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公里》 序 对于数字,我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正确形容是敏感才对,我很喜欢去计算一些别人看起来无关紧要的,比如时间,或者机率,就好比我每天花上三十秒的时间在过十字路口,或者花上一分鐘的时间等红绿灯,在这段时间内,我会遇到什么,或者说我希望我能遇到什么? 一样的路,一样的景,一样的物,却是不一样的人,假设我花一百天的时间,走了一百次的路,那么我遇到一个人的机率会是多少,如果这个人也跟我做一样的事情,花一样的时间,走一样的路,那么我们之间碰到的机率又会是多少? 也许隔着只是一个行人的距离,或者是一个擦身的差距,但可惜的是,我们就是遇不到彼此,即使我们每天经过,每天走过,却也每天错过,从来不能遇过。 这样的事情很平凡,却在身边无时的发生,无刻的徘徊,也许就是错过的那个你,或你,就是你生命中的那个人,对于这种,我无从去解释,也无法去解释,即使我曾经深刻的体会过那种感觉,但我还是做不了什么。 宗教当中的六道轮回,以及缘分之说,我不知道我这一生会活了多久,会遇到多少人,或者我用掉多少缘分,剩下多少缘分,也许这些都是既定的,因为人生总是充满未知数,你不会知道你要等多久,才会等到你所谓的那个人,可能几年,几十年,或者一辈子都没有,对此,很多人总是以为,缘分是天註定的。以前的我是这样想,但现在则不然,因为我现在多了一个嗜好,叫做逆天而行。 这是一个在我看来非常有意义,而且很有挑战的事情,因为不想就这样屈就我的人生,如果凡事都是註定的,也就是说这都是安排好的,那这样,活着又有什么乐趣可言? 就像眼前是一条可以让我回家最近的路,但有时候我会刻意想绕路走,即使多花了点时间,我也无所谓,而我就曾经因为这样,遇到了失联好久的朋友,相对的,如果当时我选择每天刻板的正规路,我想我就不会遇到了,或许有人会说,「那只是刚好或巧合而已」,是这样没错阿,但你能有几个刚好?又有几个巧合?如果我每天都走这样的路,都花一样的时间,上下学,那我是否还会遇到刚好或巧合呢? 曾经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每天走我以为她可能会经过的路,而且挑上下学的时间经过,但我就是遇不到她,即使这条是她回家最近的路,但那段日子来,我就是遇不到,就这样我跟她之间,总是错过又错过,也许她正经过我,但我却不知道,套句最中肯的话,我跟她就是无缘,对,真是他妈的缘分。 在我写完「水瓶女孩」,以及「曾经的曾经」时,我就开始想着一些事情,人跟人之间的缘分,似乎总逃不开距离,相爱的人会因为距离感而分离,毫无契合的两个人也可能因为距离感而更思念,甚至相爱,不管是因为南北两地的遥远,而造成分开,或者疏远的分隔而更亲密,这都不是我们能决定,也不是想决定的,一个跟我同校三年的女孩,我每天跟她见面,上学,但我们不同班,即使隔着几间教室的距离,但我却觉得,好像挡着好几座高山一样,而就在毕业之后,我跟她分别在北部跟南部的学校,那时我才觉得,我是多么的爱她,就算隔着几百公里的距离,还是阻挡不了我的爱意,却也因为这该死的几百公里,而疏离了我的感情。 距离,始终是距离;只要有心,距离,始终不会是距离,这是句很矛盾的话,却说的意外中肯,我所以为的距离,我想去写的距离,在我决定动笔写第三部小说时,我想,我就大概有个底了。 关于数字,我想也不是重点了,不管是三百七公里也好,或者三百七十公里也罢,在我动笔开始写第三部小说时,那么我的心里就有个底了。 我的距离在于你,也在于心,那你呢? 01 *那是个会下雪的国家,叫做东京的城市,一个我待了半年的地方。 我开始适应着这里的一切,这里的天空,和这里的步调,却不熟悉这里的我,因为我从来不知道怎样才是所谓的我。 这半年的时间,我学会了和寂寞相处,习惯了和自己说话,每天就这样自然而然的发生着。 街头的故事总是不断上演,一齣又一齣的陈腔剧本和滥调戏码,可惜的我从来只能是见证者。 我想了一百种的可能性,对于这条走了不止一百次的东京街头,模拟了一百遍也许的你。 只为换得一次缘分的机率。 我知道我在等待,却不明白我是为了什么而等待,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也会是别人的等待。 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会是别人的期待。* 下午六点二十分,目的地是高雄,手中的票根写着极短的几行字,要到一个我熟悉却陌生好久的城市。 橘色的自强号刚从台南闪过,时间是六点整,我坐在六车十八号,那是个靠窗的小角,我很喜欢的一个位置。 隔着一道只有几公分厚的玻璃窗,是我跟外面的距离,车厢内很安静,即使外面下着大雨,也不会因此而被扰乱。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尤其是坐在靠窗的位置,可以像这样子看着外面,一幕又一幕的从我眼前快速掠过,但我却是静止的,心中难免会有些失落,因为我没能留下什么。 手錶的时差还留在日本的作息,现在的日本已经过七点了,我突然开始怀念起日本的生活,当我看到台湾的天空时。因为公司出差而在日本待了半年,但这半年的时间,却让我1度以为,我已经是个日本人了,而现在一个我居住二十几年的台湾,是该如此熟悉才对,而今我却感到有些陌生。 十一月的台湾天空,我看见的只有台铁的车厢顶部,还有阴曚的一片,因为外头正在下雨,所以我看不太清楚外面,有的只是无止尽的灯火霓虹。 我拨了通电话给小芸,要她到车站来接我,好歹我也是为了公司而出差的,所以请个人当司机接我回家,我想并不为过。 小芸是我公司的同事,算是我的前辈,因为比我早进公司几个月,但她从来不会因此而有架子,从我进公司开始,她就很照顾我,因为这样,所以我很尊敬她。 我是杜诗语,一间小公司的小职员,没有什么专长,只会简单的绘图技巧和建筑设计而已。 「好特别的名字,感觉很有文字气息呢。」这是我刚进公司自我介绍时,同事小芸讲的话。 「果真是人如其名,甜美如诗,无法言语阿。」这是进到公司没多久时,隔壁课的同事对我说的话。 其实我1点也不特别,除了我只是个小小的职员,没什么专长,会的只是简单的绘图技巧跟建筑设计之外,其他的就跟一般人没什么两样。 其实我1点也不想特别,因为我只是想当一个小小的职员,没什么波折,就这样在公司安分守己的过生活,可以的话就跟一般人没什么两样。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家公司工作,更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选择这家公司,因为我的专长是日文,所以我1直以为我是应该在所谓的能让我发挥所长的地方,比如说翻译,或者说日文老师之类的。现在的我,却待在一家以建筑绘图为主的公司工作。 小芸说,这就是我最特别的地方,明明没有任何绘图背景和建筑构想,却能进到公司来,更特别的是,从来没有人说话,除了小芸之外的女同事。 商场如战场,当你踏进公司大门时,就意味着这场战争开打了,要麻就是被别人吃的死死的,要麻就是把别人踩的死死的。这是刚进到公司时,小芸对我说的话,一直到现在,我都受用无穷,并感触良多。进到公司的这一年多里,我的日子从没平静过,我的桌上总是有收不完的花,手机总有看不完的简讯,还有回不完的邀约,只因为我比别人长好看一点。 说真的,我没有觉得我很正,却也不至于很差,套小芸说的话,我只是刚好对到那些人的口味而已,然而我却因为这该死的口味,变成公司某些女同事的敌人,我不想这样,因为这并不是我所想,也是我愿意的。 我记得当初得知面试通过时,那时候的雀跃和兴奋,但一想到当时面试我的经理,从头到尾都盯着我的身材看,就觉得很噁心。刚进到公司时所感受到的焦虑和不安,其实我并没有轻易的崭露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会去迎合别人,明明都是一堆我不认识,甚至我觉得很讨厌的人,但我还是要装的很熟,跟他很要好似的,我很讨厌这样的我,但这就是这样的我,会驱使我这样做的原因,只因为我的薪水很不错。 比起同样都是日文系出身的人,我的薪水多了好几张的小朋友,除了固定的週休,加上优渥的年终之外,我想不到任何一个能让我待在这的理由。这不是一个我应该要待的地方,虽然我不是很讨厌,但却无法去喜欢,因为这不是我的梦想。 我想了很多事情,从以前到现在,但能实现的很少,被改变的却很多,因为所谓的梦想,永远只能在梦里去想。 所谓的现实,一切却是这样的真实。 进到公司的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就是如何奉承上司,还有去应对人群,即使你很讨厌这个人,但你还是要装的跟他很熟一样,你的一举一动都决定着你在公司的一切,因为随时都有人想中伤你,恨不得你马上消失。 生存,在这个商场如战场的生态里,是门很深澳的学问,你没有任何书籍能看,更没有任何人会教你,有些人不择手段的想越爬越高,而当你爬上之后,其实并不是结束,而是另段争斗的开始。你得随时提防,因为底下随时都存在着一堆人,恨不得马上取代你的位置,当然这些话也是小芸告诉我的。 其实我没有想太多,因为我无法去想太多,只是有时候事情的变化,却让你不得不去想,即使我只是个公司的小职员。 「给你三天,三天之后我要看见日本的建筑企划在我桌上。」説这话的人,是我主管,也就是我的上司。 她有一个跟个性很不搭的名字,叫做陈美慧,顾名思义就是美满又贤慧,据说是当初父母生下她时,给她取这名字,希望可以人如其名真正美满贤慧。名字是叫美慧,可惜的是关于这个美慧,却永远都学不会。 从我进到公司开始,日子就没有平静过,自从我遇上她之后。她是典型的建筑人出身,还是个留美硕士,而我只是个国立大学毕业的日文系菜鸟。她很喜欢跟公司的女同事做对,特别是我,只因为我时常受到经理的特别待遇,还有一堆等着约我吃饭的男同事。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她对经理有意思,从下班后的晚餐聚会,到情人节的巧克力送礼,全都是他要掳获经理的手段。 用手段这个名词来说,一点也不为过,因为我们都很清楚,她看上的不是经理这个人有多好多帅,而是他家的背景多强多有钱。有钱到,整间公司都是他们家开的,连经理这个位置也是为他而生的,只因为他老爸掛着一块叫做董事长的头衔。 他跟主管一样都有着很不搭的名字,叫做鐘孝全,据说是希望能承袭忠孝两全的精神,而得其名。但他始终没想过,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当我听到小芸说他的名字时,我1整个笑到不行。 我并不是很喜欢这间公司,更讨厌这里的人,和这里的一切,尤其是他妈的主管,和该死的经理。 我曾经做过一个很粗浅的计算,假设一天上班九小时,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扣除掉中午吃饭的三十分鐘,等于说我还有八个半小时的时间,这些时间我要做的并不是工作,而是迎合。 我其实很讨厌主管这个人,但见到她时我还是得笑瞇瞇的跟她嘘寒问好,即使她每次过来都故意丢一堆画不完的建筑图给我,三不五时就喜欢找我碴,或者开我黄腔,昨晚我又跟哪个男人出去了,又跟谁去吃饭之类的,可以的话,我很想抓着他的头去撞墙,就像电影或漫画情节那样,但是我没有,因为我还是跟她装的很亲密,彷彿我跟她是好姐妹一样。 跟我比起来,经理只是个私立大学的建筑人出身,论学歷,我想我跟她是不相上下;论能力,我想他绝不会是我的对手;论人品,就不用说了,除了用畜牲之外,我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能套在他身上。 「为什么他会是经理﹖」这是我刚进公司时问小芸的话。 「因为他老爸是董事长,就这么简单。」小芸说。 他有个很特别的嗜好,叫做把妹,用嗜好来形容,就表示他有多爱做这件事情,甚至看的比工作还重要,公司里只要稍有姿色的女员工,他都想染指,除了那个主管之外。他有一辆法拉利f355的银色跑车,不用说,也是他老爸买给他的,据他本人说词,一台才八百多万而已。 对,八百多万对他来说,不过是「而已」,可对我来说,如果一个月薪水是四万多,那我必须不吃不喝的二十个月,才能到达他的而已。 他总是吹嘘着他的小银可以跑多快,坐起来有多舒适,我没有坐过,也没有想过,即使他总是想每天下班时载我回家,但我还是寧愿骑着我的红色小cuxi回家。 我桌上收不完的花,大多数都是他捐赠的,回不完的饭局,想当然也是他约的,只是花我从来没收过,只是下意识的丢到一旁,而饭局我也从没去过,因为我很清楚,饭局背后所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鸿门宴?」小芸不解的问我。 「用鸿门宴来形容,可能还太浅了。」我耸肩的回答。 从我踏入公司,签入第一份人事令生效之后,我就不再是我,也不是杜诗语所认识的那个杜诗语了。这里的一切,在我看起来,就跟假的没什么两样,唯一真实的,就是丑陋的人生百态,你可以看到主管为了奉承经理的那种噁心嘴脸,什么话都说的出来,还有下属为了讨好上司的那种阿諛奉承,什么事做的下去。 当我听到经理在我面前不断夸我有多正,身材有多棒多好,而那个主管的腿有多粗,脸上毛孔有多大时,即使我知道他的话有多没水准,极尽下流,但我为了附和他的话,我还是笑了,就算他的言行举止有多丑陋窝齪,骯脏噁心,但我还是笑了,而且笑的比谁都大声。 对,这就是我,现在我以为的这个杜诗语,就是现在的我,而曾经怀抱梦想,拥有很多热情杜诗语的那个我,却已经不在了。 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已经离自己好远了,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已经远到连自己都看不见了。 你阿,还有你阿。 我都已经看不见了。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又过了多少时间,我想我已经什么都不见了。 那个被我遗忘的那个我。 *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已经不是我了。* 02 突然间很怀念在日本的生活,虽然说只待了半年,而且只有我1个人,但至少在日本不用看公司那些傢伙的脸色,去迎合该死的嘴脸。 若不是我有相当的日文程度,我想公司并不会派我过去,只是我有时候还是想不通,我会的只是日文,为什么会把出差考察这种工作交给我,请个翻译带过去不就好了,反正经理他什么都没有,就只有钱。 「由我们公司最漂亮的杜诗语小姐过去,相信这次的考察会很顺利的。」说这话的是他妈的经理,而且边说还不忘盯着我的身材。 「是阿,请我们最漂亮的杜诗语小姐过去,相信日本人会很喜欢的。」现在说话的人是该死的主管,谁都听的出来她的话有多嘲讽。 就这样,在我进到公司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被调遣到日本去,表面上说是考察日本建筑的风格,实际上只是每天跟那些所谓的日本建筑人喝酒应酬。 唯一的差别是,日本人比我想像的要有礼貌,至少在这里不会出现像经理那样的畜牲,或者像主管一样的势利。 还有,日本没有高雄的诚品书局。 对我来说,应该找不到第二个像诚品这么棒的地方了,不仅空间大,而且书又多,重点是可以让我待上一整天,我很喜欢在下班时直接骑车到诚品去,即使每天只花一个多小时,但在我看来,一天当中我只有这一小时的时间才是活着的。 我不在是在公司去迎合别人的杜诗语,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在书局角落逛书的顾客。 自从日本回来之后,我便习惯把车子停在距离书局有点远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要多花些时间,去走一段路,记得在日本时,也是如此。 一个人漫步在东京街头,天空是银白色的,因为那里时常下雪的关係,我可以脚步不疾不徐的轻步踱走,不慌不忙的在人群间不断穿梭,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更不会有人记得我是谁,在陌生的东京,我只是个突兀的过客,这城市并不会因为我而有所影响,但我却因为这城市而有所改变。 我下意识的看了下手錶,现在是晚上六点多,现在的我正走在往诚品的路上,比起日本的寒冷,高雄更能感受到温暖,只是我时常感觉到,心总是空了一块。 从我停车的捷运中央公园站,走到诚品大立店,差不多要五分鐘的时间,如果用数学来计算,以我每分鐘可以走大约六十步的话,那我走到诚品的时间,差不多要三百步。这期间我会先经过一个直线的中山二路,然后过了个右转,会先看到城市光廊,之后会走到一个叫五福三路的地方,我就到诚品了。 这样的路程,我每天总是会走上一遍,如果用一个月三十天,扣掉週休放假的话,我会走上二十二次,就算我闭着眼睛走,我都知道在哪,只不过相同的路,我总是一个人过去,之后又一个人回来,不论是向左走,或向右走,这路上存在的,始终只有一个我。 零八年的十一月中旬,我回到高雄的第二週,我1如往常的走到诚品书局。即使这是个我来过不下百次的地方,我每次进来时,却都有种惊艳的感觉。我习惯推开玻璃门,先绕着书局内部走一次,之后找个小角,拿起一本我最喜欢的市川拓司的书,坐起来看着。看书的同时,我不忘去观察週遭的一切,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看着进进出出的人们,就好像是一齣又一齣的故事在发生,而我就是见证故事的人。 我看到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推开大门走了进来,门口的风铃也因此摇曳着,他顶着一头盖到眉毛的头发,仔细一看才发觉长的满帅气的,只不过脸上多了几分稚气的感觉,看样子应该是学生。他身穿一件浅蓝色有点泛白的牛仔裤,踩着一双白色球鞋,以及黑底白字的logo上衣。 从他进来到现在,我1直都在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很能吸引到我的注意力,其魅力更胜我手上的市川拓司的书。他先是绕了一圈,之后又绕了回来,好像是在找什么,可是却又找不到的样子。 他放下了背上的吉他,改用手抓着,缓缓的向我走了过来,就在他靠近我时,我居然会感觉到莫名的心跳加速,这样的感觉已经很久不曾有过了。他就站在距离我不到三步的地方,然后拿起一本我在熟悉不过的书,鹅黄色的书皮,写着我记忆中的几个字。 「现在,很想见你。」 「什么?」对于我下意识说出来的话,让吉他男孩很讶异。 「厄……没有啦,那个,这是我以前看过,很喜欢的一本书。」我说。 「难道你也是市川拓司的书迷﹖」我问。 「没有啦,我只是被这本书的书名给吸引而已。」他说。 我稍微观察到,他脸蛋不只长的很清秀,眉羽深锁的忧鬱,却更让人有种观注的力量。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忧鬱的人,就好像藏着很多过去和心事,却无从宣洩,只能锁紧眉头一样。 「我来这边这么久,第一次看见有人跟我看一样的书呢。」我说。 「真是抱歉。」 「干麻跟我道歉?」 「感觉我好像扰乱到你的清静了。」他说。 「也没有啦,我只是刚刚都一直在看你而已。」 「我?」 「厄,也不是啦,是对你后面那把吉他满好奇的。」 「你也有在弹吉他?」 「也不是啦,只是好奇想要玩看看而已。」 「那么你想玩吗?」他说。 「什么?」 「我是说,你要不要也来弹看看呢?」 「现在?」 「就现在吧。」 我看着他又揹起手中的那把吉他,对着我做了一个很浅的微笑,我才想起来,我已经不晓得有多久没有微笑了,更不知道有多久我已经忘了微笑的感觉了。 他没等我回应,就逕自的走向柜檯,先拿起那本书结帐,之后对我使了个眼色。 神奇的是,我居然没有拒绝他。 连我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我会接受他,而现在我人就跟他在诚品附近的城市光廊。 时间是晚上七点多,平常的我这时候应该就是回家,之后吃个晚餐,在看个电视,洗个澡,然后睡觉,紧接着迎接明天上班的到来,每天就这样日復一日,从未间断,唯一改变的,只有今晚,在我遇上他之后。 「你有想听什么歌吗?」他说。 「厄……」面对他突然而来的问题,让我不知道要回什么。 「那就由我决定吧。」我看他熟练的拉开背袋拉鍊,轻轻的取出一把擦得晶亮的木吉他。 「ibelieve」 我并没有仔细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只见他拿出吉他靠着右腿,右手开始在琴弦间移动,然后唱起了第一首歌。 「那延续太久的一时衝动,在你身后的独角戏,聚光灯没亮过」 「怀疑,是自己编造的内容,你从不真的认得我。」 我忘了其他歌词唱了些什么,我只记得那两段的内容,一直到他唱完后,我的脑袋还不断俳回在刚刚的那段歌词中。 他唱歌时似乎很喜欢把眼睛闭上,就好像与外面隔绝似的,直到唱完结束时,还情绪未尽的迟疑了好一阵子,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弹吉他,更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在我面前弹吉他。 认真说起来,唱的并不是很好,可又不能说很坏,至少在他唱歌时,我的眼神从没移开过他,就好像有股魔力似的。 对,他的眼神就是如此,深邃的忧鬱就好像黑洞一样,让人很想一窥里头的世界,却又怕一不小心无法走回。 「说真的,我很惊讶呢。」我说。 「惊讶?」 「这还第一次这样有人弹吉他唱歌给我听。」 「其实,我也是很惊讶。」他说。 「恩?」 「这也是我第一次这样弹吉他唱歌给别人听。」 「我的第一次就这样献给你了。」他说完时,露出了很靦腆的笑容。 「我的第一次也这样献给你了。」我说完时,也不自觉露出很羞涩的表情。 「话说回来,你怎会想到弹吉他给我听?」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你对吉他很兴趣吧。」 「厄,其实我不会吉他,只是好奇而已。」 「很多事情都是先从好奇开始的。」我说。 「比如说,你。」 「什么?」 「没有啦,我是说你吉他弹的满不错的。」 「意思说你很喜欢囉?」 「也不能说是很喜欢吧。」 「那至少你并不讨厌吧?」 「那至少我可以接受吧。」 时间在过很快,不知不觉都已经过九点了,自从我进到公司之后,这还是我第一次待在外头这么晚,光是想到白天要应付那些傢伙就已经够累了,晚上又哪来的兴致逛街。 记得以前大学时,总是很喜欢晚上出来逛街,即使散个步,走一小段路也好,这样的感觉都让我觉得很愜意,自从毕业之后,这些东西却已经渐渐不见,直到现在我才充分体会到,我正不断的在消失,一种叫做初衷的东西。 以前想过很多事情,大学毕业之后我想怎样,我可以怎样,在看看现在,这一切却都变了样。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说。 「所以你要走了?」 「在不回去,我想我明天会死很惨。」我突然想起来还有建筑图没画完。 「什么?」 「厄……反正你以后就会知道了。」 没有等他话说完,我便起身往人潮走去,一直到我看不见他为止。 *怀疑,是自己编造的内容,你从不真的认得我。* 03 公司的主管是个混帐,这没什么好说,也不用解释了。 因为混帐始终是混帐,不管再怎样说都是混帐。 对,就是这样了。 週五的早上并不安寧,除了我桌上又多了一大束红色玫瑰花,和一张小卡片之外。不用说,当然是该死的经理送的,因为这是束对他来说,等级只能算「而已」的花。 红玫瑰的花语是象徵热情的爱意,可惜的是他的爱我从来都不敢恭维。 我熟练的把花丢到旁边的一个纸箱,卡片则直接餵给碎纸机,从我进到公司以来,这样的动作每週总是会上演个几次,一个月总是会来个几十回。小芸说这个叫习惯,我倒觉得是自然。 不用去思考太多繁杂的问题,直接丢掉就对了。 我的桌上又莫名奇妙多了一叠文件,这不用想,一定是出自于主管的杰作。她总是可以丢给我1堆永远都做不完的文件,还有永远都挑不完的刺。不管这个案子我处里的怎样完美,她就是可以找出理由来指责你,关于这个,我始终觉得很神奇,为什么就是有人可以这么龟毛,龟毛到你以为这地板已经拖的很乾净了,但她就是可以用手指头去刮出污垢来。 「她一定是处女座的。」中午吃饭时,小芸这么的跟我说。 「什么座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的演技足以媲美奥斯卡了。」我说。 人前人后,她的态度转换之快,让人完全无法联想到这是刚刚的那个人。 上一刻她可以对我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大声指责,彷彿我倒她会,欠她钱一样。 一旦经理过来了,她又马上像隻小猫咪一样,对我状似亲密,也因为这样,所以我习惯东西没有吃很饱,不然我不知道我会因为她,一天吐了几次。 就拿最近的日本出差来说吧,出发之前她当着经理和大家的面,大放厥词的说派我去日本考察,没有什么人能比我更能胜任的了,如果用气来形容,那么她吹嘘的话,应该足以把玻璃给震破了。当然她真正想的,并不是让我去日本,而是我不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她等于是少了个敌人,因为她多了更多可以和那个忠孝不能两全的经理相处,可惜的是,她似乎不是经理的菜。 而在我回来之后,又一直追问在日本怎样,有没有做出什么败坏公司门风的事情,她可能一直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跟她一样,只会攀权附势而已。 在她眼中,我只是个好看的花瓶,即使在经理眼中我是个气质出眾的美女,不管我做错什么都该被原谅,想要什么都是应该,但我从没这样想,也不敢这样想,因为外表充其量,不过是个躯壳而已。 那天等我年华老去,风情不在时,我就不信他还会对我有兴趣。 就因为他妈的气质出眾,所以就变成我在公司要怎样,我在公司不能怎样,就好像是一个用功读书勤奋向上的模范生,某天跑去网咖打游戏时,不巧的被人抓到,理所当然的,他当然是被骂到狗血淋头,但真正的重点来了,人家只会记得他是个泡在网咖打游戏的学生,而不会想起他以前的样子,只因为该死的形象束缚,决定了他的一切。 对,他的形象毁了,没有人要理他了,因为他做了最不好的示范,因为他是全校最乖巧的模范生,所以不能泡网咖,不能打电动,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注意着,他的所有一切都被人关注着,弄个不好,就身败名裂了。 我很讨厌这样的我,但在公司里,这就是这样的我。因为我无法不去承认,外貌的确是成为我在事业上的一大优势,即使我很不想以貌取人,尤其是面对自己,却又无法不接受这样的我。 我始终只能像个小女人似的,被主管唤来唤去;我永远都不能有自己想做的,即使我很想跟经理划清界线,但碍于现状,却又无可奈何。 「谁叫我们寄人篱下,公司又是他开的,又谁叫你长的这么正。」小芸无奈的这样跟我说。 「……」 形象很重要,其程度更胜过自己。 「在我看来,这一切都只是屁而已,屁你知道吗?又烂又臭,而且一放掉就没有了,什么都不剩。」我说。 「很难相信我的大美女会说这种话呢。」小芸说。 全公司里,只有小芸知道私底下的我,也只有她才了解那真正所谓的我。 「如果有人知道,他们所谓的大美女是个只要一回到家就内衣乱丢,房间杂乱的人,那他们会做何感想?」 「如果有人知道,我是个很喜欢问候别人母亲,尤其是面对经理和主管这种畜牲时,那他们会有什么表情?」 「我想,他们的下巴应该会掉下来。」小芸说。 「那样是最好,这样我就可以不必看到他们淫荡的嘴脸了。」我说。 「你想看到谁的嘴脸?」该死的经理不知道又从哪冒出来。 「没有啦,我是说我突然很想念国中老师的脸。」即使我在怎样赌烂他,我还是要装的和顏悦色的,这样的状况,我已经习惯,也看多了。 我也已经麻痺了,那个已经不是我的我。 「我说,我们的杜大小姐晚上有没有空阿?」这样的场景,经常在公司发生,而地点就在我的办公桌。 「……」 「不说话?那就是同意囉。」说话时,他又不忘拿出钥匙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为了就是让我知道,他今天又把他的银色法拉利f355开来了。 「不好意思,经理,现在还是在上班时间,被其他人看到不好。」同样的话,我不知道说了几次,只是他似乎是耳朵重创似的,从没听清楚。 「没有其他人阿,这里也才只有我跟你而已,你说对不对。」说这句话同时,他又故意把提高音量,为的就是让其他人知道,我是他的。 除了他之外,扣除掉死会的男同事,剩下的人,虽然没有经理那畜牲的勤劳,不过也常三天两头的进贡礼品过来。 当然这一切,都被人看在眼里,包含那个主管。 「厄,可我晚上还有事情耶。」对于他来说,我总是有回做不完的事情当藉口。 在吃了我的闭门羹之后,他没好气的就离开了。 然后就是主管的时间了。 这两个傢伙总是习惯一前一后的,尤其是主管。总是刻意挑在经理离开之后,过来对我「洗脸」。 「洗脸」的次数并不一定,有时候要看心情。每次的时间也没固定,她可能过来酸你几句就离开,也可能一直骂你,直到她累了为止。 她就是有骂不完的东西,来对我说教,关于这点,我每次「受洗」时,都觉得很神奇。 这样的情形,总是不断的在公司上演,你不用想说会有谁来帮你,因为公司的人都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特别是我,还有公司某些女同事。如果用宫殿生态来形容,我如果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爱妃,那她们应该就是沦落冷宫的俾女了。 「看样子你时间很多麻,还可以跟人聊天,对吧。」好死不死的,又被她给抓到把柄了。 「不是的,是经理自己过来要约我吃饭的。」 「约你?我有听错吗!他会约你这种人。」 「……」 (妈的,什么叫做我这种人。) 「要约也是约我吧,也不想想你的职位,你能有今天是谁给你的。」 「是主管。」 「你能有现在的技术,是谁教你的。」 「是主管。」 「既然知道了,就给我安分点,做好你的工作。」 「……」 「不要在想什么飞上枝头当凤凰了,人家经理不过对你好一点,就可以嚣张了吗?」 「……」 「人阿,如果光是只有外表,那叫肤浅,你知道吗?」说话时,她又不忘扫了我1眼。 「……」 「你就好好努力吧,不要在想那些有的没的了。」离开时,她丢了一叠的设计图给我。 我能做的,就是像这样子保持沉默,直到她觉得骂爽了,过癮了,我才能放松。 这就是我在公司的一切,这就是我,我觉得这是齣极尽丑陋的戏码,又长又烂,但我却是这齣烂戏的演员之1,甚至我还演的很起劲。我在公司学到的,除了如何画建筑製图之外,剩下的人间险恶,在这里都看的到,而且不用课本,不用操作,更不用实习,完完全全,毫不保留的让你深刻感受到,什么叫做社会。 什么叫做人心。 其实我很不想去刻意迎合谁,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就这样给主管一拳,让她鼻樑断成两截,再也站不起来。 但现在的我要做的,就是想想,要怎样处理我桌上的设计图。 *我想起了在诚品的我,还有在诚品的你,只是现在的你,人在哪里?* 04 小芸总是最能了解我的心情,尤其是遇到这种场面时。即使我进公司也好段时间了,可到底我在建筑这块领域上,还只能算生手,对于这堆积成山的设计图,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寻求救援。 我爱死小芸了,爱到更甚我的生命。 「要是没有你,我想我应该活不下去了。」我说。 「好歹我们也是同事一场,更何况……」 「?」 「其实你很多设计图本来都是我们要画的,只是她坚持要由你一个人完成而已。」 「……」 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形,我想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因为不管再怎样做,她就是可以找到藉口来压榨我,只要那个该死的经理还跟我纠缠的话,她就不会罢休,而她的目的只有一个。 「谁都看的出来,她想逼你走。」 「虽然知道她很厌恶公司的女同事,但她这样的行为也太过份了。」小芸说。 其实我大可直接跟经理告状,在背后捕她一刀,只是我不想,也不能。也许可以称了我的意,就这样直接把她弄走,可我得到了什么?要真是如此,岂不表示我跟她是同一掛的。说不定哪天一样的事情,也会同样的发生在我身上,毕竟在这个尔虞我诈的商场生态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不会结束,只是另个开始,就好像学生打架一样,今天我被你打的鼻青脸肿的,我回家去找人,也把打我的那个人打的鼻青脸肿的,之后那个人也回去找人来,就这样事情始终都没有结束的一天。 我们得到了什么? 如果是小孩子,他可以大言不惭的跟你说「爽」。 那在请问一下,被人家打的鼻青脸肿,然后把对方扁的乱七八糟的,这样子你真的爽吗? 就算我把主管弄走了,那我真的会爽吗?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这样只会让人更看不起我而已,原来我的人格也不过如此而已。 说穿了,她只是想弄走她看不顺眼的人而已。 而我,刚好就是那个不顺眼的人,就这么简单了。 这样的时间,经常发生,尤其是在週五时,而且刻意挑在下午,然后一股作气的丢过来,摆明了就是要让我这个週末不好过,现在时间是下午四点,距离我下班的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扣掉我自己的工作量,加上那堆叠成小山的设计图,我在怎样赶,都至少要画到晚上,而偏偏週五这个时候,没有什么人想加班,而且我不喜欢加班,也就是说,如果我真的得加班画图的话,那么全公司可能只剩下两个人而已。 