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余文集》 相濡以沫还是相忘江湖 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不工作、不上网、不聊天也不再在空间写那些忧伤而又寂寞的文字。每天只是趴在办公室外的阳台上,静静的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或妖艳或朴素、或美丽或普通;或者数着路上经过的大大小小的车辆;又或者只是呆呆的看着办公楼前花坛里开得热热闹闹的花。偶尔也会想你,只是那思念似乎已经淡化成了一种姿态一种习惯,再无太多的内容,因为就算我再怎么努力的去回忆,却终究还是模糊了你的容颜。 有童心大发的时候就会伙同一帮小朋友去田间地头偷摘一些刚刚结果的青梨、枇杷。梨自然是不能吃的,往往最后就成了小朋友互相攻击的武器。枇杷也往往被我慷慨的送给同事的家属。只是特别享受那种偷偷摸摸和担心吊胆的刺激,仿佛回到了童年。我发现,原来小时候这些被父母、老师视为大逆不道的事情,原来有趣之极。 有时也会戴着一顶破草帽,趿着双拖鞋,和同事一起用肉皮作诱饵去办公楼后面的池塘里钓龙虾。龙虾照例也是不吃的,往往是拔了它那两个张牙舞爪的钳子,然后放它在花坛上爬,掉下来,再拿上去让它继续爬,直到它精疲力尽,气绝身亡。有时想,它应该是感谢我的,至少给它留了个全尸,总比吃了它让它尸骨无存的好。 又或者在下雨的时候光着头、踩着赤脚,去抓从农田里逃生出来的泥鳅,最后两手空空、浑身湿透的跑回来用吹风机吹干衣服、头发。 那差不多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小时候母亲不允许我做的事,我全干了个遍。没有了你,我的字典里充满了快乐,没有忧伤。呵,原来没有你,我不会死,原来谁也不是谁的全部,谁都会把谁忘记,不管有没有了谁,生活都在继续。 有多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我已经记不清了。天依然蓝的那么干净、树依然绿的那么彻底、就连那只叫孔祥武的狗(忘了说了,孔祥武的名字来源于楼下房客饭店的厨师孔祥文)也依然在太阳的影子里睡得那么安稳。没有了你,什么也没有改变。岁月一如从前,安静而又美好。 我以为我能够就这样把你忘记、我以为我可以安静的接受你的消失、我以为从此我的喜怒哀乐都与你无关、我以为从此你将淡出我的生命之远。直到我见到了妖。 妖是我在聊天室认识的网友,呵,不过却没有你们想象中的暧昧,因为我们同是女子。我们是彼此的依靠,也是彼此故事的倾听者。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也约定一同忘记。 妖一如我的想象,娇柔、忧郁,当然还有美丽,让男人心动,让女人嫉妒。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依然被一个男人伤至体无完肤。坐在安静的茶楼里,妖开始轻轻的倾诉。那个男人的好,那个男人的伤,那个男人的无情,那个男人的有意。说到伤心处,泪水涟涟,这样的妖让我心疼而又无奈。我想说妖忘记吧,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话到嘴边又无声了。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自己又何曾忘记,妖就是我的照妖镜,让我所有的努力在瞬间倒塌。让我的无奈、我的思念、我的疼痛无所遁形。我苦笑着说:妖,我们的存在对彼此的意义就是为了提醒他们的存在的,是用来互相折磨的。 送走了妖,安静下来的我,对你的思念愈来愈强烈,几近疯狂。突然间是那样的渴望你的消息。打开电脑你的头像依然是令人绝望的灰,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去你的空间,上面的时间显示你已经很久不曾来过。记得你说,就算忘记这世上的一切,也会记得我的,可是在你记得这世间的一切的时候唯一记不起来的就只有我了。突然间就心痛莫名,潸然泪下。 拿起手机,一遍遍的拨着你的号码却一直不敢摁下呼叫,最后的记忆里你的冷漠就象一堵冰冷的墙,硬生生的横在我的面前,终于还是颓然的放弃。 我又想也许你为了怕我的打扰而换了新的q,就傻傻的去q上查找,输入你的相关信息,然后一页页的翻,翻了三个小时200多页,还是没有找到和你相似的人,我想你是真的真的离我很远很远了,泪水一滴一滴的掉下来敲打在键盘上,我伤心,为什么对你,我永远学不会放手。最后我把所有的qq、邮箱、甚至博客的密码全换成你的手机号码,就如妖所说的,就当每输一次密码就是打了一次你的电话。我用这种方式来爱你,绝望而又卑微。 接下来的日子漫长而又混乱。打开电脑、闭上眼,都能看到你的脸。就连梦里你也不曾放过我,每次梦里都只能看到你的背影,任我怎么哀求你也不肯回头,坚决而又残忍。我一次次的哭着从梦里醒来。我越来越相信,和你的相遇只是一场最美丽的意外。只是你一转身,就足以暗淡我整个的江湖。 后来我终于学会了怎样打发没有你的时间。我义务帮朋友新开的婚纱店发传单。去人口最多的、太阳最辣的地方,我那拼命的架势,几乎让所有的人都误以为我有股份。到了晚上,暴晒在阳光下一天的皮肤变得通红,火灼一般的疼痛,几天以后开始一层层的掉皮。我和一帮朋友去爬山,所有的人里面只有我一个人穿着高跟鞋,结果就如我所希望的一样扭到了脚。医生小心翼翼的给我敷上药,并绑上绷带,交待5天之内不许拆掉、打湿,5天后复诊。呵,一天以后,我就把那些药和绷带全部扔到了垃圾桶,复诊也见鬼去吧。下不了楼,我就在家里满屋子的跑。虽然只要一动,脚就钻心的疼。又或者在下雨的晚上,一个人光着头跑出去在雨里不停的行走,什么也不想,任着雨水由脸上流到嘴里,从裤管流到地上。累了就回家洗澡,然后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我喜欢这样赤裸裸的疼痛。只有在这样淋漓尽致的发泄里,我才能渐渐模糊思念的疼痛。 很久以后我又重新开始安静。安静的工作,安静的生活。偶尔和同学一起出去喝喝茶、唱唱歌。我发现我的声音居然一如从前般的美好。更多的时候我就坐在阳台上看爱情小说,在别人的故事里感受爱情的美好。然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这原是庄子“大宗师”篇中的一个故事: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这情景的确感人,但是这个故事后面还有一句话,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虽感人,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如彼此互相忘记,畅游于江湖之中。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不如相忘于江湖。爱要珍惜,就有了相濡以沫的美丽,爱要是无法牵手,就有了相忘江湖的幽怨。有些时候只适合沉默,有些感情只适合怀念。记得有人说过爱情之所以动人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戛然而止了,最佳的例子便是梁祝。既然我和你的感情不能牵手,所以我选择在我还爱着的时候放弃。 在你的生命里安静的消失,还你一个明朗的江湖,是我给你最后的疼爱。 见不见 我一直就是个很乖的孩子,我把这一点归功于小时候老妈的成功教育。虽然老妈是用巴掌和笤帚把我教育长大的。从七岁的时候开始会煮饭,以后陆陆续续的会干各种各样的家务活,象钓鱼、抓虾、摸螺丝这些更是小菜一碟,纯属业余爱好。以至于我看到蛇、老鼠、蟑螂这些生物的第一反应不是尖叫而是消灭。哈,我不得不佩服老妈的教育是相当成功的。 后来上学了,我又是个乖学生,成绩永远是排在前三位的、上课永远是最安静的,我中学的三年就曾经用在桌上挖一个洞的方式,看完了笑傲江湖、风云雷电、铁血大旗。而且我永远是最听老师话的孩子。我相信我一直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但是这一点也不妨碍我是最不喜欢老师的学生。就象我小时候屈服在老妈的笤帚下的时候,并不等于我就认为她是对的。我讨厌老师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其实并未具体到某一个人的,这证明我从小就是个很有深度的孩子。 再后来上班了,我又是个最乖的下属,按时上下班、乖乖的完成领导交待的每一份工作,而且准确及时。当然这个是要以忽略我经常性的请假和以种种理由翘班为前提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一直就是个很乖的孩子,这才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 记得我告诉过大家,我有过一段很混乱的日子。在那段日子里我一直想小小的堕落一下,比如喝喝酒、抽抽烟。比如夜不归宿,比如去找人打一架,但是只是想想而已。我实在是太乖了,这些念头想想都觉得怪怪的,所以只好放弃。于是就只好成天混迹于聊天室,想找个男人来小小的暧昧一下。但是通常在别人想暧昧的时候我又落荒而逃了。我开始有些怨恨老妈了,她把我教的太淑女了。记得唯一的一次,我去聊天室的时候,被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用很难听的话骂了一顿,我要求他道歉,他拒绝。哈,我狠狠的和他吵了一架,把他骂得落花流水、稀哩哗啦的。最后还不解恨。把他的q放在黑名单里,每天高兴的时候、想起来的时候就以发消息的形式,把他们家的父母、兄弟、姐妹都“问候”一遍。当然在此之前我已经设置了拒绝他的任何消息。想来那是我做的最出格的一件事了,现在想来都觉得解恨。 后来还是习惯的去聊天室,虽然我并不聊天,我甚至有想混个主持当当的念头,不知道我是不是实在是太寂寞。 然后有一天,就认识了他。记得也是在聊天室,记得他那天取了个名字,叫d城人,很凑巧的是,我也是d城人,所以我就问候了他一下。没想到他居然过半天才回我一句。我当时很火大的质问他,你回家查字典去了,这两个字要认那么久?呵,然后他就一直小心翼翼的解释。后来就一直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下去。直到后来他说要加好友,我拒绝,我说d城这么小,我在城头跺一下脚,你在城尾也能听到动静。再说,说不定我们还认识呢,那岂不是玩笑开大了。他就说了工作单位、住址。在我确认我不认识他之后,还是加了好友。 再后来,呵,别说我只会用后来,我小学语文学得不好,只会用这个词。再后来,我们就经常聊天,聊得久了,慢慢的什么都熟悉了,知道他叫什么、在哪工作、多大了、喜欢什么、脸上有个疤,呵,就差祖宗八代没问了,还差没见上一面。再后来,他就真的说要见了。郁闷,我不是说了吗?d城这么小,我在城头跺脚,他在城尾能摇晃。就这样,我能见他吗?所以我很不厚道的把他黑了,这事也就算告一段落了。 再后来,我还是习惯性的经常去聊天室,只是会换各种各样的名字。终于有那么一天,被他逮到了。哈,也不知道他到底候了多久,才抓到我的。因为自己不厚道在前,所以我很诚恳的再次加他为好友。关于黑他之事只字不提。呵,我发现,很少有人能象我一样,把后来用得这么顺溜的。 再再后来,就是现在了,昨天他不上班,一直在网上候着我,说希望见一面。我发现我居然不那么反对了,我对这个近在咫尺的老乡网友,也有那么一点好奇了。于是我约定,如果见了以后,彼此都不失望,就认个同学好了。呵,我有同学情结,在这个破地方,我没有同学,所以很希望有一个同学。经过合理性的商议,我把他定义为初中同学,这个是比较不会露馅的安排。 从决定要见上一面以后,我就一直在设想我们相见的种种场景。最早我提议在菜场见面,也就是某一天的早上,大伙都提着菜蓝子去菜场接头。不是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在菜场遇上老同学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后来觉得不够正式,所以给咔嚓了。 