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离守夜人》
第1章 守夜人的传说
树影婆娑,风声沙沙作响。
“你有没有见过那块腰牌?”
“没有。”
“你祖上真的不是守夜人?”
“不是。那个神秘群体对我而言,只存在于传说中。”
“……算了,不说这个了……这辈子能结交你这兄弟,洒家三生有幸……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咱们就在此处分别吧!日后得个便人,定要去大相国寺通个消息!”壮汉哽咽的话语中,有万千不舍。
“哥哥,保重!”值此别离之际,面对惺惺相惜的生死之交,那个英俊少年亦是无语凝噎。
俗话说,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
此时这对好朋友眼中,俱是蓄满了离别泪。谁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壮汉拱了拱手,提了禅杖,大踏步北行而去,只一会,就隐没了背影。
英俊少年长叹一声,提了朴刀,拔步南行。突然,他感到头晕目眩,“嗡”的一声,一个站立不稳,跌倒在地。等他挣扎着爬起身的时候,大脑突然一片空白,似乎以前的记忆被清空了大部分。
他坐在地上,定了定心神,捋了捋飞扬的思绪:“唉呀……我史斌从小身强体壮,怎么会突然生病……这可怎生是好,本想找到我师父投个出身,半路上还病了……还有,刚才是谁在和我说话……这是哪,怎么没有高楼大厦了?我怎么穿着古代人的衣服?另外我电脑哪去了?”
残存的那一丁点旧意识和突然涌入的新意识融合在一起,共存于这具身体上,他总算明白过来:我穿越了。
几分钟前,他还酣畅淋漓的在电脑游戏《骑马与砍杀2》中征战天下呢,正打的过瘾,突然白光一闪,就到了这里。
习惯性的掏手机,摸了个空。
习惯性的摸包烟,又摸了个空。
习惯性的想拿出一片口香糖吃,还是摸了个空。
此时的他正置身于一片稀疏的树林中,眼前找不到任何一个和汽车、火车、灰机、自行车、肯德基、银行这类现代因素有一丁点关联的东西,他不知道这是哪,庆幸的是多多少少还继承了一丁点这具身体原来的记忆,知道自己姓史名斌,小名叫阿进、史进。
拆开行囊看看,里面有几件银酒器,还有十来个银元宝以及五贯铜钱。依稀有点印象,好像是刚才和他说话那人分给他的战利品。
那么这战利品是哪来的?他使劲搜寻脑海中那残存的记忆,好像想起来一些线索:我--确切地说,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和他一个朋友打死俩强盗,把他们身上的钱全部笑纳了。史斌自嘲道,咱这种一身正能量的人,肯定是不会伤害善良百姓的,但从强盗身上抢钱,那就没啥心理负担了。
至于消灭这俩害虫,那叫为民除害,共建和谐森林。
他站了起来,挥动手脚,感觉极是灵动矫捷,喃喃道:“嚯,这具身体的武功可真高……也就是说,我的新身份,是史斌?”
又一寻思,历史上的史斌原型,可是造反当了皇帝的,虽然很快被捏灭了,但还是风风光光地过了一把皇帝瘾(21世纪的大学生多多少少有点历史功底,再不济网文看多了也能储备点这方面的知识)。而野史小说中的史斌--一般以史进这个名字行世--可就很衰了,至少比正史里的史斌逊色多了。
是像野史中说的那样,落草为寇最后挂掉,还是像正史中说的一样,当个昙花一现的皇帝被捏灭?
这是个问题。
他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不管怎样,不能轻易挂掉。
还有,一个人要想做出点事业,光靠莽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得文武双全。这样说的话,还是史斌这个大名用起来更吉利,史进这名字听着就楞。
走了一会,前面有家客店,史斌要了只烧鸡,和一壶烧酒。可口的食物,以及吃饱喝足的舒适感让他明白,这不是梦,自己是真的来到了古代。
结了帐继续赶路,大老远的就看到前面的路口甚窄,两边是长长的河,而这窄路口处,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他们跪在一个人面前,一边哀嚎,一边磕头。
这地方太荒僻了,以致于一下子出现这么多人,让人看着有些违和感。
史斌走到近前,这才听清跪在地上的那一大帮乡民的哭号:“吴掌柜,求您行行好,我们手里真的没钱了,就先把药材赊给我们吧。”
那位身材瘦削的药材商,满脸是泪,也扑通一声跪倒在众人面前大哭大喊:“乡亲们哪,小人也要养活一家老小,真的赊欠不起啊!求众位高邻体谅!”
这么多鲜活的面孔,这么生动的哭号场面,彻底把史斌这个外来之客融入到这个世界中来,他忍不住好奇道:“这位先生,你们这是出了什么事了?”
吴掌柜用干枯褶皱的手掌抹了把辛酸泪,站起身抬头看着史斌道:“后生,有一只黄鼠狼死在我们的水井里,尸体烂透了,污浊了井水。乡亲们误饮后,腹肠疼痛难忍。去年年景不好,乡亲们没钱,特来小人这里赊药。”
几个愁眉苦脸的乡民哭道:“求吴掌柜发发慈悲吧,救命要紧啊!”
吴掌柜连连拱手作揖:“乡亲们有难处,小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呀!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天天打仗,小人舍着性命走南闯北,做点买卖也着实不易啊。小人真的是赊欠不起!求求众乡亲,别难为小人了!”
“吴掌柜,那你就忍心让乡亲们病死吗?”哭闹声更响了。
吴掌柜扭曲着那张痛苦之极的瘦脸:“本钱回不来,小人全家饿死!众乡邻这是要逼死小人吗?如果只是一两个人赊药,乡里乡亲的,纵然你不还钱,小人也不计较。但这百十号人,小人真是无力相助啊!”
有个年长的老人垂头丧气,摇头叹息道:“唉,咱们此举也确实是强人所难!”
另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回应道:“算了,别治了,也别逼吴掌柜了。都不容易。”
“走吧。”有几个人听了这话,虽心有不甘,却还是起身欲行。
那些衣衫褴褛的百姓们痛苦的抽泣着,他们的苦难境遇触动了史斌心底那根最柔软的心弦。
他当即打开行囊,留下那五贯铜钱吃饭用,把那堆银子全递给吴掌柜,说:“大叔,这些钱给你,劳烦你把药材取给乡亲们治病。剩下的钱,给大伙买粮食用,务必要熬到秋收!”
吴掌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定定的看了史斌半晌,这才紧紧握着他的手,激动的说:“恩公!你真是守夜人再世!我们一定要给你立长生牌位!且受老朽一拜!”
咦?吴掌柜居然也提到了守夜人!
史斌暗忖,刚才在我穿越前的记忆中,是不是也出现过“守夜人”这三个字?
“别别别,晚辈生受不起!”史斌来不及多想,赶紧拉住他。
乡民们二话不说,哭着给史斌磕头谢恩。
吴掌柜松开史斌的手,史斌对着众人深鞠一躬,温和的说:“各位父老,快快请起,可折煞晚辈了!”
吴掌柜一脸虔诚道:“恩公,留个名字,让我们为你传扬传扬!”
“大叔言重了,晚辈姓史名斌。小事一桩,不值一提!”被人像崇拜神明一样尊敬,是个人都会有飘飘然的感觉,此刻史斌感到内心非常充实,满足。
与众人告别后,他由衷的为自己刚一来到这个世界就有机会帮助更多的人感到自豪。
“叮,宿主大仁大义,多年来积德行善,至今功德圆满,绑定随身猛将系统!”
“叮,系统激活成功!”两句悦耳的声音在史斌耳边轻响。
第2章 项羽参见主人!
史斌停下脚步,奇道:“啥?有系统绑定我?”
那个悦耳的声音再次响起:“宿主与父亲史太公多年来施粥棚,发放救济粮共计一百零八次,活人无数。太公故去后,宿主又多次救助他人,心地纯良,古今罕有。今日再行义举,方至功德圆满,故绑定随身猛将系统!”
史斌听了这话,觉得很有意思,乐了:“那照你这么说,敢情是上一世那个史斌,只因为少这最后一件功德,所以没得到系统?”
那个声音给了他肯定的回复:“是的,他着急返乡,怕一路上自己钱不够花,所以对众灾民的苦难视而不见,未能善始善终。后来成了气候又劫掠百姓,以致一辈子的福运付之东流。另外,我要纠正一下宿主,刚才你说的话不严谨,不是上一世的史斌,而是另一个时空的史斌……”
史斌大惊道:“不是,这里难道不是……”
似乎知道史斌想问什么,系统打断道:“不是。宿主如今所处的朝代,叫大离。这个时空不同于宿主以前所熟知的那个时空。在这个时空,当年的宋襄公非但没被打败,还把敌人打烂了;刘裕一统天下,结束了南北朝对峙局面;柴荣大帝多活了十三年,夺回了燕云十六州……”
史斌语无伦次的说:“那那那……这个,现在这个叫大离的王朝……哦,我是想问,现在是治世还是乱世?”
“乱世,乱的不能再乱的乱世。”
史斌道:“那不好混了。吃软饭的梦想估计是无法实现了,也没法混吃等死了。而且搞不好还容易把命弄丢了。”
系统耐心安慰道:“宿主勿忧。随身猛将系统,每月刷新一次。也就是说,从每月初一开始,可以任由宿主召唤出一名古代猛将。他们感念宿主的重生之恩,会无原则的对宿主保持忠诚,永远不会变心,并且他们会无原则的遵从宿主的所有命令。”
史斌促狭道:“我让他掏大粪他也去?”
“是的。”
这还有点搞头!
自古以来,有能力的猛将很难和君主相处的融洽。因为能力太强,君主最怕他们造反,不能不用,又不敢重用。这种类似月经不调的搞法,常常搞的猛将郁闷,君主也痛苦。
每天假了叭叽的跟猛将套近乎,背地里又得防贼一样防着他造反,这种感觉就跟日了藏獒一样。
现在好了,无论召唤出来的猛将多厉害,永远不会对我降低忠诚值,那在这个世界还真有的玩了。以后兵多了,让这些猛将帮我带队打仗。现在没兵,让他们给我当保镖。
突然,史斌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忙问:“今天是初一吗?”
系统答道:“不是,今天三十。”
史斌道:“古代使用的是阴历,阴历没有三十一。明天刷新,今天还能招一个猛将给我当保镖吗?”
系统继续传来只有史斌一人能听见的机械声音:“可以招。每月初一开始刷新,当月的任何一天皆可召唤,过期作废,没有通融余地。所以,请抓紧用掉今天的机会。”
靠,那我还得记着点,别忘了用掉每月一次的宝贵机会--这想法怎么这么别扭啊,说的好像我要买卫生巾似的。
暗自腹诽的同时,史斌也不禁感叹,虽然另一个时空的史斌乐于助人的事也做了不少,但只因为少做这最后一件善事,就与这猛将系统缘悭一面。而他最后的结局,也注定和这个时空的史斌不同。
史斌突然想起一件机密大事:“如果有个作者把我的故事写成书,读者们一定要多多投票、订阅加打赏啊。没准就是完成了最后一件功德,人生就圆满了,之后肯定发大财,并且万事如意!”
好了,先招个猛将耍耍吧!
哎,先等下,有个问题先问明白。
“系统君,这个世界的人常说的守夜人是干啥的?”
“是大离朝第二代君主设置的组织,由品行、武功、才华倶佳的人担任。他们的腰牌上刻着一只凶猛的黑鹰,鹰嘴里叼着宝剑。宝剑上方是御印,其工序之复杂,绝对无法仿制。这些守夜人有先斩后奏之权,在民间遇到不平事,可以自行决断。任何官员见了守夜人,都要配合他办案。他们代表天子巡狩四方,权力比前朝的御史还大。由于他们打抱不平,主持公道,为百姓伸张正义,故而深得民心。虽然守夜人这一制度已被废止百年,老百姓仍然心向往之。他们说你是守夜人,就等于说你是活菩萨。而那些恶人,看到守夜人就吓的心胆俱裂!”
原来如此!
你对百姓好,哪怕过了一百年,那些善良朴实的人仍在传颂你的故事!
守夜人,在老百姓心中,分明就是正义的化身啊!
难怪遇到难处后,老百姓本能的在第一时间就想到守夜人!守夜人已经成了人们刻在血液里的一种信仰!
那是他们活在这乱世中最后的一线希望!
“系统君,赶紧帮我召唤猛将吧!”
史斌话音刚落,眼前金光一闪,一员2米多高,身形魁梧,双眼闪烁着凌厉杀气的大将把手中的霸王枪往地上一戳,大喝道:“项羽感主人重生之恩!誓要追随主人,不离不弃!”
这位大哥身上杀气爆棚,就是同时吓退一万人也不新鲜。
史斌竟然有些楞神,伸出手去,想要和对方握手,嘴里不停的说:“大哥好大哥好,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项羽猛的一抱拳,喝道:“主人客气了!”
这一声爆喝,不但把森林里的鸟雀全吓跑了,还把十米外的一只野狗吓的大小便失禁了。
史斌心里直发紧,偷偷在心里问系统:“喂,系统老兄,这位大哥这气场,我真能hold住吗?”
系统说:“宿主放心,我之前说过,重生之猛将会永远效忠于你,绝不背叛。”
史斌心道,那就好,那就好。
他尝试着和项羽商量道:“你说话声音太大,简直把人吓的肝颤,你以后说话小点声……我就是给你提个意见啊,你别生气!”
项羽立刻压低了声音:“对不起主人,让你受惊,是本王的不是!以后本王注意就是了!重生之恩,恩同再造,主人但有所差,本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主人和本王说话时不必拘谨!”
这话让人听的这个别扭啊。
嘿嘿,让一个曾经称王称霸的人,给我史斌当主人,也确实有点难为他了。
“我估计一千年前你的大名都能把猪吓的不孕不育,这个世界的生物要是听说西楚霸王复生,更得吓破胆子。这样吧,以后我就叫你项大哥吧!”
“叫小项也行。上一世的事已经过去了,本王活好这一世就行了!”有过重生经历的人,心性提升的那叫一个巨大啊。
史斌劝道:“阁下能不能在说话时,尽量不要再提‘本王’俩字?”
项羽答应的那叫一个痛快呀:“本王尽量注意!”
第3章 开局救了李师师?
赶路时,史斌一直在思考一件事,现在我身上钱不多了,又添了个保镖。瞧他这块头,胃口肯定小不了,那么食宿如果不够用了怎么办?出门在外,这些钱短时间还能撑住,就怕时间长了撑不住。
其实宿还好点,残存的那点旧记忆让他想起,当年师父王进不也是和我们素不相识,却在我们的庄园里住了将近一年吗?我爹还花钱请郎中帮他母亲治病。为了报答,他教了我一身武功。
当然不是每个庄主都像爹爹那么好,但是古代良善的人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那么冷漠,这是事实。
如果你长的不像李逵,言行举止很得体,只住一夜,相信很多人是能给你行个方便的。
刚才在河边照“镜子”了,史斌发现自己长的挺清秀的,而新来的这家伙长的虽然威猛,但并不丑,远远达不到李逵的标准。
即使实在找不到落脚点,这地界寺庙随处可见,僧人是允许免费吃住的,就是没有酒肉。
唉呀不管了,既然肯把大部分盘缠拿出去行善助人,就别懊悔没钱花。车到山前必有路,男子汉大丈夫洒脱点。
退一万步讲,刚才那堆钱哪来的,心里没点a_c数吗?
乱世缺身上揣钱的坏品种吗?那还担心个毛啊。
正好给项羽找点乐子啊!
正想着心事呢,突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女声:“救命呀!你们这些坏人,别碰我!”
女孩儿进入史斌视线的时候,一阵淡淡的体香先飘进他的鼻中,沁人心脾。后面两个凶神恶煞的大汉一人拿着棍子,一人拿着粗绳子,骂骂咧咧的嚷道:“小蹄子,看你往哪跑!”
女孩儿心里一急,跌了个跟头,拿绳子的恶汉冲过来蹲下身子,很粗暴的把她两只雪白的皓腕扭到背后,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他就听见了一声似晴天霹雳一般的怒吼:“住手!”
史斌倒提刀柄,蓄势,发力,干净利落,只一击,戳中大汉腰肋,大汉向橄榄球一样弹了出去,疼的半响动弹不得。
拿棍子的大汉骂道:“臭小子,要你多管闲事!”
史斌挺直朴刀,喝道:“为什么要绑这女孩儿?”
女孩儿抬起梨花带雨的俏脸,哭道:“守夜人!他们杀了我爹,还要把我卖到青楼!呜呜……求求你,救救我好不好?”
看来在这个世界,守夜人不光是活菩萨的代名词,还是救命恩人的代名词。总之就是被老百姓赋予了各种美好的含义。
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你对别人有大恩,他们就一厢情愿的把这三个字安你身上。
女孩儿见史斌轻描淡写的只那么一招就能把坏人击飞,绝望的心灵,就好像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史斌打量这女孩一眼,只一瞬间,魂都没了。
她柔媚的就像弱柳扶风一样,美目似桃花一般拨动人的心弦,那带雨含烟的眼睛,美的令人心醉。樱桃小口娇艳若滴,肌肤胜雪,总之就太太太好看了,漂亮的就跟仙女下凡一样!而且保证不是脸先着地!
穿着这么普通的青布农家衣裳,竟然都能美成这样!
正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用美若天仙、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这类词形容她都太俗气了。
她的气质,确切的说,应该叫钟灵毓秀,翩若惊鸿。
“打扁你这天杀的绑匪!”史斌朝拿棍恶汉冲了上去。
那恶汉指着史斌骂道:“小兔崽子,我让你逞英雄!宰了你,再扒光你身上的钱!”
史斌心里暗骂道:“我了个靠,我也正有此意,这都能和你产生共鸣?”
恶汉挥棍打来,脚步虚浮,一看就是三脚猫架式。史斌他师父那可是超级高手,八十万禁军教头,教出来的徒弟那是相当厉害。史斌看出他的破绽,身子一旋,转手就是一拍击。本来就是很普通的一招,但他武功太高了,一下子击中腰部,把这厮打得骨碌碌滚出很远。
砰!
恶汉撞在树上,捂着几乎要断裂的腰部大叫不止。
这已经很不幸了。
更不幸的是,项羽离他很近。
并且已经双手端平霸王枪,用不太友善的眼神看着他。
这家伙心里一急,大嚷道:“傻大个,有话好说!”
项羽表面上看起来像大老粗,但人家实际上是出身没落贵族。虽然不爱读书只爱莽是事实,但他特别忌讳别人当面用粗啊、呆啊、笨啊、傻啊这类词说他。
后果相当严重。
项羽一枪挑下去,就像铲狗屎一样把他二百多斤的身躯击飞足有三十米远!
难怪《史记》上说他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这身上怕不得有万斤神力啊!
咚!
恶汉落水后,求饶道:“救命啊,我不会凫水!”
史斌没空理他,走到女孩身边,把绳子解开。女孩儿的小手很白,美的就像柔荑草的嫩芽。绑她手那牲口真不是个东西,绑的太紧了,都给人家绑出绳印来了,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女孩儿的泪滴落到史斌手上,她轻抚着被绳子绑疼的腕部,一脸哀怜得轻轻抽泣道:“守夜人哥哥!你保护我,好不好?我真的好害怕。”
天哪,天仙女孩又说自己是守夜人……史斌轻轻拍着她瘦弱的双肩,安慰说:“好姑娘,不怕。有哥哥在,天底下没人能伤害你。哥哥会……一直保护你的。”
拿绳子的大汉疼的瘫在地上喘气,落水的大汉喊道:“谢老三,快来救我。咱俩可是拜过把子的,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你不能见死不……”
“王老哥,我伤口疼的厉害,动弹不得,这小杂碎武功太高了!”拿绳子的大汉捂着伤口说。
咕咚,咕咚。
几起几落之后,落水恶汉熬不住了,只得厚着脸皮向史斌求助:“守夜人,能不能救救我?”
汗,在这个场景中,居然也能使用守夜人这个词汇。
史斌头也没回:“不好意思啊老铁,我真不会游泳。”
“那我就只能等死吗?是你们把我……打水里的!”扑腾,扑腾的水声都快把他的声音遮盖了。
“既造业因,便有业果。你杀了这姑娘的爹,掉河里喂王八也算老天有眼。那我总不能为了救你,把自己淹死吧。”史斌朝那边嚷了一嗓子,对女孩儿说:“姑娘,走吧。别跟这俩丑八怪在这耗着了。”
女孩“嘤”了一声,哭拜于地:“恩公救命之恩,小女子永世不忘!”
史斌赶紧扶起她:“姑娘,别这样,快起来。咱们走吧。”
她顺从的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大白天被男子这样牵着手,虽然很羞怯,连头都不敢抬了,却仍然没有甩开史斌的手。
史斌看她的娇俏模样,醒悟过来:“哦,在古代不可以随便牵女孩子的手。”
他赶紧松开,正色道:“抱歉姑娘,史斌唐突了。”
她的星眸里依旧泛着泪光:“原来恩公的大名叫史斌,我记下了。”
话语里半点也没有指责救命恩人的意思。
史斌见她这么可爱,问道:“我还不知姑娘芳名,可否告知?”
女孩儿小声说:“我叫李师师。”
第4章 项羽捶喷子,那画面太美
哦卖嘎的。难怪她长的这么漂亮。
史斌心里真是七上八下,无所适从。有现代人的智商阅历加持,足以对古代人造成降维打击,再加上一身这么强的武功,以及每月刷新一个的变态保镖,估计以后很多时候基本上都能活的很滋润,所以自信心是爆涨的,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在天仙美人面前摆出舔狗姿态。
但是吧,人没有前后眼,如果能早点知道开局就有机会救下绝世美人,就应该多留点银子花。要不然以后万一连累美人挨饿,那可真是罪过呀。
大男人挨顿饿不算个啥事,那么瘦弱的姑娘,你忍心让她受这罪?
谁也别先忙着批评,换位思考,你要有机会给那么漂亮的女孩儿当护花使者,你不心疼她?那些嘲笑吕布见了貂蝉就走不动道的人,是最虚伪无耻的假正经,换了你,在那么漂亮的女孩儿面前,你能一点都不动心?
虽然觉得这个名字很一般,但史斌还是言不由衷的说:“很好听的名字。”
尊重女孩子,和无原则舔狗是两回事。
“恩公谬赞,贱名有辱清听。”她顿了顿,说:“我没有亲人了,也没地方可去了。恩公,以后我给你做丫环,做牛做马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史斌安慰道:“好姑娘,别这样说,以后我就当你是亲妹子一般对待,我会照顾你一辈子。我史斌说到做到。”
李师师俏丽的脸庞上涌现出一抹嫣红。
史斌突然想起一事:“对了,咱们先给你爹收尸去。”
李师师的眼泪又流下来了:“那俩坏人把我爹打死后,扔河里去了。可怜我爹尸骨无存。”
“天理昭彰,一个狗东西被我哥们打河里去了,另一个,要么饿死,要么喂狼,都没有好下场。”
“师师大仇得报,全出恩公之赐。”
被史斌一招打残的废物歹徒,现在又被史斌强灌狗粮,气的火冒三丈,却又无可奈何。
而这么一会功夫,水里那大神已经没动静了。
眼看史斌他们渐行渐远,受伤歹徒只好气喘吁吁的求救道:“英雄,好汉爷爷……哦不,守夜人,能不能救我一救?求你了!”
史斌道:“救不了,刚才打你那招,是我师父的成名绝技龙转身,天底下几乎无人能破。中招者不死也残,至少半年之内,你是起不来了。我赶路要紧,真没空搭理你。”
“那照你这么说,我只能活活饿死在这了?你年纪轻轻,好狠的心啊!”恶汉不甘的骂道。
世间垃圾人都这德性,从来不反思自己错在哪,都是别人对不起他。
史斌停下脚步,转头道:“你还有脸指责我?你们见这姑娘貌美,就杀害人家爹爹,还要把她卖到青楼,你们的行径配的上一撇一捺吗?依我本意,是想宰了你的,但我怕你那鲜血淋漓的死狗样会吓到李姑娘,才把你打废,让老天爷收了你(到底是刚穿越过来,下不了狠手)。”
恶汉忍着疼骂道:“你又是什么好东西了?你这狗杂碎不也想把这小娘们据为己有吗?”
项羽飞一般的冲锋过来,一个五雷轰顶一样的大耳光甩过去,这倒霉家伙掉了半嘴牙。
他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整个脑袋嗡嗡作响,大白天不知为何出现这么多星星。
“鼠辈!你敢骂本王的主人?”
“啥?”傻大个这句话背后的逻辑,没人能弄明白。他怕继续挨打,干脆不说话了。
但不说话,并不代表你喷完了人,就可以白喷。
即使挨了打,也不妨碍对方行使反喷权。
“你个人品低劣、素质低下的死喷子搁这放啥屁呢?你们是害人,我是救人,能一样吗?算了,和你这种猪渣说话都是浪费时间。也不能指望你能听懂人话,那是强猪所难。以后对你这种货色,见一个灭一个就是了。”
恶汉赶紧道歉:“对不起,我说话有点冲,请你多担待。”
史斌赶紧道歉:“对不起,我打人有点疼,请你多担待。”
大汉气结:“你……”
这时史斌想起一事:“对了,没钱花了,正好从你这臭垃圾身上搜刮点。大项兄弟……”
史斌朝他一指,项羽立刻把他上衣兜和裤兜撕了个遍,屁兜也检查了,空空如也。
史斌大骂道:“你就是个八辈子不发迹的死废物,身上一毛钱都没有,浪费老子时间。滚你大爷的吧。”
李师师被史斌的幽默诙谐逗乐了,一扫心灵的阴霾,莞尔一笑,艳冠群芳的俏脸上更添几分娇颜,把史斌看呆了。
“走了!”史斌一招手,猛将和美人跟在左右。
三人刚走出几步,这时几骑马奔来,三人回头望去,看见一个将领模样的人,带着四个亲兵下了马,朝那位倒霉蛋走去。
领头的喝问道:“干什么的?”
受伤绑匪答道:“回将军的话,小人,小人……这个……”
他迫切想让这位将军救他命,但又总不能直接和当官的说自己是歹徒,和同伙杀了一个女孩的父亲,又想把人绑去青楼,所以竟一时语塞。
将军很不耐烦,没给他现场直编的机会,又问道:“看这呲牙咧嘴的鸟样,像是受了重伤?”
“是的是的,小人是受了重伤……这个,将军能不能先救小人,小人现在不方便说话,这个……受伤太重。”他这个尴尬啊,其实他本想说如果你们肯救我性命,我给你们多少钱都行。
但是,他没钱。
将军紧盯着他,露出一个诡秘的笑脸:“二十两银子来了。”
四个亲兵也露出邪恶的笑容。
绑匪吃惊道:“军爷,什么意思?”
“杀良冒功呗,杀一个猪头,可换二十两银子。”将军毫不掩饰,笑呵呵的解释完,然后拨出了刀。看来这种天打雷劈的缺德事平时已经干的太多太多了,连掩饰都不屑。
乱世要是缺了极品猪渣,那能叫乱世吗?
情急之下,这个低智商绑匪竟然大叫道:“不要不要……我不是良人……”
将军大笑道:“哦,那就不算冤杀咯?”
“不要啊……啊!”
在不远处目睹了这一切的李师师,吓得花容失色,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她紧紧挽住史斌的手,声音发颤,又是一幅泫然欲泣的模样:“史斌哥哥,这世上,到处都是坏人。幸好我遇到了你。”
她一边说话,一边很紧张的看着那五个人,生怕他们追过来,把自己和恩公也来个杀良冒功。
项羽不屑把这种宵小之辈当人看,所以只看了一眼就不再回头看他们。
而陶醉在温柔乡中的史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人与人之间真是需要点缘分的。另一个时空的史斌,阴差阳错间,就把李师师错过了。”
正在这时,那将军带着四个亲兵纵马追了过来。
史斌把思绪拉了回来,握紧朴刀,备战。
第5章 坏人就是让我秒着玩的
五个丘八迅速下马。
“啧啧啧,付将军,这嫩妞长的好俊啊。”一个狗腿子亲兵说话时,口水已经流下来了。
付将军仿佛没听见一样。
不是因为他素质高,在绝世美人面前达到了坐怀不乱的境界。
而是因为他那双邪恶丑陋的三角眼一直在盯着李师师苗条的身形,眼珠子像毒蛇吐信一样滴溜溜的转,一刻都没停过。
后来干脆就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的绣花鞋看。
这在古代,应该算是最无礼的举动了。
女孩子的脚,是不能随便给人看的,所以即使是夏天,在外面时也一直穿着鞋袜。
付将军这么一幅衰样,对着人家的绣花鞋淫笑着,这是非常不礼貌的。何况他的手还对着空气做出抚摸的动作,嘴里还说着“妙啊,妙啊。”一看就是脑袋里已经有画面了。
“将军,怎么处置这名钦犯?”提着人头的那人大声提醒。
付将军从幻想中回到现实,顿时醒悟过来:要想把幻想变成享受,得先把这漂亮女孩绑回去。
于是他拨出宝剑,大喝道:“来人,拿下这帮朝廷钦犯!”
四个丘八拨出武器,指着三人。
平时他们这样做,十有八九能把善良百姓吓呆,乖乖受缚,之后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
而这次,对手似乎不是善茬。
都怪自己之前光顾着把目光聚集在美人身上了。
看看拿朴刀那人,那轻蔑的眼神,像是根本就没把官兵放在眼里。而那个大高个,看人的眼神就像看蟑螂!他那居高临下的气势,压迫感太强了!
看来战斗是免不了了。
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付将军又有些胆怯了,生怕吃不下对方。
因为对方的眼神太凌厉了,不像那些卑微的百姓一样容易拿捏。
于是就这么僵持着。
付将军平时见人下菜碟惯了,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俩人恐怕真的不太好惹。
他的腿有点抖了。
他非常后悔,出来浪真应该多带点人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他出来是想干缺德事,最好除了这几个心腹,不让其它同僚看见为好。
他故作镇定,拍了拍心口,对史斌说:“这事和你俩无关,你们走吧,我不和你们为难。但这女的,是朝廷钦犯!我们必须带走!”
他心想,给足对方台阶下,应该可以避免战斗。
哪知史斌并不领情,他冷笑道:“介意让你妈给你生个弟弟吗?”
付将军想了好几秒,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刚想发作,却发现自己没这个胆子。
武功高到一定程度的人,气场非常强大。史斌就有这样的气场。
项兄弟更有。
令人紧张之至,压抑的难以喘气的气场。
尽管己方人多,但付将军还是本能的退后一步,他大喝道:“小子!面子我已经给到你了!你敢反抗朝廷命官,那可是形同造反!是要灭九族的!”
无端遭受诬蔑构陷,李师师委屈的泪水再次流了出来,柔弱的女孩握紧史斌的手说:“哥哥,我就是个不祥之人,先害我爹,又害你!也许我还是早点死了的好!”
史斌轻抚着她的秀发,闻着她的发香,疼爱的说:“今年才多大啊,就想着死。”
李师师哭道:“小妹今年十六,可却早无生念,这个污浊不堪的世道,妖魔鬼怪太多了!”
到底是女孩儿家没见识,她本能的以为对方既然是将军,就一定武功超高,又认为对方既然是朝廷官员,就一定有能力压迫众生。
所以她害怕连累史斌和项兄弟因为自己送命。
其实情况恰恰相反,电视剧里的老套情节--太监武功超高,将军全是废柴--有时还真是事实。
付将军继续喋喋不休的在那装腔作势:“有敢庇护钦犯者,与钦犯同罪!”
说话时,他的心里一直在打鼓:“菩萨保佑,一定要把他吓住。”
往常,他祭出这句话,对方百分之九十九被震住。
很不幸,今天是百分之一。
史斌冷笑着提刀向前一步。
付将军吓得又退一步,其它士兵也跟着后退。一边退,一边哆嗦。
付将军心里虽然发虚,官腔却打的极溜,嘴上一点都不饶人:“你休要藐视本将军,本将军代表的是朝廷,执行的是王法!”
“今天谁要是敢动这女孩儿一根汗毛,来一个我宰一个。人挡杀人,魔挡杀魔!”史斌的声音非常低沉。
可他刀锋上那冰冷的寒意,已经伴随着强烈的杀气透射出来。
这拿朴刀的人厉害,那个拿霸王枪的看着更狠。只是,他们穿着平头百姓的衣服啊,难道还真敢反抗官府?
付将军大着胆子又来了一句官腔:“造反可是凌迟的大罪!”
“啪!”
又是一个大嘴巴,项兄弟这开山大手扇过去,又扇碎了这倒霉家伙半嘴牙。
他整个人都被扇的飞了起来。
落地后,脸都歪了。
因为需要遵守系统戒律,无论重生的武将之前身份何等尊贵,都得听从主人的命令。没有主人的指令,项羽本不想随意动手的。
以他的超级火爆脾气,让他忍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回付将军和他的手下可不敢瞎说话了。
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围绕在李师师身旁,她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
史斌抬起手,轻抚着她光洁白皙的额头,说:“好妹子,你记住,女孩子长的漂亮不是错。错的是那些垂涎你的美貌,并对你起邪心的人。这种废物,你哥哥压根没放在……眼里。”
话没说完的时候,他已经疾刺一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向了拿着人头的敌人。
突嗤。
又是一刀,第一个敌人还没倒地,史斌曳刀而起,一个漂亮的甩击,结结实实的斫在第二个敌人身上,一道血线飞了出去。
他伴着血腥味倒了下去。
没死透。
不过这并不值得庆幸。
因为一秒钟之后,项兄弟那沉重的霸王枪就扎了下来。
帮老板补刀,那是小弟的分内之事。
这俩家伙非但不听话,还敢反抗!付将军大惊,扯着大驴嗓子歪着嘴暴吼道:“呀呀呀,老子和你拼了!”
之前他一直大步后退,现在离史斌已经有点距离了。
他借着冲力大跳起来,在空中奋力挥剑劈史斌。
这招气势雄浑!唬人效果爆棚!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啥实用价值。
不过他的腿还挺有劲,跳的还挺高。
史斌轻轻侧头躲闪,同时出刀,劈向此君两腿中间。
他没劈到史斌。
史斌劈到他了。
史斌轻巧收刀:“伙计,吼要是管用的话,驴早就统治世界了。”
付将军落地后,血一直吧哒吧哒的往地上掉。
然后他重重倒地,噶屁了。
第6章 一把神秘的钥匙
剩下的俩衰人见对方这么厉害,两腿竟然不听使唤似的跪下了,浑身都在筛糠。
一个嘴里只会叫着:“爷爷饶命,好汉饶命!”另一个乖巧些,一脸谗佞:“守夜人饶命!”
这三个字,好人盼,坏人怕。不管好坏人,遇到远胜自己的强大力量时,拿来就用,反正也不用交版权费。
史斌拨弄着他俩的脑袋,就跟摸树袋熊似的,责骂道:“就这点武功,也配当兵?花20块钱办的假毕业证吧?这要和敌国打仗,不得比赵括还惨?”
“是是是。”这俩龟孙生怕惹毛史斌,赶紧顺着他说。
史斌蹲下身子,左右开弓,拍着他俩的脸,说:“老老实实过日子不好吗?装你妈呢。干坏事之前,也不先评估下对手的实力吗?”
“守夜人说的对,下次一定评估。嘿嘿。”色厉内荏的家伙,欺负老百姓个顶个是好手,遇到强者,灵魂比身体先下跪。
史斌叹道:“做梦呢!还想有下次啊。你们这么坏,还指望我发善心,把你们放走,让你们搬救兵去?”
这俩家伙听了这话,心都凉了,但强烈的求生意念和寡廉鲜耻的品行立刻帮他们找到了门路。
求男的不行,不如求女孩儿,毕竟女孩儿天性善良。
他俩对望一眼,使劲对李师师磕头:
“好姑娘,求你发发善心,我家有八十老母,真的不能死啊……”那眼泪说来就来,不去竞争奥斯卡金像奖真的可惜了。有这天赋当演员多好,何必出来当兵?
另一个也不甘示弱,表演的更夸张,眼泪鼻涕都来了:“姑娘,你长的跟天仙似的,心灵也跟天仙一样美。求你和守夜人说说,不要坏了我们的性命啊!”
史斌由衷赞道:“你俩要是去横店报名群演,一天二十肯定没问题!”
李师师听不懂史斌说的话,只当他是博学多才。
项兄弟听不懂,怕被人说他没文化,故意摆出一幅若有所思的神情,好像能听懂一样。
那俩衰人听不懂史斌在说啥,但知道肯定是讽刺的话,也不敢生气,继续给李师师洗脑。
“姑娘,你这么面善,一看就是菩萨心肠。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跪在你面前这么苦苦哀求,你就不能动动恻隐之心吗?”
“姑娘,你就可怜可怜我吧,你怎样才能原谅我们啊,要不我管你叫娘吧!娘啊,我错了……”
李师师实在受不了这俩恶心的货色这么没完没了,没羞没臊的纠缠,女孩儿到底是单纯,刚想问史斌怎么办,突然发现她心目中的大英雄正在很开心的和他那同伙一起,从敌人尸体上扒拉钱。
她当然不会知道,对她的护花使者这种超级爱玩电脑游戏的人来说,从小怪身上搜刮钱的乐趣有多爽。
俩衰人又对望一眼,觉得这可能是个好机会,要想逃命,可以抓住漂亮女孩作人质,要挟史斌放了他们。当然要是可以借机把女孩绑回去享受,那就更好。
一念至此,左边那人迅速起身朝李师师扑去。
然后,痛苦的哀嚎着。
因为腿断了。
史斌飞掷长刀,切断了他的右腿。
那么长的刀,居然还能当暗器用。这人的武功也太恐怖了吧。
“伙计,这一招我早就防着呢。你最好相信,我智商胜你十亿倍。”史斌看都没看他,继续搜刮钱。
搜刮的可仔细了,连半个铜板都不放过。
断腿的家伙忍着钻心的疼痛,赶紧撕扯衣服上的布条裹着止血,使出吃翔的劲,累死累活终于裹好了,刚想喘口气,史斌骂道:“行了别费事了,没急着杀你俩,是想让你俩当猴儿,给我妹子压压惊,你也不配合,那也没必要留着你了。”
他朝项羽发号施令:“小项,去干活。”
“遵命,主人!”
项羽提着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九九八十一斤的霸王枪微笑着来到断腿大神面前。
“爷爷饶命啊!”他急的屁滚尿流。
项羽一枪刺出。
断腿的家伙闷哼一声之后,整个世界安静了。
仅存的那个敌人壮着胆子叫道:“是好汉的杀了便是,何须如此折腾人!”
“你技不如人,还有理了呗。你要不主动招惹我们,你长的这么磕碜,我瞅都不会瞅你。”史斌继续从新的“小怪”身上扒拉钱,“唉呀,金元宝!我正愁没钱花呢,你们就送钱来了。”
这人一着急,指着史斌大叫道:“我敬你是守夜人!你却当不得如此做派!”
“咦,这是什么?”史斌从付将军身上翻出一个精致的上锁小铁盒,砸开后,里面是一把形状特别复杂的黑钥匙。开什么样的宝箱,才需要用到这么复杂的钥匙?
史斌正在凝神思索,那个兵丁兀自喋喋不休,史斌随口说了句:“你真烦。”
项羽领会主人意图,一枪扎过去。
“喂,慢点,本来我不想杀他的,我缺个洗衣服的仆人。他武功最差,在我手上翻不了天,所以我信的过他,再说把他阉了后,他就更不敢反我了……”史斌埋怨项羽。
“都怪你下手……太快……本来我可以有活命……机会……”这位兵丁两腿一蹬,咽了气。
能拿的都拿光了。
史斌从一个敌人身上撕下块布,裹了一小包金银,还有几贯铜钱。
资金流正向流动!
这下有钱花了,史斌心里非常高兴。同样是吃饭,你吃糠咽菜和吃山珍海味那能一样吗?同样是住宿,你住孙二娘家冬凉夏暖的茅草屋同时还有被做成肉包子的风险,和住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那能一样吗?
师师想起爹爹死无葬身之地,心中不免凄楚,想那贼人虽然凶恶,但终究己遭报应。如今已得史大哥相护,算是终生有托。
这个柔弱善良的女孩儿前番惊恐,今朝得遇良人,一日之间地狱天堂,不禁也起了恻隐之心。望着心目中的大英雄,顿感情意暗生,柔声央道:“哥哥,还是把他们埋了吧。他们已经受到了惩罚,我不想让他们被乌鸦吃掉。”
“好的,就依了你吧。”史斌叹了口气。心道,就别指责师师圣母心了,女孩子的善良,是多么宝贵的品质啊。女孩子单纯善良,总比奸诈阴险,心狠手辣要好吧。
有让人心动的女孩儿要照顾,肯定是不屑去当草寇的。正常人谁会自甘堕落走那条道?除非实在无路可走。
他问李师师:“妹子,以后去哪,你可有想法?”
李师师道:“我全听哥哥的。你去哪,我就跟到哪。”
“咱们找一个安宁点的地方,一定要远离战祸,然后咱们买个大房子,不过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了。”美人就一句普通的话,史斌却觉得听起来很爽。他把他的想法和盘托出。
李师师心里荡起了幸福的涟漪,说:“好的,我期待和你一起隐居的日子。”
女孩儿的小心思可多了,她突然觉得直接这样说,有失矜持,那种感觉羞羞的。于是赶紧岔开话题:“对了,哥哥,你今年多大了?”
这个随口问出的问题竟然把史斌问懵了。
史斌说:“我……”
尴尬,他竟然不知道这个身体现在多少岁。
“喂,系统君,我今年多大?”只好在心里偷偷问系统。
系统迅速答道:“十九岁。”
“妹子,我今年十九岁。唉呀,天色将晚,咱们先得找个酒店……哦不,旅馆,也不是……”史斌赶紧回答李师师的问题,怕她等太久,会让她觉得受冷落。谁知说着说着又卡壳了。
李师师笑道:“你是想说客栈,对吗?”
史斌道:“对。你真聪明。这破地方太荒僻了,我揪几匹马过来,咱们骑马走。”
李师师说:“可我不会骑马啊。”
史斌说:“没事,那咱俩骑一匹也行。”
李师师脸上一红,不再说话。
第7章 行走江湖,主要看气质
史斌大步流星朝着那五匹无主的马走过去。
武功高的人,气场成倍放大。
不但人能感受到,就连马也感受到了。
“哈楼,各位马老兄,我要逮几个骑,然后没饭吃的时候要宰了吃肉,希望各位配合。”
史斌提着沾满鲜血的朴刀走过去,对着五匹马露出霸王降世一般亲切慈祥的笑容。
刀尖上的血,还在不停的往下滴。
嘶!
五个马主人怂的像软蛋一样,朝夕相处之下他们的马也沾染了他们身上的怂气质,看见史斌过来,都吓跑了!
跑的那叫一个快啊!
“妹子,咱们只能步行了。”史斌无奈的一摊手。
“扑哧。”李师师实在忍不住,捂嘴笑了出来。
史斌问道:“为什么要笑哥哥?”
李师师说:“你比那些坏人还吓人。”
史斌拍了拍胸脯,摆了一幅很自恋的神情:“不一样,他们的行为专惹女孩子讨厌,而我这种人,专惹女孩子喜欢。”
项羽一边铲土埋尸体,一边暗想,这主人真厉害,吹这等弥天大牛竟然脸不红心不跳。
李师师脸又红了,啐了一口,说:“你好厚脸皮哦。”
说话间路遇一伙客商,像蜗牛一样慢悠悠的赶路。史斌态度温和,言语有礼,向他们询问附近哪里有客栈。
领头的客商老板盯着他刀上的血迹,又瞄了项羽一眼,情不自禁的后退一步,万分客气、万分谨慎、万分敬畏、万分礼貌的告诉他一直往东走,那个市集上有客栈,但是要走好久,怎么着也得一个时辰。
“哦呵呵呵……先走一步先走一步……”然后他陪着笑告辞,挥手催动人马快行。
队伍中有个十三四岁的小伙不解道:“东家,反正咱们也不着急,走那么快干啥?”
东家一个大拨搂子甩他脸上,低声喝骂道:“哪儿那么多废话!”
小伙委屈地捂着脸,不敢说话了。
东家目不斜视,一眼也不去瞧地上那些死尸。经商的人最精明,他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在这乱世。
史斌在敌人的尸体上抹了抹,把刀上的血迹抹去。然后对李师师说:“小丫头又在偷笑我。”
他凑到师师妹子耳边说:“我这种人,一看就是好人。都怪我那兄弟,长的太吓人。”
此时项兄弟忙着擦霸王枪上的血迹,全然不知主人正在往他身上甩锅。他干活效率很高,一会就埋完了。
就这么和李师师边聊,边打趣,走了整整一个时辰,仍然聊兴未减。
如果只是一个人,长时间走路肯定无聊,但如果身边有美人陪伴,畅聊古今,顾盼生辉,那种感觉,怎一个惬意了得!
轻风吹拂着美人的秀发,她一脸崇拜的看着你,听着你瞎扯蛋,你会觉得连路边的小草都在摇曳生姿。
但这只是史斌自己的想法。
项兄弟一直在想,这一路上真他妈的无聊透顶。
还有,这俩人一直窃窃私语,打情骂俏,真肉麻。
到了客栈门口的酒望子下边,早有店小二出来招呼:“大爷、夫人、客官里面请咯!”
虽然听了“夫人”二字使得李师师脸上又是一片绯红,到了店内,她还是使劲拉了拉史斌的手,以目示意,她有话说。
史斌把头低过来,只听李师师说:“我害怕,不敢一个人住……你……你别多想,我不是那种没廉耻的女孩……”
让女孩儿家说出这话,真是羞死人了。李师师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她低着头,不敢看史斌。
以前她从来没和家人分开过,如今唯一的亲人离世,外面又有这么多坏人,除了史斌,她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不敢和他片刻分开,更不敢一个人睡。到底还是个孩子啊!
这话在路上就想说,忍了无数次,一直不敢说,现在终于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了。
可是这种难以启齿的话一说出口,万一被史斌哥哥瞧不起怎么办?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如果让史斌哥哥认为我是不知廉耻的女孩儿,那还不如死了好!
想到这,她又哭了。
然后他就被史斌搂进了怀里,他的怀抱好温暖。
只搂一秒就放开了。
“师师,我明白,别多想。在我眼里,你永远是个好女孩儿。这样也好,我可以就近保护你。不过你放心,我不是浪荡子弟,不屑对女孩子做出下三滥的事。”他轻轻的对着美人的臻首耳语。
“嗯。”既然他不会轻视自己,也不会趁机对自己做出非礼举动,李师师也就放下心来。
史斌要了楼上雅间的套房,给项兄弟也要了个单间,就在对面。
但是这顿饭还是要在一起吃,不然太冷落项兄弟也不好,毕竟人家前世是王。
这地方是个市集,人流量挺大的,客栈人也多,不至于是黑店。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也不怕,有项羽这么猛的保镖,哪个不开眼的强盗活腻了敢来拔虎须?
史斌问过二人,便挑了平日里三人爱吃的酒菜,项兄弟食量大,又见过山珍吃过美味,至于史斌这两世之人那也是合格的食客。三人点了一桌,不说最贵也是更贵,至于银两花销,那是不计较了。
多多消费,巨量提高自身生活品质的同时,也为繁荣经济作贡献嘛。
糖醋鲤鱼、红烧里脊这些名菜吃起来分外爽口。
那壶九酿春也是甘洌清香,李师师也喝了一小杯,脸上现出好看的红晕。
女孩子饭量小,一会就吃完了,史斌运动量大,又打架又捡钱的,累呀。他又盛了一碗饭,就着香喷喷的酒菜大快朵颐,吃完后这才觉得爽到家了,放下了碗筷。
项兄弟前世见过大世面,自是懂规矩的人,没吃完也第一时间告辞闪人,端着饭碗去自己屋吃。
李师师关好门,端起热水壶(确切的说,是小桶),倒盆里,又兑了凉水,给史斌端了一盆洗脚水过来,说:“大哥,请洗脚。”
“唉呀,这可使不得,妹子,你还真把自己当成我的仆人啦!让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干这活,可真是罪过!”
“大哥,我的命都是你救的,伺候你不是应该的嘛。爹爹在世的时候常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帮你干这点活,远远报答不了你。”她不由分说,开始脱史斌的鞋。
史斌赶紧劝止:“妹子妹子,我自己来,这个,俗话说,好汉屁多,英雄脚臭(先给懒找好借口),我怕把你熏到。”
“我不怕熏。”李师师白嫩的小手抢着把他的布鞋脱掉,又开始扯袜子。
史斌都不敢乱动,怕一撕扯,会一不小心踢到她,只好任由她把一只脚放在盆子里。
很快,另一只脚也放好。
史斌只好说:“多谢妹子啦,下次让我自己来吧。”
“下次再说下次好了。”李师师冲他一笑,把他脱下来放在床上的外套拿到另一个盆中清洗。
“妹子,你也走了好长时间的路了,听话,歇会。”
“洗完再歇。”
第8章 气氛烘到这了,那就表白吧
史斌拗不过这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儿,只好由着她。
忙活完了,她洗漱之后娇怯怯的来到坐在床上休息的史斌面前,说:“大哥,我也要洗脚去了。”
“去呗。”史斌有点纳闷,去就去呗,这点小事也要和我请示吗?
“那你,能不能不要往我这边看。”她声细如蚊,低下了头。
“哦,明白了,女孩子的脚,不能让人随便看对吧!好的,我不看。”史斌怕她难为情,就说:“那我刷牙去。”
李师师这才敢洗脚。
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用温水泡泡脚是非常舒服的。
其实按照史斌的习惯,有时懒了根本不洗脚,脱了袜子就睡。其实今天就是这样,如果李师师不给他打水,他极大概率直接睡觉。
但女孩子不一样,女孩子天生爱洁净。
可能是累了,刷完牙后史斌就大大咧咧的往这边走,只这么一会就把不能看女孩子脚的事忘到九宵天外去了。
那对玉足珠圆玉润,晶莹剔透,真是太美了。史斌呆了好几秒。
然后他俩的目光就对上了。
李师师羞怯的低下了头。
史斌实在舍不得把目光从那对绝美玉足上移开,简直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啊!
他索性挑开了直说:“唉,世俗礼法真是烦死人!师师,你的脚那么美,跟你明说吧,我怎么看都看不够!”
师师妹子的脸,红到了脖子根。
史斌干脆拿起她放在旁边的擦脚布,轻轻的把她的脚拿出来,给她擦,她没有反抗,只是因极度害羞,以致不敢说话了。
史斌温和的关切道:“都怪我鲁莽,把那五匹马全吓跑了……害你走这么久的路,肯定累坏了。”
李师师嗔道:“你还说呢。”
史斌见她不对自己生气,便道:“造物主真是不公平,我的脚那么臭,你的脚却一点臭味没有。好像还有点香味,估计是你的体香。”
李师师心头鹿撞,说:“不理你了。”
史斌趁热打铁,把她的洁白小脚捧在手心,说:“我以前经常花钱找人做足疗,那些按摩大师可厉害了,按摩涌泉穴、足三里这几个地方,活血化瘀,可舒服了。我给你按按。”
他按摩的很仔细。
李师师感受到了他的温柔,但还是开口道:“大哥,我相信你是正人君子,对我没有邪心,但我还是想问你,你知道你碰了女孩子的脚,意味着什么吗?”
史斌一楞,随即心安,既然说开了,那就把隐藏在心底的情愫挑明了吧:“妹子,我不喜欢作伪。既然说到这了,我就和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救了你之后的下一秒,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你。你那么美,那么温柔,那么善良,那么体贴。我想娶你为妻,爱护你一辈子。”
李师师听她这么说,芳心窃喜,更不敢抬头了。
情窦初开的年龄,哪个少女不怀春?她又何尝对史斌没有好感?在生命中万般绝望的至暗时刻,她心目中的大英雄简直是从天而降,非常轻松的就收拾了那俩坏人。
他对自己的武功非常自信,但他这人却从不自傲,更和自大不沾边。他帅气、幽默、乐观,外表粗犷,却心思缜密。表面上专心扒拉钱呢,实则对自己关心之至,每时每刻心都在自己身上。
被他这样的人如此精心呵护,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啊!
还有,那个大高个,长的跟个霸王似的,竟然管他叫主人!
这样的人,给他当一辈子丫环都是荣幸啊,何况做他的妻子呢。至少他不会像其它男人那样,只对自己起邪心!
“你说话呀。”史斌逗她。
“不说。”
“你不说,我说。你放心,师师,我是绝对不会让你跟我过一辈子颠沛流离,刀口舔血的日子的。虽说我永远不会缺钱……”
他说到这,李师师又笑了。
“是是是,不是自己挣的,不光明正大对吧。但是墨家经义有言,杀盗,非杀人也。墨家不把强盗当人看,杀畜生扒钱有啥不可。当然这个不是重点,我是说,我这辈子都不会伤害任何一个良善百姓,穷死也不拿他们一分钱……”现代人生活在知识爆炸的时代,脑袋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知识。穿越到古代,在女孩子面前把那些知识拿起来就用,轻轻松松就给她留下博学多才的印象,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不是一文钱吗?一分钱是什么?”李师师好奇的问。
“口误,应该是一文钱。”史斌道:“我穷死也不欺负善良百姓。至于垃圾强盗,揣着钱撞上门来,我就当是我平时积善行德的福报。当然这个也不是重点,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要和你一起找到一个安定的地方,过安定的日子。吃好喝好,每天都幸福安乐。”
师师妹子很认真的说:“嗯,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史斌道:“那让我再给你按摩一会,能帮你消除疲惫。”
李师师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史斌就当她是《民法》中的默示同意。
这一夜,他们分床睡,睡的很香甜。
次日起来,一扫昨天的疲惫,神清气爽。
吃了早饭,项羽继续在房屋里睡觉。刚被召唤出来,又打架又走路的,你总得让人家倒倒时差。
史斌带心爱的女孩儿去逛集市,路过一家成衣店,给自己买了两身换洗衣服,给李师师挑了两件精美雅致的丝绸纱裙。她一生孤苦,从来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衣服,一问价钱,嫌贵,想跟店家讲价。
掌柜的说:“夫人勿嫌小人多嘴,实要八两银子,不让价,这是上等蜀丝。”
这店里男装很普通,女装很贵。人家本来就是主打女装,顺便卖男装。
“给你十两,找零吧。”史斌递过去一锭十两银子。
大离朝,金银铜全是货币单位。有时甚至也可以用玉抵价。
这座市集消费力不算强,好些年没遇到这么大方敞亮不还价的顾客了,掌柜的接过银子,手都在发颤,翻开柜子一看,这才想起一事,拍着脑门连忙道歉:“客官,实在不好意思,昨晚东家清了一拨流水,是小店的疏忽了,今天竟然没有留够找零的银子。”
“那就别找零了,另外二两给贵店打赏了。”史斌大大方方的说。
男人把钱花出去的动作最帅了,就不用说别人怎么看,连自己都觉得巨爽无比。
“大哥……”李师师下意识的拉了下他的衣角,舍不得糟蹋钱。
“那怎么好意思!”店家受宠若惊。
史斌笑道:“在下平时刷抖音,看网文,碰到精彩处都是会打赏的。自己送的爽,作者也高兴,正所谓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刚说完,就觉得有点违和……但是让他一下子彻底清掉以前的生活记忆,言行举止完全适应古代,也没那么快。
掌柜的心想,他说的都是啥?算了不管他,既然有人打赏,赶紧致谢就对了,于是他双手作揖,道:“多谢贵客打赏!”
当然,凭白无故得了人家好处,便宜马屁也不能少:“夫人长的这么端庄秀气,穿上这样精美的衣服,定是美艳不可方物,恰似那月中仙子下凡来!”
这时如果露怯,只会给史斌丢人,李师师乖巧的说:“掌柜的谬赞,实不敢当。”
出了门,掌柜的破天荒头一次送出门去,还殷勤的说:“客官一路走好,欢迎您常来。”
史斌竖起大拇指,逗李师师:“可以,真给我作脸。”
李师师不好意思的笑了。
第9章 大侠郭靖(上)
他们又买了点瓜子和糕点,路过珠宝店又给李师师买了个漂亮的银钗。在外面逛了半天,史斌竟然没觉得无聊,估计如果身边的女生没这么漂亮,就该觉得无聊了,衰。
中午饿了,来到本地最有名,档次最高的太白楼大饭庄。
李师师给史斌点了个红烧排骨、宫保鸡丁、酱牛肉,要了一壶花雕。李师师的吃相非常文雅,史斌才不管那个,只顾大口开嚼。
阳光下,十一个可怜巴巴的乞丐看着史斌面前的饭菜,馋的直流口水。
史斌看到他们期盼的眼神,叫道:“店小二,过来!”
“来咧,客官,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小二一脸殷勤。
史斌指着外面的乞丐说:“每人一只烧鸡,两个馒头……我是说,两个炊饼,外加一壶花雕。另外,他们一共是十一个人,每人送他们一两碎银子。”
史斌说完,点齐送给乞丐的银子放小二手上。又取出一锭五两银子说:“这是他们的饭钱,多余的就当给你打赏,不能让你白干活。”
店小二差点没乐疯了,千恩万谢。乞丐们的饭钱连一两银子都值不了,剩下的全是给自己打赏。
这可赚大了!
省吃俭用的话,野菜拌饭,四两银子够养活六口之家半年。
按大离朝的规矩,如果店小二服侍的好,惹的有钱的大爷高兴,指名给他本人打赏,是可以不上交店里的。所以大离朝的店小二可以说是素质最高的群体,因为他们为了让有钱的大爷开心,总是十二分用心的伺候他们。
掌柜的听见史斌和小二说话,插嘴道:“非是小老儿多事,客官固然是乐善好施,但是须想想值不值。”
这时史斌已经喝完了三大碗酒,有点上头:“终有一天,我史斌定要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好!”李师师怕他冷场,率先带节奏鼓掌。这丫头也有调皮可爱的一面。
果然,其它舔狗受美女感召,也都鼓起掌来。
“守夜人!守夜人!守夜人……”那帮要饭的也扔下破棍破碗,有节奏的跺着脚,并整齐划一的鼓起掌来,犹如一支美妙的华尔兹。
被n个群体这样称呼自己,再不习惯也习惯了。
“史先生好志向,小老儿佩服之至!”掌柜的亲自安排饭食,和小二一起给乞丐们连饭带银子一并送去。刚才史斌说话时,众乞丐已经听见了,这会千恩万谢,跪下就磕头。
史斌起身道:“各位都起来!人虽然有身份上的高低贵贱,但我认为,人格却是平等的。大家吃好喝好!”
穿越者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放下架子,放下身段。
海纳百川,正是因为懂得身处低下。
这样的性格特质,才是真正做大事的人。
“好!”众食客自发的为史斌喝彩。
史斌向周围人拱手回礼。
李师师一脸花痴样,一边给史斌倒酒,一边赞叹道:“大哥,你境界真高,难怪你走到哪都能受人尊敬!”
有美人照顾喝酒,这酒喝起来格外爽口。
史斌端起酒杯,一仰而尽:“也不行,还差的远。”
李师师笑道:“大哥好谦虚。”
史斌道:“做人要低调守谦,谨慎戒惧。”
李师师笑着又给他卙满了酒。
众乞丐啥时受过别人如此礼遇,又何曾喝过这么好的酒,吃过这么香的食物,纷纷挤到饭庄前方五丈远的阴凉处吃喝起来。这样一来,就把一位摆摊卖艺之人的地盘给挤占了。
乞丐的素质自然不会高到哪去,他们如此蛮横霸道地挤占人家地盘,还骂骂咧咧的让那人滚远点,别在这碍事。
最离谱的是,有个乞丐还很过分的骂人家是吃不起饭的穷狗。
这人非常郁闷,即使修养再好,仍然忍不住长啸一声:“连乞丐都有饭吃,我郭靖却要在这挨饿!还要被乞丐欺负!什么世道!”
别的言语倒没什么,可“郭靖”二字传入史斌耳中,这一惊可真是非同小可。他本能的放下筷子,朝那边看去。
只见一条大汉,身材魁梧,体格粗壮,浓眉大眼,虽然一脸憨厚相,往那一坐,却掩藏不住那一身英雄气。
这位老兄穷困潦倒到了什么地步呢?衣服破了,连补丁都打不起,就那么破破烂烂的穿。身边只有一根长棍,还长满了锈迹。给人的感觉是,这不像是他随身的趁手武器,反倒像是从哪个二手市场淘来的一样。
史斌的大脑飞速运转:“拜金庸老前辈所赐,大侠郭靖的故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金老前辈之所以如此喜欢这个人物,非要以他为原型写了那么多部精彩纷呈的好故事,是因为这个人物的经历着实令人激赏。这位蜀地义士,是一位护卫队首领,一生坦坦荡荡,忠肝义胆。在敌国入侵家园之际,他宁可投江自尽,也不当亡国奴,其大义凛然的形象与金老前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倒是如出一辙。”
“小二,过来。”史斌招呼店小二。
店小二快步跑来,殷切的问道:“史大爷,您有什么吩咐?”
史斌指着郭靖道:“这人是什么来头?”
来到这个世界后,头一次,他的好奇心如此强烈。
他迫切地想知道,眼前这位郭靖,到底是历史上那位英勇无畏的大英雄,还是一个恰巧重名的路驴甲。
“史大爷,您是问他啊!他这人怪怪的。听他说话口音,是蜀人无疑。他性格木讷,不善言辞。听人说,他每到一地,就在那摆摊耍棒,如果有好心人愿意给他打赏几文钱,他就买炊饼就咸菜吃,吃饱了继续赶路,困了找个干草垛就睡。如果没人打赏,他就只好挨饿,路也走不动了。”店小二耐心解释道。
史斌又问道:“那他的日子,岂不是过的很苦?”
店小二道:“那是自然。但是那有什么办法呢?人家说书的、唱戏的、耍杂技的,哪个不比他耍棒好看?所以他那儿连看的人都少,肯打赏的客官肯定就更少呗。不瞒您说,这人是真怪。上次有个老妇人看他可怜,让他去家里清理猪圈,说给工钱十文……唉呀,您看我这嘴,您在用餐时,我却和您说这个……”
店小二狠狠的扇自己一个嘴巴,却要再扇时,史斌这个豪侠胸襟的人,一把抄住他的手,道:“你不必自责,我没那么多事。你的意思是说,老妇人好心给他找活干,他却不屑?”
第10章 大侠郭靖(下)
店小二生怕掌柜的扣工钱,见史斌这么说,长舒了一口气,便即宽心:“是啊,他不肯抓住这个挣钱的机会,却对老妇人说,晚辈感谢您一片好心,但是我郭靖堂堂大丈夫,干那种勾当,岂不是糟蹋了我恩师所授的这一身武艺?要不这样,大娘,我耍一通棍子给您看,然后您打赏我一文钱吧。”
史斌兴致越来越高:“老妇人怎么说?”
店小二道:“老妇人大骂道,你这个长了猪脑袋的榆木疙瘩!活该穷死你!真是有病!我一个老太太,待着没事看你耍枪弄棒作甚?谁鸟耐烦看你那些破烂把戏!老太太说完气的拄着拐杖就走了。”
老太太嘴里真应该塞瓣蒜,杀杀毒。
史斌问道:“郭靖被人这样嘲讽,生气没?”
店小二道:“那倒没有,他苦笑一声,继续坐那耍棒,可是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也没几个人打赏。”
“有劳小二哥,把他请到这来。”史斌相信自己已经得到了答案,此人极大概率就是历史上的大英雄郭靖。
小二哥应声而去。
李师师道:“大哥,看此人长的这么健壮,想来武功不弱,可他宁可挨饿,也不屑做那偷盗之事,人品也是无可挑剔的。”
史道点头道:“是的。”
须臾,小二哥把衣服与丐帮弟子差不多,却仍然英姿勃勃的郭靖请到史斌面前。
史斌站起身,学着古人的样子拱手行礼:“郭师傅,在下史斌有礼了!”
郭靖不卑不亢,还了一礼:“不知史大爷唤小人何事?”
史斌知道,此人自尊心极强,一身浩然正气,决不可等闲视之,便道:“小弟自幼爱武成痴,久仰郭师傅大名,如雷贯耳。人言郭师傅武功高强,小弟有幸一观,备感殊荣!但是现在是吃饭时间,可否请郭师傅一起喝几杯,吃饱喝足,再让小弟开开眼界?郭师傅放心,打赏的钱少不了。”
史斌自认为已经非常小心翼翼的说话了,他知道郭靖这种江湖豪客最爱面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不要觉得好笑,也不要用现代人的思维来评判古代人。
历史上的郭靖,宁死也不妥协,和这种人相处,可千万别触及他的原则,伤及他的面子。
哪知史斌如此有礼,这个呆郭靖竟然还是不领情!
这人当真是耿直倔强,一点也不懂得圆滑处世,更不懂得回旋,他庄重道:“史大爷肯打赏,小人在此谢过。但廉者不受搓来之食!吃了你的饭,人格就低了你一等!史大爷好意,小人心领了!待阁下吃完饭,小人再为你耍棒!”
真他妈无语!
你看这个没文化的憨货,字都认不准,还“搓”来之食。
李师师已经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怕伤到对方,赶紧背过脸去。
史斌忍着笑懵了一会,顿觉释然。
他很快就理解了对方,因为英雄最能理解英雄。
其实郭靖骨子里和武松是一类人,宁死也不丢尊严!
别笑话他们迂腐,他们的人格永远是高贵的!他们代表了这个民族高挺的正义脊梁!正所谓,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他们骄傲,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那身本领真不是盖的!
不过和这种出身低的英雄相处也真是不易。
你想请他吃饭,但此时身无分文的他实在太过敏感,他以为你把他当成那帮乞丐一般对待了。此时他最害怕,也最忌讳别人触碰他的尊严。
更何况,出于礼节,他年龄比你大,可为了让你打赏,却得一口一个大爷叫着,还要自称小人,这已经让他很屈辱了。
层次达不到那个境界的人,理解不了他灵魂的高贵,只当他是愚痴迂腐。
于是他这返乡之途,就只能经常挨饿了。
穿越者天然的优势就是在知识水平上维度碾压,史斌略一思索,就有了应对之策。既不伤害他的尊严,还能帮他大忙。
“郭师傅!我尊重你的选择!也很喜欢你的脾气!但是,我要挑战你!如果你败了,你输我二十两银子!你胜了,我输你二十两银子!你敢赌吗?”史斌大声道。
周围食客们的目光全被吸引了过来。
郭靖一楞,笑道:“小人身无分文,但是,小人有信心,不会输给阁下。”
他觉得这简直是一个白拿二十两银子的机会。
“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在下一见高手就技痒,还请郭师傅不吝赐教!”史斌说完,转头对李师师说:“妹子,你先吃饭,稍等我一会。”
李师师知道他这样做必有深意,点了点头,说:“小心在意。”
郭靖闻着桌上香喷喷的饭菜,馋虫都要勾出来了,忍着口水道:“你不先吃完饭吗?”
史斌挺直朴刀道:“不敢怠慢郭师傅!请了!”
郭靖道:“好,不和你打,反而失敬,得罪了!”
附近看热闹的百姓自觉后退,为二人清出一个场地。
史斌先攻,郭靖采守势,一个如出林之龙,一个如探海之蛟,斗了二十余合,不分胜败,群众齐声喝彩。
郭靖暗暗敬佩:“此人武功,好生了得!不想天底下竟有这般英雄少年!”
他大喝一声,上中下路连击三棍,封死史斌所有退路,将他的朴刀压的向下荡去。
他以为这样,对方就无法用刀刃伤到自己了,哪知史斌的武功变化多端,竟然顺势连旋刀柄,反过来封住郭靖面前七个方位。郭靖只觉眼花缭乱,情急之中,奋力扫劈架挡,接连四棍砸下,才稍稍迟滞对方攻势。
可史斌几乎是不给他任何喘息之机,蓄势、猛击,趁他站立不稳之际,刀柄直撞腰肋!
郭靖感到腰间有一股凌厉的冲力袭来,来不及细想,以细棍垂下硬挡!
当!
浊重的一声重响,史斌的绝技龙转身结结实实的打在了郭靖的细棍上!
这招奇绝精妙,以谁也想不到的方位打出最匪夷所思的招式,极少有人能破,却没能伤到郭靖!
郭靖只觉虎口剧痛,饿了好几顿,经此一番剧斗,更觉筋疲力竭。
史斌又是一刀劈来,郭靖只好硬着头皮猛接,只是不知怎地,刚才对方使出那么精妙的招法,也只打了个旗鼓相当,而这招普普通通的刀棍相交,史斌的朴刀竟然脱手落地!
砰!
铁棍余势未衰,打在史斌肩上。
虽然没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但是胜负已分。
“郭师傅,好手段!在下长见识了!愿赌服输!”史斌回到座位上,取了二十两银子塞到郭靖粗糙的大手上。
郭靖楞了半响,彻底明白过来,对方如此苦心孤诣用这种方式送钱过来,只是为了照顾自己这个落魄武师的颜面,可是同样是练武之人,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自己打了一棍子,他就不要面子吗?
他激动的说:“少年英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钱我不能要,你故意放水!”
第11章 我王重阳,必结草衔环以报之!
正在众人的眼光都聚集在史斌和郭靖二人身上时,一个机灵敏捷的小孩子突然窜到李师师面前,把史斌的行囊揪过来,拨腿便逃。
李师师陡然受惊,忍不住叫了出来。
这还了得!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明目张胆的抢劫,太不把太白楼放在眼里了!掌柜的喝令店小二和其它伙计全力追赶,其它食客和周围群众也一哄而上,就连那帮乞丐也去凑热闹,很快就把那个小孩子抓住了。
那群乞丐上来就打,小孩子不敢还手,就那么硬生生的忍受着,只是眼神中的倔强却一点也未减少。
掌柜的一脸厌烦,捂着鼻子挥着手驱赶道:“去去去,有你们啥事,塞你们的饭去。”
乞丐们悻悻退下,不被尊重的感觉让他们很不爽,但是也无所谓了,毕竟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伙计们揪着那小孩子的胳膊,把行囊放到李师师面前邀功:“夫人,我们把您家相公的钱夺回来啦!”
李师师点头道谢,然后温和的问道:“小弟弟,你为什么要抢钱?是遇到为难的事了吗?”
那小孩见李师师美若天仙,性格却又如此温柔和顺,全然不似其它人那般蛮横冷漠,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掌柜的骂道:“哭哭哭,你还哭,哭个屁!史大爷是我们小店的贵客,你抢他钱,分明是要砸我们的场子!”
店小二也附和道:“你赶紧给史大爷下跪道歉。”
小孩抬起头,噙着泪眼,昂然道:“我一跪天地,二跪父母,三跪师父!其它人,不配!”
掌柜的生怕惹史斌这个级别的顾客不高兴,用手指敲着他的额头骂道:“你还嘴硬!你做错事,你还有理了?”
小孩梗直了脖子,道:“那你们打死我好了!”
说罢,他放声大哭起来,不知得有多么绝望,才会哭得如此撕心裂肺。
掌柜的见状,问道:“他冲撞了夫人,还抢了史大爷的银子,要不要送官,请您示下。”
李师师不忍这小孩受苦,女孩子到底是善良,同情苦命人。她的眼泪一直在打转,摇了摇头,说:“不要为难他。”
史斌对郭靖拱了拱手,道:“郭师傅,咱俩的事先放放。”
“嗯。”
史斌放下朴刀,来到小孩面前,对抓着他的人说:“放开他。”
小孩眼泪汪汪的看着他,他温和的轻抚着他的头,他的脸颊,问道:“小弟弟,今年多大了?”
小孩抹了把眼泪,说:“十二岁。”
史斌道:“是家里遇到难事了吧?”
小孩的泪水像水库泄洪一样,他蹲下来使劲揪着头发痛哭道:“我娘亲病了!呜呜呜……郎中说,要用人参吊命方有一线生机……我们的盘缠用光了……我不想眼睁睁的看着娘亲每天受病痛折磨!她都瘦的只剩皮包骨了!呜呜呜……大哥哥,我真的无意伤害任何人……”
“我明白了。兄弟,你年纪不大,倒是个孝顺孩子。有个娘疼着,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你娘要是知道你这么牵挂她,一定很开心。”史斌安慰道。
满脸是泪的小男孩抬起头,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我娘会失望的,她会觉得我丢了祖宗的颜面。我家祖孙三代,没出过一个小偷……就只有我这么一个不成器的!”
史斌蹲下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兄弟,你等下。”
小男孩站起身,空洞无神的双眼,一刻不停的看着他。
只见他走到李师师旁边,拿起行囊,又对她说:“妹子,跟你说声抱歉,我这事办的真不地道,把头上银钗先给我,以后我再给你买。”
李师师温顺的取下银钗递给他,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说:“我为你感到骄傲!”
他把银钗和那一包裹的金银全送给小男孩,又从怀中取出一块玉佩塞到他手里,语重心长的说:“兄弟你听着,你不是小偷,这些是我主动送给你的……”
史斌当众维护了他的尊严,这让十二岁的孩子铭感五内,他感激地看着史斌,眼泪又流了出来。
史斌接着说:“这块玉是我满月那天,我爹娘送我的,上等的墨玉,能值点钱。你到当铺把它当了,再加上这些钱,再贵的医药费应该也够了,好生照顾娘亲。如果那个郎中继续为难你,你再来找史斌哥哥,我定会为你做主!”
这个十二岁的孩子非常有骨气,小小年纪却是一幅侠义心肠。他把那堆钱放在地上,然后朝史斌一抱拳,说话掷地有声:
“史公之格局,真如守夜人复生!娘亲说,饮水思源!史公之恩,他日我王重阳必结草衔环以报之!”
说罢,他双膝跪地,砰砰砰磕了三个头,然后把行囊、银钗、玉佩收好,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爱她的母亲。
他要用瘦弱的双肩扛起这个家。
他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卖嘎的!看着他的背影,史斌在心里说,又认识一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厉害角色(历史上确有其人,虽说目前还是小孩形态,但长大了后牛气冲天啊),可惜福缘浅,这么一会就要分别,不知何时能再见到。
史斌转头向郭靖望去,发现对方一直在向自己投以赞赏,欣慰的表情。他自嘲道:“技不如人,打不过你,没啥可说的。我知道你郭师傅的规矩,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可这是我输给你的……唉,史某平生最喜爱结交你这种武林高手,和郭师傅一见如故,太想和你畅饮几杯了!得了,打不过你,这下你更瞧不上我这手下败将了。”
“有守夜人之风采的少年英雄,你说完没有?”
史斌耸耸肩,道:“说完了。”
郭靖说:“那能不能让我说几句?”
“有屁快放,别耽误我喝酒。”史斌的底线是,我可以尊重你的人格,但不能让我像个舔狗一样,我也有我的原则,况且面子已经给到你了。身边天仙级别的女神我都没舔,舔你这憨货?
再说和这种大老粗交往,你过分文雅,反而更会在无意间加剧你俩之间的阶层差距,隔阂反而更深。粗俗野蛮一些,他反而觉得投缘。
不要觉得人活的太累很麻烦,做人本来就比做猪做狗难多了。
尤其你想做出点事业,光靠呆、楞、莽是肯定不行的。
活在乱世,如果一点智计都没有,大镜面脑袋,有朝一日,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郭靖笑道:“不知郭某落魄到沿街卖艺的地步了,是否还有此荣幸,和义薄云天的少年英雄交个朋友?”
史斌道:“在下今年十九岁,不知阁下今年贵庚几何?”
郭靖道:“痴长史家兄弟三岁。”
史斌离席行礼:“小弟拜见大哥!”
李师师也起身敛衽行礼:“小妹拜见大哥!”
郭靖肚子饿的咕咕叫:“有幸结识两位,深感荣幸!”
“郭大哥,你再不坐下吃饭,我们就听你肚子唱戏。”史斌责备道。
郭靖“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师师也捂着嘴笑了起来。
落坐后,史斌叫小二再添酒菜。他发现,郭靖这厮的吃相,也没比那些乞丐好看多少。
第12章 我郭靖,曾偶遇一个叫王进的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史斌问起生平,郭靖一一述说。
原来,有四个江洋大盗,多年来流窜作案,作恶多端。前些天到蜀中杀人放火,被郭靖遇到,当场击杀三人。那个领头的武功最高,抢了马匹没命的逃,郭靖则死命的追,定要除恶务尽。一直追出上百里,两人的马全累死了,郭靖这才将他击杀。
打斗中,郭靖的佩剑掉到了波涛汹涌的大江里。没奈何,后来只好效仿乞丐,从破烂堆里淘了根铁棍用。
出来的紧急,身上没带钱。虽然此行为民除害,豪兴大发,大畅襟怀,但是返乡的时候,可就憋屈多了。没了马这种好用的交通工具,光靠11路,蹉跎多日,也回不了家。
武人的清高,半点也不逊于知识分子,他这种天性老实本分,又自视极高的人,让他去偷去抢,那是不可能的。
那些念头从来都没在他脑海中出现过。
他师父更是正人君子的典型,他敬师父为天人,所以清理猪粪(说文雅点叫清理猪圈)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工作,自是不屑为之的,怕丢光师父的脸。
于是这位不知变通,脑袋里只有一根筋的大侠客就效仿那些在街头卖艺的人,耍棒求打赏,挣点钱就吃饭,有力气了就赶路。
渴了好办,河沟、泉水多的是,管够免费。
困了更好办,桥洞、牛棚、废弃的狗窝、草堆,随便往哪一躺都能睡得香甜。可见没心没肺的人就是幸福,他这类人最不容易得抑郁症。
但是有一个问题,史斌万分疑惑:“老兄这一路上,就没机会遇到那种拦路打劫的强盗,并且身上带钱的那种?”
史斌心里非常为他叫屈,感叹命运怎么这么不公?
郭靖有骨气、有正气,再穷也不屑干坏事,可敬之至。那么老天爷为啥不能让他遇到几次身上有钱的强盗和其它各类不同品种的坏蛋?
如果能遇到,以他的武功,搞点钱应该不难啊,何至于过的这样苦,跟个吊丝似的?
郭靖酒精上头,大着舌头说:“老弟,其实我也遇到过强盗……”
听完他的叙述,史斌真是哭笑不得,李师师也觉得忍俊不禁。
因为郭靖长的憨厚,外表看起来像搬砖的民工,强盗根本不屑抢劫他。
那次百十来个强盗把他围住了,双方还没开打,强盗大头子骂道,这厮长这憨样,能有什么出息?
二头子说,就是,咱们真倒霉,烈日下暴晒了这么久,屁股都要晒着火了,就等来这么一个夯货。
三头子指着他骂道,你看看你那衣服,破旧成什么样了,连要饭的都比你穿的体面。去去去,快走吧,别在这恶心大爷!
其实他的衣服原本也不土气,只是打架打烂了,才显得破。
郭靖本来还挺紧张,对方这么多人,群殴你这个“丐帮新兵”,真打起来肯定吃亏,可没想到对方竟然把他放了,于是这憨货真诚道谢:“多谢各位好汉手下留情。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咱们后会……”
“谢你七舅姥爷呢,赶紧滚!看见你这穷酸样就他娘的晦气!”
他心性极高,质朴善良,人家训斥他,他也不和人家计较。
于是这架还是没打起来。
于是强盗们错过了从他身上抢走三文钱和一双换洗短丝袜(蜀丝制成)的机会。
史斌敬了他一杯酒,惋惜道:“你本来可以搜刮强盗尸体的--从技术上其实可以实现。快速打倒几个,快速扒拉钱,快速逃跑,依你的武功不难办到。”
郭靖想了想说:“唉,也是。算了,你能失去的,本来就不属于你。你遇到的烂人破事,都是你的劫数。也没啥值得懊悔的。”
史斌又和他碰了一杯,说:“和你这种素质高的人交朋友就这点好,心性提升的快。”
其实他心里想说的是,傻人有傻福。
史斌为啥运气好,总能遇到有钱的坏蛋呢?
行善积德福报多,这个真占很大比重。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人,福报一直涨。
还有就是财大气粗,行囊鼓鼓的,也确实惹人眼红,不像郭靖,打满补丁的行囊不知用了几十年了,还一直是瘪瘪的状态。和他打架都嫌浪费时间。
强盗上班也得注意绩效考核过关啊,天天997还没有加班费,再不注重效率,那大家一起穷死好了。
再一个原因就是史斌身边有绝色美人。
美人谁不喜欢?乱世哪有原则可讲,想用暴力来强夺美人的猪渣多如牛毛,可是你夺就夺吧,就不能出门前把身上的钱清光了再出来?
打不过史斌,美人夺不来,命还得丢,还要倒贴进去身上所有的钱。
搞到最后,史斌虽然花钱如流水,怎么爽怎么花。自己爽,还能弄个仗义疏财的好名声,然后钱还永远花不光。
他俩越喝越尽兴,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此言不谬。很快一壶美酒就干进去了。
喝得满脸酒气的郭靖从二十两银子中拿出一半,说:“兄弟,既然你承认我是你朋友,那朋友赞助的钱,和施舍乞丐,就不是一个性质……那我就收下十两,但你为人太豪爽,钱都给那小孩了,你身边也不能没钱花啊……这样,你收回去十两……你要不收,我就一文也不要了。”
史斌也没少喝,大着舌头嚷道:“行吧,那依你就是。”
“这样的话,咱俩人格就平等了。那我想问问你,我郭靖,想和你拜把子,你……你肯赏脸吗?”郭靖说着,把银子分出十两给史斌。
“郭大哥这是什么话!小弟当然求之不得啊!”酒气上涌的史斌大叫道。
“那好,来!”
这俩酒疯子竟然于客店之内,跪倒在地,大吵大嚷地拜起了把子。
李师师看着他们会心一笑,反倒觉得史斌这豪爽的性格很可爱。
这时门口有一老一少走过,大人是私塾先生,孩子是他的学生,他俩边走边探讨学问,孩子问道:“先生,什么叫猪癫疯?”
这位私塾先生指着那俩酒疯子说,这俩傻驴的行为,就叫猪癫疯。你要记切,人要时刻注意言行举止,不要和这俩沐猴而冠的二货一样。
学生点头称是。
那对师生走远后,郭靖扶着史斌的肩膀,说:“痛快!今日真是痛快!能结识你这般好汉,我郭靖也不枉此生了!唉,上次这么痛快,还是在一间破庙外,结识了一个叫王进的老师父!”
第13章 原来师父去了东平府
“谁?”
“王进!”
“长什么样?有没有见他出过手?武功怎样?还有,他身边有没有一个老太太?你快说呀!”
“四方脸,长胡子,长的有点黑,武功很高,有老太太……据他自己说,以前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为了逃难,才出走的。”郭靖嘴笨,又实诚,一个一个的回答他的这堆问题,怕回答慢了惹他生气,急的直冒汗。
史斌坐回椅子上,使劲靠了一下椅背,喃喃道:“不可能巧合到这个程度……绝对不可能是重名……一定是他,一定是他……”
这一激动之下,史斌连连捶击桌面。
“你怎么了,兄弟?”郭靖这个人很木讷,反应也慢,哪能猜出其中关节?还道他哪根筋又搭错了。
史斌紧紧的盯着他,那眼神简直能把人盯的发毛:“你见过的那个王进,他……他左手有一个伤疤,挺明显的,还有……他右手背上,第二个指节处,有一颗黑痣……”
虽然这具身体的大部分记忆--少说也得百分之九十九,全被这个穿越过来的“入侵者”的现代记忆给覆盖了,但毕竟还残余了百分之一的断片一样的旧记忆。
他还没说完,郭靖一把抓住他的手说:“你怎么知道的?当时你也在场?”
史斌哈哈大笑起来,嘴里仍在喃喃的说:“师父……师父……我好想找到你!”
李师师见他这么高兴,也露出开心的笑容。
郭靖一楞,道:“你是说,王老师傅,是你的授业恩师?”
“正是啊,郭大哥!你一定是老天爷派到我身边的!是老天爷让你把这个消息带给我的!”
史斌离席而起,上来就是一个深鞠躬!
郭靖赶紧起身还礼:“兄弟,兄弟,你别……别激动,你想听王老师傅的事,我跟你慢慢说。”
史斌道:“你拣要紧的说!”
“好好,我说。击杀了最后一名强盗,我在返乡路上,走累了,看见山脚下有座破庙,就想进去歇会。哪知里边有个独眼大盗暗施偷袭,我猝不及防,腰上中了一棒,他下了狠手,把那根木棒都打折了,你说他多大的劲吧!幸好那棒子是木头的,要不然愚兄后半生,可就废了……那一棒把我打出一丈远,幸好你哥哥我身强体健,无甚大碍,要换成别人搞不好就趴了……”利用这个机会,郭靖决定好好吹嘘一下自己的抗击打能力。
“大哥,你皮糙肉厚像狗熊一样结实,一看就抗揍,兄弟虽然关心你,但更关心我师父的下落!do you understand?你不要这么拎不清!”
郭靖憨厚的挠了挠头:“这咋还连鸟语都整出来了。你这兄弟哪都好,就是脾气太急!好吧好吧别瞪眼,我跟你说……我遭了偷袭,就彻底落入被动了,那该死的强盗真卑鄙,趁我受伤在身,还没兵器,连出狠招。越打越被动,我心说,坏了,这条命搞不好要交代在这了。眼看那贼子的攻势越来越狠,然后……”
史斌不耐烦的打断道:“然后我师父王进把你给救了?”
郭靖点了点头:“对,你这师父可太牛了,我可真是佩服死他了!我都不知他是从哪蹦出来的,灵巧的就像个大狒狒一样……”
史进瞪了他一眼:“你们村,都这么夸人的啊?”
李师师捂着嘴,梨窝浅笑。
郭靖说:“他太灵巧了!我都没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那个独眼大盗双臂己断。我一拳击出,打断了他的脖子。然后我赶紧道谢说,蜀人郭靖,拜谢守夜人救命之恩!”
“我师父怎么说?”看来“守夜人”三字,已经成了老百姓的精神符号,可以用来指代任何对你有大恩情的贵人。反反复复总听到这个词,史斌反而见怪不怪了。
“你师父说,哦,原来是大侠郭靖,在下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久仰久仰。今日得见真人,真乃平生之幸!”
这厮到底在吹牛,还是真被王进如此盛赞,史斌无暇去深究。但考虑到郭靖侠名远播,即使真知道他,那也正常。
毕竟这个圈子也不大,以他的人品博出个声名也正常。
“那后来呢?拜托你多说点我师父的事,少提你自己。”
“好吧……后来我问起老英雄的名字和生平,可能是老英雄敬佩郭某的为人,就如实以告,说他得罪了高太尉,不得不连夜出逃。别的话没多说。”
真晕,大离朝,竟然也有高太尉。
史斌问道:“那我师父说没说他今后准备在哪落脚啊?”
郭靖说:“我对老英雄说,今日之恩,晚辈定当报答!老英雄说这话就言重了。于是我就说,您武功这么高,即使没机会报答您,晚辈若得闲暇,还想再来拜望您,请您指点两招武艺……然后你师父说,那么郭靖小友日后就来东平府找我吧,我暂时准备去那里安身。”
听他说完此话,史斌这才如释重负。
过了一会,又向他再次求证:“你确定是东平府三个字,没听错?”
“没听错,肯定没有。”
史斌回望李师师,欣喜道:“妹子,我们一定要找到师父。”
李师师见他这么高兴,连忙答应:“好,无论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
郭靖的小心灵升起了一丝醋意,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对我这结义兄弟这么好。啥时我郭靖要是也能娶到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儿该多好啊!
二人又聊了半个时辰,听史斌说要去寻师,郭靖亦是归心似箭,当即起身告辞,二人互道珍重,郭靖提了铁棒,大踏步去了。
史斌付了帐,携了李师师的手,自回客栈休息。
街上玩了半天,李师师躺在床上小憩,史斌却在盘算着接下来的路怎么走。
按照郭靖的描述,从现在所处的这个地界到东平府,顶多也就二百多里路。走过去太慢,要么买两匹马,要么干脆就买个马车。
这事其实倒不是最紧要的。最有一桩担心处,既然现在是乱世,那么乱兵、乱匪、乱贼多如牛毛。孤身一人倒还好点,关键是身边带了个绝世美人,是个烂人都本能的想据为己有。
如果一次只有几个敌人,我和小项快点出手,能够及时斩杀。他有这个自信,也替项兄弟有这个自信--如果敌人这边没有超级高手的话。
但是万一,一下子蹦跶出几百个强盗,再倒霉点,其中又有超级高手。那如果他们趁我和小项分心时,用刀架在李师师脖子上,逼我下跪叫爷爷怎么办?
那可太被动了。
对了,进入新月份了!新武将已经刷新了,再招一个保镖!
等下,不能当着师师妹子的面招,否则会把她吓到,毕竟这事太匪夷所思了。
第14章 孟获拜见主人!
躲在床上,史斌心想,既然我这系统招出来的都是绝世猛将,那肯定打架能力超强,最好和项羽一样,往那一站,就把敌人苦胆吓破!
另外,我这福运当真不错,竟然有机会与师父重逢!不像另一世那样,只能找个山头蹦跶。
这样想着,心里舒服多了,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时,发现多了层被子,李师师正在微笑着看着他。
太贴心了。
有个这样的未婚妻,也算没白穿越啊!
他和李师师说了心中想法,说今天别急着赶路了,休息一晚吧。他的理由是,看看那个叫王重阳的小孩还来不来找他。如果没来找,说明郎中没再刁难他们母子。
李师师自是千依百顺。
下午很快就在吃喝玩乐中度过了。古代十两银子的购买力是很强的,给李师师买了女孩子喜欢的银钗、手镯、项链之类的首饰,才花掉一半。李师师怕路费不够,死活不让他买了,他才停止花钱。
那小孩一直没来,看来事情可能解决了。
这天晚上,史斌心里有事,睡到半夜醒了,就再也睡不着。看了一眼熟睡中的李师师,感叹美人就是美人,连睡姿都这么优美。他披上衣服,穿着拖鞋走到门外,把门带上。
他小声说:“喂!系统老兄,你这样的大能是不用睡觉的,对吧?”
系统答道:“是的。”
史斌按捺住强烈的好奇心说:“赶紧再给我召唤一员猛将!”
“啪!”
金光一闪,又一员膀大腰圆,身高又足有二米多的大汉出现在史斌面前。此人满脸横肉,长的就跟人猿泰山似的。
他使两把大斧子。
比长柄大斧短,比李逵的短板斧长。
此君肩上还站着一只大鹰,身上盘着一条大蛇。
我靠,不是说这是召唤猛将系统吗?那么这俩玩意算是系统赠送的福利?
史斌主动和大汉打招呼:“哈楼,胖兄弟!nice to meet you!”
大汉扑通一声跪下了。
“孟获拜谢主人再生之恩!今后惟主人之命是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获兄弟请起,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史斌拉他起来,蓦然想起一事,从屁兜摸出一两碎银子塞他手里:“你去找客栈伙计,要一间房。另外,把你这俩宝贝玩意也弄你屋去,别在这把大伙吓着。”史斌知道,不能为了省钱,让他和项羽一屋。
这俩家伙都是爱打架的主,且气质相差太远,注定尿不到一壶,搞不好会把房顶打漏。
鹰伸着脖子,蛇吐着信子,仿佛在向主人的主人问好。史斌朝它俩拱手行礼:“二位英雄,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孟获拿着银子,说:“遵命,明早再与主人会合!”
“晚安。困了,先睡,明天再定行止。”史斌打了个哈欠。
孟获告辞离去。
他下到一楼,去找值夜的伙计办理住宿业务,伙计都懵了,不知这货是怎么飞进来的。
因为他确定自己的眼神一刻也未离开过门口,一楼一直没进来人。还没来的及询问这位长的比江洋大盗的气质还垃圾的大神是怎么进来的,就被孟获的大粗嗓门给震呆了:
“要一间房!”
伙计揉了揉眼,看着那鹰和蛇,颤声道:“这位耍……耍杂耍的好汉,你这俩玩意是不能带到房间的……”
孟获的回答简单干脆:“那就放蛇咬你!”
“别……别……别……我给你开……开就是。”伙计的上下牙一直在打架。
孟获进了房,也不锁门闩,洗脚这种俗事更是不屑为之,倒头就睡,呼噜声如闷雷。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呼噜娃,呼噜娃,一个呼噜七种打法,形容这货太贴切了。
史斌召唤出来个这么强力恐怖的打手,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但这事不好和美人解释,因为太过玄幻,正常人都会觉得他在胡扯,要么就是犯神经病了。
但这事还恰恰就是真的。那就干脆不解释了。说不明白的。
次日早上,去早点铺子吃饭时,史斌给项羽单独找了个桌子,转头对孟获说:“大获兄弟,你也自己一桌,你那俩玩意太瘆人,省得把人家女孩子吓到。”
孟获大喝道:“是!主人!”
为了表示对主人的虔诚,他说完话尽力挤出一个笑容,但是笑的比哭还难看,把他邻座的食客都吓跑了。
他执意认为,是他那俩小伙伴太吓人,才把大家吓跑的。
史斌执意认为,是他们仨共同把大家吓跑的。
项羽话特别少,主人不说的,他极少主动问。
但师师妹子的好奇心比较强。
离孟获那桌十米远的位置,李师师小声问:“大哥,这位江湖怪客,又是从哪冒出来的?为什么叫你主人?”
《易经》有个原则叫,站在不要的立场上来要。那么史斌给它发扬光大,他决定站在不装的立场上来装。
于是他谦虚道:“这个事没办法啊,你也知道我这脾气,特别爱帮助别人,所以天底下受我恩惠的人太多啦,个个要为我效死力,我也不好拒绝他们啊。”
李师师惊诧的看着他,半晌才说:“天哪,大哥,我看皇帝也不如你威风。”
史斌道:“唉呀不管怎么说,多了得力的帮手,我才能更好的保护你嘛。”
李师师闻言,突然想起一事,道:“大哥,真对不起,都怪我,总拖累你,总给你找麻烦。”
史斌道:“你再这样见外,就真不拿我当自己人了。我说了要保护你一生一世的,难道是骗人的吗?我这一生,从不失信于女孩子的。”
李师师说:“嗯,我相信大哥。但是我……我还是扮男装吧,这样少了很多麻烦。”
“也行,还是女孩子心细。这样一来,咱们也能更安全些。即使和强盗打起来,他们的目标也不会第一时间集中在你身上。”
吃完了结了帐,和李师师回客栈取行李时,拿出一套男装给她换上。美人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公子哥。戴上新买的书生冠,把满头秀发也遮住了。
四人一起出行。
史斌介绍完,让这俩保镖认识下。
项羽与孟获互瞪一眼,彼此均露出极其不屑的神情。
那画面就犹如俩倔驴一样的喷子互喷半天,谁也不服谁,最后得出结论:对方是傻逼。
史斌手下这位新鲜出炉的打手,嫌累,让鹰自己飞,让蛇自己爬。
人家孟获可不笨。
第15章 太子吕光(上)
一路上,史斌眼望前方,心里这个盼啊:“一定要多来些身上带着钱的强盗啊!到时我只看戏,看完戏扒拉钱。”
可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总是不如人愿。
就如同家里的一个物件,平时不用的时候,它总在你眼前晃荡,当有一天你想用了,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东西放哪了。
平时你不盼,强盗也会主动送上门来。
现在你千盼万盼,一直走了一整天,一个强盗的影子都没有。
黄昏时分,遇到个客栈,点齐了菜。
孟获仍是自己一桌,他大叫道:“主人,给鹰和蛇买点吃的!”
“啥玩意?”史斌心想,这俩畜生我也要管?又转念一想,你还真得管,你不喂饱它们,你别忘了,它们可是不介意把人当菜谱的。
“那给这俩活宝买点米面之类的吧。”
“不行,主人,它们只吃肉。”
史斌郁闷道:“我去。这得浪费多少钱。师师,掏钱吧。”
本来还想着,让美人帮我管钱,是一件很爽的事。但这样下去,这钱花不了多久就得花光。
这仨货太能吃了。
这个大获兄弟,为人太实在,史斌吃一碗米饭,他得吃四碗。肉更是往死里吃,那酒,破的还不屑喝,嫌掉价,专要最贵的。
银子如果光用来吃饭,那真能吃好久,但要用来喝酒,还专要三十年陈酿这个级别的,那再来一百两银子,也禁不起这么造。
史斌当然劝过他,要他节俭,可这厮瞪着牛眼喝道:“本王身份尊贵……”
话还没说完,一向不爱说话的项羽也插嘴道:“本王身份更尊贵!”
