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钟馗》 序章 我是谁 201X年端午,位于秦岭中段的太乙山下,游人如织。 由于今年的端午节和周末连在一起,因此这一年的华夏人多享受到了一个难得的小长假。 钟魁一身休闲装扮,随着人群往山门前蠕动。 之所以说是蠕动,当然是因为游人实在太多,钟魁挤的一身臭汗。身为一位在京城小有名气的创业者,端午又恰逢他生日,他给自己放个假,却未料到太乙山这个名气相对小点的名胜地,也是如此的拥挤。 “游客朋友们,进了这个山门便是太乙山,咱们太乙山是道教圣地,今天正好是端午节,据说每逢农历五月五,五毒孽生,危害百姓,而钟馗是端午捉五毒的天师,我们太乙山是钟天师的家乡,待会去了钟馗庙,大伙一定要虔诚地拜一拜,不妨请些有关钟天师的辟邪圣物,另外钟天师是少有的全能神,要福得福要财得财,有求必应……” 前边一个团队的导游不压其烦地沿途介绍风景和文物,特别提到钟馗,大概是因为今天是端午吧。 子不语乱力怪神。 现代人往往表面上说这是迷信,骨子里却是将信将疑,君不见钟馗庙前的所谓辟邪圣物卖的挺火。 钟魁属于那种一毛不拔的游客。 轰隆隆,夏天的雷雨说来就来,刚才还是艳阳高照,这会就下起了倾盆大雨,不给山中近万游客有丝毫心里准备的时间。 一时间,游客大乱,纷纷寻找避雨的地方,沿途一些商贩看上去早有准备,纷纷拿出那一次性雨衣售卖,五十元一件,不买滚蛋。 下豪雨的时候,钟魁正好走到一家山中小客栈旁,寻思着今天在山门前排队耽搁了太多时间,好多景点还没来得及游玩,反正下不了山,不如干脆住下,明天接着游览。 这个决定很明智,因为后来蜂拥而来的游客将这小小客栈包圆了,以至于更多的游客找不到落脚处。 当晚的电视新闻重点报道了太乙山的旅游接待情况,对景区管理方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管理方赶紧整改,以免国庆长假出现更大的问题。 山中客栈实在无聊,晚上的时候,钟魁见雨停了,便关了电视走出了小客栈,沿着山道闲逛。 夜色深沉,除了听到潺潺溪水和小动物的吼叫声,远方的群山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空气倒是很清新很舒服。 蓦然,前方出现一座建筑群,黑漆漆的。大概是白天的豪雨摧毁了山里局部的供电系统,待走近了,钟魁发现自己又来到了钟馗庙前,几个工人正打着手电抢修。 白天就发现这座庙另外收门票,且票价不菲,钟魁不喜这种票中票的创收手段,白天就没进去。见抢修工人没注意,钟魁趁着夜色溜进了庙里。 主殿供奉着钟天师金身塑像,在暗夜里显的异常巍峨高大,也是钟魁胆子大,换个胆小的,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殿里,面对钟天师那铁面虬鬓的奇特相貌,恐怕会以为遇到了鬼,偏偏钟天师是捉鬼的专业户。 空旷的大殿,回响着钟魁自己的脚步声,钟魁恰似闲庭信步,毫无胆怯之意,甚至还在心中细细评价神像制作工艺的水平,不料脚尖踢在高高的门槛上,在他惊呼之中,以头撞地…… 一个月后,官方将钟魁列入失踪名单,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进入旅游景区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 黑暗中,钟魁悠悠地醒来。 头很痛,身体很是疲惫,就像是饮酒过量之后的感觉。钟魁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做不到,只听到外面雷声轰鸣,狂风急雨,身下躺着的地方很是潮湿,身体很冷。 每一次雷鸣之时,钟魁感觉那雷声就像在耳边响起,震的他耳鸣不已,就像有人在他耳边放炮。 然后,钟魁闻到了强烈的硝烟味。 钟魁心中觉得很是奇怪,又是剧烈的一阵头痛让他脑袋像要爆炸了一般,许多陌生的画面如老电影般纷至沓来,让他应接不暇,心力憔悴。 又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忽然他感觉有人在用脚踢自己,一个凶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小子,别装死了,赶紧起来,否则我白刀子扎进去,红刀子出来!” 紧接着有人将冰凉的雨水浇在钟魁脸上,钟魁打了个冷颤,忽然睁开了眼睛。一个壮硕的面孔凶悍的男子站在自己面前,手中把玩着一把匕首。 “你是谁?”钟魁茫然地问道,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坑道里,新鲜的泥土气息表明这个坑道是新挖的,一盏户外蓄电灯发出微弱的光,坑道的顶上盖着帐篷之类的,外面响着噼哩吧啦的落雨声。 “小子,装什么装,赶紧起来!”恶汉又踢了钟魁腹中一脚,几乎将钟魁的胃酸踢出来。 “我是谁?”钟魁心中震撼,脑海里多了海量的内容,那是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再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自己明明是一个21世纪的所谓成功人士,怎么成了一个20世纪90年代的12岁的少年人。 而且这个少年人也叫钟魁。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这个名字都会给自己给别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困扰。 第一章 钟魁 另一个位面的时空。 1992年端午节的上午,还在上课的钟魁向老师请假匆匆离开学校。 这所初级中学是丁官镇唯一的中学,只设初一至初三三个年级,每个年级有三个班,再加复读的三个班,全校在校学生大约八九百人。 因为学生大多数家里住的很远,丁官镇初级中学实行住宿制。正常情况下,每周六下午和周日学生才可以回家打打牙祭。 十二岁的钟魁是初二年级一班的学生,他相貌清秀,穿着一身洗的发白老式绿军夏装,脚上那双白色的回力牌帆布鞋在这个偏僻贫穷的小镇倒是略显高级,只是因为穿的狠了,右边大脚趾有脱颖而出的趋势。 和这个时代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钟魁同样缺乏足够的营养,因而显得身形像根竹竿。正是因为从小体弱多病,养父给他取名一个“魁”字,希望他能健健康康,身体魁梧。 不过这个名字在太乙县这个被认为是神话人物钟天师的故乡,不免为带来一些麻烦。 走出校门,穿过镇上破败的街道,钟魁闷着头往西直奔,满心焦急。 由不得他不焦急,他刚刚得知自己的养母从山上摔了下来,昏迷不醒。他家住在太乙村,位于华夏南北分界线秦岭中段的的太乙山下,东距丁官镇有三十里路,群山环绕,交通极为不便,当时并不通班车,出行全靠两条腿,通讯基本靠吼。 这一年的夏天闷热多雨,刚走出丁官镇,头顶上便响起了轰轰雷鸣声,紧接着便下起了滂沱大雨。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钟魁无奈,只好躲在山道边突起的一块巨崖下躲雨。 不管此时的他内心如何焦急,雨一直下着不停,仿佛有人故意从天上往下倒个不停。这一下,便下到了傍晚,山道仍不见一个行人。 钟魁被豪雨拦在了半道上,骑虎难下。 钟魁的生父生母都是下放的知青,那个年代的爱情,往往意味着悲剧。恢复高考的第二年,钟魁的生父考上了大学,据说是华夏最著名的大学,而他的母亲因为怀孕在身,只得暂时留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山村,不料意外早产,生下钟魁后便撒手人寰。 恰巧同村的钟守权李青夫妇结婚多年无子,便认养了钟魁,两口子待钟魁没得说,那真叫是疼爱。 钟魁心智早熟,自记事起他就从村人的闲言碎语中知道自己只是养子,但他仍然无比的尊敬自己的养父母,而对那位他至今素未谋面的生父,他心中只有怨恨。 一边等着雨停,一边想着心事,钟魁远远地瞧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艰难地开了过来。 雨小了些,这辆在整个丁官镇都少见的桑塔纳轿车在钟魁眼前停了下来,副驾驶的窗户被摇了下来,一个长相猥琐的中年人一边骂着一边冲着钟魁问道: “小兄弟,知道到太乙村怎么走?” “知道。”钟魁愣了下,“一直往前走,不过前面有好几个岔路口,千万别走错了。” “还有岔路口啊?这鬼地方鬼天气!”猥琐中年人一边骂着,一边回头看了一眼后排座上的人,“小兄弟,你给带个路吧?” 此话正中钟魁下怀,钟魁冒雨上了车。 后排座上只坐了一个人,那人年纪大约四十来岁,一身笔挺的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倒是挺文雅的,不过钟魁坐在他身边,只感到一丝阴冷的感觉。 “小兄弟,你是这边的人?”眼镜问道。 “我就是太乙村的!”钟魁大声说道,他还从未坐过小轿车,神情有些不自然,处处好奇,又不敢稍稍动弹,生怕弄坏什么,“大叔,你们是我们村哪家亲戚?” “噢!”眼镜笑了笑,“你只要带我们到了跟前,指给我们看就行。” 山路崎岖难行,坑坑洼洼,有时还会遇上不知从哪里飞来的大石头拦住去路,更不说有的地方宽度仅容这量桑塔纳勉强通过,如果对面哪怕是来辆驴车,就不知道是谁让谁了。 就是这样的山道,当年农业学大寨就不知耗费多少人力开凿,司机全神贯注,一声不吭,紧握方向盘,生怕一个不慎开进了深沟里。 钟魁此时才注意到那司机看上去颇为凶恶,右脸颊有一道明显的刀痕,不像是好人,另外两个称呼他为“老虎”。 眼镜和猥琐中年人有意无意地和钟魁搭话,很快,钟魁这个纯朴的山里孩子将自己的一切都坦白告诉了这两个人,就差告诉人家自己内裤的颜色了。 “听说你们村有座庙?”猥琐中年人突然问道。 “是啊,我们村对面山腰是有座钟馗庙,我以前常常去那里玩耍,可惜很早的时候就倒塌了。”钟魁道。 “什么时候倒塌的?”猥琐中年人追问。 “不知道,反正很久很久以前。不过……” “不过什么?” “听村里的老人讲,那座庙以前香火很旺,也很灵验,很早很早以前,有人晚上看到那庙里有位白头发神仙。不过,我爹说那是迷信!” 眼镜和猥琐中年人对视了一眼,笑道: “对,是迷信,世上哪有什么神仙!” 那猥琐中年人表情也变的轻松起来:“是啊,迷信要不得,现在讲究科学嘛。小兄弟,你要好好学习科学文化,将来做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猥琐中年人一本正经说的话,虽然跟老师说的一样,但钟魁总感觉哪里不对。 等桑塔纳艰难抵达太乙村的东头,那条简易的山路也到了尽头,那凶恶司机仿佛长舒了一口气。 此时已经快晚上九点钟,那雨却越下越大,电闪雷鸣,仿佛要将一年的雨全部下完。钟魁这时发现车灯早就熄灭了。 间歇的闪电照耀下,前方是一个被群山包围的山村,村子倒是不小,差不多百来户人家,一条因刚下过雨而暴涨的河,从大山深处流淌而出,从村西绕到了东头,然后消失在苍翠大山中。 河对岸的山腰上散布着残亘断壁,看模样当年这座建筑物规模不小,这便是钟魁口中的钟馗庙了。 猥琐中年人看了看车外的电闪雷鸣,雨这时又忽然大了,笑道: “金先生,真是天助我等!” 被称为金先生的眼镜道:“锦毛鼠,也许我们会白忙活一场。” 原来那猥琐中年人外号叫锦毛鼠,只见他头发枯黄,招风耳,尖下巴,果然是形象贴切。 连同那被金先生称作老虎的司机,三人在车里换上雨衣雨靴,金先生正要下车,锦毛鼠突然回头拽住了他的袖子。 金先生冷冷地看了锦毛鼠一眼:“我说话算数。我六你四!” “明人不说暗话,做我们这行的,都会留一手。”锦毛鼠嘴上说道,却松了手。 “好说!”金先生皱了皱眉头。 老虎突然指着还愣在车上的钟魁道:“这小子咋办?送他上路吧!” “不要节外生枝。”金先生道,“留着我还有用。” 老虎拔出了一把匕首指着钟魁,那匕首在闪电下发着寒光,威胁道: “小子,老实点,你要是喊出声来,就结果了你。” 就是最纯朴的山里孩子,此时也明白自己是遇上了坏人。钟魁胆怯地点了点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他吓坏了。 老虎把钟魁拖下车,往那破庙走去,锦毛鼠和金先生二人各从后备箱里取两只手提箱,跟在后头。 这样的雷鸣暴雨之夜,太乙村这个极为偏僻的山村,没有一个村民发现三个不速之客的到来。 第二章 摸金 破庙里,阴森恐怖。 破败的残砖断瓦,到处都是,杂树丛生,只能从那地基的分布大致可以判断出它当初的规模颇大。 这座破庙,钟魁以前很少来过,事实上村里所有的孩子也极少来此玩耍,因为祖辈代代相传,说这里住着位白头发神仙,亵渎不得,又说这里曾镇压着许多妖魔鬼怪,挨的近了会被夺了阳气。 此时此景,又被坏人挟持着,钟魁胆颤心惊。 金先生和锦毛鼠二人站在估摸是主殿正中央位置,四处打量着,任凭大雨从雨衣的缝隙钻进里面。 金先生辨认了一下方位,还拿出一个罗盘就着手电光比划了好一会儿,然后指了指自己的脚下。 锦毛鼠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声,找了个避雨的地方,默默地打开一个手提箱,然后迅速地撑起了一个可供三人横卧的旅行帐篷,再将帐篷移到方才金先生指定的位置。 帐篷里点亮一盏煤油灯,帐篷厚实的布料不仅挡雨,更是可以很好地遮住灯光外泄。 金先生也打开一个手提箱,从里面取出工兵铲和铁锨之类的工具,扔给锦毛鼠一把,二人默默地在帐篷里向下挖掘。 先用铁锨撬出几块地砖,上面是松软的泥土,约摸半小时,二人的身子就没入了地下。 这便是传说中的盗墓贼了,只是这里不是庙吗?少年钟魁心中疑惑。 又过了一会儿,锦毛鼠从坑里在钻了出来,面带喜色。看守着钟魁的老虎连忙问道: “咋样?” “我手艺没说的,底下果然有暗室,我很轻松地找到,不过石门打不开,得用炸药。” 这时金先生也钻了出来,冷声说道:“抓点紧,趁着外面打雷,用炸药炸开下面的砖石。” 然后,12岁的钟魁便不知道了,因为他被老虎打晕,失去了意识。当他再次醒来时,他的意识已经被另一个位面的钟魁占据。 魂穿的钟魁,还处在不可思议之中,浑浑噩噩地被老虎押着往坑道下面爬行,因为地势的原因,坑道里还算干燥,没有成为泥水沟,向下爬了约十几米,忽然拐了个弯,前面赫然出现一个石阶,大约有七八级石阶,出现在面前的是个古朴的石门。 石门两边各端坐着一头石雕异兽,钟魁怀疑那是貔貅。 石门已经被炸开,露出黑洞洞的洞口,应该是墓室。 老虎推着钟魁往前,逼着钟魁往黑洞里钻,而金先生和锦毛鼠二人则站在一边看着,很显然他们是怕里面有机关,让钟魁这个活物充当试验小白鼠。 金先生先是往里面扔个类似照明弹的东西,里面面积不小,照明弹持续亮了大约三十秒,能清楚地看到里面正中央位置矗立着一块巨碑,四周有若干祭祀用的小高台,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亮光灭了,钟魁被老虎一脚踢了进去,他吃痛惨叫了一场摔了进去。 这一摔着实不轻,因为所谓墓室的地面铺着一层青砖,钟魁感觉自己刚刚拥有的瘦弱躯体快要散架了。 “还在喘气吗?”锦毛鼠在外面问道。 钟魁没有答话,他在拖延时间,此时里面黑漆漆的,只要自己不发出声响,外面的三个人不敢轻易进来。 墓室内阴气逼人,钟魁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小子,等我们进来,我会把你吊起来,从你身上一刀一刀地割肉喂狗。不想死的,赶紧吱一声。”老虎在外面凶狠地喝道。 “小兄弟,还是应一声吧,难道你不想回家见你爹娘?”金先生打起了亲情牌。 钟魁仍然没有答话,他在地上慢慢地往前爬,绝对的黑暗中,他什么也看不到,他宁愿摸到死人骨头,或者抱着死人睡觉,也不敢被外面那三个摸金校尉抓住。 金先生等三人在洞口外犹豫了下,向洞内连续扔进了六枚照明弹,这六枚照明弹一下子将墓室内照的通亮,钟魁向前爬行的身影被他们看个正着。 “哈哈,里面没有机关。”锦毛鼠笑了起来。 这三人飞快地进了墓室,从手提箱中取出一盏便携式蓄电灯,迅速点亮,整个墓室尽收眼底。 老虎捉住钟魁,狠狠地踢了一脚。钟魁痛苦地捂着腹部,像虾米一样在地上翻滚着。 这个空间极大,差不多三百个平方大小,四壁徒空,除了面前的巨碑的,空空如也。 “找找看,一定还有另一个秘道。”锦毛鼠说道,很是失望。 “先别急,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再说。” 金先生不为所动,他的声音很是阴森。 空间太大,蓄电灯不足以将空间照的通亮,金先生将手电筒对准了那高台上的白色巨碑。 那巨碑高达三米左右,看材质是整块的汉白玉,虽经岁月悠久,上面用黑色颜料写的碑文仍清晰可见,上面却是一首诗: 余本贞观人,亦曾少年狂。 太乙山中月,修行太忘情。 一朝走天涯,持锋斩妖魔。 铁面虬髯笑,山精变颜色。 荒山野冢醉,草鸣昏月眠。 口啖魑魅尽,目怒魍魉寒。 天宝风华尽,群妖竞猖狂。 广明长安乱,天下多离愁。 我辈应有恨,可叹岁月老。 若得衣钵传,从此逍遥游。 碑文上的文字苍劲古朴,虽经千年,依然让人感觉到作者的少年时狂妄,中年时的刚正、豪迈,还有暮年时深深的遗憾。 “贞观?天宝?这个跨度有点大,广明又是哪一年?”锦毛鼠道。 “就是黄巢攻破长安那时唐朝的年号,大约公元880年。”金先生道,“也就是说,这个碑主人自称活了大半个唐朝。” “不可能,谁能活两三百岁?”锦毛鼠摇头笑道。 金先生指了指还蜷缩在地上呻吟的钟魁道:“这是钟馗庙。从碑文上看,这里或许就是钟馗最后葬身之地。” “钟馗?那是传说中的神话人物,你还当真了?”锦毛鼠质疑道。 金先生道:“神话人物虽说在故事里无所不能,但他们之所以成为神话人物,是在现实当中有人物原形的,或者寄托着百姓的精神幻想。传说钟馗除魔斩妖,神通广大,这当然是夸大,我猜这个人物应当是位炼气士,是个行走江湖,除良安暴的角色,因为他的事迹太多,久而久之,便被神话了。” “炼气士是什么鬼东西?”锦毛鼠道。 这锦毛鼠虽然是个职业盗墓贼,长着一对火眼金睛,对古董文物的鉴定也极有本事,凡经手的古董,很少有看走眼的,但文化程度不高,他最拿手的本事便是倒斗,自称没有他打不开的墓室。 身边的金先生则不同,他有正当的身份,而且据说是某大学历史系的客座教授,曾发表过数篇引起较大反响的论文,还是数家大型文物保护单位的特约顾问。背地里,金先生则是一位文物贩子,做的是动脑子的大事情,隐藏的极深。 所以,一个是有名的盗墓贼,一个是有名的文物贩子,一个上不了台面,一个处于行业的最顶端。这次因为机缘巧合,金先生自称发现了一处宝藏,便勾搭上锦毛鼠,借用他的“专业技能”寻宝。 金先生看瞥了一眼锦毛鼠,很是不屑道: “炼气士也就是方士,跟那些炼制金丹,寻求长生的方士不同,我所说的炼气士,特指那些自我修炼,寻求长生的修士,修炼的是内丹,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是也。简单来讲,他们就是武侠小说中的武林高手,修炼内功。古代奇人异事太多,有许多珍贵的东西没有流传下来,还有许多未解之秘,若是真有人能够活上两百多岁,也是有可能的,就是现代也有许多人活一百多岁,华夏也有许多长寿村。可笑的是,我们现代人太相信所谓科学,将一切我们无法解释的东西,斥之为迷信。” 金先生这样说,锦毛鼠配合地表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任谁都能看出他根本就不信。 躺在地上的钟魁却信了,自己的灵魂都能穿越时空了,有人能活两百多岁算个屁啊? 第三章 秘室 “金先生,这里与你先前说的不一样啊,哪里有什么黄巢的宝藏。”锦毛鼠道。 “你再看看这碑文。”金先生微微一笑道。 锦毛鼠看了看碑文,略一思索,蓦然说道: “对了,这句‘广明长安乱’,说的是黄巢攻破长安的事情,这里距离长安并不太远,又深处山区,人迹罕至,确实是藏宝的好地方。” 金先生道:“钟馗并不是个神仙,至少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奇。不过,他作为一位炼气士,个人武力绝对强悍,又喜欢除良安暴,换句话说,喜欢多管闲事,他一定很不喜欢黄巢军攻略南北所带来的混乱和横征暴敛,当然当时的官府也一样,所谓官逼民反。 黄巢军南北征战和攻入长安,涂炭大半个华夏,搜罗了巨量的金银财宝,一入长安,黄巢便迫不及待地称帝。然而,唐帝国僵而不死,四处调兵遣将欲反攻长安,黄巢及心腹预感到形势不妙,便将搜刮来的宝藏藏到了这里,待以后回攻长安时再来取。然后被钟馗发现,要知道据传说钟馗也是太乙山人,从这碑文来看,他确实是本地人,后来黄巢及心腹不久身死他乡,兵荒马乱之中这个秘密没有被别人发现。尔后钟馗也死了。” 金先生想了想,又道: “或者,这些宝藏其实是被钟馗从黄巢军中盗取来的,这个可能性也很大。” “你说的太牵强,这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除了这石碑。假如这里还有秘室的话,即便有宝藏,也不一定是黄巢的。”锦毛鼠的。 “但我们现在毕竟进来了,而且是根据我的线索来的,这说明什么?”金先生推了推金丝边眼镜。 “说明这并非空穴来风。”锦毛鼠突然兴奋道,“这里一定另有玄机。” 墙面是用一块块青砖砌成,大小几乎相同,三个人敲击着墙面,不放过每一块砖,结果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锦毛鼠和金先生同时将目光投向地面。 灯光并不足以照亮脚下,三人用手电筒仔细地寻找着地下,锦毛鼠不愧于职业盗墓的,他突然指着自己脚下道: “金先生,这里有古怪!” 脚下同样是青砖铺就,只不过锦毛鼠指着的地方,那块砖尺寸与四周并没有不同,金先生看了一眼锦毛鼠,那块砖他方才亲自敲过,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 锦毛鼠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老板我来!”老虎瞪了锦毛鼠一眼,主动请缨,找来铁锨,沿着砖缝狠狠地砸了进去,然后使劲一撬,连续撬起几块砖,一个环状的突起物出现众人的面前。 “你是怎么发现的?”金先生有些好奇地问。 锦毛鼠得瑟地反问道:“这是我吃饭的本事,我会告诉你吗?” 金先生没有接话,老虎找来一根半米长的钢筋,插入环扣,使劲一撬,再往上一提,一个可容两人并排行走的石阶赫然出现在面前,下面冷气逼人,仿佛是个冷库,三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 金先生指了指钟魁,对老虎道: “你带上他,先下去,让他走在前面,不要轻举妄动,小心点,以免不测。” 老虎对老板的命令毫不犹豫,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掐着钟魁脖子往下走去。 钟魁慢慢地沿着台阶往下走,心中一团糟。 下去大约二十级石阶,走到了平地,手电筒照耀下,前面是一个长长的甬道,宽度可容两辆小汽车并行。 甬道的两侧,每隔着几步远就站立着石雕武士,每个武士神情严肃,身上都披着战甲,双手扶着刀柄,以刀拄地。 刀是真家伙,正是唐时军队的仪刀——双手横刀,虽经岁月悠悠,已经锈蚀不堪,但仍然磨灭不了那浓烈的杀气。 锦毛鼠在后面突然说道:“前面要么是金山银海,要么是刀山火海。” 长长的甬道其实就只有大约三十米长,但在钟魁看来,仿佛就是通往地狱的凶险之路,他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去。 华夏之大,哪里去不得,偏偏来这太乙山旅游干嘛?穿越就穿吧,怎么一来就落在盗墓团伙手里。真是人要倒霉,喝凉水也塞牙缝。 钟魁的镇定,倒让老虎有些意外: “小子,老实点在前面探路,不要耍滑头,否则我保证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是、是,我一定老实听话。”钟魁无奈装孬。 甬道的尽头又出现了石门,而且是两扇石门,相互挨着,无论是材质还是造型都是一模一样,上面不书一字,两扇石门都是虚掩着,仿佛一推便开,实在太古怪。 锦毛鼠和金先生二人都变了脸色,眼前的情形,就如小说里写的奇门八卦那样,一处生门,一处死门。 “小兄弟,选择权交给你,你来选。”金先生拍了拍钟魁的后背。 “金先生,你这样做,太儿戏了吧?”锦毛鼠不满道。 金先生回过头来:“要不,你来选?” 锦毛鼠低下头,没有吱声。 钟魁心里暗骂,硬着头皮指了指左边的那扇门。 “那好,你先进去吧。”金先生笑眯眯地说道,就像邻家亲切的大叔。 “快点!”老虎将一支手电塞到钟魁手中,又踢了他一脚,自己却和金先生、锦毛鼠躲到了两边。 这好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一步天堂,一步地狱。钟魁战战兢兢地推开虚掩的石门,小心地踏了进去,屏气凝神,担心什么长矛巨剑的射过来。 还好,脚下是实地,也没有什么防盗的暗器。 身后,金先生等三人先后进来,锦毛鼠还小心用一把铁锨顶在石门口,他是担心有什么机关,将石门关闭,将自己堵在里面。 “小心驶得万年船。”锦毛鼠解释道。 金先生赞扬了一句:“下次,我们再一起合作。” “好说!”锦毛鼠笑了笑,有些得意。 这个秘室里,终于有了收获。 正中央的位置摆放着十口铁箱,上面落满了灰尘,箱子本来上了锁,因为年代太久远已经快锈断了,用铁锨的尖角轻轻一撬,那锁便断了。 掀开铁箱,只见里面整齐地码放着一块块金砖,光一口大铁箱里的黄金价值差不多要有五百万。 锦毛鼠的呼吸变的急促起来。他虽说是职业摸金校尉,但这一行其实是食物链的最底层,而且是靠运气,好不容易从死人手里得来的古物,不太好销赃,需要他人经手,最后所得也不是太多,只能维持比普通人体面些的生活而已。 就是金先生目光也不由得有些呆滞,他在这一行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这二十年来经手的文物不少,费尽心思,个人身价也不超过两千万,而这里的黄金价值至少有五千万。 “发了,这次真的要发了!”锦毛鼠夸张地大叫起来,飞快地从铁箱中抓起金砖往自己怀中塞,很快便将随身带的尼龙包装满。 蓦的,“叮”的一声清脆金属声响起,正当众人以为什么机关暗器之类,一阵隆隆的声音从脚下传来,众人发现脚下的地面正往下沉,犹如做电梯一样。 下降的速度不算太快,但也比大城市高级酒店的垂直电梯要快的多,钟魁默默祈祷不要摔成碎片。 第四章 别有洞天 咚,地面停止了下降。 剧烈地震荡,令众人站立不稳,摔的横七竖八。锦毛鼠很不幸,一头撞在墙壁上,立刻血流满面。 “真他马的倒霉。”锦毛鼠一边捂着脑袋,一边骂道。 四周一片黑暗,没有任何光线。老虎打开手电筒,照亮了眼前,发现有一张脸几乎在跟他跳贴面舞。 那是一张苍白如雪的脸,似人非人、似狐非狐,腥红的眼晴,嘴巴微张,却露出两颗长长的獠牙,可怕的是,那双眼睛似乎诡异地冲老虎眨了眨。 老虎年少时就是争强好胜的狠角色,进过几次少管所,成年后手上有好几条人命,残酷、冷血,胆子不可谓不大,但今天却被吓住了,他怪叫一声,慌不择路转身便逃。 黑暗中老虎丢下钟魁,不知疲倦地奔跑着,直到他渐渐冷静下来,发现了不对劲,因为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跑,他永远也不会遇到障碍物。 这实在太诡异了。 “老虎,站住不要动!”金先生的声音从没有像今天这般让老虎感到镇定。 “老板,怎么回事,你们也跟在我身后跑吗?”老虎道。 “跑什么跑?我们压根就没动,只有你像遇到鬼打墙一样绕着我们转圈。”锦毛鼠道。 “你们刚才没看到什么?”老虎满脑子疑惑,“我刚才看到一张鬼脸!” “我没看到!”金先生道。 “我也没看到!”锦毛鼠道。 老虎又问没敢异动的钟魁:“小子,你刚才还站在我左前方,难道你也没看见?” “没,我就看到你大叫一声一跑了。”钟魁道。 事实上,钟魁也看到了,只是他几乎被吓尿了而没有任何动作,因为那张类似狐面的鬼脸所处的位置正好被钟魁和老虎二人挡住,金先生和锦毛鼠都没有看到。 “怎么可能?”老虎再次用手电照射着前面,果然什么也没看到,心中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紧张而产生错觉了。 “金先生,这里有些邪门。”锦毛鼠道。 “大家小心点。”金先生皱着眉道。 手电筒照向前方,前面又出现一座石门。 老虎仍押着钟魁往石门走去,钟魁明显感觉老虎那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在微微颤抖,看来刚才吓的不轻。 老虎站在钟魁身后,一脚踢开石门,面前又是石阶,两侧墙壁上每隔几步镶嵌着一枚鹅卵般大的夜明珠,照亮了石阶。 老虎定了定神,强忍住要把夜明珠塞进口袋的冲动,押着钟魁沿着石阶而下,石阶是旋转而下的,走到尽头,或许是有人来了,触动了机关,一盏又一盏灯被自动点亮,然后是一片灯火辉煌。 这是座大厅,看上去曾经是宴会之所,家具都是汉白玉制作而成,除了主位,两侧各摆了十张席案,而坐具则是唐时胡床的样式,席案上的酒器、茶具、盏碟等也是唐时的用具。 主位是空无一人,而客席上整整坐着二十人。 金先生握着枪,老虎攥着匕首,锦毛鼠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掏出了一把手枪。 那二十人或端坐,或横卧,或低头,或伏案,有人举着杯盏正在痛饮,有人正在品尝佳肴,有人手指对面,横眉怒对,仿佛正在跟对面宾客对骂。 这倒不是令人惊异的地方,关键是这二十人相貌不一,有人是人类的模样,看上去弱不禁风却让人有高山仰止的感觉,有人身高体量远高于常人,盘腿坐在胡床上也比身高1米8的老虎要高,有人长了两颗脑袋,有人多长了一支胳膊。 除此之外,有的只能说是面孔类似人类的生物,似豹,似牛,似熊。无一不是栩栩如生,就像活着一样。 这些人类或者类人类都已经死亡,仿佛在一瞬间时间都停止了,都还保持着生前夜宴时的场景。 “是他,就是他!我刚才看到就是这张脸!”老虎激动地指着其中一位叫道。 那是一张狐面鬼脸,脑袋下面与常人并无二致,只是这张脸实在太过恐怖,偏偏还保持活着的样子。 或许所谓的鬼,便是人类基因突变,而生出的鬼模样,本质上还是人类。因为与常人外貌不同,为世人所憎恶,因而转而与世人作对,为害一方,成为鬼、怪、精、灵,终被钟馗这位有大能耐的高手所制伏。久而久之,世上便多了钟馗捉鬼的传说。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锦毛鼠喃喃道,还引用了时下很有收视率的一部电视综艺节目的解说词。 锦毛鼠用手中的铁棒,轻轻碰了一下那具狐面人的尸体,尸体直直的倒下,摔成了无数块,那尸体身上原本看上十分华贵的衣服瞬间化作了灰尘。原来是石膏做成的。 真正的巧夺天工。 “金先生,快看,这里都是正宗的越窑青瓷!”锦毛鼠贪婪地手捧着那席案上摆放的宴会用的各种瓷器,这些是真家伙,不禁说道,“如果这里真是钟馗的墓室,如果能找到唐三彩就太好了,三年前苏富比曾经拍出一件价值5000万英镑的唐三彩黑马。” “与其说这是墓室,还不如说是一座地下宫殿。这里应该是挖空了山体连同地下,就这里的空间来说,就是一个大手笔。”金先生道,他绕过座席,站在左边座席后面的墙壁下。 大厅左侧绘着画,用各种色泽鲜艳的颜料作着壁画。 第一幅壁画,只有一个人物,看模样应该是一童子,盘腿而坐,双手相叠,手心向上。画风简洁,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个童子山中学艺的情景。 第二幅画,是童子长大,成为一位魁伟少年时与山中虎豹相斗的情景。 第三幅是少年变成青年,携剑下山,除良安暴,体验人间疾苦。 从第四幅至第二十三幅,则是讲主人公一生中所遇到的二十位强敌之间的战斗,这二十位强敌,不是一方豪强,就是一方恶霸,正好与眼间这大宴会厅宾客的数量一致,并且人物形象一致。 这二十位强敌都分别匍匐于主人公的脚下,甘愿为奴,为主人公建造此地宫。 最后一幅也就是就二十四幅则是主人公晚年的情景,主人公寿元将近,对世事已经毫无兴趣,而那二十位强敌也都相继死去,自觉无愧于天地生民,意兴阑珊,只可惜一身本领不得人相授,故留下一些线索只等有缘人来取。 因为最后一幅壁画上附着一首小诗: 太乙村中有真道,破而重立有缘人。 第五章 捉鬼图 “有缘人、有缘人!” 金先生喃喃自语,身子颤抖不已。 在冷眼旁观的钟魁看来,金先生的表现有些古怪,哪怕是方才面对那十箱黄金,他也只是稍显激动,而现在当锦毛鼠正在四处寻找着唐代的精品瓷器时,他却站在壁画下有些茫然。 似乎在金先生的眼里,还有比宝藏更重要的东西。 金先生打开随身带的手提箱,从最底层取出一个卷轴,平铺在席案上。 “这是什么?《钟馗捉鬼图》?”锦毛鼠好奇地凑近问道,“赝品吧?纸张明显是新的,我敢保证它不超过六十年时间。” “我说过这是真迹了吗?我手上的这份只能说是摹本的摹本,是民国时代一位叫钟太乙的画家临摹的,太乙是号,这个人肯定是太乙山本地人,只是名气不大。”金先生脸色不太好看,顿了顿道,“这幅捉鬼图的真迹有个传说,说的是唐玄宗有天梦到钟馗捉鬼,他醒来时就命当时的大画家吴道子做了这幅图,玄宗对钟馗有特别的好感,还经常赐大臣钟馗像,以驱邪避灾。” 锦毛鼠指着画上的题跋道:“这上面明明注明的是摹本。” “画圣吴道子擅画人物,而且多是佛教人物画,他的画作又大多是直接画在寺庙的墙壁上,因而纸制的画作存世极少。这幅应诏所作的钟馗捉鬼图的真迹也没有流传下来,但至少在北宋,皇宫里还藏有这幅真迹。历史明确记载,宋神宗赵顼曾让画工摹拓吴道子钟馗画迹雕板付印,赐给中书省枢密院的大臣们各一幅。而到了宋徽宗时代,徽宗赵佶主持编纂的《宣和画谱》记载,到宋代宣和年间宫廷收藏的吴道子真迹画作仅为93件,却没有关于这幅真迹的记载。” 金先生又道:“真迹没有流传下来,但摹本却有不少,我至少搜集到十七种摹本,不乏名家之作,唯有其中一种与众不同。我敢说我手上这一摹本的原版在唐末就出现了,当然这所谓原版本身也是摹本。” “何以见得?”见金先生说的郑重,锦毛鼠不由得问道。 “一般字画,有题有跋,写在前面叫‘题’,而‘跋’写在后面。从其它摹本来看,这幅捉鬼图,原作应当只有题名曰‘钟馗捉鬼图’,后面仅有画圣吴道子奉旨作画的签名。其它摹本都是后来的画家在题跋上添加评品、追述故事,某某临摹以及临摹时间等等。但我手上这份却多了首小诗。” 锦毛鼠一瞅眼前画作顶端中央原本留白处,果然多了一行小诗: 太乙村中有真道,破而重立有缘人。 这与地宫中最后一幅壁画上留的字,一模一样。旁边还附加了临摹者加了一句旁白:太乙钟氏祖传之作。 锦毛鼠道:“这位钟太乙是不是本地人,而且就是太乙村人?” “应该是了。我查了本地方志,这太乙村千年以来,就不曾改过名,村中大多数人都姓钟,他们也自称是钟馗的后裔。”金先生道。 钟魁在一旁听了,心里惊讶,这副身体的前主人残留的意识告诉他,这位钟太乙正是太乙村居民每年都要祭拜的祖宗之一。 锦毛鼠两只眼睛骨碌一转,挑明道:“金先生志不在所谓宝藏吧,你恐怕另有所图吧。” “我说过,凡是所谓宝藏,我六你四,这个承诺不变。至于其它的,全都归我。”金先生道,“我只需要你帮我找找,这里一定不是全部,应该还有秘室。” “除了宝藏,还会有什么?说来听听。”锦毛鼠道。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金先生摇头道,“‘太乙村中有真道’,直觉告诉我,钟馗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有缘人’来发掘。” 锦毛鼠早就心中痒痒,这么大的地宫,如果只有那十箱黄金,也太蹊跷了。他绕着大殿四处溜达,时不时的敲敲四壁和脚下,最后停留在那最后一幅壁画前。 第二十四幅壁画,主人公盘膝而作,膝上横着一把宝剑,右手按着剑柄,左手捏着兰花指状,小拇指却斜向下。 所指的方向,正是大殿中主人应当坐着的位置。 “老虎,把这玩意搬开。”锦毛鼠冲着老虎嚷嚷道。 老虎瞪了他一眼,还是依言行事,那石质的胡床不下三百斤,老虎是练家子,很有一身蛮力,虽然搬不起来,也足以将胡床推到一边。 胡床下并无异样,锦毛鼠趴在地上,一边敲着地面青石,一边将耳朵贴着地面。 “应该就是这里。”锦毛鼠信誓旦旦地说道,说完立刻自己动手,用铁锨掘石,老虎也加入进来。 锦毛鼠不愧为专业人士,很快又一个秘室入口的台阶出现在众人面前。 应该离真相不远了,金先生眼中闪着光芒。 锦毛鼠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声响了起来。 锦毛鼠中枪扑倒在地,一手痛苦地捂着胸口,一手不敢相信地说道: “你竟敢黑吃黑!” 金先生握着手枪,阴森地笑道: “对不起,这是我的规矩。你说的对,小心驶得万年船。做我们这一行的,就是要小心,所以我一向是独行侠,只有我主动找别人合作,而不是让别人找上我,而所有和我合作的人,都是这个下场,因为只有死人才能严守秘密。而我却能活在阳光下,享受醇酒、美人、钞票还有公开、正当的身份。” “我跟你说过……”锦毛鼠痛苦地扭动着身子,好半天才道,“我跟你说过,我也有……后手……” “哦?后手是什么?我的身份?在来到这个偏僻山村之前,你并不知道是我联系你,你更不知道我要带你去哪里寻宝。你所谓的后手,不过是告诉自己的亲人,你要做个大买卖而已,你的亲人最多知道你来到太乙县这个大致范围。我本以为做你这一行,早就有被黑吃黑的觉悟。”金先生讥笑道。 金先生的笑声在空旷的大殿里显得尤其阴森,可惜锦毛鼠听不到了,他抽搐了几下,便躺着不动了,身下流了一地的血,一股腥味弥漫开来。 老虎面无表情地押着钟魁下台阶,金先生跟在后面。 只留下锦毛鼠的尸首,还有他怀中的一包黄金。 第六章 引路人 台阶下,又是一条甬道。 甬道的尽头,豁然开朗,是一个比上面地宫稍小的空间。正中央是一个高台,上面有口巨棺,而下面四周赫然摆放着二十口棺材。 四周墙壁上燃着油灯,灯火昏暗。 “老板,这里的灯难道燃烧了千年?”老虎打量了一眼眼前的情景,心里也有些发毛。 “哪有这样的灯?那还要发电厂干嘛?原本这墓室是封闭状态,而这灯芯浸有白磷,一旦将墓室打开,氧气会进入墓室,白磷遇氧自燃。”金先生道,“看来这里从没有人来过,我们运气不错。” “老板,这里太古怪了。我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盯着我们看。”老虎道。 金先生知道自己这位跟随自己十多年的心腹马仔可不是胆小,这是对未知危险的敏锐直觉。金先生道: “小心为妙!做了这一票,你我都可以金盆洗手了。” 眼前的群棺,都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制成,古朴厚实,都用桐油浸过,在这密闭的环境下,历经千年而不腐。 光是这棺木在如今时代就价值连城。 奇妙的是,每一口巨棺盖都没有用钉子钉上,看上去只是盖上而已,仿佛里面躺着的某人随时会醒来。 “小子,你去把棺盖打开。”金先生喝令道。 人在枪口下,不得不低头。 钟魁走到最近的一口巨棺前,心说自己要是死了有这口金丝楠木巨棺躺,那该是多奢侈啊。 “快点,少耍花样。”老虎在身后不远处喝道。 到目前为止,从地面到秘室,再到上面的地宫,最后下到了这里,可以说是有惊无险,但谁也不能保证就没有了危险。 棺盖极厚重,钟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推开,没有想像中的复活或者毒气什么的,里面静静躺着一个双头怪人,大概是上面地宫宴会厅的一个石膏雕像的真身。 这双头怪人,还保持刚死去时的模样,身体皮肤仍保持着湿润状态,如果用手去触摸死者的皮肤,一定会有一定的弹性,一如马王堆汉墓那具著名的女尸。 因为棺盖被打开,尸身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化,虽然速度很慢。钟魁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变化。 老虎和金先生也走上前来观看,见棺内除了尸体,别无它物,都很失望。 钟魁一个接一个打开棺盖,无一不是上面宴会厅里那些宾客的真身,看来他们死后都葬在这里,只是当他打开最后一个棺盖时,里面却是空空如也。 “这……”老虎瞠目结舌,因为少的正是那位狐面人。 这时,上面地宫上响起了脚步声。 咚、咚,声音不大,但极有节奏,在这密布棺椁的地下,却如巨鼓在人的心底深处敲响,令人毛骨悚然。 咚、咚,脚步声仍在继续,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金先生握着枪紧张地对着来时的台阶,老虎也收回匕首,从腋下取出一把手枪。 脚步声在台阶上方嘎然而止,一声叹息仿佛从地狱里传出来。 紧张着,脚步声继续响起,先是看到一双穿着古代样式的乌皮长靴,然后是一袭青色长袍,腰系玉带,然后钟魁便看到对方的脸。 那是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正是那位狐面怪人。他长着两颗獠牙的嘴巴,带着略向上的弧度,因而看上去像是带着浅浅的笑意,十分诡异。 呯、呯! 老虎沉不住气,首先开枪。 令人震惊的是,狐面人轻松地避开迎面袭来的子弹,就如钟魁前世在科幻电影里所看的那样,却更加轻松自如,仿佛袭来的不是子弹,而像是挥挥手驱散蚊子。 金先生也开枪了,与老虎二人互为犄角,边射边退,直到双双各射空了两个弹夹,那狐面人的脚步仍未停止。 拼了,老虎嗷嗷叫着拔出匕首,冲着那狐面人扑了过去。 狐面人只是轻轻地一抬手,老虎只觉得眼前一花,身体已然腾空而起,在半空中飞行了老长一段距离,撞在墙壁上,再看时,他已经七窍流血,胸口整个塌陷了下去,抽搐了两下,便没了气息。 “你是谁?”金先生面色雪白,恐惧地问道。 “我是引路人!”狐面人答道。 “引路人?你到底是人还是鬼?”金先生努力压住内心的恐惧,眼前的超自然现象已经超出他的想像。 “鬼?你心中住有魔鬼,所以你才是鬼!”狐面人道,“而我从不害良善之人,以前也曾活人无数,谁有资格认为我是鬼?嗯,我忘了时光已经过了八百年,还是一千年,时间太久了。” 金先生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位千年老妖,狠狠地抽了自己三个耳光,急忙说道: “前辈,是我该死,是我有眼无珠。” “既然你承认自己有眼无珠,那还等着干什么?”狐面人看着金先生,似笑非笑,或许他的表情一贯如此。 “什么?”金先生一时有些迷糊。 “你不是说有眼无珠嘛,还不快快自取双眼奉上,嗯,我很久没有尝尝眼珠的味道了。”狐面人道,还伸着舌头舔了舔腥红的嘴唇。 “这……”金先生听明白了,脸色更加苍白,急中生智道,“前辈,我冒犯了您,请您高抬贵手。如果可以的话,咱们可以交换,我相信你在这里呆了上千年,一定另有所图,或许我可以帮您达成所愿!” “哦?”狐面人有些意动。 “有缘人,我就是有缘人,否则这千年来,为什么只有我才找到这里?你我联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什么样的权势、金钱得不到?”金先生道。 “好像有些道理。”狐面人点点头,慢慢地向金先生走过去。 金先生尽管心里害怕,但仍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狐面人站住了脚步,偏着头看了一眼缩在一边的钟魁,今夜钟魁已经经历过太多打破了他三观的东西,心中已经没有了害怕,害怕也没用。 “这个小家伙已经知道这里的秘密。”狐面人对金先生道。 “对,前辈教训的是,您的意思我明白,我现在就动手,结果了他性命。”金先生闻言兴奋起来,说着从腰中一抽,手中多了一把软剑,原来这把软剑就巧妙地暗藏在他的腰带中。 看到金先生步步相逼,钟魁没有坐以待毙,方才金先生和老虎全力以赴朝着狐面人射击没有注意到他时,他就已经找到了把剑。 这把剑就放在那最高台的那座棺椁之上,只有上了高台上,才能看到它。这把剑造型古朴,只有剑身,却没有剑鞘,剑锋历经千年仍然光亮如新,比寻常宝剑宽了八分,但份量实在是太沉,以至于钟魁不得不双手持剑。 “怎么,小子,你想反抗吗?”金先生阴森森地笑道,只可惜枪里没有子弹,否则根本就不用他费什么劲。 “我虽然卑微,但我内心比你高尚,你才更应该死。你穿的很体面,或许在外面还有很体面的身份,但在我看来,你不过是衣冠禽兽而已!我知道我没你力气大,也许你还是练家子,更是熟悉杀人技巧,但我绝不会束手就擒,就是死也要让你流点血!” 钟魁倔强地仰着脖子道。 第七章 有缘人 钟魁虽然瘦弱,但他有一颗成年的心。 生死相搏,讲究的是策略,他绝不会束手就擒,举着巨剑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弥补身材和力量上的差距。 金先生一时奈何不了他,抬头仰攻,猛劈猛刺,双剑交击二十余次,只听“叮”的一声,金先生手中软剑居然断成了两截。 手中巨剑实在太沉重了,钟魁使出吃奶的力气,挥舞了二十多下就感觉双臂酸软,见砍断了对手的软剑,心中一喜。得势不饶人,钟魁猛的一挥,锋芒向着金先生脑袋飞去。 然而,那金先生急中生智,顺势突然扑倒在地,一双有力的手抓住钟魁的双脚,一下子就将钟魁掀下台来。 钟魁手中的巨剑也磕飞了,然后脖子被金先生死死地掐住,他大骇之下双手拼命反击,锤着、挠着、抓着金先生的胸口、手臂、后背甚至头发。 钟魁人小力弱,被掐住了脖子,呼吸困难,脸庞渐渐发紫,意识也在渐渐变的迷糊起来。 难道我又要死了吗? 钟魁十分不甘。混乱中他手忽然从地上抓到了什么,手中吃痛的感觉让他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居然抓住了方才金先生那把软剑的断刃。 想也没想,钟魁猛的往金先生的肋下一捅,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剑刃刺破皮肉,深入骨胳间的触感。 金先生惨叫了一声,放开了掐着钟魁脖子的手,而钟魁却下意识地将手中的剑刃狠狠地搅了一搅,剑刃从金先生的左肋刺到了最深处,甚至插到了心脏,这一搅更是致命的。 鲜血喷涌而出,钟魁任由金先生从自己身上滚下,心有余悸地看着对方在地上抽搐着、挣扎着,最后血尽而死。 钟魁将那把巨剑重新握在自己手中,盯着狐面人看。 狐面上一直站在一边,面上似笑非笑。 前生今世,钟魁从没想过要杀人,能干掉金先生既是本能的反抗,也是运气极好,但面前的这位狐面人绝对是超自然的存在,给自己一把冲锋枪,恐怕也无能为力。 “怎么,你想杀我?”狐面人忽然问道。 “不,蝼蚁尚且偷生,我当然杀不了你,但我总该有反抗的权利的吧?”钟魁反问道。 “你不怕我?”狐面人问。 怕管个鸟用,钟魁没有答话,只是倔强地盯着对方看。狐面人笑了笑,这次是真的笑,嘴角的弧度显的更加诡异。 狐面人向前走了一步,钟魁向后退了一步。 狐面人再向前走了两步,钟魁向后退一步,就不再退了。 “我们也做个交易?”钟魁忽然道。 “哦?” “方才这位金先生说跟你在此隐居千年,又留下画迹,一定另有所图,你说说看,说不定我能帮上你。”钟魁道,“你是不是在等‘有缘人’?” “没错。”狐面人点头承认道。 “那什么是‘有缘人’?”钟魁问。 “你便是有缘人。”狐面人道,他盯着钟魁手中的巨剑。 钟魁受伤的手仍在流血,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血顺着剑柄流向剑身,然后奇异的消失不见。 “我?”钟魁愣了一下,将手中巨剑举起,作防守状。 “知道你手中这柄剑的来历吗?”狐面人道,又像是自言自语,“这是钟师生前佩剑,这柄剑曾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杀人无数,活人更是无数。千年了,这把剑终于要重见天日了!” 狐面人一边说着,一边流下两行热泪。 钟魁不明所以,有心想跑,但又不敢稍动,只见那狐面人又道: “小家伙,从今天起,你便是钟师的弟子,你将得到他传承。” “你说的是钟馗吗,不过等等,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钟魁道。 “你的生日是端午?”狐面人问。 “咦,你怎么知道?”钟魁奇道,他前生是端午节的生日,穿越来的身份也同样是端午节生日,而且今天就是端午节,冥冥中似乎有种神奇的力量操控着一切。 “你手中之剑,名曰‘赤血’,乃是钟师师门所传宝剑,此剑有灵性,只有身怀九阳血脉之人才可用此宝剑。端午五毒滋生,极阴之物,而身怀九阳血脉之人通常是端午之日出生,生来相克,极是难得,钟师生前就注意寻找传承弟子,奈何仙去之年仍然寻找不到,以致抱憾而终。”狐面人道。 听这口气,好像自己不用送命,钟魁松了一口气,神情仍然很是疑惑。 狐面人道:“看看你手上的血,用你的血涂抹剑身。” 钟魁这才注意到自己手上的伤口,方才高度紧张让他忘了痛感,他将手心往黑亮的剑身上一抹,那血水像是蒸发了一样立刻消失不见,而剑身似乎显的更加黑亮了。 一个仿佛从亘古传来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似有似无,让他感到一种亲切感。 第八章 传承 “跟我来!” 狐面人转身走向高台,然后不见任何动作,便站在那个巨棺之中,紧接便消失不见。 钟魁犹豫了一会,没有选择转身逃跑,也上了高台,这才发现巨棺其实是空的,棺底连通着又一座向下的台阶。 下了台阶,又是长长的甬道,这里的甬道曲折,并没有任何修饰,钟魁跟在狐面人身后往前忐忑不安地走去,只是这里面太过阴冷,让钟魁不禁抱紧了双臂。 “你怎么不选择逃跑?” 至少走了两个小时,狐面人忽然转身问道。 “因为我逃不了。”钟魁老实地答道。 “刚才怀抱黄金中枪倒地的那个人,还没死。”狐面人又道。 “他装死?”钟魁知道他说的是那位锦毛鼠,“要是被他跑了,暴露这里的秘密,咋办?” “不要紧,因为从今天起,这里将会消失不见。”狐面人停下了脚步。 轰隆隆、轰隆隆。 钟魁感觉脚下在颤抖着,仿佛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地震,紧接着他看到来时的甬道涌出浓浓的烟尘,夹杂着呛人的硝烟味。 “我在上面入口、厅堂、墓室和甬道里都埋了大量炸药,一切都消失了。”狐面人道。 似乎是知道钟魁心里所想,狐面人道:“我虽然在这地下活了千年,每百年醒来一次,也偶尔出去看看,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也知道所谓科技的力量。” “前辈,你当真活了千年?”钟魁仍难以置信。 “钟师晚年收我为徒,那时候我不过是八岁稚童,钟师仙逝后,我发誓为他寻找传承弟子。因为我习有龟息秘法,可以假死,一睡百年,但这也是有代价的,这次醒来,应该是我最后一次醒来,然后便是尘归尘土归土。”狐面人道。 钟魁随着狐面人继续前行,穿过一条地下河,这里有个天然的溶洞群,其中一个最大的溶洞,洞内燃着几盏油灯,颇为亮堂,另有一个出口通向洞外。 洞内有基本的生活器具,甚至还有几份近期的报刊杂志,这里便是狐面人隐居之所。 “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们现在就开始吧。”狐面人盘膝坐下。 “什么?”钟魁还有些迷糊,即便今晚他没有遇着三个盗墓贼,他也不敢相信穿越时空这种事情会真实地发生。 “当然是传承,钟师的传承!”狐面人道,“我的寿元不多了,只剩下三个月的时间,我只能在这三个月时间内把钟师的龙象伏魔功传给你,你能学多少,就看造化了。” “前辈,为什么会是我?”钟魁再一次问道。 “我方才已经解释过了。”狐面人面露不悦之色,钟魁吓的不敢再纠结这个问题。 “前辈贵姓?” “我姓令狐,单名一个‘易’字。” “令狐前辈,隋唐时令狐这个复姓好像还是个贵姓。” “这与我无关。”令狐易道,“我出生时,面相怪异,被家族遗弃山林。用你们现在的说法,是基因突变,幸蒙恩师收养。恩师见我面如狐兽,故尔赐我姓氏,又因为生还不易,故而赐名为‘易’。” 见钟魁还想问下去,令狐易板着脸道:“此许琐事,何须再问?今我代师传易,还不跪下!” 钟魁不敢再问,规规矩矩地面朝令狐易跪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只听令狐易道: “你今日非是拜我,而是拜钟师,我不过是代师传艺而已,以后你我师兄师弟相称。” “是,师兄!”钟魁遵命道。 令狐易又道: “钟师一生所学极博,我也不过学其十之五六而已,成年之时,唐之将亡,我已经是当时十大高手之一。而我之所以龟息假死,一是为了报答恩师抚养传艺之思,二是因为恩师毕生之最根本功法龙象伏魔功,寄托恩师一生心血,他仙逝时仍念念不忘,无人继其衣钵。” “难道师兄也不能吗?”钟魁忙问。 “龙象伏魔功,博大精深,威力无双,奥妙无穷,它唯一缺陷则是必须身怀九阳血脉之人才能习得。否则我何必假死千年?”令狐易道。 “师兄忠义,令人钦佩。钟师能得师兄为徒,他若九泉之下有知,怕是也无所憾了。”钟魁由衷称赞道。 “从今天起,你便随师兄我修行。”令狐易道。 钟魁面露难色:“师弟是极愿意随师兄修行,只是我现在还在丁官镇中学读书,我如果不留在学校里,无法向我爹娘交待。” “你每天晚上回来一趟,我指点你两个时辰后,休息一下,天亮前你再返校。” “每天晚上?”钟魁大吃一惊,“这里估计是在深山里,离我们太乙村恐怕很远,而太乙村离丁官镇又有三十里,又是山路,我如何能够赶到?” “这样吧,我每天晚上去你丁官镇接你,等你龙象伏魔功略有小成后,再教你一套轻身功法,名曰‘乾坤步’,如果你天资不错的话,七天便有小成,几十里山路,也不过半个时辰而已。况且修行哪有那么简单,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们现代人太娇气了。记住,我只接你一个月,一个月后你必须每天准时抵达这里,否则……”令狐易道。 令狐易的语气颇为不善,没有说下去,但钟魁不敢再申辩,怕给这位师兄留下自己身娇肉贵的不好印象。 前世钟魁看过不少武侠小说,那些高来高去的所谓功法,在他看来太过离奇,是东方的神话故事,没想到今天他真的遇上了。 那位金先生猜测的没错,钟馗果然是位练气士,这类人物的本领传承来自太过久远的年代,连令狐易也说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只知道修行源远流长,在先秦便有很多门派,虽然屡遭统治者打击,但仍然流传了下来。 只不过,有许多功法在岁月长河中消失了,而今科技的发展更是让人类忽视了自身的秘密。 龙象伏魔功太过深奥,对现代人来说更是难上加难,一些晦涩的术语很难让人理解。 好在钟魁是成年人的灵魂,天资聪慧,加上令狐易的细心解释,钟魁很快搞清了这套功法的基本含义,还能举一反三,这倒令令狐易感到惊奇。 第九章 太乙村 一夜无眠。 估摸着已经是第二天清晨,钟魁牵挂着这具身体的亲人,便提出回家。令狐易叹了口气,便带着钟魁往出口走去。 钟魁默默地跟在师兄身后,心里知道师兄有些不高兴,但他也只能如此,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不要让师兄失望。 出口是在一座人迹罕至的山峰绝壁上,离山谷不下三百米。洞口仅容一个成年人半蹲着出入,外面正好有一棵生长在石缝中的老松挡着,因此不管是从下面,还是从其它角度根本就看不到这里居然有个洞。 天已大亮,经过昨天的暴雨洗礼,山色清新,旭日初升,景色怡人。 令狐易提着钟魁的腰带,身轻如燕,钟魁感觉如腾云驾雾般“飘”落到了绝壁之下。 这真是太神奇了。钟魁想到自己将来要是也有这样的本事,那就太爽了。 “师兄请回吧!从这里我认识回家的路,今天我晚上会再来!”钟魁恭敬地行了一礼。 当钟魁抬起头来,面前已经消失了令狐易的身影,往绝壁上看去,只瞥见一道身影一闪而逝在那株老松后面。 钟魁呆了呆,转身寻找着回去的路。这里虽然身处大山之中,钟魁以前也跟养父来采过药,只是山路难行,他花了一个小时才远远地看到太乙村。 路过村东头那几间大瓦房时,一个声音突然叫住了闷着头走路的钟魁,这几间大瓦房是村办。 钟魁抬头望去,见村支书正蹲在屋檐下抽着烟。村支书钟正恩五十多岁,并不显老,一站起身来,便让人看到他仍然很壮硕的板。 “三爷,您忙着呢?”钟魁礼貌地问道。 太乙村大多数姓钟,只有少数是杂姓,钟正恩是“正”字辈人物,钟魁养父是“守”字辈,矮一辈,换句话说,钟正恩是钟魁爷辈,因在家排行第三,所以钟魁这一辈的小孩都称他三爷。 老辈人物都是严格按照家谱取名,马虎不得,到了钟魁这一代,因为某些原因反而乱了规矩。 “屁,没看我闲的慌吗?”钟正恩爽朗地笑道,是个大嗓门。如今早就不是以前大集体一呼百应的时代,用后世的话说,那是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你这时间,咋回来了?学校放假了?”钟正恩又问道。 “我听大壮哥带的口信,说我娘从山上摔了下来,人事不醒,我这不是担心嘛,就请了假回来。”钟魁道。 “啥,大壮这小子这样带的口信?”钟正恩怒了。 “三爷,我娘到底咋了?”钟魁问道。 “没啥要紧的,只是一时摔懵了,在家躺两天就行了,咱乡下人没那么娇贵。”钟正恩挥了挥手,“行了,赶紧回去吧。” 钟魁心中大定,道了声谢,连忙往家赶。钟魁的家特别好认,门口有两棵老枣树,每当秋天的时候,枣树挂了红枣,特别好看。 养父钟守权是村会计,养母李青是普通农民,虽然养父每年能从村里得到点补助,但全家三口主要还是地里刨食。 太乙山下,八山一水一分田,包产到户每家也分不了多少地,且亩产有限,每年能每人做一身衣裳那就算是五谷丰登百畜兴旺了。 大多数人家都是过的紧巴巴的,要是遇上大病小灾的,那就只有借钱过日子。 钟魁的家跟大多数村民家一样,住的都是砖石结构的老房子,屋顶用的是瓦片,是个三合院,这还算是好的,差一点的人家还住着茅草屋呢。大多数人间,家中唯一的家器就是电灯了,还经常停电,就这样,有的人家还舍不得用电。 全村最好的房子,除了村办,就是村支书钟正南家,五间的大瓦房,人家的大闺女在县供销社上班,二闺女在县一中教书,嫁的都是好人家,唯一的儿子还在县里给县长开车,总之都是吃公家饭的,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寻常人家可以比的。 推开虚掩的院门,正屋里正堂中摆了张饭桌,正中间山墙上挂了张八仙图,左右是两个卧室,东边的归钟魁,西边的是钟守权夫妇的卧室。 听到钟魁的动静,里屋传来养母李青的声音: “是谁啊?” “娘,是我啊。”钟魁应道。 “是小魁啊,你咋回来了?学校放假了吗?”李青问道。 钟魁推门进去,见李青躺在床上,面色有些不好。 “娘,我听大壮哥说你从山上摔了下来,请假回来看你。你咋样了?”钟魁关切地问道。 “娘不要紧,就是摔懵了,全身疼,提不起劲来。”李青道,见钟魁神色大变,连忙又道,“没事,请老李叔看过,没缺胳膊断腿的,就是摔狠了,歇两天就好。倒是你这孩子,咋这么沉不住气,学习要紧!” “娘,我学习好着呢,上次期中考试,我又得了全班第三!”钟魁骄傲地说道。 “第三?第一才叫好呢。”李青嗔怪道,眉眼中的笑意却掩饰不住。 “下次吧,下次一定第一。”钟魁保证道。 “你这话说了多少次?”李青笑道,“从小到现在,甭管在哪个年级,你每次都考第三,你哪天考个第四啊。” 钟魁皱着眉头:“这不怪我,也许我跟老三有缘哩。” “我爹呢?”钟魁又问道。 “你爹今早刚才见雨停了,去山里采菌子好卖钱,我儿个头长的快,衣服又旧又小,又需要营养,咱比不上城里人家,可不能比身边人家差了哦。”李青道。 钟魁心头一颤,他知道养母之所以从山上摔下来,也是为了采菌子,因为靠地里那些收成,勉强温饱而已,花钱除了靠养猪养鸡,就只能靠山吃山,这全是为了自己。 这年头菌子卖不上价钱,新鲜的运不出去,怕坏了只能晒干,一大筐菌子晒干了只有一小兜。但也算是山里人家不多的创收手段。 母子正说话间,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养父钟守权走了进来,身上衣裳早就湿透了,见钟魁在,神情一愣,板着脸道: “好好的,不在学校上课跑回来干啥?该不会在学校犯啥错误了?” 钟魁早摸透了养父的性情,养父虽然平时不苟言笑,但这个不到四十的山里汉子将自己浓浓的父爱掩饰的太差。 “我听了娘从山下摔下来,这不担心嘛,所以请假了。”钟魁道。 “嗯。”钟守权点点头道,“你娘身体不要紧,中午在家吃饭,下午就回学校去,学习耽误不得。” 钟魁只得答应。 “爹,咱们村对面山腰上的庙是什么来历?”中午吃饭时,钟魁突然想起来问道。 “庙?那里好像是座钟馗庙,咱们村大多姓钟,祖先就是钟馗。不过我记事的时候就已经塌了,或许已经塌了几百年,虽然老辈们一直想重修,可一直没修起来,以前是政府不提倡,后来是因为没钱。”作为村里少有的文化人,钟守权认真地说道。 “哦,原来如此啊。”钟魁恍然。 “怎么忽然提起这个?”钟守权诧异道,“我跟你说,小南,那座庙挺玄乎,别没事瞎闯。” 钟魁更奇了,他知道养父平时是挺正派的人,根红苗正,还是村支部委员,能让他说出这种话,看来那座钟馗庙确实挺玄乎。 “我今天回来的路上,遇到几个陌生人,他们向我打听这事。”钟魁顺口说道。 “打听这事?”钟守权有些意外,但也没往心里去,不忘告诫道,“你出门在外上学,遇事多长个心眼,尽量不要跟生人打交道,现在世道跟以前不一样了。” “知道了,爹!”钟魁应道。 中午吃饭时,只有两盘菜,一份炒山笋,一份辣子炒熏肉。养母卧床休养,今天养父亲自做饭,说实话,他的手艺还不如钟魁,当然是现在的钟魁。 说实话,这两份菜,以钟魁这位穿越人士的味觉,山笋比肉好吃,新鲜甜脆,十分美味。然而,此时此地的穷人家觉得这笋子实在太普通了,而肉食却是难得。 这份熏肉家里存了很久,钟守权夫妇平时都舍不得吃,钟魁每次从学校回了,就会割一块改善一下伙食。 另外今天还杀了一只老母鸡炖了,因为今天是钟魁十二周岁的生日,尽管这只老母鸡还在下蛋。 “多吃点!”钟守权将两只大鸡腿推到钟魁面前。 “爹,你也多吃点。”钟魁感受到养父浓浓的父爱,他默默地吃着饭,还好养父母都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同。 一吃过饭,钟魁主动要涮锅洗碗,钟守权却催他赶紧回学校。 钟魁无奈,只得向养父母告别,出了家门,还提着一罐中午吃剩的鸡汤。 他在村里的人缘还不错,七大姑八大姨地打着招呼,见面就问吃了吗。 村里的几个老汉蹲在村办门口的抽烟闲聊。 “三哥,昨天这雨下的可真大,嚯,河对面那钟旭庙被抹掉了。”有老汉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大概是雨太了,山石松动,山体滑波什么的,反正没伤着人,又没祸害庄稼。”村支书钟正恩摆摆手道。 “三哥,那可是咱老祖宗的神庙,就看它这么毁了?”有人问道。 钟正恩白了那人一眼:“你出钱啊!” 那人缩着脑袋,指着身上的补丁,讪笑道:“行,当我没说!” 钟魁路过时,听了之后,心中大定。那锦毛鼠倒是个隐患,停在村外的那辆桑塔纳估计也是他开走的,不过此人是小角色,估计三五年内恐怕不敢再回来。 钟魁离开村子很远,见四下无人,便绕道折向村后的深山。 出了一身臭汗,终于来到那座绝壁之下,钟魁一时不知道如何上去。原本他与师兄约定晚上再来的,但养父催他返校,导致他提前来到此地。 不管了,钟魁索性坐到了一颗大青石上打坐修行。 第十章 练功 从传说中轩辕皇帝问道于广成子以来,人类就追求长生。 相对于那种用鼎炉烧制金石,以为药饵,配制成所谓金丹的外丹修炼方法,另一派内丹修炼方法,则认为人类自身为鼎炉,以身中之精气为药物,在自己身中烧炼,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等等,使精、气、神不散而成内丹,最后达到飞升成仙的目的。 有没有人成仙,没有人知道。但在修行过程中,有人寻到了一些法门,从而修得一身绝世本领,倒是太多了。 钟天师幼时得遇名师,又天资聪慧,因而习得一身本领。