后来他提出请我吃饭,我想半天,觉得还是不行,万一某人看到对方以后没有胃口呢,那岂不是浪费粮食和表情,所以还是否定了。 再后来,我决定和他去yf山上见面,大家都装作晨练的样子,然后不小心遇到,具体接头地点安排在烈士纪念碑下,让烈士见证这一庄严的时刻。不过接头标记用什么好呢?总不能一个人拿一本杂志吧,老套不,或者一人拿一瓶蒙牛纯牛奶,晕,我怎么感觉有做广告的嫌疑。或者用暗号也行,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嘿,我告诉他我是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或者用人民英雄永垂不朽?想来想去,觉得这个见面太复杂了,还是弃繁从简的好。再说,这么热的天,我也懒得爬山,于是这一计划也宣告破产。 当然我也想过偷偷的去他上班的地方看他一下,忘了说了,他在银行工作,而且好死不死的刚刚调到我唯一知道的那家分理处了,不过比较郁闷的是他不是前台营业员,我就是去了也没法子看到他,除非找个碴和营业员吵一架,引他出来,不过偶后来想半天,觉得这个主意太烂了,实在是的损我的淑女风度,只好作罢。 最后,还是他提出一个有建设性的意见,说是今天下午来接我下班。呵,这个好象可行,先不说,给我省了几块钱的车马费,嘿,至少也可以让同事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而且他很礼貌的说,决定权在我,并给我留了个手机号码。不过最要命的事,我昨天忘带手机了,所以就很小心的把他的手机号码记了n遍。郁闷,回家就只记得个尾数了,而且这尾数一点也不吉利,3166(沙扬那拉)听起来就象日文里的再见。郁闷,还没见就先再见了,天知道要不要见? 栀子花开 我终于决定去见你了,这对我来说是史无前例的事。虽然没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至少也有豁出去了的无惧无畏。对你,我总是会做出一些莫明其妙的事,如果非得为这个行为找个理由,那就是我中了你的毒。 感冒、忐忑让我失眠了整个晚上。即使如此第二天我还是起了个大早。 我所在的地方离你居住的城市并不远,一个小时以后我就站在你生活的这片土地上了。 几分钟后,当你真实的站在我面前时,我忽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不安与陌生。我不知道,出来见你是不是错? 你开了你白色的小汽车,请原谅我的无知,我对小车的认识仅止于此,我对车的认识就停留在公交、卡车、及轿车上了,唯一认识的就是同事那辆天天载我去上班的长安之星了。一直,我都是如此的简单。 你带我绕行在街道上,指给我看高大的建筑物,并解说有关这个城市的种种。可是我一直被一种不安的情绪笼罩着,根本没有听到你在说什么。可能你意识到这种尴尬,你建议找个地方坐下。我说我有点想睡了。你说你也是,因为停电,折腾了一晚上,忘了说你开了一家网吧。所以后来我们决定找家宾馆休息一下。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是极其自然的。以至于在看见宾馆前台小姐暧昧的眼光时,我仍然觉得坦坦荡荡。我并不幼稚,只是我信自己的感觉,信感情,也信你,信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说说话,休息一下。如此而已。 那家宾馆,叫做栀子花。 依然要请你原谅我的无知,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住宾馆。进了房间,那种不安就更强烈了。房间里有两张床,我们坐在各自的床上,谁也没有说话。我抱了一个枕头在怀里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你则拿起放在床头柜上印着宾馆名字的便条纸,在上面写着我们俩的名字。 不知道过了多久,你坐过我这边来,拉着我的手,让我靠在你怀里。你怀里是一种干净、温和的气息,是和我想象中一样的气息,是我喜欢的那种感觉。我想我应该不算是个虚伪的人吧,因为喜欢你的怀抱,所以不拒绝,尽管这是我第一次见你。就这样靠着你,心里的幸福满满的,不知道你会不会记得,我曾经说过,靠在你怀里就是我最幸福的事。 后来你告诉我,你有需要,那一瞬间我几乎是空白的,这是我无法想象的。我开始怀疑这一切都是你预谋好的,怀疑你的动机,怀疑你是不是经常用这种手段骗网友上床。我说过我是一个真实的人,我不勉强自己的感觉,我可以接受拥抱,但是不能接受上床。感谢你没有勉强我,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好象在尽力压抑着自己的痛苦,当然这只是猜测,因为我不是男人,我无法体会。你的不勉强,让我觉得也许你真的有点爱我。 你坐在空调下方,拼命的吹着冷气。我因为自己不能满足你的要求而内疚。所以我一直抓着你的手,看着你的眼睛,听着你滔滔不绝的说着种种,明白的,不明白的,喜欢的,不喜欢的,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你说的。多想让你知道,我是真的爱你。 后来你说累了,想睡了,很快你就睡着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我有一种预感,我会失去你了,因为我给不了你要的。我一直这样静静的看着睡熟的你,看着这个曾经在我生命里如此重要,却可能从此消失的男人。当你翻过身去,我不能看到你的脸时,我就跑到床前,蹲在那里依然是这样静静的看着你。即使是看着睡熟的你,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我想,我是这样的爱你。 你一直睡到快三点,早就错过了午饭时间,我依然不忍心叫醒你,我怕醒了的你就不再属于我了。 你醒了之后说要带我出去吃点东西,我说不饿,其实我自己知道,我只是要多点只属于你和我的时间和空间。 即使如此,时间还是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和你告别的时间。我知道从此你就会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了。心里有太多的不舍,是你无法感觉到的。 你一定不知道,走的时候我带走了那张写着你和我的名字的便条纸。只是因为这是我们之间唯一的见证。 从此,便记下了那个七月,我的爱情曾经在一家叫栀子花的宾馆里盛开过。 我的深圳之行——火车篇 在好友的怂恿和鼓励下,我决定五一出去晃晃。那天是27号,已经没有了卧铺票了。我动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于说服老公帮我买了一张硬座票,并一再向他保证,我绝不会一路顺风,半路失踪的。拿到车票那会,我心里暗自窃喜,因为同学告诉我啊,火车上可容易有艳遇了,她现在的那位,就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呢。诸位,关于这点,你们一定要理解我哦,这种心理可能谁都会有的嘛,只不过,我比较老实,照实说了出来,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就希望能遇上一帅哥,度过愉快的旅途嘛。 在火车站,看到候车的大军那会,我就差点后悔了。我就不明白,咋我要出门,大家就都想着出门呢。不过一想到有可能发生的艳遇,我还是告诉自己坚持就是胜利。 终于上了火车,顺利地找着了座位。我一看,那是六个人坐的,也就是说,除了我,还有五个人,遇上帅哥的概率比较高了。 等了老半天,旁边的坐位也陆陆续续的坐了人,只有我边上居然还没一个人上来,我暗暗安慰自己:没事,没事,好事多磨,看来我将遇上都是非常绅士的帅哥哦。他们一定是发扬风格了,让别人先上车了。 离火车开动只有一分钟的时候,呼啦啦上来了一群。我一看,晕,一个老头,一个老太太,一个怀抱婴儿的中年妇女,一个8、9岁左右的小朋友。而且他们方向鲜明的向我身边走来。 很快他们到了我身边,我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倒。天啊,我的愉快旅途啊。然后我站起来,用最甜美的笑容和最标准和普通话,告诉他们火车是要对号入座的。可是他们拿出来的车票让我彻底失望。因为没了希望,我也就死心塌地了,以至于最后上来一位扛蛇皮袋的大爷时,我连失望都省了。因为这段旅途注定是要寂寞的。我用自己的小包,和他们隔开一小块地方,准备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想着到时怎么找同学算这笔账。 可惜连这么点渺小的愿望,老天都不愿意满足我。一放下东西,他们就叽叽喳喳的说起我不懂的鸟语来。更绝的是,那位小婴儿也不甘示弱,平均以五分钟一次的频率哼哼一次。每次看见我睁开眼晴,那位带婴儿的中年妇女就以一种绝对愧疚的和讨好的眼神看着我,我积攒起来的火气,也就只好偃旗息鼓了。那位小朋友,倒是很懂事的,一口一个阿姨叫得甜甜的,哄得我牺牲了不少零食。在几次入睡不成后,我也就认命的睁开眼瞪着车窗外面,实在无聊了,就逗逗那个小婴儿。于是他们对我就分外热情起来。 很快,入夜了,车厢里有点凉意了,我有点瑟缩,可是我的小包里找不到可以御寒的衣服,我满怀希望的看看了附近的帅哥,希望可以发现会对我怜香惜玉的人,可是,我发现他们都对我的寒冷视而不见,让我大失所望。后来回想起来,之前我旁边这几位对我的热情,可能所有的人都会以为她们是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呢,也难怪没人敢理我,所以就原谅他们了,对帅哥,本人是一向宽容的,是所谓,食色,性也。 夜慢慢的深了,车厢里已经有很多人开始睡了,当然真的睡是不可能的,只是尽量找个让自己舒服的姿势让自己休息一下。我旁边的几位,也开始安静起来。我依然是靠着座位,他们的东西太多了,公用的小几上已经放满了他们带来的物品,所以我是别无选择了。因为疲劳,我很快就进入了睡眠状态。可惜的是,好景不长。大概在半小时之后,那位婴儿以绝对宏亮的哭声把我硬生生的从周老先生那儿拽了回来。于是,我旁边的几位又开始忙碌起来,换尿片的、泡奶粉的、哄婴儿的,手忙脚乱中,一大瓶刚泡好的温热的奶就到了我的裤管上。马上,好了,三个人都低眉顺眼的看着我,又是忙不迭的给我递纸巾,又是互相埋怨。我都没话了,只说,一会小心点,别把尿弄我身上。这也算是我的最低要求了。 第二次入睡,是在两个小时之后,可是遭遇依然。这回小家伙倒是没出状况,是那个小朋友,半夜跑出来吃东西,一会方便面,一会酸奶,一会鸡爪。几次,睁开朦胧的睡眼,看着他,想着他甜甜的叫我阿姨,还是只好什么也不说了。 天快亮的时候,在我旁边所有的人都安静以后,列车员跑来了,说是东莞到了,之所以提醒,是因为,东莞是大站,上下的人多,让我们注意自身财产的安全。天哪,我多灾多难的一夜。我真后悔,出门的时候没找人给我占上一卦,什么时候出门,才能不这么背。 所以第二天,出站的时候当我真真实实的脚踏在深圳的土地上的时候,只有一个感觉,晕。 让网事随风 那天,因为遭遇一场小小的意外,被叫到交警大队做笔录。记得那个姓史的警官问我当时的情形,我说不知道。伤到哪了?他问。我还是摇头。那么,你感觉那儿痛呢?他又问。心痛,我说。我看见他摇摇头。看来他对我的答非所问有些无可奈何。他又怎么可能知道,心痛是我那段日子里唯一鲜明的感受。他低头在写着什么,我就沉浸在自己无边的思绪里,不想出来。因为我突然想起,在撞车的那一刹那,我仅存的意识里居然没有他,看来我早就清楚地知道,我早已被他摒弃在他的生活之外,只是拒绝承认罢了。史警官递给我他写好的笔录,我看见他在上面写着:当事人因过度惊吓,事发当时处于无意识状态。不清楚事发现场的情况。难得的是他居然没有怀疑我是故意不合作。也许同情受害者是每个人的天性吧。 签完字,摁过手印,走出交警队的,我才发现,交警队门外居然是一片姹紫嫣红。不知名的植物抽出了许多新鲜的嫩芽,绿得耀眼。一大片桃花,是铺天盖地的粉,粉的眩目。原来春天早就到了,原来我在爱情的冬天里住得太久,原来爱情遗忘了我,我遗忘了春天。 