一群人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们。
柔柔甜甜的师师妹子一脸俏皮的小声对史斌说:“哥哥,他俩脑袋是不是被驴踢过?”
“嗯,是的。”此情此景,史斌只能作出肯定回复。
“我说怎么这么不正常。”师师小声嘀咕。
俩酒疯子仍在大叫不止,史斌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只好无奈的摆摆手对那俩活爷说:“好好好,你们喝你们喝……”
史斌闭上双眼,双手合十,心里万分虔诚的默念:“我求求你们了,好心的强盗们,发发慈悲吧,给我这俩超级打手一个杀你们的机会吧!不然天天不挣钱,跟我这吃白饭,吃的还多,我这个老板非破产不可。天天在我这躺平,我可受不了。”
“谢谢主人。”孟获以手抚肩,庄重地行蛮夷之礼。
“谢我作甚?”
“你不是在为我祈祷吗?祝我胃口大开。”
史斌摸了下鼻子,暗暗地问候他祖宗一句,然后说:“不客气,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史斌心里这个愁啊!
我把你们这些超级变态高手招来,是想让你们帮我打架!帮我完成大富大贵的目标!
不是为了让你们这帮糟财鬼把老子吃穷!
看着干瘪瘪的行囊就难受!
要是再没进项,这坐吃山空的日子真没法过了!
这天下午,他们终于在路边遇到七个戴着绿帽子,穿青绿短衣的人。
从他们邪恶的眼神,和手上的手、矛、斧等武器来看,他们的外观很符合强盗的特征。
史斌欢快的倚着朴刀,狠狠撞击一下地面,大叫一声:“太好了,终于有强盗了!现在我看见强盗的脑袋,就联想到金灿灿的猪头!大获兄弟,去,给我露一手!再不开张,咱们就没钱花了!”
“那就全杀光就是了!”
项羽这一声霸王吼,直吼的地动天摇,河水倒流!
李师师吓的赶紧捂耳朵。
七个强盗二话不说,撒丫子就跑。
“都站住,你们跑什么呀!我史斌这么善良,又不会欺负你们!”史斌大叫道。他心里这个急啊。
“啊,还真是史斌啊!听说那小子可坏了,江湖传闻,他特别爱蹂躏咱们绿林好汉,然后抢钱。”跑的最快的那家伙赶紧招呼同伴速度再快点。
史斌道:“瞎说我告你诽谤啊。”
“有人在远处看见过。”那强盗忍不住回怼一句。
史斌涵养这么好的人,眼见到手的钱飞了,也急的直骂街:“狗杂碎你他妈的叫他出来对质!真是的,大白天凭空污人清白……从强盗身上拿钱那能叫抢吗……”
“还对质,那兄弟看见史斌杀强盗,吓的魂都没了,从山坡上就滚下去了。”这龟孙跑的太快,声音越来越小。
史斌气的直跺脚:“我给你们脸,你们应该感到荣幸!抢你是看的起你!”
这年头挣点钱咋这么难啊!
史斌哭丧着脸,对花骨头一样娇美的女孩说:“妹子,这回资金流负向流动了。”
李师师微笑道:“大哥,你在这个圈子里都出名了……那咱们就少吃点好的,随便对付一口吧。我怎样都行的,跟着你,我就开心。”
师师这话说的虽然让人心暖,但是现实问题还得解决。
天仙级的美人都没势利眼,都没嫌贫爱富,但是你仍然不必高兴的太早,因为那俩活爷死活都不肯降低生活品质。
上哪说理去。
即使无原则忠诚,也没理由伤他们面子。万一惹急眼了绝食,导致遇敌时战斗力暴降,不值当的。
他凑近对孟获说:“坏了,被针对了。以后再想抢强盗的钱,恐怕不容易了。”
孟获落寞的说:“有什么办法呢,真正的强者都是孤独的。想当年……”
他嫌丢人,压低声音说:“想当年我被诸葛亮坑怕了,他一出来就把我吓的尿裤子。连我这么厉害的人尚且如此,何况这些不成器的强盗呢?”
史斌拍了拍他,附耳安慰道:“好了兄弟,都过去几百年了,好汉不提当年勇……想想现在怎么办。”
孟获小声说:“你是主人,办法当然是你想啊。我被诸葛亮逮住过七次,我这废物脑袋能有啥办法。”
史斌一想,也是。如果员工比领导还能耐,那还要你这个领导干啥。
史斌用鼓励的眼神看了项羽一眼,期盼着这位高人能说出金玉之论。
项羽想了想,说:“这个圈子一共就这么大,你既然在这里名声臭了,用不了多久,就能传遍整个圈子。”
史斌不满意的嘀咕道:“真没文化,不会说话。”
又走了十多里路,眼看天色将晚,史斌刚想对孟获说,今晚开源节流,少花点钱。谁知他眼神刚看向对方,就听那大嗓门说:“主人,我这俩宠物不能挨饿,不然后果很严重。”
史斌没好气的说:“晓得了。”
前面是一处很大很繁华的市镇,房屋鳞次栉比,各行各业,应有尽有。街面很宽,有很多耍杂技摆摊挣钱的,还有说书、唱戏的。
史斌走累了,想找个空坐头,和李师师坐那歇会,哪知此时正在饭点,顾客们把坐位都占满了。外面卖艺的人,面前的坐位也大都坐满了。那里的坐位属于茶摊老板,喝茶者,才可以坐人家的座。
史斌使劲搜寻,终于看到一个相貌清濯的白衣秀士面前有一个空位,此人衣着普通,气质却很华贵,举手投足间尽显王者气象。他身边站着八个身材高壮的佩刀武士。
史斌刚要叫李师师来坐,不想那白衣秀士见他们有往这边走的意图,马上说:“不好意思,客官,这里有人了。”
“那好吧。”史斌冲那人一笑,不坐了。
“主人,咱们晚饭吃什么?”孟获同志对这事向来是最上心。
史斌想了想,说:“反正现在所有的饭店都爆满,咱们还不如利用这时间在这卖艺挣点钱。”
孟获不解道:“还浪费那功夫干啥,看谁有钱直接抢不就完了?”
史斌耐心解释道:“大获兄弟,你记住,我史斌,从来不屑干那种事!从强盗身上抢钱,我心安理得!但如果从善良百姓身上抢钱,我宁可挨饿,也绝不为之!这是我做人的底线!”
“好,有志气,有境界!史先生不愧是真君子!”白衣秀士夸赞道。
史斌心不在焉的应酬了一声,对他的夸奖,半点也没放在心上。
因为这些甘甜不垫饥的废话,对他来说,没啥实质意义。
现在他脑袋里想的全是如何搞钱的事,当领导难啊,你得能搞到钱,让大家不挨饿,才能让大家跟随你。
否则光让大家用爱发电,那你也太没脸了。
第16章 太子吕光(中)
“师师,你先歇会。大获兄弟,你去玩蛇和鹰,挣点打赏钱。”史斌吩咐道。
“是,主人!”
孟获那很快就吸引了一些看客。
这货在那搔首弄姿的摆出几个pos,人长得虽然没啥吸引观众的地方,鹰和蛇却着实作脸,还真有贵人看的过瘾了给打赏。
史斌想起傻郭靖的妙招,弄了一通刀。没人称赞。
项羽怕不比划一通说不过去,也耍了一通霸王枪。这样一来就可以在主人那里交差了。
他耍的巨威猛,很快就引来一些观众的交口称赞:
“这个冒傻气的傻大个力气真大,如果去掏大粪,肯定能挣很多钱。”
“就是就是。”
“哈哈,哈哈。”
……
霸王枪横了过来。
这是霸王即将杀人的征兆。
“小项,不要和平民百姓一般见识,更不要伤害他们。”史斌开解道。
项羽咬着牙缝骂道:“我已经看见了这几个畜生横尸街头的样子!”
史斌握住霸王枪劝止道:“看我面子算了。”
项羽仍是怒发冲冠的状态:“天底下武功胜我的,找不出几个!不懂我的本事,还敢笑话我,就该死!他娘的,练会儿武功,也要被人当成傻子!”
“重在参与,重在参与。”史斌好不容易把他安抚住了。
但是一文钱挣不着,这也不是个事啊。
他们不远处那几个说书的,各自占了个场子,讲的很好,时不时有就有人打赏,可把史斌羡慕坏了。
“咳咳,都听我说!”史斌大叫一声,心想,说书的本质不就是讲故事吗?老子的好故事保证比你们所有古代人听过的故事都好听,他作了个四方揖,说:“从前有个人,叫紫川秀……啊,这个不爱听啊,那好我再换一个,从前有个人叫萧炎……”
本来还有几位看客在听的,谁知讲了这俩故事的开头后,人都走光了。
一边走,还一边骂:“没事老拍什么惊堂刀啊,山炮。”
“就是,这个说书人太水了,屁都不会,还扯什么穿越,那是什么屁玩意?”
……
史斌心里暗自腹诽,这群没文化的傻货!想当年鄙人看这俩神书,追的是废寝忘食,不但订阅、打赏,还买了实体书呢!
“各位看官别走啊,你们虐我千百遍,我仍然待你们如初恋……”不甘心人都走光了,史斌试图往回拉客。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很显然,那俩故事给古代人讲,典型的水土不服。看官们并不买帐。
一种怀才不遇的失落情绪在心头蔓延,史斌长叹一声:“我的故事讲的这么好,怎么就没人听呢!就想挣点饭费,这点机会都不给我!”
“其实你讲的还不错。”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史斌回头一看,正是那个气度雍容华贵的白衣秀士。
他礼貌性的问道:“先生贵姓?”
那人说:“免贵姓吕。”
史斌生怕错过潜在客户,赶紧推销:“吕先生且安坐,听在下给你讲一个故事如何?讲完了您再看着打赏。”
“既然你对故事这么感兴趣,不如,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吕先生笑道。
嘿,有点意思哈!
他拉着师师的手过来,对吕先生说:“听你讲故事也行,但我们现在饿了,你一边讲,得一边请我们吃饭。”
他知道这个要求挺离谱的,但看到对方一身贵族气质,估计他也不差这顿饭钱,于是就开口了。
试下嘛,不行拉倒。
哪知吕先生答应的那叫一个痛快:“好,依你。来人,给这两位上酒菜,那边舞蛇玩鹰那位,还有使霸王枪那位,也给弄点吃的。”
他的八个随从中,有四个应命而去。他们长的孔武有力,一看就是练家子。
孟获有了吃的,也就不玩杂耍了。那些人真会来事,给史斌他俩用精致的碗,给孟获用大盆,就是喂狗的那种规格的大盆。
孟获一边吃,一边喂他的俩宠物,一幅很爽的样子。
项羽端起大碗就吃,喝酒时也不用杯子,提起酒壶就喝。
白衣秀士涵养真好,耐心的等他们吃饭,不催。
你看人家这素质。
史斌咬了一口香喷喷的红烧肉,咽下后说:“谢兄台赠饭,另外,请开始你的表演。”
白衣秀士笑了一声,拿起镶金折扇,扇了一下,说:“这个故事,得从一百多年前说起了。”
“只要你高兴,从盘古开天说起也行。”古代人比较含蓄,所以和他们一比,史斌这个现代人显得自来熟。
白衣秀士似乎已经进入了状态,黯然神思的神情,有些憔悴。
他的腰间佩着一口宝剑,剑柄用黄金制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手指上,是最上等最极品的碧玉板指。
黄金有价玉无价。有一丁点斑点,都会影响玉的价值。而他这板指,估计拿显微镜看都看不到斑点,太精美了,白璧无瑕这种马屁词汇可能就是形容他这扳指的。
说是价值连城,估计都不会太夸张。
他这种身份的人,会有什么故事?
只听他庄重的说:“一百多年前,大周朝的太祖皇帝郭威病逝,临终遗诏,令养子柴荣继位。柴荣大帝英明神武,他踌躇满志,奋发图强,把国家治理的海宴河清。他七次御驾亲征,夺回了燕云十六州,杀的敌国闻风丧胆!可惜皇天不佑善人,太子柴宗训二十岁那年,突然暴毙。太子是大帝仅存的子嗣,其它皇子早在大帝继位前,就已经在战乱中丧命。大帝伤心欲绝,一病不起。柴宗训的妃子不少,怀孕的也不少,但此时孩子都没还出生呢。以前出生的那些,公主都好好的,皇孙却都夭折了。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可当真少见。如果太子有一个儿子在世,哪怕不足一岁,也可以坐皇位,当然,会不会被权臣算计,那是另一回事。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太子死后,一个皇孙都没来的及出生,大帝又于此时病重,国不可一日无君,于是传下遗诏,令养子吕据继位。”
史斌心道:“这个时空和以前熟知的那个时空不同,历史已经多次改道,这次又改道了。”
李师师听的津津有味,说:“这大周国,总是养子继位,那这吕据得了皇位,是不是特别高兴?”
吕先生摇了摇头,脸现痛苦之色:“并没有。”
史斌好奇道:“不是皇室正统血脉,却能有机会当皇帝,他竟然不觉得高兴?”
吕先生苦笑一声,叹道:“唉,君主和君主是不一样的。秦二世、隋炀帝这样的君主,他们到死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他们只认为自己至高无上,所有的百姓全是贱民,所有的臣子全是家奴。他们认为自己无论怎么奢侈享乐,都是应该的。即使国家出了祸事,也都是下边人的错,他们是高贵的帝王,圣明的天子,怎么可能会有错呢?按照他们的逻辑,能供养他们享乐,那是老百姓的荣幸。如果老百姓忍受不了压迫,逃到海外却被倭寇杀了,那就是天朝弃民,杀之活该。”
史斌和李师师停下碗筷,凝视着他。
他优雅的拂袖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但吕氏和其它家族不同,吕氏是姜太公的后人。吕氏有句家训:‘不为帝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在吕氏宗族眼中,一切都是难能可贵,没有什么理所应当。作为世世代代传颂太公家训的宗族,他们并不认为当皇帝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因为当皇帝,不只意味着排场和权力,更意味着,你肩上的责任!坐那个位子,就要把国家治理好,就要保护百姓,保护河山!否则就是国家的罪人!”
李师师心道,这样看来,吕先生说的还算是人话。
但这话不能直接说出来,太没礼貌,于是她问道:“吕氏为什么是姜太公的后人?”
史斌说:“姜太公的祖先因功封于吕地,故又名吕尚。春秋战国时代,齐国第一任君主,就是姜太公。”
吕先生脸有喜色:“史兄弟,看不出来,你懂的还挺多!”
第17章 太子吕光(下)
史斌谦逊道:“略知一二,让您见笑了。您接着说,吕据为什么继位后不开心?”
吕先生道:“因为他每一天都在诚惶诚恐中度过。柴荣大帝身上的光辉不逊于任何一位成名帝王,吕据知道,要想胜过他,是不可能的事。他更知道,自己才智平庸,没有能力治理好这么大的国家,领兵打仗方面,更是相较大帝这种军事天才远甚。他生怕哪里出了差错,会使吕氏宗族蒙羞,会让国家受难!”
史斌喝了口酒,道:“一个君主,能反躬自省到这个地步,着实不易。坐在那个万民朝拜的位子上,他竟然能不狂不傲,不骄不躁。如果他没有生在战乱年代,这样的君主,绝对是万民之福啊!”
吕先生的声音有些哽咽:“唉,如果他能听到史兄弟给他这么高的评价,估计他一定能含笑九泉。可他却是带着遗憾走的。命运并不总是那么慷慨,命运给了他无数人想要的皇位,给了他美好的品德,给了他一颗爱民之心,却没能他给一个在和平年代治国的机会!二十年后,战乱再起,大帝从梁国夺回的燕云十六州,又被景国抢走了!”
史斌长叹一声,道:“唉,战乱年代,就需要乾纲独断、才武绝人的皇帝。李世民大帝玄武门手足相残之事,虽然传出去不好听,但这关老百姓屁事?只要他把国家治理的好,让人民生活富足,让外敌不敢欺侮,那他就是千古一帝,人们永远崇拜他!否则,品德像尾生、孝己一样绝佳,治下却怨声载道,哀鸿遍野,那他仍然不是好皇帝!”
他猛灌了一口酒,说:“看来帝王家的烦心事,也不比老百姓少啊。尤其是吕氏这种有责任有担当的帝王。”
“史兄弟这番高论,在下闻所未闻,今日大开心智,心服口服。圣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也。今日确信此言不谬!”吕先生激动之下,竟然站起身给史斌作揖行礼。
“不敢不敢,信口胡言,见笑于大方之家,惭愧之至。那后来呢?”史斌赶紧还礼。
吕先生落座后,茫然的看着远方,惆怅道:“燕云守将无颜面对国人,他带着败兵回到汴都城下,面对着城墙上的士兵和百姓下拜,仰天悲号:‘臣罪万万死!臣愧对皇上!’说完,他挥剑自杀,满城军民为之恸哭。人们知道,敌人太强了,兵力十倍于他。换成谁,都守不住。但是总得有人为国土沦丧负责,于是他选择承担起这个责任。”
吕先生说着说着,情不自禁之下,泪水忍不住就流了出来,显是伤心之极。
史斌大奇。讲故事,讲着讲着,没把观众感动哭,倒先把自己感动哭了。这吕先生也真是奇人了。
吕先生拭了把眼泪,接着说:“人既然死了,皇帝也就没有株连他的家人。没几天皇帝就病倒了,巨大的内疚和负罪感,使他痛不欲生。他每天都撑着病躯,去大帝的祭庙里告罪,说自己无能,把大帝苦心孤诣,费尽心血,死伤无数将士夺回的燕云十六州,又丢了。皇帝每每夜梦,见那燕云守将叩诉燕云惨状,百姓流离失所,任人宰割。皇帝大病之下,泣血不止,药石不济,自知不久于人世,临终前,怆地呼天,言于太子:‘朕上愧对列祖列宗,下愧对黎民百姓,九泉之下亦无颜再见死难的国人。今朕将大周国号改为大离!大周一日不复,朕不往生,不入太庙!后世子孙,当永远铭记今日之耻,朕之誓言!言罢吐血而崩,死不瞑目。’”
李师师流着眼泪说:“这个皇帝,和其它皇帝比起来,要脸,有担当,而且心里装着百姓。”
史斌擦了下喷涌而出的泪水,喃喃道:“原来大离朝,是这么来的。唉,这要换个不要脸的皇帝,肯定会给自己找到一万个失败的借口,把过错全推到别人身上。而这个吕氏皇帝,恰恰就是肯要脸,肯负责,肯担当的人,所以活的痛苦,死后还要甘心情愿的为时代背锅。”
吕先生道:“大帝曾和吕据说,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不肯为国家负责的君主,死的多惨都是应该的,所以他不同情秦二世那种人。”
史斌道:“我也不同情秦二世这样的君主,坐那个位子,你就得负那个责任。搜刮民脂民膏只顾享受,不管百姓死活,最后把脑袋玩丢了,这就和做买卖一样,买的高赔的也高,那有啥可说的。但是吕据,哦,我是说大离朝的太祖皇帝,他比秦二世的境界强多了。只是运气不好,生在了乱世。”
“是啊……吕据死后,太子吕玄继位,他发誓定要一雪前耻,重夺燕云,可是连战七次,徒劳无功,还把那两个强国都得罪了。后来他也是郁郁而终。再后来,历代皇帝皆以夺回燕云为己任,可是一直到当今圣上,仍然……无力回天。非但奈何不得敌国,反而因连年征税,把大离国也搞的内忧外患。境内灾害不断,变民四起。境外,梁国、景国、桓涂、出岚、天突,诸国虎视眈眈,欲瓜分大离。皇帝残疾体弱,资质平庸,不能分辨忠奸。能混到朝中当大官的,哪个是易与之辈?大伪似忠,大奸似善,那些能力出众的奸臣,在李世民大帝、柴荣大帝这个层次的君主面前,自是不敢造次,然而遇到庸弱之主,各自把那欺君罔上的本领使出来,天下就乱套了。”
史斌摆摆手,说:“这事只有一个解法。算了,还是别说了,说多了该犯朝廷的忌讳了。”
吕先生握着他的手,说:“史兄弟是不是想说,应该恢复尧舜禹时代的禅让制?不瞒你说,这事我也想到过,但是一味复古也不行,今时不同往昔,王莽也搞过复古,结果身败名裂。但是,不复古,万一继位的皇帝不是绝顶天才……”
史斌说:“既然你想到这一层了,我就不和你掖着藏着了。皇权制度中,有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不可能代代出明君,更不可能代代出李世民大帝、柴荣大帝那样的极品明君。而且每到王朝更迭,不过就是新地主取代旧地主,旧的矛盾仍在。当然,初期定然有所缓和,得让老百姓感到和以前的朝代不一样,所以轻徭薄赋、节省民力这些措施就来了。然而过不多久,土地兼并那套垃圾把戏又来了,最后到了王朝末年,又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结局,周而复始。破解之道就在于,皇权制度应该改革。”
吕先生两眼放光,握紧他的双手,焦急的询问道:“怎么改?求您赐教!”
李师师也听的津津有味。她心想,哥哥怎么懂这么多知识啊?打架能力强,知识也多,他还真是人如其名,文武双全啊。
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崇拜他。
史斌沉吟道:“两千年前,奴隶制社会远胜原始社会,抓住奴隶不再吃掉或杀掉,而是给他们活命的机会,虽然活的很惨很累,但这也是进步。而一千年前的封建皇权制度,又远远胜过奴隶制度。而如今封建皇权制度痼疾己深,轻易不会升级的,怎么也得历经上千年演变,进化到更高级的形态。”
吕先生心里简直要急出火来,他焦急的问:“那是什么样子的?请史兄弟,啊不,请史先生赐教!”
第18章 打赏史先生一百两黄金!
史斌娓娓道来:“更高级的形态是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简单说来,前者是保留君主家族之尊贵身份,但治国理政一律选用极品天才,用他们的智慧和能力,补正君主的缺陷和不足!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什么大事全由君主决断,很多时候还都是平凡的君主,然后一步错,步步错!以致最后无法挽回!君主立宪说的简单点,刘禅做皇帝,诸葛亮治国,但十年之后,诸葛亮必须下台……后者是放弃世袭君主,由勋戚、世家、士大夫以及其它各方利益代表投票选举君主和大臣……目前能在大离朝进行的改革,第一个适宜,第二个太激进,也没有那个土壤。另外,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已经进行了上千年。人永远不可能完美,法治必然胜过人治!还有,一个刑法不足以囊括所有,民法和商法、程序法更不能少……”
大学知识,不管是上学时学到的,还是看课外书看到的,使劲输出……
吕先生闭着眼睛,开动脑力使劲吸收这些从来没听过的东西,恍然隔世一般。
良久,他离席而拜:“史先生,在下受教了!感谢老天爷,让吕某得遇先生这般千年不遇的大才!”
他身后的护卫,眼眶里也都闪着激动的泪光。
“不敢当,您过誉了。”史斌谦逊回礼。
自己在大学期间学的那些公共课以及读的那几本相关课外书,都是后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总结的古今中外兴衰成败的经验精华。比古人多了上千年的阅历和知识,说起大离朝这些针砭时弊的破局之道自是信手拈来。
而吕先生身处乱局中,再囿于时代所限,他再怎么绞尽脑汁,想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出人类千年之后的智慧。这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所以他把史斌当成再世诸葛,那也真不是啥稀奇事。
他又想起一件事,既然有缘遇到这种见识深远的大才,岂有不求教之理,于是他问道:“史先生,如今朝廷冗余官员太多,且军队吃空饷的现象亦是屡禁不止。在下想问问你,可否下一剂猛药,大刀阔斧的裁汰冗官?”
他迫切希望史斌给他肯定回复,因为他一直想做这件事,又怕有巨大后遗症摆布不了,所以未敢轻易尝试。
如果史先生这位极品天才告诉他可以做,那他就可以放手一搏了。
很遗憾,史斌给了他特别直接的否定答复。
“万万不可!”
虽然觉得非常失落,心里直发慌,但他还是很耐心地求教:“为何?请先生详叙,在下洗耳恭听!”
史斌看着他,正色道:“任何在咱们看来很愚蠢,很僵化的制度,都是聪明绝顶的人设计的。这些人只比咱们聪明,绝不比咱们笨。这些已经实行了很多年的制度,牵涉了无数人、无数阶层的利益,绝不可贸然废之而行新政!否则会打破很多人的铁饭碗,我是说,会剥夺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基……”
史斌停下喘口气,喝口酒的光景,吕先生都觉得煎熬难等。此刻的他早已失去往日气定神闲的风度,焦急地催促道:“先生,继续说啊!”
史斌接着道:“士族不会主动交权,地主阶级也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会联合起来,利用他们的巨大影响力,使出一切手段阻碍新政。另外,官员总数被精简,那么连读书人的利益也得罪了,他们来自士农工商各个阶层。这样一来,就把整个大离王朝有头有脸的阶级全给招惹了!到那时,才是真正的骑虎难下!”
吕先生不甘心的说:“那就这么任由弊政继续流毒四方?再这样下去,江山有累卵之危,社稷有倒悬之急呀!”
“诸葛亮有句名言,朝中大事,譬如人染沉疴,当先用糜粥以饮之,和药以服之;待其腑脏调和,形体渐安,然后用肉食以补之,猛药以治之:则病根尽去,人得全生也。若不待气脉和缓,便投以猛药厚味,欲求安保,诚为难矣。”从小听三国评书,玩三国游戏,《三国志》《三国演义》也翻过好几遍,背这几句话对史斌来说实在没啥难度。
孟获听到诸葛亮三个字,离的老远大喊道:“对对对。诸葛亮是天下第一高人,多厉害的英雄都得败在他手上。诸葛亮说啥都对。”
史斌理解大获兄弟的苦衷,也没批评他胡乱插嘴。
吕先生听的如痴如醉,不住点头,对史斌说的朝政大势击节赞叹,更没空在乎大获兄弟这种粗人。
师师小姐望着心上人的眼神,更是一幅花痴样。
她现在穿男装,吕先生看见“他”的表情,还以为是史先生的基友。
但这些小节实是不值一提,男人,最重要的是得有真本事。
很显然,史先生的见识阅历远超,并且碾压这个时代的任何人。
他竟然激动的连话都说不出了,情不自禁的亲自给史斌倒酒!
他这种身份的人,平时颐指气使装大尾巴狼装惯了,都是别人小心翼翼的伺候他还得看他脸色,他何尝伺候过别人?这还真是破天荒头一次。
给他亲爹,都没倒过酒,没那机会。因为他爹不饮酒。
史斌接过酒杯,道了谢,继续说:“不是不能改革,而是不可过急。不要一上来就直接来个全面改革,可先在一个小地方改革,动静越小越好!先在一个层面改革,范围也是越小越好!这样遇到的反弹和阻力也小,然后逐步扩展到各个阶层。这样才能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虽耗时长些,却最得救济之法。倘若一上来就以猛药灌之,只恐社稷未亡敌手,先亡在新政上,历史上这种事可是多了去了……”
不等史斌说话,吕先生激动的吩咐手下:“打赏史先生一百两黄金作盘缠!我大离朝有这等旷世大才,何愁不能振兴!”
史斌喜出望外,听了个故事,然后用现代知识对古代人维度碾压了一下,竟然被人像崇拜神明一样崇拜,还收入了一百两黄金。
换算成白银,可是一千两啊!
这下不缺钱花啦,并且好长时间内都不用再发愁臭强盗们刷新速度太慢啦!
史斌本想客套几句,但又一想,对我这种被俩资深饭桶手下吃穷的人来说这么多钱是天文数字,对人家来说,可能也就是九牛一毛。
这位大哥的气度、做派,一看就是事业有成的大贵人,普通人你见过有这么打赏的?
何苦扫了大贵人的兴致,恭敬不如从命就是了。
“多谢吕先生!先生如此仗义,必定诸事顺遂!”史斌还没说话,孟获就跑过来抢先道谢了--因为吃饭的问题解决了。
“那就借这位壮士吉言了。”吕先生笑道。
这时,他的手下附耳低言,用只有吕先生一人能听见的声音说:“殿下,我们不能耽搁太久,得回去了。”
吕先生点了点头,然后对史斌道:“与史先生相见恨晚,深感遗憾,在下本来还有很多问题要向先生求教,奈何有要事在身,只得先走一步。敢问先生准备下榻何处?在下若得闲暇,定要拜访!”
史斌见他为人坦荡,身为富贵之人却没有架子,半点也没有瞧不起囊中羞涩的自己一行人,便如实以告。
吕先生笑道:“好的,日后我定会去东平府看你。”
孟获大声道:“下次问问题还给钱不?”
史斌瞪了他一眼,道:“太没礼貌了!怎么能这样和吕先生这样的文人雅士说话?”
孟获赶紧退下:“对不起,主人,俺山野之人,不懂规矩,这就闭嘴!”
这系统可真有趣,猛将原来的性格没变,但是因为受限于无原则听命于主人这条戒律,性格再怎么桀骜不驯,也不能反驳主人。
吕先生身后的武士虽然很生气地怒视着无礼的孟获,但人家不得主人允许,是不会发作的,这就是涵养。
这种宝贵的东西估计孟获兄弟是不会有的。
大获兄弟闭嘴了,大项兄弟吃饱了撑的也来凑热闹:“吕先生以后有问题尽管问我家主人便是,那个叫什么猪革亮的,我看也不过如此,远远不如我家主人有学问。”
说完,他冲众人得意一笑,心想,反正我也不认识这个什么猪革亮,听都没听说过,也不怕得罪这家伙。
孟获瞪了他一眼,心道,狂什么啊,真没见识。连我这么聪明的人都打不过诸葛亮,你这笨样的更完蛋。
人哪,就不能吃的太饱。
史斌看了这俩手下一眼,然后冲吕先生拱手道歉:“吕先生,在下管教不力,让您见笑了,望您大人大量,休要计较。”
吕先生优雅的拈起折扇,道:“史先生言重了。自古扫天下者不屑扫一屋,史先生的见识,简直就如同穿越千年的智者一样,其才不可量也。咱们就此别过,盼日后再得相见,那时定要继续聆听高论!”
听了这话,史斌第一反应是有点懵,后来一见对方真挚热切的表情,才明白,对方仅仅是想夸自己识见非凡,高屋建瓴,远远领先同时代的人。
“好,后会有期!”史斌行注目礼,送别对他慷慨相助的贵人大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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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9,本书第一个白银盟诞生,笔者在此诚挚拜谢读者狙击手狄烈的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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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细纲加一起十万多字,很多地方需要整合到逻辑自洽的地步,起承转合处也不能崩掉。在下做事追求完美,遣词造句尽量使每一个词语让读者读起来舒服,爽快。每章至少修正两遍,尽力不让它出现错别字。
在下比起其它作者,写作速度算是慢的了,且在下比不了那些不用上班的全职作者,平时工作挺忙的。最近小区封控,赋闲在家,时间富余些。为了保证以后不断更,影响大家阅读感受,一直保持每天两更,未敢轻易加更。
但是不能让书友狙击手狄烈打赏了白银盟,我却无所表示,从5月1号开始,力求做到加更。哪怕不能长期坚持加更,但态度得摆那。
另外说下设置100粉丝值留言的事,真不是想给各位书友添堵,打广告的真是太烦了。有那精力好好打磨自己的作品,给读者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这比什么不强?不做好基本功,扯那些没用的干啥,真是烦不胜烦。
先去码字了,再次拜谢各位!
守夜人这个神秘的形象,从开篇就开始铺垫,之后反复提起,明天,将是大高潮,各位书友将会看到守夜人终于现世!
另外,拜托大家多多追读啊,不要刻意养书。如果追读上不去,推荐会打不过别人~~到那时在下会深感内疚,因为给各位支持我的书友丢脸了~~
第19章 守夜人(上)
吃饱了饭,眼见这里太热闹,也没有住宿的地方。树挪死,人挪活,四人去不远处的当铺,留下一锭金子在身上,把另一锭五十两的金子换成了银子。
但五百两银子也不能拿在身上,毕竟太重了。
史斌以前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镜头:皇帝说,某某将军,你有功,朕赏你一千两银子。然后一个小太监端着一盘银子送过来。
这纯粹是典型的扯蛋。
一千两银子有多重,导演肯定不知道,因为他太没常识了。
鲁智深这种级别的超级大力士天天揣着这么多银子上路也得活活累死。
于是他们又背着五百两银子(确切的说,是大获兄弟负责背)去银铺兑现银票。
大离朝的银票排序特别复杂,有一个密字和印章对不上,钱庄(这家银铺在各地的分号)就不给承兑,所以能排除造假的可能性。
而且根据《大离律》,银票造假者,处刑特别严重。所以造假完全是得不偿失的事。
以前有个高手造过假,绞尽脑汁,费尽心血伪造一百两银票,花去各类成本总计一百一十两。
这高手赔了点钱倒是小事,更倒霉的在后面,他被官府逮住后,脊杖六十,流三千里,并处没收全家所有财产。家人中男的为奴,女的没入教坊司。
这位大神到了沙门岛后,狱卒听说一文钱都敲不出来了,连饭也不给他吃,于是大神活活饿死了。
这事很快就火出圈了,在大离朝嘲笑弱智二傻子需要举例时,人们总是第一时间想到此案。
史斌兑现了四百两银票,和一百两散碎银子。因为人不管在哪生活,你总得接地气。
银票没有小额,都是动不动的就几百两的面额。除非超级大宗买卖,银票通常没机会直接使用。
你去小饭店吃饭,消费几十个铜钱,却拿出四百两银票让人家找零,人家会觉得你是神经病,要么就说你恶意拿穷人开涮,生活已经很不易了,还要被你降维打击。当然你要是给人打赏,那就另说了。
办完这事后,史斌见前面有个马铺,全是膘肥体壮的良驹,还搭配马车一起卖。
史斌说:“咱们买马车,大项和大获轮流驾车,我俩坐后面。”
孟获说:“好!总比走路强!”
项羽惜墨如金:“好!”
李师师虽然觉得大获兄弟这名字很土,但也只是在心里偷笑,不表现出来。这同样也是人家女孩子的涵养。
马铺老板一身绫罗绸缎,看来平时做买卖真没少挣钱。但商人有一点不好,看见顾客就本能的审贼一样的把人家上上下下的打量,然后看人下菜碟。
史斌他们一行四人赶路要紧,风尘仆仆的,又不想招摇,当然把新买来的华衣美服收了起来,穿的普通衣服。所以表面上看,肯定显得土。
马铺老板露出一脸的鄙夷,心道,哪来的臭乡巴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所以看见他们过来,也不主动揽客,以为他们又是走累了来蹭休息的。
以前经常有人没钱买马车,还装,坐半天休息够了然后说没带钱,回家取。十八年了也没取来。
史斌主动问道:“老板你好,请问您家这马车,一共多少钱?”
瞧不起归瞧不起,但生意人的规矩是非笑莫开店,顾客和你说话,你得接待,不能不理睬人家。
于是马铺老板不自觉的翻了个白眼,虚伪的笑容中带着不屑的语气说:“俩马配一车,不讲价,实要五十七两银子。”
史斌又问:“再加一匹马呢?”
马铺老板说:“共计七十七两。”
他估计史斌等人听了这报价,一定会被吓跑。
他斜眯着一对小眼睛,已经做好了准备,想要欣赏这些穷人的窘态,就当看乐子了。
史斌大咧咧的掏出三锭银子,共计八十两,轻描淡写的扔他手里说:“不用找了,剩下的拿去喝酒吧。”
啥?这么多钱不用找了?这可不是小数啊!
他简直以为自己听错了,说:“这位大爷,小人找的开,零钱就在柜上,小人这就去取。”
“没功夫等你。”
史斌没看他,和俩保镖一起,把一辆套好的马车拉出来。孟获坐在驾驶位,他的俩宠物坐他旁边,史斌拉着李师师的手上了车。
项羽自己骑一匹马。
老板又追问一句:“大爷,您老人家,当真不用找零了?”
孟获烦气的摆摆手说:“滚滚滚,谁鸟耐烦在你这种打杂的身上瞎耽误功夫。”
项羽冷哼一声,瞟了他一眼,说:“闪开,别挡道。”
然后纵马驰过,激了他一身烟尘,搞的他直咳嗽。
等他们走远,老板气的跺脚骂道:“神气什么呀!有俩臭钱就不认得自己是谁了?老子最烦这种人!真是的,有俩臭钱就瞧不起人!妈了个巴子的!势利眼!”
这马车非常宽敞,坐着真舒服,还能躺下。
有豪车就是爽,就是比11路舒服。
一路上累了就找客栈休息,饿了就找地方吃饭。路上也备足了清水、烧酒和肉干。
就这样行出七十多里之后,他们遇又到了久违的强盗。
“兀那马车,停下,里边的人给老子滚下来!哈哈,又开张了!”
这一声大叫,把坐在马车里和美人聊天聊的正欢的史斌惹烦了,他探出头向外看去。
大概有七八十个强盗把两个平民百姓围在中间,想要抢钱。正在这个尴尬时刻,大获兄弟驾着马车冲进了强盗们的视线。
史斌排兵布阵:“大获,你保护主母,必要时让你的鹰和蛇支援我。大项,过来帮我。”
“是,主人!”俩保镖同时答应。
史斌跳出马车,倚了朴刀,指着强盗头子问道:“你跟谁说话呢?让谁滚下来呢?”
强盗头子梗着脖子,涎着脸,伸出右手食指着他嚷道:“让你滚下来呢!咋地?”
史斌绰了绰刀,说:“别怪我太坦白,光凭你们这几十个臭番薯,烂鸟蛋,在下还真没放在眼里。你把这俩善良百姓放了,爷爷慢慢玩你们。”
装完大尾巴狼,史斌已经做好准备,接受那俩穷苦百姓对自己的千恩万谢。
他会在嘴上装出一幅很谦虚的样子,说,这没什么啦,小菜一碟啦。然后心里得到巨大的满足感。
他觉得自己配得到这样的爽感。
毕竟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嘛!
但是!
故事的走向不是这样的!
听闻史斌要保护自己,那俩善良百姓竟然半点也不感激!
既没有一口一个长生牌位,也没有畏畏缩缩的夹着大腚仓皇逃命。
其中一个大汉还嘿嘿一笑,冲他说:“小郎君,驾着你的马车,赶紧走人吧。这群废物,我自己就能杀光。”
另一个书生打扮的人则语气平淡地说:“小兄弟好意心领了,只是在下好久没杀猪屠狗了,这口剑,寂寞难耐呀。小兄弟不要扰了在下的兴头,可好?”
史斌听完这俩人说话,心道,嘿!真有点意思哈!
我好心保护你们这俩被坏人包围的老百姓,怎奈你们虽然处于弱势,不感谢我,不领我的情就算了,嘴还这么硬!
有种!
相当有种!
史斌正式收刀行礼,庄重道:“两位兄台这番胆气,小弟佩服之至!没想到大离朝还有这般英雄!望二位通个姓名,让小弟长长见识!”
大汉既不假谦虚,也不假客套,冲着史斌一拱手,声若洪钟:“打虎武松!清河人氏!”
我靠!
史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生怕听错了!
这时书生也握着剑说话了:“在下折可存!雍州人氏!”
再次我靠!
“久仰二位大名!如雷贯耳!”史斌赶紧抱拳行礼。敢情我今天认识的人,全是超级大腕啊!
其实认识俩超级大腕倒也没啥,因为更令史斌震惊万分的事还在后边!
正说话间,一阵北风吹来,吹起了武松和折可存的衣摆。
只一秒钟,衣摆恢复如初。
但就在这一秒之内,史斌看到了他俩身上被衣摆遮住的地方各有一个腰牌!
那腰牌上面的图腾是一只凶猛的黑鹰,嘴里叼着一柄宝剑!宝剑旁边那行字离的远看不太清,但那金色隶书的形状像是御印!
第20章 守夜人(中)
强盗也是有尊严的。
但是今天这帮强盗的心情特别特别郁闷,万分亿分的郁闷!
你说这年头混口饭吃容易吗?
生活压力多大啊!
烈日暴晒之下苦候一天,口干舌燥,头昏眼花,好不容易逮到俩进入包围圈的,不肯乖乖交钱也就罢了,那个刚才自称武松的家伙,那张嘴那叫一个损啊!
强盗们拿着刀集体大喊,要想活命,留下买路财!
换作平常,早把普通百姓吓呆了,乖乖掏钱买命。
但这个叫武松的家伙,竟然狠霸霸地说:“我这人向来是吃软不吃硬,各位向我鞠躬致谢,好好恳求我帮帮忙,我就施舍一点。但是谁要是敢硬抢,我先就打碎他几根骨头再说!我生来就这脾气,改也改不了!”
如果是乞丐,按他要求的做,那也不难。你要让人给钱,就得遵守人家规矩,那也没啥可说的。
但干了强盗这行,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让客人占尽上风,自己点头哈腰的,反被客人吓到,这要是传出去多丢人啊!
以后在绿林圈还怎么混?岂不被江湖同道笑掉大牙?
他们哪里知道,这个打虎好汉出身市井,从小饱受白眼和冷落,好在机缘巧合拜了名师练了一身傲视天下的武功。
他闯江湖的规矩是:你尊重他,他就十倍尊重你。你蔑视他,他就十万倍蔑视你。
他脾气又暴又冲,你敢硬抢,他一文钱也不会让你得到,同时你还得付出惨重代价。但如果好好和他说,他给人钱,视身上数量多寡,十几两也给过,一下子给一千两也给过!
可惜强盗们不知道这些啊。
为了所谓的面子,那就只能硬碰硬了。
于是强盗头子大声喝骂道:“无知狂徒!休要逞口舌之利!一会我们一人一刀,要你生受!”
他一厢情愿的以为能把对方吓住,哪知这一威胁恐吓,无异于火上浇油,就如同踩了三十万伏的高压线一样,彻底把那家伙激怒了,把他那火爆脾气彻底点燃了!
他最恨别人恶意挑衅,最恨别人威胁恐吓!
这位领头的强盗君,把这几条全占了。
武松阴沉着脸,冷笑一声,瞪着一双简直要喷出火来的杀人眼,环视一周,说:“各位强盗老兄,你们每个人的老母陪我养的狗睡三十年,我就送给各位一文钱,由大伙平分。你看,我吃亏吃大了!”
这家伙说话这么损!简直要气死人!
强盗老大当着一众手下的面,被噎的竟一时语塞。
武松的性格特别极端:你是君子,我比你还君子。你是小人,我比你还小人。
天不怕,地不怕!永远不向坏人妥协,活出一身正气!
这家伙可谓是男人中的极品了。
普通人见了南墙是一定回头的。
而武松的人生信条是:老虎来吃我?那就把老虎打死好了!
而那个书生,就更离谱,这帮强盗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人,这种人简直是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
自己这一方人数胜过他们那么多倍,这家伙还能笑的出来:“今天我心情好,各位如果给我磕一百个头,再自断右臂,我就放大伙一条生路,给大伙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搞错了主谓宾好吗?到底是谁打劫谁啊!
强盗们都懵了。
这辈子遇到一个这么狂妄的人,真是相当难啊。
而这帮强盗一次就遇到俩这样的极品!这运气估计可以去摸彩票了,投个一万块钱也许能中个二百三百的。
比这更郁闷的是,双方正在僵持中,突然又来了个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家伙,真他妈不见外啊,这厮一进场就要当主角,无形中把其它人全当成了戏台上的群众演员,比刚才那俩还狂,一上来就是一幅高高在上,拯救众生的语气。
他还真把自己当救世主啊!
不能犯怂,不能犯怂!
强盗老大下意识地拍了拍心口,给自己打气:“打虎武松有啥了不起?今天在这地界,你连猫也打不了!”
“就是就是。”小喽罗们赶紧附和。
吹牛说大话的感觉是如此的过瘾,强盗头子拍拍胸脯说:“新来的那个夯货,这年头时兴打架之前先通名,你要不要也先通个姓名啊!”
史斌礼貌的冲他一拱手:“可以,总得让你知道自己死在谁手上,在下史斌,华阴人氏……大项,动手!大获,撒鹰!”
嗤!
空中飞过一柄八十一斤重的霸王枪,夹杂着摩擦空气的浊重声音,结结实实的扎透了强盗头子那营养不良的瘦弱身躯。
他不甘心的倒下了。
他恨那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俺在这专心致志地听你自报家门呢,结果你这鳖娃话还没说完,就画风一变痛下杀手,也不给人一个适应、准备、反应的过程。
“快跑啊!他就是臭名昭著的史斌……啊!”……二头子话还没说完,就被那只疾飞过来的凶鹰啄了一下脑袋,扑地倒了。
还没开打,俩领头的先挂了。
群蚁无主,没人指挥,这是最痛苦的状态。
强盗们从巨大的惊愕中反应过来,生怕爹娘少生了两只腿,飞也似的溜了,一会就没影了。
孟获喃喃道:“我主人,比诸葛亮还可怕……”
折可存上前与史斌见了礼,说了句官腔一样的客套话:“多谢小郞君解围。”
半点诚意都没有,比套话还套话。
在史斌听来,这家伙就是用屁股说话,都比这句话好听!
史斌惆怅道:“你可拉倒吧。我来不来,他们都不是二位兄长的对手。我要早知道是你俩,就不逞英雄了。呃,那个,冒昧问兄长一句,现在是当文官呢还是当将军了?”
武松和折可存都笑了起来。
折可存答道:“刚升的游击将军,正要去边陲上任。”
“打虎大哥呢?小弟仰慕武家哥哥以久,可否问下,打虎大哥是否在军中任职?”史斌问道。
武松道:“有劳小郎君下问,在下目前是布衣。”
以前总在书中看到这个天神一般的英雄人物,如今亲身见到,竟然还有机会救他--好吧,这个字用在这不太合适,总之这份欣喜,真是难以名状。
史斌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赶紧问道:“哥哥莫嫌我多嘴,有人提起打虎英雄,说你排行第二,上面还有哥嫂……”
武松笑道:“没有。在下酒醉打虎这点小事,被这些唱戏的到处传唱,还乱加人物,给在下硬塞了个哥嫂。小郎君不必理会。”
史斌顿觉释然。
本来就是嘛,野史小说太扯了,先是说武松有个哥哥叫武大郞,过了几百年后又说武大郎名字叫武植,这不典型的瞎忽悠吗?
武植是明朝人,跟正史上的武松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
咳,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别扯正史不正史了,这个时空也不是自己熟知的那个时空。
算了不纠结这个了,不管是哪个时空,反正有机会认识打虎英雄,心情自是大好。
其实野史小说中关于武松的故事虽然是杜撰,但有一点没变,就是,武松确实是这种豪气冲天的性格。
为什么古往今来那么多人喜欢武松?
因为他的性格能和无数人产生巨大的,强烈的共鸣!
遇到弱小者,我帮助他。遇到恶人欺负我,我打趴你!爱谁谁,谁也不怕!
无数人潜意识中都希望自己能有武松那样的本事,以及能像他一样扬眉吐气的活着,并且走到哪都受到无数人的尊敬,好酒好肉管够,临走了人家再拿出大把银子送他。
史斌也是武松的粉丝,可喜欢他了。如今有机会见到他,真想跟他痛饮一醉!
那个折可存就更了不得!
拜戏剧和野史小说所赐,杨家将的知名度那是相当的高。但实际上,杨家和种家这俩声名显赫的大家族,论功勋能力,都远远比不上折家。
家喻户晓的折太君就出自折氏宗族,不过野史小说中一般写作佘字。
折可存,是当今这个时代折氏宗族中最出类拔萃的顶尖人才!
能与武松和折可存相识,说什么也不能错过这个结交他们的机会呀!
再说了,自打穿越后,不夸张的说,守夜人这个词把史斌的耳朵都要磨出茧子了!
听别人说,被别人这样称呼,简直就跟吃饭睡觉这样的日常一样!
但无论如何,守夜人只是以传说的形式存在的。
至少在今天之前是这样。
而今天,这俩佩戴守夜人腰牌的活人就在眼前!
能不问个明白吗?
这份好奇心,简直就像猫爪抓心一样,心痒难受啊!
第21章 守夜人(下)
史斌一脸真诚的邀请道:“两位哥哥,还是吃饱喝足再上路吧。小弟在这做个东,不知可否赏脸?”
折可存笑道:“人言华阴史斌一生行善积德,行侠仗义。反正我是不怕史兄弟往酒里下毒。”
“我也不怕。”打虎好汉也来凑热闹。
嘿!这俩绝顶高人,倒不喜欢拿架子,也挺随和的嘛!
“你们这俩高人,就别拿小弟开涮了。且稍候。”史斌回车中拿了一些酒肉,让美人和保镖也先用餐。
项羽取回霸王枪,自和孟获他们去吃饭。
史斌与两位高人席地而坐,给这俩大佬敬完酒,扯些闲篇后,走入正题:“小弟有一事不明,如果不说出来,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不知二位兄长可否见赐?”
武松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折可存上下打量着他一会,又看了武松一眼,后者点了点头。
“规矩我懂!交浅言深,人之死忌!如果我冒昧了,我先给二位告个罪。但这事如果不问,真能憋死我!”
守夜人这个组织是如此的神秘,如此的玄异……
他们肯告诉我实情吗?史斌的心里直打鼓。
空气似乎凝固了。
问问题的人,想问那个神秘的问题。
被邀请回答问题的人,知道问问题的人心里在想什么。
因为阳光底下无新鲜事,除了那件事,天底下再无第二件事能如此吊人胃口。
三人谁也不说话。
史斌就这样镇定地看着他俩,没有要撤回提问的意思。
最终,还是折可存先开了口:“接了守夜令,便是守夜人。”
他的语气非常轻缓。
可在史斌听来,却不啻一声惊雷!
他果然知道我想问什么!
他太精了!
自己看到他俩身上的腰牌之时,脸上那惊愕的神情肯定被他们捕捉到了。
史斌以手加额,难以置信的追问道:“你俩,当真是守夜人?”
武松把一大碗酒咕咚咚一饮而尽,然后放下碗,平静地说:“如假包换!”
野史小说中是这样形容武松的长相的: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虽有夸张成分,但整体上说,夸张的不算过分。
因为他就是这样的英气逼人。
没有这个气魄,能打死老虎吗?
人们关注他,了解他,那些信息来源于野史小说的居多,很少有人关注历史上真实的武松。本质上他和郭靖是一类人。
他既然承认的这么干脆,一点也不掖着藏着,那就是直接摊牌了。
折可存也喝干了一碗酒,擦了下嘴,说:“守夜人,守的是民众的底线。老百姓无处伸冤,守夜人替他伸冤!天底下难寻公道,守夜人还他公道!非德艺双绝者不能当之,惩恶锄奸,死不旋踵!”
“二位大哥,请受小弟一拜!”史斌起身,鞠躬致敬。这些天的经历,使得他已经对这个群体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二人同样还礼。
坐回去后,折可存敬了他一碗酒,说:“小郎君,问你两个问题,可以吗?”
“折大哥快讲,别这么客气。”他端起酒碗轻碰。
折可存说:“前些天,有没有见过一个自称吕先生的人,身边跟个八个武功高强的护卫?如果不想说,可以拒绝回答。”
史斌道:“见过啊,还和他讲经论道,聊了半天呢,囊中羞涩之时,还多亏他资助了我很多盘缠。”
武松插嘴道:“我们已经知道这事了。前些天他飞鸽传书,备说此事,说小郎君要去东平府,还说让沿途州县供应饮食。”
“那人竟然能调动官府的人?他是谁?”史斌大奇。
折可存说话时,从来不会带着咄咄逼人的语气,但再怎么温和,这话仍然说的斩钉截铁:“抱歉,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
“对不起,是小弟不懂事,唐突了。对了,折大哥想问小弟的第二个问题是什么?”
折可存温和一笑,说:“第二个问题是,想听听十八守夜令的故事吗?不过,可能会让你大失所望。为了避免扫兴,你也可以不听。”
“听啊!”史斌从来没这么激动过。
折可存收敛了笑意,脸现黯淡之色:“真要听吗?现在反悔还来的及。”
太过分了啊,哪有这么惹人发毛的!越迫切想听,你越讲这种话!
史斌不满道:“折大哥,折大将军,我心目中的大英雄,难道像个老太太一样墨迹吗?”
于是折可存说了下面的故事。
大离王朝第二代君主吕玄,年轻时因皇权争斗失败,避于民间,饱尝民间疾苦。其后太子造反被赐死,吕玄得以继位。
他和那些生于宫廷,长于妇人之手,整日与太监为伴,不知民生艰辛的太子不同,他知道,当贫民百姓被脏官污吏逼迫的无家可归之时,那些所谓的权贵们正忙着四处游玩。
他还知道,那些寡廉鲜耻的刀笔吏,那些把仁义道德说得头头是道的文人骚客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借着大仁大义之名,甘心给权贵做奴才,对那些有功于社稷的好人痛下杀手,只因他们挡了自己升官发财的路!
这些穿着官袍的贼,勾结江洋大盗,沆瀣一气。他们丝毫不管民生,只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抢夺地契,他们可以把人逼的妻离子散,为了强抢民女,他们可以颠倒黑白。
脏活和骂名由江洋大盗来背,他们来扮好人,坐收实利,暗中分脏。
吕玄当太子时,无力改变这一切。但他多年来一直在暗中筹划成立一个组织,一个可以为老百姓申冤的组织。
他刚一继位,老爹尸骨未寒,殡葬之礼还未结束之时,他便诏告全国,颁发了十八块守夜令。
这十八守夜人,权力比前朝的御史还大。他们代天子巡狩四方,遇到犯法之人,无论是官是民,即行审判,有罪者即杀之。
十八守夜人皆是吕玄寻访多年而得,俱是品行过硬,能力出众之辈。
他们的腰牌,由陨铁炼成,其黑鹰图腾和宝剑乃是雕刻大师雷胡子所刻,手法之繁复,天下无人能仿。那御印,则是皇帝的玉玺纹章!
欺压百姓者,管他权势熏天,还是称霸江湖,守夜人必杀之。
吕氏皇族中有人强抢民女,竟然被守夜人当街斩首!
从这时起,守夜人就成了民众心中的神明!
史斌叹道:“太狠了,连吕氏皇族都敢杀!这还真是死不旋踵!”
很少说话的武松突然插了句嘴:“因为他们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每多杀一个人渣,就能解救无数百姓!可恨太宗皇帝天不假年,前脚刚死,继位者就收回了守夜令,解散了守夜人!”
第22章 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
“为什么啊?”史斌惊问。
折可存冷笑道:“为什么?因为被守夜人斩首的吕氏皇族,便是和太子一母所出的胞兄!当年皇后无子,皇帝只能从妃嫔所出的皇子中选择继承人。如果太子的哥哥没被杀,那他哥哥极有可能成为太子,最后继位为帝!”
武松亦是一脸嘲讽尽显:“老百姓把守夜人当成神明,在他们心中,无论多么黑暗的夜晚,多么绝望的时刻,只要有守夜人,就会像一束光一样,照亮希望之路!可在皇室贵族手中,守夜人就是他们鱼肉百姓的阻碍!这个新皇帝不但废除了守夜人,甚至连御史都废除了!”
史斌摇头道:“这样不行的,君主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分权。一个人大权独揽,但又分身乏术,无法聆听并妥善解决天底下所有事体。越是这样,越容易出乱子。”
折可存竖起拇指,赞道:“史家小郎君真是高见,难怪那吕先生如此看重你。那个新皇帝继位三年就死了。累死的,最后吐了三升血才死。”
武松补充道:“怕别人分他的权,又怕别人威胁他的安全,谁也信不过。大事小事全抓,于是朝令夕改,一塌糊涂。越怕丢了权力,越被权相戏弄。越怕小人祸国,皇宫中越是众兽盈朝。把宫女搞怀孕,怕人家争宠,不给名份。宫女怀恨在心,寻了个机会,把他推进粪坑淹死了。”
折可存笑道:“这位圣明天子临死前还大呼:‘守夜人救我!’可悲,可叹,到了这般田地,哪里还有守夜人?”
史斌问道:“那些守夜人后来怎么了?”
武松说:“全部举家潜逃了。没有皇权支持,他们得罪了那么多有权势的恶人,被报复怎么办?可叹一腔忠血无处挥洒,只能说与野狗听!”
史斌回望一眼,俩保镖正在吃饭,师师一直在车里,没出来,应该也在吃饭呢。
可他却没心情吃饭。
既然皇室宗族禁止起复守夜人,而这俩胆大包天的大哥却敢把腰牌挂身上。但是,又以衣摆遮挡,不敢刻意显露。
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隐情啊?
是否方便问呢?
他放下酒壶,朝二人一抱拳,道:“小弟私下里再怎么仰慕二位兄长,终究和二位交情不深。这守夜令重现之事,二位若不方便……”
他觉得自己太矛盾了。
明明迫切想问,却又怕对方不方便说。
太拧巴了。
“小兄弟,我本来也没想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和你说了也无妨。”折可存舒展眉目,按了下剑柄。
史斌急忙问道:“折大哥,你什么意思?是生病了吗?”
折可存掏出一份任命书,黄绸包着的,打开出示给他看,然后淡然一笑道:“朝廷又要打仗了,同时和三个强国开战,没人敢保证自己能活着回来。”
他苦笑一声,又补了一句:“我也不能。”
“折大哥,还没打呢,你就先把自己当成将死之人了,这也太悲观了!”史斌想安慰几句,却猛然发现,此情此景,你说什么所谓的吉言都是虚伪。
可是说出这句话,他又有些后悔。
哪知折可存听了这话,却一点也不恼,而是反问了他一句话:“将死之鸟,其鸣也哀,将死之人,其言也善。那么将死之人有个请求,不知史兄弟肯替我完成此心愿吗?”
史斌无暇细想,脱口而出:“折大哥请吩咐!”
折可存没有说话。
新认识的陌生人之间,建立信任真的很难。
他有一件大事想要托人,此事万分紧急,刚才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托付给史斌。
现在他下了决心。因为除了他,也没有更合适的人了。
他从随身包裹中取出一物,去掉包在外面的布,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铁箱。
折可存打开了它。
阳光射在那堆黑鹰腰牌上,发出闪亮的光泽。
那是十三块守夜令。
折可存解释道:“有一块遗失了。我自己拿了一块,另外三块,我遴选了三个栋梁之才(注:包括武松),亲手交给了他们。我告诉他们,老百姓需要守夜人!武松那块,是我前几天给他的,因为有个叛将想投奔敌国,被武松击杀。我敬佩他的人品,故而赐之!”
武松敬了折可存一碗酒,说:“小弟荣幸之至!”
折可存一口喝干。
然后他端起那个铁箱,递到史斌面前,道:“折某此番上了战场,十有八九是回不来了,没机会,也没时间一一遴选精英人才,派发守夜令了。史大官人声名远播,更兼才武绝人,在下不揣冒昧,求你帮我派发守夜令!该选什么人,任凭你自己决断!这是将死之人最后的嘱托!”
他端着箱子下拜,坚毅的目光平视着史斌。
“折大哥你先起来,有话起来说。”史斌尝试着拉他起来。
但是折可存的武功半点也不弱于他,他无法拉动对方。
史斌只好开门见山,直接挑破:“可是刚才你也说了,皇权不允许守夜人存在,没了皇权支持,这是僭越啊!犯了这条,定个多大的罪名都有可能!”
折可存笑了。
史斌确定,那是嘲讽的笑。
“小郞君怕死吗?”这回不使用尊称史大官人了。
史斌有些着恼,回敬道:“折大哥,这话就太损了吧!”
折可存说:“那我换个说法,你愿意为天下苍生做点益事吗?哪怕赴汤蹈火,经历千难万险?还是说,你只愿意饱食终日,浪费一身武艺,和你那绝顶智慧,置万民生死于不顾?”
史斌问道:“守夜人,真能拯救乱世吗?”
折可存站了起来,说:“不能。但是我仍然要违抗皇命,派发守夜令!”
史斌继续问道:“为什么?”
折可存哽咽道:“因为这是我的责任。因为看见老百姓流离失所,饱受苦难,我的心在滴血。我负责保管守夜令,却每夜被噩梦惊醒,我梦见那些可怜的百姓身上流着血,扑到我面前质问道:‘汝既掌管守夜令,为何不派出守夜人,拯救人间苦难!’皇室不允许起复守夜人,今日,我折可存不顾日后天庭震怒,擅自作主,派发守夜令!折某虽不才,也愿效仿当年的诸葛武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史斌深深感叹,这个人太可敬了。
时逢乱世,有人为了荣华富贵,背叛朝廷,想要投奔敌国。而也有折可存这样的人,一直在努力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生活的好一些而付出全部心血。
他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这片土地上。
现在,他以将死之人自居,他知道光凭守夜人,不足以拯救大离王朝。但是,乱兵、乱匪、乱贼凌虐百姓,他们哭号无门,折可存心如刀绞。
折家将的先祖,为大离朝立下大功,而到了他这代,他顶着折氏宗族最顶级人才的身份,活的生不如死。
他恨自己不能保护百姓!
他恨自己回天无力!
他知道这回上了战场后,可能就回不来了,但他仍然心系百姓,想为他们办完这最后一件事,哪怕这件事实际用处并不大。
但仍然能给身处苦难中的百姓带来一丝希望。
因为守夜人,是他们的心中的神祗。
“折将军,我敬佩您的品行!我史斌在此立誓,定要寻到品行绝佳,武艺绝伦,能力出众之人,派发守夜令,起复守夜人!”史斌一揖到底。
“以前的守夜人,有皇权支持,现在没有。所以这个身份,未必给你带来便利,还会给你招来灾祸。但是,我希望它能激发你内心最深处的正义灵魂!为老百姓做点善事吧,他们太不容易了!他们正在饥饿和死亡线上艰难挣扎,还要饱受恶人的凌虐!他们的眼前只有一片黑暗,给他们带去一线光明吧!把公道还给他们吧!别蹉跎岁月,也别辜负了这一身本领!将死之人,以身后事相托阁下!”折可存高举铁箱。
史斌不发一语,接过了那个铁箱,取出一个腰牌,平静地挂在自己身上。
第23章 再见,再也不见
现在还剩下十二个守夜令。
以前派发守夜令的使者是折可存,现在是史斌。
“另外两个守夜人,一个叫孙昭,一个叫萧飞……这是守夜人之间专用的传讯烟火制作方法,和守夜人戒律。”折可存递过去一本暗蓝色的册子,又掏出九百两银票,露出一个自嘲的苦笑:“按照以前的规矩,每个守夜人,给安家费一千两。朝廷不支持起复守夜人,这钱只能由我自己出了,给他们几个垫完钱,我就只剩下这九百两了。你瞧,连一千的整数都凑不齐,委屈你了。”
想为百姓做点益事,还得自掏腰包花掉数千两银票。这个人的境界,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他付出了那么多,却仍然觉得心中有愧。
选好了发令使者不难,难的是,使者不惧艰辛,接过你手中这个崇高的任务后,还得像你一样心甘情愿的自掏腰包,补齐其它守夜人的安家费。
这多多少少有点道德绑架的嫌疑。
怎么说都是很让对方为难的事。
但是他相信,对方这种侠名远播,平生积大德行大善的人,一定会同意。
果然,史斌双手接过,痛痛快快的就答应了:“折大哥,放心吧!剩下的钱,我自己出。保证完成任务!”
折可存突然想到一件很紧要的事,他赶紧摘下自己的腰牌塞到史斌手上,然后把他腰上那块解下来,自己佩戴。
“你这用块天字号,组建你自己的天团。”折可存解释道:“天字牌守夜人,有权调动另外十七守夜人,甚至有权组建自己的军队,但人数不能超过一万人,也就是说,不能对朝廷产生威胁。当然,这些都是老皇历了。但是,守夜人既然重现人间,就不应该改动这些规矩。另外,遗失的那块守夜令,如果能找到的话……”
说到这,他就停了,看来他对此事也不抱太大希望。
史斌翻动天字牌看了下,果然在御印旁边有个“天”字。他检索铁箱,发现还有一块牌有个“地”字,其它牌上皆无字。
他问道:“这地字牌有什么说法?”
折可存说:“可以组建地团,持此牌的守夜人也可以组建自己的军队,但人数不能超过五千人。日后你须格外谨记,其它牌倒好说,地字牌绝不可轻授于人,非大德大能者不可当之!至于其它牌,每人只能组建五百人的军队。守夜人中,有敢作奸犯科者,其它守夜人共击之!”
史斌点了点头,道:“我记下了。”
这件大事终于托付给了最合适的人,折可存露出欣慰的笑意:“那这回,史大官人可得大出血了,这么多安家费,所需要的银子可不是小数啊。”
“好说,好说。”史斌嘿嘿一笑。
守夜人是用来打坏人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嘛。
俺史斌,搞来这点小钱,那能算个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钱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人活在世上,衣食住行都需要钱。
正因为它是一般等价物,可以买到市场上出售的任何东西,提高了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效率,便利了各项交流成本,还完美解决各有所得的问题。
古代有位绝顶高人写了本书,有几句说的那叫一个通透:假如一个人到了那穷苦的田地,受尽无限凄凉,耐尽无端懊恼,晚来摸一摸米瓮,苦无隔宿之炊,早起看一看厨前,愧没半星烟火,妻子饥寒,一身冻馁,就是那粥饭尚且艰难,那讨余钱沽酒?更有一种可恨处,亲朋白眼,面目寒酸,便是凌云志气,分外消磨,怎能够与人争气!
一个人没钱,连饭都吃不上,饿的头晕眼花,这时你跑过去跟人家扯什么要为宇宙大同做贡献,你真是坏透了。
所以你看,这守夜人制度设计之初,那个皇帝就想到这里了。人品再好的人,如果穷疯了,饿疯了,饿到易子而食的地步,你也没法指望他继续保持良好品性。
人性本来就经不起考验。
所以那皇帝很讲理,你们这些守夜人,与恶人斗,陷身于险境中,朕给足你们安家费,这笔钱够你全家随便吃喝三辈子了!
如果你本身品行够好,不必为衣食发愁,即使有坏人向你行贿,你也极大概率能抵住这样的诱惑。
坏人欲壑难填,用钱做了无数伤天害理的坏事,还舔个脸子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说全是钱的错,他是无辜的。
而好人用钱成就了事业,救济了贫苦,帮助了他人,似一束亮光,驱逐了这个世界的黑暗。
所以好人有钱,绝对是一件好事。
好人穷困潦倒,坏人富的流油,那才是最糟糕的状态。
那么好人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点,给大伙讲这个精彩故事的作者就是个天大的好人~~
这大离王朝的第二代皇帝,也算是个超级人精了,活明白了。
折可存也遵守了这个规矩。因为他知道,不设法消掉守夜人的后顾之忧,空谈情怀没有任何意义。
就如同每逢战事起,押运粮草的人还全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的朴实壮汉呢。但是如果赶上山洪这类极端不可抗力,延误了他们的行程,你放心,在吃光所运粮草之前,他们是不会让自己饿死的。
三人又依依不舍的聊了几句,是时候分别了。
折可存投西北,武松投东南,史斌一路东行。
真正的萍水相逢,天各一方。
“总之就是给你添麻烦了。”折可存用这句话作了结尾。
史斌摇了摇,说:“折大哥忧国忧民,视死如归,临上战场还这么关心百姓疾苦,堪称吾辈楷模!小弟定不会辜负折大哥的一番苦心!一路保重!”
三人互道再见。
有些人,道过再见之后,此生再也不会相见。
新认识的这俩偶像,头也不回的走了。
活在这乱世,有那么多的坏人令人作呕,这是不争的事实。
可却也有这么多可爱的人。
是他们,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最后一丝温情,使它不至于特别冷漠。
“走吧。”微风吹在身上,斯人已去。
史斌心中纵有万千不舍,却又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去的地方。
每个英雄都应该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份责任。
上了车,他握着师师的手,轻轻拍了下,然后放下了。
刚穿越过来时,他最大的理想是:山珍海味,大富大贵,怎么爽怎么来。毕竟老子穿越到古代,可不是为了来这受苦的。
现在他的思想有了转变。
因为他遇到了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那个人告诉他,别浪费一身本事,尽你所能,为百姓做点事。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刚刚挂在腰上的那块天字牌。
师师妹妹循着他的动作往下看,大惊之下,竟然不顾女孩子的矜持,欢喜的叫道:“哥哥,你也成了守夜人!”
史斌温柔的看着她,神情坚定:“是的。接了守夜令,便是守令人。”
“我好崇拜你!”师师高兴的搓着自己的衣角。
“除此之外,我还成了派发守夜令的使者,我是这十八守夜人之首……我慢慢和你说……”
“你好厉害啊……”女孩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他们就这样欢快的聊着天。
这回换大项兄弟驾车,另一个王骑马。
让俩王当保镖,这事估计也就史斌干的出来。
行出数十里,大项兄弟说:“前面有客栈,咱们下去吃点东西吧。”
也到了该吃下顿饭的时候了,于是史斌说:“那就下去吧。”
他拉着师师的手下车,映入眼中的是一片山坳,四周密密麻麻全是粗壮的大树。
眼前的客栈处,又有一株双人难以合抱的大树。
大树旁边的土是黄色的,而树根处的土有些暗红,显得特别不协调。
这个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让人看着特别不舒服。
“哟,几位客官,走累了吧,来吃点肉包子吧!咱家自酿的美酒也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咧!”
一位头上插了朵野花的妇人笑容可掬的前来揽客。
这里树太多了,树冠层层如雨,郁郁似云。地势细密错落似鸾凤之巢,蜿蜒盘旋似龙蛇之势。
方圆数十里,老枝横生,影拂烟霄。这阴沉的景象,直饶胆硬心刚汉,也作魂飞魄散人。
而这妇人生活在这样的地方,竟然显不出半分惧意。
第24章 无道之地,守夜人替天行道
那俩王受不得饿,早已大大咧咧坐那了,拍着客栈外面的桌子嚷道:
“酒肉赶紧上!”
“肉包子也来二十个!”
“好咧!伙计,赶紧给客官上好酒好肉,再来二十个肉包子!”那妇人一脸假笑,笑容僵硬的就像画上去的似的。她也就长了个女人的身体,却半点也无女性的温柔美丽与羞涩贤淑。
她明明冲你笑呢,却不自觉的眉横杀气,眼露凶光。
脸上厚铺着一层腻粉,浓搽着两晕胭脂,直侵乱发。
作为一个妇人,面对着这么多陌生男人,一点也不认生。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众人,对史斌和他身边的那个瘦弱“美书生”只扫了一眼,目光却在大获和大项身上停留了好长时间。
那贪婪的神情,就好像在看牛肉一样。
之后,她的目光锁定在了史斌那鼓鼓的行囊上。
女孩子的直觉是很灵的,师师觉得没来由的一阵发怵,不自觉地抓紧了史斌的手。
史斌假意询问道:“老板娘,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妇人满脸堆笑:“好教客官知道,这里叫十字坡,方圆数十里呀,就只有俺家这一个客栈。”
史斌心里“咯噔”一下。
即使是穿越者,也没人能把历史上每天发生过的所有人和事全记清。但那些特征巨明显的人和事,只要出现一丁点线索,就能炸个激灵!
“大嫂可是名唤孙二娘,夫家叫张青?”史斌试探着问道。
“对呀!”孙二娘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哟,客官,认识我们啊。”
其实她的心里有点发紧。
伙计这时已经很殷勤的把酒肉端来了,孙二娘亲自把盏,拿起桌上的大碗倒满,那酒不似别家的酒那样清亮醇香,而是有些浑浊。
傻大获端起就要喝,史斌打了他的手一下,斥责道:“没规矩,主人不端杯,哪有手下先喝的!”
蛮王受戒律影响,虽然不爽,认错态度也还算过的去:“属下记住了!”
孙二娘心里七上八下,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他们。
史斌故作轻松的说:“老板娘先去忙吧,我们商量点事。”
“噢,好!”孙二娘斜扭着水蛇腰一步一回头的走了。心想,这小子架子还不小。
待她走远,史斌问大项:“咱们的食物还有吗?”
大项说:“没了。酒光了,肉干也一渣不剩了。”
史斌小声说:“准备战斗。准备挨饿。”
孟获不解道:“主人,这是何意?”
“这是黑店。”史斌的视线一直没离开客栈门口:“酒里有迷药,把人迷倒后,杀人图财,还把人做成肉包子。”
孟获大惊道:“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她刚才总看我和大项,是因为……”
“是因为喜欢你们,看上你们了对吧,也对,是看上你们这俩壮汉了,可以当成牛肉卖。”史斌说完,心道,今天画风变了。
以前师师没换男装时,走到街上回头率那个高啊。甚至他们看向自己的目光中,也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眼神那叫一个酸啊。
而这孙二娘,却只喜欢看那俩胖大高壮的。
“找死。搁我这脾气,一个个的都给他坑杀了!”项羽握紧了霸王枪。
这时大获兄弟的鹰口渴之极,兼之不懂人类语言,一个猛子扎到酒碗里喝了一口。
不一会,就像个醉翁一样嘎嘎叫了两声,然后歪歪扭扭的走了几步路,干脆直接躺平了。
这迷药剂量竟然如此之大!
“呀!真是黑店!”大获兄弟这嗓门,跟炸雷一样。
史斌在关注里面的人,里面的人也在关注史斌一行人。
孙二娘再不掩饰,直接把顾客当成牲口对待,她冲出来大喊道:“伙计们,宰了这帮黄牛!做上十天馒头!”
她见已被对方撞破迷局,索性撕破脸皮,直接来硬的。
以前这种事也经常发生,不过就是多费点事而已嘛!
她和丈夫张青,以及十二个伙计一并冲了出来,每人拿着一把菜刀,想要杀人越货。
柔弱的师师妹子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人竟然可以坏到这个地步,她双手揽着史斌的胳膊,身子贴在他身上说:“哥,我害怕。”
“别怕,我来保护你。”说完,他吩咐道:“大项、大获,给我干净利落的杀光这帮垃圾!无道之地,守夜人替天行道!”
他拉开了外衣,露出天字号守夜令。
“啊!守夜令竟然重现人间!”包括张青在内,这帮人第一反应是逃跑。
还不如孙二娘一个女的胆子大。
他们刚转身逃出两步,就被孙二娘给骂了回来:“一帮天杀的孬种!你跑,守夜人就能饶过你吗?还不如和他们拼了,把他们做成肉包子!普通人吃得,守夜人为何吃不得!”
众人一想也是,这个级别的罪行,是不可能得到宽恕的。
再说人多对付人少,怕个啥呢。
于是他们心一横,咬着牙冲了上来。
不到三十秒的时间,战斗结束。
张青的右腿被霸王枪捅了个通透,其它伙计被蛇咬死,被大获、大项捅死,剁死,全部了帐。
孙二娘被蛇活活咬死了。
“守夜人饶我性命……我们平时也积过德,过往僧道不杀……青楼女人不杀……只杀普通人……求求你们不要杀我……”张青语无伦次地趴在地上乞怜,忍着疼撑着身子跪下,磕头如捣蒜。
他迫切希望,今日能逃过一劫。
他抬起一双老鼠眼,紧张兮兮地看着守夜人,心想要是守夜人能网开一面该多好啊。
然后他就听到了天字号守夜人对他的宣判: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张青夫妻杀人劫财,之后还要作践死者尸身,罪大恶极,万死难赎其罪!今日我持天字牌,代天诛之!”
干净利落,一刀刺出。
张青扑腾了一下,不动了。
这对令人发指的夫妻作恶多端,今日恶贯满盈,命丧黄泉。
谁会待着没事找这么荒僻艰险的路走?还不是那些匆匆赶路的苦命人。他们为了逃避战乱,逃避瘟疫,才匆匆出逃的,结果落到孙二娘手中,含冤而死!
这种恶人能不除掉吗?
不诛灭这种恶人,还得有多少好人受害!
师师是个胆小的女孩,害怕看见血光,但当她亲眼见到心上人行诛权之威权,扫灭恶人时展现出来的浩然正气,她心中只有自豪。
“大获,把你这丢人现眼的破鹰捡起来,然后和大项一起,把这对狗男女身上,以及屋里所有的钱全部搜干净!”
吩咐完,史斌拉着女孩一直在瑟瑟发抖的手,安慰道:“真想早点找到师父,定居下来,不再带你流落江湖了,看你,都受惊了。”
李师师的美目噙满了泪水,说:“我是个没用的女孩儿,胆小怕事。为什么如今这世道,这么多坏人呢?”
史斌叹了口气,说:“乱世就这样,走,去车上休息吧。”
没穿越时,有时会抱怨老板总让加班,生活压力大,这回体验一把乱世中的生活,这么一对比,发现以前的日子简直是天堂。
每天看网文,打游戏,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别多想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好歹现在身边还有个绝世美人,以及越来越多的牛人保镖。
况且有机会做善良百姓心目中的救世主,这种感觉也挺爽的。
过了好久,李师师才放松了那颗惊悸的心,说:“坏人虽多,但好在有你这天字号守夜人除残去秽!保护我们这些善良老百姓。”
史斌被她的天真无邪逗笑了,心道,人活的单纯点也好,至少不累心。
大获和大项搜出来的银子,和珠宝、翠玉、钗饰、银酒器之类的东西,装满了一辆手推车。
还找到两把雪花镔铁戒刀。
这俩王,一人拿着一把,献给主人。
“先收着吧。以后再遇到武松,送给他好了。反正咱们的人也没人用双刀。”说着话,他又想起了从付将军身上扒下来的那把钥匙:“也不知从那坏将军身上搜出来的钥匙是干啥用的,估计没机会用,但又舍不得扔,就当装饰品吧。”
师师说:“也好,那钥匙挺好看的。要不,以后看见谁家小孩子可爱,送给他当玩具吧。”
史斌凑到她的俏脸旁促狭道:“还不如以后咱俩生个宝宝,给他玩呢。”
“哼,你讨厌死了,不理你了!”师师用小拳头轻轻地捶打着他。
史斌探头出去,看见大项正在推着银车,大获用三马拉车,冲他下令道:
“大获,你这丢人现眼的废物鹰也不知啥时能醒,你想法子抓个猎物来。咱们走这么长的路,总不能一直挨饿。”
孟获忙不迭的答应。
走了大概二里地,猎物的影子都没见着。
众人这个感慨呀,身上有好多钱有啥用,没地方买饭去。
就在众人饿得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一只皮毛暗黄的大豹子向着马车冲了过来。
这也不奇怪,在森林法则中,人和野兽本来就是互为菜谱的平等关系。
一切全凭实力说话。
很不幸,这货今天看错了皇历。
它敏捷的一扑,还没落地,大项兄弟霸王枪后发先至,捅中它的腹部,大获二斧飞出,结结实实的剁在豹子身上。
送货上门后,就这样轻松挂掉了。
孟获架了个烧烤架,项羽取出火石在枯草上点着,用一柄雪花镔铁戒刀切肉来烤。
另一柄戒刀当穿肉的签子,还挺好用。
众人痛痛快快吃了个饱。
这时那只鹰醒了,悲哀得冲着孟获叫唤,意思好像在说,俺饿了。
“豹屁股,豹骨头,肠子肝肺之类的,你俩分。”史斌冲着一脸期盼的鹰和蛇说。
那俩宠物乐的屁颠屁颠的。
第25章 坐地起价,守夜人恭行天罚
剩下的肉带上,饿了就烤着吃,他们一路东行,走出了十字坡。
眼见前面是个市集,不远处就有个当铺。
史斌让孟获看着马车,项羽推着银车,去当铺里,把那些值钱的非货币兑换成银子。
老板是个精瘦汉子,两只绿豆小眼炯炯有神,脸很长。十个手指全戴了金戒指,有的镶着宝石,有的镶着美玉。一身黯色绸衣,尽显财大气粗的张扬气象。
他很精明能干,将银酒器、珠宝等物品收讫后,左手拨动算盘,口中念着价格,右手用毛笔书写,忙活了不到半小时,全部折算成了银两。
“客官,九折起当啊。”他头都没抬,眼皮也没眨,一边说话一边填票。
这是大离朝当铺中不成文的规矩,属于典型的潜规则了。
因为你急需使用大笔钱财时,一般人买不起你的稀罕物。而当铺有实力收你的货,但他是要承担时间成本的。
如果你有能力回赎,则你占用了他的金钱,他有权利收利息。
如果你没能力回赎,则他以后卖货,也需要时间,没准多久才能卖出,所以他要加价。何况这些所谓的贵重物,99%的时候是二手货,肯定要减值。
顾客也都能理解。
毕竟人家帮你核算,付出劳动了,还要占用真金白银,吃走一成,也能理解。
交易交易,核心就是各项成本的等价交换。所谓生意场上无父子,你占用了人家的钱、劳动、时间,对方自然要把这些计算上。
虽然不完全熟悉古代的这些规矩,但减去一成,史斌也能接受。
“减完后,共计一千一百五十二两。伙计,给客人付帐!”掌柜的拉长了音调喊伙计。
伙计推个小车过来,指着小车上二十个银元宝说:“客官,这是您的一千两白银,每锭五十两,共是二十个!”
师师奇道:“刚才掌柜的说是一千一百五十二两,你怎么只给一千两呢?抹零也没有这个抹法啊。”
伙计不屑的瞪了她一眼,斥责道:“客官,这样说话,就太不晓事了吧!”
掌柜的扬了扬脑袋,斜着眼瞄着他们:“嘁,又一群不懂规矩的乡巴佬!”
项羽脾气暴,听了这话本能的就想发作,史斌拦住他,说:“大项,你既然跟了我,就要修正下你的性格缺陷,日后你定会大有所为,不要再像以前一样留下遗憾。”
人这个群体,有些人悟性高,有高人给指出错误,当场就改。
也有人悟性差些,性格倔些,不能第一时间醒悟,以后想通了也能改,相比第一种人改的慢些。
更有一种人,固执之极,到死也不悔改,前世的项羽就属于这种人。
但死过一次后再重生,心境就完全不一样了,至少能听见主人的话了。
“多谢主人教诲!”项羽后退行礼。
起先掌柜的见史斌只是个少年,压根没把他当放在眼里。没想到举手投足之间的领袖气场这么强大,居然能让这样凶猛高壮的大汉对他这般服服帖帖,这倒是很出乎掌柜的意料。
他冷冷的盯着史斌,对方的目光很快就与他对视上了。
“掌柜的,一下子抹零一百多两银子,这事,总得说道说道吧。那该减掉的一成,已经给你减掉了,为什么还要坐地起价?”史斌这话说的不卑不亢。
“老娘们头发长见识短,倒是在情可原,你这小伙子,却也怎地如此不晓事?”掌柜的一幅恨铁不成钢的语气。
姜还是老的辣,这块老姜看出,听出师师女扮男装后,直接点破了。不但称呼这位可爱的女孩是老娘们,还揶揄史斌太土,不懂规矩。
史斌仍是不动声色,问道:“倒是要请教个明白,我怎地不晓事?说破大天,也没有你这个抹零法!”
掌柜的捋起衣袖,喝道:“还要我说个明白吗?”
史斌心道,我这个现代人总不能和你这种素质低的货色一般见识,真要揍你,也得等把话说明白了再揍。于是他坦然的说:“说吧。”
掌柜的嘿嘿冷笑一声:“心里真的没鬼?当真不怕?”
伙计也用强硬的语气插了一句话:“小子,有句话叫: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守夜人,你可别告诉我,你连这都没听过!”
史斌冷笑了起来:“听说过。”
掌柜用赞赏的语气说:“哎,这就对了,听说过守夜人的传说便好。”
“在下不止听说过守夜人的传说,还和守夜人很熟。而且在下还知道,守夜人见到坐地起价的奸商,一定会出手惩戒。”
这次史斌的语气,多了几分阴冷。
掌柜的到底是心虚,虽然守夜人制度已经废止百年,他听到这三个字还是感到慌神。
他尽力定了定神,戟指骂道:“你们是从那边的荒山野岭过来的,这堆金银珠宝哪来的,心里没点数吗?非要老子把话挑破吗?”
“哦,原来说来说去焦点在这啊。”史斌面色恢复了平静:“如果这些钱来路不正,自有官府来处置,好像轮不到你个小小的当铺掌柜多管闲事吧。我们既已支付汇水(指代大离朝的各类手续费和折扣费),你就不应该再次坐地起价!”
掌柜的拍了拍手,里面冲出来七个执棍的壮伙计。
“小子,你说话有点意思哈!是没挨过打吧!”掌柜的本想仗势威胁讹诈,没想到竟然没吓到对方。既然说不过,索性直接改走浑蛋路线。
推着小车那伙计嘴里也不干不净的骂道:“你个外地来的小兔崽子在这撒野呢!逞什么能啊,骨头痒了吧?方圆十里,谁不认识我们蔡爷?这十里八村的菜地,怎么偏偏就长出你这一头傻大蒜啊?”
搞笑,我还逞能?史斌暗忖,我身为守夜人之首领,得随时注意形象,我刚才和你们说话的语气已经够客气的了!
这要换作以前,我点了外卖(或是其它服务),你收了服务费还要再次坐地起价,让我再多加几百块钱,我非骂你不可!
“小子,我记住你这话了,一会你可别哭啊。”史斌面色冷峻,指着那伙计警告道。
看来双方是互不退让,较劲到底了。
掌柜的朝外一努嘴,指挥手下关门。
离门最近的伙计迅速把门关上了。
十秒后,一声浊重的响声,门板被孟获劈烂了。
掌柜的气量特别狭窄,破口大骂道:“他娘的!老子当年运送治瘟疫的物资,运到后那些臭老百姓也得乖乖的再给我交上一笔感谢费,没人敢驳蔡爷的面子!今天你们几个王八蛋是不是想给我破破例!阿大,去把我表弟活项羽叫来!”
项羽怒道:“什么狗东西,敢叫这绰号?”
一名伙计嘿嘿一笑,伸出手指,一个个的指了史斌等人一遍,挑衅道:“蔡爷的表弟,武功高强,人高马大,人称活项羽,他一出来,用不了一柱香的光景,就能把你们骨头打碎!”
另一名伙计更浮夸,双手搓成喇叭形,朝里间大喊道:“秦爷快出来,先别喝酒了,又有杂碎上门撒野了!得让秦爷教教他们做人!”
看来这个被称为活项羽的秦爷,平时没少帮着蔡掌柜揍人。
史斌本不想随意处罚他人。
怎奈有些人,他就是给脸不要脸。
和他讲理,给他活路他都不走。
那就没必要客气了。
“天团卫士听令!天字号守夜人命令你们,对这些配不上一撇一捺的货色,给我往死里打!”
史斌拉开外衣,露出守夜令。
“啊!”
掌柜的那一身积攒了几十年的嚣张气焰,在这一秒之内全部熄灭,他就像只被阉割了的猪,直接就吓的趴在地上了,全身筛糠,话也说不出来了。
十分钟后,所有伙计全是鼻青脸肿,断折手脚的状态。
第26章 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
这帮人唉呀窝呀的叫唤着,哭拜于地,求守夜人饶命。
史斌不想随意杀人,罪行不是特别重的人,也没必要动不动就处死。
他以目示意二保镖,又看了看那帮滚地驴,那目光是询问之意。
朝夕相处,项羽明白主人此刻想问什么,说:“放心,你没说打死,所以我下手没那么重,只是把他们打残了,怎么着也得休养个一年半载的。”
史斌又看了看孟获。
孟获说:“我也差不多,打碎骨头就停手。”
刚才犯横耍浑的那帮人,现在只有掌柜的完好无损。
而他那个所谓的在村子里称王称霸的活项羽表弟,听见史斌那句:“天团卫士听令!天字号守夜人……”之后,吓得躲到床底下不敢出来了。
史斌走到掌柜的面前,揪起他的脸,说:“这得多没脸的人,才敢公开承认给灾民运送物资时,也敢坐地起价!不以为耻,还当成本事了呢!赶紧的,把你那有本事作恶的表弟叫出来,让我这天字号守夜人见识见识!”
这个色厉内荏的蔡掌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跪在地上,惟有不停的磕头而已。
“你在这跪着,为你以前的过错赎罪。”史斌说完,转头道:“大项,去外面买酒肉,咱们就在这吃。等着这活项羽出来揍咱们。如果吃完饭他还不出来,咱们进去揍他。”
史斌看了这房间构造,是套间,在大离朝,这样的房子里面没门没窗,不怕他飞了。
酒肉很快买完,众人边吃边休息边聊天。
史斌和他们聊宇宙,聊人生,聊哲学。他的手下们听不懂,但很懂规矩,仍然装出一幅津津有味的样子给主人捧场。
手下尚且如此,未婚妻吹捧自己老公,那就更是没边了。
吃喝的惬意,休息的也惬意。
反正走累了就当歇歇脚了。
三个时辰过后,他们休息够了,活项羽终于走出来了。
“守夜人爷爷饶命啊,我听到守夜人这三个字,吓的不敢动弹,尿泡都憋爆了……我再有错,这样的惩罚也够了,您说是吧……求您高抬贵手,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呜呜呜……”
高大健壮的活项羽捂着裆部跪在地上痛哭起来。
他喝酒太多,想撒尿也不敢,怕被守夜人捉住。
那么能不能直接撒地上?
平时可以,今天不行。
今天他在研磨一种西域迷药,具体是什么成分构成,外人也说不清,但有一点,就是配制此药时,屋子里不可有尿味传出,不然会与迷药的其它成分对冲,导致人七窍流血而死。
他早就想去撒尿,但只差一步就调配完了,于是就多忍了一会。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当回事,以为只是普通闹事的,有那帮伙计就能应付了,也犯不着活项羽这个级别的人亲自出马。
再说了,配制迷药这事多重要啊,以后看见哪个漂亮女孩,迷晕了抢回来多好。
如果他没有邪心,起这做坏事的念头,他也不至于遭此报应。
史斌不说话,他就接着哭:“我后悔死了,早知道有一天会遭到这样的惩罚,何必当初给表哥当打手欺负老实人呢……”
师师妹子怕伤人自尊,尽量忍住不笑,大获和大项没这素质,捂着肚子弯着腰疯狂爆笑,怎么舒服怎么来。
“行了,你起来吧。既然你已受到惩罚,本尊就不再多加惩罚了。”
皇帝自称寡人,太子自称孤,太后自称哀家,皇后自称本宫,皇家道观的掌门自称本座,守夜人的天字号首领自称本尊。
“谢谢天尊者,可是……太疼了……我一时半会起不来了……”
“那你就趴着吧。”史斌倒是很善解人意。
他扫了蔡掌柜一眼,说:“你给我加足一千一百五十二两,另外,本尊额外罚你白银一千两!作为你平时坐地起价讹人的惩戒!”
蔡掌柜心疼钱,刚才被吓成那样都没哭,这会哭的稀里哗啦的:“小人我坑蒙拐骗那么多年也才攒下七百二十两,小人都记在小本上了……今天你这一下子就都罚没了……”
史斌握紧朴刀说:“蔡掌柜,希望你记住今天的教训,以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钱,早晚会以不正当的方式溜走。你自己作恶,也害了你表弟活项羽。”
项羽大步过去,一个大耳光扇在蔡掌柜脸上,又转身拔步过来,赏了活项羽一巴掌,大骂道:“都给我听着!以后任何人给自己起绰号,不许再出现项羽这俩字!”
“细细细,小人记下惹……”这俩货争先恐后的保证。
他们之所以会很巧合的说出这种现代非主流脑残的专用语,不是因为他们时髦,而是因为嘴漏风。
蔡掌柜一生欺行霸市,强横霸道,专欺负善良老实的人。
今天损失了这么多钱,那感觉就跟有人挖他心一样。
他追悔莫及,痛哭流涕地指责史斌:“天尊者,你有话为何不能早点亮出身份啊,早知道是你,我不就不招惹你了吗?唉!”
史斌道:“也就是说,直到现在,你也认为是我的责任对吗?我一直跟你讲道理,可我能讲通吗?你给我好好讲道理的机会了吗?切记,立身先追名,为商后逐利!以后别为了挣黑心钱,对老百姓做那些缺德事了!”
“你说的都对,可我现在后悔,也晚了!一千两银子也没了!”他越哭越委屈。
“以后经商,顾客已经交了汇水,就别再用坐地起价这种一下三滥的方式坑人了。你这样,既坑了人家的钱,又坑了对方的人格和尊严。对方会有一种受胁迫的屈辱感。下次再敢犯这样的错误,本尊的处罚可就加倍了!”
“不敢了不敢了不敢了!天尊者教诲,在下必当遵从!”蔡掌柜趴倒在地,使劲磕头。
史斌长叹一声,这种下等愚痴之人,向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你好好和他说话,尊重他,给他一个做好人的机会,他给脸不要脸。
你把他的尊严撕碎了踩地上,他立刻就学会做人了,还对他千敬万敬。
真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这种人的骨头里肯定刻着一个字,这个字是刻到骨头深处的:贱。
守夜人要收拾这种人,只能奉行一个原则:
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孔圣人说,有两种人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好人。
一种是天性高洁,以违法为耻的人。
另一种是内心并不高尚,但仅仅是害怕违法会给自己带来伤害的人。
以蔡掌柜的人品,做不了第一种人。
于是天字号守夜人要求他做第二种人。
留下哭天抹泪,心痛如绞的蔡掌柜,史斌一行人收了一千两罚款,加上其它银两,自去钱庄兑换银票去了。
蔡掌柜经此遭遇,再也不敢再做任何坑害百姓的事,甚至连缺斤短两的事也不敢做了。
他主动给伙计们治伤,他们因伤误工,蔡掌柜也给发了月例(注:和月经没关,想歪的朋友自己面壁去。古代没有工资这种说法,公务员的工资叫俸禄,非公务员的工资叫月例)。
那位活项羽……
一言以蔽之,从此这地方多了一个新鲜出炉的太监,少了一个恶霸。
不是不想做恶,一来害怕守夜人,二来成了废人后,走路都难受,也没力气和人好勇斗狠了。
有一次喝酒喝多了路过一个独木桥,和一个插水稻的老农夫争竞骂了起来,老农夫用扁担把他爆揍一顿,脑袋给他打了个大疙瘩。因为他受伤后武力巨损,竟然打不过老农夫。
而老农夫英雄无畏的精神,亦传为一时佳话。
第27章 流浪啊,亲爱的兄弟(上)
孙二娘家的银子加珠宝之类的东西,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三两,零头没动,四千七百两全部兑成银票,方便携带。
史斌带着众人继续东行,想要尽快见到师父,谁知只走出不到一里地,迎面哭号声、奔跑声、喧闹声混成一片,众多百姓扶老携幼向西边逃窜。
这样的情景,史斌以前只在电视剧《闯关东》中见过。他拦住一个老妇人,问道:“大娘,前面这是怎么了?”
老妇人一脸憔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小伙子,快逃吧!又打仗了!”
前面那一带是平原,最适合作战场。
只是苦了百姓。
大娘说完就急急忙忙赶路去了,瞧这密密麻麻的逃难者,少说也得过万。
史斌看了手下一眼,又温和的冲师师一笑,说:“咱们绕道吧。”
尽管这样行路会远些,但光凭自己这不被皇权承认的天字号守夜人和两个手下,也不足以阻止这么大规模的一场战争啊。
如果规模不大,能把这么多人都吓跑吗?
不只阻止不了战争,也没能力相助这么多的人。身上这么点钱,给这么多人一平均,只怕到了大家手里,塞牙缝都不够。
还是早点找到师父要紧。
否则没个自己的住处,这跟流浪者有什么区别?
“那就绕吧。”女孩已经习惯了什么都听他的。
史斌又拦住一个老大爷,问道:“老丈,最近的路去东平府怎么走?”
老大爷烦气地说:“那块大平原要是没成战场,是唯一的近路!这附近全是山,走不通,没有近路!你要不嫌麻烦,就取道江州,走水路登岸,再去东平府,就可以把战场绕开了。”
老大爷不等他道谢就拄着拐杖离开了。
史斌怕不保险,又连问了几个人,有说不知道的,而知道的都说得取道江州,有个秀才模样的人说的话更是坚定了史斌的判断,他说:“我就是江州人,想从这里把战场绕过去,只能南行,取道江州。”
史斌道了谢,吩咐手下南行。
反正有三匹马,一辆马车,走远道就走远道吧,能绕开战场比什么都好。
一路上畅通无阻,投宿时也没再遇到黑店,歇歇走走,用了两天时间,来到了江州码头,搭大船进了江州城。
这里是鱼米之乡,人们生活相比其它地方要富足的多。
四人上了浔阳楼,酒保把他们迎上雅座。
看完菜单,史斌点了他们的招牌菜糖醋鲤鱼、红烧东升豚、石耳土鸡汤、永修东坡肉、蒸板鸭、山药炖排骨、炖钵板笋,又要了一壶本地最著名的丹阳封缸酒。
此酒色美味甜,素有玉液琼浆之称。
北方名气最大的酒只有一个,即墨老酒。而南方名酒那可就多了去了,丹阳封缸酒是其翘楚。
卸下旅途的疲惫,在这风景美如画的地方,良辰、美酒、佳肴、美人、名将全都属于他,可史斌的心却一刻也未放松。
自打上了码头那一刻起,他就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
背后好像有一道目光一直在盯着他!