他一生所学极杂,而龙象伏魔功是其最精深的一门绝技,据令狐师兄所言,除了龙象伏魔功乃不传之秘,且修行条件极苛刻,否则钟师也不会至死也找不到一个合格的传人,钟师的其它绝技均传给了二十门徒,至于这些门徒后代如何,有没有将这些绝技传承下去,令狐师兄表示怀疑。 因为在唐时,钟师、令狐这样的修行高士就已经很少了,修士因为太过强大,又大多不愿屈服于强权,本身就遭官府所忌惮,传承受限,加上战争和天灾人祸,传承下来的百不足一,并且似是而非。 而进入火器时代后,人类社会日新月异,科技的力量更是让人类忽视了发掘自身体内的奥秘。 就钟魁来说,前世就根本没有听说过什么修行,那只有小说中才会出现,人们所了解的也就是武技和格斗而已,也不是什么太过高大上和神秘的东西。 而这一世,钟魁却不敢肯定,至少根据这具年轻身体的主人有限的见识,这个时空在近代有些不同,一些伟大人物注定出现了,而另一些大人物则从来就不曾出现过。 所以,一些古老的修行秘法能够流传下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是钟魁第一次真正的修行,他按照令狐师兄的教导,端坐在青石上打坐,双手相叠,手心向上,平端于小腹前,闭目瞑想,意念飞动,让所谓的精气在体内奇经八脉之间,按照固定的路线运行。 少年人还未发育,更未经人事,身体至纯至朴,体内精气充足,更何况他是九阳血脉之身。按照令狐师兄的说法,身具九阳血脉之人,如果不能及时修行化解,精气任其自然累积,得不到宣泄和引导,寿元一般不超过四十岁。 这把钟魁吓坏了。虽然明知道令狐师兄有些威胁的意思在里头,钟魁也不敢马虎。 饶是钟魁有颗成年人的心,修行也是枯燥的,这就像一个人在一个狭窄的没有颜色和声音的世界里永不停息地遛弯儿,十分乏味。 不知不觉中,钟魁已经修行了十二周天,这时他忽然觉得自己丹田位置好似多了些东西,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这让他觉得既惊奇又忐忑,当运行到了第二十四周天时,他的脑海中就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了一个画面。 一个气团在丹田里越积越多,渐渐形成了一个气旋,而血脉之中,分出一丝丝若有若无的东西,向着丹田聚积。 这绝不是任何现代化的人体医学解剖可以证明的现象。 任凭这气旋在丹田内旋转,感受着精气在体内经脉间运行,一种很难用语言来描述的舒适感觉,让他欲罢不能。 这或许就是修行的魅力之一吧。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钟魁已经记不清精气在体内经脉中运行了多久,丹田内的气旋愈加厚重,体内经脉间产生的气丝似乎已经到了极限,疲惫的感觉却出现了。 过犹不及。 钟魁睁开眼睛,太阳还挂在头顶之上,时间似乎停止了。 “感觉如何?”一个声音蓦然从身后响起。 钟魁吓了一大跳,这一跳却吓着了他自己,他感觉自己似乎可以去当跳高运动员,轻松一跳就跳了接近两米高。 原来是令狐师兄。 “师兄难道你没听说过,人吓人,会吓死人的。”钟魁抱怨道。 他伸伸手,握着拳头,道:“师兄,我感觉我好像全身充满力量。” 这山谷里偏僻难行,长满了许多带刺的灌木和藤类植物,地面上阳光难以直射进来,十分阴暗,不经意间,钟魁发现前面三十米处密林里,有一条蛇卧在树根下吐着蛇信,那条蛇的肤色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正常人就是站在近前恐怕也难以发现。 钟魁甚至能听到脚下一只甲虫身上的盔甲触碰到石头的声音。 “师兄,我是不是练成功了?”钟魁很有成就感,就如他曾看过的网络小说中的无敌主角一样。 “你还早着呢!”令狐易斥道。只是他这天生这副长相,骂人脸上也带着笑意,让人摸不着头脑。 咕咕,钟魁肚子不争气发出某种声音,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 “师兄,我饿了,我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哦,对了,我带来的鸡汤呢,应该还热着。” 那罐保温桶已经空空如也,钟魁回头怒视着道:“师兄,你不地道。这是我爹亲自熬的鸡汤,你怎么也不经主人同意偷吃呢!” 令狐易脸色一红,怒道:“你以为我想吃啊,我是怕浪费了,你知道你修行多久了,这都三天三夜了!” 钟魁抬头瞧了瞧天,透过密林,见太阳挂在正当空,这光景怕是正午十二点左右。他记得自己离家时已经接近下午一点了,这不应该啊。 钟魁面色大变:“师兄,你开玩笑吧?” “我老人家从不开玩笑!”令狐易道。 “坏了,我还在上学呢。”钟魁恼道,他难以相像自己居然在这里一坐就是三天三夜,前世自己要是有这个毅力,燕大、水木恐怕不在话下,也不必使出吃奶力气上了个二流大学,见令狐易脸色不好,连忙改开道,“当然,修行也是很重要的。” “少废话,你先去洗洗吧,怪臭的。”令狐易夸张地掩着鼻子。钟魁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奇臭无比,裸露的胳膊上覆盖着一层黑色的污垢,像是从粪池里捞出来一般。 怪不得令狐易始终与自己保持五米以上的距离。 令狐易一把捏住钟魁一只胳膊,如腾云驾雾般,沿着山壁直上,恰似闲庭信步,钟魁羡慕坏了。 进了秘窟,令狐易一把将钟魁扔进了池子里,这是一个温泉,出水量颇为可观。 温暖的泉水浸泡在身上,钟魁忍不住发出一声极惬意的呻吟声。暗道这里要是开发成一个休闲度假胜地,顺便卖点矿泉水,绝对大卖,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要是被师兄知道自己的想法,恐怕又是一顿痛骂。 好好的清理下身上的污垢,钟魁感觉四体舒爽,腹饥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赤条条地上了岸,回到居所,见师兄正在为自己烘烤衣物,一口锅正在熬着鸡汤,发出诱人的香味。 第十一章 真土豪 钟魁在一分钟之内揭了五次锅盖,奈何还没煮好。 锅内煮着两只老母鸡,如果是一只兔子或者野鸡什么的,就是煮上一只什么大型猫科动物,钟魁也不会感到奇怪,凭令狐师兄的身手,什么野味捸不着? “我敢说,这两只老母鸡是师兄‘顺便’在山下拿的。”钟魁极婉转地评价道。 “你干脆说是我偷的就是了。”令狐易头都没抬道。 “这可不是我说的哦。”钟魁笑道。 “你不想吃就算了,我一个人吃。”令狐易道。 “师兄,这就是你不对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钟魁道,“我天生好助人为乐,老母鸡含太多脂肪,对老人家身体不好,我勉为其难,替你消灭它们吧。” 令狐易将烘干的衣服扔给钟魁道:“穿上衣服吧,光着屁股很好看吗?” “嗨,都是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钟魁毫不在意。 “你怎么知道我是男人呢?”令狐易突然道。 “嗯,什么?你……”钟魁大惊,飞快地穿上衣服。令狐易虽然言行举止像是个男人,但这副狐相还真难说,那聊斋里头狐狸精都是雌性的。 待钟魁穿上衣服,这才想起师兄就是师兄,怎会成师姐呢,哦,被师兄调戏了。 “师兄,小弟错了,您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钟魁连忙赔罪。 令狐易将柴火熄了,吩咐钟魁取来碗筷。 钟魁找来两只碗,见碗古色古香,胎底洁白细腻,瓷釉莹润如脂,碗壁画着公鸡、母鸡,笔画流利、造型轻灵秀美、淡雅柔和,甚是漂亮,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碗底,见碗底还留有识款: 大明成化七年制。 “真是大发了!”钟魁相信这绝对是真家伙,可是用这真家伙来吃饭,首富也办不到啊。 令狐易见钟魁端着碗一动不动,道: “快吃啊,你都修行了三天三夜,第一次修行就能入定这么长时间,消耗太多,急须进补。我当年修行时,第一次入定也不过一天一夜,恩师还说我是天才呐。” 钟魁小心翼翼地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鸡汤,鸡汤很美味,仿佛舍不得喝,其实他是害怕一不小心将这只宝贝给打碎了,那就只能自杀算了。 “师兄,你是真土豪!”钟魁认真地说道。他猜想在这千年间,令狐师兄醒来多次,这大明成华年间烧制的斗彩鸡缸杯,应该是他在明朝醒来时弄来的,只当个日常物件罢了。 “土豪?”令狐易神情疑惑,想了想点头说道,“我家当年算是一方豪强吧,我原本姓秦……嗯,过眼云烟罢了,不说了,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仿佛勾起了不开心的事,令狐易止住了话头,钟魁虽然很八卦,但也不敢追问下去。 “对了,师兄,修行入门很难吗。你刚才说你第一次入定坚持了一天一夜,那我怎么坚持了三天三夜,我并没有感觉很难捱。”钟魁道。 “修士力量固然强大,人人都想得到,但有所得必有所付出,有人偏偏面对宝山而不得门而入,穷其一生,所得寥寥而已。这是天赋,与后天努力无关。” “师兄,你是自夸呢,还是在夸我?” “共勉!”令狐易没好气地答道,又道,“修行知易行难,虽说天赋难得,但后天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古今多少少年英杰,长大后成名者少矣。你身具九阳血脉,原本就是亿万人中挑一,而龙象伏魔功与你血脉极为契合,否则我何必为报师恩,隐姓埋名,在这深山里龟眠?” “师兄,我知错了。”钟魁顿时脸上羞红,联想到令狐师兄一次次长睡,一次次醒来,忍受寂寞,不就是为了自己吗? “你第一次修行,便能连续三天三夜,这倒是让师兄我感到意外,恩师绝世功法得见天日,也不枉我这千年苦守。”令狐易又道。 “师兄,你觉得我这第一次修行如何?”钟魁见他说的郑重,好奇地问道。 “修行按境界,由低至高,分为凝气、筑基、炼神,还有更高的大乘。我第一次修行,便已经入了门,凝气成功,从此便与凡人天地两隔了。”令狐易道,“修士与凡人的区别,便是修炼的本体不同。凡人追求强大,不过是体质上的强大和高明的武技,这在修士看来不过是顺带的,最基础的,修士也注重体质上的强悍,是由内到外的洗骨易髓,去芜存精。但修士也注重精神上的强悍,譬如凝气期的修士,耳聪目明不过是入门而已,你现在的力量已经远超过你同龄人,将来随着你修行日深,踏风而行,摧铁碎石也是极容易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的精神意志更为强大,甚至能脱离肉身,所谓成仙飞升,大概是如此了。” “师兄,咱们恩师真的是神仙吗?”钟魁问道。 “成仙?那不过是终极念想而已。恩师寿终正寝,我将他葬在深山里,你也不必去寻找,早日将龙象伏魔功练成,那便是对他老人家最好的报答。”令狐易道。 钟魁略感失望,这世上果实没有成仙这一说,点头道:“师兄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 一边听着令狐易述说修行之道,一边啃着鸡肉喝着鸡汤,不知不觉中,钟魁将两只老母鸡和一锅鸡汤吃的干干净净。 钟魁从来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能吃,这大概是开始修行带来的后果吧。 第十二章 学校 吃饱喝足,钟魁决定返校。 再不返校,他担心老师要找家长了。幸亏学校远,老师不可能跑三十里山路家访,如果放在后世,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身为穿越人士,钟魁有这一世的责任与义务。在学校要做个好学生,这不是为了学校发的奖状,而是为了这一世的养父母。 钟魁刚踏入修行之门,感觉浑身充满力量,这一路走的飞快,又抄的是近路,下午三点半就赶到了学校,正好赶上第三节课。 这一节课是语文课,授课老师是兼班主任的赵洪,他从初一就是钟魁的班主任,如果没意外的话,会一直带钟魁这个班直到毕业。 “钟魁同学,家里事办完了?” 赵洪态度还不错,因为钟魁以前表现不错,成绩万年老三,又是朴实听话的好孩子,这就是传说中,家长眼里的别人家孩子。 “对不起,赵老师,我娘从山上摔下了,昏迷不醒,这不今天刚转好,我就赶紧返校,没能及时向你续假,耽搁了几天。”钟魁连忙撒了个谎道。 “哦,你要是想再请几天假,也是可以的。不过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学习也要紧。”赵洪不疑有它。 “谢谢赵老师,暂时不用请假了,学习要紧。”钟魁留了意,没将话说满。 “哦,那你回座位上去吧,马上上课了。”赵洪道。 初二一班的教室里,坐了不下六十人,不大的教室里挤的满满的,冬天倒是挺暖和,夏天就不好了,光是看黑压压的人头也要出一身汗,要是有人放个臭屁,那就更不好了。 学生中没有一个胖子,营养不良是这时代普遍现象。 男生穿的好点的是的确良衬衫,外面穿着洗的发白的藏青色或军绿色外套,讲究点的,是件极廉价的夹克,脚上如果穿着一双人造革的运动鞋,那他家里经济条件一定不错,穿解放鞋的倒是占了多数,有的人身上甚至还带着补丁。 女生一律是花格子外衣,黑色鞋面的布鞋,讲究点的则是头上带的的塑料发卡,用后世的话说,很乡土。至于裤子,这时代城市到乡村,女人很流行穿健美裤,黑色为主,有很大弹性,它的设计上宽下窄,裤脚下还连着一条设计成环形的带子,便于踩在脚下。 这种自八十年代就开始流行的健美裤固然能够显身材,显然在丁官镇这个贫穷的偏僻农村小镇,它还很主流。但如果你脚上踩着一双黑布鞋,而不是时髦的高根鞋,那仍旧是一个“土”字。 窗户上镶着那种带着梅花花纹的老式半透明玻璃,还有几块自上学期碎了就没被换上新的。 课桌很破旧了,依稀可以看到原本的暗青漆色,上面刻着各种字体和图案的涂鸦,最早在这课桌上留下印记的学生,恐怕家里的孩子已经可以打酱油了。 凳子甚至是学生自己从家带的,还经常被人偷。 这就是太乙县丁官镇这个贫困小镇唯一一所中学的现状。 全班男生女生泾渭分明,女生一律坐在前头,分三排,男生有五排,一律坐在后面,绝对没有男女同桌的情况存在。 同班男女同学之间,如果整个初中没有说过一句话,也不要大惊小怪。 钟魁的座位在倒数第三排靠南的过道上,他的同桌兼宿舍舍友李小东正襟危坐,一副好学生的模样。钟魁知道这李小东的学习成绩从来都是倒数,上课总是看课外书。 “同学们,请将书本打开,今天我们学习新课文,《记一辆纺车》!” 赵老师一开始讲课,李小东便低下头,一手执笔,一手按着书页,时不时低头看书,间或抬头,若有所思的乖学生模样,可不要被他骗了,他手中的书根本就不是语文课本,而是一本武侠小说。 钟魁用余光环顾左右,底下的学生各有各的模样,有的人专心听讲,有的将口袋大小的言情书夹在书本当中,细细品鉴,有的人则直愣愣地看着老师,心思恐怕早就飞到了九天之外。 在钟魁看来,赵老师的授课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一手粉笔字写的很漂亮。 不过,丁官镇中学整体教学水平,在全县教育系统就处于下游了,每年能考取县一中的学生,不足两只手的数。 县一中的教学水平则是还不错,它每年招收的都是全县初中的尖子生,师资力量很不错,有一批高学历教师是当年下放来的,每年高三考入大学的要占到总学生的三成之数,每年能考入燕大、水木的,也有几个,其它稍差点的大学更多了。当然这种水平也比不上省内其它重点高中,比如市一中。 对于大多数丁官镇初级中学的学生来说,早点拿到毕业证,就算对家里有了交待,然后早早的务农、打工,不远的将来,结婚、生子,他们人生的轨迹便是如此。当然也有人会发迹,成为一方巨富,以此证明读书无用。 这个时代的农村学生,上高中并非第一选择,初三毕业考入中专学校,才是大多数尖子生的第一选择。 原因是上高中要白花三年的学费,结果还不一定坚持下来,上大学不过是镜花水月,最后还不是土里刨食? 上中专却不同,这意味着两年之后就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拿非农业户口,跳出了农门,改变了人生。 然而时代在剧变,仅仅几年之后,初中专便成了尴尬的存在。 然后,大学也扩招了,接着,大学生们也尴尬了,再最后,海龟成了海带。 第十三章 征文 钟魁翻开自己的语文课本。 原主人很爱惜书本,用一张土黄色的牛皮纸做的书壳,包裹的很好,内页很整洁,上面很认真地记着要点或者注释。 字很稚嫩,但很认真。 穿越时空,重新回到初二时光,令钟魁很是惘然。 昔日的种种已经永远离他而去,再也回不去了,而今世的种种纷至沓来,让他恍然如梦。 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 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体育课等于无,整个学校只配备一位体育老师,基本上是放鸭子状态,通常是让学生先绕操场跑上三圈,然后做一遍第七套广播体操就宣布解散,更多的情况是被其它科目老师占用。 初二一班的这一节体育课,果然是被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赵洪征用了。 “同学们,我利用这节课,宣布一个事情。”赵洪推了推眼镜。 台下学生都是一本正经,后面的一些男生心思早就飞到了外面,如果这节课不是被占用,他们就可以去玩耍。 “今天刚接到县教委通知,为了提高广大初中生的作文能力,展现当代初中生的新风貌,县教委特举办一次全县初级中学范围内的征文活动,体裁为散文或记叙文,字数在一千字以内。” “考虑到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决定除初一年级外,初二、初三各三个班,加上复读班的学生,每人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下周五放学前交上来,学校内部组织评选,挑出十篇优秀作文参加县里的评比。” 赵洪见底下的学生兴趣缺缺,只有几个尖子生跃跃欲试,连忙补充道: “嗯,县里这次为了鼓励优秀作文,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300元,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200元,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100元,另外还设20名鼓励奖,每名获奖者现金50元,当然也有奖状拿。据悉,所有获奖作文将有机会送到地区评比,据说会精选出来印刷成作文集,就像你们在县新华书店里看到的那样。” “哇,县里这次真大方,以前只给个笔记本钢笔什么的,大出血啊!”底下哗然。 对于这个贫困地区的一所初级中学的学生们而言,即便是100块钱,也是极有诱惑的,更不必说能名列作文集中。 所以,那些尖子生和平时文笔比较好的学生,立刻两眼放光。 李小东在旁边喃喃道:“哎,我是没指望了。三百块啊!得吃多少碗牛肉面呐?” 镇上一碗牛肉面,上等的牛肉,可不是后世注水的牛肉,量足味美,不要九十九,只要一块五。 三百块钱能吃上两百碗红烧牛肉面,李小东算的很准确。 一提到吃,钟魁立刻条件反射般地感觉到腹中的饥饿感,中午才吃了整整两只老母鸡,还有一锅汤,这是修行带来的“恶果”,他忽然想到以后要仍是这么个吃法,家里可供不起。 前世的钟魁,身家颇丰,食不厌精,从来就不知道牛肉面对自己这么有诱惑力。 可要说参加征文活动,得个奖什么的,钟魁前世今世可没有什么信心,尽管这只是初中生级别的作文竞赛。 这不是考数学或者英语,后两门课,钟魁前世就是特别棒的课目,尤其是英语。作文则不同,虽说通过后天努力,可以提高文笔写作能力,但李白就是李白,杜甫就是杜甫,你至多能做个文抄公。 越是这么想,越是觉得肚子饿。 “走吧,我请你吃牛肉面。”下课后就放学了,钟魁对李小东道。 “嗯?”李小东不敢相信,他知道钟魁家里经济状况与真正贫困人家相比,还算不上穷困,父母是壮劳力,家里只有钟魁一个孩子,所以家里给的钱比一般学生要多些,不过钟魁平时都吃食堂,从来就不曾在校外吃饭。 因为食堂的饭菜太难吃,只有一个便宜量足的优点,许多住校生就在外面私人小饭店里解决吃饭问题,钟魁这样每学期省下来的钱就买了不少学习资料。 “你不去就算了!”钟魁转身就走。 “钟魁,等等我!”李小东在身后大喊。 出了校门,就是街上。 在老人们的眼里,丁官镇几十年来仍然保持着一陈不变的模样,一些老房子甚至可追溯到明朝中叶,如果以一个建筑学家或者民俗学家的眼光看,这些老房子古朴、厚重,又不失精巧,只是破败了。 但在一个去过大城市的人看来,她破旧、杂乱和沉闷、单调。 大的街道横平竖直,而小巷是曲曲折折,显得杂乱。一条名叫小秦河的河流,将整个镇子截成几乎相等的东西两半,人们通过几座桥梁来往两岸,颇有点江南水乡的特点。 曾经的丁官镇,也曾繁荣过,明朝中叶这里是一个药材集散地,来自秦岭大山的药材在这里汇集,通过眼前的这条小秦河运往长安,然后辐射全国。最鼎盛时,这里拥有一百二十家药材铺。 丁官镇初级中学在小秦河的西岸,正好在一座水泥拱桥的西头,桥的东头有一家新开的老秦面馆。 店主人固然姓秦,做的一手好面。 还在桥西头,钟魁和李小东就闻到了红烧牛肉的香味。店面不大,里面只能摆下五张桌子,也不亮堂,早就坐满了学生。二人没得挑,只能坐在外面撑起的雨篷下的饭桌。 “秦老板,来两碗红烧牛肉面,多放点辣!”李小东屁股一坐下,就开口嚷道。 “好咧!”里面有人应了声。 也有先来的学生嚷着:“秦老板,我要的面做好了没?” “等等,马上就好!” 见这光景,正是学生用餐的时间,老秦面馆的生意太好,要的牛肉面一时半会还上不来,李小东道: “钟魁,你饿不饿,我可饿坏了,请你吃锅盔,这个我出钱!” 作为西秦八大怪之一,锅盔大如锅盖,也是地方知名小吃,因为太大,通常要几人分食。又因为耐放,不易变质,所以有家里贫困的学生就从家里带几个锅盔,可以就着咸菜吃一个星期。 锅盔的种类很多,讲究一点的有葱香锅盔、五香锅盔、夹酥锅盔、芝麻锅盔等等,当然还有更讲究的,也不是都是大如锅盖的。 老秦面馆的锅盔没那么讲究,但吃起来也是香酥劲道,关键是很扛饿。 李小东的本意是,这么大的一个的锅盔,加上每人一大碗牛肉面,正常情况下,就是两个正在发育长身体的半大小子,也是绝对是吃不完的,剩下的锅盔还可以带回去,晚上要是饿了,可以拿出来安慰一下肚皮。 不过,钟魁是真饿了,加上他这穿越人士是真觉得这外表很普通的锅盔很好吃,“一时不慎”,除了李小东先前撕下的一小块,剩下的全都吃了。 当牛肉面端上来时,钟魁又是风卷残云,然后抹了把嘴上的油渍,颇有西秦汉子的豪气: “老板,再来两碗牛肉面!” “钟魁,你几天没吃饭了?”李小东目瞪口呆。 第十四章 日记 两人吃饱喝足,顺着小秦河散步。 发源于太乙山的河水清澈,两岸垂柳依依,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有妇人在岸边浣衣,对着大姑娘小媳妇开着少儿不宜的玩笑,嬉闹个不停。 岸边下班的人们,骑着二八式自行车,三五成群,一边骑车一边聊着往家赶。间或有淘气的孩童往马路上横冲直撞,引得一片铃铛声和喝斥声。 眼前如同老电影一样,在钟魁的眼前回放。 “小东,我跟你说个事。”钟魁道。 “啥事?”李小东觉得自己的同桌今天有些特别,具体有什么特别,他也说不清楚。 “从今天起,我就不住校了。”钟魁道。 “为啥?”李小东问道。 “嗯,我家有亲戚在镇上,他一定要我去他家住,所以我今天就去他家住了。以后就不住校了,只是不在他家搭伙。” “我以前咋没听说过你家在镇上还有亲戚?” “嗯,一个远房亲戚,来往不是太多的那种。我爹本不想麻烦人家,谁知道亲戚盛情难却,不好驳人家面子。只是我爹交待,住可以,一定不要在人家家里吃饭,人家也不宽裕,给他家钱,他家也不好意思收,所以干脆自己解决一日三餐。” 钟魁撒了个谎。 因为要跟师兄修行,晚上是没时间待在宿舍,而学校对住校生管的很严,一要晚上上自习,二要晚上查寝,都有住校的老师看着。非住校生,只有初三年级的才需要上晚自习。 “哦,那我一会帮你搬吧。”李小东热心道。 “铺盖什么的,暂时就不要动,亲戚家有现成的。不过,如果学校要安排别人进来,咱也不能占着窝不是?你就帮我把铺盖什么的,全弄到你床底下。” “小事一桩!” 说话间,两人回到宿舍。 宿舍是低矮的瓦房,墙面斑驳,很是破旧,窗户上玻璃碎的七七八八,全用化肥袋内胆那种透明塑料薄膜蒙着。 一通架子床,分上下两铺,靠着北边墙一溜十张架子床,住着二十人,寝室里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气味。记忆中的夜晚,总有人说梦话,有人磨牙,有人打鼾,让钟魁很烦恼。 此时室友们都出去了,偶尔回来的,也只是拿上本书回教室去了。 钟魁住在靠里的一张架子床的下铺,跟李小东的床铺紧挨着。李小东在自己床上躺了一会,跟钟魁说了一声,也拿着几本书走了,当然少不了一本武侠小说,其它书不过是幌子。 钟魁的床铺,还算整洁。 床铺下有个木箱,还上着锁,事实上每个学生都有一口这样的箱子。找到随身带的钥匙,他打开箱锁,里面不过是自己的一些干净的衣物,还有一本绿色塑料皮封面的日记本。 钟魁翻阅着这本日记本,日记是从初一入学时开始记的,有时写的很多,有时随手几笔匆匆结束,有时甚至连续好几天什么也没写。 大部分内容,钟魁并不感兴趣,那是一个少年人的懵懂和情怀,每个人都是相似而又不同。 “9月1日,晴。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成为一名初一学生了,爹和娘一起来送我到丁官初级中学。镇上好热闹啊,比我们村热闹多了,爹给我买了一双新鞋子,还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 “临走时,爹嘱咐我一定要好好学,将来要考上县一中,以后要考大学,到燕京去。娘却不高兴了,趁我上厕所,跟爹吵起来。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吵起来。” “11月13日,阴。听老师说燕京大学是华夏最好的大学,说以我的成绩,只要高中阶段能在县一中排在前几名,只要发挥的好,就有可能考上。这早着呢,可我不想考燕京大学,因为那个人,我恨那个人!” “2月2日,明天是除夕了,今天随爹去扫墓。爹说那里躺着的是我亲娘,娘说让我记住,将来要替自己的亲娘挣口气……” “4月18日,雨。村里有小孩骂我是野种。我不生气,因为我现在的爹娘,就是我心目中的亲爹娘,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爹娘,别人的都没有我的好。将来我一定要出人头地,好好报答他们……” “6月4日,晴。明天就是端午节了,不知怎的,一早醒来时,我就魂不守舍,集中不了注意力,仿佛会有什么大事情要发生似的!” 日记写到这,嘎然而止。 在日记本封底的夹层里,掉下一张一寸的黑白照片,照片的背面用钢笔写着:沪海七中1972。 照片的主人拥有一张秀丽的脸,一条乌黑的辫子绕过脖子放在胸前,脸上挂着纯真的笑。 钟魁合上日记本,将它锁在木箱之中,怅然若失。他不认识这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但他知道她是谁,心中仿佛被什么揪住一样的痛。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晚归的鸟儿在树顶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钟魁撂下心头复杂的情绪,站起身来,走出寝室,迈步向校门行去。 第十五章 修行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钟魁向着太乙山方向急奔,他从没有如今这样感觉良好,仿佛体内埋藏着一颗火箭发动机,正源源不断地输送着澎湃的动力。 呼出的气息稍有些紊乱,他还不太熟练控制自己的力量。 按照师兄教的法门,他稍压制下奔跑的速度,努力引导着“气”从丹田中逆向输送向体内各处经脉,尤其是双腿。同时他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让呼吸的频率适应着真气的运行变化。 不知不觉中,他奔跑的速度又加快了,然后保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这时他抬脚的频率和高度,两步之间的距离都是一样的。 钟魁浑然忘物,一边奔跑,一边体会着一种难以言及的妙感。而在他身后,有两个正返家的附近村民骑着自行车,在后面追了半天也追不上。 “哥,那小家伙,怎么这么能跑?比我们骑车要快。”一个年轻点的问道。 这话倒有些夸张,山路骑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这一路多为上坡路,而钟魁常常抄小路,只不过大体上没有离开简易公路太远罢了,一会消失在山谷中,一会重新出现在简易公路上。 越往山中行去,天色渐晚。 钟魁发现自己的视力提高了不少,即便是丛林中他也能通行无阻。 师兄令狐易一定就在身后,事实上一出了丁官镇,他就感觉得到。果然来到师兄隐居之所,令狐易就出现在自己身后,提着他往崖上飞去。 今晚的修行,比上次还要顺利,龙象伏魔功修炼了七十二周天,钟魁身上又出现了一层污垢,只是比上次要少了很多。 毫无例外地,又脱光了衣服,跳进温泉中,痛痛快快地泡澡,钟魁只觉得身体由内而外,通透着舒坦。 见钟魁一脸享受的样子,令狐易决定给加餐。令狐易师承钟天师,所学驳杂,涉及炼气、锻体、武技、暗器、轻功,还有奇门、八卦、命理,甚至棋琴书画,几乎无一不精。 已经教授了龙象伏魔功,虽然钟魁刚刚被领入门,但这门至高功法,与钟魁的体质完美契合,神功大成只是时间的问题。令狐易囿于自身的体质,并没有练成这门功法,他学的是另外一门功法,对伏魔功只能泛泛而谈一些要点,以免钟魁走弯路。 今晚要教授的一门绝技,名曰乾坤步,故名思议是一门精湛的轻功身法。如果能够练成的话,万丈悬崖也不过是闲庭信步而已。不过,要学会此功,首先却要学一些奇门八卦的知识。 这些知识对于钟魁来说却是一门崭新的知识,现代人只有那些研究易经的人才能懂个皮毛。 或许是因为穿越的影响,钟魁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惊人,尽管不太懂,也能囫囵吞枣地记个大概。 “师兄,我饿了,还是先填饱肚子吧。”钟魁道。他没有手表,不过估摸着怕是到了晚上十一点。 “那你先练着,我去去就来!”令狐易道。 约摸过了大半个小时,只见令狐易拎着一头野猪回来。看那个头怕是不下三百斤,拎在他手里轻若无物,这样体形巨大的野猪十分罕见。 钟魁一摸野猪肚子,发现还是热的,怕是师兄刚打的。扔在地上,只见这头巨大的野猪如同一滩烂泥,全身骨胳居然寸断。 令狐易是个好庖丁,一把匕首在他手中翻飞,飞快地将厚厚的猪破剥了个干净,令钟魁眼花缭乱。这又是一门刀法绝技,名叫离魂刀。 这头大野猪当然一次吃不完,好在溶洞群里有冷泉,将大部分猪肉藏好,够吃好些天了。 一会功夫,野猪肉在柴火的烘烤下发出滋滋的声响,再散点细盐和胡椒,一股诱人的香味令钟魁食指大动。 啃了一口肉,那叫个美啊。 “师兄,我跟你商量个事。”钟魁一边美美地吃着,一边说道。 “什么?”令狐易食欲不大,慢嚼细厌。 “咱们这个教法,效率不高,而且万一……”钟魁道。令狐易早就反复交待过,他只有三个月不到的寿元了,而这三个月是万万不能将毕生所学全部教会给钟魁。 “嗯,天命如此。不过,我早就将恩师所授各门绝技,撰成一书,以后你自己看吧。”令狐易对生死看的倒是很开。 “师兄,你听说过录音机,还有更高级的,摄像机吗?”钟魁问道。 “跟电视机类似的机器?”令狐易反问。 这是他最后一次苏醒,也是让他最为感慨的一次,外面的世界变化太大,让他莫名惊诧。钟魁也知道,自己的这位师兄对外界并非一无所知。 “对,师兄。录音机,可以将人的声音记载下来,随时可以找出来听听。而摄像机不仅可以记载声音,还可以将一个人的行止,那电视机里播放的就是摄像机所拍的。” “你的意思,是用摄像机将我的所学全部记载下来?” “师兄,你真是天才,这你都能想得到。我的意思就是这个!你想啊,你的本领那么多,我用三个月时间哪能全部学会?不如用摄像机记下来,将来师兄要是不在了,我可以自学。”钟魁说着,眼眶有些红了,“还可以给我留点念想,当我想念师兄的时候,我可以拿出来看看。” “你哭了?”令狐易抬头道。 “嗯,这里风大,眼睛进沙子了。”钟魁道。从本质上来说,他跟师兄是一类人,在这个世界其实是孤家寡人,虽然跟师兄相处时间还不长,但在钟魁的心目中,他已经将师兄看作是自己的亲人。 “我要是死了,你不要伤心。好好修行吧,恩师仙逝时,也曾这样对我说。” “是,师兄!” 钟魁点点头,他忽然发现师兄似乎比昨天苍老了些。… “我第一次龟眠前,我已经一百二十岁了。”令狐易突然道,他的目光看着流淌的地下河,目光深遂,“当你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着一个,长大、成人、娶亲,然后变老,最后死去,你的心早已经麻木。” “师兄,能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吗?”钟魁好奇道,“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 “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原本姓秦,出身晋阳大族,秦氏之祖曾对李唐有从龙之功。只是我生来狐面,为亲人所憎,以为不祥,被抛弃荒野。幸遇恩师,我才得以生还。”令狐易道,“烟花虽盛,盛极必衰,秦氏很快便没落了,我虽然并不关心我的族人荣华,但看着他们一个个地老去,我却无能为力。” “那你有什么牵挂的人吗?”钟魁道。 “我年轻时曾随恩师行走江湖,也曾略有薄名,当时江湖之中也有不少绝妙女子,然以我之丑陋可憎面目,故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直到我邂逅一名女子……” “那也是一位修士吗?” “不,她只是一位凡人。”令狐易摇摇头,“她出身于书香名第,知书达礼,姿容绝美,原本注定是嫁给朱门大户的,机缘凑巧我救了她,然后……” 然后便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钟魁秒懂。 令狐易接着道:“我们成婚不久,她为我生下一子。那一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可惜……” “可惜什么?” “有一天,她不告而别,留书一封。书上说,她不愿让我看到她年老时的模样,让我永远记着她年轻时的样子。其实那时是因为恩师仙逝不久,昔日的仇家纷纷找上门来,我自保尚且不及,她不愿让自己成为我的累赘。”令狐易道,“等到我杀尽仇家之时,我已经找不到她了,因为当时正处战乱,我想她一定是殁了吧。” “或许师兄的后人还在哩,这中间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事情,他们不知道你的存在。”钟魁安慰道。 “或许吧,我每次醒来,我都会寻找,但沧海桑田,世事变幻,我到哪里去找。况且,我每次醒来,时间有限,而且行事隐秘,后来我就不再找了。”令狐易道。 “师兄,你放心,将来我帮你找。我想如果你有后代传承下来,或许也是武林人士,这样想来,寻找范围就小了不少。”钟魁道,“另外,现在技术发达,只要一根头发就能比对血缘关系。” “但愿吧。”令狐易瞥了他一眼,“你有心便好,不要强求。我那儿子身上有一块玉玦,上面刻有……” 第十六章 谈话 天蒙蒙亮时,钟魁往学校的方向急奔。 临走时,他的怀里多了两块金锭,这是师兄给他用来换钱买摄像器材的。 现在已经有了家用摄像机,与专业的摄像机相比,已经很小巧了,但仍比不上后来出现的那种很普及的DV机。 在数码技术兴盛前,家用摄像机如今还是高级货,县城都没有卖的,更不必说丁官镇这个偏僻落后的小镇了,只能去省城买。况且如何将金锭换成钞票,也只能到省城。 今天恰好是周六,只有上午半天课。 第二节语文课结束后,钟魁被班主任赵洪叫到了办公室。 第三节因为是音乐课,所谓音乐课,也不过是代课老师将歌词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跟着他一句接一句地学唱。所以,赵洪理所当然地无视这一堂课。 什么五线谱?咱不懂那玩意。代课老师当然不会是专业老师,是一位教初三物理的老师,属于矮个里选出来的将军。 教唱的歌曲,都是诸如《红星照我去战斗》、《游击队之歌》之类的红歌,学生们也无所谓,反正不用正儿八经的上课,跟着唱就是了。对于一些精力旺盛的男生来说,吼一嗓子《水手》更让人开心。 来到办公室,赵洪开门见山地问道。 “钟魁同学,听说你不住校了?” “是的,赵老师。我家在镇上有个亲戚,也姓赵,就住镇供销社大院,最里面的那一幢,他家就一个儿子,在省城上大专,平时家里没别人,有空屋子。我本来不想去的,可我爸说,是咱亲戚好心好意,不能推掉。所以,我不住校了。”钟魁说的有模有样。 老实人想骗人,成功率一般不错。如果赵洪某天突然想起来要家访的话,那就麻烦了,不过只要钟魁的学习成绩没有下降,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 赵洪五零年生人,如今已经四十二岁,头上却已经开始谢顶,戴着一副宽大的黑框眼镜。他一边批着作业,一边说道: “搬出去住,也不是不可以。钟魁同学,我对你有很高的期望,现在是初二,今年下半年上初三,很快就要面临升学考试的问题,我希望你能考上县一中,争取将来考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千万不要耽误了学习。” “谢谢老师关心,您放心,这个学期我一定会拿个第一。”钟魁道。 “嗯?”赵洪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笑了,“说到做到哦!陈刚同学一直是第一哦。” 陈刚是班长,学习成绩一向是班里第一。 “赵老师,是这样的。陈刚同学虽然一直是第一,我分析了一下自己,我跟他的差距主要是英语,这一门他每次要高我十五分以上,接近满分。听说他姑姑是在县一中教英语,这是家学渊源,咱比不上。咱一张口,就是一口苞米渣味。”钟魁道。 “呵呵。这倒也是,你的英语成绩在咱们这里其实也不算差,只是跟陈刚同学无法比,没办法,咱这里属于贫困地区,与先进地区相比,英语教学这块先天不同,我们连一个英语大专毕业的老师也没有,只有中专矮生,矮个子里选将军。人家大专毕业的,最起码要到县城中学去任教。”赵洪被逗乐了,“我听你的意思,是这门课能赶上来?” 幸亏办公室里只有赵洪一个人,没有教英语的老师,否则赵洪这话要引起公愤的。不过,以赵洪的资历,他同时还是教导主任,地位排名仅在校长和副校长之下,他说这话,教英语的小年轻们只能敢怒不敢言。更不必说校长和副校长年纪都大了,一旦退休,赵洪很可能就会成为校长。 “要不,赵老师,咱们这个期末考试打个赌?”钟魁道。 “什么赌?”赵洪好奇道。 “赵老师,我不敢说期末考试,我总成绩一定是全班第一,但英语这门课我很有把握拿全班第一,甚至是全年级第一。”钟魁道。 “哟,你凭什么这么肯定?可不要骄傲哦。”赵洪反问。 在老师的眼里,“好学生”总是被高看一等,不过老师们往往在夸奖一个“好学生”之后,总会顺口说一句,别骄傲自满。 钟魁瞅了一眼放在旁边的一份前几天出版的《劳动日报》,上面的社论是《肩负起走向二十一世纪的重任》,大意是对当代青年寄予厚望,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钟魁拿起这份华夏地位排名第一的日报,道:“赵老师,这篇社论大约两千字不到的样子,我当着您的面,用英文把他翻译出来。您拿去给别人看看?” 赵洪心里大吃一惊,神情有些迟疑:“你既然这样有信心,那你就试试。” 当下钟魁问赵洪找了张几页空白纸,当面翻译起来。这篇社论对于大学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并不难,用词并不晦涩,但对于一个初二学生来说,尤其是出身农村,在上初一以前根本就没接触过英语的农村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钟魁前世读书时英文就极好,后来大学毕业,因为工作需要又接触不少外国人,英语是通用语言,平时又直接看美剧。准确的说,他的口语要比文字能力更好。 专业翻译则不一样,英文翻译成中文,讲究信、达、雅,同样的,把中文翻译成英文,也要讲究精准、流畅和优美。一般人,能做精准就很不错了。 做到精准钟魁还是能够达到的,至少让歪国人看的懂,没有大的毛病,更不会是让歪国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式英语。 尽管不懂英文,钟魁翻译的到底如何,赵洪不能确定,但他看到钟魁一副文不加点行文流水的模样,对钟魁所自称的英语能力,有了初步的判断。 这已经远超初中、高中阶段学生的英语能力,甚至连大学生也不一定能够在这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内完成。 “正好我女儿今天回来,她这个夏天就要大学毕业了,眼下在省日报社实习,大学时她英语就学的不错,正好让她看看。她母亲前些日子病了,她这次回来探亲。”赵洪接过钟魁递过来的“试卷”道。 “哦,这是未来的大记者啊,无冕之王!”钟魁恭维道。 “什么无冕之王,将来也不过是个小记者罢了。”赵洪谦虚道,看来被钟魁的马屁挠到了妙处,“这个赌,我赌定了,不要让我失望哦!” “老师,那您忙,我去上今天最后一堂课了。”钟魁听着外面的铃声再一次响起,又一节课结束了,这一周的最后一堂十分钟后将开始。 “去吧。”赵洪挥了挥手。 等到钟魁的背影消失,赵洪心底忽然生了一股奇怪的感觉,这孩子以前挺“闷”的,今天的表现倒是像是一个挺开朗胆大的大城市孩子。 再看了看面前的翻译文稿,赵洪感觉今天的师生谈话,好像一直是被钟魁占据了主导。 第十七章 小偷、雷锋 中午放学后,钟魁吃过午饭,就去了汽车站。 丁官镇的汽车站就在镇政府的隔壁,地方不大,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子,连个招牌都没有。 院里停着七八辆用农用运输车改装的三轮车,一开起来,轰隆隆直冒黑烟。 好一点的也是农用车,也就是多一个轮子,一般是飞虎牌的,俗称小飞虎,还有时风牌的,广告做的好,时风时风,路路畅通。 好处是,这两种车设有副驾驶坐位,可以坐人,这个位置通常是捷足者先登,就好比华夏人坐小轿车,喜欢坐副驾驶的位置一样,仿佛这样可以让自己跟后面的乘客区别开来,高人一等。 客运全是私人承包,司机兼作售票员,票价一块五,随叫随停,童叟无欺,爱上不上。 钟魁坐在后面,车上坐满了乘客,车厢两侧各一排,都是面对面坐着的。有到县城的农民带着鸡鸭,车上甚至还有两头小猪仔,正心有不甘地乱拱,气味相当令人难忘。 这对穿越而来钟魁来说,这也是一次难忘的体验。 太乙县城距丁官镇也是三十里,路虽然也是坑坑洼洼,但好歹是正儿八经的公路,只是时日久了,路面坏了没有及时修补,你只要觉得车盘底下不再颠簸,那说明县城到了。 虽然仍然很落后,但县城就是县城,街道更加宽阔,行人更多,两边的商铺林立。 对于从乡下来的人来说,县百货大楼可以用大厦这个词来形R县政府还是两层的呢。 百货大楼四层的建筑,只有底下两层是商场,三楼自家办公,最上面一层因为要创收早就租给别的单位,只是大家普遍囊中羞涩,只能进去瞎逛逛,过个眼瘾。 百货大楼前面是个小广场,也是县汽车站上下乘客的停车场。县汽车站运营的车辆,同样全是私人承包的,都是破旧的中巴车,每次都是挤的满满的,根本没有超载一说。 据说,这些车辆的主人都来自于县城前面某个村,本地大姓,宗族势力强大,他们掌握着这里的秩序,控制着这里的旅客运输生意,外人即使有钱买车搞客运,不付出足够的代价也很难插足进来。 这些人绝不是车匪,但可以说是路霸。 这不过是九十年代初全华夏众多县城的一个缩影。 所有中巴车,依次排队,旅客只能先上第一辆车。最前面的那辆已经没有了空位,司机和售票员两人仍在卖力地喊着: “去省城的,就差一位了,上车就走,上车就走!” 有的乘客不为所动,想等下辆车,这样就有可能抢到一个座位,包括钟魁。别的司机就有些不满了,不免要和排在最前面中巴车司机售票员发生一些口角,大家都想多拉一些乘客,多跑几趟。 一辆载满乘客的中巴车到站了,乘客鱼贯而下,钟魁闲着无聊,有心数了一下,核定载客十五人的中巴车,居然挤了二十九人。 正当钟魁无聊至极时,第三十名乘客走了下来。 这是一位正值青春靓丽年纪的姑娘,刚刚二十初头的模样,脚踩着一双白色运动鞋,下身穿着时髦的修身牛仔裤,勾勒出美好的身材,上身穿着红色卫衣,因为背着双肩包,显的胸前颇为壮观。 不经意间的回瞬,那张素面朝天的精致的脸,让人难忘。 姑娘双手各提着大包小包,并没有注意到擦身而过的一个人,一只手已经伸向她背着的双肩包。 双肩包外面有个单独的口袋,拉链并没有拉上,露出里面的粉色钱包。 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没有注意到这里,大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就要走的车和正要接班的车,钱包到手,那只手的主人正在得意之间,却被一声断喝吓得一哆嗦。 “住手!”钟魁一声暴喝。 姑娘停下了脚步,回头疑惑地看着钟魁。 乘客们停下了脚步,往这边观望,不明所以。 而聚在一起聊天抽烟打屁的司机们,则齐齐面色古怪的看着钟魁和那位一时有些发愣的小偷。 很显然,司机们都认识这位小偷,不过他们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啊,我的钱包!”姑娘反应过来,放下自己手提的包,在那小偷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将自己的钱包抢过来。 那小偷年纪也不大,看上去瘦弱不堪,头发稀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大庭广众之下,黄毛小偷并不敢发作,只是转身匆匆走掉,还不时回头望了姑娘和钟魁几眼。 “小弟弟,谢谢你啊!”姑娘表情如劫后余生,她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敢动手抢回自己的钱包,要是那黄毛小偷动粗就不好了。 “姐姐,不用谢。你赶紧快走吧,我瞧那小偷心有不甘的样子,怕是要去找同伙!”钟魁道。 “好,我要去丁官镇。你也要小心点,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姑娘笑道。 看上去姑娘性情倒是挺为开朗,也不拖泥带水,见有辆农用车在路边缓行,司机一边开,一边将头伸出窗外,招揽着生意: “去丁官镇的,现在就走了,现在就走了!” 姑娘赶紧爬上车,正要问钟魁名字,钟魁挥了挥手笑道: “不要客气,请叫我雷锋!” 姑娘一愣。 司机见上了一个人,在其他乘客的抱怨下,连忙加大油门往丁官镇的方向进发。 姑娘安顿好自己随身带的大包小包,再向车外望去,寻找钟魁的身影,见钟魁正往另外一个方向急奔,后面有三个家伙提着铁家伙在追。 “小子,别跑,站住!” 第十八章 我是好人 钟魁埋着头往前跑,身后三个混混拼命地追。 钟魁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他人小灵活,更不必说他有神功加持,在人群之中如穿花般乱窜。 三个混混显然也很能跑,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边大声喝骂威胁。一时间街面上,人仰马翻,引起一片惊呼声,有沿街做小买卖的连叹晦气,更多的人连忙躲到了一边,在心里面为钟魁默哀,甚至还有好事者远远地跟在后面,想瞧个热闹。 钟魁心里并不害怕,他有意吊着这三个混混,让他们可望而不可即。 渐渐的,三个混混呼吸越来越急促,速度降了下来,其中那个黄毛小偷身体素质最差,脸色已经发白。 黄毛见钟魁放慢了速度,正往一条巷子的方向跑去,心中大喜道: “二位兄弟,这小子跑进了孙家巷,前头就是个三岔口,这里咱熟。我追在他身后,你们从两边绕过去,在三岔口将他堵住。今天我要剥了这小子的皮!” 那一高一矮两个同伙,也不说话,挺默契地分开,一左一右包抄过去。 钟魁回头看了一眼,见对方分散开来,心中对对方的意图了然。这条巷子很长,两边是高墙,起码有两米高,看上去像是两家单位的家属院。 钟魁佯装摔了一跤,黄毛在后面看的真切,猛吸了一口气,狠命地往前奔。钟魁装出很痛苦很疲惫很焦急的模样,就在黄毛就要抓到他的时候,跳了起来,继续往巷子深处逃。 黄毛好悬没一口气憋过去,只得使出吃奶的力气继续追。 “小子,今天你是活腻了,看老子不把你活剥了,我就是你孙子!”黄毛咬牙切齿,恨恨地喊道。 就要跑到三岔口,钟魁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过来,面上挂着诡异的笑意,哪有什么害怕的神情。 黄毛此时汗流浃背,双腿酸软,喉肺如火烧火燎似的,而惯性让他好不容易停了下来,累的他腰弯成了虾米,一手扶着巷墙,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黄毛没有忘记自己是干嘛来的,抬起头来,见钟魁的拳头划过天空,由小变大,他瞪圆了眼,却连躲闪的姿态都做不到。 然后,黄毛只觉得眼冒金星,天也转,地也转,人也转,晕了过去。 钟魁迅速捡起黄毛扔在地的铁棍,躲在三岔口,侧耳倾听,果然一左一右不同的脚步声传来,右边的更近一些,应该会早十来秒抵达。 “哎呀,别打了,求求你!好痛啊!”钟魁装作挨打,大声呼痛。 果然,右边家伙听到了钟魁的求饶声,加快了奔跑速度,根本就没提防,直接越过三岔口,埋着头扎进了孙家巷子。 钟魁只是轻轻伸出一只腿,跑进来的那个矮个混混绊了个狗啃泥,还没来得及呼叫,钟魁举起手中铁棍,搂头就是一棒,饶是钟魁留了分寸,也是直接撂倒,人事不省。 这时剩下的那个高个子跑了进来,他见自己的两个同伙都倒在地上,生死不知,脸色剧变,也不浪费时间,转身就跑了。 “这孙子,倒是机灵!”钟魁也不追赶,他正要离开,只听“嘎”的刺耳刹车声,巷口外一辆212吉普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几个大盖帽: “不许动,警察!” “警察叔叔,我是好人!”钟魁扔下铁棍,作束手就擒状。 四个身穿制服警察,还有一个穿着夹克便装。四个警察中,三个很年轻,带着警棍和手铐,另一个是个四十岁不到,只有他腰上鼓鼓囊囊,像插着手枪。 那位穿夹克的,也很年轻,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虽然看上去也是一脸正气,但看上去并不像警察,因为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明显与同行的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站在墙角好奇地打量着钟魁,并不说话。 “是不是好人,需要等我们调查后再说。”中年警察看都不看钟魁一眼。几个年轻警察利索地将两个流氓检查一番,其中一人向中年警察报告道: “张所,都还在喘气,晕过去了。” “吆喝,这不是黄毛和钱老六吗?这帮人真TM的欠揍,揍的好!”另有一人笑着道,语气很是不屑。 “你们三个赶紧把这俩家伙送到医务室瞧瞧,别弄出人命来。别忘了叫一辆车来接我们,嗯,算了,我们还是走回去吧。” 被称为张所的中年警察命令自己的手下,这里属于城关镇,这位张所应当是城关镇派出所的所长。 三个年轻警察,花了一会功夫将黄毛和他的同伙抬上了吉普车,走了。 只剩下张所长和另一位夹克男子。 “你叫什么名字?”张所长问道。 “请问这是正式录口供吗?”钟魁反问。 “有区别吗?”张所长迟疑了一下。 “当然,至少应该有两位警察在场,证件齐全,采取一问一答,书面记录的方式录口供,并且最后要经过我签字确认。否则我有权否认我接下来所说的一切话。”钟魁道,“第二,我今年刚过12周岁,应受到法律格外保护,尤其是需要我的监护人在场,才能应对警察机关的问询,否则我拒绝回答。第三,我是受害人,我是自卫。另外最重要一点,我今天是见义勇为,反遭歹徒报复,小心我告你们派出所不作为,任凭坏蛋逍遥,危害公共治安,破坏全县人民稳步脱贫致富,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大好局面。” 张所长闻言,不由得和夹克男子对视了一眼,那夹克男子笑道: “张所,这大帽子不好戴啊。” 张所涨红了脸,板着脸道:“小家伙,你还挺拽的嘛。那就当我先问问情况,正式口供,得回到所里再说吧,我想你也不想浪费时间吧?” “事情很简单,我叫钟魁,魁梧的魁,本县丁官镇太乙村人,在丁官中学读初二,我的班主任名叫赵洪,你们可以打电话到学校确认。今天我准备坐车去省城……” “等等,你一个小孩,独自一个人去省城干嘛?”夹克插话道。 “请问这位叔叔是警察吗?”钟魁反问道。 “好吧,当我没问!”夹克撇了撇嘴,表情悻悻,钟魁反问的意思他明白,显然他不是警察,甚至不是政法系统的,是没有权力直接过问的。 “我们丁官镇没有像样的书店,县城里新华书店我都逛过,没有我要的书,所以我想着去一趟省城看看。”钟魁对着张所长道。 虽然他先前拿着大框框吓唬人家,那是以进为退。万一人家要是被惹毛了,搜自己的书包就不好了,那里面可是放着两块金锭,无论如何他是解释不清金锭来源的。 “哦,你胆子倒是不小啊。”张所长说道。钟魁这个乡下小子想到省城去,倒也不难理解,人家都上初二了嘛,去省城买书也是很正经的事嘛。他也不担心钟魁说谎,一会回到所里,往丁官中学打一个电话就会知道。 “你接着说。”张所长道。 “我从丁官镇坐车到了县里,刚才在车站等车,我见到那个黄毛在偷人钱包,被偷的人是位大姐姐,我当场喝住了黄毛,那位大姐姐拿回了自己的钱包,然后她坐上了开往丁官镇的飞虎车。这事,百货大楼门前肯定有目击证人。” “然后嘛,那就是黄毛找来同伙对我打击报复,我就跑,这一路上肯定至少有一百人看见。再然后,你们就来了。”钟魁道。 “好家伙,你这话避重就轻,说说那俩个家伙怎么晕过去的,你下手可够重的,都晕过去了,脑袋的位置是随便敲的吗?”张所长弯腰从地上捡起丢弃在地上的铁棍,也不在意什么指纹不指纹的。 “我要是说他们自己运动过量,累虚脱了,你信吗?”钟魁道,见张所长脸色有变黑的趋势,连忙道,“其实,我老家就在太乙山下,咱山里人,从小就练就了铁脚板,而我又特别擅长长跑,跑个马拉稀,哦,不,马拉松也是可以的。我故意让他们觉得好像能追得上,结果是他们累虚脱了,才让我得手的。” “嗯。”张所长没有完全相信,也没有当场质疑。 张所长、夹克男子带着钟魁,出了孙家巷,往车站方向走。 一路上,张所长不停地和路边的行人或者商店主人打着招呼,也不停地被别人打招呼,等他们走到了百货大楼前,三言两语的,张所长就搞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不过,他口袋里刚买的一包烟,散出去了一大半,只收回七八根,亏本。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甜美且带着惊喜与焦急的声音响起: “小弟弟,你刚才跑去哪了,你没事吧?担心死我了!” 正是那位被偷的姑娘,她明明是坐上了车,本可以置身事外,却去而复返,这倒让钟魁刮目相看。 “警察同志,我证明这位小弟弟是见义勇为,你们抓错人了。”姑娘还没搞清情况,连忙掏出自己的绿色证件,“我是省师大新闻系大四学生,名叫赵雪,现在在西秦日报社做实习记者,这是我的实习证。” “哦,未来的大记者啊!”夹克男子主动接过来,只瞄了一眼,就迅速还了回去,笑道。 自从这位赵雪的大学女生一出现,就吸引了围观的所有人的注意,年轻、漂亮和富有青春活力,更有一股知性美,在这里绝对是鹤立鸡群。 这位夹克男子虽然看上去很年轻,但“官位”恐怕比张所长要高,不过,他显然更加注意到赵雪的身份。记者嘛,无冕之王,也许成不了你的事,但很可能会坏了你的事。 夹克男子很隐晦地和张所长交流了一下眼色,张所长连忙道: “赵同学,不,赵记者同志,事情我们已经搞清楚了。这位钟魁同学见义勇为,是值得表扬的,我们已经抓住了两名犯罪份子,在逃的我们一定会继续追逃。” “嗯,对,张所长说的很对,这是见义勇为。当然了,我们县的治安也有问题,当前正是我县脱贫致富的攻坚阶段,县委在上个月开了动员大会,旗帜鲜明地号召,要以一个稳定祥和的环境迎接十二大的到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务求实效。” “为此,我们政法委刘书记亲自任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公安局程局长、徐政委任副主任,我这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任监察小组组长。” “今天我在咱们城关派出所调研,正好所里接到群众举报,张所长等同志在接到报警,率领干警,在五分钟之内就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这个反应表现,值得表扬,这也说明我们的警察队伍还是忠于职守,经得起考验的嘛。” 夹克男子满口官话,将事情翻转的很快,因为本来就是如此嘛,谁是坏人,谁是受害人,又是谁见义勇为,警察也能出警迅速,这都一清二楚的,又接着道: “违反犯罪分子,尤其是构成团伙的,我们坚决要打掉,绝不手软。对此案涉及的犯罪分子,我们一定会严惩,接下来我们会限期将其他逃窜同伙抓捕到案,请赵记者同志和这位小英雄放心。另外一方面,我们会派人到丁官镇中学,公开表彰钟……对,钟魁同学的义举,号召广大中学生向钟魁同学学习。” 夹克男子,名叫余思远,相貌堂堂,身材魁伟。 他是县委办的副主任,以他的年纪能够坐上县委副主任,尽管是一个贫困县的副主任,也是相当的不简单,再加上他的一口明显北方的口音,让钟魁不免有些疑惑。 第十九章 老司机 在城关镇派出所内,做了一番笔录,钟魁和赵雪二人被礼送出来。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真没想到,我爹还是你的班主任呢。”赵雪盯着钟魁看,脸上似乎就写着你跑不掉的意思。 “赵姐,我可是好学生。”钟魁反看向她,并且故意将目光放在她雪白的脖颈和胸脯间流连。 赵雪还未正式迈出大学校门,仅是个实习生而已,没有经受过社会这个大染缸的长期考验,明知道钟魁是故意的,也被这肆无忌惮的目光弄的脸色绯红,嗔怒道: “小鬼,瞎瞅什么!”赵雪伸手便要揪耳朵,钟魁敏捷地跳开来。 “嗯,你懂的。”钟魁笑道。显然这又是一个梗。 “你这个小家伙,人小鬼大,说话怪里怪气的。”赵雪气的粉脸雪白,正色道,“我问你,现在时候不早了,你还去省城吗?你就是到了省城,天也黑了,晚上没班车回来。你不如跟我回丁官中学吧,明天我正好也要回省城,咱一起走。” “不了,我有顺风车。”钟魁指了指身后正从派出所里出来的余思远。 “他?”赵雪疑惑道。 “刚才我去厕所时,顺便问了看大门的大爷,他告诉我这位余副主任,是空降下来的干部,听说老子是省里的高干。我刚才路过张所长办公室,听到余副主任正在打电话,正跟县委郭书记和他的主任上司请假,说要晚上回省城,直到周二上午才能回来。”钟魁道。 钟魁见赵雪一副惊讶的表情,道:“赵同学,作为未来的记者,你还需要锻炼啊,别以为当记者只要一支好笔杆就行了,所谓调查研究,这就是调查研究。记者不是应声虫,不是传话筒,真正的记者要善于发掘真相,揭露事实。” “人小鬼大,说话口气就像我师傅说的一样,一套一套的,不就是所谓的暗访呗。”赵雪抿着嘴道,看上去倒是很认同。 “嘿,赵姐,您别不信。据我的分析,这位余副主任至少是官二代,或许还是官三代呢,不知你注意到没有他的口音?” “口音?倒像是燕京的口音。”赵雪疑惑道。 “省里有哪位领导是燕京人士?而且姓余。”钟魁问道。 “噢,省委组织部长姓余,我没打听过余部长是哪里人,不过上个月全省组织干部培训大会,我随我师傅去采访过,我记得余部长在主席台上作报告,听口音还真是燕京一代的口音。”赵雪道。 “对啊。你想咱太乙县有什么?除了穷,还是穷,一个京城人,凭啥愿意到咱这当官,当县长还差不多。另外,你看他年纪,比你大不了多少吧?副科级干部,空降官员,凭啥空降他啊,因为他有关系啊,人家是来历练的。你学着点吧。”钟魁道。 他的口吻让赵雪很是无语:“夸你两句,你还想上天呐。就算你分析的对,这跟你搭顺风车有关系吗?” “官二代嘛,出身不同,起点比别人高一点,这很正常。不过,有追求的人,恐怕平时就很小心,爱惜羽毛,因为你有功劳就会迅速被上面记住,而你只要一出错,就会被旁人成倍的放大。以我的观察,我如果提出搭个顺风车的小小要求,余副主任应该很愿意表现出他平易近人的优良作风的。”钟魁道,“换你,你答不答应?” “小官迷!”赵雪白了他一眼,心里却被说服了。 那一边,余副主和城关镇派出所的张所长及同僚们寒暄了好一会,这才走向那辆停在门口的212。 太乙县太穷,堂堂县府治所,城关镇派出所一辆四个轮子的都没有,只有两辆边三轮摩托。这辆破212还是余思远从县政府开来的,而县政府的小车班正是归余思远管,余思远这也算是公车私用,这一般也没人说什么,因为这车太破了,不止一次将人抛在半路上,谁坐谁知道! 如果私人能够掏点油钱,那就属于作风优良的好干部。 “赵记者,钟同学,你们还没走啊。”余思远一边掏钥匙开车门,一边热情地打招呼。 “还没呢,这天都黑了,路上不安全,我赵姐今天受到了惊吓,要是在路上再遇到什么坏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钟魁张口就来,腰间忽然一痛,赵雪怒道: “乌鸦嘴,什么三长两短的。” “赵姐,咱这不是替你着想吗?要是有个人送你回去那就好了。”钟魁打掉赵雪的手,却是冲着余思远说道。 余思远打开车门,正要抬脚上车,闻言转过身来,道: “得,我送赵记者同志回丁官镇吧。送佛送到西,顺道我也捎钟魁同学去省城,要不然我这罪过就大了。” “余主任,这多不好意思啊。”赵雪觉得脸上发烧,却是为钟魁烧的。 “没事,反正也不差去丁官镇这来回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余思远大度的说道,半开玩笑,“正好,我来咱太乙县也不久,正好可以跟你们两个本地群众聊聊,也算是深入群众嘛。” 赵雪和钟魁上了车,钟魁却是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他回头看了赵雪一眼,那意思很是明白: 瞧,我没说错吧。 吉普车发动,轰隆隆,全身每个零件都在发抖,很快便驶出了县城,往丁官镇方向开去。 “余主任,这车不行啊,咋没有安全带啊。”钟魁忽然说道。 “那玩意重要吗?”余思远反问,“这车估计比你年纪还大,能开就不错了。要不就是你担心我的驾驶技术?” “瞧您说的,我看你这姿势,恐怕方向盘摸了不下十年了吧。”钟魁说道。 “嗯,我十五岁就偷开车了,被我爸发现,好一顿胖揍。那时候我真是胆儿肥,也是运气,现在想来真是后怕,万一……”余思远大概是想起自己现在是国家干部的身份,及时住了口,“你也喜欢车?” “老司机啊。”钟魁脸上带着怪笑。赵雪从后面拍了他一巴掌,嗔道: “好好说话!” 真是神了,坐在背后也知道。钟魁回头道: “赵姐,你怎么又欺负我?我在跟余主任探讨一下车辆的性能。你知道男人这一生最爱哪两样吗?” “哪两样?”不仅赵雪,连余思远也很好奇。 “一是老婆,二是自己的坐驾!”