一个是我,一个是经理。 面对这样的机会,难保他不会做出什么越矩的事情来,即使是在公司里,可到底这都是他家开的,而且又是晚上,如果说不担心,我想是骗人的。 「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我说。 「这没什么,大不了周末在请我喝酒就好了。」她说。 「那有什么问题呢,呵。」 从我进到公司以来,公司的人就一直叫她小芸,据说是因为她身材比较矮的关係,其实我觉得是还好,至少还有155公分,如果本人没说错的话。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王心芸。比起主管那不对称的陈美惠,还有经理的忠孝不能两全,王心芸这个蕙质兰心的名字套在她身上,真的是在适合不过了。她是国立大学的高材生,还拿过美国的硕士,这一路学的都是跟建筑艺术和设计绘图有关的,可以说是完美的建筑人。 她虽然有着硕士的光环,和高材生这个称号的加持,但她却从不自傲,也因此在公司里累积了不少好关係,公司里的人都很尊敬她,即使是主管,还有经理。 只不过她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喝酒。 全公司里都知道她很喜欢小酌,但却没有人知道她所谓的小酌就是啤酒一罐又一罐的喝,调酒一杯又一杯的送,神奇的是,她从来不曾喝醉过。 「没办法,谁叫我遗传到我家族的体质。」 据她说词,她们全家都很会喝酒,而她更传承到所有菁华,当然其酒力更不在话下。 我无法去想像,如果哪天小芸不在了,那么我会怎样? 「如果我哪天不做了,我想你会被图给压死吧。」她毫不从容的把画好的图放在我桌上,故作轻松的表示。 时间刚好赶上六点,这个时候我要做的,就是把成品交给主管,虽然她总是很怀疑为什么我总是能赶出来,但她却从来不曾过问,因为她在乎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这当中的过程,我还会接受大约五分鐘的「受洗」时间。 「不要说我都在苛责你,你要知道,我是因为看重你所以才会把这些图交给你来画,你懂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的眼光没有看错,你果然可以胜任这个工作,所以阿,虽然辛苦了点,为了公司,辛苦点是应该的,不是吗?」 「……」 「想当初,我也是从一个小职员开始爬上来的,你阿,在努力个几年,主管这个位置,早晚都会是你的。」 「……」 这是我每週的例行公事,即使我都已经听到想吐,但我还是得抱持着必恭必敬的态度,就好像如沐春风,受益良多的感觉一样。 很噁心,对,真的是噁心。 五分鐘的「受洗」时间过后,我会在花个三十秒走到我的办公桌上,然后这时候会有一个人故作风情的站在那里。 那个忠孝不能两全的经理。 他会做的事情只有两件,第一就是请我吃饭。 「杜大美女,晚上我订好餐厅了,有没有空赏脸来吃饭阿,今晚的菜色是神户牛肉喔,恩,也没多少啦,才几千块而已。」 「……」 「你要不要去阿。」 第二就是要载我去兜风。 这时候他的手就会甩着一串钥匙,不用说,一定是他的法拉利f355。 「很不巧耶,晚上我要跟我家人吃饭。」对于他的求爱行为,我总是有回不完的藉口当理由,所以他的邀约一次都没成功过。 在我又赏他一记闭门羹之后,时间差不多六点多了,这时候的我已经在公司楼下,正发动的我的红色小cuxi,准备到一个地方。 高雄诚品书局。 週五的车潮总是会特别多,当我骑到捷运中央站,停好车子时,如果平常的时间只要十分鐘,那么今天的话可能得十五分,这途中还要加上停红灯的时间。 之后我在花个五分鐘走到诚品,照惯例我会先走到直线的中山二路,然后过一个路口右转,接着到城市光廊,在走到五福三路,这时候就差不多六点半了。从我知道这家诚品,每天都报到的时候开始,这样的习惯从没变过。 今天的诚品,人潮总是比平常还要多,有很多都是像我这样的上班族,下班之后直接到这里,也有放学没有回家,往这边鑽的学生,但不管是谁,或什么人,这些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点,叫做「目标」。 这些人会因为相同的一种「契合」而串连在一起,也许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地方,有着他们想要的的东西,那就是感觉。 来这边的不一定要买书,或者要看书,我也有看过到这边什么事情都没做,只是坐着发呆一整天的,但也因为这样,所以我很喜欢这个地方,一种毫无拘束,自由自在的感觉。 沿着窗外的街道看去,在还没进到诚品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一昔如往,他和之前一样,还是不断的穿梭在书堆里,似乎在找什么,却要找不到的样子。 而我,正穿过人群,想要去找什么,却始终还看不到的样子。 那个背着吉他的男孩。 *我知道我在寻找,却始终都找不到。* 05 我就这样站在他后面,看他感觉忙进忙出的样子,而且他始终没有发现到我,这点倒是让我觉得满有趣的。 他背后的那把吉他,还是一样很引人注目,仔细一看才发觉,他还长的满高的,只是头发还是和之前一样,有点蓬乱。 「还在找书吗?」我说。 「可以这么说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在找的是什么。」 「?」 「我还满常这样子的,没有任何的目标和头绪,就这样一股脑的盲目搜索,感觉还满有趣的。」 「我不了解。」 「就像我走这条路来说好了,一样是我能回家的,但我会选择每天走不同的路回去,不管是直线也好,多转几个弯也罢,这样会让我觉得,回家是件很新鲜的事情,尤其是不同的道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可我每天都走一样的路回家。」我说。 「那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比较奇怪啦。」 「看的出来,你是个怪人。」我说。 「至少不是坏人就好。」他说。 「话说回来,你好像不会很惊讶,今天又在这遇到我。」 「因为我相信阿。」 「相信什么?」 「相信你会来!」 在他说这句话时,我的心脏突然有种怦然的感觉,而让现在的我,有点不敢面对着他。 「你就这么相信一个陌生人吗?那如果我不来呢。」 「可你还是来了,不是吗?」 「……」 「记得吗?我的歌曲。」 「?」 「ibelieve」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脸红了,因为这突然的一句话,即使说这话的人,只是个小鬼。 「你果然是个怪人。」 「也许吧。」 今天是我这週第二次遇到他了,但我却没有任何陌生的感觉,就好像我跟他认识了很久一样,一种很难解释的熟悉感就这么的浮上心头。当我看到现在的他时,就会想起以前大学的那个我。 「今天还唱歌吗?」我问。 「你想听吗?」他说。 「我只是问你,有没有要唱而已。」 「但也要有人想听,我才唱阿。」 「你唱的话,我就听阿。」 「你想听的话,我就唱阿。」 「……」 「好好好,我承认我想听你唱歌,这样可以了吧。」 「很好,那我们走吧。」 「走去哪?」 「城市光廊。」 没等我反应好,他又逕自的背起吉他,先行我1步走出诚品,说真的,看着他的背影,我发现到,原来他的背影也满好看的。 我又看见他熟练的卸下吉他,轻轻的取出来,记得第一次遇到他时也是这样,而他动作之轻柔,让人感觉到,吉他儼然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 「你似乎很爱这把吉他呢。」我说。 「难道你不喜欢吗?」 「也不能这样说吧,只是觉得你对吉他好像有很多感情一样。」 「对我来说,吉他就是我的所有感情。」在他说这话时,有那么一瞬间我在他感受到一股很深的寂寞感。 「……」 「怎么不说话了?」他问。 「没有啦,只是觉得我好像说错话了。」 「别太在意,那没什么。」 「其实我1直很想问你,为什么要弹吉他的理由,还有又为什么要弹给我听?」 「你很在意吗?」 「在意什么?」 「对于凡事都要有的原因。」 「其实我只是对你很好奇而已。」 「你还没告诉我,你想听什么歌。」 「我不知道你会什么歌,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想听什么。」 「你的问题,就给我几分鐘去想吧。」 「?」 「等我弹完这首歌时。」 他右手深进口袋当中拿起一个黑黑的小片子,他说那是个叫做pick的东西。之后和上次一样犹豫了好一阵子,只见他闭上眼睛,似乎在蕴酿着什么一样,然后开始了他今晚的第一首歌,也是他给我的第二首歌。 「你怎么捨得我难过。」他轻轻的说出这句话,开始了他的演奏。 作词:黄品源作曲:黄品源编曲:黄品源 对你的思念是一天又一天孤单的我还是没有改变 美丽的梦何时才能出现 亲爱的你好想再见你一面 秋天的风一阵阵吹过 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 你的心到底在想些什么 为什么留下这个结局让我承受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捨得我难过 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就走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捨得我难过 为你付出这么多你却从没感动过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记得在我大学时,因为我的室友很爱黄品源,也因为这样,让我对他的歌很有印象。那次之后,都好几年了,而今却想不到,会在这里再听到。 比起之前的「ibelieve」,这次的歌更有感觉,尤其当他唱到「最爱你的人是我」时,我隐约看到他眼神的寂寞,好像因为这首歌,而让他想起了什么一样。 就和上次的一样,一种很深很深的寂寞。 「怎么不说话?」他问。 这次换我犹豫了。 「该不会是太难听了,让你不理我了?」 「没有阿,只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可以唱的比黄品源更有感觉。」我说。 「原来,你有听过阿。」 「恩,大学时我经常听到这首歌。」 「这么巧,我1个朋友也很喜欢黄品源呢。」 「所以你是因为那个朋友而练这首歌的?」 「是阿,这是我第1首学会的歌。」 「想必那个朋友应该对你很重要吧。」 「对我来说,那已经不是重要与否可以形容的了。」 「?」 「甚至超越了我的生命。」 「想不到,你对朋友这么重感情。」我说。 「那是当然的,因为她是我女朋友。」 「!」当我听到女朋友这三个字时,我的心中忽然抖了一下。 「但对我来说,那都已经是过去了。」 「你们分手了?」 他伸手从吉他背袋中拿出一皮夹,打开之后取出一张照片给我看。我看到的是一张两个人的合照,一个是他,另一个我想就是他说的女朋友。 当时的他理着小平头,比起现在蓬乱的头发,有很大的出入,而另个她则是一个长发及肩的小女孩,照片中的她很清秀,也很可爱。 「她很可爱吧。」他说。 「恩阿,的确满好的,连我看人都觉得很不错。」 「原来你以前的女朋友这么好看阿。」 「应该要说,先女友比较适合。」他淡淡的吐出这几个字。 「先女友?」 「因为,她已经死了。」 「……」 「死于一场车祸。」 「……」 「而这首歌,是我当初答应要弹给她听的,可惜的是,她还没听到就走了。」 「对不起。」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发展,让我觉得很愧疚。 「这没什么,我看的很开,也已经释怀了。」 我想,我终于能够了解他之所以给我带给我这么寂寞的原因了。只是我有些后悔,虽然我很好奇对于他的事情,只是问题在于这样子的情形之下发展,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即使他表面上没说没什么,但我想,他还是很在意。 *在一首歌之后,我看到的是他更深处的寂寞。* 06 他总是给我很多神秘感,还有那些无法形容的寂寞,从我认识他以来,也不过这几天的时间,但我却有种认识他好久的感觉。就好像我踏在陌生的日本街道上,却感受到跟台湾一样的天空,即使下着雪,身处不同的国家,但那种熟悉的感觉却依然不变。 其实我很想问他很多问题,却又害怕回答我的问题,就像他提起他的女朋友一样。 「你对人都是这样吗?」到头来,我还是问了。 「什么这样?」 「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认识也不过这几天的时间吧,但是现在的我跟你却……」 「就像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他说。 「!」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对你就是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你应该不是把我想成你以前的女朋友吧。」 「不,你误会了,只是我也说不上来。」 「只不过,有些事情是找不到理由的。」 「就像她死于车祸一样。」他说。 「看样子,她很幸福呢!」 「可惜,她不在了。」 「是阿……」 我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对我来说是什么,但我却不得不承认,他在我心中已经佔有相当份量,即使认识没有几天,却丝毫无损我对他的兴趣。 这样的感觉,我好像很久不曾有过了,算了下时间,从我大学毕业至今,也两年多了,踏进公司开始,我就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在公司里看到的,不是勾心斗角,就是互相中伤,即使是身边相处好久的同事,你也不得不去提防。而眼前的他,虽然认识不久,也许他说的过去也是假的,但我却深信,他不会骗人。 因为他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你果然是一个怪人呢。」我又重復了一次。 「既然你都说了,那我就是怪人吧。」 「你平常都会到诚品去吗?」这次换他先开口了。 「算吧,只要没什么特定行程,我每天下班都会过去。」 「下班?」 「恩,我现在是上班族,在一家以建筑绘图为主的公司工作。」 「这么说起来,你绘图很厉害囉?」 「不,我绘图很烂,我是进到公司后才开始学的,而且我以前学的是日文,根本就不是绘画。」 「那你也是个怪人。」他说。 「从我进到公司之后,我便再也没有正常过了。」我说。 「什么意思?」 「反正,你以后就会了解的。」在说句话之时,我脑中一口气浮现了在公司的所有一切,经理的淫秽,和主管的心机,就像跑马灯似的,又快速掠过了一次。 看了下时间,时间居然还早,才八点不到,但我却觉得时间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一样。真正接触他开始,认真算起来应该是从我日本回来之后的那几天,也就是在诚品遇到他的那时候,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和一本书。 「今とてもあなたに会いたいです」我轻轻的说出这句话。。 「你刚说什么?」 「还记得吗?那一本书。」 「书?」 「现在很想见你。」当我说完时,他从吉他背袋中取出那本书来。 「我记得,当初是因为这本书的关係,而让我们莫名奇妙的相遇的。」我说。 「恩,我记的很清楚,而且你就因为这样,而跟我出来。」他说。 「是你要我过去的吧。」 「你可以拒绝的阿,万一我是坏人呢?」 「你看起来像吗?」 「如果我说我是坏人呢?」 「坏人通常是不会承认他是坏人的。」 「坏人也不会让人知道他是不是坏人阿。」 「总之,我相信你不是坏人。」 「你哪来的相信?」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寂寞的坏人呢?」 「寂寞?」 「厄……没有啦,反正你不是坏人就是了。」我有种在说下去,会让整个气氛变僵的感觉,便决定赶快收手。 「你呢,现在是做什么?」为了打破僵局,我试图转移其他话题。 「还是学生囉,在高雄唸书。」他说。 「所以说你也是高雄人囉?」我问。 「不,我是基隆人,只是刚好考到这里的学校而已。」 「你刚刚用我也是高雄人,意思是说,你是高雄人囉?」 「是阿,我可是道道地地的高雄人呢,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很陌生。」 「陌生?」 「厄,没有啦,我是说,我对你还很陌生。」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的感觉,尤其是一个我从小生长到大的故乡,一个我住了数十年的地方,待越久,那感觉却越来越陌生,自从我进到公司后,我更能深刻的体会到,话虽如此,但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都让你听两次演奏了,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也不是办法。」 「这样吧,你想知道什么?」 「你应该要说,你可以让我可以知道什么」我说。 「我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不然就,你问什么,我就说什么吧。」 「更何况,你也知道我的一个秘密了。」 「抱歉……」我想起了刚刚提到他女朋友的事情。 「没关係啦,都说了我不在意的。」 「我叫王昱,你呢?」 「两个字?」 「就两个字!」他强调着。 「该不会你是……」 「先说好,我可是土生土长的台湾人喔。」很显然的,我的心思被他看穿了。 「中山大学电机工程四年级。」他接着说。 「电机工程耶,感觉就是很厉害的样子。」我说。 「不,其实很逊,说穿了,我们只是比平常人略懂电而已。」 「所以你对电很有概念囉?」 「基本的我都会。」 「所以基本的电器如果坏掉你都能修理囉?」 「如果不要太复杂的,我想我可以。」 「电机工程应该不好念吧?」 「是满复杂的,不过至少我没有被当过。」 「这么说来,你还是很厉害阿。」 「你到底想说什么?」很明显的,我的心思又再次被他看穿了。 「我家电灯最近好像怪怪的。」 「……」 他很聪明,当我说出这句话时,他就知道我的意思了,但我想,我更聪明,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我就知道他给我的意思了。 「等我有空吧。」他说。 等他说完时,我递了张粉红色的名片给他,小小的纸上,印着几排清晰秀丽的字体。 「仁信建筑,杜诗语?」他说。 「恩,杜诗语,我本人。」我说。 *陌生的是高雄,熟悉的你;陌生的是我,我在哪里?* 07 *习惯性的我走路总是靠右,却找不到任何理由, 有些事情久了会成为习惯,但习惯却不一定自然。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交错, 当我靠右而你向左。 也许该有些什么来改变,也许我改变不了什么改变, 但这改变却一直在变不断的变。 我刻意用左手背东西,那是种习惯性的, 为的就是让右手空出来,在我走到靠右的地方, 总会找到你的方向。 右边的手是留给你的左手来牵, 当你靠右而我向左。* 週五的高雄天空,感觉似乎很寂寞,只是寂寞的不是天空,而是人,因为现在一个人的我,很寂寞。 人一旦到了某个阶段,某个年龄,总会想到什么,以及失去什么,现在的我,我想就是这样,我想到的是,原来这几年来,我都是一个人,我更想不到的是,这几年来,我可以习惯这样一个人。曾经我的旁边也有另外一个他,只是那个他已经不在了,而今现在的他,叫做过去。 吉他男孩的她是过去,而我的他也是过去,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她是被命运判了死刑,而我的他却是判了我,比死刑更惨痛的代价。 零八年三月,我二十六岁生日,对一个女人来说,生日代表的不只是迈向一年,而是更老了一岁,我收到了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生日礼物,叫做「劈腿」。会做这种事情的,是一个该死的他,一个叫做我的「男朋友」的人,现在适合的名称则是「前男友」。 那是间气氛优美,感觉浪漫的餐厅,也是我跟他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他就这样坐在我的对面,羞涩紧张的我们,那就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现在想起来,却也是最后一次。一个曾经允诺要在身旁永远陪伴我的人,一个牵着我的手,约定要天长地久的人,如果说没有憧憬,我想那是骗人的,我曾一度以为,就是他了,只是整个过程,似乎只有我想到而已,对于所谓的两人世界而言,只有一个人是不够的。我不知道是我想太多,还是他想太少,我只清楚,这个世界,原来我始终都看不到。 他的世界,我始终都看不到。 「跟我在一起吧,小语。」当时他在餐厅对我告白,我现在还记得,他就这样捧着一束花,鲜红的九朵大玫瑰放在我面前,当时的我感动到不知道说什么,只记得哭的乱七八糟的,那天之后,我多了一个身份,叫做他的「女朋友」。 我1直想着,所谓的男女朋友是怎样的关係,他牵着我手逛街,我搂着他的腰一起看电影,我们做着男女朋友会做的事,也许几週、几月、或几年、当我们觉得可以时,时机成熟时,在携手迈入人生的礼堂,将生命给了彼此,就这样过着幸福的日子,直到老死。 七夕情人节那天,他买了一条项鍊给我,那是个叫做对链的东西,我的是金色,他的是银色,虽然只有几千块的价值,对我来说却是无价的纪念,金色的墬牌背面刻着彼此的名字,除了洗澡之外,我几乎都戴在身上,而现在那东西,已经沉入冰冷的高雄爱河当中了。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的男朋友出现在当时约会的餐厅,搂着一个女孩,居然会问我这种问题。 「今天是我生日……」我淡淡的说了一句话。 「……」然后换他沉默了。 「她是谁?」旁边的女孩说话了。 「她是,我朋友。」 我不敢相信,我的男朋友会说出这种话,而且旁边还搂着另外一个女孩,我更不能接受,为什么他能说出这样的话,他难道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他很清楚,今天是我生日,所以特地准备了生日礼物给我,在这个我跟他当初认识的餐厅。 「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我的男朋友,或者该说,被我捉包劈腿的男朋友。」 「……」 「这就是给我的生日礼物?」 「……」 「你只有沉默吗?还是说,你只会沉默而已。」即使我忍住情绪,但眼眶还是溼了。 「她到底是谁?」旁边的女孩又说话了。 「我是他女朋友!」说完我毫不犹豫的赏那女生一巴掌。 「啪!」 一个很厚实沉重的力道也呼应在我脸上,始作庸者是他。 那个叫做「我的男朋友的人。」 「我们结束了。」一巴掌他打破了沉默,以及丢下这句话后,就离开了,而我则是站在原地,毫无任何情绪的,我知道我很难过,但我却哭不出来,店内的客人又是一阵骚动,只不过他们说了什么我却什么都听不到,也听不下去。 我简单收拾着包包,推开大门,拦了辆计程车,地点是爱河,一个我选择我埋葬过去的地方。我1把扯下脖子的金色对链,用我最大的力量丢向爱河,直到沉入河底,到我完全看不见时,我才终于哭出来。 零八年春天,我永远忘不了的,二十六岁。 我失去了一个他,也失去了一个我;我死去了一个他,也死去了一个我。 从来没有人知道这段过去,即使是小芸我也没提过,我1直认为不论是多熟,或者多好的人,都有着无法提起,以及分享的秘密,因为这秘密,我决定将它锁起来,放在内心的一个角落。也许会被淡忘,但却无法被遗忘,因为这毕竟是我走过的,只不过这条路我走越久,走越长,却越来越迷惘,我找不到方向。 一个属于我的方向。 我很羡慕那些有着目标的人,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该走的是什么,该追求的是什么,从小到大写过无数的作文,不管到哪个阶段总会被要求写「我的未来」,从小学到高中,我的未来一直是以日文为目标,曾经我1度以为,对我来说那就是全部了,以后做个日文翻译,或者跟日文有关的工作,用自己的双脚到日本旅行,只是那未来,现在已经成了我的过去,因为现在的我,并不是我以为的未来。 对,我妥协了,原因很简单,只是小朋友的数量比其他日文为业的工作更为优渥。 「这是你想要的吗?」一个声音在内心反问着自己。 「不,我不想要。」 我想要的,只是过去的自己,从前的那个杜诗语。 「你有想过要做什么吗?」曾经我这么的问小芸。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说。 「那现在的工作?」 「你总要生活,不是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因为我想的跟你是一样的,只是很多事情,想想就好,真要去做,是很困难的。」她说的这番话,让我思考了好久。 「经理是怎样的人,我们都知道,主管就更不用说了,只是这年头,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光是有骨气是没用的。」 「你大可因为看不顺眼他们,就这样拍拍屁股走人,只是你解决了你以为的问题,却衍生出更多的问题。」 「你不喜欢这工作,但为了生活,你还是得屈就,不是吗?」 小芸的话总是能够一语说破重心,因为说真的,以我现在的薪水,跟其他上班族比起来,真的是好太多了,虽然绘图并不是我当初想要的,但因为薪水,我还是留了下来,而且这一待就是三年。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想我不会选择待在这吧。」我说。 「可惜的是,你已经不可以了。」小芸说了这句话,我才真正的醒过来。 「就在多等一些时间吧,我想,我会找到答案的。」这是大学时一个教授说的话。 「无法选择时,也是一种选择,你永远不会知道这条路的前面是什么,能选择的只是前进,也许不是一时,但总是会找到方向的。正因为如此,人生才有乐趣可言,不是吗?」 看了下手錶是晚上十一点,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已经在外面待了好一段时间,吉他男孩刚离开一小时多,我却开始想念他来。城市光廊的电灯依旧闪烁着,在黑夜中显得特别耀眼,只是却照不到我的方向,我想,就在多走一段路吧,也许就像大学教授说的,总会找到方向的。 我踩着自己的影子踱步前进,随着时间越晚,人也越少,而心,也越空虚。 *我知道我往前走,却感觉像在退后。* 08 很难得的週末假日,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只要一上班就会想下班,只要一工作就会想放假,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 现在的感觉就像以前上课时一样,我最讨厌的就是国文,每次上到文言文时就会让我很想骂脏话,当然我没有骂出来,因为我要保持形象,对,形象很重要。在我当时的思考看来,文言文的对话是个很白痴的举动,不过真正白痴的并不是举动,而是发明文言文的这个人。 举个例来说,古人很喜欢把自己称呼叫「吾」,称对方叫做「汝」,而在说完话之后,还要在加个「也」,「乎」,可问题又来了,没人知道这个「也、乎」是代表什么,很简单,因为这根本就不是问题,也没有答案,用文学的话来形容,说好听点是语助词,也就是无义,难听点叫做多此一举,或者是画蛇添足,虽然说蛇加了脚感觉会比较屌,不过文言文后面加个「也和乎」,在我看来却很鸟,都说是无义了,为什么还要加上去?我想应该如果不是要充字数,就是太间,不过语助词这个我倒是满认同的,就像很多人说话时也会习惯加个语助词。 「靠,你干麻?」 「靠,你干麻靠我!」 「靠,是不能靠你喔。」 「靠,我不喜欢别人靠我。」我跟我朋友就是这是这样,只不过我习惯放在句首,不喜欢放在句尾。 大学时我经常跟朋友在电话里靠来靠去,结果靠到最后还是没说到重点,当然这只能在熟人面前,因为我要保持形象,对,形象很重要。 人要择其所爱很困难,却也很简单,因为有太多的现实要面对了,要爱其所择就更不用说了,只不过很多事情并不是我能决定,也不是我想决定的。我不喜欢国文课,但我还是选择了它,因为它是主力科目,我可以因为一时不爽而不削去学,但这样的一时,可能会换来期末成绩的数字让我更加不爽,所以我还是妥协了;现在的工作也是,就像小芸说的,我随时都能走,只是我要不要而已,但问题是,我能不能? 不用说了,答案是不能,因为我还要顾三餐,我还要生活。 「凡是扯到现实层面的,不论有再大的骨气或理想都是没用的。」小芸说。 人总会遇到不得不,而非能不能的时候,我不得不去妥协,我不能去选择,所以我还是留下来了。 我有两天的假期可以决定我要做什么,有四十八个小时可以让我利用,自从大学毕业后,假期对我来说,已经是种奢侈了。大学时候是每天都像放假,上班时候是每天都想放假,到现在我还是很难接受,才过几年而已,这转变会如此的大。 看着自己身上穿的黑白相间套装,现在的我变成了大家口中的ol,只是这ol并不好当,我也不是很想当。 一直到我迈入社会后,我才真正体会到当学生的好,那就像是层次渐进的,从我国小、国中、高中、到大学,之后毕业,到现在工作,每到一个阶段就会有不同的感觉,只是这感觉我却永远都学不会,我始终活在过去的懊悔中,如果不是当初的决定,我想我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那你呢?你可以做什么。」然后又一个声音在问自己。 「什么都好,至少不要像现在一样。」我又回了一个答案。 「你不就是为了钱才留下来的吗?」于是我又被否定了。 「就在多待一下吧,总有一天我绝对会离开的。」我只能这么的跟自己说而已。 说这句话时,是我在这上班不久的事情,而那已经是三年前了。 原来,我已经待了三年了。 这三年的时间,真的过的好快阿。 如果有人问我,三年的时间有多长,我想我应该会反问,三年的时间有多短,短到就这样过去了,要说是光阴似箭,那我想,这个光阴应该是火箭。三年的时间,三十六个月,一千零九十五天,这时间长到让我忘了原来我是杜诗语,却也短到让我没时间去寻找原来的杜诗语。 我用三年的时间去唸完国中,这期间念了什么却一点都记不起来,我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去读了高中,这当中经歷了什么,我还是一点都记不起来,一直在我大学毕业之后的三年时间,我进了这家公司,认识了小芸,遇到他妈的经理,还有该死的主管,以及该下地狱的那个「他」。即使已经超过半年过去了,每当想起时,心还是会很痛,就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只是那个昨天已经很久了,久到变成了过去,无法抹灭的回忆。 「我1直不懂,为什么你始终都不交男朋友?」小芸好几次总是会这么问。 「因为她要等我阿。」说句话的是经理,因为只有他才会说这种不知羞耻的话。 「缘分还没到吧。」我耸肩无奈的说道。 「缘分阿……」说这句话的人是我,结果换我陷入了沉默。 如果真有缘分的话,那我想我跟前男友是否就叫有缘无分呢?那吉他男孩跟他的前女友是否也一样有缘无分? 「总会遇到的,相信我吧。」小芸说。 「遇到什么?」 「对的人阿。」 对我来说,什么才是对的人呢? 对你来说,谁又是对的人呢? 每当我陷入沉思时,我就会想起一个影子,一个背着吉他,头发蓬乱的男孩。 週末的诚品书局比平常要来的热闹,我如往常的习惯下午骑着我的红色小cuxi到这里,只不过我会直接把车子停在店外,之后就这样待到晚上。 熟练的推开大门,我会先习惯在门口站一会,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我却想要这样,也许该说,我在蕴酿着什么一样,就像他弹吉他前总是习惯闭上眼睛沉思。我刻意放慢了脚步,一方面是不想打破店内的安静,另方面则是想好好的走一会,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奢侈的举动,尤其在忙碌的工作之馀,这种简单的行为对我来说,就像是享受一样,我可以不急不徐的漫步,就好像我不受时间限制一样。 我来到了当初跟他相遇的书架,熟悉的鹅黄色书皮又再度印入眼帘,市川拓司的「现在,很想见你。」沉稳的躺在上面,只是他却不在这里。 要从人群中去找出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事情,但要找到他却很简单,因为他总是背着一把突兀的吉他,和蓬乱的头发,给人一种很学生的感觉,因为只有学生才能这样无拘束的随性穿扮,然而现在书局,我看到了好几个背吉他的男孩,却没有一个是我想的他。 我又试着在书局绕了一次,结果却让人失望,因为他不在了。 人的习惯要养成,不需要多久时间,或多少过程,只要有心就够了。 我的习惯在诚品,诚品的习惯因为你,即使你不在了,这习惯却还在。 *习惯了这一切,却不习惯你没在身边。* 09 我并不是个坚强的人,即使我1直给人强硬的外表。 从来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我始终是一个人,但更没有人知道,曾经我身边多了一个人,因为他的存在,所以我能坚强,却也因为他的阴霾,所以我更要坚强。只是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总是一个人。 坚强和独立从来就不是相同的一回事,从小就习惯自己自己生活的我,已经很习惯这样的独立,但却无法坚强。 