练武之人有这个直觉。
孟获和项羽练的武功,属于战场实用型,专为战场厮杀服务的。
史斌的武功属于竞技防身型,所以他要比那俩猛将敏感的多!
他确信自己的直觉不会出错!
可是每当他迅速回转身去搜寻那道目光的时候,那人似乎是比跳蚤还灵,一瞬间就隐没了身影!
难道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恐怖的轻功?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吃了个爽快,他轻轻凑近众人,压低声音对俩保镖说:“今晚,不给你们俩另开房,要个套间,你们就在我们的房外安歇。”
大获这蛮货倒是无所谓,依他们那里的风俗,一起在河里洗澡,都不区分性别。
但项羽是文明人,他低声提出了质疑:“这不太好吧,我们这些做手下的,怎么能跟主人睡一屋,何况还有主母?”
史斌环顾四周,他能明显感受到那道目光又不见了!
但是刚才绝对在!
他冷静的说:“咱们被一位高人盯上了。此人身手太快,我竟然抓不到他一丁点蛛丝马迹。我猜,他今晚肯定会来。”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师师说:“那么二位大哥就听主人的吧。”
只要跟着史斌,她就觉得安全,即使听史斌说完,这神秘高人可能是个很恐怖的存在,她仍然不怕了。
反正无论多大的困难,自有情郎保护她。
她只需要享受属于自己的小甜蜜就好。
吃完了饭,史斌打赏了酒保二两银子,把对方高兴地作揖致谢。
找客栈安歇时,刚一进门,史斌假装无意间闪身出来,向外看去!
嗖!
一道比箭还快的人影消失了!
这下更确信了,绝对有人在跟踪他!
算了,不管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古代民间是没有能力建高楼的,客栈有三层也就算高了。
史斌他们住在三层,增加敌人爬墙的难度。他吩咐手下,先不要安睡,打起精神,竖起耳朵听动静。
这晚,月明如昼。
史斌和师师低声聊天,孟获和项羽也低声交谈。
大概在三更时分,窗响了!
声音很轻!
窗棱被轻轻割开,然后整个窗户慢慢打开了!
大概十秒后,那个飞贼确定里面没动静了,飞身闪入!
这身法,简直比跳蚤还灵巧!
这人当真奇怪,他没蒙面。
做贼不蒙面!
他脚步轻的连一声响动都不发出。
没有主人的命令,俩猛将没有立即轻举妄动,师师却吓的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史斌躺在床上,手摸着朴刀,准备伺机把这飞贼斩成两段!
这贼一进屋,在月光照射下,刚一看到有个长发女孩在闭眼睡觉,迅速扭过脸,不忍再看第二眼,之后身体快速移开,离女孩远些。
看来,这厮对女性还挺尊重,知道不可以对女性有半点亵渎。
史斌突然对这位不速之客起了好奇心。
说是贼吧,行为还这么君子,不蒙面,觉得闯进有女孩子在的房间是不好的行为,尽量保持距离。
接着,他快步来到桌前快速翻找,同样不发出声音。
所有的钱全在那。
可他对那么多银元宝和银票视而不见!
一个手段如此高超的贼,半夜爬三层楼那么高的墙进屋,不偷钱!
你说奇怪不奇怪!
难道脑袋让驴踢了?
“掌灯!”史斌大喝一声。
俩保镖掌起了早就准备好的灯,屋中更亮了。
众人皆是和衣而睡,史斌执刀飞身跃起,拦在窗前。这个位置既能保护师师,又能防止敌人逃走。
师师也坐了起来。
俩保镖则堵死了往里间走的路径。
至此,这个手段高超的飞贼插翅难逃了。
灯光下,这是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可能是长期营养不良吧,很瘦弱。
“说说吧。此事怎么了结。”史斌横过扑刀,质问他。
他似乎早就预感到此行可能会失败,所以面对如此困局,他并没有表现慌张失措的神态,就像一个早就放弃生念的人,或者说,更像是一条垂死的鱼,不屑地嘲笑着这个世界。
“有死而已。这等小事也拿来吓唬人,未免有失天尊者的身份吧!”他看向史斌的眼神中,有不甘,也有不屈。
史斌最佩服铁骨铮铮的硬汉,他放直朴刀,说:“你一进来,看见有女孩子在,本能的反应,不是起坏心,而是第一时间远离。你这一举善念救了你。否则我会趁你对她动手动脚时,一刀将你挥作两段。”
“哼!你这么说,是希望我感谢你吗?你忒也小看人!你天尊者,肯除暴安良,在下敬佩之至!只是天下好汉,未必只有你一个!”少年非常硬气。
孟获骂道:“你说来说去,不也就是个臭贼吗?”
少年以闪电般的速度抽出一柄短刀,没人能看清他的动作。
太快了。
他用短刀指着孟获说:“你现在马上向我道歉!我最恨别人提‘贼’这个字!”
项羽喝道:“你怕别人说这个字,有种的你就别犯这条!你三更半夜闯到我们这来,不是贼是什么?”
少年似乎特别生气,他声音特别大,也不怕惊动更多的人:“偷人钱财的才是贼!你老子我,对你们那堆臭钱,不屑一顾!”
史斌见他这么激动,问道:“那么阁下此来何为?”
“我来偷守夜令!”
第28章 流浪啊,亲爱的兄弟(中)
师师妹子是小孩心性,女孩子顽皮起来的样子,太可爱了。
她说守夜人是正义的化身,她想让这堆守夜令晚上保护她,所以非得让装着它们的那个铁箱离她近点。史斌也就由着她,惯着她,宠着她。
看着她嫣然一笑的娇俏模样,一整天都会让人心情舒服。
于是她把那铁箱放自己床上,用被子盖住了。
而这少年,在行窃的房间看到有女孩子,第一时间扭过脸去,既然有这份羞耻心,断然不会去搜女孩子身边的东西,那自然是没机会偷到守夜令了。
“只听过,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从未听说过偷了守夜令,成为守夜人!你倒是让我这天字号守夜人涨见识了。”史斌见这少年性格这般敏感孤僻,措辞上尽量不触碰他的自尊,但是,作为一名飞檐走壁的梁上君子,也不配得到别人过多的尊重。
少年昂然道:“你是怕我拿了守夜令,去做坏事吗?”
史斌道:“那倒不是。进人房间都不做窃贼之事,估计你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只是这守夜令,应由使者派发,不能被人抢走、偷走。它代表了老百姓心中的光明和希望,你不能用不正当的方式取走它,更不能用不正当的方式成为守夜人。”
少年的眼神中尽显落寞和无奈:“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所以我才来偷的!不过,我偷它,不是为了给我自己,是为了给我哥。”
史斌追问道:“你哥品行如何?武艺如何?能力如何?他的名声是否配的上守夜令?这些你想过吗?”
少年摇了摇头,说:“配不上。”
倒是个实诚人,半点也不掩饰。
众人皆不言语。
冷场十来秒后,史斌下了逐客令:“那么,我不能让你如愿了。你走吧,我不追究你夜闯民宅之罪。”
少年也不道谢,大踏步头也不回朝门外走去。
孟获大叫道:“你从窗户那进来的,你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下楼,不怕伙计把你抓起来送官?”
项羽也说:“对呀,毕竟你没登记。突然多了你这么号人,他们不会就这样放你走的。”
少年转过头,一脸苍凉的神色:“那又怎样?若不是逼不得已,谁不想光明正大的活着?可以走人道,谁愿意走贼道?如果不是为了偷守夜令,我犯的着使这下作行径吗?”
史斌安慰道:“他们也是好心,怕你被抓住,为了安全起见,要不你还是原路返回吧。””
少年心性极傲,受不得激,剑眉一挑,脾气就上来了:“天尊者,辱人太甚了吧?不想放我,直接杀了便是。想放我,我愿意从哪走,轮不着你说三下四!”
少年说完,依旧昂首阔步前行,走到了门口。
这么高档的客栈,晚上有伙计值夜。如果他走到楼道处,伙计听到动静一定会出来查看,到时,他就暴露了。
伙计会喊来其它人共同抓贼。
那么他极有可能以盗贼的身份被送官。
“小兄弟,请你留步。”史斌决定挽留他。
他冷笑道:“天尊者还要继续羞辱在下一番吗?”
史斌耐心道:“我不和你治气。是个人都本能的反感梁上君子,你嫌我们说话不好听,也须先反思下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一点毛病没有。另外,如果你当真遇到了难处,可以和我说,我既然执掌这天字守夜令,自会为你做主。”
一听见“做主”这俩字,少年的泪水不受控制一样,立时喷涌而出。
“我是很委屈!我是想找人做主!天下之大,有人能为我做主吗?”少年狠命的拍击着桌子大声咆哮道。
“小兄弟,有事说事,吵着其它客人可就不对了。你再委屈,也不是其它客人的错。”
少年一把拽过来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问:“我累了,可以坐着说吗?”
“你要是渴了,这上等的西湖明前龙井可以随便喝。”史斌温和道。
少年也不客气,也不拿杯子,端起茶壶就那么咕咚咕咚喝起来。现在是盛夏,茶水凉些,他也不介意,就当消暑了。
“天尊者,可以听我说一件往事吗?”他把茶水喝了个底朝天,放下了茶杯。
“你说吧。”史斌指了指椅子和床,对其它人说:“大家都坐下。”
少年说了下面的故事。
我叫王浩。
八岁那年,父母死于瘟疫,村子里十室九空。
我跟着剩下的村民屁股后边出逃到江州,无依无靠,只能乞讨为生。
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霜天雪天,我只能住破桥洞。饿了没人问,病了没人管。
每次看到别人家的孩子有父母疼爱,心里就犯酸,想哭。
后来战事又起,新来的乞丐把我赶出破桥洞,让我在外面冻着。天下之大,竟然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找不到。
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大户人家,我给他们磕头,求他们给我点吃的。那个千金小姐发善心,给了我一个炊饼,我高兴坏了,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为了答谢他们,我给他们磕头谢恩,那个小姐和我年岁相仿,看见我这般孤苦无依,只能行乞为生,眼圈就红了。我这一磕头,她竟然流下了两行清泪。
多么善良的小姐啊!
他们走后,我就大口大口的吃这个炊饼,真香啊。
可是刚吃一半,就被其它乞丐抢走了,我不依,他们就把我肋骨打断了。
我没钱治伤,又饥饿难忍,这时有个浮浪子弟牵着条狗出来逛街,给狗买了一大块熏肉吃。
那香味,至今我也忘不了,我使劲爬过来,从狗嘴里抢过熏肉就咬了一口。那狗护食,狠狠的咬了我一口,那位公子哥,嫌我惹他的狗生气,扬起鞭子抽了我五十九下,每一下我都在心里数着呢。
这还不算,他还把我祖宗十八代都骂了,还在我身上撒尿。
说起这些伤心的过往,那种感觉就像已经结疤的伤口又被人重新撕裂一样,每碰触一次,都火辣辣的的疼。
说到这的时候,王浩已经泪流满面,神情萧索,声音哽咽。
师师聆听着这位苦命人的遭遇,别过头悄悄抹眼泪。
史斌起身把自己的枕巾拿过来,说:“兄弟,这是个新换的,应该不脏,先擦下脸。”
“谢谢。”王浩双手接过,擦干了泪水。
“那后来呢?”史斌问道。
“后来……”
后来,我以为自己要被他活活抽死了。
我竟然没有害怕!
天天吃不饱饭,饿的胃疼,全身无力。连口剩饭都抢不过那些年龄大的乞丐,每天在别人的嘲笑、辱骂中苟且偷生,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早死早解脱啊!
然后我就冲着那位公子哥笑。
希望能激怒他,让他快点打死我。
果然,他下手越来越狠,我的胳膊,腿,全被他抽裂了,血溅了一地。
这反倒激起了我的血性,我大声嘲笑道:“你没吃饭吗?力气怎么这么小啊!哈哈!瞧你这长相,也不是女人啊,哦,那一定是太监!”
他气的脸都青了,他扬起鞭子,对准我的脑袋,使足了劲,瞧那架势,是想抽死我。
我仿佛看见了死神在招手。
就在这时,一个精瘦少年冲了过来,劈手夺过鞭子,劈里啪啦,只抽了二十来鞭,就把那公子哥抽的不省人事,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那狗扑上来,少年对准狗脑袋就是一阵狠抽,没多久就把它抽的口吐白沫,两腿一伸,死了。
他见我受这么重的伤,心疼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他怜惜的抱着我,取出伤药给我擦,还摸着我的额头,一脸关爱的说:“小弟弟,别怕疼,忍着点。”
我当时哭的怎么都止不住。
父母死后,这么多天从来没人关心过我,可能是连老天爷都觉得我太可怜了吧,竟然让我遇到了这位生命中的大贵人!
粗浅处理了伤口,他背着找郎中求医。他这么瘦,可我却觉得他的身体很温暖。
伤口愈合后,他带我去小河中洗澡,抓鱼给我吃,还给我买新衣服。
我终于可以不做乞丐了,终于可以像个人一样有尊严地活着了!
我们一起住了一个月,他的钱不多,他几乎没给自己买过任何东西。所有的钱全花在我身上了。
我们在荒野中打地铺,每晚他给我讲故事,给我唱歌,陪我数星星,哄我入睡。
白天他用树枝教我认字,给我买吃的,虽然只能吃糠咽菜,但是有他在,我天天都能吃饱饭!
我们住的山洞旁边全是枯枝败叶,但我仍然觉得这里是天堂。
我叫他哥,他叫我兄弟。我俩就这么相依为命的活着。
我哥的全部家当就只有两床被子,当时天冷,他把厚的给我盖,他自己盖薄的,有一天早上起来,我发现他整个脸上手上全部已经冻皴了。脸上也全是鼻涕,身子冷得缩在一起。
我心疼的摸着他的脸哭了起来,把他哭醒了,他还冲着我笑。
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他比我大八岁。俗话说,长兄如父。我这哥哥,做到了像父亲一样照顾我。
这辈子能与他这么好的人相遇,我想这一定用光了我这辈子所有的运气。
过了一段时间,他对我说,他得走了。
我哭了,我跪下求他,对他说,哥,你可以不走吗?你要是走了,我又得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我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亲人了!
他也哭了,他说,兄弟,你我彼此一样。
然后他就不走了。
他说,哥哥没法保护你一辈子,早晚有一天得分开。这样吧,哥哥把这身轻功和暗器功夫传授给你,不能保证你以后会有啥大出息,但至少能保证你再也不会被人欺负。
有人欺负你,惹不起,咱跑的起!
这一教就是十年,如果我偷懒,他就骂我打我。
每次打骂完他就哭,还给我道歉,说对不起兄弟,我不想伤害你,但我真希望你认真学。这个世道,活着真的太难了,必须得有一技之长。
我每次都原谅他。因为在我心中,他比亲哥还亲。
有时厚着脸皮偷听人家说评书,经常说到有钱人家的子弟,亲哥弟兄为了争夺家产,照样打的头破血流。他们未必能有我哥做的好。
十年苦练,我学会了轻功和暗器,打野兔野鸡,简直是小菜一碟。
有了这本事,本以为再也不会挨饿了,可有一次,我们运气不好,一连三天都没找到猎物。
我肚子饿的咕咕叫,就对我哥说,哥,咱俩轻功这么厉害,看谁家有钱,去偷点钱花吧!
我哥后退三步,疯狂的冲我大喊道:“不!不!不!你绝对不可以有这样的念头!永远不能有!你这身本领只能用来防身,绝对不能用来偷盗!否则我就再也不认你这兄弟了!”
李师师对他露出赞许的神色,项羽和孟获也点头称是,认为他这恩人哥哥做的对。
史斌更是感慨万千,不由的赞道:“你这个萍水相逢的哥哥,简直就是个大圣人!”
哪知一句夸赞的话,竟然也能惹怒对方!
过去那种不堪回首的苦痛经历,使得王浩整个人自卑敏感到了极限,他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勃然变色!
他耸起眉毛,瞪大眼睛,咬牙切齿,喉咙里嗬嗬有声:“天尊者,杀人不过头点地!说话这么恶毒,不好吧!”
史斌心里这个郁闷啊,我又怎么招惹你了!
你既然这么敬爱你这哥哥,我夸他是大圣人你还不爱听!是,可能是有夸张成分,但你也不必这么生气啊!
得了,我也不跟你这神经质的家伙在这纠缠了,既然你这哥哥这么好,索性直接问他的生平好了。
于是史斌说:“你就是个火药桶,真不知道哪句话会突然把你点燃!这样,如果你这哥哥名声特别好,我就发他一块守夜令。现在请你告诉我,你这哥哥姓甚名谁?”
王浩没有立即说话。
他就那样静静的盯着史斌,盯的人心里发毛。
良久,他给了史斌答案:“我哥就是老百姓眼中,那个最臭名昭著的狗贼时迁!”
第29章 流浪啊,亲爱的兄弟(下)
“这个真不行。时迁是惯偷,声名狼藉,这样的人不能成为守夜人。老百姓对他这样的人,也不会信服。今天你即使得手,硬把守夜令塞给他,那也只能往他脸上抹黑。”
冷场好久,史斌还是说出了他的观点。
他很庆幸自己能有给别人公平的机会。
那就更不能侮辱了这样的机会。
王浩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他神情黯然,失望落寞。不过这次他没有情绪失控,反而很平静。
暴风雨过后的平静。
他抓起另一壶茶,仰起脖子就喝,一滴也不准备给主人留了。
他平静的扫视着每一个人,目光定格在史斌身上,说:“我哥的本性真的不坏。他和我一样是孤儿,自小被一个老神偷给掳去,教他一身偷窃的本领。老神偷的目的是为了利用他帮着偷钱。但不管怎么说,老神偷也把他养大了,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
没人接他的话。
因为说破大天,时迁也是个贼。
绝对不适合接守夜令。
那会破坏老百姓心中的信仰,亵渎他们的神明。
王浩继续说:“但我哥对我不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从我身上看到了他自己。我俩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他却像照顾亲兄弟一样照顾我,用他有限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不要做小偷!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绝不可像他一样堕落!”
史斌这回说话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非常佩服他。但这不是派发守夜令的理由。他偷盗多年,这一身罪孽,洗不白!”
听见天尊者对他哥哥进行了这样的审判,王浩的泪水无声的淌了下来。
他明知道命运之神会如此抉择。
可他还是想试试,赌那万分之一的几率。
而一旦赌输了,他又觉得不甘心。
他流着泪说:“我哥也是要脸的人。老神偷死后不久,我哥去偷东西,被抓住了,县太爷打了他八十大板,休养半年才好。进了大牢,更是被其它犯人侮辱打骂。后来遇上皇上立太子,大赦天下,这才放出来。他回到老神偷的家中,却发现门板上已被被朝廷刻了四个大字:小偷之家……”
他顿了顿,说:“老神偷一生未失手,受我哥连累,死了也不得安生,连尸体都被挖出来挫骨扬灰。按照律法,‘小偷之家’的牌子要悬挂一生,我哥的人格将永世钉在耻辱柱上,遭世人唾弃!从那时起,无论外面刮风下雨,哪怕下冰雹,我哥都再没回过那个家。世人都骂我哥卑鄙无耻,但我知道,他也是要脸的人!他也有尊严!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做个好人!可他说,他除了偷,什么也不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大字不识几个……”
他捂着脸,用手指抹去泪水,向众人倾诉着他心中的苦闷:“等我长大后,我哥还是坚决要离开我!我怎么求他都不行了!有认识我们的人问他,怎么不和你弟弟在一起了?他发疯一样的冲人家嚷道:‘不!他不是我弟弟,他不认识我!’可笑吗?我哥把我从小照顾大,对我恩重如山!只因为怕他那臭名声会连累我,他竟然不敢在世人面前公开承认我是他弟弟!我竟然连在人前叫他一声哥的资格都没有!我叫了他也不答应!只有在没人的地方叫他哥,他才敢答应!”
史斌黯然无语。
他走到桌前,取出一千两银票,递到王浩手里。
王浩一楞,笑了。
笑容是那样的凄楚。
“不愧是天尊者!出手真够阔绰呀!你给我这么多钱,是想让我转交我哥吗?这样一来,他就再也不用偷老百姓的钱了对吗?毕竟这些钱够花三辈子了!”
史斌也笑了:“怎么,嫌少吗?”
王浩使劲的摇头:“不!天尊者!你错了!我不是来上门找你要钱的!我来你这,是来为我哥要尊严的!只要你发给他守夜令,让他成为守夜人,有这么高尚的人生信条鼓舞着他,让他的灵魂得到救赎,我保证他从此再也不会做任何错事!”
他越说越激动:“前阵子有个山头想招募他,他同意了。我苦苦哀求,对他说,你现在只是小偷,如果落草,那就只能堕落的更深。你可千万不能一失足成千古错!他竟然对我说,既然我注定要下地狱,投身草莽,也算有个安身立命之处,也好过在闹市上总被人指指点点!”
王浩那张帅气的脸因极度痛苦而扭曲起来:“不管我怎么说,他都不听,可我就是不信命!也不会向命运服软!我寻了个时机,刺杀了那个山头的大当家,把他的狗头扔给我哥!然后他正和我吵架呢,我就看到你们上船了,风吹起了你的衣襟,我看见了守夜令!暗中追踪,我发现,你竟然是派发守夜令的天尊者!”
他扬起那堆银票,轻轻的抚摸着。
他的嘴角扬起一阵浅笑。
“我的话,全说完了。银票我收了。拿去送给我哥。你们一起动手吧。今天这守夜令,你发不发,我都要拿!天尊者,要么你就发令,要么你就杀了我!我还是那句话,我王浩,绝不向命运屈服!我的命运我做主!”
他飞身而起,朝着师师身边的铁箱闪去。
谁知史斌身形更快,后发先至,挡住了他。
“你过关了。”
史斌冲他投去一个赞赏的微笑。
“天尊者,什么意思?说话别云山雾罩的!”
史斌道:“我就只和你说一句,别的废话也不多说,守夜人得不到皇权支持,这令,还敢接吗?”
“敢!”
“很好。安家费刚才已经给你了,现在,连同守夜人戒律一起收好。”史斌碰到“地”字令,赶紧把手移开,取了一块无字令,又抽出一张写着戒律的硬纸,交给王浩。
地字令,一般人是不配拿的。
此令牌,必须大德大才兼而有之者,方可授之。
但他觉得,以王浩的品性,可以赐发一块普通令牌。
知恩图报,二十四孝亦不过如此啊!
君不见这世上,忘恩负义的人又有多少!
而他王浩,冒着舍了性命的巨大风险,也要为他哥寻到救赎之路!
这是何等的可敬之人!
“王浩听着!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史斌正色道。
这少年楞了一会神,才喃喃道:“天尊者是说,让我成为守夜人?”
史斌点头道:“是的。你可以招募五百个手下,你去找到时迁,让他成为守夜之仆--这样依然可以让他得到救赎。”
王浩做梦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了结。
虽然没能百分百达到心愿,但这样一来,也算万幸了。
这些年他东奔西走,费尽心血,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哥有机会重新活在阳光下。
今天,他做到了。
这一刻,他大畅襟怀,一吐胸中多年的苦闷。
“守夜人王浩,参见天尊者!”
王浩心愿得偿,一脸欣喜,告辞而去。
下楼时遇到值夜伙计,伙计一看混进来个生面孔,指着他的鼻子怒斥道:“干什么的!”
王浩指了指挂在腰间的腰牌说:“来为老百姓守夜。”
王浩长的很帅气,半夜拿着守夜令出现在这里。灯影残烛下,飘飘欲仙说不上,神神叨叨四字还是当的上的。
“唉呀!小店何其荣幸!小人又何其荣幸能见到守夜人真容……”
伙计在那感慨半天,王浩已经走远了。
他去找他哥,笑呵呵地让他看自己的腰牌。
他哥先是震惊,然后泪水淌了下来。
王浩平静地说,我现在要求你做守夜之仆,来,安家费分你一半,这是五百两,你收好。
他哥答应了。
哭着笑了。
天亮后,他拽着他哥,去全江州最喧闹的地界吃早餐,专坐最显眼的位置。
别人看到时迁后,露出不屑的,看苍蝇老鼠一样的眼神,因为很多人认识他。
而当他们看到时迁对面的那人故意放在桌上的守夜令后,马上切换出欣喜、高兴、吃惊的复杂神情,口口相传,守夜人重现人间,人们有希望了。
吃完了饭,王浩结完帐,使劲大喊:“哥!走了!”
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
泪水盈溢着时迁的眼眶,他咧开嘴笑了,在所有人聚集在他身上的目光中,光明正大,欢欢喜喜的答应着:“哎!”
第30章 地字号守夜令,有主了!
史斌解决了王浩的事,让俩保镖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一行人痛痛快快的补觉,日上三竿才醒。
但他们仍然不是自然醒的。
是被震天的喊杀声吵醒的。
史斌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窗户向外看。他住的这客栈位置特别好,属于黄金地段,能俯瞰到码头和街市。
只见一群穿着黑甲的乱兵已经攻占了码头,身着灰甲的码头驻军节节败退,七倒八歪的尸体横在地上,兵器也散落了一地。
黑甲叛军显然是从对岸攻过来的,粗略这么一估算,他们顶多也就只有两三千人,为什么能轻而易举的得手呢?
史斌又向边上看去,全明白了。
一大群强盗成了叛军的内应!
他们想帮着叛军里应外合夺下江州!
而江州和其它城池不一样,其它陆地城池,欲破之,必须先攻破城墙或城门。江州呢,只要夺了码头,就可以一路杀向城内了!
守军越死越多,仍在拼命抵抗。
史斌把师师和俩保镖也叫过来看。
只见叛军把一面“齐”字大旗竖在码头上,得意的大叫道:“吕氏无道,齐氏当兴!赶紧投降吧!别再送死啦!”
“就是就是,无为军那帮傻猪已经死光了!”
“投降吧废物们!”
……
民众四散逃窜,家家闭户,唯恐自身罹难于兵祸。
就在这时,史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王浩!
他身边还有个矮小黑瘦的汉子,身影极是灵动,叛军刀砍不着,箭射不着,而他的身体却像游鱼一样,轻轻地荡到敌军身边,一柄短刀抹去,那敌人直挺挺趴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守军也就只剩下六七百人,人数远远不如敌方两股势力加在一起,又被偷袭得手,士气上更是濒临崩溃。
很多人面临死亡的恐惧,是那样的不甘心。
他们本能的想逃避。
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
面临即将到来的绝境,正常人都会是这种心态。
但他们谁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帅小伙,只用一句话,就重新点燃了士气:
“守夜人在此!”
他声嘶力竭的喊出了这句话,然后他取下腰牌,高举,四方示众。
就这么一块腰牌,一瞬间激活了人们的希望!
数十个健壮百姓手执木棍,扁担,加入到守军当中,他们自发的围在王浩身边,虽然不能顶住叛军,但还是稍微阻止了敌方的攻势。
王浩虽然只有十八岁,但天资聪颖,颇有领袖之风。
他从来不狂,从来都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他知道长时间肯定顶不住,急中生智,用守夜令激起人们的斗志之后,他决定发挥这块令牌的第二个作用。
“时迁听令!拿着我的守夜令,去请义门陈!务必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晚了惟你是问!”
王浩这小子真是相当聪明,故意使劲喊出这句话,既为自己人打气,又说给敌人听,瓦解他们的军心!
果然!
那位身着青衣的叛将听了这话,急坏了!
他歇斯底里的大喊道:“快快快!快点杀光他们!给咱们的后续船队争取时间!”
他似乎万分害怕义门陈的到来。
“走!下去助战!”
江州最豪华的客栈套房三层,天字号守夜人发出了命令。
他拉紧师师的手,说:“好妹子!咱们自己人有难,我作为首领,绝不可袖手旁观!我就一边拉着你,一手杀敌!放心,我定会护你周全!”
项羽道:“我们守在主人身边!”
孟获道:“不使主人和主母有失!”
史斌道:“甚好!”
史斌明白,现在形势对己方非常不利。
看这布阵,这帮强盗从南边杀来。况且东边,北边全是水,西边是山,那么说他们从南边杀来,这个判断不会错。
既然东边、北边、西边都无法驻军,那么无为军只能在南边。强盗们越过他们的防地杀过来,那么他们说无为军已经被杀光了,恐怕不是吹牛。
看来这无为军的名字,起的还真是相当的有水平啊,当真是废物无为。
没了无为军,己方不会有援军了。
敌方还有后续船队,这样的形势,可太危急了。
真能守住吗?
所有人都认为能。
因为义门陈。
史斌以前在大学图书馆读到过相关书籍,说江州义门陈是民间第一大家族。
义门陈的始祖陈旺,因官置产到德安,开启了家族兴旺的大幕。
这个家族延续了332年不分家的历史,合居一处的家人达到3900多人,一族人和谐相处,井井有条。
像这么显赫的家族,历史上仅此一家。
时迁长的尖嘴猴腮,形象实在是差了点,再加上好多人认识他。如果不拿着守夜令,直接去请义门陈,难保不会被人当成骗子。
而现在救兵如救火,这事不能出半点差错。
而王浩的轻功全是时迁教的,他速度远远比不上时迁,所以时迁才是搬救兵的最佳人选。
史斌心道,看来我还算有眼光,识人识的挺准。给这小子派发守夜令,他还真配的上。
而这家伙刚一成了守夜人,一见到有叛军屠杀江州军民,立刻挺身而出,一边拖时间调集民众作战,一边搬救兵,处事动止有法,进退有度。
史斌出现后,王浩杀的更兴奋了!
史斌是多想举起天字号腰牌显摆一番啊!
得到众百姓的拥戴和雷鸣般的掌声将是多爽的事啊!
但他没有,怕被集火。
他对王浩投去赞赏的眼神,加入了战斗。
一边拉着美人,一边杀人。
杀了三个小兵后,一个骑兵从侧面冲向自己一方的一个小兵,史斌迅速出刀阴了他一下,把马腿给他砍断了。
骑兵栽了个狗啃屎,刚爬起来就被史斌补刀秒掉了。
然后把这家伙掉在地上的盾牌捡起来,说:“妹子,拿着护身。”
李师师用她的小手举起木盾,遮挡在胸前。
孟获放出俩宠物,自己挥舞着大斧杀入敌阵,瞬间劈死十来个人。
俩宠物也挺狠,杀敌效率也不低。
项羽更猛,直接像一阵风似的冲进敌阵,如入无人之境,一柄霸王枪使的虎虎生风,以一敌百尚且不落下风!
敌人不停的倒下,血溅在项羽身上。
双方打的有来有回,又有一百多个百姓加入战圈。
缠斗了半个时辰,敌军的下一批船队到了,因为他们据住码头,所以敌军迅速登岸!
坏了,三十艘大船,少说也得有三千多名敌兵!
而就在此时,史斌这一边的民众纷纷闪开,一员全身披挂的红袍武士威风凛凛的骑马杀来,他身后至少有一千骑兵!
这人声如巨雷:
“各位父老休慌!义门陈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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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尊授令,地尊现世
义门陈的骑兵,全是精挑细选的佼佼者,在族中训练多年。他们不但精于单打独斗,还擅长联合协同作战。
其阵法极其精妙,朝廷很多军队都及不上他们。幸好义门陈的兵员相对较少,且数百年来皆以保境安民为己任,从不仗势欺人。要不然朝廷肯定不会容许他们存在。
他们所骑乘的战马也俱是膘肥体壮的良驹,更令敌人气的吐血的是,他们的马头上覆有精甲!
打仗时一味陷阵死冲,也不怕敌军用箭射马头。义门陈的武士长枪、短刃、弓箭皆精。
远程用箭射,撤退时还在射,包围时亦在射。
骑兵对战步兵,其碾压优势,本来就跟作弊似的。
敌军人多,绝大多数都是步兵,船队运不来太多骑兵。
而义门陈的第一拨冲杀,叛军的骑兵基本上就报废了十之八九。
剩下的时间,就只能是群狼进入羊群疯狂宰杀了。
义门陈的现任家主,名叫陈枫。此人武艺绝伦,品德出众,在地方名望极高。其善行善举非但不在史斌父子之下,甚至还远远胜出。
这个时间正是饭点,叛军早就算计好了,吃饭时间,正是守军最懈怠的时候。
事实也果然如此,防备松懈,更兼里外夹击,码头很快就丢了。
但叛军怎么也没想到,人家陈枫竟然有着枵腹从公的情怀!
不吃饭了!
见到守夜令,第一时间判断出消息是真的,以快如闪电的速度集结军队,一刻不停,疯狂奔袭到码头!
项羽见他们杀的这么狠,毫性大发,大喊道:“义门陈,给我一匹马!”
陈枫挥剑斩死一名敌军骑兵,听见喊声,循声望去,见好一条大汉,往那一站有霸王之威,于是高叫道:“好汉,这匹马给你!”
说罢伸剑一指。
项羽大叫道:“谢了!”
疯霸王得了马,如虎添翼,彻底杀疯了。
挑飞、踩踏、刺杀、旋击……
霸王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孟获受到鼓舞,也大叫喊:“姓陈的!也给我搞一匹马!”
陈枫三十来岁年纪,相貌堂堂,外表看起来不怒自威,但性子却特别随和,涵养更是好的出众。一族之长,被人这么无礼的称呼,也不在意,笑道:“好说,壮士!”
他纵马飞奔,拉弓射杀一名骑兵,拉着马缰来到孟获面前:“给你!”
孟获觉得还是得做一个有文化的人,不然会丢了主人的脸,于是很客气地道谢:“谢谢姓陈的!”
这疯子杀的也挺狠,项羽疯起来像个神,他疯起来像个鬼。所以敌军见到他,比见到项羽还害怕。
师师倚在史斌身边,问:“哥哥,你要不要弄个马骑?”
史斌眼观四路,耳听八边,回答:“不要,目标太大,把你放在马背上,万一被人射死,可就毁了。”
师师见他如此闲庭信步,逗他:“你的手下都骑马,你这天尊者却没马骑,说出去不怕人笑话吗?哈哈。”
其实师师是在缓解内心的紧张。
初次上战场的男子都会紧张,何况这么柔弱的女孩儿?
说实话,第一次上战场,史斌也紧张,毕竟这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
以前在图书馆闲来无事翻《明史》,看到纨绔子弟李景隆看到自己统帅的五十万大军与敌人疯狂厮杀的惨状,当场吓蔫了,就丢下军队跑了。
其实任何一个没有军旅经验的人,第一次亲临战场的表现都未必会比李景隆好太多。
史斌第一次亲临战场,之所以没出糗,一是这场战斗的规模远远没达到数十万大军绞肉机一般疯狂厮杀的程度。二是义门陈一来,局面已经一边倒。
他站在义门陈的骑兵后面,就等于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敌兵一个也过不来。
他尽力安慰自己,消解着紧张狂躁的心情,刮了刮师师漂亮的小鼻子逗她说:“一个合格的天尊者,哪需要那些多余的东西?”
李花痴赞道:“哥哥,你好霸气啊!”
就在这个浪漫甜腻的高光时刻,不和谐的音符出现了。
嗖!
敌人射过来一支箭,不偏不倚,正中朴刀的刀杆与刀的连接处。
也不知怎么就那么巧,把史斌这用了十多年的老旧朴刀给射断了。
靠!
太不给面子了吧!
乱世,得到一个和美人罗曼蒂克的机会容易吗?
哪个王八日的这么不开眼!
史斌脸色郑重,对师师说:“妹子我告诉你,你哥我精通十八般兵器!没了刀,用棍子也一样揍人!但是吧,我身为首领,不能往前冲,不然让谁来保护你,我都不放心。”
“你别走,我害怕。”师师抓紧了他的手。
史斌向她投去温柔的眼神,说:“放心,什么大事,也不如保护你最重要。”
女孩儿心里一阵感动,可还是替情郎有些不甘:“如果没有我这个累赘,你就可以放手大杀了,你们男人,最喜欢出风头的。”
小丫头太单纯了。
没心眼的男人才喜欢显摆自己,让别人高看自己一眼。
冲锋陷阵那是裨将的责任,合格的首领是不屑自降逼格的。
他柔声安慰道:“无论是风头还是功劳,我都犯不着亲自去争。我的手下们的所有功劳,到最后全是我这个领导的。哪怕我全场看戏,也坐领统帅之功。”
李师师笑的那叫一个花枝招展。
当真回眸一笑百媚生。
“你这种人,是不是最适合当皇帝?”她小手挽着史斌的脖子,凑到他耳边轻声问道。
啪!
史斌打了她屁股一下。
李师师小嘴一扁,委屈的泪水在打转,她可怜兮兮地看着这个无端打人的讨厌家伙。
“以后啥话该说,啥话不该说,过过脑子。别真跟那蔡掌柜说的似的……”
前面打的激烈,后方史斌上演了一出训妻记。
师师仍然是眼泪汪汪的模样,小声说:“人家开玩笑嘛。”
“瞎开什么玩笑,瞎说什么实话!”史斌亦凑到她耳边小声说。
师师噗的一声,笑了。
战事以叛军惨败而结束。
跑的快的,及时登上了船,慢的,就直接挂了。
逃上船的也不用太庆幸,在义门陈武士射程中的,又得扑街一片,直到再也射不着,这才安全了。
江州军民欢呼雀跃,庆贺胜利!
如果叛军得胜,后果不堪设想!他们会屠城,会烧杀抢掠!
“义门陈!”百姓们高声欢呼,神情振奋。
陈枫的义举,再次给义门陈的功绩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时迁和王浩并肩而行,百姓们见到时迁,再也不对他投以冷漠的眼神,反而有好多人翘起大拇指说:“时迁,你小子好样的!”
“时迁,你有种!”
“时迁,你他娘的今天可出息了,你是真英雄!”
时迁真没出息,与百姓微笑回礼的时候,眼泪都没断过。
他从来没这么快乐过!
原来做正义的事,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爽!
项羽和孟获骑马回返,百姓们不知他俩叫什么,只好大喊:“壮士,好样的!”
陈枫一生最敬佩真英雄,见二人如此勇武,下马与二人施礼:“义门陈家主陈枫,见过二位英雄!”
二人下了马,一指正在和美人调情调的正欢的史斌,齐声道:“你还是先见过我家主人吧!”
二人扔了马,大步走到史斌和李师师身边,站在左边。
王浩带着时迁来到史斌身边,时迁刚要说话,史斌以手示意,止住他说:“不要在公开场合泄露我的身份。”
二人会意,站在史斌和美人的右边。
众百姓简直懵了!
这么多牛逼哄哄的大佬,怎么对这个少年这般毕恭毕敬,为什么呀?他是他们祖宗吗?
陈枫这个级别的高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高人没领教过,知道对方必不是凡品,于是走过来深施一礼:“英雄,陈枫有礼了!不敢动问英雄高姓大名?”
这种说话方式在古代算是最顶级的尊敬了。
想问你名字,加上“不敢动问”四字,表示你太牛了,我诚惶诚恐地想与你结识。
史斌还了一礼:“在下史斌,陈族长,借一步说话。”
陈枫会意,见史斌的朴刀断了,解下自身佩剑--那可是一把极品宝剑!
他把佩剑双手递到史斌手里,说:“微贱之物,英雄莫弃!”
我靠啊!
史斌看到他刚才杀人时,这把宝剑削铁如泥!
那剑上寒芒,似阴风扫雪一般。
这个级别的宝贝,说送人就送人,你看这人多不简单!
“第一次见面,就收下陈族长这般重礼,不妥吧。”史斌推却。
陈枫微笑道:“好马配好鞍,宝剑配英雄。阁下能赏脸收下,陈枫备感荣幸!”
得了!
一个手眼通天的人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用客气的语气和你说话,如果再不收,那就是当众撅人家面子了。
人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这么撅人面子,不好。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陈族长!”
众百姓见史斌收了宝剑,都替陈族长高兴,可见这陈枫平时多得人心。
陈枫伸出手,邀请道:“英雄,且请上马,随在下前往义门镇一叙!在下做个东,宴请各位高人!”
“如此叨扰陈族长了!”史斌也伸出手,与他握在一起。
区区二十里路,上马就到。
史斌和师师共骑一马,一路上看见义门镇的陈氏宗族,织布者有之,耕田者有之,练武者亦有之。
无论男女老幼,脸上皆是喜气洋洋的表情。
仿佛生在乱世,并没能减损他们心中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下人和管家、仆役和丫环,他们说话,做事时,都是低声细语,没有一个带着暴戾语气。
溪水潺潺,田连阡陌,远山层叠,风水如画。
这简直就是桃花源啊!
陈枫请出陈氏长老作陪,请史斌坐了客席主位,自己亲自陪酒。
拳手头的湖蟹,掰开后,蟹黄肥的溜油,入口清香满溢。
新采的莲子、藕片,咬一口清脆生香。
十多斤的糖醋鱼,炖熟了,满屋飘香。
至于其它烤全羊、熊掌、驼蹄之类的珍品菜,更是应有尽有。
陈家这酒,是自家的村酿,香醇爽口。
席间,宾主尽欢,食量大的俩保镖自不必多说,连王浩和时迁也被陈枫连连劝酒,喝的痛快之极。
临行时,陈枫送给李师师三件漂亮精巧的首饰,师师这么漂亮,穿了男装也掩饰不住娇美。
但人家陈枫和蔡掌柜的区别在于,人家看破不说破。蔡掌柜属于典型的狗肚子里盛不下二两香油,看破后使劲炫耀,你看只有我看破了,你们这些弱智看不破。
境界上不可道里计,他俩的成就亦是千差万别。
陈枫送出五里地之远,仁至义尽,以他的身份,不便再送了。
双方终于到了正式告辞的时刻了。
陈枫首先说出离别语:“少年英雄,一路顺风!日后路过义门镇,定要再来我庄上盘桓几日!些许薄礼,还望笑纳!”
这薄礼真够薄的。
不是厚元宝,而是薄薄的银票。
银票十张,每张一百两。
史斌神秘一笑:“陈族长,你又送我宝剑,又送我夫人珍贵礼品。还让我们领略到了义门陈豪华大餐的风采,临走你又送出这么远,还要给我们这么多钱……”
陈枫赶紧谦虚几句:“阁下客气了。您这样的少年英雄,将来必成大器!”
此时年老的义门陈长辈已经先去休息了,只有陈枫的长子和几个亲信在场。
想说什么话,这个时机,场合正合适。
史斌看着陈枫,笑道:“陈族长这般豪杰,史某有幸得以相见,真乃大慰平生!只是……”
陈枫热情道:“史先生是有什么难处吗?您只管说出来,但教陈枫能办到,绝不含糊!”
史斌道:“暂时没什么事要求陈族长。只是在下这人,不喜欢平白无故受人好处,也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陈族长又送钱,又送珍贵礼物,我总得回送陈族长点什么东西,才能心安!”
原来他是这番心思!
陈枫的儿子约莫十一二岁的年纪,他恪守义门陈的族规,大人说话,一直未敢轻易开口。
这时见史斌如此说,环顾他的身上,也没见他有什么珍贵礼物可送啊。
于是忍不住问道:“史家叔叔,你要送我爹什么礼物呀?”
陈枫何等精明的人,他估计对方不像带贵重礼物的样子,便借口训斥孩子,同时说给史斌听,给他留足台阶:“这孩子真不像话。岂不知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史斌送的礼物不值钱,我也不会伤你面子。
要扔垃圾堆,也不会当你面扔。
史斌神情凝重,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陈族长,这礼物不太轻,而且还很重,就是不知道,您敢不敢收。”
陈枫笑道:“你敢送,我就敢收。”
史斌打开箱子,取出地字令,塞到他手上。
第32章 愿你在李瑞兰这里照见智慧
陈枫盯着那块令牌,对它重现人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但他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义门陈就是义门陈,再怎么震惊也不至于惊慌到举止失措的地步。
看到发令者一脸笃定的样子,他明白,守夜使者就在眼前。
若是换了普通人,定要刨根问底问个究竟。
陈枫不是普通人。
知道鸡蛋能吃就行了,他不屑浪费时间去问是哪个鸡下的蛋。
当他又看到那个“地”字时,感受到发令使者对他是这般的信任,握紧令牌拱手道:“守夜人陈枫,参见天尊者!”
王浩亦向他二人同时行礼:“守夜人王浩参见天地二尊者!”
天地二尊者回完礼,利用分别前的最后机会抓紧讨价还价。
“起复守夜人,依你的智慧,应该能猜到没有皇权支持,我就不废话了。”
“明白。”
“另外,陈族长,依你的财力,这区区一千两安家费估计你也看不上……”
“呵呵,那就免了吧。”
你看地尊者这人,多敞亮。
地字令这块最重要的令牌所托得人,一件大事圆满了结。
守夜人都是各自行动,各自扩充队伍,互相支援。
陈枫走后,王浩和时迁亦告辞而去。
史斌率自己人从水路绕开战场,登北岸,取路东平府。
一连多日,一路上畅通无阻,再没遇到任何强盗以及任何拦路者。
这天黄昏,他们到达了东平府城外。走累了,在城外茶摊喝杯茶,解解渴,歇歇脚。
这里远离战祸,老百姓樵采出城,亦有进城卖菜的,城里城外好不兴旺。
这茉莉花茶非常香,大概是所有茶中最好喝的一个了。
但是营养也最差。
所以它的地位,跟龙井、大红袍、君山银针、碧螺春、毛尖、铁观音这类名茶是比不了的,给这些茶提鞋都不配。
但它销量高啊。
君子有文化,懂茶道。老百姓不懂这么多弯弯绕,管它地位高低,有没有营养,好喝就行。
所以在城外这个低文化群体扎堆的地方,茉莉花茶卖的这个火爆啊。越喝越香,简直都喝不够。
很快,店家都忙不过来了,更尴尬的是,其它茶卖不动,茉莉花茶没货了!
史斌这一桌人正喝的爽呢,这时新来两个人,人未到,胭脂香味先飘过来。
史斌一行人张眼望去,只见一个标致俊秀的美女,和一个老男人,好像是她爹。
他俩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挨着史斌身边的座头坐下,也不询问人家是否同意。
这美女还嚷嚷道:“这帮乡巴佬真是土的掉渣!那么多好茶不买,非要揪着茉莉花茶不放!害得我连一杯茉莉花茶都买不到!”
史斌忍不住把一口茶喷了出来,你觉得别人买这茶是土得掉渣,那你这美女为何也要买这个?
哪知这一喷,还把美女惹生气了!
她柳眉倒竖,一对卡姿兰大眼睛瞪着史斌道:“哟,这位帅公子,这是在嘲笑奴家呢!”
真懵!
就是在现代,作为女孩子,也不能在男士面前过分主动,总得装下矜持吧!
何况这是古代啊!
可是这美女不知心里在想啥,可能是仗着自己长得漂亮,所以啥也不在乎?
史斌连忙说:“姑娘误会了,在下可不敢嘲笑你。”
这妞还是个自来熟,反正搭上话了,干脆就端起茶壶,从那些多余的茶杯中抢过两个没用过的倒茶,先给自己一杯,然后又递给老人,声音嗲的要死:“爹爹,喝茶。”
“兰兰真好,还是兰兰最疼爹爹。”老者低眉顺眼地对他女儿说。
“咳咳,那个……”史斌想了想,还是说了:“姑娘,你不经我们同意,上来就拿,这跟抢劫有啥区别?”
真是的,你这丫头顺藤摸瓜,刚搭上话,就那么自然地拿人东西。你这搭讪艺术,简直比现代情圣厉害一百倍好吗?
“公子不要这么小气嘛,你这样的翩翩君子肯定不忍心看到女孩子口渴嘛!”这美女张大眼睛,盯了史斌好一会,突然一拍桌子:“照啊!是你!我认识你!咱俩以前感情可好了!”
呆着没事发什么疯啊!
另外,什么跟什么啊这是!
当着师师妹子的面,史斌赶紧撇清,可不能让天仙女孩误会啊:“姑娘你这就不好了,咋个意思,你要来仙人跳啊!我啥时认识你啊!”
美女“蹭”的一下站了起来,神情激动之极,大声道:“我是东平府的李瑞兰,你敢说你不认识我,你就丧良心!”
美女他爹这时也站了起来,盯着史斌看了一会,附和道:“对,小伙子,你就是认识我女儿,你们俩关系可亲密了!”
史斌这个郁闷啊,这父女俩,组团蒙人啊!
“简直胡扯啊!我啥时认识的你们啊!”史斌赶紧辩解道。
老者大怒道:“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老汉信佛,绝不说谎话!以前你和我女儿情好日密,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要抵赖吗?”
妈了个巴子的!扯蛋哪!哪有这事啊!
史斌此时真想再穿越回现代,要是可以的话。
他想上网查查,或是用手机发个帖也行,想问问对这方面知识了解比较多的读者们到底有没有这事。
现在这俩货在这空口白牙的瞎忽悠,我也没证据反驳他们啊!
要有证据,非告他俩诽谤!
史斌定了定心神,问他们:“你们是哪的人?”
李瑞兰说:“我家在东平府西瓦子楼。”
史斌心道,西瓦子楼是干啥的。
老者抓着史斌的手,热情洋溢地说:“我告诉你,我们没骗你!我敢发誓,如果我说假话,我就天打五雷轰!你以前就是到过我家里,住了好久呢!和我女儿有过一段很深的感情!我对你印象最深,绝对不可能记错……对了你叫啥来着?”
我靠,连我叫啥都不知道,还发誓说认识我。
看来跟你们这种骗子也用不着太实诚了。
欺骗君子是罪过,欺骗你们这样的臭骗子,一点心理负担都不必有。
于是史斌决定现场直编:“我叫王进。”
这个世上,除了父母之外,最亲的人就是师父。
父母生养之恩,无可替代。
师父传授一身足以安身立命的本领,既是良师又是益友,还是恩人。
既然现在要来寻师,在现在这个情景下,很自然的,下意识的第一个就先想到拿师父的名字测试下。
这时旁边一直有一道特别凌厉的目光在盯着史斌,只是他自己没觉察到。
他心想,既然这俩骗子说认识我,那我就故意不说自己的真名,这样一来肯定对应不上啊!且看这俩骗子怎么说!
老者想了想,对女儿说:“对对对,他就是王进!”
李瑞兰也说:“是的,是叫什么进来着!对,好像就是王进!爹,你先回去安排欢迎仪式,我先陪王进在这聊聊天。”
老者一阵风似的跑了。
史斌不愿意与这热情烈火的美女多做纠缠,想赶紧摆脱他。于是说:“你喜欢茉莉花茶,这些都给你了,我们先走一步。”
给众人使个眼色,大家紧跟在他后面,进城。
李瑞兰叫道:“别走啊,咱们一起进城,你想去哪,我给你带路。”
史斌想说,我想去找一个叫王进的老师傅的家。
但这话一说出来就穿帮,索性不说话了。
刚才听见王进俩字,就一直紧盯着史斌的目光,属于一个女孩儿。
她见史斌走了,也跟在后面想去看个究竟。
史斌这个烦啊,怎么甩掉这个烦人的李瑞兰美女啊,她对男人这么主动,不怕以后嫁不出去吗?世俗礼法就真的一点也约束不了她?
他们就这样一直在主干道上往前走。
史斌还没来的及想出甩掉她的办法,只听李瑞兰兴奋得大叫:“西瓦子到了!”
旁边有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瞪了李瑞兰一眼,骂道:“青楼就青楼呗,还起西瓦子这么文雅的名,啊呸!”
狂晕。
史斌终于知道西瓦子是什么地方了。
也知道李瑞兰大美女是个什么货色了。
可是他还没来的及说话,突然一阵急促而又激烈的爆竹声响起!
西瓦子楼垂下一道大横幅:
欢迎王进大官人再次光临西瓦子!
此时史斌心中一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
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师父……他在心里反复默念这句话,对不起师父,弟子丢人丢到你姥姥家了。
“李瑞兰!你听着!我再说最后一次!我不认识你!对你也没有任何印象!你一定是认错人了!别再纠缠我了!”
史斌的语气特别激烈,他从来没对女性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哪知李瑞兰大美女被人如此喝斥,并不生气,她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试探着问道:“你是不是犯过失魂症之类的病症?导致以前的记忆忘掉好多?”
史斌觉得这个说法倒是很契合穿越者。因为魂穿之后,确实是把原主的记忆全部抹掉了嘛!
于是他认真回答:“是的。你就当我犯过失魂症吧!好了,我不认识你,也想不起来和你之间的任何事,别烦我了!”
李瑞兰高兴的笑了。
一听说眼前这人犯了失魂症,她高兴的笑了!
她那种浮夸的笑容,让人看了就来气。
如果有现成的屁,真想往她脸上糊一百个。
她上前一步,紧紧抓着史斌的手大叫起来:“那你欠我五百两黄金这事,你总得给我个说法吧,你准备啥时还?”
第33章 与师父重逢的场面竟然这么喜剧
还真是给鼻子上脸啊!
这都不用拿手机发帖问,用屁股都能想到,这娘们这句话绝对是假的!
史斌对她失去了所有的耐心,对孟获吩咐道:“大获,她再敢纠缠不停,放蛇咬人。”
孟获瞪着牛眼,握着蛇头朝李瑞兰走来。
李美女惊叫一声,飞也似的跑了,五百两金子也不要了。
“谢天谢地,吵人的蚊子终于走了。整个世界又清静了。”史斌回顾众人,道:“咱们先找个地方吃点饭,然后再打听我师父的下落吧。”
项羽皱眉道:“东平府这么大,上哪找你师父去?”
虽然明知不好找,但史斌的心情仍然很畅快:“反正咱们都到这了,总有找到的时候。”
他们边说边走,走出一里地了。
后面一直有个小女孩跟踪。
跟了这么长时间,史斌可以下结论了,她的目标是自己。
虽然鄙人女人缘不错,但这么不明不白的跟着自己算个咋回事啊。
得问个清楚,他转头道:“小妹妹,你是哪家的闺女啊,没事总跟着我们干啥?”
小女孩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特别可爱,扎着个小辫子,说不出的青春靓丽。
从她身形来看,估计也就是十三四岁的样子,娇颜却俏丽若三春之桃,连眉梢眼角都藏着秀气。
冰肌玉骨的袅娜少女,娴静得犹如姣花照水一般。
她冲着史斌笑了,露出可爱的酒窝,和两颗好看的小虎牙。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一颦一笑都透着一种淡雅和怡然,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散发着独特的清丽气质。
女孩穿着月白色长裙,左手拿着一包草药,右手拿着一杆短枪。那枪像是为练武的女孩子专门量身定做的一样。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绝美的女神形象,应该也就是这样了吧。
刚这么小,就有这样的容貌,长大了指不定得怎么颠倒众生呢。
师师妹子也漂亮,据她自己说,以前爹爹给她请过老师,教习歌舞和琴棋书画。
那么眼前这个小美人儿,看样子,擅长的是武功?
古代人真有意思,都长的这么漂亮了,还要学习点特长,这点真比现代人强。
现代好多美人太懒,光想凭着漂亮钓凯子,一点特长也不学。
以前只在报纸上,网络上看到有变态猥琐男跟踪漂亮女孩儿,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漂亮女孩儿跟踪我史斌?
难道作为穿越者,身上有一股自然而然的帅气?不然为什么专吸引美女呢?
李瑞兰档次差了些,她那种庸脂俗粉的美,再美也是俗不可耐。
而师师妹子和现在追踪自己的这个小女孩,论容貌这可都是极品美人啊,气质也都是上乘。
因为她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甜了,史斌不自觉的对她生出好感。
她走上前去,问道:“小妹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需要大哥哥帮忙?”
小女孩儿又笑了:“是的呀!”
史斌一拍胸脯:“说吧,什么事,只要哥哥能做到……”
“我想揍你一顿。”小美人天生备极柔媚,生气瞪人的样子都能美成这样。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此言不谬啊!
刚才还那么甜呢,这变脸速度比六月的天气变的还快!
看来女人这个群体,还是尽量少招惹啊!
这个连续流血一个星期都能不死的生物,不好对付哇!!!
见对方想揍自己的神情是如此的真诚,史斌赶紧劝道:“小妹妹,咱不开这种玩笑。我一个大男人,绝不能和你动手,你这么漂亮,把你打伤一点,都是罪过。到时留下伤疤,嫁不出去,你该赖我了。”
“哼!本姑娘揍的就是你这个油嘴滑舌的登徒子!你接招吧。”
小丫头把那包草药平放在短枪头上,轻轻一掠,向下递去,轻轻落地,一点没摔到。
身手还不错哈!
只是这招怎么这么似曾相识啊!
不给他思考的机会,小姑娘短枪先攻,打向他的腰间,史斌徒手接了三招后,发现绝对不能托大,必须拨剑!
否则今天没准真被小丫头揍了!小妮子长的弱,武功可不弱!
我史斌丢人事小,天尊者丢人事大!
史斌拨出宝剑与她相斗,十个回合内,分不出胜败。
他心道,小丫头你这么厉害,我不能再让你了。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真让你个黄毛丫头给揍趴吧,那以后在文艺界还咋混。
他长剑攸地刺出,又打两招后,故意卖个破绽,诱使女孩来攻,借她站立不稳之机,迅速出力,夺枪!
得手了!
师父的武功就是厉害,这招非常灵活,鲜有敌人能反应过来。
但他只高兴了不到三秒。
女孩兵器一失,不慌不忙,也顺势使了巧劲,用同样的招式,把他的长剑抢过来了。
不是吧!
这个漂亮小女孩儿居然会使我师父的武功!
史斌此时的震惊,不下于刚接到天字号守夜令之时!
女孩挥剑下击,史斌刚想去踩住,哪知女孩身子非常灵便,轻轻一拐,就闪开了。
还反手掠剑,一连三剑,袭向史斌。
史斌连连化解,打到第七招时,史斌倒转枪杆,习惯的使出绝招龙转身!
女孩这回没反应过来!
到底是年龄小啊,造诣有限。
如果一击得中,则胜负己分。
但是女孩会受伤。
史斌的枪杆碰到女孩裙带的时候,迅速向右带偏,把自己的手都甩疼了。
女孩睁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定定的看着他。
良久,问道:“你为什么不用龙转身这招打我?”
史斌道:“我和你无冤无仇,干嘛要下重手伤害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儿!咦,你怎么认识这招?”
女孩把剑扎在地上,气的直跺脚:“哼!原来你是这样的史斌!师父还说去边陲之前,得先找到你,把我托付给你,让你照顾我。我还天天盼着见你哩。毕竟同门师兄妹也算亲人。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坏蛋!”
听这意思,这漂亮妞是我师父新收的徒弟?
难怪武功这么高,还认识我的武功路数。
并且还据此猜出了我的身份。
史斌赶紧哄她:“哦,原来是师父新收的弟子,那就是我师妹啦,好妹子,以后师哥照顾你。告诉师哥,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咬牙切齿地说:“才不要告诉你这个逛青楼的坏蛋!自己去那种地方丢人现眼,还把师父的大名挂出去,替你背锅!你简直是卑鄙无耻下流!”
女孩子到底是脸嫩,说出青楼这样的字眼,多令人难为情啊。
一脸娇怯的她,美艳不可方物。
人家是女孩子诶,怎么一着急说了这种话,都怪这坏蛋把我气得!
一念至此,她奔到史斌面前,抓起她的手狠狠的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极为清晰的齿印。
史斌忍着疼,叫了出来:“妹子妹子,好了好了,唉呀受伤了……”
女孩气出了,但是这样一来呢,又后悔了,唉呀我怎么这么鲁莽,跟这臭师兄当着外人的面在这亲密接触。
这个年纪会武功的小女孩就是这样的脾气。
“跟我走!我带你找师父去!省得你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瞎找!”
小女孩说完,拿起草药,走在前面。
史斌听了这话,高兴坏了,追上她说:“师妹,幸好我遇到了你这小机灵鬼,要不然还真不知道师父住哪。”
小女孩嘟起小嘴:“少奉承我,我不想和你这坏蛋说话。”
得了,惹不起你这姑奶奶,那我闭嘴好了。史斌冲着师师苦笑了一下。
“多了个亲人,不也挺好的。”师师善解人意的安慰道。她一见不是来和自己抢情郎的,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绕过好几个胡同,在一个相当偏僻的房子里,史斌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师父王进。
这具身体的旧记忆已被清空,但他还是觉得这个身形伟岸,慈眉善目的长者,是那样的亲切。
王进见到女弟子,冲他说了句:“阿翎,回来啦。”
小女孩说:“嗯,师父,我把你朝思暮想的坏蛋大师兄给带来了。”
王进的目光与史斌一对上,激动的热泪盈眶:“贤弟,为师好想你啊!”
史斌略一楞,旋即想明白了。以前上网时查阅过这方面资料,在古代,人与人之间的阶层是非常悬殊的。
有些不成文的规矩也是非常的现实。
如果俩人之间地位完全平等,那就不用多说了。
如果地位不平等,比如,老公家穷,媳妇家里富,或是媳妇家境也一般但长得漂亮,人又精明能干,这时老公要管媳妇叫大姐。
而武功高手教徒弟也是一样,你穷,你徒弟家里有钱,那么他恭恭敬敬的喊你师父,可以。但你称呼他时不可装逼,你得老老实实叫他贤弟,表示不敢把他当晚辈对待。
史斌自穿越以来,不想一直流浪,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师父,如今心愿得偿,心中欢喜自是不必多说。
不知怎地,他就是觉得与师父特别亲近,他冲上去给了王进一个熊抱,高呼道:“师父,我也想您老人家!”
王进特别疼爱他这大徒弟,使劲拥抱他。
突然,王进冷不丁看见了史斌手上被阿翎咬过的伤口。
王进一脸关切的问道:“咋的了贤弟,手上这伤咋弄的,让狗咬啦?”
第34章 你师妹,是个苦命的孩子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破师父,就是什么样的破师兄!”
小妮子气嘟嘟发了一通脾气,回自己屋中,重重摔上了门。
王进一头雾水,史斌赶紧低声解释说:“师父,我这手不是狗咬的,是师妹咬的。”
王进脑门现出一条黑线……
他一拍脑门,跑到阿翎门口说:“对不起,阿翎,师父没别的意思,只是误会了。”
“不想理你们!”小丫头把枕头扣在脑袋上大叫道。
王进拉着史斌的手往外走,二人走的足够远了,坐在椅子上,才小声说:“阿翎,是个苦命孩子,听为师慢慢和你说……”
王进当年携母逃出京师后,在史家庄住了好久,史家父子待他们如亲人一般,都舍不得让他们走。但王进是个被通缉的逃犯,怕连累史家父子,临分别时告诉二人,自己要去边陲投奔西军,在战场上拼个功名。
但后来为什么史斌去寻师之时,几乎找遍了西军所有的驻地,打听了几乎所有能打听的人,却半点也无师父的消息?
因为师父改道了,还收养了一个孤女。
在这战乱频仍的时代,不止大离王朝的百姓极度厌恶战争,梁国、景国等邻国亦是一样。
战火毁掉了一切。
多少个家庭因之妻离子散?
多少个战场积尸如山?
兵灾之后,必有凶年。那么多尸体无人掩埋,细菌蔓延,一旦形成瘟疫,在古代医疗条件极端落后的情况下,那必是十室九空的结局。
休说平民百姓,就连梁国皇室百里氏,景国皇室南宫氏,亦有远支宗族逃到大离国远避战祸。
吕氏君王仁慈,允许这些难民在大离朝生活下去。
但是,他们永远不可能有太高的地位。
他们属于贱藉,就连交的租税都比大离子民多。
阿翎的父母就是南宫氏皇族远支,别的国家顶多和一两个敌国开战,这景国厉害,同时和五国开战,常年积尸盈野。
景国百姓骂他们的昏君,不敢直接骂,只好拐个弯:“哟,南宫氏皇室宗族又逃亡他国了!”
意思就是说,你看,连皇族都活的这么绝望,这么痛苦,可见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有多苦。
上战场,极大的战死率。
在后方种地,各类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照样能把你折磨的后悔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
于是景国百姓冒着被灭族的巨大风险,纷纷逃亡。
普通人倒也罢了,景国皇室子孙的逃亡日子可谓举步维艰。皇室视你为叛逆,而老百姓也不拿你当同道。
逃亡路上,饿死了无数人。
南宫翎一家四口,算是幸运的,阿爹和阿娘,还有弟弟,毫发无损的到了大离境内。
身边其它的景国百姓,都抱在一起,庆幸厉尽千辛万苦,终于逃出生天。
而他们一看到阿翎他们一家人的服饰--皇族远支的衣服上也有图腾印记,用以和底层民众划清界限--都离他们远远的。
而大离王朝的守军虽然遵奉皇上慈旨,不敢杀害手无寸铁的难民,还要按律为他们供应饮食。但双方常年交战,守军不可能给他们好脸色。
就连执行皇帝旨意时,也经常打折扣。
克扣自己人的伙食,贪进自己腰包,这条大罪,会被人把祖宗十八代都给骂尽,还会受到严惩。
但克扣难民的伙食,谁鸟耐烦来管你这破事?
守军端来的稀粥,上面稀稀拉拉的洒上点菜叶子。那干饼,也硬的能当石头用了。
就这伙食,饿的前胸贴后背的难民们都当稀世珍宝一样。
他们争先恐后的疯抢。
阿翎一家人只抢到一块饼,四口人,根本就不够吃。于是阿爹苦苦哀求守军,他比发粮食的士兵整整大了二十多岁,却还要强装笑脸,一口一个大哥叫着,求他再多施舍点。
但即使这样,还要受到守军的嘲笑:“哟,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还嫌饭少啊,真不要脸!我大离朝的乞丐还没接济完呢,却还得接济你们这些敌国之民!告诉你们,你们能活命,那是我朝圣上仁慈,恩泽四方!不够吃就省着点吃,滚一边去,别烦老子!”
这话,阿翎的爹爹没法往下接了。
阿翎的弟弟只有七岁,小孩子耐不得饿,抱着阿爹的腿哭成了泪人:“阿爹,我饿!”
阿爹把干饼撕成三块,忍着肚子里饥饿的疼痛感,无奈地说:“我不吃了,你们娘仨分了。”
都已经可怜到这个地步了,谁知敌国人瞧不起,自己人也瞧不起。
景国百姓一齐起哄,在那幸灾乐祸:
“看看呐,堂堂皇族,落魄的跟条狗一样!”
“哈哈,在景国的时候,指不定怎么欺压百姓呢!”
“报应啊!”
……
真是乱离人,不及太平犬。
皇室远支没有权力,顶多有点田产,早些年不打仗的时候,阿翎一家人过着与世无争的快乐生活,从来没欺负过普通民众。
满腹委屈的他们想要争辩几句,却发现,肚子已经饿的,连说话都嫌费力气。
像应付差事一样完成了接引任务,守卫将领骑在高头大马上,对这帮难民训话:“尔等贱藉切记,入了我境,须要遵守我朝律法,否则绝不轻饶!”
大离朝对待贱藉,可能也就比对待牲畜好些。
但即使这样,也比那些邻国强多了。以梁国、景国为例,敌国之民有敢擅自入境者,不问情由,格杀勿论。
这些贱藉,运气好的可以分到点无主的田地,虽要上交高额田租,但好歹能活下去,有个安身之处。
运气差的那就只能乞讨为生了。
也有主动自荐上门做苦力的,不过难度很大。人家一见形貌,发现你是敌国人,要么干脆轰走,要么上来就是一顿臭揍,即使肯录用,也是当牲口一样往死里使用,以泄常年交战之恨。
很显然,皇族远支的身份并不能给阿翎一家人带来任何好处,而且带来的只有坏处。
到处都是敌视的眼神。
就这样,一路上受人侮辱,被人嘲笑,举目无亲的一家人忍饥挨饿的在大离朝像无根的浮萍一样飘着。
没多久,盘缠用尽,仍无安身之地,一家愁苦伤悲到了极点。可惜漏屋偏逢连夜雨,阿翎的弟弟南宫轩突然高烧不退,起先是神智不清,再过一天,干脆就是满嘴胡话了。
“姐!我当大官了!我有钱了,我送给姐一个大房子!”
“哈哈哈哈……烤鸭真香啊,姐,都给你!”
“阿姐阿姐,轩轩最喜欢阿姐了……阿姐最温柔,最漂亮……”
“阿姐,我要去天堂了……我的灵魂会保佑你们的……”
他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嘴唇干裂发紫。
这一年,阿翎十一岁。
从小弟弟就和她特别亲,姐姐宠爱弟弟,弟弟敬重阿姐,姐弟俩相处的可融洽了。
阿翎愁的眼泪都没断过。
他们已经身无分文,别说治病了,连吃饭住店的钱都没有。
阿爹拉着她的手,生平第一次用求恳的语气说:“孩子,阿爹没用,如今咱们真的熬不下去了。阿爹对不起你……”
阿翎何等聪明的孩子,一听这话,就立马反应过来:“你要把我卖掉?”
阿娘的泪水吧哒吧哒往下掉,他疼爱地搂着女儿说:“孩子,你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娘也舍不得和你分开,可是你看,除此之外,咱们还有其它办法吗?你要眼睁睁的看着小弟被病魔活活折磨死吗?”
泪水模糊了阿翎的双眼,她愤怒地说:“儿子是人,女儿就不是人,对吗?你们嫌我是拖累,可是,你们就不想想,万一买主是个坏人,把我转卖到青楼怎么办?”
此刻顾不上这些了。
父母轮番求她,希望她同意。
她不可能同意,她对未来充满恐惧。
最后还要逃跑。
阿爹彻底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阿爹打了她一顿,那是她平生第一次被阿爹打,他烦躁的大吼道:“再跑就打断你的腿!”
娘哭着往她脖子上插了根草标,然后捂脸痛哭,说自己不是人。
草标,是买卖商品的标志。
现在,他们的女儿成了商品。
女儿长的这么漂亮,当然不能便宜卖。
再者说,为人父母,既然连这么缺德,这么丧良心的事都不得不做出来,那何不多卖点钱?
乱世,足以把任何善良朴实的好人逼成没人性的禽兽。
饿疯了的人,连易子而食这种事都做的出来,何况卖女儿。
他们标价五十两。
有些浮浪子弟,前来凑热闹:“哟,小妞真美啊,什么,这么贵!”
天天打仗的年月,这穷乡僻壤的地界也不会有商贾这个有钱的群体经过。
有钱人早就举家逃到富贵乡了。
穷人又买不起。
于是他们骂骂咧咧的,说阿翎一家人都是疯子。
阿翎不吵不闹,两眼空洞无神的坐在地上,哀莫大于心死的感觉,可能就是这样了吧。
整整一天,没遇到买主。
他们就这样饿了一天,弟弟病了一天。
他们三人,看到弟弟那憔悴衰弱的可怜模样就想落泪,索性转过头,谁也不敢再去看他了。
傍晚的时候,王进来了。
王进本来已经带着老娘往边陲那个方向逃窜,但后来见到太尉府榜文,吓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人家高太尉已经猜出了他的逃跑路径,其实也不难猜。身为禁军教头,他无处可以容身,唯一可以去的地方也就是到边陲投奔西军。
于是他们提前封死了去西军的路,一路画影图形,单捉王进。
王进无奈,只得打道回府,绕道江州,避开高太尉的直系势力范围,取道东平府。无独有偶,竟然走了和史斌同样的路径。
然后他就和老娘一起,遇到了阿翎一家人。
老娘看到花骨头一样的少女,又看到躺在地上的弟弟,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也是苦命人,也在于路逃难时生过病,最能触动恻隐之心。
于是老娘就问儿子,咱们还有多少钱?
从史家庄离开时,史太公给了他们一百两银子。
母子俩花的很省,还剩下九十多两。
王进这个大孝子当然明白母亲的意思,于是就取出五十两,说:“我买这个女孩儿。”
阿翎的父母,嗓子已经干的说不出话来了,唯有连连磕头而已。
终于有了一线生机啊!
有了这些钱,买地、买房、买饭、买药的钱都不缺了。
应该是能活下去了吧。
估计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女儿离去时那充满怨恨的眼神。
他们没有勇气与女儿的目光对视。
到了客栈,王进买了烧鸡,阿翎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了,一边吃一边掉泪。
王进说:“孩子,不哭了,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你这个讨厌的臭山羊胡子,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要买我这么小的女孩儿,你肯定不怀好意!”阿翎一脸警惕地说。
王进伸出手,轻抚着她的秀发,说:“师父收你为徒,教你武功,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你,好不好?”
王进是仁人君子,有长者之风。一举一动,出于至诚,没有半点虚伪。
阿翎感受到了。
她趴在桌子上哭了。
她不敢相信,大离朝竟然还真有这么善良的人,肯对她这个外邦之人这么好,毕竟两国之间常年交战。
本来她非常害怕王进把她当奴隶,当畜生,让她天天干苦力,活活累死。更担心对方打自己主意。从小到大,每一个见过她的人没有不喜欢她的,没有一个不夸她漂亮的。
但此时,这个十一岁的小阿翎,凭着女孩子的直觉,感觉师父真的是个好人。
而王进,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他的话。
到了东平府这个驴迹罕至的偏僻地界,安顿好了后,他们就在这暂时定居下来。王进手把手教她练习剑术和枪法,还专门给她弄了把短枪。
三人相依为命,老太太很喜欢阿翎,阿翎也尽心帮着师父照料太师母,钱省着点用,倒也不至于缺吃少穿。
两年过去了,阿翎十三岁,益发的亭亭玉立。
南宫氏皇族从小习武,有皇室武经,阿翎有些武功根基,再加上王进这个级别的高手一点拨,阿翎这个聪明之极的孩子进境极快。
而且这女孩儿不贪,师父这样的高人十八般兵器皆精,她却只专精两样,就是剑术和枪法。
平时闲的无聊了,三人喝茶,吃瓜。一起聊天时,这对母女十句有九句必提史斌。
师父更是一脸得意:“阿翎我跟你说,我这爱徒,你这大师兄,人品一流,对亲人、朋友最讲义气,满村百姓无不敬他。以后风头过了,师父一定要带你找到他,让他帮着照料你。毕竟师父总有老的那天。”
大师兄不认识阿翎,阿翎却天天听说大师兄的事迹,早就盼着与这师父眼中的天字第一号大好人、大君子、大豪杰相见。
没想到,第一次见面,这厮竟然整出“欢迎王进大官人再次光临西瓦子”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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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我在六朝传道》的章推。六朝捏着来,太平变正经,换帝又斗天,美女送宝物。祝作者日日生大大,成绩越写越好!
感谢凤啸枪皇、凤栖梧桐626、悍马汉帝、三顾三明等大佬投票、打赏!
第35章 你眼中的天神,见了我得叫祖宗
小孩子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
到了吃饭时间,老太太睡醒了。小阿翎出来收拾饭菜,今天吃拌凉菜和酱猪蹄。熟食白天就做好了,放凉了留着晚上吃。
师师换了女装,阿翎这么漂亮的女孩,有一瞬间都惊讶得合不拢嘴。
她由衷的夸赞说:“姐姐,你好漂亮啊。”
师师笑道:“小妹,你也很漂亮。”
好事。
俩女孩互相喜欢,不至于互相拆台,惹的鸡飞狗跳。
老太太起床后,慢慢地踱步到餐桌这。在外面流离失所那么久,自打买了这个大院子后,她就欢喜的不得了。
有家的感觉太充实了,身心都有了安放的地方。
正因为这条街太偏了,所以没人注意他们,连贼都不屑来这里行窃。
所以他们正中下怀,乐得清静。
史斌招了招手,领着众人给老太太请安。
“太师母,您老人家清健!”
老人家睁大眼睛,简直不敢相信,盯了十多秒才高兴的像个老小孩一样拍手叫道:“噫!真是斌子!哈哈,天天梦里也在想这孩子,没想到这孩子有良心,看我来啦!”
老太太高兴的喜泪横流,史斌赶紧上前给她擦泪,说老人家别哭了,一切都好。安慰了好一会,总算把老人家哄好了。
乱世中的苦难日子,只因有了真情在,生活也多了一抹亮色。
都说见了美女秀色可餐,老太太今天见了史斌,心情大好,胃口也不少,多啃了个猪蹄,还喝了一小碗即墨老酒。
席间,老太太问起史太公可否安好,史斌答道:“老人走了。”又惹得老太太一阵伤感,怔怔地坠下泪来。众人又是一阵安慰。
老太太最近偶感风寒,需要多休息,吃完饭阿翎自去服侍她。一路上奔波劳顿,大家都累了,史斌让其它人早点休息,自己和师父多说会话。
这晚的月光特别好,自家大院子中,特别空旷。
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个人待着,会觉得孤单。有心腹知交畅谈,会觉得惬意。
在没有其它人在场的场合,王师才敢过问:“贤弟,如果你在家里待的好好的,根本没必要出来找我。说吧,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史斌告以前事,虽然这些壮举全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干的,但此刻由他嘴里说出来,也能充分满足吹牛和显摆的快感:“我在家里和三个草莽朋友喝酒,被小人陷害,招来官兵。我为了保护朋友,一把火烧了庄园,宰了那几个都头……后来不屑落草,流落江湖,想寻找师父投个出身。”
王进听了嗟叹不已,安慰道:“你这孩子,对待朋友,向来是一片真心,肯为朋友肝胆相照,两肋插刀。所以你年纪轻轻,江湖上却闯出了好大的名头。”
他对这事持赞赏态度。
史斌心道,我这前身这么出名,我接手后也不错,最近又出名了,杀强盗扒钱这事。
二人正聊的欢呢,阿翎这小丫头来了。
她听了个大概,明白了事情的梗概:史斌杀官兵,师父认为对,完了还大夸特夸。
她嘟囔道:“师父就是偏心,天天吃饭睡觉上厕所也要把大师兄挂嘴边。”
王进脸上的笑意非常灿烂:“你师兄就是招人喜欢啊。”
这话更让阿翎感到反感,被父母遗弃后,她视恩师为再生父母,能被师父宠爱,她心中万分荣幸。虽然师父嘴里总说喜爱师兄,但毕竟师兄不在眼前,也不怕他争宠啊。
但是现在师兄到了眼前,师父再当面夸他,竟然让她内心升起了一股难以名状的醋意。
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人要从她身边夺走她的恩师一样。
于是她决定说出大师兄的糗事,让他在师父心中的形象变差些。此消彼长,这样一来师父可能就喜欢我更多些啦。
小女孩的小心思。
“师父!他干的破事,人家都懒得说他!哼,他居然逛青楼!”
她感觉自己的脸上火辣辣的,说这种话好羞羞啊。
没事,只要师父多反感他一点,自己的目的就达到了。
她不怀好意地看着史斌,那眼神在说,臭小子,你就等着丢人吧,师父这么严谨正派的人一定会骂的你狗血喷头,说不定还会揍你一顿呢。
“哦,这不算个啥事。对你师兄这种有钱人家的子弟来说,再平常不过了。”王进真没故意违拗阿翎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也没多想,就这样回答了。
师父这样道貌岸然的家伙居然这样说话,连史斌都懵了。
哪知阿翎听了这话更生气了,于是继续加料:
“他……逛青楼……人家问他叫啥名,他说叫王进!结果人家大搞欢迎仪式,说热烈欢迎王进再次光临青楼!”
这回阿翎又得意地瞪了史斌一眼,心想,你做事这样没谱,在师父那里总该减点形象分了吧。
臭师父再怎么无原则地宠爱你,偏袒你,你做事这么出格,总得批评你吧!
要不他这师父当的得有多不靠谱!
虽然仅是出于失误操作,史斌心里并没有给师父抹黑的主观恶意,但客观上,仍然给师父的名声抹黑了。
他觉得很不好意思,心想,就让师父骂几句出出气吧。然后再好好给师父道歉,求他老人家原谅。
王进看了一脸歉疚的爱徒一眼,知道阿翎说的全是对的,这个闷葫芦师父想了想,说道:“不碍事不碍事,你师兄不是故意的。肯定是人家纠缠他,他一时半会想不出脱身之计才把师父的名字编上去,这份聪明机变……”
师父你真好啊!史斌感动的都想冲上去亲师父一口。
“哼,你们男人果真没一个好东西!”阿翎气的转身就走。
师父不想惹她生气,赶紧哄她:“好阿翎,不要做那种爱生气的孩子,为师经常和你说,做人要有气量。”
阿翎转过身,对师父说:“我算是彻底明白了,大师兄说狗屎是香的,师父也会附和!”
王进急了:“你这丫头怎么这样,算了你爱生气就生气,不管你了。反正女孩子总生气就不漂亮了,你爱听不听!烦人,这丫头!”
阿翎走远后,史斌悄悄对师父说:“您做的对,这种女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聊天聊多了,口渴,师徒二人干脆又开了一瓶酒。
夜已深了,阿翎又出来了。
她给师父拿了件外套,说:“臭师父,虽然你和你这爱徒一样不正经,但弟子还是得关心您。”
“谢谢好阿翎,师父就知道没白疼你。”王进觉察到她的不快,可能总夸师兄,潜意识中不管有意无意,都会让她觉得是在贬低自己,说自己不如师兄。所以王进得照顾下她的情绪。
小孩儿嘛,有时就得哄。
但是很显然,王进不懂浪漫,也不懂女孩的心。
哄完了,阿翎小嘴一扁,泪水就涌了出来:“你也是重男轻女的人。”
阿翎眉宇间总有一股淡淡的忧愁,换成其它人,可能不会心事这么重,也不会这么敏感,但她不行。
只要有人露出一丁点重男轻女,对她都是极大的刺激。
因为她被重男轻女的亲生父母伤害过。
那份苦痛,是隐藏在心底的伤疤,不得隔了多长时间,一碰就疼。
师父嘴笨,实在不知怎样才能不伤害她那敏感脆弱的心。她这么小,承受能力差,有时真担心她熬不住,会崩溃。
王进以目示意,意思是,你去帮帮我,哄她开心。
史斌拍拍阿翎的肩,安慰道:“好妹子,师哥一见到你,就欢喜的不得了。师哥从此又多了一个亲人。多好的妹子呀,又聪明又漂亮,武功一点就透,小小年纪剑法练的如此出众……”
这堆废话基本不管事,半点效果没有。
“反正不管怎样,长辈们都是重男轻女。在臭师父这种人眼里,甚至你逛青楼都没事,我怎么告状都没用……”阿翎说着说着就哭了,她就是觉得委屈。
师父心里真是郁闷极了,死丫头认死理,逛什么什么的……那是人家的自由,关你屁事。再说这点私事我也要管吗?
你他妈的懂不懂规矩啊,是不是彪啊。
如果徒弟家里巨穷,我可以训斥,你家穷,要节俭,要坚强!
但徒弟出身有钱家庭,我必须得照顾他面子啊。我也不容易啊,他又不是圣人。
史斌耐下心,继续哄:“唉哟,师妹还要告状啊!师哥和师妹的关系,那就亲密的跟恋人似的,师妹一生气,师哥心都碎了,哪还用的着告状啊!”
阿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王进脸上露出赞许的神色,偷偷竖了下拇指,意思说对付这小妞,还是你小子有两把刷子,老夫我没你道行深,都快愁死了。
“那好妹子,不生气了行不?”史斌趁热打铁。
阿翎抬起头,满脸泪痕,小脑袋瓜里又想出一个捉弄史斌的办法:“师父和太师母天天把你夸的跟花似的,我就不信你这么能耐!有件事你要是能做到,我就服你!”
“你不用服我,只要不和我怄气就好。还有,请你相信我,我会和师父一起,把你照顾的好好的。因为你是我的亲人。”
阿领有些感动。
但是仍然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微笑,上次露出这个微笑时,她想揍史斌一顿。
史斌心里直发冷,不知小妮子又有啥鬼主意!
只见阿翎竖起一个指头,说:“此事极易。”
王进一着急,说:“你大师兄远来辛苦,你可别想坏点子折腾他啊,我可警告你。”
阿翎白了师父一眼,说:“臭师父,臭师兄,你们俩都说疼爱我。那好,我是景国人,我想吃我们那特产的蜜饯。现在东平府就有,臭师父,你让臭师兄给我搞点来。”
王进听了这话,气的直吹胡子:“你这孩子真是瞎胡闹!哪有这么玩人的!你再这样,师父要生气了!”
“哟哟哟,看您多偏心呀,这就么偏向他!”阿翎嘟起小嘴。
史斌二了叭叽的接口道:“师父,妹子想吃,给她买点不就完了,多大个事啊。多少钱我出。”
王进急地瞪了爱徒一眼。
那神情,就如同,有个人毁坏了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主人和他大吵起来。然后有个掏大粪的路过,说,吵吵啥呀!啊?打坏东西了是吧,多大个事啊,多少钱我出。
王进耐心解释道:“贤弟,你有所不知,此事难如登天。景国的蜜饯当世一绝,是不打仗时给咱们大离朝的贡品,运输保养极为困难,沿途耗费大量银两。皇上明令禁止,不许入贡此物。这是一难。有些奸商高价采购,想卖给朝中权贵,导致价格飞涨,寻常人买不起,这是二难。最近守夜人重现人间,派出守夜之仆,严查奸商,没收了全部蜜饯,你有钱都没处买,这是三难!”
见史斌听了这话后,没有立即回复,阿翎心中涌起一阵小得意,敢情你史斌也没有师父吹的那样神啊!
小丫头一双美目笑得似两弯月牙:“没出息并且自甘堕落去青楼丢人现眼的臭师兄,知道守夜人之仆有多厉害不!说出来吓死你,他们是老百姓眼中的天神!”
“守夜之仆就是天神啦?”史斌漫不经心的随口问道。
阿翎不忿道:“师父,你看你这宝贝徒弟说话这口气!简直狂的没边!真是的!”
史斌的语气很平淡:“守夜人的初衷是好的,阻止奸商炒物价,打击奢物靡费之风。我不想给他捣乱。我不公开要,我私下里跟他少要点,给我这个可爱的好妹子尝尝,谅他不敢驳我的面子。”
阿翎使劲消化着这里面的信息,最后悲哀的得出结论:“一个下酒菜都没有,都能喝成这样!师父,快带他去安济坊(古代医院的名称)检查下脑子!”
阿翎就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
史斌伸指轻轻点了点阿翎的额头,批评道:“你这个死丫头,我只是想让你高兴高兴,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这样说我。”
阿翎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口气缓和了些,但眼中依然是揶揄的神色:“师兄,我不管你是不是真像师父吹的那么好,我也不管你是不是真的神通广大。反正守夜人之仆就是天神级别的人物,你,惹不起。”
史斌看着她,正色道:“你眼中的天神,见了我得叫祖宗。”
第36章 祖宗啊,你咋不早说
“酒醉无嫌……”阿翎转身离去的时候,自言自语道:“和你这酒疯子当不得真……”
以前阿翎的爹爹也特别好酒,经常喝醉了说胡话。那种醉酒后的作派,就像一个现实中失意落魄的人,终于在用酒精浸染出的迷梦中,带着胜利和希望扬帆起航,驶向快乐的港湾。
看来这大师兄,也是这路货色。
夜深了,困乏劲上来了,史斌大着舌头说:“师父,徒儿扶您回去休息!”
“好孩子,真懂事!”王进嘴里说着,不自觉的就起身去扶史斌。
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有多疼爱这徒弟,和他有多投缘!
王进扶着他徒弟往屋子里走的时候,好心劝道:“贤弟,阿翎是小孩子,在她面前不要说过头话,她会当真的。其实不只是她,休嫌师父多嘴,你要记住,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要说过头话,做过头事。”
史斌一听,敢情师父也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不行,我得和他解释清楚:“师父,弟子没吹牛……守夜之仆,真的全都听命于我。”
“咳咳……好……”王进一脸尴尬,心想,这孩子以前不这样啊,特别实诚啊。一别二载,这咋变的爱扯蛋了。
见师父不说话,史斌搂着他的肩膀,继续解释:“守夜之仆真的没老百姓传的那么神,即使是守夜人,也分天地玄黄四大尊者,和普通守夜人……你猜我是哪个?”
王进心中暗道:“这孩子定是在江湖上野惯了,收拾过几个蟊贼,就不知天高地厚……不行,以后我得像父亲一样,好好引导他,管教他。”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还得照顾他的面子,只好说不软不硬的中性话敷衍道:“以贤弟的人品,以后若机缘巧合,混上个守夜之仆当当……应该也……未必是难事。”
说完,王进心里想,亲爱的宝贝徒弟啊,你他娘的见台阶就下吧,可别跟师父这装个没完了。
“师父你净胡扯……别说守夜之仆,就是地玄黄三大尊者,在我面前也得规规矩矩的!”史斌说话说到爽处,豪情大发,使劲一拍大腿。
但喝多了,拍歪了,把师父的大腿拍的生疼。
师父忍着疼,嘴上说:“是是是,好好好。”心里嘀咕道,难怪阿翎说你喝多了脑袋烧坏了,你这纨绔子弟也确实挺没出息的!见过吹牛的,但好歹有个度啊,哪能像你这样,吹破大天啊!
师父疼爱他,疼爱到了极致,除了没有父子的名分,其实跟父子也没啥区别了。
师父把他扶上床,这家伙倒头就睡。师父耐心地蹲地上给他脱了鞋和袜子,一脸慈爱。
次日大家吃过早饭,他还没醒。王进不让叫醒他,让他只顾睡。
待他睡到自然醒,起来找吃的。
吃了一会,阿翎跑过来继续调皮捣蛋,拍了拍他肩膀,说:“喂,师兄,昨天答应我去找守夜之仆要蜜饯,今天不会抵赖吧。”
王进急忙劝止:“阿翎,别给他出难题……他起来晚,饭还没吃完呢……”
“多大个事,走,你带我去。”吃到一半,放下碗筷,史斌拉着她的小手就往外走。
阿翎简直不敢相信他说的话,用另一只小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疑惑地说:“不烧啊。你不会是认真的吧?我告诉你啊,现在反悔还来的及,一会让守夜之仆把你揍的爬不起来,你可别哭鼻子。”
“蜜饯是吧,说,要几个。”
“好吧,我服你了,你真是胆大包天,走吧,让我见识见识守夜之仆是怎么揍你的。”
阿领带他来到街心,一个富丽堂皇的大院中,那里是守夜之仆堆放收缴物资的地方。
奸商囤积居奇,发国难财,一旦被逮住,守夜人必定严惩。
这些物资有食盐、有颜料、有粮食……当然,也有禁止买卖的景国特产蜜饯。其实普通蜜饯也不值几个钱,但景国那个,是用最珍贵,最稀有的食材制成的,所以极贵。
“师兄,我知道你嘴里强硬,心里已经吓的发颤了对吧。要不你就承认你在吹牛得了,我就不捉弄你了……”
这时阿翎冷不丁被史斌的大嗓门吓了一跳:
“哪位是守夜之仆,过来参拜我。”
阿翎使劲揪着他的胳膊说:“你疯啦!你今天也没喝酒啊!”
一位器宇轩昂的汉子走到过来,这人下盘特别结实,一看就是练家子。
他打量着史斌一下,礼貌地说:“小兄弟,有事吗?事先声明啊,本人不接受任何人的请托,你也不用跟我这玩哭穷那套把戏,所有没收的物资,一概不予退还……”
“我要十个蜜饯,给我妹子吃。”
汉子指着外面说:“出门左拐,有个商铺,里面有卖的。”
“我要景国的贡品,最珍稀的那个,同时也是皇帝明令禁止不许买卖的那个。”
汉子有点耐不住火,质问道:“你疯了吗?你仗了谁的势?来这消遣我?”
史斌摆摆手:“老兄,我没空,也无意消遣你,并且,我尊敬你的做法。所以我不多要,给我二十个,我妹子十个,我十个,尝尝鲜就走。”
阿翎现在超级后悔,低着头,小脸通红。
一会这个不靠谱的臭师兄要是挨揍,一定会连累我也挨揍的,怎么办啊。
都怪自己太淘气了!
小丫头情急之下,对守夜之仆说:“大哥,我不认识他……我在路上溜达着玩呢,是他非得跟着我……”
啪!
一巴掌迅速落下。
“小死丫子,再说这种屁话,屁股给你打肿了。”
小丫头大眼睛里噙着泪水,当着外人的面,疼也不敢揉。
守夜之仆有点生气了。
“你这公子哥怎么回事!又来强索蜜饯,又打骂小女孩的……”
昨日宿醉尚未尽消,史斌懒洋洋的问道:“你上头,是姓孙还是姓萧?”
“咦?你……”
守夜之仆有点猜不透了。
守夜人是个神秘的组织,自己人之间暗中接头,消息绝不外露。
能派一个人完成的任务,绝不轻易让第二个人知道。
他不敢轻易说话了。
但内心非常戒备,唯恐是友非敌!
“你赶紧走,我不和你多说。公子,我不管是你谁,劝你谨言慎行,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守夜之仆下了逐客令。
史斌上前一步,压低了声音:“孙昭和萧飞在附近吗?叫他们出来见我。”
守夜之仆接连后退三步!
“你到底是谁!”
天字令今天没挂在腰上,而是放在了衣兜里,方便取。
右手上扬,有字的那一面对着守夜之仆。
那一瞬间,不啻一万个雷同时炸响。
一般来说,守夜之仆连见到地玄黄三大尊者都难,要有机缘见到大首领,那真得祖坟烧高香了。
“祖宗啊,你咋不早说!请借一步说话。”
他恭恭敬敬的作了个请的姿势,身子微弯,低头请史斌先走。
阿翎惊恐的瞪着大眼睛,小声问道:“你不会真这么厉害吧……”
史斌冲她一笑,没作解释。
阿翎乖乖地跟在师兄身后,像个温柔可爱的小猫咪一样。
到了内堂,守夜之仆关好门,扑金山,倒玉柱,下拜道:“钱二猛参见天尊者!不知尊者前来,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钱老哥客气了,你上头是谁?”
“萧飞。”他看了看天尊者身边的小女孩,凑到史斌耳边低声说。
史斌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你把他的近况,汇报给我。”
折可存只告诉了他那二位未曾谋面的守夜人之生平,但他们最近在干什么,谁也无从得知。
钱二猛这个一米九的大汉低眉顺眼道:“遵命!请天尊者随我来。”
“你在这等着吧。”史斌和阿翎打了招呼,又对守夜之仆说:“劳烦钱老哥给我这淘气妹子弄点吃的。”
本来钱二猛一见这天尊者这么年轻,心里着实是有些不服气的。萧飞那么厉害的人,三十多岁了才混成守夜人,凭什么你年纪轻轻的就成为所有守夜人的首领?
但现在见他待人接物,威严中不缺和善,倒也不像泛泛之辈。
折将军能以此令授之,想必是对他的品行能力,早有定见。
钱二猛拿出两盒蜜饯,共计一百个,轻轻放到阿翎桌前,和蔼地说:“姑娘,请慢慢享用。”
“不用这么客气,这是舍妹,你叫他妹子就行。”史斌说完,冲阿翎温柔一笑。
“这是舍妹”四字,简直要把女孩心底最深处的坚冰都给融化了。
这种奇妙的感觉,太幸福了!
这个臭师兄,到底有多大道行啊!
还以为他在吹牛呢,没想到他真这么厉害。
钱二猛道:“那我就不拘谨了,小妹子,这里还有百花羔、桅子酒、白桦树汁……你喜欢哪个就拿哪个……”
小丫头可懂事了,只吃了一个蜜饯就不吃了,她想给师父和太师母,以及师兄带来的那帮家眷尝尝。
史斌和钱二猛去里间议事,得知孙昭此时正在离都,而萧飞正在五十里外的地方处置奸商以假药充好药之事。
他很佩服这帮守夜人的义举。
他们是真想为老百姓做点善事。
然而当初答应了折将军,要当好这个发令使者,派发守夜令。可是如果一直定居,哪有机会,去物色合适的人选呢?
