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第一章 重生在隋 大隋开皇十九年三月,刚过早春,大地解冻,万物复苏,中原大地早已春意盎然,但是在北方幽州一带,乍暖还寒。 河川湖泊里的冰层,已经消融了,河面上常有晶莹剔透的冰凌,顺着河水漂流入海。 凄迷的烟雨,淅淅沥沥,浇洒在苍茫壮阔的北方原野,起伏的山峦,蜿蜒的河岸,坦荡广袤的塬坡上,都铺上一层似有似无的青毡,草色遥看近却无,不过,即便这样浅淡的生机,却也掩盖了寒冬里那光秃秃的寒酸和萧瑟。 如今大隋王朝已经立国十九年,经历了隋文帝励精图治,勤政节俭,颁布开皇律,推行大索貌阅,轻徭薄赋,开创了辉煌的“开皇之治”,中外仓库,无不盈积,如今已经到了一个繁花似锦、四海升平的盛世。 蓟县城,时下乃幽州的治所。 罗府就坐落在蓟县城内的东南方位,占地数十亩,地势开阔,坐北向南,门墙高丈,在大门口一对足足两米高的汉白玉大理石狮子,不怒自威,朱红大门,闪亮的铜钉、铜环,门口耸立着八名甲士手持长枪,器宇轩昂地站岗执勤,更衬托出罗府的威风。 这个罗府,就是幽州府兵治所内的车骑将军罗艺的府邸。 在开皇十七年时,辽东之战爆发,隋文帝任命右武卫大将军李景担任马军总管,迎击高句丽侵犯边疆,经过月余战斗,成功击退外敌,战功不俗。此后,李景便驻扎幽州一带,被封为幽州总管。 李景麾下的将领中,罗艺算得一位智勇双全的猛将,也正因为那次战功,擢升为车骑将军,随军驻扎在了北平城。 不过,此时气派不凡的罗府内,却蒙上一层愁云,因为罗艺唯一的亲生儿子,在上午坠湖溺水而亡,虽是庶子,但罗艺膝下只此一个男孩,罗家他这一脉的香火,就这么断了,让四十不惑之年的罗艺,痛心疾首。 “呜呜……阿郎,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小婢该何去何从啊,在世上,再也没有关心奴婢的人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穿着一身淡青色的麻布襦裙,剪裁得体,脸颊清秀,眼睛哭得红肿,趴在一个十岁大小的男孩身上哭个不停。 少女婢子叫沐荷,是罗府小公子罗昭云的婢女,罗家主母娘子已经发下话了,等小郎君下葬之后,就要把她给卖掉了,再也回不了罗府。 故此,小婢女沐荷哭得很伤心,照顾数年的小公子死了,自己的命运也好不到哪去,一时间,悲呼哭嚎着。 在门外,已经站了不少奴婢和家丁,听候内院管家丁雁的安排,准备忙活着操办后事了。 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那个已经死透气了几个时辰的罗昭云,心口处竟然轻微地咚咚缓慢跳动起来。 ……… 宁泽宇醒来时候,感觉浑身麻木,头疼得厉害,而且心里发沉,胸口憋闷,好像肺腔里有不少水压着,有一种窒息感。 “难道我没有被淹死吗,被救上岸了?”他的意识在运转,脑海里还浮现一副跳海救人的画面。 宁泽宇今年二十六岁,沈阳人,是北方高校辽大历史系在职研究生,本科是机械专业,虽然他小时候就喜欢读文史读物,但家里人觉得文科不好找工作,在读高中的时候,父母让他选的理科,好在宁泽宇文理都行,高考填志愿时,就报考了南方一所理工大学。 可是读大学期间,他对机械原理、金属材料等枯燥门课都不感兴趣,反而读了更多的文学历史类书籍和小说,毕业后,在电解铝厂工作两年,更加厌烦了做机械技术员的工作,所以辞职报考了辽大历史系,结果研究生考试顺利过线,重新回到校园。 孰知,读完研一的暑假,宁泽宇跟几个同学去大连海边游玩度假,看到有一孩童被海水卷走,他奋不顾身冲过去救孩子,结果孩子得救,他却被海水冲走了,溺亡于茫茫渤海中。 “咳咳……哇…… 宁泽宇忽然感觉胃里翻腾,满肚子都是冷水,侧头哇的一口喷了出来,吓得木榻边那个哭泣的婢女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目瞪口呆,满脸惊骇的表情,以为是诈尸了。 门口的家丁和婢女听到屋内的惊叫声,纷纷冲了进来,看到榻上的少爷竟然在狂吐腹水,也都吓得面容失色。 不过,他们这群奴婢和家丁,都是从外面进来,所以这种诈尸冲击感,远没有近在咫尺的沐荷那么强烈。 “阿郎醒了。”有奴婢惊呼,然后逃了出去,有的向管家报信,有的向府主罗公禀报,也有向主母罗孟氏去报信了。 很快,小公子罗昭云活过来的消息,迅速在罗府传开,犹如涟漪般扩散。 沐荷回过神来,眼睛睁得大大,目不转睛地盯着十岁的罗昭云,忽然破涕为笑,从地上站起来,抹了抹鹅蛋脸儿上的泪痕,眼睫毛湿漉漉的,扶住了摇晃不定的小公子,伸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让他吐得更顺畅一些。 “阿郎,你……你终于醒来了。” 隋代时“公子”这个称呼一般是指出身高贵的年轻男子,不太口语化,在双方面对面的称呼中不多见,往往指嫡系的贵公子,像罗昭云虽然是唯一的罗家男婴,但庶子出身,所以还当不起公子的称呼,罗府下人都称呼他“阿郎”,这也是主母孟氏的意思。 宁泽宇完全听不懂她说什么,也不知道她是谁,很像一个初中女生,穿的衣服款式很古老,此刻,他的脑海一阵刺痛,忽然一些杂乱的念头纷至沓来,满满塞进他的脑袋里,像是一种回忆:这里是大隋国的幽州治所蓟县城,自己是车骑将军罗艺的庶子罗昭云,乳名成儿,今年只有十岁…… 这些繁杂的信息,差一点让宁泽宇头脑炸开,意识相冲,这些信息跟他原来记忆在碰撞、融合,匪夷所思,他仰起头,四周扫上一眼,房梁椽木,门栏窗棂,古色古香的房间,陌生而又熟悉。 “这算是大难不死吗?”宁泽宇嘴角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竟然神奇穿越了,从二十一世纪,回到了大隋王朝,附身在一个十岁的孩童身上,罗艺……罗昭云……成儿,喔靠,我不会是‘寒面银枪俏罗成’吧! —————— (注:此章牵扯两个历史问题,一是罗艺的出身,完全按照正史写出,不是什么演义里的北平王、幽州总管等。二是称呼,隋唐用的是中古汉语,跟后代汉语发音不同,主角是听不大懂的。此外,这时候,没有什么少爷、小姐、老爷之类的称呼,主母通常称娘子,小姐称“小娘子”,少爷称小郎君、阿郎, 至于“夫人”一词,只有国公、郡公妻子才可称“夫人”;这里为了大家读起来顺口,会有修幅度修改,比如主母娘子太咬口,仍会用大夫人,否则太别扭。) 【本书在社会生活、历史常识方面,完全趋近历史原貌来写,想给大家呈现一个有历史感的小说!】 第二章 一入侯门深似海 宁泽宇对文史有些功底,特别是他读研方向就在唐宋断代史,很清楚历史上,不存在罗成这个人,是演义虚构的,正史书上,没有罗艺儿子的任何记载,故此,许多后人都认定罗艺没有儿子, 其实,这并不准确,因为古代修史书的人,特别注重嫡庶之分,史官往往纪录一些历史大人物的嫡子史料,但庶子几乎直接屏蔽掉,并不写入史书。 除非哪家的庶子非常牛叉,做出了一些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在当时有相当大的盛名和影响,否则都会拒载,以维护嫡子继承制的正统。 所以,罗艺后来因为得罪当权者李世民而死,究竟有没有儿子,历史原型是不是罗士信,这都不好说,缺乏史料支撑,后人只能胡乱臆测。 就在宁泽宇胡思乱想的时候,房外脚步声骤急响起,来了不少人。 “我儿当下如何,可曾清醒过来?”一个声音洪亮,如铜铝洪钟一般,浑厚有力,人在屋外,但声音却清晰传到身边。 紧接着,一个身材魁梧中年男子快步跨入门内,脚步沉稳,穿着一身青布圆领窄袖长袍衫,头戴湖丝幞头,浓眉如剑,胡须如钩,举目睥睨之间,便有一种行伍将领的威武气度,来者正是罗艺。 宁泽宇身子发虚,头脑迷糊,目光盯着进屋的中年男子,举止雍容,气度不凡,已经知道他就是自己原身这个孩子的父亲,车骑将军罗艺来了。 不知为何,多少有一点感觉,那就是血浓于水的微妙感应,至于感情,暂时几乎没有,因为宁泽宇灵魂寄托在十岁的罗昭云身上,以他为主,所以他跟罗艺之间,还没有真正接触,更别说父子之情了。 “昭云,昭云,你终于醒过来了。”罗艺看到儿子活过来,目光在瞅他,心中激动,快步上前坐在木榻边,一把就抓住了孩子的手。 罗艺今年四十岁,有正妻孟氏,育有一女,还有两个小妾,罗昭云的母亲柳氏,就是其中之一。 巧的是,自从孟氏生下的男孩夭折之后,罗府但凡有男婴生下,总是抚养不起来,活到几岁,都相继死去,让罗艺很是苦恼。 虽然罗昭云是庶子,但对于罗艺而言,也当成了嫡子一样重视。 此刻,罗艺虎目含泪,抓住儿子的手臂,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如今孩子活过来,让罗艺激动万分,同时暗暗发誓,一定要派人寸步不离,保护罗家香火不断。 这时候,外面又进来几人,罗艺的正妻孟氏也到了,是个中年妇人,上身穿着一件翻领式对襟小袖纱罗衫,齐胸处束着一袭曳地的丝绸石榴裙,外披帔风,雍容华贵。 这是典型“上衣下裳”衣制,上衣叫做“襦”,长度较短,一般长不过膝,下身则叫“裙”,襦裙出现在战国时期,兴起于魏晋南北朝,隋唐最为流行。 孟氏的发式上平而较阔,如戴帽子,盘成三饼平云重叠,承北周以来“开额”旧制,上边一枝金步摇犹自闪动。 她的眸光看着榻边激动的父子,眼神中闪过一丝寒光,罗艺情绪不稳,根本没有察觉到,但是宁泽宇正抬头打量着进来的妇人,却感受到那眼神中的凶戾和寒意。 那是一种懊丧、冰冷,还有浓浓的厌恶神色。 就在这时,宁泽宇浑身有一种紧张感,那是十岁罗昭云的意识,似乎很害怕这个孟氏。 一瞬间,宁泽宇忽然发觉,罗昭云的死,似乎并非那么简单了,难道还有什么未知蹊跷和阴谋?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宁泽宇通过后世的影视剧和小说,都见识过大宅院里,勾心斗角,妻妾争宠,兄弟争财,往往下手都很毒辣,往死里整,所以,他不敢掉以轻心,毕竟现在只有十岁,羽翼未丰,生活在罗府大院内,首先要提防的就是这个孟氏。 “恭喜郎君,昭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下你不必再懊恼难过了。”孟氏强颜欢笑,口中说着违心的话。 罗艺武将出身,刚愎固执,一身带军本领,以枪法见长,威名远播,但是并不是细心的男人,性子耿直,所以听到孟氏的祝赞之策,捋着胡须,也笑了起来,说道:“有此一子,总算保住我这一支血脉,也算对得起我罗家的列祖列宗了。” 罗家祖籍京兆府云阳县,罗艺的父亲罗荣,曾任隋朝监门将军,可谓将门之后,罗艺还有一个弟弟罗寿,膝下也无男丁,所以身为长兄嫡子,罗艺对于香火传承看得很重,甚至曾在家里发话,谁若生下男婴,抚养长大,日后他便传下一身本领和罗家枪法给孩子,并继承罗家的一切财产和爵位,不分嫡庶。 他却没有想到,愈是这样重视,反而引发妻妾们的争比和嫉妒之心。 正妻孟茹原本也有一个男婴,地位稳固,压住其它平妻、小妾一头,名副其实的大房主母。 不过后来,孟氏的孩子在八岁的时候染病死了,受此丧子打击,从此她的性情变得乖戾起来,更加刁钻刻薄,尤其心思偏激,甚至觉得自己孩子死于什么阴谋论,总怀疑罗昭云的母亲柳氏为争宠大房位,对她孩子的死做了手脚,或是有厌胜的诅咒之术。 当然这些全是孟氏的猜忌,丧子之后,变得有些神经质而已,罗昭云的母亲柳蕙,出身河东柳氏,虽然不是门阀中的柳家,却也沾一点地方势力,不论是美貌还是学识,都算过得去,一直就是罗艺最宠爱的妻妾,甚至还宣布提柳氏为平妻,仅次于大房之位。 尤其是孟氏的男孩夭折之后,只剩下柳氏膝下的儿子健在,所以罗艺对柳氏母子更为在意了,忽视了孟氏的感受,这无疑更加刺激了孟氏,妒忌之心和报复心理已经快让她失去理智。在长安时候,柳蕙的兄长柳岳,在京城十二卫府的右武侯府当差,官职虽然不高,却有一些武侯参军朋友,她未敢下狠手。 开皇十八年,也就是去年初秋,因罗艺被封车骑将军,要驻守幽州一带,所以派人接了妻妾子女来蓟县城,途中,柳氏就意外得风寒病死去了,其实就有孟氏故意让大夫拖延救治有关,而小罗昭云因为小婢沐荷保护,紧跟在三娘曹氏的身边,才躲过一劫。 宁泽宇两世为人,见识多出一千多年,受到许多影视剧的影响,加上大夫人罗孟氏对他一个十岁孩子,没有掩饰表情,所以让他捕捉到了那股恨意。 他脑海快速盘算,知道这个主母对自己心存歹意,迟早是个祸害,但是现在这个身体只有十岁,言轻力薄,要在罗府生存下去,只有暂时削减主母孟氏对他的戒备和顾忌,看来,只能装疯卖傻了。 如果自己疯疯癫癫,没有作为罗家继承者的资格和能力,或许,能让孟氏放松警惕,暂时不对他下手。 罗艺见孩子发愣,皱起眉头,说道:“昭云,你可认出为父来?” 宁泽宇茫然摇头,眼睛发直,然后忽然抱住脑袋,大喊大叫,头用力撞击榻边的床幔木架。 “嘭嘭嘭!” 这一幕,着实让罗艺、孟氏,还有一些丫鬟婢女们目瞪口呆,吃惊万分。 罗昭云活过来,却又疯癫了,这个消息在罗府大院内迅速传开,甚至很快,连蓟县城一些门庭大户家族都知道了…… 第三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罗艺揣着希望而来,到头失望而归,唯一的儿子,虽然活了下来,却有些精神失常了,难掩颓废、懊恼之色,刚才的龙虎精神,仿佛一下子就衰老几分。 宁泽宇看在眼里,知道这个‘父亲’,是真心关心他的,但是,现在他还不能表露出来。 因为这个身体的年纪幼小,只有十岁,还没有自保实力,即便说出来孟氏要害他,没有证据,罗艺未必会相信,何况,他这个儿子,跟罗艺之间的感情,肯定不如他的枕边人,孟氏只要经常吹吹枕边风,也不是他能扳倒的。 何况,在这样的一个深门宅院内,有许多家丁仆役,下人丫鬟等等,估计都看着孟氏的脸色行事,自己要活下去,只能暂时装疯卖傻,减少孟氏的嫉恨和杀机。 罗府请来了医大夫,给孩子搭脉诊断,隋唐时期,做医生的被称为大夫、医师,到了五代末,北方仍沿用旧称,南方则始称为郎中,到了宋代就被称为医生、郎中混称了。 由于宁泽宇刚穿越不久,身体又长期憋水,心律和脉搏都不正常,加上脑子灵魂融合,所以大夫看过之后,也觉得脉相奇特,无法诊断,见他时而抑郁,时而疯癫,也无办法。 这一下,罗艺算是彻底心灰意冷,叹息着离开罗昭云的小院,情绪低落,悲伤不已。 孟茹却松了一口气,暗暗得意,这个结局也不错,虽然没有死,却也威胁不到她和女儿的地位。她已经寻觅了一个罗府义子做为赘婿,到时候若与长女生下男婴,依旧姓罗,延续罗家的香火,做罗家的嫡孙而非外孙。到时候,整个罗家,依旧是她掌权,谁也不能翻身,骑到她的头上去。 女人善妒,心眼很小,一旦她久坐主妇之位,执掌家院的日常事务,无人敢得罪她,要让她交权失宠,那是不可能的,肯定会拼死暗斗。 最主要是孟茹的男婴四年前夭折了,精神多少受到些打击,性情不定,比以前也更阴狠乖戾许多。以前对柳氏得宠就很有意见,丧子之后,对柳氏和她的儿子,就更嫉妒和痛恨了,甚至怀疑自己孩子的死,跟柳氏有些关系,一旦恨上一个人,往往许多子虚乌有的事也会往她身上猜疑、联想。 换句话说,孟氏就是精神受到打击,做事过于偏激了;自己不得好,也见不得别人好。 自从罗艺在前几年战场腰部受伤,近几年家里不再诞下男婴,甚至子嗣都少有诞下,所以才造成这种复杂情况。只要罗昭云一死,孟如不但可以实施自己招赘婿、抱嫡孙想法,最重要是,罗昭云活着一天,她就觉得碍眼,就会不自禁想到柳氏昔日得宠,还有自己孩儿夭折的往事,毕竟二者相差只有两岁,年纪相仿,容易触景伤情。 可以说,孟氏把罗昭云当成了一个自己伤痛往事的触点,一看到他,情绪就难以安静,恨意和心酸往事不断涌上心头,才恨不得除之后快。 罗府的宅院是去年购置,又在原来基础上开拓扩建,六进六出,还有左右的厢院别院,越往内越豪华,门口侍卫、车马仆役、长工、短工、家丁下人、外院执役、内院执役,三六九流,分得清楚,等级分明。 除此之外,罗府的罗艺继承了罗荣的爵位,又因为战功,在幽州北平城,除了上司李景已经离任,上国柱燕荣接任幽州总管之后,他这车骑将军,算是前几号人物,得到不少庄院、官职田封赏,有不少部曲、佃农依附,所以掌管罗家,对于孟茹而言,每月银子钱贯、布匹开销等等,都由她来主内安排,威风凛凛,如何肯愿意松开这种权力。 夜幕降临,月光如银,洒落在大地上,仿佛是一层轻纱,又仿佛是一层浓霜。 罗府已经掌灯,大小庭院,规规矩矩,都有很多点烛挂灯讲究。 罗昭云的小院变得清净下来,就剩下他和婢女沐荷了。 沐荷年纪也不大,娉娉袅袅十三余,豆寇梢头二月初,穿着一身淡青色高腰襦裙,裙系到胸部以上,脸蛋儿秀丽,身段儿颀长苗条,细细的腰杆儿挺拔柔韧,来回走动的时候,犹如一管柔韧的青竹迎风摇曳。 不得不说,这小婢沐荷,脸蛋儿还显稚嫩,但容貌俊俏,算得上一个清丽少女,颇有姿色,此时那双明亮的双眸,哭得红肿,虽然阿郎醒过来,却有些不正常,让她感到难过,觉得对不起死去的柳氏,没有照顾好小公子。 宁泽宇躺在榻上,正在消化这个孩童的记忆,只是年纪太小,所记有限,更多的时候,是他自己在胡思乱想,难道真的是穿越了? 接下来,我该如何度日生活呢? 虽然他看过一些小说,一些穿越的主角,一回到过去,往往仰天长啸,王八之气纵横,敢与天争,能霸气地说出,这个时代我为王的豪言壮语,好像穿越之后,自己就是超人,无所不能一样,都是龙傲天! 当宁泽宇穿越回来,他才知道,那都是臆想而已,什么王侯霸业,什么革鼎乾坤,那都是虚无缥缈的,如何活下去,才是第一要务。 婢女沐荷在榻边不断跟他说着一些话,但是宁泽宇听不明白在说什么,因为隋唐时期用的是中古汉语,发音与后世完全不同,就好像在听粤语和日语一般。 通过历史常识,他大致知道,上古汉语是从先秦至汉代,中古汉语是从三国时期到宋代,近代汉语是元朝以后的汉语,逐渐才形成了后来的北京普通话。 像日本、朝鲜、越南等地,隋唐时期,没少出使来学习隋唐的文化,对周围国家影响甚大,许多礼仪制度、文字、经典、建筑等地,都模仿、照抄隋唐当时所推行的东西,以至于,这几个国家直到二十一世纪,发音方面仍接近中古汉语。 宁泽宇并不着急,语言这项本领,往往接触时间久了,潜移默化,自然能学会了,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孟氏的毒害,如果对方暂时放松了警惕,任他成长,自己迟早会翻身,完美一击。 到了晚膳时分,沐荷去伙食院打了饭菜,端回房间,按照以往惯例,她先自己吃了几口,以身试毒,没有任何不适,然后再给公子加温后,喂他服食。 宁泽宇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自己还有一个婢女,对自己很好,心中有些感触,这女孩的淳朴清纯和善解人意,对他处处围护,都看在眼里,让他心中涌起了一种怜悯和疼惜的感情。 沐荷收拾完碗筷之后,又打来温水,用布巾蘸水后,拧了拧水,然后为他擦拭脸颊和脖子,悉心照料。 “阿郎,你一定要好起来,出人头地,好为二夫人报仇。”她轻轻地说着,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藏不住那么多事儿,对外人不敢透露半句,但单独跟罗昭云在一起,总是不忘记提醒他这些恩怨。 宁泽宇听完之后,神色茫然,完全听不懂,但是双眼盯着沐荷,还是认真注意她的口型,跟脑海里罗昭云的记忆相对比,要迅速学会当下的语言。 “阿郎,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沐荷停下来,见他一句都不说,有些难过地问。 宁泽宇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刚才的神经兮兮。 沐荷见他没有疯癫,楞了一下,忽地扑在他的身上,心酸地哭了起来。 “我要活下去,不但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迫害,还有让这个小妹妹,过上好日子。”宁泽宇心中一叹,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罗昭云了。 第四章 既来之则安之 宁泽宇已经默认自己是罗昭云的事实,既来之则安之,他必须要快速适应这个新角色,开启新的生活,否则痛苦和迷茫的只有他自己。 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和休息,他的身体恢复了一些气力,脑子也不那么迷糊了,许多记忆碎片都融合在现在的脑海。 从此,这个世上没有了宁泽宇,只有罗昭云。 大隋开皇十九年,只是一个多事之秋,朝堂之上,门阀旧势力与文帝提拔的新贵之间正在争权,晋王杨广派系与太子的派系也在暗斗,整个隋朝长安大兴城,政坛都是一个大漩涡,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这些事情,跟此时年幼的罗昭云,关系并不大,他暂时也没有什么特别想法,发什么雄心壮志对历史有多大改变之类,他只想着如何活下去。 由于罗昭云年纪还小,对于外面的世界,历史背景等等,所知甚少,他暂时无法判断,自己所处的大隋,跟历史上的隋朝,是否完全相同? 而且,即便是史书记载的隋朝,但是历史只是片面的记载,许多事情和人物记载,都经过修订、篡改,跟历史上的原貌,有很大出入,可信度有限,如果自以为知道许多历史人物和事件,就能未卜先知,逢凶化吉,能人所不能,那就太想当然了。 清晨光线透过窗棂,照射进屋里,虽然经过窗纸的过滤,但是光线仍然明亮。 罗昭云被沐荷唤醒,开始了他在隋朝生活的崭新一天。 两人走出房屋,这是一个精致的小院,除了主房外,还有几间侧房,供给侍奉的仆人来住,沐荷为了照顾小公子,所以她一直都住在罗昭云的房间外室,搭了木榻,方便夜里照应。 罗昭云看着青砖灰瓦,天井院落,长廊相连,房檐勾栏,翘起的屋檐滴水瓦上,雕刻着精美花鸟图案,都是古代建筑的风格,一种古朴沧桑的感觉,让罗昭云一下子有了历史的厚重感。 他终于确信,自己真的穿越了。 这时沐荷端来一碗盐水和柳枝,让他洗漱,这是古人的刷牙办法,把事先泡在水里的杨柳枝,用牙齿轻轻咬开,里面的杨柳纤维支出来,就成了一把细小的木梳齿,至于牙刷,在隋代已经问世,用牛骨和猪鬃搭配,但没有普及,只在一些贵族豪门内流传,普通人家不会在这方面做花销。 罗昭云刷牙漱口之后,换上一身新衣服,上身蓝底竹花纹的棉夹袍子,下面穿着大胯裆的长裤,吃过米粥和咸菜后,坐在庭院发呆,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该如何办。 小半个时辰后,罗昭云让沐荷领着他四处走走,他顺便装出一副失忆疯癫的样子,好让暗自视他为眼中刺的人可以更安心一些。 沐荷拉着罗昭云,走在罗府大院,为他讲解各个地方,罗昭云听不太懂,只顾四处观察,有时还装作精神失常一下,周围的丫鬟、下人看到之后,指指点点,似乎都认定了罗家公子已经不正常了。 这些,罗昭云并不在意,也是他故意展现的,只有暗中人放松对他的警惕和杀机,他才能顺利成长,然后找机会,跟罗艺摊牌,自己有了实力,要搬出罗府去,闯荡外面的世界。 罗府的规模不小,罗昭云前后宅院、东厢西厢四处走动,许多只存在于记忆中的人和物逐渐熟络起来,管家、丫鬟、侍卫等等,多少有了印象。 最后,二人来到后花园,这里秀气雅致,花圃成片,中间有一个大水池,池水上凌驾着一道连桥,直通一处六角亭子,池中假山藤萝,水中的碧荷已经露出尖角了。 “阿郎,那日你就是从这里失足掉落水里的,被湖水淹到。”沐荷开口说道。 罗昭云看着一倾湖水,记忆倒播,似乎有了一些印象,他依稀记得,是大夫人孟氏在这里传唤他,似乎背后有人推了他一把,就掉进了湖里,窒息溺亡了,但具体情形,已经记不大模糊了,毕竟他的灵魂已经换人了。 “三夫人在那里,还有晴儿!” 这时候,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少妇人,穿着月白色对襟长衫襦裙,外边又罩一件碎花布的比甲,天生丽质难遮掩,腰间系着一条细细梅花结带子,显得袅袅娜娜,乌鸦鸦的青丝长发盘成‘惊鹄髻’,插着一支玉簪,风姿绰约。 三夫人曹氏走过来,她手里还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偏襟绢花小袖衫,淡黄色的夹领衬着一张俊俏小脸,头上梳一个梢皮的双鬟髻,是个一个粉妆玉琢的可爱女孩。 “阿郎,听说你活过来,大难不死,三娘替你高兴,你现下感觉如何?” 罗昭云听得半懂非懂,然后摇着头,并不答话,而且表情僵硬、茫然,真的像个精神有问题的孩子,惟妙惟肖。 曹氏轻轻一叹,眼眶转泪,看到阿郎这个样子,心中不忍,自从大夫人的儿子,也是罗家长子夭折之后,就开始变得刁钻狠辣。曹氏年轻貌美,始于小妾,罗艺自柳氏病故之后,倒是经常住在她的房内,引起孟氏的一些嫉妒,平时没少克扣她的月银,甚至对她的孩子横眉冷对。 曹氏的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女儿,如今她只有这么一个亲骨肉了,一定要保护好,可不能像罗昭云那样,稀里糊涂就坠湖差点溺死了。 但在她的眼中也闪过一丝不甘和愤怒,却是敢怒不敢言,曹氏知道,她也需要隐忍、退让,暂时在家中势力薄弱,需要远离是非,跟阿郎也要保持距离,不争宠,不好权,麻痹大房夫人,总有一天,自己有机会能扳倒她,不再受气。 “昭云哥哥!”罗晴儿一双点漆的双眸正盯着罗昭云,有些胆怯地唤了一声。 罗昭云苦涩一笑,没有说话,只是手舞足蹈比划几下,吓得小晴儿把头藏在母亲身后去。 “苦命的孩子,唉——”曹氏拉着女儿离开了。 “阿郎,整个府邸里,也就三夫人,对咱们好一些,其它人,都听大夫人的,苛待咱们!” 罗昭云点点头,眸光闪烁,现在已经把罗府上下都逛遍了,地形熟悉,接下来,就是隐忍,暗中锻炼身体,熟悉护院家丁的作息规律,找机会,潜行到大夫人的住处,观察她的动向,有什么毒计针对自己,好知己知彼,及时做出对策,保全自己。 第五章 庙堂之争 龙首山原下,长安大兴城。 这是当今隋朝的王城,始建于开皇二年,由外郭城、宫城和皇城组成,东西对称,布局整齐,打破自秦汉一直到南北朝时期,都城之中,没有章法,皇宫、官署、民居,交错相处,十分杂乱的布局,统一规划,井然有序。 在外郭城范围内,以二十五条纵横交错的大街,将全城划分为一百零九坊和东、西两市,此种规划,使整个城的平面如同棋盘。 大兴宫是大隋皇帝居所和朝会之地,四周有廊庑围成的巨大宫院,东西两侧建有官署,前面为大兴殿,那是上朝之地,后寝的主殿是中华殿,周边有万春殿、千秋殿、甘露殿、神龙殿、安仁殿等殿堂。 苑囿位于宫殿最后部,有亭台池沼,人工湖泊,花卉罗植,竹木森翠,景色宜人。 隋文帝今日与群臣议事过后,有些心事,来到神龙殿继续批阅奏章,由于他厉行节俭,衣着简朴,没有穿戴华贵正式的冕服,头上戴着一顶无翅的乌纱帽,穿着一身绛紫色圆领长袍,翻看着奏折。 虽然他接近六十花甲之年,但整个人气度如渊,身上承载江山社稷之气运,举手投足,都流露着一种执掌社稷神器的恢弘气度,不怒自威。 手中这道奏折,是前线传来的战报,目前,突厥铁骑与隋朝大军正在边疆开战。 突厥是隋代的边患,由来已久,是匈奴的一个分支,曾归附于柔然,为其炼铁奴,阿史那氏,后来整顿铁勒部落,发展壮大,击败柔然,称霸草原,不断南下侵犯,连西魏、北周时期,都是和亲、纳贡的政策,获取突厥的支持,免遭攻击。 隋朝建立之初,突厥强大,有多位可汗并立草原,各有强兵铁骑,隋初难以力敌,采取修筑长城,驻兵固守的战略,后来因采纳了长孙晟“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提议,施展了离间计,分化了东西突厥,实力大损。此后,先后数战,隋军终于收服东部突厥,击退了西突厥,把突厥的威胁化解到最小。 开皇十七年,文帝与长孙晟再次用计,本来都蓝可汗又向隋朝上表请婚,隋朝却将安义公主许配给了突利可汗,如此一来,激化了都蓝可汗与突利可汗西东两股草原势力的矛盾,导致兵戎相见。 突利可汗率东部突厥的子民,已经住在大同城,受隋朝保护,因此都蓝可汗进攻未果,回去筹备两年,兵力更增,并且暗自抓来不少汉人工匠制造攻城器械,于今年二月,再次挥军南下,进犯大隋边境,攻打大同城。 隋文帝便任命汉王杨谅为元帅,以尚书左仆射高颎出朔州,尚书右仆射杨素出灵州,上柱国燕荣出幽州,三路进击突厥,如今,一个月过去,隋军和突厥已经大战起来。 其实,这条军事奏折还不是他最头痛的,让他忧虑的是,朝中派系的争斗,朝堂之上唇枪利剑相互攻击,朝堂下结成朋党,相互揭发、诋毁,尤其是太子杨勇与晋王杨广两大派系,斗得水深火热,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而且从杨素派人搜索的一些证据来看,杨勇竟然看出文帝他要废立太子,打算提前动手夺权,正在秘密加强东宫武力,收揽不少游侠剑客,企图对陛下不利,这可让猜忌心极重的隋文帝大为恼火,气得身体直打哆嗦! “逆子!”杨坚啪的一下,重重拍了一下桌案,整个人火冒三丈。 身为九五之尊,最忌讳的就是晚年被子嗣杀戮夺权,哪怕那是亲儿子,也绝不能姑息、放纵。 杨坚打算废杨勇太子之位,另立杨广的想法,已经有了几个年头,所以这两年,他剪除了杨勇身边的一些辅助大臣,但是,最大的障碍就是高颎,他不是一个人,代表着是一个集团势力,有关陇集团的门阀,也有各地州郡的名门望族,没有确凿的证据和足够借口,无法直接免掉高颖这位股肱重臣。 ……… 罗昭云这几日沉默寡言,时而疯癫撞头,时而手舞足蹈,已经让罗府的人都习惯了,罗艺对他失望透顶,先后来过两次后,就再也没有过来看他。 大夫人孟茹倒是时常派丫鬟、家丁到他的院子观看,定期汇报,更加确信了罗昭云溺水之后,整个人有些不正常了。 “这个小崽子,人越贱,命越硬,溺水死透了,还能活过来,好在已经发疯了。”大夫人孟氏坐在榻上,身边有丫鬟伺候,外面虽然还有些寒冷,屋里温暖如春。 房内有青铜尊兽的大香炉,里面有无烟的炭火发出阵阵暖流,孟茹三十四五岁的年纪,身材丰腴,身上穿着一件葱白色绣银色丝线花纹小袖短襦,下面是月青色丝织襦裙,裙腰上提,肩披帔帛,雍容大方,头梳双髻,顶上插了一支碧玉簪子。 如果细瞧房间,可以看到屋子里布置典雅考究,梳妆台、胡凳、香炉、立镜、帷帐、卧榻,鸳鸯戏水的绣枕锦被,非常豪绰,比罗昭云居住的房间华丽太多了。 屋里除了一名贴身心腹丫鬟外,还有一男一女,男的在二十五六岁,长得剑眉星目,英俊不凡,身材高大,名为屈超,是罗艺收的五个义子,按年龄排在之首,精善弓马骑射,有些本领在身。 另一个少女只有十四五岁,穿着翠色窄袖春衫,藕色长裤,剪裁得体,足蹬一双鹿皮小靴,肌肤润玉,芙蓉嫩脸,姿色不俗,这是孟氏的亲生女儿,罗芷薇。 “娘亲,既然阿郎已经得了失心疯,精神失常,就不要再对付他了吧。”罗芷薇毕竟年幼一些,还是一个少女,心肠没有孟氏那样狠毒。 “哼,谁知道哪天他又好了呢,还不是要夺走咱们母女的一切。”孟氏脸色不愉,眼中闪过一丝寒意。 “大夫人,不如我哪天偷偷过去,将之闷死?”屈超眼神闪过一丝狠色。 孟氏犹豫着,摇头道:“如果频繁出事,唯恐相公会怀疑到妾身上,那就不妙了,别忘记了,还有一个曹氏小贱人在盯着咱们的举动,被抓住把柄,把这些年的事牵扯出来,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如何是好?” 孟氏嘴角溢出笑意:“不急,既然那小崽子已经疯了,暂时不会危险到咱们,薇儿已经长大,再过两年,到了十六七岁,就可以出嫁了,到时候,我会促成你们的婚事,让你入赘,你们再争口气,生下男婴,过继给罗家,到时候,罗家几代的爵位和财产就由你们孩子继承了,这罗府永远是咱们母女三人说得算,谁也抢不去。” —————— PS:新书期间,求推荐票,收藏和打赏了哦!!! 第六章 蛰伏隐忍 罗昭云这几天在独院里跟沐荷相依为命,生活简单,倒是没有什么麻烦找上门,毕竟罗府上下的人,都知道小公子已经精神失常,但只要罗公在府,谁敢明目张胆来欺负小公子? 至于大夫人孟氏,现在避嫌还来不及,肯定不会再派婢女、婆子过来苛待这对苦命的少年,相反,为显大度,孟氏还特意让厨房管事张金贵给小公子做些佳肴,滋补身子,如此一来,做足表面功夫。 罗昭云知道装疯之计还算成功,暂时缓解了大夫人的杀机,不过,他丝毫不放松,因为不知道,除了孟氏之外,还有谁对他恨之入骨,比如说罗艺的仇家或政敌,不愿意看到罗艺有香火传承? 所以说,他对外沉默寡言,一副发呆的表情,有时候还会手舞足蹈地癫疯几下,反正只是十岁孩子的身躯,因此也不觉得多别扭了。 夜色如水,月朗星稀,一轮月盘高挂苍穹。 罗昭云独自坐在小院内藤架下的石凳上,月光穿过树荫,漏下了一地闪闪烁烁的碎玉。 他仰望夜空,月光里总是夹杂着思念和乡愁的味道,对于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可以辗转于江湖之中,可以承受颠沛流离的劳苦,可以借酒消愁,却难以割舍月光带给他们的情怀。 更何况他还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其实,任何男人穿越回来,也都想有所作为,轰轰烈烈,至少对得起自己多出一千多年的知识,可是,当他生活几日后,就发现这种想法有些天真。 古代社会非常复杂,更注重人脉关系,没有社会关系,没有高超武功,没有门阀身份,不熟悉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将会一事无成,甚至走出去,没有户籍身份证明,很容易被官府当成流民、盗寇,抓去当苦工,累死也没有人知道。 他是学过隋唐历史的人,特别是东晋门阀制度方面,看过不少书籍,知道门阀势力在隋代仍很强盛,关陇贵族、山东望族、江南华族等等,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当地的门阀势力、名望大族,有的家族专攻儒术,经几代甚至十几代的传承,出现累世公卿,不但代表着当地最有名望的家族,同时在做官、经商、人脉方面,都有巨大优势。 如果自己逃走了,只有十岁,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何况草根一个,寒士之路,不是那么容易走通。 逃走不是办法,更何况自己有了罗艺庶子这个身份,为何不利用? 罗昭云这几天对罗府布局有所熟悉,知道这个府邸竟然住了数百人,前三进院子为外院,设外院管事一人,后三进宅院为内院,有内院管事一人,此外还有厨房管事,护院教头等,一到了夜晚,有护院家丁巡逻,外围有亲卫站岗保护,防守森严。 他住在第四进的西厢小院,而罗艺和大夫人居住在第五进院子,那里有守卫执勤,想要潜伏过去,对付大夫人,投毒、刺杀等等,都不现实,他也没那个本事。 何况,罗昭云并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大夫人要害他,即便有,按照《开皇律》,自己杀长辈,是为不孝,也是‘十恶不赦’的大罪,要报仇的话,必须借势,而非亲自下杀手。 如今有大夫人孟氏作梗,自己想要顺利继承罗家的爵位,那是休想了,其实,他并不在乎那些,因为他若想要爵位和功绩,可以自己去争取,不稀罕祖上庇荫传下的爵位,但是,有一样他不能不在乎,那就是罗家枪法! 按照历史发展,天下过不了十几年就要大乱了,到时候隋失王鼎,群雄逐鹿,各地烽烟,金戈铁马,战火狂噬,生灵涂炭,如果没有高明武艺在身,自己如何安身立命? 做个谋士、客卿?不行,乱世之中,文人的命如草芥,手无缚鸡之力,任人宰割,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就像杨炯在《从军行》写的那样:“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最主要是他的灵魂,来自二十一世纪,那种提倡平等的年代,奴性可不像古人这么强烈,整天跟在主子身边,出谋划策,低头哈腰,他不习惯。 如果那样,都不如经商,借助罗家在东北一带的优势,发展商行,有钱有势,任它改朝换代,管什么李渊、窦建德、王世充、杜伏威、李密、刘武周等军阀混战,待到天下太平,再冒出来,仍富甲一方,也是不错的路。 罗昭云在这胡思乱想着,半晌,摇头苦笑,这些都不实际,唯有走一步看一步,随机应变,以后的选择如何,都跟周围环境和形势所决定,现在瞎想没有用处,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学会大隋语言,可以相互交流,自己找机会可以暗中接近自己的‘父亲’罗艺,再见机行事。 ……… 时光匆匆,转眼两个月过去了,时节已经进入五月中旬,接近仲夏了。 由于突厥骑兵和隋军鏖战在大同城一带,打得如火如荼,其中一路人马就是燕荣自幽州出,幽州乃东北边陲重镇之地,军事位置相对重要,所以自北魏、北齐、大隋都对这里进行重点布防。 在东北一带的府兵屯兵地就有七个,分散在不同的州治所内,被幽州总管所管辖。 如今燕荣大战未归,带走一批武将,所以暂时幽州军务就由罗艺代管,这段时间,非常忙碌,时常来往于罗府和城外的军营之间。 随着军权愈大,罗艺的想法也就多了,不甘心只停留在一个车骑将军正五品上,在他的头顶,还有地方兵府的直阁将军、骠骑将军等,京城的十二卫府将军、大将军更是在三品上,还差很多等级。 如果以武功而论,他的绝技枪术绝对能横扫众多虎将,在大隋猛将中,占得一席之地,可惜,大将军并非完全比武功,还需要谋略、统兵能力、家族势力等,以及时机要好,有立功的机会,现在大隋正值鼎盛,渐渐偃武修文,武将想要参加大规模战役,立大功的机会太少了。 都说虎门将子,罗艺再想到他自己长子、三子先后夭折,活着一个儿子也是呆傻,一阵唏嘘幽叹。这两个月期间,他虽然没有去看过罗昭云,但是夜里曾暗中观察,也不断派名医来治疗,都毫无效果,让他颓然失望,他万万不会想到,只有十岁的孩子,能有那样的心机,一直蛰伏隐忍,待机勃发。 这一日,罗艺戎装回到府邸后,听到孟氏有意让义子屈超做赘婿的事,还明确保证,等以后成婚,生下第一个男婴,改为罗姓,过继给罗府,这样可以化去罗艺心中一件憾事。 罗艺点了点头,有些意动了,心血来潮,打算将罗家的五虎断魂枪术,传授一些给嫡长女儿罗芷薇,也算有个传人了,他身为武将,镇守边疆,随时会与靺鞨、室韦、契丹、奚、高句丽小规模作战,万一有个闪失阵亡,也好将他这一身枪法传下去。 这个消息,不偏不巧,被小婢女沐荷偶然间听到,回来后无意中说给了阿郎。罗昭云眼神一闪,皱起眉头,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暂时偷学罗家枪法,回来苦练,有了几分本领,不是柔弱之身,再翻身就容易多了。 第七章 识破 夜深人静,月色如水,天穹的星辰和云色,如同一幅水墨画卷,铺展在夜空。 罗府里的杂役、仆人都相继睡去,毕竟晚睡需要消耗蜡烛和油灯,所以宅院很早就熄灯了,静寂一片,府中各处地方只在一些廊苑转折处挂着灯笼,灯笼在夜风中轻轻地摇动着,发出黯淡的昏光。 罗艺的书房在第五进的东厢院子,平时他在家翻看兵法,阅览古籍,阅军中章文等,或与一些长史、参军等谋士私下交流,都在那个幽静的书房里进行。 书房外是个宽敞的院子,整齐摆放着一排武器架子,长矛、铁枪、马槊、大刀等十八般兵器,看书闷得慌时,就会在庭院耍起枪棒,练武不辍,保持武艺身手不衰退。 习武就好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旦荒废,上手生疏了,往往差之毫厘,就可能丧命沙场。 罗艺刚四十岁,体力正从高点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所以注重每天很练武的时间,配合饮食、作息等,调节身体,延缓体力的衰竭速度。 拳怕少壮,英雄不许见白头,许多武将战死沙场,名将喋血,往往在体力衰竭之后,精力不复,体力不支,疆场之上,难免不阵前亡。 今夜,罗艺要传说嫡长女罗芷薇五虎断魂枪技,这是罗艺少年时,走访名山,拜师学艺,跟一位隐世高手习得。 枪法自成一路,精妙无比,罗艺逐渐去繁就简,结合沙场上追求简单有效的杀伤力,所以略加改动,马背上交锋,招数由复杂变简单一些,但威力却更强,罗家枪可谓大隋武将中一项绝技。 庭院内,一老一少站立,罗艺穿着一身圆领的武士服,手腕处箍有牛皮护腕,手中提着一杆长八尺的亮银枪,在他身前,十四岁的罗芷薇亭亭玉立,穿着紧身的短袖夹领小衫,和一条喇叭长裤,剪裁得体,裹住窈窕身形,适合施展拳脚。 “薇儿,你自幼习过一些功夫,但并不入流,原本为父想让你多接触诗词歌赋,女红绣织方面,但现在罗家子孙单薄,人丁不旺,为了不让这套枪法失传,暂时将一部分传授给你,只有枪招,暂时并不授运劲之法,实战会减弱,并不需要你驰骋疆场,只要记住套路就行了,以后传给罗家后人。” 罗芷薇认真听着父亲的讲解,她很清楚,母亲孟氏也非常在乎这套枪术武艺,这种杀敌本领,向来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她今日能学,就是父亲在为日后做打算,将来授给自己的孩子,想到这,明净如玉的脸蛋上飘起两抹潮红。 “认真看好了,今晚先交这套枪法的第一招,包含三十六式,变化多端,可以应对不同方位和兵器的敌人……” 罗艺讲述一番,然后提起手中的亮银枪,开始演练起来,那一柄厚重铁枪,在他的手里轻若无物一般,枪路大开大合,威猛无比,枪花寒光成团,密不透风,似乎泼水都不能进一般。 就在院墙的一个角落里,蹲着一个瘦小身影,被灌丛挡住了身子,而且树荫遮住月光,那里形成一个视线死角,罗昭云早就过来守候了,终于见到了驰名隋代的罗家枪术。 由于夜里要传授秘技,所以院子内外都禁制有仆人接近,岗哨也撤去一些,只在外围巡视,罗昭云身子还小,利用这两个月对环境的熟悉,成功避过巡哨和猎犬,早早潜伏过来静候。 此时,他看着罗艺舞动亮银枪,感觉身似游龙,勇不可当,枪随身走,展转腾挪,枪锋寒光烁烁,耳边还时时传来“咻咻”的撕破空气响声。 虽然是一个人在舞动,但是给人一种感觉,他正在驰骋沙场,面对金戈铁马的冲杀一般。 枪乃百兵之王,果然有它的威猛独到之处! 罗昭云看着怦然心动,如果自己能练会这身本领,从戎入军,挥斥方遒,冲杀铁甲之中,何其快哉! 每个人心中都有英雄梦,堂堂阳刚健儿,沙场立功,人之所崇,心之所向。 罗昭云也如此,不论是他前世的思想,还是今生的记忆,看到这霸气的一幕,热血澎湃,说不动心那是骗人的。 须臾,罗艺把第一招的三十六式变化演练一遍,算是第一枪,都是以‘刺’为主,各种刺法! 罗艺收了亮银枪后,在他周围还有枪锋银光未完全消散,整个人持枪站定,渊停岳峙,气势凌然。 “看清了吗?” 罗芷薇刚才看到父亲练枪,几乎大气不敢喘,因为枪术实在太高明了,而且透发着一股肃杀之气,毕竟罗艺戎马生涯十多年,斩敌无数,枪法中已经带着他的意志、精神、气血等等,不是表演的花架子。 她俏脸一红,根本没有记住什么,支支吾吾,低着头道:“对不起,父亲,我只看到了枪影,没瞧清您的招式。” “无妨,这只是为父打得快了,现在一式式地刺出来,让你看到它的变化和角度……” 罗艺细心讲解,招数是死的,再如何变化,也容易传授和记住,但要把功夫练上身,那就难如登山了,一步比一步困难,可不是记住死招式就能管用的。 因为练法、打法、杀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半个时辰过后,罗艺开口道:“好了,今晚就练到这,你记住了招式,回去反复练熟就行了,三日之后,再教下一枪。” “父亲,女儿告退!”罗芷薇已经香汗淋漓了,微微一福身,向罗艺行礼之后,就急着回去沐浴身子了。 罗艺却站在庭院,没有动弹,眉头拧紧,眼中闪过一丝杀机,他已经下令府邸内的家奴,不论什么身份,全都早休息,不得靠近第五进的宅院,竟然还有人胆敢潜伏过来,偷师学艺。 他刚才不声张,就是不想打草惊蛇,更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传出去,下人在府内偷师,对他来说并不光彩,而且主子要直接杀掉奴仆,并不符合大隋律法,只有不动声色地抓到,才能神不知鬼不觉让他人间蒸发,不留诟病。 “是谁,滚出来!”罗艺低声大喝一句,身子转过来,目光死死盯着西南角的黑暗角落。 罗昭云身子一僵,仿佛被电击中一般,浑身毛孔不自禁地乍起,感受到一股如同野兽般的目光锁定了他,强者目击,融合了气势和权威、精神等等,也能让人不寒而栗,甚至心神受到干扰。 “是我!”罗昭云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果断走出来,也许这是一次机会。 罗艺看清他的身影之后,愕然一惊,竟然是他患有失心疯的儿子。 他完全没有想到,躲在那里的人,会是庶子罗昭云,所以脑子一时短路,目光盯着十岁大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顿时心中五味杂粮,什么滋味都有。 “怎么是你?你又发疯乱走了?”罗艺虽然这样说,但是脸上露出狐疑,因为看到罗昭云的表情,非常淡定和平静,不像是癫疯之状。 “孩儿暂时没疯,有几句话想要对父亲当面讲起,不知可否移居书轩内,单独说给父亲大人。”罗昭云语气沉稳,没有惊慌失措,言语也符合了大隋官方腔调,没有什么破绽了,心中有了新的打算。 第八章 父子间的秘密 罗昭云跟着罗艺进入了东厢书房,里面古朴典雅,载重着几盆兰花和富贵竹,临墙一架有两排书架,书架上放着一些古玩器具,还有一些文史典籍宗卷,有些书香气。 当然,罗艺武将出身,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张大隋疆域图挂在书案后的屏风上,上面标注着时下隋朝的州县区域,山川河流。 屏风东侧面墙壁,还有一幅燕山至辽东一带的地形图,角落的衣架上,挂着一身厚重盔甲和软甲,绊甲丝绦,西侧面墙上则挂着几口宝剑,顿时使书房增添了几分戈甲之气。 在屏风正前,有一张曲足卷耳几案,案上摆着一盏罩纱灯,还有纸墨笔砚和一摞卷宗。 罗艺似乎察觉到阿郎有些反常,哪有平时的癫疯之态?心中有些疑问,脸色沉着,坐在了几案后面的长椅上。 大隋一朝,胡椅胡凳早已流入中原,甚至在西魏的时候,胡风盛行,饮食、服饰、文化各个方面,中原都大量吸收了胡人文化,但有些方面,还是保持着汉人的习俗。 比如胡椅胡凳,在中原河东、山东一带,那里经年治儒,汉俗非常浓烈,排斥胡人的许多起居习俗和用具,仍然曲裾深衣,席地跪坐等等,但是在边疆一带还有陇西关内,许多贵族家里,已经开始置办座椅了,垂足而坐。 毕竟像秦汉时期的跪坐蒲团或席子之上,时间一长,双腿发麻,并不轻松,而且以前古人讲究的《周礼》中的礼仪,早就被五胡乱华的动荡冲击,弄得儒术半残,旧礼崩坏,所以一些门阀贵族,已经不考虑跪坐以前的意义和象征是什么了,采用桌案和胡椅,比较实用方便一些。 幽州乃边陲之地,受戎狄胡风影响更强烈,而且边关战地,武将们很少遵守儒家士人那一套讲究,所以率先采用了椅凳和高桌了。 