钟魁认真地说道。 车内好一阵沉默,余思远用余光看了钟魁了一眼,笑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话很有道理!” “钟魁同学,你这意思是说每个男人都想拥有一辆车?可现在咱们华夏人拥有私家车毕竟是少数,自行车还差不多。”赵雪置疑道。 “赵姐,咱用发展的眼光看行不?五十年前,咱能吃饱饭吗,新华夏也用了三十年嘛。十年前,咱丁官镇的群众知道彩色电视机长啥模样吗?也就是咱这里穷,现在你去省城看看,现在哪家没有?”钟魁道,“也不必说燕京、沪海,更不必说鹏城,私家车如今确实是稀罕,但我相信未来小轿车必将走进千家万户。” “钟魁同学说的不错,我是燕京人,据我所知,现在燕京也有很多人买起了私家车,鹏城那边更不必说了,先富起来的嘛。”余思远道。 赵雪今天很受打击,余思远自不必说,年纪比自己大,地位、眼界和阅历更不是自己能比的,可钟魁这位小弟弟居然、好像、大概要比自己见多识广,就让她很受打击了。 “那为什么说男人最爱的两样,老婆不必说,车为什么也是最爱之一呢?比如我爹爱我娘啊,二十多年了,从来就没吵过嘴,他却不喜欢车。”赵雪问。 就赵洪那个有点拿不出手的模样,能生出你这么漂亮的女儿,一定是沾了他老婆的光,他能不爱吗? 钟魁腹诽,口中说道: “我承认我的论断有点武断,我这不过是说明,汽车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因为我们不曾拥有,所以我们不会留恋,而当我们一旦拥有或者有可能拥有,那么汽车就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人爱它机械的力量之美,有人爱它的自由之力,有人却因为它给人以控制的欲望而爱上它,而有的人,却仅仅是因为它是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而爱上它,就像养个猫啊狗啊,日久情深嘛。”钟魁道。 “呵,真能说,我真想把你脑门掀开,看看里面都藏着什么花花肠子。”赵雪咯咯笑,挤兑道,“余主任,我听说你们燕京人都能侃大山,你说钟魁同学是不是投错胎了?” “赵记者高见,我早发现这一点了。”余思远点头表示同意,开着玩笑道,“我要是哪天回燕京探亲,我一定托人打听打听,谁家的孙子被人拐到了两千里之外的西秦省,要不然怎么这么能侃啊。” “哈哈。”赵雪的笑声传出了很远。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路上车辆极少,雪亮的车灯照亮了很远。 钟魁却想到,自己应该算是燕京人吧。老实说,他穿越时空,附身到这具身体上,对那位现代陈世美真没有太大的仇恨,只是鄙视而已。 第二十章 加个锅盔 余思远毕竟年纪不大,一旦熟悉起来,话也多了起来,不再端着架子。 不是他官威大,而是踏入仕途之后,他已经逐渐养成了某种属于官场人士的习性——永远不会跟人交心,十分的话只说五分,换名话说,不知不觉之中,会给自己戴上一副面具。 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是官三代,甚至说自己的爷爷已经退休,在中枢仍有不小的影响力。 他水木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西秦省,先是在省委机关做了几年科员,自认做的还不错,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仕途通达,这其中他在省里做高官的父亲施加了某些影响力,最后运作他来太乙县任职。 他还太年轻,做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有超常提拔的嫌疑,不过太乙县实在太穷,全省榜上有名,所以这个提拔在省里市里倒也不太引人注目。 “咱这里真穷啊。”余思远一边开车,一边感叹,“我以前觉得内参上说,有的贫困地区全家人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那一定是在夸大其词。自从我来到太乙县,我真的是见到了。建国四十多年了,改革开放也有十多年了。” 这样穷的地方,钟魁两世也没见过,丁官镇虽然穷,但还没到这个地步,因为它不是太乙县最穷的。 “这还得看你余主任这样的官员啊。”钟魁道。 “纠正一下,是副的!”余思远半开玩笑。 “这还不是早晚的事。”钟魁笑道,“因为这里穷,可以说一穷二白,正如一张白纸,随便你泼墨挥洒,空间极大。只要做出一些政绩,被上头提拔也是应有之事。” “老实说,我也想。不是我说漂亮话,是真的想。当前全国的工作都是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点,集思广义,力争上游,对于我们太乙县来说,现在最紧要的就是脱贫,然后再谈什么奔小康。”余思远又一次用余光看了钟魁一眼,心道这个小家伙真神了,说到自己心底里去了。 “我来咱太乙县,才三个月,对全县的情况可以说有个大概的了解,只是还没有什么头绪,我们底子薄,又没有什么自然资源,况且我……” “况且你不是一把手,副的,而且也不是主抓经济的部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嘛。”钟魁接口道。 嘎,一阵刺耳声传来,吉普车紧急刹住。 赵雪以为前面撞人了,吓的尖叫起来。钟魁也是不明所以,余思远假装抹了抹额头,掩饰道: “刚才有条野狗横穿马路,我条件反射紧急刹车,以为撞人了。” “吓死我了。”赵雪夸张地拍着胸脯。 吉普车继续前行。车内一时安静下来,余思远不停地用余光打量着钟魁,钟魁心中了然。 晚上路面上车辆行人稀少,很快便抵达了丁官镇中学,赵雪热情邀请余思远和钟魁去她家做客,二人均摇头,赵雪只好作罢。 再一次发动吉普车,余思远和钟魁二人踏上了经县城通往省城的路。 县城往北,通往省城的路,明显好多了,至少不用那么颠簸。 “钟魁同学,我忘了问你家庭情况,家里有几口人?”余思远打开了话匣子。 钟魁简单介绍了下,没什么好说的。余思远倒是有些纳闷,这样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见识实在不简单。 “你刚才说,什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话有点意思,谁教您的?”余思远道。 “李宗吾!”钟魁道。 “谁?” “《厚黑学》这书看过吗?他写的。” “你看这书?”余思远嘿嘿一笑,“你应该看看《少年文学》这类的,《红楼梦》也行啊,别看成了人精。” “没关系,咱看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批判地看。”钟魁面不敢色,“就好比你读中学时,偷看什么少女之心一样。” “行,算我没说。”余思远弄个大花脸,悻悻地点点头。 “余主任,跟你商量个事?”钟魁突然道。 “不敢当!你说吧,我听着呢。” “咱换个位置?我来开车。” “啥?不行!绝对不行!” …… 看到省城一片灯火辉煌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西秦省的省城镐城,地处关中平原,北濒秦HN依秦岭,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历史遗迹甚多。 它曾经辉煌过,祖上也曾阔过,如今即便在经济上落后于东部大城市,但它仍以自己的不朽之名,在华夏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此时的镐城,还很落后,至少在钟魁的眼里,夜色下的城市缺乏活力。 夜晚的车辆并不多,除了哼哧哼哧的公交车,就是单位车辆,私家车更是极少,路面显的很宽阔,最多的就是自行车。 余思远驾着吉普车在大街小巷中穿行,他驾驶技术不错,开的速度不慢,载着钟魁来到一处幽静的大院前。 这里是西秦省委大院,当余思远得知钟魁原本只是随便找个地方,比如火车站候车室随便凑和一夜时,大吃了一惊,极力邀请钟魁到他父母家住了夜,心说自己将来的孩子如果敢这样干,一定要打屁股。 钟魁原本并不想到陌生人家去过夜,尤其还是高官家,并不是说他高攀不起,而是天生的性情如此,后世人更是讲究生活的私密性和独立性。 院门口的警卫,仔细瞧了一眼驾驶室,抬杆,放行。 院内绿化极好,还有好几个小型人工湖泊。吉普车进了大院,又行驶了好一会儿才在一幢独立的二层洋房前停下。 西秦省委组织部长余家栋,正处于仕途最佳的年纪。 对于更高的领导层来说,甚至更高的中枢长老们来说,他年富力强,工作积极,有想法有冲劲,对于比他地位低的官员们来说,他经验丰富,手腕老道,极受爱戴。 但那是坐在会议室的余家栋,那是在地方视察的余家栋。此时居家的余家栋,穿着拖鞋,穿着睡衣,戴着眼镜,以极舒服的姿势斜躺在沙发上看着报纸,一个小老头而已。 他的夫人,余思远的母亲林兰,正一边削着苹果,一边看着客厅那台大彩电上播放的连续剧。 “儿子,回来了?”见余思远推门进来,林兰惊喜地将削了一半的苹果塞给自己丈夫,将儿子迎了进来,见儿子身后跟着一个少年人,面色一怔。 “爸,妈,我回来了!”余思远一见门,便打着招呼。 “嗯。”余家栋瞥了一眼,手中的报纸仍没放下,特别打量了钟魁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这个小家伙是谁啊?” “哦,爸妈,这是我们太乙县丁官镇中学学生,他正好要来镐城买书,晚上又没地方去,我便把他带到家里来。”余思远微微弯着腰,脸上的表情有些低声下气。 为什么用低声下气这个词呢?因为这是钟魁的感觉。 “余爷爷、林奶奶,我叫钟魁,魁悟的魁。今年十二周岁,现正就读初二,打扰了!”钟魁言简意赅地自我介绍。 没办法,前生今世每当跟陌生人自我介绍时,他都要补上一句魁梧的魁。 “这孩子,看上去挺机灵的,一点也不认生。”林兰笑了,又对自己儿子道,“你们这个点到,怕是没吃晚饭吧?” “妈,我饿了,可以吃得下这么多!”余思远夸张地用双臂比划了下。 “那行,张嫂回家了。我特意让她多留了些手擀面,给你们俩每人下两碗肉丝面吧。”林兰道。 “好咧。”余思远道。 钟魁却是面色一变,这就是他不太愿意来这里最重要的原因,因为他太能吃了,他可不想为保持风度而饿肚皮。 “怎么,肉丝面不合你胃口?”余思远道,“张嫂是我们家保姆,她擀的面条筋道,很好吃的。我妈虽然手艺差点,下个面条还是可以滴。” “臭小子,你吃我做的饭二十年,也没见你绝食过一次。”林兰笑骂道。她不到五十的年纪,因为保养的好,看上去却很年轻,年轻时一定很漂亮。 “林奶奶,主要是我饭量比较大,两碗可能不够吧。”钟魁道。 “那多下一碗。多大的事啊,你这个年纪正长身体呢,能吃是好事。我们家思远长身体的时候,更能吃,经常半夜跑到厨房偷吃,第二天我还纳闷,怎么家里进贼,专偷吃的呢。”林兰道。 “妈,这算个事嘛?”余思远不满地抱怨道,又对钟魁道,“三碗够了吧?” “至少三碗吧,能再加个锅盔吗?”钟魁觉得自己脸有点发烧。 果然,余思远和林兰都愣住了,连一直只是哼哼没有说话的余家栋也将目光看过来。 “行,那啥……你们坐着看会电视,我去厨房,一会就好。” 第二十一章 硬道理 在余家三口的注视下,钟魁飞快地吃下三碗肉丝面,外加一个大锅盔。 “这孩子可怜啊,这么瘦,平时一定吃不饱饭。”林兰爱心泛滥。 换谁谁会这么想,却不知道钟魁的情况根本就不是这样,虽然一年吃不上几次肉,但养父母身康体健,又勤快能干,比上不足,至少比下有余,虽然没什么挣钱的门路,平时吃的不好,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挨饿。 “我说,你这么个吃法,早晚会吃穷你爹娘的。”余思远开玩笑道,“你应该生在百万富翁家。”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亏你还是干部身份。”林兰出身普通人家,嫁到政治豪族,以前也没少在妯娌间被挤兑过,对身份地位这些东西天生有些敏感。 咳咳,余家栋发出咳嗽声。 当然不是他感冒了,而是一种信号。余思远乖乖地坐到沙发上,例行公事地问道: “爸,近来工作还忙吗,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啊。” “我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大毛病。倒是你,最近去太乙县工作的怎么样,跟领导和同事们相处的如何?”余家栋放下手中报纸,他的声音低沉,隐藏某种威严。 “我去太乙县才三个月,都还在熟悉之中。不过,县委郭建国书记,刘长江县长,对我都很照顾。”余思远道。 “郭建国和刘长江二位同志,都是老同志了,在同级干部中资历很老,经历过严峻考验,党性原则强,也很有威望,你要向他们多多学习。”余家栋道。 “我听说,郭书记和刘县长,他们这是最后一班岗了?”余思远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不要瞎想,组织原则你是知道的,还没做最后决定,就不是百分之百的事情。”余家栋道,“不过,他们两位同志年纪有些大了,有些跟不上形势发展了。目前省委面临的压力也很大,东部省区都在各显神通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有的省市甚至公开喊出超越亚洲四小龙的口号,姑且不论这口号是否太过高调了,但人家这种敢拼敢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西秦省领导干部普通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得过且过,这样是不行的!” “是啊。我们太乙县也是这样,身处内陆,一无资源,二无资金,大家不知道怎么办,找不到好的出路。”余思远道。 “这种思想也是要不得的。” 作为高级干部,余家栋的手腕成熟,但他的思想却有些激进,这是西秦省官场上众所周知的事情,这跟他曾经出国考察学习的经历有关。 “什么叫不知道怎么办?只知道向上级要钱,永远也不会搞好经济。木头脑子!” 余思远硬生生地替木头脑子们挨了父亲的骂,大感冤枉。 林兰从厨房端出一盘水果,递给客厅前的三人每人一个,对钟魁热情地说道: “小魁,这是进口水果,叫奇异果,你肯定没吃过,很甜的!” “什么奇异果?不就是猕猴桃嘛。”余思远在旁嘟囔道。 “对啊,余叔叔说的对。”钟魁接过话,“我们华夏是猕猴桃原产地,准确的说,我们秦岭是世界猕猴桃的故乡,二千多年前史书上就有记载了。不过野生的个小,味涩,我们那山上到处都是。不过,一百多年前,新西兰人将种子带到新西兰后,加以培育,结果反销回来,就成了今天猕猴桃的模样了。” “这是真的吗?”余思远当然吃过猕猴桃,也知道猕猴桃跟奇异果其实是一回事,他只是单纯地反对崇洋媚外,但这些背后故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当然是真的,你可以去请教农林专家。”钟魁像是想到什么道,“我要是太乙县县长,我就公开地对外宣传,太乙县是世界猕猴桃之乡和原产地!这也是宣传需要嘛,反正据我所知,咱们丁官镇就有不少种猕猴桃的,我家就有。听说都是十年前请的农林专家培育的,就是不太好卖。实事求是地讲,根据我品尝的结果,味道跟这进口的比,只是差一点而已。” “你这话不太合适吧,你刚才也说了,秦岭是猕猴桃的原产地,怎么就成了咱太乙县的专利了?这样宣传是要出问题的,至少会引起邻县甚至邻省的抗议。”余思远质疑道。 钟魁心道,你真是实心人,这不怪你。你要是知道后世人家怎么卖拉面的,就不会这么说了。 “我说了你能去法院告我吗?告我也不怕,你越告,我越知名,我还怕你不来告哩,这才叫广而告之!当这种宣传成了妇孺皆知的事实之后,那就是真理!如果再能配上政府引导农民种植,成立农业协会,积极对外宣传,寻找销售渠道,一定大卖。”钟魁道,“我要是卖猕猴桃的,一定要包装好,最好礼盒装的,就像是包装精美的月饼一样,送礼好看,还上档次!明年全运会不是要在咱镐城开吗?正好,我要是太乙县的领导,就向上级申请,咱们以全运会组委会指定用水果的名义,赞助一下,咱没钱,送两百箱猕猴桃还是能做到的,我想咱省委一定会乐观其成的!” 余思远愣了好一会,一拍大腿,大叫:“绝了!” 就连余家栋也满脸震惊之色。 “孩子,这都是谁教的?”余家栋问道。 “我自己想的啊。”钟魁道。 “你怎么会想这个问题?”余家栋觉得为什么会想很重要。 “因为我想挣钱啊。你看我一晚上吃了三碗面条和一个锅盔,也就吃了八分饱,因为你家的碗太小。”钟魁不好意思道,“没钱就要饿肚子,这是硬道理啊。” “确实是硬道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余家栋道,对自己的老婆道,“这孩子没吃饱,嫌咱家的碗小,这是在抗议啊,咱是不是要表示表示?哪有让客人饿肚子的道理嘛。” “那行,晚上还有剩的米饭,我炒两碗,不,三碗蛋妙饭!”林兰笑道。 “谢谢林奶奶!”钟魁连忙顺杆子爬,省委组织部长的夫人亲自下厨,你还要怎样? “怎么?你光谢谢林奶奶,也不谢谢我这个老头?”余家栋佯装不满道。 “谢谢余爷爷!” 第二十二章 调动 钟魁又吃了三碗蛋炒饭。 没办法,余家的碗太小了。 钟魁很理解,越是生活富足优裕,家里用的碗越小,跟太乙村里家家常用的大海碗相比,这碗就是个茶碗。正如生活品质高低与米面等主食用量有着紧密的关联。 余思远踌躇一番,道:“爸,儿子想跟你商量个事。” “说吧,我听着呢,但不要搞歪门邪道,没门。”余家栋先打了个埋伏。 余思远道:“这事我没有求你,更不会走后门,只是儿子有个想法想征求你的意见。我想到基层去。” “嗯?”余家栋再一次放下手中的报纸。 “丁官镇老书记兼着镇长职务,他到了退休年龄,早就打报告要提前退休。因为丁官镇是个烂摊子,连教师的工资都发不出去,听说一到逢年过节,就有教师结队到他家堵门,其他的破事一大堆,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想接他的班。我是副科级,他是正科级,我想先去做个常务副镇长,算是平级调动,阻力会小点,别人也说不了闲话。”余思远道。 “你早就想过了?”余家栋没有发表评价。 “以前我只是朦胧有些想法,但今天钟魁同学的一番话,倒是让我下定决心。”余思远看了正在假装看电视的钟魁一眼,钟魁倒是自来熟,没拿自己当外人,“我现在是县委办副主任,说的好听,其实都是务虚,我想下到基层,真正做事,做实事!” “就是因为猕猴桃?”余家栋笑道。 “不完全是,主要是我还年轻,要干事业,要趁早。有句话不是说嘛,宁为鸡首,不为凤尾。我想把丁官镇当作自己的责任田,一个镇都干不好,咱以后也别想进步了。” “你能这样想,我很高兴。咱家是什么情况,你很清楚,你爷爷虽然在中枢影响还在,但最更多的也只能用在我身上,因为你还太年轻,参加工作才五六年,等到你成熟有了经验之后,你爷爷的影响力早就成过去式了。京城里跟你同龄的人不少,他们什么货色,你也看得到,一个家族能够长久兴盛不衰,关键还要看自己子弟是否足够优秀。” “这么说,爸爸你答应了?”余思远欣喜地说道。 “这个我很赞成,这是个好事,我为什么要反对?在这件事上,我也可以替你打个招呼,走走后门。但是我丑话说在前头,一切都要靠成绩说话,尤其是在基层。” 县官不如现管嘛,又有远水解不了近渴的话在,余家栋虽然是省里的高官,但也不可能事事插手一个基层小镇的工作。 林兰在一边倒是有些不满:“思远,你去当个县委办副主任,我没拦你。这还离省城近点,现在你又到更偏远的基层,文舒怎么办?不如趁早想法把她调到省城来?” 余思远的妻子文舒,是他的大学同学,读研后留校任教,现在还在燕京大学教书,从讲师做起,夫妻二人目前处于异地分居的状态。 “她马上就要评副教授了,正在关键时候,舍不得调动。那可是燕大的副教授,换我也舍不得,况且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余思远眉头皱了起来。 “妈也只是顺口提一句,总之妈是过来人,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因为时间和距离而变的淡了,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林兰道。 余家栋也道:“文舒是个好儿媳。咱家不缺当官的,也不缺经商的,就缺个文化人,这是你爷爷说的原话。希望你能在家庭和事业之间平衡好。” 钟魁见这一家三口因为这事沉默了下来,他们因为钟魁年纪小,也不避讳,故意说道: “余叔好好干,五年之内一定会调省城,十年之内肯定会上调进京!” “臭小子,你这是哄我开心吧,我怎么有那本事。”余思远乐了,口中谦虚,心里却是很美。 钟魁的话倒是让他下定了决心: “反正我明天会坐飞机回京探望爷爷,到时候会跟文舒好好谈谈,相信她一定会支持我的。” “那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早去早回,不要耽误了工作。”余家栋做了最后总结。 晚上洗洗后,钟魁被领到了客房住下。 钟魁锁上房门,没有睡觉,直接盘膝坐在床上,准备开始今晚的修行。 他忽然想起了令狐师兄,不知道师兄这个晚上在做些什么。 跟师兄总共也没见过几次面,尽管只是暂时的分离,但不知不觉,师兄在他心目中已经成了牵挂。 而这次数并不多的见面,他敏锐地察觉到师兄越来越苍老,就像一株参天大树,表面上绿意盎然,其实内里生机已经开始衰败。 他更感觉得到师兄内心很是焦虑,担心师门和自己一身绝学得不到传承,当天意让钟魁出现在师兄的面前,师兄在欣喜之余,反而变的患得患失起来,恨不得一夜之间,将所有绝学教会钟魁。 正因为如此,师兄才给了自己两锭金子,尽管师兄也知道在这个世界,让一个十二岁少年独自一人带着财宝去跟人打交道,也是极冒险的。 真气在经脉中流畅地运转,当钟魁收功完毕之后,他内视发现自己丹田之内的气海更加浓厚,但距传说中的凝气为液,还早的很。 即便如此,钟魁也感到很欣喜。 虽说修行之时,身体是在敏感而又亢奋之中度过,内心是平静而又紧张,但过犹不及,钟魁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三十六周天是自己修行的最佳状态。 这样既可以保证修行的效率,又不至于亢奋过度而让经脉处于长期疲惫状态,时间久了反而会有所损伤,甚至曾经有很多修士因贪功而致走火入魔的。 这也是师兄教导自己的,属于功法之外的个人经验,否则单靠自己摸索,去总结经验教训,那就事倍功半了。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钟魁脱衣躺下,补充一下睡眠。 第二十三章 都是宝贝 8路公交车走一路,停一路。 红绿灯自不必说,该停就得停。正是一天出行的高峰期,虽然今天是星期天,但坐车的人仍然很多。每到一处站牌,下车的和上车的挤做一团,推推搡搡,白白耽误时间。 公交车和自行车大军,乱穿马路的行人混在一起,车辆鸣笛声和交警的哨子声,还有不小心撞在一起的行人的叫骂声四起,乱糟糟的。 早晨,钟魁告别余家,上的正是8路公交车。他早从余思远那里打听好了,这路公交车横穿过省城的中心,途经主要商业区和几所大学,沿途有好几家新华书店,尽管他的目的并不是买书,但人家余思远亲自把他送到公交站,他只得在其目送下上了车。 因为是起点站,钟魁在后面占了个靠左面窗户下的座位。经常坐公交车的人都知道,越是坐在后面,越是能省去一些所谓的麻烦,比如给老、孕、幼、病、残让座。很显然,钟魁的思想境界还不够高。 前座靠中间过道位置的一个家伙正在吃肉包子,一股特别的味道弥漫开来。 还有一个姑娘站在过道上,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身上喷着浓烈的劣质香水。姑娘个矮,身后站着一个瘦高个家伙正在口若悬河地跟同伴聊天,唾沫飞溅到姑娘的头发上。 钟魁右边坐着的中年男子,穿着印着钢铁厂的卡其色工作服,大概是刚下夜班,正打着呼噜,还把头靠在钟魁肩上呼呼大睡,时不时地在他肩上拱拱,找个舒服的姿势。 只有身前坐着的一个老人,正戴着老花镜阅读今天的早报,一边看还一边唠叨着。 报纸第三版上有一个黑色的大标题:香江昨拍出唐代瓷器一套12件三千万港币,引起巨大轰动。 副标题是:神秘卖家引发猜测,疑来自内地,拍卖行拒绝透露详细信息。 这一则新闻主要版面被几幅图片占据,又详细介绍这次在香江拍卖的古董详情。 标的物是唐代豪门宴饮用瓷器,单独一件倒不是太稀罕,以前也曾出现过。 但从其题款看,这一套不仅出自同一口窑而且是同一批,其完整性和稀缺性,在古玩界拍卖史上实在罕见,且品相极佳,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故而拍出了天价。 也有人认为,这一成交价明显偏低,认为这可能跟拍卖方宣传不够有直接联系。著名拍卖公司佳士比的资深顾问认为,如果这套唐代瓷器,交给佳士比操作,至少能拍出五千万港币,他们希望这位神秘卖家如果手中还有古董,可以联系他们在香江的分公司,佳士比愿意免收拍卖费。 新闻的最后,又畅谈了一下内地收藏界的近状。随着改革开发,内地也逐渐兴起了收藏热,第一批收藏家独具超前眼光,早在十年前人民群众还普遍与温饱作斗争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地收藏古董,这些人的收藏颇为可观,且大多是精品中精品,而现在那些南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也开始加入进来,将收藏古董作为保值和增值的投资方式之一。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当前,一个庞大产业的雏形正在形成,有关人士呼吁内地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拍卖行业加以规范,促进古董文物的良性流转。 钟魁视力极佳,看了这则占据整版的新闻,心中一动,故意在老头的身后夸张地说道: “哇,真值钱!我家要是有这样的宝贝,那就发了!” 老头回过头来,见是一个少年人,仿佛找到了知音,呵呵笑道: “小伙子,这是唐代的宝贝,一千多年了,能不值钱吗?三千万,还是港币,咱上班才挣多少工资?” “怎么说也得不吃不喝一万年吧。”钟魁捧哏。 去年全国的平均年工资不到两千五百,钟魁这还是多算的,尽管近年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在增长,但物价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明显的通货膨胀。这一时期也是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和城市职工辞职下海的高峰期。 “就是嘛,你评评理,贫富差距就这么来的,它凭啥值这么多钱,不能吃不能穿的。话说,我家倒有一块祖传的玉,我拿到古玩街那里去看,人家一看,说这是便宜货,不值钱,只开价一百,爱卖不卖。凭啥?这可是正宗的和田玉,关键是这块玉曾经是杨玉环贴身戴过的。杨玉环知道是谁吗?不知道她的,就不配当咱西秦人!”老头一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 西秦人性格鲜明,他们有黄土地一样质朴的性格,有好也有坏的方面,豪放大嗓门也是他们的特征之一。 “杨玉环啊?真的假的?”吃肉包子的家伙咽下最后一个肉包子,插了一句,一脸不信,嘴角满是汁水。 老头是个倔脾气:“瞧瞧,就是你们这些人败坏的社会风气,人与人之间怎么就不相互信任呢。” “大爷,你说你那祖传的玉是杨玉环贴身用的,总得拿出证据,让人家相信吧,我还说我家的夜壶是李世民用过的呢!”肉包子毫不退缩。 四周的乘客闻言,哈哈大笑起来。 “真逗!” “老爷子,你想钱想疯了吧。” “古玩街那帮家伙都是人精,他们怎么会做赔本生意,你去卖宝贝倒不是不可以,只要事先找熟人打听好市场价,守住自己的心理价,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但是你兜里有几个闲钱,千万不要去那买东西,这个行当水太深。” “你说的对,这就不是咱普通人玩的。梦想一夜暴富,那是不可能的,还不如拿着死工资保险。” 老头听了乘客们的议论,气的脸色涨红,不过旁人根本就不在意。 “大爷,您消消气。既然你有祖传的宝贝,不如就留在自己手里,只要是真宝贝,反正以后价值只会更高,您又没损失不是?将来万一有急用钱的时候,再拿出去卖了。”钟魁说道,他也听出来了,这老头也在吹牛。 “呵,还是你这个小家伙明事理。”老头听了,脸色稍霁。 “大爷,我打听个事,你们说这古玩街,我长这么大,怎么就没听说过呢?”钟魁套着近乎,冒充本地人,在口音上这完全没有问题,大家都是关中人。 “那你可问对人了,这古玩街以前只是个小巷子,就在市邮局东边的小巷子,原本有几家回民馆子,自从前年开了家卖字画的小店,陆续又来了几家买卖古董的,古钱币、瓷器、玉石什么的,时间久了,那条巷子就成了古玩街,现在热闹的很。这趟车坐到底站,看到邮电大楼就知道了。” 老头侃侃而谈。 “依我看,那条街应该改名叫骗子街或者小偷街。”有人插科打诨。 老头瞪了那人一眼,却是点了点头道:“这样说也没错,世道变了,如今骗子都是有钱人,穿着体面,出入高档宾馆,坐驾有高级小轿车。” “老爷子,赶紧下车吧,再不下去就坐过站了!”有认识老头的乘客说道。 “哎呀,师傅等等,我要下车!”老头大叫一声,极利索地挤过人群,下了车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第二十四章 钱老板 钟魁坐到了底站。 他很快便找到了邮政大楼旁的那条古玩街。 这条街果然很热闹,远远地望去,这里人头攒动,狭窄的街道上一大早就摆满了地摊,都是卖诸如古钱币、玉器、木雕、鼻烟壶还有邮票等等小玩意,甚至还有几个藏人在卖手工艺品。 钟魁混在人群中,东摸摸西看看,也看不出什么明堂。人家做生意的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因为钟魁一看就是个初中生而已,不是目标客户。 “老板,你这副铜项链多少钱?”钟魁走到一个地摊前,随手拿起一串项链。 “你哪只眼看到这是铜的,小子,这是金的,金项链,懂吗?”那龅牙老板翻着白眼。 “老板你别生气,我这不是不懂才问的嘛,听说古玩这个行当里,很有学问,我就是来见识见识的。”钟魁不以为意,装作吓了一跳,“这是金子做的啊,哎呀,怕是值不少钱哩。” “那当然,知道人行柜台黄金收购价是多少吗?娘的,上月又涨了一成!100块,有多少收多少!”龅牙说道。 “100块一斤啊,太贵了。”钟魁点头称是。 龅牙闻言气乐了:“小子,滚,你是成心来捣蛋的吧,要不,你就是闲着没事,拿我寻开心的。你家黄金是论斤卖的吗?是1克100块!” “啊?”钟魁的表情做的很到位,“那1斤黄金,就是500克,值5万块,天呐,把我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你这样的半大小子,谁会买呢。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啊,我家那小子就是恶鬼投胎的。哈哈。”龅牙笑道,那两颗突出的门牙显的更加雄伟,他指着自己的金项链,吹嘘道,“这不仅是金子做的,还是个老物件,乾隆年间老艺人的手艺,我好不容易收来的,所以这价钱另算,不能按黄金收购价算的。” 钟魁将金项链拿在手里,半天也没看出来这是乾隆年间的物件,笑道:“要是金锭呢,我在书店看到有图册上印的,那么大的一块应该值不少钱吧?” “金锭啊,这要看本身的成色,纯度越高自然越值钱,有铭文的,那就算是文物了,年代越久越值钱,价钱当然另算,文物嘛。”龅牙很有显摆的潜力,吐沫飞溅,“金锭一般有马蹄形的,长方形,立方体形的,还有葫芦形的。我听说燕京那有个同行,手中有个十两锭,上面有铭文,是清初官锭,按现在人行的黄金收购价,最少也值三万七,因为是文物,有人出十万他也不卖,换我,我也不卖。” “古代的“两”,跟今天的“两”,是不是不一样啊?”钟魁问道。 “古代一斤十六两,正所谓半斤八两嘛。古代的一斤,从唐代到清代一直是接近六百克,十两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三百七十多克。” “老板,您真有学问!”钟魁竖起大拇指。 “那是!”龅牙咧着嘴笑。 钟魁突然觉得自己书包里的金锭很烫手,他的金锭上面印着五十两,明代的五十两,就是按普通的金子卖,也值十五万,更不必说金锭上刻有铭文,属文物。 原本他觉得在这个大家都普遍清贫的年代,金价应该很便宜,但没想到仍然这么值钱,尤其是跟收入对比。 更何况,书包里有两块金锭,挺沉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钱大维是省城收藏界的一位知名人物,在古玩街拥有一个店面,名叫百博园。门脸并不大,但后面另有一幢小楼,兼作收藏室。 他原本是省博物馆的一名文物保管员,为人极为精明,十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别人手里得了几件古董,转手挣了他人生第一桶金。 从此,钱大维的人生变了,他不再满足于单位和家之间二点一线的单调人生,更不满足于清贫的生活,干脆辞职,做起了倒卖古董的买卖。 起初,他也交了不少学费的,被人坑被人骗是常有,也有自己看走了眼的时候,甚至一度因为欠了一屁股债想要自杀。 好在时来运转,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私家车早就买了,成了省城收藏界的一哥。 今天,他正好在店里。 店里窗明几净,当中放了个造型古朴的茶几,上面浮刻着八仙过海,几把价值不菲的红木交椅,茶罐、茶盏、茶匙,极为高雅。旁边有一座用太湖石堆成的小型假山,营造出山泉潺潺烟雾缭绕的胜景。 钱大维穿着吊带西裤,打着领带,领带上还别着别针,手中夹着一支古巴雪茄,一边看着当天的报纸,一边品着香茶,表情很是闲适。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用燕京人的话说,这叫“范儿”。 店里另一个年轻人,大概是店员,用一块干净的白布,正在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各种摆设。 俗话说,做这古玩生意,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钱大维并不介意从早上开门以来,没有一个人进来,哪怕是光看不买,他也落了个清静。 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钱大维抬起头来,见一个少年人正探头往里瞅。 “小家伙,到别的地方玩去!”钱大维皱了皱眉,挥着手道。 “老板,这不是做生意的地方吗?”来人正是钟魁,他刚才四处溜达,打听好了这家店生意做的最好。 “当然是,这里东西金贵,小心点,弄坏了宝贝,你赔的起吗?”钱大维没有说话,那位年轻店员喝斥道。 “我不是买东西,我是来卖东西的。”钟魁笑道。他自动忽略了店员的轻视,直接对着一副闲适之态的钱大维道。 “哦?你有什么要卖的吗?”钱大维闻言有些意外。 有年轻人瞒着家里人将家里的宝贝偷出来卖,他也不是没遇到过,只不过像今天这样年纪小的,还真没遇到过。 “敢问您是钱老板?”钟魁问道。 “正是!鄙人钱大维,这家小店的老板。”钱大维道。 “我有宝贝要卖,麻烦钱老板开个价。”钟魁走到跟前。 “拿出来看看!”钱大维也不废话,尽管他不相信钟魁能拿出什么让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有许多来到店里的客人,神神秘秘的一副地下工作者的姿态,结果只是让他白白浪费时间而已。 钟魁坐了下来,从书包里掏出一根金锭,当那赤金色彩一出现,钱大维的目光就难以移开,当接过金锭,手中一沉,钱大维便知道今天遇到真宝贝了。 “小张,你看着店。我带这位客人去里间坐坐,不要让人打扰。”钱大维立刻吩咐自己的店员。 店内靠墙角,单独隔开一个小房间,操作台上还有一个台灯,灯亮着,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者正在专心地对付一个瓷罐。那瓷器估计是碎了,他想将它修复,这是个细致活儿。 “史老师,您先放下手中的活,帮我掌掌眼,这东西我有点吃不准。”一进了里间,钱大维急不可耐地说道。 那姓史的老者,慢腾腾地放下手中的工具。钱大维向钟魁介绍道: “这是省博物管的史老师,他是咱西秦省文物修复的第一人!史老师退休后,我把他请到小店来坐镇。” 那史老师接过金锭,也是大吃了一惊: “好家伙,这么大的锭,闻所未闻呐,搞不好,要出大新闻了。” 金锭上刻着“永乐十七年四月x日西洋等处买到九成色金壹锭伍拾两重”阴刻铭文。 “史老师,怎么样?”钱大维问道。 史老师似乎没有听到他的问询,戴着手套,用放大镜仔细端详着手中金锭,一会又迎着光逆着光仔细翻看,又放在天平上小心称量,1948克。 半个小时后,史老师仿佛活了过来,反问钱大维道: “钱老板,你怎么看?” “此锭有明确的纪年,纪时、纪地和纪重,极为罕见,文史价值极高。从重量上看,应该是目前发现古代金锭重量最重的,也填补了古代无大锭的历史空白。”钱大维道。 史老师点点头,道:“永乐十七年,应该是公元1419年,郑和第五次下西洋。况且当年郑爷爷下西洋是何等的威风,可咱也不是去欺负人去的,这黄金应该是从南洋买回来,返回来后铸成金锭的。此锭上铭文一个‘买’字,足以说明,郑和下西洋,是和平外交、平等贸易,这极具史料价值。价钱嘛……” “我明白了!”钱大维会意,心中忽然变的有些忐忑,患得患失起来。 钟魁将金锭拿了回来,放进自己的书包,书包里发出清脆的金属声。钱大维和史老师二人面色,同时大变: “你有几块?” “包里除了刚才你们看到的,还有一块,家里还有另外五块。”钟魁道。 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之心不可无。商人重利不怕,就怕商人贪婪没有底线,如果钱大维是个没有底线的人,钟魁这么说是想将对方吊着。 “把另一块拿出来。”史老师急吼吼地说道。 钟魁笑了笑,将另一块金锭取了出来。这一块拥有同样的形制和铭文,只不过方才那一块是九成色,这一块是八成色,铭文上清楚地写着。 “好东西啊!”史老师抚摸着金锭,神色很是享受。 钟魁却重新将金锭拿了回来,装进书包。 第二十五章 武林高手 “小伙子,这宝贝你从何处得来?”钱大维问道。 “祖传的!”钟魁面不改色。 钱大维压根不信,这种金锭并非流通之物,应是皇帝赐给臣下的,根据已有的文物发掘表明,晋省在七十年代曾发掘出一枚三十两的,是明代一位亲王的陪葬物。 不过,钱大维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去追究这个。 “你把这宝贝带到我这里,开门做生意,我没有不做的道理。不过,我想知道你家里人同意吗?”钱大维问道。 “当然知道,我爹跟我一起来的。” “那你爹呢?” “他没进来,我们家是蓝县农民,他不识字,也没见过世面,一见生人就张不开嘴。”钟魁冒充另一县的人。 “这样呀,金锭价值不菲,你爹不进来,我不好谈价钱,这么大的生意,你能做得了主吗?”钱大维面露难色。 “没关系,我爹全权委托我,你随便给。”钟魁“豪爽”地说道。 “这怎么行呢?不如你把你爹叫进来喝一杯茶,咱们慢慢谈。” “我爹就在巷口马路对面派出所门口,我还有两个堂兄跟着,要是再过一会不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要进去找警察叔叔喝茶去。” “………”钱大维愣了好一会儿,乐了,“好嘛,你们早想好了这一出是吧。” 钱大维给自己的店员小张使了个眼色。小张走到后院,飞快地上了后院那幢自盖的两层小楼登高眺望,正好可以看到街对面派出所门口果然蹲着三个人。 小张又迅速回到店内,给自己老板使了个眼色。钱大维这才道: “按黄金收购价,每克100元,你两块金锭一共3798克,算你个整数,也不计较你纯度,总共3800克纯金好了,共38万。” “老板,你也说了,这只是黄金收购价。我卖的是宝贝,是文物,不是随便找来的金疙瘩。” “你别急嘛,我话还说完。”钱大维对这话早有所料,喝了一杯茶,润了润喉咙,不紧不慢地说道,“不二价,五十万元买你书包里的两块金锭,是两块!” “要是拿到香江拍卖的话,恐怕两百万也是有可能的吧?”钟魁笑道。 “呵,‘拍卖’这个词你也知道?我真怀疑你不是农村来的孩子。”钱大维道,伸出手指头,“一,你不可能把金锭带到香江,因为那是走私,而且你也没有门路。二,你既然拿到我这里来,我猜你们家人也想卖个大价钱,但又不想弄的世人皆知,因为只有我能出得起大价钱,而且我的信誉一向很好。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老板,要是过个十年,当更多的国人能买得起小汽车的时候,一块金锭我卖你一百万,你睡觉也要笑醒。”钟魁并不退让,“我就不信这条街上没有人识货。” “现在通货膨胀的厉害,要是一直涨上去,过个十年,涨个几倍,我并不感到奇怪,你不能拿十年后的一百万跟现在的一百万比。总之,那你开个价吧,咱再谈谈,总会商量个好价钱出来。”钱大维顿时感到有些棘手,他怕钟魁真的撂挑子,跑别家去谈。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钱大维的发家史,其实也包含着肮脏的东西,打过交道的人,三教九流,当中也有很多是做没本买卖的,盗墓贼、文物贩子甚至手上有人命的逃犯都有。 他不是没有想过使用非常手段,甚至他的脑子里一度闪现着只有电影里才有的一些黑暗的场景,但面前的这个还在上初中的小子,居然提早埋下了伏笔,让自己老爹和堂兄蹲在派出所门口,这让他立刻退缩了,在此时此地,他不敢冒险。 钱大维感到难办,偏偏又很急切,不过这个买卖只要谈成了,他预计自己绝对会赚翻了。 钟魁这时说道:“这样吧,总共八十万,我只要现金,全部要百元面额的!” “真的?我说的是两块永乐郑和金锭。” 钱大维大感意外,虽然比自己最初的开价五十万,高了六成,他心中也在狂呼,赚了、赚了。 “真的,不要拉倒。”钟魁斜看了他一眼,表情很是玩味。 老实说,自从钟魁在师兄那见识过大明成化年间烧制的斗彩鸡缸杯,见过真土豪,他对这对金锭真是瞧不上,能换点急用的钞票才是真的。 “那一言为定。不过……”钱大维面露难色,“八十万现金不是小数目,银行提现也需要提前预约,我怕凑不齐,银行转账可以吗?银行见付支票?” 现在金融业并不发达,通存通兑还没实现呢,支付手段更是落后。钟魁更不想通过银行来交易。 “我只给你三个小时的时间筹集现金,不管你去多家银行分散取现,还是找人借,三个小时后我要见到现钱。否则的话,这笔交易就算了。”钟魁最后还不忘抛下个诱饵,“如果交易顺利的话,我家里还有五块金锭,下次也带来卖给你了。” 钱大维心中狂喜,虽然时间太紧,只得咬咬牙道:“行,我干了。” 钟魁望了一眼钱大维扔在茶几上的大哥大,道:“你把手机……不,大哥大的号码,告诉我,三个小时后我会打电话告诉你交易地点。” “什么?”钱大维愣了愣,立刻恍然,“你这小子,这一套是谁教你的。” 钟魁没有废话,拿到号码,立刻出了店,迅速奔到了派出所前,蹲在那里三个人瞧见钟魁出来,其中中年农民汉子扔下烟屁股,道: “小伙子,说好的你要雇我们,要我们做啥活?” 这三个农民模样的人,原本是来城里找活干的,钟魁只花了二十块钱雇来的。钟魁拦了一辆出租车,笑道: “跟我上车!” 出租车载着钟魁和三个农民,特意兜了个圈子,然后直奔汽车站,钟魁给每人发了一包烟,然后又每人给了十块钱,得,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了一大半,道: “对不住,大叔,二位大哥,赶紧上车。麻烦你们现在坐车回家过一夜,这活就算干完了。”钟魁还不忘补充一句谎言,“我老家也是蓝县的,就住在汽车站后面,改天请你们下馆子。” 三个农民摸不着头脑,不过看在钱和烟的份上,依言上了车,反正白赚了,心里还在偷笑城里人真会玩。 钟魁在汽车站候车室里找了个角落,席地坐下,盯着挂在对面墙上的巨大石英钟指针。 三个小时,一分一分过的很慢。 时间到了,钟魁在车站外的公共电话亭往钱大维大哥大打了电话,信号太差,居然打了七八次才打通: “钱老板,钱准备好了吗?” “小伙子,这可要了我大半条命了,我跑了五家银行,因为人家需要预约,每次只允许取五万块,我动用了老大的人情,总共取了五十万,加上我原本手头十万现金,总共六十万,然后又求爷爷告奶奶的,总算凑齐了八十万,你放心,全是百元大钞。” 电话的那头,钱大维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抱怨道。 “钱老板,辛苦点不算啥,你要想到,你这是在赚大钱,辛苦点算个球啊?”钟魁调侃道。 “小伙子,咱们在哪交易?”钱大维急切地问道。 “你现在坐上一辆出租车,到省政府广场,等我电话。”钟魁道。 他说完挂了电话,拦下一辆出租车,驶往另一个地点。 钱大维拎着装着八十万现金大旅行包,哼哧哼哧,坐出租车赶到省府广场,等到心都焦了,大哥大的铃声才响。 接通后,传来钟魁模糊不清的声音,事实上钟魁就在不远处看着他。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请再重复一遍,什么?坐101路公交车去交大东门?好,我马上去!” 大哥大进入华夏内地,时间还不太久,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身份的象征。 你平时出行坐小汽车,人家可能认为你是在占公家的便宜,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但大哥大就不一样了,只有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才用的起。 如果你还操着一口粤腔普通话,因为信号太差,不得不在大街上随时移动,并对着话筒狂吼,那就更能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羡慕嫉妒恨了。 钱大维抹了把额头的汗,八十万现金挺沉的,心说今天可真长见识了,被一个穷小子耍的团团转,这小子也真够小心的。 正想着,101路公交车在身前停下,钱大维跳上了车。 就在距约定的交大东门还有两站路的时候,大哥大又响了。全车的人都对钱大维行着注目礼。 钱大维知道全车人一定都在想:这个家伙真抠门,都用上大哥大了,还来挤公交,这是装穷还是显摆啊? “在东市口站下车。”电话里,钟魁传达着最新指令。 钟魁刚才坐着出租车,越过了钱大维搭乘的101路公交车,提前到达预计地点,然后计算了一下时间,又在一家小卖部里找了部公用电话。 钱大维依言下了车,东市口是个偏僻地方,行人稀少,钱大维有没有同伴和帮手,一目了然。电话仍畅通着,钟魁的声音传来: “往前走,前面二十米处有个巷口,进去。” 通话断了,当钱大维走进巷口,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这让钱大维一度以为自己是不是不该来交易,他总感觉自己在钟魁这个小狐狸面前,似乎成了个弱智。 当他站定并转过身来,他看到钟魁一个人走进了巷子。 “对不住,钱老板,你是地头蛇,我必须小心点。”钟魁赔着不是,不过他脸上看不出太多歉意。 钱大维也没心情跟他计较。 看清了钟魁身后并没有不相干的人,钱大维悬着心才放下一半,强笑道:“小伙子,你这一手是谁教你的?演电影啊!不,电影里也没你这精彩。” 钱大维这时已经对钟魁刮目相看了。 两人在巷子里凑到一起,看了看四周无人,钱大维打开自己随身带的大旅行包,打开拉链,露出一捆捆百元大钞,钟魁随意取了两捆,看了看,也没清点,点头道: “成交!” 钟魁将自己的书包交给钱大维,同时拿回已经属于自己的旅行包。 钱大维急不可耐地翻着书包,见两块金锭正如假包换地躺在里面,悬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等他满脸喜色地抬起头来,他发现钟魁的身影不见了,似乎那身影在墙头一闪而逝。 “武林高手啊!”钱大维忽然想道。 第二十六章 脱身 钟魁没有规规矩矩地从巷口离开,他从巷墙上凹出的地方借力,腾地跃了过去。 这围墙足有两米高,上面还插着碎玻璃,乾坤步虽然才入门,但足以让他轻松跃过围墙。 另一边是铁路职工医院的后院,钟魁不顾院子里的人惊诧的眼神,背着大旅行包,穿过后院,从侧门离开。再绕过一条巷子,七弯八拐,就是车来车往的闹市区。 这是他昨晚研究地图后得出的撤退路线,防人之心不可无。 钟魁眼观六路,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直接钻进了市百货公司,飞快地买了所需的家用摄像机及备用卡带、电池,又买了一身运动服,在更衣室换上后,从商场的另一个门出去,见有辆出租车正好送人到了这里。 钟魁上了出租车,司机却回头道:“小伙子,我要交班了,往雁塔那边跑,顺路不?” 钟魁直接扔给司机五张百元大钞: “去太乙县!” “好咧!”司机一怔,很快反应了过来,赶紧收好,挂挡,给油,载着钟魁飞快地离开。 钟魁瞄了一眼车上显示的时间,道:“师傅现在是傍晚五点半,如果你能在六点半钟赶到太乙县城,我再加你300块。” 虽然这个时代开租车的属于中高收入阶层,但有钱不赚王八蛋。如果有人每月工资能到手500块,那就绝对属于高薪了,已经有500块到手了,司机很想再挣那300块。 司机保证道:“你瞧好了,放心,我开车有二十五年了,以前在单位上班时,什么车没开过?我开出租车也有十年,没出过一起事故。要是在全市司机中选标兵,那得选我才对。” 嗯,又是老司机。 一路上,钟魁闭目养神。 今天这一出,也是极耗心力,比跟师兄练功还要累。那司机不时地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钟魁,心里很是好奇。十个司机,九个爱聊天,还有一个是闷骚。 “小伙子,出事了吗?这么急?”司机将车开的飞快,但也极稳当,技术不是吹的。 “嗯,我外公病危了。他年纪大了,怎么也不肯来城里住院,一是怕花钱,二是怕万一死在医院,被直接拉到火葬场,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钟魁道。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成了撒谎大王,借口张口就来。不过在这个世界,养母娘家那头还真有外公,身体还不错,对钟魁也是很好,只是住的远,两家见面机会不多。 “哦,怪不得。老人家都是旧时候过来的,观念太保守,人万一要是死了,火烧还是土葬,还不是一样?”司机见钟魁穿着一身崭新的阿迪,十分光鲜,还以为钟魁是城里人。 一打开聊天模式,司机的话便多了起来: “其实农村也不错,有地可以种,养头猪,再养十几只鸡鸭,每年粮食蔬菜不用买,手里头虽然紧巴巴的,但也饿不着。” “不像咱城里,有许多单位现在都发不出工资。嗯,现在物价涨的厉害,做火箭似的,嗖嗖的往上涨。老百姓难啊,工资虽然也涨了,但永远也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我老婆上菜市场买个菜,都要好好合计一番,都是钱给闹的。” “我家邻居原来是省委机关的小干部,官不大,可好歹也是个机关干部吧,以前挺显摆的,现在你猜怎么着?上个月居然辞职了!” “嗯,你说的是。”钟魁很想将司机的嘴巴缝上。 “小伙了,你家里做什么的。我猜一定是做大生意的。”司机说道,“要不然可拿出这么多钞票出来。” “嗯,我家有海外亲戚。”钟魁言简意赅。司机恍然: “这就对了。真是风水轮流转,以前谁家有什么海外关系,都得捂着,生怕别人知道。现在嘛,生怕全国人民不知道哩,就差登报声明了。对了,你家亲戚是哪国的?” “香江的,暂时被别人占着。”钟魁道。 “香江的啊,香江好啊,听说那里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家家都有大哥大小汽车,钱在人家眼里根本就不叫个事。你看电影里面演的,周闰发,多帅多潇洒,咱什么时候也能用上大哥大哩。” 普通人的梦想就是能有一天,也能用上大哥大。 大叔,那是大砖头好不好,华夏人民还没来得及买,大砖头就被淘汰了,以至于后世人们在老电影里看到主人公拿着大砖头显摆就想笑。 出租车抵达太乙县城时,正好是六点二十分,钟魁履行了诺言,又给了司机300块。 钟魁很小心,为了不被可能存在的跟踪,他是在县城的东头下车,然后步行,在县城七拐八拐到了汽车站,正好赶上最后一趟开往丁官镇的飞虎车。 到了丁官镇,钟魁继续赶路,此时只能靠双腿了。 除了早上吃了早餐,中午他没时间吃,后来一直在紧张中度过,这时他确认没人能查到自己之后,精神松懈下来,身上装满现金的旅行包,还有从省城百货商场买的摄像器材,让他感到又饿又累。 好不容易赶到师兄隐居之所,钟魁累的像条狗。 令狐易颇为周到地准备好了吃食,钟魁啃完了一条野猪腿后,这才恢复点精神,眉飞色舞地叙说此前经过。 令狐易耐心地听着,听到钟魁是如何将古玩店老板玩弄于股掌之中,又是如何脱身的,也不禁感叹自己这位小师弟天生应该就是一位老江湖。 天意,是天意让自己遇到一个自身血脉无比契合的少年,或许是恩师的在天之灵让自己在绝望之前遇到了这位师弟。 这位师弟带回了巨款,然而却看都不看一眼,可见是一位品格高尚的人。 令狐易却不知道,钟魁前世虽远称不上富豪,但也身家颇丰,妥妥地中产以上,只是从没有一次性看到过这么多现金码放在一起罢了,只有暴发户才会有抱着现金睡觉的习惯。 继续慰劳一下肚皮,钟魁取来今天买回来的手持型家用摄像机,忽然想到他付款时那几位营业员惊讶的脸,他就想笑。 这是RBJVC公司推出的最新型号,相对于专业摄像机,它已经很小巧了,令人惊叹,代表着当代最新制造技术,当然其价格更加令人高山仰止。 这种手持式摄像机或者叫家用摄像机,使用的是8毫米卡带,连一张卡带的价钱也顶得上一个普通职工的月工资。钟魁直接要了一百盒,另外还要了一百节可充电电池,最后付款时,几个年轻漂亮的营业员围着钟魁双眼直放电,直嚷嚷要认钟魁做干弟弟。 吃饱喝足了,虽然身心还很疲惫,但修行是绝对不能停的。 龙象伏魔功运行三十六周天,钟魁感觉自己全身经脉处于一种很玄妙的感觉,这是功力飞速提升的表现之一。 当他的功力到了一定的阶段,这种提升的速度会慢下来。等他的实力越过了凝气阶段,即使师兄还活着,恐怕也不知道如何去教他,只能靠他自己去感悟。 一般运行三十六周天,钟魁要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这在令狐易看来这已经是极快的修行速度。 过犹不及。 这也是中庸之道。钟魁是个意志极为坚定却又不是爱钻牛角尖的人,他是个讲究效率和方法的人,所以前世他一旦发现某个项目很有趣,他便去创业,以强大的执行力,全力以赴,成功之后又很快失了兴趣,转手给别人,激流勇退。 所以,钟魁这样的人,对自己有极大的自信,却又不会让自己在任何事情上迷失自己。 对于修行也是一样,修行的世界令钟魁大开眼界,颠覆了他的三观,但这也不会让他过上苦行僧的生活,从此走上寻求那虚无飘渺的长生之路。 欲速则不达。 在钟魁修行的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令狐易在摆弄着摄像机,现代科技只是让他惊讶一会而已,他不是个老古董,很自然地接受了它,并且很是遗憾,要是在唐朝时有这样的机器,那该多好啊,不至于很多宝贵的东西失传了。 令狐易自己试着录了一段录像,效果还不错。 第二十七章 凶宅 今天一到教室,钟魁就看到李小东趴在桌子上睡觉,口水都流了出来。 这是半个小时的早自习课,在第一节正课之前。 一般没有老师坐堂,但班主任们是不可能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赵洪时不时地会突然出现在窗户外面。甭管你大声背单词,朗读课文,还是抓紧时间抄同学作业,睡觉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李小东虽然成绩不行,还是武侠小说的忠实粉丝,但他从不迟到,不早退,晚上在宿舍也不做夜猫子,准时睡觉,睡眠一向充足,今天这个情况让钟魁感到有些意外。 钟魁推了推同桌,李小东抬起头来,睁着两只熊猫眼: “钟魁,别吵,让我再睡啊,困死我了。” “李小东同学,难道你昨晚做贼了吗?一大早还在这睡。”钟魁问道。 钟魁因为修行的缘故,每天也只能睡个四个小时,虽然中午午睡,但他正在长身体时候,一天两天这样可以,但长期这样就受不了。 师兄令狐易生怕一身所学得不到继承,恨不得一夜之间就将自己所有绝学灌到钟魁脑子里。这也是钟魁极力要买摄像机的原因之一。 李小东睡眼惺松,道: “你搬出去了,倒是赶巧了。我们男生昨晚都没睡好。” 钟魁这才注意到,班里的许多男生都趴在桌子上睡觉,而且这些男生都是住校生。 “发生什么事了?”钟魁好奇。 “别提了,昨晚女生宿舍那出了事,张楠知道吧,初三一班的,她半夜大喊大叫,说是有人摸她,嗯……摸那里。”李小东表情很是精彩,“她也没看到是谁,反正这事挺严重的,所以半夜所有男生都被弄醒,挨个被训问。” “这怎么查?”钟魁诧异。那名叫张楠的女生,钟魁也认识,是一位很漂亮的女生,因为发育的早,曲线很是引人注目,由不得钟魁不注意。 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是隔开的,各有一个大院,院有铁将军把守,女生宿舍里还特别安排一位大婶守夜。 坏蛋没有被认出来,更没有被抓现行,学校只好大海捞针,幻想着找出点蛛丝马迹出来。 首先被怀疑的当然是同住校的男生。 大家都是十多岁的少年人,正是嗜睡的年纪,这深更半夜的,都睡的死死的,被人绑了扔河里,恐怕都不知道,谁清楚同宿舍的同学有没有半夜悄悄地起床? 钟魁以前也遇到过,每到周末有返校的学生,因为其他原因半夜回宿舍,在外面叫破了嗓子也没法把里面的人叫醒开门。 昨晚这一折腾,所有住校的男生都没睡好,都顶着一对熊猫眼。校方一无所得,甚至怀疑那位女生是不是在做恶梦。 这与钟魁无关,他问李小东道: “小东,你知不知道镇上有没有哪家对外租房?” “做买卖还是住人?”李小东问。他平时不显山不显水,对外交际倒是不错,甭管上初三的还是初一,甚至复读班的,没有他不熟的。 “是我要租房,自住。”钟魁道。李小东讶道: “你不是搬到你亲戚家住吗?” 钟魁觉得自己的脸上发热,又一次当着自己好朋友面撒谎:“嗯,我觉得不太方便,一个人住自由自在。” 李小东挺大度地笑道:“这事包我身上,你要租什么样的房子?一个人住?” “一个人住,离学校近不近无所谓,也不要房子拾掇的有多好,只要能住人就行。但有两条,一是要安静,二是独门独户的院子。价钱嘛,也好商量。当然条件越高越好,咱不差钱。”钟魁翻了翻口袋,露出三张百元大钞的一角。 “哟,大款啊。” 李小东两眼放光。 住校生家庭经济情况好的,一个月也一百来块生活费而已,有的贫困生甚至自带干粮,就着咸菜啃锅盔,能省则省。 李小东家庭经济情况属于中等偏上,他老爹跑运输挣钱,经常在外面跑,怕自己孩子不学好,所以在经济上管的严,他老爹算的好好的,给的钱仅仅够花,想干点别的,那是想都别想。 “这事办好了,每天中午我请你吃一碗牛肉面,油泼面、哨子面也行,我包了,连续一个月。”钟魁用这种方式弥补下被自己欺骗的好朋友。 “请一个星期就行了。”李小东虽然面露喜色,嘴上却道,“咱是好朋友,这点事就包在我身上,太客气就见外了。” 过了一会,李小东突然道: “我倒是知道有个地方,你要租的话,人家绝对欢迎。只是……” “只是什么?”钟魁问道。 “那是座凶宅。”李小东道。 “凶宅?”钟魁诧异,他隐隐约约好像以前听说过。 “就沿着老秦面馆前面的河堤,一直往南走,学士巷最里面那一座老宅。这宅子最近十年屡出大事情,先是房主人突然发疯,用菜刀砍死自己老婆和孩子,然后被枪毙吃了花生米。后来又租给一对外乡夫妻,这夫妻是拾破烂的,本来好好的,有一天这对夫妻被人发现吊死在房梁上。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李小东道,“这事得问王倩,那老宅是她亲戚家的,因为没人继承,宅子就落到她爹头上。” “没关系,只要能住人,我租。”钟魁道。 “我只是说说而已,钟魁,你再等等,我给你打听好点的房子,那可是凶宅。”李小东是真心为钟魁着想。 他却不知钟魁是真的不怕。 因为钟魁准备邀请师兄一起来住,这样也节约时间,省得来回跑,这样的凶宅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凶名在外,可以保证私密性,另外有师兄这个高人在,这世上倘若真有鬼,他也不怕。 “没事,你去跟王倩说说。”钟魁道,用激将法,“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李小东认真看了钟魁一眼,无奈走向坐在第二排的王倩。 王倩是班里的学习委员,长相一般,但成绩一向很好,仅排在班长陈刚之后,总是考个第二。而钟魁总是考个第三,无论他如何努力,也无法超越前面的王倩。 李小东在前面跟王倩说着什么,王倩回头看了钟魁一眼,点了点头。 这个年代的学生都很朴实,男女生之间同学几年没有说一句话,也很正常,况且他们这个年纪正处于青春懵懂的初期,女孩子又普遍发育的早,有时候刻意地注意男女有别。 李小东屁颠地跑了回来,道:“王倩说她中午回家吃饭,帮你问问她爹,据她估计问题不大。如果她爹同意的话,她再定个时间,带你去看房。不过,她也说了,出了事她家不管。” “行,就这样。”钟魁道,“中午,老秦面馆?” “我要吃大户。”李小东笑道。 第二十八章 我很看好你 第一堂课是老班赵洪的课。 赵洪在上课前,特意看了钟魁一眼,很显然他的女儿赵雪前天晚上将遇小偷一事告诉了他。 上完课,赵洪将钟魁叫到了教室外,笑容可掬: “我女儿前天晚上回来的,那件事老师很感谢你。” “哦,小事一桩。”钟魁连忙道。 “这虽然属于见义勇为,县城关镇派出所也打来电话表扬,学校会有表彰,但作为你的班主任老师,我还要批评你,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要逞能,首先是要保护好自己,万一要是遇到了狠点的流氓,你出了事,怎么跟你爹娘交待?毕竟,你只是初二的学生。”赵洪面色一变,谆谆告诫。 钟魁知道赵班头是为自己好,好像与当下的教育界的宣传口径不一致,他诚恳地道: “赵老师,您说的是,是我冲动了,下不为例,对,下不为例。” 赵洪面色又恢复到笑容可掬的状况,整个变色龙,道: “你上次翻译的那篇社论,我女儿认为翻译的极好,这说明你的英语水平已经远超初中阶段的水平,希望你不要骄傲,别忘了你跟我打赌的事。对了,我上次布置的征文,写的咋样了,我很期待!” 没办法,做老师的总是这样“贪得无厌”。 “赵老师,我正在琢磨着哩,一定好好写,争取写的好点。”钟魁只得道。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参加什么征文,如果不是规定每个学生都得交,他才懒的写。 “不要着急,慢工出细活,反正最迟周五交上来就行,我很看好你!” 我没着急好吧!钟魁腹诽。 回到坐位,班长陈刚笑着问: “钟魁,赵老师找你干嘛呢?” 陈刚的位置跟钟魁隔着一个过道。钟魁瞧见李小东对他使眼色,笑着道: “没啥,我这不是不住校了嘛,赵老师刚训了我一顿。说我无组织无纪律哩。” 陈刚能当班长,这跟团队啊组织能力威信什么的,没有一毛钱关系,当下甚至是谁成绩好,谁就是班长和学习委员。 身为第三名的钟魁,也还当着劳动委员呢,但钟魁从来就没有好好履行过自己的职责,因为每天值日搞卫生,都按座位来,提前排好的,轮流着打扫卫生,每次轮到一排。 