家的鸡鸭鹅靠近食盆,勇敢一定加急赶来,像蹬了烽火轮一样呼呼生风,与勇敢较量过的家伙看到后一定抱头鼠窜。有些还没尝试过勇敢厉害的,比如昂首挺胸的一只大公鸡,他不光喜欢吃我家的鸭食,有时竟然将正在吃食的母鸭啄跑。 我向上帝和毛主席保证,以下所讲是我亲眼所见。当时两只大公鸡霸占了我家的食盆,一边吃一边响亮地叫着,好像做贼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勇敢从附近的树林冲了出来,距离公鸡还很远时,便卯足劲头做好攻击姿势,脖子向前伸直,脑袋低垂,嘴巴翘起,犹如离弦之箭直奔大公鸡的身体。两个盗贼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已被勇敢撞得差点儿翻倒在地,等他们看清勇敢时,也来了劲头。身上的毛几乎全竖了起来,抖动着身体,围绕着勇敢转圈,寻找进攻机会。勇敢没有他们海拔高,他的脖子不能往高抬,只能跳跃着攻击他们的翅膀和尾巴。仿佛一个骁勇善战的将军,勇敢总是出奇不意,一会儿功夫,大公鸡斑斓的羽毛已经落到地上好几根了,傲慢的脖子也垂了下去,但还没有认输的意思。勇敢再次作势进攻时,两只鸡拔腿就跑,也不分方向,而勇敢穷追不舍,看样子一定是要将他们赶回老家。黄土道上尘土飞扬,两只大公鸡慌不择路,见缝就钻,其中一只钻进麦秸垛,另外一只飞上了猪圈。我觉得该结束了,于是叫回了勇敢。 勇敢是我看着长大的,他真的讨人喜欢,连我母亲也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到地里干活时总不忘掐些野菜慰劳它,四只母鸭沾了勇敢的光。一般的家禽是不愿意与人接近的,不具有宠物功能,可勇敢能够做到,只限于我。可能是小时候就放在手里习惯的缘故,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勇敢聪明,通晓人性(或者我通晓鸭性)。周末带它们去河边玩耍时,勇敢经常撒娇,走到一半时它会停下来趴在地上不走,第一次我并不明白怎么回事,以为他发现了什么东西不想走了,可是周围一切正常,没有蛇或者蚂蚱的踪迹。后来我才明白,它是懒得走,想让我抱着它,只要我不是心情特别坏,它总能如愿。那时我五年级,暑假时穿得非常随便,印着小虎队图案的短裤、蓝道背心,旧凉鞋剪成的趿拉板,怀里抱上一只鸭子在别人看来异常滑稽,好像我是村里第一个这样拿鸭子的人(正常情况捉鸭子是攥鸭脖的,好比捉鸡掐翅膀,捉兔揪耳朵)。勇敢却很受用,有时在草地上我给它捉蚂蚱吃,吃饱之后它便跟我套近乎,大摇大摆走到我跟前,卧在我身旁,我抚摸它光滑散发着光泽的羽毛,触感就像摩挲一缎上好的丝绸。每当这时他会伸长脖子,嘴巴在我背心上啄来啄去,表示亲密。 在一个闷热的午后,勇敢被“毛驴子”给打伤了。我不知道他是用树枝还是石头弄伤了勇敢,伤口很深,致命的是在脑袋上,血流得不多,还是洇透了头部的羽毛。他说我家鸭子跑到他家鱼池吃鱼了,怎么可能呢,他们家鱼池里都是筷子长的鲤鱼和鲢鱼,就是放到鸭子嘴边,它们也吃不下。当我看到受伤的勇敢无精打采卧在地上时,马上泪如雨下,直觉告诉我它会离开我。我蹲下来,只管哭,低低地哭泣,全然不管身边的父母还有唾沫横飞极力推卸责任的“毛驴子”勇敢的眼睛此刻也湿润了,透着万般哀怜与无助,我抱着它坐在门口直到它闭上眼睛。它的眼睛是一点点儿合上的,不知是因为无力还是留恋世间,舍不得离开我。我解开缠在它伤口上的手绢,那条手绢是我买不到护腕,系在手腕上找心理平衡的。解下来的手绢被我在勇敢脖子上扎了一个蝴蝶结,然后抱着它走向“毛驴子”家。 倔强的确是天生的,任凭父母怎么劝阻也无济于事。我阴沉的脸像雷雨来临前的天空一点点儿逼近“毛驴子”家,他露出满脸的惊愕问我想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想要干什么,我不知道去哪里找回我的勇敢,我心烦意乱气势汹汹满腹委屈沉默无语。僵持了一会儿“毛驴子”的媳妇出来了,她拿着十块钱往我兜里塞,一边跟我说,你二爷他脾气暴,要不大家怎么管他叫毛驴子呢,你别生气,二奶给你十块钱,让你妈再给你买几只鸭子,好吧,别跟他一般见识。 我拒绝了她的钱,我想要的只是勇敢活过来,我不知道当时怎么会那样说,搁在现在我一定说不出口。我声色俱厉,据母亲后来说还有点儿悲壮地对“毛驴子”说,我让你给我的鸭子说声对不起。“毛驴子”在村里和我爷爷是一个辈分的,他怎么会跟一个小辈怀里的鸭子说对不呢,可是后来他居然说了,虽然是他媳妇想息事宁人劝他说的,可到底是说了。当然一直跟在我身后的父亲适时的要将我拉回家,以尽快平息战争,免得节外生枝。我没有回家,抱着勇敢一直来到河畔,来到勇敢游泳觅食的地方。采了一大堆野花垛得老高,然后将勇敢放在花垛上,它的身子已经凉了并且僵硬,脖子歪在翅膀上掰不过来,我只好顺其自然,害怕掰断骨头。此时残阳血红卧野,我静静地坐了好久,直到晚风吹起,母亲叫我回去时我才站起麻木的双腿,拍拍身上的土和草屑花瓣,往家走去。暮色即将四合,走到河埝上我回头望去,勇敢四周的野花已在暮色中逐渐暗淡,只有它像一朵纯洁的生命之花愈加散发着夺目的光彩。 2005年11月6日 最好的时光 一九六六年的高雄,故事开始的地方叫旗后。一处窄小的撞球间里,女孩春子收到一封男孩(张震)写给她的信。信上除了感激,更重要的是表达他对女孩朦胧的好感以及思念之情,因为他马上要去台北服兵役。在信的末尾附加了一首思恋为主题的歌词——相当老的闽南语歌曲,他并不知道女孩不久也要离开高雄去台中的撞球间工作。接替春子工作的是来自嘉义的秀美(舒淇),无意中她看到了这封没有带走的信。直到男孩探家时才得知春子离开,虽心生淡淡惆怅,却也无奈,只好和秀美打起球来。在台球清脆而厚实的碰撞声中,两个年轻人互生情愫,临走时他对她说,我给你写信。女孩先是一怔,然后发出两个语气词并报以微笑算是答应。男孩再回来时,女孩已离开了高雄,男孩打听到地址后决定去找女孩。于是辗转多处(冈山、台南、嘉义),终于在虎尾的撞球间见到女孩。女孩羞涩无言,浮出善良而纯洁的笑容,给他倒茶,向别人借烟给他,一起吃饭,最后陪着男孩去赶车。春雨绵绵,一把伞下两个等车的人,手指轻触,逐渐交叉,紧紧攥在一起。 没有矛盾和冲突的一段关于爱和青春的故事,仿佛密林中一涧淙淙溪水默默流淌,好像静静的午后聆听一个中年人的殷殷回忆。稀少的对白、舒缓的生活气息、平实得几近还原生活的细节处理完全符合侯孝贤一贯的美学观念。让人很容易想起风柜来的人以及恋恋风尘中的镜头:“远远的处于半山腰中,疏疏点点的人影拾阶蜿蜒而上,浩淼无极的水面,青葱的山岭,氤氲浸润的就像是中国的水墨画,凉凉的沁人心脾,舒适稳妥。侯孝贤总是站在高处,开阔流动,气韵鲜活,夹裹着中国传统的美学和哲理,他的镜头总是眉目含情。”(焦熊屏语) 不管镜头内的景致是逼仄的撞球间、破旧不堪的渡轮、浪花滚滚的深蓝色海面还是从门口流淌而进的暧昧阳光抑或朦胧灯光下氤氲缭绕的烟雾皆充满着浓重的怀旧气息。即使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我依然深陷其中,轻不可触的感伤笼罩了我。令我想起自己的青春时光,却是模糊、零乱、游移的一片,仿佛打了马赛克的镜头。难道对自己的青春毫无印象,没有丝毫眷恋和怀念,为什么内心深处寻不到半点儿踪迹,为什么做不到侯孝贤对青春的忠实程度呢,一切那么苍白,混沌得像是曝光的照片。 很多情节是喜欢的,几乎让我想流泪。尽管它不是一个哀伤的故事,可是生活中让我们情不自禁流下眼泪的不只有悲哀。 秀美来高雄乘坐的船与男孩去台北的船在海面相遇,然后背向而行。那时候他们还未认识,当然无法预知后来在撞球间邂逅并且产生感情。缘分真是奇妙,也许大多数恋人在心中认为相见的第一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特别在当今交通工具如此发达多样的年代,说不定多少次的擦肩和不经意的匆匆一瞥从我们出生时就开始发生,随之迅速结束,直到某天某个人的某根神经接到上帝的旨意,于是彼此认为的相遇就此上演,缘分停住脚步。 男孩终于找到秀美时,她正背对着他杵球。他没有打扰她,立在她的背后等候她转身,她转身后看见他一时无言,弯腰以手捂嘴使劲得笑,声音并不大,嘴形自然,整张脸洋溢着突如其来的兴奋。也许她早在期待男孩的来临,但并不抱希望,于是男孩的到来令她高兴得手足无措,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当生命中期待已久的幸福一瞬间开启,除了喜悦恐怕只剩下无所适从。在略显木讷的男孩说了一句“好久不见”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才恢复常态,问他:“啊你怎么会来这里?”男孩面对着她笑,认真回答她的问题。 女孩下班后,两人一起吃饭。橘黄的灯光下,水蒸气袅袅升腾,摞在一起的瓷碗后面两人趴在桌上吃云吞面,水开的声音煮着时光。披头士的rain and tears渐渐响起,列农缠绵悱恻的声音直抵人心,迂回惆怅的音乐渐渐占了上风。没有语言,一阵脚步声响过,镜头转到车站,公车已开走,于是到路边等叫客车。若有似无的雨声,音乐逼近高潮,男孩将伞换到另外一只手,腾出的手试探性向女孩的手靠拢,先是轻轻碰触手背,然后转入手心,继而得到回应,十指交叉握在一处。最后一个远镜头,男孩搂住女孩的腰,模糊地倒影在湿亮的水面上,于是故事随着音乐结束。 影片中的音乐恰到好处的烘托出淡淡感伤的别离情绪,古老的爵士乐、披头士的流行经典还有带着乡土味道的闽南语歌曲圆润如珠,听起来带着一点点苍凉的味道。音乐的响起与镜头的技巧处理巧妙结合,将情节的发展灵活自如衔接起来。例如男孩写给春子的信,春子看后,浮出不易察觉的微笑便又折好装进了信封。直到秀美无意中看到,信的内容才以男孩旁白的形式呈现出来,简单交待了男孩目前的处境,接着镜头外的老歌适时响起。高考落榜与母亲去世接踵而至,失意的生活中如果没有女孩的陪伴,说不定他会就此消沉下去,虽然这种陪伴可能是男孩一厢情愿,却是他灰色生活中唯一的亮色,活下去的坚强理由。 电影中唯一的伤感不在于两人结局如何,而是恋人相聚时光的短暂。在一起坐一会儿,喝茶、说话、吃饭然后男孩便要回营区。也许好多厮守一辈子的时光加起来也不抵那时的一个眼神、一个笑意或者一个背影。 我想大多数电影观众从没见过如此清纯的舒淇,浅绿色的紧身裤、素色衬衫、深蓝色百褶裙,太阳镜放到头顶,浓密长发如深海中的藻类一般披在肩头,间或羞涩善良的浅笑、心不在焉的话语、心领神会的微笑和沉湎幸福的淡淡喜悦。而她的表演自然到位,俨然沉入那个时代生活的女孩,完全找不到以往都市女子的痕迹。因为台词较少,肢体语言传递的东西更多一些,拿球杆、杵球或者刻意安排的一些动作都显得不着痕迹,看不出半点儿做作的痕迹,恍如昔日重现。 那些刻进侯孝贤生命中的事物和感觉在影片中被很好地表现出来,叫人很快进入状态,进入他的生命开始阅读青春时光。最好的时光整个影片表现三段不同的时光,上面所说的不过是其中之一——“恋爱梦”比较而言,我更钟情于此段时光,个人认为它是three times中最好的时光。 2005年11月5日 海淀、知春路 后院 我珍藏着一张照片,是父亲一家早期的全家福,黑白底色,淡柔的斑驳光影印在每个人微笑的脸庞上。祖父和祖母两人并排坐着前面的一张长条木凳,双手安分地放在大腿上,目光注视着镜头,在他们眼里,照相是无比庄重的仪式。后面一排从左至右依次为父亲、二伯、二姑和小姑,他们一律带着好奇的笑容,那时大伯和大姑早已成家在外。除了对照片上的人感兴趣以外,它的背景也是我珍藏的原因之一,那便是老宅的后院,我能从他们背后那棵香椿树辨认出后院昔日的容颜。 照片让我看到了二十多年前后院的夏天,与现在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那光影的轮廓都能一一吻合,唯一改变的只有这里生活的人:两个姑姑早已出嫁,我的年龄都要超过照片里的父亲了。风吹树叶,沙沙声涮洗着静静的午后和无限悠远的蓝天,时光疯狂地前进,改变着身边的一切,它自己却亘古如此。 香椿树长在西墙根,从我记事起已然很高了,每年春天生机勃勃滋出满树暗红色的嫩芽,每个傍晚夕阳都在它的臂弯里停留一阵才隐没山后。若是枝繁叶茂的夏季,半个后院都是它摇曳不止的身影。睡醒午觉的祖母从井里压出沁凉的水,洗把脸后开始在树荫下搓衣服,凉席在她脸颊硌下的印子红通通的,像抹了胭脂。祖父带着一身烟味出来了,光脚穿一双布鞋,裤脚卷得很高,露出白皙突兀的膝盖骨,上身着一件洗薄的背心,差不多是透明的,隐约看得见里面的肉色。数伏天祖父把脑袋剃得光溜溜,干净得看不出曾经长过头发,阳光下仿佛一个大号灯泡。漱口以后,先给毛驴添些昨天新割的青草,接着抄起四股叉将晒在后院的青草统统翻一遍,草香与风纠缠起来。青草晒干以后,祖父将它们捆起来垛在草仓里留到冬季给驴吃。 夏天的草仓里多半装着去年的豆秸,都被铡得短小细碎了,母鸡们喜欢在里面做窝,下蛋或者孵小鸡。每天接近中午时,咯嗒咯嗒的声音将会持续一阵,间或伴随着翅膀扑楞楞的声音。我爱掏鸡蛋,有时候不等它们从窝里出来就将它们赶跑,五六个鸡蛋够我掏两次的,捧在手心热乎乎,还带着母鸡的体温。如果是孵小鸡的话,老母鸡是不允许人接近的,它看见我后全身的毛都会蓬松起来,嘴里低沉地叫着,像在唱一首歌,一首捍卫孩子的歌曲,我只好后退,否则它会跳起来啄我的手。破壳而出的小鸡宛如颜色各异的绒球跟在老母鸡身后滚动,它们闻到了虫子苏醒后的味道。当我将鸡蛋放在鞋盒后,祖母说,你小时候就喜欢掏鸡蛋,你肯定不记事呢,刚会走的时候,鸡窝就在树根旁的草堆里,你光着屁股抱起老母鸡,就把蛋拿出来给我,呵呵!祖母的笑声好像在沉淀的幸福中捞到我面前沥干了水份一样光鲜清脆。 如果老宅是一个人,那么前院不过是他的皮囊而已,丰富的秘密遗落在后院相当于保存在内心。那些在时光中造成的错误和失误在某个人的心坎里静静沉睡,直到无意中被挖掘。山墙严重地留下了风雨侵袭的罪证,土坯的轮廓与后来粘上去的泥巴混在一处难以分辨。其实山墙下的土地是比较平坦的,但自从母亲告诉我那个秘密以后,我的目光总是怀疑墙角处突起了小土包。母亲是无意中提起的,在我出生的前一年,母亲曾经生下一个内脏不健全的孩子,他只活了不到三个小时。按照风俗,月子里的孩子是不能出院的,于是被埋在后院的东南角。我用惊愕的目光久久注视那个布满荒草的角落,猜测着下面那具细脚伶仃的弱小白骨是不是对生命的无常充满了愤恨呢?生命对个体来说仿佛一件侥幸而得的礼物,充满玄妙,完全是无中生有,当你茫然四顾时,它已握在手中了。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个未曾谋面的哥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他改变了父母孕育后代的计划,因此才会机缘巧合地产生我。 后来在我的追问中,母亲终于说出实情。原来那个婴儿的残废并不是偶然,在母亲怀上他的日子里曾经服毒,原因是和父亲以及祖母生气感到万般委屈,想用死了结自己。她没有告诉我当时的具体情况,只惭愧而迟疑的说,都是年轻气盛惹的祸,糟践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见母亲眼中噙满泪光,我不忍心再问下去,只是迅速转移了视线和话题,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一个在自责中度过二十多年的生命。 我不清楚为什么女人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往往青睐于服毒呢,特别是农村女性。也许在农村农药比较方便,容易得到,或者考虑到死后还能保持较好的形象,虽然痛起来心如刀绞,五脏俱焚,但不至于像吊死鬼搞得面目狰狞,颜面尽失吧。我要说的是我的小姑,在她谈婚论嫁的年纪一时想不开重蹈母亲的覆辙——喝了敌敌畏。那时我已经记事了,她选择的服药地点竟然是香椿树下,喝完以后,瓶子随手丢在树下,人也躺了下来。我是当天下午看到的空瓶,标签上两根肋骨交叉捧着一颗惟妙惟肖的骷髅头触目惊心,仿佛有人偷走了我的呼吸和神志,张不开口迈不开步。而此时的老屋里围了一大群人,赤脚医生正在给小姑洗胃,浓浓的药味凝固在整个老宅。 后来我从母亲的口中得知小姑想不开的原因。那时她和村里的一个青年谈恋爱,双方相处得很好,马上就要定亲的时候,男方忽然不同意了,并且不再见她。她很想知道其中缘由,不想不明不白地就被人甩了,传出去影响名声。经过她的努力终于找到根由,原是男方父母嫌小姑个子矮,并且出生在羊年腊月,恐怕给他们家带来噩运才不愿意了。小姑当面质问那个男人时,他说听父母的,不想跟小姑好了。小姑就为了这句话一赌气不想活了。救过来以后,小姑懂得了生命的珍贵,顺从命运的安排开始正常的生活。 此后不到一年的光景,那个我叫他姑父的人出现了,是个英俊高大的转业军人,他对小姑的疼惜我能看出来。恩爱的日子在小姑脸庞留下了幸福的光泽,像火焰在燃烧,连身边的人也能感觉到热度。 2005年11月2日 老宅断想 1) 时光不仅治疗伤口,而且模糊记忆,叫人记不清又忘不掉。曾几何时,我坐在老宅破败不堪几近腐朽的门槛上,满目白花花的阳光,若有似无的风声在记忆深处呼啸盘旋,恍若隔世。在城市开始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以后,我以为我彻底脱离了老宅,忘记了黄昏时挂在屋檐下那些令人目眩的光芒。然而祖母的一声叹息轻而易举唤醒了尘封多年的记忆,抹去浮尘,它们依旧如昔,像那张用旧的木桌,只要用力擦拭,准能明亮得照进人,让我看见过去的影子。原来,曾经的一举一动都被藏在角落的时光机器拍了照,可悲之处在于不是每个人都有洗印的机遇和技艺。 2) 风夹杂着田野的气息翻过荒草离离的墙头吹醒了习惯沉睡的几棵桑榆,它们无精打采地伸着懒腰,在夕阳的余晖中无力呻吟,一如既往等待夜晚的到来。树下的两只草鸡吃饱了卧在浅浅的土坑中闭目养神。谷雨时祖母洒下的几粒葵花籽长成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被迫完成使命似的憋出几盘小且瘪的脑袋,垂头丧气仿佛丧夫后的祖母。山墙严重地留下了风雨侵袭的罪证,土坯的轮廓与后来粘上去的泥巴混在一处难以分辨。其实山墙下的土地是比较平坦的,但自从母亲告诉我那个秘密以后,我的目光总是怀疑墙角处突起了小土包。母亲是无意中提起的,在我出生的前一年,母亲曾经生下一个内脏不健全的孩子,他只活了不到三个小时。按照风俗,月子里的孩子是不能出院的,于是被埋在后院的东南角。我用惊愕的目光久久注视那个布满荒草的角落,猜测着下面那具细脚伶仃的弱小白骨是不是对生命的无常充满了愤恨呢?生命对个体来说仿佛一件侥幸而得的礼物,充满玄妙,完全是无中生有,当你茫然四顾时,它已握在手中了。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个未曾谋面的哥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他改变了父母孕育后代的计划,因此才会机缘巧合地产生我。 后来在我的追问中,母亲终于说出实情。原来那个婴儿的残废并不是偶然,在母亲怀上他的日子里曾经服毒,原因是和父亲以及祖母生气感到万般委屈,想用死了结自己。她没有告诉我当时的具体情况,只惭愧而迟疑的说,都是年轻气盛惹的祸,糟践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见母亲眼中噙满泪光,我不忍心再问下去,只是迅速转移了视线和话题,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一个在自责中度过二十多年的生命。 3) 桑榆对面是闲置已久的柴棚,祖父在世时,它曾是毛驴的安乐窝。祖父像呵护孩子一样溺爱着毛驴,酷暑时钻进密不透风的芦苇荡里割草,冬日戴着老绿色的棉手套练习“蹲起”--那是在铡草。迟钝的铡刀有意与他较劲,他不得不使出浑身力气,哐当哐当的铁器相撞声来回响彻在寒冷的空气中。如果毛驴在干活时擦破了皮或者崴了腿,祖父的火气一触即发,额上青筋像大雨过后的蚯蚓在湿泥中肆意爬行。骂完用驴的人(限于父亲和二叔),祖父用一瓢玉米粒慰劳受伤的毛驴,并且让它休息一两天,即使农活再忙,也不准父亲或者二叔牵到地里。祖父说过他宁愿和小猫小狗打交道或者伺候花草也绝不跟任何人来往共事,他觉得没意思。他说,有那么多闲功夫还不如给驴顺顺毛或者修剪一下花草。巴掌大的前院被他种满了各种花草,月季、天竺葵、死不了、包指甲草、韭菜莲每至夏夜,整个小院便氤氲着草茉莉古朴的香味,令人沉醉。祖父几乎收集到所有颜色的草茉莉,水红、酒红、淡黄、橙色、紫色、白色由于多年生长在一起相互受粉的缘故,往往在一株上会开出两种颜色的花或者一朵花呈现一半红一半黄两种色彩。祖母笑意盈盈充满希望的说,五子登科,真是好兆头!祖父并不言语,一口接着一口吧嗒着大烟袋,漫无目的望着渐渐浓厚的夜色。 老宅终于在一个沙尘暴肆虐的早春送走了祖父。火化的路上,一直刮着大风,阳光变得苍白而憔悴,一如祖父僵硬的脸庞。才开不久的桃花碎瓣在漫天尘沙中零落飘散,与去年的落叶混于一处在空灵的旷野奔跑,寻找最终的落脚点。走完最后旅程的祖父--生前对各种宗教信仰嗤之以鼻的老者,却在弥留之际接受了民间传教士大伯母屡次提及的教义。大伯母说就算是在最后时刻加入基督教,亦能得救,灵魂将升入天堂。她在祖父遗体前端祷告,嘴里喷吐着我们陌生且不想关心的东西。从火葬场捧回祖父的骨灰时,一抬头,那高耸的烟囱便闯入了我的视野,犹如利器豁开巨大的伤口,内心一阵尖锐的疼痛。猛然间感觉祖父化作青烟翘首企盼着与家中的炊烟相遇,相互倾诉离别之情。时光是一条河,祖父撇下我们上岸了;时光如列车疾驰,祖父的站点到了;我们能做的惟有继续前行,偶尔回眸,映入眼帘的除了苍茫只剩无边的黑暗。 4) 黄昏一点点儿燃尽,墨色的夜终于吞没了小村。祖母手里握一把蒲扇,有一搭没一搭拍打着自己的身体。凌乱的头发偶尔飘起,然后轻轻落下,复归原位,仿佛生命的来去一般自然。祖母的脸浸在黑暗里,模糊的轮廓看上去颓唐之至,像一座被人遗忘任凭风吹雨打日渐消蚀的雕塑。祖父去世以后,祖母瞬间苍老起来,我一度怀疑死去的祖父变成蚕食生命的幽灵附在祖母身上不离不弃,与时光合谋算计着祖母已能预见的残生。致使祖母对死亡越发执着,恍惚看到几年后的自己。 死亡之所以令人畏惧在于其权利的确定性与何时行使权利的不确定性。最初的日子里她反复念叨着,男管女三年里,女管男整三年,意思是一对老年夫妻,如果男人先死的话,女人活不到三年就会随他而去;如果妻子先走,那么丈夫所剩阳寿不多不少正好三年。我不知道她哪儿来的这套理论,但我看得出祖母在死亡面前的恐惧与无奈。更多时候她不说话,一个人在记忆中沉睡,逆时光之河倒流,寻找早前散落的恩怨情仇。那些陈年往事在我眼前模糊成黄泥大道的颜色,散发出时光发霉的味道,到了祖母眼中,却连细枝末节都纤毫毕现。 每位祖母都是一本厚厚的书,我们只看到发黄的封面,祖母在阳光下随意翻阅,给我们讲述陌生、真实而久远的故事。你知道小说的主人公除了祖父不会是别人,也许她在前面讲了一大堆与祖父无关的事情,到最后还能牵扯到祖父身上。故事的起落转承合情合理,衔接无比自如,浑然天成且充满人生况味。那时我在城里上学快三年了,想起在学校写下的那些无病呻吟的文字都觉得自惭形秽,怪自己浪费了时光和生命,有那些码字的时间不如多听听祖母讲故事。那是完全扎根黑土自生自灭的神话,是上帝的旨意,是诚实朴素的灵魂一步一个脚印谱写而成的生生不息。悲伤的灵魂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祖母嘴里永远听不到大悲大喜大彻大悟,有的只是譬如朝露般短暂的幸福以及如时光静静流淌的永恒忧伤。 5) 黑暗如此熟悉,与史前无异;阳光亦散发着似曾相识的光亮和温度;只是我,还是从前那个玩儿累以后就坐在门槛摆出守望状态的男孩吗?我想是,也不是。老宅存在一天,我的记忆便有清晰回放的保证,那个懵懂无知的男孩依旧欢快地跳跃,孤独的悲伤;如若老宅消失,那个长存记忆中的男孩形象也会随之隐没,那时我便是个真正四处漂泊的人了,无家无根无牵无挂,多年前的走出彻底兑现它的意义。 老宅作为被遗忘的一种存在,在我离开它多年以后,终于真正地被我意识到,尽管它逃脱不了消失的宿命,在我心里却是不朽。阳光恬淡的下午,微风如往事低诉,我闭上眼睛,于是看见了大地茫茫,看见了老宅像失事已久的飞机残骸静卧原野,看见了逝者在黑暗中面无表情的虔诚。 堂屋 午后充足的阳光毫无遮拦从门口射进堂屋,一块长方形的影子渐渐移动,变换着不同角度的平行四边形从西锅台经过光溜溜的土地一直移过东锅台和熏黄的墙壁,终于隐入昏暗。晃眼的阳光更显得堂屋里面昏暗如夜,一切事物都像蒙了一层细密的黑纱,连同我们兄弟姐妹和祖父祖母。祖母的侧影呆板如木刻,只有随风飘舞的如雪发丝和时而翕动的嘴唇证明她还是有生命的。她在给我们讲故事,鬼啊魂啊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灵异,始终遵循着世间善恶的因果报应。东屋不时传出祖父在炕沿上磕打烟袋的声音,间或伴随着有力的咳嗽,浓烈的旱烟味顺着门帘缝隙钻到了堂屋。即使在祖父去世以后,只要迈过那道被时光打磨得油汪汪的门槛,总感觉祖父提着烟袋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接着是祖母嗔怪的唠叨,如熟透的倭瓜拥有着内敛的香甜,需要大火不停地烧,熬到没有了汤水才能真正尝到内核的甘醇。 风像匆匆的过客,堂屋是给它预备的客栈,作为掌柜的祖母坐在马扎上等待着它的到来,一脸茫然与期待。一如等待着在外奔波的儿孙,风沙沙作响,吹着落叶擦着地皮向门口走来。祖母微微抬起头,看看纹丝未动的斑驳大门,一丝失望在她眼中转瞬即逝。她轻轻闭上眼睛,掰着指头算计着孙子距离上次离家经过了几个日夜,刮了几场秋风,下了几场秋雨,过年回来能否让她看见漂亮的孙媳妇儿。小时候,我们和风一起来到祖母身旁,纯真的欢笑像阵热腾腾的风包裹着祖母漾满笑意的脸。现在只有风按时按节光顾堂屋,抚摸那张褶皱堆积的脸,我的脚步一年中踏进堂屋的次数屈指可数,凳子还没焐热,屁股早已离开。祖母踱着小脚,蹒跚来到门口时,望见的只是融进余晖中的一个陌生背影,高大而结实,仿佛可以走遍天涯海角。晚风在她脸上又留下了一道皱纹,阳光刺痛了她的眼睛,看东西时又模糊了许多。 记忆中的堂屋多半充溢着饭菜的香味,祖母劳碌的身影在锅前桌后兜转。门后的西墙角放有一口大缸,里面装满父亲和二叔六月时背过来的麦子。缸盖上有一竹篮,上面盖有一块分不清颜色的布,竹篮里便是饭菜了。祖母牙口不好,喜欢蒸馒头和煮面条,就算烙饼也要做成发面饼,厚墩墩的,散发着与戗面饼完全不同的味道。母亲很少做发面饼,因为她烙的死面饼松软可口,醇厚的香味另人垂涎。祖母做的发面饼吃在嘴里别有一番味道,有点儿隐约的酸,越嚼越香,是粮食发酵后的味道,不同于母亲做的饼充满油香,祖母烙饼通常只在热锅上滴一些就好了。物以稀为贵,吃惯了家里的饭食总惦记着祖母的竹篮。特别是夏季,漫长的白昼,加上活动量大,下午三四点我们就会喊饿了,于是立在凳子上,小心翼翼将竹篮抱下来,掀开那块布(后来才知道是祖母蒸馒头时铺在蒸屉上的),就该流口水了。她习惯做一些比较省事而且能吃很久都坏不了的菜,比如炒虾酱、花椒豆瓣酱、小鱼咸菜,大白菜下来时又该打辣酱了。所谓辣酱并不是从小卖点买来的“利民牌”蒜茸辣酱,其配料物美价廉:榨油剩下的猪肉皮、整棵大白菜、朝天椒、豆片或者豆腐、夏天在桥畔采来晒干的蘑菇、泡得胖胖的黄豆等材料加上大料、花椒、五香面、酱油、盐、味精、香油等佐料像炖肉一样烧些硬柴(比如棒子骨或者树枝)锅开两次以后便熄火,拿好筷子碗等着解馋吧! 祖母总是在晚上做这道菜,冬天的黄昏,屋外干冷干冷的,堂屋内却温暖如春,除了旺盛的火焰释放大量的热以外,满屋飘荡的哈气给人置身仙境的错觉,仙境怎么会有寒冷呢?每当祖母揭锅时,水蒸气像原子弹爆炸时升腾的蘑菇云一样直冲屋顶,顿时整间屋子弥漫着白色的气体,湿漉漉的,仿佛浓浓晨雾,即使面对面也辨认不清。那时我正是崇拜神仙道法的年纪,自然联想到封神榜以及西游记中烟雾缥缈却不失庄严的南天门或者拥有决美景色的世外桃源,而把自己想象成某个高人的年轻徒弟。我的师傅一定如姜子牙一样慈眉善目、仙风道骨,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却料事如神的得道高人。他看破红尘隐居深山,站在人生最高的位置上笑看云起云落,花开花谢。我却不能如他一般心如止水,而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贪恋的目光注视着热闹非凡的市井人潮,渴望尝试芸芸众生的平凡生活。 一张小木桌,摆上一海碗热气腾腾的打辣酱,仿佛永远也吃不完的馒头堆在油渍斑斑的竹屉里。这道菜鲜美无比,各种味道相互混合,相互作用,嚼在嘴里既有淡淡的土腥味,又不乏粮食的香味,叫人欲罢不能,就像嗑瓜子上了瘾一样,一定吃个碗底朝天才行。虽然味美却不适合做下酒菜,而祖父照例要来一盅竹叶青或者当地酿造的“玉田老酒”这时候祖父不慌不忙,等到祖母熄火摘下围裙后他便忙了起来。洗净马勺,支在灶坑旁,然后引着火,浇上油,等油烟从马勺四周渐渐爬起时,打下一个鸡蛋,哧啦一声,乳白色的泡泡和金黄的油沫泛在一处,声音减小时,祖父已经端着马勺来到了桌前。炒熟的鸡蛋嫩黄得仿佛上好绸缎铺在黑亮亮的锅里,看得我差点儿流出哈喇子。我本是喜欢倒酒的,尤其是那玉田老酒的瓶子古色古香,圆圆的大肚,小小的嘴,烧成黄土的颜色,摸上去却细腻无比,清澈的琼浆玉液小溪一样流入白底蓝花的小巧瓷盅,发出生命幸福的乐音。倒好酒,祖父先给我的碗里夹上一块鸡蛋,然后独自细品起来。 如今,堂屋仿佛一艘失事已久的大船,安静地睡在时间的大海里。任海上波涛汹涌,天空电闪雷鸣,一切与它无关,有关的只是那些满当当的往事旧影,在幽暗的角落与世无争地过往,一如祖父的身影在我眼前晃荡。 2005年10月28日 前院 前院实在很小,用祖母的话说就是屁股大的地方。就是这么小的地方还不是一家所有,村中老宅大多都是这种格局,前后两家连在一起,有时甚至三四家连在一起,造成相邻的两家共用一个院子。奶奶家的前院,同时也包含前面那家的后院,因此地方更显得狭小逼仄。就算是夏天,阳光最多也只是照遍半个院子,因此前边那家的后院地界上终年不见阳光,阴暗潮湿,长满厚厚的青苔,间或几棵弱小的榆树苗或者椿树苗做鹤立鸡群的姿态。 小院的西面有一座柴棚,屋顶是稻草和秫秸杆铺就而成的。寒冬日子里,长长的冰凌像小学生放学时排着队伍一样整齐地顺着没有粒的稻穗垂下来。我喜欢抚摸着它们从这头走到那头,像依次摁下钢琴的每一个琴键,稍一用劲,它们便会折断,摔落地上,发出类似风铃的音色,但较之更加清脆有力,因为那是用生命演奏带有灵性的声音。棚子外面的土坯墙上订了几只木楔,挂着木制的梯子。起初我对木梯充满向往,看着父母登着它爬到墙头去晒玉米或者豆秧时,内心一阵艳羡,很想尝试。记得第一次登那些梯子凳的时候感觉很奇妙,要比多年后第一次登楼梯的感觉还好。因为木梯所通往的是更为广阔的视野与辽远的天空,不像走过狭窄的楼道之后迎接你的是四面墙壁的鸽笼。 柴棚里结满了蜘蛛网,不见天日的灰尘氤氲着一种特殊的味道。里面盛放的东西大多是暂时用不着或者可能永远都用不着的东西,比如冬天生炉子才用的几节铁青色的烟囱,废弃不用的长满补丁并且退色的自行车内胎,农忙时节必不可少的铁锹、镐头、镬子和耙子,原来打苇帘时剩下的几团颜色不一的泡线(极细的铁丝外面包裹一层带色的塑料软皮),奶奶暂时放进来避雨的一堆柴禾等等。雨水落在草屋顶像是落在海绵上没有任何声音,自顾流下来,滴滴答答在黄泥地上剜出一个个小泥窝。柴禾偎在一起静静看着雨水降落,它们呼吸着潮湿的空气,一会儿奶奶引火时又要多费几根火柴了。 柴棚的正对面是那棵老梨树,爸爸七岁时从野外移栽到庭院中,一直到我十七岁,它才慢慢耗尽了生命。她给我最初的浪漫和感动,早春三月,满树繁花,洁白如雪,一时轰轰烈烈,一时孤芳自赏,在我眼中盛开直至漫天雪飘。铺满小院的花瓣令我不忍涉足,趁着一场细雨化作春泥,隔夜便不见踪迹。在二年级时一篇关于下雪的作文里我写道,村子里的树上好像开满了梨花,灵感便来源于此。我记得当时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不曾想几年后读到岑参的“千树万树梨花开”他老人家院中必是植有一棵梨树吧。 梨树所结的是红霄梨,成熟时一圈浅浅的红霞围绕着胖胖的梨肚。由于无人管理,为她施药驱虫,小梨边长边落,往往到了八月,树上所剩无几。记忆中最好的一次收成应该在我十三岁那年,可能是雨水充沛,毛毛虫存活较少的缘故,梨树枝叶繁茂,果实累累。接近八月的时候,成群结队的微红脸庞从树叶间探出来。收获那天是多么兴奋和热闹呀!好几个人手执长长的竹竿或者木杆仰头敲打,透过枝叶的阳光刺痛我们的眼睛,这不算什么,我们害怕的是毛毛虫掉在身上。特别是两个妹妹不时发出尖叫,其实哪儿来那么多毛毛虫,是我们打掉的甜梨如冰雹一样落下来,砸着我们的后背、脑袋和肩膀,有几颗梨子甚至砸中了我的脑门,疼得我差点儿坐在地上不起来。那次收获的梨足足装满了两个荆条筐,大家异常兴奋,不时朝着树上张望,不可思议的感激。奶奶当然左邻右舍的分了许多,又叫来南北二庄的姑姑们,分了个盆满钵足。 梨树下面除了冷灶台之外剩下的空间被祖父种满了花草。爱花的人应该是安静和极具耐心的,拥有一颗包容所有的宽容之心,温顺得像只小羊,而有时候也会毫无理由的任性和偏执,那是他决心伤害别人的时候,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不管是遗传还是秉承,总之我像祖父一样深爱着世间每一朵花。对他它们就像对待爱人一样温柔体贴,为每朵折伤的花心痛不已,花是世间最为纯净和美丽的东西,看到她们受到伤害真是于心不忍。 祖父养很多花,虽没有一种名贵的,却各有独特的魅力。天竺葵开得热烈,月季开得端庄,半枝莲开得繁盛,草茉莉开得香气四溢,包指甲草最受女孩的青睐,鲜红的花瓣与食盐捣烂敷在指甲上,那红色就算用肥皂洗也要三四天才能完全除去。不管如何贫贱的花到了祖父这个小院总能绽放她最美丽的瞬间,像是嫁对郎的女人终日被爱情滋润着,精神焕发、活力充沛,拥有着吹弹即破的皮肤。不记得有过多少次,我静静蹲在花丛之中,如同哲人一样冥想,在黄昏的光线和花香鸟语之中陷入灰暗与漆黑。如果时光真能静止我想一定在童年,绝不是沉醉爱河时产生的奢望和错觉。我们完全没理由将偌大的心愿交付现实中的某个人,除了那段纯粹私人的时光没有谁能担此重负。 后来我也开始养花,一棵、两棵、从祖父家的小院移栽到我家的前院,还用砖头砌成所谓的花坛。到后来对花种的涉猎扩大到同伴的家中,抑或村里某家门前的小院,上了学自然扩大到校园的几个花坛,为此我还有过偷盗的行为。应该是二三年级的时候,每到该我值日的时候,我故意磨磨蹭蹭到大家几乎全部走光。行动之前,务必环顾四周,确保没有可疑之人后一把抓住早已瞄好的花株连根拔起装进书包。等到远离校门,进入安全地带时,才敢拿出花,像捧着财神爷一样往家走,提到嗓子眼的心随着距离家愈来愈近而渐渐踏实。 日积月累,我的花园无论从色彩还是种类来说,其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了祖父的小院。有时祖父到我家转悠时,见到以前没看过的花一定趴到跟前细细端详,多半还要探着脑袋将鼻头凑到花心里轻嗅。花白的胡子微微颤动,眼睛似闭未闭,眉头舒展着,一副享受的样子。在夸奖我会养花以后,便会送我一盆养了好几年的花,没过几年,祖父的花几乎都搬入了我的花园。他的花园开始变得冷清、荒凉,只剩一些死不了年复一年自生自灭,更显孤寂。 那年春天死不了几乎全军覆没,几场春雨过后,依旧黄土一片,声色全无。正当我们困惑不解时,绝症突然袭击了祖父,终于在百花生日(农历三月三)那天凌晨离开了他钟爱的世界,永远走出了他的幸福时光。隔年春日,死不了出人意料地破土而出,一片连着一片,遍及小院,连砖缝里都是它们翠绿嫩红且水灵灵的身子。我只有对着它们惊叹,不知做何解释。祖母垂着头对我说,是你爷爷给它们捎信,让它们长出来的。我心里一惊,抬头却看见祖母微笑的眼睛里分明藏着泪光。 2005年10月24日 海淀知春路 灶台 除了热炕头,灶台是最为温暖的地方,灶膛是它的心,也是火热的源泉。那些天色刚刚擦黑的冬日傍晚,祖母从当街收来一堆脆生生的树叶和干草。在她松手的霎那,抖落满地深秋的气息,我仿佛看见祖母在河埝上收集枯枝落叶时的细致。她低头定睛,脚尖瞄准树叶中的干牛粪,轻巧地将其踢到老远的河沟里。 那些躲在树叶和干草缝隙间的秋阳为劫后余生而欢快地跳跃着,不一会儿寒气便使它们聚在一起瑟瑟发抖,于是全部聚在了祖母身旁。因为祖母划着了火柴,正用手心笼住火苗伸向塞满灶膛的柴禾。青烟袅袅腾起,一缕,两缕,如同随风飘散的青丝长在黑乎乎的灶门上。 拿一只板凳,坐在灶边烧火是我小时候很喜欢的一件事。尤其在冬天,空气干巴巴得寒冷,西北风像新磨的刀子,锋利得能够贴着皮肤刮去汗毛一样。我穿得很多,白天在野外疯跑到大汗淋漓,回家时热汗已经落成了冷汗,冰凉精湿的内衣贴着皮肤阵阵透心凉儿。先把缩在袖口里冻僵的手抽出来放在灶口上方,不时有火苗如舌头般伸出卷进。不消一会儿,双手便暖和了,被火光映红的深蓝色棉裤也火热得膨胀起来,仿佛晒过夏天午后的阳光一样暖洋洋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我总会不小心就把火烧灭,倒不是忘了添柴,而是填得太多,不时酿出一阵阵烟,熏得我睁不开眼睛。如果母亲在旁边就会说,火心要空,人心要公,把柴火支起来。那时我不懂母亲的话有什么深意,但依照她说的,用火棍将灶膛的柴火支起来,最好再憋足气对着灶膛吹上一口。有如汽车爆炸一样,大火突然就旺盛起来,有时竟能蹿到锅沿上。我心里一阵兴奋和惊叹,不断重复这样的游戏,因为那一刻让我想起日出,对,就像一场壮观的日出瞬间完成,火热的太阳要从灶膛钻出来似的。后来我明白了母亲的话:柴火中间空起来才能得到更多的空间和氧气,让火燃烧得更旺;做人应该把公道放在首位,才能无愧于心。 如果帮祖母烧火的话,禁忌可就多了。祖母的讲究就像经年的灶门年深日久积累了厚厚的一层烟灰,漆黑到永远也刮不净洗不清,因为那些“说头”早就深植祖母内心。比如不能用火棍在灶门上指指划划磕磕碰碰,那是触犯神灵,灶王爷腊月二十三这一天会上天庭给玉皇大帝汇报的。还有任何时候不能把火棍当作柴火烧掉,哪怕它短到不能用了,也不能扔进灶膛,哪怕闲置在水缸旁边。祖母说,火棍越多,日子越好过,火棍越红,日子也就越红火,烧掉火棍会带来厄运的。 母亲烙饼、炒菜、下面、煮饺子、煮元宵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长长的面条、饱满的饺子、浑实的元宵像鸭子鹅下河一样噼里啪啦滚进沸腾的开水中,饥饿感马上占据每根神经。我最喜欢看母亲烙饼的样子,她先放到锅里一两张,再回到屋里去擀另外几张。这时候我会偷偷的拿起油刷子大量地往烙饼上刷豆油,妈妈看见了就笑,我说这个月咱家的豆油吃得这么快,原来如此啊!黄灿灿的大烙饼出锅时还冒着热气,母亲做的饼,不仅薄脆香,而且层儿特别多,不管离家多少年都叫我想念。 秋后,玉米装了仓,该是收花生和红薯的时候了。这些果实被收回来的时候往往沾带着很多黑泥,在阳光下晒干之后,母亲将花生簸了又簸,直到它们光亮得像刚洗过澡的孩子才停下来。饭菜做熟后,她再加一把火,将簸干净的花生均匀地撒在锅里,浓浓的香味片刻就会飘满整个院子。红薯除了煮着吃,我更喜欢将它们仍进灶膛,等到灶膛的火熄灭以后,再用火棍或者掏耙搂将它出来,那些还未燃尽的柴灰眨巴着红亮亮的眼睛好象在质问我为什么打扰它们睡觉。我才不管它们呢,迫不及待掰开黑乎乎的红薯,热气和香气扑面而至,鸡蛋黄一样颜色的红薯肉直叫我流口水,可我不敢吃,除非不想要自己的舌头了。心急不仅吃不成热豆腐,热红薯热面热心都是得不到的。 灶台上照例要放些炊具的,都是必备且实用的,因此一律呈现黑灰青之类的暗色调,朴实如同脚下的黑土地。铲菜的铁铲,舀汤和粥的勺子,捞面的漏勺还有刷锅碗用的炊帚都散发着一种奇怪而亲切的味道——饭菜与柴灰结合然后被长期浸泡的味道。它们与锅日月相伴,日日摩擦,彼此消耗着对方的生命为我们提供优良的饭食。特别是炊帚,我是眼看着它们换了一把又一把,用到只剩一个柄儿的时候便会放到猪食槽附近,接着为猪或者其他家禽服务。 灶台旁一般要放一口水缸的,也许是为了做饭方便。如果是冷灶的话,更多时候与它作伴的是一口咸菜缸,要比水缸小得多,丑陋得好象被丈夫抛弃的活寡妇。缸盖儿是用高粱秆做的,祖母往往在刮高粱穗时就选好了材料,她在心里盘算着需要几顶这样的缸盖儿。很粗的针穿了非常结实的线绳,带着顶针的祖母慢条斯理地制作。做好的缸盖儿出奇得圆,比用圆规画的还圆,特别是边缘修剪得尤其仔细,一根毛刺都找不到。 咸菜缸是不能进雨的,因此光靠缸盖儿不行,上面往往铺着一层塑料,还要压住一块青砖。只有这样冬天的早晨才能吃到优质的咸菜,祖母腌制的咸菜种类很多,菜园的东西几乎都能入缸。比如白菜瓤、老黄瓜条、芹菜梗和微苦的芹菜叶、萝卜、扁豆、芥菜疙瘩、辣椒甚至没来得及成熟的田间“屎瓜”绿的、黄的、青的、白的、紫的、红的被祖母洗净切好,滴上几滴香油,来上一碗玉米粥,你能喝几碗? 2005年10月19日 海淀 知春路 祖父的忌 倏忽之间,距离祖父溘然长逝的日子已经整整三年了。三周年对于亡灵来说相当重要,几乎等同于婴儿的满月或者抓周儿,有着特殊意义。用奶奶的话来说,过了三周年,爷爷就不再是处于冥界底层毫无地位四处游荡的孤魂野鬼了,他已经有了托生资格和本领。不久的将来,他的灵魂将投入母胎转生世间,这辈子的事情便被忘记得一干二净。三周年祭奠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送他上路的最后一程,因此要郑重其事来办,来不得半点儿马虎,更不能草草了事。而我作为家族中第二个孙子当然不能缺席。 天遂人愿,爷爷的忌日三月三正好是星期日,我也就用不着请假了。星期六上午,我从北京回到了唐山老家。火车上,思绪沿着窗外连绵起伏的群山飘回到三年前爷爷的葬礼上,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经历至亲之人的葬礼。在乡下,葬礼不仅仅是一场追悼会(来客安慰死者家属一句节哀顺变)那么简单,它更像整个村子里同姓家族一次大规模的活动。各种讲究规矩忌讳经过多年的传承,一辈辈沿袭下来,虽然大多数属于迷信,但我更觉得称为民俗要好一些。毕竟它的衍生寄托了生者对于逝者的哀悼思念和尊重以及对于那个活着的人去不了,去了便永远不能回来的世界的敬畏与好奇。 祖父死于白血病,当我从爸爸的嘴里中听到这个可怕的名字时,我首先想到了蓝色生死恋,而妈妈的神色要比我凝重,她说血癌是不治之症,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因为看过山口百惠饰演的幸子才会做出如此判断。当祖父的身体逐渐出血,并且不断凝结成血痂时,连他自己也料到大限已到,背地里暗自落泪。多年未见的弟弟从遥远的南方飞来看他,两个人见面立刻抱头痛哭,谁都明白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面,在场的人都和他们老哥俩儿一起淌下了热泪。 自从祖父害病到离世并没有熬多久,真正躺在炕上起不来,要人伺候也不过一个星期的光景,因此“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句老古话失去了验证的机会。然而我还是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星期日下午我回县城师范,而他在次日零时五分左右便见背而去。三月的华北平原沙尘暴肆虐,我在早操时分接到父亲的电话,像一头野驴跨上自行车比沙尘暴还要疯狂地向家驶去。死亡的不被预测总让人扼腕叹息,留给我们的遗憾好比与生俱来的不足,即使我们后天加倍努力亦是徒劳,不过是自欺欺人,求得心灵上安慰而已。就在我写下这句话的今天,我依然为此抱憾,和我一样不幸的还有我的二姑。在爷爷生病期间,他的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始终守在身旁,几乎寸步不离,二姑当然也不例外。事情往往如此寸,偏偏在二姑想回家料理杂事的那个晚上爷爷撒手人寰。据说,当二姑骑摩托到来时,爷爷的眼睛已经闭上十多分钟,手脚开始发凉。她见到的是穿好寿衣躺在门板上毫无知觉地尸体,为此她着实内疚了一段时期,常常梦见爷爷,梦中的爷爷一改往日的慈祥,始终板着一副面孔,眼睛瞪得溜圆目不转睛盯着她。内心的不安使得她为爷爷做很多只是活人眼里的事情,比如忌日、过年过节时在爷爷坟前烧很多纸钱,买一些爷爷生前爱吃的东西放到坟前,总之一切能够赎罪的办法她都想过了,每次在爷爷坟前哭诉时,她的声音最大,眼泪最多,时间最长。爸爸和伯伯们都会劝她,让她想开点儿。世间之事总归不能至善至美,尽力而为即使仍有缺憾也不要过分自责。我是这么想的,可是我清楚如果祖父弥留之际我在他的身边,那么这篇文字应该会少一些感伤和忏悔。 那日的阳光有着新鲜蛋黄的颜色,披麻戴孝的我们分成两列坐在开往火葬场的汽车里。爷爷的尸体放在一个简易的纸浆棺里,棺材通体呈现金碧辉煌的冥界色彩,在颠簸的汽车里它不住的摆动,有那么一刻我期待着爷爷突然掀开棺材盖,坐起来朝我们要旱烟。风沙依旧,路边桃园里桃花正艳,娇嫩的粉红脸颊被大风吹得皱皱巴巴,我突然意识到爷爷是真的没了,仿佛花开一季,泪水不自觉滑落下来。 我晕车晕得厉害,到了火葬场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合适的地方痛快地呕吐一番。当我呕吐完毕,歇得差不多时,爷爷已经化为一堆灰烬。爸爸姑姑们将还有些烫手的骨灰捧进了备好的红布里面兜起来,他们带着哭腔说,爸呀,回家了,咱们走吧!那一刻,我抬起头看见一缕青烟从火葬场耸立的高大烟囱里飘出来,既而化为乌有。我终于深刻地体会到无奈的含义,面对死亡的无奈,面对宿命的无奈,面对命运的无奈,面对诸多生而存之的无奈,纵使有千般不舍,万般不甘,又能怎样呢?先不要管人生是否为赎罪才开始的,为痛苦而来却是如此这般真切清晰,真正存在(按照心中所愿而生活)的人或者真正的人生就像吸毒,痛并快乐,欲罢不能。 送完祖父最后一程,所有人回到原有的正常生活之中,只有一个人例外,她是我的祖母。毫不夸张的说,祖父的离去带走了奶奶的半条命,她的腰更弯,腿脚更加拖沓,不出一个月便拄上了拐杖,眼窝深陷,白发凌乱,任由它们在风中飘动。那时我还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因此根本不能体会到失去爷爷的奶奶的心情,但我明白一个人的精神支柱若坍塌,后果极有可能是疯掉和死掉两种。最初的日子里,奶奶仿佛着了魔一样,三句话不离爷爷,比如爷爷生前喜欢养花,那丛死不了(半枝莲)原本是长在东窗根下的,可是那年偏偏全部转移到西窗根,东面几乎一刻没有。对于这种不好解释的现象,奶奶脱口而出,他可真神,知道梨树砍了,东窗根没有阴凉,才把它们弄到西窗根下,好可以开花。我初听发懵,后来回味恍然大悟,奶奶说的他指的是爷爷。 一段时间内,死亡深入奶奶心中,总是对爸爸和姑姑们交待她身后的事情。那天她当着大家的面从木柜的最底层拿出一个包袱,卫生球的味道充满了小屋。她慢条斯理解开一个又一个结,像挖地雷似的小心翼翼,最后捧在她手中的是一件黑色的半截百褶裙。裙子质地看起来很柔软,好像绸缎一样,那种黑色和她平常穿的黑衣服不同,那些衣物大部分是自己染的,所以在阳光下并不是纯正的黑色,看起来红不棱登。这件裙子虽然也是黑色的,却闪耀着亮丽的光泽,奶奶怜惜地摩挲着,手上的老皮和裙子相遇,发出悉窣的声音。小姑说,妈,这么漂亮的裙子您怎么没穿过呀?奶奶的眼睛笑了起来,她说,我这么老了,怎么能穿出去呢?等我死了以后,你们帮我穿上,要套在里面。我这辈子没穿过裙子,到了那儿一定要天天穿! 三年后的今天,一群孝子贤孙搬桌子抱西瓜拎着烧鸡和肘子还有鞭炮和一瓶金六福酒再次来到了爷爷的坟前。我和堂弟各提了一支库,我拿的是金库,他拿的是银库,这两支库里装的无非是纸钱和冥币。它们是我和堂弟刚从三里外的村内专门糊纸什的一个人家里买来的。花花绿绿的草纸用浆糊粘在高粱秸杆上,做成宝塔形状,纸上画了金童玉女,写着财源滚滚和黄金铺路之类用了千百年的词语。我们给他钱时,他夸口,我做的比眯眯眼(另外一个以此营生的家伙,因眼睛特小,得此外号)做得好多了,你看看多结实,颜色搭配得也好看。为了证明他的话,他还故意摔了两下,我注意到他不等库落地便抓了起来。我暗自发笑,再好一会儿一把火也就烧了,再好也是人人忌讳的东西,再好再好你给自己准备吧! 今年春天比较暖和,桃花早已凋谢,路边的杨树抽出的嫩叶已经有铜钱大了,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块块通体碧绿的薄玉。麦田里是一望无际生机勃勃的绿色,白色的菜蝶在绿海里翩然起舞。爷爷的坟头远远看去一片青色,到了跟前最显眼的却是灰色的细土,不远处有两座新坟,黑馒头似的,从土块的轮廓能够分辨出填土时用的是圆头铁锹。为了点鞭炮,爸爸点燃一支香烟,点完鞭炮后便插在坟头上说,先给老爷子点上一颗中南海。炮声清脆,带着冲劲儿,响彻四周,不过一分钟最后一响过后一切归于平静。放好桌子,摆上饺子、米饭、三盘凉菜、肘子、红烧鲤鱼、童子烧鸡、香蕉苹果还有西瓜。姑姑们还有妈妈婶婶开始烧纸,哭声随着火苗渐渐蔓延,爸爸以及伯伯们没有再掉眼泪,只是默默地跪在爷爷坟前数落着我也听不清的内容。我和弟弟妹妹们负责在爷爷的父亲和母亲坟前烧纸,那是我们跟本没有见过的老太爷和老太。当爸爸将一瓶酒圈好纸灰后(据说这样爷爷就能收到钱,而不会被其他鬼魂冒领或者误领),便让姑姑们不要哭了。除了水果,名义上那些主食和菜都留给了爷爷,其实是便宜了野狗或者野猫老鼠之类。 回到家时,奶奶正坐在门前择韭菜,阳光有些刺眼了,在她额头的褶皱里跳跃。时间是治疗伤口的特效药,现在奶奶已然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不,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奶奶承认了爷爷离去的现实,对命运死心了,否则怎能安于天命呢? 2005年3月12日 长大后谁能成为你 无意中翻看相册,瞥见当年师范学校的毕业照,不免一阵心绪激荡,感人伤逝。叹息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毕业三载,叹息那以为能够永恒的七月渐渐成为一片黄叶随着时光的河流越漂越远,叹息当年如梦如幻的憧憬不经意间破碎无痕,只剩下颓废的气味在午夜里若有若无地徘徊左右,叹息那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如今大多为人父或为人母。坐在学生中间的那一排是我们的任课老师,七八张脸却尽含着人生的喜怒哀乐,二十多岁的踌躇满志,而立之年的抑郁不得志,不惑之年的庄重肃穆,知天命后的无奈与豁达。 忽然记起一次心理老师在课上让今后真正想做教师的人举手,结果全班五十多人仅有一只手与桌面形成角度。没有举手的人也许觉得做教师丢脸羞于出手,也许本来就不想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许如果当初中考分数足够的话就进了重点高中,也许正在下面看小说,根本没有听见老师的问题,也许自从生下来就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生活,根本没有计划过未来。 举手之人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她是各方面素质都比较出色的班长兼学习委员。时至今日,不只是她还包括一些当时没有举手的兄弟姐妹也都踏上了三尺讲台,为人师者不在少数。而我自从毕业后便离开了校园,彻底与教师职业断了前缘,真正称得上教师的只有毕业前实习的那一个月。 完整的求学生涯有十二年整,每一天都离不开教师,称阅师无数稍嫌夸张。其实有数,只不过多年后能够想起来的委实不多,大部分如匆匆过客,像一阵风刮过,根本看不出留下或者改变什么,它们给我的感觉千篇一律,所以被遗忘也是命该如此。当然,众师之中不会有多少人想被学生记住,一个结果由诸多原因造成,一个站在讲台上的教师并不代表他本来的愿望就是想终生与粉笔作业本试卷为伍。心理老师调查的问题结果能充分证明这一点儿。不过这个世界总有些让你忘不掉的东西,即使没有像背英语单词那样记在板油上,也还是能在某些时刻想起他们。特别是当那些传唱广泛专门为他们而谱写的歌曲在属于他们的节日一遍遍响起时,他们的音容笑貌依稀可见,渐次浮现。 小学一至四年级就在本村完成,教我们的民办教师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由于我与她同姓,幼小的心灵那时感觉到的除了虚荣还有一丝亲切。但她留给我的几乎全是与暴力有关的记忆,比如酷暑午后的罚站、光溜溜的教鞭与屁股的灼痛、厉声正色的训斥甚至有损人格的侮辱性语言以及偶尔的经济压榨。后来当我接触到小学教育课程时才明白她是一个多么不合格的教师,如果不是条件限制,她根本不可能站在讲台上残害扭曲我们弱小的灵魂。她根本不是教师,更像一个拥有能够哄骗小学生认知水平的封建家长,像没有血缘关系名义上的继母,连打骂都是真格的,不会因为眼泪和可怜的面孔而心慈手软。 有段时间,我想起她的种种不是,真想时光能够倒回,然后拿出自己最大的勇气狠狠地教训她一顿,给她讲讲怎么做才算合格的教师,让她知道究竟犯了多大的罪恶,直到她悔恨交加,痛苦流涕。然而在社会上混了几年的我不知何时对她已然没有恨意,竟然在偶尔想起她的时候心生感激。我深知缘由,因我总在面对现实的残酷时想起她,正是她不懂得粉饰现实编造童话才让我们有机会那么早接触世态炎凉,懂得人情世故,不至于像那些在真空中长大的孩子等到长了胡子还天真地相信世界和未来真的充满幸福快乐,像阳光一样灿烂,不知世间冷暖,不曾经历风雨。 她没有指导孩子思想的意识,不懂得如何在这张白纸上涂抹才能使其向着未来的艺术殿堂前行,当然大多数成为赝品的家伙并没有她多少责任,所有人都明白是金子迟早要发光这个道理,因此只要有一块金子闪耀光芒,她也会心满意足。其实她不在乎这些,教书不过是她的分内之事,她要生活,想更快地转正。只有让我们的成绩不断提高,她与安枕无忧的日子才更加接近。我们是她的希望和筹码,她必须真实地面对我们,强迫我们成为对她有用的人。如果实在顽固不化,她会选择放弃或者重头再来,因为成绩不好而被迫降级的大有人在,她滥用唯一的权利让很多孩子对学习失去兴趣,感到可怕。现在想起这些,我再次感觉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偏偏让我们遇到她,因为她自身的原因来影响无辜的孩子呢?有这样一句话,大概意思是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关了门就会开一扇窗,不会四面都是墙壁。也许这是命运不济的人聊以自慰才这样想的,我觉得上帝给每个人开的门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遇到的不过是低矮的狗洞而已,或者空落落的高高在上的天窗,而有的人不用哈腰点头轻轻松松便能走出宽敞的大门或者稍一抬脚就可以跳出窗子,而不幸者不管是伸手跳高还是放下尊严趴在地上都不能逃脱密室,如同井底之蛙望着窗口大的一块抹布似的天空叹息。 考上五年级,该是离开她的时候了。那个漫长的暑假过后,当我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校园时,内心五味杂陈,开始怀念原有的自由天空,虽然它原始野蛮、没有规矩和道理,却与我的心距离最近。小学时期每个学年的第一天几乎都从拔草开始,操场上开花结籽显出颓败的野草多少让我找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我当然不知道在这里的两年能够遇到最为钟爱我的两位老师——排凤江和胡学芬。 排老师教我们数学兼班主任,胡老师负责我们的语文课;记忆中排老师是一位非常帅气的小伙儿,胡老师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鬓角白发依稀可见;排老师留着干净利索的平头,衣服是草绿色的军装样式,夏季里胡老师大部分时间身着白地蓝花的褶裙;排老师上课时严肃认真笑起来甚是迷人,胡老师常年不苟言笑,批评人时酷爱动之以情;排老师得意我从不说出口,一个赞许的眼神代表了所有,胡老师对我简直是溺爱,惹得班上同学嫉妒得要死;排老师好比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让我每前进一小步都充满了要解开真相的欲望和决心,胡老师如同一篇用生命作代价刻下的文章,读她的感觉既有三月的温柔和煦也能感到冰雪的切肤严寒。 我们像追星族关注明星绯闻一样追逐搜集着排老师课堂外的情况。有好几个女生跟我提到她们想象中师母的模样,以及他们有无孩子,现在几岁了等一些情况。课堂下的排老师对我们男生来说像望弟成龙的哥哥,谈话的气氛会缓和甚至热烈一些,不过他从来避免谈及自己的家事,这就使得他在我们眼中愈加神秘。关于他的一些好事糗事大部分来自和他一个村庄的学生,不过真实性却还需要验证。直到有一天师母终于现身校园,在解开我们心中的题目时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们是般配的,我的这种感觉来自师母骑自行车在窗外一闪而过时留在我眼中那扭动的硕大臀部,当然还有她又老又难看的一张脸。很多人为排老师抱不平,唏嘘不已,一致认为一朵英气逼人的花朵插在了豆腐渣上面。为此一些女生颇感生不逢时,命运不公,在对排老师说话时嗲得很。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排老师虽拥有一副漂亮的皮囊,可还是一样过着普通的日子,为了生活而烦恼。他所在的村庄是以苇席出名的,因此每到秋末家家户户必然备下大批的芦苇。就在那年冬天,他家的几千斤芦苇被大火烧成了灰烬,那段时间我们再也看不到他的笑容,换成一副托腮冥想的动作,好像得了口腔溃疡。 那时的我调皮好动,绝不像现在这般沉默寡言,有时会故意和他作对。记得有一次他为了帮助那些所谓的差生,让我跟一个称得上小混混的玩意坐在一桌。我心里一百个不愿意,而他似乎坚信近朱者赤的道理,企图利用我染红黑到骨子里的那个家伙。于是我在心里憋下了一口闷气等待时机痛痛快快撒出去。终于在一次自习课上我和同桌争执起来,被他在窗外看见。他询问具体情况时,我想都没想一个人全部把责任揽过来,我想尝尝体罚到底是什么滋味,特别是被平常非常欣赏你的人在所有人面前狠狠批评你,然后让你站在教室门口把风是怎样一种心情。当然更想要的是战胜他内心坚持的原则,把我调回原来的位置。他好像没有体会到这一层,或者碍于面子,他说,真没想到,近墨者黑! 我搬了四条腿的凳子,拿着圆珠笔和数学书来到他指定的地点——柳树下静思己过。等他的身影消失在办公室里,赶紧找了一处非常隐蔽的地方将自己藏了起来。我害怕一个人看见我的狼狈相,我害怕会因此有损我在她心中的印象,那个人就是对我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的胡老师。排老师和胡老师的办公室紧挨着,我心不在焉的蹲在凳子旁眉头紧皱,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我在思考数学题或者在构思作文,没有人知道我正在担心排老师会把我的恶劣行径告知胡老师,那样我就完蛋了。想起我在胡老师面前自觉地认真听课踊跃回答问题的往昔,后悔感像潮水漫过沙滩涌上心头,洗刷着我自以为是的霸气。那一刻我知道学生始终玩不过老师,和他对着干只能输到底。可我不愿就这么认输,最起码也得挽回些面子吧,我盘算着。后来几次数学课,当他提问时,明明我会的题目也不举手,就算他叫我回答,我站起来也会直截了当地说不知道,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反正那些题目都是每篇练习题中带有一定难度的,全班不会有几个人真正解得出来,他自然不会怪罪于我。冷战以我的失败告终,不是输给了他,而是虚荣心。想到原来在所有人面前噼里啪啦一个奔儿不打就把解题过程说得头头是道,然后他冲我微微颔首,嘴角迅速浮上迷人的笑容我便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终于有一天举起手,找回了久违的感觉。现在想来那种感觉仿佛闹了很长时间别扭的恋人终于和好如初时难得的兴奋和幸福,无比弥足珍贵。 被人宠着的确甜得有如掉进蜜罐里。胡老师彻底把我当成她的儿子来看待了,她的两个孩子都是女儿身。她会像母亲一样蹲下来把我过长的裤腿卷起,走近我身旁把白色的衣领翻出来对我说,这样才漂亮;每每至此,我都能闻到熟悉的粉尘味,感受她枯瘦如柴的手指接触脖颈时的安详温暖,看见她头顶越来越多的银色发丝。她毫不吝惜自己的语言夸奖我,无所顾忌地在其他老师面前屡次提起我,任凭很多同学妒忌和羡慕。遇到下雨时她会邀请我到她家里去吃饭(她的家距离学校很近,而我需要骑车半个小时才能到家),出于羞涩每次都被我婉言谢绝,如今看来我该是让她伤心和失望的——真诚的付出而不能达到愿望所以受伤。不过她一如既往地对我关爱有佳,丝毫觉察不到失落,我看见的始终是满足的幸福笑容。 我是上了师范后才得知那个秘密的。胡老师原本有过一个儿子,年龄介于两个女儿之间,不过在二年级的那个暑假溺水而亡。村里传说他就淹死在我们每天上学时必经的那条河,我对此深信不疑,因为每年都会有生命葬送在这条河中。人们对不幸者怜悯的同时总要避而远之,也许是害怕晦气能传染吧。然而事过境迁以后,大部分人也许都能像那个修自行车的妇女隔岸观火一般对我津津有味讲述她所知的一切。谁也不能否定胡老师对我的爱之所以浓烈直白来自她对儿子的怀念这个事实,我亦如此。而我只是在默默的享受她给我的关心和爱护,并没有理解她的心境,从来没有如儿子对待母亲那样回应过她的爱。作为平凡的生命,我显得过于幸运,没想到除了自己的母亲外还能得到另外一个人纯洁无私的母爱,也许我和那个过早离去的孩子有着相似的地方,也许真爱的本质便是毫无保留的奉献,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存着温软纤细的神经,一旦触及便有意想不到的力量爆发,哪怕是铁石心肠的冷血者也不例外。心存爱意,生活才有美好的目标,苦难自会迎刃而解。 上初一后,我的性情大变,骨子里的娴静内敛渐渐占了上风,成为中学师生眼里沉默毫不起眼的男生。与小学时活泼好动、争强好胜还有那么一点点儿坏的男孩简直判若两人。现在想来,可能是因为我正像大人们所说的长大并且懂事了,我开始将所有可以用来玩耍甚至睡觉的时间交给复习题,开始喜欢向老师请教问题,习惯每天走进刘秀荣老师的办公室,有时候请教问题不过是个借口,只是为了看看她而已。她来自县城,刚从师范毕业便被分配到我们这个相对闭塞的小镇中学。那时的她美丽、时尚、开放,在我眼中,她是另外一种生活的代表,那是我不为所知的生活。我不由自主地靠近她,对她的丹凤眼和海藻般的长发着迷,被她的优雅举止和好闻的体香吸引。她给我讲题时我根本听不进去,一种淡淡的香味包围着我,几乎让我神志不清,虽然我做出认真听她讲解的样子,可眼神总是不听话地瞟向她修长的眉和娇小玲珑的鼻子,她的美丽让我震撼。我的数学成绩一如往常的优秀,而有了她的辅导我更加卖力,月考中一度名列前茅,让她欣喜异常,我们相处的时间也逐渐增加。 有些时候,我们的谈话内容不只限于学习方面。尤其在周末给班上成绩前十名补课的时间里,气氛要比平时上课活跃得多,大家也敢于向她问一些藏在心底已久的问题。她比我们大不了几岁,能够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不像那些早已步入中年甚至老年的教师与我们始终隔着无法逾越的鸿沟。记忆中那些日子多在寒冷的冬季,我们能够睡懒觉,不必像平常那样披星戴月赶到学校。每个早上,姗姗来迟的阳光爬过油漆斑驳的窗棂时,玻璃上的霜花变得稀薄,一点点化成水,安然从容的在我们不经意的注视下消逝。往往这个时候,她已经讲了好几种类型的题目,稍作休息,随意坐到我们身旁。大家穿着退色过时的防寒服围坐在炉火旁烤手或者食物,她则穿着水红色的羽绒服,白皙的手指展开放在蓝色的火苗上方。空气是暖暖的,人心也是暖融融的,方便面和蛋糕的味道渐渐扩散。她像我们的老朋友一样说着她在师范学校的趣闻以及家里好听的琐事。我忽然间问了她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老师,你有男朋友了吗?谁知她依旧落落大方,会心一笑道,你说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是不是想自己还有希望呀?她开起玩笑来真让我招架不住,我觉得耳根子一定红了,否则不会燥热得如同炙烤在炉火上。 我知道她原本有男朋友时,他们正在闹分手。是寒假过后不久,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拿着本习题集朝她的办公室走去。快到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很大的说话声,而且不是一个人。我放轻脚步,趴到窗户旁,玻璃上抹了石灰,什么都看不到,只好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 是一个男人没好气的声音,我舅舅已经跟石校长说好了,如果你不去的话,叫我怎么跟人家交待呢?再说了,我们一个月才见一面,你不怕别人把我拐跑了。 她的声音有些讨好的味道,不怕,要跑的话也是你自愿的,我想教完这个学年再走,那帮学生已经离不开我了。 男人有些气愤,呀呵,你还真把这儿的破工作当回事儿,在这里你做多好也没出头之日,况且离家这么远,耽误多少事,你想想是不是。 她的声音反而坚定了,我知道这儿什么都不如城里好,可是我得把他们送到二年级呀,中途换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特别大,我真的放心不下他们。 学生学生,除了学生你还知道什么,你把我放哪儿了,把你自己放哪儿了。好不容易才跟人家说上话,你还不珍惜,真是的!男人抱怨着,责怪着。 你别着急嘛,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我一定会回去的,你再忍几个月,七月份他们毕了业我一定走。老师软声细语安慰着她的男友,我心里说不清什么滋味,乱糟糟的一片。 放暑假的前一天中午,我再次来到刘老师的办公室。她正在吃饭,从食堂打来的米饭和青菜。穿着无袖的雪纺纱长裙,雪白的两截胳膊让我无端想起天使来,也许我心里臆想的天使跟她一样有着细腻白净的皮肤,乌黑长发,修长睫毛。我有种预感,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面了,至少过了今天如果还能见面的话也隔着漫长的暑假。我之所以过来完全是被感觉牵引所致,我想问她暑假过后是否继续过来,张了几次嘴终于还是咽了回去。她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却不挑破。一边吃饭一边自顾自说起我这个人来,像对第三者描述我一样。最后她对我说,你一定要考上大学,不要跟我似的这么没出息,做个破老师。我抬起头与她的眼神相遇,我敢说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样清澈的眸子,看不见泪水却有着比眼泪更加丰富充盈的东西打湿我的心。 她走了,果真没再回来。仿佛意料之中,我仅有的失落细若游丝,断断续续盘旋了一段时日。牢记她的话,拼命学习,争取不让她遗憾。很多深夜做完习题顺理成章地想她,想那些鲜活生动的时光宛如破碎的水晶在我的生命长河中熠熠闪光。不过两年后我还是让她失望了,最终走进她曾生活过三年的师范学校。我记得第一天开学,便迫不及待的走遍了校园每个角落,我以为能发现她留下来的痕迹,可是什么都不曾找到,连气味都是那么陌生。那一刻我明白了其实人生只是在不断路过而已,我们路过小溪和村庄,路过森林和沙漠,路过幸福和痛苦,路过男人和女人,路过一生一世该路过的东西之后,生命的意义就此终结,哪怕还在正常的喘气。我路过她,她遇见我,然后各奔东西,终是无法违背的自然规则。 师范的大部分时光被孜孜不倦的小说阅读消磨。我已记不起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字痴迷,却有一位良师益友至今难忘,那是我师范时候的文选老师曹飞鸿。他有着干净的笑容、温和的秉性、眼神中透出不易察觉的看透世事后的从容淡定。我一直认为他是师范学校中最具个性的一位教师,不管是思想还是行为处处彰显出与众不同的魅力。比如他写的字,在他的手下,每个汉字的组合只有横竖,仿佛是他有意剔除了弯勾之类的柔弱笔画,让每个汉字看上去都像铁骨铮铮的硬汉,而他本人十足一个谦逊温煦的文人。比如他讲的课,充满哲理的语言不失诙谐幽默,抑扬顿挫的朗诵惹人深思,看似信手拈来实则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苦心构思。比如他对文章的批语,才不管语句是否通顺思想是否明确,可谓字字珠玑,一针见血,很轻易就能触及到作者的初衷。我记得曾经把一篇回忆童年是非的短篇拿给他看,他给的评语不多,重点给我推荐了一篇小说,是李锐的红房子。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到他的宿舍借书看,从青年文学到当代再到收获以及历年的小说月报合订本;从苏童、莫言到王小波、余华,从迟子建、王安忆到铁凝、池莉;从七十年代发黄的书页直至飘着墨香的崭新期刊,每次借给我之前都要推荐几篇他认为有水平的文章给我,有时会捎带说上一两句自己的观点。我曾问过他是否写过,他苦笑,没有,大学时眼高手低,总是爱看别人的,读到好文时,会跟着一起激动,但是一直没有毅力写下去。 宿舍楼年代久远,四四方方的棱角更显古板,白天的楼道里也是漆黑一片。每周两到三次我要小心翼翼爬到顶层,抓着满是灰尘的楼梯扶手亦步亦趋,生怕一脚踩空。曹老师简陋的小间里塞得很满,两侧墙壁各有即将触及屋顶的书架,书架里整齐码放着各种文学杂志以及现当代还有国外的名家名著。当他从中抽出一本递给我时,那来自远古的书籍摩擦之声让我兴奋不已,我觉得我正站文学海洋的岸边虔诚而又意气风发地瞭望着浩瀚水面,而曹老师正是没有退路的征程中最初的一叶小舟或者一支浆,他亦只能出现在我有限的里程内。 他离开学校是在深秋,分别仿佛总发生在那些漫天黄叶飞舞的黄昏,离人的眼泪簌簌而下。事实上我们沉默正式得多,有的只是桔黄色的路灯,光秃秃的树枝以及他送给我的一本刺青时代。扉页有他用软毛碳素笔写下的八个字和两个标点符号:文学误人切记!切记!当时我看到这句忠告的同时也想起了另外一句话,如果想让一个人一辈子受穷,那么让他去写诗吧,谁说的我忘了。当时我毫不在意这句话,那正是我立志从文的岁月,我觉得老师多虑了,因为我早就做好准备要做一名纯净的文学殉道者。早把金钱、职业以及一切有关肉体欲望的一切身外之物看透,那时候觉得如果此生为赚钱的话早就去做商人了,何必在这里苦读诗书。许多年后的今日再次想起那些话,心中才掂量出那几个字的重量,那并不是他脱口而出的,而是曹老师半生追梦所悟,包含了他过多的辛酸无奈不甘还有很多我无从理解的世事情理。 前几日一旧时同学来京与我叙旧。他在师范学校本是混日子,后来到了本镇中学做了体育老师接着混。平时会发一些无聊的荤笑话到我的手机上,我常置之不理,有兴致了也只是发些“知道了”“哦”“是吗”之类的提不起对方继续说话的语言,他倒并不在意。见到他大吃一惊,人胖了好几圈,肚子颇有李琦之势。我戏言,你这样上体育课怎么示范动作?他不屑,我已经辞职了。问其原因,实在令我唏嘘。 这两年国内钢铁业突飞猛进,铁矿石价格更是连连翻番。他的家乡地处山区,矿藏储量大有可观,但为镇上共有财产,镇上领导组织乡民共同开发,年底人均纯利5万多。然而此种好处只能是农业户口才能享受,像朋友这样有工作的商品粮不算在内,眼看着上学的弟弟比自己辛苦一年赚的钱还要多,他抓耳挠腮,思前想后终于辞了职,又花钱拉拉关系转回了农业户口。我说,今年铁矿石价格已经有所回落了。他说,没关系,回落幅度不大,今年一定不会亏本的,像我这样辞职,非转农的有的是,原来那几个当老师的都想辞职呢!他列举了五六个原来的同学名字。我看着那张仿佛罩着人民币水印的脸,心想,也许这样的老师早该下岗。 2005年8月20日凌晨海淀知春路 遥寄恩师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忘记了如何回忆。那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也许是因为没有时间,其实更主要的还是被生计折腾得不知所措,以至忘记了我以前的好习惯—回忆。静下心来想一想,在除去那些身边鸡零狗碎的琐事以后,剩下的才是纯洁,属于内心深处最值得珍惜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在我们为生活所累的时候被搁置心灵的最底层,等到一切烟消云散,才开始回味。然而那个时候,味道一定很浓,但已是夕阳无限好了。更可惜的是,很多人来不及坐在摇椅上追忆,就已经为生活为物欲连累了健康的生命。这样一想,回忆追思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呀,特别是在我们一天的忙碌生活之后简直是一种至高的享受。 在我的小学阶段令我难忘的老师只有一位。只有她,我依然记得很清晰——我的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她姓胡,给我教课时已经40多岁了。她瘦而高,双脸刀削一样。一双手像极了阿累描写鲁迅竹枝似的。 她是一个严肃的人,从来都没有讲过笑话。讲课方式并不创新,很传统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在我们的同学里,很多人对她都是不满的,因为她不会对我们笑、不像别的老师那样平易近人。因为我是师范毕业,现在想起来,这样的老师当然不会受到小学生的欢迎。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她更像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一个爱憎分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人。 她对我的宠爱简直就像母亲溺爱儿子一样。我想她那么喜欢我也许是因为我的语文成绩太好了,也许是因为她没有儿子。我只是在猜测而已,我并不想细究原因。被人喜欢可以满足我那时的虚荣、同时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模糊感受。我知道她喜欢我,所以爱上她的课,而且进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语文学好。我想现在酷爱文学,多少是受了她的影响。 从头到尾,她只教了我一年多一点。在我六年级刚刚开始一个多月的时候她突然就不来讲课了,而且就此从校园消失了。有传言说因为她得了一种需要做手术的重病。后来无意中我才明白原来她并不是正式的教师,而只是代课的。这是我从一个和她同村的女人口中得知的,我还记得她当时不屑的说,她不是正式的,代课的,早下来了。 她喜欢我是从来都不掩饰的,这也成为很多同学嫉妒我的原因。她上课的时候一定会提问我,而那时的我还是比较聪明的,很多时候的回答都还漂亮。越是这样闲话就越多,但我们视而不见。有时候,她会像妈妈一样把我的衣领弄好,蹲下来把我过长的裤腿卷上去。在那个时刻,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的感受。我低下头看见的是她黑发里露出的缕缕灰白的发丝。 我其实是个很老实的孩子,常常被很多坏男孩欺负。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的作文要被当作范文来读。其中一个对我意见挺大的男生霸道地撕毁了我的作文故意让我难堪。她得知祥情后,非常气愤,好像是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负了一样。她居然拿自己手中的书重重的拍了那个男生的脑袋,而且狠狠的批评了他。那是她第一次在我们面前打人,居然是为了我。她不允许我被别人伤害,在她的心里,我是宝贝。 从教育学的角度上来衡量,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教师。但她却是一个真性情的人,从来都不会被教科书束缚。一次她提问,现在好好学习为了什么?当她让我回答的时候,我像在录像机前一样说了一些为人民服务报效祖国之类的套话。她当即便否认了:说实在的是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的生活。她让我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而学,现在每当面对现实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句话,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要努力学习、工作。 我记得她的家,很平常的一个家。她有两个女儿,丈夫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在她不教我以后,我曾经不止一次路过她的家门,也有几次碰见过她。然而所说的也只是一些客套的话,纵有千言万语也不知如何开口。她走的时候根本没有通知我。我记得那天上她的课,而进来的却不是她熟悉的身影,那节课我什么都没有听进去。而且在教科书的掩盖下偷偷地哭了。眼泪不听话的流了下来,根本没有顾忌身边的人怎样看我。那种感觉就像失去了心爱的东西一样,而且深深的明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后来,在我上初中和师范以后,每年元旦我都会给她邮寄一张贺卡,上面写满我的祝福。上师范的时候,我曾经去过一次。那次,我从学校回来,正赶上一场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特别是她家的那条街,尤其不好走,更不用说骑自行车了。也许真是缘分,她就在路边干着什么活计,看起来更瘦了。上午雨后的阳光强烈的照在她的脸上,她说你怎么从这边来了,这么难走的道路。我笑笑没说什么,你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想说,我就是为了看看你才从这边走的呀,我是多么想你呀。我真的很想念那段时光,那些被时光一点点蚀去的岁月。 此刻,窗外已经灯火阑珊,中秋的月清亮亮的,水一样的光泻在阳台上。远方的老师,你现在可好,身体健康吗?有时间我一定去看望您。您不知道我是多么想念您,在这团圆的夜晚,身在异乡的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您。我只有默默地祝您幸福了,用我一生的时光去祈祷。 2003年中秋晚 北京通州西门 听取蛙声一片 周末回家,下火车时正逢暴雨如注,我躲在天津丰田里把车窗关得严严实实。 闷热好几天,这会儿终于开闸了,如果司机知道会遇到后面的情况,一定不会兴奋地言之过早。原来不仅北京,连家乡也是桑拿天,看来大家都受够了。此刻,汽车已经驶入了国道,杨梅大的雨点儿密集而迅速地砸在车身上,发出沉闷无规律的响声。雨刮器根本来不及清洗雨点儿汇集成的水流,真成了两根吸满水的棉花棍子柔软无力地机械摇晃着,我能感觉车速渐渐慢了下来。现在是7月9日零时21分,即使身在车厢仍能感受到愈来愈大的雨势,上天不知为何伤心欲绝,要把毕生的眼泪在这段于时间长河中微不足道的几十分钟内全部倾倒人间,由瓢泼至倾盆直至飞瀑般倾泻。上帝撒气的时候一定也喜欢扇人耳光,否则如巨掌似的风就不会和雨相约而来,它们见到什么就连连掴上去。我们的车仿佛一叶小舟风雨飘摇,巴掌夹杂雨点从不同方向释放威力,好几次我都觉得如果再和上帝的怨气相碰,一定会翻到旁边的沟里。司机终于停了下来,点燃一根烟,我礼貌地谢绝递过来的香烟。车灯依然亮着,而前方根本不见路,我们仿佛置身水帘洞,玻璃上的雨水折射着昏黄的光芒,斑斑点点如同阳光流淌在粉碎的玻璃上面。两边的窗户紧闭,雨水无孔不入,玻璃下面摸上去一手湿润。因为隔了玻璃,外面的风雨声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与我们并不相关。像在电影院里欣赏一场激烈的战斗,万马奔腾,喊声震天,尸横遍野,血雨腥风,一直持续在高潮部分,不断冲锋陷阵,壮烈牺牲,源源流长,连通亘古。只是偶尔一道幽蓝苍凉的闪电以及震人心弦的霹雳提醒我外面在下雨,而车里始终漆黑,烟头明灭的猩红看上去如此微弱,让人怀疑那不过是幻觉。 大概一刻钟过后,上天没了力气,只剩下哀怨的气息,细雨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如泣如诉。我们继续前行,两束黄色染亮细雨织就的斜网,绵绵延伸。马路上除了断枝残叶,还有无数樱桃大小的白色颗粒,仿佛有人故意撒上去一样,仔细辨认,最后确定那是还未融化完的冰雹。路边的杨树七扭八歪,间或一棵不幸的家伙横在马路中央,根部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亮出斑驳的皮肤;也有宁折不弯的壮士,从大概相当于人腰部的位置凛然断裂,乳黄色新瓤触目惊心,我仿佛闻到了辛辣芳香的气息。 在北京做什么工作?司机打破了沉默。 信息编辑。我尽力把自己的工作说得简单,为了方便他能听懂,也为了我不再废话。相信如果我说网络信息和电话销售,他一定不会明白是什么工作,因为我工作了一年多,父母才多少弄清楚我每天干些什么。 工资挺高吧? 还可以! 多少?一个月几千?他追问。 三千多。我的语气多少有些敷衍,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出来。 真不少,要不然离家这么远你也不会打的了。他这样说的确有些道理,我家距离县城六十多里,一遭少说也要50块钱,真的没有几个人舍得打车。 有文化就是好呀,坐在空调房里干干净净,不像我们这些大老粗,为了挣点儿钱挨毒太阳晒不说,像这样的天气也得出车,风里来雨里去,说不定哪天遇到龙卷风把命都得搭上。他的语气里含着艳羡之意,那是因为他不知道我每天上班挤公交车,与客户说言不由衷的话,碰到加班十来点钟才回家,吃千篇一律的盒饭,每天忍受电脑的辐射,为一个单子和同事斤斤计较 当我下车时,已是雨住风停,一阵凉意夹杂清新如初的空气扑面而来,继而席卷全身,真叫爽透了。空气纯净得让我感觉不到自己还有呼吸,仿佛我成为他们的一分子,我明白我被它们征服或者同化了。 我从村头的大堤朝村中走去(剩下的路都是土路,车子根本进不去),看了手机一眼,已经一点多了。树叶上的雨水不时滴在胳膊上、脖颈里、发丛里、手背上、甚至眼皮上,令我的神经为之一振再振。村中有太多的树,说不好是树成全了村庄还是村庄养育了树木,此可映入眼帘的只是一片黑乎乎的模糊轮廓与近在咫尺的天边相接。深一脚浅一脚终于到了家门口,大门敞开着,父母和妹妹都在院里等我,也许一直没睡或者睡着又醒了。不过才一个多月没有回来,根本用不着如此隆重吧,我又不是客人。心里的想法脱口而出,这是我的家,我可以保持言论自由,不像在公司说句话也要思前想后。他们都说睡不着,反正也是等着,不如到院子里等,还凉快。妈妈说,虽然不是客人,可是这个家对于你就是旅馆,住一宿就不得不回北京。 我失眠了,从来都没有在家失眠过的我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仰面躺在自家的土炕上,大睁双眼盯着房顶还有那根粗壮的房柁,脑子里冒出“择席”两个字。我想莫非睡惯了软床的我已经不习惯躺了将近二十年的土炕了,莫非我真的已经习惯在城市的喧嚣中入睡,如此宁静舒适的夜勾不起一丝睡意。就是这时,久违的蛙声从极远又极近极具体一时又想不起来的地方没有借助任何介质如雷贯耳般直接猛烈地敲击着耳膜。