我知道我很寂寞,因为父母长年在国外工作,无法在身边陪我,所以我感到寂寞,但我真正感到寂寞的是,始终一个人的我。 我不愁生活,不忧吃穿,即使我不工作,我的户头每个月还是固定有钱匯进来,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家庭对我来说,变成一个义务的形式,就好像只要每个月给我钱,对我来说就是照顾到了,但我真正想要的,不是有多少钱,生活多优渥,而是他们能够陪在我身边,只是我不能,因为现实所以我不能。 因为现实,所以我不能。 我并不知道过去是怎么过的,却很清楚,不管过的是几天,几月、或几年,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我走着一样的路,顺着相同的街道回家,从皮包取出钥匙打开门,脱下了鞋之后打开电灯,做完这些动作不用我1分鐘的时间,但我却花了好几年每天在重復这样的动作。之后放下包包,给自己倒杯水,在看了下电视,桌上的报纸整齐的躺着,我却一点都没有想拿起来看的打算,即使如此,我却还是订了报纸,这样的行为会让我感觉,我并不是一个人。电视播了些什么,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因为不管做的是什么都跟我没关係,新闻也不是新闻,应该说是旧闻,就拿一件悲惨的杀人案来说,都已经结案了,还一直播放,家属的情绪已经够难过,还在伤口上洒盐,这样感觉真的好吗? 睡觉之前又花了些时间看综艺节目,即使内容很无聊低俗,但我还是笑到整个不行,但睡一觉隔天起来,昨天做了什么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我只知道昨晚笑的乱七八糟的,然后没有了。 然后,我又是一个人。 如果有人问我每天的生活是怎样,不如该説,每天的公事是怎样,因为对我来说,那已经不是生活了,只是个例行习惯罢了,差别只在于家不用打卡而已。 对我来说,只有在诚品时,我才真正感觉到,我是活着的。 没有人会在意你是谁,更没有人在乎你待多久,如果説空虚总要有个东西来去填满的话,那我想,诚品就是填补我空盪的那角。 一天二十四小时当中,只有在诚品时我才真正感受到,活着的感觉,我不习惯直接回家,正确来说是不喜欢,我老是下班就往诚品跑,就这样待个一两个小时,直到累了,在回家,然后重復每天的动作,开门、洗澡、电视,睡觉,然后没有了,对,我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我总是不经意的拿出手机观望,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希望有人能打电话过来,哪怕只是封简讯也好,却都能让我很感动。手机的通讯录存放着四百多笔的联络人资讯,这代表着两件事。第一,这四百多笔当中,都是我认识的人,但这些人却未必是我朋友;第二,这四百多笔当中,存在着我不想认识的人,但那些人我却得把他们当朋友,即使我很不喜欢经理,但我的手机还是存着他电话,表面上我还是得把他当朋友。 经理不是朋友,因为我从没把他当朋友,对我来说,他只是个职位而已,一个在公司比我大的职位,他总是有用不完的时间投注在我身上,而且总是很准时。 「一块吃个早餐吧,小语。」这是我每天早上都会收到的简讯。 「中午要不要去吃东西阿,我请客喔。」通常这时候,他又会拿出他的钥匙,意思就是要让我知道,今天他又开出他的法拉利f355。 可惜的是,他从来没有一次成功过。 因为我喜欢的是我的小cuxi,而不是法拉利f355。 我很清楚我不喜欢现在的,但我却没想过我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然后,一週又这样过了,这个月我又过了四分之一,这一年我又过了三百六五十分之七了。 我,依然是一个人。 一週当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週五跟周一,甚至说的上是讨厌,对,因为我很讨厌经理跟主管,偏偏这两天是他们最活跃的时候。周五的时候,我该期待的并不是放假,而是该担心主管又会丢多少文件过来,这是她的嗜好,尤其是对我,她总是可以生出一堆绘图,就好像堆积一整週的量,然后一口气爆发出来。 之后就会丢下一句话。 「今天下班前,我要建筑图出现在我桌上。」 然后週一时,一样的事情又会发生,如果以为刚开始第一天没什么东西,那就错了,因为她是陈美慧,一个脖子掛着主管吊牌的傢伙,所以她还是一样可以生出东西给你做。 「今天下班前,我要整理好的文件出现在我桌上。」 我不是哆啦a梦,而且我想,就算是哆啦a梦也很难做到她的要求,既然有百宝袋的哆啦a梦都做不到了,我有可能做到吗?虽然我不像大雄会哭哭啼啼的,我也没有多啦a梦,但是我有小芸。 一个小芸,足以抵挡十个多啦a梦。 她总是这样丢下一句话然后就走了,之后换我的桌上多了一叠製图,如果她是早上丢过来就算了,偏偏她很喜欢看时,就好像翻农民历要选良辰吉时一样,不偏不倚,刚好三点,那准确度我想连中央标准时间都望尘莫及。如果说电影的汤姆克鲁斯演了四集的「不可能任务」,那我想,我的不可能任务应该足以拍成连续剧了,每週两集,从未间断的,除非…… 除非她掛了。 这一直是我希望的,也是我最想的,我甚至在生日时三个愿望中,其中一个用在她身上,在我进到公司这三年中,我许了两个愿望,都是希望她能消失。可惜的是,愿望从没实现过,因为她还在。 比起主管的凹蛮,经理就显的比较有人性,只不过他的人性,是性爱的「性」。孟子一书说的「食色性也」,说的就是经理这个人,对他来说,吃饭跟性慾都是与天的人性,而且很重要,只是他对我来说,这一点都不重要,除了他家公司要固定支付我的薪水我比较在意之外,除此之外,没有了。 小芸说,我总是能够激起经理的斗志,因为对他来说,我就像是一道极具挑战性的关卡,就好像在打电动一样,如果魔王太肉脚,三两下就秒杀了,哪还有乐趣可言?只不过,我不是他的电动,我更不可能被他秒杀,所以他的邀约从没成功过。 至少在这方面,我还是杜诗语。 不管是经理也好,主管也好,这两个人都是我惹不起,而且不想惹的,所以我能做的,就是看脸色,虽然我很不想这样,但在这里就必须这样,而且不管到哪都一样,即使我心里有他妈的脏话想骂出来,但我还是不能骂,除了形象之外,还有饭碗。就算我不愁生活,但从小独立习惯的我,却不想老是依靠父母,因为我不想跟那个叫鐘孝全,职阶写着「经理」的傢伙一样。 他不用努力就有法拉利f355,我却寧愿努力去换我的红色小cuxi。 「这是下个月客户要的图,今天下班前,我要它出现在我桌上。」在我结束两天週休,刚进公司时,妈的主管就丢了这句话。 「这不是下个月的吗?可还有半个月的时间,不是吗?」我问。 「你不会先做起来吗?也不想想你有多少事情要做。」她说。 「可是规划课的案子,下週就要送过去了。」我说。 「你是建筑还是规划的?」 「建筑……」 「那就对了,反正今天下班我要看到就是了,规划课那边,我会在跟他说的。」 结果他什么都没说,所以我下午之前要生出文件给他,就算我手边有下週之前要给规划课的案子,但我还是无法拒绝。 妈的,主管真的很该死。 然后,小芸就出现了。 对,她就是我的哆啦a梦。 *一个小芸,抵的了十个多啦a梦。* 10 公司分了两个部门,一个是规划课,另一个则是我待的建筑课,只不过不管我到哪个课结果都是一样。 建筑课有个叫做主管的生物,虽然这跟规划课扯不上关係,不过这两个部门都有一个顶头上司,叫做经理。 我很习惯在週一下午处理桌上的文件,因为那对我是种不得不习惯的习惯,我的手头有规划课委託的案子,桌上还有建筑课的文件,规划课的案子是下週要送的,而建筑课还有半个月的时间,但我现在要完成的,是建筑课的图,没为什么,只因为我的主管是陈美慧。 现在时间是三点十分,也就是说我还有两小时又五十分的时间可以用,在下午六点下班之间,但对我来说,可能要给我两次的两小时又五十分,如果用我速度的话,画完后差不多要十点。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我却无可奈何,我更知道,她的故意不会是第一次,更不会是最后一次,所以我还是接受了。 我熟练的打开电脑萤幕,移动滑鼠叫出桌面一个叫做autocad的绘图软体,照着文件的委託内容开始了我的工作,小芸就坐在我的旁边,这时候的她会习惯性的过来拿走我桌上的图,对于硕士出身又是建筑人的她,这就像喝水一样简单,但对我来说,就像要喝掉一座水坝那么困难。 主管并不会追究到底是谁完成那些东西,因为对她来说,只要下班前案子可以出现在她桌上就可以了。 「今天可以吗?」我问。 「你可以,我就可以。」小芸说。 「你可以,我未必可以阿。」我无地的敲动键盘说道。 然后时间又过了,走到四点多,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两个小时,这个时候主管就会过来探视,对,说好听一点是探视。 「今天可以出现在我桌上吧?」她问。 「我想,应该可以。」我无力的回应。 「就算不可以,也要可以。」她嚣张的丢完这句话就走了。 之后又过了些时间,到五点多,到下班时间剩下一小时,这时候你会听到刻意放大的皮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办公室其实不算安静,但皮鞋声却大到让人想不听到都难,不用猜了,会干这种行为的,只有一个人。 「等等下班要不要去……」 「抱歉,我晚上还有事情。」 「还是我开车载你去……」 「没关係,我有我自己的小cuxi。」 在他说完这句话时,五分鐘又过了,而在这五分鐘当中,他会用上一分鐘去打理的服装,为的就是让人家看到他今天穿什么过来,他身上穿着一套十万元的亚曼尼西装,加上lv领带,据本人说词,一条就要八千元,脚上踩着一样是lv的真皮皮鞋,要价两万多元,只是这对他来说,只能算而已,跟他八百多万的法拉利f355比起来,真的只有而已。 我没有多于心力去应付他,因为这让我觉得,作为人类的行为,花在他身上是件很浪费的事情,当然对他而言,他始终不会感受到,因为他是经理,一个掛牌的经理,只因为公司是他开的。 时间终于到了六点,我又再次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每次做完这些事情,都让我想到为什么电影「不可能任务」的汤姆克鲁斯只要拍四集,而我却像拍连续剧,而且始终做不到结尾。 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主管室,看着桌上一叠的文件,不晓得要死多少隻的脑细胞才能造就桌上的这一叠,然后这一叠只换来她一句话。 「辛苦了,放在桌上就可以走了。」 「……」 「走之前,记得把门关上。」 「……」 在她说话的时候,她人坐在椅子上,左边肩膀还夹着电话,右手拿着指甲剪修着左手的指甲,桌上放着一本宝雅的化妆品dm,而dm底下还塞着面膜。我这么辛苦完成的东西,只换来她一句辛苦了。 (干……) 关掉桌上的电灯,收拾起包包,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晚上六点五分,我走到离我十公尺处的打卡机放入我的卡,一个简单的打卡动作,对我来说,却像是得到救赎,而这救赎可以让我迎向另一个天堂。 诚品书局。 今天的小cuxi似乎没什么动力,油门总是催不太起来,也许是感受主人今天的随小,而发出哀嚎,我骑到捷运的中央公园,停下车,又花了五分鐘的时间,经过了直线的中山二路右转,之后看到熟悉的城市光廊,最后走到五福三路,然后就是诚品。 我又看了下手机,一通未接来电,和一封简讯。手机的未接号码是0955开头的远传,这是经理的号码,听说当初他办远传的原因是因为一句广告词,「只有远传,没有距离」。可惜的是,他跟我之间,并不是距离可以计算的。 我熟练的把电话删除,打开另一封简讯,陌生的号码是我从没见过的数字,里头的文字却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 「我在诚品的角落,等你来找我。」 他是王昱,诚品的吉他男孩。 推开诚品厚重的玻璃门,震动了门上的风铃,週一晚上的这个时候,人并没有很多,寂寥可数的人们,让我感到一点孤单,但却不寂寞。 距大门不远处的书架,我看到一个突兀的黑色物体,那是他的吉他背袋,绕过左侧的书架走过,看到一个头发比之前更蓬乱,样子却比先前更成熟的人。 「最近很颓废喔。」我指着他的鬍子说道。 「还可以啦,哈。」他给了我1个很阳光的笑容,一个我遗失好久,却怎样都找不回的笑容。 「你怎知道我会去诚品?」我问。 「那你怎又知道简讯是我传的?」他说。 「是我先问的,所以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ibelieve」 「是吗?」 「那么我想,我也是。」 「ibelieve」我也回了他一个微笑。 「今天要弹什么给我听呢?」 「今天,不适合弹歌。」 「怎么了?」 「昨天我回了基隆一趟。」 「你不是高雄人?」 「我从没说我是高雄人,只是说我在高雄唸书。」 「所以你是?」 「所以我是基隆人。」 「难怪这两天都没有遇到你。」 「你去找我?」 「没有,我只是刚好走到诚品而已。」 「适不适合弹吉他跟回基隆有什么关係?」 「因为昨天是十一月二十三号,星期日。」 「所以呢?」 「她离开我,两年的纪念日。」 「也是她的忌日。」他接着说。 「……」然后换我沉默了。 「抱歉,我总是说错话。」 「没关係。」他依然给了我1个微笑。 我看的出来,他给我1个叫做「勉强」的微笑,正当我看到他眼睛时,我才发现到,他的眼皮明显肿胀,任谁都看的出来,之前一定哭的乱七八糟,,只是他没有说,我也不好问。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有个洞可以让我鑽,可惜的是这里没有,话又说回来,如果真的有洞,我想,我还是不敢鑽下去。 认识他至今,我好像总是说错话,虽然他总是不在意,但他越是不在意,却让我越在乎。 虽然才认识一个多礼拜,但我很清楚,我很在意他,也很在乎他。 「……」 「怎么不说话了?」他说。 「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看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阿。」 「恩……」 「说真的,我不会在意的。」 「是吗?」 「是的。」 「只不过……」 「?」 「我的肚子很在意。」 「恩?」 「我晚餐还没吃。」他不好意思的抓抓头。 「那走吧。」 「走去哪?」 「去一个,让你肚子不会在意的地方。」我说。 我抓起我的包包,他背起吉他,我跟他步出诚品外面,我又再次看了下手机,时间是晚上七点五分,这世界正在运转,但我的心却在静止。 为了留下这一刻而静止。 *我的心正在运转,为了改变这静止的世界。* 11 他就走在我后面,步伐缓慢的背着吉他;我则走在他的面前,脚步蹣跚的走着。 这路上很安静,只不过安静的不是环境,而是人,因为他总是沉默的跟在我后面,若有所思的。 我们绕到了五福三路附近的城市光廊,这时候的人潮总是特别热闹,一条不到一百公尺的城市光廊挤满了人,我很喜欢这种人群拥簇的感觉,却又不想人潮散去的样子,即使我知道,在怎么样,总不会有不散的筵席,但我还是觉得很失落。 早上的这里,不会有什么人,越到晚上,人潮越多,会在这里的,都不会是你认识的,但是出现在这里的,都是在找相同的东西,叫做目标。我们都是因为受到吸引而群聚的,而等时间一到,夜一深,我们又离开了,没有人知道谁是谁,更没有人记得谁碰见了谁,因为不想寂寞而隐入人群,却因为人潮渐去而更加寂寞。 「你阿,原来是这么寂寞。」我心里跑出的答案,就这么底定了我。 「怎么了?」他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恩,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我并不想让人看见我心里的样子,尤其是在他面前。 「喔~」他刻意提高音量盪说道。 「怎了?」 「我也刚好想起一些事情。」 「恩?」 「记得,我以前也很喜欢来这里。」 「现在难道不喜欢吗?」 「不是那样的,只不过……」 「身边少了些什么。」 「……」听他说完,我也沉默了。 在他话还没说尽时,我就看到他眉头深锁的样子,就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一样,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加忧鬱。我始终不解到底是为什么,直到他说起过去时,也许对他来说,他是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在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这是他忧鬱的因素,也是寂寞的原因;而我却一直认为我不是一个人,但事实上,我只是一个人。 我无可否认,即使我偶尔会有触碰脖子的动作,但这并不表示我后悔。 我从没后悔过,对于把曾经的他送给我的纯金项鍊丢到爱河的这件事情,唯一没想到,也做不到的,就是我的回忆和过去并不会因为丢掉一条项鍊而有所抹灭,相对的,反而有增无减,更加的……掛念。 城市光廊很小,小到我们走没多久就到尽头,突然想起在日本时,那个下着雪的东京街头,我并不是很适应那里的环境,但我却得习惯那样的步调,每天总是看到拥挤的人群,每天总有不同的邂逅,可惜的是,从来我只能擦身而过,说到底,那城市我还是无法适应。 即使遇见再多故事,我向来都只是旁观者,却不能置身其中。 「咖啡好吗?」他指着城市光廊旁的露天咖啡说道。 「不是要吃晚餐?」我说。 「可我突然想喝咖啡。」 「恩,那就咖啡吧。」 「可你不是还没吃晚餐。」他说。 「可有人突然想喝咖啡。」 「你可以拒绝阿。」 「我也可以同意阿。」 「所以你同意了?」 「我没拒绝阿。」 「你真的是个怪人。」 「我从没说过我很正常阿。」 「看来是我想太多了。」 「不,是我想太少了。」 「什么想太少?」 「我是说,对你的事情我想太少了。」 「恩?」 我没有等他说完,便逕自走到露天咖啡找了个位置坐下,店内的位置已经所剩无几,台上的表演刚好要开始。我很少到这边喝咖啡,即使这边离诚品很近,但我还是不会想过来,自从他离开之后,我就再也不曾来过。 「今天一样吧。」咖啡吧檯的老闆问道。 「你呢?」他问。 「你认识老闆?」 「恩,以前在这边工作。」 「工作?」 「他以前是我们这边的驻唱歌手,人气很红喔。」老闆把menu递到我桌前说道。 「驻唱歌手?」 「看到上面的舞台吗?他以前就坐那个地方表演。」老闆说。 「难怪吉他弹的那么好。」 「当然好,很多女生来店里都是为了看他呢。」 「喔~~~」 「不过,他已经很久没带女生来店里了呢。」 「意思是说?」 「恩……」他给了我1个眼色之后,我就大概知道答案了。 「你还没说你想喝什么?」 「恩,那就那堤吧。」 「甜度呢?」 「正常好了。」 没有多久,老闆送来了焦糖玛奇朵,白色咖啡杯摇晃着焦糖液体,焦糖画出的树叶图案看起来格外抢眼,让人捨不得喝掉。 「原来你喜欢喝这个阿。」 「这是甜蜜的印记。」 「印记?」 「caramelmacchiatto是焦糖玛奇朵的英文。」 「caramel是焦糖。」 「恩,我知道。」 「那你应该不知道macchiatto的意思。」 「?」 「macchiatto,在义大利文的意思是烙印。」 「所以?」 「我第一次在这表演时,她就在台下看着我,而她点的就是这个。」 「甜蜜的印记。」他说。 「可惜的是,她后来没有机会在尝到了。」老闆不知道什么从我后面出现,还带来了我的那堤。 「时间过的真快,那件事情都已经两年了。」老闆拉出旁边的位置坐下,从口袋拿出了一根菸点上。 「他以前是很受瞩目的歌手,人不仅长的帅,又会一手好吉他,更重要的是歌声也很棒,也因为这样,店内很多客人都是为了看他表演而过来的,本来都是这样很顺利的,我也很看好他的发展,想不到两年前不知为何,他就突然消失了,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他沉默了一下,也从老闆那边要了根抽。 「你抽菸?」对于他抽菸的这个动作让我感到很惊讶。 「我只是,在找一个理由。」 「?」 「我本来是不抽菸的,一直到她离开后,我才发觉到,我必须要做点什么,当我想起她时,才会比较好过。」 「老闆也知道吗?」 「恩,因为当初就是老闆措合我们的。」 「什么意思?」 「那是我大一时候的事情了,当我刚遇见她时。」 「那个时候,他只是个刚出来表演的小伙子,别说名气了,连听都没听过。」老闆抖了下手中的菸,菸蒂在黑暗中迸了一点火花。 台上的乐团表演的正起劲,我则在想像着他以前在上面表演时的情景,是否也像台上的人那么帅气。 音乐持续演奏着,我听到一首很熟悉的歌曲,台上主唱正抒情的唱着,虽然没有原唱的沙哑声调,但我还是听的出来。 那是阿杜的「天黑。」 风若停了云要怎么飞,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心若破了你要怎么赔,若非你只是贪飞的蝴蝶。 天都黑了你在想着谁,情都灭了我要怎么追,话都说了你要怎么退,原来你只会让我流眼泪。 整个世界突然一起天黑,爱在眼前无声崩溃,摔成粉碎。 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种撕裂的感觉,嘴里泛着血腥滋味,多么伤的离别。 我承认我最害怕天黑,梦被掏空的错觉,我已不再是你的谁,想都就都(会)心碎。 风若停了云要怎么飞,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心若破了你要怎么赔。 歌曲唱完,台下爆出热烈掌声,而他却出奇的安静,只是又喝了一小口咖啡。 「这首歌你应该很怀念吧。」老闆说。 「为什么?」我疑惑着。 「这是他第一次上台唱的歌曲,而且是吉他自弹自唱。」 「后来也有不少人表演这首,只不过,感觉都没有他唱的好。」 「每次听到这首歌,都会让我想起你阿。」 「老闆,你言重了,而且都已经过去了。」 「都已经这么久了……」 「可以说吗?」 「恩?」 「你在这边的事情。」 「如果你想听的话。」他一手捻熄香菸,喝了口焦糖玛奇朵。 「在那之前,先换个地方吧,因为这里有菸味。」 「可你不是抽菸吗?」 「但我的过去,并没有菸。」 他起身背起吉他,一口喝掉桌上的焦糖玛奇朵,我的那堤则还剩下一半,只不过我在乎的并不是咖啡。 而是他。 *风若停了云要怎么飞,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心若破了你要怎么赔,若非你只是贪飞的蝴蝶。* 12 他带我离开露天咖啡厅,走到城市光廊的尽头,在五福路的转角处停了下来。 我又再次拿出手机观看,时间是晚上的八点零五分,这时候的城市光廊人潮越来越多,不少街头艺人也开始表演起来,可惜的是我无瑕观赏。 他示意着前面的一台野狼,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要去吗?」他问。 「恩?」 「我的过去。」 「我不知道你的过去在哪?」 「所以才问你要不要去。」说完时他丢了一顶粉红色的安全帽给我。 「你的车子都固定放两顶安全帽吗?」 「这不是重点。」 「?」 「重点是,你要不要去。」 「你都这样约女生的吗?」 「那也要看那个女生要不要让我约。」 他熟练的跨上野狼,插入钥匙发动,宏亮的引擎声顿时划破空气,车子看起来虽然很旧,但却保养的很好,黑色的车身依旧擦的很亮眼。 粉红色的安全帽在我手中犹豫着,我还在思考到底要不要跟他去,只是当我还没想好时,我已经坐上他的野狼了,而且还背着他的吉他。 高雄街头的车是出了名的多,但对他的野狼来说似乎没什么影响,他踩着一档抓着离合器往前,没多久时间就进到了四档,先是骑到五福三路上,我看到熟悉的大立百货,之后是五福四路,再一路催到鼓山区的鼓山一路,这期间他始终没有停下来,也没有遇到什么红灯,直到转到捷运西子湾站附近时,在一个红灯处上停下来。 路口号志的小绿人正不断跑着,下面的led不断跳动着数字,灯号底下的闪烁还有九十秒的时间,我又看了下旁边,停在斑马线上的是台灰色野狼,从外观看起来似乎是台新车,骑车的是一个染金色头发的人,后面则抱着一个女生。 「如果你怕摔下来的话,我可以给你抱。」他掀开安全帽的护目镜说道。 「你是为了想让女生抱才骑野狼的吗?」我说。 「这不是重点。」 「恩?」 「重点是,你没有选择的馀地。」 话还没说完,他便踩了打档,瞬间爆衝的车身让我忍不住抓住他的衣服。 黑色的野狼随着他的档位,速度也越来越快,只见他骑进一条巷子里,然后又转了好几个小弯,最后来到一个我没见过的地方。 「你一定是故意的。」我说。 「我刚已经说过了阿。」 「但你没说没说你会骑这么快。」 「至少你没摔下来不是吗?」 「下次再这样,你就死定了。」 「意思是说,下次你还要跟我出来囉。」 「对,我在给你赎罪的机会,可以吧。」 他示意着我先下车,他则先将野狼熄火,这时我才发现到,这条小巷子里面居然存在着一间很奇怪的…… 「这是老爹,我朋友开的。」他说。 那是间很小的pub,开在一条很小的巷子里,小到让住在高雄这么久的我都不知道它的存在,霓虹的灯管在黑夜中闪烁着,外面招牌只是简单掛着「老爹」两个字。 我跟随在他后面进到这家店,推开店门之时,发出的奇怪声响,让人感觉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店内的摆设很奇怪,只不过跟外面比起来,里面却出人意料的宽敞,一个大约只有三公尺长的吧檯放着几个高脚杯和一罐开封的啤酒,还有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中年男子,除此之外没有看到其他客人,吧檯后面则放着一大堆酒,看起来有点凌乱,吧檯旁边放着两张小圆桌,还有几箱啤酒。 「那是伏特加跟琴酒吧。」我指着吧檯的酒瓶说道。 「那你知道红粉佳人需要的是琴酒吗?」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突然说道。 「红粉佳人?」 「pinklady散发气质的特徵。」他又接着说。 「在调红粉佳人时需要一点琴酒,少许的柠檬汁和红石榴汁,还有最重要的蛋白,成分的比例拿捏很重要,这关係到一杯红粉佳人的成功与否。」 「原来你就是老爹阿。」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喝了口桌上的啤酒,指着柜檯里面,然后我看到一个女生走了出来。 「那边的,才是老爹。」旁边的王昱接着说。 「正确来说,我是这家老爹的主人。」她说。 她是个留着金色长发的女生,嘴上叼着一根菸,老爹店内的灯光没有很亮,但依然能看见她清秀的脸庞,脖子掛着一条银白色的坠子,在灯光之下特别亮眼,白色的长袖加上深蓝色的牛仔裤,姣好的身材更是没话说。 「你很久没来了呢。」吧檯的女生说道。 「你们认识?」 「她女朋友当初就是我撮合的,你觉得我跟他认不认识。」 「撮合?」 「记得当时点的也是红粉佳人。」旁边的黑衣男又说话了。 「厄……」对于他们的对话,我是一句也插不上。 「如你所见,我是这家老爹的主人,他们都叫我una姐。」 「优娜?」 「una是拉丁文,意思是独一无二。」她接着说。 「那女朋友是?」 「我看就让他自己说吧。」她捻熄了手中的菸,倒了一杯水给我。 王昱没有说什么,只是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他从我手中接过吉他,打开黑色的背袋从里面拿出一包菸,取出一根菸点上。 「不是说好,你的过去没有菸吗?」我疑问着。 「如你所见,这是一包叫做大卫杜夫的菸,一包要65元。」 「嗯嗯,然后呢?」我连忙点头应许。 之后他点起那支菸,就这样放在桌上任凭燃烧,却没有抽。 「你在做什么?」 「我的过去就好像这支菸一样,虽然我可以花65元去买一支菸燃烧的时间,但我却买不到过去,正当这支菸燃烧完时,也意味着这菸成了我的过去,剩下的,只有灰烬。」 「恩?」 「而这灰烬,就如同我的过去,可惜的是,我再也碰不到了。」 「我的过去,并没有菸,但我的过去,却想不到现在的我会抽菸。」 「其实你可以戒掉阿。」我说。 「思念是戒不掉的,你懂吗。」 「我可以花65元来燃烧让菸成为过去,但我却不知道要花多少,才能让我回到我的过去。」 「每个人抽菸都有他的理由,只是这理由无法让你想太多。」吧檯的优娜接着说。 「那你的理由是?」 「为了一个不用太多理由,就能让人爱上的女孩。」 那是在我刚进大学的事情,我遇到了她,还有另个他。 「他?」 「他是我高中同学,叫做峰哥。」 *六十五块钱的菸,我买不到思念。* 13 「我叫张义峰,跟拍电影的张艺谋只差一个字,但我比他更屌;跟打太极拳的张三丰也只差一个字,但他也没我屌。」这是他高中入学时在班上的自我介绍。 「你会拍电影吗?」台下的同学甲发问。 「不会。」 「但我会抓a片?」 「……」台下一阵沉默。 「有饭岛爱的吗?」这时候另个同学举手发问。 「有,而且还是航空版的。」 「什么叫做航空版?」刚刚的同学甲又发问了。 「阿~就是跟日本同步的啦,而且比你在网路抓的还要快。」他连忙解释着。 「……」然后底下又是沉默,有些女同学甚至红着脸不知道要说什么。 「那你会打太极拳吗?」同学乙也发问了。 「不会。」 「但我会昇龙拳跟划拳,而且我的划拳从来没输过任何人。」 「你说完了吗?」在旁边的导师开口了。 「还没有,我还没说我的兴趣,我的兴趣是……」 「够了,等等下课我会给你时间好好说给我听。」在他话还没说完时,老师就打断他的话。 「还有,刚刚问饭岛爱的那个也一起过来。」 「……」之后换他们沉默了。 他叫张义峰,是我的高中兼大学同学,另一个因为饭岛爱而被叫去问话的叫做王崇政。 关于张义峰这个人,必须先讲到他的老爸,他老爸身材很壮,而且很高,据说以前是海军陆战队出身的,退伍之后则延续家族事业,在基隆的庙口夜市卖虾仁羹,我们都叫他龙爸,因为他老爸有个很响亮的名字。 「我爸叫做翼龙,你们可以叫他龙爸。」这是第一次我跟王崇政到他家时他对他爸的介绍。 「为什么你爸要叫做翼龙,而不是暴龙?」王崇政问。 「为什么是暴龙?」 「因为暴龙比较帅,不会像翼龙那样瘦巴巴的。」 「你又知道翼龙瘦巴巴,那为什么他爸的翼龙很壮?」 「侏儸纪公园都是这样演的阿。」 「……」 「所以我说暴龙。」 「是翼龙,不是暴龙。」 「是暴龙,不是翼龙。」 然后他们就打起来了。 那场打架没有谁输谁赢,因为王崇政赏了张义峰一拳,让他的左眼变熊猫;张义丰也不干示弱,回敬了王崇政让他右眼变猫熊,然后我在旁边吃着龙爸招待的虾仁羹,看他们打架。 对于他们打架这回事,龙爸完全不放在眼里,因为他认为这就像小孩子办家家酒一样。 「我告诉你,拰北以前当海陆时学的体能战技,那才算打架。」说完时龙爸就故意把手挤成一团,露出结实的肌肉。 说真的,龙爸的体格真的很壮,壮到让我认为不管是暴龙还是翼龙,应该都没他一半的强,在他还没当海军陆战队之前,是体育选手出身的,练的是健美,即使现在已经快五十岁了,当年强壮的肌肉线条依旧清晰可见。 看到龙爸时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饰演魔鬼终结者的知名演员阿诺史瓦辛格,据说阿诺的大腿肌肉锻鍊到无法双脚合併,龙爸的胸肌则是大到感觉一出力就会让衣服破掉,对,就像北斗之拳的拳四郎一样。 龙爸的全名叫做张义隆,同辈的都叫他翼龙,晚辈的就叫龙爸。 「拰北今天是让你,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谁比较强。」张义峰摸着左眼的熊猫对王崇政说道。 「干,你在拰北面前说拰北,是要拰北难看吗?」每次听到拰北时,张义峰的头都会被龙爸巴下去。 张义峰跟王崇政会认识,在于入学时在班上的那次自我介绍,正确来说是因为航空版的饭岛爱。 那次下课之后他们两个人都被叫去导师室,整整被念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则因为那一小时的关係而不用上课,对于学生来说,在也没什么比这更爽的事情。而张义峰也因为那次事件,班上的人都叫他峰哥。 关于峰哥的饭岛爱事件,龙爸没有任何反应,当导师打电话到他家「关心」时,只换来一句话。 「没有看过a片,怎能叫做男人。」然后龙爸就掛掉老师电话了。 那次之后,峰哥跟王崇政变成了好朋友。 而我之所以会认识峰哥,在于一场快打旋风。 张义峰很喜欢在放学时到学校附近的游艺场打电动,尤其是快打旋风,在一次偶然之下我跟他打了一场。在他还没使出昇龙拳时,他就输了,而且输了乱七八糟。 因为那次的对决,让张义峰很不爽,但他真正不爽的是在于,他从没赢过我半场。 「为什么我每次跟你打都会输?」 「没为什么,因为我比你强。」 「那为什么你会比我强?」 「因为你跟我打都会输。」 「那为什么……」 「没为什么,反正你不会赢就是了。」 每次他打输时都会一直问我为什么,但我不会去回答他的蠢问题,因为为什么本身就是个蠢问题,而问的人更蠢,所以这个为什么始终找不到答案。 在打完快打旋风时,峰哥就会带我跟王崇政去他家吃虾仁羹,就算他每次都输,但他家虾仁羹的料却始终没少过,每次都是热腾腾的一大碗招待我。 班上的「饭岛爱事件」,不只造就了「峰哥」这号人物,也让王崇政的名字响彻全班,在开学还不到一个礼拜时,班上的人也许不晓得老师的名字,但绝对会知道峰哥跟王崇政。 「为什么你要叫做王崇政?」峰哥曾经这么的问他。 「那你为什么要叫张义峰。」他说。 「因为那是我爸取的阿,他希望我的志向可以像山峰一样,无穷无尽,越高越远。」 「所以?」 「所以你为什么要叫王崇政?是未来要当政治人员去从政吗?」 「厄……」 「说,你是什么党的?」 「厄……」 「说不出来,喔,你是阿共仔派来的喔。」 「厄……」 「你妈啦,问那么多事在调查户口喔。」我说。 「干麻问我妈,你要问他妈才对吧。」 王崇政有个毛病,只要被不断逼问时,就会一直厄。 班上的同学刚开始会崇政崇政的叫,因为叫起来感觉很拗口,之后便叫他阿政。 