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海情天》 第1章 Dilemma 1 一神隐 钟青叶记得他小时候曾跟一些小朋友玩耍。那是初夏,黄昏刚过去点,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光线朦朦胧胧还在,天空跟绛蓝丝绒似的,星子并不算顶清晰。地上万物都罩了层影影绰绰的薄纱。 这正是捉迷藏的好时候。 钟青叶是被抽到签,不得不承担捉人责任的那个倒霉蛋。他举起双手蒙着脸,大声喊:“一、二、三……”听着小伙伴们嘻嘻哈哈四散跑开,心里痒痒,忍不住指间露出条小缝,看着他们躲进葫芦架下、青菜丛中、辣椒棚里、破水缸后面…… 对了,忘了说明,这是个菜地。很普通的菜地。除了被毛毛虫咬一口,钟青叶简直想不出这里还能有什么危险。任何人都想不出。 他数到了一百,朋友们的笑声似乎还在他耳边回荡。他放下手,满怀信心的掀起大萝卜的叶子——没有人;钻进豆棚里——没有人;踩过红薯藤——没有,没有;绕着水缸转了一圈又一圈,谁也捉不到。 暮色沉沉笼罩下来。“咯咯咯”,笑声似乎还在响,但那只是夏虫的鸣叫。钟青叶不知道自己在菜地里呆了多久,萤火虫曳着金黄色小灯笼在他身边流过。当大人们焦急的喊叫着找来时,他大哭起来。 他的小伙伴们被菜地吞噬了。 后来,他的母亲没有正面回答他的疑问,只是告诉他:“你做了场恶梦。”很快带他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幼小的钟青叶难以理解母亲的决定。就算说大人的很多决定都无法令小孩理解,搬这次家也显得太仓促和没有必要。 后来他学会了阅读,找到了故乡几年前的报纸,看到长篇累牍的报道:“七龄童在菜地捉迷藏,躲进红薯窖,九人中只有一人生还。”他迷迷糊糊想,这也许就是真相了:母亲不希望他再留在这样惨剧发生过的地方,便体贴的带他搬家。 所谓真相,是逻辑正确、暂时没有反证、而且你愿意相信的那些话。 多年后的钟青叶读了心理系,在许多奇奇怪怪的案例里,他偏爱那种“神隐”类的事例。譬如有条偏僻道路呈大v字凹陷,在暴雨之后积了些水,一个放学的女中学生骑着自行车过来,没有绕道,骑进了水里。那水黑黝黝的,映着灯光,看上去像个深渊,但其实不是很深,最多淹没半个轮胎。她是本地人,一定是很熟悉地形,所以满不在乎就骑进去了。水漫过半个轮胎、整个轮胎、自行车架、还有她的脖颈,很快淹没她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的头颅。她消失在那个一米长、小半米深的v形积水里。有个男人站在旁边目击了一切,呆呆张大了嘴巴,慌张跑去拨报警电话。 警方当然没在那滩积水里捞出任何东西来,除了几把淤泥。他们甚至排干了积水,让年久失修的水泥地面羞涩的露出那张皴裂的老脸——地面上是有裂开几道缝,不过连只猫都吞不下去,更别说人了。 他们也没找到那个报警的男人。出于谨慎,他们把这个案例提交给钟青叶所在大学的两位著名教授,希望得到意见。教授的意见是:那个男人或者是哗众取宠,或者——虽然这样的可能性也很小——纯粹是产生了幻觉。反正警方没在那里方圆几里搜出任何女尸来,它就被搁置了。失踪少女的报案仍然有,但你如果检查任何城市的失踪记录,就会发现在任何时间里,总有几桩悬而未决的失踪案,失踪的不是男人就是女人、不是成年人就是未成年人,任何性别和年龄都不见得特别。教授和警方达成一致意见:这个报警电话毫无价值。 对于猎奇的公众来说,这种事也许很有趣。在心理学上这只不过是一桩无聊透顶的悬案。它很快被忘却了。 四、五年后,也许只有钟青叶还记得它。 钟青叶不能控制自己幻想:如果呢?如果那晚,真的有个少女消失在水里,就像那个黄昏,他的伙伴们一个一个消失在菜地中。心底某处角落里,他坚持告诉自己,红薯窖什么的都是扯淡,他们就是那样消失的。没有意外、没有遗憾,甚至连魔鬼的邪恶力量也不存在,他们只是平和的回到了神的怀抱。 形容这种奇迹的专门词汇,叫作“神隐”。 二转运 钟青叶很小心的控制自己,尽量不把“神隐”这一类的词汇说出口来。如今他是个专业心理咨询师,你看,心理咨询师与神棍有天壤之别,尽管都运用种种心理技巧、以便取信顾客。前者的措词必须更加谨慎、言而有据。适当的保留、适当的表示怀疑或者讥笑,会令他们更权威,怪力乱神和天马行空则不行。 所以那女孩子敲开钟青叶的门时,他很受困扰。 第一印象,他觉得女孩子很年轻——简直是太年轻了,头发削得很短,烈烈的像一团刚出生的火苗。但她的瞳仁是亚麻色的,灰蒙蒙像一团雾,足掩下千年秘密的样子,凝视时有缕苍老的凉意。她眉毛粗而短,像唐朝的妆容,墨笔左右两点,突兀得简直高贵;手长脚长,动作轻俏得却完全一副野蛮没教养的样子。她从面容到仪态处处都矛盾。 钟青叶不喜欢矛盾的人。从最自然的角度来说,一个智慧、健康生物的表现应该是融汇和谐的,譬如一只猴子想去抓桃子时,左手向前伸,两腿不会往后退,右手更不会抡圆了给自己一个嘴巴子;一只狗想同你亲近时,舌头舔着你,爪子也不会同时抬起来给你一记致命袭击。 人受过教育之后,可能会有所掩饰,譬如一个女子看到心仪的男子,心是肯了,眼睛却羞怯的下垂;一个职员面对垂涎的职位,恨不能一把抢到手,口里却假装谦逊——但总的来说,他们的反应仍然应该符合最基本的逻辑与和谐原则。 超越基线的矛盾者,往往受着内心激烈斗争的折磨。他们是心理疾患的患者,可能转化为潜在的罪犯、甚至无可救药的严重精神病患者。 这女孩子身上目前还看不出罪犯或精神病发作的迹象。外貌的种种矛盾也许是天生的、并不是她的错。她唯一明白显示的缺点,最多只能说是太热情了,双手握住钟青叶的手,上下摇动:“你好,我来应聘秘书!” 她的手略微湿润、握手的力度不松不紧、摇动的幅度毫无必要的大。钟青叶皱了皱眉:“我很荣幸,但是,我并没有招聘秘书。” “没有吗?”女孩子张大眼睛,显得很失望的样子,但失望的程度显然不足以让她放弃。她很快又咯咯笑起来,“那先试试看好了。你很快会发现我是合格的秘书!我保证。” 这是新的求职伎俩吗,找个借口闯进目标的办公室,然后毛遂自荐?钟青叶看了她一秒钟。 人在撒谎时,掩饰得再好,脸上总有下意识的表情变化,一秒钟之内就足以闪过。以钟青叶所受的训练,绝不会错过。 他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请走吧。我目前不足以负担一位私人秘书。”他手拉着房门,下了逐客令。她是好秘书也罢、心理病患也罢,同他没有关系。他确实无力聘请一个年青女孩——照几个月前的水准,他本来是有能力的,可是一个姓金的病人涉嫌谋杀,而他出于职业道德,拒绝向警方提供病人在治疗过程中透露的信息。警方威胁要起诉他,虽然未必真的能把他送入囹圄,但也足够叫他焦头烂额、事业暂时陷入低谷了。 “你的面相有财运的啦!”女孩子抓住房门垂死挣扎,“最近做过什么梦?说出来,我帮你算一卦好了!” 在一个心理咨询师门口谈及面相、解梦、算卦,她还真是……该死的有勇气啊!钟青叶表情难得僵硬。 “抱歉,我没做什么梦。”他随口敷衍。 “没梦表示你精神稳定、不是那种胡思乱想的人。但乱想是人类进步的必要润滑剂,完全缺乏润滑的人,可能会古板得死掉哦!”女孩子眨着眼睛,“锈死的。” 说得不无道理。钟青叶保持沉默。 下一秒,女孩子在他猝不及防间拉起他的手掌,在他掌心纹路上用指甲轻轻一划:“我赌你很快会遇见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人,然后,事业线也会再起生机。到那个时候,你要聘我!”轻轻在他掌上一拍,“我们说定了哦?”歪着头一笑,蝴蝶般翩翩飞走。 这样……算击掌为盟了?钟青叶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仍然没搞清状况。 他摇了摇头,如常处理完手头事务,下班回家。 身为一个单身男人、又是自由职业者,完全可以soho,但他还是把家和办公室分开了,朝九晚五、附带加班,加班完了回家,跟真的一样。也许是太枯燥一点,但枯燥代表着秩序。干这种职业,难免卷进客户的内心风暴,为了避免入戏太深、以身殉职,有必要借助外部秩序来守护内心稳定。 钟青叶回家的路途要经过一段老街。这条街二十年前就说要拆迁了,但价钱辣手,开发商迟迟下不了嘴。统共五十米左右的街段,水泥楼和木板房、古老旧居和违章建筑、原住民和民工、商家店面和摊棚、卖烧鹅的和修机车的,乱七八糟挨在一处。到处都低矮拥塞、到处都嘈杂。钟青叶熟练的绕过一块会溅污水的活动地砖、穿过烤羊肉串熏人的烟雾,眼看就要结束最艰难的旅途,衣角忽然被谁拉住。 那只能说是个孩子,消瘦、脆弱,大大的脑袋架在细细的脖子上,白t恤衫的领口磨得有点灰色,闷头闷脑一身的汗,气息不太令人愉快,可他用孩子特有的那种紧张迷惘眼神望着你时,你无法不为他弯下腰。 钟青叶弯下腰问:“怎么了?” 这个时候他想,哪怕这孩子只是个讨厌的小乞丐,他也愿意掏一点钱给他。 孩子捏着他的衣角,一字一句:“她是这样说的吗?‘我要杀、杀,我要杀了他!’” 钟青叶掏钱包的手豁然僵住。 “她”。绝对是“她。”一年来,每月、每周,周六或者周日,那个女病人会躺在他的咨询床上,闭上眼睛,一字一句说:“我要杀、杀,我要杀了他!” 如果钟青叶能确认她真的想把杀人意愿付诸实施,那么他可以援引职业道德的豁免条款,向警方报告此事,以保护对方的生命。但问题是,心理意愿的流露往往不是那样“非黑即白”,总是灰的。浅灰、银灰、褐灰、深灰、浓灰、墨灰,你怎么确定一支颜色更接近黑或者白,怎么确定病人只是在单纯发泄、抑或真的在作死亡宣告?要知道,有一位资深心理专家就曾坦言:“我从小时起,一直说我想杀了我的邻居、或者我的老师,而且设计各种谋杀方法,但这只是一种游戏和宣泄!我到现在为止,谁都没伤害,而且也绝不会伤害。青春期结束后,我连这种虚拟的‘谋杀游戏’也不再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钟青叶要求警方监视他的病人,将会给病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可能把她真的推向罪犯的那边、也可能令她心理崩溃,哪种情况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并且可能给他的职业声誉造成永久的伤害。 这一年来,他反反复复推敲这女病人的每个眼神、每个动作,也包括这句“我要杀、杀,我要杀了他!”这句话简直已经成为他的梦靥。如果他在梦里说出这句话,他也不会奇怪。 问题是,这句话怎么会从这个孩子的口中吐出来? 他蹲下来,与孩子平视,尽量保持语气的平静:“是谁告诉你的?” “测不准定律,并不限于物理呵。”孩子继续道,表情没有变化,像在背书,“思绪的跳跃比电子还要复杂和无理。” 这句话是钟青叶自己在日记中的牢骚!他发誓他没有对第二个人讲过。 “谁派你来的?”钟青叶喉头发干,不由自主四面张望。必定有一个人出于某种原因窥探这他的秘密,还指使这孩子前来警告他。可为什么呢?窥探他、警告他,对任何人又有什么好处? 老街喧喧嚷嚷,有些人看他几眼,带着空洞的无聊与好奇。孩子安安静静道:“你需要我。” “什么?”钟青叶再没这样吃惊过。 “就像我需要你。”孩子说完,昏倒在他的怀里。 钟青叶到底是把这孩子带回了家,掐人中、浇凉水、狮子吼都无法令他醒过来,钟青叶没了主意,想拨110吧,又不知怎么跟人家解释,这个陌生小孩会在自己家。 “把你带回来就是个错误。”钟青叶挫败的抓着头,“身上有什么证件吗?哪怕学生证也好!至少知道你关系落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总要有个称呼吧!” 水壶尖声啸叫,水开了,钟青叶起身去冲了一杯浓浓的咖啡,好让自己脑子清醒一点,端着咖啡回来时,他看见那小孩已经自己脱下了湿淋淋汗衫,裹着雪白沙发巾,没事人一样站在书架前翻着一本书,口里喃喃:“‘浮生’很好,我就叫浮生吧。”抬头对着钟青叶,由衷赞叹,“咖啡很香。给我也来一杯。配个泡芙。” 吸引苍蝇,一滴胆汁比一加仑蜂蜜有效,钟青叶发现只有食物这一类东西可以诱使浮生保持清醒。如果这就是短发女孩子预言的“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人”,那么她第二个预言也很快实现了。 第二天,某著名私立学校聘请他去作学园的心理顾问,负责替师生疏导心理问题。奇的是,警方也不再找钟青叶的麻烦。新闻大标题显示,姓金的那位先生自缢身亡了,留下一纸空白遗书,普遍的观点是:他畏罪自杀。警方觉得正义已经得到声张,便把精力转向了其他悬案,懒得再与钟青叶纠缠。 短发女孩子高举着那张报纸再次擂开钟青叶的大门:“老大你看我铁嘴直断吧?” “老大?”钟青叶捧着头。 “是啊!说好了我预言应验你就聘用我嘛。”短发女孩从背后举起一袋煎饼果子,“瞧,我连早点都替你带了。” “很香。”浮生再次探出头,一本正经的评价。 “哇,老大,我不晓得你好这一口。”短发女孩露出“原来你金屋藏娇”的惊艳。 “我没有……”钟青叶百口莫辩。短发女孩已经自说自话的向浮生伸出手:“你好,我姓福,叫星,福从天降的福,命运之星的星。你可以直接叫我福星。” 三见面礼 如果说聘用福星还算有道理的话,钟青叶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收留浮生。 他严以律己,浮生散漫无忌;他热爱学习、勤奋工作,浮生喜欢享受、耽于空想;他言必信、行必果,浮生信口雌黄、过后从不解释。 留下这个孩子,对钟青叶百弊无一利,但钟青叶还是留下了。用控制和被控论的理论体系来解释,所有人都在“绝对控制”和“绝对被控”的两极之间徘徊,并在人际关系中不断微妙调整自己的位置,不是控制、就是被控,这样才能获得稳定安全感,想要既不控制、又不被控,稳稳浮在当中的那种所谓“真空静止”是没有的。 虽然很丢脸,但是面对浮生时,钟青叶觉得自己是被控的一方。浮生想留在他身边,他就只好听命,一旦想下决心割席断义,惶惶然顿时像童年时走进黑屋子,不知会遇到什么凶险。 福星对浮生倒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嘻嘻哈哈又亲又宠,钟青叶冷眼看了很久,也看不出她有什么理由要这样,便私底下问她。 福星大张着双眼:“他这么可爱,谁见到都会喜欢吧?” “哼!”钟青叶不敢苟同。 “他很有魅力,像黑洞一样吸引人,要拒绝这样的引力才是违反天性的吧——” “黑洞,哼哼。”钟青叶道,“你只知道黑洞具有巨大的引力,知不知道两颗相互绕行的恒星在经过大质量黑洞附近时,会受到干扰。结果是一颗恒星留在黑洞旁边围着它旋转,另一颗则像弹弓打出的石子那样被‘弹射’出去?” “不知道……”福星茫然回应,“所以?” “所以,你留在这里陪他打转。”钟青叶欠身,把西装搭在手臂上,“我出去。” 他去王立学院报到。 “王立学院”这四个字,听起来不知多漂亮,但本朝早就没有皇帝了,自皇帝而下,亲王、郡王、比肩王、逍遥王,全没了,那么是哪儿来的这么一位“王”,跑来开个高校,竟然还获得了外交部的首肯? 第2章 Dilemma 2 谜底简单得要命:学校董事长兼老板姓王,单名一个新字,发了财之后,也想办办教育,圈了一百五六十亩地,办个私立高中,在“王办”、“王立”、“王创”几个头衔中拈了阉,拈了“立”字,教育部门商业部门还有一切“有关部门”居然全通过了,放挂大红鞭炮,开业大吉。 说起来它开业也已经近十年,送出了好几届学生,其中难免有不少大学生、还有各行各业的优秀份子,不计较百分率的话,也算得英才累累。老板——啊不,校长王新先生,人模狗样披起中山装、戴起金丝眼镜,俨然也是文化界一名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见着钟青叶,他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握着钟青叶的双手连连寒喧,指尖略凉、手心有点汗。 “久仰钟博士大名。想不到您真的肯屈尊给我们寄简历,真是何其有幸受您这样的关照!”王新开口道。 钟青叶略微皱眉。他是昨天才应王新的要求发了一份个人概况,王新不可能是看到那份“简历”才决定聘用他的吧?他虽然在行内有点地位、但不至于到多么出名的地步,王新是到哪里“久仰大名”的? 王新目视前方,口中忽然逸出一声哀鸣。 那是一幢教学楼,正在上课时候,书声琅琅,从大窗户里看进去,能见到一间间教室,都秩序井然。 高中嘛,别说上课时间,就算下课,也没什么人有空闲有心情出来大玩特玩的。钟青叶清楚记得,他自己上高中时,就连音乐课、美术课都没怎么上,全伏案做那一套套该死的练习卷了,偶尔体育课出来打几场篮球,文化课老师抱着卷子在教育里等,跟监督囚犯放风似的。 偏就有个女孩子站在楼顶天台上吹风。 像大多数学校一样,王立学院的天台并不开放给学生们开展活动,门总是锁着的。而且,像社会上大多数天台一样,旁边围着安全栏杆。这幢教学楼说高不高,也有五层。凭钟青叶和王新在的位置,再怎样抬头仰望,本来也不应该看看到栏杆里、天台上的人。 除非她站在栏杆上。 她站在栏杆上,眼神一片茫然,四处看看,忽然现出一片恐惧,张开嘴,脚踢出栏杆,掉了下来。 那声尖叫贯穿她最后的生命,从天台一直到一楼的水泥地面,破碎了,像她的脑壳。 这不是钟青叶第一次见到死人,但绝对是他第一次见到有人死去。半秒钟之内他的意识完全是一片空白的,然后,深吸一口气,完成他的职责。 他努力让校长、教师及学生都冷静,并找人适当遮蔽现场。这样,在警察来到之前,不会有太多人再次目击年轻女学生的死状。 保护现场、不让现场被破坏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保护普通人的心理健康。 很多战士、法医描述了他们第一次见到死人的震撼。他们至少还受过一定的职业教育、有过一定的心理建设,普通人呢?当普通人见到他们身边有另一个普通人瞬间完成从生到死的转变,血溅五步,他们的感觉会如何? 养鸡场的老板答复是:如果他敢在饲养场中杀鸡,目击的母鸡们产蛋量会迅速下降。 钟青叶以最快的速度屏蔽了死亡现场,但知道这样做还远远不够,照理应该给每个目击者做一次量身定做的心理疏导……可惜我们的警方并没有这么好的配备。想想王立学院师生的数量,钟青叶自认也没本事一个人做到这么艰巨的任务,他只能要求王新给他安排一次面对全校师生的心理疏导课,并告知任何人觉得心情无法调试过来时,可以随时来找他。 王新爽快的答应了。协助钟青叶工作,等于帮王新自己的忙。 半个月前,王立学院已经有一位女生跳楼身亡,警方初步结论是自杀,这个结论令王新略松口气,但一笔适当数额的民事赔偿是免不了的,唯恐天下不乱的新闻界也不可避免的给他添了些烦恼,他急切的想请个心理专家来,正是为了向社会表示:本校很重视学生的生命。同时也向学生们表示:咱们已经插手了,小姑奶奶们啊你们就行行好,别再害人害己的闹腾了行不行? 钟青叶也知道半个月前的事件,他认为王新的处理措施在所有民营学校的校长当中,已经是相当及时和有人性的。在步入王立学院的时候,他发自内心的认为这样的学校里不会有太严重的心理危机,跳楼泰半是桩孤立的事件,心理咨询师的工作不会太艰难。 第二位少女送给他的见面礼,轻松打碎了他的乐观幻想。 四妖精 钟青叶仔细翻阅王立学院的教学记录、课程表。像全国几乎所有高中一样,课程绝不轻松,但如果说这种程度就能逼得学生们陆续跳楼抗议,各省市学生们早就祖国山河一片红了。 不管怎样,许多媒体把自杀事件归为教学压力、并试图掀起“减负”的新一波大讨论。在钟青叶建议下,王新恢复了体、美、劳的诸般课程,并且缩短了早自习、晚自习的时间。其实真正想搏高考的学生还是会给自己加压、牺牲休息娱乐时间去温习功课的,不过校方做出了姿态,从社会来的责难总会少一点。 王新该庆幸的是,自杀的两位女生都是孤儿,并没有十七八个亲友抬棺来闹。他主动提出一笔捐助赔偿数额之后,作为监护人的孤儿院老师也就没再说什么。 “这都是行善积德的结果啊!”王新感慨。他的意思是,王立学院立校方针是“慈善”,给穷苦学生提供大笔奖学金,所以吸引了大量贫困生前来,近几年,附近两家孤儿院的高中生更是差不多被王立学院包了,还有外地的慕名造访。寻常学校里想找几个孤儿不容易,王立学院里孤儿什么的可是一抓一大把,按照概率学来看,撞到两个,也不算什么奇事。 又有一条:因了“重男轻女”还在起作用,没钱读不起高中的、甚至幼时就被遗弃的,仍然是女性居多,所以王立学院里女生数目远远高过男生。跳楼的两个都是孤儿、都是女生,有些媒体大肆炒作,说白了也只是正常概率结果,没什么特别的。 “确实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钟青叶疲倦的脱下眼镜、揉着眉心喃喃,猛然反应过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福星歪头往左看了看、又往右看了看,吃惊的点着鼻尖:“老大,你问我?” 钟青叶沉着脸:“不然问谁?” “人家是你的秘书,当然要替你送东西来呀!”福星举起左手,“这是你案头常用的一些参考书籍,我都扫描成电子件给你带过来了。这是你储备的咖啡豆,我怕你喝其他的不习惯。”举起右手,“瞧,我连咖啡壶都给你带过来了。还有我独家秘方煎的蛋饼……” 亏她一个姑娘家,怎么拿得下这么多东西! “我不需要。”钟青叶不领情。放纵别人这样干涉自己的生活,哪怕顶着“照顾”的名义,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一来会养成依赖性,二来——“等一下,你会什么会有这把咖啡壶?”他抓住她的手腕。这把咖啡壶是他家用的不是吗?他从来没把她带到家里不是吗? 联想起浮生曾经说出他日记本上的词句。肯定有人偷看过他锁在家里的日记本,难道,就是福星? 他使的力气有点大了,福星有些吃痛。钟青叶听到极轻微的“呜”一声,像野兽的哀鸣。他的后脖颈寒毛竖立起来。远古时遗留的动物本能,让人类在遇到猛兽之类的威胁时,自动肌肉紧张,准备迎战或者逃跑。 但是室内什么也没有。 福星任手腕被他抓着,没有使出半分力气挣扎,只是轻轻道:“嘘,嘘,没事。”语气像哄小孩子。 室内的威胁消失。 福星抬头向钟青叶微笑:“你给过浮生家门钥匙,记得吗?他带我去拿的。”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撒谎的迹象,但钟青叶确定自己没有把钥匙留给浮生。当他在外面工作时,他安排福星在办公室照顾浮生,反正那里有全套生活设施。 浮生……偷了他的钥匙,为什么? 他松开了福星手腕:“你回去守着他吧。我等这里工作告一段落再回去。还有,以后不要再自作聪明送什么东西。我有笔记本,可以联网,能获得一切资料。这里也有饮料和食物。” “让你用得更方便、喝得更舒适、吃得更香,不好吗?”福星嘟起嘴,“压抑****,所以才会****的!” 她倒教训起他来! 钟青叶正待喝斥,门外“笃、笃、笃”三下,有个嗓子怯生生道:“杨医生在吗?” 福星吐了吐舌头,把手里的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堆在他桌子上,跑去打开房门:“在。请进!”让进一个女学生,旋身出去,顺手就要把门关上。 “你干什么去?”钟青叶起身追问。 “听您的话,回去工作。”福星一本正经欠身,“有事随时呼我。”轻轻合上门。 钟青叶算是栽在她手上!他摇摇头坐下来,听女学生向他倾诉一大篇《天方夜谭》也不会收入的无稽鬼扯。 听了几句,他心里一跳,向窗外望去,正见到浮生站在操场上仰头看天空,面容那么瘦弱苍白,远远望去分不清他是站立在地上、还是飘浮在空中。也许是福星带他来、又叫他站在外面等着的,她走出大楼看见他,没有表现出一点诧异的样子,拉着他的手就留去了。两个人的脚步都轻盈,像妖精足不沾尘的消失在校门口。 五戛然而止 你对怪力乱神的言论到底能接受到什么程度? 很多年前,听说有个女中学生骑着自行车在河边失踪了,她失踪的地方,正好是我们学校现在的某个地方。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学校里有个学生死掉了,可她不知道自己已死,把高中读了一遍又一遍,听说有些已经毕业的学生回来看到她,言谈举止还跟以前一模一样,仍然在读书。听说音乐教室的钢琴在半夜会唱歌。听说拐角的镜子在没有人照时会自己浮现出影子。听说图书馆有第十只书架,上面放的书能够揭示终点。听说所有敢刺探这些秘密的人,在接近真相时,都会自杀身亡。 以上就是那位怯生生敲开钟青叶房门的女学生,鼓起勇气之后竹筒倒豆子一般告诉钟青叶的话。她相信这是藏在自杀事件之后的黑幕。 钟青叶自认是个很能兼容并蓄的人,但他如果连这个都听信,那就不是兼容并蓄的问题,而是应该找同僚给自己检查一下脑袋了。 问题是,他很快发现,抱持着这样信念的,并不只是那一个女学生而已。 她只是第一个敢敲开钟青叶房门说出来的人。走廊下、厕所里、课桌后、你想也想不到的角落里,嘁嘁喳喳的窃窃私语不知有多少。 三人成虎。谣言一旦开始传播,就不止是谣言而已。它好像能在口耳传递中获得越来越大的生命力,如果放弃它不管,还不知它会爆发出怎样的力量。 “钟博士,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王新虚心求教。 钟青叶不知哪来的幽默感,想对他说:有数据宣称我国平均每10万人中自杀者高达20人,你只要再吞并几个小学校,就可以宣称你校的自杀率远远低于平均水平,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任何想在这正常数据里找猫溺的人,才是居心叵测。 他咳了两声,硬忍下这不正经的冲动,告诉王新:正面辟谣。 “可是我辟过了!”王新委屈道,“那钢琴不碰它就不会发声、那镜子也好好的,图书馆里根本只有九只书架,我还能怎么辟?” 说的不假。要一件东西证明它自己闹鬼容易,要证明“没鬼”,从何着手?倘若刑法规定:“每个人都被推定有罪,除非他能自证无辜。”那监狱里早就挤不下了! 可惜谣言是不讲道理的,你对谣言又不能不回应。 钟青叶建议,请警方协助,王立学院主动展开“自查”,将学院的教学活动透明化,以坦荡姿势示人,同时在音乐教室、楼梯拐角之类的地方索性装几只摄像头,拍摄记录向全校公开,让人看看那些“物体”到底会不会变化。 一开始,谁都感兴趣,见天儿的去瞄一眼,看得久了,心态麻木,视之如摆设,谣言不攻自破。 钟青叶自认他的心理干预措施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不是又跳下去一个人。 那是一节政治课,教课老师在业内颇有些名气,能把一节新民主主义革命讲得跌宕起伏,仿佛八十集汉武大帝。 他就是有一个毛病:喜欢微眯着眼睛,对着天花板摇头晃脑的讲,手在膝盖上打着节拍,很有点名士风范。 名士的缺陷在于看不到满堂学生们的动态。 平常这倒也没什么。稍微具有一点八卦精神的学生还是乐意听他讲“近代史那档子事”的;不八卦的学生哪怕为了通过考试,也得留只耳朵给他;既不八卦、也对通过考试没兴趣、连半个耳朵也不留给他的学生,他也懒得看见,对着天花板眼不见为净的继续摇脑袋讲课,直到课堂上骚动太过份了,才会把视线移下来,敲敲讲台,维持秩序。 今天的骚动有点奇怪。 名士把视线移下来,发现左边学生都张大嘴巴看右边;他把视线移向右边,发现右边学生站的站蹦的蹦瘫的瘫、仍然在看右边。 再右边是窗。 窗口……站着一个学生。 他的表情淡定得该死,甚至扭过头来看了名士一眼。