乱世,如果可以的话,还真不愿意外出啊。
且先不想这事了,先在师父这住上一段时间再说。总带着女孩子在外边飘来飘去也真不是个事。
听完汇报,钱二猛亲自把他送到门口。
他们回到家的时候,正听见王进跟老母亲抱怨呢:“这个死丫头,非要折腾他师兄,斌子也真是,什么牛都敢吹,那蜜饯,他一个都拿不回来!这俩捣乱东西,真不省心……”
“师父,太师母,快吃蜜饯!”
阿翎银铃般清脆的声音传来,王进赶紧闭嘴了。
“师父,我师兄,是天尊者,所有守夜人,都归他管。”这回小丫头不敢用揶揄的语气说话了。
王进还没说话,老太太先说话了:“真的假的啊?这孩子,这回彻底闯出名堂了!我莫不是在做梦!”
史斌取出守夜令,放在老太太手里给她把玩,然后对师师说:“妹子,把那铁盒拿来。”
师师应了一声,不一会就拿来了。
“太师母,看看吧。这么多守夜令,都得由我来挑人选。”史斌说着,打开箱子,把最上边那个从坏将军身上缴获的神奇钥匙先拿出来。
阿翎居然认识那把神秘古怪的钥匙,她一把抢过来,激动地说:“这上面有南宫氏皇族的印记!你们是怎么得到的?”
师师告以前事。
阿翎奇道:“那为什么会落到那个坏将军手里呢?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故国之物……”
故乡虽然总打仗,让人无法生存,但毕竟是生活了好多年的地方,一下子把所有感情全部割舍掉,是不可能的。
师师用询问的眼神,向史斌征求意见,后者点了点头。
师师说:“那就送给小妹子吧。”
阿翎激动地说:“如此多谢姐姐了,让我看着这故国之物,有个念想。”
老太太突然插嘴说:“听说守夜人重现人间,你师父经常说想成为守夜人,阿翎听了守夜人的传说,也想成为守夜人呢!可惜无缘。”
“您老人家放心,师父想要守夜令,现在就给。阿翎呢,现在太小了……”
阿翎立刻露出失望的神色。
史斌话锋一转:“但是我这好妹子,聪明上进,一身正义感(没看出来,就知道挺调皮贪吃),再长大点就可以发令了。”
阿翎还是有些失望。
“死丫头,现在就给你,行了吧!师父你俩一人一块,每人发安家费一千两,收好。”
他太心疼这个小女孩了。
如果她有个快乐的童年,没受到那种难以磨灭的苦痛伤害,这个天真烂漫的年纪,本是她最美的时光啊。
折可存的这个变态任务,本来就极难!
老子以前玩游戏,难度高的任务,给的奖励最好,要么是毁天灭地的极品武器,要么是碾压敌人的极品装备!
折可存大哥啥也不给,俺还得自掏腰包往外搭钱!
这就跟上饭店吃饭似的,我在这辛辛苦苦开店,你进门后一个菜不点,完了我还得倒贴一个。
“好了好了,折大哥,如果你这会还没挂的话,你体谅下我这个发令使者的难处啊。守夜令给师父和阿翎也不算瞎给,他俩都是人才。”
王进和阿翎对他们该得的那份银票,都不怎么上心,虽然那是一笔天文数字。
他们都对守夜令爱抚有加。
过了好久才对望一眼,反应过来,站直了身子,拱手行礼:“参见天尊者。”
老太太乐的都合不拢嘴了。
史斌心道,守夜人给人们带来的精神力量可真强大。
第37章 郭靖来访
师父有老母要照顾,这个大孝子,为了照顾身体孱弱的娘亲,在这乱世,一大把年纪了连结婚的机会都没有。
更没精力去外面惩恶扬善。
阿翎还是个小孩子,思维、知识、阅历还远远不够,也不能独当一面。好多东西,得让师父好好教她。
好在她悟性太高,远胜很多男的。
这俩人暂时不符合接守夜令的条件,但日后符合,也是一样。
另外正好借这机会给师父和阿翎大把银票,要不然以别的理由给,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接这钱。
所以先发了守夜令再说。
要不这么多守夜令得发到啥时候啊。
史斌自嘲道,折大哥莫怪啊,你这家伙白让人干活,还让人倒贴钱,本尊给你干成这样,不错了。
这天晚上,师师仍然如昨日一样和阿翎一起住。
依据古代礼法,像师师这种重孝在身的女孩子,三年之丧过后才可以成亲。
既然有家了,身边全是自己人,和客栈里害怕不敢一个人住的情形自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再说了,这么小的孩子,史斌也舍不得占有他。在这一点上,现代人就是比古代人文明。
现代人都是女孩子长成大姑娘再结婚,哪有身材还未发育完毕,就成亲的?有违自然之理啊。
人与人之间,说简单点就是以真心换真心。
师父和太师母以前在史家安居,没人把他们当外人。
现在他们也不把史斌以及他的手下当外人。
每天的日子都在开开心心中很惬意地度过,怡然自得。连水边之清风,山间之明月,都能助人酒兴。
项羽和孟获每天切磋武功,俩粗人所见略同,惺惺相惜,还成了好朋友。
老太太心情好,睡眠好,风寒病很快也好了。
三个月内,史斌又通过系统招了三个猛将:张飞、典韦、许褚。
幸好院子大,厢房多,要不然还真没地方住。
原房主怕这里以后会打仗,于是变卖家产,逃到后方了。王进捡了个大便宜。
史斌不知为何总召唤出武力超强的三国猛将,问道:“这是和三国干上了?”
系统的声音机械地答道:“只是那个时代正好猛将多而已。”
不知道别人家的系统会不会人性化一点,反正史斌这个系统是相当的呆板。
他又问:“猛将猛将!就不能来点智商超高的那种吗?都是现在这个智商水平的,只适合打架,不适合独当一面啊!”
系统:“提醒宿主注意:这是猛将系统。‘猛’这个字,你知道含义吗?”
史斌:“姜子牙这种能够安邦定国的大能……”
系统:“他们永远不会出现。”
史斌不甘心:“李世民这种文武双全,既是名将又是猛将又是名君的人……”
系统:“不会出现,让这种人对你无原则忠诚,有违天道。”
史斌:“刘裕、韩信这种智商超高的猛将呢?”
系统:“大邦之君,以及智力卓绝之人,即使同样也是猛将,亦不能被你招到。”
史斌彻底明白了,以后想偷懒,光靠招出来的猛将帮我同时兼任文治武功是不可能了。
他们只能负责打仗,好处在于可以永远保证忠诚。
如果自己真的运气好,能有一片地盘,治国理政这种事,全得靠俺史斌自己。
也就是说,帅哥我自身得同时兼任名将和名相。
能不能做到,看你本事。反正就这规矩,没的商量。
猛将打仗肯定是足够狠,但有一条,必须得有合适的统帅去使用他们。不然,以大获兄弟为例,猛成这样,照样被不会武功的诸葛亮逮住七次。
这厮的丢脸程度,简直都丢到马六甲海峡了。
打仗可是难度极高的艺术,跟流氓打群架那可是俩回事。
第四个月,史斌暗暗祈祷:“拜托,来个智商高点的。不敢奢望达到姜子牙那个境界,但别总来这种三岁小孩智商的,怎么着也得来个四岁小孩智商的!拜谢拜谢!”
金光一闪,吕布来了。
……
师父和阿翎有了这么多钱,高兴坏了,反正只要别故意作,别去赌博,正常花,轻易花不光的。
众人整天吃肉喝酒,练武打拳。
王进有了大把时间,悉心指点史斌剑术、朴刀、枪法,又新加了个射术。
史斌也真是块练武的好材料,和阿翎一样,都是悟性很高的人,不但前三个进步很大,射术也提升得很快。仅四个月,就能在百米内射中靶心了。
他自己都不知道,此时的自己武功已经更上一层楼。
再过三天,是老太太的六十大寿。
这个岁数的寿宴,是一定要风风光光,好好大办一场的。
王进和史斌虽然每天忙来忙去,但心里高兴啊。他们请泥瓦匠重新粉刷了外墙,提前买了一马车的好酒。
王进还得给不知何故,总能精准找到爱徒,并且来了就不走的那帮手下置备床和被褥。
这天正忙活呢,听到外面有个外乡口音的人说话:“大嫂,请问有没有一
个姓王的师傅在这里住,和他的老母亲一起?”
邻家那大嫂答道:“前面这院子就是。”
王进听着耳熟,赶紧迎出去,一看,是当初搭救过的郭靖来了。
“小友,是你呀,多日不见,别来无恙?”王进笑呵呵的打着招呼。
“拜见恩人!”郭靖说完就拜下去了。
王进很赏识他,热情道:“快起来快起来,难得你有这份心,大老远的来看我。走,屋里坐。”
二人往里走,和正在观看项羽和吕布单挑的史斌打了个照面。
王进喊道:“贤弟,你看谁来了!”
史斌一看,大叫道:“哟,郭大哥,稀客呀!”
郭靖抱拳道:“史兄弟,好久不见。”
说了会话,二人带郭靖到内堂拜见老太太。郭靖取出一截用红绸包着的人参放在桌上,说:“老太太,这是蜀参,小人送老太太的礼物,老人家休嫌轻微。”
老太太这段时间心情一直处于好上加好的状态,临近生日,又有远客来访,更加喜悦,连连说:“好好好。郭靖快坐。”
郭靖见外面提前张灯结彩的,问道:“府上可是有喜事?”
王进提到这事就喜上眉梢:“家母六十大寿,就在三天后。”
郭靖心直口快,拍手道:“呀!那我赶的可真巧!那说什么也得多在府上叨扰几天,过完老太太的大寿再走!”
王进母子生平最喜欢郭靖这种朴实的人,没那么多弯弯绕,更没有坏心机。和这样的人相处,特别轻松。
和老太太聊了一会,三人去史斌卧室说了一会话。王进有事先辞出,史斌看了看郭靖瘪瘪的行囊,说:“郭大哥,看你这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这又没少睡干草垛吧。”
郭靖憨厚地笑道:“是啊,这样不是省钱嘛!(注:其实他应该说是撒,这样省钱撒。但如果出现太多方言会影响阅读)”
史斌笑着说:“你这样的大好人,就得一次性给你塞够钱,你才不会过分节俭。你这样也太委屈自己了。”
“毕竟不是谁都像你一样有钱嘛。”郭靖襟怀坦荡,换作别人说这句,可能会让人听来觉得有羡慕嫉妒恨的酸醋味,但郭靖没有。他就是正常陈述事实,并且不以自己贫穷为耻。
他这样的人,重视内心的高贵,不在乎物质上的贫贱。
史斌数出一千两银票,塞他手上,说:“一千两安家费收好,以后别总过苦日子了。大侠也不是活该受穷的,不能总被乞丐嘲笑吧。”
郭靖急忙劝止,道:“上次你一出手给我十两银子就够多的啦,这咋还一下子给这么多啊!再说,我又不是守夜人,你给哪家子安家费啊。”
“一会你就是了。”
第38章 守夜人为你排忧解难
他转身打开铁箱。
“啥?你说啥子?”如果没有亲眼见到,郭靖不可能相信,也不敢相信自己能有这个荣幸。
“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史斌把守夜令拿在手上。
郭靖大手一把抄过,一秒钟的楞神都没有:“守夜人郭靖参见天尊者!”
然后才详询对方成为天尊者的经过。
三天后,老太太的寿宴办的非常讲究。
虽然王进现在处于隐居状态,逃犯的身份,不方便也没办法通知到以前的朋友,但史斌手下的打手多啊,人多就是显得热闹。
办了两大桌,史斌他们一桌,他的手下们一桌。
众人连番把盏,老太太喝的那叫一个神清气爽。
接下来,按说早就定好的戏班子也该来了,可是不知何故,却一直没来。
王进心里这个急呀,不应该啊,这个戏班子的信誉可好了。
心里再急,也不敢表现出来,老人生日这天,最好一切都风平浪静,欢乐气氛持续一整天,就连一个杯子不小心摔地上这样的小差错都别出。
老人迷信啊。
怕出了不顺的事,会不吉利。到时肯定影响心情。
史斌也看出了老人脸上的焦急神色,老人脸上虽然依然笑意盈然,但笑的很敷衍,眼睛时不时的总向门口张望,频率越来越高,跟个魔怔似的。
吃喝完了,酒劲上涌,吕布执意要与项羽分出个胜负,上回只打过三十回合。
史斌心道,你俩快搅和一会吧,拖延点时间。
这回他俩打的更激烈,太精彩了,大家连连叫好,老太太的注意力不知不觉被分散走一些。
但二人使出浑身解数,五十回合还是分不出高下。
这时,戏班子到了。
老太太高兴地说:“终于来了。”
班主一来,就带着众人连连作揖道歉:“对不起老夫人,我们的青衣突然生了急病,来不了了。事发紧急,我们送他医治耽误不少时间,所以来晚了。在老夫人寿宴上出这事,真是对不起之至!”
按说人家寿宴上出这种砸场子的事,真挺让主人忌讳的。要换作脾气暴躁的人,早就开骂了。
甚至开打都正常。
没人关心戏子的苦衷,谁让你连下九流都算不上呢。
但王进天性善良纯朴,老太太连日来也总是心情大好的状态,今天喝的有点飘,干脆就好人做到底了:“班主,事已至此,就别自责了。少一人就少一人吧,直接演,把那人的角色删了就行了。”
班主已经做好了被贵客臭骂的准备。
甚至已经做好了被贵客打一顿的准备。
听老夫人这样说,心里就像一块大石落了地。
但他还是很愧疚地低下头,眼睛都不敢与老寿星平视:“对不起老夫人,那人的角色,很重要,不能少。少了他,这出戏演不下去。”
这回老太太脸上终于有点挂不住了。
她并不想与人为难,她只是觉得,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在生日这天出这事。是不是真的会有不吉利的事发生?
但别人不知道她心里在想啥啊!
老人脸色一沉,所有人都本能地认为她非常生气。
吕布脾气像烈火一样,大步上前,对着班主大骂道:“那你还放个什么狗屁啊!”
说完,提着方天画戟就要揍人,班主吓得都跪下了,大气也不敢出,可怜兮兮,眼泪汪汪的看着他。
史斌拦住这个智商不及格的匹夫,斥道:“不可造次!退下!”
吕布悻悻而退。
郭靖见班主这样难堪,这事卡在这,老太太也很难堪,其它人处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局面也都尴尬。
郭靖第一时间想的是为班主排忧解难,为老太太找个台阶,也不管自己会不会演戏,便毛遂自荐道:“我来演那个青衣!”
他把班主扶起来,班主一脸感激地看着他,小声问:“大哥,你以前演过戏吗?”
“没演过,不会演,就凭感觉瞎演,演不好没事,别演砸就行。总之老太太今天大寿,别扫了人家的兴致!”郭靖的破衣服太短,说话时一拍班主肩膀,以示鼓励之时,露出了守夜令。
班主眼尖,楞神好几秒才低声说:“多谢守夜人相助之德!”
说完话,就有一股想要洒泪的冲动。
其它戏子听到班主说话,都一脸虔敬地注视着郭靖。
哪怕是像戏班子这种社会最底层的最下贱之人,遇上了难处,只要有守夜人在,都会为之提供保护!
大离朝之百姓,何其幸也!
班主低声吩咐其它戏子:“好好配合这位大恩人!把戏演完!”
“谢谢守夜人!”他们低声道谢。
有个女戏子忍不住落泪,低声抽泣。
为了生活,戏子们抛头露面,平时遭到的不是白眼就是耻笑和侮辱。
为了挣点糊口钱,平日里不知委曲求全的陪了多少笑脸。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再怎么伤痕累累,疲累心痛,在戏台上也得强颜欢笑,只能下场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声号哭一场,发泄心中的苦闷。
极少有人把他们当人看。
和金主说话时,永远得是低三下四的神态。
而今天这位好汉,身为被万千百姓敬仰的守夜人,不惜把自己变成戏子,也要助他们脱了难关!
你看他多好!
郭靖也低声说:“大家不必客气,我不会演戏,为求真实,只能顺着大家的戏路即兴表演。总之只要圆满演出结束,就不算扫人家的兴。”
众人含泪答应。
开演。
这样一来,戏班能如期开幕,就不算老太太遇事不吉,命运蹇涩。
所以先前那点不愉快,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史斌心里暗暗为郭靖自豪,他极有可能是所有守夜人之中最憨厚愚笨的一个,但却是最可爱的一个。
百年来,守夜人的形象如此的深入人心,受人爱戴。以前一定是郭靖这类性格的人把守夜人的名声传播出去的。
总之肯定不是那种大尾巴狼性格的守夜人传出去的。
那种人高高在上,即使为百姓做好事,也总端着架子,让人觉得压抑,有距离感。
而郭靖呢,就是用最朴实,最真诚,最简单的方式去关怀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这种人最接地气。
当然,守夜人选的越好,就越能证明史斌这个大首领有眼光,能识人.
所以这份满足感,让他很爽。
史斌的心思全在郭靖身上,只见他虽然不会演戏,紧张的连腿都怕迈错,急的满头大汗,但仍然笑呵呵的配合着其它戏子演戏。
现让他背台词肯定不现实,他这种笨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背下来。
每演一句,就现场教他台词也不行,会破坏气氛。
大家只好通力合作,尽力把郭靖接下来要说的话,用不太明显的方式给出足够多的暗示,虽然郭靖接的不算太好,但大体还行。
而恰恰因为有时接的不好,会显得呆笨,把老太太逗得乐个不停,这样一来,在这生日喜宴上,效果反而更好了。
至少以前那个青衣在,演的就是个普通的故事。
而郭靖演的是搞笑版。
演出即将到达尾声的时候,出了点小差错。
班主他们拉着那种后面有斗的小推车往前走,郭靖在后面假装睡觉。
最后一个动作是,班主他们忘了后面有人,于是卸货时,直接扬起车斗,把郭靖直滚滚摔地上去了。
车斗刚斜的时候,郭靖刚一感觉不对,立刻爬起来像个大狒狒一样往外跳,跳急了落到地上,还是跌了个大跟头,把老太太笑的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了。
本来的故事情节应该是这样的:
班主赶紧跑过来,吓的垂手站在一边等着被江湖豪客训斥。
而郭靖版的江湖豪客则应该霸气侧露的臭骂道:“浑蛋东西,敢摔老子!活腻了吧!”
可是郭靖他们老家那边山多,没有这种在大片平原上使用的大斗车。
他没见过,没体验过,一时半会没想通这车斗是什么原理。
班主往那一站,他又不能冷场,也不知道应该说啥,于是满脸愧疚的给班主道歉:“对不起先生,俺一不小心把你的车斗给踹翻了。”
全场都楞住了。
阿翎扑到老太太怀里笑,老太太笑的腰都弯了。
师师也捂着嘴笑个不停。
连孟获这个智商层次的都觉得超级好笑,更不用说其它人了。
史斌笑的酒都喷出来了。
王进一张笑脸,就跟菊花似的。
那这样一来,这出戏,让郭靖一加入,反而是活色生香。
老太太都笑成那样了,你能说这出戏不完美吗?
戏班子迟到了也好,缺专业演员也好,郭靖不专业也好……这些小细节,算个事儿吗?重要吗?
今天这寿宴,说成皆大欢喜,一点也不夸张!
而点睛之笔,可是人家戏班子的功劳啊!
没有其它戏子一起卖力表演,光凭郭靖自己,也没这效果啊。
班主高高兴兴的看着众人,大家脸上都是喜笑颜开的神情。
还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快感。
刚才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再也不用觉得对不起老人家了!
班主大大方方的捧着盘子,来到东家面前求打赏!
这不叫不懂事。
这是戏园里的行规,如果把贵客伺候高兴了,对他们的表演超级满意,那么这时去讨赏,非但不是不要脸,反而是给贵客作脸!
因为这时贵客正在兴头上,打赏会打的特别开心。寓意是喜上加喜。
完全是双赢的事。
现在王进能不高兴吗?
高兴疯了好吗?
一锭十两大银就这样打赏出去,班主握着那银子,都要笑出泪了。
王进第一次如此大额花钱,班主第一次如此大额收赏。
宾主尽欢。
此时还有最后一个助兴的压轴节目。
班主对着众人拱手道:“请各位看官点评一下!”
按照大离朝惯例,这时得让普通人先说,最后一句话总结的时候,由全场最尊贵的客人说。
注意啊,按照规矩,老太太是当事人,今天的一切都是围绕她发生的。她不能评价,得让她身边的人说。
她得保持缄默,以展示她的德高望重。毕竟大家为你受累了嘛,你要表示出不挑剔任何人,并感谢大家付出的态度。
师师先说:“演的真好!”
阿翎也说这种人人爱听的恭维话:“把老人家哄的这般开心,班主费心了!”
吕布这货刚才想揍人,现在也说了句:“好!不错!”
王进说的是:“大家辛苦了,谢谢各位为家母表演,下次王某还会请你们!”
典韦:“我觉得演的挺好的。”
张飞:“俺也一样!”
其它人也都各说了一句话。
最后环节,该有请最尊贵的客人作总结了。
众人的目光一致看向他们眼中的最尊贵的人,准备倾听高论。
史斌在众人仰视的目光中,站了起来,说了句意味深长,回味无穷的话:
“以后别让郭靖演傻子了!太像了!”
第39章 太子来访
郭靖辞别五天后,史斌带着俩新保镖吕布和典韦出去采买一些生活用品。
手下多了,就想换换口味,不想总用最开始的那俩。
反正智商水平都差不多。
城门附近有一堆大商铺,各类商品应有尽有。他们在那挑的正欢呢,冷不丁听闻身后马蹄声阵阵,史斌回望过去,只见几个骑将身后至少跟着上千步兵。
“给我使劲找!务必找到那个叫史斌的人!”
这年头,当将军的一定要练就一幅大嗓门,不然在这喇叭还没发明出来的时代,且军用螺号未能随身携带的情况下,军令想要有效传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个步兵队长听了军令,马上跑步上前,问道:“大人,那个叫什么史冰的,是哪的人?”
这位大哥长的不好看,官话也说的巨烂,不知是哪的方言。
将军还未回话,另一个步兵队长接口道:“你什么耳朵啊,不叫史冰,叫史逼。”
这孙子长的跟个歪瓜裂枣似的,官话说的更烂,亦不知是哪的方言。
这时将军纠正道:“叫史斌,华阴人士,据说这鳖娃很有才华!快,搜索全城!掘地三尺,也务必把这人给老子找出来!”
史斌在心里暗骂道,草你们这一千多人祖宗十八代。
骂归骂,12核cpu的大脑(比古人多一千多年知识,不算夸张)也得飞速运转:华阴人士,名叫史斌。第三个特征是很有才华。
这么大的巧合几率,这帮龟孙要找的人,除了我,还能是其它人吗?
正思索着呢,这帮没文化的丘八们已经分散着跑出去逮人就问了:“叫啥?哪的老家?认识史冰不?”
“你说,你是史逼不?”
……
被问到的老农、贩夫、打杂的诸人纷纷摇头:“不认识。”
“军爷别误会,不是不是。”
“没听说过你说的那呆鸟。”
……
这时,也有七八十人冲到了史斌面前,问道:“看着面生,是否华阴人氏?”
史斌使劲摇头:“不是!”
一个丘八喝问道:“那你老家是哪的?”
“菲律宾。这俩是我手下。我们一起的。”
另一个胖丘八睁着一双鱼炮眼嚷道:“叫什么名字!”
“迈克·柯里昂。”
第三个丘八揪着史斌的脖领子骂道:“放屁!我活了大半辈子,就没听说过姓迈的!再不说实话就宰了你!重新回答我,你叫什么名字!”
“杰克·斯帕罗!”
“混蛋你找死!我让你再瞎编!你这是扰乱公务,我可以把你抓起来,甚至也可以直接宰了你!”第四个丘八说着就已经拨出了刀。
吕布一戟挥过去,把这位大哥的刀砸碎了。
“草你……”
话没说完,典韦熊掌一样的大手扇过去,牙掉没掉不知道,反正脖子一时半会回不了弯了。
这样的角度,比斜眼的人看的还费劲,所以这位丘八暂时消停了。
其它丘八们大怒着把他们包围了,口里还嚷道:“刁民!要造反吗?”
史斌心里快速排兵布阵,老子又不知道你们是敌是友,再说了我也没有军营里的朋友哇。
你们这帮杂碎这么大张旗鼓的来人肉我,在没披露身份之前谁敢直接承认自己就是你们要找的史斌啊。
要是以什么乱七八糟的罪名请我号牢饭,那可不好玩!
现在眼看就要闹翻了,不能坐以待毙,那就只能撕破脸。
但是保镖武功再高,我们能以三敌千吗?
还没理出思路,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
白衣飘飘的吕先生来了!
在场所有的丘八全部停下手中的动作,低眉顺眼的站在一边。
看来吕先生有点道行啊。
“吕先生,是我啊!”史斌赶紧挥手朝他大喊,为了让别人以为自己和他很熟,干脆把称呼更近一层:“老吕,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这时那个已经跑到一个商铺里边的将军,听见外面的动静变小,又听人提到吕先生,赶紧出来,正好看见史斌朝“老吕”打招呼。
他狠狠地瞪了史斌一眼,训斥道:“大胆刁民,敢对太子这么说话,活腻了吧!”
说完,他小步前赴,迅速奔到吕先生面前,拜伏于地:“微臣参见太子殿下!”
“平身!”
“谢殿下。”
史斌都懵了。
吕先生来头这么大啊!
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啊!
“吕先生……啊不……太子……殿下。”两世为人,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个级别的大腕(上次对方不披露身份,不能算),要让史斌一点也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普通老百姓在这种贵族面前,怎么站位都显得手忙脚乱。
气质差距啊。
不知道他身份时,尚可在他面前胡扯一通,现在知道他的身份了,反而无法像上次一样从容了。
太子倒是很随和,微微一笑就替他解了围:“史先生,我得批评你呀,不诚实。”
“嘿嘿好说。”史斌应付完,心道,先前我哪知道这帮王八羔子会不会对我不利呀。
万一又是杀良冒功的货色怎么办。
我能不防备着吗?
这帮丘八们在老百姓心中信誉不好,要怪就怪你们皇室中人把江山社稷治理的太差,可怪不着我。
要不然守夜人的名声为啥那么好?
历代守夜人首领管的好啊!
正在史斌胡思乱想之时,那个将军臭骂道:“混账东西,见了太子,为何不拜!”
太子说:“不必了,史先生乃当世高人,这次,孤正是来寻他的。”
原来是你这大咖要来找我,可当真把我吓了一跳。史斌心里砰砰直跳。
“有劳太子惦念,在下受宠若惊。”史斌尽量平复着躁动的情绪,说这种中性话,既不巴结,也不谗佞,否则只会被对方看不起。
你是贵族,给你必要的尊重,但咱俩人格上是平等的。
如果自己主动当奴才,没人会把奴才当人看。
太子笑道:“叛军已被敉平,孤劳军路上,想起你这高人这会应该已经到了东平府,特来相寻。”
“您客气了。”史斌这回拘谨多了,上次不知道对方身份,只把他当成有钱有势人家的公子哥了,为了让他高看一眼,多打赏点路费,所以才说了那一堆后世治国理政的先进理论。
其实凭心而论,他又不是什么名相,就一普通大学生。他所会的那点知识,在真正成熟的高手政客面前实是不值一晒。
当日他说的那些话其实也是非常的肤浅,但即使如此,这些先进了一千年的理论在太子吕光听来,也不啻天雷滚滚了。
所以一得到机会,他就非要再找到此人不可。
没想到天缘凑巧,今天就遇到了。
太子诚意相邀:“史先生,随孤回行在(皇帝或太子巡幸时所驻之地),今日定要再向您讨教高论!”
“好!就依太子殿下!”不知道怎样说话才最合时宜,只好尽量少说话。
太子礼数也尽到了,礼贤下士的作秀戏码也演完了,在围观百姓心目中也留下了一幅未来贤君的形象,便上了自己的御车(略比皇帝的规格少一点)。
虎背熊腰的大将也很客气:“史先生,请!”
史斌心想,我走在大将前面,可能不太好,赶紧谦虚两句:“还是将军先请,在下不敢僭越。”
将军咧嘴大笑,露出大板牙:“史先生既是贵客,就先请吧。休要客套个没完了。你要真是人才,老子伺候你一会也没啥。但如果你是水货……嘿嘿,上次有个骗子假冒人才,去太子那骗吃骗喝,后来被拆穿了,车裂,老子亲自监刑……”
典韦的火爆脾气立刻就上来了:“草你祖宗!”
一口吐沫星子喷了将军一脸。
第40章 太子:绝不起复守夜人
如果光从长相和身材(给男人用这词有点……)上论,这位将军顶多是虎背熊腰,而典韦兄弟,是狗熊他祖宗。
所以这名在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将军当着自己众多手下的面被骂,被喷吐沫星子后,虽然第一反应是把场子找回来,但略一算计,估计那样做的话搭上的代价可能更大,比如断胳膊断腿之类的。
况且太子如此隆重的礼请史先生,派出这么多卫队以示敬重,自己这时和史大腕的手下起冲突,那不是往太子脸上抹屎吗?
到那时,即使被这狗熊揍折手脚,还得被太子惩处,二傻子才会做这赔本买卖。
但现在气氛到这了。
肿么应对?
“那您就是俺祖宗的爹,嫡孙给太祖宗行礼了。”这将军哈哈大笑,冲着典韦就拜了下去。其实他这句话,并不能完全逻辑自洽。
在朝廷里边浸淫久了,你得有察言观色的能力。作为一条出色的变色龙,你得快速判断出,谁适合给你磕头,你适合给谁磕头。
面子那垃圾东西就是给狗吃的。
该要的场合,那就要,不该要的场合,那就扔。
大韦兄弟刚一开口,史斌就在发愁,坏了,来不及阻止这个大老粗了!
自己有机会得到这帮猛将相助,那是天大的好事,但问题是,这帮极品猛人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啊!
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这样收场,史斌不禁感叹,官场真难混啊。
到了太子的行在,史斌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外面特别豪华,让人一看就能联想到里面住的肯定是超级大贵人,这排场远胜老百姓千万倍。
但进到里面呢,这么说吧,比普通老百姓还穷。
墙皮都没刷,简陋的不能再简陋。
普通之极的老旧桌椅不知多长时间没换了,都脱皮了。
说句过分的话,史斌来到这个世界后,去过的很多客栈、饭店,其陈设也都比这破地方强出百倍。
这地方不但破,还空。
只有一些兵器,还有数不清的竹简,以及一堆线装书。
唯一够看的可能就是那张单人床了,看那材质,好像是用楠竹做的,也不算太高档。
那些线装书的封皮字样显示,全是一些兵法、治国理政方面的书籍。
那些书已经发皱了,有些书上的线都断了一截,都不知道被主人翻阅过多少次了。
落座后,看到史斌眼神中的异样,太子吕光问道:“先生,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里间陈设的这么简单?”
“请太子赐教。”既已披露身份,二人之间阶层的厚障壁是不可能消除了。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的谈笑风生了。
太子苦笑一声,道:“帝皇家,不事生产,一米一饭皆取之于民。如果大兴土木,苦的就是百姓。但再怎么节俭,皇家的脸面总得要。所以外面大气磅礴,里面,只能寒酸些了。先生再看看这。”
太子把自己的外衣解开,里面的衣服打着三道补丁。
他很快就系上了外面依然绣着龙形的衣服。
史斌叹道:“太子可敬!”
太子道:“抱歉先生,这里没有茶,没有酒。只能委屈先生这般大贤,以水代茶酒了。”
“太子言重了。连殿下您都如此节俭,在下有什么资格奢侈浪费?”平时再怎么在外边浪,这个场合,必须顺着太子说。但史斌想起堂堂太子竟然如此自苦,还是油然生出敬意。
如果太子说,自己是真心想为百姓做好事,真心想把江山治理好。史斌应该会相信。
因为仅仅只是为了皇族自己的利益,也应该这样做。
虽然能力不行,时运不济。
太子拿起水壶先给史斌倒水,再倒自己的,与他撞杯,以示相敬之意。
道过谢,水一入喉,史斌就在心里腹诽道:“吕光你这家伙对自己也真够抠的,平时就喝这凉水啊,也不烧开了,晾凉了,喝凉白开。”
这分明就是刚汲上来的井水的味道。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帮你们皇家节省点兽炭。
这些可以帮你们皇家摆谱的东西,太贵了。
就这样聊着天,干了三碗井水,太子问出了今天见面以来的第一个问题:
“史先生,对守夜人怎么看?”
史斌心里一怔,怎么突然问起这事了?
难不成他掌握了一些线索?比如我和折可存之间的事?
再怎么穷思冥索,也不想让太子等太久。可是一时半会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皇室已废除守夜人制度上百年,折可存已经明确告知,皇权不支持守夜人。
那么本尊是说守夜人好,还是不好?
史斌为求万无一失,决定把球踢还给太子:“太子认为呢?”
太子吕光倒是对这个问题没有半点迟疑:“绝不可起复守夜人!”
“为何?请太子赐教。”史斌就坡下驴。
太子竖起左手食指,郑重道:“世上无知愚民只知守夜人之利,不知守夜人之弊!”
这倒是个新思路。
从百姓的角度,对守夜人的评价是:神人,为百姓讨公道。
但从皇家的角度,会怎样评说呢?
史斌不置一词,静等太子言说。
“太宗皇帝长于民间,故而大量起复守夜人,除了让他们为百姓主持公道,清除内奸,刺探情报,代天子巡狩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制衡世家大族的影响力!”
太子说到这,史斌快速消化着这些信息。
太子说的话,对史斌这种特别喜欢历史知识的人来说,不难理解。古往今来,世家大族和皇族的关系,永远都是特别微妙的。
没有他们绝对不行,光靠目不识丁的百姓,没法治国。
先秦法家绝顶高人商鞅说过一句名言,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愚昧的人对于已成功的事情也不知是怎么成功的,明智的人在事情没有发生时就已预见到了。老百姓不可以和他们谋划开创之事,但可以与他们一起分享成功的快乐。
所以治国必须靠世家,不能靠大字不识几个的老百姓。
但世家大族的危害更大!
他们的子弟有文化,有野心、有能力,其中不乏文武双全者。
三国时期,刘表孤身入荆州,那么乱的局势,有蒯家、蔡家这样的大豪族支持,他就能坐稳州牧的位子,统治荆襄八郡(注:九郡是小说家语,不足采信)。
不用说,这些大家族不可能白帮你的忙,他们要从你身上分走巨量利益。
于是刘表做主人,世家子弟遍布所有权贵职位。
而刘表死后,蒯家、蔡家再次为了自身利益,逼迫刘表的儿子投降曹操。
这位继承人屁也不敢放,乖乖投降,心不甘,情不愿的像鸟一样被曹操囚禁一生。
世家大族上可把持朝政,下可威胁皇权!
他们可以为善,世家子弟有的是忧国忧民的贤才。
他们可以为恶,世间大奸大恶的事全是他们干的。普通老百姓既没这能力,也没这能量。
千百年来,皇室对付他们的手段,可谓相形见绌。
任由他们发展,他们会骑到皇帝头上拉屎。
如果敢采用发兵击之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对付世家大族,其结局往往是世家未亡,皇家先溃。
因为对方的势力实在太大了,盘根错节,牵扯到朝野上下无数人的利益。
别说你明着对付世家大族,你就是对付其它人,跟世家大族没有直接关系,只有间接关系,也不行!
哪怕是间接伤害到世家大族的利益,他们仍然会上下其手,把朝廷对他们身上增加的负担转嫁到无辜老百姓身上。
明朝那个王八羔子,建议崇祯裁撤驿站,害的驿卒李自成丢了饭碗。这跟世家大族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这帮人继续盘剥百姓,垄断民生,堵死了老百姓所有谋生的路,李自成根本没有再找工作糊口的机会,于是造反灭了明朝。
“后来,肃宗皇帝继位,废除了守夜人。他宁可保世家,也不愿意保守夜人!”太子的话语,打断了史斌的沉思。
第41章 伴君如伴虎
史斌不再主动开口,尽力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只要眼光盯着对方鼻尖的位置,即使你现在正在神游太虚,在对方看来仍然会觉得你很专注。
虽然史斌大学本科读的是法律专业,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这是那些做销售的人必备的素质,这招在太子面前也一样适用。
“……守夜人既然是为了对抗世家豪族而设,那就必须只能遴选普通人家的子弟充任。但这些人,表面上喊着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不畏强权,实际上,是因为他们痛恨权力,嫉妒权力!有时他们处事,根本就不是为了公平,纯粹就是为了发泄!”
太子说到这,不说了。
那么这个场景,为了不冷场,史斌就必须得主动发问了:“请太子举例说明。”
太子身居高位,嘴上再怎么宣扬着心中那些忧国忧民的伟大情怀,提到这些社会底层人的时候,脸上还是不自觉地浮现出不屑的神情:
“富人和穷人产生纠纷,守夜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推断富人错!把富人的财富断给穷人!守夜人这么做根本就不是为了公道!他们穷困一生,一旦掌握了权力,就仇富,仇官!想要通过摧残有钱有势的人,往死里发泄他们心中的怨恨!史先生,凭心而论,你觉得这样做对吗?”
史斌这回给了他肯定答复:“不对。富人不应该欺压穷人,穷人也不应该觊觎富人的财富。这两种极端都是要不得的。最理想的状态是,两个群体互不干涉,互不打扰。”
“史先生之论,就是高明!”太子这回夸赞史斌的时候,再怎么刻意摆出礼敬贤人的态度,但还是在不经意间显露出了居高临下的态势。
上次他再怎么夸赞,手只与桌子持平。
这次他竖起大拇指的时候,手高高伸起,与史斌的脑袋平齐。
看来,他自己不可能感受到自己的失礼。
史斌没空,也无意计较这些琐碎细节,问道:“这样刻意打压富人的守夜人,多吗?后来有没有受到惩罚?”
太子怨恨地说:“极少,而且被其它守夜人合力剿杀了!但这种败类,只要有一个,就足以证明守夜人这个组织,有巨大缺陷,不应该存在!哼,这还只是其中一个败类,更有甚者,竟然敢杀皇族子弟!”
他们讨论的至少都是一百年前的事了,太子说起这事,仍然义愤填膺。
看来他万分忌讳这个事。
而折可存和武松,以及万千民众对这事万分赞赏。
“那么,太子认为,那个皇族子弟该杀吗?”这个问题,史斌必须得问。他得深入了解下太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真正的样子。
而不是装扮成吕先生的样子。
太子不忿道:“即使他犯罪该杀,皇族子弟也有免死的特权!岂不闻‘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守夜人明着是要维护公道,私下里,只不过是为了博取直名而已!”
史斌意识到,今天这场会面很重要。
他会决定自己接下来的很多选择。
折可存把守夜人说成神,太子把守夜人说成垃圾。
根据法理学大师约翰·奥斯汀博士的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结论存在非此即彼的明确性。
两个如此尖锐对立的矛盾观点,无法同时存在。
真相是:折可存和太子的结论,只有一个是对的。
他又问了一个问题:“殿下认为世家大族,有哪些利弊?”
太子不傻,艰涩难懂,佶屈聱牙的《资治通鉴》,洋洋三百万字,老百姓绝对读不下去的书,太子已经废寝忘食地啃过三遍了。
世家的弊端,就如同史斌刚才心中所想的那样,太子全说出来了。
他心里明镜一样。
但他装着不懂。
或是说,他故意装作看不见。
接下来,他说了很多世家的好处:“……虽然世家作乱夺位之事,不绝于史。书册俱在,事实难诬……但它们的利处,是远远大于弊端的……”
说来说去,无非就是老百姓家的孩子全是蠢驴笨牛,即使身居高位,也会结党营私。穷日子过惯了,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他们定会往死里贪。
而且穷人难免眼界窄,小家子气。
反观世家子弟,有见识,有能力,高瞻远瞩,是国之栋梁。
史斌在大学时代,是图书馆的常客,读了一些洞察人性的书。又工作了几年,不敢说阅人无数,经事无数,但这些社会阅历,足以让他对人性有着清醒的认识。
太子这号人,史斌读书时遇到过。
卢梭,大思想家,法学界震惊中外的人才。他经常把爱世人挂在嘴边,但他只爱抽象的人,不爱具体的人。
他的情人给他生了五个孩子,他全给扔到福利院去了。理由是:你们这么吵,会影响到老子思考怎么解救全人类!
太子可能是真想把江山治理好,也可能是真想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
但他的高贵出身,使得他根本不识民生艰辛。
他可以做出节俭的架势,但囿于出身的认知,他此生的成就,已经达到了天花板。
他是贵族,他就只信任贵族。他是皇室,他就只信任世家。
世家有一万个缺点,只要有一个优点就行。
守夜人一万个优点,只要有一个缺点就不行。
他嘴里说的再好听,骨子里还是蔑视底层民众。如此认知脱节,使得吕氏父子的治国之道与原本的理想初衷背道而驰。
很遗憾,他这样的人,可能到死都不会醒悟。
如果死后再重生,可能会醒悟吧。
但那是不可能的事。
二人第一次见面,双方交谈甚欢。
第二次见面,太子极力做出效仿周公下士之风范,但还是端足了架子。
而史斌深深地感受到了什么叫伴君如伴虎,虽然他此刻还未继位。
皇权是个容易上瘾的东西,它会让人自我迷醉,做出无数错误判断仍然自我感觉良好。
普通资质的君主,没人敢做他的诤臣,即使一开始有人敢做,后来也会越来越少。原因无它,做诤臣的人,触怒龙颜,不是被杀,就是被流放,被排挤。
忠言逆耳利于行,这话是人是狗都会说,真能做到的,没有几个。
所以历代皇帝之中,汉武帝、唐太宗是极少数。
昏君庸主是绝大多数,这是皇权最大的弊病。
汉武帝穷兵黩武,但他悟性极高,能悟出自己的过失,晚年痛下罪己诏,主动匡正自己的过错,于是有亡秦之失,而无亡秦之祸。
唐太宗一代英主,能悟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精深的道理,他能成为帝王中排名第一的人物,不足为奇。
很遗憾,太子吕光,达不到他们的境界。
远远达不到。
他绝对没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的能力。
上次是畅谈,大慰平生,宾主俱欢。
这次是太子自嗨,味同嚼蜡。
见史斌长时间不说话,太子主动打破了沉寂:“先生可知,孤对先生一见如故,却为何不敢引荐先生为官?”
“还请太子示下。”
太子站起身,从窗外看那如血的残阳。
史斌也不催,一幅你爱说我就听,不说拉倒的态势。
过了一会,太子回过神来,脸现凝重之神色:“孤上边有四个哥哥,俱是英年早逝,朝中奸臣妄加猜测,说是孤派人害死的。此时所有皇子之中,惟孤年长。皇上虽然立孤为太子,却听信谗言,怒责于孤。”
这种话没法接,史斌只能不接。
于是太子继续说:“上次听史先生一番高论,说皇权制度有巨大缺陷,必须改革。孤醍醐灌顶,回到东宫后,循着先生的思路,又翻了一遍韩非的传世名篇,读到君臣上下,一日百战,交相攻讦,孤什么都想明白了。朝堂之上,每天上演的是鲜血中的权谋,杀伐异己。史先生这般大才,流落民间,尚能为百姓做些益事。如果进入朝堂,不出三个月,没准就会挡谁的路,后果不堪设想……”
史斌迅速从他这番关切之言中,敏锐地捕捉到了隐秘在他心底的最核心信息:
你在野,就随时是我吕光这一方的人。
你在朝,没准就会投靠更有势力的人,抛弃我。
毕竟太子这把椅子最难坐,一天不登皇位,一天就利刃悬颈。
前面四个皇子死了,吕光成了太子,但是别忘了,他后面还有皇子眼巴巴地张望着皇位呢。
太子这把着火的天梯,搭还是不搭呢?
天雨虽宽不润无根之草。
在这乱世,必须得结识各类大佬,才能活下去。
但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贸然扎进朝堂。
那等同于送死。
以前上班时,有些刚毕业的同事幼稚,以为在某次酒会上要到了某位身价过亿老板的名片,就等于人家是他朋友了。
史斌没这么幼稚。
和太子认识了,太子也很赏识他,但仍然不能证明太子是他朋友。
当他是吕先生的时候,他们可以聊的很开心。
现在他让你知道他是太子了。
皇权重家族轻,不可启守夜人。
皇权轻家族重,守夜人可启用。
治世重文,乱世重武。君强文守夜,君弱武守夜。
君威治安民乐,守夜在朝。
君暗治乱民苦,守夜在野。
旭日明月,灯火不举。
蔽日遮月,笼炬指路。
第42章 柴氏皇族,暗流涌动
会面结束前,太子对史斌说,以后先生就是我的座上客,有事可随时来东宫找我。
也好,这样关系就算挂上了。
任何君主对智谋之士都是像防贼一样防范的,坐轿的和抬轿的也不可能成为真心朋友。
但好在能说上话,就可以了。
保持这样若即若离的关系,对双方都好。
太子害怕守夜人会威胁皇权,坚决抵制守夜人。
而守夜人这个组织,史斌是必须发展壮大的。
在这天天打仗,到处打仗的年月,自己手里有个强大的组织,能更好的保命。
就先别扯什么远大志向了,乱世人命贱如蝼蚁,能吃饱饭,保住命,就不错了。
回到住处,史斌关上门,和师父私下里聊与太子会见的事。
师父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
他问王进:“您觉得,四个皇子,是太子杀的吗?”
王进紧张的注视着窗外,过了一会才用最低的声音说:“你心里的答案,和我想的一样。”
师父这个岁数的人,相当谨慎,在如此私密的空间中,也不敢说半句过头话。毕竟他早就过了热血冲动的年纪。
而且很多话,根本无须说明白。
彼此心照不宣更好。
于是他们很快结束了这个话题。
史斌发现师父最近总是唉声叹气,愁眉苦脸。
说他像热锅上的蚂蚁可能有点过,反正就总是莫名的烦躁。
现在又是如此。
如果他不是特别令人敬重的长辈,而是平辈,史斌真想很恶搞的问他一声,是不是来月经了?
“贤弟,你先歇会,我……”王进目光游离:“我去准备点礼物。”
史斌奇道:“师父又要准备什么礼物?又有人要过生日?”
王进长叹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无限悲凉:“是啊,一个大恩人要过生日,我得去……我得去一趟。”
史斌更奇了:“既是对你有恩的人,那就去呗。知恩图报,是我华夏族传承千年的美德。”
王进苦笑一声,说:“如果对方给你十两银子的好处,让你拿命还呢?”
史斌骂道:“什么人这样混账!”
“柴进,柴大官人。柴荣大帝的嫡系子孙,柴宗训的后人。当年柴宗训死前,他的皇子还没出生,柴荣大帝就驾崩了,吕氏以养子的身份继位。后来柴氏皇子出生了,长大了,世代享受特权。但即使这样,他们仍然想……”
王进说到这,右手下划,做了个杀的动作。
史斌道:“做这美梦呢!但话又说回来,天下本来就是他家的。他想要回来,从他的立场上说,也没毛病。但吕氏作为既得利益者,肯定是不愿交还,那就只能硬碰硬了。”
王进道:“历史上有过类似的事。三国时期东吴的创始人孙策病重,他的儿子孙绍尚在稚龄,于是孙策临死前把拿命自己打下来的江山交给了弟弟孙权。孙绍长大后,也没和叔叔争位,彼此相安无事,免了多少血光之灾!可这柴氏……唉!”
史斌道:“师父,你是怎样欠的他们人情?”
王进道:“柴进有二十多个大庄园,最大的主庄据说占地八千多亩。我当时和你太师母逃亡之时,老人家既担心被高太尉的杀手追上,又害怕沿途那些蜂拥而起的叛军。每日惊惧之下,心痛病又犯了,天幸附近就是柴进大官人的副庄,大官人当时就在庄上,对我们母子嘘寒问暖,供应衣食药引……这本来是好事,我们也深感盛情,但柴进却要求我给他签字,摁手印!”
王进说到这,一脸的晦气。他黑着一张紫棠色的脸,显是生气之极。
“什么字?”
王进凑近他,低下头,小声说:“让我……算了,我还是写出来。”
王进紧张的手都在抖,拿出笔,蘸了点墨,写在一张薄纸上:“让我发誓,效忠柴氏,助其复辟。”
至今想起来,这事仍然让王进心有余悸。
王进小声自嘲道:“这可是灭九族的大罪啊。反正我也没有九族,就只有一个老母……嗯,你只是我的弟子,不在九族之列,不至于连累你……唉,所有受过柴进帮助的人,都得签字。我们临走前,管家送出来说,每年大官人生日的时候,你们这些受过大官人恩惠的人都得来主庄太贺,否则便是忘恩负义,江湖上传出去可不可听啊。”
“何止是不好听那么简单,你签了字,摁了手印,就等于上了他的贼船,即使你赖着脸皮不去和他见面,他事发后把你供出来,你也跑不了。这算盘打的真精。”史斌怒道。
这乱世已经够乱的了。
总有人还嫌它不够乱,想再给生活加点料。
王进又是长叹一口气:“所以我是真不想去,再说了,你太师母身体不好,我在她身边,她还能安定会,我若离她远了,她胡思乱想,日夜悬心,久后又得犯病……”
“乱世奉养娘亲,是一件多难的事。师父你比很多人幸福多了,很多人想养都没这机会。子欲养而亲不在,是多少人的悲哀!算了,这柴进的寿宴,我替你去吧。”
敌国互攻。
皇帝和太子不睦。
群臣争权夺利。
脏官恶霸欺压百姓。
守夜人暗中起复。
这么多股暗流涌动,看来还是太少了。
这柴氏皇族,也不甘寂寞啊。
一定要让这个世界,因我而不精彩!
这应该是柴氏皇族此时最大的内心写照吧。
不管从哪个角度说,替折可存完成心愿也好,养一支属于自己的私军,扩大自保的实力也好,这守夜令都得发完。
但天天在家躺平,不出去见人,总没机会发令。
所以还是借这机会外出吧。
就当是替师父解决难题去。
“贤弟,你若肯替我去,我真是下辈子也得感谢你了。”王进激动的握着他的手:“但是你切记,无论他们怎么拉拢你,你绝对不要签字!”
“放心吧师父,如果不是像你一样被逼到那步,谁闲的蛋疼待着没事把自己放到火上烤。”史斌拍了拍师父的手,说:“泰山不是搭出来的,黄河不是尿出来的,我且去会会这柴家人,看看他们有多大道行。”
柴进的主庄在沧州,位置在东平府的北方。
骑着快马,路途不算远。
史斌与太师母、师师、阿翎等人告辞,带上身边所有的系统召唤物前往沧州。
只要遇不到大战场,他的心情总体上来说是好的。
外出要么有机会派发守夜令,要么能遇到发财的机会。
给项羽、孟获、张飞、典韦、许褚、吕布六人各买了一匹马,路上吃喝住行自是不肯委屈自己,怎么爽怎么来。
史斌不怎么认同太子的理念。
你节俭,但你父子把江山治理的狗屎不如,那你们仍然是昏君,是给老百姓招祸的罪人。
而另一个奢侈的君主(一时半会找不着合适的,我史斌勉为其难的先把自己暂时代入一下),天天享乐,但把江山治理的超级稳固。那么他就是飞上月球日嫦娥去,又关你普通老百姓屁事。
按照马基雅维利大师的理论,皇帝的私德与百姓的私德,本来就不可混为一谈。
百姓私德不好,没人跟你结交,见了你就躲的远远的。时间长了就自动社死。
皇帝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护江山,保护百姓。只要这点做到了,你身上别的什么屁事那都不叫事。
你自甘下贱逛青楼,我等屁民也夸你风流,说你接地气,与民同乐。
一路上,仍是由孟获兄弟帮着背铁箱。
守夜令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容有失,一定要从众保镖中选个相对来说智商高点的人来做这事。
众人中只有孟君有过和诸葛亮这种神人斗智的宝贵经验,所以这个光荣的任务就给他了。
王进也不是啥有钱的大佬,给不出太牛的礼物,史斌觉得,替他给柴大官人送上一千两银票,不少了。
虽然柴家财大气粗,不差这点钱。但史斌仍然不想让师父的贺礼显得太寒酸。
第43章 王伦:你说的那傻子,是我爹!
史斌带着众保镖在柴进生辰这天早上,来到了柴氏主庄。正席中午才开,他们早上就到,以示尊重之意。
柴大官人目前不在庄上,是大管家迎接的他们。
大管家脸上的笑意特别浓,这些年经常迎来送往,深知进出此门的,不是有点名气的,就是有点本事的。
大管家名叫柴贵,本名不姓柴,但来了这里当管家,就没资格再保留原来的姓氏。奴才就要有奴才的自觉,想要尊严就别来吃这碗饭。
“敢问客人高姓?从何处来?”大管家这两句十年不变的开场白,其实相当有水平。第一句是让你自报家门,第二句是问你的师承来历。
你要是傻呼呼的回答,姓x,从x处来,说明你不是在江湖上混的。那么大管家就会做出判定,你不是大官人急需的人才,大官人现在没空接见,请阁下另谋高就吧。
这两句江湖切口要是答不好,即使现在下着瓢泼大雨,那也只能挨浇了。柴家庄房舍虽多,却绝不收留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
来之前王进已经教过了,所以史斌的回答很符合江湖规矩:“在下史斌,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的徒弟。”
大管家两眼发亮:“唉哟哟,是甚么风把您给吹来了!贵客啊!史爷,这边请!”
如果是一般人,大管家可能还得多想一会才能理出头绪。王进名气这么大,印象特别深,所以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大管家弯下半腰,把他们一行人请进院门。一路绕过三个屏风,没进主厅,却先将他们带到一个特别偏的厢房。
进了里间,大管家又把他们领到拐角处一条特别隐蔽的小门处,拉开门走进去,里面竟然还有暗门。
“客官休怪,这个本庄最神圣的地方,只有最高贵的客人才有资格进来。”大管家打开暗门,笑意盈然的指着暗室中间的牌位,停了几秒,用来酝酿感情,因为好端端的突然得无中生泪,这是个技术活啊。
好在苦练多年,如今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练出来了。
其实也好练,就多想想当年吃不上饭挨饿,以及在柴家庄犯错挨揍的惨状有多委屈,想着想着泪水就能挤出来点。
几滴浊泪流出来后,接下来该进入正戏了。
大管家指着中间柴荣大帝的牌位,抑扬顿挫,慷慨陈词:“吕氏奸贼得国,无德无能,致天下大乱,柴氏当继承大统!史爷休怪小老儿多嘴,您的尊师已经发誓要效忠柴氏,史爷如果也肯摁下手印,定会让大官人高看一眼!”
史斌听到这话,立刻明白了大管家的用意。
“在下是得参拜下大帝。他是咱们大离王朝,头号大英雄!“史斌没有直接顺着大管家的话说。
“好!难得史爷有这份心!大帝在天之灵,也会感到高兴的!大帝一定希望您这样的人才,为社稷效力,为万民效力!“大管家高兴的拍拍史斌的肩膀。既然对方不往那个方向说,那他就往那个方向引。
史斌心里冷哼:“我呸!你当柴进是个什么东西,这么肤浅,档次这么低的人,我怎么可能效忠他?你们这群狗奴才,真是狗仗人势。“
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是真诚换真诚。
落难之人,拉他一把,只要他有点良心,一定会终生铭记的。
且看刘邦、李世民是怎么收拢人心的。他们手下文武,个个效死力!
再看看这位柴进老爷的作派,你被通缉,或是无路可走,可以在我这吃饭,睡觉,并受到保护。但这点恩情,你得拿命还我。
从一开始,对方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双方不是互相尊重的关系,而是施舍与被施舍的关系。
一个窘迫的人,哪怕被放高利贷的人渣逼死,至少也不用顶着反贼的冒名。
史斌心里这样想着,但表面上还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说道:“大管家,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大帝的期望。“
“嗯。“大管家满意的点点头,他生怕史斌没有听懂自己的暗示。
史斌转过身子看向柴荣大帝的牌位,不禁生出敬仰之情:“大帝在上,在下华阴史斌参拜您老人家!“
史斌跪在蒲团上,叩头九次。眼睛里流露出崇拜的神情,心里默念着:“大哥,你可千万不要怪在下。崇拜归崇拜,但我是不会帮着你的废物子孙造反的,那样只会把更多的无辜百姓拖进战火。你要真是在天有灵,你就用闪电劈死这个大管家。或者托梦给你的嫡孙,把这个死弱智骂醒。”
“史爷,请跟我来。”大管家把史斌领进屋子内的另外一个暗室。
做这见不得人的事,暗室何其多啊。
想在朝廷里面暗伏小朝廷的人,也必然会在家里暗伏暗室。
大管家故意打开暗格,让大家看清里面的龙袍和仿制的御玺。在那旁边,有个红漆木盒子。
他拿出一把做工考究的长钥匙,打开红漆盒,里面是好多小册子。
大管家拿出一本翻开让史斌看,史斌很快就见到了很多熟悉的名字,他确定以前读课外书时,绝对见过这些名字:
王进、王伦、韩伯龙、林冲……
“史爷,签字吧。”大管家满怀期待,笑着注视着他。
史斌的回答斩钉截铁:“不必了。我师父既己签过,我就不签了。”
大管家脸上的笑容一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
他一言不发的锁好暗格,走了出去。
这点倒挺好,你不签,他不会死乞白赖的求你签。
史斌等人跟了出去。
“各位客人先去吃饭吧。”
他面无表情的把史斌等人带到一间青砖红瓦的大房子里。
里间是个特别宽广的大客厅,厅上已经有好多人在那吃饭了。
有个白衣秀士,坐了最里边的首位,他身边有六个护卫。
他们桌上的饭,档次最高。烤乳猪,烤全羊什么的全有。酒也是用精致的银壶盛着的,喝酒的杯子也是银的。
他们下席,档次差些。
再往下,更差。
你看这柴家庄办事,不同的客人还不同的对待。
这样还想让人给他卖命。
但他们有自己的想法,竞争机制,会使身处下席的人,使劲朝上席努力。
“你们就坐这吧。”
大管家指着紧挨着门口的位置。
通常这个位置,是仆役小厮们坐的。
孟获第一个不爽,大叫道:“凭什么那个秀才坐最尊贵的客席?”
大管家梗着脖子骄傲地说:“人家王寨主,手下上千寨兵,皆为大官人效力,最得大官人倚重!”
史斌给孟获使了个眼色,对众保镖下令道:“坐。”
看来那个什么王寨主,应该是个什么大帮大寨的首领,而且应该属于签字签的最痛快的那批。
张飞看了看自己这桌,如此寒酸,只有几块小得可怜的糕点和一壶清茶,指着大管家出去的身影骂道:“什么东西!狗眼看人低!”
史斌劝道:“咱们此行,也就是替我师父走个形式,开正席时,交上礼物,胡乱吃几口,就算完成任务。不用搭理这种档次低的人。”
说完,又对孟获说:“大获,提前清点出一千两银票备着,一会给他们。应付完差事咱们就走,远离低素质低层次的人。”
孟获应了声,掏出铁盒找银票。这个盒子用处真多,既能放守夜令,又能当储物箱。
干坐着,没酒没肉,多没劲,大伙对那几块糕点也没兴趣。
反正无聊,项羽看见孟获手上的银票,突然想起个事,就对张飞、吕布等人说:“你们这些新来的家伙,知道不,这个大离朝,有个关于银票的笑话,可逗了!”
吕布、张飞等人前世总打架,现在重生后共同效忠同一个主人,前世那点纠葛早就抹清了,相处的很和谐。他俩听了这话,都露出好奇的神情,说:“那你给我们讲讲啊!”
项羽的嗓门天生就大,他给大家绘声绘色的讲了那个在大离朝流传很广的笑话(见第十九章):
以前有个废物,累死累活伪造一百两银票,花去各类成本总计一百一十两。
项羽兄弟刚讲到这,就引得张飞、典韦、吕布他们哄堂大笑。
看来这帮粗人笑点真低。
这帮家伙嗓门也都不少,很快就把其它桌子上吃喝正痛快的人的注意力给吸到这来了。
他们都不说话了,一起听项羽讲这笑话。
但没人注意到,那个王秀才,脸已经气绿了。他身边的人也都拉长着脸,很气愤的样子。
项羽很陶醉于这种被众人注视的快感,接着讲:
这傻子不但赔了钱,还被官府脊杖六十,流三千里,并处没收全家所有财产。家人中男的为奴,女的没入教坊司……
项羽兄弟刚讲到这,不止史斌的手下大笑,就连其它桌上的人也都大笑起来。
虽然很多人听过这个笑话,但此时仍然不介意用这笑话助酒兴。
王秀才再也忍耐不住,站起来破口大骂道:“草你奶奶!你说的那傻子,是我爹!”
第44章 蝴蝶效应,从这次决斗开始
气氛瞬间紧张起来。
众食客停下筷子,半点声音也不敢发出,生怕惹恼了这位正在气头上的绿林大盗。
无数人都意识到,接下来,这两拨人一定会大动干戈。
但是包括史斌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意识到,今天这场决斗,将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蝴蝶效应,是一个混沌现象,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
说简单点,一只蝴蝶扇动一下翅膀,机缘巧合下与众多因素一结合,引发了一场巨大的风暴。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张良早年救了项伯,这个无关紧要的小事,间接使得大汉帝国诞生。如果鸿门宴之前那个万分紧急的时刻没有项伯报恩救助,刘邦和张良已经死翘翘了。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来殖民军杀害了95%的当地人,使得那里原本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剧变,耕地荒芜,遮天蔽日的森林不断出现,吸收了大量二氧化碳,地球表面平均温度下降了0.15摄氏度,形成了17世纪初的“小冰河期”。全球各地纷纷出现了气候异常,造成了各种接连不断的灾荒。哥伦布和明朝没有直接关系,但崇祯皇帝继位的十多年,受此极端恶劣气候影响,年年庄稼歉收,遍地饥民,再被内忧外患侵袭,直至崩溃。
现在,史斌这个穿越者,就是大离朝的那只蝴蝶。
刚来的时候,混迹在大离朝的人山人海中,他还没能发挥自身的能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现在,一切的机缘全部凑齐了。
在这个世界,史斌从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一步步被命运向前推进,直到成为主角,支配成千上万人的命运,正是从这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
历史将从这一刻开始发生剧变。
王伦外表儒雅,骨子里戾气却特别重。
科举考不中,老爹银票造假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还连累四个姐姐去了教坊司。
越是拼命地想出人头地,结果越……
他从不认为是自己家人的错,他认为全世界都对不起他。
王伦拍案而起,把那银酒杯狠狠地摔在地上,指着史斌那桌人喝骂道:“狗杂碎,你给老子下跪道歉!然后自己掌嘴一百下!”
王伦这一站起来,他的手下即使还没吃喝痛快,也都跟着站起来,帮着主子骂人。
“狗杂碎,赶紧下跪道歉……”
项本王也站了起来。
王伦用傲视天下的眼神瞪着他,等着他道歉掌嘴。
“你是傻子!你爹是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你祖宗十八代都是傻子!”
难怪《史记》上,韩信说项王这一吼,千人尽废。
大项兄弟这一嗓子,实在太有磁性魅力了,这屋子相对封闭,还有回音!
那余音绕梁的美感,绝赞!
王寨主好歹也是这间屋子里,所以肯签字的宾客中,身份最尊贵的人,他的实力也最大。
济州石碣村后面,八百里大湖中,有个石碣山,那里四面环水,险关横生,易守难攻。这个王寨主,得了柴进的巨资相助,在那里开基立业,俨然成了一方土皇帝。
他手下现有寨兵千余人,没钱了就劫掠富户。他的地盘广大,水产极多。山下平地也多,种了很多粮食。山上野禽、野果更是数不胜数。
这土皇帝日子过的相当滋润。
土皇帝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这么大的面子?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非要闯!”王秀才有文化,连恐吓语,都这么有格调。
他说着,按了按配剑,下意识的想杀人,但又一想,今天柴大恩主生日喜宴,不适合见血,会增添晦气。
但如果不揍他们一顿,这口气如何咽的下!
王伦白嫩小手一挥,率领手下那帮壮汉杀气腾腾地来到史斌等人面前。
王伦扫视众人,看出史斌可能是领头的,但还是明知故问了一句:“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谁是领头的?”
史斌仍在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笑呵呵地对怒气填胸的王伦说:“小王,别这么大动肝火,没多大个事,看我面子算了。”
王伦心道,你算个什么东西!还没多个大事!还有我土皇帝级别的人物,你敢叫老子小王?
“这么说,你是不准备处罚下人了?”王伦的声音很阴冷。
兵荒马乱的年月,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在路上都是不愿意过分招摇的。如果到处摆谱,炫耀有钱,那没准就被哪路好汉给阴了。
所以史斌他们一行人穿的就是普普通通的衣服,兵器一律拿的朴刀。
还都戴了斗笠,乍一看,就跟庄户人家种地的农夫没啥两样。
史斌又是嘿嘿一笑:“小王你说‘下人’这俩字,就太难听了,我和我的手下向来是亲如兄弟。”
许褚拍掌道:“主人说的好!”
吕布等人也附和鼓掌。
王伦更生气了。
唰!
王伦拨剑了!
他身边左侧那个两米高的壮汉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的说:“看来有些人,是皮痒了,不挨顿揍,是不会长记性!”
王伦右侧另一个两米高的壮汉亦道:“寨主!对这种人,就应该打碎他满嘴狗牙,让他以后少说废话!”
“来个友谊赛也好。大家友情切磋,比赛第二,友谊第一。”史斌笑着站了起来,冲王伦等人一拱手:“不过事先说好啊,咱们得点到为止。你们的人全是成名已久的江湖好汉。我们哥几个全是种地的农夫,如果你们下手太狠,嘿嘿,传出去,会被江湖好汉笑话!”
王伦身后第三个两米高的壮汉很粗鲁的推了史斌胸口一把,瞪着老虎眼道:“你放心,今天是柴大官人生辰,我们绝对不会打死人!”
史斌也不生气,依旧脸上挂着招牌式的微笑:“那就好,那就好。”
王伦心里一盘算,这回带出来的六人中,有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童,他负责给自己整理些衣物什么的,生辰贺礼也由他呈交。
另外五个人,全是自己的保镖。那就五对五吧。
王伦把剑放回剑鞘,说:“大家既是江湖儿女,江湖事,江湖了!你我双方各出五人,决斗!你们若是赢了,辱骂我爹的事,一笔勾销。如果败了,哼,你这主人,连同这傻大个,一起给我下跪道歉!”
史斌装出一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与王伦的手下对视一秒便即把目光移开,好像不敢多瞧的样子。
王伦心道,早知道害怕,刚才何必跟我这硬装!现在后悔,晚了!
史斌对王伦说:“王首领,先把这五位盖世英雄通个名!”
“云里金钢宋万!摸着天杜迁!旱地忽律朱贵……”王伦得意洋洋地说。
每说一个,史斌就很夸张地竖起一次大拇指。
王伦接着介绍:“黑日鼠韩伯龙!”
史斌拱手道:“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又介绍第五个:“粪中蛆张波!”
史斌拱手道:“佩服!幸会!在下孤陋寡闻,生平第一次见识到这般好汉!望您一会手下留情。”
五人冷哼一声,眼中俱是对史斌露出不屑的神色。
史斌开始点将:“大项、大布、大飞、大褚、大韦!上阵!”
王伦和他的手下已经开始笑了。
这帮种地的农民,真没文化,都起的什么破名啊,什么大象、大布的,这都是啥啊。
真是土的掉渣啊!
王伦回过身,小声对那帮绰号威震宇宙的手下说:“都小心点,不要打死人。否则柴大官人面皮上不好看。”
史斌回过身,对手下那帮“农夫”小声说:“都他妈的给老子往死里打。”
第45章 在下退无可退,只好给王寨主上了一课
王伦是个很看重自己身价的人。他觉得这场决斗虽然必胜,但仍然要有仪式感。
他带着手下昂然出厅,来到院中,庄重宣布:“开打!”
史斌的人刚扛着家伙出来,王伦突然大叫道:“停!”
史斌不解道:“你个酸秀才,又有啥事?”
虽然心中自我评估,此战必胜,但王伦还是害怕刀剑无眼,会伤及对方性命,到时柴大官人面上不好看。
于是这位患得患失的江湖大哥重新宣布规定:“所有人只论拳脚,不能拿兵器!”
史斌答应的非常痛快:“好好好,依你。”
两边的人都把兵器放回。
对方居然肯听他的话,这让王伦心里感到很爽。看来我堂堂山寨老大,这身威风出了山寨仍然在。
刚要再喊开打,王伦又想起一事:“等等,先热身!”
史斌恨铁不成钢,叹了口气,说:“难怪人家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王秀才你这娘们叽叽的劲儿,真烦人。”
王伦大怒,羞的面红耳赤,大叫道:“马上开打!打!不用歇了。”
史斌说:“打也得有个时间限制啊!是打一天,还是打一年?依我说,打五分钟,就强制结束。哪方趴在地上的人多,哪方就算输。”
王伦心想,这主意有道理,当即问道:“五分钟是啥意思?”
史斌同情地看着他,一股智商和知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你这种文化水平低的人,不懂这些知识也正常,我不怪你。五分钟就是300秒,咳,总之就是找人数三百下,就结束,就行了!”
王伦说:“好,就这样!”
史斌转头对孟获道:“大获,我这群手下,就你智商最高,数数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孟获受到主人如此称赞,高兴劲就别提了,咧着大嘴大笑道:“谢主人夸奖!”
史斌看着王伦,不说话。
王伦道:“你看我作甚!”
史斌说:“这些给柴进签字的人,属你身份最尊贵,开打的命令,当然得由你发出啊!”
王伦笑道:“你小子,这会恭维我,也晚了!众头领听令,开打!”
两拨人对冲!
孟获开始数:“一、二、三、四……”
唉呀窝呀……
啊……
饿饿……
嗷……
啊呀沃……
孟获这种人,居然被主人夸成智商高,两世为人,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
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怀莫名涌现,他在心里说,一定得让主人高看我一眼,圆满完成主人交给我的任务。
他决定不受干扰,一定要数对。
“三百四十七、三百四十八、三百四十九……哈哈哈哈……二百四十八、二百四十九、二百五……哈哈哈……
史斌踢了他屁股一脚,对他的工作很不满意。
他惭愧地说:“对不起主人……哈哈哈哈……”
史斌揪着他的耳朵说:“你说,你对的起我的信任吗?我和你说多少次了,这帮手下,属你最有文化……”
后边的话为了不伤他面子,小声说:“这些人中就只有你和诸葛亮这种神仙级的高人交过手……”
接着又大声说:“这点屁事你都干不好!你说,平时吃的喝的,老子委屈过你吗?啊,数个数都数不对,你说你还能干啥!”
受了主人当众训斥的孟获,连生气都顾不上。
他一边观察战况,一边大笑:“哈哈哈哈……对不起主人,没能干好您交代的任务,属下非常惭愧,呀!我忘了数到哪了,要不重数?一、二、三、四……”
“你乐……你一边跟我说对不起、惭愧,一边乐,你是真心惭愧吗?仗着本事大,不把主人放在眼里对吧?”史斌又踢了他一脚。
孟获拍着心口说:“主人,我对天发誓,您对我这么好,完不成您交代的任务,我是真心惭愧,哈哈哈……”
史斌假意生气,大声道:“你真要惭愧,你还笑的出来?”
孟获板着脸说:“那我尽量不笑,噗……哈哈哈……”
王伦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整个人就像一只被阉割了的猪,再也没有山寨老大的风采了。
这帮人是农民吗?
天底下怎会有如此厉害的农民?
刚交战一秒,摸着天杜迁,两米高的大汉,被对方一个人给踢飞十米远,直接飞到房顶上去了。
这杂碎,枉我王伦平时对他那么好,竟然借机装死,不下来了。
而交战第二秒,云里金钢宋万一拳打在对方一个人身上,对方没事,宋万拳头扭伤了。
对方双手像举小鸡一样,轻而易举的把宋大金钢两米多高的身子举起来,然后临门一脚,像踢蹴鞠(注:古代的足球)一样踢飞了,落地后,跌了个狗啃屎,俩门牙还掉了。
旱地忽律(注:这俩字是鳄鱼的意思)朱贵一个马步扎稳,平推一拳,问道:“我这招八爪金龙,你怎么破?”
对方一拨搂子扇过来,朱鳄鱼的身子骨碌碌地凌空转起,爬起来后跪在地上,都找不着北了。
平时朱鳄鱼多威风啊,开黑店,跟孙二娘一样,把客人做成肉包子,还把他们身上的钱全给黑了。
和小喽啰比武较艺,十个人一起上也打不过他。
今天栽的怎么这么惨啊。
黑日鼠韩伯龙也是身高超过两米的壮汉,一拳挥出,虎虎生风,动作帅气,力度劲猛!
唯一的缺点是没打着对方。
对方轻轻一闪,脚下一勾,再复一脚,踢在屁股上,韩伯龙的身子腾空飞起,扑在王伦身上,二人当众来了个亲密接触。
太衰了,俩大男人,唇间……
二人同时爬起来,看到了更绝望的场景。
粪中蛆张波一脚踢去,对方后出腿,却后发先至,把张波的腿踢断了。
张大侠跪在地上破口大骂:“我怕把你打伤……你这狗杂碎对我……却半点也不留情……”
那人连话都不让说完,太不讲情面了。
咚!
一脚过去,张大侠在空中螺旋飞舞七次,才落地,爬不起来了。
按说此时胜负已分,可以住手了,可是提前和对方商定好了,要数满300下。可那傻货总笑,一分心,总数错!
一开始,四大好汉还能坚持。
后来熬不住了,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趴地上大叫:“爷爷饶命!好汉饶命!”
杜好汉在房顶上看到这惨绝人寰的一幕,更不敢下来了。
可是主人没让停啊。
于是五对四,接着打。
太吓人了,杜好汉心一慌,手没抓稳,掉下来了。
刚才是大锅饭,现在是小灶待遇,五打一。
杀猪般的叫声响彻柴家庄,为柴大官人的生日宴增添了几分喜庆。
王伦歇斯底里的叫喊着:“停停停不打了认输了。”
没人理他。
按理说数到300,就可以停,可那废物长的一副痴呆相,照他那个数法,不知会不会数到过年。
王伦再也顾不上大寨首领的颜面,跪在地上冲着没披露身份的天字号守夜人连连磕头求饶。
幸好,柴大官人在外面浪够了,及时回来了。大管家陪他一起进来的。
农夫们这才归队,站到史斌身后。
浩浩荡荡的,十多个随从陪他打了半天猎,只打到一只瘸了腿的兔子。
柴进下马后,走路很慢,因为他在练**王步。
举手投足,也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有帝王气象。
要说外貌,也确实是龙子龙孙的长相。但他这气度,再怎么装也还是差点火候。
他傲慢地扬起头,问道:“怎么回事?”
史斌说:“哦,小弟本不想生事,是王大寨主非要教训小弟,于是小弟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好给他上了一课。”
第46章 挨揍打脸真没够,洪教头后周教头
地位尊贵的柴大官人侧头问道:“这小子是谁?”
大管家小声说:“回大官人,他是王进的徒弟,老奴带他去过圣地了,他不签……”
柴大官人略一思索,即使他不签,但他师父签了,冲他师父面子,也不能怠慢他。
于是先把这事略过不提,对管家说:“准备开宴。”
大管家大声唱诺:“大官人的生辰宴,开始喽!”
众人全都起身施礼,齐声颂道:“参见柴大官人!恭祝大贵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史斌为了不失礼,也站起来,嘴上动着,毕竟得做出说话的样子嘛:“单机游戏比网络游戏好玩……”
他手下的人随他站起来后,有的瞎张嘴不说话。
有的则混在众人的声音中趁机说了别的:
“虞姬……其实我也有过其它女人,只是不如你唱歌好听……”
“阿涓……我想吃兔兔……兔兔真可爱……”
“诸葛亮,你也就欺负我这样的,遇到我主人,你不一定打的过……”
柴大官人拱手回礼:“各位英雄莅临,柴府蓬荜生辉!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好!”众人齐声叫道。
柴大官人的众随从,都站在他后面,自觉与他保持距离,以凸显他的鹤立鸡群。
只有一个人和他站位平齐,这是柴大官人最近新收的师父周教头(注:本句无错别字)。
这周教头是个特别爱显摆的人,今天柴大官人是绝对的主角,各路江湖豪杰全是看他面子才来参加寿宴的,其它人就应该自动退避,不要抢戏。
但周教头显然没有这个觉悟,他见来了这么多人,规规矩矩的等候着大官人的到来。即使按身份排序,给你们预备点吃的,正席未开前,你也不敢吃饱。
他有资格陪伴大官人,别人等大官人的时候,也在等他。
这种强烈的自豪感让他觉得很爽。
周教头越众而前,有意无意的就挡在了柴大官人身前,大喝道:“来人,把我周麒麟射到的那只兔子烤熟了下酒!”
大管家点头哈腰地说:“遵命,周教头!”
“你、你,还有你,马上去生火,扒皮,烤肉!周教头就好这口野味!”
那只瘸了腿的兔子腿伤处特别明显,要么就是不小心撞伤了,要么就是磕伤了,反正不走运,一瘸一拐的还没来的及回窝就被周教头的无双神箭给射中了。
“周老师好箭法!”
“周师父绝了!”
“神拳周当世无双,箭法也这般了得!”
……
众草莽又是一番吹捧。
史斌也跟着吼了两嗓子。
王伦虽然吓瘫了,两腿一直软,爬不起来,但也和趴在地上的那群难兄难弟叫了声好。
人嘛,既然是社会产物,有着明显的社会属性,那就得遵守社会上的一些不成文的规矩。
主人请你吃饭,即使不好吃,你要是懂事的话,也得说好吃。如果你是个至诚君子,说假话会让胃液倒流,返酸水,那你也得说句还不错,还可以。绝对不能直接批评人家。
王伦是多希望柴大官人多往自己这看两眼,好安排人妥善安置,给自己手下兄弟找个休息治伤的地方啊。
可柴大官人的眼睛向来是往天上看的,一般情况下看不见地上的芸芸众生。
所以地上如果有人掉钱了,柴大官人这样的人是没机会捡到的。
当然,人家也不屑捡。
大管家见风使舵惯了,知道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大官人是没空搭理的,他自己又要忙活桌席,又要安排人收贺礼,也就顾不上王大寨主了。
露天桌席,摆的是相当有气场。
那些窖藏以久的美酒,刚一启封,香飘满院。
不停往上端的各种美味珍馐,更是普通人见所未见。
柴大官人宣布开席,众饭桶正要开吃,这时,门口有人唱诺:“柴兴、洪乾坤求见大官人!”
柴进道:“有请!”
史斌拍了拍旁边桌席的人,那家伙脾气不太好,抓起羊腿啃的正香,刚要发作,一看是史斌,知道此人深藏不露,手下农夫个个是超级高手。赶紧把瞪大的牛眼眯作笑眼:“小郞君何事?”
史斌问道:“这个柴兴是干啥的?”
那人说:“是柴大官人同父异母的哥哥。柴大官人是嫡出,他是庶出。”
“庶出也是一个爹下的崽啊,见了弟弟,也得这么多礼数?”
“那对呗,咱们普通老百姓没这么多讲究,大人物不都这样吗?”这人吃相相当豪放,就好像没吃过美食一样,把袖子都撸起来了,他左胳膊上,有个“二”字,好像是纹到一半,中途放弃了一样。
史斌好奇道:“这位大哥,你既是柴大官人请来的贵客,想必也是武功高强之辈了?”
那人摆摆手,擦了下嘴上的油说:“也不行,至少跟你比,多少差了点火候。”
史斌道:“大哥怎么称呼?”
那人说:“哟,在您面前可不敢自称大哥,在下王天霸,承蒙江湖中人看的起,送在下一个绰号,叫震天江。”
王天霸旁边那人见史斌的手下尚且已经如此厉害,这个小郎君指不定多大道行呢。于是主动和史斌搭讪:“小郎君,你知道王天霸老兄手上这个字,是怎么回事吗?”
史斌道:“不知,恳请大哥指教。”
这人笑道:“别别别,在您面前,不敢当此称呼。王天霸老兄,本来想在身上纹四个字:天下无敌。但刚纹两笔,嫌疼,不纹了!哈哈哈!”
王天霸脸红了起来,埋怨道:“李大棍,我这点糗事,你非要给我到处传扬。让别人下不来台,你就高兴是不。”
史斌心道,柴大官人招的全是这样的活宝,这样的人才真能帮他复国吗?
就这?
此时柴兴已经来到柴进面前,低头施礼,告了罪:“大官人,愚兄有事,来晚一步,还望恕罪!”
柴进坐在黄金椅上道:“兄长言重了,快请入席!”
柴兴身边的洪乾坤不好意思的看了柴进一眼,好像很不自在似的,扭扭捏捏的说了句:“恭祝大官人福体安身!”
柴进厌烦的瞟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摆摆手:“自己找个凉快地方坐吧。”
洪乾坤心里悲伤之极,心道,世上竟有如此寒凉之人,再不济,我也当了你好几年的老师,当初你也一口一个老师叫着的。
周麒麟看见他就来气,见他走的慢,破口大骂道:“狗东西!不赶紧下去,在这碍眼!岂不是成心惹大官人不快!须知你现在已经不是大官人的老师了!”
史斌又咨询下了王天霸:“这个洪乾坤又是何方神圣?”
王天霸说:“大官人以前的老师,人称洪教头,狂妄自大,比大官人架子还大。前阵子有个叫林冲的武师,得罪了高太尉,被发配沧州,路上被大官人看见,请进来好酒好肉招待,洪教头嫉妒人家受大官人敬重,非要挑衅辱骂,还逼着人家比试……”
李大棍抢过话头说:“这段让我说,林冲那杂碎,可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啊,一棍子就把洪教头打的像个王八一样趴地上起不来了。身为大官人的老师,这么拉跨哪行啊!这厮丢光了大官人的脸,自觉没脸待下去了,扬言要走,三步一回头,希望大官人能挽留他,哪知,大官人连瞅都没瞅他!”
王天霸说:“后来没地方吃饭,只好卖艺为生,没人打赏,就只能行乞为生了。要说还是柴兴心地善良,自己家里那么穷,仍然肯接济这洪乾坤,于是这姓洪的就跟了柴兴了。”
史斌道:“那如此说来,柴兴的段数,比柴进高多啦。”
李大棍不屑道:“还不都是想收买人心,做他娘的皇帝梦。”
史斌道:“柴兴也是这路货?”
王天霸道:“都是柴氏后人嘛。”
史斌眼望柴兴,只见此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先给洪教头倒酒,然后才自己喝,以示敬重。而酒未入口,冷不丁瞧见王伦等人,赶紧对洪教头说:“师父,咱们帮帮他们。”
洪乾坤似乎对柴兴非常喜爱,忙不迭点头。
他俩就这样一个个的搭,把王伦他们全送里屋去了,收获了很多感激的泪水。
柴兴又吩咐柴府下人,给他们上点金疮药。这才回到席间。
大家轮流给柴进敬酒,周教头坐在柴进边上,老神在在的,跟个大爷一样,那神态,好像在座的人都欠他二百两银子似的。
大家先上贺礼,再离席敬大官人酒。
轮到史斌了,他让孟获送上一千两银票的贺礼,然后走形式:“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的徒弟史斌,代师父敬大官人一杯。”
“那个什么鸟教头为什么不亲自来?这般托大!大官人面前,他算个什么东西!”
周教头这种人,其实就是在用极度自傲来掩饰极度自卑。
他太害怕高手前来抢自己的位置,更怕高手盖过自己的名头。
最怕的就是在大官人面前失宠。
其实这些全是多虑。
柴进这种不懂礼贤下士的人,招来的全是境界上比自己还差的人。
真正的人才,他是留不住的。
史斌耐心解释道:“家师有老母要照顾……”
刚说半句就被周教头打断了:“大官人休要听这些阿猫阿狗自吹会武功,这些江湖骗子知道大官人爱武成痴,都把大官人当傻子,想来骗吃骗喝骗钱,大官人休要上当,他们都没啥真本事。要真有本事,有种的比试比试!”
洪教头看到这一幕,心里直发紧,脸不觉的就红了。
柴大官人的生辰宴上,周教头如此当众挑衅,所有人都停下饮食,静静地看着他们。
周教头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少年,他觉得自己练武三十多年,这小伙子无论如何,应该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吧。
这种以势压人的感觉,是如此的爽快!
无数人看向他的眼神中,其实都充满了悲悯和同情。
他们真想告诉他:这小伙子的手下个顶个的厉害,他本人绝对不是凡品。你没看见王伦他们刚才是如何挨揍的,就敢在这自我感觉良好!
周教头只道大伙的目光,是对自己的鼓励和崇拜。
于是周教头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他站起身,傲慢地指着史斌,挑衅道:“小崽子,你既是那个什么鸟教头的徒弟,敢与老子过招吗?”
“比用嘴放屁的本事,在下确实比不过周师父。打架嘛,在下就怕一不小心,把周师父给打死。”
第47章 遇见浑人,揍趴可破
周麒麟冲着柴进嚷道:“大官人!值此佳日,请允许周某,为你以武助兴!”
柴进喝了声彩:“好!”
柴进唯恐史斌碍于自己面子,不肯出全力,从大管家衣兜里掏出一锭五十两大银扔在地上,高叫道:“史兄弟,尽管出全力……”
史斌持刀飞身入场,似乎没太把柴大官人的面子当回事。
于是柴进后面的话就不说了。
周麒麟也绰刀在手,立稳马步,扫了一眼地上的银子,真恨不得三下两下就把史斌揍趴下。
刚穿越时,史斌只知道这个身体身怀武艺,到底是哪个档次,说不准。
对付杂兵没问题,但到底能对付什么样的高手,不敢轻易尝试,怕玩不好把命丢了。
但现在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与师父团聚后,师父又尽心指点了好几个月。
师父是个特别谦虚内敛的人,做事有十分把握,他也说成五分。生怕别人说他狂。
他这种万分谨慎的人,告诉史斌,你悟性奇高,依你现在的武功,能在我手里走上五十回合,一般人轻易动不了你了。
所以此战,99%的可能性,不会败。
万一真败了,让那帮系统召唤物把周麒麟揍出翔来就是了。
如果借机与柴进闹翻,师父给他签字的事就作废了。
有恃无恐,打吧!
周麒麟挥刀横切,史斌竖刀挡之!
铛!
只这一下,就把周麒麟的力度测出来了。
王进说过,有些人外表粗犷,但实际上气力巨差。
史斌很快就理解了这句话,意思大概就是说,某个猛男表面上看起来壮,实际上是个那方面无能的废物。
师父这样的谦谦君子应该没这意思,但这样理解,应该也八九不离十。
很不好意思,今天周麒麟很适合被代入到这个公式中。
又打了三招,史斌发现对方脚步虚浮,中气不足,臂力也没有后劲,上下盘的功夫都有很大缺陷。
既知其虚实,那就放开打吧!
又打两回合,仙鹤鸣、凤舞天、龙转身!
三招全中。
史斌打的周麒麟鼻青脸肿,周麒麟却在他的节节狠攻之下,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可能是块头大的缘故,周师父没有立刻跌倒,史斌飞身而起,双脚踢出!
正中小腹!
这回撑不住了。
周师父被踢倒在地上,刚一起身,史斌又扑过来狠狠踹了几脚。
周麒麟成了滚地葫芦,冷汗都急出来了。
洪乾坤看着他的窘境,想起他之前辱骂自己,不禁露出幸灾乐祸的神色,但只一会,就觉得羞愧之极。
光靠打滚,可不是有效躲避敌人攻击的妙招,只拉开几步,很快就又被追上了。
周麒麟被踢得嗷嗷乱叫,可是他却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
滚动中,手臂都出血了,但他却只能咬牙忍住,不敢吭声。
因为一分心的话,没准被揍的更惨。
此时他这个后悔啊。
早知道对方有这样的身手,惹他干啥啊!
都怪吹牛的感觉,实在太爽了啊。
谁能预料到吹个牛就得付出这样惨重的代价啊。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吹出去了,如果认输,柴大官人一定会把俺赶走的,到时就没地方吃饭了。
可是再不认输的话,不被砍死也会被活活踢死。
真不甘心啊。
为什么会栽在一个这么年轻的少年身上啊,平时只有俺欺负人,今天却只能任由别人欺负,只能任由别人殴打。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他内心的怨恨。
周麒麟一边打滚,一边咆哮道:
“小子,我告诉你,你等着,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弄死你的……”
史斌停手了。
他笑道:“您先爬起来再说好吗?还有您是不是去涂点胭脂,把这鼻青脸肿的样子拾掇拾掇。你现在这样,参加大官人的生辰宴会,只会给大官人增添晦气,让大官人所图谋的大事抹上一份阴影。”
很多人都知道周师父的性格,盛气凌人。
虽然很多人今天刚和史斌认识,但也都知道了他的性格,这家伙被挑衅时,绝不让人。
这俩家伙遇上,简直就是针尖对麦芒!
史斌痛痛快快暴揍周师父的场景让众人心中惊讶,但是看到周师父痛苦不堪的模样,心中又有些担忧起来。
幸好没招惹这俊秀小伙啊。
这小伙能处,有人敢惹他,他真揍。
“小子,我劝你还是见好就收吧,这样对你对我都好。“周麒麟喘息粗气,瞪着史斌低声哀求道。
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虽然他现在已经知道史斌不简单,也不敢再轻视对方,可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他的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屈辱。
他偷偷瞟了大官人一下,大官人的脸色极其难看,脸拉长的跟驴一样。
他最害怕被大官人赶走。
大官人最怕自己刻意捧高的人当众丢自己的脸。
墨菲定律,怕啥来啥啊。
周教头被揍趴,洪教头的冷汗比他还多。
因为他从周教头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
过消停日子多好啊,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瞎挑衅,万一让人打脸了,这是一辈子的污点,终生抬不起头来。
踢了七八十脚之后,史斌停脚了。
“你刚才侮辱我师父,现在,你给我师父道歉。”
焦头烂额的周麒麟大师说:“好好好,我道歉,王进老师,对不起。”
史斌说:“我师父的位置在沧州南边,你对着南方道歉。”
周麒麟说:“好好好,我对着南边,那么,还用跪着不?”
史斌笑道:“你看着办。”
然后有意无意地握紧了朴刀,使劲往地上戳。
“好好好,我明白了。”周麒麟对着南方扑通跪下,大喊道:“王进师父,对不起。”
史斌这才满意地指了指桌席,说:“去多吃点饭,吃饱了有力气了,再多给我师父道几次歉。声明在先啊,我真不想折腾你,但是吧,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父授我一身本领,待我恩重如山,我最忌讳别人骂我师父。”
史斌说到这,昂然向众人道:“都听见了啊,我最忌讳别人说我师父坏话,各位如果以后学这姓周的,乱嚼舌根,辱及恩师,在下绝不轻饶!”
众人连忙躲避着他焦灼锋锐的目光,低头摆手说:“不敢不敢。”
史斌收了刀,没事人一样回去吃喝,好像刚才的事和他无关一样。
周麒麟满面羞惭,无颜回头,一瘸一拐的拄着朴刀向门口走去。
就像那只被他射到的瘸了腿的兔子。
柴大官人仍然向上次一样,不发一语挽留。
一个月后,行乞为生的周麒麟成了柴兴的座上客,这是后话了。
第48章 蝴蝶翅膀继续抖动
历史是没有如果的。
但如果王伦别那么小家子气,别那么冲动易怒,别因一时不忿在大官人生辰宴上挑起这场争斗,别认为全世界都对不他,那么他们一行人可以完好回损的回到山寨,继续过那种逍遥自在的活神仙一样的日子。
而史斌也会被大官人留在庄上款待,至少十天半月的,每天殷勤相待,尽量忽悠他签字,然后再亲自送出两里地,这才依依惜别。
这样的话,这个世界不会发生什么改变。
一切依原本轨迹继续运行。
然而这场争斗,把一切都毁了。
周麒麟挑衅那事,反而不值一提,是他主动炫耀要在大官人面前露一手的,结果打败了,丢光了脸面,那怪不得别人。
王伦败成那样,柴进本指望周麒麟帮着扳回一局,结果这废物……唉,别提了。
而王伦那场争斗,意义可就不一样了。
他是柴大官人最大的棋子,这帮绰号震天响的好汉,长的两米高,柴大官人可是把他们当成大将来培养的。况且王伦手下还有千余寨兵,这些以后都是复国的中坚力量啊。
所以当他们需要建三关城寨,需要买牛买粮,需要军械甲胄,需要兵器战马的时候,柴大官人可是从不心疼钱,往死里支持。
可以说柴大官人为了王伦他们,花钱如流水。
哪知道这帮龟孙废成这样,被史斌手下一帮农民揍成这样。
最气人的人,这家伙还不肯签字。
于是盛怒之下,柴大官人虽然尽力不表现在脸上,但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
生辰宴结束,他留下其它宾客,比如纹身嫌疼的王天霸,和李大棍之类的,而对王伦和史斌,没说留,也没说不留。
那就是不留呗。
都是成年人,有些话本就不必说透。
不留就不留,不留,爷就回家。
但是这样一来,有两件事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史斌,如果留在柴家庄这方圆八千亩的大庄园住上一段时间,那么他根本不可能有机会看得见那个代表急救信号的传讯烟火。
那是守夜人萧飞发出的。
按照规矩,守夜人传讯,平时用蓝焰,紧急时用黄焰,万分紧急的时刻才会同时夹杂蓝、紫、青三种颜色。
由于史斌没被留在庄上款待,于是走了一天的路之后,及时看见了这道万急传讯烟火。
然后他顺势而为,运用他的现代知识,在这个世界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其直接后果是,他的自身实力一万倍扩大。
二是王伦,柴家对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没有半点恩情。
何况这些断胳膊瘸腿的大侠,也确实半点利用价值都没有了。
王伦只能乞求大管家借个马车,但大管家看都没看他一眼。
王伦彻底明白了什么叫上行下效。
昔日座上客,今朝落魄人。这两种巨大心境的转变,月冷风清也断肠。
最后还是厚着脸皮找到柴兴,跟他去借马车。柴兴满脸答应后,看过这帮好汉的尊容,只答应借驴车。
王伦道了谢,柴兴说,本来想送送你们的,但我实在太忙……
王伦说,心意我领了。
他慢悠悠和小书童一起带着这些受了重伤的好汉往老巢赶。这驴子瘦的,让人不忍多看。
这车也破旧的随时像要散架子一样。
这帮手下兄弟,平时全靠他们保护自己,如今身无半点武功的自己,竟然要保护他们,这一刻,王伦的心里格外凄凉。
午后的热风吹在身上,吹的人直冒汗,他却仍然觉得锥心刺骨的冷。
这帮鼻青脸肿的家伙,有个脸歪了,到现在也没恢复过来。
有个连上厕所的能力都没有了,得弄个兜,让王伦帮着清理。
还有个大侠腿断了,唉呀沃呀的叫个不停,他心里烦躁,别人也烦躁,都嫌他吵。
就像猪佩奇那个电视中,那里面那个吵人的鹦鹉。
后来双方都搂不住火,身子虽然无力动弹,但嘴还能用啊,拼命互喷。
王伦真是欲哭无泪,以这蜗牛速度,这得啥时才能回到石碣山啊!
柴进你忒也刻薄!
我们的身份,又不是普通百姓,我们是绿林大盗啊,如果中途遇到恶人,对我们这些可怜人起杀良冒功的念头……
不敢再往下想了。
这帮大侠互相嫌弃,越骂越狠,王伦忍无可忍,让小书童把他们绑起来,再把他们的臭袜子扒下来,塞嘴里。
世界总算暂时安静些了。
史斌和王伦两拨人就这样朝着不同的方向出发了。
史斌这家伙接下来干的那事,实是震惊天下,放眼五千年历史,就没有第二个牛人敢这么干。
史斌的经历三言两语说不完,且先交代王伦的事。
王伦这一路上,受的苦,可能比他这辈子受的苦都多。
那真是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
熬不住的时候,王伦仰天大恸,都不知道痛哭过多少次了。
众兄弟也不能总塞着臭袜子,时不时的也得给他们松开会。
刚一松开,他们的怨气没处撒,于是联合起来喷王伦。
“你那废物爹,屎都不如,丢人现眼的玩艺儿!他死就死吧,还连累我们伤成这样!”