回到家,习惯性的打开电脑,挂qq,他的头像依然是一成不变的灰。 安静的坐了很久,我终于做出了决定。我把他从我的qq里删除,还有手机里他的电话号码。虽然我知道我可以删了网上的他,手机上的他,却不能删了心里的他。但是至少我决定忘记了,这总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然后我修改了qq资料,从拒绝任何人加我为好友,到同意任何人加我为好友。几分钟后,我的qq开始热闹起来,不断地有人将我加为好友。我从来不知道我竟然有这么好的网缘。也许正如同学给我的留言所说:原来这世上竟有如许的人将你视作珍宝,你又何需只为一人思念断肠。我一个一个的点开他们的资料,忽然之间就有些兴味索然了。因为我发现,我依然没有想和任何人聊天的欲望。原来我已经习惯寂寞太久了。于是我将他们一个一个的拉进黑名单。就在我准备把最后一个人送进黑名单时,他发过来了问候。 你好 好 可以聊聊吗? 随便 可以说说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沉默 你多大了? 依然沉默 你在上班吗? 我随手给他发过去一串数字。 这是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电话,我想,你想知道的,那儿都有。 哦,不好意思,可能我太唐突了,我只是想认识你这个朋友,所以想知道的多一点。 不好意思再拒绝他的诚恳,我和他不咸不淡的聊了会,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后来发现这个人在线的时间很多,几乎我每次挂机都能遇上他。他好象也很喜欢找我聊天,每次看到我,都会问候,对我的不理睬,也不介意。于是他也就一直被留了下来。我叫他漏网之鱼,因为他是唯一没有被送进黑名单的。 时间长了,我也习惯他的头像亮在上面了,有时也会找他聊上几句。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教会了我qq游戏,我们之间慢慢的熟悉起来,偶尔也会开开玩笑。 有一天他找我一起游戏,由于工作上的事情,我耽搁了一会,他等不急了,就发了个信息过来催我:“宝贝,快点。” 一看到那两个字,我的心就一阵刺痛,曾几何时,也有人用他那略带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亲亲的喊:“宝贝。”告诉我,他会呵护我一生一世。现在想来却是那么的遥远,恍如隔世。 刹那间,那些遥远的回忆一下子清晰起来。努力了那么久,坚持了那么长时间的遗忘的决心在瞬间土崩瓦解。 我很快的把那条漏网的鱼送进了黑名单,因为他,我不得不再一次的面对我心灵深处那块最软弱的部分。 一直拒绝回忆,拒绝让自己的伤痛再一次赤裸裸的暴露在阳光底下。 忘了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因为系统重装,我已经找不到最初的聊天记录。只知道当我开始恋上他,他就成了我生命的全部。 是谁说过,爱上一个人,就丢失了自己。 他是本市人,在一个遥远的城市里为了将来而奋斗着。于是那个城市成了我关注的重点。从入夜开始,我家的电视就一直停留在那个频道里,从天气预报,到新闻,到电视剧,到八卦节目,我都万分投入的看着。只是因为那个城市里,有我的他,因为多了解那个城市一点,就离他更近一点。 他说胃痛,我从报纸上、杂志上、网上,所有一切我可以接触的地方找到一些据说可以缓解胃痛的方法,给他一点一点的发过去。甚至于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去一个知名老中医家里排队,只是为了一个可以治胃痛的偏方。他偶尔提起喜欢听小刚的歌,我就去找来一首一首的听。想他的时候,我把音箱开到最大,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遍地听着那首寂寞沙洲冷。最后的结果是除了我,所有的家人,包括邻居都能完整的唱下这首歌。 回忆让我陷入痛苦无法自拔,因为付出也好,得到也好,这些都已经是历史了,因为他已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三个月了。事实证明,回忆是多么的不真实。 我依然在固执的等待,等他给我一个理由。可惜,他连一个理由都吝啬给我。我在网上苦苦的守候了三个月,每天他都给我一个灰色的头像,和一种灰色的心情。 我给了自己一千个,一万个可以放手的理由,可是就在我决定遗忘,并辛苦的去忘记时,有一个人用另外一种方式提醒我,他一直顽固的盘踞在我的心里。 这样颓废的日子坚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比以前更孤僻了,因为qq里没有了他,我也没有了守候的理由。电脑照样是每天开着的,我游荡在各个聊天室和论坛里。直到有一天,我在红袖的论坛里看到这样一段话:这世上总有一个人是不能遇上的,遇上了也只能是一段伤痛的过往,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云淡风清,两相渐忘。 忽然间就有些豁然开朗,原来这世上心痛的远不止我一人,原来结局是早已写好的,只是每个人注定都要走过这段心痛的历程。转念想想,他的躲避,或是因为我的牵挂已经成为他的负担,放弃何尝不是最好的成全。 不知道,某天,他会不会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生命里真实的存在过,为他心痛过。 往事在地震中苏醒 一直想写下一段文字来纪念我那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却又不敢去碰触那早已结痂的伤口,怕的是重温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之所以有勇气来整理这段往事,是因为那次惊心动魄的地震。 2005年的11月26日同样是叫九江人刻骨铭心的。灾难,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来临了,5。7级的地震除了带走了那些鲜活的生命,也让人们深刻地感受到了对生存的渴望,对死的恐惧,同时还复苏了人们心底最深处的温情。 地震发生的那一刻,离震中很近的我们的县城,同样感受到了强烈的震荡,房子在剧烈的摇晃着,无法述说那一刻的感觉,心里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和对亲人的眷恋。 几分钟以后,县城的休闲广场,挤满了从四方涌来的惊魂未定,心有余悸的居民,劫后余生让每个人心里满满的都是牵挂,一度中断的通讯恢复后,广场上到处是拿着手机给亲人报平安,和给最牵挂的人打电话的人。 嘀嘀嘀腰间的手机提示我有新的信息。“你还好吗?一定要注意安全,地震了,我才知道你还是我最牵挂的人”信息后面的那个号码让我的心一阵紧缩。 信息来自在心中默念过千百次,早已烂熟于心,却从来没有拨打过一次的一串阿拉伯数字,那个数字的主人,是在十多年前让我的欢乐和痛苦一起定格的人。一瞬间,所有不曾翻晒的往事,所有刻意遗忘的关于她的记忆,全部生动起来,鲜活起来。没想到这次的地震居然震裂了我多年以前的伤口,有鲜血自伤口汩汩流出,一种揪心的痛蔓延开来。 九十年代初,我们家举家搬迁到江西一个叫w的小镇的一个村子里,都说农民是淳朴的,可是他们也是自私的,封建的,他们拒绝接纳外乡人,他们固执的认为外人的侵入会分走他们的财富。在那个小村里家里一直受到排斥和轻视。百般无奈,父亲接受表姑的建议,全家又一次搬至表姑所在的那个离县城较近的g镇,那时我已经考上当地的一所大学,虽然那所大学并不出名,但是在那个年代,我已经是老百姓眼里的天之骄子。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改变我们家在当地的地位。汲取上次的教训,家里决定为我在当地寻找一门亲事,以巩固在当地的地位。很快就有媒人有消息说,村长曾经夸过我有出息,而且他们家也正好有个女儿d和我年龄相当,那个女孩子我也见过,长得很清秀。至于d呢,也许是因为我长得也算端正,而且也是个大学生,所以我们俩都没什么异议,在一次把两家的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喝得晕头胀脑以后,这件事也就算定下来了。这种事情在那个年代是屡见不鲜的,因此我并不为自己感到悲哀。 很快我就从学校毕业了,参加了工作。之前因为在学校,我和d的接触一直不多,虽然说不上讨厌,但也没什么感情可言。那时,我在离家挺远的一个镇政府上班,一星期才能回家一次,每个星期回家d都会和她母亲一起来我家坐坐,大多数时间是她母亲和我母亲聊一些家常,我和d之间并没有什么交流。我们都忽略了一点感情是要培养的。 不久以后办公室分来一个女孩,那是一个温婉细腻的女孩子,每次签到或开会我见到她的时候她都会安静的对我笑一下,让我感觉阳光明媚,后来我发现她的笑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但是我还是固执的认为她对我笑的时候是有种特别的感觉的,为了证实我的这种莫明其妙的感觉,我开始经常找借口往办公室跑,完全忘记了我身上贴着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标签。 我并不是那种让人讨厌的男孩子,所以我们很快熟悉起来。她实在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她开始关注我的生活,帮我打饭,帮我收拾房间,帮我洗衣服。我默默地看着她为我所做的一切,心里的温柔满满的,快要溢出来。于是我们默默的相爱了,因为在那个年代里爱情是不够理直气壮的,是没有现在这么张扬的。更何况我还有个d。 一年一度的清收到了,我开始没完没了的下乡,每天都要到很晚才回来,她会不管多晚都等到我回来,为我准备好滚烫的热水,烫去一身的疲惫和辛苦,耐心的听我说着白天工作里受的委屈。我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感受着她的温柔。一点一点的被她的温情融化,拒绝去想那个让我没有自由的女孩。我也开始整夜的失眠,我不知道我要怎样才能不辜负我的她,想到要失去她,心里就狠狠地痛。 她是知道d的,我们都避免提到d,那是我们俩个人心里的痛,但是我是知道她在等着我给她一个承诺的。但是我根本不敢去给d的家人说,因为当时媒人就曾放话说,如果我们家敢怎么样,就让我家走人。我的家怎么经受得起再一次的颠沛流离,我的老父老母,怎么能经受得起,再一次的折腾。 这样痛苦的相爱,持续了两年,奇怪的是这期间d家里也一直不曾提出要为我们完婚。终天有一天,她找到我说,她说她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她要结婚了,是在六。一儿童节那天。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六。一结婚吗?她笑了,那笑容有些飘忽,因为我要提醒自己我爱的那个男人他象小孩一样懦弱,一样幼稚,不敢为自己的感情买单。 于是,那年的六。一,最古老的爱情悲剧在我身上重演,恋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我的欢乐和痛苦就在那一天被定格。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心痛都是相同的。 结婚后的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的对我笑,只是不再和我说什么话,我总觉得那笑容里有太多的凄凉。 没多久,她的丈夫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把她调离了这个小镇。我的世界彻底的塌陷了。那个我曾经深爱的人,就这样成了我生命中的往事。 后面的故事是戏剧化的,在她调离后一个月,d通过媒人向我们家提出退亲,理由是我们之间没有感情。半年后d也嫁作他人妇。