名士刹那间穿越了,以为他会喊出:“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或者“某某某万岁!” 但他只是简单的把左脚挪出窗外,然后整个人都跌了下去,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抛物线,“咣”,摔得满地落红春去也,天上人间。 一个月不到,三个学生,两女一男,王新能量再大也捂不住了。警方和媒体大举入驻校园,稍微有点能力的家长玩儿命的把自己小孩转学走。可怜的名士反反复复对人说:“我只知道很多人不喜欢近代史,但我一直以为我教的还算可以,我怎么料到会有学生跳下去呢——他不是真的被近代史逼下去的吧?不是吧?我真傻,真的……”神情之哀怨,几乎可以加上一句配音:“我真傻,真的!我只知道春天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 而学生们的意见是:学校里肯定有鬼!真的。校方监控不力!假如校长自己的亲生女儿撞上了,看他还调不调查…… “校长的女儿也在这里读书?”钟青叶诧异。学生们争相回答:“是嘛,是嘛!都说是某某……”“不,是某某某啦……”而王新只简单批驳道:“胡说!”所有文档记录也支持王新的意见,他连个活着的女儿都没有,更别说在此处读书的女儿。 钟青叶没有停步。他继续追查这条流言,把被流言传为校长女儿的一个个女生都找来详细面谈,前两个暂时没谈出什么,找到第三个时,她不在教室。有人说她在图书馆用功。钟青叶找到图书馆时,听到歌声: “妈妈杀了我,爸爸吃了我,小猫小狗坐在餐桌底下,拣起我的骨头,埋在冰冷的石墓里……” 他顺着声音摸过去,图书馆紧临着音乐楼,这歌声像是从音乐楼二楼钢琴房里传出来。饶是钟青叶胆大,这时也有些毛骨悚然。 钢琴房的窗帘并没有拉上,房门是锁的,透过窗户能见到大半个房间,并没有人在弹琴。歌声没有琴声伴奏。难道有人躲在角落里清唱?——为什么? 歌声戛然而止。 钟青叶猛然醒觉,图书馆和音乐楼挨得太近了,并且图书馆三、四楼的洗手间水管从楼外拉出来、经一楼再埋到地下。如果有人在上面唱歌,歌声传下来,就会像是从图书馆墙外传来——虽说如此,如果一听到歌声他就闭上眼睛,真的会以为声音来自对面音乐楼吗?也未必。仅仅因为看到那边是音乐楼、还摆着钢琴,听到音乐声,就本能的以为从对面传来,也是人类在自我心理暗示作用下的结果,连钟青叶这样的专业人士一时也未能免俗。 他抬头向上看。 三楼窗房里有个模模糊糊的人影。女生。电光火石间,钟青叶觉得像是那个周末会来倾诉“我要杀、杀,我要杀了他”的那个女病人。 第3章 Dilemma 3 他本能的拔腿要往楼上跑、试图逮住这个女生,一转身,却有两个人堵在他面前,语气非常之客气、眼神非常之与语气相反:“钟博士?我们是警方工作人员。” 钟青叶的自由调查至此告一段落。 这两个人是警方特邀心理专家,其官方背景一下子压死钟青叶。他们全面接手了调查工作,并质疑钟青叶先前的处理方法反而加剧了众人的恐慌。 “什么?”士可杀不可辱,钟青叶跳起来,“如果把监视录像在校园里四处滚动播出确实会加剧恐慌,但是我只是开放了监视室,任何心存疑虑的人可以进去看,确认什么事都没发生,然后走出监视室安心的把这一切忘掉。我认为我的方法无可指摘!” 他们还敢争论的话,尽管开个专家讨论会好了,只要没有被他们操纵,钟青叶不怕应战! 警方专家在眼镜的下方看了他一眼:“但是事实上恐慌气氛越来越浓了,不是吗?” “……”钟青叶卡壳。 这个问题其实是要放在大背景下来看的。譬如一个病人生了癌,在精心治疗下,癌还是发生了转移,但医生确实已经按现有医学水准、还有个人能尽的注意进行精心治疗了,你不能指责医生有错。 或者,在一潭静水下,有什么东西在搅动,水面上的人已经尽力压制水波了,潭水还是逐渐沸腾,你不能指责—— 水面下有什么在搅动! 不行,钟青叶警惕:他不能把这句话说出口来。内心深处……他觉得王立学院确实有某种神秘的力量推动,不是他作为心理咨询师就能看透的。跳楼者神情冷淡、抑或说迷茫,根本就不是决心跳楼者该有的表情,倒像是被某只无形的手诱哄上去的。但这种想法也太怪力乱神了,说出来,比什么都更能毁灭他的专业形象。两害相权,钟青叶只能保持沉默。 警方专家把沉默当认罪,大喇喇接手了王立学院,将钟青叶排挤在旁边,钟青叶觉得跟在他屁股后面转实在太污辱,索性回家休息。 他没有想到王新会特意来跟他惜别。 王新的脸色疲倦而黯淡。这是可以理解的,尤其考虑到几个小时前王立学院的最大捐助商声称会酌情缩减捐助。一向以“慈善”的名义四处募捐的王立学院,面临着可怕的危机。 他望向钟青叶的眼神,非常不安而敬畏:“钟博士,一直有劳您的照顾……” 他的敬畏让钟青叶的自尊心稍稍受到点弥补,但也格外不好意思,有点无功受禄的样子:“其实我也没帮上什么忙……” “钟博士要是这么说、这么说的话……”王新竟然大粒汗往下冒,“请留下来!没有您帮忙我不知该怎么办,您再救我一次——”抓着钟青叶的手,几乎要跪下。 他的表情生死攸关。钟青叶脑中警铃大作。太奇怪了!就算王新信任他的能力,也不至紧张至此。有个关节钟青叶一直忽略了,但王新一再提起,钟青叶不得不重点澄清:“什么叫‘再救一次’?我不记得我跟你见过面。我们有过接触吗?” “不、不,我们从来没见过面。”王新语气像在背书。一般来说,这种语气代表非真心话,是有人把话“putintohismouth”,令他背诵出来。但他的眼神又是该死的求情、乞怜,真心得不得了,“我仍然希望钟博士在这里坐镇……” “哎呀,博士也需要休息。”福星开开心心从车里探出头。 这时他们已经站在校门口了,福星开着车子从大马路上过,所以一停车可以很方便的跟他们搭腔……但这不是重点啦!重点是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她为什么会开着一辆——55年的蓝色雷鸟?!钟青叶瞪圆眼。 王新一听福星的话,腰就像东瀛忍者似的,弯到地上去了:“是,是!博士需要休息。博士辛苦了!钟博士,等休息完了……请尽快回来照顾这里!”如果是个女人,最后肯定要绝望的抛个媚眼,试图留住钟青叶的浪子芳心。 钟青叶惴惴不安踏进福星的古董车,背负着王新的目光、有如背负着一把芒刺,而福星一启动引擎离开校门,就拍着方向盘没心没肺欢呼:“王校长看起来很怕你哎!老大你真厉害!”。 钟青叶瞪起眼睛:“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当然是怕老大您鞠躬尽瘁、精尽人亡,所以来探监老大——”福星在后视镜里瞥了一眼钟青叶的脸色,改口,“呵呵呵开玩笑啦,当然是闷了出来买点东西,没想到正好碰到老大您,带一程好咯。” “买的东西是——?”钟青叶坐在后座,瞄到她驾驶座旁边摆着个立方体瓷器,中空,色泽古雅,作用不详。 “瓷枕啊!”她献宝的递给钟青叶看。 “这么硬的可以用来枕吗?”钟青叶不信。而且再怎么说,枕头也应该是扁扁的、长方形的、可以搁下一个脑袋吧!现在捧在他手上这玩艺儿什么形状?长十来厘米、宽度差不多,可高度就有十厘米!够谁脑袋搁的。瓷枕?刑具还差不多! “古人就是用这种东西消暑的呢。”福星道,“支撑在脖颈以上的后脑勺儿这块,又可以取凉、又可以保持发型不乱。好东西呢!现在的人啊,就是把自己以前的追求都忘掉……”竟然像个老太太般开始抱怨。 “那这车也是——”钟青叶环顾车内,虽然有许多现代装置,但这些装置都尽量仿古,车壳什么的更是怎么看怎么原生态古老,莫非真是古董?喂,正宗雷鸟连钟青叶都买不起,福星这小丫头何德何能?她是度假公主,来消遣他的吗! “仿的啦!朋友自己拼造的,很便宜很便宜。”福星吐吐舌头,“开到一半就散架的话,老大千万不要怪我哦!”嗡一踩油门, 车里连安全带都没有,钟青叶脑袋差点在惯性作用下撞到前座。 也许是撞晕了,也许是太疲倦了迷迷糊糊打起盹,钟青叶隐入昏睡,梦见他小时候养的一只花栗鼠。它一动不动躺在黑暗里,浮生在它旁边握着拳说:我是你的主人,会替你报仇。 这个片段像电影镜头一样摇过去,一只女人的手关掉了摇胶片的机器。钟青叶在黑乎乎的老式电影院里呆坐会儿,夹起公文包去上班。 他又到了王立学院,夜晚的校园黑漆漆的,只有几束手电筒光在摇动,警方和王立学园的校工在巡逻。 钟青叶在围墙后站了一会儿,等着脚步声去远,他翻墙入校。 围墙有高有低,他选的是略低的那一段,也有一人半高,凭他在健身馆这些年摸爬滚打、尤其还攀过岩的经验,很轻松就翻了过去。到得校内,所有略具高度的楼房都黑黝黝的,似乎没人把守,但准被盯着,所谓的外松内紧,存心想把敢过去的人被抓个正着。钟青叶也根本没打算过去。他沿着河边走。 一条弯曲的河流穿过王立学园,钟青叶从前一直没意识到,学园围墙虽是方形的、里面的绿化却围出圆形,那条河把整个圆形学区分割得像太极阴阳鱼。 他毫不犹豫的走向阴阳鱼的一个眼。 那个眼处在繁花密叶中。作为中学的花园,这块绿化简直茂盛得没有必要,郁郁葱葱的灌木丛拥着高高的树木,里面藤葛蔓延、树根盘缠,没有路,夜间开放的花朵与长满苔薛的大树干依傍在一起,满不在乎的睨着人,丝毫不认为任何人会进来威胁到它们。 如果踩进去,一定会留下脚印吧。钟青叶站着迟疑了会儿,一只警犬跑了过来,犬牙森森,招呼也不打一声,作势欲扑。 钟青叶转过身冷静的注视着它的双眼。 狗迷惘了,站在那儿与他对视了一会儿,放下爪子,垂下肩,呜咽着走开。 为临床治疗方便,钟青叶像大部分同行一样,学过一定程度的催眠术,但也像大部分同行一样,学得不精。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能这么顺利的震慑住警犬——这样想着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跟自己变成了两个人,惊讶困惑着的钟青叶、跟冷静有力震慑住警犬的,是两个人。呆呆凝视的他,和无知者无畏走向花丛中间的—— 浮生。 钟青叶张大嘴看着浮生踏进黑黝黝的藤葛树丛中去。这个小孩,到底心里怀着善意还是恶意?又或者无所谓善恶,想做的事就去做了?那他想做的到底是什么呢?叫人难解啊,孩子的逻辑…… “钟博士!”王新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也张大嘴,一脸愚蠢样,同浮生比起来,像一具愚蠢的成年人标本,声音嘶嘶的、蛇一样压低,“您这是在干什么?” 浮生手里捏着挖沙堡用的小铲子转过脸来,专注的盯着他,像盯着一只香甜的坚果,在考虑从哪里敲开缝隙:“她很寂寞。” 王新的瞳仁缩了一下,越发小了,但是尖锐冷酷。他的目光比他的声音更像蛇:“是我疯了,还是您?” “你知道,你必须放她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靠堵和捂从来不是办法。” “我疏导了!”王新抗议,“我花了这么多力气,她总有一天会发泄完的,之后我们可以回到原点……” 他的花锄上,有红的液体一点一点流下来。 “根本没用。”浮生鄙夷的盯着他的锄尖,“饮鸠止渴。” “他们找的是你对不对?”王新忽然作大彻大悟状,“所以你才会再次过来找我。我本来以为你上次放过我,这次也是来救我的呢!你到底为了什么做事,钱?” “……” “正义?为了什么无聊的正义?”王新追问。 轻轻的笑声,碎在夜风里。 王新把花锄握紧了。 “大半夜的不睡觉,这是在干嘛呀?”福星没心没肺的跳出来,打破他们的僵持,“行了,今儿就先这样吧!反正该说的也说完了嘛?”推着钟青叶的背走人。钟青叶百忙之中回头,想看看浮生,却没找到他的身影,下场是自己一脚踏空,醒了过来。 南柯一梦,梦醒时十字路口的绿灯还亮着…… 如果是绿灯,为什么福星不把车子开过去?钟青叶定了定神,那绿灯眼眸中间闪现出一丝诡异的金丝,像猫眼——这真的是一只黑白两色的猫,蹲在前车窗外头盯着钟青叶,看他醒来,就跳走了,短尾巴一摇而逝。 它的鼻端向前突出、耳朵椭圆形、尾巴短得不像话,到底算哪一种猫?钟青叶挣扎着坐起来,伸直脖子,再也看不到它的踪影。 出王立学园时,他记得是傍晚,而现在太阳含在地平线上,已经是黎明。他在福星的仿古车里睡了一晚?车子就停在他公寓前面,而福星这家伙又是到哪里去了! 不经意间,他仔细检查自己的衣服和鞋子,生怕真的发现泥土草屑之类的遗迹。刚刚结束的这个梦,如此真实,他甚至能感觉到警犬喷在他身上的鼻息,如果醒来时发现裤管上粘着一撮狗毛,他都不会太奇怪。 至于他能震慑住警犬。他想。也许跟王立学园的奇异太极鱼图案有关。并不是说这些上古的神神道道真的能起什么现实作用,但是,精神作用是有的。曾经有学者作试验,当催眠师和被催眠者都信奉某种宗教时,一边举行宗教仪式一边催眠,催眠的效果会惊人的好,并不是说宗教仪式真的会干扰脑电波什么的,但是“信”与“不信”,在心理暗示上真的会有难以估量的效果。也许他本能的还是相信着老祖宗的东西,所以站在太极鱼的鱼眼上,信心倍增—— 该死,他竟然把梦境当作真实发生的事来分析! 他的鞋子、衬衫都干干净净,理所当然的,没沾染任何梦里的泥污。 “老大你醒啦!”福星神清气爽的打开车门同他打招呼,并且顺手捞过那只瓷枕,“用得不错哦?” 是不错。这个小瓷东西垫在脑袋下面,竟然出奇的凉爽适意,而且确实能最大限度保持发型不乱。钟青叶照了照后视镜,确定自己多年来第一次不用拿湿毛巾跟鸡窝般的头发作斗争。 “我知道好,才留给老大用的!”福星邀功,“唐人有个《枕中记》的故事,道士给男主一个枕,就是这种两端有孔的青瓷枕,然后男主就梦见特别有意思的事哎!醒来就得道了。老大你醒来有什么特异的事发生不?” “有一只像猫的小动物跳走……”钟青叶不知不觉如实回答。 “貘!”福星鼓掌,“可以把恶梦什么的吃掉,瑞兽啊!看不出老大你这样的人还会做出足够给它当食物的梦呢——” “不要乱弹琴了!”钟青叶好容易清醒过来,“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你就是睡着了啊。”福星无辜的眨眼。 “然后你就把我丢在车里?”钟青叶愤怒。 “不然怎么办?拉你****吗?我怎么拖得动你,拜托!”福星撇得一干二净。 算她狠!钟青叶又想起一事:“浮生呢?” “对了,老大,你有客人来!”福星像称职的鸨母一样惊呼,“快点快点,去见客吧!”边推他还边嘀咕,“听说貘是一种空白介质,因为吃的梦不同会起不同的变化,甚至有可能到现实中。最好这次的客人不是貘来戏弄我们啦……” 真的,这是周末,钟青叶差点都忘了。他有几个客人排在周末,但是没想到第一个来的,是“那位女客人”。 “虽然不是预约的时间……医生,很抱歉,现在帮助我可以吗?”她倚在门边,柔柔婉婉。 跟念叨“我要杀、杀、杀了他”时的神态大不相同,确实是那位女客人没有错。她只有在接受轻度催眠时才会暴发出那样子的杀意,否则,最多只有脆弱和困惑。 “今天不来,恐怕以后就没机会了。”她绞着衣角。 “为什么?”钟青叶职业性的和蔼询问,眼光瞟着资料卷上她的名字:迟韬,忍不住想,她跟王新有什么关系…… 嘎,他为什么要想她跟王新有什么关系?! “因为伯父听说了学园发生的事件,想给我转学。”迟韬遗憾的解释,“他觉得再在这种地方呆下去对我不利。” “你是王立学院的?”钟青叶一惊。 该死,他早就知道她是个女学生,应该早想到问她一声的!可是病人前来就医时,并未主动提供这项资料,他在治疗时觉得学校的名字跟她的病情关系不大,出于医德,没有多加询问无关情况。 现在“无关”可不再是“无关”了。钟青叶问道:“你看起来不太想离开,为什么?”毕竟她虽然自幼丧失双亲,原来挺活泼,升高中后却越来越落落寡欢,作她监护人的伯父才出钱让她到钟青叶这里就诊。王立学院应该没有给她多少留恋的理由才对。 “医生……你可以保守秘密吗?”迟韬欲言又止。 当然!钟青叶是个有操守有原则的咨询师。他再次郑重保证。 “医生……你知道我从小没爸妈。后来大伯父经商赚了钱,就来照顾我。他人在国外,不过生活费一直都很及时。不过,这跟爸妈又不一样……” 钟青叶点点头,鼓励她说下去。 “现在我找到我亲生父亲了!”迟韬声音里有隐秘的兴奋,“虽然有很多怨恨,我还是想留在那里。” 钟青叶再也没想到听见这样的回答!“根据资料,你父母双亡?” “不是的,原来我爸爸还在。”迟韬坚定的摇头,“我是他的……私生女。” “你一直说你心里有忿懑无法排解,就是针对他?” “……”迟韬的脸上略过一丝茫然,像是钟青叶曾亲眼目击的跳楼女生,站在了楼顶,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站在那儿,仰头四顾的茫然,“……应该是吧。”她呆了片刻才回答。 “除了他,还有其余人影响着你的心情吗?”钟青叶迂回询问。 “不。”她摇头。这次爽快得多,“现在我对他也不太生气了。以前我心里老像有火在烧……现在不了哎!那是团什么火,还不太清楚,不过好像已经出了气,所以心情好很多。“怎么说呢,并不算完全解恨吧。但是觉得自己很有力量,真的要报仇时,一定可以出手的。一定!”忽然害怕的用手握着胸口,“传说那些人是有鬼在推,总不是我——” “当然不是!”她是实体,跳楼的就算是被鬼推,她也不是鬼。可是听起来,她在那些人的死亡中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发泄。这样的心态很危险,好比饮鸠止渴,如果有一天,不再有鸠,她为了解渴也许就会制造——新的死亡。 迟韬甩了甩头:“医生,我就是想来问问,我应该跟大伯走,还是留在我父亲的身边?” 心理咨询师也不能给人家的家庭归属出主意啊!钟青叶模棱两可:“你还未成年,需要有人监护。监护者应该有利于你身心的发展。希望你仔细考虑,必要时可以跟他们一起谈谈。” 迟韬露出一个“我就知道”的苦笑:“谢谢,我告辞了。” 第4章 Dilemma 4 钟青叶还不想让她走!王立学院有太多秘密,她身上有钥匙的线索。可她这次出奇的斩截,说一不二,说走就走了。钟青叶又不能拦腰一抱,把她捆在椅子上。 呆看着迟韬离去,钟青叶猛然想起多年前,那桩“自行车女生神隐事件”,警方的所有适龄失踪女生资料中,有一位叫王小英,她母亲痛失爱女后不久误服鼠药而亡、她父亲正好叫王新。钟青叶曾经在那桩事件中花了很多心血,本来想把它做成自己的竞赛论文的,最后也无疾而终,只能无可奈何的将资料封存。 那个王新、跟这个王新,是一个人吗?后来王新赚了钱,开了个私立中学,中学里就出现这样的传言:“听说有个女中学生骑着自行车在河边失踪了,她失踪的地方,正好是我们学校现在的某个地方……有个学生死掉了,可她不知道自己已死,把高中读了一遍又一遍,听说有些已经毕业的学生回来看到她,言谈举止还跟以前一模一样,仍然在读书……”失踪的是王新的女儿吗?她在父亲开设的学校里,把高中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怎么可能? 这跟迟韬会有什么关系吗? 梦中,王新曾说:“他们找的是你对不对?所以你才会再次过来找我。”如果这句话是对钟青叶、而不是对浮生说的,“他们”这两个字难道指的是迟韬的伯父家人?他们找了钟青叶给迟韬作心理辅导,王新认为钟青叶由此发现她跟他的联系,才去找王新…… “我为什么又把梦当作现实一样来分析!”钟青叶打了下自己的脑袋。何况是王新主动聘请钟青叶,并不是钟青叶去找的王新好不好?梦境纯属无稽,他还是去翻找现实资料比较靠谱。 当年警方把“目睹自行车女生失踪”的报警电话录音也提供给了钟青叶学校教授分析,这段录音本来是不准学生刻录的,钟青叶悄悄刻了下来,跟他这么多年执业的录音放在一起。 他有这么个好习惯,不管接待什么病人、甚至接待朋友同事也好,都尽量录下一份资料,以供日后翻查。针孔摄像头若被发现,容易沦为不雅丑闻,大多数时候他录的只是声音而已。标着“资料室”的十平米小房间,书架一层层密密叠叠、顶天立地,小半放的是书籍,多半放的都是这类录音、录像带——科技发达了,他并不完全信任电子媒介,仍然保留物理存放的方式。多年前那卷刻录带就搁在最角落的格子里,静静的,积了灰。 他把它放进屋角的播放机,连上声谱分析仪,反复听了三遍。报警的男人声音,是王新的声线刻意压低而已。那卷磁带旁还有一些磁带,是钟青叶跟踪接触这桩事件中一些当事人录下的资料,其中一卷贴的标签上写着“王”,后头还画着宝剑般的符号,是钟青叶给已经完结的案子打的“胜利”标志。 钟青叶不记得他完结了这桩悬案,他一直以为这批资料是作为“无计可施的悬案”归档的。而这完结符号,很陈旧了,又分明是他当年亲手所画。 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钟青叶站立了片刻,取出这卷磁带,又翻出最近录的他跟浮生、福星的对话,全部放进播放机。 到磁带播完为止,他安安静静的坐着,没有出声,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老大!大消息哦!昨晚王立学院有个老师撞铁柜死掉。这次换老师,撞铁柜了哎!”福星冲进外头的厅间高呼,“新闻捂都捂不住了,警方也来找你了,哇他们总算承认他们的人无能了。我帮你耍了大牌哎,说你高士行踪沓如黄鹤。反正我也不算撒谎对不对?”向四壁深情呼唤,“老大,请出来。你失踪了吗,请回答有或没有。”向家具们作个团团揖,“桌子、沙发,帮我作个证哦。我有恪尽职守,来叫老大,是他自己不在……” 钟青叶搓了搓太阳穴,从资料室走出来,随手把门碰上:“福星。你居然是个真人。” “你在这里!”福星吓得倒退两步,眨眨眼睛,“什么话?我当然是真人。” 钟青叶平板的继续问:“浮生在哪里,安静吗?” 福星眼睛转了转:“这个要问老大你吧。” 钟青叶没有回答。 他去洗漱、更换衣物,准备前往王立学院。衣橱里整排是一模一样的白衬衫、深色外套,下面甚至放着好几双一模一样的皮鞋。这是钟青叶身为单身汉的坏习惯,见到差不多合适的衣物,就成打的买回来,穿脏了,懒得洗,积成一箩再说。 就在他的身后,影影绰绰的磨砂玻璃之外,阳台上晾着一些衣服,有的是从前洗了、没收进来的,其中有一套是新洗的衬衫西裤。地上,旁边一点,还搁着一双运动式轻便皮鞋,同它兄弟们长得一样,只不过刚刚刷过,还散发着皮鞋油味道。 只洗一套衣服、擦一双皮鞋,不符合钟青叶向来“集中清洗、节省能源”的优秀理念。是福星替他洗的吗?他瞄了它们一眼,腮帮边肌肉微微抽紧,举步出门。 死去的教师是图书馆管理员,负责三楼阅览室。那是“外文书籍阅览室”,几乎没有什么人会去,阅览室里九排榆木书架,终日冷冷清清,阳光从玻璃窗里照进来,只有尘埃随光起舞。 为了坚固耐磨起见,书架的边角上包着难看的铁皮,那位教师就是撞在上面死去。夜晚他本来不用值班。他的钱包还搁在阅览室门口的办公桌那儿,警方猜测他是上班时拉下了钱包、回来找钱包的。考虑到入夜之后的巡逻没有什么破绽,反而是刚下班时有一点点混乱,他可能是下班后不久折回,死了,到第二天才被人发现。但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撞上书架、也没有人听见什么异常动静,现场甚至没有什么搏斗痕迹。这里其实没有什么心理咨询师能发挥用场的余地,除非他能跟死人对话。 九排书架之后是阅览室的尽头,那面墙上装着一幅画,画的是一片原野,原野上有个穿红鞋的小女孩,还有稻草人、狮子什么的围绕着她。 《绿野仙踪》著名的童话故事,红鞋女孩多萝西被巨风卷走,到了神奇的国度,遇见许多神奇的事,好不容易才回到现实中。 她如果始终不回来,是不是成为又一桩“神隐”? 这幅画以塑料仿木框装裱,罩在一块塑料玻璃板里。书架映在上面,有清晰的倒影。这是“第十只书架”传说的来由吗?不,白痴才会分不清书架和玻璃板上的倒影,何况倒影有九只,加起来,该有十八只书架才对,怎么会只有十只? 更何况那倒霉的管理员也根本不死在“第十只书架”的倒影前,而是死在第一只书架那儿、他的办公桌旁边。从这里甚至看不见第五只之后的书架。 钟青叶打开灯,站在第一只书架旁边,举目向外望去,心中一动。 从这里倒是可以看见阅览室尽头的玻璃窗。灯光下,玻璃窗反射出真实书架和画板上的倒影,受窗框所限,恰恰好是十只。窗上的第十只书架,是画板上反射的第九只书架倒影。 这个发现好像毫无意义。高考在即,警方的心理专家建议王立学院的学生今年统统暂缓高考,免得再发生跳楼的事。警方暂时没敢听这个疯狂的建议。而钟青叶预言:没事了,不会有人再跳楼。 这个预言似乎毫无根据,但恰恰被他说中。高考结束,王立学院再也没发生任何事。一定要说有什么的话,王新让花匠把太极鱼眼那个花坛在内的许多绿化都重新翻新了一遍。高一女生迟韬则很正常的继续学业,谢绝了出国。疯狂的死亡事件像发生时那么突兀的,平空中止了。 六碎 钟青叶有他的情报渠道,查到不少事。 譬如说,从前已经有两位王立学院的女生,在高考结束后意外死亡。有游泳溺死的、也有煤气中毒死的。这些事件在报纸占了小小的角落,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譬如说,这位王新正是那位王新,王小英的父亲。王小英当时在念高一。 譬如说,王小英从前的家,就在河边不远处,如果把王立学院当一个圆,自行车失踪地点是一个鱼眼,她家恰好是另一个鱼眼。 譬如说,迟韬应该是住校生,但几乎所有同学都认为,她走读。 这些已经够了,钟青叶约见了王新,在图书馆三楼。 “站在这里,可以看到玻璃窗里反射出玻璃窗中的第只书橱,”钟青叶闲闲比划着,“如果有人在那里拿书,就会像第十个书橱真的现实存在一样。但是谁会从镜子里拿书呢?本来是不应该的。可是跳楼者的表情像是被人哄上去,那脚像是被人推了一下,又或者是平平的在走路、就这么掉了下去。王校长,自杀者分为几种,一种是低调型的、一种是激越型的。低调型的自杀者总是经过深思熟虑,觉得了无生趣,尽量避开别人的注意的自杀,最极端的案例会在洗浴间割腕,让水流冲净血液,并在自己身上事先套个塑料袋什么的,免去收尸者的麻烦。而激越型的自杀者会采取更有冲击力的方式,让自杀这种行为代替他们的语言、表达出他们的痛苦和抗议,最极端的案例会点火****。而跳楼,差不多仅次于****了,并不在乎跳下去会不会砸着别人,真是自私的死法呵……这种人,在跳的一瞬间,总会有‘下定决心‘的表情流露,才能面对那样的高度把自己的身体丢下去。而我们目击的自杀者,却没有这样的情绪表现。这是非自然的。于是,请原谅我不得不从非自然角度求解。譬如,催眠术,或者更糟糕……”话题突然一转,“有位叫迟韬的女生,你很照顾她?” 王新肌肉僵硬如铁:“她是我女儿。” “是啊,传言一直这样说。奇怪的是,传言中的女主人公,每三年换一批,如果说每批流言中总有一位是正主儿,她们毕业后‘意外死亡’了。你不可能有那么多女儿,而且都遭遇不幸,是吧?” “不知道您在说什么,我的女儿只是个中学生而已。” “自行车消失的地方,那是阴阳鱼的一只眼。”钟青叶把手伸向绿野仙踪的画板,轻扣,扣出空洞声,“另一只眼在玻璃窗后对吧。” 王新肌肉抽搐:“你很喜欢把人逼到死角吗?那年也是,现在也是。那年你来找我时……” 钟青叶微微闭起眼睛:“这录音里明明是你的声音。我不需要分析仪,我只需要耳朵。你编的谎话——” “我那时就跟你说了!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看见了她被吞下去!” 第5章 Dilemma 5 “——那就是你在欺骗自己。黑色的水象征母体,是这孩子的母亲杀了她吧?那里没有灯火。灯火象征家的温暖。孩子本来以为家里有温暖,它却吃了她……为了让你自己减轻负疚感,你哄骗了自己啊!脑子是能作出这种事的……”一字一句,钟青叶重复那卷陈旧的录音带里的字句。录音带里是他自己稚气未脱的声音,像浮生一样的声音。 他曾经这样揭露过王新。 “孩子的妈是很严厉。但不是她。不是我!”王新面容扭曲如鬼,手向画板一伸,竟然像穿越雾气一般穿过玻璃板,拿出一本日记本:“你看,你看!她没有责怪过她母亲,也没有责怪过我。