“就是,都赖你不好……”
“你气量狭窄,心眼比蚂蚁蛋还小!如果你爹被人嘲笑的时候,你能忍下来,我们就不会受伤了!”
“你装,你装,你现在怎么不装了……”
王伦怒气填胸,大吼道:“骂吧骂吧,你们使劲骂吧!平时一个个吹嘘自己多能耐,哪知连一群农民都打不过!”
说着说着,眼泪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手下那帮大侠也都消停了,大家停止互喷,回顾以前的坚贞友情,都哭了。
本以为靠上柴大官人,可以荣华富贵一辈子。
柴大官人醉酒后曾和他说过,王秀才,朕复国后,你从龙有功,到时封你做丞相!你现在给朕好好招兵买马,你的功劳朕都记着!
王伦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回首前尘过往,再看看手下兄弟,残了废了。各位老兄这副尊容,也没法帮柴大官人复国了。
一路上哀声叹气,受了那无穷的煎熬苦楚,好不容易赶了好几天的路,来到一家客店投宿。
“客官,请登记下。”掌柜的笑容满面地迎客。
王伦想了想说:“王迁。”
古代没有身份证,姓名由你胡诌。
他不敢说本名,怕泄露身份。
掌柜的又问,这些人怎么受伤了?
王伦装可怜,说,我等皆是良民,外出务农,遇到强盗打劫。
庆幸,掌柜的有客就接,有钱就挣,走个形式也就算交代了。
王伦轻松过关。
但他不知道,旁边那个记帐的伙计已经把他认出来了。这人不露声色,准备晚上动手。
这晚,王伦等人吃完晚食,睡不着。
三更时分,那伙计蒙着面,先把窗户纸捅破,把大剂量的迷魂香吹进去,一行七人只一会就不省人事了。
伙计拨出刀,走进里屋。
第49章 守夜人萧飞参见天尊者!
伙计干净利落,一刀一个,把王伦一行七人,宰猪一样宰掉了,还割了首级。
这伙计名叫葛大,村子里曾被王伦率兵劫掠过,还一把火给烧了。用村里逃难老人的话来说,这贼畜生就是化成灰,俺也认得!
葛大的父母兄弟俱亡于此祸,他无所归依,平时好吃懒做,身无所长,只好逃到外乡,乞讨度日。有一天因饥饿晕倒在这家客栈门口,老板好心,收留了他。
重活干不动,但他算数算的快,可见人要是有了一技之长,关键时刻真能当饭碗用。
他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这天,葛大是做梦也没想到,杀父仇人竟然就在眼前,而且他一脸衰败相,他身边的那些大牌打手,一个个的也都跟遭了猪瘟的病猪似的。
竟然还有这么好的机会!
不仅仅是能报仇,还能发大财!
官府移出榜文,画影图形,捉拿大盗王伦,赏银一千两。那几个首领,各赏银一百两。
想发财的人多了去了,但平时谁有这本事跑到他们老巢去取他们首级啊。
今天这绝佳机会,这和大风把钱吹到碗里有啥区别啊。
葛大连夜包了首级,跑到官府邀功。
到达县衙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外面好多赶买卖的人已经上街了。
值守卫兵见有壮士居然杀了七个绿林大盗,赶紧去通报县太爷。
官府里也有好多亲眷受过王伦荼毒的人,这一验明身份,还真是这帮天杀的大盗!
那个书童也被知情百姓认了出来,一年前被王伦掳上山,今天倒霉,也做了陪死鬼。
但既然是大盗王伦的手下,那就不算冤杀。
此事早己被好事者传遍街头巷尾,围观百姓把县衙围的人山人海。
古代没啥娱乐节目,今天这事,算是爆炸级的大新闻了。
县太爷当即发放一千五百两银票。
葛大高兴的差点嘎的一下抽过去,手舞足蹈半天,楞了叭叽的说要分给青天大老爷十两银子。
县太爷借着这个好机会,当着满街百姓的面,那官腔打的真是超绝:“为民做主,是本县令的职责!壮士好意,本官心领了,但本官身为圣人门徒,一向是两袖清风,爱民如子,岂能收壮士的钱?壮士且收了赏银,娶房媳妇,好生过日子去吧!”
满街百姓无不夸赞县太爷真是包公再世。
只有县令身后的师爷在心里大骂道:“婊子养的狗杂碎你可真能装,上个月我求你给我儿子谋个差事,你他娘的黑了我三百两银子。”
众百姓欢声雷动,坏蛋一下子死了一窝,天大的好事啊!
县太爷心里更是美疯了,这么大的政绩,全归我了!老子天天醉酒,和小老婆打牌又如何?老子治下出了壮士,击杀贼酋并群贼,那全是因为老子治县有方!
这叫什么?
这叫清静无为!
上古大贤安民理政的最高境界!
这回满县百姓更得把老子当祖宗供着了……
葛大的父兄活着时,他天天因赌钱被父兄打骂。
这厮今天白得这场功劳,名声巨噪(用大噪都觉得力度不够)。
以前馋懒、窝囊、赌钱,有时穷疯了还偷东西……这些都不算个事了。
摇身一变,成了民众心中的英雄,有个富户还把漂亮独苗女儿嫁给了他。
有老丈人照料着他,做皮革生意,那是稳赚不赔啊。能体面地活着,谁还干那偷钱赌钱的事啊。
一个瘪三从此变成正经过日子人了。
是这个乱世,为他提供了这个跨越阶层的跳板。
生日宴,有钱有势的人,其排场要胜过普通人。
乱坟岗,有名的尸体也要压在无名的尸体上。
可能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吧。
不过,事实证明,无论多差的环境,仍然总会有几个幸运儿。
但葛大再怎么走运,他得到的好处,和另一个人比起来,也只是小巫见大巫。
那个人叫林冲。
这家伙发配沧州后,又犯事了。
高太尉派杀手千里追杀,全被他宰了。走投无路,只得落草。
而此时八百里水泊已经无主了,他这一投奔,非但没被小肚鸡肠,嫉贤妒能的小人排挤,反而还顺理成章的被一众小喽啰奉为新主人!
谁让他武功最高呢。
这些都是后话。
王伦的时代,就此落幕。他的人生,也已经终结。
史斌厚待众手下,他从不放过每一天每一刻的享乐机会,每路过一地,必然要先把那里的特色酒菜尝个遍。
爽够了才走。
看见有铁铺,用上等好铁打造兵器,打的火星四溅。那些大师锤炼出来的兵器,握起来特别趁手……每人一件,买买买。
看见有西域马贩子,卖的良驹,脚力雄健,比中土的马强太多……每人一匹,买买买。
旧兵器,旧马随手送人。
看谁穷就送谁。
有个掏大粪的、还有个搬砖的、以及一个沏水泥的,收了兵器和马,简直都要高兴哭了。
二手市场转手卖掉后,至少两年的生计不愁了!
有个大婶见免费送,主动过来要。
“俺家穷,骑不起马,能不能给俺一匹。”
史斌赶紧把自己那匹旧马给她了。
大婶笑的皱纹都出来了:“俺不要你那破刀,对俺来说那玩艺没啥子用处,你把那破刀的钱作价送我吧。”
史斌心道,如果我只是普通人,我就不给你,还会批评你不懂事。
帝都话,叫活不明白。
魔都话,叫拎不清。
但我是天尊者,我得爱护劳苦大众。
于是给了大婶一两银子。
大婶非常高兴,史斌决定让她更高兴一点,小声对他说:“我是天尊者,被我亲自帮助,你高兴吗?”
说完取出腰牌给她看。
本以为大婶会激动的兴奋异常呢。
哪知大婶却高兴地蹦了起来:“太好啦太好啦,既然是天尊者,就应该多给我点钱,再加一两。”
你他妈了个巴子的。
史斌无奈,只好又掏出一两。
“民妇拜谢天尊者!”大婶千恩万谢的去了,一路上咯咯咯笑个不停。
有钱最大的好处,就是大量节省挑选好东西的时间!
二十两银子一匹马,和一百两银子一匹马,钱数区别大吗?那个差价能算个钱吗?
专挑品质最好的买,肯定不会差。
如果买便宜的,用不了多久就坏了,还得再花钱。
这条定律,任何物品皆适用。
这晚,他们找不到客栈,看见一座荒废的寺庙,决定进去歇息一晚。
长途跋涉,史斌有点疲倦,吃了点牛肉干,就先到里屋小憩一会。
凡人的精力毕竟比不了大项、大获、大韦、大布这个级别的疯子。
这帮人,走了那么久的路,也不休息,喝完酒,就在那撒酒疯。
有了更好用的新兵器、新马,不拿来用用多可惜啊。这种心态就像有人买了把漂亮的伞就盼着赶紧下雨一样。
于是乎,这六位活爷骑着战马,三对三,打了个不亦乐乎。
这时,远处一道火焰冲天而起,撕开了黑暗的夜空。
那火焰同时兼有蓝、紫、青三种颜色!
作为天团卫士,主人早就告诉他们守夜人传讯的方法了。
尤其是最早被召唤出来的这几个,看到这道火焰,心里一咯噔,要出大事!
张飞说:“叫醒主人?”
孟获胸有成竹地说:“先发传讯烟火,告诉那个发令的守夜人,我们在这。等他来了再叫醒主人也不迟,这样可以让他多睡会。”
“难怪主人说咱们这帮人中,属你智商最高。以今日之事观之,果然如此,佩服!”典韦抱拳道。
孟获很是受用,高高兴兴的去点淡绿色的传讯烟火。
粉焰代表其它三尊者,桔焰代表普通守夜人。
淡绿色的火焰,代表天尊者。
意思是,天尊者收到了你的信号,赶快来淡绿烟火处找我们。
绿焰升空后,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庙门外一骑马飞奔而来。
马背上一个手执长矛的大汉,威风凛凛的往里冲,他的气势太猛了,六人还道是外敌,联合夹攻。
这人以一敌六!
史斌被这震天的战斗声给惊醒了,他起身透过窗户观看,见到这人与六位变态猛将酣战五回合,毫发无伤!
六个如此厉害的高手,夹攻一个,还被他轻松逃窜了!
这人迅即起身,从马背上奋力一弹,兔起鹘落,闪电一般冲到里屋,纵到史斌面前。
“守夜人萧飞参见天尊者!”
第50章 义之所至,虽千万人吾往矣(剧情大高
那帮系统召唤物全都睡着了。
史斌和萧飞一直没睡。
灯烛下,萧飞相貌清癯,风姿隽爽,萧疏轩举。明明是文士打扮,武功却如此出众。
刚开始交谈的时候,史斌实在忍不住好奇,想知道他的武功到底属于哪个层
次,问他,你和武松有没有比试过?
萧飞平淡地说:“比过一次,一百回合之内,分不出胜负。”
史斌暗暗称奇。
武松那是什么人啊!
一只六百斤的大老虎,光用钢鞭一样的尾巴就能扫碎人的骨头。
若一招不慎被它那钢刀一样的利爪撕中,一秒之内就能把人撕成两半。
能打死老虎,武松的胆气、敏捷、力量、武功缺一不可。
而且史斌听师父说起过,武松的武功路数,是越打越狠的。坚持到后面,往往对方力气己泄,他还长力延绵不绝。
无数高手就是这样栽在武松手上的。
而以武松的武功之恐怖,一百回合之内,拿不下萧飞。
六猛将合击,短时间内亦奈何不得他分毫。
现在就是这么个人,夤夜来访天尊者,带来一个万分紧急的消息:守夜人孙昭正处在生死漩涡场中,急需救援!
史斌问道:“孙昭现在在哪?”
萧飞说:“龙潭虎穴。不知天尊者敢闯吗?”
史斌明显能感受到,萧飞说这话时,眼中那淡淡的嘲讽。
朝廷是否起复守夜人,真不算个啥事。
尤其在这乱的不能再乱的乱世,大离朝没准哪天就让敌人灭了,也不是啥奇怪事。
那么,这帮守夜人仍然逆势而为,所图为哪般?
在无边的黑夜中,为在苦境中艰难挣扎的穷苦百姓带去一线光明!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守夜人不怕牺牲。
守夜人,是一份荣耀。
没有一个守夜人,是孬种。
那么凭什么我萧飞三十多岁了还只是守夜人,而你这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人,却是天尊者?
你有何能?
只要萧飞还是个正常人,不服气是对的。除非他是万劫不复的下贱奴才。
服折可存,是应该的。人家德才兼备,名震天下。
服你这少年?你用什么本事说服我?
史斌并没有生气。
这具身体虽然不到二十岁,但他的心理年龄和社会阅历、知识水平,远不止二十岁。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为了给百姓守护一方净土,龙潭虎穴闯一闯又何妨?孙昭的事,你且详细说来。”
萧飞冷笑着说:“看来这片净土,还真在你天尊者的掌控之中!“
史斌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看来孙昭的事也不算太紧急,否则阁下应该也没兴趣在这说废话。“
史斌这话,让萧飞脸色微变,随即苦涩一笑。他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既然折可存选眼前这人当天尊者,想必此人必有过人之处。
因为在他印象中,折可存不是弱智。
而是超级人精。
不管服不服,现在不是浪费时间的时候。
他用最简略的话,叙述出整个事情的经过。
孙昭和其它守夜人不同,其它人属于小隐隐于野,孙昭属于大隐隐于朝。
而且他这个隐于朝,指的是离都!
就在那帮脏官恶霸的眼皮底下!
他身为大理寺刑狱主审官,已经有很多次,为了保护无辜百姓,得罪那帮权势熏天的功臣贵戚。
哪怕99%的同僚都要判那无辜百姓死刑,他都敢坚持网开一面!
同僚中没一个喜欢他的,因为他总挡大家财路。
被保护的人,他们的仇家没有一个不对孙昭恨之入骨的!
在黑市悬赏令上,孙昭的人头已经被标到了银票一万两。
他的处境,说是把自己放到火上烤,都不夸张。
这些年,他一直坐在刀尖上,与鬼共舞。
只是坚守那份高尚的正义!
而现在他又出大事了!
太师赵元敞的女婿,高太尉的儿子高尧康强占姚员外的花园,乱棍打死了姚员外,见到人家女儿漂亮,还要强占为妾!
女孩拼死抵抗,抓起笔墨纸砚乱扔乱砸,很不巧,那砚台是石头做的,把高大少爷两腿中间砸伤了!
这事简直是捅破天了!
高府大衙内,有权有势,平日里横行霸道,鱼肉百姓,哪个敢惹?
平时看谁不顺眼,想揍就揍,骨头打折了,谁又敢道个不字?
看见哪家妻女漂亮,想抢就抢,没有一次失手,何曾受过这罪?
高大少爷疼痛难忍,找了一百多个有名的郎中给他医治,但顶多是止疼,却不能恢复如初。
可怜这些倒霉的郎中,一文钱没挣着,每人挨了五十大板,有些身体弱,直接就被打死了。
高家大衙内简直是气疯了!
这还了得,以后再看见漂亮女孩,不就没法去伤害她们了吗?
高衙内带人把姚小姐五花大绑,押送到大理寺,给所有官员下了死命令:以谋反罪、通敌罪,判处高小姐凌迟处死!
所有的廷狱官,全塞了一千两银子。
几乎所有的人,全收了,并保证一定会给高大少爷办好这趟差。
只有一个人不收。
高少爷指着那人的鼻子,留下一句狠话:“孙昭!你敢与我高家作对,无异
于飞蛾扑火,自取死路!你要么脑袋里装满了大便!要么是守夜人!”
孙昭说:“我只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高少爷临走前,瞪着冒火的双眼,威胁道:“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我会尽快让你变成死人,你给我等着!”
史斌听到这,问道:“姚小姐现在已经下在大牢里?”
“是死牢。形神憔悴,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都已经憔悴的不像女孩儿了。”萧飞的声音越说越大:“她爹爹含冤而死,她又被诬陷入狱,她娘亲受不了这打击,悬梁自尽了。姚小姐得知这个消息后,再也没说过一句话,孙大人给她送去的饮食,一口没动!”
史斌沉住气说:“现在不是激动的时候,更不是忙着发脾气的时候,这些坏情绪无济于事!孙昭既已传讯于你,你且把孙昭的计划告诉我。”
萧飞的眼里泛出了泪花:“他想让我混进死牢中,在他的接应下,把姚小姐救出城去,找个没人的地方安身。只是这样一来……”
“孙昭必死。”史斌道:“无论是渎职,还是被高家人恶意报复,他都难逃一死。”
第51章 兵棋推演
萧飞笑了。
“又想讽刺我什么,说吧,说出来好受些。我知道你嫌我年轻,不服我,但现在我没空跟你斗气。”史斌也笑了。
萧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孙昭之计,一定能成,依在下的身手,我有把握救出姚小姐,不负孙大人所托。但是,我绝不甘心让孙大人这么好的清官,死于那帮恶人之手!”
萧飞扑倒在地,下拜道:“你既为天尊者,必有过人之能!乱世中,一个好人就是一条活路!而一个好官,就是无数百姓的活路!以守夜人的本事,牺牲孙昭,救出姚小姐,那有何难?难的是,我不想让孙大人死!”
史斌知道,此刻的他,将面临人生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择。
所有的江湖山寨,说句不客气,不好听的话,全是狗屎。
他们没有纲领,没有为百姓谋福的情怀,反而总在伤害百姓。从民心向背上说,他们也没有道义上的根基。
而守夜人这个组织则不然。
他们是老百姓心中的神,这是传承了上百年的天然优势,巨大优势!
史斌太想把这个组织发展壮大了,到时从最低层次说,会有一股属于自己的巨大力量保护自己。
从高级层次说,可以为百姓做点益事。
从至高层次说,甚至可以……
但是,机缘巧合成了天尊者,能力是否配位,这是一个现实而又严峻的考验。
找一帮废物捧你,那当然简单,像柴进那样,吸引的全是境界上不如自己的人,那帮资深吃货肯定当他是祖宗啊。
像金庸小说中的慕容复一样,更简单,找一帮无知小孩高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满足虚无的爽感。代价是给他们几块糕饼即可。
以上两位成功人物,都他妈的挺成功的。
但是守夜人的首领可没那么好当。
手下这帮绝顶高人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想镇住这帮大爷,让他们对你俯首帖耳,没有点拿的出手的本领,人家凭什么服你!
现在机会来了。
也可能是灾祸来了。
史斌要以布衣之身,去挑战手眼通天的高太尉!
二人综合实力,相差甚巨!
这无异于麻雀搏虎。
说句泄气的怂话,现在装不知道,想要退出,已经晚了。
守夜人孙昭命悬一线,守夜人萧飞在这催着天尊者去救呢。
史斌赶紧在心里排兵布阵,思索着每一个细节。
现在身边有六大莽夫(正式名称叫猛将,火烧眉毛的时候就别较这真了)帮忙,再过几天,又可以再招一个莽夫。
尝试下吧,不能明着来的话,就暗着来。
事态紧急,没有足够多的时间让他细想。
只能边走边想办法了。
史斌发现,现在他只能这样答复萧飞:“我不是神仙,只能尽力。第一层次,是姚小姐和孙昭全都安全;第二层次,先救出姚小姐,再设法帮孙昭脱困。”
萧飞说:“以他的性格,他是不会丢下官印一逃了之的。而且他家附近全是敌人的眼线,即使姚小姐能逃出去,他孙昭也未必逃的了。”
史斌神秘一笑:“那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你交给我这么难的任务,总得给我点时间推敲细节。”
话说到这个份上,不必再多言了。
萧飞暗思道,天尊者果然有种,他敢接这任务,就不枉我们遵他为主。
次日天一亮,他们勿勿吃了点肉干,就朝着离都出发了。
史斌和萧飞并辔而行,一路上却谁也不再言语。
史斌在心里不停地做着兵棋推演。
以前闲来无事,在图书馆也翻过《孙子兵法》,这时很自然的就想起了那句名言: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算计多的就胜利,算计少的就不能胜利,不算计的呢,就死路一条。
算哪些呢?
敌我双方的五件事对比:道、天、地、将、法。
道:高太尉无德,这辈子干过的缺德事罄竹难书。守夜人这一点完胜。
天:敌方早已位高权重,占尽天时。本吊(这时候就别本尊了)若想寻得一线胜机,需要借助外力,或其它外来因素,但暂时还没找到。
地:上万御林军全归敌方统帅,且占尽地利。我方必须用尽一切手段,强迫对方切换战场,逼他离开对他最有利的地方。
将:听师父说过,高太尉手下全是人渣,没有独当一面的人才。那些狗腿子欺负老百姓还行,对阵不行。如果能用巧妙手段,不让他利用人海优势来攻我方,而不得不以弱势人数来与我对敌,则此事未必没有胜算。
法:高太尉的手下横行不法,处事无所顾虑,看起来人多,实则一盘散沙。我方手下没有那么多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全部听命于我,且单个战力超强。
总结:若能够寻准时机,借助可资利用的外力因素,未必不能攻破对方的弱点。
光凭这个还不够,还得利用上现代人提炼出来的经验智慧:show分析法。
优势:
马上就到可以招新武将的时间,可利用系统,在最关键时刻招出,让他出现在威胁最大的敌人身后,出奇不意斩之。但要求史斌自己也得与敌人相距不远。具体怎么做到,有待进一步推演。且此必中之奇招,只能用一次。
太子既然想利用我,名义上把我当成自己人,则太子的势力可供借用。
这段话上中学的时候就会背: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既然想到借势,那么太子的势力若能借来,增分不少。
劣势:
身陷敌营,遍地敌人。
身份不能泄露。
很多地方多有不便,受制于人。
机会:
古人迷信,招将之事,光天化日之下做出来,忽悠这帮呆子,说我有召神之术,是个人都驳不倒。
连汉武帝这么牛逼的绝顶天才都被无数骗子忽悠过,何况大离现任皇帝?
当然了,那些骗子后来都被精明之极的汉武帝宰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今这吕家皇帝,配和汉武帝比?
威胁:
所有细节环环相扣,要互相连成一个整体,倘若有一环出了纰漏,则身处险境。休说天尊者的位置能不能坐稳,到那时第一考虑就是保住小命了。
真遇险的话,太子这种人,绝对不值得信赖。
你不出事,他还能跟你结交,利用你的智慧,达成他的目的。
你若失事,他这种掌大权柄的人是绝对不会背着你这累赘走下去的。
第52章 绝佳突破口:骗子郭京
就这样一路思虑推演,不觉间到了离都郊外一个不起眼的村落。
在这之前,萧飞已经多次传讯,用各类焰火代表的隐秘暗语和孙昭取得联系。孙昭改装之后,方敢出现。
此人长的黑瘦,虽其貌不扬,双目却炯炯有神。
“天尊者亲身到来,姚小姐有救了!”冒险出城,好不容易甩开追踪者,孙昭第一句话竟然不是拿自己的危险处境诉苦,而是替无辜百姓更有把握逃出生天感到高兴。
但很快他原本就深陷的眼窝中,那疲惫的双眼瞬间就失去了光彩。
“姚小姐不吃不喝,一心求死。只怕,我还没救下她的性命,她就已经……我嘴笨,劝不了她。”
他非常害怕这样的事发生。
但他无能为力,唯有仰天长叹,恨祸害活千年,好人不长寿。
史斌安慰道:“孙大人,能带我混进大牢吗?我去劝她。”
孙昭摇头长叹:“不行,只有我自己能进。里里外外全是高家的眼线,轮班守在牢中,没机会带你混进去。”
真是一筹莫展啊。
刚一来到离都,就遇到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这点人强行劫牢,也不现实啊。
万一闹出点动静,人家高太尉掌握的上万御林军可不是吃素的。
武功再高有啥用,算上萧飞,己方不足十人,对阵敌方上万人……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劫牢这条路走不通,孙昭的办法是,趁行刑前,押解到菜市口的途中,派守夜人半路劫之。
因为这样等于换了有利地形,可以充分利用于路民宅、街巷很多,他的十名守夜之仆便于埋伏的便利,使出烟雾弹混淆视听,制造出混乱劫走人犯。
如果视线受阻,声响巨大,谁也摸不清己方到底有多少人马。
劫走后,迅速易容改装成尼姑,乞丐什么的都行,出城不难。
但此计有两个缺陷,一是姚小姐水米未进,未必能撑到那时候。二是孙昭渎职是大罪。虽然罪不至死,但只要进了大牢,就等于是高家人菜板上的肉,随时任人宰割。
时逢乱世,人心丧乱,群魔乱舞,丑态百出。
孙昭这样豁出性命也要救助无辜百姓的好人,实属凤毛麟角。
这样的好人如果死掉,不但是大离王朝的悲哀,更是守夜人的悲哀。
同时也是天下百姓的悲哀。
萧飞这次没有催促。
他知道,天尊者一路上很少休息,极有可能一秒钟都没放弃思考。
那根脆弱的神经,被他一直用坚定的信念强撑着!
再逼他,他可能就要崩溃了!
将心比心,这么难的困局,换成谁也未必能解开啊。
到了饭点,史斌等人一路上又饿又渴,却都无心饮食。
大伙(其实也就他们仨,指着那帮大老粗想主意,跟要了他们的命差不多)冥思苦想,仍然理不出头绪。
这时,一阵热闹的爆竹声响起了。
按照常理推断,不年不节的,在大离皇城附近这样肃穆的地方,有闲钱烧的,能放的起鞭炮的,必是达官显贵!
带着这样的想法,天尊者向两位手下求教:“这是哪个大人物在这浪呢?”
孙昭一脸不屑,提到这人就来气,先呸了一声,说:“这人就是该死的狗骗子郭京,说自己会法术,是道教上师,能杀退敌兵……皇上信以为真,给他高官厚禄,他借机把自己的弟子们也都招来了,全是一帮鸡零狗碎之徒……每到一地,必定鞭炮开道……”
史斌仿佛老僧入定一般,脸上不自觉的显现出欣喜的神色。
孙昭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天尊者,你在听吗?”
没回应。
萧飞也急了:“天尊者!”
没回应。
孙昭急道:“这郭京不会真有法术吗?怎么一提到他,天尊者就中邪了?”
萧飞起身,来回踱步:“这可怎么办?”
孟获插了句:“我主人那是干大事的人,他肯定在想主意,别打扰他!”
其它莽夫一齐应和:“正是这般。”
天渐渐黑了下去,众人一起陪史斌在这挨饿。
孙昭说话比郭靖还耿直,这种正人君子半点也不会回旋:“大离的天空,就是被这帮欺压百姓的恶贼给弄黑的!百姓身处绝望的黑夜中,永不见光明!守夜人来了也没用!”
萧飞这人哪都好,就连长相也是超级帅,优点超级多。
但他脾气比狗还急,听孙昭这一抱怨,他更烦躁了:“何止守夜人,天尊者来了,这无边的黑夜也无法重现光明!苍生何辜!怜我大离百姓,受这万般苦楚!”
孙昭气的直踢墙,萧飞气的直捶桌子。
天团卫士智商虽然普遍不高,但也明白,这俩守夜人说这痛苦之语,不是针对天尊者,而是对这糟糕世道的唾弃以及对自己对现状无能为力的绝望。
所以他们都很同情二位守夜人,也更心疼自己的主人。
因为他身上的担子实在太重。
这晚特别黑,星月无光,伸手不见五指。
二人抱怨够了,索性不说话了。
良久,他们听见了这句话,确切地说,是淡淡的四个字:
“大祸可解。”
孙昭确信,这四个字是天尊者说的。
因为他离天尊者最近。
萧飞心下释然。
天尊者穷竭心智,一路上双眼布满了血丝,一直没给自己肯定答复,一直熬到现在,终于下了定见。
“我那爷,我求你了,再多说点,关于你的计划。”孙昭使劲揪着史斌的手,再也不肯撒开。
“我反复推演了好几遍,利用我的法学推理能力……各个细节终于组成了完美无瑕的闭环。”史斌又小声说了一句。
“我那爷,你别卖关子行吗?我给你跪下了行吗?”萧飞喜极而泣!
史斌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站起身,所有人自觉地站在他身边。
孙昭打着火石,点燃身上的火折子,为史斌照亮。
“刚才郭京这驴鸟干什么去了?”
俩守夜人着急坏了,可是天尊者却总问这无关紧要的问题。
但二人仍然不敢懈怠,不知怎地,他往那一站,那份沉稳,就有那股足以让人信赖的气质。
孙昭强忍耐心,说:“郭京在城内作威作福,不过瘾,还经常外出,去村坊中摆谱,以发符水为名,引来无知村民跪拜。有时还调戏无知少女……”
史斌伸出手,作了个休止的动作:“停,我却这些没兴趣。你们谁知道这狗货住哪?”
孙昭急忙道:“这村中最气派的那个小楼,就是他买下的。今晚城门己关,他回不了城,那他肯定住在那小楼。”
史斌冲着众人一挥手说:“孙昭,你带路,这个天大的困局,解法就在郭京身上。一会你们听我指令行事。”
第53章 这盘大棋,第一步已经走活
郭京这个小楼建的非常雅致,门口弄俩石狮子,还真把自己当成大人物了。
还像模像样的,弄了四个站岗的。
达官贵人门口一般有俩站岗的,郭半仙弄四个。
“站住!干什么的!”
史斌等人刚想往里闯,就被这四个站岗的拦下了。
史斌看了孟获等人一眼,下了命令:“不用废话,见人就打。”
既然孙昭说郭京招来的全是鸡零狗碎之徒,那就不用当人对待了。
很快这四个地痞无赖就趴下了。
管家听到动静,急忙跑出来观望,被项羽一把採住了。
管家机灵,大喊道:“各位大爷,有话好商量……大爷……拦路者挨打是应
该的,我没拦你们啊……”
史斌神秘一笑:“我有个原则。”
管家忙问:“大爷请讲。”
“垃圾面前,人人平等。”
管家紧张地问:“啥意思……”
许褚像看傻瓜一样看着他,不屑地骂道:“这都不懂,我主人的意思就是,只要他看你不顺眼,拦不拦路,你都得挨打。”
史斌赞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夸道:“翻译的很精准。”
许褚开心的笑道:“多谢主人夸奖。”
这帮粗人,你若夸他武功高,他早听腻了。
他们的短板在智商,你要是从这方面夸他,他能爱死你。
管家捂着脑袋说:“各位爷打轻点……”
30秒后他也爬不起来了。
正厅的门是关着的。
典韦和张飞一人一脚,直接踢碎了。
相貌丑陋,气质猥琐的郭京正在里面表演法术,用毛笔在一摞纸的最上边那张写字,但所有纸都有字。
众信徒掌声欢声雷动,齐夸大仙法术高超。
郭京伸长脖子,傲然地享受着众人一口一个“半仙”“大仙”“活神仙”“长生不死,古今第一”的赞赏,这时门就被踢碎了。
被人拍马屁的感觉,比抽烟喝酒爽一万倍。
比那人间第一乐事也爽。
如果技术高,能精准拍到马心里的话。
举个粟子,有个所谓的大人物放屁。
不会拍马屁的君子和他相处时往往是这样的画面:
放了屁的人洋洋得意。
闻了屁的人垂头丧气。
而会拍马屁的高手则不然。
当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放了个屁,传出臭味后,底下的高手嘴上肯定要说,神屁无双,仙术无敌。
同时还要大声呼吸。
但这只是马屁高手的境界。只能称高手,不能称大神。
而大神的最高境界是,要大声吸,小声呼。
现在郭京就是那个所谓的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他手下全是这些年精挑细选出来的马屁高手。郭京养着这帮人渣,就是为了随时满足被拍马屁的快感。
吃香的喝辣的玩美的,那算个啥?
低俗!
物质上满足了,人家郭骗子这个层次的人现在追求精神境界!
虽然老子不是皇帝,但你们得比尊敬皇帝还尊敬我!
但当他爽到飘飘欲仙的时候,门被踢碎了。
在万分关键的高潮时刻,被人砸场子了。
这种感觉,就仿佛厉尽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一个天仙级的美人,终于可以享用了,美人莞尔一笑,告诉他自己今天来大姨妈了。
郭京特别生气。
万分亿分的生气。
我郭京把皇帝忽悠的跟傻狗憨猪似的,在大离朝是横着走的人物!见了无知少女,想骗就骗。见了有钱人,想抢就抢,谁敢惹我?
他手下也都懵了!
郭仙师据说在天宫都是有品秩的,玉皇大帝亲自颁发的。今天怎么被一帮混人给冲撞了?
“哪来的杂碎,敢惹你郭爷!”郭京从道袍下取出一柄长剑,指着来人大骂道。
“你俩留下。”史斌指着已经蒙着面,戴着斗笠,不肯泄露身份的孙昭、萧飞说完,给其它人下命令:“往死里打,能打死,就别留活口。”
……
一柱香过后,孙昭不解:“尊者,打他,跟救姚小姐有关系吗?”
萧飞略一沉吟,赞道:“尊者此计大妙!”
史斌不置可否,淡然一笑。
依然是郭京先开的口,只是这回不装了。
“爷爷饶命啊!爷爷饶我一命……爷爷,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爷爷如果要钱,只管说个数!”
郭京的鼻梁都被打出血了。
他从随身携带的膏药中取出一片,横贴在鼻梁中间。
越看越像憨豆先生。
破坏了半仙的美感,也顾不上了。
“停。”
史斌检视战果,有七个恶棍被活活打死,剩下的全爬不起来了。
看来这些流氓地痞是只能欺负老实人,绝对不能遇见高人。
太水了,在高人面前,一招都走不上,只有被动挨揍的份。
孙昭和萧飞对望一眼,大体上明白了天尊者的用意,他可能是想利用郭骗子在朝廷和民众之间的巨大影响力。
于是他们充满期待的看着史斌。
史斌扬着脑袋,问郭骗子:“你现在有多少钱?”
孙昭:“……”
萧飞:“……”
满脸是血的郭京跪下拼命求饶:“小人有银票五万七千六百两……”
“全部上贡。”史斌身子前探,问道:“你不是半仙吗?半仙也用下跪?”
郭半仙哭道:“半仙也不能遇到真人啊,谁知道您是哪路大仙降世。”
然后他大喊道:“管家,把所有银票全送这位大仙。”
“你这拍马屁的水平可以啊。我爱听,你再多拍几句。”史斌一脸期盼地看着他。
“大仙你大富大贵,福运延绵,将来必定坐拥万里江山,独霸星汉……”
史斌赶紧叫停,问道:“星汉,是不是指银河?”
郭京像鸡啄米一样点头:“对对对,是指银河……大仙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精研儒家经典之义理,深究佛门玄谈之论辩;通晓文章写作之准的,明达知音赏鉴之奥秘……诗骚赋颂,有韵之文搜罗殆尽;章表奏记,无韵之笔囊括不遗……”
史斌一幅受用不尽的爽样。
郭骗子自己喜欢被拍,而他自身业务水平也很熟练,拍别人也能拍的人心痒痒。
这时管家已经爬着把厚厚的银票全取来了。
史斌抓过大把银票,全放进胸前里兜,那堆银票把他的衣服撑的跟女人似的。
心满意足的他很绅士的对管家说了句:“thank you!”
然后转头对郭京说:“接着拍,我还没听够。”
郭京这个痛苦啊,这位爷真他妈难伺候,俺这么不学无术的人能用这么多绝妙好词把你拍得这样爽,已经算是绞尽脑汁了,再想别出机杼,真比杀了我还难啊。
但对方没听够啊,怎么办?
于是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拍:“大仙以后得到一百个绝世美人……坐拥数不清的财宝,有无数的奴仆……大仙我求你了,我真的编不出来了!你到底怎样才肯饶我一命啊,这年头出来混口饭吃不容易,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郭骗子这辈子都没流过这么多眼泪。
史斌知道,郭骗子这种垃圾,平时高高在上惯了,必须直接揍趴,打掉他的锐气,他才肯乖乖合作。
你如果一上来就和他这种货色讲君子大义,那你简直是脑袋秀逗了。
什么人什么对待。
现在火候差不多了。
但是,史斌做事向来是特别稳妥,他决定再加一把巨火,天火。
“你手下还剩下……嗯,十九头猪,来,都说说这辈子都干过什么坏事,谁说的好,我原谅谁。说的不好的,死。”
天尊者继续饶有兴致地玩猫虐老鼠的游戏。
孙昭口中的这帮臭名昭著的恶棍无赖面对死神的翅膀,早就吓的六神无主,为求活命,赶紧竹筒倒豆子一样,把生平劣迹一一诉说,以求宽免。
有十二个人坏事干的比较多。
另外七人相对来说干的少。
史斌再次对着天团卫士发号施令:“把这十二个牲口,斩首正法。”
这些人绝望之下,大叫道:“你说话不算数!”
“你骗人。”
“你不讲信用!”
……
史斌一一回复:
“我对猪说话向来不算数。”
“我骗猪。”
“我只对好人讲信用,对坏人从来不讲信用,而且我也从来没把你们当人看。好了,安心下十八层地狱吧,那里有油锅等着你们,阿门。”
六个天团猛将,你让他煮菜烧饭,他可能做不好。你让他杀人,那正是拿手绝活。
鲜血淋漓的场面,身首异处的惨状,早把郭骗子吓的灵魂出窍。
斯德哥尔摩之剑,已经扎进他的心中。
这位半仙屎尿横流,吓的脸色煞白,跪下地上磕头如捣蒜:
“好汉爷爷,不知郭某何处得罪过你!你到底要怎样才肯饶过小人,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做到行吗……只要你饶我不死,我做牛做马报答你……你让我干什么都行,我全听你的……”
“这可是你说的啊!”史斌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神情,正色道。
“小人全听爷爷的,求爷爷饶我不死!呜呜呜……”
这个场景太绝了。
黑夜,杀戮,惩戒。
史斌抬起右手,捏着郭骗子的脸,说:“刚才那个骗术,就是只写一张纸,一堆纸全有字那个,用了多久了?”
郭京心里一紧,一种被人识破的恐慌感袭来,不敢隐瞒,如实作答:“三……三年了……”
史斌邪魅一笑:“那个所谓的狗屁法术,谜底在墨上,对吧。那是一种特殊材料制成的墨,可以穿透厚纸……”
郭京的冷汗都吓出来了:“你是人是鬼?”
“我是法力胜你万倍的大仙。”史斌说出了他的条件:“听着,做我徒弟,以后见了我就磕头,然后越人多的时候,越要恭恭敬敬的叫我师父!如果你做不到,即使我身在千里之外,亦有法术取你性命……如果不信的话,咱们可以试试……”
“不试不试,信信信……”
“那个……先从你这借用一物……”
“师……师父,弟子的银票全孝敬你了,你……你还想要啥啊!”
“借我一身道袍用!这种非刚需物资,外边不好买,反正你这多……”
第54章 又遇到一个天仙级的美人……
当晚众人借宿在史斌新收的徒弟郭骗子的府邸。
半夜时分,孙昭先走,以免露出形迹。
管家忙活一夜,把那帮死了的家伙掩埋了。
这帮恶棍怙恶不悛,论罪全都该死,但郭骗子深得皇帝宠信,有他出手保护,这帮恶人竟然一个个活得有滋有味。
这个是非颠倒的世界啊。
直到今天遇到天尊者,这帮害虫才恶贯满盈,彻底了帐。
次日,郭京带着众人前往皇城。
史斌把孟获、许褚、典韦这三人脚丫子上搓下来的泥再混合其它材料制成神秘药丸,给郭京吞下去,警告他,说这是毒药,被下了神秘法术。若无解药,七日后会七窍流血而死,身体还会裂成七块,变成蜈蚣、蟾蜍、苍蝇、蚊子、老鼠、壁虎、屎壳郎。
为啥只有以上三人能够贡献出制药材料?
只为他们邋遢。
大项、大布、大飞这仨粗人莽归莽,但人家讲卫生。
此良药入口极度苦涩,味道极端难闻。
郭京此刻已经被人彻底掌控,不敢有违,亦不敢怀疑师父此言的真假。
在科学极度不发达的古代,只要人们还对未知的事情充满恐惧,那么迷信就一定大有市场,因为它们可以充分迎合人们的某些心理预期。
所以郭骗子可以把皇帝老儿骗的七晕八素,太子和各位大人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所以史斌也可以把郭骗子忽悠成傻子。
“乱世生活不易,这些年你辛辛苦苦骗这么多钱也挺辛苦的,我有几个事交代你办。做好了,我就把这堆钱,还给你一些……”一路上,史斌继续给郭骗子洗脑。
他丝毫也不感到内疚。
因为郭骗子曾经给无数人洗脑,他凭什么不内疚?
我堂堂天尊者,算计骗子,那能叫骗吗?
顶多只能叫为失足骗子开光。
“还多少?”这话郭京非常爱听,立刻重新充满了对那堆已经不属于自己的银票的向往。
史斌狡黠一笑,道:“乖徒弟,你干的越好,我还的越多。干的不好,一文不还,还取你项上人头。”
“是,师父!”郭京脸上极度虔诚,心里却把他师父祖宗十八代都骂遍了。
一着急,在心里这样骂的:“你祖宗十八代,以及你所有的师父和徒弟、徒孙全都不得好死。”
到了城门处,城门卫兵对进出百姓严加盘问,语气特别横,但郭骗子一来,所有人集体深鞠躬:
“参见郭半仙!”
“参见大师!”
“郭仙人好!”
……
虽然问候语不同,但态度俱是极致的恭敬。
守卫们不认识史斌,见他也穿了道袍,那个守卫队长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喝道:“这厮是干什么的?”
史斌瞪了他一眼,很傲气的用手揪开他的手,然后当众拍了拍被他碰到的衣袖,做出拂土的样子。
守卫队长傲慢惯了,但见对方如此狂傲,反而心里没谱了。
他赶紧问郭京:“此人是和郭仙师一起的吗?”
郭京摆谱的水平那是真高啊!
他冷哼一声,说:“是和贫道一起的。”
守卫队长:“那您,和他关系不错?”
郭京:“是不错。”
守卫队长:“那么他是?”
“我师父!”郭京疯狂地咆哮着,似乎要把一下子失去五万多两银票的痛苦全部发泄出来:“狗东西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啦!敢对我恩师不敬!我一身法术全是恩师所授!皇上崇信道术,你们这样对我师父无礼,是想用这种方式扇皇上的耳光吗?还是想造反啊!你说啊!你是不是嫌命长啦!还是嫌脑袋长在脖子上碍事?那你也可以割下来喂狗!什么东西!狗娘养的狗眼瞎了……”
昨天太憋屈了,今天终于发泄到了一个无辜的人身上。
郭京长出一口气,拍拍心口,啊,现在爽多了。
守卫队长扑通一声跪下了,瞬间哭成了泪人,其它人也都连忙给郭半仙的师父下拜。
史斌虽然知道这些人未必是坏人,但为了大局,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架子必须端足。
他冷哼一声,理都没理,大步进城。郭半仙低头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众随从鱼贯入城。
城里很快就传开,郭神仙的师父来了!
郭神仙的道术已经如此厉害,他师父得厉害到什么地步啊!
很快,这新闻越炒越爆。
到了天牢,高家守卫高朴带着五个人轮班值守,不让任何闲人进入。
他一见来了这么多人,立即挥刀止住:“什么人,退回去!”
史斌斜眼扫了他一下,下令道:“全杀了。”
高朴武功很高,至少孙昭打不过他。
但现在他要与包括萧飞在内的七大高手对决。
史斌看戏三分钟,地上多了六具尸体。
属高朴死的最惨,身上七处大伤。
其它狱卒见状,早吓瘫了。
“郭神仙,这……这……这是要干什么?”
有个胆大的小卒牙齿打战,好不容易才把话问全。
郭京言简意赅:“这是我师父。”
“啊,是郭神仙的师父……小人参见仙师。”众狱卒虽然阴冷惯了,豪横惯了,但很给皇帝身边的大红人郭京面子,见了他从来不敢大声说话,那他师父来了,就更得恭敬。
史斌今天是要把傲慢进行到底了。
死牢里,瑟缩在角落的那个漂亮可爱的女孩一直在盯着这些不速之客。
她的心就如同绝望的死水,只默默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她第一反应,以为这些人是来杀她的,或是把她抓到菜市口,当众凌迟处死。
终于可以解脱了,绝望到极限,她反而不害怕了。
这时她竟然听到了一句话。
这话是郭神仙的师父说的:“姚小姐在哪?把她身上的所有枷锁全打开。”
狱卒指了指左边那个阴暗的死牢,说:“姚家小姐在那,但是仙师,这种重犯,披枷戴锁是朝廷的律法……”
史斌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到了那个可怜的女孩儿。
女孩儿美的令人心醉。
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如果通过化妆,美颜滤镜技术把自己妆扮成美女,那没啥了不起。
可这不施粉黛的女孩,穿着囚服,披头散发,手上戴着铁链,脚上绑着粗铁铐,还能美成这样,可就太难得了。
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处境中,竟然让史斌联想到了“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
姚小姐眉目如画,燕妒莺惭。
不愧是大家闺秀,体态如此娴雅,如此柔弱。
她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猫,那美丽的剪水双瞳,警惕的看着史斌,又不敢与陌生男子对视太久,羞怯的低下了头。
如果穿上女孩子的漂亮衣裙,她指不定得美成什么样,难怪能让高大少爷迷成那样。
得不到,又那么怨恨。
被这丫头砸伤命根子后,又暴跳如雷,气疯了,想要用最恶毒的手段伤害她,摧毁她。
在这么差的光线中,都能让人忍不住给这女孩绰有余妍,冰肌玉骨,清丽脱俗的评价。
第55章 从前天上客,今昔梦中人
史斌清退了所有人,对萧飞说:“我和姚小姐的谈话,有哪个不知死活的狱卒敢偷听一个字,格杀勿论。”
萧飞受令而去:“遵命!”
众狱卒赶紧躲的远远的。萧飞和天团卫士也走远了,堵在这几间死牢的出口,防止任何人进来。
“姚小姐,别怕。”史斌用礼貌问候语作为开场白。
看见眼前这人穿着和臭名昭著的郭骗子一样款式的道袍,姚芷芳心中无名的恐惧又猛然揪住了她的心。
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都要跳到嗓子眼了。
她不愿意在陌生人面前保持坐姿,那样很不淑女。
她背靠着墙,站了起来,束缚她的铁链当当当地响起来,她感到浑身冰冷。
一股强烈的虚脱感,加上铁链的重量,使得她无力站直身子。为了防止摔倒,她不得不赶快用手心扶住墙面。
两天没吃饭,没力气,身体更虚弱了。
起初她特别害怕有人来,生怕那人是阎王爷派来催命的。
后来孙昭大人来了,说他是守夜人,会不惜一切代价救他出去。她的心中燃起了一丁点希望之火,但很快就熄灭了。
因为高家的恶奴来了,孙大人以后再想进来,越来越难。
况且他来了也没用,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她这样弱小的女孩儿是那么的无助,就连守夜人也没法救她的命。
这里暗无天日,无罪羁押这么久,也不能恢复自由身,遑论替父母洗雪冤情?
于是她一心求死。
反正这天下也没有公道了,何必为了救自己这种贱命的女人,搭上孙大人的性命?
高家恶奴曾经无数次想要非礼自己,孙大人百般阻拦,他们威胁道:“姓孙的,你不可能十二个时辰一刻不停地守在这吧?你总有滚蛋的时候吧?”
孙大人气愤之下,竟然被他们逼的说出了这句狠话:“谁敢伤害这女孩,我就把你们全杀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同归于尽!我一条人命换你们五条狗命!”
高府恶奴无奈,气呼呼的走了。
姚小姐给孙大人跪下谢恩,说:“大人恩德,小女子粉身碎骨,亦难报答。为了我一介女子,搭上大人的性命,不值当。在这浑浊的人世间,小女子父母俱亡,孤苦无依,早已没了生念。大人不必再为我以身犯险了。”
从这时起,无论怎么劝,她都不吃饭了。
高府恶奴惮于孙昭的凶狠,还真不敢对姚小姐起邪心了。
但没有行动,不代表嘴上也要消停。
于是他们变着花样的侮辱她,把这帮地痞流氓所能想出来的下流词汇,全在姚小姐身上用了个遍。
可怜的千金小姐哪受过这种委屈,整日以泪洗面,日渐消瘦。
今天,又来了个郭骗子的同伙,她能不害怕吗?
史斌为了说服她吃饭,尽量以友善的语气消减陌生人间的隔阂,让她别害怕,也不要放弃。
哪知这句话,在此时的她听完,却是天大的讽刺。
她本能的以为,郭骗子的同伙是不是对我有坏心?连皇帝老儿都尊崇郭骗子,如果他的同伙要来糟蹋我,只怕连守夜人也惹不起他呀!
想到这,姚小姐的泪珠滚滚而下。
“你……别过来……不要伤害我……”她双肩耸起,两条瘦弱的手臂不自觉地抱在一起,全身上下这突然袭来的震颤感,使她没来由地感到心慌。
尽管她这些天一直在用瘦弱的身躯竭力抵御浓墨一般的黑暗,但每次她都在那荒唐可笑的恐惧如此毫无来由地袭击面前败下阵来。
她一边哭,一边惊恐地盯着对方,像是防备着就要扑上来的豺狼一样,她全身又是一震,吓得心一下紧缩起来,好像冰凉的蛇爬上了脊背。
史斌见她吓成这样,心疼坏了。
这是一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女孩儿!
“好姑娘,别怕,我是来救你的!”史斌向前一步。
“求求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好不好……”她再也撑不住了,全身的力量像被抽空一样,铁链的重量将她的身体下拉,她倒在地上,半跪着掩面而哭。
史斌一着急,便道:“姑娘,你为何要对我这般恐惧?我真的是来救你的!”
此时已经退无可退,姚小姐索性抬起头,满脸泪痕,平静的问道:“先生贵姓?”
“在下华阴史斌。”
姚小姐露出一个凄美绝然的微笑:“史先生,你我萍水相逢,何故戏耍于我?”
史斌问道:“你这姑娘,疑心太重了。算了,你遭受这样的苦难,不信任别人也正常。我就想问你,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和我的手下有能力护你周全?”
姚小姐语带嘲讽:“除非你不是郭骗子的同伙,可惜,你是。”
这丫头的声音纯净得就像山涧中流过泉水一样清澈,娇美的就像百灵鸟的叫声一样清脆。
可是说起话来,也是不饶人。
不过也别全怪她。
连百姓都知道郭京是骗子,皇帝却偏把郭骗子当神仙。
郭骗子名声好得可以媲美茅厕里的肥料。
姚小姐对穿着衣服上带有郭骗子标签的人产生误会,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顺理成章。
史斌摆手道:“姚小姐,你误会了,我不制服郭骗子,根本进不来。我不是和他一伙的,我就是想救你。”
姚小姐怔怔的看着他,不说话。
史斌被她盯的不好意思,问道:“你不信吗?”
她疯狂地发泄着心中的委屈与苦闷:
“你一介平民百姓,与权势通天的高太尉斗,我凭什么要相信你?”
“你我非亲非故,为了我一介女子,舍出救命,我凭什么要相信你?”
“我凭什么要在遭受了这样的家庭变故后,还要相信世人有好人?”
“这大离王朝的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朝野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徒,滚滚当道,荼毒百姓之辈,纷纷高升!大离朝哪里还有好人?哪里还有青天?”
她越说越委屈,闭上眼睛,任泪水肆意流淌。
两天不吃不喝,她雪一样洁白的皓腕上,那个银镯子都已经松了,可见她精神憔悴之下,人已经消瘦成什么样了。
她那小巧美丽的樱唇已经干裂出血了。
如果可以的话,史斌此刻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抚着她的秀发,轻拍着她的肩膀,任她哭闹,好生安慰她,呵护她。
她太可怜了。
史斌不想再说“别怕”之类的字眼了,怕刺激到她。
她喘了口气,又哭了。
“我就是冤死,也不会再喊冤!黄泉路上,有爹娘陪着我,我不寂寞。史先生,不管你是不是郭骗子的同伙,也不管你是不是对我……别有所图……我都不会接受你的帮助。”
说到这,女孩绝望的哭道:“守夜人,是老百姓最后的希望!可是连孙大人这样爱民如子的守夜人都救不了我,我还能相信谁?”
“你可以相信我。”史斌没再向前,这女孩已经脆弱的连一丁点打击都承受不住了,就别再惹她多心了。
“你是谁?不管你是谁,都于事无补……大哥你快走吧,别趟这浑水了。我求你了,赶紧走吧,别再看我这副可怜相了……让我安安心心的上路吧……给我留点尊严吧,好吗?”
史斌知道,现在没准自己的任何动作都有可能吓到她。巨大的恐惧折磨着她,她现在已经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状态。
高太尉啊,你全家都是该死的人渣。
在朝堂作恶,在地方作恶,还在民间作恶。
别着急,待火候到了,让你们尝尝我这天尊者的霹雳手段!
像铲狗屎一样把你们全铲光!
他退后一步,才敢从身上取下天尊令。
但是即使如此,女孩还是条件反射一样地缩着身子,头本能得向墙的方向偏去。
真是让人心疼死了,这只受伤的小流浪猫啊。
史斌对言情小说从来是不屑一顾的态度。
但此时他仍然觉得心痛。
“姑娘,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你说不信。你也不会再相信任何人。那么,你是否还相信这个?”
他把天尊令递到姚小姐身上。
她的手好美,美的就像雪山之莲。
纤细、柔嫩的、少女的小手,握住天尊令,盯大眼睛,仔细的看着每一个图腾。
她突然像触电一样拿捏不住,天尊令落地。
激起一阵烟尘。
她赶紧去捡,双手捧着,就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样,轻轻地交还到史斌手上。
然后,她叩首三次,铁链当当作响。
她撕心裂肺地哭道:“天尊者,小女子冤枉!求你为小女子主持公道!”
史斌无奈地叹了口气。
杀坏人容易,劝一个一心求死的女孩活,可真难啊。
他蹲下身子,温和地对她说:“姑娘,不要放弃希望,除非守夜人全死光了。”
“嗯。”她使劲点头,泪水再次喷涌而出。
“我这次为了来死牢见你一面,费了多大周折,我就不跟你多说了。你要还是个懂事的女孩儿,我希望你从现在起,好好吃饭,不要自苦。也别辜负了我们这些人的好意。”
史斌顿了顿,继续道:“姑娘,我知道你是因为受到的伤害太深,才会怨恨身边所有人,把所有人都当成坏人。所以我不怪你。但是我仍然想提醒你,有些人为了救你,不惜舍出性命,来闯这龙潭虎穴。所以以后不要再说别人别有所图了。你是长的很漂亮,美得像仙女一样。但是我们不惧危险,前来相救,只是为了公道,不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姑娘,出口能伤人,这不是你这样的大家闺秀应该说的话!我承认有些贪色之辈,只是馋你的身子,但天尊者,没兴趣当舔狗!”
姚芷芳冰雪聪明,很快就明白了这个新鲜词汇的大概意思。
她追悔莫及,恨自己鲁莽,伤害大恩人。
她再次下拜,一脸痛苦的神情,抽泣道:“小妹刚才万般绝望之下,情绪激动,失礼之处,还望天尊者大人大量,休要与我这苦命之人计较……求您看在我没爹没娘的份上,原谅我的口不择言……”
她整整叩首九次方起。
史斌都不敢扶她起来。
这样洁身自好的好女孩,谁敢碰她啊。万一又让她误会怎么办?
真是个好姑娘啊。
看来她从来不以容貌自傲,只是太过敏感,害怕别人伤害她。
而一旦说开了,澄清了误解,她意识到错误后,也不狡辩,而是非常讲理,非常认真地道歉。
真想用尽自己的一切能力,好好的呵护她,再也不让她受到半点委屈,再也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美的如此纯粹的女孩,从前天上客,今昔梦中人。
以前接触过两个美人。
第一个,师师妹子,救了她之后,她无家可归,只好依恋自己。之后朝夕相处,感情渐浓。他自然而然想到,既然来到古代,我知识水平如此占优,以后成亲当然要娶天仙一样的女孩。
而对阿翎这个小淘气蛋呢,是当成亲妹子对待的。至少暂时是这样,毕竟她还小啊。
而这个姚家千金小姐,她的柔弱无助,彻底激发了史斌来自心底的那份深深的爱恋。
第56章 万事具备,只差一天
“听话,好好吃饭。再给我点时间,我保证让你亲眼见到太尉府的人是怎么死的。”临走前,史斌向她道别。
“嗯。”此刻的姚芷芳乖巧的像个温顺的小猫咪。
“都进来。”史斌大声向守在外面的人发令。
萧飞和天团卫士进来后,两个狱卒头子也颔首弯腰进来,小心请示道:“史爷,我们能进来吗?”
史斌指着姚小姐说:“进来,把这姑娘身上的镣铐都打开。让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受这种罪,你们也真忍心!”
孙昭那晚和他说过,姚小姐今年也才十六岁。按照21世纪的算法,她和师师妹子一样都属于未成年。
俩狱卒对望一眼,跪下哀求道:
“史爷,这是朝廷法度,我们实是不敢擅开啊,渎职这可是流配的罪过啊!”
“我等上有老,下有小,犯不起罪啊,求您高抬贵手,别逼我们了!”
姚小姐天性善良,肯体谅别人的难处,她站起身说:“恩公,不要难为狱卒大哥了,如果他们敢擅开,朝廷会追究罪责的。”
善良,是女孩子身上最美的本质。
可以让容貌一般的女孩变的很美。
可以让本来就很美的女孩美的像仙女。
“那你再忍忍吧。”史斌说完,对狱卒说:“好,我不给你们出难题了,但是你们给我记着,如果没把这位姑娘照顾好,或是她出了任何意外,不管是自杀了,还是病死了,甚至地震了,海啸了……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她出了意外,我会怪罪到你们头上!”
二位多年来打骂犯人无数的狱卒吓的脸都白了。
他温和一笑,用最温和的动作分别拍了拍俩狱卒的肩膀,又用最温和的语气对他们说:“到那时,我会让你们长长见识,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升级版的凌迟。”
高个狱卒话少,不敢往下接。
矮个狱卒求知欲太强,于是问道:“史爷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大离朝的凌迟只有一百二十刀,而我会让你们享受下三千六百刀的凌迟是什么滋味,如果这位姑娘出了一丁点意外的话。”
大棍打完,给个甜枣,这招一直用一直爽。
趁他俩全身惊惧,张大嘴不知说啥的时候,史斌摸出大把银票,然后取出两张五百两的,一人手里塞了一张。
“想发财还不容易?高府的人招呼你们就像命令狗!他们认为你们能帮他们办事,是你们八辈子修来的福份!而我史斌就不这样想,肯跟我合作的人,会得到我的敬意,票子多的是。敢不给我面子的人,嘿嘿,这六条野狗死的这么惨,希望这堆示众材料,能给二位以及二位的所有手下带来足够的教训和警醒。”
二人收了钱,唯唯诺诺的跪下谢恩,手心手背全是冷汗。
史斌亲自扶起,这回声音不带刺了:“干戈玉帛,仅在一念之间,我希望二位能够迈出这关键一步。”
“史爷放心,这么多钱,够花一辈子了。史爷这样的大恩主,解决了我们一辈子的饭碗,要是再不为史爷办好差事,那我们真是太没脸了。”
“俺也一样,您放心就是。”
史斌头也不回地走了。
姚芷芳痴痴地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很幸福。
吃饭的时候,她觉得今天的饭菜很可口,连水都是甜的。
在城里,得格外小心,到处都是高府的眼线,在人家的地盘上,处处掣肘。
好在有郭骗子带着,不说如入无人之地,反正便利多了。
所以对会用人的主公来说,世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
世人都觉得郭骗子这种丑货是废料,但史斌却很巧妙的在特定场合,特定时机把这块废料发挥出了千倍万倍的价值。
换作平常,他断然不敢直接见孙昭的,让高府的人看见,一定会连累孙昭。就他那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动不动就要和黑恶势力鱼死网破的性格,幸好这个时代还没发明炸药包啊,要不然他早就背着炸药包去找高太尉兑命去了。
而现在无所谓了。
他就那么大摇大摆的跟着郭骗子去大理寺找孙昭。
值守卫兵出来相询,史斌仿佛不怕把事闹大似的,声音大得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听见:“郭神仙的师父,来找孙大人!”
众百姓不知其意,高府的眼线不敢上前询问,大理寺士兵们也不知这位大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高府的人给郭京使眼色,郭京回之以友善的微笑。
高府狗腿子心想:这下好了,事情正朝着我主子预料的方向发展。
郭京心想:你们死光了后,到时我跟史斌说说,从你们高家搜刮的钱,能不能分给我点。
进了大理寺,士兵们仍旧见了郭骗子就行礼。对他的尊崇程度可能也就是比皇帝差点。
为了赶时间,这回史斌没摆谱,也没报身份,要不然完全可以忽悠他们先给自己磕几个头。
士兵见是郭神仙带来的人,也没多问。看来比守城门的士兵会来事。
史斌把孙昭叫到内堂,关了门,甚至也不让他的其它同僚在场。
史斌附耳道:“现在局势非常紧迫,没准啥时高家人就会催逼你们快快结案,但是无论如何,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你都得把今天给我撑过去。明天,我才能发动秘计。”
史斌的计划,一步步走,先收降郭骗子,再稳住姚小姐,最后一步是去烧太子这柱香。
权臣争权夺势,争夺到的越多,太子和他们之间的仇恨就越大。
古往今来,太子和皇帝的关系几乎是永远处不好的。
太子说读了韩非的书,那他肯定也知道那段韩非最著名的论断:君王过了五十岁,仍然很好色。而女人过了三十岁,容貌就没法看了。
所以太子的母后一定会失宠,这是必然的事实。
新受宠的女人如果有儿子,那她一定会争宠,这也是必然的事实。
韩非得出结论,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太子和其母后为了自身利益,一定希望君王早死。只有这样,太子和母后的位子才稳。
皇帝也真是可怜,难怪称孤道寡,因为他就是那样的孤独,所以他只能信任太监。
因为太监缺少一个重要部件,没法当皇帝啊,和皇帝没有巨大利益冲突。
皇帝为了防止太子造反,一定会用最严厉的手段监视太子。
太子干的不好,废物一个,不配为万民之主,撤掉。
太子太能干,威胁老爹地位,杀、撤、废、关。
封建皇权制度就是这样的悲哀。
无数太子就是这样被自己的亲爹亲手玩残的。
英明如李渊、李世民父子亦未能免除这场权力悲剧。
李渊防贼一样防着李世民,后来李世民造反,把老爹赶下台。
李世民又防贼一样防着太子李承乾,后来李承乾造反,被老爹捏灭,废黜。
而大离朝和其它朝代又不一样。
皇帝身有残疾,出行尚且不便,何况又智慧平庸,本身威慑力就差。
为了防止权臣争位,再怎么防贼一样防着太子,这大离皇帝也必须分权给太子。但越分权,越害怕他造反。
到最后,搞的是父子连表面上的和平都维持不了,天天寝食难安。
赶上这衰世,江山也是越治越乱。
但不管怎么说,权臣权力越大,就越伤害太子的利益。
这两股势力之间注定是势同水火的仇人。
所以只要能够别走到让高太尉公然发兵在大街上攻击自己的地步,而是把战场转移到皇宫大殿,再用封建迷信(召神之术)忽悠这帮昏君奸臣,让郭骗子和太子帮着煽风点火,则大事十之八九可成。
第57 章 烧好太子这最后一柱香
离都,东宫。
这个地方,一般人是绝对进不去的,但史斌能进。因为太子已经提前交代了六道宫门前的所有守卫,说有个叫史斌的少年求见,马上放行。
这是史斌和太子第三次见面。
才间隔这么些天,太子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神情也益发形销骨立。
以前他也有白头发,但是少,所以显不出来。
这回头上一大片全是白头发,整个人显得苍老了许多。
太子的桌上,有几块糕点,不知放了多久了,显然是很久没吃东西了。
糕点边上,全是战报。
当他听到史斌说高太尉纵容他的逆子杀害一个无辜员外,又要企图侵犯人家的漂亮女儿,被打伤,就催逼大理寺陷害人家的时候,太子的脸上竟然没起半点波澜。
仿佛他对关于漂亮女孩的消息没有任何兴趣。
太子也是男人,男人没有不爱绝色美人的,但是太子顾不上。
他的灵魂已经卖给了魔鬼。
只要有权力,天天吃咸菜也甘之如饴。
没权力,吃龙肝凤髓亦食不甘味。
他光忙着爱权力,已经没精力去爱美人了。
太子的正妃美妾俱有倾国之色,全都独守空房,暗自垂泪。实在无聊了,她们就聚在一起打牌,有说有笑的。
连宫闱内斗的节目都没有了。
因为没有争宠的机会。
外人看来,她们相处的很和谐,还当成是天下人的表率。
太子府的人活到这个份上,也真是够可悲的。
太子令仆从给史先生敬水--东宫也没有茶--然后仍是不发一语。
史斌述完前事,以高尚正义的动机求他帮忙:“那女孩实在是太可怜了。”
“哦,史先生,对不住,孤忙的很。这事你去找大理寺的官员吧。”太子想都没想,就断然拒绝了。
言外之意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孤是没空浪费时间的,孤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至于那个无辜女孩的死活,孤只当个屁。
史斌没有放弃,也不能放弃。
“那么如果我说,求太子殿下帮我这个忙呢?我喜欢那个女孩,不想让她被高贼残害。”
他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以兔显得太突兀。
太子楞了一下,笑道:“天尊者既然开了金口,那孤可不能拒绝。说不准啥时候孤落难了,还得求天尊者相助呢。”
高人之间说话,从来不是对横对吼,针锋相对的气氛。
锐利的剑锋全藏在和缓的话语中。
所谓外交,其本质就是用最温和的方式说出最肮脏最龌龊的话。
有意思。
看来他什么都知道了。
作为一个有权力的太子,人家掌握着巨大的情报网。
既然已经逼到这了,而且听太子的语气,并不想撕破脸,那就无须隐瞒了。史斌冷笑一声:“敢问太子如何得知?”
“折可存战死了。”太子忧伤地说:“大离连失七十二城,国土沦丧。最有资格发守夜令的人死了,而最近孤的探子告诉孤,守夜人已经起复。孤当时就在想,天底下,最有资格接天尊令的人,是谁?不瞒你说,孤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果然,探子们传来的消息,也正是如此……”
史斌的泪水无声地流了出来。
他心目中的偶像,其璀璨的生命之光,就这样凋零了。
走的这样无声无息。
他重重地拍击了一下桌子,把那堆败报震落到地上很多。
“大英雄殉国了,大离痛失栋梁,覆军失地!社稷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太子殿下还有必要再去纠结守夜人是否起复吗?”管你是不是位高权重,到了这般田地,要么和谈,要么一拍两散!
爱他妈谁谁!
过了一会,太子给出了肯定答复:“你说的对。没必要纠结了。”
“这女孩,本尊救定了!太子,你给句准话,到底帮是不帮!”用不着再客套了,史斌直接摊牌。
他奋力撕开外衣,扔在地上,露出那块天尊令。
太子苦笑一声:“刚才不是说了吗?说不准孤啥时候落难了,还得求天尊者相助呢!”
“哈哈。”史斌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也不拜辞,扬长而去。
边住外走,边说:“请太子带府兵一千,去大理寺相候,本尊先走一步!”
“孤即刻点兵。”
至此,买卖双方达成交易。
人情债最难还。
如此大动干戈地帮了你史斌保住美女,就等于你欠我吕光一个人情。以后我会随时要你还这人情债。
史斌并没有感到可悲。
别怕被人利用,被人利用,说明你有利用价值。
没有利用价值,说明你是一文不名的废物。
也许太子如果没有出生在名利场,那就不会坠入魔道了吧。
想收民心的人,视民众如粪土。与他的利益无关,可怜的女孩爱死不死。
那句话说的可真好,认识的人多了,我就喜欢上了狗。
狗永远是狗,人有时不一定是人。
身上披着锦衣龙纹华服,言语上满口道德慈爱,心里想的全是龌龊的勾当。
江山都已经到了万死之绝境,这帮大咖还在忙着争权夺势。
史斌回到孙昭那里,孙昭不在。等候在那里的萧飞和天团卫士告诉他,太尉府的人已经得知了高朴等人被杀的消息。
高衙内气得暴跳如雷,带上一千虎狼大兵,威逼那俩狱卒头子马上杀了姚小姐。
那俩狱卒极尽一切手段,使出全身解数,一边拖延时间,一边火速暗中派出手下去报知孙昭。
孙昭得了消息,已经带着五十名大理寺差拨前去阻挡。
萧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天尊者,你再不回来,我就准备鱼死网破了!现在怎么办,请你示下!”
“冷静,别做那以卵击石的傻事!人数相差这么悬殊,必败!”史斌脑海中进行着激烈的头脑风暴,很快他就想出了对策:“快,挟持大理寺提刑司,逼他提审犯人!这样可以避免两拨人正面冲突!”
如果己方人数多,有个数万兵马,交给项羽、吕布、张飞这帮疯子统领,战斗力统帅力杀伤力要啥有啥。
但现在没那么大实力,那咱就有多大锅下多大米,没实力,就先用没实力的法子。
事实证明,这个法子,其效果相当绝妙。
救兵如救火,时间紧急,拖不得,众人来到提刑司面前,史斌为了不伤他自尊,尽量用平和的语气对他说:“请崔大人马上派人去死牢提审姚芷芳!”
崔乾也是高家提拨上来的,属于高家的死忠狗腿子,他当然不敢做背叛主子的事,于是摇头晃脑的拒绝道:“本官不能帮你们这个忙……圣人言:……”
史斌给项羽使了个脸色。
一个大拨搂子扇过去,半嘴牙没了。
其它人一哄而上,萧飞揍的最狠。
他们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他签发提审令。
虽然脑袋已经肿成了猪头,眼睛也被打歪了,但他签字的速度,依然是万分神速。
他刚一交给发令兵,就被萧飞抢过。
史斌等人前往死牢,两拨人正在剑拔弩张的对骂呢,姚小姐早就吓呆了,面无血色,瘫坐在地上。
看来谁也不敢先动手,毕竟这里好歹是皇城,骂归骂,谁也不敢做的太出格,否则那是不给皇帝面子。
高衙内逼狱卒杀姚小姐,不敢自己亲自动手,就是怕落话柄。
还有,如果狱卒真帮忙的话,也不能用刀杀,顶多是不露痕迹地吊死,再报个暴毙。
“崔大人有令,提审人犯!”萧飞喊道。
这招果然打破了僵局。
大理寺提审犯人,谁敢阻拦,形同谋逆。
姚小姐看见史斌,一脸茫然,史斌冲她点了点头,使了个眼色,姚小姐心中的恐惧立刻消掉大半。
她害羞的低下头,不敢再看他。
史斌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孙昭一眼,心道,你这个莽夫能处,面对恶人,真敢玩命。
萧飞对狱卒说:“把姚小姐身上的镣铐打开。”
“我看谁敢!”一个声音极尖锐的男子大喝道。
史斌循声望去,见一群太尉府士兵围着一个公子哥,想必这厮就是作恶多端的高衙内了。
一个喉结这么大的男人,说话声音这么嗲声嗲气,看来姚小姐那一石砚打的也挺狠。
史斌心中冷哼一声,心道,贼畜生,且先让你得逞一时。现在你人多,我先不搭理你。一会太子带兵赶到,交给项羽他们统领,不剁你三截,算我对不起你。
第58章 皇城狙击:杀衙内!
太子点兵需要时间。
众人来到大理寺刑讯大堂之时,太子尚未赶到。
但史斌相信他一定会来,不是从品行的角度判断,而是从利益的角度判断。
借此机会,太子可以名正言顺地碾压高太尉的势力,同时还可以冠以正义之名。
他在朝堂和民间的威望会进一步提升,同时,还让能力、才华皆出类拔萃的天尊者欠了他一份天大的人情。
反观高太尉,真是一手好牌打的稀烂。
皇帝让太师、太尉和太子制衡,以保全自己的皇位。今天这微妙的平衡,终于维持不下去了。
高衙内一到,崔大人就给他搬了把椅子,那孝敬劲,还真是一个合格的好家奴。
高衙内捂了下疼痛未消的裆部,挥挥手,说:“上大刑,逼她招供。”
崔大人的脸像歪嘴葫芦一样,他见郭京一方的人少,而主子这一方人数胜他们上百倍,当即大叫道:“上夹棍!”
两个差拨很粗暴地抓着姚芷芳的胳膊,让她跪下,另一个差拨取出夹棍,往她白嫩如葱的纤指上夹去。
姚芷芳是个胆小的女孩,吓得赶紧闭了眼,泪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只是等了很久,夹棍也没夹上。
她大着胆子睁开眼,发现拿夹棍那差拨,脖子被人卡住了。
只见史斌一边卡他脖子,一边从身上取出一物,放到他眼前一晃,然后放开了他。
这差拨大惊道:“天……”
史斌点头会意,说:“现在,我命令你,把这夹棍放到崔大人手上。如果你违抗我的命令,你知道后果。”
差拨业务水平相当熟练,好歹也干过二十多年了,他抱着夹棍飞奔过去,揪过崔大人的肥胖手指就夹了上去。
“嗷!”只一下,崔大人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叫声,然后疼的晕了过去。
“你干什么?”高衙内站了起来指着史斌喝问道。
郭京明白,师父是在拖延时间,于是抢先出列,笑道:“高衙内,我师父会法术,你还是别惹他生气的好。”
“你……”
高衙内人多,形势对他有利,他当然不想放弃。
但提刑司大人晕倒了,而且主审官孙昭对自己露出嘲讽的微笑,这家伙自是死活都不肯配合的,这可怎么办?
一时半会又陷入僵局。
好在这次时间不长。
史斌听到了马蹄声。
回望过去,太子全身披挂,骑在马上,率领一千精锐步兵飞速而来。
如果只是正常的维持秩序,根本就不想起冲突,那么根本没必要全身披挂,也不用把士兵全副武装到这个地步。
每个士兵全都携带箭壶,着重甲长枪,你说他是来谈判的,鬼都不信。
史斌的原本计划是,太子的人只站那起个摇旗呐喊的作用即可,己方杀了高衙内后,对方群虫无首,碍于威势,肯定会老老实实放下武器投降。
很显然,太子想要的远不止这些。
他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了。
“高太尉造反!众将士听令,有敢反抗者格杀勿论!”太子诬陷入罪的本领,胜过高家人十亿倍。
高衙内气的火冒三丈,他不甘心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大骂道:“吕光这奸贼!垂涎帝位,欲弑君自立久矣!此贼为了太子之位,不惜杀害四位皇兄……”
史斌虽然意外,但并不感到突兀。
权力之路上本来就洒满了腥风血雨。
太子张弓搭箭,开弓如满月,箭去如流星!
动作帅呆了!
就是射偏了。
这情形就如同万众瞩目的球星在射点球时,摆出最帅的动作,然后踢歪了,砸中了天上的飞机。
太子箭法臭,但他并不着急,他大声喊道:“天尊者,再不诛贼,更待何时!”
高衙内的人马立刻出现了巨大的骚动!
“守夜人起复了?”
“天尊者也站在太子一边了?”
“天尊者要帮太子夺位?”
……
史斌心道,高衙内这帮人,心再黑,再怎么阴狠,比起你吕光,还是差了火候啊。
事已至此,人家已经叫破,你再不披露身份就说不过去了。
史斌高举天尊令,大喝道:“守夜人听令,天团卫士听令,击杀高贼,为民除害!”
他手下那帮疯子和太子的人马同时行动,不出十秒,就把高家军队打垮了。
高家人除了少数几个反抗的,其它人扔了兵器就下跪请降。
谁也不愿意背上谋反的罪名。
史斌把崔大人扇醒,令他给姚小姐打开镣铐。
崔大人见自己的恩主败了,赶紧让人给姚小姐去掉束缚,小声说:“尊者,以后还望您多多提拔。”
史斌二话不说,拿过镣铐就给他戴上了,然后一脚把他踢到犯人应该待的位置。
高衙内被生擒。
太子下令凌迟处死。
不得不说,这位大爷在这方面的手段可谓是无师自通,他想了想,又加了句:“大离朝的剐刑还是太轻了,才一百二十刀。你们看着加吧,怎么也得加到三四千刀,才能为百姓出气!”
真让人怀疑这厮是从明朝穿越回来的。
高衙内已经吓的说不出话了,瘫在地上,全身无力。很快地上就浮现出一些水,夹杂着臊味。
高府的兵被太子收编,太子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
“顺我者生,逆我者死。”
这帮人跪在地上吓得连头都不敢抬。
史斌高举天尊令,帮他补了一句:“为太子建功者,必受重赏!阻拦太子者,灭九族!各位自己选吧!”
你不想上太子的贼船,他有的是法子强制你上。
活在乱世,随波逐流,身不由己。
当个苦大兵也不容易,荣华富贵和灭九族之间,没人会傻到选后者。事实上,除了明朝的方孝孺那种人,就连知识分子也未必全都愿意为了公理牺牲生命。
这帮人再傻也知道,太子接下来就要举兵谋反。
如果失败,所有人全得跟他陪葬。
但如果不听他的话,现在就死。
蝼蚁尚且偷生,多活一会是一会,不管了。
“我等愿追随太子!”
离都,七个武卫营全是高太尉的势力范围,如果他出动太尉府能够调动的所有兵马地毯式搜捕,史斌等人皆休。
但是史斌动作太快了,一步接一步,从来不给他反应时间。
每一步都算计对了,只有一个小细节出了点纰漏。
他知道太子有野心,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太子的野心能大到这个地步。
其一、大离朝风雨飘摇,局势已经动荡到了这个地步,他仍然要过把皇帝瘾。问世间权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其二、为了利用守夜人这股势力,他竟然提前发动了早就想发动的政变。
高太尉所能掌控的兵马,比太子多。
但没有皇帝的命令,他不敢发兵包围太子府,这等行为,完全等同于造反。尤其是太子没有把柄被他捉住的情况下。
何况太子宫离皇宫太近,高太尉永远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但是太子敢包围太尉府。
高太尉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出不了府门,没法调兵!
太子下令,无论良贱,满门屠戮!
太尉府有道暗门,外人谁也不知道在哪,高太尉从暗门逃出,穿上太监的衣服,混进皇宫,向皇帝汇报:太子造反!
抓不到正主,太子率兵把太尉府的男女老幼一律杀尽,他的其它儿子、养子、侄子、外甥之类的全给他报销了。
数那些刚才投降的太尉府士兵杀的最欢。
反正上了贼船,已经回不了头了,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第59章 太子造反
史斌看着太尉府的漫天大火,对姚小姐说:“你爹娘应该可以瞑目了。”
身陷死牢……大仇得报……
姚小姐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任泪水淌个不停。
收缴了太尉府的所有财宝后,太子分文不取,这将近二千人,每人分发二百两银票。将近40万两银票,就这样如流水一样分发出去了。
太子为图大事,这回真是下了血本了。
反正也是太尉府的钱。
这帮丘八得了钱,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高呼万岁。
光凌迟高衙内一个人,有点无聊,太子下令,让被史斌戴上镣铐的崔乾和高衙内做伴去。
二人被拉到菜市口,凌迟处死。
一路上,被弹冠相庆的百姓们扔了一堆臭鸡蛋、烂菜叶子以及其它厨余垃圾。
刽子手的技术太差了,按照太子所要求的,要砍上三四千刀,那至少也需要三天时间。可他们没有经验,只砍了一百二十刀,就把这俩害民贼报销了。
但太子的命令又不能打折扣,那就只好继续砍。
太子从太尉府搜出一半调兵虎符,搬走所有的金银财宝,将太尉将付之一矩。
高太尉图近,图保险,惊慌失措,第一时间想到保命,直接从暗门跑皇宫去了。
但他如果有胆子,估计也跑不到军营,路途不近,万一被太子的人逮住,当场就得挂。
太尉府数白虎节堂烧的最惨,木头都烧成渣了。
太子即刻带领史斌和郭京等人,用虎符接管了南北两军。
两军主将见太子造反,都贪图这从龙之功,毫不抵抗就投降了太子。
太子手上已经有万余军队了。
虎贲军和翔凤军忠于皇帝,不肯降附。太子果断下令:攻击!
两军在闹市开战,街上百姓们都逃了回去,闭了门。
漫天的战火,升腾在皇城上空。
到处都是嘶杀声。
事态紧急,老态龙钟的皇帝吕绍已经得知太子作乱,赶紧调集所有御林军,开门迎敌。
七大营的士兵们得了消息,纷纷赶来助战。
这种情形下,没人敢保持中立。
因为按照以住的经验,无论谁胜谁败,胜利者对中立者都注定是杀无赦。
腿有残疾的老皇帝和高太尉、赵太师等文武大臣,统帅着御林军与太子对阵之时,大离王朝最搞笑的一幕发生了。
七营兵差不多前后脚,到齐了,很多人本能的就站在皇帝这一方。
而有些人呢,发现太子身边的实力也很强,于是就往太子这边跑。
过了一会,发现这样做是忤逆,万一失败了罪过太重,起步价是灭九族,又跑回皇帝身边。
太子嫌他们烦,下令射击。
皇帝善良软弱,对从自己这边逃到太子那边的人,不忍心射击。
他以为这样可以感动大家。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太子阵营。
本来太子这边人数是呈绝对劣势的,这样一来,双方渐呈势均力敌之势。
史斌心道,乱了,乱了,全乱了。
原本的计划是,让太子斡旋,得到一个进宫的机会,然后召出猛将,趁高太尉出其不意斩之。
有郭骗子和太子相助,大家都会相信会召神之术的史斌是活神仙。
哪知太子这龟孙,野心太大了,银河系都盛不下他!
他这一搅,原来的计划不能用了!
看起来善良节俭的人,竟然腹黑到这个地步。
守夜人虽然不多,但在军中和民间的号召力实在太大啊!
百姓们没原则的往死里崇拜他们。
这无形的巨大的号召力,才是太子最害怕的东西!
而当折可存战死后,其兄折可求携带他的守夜令降了敌国,就这一件事,就足以让守夜人集体蒙羞。
只要大肆宣扬出去,守夜人不值得起复,这帮人处事极端,竟然有人数典忘祖,背叛朝廷!
那么就一定可以完美打压他们。
但是现在,守夜人还有利用价值!先利用完他们,待大事己毕,再搞臭他们不迟!
造反的时候,只要证明守夜人听命于自己,皇帝那一边的军心就会崩溃!
算盘精到这个地步,也难为太子白了那么多根头发。
“守夜人!天尊者!给朕杀光这帮朝廷里的蛀虫!”太子扬起马鞭,指着高太尉等人喝道。
他没敢指自己老爹。
否则道义上无法自圆其说。
皇帝气的花白胡子都翘起来了,他走路艰难,出行都得带着黄金拐杖,他使劲敲击着拐杖,大骂道:“逆子!胆敢作乱!来人,给朕拿下此贼!”
本来皇帝这一方,是占道义优势的,毕竟他现在还是皇帝。
但是皇帝手下的士兵听见了太子说的那句最可怕的话,明白了一个事实:守夜人支持太子。
史斌直到此刻,终于明白为什么太子极力反对起复守夜人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成为被人利用的杀人之刀,而这刀,刀刀见血,刀刀透颈。
很多人看见了史斌身上的守夜令,离的远看不清,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知道那是守夜令。
于是他们有人放下了武器,有人往太子这边奔逃。
郭骗子这种纯度极高的人渣,平时不知把效忠皇上,施法为皇上祈福这种鬼话说过多少遍了,皇上的赏金也不知拿了多少了。
今天没有半秒钟的迟疑,见太子势强,立刻登高一呼:“缉拿昏君吕绍,扶太子承继大统者,有重赏!”
郭神仙在天宫都有品秩,他说的话,连皇帝都信。这回军心又崩了一次。
皇帝见大势已去,硬碰硬搞不好会把命丢了。
但身为皇帝,身为吕氏子孙,得有尊严啊!
于是他决定死战到底。
可是高太尉和赵太师不干了。
他俩怕死。
他俩要求皇帝谈判,你的狗命不值钱,别连累我俩。
其它大臣也都跪下请求皇帝:“请皇上三思,不要玉石俱焚,贻笑千载。今日之事,不如和谈!”
他们嘴上客气,态度和善,但拿着刀,架皇帝脖子上,求他和谈。
皇上大怒道:“朕宁死也不和谈!”
这帮奸臣派人把皇帝按住,然后大声对太子说:“皇上说允许和谈。请双方各派使者!”
太子微笑着对史斌说:“天尊者,有劳了,请代朕谈判。”
太尉和太师对望一眼,走出队列,谈判。
他们不怕天尊者暗施突袭,如果是那样的话,只会激起忠于皇帝的士兵们的激变。他们几千杆枪会立即捅死这个劳什子天尊者。
史斌心里腹诽道,现在夹在中间,被你们这帮所谓的大人物当成棋子耍来耍去。但终有一天,棋子要吃了棋手。
帮太子干这脏活,守夜人的名声可就一落千丈了。
天尊者可不想上这个当。
他大步向前,对着皇帝拱手道:“紫薇星君!你好!”
又对那些文臣说:“太白金星你好!赤脚大仙你好!镇元大仙你好!……”
他穿着郭骗子的道袍,说这些疯疯癫癫的话,有人以为他是骗子,有人以为他也是神仙下界。
一时竟然分不出真伪。
说皇帝和文臣是天上神仙下凡,这话谁都爱听。皇帝在这种处境下,都显得很受用。
高太尉大喝道:“你这厮少在这装神弄鬼……”
史斌一把抓住高太尉的前胸,大叫道:“是你!经常吃大便的王八精!你欠我五万两银子这事,你总得给我个说法吧?你准备啥时还?”
西瓦子李瑞兰的妙计原话,几乎没怎么改动,原封不动地用在高太尉身上了。
古语说的好哇,三人行,必有我师。
如果你是个谦虚好学的人,连在李瑞兰这么破的人身上也能照见智慧。
第60章 你们这帮奸诈阴险的人精,把本尊想的
这场政变,如果最后的结局是皇帝得胜,这位昏君兄第一件事,是先杀守夜人,后杀太子。
如果太子得胜,他第一件事是先杀守夜人,后囚禁父皇。
原因一样,皆因守夜人的影响力太大,有协助谋逆者篡位的能力。
昏君兄给守夜人安插的罪名应该是:逢主之恶,致太子犯下忤逆大罪。
太子兄给守夜人安插的罪名应该是:离间骨肉亲情,致朕(此时已上台)背上有违孝悌的骂名。
两拨势力,实力大体相差不多。
皇帝这边,还有一股奸臣势力,这帮人与守夜人更是死仇,绝对不可能和平相处。守夜人一天不亡,他们一天如坐针毡,永不安宁。
史斌、萧飞、孙昭被夹在了权力斗争的漩涡中,稍有差池,就是粉身碎骨的结局。
此间事了之后,郭骗子必死,两代君主都不会再容他。
一个没有半点本事,光靠行骗混世的人,当他的所有虚假光环全部暴露在阳光下无所遁形的时候,死是必然的宿命。
挡路的权臣也必死。而且太子杀他们,暗着是替朝廷除贼,替百姓出气,实则是抢走他们的权力,使自己成为最大受益者。
奸臣能混到那个位子,智商是肯定够用的。
他们知道,今天的事,有三条路可走。
太子胜,守夜人死,奸臣死,皇帝被囚禁,被迫当太上皇。
皇帝胜,守夜人死,太子死,奸臣活。皇帝被废,奸臣另立新君。
和局,守夜人死,奸臣活,皇帝成为傀儡,太子暂时不死。
对这场多方博弈,史斌心里明镜一般。
他看了萧飞和孙昭一眼,扫了一眼太子和皇帝,又看了看那俩祸国殃民的头号大奸臣,不自觉的在心中冷笑。
搞笑呢。
你吕光以子挟父,以臣叛君,让我们守夜人帮你干这脏活?然后再把粪水泼我们身上?
你个龟孙,深谙权力斗争的经验,裹挟我们这些没有混过朝堂的人前行,将我们在不知不觉间绑上你的战车。
你赢了第一回合,我们就得跟你一条路走到黑,受你摆布?
再反观奸臣派系,为何不拼死一搏啊?因为那样风险太大!
和谈的风险最小!
这帮人渣嘴里平时说的比唱的好听,什么“君让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让子死,子不死不孝”之类的屁话信手拈来,能把老母猪都给感动哭!
但实际上,这帮奸臣的人生信条是:君父爱死不死,我们活得爽就行!
所以奸臣派系积极谋求第三条路。
史斌又看了萧飞一眼,这位聪明之极的守夜人双手交叉,然后分开,双掌合并。
史斌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我又和你这聪明人想到一块去了。
他又环视众人,心道:你们这帮大咖自是八面玲珑,聪明绝顶,奸诈阴险,但还是把本尊想的太简单了!
今日之事,于公于私,只宜解劝,以守夜天尊的身份,做双方休战的和事佬,绝不能做帮助太子篡位的帮凶!
你帮他做这么坏的事,你以为他能留着你?
但也绝对不能帮着皇帝杀太子!
否则皇帝和奸臣仍会联合起来杀守夜人!
看起来是死局啊。
不过,都别高兴太早。
这就让你们见识见识穿越者的厉害!
一念至此,史斌装神弄鬼,以上界神仙的身份来指代大离君臣,先给自己披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让皇帝投鼠忌器。
只要这位迷信之极的昏君还忌讳这个,他就不敢轻举妄动。
至少不会拼着鱼死网破,让御林军万箭齐发,射死穿着道袍的天尊者。
果然,昏君暂时被稳住了。
但是高太尉坐不住了。
你说皇帝是紫薇星君,这是表明你和皇帝是同道,说我是王八精,还瞎编说我欠你钱,那就是想专门针对我们权臣派系咯?
高太尉使劲甩开史斌的手,对皇帝说:“皇上,此贼和郭骗子是一路货色,蛊惑人心,请皇上下令射杀之!”
他也不等皇帝回复,反正皇帝也被他控制了,他走了个形式,直接发令道:“圣上同意射杀此贼!弓箭手听令,速击之!”
太子一幅看戏的表情,巴不得让守夜人全死在政敌手里。
反正他们的价值也已经被利用完了。
史斌的心跳在加快!
但他很快就让自己镇定下来!
既然皇帝、太子、奸臣三大派系都不会放过守夜人,那本尊就先给你们来个下马威吧!
“天灵灵,地灵灵!神将速速降世!”史斌一把揪下头饰,披头散发,做戏做全套,当着大离朝所有大咖的面,表演召神之术!
阳光下,耀眼的金光一闪,全身披挂,提着青龙偃月刀的大将关羽横空出生。
“关羽参见主人!”
“速杀高太尉!”
砰!
武圣长刀一横,赵太师人头落地。
听命于高太尉,搭箭上弦的士兵们,又把弓箭放下了。他们的手抖的厉害。
幸好这本书是小说,如果是电视剧,演赵太师这位大哥,虽然在宫中权势熏天,但以他的戏份,估计是所有群众演员中挣的最少的一个。而且刚出场不久,也没什么台词,就可以领盒饭了。
人群中涌起一阵骚乱。
史斌小声责骂道:“蠢货关老二,我让你杀高太尉!”
关羽小声解释道:“我杀的是高个的那个家伙啊。”
靠。
语法误会啊。
这咋跟上大学时听到的那个修女的故事如出一辙啊。
有个球星总踢门柱上,骂街:“妈了个巴子的,踢偏了。”
修女说:“不要说不文明的话,会惹怒上帝,降下闪电劈死你的。”
球星不听,继续踢偏,继续骂街。
过了一会,一道闪电把修女劈死了。
修女死后,质问上帝,我没说不文明的话,为啥劈我?
上帝说:“妈了个巴子的,劈偏了。”
赵太师平时害得无数人蒙冤而死。
没想到他自己死的时候也当了一把冤大头。
虽说闹出了这么无厘头的事,但是在场这么多人,除了史斌之外,没人觉得好笑。
他们都被这匪夷所思,魂惊魄惕的一幕给震呆了!
武圣关羽这种死了八百多年的猛将,都能被召唤出来?
还听命于天尊者?
这天尊者有鬼神不测之术啊!
高太尉和赵太师这帮蛀虫宁可挟持皇帝,也想保住权位。
但是很显然,天尊者不希望这帮人渣活过今天。
杀错了不怕,接着杀就是。
反正只要不是天尊者亲自动手,就不会引发士兵激变。
武圣在民间早已被封神,天神降世,天神杀奸臣,士兵怎敢动天神?
连这想法都没有。
以人类的思维,无法解释这样的现象。
之前不管是谁,再怎么怀疑史斌是和郭骗子一路的骗子,现在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也必须得相信,他真的法力强大到谁也想象不出的地步。
他们哪知道,其实这系统每月只能召唤一次啊。
还以为是可以随便招呢。
张飞激动地大叫道:“二哥!”
关羽激动地回应道:“三弟!”
众人更傻眼了!
难道这人是张飞,也是被这天尊者召唤出来的?
人们更坚定并强化了这个信念:天尊者有异术,可以随意召唤神将,助其杀敌!
郭骗子瞠目结舌地看着史斌,不禁叫了出来:“天哪,他真会法术!”
趁着众人混乱,交头接耳的时候,史斌再次发令:“把这个狗货也宰了!”
高太尉已经震惊的思维混乱了,大刀砍过来的时候,他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武圣这一刀力道真大,高太尉的头飞了很远,落在球场上。
他在那里发迹,从一个混混摇身一变,成为太尉。
今天他的脑袋又回到了那个梦开始的地方。
两大权奸死了,他们手下那帮抓住皇帝的人,手一直在抖,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应对眼前的危局。
史斌指着他们大喝道:“放开皇上!”
他们如逢救星一般,赶紧就坡下驴,松开手里的兵器。
史斌高举守夜令,大喊道:“守夜人听令,有敢伤害皇上者,杀无赦!”
第61章 政变,以谁也想不到的方式落幕
稳操胜券的太子被史斌这突如其来的一招给打懵了。
自己苦心孤诣以既定事实制造舆情,说守夜人帮助自己造反,结果人家天尊者公开表示:效忠皇帝,绝不反叛!
既然不肯随太子造反,那您大张旗鼓的上这干啥来了?来月经了上这浪事来了?
史斌用行动告诉他们,非也。
特来保护皇上,并以中间人的身份为你们调解纠纷。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挟持皇帝的大奸臣被当众击杀,皇帝已经恢复了自由身,听了天尊者这句话,没有片刻犹豫,就从身上取出一块精美的玉佩,大声道:“天尊者忠义护国,朕甚嘉之,赐美玉一块!”
“好!”不止是两边的将士,就连停战后,大着胆子出来看热闹的百姓也都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史斌实在想不明白,皇帝又没给钱,没给官,就给一块破玉,值得全体军民兴奋成这样?
萧飞使劲拉了拉他的手,说:“快谢恩!晚了就失礼了!快点啊,你在想什么呢?”
萧飞这个纳闷啊,皇帝亲手赐玉,这是他以帝皇之尊,收义子的象征。
他哪知道穿越者不懂这个啊,只当他是高兴坏了,怕失礼,赶紧催他。
总不能让皇帝总举着玉佩冷场吧,那多尴尬啊。
再怎么昏庸,也是万民之主宰啊。
皇权之下,皇帝想征召哪个美女宠幸,该美女没有资格拒绝,除非活腻了。
收养义子也是一样,皇帝想收你,这是莫大的荣幸,你得马上谢恩,否则你就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得罪了。
史斌不知就里,也没多想,只好走上前去,接过玉佩,说了句:“多谢皇上。”
“你得行拜见父皇之礼啊!”
“对呀,你虽贵为天尊者,既己拜了义父,就是皇上的儿子,你不能在君父面前托大啊。”
“天尊者快快行礼!”
……
我了个靠啊,被夹在权力漩涡中,已经够惊险了,俺史斌身处惊涛骇浪之中犹弄潮耳,这还新收了个便宜爹呀。
这也太刺激了吧。
皇帝一眼就看出这个天尊者不是凡品,竟然破天荒格外开恩:“天尊者不必跪拜!父皇甚爱你这佳儿,以后准你剑履上殿,赞拜不名!”
这收买人心的本事,大赞。
他收买的不是一个天尊者,而是整个守夜人组织,甚至是所有民众的希望。
民众再次响起欢呼声。
太子脸如死灰,再也看不见半点自信从容的神气。
但他身处权力场多年,从出生开始就浸泡在这样刀光剑影、争斗不断、死亡不休的地方,这点镇定还是有的。
他声音低沉,警告众位领兵主将:“开弓没有回头箭!谁敢叛我而去,要么死在我的箭下,要么死在皇帝手上,不怕死的尽管试试!”