一直到我跟他们认识久了,我才知道,原来峰哥真的比跟他差一个字的张艺谋还屌,因为他总是有门路可以烧出航空版的最新片子,不管是a片还是电影,都有办法弄到手,但是他不会太极拳,而玩快打旋风的昇龙拳也没我厉害,唯一真正强的,就是从龙爸那边学到的划拳,据说龙爸的划拳强到如果把划拳列入奥运项目的话,他绝对会摘金牌的那种等级,而峰哥则因为小时候的耳濡目染,加上龙爸的教导有方,让他练就一手超强划拳技巧。 关于阿政这个人,他并不想从政,相对的,他很讨厌政治,每次电视看到政治人物时,他都会骂脏话。 「去他妈的,立法院又在打架了。」 「打架就打架,你也不要骂脏话。」我不是很喜欢他骂脏话,因为他每次因为政治而骂脏话时,总会骂个没完。 「整天这样挤来挤去打架经济就会变好,人民就会有饭吃吗?我干。」 「我知道你很干,但是他们不会因为你的干而所收敛,你也知道立法院打架已经不是新闻了。」 「就是知道他们不会收歛,所以我才干阿。」 「……」听他这样说,我就沉默了。 我因为快打旋风而认识峰哥,峰哥则因为航空版的饭岛爱认识王崇政,这是我跟他,还有他的他。 这是,我们的故事。 *峰哥他真的很屌。* 14 在我跟峰哥以及王崇政当中,就属王崇政的功课最好,班上的前三名一直都有他名字,到毕业之前都是这样。 我不是很喜欢老师这个东西,尤其是我们的导师,他总是说阿政跟我们在一起会变坏。 「王崇政阿,以后放学就早点回家唸书吧,不要整天跟那什么张义丰和王昱鬼混在一起。」导师总是三不五时就把阿政叫去旁边说道。 「老师,什么叫做鬼混?」峰哥曾经这么的问老师。 「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就叫做鬼混。」老师说。 「那什么叫做不三不四?」 「你这样就叫做不三不四。」 「为什么我这样就是不三不四。」 「不要问那么多,反正你就是不三不四。」 「……」 「还有那边那个王昱也是,你少跟他说什么快打旋风的事情。」 「那格斗天王。」我说。 「格斗天王也不可以。」 「那……」 「不用那了,反正以后你们两个不要跟他在一起就对了。」他没让我有说话的馀地。 「为了他好,以后就少跟他说话,好吗?」 「……」 「如果你们真的是他朋友的话。」 「……」然后我和峰哥又沉默了。 如果说离开阿政的话就是为他好,那这样是否代表阿政跟我们一起就是坏。 我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好,什么又叫做坏,我只知道这个导师很坏,就好像打快打旋风时后面会出现的终极魔王一样,她不会发气功,更不会打昇龙拳,但是她一声令下就有权分开我们跟阿政。 导师对峰哥总是很有意见,除了开学的「饭岛爱事件」让他瞬间就变黑名单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她是个女的。 「因为老师是女的,所以他很讨厌你。」我曾经这么的跟峰哥说。 「这跟男生女生有什么关係?」 「当然有阿,如果今天老师是男生的话,他可能私底下会问你片子是从哪抓的,然后跟你要几片来看也说不定。」 「所以老师是因为我没拿给她看的关係,所以不喜欢我?」 「干,你是白痴吗?最好你有那种胆当面拿给她。」 「……」 峰哥的本性其实不坏,但也说不上好,而且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将来要做什么,现在该做什么,a片的事情他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的拿来学校给同学,这些事情我们都看在眼里,只是却没有人相信。 因为他被黑名单了。 因为该死的导师,所以他被黑名单了。 高中三年的时间,峰哥曾经被记了一次小过,在一次和导师的争执之下。 阿政的头脑很聪明,但是我觉得峰哥也不差,不是能不能,而是想不想,要不要而已。导师很喜欢阿政,除了他头脑很好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阿政的存在可以让导师很威风。 班上有一个很会念书的学生,而且又经常排进全校的前十名,光是这点,就能让她爽的要死,尤其当他在其他老师面前说话时,走起路来特别有风。 这个她的名字叫做秀蕙,而这个秀蕙是我们的导师,峰哥则因为琇惠的关係被记了一次小过,在一次期末考阿政的成绩掉到十名外时,我第一次看到峰哥发飆。 「你这次的表现太让我失望了。」导师当着全班的面指责阿政。 「厄……」 「全校十四名耶,我觉得不错了阿。」峰哥也当着全班的面跟老师辩道。 「是阿,对于你这个连百名的挤不进去的人来说,真的算不错了。」导师很不削的说道。 「那是我不想念而已,别说前百,前十我都能进去。」峰哥说。 「所以呢?」 「所以这跟阿政没关係,只是运气比较差而已。」 「那是不是跟你有关係。」 「为什么会跟我有关係。」 「因为他运气比较差,跟你们在一起,所以才会考不好。」 「……」 「他如果听我的劝离开你们好好唸书,就不会变这样了。」 「什么叫做我们。」 「就是你跟王昱,要不是你们带坏他,别说前十,説不定连五都能进去。」 「阿政进去前五,好让你跟其他同事威风吗?」 「你最好知道你在跟谁说话,你在说什么。」 「你也最好知道你在跟谁说话,说了什么。」 「你在恐吓我?」 「还是你认为威胁?」 那次之后峰哥就被记了一次小过,原因是顶撞师长,阿政也从那次之后,再也没有考进全校前十名,不过跟我们越走越近。 我曾经问了阿政会不会后悔跟我们一起,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照往例跟我去玩快打旋风。 那一次的快打旋风,我输了他,但是峰哥还是没赢我半场,一直到高中毕业后,他都没赢过我1次。 毕业之前的最后一次期末考,峰哥考上全班第一名,而分数更衝上全校排名前五名,那次他是全校第二。 以他的成绩要上台大不是问题,但是他最后却选择到高雄唸书,跟我1起。 班上考上台大的人有两个,一个是阿政,所以最后他留在北部唸书,另一个则是峰哥。 「为什么你要跟我跑来高雄?」我这么的问他。。 「因为我怕你会无聊,所以跑来陪你。」他说。 一直到大学后,我才知道,要陪的人并不是我,而是她。 这个她是峰嫂,峰哥的女朋友,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生出来这个「女朋友」,我只知道这个「她」似乎认识很久了,久到他们认识时,我还没接触快打旋风。 「你从哪拐来的的女朋友?」我问。 「国中拐来的。」他说。 「那为什么高中我都不知道。」 「因为高中时她跑了。」 「那现在?」 「现在又拐回来了。」 他说他的她是国中认识的隔壁班同学,虽然他坚称是男女朋友关係,但事实上他们只到牵手的程度而已。 「真的只有牵手吗?」 「我还没来的及亲她,我们就毕业了。」 「那现在还有牵手吗?」 「我不只要牵手,而且还要这样一直到毕业。」 他的她是个正妹,正到让我觉得她跟他在一起,是很浪费的行为,但是他的她却从没承认过他们还在一起的事情。 「你们国中只有牵手吗?」我说。 「我没给他机会亲我,就毕业了。」 「那现在还牵手吗?」 「他没机会牵到我,因为我打算这样直到毕业。」 她说的很直接,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已经不喜欢他了。 峰嫂只是峰哥以为的峰嫂,但是她却不想是他的峰嫂。 一切都在改变,然而却回不到从前。 *这一切都在变,但我却回不到从前。* 15 到现在我还记的很清楚,当学校榜单出现峰哥跟阿政时,我想最爽的人应该是导师,一个班级里会出现两个考上国立大学,而且还是台湾最难上的台大时,别说她走路有风,说不定打个喷嚏都会扬起一阵沙尘,如她所愿阿政真的考上台大,但她却想不到峰哥也会考上,更想不到的是,他最后居然还放弃了。 我曾经问过他会不会后悔,对于放弃台大跑来高雄的事情,他用一副很酷的样子跟我说。 「我从不为自己的事情感到后悔,因为我从不做后悔的事。」我不知道他是从哪来学这句话的,但当他说话之后,我就再也不曾问过他了。 「人生,并不是后悔就可以的,你知道吗?」就在他被峰嫂拒绝第十次之后,他这么说道。 对于他没念台大这件事情,龙爸没有说什么,只是从口袋抽出一根菸点上,看了下峰哥,然后又继续卖他的虾仁羹,当时我并不晓得他到底说了什么,直到后来上大学时,峰哥才跟我说。 「我老爸说,高雄的妹比较漂亮,跟台北的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靠,最好他会这样跟你说。」 「不,其实他是说,高雄的妹比较敢穿,跟台北的比起来,真的是不遑多让。」 「……」 「其实,他跟我说的是,如果后悔就不要回去。」 「那你怎说?」 「我说,我不会后悔,而且还会带很多妹妹回去给他看。」 「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妹。」 「不,我为的是我自己。」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为了谁,我只知道他真的没有后悔过,对于放弃台大,还有峰嫂的事情。 峰哥说他们之间的认识在于一场美丽的邂逅,虽然本人拿不出证据来说什么,峰嫂则说他们的相遇来自一个不该的开始。对于过去,他们总是隻字未提,唯一知道的,就只是他们真的牵过手。 「所以说,你们还是有在一起过。」我说。 「真的有在一起过。」 「那后来怎么分开了?」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国中毕业后,他们就搬家搬到高雄去了。」 「喔~」我刻意拉长了音调。 「干麻啦。」 「没有啦,我只是好奇为什么你会知道她大学念哪。」 「那是我爸说的。」 「喔喔~」我又提高了音调。 「是又怎样啦。」 「你老爸为什么又会知道?」 「因为我爸跟她爸是朋友。」 「……」 峰哥跟阿政,是在我高中之后的事情,峰哥和峰嫂则是国中发生的,因为峰嫂常常去他家吃虾仁羹的关係。 峰嫂不喜欢我叫她峰嫂,尤其是在眾人面前,因为她不是,也不想,对此她总是很在意,因为这就好像詔告天下她已经死会一样。 「老娘叫做陈郁茹,我喜欢人家叫我小茹,你也可以叫我小郁,就是不要叫什么峰嫂。」就在某次在街上我跟峰哥遇到她时,她这么说道。 「小玉……」 「你也可以叫我小茹。」 「是小玉西瓜的那个小玉吗?」我说。 「……」 「其实是樱桃小丸子里面的小玉。」峰哥也插了一句话。 「……」 那次之后,他们就没有在说过话了,正确来说是峰哥没有机会找她说话。 高雄对我来说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尤其是现在念的中山大学,就在我跟他第一天到中山大学报到时,心中不知怎样的,有一股说不出的喜悦感。 「靠腰,有海耶,你看,有海耶。」看到学校旁边就是西子湾之后,他整个人陷入疯狂。 「你知道海边表示什么吗?」 「玩水?」 「不是。」 「日光浴?」 「也不是。」 「那……」 「想像一下,夏天你想做什么。」 「当然是玩水阿。」 「不是啦,我是说除了玩水之外,最重要的是什么。」 「喔喔,难道你说的是。」 「没错,你猜对了。」 「看不完的……」 「比基尼……」 「辣妹。」就在我跟他拖着行李到中山大学宿舍时,我们忘情的尖叫。 一切就跟我们所想的一样,夏天的西子湾真的有看不完的比基尼辣妹,多到我们看到眼睛都快抽筋了也看不完。 「看到那个没有,我爸说以后那个一定很会生。」自从进到大学后,我跟他最大的嗜好就是什么都不做的躺在西子湾看妹妹。 「你又知道了。」对于他的说法我很不以为然。 「你没看到她屁股晃来晃去的,要生四五个都不是问题。」他指着海滩上打排球的妹妹说道。 大学生活比我们想像的还要糜烂,不,应该说是堕落,因为这里没有囉唆嘮叨的秀慧(高中导师),也没有繁重的考试压力,有的只有看不到边际的西子湾,还有夏天看不完的辣妹,以及他很想念的小郁。 他们之间还是没有结果,或许就像小郁说的,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峰哥也不是以前的峰哥,而我也不是我了。 因为当初选填志愿不一样,我念的是电机工程,他念财务管理,对于我念的电机工程,他总是不以为然。 「你班上应该都没女生吧。」他说。 「你错了,有三个喔。」 「不过说真的,我感觉不到有什么差别。」我说。 「?」 「那个是我们班的。」我指着那边手上抱着一桶麦香鸡外加一罐一千五百cc可乐的女生。 「……」 「那个以后也很会生,你爸应该会很喜欢。」 「我怕我家的虾仁羹会被她吃光。」 「……」 「我老爸以前高职也是念电机的,他说他班上都是男的,所以他很羡慕商科的同学。」 「为什么?」 「因为有女生阿。」 「所以这是你念财务管理的原因?」 「不,其实我是想知道阿扁的钱是怎样a的,为什么当初a那么多都没被发现。」 「……」 从我跟他上大学之后,最常听到的就是人家说的大学必修学分,「社团、课业、爱情。」课业的事情,对于我跟他而言,绝对不是问题,至于爱情,他跟小郁之间,就好像一部演不完的连续剧一样,又长又烂又臭,只不过从头到尾演的只有峰哥一个人,因为这是部爱情的独角戏。 至于社团,就在我跟他入学后不久,我跟他加入了学校的吉他社,只不过他是自愿,而我是他被强迫,就在学校的社团招生,他看到小郁对于吉他社崇拜的表情时,他就决定要加入了。 「你以前学过吉他吗?」我说。 「不会。」 「那你确定你要学吉他吗?」 「朕心意已定,无须多言。」他说。 「那你怎知道她喜欢吉他?」 「相信我,我的判断不会有错。」 从我跟他加入吉他社那天起,除了那次的社团招生之外,我就再也不曾在吉他社看到她了。 *中山大学是好地方,尤其是西子湾。* 16 吉他社是个很奇怪的地方,但奇怪的不是社团,而是人。 就在我跟峰哥第一天到社团报到时,我们才知道,这根本不一样。 和我们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们所以为的吉他社,就是一间感觉很普通的社办,桌上放着几把吉他和乐谱,然后一堆人怡然自乐的在弹吉他。 但是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不能用感觉来形容的,应该说光是用感觉形容是不够的。 跟其他社团比起来,吉他社的面积明显大了许多,甚至大了两倍,桌上没有放任何一把吉他,因为所有吉他都「吊」在天花板,在角落四周的是四颗超大的yamaha的黑色音箱,一看就知道花了很多钱,音箱旁边放了一个柜子,柜上放满吉他的教学用书,还有一本…… 「playboy。」 「为什么这里会有playboy?」我说。 「当然是买的阿。」一个留着长发活像流浪汉的男生走了过来。 「这里不是吉他社吗?」 「是吉他社没错。」 「那playboy?」 「我要看的。」 「没有看过playboy,怎能算是男人。」峰哥突然插了一句话。 「谁说的?」 「当然是我老爸,而且我知道他床底下堆很多喔。」 「……」 留着长发的男生并不是流浪汉,而是社长,仔细看了一下社团内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人,一个趴在桌上睡觉,一个在旁边玩手机,只有另一个比较正常,在旁边弹吉他。 「你们是新来的吗?」 「恩。」我跟峰哥同时点头。 「如你所见,我是这社团的社长。」 「嗯嗯。」我们又点了一次头。 然后我看见那个流浪汉社长从天花板取下一把吉他,靠在一张桌子上,之后从口袋取出一片,他说叫做「pick」的东西,再来的情形我就不会形容了,只见一把本来死寂的吉他在他手里宛如有生命一样,开始刷起了一段从没听过的节奏。 「对你们来说,是为了什么而学吉他的?」他突然丢了一个问题出来。 「?」 「很多事情都需要理由,但有时候做事情却用不着理由。」 「只要觉得是,就是了。」 「认为对,那么就是对了。」 「你们认为呢?」 我并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来学吉他的,虽然说是因为峰哥的关係,不过他的话却让我很认同,而且在我心中久久无法散去。 流浪汉社长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我们随便看看,听他说目前整个社团只有四个人,加上我跟峰哥,就有六个人,跟其他社团比起来,人也许是最少的,但是社办面积却是所有社团当中最大的。 「请问一下,为什么社办会这么大间﹖」我终于耐不住心中的疑惑。 「看到那个了吗?」在旁边玩手机的另个人站了起来,指着墙角的接缝要我看,仔细一看才发觉居然有施工过的痕跡,正确来说是,有本来墙壁的痕跡。 「本来我们社团就跟其他一样,后来因为隔壁有间空教室,为了方便以后作业,我们便叫人把两间教室中间的隔墙打掉。」 「……」 后来我才知道玩手机的那个人叫做车神,据说是因为很喜欢玩赛车游戏,而且其技术已练至炉火纯青到达神人的地步,另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是阿杰,社长的同班同学,在旁边弹吉他的则是阿伟,当初的创社元老。 就在我们入社之后隔天,峰哥就退社了,速度之快让我望尘莫及,到最后坚守堡垒的只剩下我1个,其实我也很想离开,因为对于一个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人的社团,说真的,真的会让人匱乏无力,不过之所以会让我留下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峰哥说他理想的是一个舞台,类似乐团或者有爆发力的那种,对他来说,那不是他该嚮往,也不是应该追寻的,虽然他不知道他自己要的是什么,但他很清楚那地方并不属于他。 他真正属于的是,竞技啦啦队社。 一直到我看见他穿着运动服在啦啦队社练习时,我才惶然大悟,他之所以加入啦啦队社的原因是…… 「这个社团需要我,我不去不行。」他给了我这样一句话。 「……」 跟一般啦啦队不一样的是,竞技啦啦队多了好几个高难度动作,像是拋人,空翻之类的,当然被拋的不会是他,以他遗传到他老爸魁武的体格看来,要拋他的人如果没有抱持着手断掉的打算,那么就是要有相当的觉悟。 和吉他社比起来,他的啦啦队社就真的很有规模,人数不说,光是男女比例就彻底赢了。 全社加起来共三十人,其中女生就佔了十一个,所有女生一字排开,都算的上是正妹,而且重点是都还没死会。 就在他入社之后没多久,他就跟所有女生都混熟了,而其中一个不用混就很熟的是,他的老朋友。 「小郁。」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得知小郁在啦啦队的事情,唯一可以确定的,他这次似乎是玩真的,因为他连衣服都买好了,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往啦啦队跑,一天当中除了睡觉之外就很少看见他了,但要找他还满容易的,只要到他们社办去,就一定能找到他。 在竞技啦啦队中,信赖很重要,尤其是在拋人与被拋之间,拋人者必须心无旁鶩的保护被拋者;被拋者则要完全信赖拋人者的感觉,这当中只要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行,那动作就无法完成了。 我把峰哥加入竞技啦啦队社的事情告诉阿政,他是整个笑到不行,因为我还附了一张峰哥穿着啦啦队服的样子,其他人穿起来都很正常,就只有他不管怎样看就是会怪怪的,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故意的。 他一直很嚮往漫画北斗神拳当中拳四郎的样子,穿着小到不行的紧身衣,只要随便出力,感觉肌肉就会把衣服爆开一样,因为除了竞技啦啦队社之外,他还迷上了另一个兴趣,就是健身。 阿政说台大是一个凡人所想像不到的地方,对他来说,他就是凡人,即使他以前在高中经常考上全校前十,但在台大中,他只是一个比平凡更加平凡的普通人,如果他是比平凡更加平凡的普通人,那我跟峰哥可能就是比普通更加普通的超级普通人。 我曾经想过,如果当初峰哥跟阿政去念台大的话,现在会变怎样,也许他跟阿政一样是凡人,又或者他们当中会有人变成比凡人更加厉害的人,那我呢? 中山电机并不是我真正喜欢的,但我又不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如果可以在选填一次志愿的话,我想我可能还是会填电机吧。对此,峰哥总是说我这一生只有锁螺丝的命,其实后来想想,如果锁螺丝可以锁一辈子,而且锁到衣食无虞的话,感觉应该也是满不错的。 是阿,如果可以锁一辈子的话,应该也是满不错的。 我不知道我和峰哥以及阿政之间谁的选择才是对的,谁能保证台大出来的阿政就会比较好,还是中山出来的我们会比较差,但我在清楚不过的是,我们已经无法回头了。 「其实你可以选重考的。」峰哥说。 「那如果好死不死又考上中山呢?」 「这样很好,你可以当我学弟,我又可以照顾你。」 「……」 「那如果让我好运考上台大呢?」 「那样更好,你可以当阿政的学弟,他应该也会照顾你。」 「意思就是要我当学弟就是了。」 「你可以不要阿。」 「那就别再想他妈的重考,好好唸到毕业吧。」 「很多事情,都是做了才知道的,你懂吗?」 「就像你跟小郁吗?」 「不,我即使知道了,也要去做。」当他说出这话时,我发觉到他似乎眼框有点泛红。 「你知道她为什么加入啦啦队社的原因吗?」 「?」 「因为她男友是他妈的社长阿。」 「……」 「那你为什么还要加入?」 「我已经无法回头了,你懂吗!」 认识他这么久时间,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愤慨,当然这件事情我没跟阿政讲,因为我觉得不管是交情再好的朋友,总有不想提及的事情,特别是感情。 心中总该空个位字留给秘密,用把心锁封起来,也许一月两月,或者一年两年,甚至更久,都不会在拿出来。 张义峰阿,为何如此执意呢。 *我知道无法回头,但我还是得走。* 17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改变的开始,一直到你出现之后, 这一切才开始有了意义,对于我的生命而言。 没有人知道谁会是谁的人,那个爱你的,或者你爱的人;还是不爱你的,以及你不爱的人。 只是不断的等待,不停的被等待,除了等待还是等待, 我别无选择,却是唯一选择。 解铃还须系铃人,系铃却未必能再解铃,即使解下了,捆绑的痕跡却依旧, 心难解,也难结,这解又结,更是难解。 如果生命该有意义作为开始,这意义的开始则因为你而有生命, 你是我等的人,我是等你的人,也是最爱你的人。* 自从峰哥加入竞技啦啦队社之后,就很少在学校看到他了,即使我跟他一起住在外面,他也总是回来拿个东西或换个衣服就走人,而我因为晚上有打工,跟他之间也没什么机会能碰面。 也许就像阿政说的,峰哥这次是玩真的。 我问过峰哥,他对于竞技啦啦队的感觉,是基于热情还是另有所图,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给我1个很猥褻的笑容。 「听我说,我这次是认真的。」在一次遇到时,他突然这么的跟我说。 「你哪次不是认真的。」 「就这次,我是认真的,认真的程度比期末考陷入二一保卫战时还有过之而不及。」 「期末考跟啦啦队哪个重要?」 「啦啦队。」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被学校二一跟啦啦队哪个重要?」 「当然是二一重要……」 「你果然很认真……」 他是一个做事情力求完美的傢伙,美其名是这样说,但说穿了只是他处女座的龟毛个性,就拿我跟他同住的寝室来说好了,他的衣服一定是折的整整齐齐,棉被也是有倰有角的,书桌更是不用说了,在他的书桌上,就算你手指用力往桌角擦过去,也不会有一丝脏痕,对于处女座的他而言,这没什么不好,但一旦过头就会让人觉得很龟毛,甚至很火大。 你无法去想像,一个男生会把鞋子摆一排,就像部队在阅兵一样,而且每双鞋上的鞋带两边一定是等长,而且绝对是正面;在他的书本里,你找不到有任何折到的痕跡,即使整学期使用下来,整本还是像新的一样,也或许正因为这样的个性使然,他那年才会以跌破眾人眼镜的优异成绩考上台大,即使他后来选择了中山就读。 就算你正在睡觉,他一样会把你挖起来,就只因为你他妈的衣服不小心丢到他床上,那种洁癖的程度,我想连女生都叹自斐如。 他跟小郁之间的发展,依然是零,正如同他说的,所谓的比赛是不要输在起跑点,而他则是还没踏上白线就输了。 对他而言,至少知道自己的起点在哪里,那我呢? 在我跟阿政以及锋哥当中,感情发展最快的就是阿政,他长的其实不差,但是也没很帅,就像峰哥说的,要论帅,如果他能够沾到边,那么我跟阿政可能连边都看不到,而现在那个当初说离边最近的人,却是死在起跑线,而且还没机会跟人比就输了。 而那个看不到边的阿政却在入学之后没多久就被把走了。 「你确定他是被把走的?」峰哥问。 「恩,他是这么说的。」 「你知道被把走的意思是什么吗?」 「听说好像是他系上的直属学姊先倒追。」 「他是什么系的?」 「数学系。」 「他有用毒品控制她吗?」 「应该没有。」 「数学系的女孩都这么单纯吗?」 「不一定吧。」 「早知道我当初就念台大了。」 「所以你是后悔了。」 「不,我只是痛恨,我才不在他身边几个月而已,他就变成这样,身为男人,一点矜持都没有。」 「今天如果是小郁倒追你呢?」 「不用说了,一定是跟她走。」 「……」 阿政的学姊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也因为如此,他时常把学姐的照片放在msn上,为的就是让我们随时看到”他们”的情形,峰哥说这样的行为就跟畜生没什么两样,有了女人忘了朋友,但他自己却也跟畜生一样,忘了朋友只想女人。 不管是朋友也好,畜生也好,至少他们都有自己追求的方向和理想,跟他们比起来,我的生活就显得单调许多。 吉他社是个会让人失去战斗力的地方,在我进去之后没多久,即使是远在台大的阿政,也能感受到我现在的情形,比起竞技啦啦队每天的丢来丢去,以及正妹如云,在这边你看到的,除了披头乱发的流浪汉社长,还有那个很爱玩手机的车神之外,剩下的两个人就不用说了,号称是创社员元老的阿伟,自从第一天进社团看到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过,最后一个阿杰,从我知道社团有他存在以来,他一直都在睡觉,而且睡觉时间跟他的肚子呈现正比并且不断攀升,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人可以这么会睡,如果用动物来形容的话,那就像是无尾熊。 「你看过肚子这么大的无尾熊吗?」在我跟阿政提到时,他给了我这样的问题。 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阿政口中的无尾熊白天之所以一直在睡觉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工作。 而我晚上会打工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工作。 要说他的工作之前,得先提到他的外型,他的外型就跟正常人一样平凡,平凡到会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但这个看似平凡的胖子,却是一家pub的第二代小开。 这间pub有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老爹」,店的风格就跟它的名字一样怪,虽然开在西子湾附近,但由于地处偏僻,没有几个人知道,而且不打任何广告,只有一个小小的招牌,主要做熟客生意居多,店面虽然很小,但到晚上时,人潮却也不少。 阿杰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待客人,他是那种典型夜行性生活的作息,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但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而到白天又在睡觉,除了阿杰之外,吧台还有一个负责调酒的金发女生,叫做una,中文翻译是优娜,客人都叫她una姐,据说从老爹开始营业以来,这个优娜就存在了。 「如你所见的,这家pub是我们家的,目前店里就只有我跟优娜而已,所以我需要有人来帮忙。」阿杰说。 「你希望我可以做什么?」 「不是我希望你可以做什么,而是你觉得你想做什么?」 「也未免太爽了吧!」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有那种很屌的感觉。」 「恩恩,很屌的感觉。」他点头称道。 「最好可以有舞台。」 「恩恩,要有舞台。」 「然后要有观眾。」 「恩恩,要有观眾。」 「如果可以出名的话,那当然是最好。」 「恩恩,想要出名。」 「这是你当初加入社团的动机吗?」 「呃,可以这么说吧。」 「只不过……」 「只不过你觉得目前的社团,跟你当初想的不一样。」 「恩……」我有点心虚的回答。 「关于这问题,我想带你到一个地方之后,你就知道了。」 「?」 他跟吧台的优娜招了下手,之后带我到外面,从老爹旁边牵出一台不像是迪爵的迪爵。因为它有迪爵的外观,却有着一般迪爵没有的东西,为了减轻车身重量,整台车能拆的地方都被拆个精光,与其说是迪爵,不如说是赛车。 「你改车?」 「没有改车,怎能叫做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男人这句话,让我很难不去联想到峰哥这个人。 唯一差别是,他不玩改车。 就这样骑着我的野狼,跟在他的迪爵后面,来到高雄的城市光廊,他示意着我城市光廊的一处露天咖啡厅,然后我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背影,还有好几个人。 一个背着吉他的人正卖命的甩动长发,仔细一看才知道是那个流浪汉社长,而背后踩着大鼓不断敲打的是另个社员阿伟,还有在下面不断朝着台上女主唱吹口哨的变态。 他是张义峰,一个跟我相处三年的高中同学。 *生命正在开始,这一切都有了意义。* 18 为什么峰哥会出现在这里,这是我当下脑子里的疑惑。 又为什么他会是我朋友,在他当着其他人面前叫我名字时,这又是我脑中跑出的疑惑。 他就像个变态一样朝着台上的女主唱不断吹口哨,台上的女主越唱越起劲,他的动作也越来越夸张,甚至不只是他,其他客人的举动也和他不遑多让,那简直就像是…… 「像不像小型演唱会阿,很屌吧!」阿杰在我旁边说道。 「他们几个是?」 「就像你看到的,他们是这里是固定班底,每週会有固定的表演时间,大部分都是你之前看到的那几个,我们之所以无心在社团上,是因为我们把所有心力和时间都投在这里。」 「那个主唱呢?」 「她是我们找来的主唱,人长的漂亮又会唱歌,而且还有粉丝喔。」 「你说的粉丝该不会指……」我指着台下情绪激动的峰哥说道。 「就之前只来一天就闪人的你那个朋友,看的出来他很热情喔。」 「主唱那么可爱,当然热情。」 台上的女主唱正唱着张惠妹的「三天三夜」,高亢明亮的声音划破了整个舞台,台下的客人也越来越振奋,峰哥那傢伙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像入魔一样。 稍微观察一下女主唱的穿着,一席黑色的紧身上衣加上若隐若现的粉红色小可爱,不时挑逗着台下观眾的神经,短到不能在短的牛仔短裤,配上黑色的马靴,也难怪台下的人会为她倾倒。 就这样随着「三天三夜」安可了好几次之后,台下的观眾才愿意放过她,而这时峰哥也走了过来。 「想不到你也来了。」明明是我的疑惑,想不到却变成他丢给我的问题。 「你不是说吉他社的傢伙都很无聊。」 「之前是很无聊阿,可是我不知道他们居然还有隐藏人物。」 「谁叫你没有打到最后,难怪你快打旋风从没赢过我。」 我就这样跟他一直嘴砲,之后没多久台上的人也下来,因为他们虽然是表演者,但却不是主场,在这舞台上,似乎是用轮流的,在他们之后,又来了一团,只不过人潮比起刚刚明显黯淡的许多,原因很简单,因为主唱是个男的。 而且重点是,这个主唱长的就跟路旁随处可见的流浪汉一样,跟他比起来,流浪汉社长的颓废,可能还比他好看。 「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我差点就忘了来这里的用意。 「你现在看到的这些,是我们的乐团。」 「恩恩,这我知道,你刚刚有说了。」 「除了那个女主唱之外,剩馀都是我们学校,也就是白天社团你看到的那些。」 「喔喔~」我刻意拉高了语气,因为我对社员没什么兴趣,今晚唯一让我回票价的,只有那个女主唱。 「再来就是我们乐团的名字。」 「?」 「叫做砍马团。」 「……」 「马是跟你们有仇吗?」 「不,你误会了,这是我们的英文名称。」 「comeon」 「……」突然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听他们说砍马团成立的最主要活动就是表演,而这个露天咖啡就是他们的舞台,据说是因为阿杰的老爸当初也有入股投资这家店,所以算起来也是他们家的一部份,而他说的打工,其实理由很简单,只是想找一个会唱歌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之所以在另外找主唱的原因,是因为现任的要专心准备考试,因为家庭原因,她只能休学,所以才会到这主唱当成工作。 这个女主唱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小沁,全名叫做吴思沁,一个人的名字当中就有两个心,代表这女生的心事一定很多,这是峰哥在听到她名字之后,私底下跟我说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掰来这些歪里,我只知道,小沁的心事,真的很多,一直到最后,我才发觉到,原来名字存有两个心的人,真的是不好了解。 而你一旦想了解,就会莫名的跌入对她的思念。 是否因为名字存有两个心的缘故才这样,我并不知道,我唯一清楚的,我对她的感觉,并不是只有想念而已。 我跟她的认识在于阿杰,她跟我的认识在于一场音乐,他们有意将我培养成他们团里的主唱,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培养感情,也就是她对我的了解。 