她只写童话——” 迟韬跟着日记本被拉出来,语气颇为责怪:“爸,你又没敲门!” “敲门?”钟青叶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力气提问。 迟韬点头:“这是我的房间。” “你爸爸说,是你的房间。”福星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坐在窗台上,晃着双脚,纠正着她,语气挑衅。 “是爸爸说的,”迟韬翻了个白眼,“那又怎么样?” “真的都没关系吗?他让你和妈妈不再住在一起?他如果真的那么爱你,不是应该让大家团聚吗?”福星道。 王新抗议:“她们分开一会,冷静冷静比较好!” 迟韬脸色沉下来:“这样确实不大好。爸爸,你应该知道我也爱着妈妈。” “真叫人为难啊,这样的处境!”福星循循善诱,“不久前你的心情好多了,为什么好?” “因为发泄过了……” “等一下!”钟青叶试图打断他们。福星明显在挑动迟韬的暴力倾向! “真的要阻止我吗?”福星诱人的对着钟青叶一笑,“那种‘差不多可以确定是人渣’的家伙,如果叫警察来处理会很麻烦的话,直接动手清理不是更好吗?医——生?你确定不是要这样的正义?” 浮生从钟青叶的影子里走出来,看着王新,像看着一道大餐,蠢蠢欲动。钟青叶面色铁青,汗珠一粒粒沁出来,竭尽全力蹦出两个字:“不,行!”浮生的双足被这两个字锁住。 福星惊叹:“老大,我小看了你。你竟然能控制住它!” 王新已经伸出手,握住迟韬的手,不知想安抚她、还是带她走。 “够了!”福星大喝,“痛到这种程度还要忍什么?你想的是什么?你真正等的是什么?刺在心里的刀,你到底想说‘我们会回头’,还是想说‘把它刺到没柄好了’?反正已经走到这里,没有刺中正主总不甘吧?反正这颗心都饱满成一颗鲜浓的石榴,负罪感一粒粒血淋淋的只欠捏碎。你既然创造出这么一颗心,为什么不干脆让它碎在这里!” 迟韬眼里异彩明亮,伸手探向王新的双眼。 王新本能的躲开,挣扎着想抓住钟青叶的衣襟:“救我!您一定有能力救我!” 钟青叶只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唯一能治疗的是心理疾病。这一刻他却像天神般勇武,挥手把浮生像雾气般打碎,要挡在王新面前。 “躲,是你的意愿吗?你以为她是谁造出来的。”福星站在原地低低道。 王新的叹息像水泡破裂。他推开了钟青叶,回身,安静接受迟韬的一抓,像接受一个拥抱。 迟韬手指碰触到王新的瞬间,有什么东西从迟韬身上分离出来,迫不及待与他融合在一起。她合上眼睛跌到地上。福星向那个东西挥袖一招。 钟青叶被弹开,趔趄了一下才站稳,抬头,见到一个小动物消失在福星的袖间,失血的苍白爪子、肉欲的滚圆身躯、躲闪的小眼睛,像只狸鼠。而王新也瘫软在地,跟迟韬一样失去了知觉。 福星对钟青叶摇了摇头:“本来想一次把两个都搞定的……喂,老大,你怎么没叫警察?” 钟青叶呆道:“我,想来想确认王新的罪状再叫。怕万一搞错了,有损专业声誉……” “你叫吧。”福星拣起地上的本子,丢向画板,轻轻松松的又丢了进去,“这样就不用费心解释了。” 钟青叶扑向画板,试图摸出什么暗道、机关之类的东西,给这么怪力乱神的场景再找出一点点合理解释。可是画板冰凉、光滑、完整,一根头发丝都伸不进去。他身后,福星已经消失。 七貘 警察终于来了,从玻璃后挖出一个暗室。暗室密封很多年了,布置成女生房间的样子,里面有日记本,还有一具女生的骸骨,经鉴定是王小英。至于那个花坛,掘地三尺后,挖出个旧棺材,盛着女人的遗骸,经鉴定是王小英的生母。 钟青叶跟警察昏天黑地研究了三天三夜之后,收工回家,摸着满下巴拉碴的胡子,坐在地板上,仰起头:“迟韬不太记得起这一年里发生的事,她说像做梦一样,醒来就记不清了。那本旧日记里写满了对父亲的爱、和对母亲的歉疚,却没说清为什么歉疚,后来变成反反复复写一首儿歌,又戛然而止。王新已经精神失常,念叨的是:我们已经赎完罪。” 浮生盘腿坐在桌子上,拆开一袋奶油松饼,说:“哦。” “我难得和警方那狗屁专家达成了共识:王小英学习达不到母亲的要求,可能被严格的母亲误杀。之后母亲也去世,王新思念她们母女而精神错乱。迟韬渴望父爱,被动接受了王新扮演父女的要求。至于其他人的意外死亡,跟他们的事没关系。报社为此进一步呼吁给孩子减负,如果能减成,也好。当然,我也没说我在图书馆看见了什么。” “哦。” “但实际上呢?‘妈妈杀了我,爸爸吃了我’出自鹅妈妈童谣,原意是那继母出于嫉妒杀死了小孩子。王小英的母亲明明是小英的亲生妈妈,她嫉妒什么?绿野仙踪的女孩子穿着红鞋,红鞋代表****。女孩是被怎样的****带去另一个世界?如果——仅仅是如果,女孩跟父亲之间有不正常的****,使得母亲出手杀人,而王新目睹了命案现场,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不愿接受这样的结果,从而下意识编了另一个不可能的失踪场景哄骗自己。之后,是他替女儿报仇杀了妻子吗?我不认为是。也许服食鼠药真的只是场意外。所以这么多年他对妻子的死亡淡然,只是对自己女儿心存愧疚,认为她应该向自己报复——是的,王新的执念是负疚感。” “那他为什么不立刻死掉赎罪?”浮生咬着松饼笑起来。 “福星说世上有梦貘。魔还是貘?梦貘还是心貘?那只貘带着他的心愿附在某个合适的女生身上。他的负罪感越深,就越是希望他幻想中的女儿杀了他,但求生欲又使得他想让她在别人身上发泄,放过他。于是他、或者他的貘,让别人去死,像完成一场献祭,希望可以凭此赎罪。但没有‘正主儿’到底是不行的,他的良知这样告诉他。这样解释,福星对王新说的一切话就都通了。她逼他认清他的负罪感,不准他再逃避,让他的貘及早跟他做个了断。” “有道理。”浮生赞同。 “你也是的吧。”钟青叶唇边浮起一个破碎的笑,“录像带里,你和我是一个声线。我在自言自语。你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那个夏天……是我杀了他们吧?我妈不准我养小动物,我偷偷养了一只小狗,他们却为了好玩,把它打死了,我就把他们骗进地窖,闷死了他们,然后精神分裂,编出个不同的故事,好保护自己。你就是那时候分裂出来的吧……每当我的道德感遇到困境,罗宾汉式的报复欲和现代文明的克制力抗衡不下时,你就出现了?王小英失踪,你主动找到了王新,觉得他罪不至死,就没下手。迟韬病症引起你的注意,你又主动去接近王新,好进一步调查?我以为是王新主动想聘用我,其实是你先作好了铺路工作吧!至于姓金的那位先生……你去杀了他,对不对?” 一步一步,钟青叶好像能看见浮生的脚——他的脚——怎样踩过台阶。金实施了故意杀人吗?没有百分之百的确认,钟青叶不能突破道德限制把他交给警察。他可能继续危害别人吗?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确认,浮生动手消除这颗危险瘤子。 浮生垂下了手。那块松饼安静的躺在桌子上,印着钟青叶的牙痕。福星骑着一只巨大的灰猫般动物进来,蜷起长腿,啪啪鼓掌:“厉害啊,你竟然自己发觉了!” “帮助我发觉,是你此行的目标?”钟青叶瞥了那只动物一眼。它同他在蓝鸟车里梦醒时见到的很像、同迟韬身上分离出的狸鼠也很像。驮着福星,它温顺得像只被驯化的妖魔,偶尔呲出牙冲别人“嘶嘶”叫几声,免得别人威胁到主人。 “是。我是貘师。”福星拍了拍巨兽的脑门儿,让它安静,“逮住这些吸收了太大精神力、跑到人间来捣乱的貘们,加以驯化,是我的职责。但是呢,我又只有逼人跟貘认清了自己的处境之后,才有力量收服貘。所以一般来说我是尽一切力量,小小的刺激你们啦。王老头驱使貘,收了几个干女儿了,干女儿高中一毕业,跟他女儿年龄不合,他又不要了。被貘附身太久的人类,一旦被抽走,无法适应,觉得被父亲抛弃了,就死了。实在太造孽!姓迟的小姑娘被附身还不久,反抗意识也蛮强的,我就急着救出她嘛!图书馆里,本来想逼王老头认清他的负罪感时,逼你认清你的杀人****,然后一起解决的……”福星瞥了一眼浮生,“我知道你生活在单身家庭,你母亲一直对你的要求特别严格。那年你对王小英案子特别关注,也因为表面看起来她的处境跟你有点类似吧?后来你母亲再婚,享受人生去了,忽然对你不闻不问,于是你觉得从前的辛苦都不值,才滋养出这么强大的****?” 钟青叶的指尖轻轻划过不锈钢桌面。 这个作为“母亲”的女人,已经尽一切努力照顾他了。她叫他用功读书、出人头地,在半猜疑到红薯窖的秘密时,她也第一时间选择掩护他,急急把他带走吧?后来,她找到她的幸福,要怪她吗? “不。”钟青叶摇头,“如果我此刻向****投降,我才会觉得不值。请把它带走吧。” “既然你这么铁嘴钢牙,那我就如你所愿,直接收了呵!”福星向越来越苍白的浮生伸出手,“一般来说呢,貘的主人还是会挣扎一下、挽留一下、彻底放纵一下****什么的……” 钟青叶客气的欠身:“请!” 福星大笑。浮生在她袖里化作一团白云,转眼消失。“真有意思,老大,我决定继续跟你一段时间,你有没有意见?” “没有。事实上,我正在想,也许王新多年前受刺激太深后,像历史上某些‘教主’一样,自悟出了催眠术。跟那些动辄发展几百几千会众的‘教主’能耐比起来,他蛊惑了迟韬、顺便叫几个人跳楼也不算什么。图书馆里的倒霉蛋不管看穿他什么、被他推到铁柜上也好、自己跌上去也好,都是合理解释。”钟青叶摊手,“我只要再找出你的合理性,我的全部生活就再次科学和有秩序了。所以,我欢迎你继续跟我呆下去,以供我研究。” 福星笑意更浓,伸手同他相握:“那么,多多关照了。” 夕阳长长的照下来,她的另一只手还抱着那只瓷枕。梦还是醒?魔还是貘?钟青叶有很长的时间去猜度。 阿荧 2010-7-5 第6章 天使死了 今晚我遇见了一个天使——对啦,不要怀疑,就是那种头上带光环、背上长翅膀、其胖如猪、其蠢盖过猪的动物。 我遇见它——或者精确点说,是它找上门来——这件事的确值得诧异,我忍不住往它背后绕,想拔根羽毛下来以资纪念。 它躲开,怯怯的抗议:“你怎么可以这样子?” 我大奇:“那应该怎么样子?” “我是天使、天使耶!人家看到我都要惊喜、爱戴,人家……”它嘟囔。 冷眼瞟瞟四周:冷月、寒星、荒草、断碑,还是我呆惯的乱坟场啊,没有变成什么像猪的东东可以自由来去的天堂啊。 我打断这只飞过界的动物:“我不是‘人’家,是鬼火、鬼火ok?下次串门记得看清路先。乘我还没追究你擅闯鬼宅,请自己走路,不送不送。” “可、可是,人家找的就是你呀——给你带来好事情!”它快乐的宣布。 我翻个白眼:“什么好事?”——我怎么有点不祥的预感? 它得意洋洋的扬起翅膀:“我要带你上天堂!” “嗤!”可怜我吓的往后跳,小小的火焰一蹿三丈高。 “我们会感化你、净化你,你看你多幸运!”它兴奋的向我靠近。 “你你你——”天啊地啊,这只动物有病啊?疯牛病、狂犬病——听说口蹄疫对神经也没好处…… “天使长要我下凡帮助灵魂,我一下就想到了你!”它热情的伸出双手。 “疯子啊!谋杀啦!救命啊!” “我只是想和你握手——别跑呀——” 对话间,我们已形成“你追我跑”的局面(详情请自行参看恐怖片、武侠片以及星爷搞笑片混合版)。 ——在它造成的混乱中,在我的精心引导下,它终于一脚踢翻了这里唯一完好的坟头。 静 、 、 、 、 、 哇~~~~~~~~~~~~~~~~~~~~~~~~~~~~~~~~~~~~~~~~~~~~~~~~~~~~~~~~!! ~_~b  我一直以为只有女人看见蟑螂,才会发出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坟里跌出来的骨头和干净、完整啊,有什么吓人的? 叹口气,我很好心的飞回去,把它从白骨堆下拖出来。 “呜~~~~”它抽筋一样向我伸出手,“救、救、救我~~~~~~” 我很恶心的躲开——那上面湿答答的不知是眼泪还是鼻涕口水。 它脸上的表情太可怜了,可怜得叫人看了就想动手扁。我阴阴的一笑:“咳咳,你好象惊扰了一个无辜灵魂死后的安宁……”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这一条对完美无暇的天使来说就是死罪啦。 我好象看见黑色的霹雳向它头顶劈下。 它呆若木鸡,而后,跳起来口不择言:“可、可是——说不定这个灵魂是邪恶的、胡乱埋葬的、被我主唾弃的……” 这时候它的声音消失了,我们都看见那墓碑上刻着残缺的、但显然是经上帝祝福过的十字架。 “不但惊扰它,还污蔑它的清白……”天哦,看它的表情,我都不忍心把这句话说完。 “哇!”它大哭着扑上来,试图抱住我:“怎、怎么办嘛!人家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呃……先别慌,我有个法子救你。”我退到安全距离之外,小心的建议,“你加入我们吧?” “什、什么?”它的表情很白痴。 “我是说你脱离上帝,那么就不用归他管了,对吧?”我再进谗言。 “呃……背叛上帝……这个罪名不是更重?!”它打个冷战。 “我知道上帝对你们很严格。”我叹口气,“他说过,‘如果你的右手冒犯了你,那么就把它砍掉。’” “……”它藏起自己的脚,恐惧的猛点头。 “可是他老人家还说过,”我背诵道,“‘如果你的敌人打了你的左脸,那么就把右脸也亮他。’” “……?”它狐疑的盯着我。 “不用怀疑啦!上帝的指示在上:如果你是他的手足,就要被砍;如果你是他的敌人,就可以砍他——你选择哪种?” 它本能的拒绝:“我不要打上帝!——不过……呵呵,”它憨笑,“我也不喜欢被惩罚。” 这个时候它的光环开始褪色,并且摇摇欲坠。 我大力拍它的背:“东方佛祖说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你投身于黑暗,大大的高尚啊!” “哦……”这个时候天使就死掉了,站在我面前,一只新生的蝙蝠。 “走吧!我们去穿过沙漠穿过大蜃吐出的幻影,躲过老乌鸦的眼睛,拉了小乌鸦去死亡的泥泽上看妖精的团圆舞!” “可是……”小蝙蝠怯怯道,“好孩子这时候应该睡觉了……” “嗤!”我大笑着跳上它的翅膀,“我们不是好孩子,我们不在乎善恶的规则。我们要做的,就是抓住指缝间每一分快乐,就是任性并且妄为,高飞并且狂歌!” 大家好,我是鬼火荧荧,以上就是我消灭天使的经过。(下台一鞠躬) ——咦,什么?这个故事的意义在哪里? 故事一定要有意义吗?好吧好吧我这个的确不是为圣贤立言的故事,只是真事而已。 真实的事情里,鬼火可以不必按天堂的规则行走。(下台二鞠躬) ——啊,什么?荧不应该宣传任性越轨的坏思想,教坏天使? 呵呵,鬼火本来就不是好人——可是这位兄台,荧和蝙蝠的快乐碍着您什么事,要来指责?——您有没有见过温顺的好孩子,被冰冷的世界碰得遍体鳞伤?她本来可以保护好自己,越轨一点的快乐。可是天堂的规则比个人的快乐重要,“任性”是个该指责的词汇。 所以天下有那么多受伤的好孩子,雪白的翅膀血迹斑斑。 所以荧说了荧的事:当没有神爱自己,就自己爱自己;当天堂里只有拘束没有快乐,何妨任性的向地狱堕落。 天使?把快乐抓在自己手里,不必在乎镜子里是不是不再是守规矩的天使。 第7章 天猪要睡觉 1 一失云 “咚”的有人踹开窗进来,我和我的天猪一起转头瞪他,四只眼睛通红。 小狼挥手嚷道:“死煎果你还在陪这只死猪发疯啊?” 天猪立刻飞身扑去,四只爪子紧紧捉住他的胸口,扭着身子低嚎不已。 我尖叫:“不然我怎么办我怎么办?没有大西云天猪不睡觉,它不睡觉我怎么睡觉?” 小狼尖叫:“你这头蠢猪你给我死下去!” 天猪继续捉着他尖声嚎叫。 我崩溃的冲到小狼踢开的窗前再给它一脚,眼镜龟变的窗框浑身一颤,长长哀鸣一声缩脖子飞走,给我留下一览无余的蓝天,没有大西云的天空明亮得像玻璃。 小狼一边跟天猪搏斗一边直着喉咙跟我叫:“疯子你们一对疯子,大西云不见了有什么大不了,其他人还不是照样吃照样睡活得不晓得有多好?煎果,你要陪这头猪殉葬啊!” 我的心情低落下去。 是的他说的对。我们住在天空之岛上,神眷爱我们的岛屿,令它无忧无虑、高高漂浮于一切普通云朵之上,只有同样受神赐福的大西云才会陪在我们左右,定期用灰白的身体给我们拥抱我们,遮挡了阳光、制造出朦胧白夜,用它云涛的呢喃歌声哄我们安眠。虽然它前两天不知为什么忽然离开了我们的天空之岛,把白夜也带走了……所有人还是可以在明亮的天空下睡觉。我和我的天猪为什么应该例外呢? 每个女孩子都饲养天猪,因为它们吐的丝可以用来纺织出漂亮的衣裙。而我的天猪是所有天猪中本事最坏、脾气则最别扭的一只。这样都惯着它的我,是最蠢的一个主人。 更糟糕的是我一点都没有变聪明的迹象。 “我想,”我转过身去对小狼谨慎的说,“去找大西云。” “为什么?”他睁圆了眼睛。 “因为我的天猪不肯睡觉。” “它可以努力睡。”小狼飞快道。 “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作到的,”我给小狼解释,“譬如我不是故意要陪天猪发疯,但是看到它不睡觉,不知怎么也就睡不着。” “你是说……”小狼开始抓他的头。 “我相信天猪不是故意要不睡觉,但是没有大西云,它实在睡不着。” “是吗?”小狼问。 天猪狂点头,撸一把鼻涕到他衣服上。 “哇你这头死猪!” 我已经利落的爬到窗外去。 “煎果你干什么?” “去找大西云啊。” “这是不可以的,会被骂的!” “所以我们要偷偷的去。” “不可以!我没空!”小狼鬼叫。 废话!我知道再过两个月就是女皇殿下的寿诞。为了在庆典上扮演屠龙勇士,他把我的两盒银发卡全偷了出去,铸成一副护心镜! “连一头猪都不能保护,你还屠个屁龙啊!”我冲他吡牙咧嘴。 小狼想了想,对这个逻辑有点晕,于是换个话题:“可是你要怎么离开这个岛?” 他说得不错,大西云已经离开这里了,我们不离开的话是找不到它的。 可是要怎么离开呢?我们的岛浮在高高的空中,除了大西云以外所有的云都在我们脚底很远的地方,这么高,没有什么鸟飞得上来,岛上的任何东西也都飞不下去。 怎么走? 天猪困惑的吞食了一堆利口叶,啐出几团混乱的丝。 我想了一下:“抓着天猪吐的丝爬下去?” “你的天猪?呕,它有没有吐过比一团乱麻更像根绳子的丝?”小狼痛苦道。 “可是你有更好的建议吗?” 小狼摇摇头。于是我耸了耸肩。 二遇巫 趴在天空之岛的边缘,遥远地面吹来的风拨乱了我墨绿短发,小狼拿眼角瞟着四肢瘫软开始呕吐的天猪,冷冷道: “如果你现在反悔,倒还来得及。” 我严肃的按住天猪的肩: “听着,猪,现在你要为你自己的命运战斗了。能不能吐出可以用的丝?如果作不到,如果你自己都不能帮自己,还想要谁来帮你?” 小狼怪腔怪调吹声口哨:“煎果同学,你有没有考虑过向老师这门神圣的职业发展?” 我不理他,而天猪的表情开始神圣起来,甚至带了点壮烈的意味。它又给自己塞了一堆利口叶,沉思片刻,开始吐丝。 雪亮、坚韧、笔直,这是我见过最好的猪丝。 该死的天猪,要是它为我吐丝时可以像现在为自己吐丝这么卖力,我可以纺出够格向任何女孩子炫耀的袍子。 但此时不是算帐的时候,我和小狼把猪丝一头牢牢绑在最坚固的铁树上,抱着天猪向下滑去。 从来没有下降这么远,我的头开始晕,然后——猪丝“崩”的断了。 尖叫、翻滚、下落,为了一头猪的睡眠去集体摔得稀巴烂到底值不值得? 我发现地面好像是软的。 “煎果,你……重得像猪……”小狼在我身下,从牙齿缝里出气。 像为了反驳他的话,天猪“呜——”紧随着我掉下来,其势之猛,宛如一颗肥肉炮弹,当者披靡! 我们连尖叫的时间都没有,分头往两边跳去,天猪“咣”的砸下,溅起尘土、草梗与破碎的符咒—— 咦,符咒? “不带这样的!”一位紫衣美人慌慌张张跳出来,“明明说好,巫术的机关不可以用暴力来破坏,这样违反规矩……” 巫术? 我们呆呆望着她。肤如凝脂、眉如墨画,眼带桃花、唇含樱桃,真是位大美人儿啊!肩上还蹲着一只传说中才有的大尾巴金栗鼠。名鼠美人,相得益彰,果然不能是普通人:“所以,你是巫婆?” “男巫!”她大怒,“男!” “啊?” “我!”她指着自己扁扁胸部,气得喘不过气来,“我是男的!” 天猪短短蹄子抱着头,哼哼唧唧蹭到我身边来。我赶紧检查它,还好还好,这家伙皮糙肉厚,没受什么大伤害。 “神圣的愤怒啊!束缚!”紫衣美人放声尖叫。其声音之尖锐,锐不可挡,连他肩上那只金栗鼠都“蹭”跳出去了。我跟小狼也只有双手捂耳朵跳开。 当是时也,泥土与长天一色,断草与碎叶齐飞,等尘埃落定,天猪已经结结实实被糊在草梗泥巴里了,只剩一个脑袋露在外面,样子不是不好笑。 它老人家若是能听我的建议,平常多减减肥,刚才一蹦也就脱险了,何至于被这种白痴的“束缚咒”困住。 “终于有肉吃了……”美人蹲在天猪面前,泪汪汪,看来馋得不轻。 肉……有肉吃?!天猪吓得眼皮上的肥肉都抖了三抖。 “你要吃我的猪?!”我不敢置信。这是我听过最最、最最最残忍的事! “猪肉本来就是用来吃的吧?”美人翻了个白眼,继续转过头一门心思盘算,“煎、煮、炖?要不直接在外头放一把火烧了吧……反正听说‘叫化鸡’这道菜本来就是包上泥巴放在火里烧,我还省得再把泥壳去掉了……”说着,手指头已经燃起一团咒火。 连金栗鼠都看不下去了,鼓起腮帮子“呼、呼、呼”把那团火吹熄。 “你个吃里扒外的!”美人香肩一耸,把金栗鼠甩出三丈远! “你对自己的宠物也这么狠?”我气炸胸膛,冲上去要同他拼命。 “来啊来啊!”美人有恃无恐,召唤出无数闪电,像小蛇一样在身前游动,“有本事来啊!我吃一口肉有毛个问题啊?还有,这不是我宠物!这家伙是两天前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然后就缠住我了!这笨东西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话间,那只“自己掉下来的”金栗鼠又很没骨气的爬回到美人肩上,怯生生拉人家鬓边黑发玩儿。我把小狼推到前面:“救它!” “什、什么?”小狼指着满地乱蹿的闪电,“你要我跟它们打?” “你不是要当勇救公主的屠龙勇士吗?”我怒道,“不会先从一头猪救起?” “但是——”小狼还在叽叽歪歪。我一脚就把他踹过去了。他踉踉跄跄、哆哆嗦嗦拔剑,剑一出鞘,满地闪电贼兴奋的“咝”一吐信子,全冲他蹿过去了!他的宝剑像流星那般亮了一亮、整个人也亮了一亮,然后像块焦炭般轰然倒地。 没用的东西! 天猪泪流成河。我叹口气,同美人儿打商量:“你非要吃肉不可?” “巫是铁,肉是钢!”他掷地有声,“一顿不吃饿得慌!” “那你以前是吃什么的?”我问他。天上掉肥猪的机会应该不会很多吧,所以他应该有张常规食谱才对? “平常,有一种‘视肉’。”他眼泪又下来了,“视肉你懂吗?修行者专用的肉……” “长在修行者身上的食肉?”我没听懂。 “长在你身上!”他勃然大怒,旋即蹲到地上去画赎罪的巫字,“啊神圣的肉源原谅我吧……神圣的视肉啊,是从地上长出来的,一大块,圆圆的,割下来之后,它还会再长。你明不明白?可是一个月之前,它们忽然都消失了!再也没有了!害得我只能千辛万苦设陷阱抓活动物。哇!”说到伤心处,珠泪涟涟,一枝梨花春带雨,不知多漂亮。金栗鼠举起小爪子给他擦拭。 “呜……”我的天猪跟着嚎啕。一枝萝卜春带泥。 好吧,它再蠢、再丑,也是我的猪啊。我继续营救它:“其实不只它有肉嘛!你看,你看,这只金栗鼠也有一身肉不是吗?”虽然少了一点……蚊子肉也是肉,对不对? “吱?!”金栗鼠惊恐的瞪我。 “呃……”美人回顾它,“是倒是的……” “而且它两天前就来了,你真的想的话,两天前就把它吃掉了吧?总有个先来后到!” “嗯……”他沉思。 瞧金栗鼠那小眼神儿,一头撞死我的心都有! “等一下,莫非……”我灵机一动,恭维美人儿,“莫非你太善良了,根本就不忍心吃动物?” “呜……”美人的脸垮了下去。对一个男巫说什么“善良”是挺污辱性的词儿,就像冲一位军人说“你晕血吧”差不多,都很有杀伤力。他的自尊心当场就碎了一地,挣扎半晌,“我只是……太缺少锻炼了,给点时间、给点机会,我一定、一定可以——” 给他机会,我们就死定了!我用力插嘴:“不管怎么说,视肉忽然消失,这件事比较奇怪吧?” “唔……” “我们也发生了怪事哦!不知道有没有联系。我们的大西云消失了,害得天猪睡不着——啊对了,老睡不着的动物,体内会有毒素哦,吃下去肯定拉肚子。为了你好,你还是去找圣物视肉吧。” 美人儿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能找到我早就找了,这片森林里是没有了。” “那我们去其他地方。”我挽起他的手,“总比死呆在这儿强吧?走啦走啦!哦,为了增加人手帮忙,把我的同伴和宠物放出来吧。” 美人叹口气、又叹口气:“也只能这样吧……不过,不过!”很不甘心的补充,“巫师是不跟人合作的哦!我没有跟你们合作,只是利用你们哦,明不明白?” 我说明白,他念个咒,天猪从泥壳里出来了,虽然身上还花一块白一块粗犷得像它没进化时的祖先似的;小狼也从焦炭状态中还原了,虽然脸色还是黑的——嗯,好吧,这也许只说明了他的心情之郁闷,不说明美人的咒术太渣。 虽然之后我们一次又一次见识了,他的咒术确实很渣。 怎么说呢?譬如要开步走,你会怎么做?是不是只要开步——走!这样就可以了吧? 错!这种简单程序只适用于我们这种俗人,不适用于美人,美人之所以是美人、又身兼巫师,注定要闹出些妖娥子的。 达成合作共识后,美人儿熟门熟路带我们穿过树林,我以为总该是向辽远而神秘的远方进发吧?结果走出五十步,面前一只大南瓜掏的旧屋子——是他的香闺。 “我要做点准备。”他宣布,一头从南瓜蒂那儿钻进去,“乒拎乓啷”的就在里头鼓捣起来。我们百无聊赖坐在外头等他,老南瓜的霉味儿一阵一阵往我们鼻孔里钻。 这只南瓜个头也真大,吞下我们两人一猪绝对没问题,显然是只圣物,但再神圣的植物,被人摘下来搁在地上不知多少年,满身挂着老苔藓,也难免有点异味的—— “这不是异味,是我的怨气!”南瓜说。 咦咦,南瓜在说话? “废话,把你砍下来搁在地上八百年,啥事儿也干不了,你也只好发发牢骚解解闷了。”老南瓜怨气显然很大,“我是谁?我给公主当过马车!成全的那是一段千古佳话呀。他们小俩口幸福甜蜜去了,童话千古流传了。结果功臣是什么下场呢?功臣戳在这儿给死巫婆子子孙孙当门房……” 门房? “吱呀”,旁边一株大树开了门,两个沉重的鳄鱼皮箱子被推出来,金栗鼠跳在上面,用力挥舞爪子替主人加油。美人汗涔涔的脸从皮箱背后露出来,一袖子就把可怜的小东西撸下去了:“吵死了!” 啧啧,真粗鲁! “你为什么又从这里出来啊?”我看看南瓜、看看树。 “那边是大门,这里——这里是腰门。”美人比划着道,“不然怎样?扛着两只大皮箱从南瓜顶上爬出来?你有能耐你试试。” 瞧这口气臭得,跟那只八百年老南瓜一式一样! “所以你要扛着这两只大皮箱上路?”小狼好容易精神和肉体都从焦炭状态中恢复过来,很酷的靠在旁边,嘴一撇,“体力很强嘛?” “谁说我、要用体力了?”美人奇怪的回答。 小狼迎着他和我的眼神,脸变白了:“不是我。我才不会做苦力!不!绝不!死也不!” 三重复格否定,语法老师说,这是诅咒一般强烈的心声。 “不要这么紧张嘛!其实……”美人弹了个响指,“有一种漂浮咒,是可以让物体自动漂浮起来的,然后你们可以不花力气的把它们扛在肩上……” 箱子应声浮起,离地三尺。 “那就好了!”我松口气,“那咱们走吧——” 金栗鼠响应我的号召,“吱”跳上箱子。据格致老师介绍,物体起跳的时候有个竖直向上的速度、还有个水平移动的速度,当它跳到另一物体上时,会让这物体受到一个水平的力—— 于是那皮箱就受力了,一受之后就向前漂移,一漂移就——“咣”的摔了下来,比浮上去还要干脆。 “啊呵呵……”美人心虚的笑,“果然我的漂浮术,对‘移’这种动作还是没有办法。一移动就会重新获得重力……” 那这种法术是有毛的用啊!我们瀑布汗,连天猪都冲他不屑的亮了亮鼻孔。 “反、反正,你们要帮忙扛!”美人诱哄不成,跳脚来硬的,“不然我一个人扛不动!” “你为什么一定要带这么多东西啊?”我扶着额,很头痛。 “呜,很重要的啊……写好的常用符咒、备用的空白符咒、用来写符的魔法笔、不同型号的魔法笔、用来写符的魔法水、备用的可调和魔法水、辅助用的魔法杖、不同型号用的魔法杖……”他打开箱子如数家珍。 “为什么还有锅子?你要炒魔法符来吃吗?”我好奇。 “魔法坩锅!你知道魔法药的组合有多少种吗?恒河砂数不能穷尽,所以带是带不全的,带个锅子好根据不同情况针对性的熬药啊!你看,这里我还带了魔法图鉴,遇见不认识的动植物时可以备查……你们见到巫师,总觉得巫师什么都会,可是巫师也要道具的啊!”美人说到伤心处,声泪俱下,“巫师出趟门容易吗……” 我看得心酸,回头瞄着小狼。小狼一步步往后退:“不!为什么是我?我——” “你要当屠龙勇士,”我拍拍他的肩,“勇士是需要锻炼的。” “对了!”美人高兴的掏出一只水晶球,“你们不知道该往哪走吧?这只球可以说出答案哦!想知道答案吧?想的话就要帮我扛箱子哦!” 小狼认命的低下头,掂了掂箱子,还是举起手讨价还价:“就一只!两只的话,你们给我收尸好了。” 说得不错。我回头看天猪,拍拍它的肩,打算叫它出点力,结果它很鄙视的看了我们一眼,回头抱着树,啃啊啃,啃出了四只——轮子…… 不久之后我跟小狼很丢脸的一人肩上背根绳子,拉着装了轮子的大皮箱往前走。智慧的天猪背上也搭根绳子,在我们中间昂首阔步,心安理得的出工不出力,而美人巫师带着花栗鼠抱着水晶球坐着扫帚在前面跟我们指路—— “扫帚是用来飞的吧,但我怎么觉得他还是用两条腿走路啊?”我气喘吁吁问小狼,天猪附议。 “我如果能让扫帚飞起来,也不至于叫你们拖箱子了。”美人恼羞成怒的回头,“还有什么问题?” 有!既然不会飞,那老老实实走路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非夹着扫帚前行啊?就算他长得再美,夹着扫帚扭来扭去的走,还是怎么看怎么像鸭子一类的扁毛动物……他扭得不累,我看着都累。 “巫师怎么能像平常人那样走路?不说腾云驾雾,我至少、至少,也要坐在一把扫帚上啊!”他握紧拳头坚定道,“战士就算生命的最后一息、就算没有力气挥剑,也要握剑的吧?这是职业操守。我死也要死在扫帚上!” 好的,好的,接下来我没什么其他问题了。接下来我就是希望有机会的话请他到我家里走走,帮我扫一下地……看看他的脸色,我识趣的闭上嘴。 第8章 天猪要睡觉 2 三战鸟 长途跋涉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走得眼冒金星时,我产生了幻觉,好像在这荒凉的林子里看见了其他人走过的脚印:歪歪扭扭的林子印、几双脚印、树枝划过地面的印子、还有猪蹄印…… 是我们自己留下的足迹?还是说林子里有第二头猪? 小狼脸垮了下来,一个箭步揪住美人的脖子:“你到底会不会看方向啊?” “放开!不然我——”美人还没威胁完呢,水晶球一个没拿稳,“哧溜”就滚到地上了。 于是我们都看到水晶球里有个老太太不耐烦的敲着拐杖训斥:“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地图!想知道路,你鼻子底下长的那张什么东西,不会问啊?” 美人当场要哭出来了:“奶奶,不带这么丢我的脸。” 老太太哼哼着“biu”一声消失。美人拣起水晶球揣在怀里,尴尬的对我们笑笑:“那个啥……奶奶去世后住在这里,为我提供灵力……” “那你到底知不知道方向?”我们问重点。 美人作深沉状:“我想,一直朝前走,总会到达终点……” 小狼气得把他朝树梢上丢:“你不是会漂浮术吗?上去!” “干干干什么?”美人手捂着袍子下摆,尖声乱叫。 “你到底是巫婆还是男巫?”我张大嘴巴,“为什么你比我这个女孩子还害羞啊?” 小狼对着美人拉开嗓门,压过了我:“你看看方圆百里有没有活人可以让我们问路!”吼完了乜我一眼:“煎果你也算女孩子?” 我不是?有本事他今后不要再偷我的发卡、不要再抢我的曲奇—— “上面没什么的啦……”美人在上面不安的转头四顾,“除了——哎呀!”落下来,伸出个指头往左前方指一指,动作很小很小,“往那边走。”声音也很小很小。 “没事吧?”我觉得他像是病了。 “我恐高。”他细声细气回答。 “……”那如果他出生在我们天空之岛,岂不一睁眼就吓死了?我和小狼无言对视。 两百步外,森林豁然消失,我们眼前一亮,只见到一大片无际的平原,铺满细茸茸的春草,许多农田错错落落开垦在平原上,长着茂盛庄稼;田野间有几栋石屋,披着茅草的苔藓的外衣、开出细碎小花,吸引许多蝴蝶翩翩飞舞。乍一眼看去,真是美呵!看了第三眼、第四眼,就有些不对劲:春草是灰的、庄稼是灰的、苔藓是暗黑的、小花和蝴蝶是苍白的,这里好像一点颜色都没有,连天空也是灰濛濛的,沉沉压在我们头上。 那群大鸟从云里冲出来时,一点征兆也没有。 它们的目标明显是我们,尖尖的大嘴、宽阔的翅膀,对着我们就冲过来了!我们忙往农舍那边跑,希望能找个屋顶躲避一下,但是居民们纷纷合上了门板和屋板,还向我们丢石头、丢刀叉、甚至丢鞋子。美人显然是对巫师名声之差很有自觉,主动喊道:“我不是来祸害你们的,我就是来避避!”居民们还是照打不误。从他们急促的叫声中我听明白了:他们怕我们把大鸟带过去,毁了他们的房屋。 “呱”,一只大鸟爪子划过我肩背,火辣辣的疼。小狼低头拔剑,准备抵抗,一边指挥:“煎果,你们先退到森林里!” 说得不错,森林里高大的树木可以挡住大鸟的攻击吧?可是如果进去再迷路怎么办?我有个更好的主意,冲美人吼叫:“你放魔法啊!”美人“呃呃”两声,也不知说什么,慌不择路抱头往左边逃了。天猪把自己卷成一个球,看也不看的咕噜噜往右边滚开。而一只大得不能再大的鸟,在小狼的剑将出鞘、未出鞘时,低头向他啄来! 天啊,小狼那把剑是什么玩艺儿我知道,号称童子军商店里出售的最锐利一把,充其量也只能切切巧克力。而这只鸟,嘴巴锐利得像我老妈刀案上的剔骨尖刀! 我来不及害怕,纵身扑上,抓住了大鸟的爪子。 ——确切说,是爪子上的腿。 不管它的爪子有多么锋利,腿总是无害的,我攥住了,死死的不放手,希望把它拖住。免得小狼的脑袋瓜上被啄出个大洞。 大鸟受了惊,放过小狼,扑腾着巨翅飞起来,发出尖啸,我满眼都见到黑色和白色的羽毛乱飞。 它一定是群鸟的首领。它一尖啸,所有鸟儿都跟着它飞起来,暂时放弃了对地面目标的攻击。 “煎果,跳啊!”我听到小狼绝望的大叫,“你这个蠢蛋!” 对哦!我后知后觉的想,在大鸟起飞时我就应该放开它的腿跳到地面上的。不然,飞得这么高的我,是该怎么办?除了顺便欣赏一下森林的风光…… 咦,这片森林,好像宽只有几百步、长只有数千步。根本是一座小森林吧?在这样的高度我看得清清楚楚。笨蛋巫师就是在这样的小森林里带我们兜来兜去的迷了路? 我很愤慨,不由得捏起一个拳头向空中挥舞了一下,结果放开了大鸟的一条腿……结果是致命的。 我原来抱着它两条粗腿,它翅膀拍不到我、弯腰也啄不到我,对我没奈何。现在我放开一条腿,它立刻弯起那腿,用那只爪子来抓挠我! 它那爪子闪着寒光,给迎面抓中一下的话,我还有命在吗?更可恶的是,其它那些鸟儿也反应过来了,落井下石,纷纷向我扑来,准备给我一记狠的! 我不会在半空中沦为群鸟的点心吧…… “煎果,跳!”小狼的大吼声震天动地。 他从天猪嘴里硬拉出一把猪丝,一头还衔在天猪嘴里、另一头则按在地上,长剑像箭一样搭上猪丝,他一脚蹬住天猪,紧紧拉住猪丝,把自己变成弓身,冲我吼完之后,手一放,剑似脱弦之箭飞来。 他的准头向来不太好,一起去花园偷摘苹果时我就有所领悟,如果你敢站在他弹弓旁边五米内,并且不快点找个地方避难,你很可能就成为弹丸的受害者。同你与水果的方位无关,他的出手完全要看星相和月相的随机作用。 所以那把长剑一脱弦,我就认命的松开手,向下坠落。 下面是森林,有蓬松的树冠、体贴的藤蔓,掉下去也许不至于死。但是如果被他长剑穿心,我发誓我会死得很冤。 横下一条心,我张大眼睛看着自己下坠,几只大鸟出现在我下方、没有及时闪开,我甚至往它们背上踩了几脚,成功延缓了落下的速度。 树冠接住了我、随后是密集如网的藤蔓。 “煎果!”小狼哀嚎着冲进来打算为我收拾遗骨的时候,我一只脚被藤蔓缠住、头朝下晃荡着,气若游丝跟他打招呼:“想办法把我放下来,当心,别让我脸朝下着地……” 大鸟们不甘心的在上空盘旋,许多都羽毛凌乱、血迹斑斑。 “咦,我伤了这么多鸟啊?”小狼一边替我解藤蔓,一边仰头欣慰道。 “你以为?”我不客气拆穿他,“它们大部分是冲过来想啄我,结果我忽然往下跳,它们收不住势子,啄到彼此,这才受伤的啦!” 小狼一射出箭、就埋头冲过来接我,所以才没看清。我可是张大眼睛看得清清楚楚,他那把长剑,当空飞过,倒是把那些鸟儿吓了一跳,作用也仅此而已,随后掉下去,就不知掉到什么地方了啦。 “我要找到它。它是我半年的零花钱!”小狼悲恸。 是,是。那半年他就没舍得买零食,都到我这里来抢的。所以我对这把剑也拥有股份,有资格一边抱着他的脖子狼狈回到地面,一边推他:“别管什么蠢剑了,快出去帮忙!这些鸟又去啄谁了?” 真的,它们对藏在密林中的我们没办法,乱飞了会儿,好像又找到了目标,齐唰唰向林外某个点冲下。 是美人巫师还是天猪?我心如焚。 跑出林子,我们正好见到美人抱着天猪跌坐在地,大鸟们对他们袭击,可美人怀里忽然有透明的光柱冲天而起,大鸟们被冲得七零八落、伤上加伤。我跟小狼也奔到他们身边,挥拳威胁、在地上拣起石子打鸟儿们。它们悻悻的又试着俯冲两次,光柱更凛厉,打头的大鸟终于受不住了,短啸一声,领着众鸟离去。灰色云层在它们身后合拢。 总算……告一段落了?我们脱险了? 小狼忙着拉开美人的衣襟查看:“你有什么法宝啊——哎哟!” 水晶球里的老奶奶咬了他一口:“非礼勿动!有伸手进别人怀里乱掏的吗?” 美人讪笑着把球捧在手里:“刚刚全靠奶奶的灵力啦,我自己哪有这本事,仅剩的几张祖传符在设陷阱和打你们时都用得差不多了……啊呀!”捂住嘴,很生气自己怎么把这么重要的秘密随口就说了出来。 老奶奶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背过身去,也懒得骂他了。至此我们总算知道他有多渣。 我扳着他的手臂:“那座森林不大,你怎么会带我们走那么久的?” 美人双颊“呼”又红了起来,捧住脸:“别看我!我是恐高,才不是因为漂浮上去才发现森林这么小,有所内疚……啊呀!”咬住嘴唇,很生气自己怎么又说了老实话。 小狼抱住我的腰,我手脚齐挥:“别拦我,我要揍他!”难得有人能把我气成这样的。不揍他一顿都对不起他这样的渣! “好啦好啦!先不提这个!”美人躲到天猪后面,抱头道,“我的花栗鼠不见了,能帮忙找找吗?” 我原以为他故意岔开话题,可那只花栗鼠就是真的不见了。笨美人甚至想不起来什么时候不见的,大鸟来袭的之前还是之后? 我们只好分头找。我跟天猪一队,小狼跟美人一队。美人跟小狼很不对盘,但是考虑到美人杯具的认路能力,还是把小狼派在他身边好一点儿。免得找回花栗鼠后,我们还要再找一次美人儿,恐怕比找花栗鼠还难。 居民们仍然躲在他们一幢幢零星散布的小楼里,想找个会喘气的问话都难。我搂着天猪漫无目的走啊走,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虽然天猪一直没抱怨,但是它的生命火焰越来越弱了。任何生物都是要睡觉的,如果不行,那就会削减生命的烛光,直到烛光归零,灵魂也就化为一缕青烟。这不是玩笑。 “说到底,为什么不睡呢?”我恨恨骂它,“就像小狼说的,其他人也还是睡得好好的不是吗?” 天猪委屈的向我眨巴着小眼睛。 我们的大西云呵,虽然没有多绚烂的色彩,但总是温柔伴在我们天空之岛的左右,不离不弃。我们的岛屿实在太高了,永远能接触到阳光,只有当它定时搂抱我们时,我们才能得到白夜,光线变得朦胧,人变得疲倦宁静,它哗——哗的云涛声模模糊糊、千回百转,胜过一百首摇篮曲。 总有一些东西是这样的:它在的时候,你觉得它温馨美丽,但并非性命交关那么重要;当它离开之后,你才会醒悟,它就是性命交关的。不管别人怎样对你一次次说,你还可以活下去,活得很好。但是不行、不行、就是不行。只有它。除了它,怎样都不行。 我叹了口气,踢起一块石子。 “吱吱!” 哎,这是什么声音? 我们往那儿走,声音更大了,除了“吱吱”还有“吱呀”、“格吱”什么的,像是两只老鼠在对打。 对嘛!除非遇到强敌,否则看花栗鼠的样子,它不像是会离开主人很久的嘛!我赶紧冲下去,在田野的小沟里,见到一团稻草在那儿动来动去。情景非常之怪异,我把眼睛揉了又揉,才确认—— 真的是一只稻草人和一只黑白纹的大鸟在打架,没有花栗鼠! 那只大鸟样子也太醒目了,一看即是攻击我们的那些坏鸟之一。攻击我们的就是敌人、攻击敌人的就是朋友,我冲天猪把手一挥:“上!” 我们一人一猪的重量,成功帮助稻草人将大鸟压服。 “谢啦!”稻草人气喘吁吁道,“这东西也不知从哪来的,竟敢对付我看守的田——嘁,我看守的田!我受命看守的田……” 那只大鸟懒得再听稻草人华丽而空洞的三重赋格,很受污辱的扬着硬嘴壳子道:“你当谁要吃你破谷子啊?咱向来是吃肉的!谁对你的田有兴趣?咱是来找目标的!” “什么目标?”我很紧张,“喂,你不会是把花栗鼠给吃了吧?” “谁对那种破老鼠感兴趣!”它嗤之以嘴壳,“咱家要找的是——哦,该死!”把嘴尖****泥地里,不再开口。 “找什么?说呀!”我心里卟嗵卟嗵跳。 它闭紧绿豆眼,打死不开口。 “谁派你来的?说!不然——不然拔了你的羽毛去做被子,把你裸体卖进烤鸡店哦!”我威胁它。 稻草人和天猪全都吓得抖了抖,然后崇拜的望着我,满脸都是“老大你好邪恶啊!” 大鸟双腿抽搐了一下,拉了泡屎,还是啄着泥地装死,拒不开口。 我也没办法了,抱怨道:“这年头,怎么怪事这么多!” 稻草人窸窸窣窣想再站起来,老是无法成功,也跟着抱怨:“就是!先是我失去了颜色,然后又这么倒霉被扁毛翅膀扑倒。” 他只有一条独腿、腰杆硬梆梆的、双手又短,确实难以自己再站起来,我扶着他帮他起来,顺口问:“你以前是什么颜色?” “金色。”他悲叹,“像成熟稻田一样的金色。现在看我成了什么样子?灰色——嘁,灰色!度过几场风雪的衰老稻草人一般的灰色!就像这个世界一样过早踏入了衰亡……” “这里原来是其他颜色吗?”我转头看灰色的田野、灰色藤蔓、灰色农房。在一片灰色衬托下,巫师的森林绿得简直异样。 “当然!”稻草人憧憬,“碧蓝的天空、黑油油的泥土,苍翠的树木、深深浅浅的绿色植物,矮小荆豆开出灿烂花朵,粉红石竹簇拥着优雅得如同贵族小姐一般的紫罗兰,到处都是翅膀像金丝绒那样可爱的小蝴蝶。当麦浪也变成金黄色,我张开双臂守卫它们……” “那什么时候开始,什么颜色都没了?” 稻草人仰头向天想了很久:“四十几个日月之前。” 那就是一个多月。美人说视肉消失,也是一个月之前。“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特殊事情吗?”我急着问。也许跟两天前我们大西云消失有联系? “一个月前?”稻草人困惑,“一个月前就是什么颜色都没了——嘁,颜色!如同大地灵魂一般的……” 在他再一次长诗感叹中,那只大鸟悄悄踮起爪子往前爬行了半寸。天猪及时发觉,一屁股压在它尾羽上。我赶忙抽出一股猪丝把它五花大绑,留着慢慢拷问。绑好了,不远处水晶光柱也再一次射向天空:这是我跟小狼约好的信号,表示他们那边有发现了,召唤我们过去。 “跟我们一起来吗?”我问忙着把自己重新往地里栽的稻草人,“我想找我的大西云,有个巫师想找他的视肉,你要不要找回你的颜色?” “你知道我的颜色在哪里?”稻草人停止了动作。 “不知道……但是,出去找找,机会总会更大吧?”我回答。 稻草人胸腔的稻草一阵乱响,像是发自内心的大笑、又像叹息:“这里没有一个人在乎颜色。他们以为留在这里等待,神秘消失的颜色就会像春天的燕子一样飞回来。或者,就算飞不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灰白的生活对他们来说,比起彩色的生活略有不便,但也没什么大不了……” “是的就是这样!”我拼命点头,“但是有些人就不行对吧?失去了颜色、或者失去一朵云——” “有些人看不见、有些人不在乎、有些人却难以活下去。”稻草人严肃的把手上破蒲扇举起来,像骑士举起一把剑,“你说得有道理。我将向远方寻找我丢失的颜色。” “不过你不守护在田边,有没有关系啊?”我略为内疚的瞄一瞄茂密的庄稼。 “只有稻谷成熟时,扁毛翅膀们才会大举入侵。”稻草人晃着脑袋,“只有稻谷们散发出金黄的香味,才叫成熟。这种灰色的是什么呢?不,我拒绝承认它们是成熟庄稼。走吧,走吧!我要找回我的颜色,和它们的颜色一起。我们都不是为了灰白色而存在的。要么回到过去,要么再也不。除了远方的道路,我们再没有其他路!” 灰白庄稼们沙沙摇动着附和他。他木头的独脚一跳、再次跳离了土地的束缚:“走吧!我们去赢回我们的荣耀,或者永远安息!” 这都什么跟什么?我头有点晕。把这家伙带上……我们的队伍是变得更奇怪了吧? 我提溜着一只大鸟、领着一个稻草人回到小狼他们面前时,花栗鼠表达了热烈的兴趣。它想钻进稻草人的胸腔里筑巢、并想拔几根鸟羽毛垫在巢里。可惜两者都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表达了最强烈的抗议。 “哪里找回来的呀?”我揪着花栗鼠的后脖颈把它从稻草人身上拎下来,放回美人怀中。 “问他。”小狼冲美人努努嘴,脸色难看得不能再难看。 第9章 天猪要睡觉 3 “是在我怀里找到的……”美人扁着嘴,“这不代表我太粗心。也许是它什么时候又跳回我怀里呢……啊,先别急!”面对我们捏紧的拳头,他急着想将功折罪,“我记得祖传有一份地图,说的是‘从天而降灾殃时’,应该去什么圣地找帮助。这些鸟不是从天而降么、不是很灾殃么?所以,我们照那份地图找,就可以有方向啦!” 有方向是好事,但是——“大鸟来袭是刚刚发生的事,你的祖先就能预料到,画下地图吗?”我率先表达出疑惑。 “谁都知道,巫族是有预言能力的好不好!”巫师不屑的扬起下巴,“——好吧,我学业不精——但不能否认我祖先的功绩啊!他们什么东西留不下来啊?而且,更重要的是,发生任何大事时,不是都有藏宝图、探险图出现的吗?多少英雄史诗里都证明了这一点啊!” 小狼被镇住了。我几乎可以看见他大脑里飞快的掠过史前赞歌、屠龙传说、宝剑迷踪……等等那一切被他翻得起了毛边的传奇故事,最后不得不承认巫师的话有道理。连这样讨厌美人的他都无法反驳。 “那么,把地图拿出来看看。”他要求。 “呃……”美人的视线滑向四面八方。在大鸟的袭击中,他的箱子跌开了,东西丢得七零八落。 “那些花儿到哪里去了?它们散失在原野的怀抱里。”稻草人不合时宜的吟了一句诗。我们则悲凉的扫视广藐大地上的“那些花儿”…… 最后,那卷“古老的地图手稿”找到了,一起找回来的还有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魔法杖、魔法锅什么的。美人声称:“最重要的东西仍然失落,包括我用来替换的一打巫袍!”我们鄙视他一眼,不再理他,将那些找回来的零碎东西都放在大锅里,用猪丝系在稻草人背上,连那只大鸟也一起塞进去。稻草人慷慨的声称:“尽管系上来吧!竹骨的稻草人是不会被这点东西压弯腰的。” 我们从此彻底摆脱了美人那两只笨重皮箱。 四西马 根据地图,我们一直往西走,走过了灰白的乡村,眼前是一片新的土地。 云朵终于变白了、也变得稀薄,萦绕在天空上像许多条白带子,精巧的织成各种花样,像是故意给天空绘上的奶油装饰,又像是刻意拉起来的丝幔、想掩盖什么秘密似的。 云朵下面的大地没有山,但也并不平坦。许多斜坡,那些斜坡有的短得突兀、有的长得过份,彼此交错,像一件复杂的折纸作品。许多大大小小的屋子就在折纸的皱褶间依势而建,有时相依相偎、有时又层层叠起,复杂得叫人头晕、考究得叫人心生畏惧。 “这是一座迷宫吗?”我惊叫出来。 我们之间唯一方向感优良的小狼当仁不让手执地图卷,对着那复杂的地市看了很久:“真奇怪,地图应该是指示怎么从这里走出去的——我们要穿过它,前往另一边的森林——很久之前的巫师,真的预料到我们需要它?” “我说吧?我的祖先……”美人忙不迭的表功,声音却卡死在喉咙里。 一个巨大的女人面容从我们面前浮起来,下巴搁在地平线上,头发飘飞在云间。 她看起来很老了,但面部线条仍像雕像一般端正柔美,深深的皱纹并未破坏这种视觉效果,反而如同花纸上的装饰纹般令她的脸别有韵味;她双颊仍然有着两抹玫瑰红色,像是病容、又像婴儿,笑起来时,嘴里一颗牙都没有,也像婴儿——我再没见过像她这样丑得怪异、美得惊心的女人。 “妖精?”我躲到了小狼身后。就算他丢失了长剑,他至少是男孩子!应该保护我不是吗? 巫师抱着花栗鼠,紧随着我,也躲到小狼背后。我万分鄙夷瞪了他一眼,恨不能把他踢出去。小狼倒不介意,跟稻草人肩并肩站立,把我们护在后头,对那女人的影像喝问:“你是谁?” 大鸟在铁锅里疯狂挣扎,像是被谁倒了一勺滚油。女人嘴里吐出笑声,清脆而寒冷,如同初冬早晨的冰凌:“你们要继续往前吗?” 小狼沉声回答:“我们要往前。你有什么意见?” “意见……呵,没有,没有。”她低下头,但不属于软弱羞怯,倒像在强忍嘲笑的样子,“本来以为要费其他脑筋的呢……没什么,没什么。你们既然这样蠢,就走吧。” 太阳在地平线落下去,像一只被无形大嘴吞噬的荷包蛋,逐渐消失。那女人也随着夕阳缓缓消失了。铁锅里的大鸟不再出声。起伏的斜坡变得黑黝黝的,如同成群怪兽一般伏在我们前面。灯火这里一丛、那里一簇亮起来,映着天上星星,都像是怪兽的眼睛。 我怯生生拉了拉小狼的衣摆:“现在我们怎么办?” 小狼咬了咬牙:“走!” “不行啊!”巫师声音里带了哭腔,“我的花栗鼠又不见了。” 我几乎晕倒:“你刚刚不是还抱着吗?” “是啊,可是一转眼就……也许被吓跑了?”巫师着急道,“再帮我找找呀——” “天已经黑了,先借宿吧。”小狼理智的建议。 我帮腔:“就是就是!反正你也不喜欢它,一直对它这么凶不是吗?它不在你身边也好。” 巫师愣了一下,又愣了一下,嘀咕道:“也对。”撩起袍子,领先走进了迷宫城市里。 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有点寂寞? 大鸟又啄了一下铁锅,小狼把锅掀开一条缝:“干嘛?” 大鸟小心翼翼探出一个头,左右看了看:“嘿嘿,那啥……我就是饿了……有肉吃不?” “吃你!”小狼“咣唧”又把锅子合上了。 这座迷宫城市名叫“西马”,它的名字用花岗岩刻在城市的入口,那么沉重,希望所有人都把它搁在心头似的。城里所有建筑也几乎都是花岗岩制造,相当古老了,地衣慢慢的向上侵蚀它们,但最多侵蚀到墙壁的一半为止,那些高大墙壁的上半部,总是用某种神秘的方法努力保持洁白。看着它们你会有种错觉:它们是被群蛇缠绕的少女,努力向天空伸展着手臂,希望用星光来洗涤自己,但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吞噬到了腰部,离灭顶之灾只有一步之遥,于是她们的气息都变得哀婉消沉。 也许是入夜的关系,街上没什么行人,偶尔几个也带着可疑的气息,我们问:哪里有住宿的?他们默默回身指了指。 在蛛丝般交错联环的大小街道、巷道、甚至只可以称为“管道”的通道间,我们像瞎子一样磕磕绊绊,问了一个人、又一个人,经过一个斜坡、又一个斜坡,穿越一条溪流、又一条溪流。当旅舍终于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不约而同的长舒一口气,不需要再问谁,也有“就是它了”的感觉。 所有居民的住家窗口都蒙着一层湖蓝色的纱幔,由于这种颜色接近夜空的颜色,所以极富有伪装和欺骗性,间或桔黄色的灯光——如果有的话——从纱幔后头射出来,才让你相信窗后不是一片旷野、而是一户人家。但那家里面有什么?却影影绰绰再也看不清。至于旅舍,完全不是这样。 它是一栋足有三层的石制建筑,倚在一道特别斜的斜坡边,有清流从它旁边奔泻而下。它山墙上挂着招牌,用几种不同的花字体来书写,我们一种都认不出来。但是它的窗户和门口都是大开的,烈烈的桔黄灯光,像怪兽的眼睛与嘴巴一样快活打着招呼、跟所有人打招呼。 怪兽也好,怎样也好。我们倦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一步踏进去。 里面烟雾缭绕,不知有多少人。斑鸠琴的音乐声断续跳跃,但是看不见琴手。有人喝酒、有人大吃大嚼,有人搂着腰跳舞,有人在角落里头倚着头嘈嘈切切交谈,偶尔警惕的抬起眼帘扫一眼,眼珠子血红。 小狼和巫师去与店老板交涉,我则被一张桌子吸引了注意力。 那张桌子,只有一个客人,他趴在桌上鼾声如雷,满身酒气。而他手肘边有叠纸,一枝钢笔在纸上自己起舞,写下一些字句、又划去、再写些新的,并且自己嘟嘟囔囔读出来: “一个人的完整生命……隐约可见……他们只不过是群农夫。” “你在写什么?”我好奇的问。 “不要跟我说话。”钢笔回答,“我正忙着,我的主人正在写作。” “他正在睡觉。”我瞥了瞥那个醉鬼。 “是的。我是他的笔。他在写作就意味着我在忙着。你连这都不懂吗?” “好吧……”我困惑的摸了摸鼻子,想走开,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下去,“写作很难吧?” “还好,并不比炒个蛋包饭更难。你只需要把几大卷游行的和古典的文摘都装在笔帽里——我是说你的脑袋里,然后找到个有交谈的地方——譬如这个酒馆,把人家说的话摘取精华,用流行和古典的文法分别重新润色过一遍,记在纸上,就是你自己的文章了……癞蛤蟆是个骗局!天啊,因为跟你闲聊,我都错过了多么有力的断言啊!”它在纸上唰唰唰写下去。 隔壁桌是有个醉鬼在大大咧咧宣布:“屈逸国是个可笑的骗局。屋檐下放个大缸,接了雨水,用什么让它净化呢?当然是用乌龟,凭着我十八代祖宗的胡须发誓!可是他们说,不。当你太太去那边租房子,担心的问他们:‘你们有乌龟吗?’他们回答:‘不,夫人,我们有癞蛤蟆。’别被他们一本正经的表情迷惑,他们并不是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风俗——除了我们西马城之外,还有什么其他风俗呢?不不,他们是在欺骗……” “收回你的话,或者拔你的剑!”有个人跳了起来。从他一身的灰白色上,我很容易判断他来自于我们刚刚经过的原野。 醉鬼用嘴里的酒气回敬他。他挥出一拳。两个人的意见分歧很快成为一场群殴。旅舍见怪不怪的把他们吐到了外面,像吐出一只怪味的螺狮壳。我听到他们在外面仍然断续争吵:“我们西马城是抵御女巫的防线!”“不,当初是我们屈逸国把她们赶到遥远的西方的——” “屈逸国?”我问。 “东边那个种田的国家。”钢笔漫不经心的回答。 “我们?”稻草人困惑的挨过来,“是说我们吗?唉,我一直沉醉于守护的田野,竟然忘了它的名字……” “那片忽然变灰白的大地吗?”我也热心问,“笔,你知道它们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灰白?谁知道?”钢笔恼怒,“我是专栏作者!你知道专栏作者什么意思吗?狼一样敏锐、鹰一样出击。文笔华丽流畅,话题则说到每个人的心坎里!那什么灰白……根本没有人关心,我为什么要知道?” 小狼从柜台那儿回来了,脸色有点不好看:“我们没有足够的钱住宿。” 天猪无所谓。它已经瞄到墙角边有个草垛了。对它来说,没有任何一张床比得上轻微发酵的草垛。 “如果我自己画的符能奏效……”美人哭丧着脸翻检他的行李,“可惜祖先的符用完了……” 我们懒得理他,集合在一起想主意,最终以小狼的主意胜出: 他的长剑不是遗落在美人森林里了吗?根据我们的印象,我们用炉里的焦柴枝在美人的破羊皮纸上画一张大致无误的藏宝图,声明“这是勇士遗落的宝剑”。他那把剑好歹也值半年的零花钱,再加上买回来之后这么久的利息……嗯,卖个住宿费应该可以。 那些打架的人又回来了,握手言欢,共进美酒。我们画的藏宝图,他们不感兴趣。 不怪他们。我们这群人算什么形象呢?