罗艺垂足而坐后,定睛瞧着十岁的罗昭云,不知他要跟自己谈什么,但是心中隐隐感觉到,肯定有什么事情,自己被蒙在鼓里,并不知晓。 “说吧,你为何不疯了?” 罗昭云拱手道:“回父亲,孩儿溺水过后,的确有些受刺激,精神不宁,但是逐渐已经好转了,只是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为何要隐瞒,连为父都要欺骗吗?”罗艺心中惊讶,虽然有些高兴他病好转了,但是被孩子欺骗了,也有些不快。 “因为孩儿醒后,回想一下,觉得自己出事,颇有蹊跷,根本不像是失足坠落湖中,也不是好奇去玩水,而是有人暗中使坏,要谋害我的成份居多。” “你说什么!”罗艺脾气刚烈,一听有人要害他的儿子,顿时眉峰怒对,满脸的戾气,放很狠话道:“你可知是谁下的黑手,如果有证据,为父一定为你讨回公道,诛杀此恶人!” 这一刻的罗艺,从一位武夫,瞬间变成了将军气势,满脸铁青,目光如电,杀机方刚,一双青筋毕露的大手,已经攥紧了拳头,显然动了真怒。 罗昭云此时真想一口咬定,就是大夫人孟氏指使人害他,甚至连他母亲柳氏的死都跟她多少有关,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因为他不敢肯定,自己说出孟氏之后,罗艺是相信他这个庶子,还是相信陪伴他多年的正室妻子,何况他没有证据,记忆也模糊了,无凭无据,只凭着猜测,状告不成,下一刻就容易遭到反噬。 打蛇打七寸,否则必遭反咬一口,如果孟氏反说自己污蔑,或是精神不正常,在胡言乱语,发疯的言论而已,那就糟了,不但提前暴露了自己,没有伤到对方分毫,还会招致对方更狠辣的报复。 他有宁泽宇的二十六年读书和工作的经历与智慧,看过许多的影视和小说,又读了不少史书,虽然没有用计策害过人,也没有施展的机会,但并不代表他不懂,现在步步为营,如履薄冰的时候,每走一步,都要小心谨慎,否则稍有不慎,万劫不复。 何况,罗家在关陇集团小有名气,能嫁给罗艺做正室的孟家,估计也不俗,这还会牵扯门阀贵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弄不好,罗家会舍掉他这个庶子,维护正妻的颜面这也说不定。 主要他年纪太小了,人小言轻,前些日子还有些疯癫,如今忽然状告大夫人,罗艺未必会相信,毕竟他手里没有任何证据,弄不好,孟氏还会告他污蔑长辈,于礼不符。 罗昭云镇定回道:“回父亲,孩儿也是在猜测,当时走在后花园的湖边,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并不知道谁是主谋,帮凶有哪些,会不会是父亲仇家或敌对政客,采取的这种手段,要断我罗家香火,否则,为何女孩子都能抚养起来,唯独男孩子,只有我一人长大了。” 当然在古代,因为没有消炎药、退烧药等,也没有各种疫苗,所以孩子的夭折率本来就高,连皇宫的皇子都是如此,罗家比较巧合,女孩倒是只折了一人,男童一共有三个,除这个罗成外,其它两个都先后得病死了,孟氏的孩子就是其一。 虽然是巧合成分居多,但是罗昭云此时夸大一些,为的就是引起罗艺的重视。 罗昭云说的含糊其辞,并没有直接把矛头指向大夫人孟氏,而是怀疑扩大化,如此一来,使罗艺更警惕这件事,让他自己去分析、寻找答案,自己只能点到为止,如果他追查不到,那就说明,罗艺胆识和本领有余,却刚正耿直,心细不足,终究难成一流枭雄人物。 罗艺皱起眉头,脸色阴晴变化不定,迅速想到了孟氏、曹氏,还有府内几个可疑人物,或是其它家族安插的眼线,也可能是朝廷派来的暗卫等等,都有可能,毕竟隋文帝得江山的路数不正,故而越老猜忌越重,已经斩杀不少功臣和追随者,派一些暗卫潜入边疆大吏和将军府内盯梢、监视,也说得过去。 他寻思了半刻,也没有想到谁最有可能,面色铁青,说道:“从明日起,为父立即调动一些心腹侍卫,日夜守护在你的庭院,保护你的安危,绝不让这种事再出现了。” 许多武将都有这个毛病,在战场上勇猛无比,杀伐果断,但是往往城府不够,心机不足,离开战场之后,到了日常生活中,反而情商堪忧。 罗昭云听他分析完,心想那样我会死的更快,外贼好挡,家贼难防,只怕我一暴露,随时都有可能被暗害了。 因为他太小了,只有十岁,整个罗府,除了罗艺之外,几乎所有的管事、奴婢、家丁等人,绝大多数都听从大夫人孟氏的,罗艺还经常去军营,或者巡视马场、粮仓、边界之地,动辄半月、一个月才归,根本庇护不了他。 罗昭云连忙劝阻道:“父亲,不可,这样一来,我反而更加危险,正所谓明枪易挡,暗箭难防,现在的我,失去了威胁,被传为了失心疯的孩子,反而安全许多,父亲一旦加强守卫,说出我无恙的事,只怕对孩儿不利,毕竟有千日做贼,却无千日防贼之理。” 罗艺听到了儿子的话,沉吟半晌,觉得十分有道理,他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想不到在自己的府邸,还发生这样的祸事,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保护不了,也太憋屈了。 同时,他也觉得,这个十岁的孩子,心思缜密,竟然能想得比他周全多了,而且言语流畅,又不拘于古,还夹杂一点新鲜的词,让他颇感意外。 罗艺狐疑地问:“我儿如此年纪,为何想得如此周全,背后可有人给你支招?” 罗昭云早就想好了托辞,摇头道:“孩儿以前常出入父亲的书房,看到过一些史书典籍,如陈寿《三国志》,里面写到很多智谋和用兵诡变之法,还有儒典中《易经》里也常讲要懂得‘易变’之理,以前孩儿只是囫囵吞枣地背下,并无领会,孰知这次溺水过后,头疼的厉害,等痛感消失后,反而领悟出了许多道理,加上自己性命面临危险,所以脑子就灵活了一些。” 第九章 潜龙在渊 罗艺听得啧啧称奇,却也没有什么怀疑,毕竟自古多这样的例子,差一点死去的人,或着经历过生死大磨难,往往会顿悟一些道理,等若置死地而后生,生命被胁迫,能激发出更多的潜能,文人如此,习武亦如此。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看来就是指我儿这样的人,那好,为父保守这个秘密,但你打算要隐瞒到何时?总不能装疯卖傻一辈子吧?” 罗昭云无语,心想装疯卖傻一辈子,那样只怕不是真傻,也变傻子了。 “当然不用,孩儿觉得,父亲只要以‘庶子发疯,丢罗家颜面’的措辞,把孩儿送走到一个偏远、安全之地,再有父亲的亲信卫士保护,我在那成长起来,瞒天过海,当孩儿几年后,有了自保能力,还担心有人来加害吗?” 罗艺眼神一亮,捋着下颌短须,微微思忖一下,点头道:“这个计策不错,两头兼顾,还能自个儿磨练,我儿打算何时离家在外?” “回父亲,自然是越早越好。” 罗昭云实在待不下去了,困在一个小院里,什么都不能干,而且还提心吊胆,随时担心饭菜有慢性毒药之类的,大宅院内的暗斗,丝毫不亚于宫斗戏啊! “这样吧,你在府内再待三个月,这个期间,每隔三天,你就偷偷过来学枪,看为父如何把五虎断魂枪演练完,你记住招式,回头我私下传你练枪的秘法和口诀,如何养劲,等你离开罗府之后,每天勤加苦练,三年后即可小有威力了。” “父亲,如何能将枪法练至大成呢?”罗昭云下意识问了一句,当然不希望自己只能小成,自然是越厉害越好。 罗艺哑然失笑道:“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它是兵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苦功不到,松散练几年也是白扯,不长工夫上身,远不如刀剑上手快,不过要是学精了,到了战场上,你就知道枪术的厉害了,百兵称王!” 罗昭云仔细记住,他没有练过武,不知道如何上手,但是心中还是非常向往。 “父亲,可有孩儿具体安身之地?” 罗艺回道:“长安大兴城是去不了啦,没有兵部下公文,将领家属一旦出来,不可以随处乱走的,要固定某个位置,十五岁以上的孩子和父母,都不能随军携带身旁,如今边陲一带,有我罗家几处庄院,上次立功时获得的小封地,也有人赠送,你可以去那里,随便挑选一处!” 罗昭云询问:“不知哪一处距离马场最近,平时孩儿可以去骑马,练习弓射和马技!” 罗艺道:“那就去燕山脚下的庄院吧,那里挨着燕山马场很近,持我的手令,可以随便进出,只要不私自贩卖就成,可以随意骑马习练,如果相中哪一匹坐骑,让牧场主上报回来,到时候我这批一张字据就可以领走了。” 罗昭云心中暗喜,凭借这个‘父亲’罗艺车骑将军的职位,又镇守一方,天高皇帝远,执掌的权力会大一些,方便自己行事,边关之地虽然是苦寒之地,却能磨练一个人的性格和意志。 父子二人秉烛夜谈,预定好之后,罗昭云又原路遣返回去,这一来一回,心境完全不同,简直天壤之别。 来的时候忐忑不安,紧张又忧虑;返回小宅的时候,却无比的兴奋,生命终于有了保障,不用每天担心会被加害,对未来也多了憧憬。 夜风有些凉爽,罗昭云回到自己的小院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满树桂花,甜香四溢,嗅起来颇为提神。 自己的命运,就在今晚发生了一次改变,对他影响极远,事在人为,罗昭云已经开始筹划,接下来的人生如何去走了,如果能精彩一些,他当然不愿意平庸地度过,枉费自己穿越一回。 接下来的三个月,罗昭云过得很充实,白天依旧装疯卖傻,每隔三四天,按着上一次的约定,就会夜里悄悄潜伏到第五进的东厢院子,罗艺为了方便他的行动,撤去了第五院的暗哨和巡卫,这让罗昭云出入更加自如、保险。 至于嫡长女罗芷薇,罗艺为了掩人耳目,仍继续传授枪法,不过只教了六枪的变化,就停止了,让她自己熟练,其余枪法,以后再说了。 没有练枪的口诀,运力的法门,还有养劲的途径,光记住招式用处不大,只是套路而已,变化再多,也不长真功夫。 就好像后世那些武术班的人,参加各种表演比赛,比得是流畅性、动作优美、架势到位,不是真打实战,一些武术冠军后来投身电影,拍一些动作武打片,其实是否有真正功力,微乎其微。 练几年套路武术,也够呛打得过练一年散打、擒拿的,原因就是前者表演为主,不适合实战,而且武术在数百年传承中,已经丢失了最重要的运劲、练气、杀敌的法门,打不出内劲来,光剩空架子了,否则一指一掌就能杀人了,还斗不过散打那种简单拳脚的外功者? 这几个月期间,罗艺将一身本领都演练了一遍,除了五虎断魂枪之外,还有几套拳法、步法、射箭要领等,罗昭云就安安静静地躲在暗处,观察着罗艺的‘自言自语’,用心铭记,好在他前世已经二十六岁,融合这个十岁的少年记忆,灵魂之力强大,记忆能力和领悟力都变得更好了。 罗艺觉得自身已经没什么可以传授的了,这天夜里,他把罗昭云叫入了书房,开口道:“为父一身本领,只有这些能教了,最精深的当属这一套罗家枪法,至于其它拳脚和剑术,只能算平庸,你学后傍身自卫可以,如果要再精进,必须再向其它名师学习。不过,学武只是建功立业的一个方面,并不是唯一,当今朝廷里身居高位的宰相杨素、高颖等人,出将入相,不是个人勇武有多厉害,而是统军的本领,以及谋略、城府、治世安邦的能力,你离开罗府之后,要另外聘请大儒,学习经典,熟读兵书,武功方面,只要专精于这套枪法,就能成为一员猛将了。” “孩儿谨记!”罗昭云拱手一礼,非常恭敬,对这个父亲,感官印象也好转起来,对罗家一脉,有了归属感。 罗艺点点头,叹息道:“一个人武功再高,也抵挡不过千军万马的冲杀,万箭齐发,任你武功盖世,也要被射成刺猬,世上最厉害的人,是掌权者,一句话,就能让天下生灵涂炭,无数人为之丧命,你祖父,父亲,都只做到了将,却还没有资格为帅,将帅之间,有大学问,你的年纪还小,正是夯实根基的时候,不要错过了时机,沦落平庸。” 这些日子,罗艺通过对罗昭云的观察,发现这孩子非常聪颖,举一反三,目光独到,许多见解都相当高明,心中对他的期望也就越高了起来,当父亲的,那种望子成龙的心情,是非常重的,如山岳一般压在心中。 第十章 天高任鸟飞 北方的九月,秋风已至,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卷,跳跃着、旋转着、轻舞飞扬着,翩然落下。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幽州蓟城上时,罗府门口已经停了几辆马车,十多匹战马,数十名徒步甲士林立。 今天是罗昭云离开罗府的日子,不论对于罗府还是蓟城的人而言,都感到奇怪,但是并没有起一丝波澜,就好像一个小石头,扔进了大海里,可以忽略不计了。 就在前几日,罗艺忽然发火,觉得自己儿子患有癫疯顽疾,实在有辱罗家门风,忍无可忍,决定把他移出府外,随便送往一处幽州边界,燕山脚下的庄园去,让他在那自生自灭,除非精神疾病能彻底好转,否则便不允许罗昭云再回北平罗府。 这一表态,让大夫人孟氏、义子屈超等人喜上眉梢,现在觉得离目标更近一些,对她们潜在的威胁,已经扫之门外了。 罗艺并没有相送,表示毫不在乎,让许多亲近大夫人的家仆们,感到幸灾乐祸,冷笑看着罗昭云和他的小婢女二人,觉得这两个孩子太可怜了,被送往燕山一带,那里处于突厥和大隋的边界地区,虽然大规模战争没有,但是时常发生流寇盗贼屠村劫杀事件,并不安定,都认定这主仆二人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到时辰了,走吧!” 罗昭云对罗府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坐在车厢内,淡淡说了一句,婢女沐荷撩开前车幕帘,对着掌鞭车把式说了一声。 顿时马鞭甩响,马车启动,车轱辘压在青砖路上,辚辚远去。 十余匹骏马上,正襟危坐的都是罗艺的亲卫,各个都是精挑细选,这次不但负责护送小公子离开,还要到庄院那里担负保护职责,三年之后,每人提升一级,如果需要调离,再更换人选。 这些人都是罗艺的心腹亲卫,原本对将军的命令不敢不听,可是他们都听说小公子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孩子,所以内心多少有些抵触情绪,毕竟在军营中,跟随将军南征北战,热血澎湃,立功机会多,现在保护一个疯公子,都觉得此行会很无聊,浪费三年的时间,看在三年后加官进爵和军令的份上,不得不从,对所谓的少主,肯定没有什么尊敬之心。 隋代建立于北周基础上,当年西晋被灭,五胡乱华,东晋在江左一带重建,北方被游牧民族占据,使许多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加速了胡汉的民族融合,后来北魏建立,统一北方,又分化成东魏和西魏,东魏被北齐取代,西魏被北周取代,最后隋文帝杨坚从北周孤儿寡母手中得到大权,篡立为隋。 这两三百年的混战历史,门阀政治和地方割据,导致玄学大兴,儒学隐没,礼制崩坏,不论臣子还是百姓,对忠君的思想,并不浓烈,只为利益,谁给的利益多,就尊谁为大,许多世家门阀都是历经三代亡国,在四个朝代为官等等。 故此,这些卫士也都桀骜不驯,只有主人或将军,能给足够的利益,有足够的本事,才会让他们臣服听命,否则,依旧瞧不起,倒戈和叛逆之心随时出现。 车马走出了百米,就要拐弯的时候,罗昭云忍不住撩开车窗上竹制的窗帘儿,瞥了一眼后方的罗府大门,眼神中透发一股冷意。 这几个月的隐忍受辱,让他时刻提心吊胆,对他性格的磨练也有帮助,没有压迫感,他不会改掉许多上大学期间的懒散毛病,知道了人心险恶,对以后步入古代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界,对他有不小帮助。 这时候,罗昭云不禁想到了在他那个时代,播放的影视剧《甄嬛传》《芈月传》等等,后宫撕逼大战,女人的狠辣,要比男人更绝情、心黑。 如果那两部还是指皇宫,那么《爱情悠悠药草香》《妻妾成群》,都是讲封建贵族豪门中,三妻四妾为争宠而相互仇杀的故事,本来好端端的女子,但夫妻多了,宠幸不均,会造成她们压抑和扭曲,令她们丧心病狂,不惜一切代价去迫害她人,酿出一桩桩悲剧,最后,死的死,散的散,都没有好下场。 女人们争风吃醋的缘由,多是出于嫉妒,要在年轻时候力争在豪宅中获得一席之地,握住家权,否则等到年老色衰,晚景凄凉可想而知;更深的缘原因,还是时代制度的关系。 最毒妇人心,古人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一片树叶,被风卷入车厢,落在他的肩上,风中已经有了些萧瑟的寒意,他伸手掸去肩头的落叶,撩下了车辆,脸色平静,再不去理会罗府的人和事了。 这些车马有罗府的标志,不用经过审查,直接顺利出了城门,一路向北。 秋风瑟瑟,草木枯黄,城外的原野上一片荒凉。 天穹云高气爽,一尘不染,晶莹透明。 离开蓟城,在荒郊路上,落叶无人清理,像铺上了一层黄地毯,惟有一些山花不忍谢去,颇有独立寒秋的味道。 当他们的队伍远走越远,远处高岗上,罗艺一人一骑,望着罗昭云的车队渐渐消失视线,始终没有现身,他的脸上带着几分希冀之色,真想看到,多年之后的孩子,会成长如何地步?雏鹰应该飞上高空了。 ……… “阿郎,我们终于脱离苦海了,呵呵——”沐荷说着说着,眼珠转泪,委屈地哭了起来,再也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每天吃饭,都要先尝试一番,以身来测试有没有毒了。 “沐荷,那段日子,多亏了你的保护。”十岁的罗昭云,此刻非常的镇定沉稳,说话的时候,眼神充满一种智慧和沧桑。 沐荷今年十三岁,虽然比罗昭云大三岁,但跟宁泽宇的灵魂年龄比起来,就小许多岁数了。 所以在此刻罗昭云眼中,沐荷就是一个小丫头,让她照顾自己,不论是药汤还是菜肴,都宁愿先吃一点,等待一阵子,没有问题,才会让他服用,这等护主之情,实在难得,。 幸亏,苦尽甘来,从此以后,命运都发生变化了。 这一路途,要行走三四天,才能抵达燕山脚下一带的庄园。 途中罗昭云让侍卫长赵灿,把随行骑马的十二侍卫和一个未穿甲胄的魁梧汉子的名字报给他,提前记住。 很快,他接过名单,细心扫过一眼后,发现一个最让罗昭云意外的名字:史大奈。 ———————— PS:蓟城在隋朝时候,也称北平城,罗艺在民间有北平王之城,这跟后世的北平、北京不一样。隋朝的北平城,是蓟县,后来的天津地区,到了元明时期,是借用了北平这个词,给了北京那个城来用了。 第十一章 遇袭 史大奈在历史确有其人,本是突厥阿史那氏,据史书记载,他原为西突厥特勤,随处罗可汗入隋,变成了隋朝的官员,后来在辽东战场多有建功,被封了大官,驻守楼烦一带,天下大乱后投奔李唐,随李世民平定天下之中,战功赫赫。 在隋史遗文等野史中,却多记载此人最早出现在幽州,是罗艺麾下的旗牌官将领,是幽州戍军中的猛将。 不论正史还是野史,均有此人的粗略记载,都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历史足迹。 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些资料只供参考,不可以全信,否则就会被其束缚,被史家所误。 罗昭云把这些十二卫和史大奈的名字全都记下了,并且时常通过车窗,观察这些人的举动和细节,观察入微,试图从他们的举止行为中,摸索这些侍卫的性格。 这十二卫,是罗艺从他的铁卫营内挑选出来的精锐,说是要保护他三年,然后回幽州复职,到时候每个人都记下一功,报备京城卫府,可每人升迁一级,罗艺还会自掏腰包,每人赏赐他们不少钱贯。 可以说是美差一件,只不过这些人觉得三年来保护一个傻公子,有点屈才,不如在边关杀敌痛快。 一路上,罗昭云并没有主动跟这些人套近乎,深入简出,十分谨慎。 大部分的时间,罗昭云都是在看罗艺交给他的一部习武心得,这是后者两个月来整理的练武窍门和枪法口诀等。 练武讲究循环渐进和辛勤苦功,一般都是先从拳脚功夫练起,把筋骨拉开,注意脚法、身形的配合,锻炼一个人的敏捷力、步法、筋骨舒展和拳力等等,不过这些,只是普通的武士。 要练万人敌的猛将本领,就更难十倍百倍,要有名师指点,在懂得拳法基础上,专攻于某种兵器,不断苦修钻研,还要懂得养劲,改变体质等等,非常复杂,绝非一夕之功。 罗昭云大致翻看了一遍,倒吸一口凉气,想不到要成为一个武将,功夫这样难练啊! 册子上还这样写道,务必让他入门练枪的时候,前期每天握住长枪,戳出五百击来刺木桩,然后每隔十天,加出一百击,直到每天刺出一千下,持之以恒,不可松懈。 罗昭云心中感慨:寒面银枪俏罗成,不是这么好冒充的! “对了,沐荷,我娘为什么给我起了个‘成儿’的乳名?” 沐荷坐在他的侧面车厢木凳上,闻言之后,露出几分忧伤道:“柳夫人的意思,是让阿郎你平安成长起来,就起了乳名‘成儿’,对外很少叫,只有在咱们的小院里,偶尔会唤几声。” 罗昭云点了点头,看来罗成根本就不存在,若不是自己穿越回来,乳名成儿的罗家郎,也早死透了。 蔚蓝色的天空,在深秋时节,一尘不染,晶莹透明,朵朵霞云有时飘过,白云蓝天更显得真切。 这个时代,山林面积非常大,植被茂盛,地广人稀,秋意正浓,路过的山林落叶纷纷,大多都已稀松光秃,老树阴郁地站着,让褐色的苔掩住它身上的纹络。 一路北上,荒野渐多,地广开阔,人烟稀少,天地一片萧瑟肃冽。 这一日,队伍已走了过半行程,忽然听到一股急促的马蹄声,从西北方位轰隆传来。 侍卫长赵灿忽然一挥手臂,让队伍止步,然后翻身跳下马背,猛地跑出十几步,俯下身,耳朵贴近地面仔细听着,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西北约两里外,有数十马匹疾奔而来,马蹄声不齐,杂乱无章,不是军中队伍,像是响马山贼之流。”赵灿站起身来,跃上马背之后,下令十二卫和后面押送财物的数十名官兵甲士严以待阵,随时准备迎敌。 车厢内罗昭云和沐荷见车队停下来,都感到奇怪,撩开车帘子,好奇地看向外边。 “发生了什么事?”沐荷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有一股响马山贼朝这边奔来,目的不明,你们就躲在里面,不许出来!”赵灿语气不卑不亢,没有把罗家小公子当成上司来敬畏,能保护其安全,就算尽职尽责了。 沐荷吐了一下舌头,撂下了前车帘子,对着罗昭云道:“阿郎,我们要遇到山贼了。” 罗昭云点点头,神色平静,没有多少畏惧,毕竟这里有许多精兵甲士,他并不担心安危。 须臾,远处山坳处尘土飞扬,有一股散骑人马映入眼帘,大约七八十人,身穿胡衣皮甲,服饰并不整齐,什么颜色都有,人人手中提着横刀、长矛、铁叉等武器,寒光闪烁,气势彪悍。 赵灿等人都是镇守一方的骠骑府正规军人出身,身经百战,目光毒辣,一眼就看出这些人的阵势。 “听令,聚集车辆,圆阵防御!” “喏!”侍卫和府兵甲士全都轰然应诺。 他们本来懒洋洋的身子立即拔直,手按刀柄,有的紧握长枪,神色肃然,军人冷冽的气质登时表露出来。 数十名甲士把几辆拉着物资的敞篷马车围聚在一起,把罗昭云的厢车围于中间,有些甲士已经摘下了弓,随时准备战斗了。 侍卫长副手梁铮说道:“像是燕山一带的响马,有突厥人、契丹人、鲜卑人,也有中原人,混合在一起,组成的一股强盗山贼!” 赵灿啐了一口:“他们的消息倒是灵通,连我们官军的车辆也敢拦截抢夺,活得不耐烦了。” 不远处,皮鞭高扬,蹄声轰然,数十匹健马迅如疾电急驰而去。 “留下财物和车马,想活命的快滚——”山贼中有一个大胡子的领队贼首,高声大喝,手中提着一口大铡刀,面目狰狞,催马疾冲。 “是大刀王滕缺!” “小心一些,听闻这人武艺不俗,在东北边戍和草原一带,都有凶名,燕山三大盗寇之一。” 这些侍卫虽然都是精锐中的硬手,有些功夫,但毕竟都是外家武夫,本领有限,应对普通的流寇山贼还行,遇到武艺高强的贼首,都感到了棘手。 好在他们都是军人,知道配合的重要性,因此率先让弓箭手出击。 “嗖嗖嗖!” 箭矢离弦,疾射而出,那响马山贼的武器低劣,不可能人手有弓弩,也没有那么多盾牌,只有简单粗质的兵器,遇到远距离的弓箭,就有些受阻,被射中十几人,纷纷落马,滚作一团,但并没有影响山贼整体冲击的势头。 第十二章 厮杀 “杀——”滕缺燕颌虎头,身穿胡服皂袍,手中一口大铡刀,体格魁梧,胯下青骢马,疾奔如飞,挥舞着刀锋,射来的几支箭矢都被他或挡或避,从容躲过。 两轮箭矢射完,数十名响马山贼已经逼近跟前,二十步内,弓箭来不及拉弦再射了。 “矛!”滕缺大吼一声,如虎啸山林一般。 这支山贼队伍中,有些人奋力摔出长矛,上面镶有锋利铁矛尖,扎刺过来。 咄!咄!咄! 矛锋狠狠扎在厢车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把车内的罗昭云和沐荷都吓了一跳。 有几名甲士躲闪不及,被长矛洞穿钉死了。 “杀敌!”赵灿等人表情冷漠平静,双手紧紧握着横刀,盯着奔袭而来的马贼,忽然一齐拔出。 “锵锵——” 刀擦着鞘,发出一阵磨擦声,十二侍卫成偃月阵型提马向前,四蹄翻飞,呼啸而出。 “杀!” 十二侍卫此时主动出击,借助战马奔速,联手要挡住山贼的冲势,否则这一方的数十步兵就要被铁骑冲散,被屠戮的份了。 赵灿、梁铮等十二卫挥舞着手中的横刀,以整齐划一地刀声,迎上了山贼的先锋。 “噗噗——” 短兵交锋,近身搏杀,血光乍现,顿时有人被砍杀,栽落马下,血肉模糊。 双方闷哼狂吼声中,不时有人被斩落,矛尖刺入胸腹,刀锋割开喉咙,鲜血从这些壮汉们身上喷洒而出,染红了地上的枯草地。 滕缺挥起厚实的大铡刀,臂力过人,刀法刁钻,犹如切西瓜般,数招过后,一刀把一名铁卫横腰劈开,尸分两段。 “哈哈哈!”滕缺杀敌之后,大笑一声,并不恋战,带着一群马贼盘绕过去,只留下一部分人缠斗这十余名铁卫。 恰在此时,沐荷撩开车帘,看到了这劈尸血腥一幕,脸色发白,哇哇吐了起来。 罗昭云撩开车窗竹帘,也看到外面的激烈拼杀,他热血沸腾,攥紧拳头,心情紧张到极点,这样冷兵器杀人,第一次见到,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人来说,这种真实场面太罕见了。 最起码,他的法律意识、道德底线等等,都从心底抵触这种杀人如麻的行径,此刻,对他的冲击感是强烈的,毕生难忘,要不是他的灵魂已经二十六岁,阅历匪浅,恐怕也要忍不住吐出来。 他的余光看到了史大奈的身影,穿着一袭圆领皂衣,年约三十,颌下一部粗髯,根根粗如钢针,生得是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 史大奈已经从马钩上取下自己的长兵器马槊,神情冷淡,眸子如鹰,既没有嗔目发狠,也没有咆哮如雷,就只是静静地横槊立马,挡在马车前,一股杀气便从他身上静静地散发出来。 “滚开!”滕缺挥起大铡刀,目光盯住了罗昭云所在的厢车,疾冲过来,看架势要一刀劈开马车,却嫌史大奈在车前碍眼了。 “吼!”史大奈忽然大吼一声,抡起了沉重的马槊,横扫而出,破空呼啸,威猛绝伦。 滕缺闻风使劲,脸色微变,光听这马槊的来势风声,就知道这一击蕴含的力量,只怕有上百斤的气力,断石裂碑不在话下,急忙迎挡。 “当!” 滕缺的大铡刀与史大奈的马槊硬磕在一起,反震得他手臂酸麻,虎口欲裂,大吃一惊,想不到这个没有穿戎装甲胄的武夫,本领这么大,似乎天生神力。 他的大铡刀有四五十斤重,加上臂力过人,一般人在马背上根本挡不住他的大刀劈砍,像眼下这样,反被对方马槊差点给弹开脱手,实在太少见了。 史大奈临行前,被罗艺特别赠送了一杆上等马槊,此时派上了用场,坚韧沉重,槊锋寒芒,配合他的天生神力和武艺,相得益彰,唰唰唰连戳横扫,压制滕缺在马背上已经左右见拙了。 马槊是古代冷兵器中重型的骑兵武器,在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最为盛行,因为这个时代,游牧政权先后决战于中原地区,骑兵是争霸天下的决定性力量,造成了这段时期,甲骑具装和马槊等骑兵重器的发展。 马槊分槊锋与槊杆两部分,槊锋刃长达半米多,远远长于普通的枪、矛类武器,槊杆也非常有讲究,通常使用柘木,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横向缠绕麻绳,勒入槊杆,使横身受力,再涂生漆,裹以葛布,成为一个整体槊杆,然后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工艺颇为复杂。 一根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贵族出身的将领标志,文人佩剑,武将用槊,都是身份的象征,也是这个时代的特征。 史大奈学过武艺,加上力气过人,又有上等马槊在手,威武霸气,二十回合过去,已经逼得滕缺落于绝对下风,一边被动防守,一边策马不断后退,想要退走。 但是史大奈根本不跟对方机会了,大喝一声:“哪里走!”手中马槊忽然架开了对付的大刀,奋力一刺。 滕缺惊慌失色,拼命抵挡,却为时已晚,那槊刃直接刺入他的胸腔。 “噗”的一声,洞穿入体,连人带刀都给挑离马背,手臂一振,滕缺的尸身摔出几米远外,气绝身亡。 这一幕,震慑了周围不少山贼,惊骇失色,没想到彪悍勇猛的大头领,就这样被击毙挑杀了。 这群山贼都是乌合之众,斗狠还行,一旦失去主心骨,顿时树倒猢狲散,纷纷落荒而逃。 罗昭云通过车窗口看到了史大奈战响马贼首,并没有费多大力气,就伏诛击杀,这等本领,让人敬畏,心中对习武更加渴望了。 史大奈算是牛刀小试,这一年来没有怎么活动筋骨了,感觉功夫有些倒退,但可以通过苦练,把生疏感再磨合掉,并不放在心上。 他心有所感,转身向车厢窗口望去,蓦然与罗昭云的目光相对,看到少年阿郎,对自己有一种崇敬之心,正点头示意,不禁微微一笑,直到罗昭云放下竹帘子之后,史大奈才醒悟:这孩子的眼神和表情,一点都不像傻狍子啊,难道另有隐情? 第十三章 少当家 滕缺被斩落马下,其余马贼纷纷逃散,赵灿、梁铮等人掩杀追出数百米,又斩杀十几名马贼,这才折返回来。 这些铁卫目光看向史大奈的时候,都有些敬畏表情,想不到这个魁梧大汉深藏不露,功夫这样强悍。 当下众卫清点了一下人数,铁卫死了两人,从十二卫变成了十卫,带伤者过半,短期内战斗力折损不少。 步军甲士死伤了七八人,剩下的人在包扎伤口,满露悲愤之色,没想到这一趟简单的护行,竟然遇到山贼,都觉得够晦气的。 不过,他们合起来,杀了四十多名山贼,俘获健马数十匹,也算一项功劳。 赵灿开口道:“放心吧,这一役,我们斩杀山贼数十人,功劳不低,我会纪录在文案上,等你们回去之后,禀告罗将军,都会有功赏,死者也能有抚恤金。” 边戍府兵队头、押官、甲士们纷纷点头,觉得这还说得过去,怨气削减许多,开始整理车马,清除尸体,把战友的尸体就地埋葬了,立下墓牌,尽了袍泽之情。毕竟从军后,生死离别见得多了,马革裹尸,喋血沙场时常遇到,不可能把尸体来回运转,容易产生尸疫,所以都是就地找块位置埋葬。 在此过程中,罗昭云强忍着,没有出去,此时他不能暴露自己,所以干脆不闻不问,反而让这些士官们,直接无视掉,压根没有想起他这个癫疯少年了。 侍卫队逗留两个时辰后,继续赶路,没有再遇到了危险,经过怀戎县区,一路向西北,愈发荒凉,除了没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寨,几乎没有了人烟,如此又赶路一天半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这里是幽州管辖内的西北部,燕山支脉的山岭地区。 夕阳渐落,一片余晖洒在山岭和荒原上,遍地枯草和凋零的山林,北方入秋之后的荒芜和萧索,一览无余。 侍卫队按照手中粗略勾画的地图,找到了那所庄园宅院。 这里由于处在草原与东北一带边戍过度区,山脉的北边,就是茫茫草原了,被一条旧长城和燕山阻挡,隔绝了突厥与幽州的直接通连。 边疆人烟稀少,田地没有被开垦利用多少,山坡和原野多都被荒芜的杂草覆盖,一望无际,偶尔能遥望到有马群经过,这里临近隋朝设置的燕山马场,而这座庄园,就是当任马场主贿赂监管将军罗艺的一处房产。 方圆数里内的有两个村落,都是这个庄园主的部曲和佃户身份,毕竟这里荒地虽然很多,但不允许百姓随便开垦,已有的耕田都是朝廷大检貌阅,核查田地后,登记在册的正规田,他们担负的课税等,一部分要交给这里担任官职的官员,算是地方官俸的一种来源。 罗昭云在门口下车,抬头看到一倾占地甚广的大宅院,气派比幽州蓟县城里许多殷实富贵人家还要壮观,朱漆铜环的大门,门左有拴马石,门右有悬灯杆,并没有看门石狮之类的石雕,因为在这隋唐时期,非常有讲究,官位六品之上,爵位凌于侯伯,才有资格在门口放玉石狮子。 他看着面前宽阔的府邸,青砖灰瓦,高墙深院,翘檐翅角,富丽堂皇,对罗昭云而言,有一种期待感,从此这里就是他的家了,也是他崛起的地方,改变命运,就要从这里奋斗数载了。 侍卫们当晚都住进庄院府邸中,负责看管这里的管家冯尧,带着几名仆从来到正堂,要拜见新主人。 罗昭云只叫着沐荷和史大奈跟随,在正堂内与仆人们正式见个面,拿出罗艺的信函和令牌,接管了钱帛物资账本和一些库房钥匙等。 “少东家,所有的账目都在这了,几个仓储里存货都有记载,地下石窖还有一些钱贯银子,也都在账本里纪录。” 大管家冯尧约五旬的年纪,脸上依旧有不少风霜皱纹,但身子骨却很硬朗,他并不知晓蓟县城里罗府发生的事,也不知这少东家名声在外已经是个小疯子了,所以对他仍很恭敬。 罗昭云接过账目之后,递给了沐荷,开口说道:“家父有公务在身,镇守一方,没有时间打理这些琐事,从今日起,几年内我都会长住于此,学习骑马射术,经商之道等等,以后这个家大小事宜,都要禀告给我,有问题吗?” “那是当然,少当家如此年纪,就出来磨练,可知罗公的器重和栽培之心,老奴定当尽全力为少东家鞍前马后,打理好一切俗事,到时再禀给少东家做主。”大管家冯尧说的很实在,毕竟他的身份只是奴仆,权力都是东家给的,谁来当家,他就效力于谁,并不复杂。 罗昭云很满意他的态度,如果大管家敢阴奉阳违,当场给他难堪,他就打算让史大奈出手,把这些人给轰出去,绝不留一些不忠的奴仆在身边。 当然,即便冯尧等旧仆如此表态,罗昭云也是将信将疑,并不全信,还要看日后这几个人的表现,同时,随着他年纪增长,他会不断招揽新仆人,扶植一批绝对忠心于他的亲信,这是后话了。 “你们先下去吧,置办些好酒好菜,犒劳一下护行的侍卫军士,顺便把主院的房间都打扫干净,今晚我们就要下榻住进去了。” “那成,少东家,我这就去安排了。”冯尧带几个仆人下去备饭菜,整理房间去了。 这些人走之后,正堂客厅内,就剩下沐荷、史大奈了,二人都在好奇地打量着罗昭云。 “阿郎,你变厉害了,刚才大管家都被你管的服服帖帖。先前我还在担心,他们欺我们年少,会不听咱们的吩咐呢。”沐荷眼眸很亮,说起话来,神采奕奕,吐了吐舌头,脸上带着微笑。 “这里不是罗府,用不着畏畏缩缩,我们就是这里的主人了。”罗昭云外表只有十岁,但表现沉稳,举止得当,让人感觉根本不像个孩子。 史大奈眉峰挑动,眸光闪烁,入屋之后,他就在观察罗昭云,发现这个少年,根本不像罗府传闻的那样不堪,相反,还格外出众,再联想到罗公临行前的那晚,反复叮嘱他,要保护好这个孩子,指点小公子练功。 罗艺为此还许下诺言,让史大奈在罗昭云身边保护几年后,会推荐他入伍担任一份差使,给他建功立业的机会。 此刻,史大奈逐渐想通,这对父子似乎有着不外宣的秘密,心忖罗公这是让罗昭云不在豪门大院内骄纵成长,掩人耳目,这种虎门养子的办法,还真是少见啊! 【新书求收藏、推荐哦!】 第十四章 新的生活 掌灯时分,侍卫队们酒足饭饱,有人拿盆子在院子里泡了脚,舒缓一下,毕竟连着赶路三四日,然后都回房早睡了。 宅院很大,家丁缺少,由于燕山马场主把院子送给罗艺只有一年,罗艺一直没有腾出时间过来真正接管、派人打理,所以府里下人仍是不多。 府邸灯火稀疏,十分寂寥冷清,不过,对于罗昭云和沐荷二人来说,无疑等若了净土! 沐荷吩咐仆人准备了木桶和热水,又让人送来了洗浴用的肥皂,这东西虽然与后世肥皂同名,却不是同物,这是由皂角、肥珠子混合,通过凝固调制成膏状,用来洗涤身子的物品,属于一些富裕家庭日用品。 当然,皇室和权贵门阀世家,会用豌豆、藻豆等,结合一些香草,混合制成的液体,不但去污效果好,还带着香味,那才是奢侈的清洁用品。 普通百姓人家,有用山羊油、植物油混合一些草木灰,用于洗头、洁身,更贫困的家庭,直接用淘米水之类的,或是干脆什么也不用。 罗昭云消瘦的身子,浸泡在一个大木桶内,热气蒸腾,浑身皮肤被热水泡着,暖洋洋的热力直透肺腑,令人浑身舒坦,一路车马劳顿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特别是不必时刻担心生命安危,精神放松,内心通畅,感觉有些飘飘然。 好几个月没有这样舒坦洗过了,在罗府内,他过得并不舒心,连洗澡沐浴都很简单地冲洗,哪像这样自在? 这时候,门声响起,沐荷端着木盆进来,隔着一道屏风,脱掉自己身上的外袍,然后端着盆子和毛巾,来到罗昭云洗浴的木桶外围,准备要为公子擦背。 罗昭云苦笑道:“沐荷,我自己洗就行了。” 沐荷摇着头,嫣然一笑道:“那怎么行,现在你可是少东家了,需要仆人来帮你洗弄,我不放心别人,还是我自己过来帮你洗吧。” 罗昭云有些尴尬,虽然自己的年龄才十岁,但是毕竟前世已经二十多,大学毕业都读研了,让小妮子给搓背,显然不合适了。 沐荷以前照顾他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异常,先拿起皂角,给他的头发进行梳洗,别看只有十岁,但是头发已经很长了,古代的男人发丝,丝毫不比女子的短,洗梳起来比较麻烦。 少女心细,为罗昭云耐心地梳弄,清洗了头发好几遍,这才完成第一步。接下来,她用布巾在木桶温水内蘸湿,拧了两下,然后给他搓着后背,搓掉不少汗泥下来。 罗昭云盛情难却,心中有些罪孽感,这种豪门少爷,都有婢女服侍,还真是达官贵人家族才能体会的。 不过,据有些专家考证过这方面习俗,据说古代大户人家的侍女,要陪男主人沐浴的。 果不其然,罗昭云还在猜测中,沐荷已踩着木凳,看架势打算要挎进木桶里。 “停停!就到这了,其它我自己来就行了。”罗昭云赶紧阻止她下一步行动,不能她继续了。 沐荷愣一下,看着他腼腆的样儿,明白过来,嗤地笑道:“羞什么,前两年,每次都是我给阿郎搓背擦身的。” “这个,现在长大了嘛,再说,我也要独立了,不能事事依仗别人,这样如何能长大成男子汉?” “哟,阿郎要做男子汉了,那成,以后每次我就只洗头发与后背吧。过一会,我再进来为你换上新衣。”沐荷含笑退出了房门。 “呼!”罗昭云松了一口气,继续用热水浸泡,然后看着自己细小的胳膊,摇了摇头,得抓紧练功了,离着风起云涌的隋乱时代,并没有多少年了,乱世兴武,必须要有足够的武力值才能保命,辅佐英主。 半柱香后,罗昭云沐浴更衣完毕,在沐荷的服侍下,换上一件干净的淡青色窄袖袍子,圆领处锈着黑色松纹,头发高梳在后,束以幞头绸结,照着铜镜,发现自己的气质似乎有了一些变化,双目硕硕发光,额头晶莹,神态沉练,不像一个十岁孩子的稳重,与前些日子疯癫痴样,更是天壤之别。 “人靠衣装马靠鞍,还真是不假!”罗昭云淡淡一笑,并不满足于此安逸生活,而是决定今晚,就开始用罗艺教给他的拳法来锻炼身体,早一步初窥门径。 罗昭云住的房间很大,有外室和内轩,中间有墙和屏风相隔,过门处悬挂着垂珠幔帘子。 光外室就有一百多平方,布局整齐,陈设古朴典雅,有落地高脚青铜灯柱、吐着檀香的兽炉,圆桌胡凳,一排精致紫檀木架上,摆放着不少瓷器和玉器,白瓷俑、盘口壶、高足盘、青釉花瓶、白釉莲纹罐等等,使房内古色古香。 这些贵重家具,比罗昭云在罗府内居住的简陋房间,要高贵太多了。 沐荷取下灯罩纱,在青铜灯柱的托盘上,用火折子点燃三根蜡烛,然后把灯罩盖回,顿时房间的灯光亮起,水一般泻满整个房间。 “哇,好漂亮啊,快赶上蓟县城罗公和大夫人的房间了。”沐荷非常开心,自此脱离魔掌,欢乐得像一只甫获自由的小云雀。 罗昭云看着那些瓷瓶,一阵感慨,都是隋代真品啊,放到后世,价值连城,在这里却只是家常摆设而已。 隋朝经济大繁荣,促使了瓷器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窑”称呼的制瓷集中地,隋瓷在此时按特点有“南青北白”之称,南方盛产青釉瓷,主要集中江浙之地,工艺精良,釉色清淡宜人,明彻如冰,代表是越窑。 北方以制造白釉瓷著称,胎质硬坚,胎与釉洁白,釉层薄而均匀,器表犹如羊脂白玉一般晶莹温润,主要集中于关陇、川陕、河东一带,代表是邢窑。 罗昭云在辽大读书时,上过考古工艺鉴赏选修课,平时有翻过不少书,对古玩鉴别方面,算是入门了,所以扫了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基本特点来。 不过,这些生活中古器,对他而言,没什么意义,穿越回来,这些东西已经过了新鲜期,见怪不怪了。 “沐荷,一会我要在屋里练功了,你帮我在外面把风,有人到咱们小院来,你就咳嗽示警,告知于我。” 沐荷听他要练功,有些似懂非懂,点头道:“成,我出去把风。”小丫头说完,转身提着裙角就要出去。 “等下。”罗昭云喊了一声。 “哦,还有什么事?”沐荷转身狐疑地问。 罗昭云看着她只穿了窄袖子黛绿色罗衫,下面是同色的单薄褶裙,柔声道:“披上我的袍子吧,夜风转凉了,当心风寒。” 沐荷愣了一下,听着罗昭云细心关照,不知为何,鼻子有些发酸,泪珠打转,笑着点点头,从桌案上提起一件长袍子,披在身上,走出屋外面去了。 第十五章 练武养劲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罗昭云如今脱离了罗府囚笼,暂时能独自安身立命了,所以迫不及待要加紧苦练,他在途中已经背下了那些习武和枪术口诀,脑海还浮现许多罗艺练拳脚的影子,都要尽快熟悉,否则时间一长,就生疏忘记了。 “嗨!” 罗昭云握拳站马步,按照教导之法,马步一起一伏,有骑马的感觉,几个月下来,每天夜里在房间偷偷站桩一个时辰,已经有所效果,太阳穴鼓起,全身精力充沛,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了。 此时站了半个时辰马步,感到有一股气劲在身体蹿动,通过脊椎,连接上身和腿脚,身体像是皮球一样在鼓荡撑起,这是一种错觉,觉得差不多了,双手向上一提,从眉心向下虚按,把体内的那股气按入丹田处,然后猛地吐气,发出尖锐的声音。 热身完毕,罗昭云开始把记忆中的拳法逐一演练,以前在自己房内,都是摸黑记住套路,不曾真的打拳、踢腿,用上体内积攒的那股气劲,现在没有了顾忌,开始认真打拳、踢腿,步法配合,一进一退,招数相随。 呼!呼!呼! 拳脚展开,衣袖不断传出破风之声,这是拳术中已经有了气力,不完全是空架势了。 练拳半个时辰,每出一拳,用劲到位,全身逐渐有了热力,血液似乎在奔腾,收拳的时候,脊椎一落,全身寒毛炸开,热量随着一发一收,一快一慢,来回鼓荡。 这时,他感觉自己体内再不断积攒着热量,身体有了热度,他按照父亲的教导,封闭毛孔,不让这股热力散出去,一直坚持着,但是时间一久,热气越来愈多,马上就要冲开了毛孔散出去。 罗昭云立即停下来,慢慢走动,体内的那股热力沉淀进小腹,还有一部分,上升入头脑,感觉到精力充沛,身体力量也增了一点。 “原来是这样,以前总是沉不下来,功亏一篑,想不到今日始到这里,心情通畅,没有紧张情绪,一心求武,反而事半功倍,把这股练拳时的热劲全都积攒到体内了,又进步了。” 罗昭云轻轻一叹,脸色露出兴奋,按照父亲罗艺的说法,能把这股劲养住,才能长体力、增功夫,一点点改变体质,这是内家习武的要领,绝非依靠蛮力的外家硬功。 只有把这股气劲积攒多了,练枪的时候,融入其中,每一次刺枪,都牵扯体内的气劲,久而久之,枪术才能不断精进,脱离套路的空架子。 罗昭云有了感悟,对罗艺所说的一番话,终于有所体会,习武算是初窥门径了。 练功当从小开始夯实基础,拉开筋骨,不断滋补身体,养劲练功,这样把力量、敏捷力、韧度等等练得异于常人,最大程度地激发人的潜能,即便不是天生神力,但是通过自身练功蜕变,臂力不断加倍,气劲通达,力量也会越来越霸道。 在通俗演义小说中,李元霸、宇文成都、裴元庆等人的兵器动辄数百斤,小时后的他,听得如此如醉,但是长大读书后,才知道,那些都是小说的夸张描写。 但渐渐地,他接触史书,常看到一些武将,动辄“万人敌”“力过万钧”“扛万斤鼎”等描写,甚至考古出土的不少宝剑和兵器,都是数十斤重,他才重新思考古人武艺的问题,绝对不是花架子那么简单。 历史上吕布、项羽等战神般人物,真实存在过,天生神力,武艺高强,绝不是单纯的史家吹嘘。 罗昭云曾触摸过罗艺的亮银枪,枪身并非木材,而是纯铁打造,长枪重四五十斤,挥舞起来,没有一定的力气,没说迎敌,抡几下都费劲,但是在罗艺手中却得心应手,打破了他的传统三观,对习武更加重视起来。 这时,夜已深,罗昭云已经收功敛气,然后推开房门,去召唤沐荷进屋休息。 沐荷裹着夹袄和长袍,正在一处避风的长廊下,仰头望着星空。 今夜是下弦月,还没有显露出来,满空都是星辰,密密麻麻地排列着,璀璨绚丽。 小丫头呼着哈气,脸色却相当的高兴,似乎对新的生活,格外的满意。 那身子像一根修竹轻摆,秀丽可爱的脸蛋,眉弯细细,唇薄颌尖,宜喜宜嗔,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地,灵动有神,带着一抹浅浅的俏皮笑意。 罗昭云看在眼里,心中对沐荷有一种疼怜,这几年要不是她照顾自己,恐怕活不到现在吧? “沐荷,冷不冷?” 小丫头站起身,摇头笑道:“不冷,阿郎,你练完功了?” 罗昭云点头道:“嗯,刚练完,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了,不用总这么缩手缩脚,到时候,你也跟着我习武,不求多厉害,能防身就行,世道难料,说不定以后天下会乱,有本领在身,更安全一些。” 沐荷有些发愣,不解道:“可我听二夫人提过,当今大隋朝,陛下定国安邦,轻徭薄赋,使四海升平,已经到了一个盛世,怎么会天下大乱呢?” “盛极必衰,自古已然,就好像月圆月缺,总是周而复始的,你不要多问,更不能对外提及,只要听我的就是了。”罗昭云不想过多解释,因为对于历史趋势走向,会越描越黑,没必要跟她说太多。 “哦,那好吧,反正阿郎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准没错了。”沐荷应承下来。 罗昭云笑了笑,站起身说:“去睡吧,这只是第一天,接下来,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忙活了,掌控庄园。” “还有哪些事,沐荷能帮上忙吗?”小丫头有些紧张,生怕罗昭云说出不再需要她的话。 “当然了,眼下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需要为我分担一些。”罗昭云转身就往自己房间走去。 沐荷刚才有一点心事,那就是罗昭云似乎不疯了,以前是韬光养晦,现在不论言语和气质都大不相同,又成了少东家,管理这么多的大宅院,她有些不自信,以后还能跟阿郎从前的关系吗? 