峰哥很喜欢这个小沁,但并不表示她不爱小郁,这又不能说是他见异思迁,因为他很清楚这两者间的差别,前者是崇拜的感觉,后者则是爱情的成分,对于他的排解,我真的是很佩服,因为一个人要看清自己的感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而言,有些事情,即使你遇到了,你未必知道,更有很多事情,即使你知道了,你也未必能选择。 峰哥很喜欢小郁,更爱小郁,但是小郁不喜欢他,更不爱他,即使他自己知道这点,但他还是依然故我的,就好像明知道拿石头砸自己的脚会很痛,而且还会流血,但他却选择了受伤,也毫不后悔。 小沁的家庭从小就出了问题,她的母亲在她十八岁那年就死了,听说是被父亲气死的,父亲则是因为失业关係,长期喝酒浇愁,因为这样经常会对她施暴,后来因为如此而离开家里。这一走就是两年,现在都已经二十岁了,当其他跟她一样的女孩在快快乐乐,高高兴兴的念大学时,她却要背起现实的重担,没有人愿意想这样做,包含她自己,但她却没办法,因为她没有选择的馀地。 听到她的事情之后,我才发现到,原来我是幸运的,即使我的家庭不算富裕,至少可以和乐融融,而且双亲依旧健在的,对于她而言,我想,我真的是幸运很多。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我说她的事情,一直到我跟她认识第二天之后,她找我去喝酒,而且这一喝,就是到天亮,当然她不是真的喝到天亮,而是我跟她就这样孤男寡女的相处到天亮。 「为什么你会想找我喝酒?」在她约我出来时,我心里的疑惑。 「你觉得这很重要吗?」 「呃,也不是这样说吧,只是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不是吗?」 「比起认识一个十八年,却活活气死我母亲的人,认识两天对我而言,又算什么。」 「……」 「其实你可以不用来的。」 「让女生一个人在外面喝酒不太好吧。」 「怎样不好。」 「比如说……」 「比如说什么?」我脑中突然闪过很多不该想的画面,但是我不能说出来,因为一但洩密,事情会很大条。 「反正不好就是了。」 她手中的啤酒从没停过,杯子始终一杯接着一杯的,一直到后来乾脆整罐拿起来喝,对于眼前的景象,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我又不好陪她喝,因为我酒量不是很好,之后我就这样看着,听她说起以前的事情,我想所谓的酒后吐真言就是这样吧。 就在她喝完足足一打啤酒时,终于倒了,而且不只是她的人,还有我的钱,她只跟我说忘了带钱,之后就这样昏睡过去,然后留下我在原地。看着她的帐单,十二罐的台啤,外加几杯调酒,即使我不懂英文,我一样能看懂威士忌的字母怎么拼,一杯就要三百元,而且她还连喝了三杯。 这时候的我可以做两件事情,第一是装作不认识,只要负完我的钱就好,然后瀟洒离去,说真的,我跟她之间毕竟也才认识两天而已,我没必要为了一个不熟的人,帮她出酒钱;第二是好人做到底,打电话给她朋友,请她朋友带她回家,当然酒钱还是得她自己付,就在我决定这样做时,我才发觉到一件事情。 她身上的手机居然没电了。 更要命的是,我的手机也没电了。 其实我可以选择第一条路的,但到后来我却又自己杀出第三条,我自己拿着她的帐单到柜台付帐,我的小朋友就这样瞬间消失了一张,我没有多馀心力去哀悼死去的一千块大钞,我只能去想,现在的我,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居然醉到这种程度,连站都站不起来,之后我又无法兼顾太多,然后在我出来之后,好死不死的,我又遇到一个人,在我又遇到他之后,我才真正了解到,原来有很多事情,真的是注定的,而那注定更是怎样切,也切不断的。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我说。 「会来pub的,除了喝酒还能干嘛。」 「那你为什么要喝酒?」 「因为我找不到,可以让我彻底死心的理由。」 那不是我第一次看峰哥喝酒,却是头次看到他这么寂寞。 就像我看到小沁一样。 *我找不到喝酒的理由,只能选择寂寞。* 19 有很多事情总是没来由的,就像寂寞一样。 没有人能确定什么是寂寞,又为什么会寂寞,一但发生了,又该如何去排遣寂寞,或释放寂寞,也许时间久了,会逐渐淡去,又或者会随着时间的长远,更加深刻。 我跟峰哥相遇在高雄市闹区的一家pub,但是他没有进去,只是一个人坐在外面,手中拿着一罐台湾啤酒,旁边还有一堆的空罐子,看样子喝的很多,但他遗传到他老爸的体质,天生就是好酒量,也因为如此,他始终都喝不醉。 酒量好未必是好事,就像现在,连酒精都无法麻痺自己,对一个想寻求解脱的人而言,这是更痛苦不过的事了。 「失恋喔?」我说。 「不,是比失恋更严重。」 「所谓的失恋在于,曾经拥有过,在失去,而我却是还没拥有,就已经失去。」 「……」 「而且我正不断的失去,就连我的灵魂也是。」 「很难想见,你如果失去灵魂会是怎样。」 「一但没有了灵魂,就只剩下空壳,而一但只有空壳,我就不是我了。」 「不,你还是你,就算你哪天被车辗过脸,你的身份证上面还是写着你名字,而我还是会认得你。」 「你一定要这样说吗?」 「那你又一定要喝酒吗?」 「不然你要我怎样?」 「不怎样,只是想问你,如何处理我后面这个。」我向他示意着后面的小沁。 「妈的,你这禽兽,这种事情你居然也做的下去。」 「对啦,我是禽兽,而你身为禽兽的朋友,你也是禽兽,现在禽兽有难了,身为朋友的你要怎办。」 「当然是要帮禽兽。」 「……」 「真的是你干的?」 「靠,谁跟你一样,我只是被她受邀喝酒而已,哪知道她居然喝醉了。」 「那现在呢?」 「我如果知道的话。我就不会问你了。」 「带回去宿舍?」 「我们宿舍只能睡两个人,如果你带她回去,那剩下的人要怎办?」 「很简单阿,你去睡外面就解决了。」 「那她怎办?」 「当然是睡我们宿舍阿。」 「那我怎办?」 「你当然是睡外面阿。」 「……」 「万一你对她乱来怎办?」 「我又不是你。」 「说真的。」 「?」 「我这里有保险套,如果你需要的话。」 「……」 「为什么你随身会携带那种东西。」 「为了这个时候要用的。」 「……」 眼看已经天亮,而我和他也还没有下结论,宿舍又不够大,不管是谁出去外面睡都不是办法,最后只好带她去找一个人。 老爹的una姐。 pub的营业时间通常是深夜到凌晨,而现在已经五点多了,很难保证老爹是否还开着,然而就在我们过去时,才发觉到,她正好要打烊。 对于我们把小沁带回去老爹这件事,una姐感到很意外,但她真正意外的不是我们带回去这件事情,而是小沁居然会找男生喝酒,而且还是我。 「从我知道她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她跟男生喝酒。」una姐说。 「怎么?跟男生喝酒有什么稀奇的吗?」我疑问着。 「跟男生喝酒是没什么特别,但对她来说,最痛恨的就是男生,而且还是会喝酒的男生。」 「……」 「你知道她的事情吗?」 「你是说,她的过去?」 「恩。」她简短应了一声,从口袋拿出一根细长的菸点上。 「你知道他父亲吗?」 「恩,有听他提过,是个很会喝酒的人。」 她之所以痛恨男生的原因,在于从小受创给她蒙上的阴影,而这阴影的始作俑者来自她那爱喝酒的父亲。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更何况现在的她也还在昏睡,一切只能等她起来再说。 就这样我跟峰哥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去宿舍,在回去的时候,他还偷偷把保险套塞到我外套里,当然我骑到一半就把它随手丢了,回去宿舍前我跟他先来到附近的7-11,我买了一罐热奶茶,他则买了罐咖啡,我跟他就坐在店外面,拿着饮料喝着。 「你打算怎办?」他说。 「什么打算怎办?」 「再怎么看都像是你灌醉人家的。」 「……」 「都说了那是误会。」 「艺人被偷偷跟拍抓到时,那个不是说误会。」 「不然就是说只是好朋友。」 「就真的只是朋友阿。」 「说真的,这种事情没有什么,电视都是这样演的。」 「?」 「男生跟女生到外面去喝酒,不管是谁约谁,到最后吃亏的一定是女生。」 「这时候事情就发生了,男生知道女生不胜酒力,进而故意灌醉她,然后等待时机的来临。」 「拜託,她酒量比我好耶,喝了三杯威士忌才倒。」 「说不定你是在酒里下药阿。」 「……」 「你继续说。」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酒精的催促加上药物作用下,她终于醉倒了,这时候的男生心里暗地叫好,然后就准备把她带去摩铁好进行下一步计画。」 「等等,什么是摩铁。」我中途插断他的话。 「motel。」 「……」 「带到摩铁之后,这一切就如同男主角想的一样,孤男寡女两人就这样待到天亮,之后发生什么事情,不用说就知道了。」 「为什么就非得要发生什么事情。」 「如果不这样子,后面的戏会很难接。」 「……」 「两人在待到天亮之后,这时候的女主角已经醒过来,然后男主角就在床角翘着二郎腿,点了根菸,女主角只能拉着棉被的一角哭泣。」 「然后男主角就轻声的说,我会负责的,之后两人就在一起了。」 「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事情。」我非常不削的质问。 「因为电视上都这样演的。」 「……」 对于她喝醉之后,我并没有真的把她带到摩铁,所以不会有后面的什么抽烟,和负责的情节发生,虽然峰哥说,我将来一定会后悔,但我想,如果我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到那时我才真的会后悔。 峰哥说他之所以会去pub喝酒的原因,不用说,一定又是为了女人,而这女人就是小郁,他所谓「无缘」的那个人。 这件事情早就不是新闻,只是他的心里最放不下,不过真正让他最介意,却是小郁他男友的事情。 「就在我昨天下课时,我看到他男友跟一个女生抱在一起。」 「恩恩,男女朋友会拥抱是正常的。」我点头应许。 「白痴喔,那女生不是小郁,而是另外一个人。」 「你是说,他偷吃?」 「我希望他不是。」 「其实你心里很想是,对吧。」 「你果然很了解我。」 「我没有想太多,就马上打电话给她,她却说,她最看不起我这种,挑拨感情的人。」 「这也太超过了。」 「之后我放心不下,便又跟踪她男友,然后我看见,他们真的进到一家摩铁。」 「……」 「后来我又打了通电话给她,她没接,最后我直接去找她,我话才说到一半,她就赏了我一巴掌。」 「难怪你脸会红,我还以为是喝酒。」 「然后我不知道要怎办,就来到这家pub,之后就遇到你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很累,看样子今天的课是注定要翘了,我先行回去宿舍睡觉,峰哥则说要回学校一趟,虽然嘴巴说是要乖乖上课,但能猜的到,他想干嘛。 之后我这一睡起来,就是下午快三点多了,起来看了下手机,一封新简讯还有一通未接来电,传讯息的人是峰哥,他的内容只简短打了几行字,但这几行字却格外令人担心。 「事情总该有个了断,出来跑的始终要还。」传讯的时间刚好是三点,就在我醒来前不久的事情。 他不是个会做傻事的人,但我却觉得,他这次会做的,应该不会只有傻事。 我随身抓了件外套,穿了裤子和鞋子,准备往学校去,之后看了手机里的未接来电,显示的人是una姐,看样子似乎是她醒来了,只是现在的我无暇去管其他事,因为有件事情,比这更加重要。 我担心的并不是他会出事情,而是担心他找的那个人会不会有事情。 那个人是小郁的男友,一个比畜生还畜生的傢伙。 就在我赶到学校的啦啦队社办时,我看到一个人手握着拳头,朝向另个人挥过去,然后那人马上倒地,彷彿就像秒杀似的,毫无招架之力。 「你果然还是做了。」我说。 「怎么,你是来劝我的吗?」 「不,我是怕你被人打死。」 「哈。」他笑了一声,之后又朝向地上的人补了一脚。 之后我看到两个人在哭泣,一个是小郁,另一个则是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因为鼻梁断裂而痛哭流剃涕。 短短不到两天之内,峰哥的脸上又多了一个巴掌,但他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就这样默默的丢下一句话离去。 「是男人的话,最好解释昨天你旁边那个人是谁,要不然下次断的不会只是鼻梁。」 *我们都不想解答,但却需要一个真相。* 20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存在一个天使,天使之所以存在的意义在于,为了生命中的那个人,当那人出现了,天使将会撇下纯白的羽翼,飘然降临于世,这一等一待之间,没有谁能确定谁会是谁真正的,或者应该的那个人,我们所知道的,就只有缘分而已。 妈的,这该死的缘分。 对峰哥来说,小郁就像是他的天使,即使他屈于一个凡人,却依然想守护她;对小郁而言,她男友就是生命中的那个人,也许不一定是归人,但绝对是过客。峰哥之于小郁,小郁之于她男友;凡人之于天使,天使之于凡人。 那我呢?又是之于谁? 在我认识峰哥的这几年里,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生气,即使他还可以跟我有说有笑,嬉闹打屁的,但我却能感受到,他在愤怒,为了一个该死的人。 那一场架下来,并没有所谓的胜利者,更没有失败者,即使峰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秒杀了小郁他男友,光是一拳就让他鼻梁断裂,而且倒在地上站不起来,对于男人的打架而言,峰哥他赢了,但在爱情上,他却输了。 啦啦队社办的人越来越多,气氛也越来越骚动,尤其当峰哥当着所有社员的面打爆社长时,那场面更是难以控制。 在场的人没有人敢往前一步,如果要用电动来形容的话,现在的峰哥就好像快打旋风的魔王一样,接近无敌,他的右手还紧握着,眼睛充满血丝,之后我看到两个人在哭泣。 一个是小郁,因为心痛而哭泣。 一个是她男友,因为鼻子痛而哭泣。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劈腿了。」她说。 「只是,我一直都不想去承认,我想就这样也好,毕竟我还是他的女朋友。」 「……」峰哥没有说什么,只是双手插口袋靠在墙上不发一语。 「一直到你跟我说时,我还是天真的以为,他只是玩玩而已,但他这次却……」 「却还带去摩铁。」我说。 「你还想说什么吗?畜生。」峰哥指着社长说道。 「不要以为,你这样子小郁就会喜欢你,他现在还是我的女朋友,你懂吗?而你,不过是个社员,我还是社长,别想以后你在这还混的下去。」 「啪!」就在他说完之后,我看见一个俐落的巴掌声在空气中划开来,浑然有力的打在他的身上。 因为太过突然,让在场的人的傻住了,然后我看见一个,在我眼前殞落的天使。 小郁。 「从今天开始,我跟你之间,正式结束,我不在是你女朋友,而你也跟我没有关係。」 「……」 「还有,你最好记得你今天所做的事情。」她就这样丢下一句话之后离去,即使离开的态度很瀟洒,但背影却格外寂寞。 「社长,你的社员离开了耶。」峰哥说。 「你,他妈的。」他试着要过去赏峰哥一拳,却被硬生生的接了下来,之后又跌了个狗吃屎。 「给我好好听清楚了,社长,我,不是他妈的。」 「我妈就是我妈,不是什么他妈,还有,我,张义峰,从今天开始退出竞技啦啦队社。」 「你敢走,那我们的比赛呢?」 「你不是社长吗?一定有办法的阿,反正就是这样了,话不过二,我不说第二次。」 「他妈的。」 峰哥无视于在场其他人的指点,就这样离去,认识他这么久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他的背影可以是如此帅气,也许说不定只有这次而已,不过,这样就够了。 我打通电话给他,问他有何打算,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一声,之后掛了电话,依照我对她的了解,看样子他今天是不会上课了,我拨通电话给阿政,他却马上回了我一句话。 「想不到,他还是出手了,早知道我应该跟你赌一把才对。」他说。 「赌什么?」 「赌他忍受多久才会出拳。」 「……」 「其实我们应该都很清楚,峰哥是样的人。」 「我是有想到他会出手,但没想到这么快。」 「不只是快,还很重,鼻梁都断了。」 「……」 「如果是我在场的话。」 「?」 「我一定过去补他几脚。」 「……」 「到时候你可别阻止我。」 「不会,因为我会混乱中在补他几刀。」 「哈。」 结束了跟阿政的电话,我回到宿舍里,峰哥果然没去上课,他很安静的站在阳台外,什么话都没说。 「后悔了?」我说。 「是阿,早知道就打大力点,让他再也站不起来。」 「之后打算呢?」 「什么之后打算?」 「小郁呢?」 「她还是她,我还是我阿。」 「靠,废话!」 「靠,既然是废话就别问阿。」 「靠,都说是废话,问一下是会死喔。」 「需要一点时间吧。」 「对于她,还有我。」 我又看了下时间,已经是下午六点多,我才发觉到,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una姐。 还有小沁。 我赶紧打了通电话给una姐,她说就在刚刚,小沁就已经醒过来,而且离开了,算了一下时间,她整整睡了快一天,从昨天凌晨睡到今天晚上,就好像一辈子的份量都睡完了。 在我准备要起身出发时,门外突然有人按铃,本来要叫峰哥去开,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睡了,而且还脱到到一剩一条内裤,更令人不解的是,他居然袜子都没脱就睡了,那情景任谁来看都像是。 变态。 第一个骂峰哥变态的是班上女生,因为峰哥总是很喜欢讨论a片,就这样,他一路顶着「变态」这名号,活在女生当中直到毕业。 第二个则是我,因为他就算没花什么时间去看书,期中考却总是欧趴,他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 我跟往常一样,花了不到十秒的时间,去开门,这期间会先下床,之后穿上拖鞋,然后随手抓一件衣服穿上,再走到门口去打开。 门铃一直被按着,就在我走到门处打开时,我看到一个让我惊讶的景象。 「嗨!」她说。 「……」我用了不到一秒的时间,迅速把门关上。 「靠邀,你是看到鬼喔。」被我吵醒的峰哥说道。 「要真是鬼就好了,现在这个比鬼还恐怖。」我说。 「会不会太扯了。」 「你自己去看就知道了。」 之后换峰哥去开门,然后相同的情形又发生了。 「嗨!」她说。 「……」他比我更快,不用百分之一秒就把门关上,还马上锁起来。 「为什么她会在这里?」他说。 「我怎么知道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个她是小沁,名字中有两个心的女孩。 没多久之后我电话响了,一个从没见过的号码,声音来自于隔壁门的那边。 「为什么看到我就要闪。」她说。 「为什么我不该闪?」 「这里不是你宿舍吗?」 「是我宿舍没错阿。」 「那就对了阿。」 「那为什么你会知道这里?」 「una姐说的。」 「那又为什么una姐会知道这里。」 「我跟她说的。」峰哥回答。 「……」 「我可以进去了吗?」她又问。 「还不行,等我一下。」 「等什么?」 「等我们把裤子穿好再说。」我现在才想起,我居然跟峰哥一样都只穿一件内裤。 不过我比他好一点,我还有穿拖鞋和上衣。 如果要在龟毛一点,他穿的是印有圣旨图案的四角内裤,我的则是灰色花裤,还有一件印有nikelogo的上衣。 *天使祂始终存在,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 21 我把人生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和我认识并不算很熟的女孩,至少小沁对我来说是这样。 那是我第一次陪女孩喝酒,而且是喝到乱七八糟,虽然乱七八糟的人是她而不是我,但我也承认,峰哥给我的保险套,让我心里的感觉也很乱七八糟。 回想以前,过去的很多第一次,认真要说的话,可能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就好像我第一次因为没考一百分而被老师打手心时,因为他的第一次,让我第一次会想对着他骂「干」,虽然说那是种本能的情绪抒发,但从那之后,我却像是上癮似的,再也改不掉我会骂脏话的习惯。 除了我老妈之外,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女生面前光着一条内裤,我以为她会吓的花容失色,或者来个尖叫也好,但没想到却是我和峰哥吓到不知所措,可以的话,我们甚至想如果来个尖叫会比较好。 小沁很镇定,镇定到让我不知所措。 当我们穿好裤子让她进来时,已经是五分鐘之后的事情了,从她的样子看来,似乎已经酒醒了,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衣服,和浅蓝色的牛仔裤,还有黑色的内衣。 黑色的内衣不是我看到的,是峰哥说的。 「谁叫她的衣服顏色太浅,我不小心就看到了。」他说。 「你平常都这样吗?」在我开门让她进来时,她丢给我的问题。 「这样……是指怎样?」 「你一定要我说出来吗?」 「她意思是说,你平常都只穿一条内裤吗?」峰哥说。 「呃……只有在宿舍才会这样啦。」 「意思是说,还满常的囉。」 「恩,应该是这样。」 「所以这是兴趣囉?」 「这能算兴趣吗?」我疑问着。 「正确来说是习惯。」峰哥接着说。 「喔~」她刻意拉长了语调喔了一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从她眼里看来,似乎有几分鄙视的感觉。 之后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自顾的在我们的房间里逛起来,虽然房间开放给别人逛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我突然想到一件很要命的事情。 就是峰哥的电脑萤幕还开着。 而且他桌面上的载点还在运作。 「这也算是习惯吗?」她指着电脑萤幕的清纯学生妹字样说道。 「……」瞬间我跟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镇定的神情一样令我们感到害怕,后来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但正因为这样,才更让我感到害怕。 到了晚上我1样回到老爹去,峰哥则因为离开社团没事干,便和我1块过去。 老爹的una姐依然帅气的点着一根细长菸在柜檯抽着,除了她之外还有零落的几个客人,小沁和社团的人也都在。 小沁示意我先坐下,突然间我察觉到店内一股很沉重的气氛在蕴酿着。 「你知道我们的用意吧。」沉默一阵子之后社团带头的流浪汉社长先开口了。 「你指的是接替主唱一职?」 「如你所见,小沁她也有她的打算,更何况在这年头,可以重新拾回课本唸书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恩。」我点头表示讚许。 「尤其是对她而言。」他话说完后我突然想起那晚小沁喝酒时对我说她的过去。 「我何得何能,况且我什么都不会,连吉他都不会谈。」 「你放心,我们会教你的。」 「在我们的专业教导之下,别说上台了,就连角逐金像?都不是问题。」 「金像奖不是演戏的吗?」我说。 「呃……是金马奖啦。」 「靠,金马奖也是演戏的阿,话说回来上次的金马影帝居然被赵又挺拿下了。」峰哥说。 「呃……」 「你要说的是金鐘奖吧。」 「阿,哈哈,哈哈哈哈,对啦,金鐘奖,对,就是金鐘奖。」虽然他极力辩解,但我却很担心。 让一个金鐘,金像傻傻搞不清楚的傢伙来教我,说真的我不敢抱持任何期待。 「放心,我也会帮你的。」旁边的小沁也插入话题,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这样说时,让我顿时安心不少。 「放心,我也会帮你的。」峰哥说。 「你除了在电脑抓a片之外,你还会什么。」小沁说。 「有!」 「?」 「烧a片,而且都是航空版的喔。」 「什么叫做航空版?」 「就是……」还没等他说完我连忙把他嘴巴摀住,因为我想起高中他刚入学时在班上发生的事情。 「总之以后就麻烦各位了。」我连忙起身像他们作一个礼貌性的鞠躬。 就这样,我除了上课之外,所有时间都耗在社团上,峰哥因为没地方去,也跟我一起,他对吉他没什么兴趣,不过他倒是很喜欢打鼓,每次一坐上打鼓区,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就像嗑药一样。 峰哥给社团的阿杰取了一个外号,叫做超级金汤匙,因为这个阿杰再怎么看都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小孩,社团内的四颗超大的黑色yamaha音 箱,也是他老爸赞助的,因为那间老爹是他们家开的,据说不只是老爹,北部很多酒店几乎也有他们入股。 超级金汤匙的吉他弹的很厉害,听说他小时候就被送去国外深造音乐了。 我问他为什么要取超级金汤匙,他给了我一个很有逻辑观念的回答。 「我们都知道金汤匙是有钱人家在用的。」 「恩恩。」我点头同意。 「如果一个人已经很有钱了,前面在加上个超级,你认为会怎样?」 「当然是更有钱。」 「对阿。」 「如果超人去掉前面那个超,那么他也只是路旁随处可见的平凡人了。」 「喔喔。」虽然每次都在听他掰歪理,不过他却每次都掰的很有道理。 根据超级金汤匙阿杰的说法,要弹好吉他之前,必须先学会跟吉他相处,也就是要去听吉他的声音。 「当你可以听到吉他的心时,那么你就成功了。」他说。 「你是豪洨的吗?」 「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豪洨。」 「……」 我花了好几个礼拜时间才搞懂什么是c调,又什么是和弦,还有一堆我看不懂的符号,在这段时间里,除了他之外,小沁也一直陪在我身边,那时候我突然觉得,原来学吉他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情。 「你觉得现在的你,能看见吉他的心吗?」就在我学了快一个月之后,小沁突然这么的问我。 「心?」 「当你拿着一把吉他时,也许在别人看来只是把普通的木头,琴面多装了六条弦而已。」 「可当你学会去感受时,这六条弦却能弹奏出数百种,甚至数千种的音调。」 「而这些就是我们说的音乐,也是你的感觉。」 「感觉?」 「是阿,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就看你如何去摸索了。」 「能够把自己的感觉,付诸给别人,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而被付诸感觉,所接受的那人,我想那更是件幸福的事情。」 「不管施或受,两者都会有收穫的。」 「就像爱人与被爱吧。」我说。 「是阿……」当她说完时,我似乎从她眼中看到些许寂寞,就像先前她喝酒时一样。 「如果有天你可以选择时,爱人与被爱,你会选择哪种呢?」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 「那你呢?」 「应该是被爱吧,因为我已经没有多馀的心力可以主动去爱人了。」 「当灵魂被淘空时,你没有多馀的心力可以去给别人,你能做的就是不断的等待。」 「等待?」 「等待有天,灵魂可以被填满时候。」 「我想快了吧,你长的这么漂亮,想填补的人应该很多。」 「那很多人当中,会有你吗?」她说。 *感情的浅深,需要的是一点天分,还有缘分。* 22 记得以前高中老师常说的,一个人要改变可以是很简单,但也可以很困难。 简单在于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而困难点也更在于心,当一个人无心时,不管做什么都是一样的。 吉他这东西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困难,我从一个连格子都不会爬,音阶都不会按的人,到现在已经可以弹个几段,甚至简单的歌也能来个一小曲,当我可以用双手去弹奏我自己想要的声音时,那种感动是无法言语的,就好像小时候骑脚踏车时,你从什么都不会,再来要在旁边装辅助轮,到最后已经可以独立一面,骑到任何想去的地方时,彷彿你的背后装了翅膀,而你是靠自己的力量奋力遨翔。 这段时间里我一直跟着乐团演出,虽然说是演出,但说穿了,只是个打杂而已,毕竟我还没厉害到可以上台表演的地步,老爹的生意还是和以前一样,没什么改变,依然是做熟客居多,主要收入的城市光廊表演则在小沁的带领之下,名气越来越响亮,大家也许不知道「砍马团」是啥小,但绝对会记得有小沁这么一个漂亮的女主唱。 认识她的这几个月里,对于她之前说的填补灵魂的那个人,我感到非常好奇,但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听她提起,而我也不好再问,峰哥因为上次的事情,彻底跟竞技啦啦队撕破脸,而他和小郁之间,感觉却也随着那次事件的落幕而结束。 「对于无法强求的,总是强求不来,不是吗?」他说。 「我想,就在给她一点时间,也当做给自己一些时间吧。」记得这句话他已经说了好久,而时间也过好几月,我其实不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我只知道,感情这事情,从来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 就像,我跟小沁一样。 「当你可以自己自弹自唱,并且上台表演时,那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她说。 「离开?」 「这是我们当初说好的,我负责训练你,让你好接我的主唱一缺,等时候到了,我就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 「更何况,现在的我,真的很想在回去唸书。」 「那如果我永远都不会自弹自唱呢?」 「那我还是得离开。」 「为什么?」 「很多事情是没有为什么的,懂吗?」 二零零五年的最后一天,当所有人都在欢庆迎接二零零年六时,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跟阿政,还有峰哥三个人跑到基隆港口放烟火,对于来年许下的愿望是希望我们三个人永远都能在一起,一年后的今天,阿政人在台北,我跟峰哥虽然在高雄 ,然而现在他却不知道跑到哪去,如果我猜的没错,他应该是跑去找小郁了。 至于阿政,就算了,「有人女人,忘了朋友,他妈的畜生!」这是峰哥说的。 自从阿政和学姐交往之后,时间上也越来越少联络,感觉一毕业之后,每个人的时间都变少了。 每个人也都改变了。 不管是阿政,峰哥,还是我。 为了迎接跨年,阿杰特地把整间老爹都包起来,不开放外人进去,那是场不算热闹的聚会,虽然没有几个人,但像这样子一堆人聚在一起喝酒玩乐,感觉却像是我遗失很久的东西一样。 即便在人潮中拥促,却还是会让人感到孤单,当零五年结束之后,我心里突然有着这样的感觉。 「你有什么新年愿望吗?」小沁说。 「世界和平吧,哈哈哈。」 「这笑话不好笑,零分。」 「……」 「开玩笑的啦,只是这年头会许世界和平的人,也只有你而已。」 「其实我有很多愿望想许,只是想说,偶尔做些对世界有贡献的事情,其实也不错啦。」 「峰哥常说的,我的业障和罪孽太深了。」 「想不到你相信那套。」 「哪套?」 「佛家当中的轮回和因果论。」 「难道你不信吗?」 「?」 「轮回。」 「佛说要经过好几世的邂逅,才能换得今生一次的回眸。」 「那你有在等谁回眸,或者给谁回眸吗?」 「没有吧,我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 「那如果哪天有人回眸了呢?」 「我想,我也未必能看到吧。」 「会的,你会看到的。」 「恩?」 「不,没什么。」她喝了口桌上的啤酒之后就在再也没说话了。 新的一年其实没什么太大的改变,除了日历从零五变零六,又过了一个四季,又经过一个三百六十五天之外,剩下的我觉得就跟往年一样,只不过,人却变了不少。 新年之后最让我们期待的就是放寒假,尤其对我和峰哥来说,这个大一的寒假有特别的意义,毕竟我们从台湾的最北部一下跑到南部唸书,总难免会不好适应,除了西子湾的夕阳是基隆所没有之外,剩下的东西,我找不到有任何一个可以胜过基隆的地方。 放假前的那几週,除了把时间拿来跟该死的期末考对抗之外,剩下的还是投注在练团上,我的吉他是弹的越来越好,只是我总会想起她说的话,是否真的教会我后,她就要走了。 零六年一月下旬,期末考结束了,我和她之间也结束了。 「现在的你,已经没有什么能让我教的了,剩下的你回基隆之后在好好练习吧。」她说完之后拿了一把木吉他给我,吉他面上还写有她的“沁”字。 「放假有什么打算吗?」她说。 「没意外的话,应该整个寒假都会留下基隆吧,再不然就跑去台大玩。」 「台大?」 「我高中一个朋友念台大。」 「不,应该说是畜生。」我补了一句。 「台大耶,你朋友一定很厉害。」 「当初峰哥也有考上台大,只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来到高雄。」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呢。」 小沁说放假之前打算到老爹去,当作是验收,也是饯别。 「也许过完这寒假,我们就不会再见囉。」她说。 「这么快?」 「恩,我想回美浓老家一趟,好久没回去了,我想我妈应该会很想我。」 自从跨年完之后隔天,峰哥还是跟平常一样,只是关于跨年那晚的事情,他却什么都没说,至于小郁,虽然我跟她都是在念中山,但我却始终都遇不到,即使中山大学并不大,这就像峰哥说的,如果一个人有心要消失,那么你在怎样找都找不到。 在学校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放假前,一堆人又跑到老爹去办饯别会,而阿杰又把今晚的老爹给关起来,杜绝外人进去,在场的人跟先前跨年的没什么两样,而且今晚与其说是饯别,实际上是要验收我的成果。 