细细听来,是那样的从容久远,仿佛理所当然的,亘古存在。我想蛙们一定也是分工协作才能演奏千万只蛙大合唱的局面,给它们指挥的是自己的本能,对天籁与生俱来的领悟,对自然难舍难弃的生存之爱。按照方位或者高低音结成若干组,当前一波蛙音未落,后一浪紧跟其后,此起彼伏,全神贯注谱写节奏感强烈的生命乐章。每一年的蛙都是不一样的,甚至每一天的蛙也会有所变化(被蛇吞掉或者自然死亡),然而这乐曲却是千古不变的。很少听到一只蛙单独的叫声,除非是遇到紧急情况或者求偶时,而那叫声毫无美感和力量。 算起来,有年头儿没听过蛙叫了,我是说真正的合唱。童年,当我想起这两个字时我才发现它成为过去已是那么久远的事了,连回忆也要触景才能生情,对着液晶显示器和高楼大厦联想到童年蛙声的人不是精神病就是傻瓜。我是认识到现实后努力奔小康的芸芸众生之一,因此只有在时间地点都合适时才能想起童年。 儿时的蛙声完全是无忧无虑生活的衬托,属于可有可无不被注意的摆设。在我们乡下,除了自然课上老师叫它青蛙外,它有另外统一的名字——蛤蟆。据我所知,我们所说的蛤蟆并不包括蟾蜍,因为属于它专有的名字是癞蛤蟆。青蛙湿润光滑的多彩外衣以及炯炯的眼神让我们觉得那句骂人的俗语里所说的癞蛤蟆专指疙疙瘩瘩的蟾蜍,青蛙并不列入其中。 当村里人还种稻子的时候,青蛙比比皆是。那年头雨水多,水草丰盛,常年沟满壕平,给青蛙提供了栖息和繁殖的优良环境。河边玉米地苇塘边渠沟草地里甚至庭院的草丛随处可见青蛙敏捷而利索的弹跳身影。孩子们捉青蛙除了好奇可能只是出于无聊。一般情况下,捉青蛙的成功机率在30%到50%,一逮就中的是极少数。人的身手实在没有青蛙迅速,很多时候,追了半天,它们却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或者跳入茂盛的草丛,难觅踪影。当我们玩腻时,就会随手放掉,大人们也是赞成我们放生的。他们也知道青蛙是益虫,是人类的好朋友,不应该伤害。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度盛行的大规模捕蛙行动还是开始了。 那时候,我应该是三四年级的样子,贪玩的年纪却不合群,暑假里喜欢赶着一群鸭子在大坝上悠哉游哉。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夏日早晨,我从床上爬起来,趿拉上凉鞋剪成的拖鞋,脸也不洗,直奔鸭圈。二十多只鸭子呼扇着翅膀,不住地把它们的脑袋往地上点,像鸡啄米但嘴巴始终和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们知道我要带它们去河里游泳,在岸边捉蚂蚱当作早餐,高兴地一刻也等不了。我打开圈门,像一大朵白云做超低空飞行从我跟前飘过一般,拥挤着走过大门,径直朝着河边走去,身后翻腾起片片羽毛。平时它们经过桥脖子会一窝蜂跑向河边,而那天它们全部聚集在桥头争抢着什么东西。我猜到一定是发现好吃的食物了,可能是瘸拐张把卖不了的臭鱼倒在了桥头,它们闻见腥味是会连命都不要的。当我走到跟前一看,根本不是什么臭鱼,它们正在艰难吞下去的是一只只青蛙。我奇怪了,青蛙怎么不蹦呢,看起来是活的,眼珠还在转呢,不行,我得看看。我轰走了那群鸭子,它们不情愿且恋恋不舍地往河边走去,还不时地停下来回头张望,我把高粱秆挥来挥去,它们才死心了。眼前是一堆青蛙,估摸着得有三四十只,它们叠罗汉似的攒成一堆,周围的草叶包括它们的身上血呼拉的看着吓人。我知道它们为什么不跳,而是静静等着鸭子来吞掉它们,我差一点叫出声,实在是太大的震撼了。原来它们的后腿全部不见了,后来我才知道是被收购蛙腿的人用剪刀剪掉了。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如此惨无人道的场面,我心里骂着那些人残忍。不敢再看眼前的这群蛙,它们的眼睛一律充满哀怨可怜,在我看来却有着索命的气焰,我扭过头,跑开了。从此,我放鸭子也不再去那里了,后来发展到竟然有意避开那个桥头。 终究还是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因为村里的壮丁差不多都加入了“照蛤蟆”的队伍。之所以是“照”而非“罩”是因为他们行动用的主要工具不是网,而是手电筒。据说,蛙们夜里眼睛是盲的,只要光束照到它们,那就跑不了,捕蛙者用前端装好钢针的棍子扎住青蛙的脑袋,轻而易举放入编织袋。每至吃过晚饭,暮色四合,捕蛙队伍便出发了,他们腰间挎着装了十多节电池的手电筒,手里抓着特殊工具。最初还是三五成群骑自行车,后来发展到二十多人开着三轮机动车到较远的地方捕捉,因为附近的青蛙差不多只剩下不符合收蛙人标准的小青蛙了。收蛙人多是县里的饭店负责人,也有少数倒手的中间商,他们说,城里人喜欢这道菜。由于利益实在丰厚,每个晚上差不多都能赚上三五十块钱,所以几乎有青蛙的地方就有捉蛙的队伍。那段时间,一度没有了蛙声,每个夏夜死气沉沉,村庄空寂得像坟场。后来就有人举报,禁止捕蛙的法规便马上颁布下来,夜里也有了巡逻的人。曾经有人被捉住,大盖帽问他蛙肉好吃吗?他说,没吃过。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每个捕蛙人都不曾尝过蛙肉的味道,因此光抓捕蛙人是不够的,罪魁祸首应该是第一个吃蛙肉的人。 捕蛙事件过后,蛙声便一蹶不振。当然除了人为原因外还有主要的环境因素,华北平原连续几年干旱,连镇上最深的河流都已见底好几年,何况是星罗棋布的浅浅沟渠。那时候我已经上初中了,为了庄稼能够正常成长,父辈们不得不打井,买泵,适时灌溉农田里的玉米、小麦、高粱和大豆。水稻是早就不种了,没有了水,青蛙就像水稻一样差不多绝迹了,而人们渐渐习惯只有蝉鸣的夏夜。偶尔在潮湿地区(比如菜园)见到一两只人们也不惊奇,更不会因此怀旧,谁让青蛙没有为人类做出值得铭记的贡献呢。就像千百年来在土地默默耕耘的农民们,虽然在为自己取得温饱的同时也给大部分地球人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支柱——粮食,但是谁会记得他们呢?是呀,他们种地就像青蛙捉蚊子是一个道理,青蛙不捉蚊子吃什么,农民不种地还能干什么,能够了解和安慰农民的除了一抔黄土再也没了。 窗外始终没有发白,只是由深至浅的灰色,我一点儿没有感觉到困,只是眼睛稍微干涩。蛙声早已住了,我为自己感到庆幸,难得回来一趟偏偏赶上大雨,但正是这大雨才有了蛙声,能让我一饱耳福。我知道夜里的蛙声来自附近的鱼池,多亏了那一片芦苇还在,否则光有鱼塘,蛙们活下去也是比较艰难的。 妈妈没有看出我一宿没睡,她张罗着早饭。回家前我已经在电话里跟她打过招呼了,我告诉她我最想吃的是玉米粥、清炒马齿苋还有奶奶做的窝窝头。结果除了玉米粥,其他两样都没有,妈妈说,你实在想吃,中午再给你做,我给你留了好菜,在冰箱里,我给你拿去。妈妈把所谓的好菜放在了玻璃碗里,我猜肯定是排骨或者红烧鲫鱼之类早已吃腻的东西。等妈妈把碗放到跟前,我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尝了一口,肉质细腻,顺滑爽口。我禁不住又吃了一块,便向妈妈投降,要她告诉我到底是什么肉。爸爸随手夹了一块,边吃边说,难道你在北京没吃过吗,这是牛蛙肉。我不禁愕然,像青蛙捕食一样张大了嘴巴。    2005年7月26日    海淀知春路 饮食男女 朱经理再次谈到了他从马来西亚留学归来之后便如何马不停蹄枕戈待旦热火朝天地投入到了k公司的事业当中。他的原话是:我刚下飞机,还没来得及把行李放回家就直接来公司上班了。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围在他身旁的是一堆从没出过国留过学的“土包子”他之所以激情澎湃,口干舌燥也顾不上喝口水完全是为了能够唤醒眼前这帮人的热情,激起他们的斗志,使其对网络信息和钢铁行业产生兴趣,继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以便更早地创造出更多的效益。只有这样才不枉他日日夜夜神经紧绷,连吃饭睡觉都想着如何使钢铁部迅速成长,成为公司三个部门中利润最高的那个。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公司里站稳脚跟,取得董事会的青睐,从而放给他更大的权力,以期距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 对于朱墨直经理的夸夸其谈,白启书倒背如流的同时也早已厌烦透顶。他靠在窗边,手中的笔在本上一个接一个地画着“金元宝”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只顾在纸上实现他的发财梦。此刻还未到上班时间,楼下还有上班人急匆匆的脚步声。白启书望向窗外,舌头在牙床上无聊地绕了一遭,有鸡蛋灌饼的香味儿,回味的同时也想起了还未吃完的半个鸡蛋灌饼。都怪朱墨直,白启书已经连续两个多星期没吃上一顿安生的早餐了,不是吃到一半即被朱墨直风风火火地叫到会议室开会就是刚放下公文包即被叫出去讨论朱墨直的最新宏伟蓝图。等他回来时,鸡蛋灌饼和紫米粥早已冷了。白启书在心里埋怨着,但他不想骂,在心里也不想骂,不是不敢,而是因为朱墨直早在留学前就领导过他,白启书了解他是怎样的工作狂,对此并不稀奇,只是感到无可奈何,甚至无法忍受。他试图从自身寻找原因,寻思是不是朱墨直不在的这几年过得太过轻闲,对突如其来的紧张节奏一时无法接受呢?结果他也给不出答案,只是一次又一次忍耐着,毕竟朱墨直过去和现在对他都还算器重,他可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朱墨直下不来台。 正当白启书低头盘算的时候,玻璃门被推开了。由于这扇玻璃门的下端有点损坏,所以与地砖摩擦的声音异常刺耳,引得众人侧目。一个烫发披肩,黑衣黑裙的女子走了进来。她朝着正在看她的朱墨直露出尴尬的笑容,那意思是不好意思,我迟到了。朱墨直板着脸生硬地说,范海兰,你又迟到了!朱墨直的不满写满了白胖胖的圆脸,大家都看得出来。朱墨直这句话如果搁在白启书身上,那他一定满脸通红地低着头作娇羞无语状。但朱墨直这句话是冲范海兰说的,所以他一点负担都没有地看着范海兰作何反应。不能不说有一点看笑话的心态,可惜范海兰的举动完全出乎白启书的想象。朱墨直这样说,她反而不再窘迫,脸上绽开几缕近乎无赖又像撒娇般的笑容,笑容牵动起来的肌肉组成了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给自己找了一个无声的台阶,妄图蒙混过关。朱墨直见她如此,也懒得再追究,急忙接上刚才的话茬儿讲了下去,他怕耽误大家的时间。白启书不由得多看了范海兰几眼,眼神中含着不易察觉的轻视,他想,范海兰不过是凭着跟朱墨直他老婆的交情才进了这个公司,连字都打不麻利,整天呆在这儿白拿工资,有什么能耐?不管什么人,朱墨直都往这儿塞!白启书内心忿忿然,仿佛因为和范海兰在一起工作很丢人似的。 范海兰早上醒来时都已经七点半了,如果她能以最快的速度洗漱,然后再火速跑往车站,也许就晚不了。但她依然不紧不慢地刷牙洗脸,又一丝不苟地化了妆,下车后还在粥店吃了一顿早餐,结果导致她不出任何意外地迟到。打卡时,已经八点五十,整整晚了二十分钟。进了办公室,一个人影都不见,她就猜到人都被朱墨直拉到会议室洗脑了,于是拿上本子和签字笔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向了会议室。刚进公司一个多月,范海兰迟到的次数却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当然,对于迟到,她从来没有记在心上过。她知道,朱墨直之所以一次都不跟她计较,给足她面子完全是因为他老婆贾素琳。范海兰和贾素琳从初中就是同学,又是同乡,而且一起来的北京,一起到百子湾卖起了钢材。不同之处在于贾素琳卖钢材时结识了朱墨直,并且随其进入互联网行业,到最后还嫁给了他。贾素琳能够看上朱墨直并且与之结婚到现在依然让范海兰百思不得其解。她想不明白像贾素琳这样漂亮而且可爱的妙龄少女为什么会嫁给一个大自己十岁而且大腹便便的垃圾男人。如果说是图钱,他朱墨直也不过是打工仔,虽说前几年办过一个注册资金只有十万块钱的小公司,但也仅仅维持了一年多便倒闭了,他能有什么钱呢?反正自从范海兰第一次见到朱墨直,她就看不上他,一丁点儿兴趣都没有。此刻,范海兰斜睨着朱墨直白胖的脸,想起贾素琳第一次跟她介绍他时,她直截了当地对贾素琳说“咋这么难看呢”的情景。那时她没注意到朱墨直的表情,可以肯定他听见了,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超不过五米,而她更没有压低声音,她没有这种习惯。她的习惯是直来直去,有什么说什么,不管对谁都是如此。 热烈激昂地演讲以后,朱墨直回归到早会的主题,讲起了国内钢材市场各区域之间的价格联动性,以及钢厂在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这时,他喝了两口水,声音明显降低了许多。其实,范海兰想听下去,不过朱墨直讲得比较书面化,文绉绉的,很多名词她几乎都是第一次听说。所以,硬着头皮听了一会儿,范海兰不再勉强自己,而是想起前几天在网上订购的化妆品今天该到了。她没发现白启书正在无意识地打量着自己。 朱墨直所讲的东西,白启书早已烂熟于心,甚至比朱墨直地认知还要深入些,毕竟他没间断地跟踪这个行业已有五个年头。而朱墨直尽管去海外学习经济学,镀了一层金回来,但他缺席的三年内,国内钢材市场的发展状况是他无法想象的,这也是他千方百计甚至三顾茅庐也要把白启书弄到身边来工作的原因。白启书不屑于听这些,又不能回到办公室,于是注意到了范海兰,这多半是因为范海兰的装扮。她使他想起了电影姨妈的后现代生活中的赵薇,那真是俗到家了。左耳挂着一只手腕粗的金色圆圈,右耳垂镶着一只银色蝴蝶状耳钉,再看那紫黑色眼影画得相当浓郁,宛如戴了眼镜,还有那忽闪起来如同蒲扇般生硬的长睫毛,一看就是假的,毫无生机和灵动性。白启书能够耐着性子看下去完全是为了分析一下范海兰身上的庸俗元素到底有多少,就像在寻找当下武侠电视剧中的恶俗桥段,看起来津津有味。如果一定要在范海兰身上找到让白启书满意的地方,那可能就是她今天所穿的衣裳了,毕竟身材丰满的人穿黑色不会错。这套纯黑色的纱质套裙让她看起来要比平常苗条许多,尤其是露在外面的大半截白腿竟然比白启书以前见到的裹了一层布的要细得多,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不过他没有兴趣去想为什么。他打心眼里看不上这样的女性,化妆打扮都没错,可也要适合你,如此浓妆艳抹还不如素面朝天呢。白启书喜欢有品味的女性,即使长相差强人意,也要比范海兰糟蹋自己的脸蛋好得多。 早会开完已经九点半了。朱墨直又吩咐了一件事,便宣布散会,让大家回到办公室开始一天的工作。他吩咐的事情需要白启书去实施,所以留下了白启书与他在办公室商讨。白启书现在给朱墨直当下手,配合他的工作,不用再像从前那样战斗在市场第一线,每天电话不断地去了解细微情况了。用朱墨直的话说,白启书现在就是军师,如果硬要安上一个头衔,那就是信息总监。做信息用不着他亲历亲为,而是亟待将做信息的方法和经验灌输给办公室那帮刚入门的家伙。朱墨直曾经说过,白启书今后的努力方向是职业经理人,他要学会做一名出色的管理者。尽管他的性情明显不适合此类性质的工作,但朱墨直相信通过自己的点拨和培养,加上白启书的努力,一定会成功。朱墨直吩咐的事情是要对员工每周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也就是他每天早上所培训的东西,而试题和打分任务都由白启书来负责。在会议结束时,朱墨直严肃声明:考试分数在80分以下的都要进行补考,而且当月工资也将受到影响。朱墨直就考试这件事征求白启书的意见,他简单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表示赞成。他知道只要朱墨直决定了,那就一定会执行,哪怕是心血来潮也会付诸行动,别人的反对根本无济于事。白启书早看透了这点,所以不管多么不靠谱,只要朱墨直决定做,他绝无异议。 考试的前一天午饭后,贾素琳在qq上和白启书说话。白启书便跟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他不知道这小妮子是闲聊还是有什么关于朱墨直的言谈行踪要从他这儿打听,如果是后者,那么他一定不管,他可不想掺和人家两口子之间的事儿。几年前,当白启书还在朱墨直和贾素琳合伙创办的公司混饭吃的时候,贾素琳便和白启书走得很近。在此有必要交待一下,贾素琳和白启书也是同乡(但不是同学),同理可得,范海兰和白启书也属于同乡。当时白启书深得朱墨直器重,但凡参加冶金类会议或者到外地出差了解市场都要雷打不动地带上白启书,因此,对于朱墨直的行踪,白启书最清楚不过。每当这时,白启书俨然成为贾素琳安排在朱墨直身边的眼线,几乎每个晚上都要被动地向贾素琳汇报朱墨直一天的行踪。贾素琳的电话每天至少有三个打给白启书,她也打给朱墨直,但朱墨直一看是她的号码便不接听,或者干脆关机。朱墨直这样做只能说是心思不在儿女情长之上,男人以事业为重在他身上得以充分体现。贾素琳并不这样认为,她以女人独有的敏感猜测朱墨直是否另结新欢或者与老情人旧情复炽,但她的猜想接二连三被白启书的详尽汇报推翻了。她并不气馁,继续以小说家的能力编织臆想的情节,这让朱墨直和白启书都难以抵挡,只能对其愈加敷衍。白启书觉得贾素琳有轻微的神经质,并在内心认定他们俩终将散伙。所以,几年后,当贾素琳请白启书去喝他们的喜酒时,他甚感意外。本来他以为婚后的贾素琳也许能改掉多疑的毛病,想不到她还是三天两头找到白启书,问他有关朱墨直在公司的情况。 有了上溯颇为复杂的渊源,白启书如今已经拒绝回答贾素琳的此类问题,并且时时保持警戒之心,以防卷入别人的家务事,弄不好里外不是人。但这次,贾素琳并没有提起朱墨直,而是问白启书明天是不是要当主考官。白启书不知道贾素琳目的何在,便简短的如实回答,那几个打在qq对话框里的字看上去无比冷漠,仿佛有着一种拒人之外的端凝。然而,贾素琳并不在意,继续热情洋溢地问他考试题目是否出好了,可不可以给她看看。白启书说,你跟我又不是一个公司的,看它干吗,再说不过是些钢铁常识,你八百年前就知道了。贾素琳说,看看嘛,替你们朱总检查工作。白启书似乎看到了她特有的假模假式的表情,他猜到她肯定另有目的,所以打定主意不给她,任凭她如何纠缠。但贾素琳似乎志在必得,不断地给他发着消息,让他的qq星星眨眼一样闪烁不止。同时,她又百折不挠地打起了他的座机电话和手机,使得他这里铃声不断。她是把对付朱墨直的办法用在了白启书身上。折腾了大概一刻钟,白启书实在受不了了,只好将昨天已经出好的考试题发给了贾素琳,于是一切归于平静。但白启书多了一个心眼,在他将考试题目通过网络传给她的那一刻,他便决定重新做一份,不让她得逞。他觉得她一定动机不纯,否则为什么要遮遮掩掩,一句实话都不说呢! 周五的考试如期举行,一个小时便完事了。白启书粗略看了一遍答题,大部分人答得还行,基本上都能过关。本来嘛,他出的题都是面儿上的东西,稍微用心就能保证工资不受影响。但还是有一份答题引起了他的注意,只稀拉拉填了七八个空,问答题则一个没答。白启书瞟了眼卷头——范海兰的。起初他有些吃惊,但马上释然并且觉得她答成这样理所当然,如果她都答对了,那她就不是范海兰了。因为还有两个小时就要下班了,所以他并没有着急阅卷,想着下周上班再说。正想着,座机电话响了。他刚一接起,贾素琳的声音有如雨点一般砸了过来。她用了兴师问罪的口吻,你小子为啥骗我?你给我那份卷子根本不是今天你们考试的题目!白启书略感意外,他知道这件事瞒不住贾素琳,但没想到这么快她就知道了。他平静地问,你咋知道的?贾素琳依然气急败坏,你甭管,你就说说为啥骗我吧!他不紧不慢地说,朱总不让泄露考题。贾素琳哼了一声,少拿他压我,那是你们朱总,他可管不着我。他呵呵笑了两声,然后说,没事我要挂了呀,现在是上班时间。贾素琳“切”一声表示不满,命令白启书跟她在网上聊,之后便挂了。 贾素琳问白启书,范海兰答得怎么样?白启书一下子明白了,她要考题原来是想给范海兰,好让其过关。不用问,肯定是范海兰在背后撺掇,包括质问他为什么换了考题一准儿也是她在背后活动。他认为自己已经了解了真相,便没再多问,只是说,答得非常不好,没过关。贾素琳说,那你再让她重新答一份给你吧,她要是不过关,还得扣工资,多不好啊!白启书想都没想,不行!贾素琳说,真不行?白启书说,真的!贾素琳说,那我就跟你绝交。白启书心想绝交就绝交,他还怕她说着玩呢,要是真的绝交,那他的生活不知道要轻松多少。不过,如果真的绝交,这小妮子在对朱墨直吹“枕边风”的时候,捎带说上几句自己的坏话那就得不偿失了。想到这一层,白启书的态度有所缓和,他说,可是范海兰的答卷实在太滥了,这样做还不是害了她自己。贾素琳说,这你放心,她已经保证全部背下来,只要能过关,考试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提高吗,又不是为了扣工资,对不对?白启书最终答应了,他懒得再和贾素琳纠缠下去。贾素琳发来握手的表情说,这就对了,今天让她请咱们吃饭,你等着,我去找你们。白启书连忙说,不用了,我还有事呢!贾素琳说,你能有啥事,光棍一个!告诉你,一顿饭她还请得起,说定了,我先工作,一会儿见。白启书还想再编个理由推掉饭局,但似乎已经迟了,并且他真想不出还有什么可用的理由。 距离下班还有15分钟,范海兰来到白启书的座位旁,对他说,晚饭你想去哪儿吃?范海兰的语气很自然,就像他们早已认识,事实上这是两人之间的第一句话。白启书有些恍惚,凡是不熟悉的人跟他说话,他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他转过脸,稍嫌窘迫地说,不用了吧!范海兰说,不去不行,说好了就得去。她如此强硬,甚至霸道,叫他无语。她继续问,你能吃辣吗,这儿附近的麻辣香锅不错。白启书连忙说,可以。他不愿意和范海兰说更多的话,所以想尽快打发她。得到答复,范海兰并没走,眼睛盯着桌上的考卷问道,我的卷子你看了没有?白启书说,还没看呢!她又说,你有正确答案吗,给我看看,我拿回家学习学习。白启书说,现在没有,下周再给你吧!他心想,考完了你知道用功了,早干啥去了。范海兰似乎觉察出白启书的冷淡,她说,那下班了我来找你。白启书嗯了一声,依然专注地看着液晶屏。 白启书跟在范海兰后面朝饭店走去。余晖尚在天际,照进范海兰的卷发,像一团燃烧的火焰。这让白启书感到滑稽和恐惧,就像在看一部失败的恐怖片。进了饭店,找好座位,范海兰给贾素琳打了电话。她的手机体积有如过去的大哥大,黑乎乎地捂住半边脸说着话。白启书企盼她多打一会儿,否则他真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岂料,几句话,她便挂了。她合上手机盖说,还有两三站就该到了,等她来了再点菜,你先看看菜单。说着,她把菜单递给了他。他机械地接过菜单,紧张而又毫无责任心地翻看着。范海兰冷不丁地问,原来你在“钢铁时空”干过?白启书反应迟钝,过了几秒钟才回答,对,最早就在那儿干。她说,后来卖给“我的金属”卖了多少钱?范海兰所说的“钢铁时空”是指朱墨直最早创立的那个公司,而“我的金属”最后收购了“钢铁时空”目前贾素琳就在“我的金属”上班。旧事重提,白启书有些不悦,因为假如“钢铁时空”能存活至今,他的日子绝对比现在滋润,楼房首付早已不成问题,说不定还能买上汽车。为此,他的回答较为含糊——不到一百万吧!范海兰若有所思,噢了一声,说,这么少呀,怪不得贾素琳整天卖命似的工作,原来两套房子都是她自己供呢!谈到别人,白启书便感到很轻松。他附和道,对啊,朱墨直留学这几年,贾素琳确实够累的。她突然话题一转,其实,早先我去过你们公司好多次呢,怎么对你没印象呢!他用自嘲的口吻说,我不爱说话,长得又不帅,很少有人注意到。她笑道,不过那时候贾素琳有时会提起你,说你文章写得特好。白启书略显惭愧,再好也是纸上谈兵,不像你们做贸易的,都是真金白银——他还没说完,她的手机响了。贾素琳找不到饭店,范海兰只好出去接她。剩下白启书捧着菜单,于是他叫来服务员,点了最贵也是最爱吃的南美虾。 四方方的饭桌,贾素琳和范海兰坐在一起。她们两个聊得热闹,倒像是冷落了白启书。其实,他乐得如此,一大锅菜端上来以后,他只管挑里面的虾,点上少许醋,埋头大吃。贾素琳朝他喂喂两声,说,你别只顾自己吃,说句话好不好。白启书一脸无辜道,说啥?贾素琳诡笑道,说说你对范海兰的印象,觉得她怎么样?这时他发现范海兰的脸竟然红了,她说,白启书你快吃,别听贾素琳胡说。贾素琳兀自说下去,其实我们家范海兰挺好的,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不仅能赚钱,而且持家方面更是一流,典型的贤妻良母。范海兰捶了贾素琳一拳,埋怨道,别瞎说了,一大锅吃的还堵不上你的大嘴巴!贾素琳说,我这是为你好,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找个合适的人嫁了吧!她这话说的是范海兰,眼睛却盯着白启书。范海兰正色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就知道嫁人呀,我一个人过挺好的,用不着你操心。贾素琳正经起来,神秘兮兮地说,有一件喜事要告诉你们,先猜猜看。但眼前的俩人对贾素琳所谓的喜事似乎并不感兴趣,一句话都不说,眼巴巴地看着她,等她揭开谜底。贾素琳嘴巴一撅,眼皮沉下去,安静地吃起菜来。见她玩沉默,范海兰挟了一片鱿鱼放到她跟前,快说吧,卖啥关子!贾素琳禁不住哄,马上变了笑脸道,我怀孕了!她一脸笑意,可是范海兰和白启书却面无表情,跟她什么都没说似的。片刻,范海兰叹气道,我当啥好事,这也值得高兴?白启书没说话,但他的眼神表明他站在范海兰这边。贾素琳泄气的同时又感到讶异,她像不认识眼前这两个人似的扫了几眼道,难道我要做妈妈不是好事吗?范海兰“切”了一声,你难道不晓得孩子是爹妈的冤家,你知道养活一个孩子的花销多大吗?白启书点头道,对啊,你以为还像咱们小时候喝棒子粥稀里糊涂就给灌大了呀,吃的穿的玩的哪样不得是高级的,差一丁点你受得了吗,等到长大该上学了又得上好学校,那学费赞助费你花去吧,要是生个儿子你还得给他张罗买楼娶媳妇,有你受的!贾素琳被他们俩说得黯然,鄙视和怨愤也渐次滋生。她大声驳斥道,你们俩真是一对自私鬼,孩子再麻烦,得到的快乐也比麻烦多,我这个孩子要定了。她这番话让范海兰和白启书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他们没想到刚刚怀孕的贾素琳已经表现出了如此强悍的母性。话题就此打住,直到吃完饭,也没人再度提起怀孕和孩子。 朱墨直的坐骑是一款赛拉图,刚买了不到两个月,据说花了将近12万,还据说其中有8万块是从董事长老黄手中借来的。自从白启书来到这个公司以后,有关朱墨直的传闻几乎从未断过,隔上一两天总会曝出若干。他不知道这些传闻的真假,也从不刨根问底追查传闻出自何处。他觉得苍蝇不抱没缝的蛋,既然有人说,那总归还是有些影儿的,权当耳旁风吹过。 香槟金色的轿车在八月早晨的阳光下熠熠生辉。拉开车门,白启书坐进了后排右侧。朱墨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的驾照还没拿到,因此只能让公司里有驾照的小严开车。坐在白启书旁边的女孩是市场推广方面的负责人,名叫韩晴,此人活泼开朗颇有风韵。朱墨直问韩晴,范海兰还没来吗?她翻着包说,没来呢,我打她手机问问吧!朱墨直说,不用了,每次她都迟到,一点儿时间观念都没有,自由散漫惯了,你上楼找小易替补,等范海兰来了让她自己想办法。韩晴停止拨号,下车去找小易了。白启书从后视镜里瞥见了朱墨直吹胡子瞪眼的模样,暗自好笑,心想他这人总是爱冲动,等等不就完了吗,临时换人,小易一点儿准备都没有,去市场说什么?他转念又想起了范海兰,没成想她屡教不改,昨天千叮咛万嘱咐今天要去天津跑市场,叫她别迟到,怎么又晚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奇怪的是,这次白启书没有幸灾乐祸,反而对范海兰生出一股类似于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大概十分钟以后,韩晴和小易风风火火地跑下来了。此时,白启书正好看见范海兰从大楼转角出现,快步向汽车走来。随着她走近,在场的人都看见了,朱墨直拉下窗玻璃探出头说,范海兰,每次都是你耽误事,车里放不下了,你自己坐火车去,谁让你总是拖后腿!范海兰一句话也没说,她脸上有抱歉的神色,但这显然不管用。朱墨直回头对还愣在车门旁的小易说,快上车,甭管她。汽车发动了,白启书扭过头,看见范海兰的背影朝着办公楼移动,一会儿便闪进了玻璃门。 汽车上了高速,朱墨直紧绷的脸终于有所缓和,他让韩晴给范海兰拨了电话。朱墨直对范海兰下达了命令:带上名片和企业宣传册坐火车或汽车到天津北辰区钢材市场会合,有情况随时联系。朱墨直怕范海兰一气之下不去天津,所以才又打了电话重申。事实上,他料想得没错,如果他不打这个电话,范海兰果然就不去了。她很是生气,连解释的机会他都没给她,还没进公司门就被抢白一顿,因此最初她曾经决定不去。这都是很久以后,范海兰说给白启书听的。那时他们已经很熟悉,至少从表面上来看是这样。 去天津跑市场,韩晴是主角,但范海兰不可或缺。韩晴在于装点门面,虽然她负责谈业务,但一切都需要建立在范海兰与贸易商的交情之上。范海兰自从毕业后便在京津钢材市场上混,圈内有头有脸的人结识不少,想要开发市场自然要从最熟悉的客户入手。当初朱墨直把范海兰招聘过来也是为此,范海兰是打开京津市场的金钥匙,否则他才不会要这个连字都打不流畅的家伙呢。所以如果范海兰不来天津,开发市场的难度可想而知,很有可能白来一趟。难得出来一次,朱墨直不想一点儿正经事都不干,那样太说不过去,到老黄那儿签字报销差旅费时也不会顺利。上次去上海开会,他带着几个随从到周庄腐败的事情不知怎么就被老黄知道了,虽然当面没说啥,花销也全报了,但老黄看他的眼神像针扎似的让他不舒服。本来这是一个大公司,但在成本方面节省得过于苛刻,除了工资,逢年过节一点福利都没有,还好这些他能忍。最让他受不了的是上层制定的发展战略和他的设想有很大冲突,他想举办沙龙想在主要钢材市场设置办事处想给努力向上的员工涨工资想把销售和编辑融为一体他的想法太多了,但是没有一个能通过,他的权力太小,就像一只传声筒。为此他很郁闷,很忧伤,甚至忧出了内伤,隔上个把月就想出去散散心。实际上,离开这儿他还有地方可去,比如“我的金属”网。在上海开会时,曾经邂逅“我的金属”网老总“老总”诚恳地表示随时欢迎他加入。当时他没有答复,但内心已蠢蠢欲动,只是这边的事情太多,尤其是他挖过来的以白启书为代表的这一干人,他若走了,他们怎么办呢? 一行人到达目的地已是中午,先找了一家馆子填饱了肚子。饭后,韩晴又给范海兰拨了电话,得知她正在火车上。朱墨直遂决定先去拜访小易联系较好的一家经营热轧钢板的贸易商。小易做这行才半年多,进入天津市场也不过两个多月,对市场的熟悉程度自然不能与范海兰同日而语,于是出现后来的状况也在情理之中。小易平时联系的人是该公司分部的销售经理,朱墨直觉得与这个职位的人见面交谈不太合适,仿佛降低了级别。孰料人家财大气粗并不把他放在眼里,虽然礼数都有,比如让座泡茶倒茶,但始终不主动与朱墨直他们交谈,只是他们问,人家答。后来,好不容易人家问了一个业内问题,朱墨直心里没底,看向白启书,那意思是让他回答,但白启书对此也没多大把握,于是假装没看懂朱墨直的意思。最后,朱墨直只能硬着头皮说出来,他觉得应该没问题。岂料并未得到对方认可,人家言之凿凿地说出了自己的观点,简直让朱墨直无地自容。气氛一时变得尴尬起来,比主人下了逐客令还要难堪。 受挫以后,朱墨直不想再接着走访,而是把任务交给了小易和白启书,让他们等范海兰来了以后三个人一起去。他则和韩晴驱车去参加滨海新区的一个冶金展览会。汽车跑得很快,转眼没影了,剩下白启书和小易站在偌大的钢材市场旁等着范海兰。白启书给范海兰打了电话,跟她说了朱墨直的安排,得知朱墨直不在,范海兰说,那你跟小易到c区3597号来,我等着你们。原来她早就到了,真狡猾!白启书怀着虎落平阳的心情和小易按照范海兰的指示在钢材市场里寻找。绕了好几圈,终于找到了,白启书一看公司名,吓了一跳。该公司在京津钢铁圈是数得着的大户,业务遍及华北和东北地区,这几年风头正健,就连公司里的小业务员都非常牛b的。想不到范海兰能跟这样的大户打上交道,白启书不由得对她生出些许佩服。小易也感到不可思议地说,范姐可真有本事,我给他们家打过好几次电话都被拒绝了。白启书含糊地嗯了一声,不想表示什么。 被漂亮时尚的前台带到会客室时,范海兰正在和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男子谈笑风生。茶几上摆着功夫茶的茶具,中年男子坐在沙发上,身体向范海兰这边倾斜,范海兰与其斜对面坐着。见白启书他们来了,范海兰和中年男子都起身笑脸相迎,范海兰给双方一一作了介绍。她是这样介绍白启书的,我们公司的市场分析师,做信息将近5年了,写文章也很厉害。白启书一阵脸红,有些局促地坐下来。中年男子泡茶,范海兰说,蔡经理老家在福建,在天津混也有五六年了,小易你有啥问题尽管问,蔡经理知道的肯定都告诉你,再说了,没有蔡经理不知道的。小易便陪着笑,认真地提了几个问题,蔡经理侃侃而谈,一一化解,说得小易茅塞顿开。中年男子的见解也让白启书对钢材贸易商的一贯看法有些动摇——原来生意人并不都是只知道赚钱的大老粗。对于钢铁行业,小易还处于求知阶段,因此得了这样的好机会,问题一大箩筐。加之范海兰时不时聊点别的,于是气氛异常热烈和融洽。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已是掌灯时分。蔡经理打了几个电话,看样子是吩咐了一些事情下去。然后他说,走,去吃饭。范海兰拉上小易跟在蔡经理身旁,兴致盎然。跟在后边的白启书忽然加快脚步赶上范海兰,商量道,还要不要给朱总打个电话,告诉他们晚点儿回去。范海兰斩钉截铁道,不用了,等会儿韩晴就得给咱们打电话。 韩晴打电话给白启书时,他们喝得正酣。韩晴的口吻带着埋怨,你也不知道给我们打个电话,非要等着我们找你。白启书一本正经地说,我抽不出来时间啊,正陪客户吃饭呢!韩晴道,哟,看样子还真够忙的,那你们大概几点回来?白启书说,怎么着也得十点以后吧!韩晴觉得白启书说话有点儿问题,平时可都是彬彬有礼的,这会儿怎么带着蛮横,难道喝高了?她不想再多说什么,于是告诉了他宾馆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让他们完事后赶紧回来。两人几乎同时挂了电话,白启书没喝多少,只是听不惯韩晴的质问才有了火气。范海兰一直给蔡经理让酒,同时也不断怂恿白启书陪着喝,好在蔡经理最近才做过胃部手术,实在不能多喝,否则白启书不喝吐了才怪。范海兰和小易居然都很能喝,个个面不改色,劝起酒来满口是词。白启书眼神迷离,蓦地发现范海兰竟然和邓丽君的娃娃脸颇为相似,有几分味道。 饭后,蔡经理还要带他们去唱歌,但都不想去,于是作罢。在市中心所谓的步行街溜达了一圈之后,蔡经理送他们去了宾馆。道别之后,白启书看看手机,已经十一点多了。进了电梯,小易说,这么晚回来不会挨骂吧?范海兰说,骂就骂呗,咱们又不是没干正事。白启书没说话,他盯着范海兰,有些出神,可能因为刚喝了酒,又走了一程,她的脸蛋红扑扑的,看起来像动画片里的小女生一样可爱。 如果只论相貌,让白启书动心的女子有无数。但不是要做她们的男朋友或者丈夫,他的动心仅限于欲与之缠绵而已。来北京五六年了,跟他一起来的老乡或是工作过的同事都已经找到了另一半,有的贷款买了房子,有的结了婚。但他还一点儿实事没干,因此惹得家里人催促,老爸老妈的着急模样就像他要做光棍了一样。谈谈恋爱自然有过几次,但最后都无疾而终。为什么会这样?他心里很清楚,说到底还不是自私造成的。然而,那些自称爱上他的女孩哪有真心的?无非是为了排遣寂寞得到照顾或者吃喝玩乐而已!这些,他给不了她们。即使给得了,他也不想无偿付出。他生活独立,他希望未来的结婚对象也具有独立性,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相互依靠(当然,感情的依赖是必须的,他赞成和拥戴精神恋爱),那样走到最后一定失去自我。 原计划天津之行的第二天是要去新建的铁闵钢材市场转转,吃过午饭再驱车回京。但韩晴想早点回去,因为她父母来京看望女儿,中午到达火车站,需要她去接站。朱墨直想了想,决定将范海兰和白启书留在市场调查情况,其他人跟车回去,这样就可以赶上中午到站的火车。这个决定是在车上决定的,当时汽车正在接近市场,但没人知道市场在哪儿还有多远能到。决定下来,没有人说话,范海兰和白启书虽然都不愿意却也没有反驳。接着,汽车靠边停下来,白启书和范海兰下了车,又拿下一大堆宣传资料。小易用同情的目光扫了他们一下,递给他们两瓶矿泉水。车开之前,朱墨直又交待了一番。白启书连声答应,范海兰一声不吭。 汽车绝尘而去,白启书提着资料对范海兰说,走吧,早发完了早回去,晚了怕连火车都没了。范海兰愁眉紧锁,慢吞吞地说,先休息一会儿吧,我肚子疼得厉害。他看看她,的确脸庞通红,怕是发烧了吧!他有点无奈,心想早没病晚没病,怎么偏偏这时候病了呢!可是他只能说,那好,要不要吃点药?他知道这是废话,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上,哪里有药店呢?她摇摇头没说话,坐在马路牙子上,两条腿夹着脑袋,看样子非常难受。不像是装的,他心里调侃。没办法,他也陪着她坐了下来。日头很足,他们坐在一棵蔫巴啦叽的垂柳旁。汽车驶过,尾气和尘土让他捂紧了鼻子,看看她,却纹丝不动。白启书突然觉得很“冷幽默”很有意思,竟然独自笑起来,还发出了“嘿嘿”声。范海兰把脑袋拔出来一点儿,歪过去看着他说,你没病吧?傻笑个屁!笑声嘎然而止,他看看她,也不回答,就那样看了半晌。见她脸色有所缓和,他说,可以走了吧?大小姐!她的感觉确实好了许多,刚才站着都有点儿费劲。但她不想现在就走,便说,要不我在这儿等着你,你自己去发吧!白启书想了想说,市场距离这儿还有一段路呢,咱们也不认识,一会儿打车去,下了车你就在市场门口等我,我自己去发,发完了再打车去火车站,行不?她稍作思考,便站起来说,好!看她那样,他忽然觉得她可能就是不想去跑市场才装不舒服的。但话已说出口,白启书只好招手拦车了。 也不知道出租车司机有没有故意绕路,总之坐了大概二十多分钟,他们到了市场。白启书付车钱的时候顺便叫醒了睡在身边的范海兰。进了市场才发现这里才开始招商,入驻的商家很少,只有两条长巷旁边的门市貌似有人,其他的一律上着卷帘门。白启书灵机一动说,你看才这几家,我往西你往东好不好,用不了十分钟就能走完。她不满地嘿了一声道,你这人咋说话不算数呢?他笑嘻嘻地说,情况发生了变化嘛,分工当然也要跟着变化的,如果不让你去,你就拿不回来名片,朱总到时候肯定说你,我是为你着想。她哼了一声,你狡辩!她的口气软了,哭笑不得似的。他听出来了,顺势将资料分给了她一半,说,去吧,好好跟人家聊,说不定可以蹭来一顿午饭。她接过资料,鄙夷道,我才不稀罕呢,我要你请。他只好说,没人请你我就请,行了,快去吧!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哄小孩儿。 正是午饭时间,坊间飘荡着诱人的饭香。这里的店铺一律不大,一般都是前面店铺后面住宅的格局,所以才有饭香不断飘出。白启书走了几家,简单介绍了网站,给人家留了自己的名片和宣传资料,换来别人的一张名片,别小看这张名片,对朱墨直就是个交代。可能正值暑假的原因,有几家店铺都是一家人在守着,老婆孩子围着办公桌转。这种氛围让白启书觉得亲切,让他更大胆地走进,而且想多呆一会儿。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如果以后攒够钱,和自己的爱人开一间小店其实也蛮好的。但仅仅是一瞬间,念头刚刚生出就被他掐断了。他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安心于柴米油盐的小日子,他真是累糊涂了! 范海兰先于白启书一步发完资料,她在门口等他。谁都没说话,都从对方脸上看出了轻松。她说,打车去?他点头,画蛇添足道,要不先吃饭?她环顾四周,说,哪有吃饭的地儿,这荒郊野外的。确实没有,就连打车都很困难。马路白花花地反射着阳光,看不见一辆车,也听不到车声。要不咱们往前走走,看那条马路上的车还多些,他说。她有点儿烦躁,一屁股坐下来,歇会儿再说。他也只得坐下来,拿出水问她喝不喝,她摇头道,我有。他喝了一口,从包里翻出了两包蛋黄派,递给她一个。她接过来,吃着。她说,那个该死的朱墨直,好活不找我。他苦笑,没说话。她问他,上次老朱说咱们部门你拿的最多,到底有多少,我保证不告诉别人。他笑道,别听他胡说,肯定有人比我多。她问,到五位数了吗?他吓了一跳,怎么可能?老朱也才拿这数。片刻之后,他又补充道,我只拿三分之一多一点儿。她便大笑了几声,之后道,你这个人啊真不实在,直接说不就得了,那可真是不多,我还以为你们随随便便都能上万呢!这次轮到他笑了,你从哪儿听说我们挣那么多?她说,我亲眼所见,贾素琳每个月不都是接近一万?咳,他叹气道,咱们跟人家比不了,他们公司可是行业老大,她又有老客户,光提成每个月就七八千,其实底薪一点儿不比咱们高。她恍然道,原来这样啊,早知道我就不来了,都是贾素琳他们两口子瞎忽悠,告诉我销售好做,一个月不用太累也能拿个五六千。他问,你原来卖钢材一个月赚几千?她说,没准儿,好的时候也能上万,少的时候连三千都不到,我们也是靠提成,卖一吨提一块钱。他没想到卖钢材原来比他做信息还赚钱,便带着惋惜的口吻说,那你真是不该来这儿,你又不擅长编辑工作。她懊悔道,是哦,看来真是选择失误,那以后这边不做销售吗?他回答,当然做,不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至少还得一年,你算算一年你得少赚多少钱啊?他越是这样说,她愈发悔青了肠子,就差捶胸顿足。她说,我当初只是想着天天坐办公室舒服,没想到我一点儿都不适应,还得按时坐班,我卖钢材那会儿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想不去就不去,只要能卖出货就行,不像这里迟到了还罚款,受不了。他幸灾乐祸,故意往她伤口上撒盐,真自由啊,你自己非要往笼子里钻,怪谁呢?她不说话了,空洞的眼神望向虚无。安静的她让他窃喜,同时也不太习惯。午后的热浪滚滚而来,她早晨化的妆此刻已无踪影,一面素颜收进他眼底。额头和鼻尖停着一层细密的汗珠,他想给她擦试,但他没有带面巾的习惯。他只觉得那层汗珠好像滚在自己的鼻尖上,痒痒的,抹也抹不去。 到火车站后,白启书排队买票,她让他买动车组的,既舒服速度又快。天津火车站正在改建,售票处是些临时搭建的简易房,队伍已经很长。售票时间还未到,看着眼前晃动的人头,他有点发晕,这时肚子咕咕叫了。他想着要不要先去买点吃的,一边排队一边吃,如果买的话要不要帮范海兰买呢?他犹豫着没有动地方,后面又排上了五六个人,因此他更有理由挨饿,更不能离开队伍去买吃的了。正想着,一个劲脆汉堡摆在了眼前,飘着香味。他还以为出现了幻觉,定睛细看,却是范海兰站在跟前。她边吃边说,吃吧,这儿还有两个鸡翅,你也吃了!他真饿了,因此接过来连声谢谢都没说便开始大嚼。她说,慢点儿,我又没跟你抢,别噎了。她递给他一瓶冰红茶。他稍作迟疑,接过来,突然觉得他们此时的言行举止很像一对恋人。她说,想啥呢,卖票了。他跟上前面的人,还回味着刚才的感觉,不知道她有没有那个意思。她没有男朋友,这一点他很清楚。她和他一样大,都属狗,这个年龄虽然不至于很着急终身大事,但也该着手准备,物色对象了。他想,等时机合适了,他要对她进行旁敲侧击。 买好票进了站,他说,汉堡真好吃,等回北京了我请你吃。听到别人请客,她就表现得很兴奋,好像没吃过几顿饱饭似的。她眉飞色舞道,真的?你这次可要说话算话,别涮我。他说,那当然。她说,好,那先定好日子吧,下周三,免得你耍赖。他慷慨地说,行,就依你。在火车上,他和她说起了家乡,原来两个人所在的镇子竟然挨着,相距不过二十多里地。于是彼此的话题自然又多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至火车到站。她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弟弟在杭州上学,妹妹暂时在家呆着,她父亲在老家开着造纸厂,他从她那里得知了简单的家庭情况。造纸厂在老家那边很赚钱的,她爸多半是个土财主,他想。她还有弟弟,那么老人的事情自然不用她这个女儿操心,至于她妹妹,他没去想。他只是觉得,如果做她家的女婿不会有多少负担,说不定还可能得到经济上的帮助。 9月份是秋老虎发威的时候,但也只限于白天的一段时间,早晨和傍晚已经非常凉爽舒适。朱墨直在办公楼的阳台添置了玻璃钢小桌和几把椅子,作为他的小型会议室,参加人员除了他,还有像白启书这样的四五个核心人物。每至傍晚,暑气消退,他就召开一次小型会议。目前,他们正在讨论关于11月份举行钢铁联谊会的事情。白启书觉得,朱墨直的想法一定会被上层管理者毙掉,因为成本实在太高,风险太大。为了尽快在圈内打出网站知名度,朱墨直计划在一艘豪华游轮上策划一次钢铁行业内的千人大会,力求做到前无古人,一炮打响。之所以在游轮上召开,朱墨直认为这会让所有人想起“泰坦尼克号”如此便具有莫大的吸引力。除此之外,朱墨直还打算请几个知名的主持人以及二三流明星作为招商的噱头。诚然,他的设想很好,可谓握住了时代脉搏,商业和娱乐相结合的形式也比较不错。但光是包下轮船的东南亚航线就要四百万,再加上其他费用,怎么说也要五百万以上,如此庞大的数额,一向谨小慎微的上层决策者怎么会同意呢?在未得到董事会首肯之前,他们的一切构想都是徒劳。白启书早想到了这一点,他觉得每天都在探讨的不过是朱墨直的一个白日梦,所以他一直都不积极,很少发言,只有朱墨直问他,他才敷衍地说上两句。很多时候,他都在想晚上和范海兰一块吃什么。 从天津回来以后,白启书和范海兰偶尔会一起吃顿饭。倒不见得是什么大餐,也看不出来是谁刻意要请谁,只是条件便利而已,因为他们住的地方竟然相距很近。这也是在去天津回来以后,他们才知道的。白启书住在亚运村小营,而范海兰住在炎黄艺术馆附近,步行最多二十分钟就能到达彼此居住地。如此一来,两个人便一同回家,于是一块吃个饭也理所当然,谁让他们都不想回家做饭呢。而事实上,白启书并不是经常在外面吃饭,他更喜欢买两个肉加馍或者包子馅饼之类的主食打发掉晚餐。偶尔兴起,他会买些东西回家做自己想吃的家乡菜。和范海兰一起吃后,他发现晚饭也可以很丰富,没必要天天吃包子馅饼肉加馍。附近的饭馆很多,粥铺、火锅、家常菜、成都小吃、烧烤店等等。然而,再丰富也有吃腻的时候,终于有一天白启书哪里也不想去吃了。他对她说,买点菜,去我家吃吧,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她内心是想去的,只是没有明说。她说,你都会做什么呀?她说这句话时,故意拿腔作调,听起来像是不愿意去,但那眼神却已出卖了她。他从中读出了默认和鼓励,于是稍微夸大了事实,说,除了烙过不会,啥都会。于是,他们去超市买了鸡蛋、西红柿、鸡翅和黄瓜,还有一张大饼。 白启书住在两居室中的小间。大间住的一对情侣以前也跟过朱墨直,如今男的在“我的金属”网,和贾素琳做同事,女的在冶金协会做数据统计。他们都认识范海兰,虽然没有特别熟悉,但同属钢铁圈,自然有话题,所以她一进门就跟他们俩在客厅聊了起来。白启书一个人在厨房忙活得有条不紊,可乐鸡翅炖进锅后,他开始做西红柿炒鸡蛋,接着又拍了黄瓜切了大饼。弄好后,可乐鸡翅也熟了,于是收汁装盘。所谓饭桌是摆在客厅的茶几,一一摆好后却也不错,至少看起来很有食欲。范海兰抓起筷子,也让那两位吃,他们都说早就吃过了。于是,她不客气地下筷,边吃边夸奖道,白启书这手艺还真不赖,挺好吃,跟我妈做的不相上下。白启书笑嘻嘻地说,爱吃吧?她头也不抬地说,爱吃。他说,爱吃你就多吃点,一辈子做给你吃都行。这句话他说得极其自然,说完就啃起了鸡翅。范海兰当然听得懂其中的意思,只是拿不准他这话有几分真,便假装没听见。一旦假装便有了破绽,脸红了,筷子也出现了短暂的不听使唤。她告诉自己不是为他这句话而窘迫,而是担心另外两个人如何看待他们之间的关系。的确,恋人关系没什么见不得人,但他们明明不是这种关系,偏要被别人误解成这种关系就有问题了。她不晓得他为什么在和她独处时绅士一般正经,连一个暧昧的词语都没提过,却在人前如此招摇。他有何目的,她想不出来,只觉得这个人原是这般城府,不由得有些不快,仿佛受骗一样。 吃过饭,他送她回去。穿过“欧陆经典”小区,就能到达她家。夜风凉爽,让人周身舒服。小区内路灯稀少,灯光照出很远,越来越弱,人影越拉越长。他们并肩走着,路走出了一半,谁都没说话。她浅笑道,你咋沉默了?她潜意识里希望他能说一些更深入或是更明朗的话,就像要对那句暧昧的话进行解释一样。他抬头看着被高楼切割成多边形的墨蓝色夜空说,北京的夜晚真的没有星星,不像家里,满天星光。他就像换了一个人,突然感伤起来,语气又是那样投入。她斜睨着他,他的双手插在裤兜里,目不斜视——规矩的人。难道他的心也如此规矩?她的脸燥热,忽然觉得自作多情了,很是羞愧。她加快脚步,想尽快走完。他紧跟着她,还是不说话。到楼下了,她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他问她上面还有什么人。她看了看窗户说,可能都还没有回来。他噢了一声,抬起的鞋尖在地上画着圈说,那我就不上去了,你小心点儿,等你窗口的灯亮了我再走。她没说话,转身朝楼道走去,大概三分钟以后,她从五楼窗口探出了脑袋,喊道,回去吧!他招招手,转身走了。她盯着他的背影,内心复杂,觉得这个男人真是难以猜透,他到底怎么想的呢?以前她遭遇过的男人除了太傻就是聪明过头,有没有伎俩看一眼便知,根本不用她绞尽脑汁去思考,而白启书让却她摸不着头脑。 接下来的几天,范海兰有意疏远了白启书。很多时候已经下班了,朱墨直还和白启书他们开着会,策划“泰坦尼克号”式的钢铁大会细节。范海兰便不再等他,找上别人吃饭或是独自回家。第一次,他打了电话给她,问她是否走了。那时她已到家,便说,我今天有事早走了,看你们还在开会,没等。他说,那好,没关系。他的语气听不出失望还是其他感情,总之一如平常,而且并没有多说的意思。果然是自己多想,她没了说话的欲望,便挂了。他们还没到能够干扰彼此生活的地步,谁也没有过问谁。 那几天下起了秋雨,几乎每天傍晚都要来一场,还伴着狂风和闪电雷鸣。不早不晚,正是下班的时候,有的人带了伞,有的人却不记得带伞。其实带与不带并无多大区别,风一吹,伞就废了。于是,范海兰不再正常回家了,她要等着朱墨直的车,他回家正好从她家路过。那天晚上,车里坐了五个人,司机小严和朱墨直坐在前排,韩晴、范海兰和白启书坐在后排。车小,后面的三个人刚好伸开腿,稍一动弹便会挤到旁边的人。白启书坐在中间,右边坐着范海兰。她的头发被雨打湿了,额头贴着几绺,昏黄的光线下,犹如布贴画。外面风雨依然大作,车窗被水帘遮住,一派模糊的光晕晃来晃去。司机小严说这几天的暴雨都是台风闹的,浙江沿海一带已被台风刮得不像样子了。大家便称是,因为气象台也这么说,网络上的受灾照片也在他们脑海里浮现了。白启书动了动腿,没看范海兰,却问她,前几天好像你都很忙。她也没转头,唔了一声道,我妹妹来我这儿玩了两天,前天刚走的。他见她手里拿着手机,便去拿。她松了手。他摁了一会儿说,你妹妹比你漂亮,但没有你身材好。她一把抢过手机,笑着说,滚吧你,人家都说我比她好看。他不苟言笑,道,只有我对你说真话,你何必自欺欺人。她白了他一眼,怕他再说出更难堪的话来,便没答言。他又问她,那个穿军装的是你男朋友?她有些不悦,道,少胡说。他紧追不放,到底是不是呢?她说,你甭管。他又说,那你有男朋友了吗?她懒得理他,他能做到旁若无人,可她不行。朱墨直这时笑着说,白启书,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范海兰现在没有男朋友,你还有机会。小严也起哄道,白启书,行动吧,我支持你。他们的话让范海兰发窘,看看白启书,却带着笑。她想这人真是歹毒,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吗?她不由得怒火中烧,于是故意趾高气扬地说,我男朋友既要多金又要帅。韩晴两眼放光,问,有钱到什么程度?范海兰继续说,上不封顶,下吗,身家最少也得值个五百万吧!韩晴吓了一跳,说,我可没那么高要求,只要有房有车有修养有品位,像朱总这样就蛮好的。朱墨直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呵呵笑着。 汽车在三环堵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绕上四环,还好风雨住了,四环也并不堵车。打开车窗,水花随着车轮飞起一道道弧形的波浪,唰啦啦叫着,隐没了。车内也恢复了平静,范海兰看看白启书,竟然在头枕后座闭目养神。她想,他也睡得着。他称不上帅,但也不难看,谈笑起来也自有风度。她心里打鼓,掂量着刚才的话是不是过头了。汽车没有往里开,害怕开进去却开不出来,停在了四环辅路。范海兰下车时没看清,结果一脚踩空,哎哟一声,两寸来的鞋跟掉了。她蹲下来,白启书赶紧下车扶住了她。朱墨直问要不要把她送回家,她拣起鞋跟说,不用了,没关系。朱墨直叮嘱白启书要把范海兰送回家,明天上班晚点也没关系。 范海兰高一脚低一脚地行走,右手拿着鞋跟。她埋怨道,什么质量啊,才买俩星期就坏了,明儿找他去。白启书笑道,谁让你臭美,穿这么高的跟儿,你个子又不矮,非要弄得像骆驼那么高大。她啐道,少说风凉话。停了一会儿,她又说,以后在别人面前,别说让人误会的话。他装傻道,我没说什么啊?她哼道,你别装,我知道你说的是假话,可别人都当真。他正色道,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假话,你应该理解,我这个人内向,只有人多的时候才敢说出真实想法,听上去像是开玩笑,其实比真话还真。她被绕了进来,不解道,没听说过这种内向。他说,很好理解,人多了即使愿望落空也不尴尬,只当是玩笑,不像只有两个人,玩笑开不起来,说什么都能当真,而其中肯定含着假话。她不说话了,差一点儿就被真真假假绕糊涂了。到小区门口时,她不让他跟进去了。他说好,又说,我跟你说句真话吧!啊?还没等她缓过神来,他便趴在了她耳边。说完,他朝她笑笑,给她留下远去的背影。是的,他说了那三个字,那三个最具欺骗性的汉字。她一时愣了,眼前一派朦胧。雨后的世界嘀嗒嘀嗒,像在睡梦中流泪。然而,却是欢喜的泪。 贾素琳打电话嚷嚷着要范海兰请她吃饭,范海兰不明就里,贾素琳说,你跟白启书好了都不跟我说一声儿,请顿饭吃也应该吧,当初要不是我那么夸奖你,他怎么会对你用心呢!范海兰不屑道,跟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再说了,我跟他根本没有的事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喜欢啥样儿的。贾素琳说,你真的一点儿都不喜欢他?范海兰说,你要是再提他我可要挂电话了。贾素琳正经起来,说,哪天有空来我这儿一趟吧,我有事儿跟你说。范海兰问,正事?贾素琳嗯了一声。 挂掉电话,范海兰想旁人都认为她和白启书是那种关系了,但她自己却是最没底的那个。那天晚上他对她说过那三个字吗?如今想来,却真的好像梦。这段时间虽然他们一直一块回家,一起吃饭,但二人世界里,他再也没有过任何爱的表示,他不像是她的男朋友,倒像普通朋友,无性别区分。再看看他们谈的话题也都和感情无关,有时谈到爱情婚姻也都是身边人的,与己无关。连谈论的口吻都是置身事外的,仿佛他们俩都已打定主意一辈子不恋爱不结婚似的。不过这样也好,不用有什么负担,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不在一起也很正常。可长此以往,是谁玩了谁呢?她是个精打细算的人,吃亏的事情从来不干,可在这件事上仿佛由不得她了。她想绝对不能这样下去,她需要动点心思,哪怕一点点,只管切中要害便一切了然。 贾素琳住西三旗那套大三居。此外回龙观附近还有套一居,现已租了出去,租金刚好够付月供。范海兰下午两点多出发,三点多到了车站,给贾素琳打了电话,得知她在家便直接上楼。十八层,贾素琳给她开了门,换鞋时她发现一双眼熟的运动鞋。是白启书的鞋,她没多大意外,知道贾素琳又在玩把戏。进了客厅,范海兰看见白启书正站在阳台上,把盏望着窗外,自有一番悠闲。白启书知道她来了,慢悠悠转过身,坐在她对面,调侃道,刚起床吧?她白了他一眼,自豪地说,今儿我十点多就醒了,不饿,就一直躺着,快到十二点才起来。贾素琳说,看你们俩来了就吵嘴,真是一对欢喜冤家。范海兰不接茬儿,盯着电视机,在演蹩脚的电视剧。 半晌,范海兰才想起缺了一个人,便问,朱墨直不在?贾素琳说,人家哪有功夫在家呆着,不知到哪儿疯去了。白启书说,我说在公司呢,你还不信?她说,肯定也是跟那个狐狸精在一起!一听狐狸精,范海兰知道有故事,便问,狐狸精是谁?贾素琳反问她,你看你们公司谁像狐狸精?她摇摇头,目光投向白启书。他抓耳挠腮,不发一言。贾素琳又问,朱墨直是不是天天跟韩晴呆在一起?她明白贾素琳嘴里的狐狸精是谁了,她迟疑地摇摇头。贾素琳说,摇头算啥,是不知道还是否定的答案?范海兰说,不清楚。她看见白启书朝她使眼色。贾素琳也看见了,她说,亏我平常跟你们好,关键时刻都护着他,我连个小骚货都不如。白启书说,你没调查清楚快别乱说,对朱总多不好!她气急败坏道,都领家里来了,难道非要上床才能说吗?他说,那不是下雨嘛,她家离得远,路又不好走。她说,你别净向着他说话,他不就是你领导吗,有啥了不起?范海兰听明白了,肯定是下雨那天,朱墨直让韩晴住在这里了。她便说,住一宿怕啥,就你多心。贾素琳一听这话火了,身体前倾,冲着范海兰大声说,住也不行,这房子是我买的,月供我出的,她凭什么住?她那样子就好像面前不是范海兰而是韩晴,像要把火气都撒在范海兰身上似的。范海兰看看白启书,彼此摇头。贾素琳喘着气重新靠在沙发上。这种事情,范海兰和白启书都有了经验,那就是保持沉默。她看着贾素琳起伏的肚子,问几个月了,去医院检查了没有。她想转移话题,但贾素琳似乎并不想换,她气道,明儿我就打掉他,反正生下来也没爸,还不如不生。白启书道,别说气话,你真舍得也行!贾素琳说,有什么舍不得,他的孩子他不关心,让我一个人受罪,你看着,明天我就流了他。范海兰瞪着白启书说,不会说话就闭嘴。 晚上,贾素琳请他们俩吃了火锅。在饭桌上又说了一大堆朱墨直的不是,唠叨完了,她对朱墨直的不满也发泄得差不多了。她的不满积蓄已久,亟需发泄,范海兰和白启书便是她的发泄渠道。她不需要安慰,甚至不需要你认真听,只要坐在她面前看着她即可。贾素琳让白启书深深懂得了怨妇是如何炼成的。他觉得贾素琳够傻的,自从跟了朱墨直似乎就没有发自内心地快乐过。从一开始,帮忙给他张罗公司,因为财政问题和老家人翻了脸差点儿就要闹到法庭,卖掉公司以后,朱墨直名义上去留学,实际上是懒得跟她在一起生活,买下两套房子,月供都是她一个人忙活,为此她又变成了赚钱的机器。如今好不容易学成归来,也有了工作和收入,却一分没有贴补家用,光是买车的钱就得他一年的工资来偿还。他真搞不明白贾素琳图的什么,这样活难道很有意思吗?范海兰说,她能怎么办,进退两难啊,路都是自己走的,怨不得别人,以后她要是再找我来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我可不来了,你也别来,该让她自己好好反思。白启书说,你现在都不可怜她一下,还是好朋友呢?她叹气道,我可怜她,谁可怜我呀?他问道,你有什么好可怜的,把自己保护得密不透风,谁能伤害到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在想自己是不是已经伤害到了她,为什么她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呢,难道她没拿他当回事儿? 一个周日的中午,白启书在饭馆刚吃过饺子便接到了范海兰的电话。看见她的号码,他的第一感觉是他要约他出去逛街或是吃喝玩乐之类的事情,属于恋爱入门级别必须要干的琐事。但他猜错了,她的第一句话是,你现在有钱吗?他猜到她可能要借钱,便说有,回答得并不痛快。她说,有多少?他忽然慷慨起来,仿佛意识到刚才的怠慢不应该。他说,你需要多少?这次轮到她笑了,她说,我有急用,一个月内就能还你,三万现在你能拿出来么?三万块钱他还拿得出来,只是这数目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大,并且毫无铺垫,她一个电话就让他拿出来真是让他心有戚戚然。他想探探底,便说,你能告诉我这钱干什么用啊?她说,你放心,肯定不是不法勾当,可是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等以后还钱了再告诉你,好吧?他只能说好,然后她说一会儿过来拿钱,让他去银行取。挂了电话,他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这钱借得还是借不得。他拨了电话给贾素琳,跟她说了这件事,问她对范海兰的了解。贾素琳说,没事的,一她不会跑,二她也有还钱的能力,就算她不想还你,我还可以还你呢,因为我欠着她两万多呢!她这么一说,白启书心里多少有了点儿底,心想范海兰还真是很有钱,至少比他强。要挂电话时,他叮嘱贾素琳不要把这件事跟范海兰说,他怕范海兰想歪了。贾素琳说,明白,你还要追她,还要保持你在她内心的形象是不是?白启书懒得分辩,便说,随你怎么想! 范海兰打车来的,看来还真是有急用。小区附近就有一家银行,白启书取出钱来,整整三摞簇新的人民币,掂量掂量,相当有份量。交到她手上时,他的心不可避免地颤了几颤。他对自己说,妈的,真是小家子气,看人家成百上千万地出出进进都面不改色,这点儿钱算什么。但关键是,这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不是买彩票中奖得来的,而是他这几年的积蓄,一点点攒下来的,因为来之不易所以才心疼。他帮着她把钱塞进了她的皮包,速度之迅急仿佛特务在交接重要情报。终于,她怀抱皮包,无比真诚地对他说了谢谢,还问他要不要打张欠条。她的真诚让他不好意思,笑道,算了,咱们俩谁跟谁呢!她充满了感激,眼神闪烁着说,我会尽快还给你,最晚下个月。他口是心非,不着急,我一时半会儿也用不着。用不着归用不着,钱还是存自己卡里心安,白启书一直都这么觉得,可是他绝对不能实话实说。眼下范海兰还有急事,便不再多说,抱紧钱坐上车走了。白启书目送载着她的车不见了踪影,他耸耸肩,突然感觉无比轻松。 关于在轮船上举行钢铁大会的这一设想最终被上层领导全票否决,他们才不管朱墨直等人为了这件事开了多少次会议,费了多少脑细胞,牺牲了多少下班时间。总之成本太高,风险太大,连业内老大都不敢如此铺张,你一个刚刚成立没多久毫无客户基础的网站怎么可能一步登天呢?初生牛犊不怕虎,可结果就是被老虎吃掉,做领导不能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啊?老黄苦口婆心教育朱墨直,让他从实际出发,不要再好高骛远。朱墨直委屈满腹,又无处倾诉,他不想说给贾素琳听,自始至终他都觉得她不能理解他。当初只是因为一种被世人称为“患难见真情”的状况,他们才走到了一起。那真情只属于患难期,如今他对她几乎没有了感觉,他们压根就不是同一精神世界的人,更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弦断有谁听呢?朱墨直开着车(他已拿到驾照)兜兜转转,哪里人少朝哪里开。他郁闷到了极点。最后,朱墨直开到了郊外的一处养鱼池,是收费的,可以钓鱼。于是,他放下所有烦恼,钓了一个下午的鱼。回来时又在水塘边的老农里买了十几支含苞待放的荷花。这个下午他想了很多,回去时也有了新的打算。 朱墨直回去以后,把买来的荷花送给了自己部门内的每位女性一支,剩下两支便打算拿回去送给贾素琳。次日,他又送了每位女性一个玻璃花瓶,用来养昨天的荷花。大家都在猜测他这是什么意思,白启书想朱墨直肯定是要辞职了,不然为什么送东西?难道真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嫌办公室里没有一点绿色吗?应该不是,但朱墨直却一点都没有透露,也没找那几个核心人物谈心。这让白启书感到一丝不安,直到下班前半个小时左右,他才把部门所有人叫到了办公室。他的表情是沉重的,但努力做出轻松的模样。他先说了一堆感激的话,又说了自己的烦恼,但没有明确说出什么事,只是最后下结论道,从明天开始我要休息几天,自从回国以后我还没有过完整的星期天呢,真是太累了。他告诉大家他休假的这一周内更要努力工作,积极上进。本来白启书以为朱墨直会将他和另外几个所谓的核心人物留下来透露一些有关“休假之说”的真相,但是没有,说完以后便散了。于是他只能在回家的路上和范海兰交流此中疑问。范海兰显然没有他想得远,心思也没在这件事上,只是听他分析而已。最后,他只得直白点要求道,你能不能说说自己的想法,他会不会辞职?她说,他要是辞了,我也不在这儿干了,离了他活得更好。他有些惘然,自语道,你能去的地方很多呢,我就不行了,北京这几个同行业的网站我差不多都转过了,再想干这行只能到上海或者广州了。她说,那就去呗,北京哪里好了,值得你这么留恋?他慢悠悠地,看着眼前的空气说,北京不是有你吗?她切了一声,顿了一会儿才说,我一直在北京,又不挪地方,你还怕赖着你的钱不成?这一问一答含了明暗两层意思,彼此心照不宣。他顺着她的思路说下去,既然这样,让我去认认你家门吧,将来你要真是不还钱的话,我就去门口堵着你。她说,没问题,但今天不太方便,我那儿有人。他话里有话,什么见不得人的人?她呸道,少胡说,是我妹妹。他“咦”道,她不上学吗?她说,她来北京有事儿。见她不太愿意讲,他便不再问下去,当即约定好等她妹妹走了再去认门儿。 只四天,朱墨直便回到了公司。换了一身衣服,显得略为精神,然而仔细来看,明明是强打精神。上午来的,挨到下午,朱墨直把白启书、范海兰以及另外四个他从其它公司挖过来的人叫到了会议室。他坐在长条会议桌中央,双手掩面,看起来非常难受,仿佛便秘一般。他揉揉脸,终于将双手从脸上挪下来。他说,这两天我去了一趟上海,到“我的金属”网见了他们老总。他欢迎我去他们那里工作,但是有一个很残酷的前提条件,是早晨才打电话告诉我的,那就是不让我带自己的人,一个都不许带,特别指名道姓强调了白启书,这真让我两下为难。说到这儿,他暂时停住了。白启书心里一颤,心想为啥偏偏提起我,难道就因为我辞过他吗,不要就不要,以为谁想去呢?他很是激动,但表面装作平静,他不想让朱墨直看出他的真实感受。朱墨直挠着脑袋,继续说,我一旦走了,大家的现状肯定会发生变化,那些我为你们争取来的利益,虽说微不足道,但是我如果真的走了,这些小利益也不见得能保住。你们也知道公司对成本控制得厉害,工资肯定会降的。说到这儿,他又停顿了。看着大家,但是大家有的看着他,有的埋头盘算,都在等着他的最后决定。他咬咬牙,颇为动情地说,跟大家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有了感情是真的,说实话我狠不下这个心,所以我最终决定不走了。我希望大家能够振奋起来,把工作做好,既然公司不允许我们做这做那,咱们就从眼前出发,先把信息做好,过两个月便收费,那样多少能有些收入,等到过年也可以发点儿奖金。他觉得自己很伟大,是个舍己为人的大英雄,眼角有些湿润,不知是被自己的决定感动了还是真的对眼前这帮人动了感情。 这件事就算尘埃落定,但结果并不是白启书想要的。对目前这个公司他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不想去“我的金属”网那是假的,只因为朱墨直传递过来的老总声明让他气不过才那样想而已。不过,这样倒也好,就此死了他的心,断了他跳槽的愿望,能让他安心在这里做下去。以前,朱墨直曾经暗示过如果去“我的金属”也要把他带上,这个小小的暗示在白启书心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浪。想当年,准确地说是四年前他因一时逞能从名不见经传的“我的金属”网出来以后才明白了那个网站有着很多优势,以至于他一度处于后悔之中,一度想通过各种方法吃得回头草,就差和“我的金属”的老总直接对话了。如今,朱墨直的一席话彻底粉碎了他的愿望,他才发觉生命越发变得难堪,比他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难堪。人需要活下去,有些事就必须接受。到了现在,白启书只能另找出路,在找到这条出路之前,他只得乖乖呆在这里。 接下来的日子一如平常,但白启书彻底失去了往日的工作热情,每一天基本上都过得浑浑噩噩,行尸走肉一般。那日下班后,范海兰主动请他吃饭,他也没问为什么,便和她去吃了水煮鱼。她看出他精神不振,便问他为什么这几日一直没精打采。他不把她当外人,便说出了内心的苦闷。范海兰开导他说,这有什么难的,你要是想卖钢材的话跟我说一声,我立刻在北京天津给你找一家。他说,我不适合卖钢材,再说这行我做了好长时间,扔下怪可惜的。她说,那怕什么啊,难道这个你要干一辈子不成,还是想成为冶金协会那样的老专家啊?他苦笑道,才不是呢,更何况我也成不了。她鼓励道,那不一定,你知道朱墨直干到月底就走,他一走,总经理的位置就空出来了,说不定就能轮到你呢!他有些吃惊,便问道,谁说他月底要走了?她说,你不知道吗?他茫然地摇摇头。她噢了一声说,忘了,贾素琳不让我告诉你们呢,不过我就跟你一个人说吧,朱墨直跟老黄说好辞职了,月底就要去“我的金属”网工作了。白启书的心凉了半截儿,他没说话,表情木木的。范海兰凑近他说,你可别说出去,他不告诉你们就是怕你们缠着他不放他走!白启书愣住了,好像突然被人打懵似的。朱墨直在骗他,起初白启书有点儿想不通,等他稍微静下心来一想也就明白了。如今那些曾经被朱墨直挖过来的人都成了拖油瓶,他哪里顾得了他们,关键时刻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只有自己。很正常,如果换作自己,也一定会这么做。 吃过饭,他们没有坐车,而是选择了步行回家。因她说吃得多了,想走走,而他也没什么急事,便陪着她一起往回走。人行道上还算安静,来往的人不多,他们并肩走着,中间隔了很小的距离,衣袖偶尔擦到一起,在她心里泛起小小的涟漪。其实,她是想跟他多呆一会儿才有意提出走回去的。像他们这样在夜晚散步也不知道多少次了,可他从来没有碰过她,连拉拉手都不肯。他不是感情的木头,更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在恋爱方面虽谈不上高手但也不至于傻到如此地步。他表现得如此谦谦君子翩翩绅士不过是装出来的,这种假装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目的的自觉地装,另外一种是因为真心爱她而不轻易去碰她,那就是不自觉地装了。她希望是后一种,她也认为是后一种。借他的钱,她的本意并不在于钱,只是想试试看他舍不舍得。但这钱后来确实有了重要用处,十天半拉月不可能还得上,因此她又得找托辞延后了。她只是说,借你的钱怕还得用一段时间才能还你,你不着急用吧?他说,不着急,等有了再还吧!她又说,到时候我连本带利一块儿还你。他笑嘻嘻地说,没关系,如果没钱,还点别的也行。她说,我不知道你缺什么?他狡黠地说,缺个老婆。她红着脸道,那我可没有。他便不再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她。他的眼睛狭长而有神,像两把温柔的小刀扎入她的心脏。 他是爱范海兰的,可也未见得对她有多么信赖,借给她钱时一样惴惴不安,害怕她由于种种原因还不上或者耍赖不还。他究竟是爱她,还是爱钱?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就像让他回答母亲和老婆同时落水先救谁一样为难。毫无疑问,这是一对矛盾,但矛盾也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只要金钱和范海兰没有处在对立的位置上,那么一切都将和谐共生,他可以右手抓钱,左手搂着她。他怎么会爱上她,鬼使神差般就和她谈起了恋爱呢?她算不上漂亮——当然漂亮的多半也不会喜欢白启书;她穿着打扮很俗气,言谈举止也毫无气质可言;她脾气暴躁,直率任性,经常得罪人;她不爱看小说不爱写字不爱上网聊天;她虚荣至极,喜欢听奉承话缺点一箩筐,而他却爱上了她。他知道,他爱她的真实和坦诚,对他从来不说假话;爱她对他的好和依赖,应该说是他发现她对自己有意思才主动了一下;爱她赚钱的本领和还算富足的家庭。再有,他感觉到自己可以把握她,哪怕以后真的结了婚,她依然会听他的。虽然她表面上咋咋呼呼,实际上是纸老虎,心眼比他少多了,她斗不过他的。她的聪明全写在脸上,而他对她来讲是深不可测的。她借了他的钱,不就是为了试试他的心吗?他早就了解过了,她是不会缺钱的。凭她这几年的积蓄,早已够在北京买套两居室了(当然是首付)。这是贾素琳跟他说的,而他自己也了解到范海兰自己住的房子有两个房间都租了出去。他怀疑这套房子已经被她买下来,用房租来抵月供,对此她不置可否,因此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试就是试吧,这有什么?反正他也不着急花,有了钱在她那儿,她总好像欠了人情一样,让他有借口说些情人之间的俏皮话,过过嘴瘾。他不能碰她,起码在很多东西未确定之前,他必须坚守原则。不是不想碰,只是这碰的代价太大,万一某些事情并不是他了解的那样,怎么办呢?虽说她不见得要他负责什么,可他还是喜欢从一而终,不想半途而废,那样太耗费精力和财力。 朱墨直干到九月底就辞职的消息渐渐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只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他要去哪里。而当事人始终不露声色,但朱墨直对员工的管理明显松了,大有放任自流之势,因此有些人暗地里开始找工作,打算离开,都以为钢铁部将会取消。终于在9月25日这天,也就是中秋节下午发月饼的时候,朱墨直告诉大家他要走了,并且邀请大家聚餐。一共坐了三桌,在一个大包间内。喝酒、照相、真真假假的道别轮番上演,朱墨直的眼睛在某些时刻竟然噙了泪。倒是白启书一杯酒未喝,别人争先恐后来敬朱总,他却一直坐在位置上安静地吃菜,好像一切热闹与他无关。事实上,的确与他无关。他对朱墨直有点儿不满,如果不是朱墨直,他一定还在原来的公司工作。听说那里工资涨了许多,而且各项待遇也都比现在的公司好,这不能不使白启书的心理失去平衡。简单来说,朱墨直打破了他的生活之后又不负责任地拍屁股走了人,却把他们留在了他一手制造的烂摊子里。想想就让他窝心,白启书怎能对他没有意见呢?屋内的喧嚣迫使他走了出去,手里还拿了一罐啤酒。范海兰见他开门出去,便也跟了出来。她看得出他心情不好。 夜晚凉,啤酒也凉,顺着喉咙流得白启书透心凉。本来他没有那么伤心的,可酒这东西是越浇越愁的,他便越想越伤心了。他的人生在此拐了一个弯,且是由于朱墨直才硬生生拐了弯。说朱墨直毁坏了他的人生有点言重,但罪魁祸首就该算他。三年前,白启书自己的错误决定让他走了弯路,如今好不容易修养生息过来再次步入正轨却杀出朱墨直改变了他的前行方向,怎能不叫他悔恨。范海兰蹲下来,跟他一起坐在饭店门前的石阶上。秋风吹着她裸露的手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远处的高楼大厦、明暗的灯火以及车声人声仿佛另一个世界里的繁华。这样的夜晚,她的声音也温柔了许多。她劝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天无绝人之路,你以为你处境不好,可是比你不好的人太多了。他显然听不进去她的话,摇着头说,再不好的人也在往前赶,我停滞不前就等于倒退。她道,这有什么好比的,个人活个人的,离了谁地球都转。他抬头看她的脸,朦胧而又嫩黄的,带着水果一般饱满的乐观。到底是女人,想的就是少,他暗自慨叹。见他不说话,她也怆然。半晌又道,不如国庆时我们出去散散心吧!他问,去哪儿?她说,去杭州吧,我想看看西湖,而且我弟也在那儿,顺便看看他。白启书听她这么一说,也勾起了想出去玩的心思,便说好。当下不再去想那些烦心事,俩人谈起了旅程安排和风景名胜。 真要去旅行,白启书倒认真盘算起来,将范海兰原来的想法几乎全部推倒了。范海兰想早点去,比如9月30号或者10月1号,但白启书的意思是晚几天飞过去,不坐火车,因为黄金周里的火车票是想都不用想的。他到网上查了,飞机票在10月3号这天打了4折,是假期内最便宜的,因此便决定这天去。她嫌晚,时间短,玩得不够尽兴。他说,可以晚两天回来,错过返程高峰,那时人还少,票也便宜。日期和交通工具就这样定了下来,接下来是行程。他也规划好了,先飞到上海逛两天,累了再到杭州悠闲地享受一下再回北京。对此,范海兰没什么主意,既然有人想这些,那她只管玩就好了,反正只要能见到她弟弟能到西湖转一圈就好了。当然,她知道这次出去玩的本意还是为了增进她和白启书之间的感情,对他多些了解,以期能将关系进一步明确从而走向明朗。她不再是小女孩了,嘴上虽然说不着急,可心里有数。旅行里的两个人脱离了熟悉的环境和人群,定能更加放得开,机会当然更多,就看他要不要把握了。 到了那天,白启书不到六点便起床了。飞机7点半起飞,大巴车到安徽大厦附近大约六点半,他们需要赶上这趟。还没洗漱,他就给范海兰打手机,通了,可就是没人接听。他想她肯定还在睡觉,便先去洗脸刷牙。整理好行李又给她拨了一次,依然无人接听,只是一首烦躁的彩铃翻来覆去地唱。他有些不快,提着行李出了门,打算上门找她。走了一半路,她的电话打来了,她说她刚起,声音中还带着睡梦的味道。他看了看时间,叫她快些收拾,他去找她。挂了电话,他知道这次多半赶不上大巴了。果不其然,她虽然收拾得很快,但大巴还是比他们先走一步。没办法,他们只能打车。上车时,白启书故意让范海兰坐在前面,那意思是让她付钱,因为是她造成了迟到。他的脸色不好看,她讪讪地坐在了前面。路上无话,所幸一路畅通,并未晚点。她付了钱,他到后备箱里取她的大包。他说,咱们又不是过日子去,拿这么多东西干啥?她说,给我弟拿的吃的,还有我的换洗衣裳,那不得一大包啊?他没说什么,拉起了包。她赶上来,从他手里抢过拉杆说,我自己拿,不用你。他放开手说,不用算了,倒还清闲。办好登机牌,又将那只大包办理了托运。他嘀咕道,这当姐的还真够意思,拿那么多好吃的。她笑道,你吃醋了?他诧异道,我有病啊,吃你们姐弟的醋!她笑道,还否认,那干嘛酸溜溜的!他用轻视地口吻说,我可没有。 终于上了飞机,她挨着窗口。上升的那一刻,眼看着地面越来越远,她的心也悬了起来。这是一次旅程,同时也是一场赌注,她现在的心情就像在摇色子,杯底扣的到底是大是小,只有旅行结束才能知道。色子虽然是她耍的,但未来并不由她说了算。她若是赢了,那可以得到白启书的爱和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恢复单身,把3万块钱尽快还给他了事,当然,她对感情或者男人的看法肯定会随之受到影响,但还不至于否定和怀疑他们——男人和爱情。白启书问她感觉怎么样,她说很好,没有感到不舒服。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不见得有多好,长得不帅,也不是很有钱。然而,他对她有意思,也许能给她安稳和长久,这就是她想要的,仅此而已。 飞行平稳,她睡着了。他不困,只是有点乏。替她拉下机窗,刺眼的阳光和翻卷的云层消失了。他闭上眼睛,陷入了沉思。对于这次旅行,他还是充满期待的,重要的不是去哪里玩,而是和谁一块去。和她单独行动,他有着几个目的。那应该是心照不宣的,在网上订宾馆时,他只定了一套双人标间;在皮包最隐蔽的地方,他偷偷放了一盒安全套;在心里他盘算着最佳时机。所谓最佳时机谁也无法预知,靠的只是他和她相处的融洽程度,火候到了自然什么都能干。在这件事之前,他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她,确定她就是他想要的。 两个小时后,飞机降落了。取了行李,他们去坐公交车到预订好的酒店。上海的天气要比北京热得多,而且有些闷。机场出口距离公交站有一段距离,范海兰跟在后边说,咱们打车吧?他摇头道,不用了,你又不熟悉路况,万一司机绕道岂不多花冤枉钱。白启书拉着箱子绕了一个大圈才到他们要坐的公交车。等了很长时间,车还没到,范海兰又嘟囔了一次打车,白启书装作没听见。他心里也纳闷公交车的间隔时间为什么这么长。车终于来了,人不多,他们还找到了座位。车程很长,绕来绕去把他们俩绕晕了也还没到达目的地。他想,这么远如果打车得花多少钱啊!她想,早知这么远真应该打车,免得它走走停停,浪费时间。他们俩并排坐着,彼此看了一眼,仿佛在交流想法。终点站到了,白启书跟售票员打听了一下,得知他们要入住的酒店就在附近,于是道谢后下了车。说是就在附近,但仍然走了二十多分钟才找到。白启书才推开门,范海兰便冲进去躺在了床上,仰面叫着,累死我了。他白了她一眼说,这就累了呀,一会儿出去玩走的路更多,你还受得了?她说,那我不去了,睡觉。他说,大老远跑上海来为的是睡觉,那还不如在北京睡呢!她说,明天再去玩吧,我先休息半天,养养精神。他坚决地说,不行,现在是差一刻1点,3点必须出去,我去买饭,你呆着吧!他出去了,她笑着想,有人伺候就是好。 上海也没有多少地方值得逛,他们先后到城隍庙、外滩、南京路和淮海路走了一圈,累得腿都细了。在上海花掉两天时间,6号上午他们坐上了前往杭州的大巴。范海兰又靠在座背上睡着了,这几天一旦闲下来她好像都在睡觉。他皱皱眉,拿过她的包,想找一块口香糖。翻了半天,口香糖没翻到,倒是找到一张说明书。他想扔掉,但上面的几个字吸引了他。那几个字是“磷酸氟达拉滨”他不晓得这是什么药,继续往下看,不禁吓住了。在药物适应症这一项清清楚楚地写道,适用于b细胞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他没有再往下看。他看不下去了,一点儿心情都没有了。这张药物说明书怎么会到她的书包里,难道她有白血病?这不可能啊,她虽然总是喊累,但那是懒的体现,并不是体质问题。这张说明书究竟怎么回事呢?他有些着急,真想马上叫醒她问问清楚。他告诉自己先冷静下来,一张说明书说明不了什么,事实很有可能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但能够确定,她有事瞒着他,并且与白血病有关。想到这儿,他有些庆幸,庆幸这两天在上海并未和她发生实质关系,甚至连吻都没有接过。他有时很相信直觉,一直未对她放心,原来真有他不知道的,而且事关重大。还好昨天晚上他什么都没干。他的自制力那么强——他简直有些佩服自己了。 昨天晚上他们在人行道上散步,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合适的氛围和环境,总之一切都像是为他们俩安排的。因回去得晚,竟然在梧桐树的枝杈间看见了月牙,黄而嫩的,就像她那反光的一抹脸颊。她的领口很敞,他面对她站着便能隐隐看到里面的内容,但他把眼光移开了。本来牵着的手这时候却都自然垂落着,他闻到了她的气息——温暖而节制地横冲直撞。也许她充满了期待,那小而厚的嘴唇,像两片红嫩的果肉。他吻了上去,因为在大街上,他只是蜻蜓点水一样,然后错开她的脸,抱住了她。她以为回到宾馆一切都将顺理成章,可是他没有,连吻都只落在她的脸上而已。关了灯,她辗转反侧。他一样睡不着,但一次也没有翻身。迷迷糊糊中,她问他,你爱我吗?他说,当然。然后他好像听见了她哭泣的声音,可他没有进行安慰。早上醒来,他记起了昨晚。看看她,却看不出半点儿异样,便又觉得那是梦了,因此便没有多言语。恋爱中的人经常做梦,所以很容易混淆事实和梦境。 到了杭州,他们先找了宾馆。吃过午饭,便去美术学院找范海兰的弟弟,那一大包东西自然被白启书提着。她弟弟学的是艺术设计学,听她说考了两次,都因为英语成绩而与中央美院擦肩留憾,后来不得不上了浙江美院(已改名中国美术学院)。这个年轻人果然带着一股艺术家的气质,但更多的还是city boy的时尚元素,刺猬一样的头发根根竖立,耳钉和项链一样不少。