眼下听到罗昭云的话,心中有了一丝安慰,站在后面的倩影,差点跳起来,咯咯轻笑,身子一旋,然后兴高采烈,一蹦一跳,像剪水的燕子般,翩然地回去自己房间了。 第十六章 拉拢人心 翌日,罗昭云早早就起床了,在院子锻炼身体,俯卧撑、仰卧起坐、深蛙跳,把身体活动开,然后打了一套拳,然后把运动产生的热量,及时下压入腹,转化为一丝气劲,积少成多。 用过早膳后,罗昭云认真翻阅账本,看到庄内储存的钱贯、白银,还有粮仓内的谷物储存。 “黄金三十两,白银五百两,五铢钱贯三万吊,大小珍珠四十颗,粟米七千石……” 罗昭云扫过账册,对目前庄院储备做到心中有数,加上这次父亲罗艺私下送给他的二十两黄金,几百吊钱,还有一些横刀、弓箭、甲胄等,也算一笔财富了。 隋朝使用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是圆形方孔的铜币子,象征着天地乾坤,自西汉时候推行五铢钱,到隋朝统一天下,更是统一全国货币,一吊百钱,一千钱就重四斤二两,制作规整,质量很好,由于隋朝盛世已临,钱币在市面通用不足,所以币值坚挺,寻常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 罗昭云让管家冯尧准备了一些五铢钱和银豆子,要犒赏一些护行的甲士,早早打发他们回北平城,这样他也能安心在这里开启新的生活了。 这些随行的徒步甲士,都是幽州骠骑府的士卒,此次被罗艺挑选出来一个大队的人手来执行护送任务,按照隋朝军制,三名关系好士兵组成一个“小队”,三个关系好的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五个中队在组成一个大队,这个大队一共四十五名士兵。 再额外加入五人就是队伍的头领,分别是指挥者队头,执旗副队头,执法文职“押官”,还有两名护旗兵叫“左右傔旗”,组成五十人队,这是隋军基本活动单位。 通常五十人要配备五“幕”,也就是睡五个帐篷,十人睡一帐,这十人也叫“一火(伙)”,互称伙伴。在《木兰诗》里所说的“伙伴皆惊忙”就是指这种关系。 一路上,罗昭云曾细心观察,对隋朝这种行军规制有了初步了解,队头、押官等虽有军职,但官品极低,开皇年间队头又称都督,只有正九品下,其它没有官品。 辰时二刻,院子里聚集了三十多人,懒懒散散,完全没有了战斗时候的彪悍和英武,甚至甲胄穿的都不齐,要不是听说有犒赏拿,他们都不会鸟这个罗家傻公子。 史大奈、赵灿、梁铮等人也来到院子内,要看罗昭云如何打发这些**子。 “诸位军士兄台,承蒙各位齐心协力,护送昭云一路北上,风尘仆仆,长途跋涉,还与马贼交战,添了伤亡,昭云感激不尽,又很过意不去。为此,私下做主,从庄院的仓禀钱库内提取一些钱币,赠予大伙,算是辛苦酬劳,这不与家父军中赏赐冲突,完全是在下额外感激之情,请诸位军士承纳!” “给多少啊?”有**子囔囔道。 “肃静!”执旗副队头转身喝斥,但没有多严厉,只是做做样子。 罗昭云丝毫不以为杵,脸色平静道:“每名军士二十吊钱,队头追加十颗银豆子,其余四位军官,加五颗银豆子。” 院子内的不少甲士顿时眼神一亮,脸色都露出惊喜,一吊百钱,二十吊五铢钱,足够一家人三个月的开销了,他们虽是府兵,但是自开皇十年起,隋文帝认为天下已太平,可以让府兵们安心从事农业生产,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不再强调世代军籍,代代为兵,而是推行兵农合一,如此一来,府兵渐渐沦为了民兵性质,战斗力下滑,军士们对战争已经不感兴趣,相反对耕地、赚钱更上心了。 此时府兵甲士们看到钱贯,心中的怨气和不服一扫而空,转而代之的兴奋和贪婪之色。 罗昭云一招手,管家冯尧带着几位奴仆,端着几个铜盘过来,上面放着不少钱袋子,已经划分好了,二十吊一个小布袋,一袋重八斤四两的样子。 队头、执旗副队头、押官等人也都露出满意之色,毕竟他们也获得不少,除了二十吊钱,还有银豆子,额外所得,不要白不要。 在隋朝开皇年间,黄金、白银并不流通,都属于财宝,一两黄金值百吊钱,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商贾和贵族,嫌钱太重,便找人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再大面值还有纹银饼、纹银条。 虽然朝廷明文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流通于市,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市场的潜在规则,尤其在边疆地区,牵扯到与北方胡人部落做生意,金银珠宝反而用得很广泛。 这些甲士轮着上前拿到奖赏后,目光再看往罗家公子的时候,态度明显和善不少,这年头,有奶便是娘,有钱便是爷,拿到了实惠,每个人心中顺畅不少,觉得这小子挺会来事的,不枉这一趟护行了。 “张队头,这里还有一些钱币,是送给那些阵亡的军士家属,算是昭云的一点心意,每家三十吊钱,请代为转交其家属!” 张队头等人听完,神色肃然,虽然都是一些桀骜军痞子,但是对战死的袍泽,都有一种敬怀之情。 “在下代大伙谢过罗家少东家了,既然护送任务已经完成,我等就不在这叨扰了,打算明日就往返,回北平城向罗将军复命交差!” “可以,如何出发,由你们自个儿决定吧。”罗昭云点头回答。 当这些府兵军士离开主院落后,赵灿、梁铮几名铁卫都有些好奇地盯着罗昭云,通过刚才的一番话,他们都怀疑,这是罗府傻公子吗?十岁的年纪,说话如此得当,安抚人心,一些弱冠年纪的青年,也不能如此从容吧? 史大奈和沐荷,却习以为常了,二人都隐隐知道,罗昭云已经不疯了。 罗昭云转过身来,微微一笑,露出虎牙,人畜无害的样子,含笑道:“赵兄、梁兄,不要这副表情吧,放心,你们保护我一路,而且还要陪我在这生活几年,昭云自然不会亏待诸位,每月十吊钱酬劳,只要保护好庄园和在下的安全即可,如何?” “十吊钱?每个月?”赵灿、梁铮等人都大吃一惊,这笔钱,可比他们的俸禄高多了。 他们多是府兵出身,只是身体素质好,作战勇武,拳头硬,敢打敢拼,大都做过队头、执旗副头等低级军职,才能被挑选中,当了亲卫。 当将军的亲卫,不论俸禄、待遇、权力等,都要比那些行伍低级军官、普通大头兵等好多了。 即便如此,他们在车骑将军罗艺身边,拿到军资酬劳,也不过每个月两吊钱,当然吃穿全包,会免除他们家里的一切赋税、劳役等,现在从两吊钱变成十吊钱,等若翻了五倍,顿时都兴奋起来。 罗昭云看在眼里,脸色挂着笑容,心中暗忖:糖衣炮弹谁能抵挡得了?只要收买人心,许给的利益足够,不愁他们不尽心办事,竭力效命,不论古今,人都是这样的现实! 若要真正驾驭这些军士,让他们归心,除非哪一天,你高高在上,武功高,有权势,对他们有知遇之恩,能够以仁义感化等等,也是以后的事了,至少现在,年仅十岁的罗昭云,还没有这个能力。 第十七章 刺抢之术 两日后,一路护送的府兵甲士离开了这座庄院,开始南下,要回去向车骑将军罗艺复命了。 整个庄园又清净下来,五进五出的大院落,第五进的后院与山坡相连,还有一小片枫叶林。 罗昭云和沐荷完全自由了,开始巡视前后的院落,把正院和厢房都走一遍,长廊曲径,滴水墙瓦,花圃丛立,假山水榭,应有尽有。 二人在管家冯尧的带领下,来到了后花园,这里鹅卵石铺砌成的小路,在一片花圃中拐来拐去,一直通到一座五角小亭,石亭内设有是石桌木凳,亭旁种植着几丛修竹。 前面还有一个水塘,里面种着不少荷花,如今已经凋谢,只剩下一些稀松的粗梗,但整体画面,依然很有意境。 沐荷叽叽喳喳,蹦来跳去,欢喜不得了,又看到后院与山坡相连,红叶层层叠叠,枫树紧紧相挨,如霞如锦,红枫在阳光照射下,交汇出一种更耀眼的光芒,如同一片火焰在燃烧般。 罗昭云和沐荷对这座庄院的景色和位置都很满意,依山傍水,占地很大,天高皇帝远,不愁吃不愁喝,逍遥自在。 “冯管事,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哪里,能否聘请到教书先生?” “据此二十里,西南方位,有一个怀安镇,那里有集市,也有一些教书的儒生可以聘请,这里都属于怀戎县,县城就在东南方位,少东家来的时候,应该从那个地段经过。” 罗昭云点头,通过这里的地图,结合后世的地理位置,知道此处应该就是后世的张家口附近,只不过在隋唐时期,人烟稀少,还没有从中原迁居过来许多人口,一直到了明清时期,这里才有所发展。 “这样,明日你亲自去一趟,最好请一位地方有名气的大儒过来,花销不成问题,只要有真才实学,能教授我诗书和经典即可,我不能荒废了读书。” “成,少当家放心,老冯定会办妥。”冯尧回答。 罗昭云点头,虽然他读书时候知识学了不少,但对古代诸子和儒家典籍,毕竟没有认真读多少,要在这个时代生活,就必须把自己当成这个时代的人,趁着年纪小,可以从头学起,他打算认真学习一下古典文化,比如诗经、论语、诸子著作、汉大赋等。 这个时代许多文人,都是从千字文、诗经汉赋学起,经史子集都会接触,文言文功底扎实,哪怕酒宴上,说个酒令,就需要融入诸多古籍知识,比后世的大学生文化知识积累还要精深得多,真的要下苦功去背。 罗昭云虽然不想考状元,但多学一些,掩饰自己,日后肯定有用到的时候,免得半吊子,不伦不类,跟士大夫在一起,张口说话会沦为笑柄。 逛了一个时辰,全部熟悉了,罗昭云回到自己的院子,拿出了一根长枪来,打算开始练习枪术了。 这长枪是以白蜡杆为体,积竹为柲,再密密缠以多层丝麻,层层裹住后耗漆以胶合紧固,最终通体漆成黑色,枪杆刚柔相济,坚韧无比,一般刀斧难伤,可受大力而不折,坚韧比之用钢铁打造的枪杆毫不逊色,而且比较轻便。 罗昭云拿在手中,整支抢加上锋利钢铁枪锋,足有十斤的样子,有些沉甸甸的,但是比起马槊、横刀而言,已经算是轻的了。 他要练习第一步,就是刺枪之术,在地面固定一些木桩子,双手端枪,屏息凝神,一枪刺出,力只使七分,木桩“噗”的一声轻响,枪头刺入几分,立即拔出,然后再刺出。 几十枪后,他的手上已经磨起了小血泡,双臂酸麻。等刺出二百抢后,两手都要缠上布条,否则手掌受不住了,他的臂膀也火辣辣的痛。 但是罗昭云仍然咬牙在忍,这些只是练枪的基本功,如果这点苦都吃不下,日后如何成为人上人? 噗!噗!噗! 罗昭云现在已经没有一步登天,在古代凭现代知识平步青云的想法,而是脚踏实地地练功,苦学,厚积薄发,等几年之后,他才有资本去游历天下,闯荡天涯。 离五百抢,还差一半呢! 罗昭云抬臂有些艰难,但咬牙坚持,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被秋风一吹,透心地凉。 沐荷在一旁看着他痛苦又坚毅的神色,于心不忍,已经哭了起来,但是怕影响他练功,捂着嘴偷偷哭泣,抹着眼泪。 她劝不动阿郎,就去找来史大奈,希望他能劝说一下,让阿郎能慢慢练,不要这样折磨自己。 但史大奈看到罗昭云的坚持后,反而微微点头,看着少年的目光又发生了变化,由质疑到肯定,觉得这个少年大不简单,能这样狠下心习武,必能有所建树。 刺出五百抢,说出来似乎只是一个数字,但真的一枪一枪去刺,罗昭云才知道有多艰难。 每一枪,都要凝聚气力精神,调动站桩练拳时储存于丹田内的一丝气劲,全身的腰、臂、脊椎等拧成一股力量,以罗家枪特殊的运力法门刺出,消耗的不只是体力,还有精神、气劲等等。 要诀是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收枪如猛虎入洞。 第一天练完之后,双臂都已经红肿不堪,手掌更是血肉模糊了。 史大奈终于看不下去,回房调制了一些药草,给他手臂和掌心涂抹,用于消肿和愈合伤口的效用。 “你的意志坚定,很适合练武,但是穷文富武,光苦练,耗身体也不行,会使体质透支,落下一身疾病。必须用药草每晚浸泡身子,同时服食一些壮骨补身的食物,比如人参、鹿茸、虎骨、牛腱肉等,这样体质才能撑得住,一边消耗,一边进补,把身体锤炼得结结实实,体能才不断突破!” 罗昭云听完史大奈的解释,这才恍然大悟,否则以他这么单薄的身子,坚持几天下去,身体估计直接报废了。 “史大哥,那就麻烦你为昭云调制这些药剂了,需要什么,直接让沐荷吩咐冯管事去买,不惜一切,我要练得一身本领!” 史大奈点点头,说道:“俺所知也不多,好在罗公临行前,交给了俺几个方子,可以为你熬练,锻其躯体。” 罗昭云想不到父亲早有安排,心中多了几分感激,许多事,罗艺已经有了安排,他只要刻苦来练就行了,一心钻研枪术,其它事不用他操心。 接下来的日子,罗昭云坚持不懈,风雨不误,用罗家枪法中最正确的运力法门,身体的部位都跟着活动、锻炼起来,结合每天的站桩、拳脚功夫,气力正在一天比一天凝实,臂力已经翻了两倍了。 同时,他夜间开始了演练罗家枪的第一枪,三十六变化,反复研习,从不懂枪,到一点点入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功夫讲究水滴石穿的苦功,这一点,罗昭云铭记在心,每一日都在提升中。 第十八章 猜忌日重 隋军在关外大同城下,与都蓝可汗的鏖战已经结束,隋军大胜,都蓝率军十万众,最后丢盔卸甲,损失惨重,只率领数千骑,逃回了草原,最后被其部将所杀,境内大乱,部众纷纷投归启民可汗。 长安大兴城皇宫内,隋文帝手握情报卷折,边疆战突厥大胜,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隋文帝的脸色严肃,却没有多少欢喜。 因为他收到暗卫探子搜来的情报,矛头都指向了高颎,还有朝中几位忠臣虞世基、薛道衡等人,也纷纷上报高颖有谋反之心,在外拥兵自重,打算与朝中太子里应外合,进行逼宫夺位。 早就对太子杨勇有了戒备、废黜之心的隋文帝,竟然信以为真,没有完全弄清楚,这些人都被已经杨广、杨素等人收买,完全站在晋王一派,煽风点火,恶意中伤,只要拿下权臣高颎,太子一方无疑少去一位支柱大臣,对夺嫡将大有帮助。 隋文帝阴晴不定,脸色铁青,杀气凝重。随着年纪增长,如今他对国事和朝廷党羽、宫廷政治的判断,已经不如年轻时那么正直、明断了,猜忌之心日重,以致沉猜,捕风捉影,对所有大臣,都不放心了。 究其原因,与杨坚得江山大统不正关系最密切,他在北周王室长期受巨大压力,动辄要覆灭家门,后来干脆趁机政变,取而代之,不过篡易之际,时势环境与朝廷复杂的险恶,令他具有不安全感,经常失眠惊醒,对他猜忌性格形成影响极深。 虽然杨坚出身关陇集团,但被北周王室所疑,所以压制性格多疑而犹豫,当时素不悦学,也无嫡系军队的支持,一旦意外执政,能信任之心腹,实在太少,即便推他登基的旧友,他更深知他们的险诈,所以开国之后,对辅佐之功的元谐、刘昉、梁士彦、宇文忻、王谊等文臣武将造文帝猜忌而赐死,可知其翻脸心性。 如今,隋文帝杨坚已近花甲之年,长居宫廷,已经少了登基时的睿智和锐意,整日猜忌门阀贵族和大臣武将们,正在企图颠覆他的杨氏江山。 这时候,杨坚又拿起一份密奏,是一位发配桂州的武将皇甫孝谐,托人递交上来的告发信! “凉州总管王世积暗开私市,拥兵自重,与突厥、铁勒、高昌等国交往甚密,阴谋欲反,克扣军饷,私匿战马,独立为王,请陛下明鉴,早作核查……” 杨坚脸色更阴沉了,别说谋反乃‘十恶不赦’中的头等大罪,仅仅‘私自交市’一罪按大隋规定就是死罪,绝没有商量的余地,这牵扯国之根本,在开皇律中早有律法规定,如有人从触犯,定斩不饶。 这王世积算是北周旧臣,当初北周末年,杨坚总揽朝政,企图改国号,地方讨伐声不断,其中就有尉迟迥的叛乱,当时王世积跟随大将军韦孝宽,平定尉迟迥有功,拜上大将军。 隋朝建立后,被委任蕲州总管,参加灭陈之役,平定豫章、庐陵、浔阳等郡,积功进柱国,拜荆州总管,还京后累进升为上柱国。后来王世积见文帝猜忌日重,功臣多获罪,于是醉酒自污,欲以消极逃避的态度免祸,倒是始终没倒。 但开皇十八年,他的旧部亲信武将皇甫孝谐犯罪,逃到王世积处,渴求庇护,但王世积拒绝收留他,致使皇甫孝谐被发配桂州,被桂州总管令狐熙管辖,郁郁不得志,穷困潦倒,对王世积怀恨在心,恰在此时,杨素派其弟杨约找到他,要密告王世积,牵扯出高颎等派系的人下水。 皇甫孝谐走投无路,决定孤抛一掷,写密奏拖杨约传书,诬告王世积谋反,这些,隋文帝当然不甚清楚了。 “好大的狗胆!” 杨坚最忌讳的就是谋反和私市等,触动国之根本,杨家的江山利益,所以拍桌暴怒,当即下诏,废除王世积官职和爵位,由大理寺、都官(刑部),负责彻查此事,并搜寻同党,一场朝廷漩涡争斗,骤然发动。 ……… 夜空中的一弯银钩,洒下无限清辉。 月华如水,清冷柔和,仿佛柔和的轻纱披在庭院一片卷曲着的落叶上。 “嗨!嗨——” 罗昭云手中紧握长枪,展开五虎断魂枪,如箭直刺,枪头划破空气,闪烁着一丝晶亮的银电光芒。 他现在步法、腰力、精气神,都和枪术配合,以独特的运劲法门,抖动长枪,把前三枪近百种招式变化,一气呵成再演练,有虚实,有奇正,变化多端,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这一个月内,罗昭云每日坚持刺击枪术,从五百击,每隔十天加一百,到现在已经是八百击了。 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所以扎枪刺击,是枪术之根基,变化之根本,要不断苦练,领悟其中枪术的精义和奥妙。 他白天上午扎枪、练拳脚等基本功,下午跟着一位大儒读书,晚上夜深人静,才练习罗家枪术,免得外泄出去。 睡觉之前,在木桶中浸泡草药液半个时辰,清除疲劳,活血化瘀,愈合伤口,整个身体在一个月内,已经蜕下一层老皮了。 罗昭云这些日子进食也都有了讲究,喝人参汤,吃鹿茸鹿肉,偶然还能喝到虎骨汤、虎血等,都是大补身子,满足他每日高强度的体能消耗,这样一来,就如同大浪淘沙一样,不断锤炼、净化血肉之躯。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罗昭云的身子,就好像在磨练真金,越来越结实,臂膀、腰盘、后背、大腿都壮实了,胸膛甚至鼓起了一点点肌肉,比以前弱公子的瘦弱身板,强大太多,如同一头小豹子,迅捷有力。 不过,罗昭云如今只是起步,距离罗家枪小成还差得远,更别说炉火纯青了,没有几年的苦功,根本无法圆熟通透,把枪术与自身完全融合在一起,精髓还无法触摸到。 但是他这样风雨不误,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会从雏鹰状态中蜕变,展翅高飞,腾上云霄的那一天! 第十九章 政斗漩涡 王世积因为部将亲信的告发谋反罪,被隋文帝高度重视,动用了大理寺、都官(刑部)联合纠察审判,由越国公杨素主审,大理正皇甫孝绪、大理丞杨远等参与。 很快,王世积被打入京城大理寺的牢狱,宿卫士抄了王世积在长安城内的府邸,所有族人全部抓起来,女眷也都收押了。 过不数日,案件扩大,有王世积府内的一名司马上奏:“左卫大将军元旻、右卫大将军元胄、左仆射高颎,并与世积交通,受其名马之赠……” 杨素拿着奏章,露出冷笑,早已布下许多虚假证据,使王世积百口难辩,当即入宫求见隋文帝,把案情最新调查上陛下。 杨坚翻过奏折宗卷,脸上透着一股威严,浑身散着杀机,当即下旨:赐罪臣王世积一死,抄家没爵,直系三族皆斩,女眷一律打入教坊乐营,沦为宫妓和官妓,从此皆为奴隶身份。 高颎、元胄、元旻等人牵扯案中,由于许多门阀贵族和大臣站出来担保、劝谏,没有被斩,却被撤掉一切职务,而皇甫孝谐却因检举告发有功,提升为右卫府直阁将军,留守京城。 故此,在开皇十九年深秋,高颎被罢免上柱国、尚书左仆射等官职,以齐国公归家闲居。 可没过多久,齐国公府的国令被宇文述派人收买,上言告发高颖“阴事”,称高颎之子高表仁以司马懿的故事劝父忍耐,文帝闻言后大怒,下令将高颎除名为民,不再录用。 ……… 长安城内,太子居住的东宫,在紫微城东侧,东城和外郭屏障,守卫的极为严密。 东宫承晖殿,玉阶金壁,黄瓦朱檐,殿内富丽堂皇,殿角的白铜仙鹤袅袅地吐着兽香,满室暧流涌动,温暖如春。 殿室内,太子杨勇,和一些辅佐之臣,正跪坐软蒲上,坐而论道,商议当前政局形势。 虽然边疆一带和武将家里多用了胡凳胡椅,但是朝廷大员和贵族家里,依旧沿续汉人风格,讲究周礼旧制,这是一种心理,比如他们认为胡服适用,但是格调上,依旧不是能与汉服相提并论的,重要场合,穿汉服才算是正装一样。 杨勇今日已经三十四岁,比杨广年长三载,一身蟒袍玉带,相貌英俊,气质雍容,性格宽仁和厚,率意任情,不善矫饰,也正因此,才会在与晋王争权中,逐渐失利,从绝对优势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殿内聚集了十几人,都是他的心腹,有太子左庶子唐令则,右庶子刘行本,太子家令邹文腾,太子左卫率司马夏侯福,太子洗马李纲,长安豪侠刘居士,高颖之子高表仁,名将韦孝宽之孙韦圆照,前吏部侍郎萧子宝,前玉玺下士何竦等东宫属官,以及姚察、魏澹、刘臻等一些文人谋士。 “表仁,说说令尊近况如何?” 高表仁是高颎嫡长子,参与政事很多,他娶了杨勇的女儿,大宁公主,按辈分是杨勇的女婿,同时,杨勇还娶了高颎之女高良娣,按这个辈分,他又是杨勇的小舅子,亲上加亲,所以利益拧在一起。 “回太子殿下,家父已经被剥夺爵位,贬为平民,亲信将领王景将军被赐死,只要当今陛下在位,估计很难重新启用了,不过父亲大人毕竟当政二十载,提携门生无数,恩荫不少地方望族子弟,人脉仍在,只是无法站出来当领头人了,请殿下及时调整部署,向陛下、皇后澄清冤名,重获信任,否则,晋王那边要占据大势了。” 太子杨勇皱起眉头,脸色发沉,他性格耿直,忠厚温和,不喜伪装矫作,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恨分明,不像晋王杨广那样,喜欢作秀,顺着当今陛下、独孤皇后的心思,伪装作态,他心有抵触,看着恶心。 其实,他也明白,隋文帝和独孤皇后对他猜忌很大,已经很反感他,对他有了歧见,而杨勇性子直一些,脾气倔强,我行我素,由于他在开皇元年就被册封为太子,二十年过来,早就养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习惯,以为自己就是日后的九五之尊,性格更加执拗清傲一些,现在再让他低下身子向父皇母后委曲求全,杨勇觉得自己做不出来,因为骨子的性格,二十年已经养成了,很难改变。 此外,独孤皇后生下杨勇的时候,只有二十岁出头,非常年轻,对孩子没有那么深母性关怀。他属于嫡长子,接着又先后生下杨广、杨俊、杨秀、杨凉等儿子,在一个家庭内,往往最不得意的就是大儿子,最宠爱的就是小儿子,更何况帝王之家,骨肉亲情最薄弱的地方。 许多皇子、皇女一出生,周围就被宫娥、奶娘、内侍们伺候、抚养,跟亲生父母接触的时间太短,也得不到像民间百姓家庭那样父母呵护,亲手哺育养大,所以彼此之间的感觉,难做到兄友弟恭。 这些年,因太子的利益集团跟皇帝、皇后的利益时常冲突,彼此误会越来越多,已经不是解释几句就能化解的。 杨勇摇头一叹,神色恢复不少,说道:“父皇和母后,被晋王蛊惑,受其表现所欺瞒,已经对我提防似贼,如临大敌,解释已经没用了。” 唐令则一身儒衫,脸庞方正,浓眉如墨,焦虑说道:“目前晋王那边,有杨素代表的部分杨阀,宇文述代表的部分宇文阀,以及独孤阀、裴阀的支持,关中八大门阀,已占了一半!我们这边,只剩下元阀还在支持太子,其余李阀、长孙阀、窦阀都中立在外,躲避太子和晋王的招揽,有意避嫌。” 李纲心直口快,直接插话道:“是啊,眼下因凉州总管王世积一案,陛下趁机小题大做,捕风捉影,把高丞相,元胄、元旻两位大将军撤职,目前掌握官掖禁御的左右卫府兵权已失,我们缺少了军方有力支持,在长安城,形势已经大为不妙。” “除八大门阀之外,还有哪些势力坚定不移支持本王?”杨勇询问。 邹文腾答道:“回太子殿下,其余关陇门阀,还有地方望郡的豪族,以韦世康为代表京兆韦氏、以于翼为代表的于氏,以苏威为代表的苏氏,以柳敏为代表的河东柳氏,他们门阀的影响力,在朝堂上不如那八大老牌门阀。” 杨勇叹息一声,他心中也明白,八大门阀,势力极大,以李阀最壮,杨阀次之,其余六阀差不多,都是在西魏、北周时期,就有祖上担任八国柱、宰相等忠臣,一连数代,开枝散叶,家族直系、旁系在隋朝内担任官职者,达数十上百人,影响力非常大。 即便高颎在隋朝担任二十年仆射宰相,权力很大,但高家都无法挤进八大门阀行列,那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成就和努力,而是祖祖辈辈数代的积累。 “太子殿下,如今形势不利我等,既然无路可退,不若铤而走险,我们东宫十率宿卫,忠心者至少有三千侍卫,加上刘某暗中培养的武士、豪侠、部曲、食客等,也有上千人,不论逼宫,还是刺杀,袭击晋王府,杀入宫廷,都够用了,强过这样坐以待毙。”刘居士武功出众,相貌威猛,极有煞气,一双鹰眼凌厉如刀,显示出他杀伐果断,是个厉害至极的角色。 他的话一出,殿内十多位辅臣、门客全都脸色大变,这可是大逆不道之语,已经不是争权,更像是谋反,一旦走露风声,他们这群人可都要被斩杀,祸及家族满门了。 第二十章 矛盾激化 太子杨勇目光盯着刘居士,露出犹豫难决的样子,最后摇头道:“还不到鱼死网破的时候,那样做,会提前暴露我们的实力,成功率不大,反而把我们自己都搭陷进去,宫变,必须等到最后忍不可忍的时候,才能冒险一搏,过早发动,难收成效。” 众人听到杨勇的话后,都不禁松了一口气,手心和额角都是冷汗,皆在官场打混十载之上,不敢表现出来这种紧张表情来,强做着镇定。 谋反的罪可就太大了,尤其是在当今陛下杨坚统治下,只要有风儿传入宫里,不论真假,天子一怒,肯定要被查处,轻则罢官,重则满门抄斩。 这些人都是太子杨勇的心腹,始终坚定地站在杨勇这边,因为利益和前途早就捆绑在一起,退出去,也难逃杨广派系的打压,出卖太子,只怕会更快遭殃,他们想要从龙之功,就必须辅助太子顺利过渡,登基为皇。 但是,辅助太子与晋王争斗,这不是什么秘密,即便隋文帝得知,也只是调离、削弱东宫力量而已,不会动杀手,可一旦传出逼宫、谋乱的罪名,绝对杀无赦。 所以这些人刚才听到刘居士的狠话,都有些紧张,那样的危险太大了,等若把自身性命、家族兴衰都押进去。 远的不说,身为隋初四贵之一的虞庆则,立国之初担任内史兼礼部尚书,后来任右仆射,屡历十二卫大将军,伐突厥、平陈都有大功,出将入相,很有才能,不过在开皇十七年,因为被进谗被文帝疏远,逼他去岭南平叛。 平乱得胜后,虞庆则视察岭南山川,只随口说了一句:“此城险固,加以足粮,若守得其人,功不可拔”之语,被与他爱妾通奸的妇弟诬告谋反,竟然被文帝赐死了,可知文帝的猜忌之心,不论是谁,触之必死。 “如果太子殿下亲自负荆请罪,入宫向陛下解释一切,难道一点挽回的希望都没有吗?毕竟废立太子之事,有违古代礼制,于周礼不和,不是顺天之道,即便是陛下,也不能如此随意更改国之根基!”李纲苦口婆心地劝慰。 太子右庶子刘行本忿忿不平道:“就是啊,晋王就是一个奸诈小人,擅于掩饰自己,穿衣故作俭朴,装着不喜歌舞和乐器,只知治国、领兵与读书的样子,还不好女色,纳妾不过二人,只与萧妃恩爱等等假象,只不过狼子野心,企图染指社稷之位!” 刘居士也说道:“刘某曾派出武功高手潜伏在晋王府后院,曾发现晋王杨广在后花园的一处假山处,修有机关暗道,里面地宫藏有不少江南美人,供其淫乐,甚至发现有刚出生的婴儿被拿出来溺死,这晋王杨广,不是什么好东西,虚假狡诈。” 夏侯福提议道:“太子殿下,不如我们向陛下和独孤后密奏,把杨广背后享乐的一面抖出来,这样把他伪装的君子形象诋毁掉,对我们会很利。” 太子杨勇低头沉思片刻,缓缓摇头道:“没这么简单,小王那二弟,绝非善类,有枭雄之姿,吞山河之志,下手心黑狠辣,即便我们密奏告发,让陛下和母后知晓,晋王的眼线就会立即回报,到时候,晋王必然迅速下手,不是将人挪移,就是杀掉,根本留不下证据,这样一来,状告不成,更容易被人抓住机会反击,何况,母后对我成见极大,对晋王偏爱,未必听得进去。” 刘居士冷幽幽地道:“不如,我让一些长安城内的小帮派,暗中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这样也能诋毁一下晋王的形象,街头百姓对这种豪门大院的私密事最热衷了,私下议论开,也能损他一下。” “也好,这件事,就由刘千备去办了。”杨勇首肯了。 刘居士今年三十多岁,一身英武豪侠气,父亲乃上柱国彭公刘昶,自幼他被父送往深山寻高人习武,练就一身高强武艺,拳脚、剑术、轻功都很精通,负气仗义,浑身是胆。 成年后回到长安城,为人豪爽,散金聚友,交下不少绿林好汉和游侠剑客,数年前,担任太子千牛备身,这是一个掌管皇太子宿卫的七品官,暗中得到太子钱财资助,更是控制了长安城一些地头帮派,还招募了不少亡命之徒,组成一批死士。 刘居士不遵守朝廷法度,曾数次犯罪,文帝由于刘昶的缘故,每次都宽宥了他。于是刘居士有恃无恐,加上太子幕后撑腰,越加骄横放纵,猎取公卿大臣子弟中魁梧健壮者,掳到自己家里,把车轮套到他脖子上,然后用棍棒一通乱打,差不多快被打死还能不屈服求饶的人,就称为壮士,与他相交为友,算是长安城一霸! “太子殿下,难道我们就没有扳倒晋王的办法吗?是否跟独孤后厚此薄彼有关,影响了陛下的决断?是否能争取一下皇后的支持,扭转她的态度呢?”萧子宝不解地询问。 太子杨勇面露苦涩笑容,世人皆相传,因为陛下和独孤后不喜太子爱奢华、喜声色、铺张浪费、美妾众多等秉性,才会逐渐疏远,甚至要把江山社稷的继承权,转交给嫡次子,这只是肤浅的看法,更多是以讹传讹。 其实杨勇心知肚明,他跟父皇杨坚之间的矛盾,早就种下了,而且不容调和。 在隋立之初,杨坚有意强化太子的地位,到开皇五年,太子杨勇不但能参与军国大政,而且朝廷重臣又多在东宫兼职,太子东宫俨然成为第二权力中心,那年冬至太子集朝臣齐贺东宫,引起杨坚不满,显示了父子的矛盾。 实际上正是因为杨勇的做法对杨坚权威构成了一定挑战,皇权专制时代,维护皇权的前提是只能有一个领导核心,一旦出现两个核心,就会出现权斗,即使是父子、兄弟关系也难免。 虽然杨勇当时未必有取代父亲的意思,但却容易被朝中不满势力利用,当时许多北周的旧阀贵族,对杨坚当权不满,还有一些人虽然拥护杨坚改朝换代,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爵位,都怀恨在心。 故此,王谊、元谐、梁士彦、刘昉、宇文忻、卢贲,以及诸多北周皇室后裔暗中组成了‘反坚’联盟,企图架空隋文帝,有意无意地将太子拉入了反对杨坚的阵营,以致营造了试图政变的氛围。开皇六年三月,洛阳人高德居然上书请文帝退位,传位给太子。 这一下可惹火了杨坚,他坐上九五之尊的宝座只有五六年,刚平定尉迟迥、司马消难、王谦等叛乱,没有把皇位坐稳,也未尝到当皇帝的真正滋味,如何肯让权?于是先除掉王谊,想杀一儆百,但没有达到效果,反而促使反对阵营试图联结。 当时的杨勇已经被动卷入到反对派谋划的政变之中,杨坚为了稳住大局,使杨勇与其他反对力量切割,派杨勇出镇洛阳,调杨广则迅速返京,不久荣任雍州牧,步入中枢,从此杨勇和杨广,一降一升,出现两位皇子朝中对峙的局面,这背后,有着重大的政治原因。 第二十一章 夺嫡谋事 长安大兴城,恢弘开阔,磅礴雄伟,如果能站在高空上往下俯视,就能看到如棋盘般严整、气势恢宏壮观的宫城、皇城和里坊,皇城外郭一百零八坊,整齐排列,规规矩矩,这是大隋王城的时代特点。 晋王府,坐落于开化坊东隅,整座府邸坐北朝南,与府内主体建筑的朝向一致,高大的门楣、粗大的门柱,叠置的斗拱、巍峨的玉狮子,都显示着晋王府的豪华和气派,代表着府主人的身份和地位。 晋王杨广开府建牙,平时要在府邸与一些晋王府属官办公,所以前面几进的房子,都有办公的殿宇,自第四进起,往后的宅院,才是杨广府邸家眷和奴仆居所。 当初建府的时候,隋文帝亲自钦点,还动用了大隋建筑大师宇文恺之手,设计了府邸的布局,前半部富丽堂皇的府院,后半部为幽深秀丽的园林景致,整座府邸就占了开化坊一半面积,剩下一半,是一座大荐福寺。 晋王府邸大院,庄重肃穆,尚朴去华,明廊通脊,气宇轩昂,楼阁林立,府后的萃锦园则衔水环山,古树参天,曲廊亭榭,柳阴四合,富丽天然。 杨广这几年为了掩饰自己朴实的一面,让仆从们把一些金碧灿烂的砖瓦和镶嵌玉珠都去掉,换成质朴的青砖灰瓦,花圃也都拔掉,任其杂草横生,尽显府主低调朴素的一面。 此时,杨广的西书房外守卫森严,等闲之人不可靠近,平日里,能被请入这里议事者,都是杨广的心腹和亲信旧部。 这间西书房,俨然成为晋王府最机密的地方之一,是正式决定全面发起夺嫡之争后的密议之所。 书房古朴典雅,没有过多的奢侈装饰,雪白的四周墙壁上挂着笔墨恣肆的写意山水、书法字幅和山河地图,两侧书架上放着一些古玩器具,还有一些文史典籍。 房间主位置处,杨广正襟盘膝而坐,身前一张曲足卷耳低几案,上面摆放着一些密奏和书信等,都是机密文件。 他整个人面如冠玉,唇红齿白,非常的俊秀英伟,身穿玄黑色的丝质圆领深衣,没有佩戴琳琅金银玉器,暗而沉的衣料颜色和朴素的妆饰,却透着一种肃穆与庄重,大方得体,心如潭水,古井不波。 这杨广只有三十一岁,正是壮年,精力旺盛,文武全才,十三岁的时候被封为武卫大将军,十八岁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二十岁的杨广出任行军元帅,统领五十万大军攻打南陈,灭陈后,镇守江南,查封府库,秋毫无犯,当地百姓都赞他鲜明。这些年,屡次带兵平乱、打突厥,能力突出,所以才会不断野心膨胀,企图掌控社稷神器,一跃化龙,夺嫡成为九五之尊。 他背后有一扇巨大的字屏,上面龙飞凤舞,书写着一行行墨迹淋漓的大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曹魏政权的奠基人曹操所作一首《短歌行》,当时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统一了中国北方 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黎民之苦,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杨广对曹操很是钦佩,不论其治国、统军、作诗方面,都有大建树。 书房内,除杨广外,聚集了他最信得过的几个心腹,一起谋事。 越国公杨素、晋王府掾张衡,参军段达,督军事于仲文,内史侍郎薛道衡、大理丞杨远,右卫大将军杨雄,右武卫将军独孤楷,吏部侍郎裴炬、光禄寺少卿虞世基等人,此外,还有两位刚刚回京叙职的寿州刺史宇文述和洪州总管郭衍,毕竟要进入严冬,地方总管会轮番回京向陛下汇报工作,趁机来晋王府议事。 “诸位,目前我们扳倒了高颖,拉下了元旻、元胄两位将军,都若去掉了太子一方的文武顶梁柱,我方优势大增,下一步,诸位觉得当如何图之?”杨广询问。 众人全都看向杨素,毕竟这里面,以他的身份地位最高,他不发话,这些人都不好自作聪明,率先提出来,地位尊卑有序,毋相僭越。 杨素已年过五旬,身材挺拔硬朗,浓眉如剑,胡须如钩,举止雍容,贵不可言,眼神偶尔睥睨之间,隐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威严气度攸然闪现,在目前的大隋朝堂,杨公权势,绝对算得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尤其是高颖一倒台,能跟他较劲的重量级权臣,已经不复存在了,他在朝堂之上的影响力,更增强了。 当杨素目光一扫众人,带着一种高深莫测的气质,但转向杨广时,却立刻满面春风,笑意盎然,毕竟他的权势再大,始终是臣,而晋王杨广,则有可能为君,所以威严和高傲,也是分人、分场合的。 杨素从容说道:“晋王殿下,某以为,皇太子失爱已久,其德不闻于天下。而殿下仁孝著称,才能盖世,数经将领,深有大功。主上之与内宫,咸所钟爱,四海之望,实归于晋王。从关中门阀的站队可以观之,李阀、长孙阀、窦阀都不看好太子,甚至许多关陇贵族都在慎言避祸,这说明,晋王大势已成,只差最后的迎头一击,把太子一方打入深渊,废立之事,便十拿九稳了。” 杨广点了点头,现在的他,还是能够听进属下的谋策和建议的,毕竟夺嫡处在关键时期,他暂无必胜把握,还有依仗这些心腹,所以虚若怀谷,听完杨素之言后,转而又看向宇文述。 若说那位朝臣在杨广心中最可信之人,那宇文述必然是首选。 这宇文述本姓破野头,鲜卑人氏,祖先因在宇文贵族中为奴,赐宇文姓,并非真正宇文皇室一脉,也正因如此,杨坚登基立隋后,对宇文阀大开杀戒,才没有殃及到宇文述一家,北周皇室势力大损,才凸显出宇文述来,否则,单论尊贵,他无法代表关陇宇文阀。 不过,宇文述也是文武全才的能臣,北周末年,他以军功拜上柱国,封为褒国公,隋朝开皇初年,拜右卫大将军,平陈之役,任行军总管,与杨广深交,被其拉拢附己,奏为寿州刺史,驻守地方,以暗地里结交江南豪族,朝中贵臣,并秘密训练兵马死士,为杨广夺嫡储存力量。 杨广第二个就询问他,可见对宇文述的器重,后者神色一凛,认真说道:“杨公所言,切中要害,太子失德,无功,遭猜忌,气数将尽,而殿下不论德才,均堪为社稷大才,当实至名归!” “然废立者,国家之大事,处人父子骨肉之间,诚非易谋也!如今,我方当务之急,还是要趁热打铁,继续剪除东宫的羽翼,眼下朝中重臣高颖、元胄等人已经革职,我们可趁机推荐一些人手,抢占中枢,把三省六部的主控权更多地掌握在手,人事任免占据主动,此外,东宫的宿卫军事,也要尽量削弱,重金收买一些宿卫将军,一旦有冲突,可以抽身事外,或者倒戈,相助我等,如此一来,太子变成了无爪老虎,也就伤不得人了。” ———— 注1:隋朝的里坊制,称里不称坊,到了唐朝才称坊,但毕竟隋朝太短,大家都适应了坊,这里为了阅读方便,也写成了‘某某坊’,也不是‘某某里’了。 第二十二章 野心勃勃 杨素、宇文述都是老奸巨猾之辈,发言时均是先贬斥太子,夸赞晋王一番,然后出谋划策,果然,杨广听完,神色有些兴奋,虽然他城府很深,懂得喜怒不变,仍在憋住表情,但嘴角、眼神中,难免会流露出一些,给人红光润脸,意气奋发的感觉。 室内的张衡、段达、于仲文、薛道衡等人眉毛跳了跳,心中暗自赞叹:看人家这马屁拍的,跟谏策合二为一,相得益彰,顺其自然,不着痕迹,太过高明了,难怪深得晋王心思,在朝中又稳坐高位。 张衡这时道:“杨公、宇文公所言,句句珠玑,让我等精神一振,有了更多想法,太子失势,如果能继续扩散一些毁之形象言论,让里坊街头巷尾都在议论太子的是非和过失,大臣和贵族门阀很快就能传入,太子失了人心,对晋王夺嫡大有帮助。” “此法可行,就交给张府掾去办了。”杨广点头同意了。 在隋朝称呼官员,或者官员之间,往往都直接称‘姓加官职’,有些身份的高官,或者年长官员,会称为‘某某公’,如果普通官员之间不知道对方的官职或姓氏,年轻一点的都称呼为“阿郎”或“郎君”,年长也称公。 “某知晓了,定当办妥。”张衡拱手接下这项任务。 晋王府督军事于仲文开口道:“晋王殿下,东宫有十率宫卫,当尽快劝陛下调离兵权,以防太子拼死一搏,进行宫变。” 杨广点着头,嘴角溢出一丝笑容道:“我那皇兄,敦厚耿直,性子倔拗,胆识和魄力还做不到。除非到了山穷水尽,全家性命之危时候,才敢置死地而后生,所以此时断不肯冒险,只会白白错失了良机!” “太子麾下有刘居士,此人武功极高,胆识过人,在长安大兴城内,私下经营不少酒楼,吸取不少豪侠、剑客,还有亡命之徒,不得不防。”大理丞杨远说道。 杨广对着刘居士,也有些头疼,侠以武犯禁,此人武功高绝,背后有太子和一些关陇门阀支撑,控制了大兴城不少地下帮会,龙蛇混杂,消息灵通,藏匿不少厉害剑手,哪怕他身为晋王,没有十足借口,也无法直接对刘居士下手。 “独孤将军,就麻烦你通知舍弟,出动一些武侯府的卫士盯紧这批人,别让他们兴风作浪,坏本王好事!” “某明白了。” 右武卫将军独孤楷点头,他的胞弟独孤锋是左武侯府的将军,十二卫府的武侯府,负责警卫任务,昼夜巡察以执捕犯法者,相当于后世的特警和武警,平日里要巡逻京城,逮捕罪犯,武侯卫都有些武艺在身,不是普通宿卫能比。 诸人又议论一番,最后杨素微笑道:“晋王殿下莫心急,夺嫡大势已成,扳倒太子,只差致命一击了,当今陛下最忌谋反,乱之国本,只要在这方面做文章,找机会,就能一击功成。” 众人听闻,眼神一亮,都觉得大有道理,心忖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杨广心领神会,含笑不语,其实杨广是一个十分高傲的人,他自幼刻苦学文习武,少年时,隋文帝安排到晋王府有一文一武辅佐他,文的是项城郡公王韶,武的是齐安郡公李彻,二人对他影响颇大,尤其是王韶,博学多才,使杨广自幼文采出众,逐渐成为人中龙凤。 他就是这样一个允文允武的人杰,站的平台高了,视野开阔,自然不甘心永远居于人下,何况杨广夺嫡,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他少年得志,从二十岁开府建牙,被父皇有意扶持起来,与太子势力搞平衡,借此调和关陇门阀,实行的是古之君王的‘二柄’平衡之术。 杨广也很争气,南伐陈、北征突厥,平定地方叛乱,治理地方都可圈可点,这样人脉和威望已经积攒起来,已经对太子构成了威胁。即便他不夺嫡,韬光养晦,等太子顺利登基之后,也绝不会饶了他,同样死路一条。 所以,早已看透局势的杨广,为了安身立命,必须要站出来夺嫡,他已经被幕后的一些门阀和自己的势力团体绑在战车上,退不了步,否则就是死路一条,就好像一旦他登基,同样不会放过太子杨勇,甚至其它皇弟,他也要诛杀或囚禁,才会感觉到安全一样。 这样的思想,主要是时代的特征,南北朝时期开始,国家动荡,朝廷更迭太快,东魏西魏,北周北齐,或南面宋齐梁陈,兄弟之间骨头相残,宫变夺权太多,所以皇子之间,都没有安全感,杨广既然已经冒头,就无法再缩回去,唯有硬着头皮去夺九五之尊位,一旦成功,不但性命保住,还能把持江山,做一些大业,名垂千古! 杨广是个很有主见的人,随着经历丰富起来,阅历和才能提升,心中已经瞧不起太子杨勇了,觉得他不是干大事的人,没有什么头脑和手段,否则也不会沦落到被废的边缘,快被挤出朝堂的权力中心了。 当然,晋王杨广也很清楚,自己受父皇器重,绝不是因为自己俭朴、不近女色这些原因,这些只是作秀给世人百姓和朝官看的,堵住世人悠悠之口,从一些生活中显而易见的方面,积累好名声,压倒过杨勇,让隋文帝多出一些借口来扶植他,疏远太子。 也许独孤后没有察觉,也许心照不宣,这些杨广并不清楚。但是他很确定一点,父皇要废太子,对他如此提携,最重要原因是太子杨勇没有能力和魄力,摆脱旧阀的控制,甚至连压制旧阀心思和见解都没有,被一些反对势力当成枪使,却没有及时察觉,至今都无法摆脱那种依赖关系,让隋文帝大失所望。 隋文帝担心杨勇一旦登基,由于性格敦厚,耿直倔强,无法驾驭那些关陇旧阀,会被八大门阀以及高颖等外戚重臣、北周遗老们夺权,因为这种篡国之事,百年之中,发生太多了,猜忌日重的文帝更是不得不防。 而杨广在隋文帝面前对答这种问题时,提出来日后迁都洛阳,脱离关陇旧阀势力范围,迁走这里豪门,让他们如无根之水没有了地利优势,同时对河东、山东中原之地进行有效监督。其次开运河,疏通南北,加快南北融合,让北方士族与南方侨族能够合一,实现真正隋朝大兴。然后推广科举,选拔寒士,动摇门阀控制升官等弊端…… 隋文帝这几年反复比较太子和晋王,最后觉得,把皇位传给杨广,更能保住大隋的江山,开创更强的伟业,让杨氏皇统,能够一直延续下去,就像周、汉一般,可以传承几百年。 任谁也想不到,后来的历史跟杨坚父子开了大玩笑,二世就亡了,没有实现长治久安,数百年的皇图,此乃后话了。 ———— PS:今日就一更了,存稿中因为资料有偏差正在修改,担心出错,所以今天只更一章了,下周继续双更,请大家多支持! 【本书历史人物,会尽可能按照史料的性格来写,虽然情节是全新的,但历史人物的原貌会严谨去对待,不会为了突出主角的能力,就过度削弱古人的智商!其实古人很聪明,要不然,也不会出了那么多经典著作,而科学发达的今天,我们在文学、诗词、哲学、史学等方面又有多少名作呢?除物理化学科技这些在发展外,文化和精神层面,也就是人本位都是在啃旧而已,甚至在倒退,一旦脱离了网络和手机,现代人提笔都忘字了,更别说精深有哲理的思想了。】 第二十三章 年关 寒冬腊月,北风呼啸,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漫天飞舞,从天而降。 庄外的世界,白雪皑皑,银装素裹,罗昭云府邸内的家丁在开始清扫积雪,防止越来越厚,压塌房舍。 主庭院内,罗昭云穿着单薄的胡服衣衫,在坚持练枪,三个月过去了,他每天已经刺出了一千枪,以均匀的气力和劲道来刺木桩,角度、速度、力道掌控等都自如许多。 罗家的十三枪招,上百式的变化,他也能从头演练到尾,一气呵成下来,但是,还不能信手捏来,一旦中断,就不连贯了,无法达到变化自如,这是火候还远远不够的表现。 而且罗昭云发现,即便自己罗家枪已经全部能施展了,但也没有什么威力,跟父亲罗艺打出的罗家枪,在神韵上,有着巨大差异。 罗昭云询问了史大奈,后者笑着告诉他,那是因为他的力量不够,基本功太薄弱了,现在他积累的那一丝丝热量气劲,只不过是最基本的内息,当把劲道融入攻击拳法和兵器之上,才是攻击之劲,那是外力和内劲的结合。 如果把那股劲练透,扭来扭去,身体上各个部位的关节,肌肉的劲都似乎拧成了一股,全身上下有一种通透的感觉,甚至会发出一串脆响,也被成为响劲、明劲,这才算习武之人登堂入室而已,真正入门。 罗昭云点点头,认真受教,白天都会抽出整个上午的时间来练武、练枪、练劲,婢女沐荷向史大奈学习了一套适合女子的拳脚功夫,作息很快与罗昭云一样了,每天早起练功,下午一起读书。 到了夜晚,罗昭云秘密练洛家枪术,沐荷则练一套防身的剑术,每当她想要松懈的时候,看到比她还小三岁的阿郎那样拼命,她也咬牙坚持。 一晃到了年关,冯大管家带着一群家仆开始扫尘,打扫院子,清洗各种器具,由于府邸多了少东家,还有几位军爷,不论是做饭、伺候杂工等方面都多了,仆人不足,所以又买签了两名年轻婢子,还有五个家丁,人手充实不少。 这些奴仆、家丁,扫屋子,清暗沟,备年货,鸡鸭鱼肉、油酱作料、葛布丝绸等,各院落的门上,都开始粘贴红纸黄字的春联和门神、福字。 当然,隋朝时期,春联还是叫做桃符,起源于周代,悬挂在大门两旁的长方形桃木板,后来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造纸术的应用,桃木符已经换成了纸贴,写着对子。 门神当然也不是秦琼、尉迟恭,这两人当下也只比罗昭云大个几岁而已,自汉代起,门神一个叫神荼,一个叫郁垒,传说中掌管鬼神出入的,当然,也有的地方粘贴重瞳大公鸡来驱邪镇宅,直到宋代,才是两个真人样貌的威武猛士,但是没有名字,到了元代,门神才被确定为左秦琼,右尉迟恭。 罗昭云看着贴纸上的门神,想到了秦琼,他现在确信,自己跟秦琼绝没有表亲关系,不是什么表兄弟,罗府也没有秦夫人,那都是演义杜撰的,根据后世1995年济南古墓出土了秦琼父亲的墓志铭,让后世学者终于弄清楚了他的家谱和身世。 