可总有学生不好好打扫教室,随便扫两帚就跑了。或许是因为钟魁成绩一向追的紧,又常得老班青眼,陈刚感到威胁,他身为班长,经常抓住这一点打钟魁的小报告,老班赵老师并没有因此撤了钟魁的职务,反而常常批评那些扫地不认真的学生,通常是多值日一天。 “哦,赵老师也是为你好,你要虚心接受批评,搬出去住,也不要放松学习,不要贪玩。”陈刚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让钟魁看的想笑。 “嗯,谢谢班长关心。”钟魁道。 “今天轮到刘老三值日了吧,傍晚放学可要清扫的干净。”陈刚的表情很是玩味。 “知道了。”钟魁翻出下堂课的教科书。陈刚见钟魁似乎与以前有些不一样,很久才明白,那是无视。 “这个家伙总是阴阳怪气,你别理他。”李小东咬着耳朵。 那刘老三是班里的刺头,从小到大就是个脚底板流脓头顶生疮的货色——坏透了。 他在家排行老三,上头是两个哥哥,底下还有两个弟弟,因为孩子多,刘老爹也懒得起个好名字,从小就老大老二老三这样叫着,后来登记户口时,人家一问这光屁股的叫什么名字啊,刘老三! 上次轮到刘老三那一排学生值日时,刘老三带头跑了,别人看他领头,也跟去玩了,被陈刚看到,然后捅到老班那里。 结果是刘老三当众检讨不说,并且连续值日一个星期,而钟魁这个劳动委员一点事都没有。 因为陈刚是镇上本地土著,刘老三客场作战,不敢正面碰他,反而将钟魁给恨上了。今天恰好又轮到刘老三值日了,他早就扬言要给钟魁好看。 刘老三上学的晚,又在小学连续留级,年纪比同班同学要大上好几岁。 这并不奇怪,这个时代如果有个初三男生某天突然来告诉你,他要退学回家结婚,或者某个女生说要回家嫁人,那绝对不是在骗你。 刘老三天生又是一副好身板,从外表看绝对是个大小伙了,他耍起横来,连初三复读生也不敢对着干。 果然到了下午最后一堂课的铃声响起,刘老三走到了钟魁跟前: “钟魁,我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你替我搞卫生。” 他摆明了吃定了钟魁,原本吵闹的班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哪里不舒服啊?”钟魁慢慢地收拾书包。 刘老三一屁股坐到了钟魁桌子上,用俯视的姿势盯着钟魁,他认为这样比较有气势: “我全身都不舒服,我要去看医生。” “看医生干啥,还要花钱,我替你看看吧?” 刘老三一愣:“你说什么?” 钟魁一把抓住刘老三的一只左手,稍稍一使劲,刘老三只觉得仿佛被一把铁钳给夹住,从桌子上滚了下来,歪着身子痛叫道: “哎呀,疼、疼,放手、放手。” “果然有病。”钟魁用脚轻轻踢了两下,刘老三便扑腾跪倒在地,“起来起来,又不是过年,下什么跪啊,没压岁钱可拿。咱同学一场,我给你免费看病,不收礼的。” 钟魁收回了手,那刘老三却觉得双腿发麻,使不出一点力气来,周围同学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心说刘老三干嘛下跪啊。 刘老三又气又急,眼见着钟魁的一只手拍向自己的左肩,他连躲都没法躲,然后他的左肩便如同衰败的花骨朵,耷拉了下来,连带着半边身子都麻了。 “你拦下我,想让我做什么?说吧,能办到的,我一定办到。” 钟魁俯下身子问。 刘老三觉得钟魁的脸十分凶恶: “没……没……没想让你干什么呀。” “噢,那你准备干什么啊?” “今天轮到我值日,我正准备搞卫生呢。”刘老三恍然大悟,哭丧着脸,“我一定将教室里收拾干净,我的胳膊咋了?是不是断了?妈呀!” 刘老三居然哭了,还好没有尿裤子。周围的同学想笑却不敢笑。 钟魁伸手将他左肩一抬,只听咔嚓一声,给安上了,再踢了两脚,刘老三这才感觉到自己的腿又听使唤了。 钟魁与刘老三擦肩而过,顺便又拍向刘老三另一肩,刘老三脸色煞白,动都不敢动: “刘老三,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人人现在都知道钟魁刚才收拾了刘老三,碎了一地眼镜片。 人群自动分开,带着畏惧的神色行着注目礼,班长陈刚脸色则有些发白。 钟魁走到王倩的面前: “王倩同学,拜托你的事情怎么样了?” “哦,好、好……”王倩这才回过神来,“明天中午放学后看房。” “那就拜托了,谢谢!”钟魁点了点头,抬脚往教室外走去。 “钟魁,等等我!”李小东追在身后。 “你这么多人,都放学了怎么还不回去?该回家的回家,该去食堂的去食堂。”老班赵洪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将钟魁拦了下来。 学生们纷纷回过神来,各自收拾着自己的书包。 “钟魁,你今晚到我家吃饭。”老班对钟魁道。学生们又静了下来,老班可从来没有请学生到他家去过,更不必说请吃饭了,今天早晨太阳难道是从西边出来的。 难道钟魁是老班家的亲戚?看来以后不要轻易惹钟魁。 “赵老师,您太客气了,没必要了吧?”钟魁道。 “别废话,你师母今天准备了一桌菜,就等你大驾光临了。”老班以势压人。 “那好吧。”钟魁只得答应。 李小东身为武侠迷,本想跟钟魁探讨一下武林绝学,这下只能看着钟魁跟着老班走了。 陈刚已经呆住了,被人从身后推了一把,见是刘老三: “干嘛?” “走开,没看到我要扫地吗?”刘老三没好气地说道。 第二十九章 强大的理由 老班家的饭菜很丰盛,当然是为了感谢钟魁前天的见义勇为。 不过,钟魁的好胃口更是让他们夫妻二人惊讶。 “这孩子,真受苦了。”老班的老婆徐师母想差了,以为钟魁一直过着有上顿没下顿杨白劳的日子,虽然钟魁的吃相并不难看,但吃的速度很快,还不耽误说话。 钟魁没有客气,该吃就吃,还夸徐师母手艺好,顺带着也夸赵雪聪明能干,将来一定是位大记者,夸的徐师母眉开眼笑。 老班在旁边坐着,有些纳闷,他印象中的钟魁是个闷葫芦啊,事实上现在大多数农村孩子在别人家做客都这样,何况在老师家。这孩子现在怎么这么开朗,嘴巴也甜。不过这样也好,总比被人叫书呆子强。 作为读书人知识分子,老班也很反感两种称呼,一是臭老九,二是书呆子。 “钟魁啊,我们家小雪那天回来,一直夸你呢,说你有勇有谋,以后一定是个男子汉。你以后常来家吃饭啊,也不多你一双筷子。”徐师母热情地说道。 徐师母为人和善,待人热忱,要是不知道钟魁的年纪,还以为她看上了钟魁,把他列为女婿后选人呢。 “徐师母,这可使不得。你看我这么个吃法,金山银山也得吃没喽,听说咱学校老师们的工资每个月只发一半?”钟魁开玩笑道。 公办教师的工资走地方财政,这年月哪里都穷,更不必说丁官镇这个穷镇子。 “一半?这发的还是去年底欠的工资!”徐师母说起这个,一顿子怨言,“就这还不算,我们俩个人的工资,都是三分之二是钞票,另三分之一是国库券,摊派的,要国库券有什么用,我全都折价卖了,亏就亏了。” 其实国库券的发行很有些年头了,因为不同试点发行国库券的地方有差价,越是穷的地方,国库券越是便宜,有的地方银行手头也缺少现金,买的多还给打折,这其实是违背国家发行国库券初衷的。奈何地方缺钱啊,摊派弄的怨声载道,现在人家都主动买了,还能不给打折? 有胆大的看到其中的利益,乘火车在不同试点城市之间跑,专门做异地买卖,买低卖高,最先吃螃蟹的都发了大财。 但对普通民众来说,金融意识淡泊,看不到这里面蕴藏着金矿,手头本来就很拮据,对摊派更是怨声载道。这或许就是当他们老了的时候,天还没亮就在银行门口排队买国债的原因之一吧。 “我们中学教师还算不错,那些下面的民办教师更惨,本来工资就少的可怜,还长年拖欠,让人家怎么过?口号倒喊的响亮,再穷不能穷教育,还有什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他妈放屁!”老班也暴了粗口,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学生就坐在面前,端起水杯不好意思地掩饰了一下。 “老师说的对,都是穷字闹的。不过,只要政府财政有钱,就不会拖欠教师工资了,咱老镇长不也是每月主动只领一半工资嘛,能以身作则,就算是好干部了。”钟魁道,他忽然想起了余思远,“听说上头要下来一位新副镇长,主抓经济,或许咱们丁官镇会跟以前大不一样哩。这也符合当前的形势,干部要年轻化知识化。” “你听谁说的?”老班问D县里的余副主任,赵姐跟你说过吧?我说的就是他。”钟魁见老班点了点头,接着道,“那天晚上,我住余副主任家,他爹是省里的大干部,我听来的。” “省委组织部长?”老班对这话只信了五分,“有上头的关系又怎样?关键是能不能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杨镇长还是老革命呢!” “这个老革命现在也只是镇长而已,这说明他的格局就这么大了。当前重要的是要有新思路新方法,不换脑袋那就换位置,不如放手让年轻人往前冲,老革命在后面押阵,老中青结合,妥妥的稳当。”钟魁道。 “嗯?有道理。”老班点点头,又回过神来,“但这话可不能出去乱讲,老镇长在咱丁官镇人民群众极有威望。嗯,谁教你这个?” “老师,这是我胡思乱想的,你不要介意。你就是给老镇长打小报告,我也不会承认的。”钟魁笑道。 “你这小子,老师我是那爱打小报告的人?”老班笑骂道。 他忽然觉得心头有些异样,钟魁方才那一段话,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再看钟魁那年轻的脸庞,他觉得很荒谬。 在老班家吃了晚饭,钟魁借口要温习功课,离开了老班家。一个小时后,他已经到了师兄隐居之所。 令狐易将钟魁带到了悬崖之巅,钟魁感到情况有些不妙。 “跳下去!尽你一切所能,安全抵达谷底。”令狐易下了命令。 “师兄,我的轻功只是刚入门,我会摔死的。”钟魁站在悬崖边,今夜风大,站在边上感觉自己像是风筝,一不留神就被刮上天,令人心惊胆颤。 令狐易只是看着他。 “那好吧。”钟魁虽然害怕,但他对师兄比对自己有信心,他慢慢地向崖边摸着,令狐易却冷不丁地踢出一脚,将钟魁踢了下去。 “师兄,不带你这样的!”钟魁空中大叫。 身子急速地下沉,山风呼呼地刮着,钟魁在空中慌乱地手舞足蹈。饶是如此,钟魁借着悬崖上伸出的一根树枝,稍稍减缓下降的速度,默运神功,勉强施展着乾坤步。 月光下,他的目力极好,脚尖不停地在悬崖伸出的怪石上借力,卸去大半下降的力,虽然不免跌跌撞撞,但也好歹对自身有了一定的控制力。 即便师兄时不时地施以援手,第一次跳崖,钟魁也摔的鼻青脸肿。师兄说,摔的多了,就熟能生巧。 去他X的巧。 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令狐易这个人形电梯,再一次将他带上悬崖之巅,又把他扔了下去。到了第五次时,钟魁摆了摆手道: “师兄,咱自己跳还不行吗?你这样干,师父他老人家知道吗?” “师父也是这样教我的。”令狐易道。 “好吧,算我没说。”钟魁没好气道。 折腾了大半夜,钟魁总算是熬了过来。这时他才发觉自己浑身疲惫酸软,四肢仿佛已经不属于了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令狐易却是粗暴地将他扔到了一个巨大的药桶里。 药汤蒸腾着热气,钟魁怀疑自己会不会被泡熟了,成了水煮大活人,不,水煮童子鸡。 药力在热力的作用下,浸入钟魁的皮肤,起初只是热的有点麻木,然后是刺痛,如十万根针尖一样扎在自己的肌肤之中,让人欲死欲仙。 每当钟魁忍不住想站起来,缓解一下身体由外而内的不适感,令狐易冷冰冰地搂头就是一棒,将钟魁重新按在药汤里。 明知道师兄是绝对不会害自己,钟魁仍然觉得自己宁可去跳崖,也不泡这药澡。 “你以为修行,就是每天修炼一个时辰龙象伏魔功?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还差的远呢!”令狐易如是说。 “师兄,你这药汤,用的是什么啊,这么难闻,差点熏死我。”钟魁抱怨道。 “此方名曰‘百药汤’,实际上是应该由一百三十五种草药熬制而成,虽然一些药草稀有而没能收集全,我用的都是在这大山里找得到草药,总共一百零九种,勉强够用。”令狐易道,“修行的根本以己身为鼎炉,炼精化气,如果这个鼎炉不够坚固,它是承受不住强大的气海。此汤不仅对凡人可以修复身体肌肤损伤,美嫩肌肤,祛病消灾,对我们修士更可以做到洗筋易髓,去芜存精之功效。以后你可以自己照着方子去配制。” “师兄,咱恩师也是医家圣手?”钟魁好奇地问道。 “其实这‘百药汤’方子是药王孙思邈孙前辈所创,孙前辈与恩师交好,故而将此方赠予恩师。”令狐易道。 真是好东西啊,钟魁甚至想到将来开家养生馆,以此为卖点,什么名媛富婆,高官巨商,还不眼巴巴地送钱来?正走神着,令狐易搂头又是一棒,喝道: “别愣着,还不运功消化药力?” 钟魁只得收敛精神,默运龙象伏魔功。这药汤还真有神效,也许是心理暗示,钟魁感觉今夜的功课进展极佳。 等钟魁收功完毕,从药桶里的药汤还是热的。钟魁站了起来,神清气爽,只是觉得身上被泡的发红的肌肤有些紧巴巴的感觉。 令狐易又举起了大棒,往钟魁身上招呼。钟魁连忙躲闪,令狐易也不用全力,专攻其必守之处,用的力道并不大,但也不会让人好受,钟魁叫道: “师兄,这又是为啥?难道这也是师父教你的?” “你猜的没错,师父也是这样教我的。我这也是为你好,一是锻炼你的抗击打能力,不怕挨揍,方能揍别人。二是要锻炼你的轻功身法,想不挨打,那就集中注意力,乾坤步我是这样教你的?比乌龟爬行还要慢,再快点!三是帮你活血祛於,以免药力郁结,反而阻塞经脉。” 令狐易一边解释,一边挥舞着大棒。钟魁像只猴子,四处乱躲: “师兄,你的理由好强大!哎呀,我肋骨断了……” 第三十章 我不是钟馗 第二天上最后一节课的时候,钟魁看到同村的钟大壮站在窗户外愣头愣脑的。 钟魁冲着他连使眼色,钟大壮仍然傻愣愣地站在那冲着他笑,这吸引了许多学生的注意力。 这惹得正在上课的数学老师很不高兴: “这是找哪位同学的,赶快出去,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真不像话!” 钟魁只好闷着头出了教室。 钟大壮今年已经十八岁了,生的十分壮硕。他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那时候也不是在医院生他的,谈不上什么医疗条件,落下了病根,经常卧病在床,不巧的是,他的父亲钟守柱为了挣钱养家,也把身体累跨了。 所以他爹娘便给他起了个大壮这么个名字。没想到,钟大壮人如其名,从小就能吃,从小到大连感冒都很少,长的壮壮的。 钟大壮不仅能吃,而且很会吃,对厨艺很有天份,他最大的梦想便是做个厨师。 钟大壮在省城一家饭馆做学徒,经常在经过丁官镇时,会给钟魁捎带些东西,或者替钟魁爹娘捎个话什么的。 别看钟大壮只有小学文化,但他很小就为家里挣钱了,小小年纪在省城谋生兼学艺,也是见过世面的。 “大壮哥,我爹要你捎什么话?”钟魁道。 “不是你爹,是村支书三爷。”钟大壮道。 “三爷?他找我能有啥事,咱不是一个频道啊。”钟魁不明白。 “三爷这帮老头子,这不是太闲了吗,得找点事做,这不,终于让他们找着事了。”钟大壮道。 “啥事,跟我有关系吗?”钟魁问。 “有,而且是大事。村里准备办一场跳钟馗。”钟大壮道。 “什么?”钟魁满脑疑问。 “跳钟馗!”钟大壮重复了一遍。 “什么?”钟魁再问,他听差了,都是这个名字害的。 钟大壮咬着牙道:“就是跳大戏!” 钟魁还是没听明白,直到钟大壮说了大半天,钟魁才明白一些。 跳钟馗,这是一种傩戏。 傩戏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图腾崇拜和原始宗教的祭舞,是驱魔逐疫的祭祀仪式,只是发展到后来,在不同地区又夹杂着地方戏曲,演变成不同地方独有的风格形式。 “什么是跳钟馗,我也不知道。听三爷说,咱这里的钟馗戏已经有三十年没演过了,因为有人说这是迷信,现在村里会演的,也没几个老人了。跟别处不同,咱们村演的就是祖爷爷捉鬼。”钟大壮戏谑道,祖爷爷当然就是钟馗,太乙村自称是钟馗的后裔,“三爷说了,你学习成绩好,成绩好的人,当然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再说你叫钟魁,你不演钟馗,谁演呢?” 这么强大的理由,我竟无言以对。钟魁腹诽。 “那什么时候?我可不想请假。”钟魁认为自己是无法反抗一帮老头子的。 “本来端午是最好的时间,听老辈们说,以前咱们村每年都会在端午这天演大戏,方圆百里的都会来看,那是大场面,可热闹了。今年是不成了,端午都过了嘛,村里老人们商量着,下个月初八试着办一次,算是预演,明年端午再来一场大场面的。反正我们年纪小的都没见过,你爹我爹这些‘守’字辈的,也只隐约有些印象。三爷说,这是祖先传下来,不能丢掉,让老辈带着练练手,多培养几个人才。” “所以我就成了那个人才?”钟魁无语,“那我爹是什么意思?” “你爹?”钟大壮笑了,“三爷发话,他能不听吗?” “那好吧,我随时听从组织的召唤。” “我来就是跟你说一声,提前打个招呼。到时候,三爷亲自来给你请假。” 好嘛,连这个都想到了。 这时下课的铃声响了,中午放学的时间。钟大壮急着要走,钟魁却拦住了他: “大壮哥,你也别急着返回省城,我请你吃个饭。” 钟魁叫上李小东,三人直奔老秦面馆。 来这里吃的次数多了,钟魁跟秦老板混的很熟。不过钟魁很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每次吃的多,一个顶好几个,这样的“大客户”自然特别受秦老板的关照。 不用问钟魁吃什么,秦老板自动给安排好,昨天吃的是哨子面,今天安排了油泼面。 钟魁和李小东二人很快便吃完了一碗,钟魁又要了三碗,李小东想了想,又从其中一碗里盛了半碗。 钟大壮却咂吧咂吧嘴道: “这手艺很一般,还不如我做的呢。” 李小东也认识钟大壮,毫不客气地指着空中说道: “快看,牛在天上飞!” 秦老板听了,脸上有些不好看,道: “咱这是祖传手艺,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面都多,小子你别胡说八道。” 钟大壮却放下碗筷,道: “首先这面和好,要抹点菜油,醒上一个小时,你大概是急着做下道工序,放的时间不够,所以面不够韧道。” “菜油烧的不够热,要八成热,所以葱末、辣子没有泼出香味来。” “再有一点,这面不是现煮的,有些过了。上等的好面,讲究火候,这里面的分寸极难掌握。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耐心。你开馆子,一个人忙前忙后,没个帮手,长年累月的,再大的耐心也丢掉。” 秦老板脸上挂不住了,讪笑道: “哟,你是行家啊。” “那是!”钟大壮笑道,“我将来是要做大厨的人,能不是行家吗?” “不知道你这个大厨,在哪高就啊?”秦老板反问。 “嗯,我还是个学徒,不过我师傅说我明年就可以出师了。”钟大壮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仿佛在他心目中,厨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高贵的职业。 “学徒啊……”秦老板故意将音调拖的老长,“虽然你将来跟我是同行,这顿饭钱我还是要收的。” 钟大壮脸上一黑,钟魁拦住他,怕他年轻气盛,把人家老秦面馆给拆了: “大壮哥,等你出师,咱就开个大饭馆,我给你出钱。咱们不仅在省城开,还要开到京城去,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天下第一面’。” 秦老板心里暗笑,不过他也没有进一步去打击未来同行,摇了摇头,去招呼别的客人。 三个人吃饱了,走在街上消食。钟大壮仍心有余悸地问道: “小魁,你是不是病了?” “你才有病呢。”钟魁怒道。 “那为啥你这么能吃,以前你不是这样啊。我每天见过成百上千食客,也没见过你这样的。”钟大壮道,他伸手在钟魁的身上乱摸。 “把你这猪手拿开。”钟魁笑骂道,“你没看我最近长个了吗?” 钟大壮道:“咦,这倒是,好像还长胖了些,以前你就是一小竹竿。” “现在呢?”李小东插了一嘴。 “大竹竿。” “滚。” 钟魁心里哭笑不得,他跟李小东或者钟大壮交往,其实是拿他们当小孩子看的,反而把余思远这代人当作平辈来看,却不料反被小孩子们调侃。 第三十一章 我要和你做朋友 送走了钟大壮,钟魁和李小东二人去了学士巷。 传说中的凶宅,位于学士巷最面的位置,这里因为在明代曾经出了一位大学士而得名。 钟魁怀疑是不是后人往自己脸上贴金,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明确地说出那位明代大学生姓甚名谁。 八百里秦川的汉中地区,它的建筑风格自然不像江南那么精巧柔美,自有它古朴恢宏的气度,恰如这里的黄天厚土。 丁官镇这个小镇,大体上仍然保留着两百年前的建筑格局,少数建筑甚至可以追溯到明初。它只是太破败了,而没有活力。 这里建筑不讲究颜色的多变和材料的贵重,多数民居屋面为小式瓦作,屋檐加飞橼,多用雕砖或镂空瓦片来装饰。 王倩站在巷口等着,她的身边站着一位中年男子,应该是她的父亲。 “这是王叔叔吧,我是王倩的同学,我叫钟魁,魁梧的魁。”钟魁很有礼貌地打着招呼。 “王叔叔好,我叫李小东,也是同班同学。”李小东挺乖巧地说道。 王父指着钟魁讶道:“钟馗?” 很显然他想差了,钟魁也没有进一步解释的欲望。 钟天师本来就是神仙人物,在关中更是如此,别的地方贴门神贴的是秦琼、尉迟,太乙县贴的都是钟馗。 王父心里却想,这宅子闹鬼,卖不出也租不出去,来了一个捉鬼的,或许不一样呢。 “钟同学,既然我家二丫说你要租这宅子,反正这宅子也是闲,你要是觉得满意就租给你。”王父边说边将钟魁、李小东往里领。 “二丫?”李小东偷笑,见王倩红着脸瞪了他一眼,连忙转过脸去。 这座宅子,有个厚重的桃木门,桃木上雕着钟馗的神像,铁面虬髯,两扇门左右各雕着一个,似有神气。门前原本是一对石狮,头颅早就不翼而飞,看上去很有些年头。 门上则有一个石雕的门楼,雕功复杂,颇为古朴精美。门楼和门中间则有一块木刻,上面写着“耕读第”三个字,表明这宅院最初主人的身份。 关中民居通常是四合院、三合院,大户人家往往是两进、三进规模。钟魁要看的这个院子,看上去原本应该是跟后面的房子同属一家的,是个三进院,看上去极为气派,只是两进院后面的部分,现在属于别人家。 据王父说,这宅子恐怕有一百年五十年以上的历史,他家祖上曾经阔过。 一进门,前院的对面是厅房,两旁是厢房,厅房与厢房之间有个小过道,后面才是正房。 关中夏天炎热,所以厢房往院中收缩,在院中形成较大的阴凉区,可以防暑。而四合院窗户没有对外开,一律对着院内开,铺着小瓦片的屋脊高耸,院子狭窄,很有私密性。 这里没有江南古民宅的精巧,但无论前院、厢房、厅房、后院、上房都有很多石雕,大多刻着脊兽,造型古朴粗犷。 这座宅子看上去有些阴森,一些木制檐梁结构落满了尘埃,清扫一下,还是能够住人的,只是有必要增加一些生活用具,比如床和炊具。 钟魁心想,不要说二十年后,就是十年后这样的房子也值不少钱,如果稍加修葺,那就是一座好宅院。 只可惜这样的老房子,在关中其它地方已经被拆的差不多了,丁官镇因为太偏僻和贫穷,反而保存了很多。 “王叔,这宅子我租了,你看行不?”钟魁看了一番,很是满意。 “你要租的话,我也不收你多少钱,每月三十就行,电费自理,水吗,院里有口井,干净卫生,可以吃的,你每月把钱给我家王倩就行。唯有一点,茅庐是旱厕,你要么是花钱找人清理,要么是自己动手。”王父道,“不过,咱丑话说前头,出了事我可不管。这座宅子以前出过事,我也不瞒你,也瞒不住。要不是卖不出去,我早卖了。” “没问题,这宅子我租了。”钟魁见他说的坦诚,也痛快地说道。 “那成!”王父满脸喜色。 谈妥了这事,钟魁和李小东还有王倩三人一起往学校走。李小东瞧了一眼跟在身后的王倩一眼,悄声说道: “钟魁,你不再考虑考虑?那座宅子我瞧着阴森森的,好吓人。我觉得王倩她爹没安好心,想让你当试验品。” “有狐狸精出没,专挑童男吸取阳气?”钟魁故意说道。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李小东道。 “呵呵,我不怕,你要是愿意,可以搬来跟我住,咱们可以自己做饭。”钟魁笑道。 李小东连忙摇头:“我可不敢!” 快走到老秦面馆时,李小东停了下来,指着前面的一位女生背影,对着钟魁挤眉弄眼。 那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孩,梳着一条乌黑的大辫子,直接拖到了臀部,挺翘臀部随着那对惊人的大长腿,左右摆动,如春天的杨柳,婀娜多姿。 正是那位半夜尖叫,说有人潜入女生宿舍摸她,名叫张楠的初三女生。 “那个坏蛋抓住了吗?”钟魁问。 “抓个屁,她还好意思到处宣扬。”回答的却是赶上来的王倩,也许是女生天生好妒,尤其是对张楠这样的漂亮女孩。 “王倩同学,她没得罪过你吧?”钟魁回头问道,“有坏人在做坏事,没有当场抓住就算了,总不能让自己吃哑巴亏吧。” “就她那狐媚样,主动凑上来,我还不搭理她哩,她又不是我同学。”王倩扬着头,颇为不屑。 “这是嫉妒。”李小东小声点评。王倩耳尖,火冒三丈: “李小东,你在说什么呢!” “我是说我嫉妒那个坏蛋,行吧?”李小东很光棍地说道。 这话其实说出来了许多坏小子的心声。 “一丘之貉!”王倩瞪了他一眼,脸上绯红,加快脚步,走到了前头。 张楠很漂亮,她知道自己很漂亮,这让她从小到大,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 这个焦点曾经让年幼的她很是臭美,但随着年纪的增大,身体的发育越来越明显,比同龄人发育的早,发育的好,她很不适应这种来自异性的目光,她总认为别人的目光是邪恶的。 那天晚上,有人潜入宿舍摸她,这让她感到很恐惧。结果折腾了一夜,校方没有找到一点线索,反而让她成了全校的风云人物,到哪都受人指指点点。 有时候她想,那夜是不是真的是她出现了幻觉? 张楠正想着心事,忽然发现前面被人拦住了。刘老三正一副二师兄的模样,“深沉”地望着张楠。 “你干什么?”张楠有些惊慌,绕着刘老三走,刘老三却又故意挡着。 “张楠,咱交个朋友。”刘老三很直白地说道,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对方身上上下移动。 这是什么情况?不远处的钟魁和李小东,面面相觑。 张楠上初三,今年才十四岁,刘老三上初二,一向并没有交集,但作为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张楠想让别人不注意都不行。 刘老三年纪实际比上初三的张楠要大,都十六了,荷尔蒙的力量让他春心萌动,所以他看上了张楠。 “让开!”张楠气的脸色绯红,看上去却更加娇艳,这种情况她是第一次遇到,有些惊慌失措。 若是换个别的男生,要么是扔下一封情书就跑,要么恐怕知难而退,或者在美人面前,含蓄点,用借个书什么的接近她。 但刘老三可不管,他是个浑人,并且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两个人在街上,一个躲,一个拦,相持不下。张楠急的快要哭了,刘老三却很得意。 “刘老三,行了,回学校去。追女孩,不是你这样追的。”钟魁走到了两人跟前。 “钟魁,这不关你事。”刘老三见是钟魁,下意识地做出防御姿态。 钟魁只是平静地看着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刘老三和他对视了十秒,终究抵挡不住,夹着尾巴跑了。 “这家伙你要小心点,你上次让他出了丑,今天又坏了他的事,他一定会找回场子。”李小东道,“他在学校里其实还算老实,听说他在外面混的很开。” “小屁孩!”钟魁道。 “什么?”李小东没听清楚。 张楠在一边迅速打量了一眼钟魁,低着头擦肩而过,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谢谢!” 王倩看着张楠的背影,道:“果然是这样,招蜂惹蝶。” 这个词用的很好,体现了一位学习委员的水平。钟魁和李小东二人相视一眼,都明白对方此时的想法。 第三十二章 作文与理想 初二上学期主要有七门课。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和植物学。 课程还不是太紧张,在钟魁看来,实在太简单了,尤其是初中阶段的知识主要还是以记忆为主。 不像高中课程,知识点明显更多更广更深,且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相当的抽象性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虽说对于丁官镇初级中学的初二生们来说,中考还早着呢,但校方早就有所准备,从初二下学期起,初二学生要提前增开比如物理、化学这些课程,而所有附课全部要在初二结束,以便正式上初三时更有充裕的时间复习,力争在中考时取得一个较好的成绩。 现在似乎没有什么砖家和叫兽们,谈什么应试教育素质教育问题。家长们送孩子来上学,对老师有着莫明的尊敬: “老师,我家孩子交给您了,他要是在学校不好好学习,您尽管打!” 初中生是打不得的,不像在小学,有严厉点的老师是真的要打手掌心,初中生被罚站则是经常的事,有的女生脸皮薄,被罚站掉眼泪实属正常。 钟魁的记忆力惊人,或许是托了穿越的福,虽然达不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教科书从头至尾,翻了一遍,他就有了大致印象,看了五遍以上,他就可以复述个七七八八,当他看了十遍,他甚至可以记得某段内容在多少页。 但为了做个好学生,他不得不保证每堂课的出勤,必须保证在放学之后的半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之内,将老师布置的作业迅速地完成。 同时,他还得在保证思想偶尔开小差的同时,一心二用,以免老师点名提问时,自己不会变成白痴。 钟魁忽然想起自己前世,上中学时总是羡慕那些“自由自在”的大学生们,上大学时,羡慕那些已经走向社会奔前程的的上班族们,等到了自己也工作了,又羡慕那些已经成家,正享受二人世界三人世界的职场前辈们。 可那些做丈夫做父亲的,却反过来又羡慕单身狗。单身狗们却想,如果我永远也长不大,不用考虑房子、票子和面子,还是“无忧无虑”的初中生该多好啊。 所以,人生就是永远在羡慕别人和被别人羡慕之中度过。 初中生钟魁,并没有任何被人羡慕的自觉,在数学课上,他一边装作听老师讲课,一边在构思自己的大作。 是的,这是老班布置的作文,每个人都要交,并且老班表示对自己的大作很是期待,希望有机会代表本校参加全县的评比。 钟魁本来是想随便写一篇应付就行了,既然老班都满怀期待了,钟魁自然不敢怠慢,他可不想被老班留堂。 题目自拟,记叙文或者散文,虽然很自由,钟魁还真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才能让老班的期待不落空。 陈刚写的作文,题目叫《我的班主任》,妥妥的拍马屁文章,他还在课间大声地宣读。结果好几个正为作文抓耳挠腮的同学眼前突然一亮,立刻想到了抄袭,不,借鉴,于是饭也香了,便也通了。 不过说实话,陈刚的作文写的不错,远超一个初二学生的拍马水平,拍的很有高度性和艺术性。他曾经公开宣布,他的理想是做个比镇长还要大的官,造福一方,引得一班同学为之倾倒。 记某某某二三事? 我的某某某; 我和某某某; 记某某某活动…… 这些都是初中生作文中最常见最泛滥的题目。当然也有《幸福的味道》、《心声》《春天的声音》等等一看就比较“高雅”的题目。 李小东写的就是《我的爸爸》,反正是为了交差,经过钟魁的指点和润色,写的倒挺有文采,他爹要是看了,一定会大受感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想,这还是你老爹我吗? 如何从一众作文中脱颖而出,如何写出新意,写出亮点,让人印象深刻,钟魁想了想,最后在稿纸上写下这几个字: 《一封来自未来的信》 拟定了题目,钟魁略作思考,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六百字的作文,略微修改了下,最后在下课铃声敲响前工工整整地抄写在作文本上。 “钟魁,你作文咋写的那么快,教教我,你有什么秘诀吗?”李小东问道。 钟魁推开李小东伸向自己作文本的手,笑道: “你把看武侠小说的时间放在看优秀作文选上,就行了。有句话不是说吗,熟读唐诗三百道,不会作诗也会吟。你多看些范文,也不用讲究什么方法,就死记硬背。另外呢,我觉得你可以多写写日记。” “写日记?”李小东不明白。 “对,就是写日记。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哪怕是流水账。实在觉得没意思,你就抄,比如杂志上、报纸上、作文选上,还有故事会上看到的某段文字,某个故事,某首诗,你觉得写的很不错,你就一字不动地抄写来。你那金大侠的小说中,妙文实在不少,也可以抄嘛。抄来抄去,一年后,你再回过头来品味一下,一定会发现自己的文笔突然比以前好了。”钟魁道。 这话不是钟魁自己杜撰的,他前世读中学时,作文也是个老大难问题,每次总是在课代表催交作文时,才像挤牙膏一样勉强完成任务。而且课代表不催,他就写不出,便秘似的。 后来他读高一时的语文老师,就跟他讲这个笨办法,坚持一年之后,果然文笔大有长进。 就像学英语时,有人讲究所谓语感一样,作文也一样,当你的脑子里积累了太多的优美文字和动听的故事后,自己作文时,便有了文如泉涌的感觉。譬如写景,你看太多了伤春悲秋的文字,轮到你写时,自然就有了所谓的情怀或者叫无病呻吟。 同时初中生还处在对世界懵懂阶段,很单纯,对这个世界认识不够。坚持写日记,也会一点一点地加强自己对身边事物的观察力,学会思考,学会发现一些闪光点。 李小东见钟魁说的郑重其事,半信半疑: “那多没意思,哪有武侠小说好看。” “那我问你,你的理想是什么?嗯,换个问法,你将来长大了想要做什么工作?别告诉我,你想跟你爹一样,开卡车!”钟魁问道。 “开卡车其实也不错啊,全国到处跑,我周岁都快十二了,连省城还没去过呢。”少年人总是对外面的世界很神往。 可那首歌不是唱么,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李小东跟钟魁同龄,实际比钟魁还要小1个月,他们俩人在同班同学当中算是年纪比较小的,小学上的早,同班同学比他们大个三四岁也很正常。 “你爹身体咋样?”钟魁问,“有没有肩周炎,胃炎,肾结石之类的毛病?” “你咋知道?”李小东很惊讶。 “这是职业病。”钟魁道,“我敢猜一定是左肩不利索,因为左手一直扶着方向盘,右手因为要挂挡什么的,可以活动活动。一天十多个小时在车上,饮食不规律,喝水少,却又长时间憋尿,所以有胃炎和结石方面的毛病,也不奇怪。” 见李小东如小鸡啄米一般,脸上忧郁密布,钟魁又道: “看吧,你爹挣钱养家不容易,他可不想让你接他的班。记得听你说过,你家买卡车的钱还没还清?” “是啊,还有好几万。”李小东道,“我爹说只要再过两年就能还清。” “那又怎样?万一要是身体垮了呢?”钟魁添了一把火,“你爹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你吗?所以,你更要努力学习,别整天看武侠小说,这本射雕你都看第五遍了吧?雕还没射死啊。” 钟魁又接着道:“那你爹有什么理想,什么爱好之类的?” “我爹喜欢钓鱼,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他还在镇供销社上班,那时候他一有空就带我出去钓鱼,有时候哪怕一条小杂鱼也没钓上来,也能笑呵呵一整天。现在……” “知道钟大壮吗,就是我们村的钟大壮。”钟魁道,“他的理想你还记得吗?” “想做大厨的那个?” “对。钟大壮的爹娘身体都不好,都算不上壮劳力,加上总往医院跑,所以家里经济条件一直不好,每年过年时,债主都堵上门,即便这样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使劲地给大壮吃。”钟魁道,“大壮也很懂事,虽然很早就辍学,但他许下宏愿,那就是做一个好厨师,做最好的饭菜报答自己的爹娘,所以小小年纪就去了省城谋生,学本事,挣十块钱,也只给自己留一块钱,其余全部交给爹娘。”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趁早退学,去跟我爹跑车?”李小东问。 钟魁有想把李小东当场掐死的冲动。 调整了一下情绪,钟魁道: “那你爹这样说过吗?” “我爹倒是希望我能考上县一中,然后考上大学,拿城市户口。”李小东颇不好意思地说道,“你知道,凭我这成绩,考上县一中,那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那你想不想?”钟魁道。 这个时候全国农民都想当城里人,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拿城市户口当作商品出售,就这你还不一定能得到机会。却不知道二十年后风水轮流转,你好不容易进了城,拼了命买了房,农村户口又变的重要起来,凭啥总是农民吃亏? “当然想了,可这不是我想,就能考上的。就咱中学的升学率,每年能考取县一中,也不过十来位而已。”李小东泄气道。 “你要是真想,我可以帮你补课,现在不过是初二,还有一年时间。”钟魁道,“但我需要确认,你想不想下功夫考一中考大学。如果你不想,那就当我没说,我闲着蛋疼啊?以后我上大学了,毕业找个好工作,说不定自己开公司做老板,偶尔开着高级小轿车回家乡,在路上遇到吃灰的你,别说我认识你哦,咱不丢那个人。” “凭啥你开高级小轿车,我只能吃灰?又凭啥就你能做老板?”李小东怒了。 要是两人真的从此分道扬镳,将来还真不一定谁看得起谁。 “因为这个学期,我能考全年级第一。而你嘛,倒数第一。”钟魁笑道。 “我万一要是倒数第二呢?”李小东被气坏了,说完自己也乐了,好半天才道,“听说这个学期,是全县统考,全县教师异地监考,统一阅卷。你要是能考个全县第一,不,那个目标太难,我也不为难你,你要是能进全县前十,我就听你的。” 李小东伸出小拇指,拉勾上吊一百年。虽然是同桌兼好朋友,但李小东不相信钟魁能在全县统考中拿到太好的名次。 “这是小孩子玩的,咱们应该击掌为实!”钟魁不屑道。 第三十三章 谭氏 租的学士巷房子,钟魁还没有搬进去。 他和李小东花了好几个中午,将房子里里外外清扫一下,开开窗户通通风,驱散潮气。前院就不管了,主要是二进院的正房,自己买来灰泥,修补下墙面,抹点腻子后再刷上白色涂料,看上去屋子里亮堂了不少。 要不是嫌麻烦,钟魁还会将房间内彻底修葺一下。涂料味重,暂时还不能住人,钟魁也不着急。唯一不满的是,用的是旱厕,每隔十天半月必须掏粪一次。 这一周照例白天上课,傍晚赶路、晚上修行,下半夜睡上四个小时,再在东方鱼白的时候返回学校。每天过的十分充实和紧张。 每天晚上的修行,钟魁都是死去活来好几回,第二天又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学校当个好学生。他正处嗜睡的年纪,睡眠严重不足,只能利用中午时间趴在课桌上补充睡眠。 因为有令狐易提供的灵丹妙药和高超手段,偏偏你从外表还看不出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受伤。 修行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深,钟魁的实力飞速提高。但与师兄过招时,钟魁仍然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因为师兄下手越来越重。 甚至有时候,师兄趁自己睡觉时偷袭自己。 挨打了之后,你还得说,多谢师兄指教。 这天是一个周六的凌晨,丁官镇中学女生宿舍区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打破了黎明前的静谧。 女生宿舍西边紧挨着围墙,大约有两米多高,上面插着碎玻璃,一般人是不能轻易地翻过来。 围墙的外面是一片菜地,大大小小的地块,加在一起面积不小,是镇上菜农种的各种蔬菜。有条踩出来的小路,绕着丁官中学围墙向前伸展,可以通到校门前的街道。 钟魁比往常稍早返回镇上,天刚泛着鱼白。他抄的是近路,正要穿过菜地,然后从那条小路绕行,远远地看到一个黑影从墙头跃下,动作极为敏捷。 钟魁躲在一处菜农废弃的窝棚后面,他的目力惊人,见那人穿着深色的外套,脸上戴着一副类似于京剧脸谱的面具,沿着小路急奔。看那身形,似乎是位少女。 这个人形迹实在太可疑了。钟魁运起轻功,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人奔到街上,在一个巷子里消失。 钟魁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巷子,脚下速度并不慢,似慢实快,他听到巷子里面第二家发出轻微的关门声。 钟魁在那家门口装作系鞋带,一边飞快地打量下四周环境,确定没人,如一片落叶般翻墙进入那家的院子,落地无声,然后飞快地奔到正屋墙下,屏气偷听里面的动静。 里面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一个苍老的声音问道: “燕子,如何?” 回答的是位少女悦耳的声音: “爷爷,那个女孩确实是元阴之身。” “好啊好,爷爷的玄阴功终于找到可以继承衣钵之人。”苍老声音道,“爷爷就是觉得可惜,燕子你的体质不适合这一功法,否则的话,何必找外人……” “爷爷你不要激动,好好躺着。我知道这是你的心愿,孙女天生体质不适合这家传绝学,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少女道,“爷爷,你的身体状况,我昨天已经打电话告诉了爸爸。” “告诉他干嘛,我又不是就要死了。”老人声音有些不悦,半晌又道,“罢了,等两天,我们带着那女孩就离开这里。” 少女没有回答。老人问道:“怎么了?” 少女有些泄气道:“爷爷,那个女孩睡觉太不老实,稍有动静,她就会醒。我两次半夜潜入,都不巧弄醒了她,她反应极大” “嗯,这是天生的。她的体质如此,对可能的危险很敏感。相反的,如果你半夜在屋子外面放鞭炮,她反而可能会睡的死沉死沉。” “爷爷,我只是担心那个女孩抗拒你的安排,毕竟时代不同了,她有她的家庭,有她的人生理想,况且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 “是啊,古武已经没落了。我们谭家祖传的神功也是残破不全,只能寻找特异体质的人修习,在修行界只能靠着其他功法勉强维持着一点体面。可是爷爷不甘心,我死不瞑目。”老人叹道。 钟魁在外面听着,心里十分震动。他本以为师兄的存在恐怕是世上唯一,现在听屋内二人的对话,如今这现代社会,仍然存在着修行,当然不是武术套路,只是这修行不免跟故纸堆一样,逐渐被遗忘。 他正走神间,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一只黑猫,悄无声息地蹲在一边瞅着他,然后发出一声喵喵叫声。 钟魁心里一惊,不免有些惊慌,脚下踢中了一个放在门口的破腌菜罐,发出巨大的声响。 “谁?”一声娇喝。 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屋内冲出,那原本就比较破旧的木门顿时四分五裂,钟魁连忙闪身,紧接着见少女凌空踢向他的胸口。 少女的攻势看上去惊人,力道也不错,在普通人看来,看似柔弱的拳头,却可以将木门击成碎片,那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画面。 但钟魁可是跟令狐易这样的绝世高手,天天过招的,在钟魁看来,绝世高手的范儿,就是一挥挥手,云淡风清,却于无声处听一片惊雷。 平时跟师兄对练时,师兄如果特意摆出什么攻势,钟魁反而不怕,他就怕师兄背着手站在那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心里发毛,未战先怯。 见少女凌空踢出一脚,钟魁双脚牢牢地钉在地上,上半身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后仰起,几乎与地面平行。 那少女发出轻咦,身处半空却是毫不慌乱,另一脚又是踢出,踢向钟魁正要仰起的上半身。 钟魁伸出胳膊挡住这一腿,他拿捏不好少女的真实力道,只是稍动用了真气,却让那少女感觉踢中一块铁柱,身子斜着飞到了一边。 少女见对面少年明显比自己年纪要小好几岁,甚至看上去还比较瘦弱,力量却是如此之大,暗道遇到了高手。 虽然心中惊讶,少女仍然忍着左小腿上巨痛,娇喝一声,只见那条修长的右腿,在半空中踢出了一道连续的幻影,踢向钟魁档下要害。 这是要害我断子绝孙啊。 钟魁只是轻轻地一伸手,就握住了那只右腿的脚踝。 少女穿着略微宽松顺滑的长裤,因为脚被高高的抬着,那裤脚顺着腿往下滑,露出白皙嫩滑的小腿肚。 这个姿势很是暧昧。少女脸上一红,左拳就是一冲,她甚至看到少年脸上挂着笑意,将她的拳头也握住,让她一时奈何不得。 “放开我!”少女大声喝斥。钟魁不得不放下她,因为屋内的老者已经攻向了他。 这一对祖孙俩,似乎都极擅长腿上功夫。如果那名叫燕子的少女踢出的是一道连续的幻影,那么这老者踢出的就是一道道骇浪,凶猛地袭向钟魁的全身上下。 钟魁的拳脚功法并没有花太大力气,因为他修行日短,龙象伏魔功是基石,乾坤步则是轻功,这已经让他面对一般修行者时,足以保命。这些日子跟随师兄这样的绝世高手过招,没有白过,任凭那老者的攻势如何的凶猛,无论如何也不沾不到钟魁身子。 而老者似乎有伤在身,每次踢出十腿,连续踢出五波攻势后,攻势威力急降,气息也紊乱。 钟魁瞅了个空,拦下攻到胸前的一腿,身子却是上前一步,借用太极拳中的靠肩法,用肩将老者撞到十米开外的院墙。那砖石结构的院墙颇为坚固,即使如此,外表抹的水泥也沙沙地往下掉。 这是钟魁的活学活用,可不是师兄教的,记得当时跟师兄对练时,偶然使出这一招时,让师兄惊讶万分,惊为天才。 至于钟魁为什么会,因为是电影上看的,就这么简单。 那老者本就有伤在身,又经一番动手过招,气血涌动,撞在院墙上,只觉得喉头一甜,怎么也压不住,噗地吐出一口鲜血。 “爷爷!”少女惊呼,扑了过去。 “燕子,别怕。”那老者惨笑一声,面色苍白,对着钟魁道,“这位小兄弟真是高人,恕老朽眼拙,可否告知尊姓大名?” “我姓钟。”钟魁淡淡地说道,他对这祖孙俩的身份的目的很是好奇。他确认他们跟丁官镇中学女生宿舍潜入事件有关,但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恶意。 “老朽姓谭,名北川,太行谭家的家主。”老者自我介绍道,见钟魁面上表情似乎对谭家一无所知,心下诧异,又指了指少女,对钟魁道,“这是我孙女谭燕,老朽似乎与小兄弟并无旧怨,不知小兄弟为何与我们为难?” “确实没有。不过,谭小姐秘密潜入人家女生宿舍,似乎不妥。据我所知,那名女学生跟江湖恩怨没有什么关联吧?”钟魁道。 谭北川在古武界很有名气,虽然他是有伤在身,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三成,但他知道自己绝拿不下钟魁,更何况眼前少年小小年纪,身手就如此厉害,他背后难道还有什么隐逸的高人不成? 所以,谭北川态度很是恭敬: “我谭家在古武界略有薄名,世人都知道我们谭家虽然以腿法闻名,但只有很少人知道我们谭家祖上传下来一本修行秘笈,那是真正的修行之法,可惜只是残本,祖上也只有少数人练成,此功法只有女子且是元阴体质之人才能修行。” 仿佛是看到了钟魁脸上的怀疑,谭北川道: “祖上凡是出现这样体质的女子,我们一向是招婿上门,如果谭家内部没有出现这样的女子,我们便会从外面寻找这样的女子,然后传下子嗣,只是随谭姓而已。我们谭家并不计较血统是否纯正。千年以来,便是如此。” 钟魁暗道,这谭家为了一门功法,可够拼的,宁愿招外姓人。反过来,这也说明古代修行秘法被历史所遗弃,很多没有流传下来,也实属正常。 “可惜元阴体质的女子极少,我女儿不是,我这孙女也不是,所以在我孙女出生后,我身为家主,便开始寻找这样的女子,直到来到这个小镇。” 钟魁恍然,那位名叫张楠的漂亮女孩,是元阴之身,听师兄曾经简略介绍过,虽然这是一种刚刚踏入修行门槛的体质,但数量也很稀少。 而学校是女孩最集中的地方,所以谭燕才会潜入学校女生宿舍。 “谭丫头,偷偷地潜入学校女生宿舍,一个一个筛选,这个办法是不是太笨了?而且效率太差了些?”钟魁笑道。 谭燕毕竟还是少女,见少年一副长辈看晚辈口吻,刚刚又被钟魁轻松地打败,不服道: “那你找出一个,既快速又聪明的法子?” “我不知你们家有没钱,如果有钱的话,开设一个广告公司,最好是电影公司,选秀啊!”钟魁见谭家祖孙一脸蒙逼,暗道现在娱乐还刚不发达,解释道,“选秀,就是发出广告搞宣传,你们家要拍广告或者拍电影,寻找年纪合适的少女,入选者有重奖。奖励越多越好,场面越大越好,声势越浩大越好,这样来的人也多啊。总比你这样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地跑,强的多吧?” “这样啊。”谭燕娇艳的脸上欣喜之色一闪,脸却偏向一边,“这个主意还勉强不错。” 钟魁不管少女脾气,道:“谭前辈,你这是有伤在身吗?” 说清了事实,谭北川阅人无数,知道钟魁对他们祖孙俩并无恶意,这才道: “多年前与人动手时,遭人重创,一直没有痊愈,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的法子,我都试过了。现在年纪大了,身体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钟魁忽然心中一动: “如果前辈信任我的话,不妨在这稍待几天,我请我师兄来给你看看。如果他说你这伤有救,那就一定有救,如果他说你今晚子时要死,你绝活不过明天。” “你才要死呢!”谭燕粉脸怒道,倏地站起身来,这才想起自己小腿,还痛着呢。 “那就拜托小兄弟了。”谭北川道。 他对钟魁很是好奇,对钟魁背后的人更是好奇,如果这个偏僻的小镇,真隐藏着一位隐逸的高人,那这一趟真是太值了。 相较之下,他身上的伤反而不重要。 第三十四章 我是钟馗 告别了谭氏祖孙二人,钟魁往学校走。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他在校门口的早点摊填饱肚子,吃了两大笼肉包子,三个茶叶蛋,还喝了一碗小米粥,然后在摊主发愣的目光注视下,随着上学的学生人群走向校门。 一进校门口,钟魁就发现校园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劲。以往这时候学生们都会直接进教室,准备早读,很少有人还在外面闲逛。 但今天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交头接耳,时不时地往操场方向观望。 钟魁看到李小东正在往那个方向探头探脑,连忙喊住了他。 “钟魁,出事了,出大事了。”李小东唯恐天下不乱。 “出啥事了?”钟魁想到了不久前发生的事。 “昨晚女生宿舍那边又出事了,天快亮时张楠在宿舍里突然大喊大叫,说是见着鬼了。你说好不好笑,马上都二十一世纪了,还这么迷信。”李小东道。 钟魁望操场边看去,见张楠正蹲在树下,抱着双腿,将头埋在膝盖中,一动不动,偶尔抬起头来,看上去也是精神恍惚状态。 她身边站着几个女生,还有两个本校的女教师,其中一个女教师蹲在她旁边,仿佛在安慰她。 有几个初三的也在看热闹,其中一个人对身边的人说: “我刚才听家是镇上的同学说,女生宿舍那个位置,以前就是一个乱坟岗。咱们丁官镇以前当然没有现在这么大,民居主要范围都在小秦河东边那块,河西边相当于郊区,旧社会街上要是遇到有饿死和得疫病死的流浪者,都用一张破草席一卷,全抬到这里埋了。所以我说,闹鬼也是有可能的。” “而且张楠遇到的可能是个色鬼!”有人猥琐地附和道。 一群坏小子们挤在一起幸灾乐祸地怪笑着。 这两次都是除了张楠本人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目击者,虽然“家丑”不可外扬,但校方这次也报了警。上次就不了了之,这次恐怕也是如此。 这让校方有些为难,领导们不敢说这是张楠精神上出了问题,更不想让全校住校女生人心惶惶。 有几个老师见围观的学生太不象话,跑了过来喝斥几声,这才将围观的学生全部赶回教室。 钟魁想了想,迈步向张楠那边走去。 这是钟魁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女孩,张楠真是个美人胚子,或许真应了那句话,穷山出美人,可不是后世那些人造美女。 只是这个小美人眼下正梨花带雨,目光呆滞,仿佛失了魂魄,双肩一耸一耸的。 那谭燕夜里潜入,为了掩饰真实面容,自作聪明地特意带着面具。她却未想到,在黎明之前的暗淡光线中,这面具跟鬼脸差不多,正常的人此时睡的正香,被人打扰后,在将醒未醒和恍惚之中忽然看到这鬼脸,都会被吓住。 “这位同学,你是哪个班的,还不去上早读课去?”年纪大的女教师道。她没教过钟魁,钟魁只知道她王,是张楠的班主任。 “王老师,我听说张楠同学出了事,我想来安慰安慰她?”钟魁道。 “安慰?”王老师脸上就差画个大写的问号,像护崽的母牛,充满戒备。 钟魁知道这位女老师一定想差了,是啊,他钟魁又不是人家张楠的同班同学,又不是小学同学或者同村什么的,凭什么你来安慰啊,说,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嗯,是这样的,王老师,以前张楠同学曾经帮助过我。有一次我没来得及换饭票,王老师你知道的,咱学校只在每周一换一次饭票,没饭票就买不着饭,而张楠同学主动借我饭票,我以前根本就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所以嘛,我很感激,现在她遇到了点麻烦,我应该主动来安慰她,帮她渡过难关,咱校长不也在开学大会上说吗,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嘛,老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钟魁找了个冠冕堂皇的正大理由,把校长都搬出来了。 王老师点了点头,脸上也很为难道: “张楠同学受了点刺激,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你试试吧。” 钟魁挨着张楠坐了下来,将双腿在草地上伸展开来,道: “张楠同学,你还记得我吗?” 张楠没有反应。 “哦,你大概忘了我。我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钟魁,魁梧的魁,一般人以为我是钟馗,钟馗你知道吧?嗯,就是那个捉鬼专业户。”钟魁像是拉家常,无视站在旁边的王老师有要暴动的趋势,继续道,“钟馗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他其实是被鬼吓死的。” 张楠似乎停止了抽泣,钟魁继续说道:“你可能要问,钟馗他不是捉鬼的吗?怎么可能会被鬼吓死的?子不是曰嘛,子不语乱力怪神,你看人家孔圣人都不敢随便说,何况我们普通人。可钟馗知道啊,这世上只有装神弄鬼的假冒伪劣,没有货真价实的鬼,所以他才敢捉啊,要不然有多远他跑多远,你说是不是?” “话说有一天,有个媒婆千里迢迢地跑来找钟馗,说有位大家闺秀仰慕他,要嫁给他,除非海枯石烂。钟馗心想,我长这么丑,还有人肯嫁给我,还说海枯石烂,还大家闺秀,他当然很是激动。于是,钟馗准备了丰厚的彩礼,准备去迎娶那位姑娘。”钟魁说到这,故意顿了顿,不要说张楠,就连旁边的王老师也在等待着下文。 “古代嫁姑娘,当然要盖红盖头,洞房花烛夜,钟馗一掀红盖头,突然大叫一声,妈呀,这么丑,吓死我了!于是钟馗被丑鬼吓死了!” “噗哧!”张楠忽然被逗笑了,王老师更是笑的弯了腰。 “张楠同学,你看人吓人,才真叫吓人,这世上并不存在鬼。难道你认为自己很丑,今天凌晨时那鬼被你吓跑的?你不说话,那就代表我说对了。”钟魁道,他可不敢把今天自己杜撰的故事说给师兄听。 “你才是丑鬼呢!”张楠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瞪了他一眼,恢复了不少神采。 那王老师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这样也行?她在旁安慰了张楠几句,终于让张楠提起了不少精神,拖着她去了校长办公室。 “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我看见张楠居然笑了,我眼晴没看花吧?”李小东远远地瞧着,见张楠被老师带走,这才走上前来。 “没什么,我只是讲了个小故事。”钟魁颇有事了拂衣去的味道,暗道这事应该让谭家付出点代价。 早读课,班里的学生也没有心思看书,纷纷议论着张楠的事情。 钟魁甚至恶意地想,这帮少男少女们是不是因为这个突发事件而兴奋起来,把这个事件看做是这枯燥单调的初中学习生活中点缀? “钟魁你怎么看?”李小东问道。 “什么怎么看?”钟魁回了一句。 “你们村不是都姓钟吗?钟馗啊,捉鬼你们老钟家是专业户啊。”李小东调侃道。 “捉鬼嘛,我也不是不行。”钟魁笑道,“咱不就是钟馗嘛,你刚才不也是这样叫我吗?” “切!”李小东满脸鄙夷,“说你胖你就喘起来。” 坐在南边窗户旁的同学忽然大声地朗读起课文来,钟魁不用回头,也知道老班一定就站在窗户外向教室内窥探,也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起来。 果然,老班在窗外窥探了一会,就捧着一堆作文本走上了讲台。 “同学们,请安静,利用这节早读课,我简单说几句。”老班清了清嗓子。 老班说要简单说几句,那就意味着会没完没了,充分利用完这满满一节早读课。 就如体制内的领导在开会时做的总结发言一样,绝不会是简明扼要地说几句,永远是意犹未尽。 钟魁前世刚大学毕业时,还是个不多话的理工男,后来主持的团队会议多了,常常发言时,不由自主地从开拓国际市场讲到公司卫生间的卫生问题。 “上次说的关于全县初中作文竞赛一事,昨天大家都将作文交了上来,我用昨天一晚上的时间仔细批阅了一下。大家都很认真,从中我也看到了大家的进步,这是值得表扬的。”老班顿了顿,接着道,“这次竞赛的目的,我不用重复了,上到县教育局,下到我们学校,大家都很重视,机会也很难得,这也是检验我们的教学成果嘛。总之,机会已经给到大家,学校也只能从优中选优。就我们初二一班来说,我从中选出三篇优秀作文,代表我们初二一班参加本校内的评比。” “这三位同学是……”老班仿佛是故意吊人胃口,见底下学生都正襟危坐,很是满意,“王倩、宋跃华和………” 老班的目光往钟魁投来,果然老班道: “还有钟魁同学,这三名同学的作文我认为最为优秀。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这节早读课,让各位同学一同来品评一下,这次没选上的不用气馁,大家相互学习,以后还有机会。” 钟魁明显感觉到仅一个过道之隔的陈刚,长舒了一口气,身体松垮了下来,看来他是很失望。 不过也不奇怪,陈刚写的那篇《我的班主任》,虽然文采不错,将老班刻画的很细致入微,但这样的拍马文章,老班怎好意思把它拿出来给别的老师看。 王倩写的作文题目叫《幸福的生活》,另一位名叫宋跃华的同学,写的***天畅想》,题材都是散文,文字都很优美,显然平时文笔就很不错。 散文这种文体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文笔和文学素养。 殊路同归,这两位同学文章的最后着眼点,都是生活是美好的,我们要珍惜大好时光,好好学习,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 三观不错。 老班亲自将王倩和宋跃华的作文大声朗读出来,还一一加以品评,不时地摇头晃脑,很是入戏,当然他也毫不客气地陷指出其中的不足,发回修改一下,再交上来参加校内品比。 “下面,我们来一起欣赏钟魁同学的作文。”老班又看了钟魁一眼,“钟魁同学的作文,题目很新颖,题目叫《一封来自未来的信》,主题明确,文字优美流畅,不乏奇思妙想,让人叹为观止,并且最重要的是,这篇作文立意深刻隽永,令人耳目一新,读来回味无穷,又令人深思。我认为可以直接拿到县里参加评比。” 作文还没有读,老班就用一番高度评价令底下的学生一片喧哗声。 “钟魁同学,你自己来朗读。”老班站在台上发话。 凭什么轮到我了,就让我自己读。钟魁腹诽,还是乖乖地走上讲台。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在递过作文本的一刹那,老班读懂了钟魁的心声,不着痕迹地瞪了钟魁一眼。 钟魁还没变声,声音清脆干净,用他那远比这里所有人都标准的普通话,朗读了自己的大作。 这篇作文其实就描述了未来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代表技术革命给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变,在这个时代,尤其是落后的农村,真是太高大上和神奇了。 在这个时代,计算机已经出现,大哥大也有了,钟魁描述的未来世界,并不会让人觉得是科幻。 但仅仅是描述互联网和掌上通讯的世界,并不会让文章显的格调太高。 钟魁还指出了工业和科技发展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未来网络和先进通讯的发展,让人与人之间虽然相隔万里,却近在咫尺。 他引申了印度老泰的诗《最远的距离》,科技进步代表不了亲情,心与心的距离也许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所以我们要常回家看看,珍惜现在,尤其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就要长大成人的时候。 同时,人们刻意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对自然的保护,滥砍滥伐,随意开采资源,令大地母亲千疮百孔,或许未来世界上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悔恨的眼泪。 所以,从现在做起,从小做起,我们要做大自然的守护者,让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地发展。 将作文本还给老班,钟魁特意看了老班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我可以下去了吧。 老班撇了撇嘴,心道这孩子越来越让人感到意外,挥了挥手将钟魁赶了下去。 第三十五章 坐井观天 因为是周六,今天只有上午半天课,这意味着大家可以有一天半的休息时间,各找各妈。 钟魁决定这个周末回家一趟。 上周他去了省城倒卖文物,以前他也不是每周都要回去,但从来没有连续两周都不回家。这周要是再不回家,恐怕爹娘就要找来了。 况且他已经不住校的事情,他担心爹娘早晚会知道,因为村里也有人在丁官中学读书,他需要尽快地圆满解决这件事。 走出校门时,他看到张楠低着头跟在一对夫妻模样的人身后,这大概是她的父母。 早上学生们还在说有戴面具的坏蛋闯进来,到了中午便都一口咬定女生宿舍闹鬼,说的活灵活现的,还有在争辩这是饿死鬼还是吊死鬼,其中又有部分学生说那是色鬼。 包括部分教师在内,有人简单粗暴地认为张楠可能是精神上有问题,出现幻觉,根本就没什么坏人夜里偷偷潜进来。 看她父母的衣着打扮,挺讲究的,不像是普通农民,可是看他们二人的表情,脸上写满愤怒。 