她弟弟虽然话不多,但能确定是个健康的有活力的年轻人,不像得了血液病。白启书一边看着眼前的姐俩说着话,一边就想到了这个问题。他知道自己在胡思乱想,不是她,也不是她弟弟,那是她什么人呢!他不敢再想下去了,这和咒她有什么分别。还是找个合适的时机向她问问清楚,岂不一切都明白了。但他不知如何开口,不是不想问,是不敢开口,他害怕她说出的事实是他猜想中的任何一种,那样他和她之间就只能说拜拜了。美好的人生是需要健康作基础的,如果她或者她的家人有了不幸,那都将成为他的累赘。他固然爱她,但并不是无条件的爱,很多东西都能破坏这份爱。它很脆弱,他亦无能为力。他憎恶别人带给他负担,扰乱他的小生活。 和她弟弟一起吃晚饭,她把他向她弟弟简单做了介绍。她弟弟有一双和男人不相称的大眼睛,倒和她颇为相似。大眼睛盯着白启书看了几下,弄得白启书好不自在。她弟弟的目光带着一丝敌视,好像在警告白启书要对他姐姐好点儿。当然,很可能是白启书单方面这样想,人家孩子可看不懂他的心思,只是习惯装酷而已。饭桌上,姐弟俩说着家里的事,白启书插不上话,只能侧耳倾听。他听得很仔细,甚至想从中找出有关那张说明书的蛛丝马迹,但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疑点。弟弟问姐姐,爸妈都好吧?姐姐答,好着呢,就是想你呢,咱们俩都在外面,只有妹妹陪着他们了。弟弟说,他们俩就是伴儿,没事找乐呗!姐姐说,咱那儿又不是城市,退休的老头老太太也有好多去处,他们只能在家里看看电视打打牌斗斗嘴。“好着呢”范海兰说的这三个字让白启书略感安慰,依此来看不太像是他们家里人。白启书心不在焉,好在范海兰和她弟弟在热烈地说话,没有注意到他走神儿。 吃完饭,道别之后他们俩便坐公车回去了。下车时,他们才发现下了雨,虽然不大,两个人的衣服还是在走回宾馆的路上被稍微淋湿了。范海兰先洗澡,然后让他去洗。白启书有心事,但他竭力装作若无其事。他仰面躺进放满热水的浴缸里,只露出脑袋枕着缸壁。泡泡很解乏,差不多就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听见了敲门声。他猛然醒了,听见她叫他。他答应着,连忙从浴缸里出来,问她什么事。她说,梳子在卫生间,给我拿出来。他好歹擦擦,又拿大块浴巾裹了身子才开门。她进去拿了梳子出来,他还愣在门口。门开得不大,正好容下一个人,她侧着身子往外走,胸部故意擦了他一下。他吓了一跳,她扔掉梳子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他也看着她,看着看着,他们便抱在一起接起吻来。晕晕乎乎就到了床上,她的手伸到他腰间的浴巾内侧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并随之停止了手和嘴的动作,人仿佛一下子僵住了。他冷静下来,告诉自己不能这样做。她的心凉了,整理好睡衣,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不解、质问、气恼和羞愧。她说,为啥?他迅速找到一个老掉牙的理由,装作一本正经地样子说,我们,我们还没结婚呢!范海兰一听,噗哧笑了,心想这个人不至于这么老古董吧,都什么年代了还会有这样的人,而且还让她范海兰碰见了,这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她不得而知,也不好再问他。过了半晌才问,那你为啥不给我单订一间房?他干脆地说,浪费。她又笑了,便不再理他,兀自躺下睡了。他觉得他的谎言很明显,迟早她会明白过来不是这么回事,还是早点把那张说明书弄清楚地好,不然夜长梦多,说不定局面会发展到他无法收拾的地步。 第二天上午依然下雨,雾蒙蒙的天,还有一阵阵风。他们买了把伞共同撑着,在西湖边转,后来又乘船游览了花港观鱼、三潭印月等名不副实的景点。已到中午,又到了吃饭的时间。坐在西湖边上的小亭子里,看着远处朦胧的矮山近处的杉树倒影,确实很美。只是她并不高兴,整整一个上午,他都很少说话,无精打采的样子。她问一句,他才说一句,让他给她照相,还差点儿把相机掉在水里,仿佛丢了魂儿。他不说去吃饭,他们像两个陌生人一样近距离地坐着。她心里叹了一口气,走到他跟前说,去哪儿吃饭?他像没听见一样,望着远处。她生气了,拿伞柄敲了他的脑袋一下,厉声道,我问你去哪儿吃饭,你想啥呢?他回过神儿来,漠然道,去哪儿都行。他的态度叫她不能容忍,使劲儿朝他胸口推了一把,差点儿把他推到水里,还好他及时抓住了栏杆。他被激怒了,朝她嚷道,你疯了?她不甘示弱,你才疯了,不疯干嘛总拉着一张脸,不喜欢我就直说,把自己憋坏了我可不管!他气愤道,谁说我不喜欢你了,你不要妄自菲薄好不好?她不懂“妄自菲薄”的意思,但能肯定不是好话,还击道,你甭藏着掖着,你当我傻看不出来吗?说完,她竟然哭起来。他最见不得女孩哭,他没想到她也会哭,因他从来没看过她哭。她一哭,他便心软了。 后来,他好不容易才哄好她,这是他第一次哄她。吃饱了,人便困了,但回宾馆有些早,于是就近找了一家水吧,要了两杯橙汁边喝边休息。思考了很长时间,白启书最终决定在此揭开心中的疑惑。他面对着她说,那天我在你的包里发现了一张药物说明书,上面好像写着治疗白血病,你知道这张说明书吗?他尽量做得自然,好像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是突然间想起来才随便问问一样。她愣了一下,被他捕捉到了——她真的对他有所隐瞒。她迟疑一下才说,本来我想晚点儿告诉你的,那是我妹妹手术以后用的药,但她不是白血病。他哦了一声,那是什么?她继续说,是一种怪病,咱们老家的医院都治不了,眼看着人都不行了,后来送到北京病情才算缓住。他问,现在呢?她说,放疗以后就回家休养了,刚从医院出来那会儿跟我呆了几天,有一次你不是问过我吗,还有上次你在我手机里看到她的照片,其实她戴了假发,现在头发才长出来一点,那个脑袋跟刚割过的韭菜畦似的。说到最后的比喻时,她笑了。她居然笑得出来,白启书听完她的讲述有点儿害怕,这类轻易就能夺走生命的病总是让他胆寒。他想安慰她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不想同情她,更何况是她妹妹。他觉得被同情是可耻的。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问,现在已经确定治好了吧?她答道,医生是这么说的。他自语道,这类病应该不会复发的!她故作轻松地说,但愿不会。 本来他们打算去灵隐寺的,但天气不好,便改作明日再去,后天回家的车票也已买好。从水吧出来,他们朝着附近一处不高的山坡走去,打算在树林里转转。一路上,白启书更加沉默了,而内心却在激烈地斗争。他想她借走的3万块钱一定是用在了她妹妹身上,她是不是就此不想还了呢?她妹妹的病以后会不会复发呢?她在她妹妹身上花了多少钱,她如今还剩下多少钱呢?如果他真的和她好了,她在他们家里是老大,下面的弟弟妹妹都需要她照顾,那么他们两个人的小日子会不会受到影响呢?他想了很多很多,全离不开自己的钱和幸福生活。他知道这很自私,可是没办法,因为不为自己着想他不会活得舒服。还记得上学时他就希望未来的另一半最好是个孤儿,无爹无娘无牵无挂,只一心一意跟着他对他好。 很突然的,她把手从他手里使狠劲儿甩了出来。他一怔,她停住脚步不走了。雨点打在她露在伞外的左肩,他反应一会儿才把伞移过去,想要替她挡雨。她扬起手,一把将伞打飞了,板着脸质问道,我问你,啥时候看到那张说明书的?他猜到她可能发觉到了什么,但没心思考虑,便脱口而出,昨天在大巴上。她讥笑道,你这两天一直拉着驴脸,难道就是为了这个?他不置可否,目光移向了别处。她冷笑了两声,我说中了对不对,我以为呢,怪不得你总是忸忸怩怩,原来为这个,你怕什么?我妹妹的事用不着你管,就算她死了也用不着你的钱,借你的钱回北京我就还你!她说得咬牙切齿,他妄图申辩,刚说了“不是”两个字就被她打断了。她说,不是什么?就是就是就是,你就是个小人、自私鬼、大财迷,怪我眼瞎看上了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告诉你,她一字一顿地说,白——启——书,从现在开始,咱们一刀两断恩断义绝,我就当从来都没认识过你!他又想说话,刚一张口就被她吼住了。她恶狠狠地看着他,水珠挂了她一脸,好像从愤怒的眼里喷出来的。她继续说,你甭担心,该你的钱我肯定还给你,现在咱们就各走各的。说完,她追上被风吹远的伞,撑起来与他背道而驰。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树林中,偶尔行至林木稀疏处还会露出那把玫瑰色的雨伞以及伞下两条快速行走的腿。 他没有追上去,或许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真的就这样结束也未尝不可,只是他对她的愧疚之情会让他难受一段日子。他觉得眼前越来越黑,视野也愈加模糊,就连那把伞也看不到了。开始他还以为是幻觉,直到越来越猛烈的风差点儿将他吹到,他才抬起头看了看天。这一看不要紧,竟然吓了他一跳。只见空中乱云飞渡,雨点箭簇一样朝下射,他这才发觉浑身已湿透。他本能地想找个地方避避雨,但这是荒山,除了脚下的石板路毫无其他人工设施。风雨越来越大,那雨简直是倒下来的,那风将眼前的树梢全部抹平,就像巨大的电锯经过一般。他赶紧朝山下跑去,本想跑得快些,无奈道路光滑视野又模糊,加之风吹雨灌,让他一阵阵气短,哪里还跑得起来,只得扶着摇晃的树木一步一步地朝山下走去。这是什么鬼天气,他心里嘀咕着,忽然记起了台风和罗莎这两个词语,于是恍然——原来这就是盛传已久的台风“罗莎”他记不太清是何时何地听到的这个词了,但能确定自己遭遇了台风,并且其威力势不可挡。终于来到山下,他朝着公园跑去,那里面有长廊和亭子。七拐八拐,找到一处木亭,里面已有了湿淋淋的人。他连忙跑进去,叉开腿站着,两臂也微微扬起来,像一只晒翅的鸟。水流自上而下顺着他的裤腿流到脚底,汇成一道水沟像洼处延伸而去。流得差不多了,他脱下衬衫拧干了上面的水之后又穿好了。 一摸裤兜,还有手机,于是赶紧拿了出来。已被淋湿,甩了若干下,上面还挂着水珠。所幸还在开机状态,他拨了范海兰的号码,提示关机。等了一会儿,他又拨,还是关机。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在哪里?手机关机一定是被雨淋湿了。这个人真不会照顾自己,手机在包里,还带着伞,怎么会被淋湿呢?不过这样的天气,带伞就相当于带了累赘,一点事儿也管不了。他着急了,人是他气跑的,如今联系不上,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不行,得要找到她,找到她一切都好办。风和雨没有减弱之势,眼看着天就要黑了。白启书顾不得想太多,只能硬着头皮跑进了大雨中。马路上车不多,到处积水,一片汪洋。到现在他只能凭着直觉往前走了,实在不行先回到宾馆再想办法。这时他才想起手里一分钱没有,全在她的包里。因此,他只能走回去了。有些地方的积水很深,他深一脚浅一脚地摸索着前行。为了不让手机淋雨,他只能两只手护着它,打算每隔几分钟便打给她一次。这一刻,除了找到范海兰,任何念头都不存在了,她仿佛成了他唯一的希望。 大概走了半个多小时,雨小了,但风依然很大。吹得他浑身战栗,一股股凉气直进骨髓。他不想再走下去了,给她拨了若干次电话,但每次都提示关机。如果不是看到马路上的灯光和汽车,他简直绝望了。汽车一部分熄火了,剩下一部分也如履薄冰,即将熄火的样子,偶尔出现几个人影在风雨中跋涉。他实在走不动了,靠边到一处电话亭里歇息。眼前一片模糊,灯啊车啊人啊树木啊房子啊都在风雨中飘摇着,那么不真实。他看着手机屏幕,马上就要没电了。他想再打最后一次,如果还是关机他便先回到宾馆再作打算。他拨了,依然提示关机。他立刻挂掉了。他心里说,范海兰,你不能怪我绝情,我已仁至义尽。刚出电话亭,手机响了。他一看,竟是范海兰打来的。他一惊,马上摁了接通,好像晚了一秒钟就将永远错过。那边没有声音,只听到清晰的水声和车声。他一连串喂喂几声,才听到了轻微的喘气声。他说,范海兰,是我,白启书,快告诉我你在哪儿,我的手机就要没电了,我得去找你。那边终于说话了,我也不知道我在哪儿,到处都是水,走也走不动,车都淹了。范海兰是个路痴,他知道这一点,于是便问,你抬头看看,有没有大厦或者其他显眼的建筑?过了一会儿,她说,没有,一片漆黑,好像停电了。终于还是没有办法,他安慰道,你别着急,就在那儿呆着别动,我马上去找你,千万不要走啊!她唔了一声,听那语调像一个无助的小孩在答应家长。白启书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从头到尾分析了一下,他认为范海兰就应该在附近,因为他下山时,她走开也不过二十分钟左右,她不可能走得太快。能确定她所处的地方有很多水,并且停了电。按照这个线索,凡是水深漆黑的街道他先后走了几条,妄图展开地毯式搜索,但一无所获。目前他所处的位置依然堵着很多车,但这个地方的水并不深,也就是说是由于前面堵车,这里才会堵。如今只能碰碰运气了,他顺着堵车的长龙阵一直往前跑了下去。说是跑,比走快不了多少。终于,他见到前面的某些店铺里闪着烛光,而不是灯光。他继续往前走,同时又给她拨了电话,告诉她已经快找到她了。 他找到她的时候,她坐在一处屋檐下。天黑无光,他看不清她的模样,只是两个人抱在一起时,他感觉到了她湿漉漉而又热乎乎的身体,就像她的嘴唇一样。他们接了很长时间的吻,好像要把以前早就该接却一直因为耍了许许多多小心眼而没有接的统统接了一样。他第一次心无旁骛地跟她亲密,太多的身外事此刻都无法进他的心了。这一刻,他们俩只属于彼此。她所处的地方算起来应该是受灾最为严重的地段,很多在此熄火的汽车只露出了顶部。他们一起走了很长时间,看着台风暴雨袭击过的城市,狼狈不堪,而他们的感情却因此转了一个弯,向着稳定和谐踏步而去。后来,终于到达了积水较浅的地方,他们打了一辆车回到了宾馆。各自洗完澡,他又出去转了一圈,在唯一营业的一家小超市买了方便面火腿肠等食物。两个人都累得不行,但似乎都很有热情,吻着吻着便滚到了一起。 第二天,费了很大劲儿,他们终于坐上了去上海的汽车。风雨渐渐弱了,窗外那些田里的甘蔗们都被台风吹倒了,铺在地上。有一些树从中间断了,露出乳色的内瓤,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她靠在他怀里,两只胳膊箍着他的腰。车子有些晃,晃得久了,她的胳膊便松了,于是偶尔加把劲儿,保证始终在紧紧搂着他。她终于无比坦然地呆在他的怀中了,然而脸上却不是笑,而是一种凝重,仿佛劫后余生后的心有余悸。每当她勒紧他的腰,他便相当配合地改变一下坐姿,搂住她的肩膀。他知道,他是可以和怀里这个人友好并且恩爱的过下去了,只是能过到什么时候还不确定,反正白头到老的几率似乎不大。管它呢,想那么远做什么,谁知道这个世界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呢?就像这场台风虽然给其他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偏偏成全了他们,多么滑稽! 回到北京以后,他们没有见到朱墨直,据说已经去了上海。范海兰又上了两个星期便重新去找别的工作,她这次想找一个销售经理当当,不想再做业务员。但白启书泼她冷水,说她不适合做经理,根本不可能做到以身作则,让他还是做业务员,把原来的客户关系拾起来,每个月还不是能拿个小一万。但她不想再跟用户直接打交道,想干点有技术含量的东西。她说,你就别管我了,倒是想想你自己要不要换个工作,我看那儿早晚得倒闭。他不屑道,早着呢,新换的经理是个外行,让他折腾一段时间再说吧! 他决定搬到她那里去住,告别单身生活。她住的那套三居室果然是她买下来的,现在两个小间租了出去,剩下一大间她和他住。他不用再交房租,省下的钱够他和她过不错的物质生活。偶尔出去吃顿大餐、办了健身卡,平常也去爬爬山逛逛公园,只是他们都不再想出去旅行了。是害怕再碰见台风暴雨或者其他意外灾害吗?是,也不全是。生命力终究是顽强的,可真心却只有那么一忽儿,是不能续航的,他们都不想再受考验。搬家那天,她开门时说,你来倒插门了?他先是愕然,继而笑道,是啊,我来做上门女婿。她嗔怪道,不要脸。就势扬手要打他,他抓住她的手说,别闹!他另外一只手里还提着东西。他对她说的情话也少了,几乎绝迹了,就算有也都现实得很。她明白他们这是在过日子了。 一日,贾素琳来找他们了。她的肚子微微凸起,穿着稍微宽松的吊带裤,几枚雀斑在脸上跳跃,看起来心情不错。在客厅看电视,她问白启书,韩晴辞职多久了?他想了想说,快一个月了。范海兰惊讶道,她也辞职了呀,怎么没听你说呢?她问白启书。他说,关咱们什么事儿,用得着跟你说吗?半晌,贾素琳说,我跟朱墨直离了。范海兰再次惊讶道,离了?离婚了?贾素琳点点头。范海兰说,你没开玩笑吧?贾素琳苦笑,你认为拿婚姻开玩笑很好玩吗?范海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贾素琳接着说,韩晴那个婊子还是找他去了,他们两个在一起呢。范海兰问,那你就跟他离了?孩子怎么办?贾素琳若无其事道,没他更省心,我的孩子我自己养,我又不是养不起。停顿一会儿,她才说,他是净身出户,啥都没要,他哪有脸要这要那?范海兰一直不看好贾素琳和朱墨直,如今他们真地离婚了,她却无法释然了。她歪过头看着白启书,想听他说几句话。白启书正在看一档选秀节目,一个抱着吉他的女孩无比深情地唱道,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他的目光发直。范海兰忽然想起那个夜晚,他终于找到她时的眼睛,那光芒在黑夜里兀自闪耀着,闪耀着。如今想来,那样的目光可能再也不会出现了。 叫我一声舅 1 从明亮宽敞的窗户向外望去,河套上那片杨树像林立的黑炭一般在夕阳的余晖中热烈地燃烧。墙头上的家雀一跳一跃,时而低头啄食几下。柳婶儿知道它是在找掉进水泥缝里的玉米粒或者高粱粒子,收秋时那上面晒过大豆高粱和玉米,所以多少会留下一点儿粮食。她想一到了冬天这野物也不容易,前几天下的雪刚化就出来找吃的了,看它缩着身子一定是很冷的。她放下正织的毛衣出了屋奔前院而去。她要去抱柴禾,该做晚饭了。一到院子,那只家雀便“忒”地一声飞走了。这倒让她有点儿不好受,仿佛是她有意害得家雀填不饱肚子。她心里咯噔一下就想起了儿子志远,不知道他现在吃饭了没有,吃的是什么,有没有吃饱。也不知道北京的伙食好不好,儿子一向挑食,吃起饭来像鸡啄米似的挑挑拣拣,一顿饭下来吃不了一个馒头,所以长成了一副细细长长的身躯。好看是好看,可光好看有啥用,半袋麦子都扛不起呢! 她在心底埋怨想念儿子的功夫正好抱了一堆苇柴放到了灶前。刷净锅,添了水,又把昨天蒸的馒头中午吃剩的粉条炖白菜放到屉上之后便盖上了锅盖。点着火,她坐在小板凳上拿火棍一下下往里添柴。晒干的苇叶苇根很好烧,这都是她空闲时到收割后的苇场上弄回来的。家里地不少,按说不缺烧儿,不过自从家里养了牛之后,那些麦秸啊玉米秸啊全都铡碎了喂牛,所以一有空闲她便到苇塘去耧苇叶或者去河埝上耧树叶。家里的两头母牛今年功劳不小,都下了牛,一头公一头母两个牛犊卖了六千多块钱呢,正好填补了儿子学电脑花去的钱。 儿子初中毕业后考上了县里的普通高中,他上着没多大劲,家里也不指望他考上大学,于是两下一商量便去了城里的电脑学校,那里只要一年半就能拿到中专毕业证。拿到毕业证后,儿子找了两个来月的工作,结果一个中意的都没找到。父母知道他是因为想去北京才对县城里的工作瞧不上,为此也劝过几句。可儿子总摆出一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表情,对他们梗着脖子。要是赶上吃饭,他肯定筷子一撂,转身就不见了踪影,因此两口子就再没说过他。巧的是上个月儿子在北京的同学来了一个电话,让儿子到北京去工作,说他们公司正缺人手。儿子满脸兴奋,挂了电话就开始收拾东西。第二天,两口子刚刚缓过神儿来,儿子已经离开家头也不回地走了。 除了刚到北京那天往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外,到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儿子都没往家打过一次电话。两口子都想儿子,越想越恨自己上次为啥没让儿子把北京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们,要是记下来也好打过去问问。现在倒好,只能干着急,等着儿子往家打电话。为此,她都不敢出门了,生怕儿子来电话没有接到,睡觉也踏实不下来,好几次在半夜醒来,以为电话响了,等待她的却是一片涨潮似的寂静。她觉得再这样下去不行了,要是儿子再不来电话就让他爸到北京去找儿子,反正也不远,坐上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她没去过北京,从电视上看北京应该是很大的,想要找到儿子不是件容易的事。她想也许可以找民警,不是说有困难找民警吗,一个有名有姓的大活人总该能找得到吧? 水开了,哈气从锅沿和锅盖上的出气孔争先恐后地冒着。她暂时把儿子的问题放下来,掀开锅盖,端出馒头和菜,又拿了两张菜帮捏住蒸屉放到了一边。水花翻滚着,小瓢里是棒子面,她左手握着小瓢呈倾斜状对准滚烫的开水,手腕充满节奏地抖动着,与此同时,右手拿勺子在锅里不断搅拌着,这样棒子面才能撒得均匀,馇出的粥才稠才滑。撒完棒子面,盖上锅盖,又添了几把火,觉着火候差不多了,她便拿砖头挡住了灶口,免得火跑出来。 饭桌放在了东屋,她刚把菜和馒头端上来,门帘就被掀开了,柳叔裹挟着一股冷空气进了屋。他摘掉帽子往炕上一撇,搓着手道,今儿真冷呀,多亏傍黑前煞风了,要不这大顶风我还得推着回来。柳婶儿拿起暖壶,往脸盆里倒了热水说,先洗洗吧,歇会儿再吃饭,压压风气。他对着镜子答应着,拿起梳子在脑袋上捯扯了几下,把越来越稀疏的头发梳得顺溜服贴。他盯着镜中的脑袋仔细看了一下自语道,白头发又多了。她短促地笑了一声道,你还当自己是十八的小伙子呀,再过几年就该当爷了,哪儿能没有白头发?他嘿嘿两声,转身去洗手。柳婶儿又去堂屋把在凉水里拔好的几样腌菜捞出来切了丝收进瓷碗里,淋了几滴香油和米醋,然后端上了桌。柳叔看看饭桌问她粥好了吗。她说再熬会儿黏糊好吃。他嗯了一声说,天冷不好买,都懒得动手收拾,后半晌才挣了15块钱。她说,行了,多少是多啊,前半晌不是挣了20多块吗,知足吧!他说,闺女嫁出去了,算是了了一桩心事,等儿子再结婚我就知足了,那时候挣多挣少我都不抱怨,兴许我还干我的老本行。 柳叔早年做豆腐,直到儿子上学以后用钱多了才改行收起了废铜烂铁以及酒瓶子书报之类的交到镇上的收购站,赚取其中的差价。他改行是因为收破烂儿比磨豆腐赚钱,可要是按照喜好来说他还是钟情于做豆腐,因为十里八村的人都喜欢吃他做的豆腐,这让他觉得荣耀。他做豆腐从来不掺假,尽管看上去不如掺了石膏的豆腐白,但吃起来却非常香,即使不放任何调料也能让人生发趁热喝上两块的欲望。不过做豆腐只能早晚两盘,一盘顶多赚10块钱,一天20块钱挡着呢,而且做起来费时又费力,还得起早贪黑,所以衡量再三他还是放弃了做豆腐。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有时无意中看到闲置在厢房里的做豆腐的用具,他就心里痒痒,想着以后要重操旧业。 柳婶儿说,等到那时候你爱干啥就干啥,没人管你。说完,便去堂屋淘粥了。柳叔打开电视机,找到遥控器换了几个频道几乎都是新闻联播,于是扔下遥控器,嘀咕道,等会儿看看天气预报。冒着热气的粥盆端了上来,柳婶儿给柳叔和自己各盛了一碗晾着,然后坐下来吃饭。她嚼了一口馒头说,志远今儿还是没来电话,我都有点儿坐不住了,要不哪天你去北京看看他吧,啊?柳叔咽下一口饭说,我到哪儿找他去呀,北京那么大,再说我斗大字不识一箩筐,就算能到那儿估计回家的路也该找不着了,你忘了那年跟二兵去天津我都差点儿走丢了。她哼了一声,稍微带着不屑的口吻道,还有脸说呢,这么大个人还让他丢了,真没本事。柳叔也不生气,端起碗嘬尖嘴贴着碗沿转着圈喝粥,发出吸溜吸溜的声音,惹得柳婶儿白了他一眼。放下粥碗他才说,你是没去过,要是去了保准你晕头转向找不着北,四周都是高楼大厦,而其长得还都差不多,没啥记号,大街上都是车跑得人眼发花,咳,总之你一看就得迷糊。她撇嘴道,我才不信呢,我可比你机灵。他说,那好,赶明儿等你儿子出息了让他带你到北京去看看,不看傻你才怪呢!她叹了一口气道,我不指望他有多大出息,能平平安安的,时常往家来个电话就好了,你看现在都一个多月没来电话了真叫人担心啊!说着说着,柳婶儿的声音就变了味儿,带着一点儿哭腔。柳叔想娘们儿就是心软,转念又埋怨起了儿子不懂事,出了门就忘了家,真是翅膀硬了。他看着眼圈发红的柳婶儿安慰道,你放心吧,不会有啥事儿的,你儿子精着呢,孩子长大了就不想让爹妈管着,再等几天,他要是再不来电话我就去找二兵,让他跟着我去趟北京,反正他到处跑,哪儿都熟。这句话起了作用,柳婶儿多少把心放宽了,再嚼起腌辣子也觉得味道不错。 要说柳叔不想儿子那是装的。二月份闺女一嫁出去,他这心里就空落落的。刚刚习惯了,儿子又一个多月不见了踪影,而且连他具体在干啥都无法想象,做爹的怎能不挂念呢?只是他不愿意表达出来,觉得那样不像个老爷们,还有一条是因为他当初并不希望儿子出去,他的想法是就近找个活儿干,过上一年半载找个对象结婚算了,养儿防老嘛,这样多好!可儿子主意大着呢,哪里肯听他的,因此他还在生着儿子的一点儿气呢,便故意摆出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架势,他不想在婆娘面前丢架子。柳叔走思的功夫,天气预报已经过去了。他赶忙问柳婶儿,北京冷不冷,多少度,有风吗?她不耐烦地说,你不是一直盯着电视吗,没听见啊,睁着两只大牛眼想啥呢?他说,还能想啥,想儿子呗,他上次走也没拿厚衣裳,毛裤还在家呢!柳婶儿说,是啊,看来还真得去一趟,北京比咱们这儿还冷,预报说明儿倒是晴天,也没说有风,就是有大雾。他沉思片刻道,中啊,再过两天要是他还不来电话我就上北京找他去。 2 起雾是凌晨四点多开始的,当时柳志远正骑着一辆破旧的山地车在四环辅路上驰骋。他正在赶往公司,背上的包里放着从客户那里取来的资料,需要到公司加工制作一番再送到客户手里,但那不再是他的责任了。城里的树林不多,雾也不集中,一块一块的浮在树梢上,凝聚的力量也不大,而且越往市里走越发没有了雾气。马路上很冷清,路灯一字排开,暗黄色的灯光倾泻在空旷的路面上。每隔几分钟便遇见公交站,硕大的广告灯箱散发出清亮的白光,不是某个电影的海报就是某款手机的宣传画面。柳志远骑得很快,只有骑得快才不会冷。上身穿的还算不少,至少有一件毛衣,下身就惨了,西裤里面只有一条单薄的秋裤,冷风顺着裤管蛇一样往里钻,冻得他呲牙咧嘴。一阵猛蹬之后,渐渐热了,脚底板也出了汗,全身热乎乎的。他知道这时候不能放慢速度,否则热汗一落,浑身精湿,再被风一吹真如淋了一场冬雨般难受。 柳志远这个星期轮到夜班,这是他最不愿意碰到的,但每个月都得轮到一周,躲也躲不过。当初同学让他到北京来也没具体跟他说干什么,他一听说去北京也没多问便兴冲冲地来了。来了两天,跟着同学跑了两天的活之后老板便让他单独干了。公司管负责他这摊儿的叫“取送”顾名思义就是个跑腿的活儿,类似于同城快递,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只服务于一家公司,为这家公司来来去去地奔波在北京城内。公司在北辰路附近的一所公寓内,是做彩色印刷技术的,主要客户是些报社杂志社。他工作的主要内容便是骑着自行车到客户那里把文件取到公司来,或者把经过加工制作后的资料送回客户那里。这活儿挺累的,尤其追人,工作一天除了吃饭和上厕所以外几乎都在自行车上度过。工资也不高,底薪三百,此外还有提成。所谓提成指的是按照每单活所行路途的距离以人民币形式付给他们相应的报酬。一般来说,不超过十里地的单子每次是两元,十里地到二十里每次五元,二十里地以上每增加一里地加价一元。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面所说的距离全部就单程而言,一来一往本是跑了两次,却只能算做一单活计。 刚来那会儿,柳志远哪也不认识,跑个地方要问好多人才能找到,远一些的地方他都不敢去,他怕连公司都找不回来,所以每天顶多也就赚上二十块钱。跑得多了,他便意识到还是跑远一点的地方上算,因为跑出二十里地以后,每走一里地就意味着赚了一块钱,那时肯定越骑越带劲儿,脚下也跟生了风一般。这次他去的地方比较远,在双井附近,来之前他在地图上查了一下距离,大概35里地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能拿到二十块钱。经理把任务吩咐给他时,他正在打瞌睡,一听去这么远的地方,又是高兴又是犯憷,高兴的是能多拿一些钱,犯憷的是外面的气温。工作就得执行,经理可没给他时间犹豫,他戴上手套下了楼。开了车锁,他又把外套裹紧,把拉链差点儿拉到喉结处,之后才蹬上车子奔目的地而去。车子不是他的,而是那个叫他来的同学从黑车市场上买来的二手车。手感、方向感都还不错,车闸也灵,就是脚蹬子有点儿问题,可能是里面的珠子少了几颗,每蹬一下便咯噔一声,好像踩空了似的,一股劲儿总是使不到位。他想等发了工资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买辆好骑的二手车,总骑别人的也不是长久之计,况且还有毛病。经过这么长时间在大街上奔波,他已经选好了款型,他不要山地车,更不要普通的,而要买一辆赛车。他看到很多人猫腰撅腚骑着细轱辘的赛车飞也似的从他身边掠过,那感觉就像一阵风,不仅快,更潇洒。 他从公司出来时已经凌晨一点多了,到客户那儿时刚好两点。客户那边的负责人让他等会儿,说是文件还没准备好。他便在会客室里等着,屋里有暖气,很暖和的。坐了一会儿,资料还没送到,他闭上了眼睛,不知不觉便睡着了。他睡得很香,而且做了一个梦。梦中的他在家里,一大家子人在一块吃饭,饭桌上异常丰盛,红烧鲤鱼、土豆炖鸡、各种炒菜一应俱全。亲人们一边谈笑一边吃饭,然后他手也没洗就做到了桌子旁,拿起筷子猛吃。可是他明明夹了鸡腿,等拿到近前一看却是蘑菇,夹了鱼肉拿到眼前却成了木耳。他感到很奇怪,便问对面的奶奶这是为什么,可奶奶好像看不见他似的,根本不搭理他,再问旁边的父母和姐姐也都不理他。他很害怕,也很惊惧,于是咆哮起来。就在这时,他被客户那边的负责人喊醒了,揉揉眼睛才发觉原来自己做了梦。他知道这个梦的意思,证明他馋了,想家了。公司每天管一顿午饭,是在外面定的盒饭。起初感觉还不错,可是越到后来越难吃,汤汤水水的,仅有的油腥全浮在了表面上,但充饥还凑合。别看这一顿饭不怎样,要是赶上夜班还吃不着。他早就想念家里的饭菜了,也许该回家看看了。 终于回到了公司,柳志远把资料交给经理后看了看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七点。七点了他才能回去,没有活干的时候他只能在座位上等着领导安排。这座位并不是专属他的,不过是和他干“取送”的那几个人轮流休息的位置而已。除了这个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上都配有电脑,那是负责加工文件的职员的座位。他很羡慕他们,不用像他那样整天在外面跑,只要坐在位置上动动鼠标按按键盘就算工作了,多轻松呀,而且据说他们每个月都能拿上两三千,比他的工资翻了两三番。他当初在县城学电脑为的就是找到这样一个好工作,只可惜毕了业才明白那个电脑学校不过是为了赚钱而已。教给他们的电脑知识少得可怜,除了基本的办公软件外什么都没学到;当初说会推荐工作,后来才知道他们所说的推荐工作不过是北京报亭里那些关于招聘的报纸上刊登的真真假假的招聘信息,除了服务生保安业务员外就是公关,跟所学的东西一点儿边都沾不上。他有被欺骗的感觉,可一切都晚了,生气也没有用,他不可能去告学校的,他只有自认倒霉。 看到别人玩电脑,他就手痒,但是他不敢动。上次他趁别人休息时上了一次网,结果被经理看见后还挨了警告,经理让他以后不准随便动别人的东西,除非主人允许。从那以后,只要经理在,他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像现在这样乖乖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别人使用电脑。这时经理走了过来,对他说,这次跑得远,加上昨天傍晚的,一共“十五分”你算算对不对?“十五分”是公司的说法,一分代表两元钱,到下个月初才结算。他心里算了一下说,没错。经理说,那就好,暂时还没要跑的,你先回去休息吧!他感激地看了经理一眼,说了声再见便下了楼。公司规模不大,加上经理不过十七八个人,因此大小事务几乎全都通过经理。自从进了这个公司,它就很少看到经理笑,几乎每天都板着面孔,所以刚才经理跟他说出那种体谅话真叫他受宠若惊。 住的地方就在公司附近,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那是一间地下室,一共住了四个人,里面弥漫着霉味和臭脚丫子的味道。刚来时他受不了这种味道,打开窗户也不管事,仿佛这经年味道早已经沉淀在了墙壁和地板甚至床铺上。那时如果不是睡觉他才懒得进去,可现在他早已适应了,轮到白天休息,常常蒙上被子一睡就是八九个钟头,连午饭都省了。地下室每月房租四百块钱,他交了一百块的房租后就剩下两百块的生活费了。用到现在,这两百块只剩下了八十多块,所以他盼望着快点儿发工资,再不发工资恐怕连饭都吃不上了。 戴着口罩的清洁工正在扫大街。饭店门口的早点摊也摆上了,他要了一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卖早点的一家三口对他已经熟悉了,因为他差不多每天都在这里吃点早餐。一家三口租用了饭店的早餐时段,天不亮就开始摆摊,生火和面炸油条蒸包子熬粥热豆腐脑豆浆,等这一切做得差不多时,吃早餐的人也该上来了。除了一些上班族还有很多在附近居住的老头老太太锻炼完了过来喝上一碗粥吃上两根油条或者几个包子。他们每天干到十点多收工,虽然赚的不多,但还算过得去。柳志远坐在玻璃窗内喝粥,正对着外面炸油条的大锅,他喝完一口粥抬头时便会看见母女俩的通力合作。母亲擀面擀得飞快,拿在手里的刀片四四方方,很像家乡割高粱穗用的刀子,刷刷刷一划,案板上就出来好几条待炸的面片。女孩负责炸油条,两手揪起面片一抻扔到油锅内,顿时泛起一片油花。放上几条,她就拿上那两只超长的筷子给油条翻身,熟了便捞出来戳在网罩内沥油。女孩的身子微微向后仰着,可能是怕油溅到脸上,鼻头和双手红红的,那是被冻的。有时炸油条的会换成父亲,女孩则负责给客人上餐点。 吃过早餐,柳志远往地下室走去。经过报亭时,他想起了什么,于是转过身来到公用电话前。他忽然想起给家里打个电话,这么长时间没跟家里联系,母亲肯定在骂他呢!先前倒不是不记得要给家里打电话,只是不知道说什么,他知道自己现在过得不好,甚至是非常糟糕。他不想把这边的情况告诉父母,不然他们又得瞎担心,可他又不想欺骗他们,因此干脆不跟他们联系。 3 电话响起时,柳叔正要出去收破烂。他已经把笨重的水管车推出了门楼,柳婶儿跟在他后面。电话忽然响了,她耳朵竖了起来,道,好像电话响了?柳叔说,你听错了吧,谁大清早的来电话,是不是西院的?说话的功夫,柳婶儿又听见了一股清脆的铃声,这次她能确定是自家电话响了,于是转过身往屋里跑去,嘴里喊着,咱家的,你快进来吧,说不定是志远的。柳叔也听见了,于是把车子靠在门口的石礅上,紧着脚步跟上了柳婶儿。她直奔电话而来,一把抓起听筒,喘着气喂了两声之后听到了志远的声音。他说,妈吧?她听出了儿子的声音,竟然有些激动,连忙说,是是,是妈,你在哪儿打电话呢,我听着咋这么乱呀?志远道,哦,我在马路边的电话亭里打呢,有点儿乱,我爸在家吗?柳婶儿道,在呢,刚要出去买破烂你就来电话了,真巧啊,你干啥呢,咋这么长时间不给家里来个电话呀,你要是再不打来我跟你爸就要到北京找你去了。志远呵呵两声,心想亏了今天打个电话,要不真让父亲找来他可就麻烦了。他说,妈,我们这挺好的,吃的住的都行,你们不用担心。柳婶儿说,我们咋不担心呢,你说你一个多月都不来电话——正说着,电话被柳叔夺了过去,他在旁边听着婆娘对儿子说话便急得直跺脚,心里骂她说不到点子上。他提高嗓门道,儿子呀,工作顺利吗?志远把听筒移开耳朵说,爸,你小点声儿,震耳朵,我工作挺好的。柳叔自我解嘲地嘿嘿两声道,好就中,好好干吧,家里没啥惦记的,没穿毛裤吧,买一条穿上吧,别冻坏了。志远说,不冷,过几天我可能回去一趟。柳叔惊喜道,好啊,啥时候?志远回答,说不准呢,发了这个月工资再看。柳叔道,中啊,哪天回来提前来个电话!他本想问问儿子能发多少工资,后来又想等儿子回来再问也是一样,于是便没问,何必急于一时呢!志远冻得直哆嗦,他问道,你们还有事儿吗,没事就挂了吧?柳叔看了柳婶儿一眼,自作主张地说,没事了,好好干,挂了吧!志远说,好,那我挂了。话音刚落,呱嗒一声之后,柳叔这边就剩下了嘟嘟声。柳婶儿抢过听筒放到耳边,一听不对劲儿,冲柳叔嚷道,挂了呀?柳叔说,挂了。她责怪道,我还有事儿呢,你咋给挂了?柳叔说,你还有啥事儿啊,过几天儿子就要回家一趟了。柳婶儿哦了一声,想了一会儿才说,那就等他回来再说,这次又没让他留下电话号码,真是的!她盯着电话机说,好像是电话机犯了错误似的。柳叔没答言,抓起炕上的帽子扣住脑袋出了门。柳婶儿寻思着跟了出去。 送走丈夫以后,柳婶儿并没有马上收拾碗筷,而是走到电话旁发了一会儿呆。她抓起电话,拨下了闺女家的号码。响了几声,女婿的声音传了过来。她问道,晓东吧,凤娟在家吗?晓东的嘴巴很甜,他说,原来是妈呀,您等会儿,凤娟去厕所了。她嗯了一声,心想这个女婿叫妈比儿子叫得都亲。她在几声狗吠中听见女婿扯着嗓子喊着,凤娟,妈的电话,你快点吧!少顷,一阵急切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响过来,她猜准是闺女进来了,心想跑那么快干啥,不晓得自己怀孕了呀!闺女的声音有点喘,她说,妈,找我有事啊?柳婶儿问,没事就不行打电话了呀?闺女说,中,您要是高兴天天打都中。柳婶儿说,我没啥事儿,就是告诉你一声,过几天你弟可能回家一趟,你要是有空也过来吧!闺女说,好啊,我肯定去,他回来了您可要提前告诉我,别像上次似的。柳婶儿说,知道了!她想起了上次闺女回娘家得知弟弟去了北京时的一脸失望和怅然,到底是一奶同胞啊!她又嘱咐闺女道,你别自己骑摩托来,让晓东载着你,刚才你是跑过来接电话的吧,就你那身子得注意点儿,少出门。闺女说,知道呀,我会小心的。 母女俩又聊了几句便挂了。柳婶儿开始收拾桌子,此刻她感觉心里非常踏实,一想到再过几天闺女儿子都要回家来,她就打心眼里欢喜,浑身充满了活力,干起活来也非常有劲头。应该说她对闺女的婚事还是挺满意的,找的人不赖,虽然不算太富裕可也算不上穷,最主要的是小伙子不仅勤劳肯干,脑筋活络,没有赌博酗酒这类坏毛病,而且对闺女非常上心,拿她的话挺当回事儿。这是闺女处的第二个对象,第一个对象处了一年多,结果还是黄了。说起来这也有她的责任,那家在镇子上,家境要比一般人殷实得多,当时她就看重了这个。后来在相处的过程中才逐渐发现问题,那边虽然不咸不淡地和他们保持着关系,可骨子里还是瞧不起自己的闺女乃至全家人的。最终还是凤娟先提出了退亲,把彩礼和以前给过的钱财全部还给了那边。为此,柳婶儿觉得是自己耽误了女儿,要不是她太看重家境就不会跟第一个相处那么长时间了。所以后来再相亲,她基本上没什么意见了,定与不定处与不处全由女儿说了算。这第二个就是杨晓东,两人才相处半年多就结了婚,一方面是年龄有些大了(其实刚刚到法定结婚年龄),另外还是因为两家都觉得合适,于是趁热打铁生米煮成了熟饭。算起来,女儿的身孕快六个月了,到医院照过b超,据说是个男孩。一想过了年自己就要当姥姥了,她就感觉浑身舒畅。前几年她还不怎么心急,可当儿女越来越大时,她就越想着尽快看见隔辈人了。人活一世图什么呢,这时她觉得就是人丁兴旺,一辈接一辈地把香火延续下去。 柳志远发工资那天又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告诉父母这个周六回家。挂掉电话,柳叔朝墙上挂着的日历走去,嘴里叨咕着“今儿星期几呀”右手食指下意识地伸到嘴里沾了一口唾沫。沾了唾沫的食指摁在星期二那页纸上不动了,他问柳婶儿,阴历今儿十六?柳婶儿想想说,是吧,这日历一天一撕,没错。柳叔唔了一声,接着说,星期六,不算今天还有三天,星期五后半晌我就不去买破烂了,把那只小点儿的公鸡杀了,先煮了,等到星期六再炖。柳婶儿眼里放着光附和道,那天正好是黄庄子集,我去割二斤猪肉,再买两条鲤鱼来!柳叔搓着手,看着柳婶儿的眼睛说,对,再买点青菜,儿子爱吃蒜毫。柳婶儿躲过他的眼神,拍了他的后背一下道,这还用你说?!说完,她便转到当院饮牛去了。 4 这个月柳志远应该发九百二十六块钱工资,但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前两个月的工资只能发一半,另一半要等到干满一年再发。虽然这种规定非常不合理,但也没有人当面抗议,因为经理说不服的话可以不在这里干,而大家都知道有个活儿干不容易,所以只能忍气吞声。这样算下来,柳志远到手的钱只有四百六十三块,虽然少,可他还是很高兴,毕竟是第一次自己赚钱,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当天晚上,他和宿舍的另外三个人到“成都美食”打了打牙祭。点了鱼香肉丝宫保鸡丁回锅肉木须肉拍黄瓜酸辣土豆丝,又要了四瓶啤酒,四个人边吃边喝边聊。另外三个人和柳志远一样,都是跑“取送”的,谈着谈着就说到如何干上了这一行。 住在柳志远上铺的男孩是河北保定人,他是四个人中间年龄最大的,其实也只有二十三岁。他说他三年前就来北京了,是跟一个老乡来的,老乡是个送水工,所以他也送了半年多的水。送一桶水能得到一块钱,赶上生意好了一天也能赚上三四十块,要是不顺利也就刚够一顿盒饭钱。那时候他特别能吃,一顿饭能吃下四五个馒头,送水可是个力气活,遇到没电梯的楼房,他只能扛着水桶哼哧哼哧往上搬。后来不干这个是因为他弄丢了三轮车和两桶水。那次有三桶水正好顺道,所以他就骑着三轮车去送了,结果当他把第一桶水扛到五楼又下来以后便找不到三轮车以及车上的两桶水了。他知道肯定是附近的人给偷走了,可人生地不熟的,他只好自认倒霉。于是回去给水站赔了三轮车,两桶水倒是没朝他要钱,不过这个工作是不能再做了。后来他又干过保安、发过传单,直到今年三月份才跑上“取送” 另外几个人听了他的经历自是一番唏嘘,因为他们三个都没有这个老大哥来北京年头长,经历也没有那么复杂。柳志远的同学李文朋只比柳志远早来北京一个多月而已,两人在县城学电脑时同住一间宿舍。剩下那个小伙子比柳志远还小了一岁,前年才初中毕业。别看他年龄不大,可上唇和鼻子之间的小黑胡却比其他三个人都要浓密黝黑,加之他的皮肤有些粗糙,因此看上去显得很成熟很老相。他说他跑出来是为了逃婚,因为他在家总有媒婆上门给他介绍姑娘。听他这么说,大家就打趣他,是不是因为你的胡子黑才给你找对象呀?他连忙否认,然后解释道,我们家在山旮旯子,那儿的孩子结婚都早,你要是在山里看到放羊的小男孩,你问他放羊干啥,他准会说卖钱,你再问他卖了钱干啥,他肯定说娶媳妇,我们那儿基本都那样,能够上到初中毕业的三五年出不了一个。柳志远睁大好奇的眼睛问道,那家里知道你在北京吗?他说,不知道,我是扒火车过来的,是一趟运煤的火车,从秦皇岛到北京,我就趴在煤堆上过了七八个钟头,等我下来时比包公还黑。说完,他就笑,大家也跟着笑。“老大哥”问他,那你还打算回家吗?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说,回去,不过我还要回来,我要把我爸我妈还有弟弟妹妹都带到北京来,让他们看看高楼大厦,看看各种各样的汽车,让他们知道山外面的世界有多好,有多美,等他们看完了再把他们送回去。李文朋说,你干脆让他们留下来好了,我就想着将来把我爸妈接到北京来享福,我以后要找个好点儿的工作,一个月赚他几千块,将来也在北京买个楼。“小黑胡”摸摸自己的胡子说,他们留下来能干啥呀,这里再好也不是我们呆的地方,让他们看看就够了,我再干个一年半载也该回去了,说实话在这儿混上几年我已经很知足了,我们那儿好多人一辈子都没出来过,还不都一样。“老大哥”说,那倒也是,怎么过都是一辈子,可是一看到那些有钱人翻着花样地享受我他妈的就不甘心,凭啥我就是受苦受穷的命儿呢?李文朋咳了一声道,人比人气死人呀,甭那么想,好好干啥都会有的。“老大哥”不以为然,摇摇头,晃晃手中的杯子道,你这是自我安慰呢,其实咱们都明白干这个跑腿的活儿没啥出息,就算你干得再好除了多吃几顿好饭外还能怎么样?一个人如果打根上就穷,那他且翻不过身来呢,你信不信?信不信?他有些激动,眼珠子瞪得老大,咄咄逼人的口气中透着一丝悲苦。李文朋只能说,信,我信!柳志远不太认同“老大哥”的观点,他还是比较倾向于同学的说法,他相信事在人为,觉得努力就能改变现状。 柳志远是坐星期五晚上十点半的火车回到家乡县城的。本来他打算请上半天假,坐周五下午两点多那一趟火车回家,那样就不用在县城住宿,下午六点以前还能赶上一趟班车到达镇上。可是经理说给他假可以,但要扣二十块钱,除了基本工资外还要扣误工费。他一听就放弃了请假的念头,这样做太不划算了。六点半下班后,他先到附近的“天客隆”超市逛了一圈,买了一只袋装的北京烤鸭和两盒果脯等一些在家乡买不到的新鲜吃食。回来的路上恰好碰到了那个卖早点的小姑娘,她看着他笑了一下。他也笑了,没说话。她看见他提着东西,便说,去超市了呀?他说是的。她说,让我看看都买什么了?他便把袋子往她跟前靠靠。她看了一眼道,烤鸭,我就喜欢吃烤鸭!面对她的率直,他有些不知所措。见他窘迫的样子,她哈哈笑了两声道,我跟你逗着玩呢,看把你吓的,快回去吧!她这么一说,他更不好意思了,赶紧拿出两块巧克力给她。她看看他,接了过来。他问她去哪儿?她说,回住的地方。他便问,在哪儿?她说了小区名字,竟然和他在同一个小区,于是两人顺理成章地走了一道。女孩说,买这么多好吃的,你回家吗?他说是的。女孩问他家在哪里,要多长时间才能到家。他如实相告,又问女孩是哪里人。女孩说,离得近真好,我家在攀枝花,远着呢,一年才能回去一次。他不知道攀枝花在哪儿,只觉得女孩说话很好听,绵绵的,还带着一点儿尾音。 5 柳志远在县城住了一宿,星期六上午坐了最早的一趟班车赶往家中。汽车只能到镇上,在镇上下了车,他到原来的同学家借了一辆自行车骑着回家。一路上除了空旷萧索的田野便是光秃秃的树林,再不就是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们。离开一个多月再回来,家乡给他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既亲切又疏离,好像有许多需要倾诉却又半个字都吐不出来,只能保持沉默。 到家时都快十一点了,刚进院子就闻到了浓浓的肉香。柳志远使劲儿吸吸鼻子,肚子里的馋虫马上就被勾引出来了。门口停着姐夫的摩托,他就知道是大姐回家了,于是还没叫爸妈,先喊了一声姐。话音刚落,厨房的门被推开了,一股白色的哈气喷薄而出,顺着门框扶摇而上。大姐和姐夫从水蒸气中走了出来,姐夫拍了他的肩膀一下说,回来了?他点点头,叫了一声姐夫。大姐腆着肚子,看着他欲言又止,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他知道大姐又犯了儿女情长的毛病,记得他去县城上学那年隔了一个多月才回家时,大姐也是这样的表情。聚散离合本是人生常事,这年头谁会因为贪恋亲情而耽误前途呢,谁又甘心总生活在父母的荫翳之下呢?出去闯闯是必然的,就像小鸟长大了要飞出老巢一样。柳志远觉得习惯了就好,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大姐都没把这个问题想开,也许是她从来没有单独在外地生活过的原因吧! 进了屋,饭桌已经放好了。父亲和母亲也都从厨房来到了屋内,围着他问东问西。看这小脸儿冻得,红萝卜似的,母亲说着便抬起手要摸他的脸,他一下躲开了。母亲嗔怪道,这孩子,出去几天还学会眼生了,连妈都不让碰了。大姐凑笑话道,那是自然,小时候让您摸摸亲亲都没事儿,长大了就专门留给一个人了。母亲紧跟着递上了话,快跟我们说说,找到那个人了吗?柳志远习惯了在宿舍里谈论的话题范畴,冷不丁地回归到家庭氛围中竟有些不适应,只一味低着头笑,接着又摇了摇头,那样子倒不像是这家里的一员了。为了避免尴尬,他把从北京买来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于是大家的注意力暂时被吸引到了烤鸭果脯等东西上面。父亲说,晌午就不吃烤鸭了,又是烧鱼又是炖鸡的,鸭子留着晚上再吃吧!母亲说,那不行,晓东他们俩也不住这儿,晚上该吃不着了。凤娟说,晚上吃吧,没事的,我今天不回去了,明儿下午让晓东来接我。父亲说,那晓东不还是吃不着?他望着新姑爷说这句话,好像是想征求他的意见,让他决定这个鸭子到底何时吃。杨晓东觉得吃不吃都一样,他又不是那么在乎吃的人。他刚想开口,柳志远先说话了。他说,就中午吃吧,趁我姐夫在这儿切切搁锅里热一下就好了,什么佐料都别放,要不就不是原味儿了。还是他的话权威,这么一说,父母都没有了异议,提着烤鸭去了厨房。杨晓东讪讪的,带着摆了半天的笑意跟柳志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柳凤娟则坐在弟弟旁边,听着他们说话,不时插上一两句。柳志远知道姐夫从来没有出去打过工,一直追集卖些小商品,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可能就是县城以东的鸦鸿桥批发市场。他不理解也不欣赏姐夫这种甘愿在乡下过安稳日子的生活态度,觉得他缺乏激情和勇气。他是有点儿瞧不起杨晓东的,但碍于自己的亲姐姐,他不好表现出来。可谈话的热情依然提不起来,到底心境不同,没有多少共同语言。 丰盛的午饭终于做好了,鸡鸭鱼肉整整摆满一桌子。吃饭时,父母不断把他们自认为是好部位的肉夹给柳志远,偶尔也往杨晓东碗里夹,让他别客气多吃肉和菜。杨晓东答应着,一旦遇到特殊地方的肉就夹到柳凤娟碗里。他知道自己的老婆爱啃翅膀和脖子,于是夹了一截鸭脖子给她,正好被柳婶儿看到了。她说,要是以前肯定不让吃,有例儿,人家说怀着孩子吃鸭脖子将来生的孩子也会像鸭子一样来回伸脖子。柳叔正嗍着一块儿骨头,他皱眉道,哪有那么多说道儿,甭听你妈的,该吃吃该补补,多吃点儿。柳志远一句话也不说,柳婶儿便问他公司的伙食好不好,吃的都是啥。他不想把那边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们,于是适当进行了夸张,说盒饭很好,一荤两素每天都有肉。父亲便说,那可比家里强多了,你们厂子里都干些啥事儿呀?柳志远纠正道,爸,我们不是工厂,是公司,我坐在电脑跟前打打电话敲敲键盘就算工作了,一点儿都不累。柳凤娟道,那可真轻松,还是多上点儿学好,你姐夫见天五点钟就得起来追集,冷天呵地一站就是多半天,手脚都冻坏了,还挣不了多少钱,你可得好好干!柳婶儿道,是啊,当初学电脑是对了,要是跟着小超去他爸的工地肯定受累。 吃过饭,柳叔躺了一会儿又出去买破烂儿了,尽管大家都劝他歇半天再去,可他就是不听。他说,我野惯了,一天不出去转转就不舒心,我早点儿回来还不中吗?说完,他跨上车子走了。柳婶儿知道他这人是舍命不舍财的主儿,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加起来耽误了整整一天,他肯定早已疼惜得嘬牙花子了,只是儿子在家,他不肯表现出来而已。她想,现在儿子赚钱了,往后负担多少可以减轻点儿,至少可以不要让柳叔再如此卖命地干了,又不是年轻人,岁数在那儿摆着呢,该适当地歇歇了。 新姑爷又待了一会儿也回去了,说好明天下午来接柳凤娟,这样家里就只剩下娘仨了。柳志远打开vcd,在装满盗版碟片的方便面箱子里翻着。其实这些片子他都看过了,翻它们只是因为实在没事儿干,看看有没有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翻个底朝天也没发现什么好片子,随便塞进一张八十年代末期的香港警匪片看了起来。大姐坐在炕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母亲说着婆家的油盐酱醋,那神态让柳志远很是诧异。大姐再也不是那个待字闺中的少女了,她变得和普通农家妇女一模一样了,她开始习惯谈论家长里短了,她已经进入了角色,融进了日常生活之中。柳志远不能不为此伤感乃至怅然,但也止于此罢了。虽然他是家里唯一见过世面的人,正在接触和了解城市里新鲜的生活,可这也仅限于他自身而已,他还没有能力让身边的亲人们像自己一样认识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和更高层次。大姐的遭遇和改变其实稀松平常顺理成章,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他没有去北京,那么他也会认可这种生活,接受命运的安排。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不仅出去了,他还长了很多见识,所以他已经决定不再走回头路了,他只有不断地往前走,尽管会丢掉很多东西,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6 回到北京以后,柳志远干活更加卖力,跑得再远他也不嫌累。他觉得生活有了奔头,虽然这个目标还是有些模糊和捉摸不定,但他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工作,这个目标会越来越清晰,现在他正一步步地靠近它,在靠近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情况,可万变不离其宗,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动摇他过上好生活的决心。又干了两个多月就是春节了,他一点儿都不想回家,倒想继续奔波下去,像一台机器似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他要买一辆新的自行车,准确地说是赛车。春节过完以后,他数了数攒下的钱,很高兴,那数目买一辆新车也绰绰有余了。不过他在网上找到了几个出售二手赛车的帖子,趁经理不在时打了电话,之后记下了符合自己要求的联系人。他打算星期天去看看,自从过了年以后,经理把他们的休息日改成了每周一天,周六也要像工作日一样上班。本来他觉得没什么,多干一天活还可以多拿一天工资呢!可是后来他发现这一天基本上休息不了,上午醒来已是日上三竿,吃点饭洗洗衣服再看几眼电视,转眼就到了晚上。 那天上午醒来,洗漱完毕,在外面吃了一笼蒸包,他就去了车站等车。兜里揣着一千两百块钱,他第一次有了富翁的感觉。买车的人约他在果子巷见面,倒了一辆公交车才到,其时已过了12点。车子倒是不旧,七八成新,零件都很齐全。他试了试,果然不错,于是又跟卖车人讲了讲价格,最终以三百元成交。交货完毕,他那算不上粗壮的腰身往下一塌,脑袋微微扬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像水中的鱼一般灵活自如地转街过巷,没用几分钟就溜到了西直门。盯着眼前的红灯,他的心底洋溢着一种征服了生活的喜悦。 还剩下九百块钱,他去了中关村,他要买一部手机。春节回家时,他把公司的总机号码留给了家里。本来他不想留,他不想让家里人打电话到公司找他,一是影响不好,再有他不想让父母从电话里窥探到他的工作性质。但他禁不住母亲那如同控诉一般的唠叨,最终把号码告诉了家里。他买手机就是为了让家里人找他时不再拨打公司电话;同时也是为了业务需要,省得他找不到客户地址时总要找电话亭;还有一点就是要装装派头,他发现城里人几乎都有手机,不管好的坏的大的小的,总之那是一种派头,一想起别人发短信的表情,他就羡慕得不行。 买手机之前他先买了一把上好的车锁,他知道这辆车原来的主人根本不是那个卖车人。他去的那个地方有好多各式各样的二手车挤放在一起,上面用苫布遮遮掩掩的,一看就不是正道儿来的。所以他得小心点儿,可不能让偷车贼顺手牵羊。转了三四个店面,最看好的那几款他目前都买不起,最后不得不一再降低标准,买了一款七百多块钱的,除了通话收发短信闹钟等基本功能外,基本没有其他增值功能。之后他又买了卡,装上以后便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是母亲接的,他让她把号码记下来。记下以后,母亲很高兴地对他说,志远啊,你大姐生了,是个大胖小子。这倒是个好消息,他说,真的吗,太好了,哪天生的?母亲回答,前天中午在县医院生的,再过两天就能回家了。他道,噢,还挺顺利的吧?母亲说,嗯,挺顺的,那孩子胖着呢,本来想那天就告诉你的,后来一想到星期天你就该打电话了,就没告诉你。他说,以后再有事儿就打手机吧,别忘了在号码前边加拨一个零,是长途。母亲回答,哦,好,再过一个来月你要是有空就回家看看吧,孩子满月那天正好是星期六。他想了一下说,行,有空我一定回去。他顿了一下又说,妈,先这样吧,我在外面呢,没事儿我就挂了。母亲说,那行,挂了吧!说完,柳志远便收了线。 兜里揣着新买的手机,脚下骑着称心的赛车,柳志远的内心此刻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到住地时已是暮色四合,日间的沙尘暴收敛了许多,路旁才吐绿几天的柳条温柔地摇曳着,好像害羞的小姑娘。他随手拂了一把柳条,肉头头的嫩芽滑过手心,又痒又酥,那感觉就像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康秀。康秀就是那个卖早点的姑娘,春节过后,他们一家租了小区旁最窄的一个门脸卖一些简单的小吃。柳志远但凡不在公司吃饭的话,十有八九便会在这里解决,不仅因为这里相对来说经济实惠,更重要的是混个脸熟,就像在家里吃饭似的不受拘束。小吃部能供应的东西不多,主要是面条水饺炒饼小笼包馄饨等,没有炒菜只有几样简单的凉菜。 柳志远要了蛋炒饼和馄饨之后便坐在圆面凳子上等着。小店面积不大,只有两米来宽,长度倒还可以,从门口往里看仿佛一条逼仄的胡同。“胡同”左右两边紧靠着墙根安置了桌面,没有桌腿,而是由几根三角铁支撑着,旁边又摆了两排圆凳,吃饭的人背对着背,中间只能勉强过去一个人,空间利用得可谓充分之至。厨房在“胡同”深处,柳志远看过,煤气灶锅碗瓢盆等家什全都挤在了一处,只能容下两个人,这可能也是康秀父亲不在的原因吧!自从春节以后,康秀的父亲就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母女两个忙着。柳志远坐在外边,里边已经坐了几个人,看模样挺熟,再看衣服上的灰点墨迹,应该是在附近干活的几个装修工人。这时,康秀端着馄饨穿过夹道,放到了柳志远跟前。一个络腮胡子的人不满地说,我们的馄饨比他还先要呢,怎么还不来呀?康秀的手在围裙上搓了搓,说,这就好了,你们几个的都在一锅里煮着,他这个不是。“络腮胡子”哟嗬一声道,咋还给他开小灶呀,你们啥关系呀?另外几个人暧昧地低笑着,把目光次第投向康秀。康秀说,当然有关系了,他是我表哥。络腮胡子说,我们还是上帝呢!康秀正要还嘴,母亲端着两碗馄饨出来了,放到那几个人面前说,快吃吧,别跟她一般见识。说完,又朝着康秀大声说,你还杵在那儿干啥,还不快把那两碗端上来。康秀朝着母亲的背影白了一眼,不情愿地往厨房走去。经过“络腮胡子”时,她“啊”地叫了一声,她的屁股被他摸了一把。她气呼呼地说,哪个狗爪子不想要了直接跟我说,我成全他。她的脸在那几个汉子的笑声中一阵红一阵白,胸脯鼓囊着一起一伏。柳志远看不下去了,他鼓起勇气走到络腮胡子身旁,抓起一个酱油瓶对准“络腮胡子”的脑袋说,你赶紧给康秀道歉!“络腮胡子”大概没想到柳志远会来这一出,他一时忘记了站起来,就坐在那儿扬头看着柳志远,犹豫了一会儿才说,我凭啥道歉?口气已软了许多。这时,康秀的母亲又出来了,她一把夺过柳志远手中的瓶子说,快去吃你的饭吧,想打架到外面去打。康秀感激地注视着柳志远,脸上藏着不易察觉的笑意,她一句话也没说,看着他回到座位上才进了厨房。 柳志远的馄饨碗里有九个馄饨,比正常数量多了两个。他知道这是康秀有意多给他的,他懂得她的那份心。记得上次他跟两个同事来吃饭,大家一样要的馄饨,别人碗里都是七个,只有他多了两个。以前他还以为本来就是九个呢,那次一比较他才明白每次来吃馄饨康秀都在多给他。细细一想,不只馄饨,就连炒饼也跟别人的不一样。别人炒饼里面的鸡蛋都是碎的,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少;而给他做的炒饼上面总是盖着一大块金黄的煎鸡蛋。今天的炒饼也是如此,香喷喷的,看着就让人有食欲。柳志远今天吃得格外细致,慢条斯理,仿佛在细细品尝一道千古名菜。等他吃光炒饼时,那几个装修工人早就撤了。“络腮胡子”临走时看了柳志远一眼,他的目光里含着友好乃至佩服。 吃完饭,柳志远付过钱转身就要走。康秀哎了一声,他停住了脚步。她问道,明天晚上你有空吗?他摸着后脑勺说,应该有空,你有啥事儿?康秀手里的抹布在桌上动一下停一下,目光恳切地盯着他,看得他有些不好意思。她说,那明天你陪我去医院一趟吧,我爸住院呢!柳志远听到这个消息,稍微感到意外。他愣怔一会儿才问,你爸生病了?她点头,随即黯然。他说,那行,我骑自行车载着你吧,只要你认识路。她笑着说,我认识,那你明天下了班来这儿找我吧!他点点头,大方地看了她一眼。她的眼睛里有光,射得他一阵异样。他征求她的意见,那我先回去啦?她扬起手中的抹布一甩道,好,你回去休息吧!柳志远转过身往前走,刚走了七八步,又听见康秀叫他,于是再次停住脚步,转过头看她。她含着笑说,刚才真是太感谢你了。他笑笑没说什么,看了她几秒钟之后转身走了。 7 答应了康秀以后,柳志远才想起来自己的赛车没有后座,根本没法载她。于是次日下班后,他骑着同事的车子去找康秀了,其时天已黑了。正是下班高峰期,马路上车来人往犹如过江之鲫,庞大而蛮横的公交车不时涌向车站,冲散一群骑车族,好像鲨鱼冲进了沙丁鱼群。这种路况对柳志远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早已习惯了,载着康秀左突右冲,灵活得如同一只泥鳅。康秀到底是女孩,好几次有惊无险都令她抓住柳志远的腰眼,失声喊叫,警告他骑慢点儿。柳志远嘴里答应着,可速度早已成为了无意识的习惯,根本减不下来。到了人少的地方,他便问康秀的父亲得了啥病,是不是严重。康秀说过了年,他爸就时常发烧,并且头晕。开始以为是感冒,可是吃了几次药又打了几针都不见好,后来村里的医生说是贫血,需要长期性的食疗加之休养才管用。这种病不能干重活,一干重活就累得连呼哧带喘,于是就让他在家里养着,她和母亲先来了北京做生意,想着等他养好了病再做打算。没想到不仅没有养过来,而且症状愈发严重了,在赤脚医生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康秀的父亲于前几天来了北京,决定到大医院检查一下,弄弄清楚。柳志远又问,那到底检查出来啥毛病了吗?康秀忧心忡忡地说,今天确切结果就能出来。柳志远适当地进行了安慰,放心吧,没事的,人家不都说吉人自有天相吗?康秀咳了一声,没答言。 把车子锁好,柳志远跟在康秀后面进了住院部。拐来拐去,康秀终于找到了父亲的房间,她快走几步冲了进去。他紧跟着康秀进了屋,可是屋内仅有的三张病床上都是空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康秀自语道,我爸去哪儿了呀,不能出去散步啊,他需要静养才对呢!柳志远说,去问问医生吧,说不定他没什么大病,开了药就回饭馆找你们去了。康秀说,好吧,走,去问问。他们刚走出房间,正好碰见一个医生朝这间病房走来。康秀赶忙问他504房3号床的病人去哪里了。医生的目光由狐疑变得惊喜,问道,你是病人的什么人?康秀说,他是我爸。医生噢了一声道,你来了就好,你爸还欠着300多块钱的医疗费没结呢,一会儿你给他结了。她诧异道,什么?那我爸他人呢?医生往上推推眼镜说,我可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八成是跑了,难道他没跟你们联系?康秀一脸无辜,同时有些焦急和担心。她跺着脚说,没有啊,我还以为他在医院呢,让他好好待着,他怎么跑了?医生补充道,就上午趁上厕所的功夫走的,你们留的电话也打不通,你来了就好了,先跟着我把帐结了,带钱了吧?康秀摸摸口袋,还不够一百块钱。柳志远拿出钱包数了数,连零带整,不过两百多块。他们跟着医生把费用结清之后,两人一共才剩下不到十块钱了。康秀很是着急,她问医生,我爸的检查结果出来了吗?医生说,出来了。康秀问,那咋样?医生说,白血病。一听这三个字,康秀差点儿晕过去。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第一天来检查时她医生曾在私下里跟她和母亲说过父亲的症状很像白血病,可没想到竟然真的会是这样。这下她明白了,她知道父亲为啥要跑出医院了,他是心疼钱啊,他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他根本不想治病。她又问医生父亲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医生说,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就跑了,本来也是想先告诉病人家属,要不要告诉他你们自己拿主意吧! 康秀脚底发软,仿佛踩在了云彩上,也像被抽了筋骨,拖着一副棉花糖似的身体走出了医院大门。柳志远沉默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安慰她。直到骑了一段路,柳志远才鼓起勇气问她,你想怎么办,咋跟你妈说?等了一会儿,没动静。他放慢速度,扭头看了一下康秀。她像个木头人一样长在了后座上,眼睛望向虚无的地方。此时马路上的人已经稀少,柳志远把车子停在路边,叫康秀下了车。柳志远开导她,我知道你伤心,可是光伤心有啥用啊,赶紧想办法吧,想想你爸能去哪儿,再想想你妈那儿是不是要告诉她真相,还是瞒着她?柳志远刚说完,康秀哇地一声哭了,她张着大嘴,拿手背抹着满脸泪水,那表情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孩儿。见康秀泪如雨下,柳志远心中顿感惶,嘴里也没了词,只好抬起手轻轻地拍了拍康秀的肩膀。没想到康秀却有如得到鼓励似的,哭得更起劲了,并且侧过身趴在了他的肩膀上。柳志远感受着她的抽泣,一股女孩儿特有的体香钻进了他的鼻孔,刚才烦乱的心竟然安静下来了。 如此几分钟过后,康秀的情绪才稍微稳定,至少能听进柳志远说的话了。康秀记起父亲身上带着一部旧手机,于是找了一处公用电话,摁下了号码。手机通了,响了好几声才有人接听,一听声音正是康秀的父亲。她激动得叫出了很大一声,把正在打瞌睡的看电话老头吓得一激灵,左右看看便又眯上了眼睛。她叫嚷着问父亲在哪儿。父亲说,我已经回饭馆了,现在就跟你妈在一块儿,你到哪儿了,赶快回来吧!康秀说,您要吓死我了,还以为您丢了呢,我这就回去。她强忍着想哭的情绪,她看得懂黑夜里柳志远投射过来的眼神,她不能让父亲感觉出她的悲伤和异样,她要跟平常一样坦然,只当父亲的出走是虚惊一场。 康秀和柳志远回到小饭馆时已经打烊了。康秀的父亲坐在凳子上抻着脖子朝厨房里大声说话,他刚说完,康秀母亲的说话声便混着盘碗相撞的声音传了出来。从门口往里看,那氛围和模糊的语音很容易让人想起家长里短,温馨的黄色灯光透着十足的感染力。可这一切在康秀眼里全都变了味儿,看什么都不再是什么了,可她必须当一切都没发生过。父亲见她和柳志远走进来,连忙招呼他们坐下歇息。康秀看到父亲跟前摆着一个空盘,洁白的潘底上凝着几道冷却的油痕,看来父亲没吃饭就跑出了医院。还没等康秀说话,父亲先质问了她,真是的,你们好好在这儿等着我不得了,非得往医院跑一趟,又耽误工夫又花钱,还把你爹的人品给卖了。她耐心听着,肚里憋着一大堆反驳的话都没说出来,脸胀得通红,好像她真犯了错误一样。柳志远在一旁听不下去了,于是为康秀辩解道,她是因为担心才去找您的,您要是想跑出来也应该提前给她们娘俩打个电话呀,又不是没有手机!康秀拿胳膊肘杵了他一下,提醒他不要再说了,她怕他一生气说出不该说的。母亲一出来就发现了康秀的眼睛通红,便问她是不是哭过,为什么要哭。康秀稍微有些慌乱,一时不知如何解释。柳志远马上替她说话,还不是因为康叔突然之间不见了,康秀因为着急害怕才哭的,我们还以为康叔丢了,康秀为这儿哭了半天呢!康叔听完,叹了一口气道,都怨我还不行吗,要不是你弟弟昨天给我打电话要钱,我没准儿也不会跑,小杰(康秀的弟弟)明年就要高考了,参加了一个补习班,一交就是四百多块,我就想着能躲过就躲,躲不掉再给还不行吗,谁想到你们又去了,结果还是没躲掉。说到这儿,他想起了什么似的,哎哟一声道,秀儿,医院的钱你都给补齐了,你哪来的那么多钱?康秀看了柳志远一眼道,我上哪儿偷那么多钱去呀,他垫了两百多块呢,有的话快还给他吧,不说倒忘了。柳志远脸红了,拘谨地说着客套话,没事儿,我不着急用,等有了再还也行。康秀从母亲手里拿过两百块钱,对柳志远说,你说真的呀,那我不还了行吗?没等柳志远回答,她又说,逗你玩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哪能欠你的钱呢,你又不是大款,哈哈,拿着吧!说着,她把钱塞到柳志远手里道,零钱就先不给你了,就拿饭补上吧,你多来吃几次就够了。柳志远点点头,掏出手机看看点说,那我先回去了,明天还得上班呢,都快十一点了。康秀的母亲抬头看看石英钟说,是啊,都这么晚了,快回去睡觉吧,等有空了再好好谢谢你。柳志远一笑,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8 这个月发工资时,和柳志远住在一个宿舍的几个兄弟差点儿跟经理打起来。尤其是“老大哥”更加气急败坏,不仅说了一些难听的话,要不是有人拉着,说不定经理已经吃了他的几个拳头。说起来,这事儿搁谁身上都会生气,用柳志远他们的话说——经理太他妈的不是人做的了,简直比旧社会的地主恶霸还可恶,心肠比资本家还黑。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公司的一台进口机器出现了问题,据说这台机器造价很高,因此修理费用也很高,花去了三四千块钱。机器是公司的,据检查,问题并不是人为造成的,按说修理费用公司来承担应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精于算计的经理却把这笔费用平摊到了每个员工头上,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了两百多块钱,而且先斩后奏,根本没跟他们商量。经理说明这件事时,还美其名曰有难同当。很多员工对此都表示了不服,然而只有“老大哥”一个人质问了经理几句,把他问得张口结舌,不得不拿出那句“不想在这儿干赶紧走人”来威胁“老大哥”“老大哥”也不是吃素的,当即摔碎了一个茶杯泄愤,并且手指着经理的鼻尖教训道,别以为我们文化低就好欺负,他们怕你我可不怕,大不了弄个鱼死网破,大不了压着的工钱我不要了,也得给你点儿厉害尝尝,看你还敢压榨我们。说着,老大哥抄起凳子就要砸过去,柳志远和他身边的人赶紧阻止了他,劝他冷静一下,不要干傻事。经理本来理亏,见这架势便胆战心惊了,可还在一边虚张声势地嚷着,你给我砸砸看,还没王法了呢,关你局子两天就老实了经理的骂骂咧咧好像是一个絮絮叨叨骂街的女人,员工们在心里暗笑着。在柳志远和“小黑胡”几个人的劝说下“老大哥”最终把凳子砸向了那台刚刚修好的机器。在场的人全都傻眼了,除了经理之外每个人都还藏着一点儿幸灾乐祸。砸完机器“老大哥”理直气壮地拂袖而去。经理摘下眼镜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去,嘴巴张了又张,却连半个字都没说出来。 下班后,柳志远、李文朋以及“小黑胡”回到了宿舍。他们三个在路上一直谈论着“老大哥”今天的壮举,可一到宿舍门口便不约而同地住了口。“老大哥”躺在床上,一条腿从床上心不在焉地垂下来,看起来满腹心事。见他们几个进来了“老大哥”问道,经理跟你们宣布怎么处理这件事了吗?没人说话,柳志远看着他欲言又止,其他两人也都坐在床头缄默着。“老大哥”气咻咻地说,有啥不好说的,那玩意咋说的就如实告诉我,都到这步了,我还有啥可怕的?说完,他把目光转向了柳志远。柳志远嗫嚅着,只好将“老大哥”扬长而去之后的情况给他陈述了一下。他走之后,经理在气头上便做了决定——开除他。在检查了机器被砸坏的程度以后,他又宣布不再给“老大哥”结算工资,连以前的压着的那些也不会给他结,因为这些钱能不能修好机器还说不定呢,假如不够的话很有可能借助法律武器让“老大哥”得到应有的惩罚。老大哥听完,到底撑不住了,他说,我砸那台机器已经手下留情了,应该砸得不重,不会花好多钱吧?“小黑胡”说,不会的,我看了看,里面根本没出毛病,就是外壳裂了,换一个就成了。李文朋说,这事儿不好办了,我看经理肯定不会给你工资了,你算是把他得罪透了。“老大哥”装作不在乎的口气说,那又怎样,离了他还活不了吗,我再去找一个工作就行了,大不了再去送水,搬砖锄大泥不都可以吗?“小黑胡”顺着他的意思往下说,我算看透了,等干完这个月说啥我也要换个公司,不能再给他卖命了。这话“老大哥”爱听,他不屑道,就是,树挪死,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柳志远马上接下来,处处不留爷,爷干个体户,哈哈! 凡事都是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再没进过公司门口的“老大哥”去了两三个趟招聘会,也在北京城内转到熟悉了每个旮旯,硬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他倒是没有挑过人家,只是人家不需要他。十天半拉月过去了,他找工作的热情渐渐退了,靠着愈加微薄的积蓄紧巴巴地度着日子。风波过去以后,一切在柳志远眼里似乎变化不大。生活像水龙头里的水一样不急不缓地往前流着,变化的仿佛只有一天比一天高的气温,以及被气温唤醒的花草树木以及鸟兽鱼虫。 柳树的叶子已经很长了,颜色也由浅绿变成了深绿,一点点深沉地垂下来。每天晚上下班后,柳志远他们四个人还是喜欢聚在一起到康秀家的小饭馆填饱肚子。尽管没有好酒好菜,可人多了吃饭就是香,加之大家偶尔会说几句关于柳志远和康秀的玩笑话,使得气氛暖烘烘的,很是融洽。大家所说的玩笑话无伤大雅,却总让柳志远和康秀一阵阵的脸红。他们的脸一红,大家就会把话说得再明朗一些,有意将氛围推向高潮。每当高潮来了,整个屋子的人都会含着笑,有时康秀的母亲也会从厨房笑着走出来,赶热闹似的。 被医生诊断得了白血病的康秀父亲根本不像一个病人,里里外外的活计他都搭手,与以前比似乎干劲儿更足了。康秀和母亲曾经劝他到乡下静养,他就是不去,他说在乡下还不如在这里呢,想吃啥有啥,在这儿补不是更好吗?康秀的母亲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毕竟这里条件好,于是便不再催他回家了。康秀想说动父亲已是无能为力,到底还没到关键时刻,不能把真相告诉母亲,于是也就这样过下来了。可她一颗心总是悬着,好几次梦见父亲突然死了,然后再次遭遇母亲的责难,她叫出声来才发现是个梦,摸摸胳膊爬满了冷汗。和柳志远单独在一起时,她会把这些噩梦告诉柳志远。他便劝她不要瞎想,盯着她的眼睛,给她勇气似的。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总让他想把嘴唇贴上去轻轻地吻着,可他一直没有这样做。他们手拉手走在深夜的马路上,此时此刻他们的心里充盈着从未有过的幸福,饱满得快要溢出来。 更让康秀感到欣慰的是父母对她和柳志远的事情从不过问,就算看到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照此理解,他们是不反对的,甚至是赞成的。康秀有理由这样认为,因为有一次晚上她和柳志远在小区的紫藤花架下忘情地拥抱时被父亲撞见了。如果不是父亲那声类似提示的咳嗽,也许他们还紧紧地抱在一起呢!父亲是在提醒她,她循声而去看到了父亲的背影。月光霜一样漫在父亲微微佝偻的背上,那种清冷的白色显得父亲苍老了不少。她的心颤了一下,一瞬间她觉得父亲白天的勤奋全都是硬撑出来的,只有到了夜晚,父亲才是真实的。真实的父亲是个重病人,他呈现的应该是苟延残喘的疲态,而不是白日里卖力的劳作。 9 到了月底“小黑胡”辞职了。他决定和“老大哥”一起去找工作,两个人是个伴儿,遇到困难还能互相鼓励,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先去了人才市场,除了人少了一些外,似乎与前几次招聘会没什么变化。还是那些职位,那些招聘单位的人还是把眼睛藏在矿泉水瓶后面心不在焉地看着穿梭的人们,像在欣赏一个巨大的墙体鱼缸。他们转了一天感到累了,在附近找了一处饭馆吃饭,吃完饭正不知去哪时发现对面有个网吧。“老大哥”说,干脆咱们去网吧玩玩,都多长时间没碰键盘了,再不摸恐怕连字都不会打了。“小黑胡”没意见,跟着他进去了。“老大哥”绞尽脑汁才想起了好久没用的qq号及其密码,于是登陆进去找个在线的女士头像聊开了。“小黑胡”没有qq号,只好浏览着各种网站。因为想着找工作,下意识地打开了几个招聘网站,看看上面的职位,种类还是很多的。他有些心动,和“老大哥”商量后,两人又照着网上的简历格式依葫芦画瓢写了自己的简历。不管有戏没戏,遇见学历要求不高的沾点边的职位,他们就把简历发过去。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出来了,粗略一算每个人发了四五十份简历,心里有了一些底,就算瞎猫碰死耗子也总会碰上几个吧! 随着天气渐热,每天骑车往外跑已经不那么容易了。温暖的春天是短暂的,寒冷的冬天虽然过去了,可酷暑就要来了,每次柳志远跑一回单子都要冒出一身汗,粘乎乎地沾在内衣裤上,特别难受。这时候他最期盼的便是下了班洗个热水澡。地下室本来有个热水器,但由于年久失修已经不能用了。公共浴池距离很远,洗完之后骑车回来还得累出一身汗,跟没洗差不多。他只能弄一盆温水在水房里湿了毛巾擦擦上身和大腿。干这个活的确不是长久之计,可是在没有找到其他合适的工作之前,他又不敢贸然辞职。他想先看看吧,看看“老大哥”和“小黑胡”能不能找到好工作,如果能找到,那他也试试。 过了两天,有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给“老大哥”和“小黑胡”打了电话,叫他们俩明天上午十点到公司去面试。挂掉手机,可把两人乐坏了,差点儿就要欢呼雀跃了。一看柳志远和李文朋下班回来,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们。柳志远有些羡慕,李文朋说,高兴个啥,不就是面试吗,面试过了再高兴也不迟。“老大哥”胸有成竹地说,面试过了我就请客,请你们吃湘菜。“小黑胡”在一旁信誓旦旦附和着。然后又讨论起明天穿哪件衣服去面试,面试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柳志远说,你不就有两件衣裳吗,这还用考虑,哪件干净穿哪件呗! 第二天,两人按照地址找到了那家公司。写字楼看上去挺气派,进了公司里面,内部装修也不错,只是人不太多。负责面试他们的是个染了黄毛的小姐,看模样也就三十来岁。她先向他们介绍了一下公司的主要业务——代理和介绍房屋买卖和租赁,接着又说了一下待遇,然后展望了一下北京的房产市场前景。两人一听待遇,都被吸引了,试用期三个月,基本工资一千五,过了试用期便能达到两千,不过需要完成一定量的任务,完成任务还另有提成。当他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时,那位小姐问他们接触过这方面的业务没有,有没有证书。他们有些着急和不安,面露难色,真是不想失去这个机会。小姐好像看出了他们的心思,便很理解他们似的说,没有经验没关系,我们这里有岗前培训,只要一周就能拿到证书,然后就能到公司来上班了,培训费是四百五,包括教材在内,你们俩考虑一下吧,要不要参加培训,要不要这个工作。见他们俩犹豫起来,小姐又说,这个培训费只是先让你们垫上而已,等到参加工作一个月后凭着收据还会把钱还给你们。她这样一说,两个人的顾虑便打消了,于是办理了培训手续。 培训学校在邮电大学校园内,他们俩坐公交车去了小西天。到那里找到了报名处,交了学费,领了教材便回来了,听课证上写着明天开始上课。由于“老大哥”失业时间过长,他的学费是“小黑胡”给垫上的“老大哥”说等发了工资一定连本带利还给他。“小黑胡”有些担心,他说,会不会是骗子呢?“老大哥”琢磨一会儿说,看样子不是吧,手续什么的都有啊,而且明天咱们就去上课了,别瞎想了。说话算话,当天晚上“老大哥”的确请他们到“旺湘小厨”吃了湘菜,当然连康秀也叫上了。 一周的培训很快就过去了。经过一个简单的考核后,他们俩都拿到了上岗证书。这时,他们也接到了那个黄毛小姐的电话,叫他们明天带着证书去公司报到。两人彻底放下了心,确定并没有上当,终于找到了一个相对好点儿的工作。当夜,两人兴奋得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想着明天上班的情景,他们可从来没有坐在室内对着电脑工作过。柳志远也跟着他们高兴,好几次想让他们问问那里还招不招人,但都没说出口。想着想着他就睡着了,跑了一天,骑了一百多里地的车子,他是真累了。 早晨,柳志远去上班的路上就和李文朋商量着要不要换个工作。李文朋意向不大,他说,能有个事儿干就不错了,我想多攒点钱把平面设计学好点儿学深点儿再去找工作。各人有各人的打算,唯独柳志远没有了方向,他不免感到失落,因此干起活来也显得无精打采。越是骑得慢,大太阳晒得越多,因此这天下来,柳志远全身都粘糊糊的,汗酸味儿泉水似的一股接着一股往外冒。他跟李文朋一起往回走,算计着先擦擦身子再去吃饭。拿出钥匙想开门,用劲儿一推却开了,原来“老大哥”和“小黑胡”已经回来了。只见两人垂头丧气地坐在床沿上“老大哥”抬头看柳志远时,满脸的悲戚、悔恨以及愤怒。发生什么事了?李文朋问他们俩。“老大哥”站起来,拿拳头砸得床铺晃了几下。他说,妈的,还是上当了。原来今早上“老大哥”和“小黑胡”到了那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后却吃了闭门羹,打那个黄毛小姐的电话提示关机,于是他们俩就和好几个同样上当受骗的人一起砸门,不料却把物业招来了。物业带着几个保安让他们赶紧走人,说这家公司上周就已经退房了。直到这时,这拨人才明白被骗了,四百五十块钱打了水漂。“老大哥”说完,便跟更加恼火痛心的“小黑胡”保证,放心吧,兄弟,欠你的钱我肯定尽快还给你,而且要加倍。“小黑胡”对此兴趣不大,他还在想着被骗的事儿,前前后后想了好几遍,不时说出几个破绽,着了魔似的。柳志远和李文朋心里很不是滋味,同时也庆幸自己还有个工作。他们俩隔靴搔痒地安慰受了打击的两个人,说着在北京遇到的诸多不顺心的麻烦,不知不觉中也黯然神伤起来。 10 被骗后的“小黑胡”很快便找了一份工作,只是这份工作还是“取送”不过是换了东家而已。他还和柳志远他们住在一起,偶尔也和他们交流一下两个公司的不同之处。柳志远觉得“小黑胡”变得沉默了,经常愣怔着,目光呆滞,虽然他从来没提过被骗的事,可是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烙印,他的脸上总是洇着类似于不得志的郁郁之情。“老大哥”并没跟他一块儿干,他变得比“小黑胡”还沉默还抑郁,并且有了酗酒的倾向。好在他的经济能力有限,所以还不至于天天买醉,而且喝的也仅限于散装的“北大荒”或者“红高粱”因此,宿舍里比以往多了一种劣质白酒的味道。他很少说话,一旦说话就是有朝一日赚大钱以及赚了大钱以后如何享受与花销,犹如痴人说梦。 家里又给柳志远来了电话,除了一些琐事外,父母再次告诉他不想干了就回家。