那秦琼的父亲不是什么北齐大将秦彝,而是叫做秦爱,在北齐广宁卫府任过录事参军,隋末时候,秦爱带家人归隐故里齐州历城县,直到大业十年才去世,所以秦琼也不是什么演义上‘父亲早丧,孝母赛专诸’之类民间杂说。 很快,到了除夕一天,冯尧管事带家丁出门,去宴请方圆十里内几个村落的佃户、长工,因为庄院外围的一些田产,需要这些佃农来耕种,然后按时交租,尽心尽力去耕田,有了好收成,庄院才能获得更多利润。 自汉朝以后,以世族地主为主的庄院经济发展起来,东汉末年,经常会出现一些豪族,建立坞堡,率领部曲、私兵数百人,投奔某个诸侯的描写。到东晋时期,门阀政治达到顶峰,地方富豪强族林立,自成堡垒,不交赋税,不服劳役租调。 到了北魏时候,地方形成了宗主、坞主,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缮制甲兵,成为大大小小封建地主武装首领,其依附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甚至万户,为其私家人口,北魏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控制,所以推行变革,但效果甚微,最后州、郡、县长官,不得不依靠这些坞主辅助治理地方,形成了“宗主督护”的制度。 直到了大隋立国,隋文帝统一中原,使南北合一,政令出于朝廷,对地方控制力加强,再加上地方豪族已经衰落,所以朝廷推行大貌检索等措施,颁布一系列措施,废除了地方宗主、豪强,拆坞堡,核实了人口,全国达到四千多万人口归于朝廷户籍,赋税增加,国力迅速强大,终于实现了开皇之治。 在大隋律令中对官员和世族占田有规定,比如九品官或下级世族,只能拥有良田十倾,不可以再多,官位越高,爵位越大,所占田亩才能增加。 如此一来,隋朝的佃户与庄院户主的关系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前佃客的户籍都附注在庄园主户籍的下面,官府不再向佃农征派赋税,另一方面,佃客受庄园主的‘荫庇’,不得不被迫给庄园主耕田、纳租和服务各种劳役,形成了给客制度中的“客皆注家籍”的规定,世世代代无法摆脱低贱身份,许多还沦为了庄园主的奴隶。 而当下隋朝颁布《开皇律》,其中就规定了佃客都属于隋朝平民,脱离了与庄园主、豪族的依附关系,除非自己主动签下卖身契约,甘愿到贵族府内充当奴婢,否则,不得强求改变农民的身份,此时的佃农与庄园主,成了一种田地租赁关系,自由多了许多。 庄园主为了保证收成,逢年过节会宴请佃户、长工吃酒,向他们赠些年货,这渐渐成为隋朝豪绅地主的惯例了。 毕竟佃田种地,东家和庄园主不可能自己亲自去监督,这些长工头儿、佃户头儿带着手下,把一些干活的民户管理井井有序,踏实种地,旱涝保收,因此,很受庄园主的青睐,自然有些额外赏赐。 像许多电影里上演的恶霸地主很少,多是小说艺术加工,因为臭名在外的乡绅地主,没过几年就会衰败了。 因此许多乡绅在地方都有些名望,比如出钱修路、修堤坝、盖城隍庙、山神庙等等,遇到灾荒之年,施粥救济的也不在少数。 除夕这天,庄园内大摆筵席,至少有五六桌,罗昭云、史大奈、沐荷、内院冯管事、掌管厨房薛管事、新提拔的外院牟管事等聚在一桌,赵灿、梁铮等十卫一桌,请来的佃户头儿、长工头们两桌,家丁、仆人三桌,算是热闹一回。 按当时中原规矩,家奴们不能跟东家同时吃饭的,但一来这里是边疆之地,胡汉混杂,中原习俗传播的少;二来今天是除夕节日,一年只此一天,罗昭云还是个少年,灵魂又是穿越而来,所以不忍那样苛待家奴,就算优待家丁们一天,一齐开宴席了。 第二十四章 守岁 除夕晚,繁星浩瀚,朦胧的星光洒在地上的白雪,折射出一面水银般的光芒。 庄院内的侍卫和家丁奴仆都没有睡,在守岁,度过除夕夜,辞旧岁迎接春节。 罗昭云和沐荷都很兴奋地离开屋子,到院子里弄了一个火堆,一边烤火看星,一边等着最后的跨年岁的时刻。 下午喝了一些米酒,二人脸颊还有些红润,被火堆的火一烤,更显得脸色红彤彤的光泽闪烁。 沐荷穿的上襦下裙都是碧水绿色,一件狭窄短小的棉袄夹衣,裙绣石榴花,足蹬一双小靴,皆剪裁精巧合体,显得纤腰细细,娇小美丽的胸脯也显得凸鼓了些,这使得少女原本秀丽清纯的容貌中凭添了些许柔媚。 经过这数个月的习武识字,读书学礼,小沐荷整个人的气质完全不同了,不再是当初婢女时候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诗经汉赋读多了,女子多愁善感的柔情被激发,增添了几分大家闺秀气韵。 “马上又要长一岁了。”罗昭云轻轻一叹,来到隋朝已经十个月了,从开始几个月的如履薄冰,到眼下暂时无忧,只要再给自己几年的时间,十四五岁就能自保了。 古代少年立事早,十四五岁的少女成家做人妇的很常见,不论是贵族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还是黎民百姓家的姑娘女子,屡见不鲜。 在正史中,也可以看到许多十四五岁的少年男儿记载,已经参军上了战场,纵横铁血,杀人如麻,建功立业,成为健将了。 罗昭云有时候在想,自己如果有机会,也要去疆场走一番,看一看冷兵器时代,战争的场面究竟是如何残酷无情,让人血脉喷张。 沐荷的表情充满的欣喜,嘴角不时撅起,露出一个美丽的弧度,十分可爱。 “在想什么呢,似笑非笑的?”罗昭云转首,随意问了一句。 沐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婢子从没有想过,还能过上这样惬意的生活,阿郎没有把我当奴仆看待,还让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剑,平时还跟着冯管事学着打理府邸的事宜,如何算账,使用盘珠子,这几个月,婢子感觉好充实,就好像不再是以前的自己了。” 罗昭云点点头,能理解她此时的小心思,当一个人有了知识,思维就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从旧的自己基础上蜕变,变成新的自己了,虽然这个人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变,其实内秀、视野、思维、气质、言谈举止、精神状态等等都已经变化了,甚至能影响一个人的心灵。 读书学知识的重要性,从古自今,都是头等大事,一个民族若没有爱读书的习惯,没有向上的思维、礼法和凝聚力,离着衰落和消亡也不远了。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知识改变命运,一点都不假,现在你的变化,还只是开始,以后沐荷会更加优秀和出色,一点不比那些贵族门阀的千金娇女逊色。” 沐荷闻言,不自禁地笑了,对着罗昭云真诚道:“阿郎,谢谢你,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的,婢子会用今后的一辈子,来报答,只要阿郎你不嫌弃我没用就行。” 罗昭云听着她说的郑重其事,有些感触,其实他之所以这样重点栽培沐荷,把她一点也不当仆人婢女来看待,一方面是因为沐荷曾经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不顾危险每次为他试毒尝饭等等,让他感激不尽,想要回报一些当初的恩情。 另一方面,他没有什么亲信,沐荷算是自己信得过的人,所以想把她培养起来,以后替他打点更多的产业,因为罗昭云不会甘于困在这个边疆偏僻的庄院,也不会一直甘做一位小财主,他有着男儿梦想,但是不论今后去投军,还是投奔诸侯,参与历史中,他都要为自己留好退路。 故此,罗昭云最近一直考虑,自己是否利用大隋最后的一段太平日子,十几年的时间,可以弄些小发明创造来牟利,打造自己的财团和庞大的产业呢? 比如酿高度酒,开设一些酒楼来赚钱,或是开制作工坊,造机械钟表、牙刷、玻璃等,发展商行,积累财富。 在隋代,文帝采取劝课农桑、轻徭薄赋的政策,所以盐池酒坊都是开放经营,山林菏泽方面的封禁也不严,门阀势力、地方郡县望族等等,都趁机派人经商,为家族积累财产,物资丰富,市场流动加快,推动了大隋经济的迅速发展。 当然,整个社会的百姓,大致分为士农工商四类,自秦汉以来,不免对工、商有歧视,他们通常不得入仕,隋文帝统一后,在开皇十六年六月,更颁制诏予以明文规定:“制工商不得仕进”,但是许多豪门经营生意,都不是明着打着家族旗号,自坠‘贤名’和身份,而是挑选家族一些不喜读书学武的庶子、旁宗子弟,让他们这群人暗中经商,发展财力。 “阿郎,你在想什么呢?”沐荷见罗昭云怔怔发呆,忍不住开口询问。 罗昭云回过神来,淡淡一笑,刚才所想那些,只是一时的灵机,真要付出行动,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 首先他要有可信的心腹和人手,懂得经商,能暗中辅助他,而罗昭云则隐居幕后;其次,需要有商机,由于现在势单力薄,财产有限,经不起折腾,周围的良田和果园等所产的利润,除去当下军士和仆人酬劳的开销等等,积累也不是很多,需要另走僻径,能打开市场的暴利商品,这些方面都要解决。 “没什么,沐荷,你的名字是谁起的,知道自己姓氏吗?” 沐荷神色有些暗淡,摇头说:“婢子的名,是柳夫人起的,小时后在家里,只是被阿爹阿娘叫桑妞,因为阿娘是种桑的能手,乡下许多女孩子都没有名字,也不知家里的姓,我刚刚懂事不久,只知道那时关中地区大旱,赤地千里,又起蝗虫,庄稼本来就枯死了,又被蝗虫啃个精光。 “很快,存粮吃完了,根本无法撑到来年开春,甚至冬天都要被饿死,于是,关中小县的人口向东流亡,一路上,哀鸿处处,人多相食,死者枕籍于路,后来,阿爹得病死在途中,我两个弟弟也都风寒死了,阿娘实在无法,就丢下了我在荒山岭下,去找地方改嫁了,我饿了几天,晕倒在一个山林前,被柳夫人的车辆经过才救下了,取了沐荷的名字……” 沐荷说完这些,眼眶有泪珠打转,被火光一照,闪烁着晶莹的光。 罗昭云的心轻轻一颤,凝视着她的目光,嘴唇翕动了几下,安慰说道:“都过去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的亲人了。” 沐荷身子轻颤,长长地吁了口气,幽幽地:“谢谢你,阿郎,完全没有把我当成仆人,甚至当成了亲人,只要你以后不赶我走,婢子一直就跟着你了。” “呵呵,那你以后不嫁人了?”罗昭云笑着问。 沐荷被问这样女儿家的心事,顿时脸颊晕红,羞答答地摇头道:“婢子身份低微,不想着嫁人了,只要能在你府上当个执事,能替你打理庄院,出一份力就满足了。” 罗昭云心中没有把她当婢女看待,甚至有一些亲情因素,当成了小妹妹,沉思一下,开口道:“不如,你就姓宁吧,取天下安宁的意思,守岁之后,就是新一年,你就叫宁沐荷了,,不再是什么桑妞,日后我有许多事,需要你出力。” “宁沐荷?”小妮子眼神一亮,微微点头,笑靥如花道:“成,从此我就姓宁了,总算有了姓氏。” 罗昭云经过思忖,觉得以后用‘宁泽宇’这个名字,从边塞之地悄然崛起,铺开商行,积攒财富,伪造一个身份出来,而他真身却隐藏幕后,也算暗中积攒一份力量,他对着沐荷道:“过几年,我会托人为你更换一份户籍,就是怀戎县人士吧,我们从这里成长起来,开启新的人生。” 第二十五章 卖粮车队 早春二月,燕山一带仍有点寒意袭人,春风吹拂,草长莺飞,原野上,枯草丛中已经浮现出一片青色,万物复苏,生机盎然。 罗昭云过年之后,又多出了一项训练,那就是骑术! 庄园里养着几十匹健马,有了训练的条件,所以一开春,罗昭云就提出,让史大奈教他骑马之术。 如今,他跟史大奈的关系熟稔了,也知道了他的一些事。 史大奈原本西突厥特勒人,曾被应招加入突厥军,与隋军交战中兵败逃亡,与大队伍走失,流落到东部草原一带,他厌倦了过去游牧生活,还有不断的厮杀,没有再回西突厥,而是留在燕山外的东部突厥生活,以贩马为生。 但是前年在幽州地带因交易中起了冲突,失手打死几人,被看押入狱,罗艺惜才,就保住了他的性命,这次派他过来保护罗昭云的安全。 史大奈性格耿直,惇固义气,觉得自己欠下罗公一命,所以答应保护好罗昭云,作为回报救命之人情。 突厥人游牧为主,不论男女老少都是精善骑马,能拉弓射箭,骑术非常高明,罗昭云被史大奈亲手指导,认真学习骑马的要领,每天都进行严格的姿势、扶助和步法等基本动作的训练。 半个月下来,罗昭云掌握了操纵马匹的方法,以及驯马心得,骑乘姿势准确,培养了他勇敢果断、反应敏捷的心理素质。 随着每日都骑马训练一段时间,他的骑术也越来越娴熟了,纵马飞奔,加上身子练武,变得敏捷灵活,臂力翻倍,甚至能提着长枪,一边骑马,一边刺抢了。 时光匆匆,转眼到了四月份。 天气转热了,和煦温暖,堤旁河岸的柳树长长的枝条,轻轻地拂着地面,水波荡漾,烟雾迷蒙。 这一日,晴空如洗,阳光明媚,罗昭云的庄园外,聚集了不少车辆,车上装满了一袋袋粮食,用油毡布捆好。 今天要去怀戎县去卖粮,每年收租上来的粮食,不在当年的秋季卖,因为百姓手头都有存粮,皆在抛售换钱,所以价格低一些,开春之后再去卖,正是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卖的的价格会贵两三成。 富家大户往往都是这种心理,囤货待价,要比那些庶民散户应季卖粮每车就多赚出几吊钱,积少成多,数目就庞大了。 但是,一些马贼和突厥人猫冬结束,也会在开春活动,四处劫杀车队和商旅,所以此行还是有点危险的。 罗昭云自然不会放过这次外出的机会,他想要去怀戎县城里逛一逛,回到大隋一年了,他还没有逛过集市和城街,蓟县城虽然比怀戎小城大,但是他当时一直装傻了,没有机会出去逛街。 这次要卖的粮食有稻谷和粟米,一袋装有一石米,每个历史时期,一石的斤数都不一样。在隋唐时期,一石十斗,大约五十三公斤,加上隋唐一斤是六百六十多克,换算过后,这一石相当于一百二十斤左右。 一辆骡马拉的车,装有十五石粟米,一共四十辆车,前后排成了一字蛇形,每辆车都有掌鞭和车把式,除了府邸家丁外,还雇了一些长工、佃户过来帮忙,足足六七十人,赶车上路。 每年去卖粮,燕山马场的场主会派来近百士兵帮忙押送,今年毕竟已经易主,人家就不会再派人来了。 不过罗昭云身边有史大奈和十名铁卫护行,也不惧遇上山贼、响马,一大早,就兴奋地穿起了戎装,虽然不是正式的铠甲,但是里面穿着一袭玉色交领武士长袍,手腕箍有甲胄,心口还放了一个护心镜,准备妥当。 罗昭云骑在马上,头戴幞头巾子,腰束七星带,系悬有一把佩剑,手中提着一杆长枪,颇有几分少年健儿郎的风采。 赵灿、梁铮等人还是一副懒洋洋**形象,毕竟在这里好吃好住,猫了一冬儿,寒冬腊月没有站岗,大雪天在屋里喝小酒,每月拿着十吊钱,非常自在清闲,现在他们感觉到差事的滋润,怨气早就一扫而空,甚至觉得长久跟在罗小郎君身边当差也不错啊! 家丁们每人也发了一把横刀,佃户的壮汉自发带了铁叉、猎弓,以防途中遇到危险,手里好有武器自保。 大隋朝廷对兵器管制也是非常严格的,比如长矛、大刀、长枪、弓、弩等等长兵器、远攻武器,民间是不允许私藏和佩带出行的,除非你有官爵在身,但是由于大隋仍推行府兵制,百姓要自行准备衣甲、横刀等,所以短兵器,基本家家都有。 “阿郎,我也去!” 宁沐荷奔跑出来,身上穿着男子的服饰,盘起长发,也用幞头巾系着,短衣长裤,腰下一双浅腰乌丝履,身材非常纤细,肩后背着一口剑,杏黄剑穗儿迎风抖动,倒像是一个英俊的少儿郎! 罗昭云犹豫了一下,看着宁沐荷满脸的期待,心想带她出去见见世面也好,可以去参观一下镇里的酒楼,以及其它商铺,总憋在家里,视野会短浅。 “能自己骑马吗?” “可以,婢子已经练熟了。”宁沐荷笑着回答。 罗昭云点头,让家丁给她牵过一匹健马,宁沐荷身材又长高了,伸手一扳马鞍,腾身一跃,便矫健地上了马背,动作倒是似模似样。 “嘿嘿,阿郎,动作还过得去吗?”宁沐荷开心地问。 “马马虎虎吧!”罗昭云撇了撇嘴,微笑着转过头,吩咐车队出发。 在古代运输中,讲究南船北马,南方水系多,以舟船运输,而北方的运输自然以车马为主,驴子、牛等是乡野小民短距离使用,长距离一般都是用骡子,长劲足,而且驼力大,马匹多用于战事,民间百姓很少养马。 “叮当叮当——” 车马骡子上系着的铃铛响个不停,车队浩浩荡荡上路了,先是在乡间泥路行走,走出数十里后,已经上官道硬沙路,差点那么崎岖摇晃了。 罗昭云和宁沐荷都是第一次骑马外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之色,春风吹来,长发轻轻飞起,神清气爽,一路观山趟水,感到非常惬意。 晌午的时候,车队简单停下来歇息,众人吃了一些干粮和咸菜、肉干,然后继续赶路,争取黄昏的时候,能抵达怀戎县城,然后能到城内找大宅院租赁住宿,要比在城外搭帐篷安全得多。 孰知,晌午歇息后,刚启程走出几里,就看到远处一个村落浓烟滚滚,哭喊声连天,一群身穿胡服的骑兵,正在血洗村落,争抢钱财、粮食、牛羊和年轻女子。 村落里的百姓,哪里抵挡住这样勇猛狠辣的骑兵冲杀,很快,惨叫声、疼哭声、尖叫声混杂在一起,笼罩方圆两里地。 “不好,好像是一股草原上的突厥马贼,闯入关内来打草谷,洗劫村落,咱们赶紧走!”赵灿见状不好,大声喝道。 他的话刚落下,远处似乎有突厥马贼分散在外的几个游哨,发现了这支商旅车队,立即吹响了号角。 第二十六章 拼杀 赵灿等人脸色大变,吆喝着大伙赶紧驾车奔逃,突厥马贼骁勇狠辣,马背上的功夫了得,杀人不眨眼,他们不知道具体马贼数量,担心被围堵劫杀。 但是,在村子内,一些突厥马贼,听到号角声,在纷纷向外迅速聚集。 须臾的工夫,马蹄声大作,在集结号下,数十名突厥骑士,斜兜着兽皮外夹子,里面穿着草原葛麻胡服,背着弓箭,手持圆刀、长矛,急冲追来,尘土飞扬,势若波涛。 刚逃出了几百米,后方的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似乎就要追上来了。 史大奈大声喝道:“全部停下,围聚在一起,布成圆车阵,准备御敌!” 他曾在突厥长大,深知这批草原马贼的狠辣,越逃队形越散,很容易被分割歼之。 “快点,都听史先生的!” “把车停下,围靠在一起,家丁守护在外,佃户们在里面盖住粮食!” 梁铮、邵刚、江咏、阮十三郎等人,全都勒马,胯下战马忽地前蹄高起,希聿聿一声长嘶,都在喝斥队伍,聚集在一起,否则阵型一散,慌不择路地逃亡,被马贼掩杀,多少人都要被砍死。 遇到这种情况,冷静下来,聚在一起来冒死搏杀,困兽死斗,也许还有一些生机。 毕竟马贼出来化整为零,到处杀人放火,都是求财,掠夺的年轻女子和钱贯珠宝,不是来杀敌建功的,所以,一旦遇到强劲对手,伤亡太大,反而不会死拼到底。 家丁和佃户壮汉们,被这些军士喝斥,危急关头,似乎找到了主心骨,一下子反而安宁不少,开始驾车向一起靠拢,层层聚集,十七八名家丁手持横刀,还有十多个胆子大的壮汉、猎户手,手持铁叉和猎弓也挡在了外面,要进行杀敌。 罗昭云脸色担忧起来,对着宁沐荷道:“你退到后面去,进入车阵内。” “婢子要跟阿郎一起对抗马贼。” “你那花拳绣腿,暂时还杀不了人,听话,到后面去,刀剑无眼,不要出事!”罗昭云虽然知道她也在练剑和拳脚武艺,但是养劲的苦功不足,身上还没储存多少气劲,这样一来,即便剑术精妙,也是套路剑招,好看却无威力。 史大奈转身对着罗昭云道:“你也退后吧,这群马贼都是惯犯,杀人如麻,你挡不住!” 罗昭云摇了摇头,他不是小孩子,心理素质绝对过硬,苦练了接近一年的罗家枪术,是到了检验功力的时候了。 “不必了,这次正是我检验枪术的时候,不经历真正拼杀,永远体会不到实战的残酷,只有面临着生死威胁,才能不断激发潜能,随机应变,成为真正的铁血健儿、武士!” 史大奈听过之后,神色诧异,想不到十一岁的少年,能说出这番有见地儿的话来,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坚强、勇敢,思维早熟。 “那好,待会在俺身边十步之内,这样遇到危险,俺能及时替你化解,切不可托大、冒进,任何高手,一旦轻敌,下场都是死!” 罗昭云点头,明白他的意思,此时双手握住自己的长枪兵器,眉峰凝在一起,目光盯紧前面呼啸卷来的突厥马贼队伍,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意志坚定,不受那马蹄声的影响,否则,一旦胆怯,勇气减弱,就发挥不出多少实力,到时候,依然是死路一条。 “我能行的!我一定能行!”罗昭云心中给自己打气,这是他回到大隋,第一次与亡命之徒正面交锋,冷兵器厮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容不得半点仁慈和手软,刺抢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杀人! “杀——” 数十名突厥马贼挥舞长矛和大刀,一窝蜂冲近来,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借助坐骑的冲劲,卷起尘土,势不可挡。 不得不说,这种骑马冲击的气势,要比徒步冲杀,强大许多倍,难怪都要培养精锐的骑兵,尤其是铁甲重骑,用于冲锋陷阵,势如破竹。 “看俺如何破了这股气势!” 史大奈从马鞍挂钩上,取了一张硬弓,快速搭箭上弦,都没这么瞄准,直接凭着眼力和手法,拉满便射。 嗖!嗖!嗖—— 几个呼吸之间,连射了三箭,远处的马贼中,顿时有三人坐骑被射中,健马向前一栽,骑马的人也滚落在地,后面的人正在策马前冲,结果被绊倒在地,人仰马翻,滚作一团,冲势一下子就减弱了。 赵灿、梁铮等人也纷纷摘弓射箭,而对面的马贼人群中,也有人佩带了弓箭,一边冲刺,一边还击,流矢来回飞窜,非常的危险,稍不留神,有可能就被击中射杀了。 “来几个人,跟俺杀出去,切开他们的马队阵型!” 史大奈脸色深沉,杀机涌现,蓦然大吼了一声,策动缰绳,一马当先冲出去,随后梁铮、邵刚、阮十三郎都跟随冲出,四下马蹄翻飞。 双方越来越近,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嗨!”“咄!”“啊!” 各种呼声此起彼伏,史大奈只率着五名铁卫杀过去,却威势极猛,就好像一把尖刀,撕碎一块麻布,直接剪出一道豁口。 史大奈毫不心慈手软,沉重的马槊在手,大开大合,所向披靡,锋芒所过之处,鲜血不断迸溅。 “噗!” 一槊直接刺破一颗狰狞的头颅,一大串血花迸溅在地。 “砰砰——” 史大奈马槊一扫,犹如横扫千军的威势,又把三人横打落马, 梁铮、邵刚、阮十三郎等人跟在史大奈左右,横刀劈出,借助马势,锋利无比。 “噗!噗!噗——” 数个马贼的头颅飞起,翻滚出去,血如喷柱,大杀四方。 血腥之气一下子就弥漫开来,让后面车队的罗昭云、宁沐荷、家丁们都看得紧张起来,脸色微变,手心都渗出了冷汗。 不过,这里毕竟是边陲之地,民风尚武,地方又是府兵合一,所以这些壮汉和家丁,多少也受过一些简单的技击训练,穿上甲胄就可以当成正规兵,所以面对杀敌,并没有直接吓跑,还能坚持住不退缩,委实难得。 数十马贼被史大奈等人从正中切开队形,冲势就减弱了,不过,仍有奔在侧翼的马贼,不受影响,已经从侧面奔袭过来。 “来了!”罗昭云全神贯注,双手紧握枪身,眼中盯着即将杀到他跟前的一名魁梧马贼,谁死谁活,全在瞬息之间的搏杀了。 第二十七章 退敌 “去死吧——”一位突厥马贼面目狰狞,口中吼着突厥语,仿佛浑身都带着一股狠劲,杀气腾腾,一刀从头顶向下劈去,似乎要把面前的少年郎一刀劈成两半般。 “刺击!”罗昭云强压制心中慌张,让自己保证冷静,灵台澄明,越是面临生死危险,越要让自己超脱事外,这样才能准确判断,然后抓住破绽,迅速反击。 此时,他已经看到了马贼壮汉挥刀的破绽,没有章法,后继无力,只凭着一股胆气和狠劲,借助战马的冲势,才会劈出如此霸道的一刀。 如果是普通兵士,只能硬碰硬对击,凭着力量、速度、刀重来分出高下。 但是罗昭云经过近一年的苦练,身子敏捷灵活,眼力极尖,发现破绽的一霎那,下意识地就想到了还击之法。 “噗!” 罗昭云身子微侧,一枪刺出,如猛蛇出洞,速度极快,在对方的刀锋还没有劈下来的时候,直接一枪刺中马贼的胸膛,臂力猛地一送,枪上的力道,直接把那名马贼给戳穿,并且推下了马背。 马贼胯下的战马,却飞奔而过,冲出十多米,由于没有了主人骑乘,速度停了下来,前蹄刨地不知所措。 “阿郎!”宁沐荷刚才看到那个凶狠耳朵马贼挥刀劈向罗昭云,脸色吓得纸白,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影响到阿郎,让他分心,现在见到他平安无事,还刺杀了一名马贼,才松了一口气。 罗昭云血脉喷张,手臂有些轻微发抖,这一枪,似乎运用了自身所有气力,毕竟死亡面前,还是忍不住有些慌张。 而且,这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杀人,心理怪怪的,跟平时刺入木桩时候的感觉,截然不同。 “我杀人了,一个生命,被我终结!”罗昭云怔怔发呆,不过,很快又反应过来:“生活在这个时代,不杀对手,自己如何活下去?” 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又有两名马贼冲过来,要联手围攻他。 罗昭云迅速摆脱了心理阴影,眉峰一挑,再次恢复了勇敢和胆气,谁若想杀我,必反杀之! “当当!” 这两名马贼一个使刀,一个持矛,左右夹攻,顿时让罗昭云陷入被动局面,险象环生。 因为他是第一次这样生死实战,火候尚浅,又担心自己被杀,难免有所顾忌,左支右拙,罗家枪法也就不连贯了,完全被打乱了。 “阿郎小心!”宁沐荷拔出宝剑,策马冲过来,挡在罗昭云的身侧,挺剑拦挡一名马贼的劈砍。 “啊——” 宁沐荷尖叫一声,她的力量太小,骑术也不够娴熟,又在惊慌失措的时候,被马贼一刀就劈落马下。 “沐荷!”罗昭云刹时间脸色大变,不知她是否受伤身死,当下怒气一冲,双目喷火,心中那股紧张感已经被消除,转而变得热血翻滚,满脸杀机,枪法忽然变得灵活起来,施展自如,没有了间断和停滞。 当当——噗! 罗昭云拦挡几枪之后,手臂被震得有些轻微酸麻,余光一扫,趁着那个持矛的马贼要偷袭落马的宁沐荷的空隙,一枪刺过去,直接洞穿腹部,挑落马下。 “死吧!”剩下那名持刀突厥马贼,趁此机会要从侧面袭击。 罗昭云耳听六路,反应迅捷,长枪一抖,挽出一个枪花,架开了刀锋,枪尖如潜龙出水,灵动有威,嗤的一声,划破了他的喉咙,血光乍现,马贼身子一颤,一手握住下颌咽喉处,摔落马背。 这股血水不偏不歪,正溅在了宁沐荷的脸上,弄得小妮子再次尖叫。 罗昭云正担忧她的安危,定神一瞧,宁沐荷身上并没有伤口,刚才只是被马贼劈在她的宝剑上,由于力量过大,刀重力沉,直接把她震得身子摇晃,一时没有坐稳,载落了马下摔了一跤,擦伤了手臂,没有其它伤势。 “沐荷,没事吧?” “没……没事!”宁沐荷惊魂未定,伸手在脸上一抹,鲜血淋淋,都是马贼脖颈喷溅出来的,血腥之气很浓,看得她差一点又要吐了。 “坚持住,学会适应它!”罗昭云脸色严肃,说的很有力,此刻,他已经找到了感觉,适应了这种厮杀场面。 宁沐荷点了点头,泪珠打转,强忍着不吐,神色变得坚毅起来,然后翻身上马,准备再战。 罗昭云转首看向一旁,车队外围家丁和佃户壮汉们,跟十几名马贼正在恶斗,而赵灿等五人挡住了正面冲杀的一些马贼。 十多米之外,史大奈率着五人已经在突厥马贼人群中,杀得两进两出,完全冲散了突厥的六七十人的马队阵型,此时单单他们六个人,已经斩杀二十名马贼了。 这些突厥马贼流寇虽然身体魁梧强悍,气势凶狠,但武功却是平平,甚至根本没有入门,有些是逃兵,有些是破产的牧民,还有一些在中原犯事的汉人、鲜卑人,逃到草原边境,加入了马贼队伍,都有一股狠辣的劲,但跟史大奈、梁铮等正规军士中的精锐比起来,还是显得不堪一击了。 锵锵锵—— 兵器交击声越来越小,马贼有带队的头儿吹起了哨子,开始撤退了。 罗昭云策马冲出去,罗家枪使得更加精熟,又刺杀了一人,这时候,剩下的马贼已经掉头逃走了。 “穷寇莫追!”史大奈见赵灿等人要追杀上去,立即喝止,谁也不知道,他们附近还有没有同伙在打草谷,冒然追击上去,容易节外生枝。 罗昭云点头同意史大奈的话,开口道:“清点一下人数,把咱们伤员和尸体先拉走,暂时脱离了这里,到一个安全的位置,再做定计。” “少东家说的有理,我们先撤走,以防马贼去而复返。”赵灿点头同意。 梁铮、江咏等军士铁卫,纷纷赞同,他们看向罗昭云的目光时,都有些诧异,想不到年仅十一岁的少年郎,一直被他们轻视的罗家庶子,刚才竟这般勇猛,连挑了四个马贼,有死有伤,身上的武艺是杀敌真本领,而且冷静睿智,关键时候,还能吩咐施令,根本不像一个毛小子了。 从这一刻起,他们对罗昭云的印象大大改观,甚至真正把他当成少主了。 第二十八章 杀一是罪,屠万为雄! 罗昭云、史大奈等人策马带领运粮车队,远离了这片区域,急着赶路,到三十里外,一个官署驿站地才停下来。 官道设的驿站有地方差役和州兵看护,虽然只有十几人执勤,但是这里有烽火台,一旦出现危险,迅速点燃烽火,远处县镇的县尉、镇里长都会发现,到时候,会组织援兵过来,马贼不敢正面对抗州兵和府兵,担心被围剿。 车队停下来,伤员已经在车上简单包扎,死伤了几个家丁和佃户壮汉,就近找地方掩埋了,回去之后,还是要补偿一定的抚恤金。 那名佃户头儿有些懊恼,这是他村里的人,平日子相处不错,本意为这次是趟好差事,才找到这些人,想不到遇到马贼,丢了性命。 “大伙节哀顺变吧,回去罗某一定补偿给大家,死去的人,家属抚恤金,分文不会少。” “少东家,有你这句话就成!”佃户头儿是个四旬中年,曾经在村里当过党正,在村中有些威望。 隋初颁布新令,依仿北魏三长制,在畿内设立保、闾、族,在畿外建立里、党、族等基层组织,即五家为保,每保置有保长;五保为闾,置有闾正,四闾为族,置有族正。 到了平陈之后,隋文帝又下制:五百家为乡,置乡正一人,百家为里,置里长一人。”即乡里制,地方往往是混合编制。 短暂休息一下后,运粮车队继续赶路,直到黄昏前,已经抵达了怀戎县城。 这里是幽州管辖境内,最西北的一座小城,地处盆地区域,举目远眺,可以看到目光尽头有崇山峻岭围绕在外。 不过,虽然怀戎城只是小城,但它却是幽州蓟城与西北边戍往来的咽喉,商业发达,交通还算便利,草原匈奴、铁勒,东北契丹、室韦、靺鞨、高句丽、鲜卑族人,都会来交市经商,所以这里的当铺、商号、酒铺、酒肆、客栈、餐馆应有尽有。 罗昭云等人护送粮食车队来到一处城边的客栈,没有进入繁华区,直接包下了客栈所有房间,并且租了整片后院,把三四十辆车都停入院子里,骡子和马匹也解下鞍子,栓到马棚喂草料了。 赶路一天,又经过厮杀和逃亡,大伙都身心疲惫了,罗昭云吩咐家丁,找到店家掌柜,准备好酒好菜,犒赏一下随行众人。 天黑下来,侍卫、家丁、佃户们吃饱喝足后,都早早歇息了,客栈后院中住的人虽多,却十分的寂寥。 罗昭云今天一番实战厮杀,锤炼了自己的胆量和意志,磨练了枪术,渐渐明白了实战与平时练枪的巨大差别,如何从固定招式中拆散,见机行事,随心所欲地使用,这才是真正掌握枪之精髓,武之真谛。 他推开二楼面相街道的窗户,夜风夹带着一股春意,给人一种暖煦感,身心舒畅,远处的街道都已经人影稀少,毕竟隋唐年代讲究禁宵,虽然边疆小城执行不严,但是夜晚没有路灯,光线太暗,没有娱乐设施,百姓也不出来闲逛,徒增麻烦。 客栈前门口,只有一支高高的旗杆上挑着一串灯笼,上面写着‘悦来客栈’的字样,在风里轻轻摇摆。 “咚咚咚!” 这时,房门响起了敲门声,罗昭云转过身,通过走廊的烛光,可以看到门前一个俏丽的倩影。 “沐荷么?” “是我,阿郎!” “进来吧,门没有上栓。” “吱呀——”宁沐荷推门进来,由于白天的衣衫都沾了血迹,所以一进入客栈后,她立即去房间洗漱一番,又换回了女儿妆,上襦下裳,身段儿颀长苗条,亭亭玉立,若初荷出水,一双明亮的眼睛温柔地望向了他。 “还没睡吗?”罗昭云问道。 “有些睡不着,一躺下,就是白天的场景。”宁沐荷捻着衣带,幽幽地说了一句。 罗昭云知道她被下午厮杀的场景吓住了,惊魂未平复,到了晚上难免有些害怕,轻叹一声,走了过去,平静地问:“你是不是看到了许多人被杀,有一些害怕?” 宁沐荷脸颊一红,咬着下唇,微微点头,下意识地问:“阿郎,你杀了好几个人,难道不怕吗?我一闭眼,就感觉头顶上有一些死去的面孔在盘旋,或是在黑暗中,站着一些阴影,在盯着我……” 罗昭云哑然失笑,原来女孩子都怕鬼的,虽然虚无缥缈,但往往无法摆脱那个想法,自己吓自己。 “死人并不可怕,活人才可怕!世上的恩怨和仇杀,血雨腥风,人如草芥,都是活着的人造成的,所以,你与其害怕那些不存在的鬼魂作祟,不如鼓起勇气,学会如此在以后的厮杀中,能够自保!” 宁沐荷一字一句地听着,不知为何,紧张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不那么害怕了,目光看着罗昭云,有些诧异地说道:“阿郎,你有没有发现,自从你溺水之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以前你也怕黑,到了晚上,常常让我抱着你睡,想不到才一年的世间,你都可以斩杀那些凶恶的马贼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其实他也有些后怕,只是他有前世的灵魂,受了唯物主义观的影响,不是惧怕邪灵报复,而是摆正自己道德认知,毕竟杀人犯法是前世的法律准则和道德底线,现在换了一个时代,在说服自己,扭转思维,接受新的朝代及历史观念。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罗昭云想通了这些,顿时感觉心神通透,整个人多出一股锋芒和铮铮锐气来。 “我不想再被人欺负,也不想让你那么辛苦,来保护我,人善被人欺,所以我要坚强起来,成为真正男子汉,日后还要建功立业,杀出英雄本色来!” 宁沐荷目瞪口呆,看着比自己还矮一点的少年,忽然间,似乎发觉,自己有些看不透他了,阿郎不再说过去呆呆木木的孩子,真的要成为男子汉了,一时间,她有些受鼓舞,也就感觉自己不那么害怕了。 “我也要坚强,跟住阿郎的脚步,否则,就会离他越来越远,不能再守候他的身边了……”宁沐荷眸光如水,从温柔变得坚韧,脸色也不再是迷茫,反而多出几分笃定和希冀! —————— PS:还有几章,本卷就要结束了。主角会脱离十一岁,长大了,要参军上阵,百炼成钢,纵横沙场!第三卷,也会踏入大隋王朝,参与历史的大事件中,精彩在后面,而这一卷算是少年成长的一些铺垫吧。 第二十九章 权谋之术 翌日,罗昭云、史大奈、赵灿等人,护送车队去了粮市交易区,把稻谷和粟米都卖掉了,价格果然比秋季高了近三成,每石粟米大约一吊零两串钱,眼下出售,能卖到了一吊零五串左右,稻谷的价格要比粟米还要高近倍。 在隋朝,百姓为使用五铢钱方便,往往把铜钱用细麻绳串起来,十文一串,十串一吊钱,不必一个个系数了。 一辆骡子车装有十五石粮食,二十五车粟米,十五车稻谷,出售后能得到一千多吊钱,数目不小,兑换了二十两纹银,其余收五铢钱。 上午卖完了粮食,罗昭云带着宁沐荷、史大奈,四处游逛怀戎古城,青石街道,店铺很多,勾栏瓦肆,市街繁盛,许多玉店、衣庄、酒楼、客栈、钱庄林立,城内有两个交市,胡人商旅很多,来这座边陲小镇做生意。 当然,这些酒肆店铺都需要在官府备案,不允许随便开设,更禁制庶民百姓私自去草原去贩卖获利。 隋朝对私货贩卖管理的极为严格,贩卖个一石私盐,都要被处以死刑,走私几斤茶砖去草原卖给突厥,要是被官府抓到,也要斩首,风险极大。 除非你是大商贾,得到朝廷经营许可,交纳许多课税,并保证不向突厥等族私卖违禁品,如弩、箭、铁、弦等能用于武器和战事的军用物资。 罗昭云仔细观察了玉器店、布庄、笔墨店铺等,把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物品和款式了解一番,随后又去了茶驿、酒楼。 隋初茶品并不成熟,不是茶水,而是茶汤,因为这茶里面加了盐、姜、花椒、大枣等调味品,大杂烩地一锅炖出来的汤,那味道怪怪的,罗昭云很不适应,觉得不怎么样,但是隋唐时期茶道就是如此。 这个时期,茶还没有完全流行起来,庶民很少喝茶,上流社会的豪门贵族倒是逐渐接受了,变成一种接客款待的附加品,平时看书也能提神,再有寺与观的出家人也多爱饮茶,不过,在巴蜀、江浙一带,倒是自汉末魏晋逐渐普遍了。 最后,罗昭云、宁沐荷三人在酒楼大吃一顿,点了许多酒楼特色菜,尝试隋朝酒馆的烹饪、做菜的水平在什么档次,临行前,他又吩咐家丁去购买了酒楼各个档次的白酒,要拿回去品尝,为他以后开设酒楼做前期调查。 整个车队在此逗留三天,就开始回返了,没有了粮食驼负,车队速度加快,两名铁卫在前面探路,并没有再发现马贼踪影,毕竟这里属于边陲军事重镇区,有多个府兵营镇守不同方位,马贼也不敢长久逗留,化整为零,抢完一个地方,立即就远撤,免得被围剿。 经过那片被马贼洗劫的几个村落时候,罗昭云心中怜悯,派侍卫和家丁去找村落里长,要花钱买走一些幼童,六七岁到十五六不等,男女都行,对外称买回去签卖身契,培养为家奴。 里长、族长们也都在为一些父母双亡,家庭破灭的孤儿去处犯愁,现在有人花大价钱买契,很痛快地卖掉了,一些孤儿的亲戚分到一些,里长们也得到一些,就把剩余的孤儿打发掉了。 罗昭云看着几大板车上拉着的孩子们,心中一动,如果能带回去培养,不断洗脑,十年之后,也许都能成为自己得力下属,忠心也没有问题,比临时招募,纯粹利益结合的人,要可靠多了。 这一趟外出,让罗昭云受益匪浅,得到了实战的锤炼,生死的考验,克服了胆惧,也知道了自己的力量和枪术不足,回去要更加苦练。 宁沐荷也憋着一股劲,打算回到山庄,也要像阿郎那样刻苦,风雨不误地练功,早日能成为他的助手,而不是累赘。 ……… 这开皇二十年,不论边疆还是朝堂,皆为多事之秋。 太子杨勇与晋王杨广双方利益集团在不断暗斗,攻击陷害,由于夺嫡到了关键期,加入政治漩涡的大臣也在扩散。 大将如贺若弼、史万岁、云定兴、阎毗、苏孝慈等人,文官如苏威、元衡、元晖、田仁恭等人,都在为杨勇的太子地位做最后力保坚守。 但是杨广一方的势力阵容更加强大,四大门阀的杨阀、独孤阀、长孙阀、窦阀,多是西魏、北周时期,就在关中一带盘根错杂贵胄大族,朝堂影响力巨大,这些家族嫡系、旁系任官者众多,一起发力,劝谏的、诬陷的、弹劾的,纷纷针对了杨勇一方的支持者。 三月份,太子杨勇阵营终于抵挡不住,先是贺若弼获罪而被捕入狱,隋文帝列举他的罪状:“竖子有三个太过份:嫉妒心太过份;自以为是、贬抑别人太过份;目无尊上太过份。”当然,这些只是文帝的借口,并没有真的对贺若弼动刑抄家,只不过暂时囚禁他,削弱太子杨勇的支持力量。 不久,苏威与元衡被革职,史万岁被调离出京,被分配给汉王杨凉麾下管辖,云定兴、阎毗、苏孝慈等人也被降职,调到了偏远之地,使这些人远离了朝堂争斗漩涡。 获罪最重的是太子杨勇最坚定的支持者刘居士,杨广早就派亲信段达收买了东宫太子幸臣姬威,令他收集杨勇的消息,此时告密称刘居士有谋反之心,要弑帝夺位,这一下,触动了隋文帝的逆鳞,下旨追缉刘居士,动用武侯府卫士,全城围堵,擒住刘居士后,不再问罪,直接斩杀泄愤。 如此一来,太子杨勇势单力薄,羽翼被剪,已经无力反抗了。 东宫园林内,郁郁葱葱,但是偌大的宫殿群内,冷冷清清,宫女和奴仆都已经被内侍省来侍官带走许多。 到了掌灯时分,东宫灯光稀疏,静寂一片,府中各处地方只在一些廊苑转折处挂着灯笼,灯笼在晚风中轻轻地摇动着,发出黯淡的光,与过去灯火辉煌的场景,判若两地。 春雨淅淅沥沥下着,使天穹更加阴沉了,云层四合,长廊两侧则雨帘如幕。 在长廊一侧,有一倾小湖,湖水上凌驾着一道九曲连桥,小桥直通池边一座精致典雅的三层小楼。 小楼窗前,太子杨勇圆领玄衣一袭,丰神隽秀,一束乌莹莹的长发,未带发冠,只松松地用一条丹青色的丝带系着,非常的随意,从小楼向下望去,半池初夏小荷,雨水打在荷叶上,落在池水里,浅得一朵朵雨花忽生忽灭。 “想不到,本王会沦落如此境地!”杨勇叹息,有不甘,也有不解,为何会斗不过杨广,那么多朝中大臣为何违背上古周制,与他为敌。 这时,一个亲信内侍脚步很轻地走上前,递上了一张纸条,恭敬道:“太子殿下,有密信传到!” 太子杨勇接过之后,摊开一看,神色皱起,轻叹一声,也只能行此计策了。 第三十章 废立太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四月份刚过,草原上的突厥开始蠢蠢欲动了。 达头可汗自立为步迦大可汗后,整顿东西突厥,实力大增,得知隋朝内部党争不断,庙堂高层在内讧,于是率军二十万骑兵,侵犯大隋西北边境。 隋文帝大怒,分布诏书,命令晋王杨广、越国公杨素率兵十万出灵武道,汉王杨凉、大将军史万岁率兵十万出马邑道,联合阻击突厥大军的入侵。 边疆府兵镇全部待命,随时准备支援前线的大军。没过多久,隋文帝又调动了左勋卫骠骑将军长孙晟,从大利城出发,统帅着归降一部分突厥军队,被任命为秦州行军总管,受晋王杨广节制,赶赴前线,与杨素大军汇合。 这长孙晟可是处理突厥问题的专家,当年北周朝廷派长孙晟作为汝南公宇文庆的副使,护送千金公主到沙钵略可汗的牙旗之下,长住竟达一年之久,乘游猎之机,考察突厥风土人情、山川形势、部众强弱等。 大隋立国之后,突厥侵扰边境,大为头疼,长孙晟分析突厥内部的情况,并针对此情况提出“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提议,引隋文帝重重,长孙晟用奇谋分裂突厥为东西,内斗不绝,削弱了大隋强敌。 后来不断用计,促使都蓝可汗诛杀祸害大义公主,又引得启民可汗投隋称臣,护送安义公主出嫁等等,每一步都改变了突厥的形势,朝着大隋有利的方面发展。 这长孙晟本身,也是能文能武的俊杰人物,如今已接近五旬年纪,脸庞方正,颌下一缕长髯,风度翩翩,仪度不凡,穿着一身甲胄,率突厥归附各部异族人为前锋,与西突厥的骑兵交锋两场,占了上风。 杨广虽然是三军统帅,但真正施军令的却是杨素,他只是名义上的总管,坐镇后方,掌握大军作战的进展和胜负即可。 之所以在这个夺嫡的节骨眼儿还要带军远征,晋王杨广就是想要握住军权,这样再班师回去,内外都在他的掌控中,不愁文帝不废太子,实在不行,强行宫变夺权也不是没有胜算了。 在这片茫茫原野上,先锋军营连绵数里,旌旗飘飘,战马成群,长矛如林,寒光烁动。 “长孙将军,先锋两战大捷,本王听闻甚喜,亲自动身过来,犒赏长孙将军!” 长孙晟拱手一礼,客气道:“晋王殿下,怎劳你亲自前来前线犒赏呢?再说,两个小战,算不得事。” 杨广现在正是笼络长孙阀的时候,故而对长孙晟非常器重,微笑道:“长孙将军莫谦了,能让强大突厥,在十年期间,七零八落,实力大不如前,都是将军之功。” 长孙晟含笑又谦逊几句,跟杨广相谈至少表面很融洽。 “长孙将军觉得我方胜算如何?能否彻底击垮达头可汗?”杨广很关心战局,如果能大胜,他的光环势必更增大了,凯旋之日,就是携威势让群臣认可,使父皇废太子之时。 长孙晟神色有些古怪,摇头道:“这次突厥来犯,有些蹊跷,非常仓促,兵力也不足,根本不是号称的二十万,而且达头可汗根本没有跟我们大战的意思,可汗行辕设在了百里之外,这跟以往心计督战的情形大不相同,依我多年对突厥几位可汗的了解,这次他们并非真正侵隋,而是一种威吓,战略布局,还没有与隋军彻底大战的准备。” “难道达头可汗还没有完全收服草原的大小王族部落?” 长孙晟说道:“达头可汗自封步迦大可汗,要统一整个草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肯定办不到,那铁勒、思结、伏和具、浑、斛萨、阿拔、仆骨等十余部,不是那么容易整合的,也许达头可汗是想借助这次出兵的机会,试探那些部落真心归附,会按盟约出兵,不服令者,他自然掉过头,就要去收拾了。” 杨广一身黄金锁甲,威风凛凛,此时压低声音道:“那如何试探出来呢?本王且不管他是否真心侵隋,只想速战速决,取得大胜,让突厥退军!” 他离开王城久了,也担心京师形势有变,所以放心不下,想早一点破敌,然后凯旋回京师。 长孙晟思忖片刻,说道:“这却不难,突厥有一万先锋军,驻扎十里外,与我军对峙!按照突厥民俗风情,突厥人马均需饮用泉水,只要在附近泉水上游撒放毒药,先锋出师不利,达头可汗本就无心大战,见先锋士气不振,死伤无数,必然会退军了。” “此计甚好!”杨广眼神一闪,嘴角露出笑容。 长孙晟于是派出斥候去泉水上游下毒,果然,突厥人、畜饮水后很多被毒死,人心惶惶,以为是天雨恶水,战斗士气更弱了,达头可汗得知后,下令撤军,不再进犯大隋边境,反而引军西进,降服了高昌、龟兹、焉耆等西域小国,又逼近西铁勒部,镇压了反抗他的势力,扩充的实力。 杨广大喜,去了杨素的大营,合谋如何回京师胁迫文帝废太子一事。 老谋深算的杨素,想到毒辣一计,伪造太子一方给达头可汗的书信,诬告太子担心被废掉太子之位,企图勾结突厥,借助外部力量,里外夹击,攻灭隋朝,杨勇仍能为中原之主,依附突厥之下,变成儿皇帝。 当大军凯旋之后,隋文帝得到了杨素、杨广、长孙晟等人的禀告,也起了疑心,更促使杨坚下决心废黜太子,不再犹豫了。 开皇二十年十一月,杨勇被隋文帝派来使者带去了武德殿。 大殿内,早已站满了文武大臣,隋文帝身穿戎服,禁卫军刀枪林立,如临大敌。 这样的阵势只能是皇帝御驾亲征时才有的,殿东站满了文武百官,皇室亲属也在殿西屏声静气,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了。 太子杨勇站在下面,也已经汗水湿透衣襟,不过极力保持冷静,心忖自己罪不至死,只要活着,还有一次反戈的机会。 此时,隋文帝让内史郎薛道衡宣读了废太子诏,这份诏书里既有必须要废他为庶人的堂皇理由,许多官员心知肚明,太子的这些罪,没有什么不可饶恕,到不了被废太子,贬为庶人的程度,可没有人会反驳什么,除了中立派,朝堂内大多是杨广派系的人了。 不过,也有不长眼的腐儒文官,看不清形势,如文林郎杨孝政站出来上书隋文帝,劝谏:“皇太子为小人所误,宜加教诲,不宜废黜。” 这一幕颇具戏剧性,此人明明知道皇上已经废黜了太子,居然还以教训的口吻跟隋文帝讲“不宜废黜”,结果可想而知,挨了隋文帝一顿皮鞭后,革职为民。 随后,文帝又下诏,将东宫太子左庶子唐令则、太子家令邹文腾处斩,与杨勇的亲信左卫率司马夏侯福、前吏部侍郎萧子宝、前主玺下士何竦、副将作大匠高龙义、率更令晋文建,典膳监元淹和左卫大将军元旻、判司农少卿事元衡均赐死。 还处罚了车骑将军阎毗、东郡公崔君绰、游骑尉沈福宝、瀛州民章仇太翼等四人,各杖一百。至此,宣告了杨勇的派系集团基本退出了朝堂枢纽,几乎势力殆尽了。 而晋王杨广,也在这一日,被提升为太子,执掌东宫,成为大隋王朝名义上的继承者! (本卷终) PS:铺垫结束,第二卷真正进入故事主线,精彩纷呈,热血迭起! 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纵马斜阳道,风驰任逍遥,英雄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一碧万顷的草色原野,犹如铺开绿绸般的绒毯,青波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挽手相连。