在我最爱的人刚刚结婚之后我居然就变成了一个自由人,于是我为之放弃的爱情,我为之承受的痛苦,我为之作出的牺牲,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我是这个笑话唯一的主人公。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几年前,她身边带着一个七岁的女儿,意外的相遇让我们有些生疏,但我不否认心里还有那种震憾的感觉。也是那次,我知道了她的手机号码。但是从来不敢试着联系。也许很少有人有勇气去揭开曾经的伤疤吧。 感谢这次地震,让我有勇气面对心里最真实的那段感情,让我说出对她的歉意。 你知否 唯,已经有两天两夜没有看到你了,两天说长不长,等于48个小时,2880分钟,172800秒,假如每秒种想你一次,那么我对你的思念也已经堆积成山了。 一直记得认识你那一天的情形,加你为好友后我的第一句话是,你结婚了没有?你说没有。我说没想到你这么老还没人要的。你告诉我,不是没人要,是要的人太多。于是我记住了你的自负。 记得第二次,你告诉我你体重145kg,我说我喜欢瘦一点的男生,你告诉我,你不会因此去减肥,于是我记住了你的霸道。 也记得第三次,你发给我一个很漂亮的字体,可是我不会安装,你要求通过远程协助帮我,我却不会连接,你居然就不理我,于是我记住了你的不讲道理。 还记得第二天,因为你竟敢还不理我,于是我大骂了你一通,我告诉你,我说我不会就是不会,我还理直气壮了,因为我没念过大学,我要是念过大学,一定比你还聪明。我说希望你自求多福,找个属蜗牛的人,才能忍你。没想到被骂的你不但没有生我的气还就开始理我了。于是我记住了你的大度。 更记得,我们聊着聊着你就失踪了,半天不说一句话,老半天以后我才知道你去工作了,可是你没有一句交待,回来之后也没有半点歉意,于是我记住了你的冷血。 从来都知道我们不是同一类的人,可是在我一点一点细数你的所有罪状后,才发现你居然就这样没有任何道理的留在了我的心里。我居然就爱上了你。 爱上了那个自负、霸道、冷血、不讲道理和有一点大度的你。 是啊,就这样我爱上了你,开始一点一滴的想你。 于是在两天没有见到你之后,我的思念就开始泛滥。 唯,爱你,你可知否! 9月21心痛 9月21日,是个悲哀的日子,我终于失去了他,是从心里。 他说我不懂爱,他伤心、失望、后悔。 他说最爱的我给了他最痛的打击。 他说他从此不会给我任何音讯,从此会忘了我。 看着他发过来的每一句话,我的心被一点点的掏空。当他的头像暗淡时,我的心里已是空荡荡的。我知道他再不会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琼瑶在六个梦里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卷帘人去也,天地化为零。”是的,化为零,化为零,没有他的日子天地万物对我来说都等于零。 是我逼他的。我说我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我说已婚女人是不能和未婚男人有故事的,却可以在已婚男人那里找安慰。我说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是已婚男人陪在我身边的,所以我不要他了,我爱上了已婚男人。当我在敲击这些字的时候,我能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所以我知道我会伤他,我知道他的心和我一样千疮百孔。只是有伤口总会流血,总会痛,但终会结痂的。 我一直信命,所以我信他是我生命中躲不掉的痛,信他终究是不属于我的。 他是我的陌生人,看过我的文章的人都知道。所以我一直在提醒自己,你在那么多人面前许过诺的,你说过只让他做你的陌生人的,你说过不让他走进你的生活的。所以我一直在逃避,我找不到更好的忘却的办法。 我很久很久没有上线,是那种久到我认为我已经忘记了他的那种久,我天天游荡在各种各样的聊天室,我给自己取暧昧的名字,只是每次都会在那些男人流露的赤裸裸的欲望前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我是不够坏,还是心底的最深处在拒绝除他以外的所有男人。 那天,我上线了,我不知道我的潜意识里是不是还有着期盼。我看见了他给我的留言。那么多天,每天都有。他说他看了我的文章,他知道了在我心中的位置。他说他在想尽一切办法遗忘我。他说他每天喝得烂醉,却能把我的一切记得越来越清楚。他说他精神恍惚,弄错了生产订单和采购订单,差点给公司造成500万的损失。他说他居然有了男人的软弱。他说他怕一个人呆在宿舍的时候,那种思念是蚀骨的。他说他生病了,他很凄凉。 我终于拨通了他的话,听到了他的声音,我终天见到了他,虽然只是视频。和我想象中是一样的,让我心动的,或者说无论他长成什么样,声音怎么样,我都能接受,因为他已经在我的心里生根。 于是,我们决定爱了,虽然是那种没有结果的、绝望的爱。但是我们也觉得很幸福。既然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让我们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吧。我们珍惜可以在网上相见的所有时间。当有一个人忙的时候,会给对方最温馨的离开留言。“亲爱的,有人找资料,我一会过来。”“亲爱的想我了吗?那就等我。”或者是那种幽默的“你好,工作忙,不是帅哥,请勿打扰。”“美女,谢谢对帅哥的关心,工作忙,稍后我会登门拜访。” 人心不足蛇吞象,是谁说的。慢慢的,他不满足于这种精神上的相恋了,他要和我相约未来,是的,我过得不算开心,老公的不理解、婆婆的不可理喻、小姑子的刁蛮、小叔子的不争气,都可以作为我离开这个家的借口,但是女儿呢?她能成为我爱的卒子吗?我能舍弃她吗? 我又一次决定放弃了,一向优柔寡断的我,这次异常的坚决,我换了手机号,重申了qq,再我确定我没给他留下任何可以找到我的蛛丝马迹后,我给他说了我的决定,为了不给自己心软的机会,我很快就下线了。从此我会尘封那个qq,让它成为我生命里的往事。 只是我没想到失去他会是如此的痛彻心扉。从此往事里多了一页,9月21日,心痛的日子。 男人的谎言 认识他是在八分钟交友,那是一档集征婚和交友为一体的娱乐性节目。我在好友的工作的城市里玩,去参加那个节目纯是为了好奇,没想到居然过了面试关。而他则是陪表弟去征婚,顺便也报了名,是为了不让等待显得那么漫长。我们就这么相识,而且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单纯,所以我们很快成了朋友。 节目结束后,他约我出去坐坐,因为朋友要上班,所以我在那个城市里有些孤单,于是我很痛快的答应和他一起出去。他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这也是我没有拒绝他的原因。在音乐舒缓的茶楼里,我们聊了彼此的生活、爱好、理想。当他知道我爱好文学,并且喜欢无事涂抹些文字后,他就给我讲了一个关于他的情感故事,他希望我能帮他写下这个故事来,作为他和另一个城市里的她的回忆。 于是,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在有冷气开放,有美丽音乐的茶楼里,我被他的故事静静地感动着。 一个星期后,我回到了自己所在的那个小县城。我们之间,也就没有了联系。只是我一直记得我欠他一个承诺、一个故事。 只是我一直写不出忧伤的文字来,不知道今天我这支秃笔写出的这个故事,能不能让你们象我一样感动。 (一) 第一次遇上她,是一个美丽的邂逅。 那是十三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个斯文俊秀的少年,刚刚考完高考,约好一帮同学去出放风,紧张了太久,自由的感觉真好。在公公车上,由于太忘形不小心就抓到了前座女孩子的头发,女孩子很生气的回头,看到他俊秀的脸宠,和紧张歉意的眼神,原来的质问就变成了嫣然一笑了。后来他们开始了交谈,知道了她叫宁宁,也是刚高考完,准去姑姑家住呢。“那时她是一个美丽单纯的女孩。”他喃喃地说。下车的时候他们互换了地址,那个时候电话是还没有普及的。后来,他们分别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她在另一个城市上学,他们之间一直有着书信来往。“其实那时我已经有了女朋友,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他点燃了一根烟,在空中吐了一个美丽的烟圈然后说“只是男人的劣根性在作怪,我也知道我们之间的书信都传递着一种朦胧的情愫,只是喜欢这种被另外的女孩子在乎的那种感觉。”妻子是他高中的同学,也是同桌,他们之间的交往是那种理所当然的。“我从很早就知道我会娶她的,只是我们之间太平静,缺少那种荡气回肠的感觉,后来又上了同一所大学,一却都是顺理成章的。” 只到有一天,她在来信里说喜欢他,他才发现事情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因为他是不能给她承诺,不能给她将来的,而他似乎一直忽略了这个事实。他开始有意识地减少和她的联系,他想让她明白他的冷淡是有原因的。而她却傻傻以为他出事了,或者是生病了,巴巴地从另一个城市赶过来。“那次把我吓坏了,幸好女友不知道,我找个理由很快地把她打发了。”然后连夜给她写了好长的一封信,把我和女友的事全给她说了,还有我的内疚,和自私,我记得我在最后是这么说的:“宁宁,你是个好女孩,只是我们没有缘份,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让你做我的新娘。”在说这件事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他眼里有隐隐的泪光,我想他是真的内疚吧。她是个要强的女孩,自此,她没有再和我联系过。后来听说她毕业后留在了那个城市。再后来我和妻结婚了,有了自己的生活,就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只是偶尔把往事拿出来翻晒的时候心里还是会隐隐作痛,毕竟,我伤害了那么好的一个女孩。 (二) 第二次遇上她是有点戏剧性的。 那天她在一个城市里出差,到车站坐车时才知道火车晚点,要在三个小时后到达。在陌生的城市里,她找不到比上网更好的消遣方法。于是找了一个离车站很近的网吧,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不想在陌的城市留下自己的影子吧。她没有用自己的qq而是新注册了一个号,用了一个暧昧的名字——在等一个人,并配以一段煽情的说明:“向佛求了千百次,他才告诉我,我生命中,重要的人将在下一秒出现,会是你吗?”然后就去各大网站看看贴子,顺便等待是不是会有人走进这个圈套。而从来不在中午上网的他,那天刚好要查资料,查完后,离上班还有那么一会,就上了qq,看到没有好友在,就去添加好友,打开在线人群,第一个就是她,所以就加她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缘分,居然会这样遇上她。”他这么对我说。然后我们就开始了交谈,那天过得好快啊,我们越聊越投机,甚至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时间过得太快,感觉没聊一会儿她就要走了。后来的故事就和我们想象的一样,她回家继续上了这个qq,而且那上面永远只有他一个好友。只到有一天他们终于明白,对方就是多年以前他们刻在心里的记忆。所有的往事也全在他们的聊天里被拾起,于是他们一起笑,一起哭。有一天,她说,让我再看看你吧,这是老天给我们的机会。我想在情感方面女人永远是比男人勇敢的,她说了,她也做了,瞒着老公来到了他的城市。“这次我见到的她,已经是一个美丽成熟的妇人了,她叫宁。”那是一个让他永生难忘的晚上,他第一次,从身到心的阅读了她,然后他们相拥到天明。我们说了一夜,几乎整夜没有合眼。“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有那么多的泪可以流的。”