劳动节回家时,父母终于得知了儿子的工作是整天骑着自行车在外面跑,出卖柳志远的是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而且在这之前,父母有次把电话打到了柳志远的公司,正好赶上他不在公司,结果接电话的人说他在外面送资料,这是让父母生疑的根本。父母带着审视和怜惜的目光盯着唯一的儿子,柳志远招架不住只好如实招了。经过商量,父母一致决定让柳志远回家找事做,眼看一年比一年大,总在外漂着也不是回事儿,反正落在北京的希望甚为渺茫,不如早点回来,安安稳稳地成家立业。柳志远当然不同意这么做了,他找不到充足的理由,便说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走是要吃官司的。父母到底是被吓住了,便叮嘱儿子合同一到期立马回家,一天也不许多呆。柳志远算算,顶多也就剩下半年时间了,如果半年之后还是这个四处跑腿的工作,就算父母不催他,他也是要回家的。所以,不管使用什么办法,他只要争取在半年内找到一份有盼头有前景并且工资可观的工作,那暂时就不用回家了。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继续留在北京。 为了工作的事儿,柳志远心神不宁,渐渐就有些心灰意懒了。这当口,经理却找到他,跟他促膝长谈了一次。柳志远没想到好运会这样降临在自己身上,真是世事难料啊!经理的意思是要培训他做技术工,也就说培训完成后就不用再骑着自行车四处跑了,只要朝九晚五坐在空调房里工作就好了,并且工资也会比之前高出很多。柳志远的眼神将信将疑,经理解释道,我这么做就是因为你对公司一直忠心耿耿,工作也非常卖力,不像某些人不是发脾气就是耍心眼,所以我得对你进行奖励,除了工作上的,还有物质上的。说着,经理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瓶“茅乡”酒推到柳志远跟前说,这是人家送我的,你要是不喝就拿回家给你爸喝,一百多块钱呢!柳志远想推脱,但经理言辞恳切,且不容违背,于是他只能恭敬不如从命。 “捡到大馅饼”的柳志远兴奋得差点儿找不着北,他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康秀。康秀听了更是替他高兴,嘱咐他一定好好学好好干,不要跟“老大哥”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像个魔怔。说这话时“老大哥”也在小饭馆内,但他没在吃饭,而是跟康秀的父亲闲聊。他们俩斜对而坐,你一句我一句,谈得不亦乐乎。柳志远纳闷道,他什么时候跟你爸搭在一块了?康秀的口吻有些鄙夷,她说,俩没事干的人成天瞎聊,反正有的是时间。柳志远哦了一声,又说,我看你爸根本不像得病的人啊,是不是医生诊断错了?康秀说,没有,我又去医院问过一次,医生说这是慢性的,症状不明显,不过天天跟他在一块,我还是能看出他的病情在加重,我私下里跟他说过,让他再去医院查查,可他说什么也不去,倒是每天都在吃药,我正想着如何跟母亲说呢,又担心她接受不了,真是为难啊!柳志远握住康秀的手,食指在她手心上划着道道。他说,明天周六,找个时间,咱俩一块儿把这事儿告诉你妈,早晚都得说,不能再拖了。 李文朋被公司开除了。柳志远从康秀那儿往回走的路上碰到了他。李文朋叫他去喝酒,他说已经吃过饭了。李文朋不悦的脸上显出无助,近乎哀求道,吃了就不能再陪我喝一杯吗,我有事儿跟你商量。在“成都美食”里,李文朋告诉柳志远自己被开除了,经理刚刚找他谈了话,并且把工资也给他结清了。柳志远很是感到意外,他觉得李文朋工作一向很努力,而且比自己来得还早,对客户也更熟悉,真不明白经理为什么奖励自己而要开除李文朋。李文朋干了一杯啤酒后说,想不通吧,其实这事儿也怨我,是我让财迷了心窍,如果不是有人告密,经理也不会发现的。柳志远不明白,便问,发现什么?李文朋看了他一眼,眼神怪怪的,仿佛在说发现什么你还不知道。他又喝了一杯酒,才说,自从年后过来我一直在利用工作之便赚外快,你没发觉吗?柳志远摇摇头,李文朋睃他一眼,说出了原委。 简单来说就是他胳膊肘往外拐,把属于公司的老客户给竞争对手介绍过去了,然后再从竞争对手那里拿到一定报酬。纸包不住火,李文朋一直觉得自己做得小心翼翼,不料却还是被经理知道了。柳志远想李文朋还真是能耐,不过对不起良心的事儿是不能干的,天不藏奸嘛,结果还不是丢了工作?他不好说什么,便问李文朋以后打算怎么办。李文朋余气未消,瞪着眼睛说,要是让我知道谁告的秘,我非让他好看。注视着他恶狠狠的神情,柳志远忽然明白了——原来他在怀疑我。悟到此意,柳志远的火气直冲脑顶,不禁脱口而出,亏得咱们还是同学还是好朋友,你怎么能怀疑到我头上呢,我压根就不知道你搞的什么猫腻,你真是太令人失望了,本来就是你不对还不知悔改!柳志远越说越激动,声音不由得大起来,饭馆里的人朝他们这边张望着。柳志远懒得再坐下去,喝完杯中的酒,甩手而去。 周六下午两点多,柳志远去饭馆找康秀。这个时间,就是午饭吃得特别晚的人也该吃完了,因此小饭馆里显得挺冷清。康秀和母亲坐在里面,她母亲手里拿着一只苍蝇拍,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那架势倒不像在拍苍蝇,而是耍着玩。他进来后叫了一声热,然后坐下来。康秀站起来把摇头扇固定下来对着他吹风,问他是否吃过饭了。他说不饿,在宿舍吃了两个面包。他又问,你爸呢?康秀说,吃过饭就跟吴辉出去了,问他去干啥,他也不说,只管直瞪瞪地看着我。柳志远没有多想,压低声音说,那正好,咱们可以跟你妈好好说一下。康秀嗯了一声。 柳志远和康秀来到康秀的母亲面前,康秀说,妈,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不过你得提前有个心理准备。柳志远说,对,其实这件事早就发生了,我们一直没敢告诉您,就怕您受不了。康秀的母亲见两个孩子一脸严肃,便猜到了八九分,问道,是不是和你爸有关?康秀点点头。她母亲微微释然道,我早就觉得你们有事儿瞒着我,你爸他到底得的啥病,是不是很严重?柳志远刚想回答,就听见有人叫康秀。三个人朝门口看去,原来是小卖部的张姨。她有些气喘道,康秀,快去接电话,你爸好像出事了。张姨家有一部公用电话,她说是吴辉打来的。三个人一听,顾不上说话,一起朝小卖部奔来。康秀拿起电话喂了一声,她的手在颤抖。那边吴辉先说话了,康秀吧,你爸让车给撞了,你们快点儿来医院吧,晚了就看不见他了。康秀当即懵了,一松手话筒就掉了下去,被柳志远接住了。柳志远记住了医院的地址,拽上悲痛焦灼不已的康秀母女到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 尽管没有堵车,可还是晚了一步。当他们三人走进病房时,康秀的父亲已经没有了呼吸,身上盖着一条白布,上面洇着几块血污。两个白大褂在旁边整理已经用不上的医疗器械,吴辉垂着双手站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康秀和母亲几乎同时掀开了白布,上身赤裸的父亲直挺挺地躺在上面,任母女俩如何摇晃拍打都无动于衷。父亲的明伤并不多,身上主要是擦伤而已,致命伤在脑袋,猛烈的撞击导致了颅内出血。两个女人泪流满面,康秀的母亲哭得差点儿背过气去,她抱着康秀父亲渐渐冷却的身体不肯松手,医生只好先出去了。柳志远没有劝她们,让她们肆意地哭着。他注意到康秀父亲的脖子以及太阳穴附近结了不少血痂,这一刻他想到即使不出车祸,康秀父亲的生命也超不过一个月了,他的身体已经自然出血了。柳志远问在一旁的吴辉有关事情的经过。吴辉说他们俩是打算去药店买药的,根本没注意到那辆别克,等他看到时,康秀的父亲已经被撞出了四五米开外。柳志远赶忙问道,那撞人的车呢,你有没有记下车牌号?吴辉说,人家根本没有跑,还是他们开车把康秀的父亲送到医院的,人就在门口守着呢!康秀听到了吴辉的话,拿胳膊在脸上抹着就出了病房,柳志远和吴辉紧随其后。 肇事司机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一身西服革履,戴着金边眼镜。当他得知康秀的身份后,连声说着对不起,还让他节哀。康秀再次放声大哭,柳志远立刻强行制止了她,从后面抱住她说,别哭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啊,别哭了,解决问题要紧。小伙子身旁的半老徐娘说,姑娘,出了这种事儿谁都不愿意啊,你难受我们也不好受,都怪那个拐口太窄了,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看样子,她是小伙子的母亲。康秀停止了哭泣,可她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只是偶尔冒出“爸”这个音节。小伙子以为柳志远是个主心骨,便对他说,咱们到交警大队去一趟吧,谈谈如何解决。柳志远说,等等,我们一块去。 11 事情解决得还算顺利,双方都明白人死不能复生这个道理,在现实面前,肇事者愿意息事宁人,而受到伤害的康秀也出奇得冷静,甚至没有跟对方红脸,仿佛害怕惊扰了逝者上路。因此交警在这场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大,除了收取罚款外,他们的最大作用便是调解。其实也用不着他们调解,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表现得异常礼让,和气得仿佛在做生意,若不是弥漫在康秀及其母亲脸上的一层愁云,任谁都看不出事关人命一条。最后商量下的结果是肇事者一次性赔偿了康秀家六万块人民币,并且主动承担了双方的罚款。康秀对这个数目没有异议,而她母亲更是没有多说一句话,好像这跟她无关似的。柳志远觉得她可能是悲伤过度,情绪还停留在丧夫之痛上,根本没有拉回到眼前的赔偿问题上。当他们拿到钱的那刻,康秀的母亲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那六万块钱,她惋惜而又不屑道,人都死了,再多的钱还有啥用?康秀没吭声,她觉得这钱得拿着,这是父亲拿命换来的,虽然父亲在家庭中是无价的,可到了社会中他就有了价值,你不认也得认,不甘心也得甘心。况且,如果人家知道父亲得了白血病,肯定不会给这么多钱的。康秀想到这个问题就觉得自己该抽——父亲都死了而我还在想着钱,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也是康秀不想跟对方讨价还价的原因,说到底她心虚。其实,心虚的不只她一个人,肇事者同样心虚。虽然那个小伙子的驾照等证件一应俱全,严格来说他却是个生手。驾照是他四年前考下来的,拿到驾照后他便去了法兰西留学,留学期间开车的次数有限,因此他早把技术忘得差不多了。于是,他们只盼望着赶紧了结这个案子,否则拖下去难免会节外生枝。 拿钱那天,陪着康秀母女俩去的是吴辉,柳志远还要上班。按说吴辉去也合情理,毕竟是目击者,可事情已经解决了,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重要作用了。康秀一直觉得吴辉有些怪,尤其是在解决这场事故中,他甚至比康秀都要认真负责,好像死去的人是他的至亲。康秀认为他肯定有所企图,却猜不透他脑袋里打的什么主意,又找不出理由拒绝他,于是只能让他跟着。钱到手,三人回到饭馆。好几天没开业了,饭馆内非常憋闷,康秀恹恹地打开那扇仅有的窗户。她看到吴辉正在外面来回走动,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她预感不出三分钟他肯定会进到饭馆来。果然,吴辉进来了,他干巴巴地瞅着康秀欲言又止。康秀说,有啥话你就直说吧!吴辉摸摸下巴,从裤兜里掏出两张纸递给了康秀。康秀疑惑着接过来,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眼泪无声地滑落下来。母亲见到女儿这个样子,赶忙凑过来看那张纸写的什么,可惜她文化浅,只看出这是自己的丈夫写给她和康秀的。看完两张纸,康秀只是不断地哭泣,累了便坐在凳子上哭。母亲问她到底写的什么,她也不回答。 两张纸中有一张是康秀的父亲写给康秀及其母亲的,另外一张是父亲写给吴辉的字据。那张字据的主要意思是康秀的父亲出车祸后如果拿到赔款,将即刻付给吴辉五千元作为答谢,答谢他帮忙记住车牌号码,帮助康秀母女顺利得到赔款。在那张可以称作遗书的纸上,康秀的父亲把自己的想法以及日后打算写得非常清楚。原来他早已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他担心自己一死,家里没人赚钱,不仅康秀母女过不好,而且还有可能影响到康秀弟弟的学业。于是,经过缜密思考,他决定让自己“死得其所”他要尽最大努力争取到更多的钱,至少能够保证康秀的弟弟大学毕业,那样就算死他也能瞑目。他将自己的死亡日期提前了,他在出事的那个路口观察了好几天,他知道从这个路口出来的开车人都是有钱人,他们有经济能力为他的生命买单。为了确保计划万无一失,他让吴辉作了“帮凶”并且答应他事成之后给其五千块钱作为报酬。 康秀泪眼模糊地凝视着“康东明”三个字,那是父亲的笔迹。她仿佛看到了出事那天父亲看她的眼神,现在想来才觉出那眼神中的不舍、无奈以及深深的爱意和恐惧。然而,一切都晚了,什么都无法挽回了。父亲早已化成一把骨灰装进了那个四四方方的小木盒里面。再过几天她会给父亲换一间“大房子”让他住得舒舒服服,让他叶落归根入土为安。母亲在康秀断断续续抽抽嗒嗒的哭诉中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她一改多日来的温顺,上前抓住吴辉的胳膊不停摇晃,嘴里叨咕着,你为啥不告诉我们,为啥不拦下他,你要是想要钱我可以给你呀,为啥最后一段日子也不留给他,让他好好活着呀,你说这是为啥,为啥呀吴辉不知所措,像根木头杵在那儿任她推搡摇晃。康秀数好五千块钱递给吴辉,说,这是你的,你拿走吧!他低垂的手扬到一半不再行进了。康秀的母亲严厉地说,不行,这是你爸拿命换来的,一分都不给。康秀说,妈,我是替爸完成嘱托,爸活着也是说话算话的人,我不想他走了还有人在这世上说他的坏话。吴辉急忙辩解,我不会说的。康秀说,拿走吧!吴辉迟疑了一会儿,脸上一片惨白,他迅速接过钱,逃命似的地离开了饭馆。 柳志远再去康秀那儿吃饭时,看到饭馆的塑钢门上贴着“转租电话xxxxxxxx”他立刻觉得寸步难行,双腿灌了铅一样。康秀跟他说过要回老家安置父亲,可是她并没有说过不再经营这个饭馆呀,难道她改变主意了。一股不可名状的失落感袭中了毫无防备的柳志远,他站在饭馆门口往里看,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腿是迈不动还是不肯往里迈。 没有人吃饭,康秀坐在最里面,她母亲趴在桌上打着瞌睡。康秀看见了柳志远,他比她先看见她。隔着污浊的玻璃门,他们都像被点了穴似的定在原地不动,眼光直愣愣地对视着。僵持一会儿,康秀笨拙地调整了表情,努力使其变得平常,然后走到柳志远跟前说,吃饭了吗?走到跟前柳志远才发现,还没来得及退回眼底的泪水汪在她的眼角。他拉开玻璃门,近乎粗鲁地把她拉出了门外。她毫无防备,叫了一声。他的心被扎了一下,动作随之变得轻柔,但并没有放缓。她就这样被他拉到了围墙和楼房组成的过道内。旁边有几棵碗口粗的意杨,被树叶筛碎的阳光洒在两个人的脸上和身上。 你要走吗?柳志远压制着愤怒,口气中透着一丝霸道和哀怨。 嗯,你别难过。康秀说,我本来想要找个时间告诉你的。说着,她低下了头。 看着我,你为啥不跟我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柳志远命令她,同时扳住了她的肩膀。 商量有用吗?康秀反问道,你别幼稚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你有大好前途,我不过是一个卖饭的,我不想耽误你,况且我老家的姑姑已经给我找好了对象。 哼,哼。柳志远歪着脑袋发出两声,两行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若不是嘴唇发咸,他自己都没发现。他转过脸来说,你别说气话好不好,你这样说是叫我去死,你懂吗? 康秀突然扑在他怀里放声大哭,强装的硬气和欢颜顷刻坍塌。她的悲伤让她回到了失去父亲的那刻,死别与生离相继劫走了她的思念。柳志远上身只穿着一件短袖,康秀的鼻涕眼泪很快浸透了他的衣服,他感觉胸前忽冷忽热。他紧紧地抱着她,他想再不抱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你一定要走吗?柳志远哭着问她,声音显得混浊。 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可是我不能违背爸的遗愿,他希望我和妈回到老家安心过日子。康秀一点点儿挣脱他的怀抱说。 你们留在北京卖饭不是更好吗,再说你弟弟就要考大学了,你们不是更需要赚钱吗? 康秀擦着柳志远脸上的泪痕,说,我妈不想留在这个伤心地了,她现在看见轿车或者听见车的声音就紧张,只有回去才能躲开这些,我想让她清静一段日子,如果她的情绪能够稳定,说不定我还会回来。 你骗人!柳志远期期艾艾,嘴唇微张着。 康秀不置可否,抬高脚跟,吻住了他。 12 窗台上的塑料袋被风吹得鼓胀起来,像柳志远憋着一股气的胸腔,始终散不出,淤积着。宿舍里空出了两张床,如今只有他和“小黑胡”两个人在住了。吴辉在拿到钱以后又呆了一天,死活硬要还给“小黑胡”九百块钱。他说如果“小黑胡”不拿着就是不拿他当兄弟,后来“小黑胡”便接下了。次日他便离开北京回家了。李文朋在和柳志远闹得不愉快之后也突然神秘地失踪了,连同他的自行车一起不见了。 听着“小黑胡”起伏的呼吸声,柳志远感到一阵心酸。明天康秀跟她母亲就要回家了,他想去送送,可又拿不定主意到底是送还是不送。下半时他跟经理说要请半天假,当经理找了一个理由不准假时,他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正如摸不清自己是忧伤还是释然。就在两个小时之前,她和康秀站在饭馆附近。虽然饭馆已经和康秀没有了关系,但这依然是他们约会的老地方。他们说了什么,刚刚说的却想不起来了,翻来覆去念叨的好像只有两个字——保重。对了,康秀还告诉了她一串电话号码,让他想她的时候就打这个号码,他把这个号码记在了心上。 办公室里充满了各种琐碎的声音,包括电话铃声手机铃声打印机声以及电流声。可是这一切都仿佛离得柳志远很远,他一点儿都听不见,虽然他就置身办公室。此刻,他的耳朵里响的是火车的汽笛声,他看到了康秀抱着她父亲的骨灰,她母亲提着行李挤在人群中等待检票。时间刷刷地流过,人群开始涌动,他听见了火车轮和铁轨亲密接触的哐当哐当声,接着火车和空气迅速摩擦,从他眼前呼啸而过,康秀的脸闪了一下便不见了。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回过神来,转头一看是经理。经理说,这有单急活,你先去送一下吧,那几个跑取送的都出去了,今天有点儿忙。柳志远哦了一声,觉得事情不对头,便说,可是那个片子我还没设计完呢。经理说,你先去送吧,我想你适合干“取送”从下个月开始你还是调到取送部门吧!柳志远的脑袋“嗡”的一声,他想说什么,可什么都没说出来。看到经理歉意的目光他就一阵恶心,拿上单子和资料跑出了办公室。 赛车已经有时间没骑了,但气还是很充足,只是蒙了尘。找不到能擦拭的东西,柳志远只好用手拍打并且抹去车座大梁等地方的尘土。好几天没骑,也没感觉手生。他骑得飞快,他想起了经理说的——你还是适合干“取送”妈的,我就真的这么没用吗,他知道公司最近新招了几个本科生,他在心里骂着,他不知道在生谁的气。 红灯,柳志远压线以后又往前骑了三四米才发觉,于是赶紧刹车。交通协管员手拿相当于令箭的三角旗在他眼前挥舞着,他退到了线的后面。这时,一个交警朝他走过来,让他把车推到路边。柳志远知道肯定没好事,但由于前方还是红灯,他没能冲过去。交警问他要身份证,他说没带。交警又问他要车牌,他说没有。交警说,你走吧,车子留下。说完,他抢在柳志远之前扣好了锁,并且拔出钥匙炫耀似的放进了衣袋。柳志远喘着气问他,你凭什么扣我的车子?交警说,你是个法盲吧,一你违反了交通规则,二你的车子是黑车,任何一条都可以扣你的车子,没给你开罚单算是轻的了,你再不走我就把你带到局子里坐坐。柳志远的身体有些颤抖,他说,你给我等着。说完,拿着资料往前走去。他记住了这个路口——五四大街,他想不管使用什么办法一定把自行车要回来。柳志远身上一分钱都没带,连公车都没法坐,打车他又舍不得。最后只好步行到冶金大院把资料送了过去,之后又步行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到公司。晚上洗脚时,他发现两个脚掌上一共磨出了七个血泡,那双皮鞋底子也裂了口,完成了它的使命。 擦过身体,柳志远端着盆子回到宿舍,准备出去吃点儿饭。一进宿舍就闻到了扑鼻的菜香,只见床上放了好几个一次性饭盒“小黑胡”蹲在旁边开着易拉罐。柳志远走到旁边,仔细一看都是硬菜:红烧狮子头、水煮牛肉、土豆鸡块,此外还有两个凉菜。他说,你这是过生日?“小黑胡”递给他一罐啤酒说,我早忘了生日是哪天了,就是馋了,想吃,快把盆子放下,坐在那边,咱们哥俩儿喝它个一醉方休。柳志远放下盆子,接过啤酒猛灌了几口,然后觉得气顺了才坐在床上拿起筷子吃菜。两人边吃边喝,小黑胡说他再过两天也要回家了,他说这样干下去永无出头之日,还不如回家结婚生孩子。柳志远听他这么说,好多悲伤顿时翻滚着卷上来,眼眶立刻湿润了。他说,那好,祝你早日当爸爸!说着,两人还撞了一下易拉罐,然后咕咚咕咚几口喝干了。 饭盒里只剩菜汤时,两人都有些迷糊了,各自靠在床栏杆上说着似醉非醉的话。没有开灯,地下室内一片模糊的黑,一些来路不明的光见缝插针地钻进来。“小黑胡”短着舌头说,你说我们在这挥霍着青春浪费着生命到底有意义吗?柳志远把手中的易拉罐倒过来,几滴液体落在他的腿上。他琢磨半天“小黑胡”说的什么,然后才不利索地开了口。他说,当然有意义,只要活着就有意义,康秀走了,你也走了,我的“赛车”也被警察扣了,我活着还有啥意义,你说说?他稀里糊涂的把问题抛给了“小黑胡”“小黑胡”接过话,这样说我活着就更没意思了,你知道为什么我辞职时能拿到全部工资吗,你肯定猜不到,我出卖了李文朋呀,要不那个铁公鸡经理怎么可能给我全部工资呢,他找个理由把李文朋的扣下了,他妈的他还是赚了,我们都被骗了,都被耍了,是我害了李文朋,我对不起他呀,我不是人,我不是人。说着,柳志远就听到了啪啪啪的声音,他努力睁大醉眼,勉强看到“小黑胡”往自己脸上用着劲儿。 睡至半夜,柳志远醒了。周围一片寂静,他感觉脑袋很疼,像有什么东西往里钻似的。他挣扎着站起来,在墙壁上摸索半天,开了灯。“小黑胡”半倒在床上,一只手伸到了饭盒里,睡得一塌糊涂。柳志远简单收拾了一下“残局”把“小黑胡”的两条腿扳到了床上。他到水房洗了一把脸,也没顾上擦,直接走出了地下室。看看手机,已是凌晨两点多钟,小区内很安静,为数不多的灯光躲在角落里羞涩地亮着。他想起了康秀,把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在手机上摁了下去。静静的夜里,手机里传出的回应异常清晰——您拨的号码不存在。他握着手机的手发抖了,他又拨了好几遍,得到的是相同的回应。他努力想了几遍,又试着把某个数字自以为是地换了一下,这样做倒是拨通了几个号码,可得到的答案是,打错了,神经病!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不知道是自己记错了号码还是康秀有意告诉了他一个不存在的号码。他唯一能确定的是从此再也找不到康秀这个人了,连她的声音也听不见了,永远听不见了。 13 柳叔在门口指挥着一辆“四轮子”车上装满了铁锈红色的砖头。车在较为合适的地方停了下来,站在旁边的三个汉子开始卸砖头。有人说,柳叔,你这是给儿子盖房呀,我看这大瓦房不是挺好的吗,还盖什么呀?柳叔说,不是,是我们老俩口住呀,盖个大三间就行了,眼看着儿子就该说人儿了,我们两个老东西还是尽早把地方给人家腾出来,现在的年轻人都硌色,没人愿意跟咱们住一个屋檐下呀!司机说,那倒是,住一块也真是不方便,你和柳婶有个自己的窝,想干点儿坏事也自由。那几个人便嘿嘿地笑,柳叔说,我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啦,不服老可不行,昨儿摇豆腐包又把腰给闪了。有人说,您做的豆腐那真叫实在,我们家儿子吃一回就上瘾了,天天叫着吃豆腐呢!柳叔笑得很灿烂,说,那还不好办,以后我天天去你们庄转悠转悠,卖不了的让你们家报销。 正说着话,柳凤娟骑着自行车进了当院,柳叔连忙迎了上去。柳凤娟支好车子,把孩子从车梁上的小座里抱下来,还没放在地上就被柳叔接了过去。他逗弄着孩子,说,大外孙来了,我的大外孙来了,告诉姥爷,想姥爷了吗,想了吧?柳凤娟站在父亲跟前,对孩子说,大乖头,叫姥爷,叫姥爷,姥—爷—,叫啊!孩子还不到一生日,吐字有些费力,黑眼珠转了半天,蹦出一个含混不清的音节,姥。哎,我的乖孙子。柳叔乐得合不拢嘴。柳婶儿穿着围裙就出来了,一双湿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然后摸起了孩子的脸蛋。柳凤娟问道,志远还没下班吗?柳婶儿说,这就快了,有摩托他不骑,非得骑那个破车子,挺慢的!柳凤娟噢了一声说,是那个他从北京骑回来的吧?柳叔说,是,就是那辆,整天当个宝贝似的,谁都不让动。柳婶儿说,想起来就后怕,三百多里地他就骑着那个破车子回来了,那要是半道上出点啥事呢,可咋办呀!柳叔不耐烦道,不是回来一个多月了吗,有啥好怕的,看你那点胆儿,掉片树叶就怕砸死。柳婶儿没搭理柳叔,而是转身进屋炒菜了。 柳志远为了从交警那儿要回那辆赛车,在五四大街路口整整守株待兔了四天才算把车子弄了回来。还是旁边一个修理自行车的老头给他指点了迷津,老头说,明天你再朝他要车子拿上两条烟或者两瓶好酒,再说上几句好话,准有门儿。柳志远买了一条烟,又把经理给他的那瓶“茅乡”带着送给了交警。当然,他是在交警休息时给他的。交警看了一眼烟酒,又着重看了一眼酒,眼神儿柔和了许多。柳志远见机行事,赶忙违心地说了几句恭维话。交警说,你认识到错误了吧?他说,认识到了。交警说,念你是初犯,而且挺懂事的,就先放过你一马,也不罚款了,一会儿你跟我去推车子吧! 柳志远是骑着赛车回的家。镇子西边新盖了水泥厂。回家后,柳志远便去了水泥厂做会计,活不累,就是钱少点儿。每天上下班他都要骑着这辆赛车。到厂子的路大部分是土路,只有距离厂子三里地左右才会拐上国道。柳志远最喜欢在国道上骑车的感觉,快速行驶时总能让他想起在北京城内驰骋的感觉。现在,他骑着这辆车往家奔去,他知道姐姐今天要来。 柳志远到家时,菜都已经炒好了,柳婶儿正在厨房内做鸡蛋汤。孩子不饿,也不让大人吃饭。柳凤娟只能抱着他在当院玩耍,一会儿看鸡一会儿喊鸭子一会儿又要尿尿。见到柳志远回来了,姐姐抱着孩子走到他跟前对孩子说,看看谁来了,这是大舅,叫大舅,来,叫舅。柳志远很喜欢这个小外甥,从姐姐怀里接过孩子,拿嘴呵他的痒,惹得孩子发出一阵清脆甜腻的笑声。他说,叫我一声大舅,叫舅舅。孩子并不眼生,看着他,湿润的小嘴微微开启,努力寻找这个音节的突破口。柳志远把他放在自己的车座上,说,来,咱们骑着舅舅的赛车去北京,去北京赚大钱。话音刚落,孩子突然喊道,舅舅。 2007年3月4日元宵节 北京亚运村 值得 上次打电话时,母亲告诉凌玲父亲的病好多了,弟弟一如既往地学习用功,成绩稳稳当当的名列前茅,如果不出意外,明年一定能考上名牌大学。她握着听筒站在半个青苹果一样的电话亭内一字一句全听在心里,感到分外欢喜和充实。工作时受到的所有委屈早已飞到九霄云外,仿佛儿时带着弟弟到山上采蘑菇的心境,清澈高远、自由到了无牵挂。 在她对面打电话的是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凌玲猜她应该是上海人,因为她操着一口纯正的上海话!母亲的电话早就挂了,嘟嘟声响在耳边,凌玲忘记将它挂上了。她光顾注意着对面女孩的半边脸,偶尔也会闪出整张脸,细腻而又白净,透着一股文静。女孩的声音元气十足,具有磁性一样吸引着凌玲一直听下去。 火车飞驰了十多个小时,窗外早已不是霓虹闪烁的高楼大厦,而换作一望无际的麦田,翻滚的麦浪气势汹涌,却比真正的大海透着勃勃生机和亲切。凌玲揉揉惺忪的睡眼,她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想起那个打电话的素不相识的女孩,也许是她谈话的内容对自己过于吸引了吧!从她谈话的内容可以得出她是个高中生,正在给一个同班男生打电话,而且是避开母亲偷偷来打的。看她的神情,甜蜜中透着一丝窃喜,也许是初恋吧,否则她撒娇时脸蛋不会红的。 凌玲来上海那年刚上高二。父亲的病突如其来,像一座大山压倒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断绝了经济来源。能怎么办呢,凌玲不忍心看着母亲唉声叹气,眼睛哭得像个烂桃儿,更不忍心看着父亲为了让她和弟弟上学而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去上海的前一天夜里,她站在自家的庭院中望着凄清的月牙咬着牙下定了决心,父亲如果再不去医院的话,就是疼也会疼死。第二天早上,她告诉了父母自己要到上海打工赚钱的想法,其实更为准确地说应该是告别,因为她去意已决,任谁阻拦都没有用。 下了火车,家乡的小县城没什么变化,还是她临走时的样子。县城距离村子还有五十多里的路途,其中一半儿都是山路。她没着急坐车回家,而是步行去了县城一中,她想看看弟弟。看门的老头听说她是来看弟弟的,就让她进来了。学校的变化不大,宿舍门口那棵粗壮的白杨树还在,铜钱大小的嫩叶在阳光下闪着翠玉一样的光芒。四年前的春天,她还在这里学习,夏日里看着繁茂的钻天杨树冠,心驰神往,仿佛看到未来和梦想静静地绽放成一树花朵与星光。 弟弟并不知道姐姐要回家,所以看到她时,愣了一会儿,然后猛地抱住了姐姐掉下泪来。男子汉的哭泣更具感染力,她的眼睛瞬间潮湿,硬是忍着将眼泪流进了心底。她想她不能哭,搂着弟弟的手不断安抚着他,说,哭个啥,大男人,比姐姐都高了,不嫌害臊?弟弟终于破涕而笑,他说他是喜极而泣。想想也是,已经一年多没见着弟弟了。她拿出兜里的纸巾给他擦眼泪,发现弟弟的眼睛非常漂亮,再看鼻子和嘴巴也是个顶个的耐看。她不由得笑了,暗想如果让弟弟打扮得时髦一点肯定比城里那些男孩帅得多。又说了一会儿话,弟弟就要回教室了,因为还在上课。临走时,她塞给了弟弟五百块钱,他说自己还有钱,又问她在城里做啥工作,这么有钱。她躲过他的目光,说,能干什么,保洁,就是打扫卫生,收拾屋子什么的。哦,弟弟有些狐疑,母亲说你上次往家寄了三千多块,上海的钱这么好赚啊?她笑道,是啊,好好学习吧,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一个月就赚好几千!再看弟弟确信无疑的眼神,她松了一口气。 到家已是黄昏时分,山坳里的小村黑得早,家家户户全都亮起了灯。站在村头的高地上,便能看见自家的房屋和小院,暖暖的黄色洋溢着祥和与安宁,好像正在做饭,来不及消散的哈气笼罩着堂屋门口,一片朦胧的橘黄。随着她的脚步越来越近,终于看清了这片橘黄光晕的中心,那是一盏四十瓦的白炽灯。院门关着,她上前敲了两下,铁门发出的声音令她感到陌生,虽然之前在电话里已经知道家里换了大铁门,而且磊了墙,不再是那个树枝夹成的篱笆。母亲的声音:等等,这就来。开了门,她叫了一声妈。母亲惊喜交加,问道,要回来咋不提前打个电话?她说,没事儿,打电话你还得跑到村长家去接,挺远的!母亲接过她的大包小包,一前一后进了屋。 父亲穿着薄棉衣靠在被垛上,也许是灯光作用,面庞红润润的,看起来很精神。不像上次她回家时,一张大棉被盖得严严实实,被口掖在下巴处,光露出一张嘴巴哼哼唧唧。那时,她还以为父亲的日子不多了呢,真没想到父亲的生命力如此顽强,竟然能够坐起来,而且还跟她口齿清晰地说起话来,这是她以前想也不敢想的。记得刚去上海那年,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父亲只比死人多了一口气,人也瘦得皮包骨样儿。那时她想留住的也只限于父亲的这口气,根本不敢奢望他能像今天这样坐起来跟人说话,还能自己端起碗来吃饭。看来,她当时出去赚钱是正确的选择,如果没有她赚钱,这几年花掉的几万块医药费从何而来,父亲怎么可能有今天呢!想到这儿,她感到由衷的欣慰。 夜里,她和母亲睡在西屋,父亲一个人睡在东屋。上次过年,凌玲没有回家,这样一算娘俩都有半年多没见面了。她脱衣服的时候甚至觉得不太习惯,动作不由得慢下来,好像母亲是一个陌生人。母亲想必是发现了女儿的生分,于是拉灭了电灯。在黑暗中,思想和躯体都能放得开。母女俩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来自山中的鸟鸣悠远而又空灵,仿佛就站在房檐上叫着,却是昂着脖子对着无尽的夜空。呼吸很轻,像要睡着似的,可隔上几分钟总有一个人辗转翻身。终于在凌玲侧身面对母亲时,一双手抓住了她的手,粗糙中透出熟悉的温情。母亲说,好好干吧!凌玲怔了一会儿,心底欢畅起来,差一点儿叫出声音来。她没有说话,握着母亲的手暗暗用着劲儿,那是无声的承诺。 两日后,凌玲要回上海了。早晨的山间弥漫着薄薄的雾霭,人置其中,恍若仙境。小时候,凌玲上学时,一路上总要把自己想象成衣袂翩然的仙女,乘着清风,在山岚中自由地飞舞。而事实上她第一次穿裙子都已经十六岁了,那年刚刚考上高中。纱质的连衣裙是北京的表姐穿剩下寄给她的,在她眼里却是崭新如初的,好像是她一生中最美丽的裙子。粉色间穿插着倒三角形的乳白色,穿在身上原地转圈,仿佛一朵饱满的打碗碗花。 想到花,她眼前又浮现出那个给男同学打电话的女生。女生的表青让她蓦地想起高一时,同校的一个男生在半路上拦住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你真好看!男生叫什么她并不知道,模样却记忆犹新。明亮的眼睛含着稚气,脸上散着几粒青春痘,由于紧张而面庞潮红。那句温软的情话如今想来仿佛还在耳畔回响,她旁若无人般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窗外的呼呼风声与车内的话语都成了背景。 汽车一出大山,手机便响了。她摁了接收,一条短信息赫然在目:小宝贝,真是太销魂了,下次还找你,给你双倍小费!手机只有工作时才用,平时更舍不得用它往家里打长途,这次回家她将它藏了起来,不想让父母看见。盯着手机发呆,直到屏幕变黑,她才删除了那条短信。眼泪悄无声息地滑落,仿佛打在玻璃窗上的雨水,茫然而又无助地流下去,流下去。 蓝泉河的春天 1) 蓝泉河两岸长满了高大挺拔的白杨树,看上去像要举行集体婚礼的新郎官,将开未开的枣红色杨花积蓄了一冬的蓬勃劲头儿呼之欲出。比他们矮上一头的河柳恰是柔情万种的准新娘,翦翦轻风中舒展着婀娜多姿的腰肢。远远看去有着将要出嫁的害羞和急切,她们的盖头是鹅黄色,接着会变成葱心绿,不久之后还要飘出雪花般的果实,尽情播撒在这片黄土地上。 吃过午饭,阳光白亮亮地透着春天独有的暧昧温暖,趁着母亲没在意,我脱掉外面笨重的棉袄,换了一件单褂套在毛衣外面出了门。早已开化的河面上波光粼粼,水边湿润的黄土好像蓬松的一带蛋糕向着远方无限烘烤。我伸出一只手摸着身边的大树向前走去,很多粗壮的树干上都被削去了一块树皮,露出巴掌大的乳黄色,好像树长了眼睛一样,眼睛里写着两个数字,上面的是号码,下面的是价钱。粗壮高大并且笔直的白杨价格最贵,好几棵比我还粗的大树都号了两百多块钱,我默记着那些价格,想比比到底哪棵最贵。越往前走树越多,密密麻麻让我想起电视里那些扛着枪走正步的军人,整齐划一铿锵有力。一群羊低着头走路,嘴偶尔对准地面啃上一阵,不过是些去年的干枯草根,嫩芽大多还在泥土里伸着懒腰等待春雨的沐浴之后才能钻出来示人。 我向着村子南头漫无目的的行走,懒散的时光凝滞了似的叫我放松起来。偶尔看见一两个拿着耙子的女人到麦地里镂麦苗。远处的麦地一片青黄,有人像只虾米弓着身子疏通垄沟,堆积在垄沟里的树叶和烂柴禾被点起来,冒着青烟。昨天父亲还在叨咕着浇返青水呢,看来真是到时候了。 两个黑点儿不知何时在土埝的另一头现身,并且越来越近越清楚,能看出是两个外村的陌生人。我们黄土坎村实在太小了,除了走街串巷的买卖人偶尔经过,平常很少有人靠近。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我确定两个黑点是人的同时已然在心里断定他们不是我们黄土坎的,也许黄土坎村的人有着不同于外人的相同特征吧。 是两个男人,像所有天生心事重重的人有着两张紧巴巴的嘴脸,由于背光,如同两块阴沉的云彩。自行车哐啷哐啷的声音乘着暖风飘进我的耳中,他们面对我时速度慢下来。其中一个频频瞄我,大概在我背对他们走出五步远的时候那个人叫住了我,小兄弟,问你个事儿。我一惊,心想不会是遇见拍花的了吧,祖母说过拍花的先是叫住你然后再拍一下你的肩膀,你就会像个木偶受其摆布了。我想着他们要挖掉我的眼睛和心脏时马上紧走了几步,可车轱辘的影子还是超过了我的影子。你跑什么呀,我们不是坏人,我问问你知道大老豁家在第几排吗?我停住脚步,两片云彩盖住了我的脸。原来他们不是坏人,是大老豁的朋友啊。我说,第三排西数第五家,黑瓦,院里有一棵杏李子树。那个人指着远处的房子寻思了一阵,作恍然大悟状自语道,哦,就那家,好。他又看了我一眼,目光里的一丝感谢仿佛没穿衣服站到了大庭广众面前,马上闪回了眼窝。 刚才有的一点点儿成就感瞬间消失了,我觉得他们应该对我说声谢谢才行。我记得老师在品德课上讲了礼貌用语之后大家很是热闹过一段时间,许多像小细脖这样的“坏孩子”往往故意踩上人家一脚或者撞一下人家之后马上来一句“对不起”好像对不起能化解一切似的。最开始被踩的人表现大度说声没关系,后来大家都看出他们想占便宜,于是都告诉了老师,小细脖自然受到了老师的批评。 老豁家跟我家隔了两家,我当然认得,对他们家院子里的布局我清楚得就像自家一样。因为我经常到他家去找小细脖一块上学或者一块到野地淘气,小细脖是大老豁的儿子。小细脖的脖子和我们差不多,不过因为他的脑袋太大,我们才叫他小细脖了。原来我们叫他大头,不过大老豁对此非常生气,甚至为给他的儿子出气上门找过老师,叫老师管管这个事。老师一本正经地在上课前告诉我们不要叫小细脖为大头,老师的话绝大部分人都听,可还是没人叫他的学名,小细脖也不知道是谁先叫的,总之已经从一年级叫到三年级了。大老豁也不生气了,我记得有一次我在他家门口喊“小细脖”时,小细脖他妈绷着一张脸说,以后叫我家孩子大名,叫李春生,总给人家起外号,没教养。大老豁不知道从哪里出来了,打圆场的口吻,叫吧,孩子们叫着好玩,谁还没个外号。对呀,谁还没个外号,他们还叫我“咕咚”呢,还是大老豁的话顺耳。我想起那是我们刚刚学过咕咚那节课以后,小细脖本来习惯叫我名字的——雪松,那天他突然在名字后面又加了“咕咚”两个字,听见的男生都跟着起哄,然后他们就都叫我咕咚了。到现在虽然没从心里承认这个外号,不过习惯和感觉上我早已认同,当有人叫咕咚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人找我有事。 从那次开始,我便对大老豁的媳妇没了好感,不想看见她。可是现在我又看见她了,而且躲也躲不过,她正朝着我走过来,肩上扛了个竹篾耙子。由于逆光,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只感觉她身体的边缘好像起了毛,闪着太阳的光芒,像只愤怒的猫或者公鸡。本来就不想看,更懒得跟她说话,要是不跟她说,她又得跟我妈叨咕,说我不懂事,真难办。光顾着想大老豁和小细脖,没注意到她什么时候冒上来的,好像雷雨前的乌云突然就从天边钻了出来,让人防不胜防。正在我算计着怎么跟她说话时,她先跟我说话了,大侄子,你出来玩怎么没找我家春生啊?我看了她一眼,有点扭捏,我去找他了,他说得看家呢。她听了我的话,脸上有了一点儿惊喜,这个牲口,今天怎么学乖了,搁在原先,早就跟你出去玩了,跟他爸似的,到处野,整天不着家。看我还在往前走,她说,你等会吧,我让春生来找你,我回家洗衣服,垄沟挖好了,不用他看家了。我忙不迭地说好,忽然想起有人去他家找大老豁了,但我不想告诉她,看她扭着下垂的臀部拐进了村子。 2) 我不想等着小细脖,心里有点儿堵得慌,谁叫刚才我喊他他不来呢。于是我继续往前走,前面的景色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我没兴趣再往前走便来到河边,水质清澈,能够看见河底的白色田螺壳,那都是死了的,还有烂叶烂草,我不喜欢,透着青黄的坚硬,总觉得没有夏天里河水的温柔,缺少那股生命力。 一阵摩托声忽然响起,突突的,一听就不是新的,让我想起便秘时憋得五官向着鼻子集合的面孔。有点儿耳熟,好像是大老豁的摩托车,我抬头望向对岸,看不太清楚,于是学着孙悟空的样子手搭凉棚。还真管用,正是大老豁在急驰,往北走,可能是回家吧。管他干什么呢,准是他老婆给他打手机告诉她家里有人找。 大老豁有一部漂亮的手机,直板的,他说过叫诺基亚。我们村里有手机的人不超过五六个,除了村长还有几个在外做生意的人,大老豁在外面做服装生意,据说赚了很多钱。我曾经近距离地看过那部手机,是小细脖跟我们炫耀时看见的,他还弄出了一大堆声音,猫叫狗叫牛叫的还有流行歌曲。让我们几个家里爸爸没手机的孩子眼红得要命,不过当我们想要摸摸手机时,小细脖趾高气扬地拒绝了我们的要求,气得我们都说不理他了。最终他还是没有松口,我们只能看他随着“亲爱的你慢慢飞”的音乐飞出了我们的视野。那天夜里睡觉时我咬着牙发誓,发誓等我长大赚钱了一定买一部更好看更好听的手机。 我正打算上岸时,摩托声又响了起来,还是大老豁的,由北向南。这么快就从村里出来了,这家伙脑子准是有毛病,没正行儿。他开得很慢,就像坐在车上思考着什么问题,并且还在一个土包处停了下来,不过没熄火,还能听见突突的响声。然后又往南行了一段,后来又停下来,待上二三分钟又开走了,像个受惊的兔子,跑一会儿就观察一下周围的状况,然后再跑,真有趣!我觉得他准是在躲债呢,刚才遇见的那几个人准是去他家要钱的。原来有钱也有有钱的不好,他也会被人追得这么狼狈,想到这儿一种说不清楚的快慰渐渐从我心底升起。 3) 我回去的时候,那两个陌生人正在跟大老豁的女人讨论着什么。他们的声音时高时低,有时两只手还在用力比划着,好像在进行一场极富煽动性的演讲。周围几只迈着方步的鸭子绕过他们走向猪圈旁的食槽,一头扎进剩饭里吞咽起来,刚才还在嘎嘎的叫着,这会嘴巴都被残羹堵住了。 两个外村人的声音凸现出来,一个人的声音跟鸭子那样响亮,这叫什么事啊,我告诉你,后天我们再来,要是他还不在家我们就不走了! 小细脖他妈陪着笑脸,今天临时有事出去了,我也不太清楚去干啥了,他回来我就让他给你们打电话还不行! 另外一个男人发着牢骚,就说他这个人,不守信用,以后还有法儿合作吗?我们钱都给他了,他不会卷着钱跑了吧?他低着头,一只脚尖在地上画着圈,也不看女人。 女人有些窘,不过转瞬又笑了,声音很大,差点儿惊跑那几只进食的鸭子。她说,两位大哥呀,俗话说的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南北二庄住着,为了那点钱儿惹上官司说不定还得坐牢哪儿犯得着啊! 那点钱儿,那可是五万块,你家有钱不当回事,那可是我的老本啊!男人不爱听了,又不想大声嚷嚷,一只手在另外一只手心里不断地砸下抬起,发出拍巴掌似的声音。好像在证明五万块钱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 女人终于不耐烦地露出了本相,她想尽快打发走两人。因为我们这条街的小孩都盯着他们看呢。大人们虽然不好意思正眼看,耳朵早就竖了起来,手里的活计故意磨蹭着,好可以在当街多停留一会儿,为饭桌上的谈资增加细节和充实性。女人有些恼气白脸了,行了,行了,明天你们就来,实在不行,这买卖不做了,让他把钱还给你们。还是两个大老爷们呢,有你们这样磨磨唧唧的吗? 男人有点儿心虚了,话是硬的,口吻却软了,好,我们明天来,不做就不做!他们推起车子,时不时往后看看,然后跨上车子往大埝骑去。经过我们家门口时,我看见他们的嘴脸更加皱巴巴的了,好像有人把他们的五官往一块儿汆过似的。 吃饭时,妈妈跟爸爸说起了这件事。爸爸说,不知道这次大老豁做的什么生意,要是能赚钱,我也想试试!妈妈的嘴撇得像半个瓢,得了吧你,就你还想发财呀,等下辈子吧!我这辈子就指着我儿子挣大钱了。她朝我笑着“瓢”瞬间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花。要是在往日,我肯定会说好好学习将来当大官挣大钱,今天我根本都没往这方面想,却说了一句令他们吃惊的话,我今天看见大老豁了,在西大埝上骑着摩托玩!他们愣了一会儿,都停止了咀嚼,好像饭里的石子硌到了牙齿或者咬了嘴里子。然后妈妈说,小孩子别瞎说!爸爸也用严肃的口吻对我说,别跟外人说,就算你真看见了也别说。好像我犯了错误或者考试得了鸭蛋似的,他们的神情相当庄重,我只好点了点头。 4) 第二天早上我本来想睡个懒觉的,那可是我起了五天早才换来的权利,结果全被小细脖他们家给搅和了,主要是他妈,罪魁祸首是大老豁。早晨的睡眠没有梦,沉静得犹如一匹没有尽头的丝绸绵绵地纠缠着,结果小细脖他妈的哭声像一把剪刀豁然冲开丝绸,无情地叫我失去了睡意。我揉着惺松睡眼,走向当街,寻找该死的哭声。正是小细脖他妈坐在自家门口号啕大哭呢,有几个人站在她旁边,试图接近,与其说在劝她不如说是近距离欣赏她的哭相。早晨的阳光像新剥开的橙子,嫩黄得仿佛可以看见纤细的肉质。它们毫无吝惜的照射在大老豁他妈脸上,一脸的泪珠在阳光里显得异常沉重。 早春的晨雾好像受冻的哈气,缩头缩脑地在街边的柴禾垛和树枝间游荡着。大老豁的女人已经不哭了,拿袖子抹着眼泪,苦着一张脸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周围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村里的婆娘,平常和大老豁家走得近的便站在大老豁女人的身边,或者蹲下来帮她擦眼泪。平日不太走动的站在外围小声说着劝慰或者怜悯的话,偶尔跟身边早来的人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模模糊糊的像是耳语,半天我才听清一句话,好像是大老豁的远房表姑杨老五家里的说出来的,慢条斯语,天塌了她也是这样。她说的是,人都没了,哭也没用,把孩子养大比什么都强!人都没了,难道是大老豁死了,想到这儿我的身体不由自主颤动了一下。我还是走了过去,忽然想起了小细脖。他果然在她妈妈后面蹲着,漠然如一尊佛像,怪不得刚才我没看家呢。他的眼眶泛红,头发也没梳理,看来是哭过了,想到以后小细脖就成为没有了爸的孩子,我心里一阵莫名的难过。 派出所的人好像早就来过了,他们从大河埝上开着吉普车下来了。小车停在人群旁边,车里下来的三个大盖帽人高马大,身上散发着一股制服的工作味道,尽管我还不清楚工作具体是什么,但我对这种味道感到害怕和排斥。人群自动闪开一条宽宽的缝,警察晃悠着身子来到小细脖他妈面前说,先不要哭了,我们觉得这事儿挺奇怪的,有些东西得问问你,咱们到屋里去吧!女人慢腾腾地直起身子,看也没看他们一眼就拐进了家门,小细脖跟在她后面,像一条没了筋骨的尾巴。三三两两的人就散了,一边往回走一边谈论着大老豁的死。这时候我很想自己是条狗或者是只鸭子,那样我就能跟在他们后面,听他们细说事件的来龙去脉,当然还有他们添加的油醋。 早饭吃的是剩馒头、棒子粥、一碗咸菜还有几块酱豆腐。可能是粥喝得多了,加上母亲做的稀,它们在我的胃里来回晃荡着,就跟我的肚子里装着一口流满流满的水缸。我走到前街时,太阳已经升到了树梢,几个老太太坐在二叔家门前的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唠嗑。仔细一看,奶奶也在里面,她真是老了,要不是那支熟悉的拐杖我都没有看出她也在。看着她瘪起的嘴我就知道她没戴假牙,但这并不妨碍她说话。她们也在谈论大老豁,奶奶说,那个地方历来都凶得很,前几年南棋盘那个老师不是在那块出的车祸吗?小狗子他老太接茬道,要说不应该是他吧,这么多年早该托成了,我觉着应该是前年从河里冒出来的那个死人,找不着家了,还不就近找主儿,准是他。说到最后三个字时她抬起耷拉着的脑袋环视周围几个人,以期得到证实。她的眼睛就像一朵枯萎的花间的两颗水珠,快干涸的样子。当微弱的光芒扫射到我的脸时,我和她对视了一眼并且说,大老豁怎么死的?这句话好像提醒了奶奶我还在身旁,她说,小孩子家家的,去找小娟儿玩,别瞎打听。这时候小娟出来找我了,她编着两个羊角辫,粉红色的蝴蝶结摇曳生姿,一下子把我吸引了过去。 我们在前院跳皮筋儿,两个人一起跳,皮筋儿一头套在水桶上,另一头套在凳子上。我蹦一下,她跟一下,跳完一就跳二。二婶儿正在磨豆子,豆腐房里不断往外飘着白气,满院都是黄豆的香味和腥味儿。二叔腰上的围裙油渍麻花,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他已经点好一盘豆腐端了出来,上面铺着透明的塑料布。二婶儿把水管车推到了二叔面前,她看着二叔煞车,说的却不是有关豆腐的话,我看小细脖他妈肯定待不长,原来还隔三差五闹一场呢,现在好了,也不用办手续,遇见合适的还不跟着走。 二叔在专心拴绳子,一会儿他就要去街上卖豆腐了,好像没兴趣寻思二婶的话。他说,人家的事你少管,好好磨你的豆子,后半晌上地里把昨天剩下的那截垄沟挖好了比什么都强。 二婶儿早就习惯了二叔的抢白,她嘟囔着,我就说说还不行呢,全村人都在说,我怎么不能说呢! 你又不是公安局的,哪儿管得了那么多事,老娘们家家的就知道嚼舌头!二叔瞪着二婶,凶巴巴的一张脸,他是不满意二婶还嘴的。 5) 那两个熟悉的陌生人又被我看见了,那是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他们正在大老豁的家门口,两个大盖帽和村长也在。两个外村人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其中一个握着警察的手说,拜托你们了,快点儿找到他啊,不然我们就完蛋了。大盖帽说,那当然,估计他跑不远,以后再买树的话跟村干部联系,保险,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当初你要是仔细看看那个公章,就能辨认出那是假的了,这个村是“响宝盖”不是“香宝盖”那个人不住地点头称是,然后说,如果找到大老豁,我的钱还能要回来不?大盖帽安慰他,只要他没有花掉,就能找回,他媳妇不是说那天他去存钱了吗,多半是没有花呢,你别着急,一有消息我们就会通知你的。这时那个外村人才露出一点儿放心的干巴巴的笑容,握着警察的手也松开了。 母亲正在堂屋切泡好的背阴菜,她的身上散发着氤氲的干菜气息,那是我不愿意闻的。不过我还是喜欢吃这种菜馅的饺子,就像臭豆腐闻起来不是味儿,嚼在嘴里醇香浓厚,可见我们不能光靠嗅觉否定某些东西的味道。又去哪儿了,不好好在家呆着,跟你爸一样,鞋底光,跑一庄,母亲的唠叨是一种本能。我凑近母亲身旁,若无其事地说,就跟小娟儿跳皮筋儿着,哪儿也没去。我早已习惯了母亲这种盘问,打了一个马虎眼后便很自然地转向了另外一个话题,妈,小细脖他爸到底死了没有呀?母亲假装拉下脸来,你问这个干吗,跟你有啥关系?有这空闲儿去看看书,要不帮我铺平屉。我端过用粗铁丝拧成的圆形平屉,把洗好的菜帮按顺序依次铺开,堵住足够漏下饺子的菱形窟窿。大概铺到一半的时候,我忍不住向母亲再次提起了这个话题。母亲见我铺得均匀平整,许是为了奖励我的听话,也许还有点儿炫耀,女人最爱炫耀的,哪怕面对她的儿子。不过她对大老豁的死也没有准确的看法,和我听来的差不多,模棱两可。她更关心小细脖他妈,她觉得那个女人很有可能改嫁。依据是那两口子隔三差五就会吵上一架,而且离婚也不是闹过一两次了。女人的直觉惊人的相似,平常不屑与二婶为伍的母亲在这一点上与她不谋而合。 过完星期天我又背着书包上学了,在路上我碰见了二黑和小胖,接着又碰见了小细脖儿。他在我们前面走得很慢,我们知道他心里有事,很重很重的事儿。我们叫他好几声,他才一脸恍惚地回过头,晨曦在他脸上起了毛,我们心里也装着事儿,关于他的。开始我们什么都不说,阳光在我们耳边嗡嗡地亮起来。小胖是装不住事儿的,再拐一个弯就要到学校大门的时候,他还是问了小细脖儿一句话,你希望你爸跑了还是被人劫了呢?小细脖儿一直低着的头并没有抬起来,像没听见一样往前跑去。二黑白了小胖一眼,小胖吐了吐舌头。上课时我一直心神不定,老师把小细脖儿叫起来时,我吓了一跳,以为是在叫我。他显然没有听进去,连老师问的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他的答非所问惹来一阵笑声,我也跟着大家笑了,我在笑自己,我觉得。 星期二小细脖儿就不再来上学了,他家的门一直关着,警察这几天也没再来,村里的人还在谈论着大老豁。周五中午路过小细脖儿家门口时,看见他家大门上了锁,乌黑的一块生铁把着门吊。我感觉肯定是发生什么事情了,赶紧跑回家去问母亲,心里想着又少了一次目睹的机会,不免有些遗憾。母亲见我气喘吁吁还断断续续表述了初衷,她有些生气,你还真是个张八儿,什么事都打听!我只管大口喘气,对母亲卖关子的脾性早已了解,知道她一会儿肯定说出来。不过这次我失算了,她安心地在灶前烧火,我想她还真能沉得住气。 母亲的话头终于在吃饭时被父亲扯开了。原来大老豁果真携款潜逃,藏到了东北的一个女人家。这个端盘子的跟大老豁相好两三年了,他们打算在东北另起炉灶,小细脖他们娘俩儿也不管了。母亲管那个女人叫端盘子的,她是县里一家饭店的服务员。警察告诉小细脖儿他妈大老豁犯了敲诈罪,肯定得蹲上几年,然后又把小细脖儿和他妈拉走了,说是大老豁想看看他们娘俩儿。母亲说大老豁的女人当时正在喂猪,大盖帽告诉她事情的原委时,她手里的马勺一下子飞到了猪圈的角落里,浆糊糊的猪食从猪圈壁上流下来。开始她很干脆地拒绝了大老豁想见她的愿望,车发动时她又领起小细脖儿扒住了车门,人们看见眼泪掉在了车门下方的地上。 6) 最后一次见到小细脖儿是又过了一个星期的周日。那时候白杨跟河柳已经拜堂成亲,漫天白如棉花的柳絮,满地红色的杨花,榆钱也开始一团团的在枝头盛开了。当时我爬上了门前的一棵榆树,脚尖点在一截胳膊粗的树干上伸着右手够脑袋上方的一块榆钱。眼睛一瞥就看见小细脖正从堂屋搬着一个凳子出来了,院里已经堆起了一垛家具,除了他妈还有两个人男人也在往外抬东西。大门是关着的,所以还没有人聚在门口看他们异常的举动。我摞下一把榆钱塞进嘴里,嫩嫩的清甜味儿,带着淡淡的榆树皮味道。小胖在下面喊我,让我给他弄点吃,我折下一枝扔下去,堵住了他的嘴。 一辆四轮拖拉机突突地从蓝泉河埝开进了街里,最后停在了大老豁家门口。大门适时地打开了,车楼里出来一个男人,他点了一棵烟,院里的人开始往车上装家什。搬到一人多高的大衣柜时,开车的人仍掉烟头捻了几脚,帮他们一起抬上了车。小细脖儿站在院里一言不发,好像也没怎么动地方,像跟木桩。当街开始有人停在门口了,静静地看着,很少说话,也有人看了一会儿就离去了,像是想起什么没办的事情似的急匆匆地走了。 小细脖儿他奶奶到来时,车已经装好了,几个男人把绳子扔过来扔过去,在家什上盘绕着。这个老太太平日里和我奶奶一样要杵着拐杖的,今天手里也是拿着的,不过快到自己儿子的门口时她把拐杖顺手撇到了一旁。我从没见过她如此利索的样子,只几步便来到了小细脖儿他妈的面前,一把揪住了她的衣角,不知道嘴里说着什么。声音很大,但由于愤怒和悲伤,语音完全走了样儿,加之我在树上,根本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小细脖儿他妈并不理她,极力摆脱她的手,向车走去,这时小细脖已经坐在了车楼里。开车的男人一手搂着他,他好像挣扎了几下,但由于不彻底,并没有挣脱开车男人的束缚。 小细脖他妈上车后,车就响了。老太太几乎是跑到了车头前,然后一下子躺在了车轮前。她的姿势让我想起那些车祸中想讹人的受伤者,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在后车厢坐着的两个男人下了车,他们试图抬走老太太,就像抬走一件家具似的。没想到老太太看起来身板单薄,劲儿却一点都不含糊,两个男人把她弄到坐起来已是最大程度。他们就这样僵持着,车还未熄火,铁管烟囱里不断冒着青烟。其间小细脖他妈下来一次,还没走到老太太跟前就被老太太啐了回去,她窘着脸回到了车上。这时小细脖儿出来了,他奔到老太太跟前,一头扎进了老太太怀里,老太太抱着孙子老泪纵横。祖孙俩就这样抱着哭了很长时间,人们站得腿都酸了,我也找了树杈坐下来。后来还是老太太自己站了起来,小细脖儿跑到远处给奶奶拿回了拐杖,然后老太太推着小细脖儿的后背往车门走去。她已经不哭了,洇了泪水的脸像一块半湿不干的抹布纠缠重叠成一滩。小细脖上车后,车的响声突然间变得大了,并且往前驶去,车轮碾过老太太刚才在地上印下的人形。她朝着越来越远的车挥起了手,不过小细脖在前面的车楼里根本看不见,后车厢里只有两个男人跟家具在一块儿呆着。在拖拉机爬坡的时候,他们也挥起了手,朝着老太太。这时,树上掉落一大堆榆钱,天女散花似的,钻进了我的脖颈里。 2006年2月5日 大连森林 林记得他们相遇后的某天,森曾经说过要和他一起去大连,语气是坚定和期待的,还带着一点儿霸道。如果森此刻还在林的身旁,他一定会问他为何如此肯定他会陪着他去呢?然而当时林没有说话,他故意慢下脚步,让森挺拔的背影收入眼中,目光是迷离和爱慕的,还带着一点儿暧昧。 那是4月。 深夜航行的船像疲惫的兽均匀地打着鼾声,大部分船客在鼾声里闭上了眼睛。林毫无睡意,身边的森已睡了将近两个小时。头歪在座椅的凹处,细密修长的睫毛看得林内心一阵翻涌。他脱掉外套轻轻盖在森身上,轻手轻脚走出了船舱。 甲板上空无一人,海天一片黑暗。繁星犹如钻石闪烁着清冷而孤寂的光芒。海风潮湿冰凉,扑面而来。淡淡的咸腥。林打了一个寒颤,双手抱住肩头,仰头望着苍茫的夜色。 林,27岁。不再相信爱和被爱的年纪。直到在“等待戈多”遇见森,他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与森和他的小店有关。 森的店名叫“等待戈多”林知道这是庞德的名句。后来他问过森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森说戈多对他来讲只是命中注定相遇的人那么纯粹。 店里有森设计的个性艺术品:老唱片,笔记本,乐器,照片,咖啡杯有些是森将成品加工后的,有些从材料开始都是森一手操作的。除了这些原创作品之外,还有一角书橱和酒厨,氤氲着知性的淡雅气息。地方不大,却故意弄了多处拐角,探幽的味道尤其浓厚。林初次来时一个人陷在沙发里很久,甚至小睡了一会儿。睁开眼睛时他看到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鬓角的直发透着坚毅。周围的空气如此安静,短暂的一刻恍在梦中,林要了一杯红酒,随后出了小屋。 林专注的想着过去,森踏着甲板的脚步声他没有听见。森将外套披在了几乎是瑟缩的林身上,温软的双手箍住了林的脖子。轻轻的痒痒含着森手掌的温度,林转过身抱住了森,突兀的骨骼坚硬地硌着林身体的某些部位。他唯一感到的是一种真实,酷似幻觉的真实。森抱着林的手臂没有用太大劲儿,就像和蔼的父亲拥着受到伤害的儿子那般恰到好处。 没有语言,身体松开后,手依然搭在彼此的肩膀上。林想对森说的话本来要从嗓子眼里溢出来的,但此刻他没有勇气打破眼前寂静的幸福。他明白幸福这种东西过一秒感觉上却是少一光年的。 你在想什么?森面对着无边的黑暗,那句话丢进了大海,又被林拾进了耳朵。 没什么,只是睡不着,想出来透透气。 其实用不着想那么多,既然决定出来玩,就要玩个痛快,以后是不需要想的,想也没用。 我了解这个道理,可是有一种感觉回来了,以前的不甘不舍开始蠢蠢欲动,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好像回到了涉世不深的少年时代那般迷茫。 我知道你的心情,虽然和曾经相似,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你的心不再是清澈见底的,世俗的理智像珊瑚礁一样埋在你的海底,预备随时阻挡你奔跑的灵魂。 所以你选择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不选择又能怎么办,生活总会把你推到死角,由不得你。森说这句话时把脸转了过来,面对着林模糊的面部轮廓,眼中迸射的寒光在林看来无比柔和。 因为没到旅游旺季,码头的旅客不多,三三两两拉着皮箱消失在出租车和人流中。森决定先找到合适的旅馆再去老虎滩公园,林没有反对。那是靠近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星级酒店,因为旅行完毕森要乘火车南下。放好行李后,两人先到二楼的休息室喝了咖啡。落地窗外是大连的早春,灰蒙蒙的阴天,草木绿意正是朦胧,一丝不合时宜的萧索从灰色的楼角里蔓延。 森看出了林的倦怠,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再出去。林说好,森叫他先到房间等他,他下去办点儿事情。林仰面躺在纯白的被单上,他真的累了困了,片刻便闭上了眼睛。当他醒来时,房间里亮了许多,一股香味飘进了他的鼻子。去刷牙吧,吃点东西咱们就出去,我已经叫人把公园的票定好了,森趴在林的耳边说。林盯着森关切而疏远的眼神,扬起双臂想要就势搂住森的脖子,森看出了他的意图,立马下了床。林怏怏地来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又漱了漱口便出来了。床头柜上放着一碗加州牛肉面和一个肯德基汉堡,汉堡的包装纸被油渍浸得透明,林的肚子响了一下,才想起上顿饭还是昨天中午在北京站吃的。 你真的27岁了吗?森看着林油渍麻花的双唇自语。 您要不要看看我的身份证,警察先生!林说着就去翻兜,也不管油亮亮的双手。 森笑着刚想制止,手机响了,不是自己的铃声。 林掏出手机,屏幕上“老婆”两个字像跷跷板一样上下跳跃着,弄得林措手不及。半晌,铃声依然不死心地响着,林只好摁了接听。森静静听着林面不改色地撒谎,突然间一种熟悉的负罪感袭来。本来在林接完电话,森想说一句“你女朋友真关心你”之类的话打趣的,忽愧疚感让他想起了城,那个为他失去生命的爱人,于是瞬间没了兴致。 林看出森的脸色有些不对,便幽默着宽慰,没有关系的,绝对不会穿帮,我的演技没得说,这辈子没当演员算是埋没了。 森苦笑,穿好外套示意林准备出门。 微小的风夹着寒意。路边银杏树的叶子才度过萌芽状态,干净的马路显得清冷。 老虎滩公园到底比别处热闹一些,彩色横幅写着怂恿的宣传语,卡通装扮人引得一群小孩子围观。门口的检票员穿着蓝白相间的制服,酷似海魂衫,却比其周正得体,乍一看仿佛回到中世纪的欧洲。森想,早了,上次和城来时是6月底,那时的工作人员穿这种服装和大海的深蓝正好对应。 他们先去了极地动物馆,看玻璃内的各种海洋动物。玻璃面前人头攒动,森在后面看着林像个孩子似的在人群里穿梭自如,趴在玻璃上看站如钟的企鹅,翻跟头的海豹 在体验极地温度时,穿着单衣的林总想赶快出去,森把他拖到黑暗的角落紧紧地抱住了他。森说,我觉得处于险境里的人在绝路上才最安全,心性也更单纯,我就感觉你更真实。林扎进森的胸膛,整个脸埋进森的怀抱,竭力抑制住眼泪,半天才说,你是我真正的需要。 一路走来的游人一个个双手拢在嘴前呵着气快步走出了零下四五十度的人造山洞。十秒,二十秒,三十秒,森说我们就这样呆够六十秒好不好?林说,呆一辈子都行。森浅浅地笑了,痴情的话原是如此动听,只要时间地点相称,人亦可以不同。 之后两个人游览了棒槌岛,逛了鸟语林,坐了海盗船,吃了海鲜烧烤,出公园的时候已是下午3点多。 天阴得厉害,风也大了起来。 林一脸倦意,森在心里取消了晚上游览广场的计划。 他们打的回到宾馆,刚一进屋,林便跑向卫生间呕吐起来。森拍着林的后背,看他把刚吃的海鲜、肯德基、甚至牛肉面都吐了出来,最后只剩下干呕,黄绿色的胆汁在唇边徘徊。森的心一阵绞痛,刚才吃海鲜时他忘记提醒林不要多吃,而且还允许他喝了一杯白酒。本以为能够去去寒意,不料适得其反。森看着林苍白的脸,扶着他往外走,林就势靠在了森的怀中。眼神故意做出妩媚,却力不从心,森看上去更加心疼,有那么一刻他是想拦腰抱起林的。 吃过药后,林的气色看上去稍微好了一些,盖着被子躺在床上。森闭了电视,只开了床头桔黄色的台灯,拉开窗帘,大连的夜色一览无余。他在窗前站了一会儿,浓重的忧郁漾在脸上。掏烟的时候他看了看微闭着眼睛的林,把抽出一半儿的烟塞回了烟盒。 林说,你抽吧,我没事。 森脱掉外套,上了床,躺在林的身旁,一条胳膊揽过林的头,轻吻着林的耳朵和脖子。他说,原来你没睡着,真好,跟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很像。 你是说城吗?跟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吧。 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咱们这种人的结局都有着固定的几种模式,无论哪种模式的结果都是分开,不过有的可能再见,有的却永远不能活着再见了。 他长得什么样?帅吗?林来了精神,一条胳膊搂住了森的腰。 不算太帅,和你有点儿像,特别是孩子气和娃娃脸。森特意摸了一下林的脸和鼻头。 你们第一次还记得吗? 第一次见面吗?当然记得。 不是说这个,我是说第一次发生关系。 和你有点儿像。你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吗? 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林撒娇地吻着森的脖颈,森感到苦涩温热的气息。 别这么早下定论,凡事不能刻意,否则忘与不忘都是痛苦。 林当然记得那个雨夜,一切都像冥冥中安排好的。下了班他直接去了森的小店。叫的外卖,两人喝了红酒。酒喝到一半,大雨轰然而至。森说不要回去了,正是谈性渐浓的时刻,林还没忘给女友打了一个谎称加班不回家的电话。酒喝干时,窗外的大雨酣畅淋漓,幽蓝的闪电伴着震耳发聩的雷声紧锣密鼓。雨水顺着玻璃窗欢腾地流淌,像正在上演一场水幕电影。 话题阑珊时,除了风雨声,他们还听见了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声。于是该发生的按部就班的发生了。轻车熟路的年纪,动作却毛躁还带着一点儿粗鲁。长时间的接吻,几乎把口水都吻干了;长时间的紧紧相拥,恨不得嵌进对方的身体;长时间的翻转腾挪,全身大汗淋漓像刚浇了一场雨。他们需要的只是更好更热烈地结合,没有了少年时对彼此身体的好奇和激情,没有了年少的悸动和顾虑;有的只是对彼此身体的渴望,是心理和生理长期被压抑后的畅快释放,带着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赌劲儿。 激情过后,森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们都是成年人。 林明白森的潜台词,所谓成年人就是时刻保持一颗理智的心,该忘记的东西不要记得。两相情愿的事情应该有着满意的结局,而不是意料之外的后果,这需要彼此的忍痛割爱。 林曾经为此赌气,故意一个多月不去找森。每次路过“等待戈多”时,他都加快脚步,有时还要绕路而行。 再次遇见森是在公司大厦的门口。森一直在大厦附近等着他下班出来,他迎上前去问林,你怎么想不开了?我们还可以是朋友的。 这样的朋友我宁愿不要。林狠歹歹地说。 可是你答应过要和我一起去大连的,回来之后再做决定吧,到时候分道扬镳或者老死不相往来都行。 森语调激动,林怕同事注意,最终和森回到了小店。 像异性恋闹别扭时通常的解决办法一样,他们又疯狂了一次。 过后他们发现彼此的依赖又多了一点儿,以至于心照不宣的约定每周相见一次。 某个早晨,林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多了一条铂金项链。森当时没有明确告诉林关于这条项链的来历。后来林才知道那是森买给城的,却没来得及送出去。项链比较细,图案也是中性的心形图案,男女都能戴的。林把项链藏在了办公抽屉的最里面,每次见森时他才戴上。 森和城的故事讲到结尾,森流下了眼泪。 林抚摸着森的脸和嘴唇说,你还爱着他吗? 爱又能怎样?他为我而死,我将背负一生的罪恶,一辈子心灵难以安宁。 所以我们相爱时你如履薄冰,你处处小心翼翼,甚至徘徊不前。难道你想永远活在阴影中,情愿失去千载难逢的缘分,你就不怕我步城的后尘吗? 求你不要这么说,我不想破坏你长远的幸福,你有工作,有爱你的女朋友,有自己的人生。自始至终我都觉得自己不过是段插曲,并且不会对你产生重大影响的插曲,所以我要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你,可我又不想伤害你的感情。 可你是需要我的,对吗?不然你不会到公司门口等我! 我承认我一直爱着你,但这份爱背负的罪恶更加深重,让我更加痛苦,我已无力继续下去。我们必须尽快分开,因为要舍弃既有的一切换得我们永远在一起简直是不可能的。 可能!林几乎是咬着牙齿说出这两个字的。只要我们坚持彼此的心意,我就能跟你走,除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不要任性森安抚着林由于激动而剧烈起伏的胸脯,嘴里不断重复着这四个字。 林顾不了身体的虚弱,蛮横地堵住了森的嘴唇。森热烈地回应着,他知道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两个人的手快速退去彼此身上的束缚,紧紧地拥抱着,骨头在对方的皮肤上留下深深的青色印痕。 晨雾还没消散时,森蹑手蹑脚起床。穿戴整齐,来不及洗漱,注视了还在酣睡的林半晌后才提起原先准备好的箱子出了房门。不到一分钟,房门又开了,森将一张车票放在了床头柜上,车票是明天上午从大连开往北京的。他很想轻吻林白皙的面庞,却又怕他醒来,只好看了又看,最后含泪离开了房间。 森相信时间能抹平一切。 森乘坐的客机划过大连的天空时,林正眼泪模糊地盯着车票。 多年后的京城,有一家音像店叫“等待戈多” 自称为林的老板脖子上戴着心形的铂金项链。 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对他喊着,爸爸,我要看你的项链。 他蹲下身子,女孩柔嫩的小手翻转着项链,夺人眼目的光芒像要刺穿每个人的心房。 老的幸福生活 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  我相信我日日夜夜的贫穷与富足 与上帝和所有人的相等 ——博尔赫斯我的一生 老鸡试探性地用左手的骨节推了一下紧闭的铁门,没想到用劲儿不大,却哐当一声开了,像是投怀送抱的女人敞开了自己的衣服。迫不及待提脚进入院子以后,他又不放心地回头看了几次,立刻关上大门。院里没狗,唯一让他不耐烦的是那两只扬着脖子的大公鹅嘶嘶地叫着,并且将脖子贴在地面,做出要攻击这个不速之客的架势。老鸡轻蔑地瞥了它们一眼心里说,有本事你们蹦出网罩子来拧老子,看我不把你们做成烧鹅。 他蹑手蹑脚进了堂屋,屋里传来一阵冲锋陷阵的叫喊,吓了他一跳。定了定神,心里更加踏实了,原来是电视机里传出的声音。里面厮杀得正热闹,喊声震天,本来就有些耳背的徐老太一定专注着电视剧,根本不可能听见他的脚步声,想到这儿,老鸡心里更欢腾了。他挺直腰板像男主人一样走到煤气灶旁,蹲了下来。记得上次他的手刚碰到橱门的把手,就被徐老太发现了,尽管他跑得快,老太太的龙头拐还是削到了后背。吃一堑长一智,这次他谨慎多了,打开橱门的同时不忘注意着门帘的起伏,并且做出预备跑的姿势,随时准备溜之大吉。橱门被一点点儿打开,屋里似乎比原来还要热闹,他放心地将整个脑袋伸进了橱窗。葱花饼的香味包围了他,咬了一大口才发现原是放了肉的,怪不得这么香!一阵狼吞虎咽,咽得他喘不过气来,白眼直翻,端起肉饼旁边的粥盆子秃噜秃噜几下,盆子就见了底。他又将脑袋往角落里探去,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炒菜,结果除了一盘豆腐拌葱,就剩下大把油腻的筷子和摞在一起的碗。摸摸渐渐凸起的肚皮,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正将头往外退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大叫了一声,老鸡,又来偷吃的,打死你!与此同时不知道什么东西砸在了他的颈部,他转身往外跑,一个肥胖的女性躯体挡住了他。他顾不得许多,如果被捉住的话说不定会送他到派出所。他故意使劲儿撞了一下女人的身体,趁着她打晃儿,赶紧闪身逃窜。 一直跑到村头的柳树下他才停下来。刚填饱肚子,就一阵疾跑,胃开始剧烈疼痛。随便找块地躺下来气喘吁吁,一只手隔着皮肤安抚绞痛的胃,另外一只手毫无目的在地上划拉。忽然这只手触到一种特别的东西,柔软水滑怪舒服的,他抓起来细看是一块五成新的粉色花布。他将这块布放在裸露的胸口上来回摩挲着,一阵熟悉的感觉袭遍全身。这种感觉好像在哪里有过,他嘴里嘶嘶的响着,陷入回忆。对了,刚才撞到那女人胸口一下子就是这种感觉。 他细细端详起手里的红布,上面绣着金丝花纹,依稀看出碗口的形状。他想起来了,内心一阵悸动。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想起来恍如隔世,就像没发生过似的。不过那些日子他是忘不掉的,大红喜字,闪闪发亮的被褥,还有闪闪发亮的新娘。他给她脱衣服的时候,不是摘掉了一件这样的东西吗?一层皮,一层果皮,一层裹着水蜜桃的果皮。操他妈的,当时的手感比刚才那一撞不知强多少倍,可惜呀,可惜呀,都过去了。想到这,他痴痴地傻笑起来,手往下滑,裆部早就支起了帐篷。他哎呦一声坐起来,把红色乳罩用力撇了出去。 蓝泉河宽阔明亮的水面平静得像在睡眠中死去了似的。伏天里的风好像是沾了汗水的头发丝沉重而且粘湿,偶尔热乎乎的贴上老鸡的皮肤。他耷拉着脑袋重又走进响宝盖村,土气狼烟的主街仿佛烤酥的烧饼,正在一点点儿将热量传递给老鸡的脚板。路过杨瘸子家大门口时,一片哭声宛如潮水从门口漫出来。他停下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凭借多年经验他闻到了一股死亡的气息。他走到不远处的槐树下,一屁股坐在石头上盯着半开的银白色大门。 哭声变得更大,开始有人抹着眼睛走出来,不一会儿三三两两的妇女抱着黄纸进了杨瘸子家。哭声开始从屋子里转移到院中,主要是女人的干嚎和抽泣,陆续改变着音色。徐老太从里面出来了,腰间横着一条白布,手里提溜着一堆白纸条挂在门口左边的墙壁上。看到这个他无端的惊喜,心里想着又能吃上几顿饱饭,并且是粳米干饭炖肉。他还不知道是谁死了,由于长期在周边几个村子转悠,每家有没有等待死亡的老人他心里基本有数。按说杨瘸子在家最大也不过六十岁的样子,莫非是他死了。门口的人渐渐多起来,出出进进,哭声仿佛被蒸发了,听不见了,有的只是沉闷的喧哗。 凑近门口,好像没人看见他,或者是没心情注意他。女人和孩子围在门口,嗅着空气里纸灰和米饭混合的味道。他听见那个胖女人用炫耀多于同情的语气对其他女人说,就那么一会儿功夫,说没就没了,听说中午还吃了两个大烙饼,睡一觉醒来猫腰穿鞋时就玩完了。还好儿孙在身旁,远道那个宋庄子的大闺女听说她爹过去了,还以为别人跟她开玩笑,谁成想呢,就算轮也轮不到他呀。别的女人插嘴,是啊,还不到六十,干活比小伙子都不赖。话说回来人家走得也利索,没病没灾也没受罪,比在炕上摊了好几年生不如死的强多了。老鸡明白了,死的人正是杨瘸子。透过人群缝隙能看到堂屋燃起了长明灯,碟碟碗碗摆在一张小方桌上。杨瘸子的闺女跪在桌前烧纸,泪汪汪的脸在烟熏火燎中更显木然,万事皆休一般。帮忙的厨子、主重们陆续赶来,后院搭起了简易的灶台和帐篷,煮熟的肉散发着暧昧的味道。老鸡现在还不敢进去,否则会被任何一个管事的人轰出来。他等着韩大邦出来,响宝盖的红白喜事基本都是韩大邦主持,让老鸡举个花圈或者金库银库混口饭吃他完全做得了主。 火烧云如火如荼,不断变幻着形状,颜色忽浓忽淡,微微的风轻而低地行走。看热闹的人早已离去,徐老太满足地抹着嘴巴,一双小脚踱出门口。老鸡看见她赶紧闪到槐树后面“吊死鬼”在他眼前随风晃动,荡秋千一样。韩大邦出来的时候,杨瘸子家已是灯火阑珊,只剩前院灵堂里的通明灯火连着屋檐往上爬,仿佛无尽黑暗中一个明亮的孤岛。韩大邦叼着一枝烟,樱红的火星忽明忽暗,脚步声听起来并不实在,像浮在地上似的。老鸡的突然出现使得韩大邦的酒醒了一半儿,当他认清眼前这张胡子拉碴的大脸盘是老鸡时,一股怒火油然而生。 干啥,妈个巴子的,你想死啊!?韩大邦骂完后重重地吐了一口痰。 嘿嘿,我有个事儿求你。老鸡习惯性地摆出献媚和央求的嘴脸,语气却是僵硬和直接的。 你小子厥屁股拉啥屎我都知道,想揽个活儿,解解馋是不?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韩大邦没有停下来,一直往前走,嘴里的烟也没停,偶尔享受地嘬上一口。 嘿嘿,是啊,有没有啊?老鸡像个跟班低着头跟在韩大邦后面,想尽快得到满意的答案。 没有,人家这次办得小,杨瘸子死得突然,除了几个纸什,谁给他送花圈啊!又是暑假,孙男对女的都在家,用不着你干什么。韩大邦的语气诚恳,像是老朋友在掏心窝子。 再想想,别的活也好啊,重点儿都行,我不怕,您老肯定有法子!老鸡希望韩大邦能够松口。 重点儿?打墓子,抬杠,人家谁用一个要饭的?我说你这么大的人不缺胳膊不少腿,就不能自己做点正经事儿,干什么都比这个强吧,我帮不了你! 我能干啥呀,老婆孩子都没了,自个吃饱就行了,走南闯北多自在! 你还有脸吗,就不能好好干再娶一房,要是不赌的话,你老婆会跟别人跑了?笑话! 哎,我的事不用你管,你快给我弄点事吧,两个多月没沾荤腥了! 甭想! 您老行行好,要不到麦秋了我给您割三天麦子怎么样? 麦秋得明年呢,到时候你小子在哪儿还不指定呢,不行! 要不大秋我给您擗棒子,擗完了再给您包上两天,怎么样,您看地里的棒子秧都喇叭朵了,好不好?我保证跑不了。 韩大邦听到这儿有些动心了,稍微寻思一会儿说,让我想想吧,要是有什么重活的话你也得来! 嗯,行啊,我豁出命也会去的。老鸡见韩大邦答应帮忙了,便不再跟着他走,停下来冲着韩大邦的后背大声保证,兴奋得如同远远看见异性的一头叫驴。 韩大邦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给老鸡找到活儿时慨叹,活该这小子走运。原来杨瘸子在北京的妹妹出手阔绰,一下子给他哥哥买了八个花圈,用以弥补没有见到哥哥最后一面的痛苦和遗憾。按照风俗花圈该是杨瘸子的孙子和外甥一直送到坟地,如果男孩够了的话根本用不着孙女和外甥女。虽然杨瘸子孙男对女不少,不过两三个都还没有花圈高,自然需要另找外人。韩大邦和主家提了一下老鸡,杨瘸子的大儿子一口答应,毕竟孙子是不好找的。 出殡这天早晨老鸡从柴禾垛钻出来直奔杨瘸子家的伙房。大厨铁军和烧火的刘麻子对老鸡再熟悉不过了,他经常穿街过巷于村前村后,人们习惯他就像习惯一只四处觅食的野鸡。刘麻子眯缝着眼睛说,你小子真有本事,又来蹭吃了!铁军也拿他凑乐,丢给他一块煮熟的猪皮说,给,这是我特意留给你的。老鸡扫了一眼猪皮上的白毛保持着自嘲的笑容,看了看盛菜的盆子,七八个盆子里放的都是炒菜,他拿起盛了米饭的碗寻思着有没有好点儿的菜。铁军不乐意了,白吃你还挑三拣四,真是没饿够你。大早上的哪有炖菜呀,真是的!老鸡一听也对,是他自己把时间搞错了,肘子和条肉是午饭才吃,现在还没做呢! 老鸡拿起勺子拣肉块集中的炒菜盛了几勺,盖住白花花的米饭,坐在一截树根上扒拉起来,嘴里不时发出呼呼的声音,像狗在护食。他本来想盛第四碗的,不过铁军阻拦了,好像老鸡在吃他家的东西,叫他心疼了。他说,现在吃那么多,中午好东西你就吃不下了!老鸡一想是这么回事,还是留点儿肚子中午再吃吧。吃饱以后暂时没事,他坐在灶旁小憩。戏班子早就来了,尖锐的唢呐声在他听来像催眠曲一般。 快要睡着的时候,铁军的一句话吵醒了他。他睁开眼,见铁军扬着铲子,怒视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妇女。老鸡知道这个女子是邻村屠夫的妻子,不过是个半疯儿,据说是和屠夫打架后落下的毛病。像所有的精神病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吃的什么都不认识,整日游荡于乡野。家里人曾经把她关在房间里,不料她几次三番打碎玻璃,并且将自己孩子的脸挠得鲜血直流,于是屠夫也没有了办法,只能听之任之。铁军拿过老鸡用过的碗,往里盛了几勺剩饭,递给她,嘴里叨咕着,你倒不客气,伸手就来拿,还让别人吃不?妇女笨拙地捧起碗坐在地上享受起来,两只黑不溜秋的手抓起米饭和炒菜往嘴里塞。破烂的衣衫仅能遮住羞处,不过两只硕大的紫色奶头还是从千疮百孔的衣衫中探出,并且在她的动作下有节奏地颤动。老鸡的眼神粘在了上面,拔丝一样纠缠着,莫名地感到一阵口渴,他使劲儿咽了几口唾沫。 葬礼队伍像一条大蟒在通往义地的黄土道上缓慢地移动,大蟒仿佛刚刚吞下比自己重好几倍的猎物,看上去臃肿不堪。锣鼓笙箫吹吹打打在前面开道,十六个人抬着的灵柩外面罩着闪光的面料,巨大的龙凤呈祥图案看上去似乎闪烁着冥界的光晕。老鸡处于蟒蛇的颈部,杨瘸子的隔辈人举着花圈和他走在一起。随着队伍的前进,哭声渐渐变得稀疏,最后能听见的只有唢呐声。 和老鸡靠得最近的是杨瘸子的长孙,十五六的样子,脸上除了疲倦看不出悲哀。这段路似乎很长,老鸡拿着三只花圈,不停地倒换姿势来缓解劳累。还有少一半路快到坟地时,长孙有些不耐烦了,他对老鸡说,你干嘛来拿花圈,又不是你爷死了!老鸡假装没听见,目光茫然地投向前方。 说你呢,长孙踢了老鸡一脚。 韩大邦让我来拿的,老鸡迅速地小声说完这句话,好像在躲避什么,也怕别人听见似的。 你管我爷叫啥?长孙调笑的兴致上来了。望着畏畏缩缩的老鸡,长孙瞪着他又喝了一句,快点说,我爷是你啥? 老鸡不想惹怒这个少年,他把脑袋几乎埋进花圈了花圈里道,是我大叔。 长孙晃动着手里的花圈得逞地笑起来,不对,我爷是你老太爷,拿花圈的都是孙子辈儿,我说得对不对? 老鸡冲少年露出含混的笑意,他想用一个不明不白的笑蒙混过关。少年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他说,笑什么笑,你老太爷死了你还笑,哭,给我哭出来。见老鸡木然,他继续说,你要是能哭出来,晚上我还让你去我家吃饭,要是哭得好,我给你半瓶酒。少年信誓旦旦,老鸡一听到酒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起来,连着咽了好几口唾沫。已经记不清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反正好几年没闻过酒味了,如果不是少年提起的话,怕是永远也没机会想起酒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好像从没有过的山珍海味。 可是以前这种日子明明就是有过的,他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远离这种生活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那时候每天追集卖衣服回来,妻子总会给他炒上两个菜,倒上一盅酒。天冷时还会放在锡制酒壶里烫一下,喝下去整个身子都是暖融融的。后来儿子会跑了,看到他喝酒总要朝他要,有一次老鸡用筷子蘸了一点儿碰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着小家伙粉红色的舌头,两条淡眉立刻皱在了一起,舌头也缩回去,紧紧地闭起嘴巴。老鸡想到这里情不自禁笑出了声,脑袋往花圈里扎得更深。少年听见笑声,非常不满,我爷爷死了你敢笑,真不是个孝顺的孩子,让爸教训教训你!说着少年狠狠地踹了老鸡一脚。老鸡身子歪了一下,笑声没断,由原来故意压制的嘿嘿向着哈哈大笑过度,结果没有哈哈几声,就成了声嘶力竭的尖细的呜咽声。当老鸡将头从花圈里拔出来时,少年看到他满脸的泪水像雨后的溪流一样畅快地淌着。老鸡哭得悲楚,哭得痛快,他感觉从来没有如此发泄过了。他记得将房子和现金输给赌友的时候也没掉过一滴眼泪,记得妻子带着儿子远走高飞只言片语不曾给他留下时也没有哼一声。