一个童子军剑客、一个满脸雀斑的丫头片子、一只天猪、一个美人巫师、一个稻草吟游诗人,他们有什么理由要相信这样一群乌合之众? “勇士的长剑竟然没人感兴趣!”只有小狼真心的为旅舍里所有人可惜,捶胸顿足,“他们竟然错过这样的机会!” “根据规则……”美人怯生生举手,“任何宝物和它主人都是前缘注定,没有缘的话,碰到也会错过;得不到,就是因为没缘……” “给我看看,我有没有缘?”忽然一个声音插进来。 那是个身材健壮,满头卷发的少年,衬衫上用银线绣着天鹅,看起来就像王子一样。他接过小狼的藏宝图,小狼忙不迭的宣传:“这是把好剑!我敢说你再存一年的零花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剑了。它根本是可以斩下恶龙的头颅的!要不是为了神圣的友情,才不会仓促间遗失在那种地方……” “任何意外都是序曲,”稻草人大发诗兴的补充,“它只是为了引出你所不知道的命运之线……” “命运是吗?”少年扔出一把西马币,“好,我买了。” 哇,我们有钱了哎! “不过,如果你们骗我,回头我砍下你们的头!”少年甩下这句话,走了。 我们谁也没把它当真,忙着订房间,订晚餐:“老板,给我们热腾腾的大餐!” 那只大鸟也分到一份食物,它认真疑惑:“你们对我这么好?不逼供了?不问我背后是谁指使?” 我们对它哪有好?不是时不时的逼问它这个那个的吗!至于晚饭……总不能让它一个饥肠辘辘坐在旁边看我们吃。我们也会被盯得咽不下去的,还不如喂饱它。 “你们啊……”大鸟情绪复杂的理了理自己的羽毛:“算了,你们休息休息就继续往前吧。” 用得着它说?我们各自进旅馆房间睡觉了。没有大西云,天猪始终处在半梦半醒阶段,我也陪着它半梦半醒,睡觉像一场折磨,磨着磨着大概迷糊了过去,我们听见大西云的浪涛声。 我们似乎是跟着这阵声音行走、似乎是终于躺在了它的怀抱里,如释重负的睡过去,直到小狼把我摇醒:“喂!你们在干嘛?” 我发现我跟天猪睡在小狼和美人房间外的墙角下。 他们那里怎么会有大西云呢?我们果然是产生幻觉了吧,我想。 不管怎样,花栗鼠又回来了,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屑,对我们一切提问拒绝回应,尾巴一翘就躲回到美人的袖子里,我们一边同时威胁着要撬开它和大鸟的嘴,一边踏出门——差点把钢笔踩得粉身碎骨。 它可怜兮兮的躺在路边,身边有些被撕碎的纸屑。它的主人不在旁边。我奇怪道:“你不工作了吗?” “还说,还说!”它抱怨,“就因为你们的打岔,我昨天的文章没写好,被主人抛弃了。现在我可怎么办?呜呜……”流出大滴墨水。 “那我们,能为你做什么?”我很头晕。 “你——啊,对了。你们做我的主人吧!”它激动道。 小狼摇头:“我们是去冒险的,用不着笔。我们需要的是剑。” “可是我需要主、主人!”它急得打嗝,“一支笔杆子如果没有主人。呃!那它就毫无意义!我必须——” “问题在于我们需要什么,不是你需要什么。”美人冷血的指出。 “……”钢笔无语了,只能跟在我们身后,一边走一边啜泣,小狼实在不耐烦了,喝斥道:“过来吧!巫师你这地图不知画的是什么——哭鼻子你过来帮我做个标记!” 钢笔立即利索的跳到他手里。于是我们的队伍里又多了一枝笔。 五深林 在西马城里转了很久、很久、又很久,即使有地图也是项艰难的工作,最后我们终于出了城,到了黑森林。 ——嗯,在地图上,其实只标了“森林”的字样,但它黝黑茂密得实在太可怕了,即使在午后的阳光中,也冒着令人生畏的寒气,我们不由自主在“森林”前加个“黑”字。 地图的终点在森林的另一边,我们真要穿过这种地方吗?我们停下脚步,摸了摸心跳,猛听大叫声:“你们等等!” 回头,旅馆里那阔嘴少年仗剑奔来。 糟糕了!他不会是没找到小狼的长剑,过来想砍我们的头吧?我们把脑袋一抱,向黑森林里逃窜。 “等等我啊!多个伙伴不好吗?”他叫得上气不接下气。 咦,他的语调不像是报复来的。 咦咦,他手里拎的剑……说起来有点像小狼的剑哦? “你们也是去找女巫的城堡,那带我一起,有个照应,是不是?”他继续叫。 女巫的城堡……虽然一路听人说什么女巫女巫,但我们一直没有认真想过……等一下,地图上标的终点,是女巫的城堡?!“那种可怕的女巫”?在我们的传说中老是会劫走我们的女皇、公主、或者侯爵小姐,锁进有龙的高塔关起来,以至于勇士们不得不去屠龙的,“那种女巫”?! “我们本来就是巫师嘛……”美人结结巴巴,“祖先有点联系也很正常……也许祖先觉得我们有困难应该找她们求助……” “叫你奶奶出来问问看啦!”我抓狂,“不然我们这么辛苦跋涉去那里是干什么啊?” “奶奶……其实……”美人手捂着水晶球,又开始吞吞吐吐,并且脸上又开始飞起红晕。 “怎样?”现在我们对他已经很警惕。 第10章 天猪要睡觉 4 “其实人死了就是死了。”他悲伤的招供,“这个球里,只是我对她的思念、还有她残余的一点点灵力而已。她并不会真的在这球里复活和永生。” “所以你真的是巫师?”阔嘴少年听懂了,又指指稻草人,“你是屈逸国的?我们伟大的西马城的传统是,打倒一切巫师。然后,虽然看不起屈逸人,但是可以利用并联合。所以……” “所以?”我们冷眼看他。 “算了,没什么。”他耸耸肩,“你们去那边想找什么?” “一朵云、还有颜色。其实也不一定在那里。你呢?”我们反问。 “童年丢失的东西。一点小东西而已……算了。也不一定在那里。只不过我找得太久,还是去那里试试看吧。”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这样看起来,女巫也不是很可怕。至少你失落的东西,有希望在她们那里找到。她们给我们保留了一份梦想,总比连梦想都没有来得好,是不是?” 我开始喜欢这个人。 “你去那里找到了剑?”小狼睨着那把熟悉的剑,眼里动火,很想抢过来,考虑到人家付的钱都已经被我们花完了,才没敢动手,但内心怨恨溢于言表,“我不相信你!我们走了这么久,你怎么可能这么快赶上我们?” “我用钱买通所有屈逸国民帮我找了,幸好森林也不大……” “就算一找就找着,从路程上计算怎样也不可能吧!” “路程,很短啊?”阔嘴少年开始抓后脑勺。 小狼索性拿出地图给他看:“从这里、到这里,明明有这么长这么长……” 我们在旁边拼命点头。该死,我们走的路漫长迂回得可怕…… “哦,从这边插出来就行啊。”阔嘴少年轻闲一句,接过钢笔在一团乱麻中画了条粗而短直线。 沉默。很久的沉默…… “你们的城市造成这种迷宫样子是找死啊!”我第一个跳起来,想把他扔进平底锅里烤成煎饼! “为了抵御女巫啊。”阔嘴少年老实巴交眨着眼,“很多年前,我们的祖先把女巫赶到了西边,为了防止她们轻易的再溜回来,不得不造个迷宫——你知道,所有的巫师都是路痴。” “不会!”美人抗议,“我的祖先留下了如此精确的地图!” “……”我们迅速望了美人、再望了那“如此精确的地图”一眼,相信了阔嘴少年的话。 “走不走?”少年摊手。 走……反正也没其他选择…… 森林里真的很黑,连阳光都透不进来,眼神逐渐习惯了之后,能看出这些黑也是有层次的,青黑、绛黑、苍黑、油黑、墨黑——直到漆黑。 我们什么也看不见了。这种黑是盲人的黑。 “怎么走嘛!还有,这算什么森林?连植物没有光线都不能生存的吧?这里到处硬梆梆油腻腻像什么一样,反正不像植物。”我抱怨,“喂,西马离这里这么近,就没想过什么办法改善一下?” “祖先留下来的啊。”阔嘴少年理所当然道,“它供给我们燃料和动力,让我们不必像屈逸人那么辛勤劳作也能获得稳定平和的生活。我们为什么要动它?” 翻个白眼。这一路我已经受够祖先们了!至少美人的祖先画地图的水准就是渣,少年的祖先能力如何还有待证明。 “点燃我吧。”稻草人忽然道。 “哎?”我们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没有光线不能走路。请点燃我的稻草,我想这是我们手头唯一的燃料了。”稻草人道。 他是很伟大啦!但是稻草也要有火种才可以点,我们连火种都没有好不好? “在你们找到火种之前我将等待。”稻草人吟哦,“我这默默无语的守卫家,等待你们点燃火炬并爱惜光明……” “平静和节制更加可取。”钢笔头上忽有微弱的火星闪耀,“等待中有黎明的曙光——快点多说点什么!” “啊?”我们都没听懂。 “快多说点什么刺激我灵感的火花!”钢笔嘶吼。 “我、我……”我还真说不出什么来。小狼更糟,他根本年终作文都是抄我的卷子。 “我预感到你的来临——整个地平线一片火红——灿烂辉煌,我默默地等待——怀着爱恋与忧伤。”阔嘴少年朗声吟哦 “白色、黄色、红色的火光,远方的喊叫和喧响——”稻草人接着道。 “用耀眼的火光和夜晚的叫喊,你毁灭不了理想。头顶的星空与胸中的信念。人与万物永远会还原至宇宙的道路上。”钢笔的噼啪声越来越响,火星也更亮,终于“哧”的点燃了—— “可怜的稻草人!”我不由得哭出来。当火把第一缕光线照亮我的视线,我才发觉我哭得太早了。 大鸟从稻草人身上啄下一束稻草,借着钢笔的火花点成火把,站在稻草人肩头高高照耀着我们。 “一束一束的烧吧,”稻草人憨笑,“一下子把我点完的话,之后怎么办?” 我们就这样行走,一束、一束、又一束,稻草人身体下端消失了,森林还是看不到尽头。我担忧道:“如果都烧完了还走不出去怎么办?” “如果找不到,把我整个就这么烧掉也好。”稻草人梦呓般道,“我灰白的身体全化为火焰,至少赤红明黄的灿烂过。” 是!那我们呢?我们这种无法燃烧的身体,岂不是只有留在黑森林里腐烂的份? 我莫名的嫉妒起稻草人来。 “熄灭火把试试看!”又一次试用漂浮术浮上去探路的巫师惊喜叫唤。 黑森林太高、而他巫术还是太渣了,无法浮得足够高、看穿森林的尽头。但总比在地面行走看得更远。我们听话的熄灭火把。 油黑、苍黑、绛黑、青黑,黑色有了层次,最微弱的光线已经透进来。我们一鼓作气往前冲,自信、粗鲁和欢快的日光重新把我们照得眼花缭乱。 我们站在森林的边缘,千余步之外有座巨大的城堡。在城堡和我们之间,还有一片奇怪的水域。 那片水全是绿色的,深倒不算很深,看起来还没有一人高。绿色中有一片片的东西,像斑点、蘑菇、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摇晃着身体,不言不语。 “我们想从这里过去,请问,可以吗?”我礼貌的问。 “我们是呆坐的傻瓜,水的鬼,水的病。一只只绿色的帽子、反扣在我们头顶。我们是水面上的锈,染上瘟疫的水的梦……我们是某个人的、被遗忘的深深足印。”1它们喃喃吟哦。 听不太懂。不过不像是反对我们过去的。巫师兴高采烈欢呼道:“那咱就走吧!唉总算到了。我跟女巫是本家,我去跟她们谈!”捋起裤管露出两条瘦白腿,率先下水。 水淹到他的肋骨,我们眼睁睁看着他就这样扭曲、模糊,融化进水里。他能做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掏出花栗鼠,把它用力的扔到岸上来,嘴角似乎还微微一斜,露出个苦笑。 他成为水鬼的一部分,朦胧着目光摇来晃去,反复难解的语句,再也不回答我们的呼唤。 花栗鼠眼泪当场就飙出来,要往水里扑,我捏着它爪子硬把它塞进我衣兜里,扭头问小狼:“怎么办?” 小狼想了又想,把大鸟提溜出来:“把我们带过去。” “你神经啊?”大鸟理都不想理他,“咱家有那么本事倒好了!也不想想——” “你们曾经把煎果拎起来,不费什么劲的。”小狼指出。 “那又不是我。那是我们的领衔……呃,算了,反正不行就不行。” “不行我真的吃了你!”小狼眼圈都是红的,我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这是巫女的法术对吧?我要进到那里去,找到解咒的方法。不然——不然我把你的脖子咬断!” 真的对着大鸟的纤长脖子要咬下去。 少年抱住他右臂:“不要冲动!镇定、镇定!” 我抱住小狼左臂:“不要吃生肉,当心得病!” 大鸟扑着翅膀乱叫:“不行不行啦!我的主人就在里面,带你们过去,我不如死——呃……” “你的主人是女巫?”我们张大嘴。 “确切的说,是领衔女巫……”它勾下头。 “那张浮出来的怪脸就是她吗?”我急忙道,“那她也让我们往前走呢!你带我们往前,应该没关系吧?” “她没命令的事,就不能做。她没叫咱家做你们俘虏、帮助你们赶路,所以……”大鸟声音越来越低,“绝对不行,真的不行。” 稻草人摇了摇蒲扇:“坐上来吧。” “哎?” “我的腿比较长,”稻草人低头比较了一下木腿和水深,“你们坐在我肩上的话,应该没问题。” 说着,他自己就试着把腿伸到绿水里去了,真的没事也!天无绝人之路呐,我们感动得眼泪哗啦啦。 毕竟稻草人的力量不足以一次带过我们所有人。我们商量了一下,我跟小狼、花栗鼠第一批走,少年和天猪第二批。至于大鸟……我解开猪丝,把它放了。 “你们?”它拍拍翅膀,很不敢置信的样子,“放我?” “是啦是啦!反正我们马上就要跟你们主人面对面了不是吗?留着你也没什么用。你不是说主人会责罚你吗?那你还是快点回去吧!如果她没有发现你当我们俘虏,也许就没事了。” “可是……”它仍然满脸痴呆状。 “走啦走啦!”小狼不耐烦的挥手,“你以为英雄会强人所难吗?” 它静默一秒钟,伸开双翅,飞走了,连告别的话都没有,真没风度! 不管它了,我跟小狼忙着爬到稻草人的背上,我们开始渡水。 哗啦、哗啦,稻草人起步落步都很小心,没有碰疼美人、也没有碰疼任何一只水鬼。“是不是……可以走得快一点?”我担心的问。我觉得他的腿骨已经开始变绿了。 “我觉得像在田野间行走。”稻草人的语气轻柔而恍惚,“我不能踩坏任何一株庄稼。” 哗啦,哗啦,他的身体也开始绿了。“稻草人!”我急得眼泪掉下来。 “没事。”他的声音越来越温柔,“我是守护者。我不会让你们有事。” 他真的在全身变绿之前,到达彼岸。我跟小狼忙不迭跳下来,想把他也拉出水里,可是晚了。 他坐了下来。 一只稻草人,除非被折断,否则绝对无法完成“坐”的姿势。可他就是坐了下来。 他已经瘫软、而且碧绿了,像那边的美人巫师一样。 “没有关系。至少现在……我有颜色了啊……我将看守它们,像看守着麦浪。直到大家成熟,或者……直到地老天荒。”他喃喃着,目光彻底模糊。 他已经彻头彻尾成了个水鬼。 少年跺了跺脚,把长剑给我们掷过来:“你们先拿着武器用!我试试看再找个地方渡水!” 小狼一把接住剑,动作大了点,碰着稻草人,他歪了歪。 有个东西“嘎哒”掉下来,是颗玫瑰色的珠子,不知为什么原本藏在稻草人的心口,奇怪,竟然没有被染绿。 少年一见那珠子,眼睛就直了:“在这里。骨珠在这里!那我的小花呢?” “啊?”我们捏着珠子,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这个珠子是你的吗?我们要不要丢给你?” “不要!!”少年惨嚎,“万一掉进水里怎么办?你们——你们先走。我马上想法子过来。我一定会过来!” 天猪在旁边用力点头,一同下决心。 “猪,你就不要过来了!”我紧张的命令。形势越来越危险的样子,天猪要是过来,有几两肉够女巫煎炸炒煮的?就算它是一头蠢猪、就算它这辈子都吐不出供我织一套裙子的好丝,它是我的猪,我珍爱它。 小狼按住我的肩:“煎果,你也先留在这边。” 我摇摇头:“走!” 六好梦 我跟小狼进入城堡,并且用最快速度迷失了方向。 我们进入的第一个房间不大,是圆形的,有八扇门;我们选了当中一扇,进入另一个房间,是个方厅,有七扇门,我们选了右边一扇,下了十来级台阶,又进入一个圆房间,八扇门…… 圆形、方形、菱形,八扇、九扇、七扇——“第一个房间几扇门来着?”我扭头问小狼! “不知道。”他发疯一样望着向上和向下并列的两架楼梯,“我们刚刚是向下还是向上?” 不知道。统统都不知道。这里所有房间都一模一样,根本怎样用力都记不住。幸好、幸好啊,当年统考前老师有谆谆教诲我们:“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我们掏出钢笔,在经过的所有房间和门做记号,并在衣襟上画满地图。画够四幅衣襟之后,终于略有方向。 不是说巫师们都没方向感吗?那巫女的城堡为什么会是迷宫状的呢?好可疑!也只有见到正主儿再问了。我们孜孜不倦向迷宫的核心再核心处进发—— 很窄很窄一道门出现在面前。奇怪,旁边的标记显示,我们曾经从这个房间经过,并分别选择了第一、二、三道门,都绕了回来,挨下去是该试着走它了,可是我们不记得它曾经这么窄啊? 我紧紧拉着小狼的手,觉得害怕。他安慰的握了握我,领头走进去。“隆!”一道钢门在我们之间飞快的落下! 第11章 天猪要睡觉 5 我们本能的放手,免得被门切断手腕。眼睁睁的,我看着小狼被分隔在钢板的另一边。 随即我呆的这个房间变得越来越小,小得我的脑袋碰到了天花板,我吓得抬起爪子捂眼睛—— 爪子? 弯曲的大爪子、粗糙的皮肤、巨大的尾巴。光滑的柱子映出一条龙。艰难的转个圈、又转个圈。房间里除了我没有别人。我变成了一条龙。 “咯咯”尖笑,一个黑衣的女人走进来,正是在西马城外浮现过的那张脸,不过表情没了以前的从容,咬牙切齿问:“昨晚你们做了什么手脚?” “昨晚?”我发呆。昨晚我们除了睡了一觉之外,还能做什么。 “不要装傻!”她恨恨的用拐杖顿地,“为了救你们女皇回去对吧?” “我们的女皇……不是呆在皇宫里吗?”我继续发呆。两个月之后是她的寿诞庆典啊…… “装傻!装傻!”黑衣女巫大怒,“我是有用法术变一个假女皇留在皇宫,但她不会说话不会笑,很容易就能看穿的吧!如果没有看穿,你们跑这么远来干什么的?找我闲聊天的?” “真的……劫了女皇啊……?”我仍然觉得不真实。简直像童话一样嘛…… “当然是真的!我做了多少准备啊?我在这里自己用活动板造出各种迷宫来,试验很久,终于掌握了走迷宫的秘诀,这才到了西马城,被……咳咳,总之小小耽误一段时间,不久前总算到了屈逸国,吸取大地灵力,排成魔法阵——” “屈逸的颜色、还有美人森林的视肉,原来是你干的!”总算找到罪魁祸首了!“你怎么能干这么缺德的事?” “我是女巫好不好?”她很受侮辱,“‘有德’的事如果我都干了,天底下还要仙女干嘛——咳,总之,这么无聊的事我也不会干,都是魔法阵的后遗症。你这么瞪着我干嘛?怪我吗?人家屈逸居民一听说我是女巫,赶紧杀猪宰牛贿赂我叫我快走。他们甚至肯帮我摆魔法阵,只要我能快点完工走人——有那什么一点点后遗症,他们根本不介意!这是我千年里干过的最不坏的坏事了。” 也许是这样没错……但是,有人介意啊。稻草人、美人、天猪、还有我们,我们都介意着。就算我们人数很少、就算我们声音很小,但即使这样也不能夺走我们小小的、重要的宝物啊! 怒气在胸口翻涌,我肌肉咔咔作响,充满了无穷的力气,简直能一头撞破天花板。 女巫利索的把一个项圈套到我头上,一下子封住了我全部力气:“别挣扎,老老实实交代吧:我劫来女皇之后,发现她的灵魂好像失落了,跟你们有关吗?我在那里留下魔法阵探测到异动,化身鸟形来狙击你们,你们竟然能抵抗,果然是皇家卫兵吧?昨晚屈逸森林的魔法阵好像忽然被毁去了,是你们干的吗?” 我不知道。知道也不告诉她! “那么,就让你的同伴杀了你吧。勇士不是要屠龙吗?让他屠了你,岂不是很有趣,咯咯。”她牵着我往外走。 “好蠢!我平白死掉,对你也没好处!一点意义都没有好不好!”我抗议。 “好玩就够了。女巫需要什么意义吗?”她眯起眼睛回眸一笑,该死的有魅力。 我除了乖乖被她牵出去之外别无选择。 小狼穿着铠甲佩剑出现时,我真的腿软。我从来没发现他这么有英雄气慨,他的童子军长剑这么该死的寒光闪闪。帅是很帅的……我真的会死吧? “你们送我铠甲穿干什么?”他问出话来还是这么直愣愣,连个客套语都不会打。 “为了让你们打得更好看啊,”两排女巫坐满观众席,黑衣女巫在首座上笑得眼睛都没了,“毕竟双方实力太悬殊就没意思了,哦呵呵——” 我闷在围栏里只有喷响鼻的份。 我又不可能杀小狼,怎么样都只有被他杀掉的份了。说起来真是很悲惨啊……伸头一刀缩头一刀,还不如快点开围栏把我放出去!我早死早超生算了…… 有谁悄悄溜到我脚边,解开了我的脚链。 这个链子绑着,我就被拘束在决斗场中,只能迈着小步攻击场里的人。这个链子解开,我就可以试试看迈步逃跑了呀! 是谁这么好心? 我低头,看见一个尖嘴躬背的白衣黑发男人。 他拘束的拍了拍我,小声道:“幸运的话你就逃吧。”弯着腰一溜烟离开。 他……是那只大鸟吧?我心里涌过一阵暖流。 尖利的锣声筛响。女巫宣布:“决斗开始!”我面前的围栏打开。小狼举起了剑。 傻子才跟他决斗啦!我迈开大步就跑。个子高就是占便宜,东边我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黑森林、南边则有一脉青山,好像都是逃跑的不错选择。而西边——西边有座塔楼,高高窗口有双眼睛静默的对着我们看,很像金币上铸造的女皇头像……是女皇本人吗? 要冲到那边救她吗? 我犹豫了一下,小狼已经举起剑冲到我面前。该死,不会这样就死掉吧?我绝望的闭上眼睛。 他跳到我背上,搂紧了我的脖子。 “你在干什么?这不符合说好的规则!”女巫们大叫,向我们丢水果表示抗议。 “谁管你们的规则!”小狼不屑道,“屠这种蠢龙有什么意义?把煎果还给我。” 真痛快!我们把女巫的阵营冲得乱七八糟。小狼拍拍我脖子道:“瞧你这蛮劲儿,还真有点像煎果。” 这算什么表扬?我恼火的斜了他一眼。外围又有骚动。天猪驮着阔嘴少年冲进来。 好帅啊,我的天猪!有生之年也有一次这样英雄! 他们笔直的撞向塔楼,撞塌了它。女皇在尘雾中落地,望着我们,还是不说话,好像不懂得怎样开口的样子。黑衣女巫说“她的灵魂好像失落了”,真的没有夸张。 少年看着女皇,呆呆道:“咦,你不是我小时候丢失的那个娃娃。” 他发什么疯。我们的女皇怎么会是他的娃娃? “男孩子本来不该有娃娃的,可是我有一个。它是我的宠物,会笑会动,陪伴我寂寞的日子……喏,那颗玫瑰珠就是给它玩儿的。”少年倾诉,“后来它走失了、珠子也丢了,我一直找。本来以为也许被女巫藏起来了。结果,也不是啊……”说不出多么伤心。 他伤心倒没什么,女巫趁此机会组织了阵型。前三后四、左七右八那样子,不知道有什么讲究,总之挺可怕的样子,我慌得刨地。 小狼也很慌,我能感觉到他的手在抖。但他毕竟没有退缩,像任何一个好样的勇士般,举剑向天。 他的剑上暴发出万道华彩。 这不可能。童子军商店的暴牙老板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卖出这样的好剑。我用我的圣诞礼物发誓! “这是我的……”黑衣女巫醒悟,“我明白了!你将这把剑****我魔法阵阵眼里,吸走了我的魔法精华是不是?你太狡猾了!” 我跟小狼立刻望向阔嘴少年。他摊摊手:“我只是看见它插在一堆石头当中,就拔了出来而已啊。” 那么是我们狗屎运…… “偷来的东西也敢与本体争辉!”黑衣女巫骄傲的挥动拐杖,强大的力量从她们法阵中升起,小狼的宝剑为之失色。 毕竟还是太勉强吧。我们,果然斗不过女巫吧? “但是你还呆呆站在那里干嘛?”小狼冲着女皇吼起来,“因为是女皇,就活该等着被营救吗?既然你的臣民都在为你拼命,你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不然你当女皇是干嘛用的啊!” 他——他在骂女皇哎!我吓得瘫了。这还是我认识的小狼吗?好粗野,可是——也好帅! “哇!”花栗鼠哭着冲出来。 我变成龙时,这家伙就不知到哪里去了。现在又冲出来干嘛? 更扯的是,它哭倒在地,“碰”的一声变成了个少女……我是说,女皇。 我们的女皇是一名少女,我早就知道,不过看她只着一袭白裙、披散着头发哭倒在地,我才这样真切的感觉到:她只是一名少女而已。 ——或者,只是一名跟女皇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 不然的话,那边那位又是谁呢? “我不能让你们为我战斗了。”她哭得死去活来,“女巫要捉到我时,大西云为了保护我,变成我的样子、代替我被捉走了。它顺便把我变成一只花栗鼠。我跌落天空之岛,躲起来……但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必须说出来,小狼,这只龙是煎果!” “呃……”小狼看了看我,身体不知为什么一下变得滚烫。他第一个反应是连滚带爬从我背上下去了! 他这个白痴!勇士离开了座骑,这还怎么打哦。 “嗯呵呵,现在一切都明白了!”黑衣女巫尖笑,“你们一起去死吧!” 光华四射,我们从肉体都灵魂好像都要被穿透、灰飞烟散了。小狼和阔嘴少年都举手招架,但是好像一点用都没有。 小狼艰难的取出玫瑰珠,丢向少年的方向:“你说是你的,给你吧!” 嗯,每个人都应该抱着自己心爱的东西去死。我应该去抱住天猪的,不知为什么腿一软,竟然挨住了小狼。 女巫的光华骤然消失。 我们呆呆看着黑衣女巫变成了一只小狗娃娃,飞到空中,叼住那颗玫瑰珠,送到少年面前,放下,还摇了摇尾巴。 沉寂。大粒汗滑落…… “习惯还真是可怕的东西。”她举起爪子捂住脸,悔恨交加的呢喃。 “小花!”阔嘴少年抱起它,高兴得手舞足蹈,“原来你在这里!” 我们继续沉寂。大粒汗滑落…… “哼,一不小心到西马城跟你生活了一段时间,那又怎么样?”黑衣女巫道,“你说喜欢我,假的啦!别再装成这副样子。你不是后来就丢掉我了吗?” “我只是受了惊吓,不小心跟你分离……” “骗人的!因为我无意中现出了真面目,才让你受了惊吓。”女巫变回那张老脸,“我就是这样,你还喜欢我吗?” “原来这是你的脸啊……”少年深情的凝视她,再度拥抱她,“你还是你。” 他做了一个伟大的动作。 这个动作之后,一阵白雾闪过,黑衣女巫变成了稚气的少女,我变回了人形,所有其他女巫都变成了桔子糖、巧克力、蛋卷、芝麻糕,那一类东西。 “相信人类的诺言,只有未成年少女才会做了!”女巫气急败坏,“可是我此刻竟然相信了!所以我只能是未成年了啦!于是我所有成年后才能施展的魔法也都失效了——包括这些伙伴!对!我是给自己变出了许多女巫伙伴。那又怎么样?一个人呆在城堡里,我太寂寞啊!你懂什么叫寂寞,西马城的王子大人……” “我懂的。”阔嘴少年——不——西马王子,将脸埋进女巫头发里。女巫刹那间安静了,站片刻,有啜泣声传出来。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喃喃问。 “想办法回去!”女皇少女深吸一口气,“想办法把一切都变好。我也该承担起责任了,不能觉得自己什么都没用、可有可无,于是什么都不做。一个平民女孩跑到窗户外指责我的寿诞害得她的伙伴去偷她的发卡,我也只会躲起来偷偷的哭,害得女巫有机会劫走我……” 呃,那天跑去指责她的好像是我耶!我心虚…… “——现在不会了!”女皇少女握紧拳头,“我会坚强有力!一切都会有办法的!” 假女皇和善的点了点头,模糊、散开,变回大西云的样子。熟悉的浪涛在我们耳边响起。 可以睡觉了吧……天猪呵欠连天的爬上去,然后是我,然后是小狼。我们这几天都真的太累、太累了。 我迷迷糊糊听见他们说,玫瑰珠当年也许失落在草丛里,后来和干草一起被扎成了稻草人,具体如何,要等稻草人苏醒过来才能问他。可惜他和美人巫师暂时还是不能复苏,因为那汪绿水不是女巫干的,而是西马祖先做的好事——他们为了让后代有方便的能源享用,造了一座庞大的机器,也就是黑森林了。流过黑森林的清澈水流,都会变成那样的毒水。西马王子跟女巫已经决定合作找出解决的方法,我们的女皇少女也许诺会帮忙。 “我要看着那家伙复活。我一定能做到!”她说。 我们都没有问她口中的“那家伙”是谁。 大西云在空中缓缓飘浮,浪涛如歌。我们现在要先回天空之岛去。那些觉得女皇可有可无、丢了她几天也没有发觉的大臣们,一见到她以新面貌回家,会有什么反应?好期待。女皇会有什么举措、我和小狼又会有接受怎样的奖励?都好期待、好期待。不过不急,先睡一觉吧。搂着天猪、靠着小狼,我心满意足的沉入甜甜的睡眠里。 嘿,一切都不用急。我们还有好长、好长的时间,可以用来做梦呢! 阿荧 2010-6-1623:16 第12章 巫酒 1 “猫,我肯定可以在哪里找到那一大笔钱赔给他的对吧!”