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隐约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挺拔修长,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此少年正是罗昭云!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到了大隋仁寿三年,他已经穿越到隋朝四年半了,从当年的十岁孩童,变成现在接近十五岁的健儿郎! 由于常年练功不辍,肉食进补,药草滋体,所以罗昭云的体格挺拔,从当初的一米四,已经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七多,面容也逐渐蜕去孩童时的稚嫩,变得越来越像男子汉了。 整个人秀气儒雅中,还带着一种锋芒英气,成为允文允武的俊杰人物。 “驾、驾——” 罗昭云的这匹新坐骑,浑身毛若黄绸,油光发亮,双眼有神,四蹄如盆,最奇特的是额头有一块白色斑点,正是大宛国的良驹——的卢马。 在历史上,蜀汉之主刘备曾以此马为坐骑,最出名的一段,便是刘备避樊城之难,过檀溪时候,一跃三丈,摆脱了后面的追兵,救了刘备一命,这一跳奠定了其三国名马的地位,虽不及赤兔马那么声名显赫,但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到了南宋时期,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而大为提高了名马的地位。 不过,在隋朝时候,《三国演义》的小说还没有出现,辛弃疾更是五六百年后才出生,所以的卢马只是大宛国的宝马,还没有那么大名气。 去年燕山马场的场主薛布衣所得,本来是一匹送给幽州新任总管窦抗,另一匹送给刚提升为骠骑将军的罗艺,但罗艺有了踏雪宝马,于是把此马转送了罗昭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了如此宝马,武艺也精深了,所以罗昭云开春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离开巢穴,到更广阔的天空去翱翔。 罗昭云不想当温室的花朵,所以带着一些盘缠和干粮,骑马外出,先是在幽州一带考察民风,随后北上,通过古长城关隘,到了长城外的茫茫草原上驰骋。 途中也遇到了几次马贼、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马贼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逃走了。 这种快意恩仇,烈马狂歌的感觉,让罗昭云心中舒畅,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英雄本色。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观察、游玩,由于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而且接壤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什么敌视,尤其是普通牧民,倒是挺热情的。 这一日,他从草原归返途中,远远望见了数里外,尘土飞扬,蹄声震动,喊杀不断。 罗昭云艺高人胆大,心中好奇,就策马冲过去,观望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杀啊——” 一群凶悍的突厥马贼,足有百十余人,似乎正在追杀一个商队,而商队有数辆马车,有敞篷车上捆着物资,也有高辕厢车里,应该是商队中的毕较重要的人,保护商队的卫士,还有三四十人,骑马护住车子逃亡,双方差距悬殊。 但是突厥马贼没有负担,所以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追上来那只商队,一旦截住,估计要屠宰一番了。 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掉转头来断后,明知他们几人,螳臂当车,但也要为车队争取时间。 “哗啦啦——” 刀光剑影,鲜血喷溅,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这几名护卫武士就被马贼人群淹没了。 他们杀了几个马贼,但转眼那个断后的卫士就被斩杀光了,首级飞滚,开膛破肚,惨不忍睹。 “逃不掉了,停下反击!”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壮汉,冷峻异常,也知道这种危急关头,逃已经逃不掉了,如果一直这样跑下去,很快就会被突厥马匪,盗寇们一点点蚕食掉有生力量,最后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更难以反抗了。 而且茫茫草原,没有关隘峡口等,最适合策马追击,他们有车队负担,根本就逃不过马贼们。 所有人听到壮汉的吼声,全都勒住马匹缰绳,突兀地停了下来。 “希聿聿——” 坐骑骏马一阵长嘶,前蹄高高抬起,然后沉沉落下,卫士们调转身子,手持兵器,准备迎战了。 几辆马车也靠拢在一起,从车上内跳出几名掌鞭和剑手武士,守着车子,要保护车内的主人。 “杀——” “死吧!” 百余名突厥马匪挥舞着大刀,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卷起尘土,威势彪悍,就好像一股洪水要冲垮前面的堤坝一般。 罗昭云看到这一幕,忽然想到了三年前,自己的运粮车队买马贼追击的情景,心中大怒,也不管那只商队的身份,猛夹马腹,如电掣般蹿出,从侧面斜插过去。 马贼和商队都专注于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单骑从一旁杀过来。 罗昭云摘下二石硬弓,搭箭上弦,朝着突厥马贼的前首位置,快速射箭击去,要破了突厥贼匪们的冲势。 “崩!” 弓弦震动,长箭被硬弓射击,速度快,射程远,相隔百步之外,却快如流星般,破空而去。 嗖!嗖—— 罗昭云一口气连射了五支箭,每一次拉弓,都把二石硬弓拉得近满,极短时间,在马背上策骑又连拉五次弓,这对箭手的臂力和眼力、骑术绝对是一个考验。 瞬息之间,箭矢先后射出,从百十步到数十步之间,突厥马贼先后扑倒了几匹健马,相互影响,后面又有骑士躲避不及,被绊倒了,人仰马翻,攻势就减弱了。 这是罗昭云跟史大奈学的箭术,射人先射马,他也深知其中的奥理。 锵锵当—— 此时,突厥马贼与商队武士交锋在一起了,罗昭云也把弓挂在马鞍上,取下长枪,大吼一声,非常骁勇地冲入马贼群中,犹如虎狼钻入了羊圈,长枪舞动,寒光烁烁,勇不可当! (PS:本书已签约成功,诸位可放心收藏、打赏了哦!) 第三十二章 救人 双方的人马激烈地冲撞在一起,哗啦一声,刀声成片,接连响彻起来,伴随着战马的嘶叫,马贼和商队武士全都疯狂搏命,挥刀砍杀,顿时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脚下青草。 噗噗噗—— 不断有人被刀锋砍中,被长矛刺透,兵器刺入骨肉之中,发出闷响声,代表着有人重伤或者死去。 此刻,罗昭云像是一头猛虎出笼,虽然年纪不大,接近十五岁,但是身体内似乎拥有无穷的力量,这四年来反复刻苦练功,风雨不误,以罗家枪口诀不断养劲、练枪,加上对武学感悟很强,已经脱离了外劲、响劲的层次,练出了暗劲。 如此一来,身体机能全面提升,臂力、敏捷力、反应力、身法等等,都大大提升,打斗中也不再单单使用身体简单的体力了。 一旦运气,全身炸毛,肌肤硬坚如铁,不但非常能够扛住击打,而且全身的水分热量被锁住,毫不外泄,所以在打斗中体力十分的充沛,劲力连绵悠长。 罗昭云此刻全力运劲厮杀,枪术精妙,如毒蛇吐芯,刁钻狠辣,“噗哧哧哧”一连七八人被他挑落马下。 鲜血喷洒,非常的血腥,罗昭云仗着战马的速度和悍勇,根本不停留,一冲一杀,从左翼杀入,右翼杀出,不让马贼围住,否则双拳难敌四手,武艺不是神话,四面八方一起攻击,他也挡不住。 商队的护卫们看到有一位猛士相助,所向披靡,顿时来了斗志和信心,全力抵抗,战斗力也飙升了几分。 “杀杀——” 刀枪交鸣,血雾蓬蓬,方圆十丈内的青草不见了,被血水覆盖成了红色。 马贼们全部围聚上来,已经打乱了,交错拼杀,三五成群地格斗着,连马车这里也有马贼冲杀过去,与几名剑手武士相斗。 片刻工夫,罗昭云杀得三进三出,凭着一己之力,已经击毙二十多人了,体力还没有衰减,这是内部储存的气劲在发挥着作用,使全身血肉中都蕴含了惊人能量。 “啊——”忽然间,一个女子的惨叫声响起。 “保护小郡主!” “雨霏——” 护卫和那名手持马槊的壮汉都大叫起来,显然担心后方车厢内的女眷。 “小郡主,难道是朝廷贵族王侯的子女?”罗昭云相对自由,没有人能拦得住他,于是策马冲过去,几枪又挑杀了三个车厢附近的马贼。 这时一辆车马的辕子被马贼砍断了,车厢倾斜,从里面摔出两个少女来,一个女孩子似乎中矛受伤,奄奄一息,还有一个少女,大约十二三岁,穿着一袭素白色的儒衫,系一条及胸的鹅黄色百褶裙,用一条白色织锦的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墨玉般的青丝梳着三丫髻,脸颊白皙,如同镶着的一方美玉,尤其是她的肌肤,似新生婴儿一般雪白幼嫩。 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是那脸颊上的五官却十分精巧,眉目如画,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有灵性,又直又挺的鼻梁,红嘟嘟的小嘴儿,完全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小美人胚子。 少女踉跄摔在地上,咬着牙坚强地撑起身子,眼珠挂着泪痕,伸手拉扯着躺地不动的贴身丫鬟,泣声道:“小桐,你醒醒啊!” “她没有救了。”罗昭云坐在马背上,看到这一幕,轻轻叹息。 少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个贴身丫鬟是替她挡住了马贼刺入车厢的矛锋,以身相救,却丢了性命,感到非常难过。 罗昭云回大隋四年多了,已看淡了生死离别,尤其加上前世的灵魂记忆,他早就不是一个少年了。 他脸色冷静,握住长枪,精神集中,周边一有风吹草动就能随时反应。 “当!” 有人施放冷箭偷袭过来,被罗昭云转身一枪拨开,横枪立马,镇定沉着。 “杀了他!” 有四五个马贼,早已恨透了罗昭云,从四周围聚过来,见他要保护那个少女,更坚定他们围杀的念头,这样一来,罗昭云就不能像刚才那样策马来回冲杀躲避了。 罗昭云非常冷静,眼眸电光闪烁,剑眉冷蹙,在一身青色锦绣长袍和甲片衬托下,英姿勃发。 “吼!”罗昭云大喝,率先对右侧的马贼出手,平枪一刺,角度中正却不好抵挡,勇猛之力,刺劲破空! “嗤——” 那名马贼挥刀去挡,但是他肉眼的判断不及枪速,超出了他的判断力,所以一刀劈空,枪锋已经刺中了他的胸膛。 他每天要刺一千枪,极为熟悉,这一枪包含了太多的道理! 普通马贼,正面相迎,根本就反应不过来,没有能力判断准确。 罗昭云双臂一挑,被刺中的马贼尸身飞起,砸向他侧面的同伴,同时,他挽起枪花,唰唰唰连刺三枪,分别取其余三名马贼的不同身体要害。 “当当当!” 兵器交击,罗昭云掌握了主动,快速出击,逐一击破,抓住每一个小破绽,然后一击必杀,几个回合过去,这几名马贼都被他刺下马背。 那名少女半坐在地上,看到了罗昭云如此勇猛,出手如电,冷静杀人,有些目瞪口呆,当看到他的面容时候,发现他十分的年轻,似乎只有十五六,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少年郎。 “谢……谢谢!” 少女明亮的眸子一闪,开口感激道谢,没有他,也许刚才自己就要被马贼乱刀砍死了。 其实,适才她撩开车窗帘子观望外面局势的时候,不经意发现了一人一骑,正冲侧翼杀入马贼群内,当时就让她心神一震,暗中佩服此人的勇武,不过,她以为那位豪侠怎么也得三十来岁的叔叔,想不到竟是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 “上来!”罗昭云一弯身子,向她伸出了手臂。 绝美小女孩愣了一下,看到四周到处是马贼与侍卫恶斗,被缠住了,来不及过来保护她,这里太过危险,微微点头,伸手抓住了罗昭云的手臂。 罗昭云一用力,轻飘飘地把她纤细身子拽起来,另一只手顺势一拖,把她放在了自己的身前怀内,顿时鼻子闻到一股如兰如麝的淡淡幽香。 “雨霏!”这时那名身穿护甲的壮年大汉杀了几名马贼,持马槊仓皇策马赶过来,见到罗昭云已经救了少女,松了一口气,对着他抱拳一礼:“感激这位小郎君仗义出手,救了在下侄女。” “先不必谢,我们先联手击退这群马贼吧,还有一半人数呢!” “好,高某先杀过去,请小郎君保护好雨霏!”壮汉挺槊又杀了过去。 罗昭云虽怀内有少女,却不影响多少,策骑奔驰,利用的卢马的速度,专门偷袭一些正在与护卫家丁鏖战的马匪,一击得手,迅速离开,寻找下一个目标。 很快又被他刺死几人,给一些处境危急的护卫解了围,此消彼长,优势在向商队倾斜。 第三十三章 萍水相逢 高青澜和罗昭云带头反击,十多名还有战力的剑手、护卫一拥而上,迎头压制了数十马贼盗匪的气焰,最后,对方终于丧失了斗志,呼啦啦溃散了,留下一地横尸,残肢首级,到处可见。 商队活下来的人,见到马贼如潮水般退去,都松了一口气,筋疲力尽,噗通声响,不少人直接栽落了马,或是坐倒在地了,大口喘气。 他们逃亡了数十里,早已身心疲惫,被马贼追杀,先后死去了不少护卫,直到此刻,才甩开那贴身后的狗皮膏药。 “雨霏,你没伤到吧?”高青澜策骑返回到罗昭云的马前,询问着他怀内的少女。 那个叫高雨霏的少女,摇了摇头,神色恢复不少,从悲伤和惧怕的情绪中解脱出来,脸色淡定,轻声道:“澜叔,我没事,只是小桐她……” “大难临头,伤亡在所难免,她为了救你而死,是个称职的婢子,也算还了高家对她的抚养之恩。” 高雨霏犹豫一下,对着罗昭云道:“请这位阿兄放我下马吧。” 她觉得浑身有些不自在,脸颊莫名地红润起来,不知身子为何有点燥动不宁,有点羞涩挨近这个少年。 罗昭云点头,一手揽住她的纤细腰肢,把她给放下了马,自己也翻身落马站立。 这样亲昵的动作,发生在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的少男少女身上,并没有多少矫情做作,反而显得很融洽。 不过,对于这个年代,自幼熟读《女训》《列女传》的豪门大家闺秀高雨霏而言,也是有些难为情。 虽然隋代礼教之防,远比宋明要淡化许多,毕竟经过了魏晋玄学和南北朝胡汉杂糅,儒学式微,理教还没有兴起,男女授受不亲方面,还没有后世朝代那么多过分、不可理喻的讲究和防范。 “不知小郎君高姓大名?”高青澜再次抱拳问。 “在下罗成!”罗昭云不知这些人底细,见他们根本不像商队,萍水相逢,并没有完全托出底细。 “罗小兄弟,真乃英雄出少年啊!”高青澜赞叹一句,然后又自报了姓名。 “高兄!”罗昭云拱手一礼。 高雨霏翻了翻白眼,嘟起了小嘴,心想你比我只大两三岁,却跟我叔叔平辈相交,这不是占我便宜吗? 果然,罗昭云这时转过头,看着高雨霏在那撇嘴的神态,忽然一笑,说道:“大侄女!” “讨厌!”高雨霏朝他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表示不屑一顾。 高青澜见这对少年嬉闹着,也笑了起来,不过眼下这里颇不安全,他们还在逃亡,也不方便跟少年深交,当即抱拳道:“今日承蒙罗小兄弟相助,大恩不言谢,日后必有重报,眼下我们要继续赶路,即此告辞了。” 罗昭云哦了一声,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你们赶紧上路吧,草原并不太平,马贼横行,一路多加小心。” “一定,后会后期!”高青澜说完,转身对着侍卫发话,让他们重新清理车辆和战马,然后准备上路了。 临行前,高雨霏咬着下唇,站在罗昭云身躯,对着他轻声道:“谢谢你救了雨霏,此恩莫敢忘!” “呵呵,不必客气了,大侄女!” “去你的!”高雨霏被他占了便宜,气得伸手拧了他胳膊一下,然后跺脚跑走了。 “哈哈——”罗昭云大笑一声,然后用手扩在嘴边,朝着小妮子的背影喊道:“雨霏,好好活着,不要有负担,每天开开心心地长大……” 高雨霏跑出了六七丈外,听到他的喊声,还有那种独特的关心,不知为何,心中暖洋洋的,鼻子有点发酸,转过身,看着剑眉星目,俊朗挺拔的少年郎,心中怦怦乱跳起来,脸颊微红,蓦然笑靥如花,向他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踏上车了。 罗昭云站在原地,莞尔一笑,其实适才他是有意逗那个小姑娘开心,让她忘记刚才的难过和害怕,这样的血腥惊变,希望不要对那少女造成阴影。 车队继续开路,一路奔向西南,似乎要走雁门关的方向。 “澜叔,你似乎有些提防那个罗成?”高雨霏掀开车帘,对着高青澜询问。 “穷文富武,罗成如此年纪练就一身不俗武艺,可见他必出自豪门,不是贵族子弟,就是郡望高门的族子,咱们现下逃亡之中,应躲避与官家有背景的人,免得被举报、出卖,落个悲凉下场。” “我瞧罗成不是那种人!”高雨霏眼眸一闪一闪,非常的纯真迷人。 高青澜一边策马,一边望着远方,叹息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形势危急,先躲过这次朝廷追捕再说吧!” ……… 罗昭云不清楚对方的身上,那高青澜也没有如实细说,所以他隐隐猜到,这群人身份大不简单,如果是正常的郡公王侯,不可能会刻意避讳,除非那个小郡主,不是当世封的,而是亡国遗族贵胄子弟! 高姓正是北齐的皇族姓氏,幽州一带,当年是北齐的重地,整个东北地区,目前有不少当年北齐皇室、贵族、将相的后裔子孙驻留,隐姓埋名,更换姓氏,潜伏下来,伺机勃发。 北齐是在东魏的基础上夺权取代而成,东魏权臣高欢死后,长子高澄继专魏政,将篡未篡之时,被家奴刺杀,其弟高洋袭位,废掉东魏的傀儡皇帝孝静帝,于公元550年立国,史称北齐,建都邺城。 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六帝,后来被宿敌北周攻灭,享国只有二十八年。 北齐自高洋立国之初,曾比较谨慎,以法驭下,政治清明,曾一度强大,成为西魏、南陈三国鼎立中最富裕的国家,几年以后,他就腐败起来,整日不理朝政,沉湎于酒色之中,国力衰退,等他驾崩之后,北齐皇族子弟夺取甚嚣,宫斗不断,权力更迭,变幻无常,使朝廷动荡。 按史书记载,北齐的几位皇帝大多昏庸,荒淫无耻,朝廷佞臣之多,在历史上也是很突出的现象,害死诸多功臣、名将,自毁长城,北齐的灭亡,主要的原因都是它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 罗昭云也只是一时的猜测,并不确认,如果真的是北齐高氏的后裔,他身为隋朝将门虎子,也不好过深结交,给自己徒增麻烦,所以调转马头,直接向长城隘口奔去,要转返大隋幽州境内了。 第三十四章 积累财富 罗昭云离开山庄两个月,回到了庄园后,先去后山巡视了众多孩童的训练的情况,在这三年中,他明着暗里派人收养了不少孤儿,都在六七岁到十三四岁间,男孩女孩都有,根骨好适合练武的,挑选出来,由史大奈负责教武,培养武士剑客。 根骨不适合练武的孩子,罗昭云找人训练他们经商、算术、工匠手艺、医术、探子等技能,各有所长,分出不同的小组来学习,女孩子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经商、刺探情报等等,也都有猎涉。 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光靠附庸的良田和果园收成,已经不够用了。 不过罗昭云于两年前,在怀戎县邑内置办了酒楼和商铺,而且还根据后世的一些记忆方法,反复试验了半年,终于酿制出了蒸馏白酒,不论口感和色泽,都比当下的酒要纯正,浓烈。 隋朝时候的白酒,经过烧制,酿成的多是黄酒、浊酒、水酒等,烧酒的步骤与后世相比,肯定还不成熟,虽然也有一些烈酒,对黄酒多次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 但是这种烈酒,工艺繁琐,而且也没有后世逐渐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蒸馏酒够味。蒸馏烧制的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酒精浓度较高。 据史书记载,在唐代,烧酒之名已广泛流传了,后世人一般认为,这里的烧酒并非指蒸馏烧制的酒。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所写:“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败之酒皆可蒸烧。”这里的烧酒的工艺,便是较为成熟的蒸馏了。 新制的白酒虽然也不成熟,但是要比当下的黄酒品质要高许多,所以使罗昭云的‘安宁酒楼’知名度迅速提升,在整个怀戎县都首屈一指了。 当然,除了酒好之外,这里的饭菜也要比其它店里的味道香,不定期地搞促销活动,捆绑消费,四处粘贴一些宣传单,这两年来,酒楼生意兴旺红火,已经一连收购两个分店酒楼了,财源滚滚。 罗昭云已经吩咐宁沐荷,购置了几处大房产,幽静宅院,都是以‘宁氏’的名义,产业越铺开越大。 现在赵灿等十卫依然待在山庄驻守,负责训练新招收的家丁和护卫、部曲等,酬劳从每月十吊涨到了十五吊,还可以免费喝酒;此刻他们对罗昭云几乎死心塌地了。几个月前,罗艺曾派人过来询问他们是否调走更换职务,全都异口同声地拒绝了,甚至申请从府兵中调走户籍,以后甘心就跟随罗昭云为护卫了。 罗昭云现在已经培养了自己的势力,财富越聚越多,已经不惧怕罗家主母的权势了,心想自己暂时不去找她麻烦,已经算是看在父亲罗艺的面上,不让他难做,如果大夫人孟氏还有加害之心,自己也绝不手软。 他现在要把怀戎县当成自己的大后方,渐渐蚕食,一点点涉及到相关产业,影响到这里的百姓生活、地主乡绅,让更多的人依靠宁氏的招牌而生活,比如用宁氏的产品,喝宁氏的酒,租宁氏的地,久而久之,盘根错杂,这里就营造出自己的大本营了。 倘若历史车轮发展不会更改,隋炀帝上任之后,在大业七年,要讨伐高丽,介时会以幽州地带为储粮和存放兵甲的基地,自己若能提前囤积,销售出去,便能大赚一笔了。 至于日后江山,究竟被谁所得,自己并不关心,因为社稷大事暂时离他太遥远了,要说罗昭云能去争霸天下,眼下连他自己都不信。 时势造英雄,许多历史大人物,往往都是因势利导,迫于形势,突然的醒悟和决定,使历史有诸多偶然性。 罗昭云来到安宁酒楼的后院阁楼,林木环绕,十分幽雅,宁沐荷见到他回来,兴奋地跑过来,上下打量着他:“阿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晌午到的枫云山庄,稍作休息,就赶过来了。”罗昭云微微一笑,原本一天的路程,但是的卢马的速度,半日就够了。 宁沐荷已经十七岁了,芙蓉嫩脸,眸子含水,神采湛湛,几绺秀发轻轻垂在颊上,秀丽多姿,穿着一件月白色对襟长衫,小蛮腰低束着曳地长裙,颀长苗条,胸脯也鼓鼓的,颇具规模了。 小妮子出落成大姑娘了,掌管几个酒楼的财物核算,还有经营方面的管理,游刃有余,俨然成了小老板娘,对外的时候,她都是女扮男装,这样出入谈生意会方便一些。 两年下来,得到了锻炼,整个人成熟不少,散发着有智慧、知性美的气质。 但是,当她看到罗昭云的时候,管理者的气息全无,似乎又变成了他昔日贴身丫鬟的身份,迫不及待地寒暄问暖。 “我很好,出去游历,受益匪浅,对了,酒楼生意如何?” “非常红火,不但酒馆里客人很多,连走南闯北过来做生意的胡人、契丹人、高句丽、中原地区的商贾,都会到咱们的酒楼预定几十坛、上百坛的‘易水寒’烈酒,等明年‘燕山月’酒一出,我们的利润就更大了。” ‘易水寒’是第一系列,走的是平民路线,雅俗共赏。‘燕山月’是第二系酒,走的是较高端档次,除蒸馏烧酿之外,酒中还配有檀香、公丁香,又以少许蜂蜜调味,酒味清香,口感少了一些辛辣,多出几分爽口,回味无穷。 “普通黄酒一坛一吊钱,上些档次的黄酒三吊钱,眼下咱们的‘易水寒’烧酒,卖到了五吊钱一坛,还卖到欠缺,许多人早就提前订购,数日后来取。”宁沐荷笑靥如花,像个小财迷,每天看着白花花的纹银,还有五铢钱、布帛、珠宝入账,让她兴奋不已。 罗昭云微微点头,他只是抢了一步先机,提前让这种高纯度酒早一点出现而已,趁机赚些财富,为以后铺路。乱世中,没有资本,只充当其它枭雄的马前卒,那不是罗昭云的志向。 宁沐荷想起一事,又高兴道“阿郎,你上次写的那首‘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作为易水寒酒的诗牌名,得到不少文人士子的好评,现在已经在怀戎县广为流传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那只是随口背诵出来的,当做酒水的广告词,想不到效果还不错。 “范阳卢氏那边,可有回音?” “嗯,范阳卢氏是北方一流高门,影响力极大,不论治儒、做官、经商、学问等方面,都有很高成就,这两个月,妾身不断派人跟卢氏在怀戎邑的管事人联系,十天前,从涿州来了一位卢氏宗族的嫡系人物卢小康过来,商谈了合作事宜,不过打算要我们的烧酒方子。” 罗昭云摇头道:“暂时还不能给,但是可以在利润上,让出去一些,毕竟要借用卢氏的影响力,把生意铺开整个幽州,范阳五家,卢、祖、邹、邵、董都以卢家为首,幽州一带其它豪绅商贾又以范阳五家为标榜,所以打好跟卢家的关系,对我们全面立足幽州,大有帮助!” “妾身明白了,会继续跟卢氏一脉的人沟通的。” 罗昭云漫不经心地问:“对了,我走的这两个月内,怀戎邑来回商旅众多,有没有带来朝廷的最新动向和政策?” 宁沐荷想了想,回道:“有一件事,就发生了前些日子,似乎是突厥的步迦大可汗,率领东西突厥兵,并裹挟了西域、铁勒、斛萨、阿拔、仆骨等大小部落的精兵,号称三十万大军,进犯大隋边境,由于这次突厥可汗准备了三年之久,兵力雄厚,威势浩荡,大隋边疆驻军不足,现在文帝下诏,除一些要塞府兵外,还接受地方府兵前去投军,杀敌建功,眼下城内就有些人看到檄文,准备去西北投军了。” 第三十五章 西北烽烟起 罗昭云闻言一愣,突厥又进犯大隋边境,似乎这一次,规模空前,看来步迦大可汗准备充分,这一次要跟大隋彻底交恶,决一雌雄,争当天下霸主的气势了。 整片大陆,除了东靠大海,南有丛林,北有极地,西有沙漠外,目前东方世界,两大势力,就只有草原突厥和中原大隋了,至于西南的吐蕃、东北的高句丽等国,都是这片大陆的角落之地,无法与突厥、大隋争锋。 此次双方都发动了目前规模空前的兵力,突厥骑兵三十万,此外,还有一些其它部落的控弦之士,西域小国步甲兵等等,人数接近四十万,声势浩大,正在草原上集结,逼压隋境边界。 隋文帝已经下诏,除边关守军之外,额外调动敦煌、张掖、陇西、五原、榆林等地二十多个兵府镇的府兵,开始到武原、灵武一带集结,准备反击突厥。 这一战关乎中原与草原的大势,谁若胜,就可以决定江山社稷,黎民苍生的安定与衰亡。 步迦大可汗这次有备而来,重点从西域之路向大隋蚕食,烧杀掠夺,聚集大量财富,推进玉门关外,正在猛攻,同时沿着祁连山、贺兰山、古长城、五原一带,都有突厥兵出没,寻找南下机会。 为了牵制大隋一部分兵力,步迦可汗派了麾下身为大将的侄子俟利伐,率一部分军队穿过草原,从沙漠东面进攻启民可汗,吸引榆林、马邑、定襄、雁门、楼烦一带的隋军兵力。 如此一来,突厥主力在西面战线,以逸待劳,等待隋军远程支援,如果能大胜,消灭大隋有生力量,就可以长驱直入,沿西平、金城、陇西、天水路线,直接杀到长安城的大后方。 这一条是隋代的丝绸之路,突厥大军可以一边推进,一边以战养战,获取战略物资和金银珠宝犒赏三军,比以往直接攻打贺兰山、五原、灵武等防线,要高明许多。 隋文帝派了杨素为行军元帅,由太子杨广做后方总管,支援一切军用物资和战备等。另一路以杨谅为行军元帅,辅以诸多大将军,如柱国张定和、大将军李药王、杨义臣,连贺若弼也被隋文帝赦免,提拔录用,到了杨谅账下,辅佐汉王,支援启民可汗。 罗昭云得到的消息没有那么详细,但是对于突厥进犯大隋,还是心中有数,知道这一战,步迦大可汗无论如何都胜不了,而且会一败涂地,连他自己都投奔了吐谷浑。 不过,历史的痕迹,已经跟他熟知的事件时间、细节,并不完全重合,毕竟史书错误太多,记载能有四成可信,就非常难得了。 “这是一次从军的好机会,不但能在沙场磨练自己,还能有机会见识到诸多历史名臣和大将,学到一些行军经验,我已经熟读了兵法,可惜都是纸上谈兵,没有与实际结合过,如果错过这次机会,等伐高丽,要七八年之后了,要白白耗去许多光阴。” 罗昭云心中思忖着,最后眉峰一动,脸色坚毅,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即是去西北从军,哪怕从一个兵卒做起,也能迅速学到很多经验。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罗昭云去找史大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史大奈道:“行伍之中,是最锻炼男儿的地方,铁血果敢,百炼成钢,你在这样的太平盛世,要自己博得功名,唯有抓住眼前的机会了,毕竟像这种大战事,实在太少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事不宜迟,隋军与突厥军马上就要开战了,此去玉门关,相隔数千里,我一人一骑,全力赶路,也要十余日!”罗昭云说道。 史大奈点头道:“隋军也在调拨中,没有聚集足够的兵力,隋军主帅是不会全面开战的,双方只会派先锋军厮杀,抢占有利地形,筑起防御工事等等,你有的卢马,赶到那里,肯定来得及,不过,你这样直接去前线军中投军还不行,要找到前线的后方接纳新军的招募地点,亮出路引或府兵证件,才能顺利入伍,否则担心你是没有户籍的探子。” “我明白了,临行前,我会让当地的怀安镇上里长开具路引,有了官府身份认可的介绍信,那就行了。”罗昭云记了下来。 “你不打算跟罗公商量一下吗?” “不了,我担心他不让我去,毕竟战场上,刀剑无情,又是从小兵坐起,父亲不会同意。” 史大奈叹道:“的确,你本来可以从幽州府兵做起,直接担任一个都督队头,提拔迅速,不必那么危险了。” 罗昭云摇头一笑:“呵呵,依靠庇荫,这样提拔上来,也无法服众,而且随时都被保护,事事被安排妥当,根本无法真正学到什么,只有在生死之间,感悟才深,不只是武功,还有真正行伍的磨练。” “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日吧,有些事,我要安排一下。” 罗昭云回到房间之后,宁沐荷正在守候,见他进房,站起身毫不避讳地服侍他更衣,就像一个小妻子般,脸色温柔如水。 “沐荷,明天一早,替我收拾一下包裹和盘缠,带足干粮,我要远行。” 宁沐荷哦了一声,好奇地问:“才刚回来,怎么又要出去?” “这次我要去从军!” “什么?”宁沐荷手指一抖,身子都轻颤起来。 从军,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古来征战几人回,十里八村的男丁去服兵役,十之七八传回来的都是噩耗。 “不成,阿郎,太危险了!”宁沐荷焦急,忍不住劝慰道。 罗昭云转过身微微一笑,神采流露着强大自信,说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磨练一番,不经历一番血战,如何能成为真正男儿,躲在后方,做个富贵太平郎,非我所愿!” “可是……”宁沐荷神色惶恐,仍放心不下。 “沐荷,不必劝我了,我希望你能支持我的决定,替我打理好家里的生意,不论是跟范阳卢氏的合作,酒楼和商铺的扩营,还是训练那些孩童方面,都要上心,以后,我会有大用处!” 宁沐荷感受到他灼热的目光,还有殷切的希望,包含一种浓浓的信任感,她觉得自己都要被融化了,含着泪点点头,说道:“阿郎,我一定会尽心尽力为你办好,但你要答应奴家,一定要平安归来,好不好?” 罗昭云呵呵一笑,重重点头道:“当然,将来我还要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呢,肯定要保护好自己,在身后积累那么多财富,还没有享福,我舍得一去不返吗?” 他笑着拍着宁沐荷的肩膀,让她宽心,其实,对于战场的危险,罗昭云也没有绝对把握能安全,但是不去经历,破不了心中的胆怯和心障,那就永远成不了强者,日后天下大乱,自己还如何有所大作为呢? 第三十六章 从军行 罗昭云快马奔腾,一骑绝尘,晌午出发,一路向西,为了避开草原突厥兵马,所以没有走关外草原,而是沿着边关重镇防线,先经过雁门、马邑一带。 在这里,他已经远远望见了兵甲锵锵,旌旗飘扬,到处都是运粮车队和各地府兵,向雁门关外的大军营地聚集,然后一齐北上。 大战前紧锣密鼓、调兵遣将的气氛,压得人紧张兮兮,喘息都有些压抑。 罗昭云没有停留在这,因为榆林外、古磴口,隋军只是辅助启民可汗对抗突厥大将军俟利伐的进攻,为次要战场,是否会交战,能打到什么程度,都不好说,毕竟这是牵引主力的掩护之战,对方未必真的猛攻,只是不断滋扰居多,不好建功。 他继续赶路,的卢马飞奔如梭,经过朔州、夏州、灵州、凉州、甘州、肃州,一路上见到不少府兵队伍在向西北集结,骑兵轰然踏地而过,运粮车队更是随处可见。 要知道古代战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前线打仗需要的粮草动辄天文数字,虽然府兵会自带粮食,但那只是月余的口粮,基本会在途中就消耗一半了,到了前线,已经剩不下多少。 一旦战争持久,鏖战半年,那粮草的消耗可是一笔庞大的开销。 如果按照一个士兵每日一斤米,那么三十万大军,每日消耗就是三十万斤,约两千五百石,一个月下来,就是七万五千石米,半年呢,就是四十五万石。 这个数字太大,光从边戍的粮仓运来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像隋文帝这种君王,是不放心把众多粮食储存在边关的,一旦某个大将心怀不轨,割地为王,粮草充足,等若养虎为患,往往都是把朝廷粮仓设立在京师附近。 大隋就是如此,几大粮仓都在中原地区的腹地,长安城附近有太仓、广通仓、常平仓,洛阳附近有回洛仓、洛口仓、河阳仓等,沿着黄河和运河排布,运输方便。 边疆之地,讲究府兵自力更生,闲时候务农,利用军田和官职田耕种,够驻军的口粮开销了,可是这次要调动三十万大军,除边戍聚集十万众外,其余二十万都是从各地赶过来,粮食需要朝廷集中调运到前线。 这时候,压力就来了,光这额外二十多万军人的消耗,这个时代没有火车,马匹都用作战马,拉车很少,只能用牛车和民夫,耕牛也有限,所以大部分都是用民力推车。 而这个时代的车轱辘都是木质的,车轴质量也差,所以行走起来,非常不便,长途跋涉,从中原地区粮仓聚集,然后送往边关,这就需要动用各地无数的民夫,再从边关运往数百里外的前线,动用的壮丁更是成倍叠加,途中消耗巨大。 二十万隋军出征,后方辎重苦力和民夫征调,就会动用近百万人,平均一名士兵就要有五名民夫来进行后勤援助。 而且民夫们也要消耗粮食,运转上千里,消耗近半,所以运转的粮食要比实际使用的,还有多一倍。 战争,国之大事,一点也不假。 最根本还是拼国力,眼下正是隋朝鼎盛之时,各大官仓物资蓄积之丰,是历朝历代所难望其背顶,甚至隋朝灭亡二十多年后,隋王朝积累的物资还没有用完,当然记载是否属实,后世学者说法不一。 这一日,罗昭云终于抵达了沙州地带,可以看到招兵处,在接收各地赶过来的地方府兵队伍,有的是接到军令成队成军赶来,这样比较容易安排,像罗昭云这样单兵,就要排长队了,一个一个检查路引和地方出具官府介绍函,验明身份。 这里的功曹长官看到罗昭云气宇轩昂,自带甲胄,手中的长枪、硬弓、佩刀都不是凡品,又知他自备了战马,料到他出身门望大族,家庭殷实,所以没有把他当成普通的地方府兵直接分配到泥腿子的步兵营,而是选拔入散骑营,由骑兵营的录事,再根据他的擅长,进行队营分配。 这个时代讲究门第出身,如果是普通兵农出身,那是没有什么照顾的,直接成为前线大头兵,沦为冲锋陷阵的炮灰;但贵族子弟,却可以在一些稍微轻松、建功方面的部门做起,比如亲兵营、骑兵阵等,危险少又体面。 罗昭云拿到自己名字的军士腰牌,是个小木牌,正面写着“左军骑营”四个字,背面写上了“幽州、罗成”,一面代表着归属营盘,背面代表的户籍州县还有名字,牌不离身,一旦阵亡,可以根据腰佩来确定死者身份。 他骑上马,离开沙洲的募兵处,与被分到相同骑兵的军士,一起赶赴聚集的阵营。 原来,三十万前线大军被分成了两路,一路是玉门关军,一路是阳关军,这两座城关,一南一北,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扼守着要塞,突厥军正在全力攻打,隋军驻军充当先锋军,已经跟突厥军激烈交战中。 罗昭云报名的地方,是玉门关设在这里的隋军接收点,很快,他们一群临时组成的骑兵和步兵队伍就被带往了前线,整编入六军。 所谓六军,指的是先锋军、左军、右军、后军、中军、辎重军,这是粗略地划分,每一路军马又会细分为自己麾下的七军营,相当繁琐。 经过层层分流,最后罗昭云终于来到了自己归属的左军,军中的司马和偏将带着百夫长、队头们,正在巡视今日到位新军,顺便挑选适合自己军中的人马,有一位百夫长看到罗昭云的战马不错,于是把他要到了左军第三斥候团。 罗昭云松了一口气,终于尘埃落定,明确了去处,这一层层集合、挑选,相当麻烦,只能耐心等待,现下可以去自己的队伍营地,见到自己袍泽伙伴了,有些激动。 大漠苍莽,风沙漫漫,当罗昭云和一群骑士,随着百夫长来到营帐时候,一抹鲜红的夕阳垂洒在天际,快到黄昏了。 但是数里的玉门关处,仍传来厮杀声和擂鼓声,那股金戈铁马混合在一起的声音,让人紧张又振奋! 他放眼四顾,漫山遍野都是无数白色的帐篷,像是一朵朵盛开的小花,散落在一片绿洲原野上,战马的嘶鸣、将士的训练声与风沙的狂舞交杂在一起,汇成首凄凉的塞外小调。 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不时有骑兵队轰然而出,兵甲锵锵,马蹄震天动地,这股真正的军旅风范,雄浑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他! 第三十七章 斥候营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与阳关均是古代陆路对外交通咽喉之地,是丝绸之路必经的关隘,自西汉时期设置,与周围的山体、沟壑相连,筑城墙与防御工事,地域匈奴和西域人入侵,是古代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 由于阳关古塞建在荒漠之中,占有“一夫当关,万人莫开”之险要地势,所以这次两路分兵的时候,阳关那路军由长孙晟统领,率兵十万,而玉门关这边的地势不如阳关那边陡峭、难攻,所以杨素亲自坐镇,佣兵二十万,是隋军绝对精锐主力兵马。 夜色如水,苍穹繁星似锦,罗昭云住进了自己所在斥候营的小队营帐。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驻扎在地方,按编制分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队头等逐级下降。 但是战时需要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大约两万人,这两万兵一般又分七‘军’营,每军营的长官又可称为‘总管’。自设中军有四千人,其中挑选战斗兵两千八百人,也就是五十六个“队”,每队五十人,具体还细分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骑兵一千人,突击兵五百人,奇兵(机动兵)五百人。 除中军之外,还有左、右虞侯各一军,每军两千八百人;左右厢军各二军共四军,每军两千六百人,以上七军合计一万四千人,二百二十队,还剩下六千人,一般都是老弱疲病居多,用来守辎重,主要搞后勤警戒。 全军驻营的时候,中军四千人在中心扎营,其余六军成六面形围绕着中军扎营,为了便于管理,约一千人扎成一个营区,设一位‘营主’,便于协调管理,追职问责。 罗昭云对于这些军旅的知识,在当下一些兵法书籍中看到过,特别是大隋行军准则,他提前铭记于心,知道行军中的军职从火长、队头、百人长、校尉、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他们这个斥候营,其实就是左军麾下的七小军中的奇兵营,也就是机动兵,作为打探情报的斥候,这样在中军称为一团,左右虞侯军有两个,为二、三团,左右厢军各二军中有四个机动兵团,则为四、五、六、七团,如此下来,一个左军就有七个机动兵团。 但是机动兵团里的士兵,不完全都是斥候,有的是营外游哨、巡哨,还有内部巡哨,通常会抽出百人十火,作为真正的斥候,分有两种,一是散骑斥候,会单独行动,二是巡骑卫,负责小组出动,深入交锋地带或敌区搜索情报,观察敌军和己方的战况,随时汇报,这样可以让营主、本军的将军及时知道最新战局。 左军的指挥将军是屈突通,一位隋朝猛将,其父曾是北周的刺史,屈突通自幼性格刚直坚毅,擅长骑射,且颇武艺高强,做事秉公处理。在开皇十七年,曾奉杨坚之命到陇西一带巡查马场,查出了两万多匹隐马,上报朝廷,隋文帝闻讯后大为震怒,欲将罪臣太仆卿慕容悉达及一千五百多名管事的官员全部处斩,屈突通于心不忍,为这些人求情,给隋文帝留下很深印象,日渐重用,升右武侯车骑将军。 屈突通严于治军,绝不庇护任何人,除自己的中军外,其余六军设六个总管,总管下有多个营主,全都由麾下将领、偏将担任,夜晚巡视军营,对营盘布局、壕沟、木桩、士兵武器进行抽查,十分严格。 罗昭云等百名斥候接到了军令,被召集在一块空地上,负责管理机动兵营的校尉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周浩,三十多岁年纪,一身明光铠,头戴兜鏖,披挂着护项、护肩、披膊,内穿褥袍,前胸外嵌两片明光甲,铮光发亮,很有一股英气。 周浩说道:“尔等百人,为我右虞侯军的斥候三团巡骑卫,一共十火小队,设一百夫长,十个火长,百夫长已有了人选,他叫娄岱飞,至于巡骑卫长,由你们这些人中的老斥候担任,经验丰富,带你们一把,传授巡骑斥候的禁忌和防范等。” 这时娄岱飞走出来,他的年纪稍微大一点,快接近四十了,身材短粗,相当魁梧,胡须浓密,有点黑脸张飞的样子,按着刀柄,扯开嗓门道:“从今日起,你们都归我管了,不论新兵蛋子,还是老兵油子,都给我服从军令,别给我整什么幺蛾子。出去执行任务,你们就是生死兄弟,遇到危险,同心协力,谁若丢弃袍泽不顾,贪生怕死地逃跑,回来之后,军法处置,定斩不饶!” “喏!”百人高呼,气势雄壮。 接下来,由百夫长从中挑选十人,担任巡骑卫长,每火中,其余九人自发组成三个小组,各设一名小组长,由三人自己选取,罗昭云由于看上去太过年轻,所以只担任普通一员,连个小组长也不是。 “好,接下来分配任务,先出去三火小队,每火一张草图,你们要勘察的地方,是玉门关内西南方位,也是我们整个左军的左下方,去勘察一下水源,还有查探是否存在敌军的探子,这次任务算是一次磨练,后面会有出关刺探敌军动向的任务。” 罗昭云等人都心知肚明,这就是一次实习演练,让十人出去执行任务磨练一番,火长顺便把斥候经验传达一下,做一次实地讲解。 顷刻,罗昭云这一组出动了,全都策马奔出营地,冲向了一片山岭地区。 他这一火的火长叫季冲,三十岁左右,是个鲜卑人,上一代父辈就入关内了,所以他也算胡汉杂糅之后的混血人,居住灵州一带,一边策马,一边说道:“你们听着,干斥候是有危险地,老子从军七年,战友死上百人了,大多遭遇了伏击,或是追杀突厥游哨时候格斗而死,老子为何能活着,因为老子命硬,机灵,经验老道!” “你们跟着老子,都要乖乖听话,尊重我、孝敬我,否则给你们一个苦差事,直接就丢掉性命了,知道吗?”这季冲看他们有一半人是新入伍的府兵,没有在边疆战斗过,所以以过来老兵的身份,训斥一番,调教新兵。 “那是,季大兄,不,卫长,您说什么,我们做什么,绝对听您吩咐!”一个瘦小的士兵笑嘻嘻地拍马屁。 季冲明知道这个人在溜须拍马,但是很受用,微笑着说:“现在你们自个儿介绍一下,都哪里人,叫什么名儿。” “卫长,我叫马不川,庆州人!”那个瘦小的汉子仍是一副讨好的笑容。 “马不川,名字挺有意思,马屁不穿吧!”季冲被逗乐了。 “卫长,在下赵廷,汾州人。” “在下梁永宽,陇州人。” “卫长、我叫赫连树,羌族,扶州人。” “罗成,幽州人。” 当九个人都自报了姓名,做了简单介绍,分别是六名汉人,一个鲜卑人,一个羌人,一个铁勒人,自西晋之后,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自从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观念融合,普通百姓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什么民族成份了,都是大隋百姓。 第三十八章 传授经验 夜已深,一轮弯月渐渐出现,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严肃的压在那里。 罗昭云这一火斥候,来到一处山脚下,下马休息,这次就是一次实习演练,没有什么敌情,所以大家都很松散。 火长季冲倒是没有藏私,把作为斥候的一些注意事项说出来,让大家暗记,并且演示几种手势,比如发现敌人、伏击敌人、躲避敌人,要如此给同伴打暗示。