今天的悲痛好像潮水汹涌着冲破了堤坝,漫过内心最后的陆地直至灌满身体和灵魂(如果他还有灵魂的话)。 少年是说到做到的人,虽然人们都说老鸡在哭自己,可少年还是让老鸡吃过了晚饭。并且在老鸡临走时,给了他半瓶二锅头和半块没人吃的烧鸡。老鸡先是找到韩大邦,还没说话,韩大邦已开口,听说你嚎得不错,哭谁呢?想你老婆了?老鸡习惯式地笑道,多亏了您,今天还有酒喝。韩大邦从兜里掏出一支烟递给他,又扔过火柴,老鸡哆嗦着手点起来吸着。韩大邦说,别忘了你说的事儿,大秋就过来,要是不去看我不打死你!老鸡连连点头,然后转身出了杨瘸子家的大门。 暮色压境,白天的暑气消了不少,知了依然唱着属于自己的歌声,单调而聒噪。村子东头的麦场上散落着若干个形状各异的麦秸垛,好像巨大的蘑菇在夜色里生长着。老鸡找到自己的窝,放下酒和烧鸡,闻着诱人的香味,满足和困倦劈头袭来。他将脑袋往垛里早就掏好的洞口蹭了蹭,闭上了眼睛。 忽然妻子出现在眼前,对着他笑,儿子也走过来笑着叫他爸爸。他答应着,抚摸着儿子的头,问他们这么多年去了哪里,现在过得怎么样?妻子忽然变了一张脸,愤怒地说,你还知道惦着我们,差点儿就把我们娘俩输给别人了!说完她拉起儿子的手转身就走,老鸡追上去伸出手抓他们,却怎么也抓不到,好像他们是空气一样。情急之下,他叫了起来,别走,你们别走,两只手慌乱地捯扯。终于抓住了一只油腻腻的手,他也睁开了眼睛,才发现原来在做梦。可是手里却真的攥着一只手,那只手里还握着鸡骨头。老鸡恍然,有人偷他的烧鸡,抬头一看却是屠夫的疯娘们儿。这个邋遢的女人此刻正在享受地咀嚼鸡肉,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老鸡有些生气,却没精神头惹她,好在还有一些鸡肉,他夺过来边吃边喝。二锅头居然也会如此香醇,不知不觉他已喝下一半,浑身燥热起来。女人无所顾忌地和他抢着不多的鸡肉,看样子是吃饱了,打着嗝,模糊的面容有一种醉态。老鸡碰了一下自己的下体,像胡萝卜一样坚硬。他没有多想,饿虎扑食一般将女人压在了身下,两只手准确地扣住了膨胀的乳房。女人挣扎着,啊啊地叫着,可能是酒力的作用,老鸡长驱直入一往无前,渐渐得女人的声音小了,然后只剩喘息。 瞬间安静极了,夜像口黑锅沉了下来。 2005年12月7日夜 海淀知春路 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编者按 此文为红袖审核组推荐精华。 推荐评语:被作者称之为“幸福生活”的老鸡的生活其实是卑微的。幸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输光了一切,再没有什么可输的。 耳光响亮 赵小伟这个人和他的名字一样朴实无华默默无闻安于天命,在旁边的人从身体到灵魂拼命崇尚个性求新求变,脱掉鞋子奔跑着追赶潮流的新世纪里,他算得上名副其实的一棵小草,绝对的毫不起眼。在学校,他低调行事低头走路低声说话,文化成绩不前不后,跑步不快不慢,班会上不发言不插嘴也不搞小动作,整个人如同长期套在身上的那件退色校服一样没型没款无棱无角,注定在诸多场合成为被忽略或者陪衬别人的主儿。假如生活是场戏,他连跑龙套的都够不上,顶多是件道具,女主角撒气时摔碎的茶杯或者玩弄的一只笼中鸟,仅此而已。 除了他自己,没人明白他缘何常年保持一贯的没落神情。他骨子里是自卑的,自卑是因为他比较穷,穷是因为他的父亲在他9岁那年因病过世。如果你能充分了解赵小伟,你会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表情是其经济基础的证明。 很多时候他想这辈子将一事无成无所建树,起码师范三年里不会再有起色。事实正是如此,他的名字除了在花名册和老师提问时体现符号和代码的价值外,那些带有名誉性和广告效应的地方--哪怕颁布处分的公告栏上也没见过他的名字。不过这一切因为体育特长班的女生乔丽而发生了彻底改变,至少在短期内令赵小伟名声大噪。很多人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知道了学校里还有赵小伟这样一个家伙,一个被女人连扇了两个耳光却不敢还手的弱智、痴呆、胆小鬼、笨蛋或者窝囊废。 事发当天下午,赵小伟躺在床上看从图书馆借来的飘,感受着郝思嘉的遭遇。眼睛仿佛两只电压不稳的灯泡,一会儿明亮一会儿黯淡,全然不顾从窗外传来的阵阵哨声和呐喊。此刻篮球场上热火朝天,三班(赵小伟所在的班级)女生正和体育特长班女生之间激烈角逐。最后几分钟,胜负已然明显,体育特长班居然落后三班12个球,上帝也帮不上了她们了。惨痛的现实令身为队长的乔丽沮丧至极,钟声响起时,乔丽骂骂咧咧从队员手里夺过球朝着计分牌用尽全身力气砸了出去。劲儿过了,准确度不够,球偏了,落在一丛绿意浓浓的冬青上面。球身承载的忿忿之气都被片片青叶软绵绵而博大的怀抱容纳吸收,并没有出现乔丽想要的结果。 主任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说,好了,不要气馁,好好练,明年还有报仇的机会,杀它个落花流水,片甲不留!乔丽瞥都没瞥那张献媚的脸,气呼呼地转身向宿舍走去。主任自觉没趣,悻悻离开。他这样做实在是身不由己。如果还想安心地在花城师范做主任,还想尽快地评定一个较高级别的职称,那他就不能得罪乔局长,惹他的女儿乔丽不高兴更不应该。 晚自习之前的几分钟,大部分人因为即将到来的约束而尽情地喧哗打闹,教室像口锅,装满沸腾的稀粥。赵小伟离开座位靠在门口对面的窗台旁,想起白瑞德与郝思嘉之间俏皮而真挚的语言忍俊不禁,眼神迷离,头颅微仰。如痴如醉的神情恰好被路过的乔丽看在眼里,一腔怨怒终于碰到最佳的发泄对象。他也太狂妄了,敢在自家门口公然嘲笑我,看我不收拾你才怪。像一头发怒的母狮,乔丽趾高气扬、面目狰狞地出现在赵小伟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掴赵小伟两个脆生生的耳光,其响亮程度足以让那锅开水立即冷却。 赵小伟懵了,捂着火辣辣的左脸莫名其妙,几秒后才想起自己根本不认识面前的悍妇,更没有得罪过她。赵小伟再怎么赢弱,也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愤怒像点着的焰火一忽儿窜到了天灵盖,马上就要爆破而出;赵小伟火气再旺,也没丧失理智,没忘记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只要没有触及到生命,他一定保持男子汉应有的风度。他按捺住气势汹汹一触即发的怒火,摆出涵养十足的绅士神态,一字一顿地质问乔丽,你为什么打我?为什么?你不会说话吗? 乔丽一怔,随着赵小伟的前进机械后退,也许她意识到自己打了无辜的人,也许完全被赵小伟的眼神震慑了。当第一个巴掌落下时,她想顶多你死我活干上一场,难道我还怕这个龟孙子不成。她做好了厮杀的充分准备,不料赵小伟如此文明,犀利的眼神犹如闪电划过她的心房,更似柔软的丝绸勒住了她的脖子,叫她呼吸困难,哑口无言,圆睁的双眼由嚣张渐至惊恐。 狭窄的楼道早被围观者挤得水泄不通,赵小伟的几个室友在旁边火上浇油,赵小伟,快上呀,扇她,你还算个男人吗?你要是不打她,晚上就别跟我们住一个屋,跟个老娘们儿似的,快点儿双方暂时陷入僵局,四目久久相对,像两只掐累了又不肯认输的斗鸡。 自习铃声响起,大部分围观者不情愿地相继离去,乔丽的一个同伴过来拽住乔丽的手就要回教室。赵小伟挡在她们的前面说,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打我呢?我不能平白无故挨你两个耳光! 干什么呀,你还想还上呀,瞧你没完没了的劲儿,真是的,乔丽的同伴得了便宜卖乖。 赵小伟越发执着,看来一定要问出真相,否则九牛两虎也拉不回来。一会儿挡在她们面前,一会儿紧跟其后,三个人拐弯时恰好与迎面而来的人撞到了一起,抬头一看,却是主任。 主任面前,乔丽认定是因为赵小伟轻蔑的嘲笑才不得已打了人。赵小伟如实陈述,主任对他所讲的沉醉在小说情节这一说法明显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赵小伟在编造理由,掩饰真相。赵小伟急了,感到百口莫辩,毕竟没人能证明他当时的心理状态,最后他说,我不可能嘲笑她,因为篮球赛这回事儿我根本不知道。笑话,前后十多天的全校性活动你竟然不知道,明显在撒谎嘛,理屈词穷了吧,我给你一天考虑时间,明天这个时候你到学生处来找我。主任交待完,伸了个懒腰叫他们先回去。 第二天晚自习,赵小伟来了,还有他的班主任黄老师。黄老师放在主任面前两张纸,主任细看,一张医院检查证明还有一张买药的单据。 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这是什么意思?哪有这么娇贵,打一下就要去检查? 黄老师不紧不慢诉苦,孩子感觉不对,不检查的话要真是打出什么毛病,学校也担待不起,对家长也没法交待不是,检查一下都放心。 主任脸色煞白,额头青筋凸起,好!好!这钱你们自己掏吧,动不动就要去医院,有本事自己花,拿走!他把两张纸扔到办公桌的边缘。 我们孩子受了委屈,一定得讨回公道,哪怕不当这个老师,班主任铿锵有力说完这句话,领着赵小伟出了办公室。他安慰赵小伟,你放心,他会给你的,我不着急那钱,什么时候给你,你再还我。 一周后,乔丽找到了赵小伟。晚自习铃声刚刚响过,乔丽把赵小伟叫到校园里,两人在榕树斑驳的影子里低头说话。乔丽跟那天简直判若两人,先是夸赞了赵小伟一番,然后又说了许多抱歉的话,最后拿出三张人民币,伸到了他的眼前。赵小伟发呆半晌,最终没有接下那三百块钱,他说,我不要!然后转身奔向黑暗,乔丽跑了几步便停了下来,收回伸了半天的胳膊说,这个疯子!她来到学生处,把钱放在主任面前说,他不要,物归原主吧! 赵小伟跑到气喘吁吁才停下来,发现自己身处篮球场。望着模糊的篮球桩,眼泪仿佛蓄谋已久,哗的一下披了满脸。他满腹委屈,他伤心欲绝,他无可奈何,他是多么需要那三张人民币呀!如果接过来一切都会皆大欢喜,报了仇,出了气,还了老师的钱,还给班里挣回了面子,不再受到同学的奚落。可是不行,那样做的话,良心将会受到一辈子的谴责,本来去医院检查就是赌气才去的,怎能一错再错呢?他想起母亲曾经说过穷也要穷得有尊严时,心里豁然开朗,仿佛打开一扇通往真善美的大门。 向家里要钱时他说了平生第一句谎话。母亲正在田里干活,她抬起头,眼神一贯的温顺、充满希望,堆满阳光和泥土的皱纹像小刀一样刻着他的心,疼痛尖锐,难受得要命。他在心里说,请您相信我,妈妈,千金难买心安,我想做个坦荡之人。 几年后,赵小伟有了稳定的工作以及还算可观的收入。当他用玩笑的口吻将这个故事讲给母亲听时,母亲的眼里噙满了泪水,粗糙的双手捧住儿子的脸,摩挲着,好像儿子刚被扇了耳光,最后她喃喃道,妈的好儿子,你让妈跟你一起骄傲,一起问心无愧。 负心的十万块 如果早知道工作如此难找,负心绝不会逞一时快意炒了老板的鱿鱼。已经一个多月了,面试了几家公司,不是暂时不需要,就是待遇连哈巴狗都不如。不过每天早上7点他还会准时起床,在小游面前装出上班的样子。实际上他不是在公园晃荡一天就是在车流如潮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瞎走,捱到天黑再回家。 女友小游跟他认识三年多了,同居是半年前才开始的。一般情况,他晚上回到家,小游已经做好饭菜等着他了。小游是真的对他好,两人也算是患难之交,半年前小游为他放弃了自己的工作,想要全心全力支持丈夫。本来打算过年后就结婚的,现在失去稳定收入,光靠原来的积蓄支持到年底已显得费劲。想起这些,负心便头疼,连心口窝儿也堵得慌。他多希望能马上拥有一笔钱呀,不用太多,十万块就已足够,要是哪天大风刮来挺好的,他觉得很多人的未来是靠幸运改变的,而不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 太阳变成一个大火球挂在大厦半腰处时,负心知道该回家了。他拖着沉重的双腿犹如走在棉花上慢吞吞往家走去。一开门,温馨的氛围扑面而来,酒香和菜香争先恐后往鼻孔里钻。小游甜甜地叫了一声老公,抱住他撒娇。他只能强颜欢笑,掩饰内心的惶恐,拥着她坐在饭桌前。今天的饭菜要比平时丰盛得多,他想不出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小游看出了他的疑惑,递给他一盅白酒说,你肯定不知道我们在庆祝什么,先把酒喝了我再告诉你。他没那个功夫和兴致猜来猜去,一仰脖便干了。 小游坐到他腿上说,今天我去医院检查了一下身体,你知道吗,你快要当爸爸了! 什么?负心一脸恍惚与不可思议。 傻瓜,我怀孕了!小游害羞地捶了一下他的胸膛。这一拳如钢爪在他心房毫不留情地撕扯,尖锐的疼痛缓缓升腾,继而蔓延。 怎么了?你不高兴吗?小游发现他的异样,两只忽闪的大眼睛盯着他,继续说,我还想尽快结婚呢,要是你真的不愿意,咱们就不要了吧! 不是的,我很高兴,不过有些突然,一点儿心理准备也没有!他看着满桌的饭菜,食欲全无。 勉强吃过饭,他对小游说,公司突然有点儿事,我要去处理一下,可能很晚你就不要等我了。其实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只是不想在这间房子里呆着。面对那张对未来无限向往的脸庞,他感到无形的压力,几乎喘不过气来,因为他不能给她什么。 他买了几罐啤酒,借此消愁。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灯火透着阑珊的味道。他走到高架桥下面,昏黄的灯光憔悴地照过来,粗大的混凝土桥柱像个巨人矗立在桥下。不远处有人在小便,委琐的身影哆嗦一下,便离开了。除了车轮碾路声,什么声音都没有,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他喝醉了,靠在桥墩上,慢慢滑下来,最后坐到了地上。眼前变得模糊起来,像有人在眼睛上蒙了纱布。一个女人的俏丽身影朝他走来,然后扶起他,吻住了他的嘴唇。 负心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赤条条睡在一张陌生的席梦思上。一丝不挂的陌生女人躺在他的怀里,一只手臂搂着他的后腰。他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连忙推开女子,下床寻找自己的衣服。 刚穿上内裤,苏醒的女人搂住了他的脖子说,干完事就想走?女人的手臂好像两条凉浸浸的蛇柔中带刚,缠绕着不肯放开。 负心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提心吊胆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哪儿? 我家呀,你喝醉了睡在马路上,我看着不忍就把你带回来了,谁知你却酒后乱性!虽然女人说着责怪的话,却含着无尽的娇羞,那语气就好像在说我喜欢你一样。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我心情太糟了!负心无比悔恨,迟疑一会儿才说,要不,我赔给你钱好吗? 切,钱?我有的是!人走了,远走高飞了,留下的只有钱,你看看!女人说着就下了床,光着身子从床底拉出一只皮箱,掀开盖子,一摞摞簇新的肉红色人民币整齐地码放着。与其说负心想对这个女人负责,不如说被眼前的钱吓傻了,竟然想不起离开了。女人的身体散发着淡淡的蓝色光芒,像一条鱼在负心面前游来游去。女人把钱放回去,转而用无限悲伤的语调说,他耍了我,回台湾找他老婆去了,钱有什么用,我成了没人要的东西。我不要你的钱,你娶我好吗?我嫁给你,咱们好好过日子,只有家,那十万块钱才有价值,你说是吗,我真的喜欢你!女人柔情似水,靠进负心怀里。 不行,我我有女朋友!负心犹豫着说出来,好像还没决定要不要说,却已脱口而出。 那有什么关系,只要没结婚,就可以分手,给她一些钱不就得了!女人口吻轻松。 这个我要考虑考虑!负心说完开始穿裤子。 好吧,这是我的名片,明天老地方等你回话,如果你不愿意,就不用赴约了! 负心接过名片借着微弱的灯光瞟了几眼,上面写有“长于天实业有限股份公司部门经理林小影”等字样。“长于天”是本市实力最为雄厚的物流企业,尽管是一个小小的部分经理,但已叫负心刮目相看了。 负心回到家已是上午10点多了,小游哭丧着一张脸说,昨天晚上你去哪里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公司的事情太多,做了一个通宵,老板让我回来补觉。他脸不红心不跳地倒在床上。 你想骗到什么时候?我早就给你们公司打过电话了,呜呜说完她便哭起来。 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 难道现在我就不担心吗,你昨天一夜不归,我连觉都没睡,辞职可以再找,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骗我?! 小游,我想了很久,咱们还是分手吧!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好啊,分就分,谁怕谁,没有你我照样活,你给我滚出去!小游拿起枕头砸向负心。 负心知道这是小游惯用的伎俩,等他真滚蛋的时候,她一定会想方设法把他找回来。所以每次小游轰他时,他都赖着不走,可是这次不一样了,枕头刚碰到头,他就站了起来。他说,这可是你赶我的,你别后悔。负心摔门而去。 夜晚终于来了,他注意着来往的车辆向桥下走去。事实上他在大桥附近徘徊了很久,一会儿想小游想回家,一会儿又想林小影和那十万块钱,最终他还是站在了昨天的大桥根下。林小影身着一条白色的长裙款款走来,苍白的脸部散发着若有若无的蓝光。她说,我就知道你会来,不过你怎么把她也带来了! 负心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小游的表情像个悲壮的战士,站在他后面二十步左右的位置。她的声音充满决绝,负心,我只问你一句,要她还是要我? 负心看着小游视死如归的表情一阵心虚,眼角的余光瞥见了林小影手中的皮箱,他咽了一口唾沫,咬了咬牙说,小游,咱俩不合适,你去找个有前途有骨气的男人吧! 小游泪汪汪的眼睛折射着车灯的光芒,她冲进了车流之中,疾驰而过的汽车从她身上压过之后才发出刺耳的刹车声。负心如梦初醒,大叫着小游的名字奔过去,抱起来的除了失去生命的肉体还有无穷无尽的悔恨。 处理完小游后事的一个下午,负心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林小影的办公室,却不见林小影。一个主管模样的人问他找谁。 他说,我找林小影! 那个人问,你是她什么人? 一个老朋友。 你不知道吗?三个月前她出车祸死了,就在xx路口。那个人所说的地址正是小游的出事地点。 走廊里淌进一片阳光,发出鲜血流动的声音。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接通,原来是肇事司机。他说,咱们之间的事能不能私了,我不想坐牢,我给你钱怎么样? 什么? 我给你十万块,你不要起诉我,怎么样? 2005年10月15日1点9分 五瓣丁香 (1)发现 五月的桑给巴尔岛在我碧绿的眼睛里成就了一幅色彩绚丽的油画。声势浩大的一场花事从覆盖全岛的丁香树开始,它们有着埃及金字塔形状的秀丽树冠,深绿色几近透明的椭圆形叶片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相携相依,烘托着主角——白紫两色细小却芬芳无比的花朵。每当落日西斜,在海天相接处斑斓流云的映照下,整个岛屿仿佛喷发的火山积蓄着无穷的力量,而对于我内心的冲撞力度绝不亚于多年前规模空前的海啸和地震,两者从身体和心灵不同角度带给我相似的颠覆,劫后余生的心悸以及浴火重生的希冀同样拨乱我柔软的心弦。 丁香属于桃金娘科的常绿乔木,从印度尼西亚的马鲁古群岛引种而来,父亲亲口告诉我。去年的这个时候,他身处花海之中,在呼吸着令人窒息的花香时,意气风发地对我说,你要记住,在我回到欧洲后,一定要广泛种植丁香,它是我们的神,能保佑我们走向真理和财富。我的父亲——一个英俊冷酷的欧洲男子,有着金黄色的柔软头发和碧绿阴森的眼神。作为他的儿子,我严重继承了他引以为豪的血统,除了眼睛像海水一样多了纯净和清澈之外,与他唯一的不同还在于我的性格和皮肤。我有着和白皙皮肤相配的温和到极致的宽容之心,而父亲经年累月风吹日晒雨淋,来往法兰西、阿拉伯和桑给巴尔之间,决绝暴躁的性格一如他黑黝黝的肌肉动辄剑拔弩张。 岛上高度能够超过丁香的植物惟有高大笔直的椰子树,婆娑树影摇曳在古朴的石头房顶上。海边的椰林下是一排排石头垒砌而成的简易而低矮的房子,余晖中宛若巨大的海龟趴在海边,面对涨落的潮水安然处之。在我还不知道那些房子里关着大批黑人奴隶的时候,总觉得那是神秘所在,就像在重重叠叠的花枝间不时飞出硕大而艳丽的鹏鸟一样让我惊愕不已。自从出生之日起,我很少离开在别人看来恢宏雄伟的石头城堡——紫灰色的屋顶和直刺天空的瞭望台尖顶。因为长期身居其中,我很少有机会看到城堡的全貌,像一座迷宫将我围困其中,每日不变地来往于书房餐厅卧室和顶楼之间。每个黄昏是我最为惬意的时光,在书房圈了一个下午,那些关于地理和商业的书籍让我头晕眼花的时候,我期待着太阳快快滑下天梯。那样我就能将时刻跟在身后的仆人喝退,独自来到城堡的最高处,安静地望着渐渐西沉的通红落日。返照于世的回光轻易地进入我的身体,深入骨缝和神经末梢,刺痛的暖流与血液混合在我体内奔腾不息。 第一个黑人奴隶经过我的眼睛,像入画的一笔镶着金边的黑色吸引了我的眼球。他从椰林下鳞次栉比的矮墩墩石房中突然出现,踉跄着脚步奔向大海,随即与一遍遍翻涌的浪潮融为一体,仿佛化成了金水,再也分辨不出也找不到那诱人的黑色。父亲的仆人在下面唤我,我知道晚饭的时间到了,当我即将转身的霎那,我看到一群阿拉伯人仿佛虾兵蟹将冲进了海里,做出寻找东西的姿势。我不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所以第一次耽误了晚餐的时间想要看个究竟。当他们从潮水里拖出一具尸体时,我看到了熟悉的色彩,像捕鱼一样他们将那抹黑色扔到了海水拥吻不到的沙滩上。我好像听见了钝重的碰撞声,不由得往后退步,而肩胛骨碰到了一个人的腹部。我受了惊吓似的回头,却是父亲,他也在注意着刚才的画面。我仰起脸问他,爸爸,那是死人吗?我看到他从石屋里跑出来,我能到那里去看看吗?他收回目光对我说,那不是人,是一条大鱼,受了伤然后被冲到了水边,他们把它捞了上来。父亲以为我会一如既往被他蒙骗,用那只宽大干瘦的手掌来回抚摸着我的头发。可我看到了真相,并不满意这种敷衍塞责的答案,于是充满质疑地说,不对,那是一个人,黑色的人。我的话像燃烧的烟头碰触了父亲的手指一般,他缩回去的手极不自然,把我的头发弄得乱糟糟一片。然后他正色道,先回去吃饭,一会儿我再告诉你。 (2)变异 金黄色的鱼排在闪闪发亮的银盘中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但这不足以让我的注意力从黑人尸体转移到面前丰盛的一成不变的晚餐上。父亲与我坐在对面,仆人递给他一副刀叉后,拿起琵琶形的酒瓶为他倒了少半杯的葡萄酒。那些暗红色的液体在暮色里摇摇晃晃,使我想起黑人的血液与海水交融的一刻。父亲向仆人做了一个手势,我的面前马上出现了一支晶莹剔透的高脚杯,然后那些暗红色的透明液体沿着杯壁像瀑布一样平顺却充满激情地翻身而下,甚至形成星星点点的碎泡,不过转瞬即逝。当杯中的液体像无风的海面一样安静下来时,父亲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很多事情不能再瞒你,我将在以后的岁月里把我的一切传承于你,你必须学会一些必要的东西,比如喝酒,来,为即将成为优秀商人的亲爱的宝贝庆祝。我跟着他慢慢举起了杯子,由于生疏和慌乱,我错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杯脚,看上去动作十分别扭,但父亲并没有注意,他已经仰起了脖子。一股淡淡的酒精味道贴近鼻息,我有些不适应,远没有海风的咸湿味道舒服,竟然有呕吐的欲望,但我还是屏息凝神灌进喉咙一些。孰料我的喉咙对它甚为反感,剧烈的咳嗽凭空而起,夜色中声音显得尖利突兀。我知道一定破坏了父亲较好的兴致,想象着他布满络腮胡子的肌肉跳跃的模样,我惊恐万分,无端失手,竟将半杯葡萄酒洒在了地上。父亲的声音听起来像海啸一样,笨蛋,帕提斯,把他带回去,从明天开始带他到码头熟悉贸易。帕提斯是我的老师兼仆人,他无比顺从地抓起了我还在颤抖的手腕,我低着头走出了越加漆黑的夜晚。 那是我第一次公开走出城堡来到码头,在此之前我也试图接近城堡以外的世界,但都以失败告终,寸步不离我的仆人帕提斯——他的忠诚只属于我的父亲。在我入睡以后,我一天的言行举止从他的口中吐进父亲伶俐的耳朵中,父亲以此来决定我接下来的日子怎样在他的操控中度过。我无比亲切和热情地抚摸每一棵椰树,和碧绿的叶片握手,让每一朵丁香花蕊碰触我的鼻头,让它们馥郁的体香霸占我所有的感觉。我对帕提斯的喋喋不休充耳不闻,任性地保持着我的行进速度,早已将父亲说过的话抛到了三万英里海底。而当我到达码头时,眼前的景象让我惊讶得不知所措,仿佛在热带海岛生活一辈子的人在弥留之际用最后一丝力气睁开眼睛却发现身处冰天雪地,不解和讶异之情僵硬在永恒的面孔之上。一处高台上面站满了我昨天看见的黑人,不光是高大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有,甚至有和我一样大的男孩。它们一律毫无表情,脚腕、手腕以及脖子上挂满了锁链,有的人额头上还被刺了字,应该是它的名字,非常奇怪的名字,叫起来像父亲给家里的小狗所起的名字似的。他们身上只有一片辨不出颜色的布盖住裆部,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女人的胸部,仿佛长出了两颗饱满的黝黑凤梨。高台下面围满了欧洲人和阿拉伯人,他们对着台上的黑人指点和议论,然后我看到先后有两个看起来比较强壮的家伙被领走。帕提斯在我旁边说,这两个人去管理甘蔗田比较合适,放牛也不错。我还没来得及分析他的话,父亲出现在台上,他对着下面围观的人说,好了,今天交易到此为止,后天还会有一批体质好的家伙,剩下的我要带到阿拉伯去。有人拽着黑人脖子上的锁链,他们机械地迈着沉重的步伐紧随其后。一步一步朝着码头的大船走去,帕提斯拉了一下我的衣袖,我跟着他朝大船走去,我感觉父亲的目光灼热地烤着我的后背。 一个黑人跌倒了,好像再也爬不起来,他的努力我看在眼里,两只手抓进沙滩里,想支撑起身体,可惜他实在没有力气,像离开水的鱼一样趴在了沙滩上,皮肤上沾满了沙子。我刚想上前,帕提斯拉住我,父亲对其他几个欧洲人说,算了吧,妈的,又赔了!有两个人抬起那个黑人一直来到甲板上,重重地摔在上面,发出咚的一声,好像他们仍掉的只是很普通的没有生命可言的东西。我的心一直隐隐作痛,并且毫无说话的欲望,看着躺在我面前的那个仿佛死了的黑人我再次想起昨天傍晚的画面。不知父亲何时站到了我的后面,他的手拍在我的肩膀上,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昨天你看见的那个奴隶正在自杀,本来我们想把他救起,因为他能卖个好价钱,谁知道竟被淹死了,看来这次又赚不了多少钱了。我像发现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惊愕与恐惧,并且毫不掩饰的开始颤抖,我说,爸爸,这个人怎么办?他发觉了我的反应,稍显愠色,还能怎么办,出海的时候,扔到海里喂鱼。我鼓起勇气说出了心里话,爸爸,你放了他们吧,你看他们多可怜——住口!父亲厉声喝道,他的眉毛像两柄马上就要交锋的剑,愤怒地彼此靠近。他见我猛地哆嗦了一下,好一会儿才收敛起燃烧的怒火,用一种无奈和威胁的口吻对我说,有时候我真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儿子,你要时刻记住,你是白人,是他们的主人,他们全是你的奴隶,必须听你的话,对他们,你绝对不能有半点儿仁慈之心。我像一座石雕纹丝不动,将眼泪流进了心底。 (3)断绝 帕提斯带着我连续熟悉了一个礼拜的所谓交易市场,告诉我黑人额头或者前胸后背所刺的字并不是他们的名字,因为他们是不配有名字的,那些字所代表的是奴隶主的名字。所以在我注意后,发现很多黑人带有一个相同的名字辛克莱恩——我的父亲。越是这样我越加感到脚步沉重,内心的负罪感愈加强烈,特别是在我看到关押黑人的石头房后,残忍的画面甚至让我悔恨自己为什么不生成瞎子。 房子异常低矮,比我高不了多少,面向大海的一面墙上钻有一排黑乎乎的洞口。帕提斯说与这排洞相对应的内墙钉了一排铁环,黑人被一个挨着一个地拴在铁环上。父亲有意安排我亲眼目睹他们天理不容的罪行。那天正好是涨潮的时候,海水直逼洞口,父亲和助手的小船到达洞口,他们解开黑人的锁链,把他们从洞口拖出来,然后运往货轮。在来往十次以后,我实在不想看了,因为父亲他们对待黑人就像对待牲口一样,动辄又踢又打,每个黑人都是伤痕累累,体无完肤。但是父亲不同意,他说要锻炼我的意志和胆量,这个时候有一个异常虚弱的黑人小孩,看起来十五六岁和我差不多一样高。他非常虚弱,走起路来打着晃儿,毫无光泽的黑色皮肤包裹着突兀的骨头,嶙峋的骨头好像随时都会穿破皮肤刺出一样。父亲大概也看出了这个男孩没什么价值,在他打算要用他去喂鱼的时候,我大胆地制止了这种行为,我走到父亲面前说,爸爸,你可以把他养得壮一些再卖,那样也不至于赔钱是不是?我说这话的时候,心虚得很,为了那个男孩能活命,我只能撒谎了,父亲好像发觉我说得有道理,对我阴森地笑起来,没想到你很有生意头脑,不过这种小把戏你还是收起来吧,想骗老子,你还嫩呢!说着他拿过一根胳膊粗的木棍,高高举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声骨头断裂的脆响穿破空气,男孩倒在了船板上,暗红色的血像浓酽的葡萄酒一样顺着他的肩膀滴在木板上,整个左肩从脖子处断裂,只连着一层薄薄的皮。他无神的眼睛对视着我,我揪心地疼痛,马上背过了脸,去看茫茫的海天。父亲冷笑着,把我的肩膀扳过来,用力推到男孩身旁,我闭上眼睛,悔恨交加的泪水汹涌而出。 从那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不敢睡觉,只要闭上眼睛,那个黑人男孩幽怨犀利的眼神就会出现,像颗子弹想要随时穿透我的心脏。可怕的梦魇日夜折磨着我,连最基本的食欲都变得不可能,日渐消瘦的我在父亲眼里俨然废人一个。小我十岁的弟弟此时成为父亲的掌上明珠和未来的继承人,如果说原来我还承认他与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么现在我们可以称得上势不两立的天敌。他有着与父亲惊人相似的残暴本性,我曾经见过他将两只嗷嗷待哺的乳鸽活生生摔死,拔毛后,提着血淋淋的尸体送到了厨房,沾满血迹的鸽毛四散开来,从这边的墙角忽地飞向那个墙角。父亲在一边心满意足地大笑,自豪地说,这才是男子汉,好样的!弟弟转过头用他凶恶的目光结实地抽在我的脸上、心里。而他高贵的母亲看着我呆傻的模样,发出贵妇人一样标准的的娇喘声,亲爱的,你看他呀,简直是一个呆子,他真的好像那个该死的黑女人。父亲面露愠色,她嘎然而止,仿佛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父亲见我为畏畏缩缩的样子对她说,你看我们是不是该把他赶出去,我想十八年前一定搞错了,他根本不是我的儿子嘛!她自然欣喜,说实话,我早就怀疑他了,谁知道当初她安的什么心,不见得是谁的种呢,你看他的皮肤根本不像咱们贵族的那么细腻光滑白皙。是呀,父亲仿佛在为他的决定寻找借口,显然这不是一个很充足的理由,但他还是叫来了帕提斯。帕提斯三年前已经专门去伺候我的弟弟了,他屁颠屁颠地跑来,父亲对他耳语后,他面无表情地来拉我的手。那早已不再是我所熟悉的帕提斯的温度,于是决绝地甩掉了他的手后,自己向大门走去。 (4)新生 十八岁那年五月我第一次完整地拥有了与丁香花亲密接触的机会。整个下午我一棵挨着一棵摸过去,留恋忘返。当然我根本没有回头路,我只有一直向前走,不停地走,或许能够寻找到新的落脚处。我不敢走向海边,害怕内心担负过多的重荷,所以一直向着温古贾岛的中间部位行进。太多美丽神秘的建筑,让我叹为观止,心潮澎湃不止,早已忘记我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它们融阿拉伯、印度和非洲风格于一体,以栲树作为支柱,珊瑚岩和石灰浆垒就的墙壁,屋顶由漆成暗红或白色的铁皮盖成。这里的街道很窄,走在里面仿佛身置迷宫,有时抬头只能看见像根绸带似的蓝天飘扬上空,楼上阳台的男人同街对面的邻居在友好的握手。 不知不觉中夜晚突然而至,然后以它最快的速度向着深夜大步流星。泡在夜色里的我第一次感觉到孤寂,周围一片黑暗,人家小楼的窗户里透出星星点点温暖的光亮以及隐约的语声。我找到一处墙角,背靠着蹲了下去,小腿显然很累了,片刻之后它拒绝支撑我的体重,只好换作屁股接触冰凉的石板。我闭上眼睛,头趴在两条交叠的小臂上面,胸膛尽量往腿部贴过去,好像有什么东西硌了一下我的锁骨,很硬。我知道那是什么,从领口里将它掏出来放在手心里摩挲着。现在除了我身上的衣服,我所有的只有它了,一块阿拉伯绿玉,准确地说是半块玉。我并不知道它代表什么,也看不出来它像什么,反正自从我有记忆起它就一直在我身边,连睡觉都不曾摘下过。见到它有瞬间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我就是想不起来它的形状到底像什么,有三片花瓣似的东西。其实对于这块淡青色的玉,除了表面我几乎一无所知,父亲对它并没什么好感,幼时他见到后曾经命令我扔掉,但我并没有那样做。而现在只有它能陪伴我了。 从没有过的饥饿感真实的向我袭来,没隔几分钟,肚子就会发出曲折迂回的咕咕声,像在提醒我赶紧填满它们的空虚。我十分不愿意站起来去寻找食物,不仅因为我没有力气,更重要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寻找。这时候我有点儿后悔了,不是后悔逞英雄好汉离家出走,而是悔于出来的时候太过急躁忘记带上一些钱。我想明天我要找个适合自己的工作,然后挣钱填饱肚子,当然我不光是为了填饱肚子。我是因为什么而跑出来呢,维护自己的尊严,不只是这些,还有很多呢!在饥饿步步紧逼的情况下我搜肠刮肚所想的却是父亲怎样对待我,怎样对待黑人的,我只有以此来忽略饥饿的折磨程度。我在为自己打气,在寻找活下去的理由。这个理由在我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仿佛喑哑天空的一声霹雳那么震耳欲聋,宛如暴雨过后的明丽彩虹一般流光溢彩,恰似万人皆醉独我清醒的孤绝与坚毅。我再也不能忍受父亲的暴行,我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让他马上停止奴隶贸易,并且做出深刻地忏悔。 (5)身世 阵阵凉气夹带着淡淡的大海味道在我周围氤氲开来,它们无孔不入地霸占了我周围的空间,将我牢牢包围起来。我只能缩着肩膀,幻想食物,期待早晨,连咒骂父亲的心思都没有了。 恍惚中好像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那熟悉的声音一遍一遍响起。是帕提斯,哦,我高兴得惊叫起来。于是我喊道,帕提斯,我在这里,你在哪里呀?尖声细气地喊叫依然被帕提斯捕捉到了,他的脚步声开始接近我的耳膜。我们终于看见了对方,并且握住了彼此的手。他说他找了我很久,在我出来以后,他就在瞭望台上一直注视着我,然后在我弟弟睡着以后,他才出来找我。真不愧伺候了我十几年,他猜到我就没有吃饭,给我带来了面包和鱼排。 我大口进食,他说,不行呀,我一会儿就要回去,绝对不能被你爸爸发现,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你的身世。他看着拼命吞咽的我接着说,其实你的妈妈是个黑人,十年前的海啸你还记得吗,你的妈妈还有你的孪生弟弟便死于那场海啸。你能活下来完全因为你的白色皮肤,而你的孪生弟弟继承了母亲的黑色皮肤,因此他在那场海啸中也被淹死了。 他像讲述一个故事那样幽幽道来,对我却是当头一棒。在我的记忆里,妈妈始终是不存在的,或者以一种符号的形式不经意的在我脑中闪现。我从来不曾刻意地想起过妈妈,因为无凭无据,毫无想象基础可言。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八年,居然有一个人在我面前对我讲述妈妈,而且荒唐地出来一个黑人弟弟,并且过早的离世,老实说我不想听这些。帕提斯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继续说,你妈妈原本被她的酋长卖给了你爸爸,那时候你爸爸已经开始做奴隶贸易,但他的生活并不检点,这也是造成你和你弟弟出生的直接结果。在你们出生以后,你爸爸将你留下来,将你妈妈嫁给了马绍尔农场的一个黑人。海啸过后,很多人死亡,大多数人失踪不见,包括你的弟弟妈妈以及那个黑人。我们一致认为他们已经死亡,事实上自从她到农场以后,我就没再见过她。她留给你一样东西,就是你脖子上的那半块玉,其实那本是一朵完整的五瓣丁香,被她摔成两半,另外那两个花瓣应该在你弟弟身上,或者早已沉入海底。 我的肚子不再发出叽里咕噜的响声时帕提斯终于闭上了他的嘴巴,像根木头杵在我的左侧看着我欲言又止。我说,帕提斯,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但是我接受不了,恐怕你是白费唇舌。他恢复了以往对我毕恭毕敬的样子说,我只是觉得你有权力知道真相,另外我还有件事想跟你说,其实你的父亲希望你能跟我回去,他不过是一时生气才说了重话,你闹够了消了气还是跟我回去吧。如果你想多玩几天,我可以陪着你,这里我非常熟悉,等你游兴过了,咱们再回家。 我没有家,我没有父亲,就算他跪下来求我我也不会回去的!肚子饱了就连说话都是底气十足,在浓黑的夜色里我掷地有声。 (6)笛恩 与笛恩的邂逅让我充分领会到缘分的美妙,当然那是在我得知他便是我从未谋面的弟弟以后。准确地讲,我们是见过面的,母亲怀胎十月,哪怕出生后各奔东西,也还是存着一份不长不短的缘分。这就对了,也许这是解释我们在丁香岛相遇最为恰当而且唯一的理由。 在我用丝毫没有商量余地的口吻理直气壮地回绝了帕提斯的好意后,在三天三夜只能喝水充饥的时候我终于在光天化日的大街上偷走了商铺的面包。结果很多人在我后面穷追不舍,没来得及消化的水在肚子里上下左右来回晃荡,不一会儿我就跑不动了,追我的人轻而易举的将我包围起来。在他们即将对我拳脚相加的关键时刻,笛恩及时赶到,仿佛奉了真神阿拉(当地信仰伊斯兰教)的旨意真心实意来将我搭救一般,不仅帮我付了钱,而且带我到一个不错的馆子吃了一顿饱饭。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然后我觉得我们认识了很久,或者说相见恨晚。他是一个黑人,和我见过的黑人奴隶一样拥有着结实油亮的黧黑肌肤。仔细看的话,他的五官却不具有黑人的特征,鼻尖要比黑人尖细,眼睛深邃,泛着若隐若现的绿色,让我感到亲切。他在附近的种植园干活,那天正好是他休息的日子,没想到会在街上遇见我。他说看见我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也许是因为他被种植园内大部分黑人排斥的原因。他的那张混血儿的脸是不被纯种黑人欢迎的,而他黑色的皮肤又不被白人青睐,所以他时常感到无措和孤寂。这也是他为什么要解救我的原因,他并不像所有黑人那样仇恨白人。 面积庞大的种植园内翠绿欲滴,伟岸的椰树站在最高处,比它稍低的是成片的丁香,丁香下面是木瓜和香蕉树,比木瓜和香蕉树还要低的是木薯、芋头以及各种蔬菜,比他们还要低的是土地还有那群整日在土地上劳作的黑人奴隶。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像他们一样开始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作,像梦般不可思议,好在有笛恩,即使我们没有多少交谈的机会,随着光影的移动,我们渐渐熟悉了彼此,不知不觉相互之间有了深深的依赖。 让我奇怪的是笛恩仿佛对我的过去非常了解,比如他知道我的父亲是谁,他说以前在海边经常见到我的父亲,当然也见过我一两次。当我对这些表示怀疑时,他进一步跟我解释,说是以前在我家做过一段时间的奴隶,然后被父亲卖给了现在的奴隶主。有一次我们无意中谈到了父亲,这是我最不愿意想起的人,却时刻被人他提起,现在笛恩唤醒了我对他的记忆。笛恩对我父亲的印象非常之好,甚至成为他心目中的偶像,这大大出乎我的预料。后来我左思右想,非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而我唯一能想到的只是他对父亲的好感缘于我如此一个自欺欺人的原因。他将父亲的残忍冷酷看作果断大气,他所欣赏的英武霸气在我看来不过是蛮横无理的表现。后来他由衷感慨了一句具有总结性的话语——如果我有这样的好爸爸,是绝对不会冲撞他,甚至和他断绝关系的,我觉得你迟早要回到他的身边。你胡说,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条件反射一样像炸雷爆响在安静的空气中。 沉默。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再提起过父亲,直到笛恩发现挂在我脖子上的三瓣丁香残片。我们的话题不得不再次触及到父亲,尽管我们小心翼翼像小溪一路存着躲避海洋的侥幸心理,而最终经过大江大河之后还是注入汪洋,无可避免地提起父亲以及那个生死未卜的弟弟。在我将帕提斯的话丝毫不差地转述给笛恩以后,他大惊失色,喑哑半晌才说出一句让我瞠目结舌的话:我可能是你的弟弟,那两瓣残片丁香一直带在我的身上。在我目瞪口呆之际,他拉起我的手来到我们住的小屋,他在床垫下拿出了另外半块玉,递到我的手里。我拿着它下意识地与脖子上的半块玉对合,天衣无缝的结合令我们激动不已,百感交集。谁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像不相信失散多年的亲兄弟还能意外重逢并且相认一样。是他先管我叫了一声哥哥,声音哽咽,如果不是看他的嘴形,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我一时失语,迎接着他的拥抱,然后泣不成声。 笛恩后来对我所讲的关于母亲的事情,与帕提斯所说的截然不同。在他的故事里,帕提斯成为十足的坏蛋,是他背着父亲赶走了母亲和笛恩。就在海啸刚刚光临我们的岛屿时,帕提斯趁乱将我的母亲和弟弟赶出了城堡,由于他处心积虑已久,所以在父亲听来他的谎话比事实还要真切,而我成为他舍身相救的一个。笛恩说这些都是母亲在临终时告诉他的,而且让他一定要找到亲生兄弟和父亲。 手里抚摸着完整的五瓣丁香,看着他清澈如海的眼睛我完全相信了他的话。这就意味着我承认自己错怪了父亲,但是父亲的所作所为在我心中挥之不去,已然烙下深深的痕迹。犹如巨大的椰树叶子随风摆动一点点划过我的心,我想我还是不能理解如果父亲像笛恩所说的那样仁慈为何会变得如此残暴呢! (7)尾声 我知道就算我百般阻扰,笛恩还是要跟父亲相认的,何况我早已失去了方向。没有了做为对手的父亲,我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样走下去,命运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我踯躅不前。由于有了我的帮忙,笛恩与父亲的相认顺利得让人难以置信,并且将我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遇。如果与父亲和好如初,我的尊严在哪里呢,我不知道为何这个时候还要顾及尊严,也许存于世上一时,我的尊严就会大于天一时,除非我倒下,否则任谁都不能践踏我的尊严,哪怕我的父亲。父亲在这个时候设身处地为我着想,表现出他极为宽广的胸襟,足以容纳我的一切。 相认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帕提斯,父亲说帕提斯早就走了,没有与任何人告别就走了,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桑给巴尔。也许他认识到自己罪孽深重,其实就算他不走的话,我也不会为难他,毕竟当初他也是为我好,假如我真的留下了笛恩,并且迎娶你们的妈妈,那么我将没有现在的生活,你们的爷爷是不会让一个有着黑人妻子的儿子来继承他的产业的。可是孩子们,请你们原谅我吧,我也是迫不得已,否则我将死路一条,就连你们能否长大成人也是很难预测的。我从来没有见过父亲如此低三下四如此饱含深情地忏悔,他抚摸着我们的脸蛋和头发,深深反省着自己。叫我们惶恐不安,更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他就在这个时候答应我从此不再做黑奴贸易,只经营香料、木门以及其他方面的生意。 在我们相认后不久,笛恩奇迹般消失了,我和父亲差不多找遍了整个岛屿,也没发现他的踪迹。父亲说,也许他想你的妈妈了,完成宿愿以后便不再奢求什么,他是不会让我们找到的。的确是这样,他留给了我们一张纸条,让我们父子好好相处,不用管他,他习惯了流浪自由的生活,不想被任何东西制约。 突如其来的种种另我神情恍惚,一时间有些不能接受。父亲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都要抽出很多时间陪着我,亲自给我讲有关贸易方面的知识。他依然对我不厌其烦地详细讲解奴隶贸易,他的理由是以后虽然不做,但能够将它当成历史来听,并且将这些理论运用到其他产品的贸易同样合理。 十年后,父亲死在几个黑人手里,临死时要求我做的一件事是继承他的家业,继续将奴隶贸易做大做好。我含泪答应了他的要求,但我并没有这样做,我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所以不想继续种下仇恨的种子。 又过了一年,我与笛恩重逢。我惊喜的表情并没有感染他,当我叫他弟弟时,他也没有答应,好像没有认出我一样,但我认出了他,走到他面前叫他笛恩。他依然没有答应,但记起了往事,与我诉说起来。在他得知父亲已经死去后,他的脸色变了,并且拿开了放在我肩膀上的手对我说,既然老家伙死了,就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了,其实我根本不是你的什么弟弟,我不过是你父亲花钱雇用的一个黑人,一个想改变自己命运的黑人而已。那两瓣丁香也是他提前订好的而已,没想到你那么容易上当,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现在也不会混到这个份上。他做着手势,让我看他的大船,和船上众多的产品。至于帕提斯的话,也许是真的,要不然怎么会被你父亲遣送回国呢,呵呵,以后有什么生意咱们可以合作的,看在原来当过兄弟的份上,我一定会让利的,哈哈! 呆若木鸡的我脑子里瞬间空白,在充满花香的醉人黄昏一步步走向大海,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归宿。 2005、10、10零时40分 海淀知春路 备注:桑给巴尔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组成部分,主要由温古贾岛、奔巴岛和附近50多个岛屿组成。面积2657平方公里,人口近100万,首府设在温古贾岛,位于南纬56度之间;东经39。5度。位于非洲大陆以东的印度洋中的桑岛,地势平坦,无山无河,最高海拔点仅400米,与非洲东海岸最窄处的距离约为34公里。19世纪,葡萄牙人、法国人和美国人在东非的贩奴活动主要集中在两个地区:一个是桑给巴尔。阿拉伯商人控制了这里的奴隶市场和商道。此外,非洲的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岛盛产洋丁香,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被称为“丁香之岛” 归去来魅影奇幻丛书 (1)沦落 醒来的时候,阳光像一把锋利的尖刀刺进了我的眼睛,我不得不先合上双目。有鸟叫的声音婉转入耳,还有汩汩的水声真切得仿佛就在耳廓。我能感觉自己的身体虚弱至极,宛如一团浸饱水的棉花紧紧贴在地面,而且仿佛有着深陷的趋势。手指也没有一点儿力气,连攥紧拳头都显得不可能,更要命的是脑子里一片混乱和空白,就像大雨将至的低矮天空一般混沌,乌云翻滚,毫无头绪或者千头万绪。身体和身体之下是冰凉而潮湿的,但普照在身的阳光渐渐起了作用,胸膛和大腿以及手臂都感觉到越来越多的温暖。周围除了水声风声和鸟叫声,一切都是安静的,我的耳朵有点儿受不了,眼睛能感觉的只是暗红色间或大块模糊的草绿色闪烁不止,我想盲人是否就这种感觉呢! 我试着一点点儿抬起眼皮,先是针鼻大的缝隙,剧烈的白光倏地就钻了进来,促使我一下子完全睁开了眼睛,好像抽去了蒙在眼睛上的红布一样,我一眼望见了碧蓝的干净天空。我转动眼珠,发现太阳斜挂在蓝天的一侧,怪不得不那么刺眼,原来它不再直射我了。我从来没见过如此澄澈近在咫尺的天空,仿佛伸手可触,可惜我的的胳膊还是抬不起来,但手指能活动了。我好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勉强攥起了两个拳头,却只能在地面上水平移动,根本不能上行。我歪过头,啊,远处是一片高大繁盛的树林,郁郁葱葱反射着黄灿灿的光芒,而贴着左脸的根本不是印象中黑色的泥土而是亮晶晶的白色沙滩,目及处还有几块巨大的褐色岩石,敦敦实实像从沙滩里生长出来似的。眉目低垂,才发现自己只穿了一件短裤,嶙峋肋骨像起伏的群山轮廓,小腹瘪得宛如低洼的盆地,虽然我看不见它,却能想到肚皮差不多贴在后脊梁骨的样子,却无半点儿饥饿感。我这是在哪里呀,海边吗,应该是的,水声就是从脚底传来的,泛着泡沫的浪花一次次抚摸我的脚心。我怎么会在这里呢,我努力开动脑筋,想起我一直在做一个梦,梦里有着宽阔平坦的道路,两旁长满高大的树木,细碎的叶片哗啦啦凑出悦耳的音乐,当我抬头想看清那是什么树时,脑袋里面就像有什么东西在急剧膨胀,马上就要胀开整个头颅似的,我不得不在痛苦的折磨下无意识地停止这种思考。 我静静地躺在沙滩上,与死尸唯有的区别只是多了一口气,还没散发出腐烂的气息。我不想闭上眼睛,那样就会不知不觉陷入痛苦的回忆,只能大睁着眼睛无可奈何地盯着仿佛大块凹透镜的天空。看着那蓝色一点点儿变淡,我的身上开始出汗,额头的汗珠一颗颗滚落,顺着太阳穴流到耳朵里。太阳朝着海平面徐徐降落,到后来那片天开始变成火红色,玫瑰色,黑蓝色,海天交接处升腾起大团大团的云朵,它们有着鲜艳分明的曲线边框,与起伏的海浪舞在一处。水声越来越大,我渐渐感到一股凉气向我逼来,可是连打寒颤的劲儿都没有。我在颤抖,海水一点点儿向着我的头部爬来,它们像一群欢乐无比的魔鬼渐渐覆盖了我的小腿,接着是膝盖,已经触到我的裤腿了。我不知道已经到了涨潮时分,死亡的气息越来越近,恐惧使得我张开嘴巴,喉咙里发出沙沙声,我差不多忘记自己还可以像树叶像海水像风一样发出声音的本能。我再次张开喉咙,攥紧拳头,头顶着沙滩,朝着脑后挤出一声,然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离开了身体一样,两片嘴唇再也挨不到一起。我闭上了眼睛。 (2)相遇 后来我才知道并不是自己的声音吸引拉维部落的族人朝着我走来,而是在模糊的夜色中他们把我当成了一条搁浅的鱼,这是亚的斯后来才告诉我的。当时我们并肩坐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等待着日出的来临,他还说,我发现你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到家了。晨曦跃过地平线,鲜红粉嫩的太阳露出桔子瓣大小的一块,燥热的土地上蒸腾起袅袅的水气,朝阳将它们穿透,注入猩红的色彩,看上去像是燃烧起一片若隐若现的火海。我想我的身上也肯定变得美丽许多,因为在我歪头时,亚的斯坚毅的脸部轮廓变得如梦如幻,长而挺的睫毛上仿佛蒙了一层红色的霜,那一刻我的眼珠几乎忘记了如何转动。 拉维部落是一群拥有黑色皮肤和白色牙齿的土著人。他们的头发卷曲,像一团弄乱的毛线套在头顶上,而厚厚的嘴唇像是被马蜂或者蝎子蜇后留下了后遗症,肿起来老高,依稀透着淡淡的粉色。他们以打鱼和狩猎为生,打鱼通常在夜里进行。在打鱼的路上他们发现了我,把我当成一条不幸的鱼,并且有人在我的大腿根部狠狠叉了一下。亚的斯告诉我,他们用打鱼的青铜叉判断我是否还有生命。这种试验方法的确非常奏效,当时我马上睁开了眼睛,并且大大地叫了一声,但我不能确定是不是发出了声音。后来亚的斯跑了过来,他蹲在我的旁边,朝我的鼻子伸出一只手指,可能是想试探我还有无气息。但他及时发现了我圆睁的眼睛,还有那些惊扰夜色的逐渐涣散的含着无限乞怜的目光。他毫不犹豫地抱起了我,我的脸贴在他宽厚温暖裸露的胸膛上,我知道我有救了,或者说我已将死亡置之度外。他抱了我很长时间,穿过丛林,跃过湖泊,爬上高山,直到一个比较平缓的坡度,他才停了下来。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说话,耳边时而静寂无声时而万象喧嚣,黑色的浓密树枝掩盖了天空,我觉得我再次走进一个梦,从海边走进森林,走进这个有着矫健步伐和伟岸身材的年轻人的梦中,成为彼此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角色。他抱着我哈腰进入一间幽深的草屋,无边无涯的黑暗中只有他的眼睛射出介于灰白之间不可名状的两道半透明光芒,我感到醍醐灌顶般生的欲望。在我热情目光的注视下,他吸出伤口的淤血,然后麻利地为我清洗包扎。做完一切,他把嘴放到我的耳边对我说了一句话,一句我能听懂的话,他说,好好睡觉!温热的气息从耳根扩散至整张脸,我仿佛闻到了话语中的血腥味,那是我的血,他还未来得及漱口。我看着他在我身边躺下,宽大的手掌覆盖在我紧握的拳头之上,我放松地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我被亚的斯推醒的时候正是明亮的午后,白色毛脸的猴子在高远的枝头尽情跳跃,不时发出无法比拟的声音。在我听来这种嗷嗷乱叫毫无章法的叫声与这群黑皮肤的土著人发出的声音是一致的。当我这样想时,亚的斯却发出了这样的声音,他和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说着什么。见我醒来,他把一个容器端到我的嘴边,土黄色类似碗状的容器里放着一条灰蓝色的鱼。虽然是煮熟的,而鳞片依然完整,一阵腥香钻进了我的鼻子。我看着他殷切而有所顾忌的目光咬了鱼的尾巴一口。如果不是亚的斯的手指把那根长刺抽走,我一定还不想不起来自己拥有一双完好的手。我能坐起来了,双手亦能活动自如了,尽管还是没有多少力气,但对付一只煮熟的鱼绰绰有余。风卷残云,像只经验十足的老猫三两下便吞下了整条鱼。我看见他笑了,然后摆在我面前一张酷似香蕉树的巨大绿叶,上面放着几块饼状的棕色东西。我犹豫地拿起一块,他示意我吃下去。我放进了嘴巴,口感不错,带着酸酸的香味。后来他告诉我拉维部落的族人叫这些东西面包,而那巨大的绿叶便是面包树,他们把叶子的肥肉埋在地下发酵,然后捣烂加热制成面包。亚的斯在族人面前从来不用我能听懂的语言对我说话,但我总能从他贴切的手势中准确无误地体会到他的意思,这是我们之间蓄谋已久的默契。 (3)哥哥 后来我叫亚的斯哥哥,他并不叫我弟弟。我忘记了一切,不知父母不解朋友姐弟,而那一刻,哥哥这个词语势不可挡地从牙齿和嘴唇间冲出。就在那一刻。后来回想起时,我总觉得那一刻应该是罗戈西安排的。罗戈西是拉维部落信奉的神灵,传说他主宰一切,事无巨细,大到人一个人的生死或者部落种族的灭亡,小至一个青铜鱼叉的寿命以及它一生中能刺中几条鱼。 那时候我早已恢复健康,白日里亚的斯带着我穿山越岭,跟那些奇怪的植物和动物打交道。晚上他便跟随成年族人去海里捕鱼。一如既往的凌晨,我听见屋外鸟儿的一声怪叫,我知道亚的斯该回来了。于是我蹑足迈过睡在身旁的黑人小孩,来到形似象鼻的草屋门口。拉维部落拥有数座这样的草屋,它们完全由木头和干草搭建而成,屋顶设计成活动的。白天把屋顶掀去,天光毫不吝啬的照耀着每个角落,晚上再把屋顶放上,承接露水冷风以及雨水鸟屎等。我坐在马基维湖边等着亚的斯归来,马基维湖面积可观,白天总是烟波浩淼,只有在朝阳初露端倪之时它才平静得如同一面红色的镜子。我坐在岸边的断崖处眺望着东方,看着太阳一点点儿变小,变黄,那时候亚的斯的木船从远处水面渐渐漂来。很多时候,亚的斯站在船头远远望着沐浴在阳光里的我,等到他们的木舟靠岸,水浪随风荡起,拍打着断崖边汹涌生长的杂草。 断崖边树木众多,亚的斯常常带着我爬到粗壮的树干上追赶羽毛艳丽的鸟儿,躺在树干上小憩,暴烈的阳光透过树叶织成的网在我们年轻的脸庞上熠熠生辉。哗哗的水声惊扰了我的睡眠,实际上我并没有睡着,只是亚的斯夜里还要打鱼,自然睡得很香。水声从不远处的水面传来,我顺着繁茂的枝丫攀到了树的顶端,脚下的树枝越来越细,等我低头看见水面那个庞然大物时,才发现我站着的树干比自己的胳膊粗不了多少。我小心翼翼地蹲下,想更仔细地看清眼前这个陌生的家伙。当时我并不知道它叫做河马,只能看见一小块儿满是褶皱的脊梁。每隔十来秒钟,它都会稍微跃出水面,像人打喷嚏一样发出哼哼声的同时从鼻子里喷出高高的水柱。在我重新开始的记忆中充满了稀奇神秘的东西,而这如同喷泉一样的游戏令我着迷,瞬间兴奋到极点。当水柱第三次冲高的时候,我忘乎所以地跳了起来,不仅双脚落空,由于惊恐,手也没能及时抓住树枝,垂直做了自由落体运动。倏忽坠落,迅速接近水面和那个庞大的河马,我想到的只有亚的斯,本能地大叫亚的斯的名字,短促而凶狠。在我落水的霎那,我看见亚的斯也在水面绽开一朵澎湃的大花。手忙脚乱的我开始下沉,亚的斯及时拉住我的手,我抓住套在他左肩上的衣角,其实是一张狮子皮。我现在穿的还是他们和多尔兹部落交换而来的粗布衣裳,部落规定只有肩膀和手臂足够有力,能独自猎杀一头成年狮子的时候才配得起穿狮皮做的衣裳,并且在脖子上佩戴亮晶晶的象牙饰品。 上岸后,他把我放在草地上,我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会突然想起戏弄他。我始终闭着眼睛,尽量微弱的呼吸,不让腹部有明显的起伏。即使他使劲摇晃我,拍打我的后背,我依然跟死人似的无动于衷。他趴在耳边喊我谜鱼,那是他给我起的名字。他曾经问过我叫什么,可我什么都不记得,然后他说,你是一条充满谜的鱼,以后就叫你谜鱼吧!听着震耳欲聋的声音我好想睁开眼看看他焦急伤心的样子,恰如闪电的青筋在他额头怎样炸开,两颗燃烧着烈焰的眸子。他突然安静下来,我感到自己的残忍,于是睁开了眼睛。没想到正好与他的眼神相遇,他专注地看着我,英挺的鼻尖差一点儿就要碰到我的鼻子了。瞬间的发愣,我们从没如此近距离的对视过,感受过彼此的呼吸,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还会出气。他的两只手掌撑在我的身体两边,肌肉像心脏一样做着剧烈而微小的颤动。不知所措只有眼波流动的转瞬,可当我回忆起来时总觉得漫长得仿佛一直都在保持着那个姿势,那种微妙的感觉。随后而来的尴尬让我们之间再次无语,他仿佛有些失落或者生气,望着早已吓跑的河马在远处的水面继续着它的游戏。我有一种冲动,在他的面前坐下来,对他说,对不起。他抬起头看我,笑意浮上嘴角,我站起来半跪在他面前,在他漆黑的眉毛上蜻蜓点水一样吻了两下,然后重新坐在他的面前叫道,哥哥!亚的斯哥哥! (4)身世 在亚的斯将他的身世跟我讲过以后的那个晚上,我再次进入了久违的梦境。笔直宽阔的大道通向远方,两旁是繁盛的树枝遮天蔽日,路无尽头,涣散着忽明忽暗的白光。我站在路的中间呆呆地注视着前方,周围安静地只有树叶和风奔跑的声音。尽头走来三个黑点儿,两大一小,大的两边小的中间,手拉着手的三个人。他们说笑着向我走来,我只认识中间的亚的斯,他走一步就高一些,最后当他们走到我面前时,亚的斯已经和现在一模一样了。乌黑垂顺的直发披在他的肩头,如雪的肌肤细腻得宛若缎子,几乎通透。我依然那么瘦弱,他将我拦腰抱起,飞奔起来,我搂着他的脖子,看着眼前的树干急速向后退去。我抬起头想问他去哪里,他说,回家,我们回家!我问他家在哪里,他蓦地停住了疾驰的脚步,许久,他盯着前方自言自语,家在哪里! 在亚的斯似是而非的自语中,我从梦中醒来,安静地醒来,安静地想起一切,脑袋好像从来都没有疼痛过一样,一切向远去的流水畅通无阻地汇入大海,那片海是我和亚的斯初次相遇的见证者。于是我记起了亚的斯在那个落日如血的黄昏如何向我讲述他的身世。当时我们坐在湖边的一片沼泽地里,周围是半人高的芦苇和稗草,远处宽阔的湖边水域里有成群结队的火烈鸟觅食戏水,它们像一团白云徐徐移动。当亚的斯站起来大声吼道,我就是掉进了那片海,然后被冲向了沙滩。我看见那片白云瞬间腾空而起,变成一片绯红的云霞泼洒在水天相交的一隅。他说,我像你一样常常被痛苦的梦魇折磨,却不知道能对谁讲。那天的场面我一直记得,父亲和所有的船员被那群魔鬼般的海盗刺穿了喉咙,而我穿着唯一的救生衣被父亲推到了海里,才得以幸免。我曾经发誓,要找到那群海盗,为父亲报仇,可是我留在这里已有五年多了。五年多了!他伸出一只岔开五指的巴掌向我比划着,好像我对五这个数字毫无概念似的。他沉沉地说,五年多了,我居然还在这里!他用力抓住我的手,像把钳子紧紧夹住,指甲几乎嵌进我的肉里,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不安的表情。依旧慷慨激昂,谜鱼,答应我,等你长大了,你跟我一起去好吗,报完仇咱们就回家,回到那平坦宽阔的大路上奔跑好吗!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他的目光令我目眩神迷。 我再想,如果亚的斯的回忆足够准确真实,那么说我的遭遇是否和他相差无几呢,是不是我也曾经和父亲在大船上遇到了海盗,然后我也成为万幸中那个不幸的唯一存活的家伙,也被海水推到了沙滩上,然后像亚的斯一样被拉维部落当作鱼拾到,之后据为所有,穿他们的衣服,吃他们的食物,和他们做一样的事情,只是思想的永远不可能和他们一样。我发现我并没有对现在的生活感到任何厌倦和排斥,或许因为亚的斯在我身边。 (5)成年 日夜翻涌的湖水滋润着沼泽地里的天鹅绒草,它们像亚的斯的胡子几天之间齐刷刷从他唇边和下巴处光滑的肌肤上茁壮而强硬地生长出来。那天夜晚,全族人都没有去打鱼,它们聚集在一起,年长的几个男人围成一圈,在他们中间,除了亚的斯还有三个与他年龄相仿的黑人。族长说话了,他叽里呱啦像鸟兽一样说了一大堆我根本听不懂的话,然后做出一些手势。我知道他们要把亚的斯送走,送到深山去,七天以后如果他能活着回来,那么就表示他已经成为真正的男人。他将作为成年人成为部落里最新鲜的骨干成员,我相信他有这个能力。但我不愿意他们把他带走,那将意味着我将有七天的时间孤寂的度过,就像他去打鱼的每个夜晚难熬的等待。亚的斯路过我时,垂头看我,那双充满野性的目光里同样闪耀着鼓舞和期许。他没说话,我仍然能看懂他的意思,我望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和星星点点的火把,终于忍住了将要流下的眼泪。 最初的夜里,除非困到不行,否则我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闭上眼就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林子里过的怎么样,有没有饿到或者遇到野兽。在白天里,我不止一次想过要深入丛林去找亚的斯,可每次都会半途而废,有一次还差点儿迷路回不到部落的栖息地。那天晚上我实在睡不着,翻来覆去,身下的草垫子悉窣作响,惹得同屋的黑人用充满愤怒的语气对我说着听不懂的语言,我能猜到那无非是滚蛋的意思。我躲开他们,来到屋外的一棵古老的合欢树下。在白日里我已经看够它们羽状的叶片整齐的排列,粉色的绒花散发着醉人的芳香。我借助天光,爬到了树干的分叉处,像一只张开指头的巨大手掌,我就坐在手心里望着模糊的苍穹发呆。亚的斯叫我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在做梦,直到看见他爬到了我的身旁,问到熟悉的味道我才断定这是真的。我们紧紧地拥抱,我想哭,结果却笑了出来。他塞进我手里一样东西,用树叶包裹着,打开一看,却是一只鸟的大腿,香味牢牢地笼罩了我的鼻子。我咬了一口,然后放到他的嘴边,他迟疑一下,狠狠地咬下去。我们一口一口吃完时,他说他要走了,要是被发现的话,他就失去了成年礼的资格。我要送他,他说不用,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迅速消失在黑暗之中。 七天后,亚的斯背着一头强壮的雄狮回来了,他把雄狮摔在地上的一刻,所有的族人全部欢呼雀跃起来。我知道他们在赞赏亚的斯,我却只想赶紧走到他的身旁,闻到他的气息。晚上,族人们坐在一起欢庆,还有两头狮子是另外几个黑人打回来的,因此这个晚上整个部落的草屋上空都被浓密的肉香笼罩着。族长亲自将一串长长的象牙打磨而成的项链戴在了亚的斯的脖子上,在火光的映照下,亚的斯更加令人折服,我相信不光我一个人在注意他。 开始注意桑来格始于那天早上,我在湖边等待亚的斯打鱼归来时,一群女族人到湖边汲水。那个有着纤细骨骼和腰肢的女人就是桑来格,她的双眼明亮发光,细致光滑的皮肤像是涂了油。布衣裙裾包裹着匀婷的肌肉,勃发的青春呼之欲出。本来我对她或者她的美丽充满了好感,但得知族长将要把她嫁给亚的斯作为妻子后,我对她有了莫名的深深恨意,并且迅速恐惧和孤独起来。 你会娶桑来格吗?我对亚的斯说。 不会的,我还没有报仇呢!亚的斯坚决地说。 我听说族里人马上就要让你跟她举行婚礼。 如果真是那样,我和你就离开这里! (6)逃亡 如果真是那样,我和你就离开这里!说完这句话的第三天,亚的斯拉起我的手在即将步入黄昏的时刻沿着马基维湖西岸开始逃亡生涯。族长在前天晚上向族人宣布了亚的斯和桑来格的婚期,假如我们不逃跑的话,再过上一天,他们将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但亚的斯是不会娶桑来格的,他说他还没想过要娶任何一个女人,在没有为父报仇之前,他什么都不想做。我们所坐的小舟窄小狭长,亚的斯坐在我的前面使劲的划,急促的水声和我的心跳一样加速。在亚的斯努力想着如何顺利逃脱族人的追踪时,我却显得心不在焉。假如你为父亲报了仇或者你没有复仇的责任,那么你就会和桑来格结婚是吗,这个疑问像周围渐浓的夜色一样积在心底,挥之不去。 亚的斯料想得没错,在我们大约行至半夜时,拉维部落的族人还是追了上来。当时我们想停下来休息一下,不料愈加清晰的水声逐渐向我们靠近,其间还掺杂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他说,不好,他们追来了,人还不少。我第一次听到亚的斯稍显慌乱的声音,这种慌乱迅速感染了我,并且无限加剧。亚的斯说,千万不要发出任何声音,仰面躺下来不要动。说完他缓缓进入水中,在船的另一侧静静地漂浮着,一只手抓住船帮。他把船舱仅有的一点地方让给了我。我只能照做,将头放置船尾,一眼看见了晴朗的夜空,满天星斗令我有种客居他乡的久违感觉。划水的声音和人声在周围的空气里飘荡了很长时间之后归于宁静。我以为没事了,刚想开口,亚的斯嘘了一声,一只手掩住我的嘴唇。他让我睡觉,而自己潜入了水底。我怎么可能睡得着呢,空寂的黑暗之中偶尔传来几声鸟儿的怪叫令我毛骨悚然,尤其在我发现亚的斯很久还没有浮出水面时,强大的恐惧劈天盖地席卷而来。我盼望着亚的斯,盼望着日出。 亚的斯直到我即将崩溃的时刻才从船头的水面冒了出来,我高兴得流出了眼泪。他上了船对我说,咱们快走,他们在不远处睡觉,一共两条船,好像是八个人。他不敢使劲儿划船,怕弄出水声被他们发现,但在我们行驶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还是发现他们的船遥遥地朝着我们追来。如同两条黑乎乎的鳄鱼在阳光底下奋勇前进,可怕的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在迅速的接近,而亚的斯的后背早已汗流如注。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有多么没用,对亚的斯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累赘,我不想连累亚的斯,做出了一个巨大的决定。我以为亚的斯会反对我的决定,可是他抚摸着我的眼眶说,那好,我先走,他们不会杀你的,等我报仇以后就回来找你。他的眼睛里含着满满的恋恋不舍和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跳下水不见了踪迹。在水花溅起的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沉落水底不复存在,成为失魂落魄的一具肉体,被赶上来的黑人架到了船上。 回到部落后,他们用粗硬的棕榈绳把我绑在了一棵年轻的合欢树上。绳子差不多要勒进肉里,我却一点儿疼痛的感觉都没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心如死灰。我不知道为什么亚的斯竟然为了复仇放心地丢下我,他真的不会再来救我吗?我希望他来,更不愿意他过来,这里到处都是埋伏,如果他来救我的话等于自投罗网。黑人族长的智慧显然和他的年龄相符,他料定亚的斯会来救我,对我成为诱饵这一事实微微颔首。时光漫长而短暂,漫长因为亚的斯长期未曾出现,短暂因为每天的内容雷同。最后族长终于怀疑自己当初的判断了,他决定要以族规处罚我——烧死。那天白天很多人聚在一起声讨我的罪行,然后将我转移到一根木头上高高架起,下面堆满了干草和树枝。他们等待着黑夜的到来。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如约而至的除了夜晚还有亚的斯。我始终相信自己的预感,就像我的嗅觉早就闻到了亚的斯的气味。夜晚来到后,族长将在周围巡逻的人全部召集回来,他们以我和族长为中心围城一团,就在他带着严峻的神色哇哇乱叫时,那些草屋猛烈地燃烧起来。人群大乱之时,亚的斯像一只大鸟从天而降,为我割开了绳子。我万分激动,眼泪再次不争气的流下来,我知道你会来救我的,我一直都在等着你!亚的斯见我的脚踝和大腿伤痕累累,干脆背起了我。在他想要冲刺的时候,一大群人拿着鱼叉和木棒树枝的黑人围住了我们。为首族长显然为那些失去的草屋心痛不已,他对我们两个大吼大叫,后面的人也跟着举起鱼叉棍棒声声呐喊。亚的斯放下我,吻了一下我的眼睛说,如果今天我们能够逃出去的话,我再也不想复仇的事情了,只好好地跟你在一起,照顾你,做你的哥哥!我说,好!然后紧紧地抱住了他,我哭了。他说,不要哭,坚强点儿。他擦干我的眼泪转过身冲进了人群。 一把鱼叉进入亚的斯的小腹成为致命一击,接着他的后背和大腿都开始流血,我们的手抓在一起时,他已经气息奄奄,最后留给我的是一个努力盛开的笑容。我没有哭,也没有眼泪,缓缓而有力地拔下他腹中的鱼叉。上面还流着他温热的鲜血,我要让我们的血流到一起,唯一的办法是将它刺进我的胸膛。我听见呼啸而来的鲜血喷薄而出的声音,它们流到了我和亚的斯的胸膛上,将我们俩紧紧地粘在了一起。 2005年9月10日 北京知春路 带我去北京我就结婚尾声 尾声 转眼间一个多月过去了,陈泉的事情依旧没有着落,纪娜不想主动找他,她开不了那个口。她心里盘算着如果陈泉真的有什么大的举动,那车间里的人肯定会提到的,然后她装作无意中听到的消息,再跟他联络就好了。她总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可能是陈泉离开公司时间长了,要不就是去外地打工了,反正这段时间没有人提起他,就好像某个流行歌手沉寂时间过长,人们很少有机会想起他,除非他有新的成绩令人瞩目或者爆出乱七八糟的绯闻。纪娜也不好意思挑起话题,那样会惹人猜忌甚至被人背后戳脊梁骨。父母那一边暂时被她蒙了过去,她告诉他们正在和陈泉交往,但绝不说出陈泉的名字也拒绝带他到家里来玩。父母想兴许还没到时候呢,再等等看吧!纪娜清楚瞒不了多久,早晚都得穿帮,她便提前考虑起露馅后可能出现的结果。最坏最自然最可行的办法肯定是顺从母命,凭媒妁之言再走一遍相亲的老路,纪娜有点厌烦这样做了,她对这条路不抱有任何幻想和期望。后来她想到了外出打工,不过是想想而已,还没想出外面什么样子便自行否定了。如果真要出去的话,那就一定得在外面找一个对象,否则的话打了几年工再回家已经是老姑娘了,那肯定找不到圆全的男人,不是死了老婆就是穷得叮当响总归是有缺陷的,要不人家才不会娶一个超龄女人呢! 堂哥回家让她倍受打击,她第一次慨叹自己的命不好。以前堂哥寒暑假回家都是一个人,今年却带回一个漂亮的女孩,引得村人注目和谈论。纪娜看那个女孩第一眼时,就猜到了她是堂哥的女朋友,看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纪娜想起了郎才女貌天造地设一类的词语。女孩的穿着打扮谈吐举止无不散发着一种特有的气质和神韵,令纪娜赞叹折服并且羡慕不已。女孩喜欢说话,对很多东西感到新奇,有时候她也和纪娜说话。 那天纪娜上夜班,白天正好在家。女孩来找她,让纪娜带她到菜园去看看。她说堂哥去河里洗澡了,一个人闷得慌,想起堂哥说过这个村子家家都有菜园,便想去看看。纪娜带她来到了菜园,一进菜园她的嘴便没闲着,说得最多的就是各种表示惊叹的语气词,什么哇啊呀咦哦等等。在纪娜看来很平常的黄瓜豆角茄子辣椒土豆韭菜茴香等等到了女孩的眼睛里都是那么奇怪,她总是有一大堆问题讨教纪娜。纪娜对她的行为并不感到奇怪,她猜到这个女孩肯定是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城市里,农村的菜园可能是她第一次亲眼目睹。就像从来没有进城的女孩突然有一天置身长安街那种新鲜劲儿是一样的。纪娜耐心给她讲,告诉她这叫什么那叫什么,女孩听她讲完说,我真佩服你,也羡慕你,吃着绿色食品呼吸着干净透明新鲜的空气,我真想长期住在这里。纪娜摘了两根黄瓜,递给她一根,说,北京比这里好多了,你就是住腻了才这样说!女孩说,北京也好也不好。她咬了一口黄瓜咀嚼,叫道,真香!见纪娜低下了头,便问她怎么了。纪娜说,你能给我讲讲北京怎么好吗?女孩说,北京车多人多高楼大厦多,没啥好的,我要是毕业了肯定不在北京找工作,我就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往北京扎,对了,你没去过北京吧?纪娜无奈地点头。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关键是你们家离北京又不远,不去有点儿可惜,虽然我都住腻了,女孩说。纪娜再次点头,眼神飘缈不定。 纪娜以前在电视里多次看到过北京的景象,而天安门故宫长城小学一年级就知道了,这些挂在嘴边上的地方她觉得很熟悉,而想一想却是从来都没有去过,不免觉得遗憾。堂哥和纪娜回学校了,留给她的却是无尽的怅然和虚空,她越来越觉得活着没有了趣味,平生第一次感觉空荡荡没着没落,好像心被挖空了,再没有任何欲望。 一天中午,纪娜像往常一样干完活计,回到更衣室打算休息一下。所谓更衣就是在干净衣服外面套上又厚又脏又难看还带着怪味的工作服。光是套一件工作服还不行,因为下半身和脚还没保护起来,这就需要再围上一个用编织袋缝合,围裙一样的东西,然后把塑料袋套在脚上才算全副武装,能够到车间去了。这套行头虽然笨重,作用却不小,因为车间里到处粉尘飞扬,浇注粉笔用的石膏混合物往模子里倒的时候会溅得到处都是,如果不这样把身体包起来,有多少衣服也不禁折腾。一般中午干完活,大家都不会去,把早上从家里带来的饭到食堂热一下就凑合了。饭后还可以休息一下,准备迎接下午繁重的劳动。 她刚到门口就听见里面七嘴八舌,热闹得很,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进了屋。她看到大家正在抢糖块,争着要奶糖和酥糖,没人说要水果糖。窗台上还有一大袋黑皮瓜子,瓜子皮和鲜艳的糖纸散在地上,被人踩来踩去。她捏了几个瓜子,仍进嘴里一个开始脱工作服,她问,谁的喜糖?有人说,你管谁的呢,有的吃就得了。便有声音附和着,对呀,是呀!她不再着急问,知道一会儿他们中间就会有人说出来。脱掉衣服,洗了手,悠闲地嗑起瓜子来。拿糖的人把塑料袋递给她说,你想吃酥糖还有奶糖就朝他们要,这里好像只有水果糖了。又有人答言,吃吧,吃完了明天再朝小陈要去,还怕他不给。纪娜心头一震,走到半空的手又回去了,连嘴里的瓜子皮也没有及时吐出来。她想,小陈,难道是陈泉,以前大家都是这么叫他的。纪娜强打精神,若无其事的问了一句,陈泉结婚了?定亲!哪有那么快?有人回答她。她的手还在往嘴里送着瓜子,牙也在嗑着。瓜子在两齿的压力下爆炸,清脆的声音有如雨打芭蕉灌满了更衣室。有人说这瓜子好吃,是奶油味的,又香又甜。纪娜一个接着一个地嗑,却品不出香甜,一嘴的苦涩味。 第二天早上纪娜起来晚了,骑着摩托来到岔道口,她没有往粉笔厂的方向拐去,而是顺着那条林间小路风驰电掣。草丛里的露水溅在她脚面上,有的甚至崩激到脸上,清凉的带着隐约草香,好舒服。快到临溪镇时,她不得不放慢了速度,因为路上很多人,大都三五成群,提着篮子挎着兜子的。她猛地想起原来今天是临溪集,这些人都是去赶集的。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她告诉自己不要赶集,直觉告诉她会碰见李晓东。然而手脚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不听使唤地向临溪集方向走去。人群越来越稠密,声音也杂乱起来,小贩们大多数刚到,还在支摊子,撑太阳伞,摆货物。她推着摩托往前走有点吃力了,旁边有人叨咕怎么不存起来,在这儿挡道碍事。她什么也不想买,害怕见到李晓东,眼神却在人群里徘徊,希望见到那张熟悉的面孔。 后来她还是走出了人群,把摩托停在一家小吃店门口,锁好以后进了屋。她对服务员说,一碗豆浆,两个茴香盒子。那个小丫头答应着,不消一分钟就给她打点好了。她埋头吃起来,许是真的饿了,一勺一勺喝豆浆嫌费事,干脆端起碗嘴对嘴喝了起来。在这样的小吃部就像在家一样,谁也不用注意自己的吃相,怎么痛快就怎么来。她感觉有人坐在了她对面,她以为是来吃饭的,心想,那么多桌子,干嘛非要在这张桌上吃。但她没有抬头,打算吃完了就走,不想招惹谁,也没心情。可那个人却像存心找茬儿似的,把头倒下来,脸蛋几乎贴在桌面上了。纪娜有些生气了,她猛地抬起头,迎面盯着她。原来是个化着浓妆的女孩,艳嘟嘟的小嘴仿佛展翅欲飞的小鸟,桃红色的眼影呼之欲出,像两片花瓣贴在肉眼泡上,眉稍拼命向斜上方吊得老高,使人想起青衣的眉毛,脖子上带着一根金黄的细链子,耳垂挂着两只银白色的金属圈,大得有如小孩的拳头。纪娜感觉眼前这个人的眉眼似曾相识,想了半天,怔怔的,叫不出名字。那人倒是痛快,一只手隔着桌子拍到了纪娜的肩膀上,响亮地叫了一声,纪娜!怎么?认不出我了吗?纪娜感觉名字就在嘴边,可就是叫不出来。还是那个女孩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她站起来拉住纪娜的手说,我是杨秀霜呀,你忘了,咱们不是一起在粉笔厂上班的吗?纪娜终于想起来了,往事一下子涌上心头,她张开嘴大叫起来,秀霜,原来是你,唉,你这个打扮我都认不出来了。两个人攀谈起来,由于意外的惊喜,两个人脸上爬满了红霞。杨秀霜话非常多,她说自己是来赶集顺便到男朋友家的,又问纪娜的来意。纪娜只好说是来赶集的,问她现在在哪里工作。她说原来在秦皇岛,现在不干了就准备结婚了,又问纪娜在哪干,得知还在粉笔厂后,她唏嘘不已说纪娜真有耐性,又说她不出去转转算是白瞎了,接着给纪娜讲起外面的趣闻。纪娜根本没心思听这些,她更多的想起了关于杨秀霜的往事。说实话,不管杨秀霜混得多好,她也有点儿瞧不起杨秀霜。今天看见她这身俗气的装束打扮,心里其实厌恶得很,但毕竟是老朋友,所以还是装出饶有兴趣的样子听她摆和。两个人大概说了半个小时才离开小吃店,纪娜推起摩托,杨秀霜见了不免夸赞几句。杨秀霜说,咱们先去赶集,让我那个男朋友等会吧,谁让我遇见老同学加老同事呢!纪娜便笑,心不在焉的样子。她其实不想去,却又找不出什么理由来,便没话找话,听你这样说,你男朋友不错呀?杨秀霜假装谦虚,而语气满是自豪,还凑合吧,对我挺好的,也就是普通家。你不知道,上礼拜他带我到北京转了一圈,好家伙,真是开眼界呀,人家那楼多高呀,那马路多宽呀,那车我一辆也叫不出名字。天安门广场、英雄纪念碑还有人民大会堂我都看见了,就是一个字好。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说了半天你肯定也想不出来,哦,对了,我这里有照片,我拿给你看看,还有我男朋友呢。说着,她迫不及待打开了枣红色坤包,拿出一叠照片递给了纪娜。纪娜看见第一张,就愣住了,有如当头一棒,顿时感到头晕目眩,几乎倒下去,多亏靠在了摩托车上。杨秀霜见她脸色苍白,问她怎么了?纪娜无比虚弱地说,有点头疼,你能给我买点止疼片吗?杨秀霜是真的关心,眼神里装满了急切,她说,好的,我这就去。她拿上包,骑着自行车直奔药店。 纪娜用拳头擂了几下脑门,发动摩托往响宝盖的方向开去。脑海里不断闪现出杨秀霜和李晓东在天安门前相互搂着,笑靥如花的场面,那一定是天安门,因为毛主席的照片就在他们左边的门楼上挂着。他们两个灿烂的笑容一路上挥之不去,有如眼前的蠓虫一样往纪娜的眼睛里钻,让她流泪,让她揪心地痛痒。她真的不敢相信,原来他竟然喜欢杨秀霜这种浪货,骚货,婊子。她用恶毒的字眼在心里咒骂着他们俩,把有关杨秀霜的风流韵事翻箱倒柜鄙视唾弃了一遍。她不知道为什么记性突然变得这么好了,许多事情都像昨天刚刚发生的:小学时班里两个男生为了杨秀霜大打出手,几乎见血;粉笔厂时她和隔壁那个男生在更衣室亲嘴;还有某天清晨穿着内裤在村里跑,她继父拿着菜刀在后面追当然这里面有纪娜听别人转述的,现在她愿意用生命去相信这是真的。她心有不甘,原来抢走李晓东的竟然是这等货色,李晓东真是眼瞎了,要不就是一个不正常的家伙。她几乎用尽自己所知的最惨无人道的惩罚方式诅咒他们,直到两眼冒火。 回到家,立刻打开抽屉,拿出了那张她和李晓东的照片。盯着它,大概半盏茶的功夫,终于放声大哭起来,随即把相片撕得粉碎,紧紧攥在手心里。妈妈不知出了什么事儿,也不敢插话,在一边看着她,生怕她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儿。她把手中的纸屑扔进了灶膛里,然后塞进一把柴火,划着了火柴。青烟顺着灶门袅袅上升,她带着眼泪的脸绽开了笑容。妈妈看出些端倪,知道她应该是彻底死心了,很想问她关于相亲的事情,又怕刺激她,于是欲说还休。纪娜好像看出了目前的心事,她用胳膊抹了抹眼泪,擤了一下鼻子,说,妈,以后再有人来相亲,先让他们答应我一个条件。妈妈张口结舌,半天憋出一句话,什么条件?纪娜微笑,只要他答应带我到北京去玩一趟儿,我就跟他结婚。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北京 带我去北京我就结婚八 八 纪娜退亲的消息不胫而走,耳尖眼快的媒婆便把这儿当成自己的职责装在了心里。父母发现自从退亲后,女儿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而且还喜欢独处了,动辄就对着天空发呆。原来女儿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原来她高兴就笑,悲伤就哭,很少有过那种忧郁深邃的神情。除了这些,更让父母忧虑的是纪娜拒绝相亲,已经有好几个媒婆被女儿挡在了外面。这样的行为在村里人看来是大逆不道的,不管怎么说,媒婆总归是你的长辈,而且她做事的初衷都是好心,相当于月老的使者,冷言冷语把她们拒之门外首先是大不敬的,再有也坏了自己的名声。