他的声音有些颤抖,让我可以想象他当时的激动。“我给她说了无数次对不起,许了无数次来生。我承认我是懦弱的,是自私的。多年前给不起的,到现在有了家庭的束缚我更给不了,我只能许给她一个来世。” 第二天,如他们所约定的一样她离开了这个城市,他们之间也没有了任何的联系。在通迅日益发达的今天,他们不敢以任何方式来取暖。“因为我已经负了一个女人,我不能再负另外一个女人,她就是我的妻,其实我们之间的事她是隐隐约约知道的,但是她从来没有问过我。” 故事写到这该结束了,只是我想在这里说一下我的感受,如果一个男人在可以把握的今生,不能给你承诺,不能给你保护,那么千万不要相信他许给你的虚无缥缈的来生,那必定是他的谎言。 阿九上学去 阿九是我女儿。 阿九只有两岁半。 阿九上幼儿园去了。 阿九去上学,让她的老妈有些失落,故在此写下她的点点滴滴。 阿九其实不叫阿九,叫三三,因为她是2003年3月3日出生的。但是为了体现我对她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我就给她取了无数个名字,比如说,臭臭、虫虫、宝宝、狗狗、命命但叫得最多的还是阿九,因为三三得九嘛,这当然是我的创意了,是嘛,如果我不说你们想破头也未必能想到,阿九就是我可爱美丽的女儿,没准以为她是个中年人呢。我的女儿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接受能力强,所以无论我叫她什么她都能痛痛快快地答应。 阿九是在不受欢迎的情况下到来的。你问为什么啊?那就说来话长了。想当年我一见她那帅得一塌糊涂的老爸,就死心塌地地看上了他,完全就忽略了他那列于三等残废的海拨。而且很快就稀里糊涂地和他去扯了结婚证,最要命的是在举行仪式之前就有了她,且不说她影响我不能穿上美丽的婚纱,就是那些长舌妇的口水也能把我淹个半死。所以下过无数次决心要把她扼杀于无形之中。只是无数次都在医院门口落荒而逃。要知道我是连打针都会哭的,一想到那冰冷的医用器械都能要了我的命的,更别说是真刀真枪的上阵了,所以在无数次的临阵脱逃之后,我终于认命地接受了她的存在。 阿九的到来是让我极其失望的,在我认命地认可她的存在后我就无数次的想象过她应该是个美丽的男孩儿的,你一定以为我是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者,其实不然,我只是很不幸遇上个刁钻的婆婆,又因为我不善于逢迎公婆,溜须拍马,所以就吃了不少苦头,且是敢怒不敢言,所以我就一直很阿q的想,一定要生个儿子,以望在若干年以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好好显显当婆婆的威风,以报当年的一箭之仇。所以当她一落地啊,那个失望你就别提了。 当然,失望归失望,关键时刻我还是表现了我良好的大将风度,那就是以洪亮的声音命令老公检查一下,我的女儿是不是畸形,是不是兔唇,有没有多出个手指头,或少了点什么的。之所以说洪亮,是相对其他产妇来说的,产后虚弱嘛,那声音自然是小的了,只有我天生的大嗓门,才会比别人声音大的,老公检查以后汇报说基本正常,我就放心的睡觉了。 醒过来以后,我就认真地研究了一下我的女儿,长得有点象她爸爸,这让有多多少少有点欣慰,我就怕她长成我这样,到时怕很难嫁出去的。只是要命的是,她居然遗传了我的大嗓门,在以后的几天里,她以我从未遭遇过大分贝的哭声挑战我的耐心,哭到我头发晕。我就咬牙切齿的发誓说只要一满月,就马上去上班,国家法定的产假我也不休了,怎么着也得弄个先进回来,至于她嘛,就让她奶奶去管好了。这种日子,我就没法过下去。 快满月的那一天,我给她换尿片,她居然讨好地对我笑了一下,关于这个我曾和老公有过多次争论,老公说她是无意识的笑,我则固执的认为她是讨好的笑,因为她就那么一笑,我就又认命地在家里带了她三个月,放弃了我那志在必得的先进啊。 后来啊,那个日子你就别提有多窝囊了,天天就是在洗尿片、换尿片、晾尿片里度过的,难得的是我却乐此不疲。阿九也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懂事,会对着我笑了、会随着我的走动而转动她的小脑袋了、会在我拍手的时候向我扑过来了、会自己拿着小玩具玩了我就又突发奇想的给她弄了个成长日记。2003年平5月7日,阿九第一次理发、7月8日,第一次喝酸奶、9月3日第一次照相了等等等等。 阿九在半岁时不小心被开水烫了脚,我自责极了,日日夜夜守在她身边,不敢合眼,晚上一遍遍的给她搽药。为了不让衣服蹭到她受伤的皮肤,我剪破了她所有的裤脚。 她感冒发烧时,我不停地给她喂水,给她冷敷,十分钟给她量一次体温。 有一次,她便血,我三天没有吃饭,和她爸爸,连夜打的带她去省城看专家门诊。 往事历历在目,居然她就已经长大了,上学去了,有了自己的空间了,回家不再粘在我的身边了,不是给她爸爸说她学校里的小朋友怎么怎么样了,就是说我要写作业了,虽然她就一个字也不会写,只会在本子上画圈圈。 我的阿九长大了,虽然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失落,我想我该欣慰了。 哦,五点了,我的阿九该放学了,我不陪你们了,去接我的阿九啰。 亲的你是我的陌生人 他发消息来要加他的时候,她痛快地同意了,但是没有添加他为自己的好友,关于添加好友,她有自己的原则,就如同事说的:地球人都知道,只加很远的、中年的、已婚的、男性。她有自己的说法,这年头的已婚男人的胆子是和年龄成反比的,年龄越大胆子越小。再加上遥远这个辅助条件,就等于是一针强效预防针,免疫力99。99%。至于同意他的请求,是因为她从来就不善于拒绝别人的热情。 “你好”从他发来第一句问候的时候,他就稳稳地呆在了陌生人的位置上。那天不是太忙,刚从红袖添香闲逛回来,看过了一些哀怨的文字,心还被一些忧伤紧紧抓住。她正想找个人来聊聊,来摆脱这种心境,他就适时地出现了。随手看看他的资料,男,29岁,xx大学中文系。倒是有点对她的胃口的,平时没事就喜欢无病呻吟,附庸风雅,对喜欢文学的人多少有点亲切感。于是就开始了他们的闲聊。第一次聊天,无非是问问对方多大了,做什么的,婚姻状况了,所以很快她就对他有了一些了解。他原来是在一家银行上班的,只是他过不了那种波澜不惊的日子,就跑去厦门闯天下了,做得是当前最热门的物流工作,因为事业,至今未婚。这倒是让她有点意外,她也一直守着一份鸡肋似的工作,喊过无数次口号说要出去闯江湖,却还是留在了家里。而他居然放弃了那么好的一份工作,让她有点佩服他的勇气。第一次的聊天虽然有点不咸不淡,但还算是愉快的。结束时,好象记得她开了那么一句玩笑,你还没有结婚啊,那你还是找别人聊吧,我可不想误导你,他好象也还了一句,你放心好了,我从来就没有当第三者的打算 由于两个人都是上班挂qq的,所以接触的机会也就多了,每次见了都会打上个招呼,再聊上几句,由于他比较忙,再加上他是在陌生人的位置上,她看不到他是否在线的,所以每次都是他找她的。他们之间的交往一直是淡淡的,有时聊些天气,心情,有时也交流些彼此对文学的看法。如果如谁忙的话,想走就走,不用给对方打招呼的,因为他们之间也没有谁等谁的习惯。 日子过得久了,他们之间也熟悉起来,有一天她说我加你为好友吧,你还是我的陌生人呢。他说同意。于是他就从陌生人搬到了好友里面。于是她也可以看到他是否在线,有时不忙的时候就问候他一下,或者聊上几句。 日子再往下过的时候,再上线了她就有些习惯性的看看他在不在,有时看到他不在时,竟会有些许的失落。意识到这种危险的情绪,她就有些自责,但一想到他的身份,和他们之间淡如水的交往,以及他从未有过暧昧的表示,她又有些失笑,笑自己的敏感和多疑。 后来,有时他也会和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笑着说我可能爱上你了。她就给他发一个鬼脸,说可别,我怕,否则我明天不敢理你了。他说,我也怕。然后就不再有下文。 有一次,他忽然就好几天没有上线了,这在以前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她发现自己除了有些失落外,还有些牵挂,和思念。她都无心惊讶自己这些情感是什么时候扎根的,只是为他担心,又不知道怎么才能得到他的消息。他们之间除了网上聊天,没有任何的联系。 第四天上午,他终于上线了。这几天怎么没上线啊。她压住满腹的疑问,淡淡的问。回家了一趟,天天忙着和同学战友见面,喝酒,都没有时间上网了,本来想给你打个电话的,又不知道你的号码。这不,今天一来就上线了,给你说声。原来他也是在乎自己的。听了他的话,居然就有巨大的惊喜象烟火一样在心里爆炸开来,暖暖的,只是烟雾散尽时,才发现心里还有深深的痛,自己是没有资格去在乎和被在乎的。更何况是那么好的一个男孩。后来他说要忙了,就走了,她也就恹恹地下了线。 下午停电,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忽然想起上午他说起过的他的电话号码,就恶作剧般地把移动发的一个催手机费的信息转发给了他,然后孩子气的,把手机关了。心里想啊,他会不会猜到是自己呢。 第二天上线时,他已经挂在线上了,看到她,他立刻问,是你发的信息吗?让她得意的笑僵在了脸上,他怎么就知道了呢。你怎么知道的。她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因为我就一直在想着你。他说。又是一阵巨大的痛向心里袭来,让她都有些窒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在仓促中狼狈地地下了线。然后象逃离怪物般离开了电脑。 心不在焉地回家,老公已经做好了饭菜在等她,有她爱吃的菜,还有她每顿不能少的汤,女儿笑颜如花般偎在她身边,妈妈,我漂亮吗?我乖吗?妈妈,爸爸给我们买了酸奶呢。老公就站在一旁,静静在笑。她和女儿一样爱喝酸奶,这么多年来老公一直记得。忽然就发现眼前的生活,才是这么真实。 下午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上线,然后点住他的头像,摁删除,她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亲爱的,我不会再找你了,等你再找我的时候,你还会是我的陌生人,你只能是我的陌生人,你不能也不该走进我的生活。 母亲去打工 接到姐姐的电话,说是母亲要出去打工了,让我尽快和她一起赶回家。 放下电话就和姐姐一起往家赶。家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离县城有40多公里,村里人上一回县城得先走上一个小时的路,然后再坐上要颠簸一个小时的破中巴。在十七岁之前我就上过两回县城的,以至来高中念书时我都不能找到汽车站。在我和姐姐结婚以前,憨厚的母亲一直担心我和姐姐会嫁不出去,因为虽说家有好女,却也担心远在深山无人识啊。直到我和姐相继嫁到小县城里,母亲才放下一桩心事。到家已是四个小时以的后的事了,母亲已经在收拾行李。 让母亲下决心出去打工原因是弟弟,弟弟是家里的独子,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广东打工,早就到了适婚的年纪了,却因为家庭的原因一直被耽搁了,这次找了个外地的女朋友,打算过两年结婚。母亲最大的愿望是能给弟弟在小县城买上一套还过得去的房子,让弟弟不再和他们一样在这个山旮旯受穷。还有就是妈说不能让人家闺女受委屈啊。而家里的那两块破田,无论父母怎么样精心侍弄,一年也换不回几个银子。于是这回母亲是铁了心要出去了。 母亲从未出过远门,第一次出远门,居然是要出去打工。 在路上商量好的一肚子子话,都不知道如何说出口,母亲是为了钱才要去打工的,而作为女儿的我们家境也不是很殷实,除了能为母亲买上两件好点的衣服,买点好吃的,在钱的面前,我们所有的要阻拦的语言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这是我们做子女的失败与悲哀。更何况母亲是倔强的,她作的决定是不容更改的。 母亲五十多岁了,母亲是个地道的家庭妇女,母亲没念过一天书,母亲只认识自己的名字,所有的这一切,决定母亲所要从事的工作——清洁工,虽然我们无数次地说过,工作没有高底贵贱之分,只是工种不同而已,但是母亲所要从事的工作,还是让我们心疼。 