我对着那只黑猫喃喃,“虽然不知道到哪里找……肯定会有办法的?” 黑猫喵呜了一声,起身就走,我不甘的伸手要揪它的尾巴留住它:“再陪我一会儿!”黑猫把尾巴熟练的一甩,优雅脱身。 喂,虽然是流浪猫,我好歹每天从便当盒里拨鱼拨肉喂你,你表现得忠义一点可以吧!……算了,求猫不如求己。我盘膝坐下来,托着下巴盘算,宋宇那串水晶手链大概得值多少钱,我到哪能凑这笔巨款赔给他。 阳光烘得水泥地暖洋洋的,透过我的破牛仔裤烤着我的屁股蛋儿。我把棒球帽拉下来一点,像只很懒的荷包蛋一样翻了个身,打了个呵欠。 我在巴黎春天的柜台里看到过那串手链,天价,把我整个人卖了也赔不起。我又不是花魁小娘子,哪怕像秦小燕王小灵她们一样偷偷挑染了头发抹了粉红的润唇膏穿着剪短了的校裙翘起兰花指说话,估计也没人鸟我。我只好一块一块碎剁了去卖猪肉价。四十公斤的体重,大概够买三四颗水晶珠的,前途黯淡如此,不由得我不悲观。 奇怪的是我也不怎么悲伤,大概是破罐子破摔了。太阳暖和得像是一只发酵的橙子,我又打个呵欠,打算睡上一觉。 上眼皮距离下眼皮只有0.0001cm时黑猫回来了,嘴里叼着一张破报纸,呲牙同我打招呼,我透过睫毛的间隙看到几个闪电般明亮的铅字:“……报酬从优。”立刻直起身子、伸出双臂,从黑猫嘴里硬把它打算当餐后磨牙棒使唤的这张破报纸抢救下来,就地摊平了,艰难辨认那条残余的广告: 业务繁忙……急需人手……资历不限……报酬从优…… 大致如此。至于工作性质、甚至联系电话,完全找不到,大概被这只蠢猫吞进肚子里了。猫都是不尊重知识的疯狂动物,我听谁说的——不管了,上面至少还留着个地址,我可以过去看看。 换了几趟又几趟公交,我磕磕绊绊来到本市的角落,找到那所老巷子里的老房子。它整个前门和围墙都被常青藤挂满,窗子本来挺大的,被遮得只剩条缝。我闻见酒香。 很难说清是哪种酒。它只是醉醺醺的、百般滋味难解难分的弥漫出来,空气因此变得醇厚,像太热的阳光泼在柏油马路、沙漠那一类地方、你会觉得视野模模糊糊变形了似的——一定是变形了!因为我看到藤萝茂密的紫色花序相拥着跳恰恰,而一只蟋蟀抱着张碧绿的叶子对着天空吟唱:“你多美啊,请停留一下!” 我揉了揉眼睛。 生锈的铁门悄无声息打开了,一个很高的男人站在那里,穿件说不上什么款式的袍子,半长髦发金灿灿的披在脑后,眼睛像哭泣的海洋那么蓝汪汪的,皮肤晒成漂亮的金棕色。他向我勾勾手:“请进,迷路的羔羊。”转过身给我领路,步伐轻捷,但动作幅度毫无必要的大,且带着种飘忽不定的神经质。我想他可能醉了。 “那个,我是看到广告,过来找工作的。”我站在门口大声确认。 “是的,工作,我痛恨工作。”他一本正经点头,“除非它激起了我的兴趣。” “sorry,我想我找错地方了。”我退后,仰头找门牌号。我应该是找错地方了吧? “错误造就了人类!”他拽着我的胳臂把我拉进去了。这家伙力气真大! 二 房间比外头看起来的大,没种什么植物,但给人感觉还是绿森森的,是外头藤蔓绿意映进来了?上头高高的实木梁柱,也许是橡木的,挺古老。南边墙上钉着一枚硕大的鱼骨标本,其他几面墙凿进去许多凹槽,摆满了瓶瓶罐罐,银杯锡壶,就我目力所及,都是空的,可梁上分明映着水光。 我有那么点儿毛骨悚然。 男主人打开抽屉,埋头在里面找着什么,嘴里嘟嘟哝哝,像在唱歌、又像在尖气细气的笑。我一步步朝后退,推开门的话,外面就是自由的天地…… 他把一摞钱甩到了桌面上:“报酬从优!” 下一秒钟我谄媚的坐到桌子旁边,双手合在胸前作鹌鹑状:“老板,有什么吩咐?” “首先,我不是老板。”他用细长的手指点点自己的鼻子,“我是巫师。其次,”忧伤的叹口气,“你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我还不知道。这讲的是缘法。” “我不会交什么押金、培训费给你。”我警惕的捂紧小荷包。管他是巫师还是神棍!看起来都很可疑就是了。 “不用那些。闭上眼睛。”他命令我。 我是疯了才会揣着我的荷包在陌生人家里闭上眼睛! 可是他伸手向我眼睛戳过来,我的眼睛条件反射闭上,他的指尖戳在我眼皮上。 他想戳瞎我不成? 他的指尖出乎意外的暖和,在我眼皮上轻轻按了按,我看到眼前有两个小太阳。 随后他松开手,我张开眼睛,眼皮上麻酥酥的触感仍在。是因为这关系么?整个房间看起来跟刚刚大不相同。许多藤蔓、草叶、麦穗,或者天晓得什么植物,挨挨挤挤,从各种不可思议的地方、用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挂下来。那些容器满满都盛了液体,酒香弥漫、醺人欲醉。我扶着头:“幻术,这一定是幻术!” 他拿起一把小巧玲珑的镰刀,塞到我手里:“如果你看见别人的心中长出蔓草,请把它收割回来给我。” 我只有眨眼的份:“什么?” “已经告诉过你了,我是巫师。我需要饮巫酒才能活下去。把情绪的枝蔓收割回来,这是酿巫酒的重要原料。” “什么?” 他终于不耐烦了,拍拍桌上那叠钱:“干得好就给你这些。干不干?” 我犹豫的拈起一张检查:“不会是假的吧?传说中的冥钞什么的……” “你可以拿到任何一家银行验钞机上试。如假包换!一句话,干不干?” 我谄媚的抬起头:“听您吩咐!老板——哦不,巫师大人。” 风忽然大了,吹得蔓草沙沙摇摆,像要不安的逃离,我抬头,在窗口看到宋宇的脸。 他跟巫师打了个照面,两个人眼睛里像是有两把刀光,却都不说话。宋宇拉起我的手,把我拽了出去。 “干嘛干嘛?”我被拉得脚不沾地跟着他跑。 “不要跟这个人有瓜葛。”宋宇语气郑重。 “你认识他?他是你亲戚朋友还是怎么着?”我奇怪,“他是坏人吗?喂,他给我打工报酬也!我拿了钱才能还你手链……” “那个不用你还。”宋宇答得简短。 他倒是大公子、大手笔,恕我承不起这份人情。那串水晶,一粒粒都是正方形的,差不多大小、差不多色泽,绿得玲珑剔透,像是苏打水里快要浸化了的冰块。当时我受不了它们的****,忍不住伸手触摸,他慷慨的解下来放在我手里,谁知天杀的王小灵在后头忽然一下我,我就把它失手掉河里去了!虽然很想把王小灵宰掉啦,但不管怎么说失手的是我,我总要有个交代。 再说……再说我总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我如果能把柜台里见过的那串手链买下来……有什么不好的事,可以避免似的。 “——所以说,你到底有什么理由叫我不在那儿打工?”我皱起眉。 宋宇抿了抿嘴:“那个人不好。” “你认识?” “不。”宋宇认真道,“就是感觉到……他给人的感觉挺阴暗的。” 巫师当然是黑暗系的啊!如果祥云缭绕瑞气千条的出场,那才叫怪了呢。我笑眯眯问宋宇:“还有别的什么理由没有?” “没有……” 那就别怪我继续打这份工了。 三 巫师塞给我的镰刀,只有巴掌那么大,刀柄光滑、透着珍珠般的光泽,而刀身则似乎是银子作的,温柔得像一弯小月亮。 也许是巫师替我开了“天眼”什么的,我已经能够看见人心中情感的枝蔓了。这个酷热的暑假我在城市的建筑群之间游走。像个敬业的农民混在人群中,寻找我的庄稼。它们应该像夏天植物一样丰盛甜美,才能酿成上等的巫酒。可惜合格的猎物少而又少。这个时代大家都学会了矜持,把自己的感情藏在心底,不轻易流露给别人利用。 直到我遇见那个小孩子。 他坐在路边,捧着一纸桶冰淇淋,每次只挑起一小勺,一小口、一小口舔,无比珍惜样子。他妈妈等得不耐烦了,道:“都要化了呀!来,给妈吃一口。”从他手里接过勺子,挖了一大勺,“啊呜”一口吃下去。小孩子顿时快要哭出来了。 就是在他心口,我看到蓬勃的枝蔓,丝丝缕缕,似云絮,流动着聚成一大丛,葱绿着生长,很快缨络披垂。 就算是不用许多钱都可以买一桶的冰淇淋、就算不快点吃就会化了,还是舍不得,每一小口都要细细享受,连自己的妈妈都不应该来浪费。傻傻的小孩,傻傻的执念。 镰刀闪出月光。 枝蔓们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拦腰砍断了,断口渗出沁出薄薄的绿色汁液,很快干涸。巫师说得没错,人是很善于自我修复的动物,失去一点点情绪,根本不会造成多久的伤害。 当我把这蓬新鲜枝蔓塞进腰间口袋时,汁液都已经干得了无痕迹,只有空气中还留着微渺的芳香。 小孩子脸上有点疑惑,很快转为漠然,把勺子插进纸桶,大口大口很快吃完了。年青妈妈松口气,拉着他的手离去。 我抓了抓头。那孩子的背影显得……比以前麻木? “不叫麻木。那叫成熟!”巫师教育我,“你们人类不是都这样的吗?一开始特别容易信任、特别容易激动、特别容易伤心,后来该跳脚的时候瞪一眼、该落泪的时候叹口气,就叫成熟了。经常帮他们收割一下情绪,可以帮他们尽快成熟嘛!” 听起来也没错,可是也许大概似乎……总觉得哪里有点问题? 我消极旷工了,抱着镰刀晃来晃去,老是没办法出手。巫师真是好人,不责备我,照发工资,反而是黑猫有时会跳出来忧虑的看着我,捋着胡子“喵”一声。巫师就笑笑,给它喂鱼。 原来它根本是巫师养的猫。 我知道大家都帮忙我,我应该振作,可就是振作不起来。王小灵来找我时,我心情变得更差。 她背着手啧啧看我:“秦青竹,怎么短短几天你就瘦成这样了?偷吃什么减肥秘方了?不过皮肤晒得这么黑,很难看的,你懂不懂保养啊?” 我哼哼了一声。 “算了,”她从背后把手抽出来,手心一串瓷珠手链,“我大仁大义,帮你还债。你把这个拿去给宋宇吧。” 莫名其妙,忽然跳出来替我捱义气,不像她的为人啊。我睨她一眼,看到紫色杂草推着搡着从她心口长出来:“好过分!秦青竹好过分!明明从头到脚像个男人婆似的,宋宇偏偏只跟她说话。我好喜欢、好喜欢宋宇,好想送他一件礼物,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而已,宋宇都不肯收我的。我只好让秦青竹拿着我的礼物赔给宋宇,我再去说明是我送的,宋宇会觉得我很体贴善良吧?不管怎样也会跟我多说几句话了吧?嗯,王小灵,你要加油!” “呃……”我眨眨眼睛。这么复杂? “什么?”王小灵还在充满期待的看着我,一点都不知道杂草已经替她说出了心里话。 要不要收割她的情绪?我很挣扎。毕竟我接过宋宇手链那时候,如果不是她在后头悄悄走来、忽然喝问一声:“你们在看什么?”我不会吓得失手。现在她又想利用我,被我反利用也是活该吧…… “还是不要了、不要了。你走吧!”我手忙脚乱的推她。宋宇既然不想收她的东西,我没理由代送。她再往我眼前凑,我真的会忍不住****割了她。这份虽然恶劣、但对她自己来说一定很珍贵的小小心意……离我远一点!别被我连根收割掉! “秦青竹!”王小灵一点也不体谅我的苦心,反而勃然大怒,“你很了不起么?少端架子!推什么推?你以为我会求你吗?像你这种冷血无情害死了人都不会哭的家伙——” 她在说什么胡话?我顾不上理她,注意力被百步开外的一个人吸引过去。 第13章 巫酒 2 那是个女人,满身阴郁,因为水藻一样厚重的情绪把她重重包裹起来,每一丝纤维都是一声悲叹:“他怎可以这样对我?我为他付出这么多!我该忘记——不我不可能忘记!我该怎么办怎么办……”重重叠叠,浓成墨色,把她染得面目都不分明。 镰刀滑到手中,我把王小灵丢在脑后,开心的奔上去,觑准时机,挥出我的刀。 一刀一刀又一刀,女人卸下满身重负,脸色越来越开朗,终于站住了,举头四顾,吃惊的自言自语道:“我刚刚在干嘛?世界很开阔嘛!”脚步轻快的离去。 我呼哧呼哧累得蹲在地上,抖擞精神把刚才剪羊毛一样剪下来的水藻都收集起来,装成一袋好背到巫师那儿去。不枉他老人家每天给我开工资,我总算也有报答他的一天! 我往巫师家去的脚步停住了。宋宇挡在我面前:“秦青竹,你在干什么?” 呃,平常人是看不到我的重负的,他看我平白无故弯腰低头吃力的走路,觉得很奇怪是吧?我干笑:“没什么啦……” “你还是去他那里打工了?”宋宇一语中的。 “你怎么知道的,你是神仙吗?”我张大嘴。 宋宇的表情很怪异:“不要去。” 啊?我傻傻看他。 “那样对你不好。” 会么?我继续傻傻看他。 “你到底怎么回事!”宋宇生起气来,“都跟你讲了去那里对你没好处,而且我也说过不用你还钱,你还在搞什么?非要走那种堕落危险的道路——” 堕落危险?!我替巫师生气。人家好心给我一个打工的机会,却被当成招黑工的坏老板什么的……说不定还想得更不堪呢!礼貌而坚决的推开宋宇,我道:“对不起,借过。” 我听到宋宇在我身后顿足。 脸上有一点点烫。宋宇……有没有一点点可能是出于关心我,才这样说话的?我这雀跃的心情又是什么呢?我也像王小灵她们一样,在乎着他吗? 低头,看不见胸口长出什么藤蔓。我叹口气。就算他是邻校的白马王子,不等于我就该喜欢他;就算他老是找我说话、好像对我很特别的样子,也不等于我就该喜欢他,尤其不等于说他有权干涉我的生活。我果然应该早点还清他的债,跟他撇清算数。 我拖着那一大捆水藻交给巫师,巫师很吃惊,好像从没料到我这么能干。是那个女人让我建立信心的,我大刀阔斧进行这项很有意义的收割工作,每天都满载而回,这份工作已经不只是为了钱,替别人减轻负担、好像替我自己帮了什么忙似的,我很开心。 四 银行卡里的数字越来越多了,我去商厦去看那串手链,却再也找不到。倒不是我记错。营业员还记得它,说那种水晶叫“碧玺”,开过光的,很珍贵,她们也就进了一件货。它到哪里去了呢?呵,是一个男孩子买走,刚出门就遇到了车祸,水晶珠子像他的生命一样碎裂,再也补缀不回来。 既然没能保佑到主人,可见那也不是什么好水晶。 “本来就不重要。”宋宇对我说,“不要再想它了。只要你以后好好生活,比什么都好。” 他眼神深处有什么东西,一定不是对我的情意,因为我看不见他胸口有任何蔓草。但它毫无理由的拨动我的心弦。我终于答应下来,不再想法买同样的手链还给他、也不再为此存钱。不过,在那之前,我要再去见巫师一次,把帐结清。 “你给我收割了这么多好原料,我欠你太多了,不是用钱可以结清。”巫师一听说我要走,眼泪汪汪对我道,“有什么是你想叫我帮忙的吗?给我个机会还你的情吧!” 真是个好老板!虽然无所谓了,不过试试也好?我把水晶珠子的事告诉他,问他,能不能找回来? “太巧了,我还真有办法!”巫师左手握拳,往右掌一击,得意的叫我看墙上那条鱼。 那条鱼骨标本明显是个死物,但巫师吹了口气,它竟然摆起尾巴来。空气被拨成涟漪,那里打开一道水门。 “你可以进去看看。能不能找回来,关键在于你自己哦!”巫师冲我鼓励的笑。 大恩不言谢。我感激对他点点头,一步跨进水门。 我以为他会把我送到河边,让我一个鱼跃飞扑,在那手链消失于粼粼波光之前,就把它救回来。 结果我只看到一条大马路,马路对面是一幢商厦——曾经陈列过那串手链的商厦。 有个男孩子从商厦大门走出来,手里拿着那串手链,看到我,怔了怔,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随即把手链举起来,高高对我挥舞。 “你……”我拧起眉毛。我认识他吗?好像真的认识过,那段记忆却被连血连肉挖出去了,剩下一个巨大的空洞,不疼,只是叫人迷茫。 他用力向我喊:“是我买下来了。你等着,我拿过来给你。” “不要——”我情不自禁张嘴。但发出这声叫喊的不是我。我转过头,看到几个月之前的我自己。 伴着这声尖锐的喊叫,跑在马路当中的男孩子也转过头,看见那辆飞驰而来的货车。 来不及躲避、来不及刹车、来不及救援,几个月前的“我”扑了出去,还是没能救到那男孩子。水晶像他的生命一样破裂。“我”身上也被撞出一片透明的云彩状物质。 巫师不知何时换了身白衬衫,像个普通人一样走到“我”身边,拣起那片云彩,饶有兴味的鉴定:“三魂七魄中的一魄。小姐,你把这种宝贵的东西都撞掉了?它可承载着你最近的记忆和悲伤。再想从我手里要回去,可得付出代价……” “不用了。”“我”虚弱的回答,“给你吧。” “不要?!”巫师很吃惊。 “我不要记得、不要悲伤。”“我”挥手,“拿去。” “那就却之不恭了。”巫师冲云彩吹口气,它变成了一只黑猫,乖乖蹲到巫师肩头,“不过,我们不能白要人类的东西。日后有任何要效劳的地方,请尽管吩咐,小姐。” “想起来了吗?”有人在我身边问。是巫师。 所以马路中的那几人是—— “是几个月前的影像。”巫师点头,“但我真的可以让时间重来一次,你要不要?” “说要就可以了?我不用再付出什么代价?”我隐隐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 “不用!”巫师挤出最纯良的笑容,“推动时光倒流的,是你自己这段时间辛勤劳动采集情蔓酿成的巫酒啊!如果你不好好工作,向我借巫酒,我是会成为你债权人没错……可是现在,你看,咱们扯平了。时光重流,你回去也许可以救到人,也不用丧失自己的记忆,不是很好?我们巫族可是善良的种族,助人为乐是我们的——” “千万别信。他是骗你的!”宋宇声音焦急传到我耳边,“他想让你违反时光规则,被打为堕落灵魂,从此成为他们黑暗世界的子民!” 是吗?那宋宇又怎么会知道的呢?我转头找宋宇。他被拦在水门外面,身形影影绰绰,在水门上敲来敲去的,只是进不来。 “别理他。”巫师笑眯眯挽起我的手臂,“我们身为巫界使徒,壮大一下自己的队伍有错吗?凭什么神界发展他们的信徒就是光明正大的,他们劝人向善就是应该的,我们劝人偶尔规避一下他们的规则就大逆不道?” 说得有理。 “秦青竹!”宋宇大叫。 倒在车轮下那个男孩子,跟我是什么关系?我真的想知道。他的死给我的伤害有多大,以至于我宁肯丢弃一份魂魄的记忆,也要忘记?我真的想知道。 而且,我真的,无论如何都想救下他。 “让时间重来吧。”我对巫师道。 美酒满溢,时间与空间醉醺醺旋转、倒流。 车子再一次冲过来,我在“我”的身体里,提前起步,尖叫,冲过去,双手眼看就要把那男孩子推开。 “卟”,是谁冲破水门进来,一闪,进了男孩子身体,反把我带向一边,我想挣扎,他低道:“是我。” 黑猫化为一片云雾,回到我身上。 我记起这个声音,他会有事没事叫一声“秦青竹”,却又没什么话说。我记起这个男孩子,他会在我身后远远的看我,却在我回头的刹那,红着脸错开眼睛。 车子驶来,刹车片刺耳的尖叫,没停住,碾过他。他双手把我推离险境。 到最后我也没能救他……还是说,从一开始,就是他不让我救? 有谁在我耳边轻道:“你知道时光为什么不可以改变吗?这规则是要告诉我们,做过的事,就不要后悔。” “阿成!”我对着天空大声叫出这个好不容易想起来的名字,没有回答,过去的一切旋转着消失了。巫师躺在地上面如白纸气若游丝:“这家伙竟然强穿结界……咳咳……可恶,害我受伤……” “那家伙是谁?”我迅速问。不可能是一个普通的陌生同学宋宇吧? “那……是你的守护天使。所以你无法看透他的情蔓。”巫师摊摊手。 “我认识他吗?他会是阿成吗?”我心嗵嗵跳。 巫师已经逐渐变得透明,融化在空气里,只留下一句话:“我还会回来争取你的灵魂的。” 五 就这么消失了,巫师和所有的一切。巫师的房子变回一幢空荡荡的普通老房子。我晕头晕脑回到学校,试图寻找宋宇,很快发现这头线索也是死路。 宋宇是谁?我们一直以为他是邻校学生,只因为他穿着邻校衣服在附近走动。当我真的去问那边老师,原来是没有这个人的。忽然有个老校工拍脑门:“几年前有个孩子迷什么炼金术,偷偷到化学教室做试验,被崩成植物人……好像叫这个名字吧?现在还躺医院呢。” 我立刻赶赴医院。 医院门口长枪短炮,媒体和闲看热闹的挤成一堆,说什么有个几年的植物人,竟然复苏了。我挤在人群中等了又等,等到宋宇英雄一般给前呼后拥着出来,场面蔚为壮观。上车前,他向我眨了眨眼。 几年后他转学,成了我的新同学,欢迎会上装得完全不认识我的样子,回头一瞅没人,贼忒忒把我胳臂一拽:“是我。” “巫师?”那种语气和故作纯良的笑容,很难让人认错。 “是啦!前头我一直以灵体的方式作巫师,不料结界被破,大伤元气,只好回到人身,回到你身边,直到赢取你的整个儿灵魂才算数。” “你一定要跟我这么纠缠不清吗?”我很头痛。 “嗯。我们巫师一往无前,要努力让人们欠我们更多、更多、更更多,这样才方便收回灵魂抵债。可是你一开始白送我一条魄,后来又帮我收割了高质量的情蔓,再后来也没有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好处,变得只有我欠你,这怎么行?总要叫你欠了我才好。”他非常认真。 而我只想知道前段时间占据他身体的“宋宇”是谁。 “可能是某个试炼阶段的天使吧,你知道他们跟我们总是存在竞争关系。”巫师打哈哈,“人死了运气够好就成为试炼天使,必须以肉身形式才能回到人间,争取灵魂的战役中合格了,才进入无形天使的高级阶段。” “那争取我的灵魂时他算是不合格吗?不然他到哪里去了?” “应该是硬穿结界时受了伤,不得已丢下我的宝贵身体去疗伤了吧!这家伙居然挑到我的肉身出来鬼混,真有眼光,但愿他生前够积德,疗够了伤再找具身体还能再回来。我还挺想他的……喂,你老关心他干嘛。关心一下我嘛!”满脸吃醋。 我没理他。 几天之后又有位转学生过来。听说也是患了什么重病,忽然间奇迹般痊愈了。老师觉得很巧,把他跟宋宇排同桌。那节课我坐在后面就看他们课桌下不动声色斗法三百回合。 下课后新生突破巫师重重阻挠向我表白:“我是你的光明天使,我会守护你。” “你是原来那个吗?”我激动拉住他,顺便把巫师踹开,“你是阿成对吧?碧玺到底守护了你,所以你可以当天使?它撞碎掉了,我后来怎么还能把它失手丢到水里?我丢掉的是碧玺的魂吗?对你会有什么伤害?” 新生很尴尬的摸后脑勺:“按规则,天使不能说出自己的前生……” “我想扭转时光时,你情急说了声‘是我’,违犯了规则,所以才消失了对吧!”我更笃定。 “不能说……” “这个粘粘乎乎的家伙有什么好的啦!多分点注意力给我嘛。”巫师又爬了回来,“你的灵魂注定是我的……”“才不会!”两个人再次扭打在一起。 都是不老实的家伙!我抱着手哼哼。反正他们都要争取我的灵魂,结局如何?咱们就慢慢走着看吧! 阿荧 第14章 一丛花·花好月圆 1 ——赋得新声和静涵 一、镜树 “镜树,你听说过吗?它是一种靠吃人长大的植物。成年镜树的胃口那么好,会把人的整个身体都吞掉,只留一只只干净头骨,粘在树叶间,像无数雪白风铃悬挂在那里,摇啊,摇啊,等待下一个牺牲者前来被吞食。” “请你告诉我,这种恐怖的东西,为什么名字叫镜树呢?” “没人知道。” “没人知道?” “没人知道……” 二、枕洛 枕洛是王后的女儿,所以她的身份是公主。 确切说,她是离之王国的公主。 有一条大河流过离之王国,它叫洛水。离国王后梦见自己枕着这条河生下了女儿,便为她取名为枕洛。 洛水是离国的灵魂,它眸光闪闪遍体晶莹的流淌,如大欢笑着的神灵,将生命注入离之王国。 可今天,它也带来了瘟疫。 枕洛忽然发现自己的王国被抛入了一场恶梦之中,到处是呻吟声、嚎哭声,逐渐发臭的尸体和垂死的人。 枕洛不害怕尸体、或者死亡,她甚至曾经偷偷溜到墓地里去,并在那里享受到无比的宁静。 可如今,当整个离国都开始死亡时,她终于感到害怕了。这种恐怖是从空气中来的,是一只庞然大物开始从内部腐烂、崩溃,将恐怖呼吸到空气中去,凝重得有如固体。 人们把还活着的亲人抛弃、将啼哭的婴儿直接砸死,并强迫彼此脱光衣服,连妇女都不能幸免,因为感染上瘟疫的人会在腹股沟或者胸前出现红斑。身上带着瘟疫印记的人,包括某些不幸长了胎记或者被蚊子盯咬出红包的人,都在同胞雪亮的眼睛面前无数遁形,大部分被丢进洛水,好让河流带走这些不洁者;而洁净的****偶尔也被丢进去,那是为了向洛神献祭。 然后他来了。 然后,他,来了。 他来的时候枕洛正准备跳进水中。 这是一场叫她披着洁净的白纱、以公主之尊、向洛神祷告而进行的献祭。 看着脚下滚滚怒涛中无数新旧尸体像死鱼一样在翻滚,枕洛害怕得连脚趾头都抽搐。 不不不她不怕死,然而,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的死,她可不可以不要这样的死? 恰在这时候,他来了。 像一个天神。 战场上的神是将军,而在瘟疫中,全部的荣耀都归于医生。 他是个医生。 大家叫他先生。 在离国,所有德高望重的医生都被尊称为先生。 先生简单的说:瘟疫的种子从洛水的上流来,丢进去的那些尸体加剧了水的毒性,所以疾病更盛。请远离它,我会给你们熬药。 枕洛抬起眼睛,月亮正圆,脚下河水如妖花怒放……她的袖底荡起西风无限。 先生的话不多,说话声音也不高,然而只要他说话,所有人都争相替他办到。 先生手中掌握着生命,这让他的权威比君王还要高。 先生要大家一起出力找药熬药,大家就出力。 先生教大家怎样选址打井、怎样找清洁的水来喝,大家学得也很快。 但是,先生劝大家改一改习惯,不要再把死人和活人都丢进洛水里去,大家听得就不是那么痛快了。 洛水,是带走所有罪孳和不洁的圣水呵,如果不能再遵从祖宗法制、投身于它之中获得洁净永生,那么,现世就算能多活几年又有什么意义?有人这么说。 先生的失败之处并不在于他想改变一种丧葬和祭祀仪式,而在于他要动摇人们的精神支柱。 “洛水派”和“保命派”疯狂交锋,王国濒临分裂毁灭边缘。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先生的缘故。 枕洛裙裾如水,拖过白石子的路面。 先生住在路的尽头。 拒绝离开洛水的人正在杀人呢。 枕洛的凉鞋后跟轻叩过庭院门槛。 先生就在前面。 想要活下去的人也在流血。 秀丽手指理顺栗色长发。 国王支持“保命派”而王后死挺“洛水派”。 这个王国已经完了。 案后一抹青色衣角。 枕洛柔声唤:“先生。” 呵从刚看见他时就是这样了。这样的温柔、景仰,小心翼翼的将牙齿叩在一起,舌尖送出气去,下鄂羞涩退回来,温润发音含在口中: “先——生。” 那个人站起来。 手中一把雪白匕首。 是侍奉先生的女孩。 正用一块棉帕擦拭匕首,黑亮如猫的眼睛珠子把枕洛只一剜: “先生出去了。” “哦?”枕洛怅然,“我有急事……你叫什么名字?” 是这样忽然想问她名字。 雪亮阳光在刃尖上滚过去。 女孩微笑,唇角血红。“我的名字吗?她吐出两个字—— 三、沈格 沈格是写剧本的。 所以她看到了镜树。 在为下一个剧本冥思苦想时,模糊看到一棵树,越来越清淅了,雪白头骨们像无数芬芳的果实于树叶间摇曳,花好月圆,有西风无限,很好,女主角将在这样怅然的气氛中走近镜树…… “可是为什么叫镜树呢?” “我不知道。” “已经有旧头骨挂在上面,新的受害者怎么还敢走近它呢?” “我不知道。” “那等你知道后再来。”沈之城把剧本丢回她。 沈之城是沈格干这行的老师兼老板,刚见面时好像很好相处的样子,会温和笑说:“哦,我们还是本家呢。”等开始工作后才知道,这家伙,六亲不认。 镜树的动议被搁置,随后沈格被派去边远小城采风,有条弯弯曲曲的河流经过她住宿的窗下,眸光闪闪遍体晶莹,流淌得像有生命,沈格枕着它梦见了离国的故事。 离国是个悲伤的国度,它的名字就已经注定了命运。 沈格看见那个沉默温和的医生背着药囊走进离国,遭遇一场巨大的瘟疫,怎样挺身而出。 沈格着着被拯救的公主枕洛——真是个怪名字——怎样在白衣裙中冥想、冥想,而那个女孩怎样冷冷睁着黑眼睛站在旁边看、看。 女孩是先生的弟子,作事得力,话不多,眼睛大得像猫,偏是那般冷的,就有些疹人的样子。 先生不眠不休的为病人们工作,女孩子就不眠不休的陪着他,只不说话,偶尔逢着什么事恼了,单把眼睛珠子一剜,像把雪亮刀光。 真正是双清泠逼人的猫儿眼嗳,这个女孩。 枕洛不是她的对手,沈格知道枕洛公主绝不是这女孩子的对手的。而雅净的长长裙裾毕竟拖过了雪白石子路,直奔向冷冷的猫儿去,认错了,怅然长叹,问她姓名。 命运之轮轧轧转动,猫儿不出声的冷笑:“名字么?我的名字是——沈,格。” 作梦者沈格惊愕的张大了眼。 什么什么?这个巫一样的小小女孩,是和她一样的名字:沈格? 四、枕洛 公主枕洛觉得像一把小小匕首扎进了她的心头。 先生先生,每次见到先生,都是这样,疼痛欲死的温柔。 他见到她,是有点吃惊的,将手指抬到眼睛前面,好像要挡一挡阳光,好像一时不能直视枕洛,又好像要好好的看看她。 他的手指很长,但削瘦、骨骼突出,是不美的,然而多么性感。 枕洛多么想把这双手抱在自己心口,从此一生一世随他去,生死由他。 