换谁做父母的,自己女儿在学校遇到这样的事情,偏偏得不到一个比较满意的说法,也会很愤怒。 她的爹娘带着大包小包,连被褥都卷起带着,看上去张楠这是打算退学还是转学? 张楠偶然转头,看到钟魁冲她笑了笑,然后挥了挥手就大踏步的离开,夏天的阳光洒在钟魁的身上,背影看上去十分潇洒。 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校门,头也不回地跟着自己父母离开。 只是此时此刻,在她的心头,钟魁的背影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大概这是她离校前最后看到的人,也是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引她发笑的人。 一到村头,钟魁就发现村里的气氛有些不对,村里人注视自己的目光有些复杂。 钟魁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穿着,他今天回家特意穿回了自己原来的旧衣服,好在现在天已经热起来,他把身上的半袖衬衫掖在腰带下面,表面上看不出来。 上次在省城买的衣服他可不敢穿回家,有时他会想,这算不算有钱的烦恼? 钟三爷站在自己门口抽着烟,看着钟魁回来了,老远就嚷着道: “小魁回来了啊,咱们老钟家的秀材回来了。” “三爷,您有事?”钟魁问道,“上次大壮哥说的事?” “嗯,跳钟馗啊,那事再说吧。”钟三爷勉强笑了笑,“不着急,不着急。” “哦,那您忙着,我先回家,我还没吃饭呢。”钟魁摸不着头脑。钟三爷却冲着钟魁背影问道: “小魁,别忘了你姓什么?” “当然姓钟!”钟魁头也不回地答道。 等到了家门口,钟魁远远地就看到一辆越野车停在自己家院门口,这可不是212,一看就是进口切诺基,还挂着西秦省军牌。 一个剃着板寸的司机模样的人站在旁边一边抽着烟,一边喝斥着熊孩子别乱摸。不知哪家的熊孩子,趁他不注意,在车轮上撒了泡尿,宣示下到此一游。 院门口挺热闹的,还有几个甚至端着饭碗站在那瞧着。 “小魁回来了!”人群中有眼尖的,看到钟魁的身影,便喊了起来。 什么情况,咱从来没有这么受人民群众欢迎过啊,钟魁腹诽。 人群自动分开,像是欢迎大人物的出场。 院门敞开着,钟魁穿过院子,直接来到正屋,立刻感受到几道目光射了过来。 家里没有什么太像样的家具,八仙桌旁的长凳上坐一位中年男子,国字脸,又目炯炯有神,相貌堂堂,坐在那里如大马金刀,他的下手坐着一个女子,三十多岁的年纪,轻描淡妆,气质却是不凡。 “爹、娘,家里来客人了?”钟魁清朗的声音让养父母回过神来。 “小魁,回来啊。”钟守权应了一声,脸色有些难看,而李青站在旁边,双手绞在一起,神情紧张。 “钟大哥,李大嫂,这就是小魁吧?长这么高个了?”那中年男子站起身来。 钟守权道:“小魁,这是李叔叔和孙婶婶。” “李叔叔好,孙婶婶好!”钟魁乖巧地说道。 “哦,你也好!”那姓孙的女子笑了笑,目光却带着审视的味道。 “行,小魁啊,你陪李叔叔和孙婶婶聊聊,我和你妈赶紧做饭,这个时间早过了午饭时间,太失礼了。” 李叔叔连忙起身,道:“大哥大嫂太客气了,随便弄点就行。” 钟守权将不情不愿的妻子拉到了厨房,堂屋里只剩下两位客人和钟魁。 气氛有些尴尬,这两位客人却没想钟魁首先开口: “听二位长辈口音,像是燕京人?” “是啊,你怎么知道?”李叔叔疑惑道。 “电视里那编辑部啥的,不是都这么说嘛,带着儿化音。”钟魁道,“首都是大城市,我们这是小地方。不过,这里虽然穷点,但这里自然生态好,青山绿水,风景优美,空气清新,在钢铁森林住的久了,可以来我们这住上几天,散散心。” 李叔叔呵呵笑了笑,他的妻子却听出了话外音: “可现在农村人都想往城市里跑,拿城市户口,吃商品粮,成为首都人更是大家的心愿。你就没想过吗?” “孙婶婶说的也对。我也想去首都,那是以一个旅游者或者求学学生身份去的,首都对我来说,跟沪海、鹏城或者咱们镐城,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每座城市都有属于它自身的特色。”钟魁道。 两位客人闻言,面面相觑,钟魁话里有话,他们不会听不出来。李叔叔脸色不好看,孙婶婶却笑吟吟道: “听你爹说,你在学校成绩还不错?有没有想好将来要考哪所大学?” “当然要考燕大!”钟魁道。 “燕大在燕京之外招生,那分可不低啊。”孙婶婶道。 “所以那才叫燕大啊,又不是钟家沟大学。”钟魁道。 孙婶婶倒是一愣,笑道:“你这么有信心啊,那好,婶婶问你,你想学什么专业?” “这个还是不要问了吧?我暂且保密。”钟魁卖关子。 “为什么?”问的是李叔叔。 “因为我想学考古,挖人家祖坟的那种!”钟魁一本正经地说道。 李叔叔正用钟家的大搪瓷缸喝茶,闻言差点把自己呛死。你一个熊孩子,立志要学考古?还非要去燕大学考古! “李叔叔,小心点,别呛着。这可不能怪我,我本来是不准备说的,连我爹娘都没说,你是头一个。”钟魁满脸无辜状。 太荣幸了,李叔叔悻悻地想。 孙婶婶却笑不拢嘴:“你这孩子,实在太有意思了!那你能告诉婶婶,你为啥要学考古呢?” “我要说发掘祖国灿烂的优秀历史文化什么的,您一定不信。那么,我要说我是想去盗墓,梦想一夜暴富,您可能在略想一会,也是不信。但如果我说我只是感兴趣而已,没有什么太复杂的想法,您又可能认为我胸无大志,因为兴趣不能当饭吃,况且即便是燕大,考古学专业也是冷门专业,那的学生也大多是服从调剂过来的,人家是看的燕大牌子,否则人都招不齐。您说我该怎么说?” “是啊,该怎么说呢?”孙婶婶下意识地点点头,旋即反应过来,“你真的只是因为兴趣?” “就象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其实那个故事还没有完。”钟魁成功了吸引了两人的注意,“话说那口井,某天因为下暴雨或者别的原因井水大涨,青蛙稍稍一用力,就跳出了井口。外面的世界果然很大,很精彩,到处都是这只青蛙以前难以想像的事物,它很开心,很兴奋,所以大声呼喊着,哇、哇……”钟魁学着青蛙叫。 “然后呢?” “旁边水田里栖息着一只赖蛤蟆,这只蛤蟆轻蔑地瞥了一眼这只乡下来的青蛙,心里想,这只土包子一定是在羡慕我身上美丽的珍珠!其实是它想多了而已。” “你……”李叔叔腾地站起来,将茶缸重重地放在桌上,招呼也不打,直接走了。 “国梁!” 孙婶婶脸色也不好看,深深地看了钟魁一眼,也跟着走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钟守权夫妇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连忙从厨房里出来。 “没什么,我就是讲了个小故事而已。城里人真会玩,说走就走,招呼也不打一个,没礼貌。”钟魁应道,撒娇似的抱着李青的胳膊,打岔,“娘,我饿了,饭做好了吧。我闻到了红烧仔鸡的香味!” “好、好,马上就可以吃了。”李青却是满脸喜色。 今天的事情,并没有影响钟魁的食欲,相反他的食欲大开,仿佛刚做了一件伟大的事情。 那个坐井观天的故事,真是看不见的刀子,看到姓李的那张铁青的脸,他就感到无比的畅快,当浮一大白。 “小魁,其实你也猜出来了,那人也姓李,是……”钟守权欲言又止。 “爹,娘,别管他姓李还是陈,我只姓钟。”钟魁斩钉截铁道。 李青幽幽道: “那真是你叔叔,你出生前我还见过一次。” “娘,那跟我有关系吗?咱也用不着巴结人家。娘,你的手艺真是没话说,高,实在是高!”钟魁啃着鸡腿,一边吃着,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着。 或许这个身份的原主人对此有一些需要,自己这个冒牌货还真的不需要。不过有一样不好,如果自己应该姓李,那岂不是成了李魁?李逵?李鬼? 娘啊,亲妈啊,你怎么就给我取这个名啊。 “那多吃点!”李青看到儿子胃口这么好,眼里如同抹了蜜似的,甜。 “有你这么个吃法?饿鬼投胎啊。”钟守权有些不悦。 “爹,半个月没见,你没看到我长高了,长胖了些?这都是您二老的功劳啊。所以我得吃啊。”钟魁笑道。 钟守权这是才注意打量,还让钟魁站起身来,伸手估摸着,笑道:“嚯,真是长高了不少,以前瘦的像竹竿,现在脸上也长肉了。” 钟魁心说,我天天这么能吃,虽然消耗的也多,但能不长嘛。 第三十六章 老腔 越野车在崎岖的山路上奔驰。 山路十八弯,十分危险。司机被赶到了后座上,李国梁亲自驾驶着越野车,他的妻子孙洁如则坐在副驾驶上,和后面的司机一起提心吊胆着。 李国梁气的不清,身为燕京李氏家族二代嫡系中排行最小的那个,个人能力在圈子内算是翘楚,很早就能独当一面,没想到今天在这个偏僻山村里,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年给好好地上了一课。 那个坐井观天的故事续集,绝对是那少年自己现的,却编的让人印象深刻。李国梁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地疼,就像在长安街上裸奔。 越野车在山道上停了下来,这里地势颇高,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群山郁郁葱葱,景色怡人。 李国梁下车,狠狠地摔了一下车门,站在山道边,叉着腰,眺望着远方。司机很自觉地躲到一边抽烟,看东看西。 “噗!”孙洁如忍不住又笑了,“那孩子真有意思,你还真别说,他编的故事,太好笑了。” “那是你笑点太低。洁如,难道你没有听出来他话里的讽刺意思吗?再怎么说,我也是他亲叔!”李国梁摆着臭脸。 “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人家亲叔!”孙洁如道,“你们李家对得起他吗?” “什么李家我家的,你不是李家媳妇?”李国梁反问。 “我没说我不是,李国梁,咱就事论事,你凭良心说话,李家对得起这孩子吗?”孙洁如不依不挠。 “哼!”李国梁转过身,看向另一边。 “没话说了吧?”孙洁如偷看了他一眼比锅底还要黑的脸色,“你觉得凭李家在京城的地位和影响力,发出邀请,一个乡下孩子,还不巴巴地凑上来,人家钟氏夫妇不过是乡下夫妇,也得自动巴结李家是不是?你却没想到,没想到一个乡下小孩说的话,却让自己这几十年像是白活了一样。你不觉得脸红,我倒是觉得脸臊的慌。” 良久,李国梁长舒了一口气,道: “哎,我现在是不想回头,我丢不起这个人。咱大嫂那样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我好不容易让老爷子点头,却没想到是这个情况。你以为我想操这个心呐!” “那你是怪我喽,怪我生不出儿子?我要是生出儿子,你就不要屈尊来这里一趟?”孙洁如斜睨他一眼。 李国梁面色一僵,忙道:“借你刚说过的话,洁如,咱凭良心说,结婚十年,在这一点上我可曾怪过你?” 见孙洁如低垂着头,看上去委曲地像要哭了,李国梁连忙赔着不是,低声下气地说道: “司机还在旁边抽烟,不要让人家看笑话。咱回去说,我任打任罚还不行吗?” 孙洁如见丈夫姿态比较低,这才道: “我也不是怪你。就是觉得心塞,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男尊女卑。不要说李家,就是我娘家,还不是一样?生了女儿,平时当宝贝的养着,最后就成了联姻的工具,甭管我们做女儿的怎么想。” “这话可不能说给咱爸听到,爸爸也不是真的重男轻女,他只是为了……” “为了家族兴盛为了子孙延续是吧?都是这么冠冕堂皇地说。”孙洁如打断丈夫的话。 李国梁沉默了。 对面的山腰上,一个老者赶着一群羊,沿着羊肠小道往上走着,像是给绿色的山峦点缀起一朵朵白色的花瓣。 那老者忽然停下了脚步,仰起头来,来了一曲老腔: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那牧羊的老者,或许不识一字,用老腔唱出的却赫然是出自著名唐诗的曲子。他沙哑的嗓音里,像是被掺进了黄土的尘粒,沧桑无比。 八百里秦川,向无孬种,老秦人或许贫穷、守旧、固执,但他们从来就是不屈的,他们的性格就如同这厚重的黄土地,任凭狂风刮走我的尘埃,我依然牢牢地守在这里。 李国梁和孙洁如被这根植于大地的苍凉之声所吸引,心生悲戚之感,正回味间,山谷里另一道老腔响起: 诸孔明扮渔翁船舱稳坐,驾小舟接主还江河逃脱,恨周瑜他定下机关不错,望主公江南地龙凤配合,吾主在江东大事定妥…… …… 不管摔门而出的李国梁,钟魁一家三口美美地吃完一顿大餐,要不是李国梁今天突然出现,钟家还不舍得杀掉一只小公鸡。 钟魁吃饱喝足,主动去洗碗,好说歹说才让李青让位。 因为今天这一出,虽然知道钟魁很有孝心,但养子毕竟是养子,养了十二年,突然人家生父家人来访,难免让钟守权李青夫妇有些忧郁,仿佛预感到将来会有那么一天让自己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夫妻二人,相顾无语,彼此却可以读懂对方眼睛所包含的意思。 “啊!爹、娘,快来看!”钟魁突然大叫一声。 钟守权和李青二人听到钟魁的呼声,连忙奔出堂屋,抢着跑向厨房。 钟魁家的厨房,设在西厢,旁边是个粮仓。他家的房子很有些年头了,还是钟守权之父在世时盖的,砖石结构,包括厨房。 这里的房子,不讲究鲜明的色彩和过于精巧的设计,简单、古朴和结实,只是在门头和屋脊上讲究些,在民俗专家眼里别有一番韵味。 但房子毕竟年代久了,厨房更是如此,用料和做工上就不像正屋那般讲究,其中有一块砖颜色深沉发黑,与四周砖石之间,有些缝隙。 钟魁只是稍一动真气,那块黑砖就被他取了下来,露出里面空洞,看来以前也曾经偷工减料,里面少了一块砖,正好形成一个空洞。 “小魁,怎么了?”李青跑了过来,焦急地问道。她以为是钟魁擅自用刀,不慎将自己割破了,因为钟魁小时候有过这样的黑历史。 “爹、娘,我见墙上有块砖松动了,就把砖取了下来,结果我在洞里面发现这个!” 钟魁捧着两块土黄色的东西,上面沾满灰尘: “爹,这是不是铜的?” 钟守权面色大变,拿在手里,不确定道:“份量不对,这应该是黄金,这么重的两块!” 李青也道:“当家的,你没看错吧,这是金子?咱家怎么会有这东西?” “小魁,你真是从墙洞里拿出来的?”钟守权脸上的惊喜只是一闪而过,面色凝重道。 “爹,你不相信儿子我吗?要不,你把这东西上交给政府?交给公安也行。”钟魁故意道。 “屁话,你爹我傻啊。”钟守权赏了他一个栗子,“咱又不是偷的抢的,也不是捡的。凭啥要上交啊?” “真是金子,这下好了,这能换不少钱吧?要是换了钱,先给小魁换几身高级点的衣服,鞋子先买两双现在能穿的,轮换着穿,再买几双大一点的,他这个子长的快,几个月就得换双。”李青也是大喜,已经开始计划着怎么花了。 这对夫妇对金钱的态度,让钟魁很是欣赏,他们有惊喜但并不狂热。 “墙里怎么会藏着黄金呢?咱爹也没提起过啊,他一生虽然靠手艺吃饭,能盖上这几间房子也费了老大的力气,可也攒不下这些金子啊,这怕是有一斤重吧。没道理啊!”钟守权疑惑道。 钟守权之父,钟老爷子,是远近闻名的手艺人,精于建筑,尤其是石雕与木雕,村里的房子凡是雕刻类的物件,大多是他的杰作。所以钟老爷子手头相对村人来说,还是比较宽裕的,可是能攒上黄金,很难让钟守权夫妇相信。 黄金自然是钟魁的手笔,他上次去省城倒卖的是文物,只有那两块金锭称得上是宝贝,其它的则是普通的黄金,没有任何标记,只是单个的份量比较重罢了。 再说这是普通的黄金,拿去公开市场换钞票,既合法,又不会太引人注意,人家最多会说,这家人走了狗屎运,或者说是这家人祖上遗泽。 “当家的,我记得咱爹当年高兴,正喝着酒忽然就不行了,走的突然,没有留一句话就走了。他以前盖房子时偷藏着金子,也不是不可能的。”李青在旁说道。 “爹,所谓财不露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咱爷爷是闷声发大财哩,高,实在是高啊。”钟魁调侃道。 “有你这样说爷爷的吗,荒腔走板!” 得了这份“意外”之财,钟守权也是红光满面,说不激动那绝对是假的,每年交了农业税,三提五统什么的,他跟老婆忙一年能存个几百? 就这,还算不错的,村人都夸这对夫妻会过日子。 钟守权跟老婆商量是不是现在就去县里换钱。 “爹,你应该去省城人行去换。”钟魁道。 “为什么?”钟守权问。 “你到县人行一露面,我敢说一天之内,整个太乙县的人都知道你有钱了,财不露白啊。熟人跟你借钱,你借不借?贼惦记着,你怕不怕?但你去省城不一样,谁认识你啊?”钟魁道。 钟守权一拍脑门,喜道:“还是小魁聪明!” “那是!”钟魁很得意,他是真的很得意,略施小计,就让老爹真的相信他是祖坟上冒烟,心安理得地收下这笔意外之财。 这是迈向富二代的第一步,先是让父母习惯起有钱的日子,嗯,总算是开始起步了。 只是黄金实在太烫手了,钟守权夫妇这个晚上都失眠了,第二天天刚亮爬起来,准备去省城。 钟魁怕他们二人太过紧张,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就建议他们二人用一个很脏的化肥袋,连同黄金和新挖的山笋装进袋子里,尽量很随意地拎着。 钟守权这才问道:“小魁,这么好的法子,是谁教你的?” 第三十七章 全权代表 钟守权夫妇满怀激动地走了,天才刚刚亮。 钟魁也不担心他们安全,这是正经买卖,银行明码标价收购的,不像他上次跟钱老板交易,那是不想被别人追查来源,且数额巨大,怕黑吃黑。 回到床上想补一觉,钟魁好不容易有了睡懒觉的机会,要是师兄知道一定会说业精于勤荒于嬉的大道理。 可是他却睡不着了,看来人啊,习惯总是养成的。在屋内修行了一会,又练了一个小时散手,吃了早饭,钟魁便在村里溜达。 钟魁的人缘不错,准确地说,是钟守权夫妇的人缘不错,村里人爱屋及乌,对他很是亲近,一路走来,人人问他吃过了吗? 民以食为天,歪国人是不明白华夏人为何见面总这样打招呼。 当然村人对他家昨天的客人更是好奇,绕着弯儿打听,钟魁都是打着太极,虽然村里人都知道大概是怎么一回事,都看到燕京来的客人挟怒而归,可当着钟魁面,又不好说的太直白,只能让好奇心一直延续下去。 村里有一百来户,房子有好有坏,也有人家相对更穷困些。但总体来说,还保持着几十年如一日的格局,在钟魁这个习惯于摩天大楼的人看来,这充满着地方民俗色彩。 后世人们出游,最喜欢来这样的地方过个周末什么的,吃点农家饭,亲手摘点农民自家种的水果,然后或多或少带点所谓的土特产回到城里,好跟人吹嘘不虚此行,实际上钱花的也不少,同样的东西比超市卖的还贵。 只是看着村长钟三爷家的新式房子,他总觉得太不协调,要是扒了就和谐了。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 远远地,钟魁看到村办门口坐着七八个人。 钟魁见其中以长者居多,不想凑近,正要转身,只听村支书兼村长钟三爷吼道: “那个……那个谁,站住,就说你呢,小魁,赶紧过来。” 钟魁无奈走了过去,按着辈分和年纪,给在场众人问候请安。 众人分开坐在几张石桌上,那石桌上还刻着楚河汉界,这是钟三爷当年的政绩之一。 不过据钟魁观察,下棋这种高雅的事情还是不太适合太乙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大伙通常在这里拿这石桌当麻将桌使。 钟三爷端坐在中间石桌上,面前放着一个大号的茶杯,其他人个个抽着烟,聊着天,钟三爷指着面前的空位,吩咐钟魁: “坐!” “三爷,瞧您说的,在您面前哪有我坐的地方。我还是站着吧。”钟魁笑着道。 “让你坐,你就坐,少废话!”钟三爷一瞪眼,“今天召开党支部全体会议,你爹今天一早就跑了,也不打个招呼,太不像话了,没组织没纪律。今天,你就代表你爹。” “三爷,那我更不能坐了。我怎么能代表我爹,这么严肃庄重的会议,我也代表不了不是?”钟魁讶道。 他心说咱爹去省城发财去了,就是知道您老要开会,也会千方百计地找理由脱身。在这开会,天上能掉金子吗?又不是去燕京长安街开会! “坐、坐,这里咱三爷说的算,他说你能代表就能代表,谁敢说一个‘不’字?”说话的是旁边的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 这老头大名钟正财,跟钟三爷钟正恩是同一个爷爷传下来的,同辈排行老七,晚辈喊他七爷,钟魁的爷爷排行第五,与这两位没有出五服,不过走的早。村里其他人家虽然都是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但血缘关系上比这三家就远了些,年轻的钟氏子弟们,也只能翻钟氏宗谱,才能厘清相互之间复杂的关系。 钟七爷的外号则叫老羊倌,不过这个外号也只能是他同辈人能这么称呼的。 见钟魁坐了下来,钟正恩清了清嗓子,如同一个国王,用目光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太乙县丁官镇太乙村党支部全体会议,会议由钟正恩,嗯,就是我来主持,会议记录,由委员钟守权同志记录……” 说到这里,他看了钟魁一眼。钟魁挺狗腿地自动捡起钟三爷面前的一个笔记本,临时充当会议的记录员。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如何发展太乙村的经济工作,现在会议正式开始,我先通报下这次镇经济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这次镇经济大会由余副镇长主持并做了报告……” “三哥,咱镇里啥时候有了姓余的副镇长?”老羊倌插嘴道。 钟三爷对老羊倌的插嘴很是不满,道:“新来的,是常务副镇长,主管全镇经济建设工作,现在有句口号不是说嘛,什么来着……小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钟魁适时地提醒。 “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是小魁懂的多,文化人就是不一样!不像你们这些大老粗,只知道抱着婆娘困觉。”钟三爷说着说着,便骂了起来。这话他都说了好几十年,当年被他骂的人,现在大多还坐在这里,牙都快掉光了,还怎么有精神去困觉法? “别说这些没用的,三哥,你想说啥就痛快点说呗。我家孙子还要我带他上山抓兔子呢!”另一个老头毫不客气挑战着村里最高领导的权威。 人心散了,队伍真是不好带了。 以前大集体时,钟三爷那才叫威风。 谁敢说三道四,扣工分。 谁敢阴阳怪气,扣工分。 钟三爷道: “就是一句话,怎么样才让咱们村富起来。大家有话直说。” “进城打工呗!”老羊倌抢先发言。 他这话众人当是放屁。 “那我们开工厂,我看开砖厂比较有赚头。”老羊倌毫不气馁,再接再厉。 “开砖厂?什么馊主意这是?咱们镇砖厂就有七八家,你家天天盖房子啊。我看还不如建养猪场,一年怎么说也能养个百八十头。”有人说道。 “咱自己家养猪,还来不及养呢。再说就是养起来,用咱们的老办法养,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还不如自己家养。”另有人表示反对。 “那咱们开个酒场,老李头,你家自酿的土酒不错,你来领头,咱办个大点的。” “屁,他家的土酒只能解解你这老酒鬼的馋瘾罢了,你见过他卖过一斤酒到镇上吗?” “我家土酒怎么了?下次你别来我家,你出一百块也不卖你一两。”老李不干了,他家是村里少数的杂姓之一。 “一百块一两,你以为是茅台啊,茅台也不卖这个价!” 众人七嘴八舌,提出各种天马行空的主意,又相互拆台,甚至有两个老头想演全武行,就没有一个靠谱点的。 钟三爷也是头疼,他装作咳嗽一声,制止吵闹的委员们,指着钟魁道: “小魁,你也说说!” “我?”钟魁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又不是委员。” “你不是全权代表你爹吗?让你说就说!”钟三爷很是不满。 “那我就说,不过我是代表我爹说的,说的不对,您找我爹去。”钟魁道。见众人都是暴怒的趋势,连忙道: “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嘛,其实咱们村有很多优势可以利用。这优势还不止一个。” “开砖厂什么的,那是别人玩剩下的,咱不干,况且开砖厂就要立烟囱,还要取土烧砖,咱这里本就缺少良田,可谓是先天不足,咱更不毁了这一片青山绿水是不是?” 说到这里,钟七爷面色一红,这一点他倒是没有想到。 “养猪厂,酒厂什么的,将来可以开,但不是现在。咱们现在还有什么优势?那就是这一片大好山林啊。正所谓靠山吃山,虽然人多地少,可咱不缺山林啊,咱应该发展种植业,我们可以种弥猴桃,种板栗,种大枣,种柿子,关键是这几样咱们是有基础的,哪家不是几亩山林,就是没有打理好而已。” “那玩意能挣钱?我家的二十亩弥猴桃,当年是响应号召种的,现在根本就卖不上价,都拿来喂猪。”钟三爷质疑道。 “三爷,你说说卖不上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钟魁反问。 “没人来买啊,偶尔有人进山来,拼命压价,等下了果子,全烂了。没挣几个钱,功夫倒是花了不少。”钟三爷道。 “三爷,我觉得我们缺少包装!” “包装?” “首先,咱们得有一个商标,就是牌子,跟你家那台彩电一样,你一说是牡丹牌,人家都知道这是个大牌子,质量有保障。牌子我都想好了,太乙牌,太乙山牌,太乙村牌,这三个牌子一定是我们的。” “卖果子,还要牌子?不都长一个样吗?”钟七爷问道。 “当然不一样。有了牌子,我们就可以广而告之,适当的宣传之后,人家一去市场买弥猴桃,一张口就要太乙牌的,别的不要。别的地方产的,就是没这个有名,没有这个好,你拿别的果子折价卖给他,他还不干!其实就像三爷家的牡丹彩电,难道金星牌的不行吗?人家就认准了,我们就赚了,想不发财都不行。” 钟魁描绘着远景,众人都被他三言两语忽悠住了。只听钟魁继续说道: “要我们独家拥有这个牌子,别的村不能用,那就得到工商局去登记注册,将来谁敢用,咱就去告他!不过,在注册商标之前,要明确这个商标归谁所有。” “当然归咱们村老少爷们共同所有。”钟三爷道。 “全村一百多户,六百多号人,得有一个共同的声音说话,不能我家卖的果子,个个又大又甜,你家的果子个个又小又酸,都用一个牌子,那不就乱了套了嘛,所以,同一个声音那就是咱村委会,换句话说,就是三爷您呐。您是村主任,也就是村长,还是支部书记,妥妥的一把手啊。” 钟魁这马屁拍的三爷很舒服,心说你小子很上道啊。 “在您老的领导下,咱们先成立个农业公司,您就是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以后您对外联系业务,得印名片,见人发一张,以后人家就要称呼您‘钟总’!全体村民按照自家的果林亩数多少入股。” “咱们统一聘任农业专家来指导,统一贴上咱自家的牌子,统一包装,统一跟县里、省城的批发市场谈判,咱甚至还可以在报纸电视上做广告,广告词我都想好了,吃弥猴桃,我只吃太乙山牌的。吃板栗,我只吃太乙牌的,又香又糯好板栗。吃好柿子,请到太乙村!” “然后就可卖到省城去,卖到京城去,说不定,还可以出口到国外,挣歪国人的钱。平时翻土啊、施肥啊、修剪啊什么的,全部按照人家城里工厂那样聘用,干多少活,可以拿多少工资,不干滚蛋,耍奸偷懒,扣工资!到时候村里挣钱了,咱按股分红!谁也挑不出理来!” 众人被钟魁这一通美好蓝图说的心花怒放,还挣歪国人的钱? 而钟三爷却是看到了自己重振雄风的时候到了,仿佛又回到大集体时代,一呼百应。 等众人回过神来,钟魁早就跑远了。 第三十八章 多事 夏天的深山里,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密林里,钟魁如一头豹子,快速地穿插腾挪着,敏捷地跃起,高高地跃过倒伏在地上的大树,落在林中溪流中露出的顽石上,然后如蜻蜓点水一般,脚踩着石尖,轻盈而又飞快地过了小溪。 堤岸很高,钟魁稍一提气,不见他有太多的动作,身子直直地沿着岸石往上,一只山猫正在那里静守着另一侧的猎物,它来不及躲藏,被钟魁故意踩着了尾巴,然后嘶呀着一溜烟向林中逃去。 正奔驰中,一条粗大的树藤拦在面前。 钟魁顺着奔势,双手抓住藤条,将那藤条当作单扛,做了个三百六十度大回旋,凌空跃到了一颗巨石之上,那石头表面上生长着光滑的绿色苔藓,他的双脚却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那里。 巨石下面有个洞窟,一只母狼正护着自己的崽子,锐目紧张地盯着钟魁这个不速之客,喉咙里发出呜呜地的威胁声,希望吓跑这个别样的人类。 钟魁瞥了一眼母狼,猛提一口真气,身子如一只升腾的猛禽,滑翔着越过下面高度落差起码有数十米的山崖,在半空中,他甚至还有睱理了理被山风吹乱的头发。 该剪头发了。 落地却是无声,仿佛一片羽毛。 这片人迹罕至的山谷间,上午的雾气刚开始散去,人立在当中,如身处瑶琳仙境。 已经升到半空中的骄阳,给那祼露在云海雾海之中的山林,镀上了一层金色。 山风呼呼地刮着,给这夏日里带来丝丝凉意。 钟魁正在欣赏着眼前美景,蓦地,云雾中一声轻微的声响快速地传过来。 那声响极细微,极好地隐藏在大自然的背景声中,风的呼呼声,水的潺潺声,鸟的欢鸣声,还有野兽的低吼声,全部混和在一起,细微难辨。 已经修行至凝气三重天境界的钟魁,耳聪目明,听觉远超常人,对危险更是有着惊人的敏锐直觉。 钟魁虽稍感惊讶,但动作不慢,迅速地判断出威胁的方向和大小,身体稍稍移动,就避开那来袭的黑点。 师兄不仅教给他强大的功法和高明的武技,还有丰富的经验,永远保持警惕和防备,永远力争用最小的付出得到最好的结果,所以他只是堪堪躲过那来袭的黑点,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未知的判断上。 袭来的是一块黑色的鹅卵石,质地坚硬的鹅卵石,或许它原本是落在激流中的一块巨石,岁月的冲刷让它留下最后也是最坚硬的一小块。 鹅卵石最终击中了一株松树的树干,甚至将那胳膊粗的松树树干直接击断,木屑飞溅,余威不减,然后深深地嵌入另一株大松树的树干里。 栖息在树梢的一只乌鸦,受惊地发出一阵呱呱的怪叫声,飞块地逃离这片蕴含着无穷危险之地。 好强的力量。 钟魁来不及感叹,因为一道白色的身影紧随着那颗鹅卵石杀到了跟前。 钟魁身子还没有转过来,时间也容不得他从容转身,他原地就跃了起来,不退反进,身子在半空中折起来,然后,双腿在半空中连续踢出,编织一道严密的腿影。 如果让那谭燕或者谭北川看到,一定会说这是山寨版的谭腿,但论起威力,却是比谭燕施展起来威力大十倍不止,比谭北川全盛之时施展的谭氏腿法,虽然力量或许有些许不足,但更加精妙,兼有一种浩荡之势。 取其形而聚其神,实质上却包含着钟魁对真气的理解已经达到相当高的层次,只是借用谭氏的腿法罢了。 修行者虽也重视招式,但招式或者武技在修行者看来,不过是技巧而已,功法才是实质和根本。 就好比一辆超级赛车,低风阻高稳定性的外形气动设计固然重要,车手的车技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它必须要有一颗强大的动力之心,否则就是小马拉大车,再高明的赛车手也无法开出风驰电掣的感觉。 “咦?” 来袭白衣人发出一丝惊讶之声,及时收回了攻出的拳头,改拳为掌,准确的是刀法,以掌为刀,看似轻轻地往钟魁踢来的左腿拍去。 来人正是令狐易。 钟魁心知这手刀的厉害,明知道师兄手刀的力量不会太大,以免令自己断腿当场,但也知道要是被这一手刀拍上,自己这腿要疼上好几天。 钟魁虽人在半空中,仍然快速地改变身形,连续地踢出腿影,围着令狐易转着圈子,瞅个空但攻向令狐易任何一个部位。 令狐易只守不攻,似乎想要看清这路腿法的来路,十余波攻势之后,他只是轻轻一挥手。 虽然他手根本就没有接触到钟魁身上任何一个部位,但钟魁却感到一股磅礴的,似是来自天地之间的自然之力,又或是来自古往今来的永恒之力,令他望洋兴叹,毫无招架之力。 他甚至为了卸去这股难以形容的力量,不得不迅速后撤,连续撞断了三棵松树,身形堪堪稳住,但气血仍在翻腾不止。 好强大的力量,好神奇的力量。 但钟魁相信这不过是师兄一成的力量而已,而且这远不是全盛时期的师兄的实力。 “这腿法不错,颇有新意,你自己想的?”令狐易问道。 钟魁经常有些奇思妙想,其实是中了功夫电影的毒,所以他才有这么一问。令狐易也不是那种拘泥于招式技巧的人,他更欣赏临阵对敌时的随机应变。 “不是的,师兄,我昨天天亮前,在镇上遇到一对姓谭的祖孙……”钟魁便如实地交待如何遇到谭氏祖孙的事。 “太行谭氏?”令狐易疑惑道,“我以前倒是遇到过不少以腿法著称的修者,这腿法倒是与昔年的‘铁腿郎君’的绝技有些相似。此人也姓谭,单名一个兴字,当年曾在黄巢帐下效力,颇有令名,听说是曾经做过先锋将军的人物。” “那‘玄阴功’是怎么回事?师兄听说过吗?”钟魁问道。 “‘玄阴功’只是一种很一般的功法而已,远远比不上你的龙象伏魔功,”令狐易语气相当不屑,“当时修行此功法的门派,叫做‘太玄’,此派弟子众多,其中有男有女,我从没听说过玄阴功一定要拥有元阴体质的女子修习。如果那‘铁腿郎君’谭兴真是这谭氏腿法开创者,那就更奇怪了,因为他是个男子!” “哦,对了,那谭百川说这功法残破,并不完整。”钟魁想了想道,“或许因为它不完整,所以才会对修习者的体质有严苛要求。” “或许是吧。”令狐易点点头,对这个并不感兴趣,又道,“如此看来,当今也存在修行,师弟你或许可以试着接触此人。只是你修行日浅,事事当三思而后行,神功未至大成,千万不可鲁莽。” “是,师兄。”钟魁应道,“那谭百川看上去还算赤诚,他沉疴在身,依我看他恐怕撑不了几年,我答应他,请师兄为他把把脉。” “多事!”令狐易瞪了他一眼,但也没有反对。 钟魁又随师兄回到隐居洞窟,继续修行,直到日落时分,钟魁才带着满身疲惫,告辞而去。 因为早上钟魁一通忽悠,到了傍晚时,全村家家都在议论成立农业公司的事情。 以前不是没有人想过要如何发家致富,但小农经济条件下,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和适当的计划、方法,只能是各过各的,各想各的招。 有的人去城里打工,挣点力气钱。有的人想多养一头猪,养了一年,也不过换几百钱而已。 不过钟魁现在管不上这些,只能出点主意。 天很快黑了下来,钟守权和李青夫妻俩终于回来了。 他们这辈子从一次奢侈了一把,直接从省城坐出租车到丁官镇,这还是因为兜里的巨款安全,才舍得这样。 然后,夫妻二人从丁官镇步行回家,还带着从省城大采购回来的大包小包。回到村里,正好天色完全黑了下来,没人注意到他们。 钟魁感觉他们像是在搞地下工作,偷偷摸摸的。看着爹娘兴奋的神色,钟魁问道: “爹,换了多少?” 钟守权伸出五个手指,当然是五万块。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李青却是将大包小包全部打开,将一件又一件新买的衣服往钟魁身上套。 钟魁任凭她摆弄,娘买的衣服都很普通,但这可是娘买的,不喜欢也得说喜欢,问道: “娘,别光顾着我,你们难得去一趟省城,有没有给自己买几身新衣服?” “噢,我给你爹买了一条腰带,牛皮的,花了十块钱呢!我给自己买了一条围巾,人家店铺租期就要到了,折价卖给我的,挺好看的,还是羊毛的,又软又暖和,才要十五块钱,太值了。”李青欢喜地答道。 娘啊,这都夏天了,围巾当然挥泪大甩卖了,你明年再去,那人还在卖,永远是店铺到期大甩卖。 好嘛,一个花了十块,系在腰里,一个花了十五块,还得等冬天到才能用得上,都够俭省的。 钟魁不用问,也能想像得到他们中午在省城,一定是随便在路边买几个烧饼当午饭。 不过,钟魁没有资格笑话他们,做父母的,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孩子,给他带的新衣服新鞋子,怕是花了不下三百块。 他们以往辛苦一年,省吃俭用,能攒多少?能不欠债,还有点结余,就很不错了。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放在师兄那里的八十万巨款,一定会吓个半死。 只是父母这么个花钱法,他要想愉快地做个富二代,任务还是很艰巨的。不过,道路是漫长的,但前途还是很光明的。 钟魁早就将晚饭做好,放在土灶里温着。 他这一世并没有做过饭,但前世他会,只是手艺一般而已,没有太多实践的机会。 其实单身狗都知道,自己做饭一个人吃,不完全是懒不懒的问题,实在是太费事。如果你想多做几样满足口欲,太费时间不说,还容易产生浪费。 如果不幸,你是个忙碌的单身狗,还三天两头被老板叫去加班,连把妹的时间都没有,有那个时间,只要不缺钱,还不如在外面想吃啥就吃啥自在。 钟魁今天只是简单炒了两个家常菜,自己先吃过了,味道还过得去,又多蒸了几个昨天剩的馍,还熬了点小米粥,很简单,但钟守权夫妇仍感到很意外。 或许是头一次吃上儿子新手做的饭菜,又或许是今天腰缠万贯精神爽的原因,夫妻二人的食欲不错。 正吃着,只听院外传来钟三爷的声音: “守权到家了吗?” 夫妻二人赶紧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大包小包收起来,将钟正恩迎了进来,钟守权道: “三叔,您老有事找我啊?有事您让您孙子过来喊一声就行,何必亲自跑一趟。” 钟三爷瞧了瞧放在八仙桌上的饭菜,呵呵笑道: “你们继续吃吧,边吃边说。” 钟三爷手上的大茶缸从不离身,钟魁接过来,给他续了点热水。钟三爷顺口道: “听说你们夫妻今天一早去省城?去干嘛这是?” “嗯,小魁不是正长个吗,一年到头也没添几件新衣裳,他个长的快,春天买的,夏天一准就短了,他还捡我的旧衣服穿。我就寻思着去省城买几件好点的,都上初二了,大孩子了。”钟守权道。 他是本份人,但也不是木头脑子,有些事不能说就不说。 相反,钟守权还有点小聪明,在同村中算是比较精明的人,也算是村中的文化人,否则他也做不上支部委员兼村办会计。 “哦,是应该买几件,穿着也体面。这可是咱们钟家的小秀才,将来是要考状元的,进京城的。”钟三爷夸道。 “他要是能考上县一中,我和他娘就心满意足了,至于状元嘛,是想都不敢想。”钟守权谦虚道。 “嗯,小魁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的,这个我很有信心。”钟三爷指着钟魁道,“今天小魁可是给大伙出了个好主意,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这个脑子就是灵光,很好使。” “他出什么主意了?”钟守权摸不着头脑。 钟三爷就把今天的事情大致讲了一遍,又道: “今天白天,我去各家摸了底,全村一百一十户人家,除了不同意的,还有少数几家当初就没有承包果林的,已经有八十家初步同意入股,我来是想问你家愿不愿意入股?” 他表面上是征求意见,却又接着说道: “守权啊,你身为支部委员又兼着村办会计,这事你得服从大局。” 好嘛,你这样说了,我还能说个“不”字。钟正权看了看钟魁,想了想道: “既然这样,那我们家也入股。不过这么大的事,得从长计议,万一……” “万一挣不到钱?我寻思着咱也亏不了什么钱,果林都是现成的,挣不了钱,大不了一拍两散,恢复原状,各家领回自家的果林承包地就是了。所以我觉得这事可以试试。”钟三爷道。 钟魁却怀疑钟三爷这是官瘾比较大,他作为支部书兼兼村长,可没当过什么总经理。没错,总经理这个名头,听上去挺美。 钟魁插话道: “三爷,这头一年还要投入一些现钱的,比如林地修整,果树移栽,还要找农业专家来指导,果子成熟时候,还要雇人采摘,虽然到时候肯定是用咱村里自己人,但也是要出一些工钱的。无利不起早嘛。” “小魁,你估计还要另外投入多少钱?”钟三爷问道。 “少说也得五万块吧?有十万现金最好。”钟魁道。 “十万这么多啊,这不行,五万吧。全村总共两千亩果林,平均下来,一亩地要出二十五块钱。有的人家也只有一亩林子,二十五块钱也出的起。但有的人家果林地多,好几百块呢,你家也要出五百块吧,不是小数目。还有人家,虽然划给他家的林子多,但没有种一棵果树,他想入股,这又怎么算?今年挂果子的和刚栽下的树苗又怎么算?”钟三爷感到有些头疼。 “如果有人家手头宽裕,愿意多出点钱呢?”钟魁道。 钟三爷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办法。我家倒是能出点钱。不过这得看大伙,得让大伙都觉得公平才行,谁也不能贪便宜,更不许多占。守权,你家愿不愿多出点钱?” 钟三爷很看好钟守权,因为钟守权虽然没什么来钱的路子,但这对夫妻可是村里模范夫妻,能干又能省,手头上多少会有点余钱。 况且以后这公司真开成了,财务大权还得钟守权来管才让人放心,总不能请个外人吧? 钟守权现在兜里有五万块呢,有底气。 不过钟守权不愿太早表态,况且这事他以前从没遇到过,开办农业公司是个新鲜事物,万一所谓的农业公司某天散伙了,他这多出的这笔现金又被公司花光了,到时候谁能给补偿? “我家里没多少钱,小魁上学又得花钱,我还得预备着他上高中呢。三爷,等我们商量好了,再回复你?”钟守权哭穷。 钟魁看着想笑。 “不爽快!”钟三爷虽然不满,但也没有逼着钟守权当场表态。 钟魁瞧钟三爷这架势,真想大干一场,遂道: “不如就按果树数目和年数算,一株三年树龄的果树多少钱,一株五年的多少钱,没挂果子的多少钱,这样虽然有的人家多少会吃亏一些,但也说的过去。如果还不愿意,那就不要拉他入伙了。光有山林但没种果树的人家,也暂时不要入股了,我觉得初期入股人户少点,还比较好管理,人心齐,万事易。就当作试点,即便亏了也亏不了多少。等咱这农业公司办成了,赚到钱了,三爷您回头再看,那些先前没有入股的,谁还敢不哭着抢着来你家送钱要求入股,到时候,您说多少就多少,爱入不入,您说是不是?”钟魁道。 钟三爷仿佛看到了远大前景,眉开眼笑,乐开了花: “就是这个理,爱入不入!” 送走了做着美梦的钟三爷,钟守权长舒了一口气,板着脸教训儿子道: “就你多事!” 第三十九章 恐怖的存在 第二天,天蒙蒙亮,钟魁就往学校方向赶。 走出了村庄,他就看到师兄站在路边的高岗上,他跟师兄约好了,今天搬到学士巷去,顺便去看看谭氏祖孙。 师兄特意换了身衣服,也不知道师兄从哪找来的夏装,背着一个大旅行背,让钟魁一时不能适应。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师兄还戴着一副大号口罩和鸭舌帽,如果从身后看,妥妥地与常人无异。 两人并不说话,一前一后,并不走大路,专抄小道,似慢实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学士巷。 “师兄,这宅子还不错吧,如果换上自来水和现代下水道系统,就更好了。我准备以后把它买下来。”钟魁显摆。 “嗯,还算不错,很僻静。这就是你说的凶宅?”令狐易打量着深宅高院。 四周的房子都是类似的规制,无论是临巷的厅房,对着院子的正屋,还是两边厢房,一律往院内侵占,和除非你站到了屋顶瓦片上,否则你看不到邻家院子,有很好的私密性。 “是啊,传闻是这么说的,有点碜人。不过我觉得没啥,人装鬼,才叫吓人呢。”钟魁嘴上这么说,根本就不在乎。 令狐易却在前院的一株桃树前站住,这株桃树绿叶繁盛,看上去有好些年头了,这个季节,枝条上面却一个青果子也没长,道: “这株树有问题。” “这是桃树啊,能有什么问题?听主人说,这是原主人从别处移栽来的,但从来都是只开花不结果。”钟魁道。 “这不是桃树。”令狐易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叫迷桃树,它看上去跟桃树一样,开的花也跟桃花几乎难以区别,实际上它的花粉具有迷魂之效,凡人闻之,容易迷失心智,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 钟魁大吃一惊:“师兄,你没弄错吧?” 令狐易偏着头看了钟魁一眼,没有解释。钟魁连忙道: “改天我把它砍了!” “把它的根须留下,我有用处。”令狐易道。 同一个丁官镇,某个巷子。 谭百川在剧烈的咳嗽声中醒来,身上的伤势越来越重,虽然这是老伤,每年都要复发一次,发作起来,心窝里的绞痛让他彻夜难眠。 今年尤其让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他能清楚地感觉到生命力正在一点一点地消逝,今年或许还能熬过,明年恐怕就要安排后事了。 “爷爷,要不要喝点热茶?” 孙女谭燕听到动静,穿着睡裙从另一个房间过来。 “不用了,我喘口气就行,老毛病了。天还没大亮呢,你歇着吧!”谭百川摇了摇手,制止孙女的动作。 “爷爷,我陪着你。”谭燕坚持。爷爷的伤情让她很是神伤,她的家族并不缺少金钱,无论国内国外,遍访名医,就是无法治好谭北川的内伤。 谭百川忽然眉头一皱: “有人来了!” 话音未落,只听嘭的一声,昨天刚换的新木门四分五裂,正屋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如标枪的高壮男子。 那男子身高起码有一米八五,颇为魁伟,双目如电,那裸露的双臂坟起,表明他肌肉的暴发力相当强悍。 “老家伙,你躲到这里,也不提前给我打个招呼,太不够朋友了。”男子发出一股磅礴的战意。 “薛人杰,你我两家恩怨早在二十年前已经了结,今日为何不告而来寻衅滋事?”谭百川强忍着胸口的绞痛,站起身来。 “恩怨已了结?那时二十年前的事情,当时主持的人已经死了,你们谭家以为还有指望吗?痛快地拿出‘玄阴功’秘笈,咱们友好告别。”那名叫薛人杰的雄壮男子不怀好意地笑道。 “‘玄阴功’秘笈乃是我谭家不传之秘,外姓之人何需多言?况且,你们薛家本有自家传承,岂能不顾江湖规矩,横加抢夺,你们不怕正义之士群起而攻之?”谭百川怒道。 “哼,江湖规矩自然是有的。可我秘密追踪你们一个月,不就是等到了这个好机会嘛,在这个穷地方,我要是杀了你,谁会知道?至于正义之士嘛,你也知道,实力才是最重要的。”薛人杰冷笑。 “‘玄阴’功你们薛家拿去有何用,它本身就是残本,我们谭家若是能参透,岂能容你们薛家放肆?” 薛人杰道:“你们谭家参透不了,不代表我们薛家不行。如今古武没落,珍贵秘笈尤其珍贵,你拿出来奉献给我们薛家,也是为继承和发扬古武绝学做贡献。” 薛人杰的话实在是强辞夺理,但实际上也点明了如今古武没落的原因之一,各家纠结于门户之别,敝帚自珍,安于现状,导致一些古代修行之法遗失。 见谭百川没有答话,薛人杰道: “谭百川,你是成名很早的人物,也曾闯下极大的名号,如果你双手奉上,我薛人杰也不会太为难你。千万别告诉我你没将秘笈带在身上,哼,否则,我亲自动手,那就不太好看了。” “薛人杰,你欺人太甚,还有王法吗?”谭燕怒道。 “王法?那是适用于普通人的王法。我们薛家还用怕那玩意?”薛人杰不屑道。 薛人杰的目光在少女身上肆无忌惮地游览着,谭燕因为匆匆晨起,还穿着睡裙,一张素面朝天的精致玉盘下露出的部分十分美好,那是属于青春少女的美好。 “老家伙,我劝你还是痛快地奉上秘笈,否则我万一凶性大发,对你这宝贝孙女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那就不能怪我喽。话说,我追踪你们一个月了,我还没碰过女人,饥渴已久了。”薛人杰脸上挂着淫邪的笑容。 谭燕气的脸色煞白。 她知道这薛人杰虽然只是薛家的庶子,但此人的实力十分强悍,也十分凶残,二十年之前便挤身前五十大高手之列,如今的实力恐怕更强。 如果自己爷爷在全盛时期,自然是不怕的,但现在嘛…… 薛人杰名声极差,实力强悍,所以他一向是说一不二的行事风格,我行我素,可恶的事情他是干的出来的。 谭燕不敢想像接下来的后果,她甚至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决断。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正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轻佻和调侃的意味,还有一丝懒洋洋的味道: “小燕子,你家来客人了吗?嗨,怎么这门又破了?你家修门不花钱呐。” 来人正是钟魁,谭燕闻言心里一惊,自动忽略了钟魁对自己的称呼,连忙对着院子呼道: “你快走,这里有坏蛋。” 钟魁却已经进了院子,隔着薛人杰,对谭燕说道: “电影里面不是都这么演吗,大反派就要做坏事,关键时刻,一般这个时候导演就会安排一个大英雄突然出现了,然后拯救美人,最后抱得美人归,所以我来了。” “小兄弟,你不是他对手,还是快走吧,这是我们谭家的事情,与你无关。”谭百川也大声呼道。 谭北川跟钟魁交过手,虽然感觉到钟魁所习的功法看上去极为高超,身手也不弱,似有高人指点,但总体实力应该还不是眼前这个强敌的对手。 这样的一个风华正茂且实力惊人的少年人,前途无量,搁在哪个家族,不是被当成重点培养对象?假以时日,这少年必是古武界的杰出高手。 他不忍眼睁睁地看着钟魁在自己面前夭折了。 “谭前辈不要担心,我虽然打不过这个大狗熊,但我是有帮手的。”钟魁嘿嘿一笑。 薛人杰早就转过身来,看到眼前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根本就没把这钟魁放在眼里,只是一时没搞清情况而稍微迟疑了一下。 听到钟魁称自己为大狗熊,薛人杰立刻火冒三丈,话说他成名前,确实有人这么称呼自己,因为他块头大,肤色又黑,还真对得起这个外号。 薛人杰有备而来,觉得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见钟魁跳出来,似有搅局之意,他也怕天大亮后,再出意外,决定先将钟魁擒下,然后再跟谭北川计较。 正当薛人杰看向钟魁的目光不善之时,他忽然发现一股恐怖的气息笼罩着自己。 薛人杰觉得自己仿佛立在一处绝对黑暗之所,四周都是尖刀利箭,他似乎能清楚地感受到兵器带来的刺骨寒意,只要他稍有异动,万千利刃就会立刻将他的身体刺成一个个筛眼,割成一块块碎片。 他的血液似乎停止流动,对面那强大的气息令他毛骨悚然,汗毛直立,肌肉紧绷,甚至压迫的他不敢大口呼吸,唯恐深呼一口气,会泄掉全身的所有力量。 这是怎样的存在啊? 明明是没看到对手在视界里出现,却能切肤感受到那强大的毁灭性力量。 冷汗从他的额头涌现,他却不敢动手擦去。 这种体验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也能没有从一个高手身上感受到这种巨大的碾压性的力量,或许只能从历代口口相传的古代大能身上发现一些共性。 不仅薛人杰不敢稍动,连屋内的谭百川也感受到这种强大的存在。 谭百川感到的力量则与薛人杰不同,他同样在第一时间觉察到这股力量的恐怖,但他同时也觉察到这股力量似乎在表示某种暗示,不要反抗,不要轻举妄动,一切都将安好。 这种怪异的感觉让谭百川感到特别惊讶,难道力量也是有拟人化的意识吗? 薛人杰是翻墙进来的,钟魁也是,都没有规规矩矩地走院门。 此时紧锁的院门忽然洞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薛人杰甚至没有看到院门是如何洞开的,那厚重的大铁门仿佛就像是纸糊的,而且就是那种小孩子用来练习写大字用的半透明的那种薄纸,只是被人张嘴轻轻一吹,就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的洞。 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人,背着手,轻轻地走了进来。就恰似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忽然看到街边的商铺里有一件很别致的商品,就信步走了进来。 令狐易的身材并不高大,但薛人杰仿佛看到一座大山向自己压了过来,他的面容因为极度恐惧而变的扭曲起来。 “啊……” 不愧为古武世家势力中著名的狠角色,薛人杰没有因为极度恐惧,而俯首称臣,他突然疯狂起来,孤注一掷地集聚全身的力量,向令狐易发出自己最重一击。 他害怕如果自己不抢先出手,也许永远也没有出手的机会了…… 第四十章 角斗士 薛人杰庞大的身躯,高高的跃起。 普通人难以想像这样的体重可以跃的那么高,身形又是如此的灵活。原来电视里放的体育节目太小儿科了。 他的拳头从半空中,一轰而下,带着强大的罡风,如果普通人站在旁边,定会被这恐怖的气息所震撼,速度极快,根本就超出正常人大脑和身体的反应速度。 令狐易没有动,他平静地看着那拳头从高处落下,仿佛与自己无关。那拳头没有沿着直线落下,而是遵循着某种路线,巧妙地将力量成倍地增加,眼看就要触到他的胸口。 薛人杰差点以为自己就要得手了,甚至一度暗喜,他对自己的拳头很自信,铁拳之下,即便是铁板也要被打穿,何况凡胎肉身。 为了练成铁拳,他自幼吃过很多苦,早已经将这外家功夫修练到了巅峰之境,没有谁能随随便便修成一身本事。 忽然感受到自己的拳头没法往前再进一丝一毫,令狐易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搭在他的拳头上,他是一只苍白瘦削的手。 然后,薛人杰便感觉到那种无助的感觉又回来了,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全部力气瞬间一泄千里。 再然后,薛人杰的身躯就飞了起来,正好飞到了钟魁的身边。 薛人杰在令狐易出现的一刹那,就想到了逃跑。在他这三十多年的修行生涯中,他也曾遇到过强大的对手,也曾落败过,也曾未战先怯,但未战欲逃却是平生第一次。 他没有逃,因为他不敢。这不是自尊不自尊的问题,而是面对绝对实力的绝望。 在拳头被对方握住的一刹那,薛人杰甚至想到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死法,一如那些曾经惨死在自己拳头下的武者。 但是他没有死,这个神秘的绝顶高手似乎并没有让他立刻血溅当场的打算。 薛人杰仿佛看到了生的希望,这个希望却是要争取的,光凭自己一个人,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逃走的。 目标便是钟魁,薛人杰迅速地爬起身来,伸手抓向钟魁。他想拿钟魁当作肉盾或者人质,这应该是自己唯一的指望。 而钟魁在师兄将薛人杰抛向自己这边的一刹那,就明白了师兄的意图。师兄这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古代角斗士,扔进一个关着猛虎的笼子里,让自己和一只猛虎厮杀。 这只猛虎已经濒临绝望,绝望的老虎更加凶残,远比平时更加拼命。 所以,钟魁没有任何迟疑,脚踩乾坤步,让薛人杰扑了个空。薛人杰庞大的身躯极其灵活,见钟魁反应如此快速,略微惊讶之余,手脚并不慢,猱身向前,铁拳轰向钟魁。 钟魁有意试试这拳头的份量,以掌迎击这一拳。 手掌传来强大的力量,尽管在接触的一刹那,力量已经被卸去了不少,仍令钟魁暗暗叫苦,他的身子往后直飞,直接撞在了院墙上。 倘若不是早有提防,钟魁的手臂会当场折断,即使如此,后背重重撞在院墙上,一块稍突起的混凝土也硌的他后背生疼。 薛人杰不敢转身,因为背对着令狐易,他生怕令狐易再出手,在钟魁还没有撞到院墙前,就急忙继续攻向钟魁。 一交手钟魁就处于下风,薛人杰得势不饶人,拳头雨点般轰下,钟魁只得靠着院墙躲闪,一拳又一拳击中了院墙,将砖石击的横飞。 那薛人杰就像人形推土机,摧毁着铁拳所能接触到的一切。 隔壁的人家,被这轰隆隆的声响惊动了,慌忙地起床,开门查看,见自己家与隔壁的院墙倒下了一大段,有两个人正在生死相搏,声势极为吓人。 女主人正要发出惊恐的尖叫声,她的丈夫反应倒是不满,连忙捂住她的嘴,硬是将她拖进屋内,然后将门死死地锁上。 钟魁一边躲闪,一边快速地思索着对策。 师兄早讲过,与高手过招,有人讲究一个“快”字,正如武侠小说中所述,唯快不破,这很容易理解。更快就意味着能及时抓住对方的漏洞,更快也意味着自己的破绽容易掩饰过去。 也有人反而讲究一个“慢”字,似慢实快,以柔克刚,借力使力,化解对方攻势,打乱对方的阵脚,从而击败对手,典型的便是太极拳。 也有人讲究“势”字,孙子兵法上也有相关的理论高屋建瓴同,用现代物理学上的动能与势能的转换可以解释,更通俗地讲,就好比一个站在高屋上举着一块大石头往下砸,大家都会感到害怕,而如果这颗大石头只在放在地上,谁会感到害怕呢? 薛人杰或许并不知道这个大道理,但长久的修行和丰富的对战经验,让他朴素地懂得所谓得势不饶人的道理。 这个策略一旦一方占据了主动,实力便可超水平发挥,以势压人,而另一方往往空有一身本事,实力发挥不出六成,往往被动挨打。 如何去化解呢? 被人压着打的感觉十分不好,钟魁神思飞动,硬撑着用胳膊接了几拳,双臂欲折,他猱身向前,仿佛钻到了人高马大的薛人杰怀中。 薛人杰的铁拳一时没有了目标,只得改向前击拳为向下敲。钟魁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冷不丁地给他小腹一拳。 这一拳动用了钟魁最强的一击,虽然修行日浅,但他修行的可是龙象伏魔功,乃是一门顶尖的功法,他曾经试过,他最强大的一击可以生生地击断一棵碗口粗的松树,而他仅仅修行一个月而已。 这一拳击到了实处,薛人杰身形为之一滞,任他铁骨铜胆,这一拳也极不好受。更何况这一拳早已经到了明劲巅峰的阶段,这是当今古武界追求的几大境界中的第一个。 明劲是指将身体肌肉和骨胳的力量发挥到极致的表现,薛人杰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每一拳都有千斤的力量,他甚至已经开始触到了暗劲的境界。 明劲并不有持久,而且会随着武者气血的衰退而衰退,而暗劲则是更高一屋,此一境界可以调动全身的力量,将全部精血化作能量,练到极致,与人生死相搏而元气一毫不泄。 如今古武界能练至暗劲的人,并不多,无一不是宗师级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来自古代炼气的传承,这也是薛人杰千方百计想夺取谭氏功法的原因之一。 至于更高明的化劲,目前的古武界并没有人炼成。 趁这功夫,钟魁终于逃脱薛人杰编织的拳网,运用乾坤步,又充分利用身材相对矮小的优势,居然窜到了薛人杰的身后。 薛人杰反应也不慢,在他身子将转未转之间,钟魁一脚踢向他的下盘,他发现薛人杰腿上的功夫并不好,相对于他的拳头,有些笨拙。 仗着高明的身法,钟魁围着薛人杰转着圈,不停地攻击他下盘,每一次击中他的膝盖和小腿,都会让他感受到一阵酸麻。 但钟魁有苦自己知,那薛人杰怕是铜铁做的,一身皮肉强悍无比,怕是练到了外家功夫的极致,每一次踢中对方,钟魁反而感受到自己脚上传来的痛感。 所谓明劲、暗劲,还有更高的化劲,是当今古武界的评价实力的标准,钟魁并没有听说过。 他跟随师兄学艺,遵循的是古代炼气士评价实力的标准,由低到高,分别经过凝气、筑基、炼神几个阶段,最终达到大乘。 以炼气为本质的修行,并不妨碍古代炼气士们对自身体质上的修炼,只不过他们一般分为易筋、易骨和易髓,追求的是体质的纯粹和超脱凡俗,而壮大肉身的力量不过是顺带的。 因为古代炼气士最早修行的目的,是为了追求长生,都要成仙了,身体怎么还能如此肮脏? 百药汤和配套的活血之法,让钟魁的体质过了易筋阶段,他每一寸肌肤都有相当的韧性和纯净,只是跟薛人杰这种外家横练的专来户比,在抗击打方面还很有差距。 薛人杰没有练过养气的功法,钟魁却是天天在练,换句话说,钟魁因为修行日浅,并不能把积蓄在体内丹田的真气能量充分地发挥出来。 两人在院中激烈地争斗,看的谭燕心神摇荡。 薛人杰虽然相对谭百川来说晚了整整一辈,但名气极大,二十年前还很年轻,那时候便成了五十大高手,可见其人修行的天份极高。 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却能与薛人杰你来我往酣斗不止,要是被圈内人知道,一定会跌碎一地眼镜片。 相对于轻身之法,谭燕觉得那少年拳脚上的功夫并不是太复杂,看上去同样是古代散手,不讲究套路,头、指、掌、拳、肘、肩、膝、腿、胯、臂,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作为攻击的武器,而攻击的目标也都是对方要害。 这些她自幼修行便已明白,只是达到眼前少年如此灵活运用的程度,还差的很远。 她却不知,令狐易根本就没有教过钟魁什么套路。 因为令狐易始终认为武技本身并不重要,而是运用之法,也就是钟魁平时在修炼龙象伏魔功和乾坤步之外,所练的散手。 等钟魁对身体运用技巧达到令他满意的程度,令狐易自然会倾其所学,传授他一些高明的武技。 谭燕一边观察,一边在思索着自己如果是钟魁,应该如何应敌,神思不免有些发散,忽听一声痛叫,将她惊醒过来。 院内斗场似乎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钟魁的身子如脱线的风筝一样,横飞了出去。 半空中,一片血雾从钟魁口中喷涌而出。 第四十一章 那一掌 谭燕向钟魁落地处奔了过去,将钟魁抱起。 只见钟魁面色惨白,嘴角还残留着一丝血线,唯有双眼还闪耀着一股飞扬的神采。 “钟小弟,你怎么样?”谭燕关切地问道。 “还好,受了点内伤,休息两天就好了,没大碍。”钟魁勉强说道。 他头枕在少女的臂弯处,嗅着少女身上的青春气息,感受着耳侧的柔软,忽然觉得身上有一种燥热。这种感觉让他有些惊讶。 说真的,这一世他的青春期发育还没有真正开始。今天他忽然有些冲动,这大概是跟自己的体质有关,师兄说过,自己的九阳血脉容易亢奋,少年时身体一旦觉醒,便会加快成长。如果没有功法与此相适应,很难活过四十岁。 令狐易走了过来,伸手贴在钟魁的胸口,一股柔和的真气轻缓地通过穴位导入钟魁的经脉,快速地修复着经脉深处的损伤。又亲自动手检查和处理钟魁的伤处。 钟魁的脸上恢复了点血色,血脉中的燥热也平息了下来,只是伤处还隐隐作痛,还有疲惫之感。 “多谢师兄!”钟魁道。 “感觉怎么样?这次伤的有点重,这两天就不要练功了,好好体会一下。”令狐易关切地问道,他的目光饱含着特别的意思,钟魁知道那不是担心自己的伤势,而是对自己的表现十分满意。 谭燕有些不明白,她既惊讶少年原来是这位神秘高人的师弟,而不是她原来以为的弟子晚辈,她更惊讶这对师兄弟并不关心还站在院中一动不动的薛人杰,把这个拥有强大实力的强人当作空气。 谭北川这时带着戒备之意,站到了薛人杰的面前,脸上写满震惊之色。他的眼力自然远比自己的孙女高明,因为他最后看到的是,薛人杰那势大力沉的一拳将钟魁击飞,而钟魁同时拍了薛人杰一掌,这一掌虽然看似轻描淡写,但谭北川总觉得这一掌给他带来一种神来之笔的感觉。 那薛人杰还保持着一拳将钟魁击飞时的姿态,双腿一前一后弓着腿,上半身前倾,左拳放在腰侧,右拳还保持着击出的姿态。从这一姿态看来,这一拳的力量是何等的强大。 只是此时薛人杰那张古铜色的脸上,怒目圆睁,写满了惊讶、疑惑、恐惧,还有难以置信的复杂神色。 再看薛人杰的胸口,那黑色的T恤布料深深地陷入体内,并且留下一张手掌模样的坑。 谭北川正疑惑间,只听薛人杰体内发出一阵如爆豆子般的劈啪声响,然后他看到薛人杰高大雄壮的身躯,忽然瘫下,双腿断成数截,他的躯干就像是一台机器,被人拆成了一个个零件,只是被皮肤和软组织牵扯着,还有衣服、腰带、鞋袜包裹着,没有四分五裂,但整个人烂泥一般,瘫软在地上。 血液这时才流了出来,一股血腥味弥漫开来。 一位枭雄就这样殒落了,死的透透的,甚至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这个人的尸首还要麻烦谭前辈处理下,我想你应该不会让别人知道今天发生的事吧?”钟魁这时挣扎着站了起来,他又指了指隔壁的房子,“那家人更要安抚一下,不要动强。” 钟魁用的是“安抚”这个词,谭北川自然明白该如何办,无非是花上一大笔钱收买人家而已,这对谭家来说小事一桩。 何况如果不是钟魁,他和孙女今天的下场一定不好,而他无比珍视的祖传秘笈将会落入薛氏之手。谭北川连忙道: “请钟少侠放心,谭某一定会好好处理。” 钟魁抬头看了看天色,天已经大亮了,他甚至听到巷外的大街上行人的声音,点头说道: “今天就到这,我还要上学呢。明天晚上你来学士巷找我,最里面的宅子。我有一些事情要请教一下谭前辈。” 你还在上学?谭北川偷偷地看了令狐易一眼,十分恭顺地道: “晚辈一定登门请教,恭听前辈训示。” 今天峰回路转,谭北川也觉得后怕,如果不是自己旧伤复发,他岂会怕了薛人杰?但他从未想到,在这个偏僻贫穷的小镇,他居然遇到了眼前这对师兄弟,暗道这或许是谭家的一场大机缘。 