「今晚就尽量喝吧,全都算我的。」超级金汤匙阿杰从里面抱出两箱啤酒说道。 「当然今晚的重头戏,我想大家都知道,有关于我们的主唱接替一事。」说完后底下开始爆以热烈掌声,开始起鬨要小沁上台。 她上台跟下面的人做了次鞠躬,之后指向我,示意我先准备好上去。 我从背后的黑色袋子取出她给我的吉他,吉他面上的“沁“在灯光照耀下显的特别耀眼,我稍微整理了一下,从小沁手中接下pick,当我上台时,台下先是爆以一震掌声,后来又瞬间安静起来。 「非常感谢,今天在场所有看我表演的人。」我简短的说了一句话。 「我何得何能,承蒙大家对我的爱戴,还有乐团的各位,也许,我并不是最好的,至少跟小沁比起来的话,但我会尽力做到最好,至少对我而言。」 「现在的吉他对我而言,就是全部了。」 我拨了下吉他的弦,从一弦扫到六弦,又从六弦刷到一弦,没有任何音乐在背后衬托,只有我吉他的声音。 风若停了云要怎么飞,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心若破了你要怎么赔,若非你只是贪飞的蝴蝶。 天都黑了你在想着谁,情都灭了我要怎么追,话都说了你要怎么退,原来你只会让我流眼泪。 整个世界突然一起天黑,爱在眼前无声崩溃,摔成粉碎。 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种撕裂的感觉,嘴里泛着血腥滋味,多么伤的离别。 我承认我最害怕天黑,梦被掏空的错觉,我已不再是你的谁,想都就都(会)心碎。 风若停了云要怎么飞,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心若破了你要怎么赔。 一首阿杜的天黑,在我用吉他清唱之下,又显现出不同的感觉,当我唱完之后,台下又爆起热烈掌声,而在这当中,我看到一个女孩的眼泪。 「没这么夸张吧,这样就哭了喔。」我说。 「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una姐从柜台走出来说道。 「知道什么?」 「记得之前我跟你说的,她最讨厌跟男生单独喝酒吗。」 「恩,有听你说过。」 「那为什么她还要约你喝。」 「呃,因为我比较帅?」 「不好笑,零分。」小沁说。 「……」 「因为你是我在等待,回眸的那个人。」 「等我回眸?」 「因为,我很喜欢你。」 *我若只是一隻蝴蝶,那该是谁能让我飞。* 23 *「你喜欢我吗?」当我表演结束时,你这么的问我。 我沉默了好久,之后也换来了你一阵沉默,据说太过沉默的两个人,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所以必须要有个人打破沉默。 那个人,会是我,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你是等待我的人,我是你等待的人,关于我曾想过的这几千数万种可能,等待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人。 即使灯火依旧霓虹如画,音乐始终震声悦耳,就算隐没人潮将自我掩饰,却遮盖不了自己的寂寞。 「一个人时,总是会寂寞。」你说。 你沉默了好久,但我却不能在沉默。 风若停了云要怎么吹,你若走了我要怎么睡,一首阿杜的「天黑」唱完,原来天真的已经黑, 黑到连你的寂寞我都看不见。 「给我些时间吧。」我说。 当我足以照亮你时,那么我一定会让你看见,忘了寂寞的那天。* 在老爹的表演结束了,结果不算好,却也称不上坏,至少台下的人知道我在唱什么,而我也了解我要唱的是什么,也许我还无法像阿杰说的,去懂吉他的心,但我却因为吉他而看见一个女孩的心。 「这算告白吗?」晚上老爹散会时我跟峰哥在回去的路上谈道。 「你认为呢?」 「老实说,我现在还没平復。」我说。 「你有什么好平復的。」 「如果心中有一片海洋,那么我现在的心绝对是激起数道涟漪。」 「如果你心里会激起涟漪,那么小沁的心绝对是滔天巨浪。」 「……」被他这样一说,我沉默了。 「我可以接受你跟女孩子告白失败被打枪,却无法面对女孩子被你打枪而告白失败。」 「我没有拒绝阿。」 「但你也没有接受。」 「因为我觉得我还没有准备好。」 「有什么好准备的?」 「至少让我先缓衝吧。」 「当你要比跳远或跳高时,难道不用先缓衝或助跑吗?」我问。 「你是怕摔死,还是撞死。」 「不,我只是比较怕痛而已。」 「……」 「那她呢?」 「我会解释的。」 「你是应该解释,而且更要负责。」 「怎么负责?」 「当男生跟女生出去喝酒时,女生不胜酒力醉倒,这时候男生心里暗自窃喜,把女生带往摩铁,然后就这样过了一个晚上,隔天早上起来时,女生拉着棉被哭泣,男生在床边点着一根菸,翘二郎腿说,『我会负责的。』你要做的就是这样吗?」 「就一定要喝酒吗?」我说。 「不然你约女生出去干嘛。」 「那一定要灌醉吗?」 「不灌醉,你哪有机会。」 「……」 我没空去思考他的那些鸟问题,只是在想着一些事情,离开老爹时,我在店外面看到她,她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跟我简单寒暄了几句,说我晚上的表演很棒,但我却觉得今晚的我,很没种。 一个连自己感情都不知道的人,又怎能带给台下观眾表情,表演的好呢? 「关于今晚的事情。」 「如果觉得为难,就装作没发生这回事吧。」 「你是认真的吗?」 「我一向都是很认真。」 「所以晚上的事情……」 「我不会再说第二次。」 「因为机会是不等人的。」 「那如果主动寻找机会呢?」 「什么意思?」 「明天晚上,如果没什么事情,看个电影好吗?」就当作你之前教我的回报。 「你是在约我吗?」 「可以这么说吧。」 「如果为难,就算了。」 「……」被她这么一说,我突然慌了。 「对,我是在约你,请问吴思沁小姐明天晚上有空吗?」 「这还差不多。」 就这样,我生平的第一次,就献给她了。 那是我第一次约女生看电影,也是我第一次跟女生去看电影,关于这方面,我有很多的问题,可以的话,我很希望有人能回答我,只不过,能问的人不多,而我又不可能拉下脸去问人说「请问约女生看电影之后要做什么?」这样的话。 「看电影当然是要看恐怖片阿,越恐怖越好。」这是阿政说的。 「为什么?」 「这样她才会抱你阿。」 「那如果片子太恐怖吓到自己呢?」 「呃……」 「你不会这么没用吧?」他说完后,我就掛他电话了。 这问题,其实很不想问峰哥,因为他脑子想的,就跟他电脑d槽的那些片子一样,了无新意,而且伤身。 「这问题,你问我就对了。」他很有自信的说。 「首先当然是要去电影院,先询问她喜欢看什么片子啦,一方面是基于礼貌,一方面能让你从她喜欢的片子中,去瞭解她这人。」 「喔喔,想不到你也会有说人话的一天。」 「电影看完之后,当然就是逛街,逛夜市,这些看似基本中的基本,却是学问阿。」 「恩?」 「逛街当中,会有人潮,人潮中会有闪光,闪光一定会让你看见,而她也一定会看见,正所谓吾不犯人,人却犯吾,即使你不想看到闪光,但你一定会遇到,这时候关键就来了。」 「当孤男寡女深陷闪光人海中时,说不心动,是骗人的。」 「这时候,你即使是轻轻鉤住她手,她都觉得很正常。」 「为什么?」 「在天时,地利,人合催促之下,任谁都无法招架的。」 「那如果那拒绝呢?」 「恩……那就去吃个东西吧,然后在叫几罐小酒。」 「为什么要酒?」 「因为……」 「又要灌醉,之后带去摩铁吗?」 「你很聪明,真不愧是我朋友。」 「你脑子真的只有那些东西吗?」 「光这些就不够我思考了耶。」 「当你把d槽的影片档砍光时,就够了。」 「……」 就这样,我没有得到任何得回復,反倒是被笑俗气,没见过世面,在没有多馀时间思考之下,晚上很快就到了。 我们约在高雄环球影城,时间是七点,虽然说是七点,但我六点半就过来了,在剩下的三十分鐘等待当中,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观察起路人来。 先是看到很多闪光闪来闪去的,情侣携手的步入影院,然后我开始想像,等会的我们,是不是也会像他们一样?在地点催化之下。 差不多七点多,她从人群中走了过来,今天的她穿了件牛仔裤,搭上白色帆布鞋,和格子状花纹的上衣,几件看似单调的衣着,穿在她身上,却觉得格外好看。 再来就是决定片子了,她说她随和,什么片都看,所以要我决定,我说我也很随意,只要她决定,就等于是以决定,在双方都僵持不下之下,随意选了一部片子,叫做「博物馆惊魂夜。」 就在我拿出钱包要掏钱时,我赫然发现,钱包里居然放了一个保险套,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谁放的,因为会干这种事情的只有一个人。 当时演了什么,我其实记不起来,印象片段只有里面的一堆东西飞来飞去,之后又飞来飞去,到最后结局,就是坏人被打败,然后结束,在放映过程中她很少讲话,只是很专心的看电影,也因为这样,我只能安静看着。, 「你觉得怎样?」看完电影后,她这么的问我。 「还好。」 「不过……」 「我觉得还好,但让我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电影。」 「而是人。」 「?」 「人对了,不管做什么,到哪里,都是对了。」 当她说完时,老实说,我心有点空洞,因为我还不清楚,那空洞对我而言,到底是缺少什么。 我还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受。 *我们都在寻找一个可能,真正对的那个人。* 24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准备回家,对于一个我待将近半年的高雄,即将短暂告别,因为我很清楚,我不属于这地方。 不管我在高雄住了多久,过的多爽,依然无法抹灭我对基隆的记忆,一个我生长二十几年的地方,而高雄,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对我来说,那只是个待完四年后就会离开的转折点。 离开高雄的前一天,也就是我跟小沁看电影的那个晚上,当晚除了看电影之外,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我皮夹中的保险套还是没有派上用场。 从高雄要回去基隆至少要五小时的车程,这当中必须先搭火车到台北,之后在转车转到基隆,最后在搭公车回家,离开高雄之前,我问峰哥是否要去找小郁,关于这件事情,他始终没说什么,一直到我们到车站之后,依然如此。 「她说,要我给她点时间。」峰哥说。 「这也太久了吧,上次事件都好段日子了。」我说。 「也许还没想开吧。」 「等她想开,两岸也许都统一了。」 「那你什么时候要想开?」 「我?」 「总要有个结束吧。」 「都还没开始,哪来的结束。」 「那我帮你结束吧。」 「你要干麻?」 「直接告诉她,你不喜欢她,这样不就好了。」 「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她。」 「不过,我起码知道,有很多人一定很喜欢她。」 「她长的那么正,说没有人追是骗人的。」 「等到哪天,她被人追走,你就不要后悔。」 我看了手錶,距离发车还有段时间,手中直达台北的自强号是九点整,而现在才刚过八点半,也就是还有半小时的时间。 「有很多事情,能够以后做,但有更多事情,以后却未必有机会能做。」就在火车进站时,峰哥突然说了这句话。 「你觉得呢?」我说。 「如果我是你,我会留下来。」 「那留下来之后呢?」 「当然是去找她阿。」 「那找她之后呢?」 「当然是看你想怎样阿。」 「可现在我还不知道我要怎样。」 「等你找到答案,在回来吧。」 就这样我看着九点整的往北自强号从我眼前离去,而我一个人留在月台,心中并没有什么起伏,或许就像峰哥说的,即使这班车没坐到,我也还有下班,就算下班没有,也还有下下班,但是她,也许错过了,就不会在出现了。 我拿起手机拨了通电话给她,过了三十秒之后转入语音信箱,之后我传了封讯息,然后走向外面,因为我突然想到另一个地方。 从手中取出钥匙插入,发动了野狼,现在的我心中突然有种满满的感觉,满到快到溢出来的感觉。 我一个人回到学校去,站在学校的最顶楼,看着对面的西子湾海岸,不管是什么时候看,西子湾的景色依然是这么美,也许过了一年,或者五年,甚至十年,这里的景色都不会变,但是人却会不同,等我毕业之后,说不定就不会来这边了。 「我以为你回去了呢。」不知道什么时候阿杰从我身后出现。 「是阿,本来是要回去了。」 「那现在呢?」 「大志未成,无顏面对家乡父老阿。」 「我看是妹未把到,脸上无光接受双亲吧。」 「你什么时候变那么嘴砲。」我说。 「跟你学的。」 「我怎么不知道我这么嘴砲。」 「因为你跟你朋友学的。」 「你说的是张义峰吧。」 「可惜你没学到他的果断。」 「恩?」 「如果你可以像他那样爽快,或许很多事情就会不一样了。」 「我只知道他在扁啦啦队社长时,他的拳头很爽快。」 阿杰向我做了一个微笑,之后从手中取出一根菸点上,我很不喜欢菸味,所以我连忙起身移到旁边,不管什么时候当我看到吸烟的人时,我总是觉得那些人是寂寞的,当他们点起一根又一根时,就好像是用生命当筹码一样,一次又一次的输出,随着一阵又一阵的菸化为灰烬,更让我不解的是,明知道会伤身体,那为什么要抽呢? 「为什么你会抽菸?」我问。 「我也不知道,我记得在我国中时,就学会了。」 「难道你不知道抽菸伤身吗?」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一个朋友就是抽菸死去的。」 「……」 「那既然这样,你。」 「对我来说,那不只是种习惯,也就是你们说的菸癮,正确来说是,那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了。」 「也许我的身体,有百分之三十都是菸吧。」 「剩下的七十呢?」 「当然是水阿。」 他捻熄手中的菸,拍下了屁股,要我晚上没事情的话到老爹去,这刚好跟我的意思不谋而合,我留下来的原因不就是为了老爹吗? 正确来说是为了她。 我先回到宿舍放行李,这还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宿舍这么空虚,峰哥的电脑关机状态,因为电脑主人回基隆去了,留下的只有我而已,稍做整理之后我便一头倒下睡着,当我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我摸了下手机端看,一封未读讯息,传讯得是峰哥。 「阿政的女朋友很正,但我觉得还差小沁一点,为了证明我的眼光,等你带她回来吧。」 看到他的讯息我不禁扬起嘴角,发送时间是中午一点多,算了下时间也应该到基隆了,我从抽屉抓起几件衣服穿上,拿了手机到外面,准备到老爹去。 老爹的生意似乎不受寒假影响,人潮依旧热络,不过说穿了,也还是做熟客居多,如果没有露天咖啡的收入,我想老爹可能早关了。我看了下店内的情形,还是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吧台的优娜姐依然愜意的抽着菸,而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人。 小沁。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我问。 「那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因为我怕塞车,所以缓几天再回去。」 「这么巧,我也是怕塞车,所以也想缓几天再回去。」 「这边到美浓也会塞车?」我疑问着。 「其实是有人的心堵住,才会塞车开不出去。」优娜姐擦着酒杯说道。 「车子塞住,需要的是时间,心如果塞住,需要的却不只是时间。」她接着说。 「你想说什么?」我说。 「你会讨厌小沁吗?」 「怎突然这样说。」 「呃……」 「会就会,不会就不会,没有男人会像你这样。」 「不会。」 「那就是喜欢囉?」 「不讨厌,不一定表示喜欢吧。」 「那就是不喜欢囉?」 「呃……」 「这问题,有这么为难吗?」终于小沁耐不住性子说道。 「其实,我是喜欢的。」我小声的说。 「果然被我猜中了。」当我说完时,阿杰突然从背后跑出来,手中还拿着一罐啤酒。 「男生都表示了,女生也该有所回应吧。」阿杰在店里大声吆喝起来,从他的动作看来,显然是喝醉了。 突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见所有客人都把眼光指向我和小沁,我什么都不能做,只是不断的傻笑应对。她什么都没说话,更没什么表情,只是默默的走到店外,走前还不忘拿一瓶酒,而且还是瓶烈酒,因为我很清楚的看见上面的英文,中文名是白兰地。 我跟了出去,就在她要喝掉那瓶酒时,我连忙抢了下来,先喝了一小口,白兰地的烈劲瞬间在喉咙烧开来,让我感觉有点难受。 「女生还是不要喝酒比较好。」我说。 「来不及了。」 「?」 「刚才的话,我觉得你似乎不是真心的,只是为了敷衍他们而已。」她说。 「那你觉得什么才是真心的呢?」 「就像现在这样。」说完后她整个人倒了过来,靠近时我才发觉到她居然有点醉了,显然是刚才的白兰地已经在她体内作用。 「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上你,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 「小沁你到底。」 「我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你,对吧。」 「别问我,好吗?」说完后她又把我抱的更紧。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受你,但其实我并不讨厌你,但又不晓得自己是否能够喜欢你,也许我需要的,只是……」 「时间,对吧。」 在她说完后,我也本能性的抱住她,虽然眼前的女孩我还不知道是否喜欢,但现在的我却不想放开这样的感觉。 我感觉到我心中那难以形容的空洞因为她的关係而有所填补,在我现在拥抱着她时。 「早该这样了,不是吗?」优娜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旁边,抽出一根菸点起。 *我需要的不是时间,而是感觉。* 25 留在高雄的那几天,我的心情是复杂的,尤其是像现在这样子,只有我一个人在这边,如果峰哥还在,说不定他可以说点什么,即使他说的都是些屁话,但现在的我,需要的就是他的屁话。 我跟他并不是那种会用手机的人,不过说穿了,并不是我跟他真的不会用,而是很少用。 他说他的手机里只要存有家里电话就好了,剩下的联络人清单全都是女生。 「手机储存你号码似乎太浪费了,我怕记忆体不够用。」他说。 即使如此,他还是记得我的电话,不管他有没有存起来,所以是没有差别的。 其实我很想打给他,虽然打过去可能会跟他在电话那头脏话飞来飞去的,但起码飞完之后也许我知道我该怎么做,就如同阿杰说的,峰哥是个很果断的人,特别是在在处理事情上,总是毫不拖泥带水的。 但就算我打了,又能如何?毕竟他不是我,决定权在我身上,也许我要的不是答案,只是一个可以掩饰我心中感觉的藉口而已。 话是这样说,但后来我还是打了。 电话那头过了不到十秒,他便接起电话。 「干,啥小。」他就是这样,每次跟他讲电话总是会先用脏话问候你。 「没有小,只是无聊打给你,看看你是否活着而已。」 「我不仅活着,而且还跟阿政一起,说真的,阿政他女友发育很好耶。」 「你又知道了。」 「胸部很大阿。」 「……」听他这样说时,就让我想掛电话了。 「你脑子里不能装别的东西吗?」 「有阿,就是台北的女生真的比较会打扮,看来阿政真的没虎烂我。」 「……」 之后我听到他背后一阵很吵杂的声音,他说他跟阿政在台北西门町逛街,之后便匆忙的掛我电话。 没多久又传了封简讯过来「我觉得,小沁的发育应该不输阿政他女友,等你带回来较量吧。」 看完简讯后我笑了一下,把手机收进口袋里,峰哥回基隆都已经过三天,这表示我在高雄也留三天了,一直到现在,我对于那晚拥抱小沁的举动,还是没回过神来,那种拥抱的热度依然存在,感觉就好像刚发生似的,而从那之后,我跟她之间似乎就突破了一道防线,当然这防线并不是最后那一道,而是最初的那一道。 在高雄的第四天,我约她去逛夜市,去逛高雄最大的六合夜市,虽然这是个我逛过无数次,逛到都快烂了的地方,但这次来的感觉却不同。 在这之前跟我去的就是峰哥,而且每次去他总是会沿路骂脏话。 「为什么我会跟你逛夜市。」他说。 「靠,明明就是你说无聊想来的。」 「不,我的意思是,为什么是男生跟我逛夜市。」 「男生为什么不能逛夜市。」 「你还不懂吗?」他指着旁边的一对闪光说道。 对他来说,夜市,电影院都是最不想去的,尤其是对我们这种单身的而言,不管你是一个人去,还是一堆人去,你都一定会看到闪光,虽然说不管到哪都会有闪光存在,但在夜市,跟电影院这种地方,闪光的氾滥却最为严重。 「干,什么时候才会换我。」 「大热天的抱在一起是怎样。」说完他开始咒骂前一对抱的像无尾熊的闪光。 其实跟男生逛夜市没什么不好,只是逛久了,心中总是会有种很莫名的失落感,尤其当你单身久了,那感觉就更明显。 刚开始你可以跟坚决的跟自己说,一个人没什么不好,自由又自在,大不了无聊的话还有电脑陪你。 所谓的日久见人心就是这样子,当你回到宿舍时,你才猛然发觉,原来宿舍只有你一个人,一个人的衣服、一个人的电脑、一个人的房间,还有一个人的寂寞。 之后你又赫然发现,原来你已经不知道过了几个情人节,几个单身的情人节,当别人闪光在讨论着上哪约会时,你只能在家跟电脑玩cs,说不定因为心情不好,还被电脑打假的。 当一个人在随小时,连电脑都会欺负你。 这时候你就会想,你为什么是单身?为什么总是单身。 「因为你不够帅。」当峰哥问我为什么他是单身时,我这么的回答他。 「难道你就帅吗?」他反问。 「帅,当然帅阿,我就是因为太帅,女生看到会有压力,所以我才会一直都单身。」我说。 「干……」 而现在,那些都过去了,话虽如此,我的心中却还是有种不太踏实的感觉。 「在想什么呢?」小沁握着我的手,在逛夜市时说道。 「突然想到了,以前的事情。」 「比如呢?」 「比如,我没想过我会这样。」 「正确来说是,我从没想过,我们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你觉得不好吗?」 「没有阿。」 「那就好。」当她说完时,我反射性的更握紧了她的手。 「现在的我,是我以前想的我吗?」 「以前的我,有想过现在的我吗?」 一些奇怪矛盾的问题逐渐在心底衍生开来。 我喜欢她吗? 「是的,我很喜欢她,不然我不会跟她在一起,更不会握着她的手。」 我的心中跑出了两个我,彷彿就像在打我巴掌一样,不断的丢向问题给我,但即使我回答了,我还是觉得被自己赏了一巴掌。 「那你为什么喜欢她呢?」又跑出一个问题出来了。 「干!」我一拳朝另个我巴下去。 「怎么了?若有所思的。」见我在发呆,她问道。 记得我曾经问过峰哥一个很幼稚的问题,不过幼稚是他说的,但问题是我提的,所以他认为,这问题很幼稚。 「你为什么会喜欢小郁?」在他为了小郁进入啦啦队社时我问他。 「那你为什么觉得一加一会等于二。」他说。 「因为以前教的阿。」 「可你还是没回答为什么一加一会等于二。」他又说。 「干,我怎知道啦。」 「既然这样,那就别问了,因为很多事情,是没有原因的。」 「这世界的问题已经很多了,所以不差我这一个,但是解不开的问题也很多,所以更不急着解开我这个。」 「你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可以。」 是阿,我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可以了。 曾经人闪我,如今我闪人,我想这就是所有从单身到闪光的人的感觉吧。 她问我基隆是个怎样的地方,我说,那是个有海水的味道,经常在下雨的城市,但却也是一个堆满我很多过去的城市。 「你什么时候要回基隆?」她问。 「明天吧。」 「好,那就明天吧。」 「恩?」 「跟你回基隆阿。」 「你不回美浓老家吗?」 「不急,等我去完基隆再说吧。」说完后,她给了我一个很深的拥抱。 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到心中的那块空缺的感觉又出现了,但因为她的拥抱,却踏实了不少。 我想,是因为你的关係吧。 *思念它有重量,只是我无法衡量。* 26 我们搭乘早上九点的北上自强号,这情形就跟前几天一样,虽然一样是我们,但这次的「我们」,是我跟她。 她的行李很少,只有简单的几件衣服而已,跟她的比起来,我的就显得繁杂许多,不只是要带我的行李,还有吉他,以及阿政吩咐的高雄名產。 我曾经问过峰哥,什么样的东西才算名產,他说「只有当地才能买到,其他地方没有的,就是了。」 「那高雄有什么名產?」我问。 「西子湾辣妹?」 「那不算吧,而且看久之后,你会觉得那一点都不辣。」 到头来所谓的「高雄名產」还是没买,我背着吉他和一些行李,和她一起搭上自强号的车。 这一路上她总是不断的问,基隆是个怎样的地方,有哪些好玩的,好吃的,然而现在的她就好像小孩子一样,看到她就让我想起我跟峰哥离开基隆到高雄时,我们在车上也是这样讨论着。 她说,她从来没有去过基隆,对于高雄的她而言,那是个很远的地方。 「高雄离基隆有多远呢?」在火车上时,她这么的问我。 「三百七十公里吧。」我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当初我跟那个白痴本来是要自己下来的。」 「自己下来?」 「他说,想要用骑的,骑下来。」 「后来当他计算之后,基隆到高雄的距离,足足有三百七十公里,而这中间还得经过八个县市。」 「好远喔。」 「是阿,别说高雄了,我们可能骑到云林就掛掉了。」 「原来,我们距离这么远。」她说。 当她说完时,突然间我看见她的落寞。 「呃,也不会啦,像我们现在这样,搭个火车,五个小时多就到了阿,其实也不远啦,对吧。」 「说的也是。」说完她将头轻轻靠在我肩上,逐渐睡去。 火车就这样一路晃了五个多小时,一直到下午两点多才到台北。 我们在台北车站下车,之后又转车,花了些时间到基隆,我打了通电话给峰哥要他开车过来载,想不到出现的却是他老爸。 久违的龙爸。 「才半年不见,居然交了女朋友啦。」即使半年不见了,他的声音依旧宏亮。 「伯父真是言重了。」 「话说回来,你们到什么程度了?」 「什么什么程度?」 「之前我儿子说有塞保险套给你,你好像都没机会用到喔。」 「那个,被我丢了。」 「什么?」 「没有啦,我是说在女生面前说这个不太好。」 然后就这样我们搭着龙爸的车,一路上都听他说他以前是怎样追到峰哥他母亲的事情,他以前又收到多少女生的情书,当然这些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反正他就这样说,我也就这样听,从我认识他们家以来,这些早已经习惯了。 他将我们载到基隆的庙口夜市,因为他晚上还得做生意,不方便再招呼我们,不过这样也好,因为我本来就打算带她到这里 我拨了通电话到家里,让父母知道我已经回来基隆,只是晚点才会过去,当然我带小沁回来的事情并没有说,我想就到时候在解释吧。 时间是晚上六点多,这时候的庙口夜市人潮已经开始热络起来,我打算先带她去峰哥他家摊贩吃虾仁羹,之后在去逛。 「想不到你真的带她回来了。」峰哥说。 「是你说要我带她回来的。」 「你可以拒绝阿。」 「但我也可以接受阿。」 「干,都是你的话。」 「干,是你要我说话的。」 「干,你一定要骂干吗?」 「干,是你先骂干的。」 「干,谁教你骂干的。」就在我跟他脏话飞个没完时,龙爸从后面朝他头巴下去,才结束这场对话。 之后没多久,阿政也出现了,不过他那个传说中的女朋友并没有出现,之所以用传说来形容,是因为目前只有峰哥看过而已,虽然阿政本人宣称他女朋友很正,但我还没看过就还不算。 「哪里拐来的女生这么可爱?」他对着小沁说道。 「这是我女朋友,他是小沁。」这还是我第一次,在我朋友面前,用「我的女朋友」来介绍她。 「然后这是我朋友,阿政,虽然他念台大,不过跟畜生没什么两样。」 「前面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加后面那句。」他说。 「那……这是阿政,我朋友,跟畜生一样,不过他念台大。」 「……」 在我跟峰哥看来,自从当初阿政被学姐倒追,之后他们两人在一起之后,对于当时的我们看来,他行为就跟畜生没什么两样。 我们依然记得去年圣诞节之时,我跟峰哥两个人待在宿舍,一起看着日本早安少女组的晚场节目,虽然说看早安少女组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但那时候的阿政却跟学姐在约会看电影。 「妈的,有了女人,忘了朋友。」峰哥说。 「话说回来,今天如果你有女朋友,你会怎么办?」 「废话,当然是陪女朋友看电影阿。」 「……」 「你这样跟阿政有什么差别。」 「如果是我,我不只是想看电影而已,我还会想带她到……」 「妈的,你这畜生!」 「靠邀阿,你想到哪去了。」 「我以为你要带她去旅馆。」 「那是以后的事情阿。」 「……」 自从我们高中毕业之后,像现在这样三个人聚在一起的日子已经很少了,尤其阿政他又念北部,我跟峰哥在南部,以前没有什么感觉,一直到上大学之后,我才真正体会到,原来人真的会怀念以前。 我依然记得以前教我们班的秀蕙,即使她荼毒了我们三年高中生活,但现在想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寧愿不要念大学,高中在念一次,只要有峰哥和阿政的话。 像现在这样,过了寒假之后,一个学期又过了,之后又是一个学期,然后又过了一个学期,几年后我们就毕业了,也许还会在念上去,甚至我们之中有人会读到博士也不一定,但唯一可以知道的,我们总是在不断面对的,这所谓的「成长」,还有「压力」,以前我从没想到未来的事情,而当初的那个未来,如今却变过去,而那个过去,我再也找不到了。 国中的我没想过会认识峰哥,然后认识阿政;高中的我更没想过我会离开基隆到高雄念中山,然后接触到小沁,还有老爹。而那个小沁现在则是我的「女朋友」,当我可以在别人面前用「这是我女朋友」介绍她时,老实说,我的心情是很愉快的。 就这样我们四个人在庙口夜市逛起来,即使高雄有六合夜市,但我还是觉得,基隆的庙口夜市比较有感觉,即使半年不见了,阿政还是跟以前一样,唯一改变的是,他的头发留长了,而且比以前更畜生。 「我一直怀疑,你当初到底是怎么追到学姐的。」 「峰哥没跟你说,是她倒追的吗?」 「你该不会是用毒品控制她吧。」 「不,其实我是拿她家人生命威胁。」 「干,被发现了。」 我们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即使是从小逛到大的庙口夜市,我们却还是能像第一次逛的感觉一样,对于已经二十几岁的我们,我觉得,这感觉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小沁说,她很羡慕我们几个的感情,因为她的家庭因素,母亲在十八岁那年就被父亲气死了,当她这样跟我说时,我从她眼中看到的,不只是孤单,还有寂寞。 一种很深很深的寂寞。 四个人就这样逛到晚上十一点,之后峰哥又提议续摊唱歌,但没想到,这是我跟她的第一次唱歌,却也是最后一次。 我们歌曲一首接着一首,阿政从动力火车一路唱到张学友,峰哥则是把周华建唱成陈雷,即使音都飘掉了,他还是唱的很爽,啤酒也一罐接着一罐的喝。 阿政跟峰哥的酒量都很强,尤其是峰哥遗传到他老爸的体质,从我认识他至今,还没听说他醉过,跟他们比起来,我就显的比较保守,尤其是在她面前。 就这样又从十一点唱到凌晨两点,当我们出来时,阿政跟峰哥却还是泰若自然的,完全看不出来这两个傢伙刚刚喝了快整箱的啤酒,我和她却只是喝果汁而已。 凌晨两点多的基隆街头没有什么人,我载着她缓慢的行驶,阿政跟峰哥则在路上飆起来,如果是在高雄或台北,可能早就被警察拦下来了,一路上很安静,除了野狼的引擎声之外,还有两个畜生的嘶吼。 我稍微催了下油门,闯过一个又一个路口,跟他们一样在路上飆起来,就在我过一个转弯时,一辆白色的小客车迎面撞了上来,前面的阿政和峰哥都有闪过,唯独我没有躲开。 之后的情形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最后印象中只是脑中一片空白,在我还来不及换档踩煞车时,我被撞了。 正确来说是,我们都被撞了。 迎面而来的力道太过强劲,我还来不及反应,我的野狼就已经滑了出去,我感觉到胸口一股阵痛,之后眼前一片空白,然后,我就再也不知道了。 小沁呢? 我好像,也没有看到她了。 *砰的一声,天使,坠落了。* 27 当我醒过来时,我人已经待在医院里,我看到老妈跟老爸就坐在旁边,看老妈的样子似乎在流泪,而老爸好像在生气。 是在气我骑车不小心,还是气我没好好保护自己。 在我确定自己还活着时,这时峰哥跟阿政走了进来,然后阿政跟老妈说了几句话,之后老爸跟老妈就走了,然后我看见峰哥的脸好像塞了一堆大便一样,一不小心就会爆发,臭气就会蔓延开来。 「干,你居然没事。」我说。 「我也很庆幸,我跟阿政竟然会没事,明明是朝我们过来的,最后我们居然闪开了。」 「她呢?」我突然想到,当时坐在我后面的小沁。 「听我说,好吗?」说这话的是阿政,在他说完时,表情突然严肃了起来。 「我问你,她呢?」我再次加重了语气。 「她,在医院……」 「我当然知道在医院,但我想知道,她在哪里。」 「你安静一下,好吗?」 「你们一个脸像大便,一个只跟我说在医院,叫我安静啥小。」 「她……在加护病房。」阿政慢慢的吐了几个字出来。 「为什么她会在加护病房,明明是我被撞倒的,应该是我比较严重才是阿。」 「你当时还能抓着野狼,而她却是整个人飞了出去。」 「所以呢?」 「所以她被送进加护病房。」 「那现在呢?」 「医生说……」阿政的老毛病又突然发作了,每次说到重要的事情就会打结。 「干,我问你,医生说什么!」 「医生说,要我们要有心理准备。」 「……」当峰哥说完时,我突然觉得人像瘫痪一样,再也撑不起来。 「我要去找她。」 「别傻了,你才刚醒过来而已,连走路都有问题了。」阿政说。 「带我去找她。」我指了在角落处的轮椅说道。 