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当斥候,最重要的是机灵,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遇到山林之地,就要观察一下是否有惊鸟等异状,一旦有异于常,就要考虑是否有伏兵……” “看到敌人,不要打草惊蛇,注重大伙合作,一旦出手,不能让敌军的斥候逃走,否则我等就要暴露了,很难刺探到可靠情报,甚至还会遭遇他们附近的帮手反袭……” “出去刺探敌情,注意敌军游哨,进入偏僻之地,注意观察地面上的马粪、马尿,可以判断是否有战马路过的时间……” “夜晚就寝要轮流执勤,三人小组轮岗,一明哨,两暗哨,其余人聚在一起,但注意方位,一旦出现敌袭,能迅速把守各个方位,不给敌人全屠的机会……” 季冲坐在一处草堆上,提着一个酒壶,品几口酒,说上一段,给这些人细心讲解,事关团队性命,倒是不敢马虎。 毕竟这些都是基本斥候常识,随着时间推移,很快就能慢慢体会到,能不能活下去,除了运气外,还要看自身实力,没有几把刷子,在格斗中最容易被杀了。 “好了,今夜就说到这,你们且记下了,等过几日我们出关执行任务,遇到危险,几次磨练就够了。” 季冲收了酒壶,裹了裹身上的襦袍,看到远处的战马,忽然对罗昭云开口道:“你的战马不错,是上等宝马,应该产自西域大宛吧?” 罗昭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这九人中,有出自大族的子弟,还有军中老兵,自然能辨认出是否宝马良驹! 有人眼中露出几分贪婪,心中在打一些小九九,如果执行任务中,这个青年死了,那么马匹就有可能被袍泽战友顺手牵羊,占为己有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说道:“我的长枪更不错!”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看向他身边的那杆大枪,略微吃惊,那枪长约一丈,枪身为桑柘木,经过像马槊一样的步骤,根本不惧怕任何大刀劈砍,枪锋很长,锋利无比,整体重二十多斤,是罗艺特意为他打造。 罗昭云现在臂力过人,二十多斤已经嫌轻了,但是为了有所保留实力,不让更多人看到他过人之处,所以并没有使用纯铁银枪,而是暂时使用这种木身长枪,当做一种磨练了。 古代大将在马背上冲锋陷阵,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来回几下猛攻,能发挥出巨大作用,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因为武器沉了,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浪费力气,体能消耗过快。 而且武器过重,固然一击威力大,但是往往使劲过猛,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正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因此攻击有发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才是武学真谛。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一枪刺出,并非用上所有力量,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收比攻击还有重要,因为收得慢,防御不及时,门户大开,死的也就快。 “行了,开睡吧,养养神,明天上午溜达一圈,下午回营,先适应一下,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 七人开始睡去,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 “我要到一边练练枪,当暗哨吧。”罗昭云起身,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开始对着树木刺抢。 噗噗噗!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出手如电,收枪如梭,手法越来越娴熟了,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配合越来越好。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第二步是入微,第三步是人枪合一,再往后,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 罗昭云苦练四年,风雨不辍,渐渐接触入微,但要真正掌握入微,实在太难了。 手中的枪,是身体的延伸,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枪术也就不能收发自如,一切随心。 这就要求练枪者,自身拳脚功夫、身法等等,要同时苦修,练出暗劲,心与意合,握抢的时候,也能让气劲、身体、心境合一,捕捉细微。 真正入微,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 此时的罗昭云,离着真正枪术入微,还要差一些,不但需要水滴石穿,还要有悟性,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到化劲的地步。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面面相觑,刚才听到他要练枪,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躲在一旁观看,虽不说能偷师几招,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实在太枯燥无聊了,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 “绣花枕头,白搭了那杆好枪了。” “谁家的贵公子,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 两人嘟囔了几句,索然无味,转身离开了,回去执勤。 到了子时,赵廷、梁永宽、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后半夜五更是刘匡、赫连树、马不川三人,巡骑卫长是不用执勤的。 翌日,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朝阳初照,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罗昭云等十人,已经策马上路了,发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在草图上做了标记,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 在山坳上,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千里长风,雄关漫道,到处是战马奔腾,杀阵交锋。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 “杀杀杀!” 战场上突厥和隋军双方的将士正在激烈冲杀,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罗昭云望见之后,热血激昂,心中激动不已,既紧张又兴奋,这就是古代战场,无数的勇士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这是最凸显男儿本色的地方。 PS:新书求收藏、推荐、打赏了哦! 第三十九章 聚将会 玉门关后方十里,中军主帅大营。 一杆大隋赤色军旗,上面绣着着“杨”字,在风中飘扬,被吹得猎猎作响。 这座营盘连绵数里,总体上呈圆形,依照地形的特点,一圆套一圆的连接,每一个圈都是一个大营,周长一千多步,直径约四百五十步,中军营帐以车布在外围,然后步甲一千八百人在外围,骑兵一千人,辎重兵也在内,侍卫军营等,层层环绕主帅大营。 外围是左前军、右前军、左虞侯军、后虞侯军、左后军、右后军各二营,这样成梯度扇形向外扩,每营一千四百人,一共一百四十幕帐,营街宽十五步,荆条有序,人道马道清晰区分,各营有偏将、校尉率军巡逻,两班轮换,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营地最外层是行辕木栅,挖浅沟、埋鹿角,并每隔五十步竖立起一座高高的哨塔,不但观察敌情,也监视着营内的异常动向。 杨素算是大隋朝一个枭臣,有枭雄气质,文武双全,虽然没有看过多少兵法,也非武将出身,但是带兵却极有个人特色,往往百战百胜,如果概括起来,无非治军严格,赏罚分明、屡出奇兵。 这些年中,每次出军,杨素务求驭众严整,每到行军打仗之时,先寻找一些犯错的士兵斩之,多的时候有百多人,少的时候也有十数人,以血祭旗,威慑三军,对于军令,立竿见影,没有敢稍微怠慢或不服从的。 在古代,十万、数十万大军,人马太多,胜负皆在团体作战,发挥整体力量,只有军令使之如臂,无所不能及,才能最快的速度执行,最有力度地服从,往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此时,杨素正在大帐内召开亚将级别以上的将领会议,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杨惠、麦铁杖、赵才、李善衡这些大隋军方的猛将聚集一堂,浑身甲胄,神色冷峻,面对杨公都有些拘谨,在听候杨素的调遣。 “步迦可汗,这次出兵有些反常,竟然不是过阴山,攻古磴口和五原一带,而是从西而入,据长孙晟将军那边传来的消息,攻伐阳关的队伍,多是西域诸国的兵马,被突厥裹挟,充当了马前卒,突厥兵在后,发现西域、仆骨等,哪一国,哪一部落士卒敷衍、或后撤,都会果断砍杀,逼着攻城,不过阳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十万大军驻守,问题不大了,这一战关键在我军这一方,诸位将军都有何高见?” 杨素平静地说完,喜怒不显,端起一杯茶汤,慢悠悠喝着,眼神扫过堂内的将军和谋士,想听一听这些人的想法。 这些武将都在大隋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一个个性格刚毅,火气暴躁,寻常人是无法驾驭了,当今朝廷,能同时收罗账下,还有心考较的人,也只有杨素了。 毕竟这些将军,二十年来,基本都曾在杨素麾下任过职,甚至有些将领是被他提拔而起,算是老将军的旧部了。 所以不论周罗睺、屈突通等人,都对杨素敬畏有加,加上杨素权倾朝野,势力极大,杨阀又鼎盛,心中都服气,故而杨素一问,在场没有人露出不满,反而都认真起来。 担任先锋军主将的周罗睺拱手道:“大帅,末将在前线与突厥交锋多日,发现突厥军攻城的意向不足,主力大军至今仍未到来,在西北方位百里外北山一带集结,并不断派散兵游骑去滋扰沙洲、肃州靠北部一带的小镇、村落,烧杀抢夺,由于他们都是骑兵,呼啸而来,奔腾而去,我大隋在当地的驻军根本无法拦截和阻击,突厥明显在躲避我们锋芒,却给我制造麻烦。” 一名中年谋士侯莫乾道:“大帅,如此谋略,不像是突厥人能想出来的,看来步迦可汗背后,请到了西域、吐谷浑或是漠北的能人,在出谋划策。” 杨素点了点头,思忖道:“步迦可汗这次统一漠北草原,整合东西突厥的势力,的确强大许多,经过三年的筹备,才发动这次侵隋战争,看来不但军力提升了,连智谋也用多了,不像以往一根筋地冲杀,猛虎不可怕,但兼具了狐狸的狡猾,就难对付了。” 一位年过五旬的将军开口道:“大帅,不若我们固守玉门关,坚垒不出,无论突厥有什么阴谋,破不开城关要塞,终归无计可施。” 这位老将军叫赵才,字孝才,出身关陇门阀之一的赵家,其祖父赵隗曾为北魏银青光禄大夫,其父赵寿,北周时任顺政郡太守,而赵才年青时骁勇好斗、擅长骑马射箭,一生戎马,如今过了五旬年纪,用兵谨慎老成。 杨素微微摇头道:“大隋军三十万调集而来,士气正旺,如果长久在玉门关内耽搁下去,龟缩不出,大军的锋芒就要磨没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盈我竭,败亡不远!虽然突厥也要消耗粮草,但是突厥这次有备而来,肯定准备充足,加上从西域等国,铁勒等部,强征了不少粮草、兵力、战马等等,眼下又不断派骑兵沿着沙洲、肃州长城沿线打草谷,耗下去,对我军不利!” 一位身穿青衣长袍的谋士刘权道:“大帅,刘某觉得,突厥军打草谷只是掩饰,频频派出敌军深入我军背后,企图拦截、烧毁我军粮草运输道为实,一旦途中的粮草被毁,我军在前线只能支持几个月,周围村镇都被突厥捣毁,最后我们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才是真正的危险!” 杨素闻言蹙眉,暗暗心惊,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看来后方护送运粮辎重的人马,也要增强兵力了,配备一些骑兵跟随护行。 此时,一位四十多岁的将领站起身,身材魁梧,两臂如猿,浑身充满了气力,仿佛能抗起上千斤的重鼎般,更让人惊讶是他的眼瞳,一个眼睛里有俩个瞳孔,竟然是双瞳,目光凌冽,此人正是隋军名将鱼俱罗,杨素最器重的得力部将之一。 鱼俱罗拱手道:“大帅,我军新至,士气如虹,正是与突厥开战的时候,拖延下去,只会让突厥找到我们的软肋,毕竟我军千里跋涉,府兵的将士思乡,一旦久了,无心恋战。此外,突厥大军虽多,但有许多部落组成,不乏乌合之众,临时组建,不如我等隋军帅令通达,如臂挥使。故此,我们要趁着对方诸部还没有磨合好,予以重击,这样才能让那些西域、仆骨等小邦,胆战心惊,畏惧大隋,一哄而散了!” 第四十章 虽远必诛 鱼俱罗绝对是一员虎将,在大隋军中算得上一号猛人,身高八尺,膂力过人,自幼习武,刀法出众,声气雄壮,如果一开口大声说话,其声音可传到几百步之外,在大帅账内,压制了自己的声音,否则就太吵人了。 在隋唐演义、隋史遗文中此人是宇文成都的师父,武功极高,不过出场次数少,没有留下太多笔墨,让观众记住。 而在兴唐传中,鱼俱罗戏份增多,甚至还有拖刀斩元霸的段子,武功比李元霸还厉害,不过后来鱼俱罗却被李世民偷袭射死。 不同的演义、评书版本,描写是不一样的,当不得真。 真实历史上,鱼俱罗既不是宇文成都师父,也没有斩过李元霸,更没有被李世民射死,而是在大业末年,因遭炀帝猜忌,被斩首于东都洛阳,跟隋朝许多名将的命运相同,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帝王猜忌。隋文帝父子,斩杀的名将,加起来有数十人不止了。 杨素微微点头,对他得力干将的说法表示赞同,或者说,由于二人在一起上下共事年岁多了,鱼俱罗深知杨素的脾气和秉性,察言观色,分析局势,也能推测到杨素的意向,于是主动提出来,这样可以抛砖引玉,替主帅分忧。 “末将也赞同鱼将军之言,突厥来势汹汹,必须要遏制其嚣张气焰,既然他们不主动叩关,那就由我们主动迎战了。”左军主将屈突通跟着附和说道。 紧接着,麦铁杖、杨惠、李善衡等将领都是中军和骑兵营,也纷纷赞同。 杨素谈笑风生,平静说道:“诸位将军的所言,正和本帅之意,然则这次与突厥交锋,与以往不同,因为出京之前,本帅向太子和陛下都请示过了,特意从各地征集、调动了八万骑兵,加上边戍守军营的战马,还有府兵人来,初步统计一下,我军两座雄关现下的骑兵加起来就有了十三万之多,所以,本帅才得以组建了一支可以与突厥正面交锋的骑兵军团!” “以前与突厥交战,都是以步兵防御围住,依靠长枪阵、刀斧阵、战车阵来对敌,以壕沟、天堑、长城等地势持久抵抗,固然最后以我隋军得胜而结束,那只不过是一种自夸心理,其实不是我们把突厥打败了,是给耗走的,由于突厥不善攻城,也不善守城,即便攻克一些小城镇,烧杀抢夺,然后不留守兵,就撤退了。” “长此以往,被我隋军顺利夺回城池,一步步扼守反夺。突厥军士得到了足够的财物,就无心恋战了,要塞和长城隘口他们又攻不下,打上一阵子就退军了。十万大军袭击而来,虽然最后都失败而退,甚至被宫廷笔官记载‘只带数百骑逃亡’,但你我心知肚明,其余突厥兵众根本没有被我们斩杀多少,而是他们在撤退中化整为零,各自逃散,纷纷回自己部族去了。” “所以,这突厥之患始终难以解决,而本帅有生之年,就想着彻底击败突厥联军一次,不是击退打散,而是围歼,打残,让这数十万突厥军,有来无回,数十年,甚至百年内,再也不敢南下放牧,无法再对我中原构成边患!” 杨素说完之后,整个人变得肃穆起来,脸色充满一种希冀,浑身还流露着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和他的雄心结合起来,让所有人闻言激动,振奋不已。 数百年来,边疆作乱,狼烟不断,多少男儿马革裹尸,多少忠魂埋骨它乡! 匈奴、柔然、突厥,每当中原式微,草原崛起,都要南下蹂躏边疆百姓,远的不说,光五胡乱华,就差一点把中原文明掐断,要不是一些少数部落贵族仰慕汉文化,推行汉化改制,中原民族就要毁灭了。 中原是一块风水宝地,财富密集,人口众多,气候宜人,对于草原人而言,那就是遍地黄金白银的沃土,数不清的美女佳人,不论是草原天灾,需要南下抢粮食度过危机,还是草原兴盛,要南下掠夺财富,他们的野心和凶狠,一日也没有断绝过。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匈奴、突厥无法真正改变,就只能消灭,或让他们滚蛋,离着中原远远地! 杨素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没有多渲染,说的语气平和,也不激昂,但是却让在场所有武将热血澎湃,心中激动,差一点夺泪而出。 好男儿驰骋沙场,建功立业,除了谋这一世的功名和富贵外,哪一个不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有一种气血和坚韧,除自身名利外,他们更希望击溃敌人,彻底斩杀,消除心中那股从数百年前就憋在边疆武将心中的闷气! 犯我中原者,虽远必诛!这是一种宣言,也是一种傲骨! 杨素说出来后,屈突通、鱼俱罗、周罗睺、赵才等所有武将全都肃然起立,眼圈泛红,眼眸闪烁精光,眼底可见那一股倔强和坚定! “大帅,下命令吧,你说咋干,我们就跟着干!” “对,跟突厥来一次硬仗,杀溃他们,歼灭有生力量。” “是啊大帅,末将不才,已近花甲,戎马一生,如果生前能把突厥之患斩断,大杀一批,把他们打残打痛,末将死而无憾!” “………” 这些武将全都热血澎湃,摩拳擦掌,一副要跟突厥决一死战的架势。 “呵哈哈,诸位将军,既然众志成城,那么围歼突厥的计划,便更多了几分把握!”杨素捋着胡须笑了起来,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难道大帅已经胸有成竹,定计在心了?”中军中的一名亚将麦铁杖,兴奋地询问。 这麦铁杖是南朝人,天生勇武,臂力过人,特别是曾跟一位游侠江湖的高人学过上乘轻功,步行如风,跑及奔马,能日行五百里,素有“神行太保”之称。 此人未及弱冠之年时,曾在陈国太建年间与人合伙做贼,被俘获后,麦铁杖从此沦为朝廷的奴仆,专给陈后主撑伞,据说这麦铁杖常常在陈后主退朝之后,步行一百多里,夜间到南徐州,翻越城墙而入,打劫偷盗。次日早晨返回时,仍旧替陈后主撑伞。像这样十多次,最后被失主认出他,南徐州官府用状子告到陈后主那里。朝中官员见麦铁杖每天早晨都在,都不相信他做贼这件事。 隋灭陈后,麦铁杖转入大将军杨素军中,因一身本领,武艺高强,冲锋陷阵,屡立战功,也是杨素器重的得力部将。 杨素淡淡一笑,见众将的胆气和热血被激发起来,上下一心,较为满意,开口道:“计策嘛,无非引蛇出洞,声东击西,请君入瓮,围而歼之,其实计策都是教条,如何应运,见机行事才是关键!这次本帅决定,把各军营的骑兵,都抽调出来组合在一起,只留少数散骑在各营。这样,与突厥对阵时候,先以步兵阵,对抗突厥铁骑,争取时间,然后以我方潜伏的十万骑兵进行合围,让他们逃无可逃,追杀千里,以斩敌为主……” 第四十一章 出关 罗昭云等人在左军下的右虞侯营斥候团待了几日,学习军规、号令、旗语等常识,暂时没有任务执行,他白天就在营内小范围走动,去校场观看一下军士训练。 上千号人一个方阵,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沉厚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迈进。 一股浓烈的阳刚血气蒸腾散发,让罗昭云感受到了军人的体魄和军魂气势。 “喝!喝!喝!” 长矛手举着沉重的长矛不停的转变方向,一会当胸举平,一会成角度斜指半空,以坚定的步子前进。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阵是重兵方阵,所有甲士都是厚重的盔甲,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长矛更是长约达五六米,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重型方阵都会束手无策,五六米的距离是一些轻骑兵无法逾越的距离,注定付出惨痛代价。 大隋军士训练的项目已经比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多了一些,每名士卒选择训练一柄长兵外,如枪、矛,还要选修一项技能,如弓箭、横刀、弩等,都是基础的粗浅武艺。 旗帜、号角、击鼓、鸣兵,这些都是训练和战斗时最重要的指挥信息,每人都必须要知晓,除此之外,让士兵熟悉兵器、防具、阵型、指挥令语,还有磨练胆气、组织性、执行力等等。 好在大隋推行府兵,这些体魄强健的士卒,兵农合一,平时就有些技击基础和基本的从军知识,稍加训练就能做战。 数日过后,全军忽然接到了通知,整个大军要出关了,去与突厥决战! 左军主将屈突通,亲率亚将、偏将、虞侯总管等等,巡察军营,剔除了一些老弱病残之后,下令拔营出关。 罗昭云等人面面相觑,都不理解在关内好端端的,为何要出关北上,进入突厥的势力范围去决战,这不是舍末逐本吗? 不过,所有人都不敢多嘴,因为杨公治军非常严格,简直用残酷灭绝人性来形容,动辄就是斩之,他的治军之法还有秉性,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麾下将领。 据军营里的老兵说,杨素有一次大胜,再跟麾下将领饮宴的时候,曾自诩说:“会当将军者,十个士兵里斩掉三个,这次才能威震敌国,再不济也得十人中杀掉一人,明纪严令,这样三军才会战栗严肃地听从你的号令。” 罗昭云等人曾听火长季冲私下提过,他能背下的砍头律条就有二三十条,比如:“泄露军情”、“背弃本营逃跑”、“私通敌营”、“无缘无故惊动军队,谎报军情”、“奸污女子”“祈祷鬼神,扰乱军心”等等。 最离谱当属“队伍不齐、旗帜不正的”也要处死人,更狠的有“战斗中丧失主将的,全队处死!” 当时季冲说完之后,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变得畏手畏脚起来,生怕不小心违反了军规,莫名其妙就被军法处置了。 十万大军出了玉门关,浩浩荡荡,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磨的铮亮的刀锋枪头闪着灼灼寒光,气势雄浑,场面壮观。 玉门关往北,有一条河水,名为疏勒河,河流流淌之地,连通了一片片绿洲和山岭。 巍巍祁连雪,滚滚疏勒河! 在河水的北面,一路向北,就是茫茫的草原了,可以说,正是有祁连山脉,才隔绝了西南面的风沙,使荒漠与草原被切开。 西出阳关和玉门,正西是通往天山、波斯西域,往西南去,就是沙漠地带了,往西北却是大草原。 十万大军都是清一色的步兵,骑兵很少,都是一些斥候散骑和武将、勋官在骑马,士卒一律徒步,让细心的罗昭云感到略微奇怪。 数路大军队伍整齐,仍保持着先锋军、左军、右军的阵型,缓缓推进,即便有突厥军正面来袭,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很快,罗昭云等人就接到了斥候任务,向西北三十里外,去探查突厥大军的动向。 季冲脸色微白,这可是一项玩命差事了,他领了这一火斥候,迅速脱离大部队,开始执行出关后第一次任务了,这回可是真正实践,不再是演练,充满着危险,所有人都提起精神,冲向了草原深处。 远处有一些低缓的山峦起伏,林木茂密,偶然还能看到一片湖泊,点缀在大草原上,晶莹剔透的湖水,犹如绝世美人的眼眸,一尘不染。 季冲、罗昭云等人已经离开队伍二十里外,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一个时辰,仍没有发现匈奴游哨和骑兵影子,不过,那股危险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了。 “突厥骑兵随时能出现,大家都机灵点,注意戒备!”季冲轻喝了一声,不敢太大声。 “卫长,还差十里,我们就能回去交差了。”马不川凑到身边,有些焦虑地说。 “别阴沟翻船,以我跟突厥游哨打过的交道,突厥主力大军派出的斥候和游哨,向四面八方辐射派出,最远能达百里,不得大意。” “卫长,那边有马蹄印,像是刚经过不久!”荆尉喊了一声。 “这边也有发现!”赵廷在另一边也喊出来。 十人分三个小组,相隔了数十米远,成品字形前进,故而几乎同时发现了马蹄印。 季冲经验老练,跳下马蹲在草地上,亲自用手去丈量,又按了按地面的土质,马蹄印的深度等等,脸色凝重,说道:“马蹄印如此多,相邻的又都是一重一轻,说明一匹马上有人,一匹马上是空马,按照突厥斥候的规矩,配备双马,也是十个人一小队,既然出现在这里,那说明百里之内,必然有突厥大军存在!” “卫长,要不要继续深入?” “再前进五里,然后不论结果如何,都掉转回头。”季冲脸色严峻起来,由于探查的里数不足,他可不敢谎报上去,毕竟这九个人中,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告密,一旦传出风儿去,他作为火头,畏惧危险,刚发现敌军斥候影子就撤退,估计要被军法处置了。 十个人全都紧张起来,策马前进,速度都慢了一些,东张西望注意戒备,不过,由于地形靠近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区,要继续前行,必须要饶过山岭,或者找最低的山地翻越过去。 “山岭东西走向很长,我们不知要绕多远,而且那边是东北方,不是我们左军西北的侦查范围,只能上山了,冲到山岭一处低矮的脊口,望一望山岭的另一面就行了,然后回去交差。”季冲冷静地说道。 第四十二章 伏击 季冲让大伙选择了一处角度平缓一点的山岭,没有陡坡,也没有茂密的山林遮挡,相对而言,安全感会足一些。 山麓砂石道,大伙没有下马,警戒地看着四周环境,虽说这一片没有密林,但是草丛半人高,还有许多荆棘遮挡,与数十步外的山林连接在一起。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也谨慎起来,他心中危险的感觉越来越浓烈,这是纯武者的感应,就好像被一头野兽在窥视,他浑身都不自在,反映到神经上,格外敏感。 “小心!” 罗昭云忽然大喊一声,因为他已经察觉到杀机的骤然迸发,有人开始放冷箭了。 “嗖嗖嗖!” 由于他的一喊,惊动了同火的袍泽们,提前做了一丝反应,来躲避冷箭。 “噗——” 有人还是被射中了,载落马下,不过避过了要害,没有立即死亡! 但是冷箭不断,有的射人,有的射马,使得中伏的十人都狼狈不堪,好几人挂彩了。 战马中箭,失惊嘶叫,开始蹦跳蹄子甩着马背上的骑士。 赵廷、梁永宽、荆尉、罗昭云等人,都趁机翻身跳下马,顺势滚入草丛内躲避。 战马没有了主人,立即狂奔下山,尤其是罗昭云的的卢马,如旋风一般,扬长而去。 罗昭云摘了硬弓,通过冷箭射击的方位,判断处那里的埋伏的人手,嗖了一下射出一箭,顿时穿出箭矢穿骨的声音,有敌人中箭了。 “嗖!” 罗昭云又发出一箭,同样射中了一个突厥的斥候。 这一下,突厥一方没有人敢乱射了,因为一旦开弓,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遭到对方神箭手的反击。 现场死一般的安静,甚至有一些压抑,面对死亡的威胁,都在憋着气息,蛰伏着身子,不敢乱动弹。 季冲、张松溪等人都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郎,射术如此超群,就凭着对方射箭的方位,就能连射中了两人,心中都佩服起来。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可是双方都没有乱动,不想暴露自己,在寻找机会。 季冲躲在草丛内,向着附近的袍泽打出手势,询问伤势情况,还有敌人的方位。 十人中,刘匡、赫连树、赵廷都中箭了,伤势轻重不一,鱼威廉则一动不动,箭矢射入胸口,当场气绝了。 天色阴沉下来,夜幕来临了,草原的夜风吹动着野草和荆棘在摇晃着。 唰唰唰—— 这时已经分不清是风吹着草动,还是有敌人在匍匐前进,一点点围过来,把他们圈在伏击点内,要歼灭掉。 “来了!”罗昭云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自从练出暗劲之后,心与意和,神经敏锐,一旦有危险的时候,心绪就会不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这就是武者感应。 通常人说的第六感也是指这个,只不过,普通人的第六感不经常出现,时准时不准,但武者通过反复锤炼自身,精气神都发生改变,高度集中,一旦风吹草动,就有所察觉。 “咻!” 有黑影忽然扑出来,手中提着砍刀,杀向了伏击圈内的隋军斥候。 “吼——” 季冲、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梁永宽六人第一时间,大喝一声,全都奋力反击,迎挡扑杀过来的黑影。 当当当—— 兵器交击,近身搏杀,刀光寒冷,血气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人被劈中,身上溅起了血水。 罗昭云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非常的毒辣,几枪刺过去,扑向他的突厥斥候已经挡不住,被一枪洞穿了身体,惨叫一声,仰倒在地。 大伙都在各自为战,也不知道谁死谁生,不过大隋骑兵都穿着‘裲裆甲’,所以在朦胧的夜光下,闪着一丝微弱银光,突厥斥候穿的是皮甲,近距离能分辨出敌友来。 所谓‘裲裆甲’就是比较低端一些的铠甲,虽然‘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普通骑士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杀——” 战斗还没有结束,罗昭云发现有两个高大魁梧的突厥兵杀过来,相当凶悍,有一点粗浅武艺在身,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长枪舞动,身子敏捷如猴,没有了战马的束缚,平时苦练的下盘步法也得以展开,快速移动着身子,月光下就犹如一道残影,长枪骤然一刺,噗的一声,又刺杀了一人。 “啊——”忽然传出马不川的声音,畏缩的时候,被突厥大刀劈中,一命呜呼了。 “快走!”卫长季冲大喊一声,发现对面林子又冲出十来个影子,原来这不是一个突厥斥候小队,而是两个斥候巡队,有人提前发现他们,早就伏击在这了,设计引他们来。 此时,罗昭云提枪站立,在刚才的搏杀中,他一个人就杀了四人,他也看到对面来了不少人影,转身对着其它受伤的袍泽喊道:“受伤的先撤,我断后!” 有三人嗯了一声,相互搀扶,向山下逃走,这时候突厥斥候又冲上十来人,罗昭云和季冲果断杀上去拦挡,否则,给伤者争取逃下山的时间,否则都要丧命在此了。 锵锵锵—— 罗昭云和季冲与突厥斥候又恶战在一起,刀声响亮,拼命厮杀,血光喷洒,不断有人倒下去。 “噗!”卫长季冲终于挡不住,劈死了一名突厥兵,却被另外两名斥候砍倒在地,浑身是血,嘴也吐着血沫子,眼珠瞪得很大,在盯着罗昭云,艰难地说着:“快…走…活…下…去……” 罗昭云被围攻,且战且退,也杀红了眼,幸亏几个月前,他四处游历,杀过马贼,所以整个人透着一股锋芒,不是温室的花朵,豪门的贵公子,而是真正的一名铁血战士。 须臾,他枪锋一扫,最后两名斥候被他枪芒隔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中。 罗昭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尸体,几乎都没有了呼吸,轻叹一声,脸色坚毅,迅速转身,飞奔下山去了。 第四十三章 任巡骑卫长 暮野四合,夜色很浓,草原的风无拘束地刮着,带着仲夏的泥土芬芳,空气新鲜。 罗昭云大口喘息,快步流星地奔到了山脚,看到了那三个袍泽战友正在搀扶着逃亡,身上衣甲襦袍都染红了一片,全都有伤。 三人原本听到后面没有的打斗声,知道有一方都战死了,他们却都以为季冲和罗昭云被砍杀了,眼眶泪珠打转,毕竟那两人是为了断后,拖延时间,给他创造逃走的机会才战死的,所以有些难过。 这时候,再听到后面有脚步声,神色大惊,以为突厥兵又追上来,立即转过身,手持兵器,要准备最后的反击。 “是我……”罗昭云看到三人停下,正严以待势,于是喊了一声。 “罗…罗成,你没死?” “我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卫长人呢?” “阵亡了。”罗昭云提着枪,已经跑至三人跟前,叹息一声说道。 “那突厥兵呢?没有追上你吗?” “都被我杀了,危险暂时解除,我们快点回营交任务吧,如实禀告。”罗昭云催促道。 剩下的三人,分别是荆尉、赵廷、梁永宽,其中赵廷右肩胛骨处还有一根箭矢没有拔下,担心一旦拔掉,导致流血过多,很快就能休克昏迷了。 这三人此刻看着罗昭云,月光下这个年轻人从容淡定,英锐无匹,身上也有不少血迹,不过多是敌人的血,像是一个历经浴血的小战神。 他们才发觉,原来十个人中,这个‘罗成’的武功是最高了。 “我们没有了坐骑,要赶回大营,数十里的距离,只怕很难。”赵廷叹了一口气,他们三人有伤在身,骑马能坚持回去,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靠步行走回去? 罗昭云不答,用手指抠入嘴里,吹起了口哨,加上体内的气劲,口哨声远远传出去,至少方圆里许内都能听到。 “希聿聿——” 的卢马一声长嘶,在远处草原上奔驰而来,月光洒在马上,犹如一道旋风残影,速度极快。 刚才形势太危险,本来罗昭云可以借助的卢马的速度,掉马就逃,可是他没有那么做,背弃队友先逃亡,不但违背军令,回去会军法处置;最主要,他不是那种贪生怕死,不讲道义的人。 所以罗昭云翻身落马的刹那,拍了拍马股,让的卢马先逃下山了。 如今到了山下,那的卢马果然通人性,恋旧主,一直就在山下的草原地带等候,眼下一听到哨子声,立即狂奔而回。 “好马呀!” “嗯,他的枪术更好!” 梁永宽和荆尉一人一句,说完之后,都露出苦笑之色。 “我先四处寻找一下你们走散的坐骑,去去就来。”罗昭云策骑奔出,方圆几里跑了一圈,果然看到了逃散的战马,由于没有了主人,它们遇到危险逃走了,一旦脱离了险地,反而停下来,在啃着草,或是茫然徘徊。 罗昭云找到了三匹坐骑后,立即就赶了回来,荆尉、赵廷、梁永宽三人见他去而复返,都松了一口气。 “回营吧!” 四人策骑往数十里外的大营赶回,这次遇伏,死了六个战友,都有些伤感,情绪低落,不过,在前线交锋之地,战场阵亡随处可见,他们都是军人,也都能想得开,难过了一会儿,都平静了许多。 特别是那三人劫后余生,都感到庆幸,目光不时地偷瞧着‘罗成’的背影,多少有些感激的神色。 四人走到一半,已是四更天,人困马乏,实在坚持不住,就找地方歇息了两个时辰,简单包扎了一下,连罗昭云的左肩膀处有一处刀口,混战中受了轻伤。 天亮之后,四人吃了一点干粮,然后继续赶路,回到大营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红日从草原的尽头喷勃而出,射出了第一缕阳光,给整个草原覆盖上一层淡金色。 左军大营内。 “什么,你们遇袭了,只剩下四人逃回了?”百夫长娄岱飞惊疑地问。 梁永宽硬着头皮回道:“是的,我们遭遇了两个突厥斥候队的联合伏击,其它六人都战死了,只有我们存活下来。” “你们被围困,如何能逃生?难道是丢弃了战友,自己逃生的?”娄岱飞脸色笼罩一层寒霜,眼色带着几分憎恶和杀机。 荆尉忙道:“不,百夫长,我们战斗到底,斩杀了那些突厥兵,两个突厥斥候队全都杀死了,才返回大营。” “你们十人,斩杀了相当于自己一倍的敌人?哼,是你们伏击突厥兵,还是被突厥兵伏击?”娄岱飞嘴角露出几分讥讽,并不相信这些人能斩杀二十个突厥兵,以为他们在撒谎,心中更怒了。 荆尉摇头摆手道:“也不是,罗成他一个人就斩了十多人,全靠了他,否则我们也都要战死了。” “他一个人?”娄岱飞吃了一惊,目光紧紧盯向了罗昭云。 “不错!”罗昭云点头,大方承认。 “你有这个实力?”娄岱飞狐疑地问。 罗昭云被质疑,淡淡一笑:“百夫长如果不信,大可以找一些人来试手,检验在下是否有些本领,就能判断出真假!” 娄岱飞微微点头,上下打量这个年轻人,发觉他英伟挺拔,脊梁笔直,有一股少年争锋的锐气,神色却淡定,不似绣花枕头,倒像个有勇有谋的少年郎,这些日子似乎小觑了他。 “那就试试!”娄岱飞从军多年,习过一些武艺,本身力气也很大,话音一落,挥拳就猛地砸出去,一般士卒根本当架不住。 “嘭!” 罗昭云也挥拳捣出,双方的拳骨撞击,顿时发出骨肉撞击的声音。 娄岱飞蹬蹬瞪倒退了五六步,浑身力道竟然被对方一拳给震散了,一时半刻都提不起力量来,手臂一阵酸麻,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少年。 他这些年在军中厮杀,能活下来,绝对磨练己身,拳骨非常的硬朗,没想到会被一个少年的拳头给震疼了。 “你懂内劲!”娄岱飞知道自己是外家功夫,按道理少年的拳骨不可能比他硬,除非对方精通内劲,拳力与气劲结合,才能这样厉害。 罗昭云点点头,抱拳道:“在下的确学过几年武艺,凝练出内劲,让百夫长见笑了。” 娄岱飞摆摆手道:“行了,我知道不是你对手,现在看来,你们说的倒是可信,不过虽然你杀敌很多,却不能记大功、获赏赐;因为你们团队出现了失误被伏击,卫长也战死了,只有你们几个士卒逃回来,不符合立功条件,功过相抵了。” “但是,你的勇武,我会如实禀告校尉,日后有机会,定然会推荐上去,将军识才,自然会提拔你!眼下嘛,我只能提你为新卫长,由于这三人受伤,你要额外带一火巡骑卫队,继续深入敌后,执行刺探突厥大军的任务。” 第四十四章 大军北进 荆尉、赵廷等人目光复杂地看了罗昭云一眼,然后彼此搀扶,要到后勤营找军医包扎、养伤去了。 短期内,他们无法在前线作战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至少都没有死,也没有残废,等三人痊愈能动手了,估计这场仗都打完了。 罗昭云被委任了火长职务,被百夫长娄岱飞带往右虞侯军机动兵团的分营区,挑选新的斥候,补充进来,组成一个新的斥候火队。 “都站好,挑人了!”娄岱飞站在营帐前,叫来了三十人,供罗昭云挑选。 罗昭云英俊非凡,气质沉稳,往那一站,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家庭,这些军士们收起傲慢之心,不想得罪他。 “你出列!还有你……”罗昭云眼力不俗,挑选了四个练家子,三个老兵,两个胡族,各个都勇武有力。 娄岱飞点头道:“人既然齐全了,你们这火队就算正式成立,休息一日,明日起,开始执行任务。” “喏!”十人一齐回答。 “其余人,散了。”娄岱飞摆了一下手,让其它二十人散开,各忙各的去了。 他走到罗昭云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下次执行任务,要当心一些,多加警惕,争取把这些人,都带回来。” 罗昭云愕然一愣,想不到看上去粗犷又严肃的百夫长,会说出这一番关切地话来。 “我尽力做到!”罗昭云点头,话没有说满,毕竟出塞执行探查任务,太过危险了,经常会遇到敌军的斥候,交锋难免。 娄岱飞转身离开,要把这次三十里处斥候遇袭的事情上报给校尉,然后逐级报上去,虽然事情不大,但至少让将军知晓,突厥的斥候,就在数十里外,按照突厥的规矩,他们的大军,估计也接近了。 须臾,大营内传来了继续北上的军令,三军拔营,收拾帐篷和行辕、包裹,再往草原北部推进。 左军两万人,虽然抽走了上千骑兵,但是补给了相应数目的盾牌手、陌刀手,这是布兵对付骑兵最适合的兵种。 隋朝的盾牌,在当时还叫“彭排”,大体是长方形的,整体窄而高,有的两头做成尖角形,最高的上沿儿能到步兵的颈部,有的盾牌把守附近还有支架,可以让步兵把盾牌支撑在地,自己躲在盾后遮蔽箭矢。 这个时期,真正的铁盾很少,都装给重甲兵了,其余士卒则用特质木盾,因此被隋军称为:漆排、皮排、联木排、团排等,其中团排是圆形的,骑兵在马背上使用。 不过,盾牌的使用率很低,一个大军,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士卒才有盾牌。 至于陌刀,是那种长柄大刀,重达三十斤以上,一般都是身高力壮的魁梧大汉才能使用,还要有些粗浅武艺功底,才能发挥出威力,这样的陌刀手,军中编制也很少,都是用于先锋阵上厮杀。 隋军若要以步兵阵对抗骑兵,必然要使用长矛、大刀、高盾牌来构筑一道人形血肉长城! 一路上,罗昭云已经熟悉了这九个人的名字,三个老兵分别是王进、潘林、史东玮,四名练过一些粗浅拳脚武艺的士卒是夏州人李长翼,银州人魏充,许州阳翟郭孝恪,凉州纪平伍,还有两个胡族,一个叫薛三昌,是薛延陀人,另一个叫慕容齐,吐谷浑人。 “许州……郭孝恪?”罗昭云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他在读隋唐史的时候,似乎见到过这个名字。 难道是……大隋末年,天下大乱,先投靠了瓦岗,与徐世绩一起同守黎阳,后随其降唐,成为唐初大将,还入了凌烟阁的郭孝恪? 罗昭云暗中关注这个郭孝恪,见他身材高大,手持一柄马槊,腰悬佩刀,背着一张桑木长弓,器宇不凡,一看就出身殷实家庭,乡里的大户人家,否则根本买不起马槊和弓箭,战马也是良驹。 通过接触,罗昭云了解了一些郭孝恪的来历,原来郭家是黎阳县城小有地位的殷实大户,置办田产不少,不过他既不喜读书学文,也不事生产,却整日喜欢舞枪弄棒,游手好闲,被父兄视为无赖子弟,这一次,负气离家出走,前来从军,就是想立下功名,长口志气,好衣锦还乡。 罗昭云虽有意结交,却也不急于一时,先把斥候注意事项,原原本本给这些队友讲了一遍,把几日前季冲说给他的,全盘说出来,更像是一种军旅传承。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番号还在,人却已换了一茬又一茬,物是人非。 大军浩浩荡荡,连绵数里,如同一条长龙盘旋在草原上匍行。 终于在黄昏的时候,行军四十里,穿过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地区,大军才停下来,背靠山坡,安营扎寨,并且有军令下达,挖壕沟,立倒刺,建立行辕与箭塔,随时准备突厥骑兵的来袭。 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后军、辎重军全部深入了草原,而且营盘相连,看来主帅杨素打算在这里,迎击突厥大军了。 所有的将士都心存疑惑,不明白为何有雄关不固守,偏偏深入草原,要跟突厥骑兵硬碰硬,这样毫无优势可言,甚至无法利用雄关地形,死伤势必会很大。并且与突厥交战,一旦胜了,无法追击,一旦输了,被骑兵咬住,更是无法脱身,死伤枕藉。 夜幕降临,军营熄火,十万大军都在一团漆黑下,井条有序,按部就班地运行。 “所有斥候火长、卫长出列,抽生死签!” 夜间派出去,一般都是危险任务,而且急迫,尤其是探察敌军主力的斥候是最危险,死亡率极高,所以又叫死签,他们右虞侯营斥候三团百人队,要派出去一半人马远行探查,留下部分斥候在营地附近巡视,以防敌军来偷袭,及时回报。 “大伙儿抽吧!” 娄岱飞取出十根签捏在手中,其中五根是半红签,抽中它便可以留下,在营盘附近十里徘徊巡卫,其余五队要派出去,至少奔出五十里。要知道,现下离突厥军非常近了,极有可能刚出去十里,就能遇到突厥的斥候,狭路相逢,自然要玩命拼杀一番,危险重重。 第四十五章 狭路相逢 罗昭云抽到了一个死签,嘴角露出了苦笑,娄岱飞摇摇头,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生死有命,不要怨天尤人,这是规矩,出去执行任务,一定要多加小心,尽量保护同火士卒的性命!” “嗯,我明白,一切尽全力,不会轻易死去的!”罗昭云莞尔一笑,人品率真,性格潇洒,虽然看到了诸多血腥一幕,但也磨练了意志,使他渐渐接受了这种‘人如草芥’的时代观念。 不同时代,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都是不一样的!在这个时代,等级森严,一夫多妻,权贵豪门逍遥法外,皇帝一言可定无数人生死,没有什么平等和公正! 普通百姓的生死,根本不放在掌权者的眼中,死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上层统治者也不会心疼什么,或有什么感伤。 罗昭云的心有些动摇,这样的时代,如此多的将士舍生取义,保卫边疆,究竟图的什么?建功立业只是极少数,更多的兵卒,来到前线,都是被迫和无奈。 因为摊丁服役,自古就是这样,到了年纪,就需要壮丁来入伍,反抗不得,二来,可以入伍能免税,即便自己战死了,家里人可以免除几年的徭役赋税,还能获得一些抚恤金,这既是入伍的初衷。 罗昭云回到自己这火队的营帐前,那九人都站好了,正神色焦虑,翘首以盼。 “头儿,抽签如何,是生是死?”老兵油子王进,笑呵呵地问。 “远行!”罗昭云苦笑。 “啊,死签呐!”王进脸角有点发抽。 罗昭云神色平静地说:“虽是死签,但我们都会活下来!” “就是,越怕死的人,往往会先死,所以,我们要无所畏惧,反而会命硬!”史东玮站出来安慰大家。 “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杀敌了。”魏充练过武艺,也是新兵,这些日子入伍后,白天战站列训练,晚上轮岗在营内巡逻,太过无聊了,渴望早一点见到敌人踪影,杀个痛快。 郭孝恪、纪平伍、李长翼、薛三昌等人也都露出兴奋之色,都觉得杀敌的机会到了。 “所有人听令,准备一刻时,带好护具、武器、干粮等,然后帐前集合,一齐出发!” “喏!”九人回应一声,开始回账内收拾东西了。 漆黑的苍穹之下,整个大营就如同披上了黑衣,寂静无声。 所有士卒都早早入寝,只有巡察的卫士在营内走动,巡视的方式分行走和坐守两种,行走的巡查人先敲弓一下,坐守的人敲打长矛三下,然后交换口令,不准高声喊叫,口令有误立即处罚。 本军的正副长官还要查铺,虞侯和中军长官负责巡视全部营区,管理非常严格。 罗昭云带着九名斥候,策马出了营帐,再次进入茫茫的草原深处。 “卫长,见你年纪不大,怎么都是老兵了?”李长翼套近乎地询问。 罗昭云淡然说道:“其实我加入队伍也不久,只不过,完成了一次任务,侥幸活下来。” “哦,与突厥斥候相遇了?” “被他们伏击了!”罗昭云想到死去的面孔,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诸人脸色微变,遭遇突厥伏击,能活下来,的确不容易,想必经历一番厮杀。 “头儿,你也练过武?”纪平伍策马问着。 “恩,练过几年!” “有时间,大伙在一起相互切磋一下如何?”纪平伍嘿嘿笑着,虽然是新兵,但在地方也都不是遵纪守法的良民,平时仗着有些武艺,打架斗殴难免,在村镇里也算一位好汉,见到罗昭云这么年轻当他们的顶头上司,难免有试探的心理。 “会有机会的,不过,眼下任务要紧,真要比试,不如就看谁杀的突厥多,回去之后,大家相互比比杀敌人数。” 郭孝恪拍手道:“这个主意不错!切磋功夫,明知道不能伤着对方,处处留手,没啥意义。杀敌才是真本领,如果正面迎敌,一出手,就掂量出彼此几斤几两了。” 罗昭云等十人在夜幕下狂奔,很快出了十五里。 “快看,前面有几道骑马的身影!”潘林发出了一声 “试一试隋军的暗号,其余人准备挽弓射击!”罗昭云当机立断,发出命令。 “刀出塞,饮匈血——”魏充刚喊出了上句口号。 “嗖!”回复的却是冷箭袭来,破空急响。 “突厥斥候!”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几人也纷纷挽弓,登时射了回去。 在夜色中射箭和躲避,都是极其困难的,这不但需要骑术和眼力,还有敏捷力和感应能力。 “噗!”薛三昌没有躲开,被射中了肩膀,啊的痛呼一声,差点栽落马下。 但是对面三名突厥斥候,却有两人被射穿了,摔下了马,不死也得重伤,剩下一人,快马奔逃。 “追上去!”罗昭云下令。 在这里发现突厥斥候,就不能放掉了,否则会送回消息,不论是他们几个安危,还是刺探任务都难完成。 “驾驾驾——” 马蹄翻飞,尘土扬起,前面一名突厥斥候逃亡,身子贴着马背,骑术很好,坐骑也很快。 罗昭云和郭孝恪的战马都是良驹,一前一后,紧追上去,其余八人则在后面跟随,追出了三四里的时候。 罗昭云一箭射中了突厥斥候的坐骑,前面顿时人仰马翻,阻击成功了。 那名突厥斥候站起身,拔出腰刀,满眼凶光,怒视着来者。 郭孝恪挽弓射出,噗的一声,正中那名斥候的脑门,箭头洞穿过去,直接击毙了。 “郭兄好箭术!” “卫长的箭术似乎还在我之上,先前倒是郭某小觑了,失敬!”郭孝恪也是习武之人,一见罗昭云出手,那敏捷的动作,呼吸的频率,冷静的神态,就知道是个高手。 顷刻,其余八人才追上来,喘着粗气,看着二人平静地等候,都暗暗心惊,看来十人中,罗昭云和郭孝恪绝对技高一筹,那个纪平伍不免有些尴尬。 “老薛,你的伤势如何?” “还挺得住,不过可能影响身手了。” “无妨,等会你躲在后,照顾好自己就行!咱们继续向前探查,但是要小心一些,突厥斥候随时会出没,甚至伏击咱们!”罗昭云一摆手,锐气不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锋芒无匹! ———— PS:周末有事外出,这两天只能更一章了。 第四十六章 发现敌情 罗昭云带着这一火巡骑队继续潜行,走出数里,发现了一处湖泊地带,月光照耀,整个湖面如一潭镜面,折射着银光,十分绚丽。 湖面并不算大,方圆十几倾,湖泊一端连着茂林的丛林。 草原夜里风大,有树林或靠山岭的地方,是斥候夜里最适合休息的地方,如果在草原开拓之处入睡,被吹一晚上凉风,估计次日就要染风寒了。 “卫长,咱们入林子吗?”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望着前面那片树林,竟然有一丝的不宁,这种心理感应,完全是对危险的预兆,他两世为人,灵魂力强大,所以要比常人更敏感一些,加上常年练武,更相信直觉。 “留下四个人,其余人上路,在五里外等候!”罗昭云轻声说了一句,点了郭孝恪、纪平伍、王进留下,让生于六人继续策马离开。 潘林、史东玮等人虽然不知道卫长要干什么,但是都看出他的脸色有异,当下也不违背,策马远行。 “头儿,是否有什么发现?” “山林里有人躲藏,咱们人多,他们不敢过来,在等着偷袭!我支开老潘等人,就咱们四人,一会儿解决掉那些人。” 郭孝恪、纪平伍闻言略感吃惊,不过听说有敌兵要杀,顿时来了兴头,对罗昭云的判断和察觉力,都刮目相看了。 “备好弓箭,下马装水!”罗昭云翻身下马手中提着弓箭和长枪,其它三人有的背着弓,有的手中提着盾牌,都下了马背,在湖水畔装作解下水壶,在装湖水,或是牵马到一旁饮水。 时间一点点过去,果然,树林处有身影浮动,准备向他们这一边靠近。 “来了!”罗昭云、郭孝恪武功相对精深一些,顿时察觉到了异动。 “嗖嗖——” 林子边缘射出了冷箭,罗昭云等人早有准备,或扑倒闪避,或用圆盾遮挡,趴在了地上。 那一边突厥斥候,一下子出现六七人,有三人持弓在后吸引对方,四人手持握着砍刀,弯腰迅速奔跑而出,要去扑杀那几个大隋斥候。 “先干掉那几个突厥弓箭手!” “成!” 罗昭云、郭孝恪、王进三人一齐挽弓还击,各拉了两弓之后,已经有两名突厥射手被洞穿。 这时那四名突厥斥候已经杀上来,纪平伍兴奋得大叫一声,拔出腰刀,就杀了上去了。 “杀——” 郭孝恪、王进也丢下弓,握着兵器左右协助,迎上了突厥斥候,顿时响起了兵器交击的声音。 而罗昭云仍跟远处那名突厥射手在暗斗,你一箭,我一箭,竟然难分上下。 “一名突厥的箭术能手!” 嗖!嗖—— 这边冷箭飞射,破空急促,另一边“当当当”兵器撞击声,此起彼伏,拼杀正烈。 当罗昭云射出了第十二箭后,终于射中了那名劲敌对手,转身看向短兵交接那边,郭孝恪三人也已经杀敌结束,王进挂了轻伤,杀了一人,而郭孝恪杀了两人,纪平伍斩了一人。 “没杀过瘾啊,人太少了。”纪平伍提着横刀,在突厥斥候尸体上抹了抹刀锋上的血迹,似乎没有过足瘾。 “这次与突厥大军草原决战,会有杀敌的机会!”郭孝恪笑着拍了纪平伍的肩膀,觉得彼此很对脾气。 罗昭云开口道:“走,我们去林子查看一下,晚上就在这休息一阵子,五更后,继续向北进发!” 三人点头,在突厥斥候身上翻了翻值钱的东西,然后翻身上马,跟随罗昭云来到了林地区域,四人谨慎进入,没有意外发生,还发现了十多匹战马。 “看来咱们先前射杀了那三名斥候,跟他们是一个队的,这里正好七人。” “纪平伍,你策骑去把老潘他们召回来吧,这里麻烦都解决了。” “成,我这就去!”纪平伍现在收起了傲视之心,已经发觉这个青年大不简单,不论射术还是武艺,都隐隐在他之上,下手果断,号令不乱,如此一来,倒是对他有些几分钦佩。 很快,潘林、史东玮、魏充等人回返,十人就在林子内歇息,三人一组轮流执勤,没有生火,只有朦胧的月光,洒在林地内,衬出斑驳影子。 这一夜过去了,五更天后,天空翻出了鱼肚白,还没有完全亮,十人吃了干粮填了肚儿,然后迅速北进,继续探寻突厥军队的影子。 一路上,又先后遇到了两拨斥候队伍,有六人组,也有十人队,经过拼杀,全部斩掉,不过李长翼、潘林也都受伤了,只是都没有丢性命。 这九人终于见到了罗昭云出枪,威猛刁钻,几个照面,就刺死三人,让郭孝恪、纪平伍等练家子都甘拜下风。 直到辰时,十人已经奔出了二十余里,隔着一道低矮的山岭,就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 罗昭云等人脸色微白,知道发现了突厥大军。 “孝恪、平伍,跟我上到山顶观望,其余人原地待守!” “喏!”诸人点头听令。 罗昭云三人策马冲到半山腰,然后下马拔腿狂奔而上,攀上了山顶,举目一望,倒吸一口凉气。 山岭的背面草原上,无数突厥骑兵在奔腾推进,队形整齐,犹如长龙一般,骏马嘶腾,仰天长鸣,无数大旗迎风招展,刀锋矛头闪着灼灼寒光,马蹄震天动地,雄浑彪悍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三人。 如果他们冲上去,直接会被大军踩踏成肉泥! 这个时候,都有一种真实的体会,那就是个人的勇武,无论如何,也难与大军抗衡! 如此迅速的骑兵,一眼望去,竟然前后连接不断,好像无穷尽一般,大军至少也有十万众。 十万铁骑,兵甲锵锵,大地震动,气势如虹,盔甲分明,寒光朔动,突厥大军正在奔袭而来,看来已经得知隋军深入草原,都是步兵,这是要对隋军展开大战了。 “快走,把情报速度传回去,让将军、大帅提前知晓,好做迎敌的防备!” “两军终于要大战了!” 三人跑下了山,把情况一说,史东玮取下坐骑上的鸟笼子,里面有信鸽,是紧急传令的,每火都带着一只,这东西在塞外草原上不如鹰好用,但是驯鹰太难了,大军里还没有完全普及到,各营火队巡卫都配备的程度。 第四十七章 男儿胆气 放飞了信鸽之后,罗昭云等人快马加鞭,扬尘而去,要尽快赶回大营,如实详细禀告敌情,并且参与战斗。 虽然情报已经放出去,但是信鸽都是关内训练,在塞北草原上,气候、环境变化了,准确率有所下降,有走失的几率,所以他们人也要迅速折返,很快突厥大军推进上来,就会有先锋军出没,一旦发现他们这些人,万箭齐发,直接乱箭射死。 “驾驾驾——”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形势的紧迫,不敢怠慢,催马狂奔,十人中,有六七人都负伤了,只不过两人重伤,其它轻伤,还能自己策马赶路。 现下这些人,对罗昭云非常钦佩了,因为要不是他的勇武和敏锐,每次料敌先机,率先发觉突厥斥候,几次拼杀下来,他们这群人,至少死的差不多了,而不是现在的零阵亡! 为了能加快速度,减少冤枉路,赶在突厥先锋军之前,脱离虎口,所以罗昭云等人在方位上,挑选直线的路线,而不是原来侦查时候的绕弯路了。 不足一个时辰,就奔出了二十多里,这还是照顾那几位伤员,否则,罗昭云的的卢马,早就冲到四十里外的军营了。 “咦,前方有战斗!” 有几个人都注意到了,在他们的左侧前面里许,一群人正在厮杀,人数在百人左右,突厥人占了人数优势,在围攻里面的隋军。 “像是突厥的百人队,每次突厥大军推进奔袭时候,会派出一些百人队提前开拨,就是为了扫清前面的敌军斥候、游哨,不让对方把消息传回去,还有探伏的作用。”王进是在边疆当了四年兵了,所以知道很多。 “看来这次他们又发现了我隋军的游哨,正在清除!”史东玮说道。 “头儿,要不要上去帮忙,都是袍泽!”纪平伍有些激进地问。 “不可,这不是咱们的任务,这有违斥候的规矩!何况突厥人数多,咱们自身难保,冲上去也是死路一条!”王进并不赞同。 纪平伍气愤道:“那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大隋军士,就这样被消灭啊,你还是不是男人?” 王进反驳道:“这跟是不是男人没有关系,我等的任务是刺探军情,忘记斥候的纪律吗?把任务完成,探回情报才是第一要务,其它遇到不平,不可以伸张正义,节外生枝,否则,因小失大,那才是要被军规处置!” “头儿,你是卫长,你拿主意吧!”郭孝恪握紧了马槊,放缓了马速,询问罗昭云。 一时间,所有人都望向他,等待他的军令,不知他如何选择。 其实这些沙场男儿,都有一番血勇之气,杀过敌人,沐浴胡血,可是,毕竟人数相差悬殊,突厥足有七八十人,被围攻的隋军看不清人数,大概也就二三十人;而罗昭云这火小队,能战斗之人,不出四个人了,冲上去,其余六人只有挨宰的份。 他们不畏死,但也不想这样白白牺牲,毫无意义,最主要,跟任务不搭边,即便出手,还会违反军规,所以有些人自然不想出手了。 巡骑卫队第一次出现了这么大的意见分歧,都等着罗昭云来选择! 是生是死,也许就在他一念之间,一句话而已。 忽然间,罗昭云觉得当个军中长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一个昏庸的军令,也许就让无数将士丢掉性命。 罗昭云眉峰挑起,神色严肃,只犹豫了几个呼吸的时间,立即做出抉择,坚定道:“孝恪、平伍、魏充随我留下,其余六人继续赶路,返回大营向百夫长禀告军情!” “卫长!”“头儿!”王进、潘林、魏充、纪平伍都异口同声地喊了一声,叫法不一,有惋惜,有兴奋。 “就这么定了!”罗昭云外表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毕竟有前世的灵魂记忆,历经一番沙场锤炼,变得雷厉风行,不再是前世那个大学生,懵懂不谙世事了。 “喏!”王进等六人,意外深长地注视了他们四人一眼,像是一种诀别,毕竟那么多突厥士卒,很难想象,这四人冲上去,是否还能存活! “走吧!”罗昭云勒马停下,魏充,郭孝恪,纪平伍三人也纷纷勒马止步,与卫长同进退。 明知危难,刀山火海,也要拼命冲过去,飞蛾扑火,也要那股大义! 人生自古谁无死,到了沙场上,人如草芥,但热血男儿,岂能畏惧退缩,对袍泽的危难视而不见? 罗昭云自问还做不到那种明哲保身,他还年轻,还有热血,心中有义,浑身有胆,哪怕舍身战死,也无愧于心! 当然,现在的他,还不是枭雄,最多算是一个英雄! 因为英雄舍生取义,大多不长命,英勇牺牲了;而枭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更多的是野心,是权谋,是损人利己! “杀——” 四人相视而笑,豪情顿起,然后一起怒吼,声势叠加,冲天动地,策马朝突厥百人队斜冲过去。 此刻,那些突厥骑兵看到有四名隋军骑士冲过来,并没有放在心上,当成了普通斥候,由一名什长,带着外围五六名彪悍骑兵,转过头,去拦挡四人,要斩杀麻烦。 “吼——” 双方都在怒喝着,手持长矛、大刀、马槊、漆枪,登时冲撞交锋在一起。 “锵锵锵!” 十余人兵器交击,战马盘旋,殊死搏斗。 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 罗昭云展开自己的武艺枪术,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 一个照面,他就挑飞了一名突厥勇士。 “呼!” 横枪一扫,如力贯千斤般,破空呼啸,啪的一声,直接把侧面一名突厥骑士给扫中,震得吐血倒飞。 “靠,这么猛!”郭孝恪、纪平伍三人眼角余光看到罗昭云勇猛无比,都受到了鼓舞,热血翻腾,拼杀得更猛烈了。 罗昭云解决了两名突厥骑兵,并不逗留,策夹马腹,一马当先,朝着那数十名突厥勇士的围圈,悍然生猛地冲了过去。 第四十八章 神武飞扬 罗昭云威猛无比,手持锋刃长枪,借助的卢马的速度和惯性,犹如一道旋风一般,席卷而至,双手握抢,紧紧端住枪杆,骤然一刺。 外围的突厥骑兵转过身,挥刀劈来,但是刀锋还没有落下,就被罗昭云的快马长枪挑中,直接刺穿,身体离着坐骑向后倒飞,又砸中了身旁几人,顿时外围突厥的马阵一乱。 罗昭云舞动长枪,如蛇刁钻,如龙盘旋,龙蛇起陆,杀机无限,由于突厥骑兵勇士多,所以他一杀入阵中,大开大合,扫飞了几名突厥勇士,使得这一片混战区,人仰马翻! “截住他!”突厥的百夫长大吼,在一旁指挥着,见有隋军勇猛之士杀进来,顿时下令围杀。 “嘭嘭……” 罗昭云厮杀中,刺中了两名突厥坐骑,战马嘶声哀鸣,已经咕咚摔倒在地,几个突厥骑兵躲闪不及,相互冲撞,已经绊倒在地,围杀的阵型更加混乱不堪了。 里面被围困的隋军小队,接近三十人,地上横七竖八已经战死了六七人,看来这些将士不是普通的斥候,而是一小股外出的军士。 尤其是那三十名隋军士卒,全身都是明光铠,熠熠闪光,手中的横刀和马槊都比普通士卒的要好,而且各个生龙活虎,有些武艺在身,哪怕被围攻,仍阵型不乱,刚健稳重,有意识地把一名中年军士护在其中。 此刻,他们看到外围有援军到来,顿时战意更浓,开始向罗昭云的方位突围冲杀,要联合在一起,集中力量,击溃突厥的百人骑兵队。 不过,当他们看到杀入阵中的猛士,只有一个人,而且是一位年轻小君郎后,都有些意外,深深无语,既佩服他的勇气和身手,又觉得他少年轻狂,有些托大了。 “好一个英雄年少!”三十名隋军勇士中所保护的那位中年,横刀立马,沉如大石,看到这个年轻身影,神武飞扬,一阵晃神,不由想起自己当年,十五岁善骑射,任侠放荡,收聚亡命,习得兵书,加入陈军,戎马数十年,一度成为南陈的常胜将军! 如今,年逾花甲,自己竟然被铁卫们守护其中,担心有失,难道自己真的老了不成?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隋军的先锋主将周罗睺! 周罗睺本是九江浔阳人,在南陈时候,与大将萧摩诃并称于世,都是坐镇一方的大将军! 后来南陈灭亡,周罗睺被杨广招揽,成为支持晋王夺嫡的军方将领之一。在开皇二十年,他曾跟随杨素破突厥中立下大功,提升大将军。仁寿元年,杨广被封为太子之后,周罗睺提为东宫右虞侯率,赐爵义宁郡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地位很高。 此次北击突厥,周罗睺再次跟随杨素出征,担任先锋军主将,统领三万人马,已经跟突厥先锋军大战过几次,互有伤亡,原本这次他向杨素献策,虑其突厥骑兵奔突,要以戎车步骑相参,设鹿角结为方阵,骑在其内,更提出名将卫青、刘裕皆是持此法以胜胡人。 不过杨素回他说:“此乃自固之道,未足以取胜也。”于是悉除旧法,令诸军抽出骑兵,单独成军,要以大隋骑兵合围突厥骑兵,才有了这次的作战策略。 原本大军驻营之后,周罗睺觉得即将与突厥开战,想要亲身观察一下四周的作战环境,好随即制定反攻策略等,所以今日一早,带着三十六名亲卫,出了先锋大营,向前二十里内,观察地形,却想不到被突厥先锋军派出的百人队盯住,要趁机剿灭。 周罗睺出营并没有身穿将军的铠甲,而是也穿着亲卫统一的明光铠,掩盖身份,所以突厥骑兵还没有认出他的身份有何高贵、异同,否则,第一时间就要集中弓箭,来袭击这个主将了。 “跟随我杀过去!”周罗睺已经待闷够了,看到罗昭云血气方刚,孤身一人敢杀入阵来,热血涌动,似乎又回到了当年自己年轻的岁月,战意昂扬。 “将军不可!” “杀过去——”周罗睺冷喝,出行并未携带自己的长兵器,手持一把名贵的横刀,不理侍卫劝阻,纵马冲杀出来。 这些亲卫担心周将军有闪失,所以队形一变,簇拥着大将军,向罗昭云一处靠拢,越杀越激烈。 “锵当当!” 周罗睺自幼习武,多年从军,戎马一生,武艺超群,虽然年逾花甲,气力有所衰竭,但也是练出过化劲之人,拳脚功夫虽然不如力壮之时,但是刀法却更加精神,火候老练,朴实无华,全身发劲。 “噗噗噗——” 几个照面,周罗睺挥刀快如飞梭,就有两三名突厥骑士被他割断喉咙,或是劈斩在胸口,鲜血飞溅,神色冷峻,见惯了死亡,心中古井不波,就好像在切木瓜一样。 “小英雄挺住,老夫前来助你!”周罗睺对前面那个孤身杀入敌阵的少年郎有些惜才之心,担忧他支撑不住阵亡,所以策马带人杀过来接应。 罗昭云听到吼声,差点喷笑出来:大爷,我是来救你们滴好不好!怎地变成相助我了? 他手中长枪仿佛活了起来,挥洒自如,越来越娴熟,横扫六合,短时间内,已经被他挑杀十多敌兵了。 此时,魏充,郭孝恪,纪平伍三人也杀过来,在外围冲击突厥的包围圈。 双方的人数差距在不断缩小,优势在向隋军一方倾斜,毕竟周罗睺、罗昭云、郭孝恪、三十余铁卫等人,都是有武艺在身,非普通府兵小卒能比,以一对二不成问题了。 很快,突厥百夫长见形势不妙,面目狰狞,虽不甘心,却无奈吹哨撤退,突厥骑兵们呼啸而散,奔腾撤退了。 “穷寇莫追!”周罗睺阻止了亲卫们的追击,策马来到罗昭云的身前,打量着少年,问道:“你是哪个军的,叫什么名字?” “左军右虞侯营斥候团巡骑卫长,罗成!”罗昭云如实回答。 周罗睺微笑点头,对他很是满意,开口道:“以你的本领,待在斥候营做探子,大材小用了,突厥大军即将来到,我大隋三军将士就要与突厥铁骑决一雌雄了,正缺少像你这样的勇武之士,担当方阵头领,振作士气,不知你是否愿意加入我先锋军中效命?” 罗昭云有些发愣,听着对方口气不俗,雍容尊贵,一身英挺的军人气势,应该另有身份,询问道:“不知您是先锋军哪位长官?” “呵哈哈,老夫就是周罗睺,先锋军的主将!”周罗睺微微一笑,捋着颌下胡须,有些得意地看着罗昭云,以期盼地眼光等待他的答复。 第四十九章 袍泽兄弟情 罗昭云听到对方的名讳和身份之后,略感意外和吃惊,停顿了一下,顿时翻身下马,单膝触底来行高规格军礼。 毕竟他无爵无官在身,还是大头兵,所以见到将军的军礼要高,如果是百夫长之上,只需弯身抱拳即可。 “拜见周将军!”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也几乎同时下马叩拜,彼此身份差距太大了。 周罗睺微微一笑道:“都起来吧!罗成,本将军问你的话,可有答复?” 罗昭云心中一动,也觉得在斥候营没什么发展,如果能去先锋军内担任一个小职务,上阵杀敌,凭自己本领,立功也快,拱手答道:“小的从军,就是为了阵场杀敌,驱除鞑虏,保家卫国,如果蒙周将军赏识,调任前线与突厥交锋,自然心感快意!” “哈哈,痛快,是个小男子汉!”周罗睺有些欣慰,打量着罗昭云,似乎看到自己当年的风范一般,被勾起了年轻回忆。平时一丝不苟,治军严谨的他,此时笑容变多了不少。 “这样吧,回营我就让录事去左军走一趟,把你调任过来。到了我先锋军营,本将军可以破格提拔你为校尉,带领一个小步军方阵,与突厥骑兵正面厮杀,你可敢接下此重任?” 罗昭云闻言暗喜,如果能直接越过队头、百夫长,成为校尉,那可是官爵中仪同品级了。 “小的愿领命杀敌!” “呵呵,很好,不过校尉一职,只是临时委任,并不是朝廷真正册封,没有爵和俸,毕竟百夫长之上,不是主将可以所以册封的了,但是毕竟大战在即,一切从权,可让你临时在军中担任此衔,带兵杀敌,事后根据你的功劳,本将军在让功曹参军为你记录在薄,日后报军功上去,是否能真正册封,就看你的功劳和运气了。” “小的明白!”罗昭云心中有数,说白了,就是临时委任一个实职,却不是真正的官爵。 这时候,旁边的纪平伍着急了,低声嘟囔:“头儿,带上我,带上我啊……” 郭孝恪和魏充虽然摄于大将军的威势,没有说出来,但是也有这个心思,欲言又止。 罗昭云淡淡一笑,抱拳道:“周将军,这三位斥候皆为我这一火巡骑卫队中悍勇之士,如果能一齐去先锋军杀敌,那就更痛快了,还望将军成全!” “好,争先恐后要上阵者,都是好健儿,正好本将军派人过去,一并要人过来,并不难办,这三人调过来暂时继续跟你麾下,日后论功提拔!” “谢周将军!”四人同时感激道谢。 “你们几个先回左营收拾东西吧,我一到大营,就会派人过去,如果诸般顺利,大战之前,就能来我军营上任了。” “领命!”罗昭云、郭孝恪等人翻身上马,再次拜过周将军后,策骑返回左军右虞侯营的斥候团,回去准备收拾行囊了。 一个时辰后,回到了军营,发现军营兵马正在调动,似乎得知了确切消息,知道突厥大军就要到来了,因此要集结在一起,准备迎敌。 四人先是见过百夫长,娄岱飞见了罗昭云等人,略感惊讶,听过王进等人的解说后,他也以为这四人凶多吉少了,想不到都活着回来,虽然挂彩了,但只是皮外伤,一个个仍生龙活虎,气血旺盛。 “罗成,你好大的胆子,竟违背了军规,你们这是违反斥候的条规知道吗?” 罗昭云拱手道:“事出从权,小的见我隋军将士被突厥围困,实在按耐不住,请百夫长责罚。” 娄岱飞挥了挥手道:“责罚就算了,你们及时送回消息,而且小队无伤亡,又让伤员都安全归营,带回了消息,杀敌数十,算是立下功劳了,我虽然碍于军规,不得不重责你几句,但是你的胆气和义勇,还是让娄某敬佩了,罗成,好好干,用不多久,也许你就能做到我这个百夫长位置。”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站在后面,闻言表情有些滑稽,都绷着脸,差点喷笑出来,心想用不了一会儿,罗成的官职就比你百夫长高了。 “你们暂时去休息吧,前线对阵杀敌,没有咱们斥候营的事了。”百夫长摆手让四人退下。 “喏!”四人出了百夫长的营帐,回自己帐篷去收拾东西了。 他们那一帐篷里面暂时空无一人,王进等人回来后,都暂时去伤兵营疗伤了,轻伤能战斗者,才会放回来;重伤士卒,都会在伤兵营治疗,或是运转去后方。 “收拾一下吧,很快先锋军那边就会来人调走咱们几个了。” 纪平伍笑着道:“真爽啊,马上就要上阵与突厥正面厮杀了,比这斥候过瘾多了。” “就是,当斥候,就像夜猫子,鬼鬼祟祟,好不痛快!”魏充附和着说。 “不过杀敌有危险,我也不知道,带你们过去,是对是错!”罗昭云轻叹一口气,前线厮杀太过惨烈,刀剑无眼,流矢无情,阵亡的几率太大了。 “无妨,反正我早就申请去左军的步兵营当个小卒了,这次正好调任先锋军去,更是与突厥厮杀的正门主力,率先要激烈碰撞,其它左军、右军、中军都要看着咱们的英姿背影,呵呵,让他们佩服去吧!”纪平伍哈哈大笑着,把包裹和护具都装完了。 “如果这一仗,我们都能活下去,日后就是生死兄弟了!”郭孝恪站起身,有些感触地说道。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现在我们就是了,诸兄弟,齐杀敌,不抛弃,不放弃!”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备受鼓舞,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热血涌动,齐声喝道:“不抛弃,不放弃!” 罗昭云豪情地说道:“我有一种预感,这一战,将是我们杀敌成名之战,呵呵,拿出以前学武的本领,展露出来,即便没有祖辈的庇荫,我们照样能建功立业!” “甚好!”三人坚定了信念,双眼中都露出几虎目精光,锐气无匹! —————— PS:史书记载,在仁寿三年,隋朝以杨素为帅,北击突厥,九月份,步迦大可汗部下大乱,铁勒、仆骨十多个部落皆背叛。但是具体在哪打的,出兵多少人,有哪些将领,史书记载不详。在这里,因情节需要作者杜撰居多,切莫当真!尤其是后面,因为主角的穿越,引发蝴蝶效应,历史走向将会不同了,跟史书的线有了差别,不过历史人物的性格,还有出场等,都会按照正史来写。 第五十章 铁甲锵锵雄威壮 “呜呜呜——”沉重的号角响彻起来,吹角连营,不论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都行动起来。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牛皮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大营嘈杂响成一片,这是集合整兵,准备作战的鼓号。 自前向后,从南往北,一层层传下去,唱响的声音络绎不绝。 “锵锵锵!” 马蹄声、脚步声、兵甲摩擦声、刀枪撞击声,仿佛颗颗重木,撞击着大地,声势浩大无比。 各军营十万军士都在迅速行动,在大营前列阵了。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魏充四人策马,跟着先锋军录事梁长津,飞奔而骑,来到了左军前西北方两里的先锋军营。 刚才录事梁长津手持前军主将周罗睺的亲笔信和调令,顺利地从左军麾下,调走了四人,由于他们的级别太低,所以非常顺利,没有人因惜才而阻拦,甚至从屈突通、亚将、副将们,都没怎么听说过这几个新兵名字。 梁长津带着四人直接来到辕门前,正看到了周罗睺一身将军的铠甲,厚重华丽的明光铠,前胸挂着两片护身甲胄,铮光发亮,质量上等,可不是普通侍卫那种铁皮,估摸着不是精钢片,就是寒铁片,防御力极强,在阳光下,闪烁着晃眼光芒,威风凛凛。 周罗睺刚下发完军令,从帅帐内走出,来到了辕门口,手中抱着兜鏖头盔,全身密密实实都是甲叶子,保护齐全,腰间悬着佩刀,长兵马槊和伊犁宝马,都被身后的侍卫拿着、照料,随时递给主将使用。 “周将军,下官幸不辱命,已经将人带回!” “好,梁录事,你回应忙去吧,好生打理后营,按计行事。” “喏!”录事梁长津一拱手,牵马进入了大营内,他是文官,所以战场杀敌,用不到他了。 “拜见将军!”四人行军礼。 周罗睺一摆手道:“大敌当前,没有那么多讲究和絮叨了,你们把战马托寄营内,然后直接去先锋左虞侯军那里找偏将钱士雄报道,负责一个方阵!” “领命!”罗昭云不再多说,牵马入营,很快找到骑曹参军下属管理战马的士卒,登记了马匹归属,接了领马牌子,然后一起冲向了前方正在集结的军阵。 由于这次要步兵对铁骑,所有将士一律徒步,除非一些偏将、亚将、将军才有资格骑马。 此刻,营前辕门外的大军,早已蓄势待发,方才三道鼓声传过,先锋军早已集结完毕,放眼望去,铠甲生辉,长戈锋利,杀气涌动。 接近三万的精兵,个个盔甲铮亮,面色肃穆,刀枪剑戟,寒光烁烁。 前排乃是弓弩手方阵、陌刀重甲方阵、长矛手方阵,以及枪林阵、轻兵阵等等,以军为单位,各军、各团、各队、各火一一列队,井然有序。 罗昭云四人找到了先锋左虞侯军的几个方阵,这钱士雄偏将似乎得到过周罗睺的通知,所以仔细打量了一下四人,说道:“你就是罗成?年纪不大,听说武艺不俗,现在你是我偏军账下的校尉了,就暂时率领一个长枪方阵吧,任副校尉职,里面有一千人,算是一个团!” “属下领命!” 钱士雄微微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就听到传令旗手在方阵中策马飞奔,一边挥旗,一边高呼着:“将军有令,正前速行五里,保持阵型!” “传令!疾步前行,注意阵型!”钱士雄得到军令之后,当即下达了本部命令。 左虞侯军、右虞侯军、左厢军、右厢军等同时开拨了,这些都是先锋军的细致划分,毕竟人数太多,每一个军团,还有自己的层层细分,明确将领责任,方便管理,一直控制到每个火队,这样组织严密,战斗力才强大。 大军徒步小跑,离开军营,拉来了一定距离,这是为了保住大军失利情况,可以逐步后退,使阵型不乱,否则就在军营前打仗,一旦失利,后撤遇到堵塞,就会大乱阵脚了,全线崩溃了。 一炷香的功夫,周罗睺的先锋军到位;不一会,屈突通带领的左军到位;须臾,鱼俱罗统帅的右军也到位。 随后,杨素亲自坐镇的中军也来到了,四军加在一起,足有九万多人,都清一色的徒步大军! 只有杨素军中,有三千铁骑,这是关键时候使用的杀手锏。 这次出兵,一辆兵车辎重不带,连各营骑兵也不见了,只使用步兵来对付突厥人,这是自两汉魏晋以来,对草原游牧民族作战的第一次。 因为自古以来,胡人骑兵太强,移动速度快,来去如风,如果让数万铁骑冲锋步兵阵,一旦撕破口子,那简直就是屠杀了,无法拦挡阻截。 所以中原的一些名将、军事大家、边疆将军,都采用战车、骑兵和步兵相互交叉配合的阵法,在阵外四周遍设鹿角、蒺藜等障碍物,反把骑兵留在最里面以防万一,这一直是中原军队的传统战法。 这次杨素放弃了战车阵型,可谓一次大胆的尝试了,难怪许多将领都接受不了,都是思想固化,受历代战法的影响。 而杨素却剑走偏锋,中原军队总是重于防守而轻于进攻,就把进攻主动权交给了胡骑,加上胡骑马上机动速度,来无影,去无踪,中原大军很难彻底击败对方,都是不疼不痒地还击,而这次,杨素打算以步兵阵吸引突厥的骑兵,让他们源源不断地来围攻,然后却以精锐的大隋骑兵反包抄,彻底把突厥军打痛打残。 高高的大旗矗立,上面飘舞着“杨”字,大旗之下附近,可见一群铁骑安静列阵。 杨素穿着一身金盔金甲,金光闪闪,红色长袍披风,目光如电开阖,稳如泰山,不怒自威。 在他的周围是一些武将和几个心腹谋士,身后面则是数千甲骑具装,也就是重骑兵,背负箭袋,斜挎战弓,手捉横刀,这是十万骑兵中最精锐的部队,负责保护大帅安危,关键时候,还能用于破阵杀敌! 接近十万的大军静悄悄的,等候着突厥铁骑的到来。据斥候探子回报,突厥先锋大军,已经不足十里了,以草原铁骑冲锋的速度,半柱香不到,就能冲到眼前了。 这时候,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所有人的神经都在绷紧,因为隋突大战,就要来临了。 第五十一章 唯有战 隋军接近十万众,先锋军三万,其余三军各两万,其中在中军额外多了三千铁骑,一共九万三千人左右。 旌旗遮天蔽日,被大风吹得猎猎作响,尤其是主帅杨字的赤红色隋军大旗,足足三丈六尺高,更是格外醒目。 这是军队核心支柱,只要帅旗不倒,整个军队都有了军魂,坚如磐石,屹立不退! 所有将士兵卒全都肃立无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谁若高声喧哗,扰乱军心,直接被拖出去斩杀了。 而且大战来临前的压抑感,使每一位将士,内心都在复杂地挣扎,马上要杀敌了,热血涌动,同时也在思考,自己是否能活下来?草原是否自己埋骨之处? 人心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一种复杂的心绪在蔓延,包括罗昭云。 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列阵,与正校尉段修志并肩而立千人团前,除此之外,百夫长们全都入阵,负责管理自己的队头、火长们。 一旦大战,团队的作用非常大,如果各自为战,一盘散沙,很容易被铁骑冲散,遭到屠戮。 罗昭云穿上了从幽州带来的锁子甲,由于现在是校尉身份,不是普通小卒,所以脱去了相对低劣的‘裲裆甲’,穿上自己的宝甲了,毕竟马上要生死大战,多一层防护,也许就能多一条命。 他站立在长枪方阵前,自己手中攥的长枪矗立在地,比他还有高半个头,身姿挺拔,颇有英锐之气。 忽然间,远处的高空,传来鹰的叫声,那是七八只鹞鹰,在高空盘旋长鸣,声音传出近两里。 将军杨惠拱手道:“大帅,鹰在传出信号,突厥骑兵已经到了两里外。” “好,全军布方圆阵!” “得令!” 很快,帅令传出去,八九万的隋军,按照平时练习的阵法,收缩两翼,大将位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防,长枪、弓箭在外,机动兵力在内,与优势敌军交战时使用,战术思想就是密集防御,方圆阵的队形密集,防御力强,但也因队形密集限制了机动,缺少变化。 三军移动,锵锵的兵甲摩擦和脚步声,低沉而凝重! 就在这时候,大地竟然在颤动,耳边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声音越来越响亮,地面颤动幅度也越来越大。 突厥的骑兵来了。 所有将士都凝神望去,远远的天边尘土飞扬,直冲云霄,遮天蔽日,形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从远处席卷而来,使天地间也为变色。 随即,肉眼可见一条黑线在草原尽头出现了,速度如风雷电掣,铺天盖地,压顶而来,那无数匹突厥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这近十万的骑兵制造出的声势,震撼人心,所向披靡。 他们的速度,比想像中的还要快上数倍,那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轰隆隆——轰隆隆——” 这如闷雷震天的声响,似乎要将罗昭云心脏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那种金戈铁马的雄浑气势,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不管你是多么英勇的战神,在这无与伦比的大势之前,都会显得渺小。 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抗衡千军万马的,武功不是神话,战场比拼的就是集团作战的整体实力! 杨素望着如洪水一般冲击而来的铁骑大军,嘴角溢出一丝冷酷的笑容,一切皆在算计之中,只要这九万多将士能挺住,拖得铁骑不断冒进,带入伏击圈,任务就算完成了。 当然,这需要他亲自坐镇,否则换成其它将军在此,根本镇不住场面。 以布兵如此对抗铁骑,简直就是自找死路了! “击鼓,备战——” “咚咚咚——”三十六面牛皮大鼓敲响,仿佛擂动九天一般,声音雄浑壮烈。 所有隋军将士听到之后,那浑身的气血都被调动起来,热血激昂,刚才被铁骑压住的心神和士气顿时被战鼓唤醒,战血复苏,耳边似乎已经听不到马蹄声,而只有己方的鼓声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在交战之前最关键的时候,才能使出最猛烈的鼓点,来唤醒军魂! “定位箭!” 杨素大喝一声,令旗官挥动令旗喊出军令,前军的周罗睺部看到令旗后,立即下令放出定位箭。 “铮铮铮”弓弦响起,无数枝羽箭猛然射出,划过半空落在了一百二十步处,齐刷刷地扎满了一排,箭羽上绑有五颜六色的布带条,这就是定位箭,顾名思义就是确定一箭之地,双方大军冲杀,进入这个范围,就是弓箭手射击的时候。 隋朝五尺为一步,比后世的一步要多,这一百二十步,距离绝对够远了,这是长弓的距离。 所谓长弓就是指强弓,一石的弓,古代计算一把弓的弓力,通常把一把弓固定在墙上,然后往弓弦上挂重物,等弓完全被拉开时,弓弦所悬挂的重物的重量,就是这把弓的弓力,一石大约一百多斤,这不是一般人能拉开的,都是军中身材魁梧,臂力过人的勇士,才能成为长弓手。 而普通弓箭手,大多使用的五斗弓,射出的距离,最多只有八十步左右,穿透力也远远不如。 当然,隋军还配备了三千的大弩,它的射击距离比长弓还要厉害,能达到一百五十步! 突厥的铁骑越来越近了,犹如铁甲洪流一般,那马背上的骑士们,身着祟皮胡服,头戴祟毛毡帽,眼眶深陷,有的骑士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色,尖挺的鼻子显得桀骜不驯。 那突厥骑士们看到隋军的步兵阵,脸上都露出兴奋与贪婪,就好像得到了草原之神腾格里在保佑一般,无数雪亮的弯刀、大斧,高举在他们粗壮的手臂中,在正午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冷寒光。 “杀!杀杀——”突厥骑兵眼看就要进入了一箭之地,都喊杀了起来,增强士气,杀气腾腾。 双方都没有任何的多余交流,阵前喊话等,直接一上来,就是要斩杀对方,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唯有战! 第五十二章 热血疆场 突厥骑兵速度太快了,风卷残云一般猛袭过来,眼看就要接近两百步的距离。 “弓弩手准备!”周罗睺下达了命令。 哗啦! 三千弩兵在前,第一排半蹲下,三千支擘张弩刷地平端而起,冷冷地对准了排山倒海奔袭而来突厥大军。 第二排则是长弓手,足有四千人,第三排则是普通的弓箭手,用于近射,大约三千人! 这一万人就是弓弩手的人数了,用于阵前射击,一旦完成任务,迅速后撤,进入阵中,然后根据战场形势再发动袭射。 轰隆隆—— 突厥的骑兵越来越近,那马蹄声震耳欲聋,尘土飞扬,滔天的杀气,仿佛绞碎天地间的一切阻隔。 周罗睺看到了突厥骑兵进入弩箭的射程,挥手一斩,冷冷喝令:“射击!” “咻咻咻——” 无数大弩,猛烈地倾泻了出来,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密集的箭雨,破空而去,弥漫了天际。 这一片乌黑的箭云,向突厥骑兵呼啸射去,顿时,惨叫声起,突厥的骑兵仿佛下饺子一般,噗通噗通,人仰马翻,四五百人被射倒了。 紧接着,第二轮的弩箭又呼啸而出,密密麻麻,如疾风骤雨,洞穿了突厥勇士的皮甲,射死了坐骑,一片一片的突厥骑士从马上栽落在地,被后面随之而来的密集的战马蹄,踏成肉泥,血肉模糊。 血气在弥漫,死亡在蔓延,战场的残酷已经初露端倪了。 弩箭手们射完两轮,立即后撤,通过方阵的间距,速度向方阵的后方退去,把位置让与了长弓手。 “射!” 长弓兵使用硬弓长箭,箭头钢簇锐利,并不是直射骑士,而是对着高空,以仰角四十五度射出,四千支箭密如急雨,力道强劲,可连人带马射穿,冲入一箭之地边缘的附近的突厥骑兵,再次纷纷中箭落马,死伤惨重。 嗖嗖嗖! 数千箭矢劲道急速地射下来,穿衣破甲,很多突厥骑兵被射成刺猬,鲜血飞溅,有的射中了心窝,有的射中脖颈、腹部、手臂,血威滔天,战友地尸体被一块破布般被无情地践踏着,不断有人倒下,成为被踩踏着的一具死尸,到处是浓重的血腥之气升腾起来。 不过,突厥勇士们不但没有胆怯,反而都红了眼,动了真怒,愈挫愈勇,杀气更凛冽了。 长弓手射了两轮,普通弓箭手继续射,如此六轮箭雨过去,突厥的骑兵,已经损失了四五千人了。 这使得敌军的冲锋速度短时间内减弱几分,阵型不稳,但并没有影响突厥骑兵的士气,因为中原士卒善守城和原地射击,这是他们固定的策略,打交道多了,这些突厥人心如明镜,只要闯过着一百步的距离,铁骑所向无敌,就可以大开杀戒了。 而且到了百步之内,有的突厥骑兵也开始挽弓射击,由于马上拉弓所需臂力要远远大于地上拉弓,难度也增加,因此突厥骑兵固然善骑射,人高马大,身材魁梧,但也只使用五斗弓,这是他们马背上作战的条件束缚所致。 咄咄咄! 突厥射来的箭矢,大多被阵列前窄长的盾牌挡住,发出沉闷的颤动声,不过也有流矢射中一些方阵中的大隋军卒。 这个时候,隋军阵前,弓箭手全都撤走了,露出了长兵锋芒,长矛阵、长枪阵、陌刀阵都显露狰狞。 “踏步前行——”杨素很有经验,并不是让方阵原地等待,那样以静制动,气势会此消彼长,必须让士卒动起来,凝聚杀机! “踏步——杀!” “杀!杀!杀——” 前排数万人高举长枪长戈,横刀盾牌,齐声喊杀,声势直达云霄,这些大隋悍卒,再次展现出他们精锐的气息,血性勃涌,扯起嗓门大吼! “杨!杨!杨!” 许多将士用横刀敲打着滕盾,低声喊着号子,很快把士气凝成了一股,有节奏地前进,向一座大山前移,抗衡骑兵的气势。 在古代战场,先秦时期士卒会喊着‘大风!大风!’,到了南北朝时期,将士们会喊着主将的姓来提升军威和凝聚力! 临上战场之前,就是要士气如虹,否则一入战场直接溃败如山倒。 战场上,不需要懦夫!战争打得就是气势,需要热血,需要勇往直前,视死如归! 隋军由静迈步,微微一动,如泰山之倾,举兵重重一踏,铿声入耳,声威浩荡。 在千军万马的大集团作战中,这种阅兵式的结阵前移,实际上就是马上开战的节奏,要以动制动,以武止戈。 锵锵锵! 随着周罗睺大喝一声“枪阵”,所有前面排列的兵卒单膝跪地,长枪前指,森然如林,排成了一个立体防御的枪阵。 三十步、二十步、十步…… 突厥骑士们怒吼着,手中挥舞着链锤、狼牙棒、大戟、火叉、弯刀等兵器,千奇百怪,像狼嚎一般,虽然看到了密集的枪林,但骑虎难下,明知凶多吉少,还是不顾一切地冲撞上去。 “哗啦啦——” 一阵兵器交击声,两军交锋在一起,就像两股巨浪汇合的刹那,击撞崩碎,四处飞溅。 骤一交锋,根本用不着厮杀,就靠着人与战马的冲势,排山倒海一般压了上去,跟枪林长矛,刀林盾牌,来了一次大对撞。 “杀——” 双方将士刚一交手,几乎不是用技击本领,而是握紧了长兵拼命地顶刺,一个照面,双方非死即伤,完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要的就是舍生忘死的军威,来镇住敌军,吓破敌人的胆! 很快,前排人仰马翻,血肉横飞,不时有人被挑落、砍落、刺落,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射杀着对方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罗昭云就站在前排后三四十步的距离,亲眼看到了这样惨烈的一幕,血腥之气扑鼻,人命如草芥,随处都是死亡之气,他甚至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阳刚血气风云,从战场上升腾起来,让天地都失色了。 “第二军顶上!”周罗睺大喊施令,因为前方第一股军阵已经抵挡不住了,立即让第二股军阵推上去。 罗昭云精神一紧,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因为他就是第三股军阵,很快,就要轮到他上阵厮杀了。(PS:求收藏、推荐、打赏了哦!) 第五十三章 血腥鏖战 “杀杀杀——”人潮交织,矢镞雨飞,短兵相接,杀声震天。 此时此刻,突厥与大隋双方的将士彻底交锋,每一息内,都有多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名士卒都在拼命地挥洒这生命最后的时光,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敌方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噗噗噗!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刀下亡魂,马蹄下的一滩肉泥。 这是一场硬仗,最终胜负只取决于双方兵力的强弱、士气地高低,还有兵法运用得当! 罗昭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亲身经历这么大场面的厮杀,完全是冷兵器的交战、火拼,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好像最不值钱的韭菜一般,被一茬一茬地收割了。 千军万马喊杀之声,顿时撕裂虚空,掀起了惊天动地的风浪! 数十万人的气血,战意凝成一股,让天地失色,血威滔天,给浓浓的战场之上更增添了一份沉重,整个世界蒙上了一层浓浓的血腥气。 “第三军顶上!”周罗睺再次下令,正面前线第一、第二股的军士死伤大半了,防线岌岌可危,必须让后面的将士继续往前顶,用血肉之躯,铸就钢铁长城,挡住突厥铁骑的前冲,哪怕尸积如山,也要挡住马蹄的前进。 偏将赵焕吼了一声,手持锥枪一指,他麾下统帅的五个方阵,几乎同时向前猛冲。 每个方阵一千人,五方阵就是五千人,而段修志、罗昭云所在的方阵,就是左手边第二方阵,呼啦啦地一拥而上,举枪刺上去。 