终于还是把这冲动咽下去,枕洛正坐,肃容道: “先生,妾身此来,是带给先生两个消息。 “一个是坏消息,母后染上瘟疫病重。 “不过好消息是:先生若能治好她,母后将不再反对先生应对瘟疫的手段……” “若是治不好她,那么,她将永远不能再反对先生了呢。” 谁?这最后一句话,是谁在她身后,轻淡从容的吐了出来?枕洛失声道:“谁?” “什么谁?”先生却茫然,像全没听见任何人说话的样子。枕洛回过头去,只见一双猫儿眼,掩过,血红唇角的微笑。 先生毕竟是一点一点把母后治得好了起来。 “保洛派”转入地下活动。 在官方、在民间,先生要求的种种治病防疫措施已基本得到了顺利推行。 宫廷和民间都是草药香。还有焚烧尸体的青烟袅袅,把明朗天空都熏得有些不分明了。 守旧势力仍然是有些顽固的,父皇为了保证先生的地位,金口将他许给枕洛作夫婿,从此是王族中人,行令更无人敢违抗。母后在病榻上只是叹了口气,算是同意。 从此只等瘟疫大定后完婚了。 枕洛听了这个消息,表情并没有什么波澜,毕竟是公主,便微笑罢,也该收敛着的,不能失却公主的骄矜。 ——只是呀,还是忍不住偷偷试试凤冠,看那绺绺垂垂缨络,将颗颗真珠垂到眼面前来,点点摇曳,如星光无限。 不由得痴想:到得那天,可该是花好月圆、春风无限? 不觉已悄悄将脸涨红。 终忍不住将女孩沈格请来,糕点甜茶招待了,促膝细细的问:先生平日有什么喜好、什么忌讳? 女孩沈格并不回答,将一枚碧绿的团圆印子糕在手中转了良久,方徐徐道:“明媚鲜妍能几时?别尽乐了,终有不是你的日子呢。” 口气似个怨毒的老太婆。 将印子糕揉碎一地,起身走开。 枕洛看着她背影,骇得一时倒忘了生气。 五、沈格 啊离国。 离国的爱情与阴谋,花丛中的刀光、刀丛中的花! 作者沈格的手指疯狂在键盘上起舞。 医生有危险。 原来王室不能不借重医生的能力消灭瘟疫,但又不能留着这个医生、好让守旧派日后有可乘之机攻击国王。于是国王与王后合谋先将公主许配给医生,但又将大婚定在瘟疫平定之后,乃是为了在这一天诛杀医生,对民间宣布医生是个妖魔,这妖魔为了毁灭离国人对洛水的信仰,故意散播瘟疫,然后假惺惺来救人,王室洞烛其奸、公主舍身麻痹魔头,在大婚时为了人民诛杀他。于是举国感戴,王室可以得到感激涕零的朝拜,地位永固矣! 枕洛公主听了女孩沈格的话留了心眼,发现了这个计划。 母后承认不讳,并将一把匕首塞给枕洛公主。凤轿颠连,大红袖子中那把匕首将要刺给谁? 比起任何大片来都不逊色的悬念,超级华丽的镜头潜质啊。这次的剧本会成功的! 沈格连夜定了机票。 她这样快速的飞回去飞到沈之城的身边,心乱跳,像当年作学生的时候,精心写好作文要交给帅哥老师,那么的心跳。 沈之城正要作一个大片,没有灵感,整个公司被他骂得鸡飞狗跳,沈格确信这本稿子会让沈之城惊喜的! 沈之城看到沈格时,是有点吃惊的,将手指抬到眼睛前面,好像要挡一挡阳光。 干净的西装袖口,他的手指修长而削瘦,多么性感。 第15章 一丛花·花好月圆 2 沈格知道有多少女孩和女人想把这双手抱在自己心口,从此一生一世随他去,生死由他。 她们之中,有很多如愿从这双手中得到了快乐;然而,却无人幸福。 浪子手中没有幸福。 这却不是沈格有资格管的事。 终于只是把本子摊开、放在他面前。 他的眼睛渐渐亮起来,最后变得如此明亮,抬起头,看着沈格,像第一次看见她。 沈格有点哽咽。是,她一直等的就是这一刻,等到他能看见她,美丽与否,至少她不再是他身边一个可有可无的跟随者。 终于能够接受他的凝视。 沈格一个趔趄,撞到头,醒了。 见到沈之城的一切原来都是梦境。 她还在夜航的飞机上,跑道在望,正待落地。 城市灯火迷离,晚风牵动薄云、无限依依。 这个城市给她一个消息: 沈之城不见了。 六、枕洛 枕洛公主咬唇。 一粒粒雪白的牙齿咬住嫣红下唇,并不觉得疼。 恨不能把刀尖扎进自己的心口,让那鲜血、那鲜血,一瞬间喷个干净,好叫她落个干净…… 又怎能干净。 刀尖颤抖,终于渐渐接近青帷帐。特制的蜜合香应该已经让帐中人昏睡了,只要把这刀子扎下去…… 一国的安定应该比一个人的爱情重要、也要比一个人的命重要,是吧?是吧是吧? 刀触帐面! 先——生。 刀落,枕洛公主跌坐下去,失声哭泣:“先生!我不能……我终是不能!” 青帷帐子被她的动作扯落,露出来,里面空无一人。 只有一把匕首,女孩沈格的匕首,端端正正搁在大红凤鸾的被面上,刀芒冷冷,似一个嘲笑。 惊慌奔走,问出来,女孩沈格几天前染病,先生说要去瘟疫的上流源头,去传说中魔鬼镜树所在之地找一种药草治疗她,侍卫以大婚的缘故不让他走。而现在,看来他终是逃走了。 ****双足粘了汗、粘了尘,啪啪啪跑过白色大方石的甬道,秀发飞成一抹栗色的云。 公主枕洛在任何人能阻止她之前,扑到广场阳台上,向下面的臣民们大声宣布: 妖魔在洛水里散布瘟疫,见到先生来救离国人,又化装成女孩随先生前来,如今把先生掳了去。可是我枕洛公主,一定会为了离国,救回先生! 根据王室惯例,凡是宣布了的,就是定案。难道事后再告诉臣民:王室成员撒了谎不成? 所以枕洛开金口宣布的事,就成了真的。 父王母后再怎么责备都可以,唯独不能再阻止枕洛去寻找——拯救——先生。 马蹄踏踏,山长水远,终到了那座山。 洛水从这里涌出,它应该是圣地,可是传说中它是恐怖的,因为生长着镜树。 镜树是一种贪婪、又挑剔的树种。最初它只是颗小小的种子,在世界上漂泊;遇到怀有强烈思念的人心,才扎根下来,吞食这份思念,逐渐强大。然后,直到这颗心所思念的人出现在镜树种子面前,它才猛然扑起,将这个人整个包裹进自己的怀中,借此成就自己的躯干枝叶,每一片叶子都映出这个人的面容。所有仍然爱着他的人,会不能抗拒的走近它,被食。 真恐怖……可是,多美啊,这个明月夜,只见泉傍一棵树枝繁叶茂,墨绿叶面每一片都映着先生的温柔,中间有无数雪白头骨,像一只只风铃,随风摇曳,唱着无声的歌。 “这是镜树。”树旁一个女子,栗色短发在风中飞扬,双眼如猫,唇边挂个锋利的笑,手指向枕洛只一招,再点向自己心口,“我是沈格。” 枕洛呆站着,看她双腿没入树身、还在一点一点被吞食,却像全然感觉不到痛楚的样子,唇角只带个疯狂的微笑——这奇怪女子,怎会是女孩沈格? 女子大笑,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枕洛枕洛,让我告诉你:我们怎的都会是沈格。” 七、枕格 沈格在一座座城市间穿梭,在一架架航班间飞翔,寻找沈之城,呵之城之城你在何方。 你可知道我初见你,正正十九,双唇还娇嫩得如玫瑰花瓣,作编剧原是不妨的,可不作编剧呢,也没有什么妨碍,一切都未定,一切美好都还可能实现。可是人家指出你来给我看,说:喏这就是你要跟的老师,沈之城。 你带一点憔悴,淡定指住一个本子对人道:“全部魅力都从这个女二号来,但是毁也毁在她。裁掉歌央的下半本,男主部分从云罗章开始重写。”然后任那人冷汗唯喏而去,回头看定沈格,微微一笑,“哦,我们还是本家呢。” 世界在沈格眼前轰然崩溃,大地如花般开放,有一点亮光却照得分外分明,从此沈格忽然变成了个女人,又或者说,再也不能长大。就这么跟着他,一生一世,作定了这份工,生死由他。 ——然而他不看她。他不再看她! 他的世界里有多么灿烂的工作,和多么多的女人,何必看她。 她又是不能主动的,好歹读过几本书,没全读到狗肚子里去,怎能死乞白赖表白呢?姿式漂亮是第一要紧的,不然赢了也是输了——更何况,对他,她又怎能赢呢? 他有多少红粉知己、多少安乐窝,她多半是清楚的。呵,她,毕竟是他身边一个得力的影子啊,虽然只是个影子。 她终于找到了他,身畔长沟流月去无声,他一身酒气与胭脂的香,看见她来,微笑得有点恍惚:“哦,你来这里干什么?” 她失语,她无措,她手忙脚乱从包里拿出离国的本子递给他: “看,你看。” 他的眼睛没有焦距。他沉浸在另一个女人的回忆中。他看不见她,也看不见与她有关的任何东西。 (女孩说先生先生,我并没有中毒,我只是,把你引诱来这里,让你变成镜树好吞食我。) 疼痛。像要把匕首扎进心口的疼痛。她只能把本子一次次塞过去:“看,你看!” (女孩说先生先生你生气吧、你害怕吧,这样你终于能张开眼来看我,不再只当我是身边一个沉默的弟子。) 眼前模糊。血红温柔糊住眼帘。什么东西在心中拱出来。“看,你看!” (管它美丽与否,这是我,请看着我!) 她失去了唇舌、失去了骨骼,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棵树木越长越大。镜树。 呵吞食着我对你的痴恋,吞食着无望的爱恋,我腐烂于时间荒芜的原野中,白骨间惟有这棵树木抽芽生长,终于就此冠盖亭亭。 沈之城目瞪口呆看着面前女子血肉中滋养出一棵树木,墨绿苍郁、渐长渐大、扑过来了,却无处逃。 从看见镜树起,就已经是它的俘虏。 如何逃?无处逃。 只有吞食或者被吞食。 来呀,爱人的头骨! 八、镜树 镜树中的女子大笑:“看看树上的头骨,我告诉你为何我们都是沈格,公主!” 月光流转,所有的头骨忽然明亮如镜面。无数镜面中映出她的影子,叫她看见她—— 哎呀,看见她! 看见她自己,怎样的痴恋、怎样的怨毒,清高画皮下,原来是这样熟悉一副白骨! 眉目流转、唇齿颠倒,肢体破碎交融,无到有处有还无,却原来,枕洛就是沈格,沈格就是枕洛! 不过水木倒错,怎样一场大错。 (都是你,一切都是你本来的样子或渴望成为的样子。) (是你像女孩一样的苍白,是公主一样的怯懦,却又渴望能有女孩一样的任性妄为、公主一样的娇艳幸运!) 自遇到镜树的种子起,用自己的血肉喂养它,趁那忍不住心防的一夜,将痴恋的男人吸入镜的世界中,将自己也哄骗,在自己的梦中脂粉登场、醉眼流离。 整个离国,不过是借着镜树魔力织出来的一场大梦。 梦中圆了自己想作的一切,却也一步步、被镜树牵引着,走向它,直到被吞食。 公主枕洛捧起女孩沈格的脸:“痛吗你痛吗?我要如何救你?” “救?”女孩梦呓的微笑,“救我离开我爱的人?” 呵,是,先生在这整棵镜树之中,能被这棵树吃掉,便能与先生血肉交融。 公主的手滑下去,落到树皮上,只觉得一股诱人的吸力,吓得一甩,忙把手甩开了。 女孩可一点一点被吃下去。 剩一颗头,眉眼却越来越妩媚,扬起来一笑道: “或者你要砍掉这棵树?先生会跟树一起死去,而你就能脱离镜树的梦界,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去。” “我们现在……都是在镜树的梦界里么?” “是。” “那么你呢?” “我是你的梦,是你心中注定要死去的一部分。如果你毁掉树,我会和先生一起随树死掉,而你可以逃出去,忘记这里的一切。你要杀了我们么?” 杀?不不不,只是砍断一棵树,并不是真的要砍断谁的脖子。所以,即使下手,也会比较没有负罪感吧? 可是没有刀。 你忽然发现那把刀就在你手里。女孩手中光芒刺目的匕首、公主手中沉得坠人的匕首,就在手里,那么稳妥、那么有力,仿佛从未稍离。 扬起来,砍下去吧,再留下去迟早会成为树的食粮,无处可逃,除非断脉——便断了这魔树的血脉! “哦,我们还是本家呢……” 刀刃碎成片片雪晶,消融殆尽,公主双膝跪进泥水里,额头抵着女孩的额,喃喃:“我终是不能。” 女孩的下颔都没入树身中,双唇微张,低道:“那末你也来罢。” 公主扳住女孩的头,微笑:“好,我来了。” 手臂用力,从来没发现自己这么有力。 轻易的,像摘下一枚熟透的果实。 便摘下女孩的头。 镜树一震、颤抖,咆哮****! 一切枝叶都粉碎落下,连同这个世界。 这个树中的世界,这棵世界中的树,根本只是一颗小心中的****哺育生成。 杀了这棵心,连这棵树也死去。 而树中的人会得到释放。 你在尘灰中静静躺落,随整个世界碎落,看那抹影子得以逃出生天,潇洒飞走。 余下几段泡影般的对话: “真是很蠢的家伙呢……公主。” “我知道。” “他将不记得一切,不记得你我。” “我知道。” “那末,伴我温暖的死去吧,我的宿主。” “我会伴你死去。” “很温暖呢……很温暖,你的碎片。” “我知道。” 九、之城 沈之城刚醒来时,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 他记得自己曾将头枕在美人的膝上,染来一身酒气和脂粉的香,然后是谁来了又走了?留下他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极目远望,夜色清明,只见一江水色浓重如墨,绵延开去仿佛直至千里之外,波心映着轮明月光,水浪一击,便成无数眸光闪闪的碎花瓣儿,随着水珠还没飞起,便已熄灭,任那江水依旧、缓歌而徜徉。 呵画舫上又有清歌荡漾,是这样的花好月圆夜。沈之城独自扶着栏杆而立,袖底荡起西风无限,只觉心底舒畅、是那样温柔和安然。 第16章 灰得瑞拉 1 别人穿越之后锦衣玉食、风生水起,为什么我穿越之后变成一个睡在灰堆里的苦丫头?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辛地!怎么还没把地板拖干净!还有,我饿了,晚饭呢?晚饭怎么还没有做好?!”那三把尖嗓子又开始合唱。 晚饭,晚饭,光惦记着饭,肥死你们好了!还有,这么有本事把我当使唤丫头,怎么没钱雇一个大厨啊?白空着这个近千平米的独立小别墅,只叫我一个弱不经风的小女子干活,连我都替你们寒碜!我在心里头诅咒。 咬牙擦掉地板上最后一块污渍,赶紧去削土豆、熬汤。好吧,我承认我没骨气,只会在心里骂娘,完全不敢反抗。——可是老天啊,形势比人强,我瞅瞅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儿,不过十几岁女孩子的样子,而那三位,一个中年女人、两个成熟女青年,都是人高马大、气宇轩昂,我要敢动手反抗,骨头不被她们拆了?唉,还是低头认命吧。 杂烩汤在锅里发出咕嘟嘟的香味,我把衣服盆子拖到灶前来洗,一边呆想:穿越不是要跳崖撞车的吗,我好端端在家里打扫卫生,连一个小跤都没绊到,怎么忽然就穿了呢?还穿到个乡下地方,周围除了森林就是田野,住的一幢独栋别墅怎么看怎么像农民拿宅基地建的小楼,里面的陈设简朴又古怪,有点接近中世纪的西洋小国,我不太习惯,刚来的时候手忙脚乱,干砸了不少事情。奇怪的是,这三个女人好像觉得我确实应该不太懂这些,所以痛骂一番之余,还是愿意耐心的教导我,倒没有起太大的疑心。 就这样,我伺侯她们用完晚膳。她们****就寝,我独个儿到厨房睡觉。第二天早晨,她们去城里逛街,我去附近的农舍收取牛奶,沿路看见几只松鼠和野羚羊,农舍里见到一个红脸大叔和几个鼻涕小孩——苍天啊,连帅哥都没有一名的世界,我会什么要穿过来?为什么要让我穿过来?! “请问……我迷路了,能给我一碗水喝吗?”身后传来彬彬有礼的声音。我转头,瞪眼,擦口水。 灰蓝色眼睛,眉毛浓得飞到鬓角里去,一张脸俊俏得可以杀人,身材好到足够去做舞男。才想帅哥,就来了这么个帅哥,我对世界顿时恢复了信心。 “您等着。我这就给您找水去。”我耸肩诌笑,往农舍里走,准备去给他要碗水。 他理所当然的跟在我后面:“姑娘,我能进你家坐坐吗?” “我家?”我完全没反应过来。红脸大叔正好扛出东西,听到这句话,忙替我回答:“您误会了。这位是韩德尔领主小姐。” “……”我们一起低头看我的旧衣服、木头鞋子,心里想的是同一句话:领主小姐就穿这样? “唉!老韩德尔夫人早就过世了,新夫人是几年前带着她自己前头生的女儿嫁过来的,去年,韩德尔大人又过世了……”红脸大叔拿衣角擦擦眼睛,“瞧我,说这些干什么!辛德瑞拉小姐,这些给您!”他替我把牛奶拿到羊车上,另加一袋苹果,“您还是这么瘦,得多吃点!”目光无限怜悯。 想不到我穿到这么一个苦孩子身上。不过没关系,女主苦命一点是好事,更能激起男主的怜爱之心嘛,我笑咪咪帮红脸大叔把袋子扶正,问男主——哦不,应该是“也许是男主”的帅哥先生:“前面有个驿站,我把你带到那里,你该认识路了吧?” 帅哥大力点头。 那我就不客气了,路上直接请问他府上哪里、俸禄几何。哎呀呀,人生苦短,穿越难得,我一生戴惯面具,这回且单刀直入一把,反正是女主,看谁能奈我何? 帅哥先生告诉我:他是王宫里的侍卫,这次陪随王室人来打猎,迷了路,非常感谢我相助。至于俸禄?啊,“王室对我这种人的年金控制得非常严格。”说着,脸很好看的红了一下。 咄!原来不过是个领死工资的小侍卫,敢占用我女主的宝贵时光?我恶向胆边生,缰绳一抖,“爱驹”大白羊听话的扭头换路。“你浪费了我的时间,要先帮我干活,我才给你指路!”换上一副晚娘脸,我这样对他说。 这个世界不好混。我又不是白雪公主,何必装什么形象?既然对方不是钻石王老五,只是个小人物,那我应该动手榨取他的一切可能价值,才是道理。 这位帅哥品性倒是纯良,微微一愕后,丝毫不加反抗,就乖乖跟我走,还很同情的问我日子过得怎么样。 怎么样?没怎么样啊!我向来自己打理自己生活,什么事还不是靠这双手做出来。现代社会竞争已经够恐怖,我又是个孤儿,从奖学金到打工费都靠自己单枪匹马赚出来,磨炼到今天怎能不坚韧赛过水蛭、冷酷赛过巫婆。我豪迈的一挥手:“小事耳!不算什么。” 帅哥流露出高山仰止之神色。我略有些飘飘然。 到了家我才发现,这家伙统共没有战斗力!不会洗衣、不会做饭、当然更不会缝缝补补。“那你会什么?擦家具去!”我咆哮,“先擦家具再擦栏杆再擦地板,布脏了到我这边来洗。这个再不会,你就是废物!” 他脖子一缩,领命而去。 幸而有他协助,太阳西斜时,家务已基本完成。擦洗的活儿干得虽然逊一点,但差不多也行了。看着他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我良心发现,招呼道:“来喝个下午茶。” 浓汤飘出香味,百合在窗下盛开,清澈的阳光从新换的窗帘后头洒进来——啊,衣服都是帅哥帮我绞的,实在省了我不少力气。我跷起脚,推一盏红茶给他、再捧一盏茶在自己手心,品尝着刚出炉的苹果派,心情大好。 “味道真不错。”帅哥狼吞虎咽,大肆赞扬,我只管笑咪咪。 味道差是不会差的,我在kfc打过工嘛。但这种东西也就是平民食品,他一位宫中侍卫谬赏,大约还是肚子饿了的关系:“劳动是最好的调料啊。”我笑道。 他怔了怔,一想,通了,更加仰慕的望着我,如仰望一切美食与哲理的女神。 我得意的拍拍围裙,把路径指给他,叫他走人。他不知为何流露出点儿依依不舍的样子,目光在厨房里扫一遍,发现新大陆:“咦,我们吃的比那些做得精致?” 他看见的是我盛出的另外一盆苹果派。“当然,那是给女主人留的。”我冷笑一声,很怀疑他在没话找话。 “那……就要做得粗糙一些?”他真诚的睁大眼睛。 “她们逼我做小工,我只好做,但为什么要尽心尽力?”我鼻子里喷着冷笑,拍拍他的肩,“你不要太老实。俗话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如果对糟糕的主子太好,那么当一个贤明的主子来时,你又能用什么回报呢?好好想一想吧。” 他一脸便秘的表情,看了我片刻,欠身离开,临别时还说声“再会”。 多斯文一个人啊!如果他是男主,我有信心把他啃得连渣子都不剩。我想着,叹口气。 太阳落山时那三个女人回来了,红光满面,兴奋谈论她们在城里听说的事:王子进山来打猎,好像还就在我们家附近。她们问我听见什么没有,我摇头,没把我遇见王宫侍卫的事说出来。 不给我带礼物、不替我分担家务,难道还指望我像知心朋友一样、把什么事情都跟她们共享吗?不带这么顺心如意的! 如果她们很不开心,骂我“死丫头、笨木头”。****之前,继姐之一打翻了芝麻和大豆的罐子,把它们撒了一地;继母命令我在早晨之前拣出来;继姐之二冲我做鬼脸。我对着明月欲哭无泪。 确有人以刁难别人为乐。某客户专门喜欢叫我们把企划案改上八百次才肯点头签收,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自己为什么要特意穿过来受人刁难。并不见得多有趣呀,咦! 月亮升上梢头,白雾霭霭,两只鸽子飞到窗口对我咕咕叫,偏头看看我,又是叫。 “瞧你们倒像跟我说话似的。”我笑。 两只鸽子居然点了点头!又肥又短的小圆脑袋,很认真那么点下去,拍动翅膀飞出窗口,不快,还回头看看我。 我福至心灵,提起裙摆“叭哒叭哒”跟着他们走,走过野草露水的小径,穿过悲伤的白杨,前面小小空地上,有对墓碑,鸽子一左一右停在那儿。忽然间我明白了,这是韩德尔领主夫妻的长眠之地。 然后,我的眼泪忽然哗哗的流了下来,好像见着了什么无比亲切、可再也挽不回的东西,那样子的哭法,真是奇怪的事。 鸽子一左一右落上我的双肩,用红色的嘴轻轻梳理我的头发,“咕咕”叫着,像是安慰我。我回到厨房,它们就跟着我回去。 芝麻和豆子还是散落一地,鸽子担忧的鸣叫,我伸伸胳膊:“没事,看我的。” 把这些东西扫扰成一堆,拿个细筛子,芝麻筛在下面、豆子留在上面,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了怕吵醒那三个女人,我的动作尽量放轻缓,全干完时,夜也深了,我就在炉灶边和衣一躺,沉沉睡去。 第二天的早晨来得那么快。我阖了眼睛再张开,鸽子和白雾就都消失了,房子里哗啦啦满是晨光,继母继姐在楼上拉开嗓门叫我,我奔上去帮她们梳洗,另外再装个野餐篮子——她们决定去山里远足,以便争取与王子“偶遇”。 “辛地,你的衣服怎么这么脏?你的鞋子上怎么沾着草籽和泥巴?你是不是溜出去玩过了?”她们这么给我找碴,玉手一抬把绿豆和大豆又打翻在炉灰里,“把这些拣出来!看你还闲着乱跑。” 我彻底无语,在门口鞠躬恭送她们离开,正要做事,忽听林子里有什么东西“卟嗵”砸到了地上,声音还挺响。 过去,看到一个人倒在那儿,淡蓝色嵌金衣裳上粘着血,是帅哥。他闭着眼睛。 我心里格登一下,扑过去摇他,他没反应。我检查他的身体,是有几个利器划出来的伤口,但不深,无论如何不应该致命。有没有内伤呢?我就看不出来了。 先清洗伤口应该没有错吧?水是有的,可是消毒的话,是不是应该用酒精?我想了想,到厨房拿半瓶料酒倒在他伤口上,他嗷呜一声跳起来,双眼发直,抓着我就问:“人呢?人呢?只有你一个人?” 我说:可不就是我一个。你还想看见谁?皇帝还是神仙? 他晃晃脑袋,神智清楚了一点,眼里闪现出痛不欲生的光芒,不说话。树丛里却又钻出几个人,穿着软铠甲,好像都是战士之类,表情一个比一个严重,怪吓人的。帅哥冲他们挥一挥手,沉思片刻,忽然张开双臂就抱住我,在我耳边说:“我叫查尔斯。”然后唰的就走了,那些战士们跟他一起离开。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发一阵呆,也只能回去干活,想法子在纸板上戳出小洞,用来分筛绿豆和大豆,虽然大致奏效,还是要加工分拣、又要清洗晾干,再加上其他家务,那天我干得腰酸背痛,三个女人才回家来。 她们倒是容光焕发,兴奋得不得了,说是遇到王子了,王子对她们非常礼貌,还声称过几天宫里要举行舞会,请她们务必出席呢。 “不日,宫中将举行舞会,请夫人小姐赏面前来。”她们用几种人称、几种修辞格、几种不同的重音,将王子这句话重复又重复,得意非凡。 好吧,凭良心说,继母大人生得端正美丽,两位继姐大人更是一位清秀、一位明艳,王子对她们一见倾心,也不是不可能的,我很愿意向她们表示祝贺,如果她们不是盯着我看、忽然咋乎起来:“你裙子怎么还沾着血!” 糟糕,帅哥的血沾到了我身上!这件事情没头没尾的,说不定背后干系有多大,怎么能说给这三个女人听?我不假思索:“啊,杀鱼时,血不小心溅到了身上!” 她们厌恶的推搡我,把大豆、绿豆、红豆都混在一起,道:“明天一早我们要去城里买衣服,今晚你别睡觉了,明天记得喊我们起床。”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干掉她们的心都有,抱着围裙坐在厨房里心理斗争之后,还是想逃出去流浪算了,但是——奇怪,我又怕帅哥会回来找不到我。这种想法让我想哭。 于是鸽子又飞了来,温柔的对我“咕咕”一阵,跳到豆子那里,一五一十的替我分拣。我看得傻了,又觉得这个情节像是在哪本书里看过的,埋头想啊想啊,不知什么时候迷糊睡去。 再醒来时,厨房里干干净净,曙光初露,三种豆子都已经清清爽爽分拣出来,我揉着眼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要找鸽子,找不见,窗口下却瞥见一头金发。帅哥站在那儿,还是不说话,只温柔的看着我。 我又想掉眼泪,为了掩饰这种奇怪的心情,就双手叉腰,很凶悍的问他:“你来干什么?伤口好了没有,就乱跑?!”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柔声道,“骑士要出行之前,应该辞别他心爱的姑娘。” 心爱的姑娘?我看看左、看看右,脸红起来,心跳得很快——但、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白痴,你给我过来!昨天谁弄伤你的?你说要出行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还是温柔,但是说话却该死的坚决:“这不是姑娘应该知道的事。” 见他个鬼!我迂回盘问:“你想想清楚啊。如果为了私仇去干架,是不是要先禀报了你的主子……”他摇摇头。我叹气:“那如果是为了国事,能叫你们这样紧张,就不是小事了。万一政局将有动荡,你更应该跟我们这种老百姓说清楚,好叫我们提早逃难,免得枉送了性命,是不是?” 他的神情好像有一万个霹雳在脑门子上劈,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紧张的对我说:“对,对,你跟我来,我派几个人送你走。你暂时躲一躲。” 我的心直往下沉,扬手就揪住了他的衣服:“说,是不是你主子有了麻烦,你要去帮忙?”他沉痛点头:“王室危在旦夕……” “那关你屁事啊?”我口不择言,“我是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多重要啦。可是看看农民们日子都不怎么样,领主家里连像样的丫头都没有,就知道大家有多穷了。王室没让人民富有,那他坐不坐江山有什么要紧?如果别人想接手这个摊子,那让他去接啊!要你去卖命干什么?” 呃,帅哥的表情,怎么好像我刚刚是在建议他杀死自己的父母? 好吧好吧,他愚忠,我不能直接反对,只好换个方式:“哦,呵呵……亲爱的,我刚刚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哦,对了,你看见这盆豆子了?原来是混在一起的,一个晚上就拣出来了哦!因为有神明保佑我!我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特意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保护你,你相信吗?” 这一通鬼话,他竟然点头:“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目光深情,“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就本能的想保护我。你果然是我生命中的女子,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彼此的相遇。” 呃,这个告白非常之肉麻。我虽然有点想吐,小心肝却兴奋得卟嗵卟嗵的。所以说长得帅是多么气人的事啊,我明知道他是个白痴,可是看他要这样子去送死,还是不能坐视不理:“所以,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吧。也许我能替你出个主意。” 他望着我,长长叹气,终于坦白说他对我一见钟情,昨天早上想来见我,不料被叛徒趁机伏击,王室也遭俘。他独身逃出,是不幸中之大幸,当率领他的手下回去救王室。 