没人敢动。
谁也不傻。
他们都知道太子说的是实情。
皇帝即使表面上大度,赦免死罪,但也可以把造反者关进牢中,把你阴掉。还不用背食言的骂名。
前任领导的心腹,还是皇帝的敌人,这个身份有多尴尬,你自己品。
一天不死,皇帝每见他们一次,就跟吃了苍蝇一样。
他们全被太子震慑住了。
太子本来就没法直接攻击君父。
他在此次政变中最大的收益,是当众击杀奸臣,挟持君父,囚禁之。
以臣弑君,尚且是大不祥之事。他身为皇子,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干这事。
否则道义上,他是彻底臭翻天了。
即使侥幸上台,也没人会服他。天下仁人志士皆会耻之为伍。
现在更不能主动挑起战事了。
但又不能交权,更不能投降,否则就是砧板上的肉,只能任人宰割。
太子何等精明,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干脆把所有祸水全部推给守夜人,他骑在马上扬鞭大呼道:“天尊者!你贪恋美色,求孤发兵助你救美人,却惊忧了君父,此事如何了结?”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史斌身边那个一直与之形影不离的囚服少女。
那少女果然是明艳无俦,天真烂漫。见众人都看他,不自觉地抓紧史斌的手。
这样一来,更证实了太子的话。
什么为了正义,你只是为了美人而已。
太子心道,现在我把你架在火上烤,看你怎么下台。
史斌作了个四方揖,对众人道:“是非自有公论!太尉府的高衙内作恶多端,人所尽知。此番又强占民宅,逼死姚员外,强抢姚小姐。姚小姐宁死不从,把他砸成了太监……”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姚小姐也掩面而笑。
史斌接着说:“姚小姐是个自重自爱的好女孩儿,一介弱女子,敢于反抗强权,实属难得!太尉府为了报复姚小姐,竟然诬蔑她是反贼,想要残害她!敢问各位父老,守夜人碰到这种事,管还是不管?”
“管!”
民众沸腾了!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
“要是没有守夜人,这破日子真是一点盼头都没有了!”
“权贵欺压百姓,守夜人出手惩戒,替我们主持公道!出了恶气!”
“起复守夜人!起复守夜人!”
……
众百姓的声音,似涓涓细流汇成大海,盖过了大离皇城的天空。
昏君兄再笨,也知道因势利导,见民心可用,他当众举起龙头权杖,高喊道:“朕下旨,从这一刻起,起复守夜人!”
“万岁万岁万万岁!”
民众激动的热泪盈眶,呼啦啦跪倒一片。
军士们不敢跪,生怕被对方偷袭,他们握着武器,警惕地看着对手。
民心向背,已经对太子非常不利了。
太子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
他现在很后悔,他高估了自己的权谋手段。
他在心里痛骂自己:“干嘛要招惹史斌啊!唉,真是猪油蒙了心!想当皇帝想疯了!”
但是再后悔也不能撤,现在一撤,军心必溃。敌人趁势而攻,到那时,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更不能下令硬攻皇帝,没有哪个士兵敢执行这样的命令。
但如果皇帝发令攻击,自己得多被动啊。
太子哈哈大笑,掩饰心中的惊惧:“孤助天尊者救妻,替百姓除奸臣,结果孤倒成了乱兵!天尊者坐享其利!哈哈哈哈!”
你天尊者占了天大的优势,是头猪坐上天尊者的位子,都能天然受到民众支持。那老子就从为百姓除害的角度说事。
果然,无数百姓被煽动了。
要怪,就怪高太尉那家人名声太臭。
不管太子是出于什么动机,他屠灭高太尉满门这事,全城百姓没有一个不是额手相庆。
甚至把太子当成活祖宗,立了长生牌位!
果然,这些没有主见的乌合之众立刻称赞太子替他们除了大害。
太子这边的舆论优势,又回来了。
仍然是僵持不下的结局,没人愿意对攻,那样只会枉死许多人命。
皇帝虽然可以下此命令,但他不愿意走到这步,因为这事,无论胜败,他们父子都会丢光脸面。
人家李世民发动政变,干脆利落几下就完事了。
你这大庭广众之下,父子相攻?真是不知道丢人多少钱一斤啊。
你吕氏不是自我标榜境界高,胜过其它君主吗?
那为何也是这个狗德性?
但话又说回来,堂堂帝王,面对造反的太子,屁都不敢放,那也丢脸啊!
没奈何,到了这个地步,皇帝老儿也得求助天尊者。
“吾儿……”悲哀,为了互相利用,他连对方叫啥名都不知道,就认下这个义子了。他向史斌求助:“此事如何了结,你来决断吧!”
真够有趣。
先前所有棋手在弈棋时都拿史斌当棋子,而且还是第一梯队的弃子。
现在所有大人物全部放弃棋手的身份,让史斌当棋手,宣布他们这些新棋子的命运。
第62章 在这急风骤雨之际,一个醉酒的喷子出
史斌反复在脑海里搜索:现在的情形,最类似哪个场景呢?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经济模型,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事件模型,只要在百分之八九十的程度上能够对应上即可。
明朝大将左良玉军纪极度败坏,所以张献忠这个烂人他是绝对不敢灭掉的。有机会灭,也不敢灭。因为灭了他之后,皇帝就该拿自己开刀了。张坏蛋一天不死,左良玉就能安全一天。
模型不完全相似,俺史斌比左良玉品行可高多了。
但处境何其相似啊。
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
皇帝不是真心起复守夜人,只是碍于形势,为了自身利益考虑。这一点,用屁股都能想明白。
那么大事安定之后,这厮估计就该随便编点什么借口了--这借口保证完美--总之他无论如何还是要对守夜人开刀。
所以眼下这形势,绝对不能让它发展到一山不容二虎的结局。
最好保持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的局势。
鼎足而立,才能使所有人都存活。
那么为了俺史斌自身的安全,拜托你们这俩王八还是好好活着吧。
他连半句客套话都没说,更没有半分扭捏,一幅大咖让俺决断,俺就当仁不让的气派:
“高贼和赵贼祸国殃民,欺君罔上,罪不容诛!太子诛灭高贼满门,替百姓出气,还百姓公道,此举甚合大义!大离有太子如此,真乃社稷之福!”
“皇上圣聪烛照……”史斌尽量忍着恶心,不去想皇帝老儿被奸贼挟持时那个窝囊废样,违心说道:“高贼、赵贼大逆不道,竟敢挟持皇上,挑拨皇上父子之情,其罪当灭九族!望皇上嘉奖太子救驾之功,并下诏灭高贼、赵贼九族!”
天尊者一番太极拳,一气化三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众人听的聚精会神,即使有人认为他说的不对,也没人敢公开反对,甚至还得违心的点点头,摆出一幅赞同的态度。
太子兄特别受用。
昏君兄特别受用。
太子受用是因为,史斌这番胡扯,是在替他解围。
昏君兄受用……他这智商水平……唉,还是别提了。反正就一句话,李世帝大帝也想长生不老,但没有哪个骗子有能力骗他。
一个人如果被低智商骗子骗的团团转,还是先反思自己吧。
天尊者接着胡扯:
“自古父子一体,子弄父兵,那就相当于儿子未经允许,玩了老爹的玩具。老爹如果特别严厉,顶多打一顿鞭子拉倒。像皇上这么仁慈的君主,顶多罚酒一杯也就行了。”
依然没人说话。
照这样下去,局势越来越和缓,对所有人都有利。
史斌正准备继续忽悠,这时有个不开事的家伙突然插嘴了。
言官黄延。
这个长相巨丑的学究型的言官,同僚都高升了,他却在官场上混了三十年也得不到升迁。
他平时说话特别直,语气又臭又冲,还特别爱弹劾别人。
人家言官中也有正人君子,他们对事不对人,为的是匡正朝廷的过失,让大离越来越好。
而这位老言官不同,他就是看所有人都不顺眼,不怪自己没能力,却只是嫉恨别人比他过的好。
上至六部九卿,下至九品小官,就没有不被他弹劾过的。
虽说言官可以望风言事,但有个底线,不能诬蔑!
但他不管,为了让自己嘴痛快,为了让别人难受,他宁可诬蔑构陷,也要从鸡蛋里挑骨头,总之要是能把你气的吐血,他就开心!
这种人,在21世纪,叫喷子。
每一个被他喷过的人,无一不是对其恨之入骨。
家人警告过他,这样会连累家人的。他从来不在乎,于是家人全都忧郁致病,撒手人寰了。
现在,只听这家伙摇晃着脑袋,道:“天尊者在避重就轻!”
无数道目光齐唰唰地射向了他。
他很陶醉于这种万众瞩目的快感。
天尊者刚才主宰大局,当主角当的正过瘾呢,我直接抢戏!帅吧!
你们没人敢招惹天尊者,因为你们都是软弱的废物!而我黄某人,却敢当众扇他天尊者的脸,我够牛吧!
其实换作平时,他也许不会在这个场合说这些话。
但以他的性格,也说不准。
不过今天,在这场政变发生之前,他和同僚,另一个喷子君互喷,喷输的人,罚酒。
此时他已经喝下十八碗酒。
人家武松那种气冲霄汉的盖世英雄,喝十八酒后,能赤手空拳打死老虎!成就了脍炙人口的经典传说!
而他黄喷子,喝完十八碗烈酒之后,酒壮怂人胆!
喷人能力爆增!
不是所有人,上至皇族,下至黎庶,都把天尊者当神仙一样供奉吗?
我敢喷他!
真是无语。
堂堂言官,对朝廷施政举措负有激浊扬清之责的人,上班期间公然酗酒,这大离王朝的法纪之败坏,可见一斑。
一种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傻我独精的热血豪情上涌,他继续慷慨激昂地指着史斌开喷道:“太子举兵造反!依春秋大义,皇上当举兵加诛焉,以正法纪!天尊者狼子野心,包庇反贼,妖言惑众,其罪当诛!”
当他的蝙蝠眼转到姚芷芳这个仙女级别的漂亮女孩身上,一股由强烈的嫉妒感衍生出的怨恨感彻底爆发出来,凭什么你可以得到这么美的女孩儿,我却只能娶老母猪那个层次的!
借着酒劲,他发疯一般地指着漂亮女孩说:“皇上应废除守夜人,将这个和郭骗子一路的货色下狱拷打!他的小娇妻,应该发配教坊司!”
嘴是彻底痛快了。
从来没把嘴瘾过的这么爽过。
姚芷芳脸色煞白,委屈的泪水如断线的珠子一样的流了出来。
她从来没做过任何亏心事,一直恪守女孩的本份,更没伤害过任何人,可却屡屡被人恶意伤害。
史斌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投去一个温暖的眼神,暗示她,有我保护你,别怕。
她觉得好幸福,好安全,于是擦了擦眼泪。
史斌手下的人,从萧飞、孙昭到关羽、张飞等人,无一不是气的咬牙切齿,恨不得冲上去撕开黄喷子那张狗嘴!
项羽和孟获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
史斌有着在网上喷灭各路喷子的经验,所以即使不爽,也没有表现在脸上。
所以在外人看来,还道天尊者是喜怒不形于色。这样一来,这身道袍穿在身上,更显得仙风道骨了。
反观黄延,没人领他的情。
所有人都用最仇恨,最恶毒的眼光,狠狠地瞪视着他。
天底下就数这种不知变通的蠢货最该死。
你他妈的成心找事是不?
天尊者这种身份尊贵的人在这扯蛋,轮着着你这瘪三在这瞎逼逼?
天尊者废多大劲,才把这场丑恶的造反行径给云的这么好啊!
非得为了所谓的正统,打个血流成河,尸骨成山你才高兴?
是条狗都明白的事,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明白?
懂不懂权利斗争的最佳艺术是该妥协时要妥协?
史斌心里把这傻货祖宗八十代都给骂了:“哪冒出这么个不开窍的死弱智啊。真正成熟的政治家,随时和杀父仇人合作!何况太子兄和昏君兄的关系,现在还没激化到那个地步。及时止损的话,还有机会挽回。但如果彻底撕破脸,就再没机会修补了。你喷完他俩,又喷我,真是嫌命长吗?”
太子兄和昏君兄真不愧是父子啊。
绝对没抱错!
绝对是亲生儿子!
这对已呈剑拔弩张之势的政敌,竟然在这一刻,心有灵犀一般,同时下令:“立斩此獠!”
史斌知道,獠,在古汉语中,指代畜生。
就是个文明一点的说法。
老百姓撒泼骂街,说别人是畜生。
人家堂堂皇室贵族,君权神授,自带光环的天选之人,总不能跟你普通屁民一样吧,人家格调得高。
皇族生气发怒,也要骂人,不能让自己憋出抑郁症。
但骂人水平,又得与普通人拉开距离,用这种高雅的方式随时提醒大家,要注意普通人和他们之间的阶层差距。
其实獠还不算个啥。
还有艺术水准更高的。
普通人骂坏女人是婊子,皇室不能这么简单粗暴,太粗俗了,皇室得说成是青楼产业黔首。
好了,这些宝贵知识暂时先给读者君普及到这。
太子和昏君刚下完命令,他们手下,立刻有一名执行兵出列!
靠!
史斌心道,你们这俩货既然都表态了,那俺天尊者也得刷刷存在感啊!
你俩逼格高,这是事实。
俺也不差啊。
“你俩听着!本尊命令你们!立斩此獠!”史斌的声音比他俩都大。
这俩兵尴尬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
你们这些神仙级的大腕打架,能不能不要牵连我们社会底层人啊。这年头混碗饭吃真的太难了,别把我们这些杂鱼夹中间好吗?
万一有一个小细节没处理好,我们可是吃不了兜着走啊。
这俩兵对望一眼,皇帝的兵对皇帝行礼,表示遵令。
太子的兵向太子行礼,表示遵令。
他俩同时向史斌行礼,表示遵令。
第63章 尘归尘,土归土
一个士兵按住那位醉酒的大喷子,此君犹在迷梦中,大叫道:“干什么?”
这士兵一脚踢中他膝弯,把他踢得跪倒,他杀猪一般大吼一声,骂道:“杀才,要干什么?”
刀光一闪,他的人头落地了。
醉鬼兄这一搅局,很好的给在场军民做了一个模范示众作用。
天尊者不管再怎么扯蛋,任何人只允许在心里不认同,但嘴上最好别说出来,否则就把天尊者、皇帝和太子这三个大腕全得罪了。
这么多人挤在街心,鸦雀无声。
既然没人反对,那么就说明,天尊者的意见必然会通过。
太子没造反,虽然又是箭壶,又是重甲,又是收编军队的……
皇帝不想追究,虽然这吕瘸子调集了所有御林军,破釜沉舟摆出一幅要拼命的架势……
至于守夜天尊,一百年前人家就是正义的象征,一百年后能有坏心吗?
你最好当他没有。
那这么多人在这摩拳擦掌做好了厮杀准备是为哪般?
误会啊误会。
你就当溜驴吧。
接下来的话,仍然得由史斌这个和事佬来说,才最恰当:“大敌当前,请皇上和太子赶紧结束操练,共抗外敌!”
太子终于开口了:“父皇!战事紧急,儿臣请求督战西南!”
二人已经势同水火,各掌兵权,绝对不能继续共居皇城。
否则连觉都睡不着。
父子闹到这个地步,也真是悲哀。
皇上当即决定配合太子把戏演下去:“折可存战死,种师道重伤,军情如火,你即刻出发!主持大局!”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太子已经成功从死亡重重的困局中解脱。
但他仍然是想方设法的要阴死守夜人;“启禀父皇!折可存死后,其兄折可求带着守夜令投降景国!他到处散布谣言,说守夜人贪图荣华富贵,已经背叛大离!此事父皇须尽快决断!儿臣告退!”
太子一挥手,带着自己的人马迅速闪了。
为防有变,粮草也不准备,立即出城,准备就食沿路各城。
急行军的第一天,注定是要饿肚子了。
没奈何,忍着吧。
这年头,出来混,都不容易。
皇帝花白胡子一扬,以手抚须,对史斌道:“吾儿,你叫什么名字?”
史斌如实应答。
“好名字,寓意好,果然气吞万里如虎!你爹给你起名时定是费了无数心血,才选了这么个好名字!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皇帝极力称赞。
史斌道:“多谢万岁夸奖。”
他心道,哪有你吕瘸子吹的那么玄乎,听我师父说,这名字是我那没文化的爹,随手找了本起名书,胡乱翻到一页,逮到个字就用。
老爷子瞎蒙瞎选的第一个字是彘,猪的意思。
第二个字是贼,这也不能给自己的宝贝疙瘩用。
第三个字是妓……
第四个字是斌,免费还算个人名,于是就选用了。
皇帝说这些废话,只是为了缓和气质,这些虚伪的铺垫完成后,进入正题。
杀机四伏的正题。
“朕下旨!剥夺折氏宗族一切职爵!”
皇帝此旨一下,在场将士俱感心凉。
折氏家族为了朝廷,付出了多少?折氏祖坟中,埋了多少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他们全是大离王朝的守护者啊!
就因为折可求降敌,折氏宗族的一切功勋和数代人拿命建立起来的忠义名声,全部抹消。
偏偏还没法请求皇帝收回成命。
任何朝代,对待叛徒,都不可能轻恕。
皇帝没有诛连其家人,亦没有刺配,已经是天恩浩荡了。
这道圣旨下完,接着是第二道圣旨:“吾儿!你既为天尊者,须知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折可求这种数典忘祖,背叛朝廷之人,岂能容之?朕令你不惜一切代价,杀死折可求,取回守夜令!”
绝妙的毒计。
完美。
守夜人既掌大权,有敢作奸犯科者,其它守夜人共击之。这是一百年前就有的规矩。
在场的任何人,没人敢,也没人能挑出皇帝此言的差错。
但是折可求现在在敌国的重重保卫之下,史斌等人敢入敌境,立刻会受到潮水般的敌军诛杀。
“谨遵圣旨!”史斌当众应承之后,也不拜辞,立即率领手下取了坐骑,出城。
郭骗子不敢再留在皇帝身边,没马骑,亦不敢在城中逗留,跟着史斌等人出城后,准备在城外买。
关羽也没马骑,孙昭把自己的马给了他。
史斌等人骑了骏马,飞一般的疾驰而去,离开这龙潭虎穴。
孙昭仍然留在离都,身份未泄露。
皇帝虽然起复了守夜人,但他仍然不敢泄露身份。
孙昭这也算是活明白了。
隐伏下来也好,离都的动向,总得有人传递消息。
离都百姓叫他孙青天,有他在,可以更好的保护百姓,何况现在两大权奸己死。
郭骗子从村坊中买了马,想要追上史斌他们,组团抱大腿,哪知对方的马脚程太快,根本追不上。半路上呢,错过了宿头,被太子的人给逮住了。
人要是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放屁都崩脚后跟。
郭骗子吓得汗如雨下,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拼命讨饶:“殿下饶命啊!我和天尊者关系密切,求您看在他的面子上……”
“车裂。”太子说话做事,向来是注重效率。
这是郭骗子的最后结局。
史斌和姚小姐共乘一马,因怕有变故,着急出城,也没去姚府取衣物。
反正也没了亲人,家已经不是家了。
不值得留恋了。
现在,有史斌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史斌把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对她说:“等路过成衣店,给你买身漂亮衣服,把这个破囚服烧了。现在你先委屈下。”
姚小姐也是善解人意型的女孩:“好的,史大哥,我听你安排。”
太子车裂郭骗子的同时,皇帝也在忙着灭高太尉、赵太师九族。这俩家族男丁不旺,而且好多人没菊花。
不知道是不是缺德缺的。
人少,杀起来就快。
这二府女眷实在太多,反而难以安置。
京兆尹不敢擅处,来请圣旨,圣旨曰:教坊司。
人生有很多无奈,既然无力反抗,那就享受吧。
这二府的女眷素质也不高,没什么贞节烈女。毕竟太尉、太师都是纯度极高的人渣,这么烂的人,能教化出什么正人君子。
行出数十里,萧飞拱手道:“天尊者,属下直到现在,才是彻底地服了你啦!”
“萧大哥言重了。”史斌知道,话越少,越显得城府深,让别人不敢轻易招惹你。
言多语必失,越轻佻,身边人越轻视你。甚至有些恶人会欺负你,更有甚者,还会起杀心。
萧飞虽然是君子,但这种有能力的君子,想让他折服也着实不易。
客套话说完,萧飞问道:“折可求的事怎么办?杀不杀?”
“杀。”天尊者看着前方。
姚芷芳回过头,吹气如兰,一脸的担心:“大哥,皇上这是想害死你!”
史斌冲她笑道:“折可求一定要杀,守夜令一定要夺回。但不是现在。”
“那你还答应得那么痛快?”姚芷芳的担心再次升级。
史斌觉得很爽,被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此在意、悬心、牵挂。
“不赶紧离开这尘世喧嚣地,龙争虎斗门,咱们随时可能会死。离开这里,才是真正的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众人纵马前行,意气风发。
“萧飞听令!和其它守夜人一起,组建自己的军队!咱们联起手来,要在这乱世有一番作为!”
“谨奉天尊者之令!”
第64章 我脸盲啊,看不出美女漂亮
众人投了客栈,吃过饭,史斌带姚芷芳去成衣店买衣服。
回来把她留在套房的里间沐浴,给她关上门,史斌在外间和手下们谈事。
这回干的这件大事,可算是赚大了,宰了俩坑害百姓的权奸,借皇帝和太子的手灭了他们全族,扩大了守夜人的影响力,还白捡了个美人。
不必担心皇帝和太子,再怎么陷害也没事,只要皇权起复了守夜人,招兵买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只要你能搞到粮食、武器和钱。
有个现成的思路,去找各路强盗去借,不用还的那种……
皇帝、太子、守夜人各自离的这么远,且都忙的焦头烂额,相信暂时可以继续保持这微妙的平衡。
起初奔出皇城时,他们和太子的心态如出一辙,快走,走的越快越好。
顾不上吃喝,只顾奔行。
史斌的马最健壮,最高骏,可是背上驮着两个人,虽说姚小姐身材纤细苗条,但到底是加了一份重量。再不休息,真有可能把它累垮。
奔波这么久,该缓缓了。
这下好了,人已得食,马已得料。养足精神,次日购买足够多的肉干、面饼奶酪和酒水,继续赶路。
同样是干粮,这个级别的干粮,算是最高档的了。
穷人赶路时吃的干粮,硬的跟石头似的。跟史斌他们的比起来,真是不可道里计。
“萧兄,暂时先跟我走,到了东平府第一件事……”
“搬家对吧?”
二人对望一眼,会心一笑。
二人纵马并行而谈,萧飞说,赵太师这个该死的大蛀虫,杀的可真及时。
老百姓在饥饿和死亡线上艰难挣扎,连年征战,多少人连个草根、树皮都吃不上,他赵太师每过一次生日,他那在大名府任太守的宝贝女婿就得送上十万两生辰冈。
每次生辰临近,梁贪官的老婆就会问他,丈夫本是出身在普通读书人家庭,今日富贵从何而来?
梁贪官诚惶诚恐的对着离都的方向作揖,然后陪着笑对夫人说,皆出泰山大人之赐,泰山之恩,梁某粉身碎骨难报……
梁夫人就问,那今年的十万两金银珠宝准备完了吗?
梁贪官小心翼翼的对答:“下官忙碌多日(搜刮百姓多日),已准备完毕(可以应付你爹了)。”
接下来夫妻尽欢,举杯邀月,共度良宵。
不过也有人说,梁贪官夜里不举。不知是不是百姓太恨他,瞎编出来的。
但有一件事是真的,他们成亲两年,没有孩子。
而梁夫人以前嫁过人,生过孩子,后来离异,孩子归了夫家。也就是说,梁夫人有生育能力。
梁贪官搜刮百姓,百姓拿他当成饭后谈资笑料。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你。
据萧飞说,再过几个月,这位赵太师的生辰马上又临近了。
史斌笑道,美中不足的是,这次他得去阴间收生辰纲了。
二人谈笑一阵,说到这的时候,萧飞提到一件事:“去年梁贪官辛辛苦苦搜刮来的生辰冈没能运到太师府,半路上就被一伙江洋大盗给劫了,案子至今没破。”
史斌道:“听我师父说过这事,劫生辰冈的人逍遥法外,至今连半点线索都找不着,捕快倒被发配了一百多个。”
吕布插嘴道:“这帮捕快,真他娘的晦气。”
中午天热,在马背上和姚芷芳离的太近,俩人都热。
如果换成俩男人共骑一马,还这么热,身上臭汗气味传出,估计这俩人都得烦。
不过女孩的体香是相当好闻的,那是一种沁人心脾的淡淡芳香。
“要不,还是给你也买一匹马,你自己骑吧。”史斌询问她的意见。
姚小姐怯生生地说:“我不会骑,也不敢骑,我害怕。”
得了,那只好继续共乘一马了。
马上美人,风光旖旎。
就是美人香香的秀发时不时总打自己鼻子上,有点痒。
还有一个事有点尴尬,或是说有点暧昧。
古代女人含蓄内敛,没成亲前,男人不准对她有一丁点失礼的地方。
有句话叫男女授受不亲,说的就是这个。
但是现在骑马,总得抓着马缰,不能完全放开啊。
否则那就跟骑自行车撒把一样,靠惯性可以走一阵,但遇到一点地形方位的变量……
反正史斌在21世纪有过一次鼻青脸肿的教训后,再也没敢干过这事。
可是这一抓马缰,从动作外观上看,就跟搂抱着姚芷芳没啥俩样。
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所以姚芷芳一直是脸红红的状态。
她和师师妹子这种农家女出身的姑娘不一样。
农家女家境贫寒,平时得帮着家里干活,哪怕帮老爹买个烧酒啥的,也得接触人。
师师妹子可以和史斌以及他的手下一起吃饭,虽然和除了史斌外的其它男子相处,也会羞怯,但她不说话,只给史斌倒酒。
倒也能和他的手下相安无事。
姚芷芳不行,这种大家闺秀平时一门不出,二门不迈,诸事也有丫环伺候,用不着接触外人。
每天只在家读书弹琴,吟诗作赋即可。
让她和史斌手下这帮大老粗一起吃饭,而且聊天内容无非就是“老子杀人会上瘾,一仗杀上万人”“一万人算个屁,老子杀的更多”。
聊天内容大暴力,超出了女孩脆弱的小心灵承受限度,还有一桩事,家破人亡之后,她不敢再留在那个伤心地,这才要求天尊者带她走。
但二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
什么也不是。
至少目前是这样。
她同样也害怕一个人住,怕黑夜会有妖魔鬼怪出现,更不习惯没有丫环伺候的日子。但她宁可整宿失眠,无声抽泣,也绝不开口。
史斌察觉出她的异样,女孩不提,作为男的,更不能主动提。他只好选了个折衷的法子,住那种套房,让她睡最里间,关上门。
自己住外间保护她。这样她才勉强能入睡。
不过有时这丫头还是会做梦,梦见自己和史斌的一些事,醒来后羞羞的。
吃饭的时候饭菜也是给她端到里屋,让她关上门自己吃,给她属于自己的小空间。
史斌和萧飞以及那帮猛将喝酒聊天。
起初还有点君子相,放开了后,就往死里吹了。
这帮大老粗,也就关羽和萧飞含蓄点,其它大老粗,大家混熟了说的话全都没谱。
张老粗说:“主人,你是不是特别喜欢漂亮妞?”
吕布等老粗两眼发亮,都跟着起哄。
关羽拈着长胡子,卧蚕眉一扬,丹凤眼瞪了他一眼:“三弟不可无礼,圣人言食色性也,谁见了漂亮姑娘都愿意多看两眼,正常人的正常反应而已。”
吕老粗和项老粗想起往事,都附和道:“也是,谁不爱美人。”
孟老粗也来凑热闹:“对,俺当初选婆娘,也是从一堆武功高的娘们中选了个最漂亮的。哈哈哈。”
典老粗酒精上脑,自豪道:“我穷,娶不起女人,我主公后来把他搞过的漂亮女人送给我了,那女人也是我主公抢的别人的老婆。哎,是上一世的主公了。”
许老粗没有这方面的经历拿来吹牛,只好闷头喝酒。
大家猛然想起来,那些和美女在一起的美好经历都是上一世的事了,现在还都是孑然一身呢,不知以后跟着这个新主子混,是否还有机会得到美女。
不过,悬。
因为这家伙见到美女,都是第一时间……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史斌打破了大家的沉默。
“我脸盲,看不出女孩儿漂亮不漂亮。”
这些大咖上一世那也都是叱咤风云,主宰乾坤的人物。
论排场,摆臭架子,臭装臭拽,指东喝西的事,谁没干过?
被人拍,受人捧的滋味,谁没享受过?
爽到家了,吹大牛的事也都有过。
但谁敢说话这么狂啊!
明明身边都是天仙级别的美女,你硬要睁眼说瞎话,说脸盲,看不出来漂亮?
啥意思啊?
装逼的最高境界?
把大伙雷的外焦里嫩?
紧接着喝了八碗酒的史斌又说了第二句话:
“可能是因为能力太出众吧,所以身边总是环绕着漂亮女孩,大伙也明白哈,就是西施总看也腻,对吧……所以我对漂亮免疫了……一般来说,我都是从这些漂亮女孩中挑选最合的来的那个……”
第65章 赌赢了,会所嫩模。赌输了,自己当
换上新衣的姚芷芳,无疑是惊艳的。
21世纪很多女孩喜欢留披肩发,很飘逸,很自然的美。但这在古代,却是散漫的象征。现代和古代适用的是不同的审美标准。
姚芷芳云鬓轻笼,蛾眉淡拂,眼似秋水盈盈,整个人就像一块美玉一般清秀绝尘。
微雨过后的清晨,花草的芳香中,这位有着皓雪之容光,潋潋似新月的美人,莲步轻移,体态轻盈得像翩翩起舞,凌波菡萏的梦蝶。
初升的阳光下,柳眉敛翠,桃脸凝红,妍姿娇俏的秋水伊人,把史斌看的直楞神。
换作平常,如果有人这样直勾勾的盯着她,估计她会生气吧。心里还会埋怨,此人好生无礼,不是君子相。真是的,怎能如此盯着人家女孩子嘛,真讨厌!
但现在,她只是娇怯一笑,就红着脸低下了头。
心里那只小鹿可能在想,堂堂天尊者竟然也这般沉醉于我的容颜。
史斌心里想的却是,秀色可餐,大概就是这样的境界了吧。
不对,哪有那么俗。
这四个字还是太俗了。
应该是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弱水三千,只取……有点尴尬哈……
他的脑海中突然萌生了一个想象出来的画面,仙山云雾中,很多美女像众星捧月一般给她做陪衬,她站在c位……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靓女如云,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降生,群芳难逐。
窈窕佳人,遗世独立。
卿本美人,为何生在乱世啊!
为之一叹!
“吃完了?”史斌扶她上马之前,问道。
“嗯。”娇音柔美似天籁,哪怕只说一个字。
这位大小姐,美则美矣,完全属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那种。你让她自己上马,那不是难为她吗?
还是得有劳天尊者先生把她扶上去。
可古语不是说,男女授受不亲吗?
咳,管不着那么多了。
不扶着她,把她抱上去,那和成心让她出丑有啥区别?
明明是处于身体非接触不可的场合,却还得装成不得已的样子,真他妈累啊。
史斌把她抱上马,自己也骑在马背上,率领众人朝着东平府进发。
抱她的那种感觉,就像抱邻家小妹一样,她太可爱了。
太清纯了。
让人不忍心起半点邪念。
估计大灰狼见了她,也舍不得伤害她吧。
史斌很快就发现这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
可能自己真的是太喜欢她了吧。
中午为了赶路,在马背上吃的干粮,没吃饱。到了黄昏时分,大家肚子早饿了。
前面有十来个人,不似寻常农人,皆是江湖短打装束,他们刚吃完野味,正在收拾烧烤架,看这样子,正准备走。
没吃完的烤肉,就打包带走。那香味飘入鼻中,馋的人口水上涌。
史斌等人见那些戴着斗笠的江湖豪客,有些人手上拿着刚打到的兔子、山鸡这类野味。
看来他们身手非常不错,打了这么多野味,将近二十人一起吃,没吃完,还剩下这么多。
见他们过来,那帮人也在打量着他们。
史斌在马背上问道:“各位大哥,野味卖吗?”
为首的那人脸上有道刀疤,很长,看起来很瘆人。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呢。史斌和他的手下们都是常年舞刀弄枪的人,倒也不觉得奇怪。
那个刀疤汉子身形不高,长的很壮实,面色黝黑。他上下打量着史斌一行人,每个人都是一扫而过,但当他扫过美人身上时,目光停留了五秒左右,才移开。
心道,在这荒山野林,还有这么俊的鸟。
这要是绑回去爽……
美人坐在史斌前面,也确实扎眼,很难让人不注意她。
“卖。但是这荒郊野外的,野味的价格要高些,不知大爷能接受吗?”汉子试探着问道。又偷望了姚芷芳一眼。
史斌道:“高,是有多高?”
刀疤汉子指着手下人手上的野味说:“不按斤卖,按个卖。山鸡、野鸭、野兔,一律五两银子一个。”
吕布脾气相当差,忍不住嚷道:“真黑!你怎么不去抢钱庄!”
萧飞也骂道:“你干脆劫生辰纲去好了,那样发财最快,一次就是十万两,何必在这宰我们呢?”
那帮人集体一楞!
全部露出惊惧的眼神!
刀疤汉子很快就镇定下来,偷偷扫了姚小姐小巧可爱的绣花鞋一眼,然后盯着吕布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合买合卖,不要拉倒。”
说完,这位蜂目蛇形的老大又快速往美人身上扫去。
他手下其它人也都暗暗捏了拳头,对着美人直吞馋涎。
萧飞打马过来,轻轻拍了史斌的手一下,示意他小心在意。
史斌以目示意,表示赞同。
刀疤汉子那伙人也在快速用手势交谈。
有个矮汉子越众而前,拍了刀疤老大右肩一下,双手合十,往他肩上轻砸。
江湖豪客做这种动作,显得非常别扭。
萧飞行走江湖的经验极为丰富,他精准的译出了这个动作的意思:十万两。
矮汉子又摇晃了老大一下。
萧飞又看破了:身有十万两,不要冒险,万一鸡飞蛋打,不值。
老大咧嘴一笑,右手在下面伸了个勾。
萧飞仍然第一时间猜出:为了天仙嫩妞,冒险值得。
己方算上姚姑娘,共十人。
对方十八人。
人数上,对方占优。
看来他们是从服装上判断,把自己一行人当成任人欺侮的普通客商了。
老大两手在下方翻动,这是江湖黑话手语,让手下包抄。
萧飞在马上拨剑,主动叫破:“还是保住十万两银子要紧啊!”
老大闻言乍一惊,亦大叫道:“银子要,天仙嫩妞也要!”
姚芷芳厌弃地瞪了他们一眼,转头对史斌道:“哥哥,为什么世间的坏人都这么无耻?专打女孩子的主意!”
“他们这是专打天仙级的漂亮女孩的主意,习惯了就好了。”史斌看着敌人,轻蔑地笑道。“哥哥平时最喜欢揍这种垃圾,既能给你这个可爱的小美人找点乐子,也是一个绝佳的发大财的机会。”
矮汉子好像是这个团伙的老二,他看着史斌那淡定从容的样子,又看了看他的手下,使劲拉扯老大的手,劝他不要轻举妄动。
老大已经彻底为美色所迷,不为所动。
老二急的直吼:“别到时嫩妞得不着!反而把命丢了,十万两生辰纲也没了!”
冒着生命危险,搭进去了一百八十七个兄弟的性命,拼死拼活的把生辰纲给抢了。
那么开启幸福人生没有?
没有。
大半年时间,干啥了?全部用来躲风声,以及去各个不同的地方换银票。
每一天都活的生不如死。
天天做噩梦。
生怕事发!
直到今天,噩梦可能到头了。
十万两金银珠宝,全换成了银票。
伞盖山上,死了那么多人,这次是倾巢而出,连山寨都被对头山寨,趁着外出无人之际,给端了。
无家可归了。
十万生辰纲分文未动,来回花销,全用的自己的银子。只因害怕泄露消息。
而今天,既已经换完,中土是不能呆了,潜入别国境内,或是干脆远走海外开基立业,有这么多钱,还愁不能招兵买马?
以后的日子,不是神仙,胜似神仙啊。
什么样的美女找不着,何必再起贪心,为了夺这美人,犯这么大的风险?
这点人数优势,并不是绝对碾压,也并不能稳操胜券啊!
可是老二再怎么担忧,他当不了老大的家。
老大连拍四次老二的手,意思是说:“再敢多言,死。”
老二愤愤而退。
史斌扬起马鞭,像戏耍老鼠一样问道:“这位杂碎,临死前敢通个名吗?”
老大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老子憋屈这么长时间了,住阴冷潮湿的山洞,搞的腰酸背痛!今天就是老子扬眉吐气的日子!这嫩妞,老子睡定了!”
史斌笑道:“嗯,费半天劲,放这么多狗屁,还是没胆子通名。算了,我也不屑知道你的狗名。好心送你一句话,带到地狱的时候,也要记好了:人生不要乱赌。赌赢了,会所嫩模,赌输了,自己当。”
第66章 若不贪心,十万享乐;生一贪念,十万
“小崽子,你把嫩妞放下,自己夹着大腚滚蛋吧!哈哈!老子告诉你,你就是丢了狗命,这嫩妞也是俺的!嘿嘿,小娘皮,跟着大爷混,大爷不白睡你,以后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老大仍是不为所动,今天他是铁了心要强夺美人。
姚芷芳见双方这架势,铁定要打架了,到时估计血肉横飞的恐怖场景是免不了的,她想起来就害怕。
以前在家,连厨子杀鸡,杀羊都不敢看,有一次在自家院子里和丫环们玩累了,有点饿,想去后厨找点吃的。
正好看到厨子杀羊,那羊哀怜的眼神看着厨子,还流出眼泪,仿佛求人类不要伤害它。
可是旁边大锅都架好了,爹爹准备吃炖羊肉,厨子一刀下去,血溅射出来,她吓的捂着脸就跑了,边跑边哭,结果连饭也没吃。
后来饿了,吃了点青菜,喝了碗米粥。
一连三个月没吃肉。
因为那个场景在脑海中,好长时间挥之不去。
后来爹爹笑话她,说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
家破人亡之后,丫环们也都散了,投奔其它大户人家安身立命去了。
这么善良的姑娘,连杀羊都害怕,何况杀人?
她不想有人因她而死,竟然在马背上劝止道:“各位好汉,你们快走吧。保护我的这位大英雄很厉害,你们没有胜算,不要枉费性命,快走吧。”
这女孩太单纯了。
“小美人,你连声音都这么娇美,玩起来肯定更舒服!哈哈!”老大想得到她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芳妹,你这孩子没有江湖经验,只是把人往好处想。你却不知,有些人渣,能坏到什么地步。这类货色,连佛祖都不度他。这些苍蝇,只欠一杀!”
史斌取出守夜令,高举示贼:
“守夜人听令!尽诛群贼!勿使一人漏网!”
伞盖山这帮强贼看到守夜令,听到守夜人三字,第一反应,是本能的后退一步!
心简直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未开战,气势先衰。
众人纵马飞奔,扑向没马的群盗。
关羽外表儒雅,骨子里却最傲。
为了表示谦逊,他的站位最靠后,但实则此人性如烈火,这一上阵,奔马的速度远胜其它人,快速超过所有同伴,长刀递出,伞盖山老二站位最靠前,首当其冲,被关羽盯上了!
老二大骇之下,赶紧掏暗器,想要射杀关羽。
掏,举,扳,扣……
还没完成第五个最关键的射击动作,脖子上已经感受到了关老二大刀的寒意。
然后他在空中看到了自己。
他发现脑袋和身体搬家了。
所有残存的意识,在这一刻,寂灭。
砰!
脑袋落地,血把青草溅红了。
姚芷芳楞神一会,才捂着脸哭了出来。
因心慌意乱,惊惧害怕,身子一抖,差点掉下马,史斌赶紧扶住她。
哪知这一扶一抱,直接就把她侧着放在马背上了。
姚芷芳干脆就本能地扭过身子侧着脸扑在他怀里。
她都没多想,只是觉得这样一来,可以把视线挡住,不用再去看这残酷杀戮的修罗场。
美人温软的身子抱在怀里,这种感觉好爽啊。
而且她还这么香。
晕,关老二杀个贼,我这当主人的福利还升级了哈。
“使劲杀!使劲砍!打的越狠越痛快!坏人当道,好人受辱。世道不平,杀尽不平方太平!”史斌喊完,小声说:“妹子,如果害怕就别看了。但咱们必须杀他们,你对他们心慈手软,他们却不会对咱们善良。”
“你坏你坏,你就是想趁机欺负我。”大家闺秀不会干活是真的,但不一定就笨。姚芷芳一对小拳头轻轻捶打着他的肩部。
“妹子,这可得好好分说分说。”
“不听不听,你就是趁我害怕,想欺负我。”
“妹子,你听我说,如果咱们败了,你落到他手里,你想过后果吗?”史斌说到这,不敢往下想了。
高太尉赵太师家中那些没脸的女眷(其实也未必百分百都没脸,估计也有要脸的),进了教坊司,也许能过的爽。
但如果是姚芷芳这种有廉耻的好女孩呢。
她为了不被高衙内侮辱,敢拼命拿东西砸他。
面对这样的贪色之徒,她这么瘦弱的女孩,宁死也不屈服!
管你家里何等的有钱有势,本姑娘不稀罕!
姚芷芳心里承认他说的对。
可是,小丫头心里仍在想,他现在搂着我,我就是觉得吃亏啊。
于是对他撒娇道:“哼,你占我便宜!”
“嘁,我才不白占女孩便宜呢。我向来是对女孩负责到底。妹子你将来要是不自信,怕嫁不出去,我娶你。”
“你才不自信呢,你才嫁不出去呢。你是大坏蛋。”
哟,小丫头一直以来对所有陌生男子都很拘谨,这都肯跟我打情骂俏了。
“让这么可爱的妹子这么反感,这天尊者还当个啥劲啊。还是别当了,退位让贤,找个地方养老好了。强盗讨厌天尊者就算了,像你这么可爱的女孩也讨厌……唉……”史斌假装生气。
姚芷芳心里一急,竟然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大离朝,很多少女崇拜天尊者。关于守夜人的传说,她们知道的不比其它人少呢。而且,很多少女最想嫁的人就是……守夜天尊。”
虽然觉得羞羞的,但还是小声说了出来。
“哟,那可巧啦!我就是啊!”史斌刮了刮她的小鼻子。
“打你打你,不许对人家动手动脚的!男女授受不亲!”姚芷芳美目瞪了她一眼。
连瞪人的样子都这么迷人。
“对不起对不起,那我放开你。”
“不,我害怕。”
“那古有成例……”
“成例不一定全是对的啦,事急从权,唉呀你别放开,我真会掉下去的。我害怕……”
前方残肢断体,血肉横飞,鬼哭狼嚎。
这画面不太雅观。
但这并不影响守夜天尊和美人浪漫。
所以说,外界因素真的不重要,心中有爱就很美。
“你们守夜人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公道正义!”
“你就是看上我们身上的十万两银票了!”
“天天……天尊者,现在道歉还来的及吗……啊!”
……
强盗们鬼哭狼嚎一般的喊叫着。
第67章 别杀我,我认识杨再兴!
在柴家庄,这帮猛将狂揍王伦的手下,那就是一场超级搞笑的闹剧。
那算哪门子比武啊?
不是一个段位,双方实力,一在平地一在天。
而这次不同。
朝廷押解生辰纲的大军,被伞盖山的强盗杀光了。
虽然鱼死网破,自身死伤极其惨重,但能够在那场残酷的绞肉战中幸存下来的人,无疑都是整个伞盖山武功绝高之辈。
然并卵。
再武功绝高之辈,在项羽、吕布、关羽这类人手上,也不够看。
何况他们只是人数多,还没马。
守夜人这一方,有马。
战马机动性多强啊。
开局就是一边倒。
人数多没马的这一方,让人给揍的,别说从容放箭,放暗器了,就连偷着喘口气都难!
几轮交锋,伞盖山老大胳膊断了,腿也断了。
他手下的三大绝顶高手--仅限伞盖山内--未经整个江湖认证,第一高手被那个豹头环眼的家伙用丈八蛇矛给捅个了通透。
第二高手被那个长得像农民一样,使短把寒铁双戟的人给打成了三截。
第三个高手擅长轻功,外号水上漂,意思就是说轻功实在太牛了,冠绝古今,只要他想逃,全世界没有任何人能奈何的了他。
他自己愿意起这种牛震天的绰号那也是他的自由。
是不是真有那么神,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反正交锋不足一合,他就被关羽的马给踩倒了。
然后又被吕布的马踩了一下。
刚想爬起来,又不小心被张飞的马踩了一下。
吐了一口血,艰难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又被自己人倒下来后的刀尖误伤,插中了心脏。
他狠狠的骂了同伙一句:“日你……”
疼得没力气说话了。
然后他痛苦地闭上眼,离开了这个充满爱恨的人世间。
最后一秒,仍在想着,十万两银票啊,如果不惹上今天这事,日子可以过得多爽啊。田地无数,美女如云啊!
“投降!十万两银票全部奉上,只求保命!”
强盗头子一边号哭,一边跪在地上包扎着伤口。
短暂的停战。
猛将们静候主人的指令。
“萧飞听令。”
“在!”萧飞像注视天神一样庄重地注视着他心目中首屈一指的杰出领袖。想听听他会发出什么样的指令。
“收钱。”
“遵命!”
此时守夜人一方,完好无损。
伞盖山一方,还剩下硕果仅存的五位英雄。
他们非常不甘心的看着好不容易得到的巨财,就这样飞走。
他们五人同时留下了伤心绝望的眼泪。
逃犯,强盗,乞丐……
这就是他们的新身份。
日子只会越过越难。想起来这种委屈,泪水就忍不住。
但他们也庆幸,能够保命就行啊,守夜人是一般人能打过的吗?输了也不丢人,
劫后余生的喜悦,使得他们很高兴,舒缓了紧张的神经,有些人还挂着微笑。
项羽和孟获这俩跟随史斌最早的人,对望一眼,对这五位英雄露出同情小白鼠一样的嘲笑。
十万两银票清点完,一文不少。
加上从郭骗子那里搞来的钱,以及以前的积蓄,现在有白银十六万两。
招兵买马够用了。
多了不敢说,一千个骑兵,以及全副武装、口粮、草料,应该没问题。
慢慢攒,有总比没有强。
刀疤老大一脸谄笑的请示道:“嘿嘿,尊者……那个,钱我们也交了,那我们就先走了啊?”
史斌问道:“不抢美人了?”
刀疤老大捶胸顿足懊悔道:“都怪小人自不量力,以卵击石,不知天高地厚……不但没抢到美人,十万两银票也搭进去了,还损折了这许多兄弟……”
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的心酸,东躲西藏,忍饥挨饿的苦境,眼中又挤出几滴浊泪。
他想尽力装的可怜点,也许这样才能取得对方的谅解,毕竟刚才想要抢人家视若珍宝的女人,实是碰触了人家的逆鳞……
可他话还没说完,史斌就已经打马前行,留下一句话:“大项和大获打扫卫生,其它人继续赶路。”
一行人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英雄哥哥,你好厉害!”
“反正保护你这样的小美人,没啥难度。”
战场处,大项和大获把强盗们打到的所有野味全部收缴。
强盗老大不解的问道:“尊者刚才不是说放我们一条生路吗?”
大项说:“他只答应收钱,啥时答应放你们一条生路了?”
强盗老大心凉了半截:“他肯收钱,不就等于答应放人吗?”
大项想起以前闲聊时,主人给他和大获,以及师师妹子讲过的一个故事:
有个叫朱棣的人造反,最后一仗,眼看就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了。却和守城的敌人拼了个同归于尽,无兵可用了。
这时他二儿子带兵来了,朱棣这个高兴啊,就拍着他的背说:“老二努力!老大身有残疾!”
老二差点没高兴疯了,老爹这意思是说将来造反成功后,让我当太子?
老二发疯一样的和敌人死拼,冒着枪林箭雨和敌人玩命,损失多大都不计较,最后大获全胜。
可这傻货被他亲爹坑了,最后仍然是身有残疾的老大继位。
为啥?
因为,老二努力,和老大身有残疾,这两句话之间没有任何必然联系,本来就是忽悠傻子的。
他故意诱导你往那想,你自己也愿意往那想。
但是他却说,我只说让你努力,从来没说把皇位给你。
现在,强盗老大就是那个自作聪明的傻子。
大项笑意盈盈地拍了拍老大的肩膀,用这种方式对他表示了同情,然后手伸进他的衣兜里,摸钱。
总干这事,都练习惯了。
其实从强盗身上扒钱,就跟去鸡窝里掏鸡蛋一样有成就感。
强盗老大非常愤怒:“吃的也拿走,钱也拿走,我们哥几个怎么活!”
他伸手抓住项羽的手,希望他给自己留点生存的希望。
项羽很粗暴的把他的手指掰断了。
钱全部拿走,一枚铜钱也不剩。
另一个强盗大声斥责道:“说饶我们不死,结果拿了钱不办事,这守夜天尊还不如贪官呢!贪官还拿钱办事呢!”
“我们又不是贪官。我们是正义的守夜之仆。”孟获说完,冲他乐道:“你话多,就先扒你的钱。”
项羽一边干活,一边叹息:“你说你们这群猪,有一丁点脑子,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还敢打美人的主意,我那主人,见了漂亮妞都迈不动步,那美人他自己都喜欢不够呢,岂肯让你如愿?”
孟获也附和道:“就是就是,别人都是不好意思总盯着女孩子看,我那主人,向来是把女孩子盯的脸红,然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从他手里抢美人,那跟虎口拔牙有啥区别?他不得咬碎你?”
项羽收缴他们的兵器,说:“这下好了吧,钱也没了,吃的也没了,兵器也没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兵器你们干啥用啊?”一个强盗问道。
孟获得意的说:“二手市场卖废铁啊。”
强盗老大问道:“他贵为天尊者,还缺钱吗?”
项羽说:“他不缺,我们缺啊,二手市场卖来的钱,全归我们自己。”
老大叹了口气,无奈道:“行行行,我们身上这百十两银子全给你们,兵器也给你们!野味给我们留点行不,要不我们没饭吃了。”
“不行,野味得离你们远点吃。我主人那家伙,你别看对我们呼来喝去的,对漂亮女孩子,那叫一个温柔体贴,呵护备至。那美人胆小,看见满地鲜血,哪还有胃口吃饭啊?”
“再说你们长的这么丑,她看着你们,也倒胃口啊。”孟获补充道。
“可你也长的丑啊。”一个强盗不甘心的说。
“你懂不懂审美啊,我主人说,长成我这样,叫阳刚之美。更兼我智慧出众,大项你说,是不是?”
项羽横了他一眼,说:“和咱们这些人比,你确实最得主人宠爱。”
话说完了,能搜刮的所有东西全搜刮完了。
有个强盗长的瘦小,连他的新草鞋都被项羽扒下来了。
这人惶恐的问道:“你扒我鞋干啥?难道这个,你说的什么……二手市场……也有人收?”
今天收获很多,这些钱物按照以往惯例也不用上缴,项羽心情好,耐心解释说:“听我主人说,好像是一些变态娶不到媳妇,就想媳妇想疯了,也逛不起青楼,于是就去那里找老鸨买那些女人穿过的没洗的衣服啊鞋子啊,说上面有女人的气味。”
这位瘦小强盗说:“那关我屁事啊。”
孟获说:“你脚小,到时我们就冒充说是美女穿过的鞋,还有味道呢,可以换十个铜钱。以前我们经常这样干,专坑傻子。”
“你们……”
“好了,你还有啥要说的吗?”孟获问道。
“没了。”强盗再不爽,也不敢骂街。怕孟获杀他。
“哦,那下地狱去吧。”孟获一斧子劈了下来。
其它人全被项羽杀了。
只剩下老大自己了。
“别杀我,我认识杨再兴!他说给他一千两银子,保我们平安!”
“你这时候,休说羊再兴,你就是认识驴再兴也晚了。”项羽不认识后世的人,即使对方大名垂宇宙。
突嗤一枪,想靠杨再兴保护的这位老大,命丧黄泉。
第68章 大离第一高人,杨再兴
有萧飞这种下属,领导真是太幸福了。
史斌不方便自己跟落难的美人吹嘘自己是如何神勇,如何机智地规划全局,将她救出来。那样有臭显摆的嫌疑,还给女孩压力,觉得欠你天大人情,得做牛做马还你。
这样的话,人格就不平等了,以后也不好相处。她甚至会自轻自贱,把自己放在奴仆的位置,以还债的心态和史斌相处。
真是那样的话就没有幸福可言了,女孩也很难再开笑口。
于是史斌只字不提。
萧飞给她送饭的时候,顺带着和她提。
她感兴趣呀,就想问,于是萧飞绘声绘色,添油加醋的一顿忽悠,把女孩感动的热泪盈眶,忍不住问他:“那史大哥自己为什么从来不和我说这些?”
事实证明,古人的智慧半点也不逊于现代人。
虽然萧飞自己也没意识到,但他说的话,恰恰代表了装逼的最高境界,无招胜有招:
“他这人,你也知道,向来是大大咧咧的。他压根就没当个事啦!”
姚芷芳噙着泪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没他出手相救,我现在的命运,不知得有多惨……在我看来,这是天大的事,可在他那种英雄豪杰看来,却压根没当个事……”
说着说着,感动升级,泪水喷涌而出。
真是个爱哭的女孩,太娇气了。
“唉呀,姑娘,你看你……这也太多愁善感了,唉,都怪我多嘴,尊者不让别人提这事的,怕姑娘内心敏感,会伤害到你,这不是咱俩正好聊到这了吗?”萧飞装出一幅不好意思的样子,其实心里一点内疚都没有。
姚芷芳惊讶地说:“世人皆重男轻女,他却肯对女孩子体贴入微到这个地步……太难得了。”
萧飞说:“是啊,他这点确实值得称道。从不歧视女子。”
“她的胸怀,真是海阔天高!”一幅花痴样的姚小姐,幸福地憧憬着未来。
……
姚小姐发现自己对救命恩人,不止是情愫暗生这么简单了。
她好想对他说:“大哥,如果你不嫌我命贱,不嫌我容貌不够美,小女子愿以身相许!”
但也就是想想,她这么害羞的人,这种话不可能说的出口。
萧飞出来后,把自己的功劳汇报给领导。
有功劳不能憋着,你得让人知道,不然岂不是白受累了。
“哥们,够意思!以后再遇到漂亮女孩,我一定也给你介绍个!”其实史斌想说的是,等找到那枚遗失的玄尊令,俺可以把那个赏你。
但是吧,得先找到再说,否则提前说了过头话,却一直找不着,到时兑现不了,可就成棒吹了。
本来也不好找,世界这么大,找到那枚玄尊令,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事暂且搁置吧。
吃了饭,休息一晚,继续赶路。
中午,天热,他们看到前面有片小树林,进去暂歇。
可他们刚要骑马进入树林,却被林中一个突然蹿出来的大汉给吓了一跳。
那大汉暴喝一声:“这是我的地盘!都退出去!”
直吼的林中鸟雀惊飞。
九匹马,全部惊厥,人立。
史斌当时就在想,他不会真的抬起右腿撒了泡尿,把这整座森林都给圈起来了吧。
只看大汉这身装束,那分明就是个老百姓,绝对和贵族扯不上一点关系。
从外表上看,就是个山野闲汉。
但从那睥睨众生,纵横捭阖的气度上说,皇帝只配给他提鞋。
皇帝老儿也就身份是加分项,那气质,也没比太监威风多少。
太子活的更违和,表面上时时刻刻得装出一幅礼贤下士,谦谦君子的样子,骨子里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自己都觉得活的太累,太拧巴。
好人坏人全得当,即使是演电视,这种角色也最累人。
那些自卑到极限的愚夫蠢汉,有时也会表现出一股盲目的傲。那种傲,是可怜又可笑的。让人一眼就看穿,知道他是无能狂怒的废物。
这个山野闲汉不同,他这种傲是浑然天成的。
这人的眼睛不算大,似点漆一样黑。如果说吕布、项羽等人,眼睛透射出的是杀气,那么这人眼里透射出来的就是蔑视气。
蔑视众生。
他的耳垂很大,唇方口正。髭须多,额阔顶平,天仓饱满。
站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若疾鹰!
鹰立如睡,虎行似病。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可能是常年习武的缘故,这人的皮肤比生铁色还重,疑是顽铜铸就一般。
腮边那两缕貉旰须,使这人看起来,像一头发情的狮子。
这家伙少说也得身长八尺,腰阔十围。
他手上那柄浑铁枪,和项羽的霸王枪一样笨重,枪樱处,正对着他那斜飞的英挺剑眉。
此君宛若黑夜中的鹰隼,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霸气。
大离朝,还有这般人物。
史斌等人拉住惊马,定了定神。
姚芷芳又差点掉下马,幸好被史斌及时拉住。
但这女孩儿胆子实在太小,还是吓得尖叫一声,然后又是一幅泫然欲泣的惊惧模样。
“叫个屁!”大汉怒喝道:“这里就不是人该待的地方!能在这活下去的不是人,是野兽!娘们家家的,不在家绣花,非跑这来找死!鬼叫个屁!”
这厮一点也不怜香惜玉。
史斌刚想说句,你这兄台说话怎么这么噎人,吃枪药了是咋的。
这时打南边走来三个人。
史斌他们是从西边过来的。
现在,打南边走来这三人被晒的满头大汗,也要在林子里歇。
那是两个衙役,押着一个戴枷的犯人。
衙役平时多凶啊,对犯人想骂就骂,想打就打,犯人一路上还得陪着小心,生怕惹恼了这帮朝廷的爪牙,挨揍受虐。
有多少好汉让他们给折腾的不成人形,更有甚者,收了犯人仇家的钱,半路上就把犯人杀了,揭了犯人脸上金印,回去变现。
这俩衙役平时也是凶惯了的角色,见了那大汉拦在那,扬着脖子,粗暴无礼的嚷道:“闪一边去,军爷要休息。”
大汉提着浑铁枪朝他们走过来。
左边那衙役看着他那豪横之极的神态,以及那根远比普通长矛长出许多的浑铁枪,再看看他的江湖短打装束,猛然想起一个人!
这个人,放眼整个江湖,没人敢惹!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他叫了出来:“尊驾可是杨爷?”
大汉绰枪在手,往地上一碰,哈哈大笑:“行不更名,坐不改名,你老子我,杨再兴是也!”
史斌心头一惊:小说中这家伙的大名,可是名震寰宇的存在。
看这牛气冲天的长相和威势,不像重名。
难道真是他?
第69章 杨爷的风格是,不给警告,直接杀
杨再兴这一自报家门,俩平日里威风凛凛,派头十足的衙役纳头便拜:“给杨爷请安了。”
“都夹着狗腚给老子爬起来。这呆鸟犯了什么事?”杨再兴说话的神态,比皇帝还颐指气使。
上一句骂俩衙役是狗,后一句骂犯人是呆鸟。
他的大脑袋一直是扬着的。
他习惯俯视,不喜欢仰视。
他再穷,也不自卑。
他认为日月星辰全不足虑。
天底下没有任何人值得他当回事。
他习惯用命令的语气和任何人说话。
这俩官差出身的衙役,平时在犯人面前,人五人六的,端足长官架子,勒索钱财,打骂犯人,怎么爽怎么来。
如今在他杨再兴面前就像卑微的小贼一样,似乎被人抽光了所有的精气神。
而这位江湖大盗,此时却像坐堂的包公一样,说话完全是审贼的语气。
在他们不远处,有一堆鸡骨头,和鱼骨头。还有一坛酒。
估计是杨爷吃剩下的。
树林里边点,有匹黑马,是杨爷的座骑。
鸡骨头和鱼骨头边上,有一只健壮的大肥老鼠,和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在分享着杨爷的残羹冷炙。
大老鼠吃残肉多的地方,小猫捡它吃剩下的。估计这小猫刚出生没多久。
彼此相安无事。
猫和鼠,为了共同的利益,友好共存。
猫如果别给鼠捣乱,可以保住小命。
史斌看了一会猫鼠,微微叹息一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大离王朝,本就处在是非颠倒的乱世。
他的目光又移到那个犯人身上。
看这情形,这犯人应该是个书生,他虽然害怕眼前这位大汉,但仍不失读书人本色,这位杨再兴口中的呆鸟和缓地说:“有劳杨爷下问。学生看不惯朝中奸臣弄权,上书弹劾,被连番迫害,发配三千里……”
杨再兴做事效率太高了。
听人说话只需要听到一半。
你把主要含义说出来就行了,至于内涵和外延,杨爷这个级别的高人没功夫跟你这种呆鸟在这浪费时间。
“你们这俩贼驴,如实告诉老子,这呆鸟书生说的话,可有诈伪?”
俩衙役信誓旦旦地说:“没有。他说的俱是实情。”
杨再兴冷哼一声,说:“我认为这呆鸟做的没错。我判决他,无罪释放。”
史斌等人好久才楞过神来。
你判决他?
你是法官?
哪知这厮接下来还有更雷的话:
“老子认为昏君和主审官判的不对,以老子的判决为准。这事就这么定了,开枷,放人。”
俩衙役面面相觑。
姚芷芳本来挺讨厌这个野蛮的大汉,尤其是他刚才对自己出言不逊,不肯体谅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出门在外的艰辛。
但现在听他这样说话,反倒觉得他肯为穷苦百姓主持公道,应该是和史斌同类的人。
只要和史大哥同类,那就肯定不是坏人。
少女的小心思,即刻明朗起来。
左边那衙役一幅特别为难的表情,苦着大长脸作揖哀求道:“杨爷,小人真不敢擅自开枷放人,须知这是朝廷的法度……小人吃不了兜着走……”
“嗯,你害怕朝廷律法,不怕我杨再兴。”说这话时,是十分厌烦的语气。
也就是说,他这么快,就已经没耐心了。
“求杨爷体谅……律法无情……”
后面的话没说完,因为他被杨再兴一枪放倒了。
出手太快。
看得太准。
下手太狠。
这可能是杀人的最高艺术了吧。
以最快的速度捅他个透心凉,还让他来不及叫喊出来,就已经死掉。
这位爷做事,相当能处。
说杀你就杀你,事先不给警告,事后不拖沓。
反观那些在街头斗殴中战败的窝囊废,打不过别人,说你给我等着,然后尿遁了。杨爷的格调胜出那些不成器的瘪三太多。
这个世界的秩序,我来决定。
我认为皇帝不对,那么皇帝就是错的。
不服者死。
第一次命令你,你听话,可以不死。
第一次如果拒绝我,第二次你也不必求饶,下辈子小心点就行了。
他只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无法无天。
曾经有很多捕快奉命去抓他。
这里面不乏武艺高强之人。
一个也没活着回来。
另一个衙役吓傻了。
呆书生更吓傻了。
姚小姐知道,闯荡江湖,难免会遇到这种鲜血淋漓的事,躲不掉,闭上眼不看就是了。反正有史大哥保护我,也没人能伤害我。
杨再兴抽出浑铁枪,血水不停的往下掉。
他来到另一个衙役面前,很多人都以为他要杀人,哪知他伸出手说:“把所有的钱,全部拿出来。”
衙役只当杨爷是在给他花钱保命的机会。
萧飞小声冲史斌说:“主公,这家伙,和你一样,先要钱。”
史斌回应他一个友善的微笑,说:“先看看动静。”
衙役把四十多两整银子,碎银子全拿出来了。他跪在地上哀求道:“小人上有八十老母……”
杨再兴把银子接过来,全部塞到书生手里,说:“呆鸟拿着,逃命去吧。在这肮脏浑浊的朝廷,你还敢说人话,了不起!杨爷佩服你!杨爷不许你死,要死也是奸臣死,狗皇帝死,好人全应该活着。”
这书生胆子也没比姚芷芳大多少,读书人哪接触过这么恐怖的凶杀现场啊,当即就吓得不敢说话了,只是呆楞楞的看着杨再兴。
杨再兴有些恼火,踢了他屁股一脚,大骂道:“还不拿了钱快滚!墨迹!惹烦了杨爷,宰猪一样宰了你!”
“噗。”
呆书生一着急,竟然放了个小屁。
“对不起杨爷,小人无意冒犯杨爷……无意放屁崩杨爷的玉足……”呆书生急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本想说神足,但是吧,拍马屁是小人行径!
身为圣人门徒,读圣贤书多年,岂能读到狗身上去!
于是赶紧改成个好听点的,但还是听着别扭。
杨再兴急脾气彻底上来了,大骂道:“吃大粪的腐儒!再不夹着大腚滚蛋,捅你一百枪!”
呆书生也不道谢,吓懵了,魂都没了。听见这话,拿了钱,撒丫子就跑,一边跑,地上一边有尿渗出。
“哈哈哈,看你那熊样!”杨再兴仰天大笑。
幸存的衙役小心地询问道:“杨爷,那我可以走了吗……”
“闭上眼睛,我会很快。”杨再兴提着枪,笑眯眯的对他说。
萧飞伸出大拇指对史斌说:“主公,收钱不办事这一点,也和你很像。”
姚芷芳回头温柔一笑,备极柔媚:“大哥,这人,能不能把他收为守夜人?”
史斌亦是冲她温柔一笑……自认识她以来,好像就没有对她不温柔的时候:“你说呢?”
姚芷芳想了想,说:“难,这人,像野马一样,极难驾驭。”
“你真聪明。”史斌拍了拍她的肩膀。
那个衙役楞了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
杨再兴这么急躁的人竟然一直在微笑着,很有耐心的等他闭眼。
他惊恐的大叫道:“我……我放人还不行吗?别杀我,杨爷行行好……”
这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疯狂号叫着,眼泪哗哗的,其表现一点也不比女人更英雄些,他明知杨再兴这种人没法商量,但强烈的求生意念还是使他叫嚷道:“都怪老王脑袋太轴,杨爷要是先问我,我肯定答应放人……”
“算了,你不闭眼,也不耽误我办事。”
杨再兴站起身来,高举浑铁枪。
阳光下,杀神的脸,被映射的格外清晰。
姚小姐赶紧闭上了眼,扭过头,不想看到这一幕。这个江湖世界,本就不属于她。
那个衙役爬起来转身就跑。
可惜,只跑了一步。
再也叫不出来了。
杨再兴抽出带血的枪头,看着史斌等人。
对方也看着他。
还是杨再兴先开了口:“轮到你们了。”
第70章 小杨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没挨过打
来到古代,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让史斌有机会接触各类在书上读到过的历史名人。
和他们互动时,如果利用现代知识,让这帮人对他敬佩有加,那种感觉是极爽的。
但这种情况不是总会出现。
杨再兴,放眼五千年历史,也是数的着的牛人。
要想成事,哪个主公不喜欢这个级别的英雄?
但是现在,注定要有点波折。
此人自负大才,武功天下第一,又是个不世军的军事天才。
他带着手下那帮来自三山五岳的江湖弟兄,以破铁叉子为兵器,马匹不够,就骑驴骑牛,全军没护甲,就这简陋的队伍,与全副武装的官兵对抗多年,无一败迹。
最高记录,他曾统领太湖群盗以一当百,以一千未经正式操练的喽啰杀败官兵十万人。
官兵起初非常瞧不起他,没文化的人,也能带兵?
不好意思,野路子,打起仗来更让你防不胜防。因为怎么破解,兵书上没有。
这种人,连皇帝在他眼里都是狗屎,从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想轻而易举收服他,那是痴人说梦。
这家伙现在在等人,身边没有一兵一卒,对阵史斌他们那么多人,都敢狂成这样!
史斌的手下们,各个都自带杀气,但是今天,这骑马的九个杀气对阵杨再兴不骑马的一个杀气,九匹马同时惊厥,气势上已经输了一阵。
现在,不能再输了。
史斌举着马鞭,指着杨再兴:“小杨,你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没挨过打,不知天高地厚。”
杨再兴咧嘴一笑:“你光放屁有啥用啊,有种的你倒让杨爷挨顿打啊。”
“大布,教他做人。”
史斌开始点将。
和杨爷这种人,相处起来真累。他不给你好好说话的机会。
吕布飞马而出,杨再兴回身虎啸,那矫健的黑匹亦飞奔而来,他一个漂亮的盘旋,跃上马背。
二人对打一回合后,各自勒马来到宽敞地带放对。吃杨爷剩饭的硕鼠和弱猫,早吓的惊慌逃窜,无影无踪。
壮老鼠一着急,奔跑的时候还骑在猫身上,把它压了个大跟头。
小母猫非常生气,喵喵的叫了好几声。
杨再兴在等伞盖山群盗,今天他心情格外爽,因为他即将有一千两银票入帐。这是一笔巨财啊。
等了半天没来,也无妨,先从这帮客商手上抢点钱,就当是额外的彩头。
反正天底下也找不出能打过自己的人。
只是他不知道,吕布也是这样想的。
这是一种纯粹的,属于勇者才有的战斗喜悦,类似于远古时期动物在决斗中求偶获胜的喜悦。
对这些天生的战争机器而言,生活就是战斗,他们就是为战斗活着的。
强者在战斗中碾压弱者,这比什么酒色财气都来的痛快。
这二人在马上斗了八十回合,一个是出海之蛟,一个是入地之龙,直杀得地上青草残碎,乱石崩飞,仍是难解难分。
“停。”史斌突然下令。
吕布虚晃一招,勒马回阵。
“杨爷还没打够呢!”杨再兴抹去汗水,棋逢对手的酣畅劲还没过去。
史斌冷笑一声:“我说停,就得停,你有意见?”
杨再兴想了想,大笑道:“那你为啥喊停,是怕你的人有个闪失,被俺捅死吗?哈哈哈哈!”
“你吃饱了饭,以逸待劳。我们还没吃饭,别说你未必能赢,即使赢了,你也算不得真好汉,顶多是个不要脸的货色,趁人之危的小人。没胆子也没种,不敢光明正大的打。”
这话说的杨再兴大动肝火,他狠命把浑铁枪往地上一砸:“你才没种呢!说话真损!杨爷掏出来比你们所有人都大!”
这类整日里混迹江湖,刀口舔血的野汉,过的日子也就比人猿泰山那种茹毛饮血的境界强点有限,你能指望他说出多高尚的话来。
也不管有女孩子在场,说话这么粗俗。
姚小姐正处于似懂非懂的年纪,听了这话,羞的面红耳赤,又急又气。
真忍不住想骂他一句,这人真粗。
刚想到这,羞怯更深了。
幸好没说话,其实她本意是想说,这粗人真野蛮。
萧飞和孟获等人再也忍不住--要怪就怪杨再兴太不会说话,太不顾及其它男人的感受,往死里骂他。
杨再兴呢,嘿嘿冷笑。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反正你被我说的话惹生气,就等于是你输了。
你越是张牙舞爪的生气,我越高兴。
就喜欢看你这种恨我入骨,却又干不掉我的样子。气疯你,把你气吐血,才最爽。
史斌知道这种滚刀肉最难缠,通常都是坐地炮的性格,所以最明智的办法是不要和他继续纠缠。
于是史斌用一句话化解了语言交锋:
“我们人类,不和驴比短长。”
姚小姐的脸更红了,命运女神为什么非要安排我这样的好女孩跟着一群臭男人闯荡江湖啊,而且还会在江湖上遇到更臭的男人。
“你……你才是驴呢!”杨再兴大怒道:“你们赶紧塞饭,塞完了接着打!杨爷一会非干趴你们,让你们乖乖的交钱!”
不解恨,又补了一句:“杨爷本来是不屑抢嫩妞的!现在你惹杨爷生气了!这嫩妞杨爷一会也要抢走!”
真有一种命令所有手下一哄而上,把他爆出翔来的冲动。
退一万步讲,即使不打死,也把他干成残废。
真愁人!
这世界本来就不完美。
有无用的好人,也有有用的坏人,还有身怀大才的刺头!
前两种好办,曹操这类会用人的天才,把他们用的特别好,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
这第三种人,才最让人郁闷。
这种绝顶天才,你不用,你的敌人用,然后给你制造天大的麻烦。
可是想用吧,这种野驴又桀骜不驯,一般人根本没能力降服他。
有个吃苹果理论,能很好的描述这个事。
吃苹果最可怕的不是吃着吃着遇到虫子,而是吃着吃着遇到一半虫子。
这种能量巨大的刺头,打压不行,不打压也不行。
喂不饱咬死你!
喂饱了飞走!
本来就狂,对他好,他给鼻子上脸。
对他不好,随时造反,在后方给你捅出个天大的窟窿。
直接杀了,天下再难找到这个级别的顶尖人才。
世人还骂你害贤,不能容人,真英雄再也不敢来投奔你。
反正怎么着都是他对。
第71章 赌约
史斌吩咐手下架起烧烤架烤野味,众人坐下吃饭。
酒香肉香飘进杨再兴鼻中,他焦躁道:“快点吃,吃个饭这么磨蹭。”
史斌端着碗,喝了三碗酒,才瞟了他一眼,对他说:“小杨,一会如果你打输了,你先前对我们无礼,我就不计较了,但是,你得成为我的手下。”
杨再兴“嘁”了一声:“我不可能输。另外,你应该叫我杨爷,不要叫我小杨。”
史斌心道,叫你小杨还不爱听,没叫你丑羊羊就不错了。
“别光说废话,万一输了呢,是否愿赌服输?”
杨再兴最不怕别人使激将法,豪兴大发:“行,如果杨爷输了,给你做牛做马!如果你输了,嘿嘿,你们身上所有的钱,所有的兵器全归我。这娇滴滴水灵灵的嫩妞,杨爷也要了。”
史斌挥手拒绝道:“这女孩,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物品。更不是谁的赌注。我本以为你这种高人,境界能高点,没想到你也落了俗套。”
杨再兴不服,嚷道:“这里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谁强听谁的,谁的拳头大,谁是哥哥!”
他没听懂史斌的话,也不可能听懂。因为封建社会的人不可能懂21世纪的人们才能听懂的概念。
正好用这种先进知识碾碎他的认知,打趴他的傲气。
“那就是说,你也认为不尊重女性是对的?”史斌一步步给他下套。
杨再兴显得很烦躁:“你绕来绕去扯这么多废话作甚!那自古以来,人们不都想生儿子吗?生了闺女的,还动不动溺死,嫌她们光吃饭,还干不动活,是家里的累赘……”
史斌拿起吃剩下的鸡骨头,狠狠的摔在他脸上,大声喝止了他:“自古以来的成例,就一定是对的吗?”
“世间俗人认为重男轻女是对的,你这样的英雄豪杰竟然也这般俗不可耐?”
“你老娘也是女人!没有女子,何来男子!就算贵为皇帝,不也是女人生出来的吗?女性不易,给女性最基本的尊重,就这么难?你这么瞧不起女人,那你是否尊重你老娘?”
姚芷芳感动哭了,一脸崇拜的看着他的救命恩人。
她觉得,他简直不是人,是神。
她好害怕,越来越不自信,他这样的人,会不会看不上我这么普通的女孩儿?除了花儿一样容貌,没有其它拿的出手的东西啊……
她从来没有听过这番话。
这对她来说,太过震撼。
似洪钟大吕一般振聋发聩。
萧飞和那帮猛将也都在回味,沉吟着这番对他们来说太过深邃的话语。
杨再兴彻底让史斌给怼懵了。都没顾上用手擦掉脸上的油。更没顾上指责对方,说话就说话,你拿鸡骨头砸人是几个意思?
他这种威风祥麟的人,纵横五湖四海,向来都是横着走的人物,何曾让人这般碾压过?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光了面子,待要发泄,却发现,发泄不出来!
因为人家骂的虽然太难听,却全都在理!
这种感觉,真他妈的,憋死人了!
“我……我!”杨再兴大叫一声:“啊!”
一枪扫过,巨力打折了一株大松树,扬起阵阵烟尘。
“我……他娘的……我在这个见识上,不及你,行了吧?你境界上,胜过九成九的人!行了吧……那又怎样!你武功未必能胜我!老子和你赌!但不赌小嫩妞了……你们的人,只要有一个能胜我,我立刻听命于你,听你们调遣……倘若我输了,你们身上所有的钱、马和兵器,全归我!”
让这个豪气冲天的大老爷们废这么半天劲才把这段话说完,也真不容易。
史斌笑道:“小杨你想要钱,你史爷理解,但要兵器和马,干啥使啊?”
杨再兴说:“卖二手市场呗!”
“你也会这招?”史斌竟然对他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
“江湖同道早就传开了,有个叫史斌的坏货,这小子简直坏透了,坏的掉渣!扒钱不算,还要把人家身上值钱的东西全扒下来卖二手市场。我跟你讲,这人真叫抠啊!这点钱他也要变现……”
他还没说完,姚芷芳已经忍不住娇笑出来,小声嗔道:“大哥,你在这个圈子里,名气好大!”
“还好,还好。这帮没文化的杂碎,自己一点技术含量没有,就知道抄袭剽窃我的知识产权,现在大离朝这方面的立法为空白,否则我直接告的他们倾家荡产。”史斌对美人说。
杨再兴这家伙长的这般壮大,却跟个好奇宝宝似的,忙问道:“你说的都是啥?”
“是啥你就不用问了。你智商太低,文化水平太次,我跟你也讲不明白。”史斌转过头看项羽吃饭最快,在树下休息,就点他的将:“大项,给我灭了他。”
“来来来,打架前先通名。”杨再兴再次跨上战马,提着长枪要项羽通名。
砰!
项羽一枪直刺心窝,被他挡住,双方都是巨力碰撞,虎口俱是震的生疼。
杨再兴有些惊慌,这少年看起来年纪不大,手下怎么全是这个级别的?
他是怎么做到让这样的高人为他卖命的?
光靠钱也不行啊,想让这个级别的高人对你个小崽子俯首帖耳,哪有那么容易?
他正庆幸呢,别让那个叫大布的人来了,纠缠半天也灭不了他,最好换一个。
但这话不好明说,好像怕他们似的。
没想到他们竟然主动换人,简直太好了!
可刚欢喜一会,他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人也不是易与之辈!
打了四十余合,杨再兴发现,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不易赢。
寻不到破绽啊。
于是他也说了句:“停!”
说完他就停了。
项羽又是一枪刺来,仍是狠刺心窝。
他连忙招架,大叫道:“你干啥?”
项羽还是不说话,接着捅。
杨再兴大怒,边躲边暴喝道:“我说停了,为何不……停?”
“因为我没让停。”史斌面无表情。
杨再兴一边招架,一边叫嚷:“打了半天,我也饿了!不公平!”
“停,你去吃东西吧。”史斌这才下令。
杨再兴心道,虽然俺杨爷有点托大,这一试手,才发现你们都不是凡品,但我休息一会,吃点东西,也未必就一定战不下你们。
“喂,小杨,可以了吗?史爷等的花都谢了。”看他吃完干巴巴,比石头略微软点的饼,史斌向他发问。
“好了好了,就来。”
第三阵,典韦对阵杨再兴。
又是八十回合,不分胜负。
典韦的马没事,杨再兴的马经过如此车轮剧战,已经累的开始气喘吁吁了,再不停,估计就得口吐白沫了。
幸好这马还算上等,若是换成其它肾虚的马,早累趴了。
“让小杨休息会。”史斌竟然主动开口了。
杨再兴生怕他反悔,赶紧说:“谢……谢谢史爷!”
他抓紧时间连人带马一起休息。
他甚至在想,要不,干脆夹着大腚逃了吧。
面子那东西,就是给狗吃的。
史斌看着他的脸上,那些傲视天下的狂气已经消掉,似生惧意。怕他跑了,主动说:“小杨,多休息一会也行,如果不怕有毒,我们也可提供吃的。”
“那倒不用,嘿嘿,谢谢。史爷客气了。”这时的杨再兴在史斌面前已经没有那么多锐气了。
粗人到底是粗人,不懂得做事谨慎,戒惧。上一世,关羽、张飞这俩万人敌的绝世猛将,都是死在这条上。
其实历史上的杨再兴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不是过分狂傲,过分自信,又何至于轻军出袭中伏,在小商河身中万箭而死?
第四阵,关羽请战。
觉醒、觉知、大彻大悟,明白前世缺点,并决心改正的关羽。
他不是这群猛将中,武力最高的,但他是武力加智力总和最高的。
杨再兴见来了个儒将,没打架前先脸红,还穿着绿衣服,戴着绿帽子,就没把他当回事,以为肯定是个笨蛋。
有一瞬间,他也曾想过,武圣关羽长的似乎和他有点像,但一秒之内,这些想法就清空了。
武圣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怎么可能在这出现?
心道,机会来了,只要胜一阵,就算我赢。
二将只斗三十余合,关羽就像个没用的废物一样,惊慌大叫一声,拨马就跑。
如果杨再兴不追,则不算赢。因为关羽还可以再杀回来。
他得把关羽打下马,或是打掉兵器也行,才能算赢。
再不济打到他一下,也行。
他想都没想,追。
他觉得机会来了,这群人身上的钱全是他的。
马和兵器也是。
大丈夫一言九鼎,答应不抢嫩妞就得做到,但把嫩妞的绣花鞋抢了卖二手市场,也是个钱。
“敌将休走!”眼看着他就要赶上关羽了!
关羽仍是惊惶之极的神色,连姚芷芳都吓的闭了眼。
再追一步,杨再兴只要使足力气,一定能把他揍下马!
他卯足全力,甩枪!击向关羽后背!
关羽卧蚕眉扬起,长髯飞飘,神情坚毅镇定。
他大喝一声:“照!”
大刀一斜,拖刀计使成。
杨再兴收势不及,马失前蹄,重重的栽下了马。
第72章 惊天阴谋,扑朔迷离
“愿赌服输!既然输了,没啥好说的,给你当喽啰好了!”
杨再兴这家伙硬归硬,但可能是害怕关羽会及时补刀,赶紧叫嚷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眼睛看着关羽,实际上是说给史爷听的。
这样的结局,所有人都很高兴,那帮猛将个个喜笑颜开。
姚芷芳竟然兴奋地抓着史斌的手,向他小声庆贺:“恭喜大哥,收服了一个这么厉害的人。”
话说完了,才觉得女孩子不能失了矜持,赶紧松开手,但心里依然是甜蜜的感觉。
史斌和萧飞对望一眼,俱是感到欢欣鼓舞。有这么厉害的人加入守夜人组织,这应该是今年最让人激赏的一件事了。
关羽收刀下马,回到大树旁,仿佛刚才的一切,没发生过一样。
如果能早点有这重生后的心性,不狂不傲,不骄不躁,当年吕蒙也没机会背刺他。
杨再兴站起来,冲着史斌一拱手,问道:“不敢动问,主人高姓大名?干什么营生的?年纪轻轻就玩的这么大,手下高手如云,败在你手上,杨爷也算心服口服。”
史斌宽慰道:“在下华阴史斌,区区不才,忝居……”
杨再兴接下来说的话,把所有人吓了一跳:“守夜天尊?”
其它粗人没当回事,只当自家主人名头太响,以致是个人见了他都得纳头便拜,再不济也都应该主人的大名,只要一报出来,就肃然起敬。
姚芷芳是个单纯之极的女孩,没半点心机。更不往别处想。
萧飞却明显的感受到了史斌脸上的惊愕神色。
差不多只有一秒吧,惊愕神色退去,换上了招牌般的笑容。
虽然时间如此短暂,但萧飞笃定,他刚才绝对惊惶过。
萧飞想问杨再兴:“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问题也应该问。
因为在古代,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没那么快。
守夜人是个极度保密的组织,孙昭身处皇城那么扎眼的地方,可他的身份至今保密!
之前皇权不支持起复守夜人,所以史斌等人全不敢轻易泄露身份。
只有在杀恶人之前,和彻底把恶人教训的再也不敢作恶的时候,才会亮出身份。
但这时可就是“龙战于野,天地玄黄”的气氛了。亮出身份,是给你脸。如果不要脸,那就丢命。
绝对不会再有第二次改错的机会。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连普通守夜人,甚至守夜之仆的身份都是保密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披露身份的!
那为什么堂堂守夜天尊的身份能够泄露?
皇权起复守夜人,也就是前些天的事。可是那只是皇帝铁口(他的格局配不上金口)一诺,而且连圣旨都没发!
更没昭告天下!
这么偏僻的地方,冒出个江湖野汉,他没理由知道这件机密事啊!
天底下,有如此掌控情报的能力,可以侦测出史斌身份的,能有几人?
这里面必然隐藏着一个天大的阴谋!
萧飞知道,必须得问清杨再兴,是怎么知道守夜天尊身份的!
开口之前,他用目光询问了一下史斌,请示他,能不能问?
对方的目光游移,扫了他一眼,然后扫了一眼旁边的石头。
海枯石烂。
意思是闭嘴。
于是萧飞缄口不言。
“小杨,初来乍到,也没给我立什么功劳,先给我当打手,可有意见?”史斌不动声色地问道。
杨再兴倒是很豪爽:“杨某飘荡江湖,四海为家。何时能有出息?只恨难遇明主!今日我是服了你啦,既然跟了你,你让俺干啥,俺就干啥。”
这回不自称杨爷了。
史斌侧过头,吩咐萧飞:“给杨大哥拿点吃的喝的。”
这回也不称他为小杨了。
史斌上一世,大学毕业后,出了象牙塔,进入社会工作的那几年,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时候太忙,甚至一天都得接触几千人(比如处理工厂纠纷)。
说是阅人无数,不算夸张。
直觉告诉他,杨再兴这人,比他想象的,更复杂。
等他喝完了酒,史斌把美人抱上马背,与杨再兴并行。
先说几句场面话客套一下,逐渐引入正题:“杨大哥是不是经常打劫别人?”
杨再兴倒是实诚,有话直说:“饿疯了,穷疯了的时候打劫过,但次数其实也不多。”
“哦,为何?”史斌饶有兴致的追问。
杨再兴拍了拍胸口:“非是杨某在主人面前夸口,凭杨某的名气,和这身本事,高价雇我杀仇家的人,多的是。挣钱速度也不比那些大富商慢。”
史斌顺藤摸瓜:“那你应该很有钱才对啊。怎么依然穿的这么……朴素?”
本想说寒酸,但一句话百样说,何苦伤人自尊。
杨再兴自豪的说:“只因杨某生平爱打抱不平,结识的江湖朋友多。杨某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杨某的钱,全都接济他们了。”
萧飞这才插嘴道:“好汉子!”
“你们也不赖!”杨再兴这回谦虚多了。
史斌看似漫不经心的发问,实则饶有深意的诱供:“你适才说,有人请你办事,给你赏钱。这赏钱最多的时候,是多少啊?”
“一千两!真不吹,真有人给这么多。”杨再兴生怕新主人不信。
萧飞又与史斌对望一眼,心里均想到一件事,守夜人安家费,就是一千两。
这规格已经够高的了。
没想到,居然还有其它人请高手帮忙杀人,也肯出这么高的价。
不管怎么说,这人算是大手笔呀。
史斌点头道:“好,我信。那么,一共有几个人,出这么高的价?”
“两个。可是……”杨再兴语气中似乎有点惋惜。
“没拿到钱?”史斌的声音充满了关切。
“是的。第一笔拿到了。第二笔,是伞盖山那帮不成器的废物,说给我一千两,让我庇护他们。让我这在等,可是左等右等,也不来。”
史斌见他不扯谎,直接挑破:“那帮人,打我妹子主意,被我们宰了。本来这一千两你应该挣到,但被我们搅了。萧飞,给他补上这一千两。”
萧飞似乎心有灵犀一般,听主公说话到一半的时候,就察觉出他此有意,伸手入怀,等他说完时,一千两已经塞到杨再兴手里。
他还有点不好意思要:“这,我也没帮人办事,就直接拿钱,是不是太贪了。”
“收着吧。”天尊者声音平缓,却命令十足。
“那我谢过主人。”杨再兴高高兴兴的收了钱。
第73章 你,杨再兴,被解雇了
他是真好汉,不假。但江湖义气,讲究的是一个仗义疏财。
仗义仗到头,一定是钱。
及时雨及时到最后,一定是及时银子。
好汉见到钱,比谁都现实。
“好了,恭喜你,现在两笔大额佣金都拿到了。现在和我说说,第一个金主,要你杀谁?”趁他高兴,防备心最低的时候,史斌很自然地问起第一个金主的情况。
杨再兴的脸色很不自然。
“主人。”他非常难为情的说:“江湖规矩,不可泄露金主的消息,否则杨某以后在江湖上受人嘲笑,再也抬不起头来!”
“好。那我不问了。咱们赶路吧。”
该问的都问完了。
一路上,史斌不再和他说话,只顾着和美人打情骂俏,只一会,就把美人逗的笑个不停。
仿佛身边没有杨再兴这个人一样。
杨再兴知趣,自觉退后,不当电灯泡。
如此行了一天,吃完晚饭,来到渡口。
现在他们面临一个选择。
走水路近,绕陆路远。
“要不咱们走水路吧。好处就是睡觉的时候,也在行路。”史斌和众人商量。
名义上是商量,但实际上主人的话,就是命令。
尤其是这种不涉及大原则,没有明显纰漏的建议,大家基本上都是用屁股投票,无原则通过。
当主人,在这一点上,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
还有一个人没有发表意见。
新来的那个。
杨再兴欲言又止,看着史斌,史斌也在看他。
“主人,不怕你笑话。我这人迷信,昨晚我做了个噩梦,梦见这渡口的客船,半夜翻了,还着火了。太不吉利了,要不咱们走陆路?”
史斌一直盯着他,盯的他发毛,但是眼睛仍与主人对视,没有移开。
“那先休息一晚吧。明日再定行止。”史斌修改了他的命令。
姚芷芳心道,大哥太看重这个人了。
他的意见和所有人的意见都不一样,大哥却非要听他的。
萧飞也在想,主公这是怎么了?因为这么可笑的理由,就轻率作出决定?
萧飞平时从来不卜卦,他不信那套。
他行事只求无愧于心,从不问鬼神。
可是主人做事,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梦里的事能当真?
那不比卜卦算命还扯蛋吗?
没办法,他是主人,他说了算。
当晚在客栈休息,这地方的客栈环境简陋,没有太高档的套间。
这回姚芷芳再也忍不住了,把史斌拉到一边,急得张了口:“哥哥,我害怕一个人睡,我会整夜失眠的……我害怕会进来坏蛋伤害我……”
“跟我一起住。”
姚芷芳都要哭出来了,听到这句话,低着头,红着脸说:“女孩子的名节何等重要……那要是传出去,人家还怎么做人……”
后面的声音已经细的听不清了。
“我娶你,行吗?”
姚芷芳没说话。
史斌拉起她的小手往客栈走,她也没反抗。
当晚吃了饭,众人睡的很安稳。萧飞、项羽、孟获住在离史斌最近的房间。随时守护着他。
杨再兴住在远,但又不最远的位置。
次日清晨,史斌把大伙全部叫来,一起吃饭,姚芷芳仍然是独立一桌,她只要了一个素菜,和一个素汤。
店小二端饭的时候,喜气洋洋的给史斌道喜:“大爷,您真是贵人有贵福啊!昨天夜里,客船全都着火了,全翻了!幸好您没着急赶路,没坐那船。真是皇天保佑善人啊!”
史斌看了杨再兴一眼,对姚芷芳说:“妹子,给小二哥打赏。”
姚芷芳取出一锭五两银子,递给小二哥,细声细语的说:“谢小二哥吉言!”
这穷地方,一下子得到这么多赏钱,小二哥心里有多高兴,又是如何千恩万谢,自是不必多言了。
杨再兴立刻成为了全桌人的焦点。
就连不爱说话的项羽,都在夸他:“老杨,你真是咱们的福星!幸亏听了你的话,免了一场大灾!”
张飞扯着大嗓门喊道:“是啊,咱们这帮人,武功再高,也大多都是旱鸭子,不会游泳啊。”
项羽说:“我自小在江边长大,会游泳,但是客船着火,那会游泳也没啥用了,还是个必死之局。”
众猛将连番称赞杨再兴做了个神梦,太牛了。
孟获说他比诸葛亮还牛。
萧飞也在称赞他,无非是说,要不是因为听了你的话,倘若一味贪快求速,乘船赶夜路,后果不堪设想。
睡梦中发现身处火海,还在水中,那还真是神仙无救了。
其实这样说话,等于是在指责史斌昨天的命令是馊主意。
但没人往这方向想,大家都有一种类似劫后余生的快感。天有不测风云,总归是躲开了一场巨灾。
史斌放下筷子,一直在耐心等杨再兴吃完。
很多人发现了天尊者的异样,惊疑他为什么不再吃饭了。
杨再兴也感受到了。
但还是很冷静地吃完了饭。
“妹子,给杨大哥拿一千两银票。”
他终于发号施令了。
姚芷芳和在场的所有人都很高兴。
守夜人终于又添新兵!
杨再兴也很高兴,接过一千两安家费,然后满心欢喜的等待着守夜令。
那块江湖英雄人人视为至高荣耀的令牌一直没来。
天尊者一直没下这个命令。
等了半晌,杨再兴只等到这句话:“你,杨再兴,被解雇了。”
杨再兴脸色一沉,也不辩解,双手一拱,携了银票,飘然而去。
许褚惊讶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问道:“主人,这是为何?”
一向沉稳的关羽也在楞神:“为什么要赶他走?”
姚芷芳更是想不明白:“大哥,这是何意?这样的人才,为何不收为守夜人?”
张飞亦在嗟叹:“咱们费了那么大劲,才收服这头蛮牛,主人却如此轻易的就打发走了。”
萧飞思虑一会,情不自禁的击节赞叹:“天尊者,高!”
他在心里说,此人年纪轻轻,心机却这般深不可测。我萧飞听命于这样的人,也不算屈才。
现在的史斌,脸上虽然神情自若,内心里却早已是心惊肉跳的状态。
所有蛛丝马迹的细节,连缀在一起,一个阴天阴谋浮出水面!
6月1号上架,写几句感想
再次感谢白银盟狙击手狄烈大佬的支持!感谢十大盟主的支持!感谢所有喜欢这本书的书友投票、追读、打赏!
疫情期间出不去,每天码字动力十足,至少四千字,有时来劲了,甚至八九千也没问题。
写着写着就上架了。
然后收到复工通知,6月1号解除隔离,上班……
疫情隔离期间,简直是绝佳的躺平机会呀,生怕太闲了,才来起点写本书让自己变充实的。而且轻轻松松的就做到了从不断更。
但是上班后,我就很害怕断更问题了,所以为了把这个问题绝对的避免掉,从今天起,到本月底,每天一更,攒点存稿,以便哪天加班太晚,没时间更,也不断掉。
断更既影响读者体验,也影响作者的诚信。
新人,第一本书,诚惶诚恐,来到起点这个神圣的证道之处,不敢奢望一下子成神。但至少在本书完本时,要达到三个目的:
第一、以过硬的质量,和态度,得到读者的认可。等完本开新书的时候,恳请大家帮我追读下。
第二、光学理论没用,通过完本实战,总结经验教训,让自己下本书更加进步。
第三、培养毅力。不断更的毅力,新人被各路大神碾压却仍然能熬下去的毅力,卡文以及工作生活太忙,却仍然挤时间坚持下去的毅力。
在最后一个推荐中,追读打不过5级老作者,心里有点难受,他读者基础比我多,我太吃亏了。但转瞬间就想明白了。我坚持完本后,不就从新作者变成老作者了吗?