先锋军的每一股军阵大约五千人,正好挡在了大帅中军正前方,两翼则是屈突通的左军和鱼俱罗的右军,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一旦开战,具体如何派兵补位,如何厮杀,那就是各军主将自己发挥了。 三军的大帅,不可能全部指挥到每一处,他只是居中协调,用于整体的战略布局而已。 “杀啊!” 罗昭云手持长刃缨枪,与方阵内的长枪手一起杀了上去,迎战突厥铁骑。 当当当—— 兵器交击声尖锐刺耳,身临其境,罗昭云才体会到这种热血澎湃的感觉,整个人毛孔紧闭,汗毛全部炸起了,憋住了暗劲,体力悠长,见了突厥的骑士和战马就刺。 当然,也有一些突厥骑士跌落马,在地面跟大隋将士缠斗,混战起来。 不过大隋将士都是军阵配合,不像突厥骑兵到了阵前反而各自为战,没有一定章法,整个战局,就好像一个猛虎去咬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 其实突厥骑兵在冲锋的时候,的确很强,使用的是车悬阵,这是昔年汉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研究出来的一种骑兵袭击战术,骑兵锥形阵前后、左右、不同兵器的使用,各骑之间的间隔便也不同,坐骑间留出了足够的空隙,使他们发起冲锋时,使敌军步卒有闪避空间,进入他们的收割圈内。 数万骑兵队伍冲锋,分几十排甚至上百排的,而且每一排骑兵都是错列开,一旦让他们发挥出突出威力,他们可以像除草机一样,扫平眼前的一切,但是当他们阵型受阻,冲到跟前无法前进的时候,前面的骑兵挡住了后面的骑兵,使得后排的骑士在外围等待,士气就衰减了,阵法反而失去了作用。 一些外围的骑兵无法近前,急的勒马原地盘旋,战马抬蹄嘶叫,一些骑士纷纷摘下弓,朝着大隋军阵的士卒射击,而躲在军阵后方的弩箭手和弓箭手,也在朝着外围的骑士射击,所以战场在各处都在上演,流矢无情,就是这个道理。 杨素的战马跟前,就有几排窄高的盾牌手,为了提防外围的冷箭。 “大帅,末将愿带骑兵杀出去,破开他们的围阵!”麦铁杖按耐不住了,抱拳请缨出战。 杨素冷淡一笑道:“我们是来吸引敌军的,而不是破敌的,大战还在后面,现下只是开始而已,耐心等待吧,半柱香后,三军缓退一里,阵型不变!” “喏!”其余将领闻言,全都拱手听命。 “咚咚咚!” 战鼓擂动,就像是催化剂,大隋将士们前仆后继,蜂拥上扑,死了一片又一片,血流成河。 罗昭云展开罗家枪法,出手如电,不过,由于四周的人太多了,根本无法全面把精妙招数展开,而且,根本就用不着精妙的招数,因为给你发挥的空间微乎其微,只有刺抢! 现在他才真正体会到,父亲罗艺让他不断苦练刺术的含义! 在沙场上激战,不是江湖游侠比剑,腾挪闪避,利用身法、步法、轻功等等,比拼谁的剑术精妙和多变。 在战场上对敌,横竖只有几招,就见了生死,务比去繁就简,一击命中,否则自己就要被旁边的人刺中了。 出枪,收抢,再出枪,哧! 如此反复—— 罗昭云端稳了长缨枪,一出一收,就刺死了一名突厥骑士,速度快,力道狠,角度刁,身边有袍泽配合,他只负责一击必中,很快,就已经刺死了八九人,让身旁不少军卒士气大振,向他靠拢,寸步推进! 同时陌刀手、长戈、盾牌上也在前面配合,混杂在一起,各自发挥作用,攻守兼备。 这才是真正的战阵,没有那许多花哨,也没有繁琐,说到底,阵法其实就是诸兵种的合理分配,担负不同的杀敌作用。 士卒攻守保持队型,只是一种必要手段而已,否则数万人、数十万人一旦同时投入战斗,马上就会变成一场毫无秩序的混战,根本无从调度指挥,那就发挥不了威力了,所以,作为一军大将,都不会身前士卒,而是坐镇后面,时刻在下令调度军力补位,这才是关键。 比如,杨素大帅坐镇三军后方,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等人坐镇在本部军马的后面,指挥战斗;亚将在每一虞侯军、厢军之后指挥,偏将则在单个方阵军后面指挥,校尉则在方阵里跟随杀敌,百夫长、队头是亲自带兵杀敌的。 不同职务,有不同的职责,像许多电影、电视剧里,堂堂主将亲自带兵,一马当先,冲锋陷阵的,都是胡乱臆想而已。且不说三军主将,不在后面调度大军,会使全军整体崩散;就是亲自冲锋,也会被乱箭第一时间射出刺猬,然后大军瞬间崩溃了。 第五十四章 且战且退 罗昭云彻底融入了这种古代角色中,厮杀正烈,身边聚集了不少甲士,刚开始不知道他的深浅,此时见他杀敌本领很强,又是副校尉,顿时不少士卒向他靠拢,有了主心骨,力量拧成一股,战斗力飙升。 “刺马腹、砍马腿!”罗昭云想到水浒传里有钩镰枪破连环马的戏,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此刻大战时候,发现突厥骑士坐于马背,兵器短很难刺道突厥兵,相反对方居高临下真有优势。 他刺术专门针对那些坐骑,一枪刺中一头战马的脖子、腹部,使战马受惊,左右摇晃或抬蹄倒退,突厥的骑士顺势就掉落下来,被他们乱刀砍死。 当然,乱军之中,也有一些突厥骑士骑马冲入了阵内,但很快就被消灭了,整个前线,三股军阵投入其中,就是一万五千人,这是先锋军的兵力,左军、右军也投入不少,如此算起来,至少有三万多人再战斗了。 突厥外围的兵马迟迟突围不进来,大为恼火,摘弓就射,或是策马跳跃过去,向人群中踩去,却成为枪林上的活靶子。 不过,大隋将士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大,这种硬抗,优势还是在骑兵一方。 “咚!咚咚!” 隋军战鼓的节奏在变,令旗挥舞,大军缓步后撤,没有参战的军阵,开始倒退。 前线的士卒也接到军令,左右布数阵,正前布偃月阵,一步步边战边退,不敢骤然掉身就跑,否则直接被铁骑掩杀一冲,死伤无数。 突厥铁骑已经投入了四五万人马,反复冲击,压着大隋军在后撤,要活活磨灭这十万隋军。 罗昭云身边有郭孝恪、纪平伍、魏充等人,他们都没少杀敌,身上也挂彩了,都洋溢着痛快的神色,面对排山倒海追杀过来的突厥骑兵,毫无惧色。 “注意步法和间距,不要撞到自己人!”罗昭云站在阵中,对着左右大吼,经过一番厮杀,他的威望上来了,周围几百人都在相互传话,听他的命令。 因为地上有不少的尸体,还有血泥,如果不注意,有人会摔倒,人群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自己乱成一团,所以这种边打边撤非常又讲究! 突厥大军在外围也开始变阵了,吹动号角,前面咬住隋军的突厥兵听到号角后,不甘心地掉马向两边让开,把空地留出来,后面的骑兵则开始猛冲上来,借助一段距离的助跑,重新掌握攻击的主动权。 “哐当!” 一些铁骑撞开盾牌和枪阵,冲入了大隋军阵中厮杀,不过几十人数百人,很快就被淹没了,无法改变大局。 只有撕破大的口子,冲入数千上万人,才能把隋军彻底打垮,但突厥骑兵显然还没有做到这一步。 “再冲!”有突厥的叶户、大将亲自到场指挥,喝令铁勒部、仆骨部等骑兵猛冲,不计伤亡。 “呼啦啦!” 这次的冲击力过猛,隋军又在后撤,果然把密集的阵形冲乱几分,后边洪流般不断的大军开始直接突入敌营,舞动钢刀居高临下进行斩杀。 “噗噗噗!” 杀声一片,数不清的大隋将士倒在血泊之中,但身边袍泽都没有来得及去搭手援救,因为敌人的戈锋长刀还没有停止,在悍勇地挥舞砍杀。 “唰!唰!”隋军的大旗一变,前军和两翼的士卒见状立即跑位,由密阵变为疏阵,密集的队伍立即撤向中间空地,整个密集的大阵疏散成五十人左右的一个队头小阵,盾牌手、陌刀手、长枪手相互配合,围歼突厥骑士。 在这样的阵形下,已突入敌军的骑军已失去速度优势,左右难冲,停滞下来,反会变成任由步卒宰杀的对象。 这就是大阵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瞬间的变幻,运用得宜,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突厥叶户和大将见状不妙,又让人吹起了号角,刚刚陷入隋军方阵尚未深入的上千骑兵突然拨马后退,撞开拦截。 而后面铁甲洪流继续冲锋,绵绵不断杀至,紧紧咬住隋军阵势,开始用大斧长刀像削皮剔骨一般,一层层地削去隋军的外层保护伞,留下一层层鲜红尸体。 就这样,双方各有伤亡,从主战场一路向后走走停停,厮杀不断,从正午杀到了下午,几个时辰过后,都死伤无数。 慈不掌兵,伐谋者无情,后方的杨素等人,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早已习以为常。 中间虽然有猛将请缨助战,但都被拒绝了,不过,现在形势对隋军不利,退出了两里多后,发现全军已经阵亡两万多人了。 杨素沉声道:“时候差不多了,麦铁杖、杨惠、陈稜听令!” “末将在!” “带领重铁骑三千,从左翼杀出,扫开外阵的突厥骑兵,截断追击,听到号声后,从右翼撤回!” “得令!” 这三千骑兵,连战马都带有护具,骑士都是明光铠,重马槊和陌刀,绝对的勇猛,此时从左翼杀出,人如虎,马如龙,蹄声如雷,直接给突厥的骑兵一个重击。 而隋军步兵方阵则开始迅速后撤,脱离了突厥的骑兵咬合,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罗昭云已经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到了最后完全靠着本能反应,由于随时处在危险之中,精神高度集中,体力消耗很大,身上也有一些轻伤,不过,百炼成钢,就是需要这种磨练,他才能更快地成长。 这些大隋士卒们,根本不知道大帅使用什么谋略,只知道听从军令指挥,让冲就前仆后继,让撤就迅速退回,也不知接下来这杖要如何打法,眼见得远处突厥人马如潮,他们并不畏惧,反而怒火满腔,因为死了太多袍泽战友。 “隋军不敌,要退走了!”突厥的叶户、将领们,看到这一幕,都惊喜连连,以为隋军终于抵挡不住,这是要溃败的节奏了。 “赶快派人去通知可汗和东赞国师,请求派更多的骑兵上来,团团包抄隋军,全力围歼这十万大军!” “是!”突厥传信官迅速策骑,向数里外的可汗营阵奔去,要转达回禀这里的情报,请求主力援军了。 第五十五章 突厥上钩 隋突大战主场的往北五里处,聚集着大量的突厥骑兵,足足十五六万人马,声威壮大,铁甲锵锵,旌旗飘展,杀伐凝重。 突厥人是个混合民族,并非单一种族,起源于西海之东(今咸海),属于白种人和黄白混血种人,是匈奴、鲜卑、柔然以来又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普遍身材魁梧,高大力壮,善于骑射,桀骜不驯,不断向东迁徙,先后破铁勒,败柔然,逐渐征服大兴安岭到里海之间的广阔土地,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主人。 不过,在隋朝开皇初年,被隋文帝和长孙晟施了反间计,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以阿尔泰山为界分立,这大步迦可汗,原名为达头可汗,是西突厥之主,但是东部的突厥主启民可汗投靠大隋之后,都蓝可汗又身死,他便以武力统一东西两部,再次整合为一。 如今,步迦可汗重新征服草原所有部落归顺,又裹挟西域诸邦小国,为其提供战马和兵力,浩浩荡荡,组成三十多万的骑兵大军,来攻打大隋西北边疆。 不过,西域一些小邦的兵力,多用于牵制阳关的隋军,真正的突厥主力,却在玉门关北部一带盘旋,虎视眈眈,时刻准备南下撕破玉门关,一路南下,攻入中原腹地,兵临关中。 步迦可汗全名阿史那玷厥,乃西突厥开创者室点密之子,今年约四十出头,高鼻阔脸,身材魁梧,眼如鹰牟犀利深沉,坐在九尺高的汗血宝马上,一身虎裘绒锦袍,胸前穿金叶的护甲,浑身甲胄金光闪闪,他目光注视着前方,不知前面大军激战如何了。 在他的身后,有不少随行的突厥部落酋长、王公大臣、军事首领等,名字音译过来有阿塔格(部落头领)、塔伯克(总兵)、奥尔达巴什(大臣)、塔尔罕、俟利发等等。行军编制,参考了匈奴的一些旧制,比如有左右谷蠡王,叶户、大将,大都尉,大当户,骨都侯,以及千夫长、百夫长、什长等。 但是,突厥军队也有自己的特殊,比如大军分鹰师、豹师、虎师三种,鹰师就是一般的军队由诸多部落首领的心腹将领统领,是临期凑齐的常规军,其中包括铁勒、仆骨、柔然、胡人等,人数众多。 豹师则是精锐之师,由西突厥最核心的一些王族部落挑选,没有外族人,是西突厥南征北战的主要力量,人数由十多万至二十万之间,不过不能完全带出草原,需要一部分镇守王庭,所以只能携带七八万人出来,却都是精锐之士。 至于虎师,则是可汗的亲卫军,只有两万多人,战斗力最强,精锐中的精锐,相当于中原皇室的禁军,一般并不冲锋陷阵,多是跟随可汗身边保护安全,除非可汗征战,他们才会跟随冲杀,但人人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 “国师,你说大隋步军阵能挡住十万鹰师铁骑的冲击吗?”步迦可汗询问身边的一位二十左右的青年,这个青年一身华贵锦袍,温文尔雅,脸庞削瘦,眉目中精光闪烁,名为噶尔·东赞,是藏地的一位青年天才。 他博闻强记,精通藏语、突厥语、西域语、中原语、吐谷浑语等,十六岁游历高原,去年在吐谷浑王公府邸做客时,被推荐入了王室参加酒宴,恰好步迦可汗亲巡吐谷浑,认识了这位天才青年,所以封为国师,带回了草原,出谋划策,有了这次伐隋的新战略。 噶尔·东赞给自己起了一个汉名,就是禄东赞,此时微笑答道:“还不好说,隋军这次迫于无奈,只得出关与我军草原交战,已失去了地利和先机,正是我们围歼这支隋军的大好机会,只要歼灭这十多万人马,对隋军造成重大伤亡,威慑大隋,日后南下,将会所向披靡!” 步迦可汗感叹道:“有国师出谋划策,对付隋军,本王倒是得心应手了许多!以往每次都那五原一带的长城防线束手无策,攻打雄关要塞吃亏不少。” 禄东赞笑道:“这次我们不断派兵滋扰边境,以逸待劳,就是要让隋军不断来边疆作战,光粮草、兵源就能拖垮大隋!” 步迦可汗点头道:“此计甚好,大隋厉兵秣马二十年,兵精粮足,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确不是一朝一夕能击败的,如果能不断蚕食,一点点吞掉隋军的主力,就可以消耗大隋国的国力” 禄东赞温文尔雅,俊秀的容颜,挺拔的身躯,傲人的天资,虽然装的自然随和,但是眼角之间,还是可以看到那一抹眼高于顶的傲气。 禄东赞顺承着说:“可汗所言极是,大隋立国二十多年,袭承北周之制,这些年国力鼎沸,光几大粮仓的储备,据说已经足够数十年使用,然则据我派族人入隋考察,发现百姓却依然贫苦,一旦某地出现蝗灾、旱灾,顿时饿死数十万人口。” “这大隋看似国力极强,其实是加剧了对百姓的搜刮,不给百姓充足的余粮,百姓的积蓄单薄,这样弊端甚多,只要我等番外势力,不断滋扰大隋,让他疲于兵事,用不了几年,百姓不堪徭役,再出现灾害之年,内忧外患,大隋自己就要顷刻崩塌了,民间根基太薄,绝对传不过三世!” “那岂不是与西魏、北周、北齐那些中原王朝一样,只有几十年的寿命?”步迦可汗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断,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毕竟大隋统一中原,南北融合,国力比北周、西魏、南陈时期都要强势得多,怎么会传不过三世? 禄东赞目光坚定,似乎看准了这一点,点头道:“当然,这是指文帝继续推行这样的国策,如果继承者,看不到民间百姓的疾苦,还有制度的弊端,继续加大搜刮,以为国库充盈,就好大喜功,发动对外的战争,那么大隋离着衰亡就不远了,这是上苍赐予草原还有我青藏之地的机会,只有中原大乱,我们这些苦寒之地的游牧部落才有发展壮大的机会。” 步迦可汗的心思活了起来,他看不透这些社会根本矛盾的东西,只是觉得大隋国力强大,不好对付。 但是无论北狄还是西戎少数民族,都生活在草原和沙漠之间苦寒之地,早对中原肥沃土地垂涎已久,听说中原人文弱好欺,就是人多势众而已,一直都有了进兵攻打中原之意,如果大隋真的有此弊端,那么草原部落还真有机会攻入中原去。 就在这时,有传信的骑兵疾奔而归,大声禀报:“可汗,大隋军已经不敌,正在退却,谷蠡王和叶户请求可汗增兵,一举围歼隋军!” 步迦可汗闻言狂喜,哈哈大笑,他竟然跳下马,半跪在地,双臂向苍天张开,激动得大喊:“这是苍天腾格里在助我啊!传令,豹师出击!” 第五十六章 苦战坚守 八万豹师开拨,一时间踏地而动,弯刀生辉,豹旗飘展,尘土飞扬,整个大地都颤抖起来,随着铁蹄加飞奔,轰隆隆的蹄声如晴天霹雳在空旷的草原上响起,声势惊天动地,极是骇人。 卷起的尘土冲天而起,似天际突降的乌云,滚滚压过去,更增威势。 夕阳下,草原上,厮杀正烈的大隋将士们,看到远处无边无际的突厥骑兵,脸色都变得苍白起来。 他们九万大军,死伤过三万了,正在防护大阵外围的将士也有两三万人,剩余三万人在短暂歇息,一大半都是刚退下来的,体能消耗巨大,多人身上带伤。 到目前为止,只有中军还没有冲上去,但是按这个架势,似乎不够铁骑冲杀的! “突厥的豹师,终于出动了,这才是西突厥的骑兵主力,步迦可汗的真正力量,那些鹰师都是各部落的勇士组合而成,杀得再多,也不会让步迦可汗心疼,反而会削弱草原各部的力量,让西突厥更加好驾驭、统治各部落。” 杨素坐镇后方,时刻注视着前方的战斗,此时更是冷笑连连,终于引出了豹师,只要把这支精锐歼灭,西突厥主力军就等若损失过半了。 突厥牧民虽然可以人人皆战,上马为兵,但毕竟人口有限,能抽调出来的精锐,更是有局限性,短期内不可复得,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才能重新选拔出来。 这才是杨素制定计策的关键所在,歼豹师,打痛西突厥,只有西突厥没有了强大的豹师,对草原各部和西域构不成致命威胁,那么铁勒、靺鞨、仆骨、回纥、吐谷浑、薛延陀等大部,还会甘心为他驱使吗? 历次突厥来犯,都是把豹师放在后面,监督着鹰师,让各部落的勇士前冲杀敌,即便大败,西突厥可汗带着自己的精锐之师逃回到草原,根本没有损耗多少元气,反而削弱其它各部,这样此消彼长之下,使突厥越来越强大,保存了实力,而铁勒等部却越来越弱,更难以抗衡西突厥。 杨素认为,只要歼灭豹师,那么西突厥等若掉了牙齿的猛虎,元气大伤,至少十年内,再也无法对隋构成威胁了,同时,配合外交得当,瓦解草原联盟,就可以使铁勒等部落依附大隋。 这是一种长远战略,已经不局限于单个战役了。 杨素出将入相,能成为大隋的名将能臣,千古留名,还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传令下去,缓退一里,保持阵型,全力奋战!胆敢临阵脱逃、扰乱军心者,当场斩杀,绝不姑息!”杨素浑身杀机凝聚,满脸肃穆,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喏!”赵才拱手接令,转身吩咐下去。 方阵中,罗昭云等人刚被替换下来,得到一丝喘息之机,不过,看到几百米外,突厥精锐铁骑又杀过来,都感到一种无力感。 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大帅要如何反击,从眼看的局势来瞧,他们似乎就像那待宰的羔羊,即便反抗,也只是壮烈一番而已,注定无法全身而退了。 因为这里距离玉门关,还有一天的行程,被突厥骑兵咬住阵列,大军行动缓慢,根本走不出多远。 除非玉门关有大军来援,否则他们必死无疑了。 罗昭云毕竟来自二十一世纪,虽然对隋朝的熟悉,不如这些人,但是对总体局势的把握和历史大势的了解方面,要强于这些人。他心中明白,杨素这人不可能会愚蠢到这种地步,他的归宿也没有死在这里,历史上记载,这一场仗,大隋肯定是胜了,所以他的心思活一些,并没有感到多悲戚。 “罗校尉,我们还能活命吗?”纪平伍、魏充等人全都心里没底,面色煞白,觉得这次绝对要完蛋了。 正校尉段修志已经阵亡了,现在由罗昭云负责指挥这个只剩三四百人的方阵。 “将士们,不要气馁,大帅和将军们还在背后观望着咱们,他们也在身临险境,我军必有反击后招,大伙不要乱了阵脚,认真杀敌,我们的任务,就是拖住突厥铁骑!”罗昭云喊了一声,顿时让他的这个方阵士卒听完后,都镇定不少。 偏将赵焕见替换下来的这些士卒方阵,大多损失惨重,但是唯有罗昭云这一股人马,人数存活下来较多,而且没有躁动和畏惧之色,不由得刮目相看。 此刻,周罗睺身穿一身厚重铠甲,手持浑铁枪,巡走方阵,给队伍鼓振士气。 他也观察到了罗昭云身边的这些人马,不论是数量上,还是精气神,都要比其它残缺方阵好很多,像是虎狼之师,不禁微微点头。 “突厥的精锐马上就要到了,我军铁骑就要撤下,接下来,继续由我步兵方阵抵挡,只要拖到天黑,后方的援军即到,那时候,就是彻底反击突厥之时!” 这些方阵内的士卒,听完周主将的训话后,顿时安稳不少,军心不在浮动,虽然仍将信将疑,但比刚才满脸死灰之色,要强出不少了。 “轰隆隆——” 突厥豹师铁骑奔袭,那八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骑兵的优势在冲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嘶马鸣,爆发出狼一般的怒嚎,手中弯刀闪着寒光,七八万人一起冲锋,那气势惊天动地,似乎能将步兵阵压成一块薄饼。 “射击!” 方阵后的弩阵、长弓阵,朝着斜上空,射出了箭矢,骤然倾泻出去。 “哧哧噗噗——” 豹师骑兵进入了一箭之地内,被突如其来的箭雨,射杀伤亡不少人,但是这不但没有阻断他们的气势,反而血气一冒,更让这些精锐之师的突厥兵,露出悍勇、疯狂的神色,就好像野狼猛兽闻到了血腥,更刺激了它的兽血。 与此同时,麦铁杖等人率领的三千铁骑,斩杀了不少外围鹰师的骑兵,成功阻断了一刻,这时见突厥援军袭来,顿时向右翼撤回,把主战场再次交给了步兵方阵! “咚!咚咚!咚咚咚——” 战鼓再次轰天震响,所有的步军将士,硬着头皮,准备迎敌。 “杀!杀杀——” 数万甲士喊着杀声,再次凝聚军魂和士气,而豹师骑兵此刻狂奔,混着滚滚泥沙,汹涌呼啸而来,如同凶猛地狼群,朝着觊觎已久的猎物冲去。 “三军顶上,誓死不退!”周罗睺已经看出这批突厥大军的凶猛,比之前攻击的先锋军要强大,一旦松懈,阵法被撕破,就万劫不复了。 “杀!”罗昭云等人再次扑上去,死死抵挡。 片刻之间,一股洪流,激烈地撞击在枪阵之上,刹那的凝止,然后就是血肉横飞。 “哗——”刺耳地刀戈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战马地嘶鸣、将士地凄嚎,人仰马翻,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刹时染红了草原。 第五十七章 反击 豹师的冲击力果然比先前的鹰师铁骑厉害一些,加上隋军已经疲劳,这一冲击,差一点把隋军的方阵撕破,险而又险地堵住豁口,边战边后退,缩小阵型,不给骑军冲击撕破的机会。 罗昭云英勇杀敌,越战越勇,他身边的一些士卒全都围绕在他的附近,拧成一股力量,不容冲散。 刀光纵横,血光喷洒,倒下的尸体一片又一片,不过战场迅速被后方将士填补冲刷,根本没有任何空地。 一将功成万骨枯,直到此时此刻,罗昭云似乎体会到它的深意。 战争到底意味着什么?只为某些政治上目的,牺牲太多人的生命,最后得到的利益,又有多少人能分享得到呢?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罗昭云大吼着,身先士卒,带兵围杀冲进来的铁骑兵,长枪连刺,凌厉异常,招数精妙又狠辣,这些寻常的突厥骑士根本无法抵挡。 这些突厥勇士虽然都是硬汉,臂力和体力超过普通士卒,但罗昭云常年习武攒出了内劲,算是懂内家功夫了,身子敏捷,出手如电,仗着枪术犀利,杀气腾腾,如杀神附体。 “噗噗噗!” 瞬间,一个人就斩杀了多名豹师骑兵,其它隋军士卒见到罗校尉如此勇猛,全部热血沸腾,个个凶狠起来,挥枪、围攻、出拳、侧踢无所不用其极,每个士卒的战斗力似乎提升了不少。 “找死!”一名突厥武将,手持长戟,坐在马背上,看到罗昭云的英勇,策骑冲过来,挥臂一抡,大戟威猛地斩向了罗昭云,气势雄浑,不愧为突厥军的一员猛将。 罗昭云挑枪一拨,全力格挡,接下来只听“锵”的一声颤响,那猛将的臂力过人,罗昭云则有内劲在身,但是都震得彼此手臂发麻,暗自忌惮起来。 这名武将是突厥的一名大都尉,名叫那沽利,身材威猛,天生神力,这一戟却是他武技精华所在,本以为一戟就能砍伤那名青年,没想到两人都没占到便宜。 “再来——”那沽利手中长戟攻势再起,比刚才只强不弱,长臂一翻,戟锋回挑,借助高度优势向下猛刺向罗昭云。 这杆战戟腾跃如飞,戟尖锋利,作为兵器,戟的杆都是采用上等硬木制作,与后世大枪的白蜡杆不同,缺了韧性,抖不出枪花,但招式直来直去,大开大阖,另有一种古朴声色,特别是在战场之上,有横扫千军如卷席之势。 罗昭云眉头一皱,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适才交手一个回合,他就试探出了对手乃外家硬手,武艺不俗,四肢腰腿骨骼,背脊肩膀,手肘腕掌的力量连成一气,气血方刚,练出了明劲,如果硬拼硬比拼,自己力量略有不如。 “杀!” 罗昭云抖起了枪花,避重就轻,枪术一展,杀势雄浑洒脱,凌厉无匹,边战边退,虽然闪避但并不仓惶,引着那沽利策骑一步步紧逼,如泰山压顶地逼近、压制。 忽然间,罗昭云一个骤然旋身,使出了罗家枪的杀手锏——回马枪! 噗嗤! 这一枪,恰到好处,如神来之笔,一枪出其不意,突破了那沽利的门户破绽,又快又狠地把突厥骑军大都尉给刺落了马背。 “好!”附近许多隋军将士见到了,都大声呼喊,士气大振。 与此同时,大军整体已经撤到了营盘附近,不过隋军并没有回营,而是从侧面退走,大营直接舍弃了。 一名突厥叶户官,率领数千骑兵,直接杀向了突厥的大营,要彻底摧毁他们的基地,打击隋军的士气。 不过,当数千骑兵陆续杀入军营地的时候,却没有发现营地内的隋军,冲撞一番,正在发愣的时候,大营忽然起火,把这数千骑兵都困烧在其中了。 原来,营地辎重军马,早就在大军一出动的时候,正午过后就撤走了,在营地还留下了许多柴草、燃油脂等,以及一些斥候等待,见突厥骑军冲进来,点燃了火,然后逃走了。 大火熊熊燃烧,吞噬了数千的突厥骑兵,此刻到了黄昏,夜幕一点点拉开,数里连营都是火舌,火光冲天! 这是破敌之策,同时也是一种信号,在营地后面的山岭外,各处聚集的大隋骑兵,远远看到了浓烟和火光,开始行动了。 王仁恭、元文都、杨子崇、崔仲方、段文振等将领,各自率领两万骑兵,从不同的方位,向大战区域进行合围。 大隋这骑军十万,马摘铃、蹄裹布,披上黑色的斗篷,犹如黑色幽灵一般,奔在草原上,神出鬼没,充满了杀机和诡异。 当夜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隋军步兵方阵已经体力透支,出现要崩溃的征兆,杨素把中军万人也派了上去抵挡,做最后的鏖战了。 很快,从突厥骑军的两翼,传来大声的喧哗声、厮杀声、惨叫声,有两股大隋铁骑,已经从战场的两侧奔袭而来,直接插到了突厥的骑兵阵中,哗啦啦,大隋骑兵如洪流撞击突厥骑阵,犹如天兵骤降,彻底把突厥军马给打蒙圈了。 “步兵布偃月阵,向突厥反击!” “跟随本将军杀回去!” 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等一军主将,此时得知援军已到,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即组织麾下步兵人马,开始反击,并且亲自上阵了,都是戎马一生的大将,勇猛过人,鼓舞士气,全线出击。 “咚!咚咚!” “呜呜呜呜——” 战鼓与号角同时响起,划破夜空,隋军步兵将士本来有些要绝望了,此时得知援军已经杀到,又重新兴奋起来,跟随主将、亚将、校尉等,往回冲杀。 突厥军在抹黑之下,感觉自己深陷包围之中,心惊之下,就要往回撤,并且要突围出去,但是隋军的骑兵人数也非常庞大,以有心算无心,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切开了豹师、鹰师的队伍,四处都是厮杀声和火把,让突厥大军心惊,开始后撤。 大隋骑军已经一层层围住突厥骑兵,让其难以脱身,双方的铁骑冲击厮杀,如两股洪流,在草地狂涌,大地震颤。 “杀杀!” 双方残肢断臂,血浪滔天,但是因为天色已黑,突厥骑兵不知道大隋军士究竟来了多少,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大隋骑兵,源源不断,冲到那里都有拦截的人马,让人心惊,使豹师精锐之士,也都人心惶惶,无心恋战了。 第五十八章 掩杀 大隋骑兵十万,分成五路军马,围堵、冲击突厥的鹰师、豹师,每一路军马又分开若干小队,在夜幕之下,四面八方在拦截追杀,把十多万的突厥骑兵,彻底给打散了。 突厥的骑兵虽然悍勇无比,各个身材魁梧,臂力过人,许多精锐之士更是能以一敌三,如果正面一对一地冲击,大隋骑兵,根本厮杀不过突厥豹师。 而是突厥骑士的心理素质、文化层次、思想方面等,大大不如中原士卒,毕竟两个民族的文化存在差异,受熏陶的程度,风俗影响都大不相同。 所以,突厥骑士能打狠仗,敢打硬仗,可一旦遭遇围猎,天黑夜幕之下,感觉大隋骑军如天兵天将一般突兀出现,四面都是大隋军士,让他们脆弱的心理防线,顿时就有些撑不住了,下意识地要逃。 突厥精锐,指的是骑士的勇武和身体素质,弓马武艺等等,可是心理素质不行,团队意识差,大军的指挥也不尽人意,所以当占上风时,勇猛无比,可一旦受挫,往往就无心恋战了,这是草原骑兵的一个弱点,历朝历代大同小异。 “杀——” 处处都是大隋军士在掩杀,斜冲、切割、围堵,一方无心恋战,四处突围,一方早有设伏,冷箭、蒺藜、绊马索等,层层猎杀。 不论是突厥的豹师,还是先前的鹰师,全都损失惨重。 隋军以有心算无心,夜幕之下,一路掩杀,血染遍地,四处喷溅。 “咚咚咚!” 步兵方阵再次响起前进的战鼓,原来杨素见突厥骑兵虽然四处逃散,但还有一些没有原地盘旋,因为到处都是厮杀,一时不知从何处突围。 此时,战鼓敲响,两万步兵聚集,以整齐的步伐,手持长兵,向前横推过去,犹如一座小山碾压向前。 “锵锵!”步兵推上去,逼得一些突厥铁骑不退也得退,衔尾咬住,势如破竹,彻底让突厥骑兵四处逃亡。 与此同时,麦铁杖带着不足三千铁骑再次行动,以迅雷之势,一窝蜂冲杀出来,犹如利剑一把刺入敌群中。 “噗噗噗!”长戈如虹,斩飞一颗颗狰狞的头颅,带出一大串血花迸溅,死尸翻倒在地。 “咔嚓!” 铁骑无情,踩踏马下的卫卒身体,白森森的骨茬,与猩红的血水,格外的刺目,让人胆寒。 “嗤哧!” 染血的长矛、长枪,刺入敌军将士的血肉之躯,鲜艳的血水随之喷洒,说不出的血腥与惨烈。 不得不说,大隋中军这支三千重装铁骑很凶猛,也不管前方有多少敌军,只顾着勇往直前,士气凝聚成一把无坚不摧的长剑尖刀,带起一片片血花,突厥骑兵不断惨叫着,如午夜惊魂一般。 这一次,杨素违背了‘围师必阙’的兵法格言,没有留下豁口给突厥兵逃生,而是反复围堵,逼迫突厥骑兵做最后的困兽之斗,他就是要彻底歼灭这支卫国的有生力量,使得他们不能继续返回到草原。 目前形势有利,各处都在围斗突厥骑兵,几百人,几千人队伍,就地围歼缩小,随着一圈圈的突厥豹师骑兵倒在血泊中,损失越来越惨重。 大隋后方的步兵甲士,看到这一幕,无数的骑兵在血腥砍杀,战马嘶叫,长刀劈斩,尽情屠戮,俨然一个修罗地狱的场景,都有些麻木了。 这就是战场,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只有性命如草芥的血腥屠杀! 一柱香之后,步兵方阵终于停下,因为突厥骑兵已经远去了,厮杀声也越来越远,似乎已经追出十里之外了。 罗昭云等人全都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浑身筋疲力尽了,身上的汗水、血水混杂在一切,已经把衣衫浸透了。 激战了大半天,惊心动魄,绝望中看到希望,恍如隔世一般,每个人都在庆幸着自己活下来。 罗昭云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露出苦笑,这就是自己回到古代,第一次参与这样残酷的大战,心有余悸。 这次经历,相信自己毕生难忘,太过热血;当然,也太壮烈、残酷了一些。 “罗校尉,我们赢了,我们……活下来了。”有一名士卒大笑,哽咽地说道。 在罗昭云周围,还有不足三百人,千人队的阵列,阵亡了七成,其余袍泽都死掉了,无法再看到星空的璀璨,还有明日的朝阳。 活下来的人,虽然不少人在笑,但是眼角却泪光闪烁,这一鏖战,太艰辛了。 “我们的命硬,所以要好好活下去,今后任何时候,身处绝境,都不要绝望!”罗昭云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一些麾下战友,坚定地说道。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没有战死,不过都有伤在身,魏充的重一些,一条手臂被刺中,暂时已经无自觉了,其余二人是皮外伤。 三人一直跟在罗昭云身边不远,所以见到了今天他的勇武和指挥才能,都深深地佩服起来,虽然罗昭云的年纪轻轻,却似乎有一种天生的领导才能,不论是每一次发号施令,还是关心下属,都能瞬间把大伙拧成一股劲儿。 半个时辰后,草原上吹起了集合号角,罗昭云等人站起身,开始聚集,重新列阵。 不一会,马蹄声响起,三军主帅杨素,亲自带着将领和谋士团,来到这批经历浴血厮杀的阵列前,检阅兵马。 火把通亮,甲胄鲜明,一身金甲的杨素,坐于宝驹之上,目光扫过军阵中那些浑身狼狈,汗流浃背,血迹斑斑的将士,神色肃穆,微微点头,一拱手道:“诸位将士,今日一战,全靠你们英勇杀敌,不畏生死,拖住突厥的骑军,从而为我大隋骑军的成功围击起了重大作用!” “我杨素一生戎马,统兵无数,战过百次,都没有像今日这样激动过。因为,我们打破了常规,歼灭了突厥骑兵主力,让他们元气大伤,草原分崩离析,再无胆南下侵犯我大隋边疆,给中原至少带来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的和平时期,这一切功劳,你们居功甚伟,回去之后,我帅自会禀名圣上,论功行赏,抚恤烈士!你们都是我大隋的好健儿!” 步兵方阵的将士听完,都有些自豪和安慰,他们的付出,总算有意义,那些死去的袍泽,也没有白白牺牲。 第五十九章 夜下倾谈 夜已深,一弯新月像一把银打的镰刀,高高挂在墨蓝色的天空,清澈如水的光辉,普照着黑黝黝的山坡和广袤的大草原上。 这里草原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 隋军大营临时设在了山坡,背靠山安营扎寨,由于时间仓促,所以没有立营栅,而是以辎重空车布于外围,车前挖浅沟、埋鹿角,车围后插上密集的马矛,防止有走散的敌军骑兵,杀一个回马枪来突营。 大战使所有步兵将士筋疲力尽,所以分了营区后,简单包扎完,全都沉沉睡去,呼噜声此起彼伏。 罗昭云作为临时校尉,对这些军士营帐等安置一番后,又巡视了自己管辖内的营区,清点完幸存下来的人数名单,这才算把职责任务做完。 虽然他也感到疲劳困倦,可是四年来的练枪习武苦功,对于身体的锤炼还是起了作用,血肉之躯含有气劲,气与力合,心与意合,把功夫练透后提上了身,体能超过普通武士、勇士。 他巡完营区,坐在了营外的一个篝火旁,由于大战将要结束了,各营区允许生明火,照亮、烧水等等。 火光明暗不定,将罗昭云的脸庞也映照的闪动起来,他默默的盘膝坐在那里,沉默不语。 已经四年了,自从穿越到大隋来,四年多了,当初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手无缚鸡之力,性命朝不保夕,现在却已经十四岁多,身强力壮,勇冠三军,杀人无数。 顷刻,罗昭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那手有些粗糙,因为常年练枪,手心长满了茧子,这一双手,他明白,已经沾满了血腥。 这几年里,他不止杀死一个人了,从刚开始被迫应战,坎坷不安,到现在习以为常,逐渐接受了这个时代的理念和习俗,适应了古人的生活大背景。 “我变了,已经融入历史中,不知道,未来的路如何,最终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自己会不会在历史上销声匿迹,不显于史书?” 罗昭云叹息一声,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空,没有答案。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突厥终不还……” 也许是心情复杂,也许是应景,罗昭云想到此行经历,忍不住吟出了王昌龄最出名的一首边塞从军诗。 “啪啪!”有人突兀地鼓起了掌,并大声喝彩道:“好诗啊!” 罗昭云颇感意外,转身瞧去,见到他身子侧后方的一条营帐过道处,走出一个魁梧身影,虎目精光,面带神采,正是前军主将周罗睺过来巡营了,他的身后几米外,跟着十几名亲卫,并没有很大阵势。 这周罗睺入睡之前,要亲自挑选几处去巡营,这是多年从军的规矩,这次似有意还无意地,就选中了罗昭云方阵所在这一片营区,刚才走近篝火这边,看到罗昭云一个人在发呆,还未等打招呼,就听到了古诗妙句。 罗昭云见本军主将到来,心中一惊,连忙起身,抱拳弯身道:“参见周将军,卑职不知将军前来巡营,有失远迎,请将军恕罪!” “呵哈哈,不妨事,本将军这次就是简装从轻,四处走走,随便瞧瞧,大伙厮杀大半日,都辛苦了,本将军哪能兴师动众,再搞那些形式?见将士们都安顿妥当,没有事端,那就成了。” 周罗睺走上前,仔细打量着罗昭云,目光闪烁,露出几分欣喜之色。 他虽然是戎马将军,但出自南方乔迁大族周氏,祖代几辈在南陈做官,自幼不但娴熟弓马武艺,熟读兵法,还精通文墨,诗赋也做的好。 当时南陈朝的皇帝惊呀周罗睺的文辞,就问都官都官尚书孔范:“周左率武将,诗每前成,文士何为后也?”,孔范答曰:“周罗睺执笔制诗,还如上马入阵,不在人后!”其文采可见一斑。 不过,南陈的诗风,继承了南朝宋齐梁的特点,并且更加绮艳流丽,沿用了永明体、宫体诗,注重辞藻、对偶、声律,浮靡轻艳,文采绚烂远胜北方诗坛,但雕琢过甚,缺少男子风骨,却不如北方诗文的刚健有力。 周罗睺自南陈灭国后,举家北迁,融入了北方生活,也感染了那种苍凉有力,浑厚劲健之风,不过重在乎辞藻的华丽和渲染,诗风改了几分,此时听到罗昭云这一首古诗,那种雄浑悲壮,金戈铁马,荒凉萧瑟的文风和意境,让他钦佩不已,顿时起了爱才之心。 “想不到罗成你年纪轻轻,武功不俗,还颇通文墨,擅写诗词,这一首,应情应景,做得太妙了!” 罗昭云略微尴尬,刚才一时失神,没有听到诸人脚步声,有些大意了,又挪用他古人的诗文,被人如此夸赞,多少有些心虚,谦逊道:“周将军不必夸卑职了,罗成受之有愧!” 周罗睺见他谦逊有礼,根本不似普通家的少年,询问道:“罗成,你今天多大了?” “卑职十四岁了。” “才十四岁?”周罗睺颇感意外,虽然他见罗昭云年轻,以为他只有十六七岁,但想不到他未足十五岁。 “不错,比本将军当年入行伍,还有早上一年,有此突出表现和功劳,真是英雄出少年啊,你姓罗,不知出自我大隋哪一位勋望罗氏?” 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鼎盛,贵族把持朝政,几乎封堵了寒门入仕之路,凡事都要考究出身门第,周罗睺虽然惜才,对罗昭云刮目相看,但还是不能免俗,询问一下他的门第如何,这决定了接下来,如何提拔这个少年。 不过,穷文富武,周罗睺见他枪术超群,武艺精湛,不论是坐骑还是铠甲,都不是寒门那些泥腿子能配备的,所以心中早有一种预料,必定出身勋望大族,不是关陇门阀,也得是地方望郡豪族。 “卑职……祖籍襄阳,世居京兆云阳县,家父罗艺,现为幽州一带镇关府兵的骠骑将军!” 罗昭云思忖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毕竟要靠自己晋升,也需要明言出身,否则胡乱撒谎,日后若被查明,反而不美,有欺骗之嫌,如何再面对这位周将军? “罗艺之子!”周罗睺略感意外,不过,对罗艺之名也有所听闻,只可惜一直无缘相见,也没有在自己账下任职过,淡淡一笑道:“原来是将门虎子,如此甚好,知根知底,也好带回京师了。” 第六十章 犒赏三军 罗昭云闻言楞了一下,听出对方似乎有意提拔自己,要带入京师,好奇地问:“周将军要返回京师?” 周罗睺微笑道:“罗成,你可知本将军目前在朝的官职?” 罗昭云露出几分尴尬之色,他虽然知道周罗睺在历史上有些名气,是南陈的旧臣,与萧摩诃并称南陈的双雄,两位常胜将军,投隋之后,似乎周罗睺支持杨广,萧摩诃却跟杨凉走的很近,这些都是历史的记载。 不过,他不可能把这个时代的古人生平都记得很详细,对于周罗睺目前的官职,有些模糊印象,但说不清楚。 周罗睺丝毫不以为忤,笑容不减,说道:“本将军现为东宫右卫率,享爵义宁郡公,按照大隋朝例,除震守边戍和地方府兵的将军外,其余将军、大将军等在无战时,都必回到京师复命、当职,任其它官爵职务,到了战时,会临时委派各路军的指挥将军。” “其实不光是我们这些领兵的将军,就是你们各路集合来的府兵,大战结束后,都要遣散回到各地府兵所,听候调遣。而边戍留下的兵马,仍是本地的府兵,一边戍守边疆,一边开荒种粮,因为他们的户籍都在边戍,管理方便!其它人,自然是回到原籍之地的军旅效命!” 罗昭云点着头,大隋实现兵农合一的府兵制,还不是募兵制,在一些重要边塞和关隘地区,重要地带,都设置了许多府兵,与郡守的兵马互不相统,却算是常规军的一种储备力量,如果大战结束,他要回幽州的话,此行目的,却只实现了一半而已。 “东宫右卫率?”罗昭云默默念了一句,脑海中想着历史上东宫十率的定义。 太子东宫有十率卫,分别是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前三率可以领军府三至五个不等,但后两个率卫府却不领府兵,为太子直属的亲兵,由其直接掌握。 罗昭云短暂之间,考虑着是否应该答应,一旦应允,便是跟随周罗睺,站到了杨广一边,好在这是仁寿三年夏,明年隋文帝就要驾崩,杨广登基,早已是历史的定数。 如果现在投靠太子杨广一方,倒是没有危险,朝堂之上,估计大部分势力都被他控制了。 “卑职去哪,都是为国效力!今蒙周将军赏识,提携晚辈,若再托辞,就是罗成太不知好歹了。” “爽快!那就这样说定了,凭借你这次杀敌功劳,回到京师,在东宫率卫内,也能封个好差事,依然归我统领!” 罗昭云抱拳道:“晚辈谢周将军知遇之恩,感激不尽!” “不必客气了,看到了你,就好像看到了老夫当年的血勇和气概,这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不服老都不成了。周罗睺感慨了一番,继续说道:“记住,这次你是靠自己的本领才收到重视,而非我徇私,所以,你受之应当!是金子早晚都会发光,老夫只不过是那个擦掉金子上掩盖尘沙之人而已!” 罗昭云再次道谢,二人谈论一番,笑谈风声,彼此印象都越来越好了。 当周罗睺走后,罗昭云驻足轻叹,也许这是一次机会,走入长安城,接触到大隋朝廷以及高层官员的生活,亲身来见证大隋的兴衰。 杨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历史上,干了那么多丰功伟绩,为何会二世而亡,丢了江山,成为千古暴君的代表人物? 隋炀帝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人物,却为何最后把一个繁荣强盛的大隋王朝,给弄得千疮百孔,手握重兵,为何众叛亲离,连各地的叛军都无法剿灭? 罗昭云非常的好奇,因为在历史上,隋炀帝杨广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物,功过是非,学术界始终难以定论,不少学者在为他翻案。 尽管隋书正史也把隋炀帝贬斥一番,但毕竟隋书的主编者魏征,是个忠谏之臣,为了给唐太宗以及后代的大唐君王做反面教材,在管理编书的时候,特意去掉了一些有利隋炀帝的言论,主张把隋炀帝的形象彻底黑化,有其政治目的,也是为了不让李世民重蹈覆辙。 毕竟在当时,隋炀帝杀兄逼父夺权,霸占文帝宠妃,登基为帝,李世民当时夺权登基的过程,跟他太像了,魏征也是担忧李世民会像杨广那样,一旦为帝,就极力要证明自己,折腾社稷,所以编纂史书,有失客观,也可以理解了。 ……… 次日,大隋骑兵继续追击,一路掩杀,使突厥骑兵死伤惨重,天明之后,整个鹰师、豹师全面崩溃,四处逃散,已经不见踪影了。 十万大隋骑兵,开始重新集结,结成阵法,扑向了后方的突厥残军。 步迦可汗得知前线豹师中伏,已经被大隋骑军围歼溃散之后,当场脸色大变,不但没有了斗志,连安全感都没有了。 按照他以往祖上的战术,把自己的精锐放在后面,监督依附西突厥的各部落兵马,哪一部落稍有异动,不听指挥,或是违令后撤,都会以雷霆、狠辣手段,进行镇杀,以这种武力来威慑各部落。 如今豹师溃散不堪,主力殆尽,没有对诸部落的震慑力量,步迦可汗本身也就陷入多疑之中,担心铁勒、仆骨、薛延陀等部落,会趁机对他不利。 如此一来,步迦可汗自然不敢再迎战了,哪怕下令让诸部还击,都没了底气,各部落与西突厥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只要有人挑头,就有可能兵变,掉过头围歼步迦可汗的骑兵。 所以,步迦可汗第一时间选择撤军退走,及早返回西突厥的势力范围,打算重振旗鼓。 可是草原诸部,这次见识到了大隋骑兵的彪悍,还有步兵的勇猛,开始畏惧大隋,对西突厥产生离心。当步迦可汗舍弃各部逃走后,铁勒、仆骨、回纥、党项、拨也古等部落首领暗中接头,决定要同时背叛步迦可汗,依附大隋,名义上归顺东部突厥的启民可汗。 杨素接到诸部联盟送来的信函之后,微微一笑,此行出兵达到了预期目的,这一战,大隋胜了,而且胜得漂亮! 三军开始折返,浩浩荡荡,凯旋回到了玉门关,虽然步兵损失惨重,但是整体战局上还是取得重大胜利,杨素下令犒赏三军,在玉门关内,杨素为众将举行庆功宴,各营盘也都开怀畅饮,酒肉管足,热闹喧天。 这一场战役,胜利来之不易,有战略的运用如神,有骑军的锋利无匹,当然,更多还是八九万步兵英勇善战,激烈抗敌,吸引了突厥大军的猛攻,一点点引入了伏击圈。 数万英魂,从此长眠边塞! 他们的名字,不显于史,默默无闻,死的壮烈,却如昙花一现。 这就是古之疆场的残酷,男儿驰骋之地,豪迈又激烈,代价巨大,生死勿论。 (本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