父母担心女儿找不到好人家,因为人家被拒绝的次数多了,就不再会有人给找婆家了。那天晚上他们跟纪娜说今年必须把婚结了,劝她不要任性,赶紧相亲吧!她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便让妈妈给她解释。妈妈高兴了,以为女儿终于开窍了,便把自己的顾虑和当前事实详细讲了一遍,最后得出纪娜今年结婚是必须的,是命中注定的走到这一步。他们的理由是纪娜今年二十三岁,二十五岁本命年又不能结婚,但是在农村没有超过二十五岁才结婚的,那样找到的对象大多数是有着明显缺陷的,否则不会到了二十五岁还找不到对象。这么说,明年二十四岁结婚也可以,但传说明年也就是二零零五年是所谓的“寡妇年”结婚的话,往后的命不言而喻。对这种传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让自己已经知道了呢,要还是那么干的话,纯粹是自己给自己添堵,所以不管主客观原因,纪娜的最佳结婚时间就是今年。要不他们两口子也不会心急如焚,就剩下半年的时间了,所以相亲也是形势所逼,由不得纪娜使性子。 纪娜对父母说的这些无所谓信不信,她一听也就过去了。但是父母非要让她表个态,否则他们就要强行相亲,自作主张了。纪娜明白自己还没有从李晓东的阴影里走出来,她的伤口还没愈合,怎么有心情继续惹火上身呢?她使了缓兵之计,答应父母考虑三天,再作决定。三天里她感受的依然是孤独寂寞和难以忍受的剧痛,根本想不起来去考虑父母的话。当期限已到,母亲在饭桌上问起时,她始终不吱声。后来她实在忍受不了母亲的唠叨了,虽然母亲的话语并不重,但她觉得那是一种伤心的聒噪。于是她说,我不再相亲了——父母为之一惊。她看着他们惊恐的眼神和妈妈正待启开的嘴唇,又加了一句,我已经有朋友了。后半句简直给父母吃了定心丸,他们惊恐的眼睛睁得更大更圆,射出喜悦的光芒。妈妈问他是谁,她显然不愿意现在就说,敷衍了一句,过几天再告诉你们。你不要蒙我们,这可是你的大事!妈妈心里没底。纪娜不耐烦了,这事儿能随便说嘛,要是没有的话我就听你们的去相亲。爸爸妈妈放心了,此后不再追问,单等着纪娜高兴时把来龙去脉讲给他们。 纪娜所说的那个人叫陈泉,曾经和她有过很长时间的同事关系,一个月前便离开粉笔厂,自己做生意去了。他很喜欢纪娜,他对她的情意不光是纪娜能感觉到,那些在一个车间工作的同事都看得出来。他是工厂主任的亲侄儿,但他丝毫没有摆过架子。本来大伯让他管管帐跑跑业务,干一些轻松的活计,可是他一门心思在纪娜身上,说什么都要和纪娜干一样的活,而且要在一个车间。对纪娜那是没得说,一些累活脏活他总要抢着帮她干。她感激他的同时也很乐意,从来没有刻意拒绝过他。于是他更加卖力,在纪娜面前充分表现自己。不过两个人一直没有深谈的机会,谈话内容仅限于各自家庭兴趣爱好等一些表层的东西。原本陈泉在纪娜的心里没有多少分量,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在一起上班或者某一天他或者她离开了粉笔厂,纪娜百分之百会忘记他,一辈子也不会想起来。也许过去个三年五载,有人跟纪娜提起他,她非得绞尽脑汁在记忆中搜寻,才有可能寻回一星半点儿的印象。 纪娜要见陈泉的话其实很容易,手机号、家里电话甚至陈泉家她也能靠打听找到。暂时她还没有见他的打算,就连以后是否要见他,她也没考虑过。陈泉是粉笔厂唯一知道她定亲的人,也是至今唯一给纪娜写过情书的人。纪娜告诉他自己定亲是为了让他死心,谁知他受挫后更勇,一张薄纸满腔真情,连旁人看了也会感动。可是纪娜没有感动,她觉得他过于幼稚,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还玩这套。可想而知,她并没有意识到这份情书在她感情生涯中的重要意义,看完后先是装进兜里,路过村头的石桥时,她随手扔到了河水里。情书上有些字她不认识,但这并不妨碍她的阅读,因为她想知道的是主要意思。看完后给她的第一感觉就是肉麻,浑身起鸡皮疙瘩,不足千字的文章里光“爱”这个字排列起来就占了好几行。大致意思就是自从看到纪娜就爱上了她,诉说自己为什么情愿和纪娜在一个车间干又脏又累的活儿——想和她同甘共苦,得知她已定亲后如何伤心,相思成灾,最后又坚定了信念,说是离开粉笔厂一阵子,什么时候纪娜想通了可以跟他联系,他永远都等着纪娜。纪娜书念得少,辍学以后基本没拿过书,所以不像大多数女孩一度热衷琼瑶、岑凯伦、席绢等人的言情小说,她的青春期省略了这个环节,没有中过毒,从而她的梦想相对来说要比其他同龄女孩现实。然而,所谓的现实差不多全来自长辈的经验之谈和谆谆教诲,所以显得空洞无物,就像一张作业纸,上面按照常规印好了方格或者四线格,纪娜只要遵守规则(比如方格只能写汉字,四线格只能写字母)和时间,不管是趴着站着躺着写都行,而最终目的只有一个——结婚。以她脑袋里现存的关于婚恋的潜规则来衡量陈泉的行为,就有点儿标榜自己甚至哗众取宠的意思了。她无视于这种感情表达方式,并不是不了解,而是信不过或者不屑于而已。她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事实上无疑加深了陈泉在她心目中的印象(好坏暂且不论)。 带我去北京我就结婚七 七 还有两天李晓东就要回厂子去了,但是自从纪娜被气跑以后,再也没跟他联系过。他到底是有些慌神儿了,既怕彩礼白白搭上,又怕杨秀霜起疑心生出许多麻烦。他本来的想法就是能有多快就多快的了结纪娜这件事,可惜现在看来他却把主动权让给了纪娜,让他伤透了脑筋。他没有再听父母的任何意见,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杨秀霜重于那些彩礼,毕竟错过了杨秀霜就很难再遇到了,而钱去心安,总之还是能够赚回来的。他想好以后便给纪娜打电话,约她出来。 纪娜这几天就在等着这个电话呢,她谎称生病和厂里请了几天假,待在家里,寸步不离。她一看显示就知道是他来的电话,马上拿起话筒,放到嘴边却说不出话来。她听见他说,我们去原来的小树林见面,把话说清楚吧!她本来想刁难一下他,跟他打哑谜,治治他,而嘴里却说,好吧!心里想,都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意思,铁定了老死不相往来!再这样逗来逗去,倒显得自己跌架,自作多情。她换了一件衣服,随手拿的,没想到却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穿的那件。不可避免的怅惘唏嘘一番,自艾自怨起来。 纪娜先到的,她挑了一处树阴靠在摩托车上,身上还在流汗。她想起妈妈昨天叨咕着马上就要进二伏了。空气是粘稠几乎要凝固的,知了躲在繁茂的树枝间弹奏,悠长而急躁,悠长使人觉得这声音千年不变,来自遥远亘古,而急躁却让人感到与当下心境颇为吻合,仿佛近在咫尺,伸手可及。李晓东自远而近,由一个黑点渐渐变成了有棱有形的活生生的人,就像她对他的了解和认识,开始的时候就像一个符号,从别人嘴里得到的信息——这个有着姓名的符号以后可能成为你的丈夫,直至随着时间渐渐相处和了解,才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性的男孩。她忽然觉得了解一个人是多么不容易,花费了她多少心血和感情甚至青春啊!退亲却是那么简单,物归原主便万事皆休,谁能知道她心里的苦衷,脑子里的想法呢?她想起电视剧里那些恋人分手后总会有人要痛苦的,可为什么偏偏让我承受而不是李晓东呢?难道退亲两个字就能抹掉以前相处的快乐日子吗,那些日子的曾经拥有是为了现在来折磨我吗?她觉得自己做不到,起码短时间内是不能忘记这一切的,让她一辈子不再想起这些事,那更是不可能。 李晓东觉得自己理亏,毕竟是他先对不起人家的,他清楚这是在农村,如果在城里的话叫做脚踩两条船。说实话,就是因为纪娜的老实本分,他才敢这么做,否则他不会像现在气定神闲地来和纪娜谈判关于退亲的事情。见纪娜形容憔悴,他乐了,旋即愧疚感又上来了,他的直觉是纪娜因为他才这样的,在为自己的行为深感抱歉的同时不禁暗自佩服自己的魅力,能叫两个性情迥异的女人着迷,实在值得举杯庆祝。他先开了口,来得这么早?尽量说得轻松,像平常一样。纪娜点头,不吱声,她想尽快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看得出来在这次很有可能成为他们俩人有生之年最后一次谈话上,他还应该一如既往充当主动一方,不要把难题留给纪娜。他习惯性的挠了挠后脑勺,说,我想来想去觉得咱们俩不合适,我决定退亲。纪娜稍感意外,虽心里早有准备,还是轻微咯噔了一下。她说,退亲当然没问题,我只是想弄明白一个问题,你能把原因说得具体点吗?彼此谈话都让对方感到意外,却在情理之中。他说,咱们俩不合适,以后就算结婚也不会幸福的。她说,你是不是已经有了合适的对象?才这样说。他本来不想说真话,但见她如此真诚坦白,便从实说了,嗯,是有了,她是我们同事。听了这话,她有短暂的踏实感,便说,哦,那好吧,想必你和她在一起要比和我在一起快乐。她觉得既然是他的同事,肯定认识的时间不会短了,比起她常年在家里,一年难得见过几次面的来说,感情深厚超过她也是理所当然。纪娜便同意了退亲,她说,你放心吧,我还要顾全自己的面子,明天我会让媒人把彩礼如数退还的。如此顺利让李晓东有些窘迫,同时也对纪娜平添了好感,歉意也就愈加浓重,便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看上去很惊愕。 纪娜先发动了摩托,挂了三档,一忽儿就成了一个点在李晓东眼睛里越来越小。纪娜不时地回头,当她看见李晓东和摩托车两个小点合成一个大一些的点时,她哭了,并且调转车头,挂到最高档,加足油门,一溜烟儿追了上去。眼前的点儿渐渐变大,渐渐得看清了李晓东衣服的颜色和摩托车的颜色,她放慢了速度,刻意保持着这个距离,不敢加快,不想让李晓东发现他。这条林间小路本来既不是很长,没过两三分钟,李晓东便消失在纪娜的视线中。她停下了摩托车,站在路旁,望着眼前的青草绿水,纹丝不动。 父母对她的决定深感不解,她言不由衷的说了一句话,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他想打光棍,我还要嫁人呢!她十分清楚父母非常爱听这句话,他们巴不得女儿是这样想的,这下子他们不用担心女儿走不出这个圈子,耽误了终身大事呢!她在安慰自己,欺骗自己,掩藏自己真实的感觉。 第二天,妈妈清理东西的时候,把一张照片扔在了地上,准备把它和垃圾一块儿扫出去。纪娜看见后拣了起来,那是她和李晓东在北戴河拍的照片。妈妈说,还要它干什么,扔了算了。纪娜说,好,我看看就扔,这上面还有我呢!她拿着照片来到了大门外,两旁闲置的猪圈里养着鸭子,它们听见了脚步声,以为有人要给它们喂食,嘎嘎的叫起来。纪娜顺着门前的小路上了大道,这是一条通往临溪镇和县城的大道,但一直没有铺过水泥板,只是垫过几次碎石子。几年前就被车辆轧翻了,如今泥土和石子混在一起,高低不平,在上面骑车子颠簸得要命。她站在树阴下,看照片上笑容可掬的他左手搂住她,她还是不太自然地靠在他的肩膀上。那时候说的话,有过的事情像一组组感人至深的电影镜头来回闪现,催泪弹似的让她不禁潸潸。 带我去北京我就结婚五 五 李晓东的父母回到家看见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满地瓷片,便知道是儿子和纪娜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甚至是争执,要不然怎么会摔碎盘子呢。李母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说,我要退掉这门亲事。父母不解,面露困惑,盯着他,妄图在儿子脸上找到答案。李晓东并没有回答他们,而是到厨房拿来笤帚和簸箕,把瓷片收起来,扔到了外面。几个打牌的人见二老摆出审问儿子的架势,便托词有事溜之大吉。李晓东回来后便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父母。爸爸妈妈听到后首先考虑这事儿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但见儿子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门子想的就是要退婚。他们向他询问原因,李晓东说,就是看不上她了,不想要她了。父母想起儿子曾经提到过一个同事,也是临溪镇的,莫非是有戏了,否则儿子不会如此斩钉截铁。李父说,过年时你提到的那个同事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 李晓东想反正早晚都要说,还不如趁这个机会说明了呢。于是他说,朋友关系,他是我女朋友,我们已经私自定下来了。 李母有一点儿吃惊,她怎么样?你敢肯定比纪娜好? 什么好不好的,我喜欢就行了,早就说过不要你们给我介绍,你看介绍了也是白搭,弄不好还要搭进去六千多块钱,李晓东满不在乎。 李母暗叫不妙忙问儿子,刚才她来的时候,你一句话也没跟她说? 是呀,我讨厌她,怎么会跟她说话呢? 那就好,但愿她能看出来咱们想和她断了这门亲事,好让她们先提出退亲,那样彩礼还是会给咱们退回来的。李母寻思着说。 对,咱们绝对不能先提出退亲,否则以前的一切都是白搭。李父随声附和。 那她要是看不出来呢,或者看出来就是不提出退亲和咱们僵持咋办? 我想不会吧,按说他们家人都属于老实、实诚人,应该不会有什么花花肠子吧! 难说呀,他们要是成心报复你也没有办法,只能认栽了。我倒觉得他们一定会先提出来的,你想呀,纪娜家也是好面子的人,肯定不会为了那点儿钱坏了自己家的名声,她以后还要找婆家呢,要是听说咱们先退了他们,别人会怎么想,肯定是纪娜有缺点呗。 你妈分析的对,反正你有后备的了,还怕跟他们耗吗?     妈妈看见纪娜支好摩托,一阵风似的卷进了房间。她猜测着一定是发生什么事了,否则纪娜不会这样风风火火,不着调。于是她放下手里刚要划着的火柴随后进了屋,掀门帘的时候她说了一句回来了。没有回答是肯定的,纪娜趴在炕上,头钻进了毛毯里。牛仔裤勾勒出纪娜优美的腿部线条,七分袖的水红小袄更显腰身俏丽。她这样欣赏着女儿的俏丽身姿时,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青春时光,那时候自己也是十里八村数得上的美人,要不是因为挑来挑去年龄大了怎么说也轮不着那个傻王八蛋——纪娜她爸。其实纪娜她爸并不傻,不过是做人过于实诚,常常受人欺骗还不知道,更不懂得吃一堑长一智,总是犯相同的错误。自从她嫁给他后,经过她的调教,纪娜爸绝对有了长进,不光是在日常生活方面,就连收破烂也学会鱼目混珠甚至往铁管里装石头来增加重量了。她以自己的经历得到的教训就是女人在感情和婚姻上(她觉得感情和婚姻是一码事)应该懂得见好就收,不要过分挑剔,否则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她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看见女儿这样的举动,她想准是和李晓东闹了别扭以前纪娜也跟她说过李晓东的一些缺点,加上刚才想起了往事,话语就比平常显得意味深长。她坐在纪娜旁边,抚摸着她的头,纪娜的头发又长又黑又亮,攥起来一大把,散开来如同河里油绿的水草倾泻而下垂至腰间。她记得小时候有空闲就会给纪娜梳头,梳得一丝不苟,头发便跟如今那些烫了离子的一样服服帖帖。有一次纪娜想要弄个离子烫,她听说对头发有害,便阻止了女儿,况且她认为女儿的头发是自然的垂顺,根本没必要追那个时髦。今天是怎么了?她扪心自问,想这么多干啥?于是她调整了一下情绪,对纪娜说,是不是李晓东那个王八犊子惹你生气了,告诉妈,妈给你出气。纪娜没有哭,也没有任何反应,依旧趴在炕上不说话。有什么话就跟妈说,没事的,有什么大不了的,吵架很正常,我和你爸经常吵架,你又不是不知道,可是吵完就好了。你们这些小年青,更没有什么解不开的,彼此忍让一下就过去了,何必那么较真呢。她继续开导女儿。 妈,我要退亲!纪娜带着哭腔,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是别人逼她这样选择,是李晓东拿着刀抵在她的后背上让她说的。妈妈吓了一跳,听得出来女儿的苦楚,心里打鼓,不知道女儿想要干什么,为什么出去不到半天,就便这样了,到底是受什么刺激了。她很想一股脑把自己的疑问全部倒出来,可是面对女儿那张无助难受的脸,她也跟着一块痛苦并且担忧,便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她好好待着,等晚饭时爸爸回来再说。纪娜听了,转身又趴在了炕上。纪娜妈去做饭了,过了一会儿她听见屋里传出了流行歌曲的声音,心里随之踏实了几分。她知道女儿一旦有心情听歌的话那就说明她自己差不多想通一半了。不过这实在出乎她的意料,是什么事情让女儿说出要退亲的话呢,她急于知道,可要不敢贸然行事,决定还是等纪娜爸回来以后再说。 纪娜爸今天回来的比较晚,他说,天气太热,卖破烂儿的少,都懒得给你收拾。我都转悠南棋盘去了,到黑才踅摸到一车子(货)。纪娜的姥家就在南棋盘附近,离响宝盖三十多里地呢,她知道天气太冷太热都不怎么好收,如今的人都变着法儿享福,贼懒贼懒的,非要等那铁皮桶生锈了才捡出来卖掉呢,反正他们也不在乎那么点儿小钱。纪娜爸属于那种一竿子杵到底的人,不装满一大车子货绝不回家,一般来说每天能挣二三十块钱。除了这项来源,前几年家里养着几头猪,这二年养猪挣不了多少钱,便开始养牛。 晚饭三菜一汤:土豆炖豆角、炒青椒、黄瓜拌凉粉,中午的米饭炒了,外加西红柿鸡蛋汤。圆桌放在庭院中间,堂屋里暖黄色的灯光透过窗玻璃照在饭菜上面,平添几分温馨。父母洗了手坐在木凳上开始吃饭,爸爸见纪娜还没出来,便问妈妈,纪娜吃过了?怎么不出来吃饭。没有呢,你女儿今天生气了,去了临溪一趟回来哭丧个脸不说话,妈妈说。爸爸坐不住了,把正在筷子上的一块土豆放进嘴里,拿着筷子来到了屋里。纪娜面无表情地看着电视,见父亲回来了,脸上露出喜悦,看着爸爸说,回来了?今天赚了多少?不多,二十七块,刨去二块钱烟钱还剩二十五,爸爸继续说,吃饭去呀!不少了,我不饿,不想吃,纪娜说,并没有要去吃饭的意思。爸爸上前拉了一下她的手臂,她扭不过爸爸,其实刚才闻到饭香味就已经饿了,所以便跟着爸爸出来了。饭桌上,她断断续续把事情跟父母说了一下,并且表示要退亲。妈妈左右担心前怕狼后怕虎,她认为不管是哪方先提出退亲都有损失,一面是女儿的名声一面是丰厚的彩礼。爸爸则认为一定要先退亲,又不是非他不嫁,受他那份气干啥。妈妈就有话说了,那样做正好中了他们的圈套,今天他们对娜儿的态度就是想气咱们让咱们先提出退亲,我才不会轻易让他们得逞呢,让他们舒服还行? 纪娜根本无心去听爸爸妈妈的分析,她在想为什么他要退亲呢,他看不上我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不让他做那事儿还是他在外面又找了比我好的。不可能,怎么会有比我好的呢?我不嫌你就算了,你倒先挑剔起我来了,而且还算计我,让我先提出退亲,不就是为了那点儿破彩礼值得吗?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算什么东西,个子不高长得也不帅脸也不白还是一个铁公鸡,你有什么资格看不上我。就你那点儿破彩礼又不是什么好东西,要是看不上我,白给我都不要。要是让我先退亲也可以,但是你得给我讲清楚了,你为什么要跟我退亲,否则我就是不退亲,看你怎么办!纪娜晚上睡觉也是翻来覆去的想,睁着两只大眼睛望着房顶,蚊子在她耳边演奏,她在黑暗中拍了一巴掌“啪”特别响亮。 带我去北京我就结婚四 四 李晓东端着一盘子洗好的苹果出来时,纪娜特别注意了一下盘子内苹果的数量,结果发现只有五个,那就是说没有她的份儿。果然是这样,他绕过纪娜,当她是这个屋子里的一件摆设,然后把苹果分给打牌的人,最后自己也拿出来一个吃起来并且嚷道好甜,问打牌的人升到几级了。 纪娜什么时候受过如此冷落,心理防线终于全面崩溃,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哗啦啦掉下来,披了满脸。她用手揩着眼泪,嘴里冲出一句话,李晓东,你有话说,有屁就放,对人不搭不理的你什么意思?有种你说话呀!她用力推了一把面不改色的李晓东,他歪倒在被垛旁,怒目圆睁瞪了她一眼之后,很快又把目光收回到牌局上。那几个人见事态有变,都放下手中的牌,眼珠在李晓东和纪娜身上来回转动。纪娜本来想去抢李晓东手里的牌,然后来个天女散花,话已经从嘴里冒出,你欺负人。然而李晓东有了防备,纪娜再有劲也不能从他手里抢过来,尽管手指头已经变成紫红色。最后她不得不放弃,随手抄起了那个盛苹果的盘子,举过头顶时,她已是不想摔了,本来拿盘子就不是她的本意,她在心里说这都是你李晓东逼的,瓷盘应声而落,清脆刺耳的声音还没消失,纪娜便踩着满地碎瓷跑了出去。她推起摩托车来到大门外发动,忙中出乱,要在平常一两下就能点着火儿,今天试了好几次也没成功。此刻她脸上的泪已经干了,脸皮皱巴巴的,眼角也有点儿疼。她不得不暂时放下愤怒,集中精力检查摩托出了什么问题,根本没有什么毛病,不过是她手忙脚乱动作不到家而已。专心发动了一次,引擎声便一浪高过一浪,她加大油门,摩托车有如离弦之箭窜了出去。在村头,她好像看见路边有人对她招手,车速很快没来得及停下来,回想起一闪而过的脸,竟是李晓东的父母。管他是谁呢,你就是八抬大轿来接我,老子也不踏进你们李家了。纪娜一边想着一边放慢了车速,她可不想出什么意外,尤其是在李晓东想抛弃她的时候。 纪娜没有走柏油马路,而是拐进了一条田间土路。她来的时候忘了戴墨镜,公路两旁都是两三年的小杨树,根本形不成树阴。阳光烤在路面上油亮亮的晃眼,纪娜总会产生前面是一片白汪汪的水域或者河流或者水晶宫诸如此类的错觉。其实她知道那是因为路面反射阳光所致,但她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即使不能走进,仿佛你向前一步,它也向前一步,总是和你保持一定的距离。土路两侧是半人高的玉米和高粱,一律是生机勃勃的墨绿色,高低起伏无边无沿,热风吹过宛如海浪翻滚,前仆后继。 庄稼地走到尽头会拐进一条林间小路,小路走到尽头就能看见响宝盖村了。纪娜打小就喜欢这条小路,窄得只能容下两个人并肩走,像一条带子蜿蜒而去。小路的皮肤随着季节更换而变化颜色,春天是草青的,夏季就成了一条五彩缤纷的彩带,秋天是金黄色的,冬季则成了洁白色的玉带。路两边树种较杂,但也只是平常那些耐活的随处可见的品种,并没有什么珍贵植物。有叶子如同打了蜡的深绿色杨树,有叶片工整细碎薄如纸片的槐树,有叶子和眉毛形状一样袅娜多姿的柳树,有开了满枝雪白粉红花朵的梨树和桃树,也有嫩芽炒鸡蛋无比可口的香椿树,还有四月间便漫天榆钱做雪飞的榆树和八月间满树像坠了红宝石的枣树。树下杂草丛生,野花竞相怒放,空气里弥漫着草香花香;成群结队的山羊绵羊悠闲地用舌头卷着嫩草,鸭子鹅在河水里尽情嬉戏;放羊人靠在老粗的树干上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日历纸卷旱烟,不知道是哪一天,但总归是过去的岁月。静谧美丽使得许多情侣选择在这里幽会,他们经常躲在树后或者坐在草丛里卿卿我我。小时候,纪娜和伙伴们管他们叫做搞对象的,碰到这样的场景,他们觉得好奇而羞涩,往往是在第一时间远远奔离。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纪娜愿意甚至渴望看到那些情侣在此亲嘴或者搂搂抱抱。那几乎是一种无意识的冲动和要求,她觉得这要比电视里的好看并且真实多了。 摩托车的橡胶轮子紧密结实地啃着被杂草几乎掩盖的路面。杂草们的上半身钻进车轱辘里和辐条上演百炼钢和绕指柔和较量。纪娜的激动和气愤渐渐平息,也许置身在如此娴静轻松的环境中才能做到宠辱皆忘,更不用说刚才的一点点不顺心了,那好比苦难汪洋中的一滴水珠,不足挂齿。她想起来她和李晓东还在这片林子里亲过嘴呢,就是在去年初冬,河冰只有指甲盖那样厚,太阳一照就化了的时候。他们在午饭前来到这里,阳光穿过只剩下几片叶子的树枝洒满脚下的落叶,早晨的一层白霜便化成了水珠在落叶上滚动,闪耀着纯洁的光芒。四周开阔而又隐蔽,看不见人影,鸟叫是这里唯一的音乐。两个人光穿着毛衣,李晓东胳膊上搭着两个人的外套,一前一后踩着堆积得两三寸厚的落叶。他们的话已经说完了,到这里名义上是为了转转,其实心里跟明镜似的,因此动作起来默契得很,接吻技巧自然日臻熟练。 想到这些,她怅然若失,却又忍不住继续回想以往的点点滴滴。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不好的征兆,有了危险信号呢,她努力地回忆着。其实她们见面的次数有限,她是完全可以从头到尾顺顺当当捋一遍的,只是她当前没有这个心情不想做而已。她还是找到了蛛丝马迹,从以前的镜头里发现了疑点,女人的感觉就是灵敏。经过她的琢磨和辨别,她觉得李晓东对自己开始变心应该始于去年的年关。 还是妈妈的话提醒了她,过年时李晓东的拜年礼不仅在数量上少于上一年,而且在档次和质量上都要稍逊几筹。第一年他拿来很多东西,几乎摆满了面包车的后备箱:酒是三十块钱两瓶的,水果是成箱的,糕点的好坏倒没注意,因为按照当地的风俗要“回年礼”给他拿回去了。当时他准备了三份,分别是纪娜家、纪娜的爷爷奶奶以及纪娜叔叔一家,除了多给奶奶爷爷一些豆奶粉外,剩下的三家一样。而去年明显不一样了,首先水果变成装在塑料袋里的,一看就知道是买的那些便宜货,酒也变成七八块钱一瓶的了,其次他们只给了纪娜叔叔家两瓶酒和一匣糕点,并没有给他们准备水果,她记得事情过后,婶婶还挑理儿了呢。当时爸爸妈妈也没多想,他们觉得节省点儿也好,以后肯定能过好日子。现在想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可以说他们家从那时候起就留了一手,就好像把纪娜当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于是尽可能的降低成本来维持这种关系,以免付出太多,悔之晚矣。还有就是从李晓东的态度上也能窥见端倪,不过是当时没人注意罢了。世上最难的事情莫过于猜测别人的想法,就算他行为诡异反常,你也不见得了解他心中真正的想法和初衷。更可怕的是,没人愿意居安思危,凡事总往好的方面想,因此便疏忽了对李晓东当时表现的深度思考。纪娜记得他过年时只待了两天就走了,后来初六时妈妈让他来,他便推说马上要工作了,就没有来。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正常的事情,人家要工作,当然要准备一下了,不能来也在情理之中。但她记得过年来的那两天,他们几乎没有单独相处过,他总是和弟弟们打牌看碟,当然也没有时间进行任何亲密的举动。而且自从过年后到现在,他一次都没有再踏进过纪娜家门,电话虽然打过几次,可每次也就两三分钟,其中还掺杂着大部分的沉默无语。现在想起来,李晓东早就有意和纪娜疏远,而纪娜始终没有领悟到,他便不耐烦了,于是今天彻底从头到脚给纪娜浇了凉水,几乎湿透了全身,连心都是冰冷的。 梨花雨 1 五十多年前的目击者谈到溪镇那场空前绝后美轮美奂的梨花雨时依旧如数家珍。如今虽至耄耋,但当梨花雨三字经过夕云的双唇敲击着他们的耳膜时,仿佛触电一般,低垂的脑袋猛然抬起,长久呆滞的双眼瞬间放射出令人不寒而栗的青光。在与利剑的锋芒相遇的霎那,夕云恍若回到了十年前那个燥热的夏日早晨。难道只是巧合,为何如此熟悉,怀疑像牛毛细雨洒在夕云干燥的心田上,尘埃的微粒轻扬之后即刻落定。夕云在诸多老者雷同的描述中构想当年的壮观景象,可惜那是他的心智无法企及的高度,除了满地经雨后的透明花瓣,他什么都想不出来。 暮霭沉沉,西天燃烧成腐烂的玫瑰色,露水渐重,蟋蟀间断的叫声和天空星光一样稀疏。夕云想找个地方躺下来,并无饥渴之感。自从习武以来,他便告别了羸弱的从前,仿佛拥有了超凡的体力,像装着贮存能量的驼峰,能够坚持十来天水米不进。不过从外表看上去他和常人无甚区别,突兀硬朗的骨骼促成他的高大挺拔,脸庞更是因此棱角分明,平添俊朗气质。 溪镇唯一的客栈灯火通明,透过楼上的纱质窗帘,人影绰约。夕云悄无声息掀开薄帘,梦般的静谧宛如秋寒浸入肌理。他根据窗户透出的明媚光影判定里面无比热闹的世俗情景,不想却是别有洞天。夕云的惊愕只限于内心,眼神背叛了他的心灵,依旧云淡风轻。屋内四扇窗子紧闭,洁白的缟素绕过雕花镂空打成花结。锡制烛台环室排开,数十根白蜡宛若树林,徐徐火苗轻歌曼舞,散发杲杲秋日之光,屋内如同白昼。夕云深吸一口气,一种无法形容的香味固执地钻进他的鼻孔。他警觉起来,像鹰发现猎物转动脖子和眼珠。除了六张古朴的原木方桌和几把雕花靠背的椅子外,半个人影都没发现。香气随着呼吸挑逗着夕云的鼻翼,他心生疑惑,急忙转身,跨步向前,像鹰的双脚离开树枝般干脆坚决。 慑人心魄的声音就是那个时候如同磁石吸引铁器一样收回了夕云迈出的脚。无可抗拒的声音让他恍然间看到了清冷的月光在落叶憔悴的脸庞上流淌的身姿。声音来自楼上,隔着空气却如贴在耳边低语样清晰。夕云寻声而去,抬头只见一位全身素白的女人居高临下站在楼梯口望着他。 上来吧,年轻人!女人说完第二句话,迈着轻盈细碎的步子进了二楼的正房,门并没有关。夕云直勾勾的盯着二楼的房间,脚步听从目光的指挥飞快登上了楼梯。他几乎忘记是怎么走上来的,不要以为他被美色所迷,其实他一直在猜测女人的来历。事实上,从踏进房间开始他就像走进了一个不可自拔的漩涡,丛生疑惑如同浪花此消彼长侵扰着他的判断力。 进来呀,才来就想走吗?女人站在门口重复了第一句话,语气却大相径庭。夕云进了房间,直奔那支状如梨花的蜡烛而去,然后他听到连续关门的声音,他知道所有的门窗都已呈现关闭状态。女人就在身后,愈加醇厚的香味翻过肩头爬进了夕云的鼻孔,几乎令他窒息。夕云并没有转头,而是绕过烛台,来到了床边。雪白的床单泛着若有似无的绿光垂至地面,地面现出原木被切割后的年轮痕迹。他坐在床上,如果不是斜对面的女人,他很想就此躺下来,已有一个多月没踏实地睡过觉了。 困了就睡吧!女人似乎看穿了他的欲望,像妻子安慰丈夫也像母亲抚爱儿子一样的语气说到。她坐在烛台旁的椅子上,面庞笼罩着清冷而热烈的白光。 你是谁?夕云终于开口,他没有躺下。 我并没有问你的来历身世,你大可不必知道我的。 夕云无言以对,他并不想交换。目光落在女人的裙子上,才发现并不是白色丝绸简单裁剪而成,如此工艺是他前所未见的。特别是裙摆的加工尤其精致得让人叹为观止,千万片指甲大小的贝壳状绸缎如同鱼鳞连缀在一起,直至脚面。他的目光像条虫子从脚面向上爬去,最后落在女人的脸上,仿佛遇到一片翠绿鲜嫩的树叶,贪婪地在上面兜兜转转。夕云对年龄毫无概念,因此我们无从得知他对面这个女人准确或模糊的在世时间。不过延着夕云的目光能够看到像白云和棉花一样洁白的脸蛋,像春露和秋水一样清澈的双眸,像笔锋和剑轨般流畅诡异的眉毛。女人笑意盈盈地站起来走到夕云面前,她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帕香囊。香囊像充满诱惑的处子之身拦截了夕云直视的目光,熟悉的香味再次袭来。他不知所措,接过香囊,认真研究起来。 带着它上路吧,关键时刻能帮你一把!女人转身,蹑足而行,出了房间,像猫从树上跳下来一样毫无声息。 夕云将香囊揣进怀里,吹灭蜡烛顶端流淌的火焰之水,仰面躺在床上,他已经习惯在黑暗中睡觉。很快他便进入了梦乡,如同流水经过泥土和石头水草一样顺理成章,他从睡梦中搭上了回忆的马车。对他来说,回忆仿佛太阳一样不能直视,那样的话,眼睛和心会尖锐的阵痛。 2 十年前那个燥热的早晨,第一缕阳光照在树梢时,知了便开始了无休止的工作。夕云坐在书房,手里握着中庸,仰起头望着院中油松斑驳的银色树皮冥思苦想。他突然对着昏昏欲睡的先生说,我为什么不能像知了一样想唱就唱,非要关在书房里读这些无聊的破书呢?他的话严重干扰了先生的美梦,愠怒之后,拿起他的戒尺在桌上拍了两下说,读书,读书。夕云从椅子上蹦下来跑到前院,身着官服的父亲掀开轿帘,正欲迈进,从夕云的角度来看仿佛一只弓着身子的虾米。夕云急促欢快的脚步声制止了他悬在半空的那只朝靴。夕云站在五米开外,对父亲说,我不想读书了,我要学武。夕云的父亲早已习惯用命令和训斥的口吻跟人说话(除了当今皇帝),他摸着从下巴长出来的那把一乍长的胡须说,不行,回去读书,我的爵位不是一个四肢发达的傻瓜能接替的。我不要继承你的爵位,我要学武,我要去溪镇。他用不容置疑的目光盯着父亲发怒的眼睛。先生像乌贼一样从背后卷起了夕云,将他扛回了书房,父亲变成愤怒的虾米钻进了墨绿色的轿子。 此后的许多夜晚,父亲始终以弯曲的虾米形象出现在夕云的梦境之中,那也是父亲留在他心目中的最后一次逼真的印象。父亲的轿子颤颤悠悠滑稽得像一只四四方方的船穿街走巷,当他钻出船舱的时候,感觉头顶掠过一只硕大的鸟,投下的阴影以迅雷之势倏忽不见踪迹。他望着紫禁城上方的蓝天,碧空如洗,没有一丝云彩和风的声音。夕云从高空看下去,父亲有如蚂蚁或者蚂蚁的眼睛一般大小,因此他不敢断定哪个是自己的父亲,他轻轻舒了一口气,顿时云烟四散。 在师傅还有呼吸之前,夕云从没见过他的真面目,直到他呼出最后一口气之时才得以从透明的冰层中看到师傅慈祥红润的面庞。他把那次事故的发生归结于自己的贪玩,而师傅对他说,不,不怨你,这都是天意。师傅的整个身子越来越冷,开始变得冰凉坚硬,抬起的手也放不下去了。夕云第一次流泪,父亲一度提起夕云出生时虽然哭声响亮,但一滴眼泪也没有,因此他认为这个孩子是继承父业的最好选择。师傅说,夕云,我是中了宿敌的冰毒,世上惟有梨花雨才能解开此毒,下山西行三千里,溪镇的隽永斋有——无形的严寒封住了师傅的嘴唇和舌头,师傅身边的一切开始蒙上白霜,渐渐加厚,有冰层断裂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夕云意识到整座山即将全部冰冻,忍痛含泪记住师傅不再转动的眼珠的样子,叹息之间已身置山脚。 望着色彩斑斓的大山仿佛进入玄冬般沉寂,了无生机,他向西走去。半年来的打听、观察和推想,他获得全部信息是:梨花雨五十年前在溪镇一带曾经出现过,据说梨花雨的源头在溪镇以南的梨蒙山,山上住着一群自称梨花仙的女人,不过他们深居简出,凡人想要见他们难于上青天。夕云认为自己并非凡人,因此在了解到这个消息后一直处于踌躇满志的状态,他真想看看所谓的梨花仙究竟是怎样一群人。至于师傅提到的隽永斋,所有他问过的人一律摇头,一些皱紧眉头的家伙经过短暂的极力痛苦的回忆后依然说,从没听说过,溪镇并没有过此斋。师傅不会骗他,更不能怀疑师傅的记忆力,最后他决定先到梨蒙山一探究竟,再作打算。 3 夕云从没有过如此甜美饱满的睡眠,以至当秋晨的寒意透过纱幔像利刃划过他的皮肤时,他好像在噩梦中惊醒,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他盯着树枝上最后一片黄叶不停的让自己的身体打着圈圈以便更快地回到精神家园——树根。在意识到窗子是开着的以后,他努力回忆着昨晚的窗子在他进来以后她出去之前到底呈现什么状态。过分酣畅的睡眠破坏了他的记忆力,脑海中来回闪现的是那个一身洁白的女人,此刻他竟然迫不及待想看见那个女人。 女人袅娜而至,轻轻推开他的门,见他发呆,浅笑逗留唇角,遂说,下来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夕云随她下楼,飘忽不定的背影如同精灵跳跃在他的瞳孔中。大厅里比昨晚多了几分真实,或者说增添了人间烟火的味道。靠南的那扇窗户敞开着,乳黄色的原木方桌上摆了碗碟、筷子和酒杯。他和她相对而坐,早晨的阳光被落叶上的露水折射到屋内,隔世般明媚。她举起酒杯说,喝了它吧,这是尘封五十多年的梨花佳酿,算是为你饯行。他端起酒杯,香气扑鼻而来,和香囊的味道相似却醇厚清冽得多,他投她善意的微笑,一饮而尽。酽酽的甜香,叫人回味无穷,下肚之后,唇齿之间却迷漫着淡淡的苦涩,叫人不想再饮。她说,怎么样?再尝尝梨花糕,新做的。他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雪白色的糕点放入口中,说,你知道我要去哪里吗?梨蒙山,她很干脆。你知道山上有没有人是吗?他说,你能告诉我吗?我要抓紧时间救我的师傅。 我并不知道梨蒙山的情况,你是第九个去梨蒙山并且住在我这里的人,他们从来有去无回。据说梨花雨每隔五十年降落一次,上天早有安排,不是光凭个人意愿就能改变的。值不值得冒这个险,你要考虑清楚。女人少有的严肃像窗外光秃秃的树枝赤裸地呈现。 按照上次梨花雨降落的时间推算,就算是上天注定,今年也该降落,为什么没有一点儿征兆呢?我跋山涉水为的就是梨花雨,师傅性命攸关,我岂能贪生怕死?!夕云站了起来,像枯枝从大树上断裂一样干脆地离开了座位。 我佩服你的勇气,却不知阁下智慧几何,请你处处小心,格外珍重!女人并不挽留,对夕云压在心底的激愤视而不见,目送他消失在碧云天黄叶地之间。 4 夕云在一个飘着稀薄云层的下午到达梨蒙山。他站在山脚向上望去,只见红叶满山遍野,层林尽染,至山腰已是云雾缭绕,目力所及并不见清雨峰身姿。据说清雨峰是是此山至高点,也许隽永斋就在上面,夕云努力朝着好的方向去猜想。盘山道似乎有意而修,瓦蓝色的大块石头严丝合缝,错落有致依山势盘旋而上,适合步行。夕云拾级而上,倍感轻松,不过一个时辰,他朝山下望去,一片苍茫,林海与云海相容相汇,你中有我,此中存比,若隐若现。他不想耽误时间,脚底生风,像一只灵巧的猕猴在山中跳跃。 一盏茶功夫,他已至山顶,心想不过如此。梨蒙山的高度大大出乎他的意料,未免让他扫兴,除却救助师傅的名义,他很想施展一下多年来的学有所成。不料清雨峰的景象却让他瞠目结舌。整个山顶平地面积足有二三百亩,暗红色的城墙、金黄色的琉璃瓦、门前的汉白玉狮子都让他陷入了童年的回忆中,他才发觉这个地方真的好像紫禁城。红叶掩映之下是一条条青色石板小径,他顺着其中一条来到了大门口,巨大的牌匾上书有三字“隽永斋”心底豁然开朗,所有不快皆被抛至山下,兴奋像万箭齐发穿透了夕云的心脏。他上前几步连扣了几下狮头状门环,然后安心听着里面的动静。脚步声由远及近,青涩的女声从里面传出,请问门外何人?夕云回答,我是萧白道人弟子夕云,路过此地,久闻梨花仙大名,特来拜访。里面的人答应了一声,门便开了。一个穿着艳俗的丫鬟样女孩领他进了大厅,落座后,她端来一杯茶说,我们主子说,请您稍等片刻,她一会儿就过来。丫头下去后,他环顾四周,厅内摆设富气有余,贵气不足,能够感觉到主人对外显示阔气的那颗迫不及待的心。 再次进来的女子果然与众不同,黛眉朱唇,眼神透着力量,连说话也是掷地有声。客套之后,夕云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女子说,哪里来的梨花雨,你是道听途说吧,虽然我们自命梨花仙,其实也只是平凡人,不堪忍受世俗喧嚣才到此躲清静,怎么会有呼风唤雨的本领呢? 弟子明白仙姑不愿下山招惹是非,如果您能搭救师傅,在下将听从您的吩咐。 女子笑得放肆、妖冶,然后说,当真? 事关性命名誉,不敢儿戏。 那好,如果我们救活你的师傅,你便留在梨蒙山,负责我们的安全。 这——夕云没想到这样的交换条件,因此有些迟疑。 怎么?不愿意吗?那就算了,请吧!女子下了逐客令。 不,您误会了,我,我答应您!夕云不得不先答应下来。 这才像孝顺的徒弟呢,一会儿丫鬟会告诉你该做的事情。 请问什么时候能救我师傅呢,否则就来不及了。 不要着急,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秋天呀,要降梨花雨也得等到春天梨花开了呀! 丫鬟把夕云带到后院一间朝西的房间,屋内摆设与大厅相比毫不逊色。夕云从丫鬟口中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过是个保镖而已,除了保护几位仙子的日常安全外,还要像条狗一样给外来入侵者以有力的还击。 丰盛的晚宴过后,他回房休息。背靠鲜红锦缎的被褥,望着床头的粉色流苏发呆。自从踏进“隽永斋”以后,所有的疑惑接踵而至,像蛐蛐的叫声一遍遍告诉他,这里根本不是隽永斋。为了免于打草惊蛇,他决定将计就计,等到夜深之时再去探个明白。 午夜时分,他紧抓宝剑,从床头跃起,准备夜行。不料一阵轻微的响声被他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了,声音来自房顶。难道有同道中人,他复躺于床上,用被子盖住身体,做出睡觉的假象。窗外黑影闪现,划开门栓,蹑足而进。待他订睛细看,却是两个提刀的黑衣人。感觉到他们向床头逼近,夕云闭上了眼睛。他听到两个女声,其中之一就是给他开门的丫鬟。一个说,看来他已经中毒了,明天我们就会又多了一个奴隶。 嗯,主人的药异常灵验,即使他武功再好,也难逃此术。我在宴席上亲眼看见他喝光了那杯酒,没错的,咱们回去复命吧! 夕云暗自叫苦,因为他真的喝光了那杯酒,怎么办?不过听两个黑衣人所言,这个时辰他该是中毒的了,莫非还没发作,还是已经发作呢?应该没有,不然自己哪能如此清醒,还要夜探隽永斋。此刻,他已管不了那么多了,拿好宝剑,出了房门,跃上屋顶。 虽至午夜,仍能看到诸多房间灯火闪亮,欢歌笑语不时传来。 夕云来到一间朝南的正房,倒挂屋檐。窗纱几乎透明,屋内情形尽收眼底。但见一片歌舞升平,白日所见粉衣女子坐在大殿中央,桌上摆满美酒鲜果。与她卿卿我我的是一个带着面具的男人,只能看见一撮山羊胡笨拙地翘起来,两人亲热拥在一起推杯换盏。大殿下面有正在跳舞的一群男女,一律短衣襟打扮,露出肩臂、肚脐和大腿,一汪娇柔造作的暧昧眼神。夕云根据男人粗壮的骨骼推测他们应该属于习武之人,不知因何沦落为“舞男” 忽从侧门进来两个丫鬟向那女子施礼,看来是在汇报情况,可惜乐声过高,根本辨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乐声终于伴随舞蹈停了下来,女人说,就到这吧,你们回去好好休息,明天继续。话音刚落,那群舞蹈之人皆双双对对从侧门而出,打情骂俏之声不绝于耳。女人和那个男人站了起来,女人说,大王,今天玩得可尽兴呀?被称作大王的男人哈哈大笑,好呀,好呀,想不到你不光漂亮,而且聪明能干,能编出这么勾魂的舞蹈和曲子。女人说,大王过奖了,不过今天又来了一个要梨花雨的小伙子,刚才手下告诉我他已经中了梨蒙毒,过不了多久我会把他调教得更出色,我看他是个做领舞的材料。是吗,你该不会是移情别恋了吧?男人佯装吃醋的声音差点儿让夕云呕吐。他脚下一滑,一片瓦掉了下来。 谁,谁在外面?男人警觉地大叫起来,夕云跃上屋脊,摒住呼吸。 两人来到院子中央,一同朝屋顶看去。夕云以为夜色护身,能够轻松逃过此劫。不料那女子纵身高飞,顿时整个院子连同屋顶都变得如白昼般明亮。夕云暗叫不好时,女子的利剑像一颗流星奔了过来。他翻身落入院中,本想抓住那男人相要挟,让她降落梨花雨,可是男人早被大群所谓的“保镖”团团围住,他根本难以靠近。遂抽出宝剑与剑锋刚转的女子战在一处。如果不是夕云中了暗器,也许还能和女子较量下去,最终胜负还不知道是谁。但谁能想到他们会暗箭伤人呢,那暗器无形无影,却使得他浑身无力,逐渐败下阵来,被他们绑在了石柱上。 女子早已认出了他,心有不解地说,我明明见你将酒一饮而尽,是谁帮你解的毒? 这只能怪我命不该绝,你们的毒药根本奈何不了我,赶紧放了我,降落梨花雨,否则我会让你们死得非常难看。夕云嘴上嚣张,心里差不多就要绝望了,他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要不是绳子绑住他,他一定会瘫坐在地上的。 死到临头,还敢猖狂,你见到了不该看的东西,那便意味着你要死。女子说完,已将剑抵到了咽喉。 慢!那个男人从人群中闪了出来说,等一下,让我仔细看看他,女子不情愿地收回宝剑。 男人走到夕云旁边,和他面对面,犹如辨认古玩一样,前后左右,上上下下看得夕云快要别扭死了。到后来他竟然伸出手摸到了夕云的脸,夕云感觉到那只手在微微颤头。男人充满无限爱怜的地说,你是夕云吗?告诉我,你的名字是夕云。 夕云诧异,面前的这个男人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呢?他说,我是夕云,怎么了?拿开你的手! 真的吗,你是夕云,孩子呀,你叫父亲找得好苦呀!男人摘掉了面具,双手捧住了夕云的脸。 做梦一样,夕云怎么也不会想到,十年前为了学武离开父亲,十年后竟然在此重逢。那张脸仍然能和记忆中的轮廓吻合,不过那些多出来的皱纹和不再黑亮的眼神显得如此陌生。夕云错过了他们的生长过程,错过了父亲十年的变化,因此一时间他根本不知道如何面对。 父亲解开了他的绳子,抱住将要倒下去的夕云,对女子说,快,快拿解药来,他是我儿子,误了救命,我饶不了你们。 女子迟疑,说,大王,这小子知道了咱们的秘密,不能放过他,就算他真是您的儿子,希望您能大义灭亲,为了我们明天的大业。 我不管,我要救我的儿子,他会保密的。 不可能,他是来求梨花雨的,需要梨花雨的人迟早会破坏我们的大计。说什么我也不能放过他,如果你顽固不化,那就跟您儿子一起去吧!女人的剑以神速刺了过来。 你过河拆桥,婊子,你——剑从父亲的胸口插入,吸收了他继续说话的力气。夕云看着父亲含泪的双眼,悲从中来,他真想大叫一声,可惜根本没有力气。那把沾满父亲鲜血的剑向他袭来,夕云暗道,我命休矣,闭上了眼睛。 5 夕云一定被一个女人救了,故事到最后不得不落入俗套,否则无法继续前行。 你猜得没错,他得到无名客栈那个白衣女人的及时相救。至于女人为什么会如此准时,那是因为她一路尾随夕云,把一切看在眼里。此外,她还轻而易举地解开了夕云的梨蒙毒。夕云的智商正常,一系列的关联现象让他推测出来白衣女人其实和所谓“隽永斋”的粉衣女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事实也是这样,白衣女人在晚风浩荡的火堆旁向夕云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她们原是同门姐妹,五十年的梨花雨并非她们所降,而是她们的几位前辈联手制造。并在那时立下了规矩,每隔五十年降落一次,用来祛除世间的瘟疫和潜藏的病毒。不料几位前辈由于梨花雨消耗了过多的精力,不久相继去世,艰巨的使命便落在了后代弟子身上。五十年后的这场梨花雨恰巧轮到她们俩携手完成,但五年前夕云父亲的介入改变了事情的发展方向。他得知梨花雨特殊的功效后,希望据为己有,好可以延年益寿,并以自身的权利以及金钱威逼利诱。终于,粉衣女子的脑袋开化了,她说,我才不想和前辈们一样为了不相干的世人,白白损耗大好青春。况且我早已讨厌了这种寂寞清贫的生活,我想要换一种生活。 锦衣玉食的生活像梦一样开始了。白衣不屑同流合污,才蛰居在溪镇,仅靠她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完成梨花雨的。粉衣与夕云的父亲在梨蒙山大造豪华宫殿,夜夜笙歌享受纸醉金迷的生活。一方面来自朝廷的权利,另外梨蒙山这几年的梨花并没有储存起来当作梨花雨的原料,而是被制成了香料,贩卖到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到波斯湾一带。因此,充沛坚实的经济来源为他们奢侈的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凡是来到此山祈求梨花雨的人都被灌了毒药,然后会像奴隶一样听从他们的摆布,所有来过此地的武士成为了供他们消遣享乐的舞士。夕云没有被此毒所伤,是因为有白衣给他的香囊作为庇护。 白衣说,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说服我的师姐,与我联手共降甘霖,才能解救你的师傅。 算了,那样你会灰飞烟灭的,我还是另想办法吧!况且你师姐早已沉醉其中,说服她恐怕不太可能。 你别太灰心了。白衣见夕云心灰意冷的样子,心里也没了底。 这些年算是白过了,学武何用,不如听父亲之言,走仕途经济,也许能够用强制手段或者给她实惠使她屈服。 你不能这样想,小人当道得志,历朝历代如此,金钱和权力始终是愚人致命的武器。像你这样能够甘于淡泊,不慕名利的人少之又少,这才是真正的生活,才不会浪费短暂的生命。 真的吗?你把我说得过于伟大了! 真的,那都是我的真心话,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找解救你师傅的其他办法吧! 那真是太感谢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夕云盯着衣袂翩然的白衣女子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从心底像树根生长起来,牢牢抓住了心田那块土地,不断绵延向更深更远的地方。 好大的风呀,启明星出来了,你看,马上就要日出了!白衣女人像小女孩一样指着东方将要发白的天宇说,我们一起去看日出吧!夕云还没来得及错愕,女人抓住了他的手,跟着她一起飘到了丛林上方,向着太阳出来的地方飞去。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呼啸风声紧擦耳边,夕云心跳加剧,从没有过如此销魂。东方的天幕渐渐亮了起来,稀薄但有力的光芒映在女人的脸上,刚才的感觉又来了,并且持续升华,他们面对面转着圈圈。突然,她叫道,夕云,往下看。夕云回眸,只见千万片如雪梨花瓣纷纷扬扬,以世间最为优雅的姿势徐徐飘落。 2005年8月28日 北京知春路 生如夏花三 三五彩缤纷的日子 像一阵风掠过我身边 当你错身而过的瞬间 忽然间想要去很远 和你去看繁华世界 ——朴树五彩缤纷的日子 我遇见伟纯属偶然,是在和永归于平淡之后的初冬。 在他来北京之前,对他已经有所耳闻,在山西分部做得出色。北京这边正是缺人的时候,就和当年我来北京的理由差不多。没有和他通过电话,看过他的文章和在内部论坛上面发的帖子。感觉应该是一个比较痴情,优柔寡断的那种男孩。有一点点期待,是因为和永成为熟悉的陌生人之后,很少考虑内心的需求。除了睡觉,大部分时间和同事们在一起热闹,尽量减少独自沉思的时间和机会,试着忘记自己。 没有感情才不会有疼痛,当然也就无所谓幸福。就算是反思吧,我用了很长时间来冷静考虑我和永的关系。我想我从来都没有真正的从精神上爱过他,我是因为爱上了他的身体,继而对他产生了依恋,而把他想象成为自己的理想知己。但他只是一个再平庸不过的男人,如果我爱他必定承受精神上的折磨,除非让自己的爱成为自身的发泄,不与任何人发生关系。比如在他生日的时候,我预定了一个蛋糕给他,上面写有“我只在乎你”五个字。他一定会想到我,原来在师范学校的联欢上我总是深情的注视着他来唱这首歌的。不过他从来没有抬头看过我,所以也就省略了四目相对时的表情。当爱变成一个人内心的需求时,已然没必要关注另一个人。所以在我送了蛋糕之后,第一次告诉自己不去想接下来会怎么样,因我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到,至于后来发生些什么就可以不去知道了。 伟来的那天正好是星期天,阳光很淡,灰白色的云在天空徘徊。窗外树枝上的叶子差不多都已经脱落光了,却有很多麻雀聚集在一棵松树上。办公室里,我心不在焉的听歌,从网上搜寻免费电影来观看。当我确定他已经到了的时候,便关了电脑往回走。经过那棵松树的时候,我特意看了一下,原来麻雀们正在寻找松子用来充饥。 不见人。在永的房间支起一张新床,旁边有个墨绿色的皮箱。我来到自己的房间,对着窗外的景色发呆,心中却有着莫名的兴奋。我知道他已经来了,应该是出去办事了。第一次看见伟,是他颀长挺拔的背影,穿着流行的休闲时装,灰色的。可能他喜欢的颜色就是灰色,我想起他在论坛上的笔名叫做灰格调。从穿着基本可以判断一个人的气质,我想他是有内涵并且抑郁的人,不像永常年西装革履,一看就知道是沉默,思想保守的规矩男人。 明明很想靠近伟,却始终没有勇气。他刚来的几天,我一直在暗中观察。他有着小且漆黑的眼睛,挺直的鼻子,略微嫌厚的嘴唇。他的脸的确好看,却总是萦绕着一层忧郁的神色,也许是刚到陌生的环境有些拘谨的缘故。我不知道怎样和他搭讪,心里始终有一个结没有解开。我知道那是永给我的,我害怕重蹈覆辙,再次经历翻江倒海的疼痛,更不想在永的面前靠近伟,不想让永以为我对他都是假的。 伟主动接近我,在我的意料之外,心中却暗自窃喜。 差不多是他来京的十来天以后,公司租住的房子到期,我、永还有其他三个同事合租了一间二居室。因为距离公司不远,上下班走路也只要十几分钟。他和另外几个山西的老乡兼同事租住的房子就在我们房子的附近,回家的时候我们正好顺路。 那个晚上,我们在楼下的超市碰见于是决定一起回家。那条街很宽,也很静,偶尔有汽车疾驰而过。昏黄色的灯光燃亮了路旁垂柳光秃秃的树枝,仿佛那是灯光的轮廓勾勒出的一幅淡雅且单调的画。我们小心翼翼的说着话,每次对话间隔的时间很长,像是放映被损坏的光盘一样断断续续。清晰的脚步声很有节奏,说话的时候,我并不去看他。因他要比我高出很多,我不想抬起头看他,让他觉得我在过分注意他。我们要分开走了,他说明天见。我不置可否地微笑。看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才转身回家。 我的情感就像沙漠中的泉眼,平时掩埋在漫漫黄沙之下,沉静如同睡眠。一旦有缘人示意,便会一触即发,迸射出汹涌而温柔的水花。那夜,我看起来一定是很兴奋的,仿佛有着美丽爱情滋润的女人从心底透着幸福。 夜里,北京冬天的第一场大雪如约而至。早起,雪依然下得很大,街上很静,侧耳倾听甚至有雪花簌簌而落的声音。 已经是冬季了,我们的业务市场几乎停滞。这两个月一直在亏损,连工资还没有着落,所以大家的心情可想而知。而那天早上我的心情却很好,即使面对同事的愁眉苦脸。一是因为大雪,再有就是伟的出现。人对自然的敏感是天生的,对一切自然现象我都是好奇而向往,这是从小就开始的。不管是雪天还是雨天我从来不和其他的孩子一样躲在家里,而是走到外面去享受难得的馈赠。 工作的时候,我们公司内部员工用一种叫做贸易通的聊天软件来沟通业务上的事情。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就会成为我们培养感情的网上工具,其功能相当于qicq或者msn。 我主动把伟加了进来,我对他说早! 早,多好的雪,真想出行。他在早的后面带了一个微笑的脸。 你喜欢这样的天气呀?我抑制内心的兴奋,没想到此刻会有人和的心情我如此相似。 是的,除了晴天我都喜欢。雨天和雪天我最喜欢。当然要是蒙蒙细雨,在街上独行,那感觉多好! 那为什么不喜欢晴天呢?我不知道该怎样问他了。 我是属于不正常天气里的,晴天太过光亮,人们会把缺陷和伤口完全暴露在日光下。 那就是说你不喜欢清楚的生活了。我觉得他在酸文假醋装深沉,于是想套一下他的话。 不是喜欢什么样的生活就能怎样生活的。 这句话我很认同,于是我换了一个话题。 你哪年出生的? 1985年,看不出来吧,是不是显得很成熟。 是!我有些惊讶,但知道他没有骗人。 还有很多你不知道呢,晚上再和你说吧。 好的,工作吧!我关掉聊天的窗口,期待晚上。 下班后,人们走得很早,是因为下雪的缘故。 他来到我的座位旁。当时我正在听刘若英的为爱痴狂,屏幕上的网页是关于安妮宝贝的内容。 他看了一眼说,真没想到会和你喜欢的东西一样。目前我最欣赏的作家就是安妮宝贝,喜欢的歌就是刘若英和朴树的。 因为我们都是真实的人!我说。 他笑了,眼睛更显小巧迷人。于是他坐了下来,在我的旁边,我们一边在网上搜寻关注的信息,一边谈论着二三事、告别薇安、彼岸花还有清醒纪。 我们是最后回去的两个人,当时已经八点多了。雪早就停了,地上很厚的一层。店铺门前的积雪被里面的灯光染成不同的颜色,好像柔软的地毯,叫人不忍心踩上去。路上无话,行人稀少。咯吱咯吱的踩雪声,偶尔从树上飘下来的雪花慢悠悠地坠地。 他提议一起吃饭,我们进了一家成都饭馆,每人要了一份盖饭。我要的是红烧带鱼,他点了鱼香肉丝。我们仿佛都有很多的话要说,却不知道怎样开口,像多年失散的老朋友偶然在街头邂逅一般。 于是我做了听众,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说。说的都是他自己,事实上这也是我想知道的。他自认为经历过很多,属于早熟的那种。少年时候,喝酒吸烟打架是常事,花钱大手大脚,初中时曾经欠下3万多块钱的债。后来他父亲摆平了这件事。说这些的时候,他熟练地点燃了一根中南海。从来没有认真学习过,成绩从小学到高中一塌糊涂。却喜欢阅读小说,中外名著、现当代各种流派都有涉猎。对音乐和旅行情有独钟,希望年轻的时候能够走遍全国,如果财力和精力允许,不妨走遍全球。下雪的天气令他想起大连这个陌生的城市,很想去看看,不清楚要去看什么,只是内心的驱动。很早就写一些东西,高中时曾在萌芽上发表过一个短篇。写过一个长篇,毕业后开始搁浅,没有完成。当时写书的最直接动力就是成名,别无所求。有过几次恋爱,刻骨铭心的爱人不曾出现过,被人拒绝的尴尬记忆犹新。 不管什么,经历过是最重要的。他说完这些的时候,掐灭手中的烟头来了一句意味深长的总结。 后来我们又谈到了婚姻,我坦言没有想过。他说要到三十岁有了自己稳定的事业之后再结婚,在这之前要努力干出一片自己的天地。高质量的生活和坚实的事业是他在现实中追求的目标。而梦想就像是漫天浮云随风飘荡,虽然感兴趣的事情不多,但要完成的理想却有一箩筐。感到郁闷并且没有合适的人说话的时候,就开始不切实际地想象。 几乎每个人都梦想着突如其来就有了一笔巨款(这笔款的具体数字一般情况下是这个人目前的月工资后面加上两个零,特别贪心和每天都要买彩票的人士除外),然后想象着怎么去花。伟说会去做生意,作为投资,总之会干一些实事,绝对不会去旅游或者享受着花掉。我猜你一定会花掉它,去做你梦想已久的事情,因为你是一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对生活中的八成以上都是怀着理想心态的,他对我说。他说得真对,我肯定会这么做的,没想到他如此厉害。 我刚到北京的那几天,特别失落,想念山西分公司的一切,真恨不得一口气就跑回去。他说,显得有些无助。 习惯了就好,现实点说这毕竟是一个机会,过一阵再做决定吧。我看过他在论坛上面的帖子表达的一律是对山西分公司的想念之情,这几天他一直感冒,看起来情绪就不好,让人不舒服。我只能安慰他,其实我很清楚这个公司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这些话我平时都不知道能够和谁说。有一个人听我倾诉,让我感到舒心。我确信伟已经占据了我的心灵。我很清楚他有着正常的性取向,所以我不奢求什么,就像现在一样随意相处,也许更能长久,更能快乐。 此后的几天,我们下了班就会在一起,很多时候我们一句话都不说。或者坐在饭店里吃饭喝酒,或者站在阳光下看辽远淡蓝的天空和远处楼顶上怪异的设计。平安夜里,我们本来打算到三里屯酒吧街去看看的,因为那里被太多有着孤独和流浪情结的人们所描写,是我们向往已久的。不过下班后已经很晚了,怕赶不上回来的公交车就没有去,而是到附近的一家延边饭馆去喝酒。 我们点了牛肉小土豆和沙锅鲫鱼,又要了两瓶青岛啤酒。餐桌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房间里很暖和,就餐的人不少,即使面对面说话也需要放大点声音。充满水汽的窗玻璃上写着中英文的圣诞快乐字样,外面模糊只能看见一片昏黄的灯火。平时我们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就很小,到了这里几乎听不见对方说话的内容。于是我们尽量少说,一直喝酒,埋头吃菜,喝完一杯酒的时候他点了一根烟。他的烟瘾不小,每天差不多都要一包,据他说从14岁就开始吸烟,烟龄至今已有5年了。那天我点燃了他递给我的一根中南海,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郑重其事的吸烟,就像6年前和永喝第一杯酒具有一样的意义。我们都不是能喝的人,两瓶酒见底后,有一些头晕,但还清醒。 出来的时候,夜风差点就要吼出声了,刮得我们睁不开眼睛。他说,我们应该去放焰火。 你真浪漫呀,我说。看着他冻得红扑扑的脸庞,怎么都不能把他和酗酒打架这些事情联系到一起,我怀疑这是他编造的,但又确信他不会骗我。 他去超市买了两颗特大的苹果,塞给我一个说,今天晚上12点的时候吃掉它,2005年整年都会平安。 他一定不知道我一直珍藏着这颗苹果,连搬家都有带着。它的水分不断流失,日渐变小已经发蔫如同爬满皱纹的脸,但我不用尝也知道只要一口就能够甜死我。 周末,和我同住的同事竟然都回家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周六中午伟过来一起煮鱼吃。晚上,去了三里屯酒吧街,我们没有进去,也没有仔细看看。都怪门口那些拉生意的皮条客,让我们大失所望。后来去了肯德基,伟说这是他第一次吃肯德基,原来在太原的时候只吃过麦当劳。他一边啃着新奥尔良烤翅一边说,等他每个月的工资达到五六千的时候要天天去泡吧,要把肯德基和好伦哥比萨吃腻了。我只是笑,就和看着自己的弟弟异想天开时的那种笑一样。 回到住处后,我让他住在这里,他说还要回去洗衣服洗澡。我尊重他的意愿没有强留,他非要让我到他们那里住,说我一个人会害怕。我坚持说没事,他就回去了。听着他越来越远的脚步声,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空落。没过十分钟,他又回来了,并且带着一个同事。那夜,我们头对头聊天,话题离不开文字和音乐。他说自从安妮宝贝进入他的视线后,很难静下心来再读别人的小说,其他作家的小说不能触动内心,没有共鸣。我向他推荐了一个刚刚出道的天才——笛安。那个时候我刚刚看完告别天堂,姐姐的丛林也让我感动过一阵子。我们都不能踏下心来去看,包括他和我说的石康。我们不能盲目地去接受任何东西,即使现在的消费和娱乐五花八门,各种风格盛行,大雅大俗悉数登台。我们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当它不经意来到身边时,我们会不顾一切去抓牢。如同现在的我们,如磁铁般彼此吸引。相见恨晚,能够在一起的时候绝不浪费。 周日上午十点,我起来的时候他还在酣睡,我静静欣赏着他近乎完美的容颜,不知所措。我告诫自己,不管怎么样,都要克制自己,千万不能做出格的举动。我希望自己在伟的心目中永远是一个难得的知己。于是,我就那样呆呆地注视着他长长的睫毛和精致的锁骨。 去哪儿?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相互之间问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仿佛语带双关,探询对方的归宿。 昨天不是说好去簋街吃“麻小”的嘛,我说,你忘了呀? 没忘,晚上再去,下午的时间干什么呢? 去西单走走吧,很长时间没有去了。 我们先到了西单,广场上有穿着时髦抑或另类的人们,卿卿我我的伴侣,走失的流浪狗,金黄毛发碧绿眼睛的欧洲男子以及出售盗版光盘的猥琐小贩和跪在路边做可怜状的若干乞讨者。路过他们之后,我们的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图书大厦里。 晚上去簋街。地铁站距离簋街比较远,我们大概走了半个小时,终于看见一条挂满红灯笼的街道。我们从这头走到那头,看得眼花缭乱,不知道到底选择哪一家。他们的招牌菜几乎一样,除了麻辣龙虾就是火锅。最后决定由我闭着眼睛走一分钟,然后停下来,到哪个门口就去哪一家。他扶着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右手抓住我的左臂。虽然隔着厚厚的衣服,我还是感觉到了他温柔的力量。久违的幸福感再次降临我的心头。老天帮我们选择的这一家饭店,属于中档。门前的灯笼却不少,足有十来个,列队迎接远方来客。 那天晚上分别的时候,我们都有些不舍,意犹未尽。 公司的状况越来越坏,已经濒临倒闭。经理和我们几个老员工商量着对策,起初决定节省成本,于是开掉了几个业务不精的员工。但这并不管用,公司的债务日积月累,每天都在赔钱,需要有一个彻底解决的办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我们强大的对手收购,而这又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才有的想法。老板和他们已经通过气,他们愿意收购,只要我们做了决定,马上签订合同。虽然不忍心,却是我们唯一能够选择的。 那几天,什么事情都做不下去。 一个下午,看着窗外飘舞的雪花,我忽然决定请假。在超市转了一圈不知道需要什么。想吸烟,于是买了一包上海卷烟厂的红双喜。我想是因为那天抽了一支中南海感觉还不错或者是真的不耐烦了。一个人回到住处,打开电视,除了搞笑的古装剧就是俗不可耐的娱乐节目。于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晚上,手机响了。是伟发来的短信。 你去哪里了?还有阿荣?他问。 心情不好,在家里睡觉,阿荣被辞退了,我回答。阿荣是一个和我们两个都谈得来的蒙古女孩,前几天被公司辞掉了。 我也比较郁闷,该辞的不辞,阿荣人很好,我不想在这里做了,他说。 不谙世事,再忍一段时间,你的理想是很需要这个工作的,毕竟前景很好。当我把这段话发过去的时候,我知道对这个工作我也是抱着幻想的。 我的理想是过得快乐,而今却事与愿违了,他说。 满足许能快乐,我们的不快是因为不满,我说。 不断追求也是一种快乐,人是为追求而活,不是眼前的短暂满足,他说。 欲望像是头发,不断生长,我不会剪短它,无论它需要多么长的头绳,我都会竭尽全力来争取,我说。 冲哥!可谓知己,都是心存感念却一直忍受煎熬之人,他说。 我猜你正在吸烟,我也在吸烟。我发过去后,便点燃了一支红双喜。 正在吸。吸烟常常是我治疗心情阴郁的偏方,屡试不爽,你可以试试。虽伤身体,但一时也能解脱痛苦。希望你能看破悲欢离合!他说。 我想看破又能怎样,我不是清心寡欲的人,是注定葬送在自己手上的。红双喜的味道平淡清香,烟雾升腾中,我看见他那张忧郁的脸。那一刻我知道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他不是能够停留的人。我重重地按着手机上的键:我不知道能为你做什么,也许只能倾听。我想了一会,才按下了发送键。 你能振作起来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他说。 晚上,我又失眠了。永已经睡着了,如今我们是彻底不相干的人。还不到一个月,我和伟却成为知己。原来心的距离和时空是没有关系的。我和永六年到头亦只能做陌生人。我终于客观的来看待我和永过往的情感时才发现那是自己做的一场梦,是我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梦而已。 接下来那几天晚上,我们从网上下载电影观看。那个时候天下无贼和功夫同步上映,网上下载地址铺天盖地,给我们这些舍不得花钱买电影票的低级白领一个很好的机会。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电影没有我喜欢的。人们都在找乐子,虽然天下无贼的思想还算深刻,可是没有人会相信这样一个童话。 2005年1月8日,公司被上海对头m公司收购,这一天正式签订合同。 签完合同,财大气粗的m公司邀请所有员工吃了一顿千元大餐。并且在餐桌上表示三个月内不会开除任何人,然而不到一个月便开始食言。他们先是开除了业绩欠佳的一部分员工。我和伟都不在其中,但我们两个人做得都不开心。 如果我把精力全部放在这个我并不感兴趣的行业上,即使做得再好,再有前途却终究不是我想要的,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当我看到那些在原来的公司并不努力的家伙现在却拼命地表现自己时,我更加确定我要辞职的决心了。或许这也是我的初衷,两年前刚刚走进这个行业的时候,我就告诉过自己这绝不是我的用武之地,它只不过是我的跳板,是我暂时维持生存的手段而已。 那天我在贸易通上争取伟的意见,除了他任何人我都不想考虑。 我要辞职,不想干了。 去哪?看来他很忙,好半天才回答。 还没有想好,在这里除了一天天变老,无事可做。 再看看吧,你不是这样说过吗?起码把这个月过了再说。 可是这与我想要的距离太远,我根本没有热情,我不喜欢这个工作。 别逞一时之气,现实很残酷,很多比你有才能的人还不是一辈子无所事事,穷困潦倒。 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我都二十四岁了,我怕以后没有机会再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这样的生活过得久了,一定会被侵蚀。 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生活不是按照道理来过的。如果你一意孤行,我有心无力。不过依然祝你好运!他这样说的时候,我朝着他的座位看了一下,他好像在思索着什么,眉头紧皱。 并入m公司以后的几个周末都没有休息,给我们进行业务培训。所谓培训就是让我们尽快熟悉公司的业务和销售流程,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状态。除了睡觉和吃饭,剩余的时间都被他们占去了,自然也没有时间和伟出去过。在内心,对这种生活是带着反抗情绪的,最后我还是听了伟的劝告,决定做完这个月再说。 有了和永的前车之鉴,我表现欲望总是很谨慎,宁可自己承受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哪怕是无意的。学会了容忍一些东西,但不等于接受或认同。比如和伟相处时,对同一问题看法的分歧,我可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是我装酷,实在这是最合适的办法,就像对不想说话的人,即使看见也会躲着。两个志趣再相投的人,总有观点不同的时候。好在我们对彼此的不同都是尊重和宽容的,或者说都懂得恰到好处的对待,不会让对方感到伤了自尊。这是我们能够相处融洽的基本所在。 和伟出去走走的欲望很强烈,但总能克制,很少主动联络他。 我有享受孤独的要求。 那个阳光明亮,空气寒冷的周日下午,我一个人去了圆明园。考虑了半天,决定不和伟联络,如此冷,他不喜欢户外活动。记得那天在西单逛街,寒风刺骨,他说过要是夏天的夜晚可以不睡觉一直走到天亮。言外之意就是当时天气太冷,做什么都没有兴趣。 如我所料,园中游人寥寥无几。阳光有气无力地穿过萧瑟的松柏林,有人站到旧址处拍照,不知道这一举动是否经过大脑。拖拉机和铲土机在已经干涸的湖底作业,声音在空旷的环境里消散,仿佛是从很远处传来的一样。只有一处结冰的湖,为了那些有着鲜艳羽毛的鸭类嬉戏,源头有着流动的活水。红色的观赏鱼成群聚集在活水处,慢条斯理游动着。我在结冰的湖面上走动,前几天的积雪还没有全部化掉,它们反射着太阳旧黄金一样的光芒。在通往民族图腾标本园的那座用碗口粗的松木做成的吊桥时,我忽然想要去墨脱,体会生命悬空的霎那。 年前我和伟最后一次共进晚餐,是在我的生日。 我本不是看重生日的人,就像对很多人定的节日一样没有感觉。但这是邀请伟一起吃饭的最好理由,于是我在贸易通上邀请了他,他欣然答应。我们先去了蛋糕店吃了两小块生日蛋糕,然后去肯德基,要的全家桶。很少说话,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快速地吃东西,从肯德基出来的时候,各自点燃了一根烟。我把杯子里面的冰块故意抛在路上,它们在地面上跳跃,折射着霓虹灯的光芒。 往往因为生活中微小的细节去决定做某件事。那是m公司搬离旧址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上我起来梳头时想起老板昨天说男生不允许留长发,穿着方面最好是西服。我可不想为了工作把头发剪短,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瞬间辞职的想法涌上心头。查了一下日历,正好是2月1日,心底对伟的许诺已经兑现。 是该走的时候了。于是来到公司办理了辞职手续,拿到这个月的工资。回到住处的时候,感觉没有过的轻松,并不失落。没有和伟告别,不敢在众人面前表现得过分。窗外大风呼啸,淹没了城市所有的声音,脑中的记忆荡然无存。 晚上,有稀落的鞭炮声响起。想起原来今天是腊月二十三,我要打道回府。 第二天,买了火车票,是两天以后发车的。打了电话,通知家里要回去,听说还有两天就要回去,爸爸妈妈都很高兴。他们问我不是说要到除夕那天上午才放假吗,我骗他们请了假。回家前,给妈妈买了一条纱巾,一个头花。原来和她一起赶集时,她总是说这些东西好看,却从来舍不得买。给妹妹买了一对毛绒玩具,是一只公鸡和母鸡,捏它们的身体时,公鸡会打鸣,母鸡则会发出咯咯嗒的声音。不知道给父亲买什么,因他从来也没有要求过什么,总是怕花钱。上次他来北京的时候,我们只是吃了36元一套的烤鸭,他已经很心疼。 那天11点40分,火车准时开动。窗外的阳光很好,隔着纱质窗帘依然照射在我的脸上,有一些燥热。我想着伟还在办公室工作,这阳光是否一样照在他的身上了呢。当汽笛拉响的那一刻,真有些怅然若失,却不知道留恋着什么。但我知道我是会回来的,还有很多梦想等着我去完成呢!列车开往锦州,午后的车厢内很安静,偶尔有浓重的东北口音传入耳中。窗外的田野在阳光下空旷辽远,蓝灰的山雪白的冰面密密麻麻的小树林自由的鸟群兀自燃烧的野火,一切那么熟悉却又如此陌生。 年对我来说,除了和家人团聚没有任何意义。家里的一切还是老样子,用不了两天我就会厌烦。我不会呆在家里看电视,更多的时候我去野外转悠。漫无目的,穿过河坝绕过丛林踏过枯草从,然后开始返回,就这样无休止地重复,有时直到暮色四合。如果天黑了,我还没有回去,他们也不会来找,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会随身带着火柴,天刚刚擦黑的时候可以点燃那些枯草,看它们会为灰烬。我相信火苗是它们的来生,迎着风跳舞,在最为疯狂耀眼中结束。 有一天,我无意中走到了一座坟地旁边。完全是不知不觉就靠近了,想要离开的时候,才看清那是我们村的坟地,因为祖父的坟也在其中,我认识他坟前的那棵月季花。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停下脚步,而一直走进其中。很多坟前都有烧过的纸灰,洒水用的酒瓶,祖父坟前也有,想是父亲和叔叔在我回来前就已经看过老头儿了。我不在家这段时间里,村里有人加入到他们的行列。有两座新坟,一个坟头上插满花圈,被太阳晒得已经退色的纸花色彩异常扎眼;另外一个坟头的土是一块块的,没有完全攒在一起,看来刚到不久。冷风吹过,枯叶荒草瑟瑟有声,寂静的坟场更显荒凉。 我注视着它们,忽然间觉得村里很多人都朝着这里走来,他们苍老得已是满头白发。他们的生活过于陈旧,不如早点到这里来适应新的生活。他们每天斤斤计较无所事事走街串巷说长道短趋炎附势;他们喜新厌旧,蝇营狗苟,溜须拍马,恨不得和所有的关系都能扯上关系;他们嫉妒并且眼红别人的钱财,瞧不起自己,更瞧不起那些他们认为不如他们的人;他们掩盖真实的想法,把所有的不满发泄在酒桌上。他们习惯把别人灌醉,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活得不够光亮,不如别人,所以要灌醉别人让别人在他们面前好看,以解心头之恨。他们在自我贬低,想让人们在酒桌上看得起他们,这是对生活无能为力的变相表达。如果我吐得一片狼藉,你不要以为我被他们灌醉了,我是恶心才吐的,看见他们我真的很难过,很恶心。 在这里,我真的一刻也呆不下去了。我不清楚记忆中那么美丽朴拙的地方为什么会生长嘴脸如此丑陋的家伙。没钱的低声下气地活着,做梦都想发财,他们一点点的节省,让自己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有钱的趾高气扬,粗俗无比,他们恨不得把自己的钱化成水用来洗脸,招摇过市。 初五晚上,收到伟的短信:好久不见,非常想念你,几时启程? 明天上午就走,你呢?也许我在家里等的就是这个时刻,我认真读了三遍,确认真的是伟发过来的,马上回了过去。 明天晚上的车,初七早上到,有什么打算?他问,切中要害。 不再找工作了,静下心来写字,气候适宜时会出去走走。 真酷,不怕吃不上饭吗? 不怕,有你吃的还能饿到我吗?我在后面加了一个笑脸。 看来是破釜沉舟了,佩服!短期内有什么计划? 4月之前会完成一个中篇,然后去黄山徽州婺源一带走走。我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自己真实的计划,我确信只有伟理解我的选择。 我支持你,努力吧! 光说支持就行了,行动呢?我故意逗他,其实他的一句支持对我有着莫大的鼓舞,胜过一切。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我的想法,我知道不会有人理解更不会有人支持。 你等着吧!他说。 真不知道他让我等着什么,想不明白却又不好意思问清楚。 今年北京的雪可真多,初六晚上开始下雪。雪花很大,它们在空中飞舞完成自己的生命,一接触到地面即化为雪水。可能当天的气温对它们来说过于高了。那些落在树枝和楼顶上的,被大风吹到地上同样难逃厄运。 我一个人走在雪中,想着春天的雪因为短暂的生命而更显美丽,云层和地面的距离是它们一生的时间。 伟已经到了,他还说要一起去逛街呢,看来是去不成了。我们有很多美好的计划因为那些不为人所能控制的突发事件而流产。经年累月,如同破碎的梦想一样在沉静的夜里散发颓靡的气味。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买了一台笔记本,全身心投入到写作中。 元宵节中午,伟给我发来短信要一起出去吃比萨。看到短信时,我欣慰地笑出了声,换好衣服跑到了约定地点。 这是一个十字路口,我气喘吁吁站在这边,目光跳过马路上的车流和人流望向那边。一眼就看到了他:灰色的外套,黑白相间的大格子休闲裤。他也发现了我,正在冲着我笑,还是那样迷人的笑容,露出洁白细小的牙齿。我穿过马路的几秒内,想起了我们一起走人行道时他总喜欢一只手扶着我的衣襟。不知道是害怕我会出差错,还是他自己心里想依靠别人。 我们径直去了比萨自助餐厅。我们说很多话,关于工作,关于春节里的见闻。由于内容宽泛,显得语无伦次,甚至顾不上用餐。以前吃自助的时候,我一定会吃到撑,可是今天我还没有吃多少却已经吃不下去了。他喜欢吃鸡翅和鸡腿,一个接着一个的啃,我看他的吃相觉得可爱又好笑。 他打算要换一个工作。现在的工作报酬和付出相去甚远,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干一个月还不给2000块钱,他说。我没在意,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以前他也提过。想起他曾经劝我留下来,我觉得他是现实和理智的,现在不过发发牢骚而已,明天依然会做到电脑前给客户整理资料。 从餐厅的玻璃门出来后,我说,下个周末我们去后海请你吃烤肉。 好呀,我很期待!可是我好像不能去呀,那天我已经有约了。看得出来他在开玩笑。 那好,我一个人去也好,还可以省了。我故作严肃地说。 先去我家坐一会吧。 我们来到他的住处,屋里很乱,客厅里有人在看电视。我们一起来到房间里,躺在床上,一时没有语言。他递给我一本书,是安妮宝贝的清醒纪,是他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借给他看的。 我早就看完了,一直想还给你,可总是忘记,一会儿你回家的时候记着拿上,他说。我接过书的时候,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非常熟悉,却想不起来。 我们大概在床上仰面躺了半个小时,一句话都没有。他的脸色很难看,而且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有许多话要说,却不知从何说起那样难受。后来是他提醒我让我回去的,于是我带着那本书回到住处。 晚上又下起了雪,我打开窗户,面对茫茫大雪,若有所思。其实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时候,手机响了。 是伟的短信:我回山西了,刚刚坐上车。再见,知己! 犹如晴天霹雳,眼泪来不及涌出已在胸腔溃堤,仿佛千金压住我的胸口。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摁键,手在颤抖,不知道想要说些什么,一个字也摁不出。 他又发过来:这里不属于我。真心祝福你,希望你能有所作为 我看不下去了,不能自控的跑下楼梯。我真恨自己为什么那么笨那么傻。想想他跟我说的话,还我的书,还有那不寻常的表情,不都在预示着即将发生什么吗?我当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的举动是我意料之中的,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一刻会如此快就来到了。迅速得连一句告别的话和拥抱都来不及。 如果你是一个关注北京天气情况的人,你一定记得今年元宵节的夜里,雪出奇得大。如果那天夜里九点到十二点你碰巧在北京市的某个区域路过,当然你也不会看见我。因为如此罕见的春雪还有车祸以及那些不断在空中绽放的焰火一定能让你目不暇接,没有功夫去注意在雪中独自行走穿着单薄的一个男孩。 我在雪夜拼命奔跑,跑不动了就走,自虐是我寻求解脱的常用手段。那条我没有看完的短信后面还有一句话:不管我身处何方,我们的理想是一样的,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知己!伟用他的行动证明他会义无反顾地支持我,兑现了他的承诺。 当春风吹起的时候,我开始想念那些飘雪的日子。 伟是一朵雪花,一尘不染的白色晶体。陪伴着我度过严冬,春天走近,随即消失。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冬天他都会如约而至。 2005年3月7日 北京 生如夏花二 二一些 一些花开一些花败 一些浮躁的喝彩和一些深沉的期待 some make me smile some make me cry 我用今天的每一次骄傲等明天到来看着昨天离开 ——朴树一些 回忆何时成为我生命中必行的事,是记不得了。每天都有大把时间花在过去的记忆当中,枕着往事入睡。回忆始于失去。不曾失去的东西,不会有人去想它。商业社会里像我这样的回忆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浪费生命是该杀的。没有回忆或者失去记忆我想我都是无法活下去的。过去的预示着未来,回忆是为了将来打算。我不能安稳的享受当下,也不曾缜密地考虑以后。然而当我憧憬的时候,所有的意境都是似曾相识的。对我而言,未来是没有遗憾的完美过去。经过太多失去就会明白现在的一刻终将成为某一天的回忆。 初中在一个普通的小镇度过。现在想起那三年的时光几乎都是冬天,有刮不完的西北风,积雪也仿佛成年累月从来没有融化。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满天的星光,为了中考刻苦攻读,每天披星戴月,看不见日出日落。我想习惯走夜路,就是在那时养成的。 记得初二冬季的几个凌晨总是可以看见流星滑过夜空,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流星,璀璨如钻石一般,稍纵即逝,让我心底不得安宁。那时候我绝不曾想到,就在我惊叹的同时,身在异地的永也注视着相同的光芒。后来我们在师范宿舍的窗前等待狮子座流星雨爆发的那个夜晚,我才清楚原来几年前我们已经在同一时刻注视着同一片天空。缘真是妙不可言,我对生命充满了感激,亦觉得和永的相遇确实是命中注定。 因为学校离家比较远,晚上我一般住到小镇上的外公家。外婆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与世长辞,外公一个人住。他是一个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干净老头,平常喜欢坐在电视机旁看新闻和电视剧。我记着他最爱看刘保田主演的那部宰相刘罗锅,每次电台重播他都要像小孩子一样追着看。