那戴着口罩的神秘高人的风范,让谭北川几乎要跪了。这是何等的实力,古武世家或者江湖上闻名已久的隐逸散修,他所见过的,还有只听过却无缘认识的有名号的大人物,没有一个人能拥有眼前高人的一成本事,不,甚至连半成本事也没有。 就是连这个小小少年,也能将一代枭雄斩落当场,这份实力就让谭北川感到莫明惊叹。自古英雄出少年,看来古人诚不我欺也。 他只知道眼前两位自称是师兄弟,如果是他们的恩师呢,那又会是实力达到怎样的高度,谭北川不敢想像。 他一时间思绪万千,所有他能想到的隐逸高人,他都想了一遍,实在找不到一点头绪来。或许从此之后,华夏隐秘势力的实力就要被改写了。 钟魁和令狐易走了,留下薛人杰的烂泥般的一堆骨肉,至于谭北川是如何处理的,又是如何安抚那对看到不该看的邻人夫妻,他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听上去那薛家势大,远比太行谭家强大,谭北川自然不会到处宣扬薛人杰的失踪与自己有关,给自家找麻烦。 走出小巷,钟魁的心神还沉浸在刚才与薛人杰激斗到最后的那一刹那间的感觉。 他修行龙象伏魔功有一个月了,进展神速,连令狐易都感到震惊。 令狐易也曾修行过这一门高深功法,虽然囿于体质,他没有接着修行下去,但也知道这门功法前期进展极快,后期则会慢下去,但快到了钟魁的速度,闻所未闻。他只能归结于钟魁的天赋极好。 因为恩师昔年曾经告诉过自己,恩师当年开始修行此门功法时,用了一年时间方有小成,就已经觉得这速度很快了,这是专为九阳血脉之人而创造的功法。 而如今钟魁修行一个月,丹田内的真气已形成一个气海,这个气海极其庞大,呈螺旋状,蕴含着惊人的力量。 即便如此,这种力量虽让钟魁有着远超普通武者的看得见的力量、速度和耐力,但如何充分利用这种能量,钟魁此前还没有参悟。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师兄令狐易虽然给他点拨了不少,但万法殊途,关键在于自己是否能运用于心。今日与薛人杰这样的高手生死相搏,是一个难得的体验,这不像跟师兄过招,因为无论如何师兄总不会杀掉自己,甚至不会让自己伤得下不了床,这让钟魁心存侥幸,始终发挥不了自己的全部潜力。 薛人杰不会,当令狐易一出现,薛人杰就知道这个神秘人物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大能。他杀过很人,但同样也怕死,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想生不想死,所以他只能生死相搏,以求得一线生机,至少也是一命换一命。 所以薛人杰绝不会手下留情,他最后一拳也使出了全力,实实在在地击在钟魁的身上,虽然钟魁早有防备,卸掉了大半的力量,但也受到了很重的内伤,恐怕要好几天不能剧烈地活动,只能打坐修行龙象功。 钟魁没有说话,低着头走在前头。 令狐易跟在后面,没有打扰他。街上偶尔经过的路人,看到令狐易这身打扮,也只是好奇地看了看。 夏天的旭日跃出地平线,将金色的光芒散在钟魁略显佝偻的身子,拖着长长的影子。他经脉虽然已经被师兄修复,但损失还需要时日抚平,身上的几根肋骨断了也被接上,此时还隐隐作疼,他时不时下意识地抚着痛处。 事实上,钟魁还在回忆刚才自己拍向薛人杰的那一掌,那是怎样的一掌,能令对方筋骨寸断? 如果让时光倒流,钟魁不敢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使出那一掌。 这一掌大巧不工,没有什么花样,只是将自己修行真气所凝聚的力量激发出去而已。他也曾亲眼见过师兄将手掌轻轻按在一头野猪身上,然后那头野猪筋骨寸断,远比自己更加轻巧和写意。 这说来简单的很,但钟魁怎么也回忆不起他是如何办到的。 师兄曾说,我只能告诉你我的体验,却不能让你按照我的体验来做,因为每个修者都是不同的,你需要自己的感悟。或许在某次生死一线的关键时刻,你就顿悟了。 实际上刚才的搏杀,也不是真正的生死一线,至少钟魁是没有那么强烈地杀心,他只是被动的一方。 但无论如何,这一掌终究是自己打出的一掌,并且效果也令自己惊诧不已。 或许,按《道德经》中所云,大象无形才是发挥最高实力的真谛吧。 一切都是无意,而不是有意、刻意或有形,那种泱泱大度,不拘一格却又包罗万千的精神境界,才是那一掌能够挥出的原因所在。 小秦河静静地流淌着,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勤快的小媳妇们,正在河边的大青石上一边洗着衣服,一边拉着家常,欢愉的声音响彻两岸。 钟魁忽然想到了水。 水无常势又无常形,可为冰、为雪、为雾、为雨。 它柔软时润物无声,滋生万物。它坚硬时,可破雄堤,一旦从高山之巅直冲而下,便无坚不摧,势若惊雷。即便是屋檐上滴下的小小水滴,日常夜久,也有水滴石穿的力量。 想到此处,钟魁的脚步不禁轻快了起来。 第四十二章 表彰 将师兄送回学士巷,钟魁返回学校。 昨天晚上他打着为了更好地学习的旗号,并且许诺这学期一定考个全年级第一,好说歹说才让父亲同意自己搬出学校,在外租房住。 不过,钟魁怀疑这是父亲如今成了万元户,有底气使然。他可不敢告诉父亲他早就先斩后奏了,现在只是先上船后补票。 回到教室坐下,李小东见钟魁脸色苍白,吓了一大跳: “钟魁,你病了吗?看大夫了吧?” “昨天在家从山上摔了一跌,伤了肋骨,不过没有大事,现在就是不能做剧烈运动,过两天就好了。” “说真的,我最近发现你有些不同。”李小东一边说话,一边熟练地将钟魁的作业本掏出来,然后开始了抄袭大业。 “有什么不同?”钟魁问道,“嗨,星期天你在家又没做作业啊,这样可不好。下次再抄,我要收费!” “我抄你作业,那是看得起你,别人给我抄,我还不抄呢!你要收费,随便收,反正我没钱,先欠着!”李不东振振有词,“至于你有什么不同,以前吧,你不太爱说话,像个闷葫芦,说句不好听的话,半天也憋不出个屁来。也只跟熟悉的同学多说几句,而且……” 李小东抬头看了看教室屋顶,想了想道: “现在的你嘛,比以前更开朗,还开玩笑,好像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的样子,又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样子,跟以前完全就是两个人,我真怀疑你身体里面是不是住着一只鬼。说实话,我有点嫉妒你。” “为什么嫉妒我,就是因为我成绩比你好?”钟魁笑问。 如果说这世上有谁对自己的变化最敏感,也最有发言权的,恐怕就是自己的这位同桌李小东同学。 “陈刚比你成绩还要好,每回都是第一,我可不嫉妒他。因为我丢不起那个人,他不是说嘛,他以后要当官,比镇长的官还要大,呸,没见过世面,镇长算什么芝麻大点的官?”李小东道,“钟魁,你没发现今天有什么不同吗?” 钟魁还真没注意,飞速地打量了一下教室,果然见有不少同学包括一些女生,时不时地往自己这边瞅。 事实上,上次他当众教训了一下桀骜不驯的刘老三,给全班同学留下了深刻印象,就连一向目高于顶的陈刚,跟自己说话也不一样了。 我没做什么啊?钟魁心道。 “刚才老班来了,通知说下午最后一节课,在操场召开全校大会,主题是表彰某人见义勇为。”李小东道。 钟魁明白了,看来是上次在县汽车站发生的事情。 那官三代余思远上次说要表彰来着,现在他应该已经来丁官镇走马上任,正好履行承诺,钟魁以前并没有把这当一回事。 不过,联想到近期学校女生宿舍“闹鬼”事件,校方觉得很有必要将钟魁的见义勇为宣扬一番。 在第一节早读结束前,李小东终于抄完了作业。 “说真的,钟魁,你是不是练过武术啊,教教我咋样?咱可是好朋友。”李小东又道。 “我记得我们曾经打过一次赌?”钟魁偏着头,他手里也拿了一本英语书,不过他也只是拿着装样子而已,初中英语实在太浅显,他早就背的滚瓜烂熟。前世从没做过什么状元,今世一定要做个状元试试。 “怎么说?”李小东还记得。 “如果你成绩能进入班里前十名,我就教你。”钟魁道。说着,他拿出一枚1钱的硬币,这是刚发行的辅币,合金质地坚硬,当着李小东的面,将这枚硬币折弯。 这么小的硬币,大力士也办不到,因为不用工具根本没法找到受力点。李小东倒吸一口冷气,惊道: “你不是玩魔术吧?一定是的!” 钟魁故意而为之,这位同桌现在成绩很差,但不代表他的智商比别人差。 相反的,李小东入学成绩可是全班第一。他只是太沉迷于武侠小说,又常年住校,母亲大字不识一个,连生了三个女儿,对他这唯一的儿子又溺爱的过分,父亲又常年在外跑车挣钱,失去了父母的督促,成绩自初一入学起就一落千丈,现在成了班里倒数。 既然李小东喜欢武侠小说,钟魁就投其所好,稍稍展示一下,就让李小东惊为天人,这远比说教的效果要好的多。 “还是那句话,你好好学习,不会的,我可以帮你补课。只要你学习成绩在下学期达到全班前十名,我就教你。”钟魁诱惑道,这个学期就要结束了,他不指望李小东的成绩在这个学期会有大的起色。 他又把硬币放在课桌上,动用真气,直接将硬币嵌入木头里面,李小东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用刀子把硬币撬出来,这让他咋舌不已。 李不东面露难色: “前二十名行不?我也想考好,说真的,做梦都想,我想让别人羡慕我一回,可这前十名难度有点高。” 钟魁装作认真地想了想: “好吧,就前二十名。”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中午时,老班把钟魁叫到办公室,塞给他一份演讲稿。 当然是官样文章,突出校领导领导有方。自己的学生当众受奖,听说镇领导都要来参加,他这个做班主任的当然荣有幸焉,连演讲稿都给钟魁准备好了,钟魁只要照着念就行。 更何况,这跟自己的掌上明珠有关。老班很用心。 钟魁当然不会说,自己的脱稿演讲能力还是很不错的,可以从国际形势这样的大事讲到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当场表示一定好好配合学校,宣传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精神,感谢学校的正确教育云云。 果然下午第三节课一结束,校广播就响起了音乐。各个班级学生在在老师和班干部的指挥下,在大操场依次排好队伍。 几个年轻的老师在安排主席台,铺着天蓝色的布,看上去很整洁。连接好功放和话筒,那话筒蒙着一块红色的绸布,有人时不时地试音:喂、喂、喂喂…… 时间不大,余思远和另一位副镇长在校长、副校长们的簇拥下,来到主席台就座,同来的还有县城关镇派出所的张所长。 正常情况下,余思远并不用到场参加这样的大会,他主管是的经济建设,另一位副镇长才是主管教育和文化、卫生的副镇长。 但他身为常务副镇长,在老书记兼镇长差不多要退居二线的时候,他是镇领导中的第一人,另外,他也是钟魁见义勇为的见证人之一,来参加会议也说的过去。 会议由一位副校长主持。他先是热情洋溢地介绍着嘉宾领导,底下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然后,副校长同志又是隆重介绍了钟魁同学的先进事迹,塑造了一个光辉灿烂的大好形象,当然这最后归结于丁官镇中学一贯的良好学风,归结于学校领导的教育有方云云。 接着是校长大人的讲话,同样是高度评价钟魁同学的“伟大”精神,号召广大同学要向钟魁同学看齐,还点名钟魁同学的学习成绩同样好,前不久还作了一篇优秀作文,代表丁官镇中学参加县里的评比。 总之,钟魁同学是伟大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 总之,钟魁感到脸上发烫,校长夸的好像是白求恩。 然后便是隆重颁发锦旗,上面写着“见义勇为好少年”七个字,落款是太乙县城关镇派出所和丁官镇中学。 不过,钟魁怀疑,这锦旗是丁官中学自己找人做的,跟人家张所长没关系。 校长和张所长乐呵呵地将锦旗颁给钟魁。 然后钟魁按照老班的要求,照本宣科,皆大欢喜。 最后少不了地要请领导致词。嗯,这样的大会,领导都是最后讲话,总是高度概括和思想深远的。 余思远和那位副镇长相互谦让了好一会儿,那位主管教育的副镇长大人才勉为其难地做总结性发言。 领导讲话,果然与众不同。从国际形势讲到当前国内路线,从严峻的经济形势,讲到维持治安稳定的伟大意义。 这位副镇长大人整整讲了一个小时,最后才说: “今天因为时间有限,就讲到这里,谢谢各位老师,谢谢各位同学!” 底下早就焉了的师生,仿佛打了针强心剂,拼命地鼓掌,在操场站了近两个小时,天都黑了,就等这句话了。 表彰大会胜利圆满结束,各找各妈去。 钟魁正想开溜,余思远却把钟魁叫住了。 “你这小子,这么急着干嘛去?”余思远笑骂,“走,到我那吃饭去。” 不管钟魁有什么意见,余思远硬拉着钟魁上了自己的坐驾,还是那辆破吉普。 校长大人和自己的副手们相互看了看,暗道,这个学生不简单啊。 “那个,赵老师,你们班这个学期三好学生的名单出来了吗?”校长问赵洪。 赵洪摸不着头脑,虽然这个学期差不多快期末了,但现在说这个是不是太早了点。 再看校长们热切的眼神,赵洪忽然明白了。 “还没有,不过,钟魁同学是我们初二一班的优秀学生,学习态度好,成绩从来没有低于前三名,团结友爱同班学生,又是班里的劳动委员,班里的卫生工作搞的也很好。所以,这学期本班的三好学生名单,很大可能有他的名字。” 赵洪连忙说道。 “嗯,你们班不错,培养了钟魁这样的优秀学生,连镇领导都知道,在教育界,在社会的影响都很大。这说明初二一班也是个优秀集体,这个年度优秀班级的集体奖,应该考虑下初二一班嘛。”校长对老班的回答很是满意。 “校长说的是!”副手们一致表示同意。 第四十三章 寂寞如雪 余思远的宿舍在镇政府后院。 后院不大,只住着余思远和少数几个家不在镇上的工作人员,一律单身宿舍,放下一张单人床,加上一张桌子,就占了大半空间,二十年前的设计。 在这个贫穷的小镇,条件当然不怎么样,好在有专门做饭烧水的勤杂人员,让余思远堂堂常务副镇长不至于亲自做饭。 小食堂里真没有什么好吃的。余思远带钟魁到外面的私人小饭店去吃,钟魁甚至怀疑这是余思远打着宴请自己的名义,给自己慰劳一番。 身为常务副镇长,经常一个人在外面下馆子,太脱离人民群众,影响也不好,对不? 知道钟魁能吃,余思远点了好几个“硬”菜,给自己整了两瓶啤酒,这才喝了半瓶,见钟魁只顾着闷着头吃,很快就风卷残云,将菜吃了一大半,让人不忍直视,这才道: “你这是饿鬼投胎啊,谁跟你抢啊?” “我不是跟你抢,你要是舍不得,这顿算我请。”钟魁一边将一只鸡腿塞进嘴里,一边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拍到桌子上。 没办法,今天早上消耗太多,中午钟魁也这样大吃了一顿,还没完全恢复过来。 “收起来,你这是寒碜我啊?”余思远怒了。 钟魁当然愉快地将钞票收了回去,笑道: “我怎么敢寒碜你?吃饭都不让吃痛快了,还有什么意思?你说是吧,民以食为天,咱就是一小老百姓,不懂什么叫文雅。” “你说的倒是很有理?怎么说你也是初中生,放古代也是个秀才级别的人物,风度还是要讲究一点的。”余思远也笑了。 “呵呵。”钟魁装傻,“咱可不比您余大镇长。” “副的!”余思远一本正经地纠正。 “还不是早晚的事。”钟魁道,“新官上任,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新来乍到,想烧上几把火?这火不容易烧吧?” 余思远脸上神情变的有些复杂,既有兴奋也有一些不满和忐忑,道: “我来丁官镇,也不过是个把星期,还谈不上烧几把火。对于今后的工作,我有些思路,也得到老镇长和大部分同志的支持,只是万丈高楼平地起,一些底下的干部斗志不足,没有积极回应,还是按照老路子在走。另外,咱们镇底子薄,窟窿倒是不少,昨天还有一些老同志来找我,让我报销医药费,哎,我到哪去弄钱去,还不是寅吃卯粮?” 在钟魁面前,余思远也避讳,钟魁甚至怀疑他这是特意找人哭诉来着,倒出一肚子怨气,这事在别人面前,他还不好说出口。 “所以这根本的就是发展经济,只要有收入,不管是老百姓有钱,还是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只要有钱了就万事大吉。可没有钱,你有什么好点子好思路,又没有本钱,这是一个恶循H县里是指望不上了。”余思远又道。 “那你今天请我吃晚饭,不是让我给想办法吧?”钟魁问道。余思远却道: “我寻思着,与其全县铺开,还专门投钱,不如先搞一个试点,以点带面。譬如你们太乙村。” 钟魁闻言,心中一动:“你听到什么风声?” “今天上午你们村支部书记钟老书记来找我了。”余思远喝了杯啤酒,“你给他出了些主意?” “那是我瞎说的。”钟魁连忙道,他没想到钟三爷这么有行动力。 “成不成那是另一回事,但就你们村的这个思路,我倒是觉得有点意思,也算是因地置宜,投入也不算大。关键是这个闯劲,应当值得表扬。”余思远道。 “既然这么好,镇政府给赞助一点?或者贷点款什么的。”钟魁故意问道。 果然,余思远一听这个连忙摆手道: “要钱一分没有,这不是镇里愿不愿意的问题,是根本没钱。贷款更是想都不要想,如果能贷到钱,我宁愿把镇政府的房子抵押了,现在镇里还欠县信用社好几十万呐,咱们一年财政收入才多少?不过,我跟钟支书说过,政策上镇里全力支持,立项审批什么的,只要涉及到这方面的,一律特事特办,绝不会拖后腿,这是镇里两套班子的承诺。” 余思远看着钟魁道:“你这小子点子倒是挺多的,你给我想想,咱还有什么招不?” 钟魁拿了一个空杯子,给自己倒了啤酒,见余思远不善的目光,讪讪地只倒了半杯,一饮而尽,咂吧咂吧嘴,暗道这啤酒真难喝,一点麦香味也没有。 “点子倒是有,就是这事整的有点大,怕你办不到。”钟魁道。 “说说看。”虽然这才是第二次见面,但余思远总觉得钟魁这家伙不能当少年看。 “比如咱们这个镇吧,算得上是古镇吧?”钟魁反问。 “当然是。我虽然是燕京人,来咱们县也不过半年,也听说过咱们丁官镇早在唐代就出现过,只是名字不是现在的名字而已。”余思远眼前一亮,“你是说搞旅游,也包装一下?” “你都知道了,还用问我?”钟魁笑道,他有点惊讶余思远的反应速度,一点就透。 余思远抬着头看到屋顶: “这个办法倒是不错,江浙一带倒是有不少这样的古镇,我虽然没去过,但在新闻报刊上见过,很有文化品味,像我这样的北方人,如果有钱又有时间,当然很想去看看。不过咱们丁官镇底蕴怕是比不上人家。” “比不上不要紧,包装一下就是,咱也有咱的特色,这个特色才是关键。可以邀请民俗专家来看看,举办个研讨会,品评一下这里典型的建筑风格,咱们的老腔也可以包装下,那是原汁原味的老秦文化,写论文都可以写上几十本书。还有民俗,如果嫌本地的太单薄,只要咱老秦别处有的,也可以拿过来嘛!另外还可以举办个绘画大赛或者摄影比赛什么的,当然只能画只有拍丁官镇,将咱们的名气打上去,用文化包装才是好包装!”钟魁道,“重要的是要先弄一笔钱,将镇上的老房子都翻新一下,恢复明朝时的胜景,那时候咱们这里可是中药集散地,客商云集。名气有了,文化有了,到时候,省城里的人还不来咱们镇度个周末什么的,抢着来送钱?” “你说的倒是好听,你先出一笔启动资金?”余思远没好气地说道。 钟魁心道,我要是能出我早出了,可咱还未成年嘛,有钱都不敢让爹妈知道。 “别人不行,你行啊。别告诉我你在京城的关系网里,都是穷光蛋?你家里没有经商的?”钟魁笑道。 这个时空跟他前世有些不太一样,至少官员亲属经商那是光明正大的。 余思远呵呵笑道:“你这个眼神很讨厌!有时我想,你这个脑子怎么长的?” “当然是肉长的。”钟魁回应道。 他倒是有心跟余思远处好关系,这个人至少不令他讨厌,相反他觉得余思远虽然是个官迷,但这人至少是一心想干实事的,不是来搞歪门邪道的,是官迷才有上进心。 身为修行者,钟魁现在比前世更加的洒脱,但如果能与官方的关系融洽,至少能让自己这一世的家乡早日走上富裕之路,他也好愉快地做个富二代。 吃饱喝足了,余思远带着钟魁去他宿舍参观。屋子里当然很冷清,钟魁看了半天道: “你这独守闺房,要耐得住寂寞啊,不要犯作风上的错误。人生寂寞如雪啊!” “滚!”余思远这次是真的怒了。 回到学士巷时,天色已经很黑了。 远远的,就看到谭北川被孙女搀扶着站在自家门口,看模样想敲门又不敢敲的模样。 “我不是说过,明天晚上来吗?”钟魁问道。 “对不起,钟少侠,是老朽这身上顽症发作的厉害,我孙女担心我,这才过来求贵师兄。”谭北川连忙道。 钟魁见谭北川说这么一句话也耗费上好半天,于心不忍,那谭燕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她神情也是一副哀求之色,遂道: “跟我进来吧。” 进了前院,通过夹道,走向后院。 这座宅子夜晚阴森森的,透露着一丝诡异,这大夏天的,谭燕忽然觉得有些冷。 走到后院,正屋没有开灯。钟魁喊了一声: “师兄!” 灯亮了,点的是煤油灯。刚才和余思远在外面吃饭还有电,这会停电了,下次见着余思远,一定说道说道,电力供应都跟不上,还谈什么大展宏图? 正屋里空无一物,只是在正中间摆了个蒲垫,令狐易正盘膝坐在上面打坐。 此时令狐易换回了自己的装束,也没有戴口罩。谭燕见着了他那张诡异的狐脸,脸色吓的雪白,就连谭北川也大吃了一惊,幸亏他久历江湖,好旋没有发出声来。 略平复下心情,谭北川这才注意到令狐易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浩然之气,又蕴含着一股隽逸之气,令人不敢造次。 “太行谭北川携孙女谭燕,拜见前辈!”谭北川推开孙女的手,整了整衣服,行跪拜之礼,谭燕见了,也学着样子拜下。 “起来吧!”令狐易睁开眼睛,看了看面前的几张空蒲垫。 “谢前辈!”谭北川不敢多话,连忙盘膝坐在蒲垫上。 “师兄,谭前辈旧伤复发,您给他看看?”钟魁在旁说道。暗道这个称呼实在太乱,谭北川在师兄面前自称晚辈,自己又称谭北川前辈。谭北川也道: “前辈这个称呼使不得,钟少侠称呼老朽名字便是。” “各叫各的吧。”钟魁没有在意。 谭北川还要推辞,只是猛的一阵剧烈的咳嗽让他不得不放弃,心窝内一阵刺痛让他不自觉地弯下腰。 正觉得不如就此死去算了,谭北川只感到一只温暖的手拍在自己的肩上。然后他感到一股热流通过肩井穴侵入体内,那种能量先是在体内奇经八脉巡视了一番,然后集中到自己左胸神封穴附近。 这就是传说中的真气了。 谭北川身为古武界的一份了,当然知道真气是什么。如今古武界能练出真气来的,凤毛麟角,并且他只知道真气可以伤人,但能这样收放如意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真是高人啊。 “你以前受过什么伤?”钟魁代替师兄问。 “惭愧,二十年前我那时正处壮年,也是心高气傲,被人拿话一激,便与人争勇好胜,结果技不如人,被人打伤。”谭北川道。 “薛家?”钟魁问道。 “正是!”谭北川点头道。 “说来听听,我对当今天古武界很感兴趣。”钟魁问道。 那谭北川当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个时空的古代修行,同样没落,如今以古武之名,存在于地下势力之中。这种远超普通人的力量,历来为官方所忌惮,所以修行者或古武世家或者散修,不得不做出妥协,要么为官方所用,成为他们的工具,要么他们本身就是古武世家推出来的官方代表。 毕竟火器时代科技的力量发展迅速,而当今古武界的个体的实力是不足以抵抗子弹和枪炮的威胁。 但长期以来,古武界又形成一套规则,那就是不能对普通人随便动用武力,而相互之间的争斗,只要不牵涉到普通民众,官方则不管不问。 这种规则不是随便出现的,因为古武界也有自己的盟主,那位盟主是经过一致推选的,本身拥有最强悍的实力,一旦确定,就拥有对古武界成员监督管理的权力,维护古武界的秩序,特别是与官方的关系。 这个盟主名叫秦祖海,只可惜十年前因病去逝,这十年来古武无主,因此纷乱迭起,多了不少纠纷。那薛人杰敢来找谭北川的麻烦,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二十年前,谭北川的家传功法被薛家看上,薛家家主薛山亲讨未果,用言语激了谭北川,让谭北川答应比试,决定玄阴功的归属。 这种公开的比试,是古武界所允许的。薛家也没有违规,盟主秦祖海也不能说什么。 结果当然对谭北川不利,那薛山实力稍胜一筹,将谭北川击伤,但谭北川也没有输,终是保住了家传功法,只是吃了暗亏。 他中了薛山定一记摧心掌,这掌法实在太过歹毒,当时他正处壮年,血气旺盛,身体没有什么不妥,随着年岁渐高,那一掌的后遗症才暴发出来,让他苦不堪言。 有时候谭北川甚至想,不如死了算了,免得受此折磨。 人生寂寞如雪啊。 第四十四章 龙之吟 谭北川感觉胸口不那么痛了。 一股暖洋洋的气息在左胸神封穴四周停留,让他能感觉到经脉的创伤似乎在慢慢得到抚平,这让他心头狂喜。 约半个时辰之后,令狐易收回了自己的手掌。 “令狐前辈,我爷爷这伤怎么样?”谭燕出声问道。 “经脉旧疾已无大碍,因是旧伤,还需药补。我开个方子,你照着方子抓药,都是寻常的药物,十副药就行了,每天服一副,过犹不及。”令狐易淡淡地说道。 “多谢前辈!多谢前辈!”谭北川听了,喜形于色,“不知,谭某何以为报?” “把‘玄阴功’取出来,让我看看。”令狐易道。 谭北川脸色变了。谭燕在旁边却说道: “前辈是不出世的高人,我和爷爷的性命都是您所救,看一下玄阴功又何妨?只是我谭家祖传的功法,残缺不全,还望前辈指正。” 谭燕这话,恰似醍醐灌顶,让谭北川醒悟过来,暗道自己越活越回去了,还不如孙女豁达。 是啊,你的性命都是人家救的,看下功法又何妨,更何况刚才还为你治了二十年的旧伤,说不定还能再活二十年呢。过于小家子气,反而给眼前这位前辈高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钟魁也在旁冷眼旁观,他看这位谭家家主是否那么光明磊落,倘若还扭扭咧咧的,必然会在他心目中失分。他对谭燕的机敏倒是刮目相看。 谭北川连忙补救似的,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线装书籍,看上去很有年头了,恭敬地递到令狐易面前。 令狐易接过,随手翻阅,短短十来分钟,他就递还给谭北川,反倒令谭北川惊讶,暗道自己真是以小人之心君子之腹,遗笑大方之家。 “这功法谬误太多,不练也罢。”令狐易淡淡地说道。钟魁没有凑上去看,暗想这本书怕也是重写了很多回,说不定其中有后人狗尾续的貂也说不定。 看着谭北川尴尬的神色,钟魁心里笑开了花,师兄果然是高人范儿,令人好生尴尬。 谭北川解释道: “自先祖创立此功,历经不下千年,这中间历经风雨动荡,官府围剿,兼又天灾人祸,有错误也是难免的。令狐前辈,敢问这功法真的很差吗?” “我曾见过……”令狐易本想说他曾亲眼见过不少人修炼过此功,想了想,改口道,“我曾见过类似功法,并没有什么只能元阴体质女子才能修炼的限制。想来,应是你手上这部功法,缺少了总诀,或者入门要诀,是故寻常人凭此修炼,无法入门,而元阴体质的女子恰好可以跳过前面要诀,但又因现存部分又屡经后来者的篡改,现在便的面目全非。” “前辈此话当真?”谭北川几乎跳了起来,急切地说道,“请前辈不吝赐教,如若前辈能纠正其中谬误,我太行谭家愿为前辈付出一切代价!” 那谭燕也是热泪盈眶,同时心脏剧烈地跳动,就像是顶到了嗓子眼,生怕空欢喜一场。 令狐易看了钟魁一眼,对谭北川道: “三年,三年后你来寻我师弟,到时候他会转交你一份新的玄阴功。在这三年之内,不许你来打扰我们师兄弟,我也需要闭关修行。” 谭北川不解,钟魁却是明白令狐易的用意。师兄这是为自己留下一份香火情,三年后,自己的实力恐怕已超过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拥有相当强的自保之力。 一个好汉三个帮,钟魁将来总要行走世间的,难免需要别人提供一些帮助,太行谭家虽然算不上强势,但总归拥有一些助力。 师兄命不久矣,想到此处,钟魁的心头一片灰暗。什么神功盖世,也比不上师兄对自己一片爱护之情。 尽管没有立刻得到想要的,谭北川心头仍激动不已,他相信令狐易这样的高人不会故意骗自己,至少自己的旧伤是对方治好的,单就这一点,谭北川也愿意付出极大的代价。 “师弟,送客!” 那谭北川还想多待一会儿,没想到令狐易却下了逐客令,他只得再行跪拜之礼,取了令狐易写给他的方子,恭敬地退下。 直到离开学士巷很远了,谭燕才敢低声说道: “爷爷,那位前辈面相奇特,你以前听说过吗?” “爷爷要是听说过,恐怕早就来拜山头喽。燕子,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爷爷年轻时就吃了不知天高地厚的亏,要不是这次偶然来到这个小镇,岂能得此大机缘,我谭家将来恐怕要大兴了!” 见自己孙女有些怀疑,谭北川认真地说道: “自古奇人异事极多,又多隐逸江湖,不问世事,不要以貌取人。这位前辈的实力,简直闻所未闻,那薛人杰二十年前便已成名,即使秦盟主还在世,恐怕也不会在五十招内将其生擒。由此可见,令狐前辈的实力远超我等凡夫俗子,咱谭家先祖传下来的一些笔记中,也记载着一些古代大能的手段,或许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才能和这位令狐前辈一较高下吧。令狐前辈说他可以修复此功,他是高人,自然不会拿这事来诳我。退一步说,即便三年后是一场空,我们谭家也没有什么损失不是?” 谭燕道:“爷爷,他们为何这么帮我们?我不敢说他们师兄弟有什么不良企图,但人做事,终归都是有目的的。” 谭北川微皱眉头,他也不知道萍水相逢,钟魁为何要帮他,甚至还救了他们两条性命,但他知道现在他已经欠了人家很大的人情。 “惭愧啊,咱们还不知道那位钟少侠的全名呢。那天燕子你潜入丁官中学被他发觉并跟踪,看样子他或许也是那中学的学生?”谭北川忽然道,“对了,那位拥有元阴体质的女生,我们谭家得有所表示表示,钟少侠似乎对此有些不满。” 学士巷,钟魁与师兄对面而坐。 “师兄,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钟魁忧心忡忡。 “生死由命,我已经活的够久了,如今师门绝技有你继承,我已死而无憾,你何必伤心?”令狐易道。 “可是我……”钟魁还要继续说下去,令狐易却打断道: “不要做小儿女状,今日你受了内伤,虽然并无大碍,但损耗过甚,现在就去打坐一个时辰。早点休息!” “是!” 钟魁依言回到自己的卧室,他没有点灯,借着月光坐到了床上,开始每天的例行修行。 今晨的那场生死搏杀,终究是对钟魁有着平时与师兄对练难以代替的好处,修至七十二周天之时,他忽然觉得自己体内经脉的某处,恰似在一条河堤上出现一条裂缝,真气往那缝隙中钻,缝隙越来越大,终于崩溃。 丹田中的气海忽然奔涌而出,往那崩溃处席卷而去,这一切发生的都很突然,令钟魁措手不及,以为是自己练出了岔子。 但他无法做出任何事情,只能看着全身的真气往那崩溃处会聚,无能为力。钟魁只能抱元守一,竭力放空神思,试图重新控制自己的真气,让它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 就在钟魁越来越感到经脉里传来一阵刺痛时,他忽然发现那崩溃处的真气停止了单方面地输入,重新回到丹田聚集,那里好像出现了新的前所未有的状况。 一条师兄从未提及的新的经脉出现在内视之中,这或许就是龙象伏魔功中所提及的隐脉。 人的体质不同,除了共同的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之外,有的人身体里还藏有隐脉,这些隐脉绝大多数情况并不为人所知,又因人而异,位置不同。一般来说,越是能发现隐脉,他的经脉长度和宽度就越广,气血更加旺盛,修行的速度就越快,产生真气的能力就越强。 钟魁心中很是高兴,这条隐脉位于右手背合谷穴附进,他试着调动真气往那片区域移动,赫然发现整个右手掌充满了力量。 这或许就是今天天亮前击败薛人杰的直接原因吧。 兴奋之余,钟魁继续修行,接下来的修行,更是让他兴奋,又连续发现了另外三处隐脉,他可以明显地感知到今夜的修行速度几乎是平时的两倍。 皎洁的月光透过高高的窗户,轻柔地洒在少年的身上,仿佛给少年镀上了一层圣洁的色彩。 钟魁静静地坐在那里,如同一尊雕塑。 龙象伏魔功,原本并不是叫这个名字,它只是后来借用了梵语,比喻菩萨之威猛能力,又因在华夏文字中,象、龙为陆上水中最有力者,故取名龙象。 真气在经脉中快速地形成,并往丹田处汇集,那原本就厚积的气海,此时更加的雄浑,犹如实质。 钟魁感到全身充满着力量,他觉得自己的每一处毛孔都在欢快地呼吸,吸收着天地间的元气,转为己用。 这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欢愉,让他忍不住发出声音。这在隔壁的令狐易听来,这似乎是龙吟之声。 “龙象之功,象之力,龙之吟,象未成而龙先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矣……”令狐易喃喃自语。 第四十五章 春梦 昨晚,钟魁折腾到后半夜才睡去。 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化作一条金色巨龙,遨游九天,飘飘然来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天上宫殿。 宫殿里繁花似锦,鼓乐声声,美人莺歌燕舞,罗衫半解,纷纷投怀送抱。 拥抱着那具柔软香喷喷的身体,听着那呢喃细语,朦胧中,再看美人那张脸,赫然是赵雪那张精致的脸,还有她成熟高耸的胸部。 正当钟魁诧异之时,怀里忽然又变成了张楠,她的臀部拥有惊人的弧线,后来张楠消失不见了,又奇怪地变成了谭燕。 最后变的模糊看不清,不知是哪位陌生的美人。 胡天黑地的。 最后钟魁醒了,因为裤衩里湿了一大片。 这种奇异的梦,让钟魁哭笑不得,赶紧地冲到院子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提了一桶井水从头上浇下,消灭犯罪证据。 盛夏已经到了,清凉的井水让他觉得浑身舒爽。 看着自己的身体比一个月前更加壮实,不再是以前那排骨般的身材,身上长了不少肉,显的很匀称,当然最满意的还有胯下的老二,它终于有自己的想法了。 钟魁颇自恋地一边洗刷着身体,一边哼着小曲: 咱老百姓呀……今儿个真呀……真高兴! 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钟魁精心做了一锅牛肉面,再煎几个鸡蛋,给自己好好补一补。 然后一边吃着,一边用小煤炉烧开水,等水烧开了,他直接将炉子提到院子的那棵大银杏树下面,封上炉子,只露一点缝隙,将水温着。 再搬来一张躺椅和一应茶具,准备好他上次去省城专门给师兄买来的最好的茶叶,将茶泡好。 这是为师兄准备的。 师兄每日进食极少,对饮茶倒是嗜好,不可一日无茶。唐人饮茶,茶叶是那种蒸青过的团茶,泡茶时掰下一块,还加上姜、葱和盐,那味道谁喝谁知道。来到这个时代,师兄也入乡随俗,与时俱进,对现代炒青茶叶以及简洁的泡茶法,也很感兴趣。 见令狐易走到院中坐下,钟魁这才拿起书包上学去,做个不迟到不早退的好学生。 到了教室坐下,正好早读课的铃声响起,不早一分,不迟一分,钟魁就在那里。 这个学期就要结束了,学校不再上新课,用整整两周时间,全面转入紧张的复习阶段。 因为正式通知下来,这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是全县统考,监考老师也都是别的学校老师,相互打乱,杜绝抄袭现象,以检验各个学校的教学水平。 暑假要开教学总结会的,任何一位校长也不想在会上丢脸。 这样一来,各个学校的压力巨大,下面老师们的压力大了,而学生们更是叫苦不迭。 初三学生自不必说,他们面临的是中考,本就是统一考试的,而且提前考完。而初一初二学生,每天还得在校经历题海战术的考验,音乐课、体育课之类的,时间早就被各科老师抢着占用,连早读课都被取消了。 这个数学老师刚点评完一份试卷,另一个英语老师就站在门口等着,手捧着刚刚印好的油印试卷,给学生加餐。 不管如何,钟魁每次小测验都是第一个做完,第一个交卷,然后他的试卷被老师当成标准答案,供其他学生传阅。 毫无压力。 这下不得了了,老师们都在说,这个学期全县统考咱丁官镇初级中学是不是要放个大卫星了。 当然要将语文排除在外。老班每次都想着法子扣钟魁分,他怕钟魁骄傲,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也只有语文考试能理直气壮地扣到钟魁分,因为这一门课的主观性考题多,有些分可扣可不扣。 作文更不用说话了,错一个字扣你一分,标点符号不对,扣你一分,字写的稍微潦草点,扣你两分,你还没处说理去。 老班还语重心长地说: “钟魁啊,老师是为你好,你现在不认真,将来考试会吃大亏的!” 一周下来,钟魁也学乖了,每逢语文考试,他就像在练柳体字字帖那样,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反复检查,最后在老班的白眼中,压着铃声最后一个交卷。 钟魁敢发毒誓,他两辈子考试也没这么认真过。 即便如此,钟魁每次总成绩也让陈刚、王倩这两位“好”学生望洋兴叹,远远高出一大截。 最后一次摸底考试,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五门课,钟魁都是满分。 那位年轻的英语老师是县师范刚毕业的,水平有限,尤其是口音,一张口就是满口谷子味。这不能怪他,人家小青年为了搞好教学,还是很拼的。 自从有次钟魁当场将新版新概念英语第一册上的范文,从头至尾背了一遍,从内容到发音,无一不是精确和适当的,小青年就特别服钟魁,不说别的,光这词汇量就远超中学阶段的学生英文水平,小青年有不懂的甚至当面请教钟魁,碎了一地眼镜片。 历史和政治,钟魁分别考了九十九分和九十八,扣的分纯属老师故意扣的。 至于语文,老班这次没找到太多理由扣,看着满卷如刀切般的方块字,只得给了钟魁九十六的第一高分。 综合一下,所有科目加在一起,钟魁只被扣了七分。如果一次这样,大家都会觉得钟魁是超水平发挥,但如果前几次也都这样,大家都服了。 甭管钟魁的成绩多么多么的好,他还得老老实实地来上学,老老实实地来考试。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简单重复着,让钟魁觉得自己被身边的事和人同化掉,变成了跟他们一样。 这期间,钟三爷来找过钟魁几次,反而让钟魁觉得这是枯燥中二生活中难得的调剂,要不然他觉得自己要闷死。 这位老爷子现在一身干劲,自从偶然听说余副镇长跟钟魁私交不错,就赖上了钟魁,要不是老班终于忍无可忍,他恐怕直接给钟魁请假了。 至于不久前他突发奇想,所谓的跳钟馗大戏,暂时被搁置了。他不提,钟魁也不问,保不准,他哪天又想起来了。 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终于成立了,连公司章程还是钟魁拟的,钟三爷拿着手写的章程去办手续的时候,人家工商所的还问这是哪请来的高人写的,亲任总经理的钟三爷很得意,连看门的都发一张名片。 有了公司这个大旗,第一件事,村里先抢先注册了几个重要的商标,还好,他们村是最先发现螃蟹的,这几个商标以前没有被注册过。 不过,这个农业公司目前还是空架子,争取今年内完成资产的清点和流转,以及明细股权分配,牵涉到入股的每户的投入与权益情况,这暂时跟钟魁无关,由着钟三爷去跟三姑九婆扯皮去。 钟守权也陪钟三爷来过一趟,还特意到学士巷看看,当然不会让他见到师兄。见钟魁将宅子打量的井井有条,一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没有问题,放心不少,打消了让母亲来陪儿子住几天的念头。 钟守权任新公司的财务经理,他说除了把家里的二十亩果林拿出来入股,还准备另外拿出一万块钱现金入股,这让全村人都感到惊讶,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现金,并愿意投入到前途未卜的新公司中去,着实不多。村里除了答应入股的,其他的都在观望。 村里经济状况最好的钟三爷,几个儿女都有正经工作,吃商品粮,老伴去世的早,自己身体又很好,没什么大的花销,也只能拿出五千块钱入股。 这还是钟守权刻意保守的结果,怕招人眼红。不过他有这魄力,钟魁倒是很开心,离做个愉快的富二代的远期目标又近了一步。 略去这个农业开发公司不表,期末考试如期举行。 果然是全县统考,所有中学老师被打散组编,分到各个中学去,每个考场一律两名不同学校的老师监考。 考试前所有课桌被倒过来,抽屉朝外,凡是有字的书本和纸片都被上缴,有不服从考试纪律的,全被押出考场,就连走廊上也还安排几个火眼金睛的老师来回巡视。 如临大敌。 考试一连考了三天,恰逢这几天气温很高,又闷热的很,教室里如同火笼子一般,一场考试下来,汗流浃背。 当考完所有科目,老班宣布放假后,学生们都忍不住欢呼起来,然而老班下一句让所有人开心不起来: “由于就要上初三了,这是你们最关键的一年。经学校研究决定,这个暑假我们只放假十天,十天后全部到校补课,不准请假,直到九月一号。” “我要死了!”李小东哀嚎着。 那天钟魁是在老班吃的晚饭,因为赵雪回来了,她正式毕业并成为省报社的记者,成为光荣的宣传阵线的工作者。 一个多月没见,赵雪又漂亮了几分,似乎也成熟了不少,仍然是那么的清纯和光彩照人。 钟魁内心中尴尬极了,老实说他对赵雪真没有什么带色的想法,完全是纯洁的欣赏而已。 然而那天夜里他又湿了一回。 这可咋整? 第四十六章 钟馗捉鬼 西秦省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的那天很热闹。 大热天的,钟三爷穿上了一身藏青色的西服,打着领带,袖口的商标还没有撕下来呢。 村办前的场地上围满了人,坐着的,蹲着的,站着的,将场地围的水泄不通,还有熊孩子们钻来钻去,打闹不停。除了太乙村本村的人,还有附近村子的人也过来看热闹,像赶集似的,甚至还有做小买卖的来凑热闹。 钟三爷红光满面,不过钟魁怀疑他是热的,没看到他不停地用袖子抹脑门吗? 全村一百一十户,家家都有口粮田,还承包一些林地,入股农业公司就是把承包的林地这部分拿出来入股。 实际每家的情况不同,有的人家有承包的林地,伺弄的不错,有的人家将果林照顾的不好,甚至还有嫌赚不了多少钱,干脆撂荒的去城里打工的。 所以每家的林地和果树折算多少钱,这当中也历经波折,你给算少了,人家不干,你算多了,别的人又不满,不患寡而患不均。 钟三爷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钟魁的建议不错。他将各家的林地分成五个等级折算成现钱,然后问各家同不同意,同意就加入,不同意你家还是单干,强扭的瓜不甜。 结果有三十家第一时间同意加入,但人总是愿意随大流的,最后又有二十户人家决心加入到农业公司来,总共五百亩果林,平均下来,每家相当于出资一万元。 钟三爷和一帮委员们合计,越想越觉得这样挺好,虽然勉强只有一半村户被纳入到公司来,但这样一来,人心齐,队伍好带。 剩下的就是如何筹集流动资金了。这就本着自愿原则,出多少收多少,上不封顶,下不限底,多多益善。 钟魁家出资一万排第一,钟三爷出资五千居第二,钟七爷出资三千排第三,老李头也出资两千,剩下的少的也有一百块,多的有一千块,最后收到的流动资金整整五万块。 这钱不算多,也不算太少,公司开办起来勉强够了,没人指望第一年就挣大钱,不亏就行。 “现在,我宣布西秦省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了!”宣布公司成立的却是太乙县常务副镇长余思远,随着他敲响有着吉祥寓意的大鼓,人群发出一阵猛烈的掌声。 然后钟三爷率领农业公司的管理团队走到前面,接受全体村民的注目礼。 这个初创团队人不多,钟三爷亲自出任总经理,底下三脚猫几只,全是出钱比较多的,包括钟守权,这些人也是村民比较信得过的。这也是钟魁当初愿意出主意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此时的农村中,宗族的力量仍然很强大,尤其是太乙村这样的杂姓极少的村庄更是如此,村委两套班子是一组人马,不是辈分够高,就是很有威信,剩下的就是钟守权这样很有人缘的人。 为了庆祝这一“伟大事件”,钟三爷和几个老伙计决定举办跳钟馗大戏。 钟魁作为主演,当然名列其中。 跳钟馗,是太乙村当地的傩戏,具有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宋朝,然而真实的历史已不可考,只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继承下去。 如今太乙村已经有三十年没有演过大戏了,因为新华夏建国后,它在一些人眼中,这是迷信。随着老人们一个接着一个故去,这傩戏越来越有断代的危险。 如何演,钟魁当然不知道,不过村里有钟七爷,事先排练了多次。 钟七爷年轻时亲身经历过,也演过其中的角色。他小时虽是个羊倌,很不着调,曾一度跟走四方的戏台班子厮混过几年,但用现代的话来说,也颇有才艺。现在,他重操旧艺,导演、艺术总监、编剧、编舞和配乐一肩挑,还是不拿工资的那种。 锣鼓响了起来,钟魁穿着绿色长袍,戴着用桃木制成的夸张青黑色面具,铁面虬髯,挥舞着一把铁剑,走在队伍的正中央。 这面具又称脸子,上面绘着彩色的花纹,从文化上讲可以追溯到远古先民的纹面,狰狞变形的画风,蒙着一层神秘感,似乎在震慎各路厉鬼。 队伍由三十一人组成,人人都戴着面具,不同色彩和夸张变形的面具,代表不同的角色,但除了钟魁,剩下的三十人除了必要的伴乐,都是各路鬼怪。 大戏的主题就叫钟馗捉鬼。一个主角,一个第二主角,其他都是配角。 主角当然是钟魁,演的是捉鬼的钟馗,钟魁之所以答应演,因为这对他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第二主角则是钟七爷的小孙子钟林,还在读小学五年级,是个机灵的小子,他演的是小鬼。 基本内容是钟馗发现了一群鬼怪,然后大施法力,斩了大多数鬼怪,最后剩下一只最机灵的小鬼,作势欲斩,小鬼则不断作揖求饶,然而小鬼伺机用酒贿赂钟馗,弄醉钟馗,夺了钟馗手中宝剑。 钟馗失去了宝剑,就象征着失去了斩妖除魔的能力,反向小鬼打躬求饶,小鬼却昂然不顾,引人发笑。 最后,钟馗急中生智,夺回宝剑,在钟鼓喧嚣中,将小鬼斩却。 整个大戏持续一个小时,没有一句台词,全是以哑剧的形式表现,兼有类似京戏中的武打动作,不过极尽夸张之态,上窜下跳,手舞足蹈,活灵活现,引人入胜。 这大热天的,戏演完了,钟七爷的孙子也差点累虚脱了,他娘心疼不得了。 钟魁啥事也没有,被钟七爷夸奖有演大戏的天赋,没白瞎他累死累活的忙这一通。 余思远也带着一帮人饶有兴趣地观看,钟三爷等人也感挺有面子,如果将来要写地方志,这或许是跳钟馗这种傩戏第一次得到官方的认可。 余思远上次请钟魁吃饭,偶然听到钟魁嘴里冒出一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词,印象十分深刻,便记住了,觉得这话太有内涵了。 如果钟魁不是还是个初二学生,他甚至想把钟魁拉到自己身边,做个贴身秘书什么的,帮自己出谋划策。 他正走神间,钟魁脱下戏装,走上前来。镇文化站站长洪亮,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挺斯文,他饶有兴趣地夺过钟魁手中的铁剑,掂了掂,惊讶道: “好家伙,真够沉的,怕是有十几斤吧。” 这可是赤血剑,通体呈青黑色,泛着亮色,历经千年仍然锋芒毕露,这是钟魁唯一从那地下墓穴里带出来的。他本来想请人做了个剑鞘,不过这玩意本地没有专业人士,最后找了位木匠,用两块枣木粘合而成,然后上了清漆,用铜线箍套着,看上去还像那么一回事。 “嗯,这是我从一个收破烂的那里淘来的,据说是件古物。”钟魁说的半真半假地说道。 “小伙子不简单,臂力不错。”洪站长将剑挥舞了两下,将剑还给钟魁,没有在意这剑的来源,“收好,下次正式演出时,就带上它。” 上有所好,下有所投。人家余副镇长都说了要继承和发扬民俗文化,身为文化站站长,洪亮当然紧跟形势。况且,向来以文化人自居的他,也觉得这傩戏演的不错,最起码镇上以后要是举办什么文艺晚会,这个节目可以上,不用老是拿大合唱诗朗诵什么的来充数。 洪亮特意打量了钟魁一下: “听说你生父是李国辉?” 他这话一问出口,便招来十数道不善的目光,正和余思远说话的钟三爷等人冷冷地看着他,让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莽撞了。 这洪亮也是知青出身,却是来自邻县县城,后来知青大返城,他这样的县城知青出身的,回去更没什么好前途,又因为颇有才艺,便在镇上做个文化干事安了家,现在成了文化站站长。 他虽然下乡的晚,但跟钟魁生父也有几次交往,对于钟魁很好奇。钟魁记忆中也知道李国辉这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对于现在他的来说,也只是个代号而已。 “嗯,今天天气不错啊!”余思远见场面有些不好,连忙打岔,“老钟书记,不如带我们去村里转转?” 要不是洪亮这一问,余思远还真不知道钟魁原来只是钟家的养子。他心中一动,觉得李国辉的名字有些耳熟,跟他所认识的一位京城老乡同名,不会是这么巧吧? 余思远内心充满了八卦,他打定主意,等回镇上后,一定要找洪亮打听打听。 钟三爷带着余思远等人在村子里转悠,钟三爷并不觉得村子里旧房子有什么好看的,他以为余思远这是要深入群众体验民间疾苦,嘘寒问暖什么的。 钟魁却是知道余思远想看什么,就接过这个茬,介绍起这里的民居特点: “我们这里民居的建筑布局是很符合中国传统的建筑布局特点的,具有平面布局紧凑、用地经济、选材与建造质量严格、室内外空间处理灵活、装饰艺术水平高等特点。布局上,房屋都呈对称布置,中轴明确,以厅堂串起来层层院落形成狭长的两进或者三进的院子。不过,三进的院子我们村只有两家,他们两家以前都是富户。” “关中地区夏季炎热,防晒就成了居住建筑的首要需求。有的民居两邻共用一个墙,各盖半边,厢房向院内收缩,而两厢檐端距离也非常小,夏季院内就会形成大片的阴影区,避暑效果好。此外,关中地区历来地少人多,所以这里的传统民居宅院布置密集,院落非常狭窄。” “你们一定发现所有的四合院外墙上都没有窗户,门窗朝向院内。这样院落变得更加内向且封闭,符合封建社会的礼教,也满足了人们享受家庭生活心理需求。这些老民居,虽然一眼看上去,并不起眼,但大部分都有精美的雕饰,在民俗专家或者建筑专家的眼里,艺术价值是很高的。” 钟魁口才极好,当然不免自吹自擂,就连钟三爷也不禁自豪起来,心说文化人就不一样,旋即想到自己家里盖了没两年的新房,怎么越看越是觉得别扭呢? 钟魁带着众人在村里转了一圈,不知不觉中到了村外,他指着钟馗庙遗址外的那棵远看绿荫如盖的大银杏树说: “看到那棵银杏树了吗?距今有一千三百多年,每到秋天的时候,一片金黄,十分漂亮,据说这棵银杏树是唐太宗李世民登基不久亲手种下的,为了给他父亲祈福。大家都知道,他得位不正,所以他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向天下人显示他是多么的守孝道。” 风景好不好,不要紧,遗迹曾经辉煌不辉煌也不打紧,只要你会讲故事,或者说编故事。这个故事钟魁编的很好,果然引来一片惊叹声: “原来这么有来头啊!” “真的吗?”当然也有人表示怀疑的。 余思远下意识地看向钟三爷,他想起了钟魁曾经跟他提过的弥猴桃的故事,什么世界弥猴之乡?在这种事情上,钟魁是有前科的。 钟三爷愣了一会,见钟魁冲他使眼色,反应过来,忙道: “这是老辈们传说下来的,或许真是李世民栽的,玄宗皇帝也说不定呢,咱钟天师是玄宗时的人物。” “各位领导、大叔,大家不信可以找专家来测定一下。”钟魁振振有辞道。 钟魁是知道这棵银杏树的,因为导游曾经是这么介绍的,至于是不是真有那么大岁数,或者要问是不是李老二或李老三栽的,谁管呢? 众人大感兴趣,正要前往那颗银杏树下,只听村外的山路上传来一阵汽车的喇叭声。 一辆皇冠轿车,来到村外停下,崭新的漆色在阳光下闪瞎了人眼。一个年轻人朝余思远等人奔了过来,远远地高声喊道: “余副镇长、余副镇长!” “是镇办的小刘。”有人眼尖。 只见那辆崭新的皇冠轿车的司机下来,拉开了后座车门,恭敬地请下一位陌生人。 余思远不知怎么一回事,带着众人迎了上去,见那位陌生人穿的十分体面,白色凉皮鞋,笔挺的卡其色长裤,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戴着大号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手上还把玩着一只折扇,看上去很有派头。 “余副镇长,这是香江来的崔老板,他是来咱这投资来的。”小刘刚才坐在带有空调的皇冠车内,这下车一小会儿就是满头大汗,看上去很兴奋。 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从来就没有人来投资考察过,更不用说是香江来的外商。老镇长不巧,昨天害了暑气,卧病在床,不然怎么说也要亲自陪同的,所以这一光荣的任务就交给镇办的小刘同志。 “崔老板,您好,我是丁官镇的余思远,欢迎您来我们丁官镇投资考察。”余思远虽然也很兴奋,但他是见过世面的,不会喜形于色,该有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好说,好说,我也很荣幸来这里考察。”崔老板操着一口粤式普通话。 不过,当崔老板看到从一群成年人后面站出来的钟魁,脸色立刻变的有些苍白。 “真系大老板哇!”钟魁笑着说道。 第四十七章 锦毛鼠 崔老板,大号崔永成。 不过他前三十年可以说是一事无成,别看他五短身材,他可是正宗的鲁东人,跟香江人没有一毛钱关系。 这年头华夏内地为吸引外商投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拼了命了,祭出各种手段。这导致冒充香江人空手套白狼的骗子有很多,不过再过几年,这一套也渐渐行不通了。 崔永成十五岁时就没了双亲,失了约束,他就开始在街上混,坑蒙拐骗的事没少做,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日子。 那时候社会管制比较严,连住旅店都要有介绍信,崔永成此时心还没那么野。年纪稍长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靠着父母的遗荫,在街道集体小工厂里混日子,勉强糊口,直到偷拿公家的东西到外面卖,然后被那个小厂开除。 这时候社会管制松了,南方的经济大潮开始涌动,各种挣钱的门路多了起来,平时连买包烟都要精打细算的他,心里就开始滋生野望,如春天的野草般无时无刻不困挠着他,一发而不可收拾。 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一伙盗墓贼,掘开了一座明代古墓,做为望风小喽啰,他尝到了挣快钱的滋味,然后就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倒斗的伟大事业。 三十岁后,靠着对这个行当天生的敏锐直觉,他的日子好过了不少,也在这个见不得光的行当里有了不小的名声,并获得了“锦毛鼠”的雅号。 既是因为他像老鼠一样善于打洞,又因为他天生黄头发,颇为形象贴切。 不过,靠捣腾死人的东西虽然也赚了不少钱,也只能说是比下有余,他花的也快,锦毛鼠崔永成梦想着某天能够一夜暴富,然后金盆洗手。只是这个目标的难度有点高。 结果他遇到了金先生,虽然曾面临生死一线,但也算是时来运转,终于辗转实现了他的伟大梦想。 那个端午之夜,在狂风暴雨的掩盖下,他和金先生及金先生的打手老虎潜入了钟馗庙,并且还真的发现了不少宝贝。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金先生居然敢黑吃黑,向他开黑枪。 锦毛鼠当时真的中了一枪,不过虽然血流的挺凶,并未被击中要害,他顺势倒下装死,这是逃命的唯一机会,有钱还得有命去花。 他虽然没能跟着下到更下面的地宫,但他躺在血泊之中,亲眼看到一个他永远也不想见到的奇人从他身边轻轻走过,然后他听到老虎和金先生在下面开了许多枪,再然后就听到老虎的惨叫声和金先生惊恐的求饶声。 锦毛鼠没有多想,他挣扎着带着自己的战利品溜之大吉,带着伤驾车冒雨离开太乙县,在山道上好几次差点摔下悬崖。先是找了个地方养好伤,锦毛鼠再用容易出手的黄金开道,设法到了香江,然后更换身份,匿名拍卖了自己偷运过去的宝贝,最后摇身一变,成了香江富豪,出入上流社会。 成为千万富豪,锦毛鼠仍然很小心,直到他偶然在香江报纸上看到的寻人启事,原来金先生是沪海市一所著名大学的历史系客座教授,而且出身于内地金氏大家族。 他料想金先生和老虎应该都死了,那位无辜的少年应该也已经死了,自己身份暴露的可能性很低。 这让他的心又一次想入非非。当时他是带着重伤逃离钟馗庙的,地宫里他所能看见的宝物,他也只能带走一小部分,更底下的地宫说不定珍藏着更加惊人的财富。 如果能再次进入地宫的话…… 贪婪的念头一旦在他的心底生根,就不可抑止地生长着。但锦毛鼠不可能不考虑地那个特别的存在,所以他打着香江商人的旗号,再次来到了钟馗庙前,想先观察一下再做进一步打算,他始终相信富贵险中求。 钟魁居然还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锦毛鼠觉得自己好似没穿衣服一样,被人一眼就看穿。 他怎么还能活着?那个特别的存在到底是怎么回事?锦毛鼠既害怕被钟魁当面揭穿,又害怕那个地下宝藏已经公开于世,更害怕那个特别的存在似乎一直在等着自己自投罗网。 他不知道钟魁比他还要惊讶,钟魁此时在想,这个家伙真是胆大包天,他居然还敢来!这家伙居然还染发了,这还能叫锦毛鼠吗? 余思远可不知道这两人此时的想法,好奇地问道: “崔先生,不知道您这次来内地,想投资哪方面的产业?” 锦毛鼠说道:“余副镇长,鄙人这次来祖国内地,主要想投资旅游观光事业。听说太乙山不仅青山绿水风景怡人,更有悠久的人文历史,所以鄙人就不请自来啰。” “原来如此,欢迎、欢迎啊。”余思远恍然,他身为父母官,当然既要夸奖一下客人,也要顺便自夸一下,“崔先生很有眼光,咱们太乙县的观光资源就属咱们丁官镇最为丰富,镇上自不必说,我们现在所站的位置,就是太乙村,村里以钟姓为主,相传是钟天师的后裔。” 又指着对面的钟馗庙,余思远将钟魁刚刚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现学现卖,压根就忘了自己刚刚还满心怀疑: “看到前面那棵大银杏树了吗,相传为唐太宗李世民亲手所植,距今有一千三百多年,堪称全华夏树龄最大的一棵,也算是华夏一绝。” “真是好古老的一棵树啊。”锦毛鼠瞥了一眼钟魁,指着树旁的废墟,“那是一座庙吧?” 钟三爷接过话题:“是啊,那是钟天师的神庙,荒废了很多年,听我爷辈的老人们讲,以前香火挺旺的,也挺灵验的,后来就渐渐荒废了,到我记事起,这庙就已经塌了很多年。今年端午节又下了一场大暴雨,引发山体滑坡,全都毁了。” 身为钟氏子孙,而且是其中自认为最有威望的钟三爷,一直想重修钟馗庙,以前是因为政府不提倡,现在则是因为没钱修。他见锦毛鼠这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心思也活了,如果这位香江大老板真的来这里投资,重建天师庙应该不在话下。 “可惜啊,真可惜了。钟天师可是少有的全能神,怎么断了香火,实在太可惜了。”锦毛鼠听了钟三爷的话,心中一动,难道地下的秘密并不为旁人所知,除了眼前的少年? 虽然跟余思远等人寒暄,锦毛鼠的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钟魁身上,观察钟魁的一举一动,见钟魁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这让他稍感轻松。 余思远觉得应该趁热打铁,邀请锦毛鼠上山去看看,领略一下太乙山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钟三爷身为地主,当然也要跟着,充当向导。 余思远甚至暗示钟三爷,今晚准备好一场丰盛的晚宴,款待香江投资商,尤其是要准备一些外人吃不到的山珍野味,这个时候你别跟他说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了留住潜在的大金主,余思远也是拼了。 钟魁这时突然说道:“余叔,三爷,山上蛇多,小心点啊。” 他扬了扬手中宝剑,递给锦毛鼠: “这把剑暂借给香江来的崔老板用,记得要还给我,说不定还是件古物呢。” “一边去,三爷爬过的山,比你走过的平板路都多,还用你小子说?”钟三爷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 那锦毛鼠却觉得钟魁话中有话,颇有点一语双关的意思,见钟魁将宝剑递到眼前,下意识地接了过来。一入手便知这家伙不是凡物,他是识货的,待他以一个古董爱好者专业身份抽出剑锋时,稍一打量剑身,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凡品!”锦毛鼠暗道。 “拿好它!”钟魁故意拍了拍他的胳膊,暗自将一缕真气输入到锦毛鼠体内。 锦毛鼠立时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他感觉到一股神奇的能量在自己体内横冲直撞,五脏六腑仿佛都被这种力量扯着,疼的厉害,偏偏身子动不了,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余思远见锦毛鼠没有动,眼睛呆滞,失了魂似的,脸色也很差,哪有刚见面时的气定神闲姿态,颇关切地问道: “崔先生,您没事吧,是不是长途劳累,没有休息好?要不我们先回镇上,改日再来?” 钟魁这时又轻拍了锦毛鼠胳膊一下,锦毛鼠感到体内那股神奇的力量突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身子也能动了,可后背却汗透了,刚才那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锦毛鼠十五岁就开始混社会,打过交道的,以三教九流居多,他对那些神秘的本事也有所耳闻,以前只是道听途说,现在他却是信了。这是身边这位少年给自己的特别的暗示,表示他要取自己的性命易如反掌。 这少年究竟在那地宫里遇到了什么,变的如此厉害? 他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内心中掀起的惊涛骇浪也只是一瞬间,锦毛鼠便恢复了神色,继续自己的忽悠大业,连忙摆手道: “没事,鄙人只是略有些水土不服,不碍事的。既然已经到这里了,我也想亲身体验一下这里的自然风光,余副镇长,钟先生,就劳烦二位带路了!” “好说、好说!”余思远和钟三爷二人都应道。 看着锦毛鼠在余思远和钟三爷等人的簇拥下,往山上走去,钟魁摇了摇头,转身回家。 那锦毛鼠什么底细,钟魁一清二楚,对他来这里的目的,钟魁想都不用想也知道,真是狗改不吃屎。 那地宫下确实有不少宝贝,但都毁了,是师兄亲自用炸药炸毁的,即便再次开挖,除了能找到那些黄金,其它的只能得到碎片。 自从跟师兄学艺以来,见识了师兄那神奇的实力,早就颠覆了他的三观,钟魁的自信心也随之增长,那是超脱于凡人的自信。锦毛鼠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威胁性,相反,锦毛鼠的到来,让他灵光闪现,突然有了一些新的想法,自己早日过上富二代的生活,恐怕还得指望这位摸金校尉。 或许,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锦毛鼠等人在山上转了大半个白天,傍晚才回到村里。 晚宴就设在钟三爷家,他家最宽敞。 