和姐姐一起默默地帮母亲收拾着简单的行李,总觉得喉咙里,有一种热热的东西,就要冲出来了,因此都不敢看母亲,母亲也意识到了我们的沉默。她说,你表哥说有很多人想去呢,是你表哥的面子(表哥在母亲将要去的厂里当厂长),才能让我去的呢,说是一个月有五百块钱呢。听说做得好还会有奖金呢,我要是做上两年能帮上你弟弟不少呢,母亲脸上有着憧憬。再说你表哥会照顾我的,你们不用担心了 收拾完行李,母亲一直在细细的给父亲交待琐碎的家事,细致到炒菜要用多少油,煮饭放多少水,多长时间洗一次被子,多久喂一次猪。然后母亲说去她劳动的地方看看,她在每个地方都发上好一阵子呆,连猪舍都去了两回,尽管母亲脸上一直挂着笑,尽管母亲以为她掩饰的有多么的好,我们都能看出她有多么的不放心,和不舍,三十年了,母亲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家。我的眼眶一热,泪水已决堤而出,再看看姐姐,早已把头偏向了一旁。 第三天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她在电话里说她已经上班了,上班不是太累,其实我们都知道,两百多号人的厂里,能有那么容易做的清洁工作,她只是不想让我们担心。母亲还说她和一帮小姑娘住在一个宿舍,可热闹呢,小姑娘们对她都很尊敬,说她在那吃得饱,睡得着。就这样,母亲第一次出了远门,第一次打工,第一次住进了集体宿舍,第一次住大通铺,接完母亲的电话,我已经是泪流满面。 拿起笔,在日记本上含泪写下,9月1日母亲去打工。 流离失所 2008年的10月5日,华灯初上,黎洛拖着拉杆箱从在许多人诧异的眼神里从l大道的的这头走到那头,那头走到这头,从路灯一盏盏亮起,到一盏盏熄灭,从人来人往到寂无一人,偶尔有人开着车从身边呼啸而过。看着仅剩的几盏昏黄的路灯朦胧的照着自己被拉长的影子,依然是无处可去,黎洛抱着膝盖蹲在路边新建尚未投入使用的候车亭里,瑟瑟发抖。而几小时前发生的事情就象是幻灯片一样在脑海里一遍遍清晰回放。 长假的第5日,因为大宝临时加班,国庆出游的计划流产,纵是找尽一切可能出门的借口还免不了在家和婆滤磕磕碰碰,黎洛隐隐觉得彼此的忍耐都已经到了极致。婆婆不喜欢她,黎洛一直知道,如同她一直对婆婆亲近不起来一样,她们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爱着她们,又被她们爱着的男人在彼此忍耐,而已。傍晚,大宝一身疲惫的回到家中,餐桌上,婆婆不时念叨,无非是老调常弹,她经常出门吃饭、喝酒,有辱门风,什么隔壁老张家早抱了孙子,什么她每天辛苦操劳还给人甩脸子,黎洛通通弃耳不闻,面目表情的继续吃饭,想着一会让大宝陪自己去商场看那件爱不释手却又舍不得买的那件皮草,大宝想是累了,也不吭一声,想是她的面无表情激怒了婆婆,又或是大宝没有应和让她失却了面子,婆婆刻薄的说,真是乡下人,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黎洛面一沉,啪的一声放下筷子,转身走进房间。黎洛是乡下人,这一点她从不隐瞒也从不忌讳,只是婆婆的话里行间满是不屑,就如结婚五年来,她从未请过母亲来家做客一样,一提起自己娘家人,婆婆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也不过是一个过气单位的退休职工罢了,真不知道她的优越感从何而来。 老头子,我命苦啊,你怎么不带我一起走啊,我一把屎一把尿把大宝拉扯大,婆婆又开始了她的表演,她知道大宝是最吃她这一套的,大宝自小死了父亲,是婆婆一手把他带大的。果然,大宝开始吼了,黎洛,出来,给妈道歉。 黎洛想是中了邪了,头也不回,我错哪了? 婆婆哭得越发起劲了,演得真好,可惜的是,观众太少了,黎洛刻薄的想。婆婆一边哭还不忘一边念,当初就让你不要娶乡下人,你偏不听,现在好了。 黎洛火了,乡下人,乡下人怎么了,至少手脚干净,婆婆年轻的时候吃过苦,一个人拉扯大宝也不容易,在单位的时候喜欢占些小便宜,这些黎洛在嫁来之后,陆续听说过一些。这些也是黎洛能理解的,哪一个单身女人要拉扯大一个孩子不是一部辛酸史,那些强悍和泼辣也不是一日就能炼成的吧,只是这也不能成为她不讲理的借口啊。 老头子,我要死了,你等着我啊。黎洛回头,看婆婆作西子捧心状。婆婆有心脏病,黎洛是知道的,不过很多时候总是在和黎洛吵架的时候才发作,黎洛总觉得这病发作的有些蹊跷。而大宝,则跪在婆婆身边,大声号陶,妈,你要有事我怎么办啊。 黎洛也慌了,妈,你真的难过吗?刚才还好好的啊。 大宝啊,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媳妇说我装病呢。 你还是人吗,我妈都这样了,你还说风凉话,大宝一个耳光甩过来,黎洛愣了,大宝也愣了,伸出手刚要来摸黎洛的脸,婆婆又开始大声哭了。 滚。 于是,黎洛就滚了。 要去哪里呢? 回娘家?父母亲人都在乡下,晚上不通车,就是通车又怎么样呢,父母一直反对她嫁给大宝,说他家里穷,说寡居多年的婆婆性格一定有古怪,不好伺候。是她铁了心要嫁。现在要妈妈陪着她伤心、愤怒吗? 去同事家?那么明天估计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她被赶出来了。这些年一直围着大宝转,竟然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这个人人落井下石的年代,谁不是渴望着看一出好戏呢? 翻钱包,全部只有187元钱,黎洛是不管钱的,工资卡都归大宝管,每天身上的现金从不超过200,要买什么东西都是大宝作主,和她一起去,这点钱要是住宾馆,只怕是一天也不能。 看看手机,已是凌晨一点了,大宝没有一个电话,信息也没有一个,看来他是铁了心要赶她出门了,婆婆多年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黎洛决定去网吧,她听人说过过了十二点网吧的包厢通宵也只要20元,而且还有空调。十月的凌晨已经很凉了,否则,她只怕要冻死在街头了。 开了一个包厢,黎洛没有一点睡意,打开qq,上面一片灰色,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也好,至少免了被问这么晚上网的尴尬。黎洛更新了qq签名:流离失所。 很快有头像亮起来,无家可归? 点开一看,是他,黎洛聊了两年的网友,同城的,年龄相当,未婚,只是知道他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再生资源公司,收入不好不坏,偶尔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见过一面,彼此印象不错,仅此而已。 你收留我? 在哪? xx网吧。 头像变成灰色。 很快,电话响起:下来。 被打、流落街头、被一个还算是陌生的人收留,黎洛的长假荒唐到如此不真实。 他家是一处单独的三层小院,旁边一排红砖的平房,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住的是他姐的房间,他一人在家,父亲在外做生意,远嫁的姐姐新添了外孙,母亲帮忙照顾去了。 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还算陌生的人,黎洛却没有心慌,也没有刚才的凄惶,有一种莫名的心安。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9点了,起身,开门。他在客厅,桌上有新买的洗漱用品,热气腾腾的豆浆、油条。 洗漱完毕,吃早点,相对无话,不是不感动的,亲人的凉薄和陌生人的关心,都让她想流泪。 手机依然是安静的,就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一夜未归,大宝居然如此心安理得。她克制想给大宝打电话的冲动,她要他道歉,给她一个解释。三天过去了,她一直住在他家,所幸,他父母都不在家就省了解释的尴尬。他家有很大的院子,平房里都住满了人,院子里有人在用煤炉烧水,有人在用棒槌棒衣服,院子里横七竖八的架着些竹竿,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问他,说是租客。他们亲切的和他打招呼,对她微笑。这一刻扑面而来的烟火气息、阳光、笑容一下就温暖了黎洛的心。 第四天,她去上班,算准婆婆去买菜的时间回家拿工资卡,却发现门锁已经被换了,她的衣物被装在一个大的黑色塑料袋里扔在门的外面,看样子已不只一日了。呵,原来,她是和这些衣服一样被他们家当作垃圾一样遗弃了。想来这几天婆婆一定没有闲着,不知道编派了她什么,才让大宝如此狠心,丝毫不念夫妻情义。 无奈,拿了身份证去银行挂失工资卡,总是要生存的。银行告知一周以后才能取钱。然后开始四下奔波,找房子,她总不能这样一直不明不白的住在他家,那些平房里的住房会怎么样看她和他呢?看了许多地方,不是太贵了就是要交押金,又或者太远、交通不便。无果而返。不知道是不是他知道了什么,晚上他说,有住户搬走了,如果愿意的话,她可以住那一间新空出来的平房,一月不过100元。 一星期后,总算了取了钱,这些日子,除了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她只敢吃些馒头、面条,然后在外面游荡到很晚才回去,怕他看到他窘迫的样子,哪怕,早在他收留她那一刻她就颜面尽失了。买了些日用品,算是正式在这里安定下来了。黎洛开始烟熏火燎的泡制她在这里的第一次晚餐。 炒青菜、干的红椒烧萝卜,白的米饭,这是黎洛的晚餐,现在这种境况,她只能吃这些蔬菜了,因为她身后再也没有人给她依靠,她必须得学会节约,她那点薪水要负担房租、水电、还有日常生活开支,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以前应该是有些积蓄的吧,只是钱在大宝那,她不愿舍了自尊去和他讨要,又或者被婆婆再一次辱骂。好在,从小是乡下长大的,吃素、做饭、吃苦对她来说都是儿时生活的重复,只需要再适应就好。 吃饭? 他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搭着外套,很疲惫的样子。 吃过了吗?要不要一起。她客气的问 好 她愕然的看着他坐下,盛饭,然后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大碗。 菜很好吃,他放下碗。 后来,差不多每天这个时候他都会来黎洛这里吃晚饭。但经常会带些菜来,有时是鸭脖、有时是红烧肉,有时是鱼。一个人吃饭没意思,他如是说。 自己做饭的手艺被人认同、喜欢,总是有些小小的满足感的。他母亲不在家就暂且照顾一下他吧,就当是感谢他对自己的帮助吧。黎洛想。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彼此忙碌起来,一个月了,他母亲依旧没有回来,他依旧会来吃晚饭,偶尔也陪她聊聊天,彼此熟稔起来。 她开始听到有关大宝的消息,有的说看见他和某女孩在茶楼,有的看见他陪一个女孩买衣服,她一直不愿相信,只到有一天,她亲眼看到一个女孩挽着他的手逛超市,很亲密的样子,大宝看上去有些不自然,但却并没有抽出手来。她看着,看着,眼泪就下来了。大宝没有看到她,她躲在一边,仿佛是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是不敢面对吧,她想。不是不心疼的,五年的恩情,岂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抹杀的。她清楚的记得,大宝和她一起吃宵夜,她吃得太多消化不了,他陪着她绕着湖一圈一圈的走;她发嗲不愿意上楼,大宝就背着她;陪她买很贵的衣服,然后回家跟婆婆汇报的时候少说一个零;她半夜想吃烧烤他就骑着摩托车满街的找。她不愿意恨他,母亲、爱人、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一个可以割舍呢,婆婆的强悍她是清楚的,她自己又学不会委曲求全,他是无奈的吧,她这样想,是给他找借口,其实又何尝不是给自己找借口呢? 