每个星期他会到集市上去买鱼一次,回来耐心的烹调,他跟我说吃鱼是补脑的。他一辈子在镇上做会计,退休以后每个月有一些零花钱,自己的生活还算可以。 初中三年是我开始蜕变的三年。那三年有那么多的第一次接踵而至,让我措手不及。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渐渐趋向成熟。我能感觉到小学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正像家长和老师们说的慢慢长大懂事。 和外公住在一起,让我有了私人空间,有了自己加锁的日记本。开始注意打扮自己,买衣服也要自己去挑选。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有所改变,少了孩子的稚气,多了淡淡愁容,仿佛满腹心事。 我总能想起灯下苦读的寂静夜晚。每天晚上我都在11点到12点之间睡觉,早上5点就要起床。到了初三,我反倒变得不再着急了。晚上一边算数学题一边看电视剧,印象最为深刻的一部电视剧是还珠格格。也许是为了中考,压力太大的原因才会对这个为所欲为的小燕子崇拜的五体投地。她唤醒了我的孩提时代,以及我性格中潜藏的率真和叛逆。 很多时候,人都是为了那些而去做这些,根本不可能像小燕子一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几乎都是为了钱去做心中本来不愿意去做的事情。为了钱本身就是一个不清醒的理由,当真的有了钱之后,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自然层出不穷。当然也有很多成功的人生,所谓名利双收,但那是大众定义而已。一个人的得失只有自己最清楚,问心无愧是首要的。 后来我还是如父母所愿,考上了师范学校。如果我的分数再低一分的话就不可能去那所学校,自然不会遇到永。生命将是什么样子不可预测,可以肯定的是我仍然像现在一样孜孜不倦地探索内心的需要。也许尘世间本来就没有我想要的,这个世界不符合我原始的欲望。 我很喜欢玩味生活中的某个细节,对于冗长过去习惯笼统的记起。记忆中没有不能回首的岁月,真实的面对一切,面对一切真实我才能安心。有时候,我想要把以往的快乐穿在一起,却发现所谓的幸福只有一种感觉。满足和无知带来的幸福感小时候才有,对世界了解得越多,幸福也会越少。当我们不断渴望占有更多的物质时,幸福早已灰飞烟灭。 童年对人的一生都会产生重要影响。这类人感情很丰富,不容易遗忘,若有阴影多半会伴其一生。无情的人从来不会感情用事,每一步都很理智,不会因此失彼。理论上讲,他们具有成就事业的先天优势。他们的幸福标准就是外界事物的得失,让他们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很难。 5岁的时候,我从小镇搬到了小村。妈妈认为这次搬家非常失败,对我的前程甚至具有毁灭性。如果在镇上的话,上学不用跑那么远,就连赚钱也有很多机会,要比在这个小村里好得多。可我不那样认为,而且觉得这是父亲做得最成功的一次决定。有时我想天生我就是属于自然的,因为在那里我就像活在水中的鱼一样惬意。 我觉得城市长大的人面孔干净,一点愁绪挥之即去。乡下长大的人面庞上似乎总是笼罩着一层愁云。其实那就是乡愁,是日夜对故土的思念堆积而成。在外漂泊时间够长的人也许看不出什么,心底的归宿却始终只有一个地方。 对自由向往的人,童年是不能忘却的。因那为所欲为、自以为是的岁月注定不会重来,亦不需要重来。怀念已足够。 一条清澈的河,两岸有茂密的树,树下有青草和牛羊,河里有戏水的鸭群。远处的山峦仿佛沉睡的兽,随着季节换装。冬天会穿上白色的“毛皮衣裳”夏季就穿绿色的裙子。天空的蓝色清澈真切,大朵白云对着河面欣赏自己。农忙季节,田里有穿着颜色流俗的妇女一边干活一边说笑。她们爽朗的笑声浸透着对世俗生活满足的喜悦。 在如此安静祥和的环境中长大,骨子里有着端庄朴实的性情。亲近自然,让人变得宽容,因为自然无限的给予,从不索取。 自从搬家以后,每天我都在野外奔跑。树林草地沟渠小河野花芦苇对我的吸引实在是太强烈了。我不是单纯的去寻找自己好奇的东西,而是去享受一种感觉。虽然我会在外面跑,但从来不曾拉帮结派,只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傍晚我经常坐在桥头,看着浑圆鲜红的落日发呆。天边有飞鸟掠过,玫瑰色的剪影让我心驰神往。我幻想着那里有不同于身边白天一样的世界,虽然好奇却有着高处不胜寒的担忧。我不清楚到底这样欣赏过落日多少次,总之记住了它在不同季节的色彩差异,还有形态各异的火烧云几乎都能凭着记忆画下来。 小时候就像两栖动物。炎夏时节除了睡觉完全生活在水中。不管是水坑还是小河,都是那么清澈,倒影着蓝天白云绿树,日落时水面闪耀着桔红色的光芒。最喜欢在水中畅游,当视线与水面平行接近几乎相交的那一刻有说不出的激动。感觉是如此的轻松,是从心底的一种自觉,仿佛天地之间只有我一个人,轻飘如同一阵烟。很多时候,我是仰面躺在水中任其漂流,好自在。 上学后,学习成绩很好。依然习惯单枪匹马,不与任何人为伍。不合群的孩子常成为个别团体攻击的对象。因为与众不同而刺眼,即使低调亦会引人注目。感情细腻,动作沉稳,言语极少,这些特性在常人眼里都认为是女孩子应该有的。那些男生都不曾与我为伍,而且他们常常戏弄我。除了藏起我的东西,对我侮辱性的语言攻击也是常事。我根本没有过试图反抗,最为直截了当的解释就是我很清高。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跟他们说话有损我自尊和人格。 这种孤独情结在我心底一直沉淀,甚至没有过倾诉的渴求。我也从没有感到过寂寞,如果寂寞是指独处的话,那我更愿意始终拥有个人的思考空间。我很容易就陷入自己的感情漩涡,对外界漠然置之。 初中的时候,大把的时间交给复习题,偶尔的聚会能让我意犹未尽,和别人说上几句心里话都让我心潮澎湃好几天。毕业前夕,才发现校园内的一切是那么让人依依不舍。那几日我常常对着操场上的篮球桩发呆。因为我是喜静的人,至少那个时候是这样的。所以体育课是让我最为头疼的,而体育老师则是我最害怕的,我经常躲着他走路。那是体育加试时期,他就像一个幽灵一样跟着我。如果下课我没有在单杠旁边,他一定会找到我,在众目睽睽下带我到单杠下看我练习。没有想到即将毕业,却是这个平时让我畏惧的人打开了我感情的闸门。那些面目平庸的人和寻常的破旧教室让我开始产生留恋。这是我第一次对除了亲人以外的事物有这种感觉。 死亡与生命对峙,让我费解和着迷。小时候觉得死亡可怕,刺眼的花圈、白色的孝服、揪人心魄的唢呐声以及燃绕纸钱的火焰和灰烬都让我望而生畏。外婆去世的时候,妈妈撕心裂肺的痛哭令我感到害怕。本来我是不伤心的,但想到她没有了妈妈,我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那是因为同情和可怜。 外公在我上师范的第二年哮喘发作而去世。曾经有过几次病危,他都觉得大限已到,嘱咐我的只有好好学习一句话。在他去世的那个夜晚我从县城骑着自行车回到小镇,但我没有去看他。素来我都是不喜欢很多人在一起的场合。是十一月晴朗的夜晚,月亮满满的在树梢挂着,有稀薄的雾气渐渐笼罩。万籁俱寂,耳边只有橡胶车带与路面摩擦的沙沙声。能看见自己的影子不断和树影重叠。 我心中并无悲伤,只觉得他的死去对于他自己亦是解脱。病痛的折磨让人不堪忍受,每当哮喘发作他的脸就会憋成紫色,床单已经被他抓坏了好几个洞。生命到了进退两难生不如死的地步,真的不如干脆点。 在死亡面前,平凡的人亦是动物,维持生命是唯一的愿望。留得青山在,生命是延续欲望的资本。 自杀的人是因为绝望或者没有欲望的麻木。 死亡有时候来得突兀。在我师范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祖父患上白血病。没出一个月便驾鹤西游。我依然是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但我并没有什么感觉。失去了,悲伤亦是无用。 依稀记得那是早春时节,华北平原惯有的沙尘暴天气。在去火葬场的路上,路边的桃花正开得鲜艳,在狂风中凌乱不堪。落下的花瓣被风卷起,消失在漫天沙尘之中。祖父的生命就如这桃花,在他死去后,留下了我们这些果实。 祖父生前喜欢花草。狗和猫甚至驴马牛羊他都很有耐心的侍弄。每逢春夏,他的小院里总会花团锦簇,翠绿欲滴。虽是些叫不出名字的乡下野花,却自有一番韵致。那时候我常常坐在旁边看上半天,总觉得那是世间最为纯洁和美丽的事物。为它们绚丽的色彩着迷。有时候祖父会在旁边修剪花草:剪掉多余的枝叶,拔掉杂草。被剪掉的枝叶和杂草混在一起,散发着辛辣的芳香。冬天,祖父经常一只手抚摸把身子蜷作一团的花猫,另一只手扶着叼在口中的长长的烟袋坐在热炕头上喷云吐雾。他抽的烟劲儿很大,我们兄妹几个经常联合起来反对他。受不了浓重的烟味,却眷恋小屋内的温暖而不想出去。这时候,他会停止吸烟,拔出烟袋头,认真清理里面的烟灰。然后放在布口袋里,系好口绳,再平放在盛着烟叶的精致篮子里。那个篮子是用一种野草晒干的茎编制而成。没有上学的冬天,我们几个经常坐在热乎乎的炕头上听祖母讲故事。当天色逐渐暗下来,他们会让我们赶快回家。祖父会在煤炉上炒一个鸡蛋下酒,不放盐,黄灿灿的仿佛一块质地上好的绸缎铺在黑亮的锅底。香味充满整个小屋。 他是生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六个儿女并没有能够真正理解他的。他和祖母也是在多年的磨合之中学会彼此宽容,年轻的时候定有过激烈的行为和言辞。伤心那是肯定的,因为他们的性情没有一丝相似。不过晚年他还是幸福的,毕竟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去自由的生活。临死的时候对世界并无多少眷恋,唯一放心不下的竟然是那头没有长大的小驴子。这个愿望最终落空。那头小驴不听别人的话,整日滴水不进最终只能被卖掉了。 时间带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就决定要把他带走了。生即面对死,还有什么能与日月同辉,永垂不朽呢。每当思考这个问题,我顿觉生活廖无趣味,人生一世究竟为了什么存在呢。我是不会得到答案的,也许不断的体会和经历,当生命燃尽的那一刻我会明白。 爷爷去世后,奶奶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死亡是一个人的事情,一个人离去的意义不在死亡本身,带给别人的种种才是真谛所在。两个人能够在一起生活六七十年就算是罪孽也是含着缘分在里面的。我不能理解他们当初的结合,姑且认为那是一种宿命。年少的时候对这些都是极为反感的,尤其能够激起我的叛逆情绪。那时候我不相信宿命,觉得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更不曾注意到他们结合以后的时光中有着怎样微妙迟钝的改变。直到后来经历的事情多了,我才明白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必要不需道理去诠释,在时间的长河中,亦能渐渐感悟。奶奶最终是领悟了,她心里最清楚的那一刻应该是祖父弥留之际。没有人能够准确知道奶奶的想法,因我们都不是和爷爷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人。 旁人说再多安慰的话也是隔靴搔痒。奶奶一味地苍老下去,没有几天,便拄上了拐杖。额头的皱纹更深,仿佛一时间刀刻上去的。头发懒于梳理,任它们在鬓角处乱糟糟的随风飞能说一些活人眼里的话,想象爷爷在天堂的美好生活。奶奶原是很封建的人,这时候却看透红尘似的明白过来。他对我们的话苦笑,那只是你们想的,人死如灯灭,谁知道呢!活着的时候好好过就行了。说着说着声音就变了,带着哭腔和追悔,也让我们跟着她一起感伤。 我憎恨贫穷,因为它如影随形,无法摆脱。 小时候,周围人们的生活水平都在一个层次,我没有发现贫穷的存在,以为富人不过是日积月累所得。时间长了,我们自然也会成为富有的人,可以说小时候的物欲从来没有得到满足。那时候喜欢吃香蕉,经常梦想着有许多的钱都拿去买香蕉,堆成山吃也吃不完。对画画着迷的时候,觉得如果哪一天拥有了它们一定能画出栩栩如生的花鸟鱼虫。每天晚上都会做梦,几乎都是突然没有任何理由的拥有了渴望已久的东西,然后就是忘乎所以的狂欢,梦醒时分亦不曾感到失落,只是对梦里的向往和追求,希望有一天美梦成真。这些都是拥有足够的钱就能实现的梦,然而小时候并不会坚持,任何想法都不会长久。现在想来它们幼稚可笑,甚至无知,却是本能的渴求。不像成人后,为了赚钱为了名利为了一切其实并不重要的东西而违背意愿和良心,乃至不择手段。 对别人的拥有(当然也是自己想要的)除了眼红嫉妒,还带着恨意算不算人的本性,我不能确定。我认为应该是的,我怀疑这个世界存在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除非他经历了很多,懂得富贵如云,并且最终一无所有。小时候,父母告诫我和妹妹,别人的东西再好也是别人的,如果想要,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争取。他们自力更生,信奉求人不如求己。受他们的影响,我的生活独立完整,习惯一个人完成所有事情,这和一个人的自尊程度是紧密相关的。 从各种事实来看,人穷志短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本来处于逆境,知难而上的人毕竟不是多数,更多的人喜欢安稳平定,自暴自弃者也有之;另外,从商业角度来说白手起家自然比不了资金雄厚者。贫穷能够消减一个人的意志,即使当时的理想多么伟大,在经历更多的挫折打击甚至血本无归时,还有几个能够站起来顽强地走下去呢,他有走下去的资本吗?更不用说那些本来就没有鸿鹄之志的人了,他们一辈子除了温饱类的世俗追求还有什么? 我是上了师范,才明白富有的好处,同时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贫穷,以至出现那么多的尴尬。狂妄自大几乎是富人的通病,特别是那些自诩为中产阶级的家伙,从来没有低头走路的时候。我记得那是师范二年级的时候,一富家女由于篮球比赛负于我班,不分青红皂白打了我一个巴掌。凡是有血性的人我想都会还手的,当时我们就打了起来。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有这样气愤,并且对她的行为感到不解和可耻。我向来讨厌集体活动,更不用说为了所谓的荣誉像领导们说的那样去玩命似的拼搏。后来,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向我低下高贵的头颅来道歉。我想就这样算了吧,反正我也没有损失什么。然而我们的班主任还有那几个喜欢闹事的男生说什么也不罢休,非要讨回一个公道。他们带着我到医院检查,她不是有钱吗那就狠狠造她一笔,看她牛什么。我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也是没用,那些男生威胁我说,如果你不这样做,就是给我们班丢脸,以后别想好受。当我从校主任那里拿到她给的两百块钱检查费用时,我悔恨羞愧,我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不能让我的内心得到平静呢?难道就因为我自己拿不出那两百块钱还给班主任(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是班主任花的钱),这样做我和她有什么区别,为了所谓的集体荣誉而事与愿违,和自己不屑一顾的人斤斤计较,算什么东西。假如那个时候,我自己有钱的话绝对不会向她要的,两百块钱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三个月的生活费,我不敢向家里索要,一方面不想让他们担心,另外父亲叫我省着花,不要乱花的叮嘱我早就听烦了。在父亲看来除了维持基本的吃穿外,其他的花销都属于乱花的范畴。有一段时间,我买书和磁带都是背着他的,每天的饭费坚持不超过三块钱。还记得我工作后第一次发了3000多元工资的那个月,我全部用来买喜欢的衣服、鞋子、随身听、订了好几种文学、旅游、电影方面的杂志,然后再去魏公村的西餐厅和酒吧。我迫不及待想操纵和尽情享受这个社会的横流物欲,却不清楚这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在师范的时候,宿舍里面有几个比较有钱的人。至少在我们这些从农村走来的孩子眼里来看是很阔绰的。他们花钱大手大脚,但还不至于挥金如土,常在我们面前显摆他们的穿戴,唾沫横飞地谈论他们经历过的奢靡排场,又说到过上海、北京这些大的城市。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跑到操场上散步,我不怀疑他们谈话内容的真实性,然而我真的不想听这些。一个思想平庸的人穿得再好也只是衣服架子,去过再多的地方只能是给铁路局和民航作点贡献,除了这些,还有什么。那个时候,就知道自己的想法与众不同,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也不想听他们说话。所以除了睡觉我都不会在宿舍里面,实在不能离开的时候(比如熄灯后的卧谈会),我练就充耳不闻,我想象着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之后,就会去世外隐居:有一个很小的木屋,里面除了书就是直抵心灵的磁带,房前的空地上种着喜欢的蔬菜和各种花草,屋后是成片的果树,树下有悠闲的鸡和鸭在觅食。蔬菜水果和蛋用来维持我的生命,口渴的时候喝井底的水;早晨看带着露珠的花瓣,黄昏欣赏西山落日;夏夜倾听闪电雷雨的交响曲,秋夜有蛐虫低吟,雪夜最美就是围炉读书。在没有认识永之前,这个美梦中只有我一个人存在。而初试情爱便欲罢不能,渴望有一个知己作陪,却不是红颜,于是这个梦愈发缥缈。 疾病可以夺去生命,贫穷无疑火上加油,加快了死亡的过程。爷爷的死是和钱有着很大关系的,假如我们有钱做手术和住院进行长期治疗的话,爷爷也许现在还活在世上。爷爷刚刚病倒的时候,父亲和两个伯伯便带着他到医院检查。记得那天傍晚回家的时候,我看见放在院中的木棺,工匠在上面刷着暗红色的油漆。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接着小姑从屋里出来,一看那张强颜欢笑脸,我就什么都明白了。虽然不做手术是爷爷和所有儿女的意愿,然而我十分清楚如果不是那么贫穷,如果有足够的钱,谁会眼睁睁地任凭病魔夺去一个鲜活的生命呢?在生命面前,如果有钱,钱又算得了什么;如果没有钱,它又显得多么重要。真矛盾,不过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有了一个愿望——将来要赚很多很多的钱。想到这些,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爸爸在爷爷的棺盖被钉上钉子将要抬走下葬的那一刻,眼泪鼻涕纵横于他布满皱纹的脸,痛彻心肺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相互交织。 本来我是不应该去思考婚姻的。我是不喜欢束缚和规矩的人,而且又是同志,如果能够按照本性自然成长的话,和婚姻根本不搭杠,那是属于平常人的生活方式。可是我并没有在充分自由开放的环境中成长,而是和众人一样在世俗中渐渐长大。没有人发现我的迥异,就像一棵芳草在品种众多的杂草之间默默无闻的吸收阳光和水分,任何人都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来要求我,他们期待着我像其他野草长得一样茁壮肥美,好成为牛羊的美餐。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我是一棵芳草,并且最终能够开放惊艳的花朵。为了那一刻,我应该反抗,不能让他们将我的心底之火湮灭。 他们活着为了吃饭,为了工作,为了每天生发的卑微想法,一辈子活给别人看,为了脸面不敢面对内心的真实想法。当然这还是比较好的,毕竟他们还有活着的充足理由。不像我的奶奶是为了等待死亡而存在的,失去自我,家人的生活状态是她最为关心的。她很清楚自己已经到了过一天少俩儿半晌的时候,经常看着我说:不知道临死前还能不能看见重孙子,过了年都二十四了,是在家里说一个,还是在外面搞呢?起初我只是笑笑说没有,后来次数多了我什么都不说了,装作没有听见。人活到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任何意思了,还不如自己了断,当我看见那些在墙根下晒太阳的耄耋老者就会这样想。假如有一天我也老得不能自理了,我一定不会拖累别人,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方式来结束生命,一定是在开满鲜花的草地静静躺着,然后呼出最后一口气。我的尸体已经不在属于我,随他怎么样,风干或者被鸟兽啄食然后留下皑皑白骨,想象一下有多酷。 别做梦,你已二十四岁了,生活已经严厉得像传达室李老伯朴树这样唱着的时候却忍不住迷恋着远方,花两年的时间走遍全国。我今年也是二十四岁了,对婚姻根本没有任何想法,尽管家里人特别是父母还有奶奶姑姑等等,几乎看到我就会扯到这个问题上。每次我都说不着急,想着能过几天算几天。我无法想象他们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一个同性恋会有怎样的举动,妈妈脆弱的神经能否承受这样的事实。 每个周末,父母都会给我打电话的。每次的内容基本一样,我差不多可以背下来了。无非是吃饱穿暖,好好工作,不要惦记着家里之类的话。我很清楚他们的需要,也知道他们是为我好,每次只能耐心听着,直到挂掉电话。记得刚到北京的时候,几乎两周回家一次,后来是三周一次,一个月一次,两个月一次,现在已经半年没有回家了。不是我忘了它,实在是回家没什么意思,父母总会过问我的终身大事。有好几次,我想告诉他们真相,但总是欲言又止。我不能伤他们的心,这是大逆不道的。不过我想,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的,能瞒多久算多久吧。 我觉得婚姻是可怕的,至少在我熟悉的婚姻中没有发现真正的幸福。感情和诺言都不被保证,况且一张签字盖章的纸,没有任何意义。然而不知道这张纸让多少人失去了自由和方向。姑姑就是这样,她和姑父结合前只是看过相片,然后通过媒妁之言就敲定了。由于姑父常年在外面奔波,两人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况且见过世面的姑父根本瞧不起姑姑这个乡下的丫头。当他提出离婚的时候,姑姑根本没有同意,她为的是孩子和以后的生活着想。那个年代,离婚后的女人是不容易找到对象的。我想可能从那个时候起,姑父就把姑姑当成他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在家里照顾父母的保姆来对待了吧。我真不能想象,没有感情,还能够做ài,甚至有了三个孩子。 在我的老家,年轻人的婚姻依然沿袭老的方式,相亲-交往-订亲-结婚。我了解这是多少代人的规律,按规律办事才能手到擒来,简简单单,风风光光,保证不会出错。如果谁没有按照规律来走,必然付出代价。堂妹的年龄和我一样大,今年她结婚的时候,我没有参加,不是没有时间而是不忍心看着大好的青春就这样葬送在酱醋油盐之中。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结婚,对我而言,结婚就意味着一切都完蛋了。即使有一天,中国的法律认可同性婚姻,我也是不可能结婚的。婚姻是带有强迫性质的,我讨厌被动,不管什么事情,只有心甘情愿才会变得简单。虽然说双方都是自愿的,然而那不过是暂时而已,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很大程度上是在习惯的力量下而生活在一起,而并非真心实意。人都是有惰性的,当眼前的生活能够满足她所有欲望的一半时,就不会生发改变当前生活的想法。 在我没有毕业之前,我梦想着有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朝九晚五,出入于有着明亮宽阔落地窗的高级写字楼,下了班和一群人去唱ktv,周末相约去商场购物慰劳自己一周的辛勤。我这样生活了两年多,从小城一直来到北京,从三室一厅的民宅到冷气十足的高楼大厦,从每个月几百块钱到几千块钱,就在别人看来生活越来越好的时候,我辞职了,那一天是2005年一月的最后一天。那是一种毫无意思的重复,包含着太多无聊的事和人。我没有耐性再做下去,任凭时光流逝,除了工资,任何表示成就的东西都不曾做出。我和印钞机唯一的区别就是速度慢而且数量太少,而且每个月只有固定的数目,几乎用尽我所有的精力。 特别是当我们公司被行业内的老大收购后,我彻底崩溃,对这种生活失去了信心。新的经理是一个毫无人味的工作狂,把我们当成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努力塑造我们像他一样为了工作,为了利益不惜舍弃健康、快乐、假日。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钟,就算我能忍受,但我不想再为了生存而忘记自己,随波逐流。我始终坚信热爱要比单纯的履行职责的力量更大。我不能认同其他人那样整天抱怨,却还舍不得放手,就因为害怕不能每个月都拿工资,不能买好看的衣服,不能去吃比萨和肯德基。 当我决定要走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这是一个赌注。我将以后的时间和精力全部用来实现我的理想,无所谓成功。因为那是永无止境的,像是一条自己开辟的路,披荆斩棘一直走到生命终止。如果我为了赚钱去工作,当青春荒废的时候,我想我定能后悔到自杀的地步。没有什么可以掩盖美丽,那都是暂时的,天才只要努力终究能够破茧成蝶,自由飞舞。即使错过一生的时机,一败涂地亦无愧于心。世界是令人绝望的黑洞,我要像烟火燃尽自己,照亮真相,令人瞩目。 我尊敬真实活着的人们。朴树。安妮宝贝。还有一些像我一样默默追求自我,却不被世人所知的人们。想着有一天死去,理解我的人对别人介绍说,他是一个真正活过的人,这样一句是我一生所追求的,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和精力来争取的。曾经很想出名,出名要趁早这句话让我受用一段时间。那些时日彻夜爬格子,期待一朝成名,摆脱窘迫的生活。现在虽然也还存着成名的心态,却已明白心灵的宁静要比任何身外之物都重要,是活着的根本。 有很多看不惯老板作风的人先后辞职,他们问我,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我笑而不答,后来当他们都找到了工作,重新归于原位,还是问我,你还没有找到工作呀。 我说不找了,就这样沉淀一下吧,我应该好好想一想我的未来。 那还用想呀,赚钱、买房、买车、娶老婆、吃香喝辣呗。 我笑了,是为了掩饰我的惊讶,那一刻我有马上挂掉电话的冲动。出于礼貌,毕竟是老朋友,我还是耐心听了下去,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了这次对话。幸好我们用的不是可视电话,看不见对方,否则他一定发现我在假装好气地跟他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发着牢骚,说着近期公司发生的让他开怀大笑抑或郁闷至极的事情。我想他的感情中心已经圈定在了这个公司,随着它的发展改变而波及情绪,就像受人类摆弄观赏的动物一样忘记了还有属于自己的灵魂。 他的未来除了买车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而且我们买车的目的绝对是不一样的。他们不外乎上下班购物郊游的家用。如果是我一定会买一辆越野车,开着它去想去的地方,走遍全国乃至天下。带着适合自己的摄影机留下让我感动的瞬间。我不想我的生命就这样平平常常地度过,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就像不曾来过一样,仔细想想就知道有多么心痛了。 想着他们每天早上被闹铃惊醒,然后匆忙的去挤公交车,坐在电脑前开始一天繁忙的工作。和天南海北的客户口干舌燥地周旋,目的只是他们多掏一些钱,自己的工资提成和奖金高点而已。而我却坐在家里,听着音乐,写着自己对生命的感悟,试图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 累了的时候,可以乘电梯到宽阔的马路上散步,在天桥上欣赏循规蹈矩的各色人等。他们面无表情,各怀心事。真不清楚他们真实的表情哪里去了,难道他们生下来就是这样吗,肯定不是的。 我在呼啸的车流中想着他们丢失的表情:幼小时有着如日出前的天空一样白里透红的脸蛋,那时候快乐就会笑,兴奋可以手舞足蹈,生气时会撅嘴,愤怒时可以大打出手,悲伤时会闷闷不乐,压抑时可以大吼或者痛哭流涕;后来我们被无情的长大,渐渐适应了现实,脸上的表情不知不觉也发生了变化,好像演戏一样,只有晚上在肌肉疼痛的提醒下才对着镜子看看真实的那张脸。他们不可思议,一张脸可以装出那么多表情:和客户皮笑肉不笑,对上司努力挤出笑容,和对头貌合神离的讲话,高兴只能偷着乐,伤心了还要找没有人的地方暗自流泪。 我也时常感觉到自己的渺小。特别是一个人在沙尘漫天中步履维艰的时候,觉得自己不过是一粒用显微镜才能看见的尘埃,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贡献,不如任何一个平凡踏实的劳动者。真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能做些什么?那个时候心如死灰,几近崩溃。 生如夏花一 献给和我有过感情的一切! 序言 有很多事情都觉得应该被遗忘,却偏偏刻骨铭心。午夜梦回,萦绕心头,不能消散。我的记忆都是一些琐事,能够让我,我想也能让很多人感动的微小颗粒。我能苟活至今,除了本能,支撑我不要离世的应该就是那些令我感动的瞬间。在我以前生命中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触动内心的东西,我感谢它们。 不知为何,近来我渐渐忘记它们。即使置身曾经熟悉的地点,然而终究物是人非,全然白费。时间在作祟,它改变着所有。在你不小心的时候,侵蚀你的灵魂。而我们都不是善于自省的,蓦然发现的一天,我们早已经丢失了自己,并且不能回头。 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注视着冬日恬淡的阳光,脑中一片空白。忽然,一声清脆的鸡鸣唤醒了我。我追随着一丝仅有的熟悉,妄图顺延时光隧道找到当时的感觉。这很容易也很困难,不是我努力就可以的,就像宿命的安排一样,完全在于时运。我终于想起来一句古诗“雨里鸡鸣一两家”小时候我喜欢在细雨迷蒙的午后站在村头,遥望繁茂绿树掩映下的青瓦红墙。鸡鸣就在那些时刻隐约传来,能从心底升腾起宁静悠远之气。 我很年轻,却觉得心已经老了。常常会回忆,对时光近乎病态的留恋,从容面对一切,不懂未雨绸缪。对时间的敬畏让我爱上摄影和写字。虽然我知道胶卷能够留住的只是画面,但这已足够。那时的日月雨露风霜都能深刻的印在脑海里,只需要一张定格的画面,往昔点滴亦能浮现。 我选择文字祭奠过去,但愿心灵相通之人能与我分享——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独。 一我爱你,再见 你后悔了吗痛得想死去的夜晚 你原谅了吗爱你又把你伤害 为什么就这样的离开 为什么就不能相爱一直到我们死去呢 ——朴树我爱你再见 对于每一次邂逅,我始终心存感激。地球上那么多人,上苍偏偏让我们相遇在同一个年代,彼此安慰,彼此温暖,彼此伤害。我们和无数的陌生面孔擦肩而过,就像车窗外的景物次第呈现,而你是我的站点,我注定为你停留,缘分就是理由。 和永初次见面并无语言,眼神也是不经意的一瞥,彼此毫无深刻印象,假如那一刻其中的某个人消失了,另外一个也许不会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那是个九月的晴朗午后,阳光活泼得如同敏捷的精灵在永俊朗却又不失稚嫩的脸庞上跳跃。他的眼睛是我以前从没有见过的明亮,所以当我第一次正视时便跌进了秋水般的湖底,不能自拔。 那是一个永恒的夜晚,醉人的夜晚,它让我从心底渴望永远,尽管永远如海市蜃楼般虚无缥缈。没有合适的语言,就让我们用身体说话。当永紧紧地抱着我,对我耳语,当我们青春的脸几乎不留缝隙地贴在一起,感受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当他的手在我身上游走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已经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爱上他就从那一刻开始,此后的生命似乎都为那一刻而存在。就像开始思春的羞涩女子一样,不敢在公众面前靠近他,只能看他的背影。很想为他做些什么,想让他知道我的想法。有时候他会主动和我说话,但都不是我想听的。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敏感脆弱的神经妄图在他平常的话语里寻找爱的蛛丝马迹。他的每一句话仿佛都含着潜台词,我在拼命搜寻着。 我是如此疯狂地爱着他,却不能让他知道半点儿,因为他思想里所有的不过是世俗中的男欢女爱,我不能想象当他得知一个男孩爱上他时会有什么样的举动。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让他承受压力,变得不快乐,爱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成全爱人,让他快乐。我以为这样就能满足,直到看见他和女孩们在一起,我才知道心中的欲望原来是如此强烈与霸道。下意识的举动就是立刻从他身边推开那些女孩,然后大声的宣布他是我的,任何人都不准动。而我能够办到的只是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开,然后一路狂奔,泪如雨下。 也许人都是相互主观的,起初我以为永的想法和我一样,在他的心里也有着一个美好的爱情理想,就是我们永远的在一起。我曾经很想对他表白,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看见他便讲不出任何话。自从那个夜晚以后,每当他再次拥抱我的时候,所有的委屈瞬间消失,千言万语像是多余般无从开口,仿佛我的心从来没有受过折磨,一直如那刻般甜蜜。 师范三年,我们的床一直相对,有时晚上他会和我说话。一些无关紧要的语言也能让我一夜无梦。我甚至认为我人生的乐趣在此,一天只为这一刻。 那时候回家妈妈总会让我带一些苹果到学校。一般只有六个,每天一个。他是不回家的,也不见他买什么水果吃。一个晚上我在枕巾下面藏了洗好的苹果。熄灯后,我递给了他。他很快就吃掉了,以后的每个晚上我都会如法炮制。那些日子,黑夜里静静听着他的咀嚼声我觉得异常安心。多年以后,当我们同在北京的时候,他无意中对我说他对水果是不感兴趣的。我很想问他为什么当年吃苹果的时候津津有味。却又不愿旧事重提,以免他不记得,更显尴尬。 时间能够改变一切。我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属于自己的秘密。我记得爸爸妈妈有时候会吵架,他们的吵架方式通常很文明。母亲是个多情且寡言的人,爸爸并不理解她,而妈妈像所有那个时代的女人一样为了家庭和脸面忍受着丈夫,改变着自己。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不多,吵架的时候,只有爸爸一个人唠叨,妈妈多半默不做声。为了不让我和妹妹发现,他们选择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有一次,爸爸打了妈妈一个耳光,我早已经被他们吵醒了,我害怕得哭了,不由自主紧紧地抱住了妈妈。她泪水涟涟,当时狠狠地叫出了父亲的名字,仿佛想要咬碎爸爸的名字一样。在这之后,就是持续几天的冷战。依我的经验,只要时间静静的流逝,一天一天过去,他们终归会和好如初。但我不知道,妈妈的心灵又多了一道不能抹平的伤痕。 恋母情结很深的我,上学前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记得开学第一天,我在校园的角落里一个人哭泣就是因为思念她:想念她温暖的怀抱,慈爱的笑容和熟悉的声音。而教室里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一大群孩子和一位板着面孔的教师。我不习惯这样的生活,想极力摆脱。事实证明,我的反抗只是徒劳。后来我逐渐适应了它,并且接受一个又一个摆在我面前的陌生环境。 心理学上讲有着恋母情结的人容易产生同性恋的倾向。因为心灵脆弱,缺少宽厚仁慈的父爱,当青春来临时,渴望的是同性间近乎兄弟却又有所超越的情谊,希望被保护,而不是去保护别的女孩。我是对永产生依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性取向有所不同。我并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总之那种感觉不会欺骗我。一个人的很多东西像性格、出身都是不能改变的,而我又是不会去刻意改变自己的人。那么我对永的感情必然会泛滥开来,不可收拾。 在师范学校的时候,我以为我会一直爱着永的。不管发生什么,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以后结婚,我也会在心底爱着他,直到天荒地老。我幻想着有一天我们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一起躺在草地上静静回忆往事。那个时候我再淋漓尽致的说出我对他的所有感觉,然后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世界。我甚至忽视了时间的存在,觉得时间的流逝只能增加我对永的爱。 想起那些年少时光,眼前总能浮现校园内两株很老的丁香花。每年五月,丁香花满树绽放,让人心醉的香气弥漫校园每个角落,久久不能散去。会有很多女生聚集在旁边寻找五个花瓣的丁香,据说如果能够找到那么就能实现爱情理想。对于爱情的美好向往我是认同的,但是我绝对不会去那样做,虽然我也希望拥有着甜美的爱情。因这世间事是任何人都不能左右的,生活自有规则,爱更是美与痛并存的。 我喜欢在充溢着花香的图书馆里看书。图书馆和教学楼相对而建,靠窗的位置是我常去的地方。看书累了的时候我会抬头看着窗外发呆。我第一次看见永的女友就是在这个靠窗的位置上。当时他们正在楼道里面凭窗远眺,有说有笑。我看到他们露出了牙齿,看到他们兴奋的神情。可以肯定,他们没有注意到我。他们永远也不会想到,当他们体验幸福的时候,对面却有人因为他们心碎无痕,几乎失去了表情。后来永把她的女友给我介绍的时候,我借故跑开了。真性情的人总是让人猜不透,不会有人理解我的行为。 痛苦和打击在让我成熟的同时也变得隐忍。我心里非常清楚我和永是不可能的,然而心底的呼喊是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的。能够和他像别人一样平淡相处这可能是我最低的要求,却是我不能满足的。我期待着我们马上毕业,这样他和女友自然就会分开,也许情况还能出现转机。不管对我是否有利,改变就代表着希望。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从不懂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任何时候自身的感觉总是第一位。偏向无拘无束的生活,却难以抵挡内心的寂寞。除了感兴趣的事物之外,都是我漠不关心的。对于陌生人,我始终保持着距离,不会轻易释放自己的热情。就像煤,虽然有着能量,却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时间才能燃烧。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适合规律的集体生活。可以想见,我与学校的一切格格不入。直至生活了一年多才渐渐适应环境,毕业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丝留恋。我心里清楚那是我的野性在作怪。在牢笼里关了三年的心早就飞向了未知的远方。 刚刚领到毕业证,我便踏上了北去的列车。我一个人在北京城里游荡。七月流火,阳光灼烧着皮肤。我拿冰冻的矿泉水洒在被晒黑的皮肤上面,体会冰与火的激情碰撞。晚上灯火阑珊时分,大街更显宽敞寂静。独自走在路边,偶尔踩到田螺壳和啃光的羊肉串。疲倦的伙计在饭店门口收拾着白色的塑料桌椅,空气中仍然残留着烧烤生肉的气味。 作为中专毕业生,适合我的工作很少。父母很是着急,因为那年的政策变化严重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以往我们县城的师范毕业生都是负责分配的,但是到了我这一届却不管分配。他们得知后,积极采取措施,动用所有的关系非要给我找到一个教师的工作。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在附近做一个教师,然后娶妻生子过世俗的日子。天下的父母都有着相同的爱,这种爱对其儿女是不够尊重的,一旦牵扯到人格与自尊的问题,血缘关系亦能在负气的时候发生改变。 我很厌恶他们到处求人送礼的行为,对此不屑一顾,因此总是反其道而行之。 那一次父亲让我到一个提前联系好的学校去看看,相当于面试。我带着那些平常我们都舍不得买的礼品骑着自行车一路狂奔。到了我们县城最北面的那些连绵的群山之中。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这里真是太美了:雾霭笼罩,溪水潺潺,青草满山。我一个人躺在草地上望着蓝天白云,贪婪地呼吸着山中带着草香的空气。一时竟然到了忘我的境界。 远处是一座横跨水库的大桥,有火车迅速的穿过。看着向远方无限延伸的铁轨,我想我的未来一定不在这里。年轻是资本,梦想是动力,我喜欢不断探索未知的旅程。就算我一无所有,只剩思想也是财富。自负的人有永远的信心,除了自己,不能迷信和依靠任何人。 在家里的几天意志消沉,无所事事。在外人看来,我好像已经麻木,父亲看我也是没有好脸色。气急败坏的时候,见我沉迷书中,常会把书仍向空中。空中翻飞的书页就像演奏的手风琴一样,可惜奏出的是父亲的责骂声。每当这时我都会来到儿时经常玩耍的河畔,面对着平静的河水发呆。 其实我心里并不是很着急,我藏着一个不能示人的愿望——和永在一起工作。但我们疏于联系,电话很少,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我的热情总是不能得到回应,他总是一副听天由命的口气,叫我无所适从。 后来我们一起到网站应聘编辑,可惜的是他没有被录用,我进入了试用期。不在这里做的念头曾经在脑子里倏忽而过。只是匆匆而过,因为我被迫变得成熟了,看够了家里人的脸色,,这样的想法绝对不能付诸实际。况且,想要帮助永,自己先要有立足之地。 我是一门心思全部放在工作上,并且所接触的业务也都是新鲜的,需要努力去做。每天都是无爱无恨的平淡,偶尔想起他,如同想起一个老朋友那样自然,疼痛也是柔柔的仿佛享受。特别在那些阳光明亮的午后,人的心淡淡得如同一杯泡了很久的茶。可能是一种无助,也是看透时间本质后的淡定。毕竟暗中爱了他三年,有些东西终究是彻底领悟了。对于他已然没有奢求,见一面就是最大的愿望。然而,夜不能寐的时候总是想起他温柔的臂弯,欲望深重的生命背后总有着无尽的虚无。 命运难以捉摸,有时残忍得让你切齿,有时却能如你所愿。在公司第二次招聘的时候,永终于通过并且和我坐在一个办公室里面。 重逢的前天夜里,我第一次知道了失眠的滋味。我想象着无数看过的小说和电影中关于男女主人公久别重逢的画面。猜测着我们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第一个眼神如何相望,会有怎么样的动作。可是,可是这一切都被他的淡淡一笑粉碎了。 其实我应该想到这些,他是大气且无情的人,不会对任何感情留恋。这种人天生就是我的克星,是我悲伤和快乐的源泉。我只能捕捉他轻拍我肩膀时的瞬间温柔安慰自己。 永来到公司以后,我们每天都在一起。虽然是和很多同事在一起,亦觉得满足。偶尔我们能够独处的时候,心底竟然会有小小的兴奋。爱一个人会受到他的影响,平日里常不自觉的与其为伍。永一向逆来顺受,并且容易随遇而安。加上小城生活平静,我也安静下来,渐渐习惯如此安宁祥和的生活,不再有什么奢望。但我很清楚,在我心底是绝对不允许这样的,现在的工作对我来讲只是跳板,我会不断让自己的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追求得到满足。不想尝尝鲸鱼的肉,那是因为我还没有见到太平洋。 第一次和永在外面吃饭,是毕业前夕的一个黄昏。那些天心情就像飞过天空的鸟群一样,没有方向,但渴望享受飞上天空的感觉。终于告别,不管等待的是什么,总之前所未有。 6月的黄昏,橙子颜色的阳光,在他清新的面庞上闪烁。他对我说,有空吗。我问他干什么,他叫我跟着他走。我以为是他故作悬念,后来回味,才想起他是拙嘴笨舌之人,分别在即,千言万语亦是无言。我和他并行在马路边上,他的一只胳膊习惯性的搂着我。城市的喧嚣就在耳畔,此刻对我来说,却像背景音乐,衬托着心中流淌的幸福。毫无顾忌,我欣赏他英俊的侧脸,鬓角的直发让我有抚摸和亲吻的冲动。这一刻的冲动被我克制着,化成甜蜜的暗流,在青春时光里渐渐沉淀。 我喜欢凉拌西红柿,鲜红的排列在碧绿的生菜叶上面,夺人眼目。如此色彩搭配仿佛鲜活绚丽的生命。他也点了两个很平常的菜——鱼香肉丝和剁椒鸡蛋。 和永相对而坐,门外是宽阔的环城路,一路望去有黛色的山峦隐约起伏。 话很少,亦没有重点。我想起了他写给我的毕业留言。他说来到这所学校能够遇到我是他的一大幸事,谢谢我的帮助,最后祝我早日找到另一半。他哪里知道,我生命的全部就是他,他是我的灵魂。如果没有他,我和行尸走肉没有任何区别。 他问我毕业之后去哪里。 那时候在我心中已有北上的打算,但我说还没有想好,走到哪里算哪里。这样的回答符合我的做事风格,在最爱的人面前自尊越是强烈。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未来的方向。 我说咱们什么时候去外面。 他问去哪里,我一时无言。端起盛满淡黄液体的酒杯,喝下了我人生的第一口啤酒。总之我不会在这里的,原来咱们不是说过要一起去外面吗? 看来他是不记得有个夜晚我们在床头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了。因他笑得惘然。 2003年3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决定把我调到北京总部来工作。晚上,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永,他替我高兴,并且鼓励我好好做。我不愿离开永,却也不想失去这个机会。永的态度,让我彻底下了决心。那夜我喝了许多酒,却一直保持清醒,心底隐隐作痛。第二天,我头也不回的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火车到达北京站的时候,我竟然有着旧地重游的感觉。刚刚毕业那阵,三次独闯北京城的情景历历在目。不知天高地厚,不可一世的热血汹涌,以为在这个城市能够实现早前的天真梦想。当奔波了几天,花掉身上的钱,却连一份可以维持生计的工作都没有找到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如此无能。面对暮色,一个人在角落里发呆,瞬间感觉自己的渺小,觉得生命就像是一棵野草般卑贱,而我却又那么骄傲。 我们的公司是外地的几个北漂族合伙组建的,为了节省成本,地址选在偏僻的郊区。所谓总部不过是一套商住两用的两居室。 房子在一个破旧的小区里面。楼房年深日久,有明显改装的痕迹。我们在最高层,有可以同时容纳两三个人并排站立的小阳台。我经常在阳台上发呆。有时候看落日在西天燃烧,建筑物棱角分明的顶端一点点割破那轮圆满的猩红;有时候望着远方,脑袋里瞬间空白,只觉轻松。小区前面不远处有铁轨,经常有火车从这里疾驰而过,夜里可以听着金属的撞击声入睡。周末的时候不知道去哪里玩,一个人顺着铁轨朝一个方向踽踽独行。以为这样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忘掉一切正在想念的人和事。 5月的阳光不再清澈,和煦中透着炎热即将来临的征兆。空气中飘浮着柳絮,有青草和泥土被蒸发的气息。铁路两旁的草丛里可以看见嫩黄的蒲公英,还有一些细小的白色野花。 白天心不在焉地工作,思念着永以及和他的在一起的日子。晚上失眠,偷偷起来到工作间用耳机反复听着那个时期流行的歌曲。有两首是我记忆比较深刻的——美丽心情和痴心绝对。歌词像极了我的心境,常常听着听着眼泪就会流下来。我想我就是那个傻傻地等待着奇迹出现的人,也是那个梦想对爱做到问心无愧的失恋人。 实在忍不住的时候,我会发邮件给他。连我自己也不清楚说的是什么,很隐晦的话语。只发了两次便不再发了,因他从来没有回过一封。想是他亦不懂到底说些什么,或者根本没有在意。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走得再远,他也不会有失落可言,更不会和我联系。他的心仿佛沉静的硕大器皿,容得下一切哀愁喜怒。 一个周末我回到县城,已是晚上10点。车站旁有出租车,司机们围过来向我询问。我不住的摇头,转进空旷的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都已关门,商业大厦和医院的霓虹灯兀自闪烁。杨树叶子在夜风里翻动,发出只有夜里才能被人听见的沙沙声。偶尔,汽车从身后呼啸而过,看着自己的巨大影子疾速向后退去。想这就是时间的速度,我们的步子再大亦是徒劳。 公司距离车站不远,10分钟在自己的脚步声中消失。永和其他几个人都还没有睡,看到我只是惊喜。先是说了一些废话,然后他们继续在网上听歌,打游戏还有看电影。睡觉的时候,他们问了我在北京的情况,很快便都进入了梦乡。我持续失眠,只好睁开双眼望着天花板。有车经过的时候,明亮的灯光从窗玻璃折射到白色的墙壁上。他们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找到了原有的睡觉感觉。我厌恶这种感觉,它证明体内的惰性瓦解了我适应新环境的勇气。 第二天中午,决定自己做饭吃。我和永出去买菜,他骑了一辆自行车,我坐在后面。开始我的双手还是规矩地扶着车座,注视着他的后背,有他熟悉的皮肤味道在我的鼻息里游荡,像是头发丝在我的鼻头轻歌曼舞,挑逗着我。 情难自禁,我从后面轻轻缓缓地搂住了他的腰。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笑着没有说什么。见他不反对,我的手不由得用了用劲。车子晃了一下,他说别闹,语气里完全没有责怪的意思。我装作没听见,没有放手,真想把脸贴在他的背上。然而只是想想而已,我不会得寸进尺。我知道在他的眼里,我们再好也只能是兄弟。我不想破坏在他心中的印象,因为我不够自信,更不觉得道破就会云开日出,一定有成果。 此时此刻,你一定明白我最希望的就是去菜市场的这条路好长好长,没有尽头更好。正在我想的时候,车子停了下来,不知道他叫了几声让我下来,我才缓过神儿,面带尴尬地跳了下来。 回来的路上,我抱着菜还在想刚才的情景。 他叫了我一下说,你该找个女朋友了。 我心中一惊,笑得勉强,不急呢。 真不急还是假不急,要不要我帮你物色一个。刚才看你那样,是不是按捺不住了。 我才不像你呢,谢谢你的好意。鼻腔酸酸的,我强忍眼泪退回到心底,没有流出来。 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看来他很有兴致,继续问我。 我没有想过,这种事情可遇而不可求。而且像我这样糟糕的条件能有几个看上,又没钱,盘儿又不靓。我说的话,尽量让人听起来我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人。 他笑了,别这么悲观呀。兄弟一定会帮你的! 我想起了上师范的时候。有段时间流行一个问题,就是你中意班上的哪一位。后来真的有人问到我,我想了想欲言又止。他们很兴奋就问是不是有了意中人。我说是,因为那时候我暗中喜欢永半年多了。于是他们想知道那个人是谁。看着他们急切的样子,我真想骄傲的宣布那个人就是永,我一辈子爱的就是他。但不管他们怎样追问,我都缄口不言。一时闹得很神秘,因为除了那几对公开的鸳鸯,没有人承认爱上哪个。当时永也问过我同样的问题,看来上帝也非常喜欢折磨人,尽安排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情节。 忘不了曾经的夜里,偷偷地吻他,抚摸他的手臂。有泪水在眼眶打转,当我颤抖的唇终于和他唇边的柔软茸毛接触的一瞬,我感觉心脏从没有过的沉寂和狂热,仿佛停止了跳动,也好像马上就从嗓子眼里跳出来。那一刻我们的身体如此接近,而心灵的距离依然无限遥远,有泪水从腮边滑落。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最终我们会走到一起,仅仅是因为我们对某些事情的看法不谋而合。后来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就像单选题只有一个答案,虽然我和永的答案最后是相同的,但初衷却有天壤之别。 4月北京地区“非典”肆虐。急剧上升的新增感染病例和死亡人数让这个城市空旷安静下来。如果不是春天暖暖的阳光,走在大街上你一定以为这是在午夜或者凌晨两三点。店铺几乎全部关门,偶尔出现在街上的人差不多都带着口罩,捂得严严实实。唯一流露出来的眼神无一例外印证惶恐的内心。死亡如此接近,每个人的贪念不知去向,最大的心愿只剩下一个就是平安度过危机能够活下来。他们停止一切外出活动,甚至逃离这个城市。不管以前如何谈论死亡,都是隔岸观火。每个人心存侥幸,以永生的心理去思考死亡,当然可以无谓的嬉笑怒骂以及同情。而当这一切平息,恢复正常以后,大多数人就会忘记曾经那么接近死亡。忘记在死亡面前的手足无措和孤独,重新燃起内心的不甘。除非有非凡的毅力否则不会有谁能“重新做人” 死亡是不被探测的,谁都不能预知下一秒发生什么。任何人都不能让生命的每一刻无怨无悔。那么如果可以的话,让我们尽可能在属于自己的时光中过得精彩,当死亡不期而遇亦能少些遗憾。 “非典”过后,公司遭遇第一次危机。不得不撤掉小城的分公司,于是永也来到了北京的公司。虽然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我还是从心底感谢这场变故的。如果没有这场变故,我和永仍将天各一方,而我还要承受相思之苦。 我清楚地记得永从县城赶到北京那天的情形。他是坐汽车来的,由于路途颠簸,晕车晕得厉害,衣服都被呕吐物弄脏了。对路途的不熟悉导致他走了很多冤枉路,到公交站点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们去接他的时候,找了半天,终于在路灯下发现了他。很狼狈的靠在路灯杆上,眼神迷茫不安。我的心跟着一阵尖锐的疼痛,走过去扶住了他。我很想安慰他,却不知说些什么。 那时候,公司状况不好,我们拼命的工作,一个人做着三个人的工作。生活却是拮据的,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工资。只能这样,我们没有其他选择,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公司会度过这一劫的。苦难能让处境相似的人们坚持一个信念并且为之努力。 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不是对立的,它们之间有着纠缠不清的关联。对永一见倾心,经过患难日子里的相处,我们越来越了解彼此。我对他的迷恋愈加强烈和明显。 那些日子里,我不再是一个人。工作不是,吃饭不是,购物不是,睡觉也不是。由于空间有限,三个人睡在一张双人床上,很挤的。我紧挨着永,为这曾经暗自窃喜,甚至以为可以旧梦重温。我自知这是奢求,很多事情一旦过去将永远不会重新来过。即使真有机会,也已物是人非,就算人没变,心也是变了的。就像世间万物一样,没有可以永垂不朽的东西。即使曾经刻骨铭心,经过足够的时间,最终将云淡风清。 我们曾经无数次在一起吃饭,附近的小吃店差不多都已走过。 我们曾经一起在商场里面对精美昂贵的商品唏嘘不已。 放纵的时候,一起到网吧里彻夜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然后在寂静的凌晨面带困意而归。 心情不好的时候一起轧马路,我们的足迹几乎遍布了附近的大街小巷。 睡觉的时候,故意靠近他,让他的呼吸就在耳边清晰的起伏。每次他都会转过脸去不理我。 我们的座位挨着,工作累了伸个懒腰胳膊就会碰到他。渐渐得成为习惯,每天我都要趁伸懒腰的机会打他一下。这些时候他都会还击,然后相对而笑,有几次我们竟然默契到同时伸懒腰击向对方。 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没有想过失去他的日子会怎么样。 一次去很大的一个商场,光顾注意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结果我们走散了。当我回头寻找他的时候,所见之处都是陌生的面孔,顿时慌了手脚。于是我飞快的奔跑,想象着柳暗花明峰回路转,然后蓦然回首就能瞥见他。可是我几乎找遍了所有楼层的所有角落还是没有碰见他,他就这样在人海里消失了。我万般沮丧,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和妈妈在集市上走散一样失去了依靠,没有了主心骨。我记不清是怎样走出商场大门的,双腿已经不听使唤。就在我彻底失望的时候看到了在门口站立的他。那一刻我很想扑上去抱住他哭个痛快,就像受了很大委屈的孩子在妈妈的怀里尽情哭泣一样。他转过脸来,依旧是漠然的,什么都没说。 没有找到他的时候,我还想知道他有什么感觉。见他这样,我的心情骤然跌到了谷底,仿佛从高高的云端结结实实地摔倒了平地。原来我一直都在自做多情,他对一切都是那么不在乎。这个世界上仿佛没有什么值得他去珍惜。 还有一次,那是春节后,因为他参加函授学习,所以要晚几天才能赶过来。那些没有他的日子,心情失落到了极点,干什么事情都觉得没意思。有一天,突然他回来了,当他走进门的那一刻,我非常激动,非常兴奋,期待了很久的人终于见到了。可是我却克制着自己,尽量不表现出来有多么想他。看到别人和他寒暄,我还是敲着键盘,却不知道打出的是什么。然后我一个人到了里屋,随后他也跟了进来,我们没有说什么,相对一笑,彼此捶了对方一下。这一刻,是我们有史以来最为默契的时分。我敢肯定,我们的心底牵挂着对方,当然想念的程度不能同日而语,他永远不会对我产生依恋。我们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我不会在他心中留下痕迹,而他却长存于我的记忆中。 我可以接受永的清心寡欲,而始终不能容忍他的平庸。这是我们不能长久相处的致命原因。 那些日子里也有很多不快乐,长久以来这些不快被我埋在心底不能示人。我一个人慢慢品尝,暗自吞咽,然后一点点的消化。渐渐得,我已经有了免疫能力。当它们劈头盖脸袭来时,我亦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掉,不会让任何人发现我情绪的变化。 我们也有不在一起的时候,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异样。我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冥想;他专注于无聊的电视节目时,我会静静的走开。这是我们不能彼此走进的私人空间,即使不是对立的性质,也像两条平行线的命运一样,永远不能相遇,更不会融合 在我的相册里有一张照片,是我和永唯一的一张合照。那是2004年元旦到故宫游览时拍下的。当时天气寒冷,有凛冽的风。照片中的我们彼此靠得很紧,他习惯性地搂着我的肩膀。两个人笑得很傻,脸蛋冻得通红。后来每次看到这张照片,我都觉得满足。因任何事都有终结,毕竟曾经有过快乐的时光,就算以后靠着回忆生活,能有这样甜蜜的回忆——不虚此行。 我不是善于争取的人,在感情方面更是顺其自然,而心底时常也会隐隐作痛。为某一个细节耿耿于怀,为某件不顺心的事情赌气。现实似乎可以抹平我的很多棱角,至少我会表现得无可奈何。不过在心底,始终有着自己的准则,那些深入骨髓的本性会和我的肉体一起化成灰。 也许被你爱的人改变可以看成一种对现实的变相妥协。这种改变是循序渐进的,爱得越深,改变得也就越彻底。沉浸其中自然不会自觉,有时候可能成就一段姻缘,而自我的人迟早都要跑出来。不做自己是痛苦的,幻想你爱的人成为你亦是痛苦的。 我和永虽然有着相似的地方,但本质的不同最终让我们走向了分离。 2004年春天,公司的情况开始好转,老板迫不及待的转移地址。搬到了海淀区一个比较正规的写字楼里面,而且开始招纳新的人员,开展新的业务。我们的收入也在渐渐提高,对我来说这真是一件好事。你不会想到我有多么高兴,因为拮据的日子实在是过得害怕了。 我想我可以试着实现自己原来的诺言,就是不断拓展自己的精神和物质领域。我以为永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我错了。他还在坚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下班还有周末的时间哪里也不去,只是对着那台破旧的黑白电视机,却显得无比满足。我讨厌甚至蔑视这种生活,我不相信我喜欢的人竟然这样平庸,毫无追求。可想而知,我们之间渐渐变得生疏,话也少了很多,不过矛盾还没有激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和几个同事在屋里看电视。好像是体育节目,他们一边看一边叫好,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一下子拔下电视插头,并且用剪刀剪掉了插头。我什么也没有说,但那个意思就是,看,叫你们再看!永也没有说什么,就像没有看见一样到床上去睡觉了。 从此以后,他就不再和我说话。接好电线以后,把它搬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刚开始的几天,我觉得还很新鲜。一直有气,心想爱理不理,谁愿意理你呢。一直过了两个星期,我们视而不见,见了面都低下头来走。这时候,我已经有些后悔自己的霸道了。为了自己的自由去强制破坏别人的快乐应该是种罪孽,是不被饶恕的。都怪我太自私了,怎么可能要求别人的生活方式为了你而改变呢。他的坚韧深藏不露,就像岩石,反抗亦只是无动于衷。有好几次,我都想和他道歉,但总是不能说出口。我想我这样做就是因为太爱他了,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做我不喜欢的事,我真的不能忍受。我知道他永远也不会理解我这样做的初衷,只会认为是我无理取闹。 那几天北京连降大雨。雨势迅猛,瞬间汇集,从玻璃窗不断留下来。电闪雷鸣,听不见风声,哗哗的雨声在夜里让人容易安静下来。我第一次在高层公寓遭遇夜雨。永在旁边的床上,不知道是否睡去。偶尔一道闪电,慑人的白光似乎将要穿透皮肤。瞬间的剪影苍白中漂出蓝色的微光。 其实在我心里还是渴望与他重归于好,并且试图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那个雨夜我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如果明天不下雨,我们去香山好不好。他没有言语,我厚着脸皮又问了一句。他才不置可否的答应了一下。他的态度让我觉得受到了很大侮辱,我倒是希望明天的雨继续下。那样不去香山顺理成章,省了很多理由,免得在一起难堪。我明白他是不愿再和我有什么瓜葛,却又懒于明说。 那天早上依然下着雨,没有要停的意思。我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忽然觉得我们的缘分许是到了尽头,做任何挣扎都将徒劳。天意不可违,爱情亦是一场宿命。而我又是如此矛盾,如此心有不甘。 现在想起真正决裂的那一刻,我仍会感到呼吸急促,心跳加快。那种感觉在我小时候曾经有过。家里一次麦收,正在打麦子的时候,忽然停电了。紧接着电闪雷鸣,狂风肆虐,一切来得迅猛突然。让所有在麦场上的人没有准备,一个妇女当时心脏病就发作了。父母担心的是刚刚收上来的麦子被雨淋了,那样一年的辛苦就算白费了。于是我们在风雨中扯拽着帆布和塑料布。风雨真是太大了,连呼吸都显得困难,张开嘴巴雨就会灌进来。那时候我感觉我窒息得仿佛马上就要死去,我深刻体会到无力回天的感觉。而永的一句话还有他的眼神让我重温了儿时的感觉。我终于明白了绝望——唯一的精神支柱在眼前倒塌是什么感觉。我的目光落在窗外铺满白色日光的篮球场上,心底一片空,有种打开窗户跳下去的冲动。但我没有张国荣的勇气,只能像木头一样杵在那儿。万念俱灰。欲哭无泪。 那是在剪断电线以后的日子里发生的。有一天他没有在我们的房间里睡觉,而是和朱(我们新来的一位同事)在另外一个房间(就是有电视的那个房间)睡的。当他早上去上班以后,我便把他的被和枕头全部丢到了朱的床上。当他发现后,直觉便是我干的,于是对我说,冲,从此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我马上就搬出去。他的眼神就像他的话一样决绝。 不被爱的人只好流浪。 不断行走的人心里总是装着一个人的,害怕停下来,那样就会想起他。想起那个让我发疯、让我痉挛、让我奔跑、让我窒息、让我幸福时流下所有眼泪,痛苦时欲哭无泪的人。爱上他我永不言悔,就像选择流浪永远不回头一样。 11月的一天我盯着电脑屏幕上的中国版图时,忽然决定去泰山旅行。在这之前公司曾经组织到河北涞水县境内的百里峡游玩。自从那次回来之后,我的心便丢在了山水之间,总想着有一天可以拣回来。至于为什么会选择泰山,完全是考虑到日程安排。周末两天往返正好,不用请假。 2004年11月13日,我踏上了去泰山的火车。我害怕自己会反悔,于是提前订了火车票,好让自己没有退路。晚上坐在通往北京站的地铁里,终究不知道自己的目的,但一定不是为了去看风景,难道是放逐心灵?望着地铁里黯然凄然惨然颓然的陌生面孔,我不再考虑这个问题。 火车在黑夜里行进,就像庞大的怪物穿行在幽深的洞穴。有舒缓的金属撞击声敲击耳膜,这声音似乎亘古已有,永远未曾停歇并且还将持续下去。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额头贴在玻璃上,它是光明与黑暗的分界。当夜渐行渐深,车厢里的声音也低了下去,大部分人都眯上眼睛打盹。这是一段没有过的旅程,我却没有一丝好奇。假如这是一次出走,我割舍得不够彻底。很多东西还留在北京,即使身在泰山之巅心中牵挂的亦是北京。 走出泰山车站的时间是早晨6点。阴天。有凛冽的风,一些彻夜的霓虹在灰蒙蒙的空间里闪烁。感觉有些冷。不饿。但还是在公交车站的旁边吃了早点。热的小米粥还有很小的肉包。等车的时候,裹着褪色围巾的中年妇女兜售泰山地图和简易雨具。她一直向我推荐那款雨衣,说天气预报今天有雷阵雨。我心里笑,已经是11月份了,该是下雪的时候了。况且就算是下雨,也没必要雨衣的,我向来不喜欢外界对自身的束缚。小时候上下学常常在大雨中骑着自行车疯狂前行。 到达岱宗坊的时候已经接近8点了。路上碰见晨练回来的老人,他们安然的表情背后是平静满足的生活。红门之前有一家挨着一家的旅游用品商店,老板们站在门口轻声吆喝着。他们一律问我要不要租一只相机。我拿出了包里廉价的傻瓜相机,这样比较省话。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山中弥漫着浓雾。几十米之外已经看不清楚,能听见前方修整盘山路的工人讲家乡话。中天门以前的道路都在修整,所以不是很顺畅。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没遇见几个游客,只有少数的学生模样的人在买票的时候相遇。 开始热了,我脱掉了外套。那是为了去泰山才买来的棉外套,像秋天落叶一样的黄色,衣襟和衣领边缘都有白色的毛。山路两边是墨绿色的松树,几乎没有其他树种。想来恐怕是泰山遍地的石头和缺水所至,其他树都耐不住如此的干旱。 在到达中天门以后,视野瞬间变得开阔。商店、饭店、旅馆都在半山腰的平地上冒了出来,它们很规整的排列着。这时候,上山的人也多了起来,都是乘坐索道而来的。我在这里稍稍驻足,继续前行。不再寂静,人们开始变得话多了起来,气氛显得活跃。 中天门以后的路几乎都是完好的,所以比较安静,没有了施工的机械声音。山路两边都是峭壁,巨大的岩石经过风化光滑平整,上面都被刻了不同字体的留言。是历史上有过名字的人爬泰山时有感而发。各种字体,一律红色。所有不是真心的语言即使刻在哪里都不会永恒,而触动灵魂的总能让人感动。 走进十八盘的时候,山岚渐渐消散,可以看见半明半昧的阳光正在努力穿透雾气的包围。很累,身上的汗早出了好几遍。腿已经有些软了。继续向上爬,十八盘的台阶越是往上越是笔直陡峭,很多人几乎走不了几个台阶就要歇一下。我也是走走停停,速度并没有明显慢下来。看看手机,已经10点多了,南天门隐约可见。 是突然之间,有了轻轻的风,继而浓雾转淡,阳光愈加明媚清晰,一片明净如洗的蓝天就在我们的头顶。在对松亭的位置向上看去,能感受群山之巍峨,这是我以前在天津盘山和北京香山都没有领略过的。目标已经清晰可见,脚下也觉轻松。到达升仙坊的时候,回头望去,远处的雾气隐约可见,阳光如蝉翼于薄雾之上闪烁。脚下的盘山路蜿蜒而下,看不到尽头,掩映在苍松翠柏之中。 终于到达了南天门,时间是11点15分。山顶上面的建筑一律佛教寺庙风格,水泥与土木结合,主色调为朱红。空气中有小米煎饼的香味、佛教音乐飘荡其中。最高海拔在玉皇顶,距离南天门还要步行10分钟左右。登顶向东望去,可以看见探海石,眼下便是云海。 天气刚刚放晴,云雾遇见阳光,变得稀薄,在游人周围流转飘浮。虽然抓不到,却能感觉它的轻盈与飘逸,含着淡淡的冷气。我坐在一块干净的大石头上,脚下是还没有消融的积雪。白雪与远处缥缈的云雾浑然一体,目不转睛,感觉自己是云是雪,是自由的气流。 小时候在书上见到泰山的风景照时,渴望有一天来到这里,做不问世事的隐士。而此刻,却清楚的明白血液里流动的欲望是不能容忍我在这里做隐士的。我不是看破红尘的人,天生对物质的强烈渴求决定了我生活在城市里面。城市是庞大的石头森林,欲望在暗夜的角落里丛生,使它以惊人的速度扩张、不断长高。 爬上山以后,决定四处转转。山顶面积很大,要花一些时间才能走遍各个角落。离开人群,我顺着日观峰的石级向下走去。游人的喧嚣渐渐不清,山中非常之静。泰山的环保很好,看不见任何垃圾,到处都是干净的。坐在石阶上,能感觉阳光的温暖。松树的影子很薄,印在石头上,被阳光烤着,似乎正在融化。 路边的铁链上有生锈的情人锁。通常它们会成批的锁在山顶的铁链上。而我却在这里看到了一只满身是锈的情人锁。形单影只。随风摇荡。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的名字。很普通的名字,没有记住。这对情人或许不想在山顶凑热闹而锁在了这里,或者它们认为人多了,灵验的事情亦不会显灵。 感情是不被任何保证的,像一阵云烟来去皆无踪影。 大约3点多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家旅馆,没有看它的名字,这不重要。四个人一间的小屋,光线较暗。小窗外不甚清晰,一片白茫茫的迷雾,靠近窗棂的地方有带着雪的树枝。风声传来,那些树枝轻轻摇动。我吃了一碗面和一张煎饼之后,打算睡觉。没有脱衣服,冰凉带着别人味道的被子裹在身上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晚上6点多,错过了夕照,不觉可惜。明天早上的日出是我行程预定中的。与我同屋的两个人年龄都很大了,一个人刚刚过了70岁生日。住在隔壁的是一群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人。他们热烈的谈论着白天的见闻,一边发着短信。我打开手机,看着有限的几个号码,不知道我将会告诉谁。把闹钟设置了一下,接着躺了下来。 早上5点半我起床了,当我收拾好要走的时候,那个老者问我这次来泰山的车费和门票以及旅馆的收费。知道他没有恶意,便一一告知,他竟然代我算了起来。当他得出400多块钱的时候,问我是否专程来泰山的。我说是的,他感到有些惊讶。也许这是个节俭了一生的人,想来他昨天一定没有在山上吃饭(饭价很贵)。耳边响起昨天晚上嚼饼干的声音。贫穷令人害怕,它让人渐渐地没有欲望直至麻木。 从旅馆出来,满天星光璀璨如破碎的钻石。山腰上一片黑暗,而山下的泰安城里一片灯火。有风,商店主人都在出租军大衣。我感觉不冷,没有租。 一路跑步来到日观峰,上面已经有很多人在等待了。我没有太多的激动。眼前的色彩空气是很熟悉的。不是因为看过照片,而是在乡下看过很多日出,太阳都是同样的一个,没有多大区别。 在乡村的时候,都是我一个人静静的看着太阳那么一点点跳出来。冬天的早晨,太阳在白杨树光秃秃的树枝中燃烧,充满生命的感动,对自然有了敬畏。于是在我的生命中不知不觉向自然靠拢,直到师范以前我都是在安静闭塞的村庄里面度过的。它给了我真实平淡与执著的性情。 当朝阳从云海之中挣扎而出的时候,我给永发了一条短信。我说,我真想和你一起到泰山看日出。我可以想象,他躺在床上阅读我的短信,然后面无表情的关掉手机,或者删掉这条信息。但我还是要发这条短信的,不管他是否回复,这是我想做的。想做就去做才能安心。 没有任何留恋。15日的早晨5点半,我到达北京站。朝霞满天,空气是冷而熟悉的。 空荡荡的地铁过道有很强烈的风刮过。早起的上班族一脸漠然,在候车区站成一排。脚步声在空旷的大理石地面回旋,没有人声。这是一座空旷的地下宫殿,为了不同的目的,陌生的人之间有了一面之缘,然后各奔东西,也许还能相见,更多的是永不相见。有着地铁情结的人心中也许是怀着希望走进来的,期待着什么恐怕连自己亦是模糊的。 我不是属于这里的。下了地铁站看到租住的公寓时,我真想大喊一句,永,我回来了。 猩红时代 在属于我们的那个时代里,我是个霸王。 我说的那个时代,是我的小学时代,具体来说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中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那么清晰,纤毫必现。那时在家在村在学校我一统天下,风光无限。我的感觉是拥有了全世界,而全世界只有西九村和一个中心小学。 西九村指的是马桥镇以西的九个村庄,那些熟悉而亲切的名字是:于家庄、黄土坎、梅庄子、齐庄子、小定府、三道港、大小苏庄和土豆庄。无论从面积还是从人口来说,于家庄都是九个村庄中最小的一个。然而于家庄的人却是九个村庄中最不是玩意儿的,他们的威名首屈一指,常令知情人谈虎色变。于家庄是一个霸王庄,霸王庄的霸王就是我。 我姓于名占冬,我的六哥叫占秋。你猜的没错,我妈妈有七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因此,她在生气的时候,常常慨叹:“要是有一个女儿该多好呀!”我知道她这个愿望今生是不会实现了,便在一旁安慰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儿子才给您养老呢。”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感到很满足,我也打心眼里高兴。但我知道,我只会说好听的,到时候该气他们还是把她的话当作耳旁风。 我的小学一至四年级是在本村上的,名义上是上学,其实跟玩儿差不了多少。我们四个年级也就三十几个学生,只有一个老师管着。这个老师很好玩,他大约四十多岁,可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因为他的头发是花白的,脸庞的皱纹是深深的仿佛田里的垄沟一样弯弯曲曲,坑坑巴巴。他讲课一点也不严肃,但是足够认真。这也不能怪他,三十几个学生里,起码有一半淘气的男孩子。即使他想严肃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男孩子早就缠上了他,让他和我们一起玩。很多时候他禁不住我们的百般折磨,只好就范,与我们一起打闹,女孩子是没有一个跟我们玩的。她们视我们洪水猛兽,连一句没用的话也不敢多说。虽然他们看我们打斗时的眼神是艳羡的,担当我们注意她们的时候,便马上换成不屑一顾的白眼球。 那四年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单纯、天真、纯粹充满朴素原始的味道。 在我还没有正式到黄土坎中心小学上学时,我的大名却早已人尽皆知。很简单的一件事,升五年级考试时我作弊了,而且不是一般的作弊。结果我的名字被贴在了考场门口,以警效尤。我记不太清了,反正那张黄纸上的毛笔字很破,说明我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什么的。其实作弊是我的惯用伎俩,我把别人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玩上,不作弊怎么能行。因为那个假正经的监场老师,令我的作弊计划不能正常实施。她是个女的,对我恐怕是久仰大名,要不为什么像一个私人保镖一样忠实的守候在我身旁,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只管盯着我。那个讨厌的家伙弄的我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看来是不想留给我活路了。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溜走,我却没有任何办法,面对着空白的答卷我平生第一次着急。狗急跳墙,最后我使出了压箱底的绝招,算是孤注一掷。当时我就在她的专注下拿过后桌的卷子抄了起来。我没有时间看她,不过我想她一定没有见过这阵势,要不她的声音怎么会时如此颤抖呢?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被呼啸的火车轮碾碎似的那样渺小,那样不真实。我好像听到了她模糊的从心底发出的声音:“于占冬,赶紧把卷子交出来,没你的事儿!” “我不交,我交了才有事呢!”我说,并没有停止手中的活儿,不管答案对错与否,一概抄上了。 “你给还是不给?”她把手伸向了我。 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是她那双笨拙而粗糙的手。我拿过卷子,向里靠了一点,对她置之不理,还是抄我的题。虽然我学习不用功,但我知道得到鸭蛋是什么滋味。那不仅代表在学习上是一个笨蛋,还足以说明在生活中是一个白痴。 “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给还是不给?”她不自然的收回那只手,发出了最后通牒。 “你干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好好监你的场吧!我就是不给!”说完我做了一个恕不奉陪的动作继续埋头抄我的卷子。听着她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越来越重,我知道她快要气死了。她走到讲台上,也许是缓过劲来了对我说:“于占冬,今天你别想出去。”我简直要笑出声来,心想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她怎么会玩呢?真是不成熟,要不就是一个很会耍赖的泼妇。当我把卷子抄完后站起来交给后面的哥们并且嘱托他将卷子替我交了时,她竟然挡在了门口。我挠挠脑袋,无可奈何的从窗户上跳了出去。我一想就这么走了很不好玩,于是来到门口对她说:“再见,老师。”我想她一定哭笑不得,而且对我恨之入骨。 黄土坎中心小学距离于家桥有六七里地,全是清一色的羊肠小道。那时我有一辆三枪牌的自行车,它可是我的老朋友,从八岁开始我就学会了自行车于是骑车代替了步行。有一阵子我曾疯狂的迷恋自行车,无论干什么都要骑着自行车,哪怕是几米远的距离我也要骑着自行车。现在我不那样疯狂了,但对三枪的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深。 以前,我对黄土坎小学的了解只能算是道听途说。那个讲给我听的人就是我六哥--于占秋,通常他说学校的事情时,都是因为他受到了批评,要不就是和别人打架了,反正没有时受到表扬的。因此,在他的话语里时时流露着对学校的不满和怨恨之情。但我不以为然,我觉得那时他的偏见,黄土坎中心校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这些印象来自每年的六一儿童节。那天西九村的所有小学生全部聚在那里庆祝自己的节日,也许是张灯结彩的欢乐气氛造成了我的错觉,总之,在我的眼里,它是好的是充满神秘的。 本来开学第一天六哥是不让我去的,他说头一天去了就是拔草,你没看见那个破学校里犄角旮旯没别的都是疯长的野草吗?逃避劳动也是我常有的事儿,而这一次我却很想去,一方面是我强烈的求知欲望我总觉得六哥对这个学校是有偏见的,因此我要亲眼见识一下亲身体会一下才甘心;另一方面是我天生的忌妒心在作祟,如果其他人都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就算有什么好事也轮不到我的。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遗憾,一大早我就骑着自行车在桥头徘徊,等待着于家桥的大队人马。好不容易到齐了,便像脱缰野马一样奔向了广阔的草原。六哥在后面追我,我听见他大声喊着什么,但我没在意他的大呼小叫,此刻我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学校。 我根本不记得我是怎样走进学校大门的,只是当时的心情甭提多激动了。那座假山、那棵老槐树、那些红瓦青砖的教室以及那些叫人举步为艰的没膝杂草都叫我高兴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一点都没有夸张,虽然在我长大后见过许许多多比这里好过一千一万倍的地方,但那种难以名状的喜悦在我的情感生活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像那时一样的纯真、一样的没有原因、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当我望着那面鲜艳的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时,我立刻感受到了一种使命感。