钟三爷在上山前就按排了村里的几个打猎老手上山准备去了,等这几位老手从山上回来,多了一只半大的野猪,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野味,但最让人流口水的,还是那几只并不起眼的竹鼠。 这种喜欢生在竹林中的鼠类,十分喜欢清洁,它以竹根为食,肉质细腻,美味异常,而且营养丰富。如果跟刚挖出来的新鲜竹笋一起红烧,那就再好不过了。 作为今天演傩戏的功臣,兼农业开发公司的编外顾问,钟魁也是座上宾。他一个人就吃了三只竹鼠,每只至少有两斤的份量,上辈子高档酒店也有卖竹鼠的,不过那是人工养殖的,可吃不到这种真正的野生竹鼠。 今天钟大壮也在家,他被钟三爷特意叫过来掌勺,大壮果然不负众望,让所有人都食欲大开,纷纷夸奖他手艺不错,学有所成。 为了吸引投资,请人家外商吃几只野生动物算个什么事?钟魁不管酒桌上余思远和锦毛鼠等人的觥筹交错,一心对付着美食,吃饱了便拍拍肚皮走人。 锦毛鼠一直留意着钟魁,见钟魁走了,连忙借口要去方便一下,追上了钟魁。 “真巧啊!”锦毛鼠扔掉了白天一口的粤式普通话,有些尴尬,扬了扬手中的赤血剑,终于找了个话题,“嗯,这剑不错,还给你。只是这剑鞘与剑身并不相配,改天我给你找件好的,保证绝配。我在这方面的本事,你是知道的。” “那多谢了。”夜色中,钟魁的表情很是玩味,“崔老板这次是真来投资的?” 锦毛鼠抹了把脸上的汗,掩饰脸上的尴尬之色,犹豫了一下道: “咱明人不说暗话,直说吧,你想要什么?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凌晨一点,你悄悄地来钟馗庙前等我,只能是你一个人,你敢吗?”钟魁说道。 锦毛鼠仿佛经过一番激烈地思想斗争,咬牙道: “敢!” 富贵险中求,这货又豁出去了,不长记性。 第四十八章 我叫小杨 晚上九点钟,在余思远的亲自陪同下,锦毛鼠住进了县委招待所。 县城里倒是有几家私人旅馆,不过条件都很差,县委招待所设施也很简陋,但绝对整洁干净,安全也有保障。 按照余思远等人原本的打算,香江来的贵客怎么能够怠慢,原本想安排锦毛鼠连夜去省城最好的酒店入住,即便他一个副镇长不这么想,他的上司县委书记、县长也不会答应。 不过,锦毛鼠坚决不去省城入住,如果他能够选择,他宁愿住在太乙村里。但既然现在拿着香江身份证,打着香港商人的旗号,锦毛鼠也只能入乡随俗,住到了县委招待所,算是妥协。 人刚到县委招待所门口,县委郭建国书记和刘长江县长,带着大大小小的头头,一齐迎接,让锦毛鼠受宠若惊,前半辈子他何曾有过这样的待遇,所以还是有钱好。 郭书记和刘县长等人得到消息有些晚了,因为锦毛鼠是直接杀到丁官镇的,根本就没跟他们接触,因为他本就不是真心来投资的。当听说有香港投资商前来考察,这两位本县排名前两位的领导当然坐不住了。 锦毛鼠可不是真正的投资商,加上心头藏着更重要的事情,根本就没心思跟这些人深谈,寒暄了几句,便将头头们打发走了。郭书记和刘县长两人作为官僚,当然也会察颜观色,对余思远使了个眼色,便告辞而去,他们把余思远直接拉到县委大院,连夜开会研究如何服务好投资商。 锦毛鼠可不管这些,他打发司机到另一个单间住,自己洗了个澡,躺在床上闭目休息了一会,再次睁眼,一看手表夜里十一点半。 锦毛鼠迅速地换了身运动装,取了车钥匙下楼,招待所值班的女服务员受过专门交待,一定要服务好香江来的大商人,见锦毛鼠这个时间下楼,连忙上前热情地询问需不要帮忙。 锦毛鼠说自己比较恋床,出门在外,换张床睡,头一晚总是睡不着,就在院子里走走,一会就回来。 服务员也没太在意,直到听到院里发动机的声音,她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职,不过她害怕挨批,不敢去找在隔壁房间睡觉的值班领导,暗暗祈祷这位香江商人完好无损地回来。 一出了县城,锦毛鼠驾着车狂奔,他有注意到有一辆摩托车始终跟着自己。 到了丁官镇,出了镇子,往西边开,路就不好了,锦毛鼠放慢了速度,透过后视镜,锦毛鼠看到那辆摩托车拐向了另一条山路,长舒了一口气,否则他会选择原路返回。 山路十分崎岖,这是他第四次从这条路经过。 第一次是随金先生潜入钟馗庙,那天天气状况十分恶劣,各种情况频出,果然预示着后来恐怖凶险的过程和结局。 第二次就是他那夜成功逃出钟馗庙,差点把车开到了悬崖下面。第三次就是今天白天,他是坐着高级小轿车来的,还有专门请的司机,这次最轻松。 现在,当然是第四次,山路还是那么崎岖和狭窄,夜间山路行车更需小心翼翼。 锦毛鼠现在有些后悔,他要是租辆越野车来就好了,至少底盘高点,遇到坑坑洼洼的路面,可以更好地对付。又暗想那余思远一心想拉投资,我要是真要投资,你们最先要做的,恐怕是将这条路修好,否则哪个白痴会来这旮旯投资? 抵达太乙村时,时间是夜里十二点半。 锦毛鼠熄了火,静静地坐在车间等着凌晨一点的到来,对面的村庄黑漆漆的看不见一盏灯亮,这个时间点村里人都进入了梦乡。 多么安静的村庄啊,多么平静的生活啊。锦毛鼠很久没有这么有感触过,头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做诗人的潜质。 爹娘睡的早,钟魁盘膝坐在自己床上修行,龙象伏魔功练完,正好是十一点半,他是从窗户爬出去的。爹娘是普通人,他不愿意将他们牵扯进来,除非万不得以,自己身上的秘密还是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为好。 当锦毛鼠抵达时,钟魁已经站在附近山腰的一棵大松树下的阴影里,注视很久了,与锦毛鼠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两百米。 再等等,钟魁在心里对自己说。 凌晨一点钟很快就要到了,他看到锦毛鼠推开车门,将车门锁好,然后往钟馗庙走去。 再等等,钟魁又一次在心里面对自己说。 果然,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沿着路边的沟渠,迅速地接近,没有发出任何声响。那黑影摸到了小汽车旁边,躲在车后,看着锦毛鼠离去的背景。 锦毛鼠也很警觉,他时走时停,不停地往身后看,出于本能,他有时故意蹲在黑暗中,防止不测的发生。 黑影等了一会儿,这才借着地形的掩护,远远地坠在后面。看这黑影的身手,一定是位跟踪的高手。 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锦毛鼠走到了钟馗庙内,皎洁的月光下,废墟蒙上一层惨白的色彩,一只栖息在旁边那棵大银杏树上的乌鸦,发出哇哇嘶哑的叫声,十分碜人。 饶是锦毛鼠这个职业摸金老手,习惯于跟古墓、死尸和棺木打交道,此时也不禁有些发怵。 他暗暗有些后悔,不该答应钟魁这个机灵小子的提议在此见面,甚至他有些后悔不该来到西秦,在香江或者沪海做个安安静静的寓公多好,再不济,也可衣锦还乡,回到家乡鲁东定居。 但锦毛鼠自己知道,这是贪心作祟。穷的叮当响时,想要钱,腰里稍有点鼓时,就千方百计地想要得到更多的钱,下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白天时,锦毛鼠光明正大地来此处看过,这里跟他上次来时的情景,已经大变样了,原本还能通过残砖断瓦依稀看到昔日建筑的大致规制,现在则是整个的坍塌下去,在中央的位置形成一个巨大的凹陷,长满了杂草和灌木。 钟三爷说是因为山体滑坡,锦毛鼠压根不信,只有地下是中空并且上层结构坍塌,才会形成这样的地表。 锦毛鼠躲在阴影里,一动不动,等待约定时间的到来,暗道如果现在让他重新开挖,难度实在太大,地下结构完全被破坏,而且都是坚硬的石头为主,光靠人力根本无法完成,得动用挖掘机才有可能。 而动用机器,那就不是盗墓了。 看了看带夜光功能的瑞士手表,时针指向凌晨1点。钟魁的身影还是没有出现,锦毛鼠变的有些焦躁不安,仿佛预示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他总是有这样的直觉,这种本能的直觉,曾经多次让他死里逃生。 哇、哇,大银杏树上的乌鸦,又叫了起来,凄惨诡异的声音在空旷的山林里回荡。锦毛鼠心里一惊,下意识朝着银杏树方向喊了起来: “谁,出来!” 他话音未落,银杏树下果然走出了一个黑衣人,从身材上看,肯定不是钟魁。锦毛鼠掏出了一把水果刀,这是他从县委招待所顺来的。 黑衣人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不紧不慢,看上去空着手,像是吃定了锦毛鼠。 “我叫小杨,知道我的都叫我快刀小杨。”黑衣人一边走上前来,一边说道,像是生意场上第一次见面,跟人这样自我介绍。 “快刀小杨?”锦毛鼠脸色变的煞白。 小杨点点头,声音有些嘶哑:“看来你是听说过我,不愧为锦毛鼠啊。” “杨先生,我知道您的大名,知道您是专为大人物们做些他们不愿意干的或者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可您既然也知道我的外号,就应该知道我不过是个摸金校尉,咱们不是一类人,井水不犯河水!”锦毛鼠的声调有些哀求的意思,始终带着敬称。 “别紧张,放松点,你的腿在发抖,哦,你还拿着刀子,你很害怕?小心点,千万不要弄伤了自己。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个人,仅此而已。”小杨已经走到了锦毛鼠面前。 “杨先生,不知您想打听谁?您放心,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锦毛鼠下意识地退后两步,将刀子握在身后,仿佛这样刀子就不存在了,因为他知道眼前的小杨号称快刀,可见此人是使刀的行家,纵使自己拿起关公的青龙偃月刀,也这个人物面前,也毫无招架之力。 他唯一仰仗的居然是钟魁,祈祷钟魁今夜不是跟自己开玩笑,故意放自己鸽子。 “金学文!”小杨嗓子里仿佛藏着把刀子。 锦毛鼠一听这个名字,后背立刻又汗湿了一大片,金学文正是那位神秘的金先生,一个锦毛鼠永远也忘不了的人物。 锦毛鼠强装镇定:“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很陌生,杨先生您怕是找错人了吧?” “是吗?”小杨对这个回答并不没有感到奇怪,发出低沉的不屑的笑声,“农历四月底,是不是有个姓金的找过你?” 锦毛鼠一拍脑门:“农历四月底确实有人找过我,那人也姓金,总是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不过这跟你所说的金学文,是一个人吗?哦对了,他身边跟着一个保镖,我只知道他叫老虎,不知道真名。” “你姑且就认为是此金先生跟彼金先生是同一人吧。”小杨脸上的喜色,一闪而过,“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就在西秦省,蓝县!”锦毛鼠道,“金先生找到我,说蓝县疑似有个汉代大墓,找我帮忙。你知道我是干这行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会袖手旁观呢。金先生弄错了,那个并不是汉墓,而是一座唐代大墓,我在香江拍卖的一套唐代瓷器,就是那座墓得来,算是金先生给我的酬劳。” 锦毛鼠万万不敢说金学文就躺在脚下深处,他编的一套,其实部分为真,那金学文找到锦毛鼠,也不放心他打洞的本事,故意找来一座古墓,考验一下锦毛鼠的本事。 “然后呢?”小杨继续问。 “然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锦毛鼠立刻道。 “你知道吗,回答这样的问题,语速不能太快,否则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你应该尽量用十分平静的语速来回答,这样我有八成的机率相信。”小杨淡淡地说道。 “杨先生,我说的都是实话,您别不相信我啊!”锦毛鼠哭丧着脸,仍是半真半假。 “好吧,换个话题,今晚你来这里做什么?别跟我说你是来看夜景的。白天你不是来过吗?”小杨又问道。 “我怀疑这座庙地下恐怕藏着古墓,白天不便细看,所以只好晚上偷偷地来看看。”锦毛鼠道。 锦毛鼠有些恍然,自己白天来过这里,这位快刀小杨也知道,看来他盯上自己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甚至怀疑今夜刚驶出县招待所,身后的那辆摩托车一定是快刀小杨骑的,后来突然消失后,又能找到这里来,因为他原本就能推测出自己的目的地。 “就带着一把水果刀?”小杨晒笑。他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锦毛鼠就退了一步。小杨边走边说: “知道我为什么被称作快刀小杨吗?其实我今年已经四十有二,不小了,这个名号是我十八岁时得的。想知道吗?” 锦毛鼠摇了摇头。 “我小时候就被我师父领养,他教我识字,教我习武,对我很好。他有一个女儿,是我师妹,长的很漂亮,说话的声音像夜莺一般好听,我很喜欢,梦想着一天把娶她为妻,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然后生一堆孩子。师父也曾答应等我长大后,就将师妹嫁给我。可某一天,师父突然对我说,我师妹要订婚了,要嫁的却不是我。”说到此处,小杨的语气突然变的阴森起来,“我把那个老家伙宰了,然后扔进锅里煮熟了,再捞出来,切成三千六百五十三块。呵呵,你吃过水晶肘子吧?但我不喜欢啃大块,不雅观,我喜欢像切酱牛肉一样,切成薄片,拌点香葱,沾点米醋……” “你……” 锦毛鼠手中的水果刀掉在了地上,他满怀恐惧地跌坐在地上,手指着小杨,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第四十九章 螳螂与黄雀 锦毛鼠真的被吓住了。 快刀小杨那张还算英俊的脸,在他看来,无异于是魔鬼的脸。锦毛鼠年轻时也是个狠角色,也曾仗着血气方刚,与人争勇斗狠过,但他从来没有想到,世间还有快刀小杨这样十恶不赦的魔鬼。 偏偏这个魔鬼谈论一件自己曾经做过的十分可怕的事情,恰如拉家常一般写意。 小杨走上前来,居高临下: “现在我再问一个问题,金学文找你真正的目的?” “他……他……找我……就是为了蓝县那座古墓!”锦毛鼠在关键时刻还没有丧失理智,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不把真相告诉对方,对方还有可能将自己与金学文的失踪撇清关系。 相反,如果自己把钟魁供出来,即便小杨放过自己,钟魁也不会放过自己,更何况还有那位最恐怖的存在。 “看来你不老实啊。”小杨发出了笑声,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一把柳叶小刀,往锦毛鼠身上随意的一挥。 锦毛鼠上半身的T恤被割成了一道道布条,却没有伤害他肌肤分毫,可见小杨的刀法着实了得。 这也吓的锦毛鼠半死。 “你不能这样啊,我说的都是实话啊,呜呜……”锦毛鼠居然哭了,一半是被吓的,另一半则是后悔,后悔不该离开香江。 小杨手掌一翻,一刀扎在锦毛鼠的大腿上,锦毛鼠的哭声立刻停止了,抱着腿在地上翻滚着,痛的只剩下呜咽。 “说实话,金学文在哪?”小杨接着问道。 “我不知道啊!”锦毛鼠仍然坚持着底线,他在赌,赌钟魁就在旁边,他不相信自己即便说了实话,小杨还会放过自己。 他的回答不能让小杨满意,也不可能把钟魁同时也得罪了,两害取其轻,他把宝押在钟魁那一边。 小杨的耐心受到了挑战,他感觉到了这是一种嘲弄,正要来个更狠点的,蓦然,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像是有人踩断了一根枯根。 小杨转过身来,微躬着身子,全神戒备。 他恶贯满盈,早就应该被枪毙,但有大人物设法保住了他的性命,给他金钱和美人,所以他心甘情愿为那位大人物卖命,专门替恩主做一些脏活,这一个行当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清道夫。 身为职业清道夫,双手沾满别人的鲜血,出生入死,对危险有着敏锐的直觉。 来人的身材偏瘦,并不高大,这倒出乎小杨意外,待看清来人的脸,小杨莫明觉得有些荒谬。 正是钟魁,一个少年人而已。 “你在找金先生?”钟魁扬声问道。 “对,你认识?”小杨紧盯着钟魁,并不因为面对一个少年而掉以轻心,因为此时此刻,一个少年人出现在此处,实在太不合情理。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任何粗心大意都可能是致命的。 “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钟魁反问。 小杨愣了愣:“钟馗庙?” “是啊,这里钟馗庙。你应当知道,钟天师是斩妖除魔的神仙,像你这样的人渣深更半夜来此,不就是自投罗网吗?”钟魁答道。 “小家伙,你是找死吗?”小杨看了看脚下的锦毛鼠,踢了他一脚问道,“锦毛鼠,你是在等他?” “呜呜……”锦毛鼠既怕又痛,只知道痛哭。钟魁说道: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也是无辜者,你不必为难他。” “是啊,是啊,我是无辜的,杨先生,你们俩先谈谈,你要是赢了,我就告诉你真相。”锦毛鼠听了钟魁的话,连忙附和道。言下之义是,谁更厉害,我就听谁的。 小杨有些气急败坏,恶狠狠地说道:“滚一边去,待会再收拾你!” 锦毛鼠如蒙大赦,拖着伤腿站到了旁边,他甚至都不敢乘机逃走。 小杨和钟魁二人相对而立,中间隔着十来米的样子。小杨空着的两手,挺随意地放在胯部的两侧,全身肌肉则处于紧绷状态,只是不知道以他赖以成名的刀技,将如何出刀。 钟魁看似随意站在那里,但全身经脉的能量处于最活跃的状态,随时应变。他的听力远好于常人,方才锦毛鼠与小杨的对话,他听的一清二楚,知道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既然绰号叫快刀,那必然是以刀技出名,不是大刀,而是飞刀。 夜风忽然变大了,风入松林,发出阵阵呜咽的声响,那只烦人的乌鸦仿佛是察觉到了气氛的诡异,哇哇鸹叫着,振翅飞入了更深的林子里。 就在那只乌鸦发出叫声,振动翅膀将飞未飞时,小杨动了。 他的身形也看不见大的动作,只是右臂动了动,他的手十分灵活,自腰间一抹,一把柳叶形的飞刀就握在了右手中,再振手腕,那把飞刀就刺破空气,直奔钟魁的胸膛而去,如同子弹一般有力而迅速。 飞刀的速度极快,月光下几乎看不见,普通人的眼晴是无法捕捉到飞刀的飞行轨迹,即便能够看到,刀已经刺入身体。 钟魁的反应似乎稍慢了一些,他双脚牢牢地站在那里,只是上半身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向一边扭去,恰当好处地躲过这一刀。 飞刀擦身而过,余力不减,继续飞行了一段距离,落在地上的一颗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小杨略有些惊讶,也只是一瞬间,就在他发出第一把飞刀刚刚与钟魁擦身而过时,他原地旋转着身子,身子将转未转,当你以为他会用右手发出第二把刀时,他极隐晦地动了动左手,三把飞刀已经破空而出,呈“品”字形向钟魁飞去。 这三把飞刀,上面一把飞向钟魁面门,下面两把飞刀,一左一右攻向钟魁左右两肋,看似要将钟魁盯的死死的。 钟魁双脚仍然牢牢地钉在那里,他的身子几乎在小杨第二次发出飞刀时,就有了动作,膝盖以上部分,几乎与地面平行,同样轻松躲过这三把飞刀。就像是原野中的长的高高的野草,突然被狂风吹倒,伏在地上一般。因为根部深扎在大地之下,即便狂风不止,野草伏而不倒。 小杨的脸色变了,动作并没有因此而变慢或变形。 他原地腾空跃起起码有三米之高,身子在空中轻盈的如同一只陀螺快速旋转着,无论是面向还是背向钟魁,他双手不停地快速地向钟魁挥舞着。 噗、噗,就连锦毛鼠也发现了小杨过人的刀技,如果不是飞刀在月光下折射着点点寒光,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速度,射向钟魁,锦毛鼠的眼晴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锦毛鼠的眼睛更不可能察觉到,小杨发出的飞刀中,有的甚至可以改变飞行轨迹,以弧形的轨道,迂回至钟魁的侧方,发起致命的攻击。 正是快刀小杨的绝技,十八飞刀锁金龙。顾名思义,就是一头金龙,也会被这十八把飞刀牢牢地锁住。 一切看似都在绝对掌控之下,小杨对自己这手绝技十分自信,死在他这手十八飞刀锁金龙之下的成名高手很多。有些高手的绝对实力甚至远在他之上,但这飞刀算得上是个无解,就好比一个学生偏科的厉害,总分有可能很一般,但其中的一门总是满分,谁也无法超过他。 钟魁的双脚终于动了,他踩着一个奇异的步伐,在刀光幻影中穿梭,身形不断地变化。令人奇怪的是,他的身影偏偏让人觉得很慢,却又让人觉得他的动作极快,甚至以为看到的都是幻影,这道幻影又给人一种很是潇洒的感觉。 钟魁的心头也很惊讶,他第一时间就看到小杨发出了飞刀,十八把飞刀,分为三波袭来。 第一波罩住他全身上下,第二波封死了他的左侧,就三波则封死了右侧,看似无解。 即便已经熟练掌握了乾坤步,目力、听力和反应速度远超普通修行者,钟魁仍然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可以轻松地避开第一波飞刀,身子向左侧闪挪,而第二波又袭来,本以为又可以堪堪躲过第二波,第三波明明离的还远,偏偏其中的一把以诡异的弧形轨迹射向他的喉咙。 小杨的表情变的很快,他对自己的绝技很是自信,他可以预期到对面这个颇为扎手的少年倒下,将成为自己的刀下又一条亡魂。他不相信一个少年,即便是打从娘胎里出来就开始修行,还能躲过自己这招绝技。 但是他亲自看到钟魁躲过了他发射出去的十八把飞刀,尤其是那最诡异的射向钟魁喉间的那一把。 小杨深吸了一口气,趁着钟魁身形未稳,他将全身的精气神都放在了最后一击。 这最后一击,也是快刀小杨最强的一击。 几乎是眨眼间,暗藏身袖中、怀中、腰间甚至腿上的三十六把飞刀,如漫天飞雪般,笼罩在钟魁的前后上下左右,封住他所能想到的钟魁可能会有的腾挪空间。 月夜之下,三十六把飞刀发出刺目的光芒,那是死亡的气息,这个夏夜里,野地里似乎连温度都降到了冰点。 锦毛鼠目不转睛地看着,身体也随之颤抖着。他看到钟魁的身影也随之跳跃着,遇到避无可避的飞刀,硬是用手去接或者用脚去踢。 看到钟魁用手去接,小杨面色一喜。 蓦的,他的瞳孔猛地一缩,因为一道闪亮从对面迎面奔来,暗夜中恰如一道闪电,这种速度是他身为飞刀高手,一直梦寐以求的绝对速度。 小杨捂着喉咙,跪倒在地,脸上挂着恐惧和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死在自己的刀下,一个飞刀高手从来没有想过的死法。他至死也没能搞明白,钟魁是如何躲过那致命的一刀,又是如何发出杀死自己的这一拥有可怕速度的一刀。 在死去的一刹那,小杨忽然有些明悟。所谓大工不巧,没有高明的或者多余的技巧,或许只要拥有绝对的速度,一滴水也可以杀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闭上眼睛的一刹那,小杨看到头顶上的那棵大银杏树伸出来的树梢之上,赫然站着一个人。 那人背着双手,仿佛就生在树上,与那轻柔的树梢联结在一起,成为大树的一部分,甚至随着夜风左右摇摆。 这是传说中的轻功吧?我遇到的是何等绝世高手的子弟?或许我死的不冤吧? 钟魁走上前来,看着小杨倒在地上。钟馗的脖上也有一道微不可见的伤痕,那诡异的一刀就差那么一点,身上也有几处被飞刀割伤,现在才感到后怕,后背冒出一些冷汗。 锦毛鼠呆立在一旁,眼前的这一切其实发生的极快,却让他感觉到其中的惊心动魄。 “他……死了……吧?”锦毛鼠仍然不敢靠前。 钟魁没有回答他,自顾自的在小杨尸体上翻找着,一叠钞票,一把钥匙,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借着月光,上面写着“锁龙刀”三个字。 这算是补偿吧,钟魁心里这么想。 “要是换个人,你早死了至少十次!”头顶上的声音响起。正是令狐易。 钟魁点点头道:“是,师兄。此人拥有的刀法十分出色,但在他的手中,也只是属于武者的刀技,如果换成一个练气士使出来,我连躲闪的机会恐怕都不太会有。” 锦毛鼠原本见小杨死掉,悬着的心刚放下,蓦然听到钟魁师兄弟之间的对话,吓的跳了起来,寻着声音抬头,见令狐易就站在头顶之上,月光下一袭白衣,如同一张白纸随风飘动。 更令他感到惊惧的是令狐易的那张特别的脸。 “鬼……” 见令狐易将目光投过来,锦毛鼠硬生生地将自己想要喊出来的声音,连忙强行将惊叫声咽了回去,憋的很难受,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令狐易轻飘飘地落下,虚手一挥,仿佛有强大的吸力,将小杨的尸体抓起,回头道: “我去处理下,你们处理你们之间的事情。” 说完,令狐易的身子再一次腾空而起,也不见他的动作,在锦毛鼠看来,如同在空中漫步,眨眼间消失不见。 锦毛鼠咽了一大口口水,直愣愣看着令狐易消失的背影,几乎要跪了,喃喃道: “高……高……真是……大高手!” 第五十章 白手套 锦毛鼠回到县委招待所时,天刚蒙蒙亮。 那位值班的女服务员见他一身褴褛的模样,腿上还缠着布条,上面染红了,十分凄惨,吓的脸色发白。锦毛鼠却主动说道: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呢?” 女服务员愣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暗道这位香江大老板不仅有钱,还是个好人,就差以身相许了。 摆脱这位暗送秋波的年轻女服务员,回到房间,锦毛鼠先是点燃一根雪茄,镇定一下心神,又洗了个凉水澡,这才恢复点精神。 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真是凶险,但峰回路转,总算活着回来,看来自己运气不错,下次回香江,一定要去买六合彩。 不过想起钟魁后来对他说的一番话,锦毛鼠不禁有些愁眉苦脸。金学文当初联系到自己,约自己到西秦省,显然提前留下了一些线索,让他背后的金家找上了自己。 那金家是沪海大族,官商两界的执牛耳者。现在看来,那还只是表象,至少拥有一定的古武势力,金家想弄死自己,易如反掌。 只是金家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金学文为什么要联系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跟金学文的失踪牵扯有多深。 想到金家的庞大势力,随便派出的一位清道夫快刀小杨,是如此的十恶不赦和心狠手辣,锦毛鼠就不寒而栗,暗道自己的小命实在不值得金家如此大费周折。 他很怕死,混了半辈子不就是图个安逸吗,命都没了,还安逸个啥? 小杨死了,这就断了锦毛鼠跟金家媾和的可能,让金家将自己从一般嫌疑人升格为重点嫌疑人。 现在,他指望着钟魁能够保护他,甚至解决一切后患。 钟魁在家里又住了几天,白天陪爹娘做些农活,接受忆苦思甜的再教育,晚上则偷偷溜出去和师兄修行。 某天中午,钟魁不得不返回镇上学士巷,因为他还是一位即将升入初三的学生,还要参加暑假学校安排的补课——如今可没有哪个砖家叫兽呼吁要禁止学校补课。 等他到了租住的宅子门口,他发现门敞开着,赫然发现锦毛鼠正在前院里乘凉。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知了在院中大树上有气无力地嘶叫着,锦毛鼠躺在竹椅上睡着了,还流了一脸的哈喇子。 听到动静,锦毛鼠倏地惊醒,见是钟魁,抹了抹嘴角,连忙讨好似地说道: “啊呀,钟老弟回来了,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我好开车去接你啊。” “别说这些没用的,在太乙村我到哪去找电话?”钟魁没好气地说道,看了看前院,收拾的挺好,他搬进来时,只收拾了后院,前院并没有怎么动。 “我准备在这养老了,所以我把这座宅子买下了。”锦毛鼠道,见钟魁变脸,连忙讨好道,“当然是以我名义买下来的,不多,也就五万块。就当送给钟兄弟的见面礼了!” 这几天锦毛鼠哪都没去,就围着这座凶宅转。 县委和镇里的头头们,察颜观色,心说这样实在是太好了,人家香江崔老板想在这里定居,那这投资就有九成九的指望了。 不用锦毛鼠费心,头头们连忙给宅子主人,也就是钟魁同学王倩的老爹做工作,劝说老王将宅子卖给香江老板,却不知道人家老王表面上勉为其难,背后一边数着钱,一边偷着乐,就是新盖一座宅子,也用不了五万块,何况是一座凶宅,老王家早就想脱手了。 所以这座宅子就成了锦毛鼠的私有财产,他把司机打发走了,自己就搬了进来,当然也用不着他自己动手打扫,余思远安排几个镇政府的小年轻来充当清洁工,完了如果没有得到好评,这几个小年轻只能回家修地球了。 为了留住投资,官员们都拼了,连亲自给外商洗脚的事都有人干的出来。 “好吧,我跟你提前打个招呼,未经允许,后院你不要进来。否则发生点意 外,就不要怪我哦。”钟魁说道。 锦毛鼠当然不会反对,因为他能猜得到钟魁这么说的原因,估计那位师兄也 会住在这里。他巴不得这样,有这样的高手在,不用说金家,鑫家来也不怕。 不过锦毛鼠住进来的唯一坏处,这个原本冷冷清清的巷子,立刻便的喧嚣起来。半天之内,市、县、镇三级领导车水马龙般来拜访,就连邻县的官员,也如同闻到鱼腥味,纷纷跑来畅谈合作,顺便试探一下挖墙角的可能性。 锦毛鼠确实在香港注册过公司,不过那只是皮包公司,没有实质性的业务,官员们只要认真地去调查一下,不难得到答案。或许在这些官员看来,皮包公司也不要紧,只要肯将真金白银投进来就行。 锦毛鼠一开始还觉得自己颇受重视,见的人多了,脸也笑抽筋了,只得向余思远抱怨受不了精神轰炸。 余思远当然也会来事,不会来事的官员,就不是不求上进的官员。余思远打着香江大老板的名义,当晚就在巷口设了个治安岗亭,安排民警二十四小时警戒,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他也不想让其它地方的官员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投资商给勾引走了。 他晚上来到前院时候,锦毛鼠正跟钟魁二人比赛吃西瓜。余思远有些傻眼: “钟魁,你怎么在这?” “我怎么不能在这?我住这都快半个月了!”钟魁反问,递给余思远一块西瓜。 余思远看了看钟魁,又看了看锦毛鼠一眼:“你们这是……” 锦毛鼠道:“余先生,自从在太乙村见到了钟魁同学,我们一见如故……” 钟魁摆了摆手,打断道: “老崔,你就不要展现你那粤式普通话了。你就是个有钱的鲁东人,现在拿着香江身份证,仅此而已!” 锦毛鼠尴尬万分,将头埋进西瓜里。 余思远脸色变了又变,表情有些难看。 钟魁又说道: “余叔,你缺钱缺政绩,他老崔有钱,他真金白银投了进来,又不是自来水,你管他是哪人!” “是啊,余先生,我是真心来投资的,先投资五百万,把咱们丁官镇到太乙村的路修一修,就按照二级公路的标准来修建,五百万港币够了吧?”锦毛鼠许诺道。 余思远如同会唱戏中的变脸绝活一般,连忙眉开眼笑地说道: “够了、够了,我看就按三级公路的标准修就行,五百万可以从太乙村一直修到县城!” 余思远打的好算盘。 “要想富,先修路嘛。”锦毛鼠看了钟魁一眼,颇为心疼钱,不过想到钟魁的许诺,咬牙道,“这个路我可以委托你们省城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先付三分之一的启动资金,只要立项协议一签,我就付款。施工一半后,我再付三分之一,不过咱丑话说前头,验收单位是我自己找的单位,反正肯定不是西秦省的,至于哪家,暂且无可奉告,只要验收合格,我最后付剩下的三分之一。这样没问题吧?” “没问题!很合情合理的要求。”余思远当场表态,“不知崔先生还有什么要求。” “修路的同时,我准备开发太乙山的旅游资源,预计一期投资一千万港币……” 余思远心花怒放,此时已经将锦毛鼠拿什么身份证的问题扔爪哇岛去了,这是一期,也不必说还有二期,这就是等于放了个大卫星。 只要是能够立项,就足以让他余思远的名字在省里也挂上号。 这个且不说,单是将路修好了,那就是一个大政绩,现在不是有名流行一句顺口溜嘛,要想富,先修路,如果把这路修好了,再想点办法搞一批基础建设工程,一定会增加吸引外地客商来本镇投资的筹码,所谓筑巢引凤是也。 锦毛鼠又看了钟魁一眼: “余先生,我还有一个请求。” “崔先生,您请说!”余思远忙道。 “我跟钟魁兄弟一见如故,钟兄弟给我谈了许多有关咱们丁官镇的历史文化以及建筑风俗等等,我对这些很感兴趣,不知能不能将丁官镇纳入到大太乙开发中去。”锦毛鼠道,“这不只是对我个人有利,对你们政府,对当地民众也是很有利的,这个叫……什么……” “多赢!”钟魁的补充,言简意赅。 余思远赞赏地看了钟魁一眼,心说你还真是我的福将。他只是对这一大一小之间的关系有些闹不明白,两人不仅现在住在前后院,而且人家崔老板,不管拿什么身份证,是个富豪,你一个初中生凭什么跟人家称兄道弟的? 另外,崔老板的投资计划,听着怎么那么耳熟,就像按照你的指挥棒,准备将一切谋划变成现实? 甭管信不信,余思远对钟魁那句话很认同,只要崔老板肯真金白银投进来,一切都不是问题。 余思远得了准信,心头悬着的大石头落了地,兴冲冲地走了,忙活了这些天,总算修得正果了。锦毛鼠这才道: “钟兄弟,你觉得投资旅游业真能赚钱?” “能,当然能。你现在投进来,这大好资源就跟白捡拟的,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要是能公开投,我早投了。你们管这叫旅游经济,我却更愿意把这叫做休闲产业,这是一种生活方式。”钟魁道,“再说这是正经生意,你也不想吃老本干回老本行吧?” “呵呵,我就是穷怕了,万一……”锦毛鼠道。 “要不这样,你帮我注册个离岸公司,百慕大那样的,唯一股东就是我,这家离岸公司拥有你在香江的公司全部股份,你那皮包公司账面上的钱,你补足到两千万港币,我在内地拿古董跟你换。”钟魁道。 “什么古董?”锦毛鼠眼前一亮,旋即讪笑道,“我只是好奇。” “传国玉玺,你敢要吗?” “哈,你别拿我开心!” “我就是这么一说,总之我会拿一件价值相当于二千五百万港币的古董跟你交换现金,多出的那部分,就当是给你的酬劳,因为毕竟我还是个学生,不好出面,这么好的事,你干不干?要知道货币会贬值,而古董一般只会升值。” “钱不钱的,说了多伤感情。”锦毛鼠红光满面,忽然想到自己面前可不是一般人物,那快刀小杨这样的狠角色,也被人家干掉,自己是不是活腻了?于是收敛起精神,正色道,“你这个离岸公司,我能不能入个股?” “咦,你是认真的?”钟魁反倒奇怪了。 “别人说他收藏什么好古董,我不一定信,毕竟要眼见为实嘛。但你要说你手中有价值连城的好宝贝,这我信,比我娘老子还要信。所以嘛,你不可能为了我那点存款,瞎折腾。”锦毛鼠嘻皮笑脸道,“咱也算有缘份,你想做正经生意,让我也沾点光呗,万一要是有赚头,我棺材本不就有了吗?” 他这话其实正中钟魁下怀。 锦毛鼠此人在其它方面算是不学无术,但见多识广,很机灵,很会做人,也有点急智,在找到一个更适合的人之前,钟魁现在需要锦毛鼠在外面为他做事,当他的白手套。 而锦毛鼠厚颜无耻地搬进学士巷,既爽快答应在当地投资,又提出入股未来离岸公司的要求,千方百计地跟钟魁扯上关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觉得钟魁有可能是个很强大的靠山,并且看上去钟魁并不是很反感自己以前的职业。 看了一眼锦毛鼠充满希冀的眼神,钟魁笑道: “我在想,让你入股,我是不是有点吃亏?” 第五十一章 截胡 夜晚,钟魁正在后院跟随师兄修行。 他们没有点灯,暗夜里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视线。锦毛鼠偷偷地站在前后院子的过道上,好奇地往后院里窥视,也只能看到两个身影,不停地在飞舞着,有时能听到几句云里雾里的话。 钟魁师兄弟俩也不避开他,因为夏天的蚊子一会就将锦毛鼠赶走。 关于龙象伏魔功,令狐易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钟魁的,这一功法,他原本只担当着引路人的角色。 而令狐易本人所专研的功法,也是一门高深的功法,早被他变成文字和录影带保存了起来,交待钟魁以后要么自学,要么务必找到合适的人传习下去。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令狐易变的越来越沉静,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交待后事,唯恐漏掉什么,这让钟魁的情绪也跟着消沉。 钟魁很珍惜和师兄相处的最后时光,学校已经开始补课,他仍然没有去报到,甚至让锦毛鼠给自己请假。 锦毛鼠当然跟自己没有一毛钱亲戚关系,但人家是省、县、镇三级领导重点关照的投资商,他随便说一个理由,头头们亲自到学校打招呼,校长都不敢反对,老班也只能默认,只是不时的让李小东送几张试卷过来。 初二下学期期末全县统考,钟魁总分名列全县第一,放了一个大卫星。这打破了全县多少年以来形成的县一中在各个年级考试中,总是包揽前三名的惯例,为此县一中还特意派人到丁官镇中学来打听钟魁的情况,并许诺如果将来钟魁报考县一中高中部的话,可以免掉学费云云。 好的消息不仅是如此,上次的全县初中作文竞赛,钟魁的作文也获得了二等奖。据李小东转达的意思,老班认为作文评阅,主要由县里几所中学的教师组成,他们搞暗箱操作,钟魁原本应该获一等奖的。 老班的打抱不平,钟魁怀疑大部是因为嫉妒和各种不服,但优秀的学生总是会受到优待的,所以钟魁要请假,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其实为了升学率,初二已经将初中阶段绝大部分课程提前学完了,丁官镇初级中学的初三只增加一门化学课,其他都是反复地复习,反复的题海战术。以钟魁目前的成绩,明年参加中考,一定会轻松考上县一中。 夏天越来越热,就连院子里的大树也晒的无精打采。 锦毛鼠装了好几台空调,当然他也不会忘了钟魁,给钟魁屋里也装上。空调目前还属于高级家电,镇上装空调的人家屈指可数。 不过很显然,锦毛鼠考虑不周,没有预先考虑到本地电力供应的情况,太乙县原本电力供应就不好,除了线路老化的原因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供给不足,经常毫无预告地停电,夏天用电高峰期更是如此,所以家家都备有蜡烛和煤油灯。 正因为如此,自从装了空调,锦毛鼠发现自己的火气直线上升,还不如买电风扇呢。 修路的意向书上个月末就签订了,余思远来的突然没以前那么勤快了。锦毛鼠看这情形,没有冒然打款,但余思远也不来催,这个情况就太令人感到奇怪了,虽然镇上的工作人员每天还来学士巷报个到,仍然十分殷勤。 “没明白?肯定有人来截胡了!” 钟魁吃了一口西瓜,那西瓜用个竹篮捆好,直接吊进前院老井里凉着,吃起来那叫一个爽不可言。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看上了咱们的生意?不可能吧,据我所知,在我来之前,从来没有投资商来过。谁会来这穷地方,连个电都供不上!”锦毛鼠道。 “你不是来了吗?”钟魁道。 锦毛鼠讪笑:“我算什么生意人?倒腾古董,我倒是在行,不说吹的,在我手里绝不会出现看走了眼的情况,我要去博物馆当个顾问什么的,绰绰有余!” 自从搭上了钟魁这条船,锦毛鼠对正事还是比较上心的,他的大哥大在这小地方成了摆设,当砖头使还差不多,每次跟香江联系,只能到镇邮局打电话,让他留在香江皮包公司的秘书,快速办好了设立离岸公司手续。 离岸公司注册地在百慕大,钟魁占了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十归崔永成,即锦毛鼠的大名。 该公司全资拥有香江永成发展有限公司,钟魁目前还没法派遣一个心腹去监督账目,他也暂时用不上,因为他一分钱都没出,账目上的三千万港币全是锦毛鼠出的,这已经是他的全部家当。 这倒让他对锦毛鼠有些刮目相看,这个嗜钱如命的人,也能有如此魄力。 “不要着急,这几天应该有些眉目了。咱也不用去打听,那样显得咱太心急。”钟魁道。 锦毛鼠也不说话,也抄起大块西瓜,专心地对付,真甜。正吃着,只听余思远在外面喊道: “崔先生在吗?” 余思远笑容可掬地进来,手里还提着几个香瓜和两个大西瓜,很是吃力。他发现钟魁和锦毛鼠两人都用一种很挑剔的目光看着他,没有人要接他手中水果的意思,余思远有些尴尬地说道: “不好意思,崔先生,这些天公务缠身,没能来拜访您,请您不要在意。” “咱也不是什么香江大老板,就是有几个臭钱而已,不敢劳您大驾。”锦毛鼠没好气地说道。 “崔先生谦虚了,对任何商人,我们丁官镇都是热烈欢迎的。这不,前些天又有投资商来我们这里考察,所以慢待了崔先生。这其实更说明了崔先生慧眼有加,眼光独到,第一个发现咱们丁官镇具有极大的投资潜力。”余思远这话说的很有水平,既点明了原因,又捧了锦毛鼠一把,还暗示货比三家,政府占着某种优势。 “说吧,是谁来截胡,如果真是位大老板,咱也不是不能让贤的。”锦毛鼠撇撇嘴道,颇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味道。 “金氏,沪海的金氏集团。”余思远道,见锦毛鼠一脸震惊的模样,颇有些得意,“此外,来自冀北的薛氏集团,也派人前来考察,所以我最近就忙这些,真不是我有心慢待崔先生啊。” 那金氏自不必说,金学文在此地失踪,清道夫小杨追查到这里,也在这里失踪,其实都死翘翘了,锦毛鼠知道那八成是冲着自己来的。 至于薛氏,则是冀北的一个古武世家,并不以财富和商业出名,锦毛鼠并没有听说过,只当也是一个大投资商。但钟魁知道,那是因为薛人杰也在太乙县失踪的。 水越来越浑了。 这并非钟魁希望看到的,天下之大,难道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做个富二代? “货比三家,也不是太令人奇怪。我很好奇,金氏和薛氏,他们出什么价?”钟魁问道。 “这还在谈,慢慢来嘛。”余思远打着哈哈。钟魁却从他的眼神中察觉到一些失望,心中一动。 “金氏是什么来头?”钟魁故意问。 “金氏的商业总部设在沪海市,据我了解的,金氏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历经千年而血脉不断,这是当今华夏尤其少见。新华夏建立之前,金氏为避战乱出走海外,八十年代又重回沪海,这些年在商业上颇有建树,涉及地产、船运和对外贸易。国内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沪海银行,就是由金家牵头成立的。” 这些钟魁已经从锦毛鼠口中知道了部分,因为锦毛鼠也不是专门从事商业,对这些了解的并不多。目前国内的私人公司,因为发展的时间还不太长,实力并不是那么强,稍强的也只是刚刚脱离原始积累。像金氏这样的集团,因为早年在海外发展,回到国内发展,反而显的经济实力强大。 “从你介绍的来看,他们金家也不是专门做旅游的,又为何对我们这里感兴趣?”钟魁又问道。 “据他们的代表说,为了拓展集团的业务,搞多元化发展。”余思远道,“来的都是客,咱总不能把人赶走吧?” 这果然在钟魁意料之中,当着锦毛鼠的面,余思远也不愿意承认金氏的投资意向看上去并没有那么坚定。 如果能够选择,余思远当然希望越多的投资商来这里越好,哪怕是每位投资商只投资一个小项目,这也比只有一个大投资商要好的多。 关键是,余思远害怕最后鸡没偷着,反蚀了把米,把锦毛鼠给得罪了,到时候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就不好了。 钟魁又问道: “那薛氏呢?” “薛氏在冀北,我以前并没有听说过。据冀北省传来的资料,薛氏在当地也颇有实力,不过他们的主业是中药材。” “他们是来投资种植中药材的?这跟老崔的项目不冲突啊。” “嗯,总之今天我来,一是来通报下崔先生关于金、薛两家来考察的事情,二是来邀请参加明天中午在县委招待所举办的午宴,希望崔先生能赏光。”余光远道。 “金家和薛家也去?”锦毛鼠问道。 “是的,大家都因为来咱们丁官镇投资的,相请不如偶遇,我们县领导决定举办这次宴请,到时省里的大领导也要来,这也体现了省委对广大投资商的重视。”余思远说到这里,春风满面,不管投资最后成不成,他的名字最近已经多次出现在省里头头们的案桌上,他以前在县里的同僚都很羡慕他。 锦毛鼠跟钟魁飞快地交换了一下眼神,点头道: “荣幸之至!明天中午我自己开车去!” 钟魁送余思远出去,见巷口除了锦毛鼠的那辆皇冠,还停着一辆桑塔纳,虽然只有七成新。 “哟,换新坐驾了?”钟魁调侃道。 “这是工作需要!”余思远解释D县里给我调配的,原来的破吉普上交了。县委郭书记说了,如果这次投资能够落实,砸锅卖铁,也要给我配辆新的。” “那我祝你早日实现目标!”钟魁道。余思远发动了车,伸头问道: “你要出门吗,我送你去?” “不用,我走着去,闲着也是闲着。”钟魁摆摆手。 看着桑塔纳远去,钟魁心说这位年轻的余副镇长还真有上进心,一身干劲,连司机都不用。 沿着古朴的街道,钟魁慢慢地往前走着,大热天里行人极少。 前面一道靓丽的倩影吸引了钟魁的注意,一个少女穿着牛仔五分裤,露出青葱般的长腿,戴着太阳帽,亭亭玉立,正站在一家民居前,不顾头顶上的烈日,用那一看就是专业的照相机,对着墙头的石雕猛拍。 她年纪不大,跟钟魁年纪相仿,长的很漂亮,发育的很好。尤其是她专注的样子,令人印象深刻。 仿佛是察觉到有人在看她,少女回头,有些娇横地瞪了钟魁一眼。钟魁故意,如歪国人那样,夸张地耸耸肩撇撇嘴,然后头一扬,便径直走开了。 少女立刻就读懂了钟魁的意思: 爷只是看到一个城里来的小丫头,感到好奇而多看了一眼而已。 第五十二章 波澜不惊 次日上午11点半,锦毛鼠驾着车带着钟魁赶到县委招待所。 皇冠车一到门口,众多官员们在县委书记郭建国、县长刘长江的带领下,列队欢迎锦毛鼠的到来,一番寒暄之后,被迎入了招待所餐厅的包厢。副省长也早早地到来,不过他只是站在餐厅的门口迎接,稍矜持几分。 众人只当钟魁是锦毛鼠的子侄辈,并没有太在意,锦毛鼠老崔也懒的画蛇添足,别人不问,他也不主动解释。 紧接着另外两拔人先后抵达,都是轻车简从,没有太多排场。当先的是冀北薛氏集团,主持的刘县长介绍说是薛氏药业集团的总经理薛人俊。钟魁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跟掌下之鬼薛人杰如果不是亲兄弟,也是堂兄弟,再看长相,这绝不是一个妈生的。 那薛人杰生的人高马大,肤色黝黑,身材极其魁伟。而这薛人俊虽然个头也很高,但生的很是斯文白皙,笑容可掬,看上去很有亲和力。 金氏集团的代表,是该集团的董事会董事金学武。金学武中等身材,其貌不扬,属于那种路人甲的角色,但他不经意间投来的锐利眼神,让钟魁心中警觉,这是个危险人物,或是死鬼金学文的亲哥。 而跟在金学武身边的,则是一位看上去挺乖巧的少女,正是钟魁昨天在丁官镇街上见到的摄影少女。 少女见到钟魁也在此,目光只是稍留意了一番便移开了,对别人有些巴结地恭维她漂亮懂事,她只是稍露齿微笑回应,十足淑女范儿。 县里为了这次宴会,下足了本钱,食材大部分是本地最好最有特色的,考虑到客人的口味差异,提前从省城高级酒店调来从南方空运的海鲜,就连厨师也是从省城请来的。 宴会设了三桌,钟魁即便是老崔带来的唯一随行之人,因为还是个少年,主人安排他坐在相邻的一桌,或许是考虑到那位金氏少女与他年纪相仿,有共同话题,特意安排两人同桌。你还不能说人家安排的不对,人家为了讨客人欢心,也是花了很大心思的。 副省长和本县一二把手,都是经历官场的老手,极善华夏酒桌文化,善于调节气氛,酒桌他们也压根不提投资的事,只谈天下风云和奇闻异事,顺便吹吹牛,联络下感情。 感情好不好,全在一口干。官员们是酒到杯干,而对贵客也只是要求点到为止,唯恐让贵客不满。 锦毛鼠身为北方人,酒量还是不错的,即便是收着量,架不住对方人多,也喝的脸上通红。他心里有事,也不敢敞开喝。 那薛人俊却是海量,主动喝满杯,十几杯下去,面不改色,仿佛是在喝白开水,啥事也没有。金氏的金学武则是浅尝辄止,自称一向如此,连连表示歉意,给足了主人面子。 酒过三巡,气氛很不错,宾朋们也都表现出很是热烈的样子。不时的,有低级官员说几个浑段子,引的一阵哄堂大笑。 钟魁坐的位置,正好面对着金学武,他捕捉到金学武的目光投向了坐在钟魁身边的少女,似对有少女坐在邻座的情况下,说这些浑段子,有些不合适。 和钟魁坐在一起的,都是科长、副科长的小官员,他们开始时还热情地对两位少男少女嘘寒问暖,自己喝开了后,也顾不上了,在他们看来,让两个小孩随意,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或许更好。 钟魁可不管这些,他一坐上来,就埋头大吃,大厨的水平真不是吹的,简单的一盘炒青菜,也能做成一朵花来,让他食欲大开。 身边的少女,则是只对身前的菜动了动筷子,钟魁发现凡是别人筷子翻动过,她就不会再动,对酒桌上无人问津的小点心倒是吃了不少。 “呃……” 一不小心,钟魁吃的有点多了,打嗝了。少女偏着头,颇嫌弃地瞪了他一眼,那张会说话的明亮眼睛仿佛在说,你是饿鬼投胎的啊。 “你不要用这种表情看我,我就是个乡下人,没见过世面。其实我想打包来着……”钟魁低声说道,只能让她一个人听到。 “噗!”少女被这自嘲的话逗笑了,她的声音很好听,“你不是跟那位香江老板来的吗?听你口音像是本地人?” “对,我就是本地人,崔老板认为跟我很投缘,认我做干兄弟,我一想咱也不吃亏,攀上了高枝,就勉强同意了。”钟魁道。 “噢……”少女发出轻声,没有对钟魁自恋的话做出评价,直到宴会结束,也没有再跟钟魁说一句话。这给钟魁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身为穿越人士,在跟别人相处时,钟魁力求表现出跟年纪相仿的言行,但身边的这位少女,则给他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感觉。 宴会直到下午两点才结束。 锦毛鼠驾着车开到了县城外,酒力后劲发作,头有些晕。钟魁道: “咱换个座,我来开。” “你行吗?”锦毛鼠表示严重怀疑。 “这能比开拖拉机难吗?”钟魁很久没摸过方向盘了,一手手痒,不由分说,将锦毛鼠拖下车,锦毛鼠毫无招架之力,只好坐上了副驾驶位置。 这时后面驶过来一辆奔驰轿车,在身边停下,车窗摇了下来,露出金学武那张路人甲的脸: “崔先生,需要帮忙吗?” “不用,谢谢!”锦毛鼠摆了摆手。这时钟魁已经开动了车,驾驶的颇为平稳,锦毛鼠见他车开的很不错,这才放下心,只是对钟魁认为开轿车比开拖拉机还要容易的论断十分不满,想当年他为了学开车,可是花了不少功夫找了很多门路才学成的。 那金学武对钟魁的举动也是大感意外,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吩咐司机跟在后面。 钟魁将车开到了学士巷,车内空调开的舒服,锦毛鼠早已经在副驾驶位置上睡着了。弄醒了锦毛鼠,钟魁正要进巷子,金学武的奔驰车也停了下来,那个少女没有跟来,大概是直接去了省城。 金学武走下车,评价道: “这个镇子着实不错,很有地方特色,这跟我在江南看到的一些古镇差不多,虽然没有小桥流水,但自有一番古朴自然的韵味。崔先生,你的眼光很准。” “呵呵,一般般啦。”锦毛鼠打着哈哈,见金学武似乎是特意从县城一直跟过来,索性道,“我在这巷子里安了个窝,算是半个地主,金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不妨进来喝杯茶。” 不用钟魁提醒,锦毛鼠也知道,如果自己表现出太过戒备的情绪,反而让人家看出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以平常心对待金氏的到来,或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就打扰了。”金学武连忙道,也不客气,看来是早有些打算。 进了前院,金学武便认真地打量着院子的建筑,又不失风度地道: “我们金氏主营业务之一是做地产的,近年来也开发了不少楼盘,现代楼盘能够体现传统建筑文化的很少,只能在园林上花点心思,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更喜欢这样的老宅。” “金先生说的是,我手里没多少钱,否则我倒是想京城买几套四合院。这些老宅子是越来越少了,物以稀为贵嘛,就好比古董。”锦毛鼠道。 “哦,崔先生对古董感兴趣?”金学武眼睛一亮。 “当然,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不瞒金先生,我就是靠古董发家的,西秦省也算是我的福地,正好看到这一片山水,又有相当悠久的历史文化,我觉得可以发展旅游业。你们金家家大业大,有赚头的买卖很多,以前也不曾涉足旅游业,何必来跟我抢食?” 锦毛鼠请金学武坐在院里的荫凉下,钟魁临时充当佣人,送上点西瓜水果,金学武根本就没有太在意钟魁这个少年。 锦毛鼠自暴底细,半真半假,恰当好处,钟魁都想给他点个赞。 这是跟钟魁商量好的,以金家的能量,想查查锦毛鼠这样的小人物的底细,简单的很,遮掩反而成了掩耳盗铃。 金学武是亲自来调查堂弟金学文失踪一事的,想到薛氏虽然也很有名气,但偏安一方,只在冀北一代有些能量,现在居然也出现这里,这实在是太巧合了。 金学武想多了。 金学武道:“话也不能这么说。我们金氏集团虽然近来发展迅速,这其实是拜国家政策所赐,主营业务大多符合国家向上的大势而已。身为董事,寻找集团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我的职责之一。另外,绝不将所有鸡蛋全放在同一只篮子里,这是我们金氏的信条。” “那不知金先生准备出什么样的条件?”锦毛鼠道。 “谈不上什么条件,丁官镇的改造和开发归我们金氏集团,而且搞建筑,我们金氏很在行。至于太乙山旅游开发,那个归你!各搞各的!”金学武道。 “我准备帮镇里修一条路,你们金氏难道要搭便车吗?”锦毛鼠道。 “丁官镇到县城这一段,我们金氏来修,剩下的你来修。”金学武道。 “一言为定!”锦毛鼠连忙答应。 又闲聊了一会,金学武突然问道:“不知崔先生以前有没有接触过我们金氏的人?” “这个嘛……”锦毛鼠顿了顿,面露踌躇之色,“其实我早想问了,不知金学文先生与您是何关系?我瞧你们长的很相像。” “那是我堂弟,崔先生见过?” “当然见过,令弟学识渊博,见多识广,令人钦佩。”锦毛鼠赞叹道,“拜他所赐,如今我也略有资产,可自从蓝县一别,我再也没有收到他的消息,不知他在哪发财?” “他失踪了!”金学武面露忧色,眼睛却紧盯着锦毛鼠。锦毛鼠却表现出兔死狐悲的神态: “啊?这个行当果然不太好,幸好我见好就收!” 金学武脸上的失望表情一闪而过,锦毛鼠给他的印象太普通了,发了一笔横财,只是运气特别好而已,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让自己那精明无比的堂弟金学文失踪呢,而且锦毛鼠也只是普通人,身边也没有什么强悍的武者,更是无法应付快刀小杨这样的清道夫。 或许他只是不相干的人?只是在堂弟金学文失踪前偶然与他见过一次,金学武不禁这么想。 金学武带着失望走的。另一边薛人俊也十分失望,他是来追查亲弟薛人杰下落的,薛人杰最后留下的线索是去了太乙县,但无论是他暗中调查,还是通过官方渠道,只能得出薛人杰是在这里失踪的结论。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谭北川倒是早就返回太行,据说他的旧伤已经治好了,这对薛家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薛、谭两家有仇,薛人俊也不可能找谭北川来对质。 所以,没过几天,薛人俊就离开了太乙,所谓投资也不了了之。金学武也返回了沪海,虽说他答应要投资,但代表不了董事会,还要再回去研究研究,金家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这样一来,余思远有些急了,锦毛鼠反而不急了,尤其是心头悬着的一桩要命的事情,暂时被放了下来。 波澜不惊。 …… 暗夜里,钟魁在半空中闪挪,身子如同一只轻盈的燕子,灵巧地躲避师兄弹来的十几片西瓜子,那原本极轻的西瓜子在强大劲力的催动下,一着不慎被弹个正着,也会痛上好半天。 钟魁并不完全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半空中他甚至颇为灵巧地接过射来的西瓜子,屈动手指,如同机关枪一样,连续反弹了回去,恰似形成一条弹幕。 令狐易的身形也随之扭动着,向钟魁展示着他是如何躲闪的。同样的步伐,同样的动作,师兄施展起来,总是那么的潇洒自如。 啪,一片西瓜子射中了令狐易的腰,声音极其轻微,仍然被钟魁捕捉到。钟魁欣喜万分,能够打中师兄,实在太不容易了,可眼见着令狐易踉跄着落地,钟魁不由得把心悬了起来。 “师兄,你要不要紧?”钟魁扑了过去,扶着令狐易进了屋。 “嗯,不要紧。”令狐易的脸色不太好,面无血色。 “师兄,你歇着吧。”钟魁一脸担忧,这个情况这些天出现的越来越多,他明显感觉到师兄的精力有些不济,那原本强大磅礴而持久的真力,有时会突然紊乱,甚至会突然消失。 令狐易盘膝坐在蒲垫上,略歇了一会道: “过几天,我们回太乙山吧,师兄有些事情要交待你!” 一瞬间,钟魁泪流满面。 第五十三章 消逝 太乙深山中,令狐易躺在榻上,脸色苍白。 已经回到隐居处好些天了,他的皮肤迅速地老化,不复光泽,身上如同被吸干了血肉,变的干瘪衰弱。 现在,师兄彻底地失去了功力,无力地躺在那里,等待死神的召唤,而钟魁却不能做什么,只能每隔半天为师兄输入一些真气,勉强维持着师兄的生命。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师兄弟是这世上最孤独的两个人,一个为了承诺,从古代来到现在,忍受千年孤独,一个机缘凑巧,在某种神秘力量的控制下,从未来穿越时空来到现在。 令狐易自不必说,在钟魁内心深处,他看待身边的人和事,总免不了用很超脱的视角观看,冷眼旁观。也只有令狐易知道自己的秘密,他对师兄从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坦白的,而今这个秘密就只能珍藏在自己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再也无人可以分享。 而今这种跨越千年的相会,即将走到了终点。 感受到生命力的飞速流逝,令狐易的话也变的多了起来,絮絮叨叨地讲了很多事情,有时说着说着便陷入了昏迷之中。 “北邙山那座坟里,有一件至关重要的宝物,我已经告诉你标记,如果你不想去那就算了,曾受人所托,未料却物是人非。想来那重宝在当今社会也没什么用处。” “我死后,你把我火化了,一部分就洒在深山里,一部分带去我的故乡并州,我一千年没有回去了,那里如今应该是桑海沧田,你恐怕找不到我家族后裔了,随便找个地方洒了就是。” “你身怀九阳血脉,如今修行略有小成,将来需慎防一个‘情’字,如果爱侣只是凡人,韶华易老,而你如无意外,将长久永葆青春,你要有看着她慢慢变老的思想准备。慎重、慎重!” “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要善于藏拙,不耻于学习他人长处!修行到了极至之处,一滴水可见大海,一叶而晓整个森林。” …… 钟魁一直守在旁边,衣不解带,细心地照料着师兄,直到某天夜里师兄永远地闭上了眼。 对这一天,钟魁早有预料,但真到这一天,他却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内心苦闷却无处诉说。 那天夜里,不止一位山民听到有人在深山里怒吼,龙吟之声传出十里之外,亦有在深山里过夜的猎人,亲眼看到有个黑影在群山间奔跑如履平地,以为神迹云云。 那一夜,钟魁发泄着自己所有负面的情绪,挥舞着赤血剑,折断了无数棵大树,杀死了无数遭了池鱼之灾的野兽。 但终究要回归现实,遵照师兄的遗愿,钟魁将师兄火化了,一部分骨灰洒在太乙山深处,另一部分则妥善保存起来,将来要亲自带回他的家乡安葬。 他又在秘窟里待了十天,这十天里他几乎很少进食,日以继日地修习,企图以此来忘掉师兄已经永远离开的事实。 当锦毛鼠再看到钟魁的时候,他吓了一大跳。钟魁身形消瘦,满脸憔悴,像是大病了一场。 钟魁又休息了几天,这才恢复点精神。 先是回太乙村看了看,以免爹娘牵挂。李青见他消瘦不少,心疼不已,钟魁自称是学习紧张,以后会注意饮食,这才让李青打消要去陪读的念头。 村里的农业公司已经开始了运作,但还看不出什么前途,听说要修路,倒是引起村民们的热议。 开山修路,虽然要用到炸药和机械,但最不可缺少的却是人。太乙村连同沿途的几个村庄,所有壮劳力都派上了用场,每天管饭,还且还有不菲的报酬拿,因为在这样的桑拿天干活着实有些吃不消。 再次回到学校,已经是八月末。钟魁的出现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因为上学期末,他考了全县第一名,放了一个不小的卫星,而整个暑假补课期间,钟魁却没有出现,这不得不引起别人的好奇,觉得钟魁是不是太放纵了自己,成绩好就可以不补课? 初三毕竟是初三,除了混日子等毕业的差生之外,其他学生都知道努力了。学校也是题海战术,除了少量新课,其他都是每周一小考,每月一大考。令人瞠目的是,钟魁也没见怎么学习,仍然每次都拿第一。 那些学习很拼命但成绩总是上不去的同学,只得暗暗认为这是智商问题。殊不知,初中的课程对于钟魁原本来说就很简单,不要说他现在有些变态的记忆力,如果换成高中课程,钟魁就没那么轻松了。 钟魁没有忘记与同桌李小东的约定,帮李小东提高学习成绩。为此,钟魁花的时间不算少,他自己平时根本就没怎么记笔记,尤其是数理化,他按照自己的理解,归纳了知识点和典型题型,让李小东看,被看成了秘笈,没用两天,班里人人都复制了一份。 授课老师拿到一看,哟,比我总结的还要好,结果整个年级都有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转眼就到了秋天。 正是农家一年最好的时光。远远看上去,像是红灯笼似的是柿子,玛瑙般的是大枣,那长满刺的板栗球已经张开了口子,早熟的已经落到了地上。至于弥猴桃,从八月中旬起,就开始进入了成熟期。 农民心怀喜悦之情,但钟魁兴致不高,他是被钟三爷硬拉上山的。 “弥猴桃,我们专挑个大卖相好的,统一贴上标签,用县里纸箱厂特制的礼品盒装上,每二十颗果子装一盒,箱子顶上一面是透明的塑料,看着就让人喜欢。”钟三爷滔滔不绝地说道,“我们先送到省城,是余副镇长亲自带队去的,直接找的省农副产品批发总公司,人家一看包装,当场就拍板要订货两千盒,给的价也高。我寻思着咱们光这一项就能挣不少钱,起码把我们今年入股现金能挣回来。” “板栗呢?全部晒干?”钟魁问。 “板栗嘛,新鲜的板栗,正好可以做炒板栗。只是量不会太大。”钟三爷道,“我们公司今年起码要下两万斤板栗。” “三爷,不如就做大点,到省城各个菜市场、学校门口,开个店,专门做炒板栗,不仅卖板栗,还可以顺便卖点柿子、大枣和弥猴桃什么的。”钟魁道。 “那样投资是不是有点大?”钟三爷道,“咱没那么多本钱。” “那这样,在省城咱只开一家店,店面一定要阔气,就当是标杆,突出咱太乙山太乙村的品牌。人家吃了咱们的山货,觉得好,总会不自觉地询问这些山货是哪产的,这就是品牌效应,只要不亏本,咱们就赚了。明年你再回头看,人家客商会主动来找你洽谈业务。” “这个倒可以试试!”钟三爷拍板道,意气风发。 山外的盘山道上,雷声阵阵,炸药爆炸引发的轰隆声,不绝于耳。