只要每一天,和自己比,能进步就行。没签约前,我的作家等级是0级,签约后,是1级,现在很快就要达到2级了,还差一丁点。慢慢熬,慢慢积累。
保证完本,也必须完本。
对现在的我来说,完本经验是最宝贵的东西。如果熬不下去,说明我不配吃这碗饭。
别的事,能做成。我不信这件事做不成。
大家拭目以待吧。
第74章 叛军兵袭东平府
所有人都不再说话,静等着主人沉思完毕。
“咱们走陆路,绕远。”史斌终于开口了。
姚芷芳按捺不住好奇,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路上和你们说。”
众人乘马,奔出二十里。
现在大家置身于一片广阔的原野,四下无人。
肯定不会被闲杂人等听到。
史斌为大家解开了谜团。
第一,世上没有如此精准的梦。那么这场针对史斌的刺杀--这是典型的精确定向爆破,如果刺杀成功的话,其它人只是陪死鬼--杨再兴事先一定知情。并且对方出价不低,一千两。
第二,无人能驾驭杨再兴,至少现在是这样。人世间确有一个绝顶高人能降服这头无法无天的野驴,但那个唯一能够驾驭他的人,还未登场。那个人,不是史斌,也不是太子,更不是昏君老兄。
第三,之前,杨再兴接受任务,同意刺杀史斌。后来遇到史斌,他主动放弃了这个任务,并阻止史斌犯险。如果不解雇他,他就违反了江湖道义,那么他会以谁也想不到的方式,死掉。对方绝对不会放过他。让他逃到江湖上,反而更安全。
第四,对方既有掌控朝堂的能力,亦有极强的情报机构,还有足够强大的能量足以指挥江湖势力。其财力,更是无与伦比。
众人听了此言,如梦方醒。
其它的话,史斌不说,没人敢问。
史斌的马带了两个人,不敢骑太快,还得经常让它休息,不然会累垮。
好在一路无阻,亦未遇敌,顺利回到东平府。
刚一进城,就听见铺天盖地的鞭炮声,让人觉得还以为谁要娶媳妇。
史斌随便拦住一个路人癸,问道:“大哥!出了什么事了?这城里这么大动静。”
该癸说:“不成器的草寇临城,被董将军和王将军带兵杀退了。”
这人说话时,脸上全是欣喜的神色。
附近其它人也都应和道:“程太守手下这两员大将,啧啧,有万夫不当之勇,真没的说。”
“那是,天下无敌,说的就是他们这样的勇将。”
“董将军和王将军武艺绝伦,人品亦是天上少有,人间无双。”
“二位将军率军去追杀草寇,此番定会再建奇功!”
……
众人自嗨的正爽,有四个人打着白旗回来了。
耳朵被人割掉了,哭丧着脸。
而且大裤衩还扣在脑袋上,敌人强迫他们这么做的。
脸上还都刺了字:东平府贼王八。
有守兵看见他们,赶紧和守卫队长一起过来询问状况。
最前面那小伙子哭着说:“董将军和王将军中了十面埋伏之计,两千军马大半死于陷坑,剩下的又被射死一堆,我们四个和二位将军被俘。东平军全军覆没。”
小伙子说完蹲下痛哭不已。
守卫队长吓坏了,问道:“二位将军呢,是不是英勇不屈?”
刚才说话那小伙旁边那小兵说:“董将军被捉后,像条狗一样跪下就求饶,吓的都尿裤子了,还说小将被擒之人,万死犹轻,只要饶我性命……那叛军头子说,既然万死犹轻,那就成全你吧,拉出去斩了。”
守卫队长吓得大叫一声,问:“那王将军呢?”
小兵说:“王将军大骂道,狗娘养的,有种的给爷爷个痛快!那叛军头子说,好的,君子成人之美,拉出去斩了。”
第三个小兵说:“他们割了我们的耳朵,把我们侮辱一顿,让我们回来报信。即刻就要起大兵来夺城。”
第四个小兵不说话,把包着脑袋的纱布摆正了。
队长赶紧下令:“快关城门,快通知程太守!”
队长派人疏散百姓,令他们出城的出城,入城的入城,不要在附近逗留。
史斌等人赶紧去寻师父,诉说此事。
王进大惊道:“大事不好!二将守将皆死,无将可用,倘若贼寇再来,如之奈何?”
史斌宽慰道:“师父莫急,我手下这帮保镖,全是一流名将。”
阿翎也宽慰道:“师父,他说的话,你就全当真就行了。我相信他有这个魄力。”
她看了新来的漂亮姑娘一眼,叫道:“好哇你这个色胚!别的守夜人活着是为了匡扶正义,你活着是为了收集美人。”
“去去去一边去,没空和你闹。”史斌对师父说:“咱们即刻披露守夜人身份,去见太守,接管军队,对抗草寇。”
阿翎说:“那太守,又不认识你,会不会舍不得交出军权?”
“不会,他不会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萧飞说完,转身就走:“主人且先和家人团聚,属下先去知会程太守。”
史斌和老太太见了面,老太太抓着他的手说:“斌子回来了,真好,天天念叨你,怕你吃不好,住不好。”
“太师母你这么疼我,也不怕师父吃醋。”
“吃醋就吃醋。”
王进听着他们说话,在一边笑了。
姚芷芳和二位女孩都长的这么漂亮,互相喜欢,很快就消除了陌生感。
“阿翎,你武功不弱,你留家照顾老太太和两个姐姐。一会我们得去守城。贼寇已经放出风来,说要再来。”史斌吩咐道。
“放心吧,师兄,我会把俩嫂子照顾好的。”阿翎拍着胸口答应的很痛快。
俩漂亮女孩俱是会心一笑。
史斌把她脑袋轻轻的揪过去,咬着她的耳朵说:“她俩谁漂亮?”
阿翎小声对着他的耳朵说:“都不如我漂亮。”
“好了,不和你扯蛋了。”
史斌拍拍她的小脸蛋,也同样拍了拍李师师和姚芷芳。
“小心。”三位美人异口同声的关切道。
“师父,咱们走吧。”
王进道:“哎。”
临阵之际,师父这样的虎将,当然不能在家孵豆芽。
史斌带着没怎么休息的众人,骑马出门,朝太守府奔去,路上就遇到了前来迎接的程太守和萧飞。
程太守长的很文弱,非常瘦小。见了史斌骑在中间,他赶紧在马上施礼:“卑职程一平参见守夜天尊!”
史斌与他回了礼,说:“好说,劳烦太守即刻点齐兵马,交给我们指挥。”
太守非常配合:“遵命!请天尊者随我来。”
太守府的剩余士兵,还有三千二百人,史斌回顾众人,这群手下中,吕布当过诸侯,关羽独当一面,当过荆州牧,而项羽当过王,地盘更大。
史斌令项羽统领所有骑兵,共计一千五百人。
其它人全是步兵,分别交给其它人统领。
城墙上的一千守兵,全部交给萧飞和王进统领。
董将军和王将军,只带走一百骑兵,剩下的全是步兵,所以东平府现在还有一千多骑兵。
布置完毕后,没多久,一阵战马奔腾声袭来,随之而来的是喊杀声。
太守和史斌登城观看,只见两个叛军头子,马脖子上各挂着一个首级,乃是有万夫不当之勇和天下无敌的董将军和王将军。
第75章 守夜之兵
程太守和史斌在城上观战,前面有四层护盾挡着,他们躲在最安全的位置。
这帮叛军的服饰相当繁杂,既有打了败仗的兵,怕回去受罚,索性干起了强盗的勾当。还有本来就是各个山头的强盗,不知怎么的,合兵一处了,前来劫掠城池。估计是利益谈妥了。
他们不但衣甲不齐整,就连行军队列也是歪歪扭扭,连史斌这种没经历过攻城战的人,都能看出来。
叛军大头子举着大刀,给手下鼓劲:“孩儿们听着,打破此城,女人和银子,随便抢!”
二头子给他加料:“两位守将全死了,程废物手上没牌打啦,哈哈哈!”
鼓舞士气这招,客观的说,用的还不错。
但战略高度,可就基本等同于没有了。
这一点,连以前从地摊上闲的无聊买过一本盗版《孙子兵法》粗略翻过几页的史斌都能感受到。
举事要想成功,利用对方没将可派的空档,打他,这步棋还算不错。不过高明的人,口号应该这样喊:“昏君奸臣害的大离朝国土沦丧,民不聊生!我们要推翻暴政!解民倒悬!”
如果想给自己留点余地,那就忍着恶心这样说也行:“当今天子至圣至明,古今第一。都怪奸臣贪官害民,阻塞圣听……”
像他们这样,上来就女人和银子,用动物最低级的本能去驱使人类,境界上可以说是差的不能再差了。
项羽本想第一时间冲出去对攻,但他一看对方档次这么低,立即派传令兵报知主将史斌:建议先守后攻。
几乎是前后脚,孟获也是这样的建议。
第三个提建议的是吕布。
他派传令兵告知史斌,最稳妥,损失最小的打法,就是先守后攻。
这仨粗人,上一世遇到的敌人太猛,才显不出他们。
其实他们都挺有打仗经验的。
尤其孟获,是被后人误解最多的猛将。
能称霸南中那么大块地盘,没两把刷子那是不行的。
要知道孟获的对手是诸葛亮……盖世英雄,旷世雄材,三国第一曹操一提这诸葛村夫就气的牙痒痒。司马懿这种奸诈阴险到极限的人,被诸葛亮打的跟缩头乌龟一样。这还只是正史,如果算上野史,那就更离谱,多厉害的敌人见了诸葛亮就只配死。
三个手下意见出奇的一致,史斌再不多想,立刻批复:先守后攻。
他虽然不懂兵法,但世间很多道理是相通的。上一世的阅历用来混古代,很多知识都是游刃有余的。
比如,你去古董店,老板故意拿一个不值钱的脆东西,递给你。
他知道这样做不对。
因为脆东西易碎,如果刚放你手里,万一碎了,算谁的?
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做。
就是为了考验你这个人的档次和阅历。
如果你说,放桌上。
他就明白了,这人懂行,不好骗。
如果阁下傻乎乎大咧咧地接过来了,那行,往死里宰。卖别人五十,卖你五万。
军情紧急,三个猛将来不及细解释,但史斌仍然大致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不先攻,而是采守势,因为敌将档次太差。
这么次的人,不可能有太强的指挥能力,虽然人数众多,但仍然在短时间内拿不下城。
如果对方太强,那就只能出城不计死伤的硬拼了,总不能等他破城后,把自己包饺子吧。真要那样,宁可两败俱伤,也别无选择。
而面对这俩不会打仗的叛军头子,先守后攻,能把战损比降到极致。
事实果然如同他们预料的一样。
叛军仗着人数五倍于东平府,又杀了二位守将,本想趁着对方惊惧恐怖之下,心理防线崩溃,一鼓作气夺城。
但很不幸,他们遇到的人,实在太厉害。
叛军连攻两个时辰,攻不下,城下遗尸累累。
有石头就砸石头,有箭就射箭,有火油就扔火油,光云梯就给他凿毁了三十多架。没东西可用了,城墙上现成的粪桶抓起来就往下倒。
有个强壮矫捷的强盗头目武功高强,以暗器射杀了攻击他的守军,眼看就要爬上城墙了,兴奋得大叫道:“城中美女全是我的!”
然后一桶大粪就泼了下来,砸的满脸满口都是。
虽然这宝贝远不如石头好用,打在人身上,造不成实质伤害,顶多只是恶心他一下。
但最可怕的是,这宝贝太滑啊。
该大盗手脚一滑,抓不稳云梯,刺溜一下,一不小心整个人像个断了翅膀的大鸟一样头重脚轻地栽了下去。
那么高的城墙啊!
“救命呀!”
砰!
英勇挂掉。
虽然守城一方守的很艰辛,但叛军没有大型攻城车,重点守城墙就行。
至于有敌兵气的用刀砍剁城墙城门,那得砍多久才能奏效啊。
而且在城门位置的敌人,待遇是最好的,浸了毒药的箭头,和最大块的石头,浓度最高的火油,优先满足他们。
城门砍不开,城墙打不下。
攻城这高度损耗体力的工作,如果长久不能见效,人们在饥肠辘辘之下,士气会暴降的。
果然,撑不住了。
叛军头子再怎么叫嚷不许后撤,怎奈手下军纪太差,啥也不管了。
谁愿意白送死啊。
这帮乌合之众,终于有一个人大叫一声:“快跑啊!”
所有人全跑。
史斌对传令兵大叫道:“快叫项羽他们追击!”
传令兵刚下城,就发现城门已经打开了,人家项羽是捕捉战机的天才。上一世,他也就打不过有本事驱市人为战的韩信,在其它人手上,从没败过,不管对方多厉害。
关羽、吕布、孟获等人随后追出。
可笑叛军头子还在忙着滥发淫威,斩杀着逃跑的兵。
有个强盗一下子把叛军大头子从马上揪下来,自己骑上马跑了。
“别跑,给我一匹马骑!”
然后他就发现项羽以旋风一般的速度杀到了眼前!
他全身一抖,大喊道:“贵军是否接受投降……”
霸王枪透体而过。
关羽虽然领步兵,但他自己是有马的。
二头子见局势己乱,仍要负隅顽抗,见绿袍大将提着青龙刀纵马飞速杀出,赶紧张弓搭箭,拉弦……
青龙刀以闪电般的速度切了下去。
二头子脑袋飞出很远,箭也没射出去。
这帮叛军加起来有上万人之多,被随后碾上来的许褚、典韦等人大杀大砍,似剁瓜切菜一样。
军无战心,人数多的这一方似无头苍蝇一样狼奔豕突。
人数少的这一方,也不说话,就一件事:砍、捅、剁。
叛军折兵五千之后,集体扔下兵器请降,有马的也全都跳下马背,趴在马腹下请降。
第76章 实力扩充,从此时肇始
乱世的交易,有时会很简单。
叛军有很多人固然是想抢美女,抢钱,抢粮食。但有人仅仅是想活下去,本意并不想做坏事,只是跟着山寨混,有人给发口粮。
这种叛军围城的战事,和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还不一样。
不论是不同种族之间的对攻,还是春秋战国,以及魏蜀吴三国之间的对攻,敌国兵是极其不易收编的。所以很多将领的选择是,要么放了,要么坑杀。
因为真的不好调处这里边的微妙关系。
即使你给降兵粮食吃,他们也未必领你的情,何况自己人的粮食也不一定够吃。
但叛军围城没这么复杂。
只要不杀,给条生路,给饭吃,给个安身立命之处,投降别人,和投降东平府,对他们来说没啥区别。
帮谁卖命不是卖啊。
这五千多残兵伤卒全都投降了,比小猫还乖。
东平府出钱给治伤,他们还感动的直落泪。
由东平府程太守出面收编他们,供给衣食。这帮烂人摇身一变,不用洗白,都直接成了正规军,根本不必再担心落草为寇,玷污父母遗体的事。
共计五千六百多人,最精壮的六百人,优先给天尊者当卫队。
东平府马匹不多,最精壮的六百匹,当然也要优先供应天尊者。
等级高的人,有优先权,这条规矩到哪都适用。
剩下的人,王进和萧飞一人一半。
这样东平府的实力更强了。
挨了顿猛攻,不减实力,还增了实力。
程太守那是相当会做人,都不等史斌开口,东平府正副二将的官印直接派发给王萧二人。
而先前的董将军和王将军,剥夺职位,家人依律为奴。
这俩战死的将军,其家中女眷呢,西瓦子投奔李瑞兰小姐去吧。
作为守夜人的首领,扩充了实力,还有人管这么多人的饭食,俸禄,史斌当然要道谢:“感谢太守提拔他们!”
程老头不傻,这样一来,就等于给自己招了俩牛气冲天的保镖。
而守夜人也是赢家,尤其是王进,高太尉一死,他可以扬眉吐气的以八十万禁军教头的身份重现人间,还以守夜人的身份成为领兵将领。
万年咸鱼彻底翻身了。
他简直是爱死他这宝贝徒弟了,一个劲夸,都把史斌听烦了。
史斌说要上厕所。
王进说:“乖徒儿,去吧,你最棒!你是师父的骄傲!”
上个厕所也最棒。
王进和萧飞是普通守夜人,只能统领五百人,但那五百人属于他自己的私军。
如果是朝廷军,那属于公军,是没有数量限制的。
只是名义上不属于自己而已。
但有时,这里边的界限其实很模糊。
“是我应该感谢天尊者给我送来两员大将才对!”程老头这身本事,真是相当绝:“我有一个侄女和一个女儿,俱有美貌,我想把她们嫁给二位将军,不知天尊者意下如何?”
史斌道:“让他们先见个面吧。”
说完冲他二人看了一眼,用眼神示意,万一长的磕碜,先给你俩留个退身步哈。
程太守心道,你这个老奸巨猾的狐狸。嘴上却说:“尊者说的是。”
程太守令李通判处置降卒事宜,令赵押司处理城外尸体,自己带着史斌等人去内堂见自家女眷。
王进和萧飞主动待在下首,程太守请史斌坐了上首,自己和他对坐,然后请女儿和侄女出来相见。
程太守和史斌落座后,他俩才坐。
程太守这家伙还真没吹牛。
二位姑娘敛衽行礼,腼腆的低下头。
左边那是程婉儿小姐,程太守的宝贝千金。右边那位程玉儿小姐,是他侄女。
程小姐,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
程太守他侄女,一举一动都有九分的颜色。
王萧二人回礼时,都看呆了。
为了防止不礼貌,赶紧把目光移到别处。
史斌以前在抖音上看惯了厚妆美女,惊为天人,掉妆之后,吐出隔夜饭。
于是还做了一幅对联:
美颜滤镜,急煞千军万马。
掉妆之后,吓退各路诸侯。
横批:饿的天啊
但是回到古代后,他发现,女孩子的美,是那样的纯粹,那样的天然。
得了,本来没敢贸然答应,还怕坑了这俩手下呢。
他俩既然效忠自己,那当然得为他俩负责啊。
你不能光为了得到程太守这样的政治影响力,就让自己的手下娶俩丑女吧。
好了,这层顾虑没有了。
程太守注视着这三人,趁热打铁:“这俩女孩儿,温柔善良,从小受到很好的家教,是贤妻良母型的好姑娘。不知能否入守夜天尊的法眼?”
人家直接把话挑明了,娶不娶,今天你给句准话。
这固然关系到自己能不能傍上守夜人这棵参天大树,但是给你俩手下安排俩好家眷,这也是事实啊。
史斌象征性地问了他俩一句:“这俩女孩儿这么温婉可爱……你俩……”
本想问他俩愿意成亲不,可话没说完,萧飞就快速看了程小姐一眼,然后急眼了:
“你身边都有那么多美人了,你兀自贪心不足!”
史斌一楞,旋即明白过来:“这厮这是一见钟情,爱煞了程小姐。”
史斌心道,你个没出息的玩意,没见过女人。属于老子的女人有多美你又不是没见到,老子至于和你抢吗?看把你吓的!
你看我师父,就不像你这样,比你强多了。
带着这样的念头,他扫了师父一眼,问他:“师父,愿意娶……”
师父根本没听他说话。
那状态,简直就是太上老君在神游太虚。
师父喜欢小萝莉,不停的偷看玉儿小姐。
也难怪。
他都多大岁数了。
不容易啊。
为了保护、照顾老娘,这些年东奔西走,东躲西藏的,还得隐姓埋名的活着,永远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状态,还成个啥亲啊,哪有机会成亲?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刚在心里笑话完萧飞一见钟情那衰样,现在发现师父也没比他好哪去。
“师父,我跟你说话呢!”
史斌叫醒了正在楞神的师父。
王进喃喃道:“干啥,你又看了上是不。”
师父一脸的不舍。
嘿嘿,史斌心里在偷笑。看你俩这鸟样。
“程太守,这两门亲事,我准了。本尊亲自为他们下聘礼,这俩姑娘这般美貌贤淑,每人一千两银票作礼金,太守休嫌轻微,本尊手头紧最近……”
有银票十多万两,那还得招兵用啊,不能为了炫耀有钱,全搭这啊。
养几百兵几千兵容易,那以后如果本尊要养一百万兵呢?
这么美丽的世界,总不能交给那帮傻子吧。
百姓还等着本尊去救呢,没钱能办事吗?
程太守会做人,还会说话:“看您说的,您也太谦逊了,一千两还少哇!”
他这人有个本事,自来熟,即使是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在他面前和他相处,也感受不到陌生。就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那他是个好人吗?
呸。
他对百姓一点也不好。
百姓都骂他程老抠。
修路修桥的钱,想方设法的给你贪的渣都不剩。
但他治理州郡,偷盗现象很少,百姓也还能安居乐业,说明他还有点干才。
人嘛,就是这样的复杂。
两位美丽的小姐,有她爹地和叔父当长辈,操持婚礼,俩守夜人这边,就只能让史斌当他们的长辈了。
不满意也没办法,礼法就得这样做。
俩女孩儿满面羞红,又芳心窃喜的退出去了。能嫁这样的英雄,她们很开心。
她们以前也幻想过白马王子,长的其实也就是王进和萧飞那样英勇无畏,能够保护她们的人。
王进得知儿子终于可以娶亲了,差点没高兴疯了,老太太平时总说是自己拖累了儿子。
一边感恩老天爷,让自己有个这么孝顺的好儿子,一边又恨自己是个老不死的,拖累了儿子,一会高兴一会哭的,算是常态。
王进也习惯了,只能一边劝一边哄,想办法让老娘开心。
老人,有时就是老小孩。
成亲那天,整个东平府张灯结彩,这两场婚礼同时举办,堪称百年来本城最豪华的婚礼。
程太守真能得瑟,那排场摆的,也不比大奸臣赵太师的排场差。
还弄了个与民同乐,八十岁以上老人,免费吃酒席。
一番铺张浪费下来,所有人都说他好。
王进的老娘高兴的大过劲了,还生平头一遭喝多了,还发酒疯,说玉皇大帝见了自己也得磕头。
第77章 花木兰大美女
香花灯烛,觥筹交错。丰盛的流水席,到处是喜气洋洋的祥和气氛。
俩新郎挨个给贵宾敬酒。
程太守在这东平城,那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为了多贪几年,平时和城中数的着的贵族相处的特别融洽。
这可就苦了俩新郎,这帮货,给你脸来捧场,那么礼尚往来,你得挨个敬酒。
这帮人喝的面红耳热,趁机互相联络感情,好不热闹。
守夜天尊这个身份太尊贵,反而让一般人不敢过来高攀。所以史斌这里反而清静。
正喝着他俩的喜酒呢,史斌把老太太安抚住,不停的劝她:“老太太,老太太,安静,淡定,别在这丢人现眼……再不听话用粪汁帮你强制醒酒啊。”
老太太总算乖些了,摆着手说:“别别别……”
这时阿翎跑过来了。
当着老太太的面,故意搂着史斌的脖子说:“来,可怜的臭师兄,敬你一杯。”
史斌奇道:“我可怜啥呀?小死丫子,干嘛要摆出一幅救世主的样子?回你自己桌上去,跑这干啥来了?”
按照古代礼法,未出阁的闺女不能上桌,确切地说,是不能和男人共席,可以在下席,全部由女子组成。
这就是实打实的封建糟粕了。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这样的规定绝对是垃圾中的垃圾,明显不尊重女性。
但又没法挑明。
如果你强行对大家说,传承了几千年的礼法不对,女子也应该与男子同席。
没人认为你对。
女子也不领你的情。这些可爱的淑女才不愿意承担带头破坏规矩的骂名。
到最后还是说了跟没说一样。
阿翎神秘一笑,指着那俩新郎说:“你看看人家,遇到美人就能娶到,你有啥想说的吗?”
“恭喜他们啊。”
阿翎嘿嘿一笑,调皮地指了指远处下首桌席那俩属于史斌的美人:“可是你也遇到了美人啊,比那俩还漂亮,而且你遇到俩,但只能看,不能入洞房啊。”
阿翎这孩子最爱调皮捣乱,但是知道分寸,离的这么远,仍然声音很小。
这话和史斌开玩笑可以,但不能让那俩美人听见,更不能当人家面说。
三年丧期,这事本身不能当笑话说。
不过她的本意是想捉弄师兄,不是为了拿三年丧期说事。
老太太喝了口排骨汤,说:“小丫头,别老想着捉弄你师兄。太淘气了。”
阿翎作了个鬼脸,嘟着小嘴对老太太说:“人家说的是事实嘛。”
老太太笑骂道:“景国人都这般野蛮,不似我中土女子含蓄内敛。哪有女孩子乱讲这种话的?”
虽是批评,但疼爱之情仍然跃然脸上。
史斌想了想,弹了阿翎的小脑袋一个脑瓜蹦,对她说:“其实洞房这事有破解之法。”
阿翎这个对爱情似懂非懂的年纪,其实聊到这种话题,作为女孩子她也害羞。
她也只知道成亲要入洞房,但洞房到底是干啥的,她也不知道。只依稀觉得,好像是一件很让人害羞的事。
但她这师兄总是这样,故意挖个坑吊她胃口,吸引她往下问。
“怎么破?”小机灵鬼果然上当了。
史斌故作神秘的说:“我不告诉老太太,这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阿翎说:“好呀。”
把耳朵凑过去,听他说。
“她俩有三年丧期,你没有啊,你嫁给我,咱俩就可以享受洞房之乐了。”
阿翎满面绯红,小拳头使劲打他的肩膀,打了好几下,这才捂着脸跑了。
老太太好奇的问:“你和她说啥了?”
“没说啥。这死丫头,就得收拾,要不长大了,还不翻天?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婚礼美满结束,宾主尽欢。
这俩家伙忙着“度蜜月”去了。天天和新媳妇如胶似漆。
又过了些天,到了召唤猛将的日子了。
不管招出谁,反正每月一次的机会不用白不用。
打手越多越好啊。
大离和敌国对攻,败多胜少,很大的原因不光在骑兵,还在骑将。
既缺马,又缺将。
史斌带着大布和大飞去城外山坡上打猎,运气不好,啥也没打着。大家一边吃肉干,一边喝酒。
史斌看看这附近,全是密林,估计也不会有人路过,正是召唤猛将的好时机。
他支开俩手下,说找个地方撒尿去。
走了百十米,看看这地方不错,召将!
金光一闪,一位婀娜多姿的美女出现在他面前。
“花木兰参见主人!”
花木兰恭敬地行礼道。
“花……花木兰?”史斌心里大惊道:“系统君,你他妈的终于够意思一回,你看看以为那些玩意,要么智商不在线,要么就知道莽,吃的还多……”
随即转念一想,这回其实并不超纲。
系统只允许召唤猛将,但这猛将不能同时也是顶尖极品智将(比如姜子牙)和大邦君主(比如李世民)。
而花小姐呢,人家既是猛将,又是美女。虽然挺聪明的--不聪明能打仗吗,还总把敌人揍趴--但并未达到姜子牙那个程度。
所以符合能够被召唤出来的资格。
史斌打量着她。
金钗插凤,掩映乌云;铠甲如银,光欺瑞雪。
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将军!
这闺女的武器竟然是戟!
没有吕布这厮的方天画戟大,不过女孩子拿那么长的戟,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出,这丫头明显是个高手啊。
握戟的小手,美得跟嫩玉一样,杨柳细腰,玉体轻盈。
脸堆三月桃花,眉扫初春柳叶。
那些不会武功的女孩,就是纯粹的女孩美,花小姐则不同,天然的女孩美她也有,同时她还有一种叠胜带紫色飘摇,挑绣袍红霞笼罩的英气美。
总是玉天仙,陟降巫山岫。
她娇美的,和阿翎那个小孩子似的。
如果阿翎不露一手,和史斌对打,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么柔弱的女孩是个高手。
花木兰给人也是这种感觉。
听过她的大名,当然能提前知道她厉害。但如果不知道她的来历,光看外表,还道谁家闺女调皮,穿了身将军甲胄玩呢。
“木兰妹子,你会对我忠诚,对吗?”史斌问道。
“木兰感念主人重生之恩,誓死效忠主人,永不背叛!刀山火海,生死相随!”花木兰盈盈下拜。
史斌把她扶起来时,心想:“那俩美妞有三年丧期,暂时不能娶,不知道能不能娶你……”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别一口一个主人了,叫我斌哥吧。对了你今年多大?”
说起年龄,会让女孩害羞,花木兰也不例外,她小声说:“奴家今年十八。”
史斌笑着摸摸她那吹弹可破的脸蛋:“木兰啊,不要那么拘谨,我很信任你,以后你就跟随在我身边……“
果然是无原则的忠诚。
如果在上一世,谁敢摸花木兰的脸蛋,最轻的结果,那家伙也得屁股开花。
而现在花美女虽然害羞,却并不生气,只是轻轻的打了他的手一下,娇嗔道:“主人,人家是女孩子……让外人看见,不说你,会说木兰没有廉耻的。”
“好好好,好姑娘,我下次注意。”真是一见如故,越来越喜欢她呀。但是她这么娇怯,真能打仗吗?
不用想,再对人家有好感,在古代也不能牵女孩子洁白美丽的小手。
算了,别刚一见面就动那种心思。
但话又说回来,她就是那样的可爱,让人又爱又怜。
“木兰,一会跟我回去,我叫城主给你弄点好吃的,咱们住的地方很大,城主也是咱们自己人,咱们有很多钱……给你买几身漂亮衣服,好菜好酒你喜欢啥就直说,全满足你……”史斌本能的就想哄她开心。
“多谢主人!属下正有点口渴呢!”花木兰抢过史斌手里的坛子,扔了盖子就喝!
“好酒!”
很快就喝完了,俏脸现出娇美的红晕。
……
我了个天。
这风格,是女孩子吗?
史斌发现自己现在神经有点大条。
正在这时,嗷的一声,是狼嚎!
山上密林多,有狼太正常了。
狼饿了。
面前有两个好吃的。
它扫了美人一眼,觉得史斌会更好吃。
于是迅速朝他扑来。
“主人闪开!”
花木兰仍然是那个花木兰,娇艳欲滴的脸蛋、诱人的身材,散发着美丽女孩的青春气息。
但她的眼神,却是一个武功高手才有的气势!
她提戟飞奔,迎了上去。
狼飞身出爪,只要抓中脖子,人一击即死,成了它的美餐。
花木兰迅速刺戟!
咔嚓!
把狼的脖子刺穿了。
那狼无声无息的死去了。
“太牛了。够猛!”史斌怔怔的盯着她,反而把她盯的不好意思了。
她低头笑道:“让主人见笑了,走,回去给主人烤狼肉吃。”
一戟铲下,用力一甩,把那狼甩高,接在手里,扛在肩上就走。
多贴心的妹子呀。
“妹子妹子,一起扛,别把你累坏。”
这时,俩手下听见狼叫,怕主人有危险,寻了过来。见状大叫道:“天幸主人无恙,可着实吓我一跳。”
“俺也一样!”
史斌见他们来了,吩咐道:“正好正好,帮着抬,回家烤肉吃。另外介绍一下,这个美丽的姑娘是花小姐……”
花木兰还道这俩人是主人手下的小卒,不自觉的就端起了将军的架子:“两个小兵,你们好!”
史斌赶紧解释道:“木兰,木兰……他俩也是将种。”
花小姐落落大方:“对不起,认错了。”
漂亮女孩真是在哪都有优势啊。
这要换成别人,这样说这俩脾气巨臭的人,早该炸天了。
可他俩见这姑娘这般貌美,竟然都很绅士的说:
“无妨,无妨。”
“不知者不怪。”
这俩人对望一眼,心道,主人真是神通广大,在哪都能遇到欠他人情的人。而且在这么荒僻的地方还能遇到美女,估计又是他的老情人。
只是李瑞兰这种,他不承认。
而现在这个,看这亲密劲……
第78章 娶这么可爱的女孩,一定很幸福
烤狼肉和炖狼肉都很香。
一个孜然,一个香辣。
今天的酒也格外好喝。
酒肉的香气飘荡在东平府的上空。
“木兰,敬你一杯。”史斌端着小杯说。
花小姐现在已经换回女孩的衣裳,回去路过女装店的时候买的。
她那千娇百媚的模样和不会武功的女孩比起来也没啥两样,但这豪爽劲……
“小杯喝起来多没劲,换大碗!”小美人豪气干云。
史斌连忙说:“好好好,依你。”
喝高了, 肉也吃够了。
大狼真肥,这么多人吃,都没吃完。
李师师和姚芷芳帮着把剩下的肉收集起来,以便下次食用。王进和他的新媳妇帮着收酒坛。
其它人坐在那吹牛。
内容分两块。
第一,我杀人多。
第二,我打仗能力强。
对那俩乖巧女孩来说,这种极度心惊肉跳的内容,会引起极度不适。
花木兰一直在对着那帮猛将笑。
谁吹的最猛, 就笑谁。
许褚吹的最猛。
“老子打仗最狠!天下舍我其谁……这么说吧,主人手下这么多高手,我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这一上来酒劲,那就更是不可一世了。
“未必。”一个温柔的女声,在他疯狂吹牛时,给他骄傲的火焰中,浇了一盆凉水。
没错,就是新来的那个超级漂亮的女孩儿。
“咱们一人带三百人,对攻,所有军士用木棍,以兔伤亡。”
这丫头一听这帮大老粗说起打仗杀人的事,心痒难耐!
主动挑战!
许老粗刚想开骂,小娘们不在家生娃,上这男人堆里,杀人场上扯啥蛋来了?
但赶紧憋住了。
她和主人坐的那么近,确切的说, 是主人非要挨着她坐。看来俩人关系非比寻常啊。
不可轻易得罪。
但被人一挑衅,又技痒!
这帮猛将, 连刷个碗都刷不好,除了打仗啥也不会。
“来,酒后消遣,咱们打一场!”
花木兰不认识他,刚才主人给大家介绍时,她的眼睛光盯着那俩漂亮女孩了,然后又看了看主人师父的新婚妻子,心道,我这是掉美人堆里了?
她好羡慕她们。
她们可以活成女孩子本来的样子。
而自己,生为女儿身,却要为战争而活。
所以主人说什么大韦大布的,她就没怎么过脑。更没刻意去记。
听说他俩要干仗,大家都来劲了。
关键是这么娇美的女孩儿会打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啊!
如果不亲眼见识下,谁信啊。
许褚这个老粗表现的还算很会来事:
“小姑娘,一会我会下手轻些,不会打伤你的,毕竟你是主人看重的人。”
许褚本以为小丫头会领他的情。
然而并没有。
花木兰点点头说:“你懂事, 奴家也不是不懂规矩。你也是主人看重的人,我是不会把你打死的……”
“噗。”所有人再也忍不住,全都笑了出声。
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小姑娘, 对一个壮如狗熊、声如巨雷、满身杀气的人说:“我是不会把你打死的……”
许褚的脑门上闪出一道黑线……
各领三百军,对攻,找不着现成的那么多木棍,把长枪倒过来,当棍子用。
只为演习,不为杀伤。
两军摆好阵势,许褚摆的是雁行阵,散的比较开。
花木兰摆的是方圆阵,采守势。
众人见了,皆暗道,这小妞到底是不行,娘们领军,干不成大事。
史斌不懂打仗,目不转睛的盯着美人,心道:“肤白貌美的宝贝妹子呀,可得小心别让人打坏了,鼻青脸肿的可就不漂亮了。”
他是当仁不让的总裁判,他作了个手势,下令开打。
许褚先采中间突破战术,后又指挥变阵两次,花木兰在马背上娇笑道:“这是曹操的虎豹阵,嗯,这是曹仁的阵法,最后这是个许褚的阵法,简单易破……众军听令!”
花木兰连续变阵,不慌不忙,后队变前队。
这帮骑兵,全是其中的佼佼者,要不能被史斌挑中吗?破烂都给别人了,好的全归自己。
这帮骑兵久经战场,对各类战阵相当精熟,他们都在心中惊诧不已:“这女孩怎么这么厉害?这不是普通战将,这是大帅之才啊!”
花木兰指挥骑兵左冲右突,绕背,引攻……
许褚活在三国年代,战术比起秦代绝对有进步。
但比起活在后世,把三国战术研究透彻,并精研出专门针对其破绽的破解之道的花木兰,那是绝对的被降维打击呀。
对付曹操、曹仁(曹仁是曹操是帐下第一高人,能力属他最强。至于演义中说,其它战将多能耐多本事,那是在胡吹)这种神人固然不敢说稳赢。
但对付许褚这种只会冲锋陷阵的猛将,那简直是手到擒来。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许褚就被打懵了。
手下兵马被分割切断好几块,似散兵游勇一般,乱了阵脚。许褚本人也被围上了。
而花木兰越打,越似闲庭信步。
“认输了!你这姑娘太厉害!”
如果是在战场上,那就只能以死相拼了,但现在大家全部效命于同一个主人,何况万一真的一不小心把主人的女人给打坏点皮儿,不好收场。
于是许老粗投降了。
“好!”
众人响起了雷鸣声的掌声。
许褚也由衷的赞叹道:“今日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谁言女子不如男?女子也有这般优秀的!”
这丫头一抱拳,也不怯场:“承让!”
散会后,史斌说了一句话:
“其它人回去,木兰留下。”
待其它人向主人行过礼,走远后,花小姐奇道:“主人有何事吩咐?”
史斌对花木兰说:”我想娶你。“
花小姐羞怯地笑道:“你想娶我?为什么呢?“
史斌双手按在她肩上:“为什么?因为你漂亮啊。因为你可爱啊。因为五千年来,所有的女孩儿属你最好啊。“
花小姐一个后翻,甩开了她的咸猪手。
上一世代父从军,事出无奈。因为父亲受伤在身,花名册上有他的名,躲不过。如果真的带伤上战场,父亲必死无疑。
所以这个华夏历史上最美丽的孝女,不惧万死,毅然替父从军,天天只顾着打仗杀人,成就了一个感天动地的故事。
可她也是女孩子啊,她也不喜欢和那些臭男人在一起。
她也喜欢女孩子的胭脂和女孩子的花裙子。
她也爱摆弄女孩子的首饰。
她也希望有个特别优秀的情郎能够疼爱自己,呵护自己。
她也想只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可偏偏这么好的女孩儿,却没有恋爱经验,在最美丽的青春年华里,替他父亲打仗去了,目的只有一个,不让父亲战死!
她本来就美,加上这么美好的品德,善良孝顺温柔,还聪明,武功高会打仗,那股巾帼不让须眉的英侠之气,使她原本的美,再次升级好几个档次。
人世间所有好女孩的好品质,全让她占了!
而此时,这位闺阁弱女,娇媚婉转的低下头说:“哪有你这么直接的呀,你……你把人家吓到了。”
第79章 不行了,越来越喜欢她
史斌一把抓住她那可爱的小手。
花木兰想抽出去,但失败了。
“主人,不要这样……好不好……”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女将军,羞怯起来,也没和寻常女儿家有啥不同。
“你现在已经是我史斌的女人了。你说,你这么好,舍我之外, 还有谁能配的上你……“
“不是啊……我是效忠于你……但不是……”花木兰有点语无伦次:“那,照你这么说,你手下其它猛将,也都要被你娶了?”
“他们是丑男,你是美女。能一样吗?傻丫头你胡扯什么呢?”史斌嘿嘿一笑。
战场上再怎么威风八面,再怎么聪明机变,但爱情方面的知识,她不懂……
只好低下头, 听他扯蛋。
“他们效忠于我,但我没法娶他们,男的跟男的结婚那叫玻璃,懂不?”
“你效忠于我,我可以娶你,这俩并不冲突,懂不?”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就只能属于我!”
……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善于在言辞上驳倒对方,那不是她的特长。
恋爱经验为空白的女孩,遇到这种事,大脑特别容易石化。
不说话没事,史斌继续说:“那我问你啊,你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如果有人对女孩子有存亡继绝的重生大恩,女孩子应该怎样报答?”
花木兰继续短路中。
史斌捏着她的瓜子脸,说:“这个问题必须回答。”
花木兰一双小手抓在一起,脸色羞红,一幅欲言又止的模样, 她感觉自己脸上发烫,心跳也在加快。她手足无措的揉着衣角,眼神迷离:
“如果女孩子不喜欢对方,就说做牛做马报答他。如果喜欢对方,就说,以身……”
太害羞了,说不下去了。
“难怪人家说,女孩心,海底针。”史斌显得很不耐烦:“这么多花花心思。”
甚至有些人极度厌烦一身漂亮裙装,长发飘飘,但心眼子多的女孩,骂她们是绿茶婊。
他在心里说:“但我的好木兰才不是这样。她就是纯粹的可爱。”
花木兰现在又恢复了石化状态。
史斌接着在爱情的堡垒里进攻:“那你说,你是准备给我做牛做马,还是准备以身相许?快说,不说不行。”
花木兰很小心的看她一眼,赶紧低下头,眼泪都流出来了:“哪有这么逼人家女孩子的……”
此刻的花小姐,一点也没有大将军,大统帅的风范, 就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
“不管你是做牛做马,还是以身相许,反正老子就是要定你了!”他不由分说,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这次,她没有反抗。
不知是不是幻觉,漂亮女孩子都这么香。
不是炒孜然羊肉那种香。
而是女孩子特有的那种淡淡的体香,超级好闻。
让人感觉到沁人心脾,特别舒爽。
世上最好闻的味道莫过于此。
师师妹子,对歌舞方面有天赋。
回到古代没法打游戏,没法看网文,没有现代人的娱乐节目。
吃喝爽了,看天仙美人歌舞一曲,也算的上是一等享受了。
芷芳妹子,家里是大商人世家,家学渊源,算帐水平特别牛,还很有商业天赋。
以前史斌跟她聊天,说以后养兵多了,没粮没钱可咋办啊?
他也没指望小丫头能给出什么好建议,就是想找她聊聊天。
毕竟和美人聊天,总比和那堆一身臭汗气味的猛将聊天有趣多了。
那帮人就是为战争而生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在打仗。
那帮战争狂打仗的乐趣,胜过人间一切乐趣。是的,一切乐趣。
可是俺史斌不同啊,俺性别男,爱好女啊。
现在当务之急,乱世难活,是得有一大片地盘,一大堆兵,但这并不耽误本尊和美人卿卿我我啊。
不能为了光忙打仗的事,耽误了自己和美人的青春啊。
小说中,王重阳这个臭傻子,为了打仗,自己当了万年单身狗,还害的那得暗恋他的好女孩孤独一生。
唉,真是,怎么又想到他了。
这小子,现在不知流落到哪去了。
这个时空的他,应该和小说中的不一样吧。
不管怎么说,和猛将聊天,其快乐程度,远远比不上和温柔体贴,和风细雨的芷芳妹子聊天。
而每次聊天,都是大有收获。
小丫头你别看她年龄小,出的那主意,一个比一个直击要害:
“反正天下已乱,哥哥你完全可以贩私盐啊,那是暴利啊。”
“哥哥你别在中原买马啊,那能买的起吗?中原不产马,价格肯定死贵啊,你得从产马多的地方买,那才便宜。”
“这不就和海鲜道理一样吗?内地极贵,但临海的地方白菜价啊。”
“南边的丝绸、茶叶卖到北方,是暴利。北方的黍、糜子、黄米,皆是上等的酿酒原料啊,运到南方价格翻倍……”
“你是守夜天尊,有些事,你不方便出面,你让手下出面不就行啦……”
好了,俩天仙女孩,一个擅长歌舞,一个擅长商业,然而总是有那么点不接地气。
歌舞不能当饭吃,商业……本尊得有本钱啊!得有人手啊!
钱的事咱不多提……懂的都懂……
人手从哪来?
揍趴敌人,从他们那抢。
那还是木兰妹子的本事最接地气呀。
搂了好长时间,花木兰又羞又窘,让人看见怎么办?
可对方总也不放啊。
她心里惊喜参半。
惊的是,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事,这种感觉怪怪的,又害怕又盼望……
喜的是,这么优秀的人竟然喜欢自己。
她心头鹿撞,思绪万千。
唉呀!真是讨厌,为什么女孩子要有这么多烦恼啊!
凭什么他们臭男人可以啥都不用顾忌!想干啥干啥!
为什么我要生为女儿身!
为什么还要偏偏长的这么漂亮!
实在害羞不过,她小声说:“主人,先放开我,好不好?”
“不放,我说过,你已经是我的人了。今天我就娶你。”
“哼!你这是趁火打劫!你这个大坏蛋!就知道欺负女孩子!“
风吹着她的秀发,美不自胜。
史斌扶着她的双肩,认真的说:“这话我可不同意,你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打起架来,我都没自信一定能胜你。”
花木兰看了他一眼,说:“我可不敢打伤你。”
呔……
这丫头果然有这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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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神来说,这个成绩自是不屑一顾,但对我这种新人来说,知足。因为很多新人还不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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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新郎全靠抢,不怕你穷不嫌你丑
史斌抓着她的小手,不管她是否同意,往屋里走。
“听着,以后军队多了,你就帮我掌兵。对了问你个事……”史斌凑过来,对着她耳边说:“你……”
“你就直接说……不要趁机又想占人家便宜……”俏脸娇羞的花木兰坚决抗议。
她美的就像一朵初绽的海棠花。
“不能直接说,也不能大声说, 不然让人听到,会伤人自尊的。必须小声说。”史斌压低声音问:“你以前最多的时候到底统领过多少兵马啊?”
这个问题必须当面问清。
书上没写啊!
关于她的资料实在太少,且不见正史,只见于野史。
甚至历史上有没有花木兰这个人,都不敢肯定。
所以有些问题只有她本人才知道答案。
“我最多时指挥过五十万人。”花木兰眨了眨可爱的大眼睛,一脸自信。
“那你打过败仗吗?”
“奴家在战场上,百战百胜,未尝一败!”
声音特别低,一点也没有炫耀的意思。
就是最平常的陈述。
仿佛在她眼中,那只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赵括大哥如果见了她,估计要脸的话,应该先跪下磕一百个头。
然后唱《征服》。
“我了个天哪。那岂是大将,那分明是大帅啊。”史斌又要凑到她脸边说悄悄话,可她又很机警的躲开了。
会武功的女孩子,防狼意识真不是一般的强啊。
“死丫头,你躲个屁躲,过来。”史斌假装生气,把她揪过来,咬了她耳朵一下,把她吓了一跳,脸又红了:“跟你说个事,以后兵多了,让你当大帅, 让他们当大将。但现在不能告诉他们, 怕伤他们自尊。这帮人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主人,你这么信任我?”花木兰两眼放出异样的光彩。
脸上那两抹桃红, 太好看了。
女孩子最美的形态,大抵也不过如此。
“那帮大老粗,我真不想多提,还有这个狗屁破烂系统,不知是哪个二货临时工做的……算了算了,不讲了不讲了,总之,只有你是大帅之才,他们全是你手中的木偶,得听你指挥才能打胜仗。”
花木兰受主人如此看重,芳心窃喜。
“所以,你必须嫁给我,我一定要娶你!!”本尊才不管你打仗厉害和我喜欢美人这两件事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呢。
“你怎么又提这事……”战场上无敌于天下的女将军,在史斌这里乖巧的像只小猫咪。
“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反正我就是要定你了。”
“……”
正说着话,他牵着她的手进了屋,被所有人看到了。
“师父, 您是我长辈,就由您替我操持婚事了。”史斌开门见山。
他看见了那俩小女孩脸上的伤感神色。
她俩都视天尊者为天字第一号英雄,都想嫁给他。
史斌走过去安慰她们:“你俩还小,我都不忍心现在就娶你们,何况礼法也不允许……等你们长大了,我再娶你们。”
他没提三年丧期这样人人皆知的事实,那样只会徒增她们的伤感。
这大离朝,那些狗屎不如的货色,只要有钱,还动不动三妻四妾呢。
在什么山唱什么歌。
活在古代,有些地方就注定逃不出历史局限性的必然率。
你在古代扯什么男女平等,搞不好被人当成那方面无能。
何况战乱不休,这些女孩子如果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宿,那也未必是坏事。
不然的话也无非就是三条话:乞丐、青楼、贱藉。
至于那些给大户人家当使唤丫头的女孩子,活的更憋屈。有时地位比贱藉还差。
偶有极个别因为姿色,被主人看上,纳成小妾的,那真是极低概率了。
那个运气,比500万彩票也差不了多少。
程太守那个肾虚的鸟人,还五房妻妾呢。
结果就生了一个女儿。
但至少那帮小妾,是饿不死了。在他程贪官的庇护下,也不会被各类恶人伤害。
否则在这吃人的乱世,无非就是被恶人伤害,或是被野狗吃掉。
果然,听史斌这样说,那俩女孩才开心一些。
想想也真挺让人唏嘘。
如果她们生在太平盛世,再生在殷实点的家庭,就凭她们那长相,那气质,那怎么着也得嫁个非常不错的郎君。
然而现在是乱世。
总打仗,总死人。
有无数村落,男丁死光了。
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一夫一妻制在这,根本就没市场。
因为女的太多,男的太少!
没人娶她们,就只能活活饿死。
虽然守夜天尊现在还未成气候,但能同时嫁给他,她们仍然视为莫大的荣耀,至少终生有所归依了。
不再是无根的蓬草。
阿翎也跑过来安慰她们:“两位嫂子,先这样叫你们吧,反正早晚的事。你们这么漂亮,将来嫁给同一个男人,尤其是我这臭师兄这样的,是有点委屈哈……”
史斌抄起木捣臼,对准了她的屁股,姿势也摆好了。
蓄势待发。
就等着打了。
阿翎赶紧说:“嫂子们,我给你们讲个抢新郎的故事!”
她面对着史斌,紧张地说:“在景国和大离交界处,连年打仗,有个村子在这两国边界,男丁死亡无数,新郎就不够用了。可是妙龄女子太多呀,怎么办?”
王进的媳妇听的入了神,问道:“怎么办?”
阿翎说:“这些女孩子的父母跑到街上,看见男的就往家抢,不走就绑回去,有个三十六岁的老光棍,长的丑啊,跟屁呲的似的,而且家徒四壁,裤子还露腚,被抢到一个姑娘家里。这货说自己是读书人,誓死不从,结果一见那姑娘年方二八,家里还有田产,长的也苗条秀气,就问姑娘的爹爹,您是让我娶这姑娘?”
老太太也上来了好奇心:“然后呢?”
阿翎一脸惋惜的样子:“姑娘的爹说,是的,我这漂亮女儿倒贴给你,我全家财产也都给你,田产也全是你的!只要生了孩子,随我家姓就行!那老光棍跪下就叫爹,还满脸欢喜地说,爹,那算个屁事啊,随你家姓就随你家姓!这回也不提读书人的骨气了……”
“哈哈哈……”
众人都笑了。
史斌也跟着干笑了几声,就停了。
因为此时此刻,他笑不出来。
在如此重男轻女的古代,女孩子没有继承权,女孩子被亲生父母认为是累赘!
能得到父母宠爱的女孩子是极少数!
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因为战乱,因为男丁死的太多,竟然会出现为了嫁女儿,不要彩礼,还要倒贴钱抢新郎的咄咄怪事!
穷没事,丑没事,年龄大也没事!
人们都疯了。
乱世给逼的。
可悲可叹!
是乱世造就了这么光怪陆离的现象!
吕氏皇帝父子,你们他妈的真不是个东西呀。史斌在心里感叹道。
第81章 洞房花烛夜,美人如玉……
三天后,是黄道吉日。
守夜天尊的婚礼,在这天举行。
说起会做人,程贪官自夸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这排场,每个细节,都比上次高些。上次的规格已经够高了, 这次再高点,已经不太容易了,但他仍然做的很完美。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就是这样的境界。
他这种人,跟谁混,在哪混, 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上次敬酒为图热闹, 是单个敬,这回程贪官安排所有头面人物集体给天尊者敬酒。
表面上,是为了排场足,实则是为了省时间。
上次王进和萧飞喝那么多酒,还有没有精力办正事,程贪官不管。只要自己的排场够大就行。
但这次不行,天尊者是面子也要,排场也要,还不能耽误正事。
你看看,多会做人。
这厮心里明镜一般,按照你们守夜人的戒律,我程贪官和你们本是尿不到一壶的,但是呢,我就是能捕捉到每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把我的利益和你们绑一块。
乱世, 到处去找道德楷模, 你也找不着。
其实他的这种想法,史斌也有。
和程贪官合作,可以得到钱粮兵马这些实惠的东西,让自身实力迅速爆涨。
若是嫌弃他名声不好,不和他合作,那您老人家慢慢发展吧,估计得磨到清军入关。
但如果和他合作,在这个时空,清军入关这事,说不定就不会发生了。
王进是男方长辈,史斌需要早走,他王进就得留下陪酒。
女方没有长辈啊,突然冒出来的美人,怎么跟宾客介绍?
总不能说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这颜值可比那只上蹿下跳的大狒狒美多了。
放心,程贪官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一句程某人的远房亲戚,啥事都摆平了。
张灯结彩的婚房里,花木兰此刻正端坐在属于自己的闺床中,只有这样的时光,她才发现,自己活成了女孩子的模样。
寻常女儿家, 是胆小的,不敢揭红盖头。
她才不管。
反正新郎也没来。
在她闺房中间有一个很大的铜镜, 质地最高档,照的最清晰那种。
只见镜子中映照着一个美貌少女,秀美绝伦,清丽脱俗。
现在这个女孩儿正用手抚摸着自己那张倾国倾城的俏脸,嘴角还露出一丝微笑,仿佛是在回忆什么一般。
女孩儿家最大的心事,就是找个如意郎君。
能够白头偕老那种。
如果可以不上战场,哪个女孩子愿意上战场?
那是修罗鬼狱呀。
正在沉思,这时,一个仆妇走过来,见她这般落落大方,心里非常喜欢她,但还是很关切的告诉他:“好姑娘,你现在还是闺女,不可以自己摘红盖头的。”
她很爱听这样的话。
你是女孩儿,你是闺女,你是姑娘。
好好的少女,穿哪家子战甲,听哪家子战鼓啊!
穿着新娘红裳的花小姐美艳不可方物,但她在人前并没有表现出很激动的情绪,反而很冷静。
尽管心里非常的慌乱。
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上过大战场,经历过生死拼杀的人。
她脸上保持微笑的表情,看了仆妇一眼,没说话,把红盖头又盖上了。
仆妇心道,再美的莲花,也不如她美。
门开了。
仆妇赶紧鞠躬,退出去。
出去之前小声说:“新郎来啦。”
花木兰的身材本来就纤细苗条。
红盖头掩映下,更显楚楚动人。
“这才是我的好木兰!“史斌兴奋地挥舞双拳。
他喝的很尽兴。
心里高兴,因为可以娶到一个这么优秀的女孩。
他觉得自己真没白穿越,太幸福了。
他拿起小挑棍,把红盖头取下。
美。
太美了。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真不敢相信世上竟然真有如此完美无暇的女孩。
花木兰的身体开始哆嗦起来。
没经历过这种事的少女,难免都会紧张。
“乖,别害怕。打仗哪是女孩子干的事啊,这才是女孩子应该干的正事。来,服侍相公。”史斌看见她那娇羞模样,就想把她楼到怀里。
她条件反射一般的站起来,扶着他坐下。然后自己也坐下,不敢看他,就那样静静的坐着。
坐着也美。
静谧的美。
打仗也美。
反正就是怎么都美。
要多好有多好。
她那清纯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人了。别害怕,别害羞……”
史斌开始上下其手……
“等等。”花木兰跳了起来,很快就离他三丈远。
“木兰,你要考较我的武功吗?”史斌奇道。
“是的。”正不知如何启齿呢,既然他提到了,那就顺竿爬吧。
花木兰一拳打向史斌的面门。
“啊!“
史斌惊呼一声,差点没躲开。
丫头你武功也太高了,上一世你爹地也真是的,不让你绣花,偏让你学武功。
史斌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以这么快的速度进行攻击,但是他的反应能力也不是盖的。
天天跟着师父练武打发时间,他的进步也很快。
“嘭”
“砰”
“啪”
……
徒手搏斗,连打了将近十个回合,史斌发现,自己竟然一点打败她的机会都没有。
不管用什么招,她都不怕。
想要逮到她,人家女孩儿灵动的跟仙鹤似的,连她衣服都碰不着。
那就干脆学关羽这家伙吧。
诈败!
否则打不过媳妇,真是太丢人了。
可这宝贝媳妇,实在太过优秀啊,各方面都厉害。
史斌故意卖个破绽,被她打到,身体猛的朝后退去,很夸张的重重撞在墙壁上。
“疼……”他自己都觉得叫的很假。
“对不起相公,奴家错了……”木兰妹子还是吓坏了,一脸的关切。
木兰妹子赶紧去扶他。
然后就被他趁机搂了个正着。
史斌一脸坏笑,拍拍她的小脸蛋:“死丫头你再给我跑啊!今天是咱俩洞房花烛的日子,你跑的了吗?”
可爱的木兰妹子见无力挣脱,只好低声说:“不行……”
“你是我的人,夫君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听!”史斌板起脸道。
花木兰脸红的简直要滴出血来:“我知道啊。女孩子嫁作人妇,就要以丈夫为天,可是奴家今天有月事……”
我靠!
破烂系统,饿日你祖宗十八代。
费多大劲啊,遇到多少个美人,只能看不能碰,就在那干馋人。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马上能娶的你跟我扯这蛋!
你以为老子回到古代,只是为了实现守夜人的伟大理想?
可这与和美人共度良宵并不冲突啊!
这么美的女孩儿现在属于我了。
可你看看,这叫个啥事?
但很快他就镇定起来了。
他把木兰妹子放下。
人生注定会有很多弯路,不怕!
反正你又不可能一直月经!
就如同有些新人作者写网文,不可能一次成神一样,都得慢慢熬啊。最后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遇到任何困难,不抱怨,慢慢努力,慢慢熬。
困难总有被打败的时候。
月经总有过去的时候。
“对不起,夫君,木兰惹你生气了。”
“道什么歉啊?你没错,好事本来就要多磨!我晓得!”
躺下吹了红烛,聊天一样很爽。
只要和美人在一起,就开心。
三天后。
史斌在外面浪够了,一回到家,木兰妹子就红着脸主动贴到他身边。
这几天,这家伙天天问:“你大姨妈啥时走啊?”
“能不能快点走啊?”
“再不走……我就去西瓦子找李瑞兰……”
一次比一次急吼吼。
木兰姑娘多温柔啊,也不和他计较。
你闹你就闹,反正天地良心,我又不是故意想惹你生气。
我也从来没说,不愿意履行一个媳妇该尽的责任。
只是现在真不方便……
老天爷决定的事,你怪我也没用。
非要怪我,我也不和你治气,更不想气坏自己。
当大将军的人,要有胸怀啊。
胸怀要大啊。
你看韩信那胸怀。
那才是干大事的人。
木兰妹子虽然是女孩子,但人家的大将之风也不比男的差。
人家上了战场是好将军,成了亲是好媳妇。
如果你不爱搭理我,那你爱干啥干啥,我也不和你吵。
反正你回来,茶也给你泡好,洗脚水也给你端好。
多好的女孩啊,春风化雨一般滋润着老公的心田。
人家不要房,不要车,不要彩礼的。
还有那么大本事。
还那么漂亮。
想起她,就神情振奋。
今天史斌回来一见她,没给自己倒茶,只是红着脸不说话。
秒懂。
“你家亲戚走了?”史斌高兴的问。
满脸的期盼啊。
美人不说话,轻轻捶了他一下,低下头笑而不语。
她心道,这下你终于可以不怪我了。
“过来吧宝贝儿。”他迅速除去美人的外衣,把她抱上床塌。
美人把脸埋在他怀里。
她觉得脸上有些燥热。
那两根相思红烛,增添了不少暧昧的气氛。
他轻轻的将她放好,转身关好门。
再去看她,她害羞的用被子捂住脸,连脖子根都羞红了。
闺阁锦床,纱帐拉起,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几件衣服被随手扔在地上。
春宵苦短,一刻千金,被翻红浪……
“疼……”
“你说你个堂堂大元帅级的高人,这点小事也值得当个事说……”
“那,还不让说话啊?”
“闭嘴,领会精神……”
第82章 新守夜人即将加入
带着新婚妻子度蜜月,是很爽的。
现代人通常是坐飞机出国旅游。
古代嘛……史斌带着六百骑兵,一堆猛将出去游猎,也挺爽的。
阿翎也会骑马,非要跟着。
史斌拗不过这个小机灵鬼,只好由她。
说实话,如果总向猛将们讨教打仗方法, 真挺自降身价的。你身为这群人的主人,却啥也不会。
如今问媳妇就行了。
看这媳妇娶的,全能型选手。
东平府程太守给他们备足了粮草,够他们爽上一个月的了。
这天,史斌带着众人游荡到东平府外的太平镇。
这里水草丰茂,肥鱼时而跃出水面。
远处山峦层叠,树木丛生, 风景如画。
泥土的芬芳,花儿的清香, 与这鸟鸣深涧,天空清澈的好天气融合在一起,真是这乱世少有的太平地。
“师兄,看那几个在河边浣纱的女孩儿,其中有一个很漂亮。”阿翎指着河边对史斌说。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女孩身材曼妙,转过身来,还真是让人眼前一亮。
她把纱给了其中一个女孩,然后不知和她说了什么,就往相反方向走去。
而其它女孩各回各家。
漂亮姑娘谁都想多看几眼,这是人的本能。也不一定非得是男的这样想,女的其实也这样想。
比如阿翎,她本人就挺漂亮的,可她就是看喜欢漂亮姑娘。
养眼啊。
只见那浣纱女孩儿神情萧索,朝树林里走去。
虽然离的不近, 但也能看清。
大家都在好奇,她要干什么?
手无寸铁, 这么柔弱,也不像是去打猎的样子呀?
她掏出白菱,用力向上一甩,挂在树上,然后从树底下搬来一个好像是木盒的东西,看来是早就准备好了,偷偷放在这里,准备今天用。
她踩在木盒上,将脖子伸进白菱里。
“快救人!”
史斌飞身上马,一马当先,朝女孩冲去。
众人急忙上马跟上。
皇天保佑善人,幸好阿翎喜欢看美人,一直盯着她。
要不然,只要史斌晚行动一秒,这姑娘死定了。
她把木盒踢倒,身子悬挂在树上的时候,史斌怕救应不及,远程就把佩剑飞了出去,第一时间切断了白菱。
这姑娘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 手腕上带着淡红色的丝绸手镯,不能像别人家的女孩那样买的起玉镯,只能自己做个山寨版。
女孩哪有不爱美的。
穷有穷的美法。
她脸色极是苍白,瞳孔中带着绝望之色,嘴唇干裂,眼神空洞。
她买不起头饰,任秀发飘扬,更显憔悴。
她的粗布裙摆在风中轻轻飘摇,就像是一个正准备飞向天际的精灵一般。
她那毫无生气的神情,不是痛苦,而是漠然。
对这个世界的彻头彻尾的漠然和决绝。
不再留恋这里的一切。
就如同那枚失踪了百年的玄尊令。
世人皆知它存在过,却寻不见它的影踪。
姑娘悠悠醒转后,见身边围了这么多人,过了好久才惊道:“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连死的机会都不给我?”
阿翎好心疼她,这离近了一看,这姐姐也是标准的美人胚子。
普通女孩反而没那么多故事。
漂亮女孩活在乱世,想没烦恼,都不行。
长的漂亮,活在乱世,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何罪?
无罪也,怀璧其罪。
阿翎曾经也有过痛不欲生的经历,身为女孩,她对这种轻生的柔弱女孩最能感同身受。
她由衷地安慰道:“好姐姐,不管你遇到什么难处,和我们说说好吗?我们一定能帮你。如果是需要钱,你尽管说话,我有一千两银票,全给你都行!如果有恶人欺负你,我师兄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
女孩儿怔怔地看着众人,不说话。
那神情,分明是不相信。
阿翎摸了摸腰部,用眼神示意他们的领袖,可以披露身份吗?
史斌点了占头。
“我们是守夜人。”
女孩一下子坐了起来,两眼无神,却还是问道:“真的吗?”
阿翎掏出腰牌,给她看。
她很陶醉于这种感觉。
我也有机会,以守夜人的身份得到别人的尊敬啦!
她多希望女孩能夸她几句,小小的满足一下虚荣心啊。
然后她就听到女孩说:“这个世道,真是彻底乱套了,小屁孩也能拿守夜令,老百姓还有什么指望?”
阿翎:“……”
史斌看了阿翎一眼,不怀好意的笑了,然后他取出天尊令,给女孩看:“姑娘可相信我?”
女孩的眼中重新恢复了神采。
她双手合十,喃喃道:“谢谢老天爷,谢谢老天爷……”
“你先别忙着谢老天爷,你且先和我说说,你遇到了什么难事?”史斌递给她水壶:“渴了就喝,这里有肉干,随便吃。”
这姑娘长的太瘦弱了,不是苗条的那种瘦,而是典型的营养不良。
“真的可以吃吗?”不知多少年,没吃过肉了。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所以她要求证。
别到时吃了,你又说不让吃。
活成这样谨小慎微的模样,也真可悲。
毕竟对她来说,有顿野菜吃,就不错了。
她吃了五块肉干,水也喝了半壶。
然后给大家说了自己的身世。
意外并没有在这乱世发生,又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反正阿翎的眼泪就没断过,木兰妹子也心生怜爱,哭个不停。
这姑娘名叫卢薇,父母早丧。
她是在哥哥的背上长大的。
她哥哥名叫卢敬轩。
吃的不够,哥哥就自己挨饿,给她吃。
兄妹俩不知受了多少苦。
后来他俩走了上百里路,投奔到伯父家,希望能活下去。
伯父说,你帮我种地,至于那个累赘,卖到青楼算了。
哥哥死不屈从。
然后他俩像狗一样被赶出去了。
只能继续乞讨为生。
穷疯了的时候,哥哥偷东西给她吃,差点让人活活打死。
她哭求对方,连我也一起打死吧,对方才起了恻隐之心,放过了他们。
后来有个副将招兵,收义子,把卢敬轩给收了。顺便把卢薇收成义女。
说是义子义女,其实就是炮灰,副将为了让他们更好的给自己卖命,把这帮义子送到一个高手那里学艺。
这高手其实也就是个绿林大盗。
官和贼狼狈为奸,猫和鼠友好相处,这事在大离朝,真不是啥新鲜事了。
这对兄妹拜了这个师父,学了一身武功。
后来要进阶高级剑术的时候,师父大幅提高要价!
副将心里虽然不高兴,但也只能同意,于是他对卢敬轩说,让你妹子滚回家,老子不给她交学费了。
卢敬轩心有不甘,可他知道,无论怎样,都不可能说服义父。
他还知道,如果妹子能够学一身武艺,将来一定有能力自保,可以在这乱世艰难的活下去。
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妹子也可以活下去。
凭这出众的相貌,再会一身武艺,至少能增加嫁到好人家的几率。
但如果就此半途而废,他们这么穷,还没点过硬的本事,女孩子光凭相貌有啥用呢?又没文化,一无所长,难道真的只配去青楼混饭吃?
或是,将来给妹子找个条件特别差的男人嫁了?跟着他受苦一生?
他是这样想的,如果妹子武功练高了,再不济,以后也像这高手师父一样,开门授徒,总可以有尊严的活着吧。
拜谢白银盟凤啸堂之六味地黄丸大佬的打赏!
今天是本书上架第一天,也是疫情封控结束,正式复工的第一天。
事情多,从早上四点多开始挤时间写,更了五章。
头晕眼花,但累并快乐着。
因为我知道自己是新人,不敢奢望一书封神,还有太多需要向高手学习的地方,要永远保持谦逊进取之心。
所以不敢奢望能有太多订阅,但说实话,这个订阅数(不显摆,也不装。大神对这个数不屑,新人想得到这个数难),是远超我的预期的。
本想收工睡觉,在第五章时,作家的话那里说几句感谢大家支持,感谢大家投票打赏的话。
但是,突然看到投票打赏的读者太多,光在文末那里,可能写不下。
然后又是眼前一亮,凤啸堂之六味地黄丸大佬打赏白银盟!
太嗨了!
不能在文末写!
必须开单章,拜谢大佬!以示庄重!
今天一天的辛苦没白费,拜谢凤啸堂之六味地黄丸大佬的厚爱,以及各位书友的投票打赏!
本来最后一个推荐没打过5级作者,有点心有余憾。但现在,那点余憾一扫而光啊。
没老作者读者基础多,追读打不过他,那不是太正常了吗?
新作者,谁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有毅力完本,所以一般对新人都是养书,不会在第一时间追读。
可是这次不一样了,如果我竭尽全力写好这本书,能够取得大家的信任,那么在第二本书的时候,这么多人帮我追读下,简直是打趴一切同期竞争者啊……晚上十点半了,一直忙,没来的及吃饭,一会去吃……肚子太饿了,请容许我在精神上自嗨一下啊。
喜欢一句话,没有什么理所当然,一切都是难能可贵。
大家得多看的起我,才会投票打赏订阅啊。
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一定会对的起大家的信任。
如果本篇拜谢,有错别字,明天再检索,太累了今天。
应该把投票打赏名单列个表,但实在太累了,眼睛睁不开了。
今天早点睡,明天再更,大家晚安。
第83章 玄尊令重现人间!
这位江洋大盗心眼很小,面子丢光了,肯定是不会再收卢敬轩这个徒弟了,给钱也不收了。再怎么求他也没用了。
这正是卢敬轩的如意算盘。
义父不是不想花钱供养太多孩子学武吗?
我被师父开除了,你把这机会给我妹子行吗?
善良人最朴素的愿望,在邪恶的人面前,是十恶不赦的罪过。
史斌听到这的时候, 对卢薇发表了他的看法:“你哥很了不起。为了给自家妹子留下一个改变穷苦命运的机会,宁愿以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前途为代价。”
卢敬轩如果自己把武功练好,出路会比现在多些。
比如,可以去给人当教头,或是上战场杀敌。
但是话又说回来,想封妻荫子也没那么容易,大概率上了战场后, 还是避免不了炮灰的命运。
乱世, 人就是个符号。
穷人想翻身, 哪有那么容易。
阿翎也感叹道:“其实你比很多女孩子幸福多了。”
想起自己的身世,她又忍不住落下几滴珠泪。
卢薇提起哥哥的时候,脸上洋溢出幸福的微笑:“可是,我哥想的太简单了。我们,到底还是太单纯了。”
史斌轻叹一声,心道,如果活在太平盛世,你们正处在不谙世事的年龄。可现在是乱世,这里的游戏规则,你们不懂。
卢薇接着说完了属于他们的故事的后半部分。
义父又不是傻子。
你卢敬轩惹毛了师父,让他怨恨你,不教你了,义父就得受你摆布,继续给你妹子交学费?
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去吧。
你有你的打算,义父也有义父的打算。
你妹子学会武功,提升自身条件,将来是有可能增加找个好人家的几率。那跟我有个屁关系?
而现在呢, 她顶多也就是当个丫环啥的。
但是,她好不好,死不死关我甚事?
对很多亲生父母来说,女儿尚且是为别人养的,是赔钱货,何况义父?
他这副将义父,招义子,是当死士用的。可不是为了发善心救济穷苦百姓家的孩子。
义父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不解恨,还用马鞭把卢薇抽的遍体鳞伤。
卢薇除了哭,没有任何反抗的勇气。
身上的伤口处滴着血,她的心里也在滴着血。
遇上重男轻女的父母(义父也算上)很容易,而遇上如此疼惜妹妹的哥哥,很不容易。
十里八村间,哥哥坑妹妹嫁妆钱的事,数不胜数。
而宁可舍弃自己的利益也要把机会留给妹妹的哥哥,仅此一例。
“那后来呢?”卢薇一直哭,等她哭够了,史斌才发问。
卢薇痛苦的抽泣道:“后来,义父就把我们赶出去了。但是临走前, 要我哥交还这些年欠他的所有钱财。我哥交不出来, 他就要当我哥的面打死我。我哥急了……”
木兰妹子插嘴道:“就把他给揍了?”
卢薇摇了摇头说:“比这还严重。我哥一气之下,和他起了冲突,动了手,把他推了个跟头。义父大怒,下令手下将我们射杀。二百多个亲兵啊,我们吓坏了……”
阿翎问:“那你们怎么逃生的?”
卢薇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情急之下,我哥冲到义父的床头柜,把一个铁盒抢在手里,然后拨出刀对着铁盒说,再敢逼迫,我就剁碎了这东西!里面的稀世珍宝毁了,你可别后悔!义父吓呆了,只好任由我们逃出……我哥告诉我,万一有一天他被捉住,要我务必藏好这铁盒,有这东西在,义父就不敢杀我……”
史斌问道:“那里边是什么东西?姑娘是否知情?”
卢薇想了想,很快就下了决心:“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只知道,这里面的宝贝,能帮助义父谋朝篡位!”
这话引起众人一阵乱猜。
大布兄弟这种智商的人,说是玉玺。
大获说,不会是诸葛亮的羽扇吧?
阿翎说:“能帮人谋朝篡位的宝贝,那难道是秘道地图?”
典韦问道:“主人你觉得呢?”
史斌如实以告:“我也猜不出来。”
这时他发现宝贝媳妇正在低头沉思。
她沉思的样子好美呀。
像一株沉静的莲花。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看着她的夫君。
“你的答案是什么?”史斌发问。
“我猜……”花木兰的语气很笃定:“是一本非常神奇的兵法书。否则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宝贝,能帮助人谋朝篡位?”
史斌知道她聪明。
只是不知道这回她的思路对不对。
不过暂时先不必考虑这个问题,他还有一个问题要问卢薇:“你哥呢?”
卢薇双肩耸动,泣不成声:“出去找吃的,被他们捉住了。我藏在好友小红家,不敢出来。今天帮着小红浣纱,她告诉我,义父逼问不出铁盒的下落,彻底失去了耐心,干脆鱼死网破,明天午时三刻要把我哥开刀问斩……我万念俱灰,想要寻短,被你们救下了。”
史斌看着她,正色道:“姑娘,我们一定会救下你哥,你放心吧。”
卢薇翻身而拜,喜极而泣:“拜谢天尊者!遇到守夜人,我哥有救了!”
她似乎想起什么,用小手从第三棵树旁边的树洞处挖土,取出一个铁盒。
“这个铁盒太扁了,质地又太硬,只能用钥匙开。如果乱砍乱砸,是否能打开,说不准,但里面的宝贝一定会毁损。没人愿意付出这个代价。可问题是,那把钥匙都不知遗失多少年了,没人能找到。茫茫人海中,寻一把钥匙,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她看着史斌,不好意思的说:“虽然没人能打开,但既然是个宝贝,还是交给天尊者这样的好人吧!”
她觉得很害臊。
说是宝贝,但没人能打开,那这宝贝有啥用呢?
所以她有点心虚。
这礼送的,有点尴尬啊。
所以人都认为她说的对。
确实没法打开。
而阿翎的目光,盯在那个海冬青(景国特有的一种大鸟)图案上,再也没有移开过。
木兰妹子第一个发现了她的异样。
她拍着阿翎的背说:“这是你们故国的东西?”
阿翎突然想起一事,她从脖子上取下一把黑钥匙,说:“嫂子,这把钥匙,上面有个青参图腾,也是景国的特产,海冬青抓着青参,象征国泰民安,说不定这两者有关联。这钥匙是我师哥从一个坏将军身上扒拉出来的,给我当玩具玩的,要不要试下?”
“可以试下。”花木兰说。
阿翎把钥匙插上,轻轻一扭。
应声而开。
南宫注孙子兵法。
这几个字,跃然书封。
还真是一本兵法书。
木兰妹子这智商水平,简直是神了!
阿翎取出这本书,欣喜若狂的说:“师兄,这回你可发大财了!这是百年前景国二太子南宫逸写的!这位绝顶高人穷竭三十年心智,兼采所有兵法要旨,述成此书!但当时大太子怕他夺位,派兵杀他,他仓皇出逃,此书失传。没想到今天竟然落到你手里!”
众人当然要向主人作贺。
更是把他的新媳妇夸的跟仙女一样。长的这么漂亮就算了,还那么聪明。天底下居然还真有完美到这个地步的女孩。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仙女面对众人的吹捧,浑在不意。
要么就是她天性淡然,不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
要么就是她天生自信,认为本姑娘就是这样的优秀,不值得吹嘘。
所有人都在忙着夸她的时候,她的注意力却停在铁盒中的绸布上。
取出《南宫注孙子兵法》后,下面还有绸布。
花木兰拿开绸布,里面有一个铁腰牌。
黑鹰,宝剑,御印。
令所有人惊心动魄的是,那上面还有一个“玄”字!
失踪百年之久的玄尊守夜令!
竟然重现人间!
第84章 很多人想把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
史斌收了玄尊令,心情激荡。
折可存当时也没指望他能把这个任务完成。
他自己也不认为有朝一日还能再找回这枚遗失百年之久的玄尊令。
但千回百转,谁也说不清在它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故事,反正,现在它就是落在了普通的卑微百姓手里,并由她献给了现任守夜天尊。
“现在咱们去救你哥,谁敢伤害你哥, 我就让他死。有劳姑娘带路。另外,事急从权,请姑娘和我共骑一马。”
史斌飞身上马,伸出手。
卢姑娘只迟疑了一小会,还是伸出手去。
史斌轻轻一拉,把这位翩然若蝶的女孩拉上马背。
木兰妹子向他投去深情一督, 眼神有点复杂。
那神情,好像有人抢自己老公似的。
那是女儿家吃醋时特有的媚态。
“夫人, 你要指挥全军,你的职责更重要!我先去,你随后跟上。”他对夫人说完,又对项羽等人说:“你们跟上。”
“好,我们随后就到。”花木兰答应道。
士兵们有的正在喂马,有的正在饮食。
史斌先走,他们随后跟着脚印追上即可。
卢姑娘在马上回望史斌:“他们再厉害,也不敢招惹守夜天尊。但是你们走了后,他们会不会再来迫害我们?”
“卢姑娘,就凭这件功劳……”史斌把玄字令拿在手上,说:“谁敢动你哥,就等于和我过不去。那样的人,已经死了很多了。驾!”
史斌带着所有的手下到达太平镇牢狱。
“站住,干什么的?”两个值守佩刀士卒拦住训问。
史斌扬着马鞭,傲然道:“去,通知所有官员,来这见我。以一盏茶为限,有敢迟到者,脊杖四十。”
俩小卒还没说话, 里边有人听到动静,走出来十多人。
为首一人长的很黑,五矮身材,满脸横肉。
这是梁押狱,单名一个华字。
平时和卢氏兄妹的义父张副将走的很近。
梁押狱一直都是这个太平镇上最嚣张跋扈之人。
他一见对方人少,笑道:“是哪根葱在这里大放厥词啊?”
看到史斌马上的少女,大骂道:“哟,是你这小贱货,张副将几番搜捕不得,你这是找了个相好的给你撑腰来了?”
一个大男人,想要用污言秽语污蔑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子,那还不容易?
人家女孩必然说不过他,只能受辱。
但是君子不屑为之。
肯这样做的人,那肯定是烂到极限的人。
卢薇指着他,对史斌说:“恩公,这里数他最坏!他仗势欺人,经常在镇子里胡作非为!不但抢劫民财,还勾结强盗杀人放火!打死了人,往乱葬岗一扔,任由乌鸦啃啄!遇到有点姿色的女孩子, 抢回家玩够了,还要把人家卖到青楼!义父好几次想把我卖给他!”
说着说着就哭了。
梁华拍了拍手掌,里面又冲出来三十多人。
“你这小骚货,从哪找来这么个鸭子!你找也找个有点本事的啊!找这么年轻的生瓜蛋子有啥用……”
此君嘴角飞扬,生平最喜欢的事就是侮辱别人,打骂别人。
因为打狗不好玩,不如打人乐趣多。
张飞、典韦等人气性特别大,当场就破口大骂。
还是史斌涵养好。
“各位兄弟,稍安勿躁。不要生气,生气是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都听着,能动手咱就别吵吵。从现在起,给我打满三百秒,时间没到,不许停。大获数数。”
史斌开启看戏模式。
大概二百多秒的时候。
“嗷!爷爷饶命……在下狗眼不识泰山,不想爷爷真人不露相,手下们竟然有这般手段……”
这位大哥的求饶声,是越来越弱。
史斌微微一笑,虽然不是那么倾城,但是,震城。
做大事的人嘛,你不能因为一丁点小事就大动肝火吧!
你不能因为一只苍蝇惹到你一丁点,就气疯了吧。
你有得涵养。
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下等喷子的气量。
得朝大将军,大元帅,甚至李世民大帝这种人看齐。
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境界。
即使这样,那也只是取法中上,仅得其下。
史斌相当有素质,也相当有涵养,相当大度,他摆摆手,说:“没事,本尊年纪轻轻,就已经玩的这么大,惹人嫉妒那真是在所难免的。被人蔑视,挑衅,那也是免不了的。但其实这也简单,不会做人的货,断他几根骨头,通常他就会做人了。来来来,猛将大礼包免费送你,你接着享受。”
……
大获这次没数错。
三百秒到了。
挑衅天尊者威严的恶人竟然侥幸没死!
但其实这种情况,和死比起来,死未必不是一种幸福的结局。
这位大神胳膊腿全断了,下巴脱臼了。
以后也不能正常上厕所了,得用个兜,尾骨也打断了。
自始至终,他的手下,就没有一个敢上去帮忙的!
因为那帮造型奇特的人,打起人来实在太狠!
这帮货简直是变态!
他主人让打满300秒,他们为了不把人打死,用刀柄,枪柄打。
这帮狗腿子本来觉得自己人数多,应该占优,刚一交手一秒,立刻明白了。站着不动,是保命的最好方式。
要是敢贸然上前相助……
张副将发下海捕令,谁捉到这女孩儿,给五十两银子,但现在看来,这银子相当不好挣。
听到马上少年自称本尊,他们明白了两件事。
要么这人是疯子,敢假冒天尊者行骗的人,必死无疑。朝廷和守夜人都不会放过他。
要么这人就是……
不敢往下想了,幸好没得罪他。
不撕破脸,啥事都还有回旋余地。
梁华看这样,下辈子是不能告别轮椅了,好在他家里有钱,也不至于饿死。他们这样想着。
“天团卫士听令,兵分两路,一路把这位梁英雄家里所有的钱全部收缴。另一路去大牢中放出卢敬轩,就说是天尊者让放的,有敢拦截者,你们知道怎么做!”
没收钱财,这是史斌常做的事,天团卫士早已见怪不怪。
项羽走到离梁华最近的一个小兵面前,一把捏碎了他的肩胛骨。
“带路!”
其实他并不想捏伤别人,只是他劲实在太大。
这番激烈的打斗(或者换成爆揍更合适),早惊动了很多人。张副将的军营就在附近,闻讯即刻点兵前来。
他有三百名手下,有的是他收的义子死士,有的是手下的兵。
他自己出钱养着这帮人,他们效忠于他。
“天尊者是吧?”张副将长的很高,武器是一把大枪,他斜着眼,笑道:“天尊者也是血肉之躯,就带这么点人,来这撒野,我要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宰了你,应该也没人知道吧。”
他自嗨到最爽的时候又补了一句:“我拿了天尊令,也成了天尊者。到时美女随便抢,钱也随便抢。”
“呵呵。”史斌的笑声越来越大,“就你这点道行,还想用那铁盒中的珍宝,谋朝篡位?”
花木兰是不愿意让夫君等太久的。
她必定会以最快的速度整军出发。
史斌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张副将被叫破心事,差点惊骇得从马上掉下来,冷汗还没流完的时候,他又听到了马蹄声。
一员女将领着六百精骑飞马而来。
踩的大地轰隆作响。
“夫君!妾身来也!”
“乖媳妇,这个杂碎企图杀我。”史斌摆出一幅吃软饭的模样。
花木兰一声都不吭。
没本事的废物将领,才会在打仗之前说一堆没用的废话。
花木兰这种极品精英,就是俩字:干他!
美如白玉的小手挥动令旗一指,六百虎狼一样的精骑朝着张将军手下的三百步卒扑了上去!
太平年间,有律法约束,有秩序规制,很多人不敢干出格的事。
乱世,什么都乱了,很多人看见别人的好东西,就本能的想抢过来,却不考虑,自身有没有那个实力。
会不会不但抢不到,反而还得倒贴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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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把那县令,给本尊撤了!
花木兰冲锋,张副将被冲锋。
花木兰张弓搭箭,射倒挡在张副将身边的亲兵,奔近了,一戟又刺倒一个亲兵,轻轻松松的就和他形成了单挑的局面。
张副将迅速举枪。
花木兰一戟已经刺出,正中咽喉。
张副将转了个圈, 倒了。
在女孩面前,半个回合都走不上。
他没立刻死透,双眼望天。
谋朝篡位的伟大理想,想了几十年了,估计是实现不了了。
花木兰杀敌效率非常高,转身扫戟飞旋,连刺七人,待要给张将军补刀的时候, 那六百骑兵已经奔了过来,好多人都在张将军身上踩了几下。
这位想当皇帝的家伙,肚子一动一动的,每动一下,嘴里喷出一口血,然后彻底不动弹了。
这群被他用钱收买的死士,每天把口号喊八遍“誓死效忠义父”“保护义父,万死不辞”“刀山火海,为义父趟路”,但关键时刻,还是投降了。
现成的兵源,哪有不要的道理。
那个江洋大盗也在其中,他不想投降,更不想受守夜人戒律所限制。
还是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最好啊。
想抢美女就抢,想偷钱就偷。
当守夜之仆是不可能当的,这辈子都不会当守夜之仆的。
他趁人不备,蹿出三丈远(注:古代三丈相当于现代十米),他轻功也不错, 要不能当江洋大盗吗?
他借助撑杆,起跳,又借助套索,飞身上了三楼,只要他成功跃下高墙,再想追她就得绕大圈了。
如果他往哪个隐秘一点的地方一藏,更不好抓他了。
“大项,干他!”
史斌果断发令。
项羽把那拨山神力使出来,远程投掷八十一斤的霸王枪!
那件大兵器以神速飞袭!
此时飞贼君已经跃下了高墙!
他非常高兴,一般来说,现在应该安全了,弓箭不可能射透墙,来伤害他吧?
轰!
砰!
霸王枪破空而至,刺穿了墙,余势不衰,又像巨钉一样,钉中了飞贼君的屁股!
一股巨大的推力,打中他的身体。
这个伤, 不致命。
问题是, 现在太高啊!
如果没有受到这个级别突如其来的重击, 他冷静稳住身子,向下扔套索减少下坠力度,可以成功遁逃。
但他一受重伤,全身神经一紧,过分的疼痛使得他的手短时间不受控制了,大脑也反应慢了一拍。
下坠速度多快啊,绝对不能分心啊!
一分心必定噶屁!
可他还是被动分心了。
于是这个成名多年,以轻功著称的飞贼,竟然是摔死的。
上哪说理去。
这厮生平积累了白银六千多两。
没有一文钱是从正道来的。
如今全部献给守夜人,作复起之资。
张副将和梁押狱家里的钱也全部没收了,奴仆遣散,钱粮分他们一些,剩下的,全归守夜人所有了。
卢敬轩从生到死走了一遭,做梦一样。
见了妹妹,又见了天尊者,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史斌把卢薇放下马,自己也跳了下来。
好半天,卢敬轩才在妹妹的催促下,和她一起下拜道谢。
这一跪下,还不起来了。
“叩谢天尊者再生之恩!”
“您真是小人的再生父母!”
大老爷们一哭,他妹妹也哭了。
反正这些年也是以泪洗面过来的。
都习惯了。
每天不哭几声,难受。
乱世中的穷苦日子把人折磨的一点精气神都没有。
日子太难熬了。
看热闹的老百姓见守夜人清理了几个坏的掉渣的烂人,无不拍手称快。
他们无不怨恨,蔑视这帮恶人。
而卢家兄妹,却对江洋大盗师父和想要谋朝篡位的副将义父,有着一种异样的情愫。
他们是人渣不假。
他们是想利用他们不假。
但也正是他们,养了自己,教了自己武功。
人性就是这样的复杂。
卢敬轩想了好久都不敢开口,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求天尊者允许小人,以父亲、师父之礼,下葬这二人。”
卢薇也说:“求天尊者成全!死者为大,虽然他们狠狠的伤害过我们,但没有他们,我们早就饿死了,也没法多活这几年。”
本性纯良,只记人善,不记人恶。
人死仇灭。
这对兄妹,高义。
“好,待此间事了,你们就把他们以礼葬之吧。”
好事百姓把天尊者清理垃圾这事越传越广,百姓来的越来越多,纷纷向天尊者鸣冤。
以前没人替他们做主,现在守夜人起复了。
而且他们的领袖就在眼前!
这帮质朴的人,每一声带血的控诉都直击人心。
冤了这么多年了。
今天终于可以倾诉了。
史斌把这些案件全部联结在一起,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浮出水面。
太平县,狗县令李文远,勾结贼寇,欺压百姓。
蔡家、赵家是本地望族,堪称世家大族,亦和贪官,盗匪瀣泄一气,鱼肉百姓。
义门陈也是世家大族,人们兴旺数百年,门中君子遍布。
上效忠社稷,下安定黎庶。
人家行事光明磊落,严格约束门人,绝不做欺压百姓的事。
非但不欺压百姓,有落难百姓无家可归,流落至义门,义门陈的上千亩田地,粥棚从西头搭到东头,善事做的多如牛毛,简直可以说是感动上苍。
所以义门陈数百年来大兴大旺。
门中能人辈出,当官的,为民做主。
游侠的,行侠仗义。
善耕的,教百姓种地。
这么显赫的大家族,自然也有喷子嫉妒他,污蔑之,但从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永远起不了波澜,因为没人信!没人听!
人们实在太尊敬他们!
但是很遗憾,绝对不是所有的世家大族都像义门陈这样好。
当然也有一些,不好也不坏,信奉中庸原则。我不伤害百姓,也不屑关心穷人,更不屑在穷人身上浪费时间。
那也还说的过去,毕竟圣人是少数。
而更多的世家大族,就像太平县这俩大族一样,坏透了。
穷苦百姓在他们心中,就是随意拿捏的柿子,随意欺压的羔羊。
穷人在这里,活的连牲口都不如。
现在清算的时刻,终于到了。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人说他们坏话可能是冤枉他们,难道这数千百姓,同时冤枉他们?
这事绝不可能是捕风捉影那么简单。
“卢敬轩!”
“小人在!尊者有何吩咐?”
“你武功现在达到哪个层次?”
“嗯……尊者可否允许,让小人和守夜之仆比试一下?”
史斌指着张飞说:“点到为止。”
张飞领命而出。
二人打了二十个回合,张飞说:“回禀主人,此人的武功可以胜任守夜人。”
史斌对着卢敬轩深鞠一躬。
卢敬轩惊吓之余,赶紧下拜,连带卢薇也跟着下拜。
卢敬轩嗫嚅道:“尊者救我性命,此恩杀身难报,不敢再奢望成为守夜人。”
“起来!此番寻回玄尊令,你兄妹二人居功至伟!光以此功,这份光荣,你就当得!”史斌命令手下:“取银票千两!取守夜令!”
孟获数出一千两,又打开铁盒,取出一枚守夜令。
“卢敬轩听令,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
卢敬轩激动的哭中带笑:“卑职领命!”
众百姓见新守夜人诞生,都替他高兴。
守夜人越多,人们越有希望。很多人都这样认为。
“守夜人即刻起,接管本地所有军队,有敢反抗者,格杀勿论!将士们听令,把那狗县令,给本尊撤了!”
众人浩浩荡荡的杀奔县衙,大项兄弟爬上墙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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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守夜人卢敬轩
史斌率众冲破县治的时候,李县令刚想把那个绑来的女孩藏在个不易被找到的地方,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他有个哑仆,又聋又哑,此刻正背对着史斌等人。
那女孩算不上极品美人,却也颇有几分动人的颜色。
哑仆对那女孩张牙舞爪的比划着,史斌也听不懂他在说啥, 也没空跟他废话,走过去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把他踢出一丈远。
他爬起来,看进来这么多人,迅速逃掉了。
“天尊者……守夜人……可否听我解释……这姑娘是逃犯……”县令大人的逻辑已经混乱透顶了。
害怕被杀,想要乞怜, 想专挑自己的优点说,却挑不出来!
他的手下看见史斌手上的天尊令,全都放弃抵抗,趴倒一片。
他们知道,不抵抗守夜人,就可以免死。
因为这是最不滥杀无辜的群体。
但同时这也是最坚决杀贼的群体。
你帮着贼,在守夜人眼里,就默认你嫌命长了。
史斌挥剑斩断女孩身上的绳索,给她揪出堵嘴布。
女孩儿清白得保,不会再受辱,激动的连连谢恩。
“姑娘,这狗官说不清楚,你说。”史斌收剑回鞘。
这姑娘一五一十道来:“启禀天尊大人,这坏县令把奴家绑回来,逼奴家就范,奴家不听话,他就不给饭吃,要饿奴家三天。他还说,饿三天后,奴家一定会比狗还听话!”
女孩子就是个爱哭的群体, 在乱世中受的委屈又远比平时多, 憋的难受,只能用痛哭的方式发泄。
女孩子只要有一丁点姿色,还活在乱世,这真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把我狗官的乌纱,给扒了。”史斌刚下完令,县令养的大狗就跑过来了。
这个大狗,肥的跟猪似的,见了陌生人不叫!
还摇着尾巴,哈着舌头,表示高兴!
大离王朝,腐烂到这个地步,不知大离朝的开国皇帝在天有灵,会作何感想。
许褚把李县令的官袍,官帽全扒下来给狗穿戴上,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李县令自己也觉得大狗穿戴官衣很滑稽,忍不住笑了两声。
史斌看着这个活宝,说:“它穿这身皮, 还真比你好看。”
“是是是,天尊说的是……下官受教,下官受教……”
李县令头顶上有块牌匾,上书八个大字:
下民易虐,上苍难欺。
史斌看着那八个字,冷哼一声,叫道:“卢敬轩,过来!”
卢敬轩出列抱拳:“守夜人卢敬轩谨奉天尊者调遣!”
那群兵丁,只交锋不出十秒,就被对方的骑兵撞烂了。
现在全都磕坏了头面,伤折了胳膊腿。
其中武功最高的那兵,脑袋上多了两个大疙瘩。
而对方披露身份后,那就更不敢招惹了,大气也不敢乱出。
他们都在偷偷的看着天尊者,不知他又有啥指令。
“杀了这害民贼,安置这姑娘,然后,这里的军务,民政由你接手。”
众兵丁听完天尊令的话,俱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历代天尊者都这个德性啊。
说杀人就是杀人!
绝不姑息!
“遵命!”
一个漂亮的劈刺,卢敬轩手刃了脏官。
蜷缩着身子倒下了。
就像那只大狗平时害怕的样子。
卢敬轩上前问道:“姑娘,家在何处,家中可还有人?”
这姑娘哇的一声哭了。
又是一个伤心人。
又是!
“这狗官害死了奴家的爹娘,还要霸占奴家的身子……”
姑娘像是被抽光了全身所有的力气一样,哭倒在地。
卢敬轩取出一百两银票,塞到她手里:“姑娘,用这钱养身。粮食和其它女红之类的谋生物品,只管开口,现在就从这县衙里拿!”
姑娘闻言,知道自己不会饿死,赶紧起身相谢:“拜谢守夜人活命之恩!”
“你还是谢谢天尊者吧。”卢敬轩长叹一声。心道,女人活在这个世道,太不易了。
自家妹子何尝又不是如此啊。
姑娘盈盈下拜:“拜谢尊者!”
史斌说:“姑娘快起。男女授受不亲,不便扶你,自己起来吧。生活不易,以后有任何需要帮助的事,找他就行。本尊任命他为代理县令!”
守夜人在市镇一级的地方有擅处之权,可以自行废黜官员,并任命新人。
在行省则没有这个权力。
但他们可以击杀任何恶人。
所以虽然设立他们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与世家大族互相牵制,甚至同归于尽,但那个皇帝没有考虑到后遗症,就是守夜人权力过大,会威胁皇权。
不管怎么说,现任昏君金口一诺,起复守夜人。
而且这地方这么偏远,京师那帮大咖才没空理你怎么折腾。
史斌对众百姓,众士兵拱手道:“各位父老,非是本尊喜好杀戮,实是害民之贼,多如牛毛!好人却没有活路!既然这样,本尊只好大开杀戒,杀尽不平方太平!”
这倒悬的天,良民个个脸有菜色。
恶人个个活的有滋有味。
“尊者,属下有一事相禀……”卢敬轩和心高气傲,艺高人胆大,潇洒飘逸,纵横江湖的萧飞不同。
萧飞的处事规矩是,即使你贵为天尊者,但只要你拿不出足够牛的本事让老子敬佩,老子就不鸟你!
彻底折服他之后,他才服你。
还有一点,他的守夜令是折可存派发的,不是史斌。
而卢敬轩出身贫贱,受尽苦难。
他和妹子的命,是史斌救的。
他的运,是天尊者改写的。
所以,他对史斌是崇拜祖宗一样的敬奉着,有点事就本能的想请指示。
史斌纠正了他:“本尊令你治理这一带,你凡事便宜从事,不必事事相禀!但求无愧于心,为百做主即可!”
“天尊教训的是!”