我的使命是征服这里,在这里活出个样子来,让这里的人们记得我---于占冬曾经在这里呼风唤雨、独领风骚。 虽然我是一个被很多人公认的坏学生,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混球。相反我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家伙,在那时我并不懂得多少人情世故,但与人搞好关系我还是明白的。最主要的是应该和班主任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这将会影响到我在这个学校的地位。我的班主任叫刘小江,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儿。当年我并没发现这点,直到有幸目睹他老婆的芳容后才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他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刘小江喜欢最喜欢穿一套国防绿,虽然颜色早已过时但衣服的样式与众不同那时一种酷似女人衣服的小撇领,而且肥瘦适中穿起来显山显水。再加上那头光滑易梳的小分头(那种头型是在郭富城走红后流行起来的)虽然理发师的手艺和原创难以相比,但刘小江自身的魅力和年轻气息使得很多女生春心荡漾。 刘小江对我的底细略知一二,其实那都是些早已传烂的谈资,对于了解我的过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事物是在不断变化的,我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这个时候幼小的没有成熟的心灵每时每刻都在接受着新的营养。因此,如果有人用不变的眼光看我,那他就像一头被我前者鼻子走的笨牛,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中。刘小江并不像我预料的那样简单,他的所作所为叫我难以捉摸。不像有些老师一开始就和你摆出势不两立的架势,好像我们这类人天生就是与他们对立的,我们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而他们就是那种以教书育人的特殊权力与我们斗争到底非要弄个鱼死网破。而刘小江不是这样的人,他一视同仁,从来没有针对过任何人,当然刚来不久我还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儿,他也没理由滥施无辜。 和刘小江正面交锋是在我棒打鸳鸯之后。 这对鸳鸯就在我们班,男的是“管灯”女的是“愣鸟”管灯得此雅号全倚仗于他的大名,他叫杨雪峰,这种叫起来韵味十足的绰号非他莫属。李爱玲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经常处于瞪人的状态,虽然那些白眼球也是晶莹透明的,但看起来总是不舒服的因此男生都叫她愣鸟。说实在的李爱玲是很漂亮的,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也不属于小家碧玉,那时一种超凡脱俗、一意孤行的美。就像她为人做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朋友中除了贾素梅这个“闺中密友”之外,就剩下这个管灯了。他和杨雪峰对上眼本来就是一个错误,那么多的好男孩她不理,偏偏看上了这个满脸色斑,公鸭嗓子的孬货,真叫人不得其解。更让我心里不平衡的是那个管灯不仅不好好珍惜,反而把与李爱玲说话当成一种耻辱,经常对李爱玲破口大骂。而李爱玲却从没有与他争执过,仿佛不愿跟他计较似的。班里的人普遍认为这是逢场作戏,欲盖弥彰,背地里不定怎样亲热呢!但我不这样认为,凭我的直觉判断,李爱玲看似满不在乎的表情下一定有着难言之隐。 我不喜欢那些在刘小江面前骚首弄姿的女孩。她们像轻浮的云彩一样终日围在刘小江的身边,或者面露羞涩色扭扭捏捏的找几个烂题像刘小江询问,或者假惺惺的说着不着边的话。贾素梅就是一个这样令人生厌的黄毛丫头,当刘小江给她讲题时她根本没有去听刘小江说的是什么,眼睛抽空儿摸空儿瞄刘小江一眼,看似轻描淡写,然而目的就在于此。他和我其实是一个庄的,一至四年级她都是默默无闻少言寡语好像不存在似的。真没想到,如今摇身一变---马屁精现身。她的两只小眼睛一改往昔的黯淡无光,仿佛缺电的灯泡一下子充足了电终日明亮的闪烁着。当时她的功课还算可以,在刘晓江的存在下,她的数学成绩在班里出类拔萃。为此,她更加挺起了胸脯,也当之无愧的成为刘晓江的数学科代表。每天她都要去办公室几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春风满面,莫大的幸福表露无遗。如果这些夸张的叫人恶心的表情让我看见,那么我都会狠狠地瞪她一眼,只可惜她一次也没有发觉。因为此刻她正想入非非,自我陶醉,两只眼睛高高的望着屋顶呢!她有很多女伴,不过最亲密的还是李爱玲。她们之间的关系好,但不像一般好朋友那样说说笑笑,无所顾忌看上去像一个人似的。她们只是有时在一起说说话,最长的谈话也没有超过十句,更不用说那种热火朝天忘乎所以的闲聊了。这也许和李爱玲的特殊性格有关,同班同学常常感觉到的是李爱玲的孤傲和贾素梅的谄媚做作。其实更为敏感的人像我是能体会到贾素梅是在依附李爱玲的,在她们两个人的世界里,贾素梅永远充当着配角,也许是心甘情愿的,也许从开始就是不服气的。我说过刘小江对所有人等同看待所以她对女生也是平等的,并不因为李爱玲的淡漠或者贾素梅的热情而动摇那颗坚定的心。因此,他在班里的威慑力还是相当有分量的。 在棒打鸳鸯之前,我过得很自由,也很无聊,生活是需要不断变化的,再甜再美的日子时间长了也会变得没有滋味。喝白开水惯了,偶尔沏一杯茶也会觉得苦中含香,爱不释口。每天到了学校,我是想方设法的找乐子,通常我的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我也知道这样做有些缺德,但我禁不住寂寞,受不了整天平静如水的生活。那是午休的时候,我们都是到学校睡觉的,大家趴在破桌子上,伴随着陈旧的木器所散发的怪味酣然入梦。那时我最讨厌睡觉了,甚至认为嗜睡是天底下最没出息的事情。因此,每当教室里呼噜连天的时候,我睡也睡不着,又不敢大声的做出响动,因为窗外随时都有值班的老师出没。在我前桌的女生是个长辫子,上午的时候与我发生了口角此刻正趴在桌子上,鼻孔朝天随着呼吸歙动着,睡态丑陋至极。一个念头在我心头闪过,我暗自窃笑。我在我的破桌子上找了一个满身是锈的破钉子,小心的拽过她的辫子用锈钉固定在桌缝里。他睡得太死,一切都没有发觉,营养过剩的胸脯均匀的起伏着。没有办法马上见到好戏,多少有些扫兴,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我是被她用我的语文书拍醒的,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的同学们脸上普遍残留着嘲笑的痕迹。因为刚刚睡醒,那些笑看起来没有放开,弄的脸部很不自然。我明白是怎么回事,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好戏,但我也很满足。我自知理亏,对那个女生粗暴的举动并没有还击,只是满足的笑了,桌子缝里那几根短发被我吹到了地上。 在放学的路上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玩儿的,我从来都没有准时到过家。少说在路上也能玩上一个钟头,妈妈曾经不止一次的警告过我,再回来晚了如何如何。而他们每次卖菜回来我都已经吃过饭了,这样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实现他们的若言。我也成了一匹自由的小马,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玩耍。我想在那个时候,贪玩是谁也比不过我的,为了玩我废寝忘食,不到万不得已,作业从来都是别人替我写的。 从我们家到黄土坎中心小学这段路程要经过一条土埝,至今为止,这条埝是我踏过次数最多的一片土地。它呈南北走势,在我的眼里,这条埝悠远深长,充满着未知的令我们永远追寻的谜。在盛夏时节,这条埝将她的神秘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它的东西俩坡都是我们好几个人才能合抱过来的大树,这些老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阳光从树叶缝隙里透出来像繁星一样夺目。每棵树上至少有一个鸟窝,在树上作窝的鸟很多,最高处是喜鹊,半腰上住的是小柳叶,主干上住的是我们这群淘气包。在那个时代里,男孩子谁不会爬树呢,灵巧的如一只猴子三下两下就到了树腰。当然也有笨蛋在树下蹬扯半天,连衣裳都弄坏了,结果还是无可奈何的看着枝头的“猴子”还有凫水,在我们这样十年九涝的下洼地简直都在是水里泡大的,尽管隔个三五年就有点背的人死于凫水但不会有人引以为戒。所以,这样的悲剧自然有它延续下去的有利条件。准确的说,很多溺水而死的人水上的功夫都是不错的,人们习惯将他们的死归于自高自大和命中难逃此劫。我一向相信自己福大命大,事实确实如此。从小到大,没有我不敢干的事情,以至很多次走访鬼门关,最后都是大难不死,只有身体上留下了永远的纪念---一块块伤疤生动的诉说着那些惊心动魄的过去。 夏天,我会无所顾忌的凫水,即使是在上学,我也会忙里偷闲游上它几遭。在学校里疯闹了一天,全身早让汗水洗透了。每当这时候我们最期待的就是那古老而又悠长的放学钟声,等它响完,我们已经骑出了百米之外。夏季天长,放学时太阳还很高,但也已经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了。对于我们来说,再长的时间如果用在玩上那也会变得微不足道,仿佛一眨眼似的。我们飞快的驾驭着自己的座骑,奔向我们的天堂---蓝泉河。这时蓝泉河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她沉静得像一位母亲等待着自己的儿子扑进她的怀抱,好为他们洗去闷热、洗去汗泥、洗去疲惫。当我们一丝不挂跳进水里时,她开怀大笑,用她温柔的水花之手抚摸我们。我们像一条条泥鳅在水里不断变换花样,激起的水花映着余晖在水面盛开了玫瑰红的颜色。 夕阳一点点坠入古老的丛林中,远处房子的黑影和大大小小参差不齐的树枝像剪影一样层次分明的贴在那片玫瑰红里,都是静止的。只有飞鸟的影子在那里徘徊,飞鸟也许飞进了另外一个世界。在那片纯正无暇的红色里也许有这一个超凡脱俗不为世人所知的世界。它看起来那么近仿佛伸手可触,无奈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无从了解,那么此中真意谈何领悟呢? 伙伴们站在桥柱上做了金鸡独立的姿势后,一头扎进水中,激起半米高的水柱。我一直向前游去,向着那片芦苇唐游去。水声轻柔的震动我的耳膜,我静静的听着。当我觉得累了,喘息声渐渐大了的时候,我便停止了游水,静静的在水面上飘洋,看着湛蓝的天幕的洁白的云彩。苇塘中好像有人在低语,好奇把我的耳朵叫醒了,它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倾听着一男一女的对话。 男的说:“这么说,你早就和他好过了。” 半天才传来一句女人的回答:“是又怎么样?” 男的说:“我就知道你是贱货,赶明儿别再缠着我了。”语气很是绝决。 女的沉默了一会,芦苇轻轻的拥抱了一次,发出动人的呢喃之声。她说:“我不想缠着你,可当初是你先追我的。” “没错,是我先追你的,那是我眼睛瞎了。现在我的眼睛好了,看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所以想把你甩了。” “但是你已经破坏了我的名声,你应该为此负责。”女的加重了说话的语气。 “笑话,我有没有强迫你跟我搞,那是你自愿的,怪不得别人。” “但当初如果不是你死乞白咧的追求我,我怎么会心软呢?” “这更能说明你是一个处处留情的桃花女。自己闯下的祸当然要自己来背,你怎么能推给我呢?” “就算是我的错,那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吗?”女的乞求声柔中带刚。 “白日做梦,我杨雪峰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男的说完这句话“呸”了一声,他拨开芦苇的响声在寂静的黄昏仿佛破碎的水珠一样琐碎而悦耳。 李爱玲好像在岸上哭泣,哭声酷似芦苇在风中一次次相拥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我刚把书包放在桌上,立刻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杨雪峰的豪言壮语:“我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我对这句话甚感兴趣,它有趣而又形象精炼的说明了一个道理,立场也是站在男人这边的。但我知道这一定是杨学峰鹦鹉学舌,当然我对它的出处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这个草包是说不出如此高品位而且意蕴深刻的话的。 有很多人看到我写这几个字,但李爱玲和杨雪峰都没有看见,他们来的太晚了。其他人所关心的是这句话的背景,女生个个人小心大尤其对这类事情无师自通,这时候的领悟力与解答问题时不可同日而语。几个女生在窃窃私语,她们猜测着这句话是谁说的,又是说给谁的。贾素梅和身边的女生围成一团,女孩们五颜六色的衣服看上去像一朵花,深浅不一的黑发组成这朵花的花心。因为他们的衣服普遍呈现出污渍,而且头发也是很久没洗的样子,所以这朵花是一朵已经凋零很长时间的花。这些女孩根据一句话可以编造出一连串乌七八糟的事情,从来都是有一尺说一仗的。 李爱玲看到这句话的表情和我想象的一个样子,面色如纸,然而马上换了一副伪装的面孔。她把愤怒藏在脑后,有一搭没一搭似的问贾素梅:“这是谁写的?”贾素梅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李爱玲没有看我,若无其事的坐在了座位上。假如,当初李爱玲擦掉了黑板上的字,后来的事情会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但她没有擦,甚至连一眼都没有多看,以至我撞在了刘小江的枪口上,更让我无意中做了我终生引以为憾的事情。 “管灯”就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家伙,在他见到黑板上的字后,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来质问李爱玲:“这是谁写的?” 李爱玲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暗示什么,对杨雪峰的这句问话她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抬头看他。 “你到底说不说?”管灯气得要爆炸了。 “我不知道,不关你的事,你给我滚。”李爱玲伸出胳膊做出逐客的姿势,而且声音很大,竟然有些沙哑。 “你真不要脸,婊子,臭婊子!”管灯无计可施,气得乱骂。 “你给我说清楚了,我怎么不要脸了,你妈才是婊子呢!”李爱玲眼睛睁得很大,在我这个角度看去异常美丽。 “你敢骂我妈,你就是婊子,你就是别人穿过的衣裳,我才不会理你呢!”管灯的公鸭嗓估计叫到了极限。 “我骂了怎么着?我就骂,你这个婊子下的,忘恩负义的管灯,你该死该死该死”李爱玲越骂越有劲。 “啪”很响亮的一声,管灯扇了李爱玲一个巴掌。围观的人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贾素梅在一旁插话了:“杨雪峰,你是男的吗,打女生算什么能耐?”同时安慰着已经泪如雨下的李爱玲。李爱玲的睫毛都被泪水打湿了,已经泣不成声:“我要给你告诉老师!” “去吧,去吧,找你的刘小江去,找你的老相好去!”管灯真不算一个男人,连骂人还要揭短。 当众人听到这句话时,一片嘘声。我也为之一振,感到不可思议,怎么会是这样呢?李爱玲竟然和刘小江有一腿?仔细想来这件事的确有着可能性。刘小江和李爱玲是一个村的,这一点不容忽视,有这样的便利条件什么事儿不会发生呢?更何况这样的旷古奇闻对我们这群无聊的人们来说,不添油加醋就算客气的,谁又会质疑呢? 李爱玲的泪水雨一样地披了满脸,她瘫坐在椅子上,脑袋埋在两只胳膊圈成的小窝里。事情发生到最有意思的时候,有可能嘎然而止,有可能出现转折点发生更有意思的事情。就在李爱玲嘤嘤哭泣杨雪峰横眉瞪眼的时候,刘小江来了。他的到来,不仅使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也从而令我卷入了这场感情纠葛之中。 刘小江的到来,令现场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注意着他。这些人各怀心理,幸灾乐祸有之,隔岸观火有之,而我除了这些还有一丝丝的害怕,毕竟第一次栽到刘小江手里。而且我对刘小江没有太多的了解和接触,知道的都是他的严肃、与众不同的厉害。转念一想,我又不那么害怕了,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况且刘小江对我也不敢怎么样!我一这样想就什么都不怕了,所以当他不恼不火地问我们是谁写得这句话时,我勇敢而痛快得承认了。当时,杨雪峰表现出大吃一惊或者恍然大悟悔恨交加一类的表情。这个傻瓜竟然以为黑板上的字是李爱玲写的,这下他们俩不吹才怪呢! 后来,我、杨雪峰和李爱玲就跟着刘小江去了办公室。刘小江到了办公室脸色变得自然起来,好像到了他的地盘就无所顾忌了。办公室里除了我们四个人外,其他老师都去上课了。在刘小江的心情恢复平静后,他又开始问话了。他到底是老师,是比我们多吃咸盐的人,因此看上去显得从容镇定处乱不惊。他先拿我开刀,用一种习惯的语气说:“于占冬,你为什么在黑板上写这些东西?” “我觉得挺有意思,就写上了。”我说,一点也没有紧张,更没有害怕。这时李爱玲已经停止了哭泣,静静地揉着眼睛。 “好玩你就写?你是在什么地方听到的?这句话是谁说的?”他一连串问了我好几个问题。 “是我在蓝泉河玩时无意中听到的,是杨雪峰说的。”我回答得很简洁,而且痛快。 “是你说的吗?你们之间是怎么回事?”他不再问我,把话锋指向了杨雪峰和李爱玲。 “是我说的,他总缠着我,我要是不这样说,现在他还缠着我呢!”杨雪峰是那种大愚若智的一类家伙,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凭着一股傻劲,来不得半点心眼儿,所以他当然不是刘小江的对手,竟然从实招了到最后还得把责任推在我身上。 “这么说来,这件事儿是于占冬惹的祸!”刘小江怕揭了他的老底不再问下去,只好把责任推在了我的身上。 “胡说,怎么能怪我呢?要是他们两个人不乱搞,我怎么会看见?我怎么会听见他们吵架呢?”我明白刘小江的用意,同时感到非常气愤。于是我的声音变得高扬起来,仿佛具有庞大的震慑力。 “你怎么跟老师说话呢?于占冬!”刘小江就是在这时改变了姿势,他将那只自始至终都托住左腮帮的手拿开了,我隐约感觉到他的左脸好像是肿的。 “我就这么说,你冤枉我,我还不行说呢?”我的不甘示弱、蛮横无理、不管不顾通常都是外界逼出来的,就像现在。 “你们俩先回去吧!等会儿有时间再找你们”刘小江对我欲言又止,而是先把他们打发走了,这样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他可以不顾他的面子,跟我据理力争了。我看见李爱玲走在前面,杨雪峰在后面挺胸抬头很光荣似的。 “你都听见他们说什么了?”刘小江的语气并不是气愤的,但也不是温柔的,他问得恰到好处让我有一种不敢拒绝回答的感觉。 “他们说你了”我知道他只关心这个。 “他们说我什么了?” “这还用说,全班的人都知道你跟李爱玲的事情了,我看用不了明天全校、整个西九村都会知道的。”我说,我感到一种快感。 “难道你相信李爱玲还有杨雪峰的鬼话?你不认为他们是在无中生有、造谣中伤吗?”刘小江的话说得心不在焉,好像根本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 “我哪里知道是真是假?我管不着你们的事情。”对此,我表现出了爱莫能助或者漠不关心的立场。而我心里正高兴呢:看你以后还怎么神气,看你在我们面前如何抬头做人?尽管你没有做,但人言可畏那些喜欢嚼舌根的闲人有的是,保准你在一天内臭名远扬,并且永垂不朽,成为多少代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就问问你他们到底说我什么了?李爱玲都说了些什么?”刘小江好像急于知道一切似的,恨不得在芦苇塘里偷听偷看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他们根本没有提你的名字,杨雪峰就是因为你才甩了李爱玲,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你们的丑事,所以他就甩了李爱玲。我就听见了黑板上的那句话,觉得好玩,便写在了黑板上。”我没好气的说。 “行了,你回去吧!”刘小江很沉重的对我讲。我等了一会儿,我总觉得他还有话要对我说,但没有,他没有说什么,我只好回去了。 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样糟糕,刘小江采取了不闻不问清者自清的处理方式,还有一方面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就在那天,我回去的时候看见同学们都在热火朝天的谈论。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欢心,于是坐下来细细的听他们津津有味地讲着。我越听越不对劲,他们说的根本不是那件事儿。好像是什么失火的一类事情,我无心听他们讲所以没太在意。直到刘小江的夫人大架光临我才弄明白,而且有幸见到了我的“老朋友”那是一双熟悉得手,不仅苍白粗糙而且更加瘦弱了,那双手在刘小江眼前,在全校的师生眼前颤抖。连那声音都是颤抖的:“你叫我怎么办,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哪里知道,难道我愿意让它失火,我愿意一无所有?!你到学校里叫什么,好像是我的错似的?!”这是我头一次见刘小江发这么大的火气,布满血丝的眼睛瞪得像鲜红的花苞一样。 刘夫人被吓呆了,一声也不敢言语。这时刘小江的同事们都说起了宽慰的话,把他们劝回了办公室,刘夫人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得跟着众人去了办公室,我才注意到她就是那个假认真的监场老师。放学的路上我才听说,原来昨夜刘小江不慎失火,院子里的三千多卷苇席还有正屋里的家电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据知情人透露,如果不是救得及时,怕连房盖都烧成灰了。即使现在,他们的房也得翻盖,否则他们俩将无家可归。无可争论,李爱玲是我们班中第一个知道此事的,怪不得她情绪如此低落,还有刘小江的脸肿得像包子一样大概也在于此。 听说此事,我的心莫名奇妙的一阵隐痛,感觉空荡荡的。仿佛我的生活一下子被不相干的人搅乱了一样,而且这种搅乱简直让我丧失了很多生活的勇气。明明我是恨刘夫人的,而这时却对她产生了同情之心,不仅没有了家,刘小江对他又不是一心一意,越为她想越觉得她可怜。眼前时时浮现她泣不成声伤心欲绝的样子,当然在可怜之余我曾想过他们的婚姻是否幸福,我不明白他们是怎样结合的。但我知道,他们是不适合的,至少刘夫人看上去起码大了刘小江七八岁,况且刘小江好像很喜欢李爱玲那种类型的,而刘夫人绝对不是漂亮天真浪漫的人。与我比起来,杨雪峰真是禽兽不如,连一点点的同情心都没有。他竟然在全班同学面前对李爱玲复仇似的说:“这下你美了,等刘小江的夫人走了,你正好做个正房。”李爱玲根本没有心情理她,她的痛苦是杨雪峰这种冷血动物一辈子都不会理解的。 因为有了这件事,所以没有人去注意李爱玲和刘小江的事情。当然这里也包含着人类的不忍,他们都已经这样了,为何还要落井下石做个害人精呢! 意气用事常常闯祸,善于控制自己感情的人可能活得体面但多半得不到真正的幸福,除非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幸福是什么,幸福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让自己的感情去支配自己的每一步。勇于追求幸福的人所要面对的飞短流长是跟随一辈子的,除非你甘于现状或者败下阵来,抑或是离开这个世界。刘小江和李爱玲是勇于追求幸福的人,所以他们的相互安慰是理所当然的,那样被刘夫人撞见也不是偶然的。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刘小江拥着李爱玲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爱玲说:“这回她该不跟着你了,她走了,我们也走好吗?”李爱玲柔柔的声音中含着让人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们能到哪里去?”刘小江叹了一口气。 “远走高飞,去哪里都行,只要离开这儿。”李爱玲的天真像羽毛一样轻轻的撩拨着刘小江的心,不痛不痒。 “哎!”刘小江只把李爱玲搂得更紧了。 “行吗,现在你还有什么牵挂的呢?好吗,我们明天就走。”李爱玲呓语一样,把脸贴得更紧了。 刘夫人的狠毒和聪明是我没有预料到的,面对自己丈夫的背叛她选择了釜底抽薪。那天她直接找到了李爱玲的后爹,凭着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李爱玲成了淫妇贱人成了勾引别人丈夫的狐狸精成了万人唾弃挨千刀的十恶不赦之徒。真巧,刘夫人从李爱玲家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了刚刚被她骂过的李爱玲。真是一个好时机,刘夫人可以痛痛快快的骂个够了。她先下口为强,劈头盖脸就是一句:“呦,骚够了还有脸回来,骚货。” 李爱玲知道事情早晚有败露的一天,但没想到会这样突然,面对唾沫横飞的刘夫人她倒显得镇静了。于是不紧不慢地说:“对,我是去骚了,可是你还不可能跟她骚,他嫌你老,像一个老太婆似的。” “你不用现在伶牙俐齿的,有你好看的时候,当年你妈要是不这样怎么会”刘夫人点到为止,不再往下说,她的意思是你自己掂量着办。 李爱玲根本不吃那一套,她全然不在乎刘夫人的“谆谆教诲”想躲开她朝前走去,但是刘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她挡住了李爱玲,李爱玲的绰约风姿在晴朗的夏夜里更加妩媚。刘夫人扭动着水桶似的身躯凑到李爱玲的跟前说:“你别臭美,好好想想吧,他可是你的老师,师生恋?难道你也要赶时髦?”刘夫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各个方面分析了他们是不会出现好结局的。最后,她收尾道:“只要有我在,你们就不会出现好结果的。” 李爱玲不为所动等她讲完了轻蔑的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有说。刘夫人见李爱玲的立场如此坚定,终于败下阵来。她突然跪在了李爱玲的面前:“我求求你了,别再缠着他了好不好?你没到我这个岁数,你不是我,你不能理解我的心情。但你也是女人,你长大了不再浪漫了就能体会我的心情,你知道我是多么需要他吗?对于你,他是你浪漫的寄托,失去他你还有的是机会。对于我,他是我的生命支柱,没有他我将会死,没有他我什么都没有!” “但是你爱他吗?你有我爱他吗?”李爱玲被刘夫人动情的陈词感染,想起了自己的苦衷,语调不由变得激动起来。 “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刘夫人疯了一样紧紧抓住李爱玲的双腿,李爱玲受不了她如鹰爪一般的手指深深掐入大腿的痛楚,把她推开了。 “你爱她,他爱你吗?你们合适吗?你们在一起幸福吗?”李爱玲疾步后退像躲避瘟疫一样,而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里变得更加摄人心魄,好像在人的心坎里叫一样。 “你觉得出一家入一家这么容易吗,你就忍心拆散我们的家庭吗,你就这么狠心!'刘夫人站了起来,声音也由撕心裂肺变得铿锵有力。 “家庭?你们那样相爱为什么没有孩子?”李爱玲这句话一定戳到了刘夫人的痛楚,因为她看见刘夫人哀怨的眼神渐渐散发着幽深的绿光,那绿光亮到极点以后开始消失,只剩下呆滞的两只眼球,一动不动。李爱玲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惧,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跑进无边的黑夜里。 刘夫人成为精神病人在那一刻轻而易举的成为现实,当第二天人们见到一个头发披散、目光呆滞、脸色苍白的女人在村头徘徊时,他们都发现她失去血色的双唇在不停地颤动,好像在说着什么,但没有人能够听清或者猜到她说的是什么。刘夫人保持着慢条斯理的姿势渐渐移向村里,人们注意到她的双唇还在颤动最后她停在了李爱玲的家门口。她笑嘻嘻的注视着像花一样的李爱玲,李爱玲使出全身力气关上了大门,并且锁得紧紧的。但她总感觉着耳朵里灌进沙沙的声音,好像一个人踯躅地脚步声。就连她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是这样,窗外明明没有风,树枝却像被人拨了下去,当树影贴着墙壁向下滑去的时候,那熟悉的沙沙声便接踵而至。李爱玲拉开了所有的灯,来到院子里,什么都没有发现,一切都像平常,与千千万万个温馨的夏夜并无二致。 “我们走好不好,我们明天就走。”李爱玲对刘小江说。 “不行,晚了,她的娘家人明天就该来了。”此时的刘小江依然坚强,但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那我们现在就走!” 刘小江面对激动的李爱玲不置可否,而是紧紧的抱住了李爱玲说:“无论何时无论明天怎样,你都要记住我是最爱你的,我从没有爱过别人除了你。虽然我们今生注定不能在一起了,可是我们还有来生。” “不,我不相信来生,我就要现在,现在我就和你在一起,不管到哪里,我都要跟着你。” “可是” “没有可是,如果等到明天我们就走不了了,现在我也不敢回去,他会打我的!” “什么,他又打你了?让我看看。” “从我们的事情败露后,哪天他都不会放过我,你要知道,从小他就打我,我不是他亲生的,他恨我妈,我妈走了。他就把所有的恨发泄到我的身上。”李爱玲的眼泪闪烁着星光落在了草叶上。 “好,我们走,我们明天就走!现在你先回去,我们明天就走。”刘小江终于下了决心。 “好,我们在这里汇合。”李爱玲破涕为笑,眼睛亮了起来。 李爱玲回去的时候,他的后爸正在喝酒。见李爱玲回来了,抄起酒瓶子砸了过去。李爱玲躲闪不及,酒瓶子从他的肩上滚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他慌忙得躲开醉醺醺的父亲,双手抱着又疼又麻的肩膀跑进了自己的屋子。没等她镇静下来,一双有力的手将她摁倒在床上,她感觉到一股熟悉刺鼻的二锅头味道正在逼近自己,她感觉到自己简直要窒息了。当她无力挣扎的时候,沙沙的声音开始敲击她的耳膜,那声音忽隐忽现像春天的细雨一样,也像传说中的美女蛇拖着细碎的步子在脑头跳舞。她的意志开始迷乱,心在剧烈的恐惧中颤抖,那双手蛮横粗鲁地褪掉了她身上的薄衣,容不得她半点的反抗。树枝在摇晃,星星在闪烁,她感觉自己要变成了碎片,在那一刻她的心也跟着碎了。 当她身体上那剧烈的疼痛过后,她感觉身上的重物移开了,心头却好像压了三座山似的,她没有一丝要起来的欲望。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有衣服上鲜红的血迹让她猛然站了起来,跑出屋外。夜空还是那样美丽,星星还在调皮的眨着眼睛,风儿轻轻的吹来,她打了一个冷战。环顾四周,她来到了蓝泉河的那座石桥上,此刻她正扶着栏杆眺望着远处的水面。水面很平静,显得幽深而干净,远处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她觉得这声音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就不害怕了。她走到河边,蹲下来脚底是柔软的湿泥和小草,她将手伸进水里,不禁自语道:“好舒服呀,好干净!我去洗个澡吧!” “你是应该去洗个澡,你太脏了。”身后传来一句缥缈的话语。 李爱玲转过身,看见那个疯女人依靠着一棵白杨树淡淡的说。 “我不脏,我不脏,你才脏呢?” “你低头看看,你的衣服上都是血怎么不脏呢?” 李爱玲低头看见衣服上的血迹已经不是很清晰,他们渗透到裤头里,粘粘糊糊。 “哎呀,怎么脏了?”李爱玲惊讶得很。 “你下去洗洗就好了,就不会脏了。” “真的吗?”李爱玲将信将疑。 “是真的,你看水里有人在等着你呢?” “哪里?我怎么看不见?”李爱玲把脸贴在水面上,她什么也没有看见,但她感觉自己的脸凉浸浸的非常舒服。不由得叫出了声:“好舒服!” “如果舒服你就向下走走,会更舒服的。”那个女人循循善诱。 “你在骗人,这水很深,没有底儿。” “我没有骗你,天这么黑,当然看不见底儿的,你试着往下走走就明白了,一定会很舒服的。”李爱玲试探性的向下走了几步,她感觉到脚底软软的、滑滑的而且还是痒痒的。 “在向下走一步,你会感觉更好的,再走走。” 李爱玲的半个身子都在水中,上身的衣襟已经湿透,在水面上静静的飘着。她没有听见那个疯女人在说什么,目不转睛得盯着水面,渐渐地她看清了如镜的水面,好像有一个人在水里叫她,她终于看清了那个人,正是刘小江。他正在看注视着李爱玲而且示意她过来,李爱玲弯下腰吻着水面,轻轻的吻着。水悄悄地爬上她的头发,水面泛起一道涟漪,亮亮的好美丽。紧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只有岸上的疯女人在放肆地笑着。 第二天猩红的朝阳映红了整个蓝泉河,草叶上的露珠也闪烁着红色的光焰。我漫步在河边的时候,看见刘小江正伫立在河边,我不知道该不该和他打招呼,所以没有打扰他。他弯下腰捧起一颗露珠走到了我的面前说:“这时她的眼睛,你看她多伤心,都哭红了。”我仔细的注视着那颗露珠,果然很红,而且是透明的那一种猩红,好像一颗小太阳,也像一颗哭红的眼睛。 20032月8日 晨完稿 月光麦田 杨天岭最害怕老师把他叫到外面单独说话。根据他的经验,一旦被老师叫到教室外面准没好事,那就意味着你该倒霉了;反之如果是好事或者表扬一个人的话,老师从来不避任何人,还要大张旗鼓在所有同学面前褒扬一番。老师很少表扬人,但有一个人除外,孟爱玲是经常受到老师表扬的一个女孩。就在不久前,老师颇为得意而欣慰地表扬了她一番,说她是个好姑娘,尊敬师长,心地善良,并且不慕虚荣。除了讲课文的时候老师咬文嚼字外,她还没有在任何一个学生身上用过如此高雅书面化的字眼。因此对于教室里二年级和四年级的学生来说,有很多人是听不懂的,但大多数学生都在屏气静听,其中不乏眼红羡慕者。但绝不包括杨天岭,目前来说,他心头最讨厌的两个人就是老师和孟爱玲。那是因为在他看来,孟晓玲仗着自己父亲是村支部书记便妄自尊大不可一世,而且虚荣心极强,会来事,专门讨老师的欢心。就拿这次老师表扬她来说吧,那是因为她从家里带来抹布把老师用的那张破旧不堪的讲桌擦得倍儿亮,几乎能够照进人,就连上面那些不知被哪朝哪代调皮学生画上去的字迹图画都清晰可辨。重要的不光是她做了,而是人家的初衷本是想做一个无名英雄,谁知被老师发现了(鬼知道是不是她故意安排好的),结果可想而知了。最让人看不惯的是老师表扬她的时候,她在昂首挺胸的同时却红着脸,真像每天早上站在鸡窝上打鸣的大公鸡,看起来有点儿羞涩却仿佛受之无愧。老师本来就想巴结村干部呢,还不知道从哪里入手,现在对他的宝贝女儿好一点儿也算打好了前站。后来老师的讲桌就有人争先恐后地抢着擦了,但杨天岭一次也没擦过,他注意到孟爱玲也很少去擦了,而别人就再也没有受到过老师的表扬。 那是第二节语文课上到一半儿,当时老师讲完了刻舟求剑,让大家预习下一篇课文。老师先是出去了,杨天岭没有注意,后来老师在窗户外面叫杨天岭出来一下。隔着玻璃,他看到了老师严厉的表情,他料定自己肯定又闯祸了,于是提心吊胆拉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蹭了出去。老师站在中间那扇窗户旁边,这扇窗户两边各有两扇窗户,教室一共有五扇窗户,两扇门。通常早自习和中午自习的时候,老师会出奇不意躲在后门或者窗户旁观察自习情况,看有谁在捣乱,就会把谁叫出来,有时候批评教训一下就算了,有时候会罚站。杨天岭曾经被老师罚站过两次,一次是日头狠毒的夏天午后,那次他站了一个多小时,老师就开恩让他回到座位上了,可能是看他全身都被汗水浸湿的缘故吧。还有一次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正赶上阴天,难得凉快,他整整站了一个下午,直到放学老师才允许他回家。两条腿像打了麻醉剂一样没有感觉,动作幅度稍微大一点儿,就会针扎似的酸疼。就是从那次他开始忌恨老师了,暗下决心此仇不报非君子,而表面上却比从前老实听话多了,小动作搞得也少了。为此老师还说过他有进步,他当时心里却想:好汉不吃眼前亏,早晚让你好看,等着瞧吧! 他有预感今天又撞到枪口上了,因此低着头尽量不让老师看见他的表情,他站在老师对面,目光所及是老师脚上那双灰头土脸旧不啦叽的布棉鞋,由于时间长久根本看不出本色,就跟她现在气愤的脸色一样难看。老师叫他把头抬起来,他仰起脸迎接那双放着寒光的眼睛,心里倒踏实了不少,他已经确定自己犯了错误,而且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罚站。老师指着身边墙壁上那几个字对他说,这是你写的吗?他陡然醒悟,课间时自己在黑板下面捡了一截粉笔头,随手便在墙上写下了“刻舟求剑”四个字,当时不光自己没在意,其他人好像也没看到,老师怎么知道是我写的呢,而且语气如此肯定。他盯着那四个自认为写得不错的字,很端正,白字红砖也很搭配。老师见他不说话,便提高了声音,说呀,是不是你写的?他不知道写字有什么错误,便点了点头说,是我写的,错了吗?老师说,你的粉笔哪来的?谁叫你在上面乱画的,你不知道这是损害公物吗?他豁出去了,没好气地说,粉笔是我捡的,你以前也没说过不允许在墙上写字,这又不是乱画。老师没想到他还敢犟嘴,就想给他点儿厉害尝尝,胡说,一年级我就说过要爱护公物,一会儿你把它擦干净了,要跟原来一样,明个早上拿两块钱赔偿费。 一听要两块钱,杨天岭害怕了,向来朝家里要钱他就犯憷。况且两块钱对他来说太多了,除了交学费书费,他还没向家里要过这么多钱。要知道家里给他的零用钱顶多三毛钱,最大方的时候也就五毛钱,通常这种情况一年只有两次,除了过年的压岁钱,就是六一儿童节那天。五毛钱对他来说可以买很多东西,一般他会先买两毛钱的麻花抓,然后买一根一毛钱的冰糕和一个八分钱的刨冰,剩下的一点儿钱买一些电视剧的贴纸或者一支罐铅自动笔。他比较热衷西游记和新白娘子传奇的贴纸,特别是赵雅芝和孙悟空这两个人的,他最喜欢。有时候好几个男生在一起争论赵雅芝是现代的装扮漂亮还是打扮成白娘子那样好看,这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一直到脸红脖子粗也分不出高下。 一想到每次妈妈给他钱时难受的样子像从她身上割下一块肉似的,他的眼泪便不由自主流了下来,到腮边的时候,他用袖子去抹,便有咸味浸入干裂的嘴唇。老师见他好像真的伤心了,也动了恻隐之心,口气软了。她说,你要是不给钱的话,就在这里站到中午放学,你看怎么样?你是要挨站还是给赔偿费,不管你选择哪个,都必须先把你画乱的地方擦好。他低着头,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挨站。说完后,眼泪像雨点似的啪啪落在地面上,在浮尘上滚动一下,逐渐和了泥。老师丢下一句,猴尿还不少,转身进了教室。 天气寒冷且干燥,阳光像掺了水一样混沌不清,小风强劲刺骨,无孔不入。他穿了一件厚而笨重的棉猴,前胸后背保护得不错,能够抵御严寒。可是露在外面的鼻子耳朵嘴唇脸蛋还是得忍受严寒的侵袭,不消一会儿,这些部位便泛着心里美萝卜心的颜色。眼泪早就风干了,整张脸皱巴巴的难受,好像早上洗脸后忘记抹紫罗兰雪花膏就到外面吹大风一样。为了取暖,他把手插在衣袖里,双脚不停地跺起来,一会儿又蹦起来。他不敢动作太大,怕把老师惊动了,出来训斥他。双手暂时暖和了,不过两只脚感觉凉森森的,他不知道寒气究竟是从什么地方钻进去的,那感觉就像没有穿鞋站在冷冰冰的石板或者生铁上似的。他只好加大了动作,脚下的浮土被他震起来,以他为中心形成一小团土灰色烟尘,鞋面和裤脚顿时蒙上一层灰尘。正跳得起劲儿,老师把脑袋从门缝探了出来,冲着他嚷道,老实会儿不行呀,还没站够是不是?杨天岭转过头,看见她的左脸让灰白的短发遮住了,嘴唇蠕动着,口气把嘴边的头发都吹了起来,一飘一飘的。他瞪了老师一眼,没说话,停止了动作。也许老师没有注意到他愤怒的眼睛,或者是害怕外面的寒冷,懒得理他,说完话便把脑袋缩进了门里。 他得想办法把那几个字先擦掉,把墙弄干净才行。下课的时候,他叫堂妹拿板擦给他,堂妹胆小如鼠,看见老师在讲桌上批改作业,没敢去拿,把自己擦桌子的抹布送到了他手中。最后他用蘸水的抹布把那几个字擦掉了,一边擦一边小声骂着。堂妹问他在嘀咕什么,他说,我在骂那个缺德带冒烟的老家伙,净找我的茬儿,要不是怕她到我爸那儿去告状,我非得给她点儿颜色看看。堂妹靠近他,压低声音说,你知道是谁告诉老师的吗?他寻思片刻,不知道,你不说我倒忘了,我写字的时候老师回家倒热水去了根本不会看见我写字的,你知道是哪个不要脸的嘴这么欠?堂妹环顾周围,把嘴凑到了他耳朵旁说,还能有谁?孟爱玲呗,我亲眼所见,亲耳听到的!两团熊熊火焰在他双眼里燃烧起来,他说,为什么她总喜欢打人家的小报告,有机会非得整她一顿!堂妹见他额头青筋突起,鼻孔粗气直冒,知道他不是一般的生气,心里有几分担心,后悔不该告诉他。于是开始说起劝慰的话,你别再惹事了,就忍忍吧,不管怎么说,老师总会偏向她的。他哼了一声。 晚上回家,他总要和堂妹一起走的,可是除了女厕所,他找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没发现她的踪迹。他决定去女厕所看看,在厕所附近徘徊一阵,最终拐进了男厕所,根本没有尿意。这时他听到女厕所好像有许多人在说话,好像是孟爱玲的声音。她说,是你告诉杨天岭的吗?你看见我跟老师说了,还是听见了?你为什么诬赖好人?过了片刻,才是堂妹的声音,很小,几乎听不清楚。她说,我就是看见了,你跟老师在说他的坏话。孟爱玲显然有些气急败坏,语气更重了,那你也不准告诉他,我饶不了你。她可能想要动手,有人往外跑的脚步声,忽然停住了。躲过,别挡道,堂妹说。孟爱玲的声音,你得跟我保证以后不要再理杨天岭,跟我们女生一伙。堂妹没说话,一阵推推搡搡的声音。他知道堂妹要是跟孟爱玲打起来,那肯定会吃亏的,孟爱玲长得人高马大,一副彪悍的样子,而堂妹瘦小单薄,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他壮了壮胆对着女厕所喊,小雪,里面还有女生吗?堂妹听见了,反应过来喊道,没有,你快进来吧!孟爱玲说,你敢进来,这是女厕所,进来就是耍流氓。杨天岭顾不了那么多,转身出来直奔女厕所。女厕有一节黑咕隆咚的过道,很窄,只能容下一个人,刚走到尽头,就见孟爱玲靠在一侧,左腿和右手抵住墙壁的另一侧,斜睨着在那边一脸无可奈何的杨天雪。他还没说话,孟爱玲虚张声势地开口了,杨天岭,我给你告老师,就说你随便闯女生厕所,不要脸。他懒得看孟爱玲,一把推开了她的身体,她打了个趔趄,脑袋撞在山墙上发出结实沉闷的响声。他拽过堂妹快步往外走,就像罪犯逃离作案现场,战士躲避爆炸一样迅速。孟爱玲嗓门大,哭声尖细响亮,震荡着杨天岭的耳膜,断断续续嚎出一句完整的话——看我非得找你们家去。爱找不找,我才不怕她呢,杨天岭像是在自言自语也像在说给堂妹听,总之不是说给孟爱玲的。他的声音很小,完全湮没于孟爱玲的哭声里,只有杨天雪注意到这一点,她觉得堂哥心里还是不想把孟爱玲惹毛的,要是她找家里去,堂哥一定会吃亏。她回头看了一眼孟爱玲——红口白牙哭天抹泪,哭声还在继续,并且毫无减弱的趋势。杨天雪突然间想起了过年时那些待宰的猪,当爸爸把霍霍发亮的尖刀架在猪的脖子上时,那畜牲立刻嗷嗷乱叫,竭尽全力摇摆,好像那样就能摆脱做菜货的命运。爸爸曾经跟她解释过猪之所以反抗剧烈,是因为玉皇大帝给动物们安排生命的结局时,它迟到了以至没有亲耳听见,而是从羊的嘴里听说的,所以它一直不服,不比羊视死如归,就算被杀也温顺无比,从不反抗。     出了校门,天早已黑透。北风正劲,犹如刀刃贴着皮肤划过般彻骨的冰凉。它们像野兽一样和阻挡它们行进的一切东西纠缠不休,发出示威般的沉闷吼声,回旋于夜空。远处的灯火好像在天边那么远,闪着微弱的光芒,奄奄一息。树木、井房、柴火垛不规则的模糊轮廓在北风的淫威下已是颤颤巍巍,仿佛迟暮老人忘拿了手中的拐杖,立在寒风中的姿态差不多。杨天雪跟在堂哥后面安分的走着,不像杨天岭一会儿踹几下路边的大树和水泥电线杆,一会儿又把脚下的积雪像狗刨土一样刨向后边。每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她都试图往两边躲开,可每次站到旁边的时候,已经有雪在她的脖颈或者脸上融化了,冰冰凉——异样的舒服。不过今天他却像是换了一颗心似的,中规中矩脚踏实地只管往前走,甚至连话也不说一句。她有些不习惯,还有点儿隐约的害怕,她试探地问了一句,怎么不说话?他没吭声。她接着说,我不会告诉二叔,也不会告诉二婶的,我觉着孟晓玲也不敢找你们家去的。他放慢了脚步,回过头看着她说,她要是敢找去,看我怎么收拾她,还敢恶人先告状!杨天雪看不清他的眼神,但能感觉有犀利的光芒从他的眼睛里射出,犹如暗夜里野兽的瞳孔一般明亮坚定。 孟晓玲看来是害怕了杨天岭,要不就是天色过晚,才没有来告状。直到吃过晚饭,新闻联播演完了,杨天岭悬着的心才渐渐放了下来。都是那个该死的讨厌鬼惹的祸,弄得我提心吊胆,不仅饭没吃好,连“大力水手”也没看进去。他在心里责怪着孟晓玲,发着牢骚。妈妈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快点儿写作业,别看电视了。杨天岭没有答应,感觉嗓子眼儿有些干涩,像有一团不大不小的火要烧起来,正在酿着烟儿,不想出声。他拿出文具盒和语文书,忽然想起今天老师留的什么作业还不知道。路上光想着罚站的事儿,忘记问杨天雪了。他愣在那里,嘴里嚼着铅笔头,不知道该怎么办。门外堂屋传来碗筷勺铲相碰的哗哗声,爸爸靠在被垛上眯缝着眼睛,看来是累了困了,不住地磕头儿。他走了出来,跟妈妈说,我去小雪家一趟,我的数学书落在她那儿了。妈妈抬起头,皴裂的手里拿着一个沾着碱面的盘子说,这么黑了,让你爸跟着你去吧。他低着头,目光落在盘子和手上,不敢看妈妈的脸。他说了一句不用,就跑了出来。她听见妈妈的嘱咐相跟着他的脚步一起走进了黑暗,慢点儿,小心点儿,快去快来。 两家离得并不远,也就是二三百米的样子。走夜路他并不害怕,只是有一个地方让他心有余悸。因为那个地方曾经差点儿要了他的命。其实是一个大水坑,因其在村子西面,村里人习惯叫它西坑。每到夏天,西坑的水便会溜边溜沿,风起时,水浪忽闪忽闪的想要吞掉岸边的树木和柴草垛似的。差不多是他刚记事儿的那年夏天,他从窄得只能容下一个人过的坑爷边经过。直到现在他也确定那一刻他看见的就是一条大鲤鱼,否则才不会忘乎所以地跳下去捉鱼呢。他记得自己喝了很多水,后来被妈妈救了上来,放在一口倒扣的锅底上空水,还有人捂住他的屁股,喊着不能让他放屁。除了这些,就剩下浑身湿漉漉的妈妈还有那张不知是被水还是泪洗涮得发白的脸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下过水,每次路过这里的时候他都有点异样的感觉,说不上害怕,却是怪怪的。就像两个有过节的人碰到一起那样不舒服,不自然。就连那些苍老的树根在夜里也成了面目狰狞的魔鬼,索命一般。 也许今天因为着急吧,他没来得及想那么多,一路小跑就到了大伯家。向小雪问了作业内容,赶紧折了回来。速度一放慢,心情却紧张起来,尤其是到了那个鬼地方,他竟然有些犯憷了。心里想着是要快点跑过去,可脚下却不听使唤,像踩在淤泥里软软地陷了进去,要用好大力气才能拔出来走一步。迈出的脚轻飘飘的,失去地球引力似的,刚一着地却像被人拽住了,很难再抬起来。他感觉额头冷飕飕,汗津津的,抹了一把,果然湿乎乎的。此时嗓子眼儿里的那团火仿佛腾的一下就烧起来了,炙烤着口腔和咽喉,干巴巴的,真想喝一口水。 终于到家了,妈妈说,还挺快!他却感觉走了十万八千里,好几个钟头似的。妈妈见他手里根本没有书,便觉蹊跷,问他,你不是说拿书去吗,怎么没拿回来呀?被妈妈一问,他吃了一惊:光顾着撒谎,忘记圆谎了。想了几秒钟才说,我忘了,数学书就在书包里,夹在美术书里了,刚才没找到。妈妈看出来他在骗人,但并没有马上揭穿他,想着等他写完作业再好好问一下。爸爸已经睡着了,电视的声音放得很小,正在播放电视剧两个日本女人。其实他很想看看那两个女人最后有没有回到日本,不过在他看来剧情显得过于拖沓,特别是当女人嘤嘤哭泣没完没了的时候,他就没有再看下去的心情了。刚做了一道数学题,想起嗓子眼儿的火还没熄灭,便倒了一茶缸热水放在旁边。白色的水蒸气从绛紫色的搪瓷缸口缓缓升腾,渐渐消失,就像聊斋里那些鬼神将来的时候凭空生出一阵烟雾似的。他静静地盯着那些白色的气体,双手捧着茶缸,不知不觉入了神。 妈妈见他左脸贴着搪瓷缸睡着了,露在外面的右脸红彤彤的,以为是白天冻住了,才缓过来所以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让人有伸手摸摸的欲望。刚把手放在上面,她就知道不好了,哪像摸在脸上呀,分明就是一块燃烧正旺的火炭,烫得她连忙缩回了手。她推醒酣睡的男人说,你快瞅瞅,这孩子是不是病了,脸蛋儿热着呢,叫先生给看看吧!杨青云揉揉眼睛,没听清女人在说什么,把退到肘部的被拉到脑袋上再次睡了过去。她不想再叫醒他了,男人此刻肯定不会起来的,因为他实在太累了。大清早载着一百多斤的酸梨跑了一天,直到不见了太阳的影子才回家来,中午肯定没有安生的吃上一顿,说不定为了省钱只吃了两块干巴巴的圆片果子,喝了点水儿就算了事。想起晚饭吃得那个欢腾样儿,就知道他晌午没吃饱,现在睡得正香,明天还得接着跑,于是决定自己去给孩子找大夫。她拦腰抱起杨天岭放在坑头上,又盖好被子,摸了摸脑门,找到手电筒出了门。 月黑风高,树枝和电线在北风的鞭挞下发出痛苦古怪的声音。仿佛赎罪的灵魂难以忍受炼狱内的折磨而发自心底的呐喊。手电筒微弱昏黄的光芒于凹凸不平的土路上投射下一个光晕,随着光晕的向前移动,女人细碎的脚步越来越紧。村里东头有一个赤脚医生,平时村里有人头疼脑热都会来找他,当然也有传说邻村医生医术更加高明而不去找他的。眼下女人来不及想那么多,只能找最近的,好快一些给儿子治病。其实她已经猜到儿子得了什么病,算起来这是个病根了。前几年大秋后,儿子第一次招上了“肿榨菜”(医生叫它扁桃体发炎)这种病之后,就算当时打针输液治好了,第二年第三年都会在相同的时期发生。原来他们把这茬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以为儿子的病去了根,谁知道秋后没发病,快到过年又找上来了。 她猜得没错,医生量了体温,又拿手电筒照了照杨天岭的嗓子眼,确认就是扁桃体发炎。他说,先打一针吧,明天上午我再来一遍,看看怎么样。说着从药箱里拿出针头和三支小玻璃瓶装的药水,妈妈早备好了热水,他把针头和药水丢进热水里后便和杨青云说着闲话。此时杨青云把脱掉的衣服又穿了起来,他像是在询问,又像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回事呢?我看就是穿得少,冻坏了。先生说,就是感冒引发的,这阵子正流行呢,他是这个冬天我见过的第十三个了。然后他列举南北二庄的一些人名,顺便说说他们的职业。除了一个卖猪肉的,杨天岭都不认识,那个卖猪肉的儿子和杨天岭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个教室里。其实这个乡村小学只有一间教室,在一间屋子里有两个年级的学生,一个教师负责二三十个学生的所有课程。杨天岭正在想的时候,先生已经扒下了他的裤子。屁股的皮肤上一阵熟悉的冰凉,他知道针头稍后就该扎上来了,于是不由自主咬紧了牙关。妈妈见他脸上的肌肉突现,就说,哪有那么疼,又不是第一次,跟马蜂蜇一下似的,真疼吗?针头已经进入皮肉了,先生正在一丝不苟的注射。拔出针头之后,医生的大拇指紧紧地摁了一会儿针眼的位置,杨天岭觉得这个时候是最疼的,要不是咬着牙,非得叫出声来不可。为了脸面,他还是忍住没有吸溜出声音,背过脸去暗自叫疼。医生走后,爸爸不知哪里来的气,一边给他掖被角一边数落他,就是不听大人的话,自己受罪不说,还花着钱。你看看刚才一针就是五块,又买了五块钱的药,一下子我今天就白干了。杨天岭最不喜欢听父亲的唠叨,因为他的唠叨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都能被他拾起来,像说评书一样讲得有声有色,其间细节更能描绘得形象逼真,有如往昔再现。妈妈知道爸爸犯了老毛病,以往她是不会管的,可是这次她有些憋不住了,你以为孩子愿意得病呀,不心疼孩子倒心疼起钱来,真是的!爸爸不再罗嗦,妈妈冰凉粗糙的手抚摸着他的脸蛋,他感到一阵晕眩,想到明天不用去上课,快乐的闭上了眼睛。     天还没亮,风已没了踪迹,星星眨着眼睛,嫩黄色的月牙仿佛一弯眉毛嵌进墨兰色天幕的肌肤里。杨天雪已经习惯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嘴里嚼着烙饼夹鸡蛋,轻车熟路敲开了叔叔家的门。开门的是婶婶,看样子是听到敲门声以后才匆忙穿上衣服来开门的,领口处棉袄的扣子还没系好。 他还没起来吗?杨天雪问。 哦,他感冒了,你跟老师给他请个假吧。 那好,我先走了。对了,昨天有人找他吗?杨天雪收回刚刚转过的身子,突然想起这码事。 没人呀,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女人想起昨天孩子异常的表现,便想问问清楚,她料定昨天在学校一定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我就随便问问。杨天雪想隐瞒过去,不过已经来不及了。婶婶抓住她的胳膊往里拽,她只好相跟着进了堂屋。 说吧,怎么回事,我不会说是你告诉我的。婶婶打消了她的顾虑,于是她把昨天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临走她说,千万别说是我说的,我要上学了,要不晚了。她跑了出去,女人注视着瘦小身体后背上有节奏起落的书包,不禁一阵心酸。她有些后悔当初听男人的话把儿子送到王老师的手中了。明明知道她会对孩子使坏,可没想到会这么狠毒。大冷天儿的你到外面站半天儿试试,不冻死你才怪,她在心里骂着老师,一肚子的怨气不知道怎么撒。此刻男人还没起来,她系好扣子,到外面拎了一捆玉米秸子仍在灶旁,准备做饭。她刚蹲下就被迫站了起来,还不停地咳嗽着,原来玉米秸子上尘土太多,刚才呛了她。剧烈的声带振动吵醒了还在睡梦中的男人,他含糊不清地骂了一句什么翻身起床。庭院里女人吐卡在嗓子里的痰,听见男人大声叫她,我的袜子呢,怎么不见了?女人想说话,可是说不出来,她明白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那是小时候落下的气管炎。她记得小时候得了一次百日咳,厉害的时候都能咳出血。后来虽然治好了一些儿,但是一到冬天就会复发,虽然不像原来那么厉害,可也憋得难受。想到这儿,她有些害怕了。她担心的不是自己,她想到儿子的病应该到医院去彻底治愈,否则跟自己一样可就麻烦了。自己小时候家里孩子多,经济条件不允许,可现在只有一个儿子呀,什么都没有好身体重要。她想着过了年一定要跟男人商量一下到底怎么办,反正她自己已经下了决心要给儿子的病去根儿。模糊的晨光下,女人张着嘴像一条离了水的鱼大口大口喘着气,充血的脸颊加上被冷空气一冻显示着吓人的酱紫色。她感觉有一双手轻轻着她的后背,她以为是男人,便没有回头,心头一丝温暖掠过。她记得早先每次犯病时,男人都会拍着她的后背什么都不说,虽然她比谁都清楚拍后背对自己的病无济于事,顶多只是个精神安慰,但她还是期待男人能一直这么做。谁也不记得男人有多久没有过这样的举动了,她有些感动,含着泪花转过头,一时惊愕。蹲在身侧的原来是儿子,他只套了一件棉大衣,空阔得支楞着感觉像一个胖子。杨天岭看见妈妈眼里的泪花以为是难受时憋出来的,动情地说,妈,等我长大了一定挣钱给你治好气管炎。泪水来不及忍住,汹涌夺眶,女人搂住儿子哽咽道,妈等着。 男人见不得如此酸不溜丢的场面,收回了迈出门槛的脚,等女人进了屋继续问袜子的事情,声音已经小了柔和了许多,如果足够细心聆听的话还能听出一丝歉意和内疚。当然女人没有听出来,就连她找袜子的时候想的也是儿子的事儿。杨天岭到后院的鸭圈撒了一泡尿,又钻回了被窝。好不容易有个睡懒觉的机会,他可不想错过。躺在炕头上,大公鸡响亮的带有韵律的打鸣声音,还有母鸭的嘎嘎声顽强地穿过玻璃和墙壁进了他的耳朵。他能想象到那些鸭子又该用嘴去啜弄刚才被他的尿浇化的雪堆了,一想到这里他就想笑。不光是冬天,无论什么季节,他都不爱到茅房撒尿,他硌应那里的味道。很多时候在野外玩耍有了感觉,如果四下无人,通常都会掏出鸡鸡就地解决,带着体温的黄色液体有时浇在河水里有时浇在草地的蚂蚱身上还有一次浇在了王老师家的韭菜叶上。他漫无边际的瞎想,完全感觉不到身体的异样,也没了睡意。当他穿好衣服,早饭已经摆在了桌上,妈妈给她盛好一碗粥。等他坐下来时,妈妈把一袋蛋糕放到了他的面前,然后拿了一块放到爸爸的碗里。爸爸一边说给他留着吧,一边夹起裹了粥的蛋糕往嘴里送。杨天岭拿起一块蛋糕,黄灿灿的,透着鸡蛋的香味,他咬了一口,松软香甜,简直是人间美味。他不明白为什么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能享受到如此待遇,平常想吃可没那么容易。爸爸吃好后,带了手套,穿上皮茄克。他临走时摸了儿子的脑袋一把,叫他好好在家好好待着,别乱跑。趁着妈妈出去送爸爸的时候,他在妈妈的碗里放了一块蛋糕,又盛了一些玉米粥让它没过蛋糕。 中午饭真好!全是杨天岭爱吃的:青椒炒肉、韭菜俏绿豆芽还有一个土豆粉条炖肉。青椒和韭菜是妈妈从二十多里以外的镇上买来的,在这个季节里,只有镇上有新鲜的蔬菜,据说是从塑料大棚里弄来的。妈妈把每个菜都拨出一点儿,故意拣了几块肥肉放在一个小碗里,他知道这是留给爸爸的。因为从他记事起就不吃肥肉,第一次吃肥肉好像嘴巴里钻进了毛毛虫似的,他马上就吐了出来。妈妈跟他说其实他很小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肥肉。有一次得了重感冒,妈妈给他做了一大碗红烧肉,吃了上顿吃下顿,结果当病好的时候,肥肉也吃够了,从此连点儿肥肉渣儿也不沾。而在他的记忆里,仿佛生下来就对肥肉过敏,就像有人对青霉素过敏一样。妈妈一个劲儿往他碗里夹菜,好像他是一个很久没有光顾并且很受欢迎的客人。他也给妈妈夹,把连肥带瘦的肉块夹到妈妈碗里,他知道除了过年过庙或者中秋节几个数得过来的节日,平常妈妈是舍不得吃肉的。一边咀嚼着香喷喷的饭菜一边看李连杰的电视剧勇者无惧,他觉得好幸福——要是每隔几天就生病一次多好啊。用这样的感叹句实在是他情不自禁,记得上次孟晓玲在作文里写下这样一句感叹句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之后,完全是下意识的,在说话时他尽量避免用到类似的句式。他觉得也许看一个人别扭的话,那么对她的一切都会反感。 傍晚女人碰见了王老师。当时她正推着独轮车路过学校,车上是煞好的一大背柴禾,全是小麦秸子。也许柴禾装得多了,或者绳子没有勒紧,当她推起来开始走路时才发现麦秸子几乎挡住了她的视线。一路上她一门心思注意着这条再熟悉不过的黄土道,路上的坑坑洼洼她心里有数,因此走得还算顺利。王老师喊她的时候,她停下脚步环顾四周,没发现人。当她打算继续向前走时,王老师从独轮车前头冒了出来。我这还找呢,人呢,呵呵,女人傻笑着。装得太高了,小心点儿,别撞到人。也许是职业习惯所致,王老师也不看看眼前的人,还操着教训学生的口吻。女人有些不爱听了,她真想质问面前的老师,为什么要和自己的儿子过不去,害得他冻出了病。当然她没有这样问,每当遇到让她内心不平之事,很多时候她会选择隐忍和退让,况且儿子还要一年就可以离开这所学校,去中心小学上五年级了。不是她不想惹事,而是害怕儿子吃亏。老师给他难堪,不到万不得已从来不会告诉家人,所以她觉得心里明白怎么回事就行了,没必要现在跟她闹翻了,那样她会把气撒在儿子身上。 王老师并没有马上要走的意思,用及其随便的语气问,杨天岭感冒好些了没有?使人听上去并不像一个老师在询问学生的情况,更像是一个长者对晚辈的关心。 她不知道她正好撞在了女人的枪口上,虽然女人的嘴巴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老实,但这次她没有一如既往的宽恕和大度。她说,没有呢,焕忠(赤脚医生的名字)说还挺严重的,是冻住了。那会儿我还想到他们教室去看看呢,咋会那么冷,难道炉子被人偷了还是没有烧的了,我记着入冬时他往学校交了二十斤棒子骨(玉米骨)呢,四十多个学生就是八百多斤,就算不烧煤也够过冬了吧?她慢声细语,完全一副拉家常的架势,但句句都像刀子戳在对方的心坎上。 王老师没想到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心里一惊,脸上现出一时半会儿的尴尬神色,转眼间便恢复正常,寻不到踪迹。她开始打哈哈,想掩饰过去,没事的,教室里暖和得很,可能是下课的时候疯跑出了汗,上课一落汗的才伤了风。让他在家好好养养,落下的课等病好了我再给他补。 女人看着渐行渐远的矮小身影,故意大声说,那就让王老师费心了。心里却想着,你给我儿子补课,除非日头打东边落下。她重重地吐了一口唾沫,推起了独轮车。 晚上,女人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丈夫说了一下,并没有添油加醋,完全在陈述事实。杨青云心里气不过,也只能嘴上发发牢骚,他没有办法。其实他们两家的积怨并不是很深,怪只怪存在着贫富差距,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算起来,王老师的丈夫杨田英还是他们的本家呢,他和杨天岭的爷爷是一个辈份的。杨田英的曾祖父和杨天岭爷爷的曾祖父是一个父亲生的,只不过杨田英这一支辈大苗稀,好几代单传,最要命的是到了他这一代成为绝户差不多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只有三个闺女)。所以在他心里不免对人头颇旺的杨青云家产生了妒忌,在很多事情上有意刁难他们。开始的时候,杨青云和哥哥也就是杨天雪的爸爸忍气吞声,处处让着他,不想跟他闹翻了。然而几次三番的挑衅,终于在杨天岭爷爷的葬礼上两家第一次扯破了脸。快出殡了,杨田英趴在棺材上一口一口叫着大哥就是不肯放手,搞得别人不能封棺。乡下人在红白事儿上最讲究时辰了,多一分少一秒都不好,那是有说头的。在杨青云和哥哥两家看来,杨田英分明在故意拖延时间,好让那些不好的谶语在他们的后代(目前来看就是杨天岭和杨天雪)身上应验,这无异于变相的诅咒。哥俩儿二话没说一起把他架得远远的,好能让葬礼正常进行下去。这正是杨田英想要的,他这下子有了理由大闹葬礼了,他说,你们这两个不孝子,要干什么,还不让我跟大哥说会儿知心话了,啊?他故意把声音喊得像呜咽的泉水,仿佛他有多么悲伤似的。杨青云感觉额上的青筋正在拱着白色孝冒的边缘,真是到了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他压低声音在杨田英耳边说,你要不要跟我爸一起到下面去说知心话。虽然谁都知道杨青云不会这么做,但还是吓住了杨田英,在场的很多人见他立即哑然失色,像乌龟一样缩在原地纹丝不动。直到葬礼结束后的第三天,杨家谢执(答谢葬礼上帮忙的人,主要以主持葬礼的人为主),杨田英都找了借口没有参加。两家的芥蒂从此开始了,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貌合神离,暗地里使劲儿。王老师和杨田英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膝下无儿,三个女儿老大还是天生弱智,因此在看到杨天岭健康成长、活蹦乱跳时不免心生妒忌。尤其是杨天岭在学习方面表现出色,每次考试都能进前三名,更使得王老师心酸,她常常想要是自己有这样一个聪明的儿子就好了。     孩子们期待寒假的心情如同久别的恋人盼望重逢一样急不可耐,在他们眼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煎熬,却是充满着甜蜜和希望的等待。那一天终于到来时,杨天岭捧回了骄傲的奖状和一支拿起来相当有分量的钢笔。蓝天淡淡的下午,小风依旧,含着无限柔情似的抚摸着每个人的脸蛋,当虚荣心满足的那一刻,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在改变。一想到漫长得似乎过不完的假期在等待着他,杨天岭便会热血沸腾,好像到了春天的蝶蛾,迫不及待要漫天飞舞,采花尝鲜。杨天雪跟在堂哥身后,开心在她翘起的羊角辫上跳跃,就好像是她得了奖状,也有了一支漂亮的钢笔,笔尖同样呈现金子般的黄色。孩子们的高兴是一致的,因为寒假里有太多好玩的事情在等待着他们,过年让一切变得不平常,即使再怎么寒冷的日子也能过得热火朝天,情融意恰。杨天岭喜欢妈妈和姑姑们在一起家长里短地谈笑风生,父亲和姑父们喝酒聊天打牌的情景。当他们一群孩子在院里扔沙包、跳皮筋时,肉香不时飘进他们的鼻孔,它能隐约觉到家和万事兴所蕴含的道理。小孩子当然不懂得察言观色,也不知道强颜欢笑作何解释,所以最容易被人为的欢乐场面蒙蔽。仿佛一床色泽艳丽的被子,只有翻过来拆开针脚才能看出苍白的里子原是用作孝衣的布料,就连棉花也是经年不见阳光的,散发着霉味,熏得人脑仁儿疼。 每天早上,杨天岭直到爸爸妈妈吃过饭才起来,即使没有睡意,还是不愿离开暖被窝,他要等爸爸生好炉子,屋里足够暖和的时候才起床。大年初一,爸爸没有顺着他,当炉子里放好煤块,他开始叫杨天岭起床。杨天岭不想起来,他让爸爸打开电视机,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节目。爸爸说人家都过年呢,没有好节目,便把一双手伸进了儿子的被窝。杨天岭感到一阵早间劳作才有的气息触动了嗅觉,带着一丝丝的冷气,爸爸冰凉的手毫不犹豫地放在了儿子光裸的后背上。杨天岭一激灵,夸张地叫嚷着,边把身子往炕头里缩。爸爸拍了他两下说,快起来吧,要不然一年都要睡懒觉。妈妈端着一盆玉米粥进来了说,是呀,起来吧,一会儿还要去拜年呢。杨天岭盘腿坐起来,用被子围着身子呆呆地看着爸爸妈妈。他在想为什么今天睡懒觉,一年都会起来晚呢;他在想今天到哪里去玩儿,昨天河里那个冰眼还没打透呢;他在想明天姑姑们会一起来给奶奶拜年,那样表哥自然会带着他和小雪到野地里放火;他在想后天要去外婆家,外婆应该准备了一堆好吃的东西等着他,不知道今年会给他多少压岁钱。在做完一番冥思苦想状后,他还是慢腾腾的开始穿衣服,刚刚穿好袜子,杨天雪携着一身喜气掀帘而入。一身红色的新衣服,恰似一道晚霞飘了进来,更像是一个娇羞的小新娘子,把杨天岭看呆了,手里的碗一点点儿倾斜,直到手背洒了热乎乎的粥才发现。 给奶奶拜过年之后,两个人又来到河边寻找昨天没有打透的冰眼。不远处有好几拨孩子三五成群的玩耍,不时传来肆无忌惮的欢笑声。二踢脚的声音回荡在高空,抬头望去,幸运的话能看见倏忽即逝的火光,大多数只是飘逸的一阵轻烟,悠闲自得与清朗的瓦蓝天空化为一体。杨天岭害怕放鞭炮,但他喜欢二踢脚响彻云霄的那一声清脆,完全不同于闷声闷气的第一响,每当包裹火药的纸屑从高空纷纷坠落,他的内心会有种不可名状感受,引领无限遐思。想什么呢?小雪蹲在冰上伸出手,示意他拉着他向前跑。今天她穿了一双崭新的旅游鞋,她说鞋底光溜着呢,拉起来肯定省不少劲儿。但他没感到少用了多少力气,便调侃,你吃好东西吃多了吧,这么重,差点儿拉不动了。胡说,这几天哪能长那么多肉,我看是你不想拉吧,不想拉就算了。小雪站了起来,就要往岸上走。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拦住她,而是跟着妹妹一起走到了岸上。到了岸上以后,他拉起妹妹的手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走吧。小雪不明所以,带着新奇跟着他走。 是一处荒草地,各种不同的野草尸体以自然形态呈现在他们面前。四周没有人影,几只灰蓝色的山喜鹊在树枝间翻飞,影子同叫声落于草间。杨天岭从兜里掏出火柴盒,弯下腰,用手做弧形,划着了一根火柴。被西北风吹了一冬的野草早已没了丁点儿水分,与火稍一接触便以熊熊之态示人,不时窜起一人多高的火苗。杨天雪还没有如此近距离的与烈火面对面,她拍着手跳起来,嘴上说,要是晚上肯定更好看。杨天岭点头,然后说,十五那天夜里我们去抡火球吧,那才更叫精彩,保证你看得大气不敢出。他煞有介事的样子让她笑出了声,不过她没有表示一定要去。虽然她早知道抡火球很好玩,可这是属于男孩子的游戏,况且一般情况下回家都是很晚的,所以爸爸妈妈不会赞成她夜里出去。 直到快吃午饭了,他们才向村中走去,身后的草地留下一大片黑色的灰烬。还有几天就快打春了,远远望去,村头的柳树脑袋显出淡淡的青色。充足的阳光照在镜子似的冰面上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偶尔会有空灵的咔咔声传入耳中,含着木鱼的干脆和悠荡,仿佛从遥远的地方发出一样。两个孩子知道那是冰层开裂时发出的声音,俗话说七九河开河不开,八九雁来雁准来,所以他们能够安然地在冰上打闹嬉戏,只要小心点儿别在渔人钻开的冰眼附近溜达就是绝对安全的。快走到村头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小雪说,那个人好像是王老师。杨天岭仔细看了看,没错,短发妇女头,墨蓝色大褂,除了她还能是谁呢?她在干什么?好像找什么东西吧?杨天岭看见王老师用手掩住刺眼的阳光,四下环顾,便问堂妹。小雪点头,好像是,准是又在找她那个傻女儿呢,昨天我听我妈说她那个傻女儿跑丢了,后来在大桥根下那个麦秸垛下面找到的。哦,杨天岭用漠不关心的语气说,还不管好了,今天怎么又让她跑出去了,真没记性。咱们绕道走吧?杨天雪问堂哥。他点头,两人顺着破边小路抄近路回家。 午饭时,杨天岭跟爸爸妈妈说,刚才我去溜冰的时候,遇到王老师在大坝上找她的傻闺女呢!爸爸妈妈的脸色不太好看,他有些差异,以为自己说错话了。原本他带着玩笑的口吻来说这件事,他认为完全能够当成饭桌上的笑料,就像发生在村子里很多有惊无险而且好笑的事情是一样的。他觉得父母会笑得比较开心,就算没有笑,至少也不会像现在似的保持沉默,跟没有听见似的。过了一会儿,大概杨天岭吃了半个馒头的时间过去后,妈妈首先提出了那个话头。她对爸爸说,摊上一个那样儿的真不省心,将来老了可怎么办呢?爸爸不咸不淡地说,找个人嫁了呗,又不是特别傻,还是有人要的。妈妈不屑,谁会要一个累赘呀,说不定将来生孩子都要遗传。爸爸接着说,不会遗传的,她是小时候得病留下的,又不是天生的。你没听说过瘸驴对破磨吗,也找一个残废的肯定能成。妈妈哼了一声说,我看人太缺德了,老天爷也会惩罚他,挣钱多有什么用,这可是一块儿心病呀。爸爸见杨天岭一直在注意听他们俩说话,就不再往下说了,转过话头对儿子说,以后别去溜冰了,过几天打了春,就该开化了,你又不会游泳,掉下去怎么办?     永远这个字眼在孩子眼里才有意义,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不朽的,虽然他们的衣服和鞋子一年年更换成大号。转眼间,还有两天就到了开学的日期。今天是正月十五,杨天岭吃了六个元宵就和一群孩子跑了出去。他不喜欢吃元宵,太甜了,馅儿是过年时剩下的糕点弄碎了和红糖拌在一起,皮儿是家家户户都有的粘高粱面和的。更重要的是杨天岭惦记着抡火球,兜里装了两盒火柴,拿上早准备好的笤帚疙瘩还有一大堆废弃塑料就出发了。 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儿子还没回来。杨青云有些待不住了,他拿上儿子的皮夹克打算把他找回来。出了门才发现月亮躲进了云层里,说不定会下雪。他想起去年中秋是阴天,不是说八月十五云罩月,正月十五雪打灯吗,看来这不只是一种巧合。他不知道儿子具体到哪儿去抡火球了,但他觉得应该就是村里人常去的那块儿挨着河边的自留地。眼下那里是正欲返青的一片麦田,广阔而且不容易发生火灾,还有就是目前经雪后颇为松软的麦地需要人来踩踩,有助于麦苗扎根吸收更多的水分。 来到麦田时,抡火球已然进入尾声,麦田里是一些还未完全烧尽的笤帚疙瘩,有些还在燃烧的是因为上面的塑料还没有燃尽。人已经不多了,七八个黑影也是准备打道回府的架势。他没有在那几个黑影中看到儿子的身影,只好继续向麦田远处走去,心里叨咕着,这小子去哪儿了。走了一会儿,天色似乎更加黯淡了,连月亮躲在哪片云层里都找不准,气温也好像越来越低,他攥紧手里的皮夹克,忽然想到了河边。 河床像一条巨大的玉带沉静地环抱着小村以及附近的一切。岸边的杨树最细的也有成人的大腿根那样粗,这些老士兵有很多要比杨青云的年龄都大。它们和人的生活习惯不一样,白天他们其实是休息的,到了晚上才会吸取营养暗地生长。特别是在冬眠了三个多月,万物复苏的时节,它们再也不用害羞,疯狂地生长。只要静下心来,就能听见它们拔节的声音。他走了十分钟左右,依然见不到半个人影,心里不光是焦急更有些害怕了。 他把手放在嘴边做成喇叭状大声喊着儿子的名字,喊了几声后连回音都听不见,好像跌进了黑暗的深渊里一点回复也没有。他来到冰面上继续喊着,杨天岭,杨——天——岭,杨天岭,杨——天——岭反反复复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喊了多少遍,嗓子干涩,还有些嘶哑。实在喊不出声了,只能大睁着眼睛四处寻找。正当他开始往不好的方面想时,耳边响起了儿子的声音,爸——爸,我——在——这——里,快过来。他听见了儿子的召唤,循声而去,想对儿子喊这就过来,可是嗓子像被人捏住了一样,只能发出细小的低音。儿子的呼唤不断传来,他终于看清了前方的一个黑影,黑影仿佛也看见了他,朝他跑过来,一下子扑进了他的怀里。他知道儿子肯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否则不会有这样的举动,他搂着儿子,能感觉到身体的轻微颤抖。他安慰着说,没事了,爸爸来了,咱们回家。儿子挣脱了他的胳膊说,爸,我没事,你跟我来。不由分说,杨天岭拽起爸爸的手往前走。杨青云好奇地跟在儿子身后,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岸边躺着一个人,杨青云壮着胆子蹲下来细看,竟是王老师的傻闺女。他摸了摸她,身上冰凉,看来衣服已经湿透了,不住地哆嗦。他没有过多考虑,背起了她。父子两人快步往回走。路上杨青云问了儿子事情的原委:杨天岭发现傻闺女时,她的一条腿已经掉进了冰窟窿里,杨天岭好不容易把她拽了上来,不过她太沉了,没有办法弄回家,只能等着家里来人。他心想这小子难道一点儿也不害怕吗,连他黑夜里碰见活人还要把心吊在嗓子眼呢,更何况一个趴在冰眼旁边半死的人呢。他告诉儿子,你应该先到家去报信找人的,一个人在那里等也不是回事,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来找我的,只要我不回去,杨天岭跟在爸爸后边说,此刻他的声音已经底气十足,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恐慌。 为了快点儿到家,父子俩抄了近路,决定从那片麦田斜穿过去。四周出奇的静,能听见呼吸和脚步声。也许是走了长时间的夜路,杨青云感觉已经习惯了黑暗,很多东西都能看得清晰了,脚下黑色松软的土地以及青黄色的麦苗都显出了本色,仿佛有什么东西照亮了似的。父子俩几乎同时抬起了头,真亮!不知何时,圆满的明月已经钻出了云层的包围,如水光芒覆盖了一切,在父子俩黝黑的头发上静静流淌。 2005年7月24日零时北京知春路 份证 当父亲第三次对儿子丢失身份证表示担忧的时候,儿子显然不耐烦了。他正盯着手中的新旅行上面关于印度尼西亚灾后重建的消息,合计着明年五一黄金周和女朋友到国外转悠一圈。 父亲没有从儿子敷衍的哼哼声中听出反感,继续说着自己的道理,明天回去买火车票的时候要是检查身份证怎么办呢?还是我给你在家里办一个吧,你又不是北京人,在那儿也没法儿办,是吧?!父亲的语气含有商量以及少量央求的成分,仿佛将功赎罪。 嗯,那好吧,慢慢办,我也不急着用。儿子终于把目光从铜版纸转移到父亲黑瘦的脸上,嘴里不得不答应下来。在和父亲已渐混浊的眼神相遇的那一刻,他的眼光有些游移,随即迅速避开了那闪耀着热情的陌生光区。 他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总是担心,也许人老了都会变得罗嗦和愚钝吧。他懒得想这些,但那件事还是浮上了心头,就像遇到连阴天伤疤会痒一样顺理成章。那是去年春节时父亲到北京找他,在县城车站买火车票时,大盖帽一定要检查身份证,父亲没有带,不得不打的回家取。他倒不是心疼打车那几十块钱,说实在的,他半日的工资已经够了。他只是觉得父亲越老越不中用了,难道连个谎话或者好话都不会说吗,哪里用得着再回家跑一趟。花冤枉钱倒在其次,主要是让他心里不舒服,仿佛受了屈辱似的。 还有一次父亲在秦皇岛火车站吐了一口痰,结果被人罚了十块钱。他觉得父亲一定是受骗了,就连在北京站随便吐痰还不一定就被抓到呢,更何况一个小地级城市,哪里来的那些规矩。肯定是火车站流窜的诈骗团伙专门吓唬乡下农民的,利用他们见识少,并且无知愚昧的特点。当时父亲跟他提起这件事时,他感到窝囊,不知道是替父亲还是因为有这样的父亲而自卑。他没有回应什么,父亲也没能看出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不屑和鄙视。 本来这件事他是想尽力忘掉的,可身份证偏偏丢了。而父亲再三表示要帮儿子办身份证,又逼他一古脑想起了曾经的耻辱。所以他暂时不想看见眼前的这个人,尽管他是他的父亲,而事实上他很久很久没有喊过他爸爸了。 都说父子没有隔夜仇,但他始终记得刚毕业那阵子,半年多没有找到工作,父亲是怎么对待他的。那天,到田里种玉米,父亲让他牵驴。本来父亲就没有好气,那头驴又和他作对,根本不跟他走。于是父亲有了撒气的理由,他大声吼着,你还会干什么?连头驴都牵不好,整个一废物。那些话像密集的黑色钢爪不断蹂躏着他的心,以至很多年后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每当陷入困境,那些话便激励他战胜困难,父亲那双充满绝望鄙夷的眼睛无数次出现在他面前。他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活出个人样儿,否则连自己的老爸都将成为仇人。 许多年以后,也就是现在,他基本落在了北京。房子首付完成,女朋友也已搞定,每年黄金周还要出去旅游。失眠的深夜,他还会想起那些令他心寒的话,不管当时多么疼痛,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他告诉自己那只是父亲的气话而已,不必当真。然而,他只是记得,仿佛出于本能,怕是永远忘不了。在别人眼里,他是孝子是光宗耀祖的人,他人理所当然看不出父子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但他明白,他觉得无能为力,可能是自然规则吧,他这样宽慰自己。 周日下午回京,进站检票时大盖帽要检查他的身份证。为了证明自己比父亲能耐,他理直气壮,忘在北京家里了,没带身上。他的口气俨然地道的北京人回乡探亲,对县城的规矩不知且不屑。大盖帽只好说,下次一定带着呀,然后放他过去了。出了检票口,他真想打电话告诉父亲他过关了,后来想想没必要向父亲炫耀什么,难道要证明儿子比老子强吗,那没意思。 那个星期天,儿子正在西单陪着女朋友瞎逛。手机响了,是家乡的区号,但不是家里的号码。他找到相对僻静的一隅,接通了电话。母亲的声音透着悲伤和焦急,快回来一趟吧,你爸爸让车给撞了。 什么,怎么会呢?现在在哪儿?如当头一棒,儿子一时懵了。在县医院呢,脑袋和大腿都有伤,医生说已经脱离危险了,可是一直昏迷不醒呢。母亲已经带了哭腔。 我马上回去!儿子挂了手机,和女朋友解释了几句,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火车站。 火车上,儿子紧锁双眉,双唇紧闭,就像从没开过口说过话的哑巴一样。从未有过的焦虑和不知所措把他的脑子撑得满满的。一方面他担心父亲自己的伤势,更让他费解的是车祸的来龙去脉,他知道父亲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哪里会出这样的错误,再说了县城的交通事故一年半载不见得有一桩,怎么偏偏让他给碰上了。 风风火火到了病房,母亲在一旁低头不语,看见儿子进来,脸上显出踏实的神色。儿子坐到父亲身旁,父亲的头上缠了厚厚的纱布,几乎快要遮住眼睛了。脖子上也缠了纱布,靠近左耳地方的纱布已经被血洇红了,就像盛开了一朵水红色的虞美人。露出的脸颊、鼻翼、嘴唇等部位一律呈现着像下过雨的土地一样湿润的黑色,与洁白的纱布形成鲜明的对比。细细看来“泥土”上面均匀分布着些许细小的汗珠。 儿子终于忍不住了,想要拿东西给父亲擦擦汗珠。两只手不听使唤地茫然在身旁划拉,就触到了父亲的外套,这是一件国防绿的中山装样式的上衣,他已经记不清穿在父亲身上多少年了。他记得父亲爱把手绢放在左边的下兜,因为父亲是左撇子。当他的手伸进兜里时,指尖触到一个硬硬的卡片似的东西,他不假思索地掏了出来。当他把自己崭新的身份证双手捧在眼前时,他明白了一切。泪如雨下,止也止不住,没有声音的哭泣。泪眼模糊中,他盯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几个字时,猛然醒悟,趴在父亲的身旁叨咕着,爸爸,是我不好,我忘记忘记了,我忘了自己的真正身份,我是您儿子。 2005年7月18日夜北京知春路 明星 小时候崇拜孙悟空 希望有朝一日能在云端翻腾 时光匆匆 多少喜欢过的明星转眼即逝 多次澎湃的心潮渐渐平息 终于明白 只有自己是心中不变的明星 攥紧拳头就是金箍棒 努力打拼一生的梦 施舍 投你无限同情的目光 你漠然回瞟 我心颤栗 当啷——硬币跌落瓷缸 你嘴唇翕动感激地望着我 望着我 转瞬冷却的心 藤 阳光淌过立交桥栏杆 你伸展手臂竭力向上攀 终于爬过高架桥 接受阳光的亲吻和沐浴 见到宽阔笔直的马路 呼啸而过 车轮碾过脆弱的臂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