当阿政跟峰哥推着我到加护病房时,我才真正明白,她到底伤的有多严重,又为什么要待在加护病房了。 她就这样动也不动的,身上缠满了绷带,鼻子还戴着氧气罩,旁边则有一堆机器和数字在跳动着,即使我不知道那些机器是什么,但我却知道那些数字表示的意义。 那些数字很微弱,始终在五十左右徘徊着,那是她的心跳次数,一般人正常的心跳是七十二下,现在的她却少了足足有二十二下。 那些被撞飞的二十二下。 即使我自己伤的并不重,但身上的伤却还是让我难以行走,我就这样隔着玻璃窗看她,但我却什么都作不了,印象中最后的记忆就是我们唱完歌之后,我骑着野狼载她,之后经过了好多路口,之后我们出了车祸,之后我躺在医院里。 之后,她人却在加护病房。 「她的器官,都被撞坏了。」阿政说。 「为什么你会知道?」 「这是医生说的。」 「……」 「他还说,要我们做最坏的准备。」 「……」当他说完之后,我心中彷彿被一把刀子狠狠的刺了一下。 我的脑中没有太多的空间去存放阿政说的那些话,我更不懂,最坏的准备到底是什么,但我却很清楚,因为我比谁都要清楚。 最坏的准备,就是她会离去。 事情不该是这样的,我的意思是,我所以为的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我们说好了,要带她去逛的阿,现在她却躺在加护病房里。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突然觉得鼻子附近的空气都是冷的,并不是医院冷气的缘故,而是我现在心情的关係,一般而言,像这样的情形都应该先打给病患家属才对,但我却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她,并没有家属阿。 她母亲已经去世了,那……父亲呢? 我忍着身体的痛楚要阿政从她包包中取出手机,原本的黑色提包因为车祸的关係外表也都是伤痕,所幸的是手机并没有什么大碍,虽然我知道她很讨厌她父亲,但我还是想试试看。 她的手机当中,联络清单很少,除了我们这群音乐的朋友之外,就没有了,当我又往下拉取时,看到一个叫做「父亲」的联络人,我没有想太多就按了播出键,隔没几十秒后,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喂。」我说。 「喂?」电话那头传来一声,但声音有点沉重。 「请问是吴思沁的父亲吗?」 「干,谁准你这样叫我女儿的,还有你是谁?」 「伯父,我是她的男朋友,我是……」 「干,谁是你伯父……还有她是怎样,几百年都没回来看过我,现在好了,还跑出一个男朋友来,很厉害麻她。」在我还没说完时,他便中断了我的话。 「……」 电话那头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如果我推断没错的话,他一定是在喝酒。 「我的母亲在我十八岁那年就死了,被我父亲气死的。」 「自从他失去工作之后,就经常喝酒,而且还会打我。」 「我已经好几年没回去了。」 「你不回美浓老家吗?」 「等我去完基隆再说吧。」 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她之前说的话,还有她之所以让我觉得孤单的感觉,在我还没说完时,他就把我电话掛了,那个他是叫做「父亲」的人。 我使了个眼色给峰哥,希望他能给我些什么建议,他却骂了好大的一声干。 「干,这叫父亲吗?」阿政也开口了。 「怎么办?」我又再次无力的瘫住,有种起不来的感觉,这一切来的太过突然,让我不晓得该如何去面对。 「等吧。」峰哥说。 「等什么?」 「等奇蹟出现,等她醒来吧。」他很严正的说完这些话,更因为如此才让我觉得沉重阿。 这时候护士过来替我换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小腿居然在流血,我才知道,原来我脚的擦伤有多严重,但跟她比起来,我根本不足相论阿。 为什么躺在床上的,不是我。 我在医院待了三天之后,就能自己走路了,这其间龙爸也有过来,他说警察已经抓到当初的肇事兇手,警察要我过去做个笔录。 「干,做啥小笔录,乾脆让他死就好了。」一向给人稳重的龙爸,这时候却很生气。 后来花了多少时间,被问了多少,我说了什么,我一点都记不起来,现在的我只是想好好的在她身边陪她,就这样而已。 三天的时间过去了,寒假也过了好段日子,我大学的第一个寒假看来是得在医院度过了,但真正让我遗憾的并不是假期,而是躺在床上的小沁。 她身上的管子从没离开过,脉搏的数字也始终在五十左右游走,但就是跑不到七十,令人讽刺的是,我居然只有现在才能这样的看着她,但却是在这种情形之下。 当我看到她的数字变成七十几时,是在第七天后,她从无法动弹,到现在已经有意识了,但她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却是吐血,她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但话还没说出口,却咳了一堆血出来,然后我看到医生和几个护士进来,之后我就只能被排挤在外面,这时候的病房很安静,除了机器的嘟嘟声,还有她的呼吸和喘息,以及从没间断过的脚步声。 每个声音都让我觉得害怕,我害怕如果这些声音不在了,那她…… 医生从加护病房走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我还没上前时,阿政和峰哥便先行一步朝医生靠近,然后说了一堆话,那之后我感觉到,医院的冷气似乎又更冷了。 「你想知道刚刚医生说什么吗?」阿政说。 「如果是坏的,就不用说了。」我说。 「那这样,真的不用说了。」 「你,还是说吧。」当他准备离去时,我拉了他一把。 「她的器官被撞坏了。」 「我知道……」即使是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我的心还是震了一下。 「因为这样,所以她的器官很多都已经衰竭。」 「……」 「现在的她,只能靠着呼吸器在维持。」当他说完后,我想到的是插在小沁身上的那些管子。 「所以……」 「她时间不多了。」我感觉到心头的那把刀又更深了一吋。 「医生呢?」 「真的很抱歉。」峰哥说。 「我不要你抱歉,我只想知道,医生呢!」我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怒火在医院咆哮。 「冷静点,好吗?」阿政说。 「干你妈的,你现在这样要我怎么冷静。」 原本安静的医院因为我们的咆哮,惊动的整个楼层。 「干!」骂脏话的是峰哥,连带还送了一拳过来。 如果是以前,别人这样打我时,我绝对会马上打回去,但现在我却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是无力的摊在地上。 我用手擦掉嘴角的血,独自回到刚刚的加护病房,她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醒了过来。 「抱歉……」这是她说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要跟我抱歉。」 「让你看到我的丑态了。」她慢慢的吐出一些话,虽然只是几个字,但我却听到她费力的喘息。 「如果我没有载你,就不会这样了。」 「事情都发生了,而且我也没有怪你。」 「但是,我怪我自己阿,要不是我把你带来基隆,没有带你去唱歌,你就不会发生车祸,你也不会……」 「躺在这里了。」 「男孩子哭泣,很难看你知道吗?」她用手轻轻的触摸我的脸颊,我才知道,她的手到底有多冰冷。 「弹吉他,好吗?她说。 「吉他?」 「我突然想听你弹吉他,可以吗?」 我安抚了她一下,随即跑到外面去,叫阿政跟峰哥帮我照料她,然后拦了辆计程车回去,因为车祸的关係,我的野狼车头整个歪掉,拿去送修了。 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当我回家拿完吉他回到医院时,已经是九点的事情了,这段时间她又咳了好几次血,短短的一个晚上,医生和护士又进来了好几次。 峰哥和阿政不发一语的站在外面,当我再在进去时,她的脸色又更苍白了,即使她始终没有说什么,但我却很清楚,现在的她代表是什么。 「突然觉得,好像好久没听你弹吉他了。」她说话的喘息声比先前更急促了。 「会吗?寒假之前不是才在老爹弹过而已。」 「天黑吗?」她说。 「不,其实,在天黑之前,我有自己偷偷再练一首。」 「?」 「你怎么捨得我难过。」 「本来是打算带你回基隆时,在弹给你听的。」我说。 「这里,是基隆了,不是吗?」 「不该是这样的,至少,这不是我想的情况。」 *我想过了几千种可能,却没想过会有今天发生。* 28 *「离开的意思代表的是,唯有离去之后,才能够再开始。」那个女孩这么对我说。 但她不知道,离开真正所意味的,因为她的离去,我才会无法开始。 因为心的份量,只够填满一个人的灵魂,但人的躯壳,却无法去承认思念。 「既然是躯壳,又怎能承受思念呢?」我说。 「只要有心,我的灵魂始终都在的。」这是她说完的最后一句话,在我还来不及时。 她离开了。 但我的思念却还没停止。* 我卸下了黑色背袋,从袋中取出吉他,吉他侧面上还写有她的“沁”字,我很熟练的拨了下弦,但却弹不出来。 这一直是我想的,有天能给她弹首歌,但现在这样,却不是我想要的,我的手很不争气的发抖着,这还是第一次我弹吉他时,会如此害怕。 「一把好的吉他,可以听出音质的好坏,但一把有感情的吉他,却能听出一个人的心。」这是当初教我吉他的阿杰说的话。 「心?」 「当你可以用感情去弹奏时,那么就能听到心了。」 我其实不懂他到底在说什么,一直到现在,我才有点能了解,对于我想弹吉他的心,不,应该是我,我希望给她弹吉他的那个心。 她就这样很安静的躺在病床上听我弹着,在灯光之下,她的身影显的特别虚弱,就好像,风中残烛一样。 我是微风,围绕着她这撮烛火,但我希望我是助长气焰的风,而不是吹熄的风。 我用左手在琴把上不断移动着,右手轻轻拨动着,这是我给她的,第一首歌。 却也是,最后一首歌。 对你的思念是一天又一天,孤单的我还是没有改变。 美丽的梦,何时才能出现。 亲爱的你好想再见你一面。 秋天的风一阵阵吹过。 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 你的心,到底在想些什么。 为什么留下这个结局让我承受。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捨得我难过。 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就走。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捨得我难过。 为你付出这么多,你却从没感动过。 当我一首歌还没弹完时,我却听到机器传来的声音,萤幕上的数字从五十变成零,我手中的吉他也滑落了。 吉他的落地撞击声让外头的峰哥和阿政都衝了进来,阿政用手按了床头的紧急呼救铃,这时医生和护士也来了,我就这样看着医生在她身上不断施行急救,看着她的嘴角不断流出血来。 我却什么都不能做。 他妈的我却什么都不能做。 护士把我和峰哥他们赶到外面去,我无力的瘫坐在地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我要失去她了。 现在的我,正在失去她了。 当医生走出来时,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但这次医生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摇了下头,我跟峰哥还有阿政都很有默契的,什么都没说。 因为已经知道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在去问了,而你问的,通常都是不会你想知道的。 我回到加护病房里,病房中又恢復到刚刚的寧静,只是,少了一个人的呼吸而已,我的心情并没有太大的起伏,只是觉得,有种很难过的感觉,但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排遣,只能让它在心里作祟。 她离开的那天,是个很安静的晚上,一月二十三日,寒假都还没过完一半,过年也还没到来,她就离开了。 我永远都会记得,这天的医院有多冷,我更会记得,这医院冷的并不是冷气,而是心,我的心,失去了温度,然而我却找不到方法去温暖起来。 阿政走了过来,拿给我一封信,很显然的,这似乎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全部的过程他们都知道,就只有我被蒙在鼓里。 信封的外面是白色的,封面没有属名是写给谁,我握着薄薄的封袋,却感觉到有如千万斤的重量,阿政跟峰哥很有默契的离我而去,过没多久龙爸也过来了,正当他们忙着整理小沁遗体时,我是没有任何感觉的。 因为我感觉到,她的所有,都在这封信里。 取出一张a4大小的信纸,写满了一整张的内容,信的写着两个字,那是我的名字。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写我的名字。 dear王昱: 很抱歉我只能用这样的方法来跟你告别,因为我不想,也不忍,让你看到我虚弱的样子。 说起来很讽刺,这是我第一次写信给你,却也是最后一次,其实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我还有好多的话还没说 ,却再也没机会说了。 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一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人快死去时,真的会知道自己还有多久,所以我才故意叫你回去拿吉他,因为我想趁这段时间好好的给你写封信。请原谅我的任性,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我永远都记得第一次在老爹遇到你的那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的那天,很多人都在找什么是永远,又怎样才会永远,对我来说,过去的那些就是永远了,伴随着我的离去,我将带着那些而走,只是我无法为你留下些什么,我想又只能跟你说抱歉了。 基隆的天空很美,即使跟高雄比起来,都在同一个台湾,但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当初我母亲死去时,我总是在想,人死后到底会去哪,我想这问题,我就快知道答案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依然是跟你同在一个台湾,当我看着月亮时,你是否也看着跟我一样的呢? 我就要离开了,但是我不能跟你说再见,因为我很清楚,我们以后不会再见了,对我来说,离开代表的是,唯有离去之后,才能再开始,所以当我离去之后,你就可以再开始了,对你来说,这才是最好的。 我请阿政帮我取来纸笔,也请他帮我保守这秘密,所以请别责怪他,好吗?如果人死后真的会在另个世界,那我希望当我死去之后,你别为我哭泣。 因为我都在。 只要有心,我的灵魂始终都在的。 你说,高雄跟基隆相隔了三百七十公里,这当中还有八个县市,所以我希望,在我死后,请把我火化,洒在基隆的海上,或者找个地方把我埋起来,因为我想跟你距离更近一点。 最后我想说的,也是我从来没机会对你说的。 我爱你。 by思沁1/23 离开的意思所表示的,正因为你的离去,我才会无法开始阿。 小沁阿。 *我再也无法开始,因为你的离去。* 29 我如她所愿,将她火化了,之后带着她的骨灰洒向基隆外海,当我看着她的粉末随着风散佈在海中,然后消逝,这当中其实我是难过的,但我却哭不出来。 说起来很讽刺,高雄人的她,最后却是异死他乡,但对她来说,也许这才是好的,因为我无权替她做决定,也无法做些什么,因为当人死去时,不管做什么都没用了,你该的并不是你想做什么,而是你能做什么。 我可以的,就只有遵照她的遗愿而已。 我写了封信,寄到她的美浓老家,寄给一个叫做「她父亲」的人,纵使小沁生前跟他有多大的过节,人一但死了,也都该放下了,身为父亲的他,有权知道自己女儿的状况,不论他是好是坏。 峰哥问我之后的打算,我只是摇了下头。 「你觉得呢?」我叹息着。 「有时候,没有选择,也是种选择,你知道吗?」他说。 「如果我的选择,就是无法选择,那我还能怎样?」 「如果眼前只有一条你以为会是死胡同的路时,那么你能做的,就只有走下去了。」 「死胡同阿……」对于他的话,我始终不解。 「绝处逢生,柳暗花明又一村。」 「你该去中文系的,念财务管理对你来说,太浪费了。」我说。 「只可惜,我的村,依然是暗的。」 「恩?」 「说真的,我已经没在学校见过她了。」 「小郁?」 「恩……」 「中山感觉起来不大,但身为同校的我跟她,却怎样都遇不到。」 「……」 「佛家说,一切随缘,我的缘也许到毕业都寻不着了。」 如果每个人一生的缘分都是注定的话,峰哥遇到小郁,是否用掉了一次,而也是最后一次;小沁遇到我,又是否第一次,却也是最后一次了。 如果没有遇到我,也许小沁就不会认识我,也不会跟我在一起,没有跟我在一起,就不会跟我回基隆,或许现在的她还好好的,又如果峰哥没有遇到小郁呢? 是否他就不会难过? 「不,我还是会难过。」 「因为我的人生没有如果,而我遇见她,也失去她,所以我会难过。」 「当我在想如果时,表示,我已经后悔了。」他说。 「如果阿,如果我不会去想这么多的如果,我想就不会有这么多遗憾了。」 寒假还没过完,我便打算离开基隆,回去高雄了,记得当时跟我回基隆的,本来是峰哥,后来我留了下来,之后我和她一起,而这次,我身边的人一样是峰哥,但我不打算留下来,但跟我一起的,却不是她了。 三百七十公里的距离,从基隆到高雄的交距,看似不远,却又很远,它可以是我走过当中有她的一段路,却也是我走过的路中,没有她的一段路。 峰哥跟我先行回到高雄,我则回到老爹,背着她的吉他,还有她的记忆。 当优娜姐问我为何小沁没有跟我回来时,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跟她要了一根烟抽。 「我记得你以前不抽烟的。」对于我的举动,她很不解。 「人存在的是以前,但现在的以前却不存在了。」 当我点起菸抽起时,我很难过的咳了一下,对于从没抽过菸的我而言,这是一定的。 「如果难过,就别抽了。」 「抽与不抽,无法决定我的难过存在于否,既然如此,还是抽吧。」我又猛力的抽了一下,之后换来更剧烈的咳嗽。 「到底怎么了?」 「她离开了……」 我将在基隆的一切都跟她说,之后跑到高雄的城市光廊的露天咖啡馆,由于是晚上,台上正有歌手在表演,底下的观眾也都此起彼落的欢呼着,记得这里是我当初第一次遇到的地方,当时的我就好像底下的观眾,而她是在台上耀眼的主唱,只是这一切都变了。 「呦,你好久没来了呢。」咖啡馆的老闆一眼便认出我,过来跟我打声招呼。 「今天怎有空过来阿。」他问。 「如果不介意的话,等会让我上台吧。」我指了后面背的吉他。 「这好,我去帮你安排一下。」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也许是想藉此去看到当初小沁所看到的吧,就像当初在台上的她,和台下的我一样,而这次,换我在台上。 只是,台下却没有你了。 我卸下了吉他,缓步的走向舞台,之后走向中间,我取出底下的导线插上吉他,轻轻的拨了下弦,毫无意识的开始弹了歌。 一首是阿杜的「天黑」,和黄品源的「你怎么捨得我难过」。 没有任何音乐陪衬,只有我吉他的拨动和清亮的嗓音,当我天黑弹完之后,我才发觉底下的观眾越来越多。 老闆向我做了个眼神,从他眼神看来,似乎对此感到意外,包含我。 随着最后一首「你怎么我难过」时,我突然想起在医院的情形,手中的吉他渐渐变慢,到最后变成一首缓慢的版本,在我弹完时,台下爆以的热烈掌声,着时让我感到意外。 「想不到,你弹歌这么有感觉。」老闆说。 「我也只会这两首而已。」我说。 「那就回去再练吧。」 我收拾着吉他背起,一样是缓步的走下台,从热闹中逐渐散去,回到宿舍。 从那之后,有好段时间,我只要有时间就会到这里表演,学会的歌越来越多,只不过,当我学了越多,我的感觉却越沉重。 不管是好是坏,向来都是我一个人去完成,因为她,不在了。 当其他人向我问起小沁的事情时,我始终是沉默的,这时候优娜姐总会出来帮我解围,我其实不懂她的用意,只是这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 「有时候没有选择,也是种选择。」我突然想起了峰哥的话。 或许对我来说,现在这样,就是我的「没有选择」吧,没有多久时间,我便在城市光廊累积了不小名气,只要是我上台表演的场,底下一定是挤满了人,其实我是该高兴的,只是我却感到很深的落寞。 一种很失落的寂寞。 底下观眾什么人都有,有来自四面八方不同领域,其中不乏唱片公司的,这些唱片公司的,总在我表演结束之后,便过来跟我寒暄,然后跟我说了一堆屁话。 话是他们讲的,而屁话是峰哥说的。 「说穿了,还不是看到你的名气。」他说。 「公司不都是这样,不然怎么赚钱。」 「那你想吗?」 「这,我不知道。」 「那就是不想了。」 「也许吧。」 自从小沁离开之后,吉他对我而言,只是变成一种追随她的模式,除此之外,我没有去想太多。 我一如往常的在城市光廊表演,当我弹完时,突然来了一个人,一个年约五十几岁的中年男子,由于来看表演的,多半都是年轻人,所以他的存在便显得特别突兀。 「你是王昱?」 「恩,请问你是?」 「想不到你连中年族群都征服了。」峰哥在旁起鬨着。 「你就是那个在基隆的王昱?」他又问了一次。 「你怎么知道?」 「干!」当他说起基隆时,我察觉到他脸上表情的不对劲,还没看的清楚时,他便一拳打了过来。 突如而来的拳头让我不及反应,我一个不稳跌坐在地上,当他准备出第二拳时,这时换他倒在地上了。 出拳的人是峰哥。 很快的便引起了骚动,旁边的人都聚集过来看,但跟我比起来,他的比我更严重。 因为峰哥出手向来不手软的。 「干,是怎样。」我擦了下嘴角的血说道。 「这是啥小?」说完他从外套取出一封信丢到地上,寄件人是我,当我看到那信时,我瞬间便知道他是谁了。 他是小沁的老爸。 那个叫做「父亲」的人。 *我已经没有选择,因为我无法选择。* 30 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但我却能理解他之所以揍我一拳的原因。 因为,我害死了他女儿。 咖啡厅老闆很快的便找了许多人将他围住,我向他点了个头,希望可以就此打住,之后我背起吉他,准备离去。 我没有太多心思去想为什么,那个叫做「父亲」的人,对于小沁而言,我想是陌生,且可恨的,若不是他,小沁的母亲也不会离去,至少生前她是这么跟我说的。 「还活着吧?」峰哥过来说道。 「当然。」 关于那天,他到底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并不是因为人群太吵而听不到,而是我的心里容不下任何声音。 因为峰哥的一拳,让他爬不起来,只能在地上叫嚣,但不重要了。 他并不是我的谁,就算他是我的谁好了,如果这个叫做「父亲」的傢伙,做出伤害母亲的事情,我想我会像峰哥一样,毫不犹豫的赏他一拳。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没去咖啡馆了,也不再进行任何表演,也不再碰吉他了。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而已。 就好像当初没有碰过吉他,没有接触音乐,没有在这咖啡馆发生过一样。 但她的死去,却是不变的事实。 我永远无法改变的现实。 「那次事件之后,都已经两年了。」吧台的una姐说道。 杯中的啤酒早已见底,残存的,只剩下泡沫而已,手中的大卫度夫也快烧到尽头,但我却忘了这是第几根菸了。 「我的过去,就好像这杯啤酒一样,即使已经过了两年,即使我已经喝尽了啤酒,但那泡沫却会残留下来;而记忆就好比我手中的大卫度夫,当我点燃一根抽起时,看似重新开始,但我却是不断在死胡同里游走。」 「死胡同?」杜诗语不解的晃了下头。 「一根菸点起时,它就像是重新拥有生命一样,但随着时间的逝去,这菸,却会越烧越短,就好像我走的路,我以为是条我想的路,当我花了些时间去走时,我才发觉,这是条只有尽头的死胡同,到后来,我的菸也只剩下菸蒂而已。」 「我可以花整晚的时间,去说我的过去,但我的过去,不管我花了几个晚上,却都回不去。」 「因为过去,真的就过去了。」una姐说。 「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吧。」我抖了下手中的菸。 「我不懂,为什么你会跟我说这些?」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 「如果事情都能找到原因,我想世人就不会有这么多痛苦了。」我说。 「所以说,你是痛苦的?」 「曾经是,现在也许是,但未来绝对不是。」 「你就这么有把握?」 「这是它告诉我的。」我伸手摸了下旁边的吉他。 「这是她留下给我唯一的东西,在她父亲出现那晚,我便决定以后不再碰吉他了,曾经我是这样想的。但时间久了,我却不再这么认为。」 「想通了?」 「她的死,儼然是过去,我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还活着,我想,她如果活着,也不会想见到这样的我吧。」 「过去的她是过去,现在的我是现在,也是未来,当我想弹吉他时,我就会觉得,她是存在的。」 「存在?」 「她在这里。」我用手指了心脏方向。 「死去也好,消逝也好,只要有心,都是存在的。」旁边的黑衣男子突然说道。 「看来你醉了喔。」我说。 「酒即使下肚,却不过是过客,若无法在我体内归足,那么喝再多,都是不会醉的。」 「干,明明是念财务的,屁话一大堆。」 「财务?」一旁的杜诗语充满疑惑。 「怎么,刚刚他说的故事中,你对我应该不陌生吧。」 「你是阿政?」 「错,是峰哥。」他说。 「最帅气的那一个。」 「是最畜生的那个。」我连忙补了一句。 「既然你们都认识,为什么刚刚进来时,你们却没有说一句话?」 「因为,这样比较有感觉。」 「感觉?」 「其实是跟他相认,我觉得很丢脸,我不知道该怎样介绍他才好。」 「难道你要我说,『这是我朋友,他叫张义峰,是一个畜生。』,这样的话吗?」 「你一定要这样说吗?」 「那不然就是,『这是畜生,我的朋友,名字叫张义峰吗?』,这样如何呢?」 「……」 「还是说……」 「够了喔!」我话还没说完便被他打断。 「看来,你真的是峰哥。」她说。 「对吧,就跟我说的一样畜生。」 我把剩下一点馀烬的大卫度夫捻熄,起来拍了身体,看了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你要走了?」她说。 「是阿,的确是要走了,因为我突然想去一个地方。」 「地方?」 「去,我们来的那地方。」 「城市光廊。」 我向una姐点个头,给峰哥一个中指,到外面发动我的野狼,准备载她回去。 野狼踩着二档,之后进到四档,转了好几个巷子,很快便骑到鼓山区,之后直接转到五福四路,大立百货,最后是五福三路的城市光廊。 凌晨的高雄街头,跟傍晚比起车辆显的零星许多,车子来来又去去,不断的呼啸而过,这城市的步调似乎总是如此匆忙。 「到了。」 我将她载回城市光廊,又陪她走了一段路,回到本来相遇的诚品书局,而我则回到我本来的地方。 城市光廊。 「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她说。 「会的。」 只要有心,我们还会再见的。 *只要有心,我们都会再见的。* 31 我循着一个我不知道的过程在人生走着,走到一间诚品,然后遇见他,还有他的她,那个他过去的她。 他就像是颗耀眼的星辰一样,在黑暗中闪烁着,不管是在诚品背吉他的他、还是露天咖啡馆喝着caramelmacchiatto的他,或者在老爹点着大卫度夫的他,之所以耀眼,在于在黑暗中只有他的光亮,却也因为如此,我看到很深的孤独。 因为黑暗中,只有他耀眼的闪烁着,他能照亮别人,自己却因为太过耀眼的光而看不到自己。 但我因为他的她,而想起一个,曾经允诺我一生的他,最后变成一个劈腿跟其他女人跑掉的他。 回到住处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这样的情形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以后又会发生多少次,像这样子的一个人。 手机有五通未接来电,全部都是经理打的,我没有想打回去的念头,对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私人就是私人,尤其是他,在公司,他是我的上司,一个掛着「经理」牌子的人,一但下了班,离开这公司,他什么都不是。 他什么都不是,就连朋友都算不上。 我给自己一杯热茶,喝了之后,躺在沙发上想了很久,我很清楚我想的不是别人,而是在老爹pub的那个他。 但我却更清楚,天亮之后,我又会变成原本的那个杜诗语,一直以来,我只有在诚品时,我才觉得那才是我想要的我,不是什么该死的建筑公司小职员,更不是每天要看主管脸色的人,我,就是我。 你阿,我阿,一样都是我,但为什么我却摸不清也寻不着呢? 在我早上回到公司时,我便察觉到有股不寻常的气氛,会发生这样的情形,我可以想成三种原因。 第一是我,当我看到桌上的早餐和鲜花时,我就该有准备,被主管洗脸了。 第二还是我,因为公司的建筑图都是我和小芸负责,如果不是我画错,那就是小芸误差,当然这种情形是很少出现的,因为小芸是留美高材生,虽然没有人敢保证留美硕士就不会出错,但我却清楚,只要有问题,绝对是在我身上。 而这第三,当然又是我了,基本上这个第三跟第一差不了多远,因为都跟主管跟经理有关,但这跟公司没关係,纯粹是个人恩怨,很简单的,经理想上我,但我不赏他脸,主管想被经理上,但经理又不赏脸,所以不赏经理脸的我,自然就会被不被经理赏脸的主管招怨。 我很清楚只要是在团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是很正常的,即使我不想承认,但我却必须去承认,很讽刺的,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成要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但随着年龄增长,你学的越多,看的越多,感受越多,你的和睦相处可能在国小,甚至国中就死了,而相亲相爱也许早坠落,成了各怀鬼胎。 相亲相爱谁能做到? 就算一个团体五十人当中都是孔子,我想也不可能,但我现在这团体当中没有一人是孔子,所以更不可能做到。 毫无意外的,这三点当中被我猜中了两点,但我却没有任何喜悦,如果是猜中乐透号码,也许我会比较爽,但现在,我猜中的代价就是被叫去主管室。 他妈的主管不管怎样看都只能用他妈的来形容,对她而言,我想到的只有他妈的而已。 「身价不错麻,总是有人送早餐给你。」她说。 「那跟我没关係。」我说。 「那早餐跟花在谁桌上?」 「我。」 「那桌子上的掛牌是不是你杜诗语的名字?」 「是。」 「那这样跟你没关係吗?」 「那这样假设今天有人被杀了,我把某人的东西放到死者附近,那么我能不能说这个人是被某人杀的。」 「你还会顶嘴?」 「不,我只是觉得,人该就事论事而已。」也许是昨天太晚睡的关係,我的火气也很大。 「所以你认为我没就事论事囉?」 「我只是举例而已。」 「你都会举例了,那不就是表示你是在数落我囉?」 「如果主管是这样想的话,那我也没办法。」 「我还需要你来说教吗?」 「……」 「你行,你厉害,现在居然会跟我反驳了,你嫌工作太轻松是不是?」说完后她将桌上一叠没有完成的建筑图往我身上砸。 「……」 「限你在今天之内把图生出来给我,下班时,我要东西出现在我桌上。」 「你是个聪明人,相信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如果你还想待在这间公司的话。」她丢下最后一句话后便后扬长而去。 他妈的。 我拿着一叠还没完成的设计图丢到桌上,其实这种情形我已经见怪不怪,正确来说,应该是习惯了。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循环,一但成癮了,就再也戒不掉,但我的习惯却是我想戒也不能戒,只要我还在公司的一天,或者主管还在公司的一天。 通常这时候小芸都会过来帮忙,但现在的我却不想,但我更不想完成桌上的这些图,就算今天我完成了,我想他妈的主管还是会在生出来,就这样不断的,不停的,永远也没完。 「这真的,是我要的吗?」当我望着桌上我的名牌时,我的脑中又浮现了这个问题。 如果还可以,我是否能在选择一次,那怕只有一次也好,我都想做回当初大学毕业,怀抱梦想的那个杜诗语。 「如果我走了之后,那么她会怎么样?」这是曾经我问过小芸的问题。 「你走了之后,我并不会怎样,而是你离开之后,是否就是你想的那样,如果是,那么你的选择是对的,若不是,不管你到哪里,那样的你,都不会是你。公司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有所损失,想踩着你前进的人多的是,因为说穿了,你不过是个小职员而已,可有可无,重点是你可以想有什么改变。」对于我的问题她总是能够精闢深入的回答。 「我想要,找回当初的那个我吧。」一个声音在我心底环绕着。 我关掉桌上的电脑萤幕,把建筑图移到旁边,从桌子架上取出一本之前买的书,市川拓司的〈现在很想见你〉,记得这是好几年前买的一本书,也是之前在诚品遇到王昱时他拿起的那本,书的内容并不算是爱情小说,是一个家庭的父子对于死去妻子的思念之情,而让妻子穿越时空,让彼此在见一次面。如果不是因为这本书,我想我不会去念日文系,即使我现在的工作是建筑,又如果我没在诚品遇到拿着这本书的王昱,我想我跟他之间更不可能认识。 「今天的你,似乎很不一样喔?」看着我拿着书发呆的小芸说道。 「如果人生能重来,你想做什么?」我说。 「这我没有想过,不过我想做的事情应该很多吧。」 