那天回去的时候心情很差,恹恹的,还是打起精神照常做了饭菜。 你应该多吃点,你太瘦了,光吃素怎么行呢?喏,吃这个,他指了指他带回的螃蟹。黎洛一下就豁然了,一直以为是自己在照顾他,原来是他在帮助自己,每天带回那些荤菜,都是为了给自己吃的,难怪他每次都吃得很少,却说她做的素菜好吃。 他母亲回来了,高大、健壮、大嗓门、脸上常挂着笑,一看就是没有什么心计的人。 看到她,母亲有些诧异。 同学,他说。 哦,是同学啊,那就是熟人了,不要太见外了,有什么事情就说啊,他母亲笑着大声说,她无端紧张的心就放松了。 随后的几天他没有来吃饭,彼此都是早出晚归,于是几天都没有看到他,黎洛就有些莫名的失落,心里空空的,还是习惯做了两人份的饭菜、拿了两人的碗筷,却总是怔怔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是对着饭菜发呆。 几天后的晚饭时间,他来了。 有饭吃没有?他问 我以为你被你妈回收了,她看着他。 还是盛来饭菜,看着他吃,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才知道这几天他是外出了。自小父亲做生意,家境还算不错,母亲的职业就是打麻将,通常都是给他钱让他自己解决吃饭的问题,自小如此,母亲回来还是如此,他的民生问题还得自己解决。听着、听着黎洛心里就有些小小的雀跃,然后就不自觉的微笑了。 果真,白天是从来看不到他的母亲的,他还是照常过来吃晚饭。 那日,她下班有些早,便依着他说的地址去他的公司,原来所谓的再生资源原来就是废品收购,地方有些远,是一个偌大的废弃仓库,远远的看着他在帮着称量回收来的废品重量,搬上搬下,忙得不亦乐乎。怪不得他每天看起来都是疲惫的样子,原来是这样的辛苦。走近了,看见他套着一件旧的蓝色工作服,在一份表上签字,满头的汗水,就想起远在乡下劳作的父兄,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看见她,他有些意外,然后就咧嘴笑了,那一刻,黎洛有些目炫神迷,从来没有这样认真的看过他,短的发,宽的额,有些黝黑的脸,高大的身材,原来他也是这样好看的,没来由的,黎洛脸红了。她走过去看,他签的是顾春生,哦,春生,春生,她在心里念着,仿佛心底就有花儿开放,室外也春意盎然了,她没有意识到有颗种子,已经在心口生根、发芽了。 后来,周末休息的时候黎洛偶尔会去他的公司里帮忙,不过是计重、整理、分类,一些简单的事情,然后一起回家。 呵,原来,她不自觉间已经把那间小平房当成家了。 晚上失眠的时候也偶尔会想,他为什么对他这么好,是喜欢她吗?可是除了一起吃饭,除了偶尔聊些不咸不淡的家常,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想以前聊qq的时候,他也不多话,只是她的每一篇文章他都会看,但从不评论,有什么感想会给她留言,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的话,那就是他很懂她,总能看到她内心深处隐藏的东西。再往远处想,他未婚,帅气,有一家听起来不错收入也还行的公司,而她呢,一个被老公抛弃的女人,一个普通公司的文员,长得最多只算清秀,他凭什么喜欢她呢,只是同情吧。想想就有些沮丧,还是早点睡吧。 冬天的时候,大宝打来电话,出来这么久的第一次联系却是为了离婚,她以为大宝会要解释的,却是什么也没说。她以为她有怨恨的,也没有。本来是要问他的新欢的,还是没有问。很快办好了手续,只花了9块钱,真便宜,她想。怪不得这么多人前赴后继的结婚、离婚,只是因为成本太低。出门的时候,大宝叫住了她,半天才说了一句话“黎洛,你要好好的。”忽然她就原谅他了,他是无奈的吧,她明明看到了他的心痛、他的憔悴、他的欲言又止。他是累了吧。而她,这么快的原谅,是因为他吧。原来不要脸的不止是大宝,她也一样厚颜无耻的转身就爱上了别人。 日子如水的过下去,黎洛和院子里的其他住房也熟悉了,他们会帮她收衣服,给她送吃的,偶尔也会和她聊天,她则教他们的孩子作业。他则帮她淘些特别的东西,比如那种老式的蓝花碗、描龙绘凤的旧式橱柜、甚至有那种手工制的木马,小平房便越发有了家的感觉。偶尔他们也一起出去散散步、逛逛超市,起风的时候他会脱下他的衣服披在她的肩上,她对他便日益依恋起来。 转眼,年关近了,母亲打电话过来问她要不要回家过年,她有些踌躇,她离婚的事情母亲尚且不知道,最重要的是,不知道他的态度,要是这样回去,要怎么和母亲交待,又要怎么面对自己对他的感情。黎洛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一日,他母亲难得的在家,家里家外也打扫的十分干净。问及,才知道,是给他相亲来着,据说对方是好人家的女子、漂亮、大方,一直在外面打工,据说还有不菲的存款,家境殷实。还据说他们以前就认识,互相有好感。听着听着,黎洛就觉得天越发的凉了,阴沉沉的,连心底也是凉的,找了个借口躲进屋子里,仿佛是失了聪,外面的声音全消失了,走路也是轻飘飘的,仿佛只在云端。然后抱着膝蹲下,无声的呜咽着。 第二日便收拾东西,然后去公司请了假回了乡下老家。母亲喜不自盛,每日好吃好喝的侍伺着,说话也是温言软语,黎洛却仿佛失了魂魄,怔怔的不知道母亲说了些什么。 再一日,她起得很晚,听得母亲说,收废品的也辛苦哈,这么冷的天也要出来。她听到赶身,远远看到他公司的那辆货车,装满了收购来的废品,颤颤巍巍的开在他们家门前那条并不宽敞的马路上,无端的泪就掉下来了。 午饭后,她和他一起坐在高高的田埂上,田埂上的草已经枯黄,软软的塌着,十分舒服。 不是相亲了吗?来这干嘛? 人家看不上我啊 那你再找啊 就找你了 我配不上你,长得不好看、没钱、还离过婚 我不介意 可我介意,你家里人也会介意 我家里人也不会介意告诉你个秘密吧,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没结婚吧,我有颠痫,偶尔会发作的,所以没人看上我,你是不是也听说了,也嫌弃我。 她的心一下就软了,她是见过颠痫病人的,发作起来,口吐白沫、手足抽搐,十分恐怖、痛苦,她开始心痛了,原来他受过那么多的苦,也庆幸,甚至感谢老天让他有了这个病,才能让她和他站在的平等的对面,可以理直气壮的,正大光明的去爱他。 二0一0年的国庆节,黎洛和顾春生结婚。 公公婆婆都很善良对她很好,春生对她疼爱有加,一家子其乐融融,一日,她和婆婆一起翻看春生小时的相册,看着就想起问婆婆,春生是怎么得颠痫的,是不是家里的遗传,要怎么做才能避免刺激到春生,她听人说颠痫病人是不能受刺激的。 婆婆定定的看着她,然后笑了,我们家春生从来没有什么颠痫,他那么说为了怕你自卑,不愿意真正的面对自己的感情从而放下包袱接受他。为了你,他甚至差点和我翻脸,说如果不让他娶你,这一辈子就不结婚了。不过他的选择是对的,你是个好媳妇,离过婚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们自己过得幸福。 黎洛又一次落泪了,不过她相信这是她最后一次落泪,原来有一个人曾经那么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她脆弱的自尊、感情。 从此她和她的爱一起被她所珍爱的人收留,不再流离失所。 上别人是谁的错 他和她是同一个单位的上班。那是一家金融机构的下属单位,工作很轻松,收入在他们那个小城里也说得过去。但是他们却从未说过半句话,因为他是霸道的,骄傲的,引人注目的,而她是沉默的。因为,她看不过他的张扬和不可一世,所以她保持她的沉默,在她的眼里从没有他。 有一天,他忽然离开单位去了外面闯世界,而且是那种没留有一点余地的辞职。在许多人的不解和说风凉话的时候,她倒是生出一些敬意。这倒是没有负了他的骄傲,她想。 后来隐隐约约听别人说他混得不错,当然她只是无意听说而已,并不关心。 一天,由于下雨,她中午没有出去,就在单位上网,顺便在红袖添香动动笔。竟意外的接到了他的电话,原来他在原单位还有一些未处理好的事情,而且很急,一时之间联系不上人,只好打电话来单位试运气。于是,她很快的帮他联系好了。他很感激。过年回家的时候,特意请她吃了顿饭,她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很难相处。分手的时候他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后来,他们的联系也就多了起来,就要了彼此的qq号码,不忙的时候就在网上聊。聊得多了,就发现居然他们会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说爱好文学,比如说害怕寂寞,比如说用面具来伪装自己,只不过他选了骄傲,她用得是沉默。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爱情在他们之间开始发芽了。 他依然是骄傲的,甚至有点不近人情,他很忙的时候,想走就走,说都不会和她说的,有时她发过去一句话,等上半天没有回音,后来才知道他工作去了,对此他都不会有解释。有时她心情不好,想和他说说,他也不能很专心的听。有时他也会给她许诺,想我了是吗?这个周未我一定陪你,我去网吧,让你看我。因为单位没有视频,他们只能去网吧。可是周未她在网吧,等上整整一天,也没能见到他的头像亮起来。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在上班的时候依然和以前一样,没有解释,没有内疚。 她是敏感的,当他不和她打招呼就去工作了,当他不能专心地听她诉说心里的苦的时候,当她苦等不到他的时候,她就想,他原来不爱她的,只是爱他自己,她只不过是他证明他个人魅力的道具而已。她也是骄傲的,并不问他要解释。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她这么认为。并不强求不属于她的东西,所以她爱的辛苦。 但是,她是爱他的,她对他的爱渗透骨髓,爱到一想到要放弃,就心痛到无以复加。 也试着放弃过,对他说不再和他联系了。可是,他太了解她了,他说,你做不到的。等我,回来就娶你,别胡思乱想了好吗?他的霸道啊,也是那么让她心动。 也许,爱上一个人,就是要爱上他的所有,优点、缺点,哪怕会让你受伤,会让你心痛,你没有办法选择。 后来,她把qq做了修改,不再拒绝别人列她为好友了,以前她的整个qq就只有他一个人的,她想自己是不是爱得太累。于是,她的qq里就多出来了一个人,那个人叫丁丁,一个很可爱的名字,这也是她加他的原因。 丁丁是外地的,负责在本地投资的一个厂,一个成熟而又稳重的男人。但却取了一个不符合他身份的名字。那时,为了可以经常见到他,她自己买了一台电脑,晚上经常去网上游荡。总希望哪天会在网上无意间会遇上他,那该是多么浪漫啊,可是却一次也没有。倒是丁丁,总是在的,他习惯天晚上处理工作,工作完了。就看看有没有朋友给他留言。于是他们也会聊上几句的,她发现有人聊天比一个人思念要好得多,最起码短时间内是快乐的,不再有思念的痛苦。而且丁丁是一个善谈的人,也是一个很睿智的人,他居然能很透彻地分析她的性格。他也知道她的故事,他说,你开心的时候我会和你分享,你不开心我就牺牲时间陪你开心好了。丁丁还是一个很会尊重人的人,他白天工作很忙的,但是他还是会抽时间陪她聊天的,很忙的时候,他会给他留很可爱的留言。不好意思,刚才全国停电,所以没办法陪你聊的。或者是,您好,现在我工作忙,烦劳美女暂勿打扰,今晚我会主动登门拜访。谢谢您的友好合作!丁丁和她同在一个小城里,却从没有见过面,他一直尊重她的意见。 在丁丁面前,她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可以做回完全真实的自己。只要是没事干,就会乱七八糟的大喊:“家伙,该出来了,没人和我玩呢。再不滚出来,你就见不着我了。”他也总能好脾气的宽容她的不讲理。但是她不爱丁丁,她的骨头里都是他的影子。她却依赖丁丁,不高兴的时候,就拉他聊天亮。不管他第二天工作有多忙的。他回家和妻子团聚的时候,她也见缝插针的要和他聊上几句,还要看他,不让看,就笑他“妻管严”丁丁也总是好脾气地依着她。她总想被人宠着的感觉是多好啊,可惜不是他。 后来,她见着他的时候,就有意无意的提起丁丁,说丁丁对她的好。