推土机来回穿梭着,筑路工人喊着号子忙碌着。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钟魁沉浸消沉的心也渐渐地变的开朗起来。 钟魁回头瞭望着师兄曾隐居的方向,一切都随风消逝而去。 第五十四章 长生 随着新修的盘山公路贯通,太乙村也变的热闹起来。 原本仅容一辆小汽车通行的崎岖小道,变成了双向两车道的宽阔柏油马路,村里有好几家经济条件好的,买了摩托车,在新公路上跑起来挺拉风的。 西秦太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也开始基建,正式进行旅游景区的建设。锦毛鼠老崔并不懂,但他手里有钟魁拟的项目计划书,这计划书写的极详细,从先期的基建,中期的设施完善、文化包装、宣传及后期的销售及客服,都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当然为了更好的推动事业,镇政府入股了百分之十,太乙村以村委会的名义也占股百分之十,后两者一分钱没出,白占了两成的股份。 这种好事,当然受到镇政府和太乙村的欢迎。其实他们也不是白占,比如说你想多盖点景区行政办公房子,特别是商铺经营用地,地得村里出,镇上也权压着,你想摆平其他村子利益或者某部门的红眼病,也得有组织可以依靠不是? 老崔找了个人当总经理,这个人名叫沈浩,四十出头,正年富力强,原是省国旅旅行社的一名中层干部,在旅游行业中工作二十年,无论政商内外,人脉极广,他在这一波方兴未艾的下海大潮中,被老崔用钱砸来的。 因为前期建设,沈浩就扎根在太乙村,租了村办的两间屋子当作指挥部兼卧室。老崔当了甩手掌柜,自己跑回香江快活去了。 钟魁直到国庆节放假回家,才在村里见着沈浩一回。 沈浩这人特别讲究仪表,即便在这个偏僻小村里,他也穿的一丝不苛,头发梳的站不住苍蝇。他在山下是一双皮鞋,擦的极亮,上山视察工地又会换上另一双鞋,绝不会混穿。 “你就是钟魁?”沈浩认真地打量了钟魁一眼,眼中的疑惑一闪而过。 他怎么也想不通,崔大老板真金白银投了这多钱,自己跑回香江去了,特意吩咐有事找钟魁,而且钟魁可以全权替他做任何决定。 原本,沈浩还以为钟魁是个贵公子呢,原来就是本村的一个寻常少年。 “我就是钟魁,沈总。”钟魁笑了笑,“崔老板临走前,没有跟你讲过我?” “不,不,崔先生交待过,凡是必须他签字的,你看过之后,都可以做主。我有他的授权书。”沈浩愣了愣道。 他如果知道自己手中拿着的项目计划书及各个子项目策划书都是钟魁亲拟的,那就会惊为天人。 “现在有什么困难?”钟魁问道。 “人,就是管理人员太少,比如我们的主办会计和现金出纳一人挑,这很不规范。主要咱这里刚开始建设,又很偏僻,合用的人才都在城里呢,没人肯来这里上班。”沈浩道。 钟魁知道这说的是实情,现在大家都一门心思往城里钻,受过专业训练及有经验的人才也都在城里,谁还愿意来这里? 年纪大点的,有家有业,要考虑家庭生活和孩子教育。年轻点没成家的,却想找个城里姑娘当老婆,谁会找个小芳?这跟二十年后甚至十年后的情景恰恰相反,因为那时交通、通讯、就业和生活更加便捷,城乡差别没那么大,某种程度上所谓农村反而更宜居。 “用钱砸,月薪直接开到一千五,关键岗位,开两千也行,交五险,每周双休,年末还有不少于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奖金。这样的薪资待遇绝对很有吸引力。”钟魁道,“我寻思着,一些非关键岗位,至少咱县城里、镇上还有不少人可以来我们这上班的,尤其是附近村子出去的人,不如买辆客车,每天接送上下班,反正现在路修好了,用在路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那好吧。”沈浩点点头。这事他都想过,只是不好开口,他见每天都在如流水一样花钱,不自觉地替崔老板心疼。 会替老板心疼钱的员工,是个好员工。 说完了事,钟魁扭头就要走,丢过了一句话:“没什么要紧的事,你拿主意算了,我只看结果,做得好了,算你百分之五的股份。” 前半句,让沈浩一脸郁闷,待听到后半句,立刻觉得浑身都在燃烧,一千万的投资,百分之五,也有五十万,等于是白送自己的。 钟魁想走却走不了,因为钟三爷把他堵在门口。 “三爷,您有事?”钟魁问道。 “小魁啊,听说旅游公司准备在未来的大门口,建设一些商店、住宿还有饭店什么的?”钟三爷直接问道。 “是啊,吃住玩和购物一体,总之是尽可能让游客把兜里的钱掏出来。”钟魁答道。 “崔老板说我们村占了一成的股份,我寻思着这一成的股份是不是该利用起来,比如这饭店是不是一成由我们村开。”钟三爷道,“别说你不知道这事!” 人心思变,钟三爷如今也变的精明起来,旅游公司一开办,各种建设就起来了,将来这里一定会很挣钱。钟魁嘿嘿一笑: “所有地面上的建筑,崔老板自己不经营,全部对外出租,只租不卖,收益是整个公司收益的一部分,当然要给咱村分。至于具体的经营,既然大门开在咱村旁,远乡不如近邻嘛,头一年全部只租给咱们村,共同富裕嘛,至于这价格你们跟崔老板谈。” “你说了算不算?”钟三爷抓住钟魁的胳膊,仿佛怕钟魁逃跑似的。 “你认为算那就算,崔老板又不听我的。”钟魁道。 “嘿嘿,我听说崔老板走时,撂下话儿,所有事情你都可以做主。”钟三爷道。 “你愿意信就信,不原意,拉倒!”钟魁含糊地说道。 “这个小家伙,现在翅膀硬了。”看着钟魁的背影,钟三爷对沈浩报怨着。 沈浩两手一摊,心道为了股份,我可不能背后说人坏话,不过,他也通过这一出,明白钟魁在旅游公司,在太乙村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钟魁以为这个假期还可以轻闲两天,不过余思远亲自打来的电话,把钟魁给惊住了。 村里借着旅游公司的风,安上了程控电话,就装在村办。电话里余思远说,一个自称是崔老板朋友的人,打来电话找钟魁,那人只是说有十分火急的事情,只能当面细谈,请钟魁立即到洛河市找他,并留了住址。 锦毛鼠不是去了香江逍遥了吗?怎么会提到洛河?看来他一定是遇到紧急的事情,而且不一定是钱的事情,否则不可能会找到自己头上。 去还是不去?钟魁觉得自己当初跟锦毛鼠勾搭上,完全是一个错误,他在外面惹的事,还得自己去替他解决。 钟魁当即请余思远出面,为自己请假,余思远也听出事情紧急,为了太乙山的开发继续下去,只得答应。尽管他心里十分好奇,人家崔老板财大气粗都解决不了的事情,你一个初三学生能解决什么。 火车哐铛作响地往前奔驰,两边的景物飞速地向后倒退。 每到一座车站,人上人下,大家都是过客。钟魁是在夜里上的火车,只买到站票,绿皮车挤的满满的,到了夜里下去了不少旅客,他才补到一张卧铺票。 最后一节卧铺车厢大灯灭着,只点了几个地灯,车厢内昏暗,有人在打着轰鸣的呼噜,还有的乘客在小声地聊天,间或有小孩夜哭,偶尔有几个睡不着坐在过道上望着窗外,神思飞远。 钟魁找到自己的床铺,是下铺。只是下铺上坐着一个年轻男子,那人见钟魁过来,连忙起身道: “小弟弟,这是你的铺位?” 那男子很年轻,像是刚大学毕业的样子,模样很是周正。 “这是一名武者!”钟魁心里已经对他有所判断。 作为一名修行者,对人的精气神这些只可以意会的东西很是敏感,面前的这位年轻人体内的血气十分旺盛,虽然不及薛人杰这样的鼎峰武者水平,但要比谭燕这样的少女强盛的多。 “大哥,是我的铺位,刚补的。”钟魁点点头。 “那行,让你,我还以为夜里没人上来了,我在你对面中铺。”年轻人解释道。 见钟魁没有要深谈的意思,那人讪讪地却走到过道上坐下,目光却连连看着睡在钟魁对面下铺的人。 对面铺上的人盖着被子,是位老者,老者怕是病了,时不时地发出剧烈的咳嗽。 是不是有传染病?钟魁听到上铺有人有声地嘀咕。钟魁对这老者很是好奇。 天刚亮时,老者醒了,看上去却是恢复了精神,不再咳嗽,至少跟昨晚重病的样子判若两人。年轻男子欣喜道: “爷爷,你感觉怎么样?” “还好,昨晚上咳的厉害,今天早上醒来,啥事也没有,老毛病了。”老者道。 “爷爷,您这病还是要根治,否则终是大患。谭前辈比您受的伤要早十年,去年还听说他命不久矣,可上个月我却听说有位高人治好了他的旧伤,一身功力恢复到鼎盛时期八成,他自称遇到了大机缘。咱们此番去太行谭家,不知谭家肯不肯透露疗伤的方法。”年轻男子小声地说道。 钟魁还在装睡,反着闲着也没事。听到此处,他心中一动,太行谭家,疗伤?不会这么巧吧,这老者跟谭北川都受过同样的伤? 只听年轻男子继续小声说道: “听说薛人杰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薛家悬赏寻找线索。有人猜是他原本是追踪谭前辈的,爷爷依您看,薛人杰失踪之事跟谭前辈有没有关联?” “希才啊,你只要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就够了。”老者道,“咱们武者,如果不能上保黎民社稷,下不能匡扶正义,习武有何用?” “爷爷,可时代……”那叫希才的年轻人道,却被老者打断: “我知道你想说啥,时代不同了,人应该往前看,老皇历应该丢掉。别的不说,打比方你在马路上遇到抢劫的,你自己没有实力,你如何去帮助别人?” “我看那些武者,追求的可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真要是这样倒算好了,天下和谐嘛。那薛家为何冲您下黑手,还不是为了收集天下秘笈,找出一条长生之道,这完全是背理常识,真是不可理喻。”年轻男子道。 “长生或许有吧?”老者听到此处,也不禁感叹。老寿星常见,但自古通过口口言传的那动辄活个几百年的,也只有在传说中才会有吧。 火车在中午时抵达洛河市,钟魁下了车,那老者跟他的孙子也下了车,这对祖孙要在此停留几天,然后转车往太行。 出站口排着长长的队伍,人群拥挤着向前蠕动。那年轻武者扶着自己的爷爷走在前面,钟魁故意往前凑近,伸出左手扶在那老者后背上: “老先生,人多拥挤,您小心点。” 暗送一股真气透过背部穴位,直入老者的经脉之中。那老者身为武者,立刻感觉到一股柔和的气息笼罩着全身上下,然后盘踞在胸口的位置。 老者心里震动万分,他上半身不敢动,脚下却继续随着人流往前走,看上去像是被钟魁扶着往前走,那年轻人看了钟魁一眼,只当是钟魁学雷锋做好事,给了一个感谢的眼神。 走到了检票出站口,工作人员也没有一个个地检查,旅客只要手中拿着票,工作人员瞟了一眼,全部放行通过。 出了站,年轻人见爷爷站在广场上一动不动,惊问: “爷爷,怎么了?” 那老者望着钟魁消失的方向,喃喃道: “有真本事者,不在年高啊。” 第五十五章 北邙 洛河市第二纺织厂位于该市西北角。 钟魁花了两个小时才找到第二纺织厂的职工家属区,原本应该很整齐的几排筒子楼被乱盖乱搭的低矮瓦房所包围着,巷子里不是乱停着一辆自行车,就是哪家摆在外面的蜂窝煤,地面污水横流,行走其间,不得不小心提防,以免中招。 钟魁等到天色黑了,才敲响某间房子的门。 门开了个缝,一个中年男子低沉的声音问道: “你找谁?” “我叫钟魁,是崔永成叫我来找张胜利。”钟魁答道。 “我就是张胜利。” 那人面露惊讶之色,旋即冲着里屋喊道:“妈,我有事出去一会,晚点回来。” 里屋有人应了声。 那名叫张胜利的中年男子把门从外面锁了起来,示意钟魁跟着,自己则一声不吭地走在前面。 张胜利带着钟魁来到厂门口的夜市大排档,找了个地方坐下,问钟魁: “你想吃点什么?” “随便吧,我吃过来的。”钟魁实话实说。 “老板,来两碗肉丝面。”张胜利也不矫情,吩咐老板道。 钟魁这才认真打量了张胜利一眼,这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细瞅眉目,如果仔细打理一下,还是很耐看的。 “我没想到,老崔会把你叫来,看你这样子,还在读中学,初中吧?这不是开玩笑吗?”张胜利一边吃着面,一边埋怨道。 “是啊,他这个人有些不靠谱。”钟魁附和道,“我叫你张叔吧,你能告诉我他出什么事了?” 张胜利摆摆手道:“这事不能跟你说,吃完面,我送你到火车站,赶紧回去吧,不要掺合进来。” “张叔,我可是你打电话叫来的,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你一碗面就将我打发了?”钟魁道,“至少你也要告诉我来龙去脉吧?” “那你知道老崔以前是干嘛的吗?”张胜利反问。 “摸金呗!”钟魁道,“你也不用遮掩,他以前的事我都知道。” 张胜利尴尬一笑:“那这样就好了。你应当知道,做我们这行的,大多还都有表面上的正经职业,我爸死后,我就顶我爸的班,在纺织厂当个工人,但每月挣那点工资还不够烟钱,我妈身体又不好,各方面急需钱用。我十年前偶然认识了老崔,是他领我进入这一行的。” “看来他还是比较信任你的。”钟魁点头道。 “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一把,这份恩情我永远记着。”张胜利道。 “咱说正事吧。”钟魁说道。 “行。我们认识十年,联系的其实并不多,大约半个月前,老崔突然找到我,他要做一次大买卖,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做这种事了,以后就会金盆洗手,做正经事业。他要我替他准备一些物资,包括炸药。”张胜利道。 “有没有跟你说具体事情。”钟魁问道,暗道锦毛鼠真是狗改不了吃屎的特性。 “他没有说,当时他身边跟着一个人,那个人我从没见过,从头到尾也没说过一句话,看上去很神秘,像是个活死人。等道别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口袋里多了个小纸条,上面写着你的名字和电话,并写着如果他十天之内没有再来找我,就让我打那个电话找你救他。”张胜利道,他抹了把嘴,面带狐疑之色,不明白锦毛鼠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寄托在眼前这个少年身上。 钟魁皱着眉头:“那他有没有给出线索,比如他要去哪?” “没说!”张胜利摇头道,想了想又说,“我想应该是北邙山。因为他提到我们第一次认识时曾挖过的汉墓,还夸我那次表现不错,其实那次我们什么也没弄到,那座墓历史上被光顾太多次了,那时我是个新手,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表现好呢?” “你的意思是,他这是暗示他要去的地方,离那座汉墓不远?”钟魁问道。 张胜利用沉默表示同意,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地图,上面标识了大致地点。 见钟魁收下地图,张胜利说道: “小兄弟,依我看你不要去冒这个险。要早知道老崔要找的还是个初中生,我根本就不会给你打电话。” “没关系,你既然将地图都交给我了,自然是希望他能活着回来,是吧?” “是!”张胜利觉得脸上发烧,虽然也在盗墓这个地下圈子里混,但他胆子还是比较小,所以一直混个温饱而已。 生在苏杭,葬在北邙。 北邙在洛河市北,西接秦岭余脉,为崤山支脉,北际大河,因为地势高阜,土质细密,渗水率低,周围河流潺潺,是理想的营茔之所。 自古以来,这里便是帝王将相王公贵族争相归葬的理想之地,这里古墓之多,分布之密,堪称华夏之最。 白乐天有诗云: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 不过,这里也是盗墓者的圣地。汉末董卓是始作俑者,他趁丧乱之际,大规模的掘发新陵旧冢,获取大量珍宝,而曹操更是为了弥补军费的不同,设置机构与官员,专司刨坟挖金,正是“摸金校尉”的溯源,可谓空前绝后。 近代军阀混战,外国人也趁机加入进来盗掘,许多珍贵文物因此流失海外,令人扼腕叹息。由此,当地人对外地来的陌生人很是警觉,因为那些打着各种名义走村串户的文物贩子和盗墓贼实在太多了。 钟魁一身学生运动装,背着书包,行走在原野中,当地人见他年纪不大,完全是初中生的模样,人畜无害,任谁都不会去多想。 他的目标是三十里外的金水村,地图上标明的汉墓就在那个村子的东边。沿着乡间简易公路往前走差不多半个小时,吃了点干粮,喝了点水,打着找同学的名义,问明了方向继续往前走。 距离目的地大约一里地,今天天天晴朗,万里无云,远远地看到一个村庄卧在平原上,东边是一座巨大的土堆,与相邻的山脉几乎融为一体。 那座土堆便是张胜利口中的汉墓,它在千年的历史上被光顾过多次,80年代中期政府考古队作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把盗墓者遗弃的墓志铭之类看不上的东西送到了博物馆。 前面却是不能再走了,因为钟魁发现警察发动当地村民,将这一片所有通道都拦了起来,还有武警持枪警戒。 路口停了两辆警车,有附近村民和过路行人在旁看热闹。 “这个大墓不是早就被清空了,怎么还会招贼?” “不是因为这个,据说是里面出了脏东西。有盗墓贼从里面逃了出来,是吓死的。” “什么脏东西,听着怪碜人的。” 这时有地地干部模样的人,举着喇叭高喊: “乡亲们,请大家散开,该回家的回家,该走亲戚的走亲戚,不要听信谣言。警方正在围捕一伙穷凶极恶的盗墓团伙,该团伙持有枪支弹药,性质严重,为了避免误伤,请大家立即散开,立即散开……” 不久,更有大队武警开来,个个全副武装,面色肃穆,围观的人见天色渐晚,又有当地干部做工作,纷纷散去,各找各妈。 钟魁也跟着人群散去,却是在不远处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他暗道这阵势有些不寻常,若真是什么盗墓团伙,哪怕是持有枪支,更应该是白天围捕,这样视线极好,犯罪份子也不容易逃脱,看这架式,官方准备晚上才展开行动,这就耐人寻味了。 天色很快黑沉了下去,夜晚变了天,白天还是晴空万里,此时是黑云密布。 钟魁远远地观察着公安武警聚集的地方,见天黑时那个主要路口又聚焦了很多人,他打晕了一位身材和他差不多的小战士,和他换了身衣服,将那倒霉战士放在埋在地下的引水管道里藏好,然后大摇大摆地往人群多的地方行去。 十几个看上去像是指挥官的人,聚在一个放在警车发动机舱上的蓄电灯下临时开会,少数几个虽然穿着便衣,但穿着迷彩防弹衣。 钟魁持枪站在离人群稍远的地方的车旁,那里堆着一些物资,他作站岗状。然后他趁人不注意,悄悄地钻到车底下,然后贴着地表接近,直到离那些人最近的一辆车底盘之下。 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鹰勾鼻,双目如隼,看上去极为阴沉锐利,很有威势,只听他沉声问道: “金水村的人,都撤出来了吗?” “报告首长,全部撤出来了。”一名中校回答。 “没有太多伤亡吧?”被称作首长的男子又问。 “事件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响应,目前该村已经有七名村民死亡,另有数人受到惊吓,我们已经安排在医院里休养,暂时隔离。幸运的事,不明生物没有离开金水村方圆一里的范围,否则我们也来不及采取措施。”中校答道。 “请问首长,那是什么怪物?”有军官壮着胆子问道。 “暂时无可奉告,不准问,不准相互打听,洛河武警的同志听明白没有?”首长瞪了那人一眼。 “是,明白!”除了便衣,其他所有军官人全部高声重申了一下纪律。 “我现在需要你们派出十个军事素质出色,身手敏捷,胆大心细的军官和士兵,还要带上40火箭筒和喷火器,跟我的人组成一支小组,进到金水村。别忘了带上夜视仪。”首长命令道,“如果没带,赶紧调来,给你们三十分钟时间。” “是!”中校立刻着手去召集人手。 没用二十分钟,十位官兵就集合在这里,全副武装。首长大手一挥,身边的三名便衣也站到了这十位官兵一起。 “我宣布,金水行动小组正式成立,我叫雷云,任这个小组的组长,和你们一起行动,你们都是组员,武警的同志负责警戒、掩护和火力攻击,我带来的同志负责主要行动。重申一下纪律,目标是不明生物,也可能是其他方面的危险,可能很棘手,大家要有遭受伤亡的思想准备,一切行动听指挥,听明白没有?” “明白!”十三个组员同声答道。 钟魁在十米开外的距离,听的真真切切,心里狂震。那个十四人行动小组已经出发,往一里外的金水村进发。 钟魁穿着制服,握着枪,正大光明地沿着警戒线巡逻,趁着夜色,利用地形快速地追上那支小组,神不知鬼不觉。 走在行组小组的前面,雷云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他是隶属于总参的绝密单位,但总参却没有指挥权,对外只是公开称自己是公安部九处。 这是一个处理极为棘手任务的单位,而自己从事这个特别的职业已经有三十年了,不知道跟多少惊悚、恐怖和可怕的事情打过交道。但雷云却不后悔,他认为这是自己的荣誉,因为没什么岁月静好,只因有我负重前行。 只是今天,出于本能和长久以来形成的直觉,他觉得自己仿佛始终被人注视着,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却没有发现什么。 接近了村庄,雷云举手示意小组停了下来,他戴上夜视仪观察了一下,然后让组员形成一个箭形队伍向村庄靠近。 村民撤走时很匆忙,门窗都还没关,有的人家院子里还晾着衣服,在夜风中摆动着,如招魂的幡。 突然,一声嘶嘶的声音从旁边屋子里发出,一个毛茸茸的生物从窗户窜出,然后消失不见,速度极快,在夜视仪下,如惊鸿一瞥之下,那对眼睛如灯笼般明亮,长着惊人的獠牙。 小组组员有些茫然,这生物似人似猴,但又分明是头猛兽。 雷云当即挥了挥手示意,小组将那生物曾出现的房屋给围住,从前院进入,院子里一头黄牛被活活咬死,吃的只剩下骨架,只有头部还是完好的。 雷云小心翼翼地打开屋门,里面一片狼籍,并没有什么发现。这时意外发生了,雷云发现自己的小组被包围了,至少三十几只不明生物趴在四周院墙上,发出示威的嘶嘶沙哑叫声。 这叫声并不大,但令每一个人都感到胆寒。那些武警官兵是久经训练的,也曾参加过几次重大的围捕逃犯行动,甚至有几个还经历过生死考验,但却未经历过如此诡异的事情,有人忍不住开了枪。 嘭,一只不明生物受了伤却不致命,它从墙头上跳了下来,直扑那位开枪的士兵,这一跳可以用弹射来形容,速度和距离超出人类的想像,那位士兵措手不及,被一下子扑倒在地。 啊,惨叫声发了出来。 第五十六章 盗墓者的下场 紧急时刻,旁边的战友抡起枪托,猛地砸了过去。 那生物被砸飞到一边,又迅速弹跳起来,仍扑向最近的一位战士,关键时刻,雷云身形一动,一拳砸了过去,正中那生物头部。 这一拳势大力沉,那生物头部四分五裂,各种液体四溅,一股血腥味弥漫开来,令人作呕。再看那位被咬着的战士,已经没了气息,他被咬中了喉咙。 没有时间容许雷云感叹,他连忙命道: “全体退入房子,火力掩护!” 不明生物见同伴死在当场,便都疯狂起来,嘶叫着冲了下来。官兵用自动步枪编织起一道严密的弹幕,勉强退入身后的房子里。 农户的窗户比较结实,不是后世那种比较流行的全玻璃的塑钢窗,而是此时比较常见的条形钢筋窗户。官兵将班用机枪架设起来,严阵以待,刚才那一番扫射,只打死了两只,看来这生物不仅极为灵活,仿佛智商有些高,也知道躲闪。 黑暗中有人问: “首长,要不要呼叫支援?” “再等等,如果让外围人冲进来,伤亡会比较大。”雷云说道,“这些生物危害性比较大,又很灵活机动,善于躲藏,大队人马冒然进来,黑暗中反而不便。” “雷队,这生物像是变异的猴子。”有便衣问道,“这跟我们前年在鹏城处理过的一次事件,有些相似,有人在做某种试验?” “或许是吧。”雷云道,“不管如何,我们必须消灭这些不明生物,现在看来近年来出现的不明生物事件,具有某种关联性,看似有人在掌控着一切,进行某种我们意想不到的阴谋。如果能够追查到幕后真相,一定要追根溯源,严惩凶手。” 村庄里,钟魁小心翼翼地走着,他全身肌肉紧绷,随时应会着可能发生的不测。他敢保证,既便是面对师兄的攻击,也不曾这样认真过。 他听到了惨叫声,也听到密集的枪声。不过,他没有立即赶到枪战发生的地点,而是在村子里走了一圈,发现了几具人类的尸体,都被吃的干净,饶是钟魁现在算是见多识广了,也不禁有些胆寒。 钟魁顺手拿起农户家的一根铁钎,握了握,感觉挺称手的,向着枪战发生的地方走了过去。 他的脚步轻盈,似慢实快。 不明生物的智商有些高,它们见从正面无法攻击,便跳到了屋顶,掀掉瓦片,里面的人不得不紧靠着墙角,用交叉火力往上反击。 一只怪物中了枪从屋顶上掉了下来,正当人们不注意以为它已经死亡时,它突然暴起,袭向身前的一位战士,那战士被咬住了握枪的右臂,硬撑着不吭一声,用左手拔出了一把匕首,猛地刺向那怪物脑袋。 怪物却是灵活地躲过刺来的匕首,又反身咬向这位战士的喉咙,这一咬如闪电般的速度,令战士躲无可躲,紧抱着怪物倒下。 身边赶来一位便衣。这便衣颇为年轻,但身手不凡,一脚踢向怪物腹部,直接将这怪物踢成了两截,但那战士却是抽搐着,血流不止,旁边的战友不用吩咐,连忙施救。 这一出令形势大变,屋顶上的怪物纷纷跳下,屋内的人有些措手不及,乱作一团,伤亡立刻直线上升。 忽然,屋子外面出现一声又一声嘶哑的叫声,这是怪物们发出的惨叫声。闯进屋内的怪物见势不妙,连忙全部逃了出去。 有些惊慌的雷云戴着夜视仪,透过窗户往外面望去,见院子里一个不算高大的身影正在与一群怪物搏斗,那个身影虽然穿着武警制服,但蒙着脸,身形在院子中忽上忽下,忽前忽后,出手快、准、狠,每一次腾挪都会一只怪物身首异处。 这群怪物的数量在迅速地减少,余下的几只见势不妙,居然选择逃跑。那个身影紧追不舍,一个闪身便跃出了院子,速度竟然不比那怪物慢。 “留下两个人照顾伤员,其余人全速跟我追!”雷云顾不得感叹那个蒙面人的身手极高,当即下令,自己则抢先追去。 那道不算高大的身影正是钟魁。他本以为那些怪物十分强大,但一交手他就明白,这些怪物只是出于本能地撕咬,除了极其灵活外,并不具备强大高超的身手,这让他信心很足。 钟魁紧追不舍,眼看着几只怪物消失在村东头的那座巨大土堆下,就是那座被盗过许多次的汉墓。 因为这座后来被政府清理过,所以留下了一座洞口的门,这本就是汉墓本来就有的门。钟魁打着手电,正要进去,发现雷云追了过来,看他身手,也是一位武者,而且感觉实力比钟魁认识的谭北川还要高,尤其是他应该也会一种轻功,否则不会这么快追上来。 “你是谁?”雷云开口道。 “让你的人不要过来。”钟魁道。 “为什么?”雷云问道,“你跟这事有没有牵连。” 雷云很感激钟魁的突然到来,至少帮了他大忙,否则这次行动会死很多人,这表面对方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恶意,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 不过,凭身手,雷云不认为自己能够比得过对方,另外对方也背着自动步枪,腿上还绑着一把手枪,不好用强,因为他不敢保证对方出枪的速度会弱于自己。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我保证我本人跟这事没有一分钱的关系。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下面一定有更可怕的事情。”钟魁道。 雷云想了想,道:“好吧,你最好证明你不是坏人,否则我一定会将你绳之以法。” “那好吧!”钟魁笑了笑,“首长,让你的人送来一副夜视仪。” 雷云瞪了钟魁一眼,用通讯器命令自己的手下:“所有人原地待命,另外送一副夜视仪过来。” 一名便衣很快过来,并送上了一副夜视仪,见上司身边站着一个人,并不惊讶,因为刚才已经见过了钟魁的出手。 戴上高科技的玩意,果然好多了,钟魁甚至还有暇请教雷云如何使用。 一边摆弄夜视仪,钟魁一边解释,甚至调侃自己: “我不是坏人,你听我声音也应该听出来,我正处于变声期,还未成年。” “犯罪也不在年高。”雷云冷冷地说道。 “呵呵,有你这样充满正义的官员守护着我们,我们这样普通的公民应该感到很安心。”钟魁笑道,“我其实是来找人的,如果找到了人,我把他带走,顺便帮你解决一些事情,然后咱们两清。你继续你的守护职责,我继续我的青春岁月,皆大欢喜。” “你是某个世家的?”雷云突然问。 “你不要多想,我爹娘都是普通农民。”钟魁道。 两人说着话,就像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但两双目光都在四处打量环境,巨大墓室分前后室,后室更大,地上有乱七八糟的杂物,甚至有进来的牲畜留下的粪便。 头顶上的盗洞很多,如果不是这样的一个阴沉的夜晚,甚至可以看到外面的星空,墓室的下部也有许多盗洞,雷云蹲下来仔细打量着每一个洞,指着某个洞口说道: “这里有擦痕,应该钻到了这里面。” 钟魁道:“你打头,我在后面。” “为什么要听你的。”雷云道。 “我没有害你之心,这是已经刚刚证明了的事情,刚才如果不是我出手,你的手下会多死几个,他们活着更有价值,至少比普通人要更有价值。而你未必没有向我展示下所谓的正义之心,我不放心我的后背。所以,请你理解!”钟魁道。 雷云沉默了一会,没有说话,当先钻了进去,洞口低矮,他左手握着手枪,将子弹上膛,另一只手则握着匕首,半蹲着往里面走。 前半段通道石壁看上去已经很有历史了,但越往后面越能发现一些新开凿的线索,雷云还发现了一只雪茄,那雪茄烟上面贴着的商标还没有撕开。 钟魁眼前一亮,这是锦毛鼠喜欢抽的一款,是锦毛鼠在香江买的,并不是很大牌,内地还没有卖的。 继续往前走,一段新开凿的通道出现在面前,地上的泥土还没有清理,摸上去感到湿润,仔细查看,可以看到有动物的足印出在上面,应该跟在村庄出现的那群似猴怪物留下的。 忽然峰回路转,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地势往下一降,钟魁和雷云发现面现一个新的大空间,似乎来到另外一座大墓,如果这是一座未被发现的大墓也说不定。 几具尸体倒在地上,都被吃的只剩下骷髅,身上残留着一些皮肉,已经腐烂,发出难闻的气味。看来死亡时间并不太久。 尸体身上的衣服被撕成碎条,唯有脚上穿的靴子还完好无缺。 仔细查看那靴子,都是著名的国外户外品牌,这些品牌目前在国内专卖店还比较少,价钱自然不菲,不像后来那样普及,现在只有那些专门从事户外工作的人才会去买。 “他们应该是盗墓贼。”钟魁道。 “你怎么就确认他们是盗墓贼?”雷云疑惑道,尽管他内心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除了盗墓的谁会进来?而且是掘出一个通道进来。 “因为我要找的人曾经也是干这一行的。”钟魁实话实说,“不过我认为如果他这次能活下来,一定会洗心革面,下决心做个好人。我努力让他做个好人!” “盗墓贼的下场,并不一定好,这几具尸骨就是明证。”雷云保持着一贯冷面的说话风格。 “这话很有道理,我同意。不过我还真见过有的盗墓贼活的挺风光。”钟魁想到了金学文,要不是金学文碰到了自己的师兄,恐怕如今还活的比绝大多数人还要风光。 钟魁又想到了曾经在省城古玩待遇到的古玩店老板,那位钱老板估计八成以上,也曾干过这一行。甚至许多经常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所谓收藏家,有的人以前也曾干过这一行,至少也没那么清白,跟盗墓贼们有过交易。 面前虽然只是骷髅,但从体形上看,钟魁目测,他们生前身高应该都在1米7以上,而锦毛鼠崔永成只有1米65的身高,枉为一个鲁东人。 “注意,我们背靠背!”钟魁突然警觉地说道。 一股危险的气息袭来,雷云的反应差点,但也很快感觉到了。 “我觉得枪不太好使,在这密闭空间,枪声会回响,影响我们的判断。你不如用拳头,你好像达到了暗劲的境界?”钟魁又道。 “勉强够看。”雷云与钟魁后背靠着后背,“你擅使什么?” “我什么都会点,不过我有铁钎在手。你放心,我虽然才刚入门,但至少能保证你后背的安全。”钟魁答道。 雷云心中一动,他莫明感到钟魁话中带着一种信任,沉声说道: “我也保证你的后背安全。” 第五十七章 反派版齐天大圣 雷云和钟魁背靠背站在大墓内部的中央,全神戒备。 这座巨大的墓室,拥有一个穹除似的墓顶,离地面最大高度约有八米多高,是用青砖利用巧妙的力学学理搭建而成。 如豫省汴城那座历史上曾出现过现在只能在画谱中看到的那座著名虹桥,它并没有使用其它的柱形支撑性材料,但历经数百年甚至千年之久,仍然坚固如期。 除了他们追踪怪猴而进来的那新开盗道,顶上和四周条石光滑完好,肉眼并没有发现明显什么盗洞之类的,看来此前并没有被盗墓贼光顾过。 除了那几具死去没几天的盗墓者的尸骨,这座大墓靠边的位置放着一只大棺和几只小棺,大棺已经被撬开,工具就放在旁边,都是现代才有的工具,应当是这些盗墓者带来的。 大棺里面散乱着一些小型陪藏物品,倒也丰富,却没有墓主人的尸骨。 这令人感到奇怪。 脚地下是一个并不坚实的沙地,脚底往下稍用力,会感到地下深处的松软。 “这个大棺是假的,真正的棺椁应该就在地底下,在沙子最底下或许才是真正的墓室。而且,这是个流沙墓。”钟魁道。 “什么是流沙墓?”雷云好奇地问。 这从事这个强力神秘公职已经二十多年,但进入古墓还是头一遭,追查文物盗窃是一般警察的事情,轮不到自己来操心。 “所谓流沙墓,这是古人的一种防盗手段。一般将真棺椁埋藏之后,在上面回填的并不是原本的泥土,而是经过挑选过的细沙,据说这些沙子经过烘炒或者暴晒,干燥绵密,流动性极强,还可以隔绝水份,对棺椁和尸体有一定的防腐作用。 当盗墓贼挖掘坑道时,你一边挖,沙子却跟你作对,因为它不是如泥壤那般直立粘连,因为会流动,并且往你挖的方向流动,快速填补你刚掘出的空间,甚至会将盗墓贼活埋了。如果再配合这假棺,还有建造者故意留下的一些宝贝,层层设防,防盗措施极佳。”钟魁道。 又接着说道: “你看盗墓团伙带来的竹片和化肥袋放在一边,他们应该是用来制作竹片巷道,用类似煤矿巷道支撑的技术,来防止流沙的流动,看来他们很专业。只是很可惜,他们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就遇到了我们刚刚遇到的古怪生物。” “原来如此!这四壁除了我们刚才进来的新挖盗洞,并没有其它盗洞,我估计,我们现在站立的位置,应该已经在地表以下五十米,这样的深度,盗墓者并不一定想得到。再配合假棺和流沙,防盗措施确实十分周全。这些防盗措施甚至还从未被真正使用过。”雷云听了钟魁解释,恍然大悟,点点头。 “如果搞不好,这将是本世纪最后这十年最受瞩目的考古发现,脚下一定有很多的宝贝。”钟魁接口道,“首长,不,雷队,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特殊部门的负责人,你要是因此立功受奖,记着你欠我一份人情。” 雷云对钟魁的发散性转折思维很是意外,不禁调侃道: “看来你小小年纪,对盗墓很有研究嘛,说,是家学渊源?还是自学成才?” “有个跟你一般年纪的家伙曾向我吹嘘过的,天底下没有他打不开的墓室,我只是好奇而已,你不要多想,我前生今世都是一个好公民。”钟魁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本人就在我们脚下的某处,很可能还活着,下面才是真正的墓室。” “你不怕他已经被吃了。”雷云道。 “他死了也就死了,我能来找他已经很不错了,不过我跟他有些缘份,如果……”钟魁甚至想,如果不是那个暴雨如注的端午,锦毛鼠主动朝躲雨的少年问路,钟魁或许不会来到这个世界。 这也是一种缘份。 雷云对钟魁的话感到十分意外,却突然问道: “那个东西在等什么?” 是的,钟魁早就有所预警,他感到危险的存在已经在自己的脚下不远的地方,但那个存在却停止了移动,似在潜伏。 突然,钟魁对面方向的石壁徐徐打开,原来那里有个机关,却不影响穹形墓壁的力学结构,这只能是人力所为。 在夜视仪下,几道绿色身影形成直线,鱼贯而入,如闪电一般地扑了过来,正是在金水村遇到的那种凶猛的怪猴。只是不知,是不是逃走的那批凶猴中的三只。 钟魁沉着冷静,举起铁钎,自右往左,照着当面的怪猴搂头就是一下,像是在打高尔夫,话说他怪想念这种贵族运动。 那只怪猴来势急快,躲闪不及,惨叫着被直接敲碎脑袋,脑浆四溅。 另一只扑势不慢,如影随形地扑面而来,而钟魁招式虽老,上半身呈往左的去势,但并没有急停,也没有努力将身子扳回来,而是借着向左的去势,已经腾空而起,半空中身子扭转了三百六十度,用脚将第二只怪猴踢飞。 这一脚也是势大力沉。 如今钟魁已经不是三个月前跟薛人杰动手时的钟魁,他已经能够随心所欲地调动起经脉内真气的力量,虽然还不令自己满意,但运用已经相当自如,对手如非拥有强悍的抗击打能力,将会是不堪一击,因此这第二只凶猴立刻身首异处。 那第三只也是如影随形,因为钟魁仍然身在半空,露出了脚下的空档,这一只径直奔向站在后面的雷云。 雷云也没有闲着,他避开这只怪猴的獠牙和长着尖锐如鹰爪的双掌,不退反进,一拳击向那只怪猴腹部,将那只怪猴击飞,一命呜呼。 然而雷云身后的青石壁也洞开,又一个暗门。两只怪猴攻向雷云的背后,百忙之中雷云身形一变,俯卧在地,旋即变卧为仰,将左手中匕首轻轻一伸,其中一只凶猴便从胸至腹,自动被开膛破肚,溅了他一身鲜血。 而那只侥幸的第五只凶猴却正赶上已经呈下落之势的钟魁,钟魁手中的钢钎垂直往下,直接将它洞穿,这只凶猴一时还未死去,蜷缩着身子抱着铁钎痛快地嘶叫着,然后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雷云身子还没有站起来,钟魁还没有完全站稳。此时下面的松软的沙地忽然动了。 地面本用来防盗的细沙剧烈地流动着,一个庞大的身影迅速地从地底下冒了出来。 它拥有一个巨大的头颅,脸大如盆,眼大如灯,拥有一对骇人的獠牙,浑身长着长长的毛发。 这是一个特大号的凶猴,体形比一般的凶猴大了两倍不止,足足有两米一的样子,重要的是它是直立行走,双手握拳挥舞着,与人类无异。 这是一“头”狂化的凶猴之王。 钟魁与雷云二人没有废话,前者用自动步枪,后者用手枪,冲着凶猴之王开枪。 雷云已经打完了一只弹夹,手枪弹的威力虽然并不强大,但这么近的距离,杀伤力仍然巨大。但打完了八发子弹,那头凶猴之王仍然站在那里,本能地护住头部,却没有倒下,它身体外表仿佛穿了铠甲,身子甚至都没有晃动。 钟魁此时还没有击发出一颗子弹,雷云早就用余光瞧见钟魁还在那摆弄着自动步枪,便知钟魁这少年根本就没玩过真枪,不禁气急败坏。 “小笨蛋,快把枪扔给我!” 雷云怒吼着,见钟魁将步枪扔过来,不由分说将自己飞快换好新弹夹的手枪反向扔给钟魁。 自动步枪到了雷云手中立刻发挥了它巨大威力,火舌凶猛地扑向凶猴之王,钟魁也握着雷云的手枪朝那怪物开枪,他明白雷云的意思,虽然两辈子没有玩过枪,但他还知道怎么扣动扳机。 其实上辈子上大学大家也是要军训的,因为某个前辈曾在军训时不慎枪支走火,酿成大错。校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后来的新生军训中取消了一律枪支训练,矫枉过正。 钟魁作为学弟,没有赶上好时候,所以一辈子也没摸过真枪。 然而这头凶兽仍然没有倒下,甚至看不出它受到太大的伤害,说它披着一身铠甲并不准确,它应该披着坦克装甲,刀枪不入。 雷云再次打光了弹夹,将自动步枪扔到了一边,钟魁打光了弹夹,也将手枪扔了。 两人与凶兽呈三角站立着,面色凝重。 凶兽被彻底地激怒了,那雨点般的子弹没有给它带来太大的创伤,但近距离射击带来的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它不太好受,尤其是其中一颗子弹捡漏般地射中了它的一只眼睛,这一颗子弹带来的伤害还是比较严重的,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给它脑部带来严重创伤,但破碎的眼部残余物质挂在脸部,显的它的面孔更加狰狞恐怖。 被彻底激怒了,这是怎样的一种可怕生物啊。 嗷、嗷…… 凶兽仰起脖子,发出类似熊类的怒吼,吼声在墓室里回荡着,让人头皮发麻,甚至有眩晕之感。 它的体形庞大,堪比北美成年棕熊,重要的是它完全是直立形走,更可怕的是它还保持着灵长类天生灵活敏捷的特性。 似乎是看到钟魁身材相对矮小干瘦,而雷云高大魁伟,后者被凶兽认为是最有威胁的对手,率先向雷云发起进攻。 蓦地,一股腥风暴起,雷云知道这个对手不简单,他如弹簧般,惊起急退,飞快地退到石壁边,直到退无可退。 那凶兽似人类拳击手一样,一拳击向他的胸部,雷云心知厉害,并不敢自大地硬接这一拳,连忙往旁边闪退。 这一拳带着劲风重重地砸在青石上,生生砸了进去,溅起一片如云碎石。 雷云闪身之际,仗着身形相对矮小,一拳正中那凶兽肋部,这一拳他自忖凝聚了几十年修行的最强一击,却只觉得这一拳恰似砸中了一座花岗岩石山。 他曾拜名师,一双拳头十年前便已进入暗劲鼎峰,因此他才能在这个神秘的强力部门成为中坚力量,职业生涯也曾与许多高手生死相搏。如果抛开他的公职身份,在古武界权力榜上也有资格排在前列。 即便如此,他这一拳也不能给凶兽带来真正的伤害,不过是给凶兽带来一点疼痛而已。 或许这头凶兽站着不动,也不还手,让他如打沙包一样连续击打,或许击打几百拳后,才能将凶兽打死。 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凶兽仿佛认准了似的,追着雷云攻击,它一跃便是十来米,只是松软的细沙地面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凶兽的移动能力,否则雷云不会屡屡堪堪躲过。 这攻击用语言来表,说来话多,然而发生的时间极为短暂,几个呼吸之间,凶兽已经攻击了不下二十次。 攻击如暴雨般继续袭来,雷云虽然离力竭还远着,但也颇感棘手吃力,心道如果这么下去,自己会被活活累死。 “雷队,你坚持下去,至少消耗掉这反派版齐天大圣的一点力气,剩下的交给我。”钟魁大声喊道。 他的身法远比雷云高明,在雷云承受这凶兽这数十次攻击这段时间内,他也不停地变换位置,躲避着凶兽快速移动的庞大身躯。 雷云是心中有苦说不出,不知怎么回事,这凶兽仿佛认准似的,追着自己疯狂追击,让自己疲于奔命。 狂化凶兽一拳又一拳攻向雷云,又一拳又一拳击在墓室墙壁上,墓墙受损,发出阵阵闷哼之声,整座墓室大有垮塌的迹象。 “老雷,拖住对手!” 钟魁终于出手了,他的身子轻盈地如同大鸟一般,踩着墓墙青石缝借力,腾空而起,半空中划过十来米的直线长度,身子却越升越高,直至墓顶。 雷云在激烈地挣扎中,眼睛余光如同在看电影。 他自己也是会轻功的,身为武者,可不是武术锦标赛那些花架子,但从未看到有人会拥有如此高明的轻功,轻松地跃上八米之高,而跨度更长,且是如此潇洒自如,仿佛长了一对翅膀。 心里如此惊讶,甚至忽略了少年对自己称呼的改变,雷云的手脚和身法并没有变慢。今晚与这蒙面少年第一次见面,他觉得自己与这神秘少年配合默契,仿佛心有灵犀,刹那间便知道钟魁是要从凶兽头顶发起攻击。 当下,雷云不再被动地躲闪,他硬是在凶兽伸过来铁拳击中自己之前,再一次堪堪躲过,拼尽全力往凶兽怀中使了一个靠山撞。 这一撞当然不能奈何凶兽,反震之力令雷云受了不轻的内伤,却撞出了凶兽更大的凶性。 嗷、嗷…… 凶兽挥舞着巨型铁柱般的双臂,往怀中一抱,试图将撞入自己怀中的雷云夹成肉饼。 左右两股劲风扑来,电光火石间,雷云本能地想用自己的双臂抵挡,暗道,这次真是螳臂当车,死在畜生手里,长老们会集体秘密来参加我的追悼会吧? 而公开的讣告上面会写着:雷云同志在与穷凶极恶的贩毒团伙的交火中,为掩护战友,挺身而出,英勇牺牲,享年四十八岁。 正在此时,头顶的钟魁已经将手按向了那反派版齐天大圣的颅顶。 第五十八章 脱身 雷云感觉自己就要死了。 那双毛茸茸的巨掌甚至已经触到了他的后脑勺,忽然,他感觉到凶兽身子一阵颤抖,旋即那双巨掌仿佛停了下来,雷云趁机摆脱这死亡之抱。 电光火石间,雷云抬头见到钟魁倒悬在半空中,一只手正按在凶兽颅顶之上。时间仿佛停止了,凶兽庞大的身躯颤抖着,在夜视仪下,七窍流出了液体。 钟魁见一招得手,凌空跃了下来。 嗷、嗷…… 那凶兽愤怒到了极点,钟魁这一招让它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它晃了晃脑袋, 发出令人欲晕的吼声,向钟魁冲了过去。 一拳击在墓墙上,击碎一片青石,整个墓墙也震动了起来。钟魁全力运起乾坤步,在墓室里,忽上忽下,速度却比雷云快了不止两倍,那凶兽一时奈何不了他。 钟魁一边躲避,一边冷不丁地反击,嗖,一支飞刀准确地击中凶兽剩下的那只眼睛。这一次,那凶兽彻底丧失了视觉能力。 可那凶兽越是受创,越是凶性大发,看不到目标,竟然发起狠来,猛烈地撞起墓墙,试图让墓室坍塌下来。钟魁趁机一掌拍在凶兽后心,那凶兽本能地挥舞着胳膊往后一抹,钟魁却是灵巧地躲过,又是实实地击了一掌击在它的肋下。 凶兽庞大的身子又是一震,反应速度也慢了下来,张口喷出一股血雾。趁你病,要你命,钟魁连续地拍向了凶兽胸腹,在观战的雷云看来,这每一掌他都能清楚地看到,似乎极慢,但他又清楚地感受到,这每一掌都蕴含着某种让他感到恐惧的力量,因为他看到凶兽每挨上这一掌,身子便矮了一截,直到最后跪倒在地。 庞大的身躯半埋在沙子之中,似乎忘了反击。钟魁凌空跃起,狠狠地向那低下的头颅拍下最后一掌。 凶兽的脑袋耷拉了下来,一动不动,然后如一片烂肉般摊在地上。雷云上前看了看,见这凶兽的身体内部似乎寸断,仅靠着外表结实的皮毛裹着。 “收工!”钟魁拍了拍身上的碎屑,重新捡起铁钎。 “高手!”雷云心中震惊万分,却怎么也想不出,如今古武界何人会教出这样的年轻弟子。 两座暗门仍然打开着,雷云捡起自动步枪,换上新弹夹,一马当先,走在前面。这个通道特别狭窄,看地势是往下开凿的,应该是迂回通往他们刚才所处墓室的正下方。 雷云不得不半蹲着往前,仅仅走了三十余步,就看到一座敞开的门出现在自己面前,这里面空间颇大,而且点着数十盏油灯,四周墙壁镶着金子和珠玉,一片辉煌灿烂。 雷云和钟魁二人取下夜视仪,看着满眼辉煌,惊呆了。 而地面上则是杂乱地摆放着各种古器,以青铜器居多,像是被人特意摆放到两边,从中间清理出一道人行道。 沿着这人行道走到尽头,前面有一个稍小房间,里面也点着油灯,但却没有任何一个宝贝,看上去却像一座简陋版的动物实验室。 十几只普通猴子被关押在几只笼子里,见有人进来,正吱吱地叫着。而另一边的一个笼子里蜷缩着一个人,那人听到了动静,见突然来了两个陌生人,而且一个还穿着武警制服,立刻兴奋了起来: “亲人呐,可盼到你们来了!” “老崔,你不是去香江逍遥去了吗,原来是到这里度假来着!你真会享受啊!”钟魁调侃道。 锦毛鼠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瘦了好几圈,闻言惊喜至极道: “你是钟……” “闭嘴!”钟魁喝道,“不要乱说话,没看到我蒙着脸吗?” “是、是,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我的,我就知道……呜呜……呜呜……”锦毛鼠居然放声大哭,“我发誓,我以后一定做个好人,呜呜……” 钟魁笑了笑,就像撕开面条一样,直接用手将铁笼子上的钢条掰开,让锦毛鼠从里面爬了出来。 “还有没有人?”雷云问道。 锦毛鼠趴在地上,抱着钟魁的腿,一把鼻涕一把泪,一副劫后余生之态,道:“死了,都死了!” 钟魁与雷云二人面面相觑,不太明白: “他们都死了,那你怎么被关在这里?” “我本来是去香江的,但我在省城机场遇到了我以前的一个朋友,盛情难却,就一起喝酒,然后那帮狗娘养的把我绑来这里。”锦毛鼠道。 骂了一阵,又接着道:“据说他们发现了一座古墓,就是上面那座早就被清空的汉墓,重点不是这个。国外新发明一种新机器,可以用来探测地下的贵金属宝藏,他们得了一台,偶然在汉墓里探测了有宝藏的迹象,他们估计离那座空汉墓不远的地下,一定还有其他的墓相邻,然后他们就挖地道到了这上面,因为这是一座流沙墓,他们也感到棘手,正好遇到了我……” “然后你就来这了?”钟魁问道。 “其实我本来是不愿意的,我现在可是香江富商,身份不一般。”锦毛鼠摇了摇道,“不过我酒醒后,我已经被他们绑了,上了贼船,我本来是准备金盆洗手的。” 这话钟魁并不相信,狗改不了吃屎,不然也不会被人勾搭上。不过经此一劫,锦毛鼠怕是真要痛改前非了。 “你在洛河的朋友说你找到他时,身边还有一个神秘人跟着,那人是谁?”钟魁问道。 “那人是这伙盗墓贼的首领,其他人都是他找来的。我以前没见过,此人话不多,他自称只要挖到宝贝,愿意高价收购。我留了个心眼,借口要找朋友凑齐工具,乘机给我在洛河的朋友留了个字条,以防不测,幸亏我聪明!” “加上这个首领,不包括你,这个团伙总共多少人?”雷云插话道。 锦毛鼠见雷云一身正气,威势十足,不敢隐瞒: “总共五个人!” “刚才我们只发现了四具尸首,这说明这位首领成功逃走了?”雷云疑惑道。 “那人实在蹊跷,我们在上面发现那个假棺,他对那些小玩意并不感兴趣,反而一个劲地追问我,这是属于哪个朝代的。我十分肯定地告诉他,这应该是座汉墓,他看上去很是失望。” “此人很可疑。”雷云点点头。 钟魁打量了这个小空间,见这里摆放着一张大工作台,旁边摆放着瓶瓶罐罐,里面装着不明液体。 “那这个实验室的主人不在?”钟魁突然问。 锦毛鼠脸色十分难看:“那是个疯子,我亲眼看到他拿猴子作实验,给那些猴子喝了他配制的东西,每天定量喂食,有的一两天就死了,活下来的就狂化了,十分凶悍,而且还听他话,就像有毒瘾似的。” “那你怎么活下来?”雷云也打量了一眼工作台,又问道。 “我们本来是一起进来,先是查看了一下那假棺,然后准备对付流沙,那些狂化的猴子就出现了,他们全死了。我是被吓晕的,醒来就被发现关在这里。”锦毛鼠不好意思地说道,“那个疯子说,暂时留我一条命,是要拿我做实验,看看他的秘制神药到在人身上到底会有什么效果。” “他长什么样?”雷云问。 “不知道,他总是戴着口罩,听着声音,岁数也快五十了吧。”锦毛鼠道,“刚才你进来前,他突然就离开了。” “他从哪跑了?”钟魁瞪了锦毛鼠一眼,这样重要的情况现在才说。 锦毛鼠指了指工作台下。那里有一块长方形木板,掀起木板,里面是长长的甬道,呈直线向前延伸。 雷云走在前面,钟魁拖着锦毛鼠走在后面。 这条甬道很长,大约走了半个小时,他们走到了出口,这里距离金水村有三里之遥,是一口建在农田边上的机井,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警方警戒的范围。 雷云立刻用通讯器命令道: “我是雷云,以金水村为中心,扩大警戒圈,搜查方圆十公里内所有可疑人物,马上!” 那神秘的首领,还有那制造出怪兽的疯子,很显然不是一路人,他们各自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钟魁都不知道。 雷云眉头紧锁,这次事件很显然在他职权处理的范围,却又是毫无头绪。 “老雷,我们后会有期吧?”钟魁这时说道。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雷云问,“我们欠了你很大一份人情。” 尽管他内心十分想知道钟魁姓甚名谁,尤其是出身和来历,但他知道凭自己一个人,是留不下钟魁的,索性装大方。 “这个不行,我不想被人惦记。”钟魁笑道,“对了,那位被我弄晕的战士,我剥了他的军装,拿走他的武器,请你关照一下,不要处分他。” 钟魁把绑在腿上的手枪还给雷云。 “你留着吧,男人都喜欢枪。”雷云道。 “不必了,我是守法公民!”钟魁摇了摇头。 看着钟魁和锦毛鼠的背影,雷云感叹良久。 虽然这神秘少年拒绝透露自己的来历,还蒙着脸,但他已经从锦毛鼠的口中知道这少年姓钟。 而且雷云已经记下了锦毛鼠的长相,还知道锦毛鼠姓崔,曾是个盗墓老手,现在的身份则是香江富商,这些信息足够他查清锦毛鼠的身份,进而顺藤摸瓜,追查出这神秘少年的身份。 另一边,钟魁提着锦毛鼠的腰带,一路狂奔,然后钻进了深山中,绕路回到洛河市。 数日后,钟魁便在返回西秦省的火车上,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则简讯: 豫省考古队在洛河市北邙山下金水村,发现一座大型西汉诸侯王墓,出土文物数千件,价值连城,其数量之多,其历史文化研究价值之高,为近二十年来罕见。 第五十九章 你懂的 丁官镇初级中学,教师办公室。 钟魁正埋头奋战。请了一个星期假,老班很不高兴,后果很严重。老班从钟魁请假期间缺席的各科题海战术中挑出一套试卷,每门课绝对是难度最高的那一份,让钟魁现场考试。 总共六份试卷,要在下午放学之前做完,包括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 人在屋檐之下,不得不低头,钟魁只好遵命。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和政治五门课,钟魁用的时间很少,平均每份试卷只花了一个小时,做完后不理老班不悦的眼神,直接交卷,连检查都没有。 这个速度极快,办公室里任课老师早就等着他交,现场批卷,他们把钟魁视为自己的得意门生,关心钟魁这个学期经常缺课,成绩是否也下降了。 这五门课考完已经是下午一点,李小东拎个特大号的保温桶来送饭,给了他一个同情的眼神。 掀开盖子,不错,是油泼面。钟魁旁若无人大快朵颐,引的众老师纷纷侧目。等他吃完,各任课老师们已经将他考完的试卷批阅完毕,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满分,政治试卷也得了九十八的高分。 众老师对钟魁不吝夸奖之辞。 钟魁特意看了看在旁监督的老班,和他对视了一眼,老班忽略钟魁挑衅和得意的眼神,撇了撇嘴道: “还行,还有语文你没考,这次的作文比较难。” 言下之义,老班一定会在作文上多扣几分。这绝对是打击报复,钟魁腹诽。 花了两个小时完成语文考试,老班当场批阅试卷,满分120,也给了他110分,实在没法多扣一点,最后钟魁在老班幽怨的眼神中逃之夭夭。 离放学还早,钟魁没有回教室,索性直接回了学士巷。他敢说他现在即使天天旷课,除了老班,其他任课老师绝不会有意见。 旅游开发公司的总经理沈浩正在向锦毛鼠汇报工作。锦毛鼠这个名义上的大老板实在不合格,建设现场他只在开工那天去过一次,现在都好几个月了。 沈浩虽然觉得自己干的不坏,也很享受大权在握的感觉,但老板当了甩手掌柜,他总觉得心里有些没底。知道锦毛鼠回来了,沈浩连忙从太乙村赶了过来。 “魁哥,你来的正好,沈总送来的工作报告,你受累点,给看看?”锦毛鼠正不耐烦,见钟魁回来了,仿佛见到了救星。 锦毛鼠现在对钟魁那是对爹一样敬服。 “魁哥?”沈浩脸上不动声色,锦毛鼠对钟魁这个称呼让他惊讶万分,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重新评估这这两个人在旅游公司中的份量。 “嗯,沈总经理,我重申一次,钟魁先生的话就等于崔永成董事长,也就是我说的话,他对于咱太乙旅游开发公司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和处置权,如果我们两个人说过的话不一样,以他的话为准!”锦毛鼠端着架子道。 “是,老板!”沈浩作洗耳恭听状。 “好了,老崔你一边去吧!”钟魁摆了摆手,将锦毛鼠赶到一边,坐到了锦毛鼠的躺椅子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翻看着工作报告。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第一份产业,钟魁看的很仔细。身为幕后老板,作出战略规划,又给出具体工作计划,他要做的就是监控和检查,而具体的执行则是沈浩这位总经理的职责。 这是管理的基本原则,授权与被授权,如果事事都需要他这个幕后老板亲自上阵,则不是他想要的事业。 在重金聘请的前提下,各部门的员工基本招聘到位,拿着比在省城还要多一半甚至两倍的薪水,工作积极性很高,景区建设工作因此全面进入了加速阶段。 景区内的基建,例如盘山公路、游步道、缆车、供水、供电、消防、绿化,还有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包括景区大门口游客中心的吃、住、行和娱乐、停车设施,预计明年夏初的时候就全部完工。 “我对你们的工作很满意,但我不提倡你们提前完成,你们只要按照我的时间表来做就行。关于基建,我们的理念是,基础设施生态化、服务设施人性化、功能设施景观化。我们要做,就要做到全行业最好的。 人员培训也可以同时进行了,尤其是游客至上的意识,这一点特别重要,必须确保明年七月初一正式开门迎客。我们从事的是第三产业,是服务业,服务是我们提供的首要产品,然后才是风景和文化。这一点每个人要明确,你要建立奖惩措施,谁做的不好,那请他另谋高就吧,我对我们的薪水待遇很有信心。 无论是讲解员、服务员、安全员、工程员还是保安员,甚至你这个总经理,要做到让游客游的欢心、吃的舒心、住的放心、行的安心、购的称心和娱的开心,这‘六心’是我们一定要做的……” 钟魁躺在那里,有些慵懒,侃侃而谈,单就他的这份见识水平就让沈浩只有唯唯的份,让他从此不敢小觑钟魁。 钟魁对他的小心思了如指掌,不过沈浩是明白人,只要稍稍敲打就行了,最后说道: “给你百分之五的股份,这个承诺不变。” 又瞧了瞧坐在旁边的锦毛鼠,问道:“老崔,你有意见吗?” “没,我完全服从魁哥的意见!”锦毛鼠很有觉悟,又问沈浩,“一千万用完了吧?” “我正要跟老板和魁哥汇报,现在账上只剩下三百万现金,因为我们是高标准严要求,花钱比较厉害。”沈浩听了锦毛鼠关于股份的背书,心里狂喜,连忙说道,他也是瞧明白了,既然老板都称眼前的少年魁哥,他也顺杆子爬。 “那就再追加一千万!”钟魁拍了板,“三天内到账!对了,主办会计到岗了吗?” “早就上班两个月了,是赵记者介绍的。”沈浩道。 “哪个赵记者?”钟魁奇道。 “就是您班主任的女儿,省日报社的赵雪赵记者!她的初中同学,因为读的是中专财会专业,毕业早,已经在省城一家公司做了好几年会计,因为家庭的原因今年回到镇里上班,收入不高。她学历是差点,不过她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账做的好,我就做主聘用了她,每月两千,有班车通勤,她也很乐意来咱这上班,工作也很细心负责。” “哦,你是总经理,具体的人事和管理,你说了算,我不干涉,无论是老崔还是我,都要维护你这位总经理在公司的权威。我们只关心结果。不过,赵大记者啥时候跟你认识的?”钟魁点点头,很好奇。 “她是来采访的,我们明年七月不是要开业了吗,我觉得咱们得提前宣传,扩大影响力,不能临时抱佛脚。我就找了在省城的关系,求人家报社报道一下。赵记者一听是太乙村,就向我打听是不是有个叫钟魁的,然后立刻就答应了!”沈浩解释道,“赵记者实在是帮了大忙,自从她在报纸上给我们宣传了一下,我办公室的电话就整天响个不停,烦不胜烦,我只好专门安排一个文员接电话,咱省城许多市民问咱们什么时候正式开业呢!” 钟魁的脑海里立刻浮现一道靓丽的身影,笑道: “呵,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办事啊。” 不过,他知道沈浩一定没给人家红包,现在记者们还很规矩,最多收点土特产,他心里想着,等将来营业了,送给她一张不限次数门票年卡作为补偿。 “对了,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们明年春天可以试营业,预热一下,也是检验一下我们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试营业期间,凡是本地区60岁以上的老人,凭身份证可以免费旅游一次。以后六一啊七一啊还有八一,都可以采取一些优惠甚至免费的措施来吸引特定的游客。你想啊,六一儿童节给孩子们免费,他们的家长要不要跟着来?要不要来消费?”钟魁道,“另外可以提前发行年卡,带磁条的那一种,价格当然比买票便宜。免费给赵大记者送个几十张,她肯定得送给她的记者同事。这都是宣传需要嘛。” “魁哥,这些主意都很好,我马上去办。”沈浩很上道,作恭敬状,“魁哥,您还有什么指示?” “哟,你们在说我嘛?”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赵雪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小魁,听说你要贿赂我吗?” 钟魁早就发现了有人站在门口偷听,见是赵雪,故作惊讶: “啊,赵姐啊,您怎么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啊!怪不得今天外面的喜鹊一直叫个不停啊。” 赵雪白了他一眼,随意打量着宅子,品评道: “这个宅子不错啊,虽然旧了点,但很宽敞,比我家大多了。” 她一向喜欢素面朝天,留着短发,露出白皙诱人的脖颈,穿着小西服,白衬衫,剪裁很得体的长裤衬得她的双腿修长,看上去十分干练。 上次去太乙村采访,她不仅采访了正在建设中的景区,听说了当地农民自筹资金开办了太乙农业公司的事,她还采访了钟三爷,又一次听到始作俑者钟魁的事迹,这让她对钟魁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 发现钟魁以欣赏的目光在打量自己的身材,赵雪脸色有发烫。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这只是初三少年而已,比自己足足小了八岁。或许是钟魁在她的眼里,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和睿智,往往不自觉地将他当作同龄人对待吧。 钟魁带着赵雪去了后院参观,赵雪虽然在这个镇子生活了二十年,但还从来没有认真注意到身边这些有些破旧的建筑的与众不同。 闻着赵雪身上的处子味道,钟魁的身体有些躁动。他正青春勃发,又是九阳血脉,师兄说自己要当心一个“情”字,是意有所指。 屋子里最近添了一些现代家具,比如一个长椅沙发。赵雪欢快地坐在沙发上,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最近很忙?”钟魁给她倒了一杯果汁,现榨的。 “哟,你挺讲究的,榨汁机都有。”赵雪夸张地说道。 “没办法,咱村不是办了个农业公司,最多的就是弥猴桃,经常有人路过镇子就给我送来一些,这是弥猴桃汁,你尝尝。” 赵雪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很好喝,真甜。”她揉了揉肩膀,抱怨道: “最近忙坏了,天天赶稿子,我胳膊都累的快不行了。” 钟魁笑道:“要不我替你按按肩膀,免费!” “切,你还会这个?” “试试?” “那好吧!”赵雪想了想答应道。 钟魁示意她坐好,走到沙发后面,将她的外套西服脱下,双手放在她的肩上。她的双肩很纤细,但不瘦削,手感极佳,让钟魁有些心猿意马。 钟魁的手法很不错,暗暗调用了一点真气,尽量让她肩膀上的经脉以至肌肉放松。 赵雪对钟魁的手艺很满意,感到很舒服,不知不觉中竟然睡着了。再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睡在床上。 这是钟魁的床。 旁边点着台灯,是那种可以调节亮度的灯。灯光调的恰当好处,既不刺眼,又能看清屋内的环境,赵雪下意识地查看自己的衣服,是合衣盖着被子。 借着柔和的灯光,她打量着屋子。 屋子收拾的很整洁,一张写字台,上面整齐地码着几本教课书,而对面立着一张巨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天文地理,人文历史,样样都有,看样子并不是摆设,主人应该是经常翻阅的。 赵雪忽然想到钟魁是如何将自己抱到床上的,而自己却睡的死沉死沉的,一无所知,想到此处,她的脸又有些发烫。 钟魁和锦毛鼠在屋外客厅里说话声传来,只听锦毛鼠问道: “魁哥,那座庙你准备怎么办?今天沈浩问为什么要把那座庙放在最后重建,不然会耽误明年开业。” “老崔,你还念念不忘?”钟魁故意问。 “你懂的!”锦毛鼠道。 “好吧,这事你看着办吧,钟馗庙一定要建的气派,至于其它的,你懂的!” “呵呵,就等你这话!” 这对话听着好像没毛病,但赵雪总觉得这两人有些神神叨叨的。 看看皓腕上的手表,已经是晚是七点了,赵雪慵懒地躺在床上,不想起来,这一觉睡的很是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