第17章 灰得瑞拉 2 我迎着他痴情的目光,很有些飘飘然,但残余的理智还是发现了问题:“王室被俘?那叛徒怎么还不马上登基做新王?昨儿白天王子还在围猎呢,还说宫里要举行舞会。这是怎么会事?” 帅哥嗫嚅:“那个王子是假的……”我拍手:“明白了!这人想李代桃僵!——呃,这么说不太确切。总之就是,那叛徒不想冒公然政变的动荡之险,所以推出一个假王室在前台********,他好蹲后头做一个‘不王之王’。这么说,你就更不能回去了。能办出这么大的事,这家伙能耐不小,你一去,必死无疑。惟有向天下人揭穿他的真面目,并招募义军对付他,才是上上之策!”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打着“勤王”旗帜在地方上招兵买马的,总比直接奔回去救驾的傻子活得好。 他果然很受启发,深思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要多想想。”我拉着他,还有话,可是说不出来。他温和的拍拍我的头发:“我先送你离开吧。”离开?他并不提议带我私奔,大约觉得他现在境况危险,不想连累我。唉!他既然如此待我,我又岂能无情无义,独自逃亡?嘴巴张开来,我的舌头自动说:“我不离开。你定下计划之后,记得再找我说一声。”他点头,非常感动:“一定不辜负你对我的情意。好,我先走了。” 啐!走就走吧!谁对这种白痴会有情意啊?又不是嫌命太长了。我气呼呼的继续****的家务,心情非常之不好,差点砸坏了一叠盘子。 那几天,三个女人都忙忙碌碌的采购衣饰、研究发型,而帅哥竟然就一面都没露。直到宫中宴会举行的前一夜,他悄悄来告诉我:“明晚,你会进宫吧?我有预感,那时候什么事情都能解决。”我勃然大怒:“神经病,我进宫去干嘛?!”他只是笑笑:“你去时,请向穿王子服装的人说一句话‘我带来了镜子外面的东西。’”而后又转身离去。 我整整一天剁肉时都特别用力,像在剁着他。神经病!神经病!谁相信他?忽然出现,说几句莫明其妙的话,然后又跑掉。他以为他是谁? 但是当太阳再一次西斜、三个女人坐着马车往王宫去时,我却觉得不安起来,抱着胳膊在厨房里打转,像是在等着什么、又像是希望自己想起来什么的样子。 奇怪,我到底等什么?又该想起什么。 鸽子又飞进来鸣叫,而后飞走。炉灶下的黑猫也跟着蹿了出去。随即,门外就进来三个女人!两个穿着鸽灰色的衣裙、一个穿着浅黑色的短打。三人手里捧着舞裙、梳洗用具、和各色的珠宝,上来把我揿倒,就放肆的打扮起来。我问什么,她们也不回答。天啊,这究竟是什么状况! 头发洗干净,做成发髻;破衣服都换掉,穿上华服;珍珠和鲜花往身上一挂,效果当真的不同凡响,我自己看着镜子都要美呆掉。啊,女人的虚荣心!我惭愧的想,自己为什么不操起扫把将这三个陌生人赶出门外,就为着女人的虚荣心! 随后,她们端出一双鞋子,晶莹夺目,是一双水晶鞋。 我的嘴巴张大了。 水晶鞋。灰姑娘!天啊,难怪我一直觉得这阵子的生活像在哪儿读到过,难道我穿到了灰姑娘的故事里?接下去,会有一辆小白鼠驾驶的南瓜马车送我去王宫!? 她们引我出门,果然有穿戴整齐的侍从,果然有一架马车。那末……也会有一个王子在王宫里等我吗?车轮辘辘向前行驶,我的身上忽冷忽热。 也许帅哥在骗我,宫中从来没有什么政变,王子好端端在那里等我;也许帅哥没有骗我,谋逆者已在宫中树了一名新王子,而这位新王子将会娶我。既然是命运,那么一切都已经注定,是不是? 可是我忽然大叫停车,然后跳下来,往树丛里奔,不要命的那种奔法,直到树枝挂破了我的衣服、泥巴弄脏了华丽的缎边。我对着月亮尖叫,叫得像一只愤怒的狼人。 我并不想嫁给什么王子。我爱的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温柔男子,虽然他只是个侍卫,虽然他笨得像个白痴,但我真的爱他。我到现在才承认,我宁愿穿着破衣服一天到晚揪着他的耳朵破口大骂,也不愿意披起华裳嫁给世界上任何一个狗屁王子。 而这个白痴,我爱的这个人,亲口对我说:“你会进宫的,那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得到解决。”是吗?他觉得我进宫去,对他的大计会有帮助吗? 好,既然他说出了口,那就这样做吧!我愤愤的想,几乎要呕出血来。马车上的侍从们面如土色,不断请我回去,我就提起裙摆,一步步走回车里。 衣裙脏了,首饰坏了,那又怎么样?如果我是灰姑娘,一定会嫁给王子,什么事又能阻碍。我冷冷道:“不用给我理妆了。赶时间重要。走吧。” 我们风一样的冲向王宫。 大约因为我们马车非常精美、驾车侍从们也很像样,通报者没有加什么留难,就让我们的车子驶到了宫门口。(记得《灰姑娘》的故事吗?“他们以为她是哪个国家来的公主。”) 哈哈,公主?我扬起头跨下马车,一步一步走进去,形象大概像一个巫婆更多些。所有人目瞪口呆望着我,包括那个穿王子服装、脸长得与帅哥一模一样的年青人。 “你是什么人?”王子叫起来,声音很尖。苍天啊,我很难想像什么样的神仙可以让他答应娶我。 “我带来了镜子外面的东西。”我按照帅哥的话,一字一句重复。也许这就是阿里巴巴的魔咒,可以让王子答应娶一个肮脏的丫头,是不是? 王子的脸上浮现一种神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恐惧”。他嘶声道:“在哪里?” 我身边一个面容陌生的红衣侍卫向前一步,彬彬有礼道:“在这里。你冒充王子,夺走他的位置,难道可以长久吗?我现在就站在这里,如果你还有一点骨气的话,请用正宗王室礼仪,与我比剑吧!” 王子“蹭”的向后逃了一尺远,叫道:“可是你不是——”话说到一半,停住,慌张的看高高宝座上那对国王和王后。 他们的神色也很慌张,不约而同的望向旁边一面帘幔。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侍女放声呼喝:“原来你这个狗贼躲于此处!”从裙子下头抽出一把剑,就窜到了帘幔里! 苍天啊大地啊,是我花了眼吗?那个侍女的模样分明……是帅哥!? 一片混乱,宝剑“当当”相击,有人在叫“他们是逆贼,侍卫团的弟兄们,张开你们的眼睛看看,真假王子难道分不出来?”有人在叫“国王与王后被你们囚在何处?”还有人叫:“保护诸位小姐!”我看见继母和继姐花容失色奔逃出去。 我不是什么小姐,可是刚刚发话的红衣侍卫却贴得紧紧的保护我。而女装的帅哥和一个山羊胡中年人、以及若干喽罗在那儿扭打,难解难分。 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天杀的,跟童话完全不一样,到底有没有人告诉我! 我提着脏兮兮的裙子想接近帅哥的战局,红衣侍卫以安全的名义拦着我,我正恼火,王子服装的年青人跳上来撒出一个胡椒炸药包,解决了红衣侍卫,并用剑逼住我的脖子,对帅哥发话:“弃剑,不然你的女人性命不保!”帅哥惊惧的向我看过来,山羊胡的剑尖眼看要挑中他的胸膛。 我一个肘击把这个狗屁王子打得两眼翻白,顺手抢过他的宝剑,回身唰的直刺山羊胡的屁股。他奶奶的,老虎不发威,当我是乌龟——知不知道我曾经在剑道馆打过工? 如同一切垃圾武侠小说写的一样,双剑合璧,天下无敌,我和帅哥追击出几个房间,终于把山羊胡子制服于剑下,喽罗们还想打。帅哥发话:“放下武器!你们应该接到消息,各国的王室使者都到达了边界吧?阴谋已经败露,你们难道要跟诸国联军为敌?!”语气无比威严。我在旁边敲边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想死还是想活?” “叮铃当郎”,刀啊剑啊终于都丢到了地上。刚刚那个红衣侍卫揉着胡椒熏红的泪眼,上前对帅哥行礼道:“已得到消息,王和王后被贼人锁在后面地牢,现在不知……臣等去看看。”帅哥点头,看他们退下,牵住我,手有点颤抖。 我低头看看他的手:“你在害怕?” 他不回答,只是张开双臂拥抱我,轻轻道:“我是王子。这几天,我派人向周边国家送了救助信,又亲自混进舞会中。逆贼本来想借这个舞会软禁所有贵族女子,以胁迫贵族们向他屈服。你们进来时制造了混乱,假王忍不住向主谋救助,我因此知道这个逆贼的藏身之处,才能争取一击截住他。谢谢你。” 我不说话。 他带着我起舞,一二三、二二三,华尔滋不紧不慢的舞步,一圈,又一圈,转得人头晕,轻轻的话语还在继续:“那天我真的想带人直接杀入宫中,于是入夜时分去找你,想向你告别。你蹲在那里拣着一堆豆子,嘴巴里喃喃:‘这样要分拣出来?开什么玩笑。我还是流浪去吧。不,不,我还是要等那个受伤的白痴。’我听见你骂我白痴,应该生气才是,可是知道你在等我,心里又觉得欢喜。这种感情让我觉得很惶恐,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正犹豫时候,你就睡着了,于是我叫两个侍卫替你把活干完……我爱你,你知道吗?” 我只知道他确实是在害怕。怕他的父王和母后已经被害。所以他不敢跟手下人一起去找他的父母,宁愿把头埋在我脖子旁边说情话,手仍然是抖的,一滴眼泪落在我颈窝里。 走廊上响起奔跑声,有人喊:“王和王后依然吉祥!”帅哥身体一震,惊喜莫名,我趁机挣开他的手,他大概太高兴了,暂时还没有注意。我退后两步,从后门溜走。 时间已经到了,查尔斯,你听不见吗?午夜钟声已经敲响。公主的华裳都要化为云烟。你不是傻傻的小侍卫,而是个有心机的王子,利用我,铺就你回宫的道路,很好,非常好。可是请原谅我不愿与你一同庆祝。 宫门外,继母和继姐正好要跨上马车离去,我狂奔过去,掉了一只鞋子,也不管不顾,一步蹿上她们的车子。她们瞪大眼睛看我,像看一个怪物,正要开口尖叫责问,我抢先恶狠狠咆哮:“闭嘴!这是王家的事,你们敢多问一个字,小心你们的脑袋!” 她们大概吓呆了,又或者是看到我刚刚的剑术、心生忌惮,那一路果然什么都没敢说。我觉得有些悲凉。 刚穿到这个世界时,我就知道,我的剑术还保留着。之所以没对她们施展,却埋头给她们做苦工,一则是知道出去流浪也是吃苦,还不如留在她们的宅子里学些风土人情,二则是……我从来都是孤儿,半个亲人都没有,而她们,好歹是“我”的继母和继姐,带着那么一丝丝家庭的意味,叫我不忍离开。 很蠢是吧,我这个家伙?一边埋怨着,一边期望能留在“家人”身边,甚至期望能得到一个笨笨的爱人,结果最后才发现,大概都是奢求。 我冰冷着一张脸回到我的厨房,拒绝交谈,直接埋头大睡,直到第二天黄昏。 有什么人叩门,进客厅后,又说了些话。继姐之二悄悄溜进厨房:“辛地,有大臣端了一只水晶鞋来,说如果有谁试得上这双鞋子,她就是昨晚救了王子的神秘姑娘。” 用鞋子找人?老天爷,有没有必要!查尔斯分明知道我是谁、住在哪里,又何必玩这个把戏。我兴趣缺缺,不答反问:“你来告诉我做什么?” 她脸一红:“因为我觉得你昨天用剑时很帅……啊辛地,妈妈做错了,你原谅我们吧。以后教我,怎么才能那样用剑,好不好?”抱了抱我,又一溜烟回到客厅。 我呆片刻。这算是和好的表示吧?总算给我一点安慰,让我觉得自己做人不算太失败。 可是我没有去客厅试鞋子,反而从后门悄悄离开了。我没有那种福气,嫁一个满嘴谎话的王子。我胆小,生怕有一天死了还不知是怎么死的。谁爱试鞋子谁去吧,至于我,不,谢谢。 鸽子又在我身边飞,温柔的灰色烟雾弥漫,一个头上戴着圣洁光环的女人浮现,问我:“辛地,你为何不去你的王子身边?” 我瞪她:妖怪!查尔斯早就说过豆子是他的士兵帮我分拣的,马车什么的也都是他的手笔,那怎么现在又出现一只妖怪? “我是你的教母。”她笑道,“我把你送去‘那个世界’,然后再把你接回来,你忘了吗?唉!你早就应该猜到的,如果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怎么一回来之后,就能听懂所有人的说话?” 这么说,也很有道理哎!原来不是我穿越了灰姑娘,而是灰姑娘穿了我?呃——“不对啊,我活了这么多年,难道都是假的?” “不,你睡着了,我将你精魂摄到那边去经历新的人生,你再回来时,只是一场梦醒的时间,可是原来的记忆都已经被覆盖得差不多。我的法术只能做到这一步,非常抱歉。”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摄过去啊?”我托着头****。这教母无聊么? 她忧伤的垂下头:“当年,她们要你干活。你走路太响,也会被她们责骂,于是你乞求母亲的灵魂带你走。我……又能做什么呢?只能想办法让你在不同的世界中强壮一点,回来后可以多一点力气争取你的人生。” 我安静下来。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她为我做的,已经很难得。 “谢谢。”我道,“你说的不错。我已经变得强壮,从此后我的人生我会自己掌握。” 她微笑着消失,我继续往林子里走,走到水井边时,看见一个胖子头栽在里头想喝水,几乎没跌进去。我大是不忍,帮他把水汲上来,问他做什么,他道:“我是周游世界各地搜集童话故事的人,你有吗?可以讲给我听吗?” 童话故事?我心里打鼓:这应该是安徒生呢、还是格林兄弟中的一个? 他又问我一遍,我笑道:“好的,给你讲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从前有个小姑娘,名字叫辛得瑞拉,她的亲人们叫她辛地,可是自从继母来了之后,她就变成了灰姑娘……灰姑娘逃离了王宫,王子就这样捧着鞋子找她——” “而她不愿意穿上这双鞋子,是不是?”有人插口。我回头,见到帅哥,还是那双温柔的灰蓝色眼睛,穿着初次见面穿的衣服,在我旁边坐下,道,“王子觉得很抱歉,只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来找她。如果她坚持,他愿意继续做一个笨笨的普通人。” 我埋头抠着手指甲,眼泪又要涌出来。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辛蒂,我很抱歉。我第二次来找你时,就想说出实情,可是……时机太不妥当了。后来,那把剑架在你脖子上时,我忽然比自己要死掉还害怕,这才知道,原来我对你的爱情,超过我从前理解的程度。我不应该让你为了我的王室而涉险,对不起……你愿不愿意在未来的某一天帮我治理这个王国?” “——所以,王子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那胖子把头凑过来问。 帅哥紧张的看着我。 “所以,如果要想取得灰姑娘的原谅,王子面前的道路还很长很长呢!”我高高的把头扬起来。 啊呀,天气这么好,鸽子的鸣叫这么悦耳。我爱的笨蛋坐在我的身边。到底该怎么办?有什么大不了!我的童话还有很长、很长呢! 阿荧 2008-9-1523:30 第18章 天魔的游戏 “把孩子给我。”男人焦急道。他半个身子吊在刚崩了一角的悬崖边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手臂用力伸出去,指尖只刚刚触到他妻子的手。 他妻子全身已悬空,一手死命抠着一条石缝,一只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呱呱而啼的婴儿,眼见得撑不了多久了。她身下,簇簇礁石尖如獠牙,海浪砰訇相击,裂金碎玉。 “快啊,先把孩子给我!”男人焦灼吼道。 这三条生命的生死活剧,我是旁观者甲,听得这一句吼,便闲闲转头向身边旁观者乙建议道:“我赌这个女人会让小孩跟她一块跌死,您呢?” “我相信母爱。”他淡淡道。他有一双温柔的灰眼睛,里面融了恍惚的虹彩。 “而我相信阴暗的心态。”我笑。我有一双冰绿的眼睛,血红的嘴角一扬,便噙了一朵雪亮而冰冷的笑容,“那么,照老规矩?若是赢了,这几个灵魂就都归我了,圣子殿下。” 他笑。他的笑容总是如此温柔,如他的父,如四月里最和煦的阳光,让我一见就牙齿痒痒——因我已不在这阳光之内。 是我自己选择堕落,落入最阴郁、离他们最远的深渊之中,我不在乎。与其跟所有蝼蚁一起吻他们光辉的脚尖,我宁肯成为唯一与他分庭抗礼的撒旦王。 此时,女人的指间已有缕缕鲜血流下,听了男人的吼,伤心惨肺的一笑,并没有抬臂将婴儿递给男人,抓着崖缝的手指一松,便抱它一起往下坠去。 “不——!”男人扑在岩石上,撕心裂肺。 “太不应该了,”我的同伴惘然之态可掬,“明明怀着母爱……” “对爱的方式,您了解多少呢?”我冷哂。 譬如这里,男人先要保孩子,摆明了自己血脉要紧,是自私的;然而女人纵然失落,也不至于恨得就要拖死孩子——可是,若这孩子原是女人红杏出墙所生,明晓得这男人自私,日后若得知实情,一口浊气忍不下,必然要亏苦它。母爱越深,越不忍看这前景,竟不如趁它浑噩无知一同去死。 这等电光火石、机锋暗转,叫这样雪白无垢的圣子如何能明白?我笑道:“若您意犹未平,我不介意将这赌局再玩一次。” 他点头。袍袖挥处,时光停滞、倒流,从头再来。 “把手给我!”男人半个身子吊在岩石上,叫道。 “……”女人惊愣抬头。 “别管孩子了。不然你们都没命!扔了她,爬上来一点,我好拉你上来!” 男人焦灼之态毕现。 女人微笑摇头,却先将孩子递给他。眼见男人手指勾着婴儿襁褓了,却似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愣、一震,手指一松,连人带婴儿望下坠,男人慌着伸手去捞,自己也失去平衡,与妻儿一道坠下去。 “不——!”惨叫声撕裂云天。 “翻本了!”我抚掌而笑,“圣子,您看我是不是个上佳的赌徒?” 他不语,慈悲光晕里圣歌静默,主舍不下他染血的羔羊。 羔羊?人不是羔羊。人除了会愚蠢的随大群一起挪动外,还会爱,这爱便打开了人的眼睛,生成了人类全部的挣扎、叛逆与贪嗔执念,是人类全部的罪。 他会明白吗?呵他怎么会明白:这女人见男人连孩子的命都不要,真是可怕的——然而,却是为了她。这种可怕的爱情足以让任何女人脸红心跳。女人是贪爱的动物呀,故此,可微笑着将自己所爱的孩子托付给爱自己的人。 ——可是,突然之间,一想哎呀不对呀,这孩子可不是他的骨血,日后若是晓得,凭他这么辣手的爱,会做出什么来?这一愣、一震,自己便掌不住了,连带拖下去两条性命。 便是这种爱带来的伤害,方才算得上一场好戏。我露齿笑道:“出于对您的敬意,我仍不介意再来一次。我的圣子。” 他诧异的看我。我点头,微笑。袍袖挥处,时光停滞、倒流,从头再来。 “怎么办?怎么办?”男人徒劳的伸直指尖去够他妻子的手。 他是个没主意的人,然而,倒是当真爱她。那也必能善待她的孩子吧?这样软弱的老好人。她微笑着,用尽全力托那小小婴儿给他。他接了,自己竟要失去平衡,好险踩着一块突出的岩石稳住了,再去寻妻子的手,看她却已坠下去,獠牙交错的礁石咆哮狂击的巨浪,人“砰”的一声就没有了,连飞溅的血花都转瞬就被冲卷干净。 只有那婴儿,皱着一张小脸,依旧向着天空呱呱而啼。 他抱紧了它。 我安静的扬手,将浪尖吐出的血红水晶收入衣袖。这贪爱至死的灵魂结晶呵,是我阴寒角落里最暖人的收藏。 鄙视的向那男人足踏的小礁石耸了耸鼻子,我道:“圣子,您若再任意用这种物理手段改变人类命运,我可不保证下次我不会跟着插手。” 他眼观鼻鼻观心,静静道:“神爱世人。” “爱?”神的爱?我猛然爆出一阵狂笑,一手指定了他的鼻子,“好,你看着罢:你爱的这两个人,也终会自己投进我的怀抱里!” “路西华——” “你看着罢!” 狠狠一甩袍袖,我离开了。 不,我不是赌气,也不是威胁,我确是知道这两个人会投入我的怀抱的:因为他们是真正贪爱的灵魂。天上这所有纯白无瑕的家伙为什么就是不明白啊?跟这墨黑深渊里的血红烈焰比起来,他们苍白的爱算什么?若是能在这苍白的手心里掬一捧红珊瑚般灼人的罪恶烈焰啊…… 圣子总算是有一点好处的:这一十八年里他果然守诺,没有再插手。这两个人的发展很顺利:父亲的宠溺、女儿的娇纵,到最后疯了也似爱上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在父亲的眼里是看不出半点好的:花哨得似棵开满花的树,乖滑得能炸出一锅油,然而这在女儿眼里就成了月圆花好蜜里调油了,——何况,对青春少女来说,有什么能比家长严令的****更有魅力呢? 唯一糟糕的是:其它女孩子也多有这样想的,而这棵开满花的树显然不介意多招呼几只蝴蝶。 本来么分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女儿再伤心,作父亲的只有庆幸的分。不过竟然已被那小子占了便宜?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杀去谈判。 说是谈判,谈什么?一个认为对方无论做什么都已经赎不了罪过,另一个呢,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什么罪?开玩笑!你情我愿的事,这老头论调未免太创意。 于是父亲就把枪拨出来了。(很戏剧化的,他居然搞来了一把鸟枪。) 呵永远不要低估老实沉默的人:他们的热情就像地下的岩浆,谁知道什么时候会以什么形式喷出来? 他大张着眼睛扣动了扳机。 没有子弹出来。 卡壳了吗?呵不,人类看不见:一掌修长白皙的手指温和的扣住了枪口,圣光静穆,竖琴声在风里浪漾。 我血红的唇角挑起一抹笑,手指将那枪膛一弹,金属炸裂,子弹飞进父亲的腹腔,一角碎片砸进那男孩子的额头,他一歪,太阳穴撞到大理石桌角,于是壮烈晕倒。 抱歉啊,圣子,我警告过你的。并且,如果真要插手的话,我个人比较偏爱这种暴烈得毫不妥协的悲剧版本呢。 就在这两个男人一个昏迷一个垂死****的时候,女儿来了,****开幕。 她打开门,瞪着眼睛站在那里,不动,不说话,好象刚闯进一场好戏的梦游者。 然后她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她的脸颊飞起两团火影,终于慢慢走到她父亲身边,跪坐下来,用一种很奇怪的、低低抖抖的声音道:“你这么爱我啊?原来……你竟然也爱我爱得不惜死掉吗?” 妙啊!我大力鼓掌。所以说爱情小说肥皂剧还是要看的,不然这么不知所云的台词哪能张口就来?这女孩子实在精彩。 看啊看啊!父亲蠕动着嘴唇,他想说什么?“快打120”,还是“你不是我亲生女儿”? 他困惑的半睁着眼睛,良久,挣道:“细细……我是你爸爸啊。” 我尖锐的吹声口哨,为那女孩子脸上的复杂表情,鲜浓得像只炸裂了的石榴,让我直想用这只手把它一粒粒血淋淋的捏碎。 这样的感情,圣子想必又不能明白了吧?那可不要轻易出声,吵到这幕活剧啊。听见没有,圣子? “你还是这么的——淘气啊,……路西斐尔。”耳畔低低的声音。 我刹那的僵硬。 路西斐尔?路西斐尔?天上地下,还会得这么叫我的只剩一人,比风还要飘渺,比岩石还要坚硬,他的声音他的心。 不不不。不要是他。不要是他! 然而有什么东西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牙齿咬进下唇,我的手指钉进手心,如此狠如此狠,克制不住它的颤抖。我不能张开眼睛,怕会看见他;我不能闭上眼睛,怕什么烫的东西会流下来。 他的手指优雅而有力,他的笑容温和而冷静,他的金发柔细而坚韧。他的眼睛,是最最细腻的灰,融进了最奇丽的虹彩。面对世人他是如此悲悯的低头呵,他的低头,不是因为谦逊,而是因为天上人间任何事物根本都在他脚下。 我好容易挣扎出我的声音:“原来是你啊——天父。” 他点头,低道:“你这算是在做什么呢?” 他的声音低沉、轻柔,有如一望无际遍植烟草的平原上缓缓推过来的风。 他是如此淡定,淡定得几乎冷漠,好象眼前这幕活剧不过是一幕活剧。 他是如此温柔,温柔得几乎宠溺,好象我不过是他宠爱的一个淘气孩子。 呸!我是得他宠爱的孩子? 我狠狠扭头,见那女孩子呆呆蹲在那里,指尖伸向的那边,螺钿高脚圆几面上有把很漂亮的水果刀。 “停手罢,停手。”他慈悲的念诅温柔的束缚住她的手,“无知的羊羔,不要再一错再错,回过头来,我的宽恕永远在这里,只要你回到我的道路,仍有永远的国备给你。在我对你的爱里,永远没有寒冷与疼痛的国……” 呵女孩捧着刀柄那疼痛的手。 我猛的将披风一甩:“去去去想去就去啊用这把刀这只手捅进去好让这疼痛这咬得你要疯掉的疼痛能跟血一起飙出去飙成美丽的烟花啊。 “你爱的到底是谁?你爱谁爱得这么疼这么痛这么不能启齿这么无法自拔?你为了谁不肯回家不能回家?你的叛逆是要逃离谁刺痛谁?神禁止的这种感情……你想说的是‘恶心’‘还是‘给我’?——他其实不过是你的玩具吧:那只花蝴蝶?……你这个两手空空的人,总得有个玩具啊。 “这不听话的玩具,你也只不过是他玩具之一,可如今他的生命就在你这里停住,于是你成了他的终点,他的独一无二,是不是很好?” 风撕裂了的呼嚎,支离破碎的空气尖叫着疯撞而逃:“去、去啊!你的血去溅上他的血,叫这个白痴的心也能被咬着你的疼痛狂咬。这个白痴,你只不过是他和他的女人的孩子,有她在那里,你只不过是他们身体的影子,再怎么涨裂了心口的疼痛也只能攥在心里。痛啊,涨裂了!炸裂了!只有这一刻你可以撕裂了神撕裂了那个女人的阻碍,用撕碎你自己的方式。弑父,弑母,弑神!用你这样的罪恶死死攥住他的心,在他猝不及防一刻,让你成了他的独一无二,他成了你的无二独一!” 刀落,血飙。 这样绝丽的烟花。 我目眩神迷的站在那里,直到漆黑的披风静静飘落,直到所有这些淫乱的、放荡的、自杀与杀人的灵魂到沉入了我的袖口,倦极而睡,我才蓦然惊醒,默默举步离开。 “刚才你对她说的话,其实……是你想对自己说的话吧……该隐·路西斐尔?”身后他在低问。 该隐·路西斐尔,这意味“光辉的长子”的名字呵……我倦道:“我早已……不叫这个名字了,自被放逐的那日——你忘了吗,我的父?”忘了吗?你忘了吗?我是如何被斩断我天使洁白的双翼,如何从至尊荣的天界堕落,如何让“天魔路西华”的名字玷染了我全身凌乱的羽毛——曾经那样雪光丰盈在你身畔的羽毛。 “若是你的左手犯了错,我必将它斩去。因我宁你缺了一手的升入天堂,也不愿你双手完整的堕入地狱。”你在《圣经》里教训世人的话。然而,纵使双翼都被砍去,你如何能砍去我这错乱的心、如何能砍去这错乱了的世界?若真是全知全能,你便告诉我啊,我的父! “是你自己离我而去的,路西斐尔。”他悲悯的低语,“是你自己用你弟弟亚伯的血泼污了你的羽毛。” 呵,是我。是我自己。我自己杀了得你宠爱的亚伯,我自己把自己从你身边撕开,我自己冲进离你如此之远的黑暗里——这是因为,我渴望能离你更近,近到一个拥抱的距离,近到一个亲吻的距离,近到将胸口挤裂,血肉模糊这样没有距离的距离,否则——否则,就让我成为你的死敌吧。做不了你掌上唯一的宝爱,那就让我作你的眼中钉、肉中刺……总算是知疼着肉的东西。 我就是用这种心情爱着你,我的父。我就是用这种心情恨着你,这便是我全部的罪,我脱不出挣不开的疼痛。 “你为什么不说话了,路西斐尔?” 你叫我如何说话?你叫我如何张开这疼痛到麻木的嘴唇,你叫我如何抬起这疼痛到痉挛的舌头,我的父?你既然给了我这个身子这颗心,你为什么不给我止住心痛的能力?痛到支离破碎、痛到崩溃、痛到用全天下的罪恶都麻醉不了,痛到这颗心炸裂成一颗鲜浓的石榴,只想有谁能把它一粒粒血淋淋捏碎了吧,你既然给了我这么一颗心……你叫我如何能克制得住不恨你? “路西斐尔,我不听话的孩子,你重新皈依我吧,结束你那罪恶的地狱游戏,你知道我会得宽恕你,我身边仍然留有你的位置——路西斐尔?” 我已狂笑着远去。 我的父,你太可笑了。 你明明知道:你一句话可以生生斩断我天使的双翼,你一个眼神也可以叫我为你踹翻了地狱。真的,天堂算什么,地狱算什么?只要你这么一个眼神啊…… 然而,我也明明知道:我可能永远也等不到这一天了。 终我这天魔的疼痛无底的一生,我可能永远都等不到这一天了。 于是,我继续狂笑,直笑到无力止步,直笑到落下泪来。 阿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