他却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让她看不到他是不是爱她。不知道他是太自信,她对他的爱,还是原本,他就不在乎她。 有一次,中秋节了,她故意三天没有和他联系,她想他一定会找她的,毕竟那是个团圆的日子,是个相思的日子。只是,三天过去了,她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只字片言。而当她打开电脑的时候,丁丁的担心和问候却铺天盖地而来。因为丁丁没有她的任何联系方式,除了电脑。在那个冷冷秋日里,是丁丁让她感觉到了温暖。 后来,她给了丁丁她的电话号码。她不想一个人在这个冬天里被冻死,她需要爱的温度,即使是没有结果的。她开始慢慢中断和他的一切联系,也许,爱上他原本就是一个错误。 当他再一次回到这个小城的时候,他看到的是偎在丁丁身边笑靥如花的她。她从他眼里看到了心痛,后来听说中秋节那次,他生病了,整整在医院住了两天。 只是,她已做不回原来的她,后来,她一直在心里问自己,爱上丁丁,到底是谁的错。 把遗憾带回家 记得刚入干校的那段日子,女生公寓门前总是站满了衣着整齐、神采飞扬的男孩儿。203,陈小如,510,谢子樱,的喊声此起彼伏,成为干校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而那时的女生,由于刚来的羞怯与矜持,总是会温柔的拒绝或同学,或老乡善意的邀请。那些热情且易激动的男生们,也只好扫兴而归。 日子如水般滑到大三,也许应了那句歌谣,大一娇,大二俏,大三出口转内销,大四没人要。室友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当年的信誓旦旦“在学校绝不谈恋爱”纷纷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双休日的时候,或花蝴蝶般随男友飘出校园。或躲在宿舍里为男友织上一件“温暖”牌毛衣,织进全身心的温柔与爱恋。而这时的我便日渐生出一些寂寞与惶恐来,当女友们纷纷把男友领进宿舍时,我便成了最亮的那个“灯泡”无奈,只能在校园外游荡,躲到被室友们戏称“千里之外”的黄金屋书店,苦捱孤独。帆,就在这时走进了我的生活。 帆,清秀,瘦高,且带有一丝淡淡的书卷气,更绝的是与他的面容绝不相称的幽默。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后,我们便成了铁哥们,每天见面的必行礼节是握手与拍肩膀。即使如此,我依然清楚地知道,帆不是我要的那种男孩儿。他的挺拔、他的优秀、他的巧舌如簧,都让我没有安全感,我宁愿一个平凡一些的男孩。 日子又在我们的交往中从从容容的逝去,转眼学校生活已接近尾声。周围的莘莘学子们已经把感情渲染的如火如荼,气象万千,我和帆的交往也日益密切起来。蝶湖、螺子山、十里大道,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史是,一天晚上,当我很晚溜回宿舍时,我的那些姐妹们难得的个个在家而且精神抖擞。原来,她们对我和帆的关系产生质疑,决定串联一个口供大逼问,以清除本宿舍最后一位单身贵族。在得知她们的意图后我丝毫不顾淑女风度的哈哈大笑。最后我忍住笑对她说:我亲爱的“闲妻凉母”们哥们就永远只能是哥们。只是在熄灯入寝时,帆的影子却莫名浮现,还有他和我开玩笑时,似真似假的真凝视。那一夜,我失眠了。 接下来的日子,见到帆便有些不自然,再下来的日子,我几乎是有意识的回避了,我怕我是真的爱上帆了。那段日子,我一直沉缅在自己想爱又不能爱的痛苦中,完全地忽略了帆。只是据说他会很动情地唱一首叫[无言以对]的歌。 最后一次见到帆,是在毕业前夕的聚餐会上。因为离别到处充斥着一种伤感。那些感情脆弱的男女生们,完全放弃了性别界限,纷纷抱头痛哭,更有甚者,趁此机会把自己的感情毫无保留的泄露出去,为的是不让大学生涯留一点遗憾。而我,在我把视线投向帆时,发现他和我一样该死的清醒,穿梭在人群中,抚慰着那些感情脆弱的人们。于是,终有一丝眼泪自眼角滑落。待我抬头时,帆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他一如既往的拍拍我肩膀“没事吧?”“没事”沉默。长时间我沉默后我率先离开了这个令我窒息的地方,我想我和帆之间的故事是终没有续集的。我只能把这份情感打包带回家。 第二天,提着行李,我踏上了,归去的列车,列车开动时,我看见了满头大汗的帆,他手里握着一封信,上面只有几个字,把遗憾带回家。那是昨晚我托人交给他的。我远远的看着他,远远的对着他笑,却不能和他说一句话,列车没有因为我们而停留,而是轰隆隆地把我们之间的遗憾带回了家。 等车的尴尬 乔是某个单位的职员,上班的时候很轻松,收入也还过得去,美中不足的是,离家太远,坐车得要大半个小时,本来单位是提供食宿的,但是因为女儿,说到女儿乔就有一肚子的委屈。老公是在一家医院上班,所以就不可避免得有许多晚班要上,而婆婆又以身体不好为由,拒绝帮助照顾女儿,虽然人家说奶奶带孙女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却终究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所以乔虽有一肚子的委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你往小里追究吧,说是嫁错了人,又好象不至于,就没听说过嫁人还要挑婆婆的,往大里追究吧,你不可能说让国家立法,让明文规定,奶奶就得带孙女,女儿又不能成为赌气的法码。只好每天往返奔波天家与单位之间,于是乎,就遭遇了许多等车的尴尬。 乔是住在郊区的,每天到达车站之前,还得坐上一回公交,乔是个丢三拉四的人,每回等她把女儿送到学校,刚刚走到小区门口,拐弯的那地吧,公交就在小区前的大路上呼啸而过,而乔就一手抓着包子,一手高举头顶摇晃,嘴里还得高喊,等等,这还不算还得脚下生风,才能偶尔叫停公交,引一路路人侧目,完全就没有了,平时一直非常讲究的淑女风度,日子久了,乔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就干脆戒了早饭,这种情形才有了改观。 到了车站吧,早上倒是一般都很顺利,因为是始发站,而且发班时间很准确,从6:40——8:00每15分钟一班,倒也一直没出什么差错,每天都能准时赶到单位的。 最苦的是下午了,因为是乔上班的地方挺远的,天长日久的坐,车费也是可观的,所以做会计的乔就从经济合理的角度出发,办了月票,这也就意味着只能坐一趟车,而且这趟车是路过乔所在的单位的,终点站还在更远的地方,这就苦了天天等车的乔。首先说时间吧,因为是中途,你根本无法确定,先不说不知道准确的发班时间,就是知道也是没办法确定的,因为每个人开车的速度不一样,再说你也无法确定,他会在路上停多少次,因为乔上班的地方在乡下,是没有站的,基本上是见人就停的,而且因为是中途上车,很多时候是没有座位的,有时遇到交警,就给赶下来了,不能超载啊。这还是算是惨的,最惨的是因为是月票,就让司机朋友们有了这样的想法,反正肉是烂在锅里了,带不带都没什么损失的,所以偶尔还会当做没看到就一啸而过了。因为时间不确定你可能一直守在马路边吧,最多的时候要等上半个多小时呢,所以一般乔都在人家小店前坐着等,有过几次这样的遭遇以后,乔就多了个心眼,开始培养起等车心得了,比如说这趟车的外形啊,比如说问问小店店主,上一班经过的大致时间啊,比如说在早上来的时候尽量和司机师傅搞好关系啊,比如说发现车子在快到的时间会先打喇叭啊,最重要的是,要耳聪、目明、脚快,天长日久啊,乔就练就了一身等车的好本领,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出车是不是来了,自此就再也没有遭遇此等尴尬。 因为相信有很多人会有遭遇,故写下此文,与有同等经历者共飨。 有关王冬冬的大字报 王冬冬是我的所长。 初见王冬冬的时候并不喜欢他,首先是因为他的年轻,比我略长几岁,在我的感觉里,领导应该是老一点而且带一点沧桑感的,所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嘛。对他的年轻,我有些不屑。其次,是因为他长得实在有些那个,眼睛一个大一个小且不说,还成天眯着,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据说是色眯眯的,无从考证,仅作参考。鼻子上架一副厚玻璃眼镜,再把这个实在不怎么样的脑袋架在一个象竹杆一样廋长的身子上,实在是不能让人赏心悦目。再次是因为他爱玩,成天东游西荡,不务正业。爱开玩笑,一不小心就从嘴里冒出几个带色的词,老色鬼、臭流氓,我在心里狠狠地骂。最后是因为他小气,这可绝不是我杜撰的,是有目共睹的,是在旁人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归纳而成的。据说,他从来不请别人吃东西,哪怕是一瓶矿泉水也不行。再说吧,就不说别的,连个名字也取得女里女气的。想不让人讨厌都难啊。 讨厌归讨厌,但绝不能为此丢了我养家糊口的饭碗,这是原则问题,所以班还是要上的。因此与所长的接触也就多了起来,慢慢地发现,他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的。 比如说吧,由于贪玩,我偶尔迟迟到,跷跷班,他也基本上能够忽略不计。 比如说吧,每年入秋的时候,农业税的清收就成了我们的主要工作。这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我们面对的对象是每个农户。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有些老百姓对我们很不理解,因而拒缴农业税。有的虽然很支持我们的工作,但是由于粮食和棉花没有及时出售而没有钱支付。由于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更多的农民都是很繁忙的,因此我们的清收时间一般集中在午饭时间,或者是晚饭时间,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能在家里见到他们。而且农民居住是很分散的,很多时候我们是要走很多的山路的,另外我们是不能在农户家吃饭的,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是工作到深夜还是饿着肚子的。因为这些原因,所长很少安排我下乡,有时实在人手不够了,也尽量安排我在交通便利一点的村,清收相对容易的村,遇到晚上要加班到很晚,他也会给带班领导打招呼,让我早点回家。有时我们一起参加清收工作时,遇上特别困难的农户,他居然给垫过几回钱,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有时候想,他也不象自己想象的那么不堪嘛。 再比如说吧,工作上,生活上遇上些什么困难,只要他力所能及的,他都会很及时的帮我解决。 于是我就想啊,他虽说长得有些寒碜,但他又不是我老公,更何况,长成那样是他爹妈给的,又不是他自个儿选的,基本不算大错,可以原谅。 某日我跷着二郎腿,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一边大嚼特嚼他从西安带来的土特产,一边对他说,看来你不象传说中那么小气嘛。于是所长在我眼中慢慢可爱起来。即使闯了祸也能心安理得的开溜,让他来收拾现场。心情也越来越好。一日,偶尔磅磅体重,竟然长了四五斤。我把这笔账记在王冬冬身上,都怪他,要不是他让我一天到晚没有心理压力,我怎能心宽体胖,害我半年的减肥成果毁于一旦。诅咒他趁早滚蛋,不要在此为害一方。 不几日,果然被我不幸言中,局长大人慧眼识珠,认定王冬冬才气过人,调去另一地提拔重用。不想他一调动,我反而一点也不习惯,总觉得有一点茫然,不知道该干什么,又开始诅咒他,就是因为他干涉太多,才让我这么聪明的人一下变成弱智。所谓旧仇未了,又添新恨,故在此贴贴王冬冬的大字报以消余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