「我没有想过做什么,因为我的人生无法重来,但我想,我可以去成就。」 「成就?」 「成就过去的我,所没能做到的。」 「?」 「我不干了!」我将脖子上的名牌取下丢到桌上。 「你是认真的?」 「这次的我,是认真的,如果你想留我的话,就算了。」我说。 公司同事看到我的行为,开始议论纷纷,只是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对于一个要离开的人来说,既然要走了,那么就无所谓了。 「你不后悔吗?」 「既然要做,那么就不要后悔;如果后悔,就不要做。」我很坚定的说。 「现在的你,不太像我认识的那个杜诗语。」 「因为以前的那个已经死了,现在你看到的,又活过来了。」 而现在活过来的我,最想去一个地方和做一件事情。 就是去老爹好好的喝一杯酒。 *我想去做,因为不后悔。* 32 *当音乐悄然停止,手中的吉他没了声音,我才发觉这首歌,演的竟是我自己。 从前奏到副歌,起承到尾音,当指尖在弦间飘移,我放空了思绪,只想在意人群。 如果说是注定,我想我这一生应该失去你;如果这是缘分,也许你是该走进我生命。 我不会是最好的演奏者,而你最适合当我的倾听。 当人潮散去,夜幕垂漓,当我走了三百七十公里的尽头,是否会有一个你。* 我离开的事情很快的便在公司引起不小骚动,其中最关心的会有两个人。 一个是主管,一个是经理。 公司并不会因为我的离去而有所损失,说到底我本来就不是这领域的人,就这样走了,对我,和对大家都好,当然其中最爽的,我想就是主管。 但我想就算没有我,经理也不会是她的。 如果我是经理的话。 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辞呈递到经理室,想当初我也是因为他而进来的,而如今要走了也要经由他。 「为什么想要离开?」经理问道。 「我想,我不适合在这里了。」我说。 「是钱不够吗?还是薪水太少,你要多少我都可以给你。」说完他从抽屉拿出一本人事薪资表。 「这跟钱没关係。」 「那跟什么有关係?」 「那是我自己的问题。」 「你就这样走了,那公司怎么办?」 「能力比我强的人多的是,公司不会因为我的离去而有所损失。」 「说真的,你要不要在考虑看看,我想你也清楚,以你日文系的人来说,薪水要领这么多,除了我这之外,哪里还能找到。」 「更何况。」 「如果你愿意跟我一起的话,那钱就更不用说了。」他刻意放轻音量说道。 「我不是那种人。」 「你该知道,公司里想跟我发生关係的人多的是。」 「那你也该知道,公司里不想跟你有任何关係的人也多的是。」 「你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要离开,不干了。」说完我把辞呈丢到桌上,便开门离去。 「你会后悔的!」他在后面说道。 「如果后悔,就不会做了。」当我说出这话时,我才发觉,当初的那个自己似乎已经回来了。 我很迅速的就将东西整理好,离开之前没带走什么,除了自己的一些杂物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本,市川拓司的《现在很想见你》。 主管过来跟我跟我说了一堆屁话,上一刻她还可以气焰跋扈的跟我叫嚣宣示,下一秒却又因为我的离去而低头挽留。 当然低头是表面,挽留更是假的。 那演技之精湛,足以问鼎最佳女主角。 最后她说了什么我并没有听的很清楚,我离开前则是给了小芸一张纸条,上面是老爹的住址和营业时间。 「晚上,来这喝一杯吧。」我说。 「我怎么都不知道有这间pub。」 「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呢。」 「?」 「至少那是个,我去过一次之后,就能让我找回自己的地方。」 「喔~」她的语气刻意上扬,给了我一个微笑。 我带了很极简的东西走出公司,说不怀念是骗人的,毕竟这里也待了三年,以人的一生来说,三年是个很令人在意的数字,当你想像把三十六个月或者换算成一千零九十五天时,那感觉就更深刻了。 三年可以做很多事情,也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三年内我的他离我而去;而他的她也离他而去,在这三年时间。 我离开的时候,还不到下午,看了下手錶也不过是一点多,我骑着红色小cuxi在高雄市游走,突然间我却想不到要去哪,但现在的我却想要这样毫无目标的不断游走。 后来我直接骑到五福三路上的诚品,这还是第一次我在这时候到这边,中午的诚品人潮并不多,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更是刚好。 我很熟悉的推开大门,走到一座书架上,这是诚品书局当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地方,架上摆满了国内外不同的小说,向这样拿起一本,找个角落坐下,就这么坐上整天也没关係,对我来说,这就是全部了。 架上市川拓司的书依旧醒目,除了他之外还有村上春树的一些书籍,但现在的我还不打算坐下来,只是想从书堆中盲目的寻找,一本又一本的,那是种很特别的感受。 你永远不知道这些书当中写了些什么,最先吸引你的通常是书名,或者经人介绍,但就算是排行榜的书,也许你看完前言,就想放下了,又或者你无意间去翻到一本不醒目的书,你就这样一看而无法自拔,直到你把书看完为止。 而当你把书看完时,也许你对里面的内容已经很熟了,过段时间之后,你又回来翻开这本书,也许又有不一样的感受。 即使是一条你走过不下百次的道路或街道,但你每次所经过的感觉都会不同,也许是人,或者事,甚至是物。 我从包包拿出手机转为关机,关机之前的萤幕显示许多未接来电,都是出自一个人,这通电话即使我没有储存,我也知道是谁,光看开头就知道了。 那个他妈的经理。 我打算在多绕一下诚品,之后在找个地方坐下,在我走到文具区时,我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在我还没过去时,他便先认出我来。 即使那天他穿着黑色衣服,在灯光中更加朦胧,但我还是认的出来。 他是峰哥。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他说。 「我知道你见过我,因为我也见过你。」 「但我好像不知道你是我在哪见过的你。」 「你说了两个好像,所以表示你不知道我。」 「因为我好像……」 「好像快掛了。」在他还没说完时,一个熟悉的人也出现了。 「嗨!」他说。 「为什么你会在这,不用上课吗?」 「没办法,因为他蹺课,身为朋友的我,只好捨命陪君子了。」峰哥说。 「所以真的是翘课囉。」 「不,其实是峰哥翘课,我怕他在他在外面无聊,只好陪他了。」 「翘课总是有很多理由可说。」 「你不也是,翘班吗?」 「都没工作了,何来翘班之说。」 「你被辞了?」 「恩。」我点头称是。 「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刚刚而已。」 「……」 「而且你说错了一点,不是我被辞,是老闆被我辞。」 「?」 「因为某些原因,所以不干了!」我刻意强调语气。 「为什么?」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陪我喝杯酒吧。」我说。 「我想知道,但我更想陪你喝酒。」峰哥说。 「什么时候?」 「就现在吧。」 「现在?」我指了下手錶的时间。 「una姐会很乐意的,今天我们帮她提早开门做生意。」他说。 *如果缘分是注定,谁会走进谁的生命。* 33 我又再次来到这里,一个叫做老爹的地方,循着一样的五福四路,直线往鼓山区,然后转了好几个巷子。 虽然只是第二次到这地方,我却没有任何生疏的感觉,差别只在于,这是我第一次在白天到pub。 白天的老爹大门深锁,夜晚的灯火朦胧,现在则看不见一丝生机,就在我想打道回府时,只见峰哥拿出一把钥匙,然后打开,之后招待我进去。 「为什么你会有钥匙?」我问。 「因为我是峰哥。」 「你是谁跟门会不会开有何关係?」 「有,因为只有他会干这种事情,偷偷打一把钥匙,趁着白天没人时好进来偷酒喝。」旁边的王昱也说道。 「干,真不愧是我朋友。」峰哥说。 「你们真的?」就在我还没说完时,一辆蓝色小货车开进来到我们旁边,车上是老爹的主人。 una姐。 「其实是我给他钥匙的。」una姐说。 跟那晚抽着菸的她比起来,现在的una姐就像是另外一个人,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女生开着货车,她穿着一件黑色的上衣和长裤,显的有点凌乱,或者邋遢,很难想见晚上的她会变成一个吧台正妹。 「这家店只有我一个人撑着,如果没有几个男人来帮我,也许早就倒了。」她说。 「你是说,这家店都是你在经营的?」我疑惑着。 「本来是两个人的,后来因为一些原因,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 「恩?」 「喝完酒之后,在慢慢说吧。」说完她指着车上的货要峰哥搬下来。 推开老爹的大门,感觉就跟那晚一样,只是总觉得好像少了些什么。 「店内什么没有,酒最多,想喝什么就说吧。」 「有什么适合的酒吗?」我问。 「适合人的,不是酒,你该说,能适合酒的会是什么人。」una姐说道。 「?」我摇了下头充满疑惑。 「每杯酒都有它独特的含意,和浓度,不管是龙舌蓝或伏特加,我调完的每杯酒都有适合它的人。」 「我还是不懂。」 「还记得吗,pinklady。」峰哥说。 「恩,我记得这是我第一次到这边,我指着墙上的琴酒时,你跟我说的话。」 「一杯好的调酒并不在于多精准的比例去合成的味道,而是在于那酒给人的感觉。」 「红粉佳人阿。」说完时,他叹了一口气。 「红粉佳人并不适合我,因为我是一个人,但我每次来时,我却还是点了。」 「为什么?」 「因为我需要红粉佳人,所以它需要我,当我一饮而尽滑落喉咙时,我心里会觉得好过一点。」 「你到底?」 「没事,他只是想起一个人而已。」王昱说。 我给自己一杯啤酒,毕竟大白天的喝高浓度的调酒感觉不太合适,之后环绕着店内的四周,我才发现白天的老爹给人一种很深的孤独。 会来这里喝酒的,都不会是你认识的人,但目的都是差不多的,有人来这找感觉,有人来这排遣寂寞,随着酒精下肚,和几根菸的燻然,让人麻痺了心,也许只有一个晚上的短暂,但却是许多人追求和想要的。 在我跟他们简单说出我在公司的事情后,当他们问我之后打算时,我只是摇了下头,给了一个很勉强的微笑。 「做什么都可以,起码你要对的起自己。」una姐说。 「也许,会先休息一阵再说吧。」我耸了下肩。 「至少现在的我,我觉得才是我自己。」我说。 「那你们呢?之后有什么打算?」 「如果找不到好工作,就是回基隆吧。」峰哥说。 「基隆?」 「继承家业囉。」 「那你呢?」我将目光移向王昱。 「跟他差不多吧。」 「这样阿。」我有点落寞。 「你还是可以到基隆来找我阿。」他说。 「是这样没错,可到底还是有段距离,不是吗?」 「如果说,有人希望我留下的话,那又另当别论了。」 「恩?」 「那就要看是谁希望谁留下,谁又能为谁留下囉。」una姐说。 「自从小沁离开之后,我还是第一次看他带女生来这边。」她又接着说道。 「看来他对你很在意呢。」 「我?」听她说完后我有点脸红。 在旁边的王昱则是点了一根菸,峰哥也喝了一口啤酒,突然间两个人都不说话,若有所思的。 「他们怎么了?」我将目光指向他们跟una姐问道。 「应该是,在沉思吧。」 「沉思?」 「他们两个经常这样,一个抽菸一个喝酒,然后什么都不说话的待上整晚。」 「那……」 「没事的,他们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而已。」 「一个是曾经爱过却失去的人,另一个则是无法爱过就面临消失的人,前者跟后者之间,你知道差别在哪吗?」una姐说。 「?」我又晃了下头。 「王昱曾经爱过,而且是彼此爱过,但最后却得失去,如果说人生的生老死别,喜怒哀乐,我想现在的他应该是最有感触的,而阿峰阿,他爱的是一个不爱她的人,在还没得到她的爱之前,她就消失了。」 「消失?」 「小沁的死去是离去,到另外一个世界,而阿峰的她则是选择逃避。」 「一个人要消失在这世界上是很简单的,只要有心。」说完她从口袋中取出一根细长的菸点上。 「当两个寂寞的人相处在一起,只会让人更加寂寞而已,因为黑暗中即使多了黑暗,也始终是黑暗,并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唯有光线破晓照入时,这片黑才会有所变化。」 这话听来让我心里似乎想起了什么,我的心中突然觉得有什么被打开然后被抽出了什么东西一样。 如果寂寞的他,而我也是寂寞的,那我跟他一起,是否会更加寂寞? una姐说的话他们也都有听到,却没有做任何回应,一样是自顾的喝酒和抽菸。 「在我看来,他的光也许出现了。」 「光?」我看了下她,然而她却给我一个很奇怪的微笑。 「在小沁离开之后,我跟他做了个约定。」 「约定?」 「正确来说是允诺,我给他的允诺。」 「如果哪天当他可以释怀,找到生命中的另一个人时,那就带来我这边,我会用心的为她调一杯咖啡,一杯最独特的咖啡。」 「咖啡?可你这不是酒吧吗?」 「别看她这样,她以前可是学咖啡出身的,后来想不开跑来这边调酒,这一调就是好几年。」旁边的峰哥打破沉默说道。 「在给我杯啤酒吧。」他拿着空杯指向una姐。 「都已经是过去了,当初的我只是希望他可以走出阴霾,而给他这个允诺罢了。」 「una姐你到底……」 「到底是怎样的人,是吧。」在我还没说完时,她就知道我想的是什么。 「我只是一个,活在寂寞,却不想是寂寞的人。」她轻抽了一口菸,缓缓的吐出来。 「我还是不懂。」 「这家老爹,堆放着我的过去,曾经是我和我的男人所相处的地方,后来他死了。」 「死了?」 「他跟一个女人跑了,既然从我生命中离开了,那就当他死了吧,这样我会比较好过一点。」 「那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留在老爹?」 「因为我活在过去,我也不想走出过去,对现在的我来说,我是寂寞的,但这寂寞对我来说是必然,也是我选的,我在这里看过很多所谓寂寞的人,像我这样的到处都是,当他们花个几百块在我这买酒时,我是否也该有所回报,去排遣掉他们的寂寞呢?」 「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堆叠更多的寂寞,但起码我是有能力让别人少点寂寞的。」 「现在的你最想做的是什么呢?」他捻熄了手中的菸说道。 「我?」我晃了下头满是疑惑。 「我想,去看夕阳,你要去吗?」 「去哪看?」 「西子弯的落日。」 *我希望我不是寂寞的,你也亦然。* 34 从老爹到西子弯不用五分鐘的时候,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在中山大学的顶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像这样子坐着看夕阳,对我来说儼然成了种奢侈。 即使是生长在高雄的我,西子弯的景象都未必能静下心来去观赏,更别说是现在了。 我经常会有许多事情来当作藉口,有很多明天来当作理由,「等明天吧,明天会有时间的。」一个声音又在心里这样回绕着。然后今天又过了,明天又来了,等到明天时,同样的事情也许又发生了。「今天太忙了,还是等下次吧。」但我还有几个下次呢?下次真的会有时间吗? 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我心里很清楚,却不见得能去做。 以一年三百六五十天去算,一天有一次的日出和日落,但我能真正去体会的又有几次呢?一天又过了,然后今天又过了,那明天呢?还有几个明天呢? 我从来都不知道,忙碌居然是种如此恐怖的惯性,我更不知道,原来我以为的无数次明天,只是成就我忙碌的藉口和理由。 「说真的,我感谢你。」他说。 「恩?」我满是疑惑的看着他。 「谢谢你陪我到这里,一直以来,这地方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是我该感谢你才是,我今天才刚丢了工作,就能看到这么美的夕阳,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有那个刚失业的人还能像这样坐在这边看夕阳呢。」 「那么,你就当第一个吧。」他说。 「当我心情不好时,我就会跑过来这边看夕阳,一直到天黑,到夕阳看不见为止。」 「都一个人?」 「只有我一个人。」 「那峰哥呢?」 「他跟我是相同气味的人,所以不适合跟我一起在这地方,现在的他,也许在某处看着跟我一样的景色吧。」 「你指的气味是?」 「寂寞吧。」 「当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时,如果不是相互排解,那么就是更加寂寞。」 「所以你是后者?」 「也不是吧,只是这里该是我们各自的地方而已。」 「既然你会到这里,表示现在的你心情是不好的。」 「不,现在的我很高兴。」 「因为有你在我旁边。」当他说完时,我顿时红了脸不知道该怎样才好。 「我想,她也会很高兴的。」 「小沁?」 「当初我照着她的遗愿将她洒向基隆海,即使距离这边隔着三百七十公里的距离,但大海是相通的,不管我在哪,作什么,想什么,只要有海的地方,她都是存在的。」 「你到底……」 「别急。」说完他用手指了向嘴唇,示意着要我安静。 「好美阿」我忍不住的发出讚叹。 「那美的,向来都不是景,而是人。」他轻声的说,之后起身拍了下屁裤子。 「你刚说什么?」 「没有阿。」说完他用手指向心脏的地方。 当我们回去老爹时,只见una姐在吧台擦着杯子,却不见峰哥,然后我看见桌上有一堆很丰盛的菜。 「这是?」 「你难道看不出来这是菜吗?」una姐说。 「我知道阿,我意思是,这是谁煮的。」 「你说呢?」当我听到声音时,峰哥从后面走了进来,身上还披了件围裙。 「你……」 「我为什么会煮这个是吧。」 「他们家世代都是在卖虾仁羹的,如果没有两下子,又怎能在基隆的庙口夜市生存呢。」王昱说。 「这到底……」 「到底能不能吃,对吧。」心底的话被他说破,感觉有点心虚。 「如果会死,那么他早就死了,又怎会遇到你呢。」说完他将目光移向王昱。 我夹了一口菜吃在嘴里,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或顶级佳餚,但心中却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让我忍不住留下泪来。 「不会吧,好吃到哭了喔。」峰哥说。 「不,是难吃到哭出来才对。」王昱说。 「干,你一定要这样说吗?」 「干,我就想这样说,不是行吗?」 「干,这样算什么朋友!」 「干,就是朋友才会这样这样说的。」 「干,给我安静一点!」最后出声的是una姐,当他说完时,顿时变的很安静。 「抱歉。」两人同时说道。 「想不到,高雄居然会有这种地方。」老爹的门突然被推开,来了一个人。 「小芸。」我说。 「小芸?」在场的人都充满疑惑的看着她。 「她是我同事,小芸。」我连忙先帮她介绍。 「你该说,是前同事,小芸才对。」她说。 「顺带一提,她酒量很强,而且不输给男人喔。」 「哈,那她今晚该输了。」峰哥说。 「先来一打啤酒吧。」他喊了下吧台的una姐。 在小芸进来之后,店内也陆续有客人上门,老爹顿时变的热闹起来。 「也差不多该履行诺言了。」una姐说。 「诺言?」看了下时间是晚上十点多,店内的景象也越来越热闹。 只见她从吧台下面拿出一个虹吸式咖啡壶,从外面看来似乎已经很久没用了,但是外观却还保持的很乾净。 之后她又拿出一个酒精灯点上,放在小圆球的玻璃容器下。 「今晚,你有福了。」说完她拿出一包咖啡粉缓慢的倒进去。 「这可是从国外託朋友带回的珍稀品种,平常可是喝不到呢。」只见她慢慢的搅和着咖啡粉,之后倒入热水,眼神专注的叮着咖啡壶。 没多久时间,咖啡就煮好了,她将咖啡递到我的眼前,要我先尝一口。 「这是黑咖啡?」我问。 「恩,如你所见的,这是杯黑咖啡,但也是杯不同其他的黑咖啡。」 「恩?」 「一杯好的咖啡是不加任何滋味就能让人品嚐到真正的感觉的。」 「当你第一口喝时,从嘴唇到舌尖,之后喉咙,然后滑落食道到肚子时,这第一口是苦,第二口则是甘,这第三口麻,就要由你去品嚐了。」 「这咖啡会呼应的喝的人的心情,如果感觉对了,即使是不加任何奶精的黑咖啡,一样能让人回味无穷,然后回甘;相对的,如果感觉错了,就算你加在多去掩饰掉本身的苦涩,但你喝下时,那表面的甜味便马上在肚子里化开来,这时你的味蕾感受的就是苦涩。」 「那你觉得呢?」 「我想,是苦后转甘吧。」我慢慢的喝了一口说道。 「这杯,可是有名字的喔。」una姐说。 「名字?」 「最初的尽头。」峰哥说。 「尽头?」 「还没加任何的东西的咖啡就像是张白纸一样,随着不同的调味,奶精比例,或肉桂粉而產生不同的顏色和味道,当你不断品嚐之后,也许你会有所满足,或者无法得到满足,而想要找更好的,当你以为你找不到,以为到尽头时,其实只是又回到原点而已。」 「原点?」 「这世界是圆的,你走了一大段,不过只是绕了一大圈,不管是什么,都不存在所谓的终点或尽头,你只是随着一个结束,而產生另个开始而已。」 「生老病死,死后又生。」他说。 「干,你真不该去念财务管理的。」旁边的王昱说。 「你所谓的白纸又该是什么顏色呢?是热情的火红,或者深邃难解的黑,还是忧鬱的蓝,寂寞的灰呢?从无到有,草图、撰搞、成形、上色、到完成,也许你觉得你的纸张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去填补了,但是你却忽略了一个地方没有画到。」 「?」我满是疑惑的摇了下头。 「是这里。」他指了心脏的位置。 「唯有这里,是永远都填不满的。」 「但顏色却是你能选的。」 当他说完后,我才发觉不知道什么时候,小芸居然不省人事醉倒了。 「都说了,她今晚注定该输的。」他笑着说,然后我看到桌上满满的一堆啤酒空罐。 「你到底……」对于他的酒量让我感到惊讶。 「如果你见过他老爸之后,你就会觉得他的程度只是小儿科而已。」王昱说。 桌上的咖啡早被我喝完,只剩下一点残存的汁液,王昱则是在旁边点起一根菸抽着。 「我的诺言履行了,剩下的就是他了。」una姐耸了下肩,给了我一个微笑。 「有空吗?出去散步吧。」 「现在吗?」 「那就现在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若是张白纸,谁是决定顏色的样子。* 35 (完结篇) 他推开老爹的门走到外面,向我做了个眼神,示意要我跟上去。 当我随后跟上时,只见他靠在电线桿上一手插着口袋,一手则拿着打火机把玩,若有所思的样子。 「散步吗?」我问。 「就陪我走段路吧。」他说。 我们一路上很安静的走着,我跟彼此他并行,走了一小段之后又绕了回来,现在的他就好像当出我在诚品见到的样子,只是他没有背吉他,但我却一直想起他那时弹着吉他的样子。 「抱歉阿……」 「为什么跟我抱歉?」 「因为让你满足我这种无理的要求。」 「是指散步吗?」 「是阿。」他说完后从口袋拿出一根菸点上。 「不,其实我还满喜欢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说起来,是我该感谢你才是,先是带我去看夕阳,又请我吃饭,还有那杯咖啡,现在又陪我来散步,如果要说抱歉,那人也该是我才对。」 「这感觉,我不晓得已经遗忘多久了,即使像这样只是绕着相同的路在走,那感觉对我来说都是奢侈的。」 「也许你觉得很难相信,但对我来说就是这样,我每天总是有画不完的图,做不完的工作,如果说人生让我觉得有意义的,我想就是诚品吧。」 「诚品?」 「我很喜欢,诚品给我的感觉,应该是说,只有在诚品,我才觉得是活着的。」 「所以对你来说,有意义的就只有诚品?」说完后他又吐了一口菸。 「不尽然吧。」我说。 「我一直在想所谓的意义是什么,是有跡可循的,或者不违常理的,还是说,忠于自己的。」 「就拿我手中的菸来说吧,这包菸的名字叫做大卫度夫,一包要价65元,也许在不抽菸的人看来,我是花钱去买燃烧,燃烧金钱,也燃烧生命,但谁能定义这当中的价值或意义呢?」 「这很难说吧。」我摇了下头。 「当我痛苦时,这菸总是伴随着我;在我快乐时,这菸也始终伴随着我,也许只是抽了一口,在肺部绕阿绕的又吐了出来,当然我自己也很清楚,这是伤身的,但我无法去决定,这当中的价值,好坏。」 「如果当初不抽,我想就不会衍生这么多问题了。」我说。 「当人回想当初时,就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你后悔了?」 「如果后悔,就不会做了,因为我该做的,并不是去后悔过去,而是决定让自己在未来时,不再后悔过去。」 「过去?」 「过去的未来,就是现在。」 「而现在,我也不后悔。」 「恩?」 「曾经的我是甘于让尼古丁充斥灵魂,而今,我想没必要了。」说完时只见他深深的吸了一口,停了好久才吐出来。 「我的过去或思念,就像这根菸一样,我点了一把火去燃起,而后燃烧殆尽,每点一根,就烧一次,然后又是一次思念,但是不管我点了几根,依然无法回去过去,或让不自己不再思念,既然如此,就让它放弃燃烧吧。」 「所以你要放弃思念?」 「不,我只是学会用另个感觉去面对。」 「过去的思念不会被改变,因为过去的是歷史,这歷史不会被改写,既然如此,就去接受吧。」 「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它了。」他将手中还在点燃的菸一甩丢往旁边,连带着口袋的那包大卫度夫一起。 「那么你需要的是?」 「我需要的是,一个人。」 「人?」 「那人就是你。」他靠近轻轻的拥抱着我,但我没有闪躲,反倒是不自觉的留下泪来。 「我从来都不知道,当我失去她时,还能再遇到你,我更不知道,原来你就是最初的尽头。」 「最初的尽头?」突然间我想起刚在咖啡馆时,峰哥说的那些话。 「唯有这里,是永远也填不满的,相对的,它也不会只是空虚的。」他指着胸口说。 「曾经,我的灵魂也是满的,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它是完美的,但也因为那个人的离开,就像灵魂被抽空似的,我都不知道,我还不是我了。」听他说完后,我想起以前的那个男人,我摸着脖子,当初扯开项鍊留下的痕跡彷彿还在。 「这几年,我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又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这当中的改变之快,让我无法喘息,但现在……」 「你不会是一个人,也不会是两个人。」 「因为,你跟我之间,会是我们。」 「我们?」 「一种,不分你我的我们。」他看着我的眼神是如此的透彻,彷彿能看到他的心一样。 「你知道这条巷子吗?」他指着老爹旁边的小巷说。 「峰哥说,这是条永远无底巷。」 「无底巷?」 「峰哥以前执意的女孩,也和他来过这地方,走着一样的路,散着一样的步,可惜的是,他是他,而她也还是她,当那女孩离开这巷子时,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他不追吗?」我问。 「这并不是追不追的问题,而是心的感觉,如果她无心,即使强拉她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该走的,始终不会为你而留;该留的,就不会走。」 「所以你现在呢?」 「我不会走,因为我想留,我想为一个,能让我觉得值得的人去留。」 「也许你该知道,这价值并无法是平衡的。」 「既然做了,就有它的存在价值,与其现在不做,让以后去后悔,倒不如现在去做,以后才去后悔。」 「你不怕后悔?」 「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 「你……」 「当我第一次为你弹歌时,我就不曾后悔了。」 「声音都出去了,你就没有选择馀地,因为这是对听眾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说话的人是峰哥,他后面还背着喝醉的小芸。」 「你怎么?」 「我怎么会在这里,对吧。」 「你朋友醉成这样,难道你要我扛回宿舍吗?」他说。 「我相信你不会的。」 「不,其实他会,别看他这样,被他灌醉带回宿舍的女生可是多到数不清阿。」王昱说。 「真不愧是我朋友,这么清楚。」 「该不会你真的……」 「哈,真的要带的话,那人也不是我,而是他,至于要带回去的人麻,就看那人要不要跟他回去了。」他将目光移到我这里。 「你觉得呢?」他看着我说。 「那就看你诚意了。」在我说完时,他突然将我拥入怀里。 「这样的诚意,你觉得呢?」 他抱着我开始哼唱一首我从没听过的曲子,节奏不快,循序渐次的,那景象就好像当初的城市光廊,清亮的嗓音划破了小巷的寂静。 旁边的峰哥只是笑了笑然后离去,巷子只剩下我跟他而已。 我还来不及去写完这首歌,剩下的空白给谁记得, 没有太多时间能成就完整,那一年被记忆的我们。 很多时候总要去取捨,就当是应该的负责, 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责任,那是谁被遗忘的天真。 我没有足够的天分,几万分之一的可能, 如果我们之间向来不会是完整,剩下的灵魂还有几分。 要用多少时间才算走完所谓的一生,路的那头谁会是我的人。 如果等待是为了你的出现而铺陈,缘分不就是这样的过程。 我可以有几万分之一个可能,让天分给个几分, 灵魂所以应该完整,那该是你才能让我认真。 我无须信仰天分,只要有你就是我的神。 生命之所以能完整,那该是你才是填补我灵魂的那一分。 *等待是为了完整而去过程,过程是为了陈就那应该的缘分。* end 关于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写小说,我更没想过,我想去写的这部小说居然花了我半年的时间,在某些人看来,半年很长;也有某些人认为,这半年很短。 用半年的时间去写一部小说,从去年十一月底一直到今年五月,这半年当中发生的事情,而今看来就像是个二轮电影一样, 会不时轮番放送着,那些事情造成的意义,就放在我心里的一个小空间处,虽然不至于沾满灰尘,但我却很少去提起,因为都过去了,再提似乎没有什么意思。 半年内曾经发生,我的电脑因为中毒的关係把我的小说存档都吃光,而且一滴不剩的,虽然说只有几千个字,但那些字却让我感觉很想死,虽然我可以在重打一次,但是第二次打的跟第一次打的绝对不会一样,就好像一个你从小到大写了无数次的姓名,每次写的力道和外型也不会是一样的,也许第二次会写的比第一次还好,但又有几个第二次能像第一次是突然灵光乍现而顺着去写的呢? 小说后面的歌曲是我几个月前写的「捨得」,就如同歌词中提到关于灵魂的取捨,曾经有人问我关于灵魂所思念的重量,但结果却是无法衡量,因为你不知道该用什么单位去计算,又该用什么容器去装,当我走到尽头处时,那一头是否会有等待我的人,或者我等待的人呢? 再者是关于小说当中的女主角杜诗语,她是一个真实的人,现实中的她还也还存在着,整部小说所环绕的是她的过去,也许很多人会问说那些事情是真是假,对此,我不会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怎回答,我只能说,现实中的她跟小说有点不太一样,她是一个很厉害的职场女强人,而且能力不输男生。峰哥也是真实存在的,他的嘴砲当然也不在我话下,不过他没有念中山,应该说,他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唸书了,至于阿政跟龙爸,还有中山大学的那些乐团,则是由另一个现实的「他们」去呈现的,只是并无法完全同小说内容一样。 再者就是王昱和小沁,小沁的死,是很多人所无法接受的,至于她的存在于否,以及过去,我还是一样,这并不是我能解释的。在我写王昱时,那感觉就好像在写一个我认识很久,却又很陌生的人一样,我比谁都清楚他的性格,即使如此,却还是摸不透,那就像是,我所不解的另个我吧。小说中是真是假,在我以为,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看的人才是真实的,如果能够因为一部小说中的一段话,或者一个字而有所影响或感动,我想对于作者来说,这才是全部, 小说里的老爹和城市光廊,大立诚品以及基隆庙口夜市,都是我去过的地方,最让我着迷的是老爹,那是一间让人感到寂寞的店,老爹的主人是一个金发正妹,但不叫una。不过这家店并不在高雄,整间店如果要形容,那就是一间寂寞的人开给需要排遣寂寞的人的店,这家店很小,但是小的很有感觉,就算只是去喝个啤酒,都会让你沉醉在气氛里。 在一开始时,有人问为什么要取「三百七十公里」,就如同小说中提到的,这是个距离所衍生出来的故事,三百七十公里刚好是基隆到高雄,一个是台湾最北部,另个则是南区之都。距离始终是个被人不断讨论的问题,但讨论久了,你会发觉,这问题本身并不成立,因为那取决于人,如果无心,就算两人相隔一步之距,那感觉还是像阻挡台湾海峡一样,看不到彼此;但若有意,即使是相距南北赤道,人家牛郎织女都这么远了,赤道又算什么呢?但我们不是牛郎织女,我们能去改变的,就是心,对于你所以为的距离,到底是什么? 年龄,金钱、地位、身高,还是心? 在这一路写来的过程中,那感觉其实是不太好受的,当我开始接触别人的那块寂寞时,却也唤醒了自己内心的那块寂寞,如果说这是相同气味的共鸣,我想就是这样吧,写完这篇小说的当天,我一个人跑去台中流浪,花半天时间去散步,又花半天时间去逛勤美诚品,我从白天走到晚上,日中走到日落,当我去见证夕阳西下时,我心中的感觉却是无比复杂,当我走过人行道时,那纠结更是无法形容。 我跑到诚品旁的一家咖啡馆去坐,当服务生过来招呼我时,他问我「一位吗?」那当时我心中是很寂寞的,却不知道怎形容,后来我找了个位置坐下,那位置对面有一隻斗大的泰迪熊,很讽刺的,当我看到同是一个的泰迪熊时,我心里却有短暂释放。 最后,感谢所有看完这篇小说的人,对于一个写文章的人来说,读者永远都是最坚强的强心后盾,如果没有这些人,我想这路是很难走过来的。 bychy5月于勤美诚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