卢敬轩当众受训,并不为意,他面对百姓,对士兵下令道:“尔等听着,即刻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接着他又颁布其它补充命令:“从现在起,所有高利贷全部废弃,百姓所欠之利滚利,尽皆销毁,有敢犯此禁令者,哼!天尊者就在此处,且看是你厉害,还是他高明!”
有三个放贷为生的大地主此刻就在这里,被卢敬轩认出来了,他是故意说这话给他们听的。
阳光底下无新鲜事。
古代没那么多爆炸性新闻。
守夜天尊自出道以来,做的每一件事无一不是惊世骇俗,早就在百姓耳中传遍了。
他们视他为天神。
有幸见到他的人,不敢仰视。
此人连夫人都是打仗高手,手下更是无一孬种。
坑害百姓者,有两种说法,其一是守夜天尊往死里杀,其二是只杀首恶,余者不问。
百姓们争来争去,争不出头绪,只好各执一词,判定对方是弱智。
但有一点不必争,那就是,对恶人,守夜天尊会把他家搜刮的一文不剩!
现在他的势力又扩大了,他又任命了新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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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手下忙着铲除世家,老板忙着卿卿我我
在史斌的首肯下,卢敬轩成为守夜人后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扫灭两大世家豪族。
蔡家和赵家在太平县太平镇为祸多年,至此,被卢敬轩带着三百天团精兵连根拨起。
从这两家搜出来的地契,小山那么高。
卢敬轩和众百姓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些罪恶昭彰的东西,风吹在他们打满补丁的破衣服上, 有点凉。
朝廷明令禁止,禁放高利贷害民。
实事求是的说,任何皇帝,包括桀纣,桓灵这个水平的,刚上任时也是想把江山治理好的。
再傻的人也知道,江山倒了,对皇帝没好处。
但他们这样层次太差的君主没有能力修正自身, 亦不能克制贪欲, 更无法控制手下。
大离朝这堆出发点特别好的爱民政令,到了地方,全被县官、里正、师父、世家联起手来擦了屁股。
你有你的明规则,我们奉行我们的潜规则。
我们对老百姓敲骨吸髓,骂名由你昏君来背。
“烧!”卢敬轩此刻能感受到自己的脸已经扭曲了:“烧烧烧!”
他们兄妹的父母就是被高利贷逼死的。
卢薇想起早逝的双亲,眼泪又流了出来。
这么多逼得无数人妻离子散的高利贷借据被焚成了肥料。
两大世家的恶人们,也被卢敬轩杀光了。
太平县太平镇,直到今天,才终于太平了。
史斌带着木兰妹子先行离去,猛将只带走大项兄弟,其它的留下帮卢敬轩组织人手,处置善后事宜。
同样留下的,还有三百精骑兵。
以及大获兄弟的那只大蛇,和大鹰。
它俩的眼神不太友好,而且看见坏人,就露出看见美食的眼神。
没有强大的武力作后盾,哪能搞和平建设。
卢敬轩以最快的速度,从贫家子弟中招满了五百守夜之仆, 俱是品行纯朴良善之人。
他们为百姓重新丈量田地,把两大世家几万亩的良田也全都分了。
世家、贪官、豪强……所有的钱财(天尊者收走银票,剩下的银子交给他),卢敬轩全部分给百姓。
耕牛,马匹也分光了。
午后的烈日照在身上,热的难受,但现在所有人都感到神清气爽。
彻底翻身了。
如果以后这里没有战事,这方圆三百里的所有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
这份幸福,不是朝廷给的。
是守夜天尊给的。
老百姓怨恨朝廷的苛捐杂税,本来就没人供奉那位昏君兄,再加上他总征税,益发使得百姓心生怨怅。
而他们对守夜人,却敬若神明,家家供奉起守夜天尊的长生牌位,早晚三柱香为他祈福。
以前他们供奉其它守夜天尊,顶多每天一柱香。
因为当时生活不这么难, 他们更的是, 是在供奉一种对光明的渴求和希望。
而现在生活太苦了,然后又太幸福了。
所以史斌是历代长生牌位上唯一享受到三柱香的守夜天尊。
昏君兄和太子兄微服私访的时候, 曾问过那些家里吃不起饭,只能煮野菜叶子充饥的人:“你认为皇帝把天下治理的如何?”
百姓不知眼前就是至尊,怨恨之情溢于言表:“那个驴日的!我愿意折寿三十年,换那杂碎早死!”
这算是最文明的,其它人骂的更狠。
而昏君兄和太子兄看见有些百姓供奉守夜天尊的牌位,亦曾问过:“守夜人都禁绝百年了,为何还要供奉?”
百姓咧嘴嘿嘿一笑:“守夜天尊可灵咧,连月大旱,我们跪求守夜天尊降雨救助众生,老天爷就下雨了!”
昏君兄和太子兄差点没气疯!
物极必反,只是自然之理。
总不下雨,那总有下雨的时候吧。
只是正好赶上了而已。
这尼玛也能夸到守夜天尊的头上?
守夜天尊啥都好呗!
我们吕氏父子啥都不好呗!
妈的!死也不起复守夜人!
有哪个奸臣敢提议起复守夜人,杀杀杀杀杀!
谁敢冒天下(此处天子自认为代表天下)之大不韪,暗中起复守夜人,一定要把他们全家杀光!
然而,现在这位守夜天尊的智商太高了,手段太强了!
这借力打力,纵横摆阖的本事,和他那超越千年的恐怖智慧……
想起来就让人发怵!
人生就是这样的拧巴,吕氏皇帝父子死也不想起复守夜人,却还是让史斌这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守夜人,巧妙的利用太子造反,争权夺利的契机,以一气化三清的妙招,逼的皇帝碍于情势,为了自保,起复了守夜人。
吕氏父子不止一次暗中痛骂折可存,你这家伙看人的眼光可真毒!
贵为天尊,无须事必躬亲,很多琐事交给手下去办即可。
那些繁忙的上班族,他们就是干这些零碎事的。
俺史斌当老板的人,有更高的追求。
古代没法打高尔夫球,那咱们和宝贝媳妇共度良宵总行吧?
“木兰,咱俩比武,我赢了,你亲你一下,我输了你亲我一下……”
“不比,不比,怎样都是我吃亏,你就是个坏蛋……”
媳妇虽然有震惊天下的军事才华,但这万恶的旧社会,你懂的。媳妇是要伺候老公的。
这女孩真是让人绝赞!
给老公做饭,手艺非常好!未必比的上世界顶级厨师,但比很多人的厨艺都高。
还是悟性高,够聪明,学啥都快。
吃完饭端走,刷碗,打洗脚水伺候老公洗脚。
真是个惹人疼爱的小媳妇。
“我自己来,我怕把你熏到。”木兰妹子想要把他的脚放进木盆里的时候,他坚决反对:“让这么美的小手,摸我的臭脚,真是一种罪过!”
木兰妹子笑道:“夫君,别这么皮了。大男人那么多话。”
“死丫头你敢笑话我是不!我告诉你啊,不管你多大本事,你就是能把天捅个窟窿,你也是老子的女人!”被这样的无敌美貌少女嫌弃话多,是个男人都会伤自尊。
花木兰站直身子,敛衽行礼:“妾身错了,失口乱言,给夫君陪罪。”
史斌见她这模样,更是疼爱的不得了,真不狂,真不吹,貂蝉、西施那算个啥,你不就是漂亮吗?
咱这媳妇,漂亮,还一身本事!
“木兰你说,是不是连老天爷也嫉妒你呀,你都这么完美了,为什么不能给你一个男儿身呢?”一个肯替父亲舍生忘死去从军(上了战场,从新兵做起,不是九死一生是什么)的女孩子,完美到这个地步,谁见了不爱到骨子里?
“当女孩子也挺好的呀,可以被夫君疼爱。夫君,人家知道,你是心疼人家嘛。可是和你开个玩笑都不行吗?非要生气。”
木兰笑起来的样子,太迷人了。
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碧波般清澈的眼神,洋溢着淡淡的温馨,嘴角的弧度似月牙般完美,或许,这就是天使的微笑,它足以赶走人们心中所有的阴霾。
“女孩子是挺好的,就是来月经时麻烦……”
“一天到晚没个正经,堂堂守夜天尊,一到家就这个德性,哼,不理你了……”
第88章 南宫注,天下神书(本章让你的人生脱
史斌和木兰妹子快乐相处的时候,也不全是闺房那点事。
现在他被那本神秘的《南宫注》彻底吸引住了,读的如痴如醉!
难怪很多人把此书视为珍宝,拼了命的想夺到它,赔上性命亦在所不惜!
《孙子兵法》为华夏古兵书的鼻祖,千百年来,无数名家为其作注, 然而,却从无一人,像南宫注一样,说的这般通透!
南宫逸身为大邦皇族,身处权力顶峰,其阅历、见识、格局、治军经验远胜侪辈。
很多人只是从军事的角度解读这本奇书,而他穷竭数十载心血写成的这本南宫注,是从人生、哲学、宇宙、政治、人文等多角度来解读的。
史斌只翻了一章,就心潮澎湃, 惊叹道:此乃天下第一神书!
他坚信,读完此书,会使他的人生有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以前上学时,经常玩各种游戏,很多外国游戏只有繁体字,再说这也是传统文化的瑰宝,认起来也不难,所以史斌对繁体字并不抵触。
而学校里的图书馆里,中华书局的那些经典好书,诸如《史记》《汉书》《三国志》《新唐书》《资治通鉴》之类,也全是繁体竖排。
虽然没全部读完--光打游戏,看网文了,要么就是忙着和女孩子恋爱--但认识繁体字,没啥难度。
没想到这个本事到现在,居然帮了自己大忙。
景国人,向来仰慕中土文化,他们从不自高自大, 这一点, 倒真值得称赞。
他们皇族中人,把所有敌国的优秀文化,想方设法搞到手,再重金延请名师解读。
南宫逸本来就是不世出的杰出军事天才,不像杜牧这种诗人,没摸过武器,没上过战场,竟然还敢给《孙子兵法》作注。
他南宫逸的军事经验,放眼全天下,也是数一数二。
人家带兵数量,起步就是五十万!
这个经历,项羽、孟获、吕布等人全没有。
也就只有花木兰有。
但花木兰不是皇族,所站的位置,和格局,还是比不上他。
女性更多的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然而在生死相搏的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这个不一定是优点。
史斌的那点“军事才能”, 全处于赵括阶段,甚至还不如赵括。他全是从书上看理论, 或是通过游戏演练。
《全面战争:三国》《骑马与砍杀:霸主》这样的世界顶级优质游戏, 能够让玩家把你对《孙子兵法》的理解全部发挥出来。
所以他无数次玩的酣畅淋漓。
但再怎么生动有趣,游戏画面再怎么逼真,史斌对兵法仍然是纸上谈兵的阶段。
根据他,以及无数人的粗浅理解,下面这些印象应该是根深蒂固的:
兵法的核心嘛,就是看谁会使诡计。
百战百胜的人,帅呆了,酷毙了!像神仙一样受人崇拜!
以弱胜强的人,智商真高,像神仙一样伟大啊,看来打仗就得敢走钢丝。有很多专家就是这样讲的。
……
但翻开这本南宫注,史斌发现,以上想法全是狗屎。
是的,一文不值的狗屎。
全他妈的大错特错!
错的不能再离谱!
如果按照上面那些认知做事,打仗必打败仗,做企业百分百做死!
南宫氏不会使用,也写不出大离朝文人的华丽词藻,什么“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种美感绝赞的神仙佳句,是不会出现在这本书中的。
通篇都是游牧民族的最简单语言,哪怕你是卖菜的,掏大粪的,认点字就能读通。
南宫注开篇第一句:世人为此神书作注者繁多,然其所注,皆误也。
不需要任何文言文知识,没有任何阅读障碍。
南宫逸说,有很多人自不量力,为《孙子兵法》作注,但注的全是错的。
接下来又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百战百胜之将军,其罪恶盈天,当诛也!
这是他娘的什么话?
简直震的人头皮发麻!
在普通鼠辈的认知中,百战百胜不是夸人的词吗?
形容一个将军牛逼到极限啊!
为什么到你这,就成了该死的人渣?
还罪恶盈天?
你用了多么严重、多么刻薄、多么恶毒的词啊!
史斌的心从来没这么激动过,这上面的字仿佛有魔力一般,以前玩任何游戏,都没有读这本神书带来的魔力多!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废寝忘食的往下读。
军者,如医。
上等贤医,止病于未萌也。
中等医士,治病于己发也。
下等庸医,误人误己也。
故庸医致灾,中等医士名利双收,上等贤医无名无功。
史斌暗道,此人的这番见识,倒也不难理解。
初中学的课文就说过这个道理。
那课文中说,扁鹊自称,只能在病人发病时给他治好,于是得了神医的称号,受人爱戴。
而他哥哥呢,能在病人尚未发病前就瞧出端倪,及时给他消去病根。所以这样一来呢,病人也没觉得自身病状多重,更不认为医生有多能耐。
到最后,这上等医士反而无名无功。
史斌循着这位绝顶高人的思路往下读,读到了更让他心惊肉跳的内容:
上等将军,一战而天下定!
中等将军,百战百胜。
下等将军,覆军身死,误国误民。
一战溃敌者,唐太宗李世民之计也。
百战百胜者,银粮兵马损耗无数,将能主骄,疲兵疲民,滔天巨祸发于未萌,尚不自知,此取死之道也!
下面又举了一堆这样的例子。
就这几页书,史斌读的冷汗直流。
汗流浃背!
一边擦汗,一边在极快的心跳中,读完全篇,他终于明白了作者为何会得出这个与普通人的无知想法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独到见解!
百战百胜,说明这打仗的质量烂如狗屎。
只成就将军一个人百战百胜的虚名,却把整个朝廷全部拖死!
几十万大军的粮草军械调度,那得耗用多大的人力?
上亿的钱,流水一样,轻轻松松的就花光!
得往死里征税,征到把百姓逼疯的地步,钱也不够用!
像汉武帝那么英明神武的君主,执掌了那么强大的帝国,尚且差点把万里江山打穷,打塌!
汉文帝、汉景帝两代君主七十年的积累,全部耗光!
何况其它实力不如他的君主!
这个观点太深刻了。
史斌想起了明朝的事。
变民生于内,外患起于外,两股势力合力剿杀,无敌了二百多年的明朝,顷刻间土崩瓦解!
南宫注还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不追求,也没有能力一战成功的将军,只是贪图百战百胜的虚名。
这种将军,贻害无穷,名为功臣,实乃国贼,当诛之!
而商人这样做生意,累世身家,纵有万万亿,亦一载赔光!
史斌合上书,喃喃道:“颠覆了无数人的认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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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写的巨爽。以前看过很多作者写战争,一路平推,味同嚼蜡。所以我绝对不会总出现一路平推的情节,怕让读者腻。
我想通过本书,写出我对《孙子兵法》这本神书的个人领悟,相信这个视角,一定能让大家读的巨爽无比!
跳舞大神说过,写网文的最高境界,是累并快乐着。就像长时间玩游戏一样,累但是快乐。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写好。我现在就达到这个境界了,每天上班那么忙,现在还能日万!我状态超好!
当然这要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实在是太猛了!换成支持度低的作者,肯定不会写的像我这么快乐。
第89章 花木兰:此书超神
史斌从未如此痴迷过一本书。
生怕浪费时间,吃饭时都在翻书!读到激赏处,借书下酒!
这本南宫注,其观点大气磅礴,高屋建瓴。发人所未发,写人所未写,思人所未思。
无数观点, 是完全颠覆传统认知的。
史斌翻到这页的时候,凝神静思,连那上等明前一期龙井(折合后世人民币9300元一斤)放凉了,都浑然不觉。
身处父权,君权至上的时代,南宫逸没有受身边所有的条条框框限制,而是大胆写出此等豪言:
为黔首,子读书取功名,父种地, 子智识胜父,不必听父言。若拘泥俗理,尽愚孝之举,听之必败。
这个好理解,你爹地如果没你有文化,没你有见识,没你有格局,则不要本能的,习惯性的啥都听他的,否则听到的全是错的。
他那些所谓的经验,早就过时了,并与时代严重脱节了。
如果照做,则极有可能错失人生最宝贵的机会。
而下面那句更猛:
君王无智无识,亦不必听之。听之亡国亡身。邦有道,臣举于朝,邦无道,免于刑戮, 归隐山林。
被人们视为万圣至尊的皇帝, 如果是个废物,那就不用听他的。
值得辅佐,就为国尽力,不值得辅佐,爷直接躺平,犯不着得罪这种垃圾,把小命丢了。
“乖媳妇,过来看看。别切菜了。”史斌挥手招呼正在准备给他做饭的木兰妹子。
“夫君,什么事?”花木兰好奇的走了过来。
南宫逸生在封建时代,却能跳出封建时代的各种限制去思考人生,可谓奇人了。
木兰妹子比他的境界差了一截。
自身都已经牛成这样了,但她仍然觉得自己只是个女孩子,如今嫁作人妇,也要给老公做饭,洗衣,打洗脚水。
仆人做的饭,他不爱吃,口味太刁。
她心里也偷着抱怨过, 你小子就是没挨过饿……挨饿那年头, 吃喂猪的糠都甜如蜜。
但嘴上却不说。
行动上呢,老公爱吃啥,就给做啥。
真是个有着传统妇德的华夏好媳妇。
“哟,这是对研究兵书上瘾啦?”她笑着问道。
“你看看南宫逸写的这些,然后根据你的天才智慧,判断下他说的对不。”史斌正经的不能再正经了。
花木兰把这段议论看了看,第一本能的反应是:“这人无父无君!”
她有这样的反应,史斌不意外,但还是耐心说出自己的想法:“木兰,我知道有一类人,张口闭口的,说什么‘君让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让子死,子不死不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但造反造的最狠的,往往都是这种货色。”
花木兰凝神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这个人的见解,太过离经叛道,妾身不敢闻教。”
到底是女孩子啊。
“木兰!有些好女孩儿,比如你这样的,受传承了几千年的传统礼教影响,认为伺候老公,对父亲尽孝,是天经地义的。认为女人天生就应该低男人一等。可我认为,这样是错的。男人女人,那都是人,应该互相尊重……”
说到这,他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没用。
后面的话,木兰妹子听不懂,也注定听不懂。
男女平等如果不只是一句空话,想要实现,那必须经济条件达标。
必须是社会化大生产充分发展后,创造出巨量的工作岗位!才能让女孩子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不依赖男人也能活!
这时她们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
但这些工作岗位必须是智力型的工作岗位!诸如后世的会计、行政、文员、老师等等。
封建社会之所以达不到这样的经济条件,是因为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生产形态,满足不了这么多工作岗位。
女孩子天生体力弱,你总不能让她从事矿山井下这种工作吧,那也太残忍,太无人道了吧!
那重活干不动,轻活又没有工作岗位给你,怎么办?
凉拌。
在封建社会,女孩子注定只能是相夫教子,仰仗老公养活,所以礼法认为夫为妻纲,女孩子自己也这样认为。
连木兰妹子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也不能免俗。
这么复杂的事,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是说不明白的。
但他发现,不用说明白。
因为花木兰只听他说到这,就已经热泪盈眶了。
她欠身施礼,庄重道:“夫君法术高超(她认为重生是法术),给了妾身重生的机会,又这般疼爱妾身,木兰此生得以侍奉夫君……知足了。”
史斌拉着她的手,让她坐下,说:“你别和我这么多礼,你也别受那么多世俗礼法的限制,你就凭心而论,用你的卓越智慧判断下,这人说的到底有道理没?”
木兰仔细思索了一会,笃定的说:“有道理。只是他这种说法,妾身以前想都不敢想。很多人也一样,想都不敢想。怕被人戳着脊梁骨骂无父无君。”
“木兰,那这段呢?”
世间庸俗之人,误以《孙子兵法》之计,为计策,计谋,此乃蠢驴笨牛也。以余观之,当取计算,计量之义。
文言文的余,是我的意思。
以我南宫逸观之,计是计算,计量的意思。而你们蠢驴笨牛认为是计策的意思。
木兰妹子又陷入了沉思!
史斌不再催她。
美人各种形态下,都美。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美。
她专心思考时,可爱的小鼻子,美丽的大眼睛,好看的朱唇,娇俏的瓜子脸……
怎么看怎么喜欢。
“世人皆误,他是对的。”
木兰妹子终于说出了她的结论。
这位指挥过五十万大军的绝顶天才女将,认为南宫逸是对的。
史斌再不疑惑,又指着百战百胜那段,让她发表意见。
良久。
木兰长叹一声:“他是对的。”
传统思维中,无数人都认为百战百胜的人,好帅。
但南宫逸认为这种千刀万剐的人渣罪恶盈天。
花木兰认为他是对的。
“这段呢?”史斌把南宫注翻了一页。
以正合,以奇胜。此语黄口小儿尚能颂之。然世人皆认为是奇计诡谋,此赵括之徒也。
这回没骂街,没说别人是蠢驴笨牛。
直接说你是赵括之徒也。
不过也别高兴太早。
这么文雅的骂法,基本上等同于说你是泡狗屎。
木兰秀眉微蹙。
既然别人都是垃圾,那且看看南宫逸这位狂人是怎么注解的。
奇者,读音,当为机,非奇异、奇谋、奇计之奇也。
史斌心里一万个草泥马静悄悄飞过。
南宫狂人认为,这个字,不但不是奇计的意思,甚至连读者都不读奇,而读机!
奇偶数的奇。
奇兵者,非奇计之兵,乃隐藏预备之奇兵也。
照他这解法,就是在双方对攻之时,他趁人不备,再派出一支奇兵专干敌人的弱点,在其意想不到的方位出现,打敌人个措手不及。
奇兵二字,重在兵,不在计。
“木兰,是人们观念中的通俗解法对,还是他的解法对?”
不问媳妇不行啊!
自己就是个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以后若是需要用法律治国,那自己的知识肯定能用上。
但俺史斌又没领兵打过几十万规模的大仗,不问媳妇这种专业天才,光凭自己读书,没能力判断对错啊!
木兰妹子这次还是没有立即回答。
她认真的思考。
思考完了也没直接说对错,而是说:
“夫君,此书超神。”
她站起来,以特别庄重,特别正式的礼节,向史斌行礼。
“妾身恭喜夫君,有幸得此神书。想来定是夫君平时积德太多,以致福缘如此深厚!”
第90章 本尊制定规则:从现在起,喷子入罪
太平县太平镇的事暂时告一段落,有守夜人卢敬轩和他的守夜之仆在那主持,即使还有些残余的品性不端的人,谅他们也翻不起多大浪来。
《孙子兵法》这部兵法奇书,刻在竹简上也就六千一百一十一字。
南宫注是写在纸上的,加上南宫逸的通篇注解,这么一本书, 能有几万字就不错了。
史斌前世读网文速度可快了。
读这几万字真不在话下。
读完容易,想要彻底消化可就需要时间来沉淀了。
人家呕心沥血数十载著成的兵书,不可能被你一个下午就全部领悟。
花木兰这个级别的军事天才也不敢说这话。
那就打道回府吧。
卢敬轩已经有了自己的班底,史斌的三百天团卫士就不必再借他了。
这哥们论起武功,应该是所有守夜人中最次的一个了,比孙昭的武功还次。
但他功劳大啊。
要不是他们兄妹阴差阳错献宝箱,玄尊令何时方能重现人间?
品行既然过的去, 再加上此等大功, 他也配的上守夜人的荣誉。
也算所托宜人。
玩也玩够了,恶人也惩治了。
太平地,应该太平了。
可就在他们走到太平镇的边界,即将进入东平府地界的时候,在那个小木屋中,发生了一件事。
三个浮浪子弟,穿着绸缎衣服,个个肥头大耳,头发油光锃亮的。
他们堵在人家门口,满口秽污言。
听他们那令人恶心的笑语中,一口一个“小寡妇,陪爷爷玩玩”,可以推知,屋中主人应该是个寡妇。
这三个人,似乎是特别享受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快感。
把欺负、侮辱寡妇,当成本事。
人家已经够可怜的了,他们还要往人家伤口上再洒一把盐。
“小娘们, 年纪轻轻就守寡, 不寂寞吗?”
“你那废物老公上了战场, 被人宰猪一样宰掉了,以后漫漫长夜,谁来陪你呀?”
“小美人儿,不如就从了我们仨吧,轮流侍寝如何呀?”
屋里面的女人已经要气疯了。
丈夫被强征兵役,死在战场上,家中没了顶梁柱,孤母寡女的日子已经够难的了,这苦痛遭遇已经够惨的了,你不同情就算了,还要这么含血喷人!
那个五岁的小女儿也哭了:“娘亲,我们没做错什么事,他们为什么要如此欺辱我们?”
个子最高的那流氓听到小女孩的哭声,非但没有起半点恻隐之心,反而把她也当成了侮辱对象。
“哟,小嫩妞,嫁给叔叔,保你吃香的喝辣的哟。”
屋子里传出一阵凄厉绝然的尖叫声:“遍地恶人,咱们娘俩没法活了!这就随你爹去吧!”
她痛哭着, 找绳子挂在梁间,想要与女儿一起自杀。
都把人家逼到这个份上了,这三个丧尽天良的浮浪子弟还不肯知止,继续往人家身上输出语言暴力:“美人不要想不开呀,去青楼也可以活的……你俩一起去……”
“是呀,就凭你俩这长相,早晚混个花魁呀……”
啪!
啪!
啪!
马蹄声过后,是三声重响!
三人发出杀猪般的吼叫声。
守夜天尊下手极狠!
每人的脑袋上,全被马鞭抽的鲜血淋漓。
“你们三个,马上给这位大嫂下跪道歉。”史斌挺直身子,在马背上傲然发令。
“你算个什么东西,敢管小爷的事!”
一个喷子刚骂完,另外二人见他身边兵马太多,马上止住了他。
但他们并不害怕。
他们是从京师出来散心的,全是权势阶层家中的子弟。
他们不愿意带仆人,因为他们太烦。
他们的老爹也烦,总劝他们不要干欺男霸女的事,烦透了。还叮嘱仆人,如果见少爷干坏事不制止,全部扑杀。
这帮人怕死,纵然鬼哭狼嚎也要发疯一样的劝止自家少主。
可是不干那些事,人生还有何乐趣?
于是他们干脆不带仆人。
刚才说话那人定了定神,说:“哟,看这情形,原来是位将军啊。那又怎样,告诉你,我爷爷是户部尚书蔡大人!二品大员!”
他说话时,嘴角一直是向上撅着的。
就如同斗战的公鸡一样。
那对母女见来了救星,心下松了一口气,站到门缝处观看。
但一听坏人来头太大,又有点害怕。
史斌冷笑道:“户部尚书,好大的官啊!”
那人得意道:“怕了吧。”
史斌脸上的笑意更加寒冷:“怕倒说不上,不过,干我们这行的前辈,连皇子都敢杀!”
“怎么着,听你这口气,你是江洋大盗?哈哈哈!”此君特别喜欢嘲讽别人,特别享受把别人的尊严踩在脚底下的感觉。
那样会让他觉得很爽。
只是他心浮气躁,不沉稳。嘲讽别人,把别人当小丑捉弄的时候,往往别人没笑,他自己倒先笑了。
大获从后队追上来,请示道:“主人,要不要300秒套餐给他们来上一通?”
“你先退后。”
史斌挥退大获,对三人中的另外二人道:“看这穿着,和这低素质,烂人品,你俩家里也全是大人物吧?”
“是啊,怎么了!”
“算你王八羔子识相!”
这俩人也是梗着脖子说话。
一看就是嚣张惯了。
“嗯,看来,你们把侮辱女性,不管是这位大嫂,还是她的女儿,当成乐趣了,并且即使把人逼到要自杀的地步,也不认为有错。”
长的最矮的那人扬着脖子道:“将军,你在这跟我扯律法呢?告诉你,我爷爷的表侄就是刑部尚书的女婿!我懂法!大离律中,没有言语入罪这一条!劝你识相的赶紧滚,别在这聒噪,你打小爷的这一下,小爷心情好,大度,就不和你计较了。”
另一人也说:“将军,差不多得了。大离朝就像百年老树,根子泡在粪坑里,早就腐烂透了,没救了!大家都坐等着出事,到时赶紧投降景国或是梁国……你们这些傻大兵,还是提前为自己找找出路吧,别为这种贱人出头了。”
那个大高个,也就是蔡大人的孙子说:“说不定这位军爷喜欢上这个小寡妇了呢,哈哈哈!”
他们三人一起哄笑起来。
他们不是一起笑的,但却是一起停的。
因为他们听到了这句话。
“大离律,没有言语入罪这一条,那么本尊给它加上。从现在起,以恶毒语言喷人,致人心灵受到重创者,重罚!”
那个自称懂法的家伙听见本尊二字,全身都软了。
第91章 用这个妙法惩治喷子,治一儆百!
他象征性的参拜了一下,赶紧辩解:“尊者在上,请受小人一拜。尊者有权立法,小人不敢多说什么,但尊者须知,法不溯及既往!你立法之前的事,不能适用!”
另一个流氓则说:“即使入罪, 我们一没耍流氓,二没动手动脚,只动个嘴而已!你虽贵为守夜天尊,亦不能随意诛罚!”
第三人耸着眉,语气拉长,很夸张的笑道:“尊者想为这娘俩出风头,在民间得个好名声,我能理解。很多下三滥的穷狗都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沽名钓誉。但是我劝尊者还是不要玩的太过火, 皇权不支持起复守夜人,你还是低调点好。否则传到皇帝耳中,没准想什么法子弄死你呢。”
“所以还是别玩这英雄救美的把戏了。”
“你这么年轻,就敢接这天尊令,小爷明白,这就是典型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是如果把命玩丢了,可就不好了。”
“尊者,夹着大腚赶紧滚吧,别耽误小爷玩女人。我们随便哪一个拎出背景来,都能把你吓出屁来。你还是躲在你的一亩三分地,关起门来当你的守夜天尊吧。”
皇帝果然没有公开下诏起复守夜人。
也就那天碍于情势,动个嘴而已。
即使这样,昏君兄事后仍然下令,这事不许外传,有敢乱嚼舌根者,皆灭族!
权贵子弟,自然明白皇帝心中所想。
这都不用猜,明摆着的事。
这三人也真是够派头。
三个欺负别人的人, 现在把自己放到了法官的位置, 来审判守夜天尊!
能做的这么自然,那只有一个解释。
平时欺压百姓的次数,实在太多。
所以才做的这般熟练。
他们太享受这种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快感了。
百姓图个安定,谁敢抛弃家小,和他们打官司去?哪有那个精力?
一年到头忙到死,如果没有灾荒年,除去地租,也就勉强度日而已!
如果和权贵子弟斗气,就不用说人家背后怎么上下其手阴你,光耽搁的日子,没法种地,误了农时,都会导致全家饿死的结局!
人向来是因为狂妄而愚蠢。
他们三人狂成这样,也真不容易。
那个寡妇闻言,心凉了半截,瘫在了地上。
没有皇权支持的守夜天尊,能为百姓做主吗?
她不知道。
心中刚升起的一团希望之火, 瞬间熄灭。
“哼!冥顽不化的死喷子, 不知悔改,还敢在这狡辩!”史斌眼中突现杀气!
三人后退一步。
眼中浮现出惊慌神色!
他们极力克制心中的害怕, 个子最高那蔡家子弟冷笑道:“守夜天尊,怎么着,说不过,就想动粗?”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这人捏着鼻子说完了这句话。这句话被无数人说过,但没来没这么刺耳过。底线那俩字,他使劲拉长音,嘲讽效果十足。“看来这守夜天尊,也不合格。折可存这个死全家的狗货,所托非人。”
喷完活人,连为国捐躯的英雄也不放过。
这是一群把污蔑别人的人格,当成快乐的渣滓。
他们只顾自己喷的痛快,却不知,他们之所以还能活在这片土地上锦衣玉食,肆意妄为,是因为有人替他们负重前行!
如果没有折可存这样的英雄抛头颅,洒热血,率军保家卫国,大离王朝,早就被敌国给吞了!
到时他们全是奴隶,哪还有机会喷人?
穿着淡绿绸衣那位公子哥,斜眼瞟着史斌:“天尊者,你再怎么立法,也得考虑罪责刑相适应这一传承了几千年的司法原则,你今天就是说破大天,我们也罪不至死!舌头长在你老子身上,小爷我爱怎么说怎么说,你能奈我何?”
“就是,就从来没听过因说话治罪的。只要别说大离朝不好,别说皇帝不好,老百姓愿意怎么说话,要你管?这个什么劳什子天尊者,小爷警告你,你可别搞的到最后老百姓不敢说话,道路以目!那样的话,你的罪过,可就和纣王一样了!纣王死的可是足够惨哪!哈哈!”
蔡家喷子不屑的喷他俩(光喷外人不够,自己人也喷):“你们这俩弱智二傻子,还道路以目,你们也太高看他了吧?皇帝知道守夜人擅自起复,恨不得诛连他们九族,他都不知道能不能活到道路以目那天!”
“哈哈哈哈……”喷子们再次狂笑。
再一次庆贺在喷人中取得胜利。
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
史斌点着头,冷笑道:“你有一句话说对了,你们只是说话恶毒伤人,却没有实际行动,远远没达到死刑适用标准。本尊也不喜欢随意打人杀人……”
“那你还他在娘的在这放什么狗屁呢?”
“是啊,赶紧滚你娘个狗蛋吧!”
“你放半天屁,也没法制裁我们,何必在这白费口舌?有这功夫,我们三个已经把那小娘们梅三开度了……连她女儿也玩完了!”
“天团卫士听令!”
史斌说完这六个字,三个喷子闭嘴了,紧张兮兮的盯着他,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
“把这三个喷子,喷的最少的那个,处割舌之刑。让他一辈子再也没有喷人的能力。”
被史斌指着的那个喷子吓瘫了,地上很快出现一泡尿。刚才舌绽莲花,口才一流,现在喷不动了。
胆子吓坏了,舌头也就不听使唤,喷不出来了。
史斌又指着穿蓝绸衣的那人说:“把喷人喷的不多不少的这货,处割舌之刑,然后令其服哑药,连声音都让他发不出来!”
这位大神瘫倒在地时,因为太过害怕,不但脑子,舌头不听使唤,连屁股也不听使唤,一着急放了个爆屁,呼了最先倒下那人一脸。
史斌指着第三个人,此君还没等史斌说话,腿先软倒了。
因为前两个喷人喷的轻的,尚且如此处刑,自己喷的最重,会怎么处罚呢?
很快他就听见了守夜天尊的判决。
“你们,谁没有洗脚的习惯,袜子最臭?”史斌对六百卫士问道。
蔡喷子楞了,这叫什么判决?
别急,很快他就明白了。
有个士兵骄傲的说:“大人,我三个月没洗袜子了,嫌麻烦,我这个味道最纯正。哈哈,古语说的好,英雄脚臭……”
他说着乐呵呵的脱了下来。
一种强烈的臭氢味,传到空气中。
无数人捏着鼻子。
史斌一手捏鼻子,一手夸赞道:“够味!你,把这臭袜子塞这喷子嘴里,塞满十二个时辰。把这杂碎绑起来,你就在这看着他,看满十二时辰,你再归队。”
喷人最狠的喷子心头暗喜!
如果这守夜天尊只是用这种恶心方式整我,那还好,看来这龟孙只是想恶心我一下,其实怕我爷爷是大官,不敢伤害我。
但随后他就听到了史斌后面那句话。
“塞满十二个时辰之后,把他舌头割了,再喂他哑药,让他终生失去喷人的能力。”
他吓晕了。
臭袜子君大嘴巴子把他扇醒了。
“干啥?”蔡少爷怒道。
“还想晕过去被处罚,想的美,哪有这好事?醒着被罚!缺那么大德,要我说,就应该把你千刀万剐!天尊者太仁慈了!”臭袜子君说着,完美的执行了史斌的命令。
那对母女看到他那衰样,忍不住笑了。
一个亲兵用短刀把那俩喷子舌头揪出来割了,又给一个喷子服了哑药。
区别是,没服哑药那喷子,以后只能发出“啊啊啊”的像驴一样的叫声,而服哑药那喷子,连驴叫声也发不出来了。
喷人罪不至死,但把寡妇差点喷自杀,闹的这么严重,必须严惩!
史斌自己都不知道,这事过后,大离朝的喷子几乎绝迹。
第92章 守夜天尊的字,比皇帝的字贵十倍
收拾完了背景巨大的三个喷子,带来了两个影响。
一是连背景这么大的人,守夜人都敢收拾,没有皇权支持人家也不在乎,看来是真敢玩命。所以那些企图作恶的人都明白,以后还是少做坏事,别招惹他们, 更别落他们手里。
二是对那些没背景的喷子们造成的震慑力。有权势的喷子尚且这么惨,没背景的喷子搞不好只会比他们更惨,没准就不只是割舌头那么简单了。
割舌头只是让你不能说话,要是割其它地方……
以前很多人敢肆无忌惮的侮辱别人,喷别人,是因为不受惩罚。所以他们没有底线。
现在守夜人来了,并且还订了新规矩。惩罚非常严重。
不会死人,但会因为一句喷人的话,一辈子失去说话的能力。
于是这句话在喷子圈流传开了:
命运女神给了你身体, 让你体验这个美好的世界。你不珍惜,她也可以收回去。
守夜人给了你机会,让你改过自新。你不珍惜,他也可以直接送你去地狱。
那对母女千恩万谢,把守夜天尊迎到家中。
却待要拜,被史斌阻止了。
“大嫂贵姓?”史斌问道。
“有劳尊者下问,奴家夫家姓邓。”在这个时代,女人要冠夫姓,自称时,不提原来姓氏,而是提丈夫的姓。
对方称呼她,亦叫她丈夫的姓。
比如这位大嫂,史斌就叫他邓大嫂。
史斌看了看她的家,真的是破的不能再破了。
不知多少年前的旧墙壁,被烟熏黑了。
好在屋后有几亩薄田,可以裹腹。
家中水缸只有半缸水,缺口的破锅里飘着几枚野菜叶。
主食就是粥渣子。
她和女儿一样, 都瘦成皮包骨了。
她免遭羞辱, 对天尊者感恩戴德。
待要感谢天尊者,想留他们吃顿饭,这话又没法开口,因为他们一行人太多。
即使只请天尊者夫妇,亦是请不起。
史斌又问道:“邓大哥啥时走的?”
邓氏答道:“死了三年了。”
她知道在这个语境下,走就是死的意思。
史斌没再往下问。
因为再问诸如“日子过得挺苦吧”这类问题,真的没有任何意义。
史斌又带着花木兰等人去屋后看看她家的田,那是非常贫瘠的几亩田,即使在风调雨顺的年月,也不一定能有多少收成。
这时,三只正在觅食的鸡朝这边咯咯咯叫着,走了过来。
史斌随口问道:“这是你家的鸡?”
“不是不是……”邓氏吓得连连摆手,后来又觉得不妥,改口道:“哦,看错了,是我家的鸡……”
她好恨自己的虚伪。
真想扇死自己。
若是没有守夜天尊,今天肯定会被那三个恶人给侮辱了。
可是自己竟然害怕守夜天尊吃自己的鸡!
她狠狠的扇着自己的耳光, 然后跪下了。
她哭着说:“对不起, 对不起!”
史斌温和的说:“大嫂别这样, 快起来。”
邓氏眼泪汪汪的抬头说:“俺不是人!天尊救了俺们母女, 俺却请不起天尊吃顿饭,更害怕天尊吃俺的鸡!这鸡是要留着下蛋给孩子吃的……俺……唉!”
“大嫂!”史斌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在现代,人们骂心机深的女人为绿茶婊。
但此时此刻,史斌不想这样骂她。
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想法。
没心情。
如果可以活在太平的时代,女性这个善良、端庄、美丽、温柔的群体,有哪个愿意活的那么累,那么多心机,那么多弯弯绕?
谁不愿意活的本色而自然?
谁甘心让人背后骂作忘恩负义?
但这日子就是这样穷啊。
给天尊吃鸡,孩子怎么办!
正是长身体的年龄,都瘦成那样了!
天天吃野菜、草根、树皮,难以下咽。孩子苦着脸,又不能说,说了只会伤害娘亲的心。
被贫穷催迫的孩子,都早熟。
这真是世上最可悲的事。
但每次能吃到点鸡蛋的时候,孩子笑的比阳光还灿烂。
小手捂着煮鸡蛋,滚啊滚啊,玩够了才吃。
那暖暖的变,不掺杂质的笑,照进了娘亲的心房。
那是她们苦难人生中的唯一乐趣。
也是改善伙食的唯一途径。
“大嫂,别说了,我都理解!不是你不好,这是个天天打仗的世道,逼的人没法活!”
史斌取出一百两银票,随即一想,不妥,一介弱女子,去哪兑换?路上被人盯上怎么办?
于是放回银票,对手下说:“把所有零碎银子,铜钱,全给这位大嫂。另外,
发焰火,天尊焰。”
孟获等人领命而去。
很快,卢敬轩手下的守夜之仆骑马过来,参拜天尊。
“派人保护这位大嫂,再有人敢恶意欺负她,格杀勿论。”
史斌说完,转头对妇人说:“大嫂,有事需要帮忙,去衙门找他们。”
邓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跪下就磕头。
谁劝也不起来。
寡妇对与陌生男子碰触这事最敏感,也最忌讳,史斌还不敢扶她。
磕够了,她哭着说:“天尊,你是天下第一大好人!是俺们老百姓活在这乱世的唯一希望!”
史斌心道,可别唯一希望了,这话传到皇帝耳中,又得恨死我。
一个带孩子的寡妇,日子有多难,实是不难想象。
史斌从孟获携带的包裹中取出一柄折扇,上面写了“守夜天尊史斌”六字,是他有一次醉酒之后胡乱涂鸦之作。
他那书法水平,真是惨不忍睹。
有一次他拿到集市去问:“只卖十两银子,有人买吗?”
看客云集,全都摇头。
最后有个书生说,写的这么烂,还有脸来卖,还卖这么贵,你想钱想疯了吧?你倒贴我十两银子,我就买。
史斌不生气,问:“如果这字是皇帝写的呢?也要倒贴钱才能卖出吗?”
那书生说:“你也不是皇帝呀。如果真是皇帝写的,我出价一百两,就当个收藏品了。”
史斌又问:“那如果这字是守夜天尊写的呢?”
众人几乎是齐声高叫:“那起步价至少也得值一千两!”
史斌赶紧闪人了。
在民众心中,守夜天尊的地位比皇帝还高,难怪皇室宗族恨守夜人恨成这样!
史斌可不想待着没事找病。
你知道哪有朝廷的密探啊。
“大嫂,收下这折扇。如果真有恶人敢闯进你家,却来不及叫守夜之仆,就把这扇子拿出来给他看。”
邓氏两眼放光,盯着折扇上的字,说:“拜谢天尊!有了这个宝贝,谁也不敢欺负俺们娘俩了!小花,快给天尊磕头。”
小女孩不懂大人的事,但她听娘亲的话,跪下就磕头。
“大嫂别这样。你快起来,我们走了。”
后来国土沦丧,此地被敌军攻占,但那位领兵将领看到邓氏手中折扇上的这六字,竟然也不敢招惹这位邓大嫂。
那些企图伤害她们母女的敌兵,也都走了。
那时叛将折可求已经被守夜人击杀。
那件事闹的惊天动地,很多景国士兵甚至吓出了失眠症!
守夜人组织,在敌人心中,恐怖如斯!
他们都怕招来守夜人组织的疯狂报复。
这是后话。
第93章 惯盗聂老五:俺改还不行吗?
太平县太平镇的恶势力被守夜人一扫而光,尤其是两大世家连根铲除,令百姓大快人心。
但一个隐患也埋下了。
在这没法混了,树挪死,人挪活啊。
那些品性不端的人,全跑东平府来了。
确切的说,是安宁镇。
这里有山有水, 易于躲藏,且离兖州还近。真出点事,逃窜起来也容易。
守夜人复起没多长时间,萧飞手上的人手又不够用,他才顾不上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这里相对来说安全多了。
这帮人还有一个考量。
那个人见人怕的天尊者,他现在在“度蜜月”, 他们这种有钱有权的人,按照常理,应该是喜欢去那种最热闹的地界,好显摆他有个漂亮媳妇。
这种想法其实也没错。
大离朝的权势阶层,还真是这样烂俗。
但没人知道,史斌这个古代人脑袋里装的是后世的现代思维。
他偏偏就喜欢不那么喧嚣,并且山青水秀的地方。
出了太平镇,接下来的目标,安宁镇是当仁不让的选择。
有个惯盗,名叫聂老五。
这人有点功夫,生的人高马大,满脸刀疤,让人一看就觉得恐怖,使一柄宽刃短刀。
此人号称敢生吃活人,但吹的再响,其实从来不敢杀人,所以江湖人送绰号歪葫芦。
此君懒惰如猪。
没钱?不怕。
再穷我也天天吃肉。
抢、偷、砸、打……
聂老五有句经典名言:“普通小百姓,你敢惹俺?不怕俺三更半夜来你家放火?交点保命钱图个安生不好吗?”
乖乖忍气吞声交钱的人,聂老五暂时放过,但过段时间还会再来, 然后又是如法炮制一番。
就像附骨之蛆一样恶心。
而那些脾气硬的百姓, 不给钱。
那就半夜三更放火。
不过这厮虽然不幽默,他的行为却相当幽默。
他放火的目的是放了吓唬人,不是为了杀人。
他故意在不会蔓延火势的地方放火,就是为了万一没控制好,能第一时间灭火。
可是有一次,老天爷也和他开起了玩笑。
你不是害怕不小心会烧死人吗?
免费借你一把大风,给你捣捣乱。
那次虽然放火放偏了,但大风把火吹正了,结果差点烧死人。
这家伙拼了命的帮人灭火,把自己满脸的胡子头发几乎都烧光了。
连屁股也烧焦一片。
差点变成烤猪。
现在他的大脑袋,没了大片毛发,就跟个歪嘴葫芦似的。所以这个绰号起的也算相当有水平。
这天,他左手拿着小半碗醋,右手扛着刀。
看见有人炖肉,他就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嚷道:“俺家里有醋,借点肉吃。不用多,把这大海碗给我盛满了。”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大海碗。
这种碗比普通碗大五倍,故名大海碗。
对方主人家当然不愿意,就说:“老聂,俺家一家七口人, 只炖这么一小锅肉,自己都不够吃,哪还能给你?”
主人的爹也说话了:“后生,你不要如此欺人!俺久病初愈,儿子孝顺,给我炖了点肉吃,让我补补身子。实是没有余量给你。休要纠缠!”
聂老五骂道:“老东西,不怕俺三更半夜来放火?”
这时一阵马蹄声传来。
聂老五回头一看,大叫道:“我的娘啊!这姓史的去哪不行,来这干啥啊!”
这家伙撒丫子就跑,但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公然勒索百姓,既然被史斌撞到,岂到让他跑掉?
长鞭一挥,众骑兵飞马追赶,很快就把这聂大侠踢倒在地,捆猪锣一样捆了个结结实实,押到史斌面前。
“天尊,逮到了!”他们押着聂大侠,来到史斌面前。
刚想命令这位坏货在天尊者面前跪下说话,谁知这厮乃是大牢里常年出入的常客,人家懂规矩,不用你说,俺主动跪!
听见小兵说出了此人的身份,聂老五涎着脸,堆笑道:“天尊大人,俺从不杀人,只是偶有小过,不值得大人如此大弄……”
路上的老百姓见这位一直东躲西藏的歪葫芦终于被守夜人捉住了,无不拍手称快。
有个年老的长者说:“天尊,这厮坏透了,比苍蝇还恶心,望天尊使劲惩处他,莫要让他再欺负俺们了。”
其它被他欺负过的人,也都骂他。
史斌向众人抱了抱拳,表示会给他们一个交代。
坏人的品种也分等级。
比起那些坏透了的人渣,这厮属于没坏透的人渣。
但从不杀人,并不能成为常年偷抢打砸老实人的免罪理由。
一名骑兵卫队长过来请令:“如何处置此贼,请天尊示下!”
史斌指着聂老五的右臂,作了个右手下劈的姿势。
聂老五吓傻了,大叫道:“天尊,你不能胡乱造法!按大离律,俺顶多是关押!皇帝知道百姓生活艰难,故而对偷盗行为减轻了刑罚,连流配都不用!”
史斌心道:“要不他怎么会成为昏君呢。”
但嘴上不能这么直接说出来。
一是当众发泄这个,那是心智不成熟的人才干的事。
二是你发泄了也于事无补。昏君不会因此变成明君。
“按照朝廷律法,是关押起来。按照我们守夜人的戒律,偷盗百姓多次不改者,去一臂。你说的是律法,本尊依照的是戒律!守夜之仆!行刑!”
史斌说完,那名卫队长迅速出刀,切菜一样把聂老五的右臂切掉了。
“我的个娘咧,疼啊。”
马上有士兵为他涂伤药,裹伤口。
该处罚处罚,该善后善后。
守夜人相当讲理。
“萧飞已经盯上你很久了,只是你没触犯死刑,又一直捉你不到,暂时没法处置你。守夜人早己给你记了帐本,你看看这个吧。”
史斌说完,指了指孟获,让他给聂老五拿过去。
只见那帐本上,写着很多人的名字,画着黑白点。
而他聂大侠名下,十个白点,己有九个涂黑。
接到报案的次数太多了。
百姓告官没用,就告诉守夜人。
官府不爱管这种事,这种牛皮癣一样的惯偷,没准那天他就自己滚到其它地方谋生去了,犯不着为他这种货浪费时间,那多耽误官老爷喝酒打牌啊。
但官府不管,不代表守夜人也不管。
聂老五看着那些黑点,虽然不知道具体代表什么意思,但百分百知道,肯定不是好事。
“画了这么多黑点,说明萧飞对你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如果最后一个黑点也画满,嘿嘿……”
史斌解释到一半,聂老五赶紧胆战心惊地问道:“他会把我怎样?”
他现在心虚到了极限,连声音都是虚虚的。
“到那时,萧飞会不惜一切代价,发动守夜人和所有守夜之仆,全力缉拿你!而你到时再想讨饶可就晚了。大离律不诛偷盗之贼,守夜人可不管这一套!“
没说杀你这样的字眼。
但守夜天尊的话,比带了这样的字眼还可怕。
聂老五吓的心惊肉跳,半晌才说:“难怪皇帝如此忌惮守夜人!你们竟敢凌驾于律法之上!”
聂老五说完就后悔了,这么犯忌讳的话怎么能随便说呢,这岂不是把皇帝和守夜人全得罪了。
史斌心里冷笑道,皇帝和守夜人之间的这点破事,在民间已经不是秘密了。连惯偷这个群体都知道了。
昏君兄啊,我就当全是你的错好了。
乱世中,命运的舵手,把我送上了守夜人之船,彼岸是否真有乐土?
折可存己死。
现在由我史斌接棒。
不管怎样,走下去吧。
为了公道,为了正义,不惧任何恶人!
为了天下百姓,虽有艰难险阻,岂能因祸福趋避之!
话已说出,没法收回了,聂老五使劲用左手抽着自己嘴巴,说:“天尊大人,俺改还不行吗?”
第94章 把垃圾清理光,环境就变好了
那仅剩的一个黑点,就像一个魔咒,刻在聂老五心上。
以前他天不怕,地不上,现在怕守夜人。
有时做梦,都会梦到那最后的黑点画满了,萧飞提着刀来到他面前凝视着他的脑袋。
吓醒后, 就再也睡不着。
白天看见石头上有黑点也会莫名的害怕。
于是穷死,也不敢再抢老百姓的东西。
律法不足以劝他向善,守夜人逼他学好了。
终其一生,没再敢干一件坏事。
收拾完聂老五,接下来,史斌和他所掌控的守夜人组织要收拾的人,叫赵二宝。
此君欺行霸市, 酷爱打架斗狠。
在太平镇,素有能“止小儿夜啼”的威名。
太平镇三天两头的打黑除恶, 被守夜人收拾的没法生存,赵二宝就逃到了安宁镇。
反正换个地方,继续干坏事嘛。
他心想,你守夜天尊也就动动嘴,在这立威,买老百姓的好,俺就不信你真有闲心把这里所有的恶人全打光!
以前这么说的人多了去了,到头来,还不都是搂着娇妻美妾喝酒去了。
什么一心为百姓,胡扯,鬼都不信。
这厮和聂老五明着抢东西不一样,聂老五自己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人渣。
赵二宝不同。
他把自己当君子,不屑去抢。
但他卖货哄抬物价。
比如他卖沙子,有同行为了多卖货,就卖低价,于是他提着刀把人家全家都砍伤了。
又比如他从别处低价收来的腊肉,和桂花酒, 加价三层利来卖, 强迫所有人必须从他这买。
不买就砍你。
再比如,即使有过路的青楼女子,只是过路也得拜他的码头。交上三分利钱。
总之就是想方设法勒索钱财,不给就砍你。
然后他在行凶时,就被外出游玩加巡视民情的守夜天尊看到了。
于是他命令守夜之仆出手。
是的,天尊者帐下的守夜之仆。
其它守夜人的守夜之仆全是步兵,没武器,没盔甲,没马。
啥也没有,就是一群人。
因为这样好养活。
天尊者不一样,他配置最高,级别也最高。
他的手下全部都骑骏马,普通战马也就二十两银子一匹,他们的骏马,起步价一百五十两银子一匹。
而且全副武装。长短兵器全有,箭壶里每人标配一百支长翎箭。用完随时补充。
用的弓,也是那个力道巨大,造价最贵的神背弓翻版。
好携带, 射程又准又狠。
比神背弓造价还贵一倍。
因为设计起来太难, 用料也太贵。比这个时代最牛的神背弓还要上一个档次。
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机关枪。
一般人花不起这个钱。
天尊者不是一般人。
骑着快马的守夜之仆,想对付赵二宝这货,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正在行凶当场,就让守夜之仆逮住了。
那个小伙子名叫李业,能给天尊者当差,那是无比的荣幸,莫大的荣耀啊。所以他干起活来格外认真。
并且他嫉恶如仇,自己也是苦出身,特别同情穷苦人。
赵二宝本想把丝绸以十倍的价格卖给一个中年妇女,对方不同意。他就威胁说,再敢废话,老子就把你的右手右腿全砍断!
妇人吓呆了。
这时李业骑马扬蹄,狠狠的踢在赵二宝的后心,当场就给他踢的吐血三口。
然后李业把他揪到史斌面前,大喝道:“欺压百姓的恶贼已经捉来,请天尊者发落!”
赵二宝嘴真硬。
这种人,明知道自己错了,明知道面前是自己绝对惹不起的人,明知道现在处境对自己极为不利。
可他不道歉。
反正道歉也没用,恶人落到你守夜天尊手里,你饶过谁呀?
他用嘲讽的语气挑衅道:“天尊,听说你现在带着新婚的漂亮媳妇到处散心呢,哈哈,被我这种人冲撞了喜庆,是不是很丧啊?哈哈!”
六百骑兵全部拨出了刀,就等着主人一声令下,把他乱刀分尸。
“我顶多把人砍伤,但我从来没杀过人……”
他连辩解的时候,语气都是特别冲,特别横。
“李业。”
“在!”
“他不是想砍那大嫂的手脚吗?你去把这厮的手脚都砍下来。”
天尊者宣布了他的惩罚。
“别别别别别……那个,有话好商量……”这回对方来真格的,他怂了。
看来骨子里还是软弱,到底没能硬到底。
李业出刀,唰唰两刀,轻描淡写,干净利落的完成了任务。
赵二宝像猪一样嚎叫。
这回没人给他上药。
守夜人看都没看他,打马离去。
“拜谢天尊!”大嫂喊道。
赵二宝身上少了俩零件,自觉人生无趣,不能用刀(左手刀不习惯),不能踢人了。
走路都得单腿跳。
他腿功很厉害,但仅限右腿。何况右腿没了,光靠左腿也没法踢人,一踢自己先倒了。
没了作恶的能力。
连村里小童都敢动不动揍他一顿。
有一次还有个十三岁的淘气孩子把他打了一顿后,往他身上撒尿。
赵二宝觉得人生太无聊了。
想自杀都不方便,只有一个手,上吊时不好系白菱啊。
最后一气之下遁入空门,到寺庙喝粥去了。
江湖上彻底没了这号人的传说。
就像一只苍蝇一样销声匿迹了。
被史斌收拾的第三个人,是个名副其实的大盗。
跨州跨省作恶,有一天看见木兰妹子在外面浣纱,背影如此苗条,起了歹意,想要绑回去享受。
他自认为自己练了四十年武功,放眼绿林应该没几个人是他对手,绑个女孩子还不简单。
他拿出绳子,走到木兰妹子身边,看到正脸,不禁叫了出来:“这妞只应天上有啊!小美妞,听话,爷爷不会把你绑疼的。”
然后不出一个回合,就被这美人打趴下了。
正好有绳子,那就用来捆他自己吧。
史斌听到动静,带人冲了出来,却发现宝贝媳妇早就把恶人捉住了。
守夜之仆一番审讯,这家伙竹筒倒豆子把什么都招了。
身上光命案都有八条,行了,其它事说不说,没意义了。
光死刑都得死八次。
史斌下令把他绑到安宁镇大街上,当众处斩。
这位巨盗临死前大喊:“各位百姓,千万不要干坏事,不要学我!”
说完就哭了,哭的跟个迷途的羔羊似的。
百姓们骂道:“谁会学你这狗杂碎!”
巨盗哭道:“也别让你们的孩子学我。”
“谁他娘的学你!”百姓们说着,拿臭鸡蛋,烂菜帮子扔了他一脸。
他还想再说几句,可是刽子手没空听他聒噪,一刀下去,他那肮脏的生命结束了。
这几个顶尖的恶人尚且被守夜人轻松捏灭,剩下那些没什么道行的,清理起来更轻松。
于是安宁镇的恶贼恶匪,也像太平镇一样被守夜人清理干净了。
第95章 首富竟然找我史斌借钱……
“给你,你升级了。”
度完蜜月,收拾了一堆烂人,回到东平府,第一件事,是把玄尊令给萧飞。
“你也太厉害了!连这都能找到!”萧飞第一件事不是忙着道谢,以及地位升级后的欣喜, 更多的是震惊。
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这遗失了百年之久的玄尊令,能在这一代守夜天尊手里找到。
史斌谦虚道:“巧合。”
当下把来龙去脉和他说了。
萧飞叹道:“那也是因为你福缘广泽,天命所归,咱们才有这种好运。属下多谢尊主提拔!”
“权力真是个好东西。明明就是撞大运,可是连萧飞这样的人,都非要把我往天命所归那上面推。”史斌心下叹道。
在东平府过了一段幸福美满,富贵安乐的日子。
招将。
这回是冉闵。
按照系统规则, 大邦君主是招不出来的, 智将也不行。
但冉兄弟不是大邦君主,也不是智将。
他是小邦君主。
“朕参见主人!感念主人重生之恩,主人法术通神,真乃古今第一高人也……”
史斌这个别扭啊。
“上一世的事过去了,活好这一世就行了。老兄以后别自称朕了,别人会当你是神经病。”
“唉,只当了两年皇帝就让人宰了,罢罢罢,听主人的话,不必自称朕了。”很多人,在死的那一刻,是没有机会能领悟出自己一生成败得失的,冉闵也没能例外。
但是给他重生的机会,他就能反思了。
上辈子谁的话也不听,刚愎自用,终致招灾。
重生后谁都不用劝,他自己就知道反思。
人这东西,有时还真是牵着不走, 打着倒退。活的不通透。
在第一世就肯反思自己,修正自己的人终究是少数。
招将第二天,地尊焰接连发出,天地二尊者手下的守夜之仆迅速接洽,将密信第一时间传到史斌手里。
“天尊如唔:属下守夜人陈枫安置灾民十二万,耗尽家财,仍有十万两纹银之缺口。灾民似婴儿一般嗷嗷待哺,属下殚精竭虑,寝食难安,故向天尊求援!见信请速携银前往义门!另请多派人手襄助安民事宜,陈枫翘首相盼!”
史斌把拆了火漆的密信交给美女媳妇,说:“赶紧准备吧,前往义门。”
留下花木兰在那看信,史斌去太守府找萧飞和王进。
一路上,想着心事。
真是地位越大,责任就越大呀。
陈枫再低调,也是全国首富。
别的所谓的大富豪, 顶多积累了二代, 三代,也就几十年的家底, 而人家义门陈积累了好几百年了。
这陈枫这种武功高强,社会地位极高,名望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数一数二的绝顶高人给我史斌当手下,这种感觉爽不?
当然爽。
但你要搞清楚,人家肯认你当老大,自己屈居老二,不是因为你长的帅,而是因为守夜人这份荣誉无上光荣。
当老二,听命于你,尊崇于你,那都没事。
但遇到为难的事了,你得给解决。
这是天经地义的!
谁让你是老大呢?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遇到难处了,顶多借个五两,十两的,怎么着都好办,他不还也没事。
但是陈枫这种大手笔,大情怀,大境界的人,他既然有事找你,就绝对不是小事。
杀鸡用不着宰牛刀。
小事让仆人办就行,也犯不着找你堂堂天尊者。
没人会傻到贵人贱用。
现在,全国首富找我史斌借钱……
并且,人家不是为了买房置地,更不是为了自身享乐,而是为了十多万灾民的生命……
人家的格调太高了……
反正这钱,借了他,就永远没有还的时候……
看这意思,他也没准备还……
史斌在心里把那帮抢劫生辰纲的傻货的八辈祖宗都给感谢了个遍。
要不是你们这帮弱智招惹老子,这会你让我上哪给陈枫找这十万两银子去!
俺史斌再怎么能耐,又不是印钞机!
折可存把这位子给他,就认定了他这个名字上文武双全的人,能力上也是文武双全。
陈枫肯从他手中接收地尊令,也是认定了他肯定有能力带领守夜人重振辉煌。
以前刚来师父这里隐居的时候,和东平府那帮上层人物是没有交集的。
现在可好了,天天随意进出太守府,都混熟了。
不怕官,只怕管。
现官不如现管。
不管皇帝是怎么个态度,反正现在程太守和守夜人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朝廷无将可派,王进这员猛将帮着守城,可保东平府一方安宁。
所以这帮官员见了守夜人,无一不是客套之至。
史斌和他们热情寒喧几句,把王进和萧飞找出来商量此事。
王进说:“咱们的人不能全走,这里必须得有人守城。各路山贼太多了。”
“那就师父留下守城,萧飞和我带人去义门。”史斌说出了最后的想法。
事情就此定下。
那帮系统召唤的猛将肯定要带走,他们只听命于史斌,别人调不动他们。再者说,一个个来头太大,不是朕就是本王,一般人也降不住他们。
而且还都脾气火爆,也就史斌才能震住他们。
就说那个大获吧,也就史斌敢踢他屁股,这家伙可是谁都不服的。
前世也就只怕一个诸葛亮。至于蜀国皇帝,滚你妈的吧。
东平府备足粮草,程太守和王进亲自送他们出城。
“有个大本营就是好,吃穿住行都不愁了。”
“是啊是啊,托天尊的福,俺萧飞还混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嘿嘿……你这家伙,一开始还不服我,你说,要是没有我,你能当上守夜玄尊吗?”
“那个……不能,也娶不到漂亮老婆……总之这都是因为你领导有方!”
“哪里哪里,主要还在于你本身太优秀……”
“呵呵,天尊谬赞,萧某愧不敢当。”
这俩家伙一路上互吹互捧,吹过瘾了就在马背上打开酒葫芦喝酒。
葫芦盛酒最好用了,古代的酒葫芦先用上等糯米泡,晒干了再盛酒。一打开葫芦嘴,酒香四溢。
给人开葫芦嘴也是一个产业,大离朝的手艺人,地位可高了。
开一次就能挣十文。
因为他们手艺好啊,开出来的葫芦嘴特别平整,打磨的就跟后世的酒瓶盖似的,超级好看,还不漏。
弄个跟艺术品似的,简约时尚。而且打开的时候不扎嘴,盖上的时候严丝合缝。
所以有钱人追究高雅,是愿意花这十文钱的。
普通老百姓就不管那么多了,简单粗暴,对着葫芦头的位置拿菜刀一剁拉倒,爱漏不漏,爱扎嘴不扎嘴,爱难看不难看。
而在物价低的地方,一文钱能买三个炊饼。所以手艺人一下子挣到十文钱,不少了。
第96章 一件冤案
酒葫芦本身也是产业。
长的特别磕碜的酒葫芦,卖酒的时候倒贴,免费送你……
或是直接剁碎了,炒菜用,压根就不用再费事晒干当酒器了。
待遇真是天差地别……
而天然就长的特别漂亮,特别圆润的酒葫芦,一个最多能卖到五十文钱!
穷苦人家是一边骂一边嫉妒:“还真有傻子愿意花钱买这个, 有钱烧的!”
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想要,只是舍不得花那么多钱。
华夏人迷信,喜欢这些吉利的东西。
葫芦呢,谐音福禄。是老百姓心目中公认的,第一等的吉祥物。
吃了它,就等于吃了福禄, 福禄在身。
用了它, 就等于有了福禄,福禄傍身。
如果一个葫芦不光长的特别好看,上下两部分的比例还特别完美,协调,让人一看就联想到说书人所讲的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宝葫芦法器。
那么这个葫芦就会被主人用核桃反复打磨,拿到市场上以高价卖掉,换生活费。
这种极品美观的酒葫芦,其售价的最高记录经常被打破。
大离朝最贵的两个葫芦,一个卖到六两银子,一个卖到五两银子。
那是在坊市上叫卖的,加价叫卖,类似于后世的拍卖行。
当时人们一边想要,一边又矛盾,就买个心理安慰而已,值得花这么多钱吗?
值。
一个人戴着斗笠,遮住大半边脸,把俩葫芦都买走了。
那些有钱的商人和地主,整天忙着玩乐,平时不上街, 古代又没有互联网,各类信息传播速度都相对滞后。
后来这帮有钱人才知道这事,派人追上那人,要加价买,那人捧着这俩宝贝死活不卖。
于是他们就利用自己掌控的人脉发动舆论攻势:“傻子才花十一两银子买俩葫芦!脑袋让驴踢了!”
那个酸啊。
很不幸,那个傻子就是萧飞。
骂归骂,其实这些商人也好,地主也好,背地里懊悔过无数次:“这臭小子买了俩上等葫芦,将来必定福运连连!”
以后来的事观之,萧飞还真是福运连连。
迷信这东西,你信就有,不信就没有。
萧飞信。
史斌不怎么信。
但他还是从萧飞那两个当成至宝的葫芦中,抢走了更好看的那个。
平时这俩宝贝葫芦,萧飞是小心翼翼的供着的,还用绸布盖好,喝酒的时候才用。
“你这人,不是俺说你,你也太霸道了, 啥都要最好的!”当时他俩都喝高了, 萧飞强烈表示抗议。
“你不也一样。”
“不一样啊,我买葫芦,是取吉祥福禄之意呀。顺带着喝酒用。”
“我也取吉祥福禄之意顺带喝酒……”
萧飞见他非要不可,只好大度的说:“好吧好吧送你了,本来就和你一见如故,正想送你个葫芦呢……”
现在他俩用的就是全国最贵的酒葫芦喝酒。
里边的酒,也是琼浆玉液那个级别的。
木兰妹子坐的是马车。
起初她说不用,骑马即可。
史斌凑到她耳边说:“上了战场,你再怎么像男的一样勇猛拼杀,那也只是为了生存。但只有我知道,你是我的可爱小女人……别骑马了,享受公主的待遇吧。”
差点没把人家感动的稀里哗啦。
到了渡口,萧飞带人先行。史斌在后面接着粮草。
正中午,太阳晒的最猛的时候,萧飞坐第一批船到了江州,还未来的及前往义门,就在街心听到一阵锣响。
“陆天龙杀死五位乡绅,犯杀人罪,拟合斩首示众,闲人散开。”
接着两队士兵押着一辆载着死囚的囚车,前往菜市口。
现代处决人犯,是专挑僻静处,不让人们沾染戾气。古代恰恰相反,为了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是故意在闹市处杀人。
故意给人观看的机会。
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在后面追着囚车,发疯一样的喊叫道:“我儿冤枉!老天爷你睁睁眼啊,我儿冤枉!”
因为跑的太急,她跌倒了。
胳膊、腿,和脸,全磕出了血。
她爬起来,再追。
“我儿罪不至死!冤枉啊!可叹偌大的大离王朝,竟无一人谁能给我们母子伸冤!”
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那些士兵好说歹说,让她离远点,她就是不听。
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打她。
如果是个男人,可以用鞭子抽,可这么个即将失去儿子的可怜女人,纵是铁石心肠,也不忍再伤害她了。
“娘,我不后悔!我没做错什么!是他们这帮人渣先侮辱娘亲,我才杀人的!到了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我也问心无愧!我走了后,您好好活下去!”那个囚犯陆天龙岁数不大,也就十七八岁,他没法回头,就大声安慰娘亲。
想起娘亲以后将孤苦无依,自己不能膝前尽孝,这个男儿还是流下了伤心泪。
萧飞远远看见他们,看不真切,却听见了他们说的话。
他迅速判断出,这对母子必有冤情!
寻常人家犯杀人罪,如果是有特别让人不耻的罪行,家属是没脸见人的,更不敢到现场,怕让群情激愤的群众殴残!
顶多是家人被杀后,家属花钱请缝尸人帮忙缝尸,然后全尸下葬。
而今天显然不同,这对母子一路喊冤!
尤其是母亲,一万个不甘心!
“你们随后赶到菜市口,我先去看看!另外,速速把此间事发信通报天尊者!同时也要赶紧报知地尊者!”萧飞吩咐完守夜之仆,即刻上马飞奔,去追囚车。
“遵命!”他的手下们急忙应道。
萧飞打马疾追,生怕慢了一步。
囚车速度太快了,就是怕中途出意外。
萧飞看了看正午的太阳,很烈。
古代人讲究特别多。
比如杀人必须选在冬天,因为春天是孕育的季节,夏天是生长的季节,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只有冬天最萧索。
犯人即使在春天就已经被判了刑,也要等到冬天处决。
而且早上晚上都不行,还必须午时。
一刻二刻还不行,还必须三刻。
这样可以表现皇帝的仁爱之心。
但谋反大逆这种案子,不在此例。因为那种案子发生时,皇帝的仁爱之心受到了伤害,所以就不那么仁爱了。
现在就是初冬,适合杀人。
女人是柔弱的。
可母亲是伟大的。
伟大的母爱,在这一刻爆发出了神一样的光彩。
这么柔弱的女人,拼了命,发了疯一样狂奔着,巨大的意志力推动着她,她竟然追上了囚车!
她刚一进去,围观百姓就挤在了她的身后。
无意中把萧飞挡住了。
本案影响甚大,早已轰动了整个江州,围观百姓人山人海。
“我乃守夜玄尊是也,所有百姓速速闪开,让我进去!”萧飞在最外围大喊道。
第97章 萧飞:刀下留人!
“太好了太好了!救星来了!”
“天哪,苍天有眼哪!”
“大伙快给尊者让路!咦,听说那玄尊令不是遗失了吗?居然还能找回来……”
“这帮畜生,企图侮辱人家娘亲,结果人家有种,为了保护母亲,把这帮畜生杀了, 真是活该……”
“这少年真有血性,宁可犯死罪,也不让坏人欺负娘亲!”
“这大离朝哪里还有公道,还得靠守夜人给咱们穷苦百姓主持公道!”
……
百姓张口结舌,你一句我一句,眼中都有泪花。
萧飞听着他们的话, 把这起杀人案的始末,听了个八九成。
陆天龙的母亲, 长的特别漂亮!
但女人凭什么就不能长得漂亮了?
长的漂亮是她的错?
中年妇女,孩子都这么大了,但她仍然长的漂亮又怎样了?这也碍着那帮这些恶人了?
那五个乡绅,仗着有权有势,整日欺压民众,小民在他们眼中无异于牲口。
他们在街上看到陆天龙的母亲,三十多岁了,竟然还是风韵犹存,标准的美人身段,竟然起了歹心,当街明抢!
那是个大活人,不是一件物品,更不是牲口!
他们压根就没把百姓当人看,骨子里更没有尊重女人的概念。
这妇人早年丧夫,含辛茹苦,把孩子从小拉扯大,又磨豆腐,又种地, 送他学武。
苦日子过的太多, 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甜了。
麻木了。
她儿子本想将来报效朝廷,一枪一刀去边塞挣个功名,封妻荫子,奉养娘亲。
哪知,竟然遭到这场横祸!
陆天龙的娘亲是个自尊自爱的好女人,守寡多年,无论多苦,暗地里流了不知多少辛酸泪,但从来没做过一件有违妇道的事!
她怎么可能会从了这帮人渣呢?
于是这五个乡绅就企图把她拖进一家当铺,想要在面里轮番办事。
娘亲在拼命的哭喊,陆天龙拼了命的打这五个人渣。
可他们会全武功,五打一,太吃亏了。
很快,陆天龙就被他们打的鼻青脸肿。
每个孩子,都天生敬爱自己的娘亲。
孩子是娘亲身上掉下来的肉。
每个懂事的孩子,都知道感恩娘亲的养育之恩。
诗经中那几句歌颂母亲的诗,几乎是个孩子都会念: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 母氏劬劳……
陆天龙这种幼年丧父, 全靠母亲一人抚养大的孩子, 这种感恩心就更强烈。
娘亲太苦了。
她那么瘦弱的身躯要承担起这么重的家庭负担。
为了让自己有出息,她用辛辛苦苦攒的钱让自己读私塾。
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娘亲也不责骂,见他对学武有兴趣,又让他学武。
娘亲天天和他说,别累住。
可娘亲从来不说她自己这些年累不累!
后来,终于学成了一身武功。
陆天龙从不拜佛。
因为他最爱娘亲。
娘亲在身边,多艰难的生活,亦能看见希望。
娘亲就是他心中的神。
他很骄傲,他的娘亲是所有小伙伴的娘亲之中,最美丽,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一个。
现在,这帮千杀刀的牲口要当着他的面侮辱他的母亲。
就因为她长的漂亮!
蝼蚁还知道反抗呢,何况是人?
当他第十次被打倒在地,被嘲讽为窝囊废的时候。
当他看着母亲哭号着即将被这五个恶人拖走的时候。
一股无名业火从脚底直惯头顶,冲破了青天!
起先还有顾虑,不敢鱼死网破,怕自己出事,娘亲没人照顾。
那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娘亲受辱啊!
头脑一热,索性什么也不管了!
化身修罗!
杀!
他从旁边的水果铺抢走了一把菜刀。
他像疯狼一样疯狂的砍杀着那帮恶人!
有了武器,以他的武功对付没武器的人,立刻占尽优势。
砍!
求饶也没用!
杀!
专砍最致命的部位!
全砍死了。
他们的死相很恶心,像五条恶犬。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母亲冲过去抱住他,二人都哭了。
很快就被巡逻士兵抓住了。
五家有权势,他们的亲属使足了钱,一边痛骂陆天龙的母亲不应该长的这么漂亮,否则就不会勾引起男人的色心。
一边要求府尹大人马上判决陆天龙死刑。
这起刑事案件,从始至终,每一个细节都是简简单单,没有任何波折。
人证,物证,俱在。
杀人者也不抵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陆氏跪下磕头出血,苦苦哀求各位大人,希望轻判。
最后她把府尹惹烦了,大骂道:“轻判个屁,杀了五个人,怎么轻判?”
轻判的话,老子就没法收钱了!
穷人,长的漂亮也是你的错。
所有的程序全部按照《大离律》进行完毕,今天就是处斩的日子。
陆氏知道自己无力改变结局,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陪儿子一起死。
儿子死后,她就当众撞柱自杀。
虽然改变不了什么,但她要让所有人记住他们母子今天死的有多惨。
生命的最后时刻,陆天龙仍在牵挂母亲,他含泪道:“娘,答应我,好好保重。”
“不!不!娘的心头肉啊!你今天含冤而死,娘也要随你而去!让你在黄泉路上不寂寞!”
女人发疯的哭喊着。
泪水落到地上,砸在土上,很快就砸了一大片。
围观百姓无不凄惶。
囚车打被开,士兵们押着五花大绑的陆天龙跪在正中位置,后边还插着处斩牌。
押狱队长高叫道:“禀大人,人犯已经验明正身,请大人发落!”
审判台上,主审官坐在最正中间的位置,他看了看漏刻,那更漏,已经打在第三刻了。
“行时三刻已到,行刑!”监斩官说话时,扔下签子。
众百姓凝神屏息,连大气也不敢喘。
那签子落地的声音非常干脆。
江州府尹赵大人坐在审判台右边,目光阴冷,对将死之人没有半点同情,就像在看一只将死的老鼠。
陆天龙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陆氏也不再叫嚷。
她们母子静静的等候着这一刻的到来。
刽子手举起了鬼头刀。
阳光下,刀锋格外刺眼。
无数百姓也吓的闭上了眼睛,惟有连连叹气而已。
穷人受此罪厄,百姓脸上,人人皆有不平之气,可就偏偏没有法子解救良善之人!
只把恶人恨得牙痒痒,可又有什么用?
“刀下留人!”
值此万急时刻,疾速冲进法场的萧飞从马背上弹跃而出,落地后手中高举玄尊令。
监斩官,刽子手,以及所有人都看到了那块令牌。
第98章 府尹你听着,本尊不让杀,你就不能杀
监斩官冷哼一声,气愤道:“守夜人!哼!”
陆天龙惊恐地睁开眼睛,和他母亲对望一眼,然后一起注视着萧飞。
这场意外的惊喜来的太突然了,再慢几秒,只怕自己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
人生真是充满了各种未知。
作为普通老百姓,你不知道灾难什么时候来, 也不知道救星什么时候到。
监斩官今天似乎并不想给守夜人面子。
他站了起来,双手斜上抱拳,对着离都的方向,道:“本官只听命于圣上,不知世间有守夜人!守夜人已经是一百年前的老皇历了!请这位侠士不要干扰本官处斩犯人!”
萧飞听着他的这番言语,冷笑道:“崔大人, 你不认识我, 我却认识你。我还告诉你, 咱们距离这么近,我随便用什么暗器,都能取你性命!”
不这样说话不行,不吓住他,就不能拖住他。
不拖住他,他一声令下,处斩犯人,一会天尊者到了也没用了。
再说了,萧飞的脾气本就急如烈火。
你指望他能平心静气说话,那无异于缘木求鱼,痴人说梦。
“大胆刁民,你敢恐吓本官!告诉你,本官不是吓大的!”崔大人气的胡子都扬起来了。
他指着萧飞道:“来人,拿下此贼!刽子手,速斩人犯!”
萧飞气的当即把手伸进里兜去摸暗器!
守夜人的效率极高,只要自己多拖一会,拖到自己人到了,就啥也不怕了。
至于对方兵多, 咱守夜人兵也不少!
萧飞武功多高啊, 一会利用房屋当掩体,不敢说能全灭敌人,但支撑到自己人到来,他有这个自信。
何况听史斌说,上次江州动乱,朝廷兵战死不少呢。
“我看谁敢!”
声如巨雷,似晴天里打了个霹雳!
“地尊者来也!”陈枫手下的一千骑兵大叫道。
义门陈在当地的声望,可谓是如日中天。
就连官府,都不敢轻易招惹。
人家兵多,你敢闹翻了,找人家麻烦,人家那么有实力的人不可能束手就擒吧,肯定硬干啊,到时把你打趴,可就不好收场了。
那就等同于把你的尊严撕碎了踩地上,再撕泡尿。
乱世谁怕谁呀。
朝廷应付外患,自顾不暇, 有空发兵帮你?别逗了。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 义门陈就像一只随时有能力伤人, 但现在并未伤人的老虎。
鹰立如睡,虎行似病。
这只老虎温文尔雅的在那站着,
看起来老虎没发威,慢悠悠的,跟生病的似的,但哪位大神觉得人家好欺负,好拿捏,敢上去扇那个老虎一耳光试试,估计不出一分钟,咬成碎渣。
再说了,平时剿个山贼啥的,还指望人家义门陈帮忙呢。
所以无论官民,都是很给义门陈面子的。
他们的人一到,所有百姓自发的使劲往边上闪去,让他们的人进来。
他们来的特别紧急,连铠甲都没装备。
陈枫得了信,第一时间飞马赶到。
说来也巧,陈枫没在义门,不然离的太远,时间上来不及。
他正在柳庄练兵,这地方离的近。
如果他早点知道陆天龙的案子,以他的性格,说不定早就干涉了。
但古代消息太闭塞了。
而且刚一犯事,对方就塞足了钱,府尹当场就判斩立决。
如果是小县城,要判犯人死刑,是要到州里复核的。
但江州本身就是州啊,少了一堆程序。
所以判斩立决的速度太快,陈枫未能及时得到消息。
崔大人喝道:“义门陈!你也跟这些所谓的守夜人搅在一起了?你陈枫也是识法度的人,须知圣上并未起复守夜人!”
“陈枫只凭良心行事!我且问崔大人,这件案子,是那五个乡绅先侮辱人家娘亲,欲行不轨!那个少年不愿母亲受辱,才奋起反抗,杀了这五个奸贼!是也不是?”陈枫质问道。
“正是这般!但不管事出何因,杀人总是不对,何况杀了这么多人!按照大离律,判处斩刑,并无不妥!”崔大人针锋相对。
陈枫冷冷道:“可是按照我们守夜人的戒律,这种案子,我们有权赦免!现在我以地尊者的身份,赦免此人!”
老百姓欢声雷动。
陆天龙露出死里逃生的笑意。
陆氏大惊大喜之下,跪倒在地,冲着陈枫就磕头:“民妇给地尊者磕头了!民妇下半生做牛做马,报答地尊者的救命大恩!不不,民妇粉身碎骨,报答地尊者的大恩大德!民妇给地尊者立长生牌位……”
她简直要高兴疯了!
绝望的双眸中,布满了血丝,激动的泪水滚滚而落,但仍然洋溢着笑意。
“守夜人,守的就是民众的底线!伸张正义,本就是守夜人的本分!大嫂你起来说话!”陈枫温和的语气中仍然透着威严。
陆氏欣喜的站了起来,爱怜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儿子也在激动地看她。
她们母子好开心,都流下了欣喜的泪水。
有地尊者出头,朝廷官员敢不给面子吗?
崔大人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在江州那自是一呼百应的人物,他说句话,没人敢驳他面子。
他和赵大人好的跟亲兄弟一样,整个江州,就没人见了他不害怕的。
不过上次江州动乱,这哥俩不知怎么了,一直没敢露面。
可能到底还是怕死吧。
这么多年,这位大人能力没见涨,架子是越来越大。
敢劫他的法场,这事还从来没有过。
有个死骗子倒是编过一些无中生有的故事,卖给说书人,说什么一伙好汉杀了一个叫黄文炳的通判,还劫了法场,把江州府尹赵大人和他崔通判都吓尿了。
名字给改了,说是什么蔡大人,和新来的通判,要不然直接指名道姓就太露骨了。
但改不改有啥区别,这还不是在含沙射影的骂这俩人吗?
他亲自率军逮住这个骗子,打入大牢,一顿臭揍,打的一佛出世,二佛涅槃,一命呜呼了。
但他瞎编的那些故事还是传出去了。
这令他很恼火。
你编故事就编吧,编那些好汉英雄可以,为什么要把俺和老赵编的跟没长鸟蛋的猪脑袋弱智一样?这谁能忍?
就算是事实,就能随便瞎说吗?
你们这些刁民闭上狗嘴不行吗,呆着没事瞎你妈的说啥实话。
今天,崔大人很不爽,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赵大人更不爽。
这江州,到底是谁的天下?
守夜人也太猛了,这咋还把陈枫这个级别的人物也给卷进来了?
偏偏这人还不能轻易得罪。
你有兵,人家也有。
真要起冲突,你三千兵(好多还是新招的)不一定打的过人家训练有素的一千精兵。
而且你的兵没马,人家的兵有马!
“守夜人玄尊者萧飞,参见地尊者!”
老三见了老二,这当然要行礼的。
陈枫跟自己人从来不拿架子,郑重回礼:“玄尊令失而复得,可喜可贺。兄弟荣升此位,老哥哥恭喜你啦!”
萧飞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二人在等着崔大人的动作。
你同意放人,彼此不撕破脸最好。
真要开打,哼哼,守夜人的老三单枪匹马都敢夺你这法场,我这二把手带着这么多兵马,能怕你们?
崔大人一直没说话。
因为处在他这个位子,也是真难。
得罪陈枫,是肯定得罪不起的。
但得罪圣上,那更……
两难。
官场上,两难的事太多了。
一直不说话的府尹赵大人终于说话了。
他站起身来,迈着四方步,打着一手好官腔:
“陈义士,本官知你的为人,对你好生相敬。你今日如此胁迫朝廷官员,却是不该。难道你要造反吗?”
陈枫不卑不亢:“大人言重了。依照守夜人戒律,我有权赦免人犯,还望大人行个方便!”
赵大人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一口咬死了这条不放:“可是圣上并未起复守夜人!”
陈枫与萧飞对望一眼,平时守夜人互通消息,史斌在离都干的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他早就得知了。
于是他拱手道:“守夜天尊在离都,以奇妙法术诸杀奸臣赵太师,高太尉。陛下当众收其为义子,并亲口宣布,起复守夜人,岂能有假?”
赵大人笑道:“本官也听说过这样的传闻,且不说此事是真是假,但是,圣上并未下诏起复守夜人!没有圣旨,本官不敢听命!请陈义士谅解!”
萧飞怒道:“我们两个守夜尊者请你放人,你这厮都敢不给我们这个面子?”
赵大人城府极深,不怒自威:“本官为一方牧守,天子亲自颁昭,你都敢这般无礼,哼,你们守夜人,当真是无法无天!此等无法无天之徒,休说两个,就是来上三个,本官又何惧于你?”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那些猛将率领着六百精甲骑兵簇拥着他们的主人向法场奔来。
地尊者来时,路已经开辟,百姓没再站回去,就在两边观看。
此时史斌前来,一片坦途。
无数双眼睛,都聚集在高举天尊令的守夜天尊身上。
“府尹你听着,本尊不让杀,你就不能杀!”
第99章 守夜人陆天龙(上)
不等史斌下令,他手下的精骑兵全部持枪上举,随时做好了战斗准备。
他们知道,朝廷这帮老顽固,是不会轻易退让的。
现在,江州这帮实权派在兵力上并不占优势,在战斗力上更不占优势。
“难怪圣上坚决不肯起复守夜人!你们竟敢干涉地方司法, 干涉皇权!”
要说打官腔的高手,自是谁也比不上府尹大人。
大离朝,连九品芝麻官都打的一手好官腔,更别说赵府尹这种久经宦海的大咖了。
这话说的这叫有水平,比刀子还锋利。
但人家说话时,偏偏就一幅憨厚长者的模样, 不紧不慢的, 四方步迈的也阔态, 能让人不自觉的就联想到浩然正气。
这句话,尤其最后四个字“干涉皇权”,足以制服在场所有的百姓。
府尹大人的官位是皇帝给的,他的权力也是皇帝给的,他一直在按律法行事。
谁要敢附和这帮守夜人,谁就等同于叛逆。
打击对手,并最大化分解和疏远支持他的势力。
他自认为,这步棋玩的很妙。
他心中很得意,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看他能不能在此等道义压力下,成功解套。
然后他就听到对方对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皇权便又如何?皇权若无节制,必成洪水滔天之势,荼毒百姓!”
似金石之音,掷地有声!
“你……你胆敢出此大逆不道之语,你是要造反吗?”别的招不好用,那就诬蔑对方造反, 一套一个准。
“赵大人,天底下不是每个人都像阁下一样,甘心替权贵舔痈!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像阁下一样昧着良心行事!今天这人犯,你放也得放,不放也得放!”史斌坦然接招,并不怵他。
“反了,反了!”崔大人大怒道:“来人,备战!”
史斌冷笑一声,对他的手下说:“地尊者,玄尊者,有蛀虫阻止咱们拯救良人,如之奈何?”
陈枫在马上施了一礼,回复道:“守夜人,要替百姓伸张正义,就必须得把这帮蛀虫全都得罪了!”
“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守夜之刀,向来不怕屠狗!”萧飞慷慨激昂。
这二人的铮铮铁骨,唤起了很多百姓的正义感。
他们都是穷苦人,陆文龙的苦难遭遇最能引起人们的同情。
大家都害怕自己会成为他那样的人,更怕他那样的厄运会落到自己头上。
如果真是那样, 却连守夜人都不能主持公道,老百姓岂不是只能含冤枉死?
凭什么恶人可以横行天下,善人就只能被欺压?
他们似乎忘了“干涉皇权”那四个字带来的恐怖后果,都不禁附和二位尊者。
史斌心道,你俩都吟诗,如此关键时刻本尊也得吟一首啊,把气氛烘到极限,让百姓一边倒的支持我们,到那时闹翻了出手也不怕。
但是现作诗,也作不出来啊。
俺史斌玩游戏是一把好手,作诗嘛……
还没说话,崔大人戟指大骂道:“天尊者,你当真要攻击朝廷的军队吗?你别忘了,此举形同谋逆!”
法场附近,因旧墙皮脱落,工匠正在刷新石灰,还没刷完,就要处斩人犯,所以工匠只好暂停手中的活。
很好,灵感来了。
明朝大将于谦的《石灰吟》借我用用吧。
“你这狗官,开口闭口说别人谋逆。本尊今天就以这石灰为题,向世人宣告救济百姓的决心: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全场呆住了。
四句念完,百姓无不大恸,泪下!
如果诗句太过复杂,老百姓没文化,听不懂。
但这四句话实在太言简意赅了,不存在听不懂的情况。
守夜天尊吟诗时,仿佛在高头大马上,悲悯的看着遭遇苦难的众生。
他身上似乎渡了一层光辉,彰显着他的慈悲。
陈枫和萧飞反复咀嚼,品味着这四句诗,良久,说不出话来。
眼中俱有泪水在打转。
高,实在是太高了。
什么样的高人,才能作出这样的诗句啊。
于谦这一生,饱经大起大落,为朝廷立下盖世奇功,以一人之力挽狂澜于即将,扶大厦于将倾,他水平多高啊。
他的诗,岂有不感人至深之理?
守夜之仆群情振奋,高呼天尊无敌!
百姓们跪下拜谢天尊,就像拜谢皇帝一样虔诚。
一百年前,太宗皇帝设立守夜人的目的,明着是为百姓伸张正义,暗着是为了制衡世家,让这两股势力同归于尽。
借此,以保证皇权的安稳。
可事情最终超出了他的想象。
守夜人向野马一样,脱缰了。
晚年他这样教育太子:人还是应该心存善意,你算计别人,当心算计过头,把自己算计进去。
现在形势一边倒,士气也是一边倒。
府尹和崔大人处在这个尴尬境地,仍然不敢轻易放权。因为这事一旦捅到朝廷,万一有对手说他们和守夜人勾结,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又或者,有言官参他们一本,说他们丢了皇帝的脸,他们的行为等于承认了皇帝的法令还不如守夜人,那仍然够他们喝一壶的。
可要是硬打,又没胜算。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赵府尹大喝道:“人犯杀死五人,罪恶昭彰!你就是说破大天,他也是触犯大离律的必死之条!”
五家的亲属,和他们请的讼师(后世叫律师)一齐附和赵大人。
史斌心道:“跟你爷爷玩法律?你当爷爷那四年法律专业白读了?”
史斌在马上欠身施礼。
对着老百姓向着好几个方位施礼。
“在场的所有人,请听我史斌一言。我想问下各位大人,各位百姓,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在陆文龙的处境中,能做的比他更好吗?你们能保证做到不冲动,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受辱吗?”
没人敢接这话。
但崔大人必须接啊。
要不然那么多银子,岂不是没法收了?
正义算个屁,公理算个屁,好人冤不冤算个屁。
不能耽误崔大贪官收钱啊!
“崔某深知律法对于朝廷的重要性,维护律法的尊严,社会方能安定!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做触犯刑律之事!”
崔大人说话时,一身正气。
装的还真像那么回事。
不认识他的人,还真以为这厮两袖清风。
百姓又被他震住了。
乌合之众,哪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谁手腕强,就向谁屈服。
史斌追问一句:“那么,如崔大人所说,宁可母亲受辱,也不肯触犯大离律了?”
崔大人昂然道:“作奸犯科者,自有朝廷律法惩治!犯法之事,君子不为也!”
史斌心道,还尼玛的跟我这拽知乎者也。
初中、高中学的那点文言文知识,足以让我熟练运用知乎者也,看我不骂死你这贪婪无耻的杂碎!
“其能坐视母辱安之若素者,必能箪食壶浆以迎他族之师也!其能奴颜乞怜于强梁者,必能悬顺民之旗屈膝变节于外寇也!母辱且不护,其能护国乎?”
史斌这段铿锵有力的话,彻底击碎了崔贪官最后的防线。
百姓们排山倒海一样的哄闹声,又如无形之拳给了他重重一击。
“守夜天尊说的好!”
“天尊万岁!”
“有天尊在,老百姓有活路了!”
“一会回去给天尊立长生牌位!”
……
崔大人像身上突然被抽光了力气一样,踉跄退了好几步,才说:“天尊者责骂的是,卑职受教了!”
陆氏母子已经泣不成声。
第100章 守夜人陆天龙(下)
现在只剩下赵府尹单腿跳了。
守夜人没有傻子(咱暂时先不提郭靖),他们知道得罪权贵,早晚会被他们报复,所以他们向来不介意先下手为强。
对那些被他们收拾过的权贵,他们每时每刻都在防备着他们的报复。
但是没有千日防贼的。
所以要是有机会闹翻,当场击杀,是最省事的方法。
敢当守夜人, 就不怕得罪恶人!
史斌打马上前,拨剑指着赵大人,以及那帮讼师,还有那五家亲属大喝道:
“哪位英雄不服本尊裁决,请站出来赐教!”
所有人全都低下头,避开他那焦灼的目光。
是的, 焦灼的目光。
在老百姓面前,天尊者的目光是正义的目光,像神一样可敬。
为世人普照光明。
而在那些欺压百姓的恶人看来, 天尊者的目光就像硫磺烈火一样可怕。
简直能烧死人。
“哈哈哈哈!”史斌以绝对强势碾压了这帮作威作福的权贵,吓得他们连话都不敢说,他大畅襟怀,下令道:“萧飞!马上放了这位不畏强权,保护母亲的少年英雄!有敢阻止你救人者,格杀勿论!”
“得令!”
史斌又对骑兵下令:“天团卫士听令!官军有敢擅动者,群起而击之!”
“领命!”
精骑兵耀武扬威地举着兵器,对准官军。
官军们吓的后退一步,自觉的把武器垂在地上,用行动告诉史斌:大爷千万别误会……
萧飞纵马冲到近前,飞身下马,一脚踢在刽子手屁股上,将他踢了个趔趄,引起众百姓一阵哄笑。
萧飞迅速出刀,将绳子砍断,又将那个处斩牌砍成碎块。
要是再硬撑下去,赵大人从这一秒开始, 就没机会完成再贪几年的梦想了。
所以赵大人闭嘴了。
陆氏母子死里逃生, 此时惊惧之下,如梦方醒,对着天尊者千恩万谢,拜倒在地,往死里磕头。
“起来,马上起来!”
史斌这一声令下,她们母子不敢不遵,站了起来。
“发钱,发令!”这句话,史斌是对大获兄弟说的。
孟获左手拿着守夜令,右手拿了银票,走到陆天龙面前,说:“给你,安身费和守夜令!咦,好像多了一张银票!我再数数……”
他感觉不太对劲,一数,还真是一千一百两。
“我得拿回去一张。”
这个五大三粗的莽汉送出钱, 还要拿回一张,惹的很多百姓发笑。
史斌看着这个活宝,笑道:“别往回拿了, 全给他!”
孟获心眼直啊,问道:“主人,任命新的守夜人,不是只给一千两安身费吗?古有成例,从不例外啊!”
“孝子护母,其情可悯,本尊赦其无罪!同时为了表彰其行为,破了这个成例,多给他一百两!”史斌在马上喊道:“从现在起,本尊宣布一条新律,像陆天龙这样因护卫母亲而杀人者属于正当防卫,一律无罪!”
“天尊万岁!”
群情振奋,众百姓也不管这么喊犯忌不犯忌,使劲喊了起来。
把为民做主放在嘴边的官,多了去了。
但关键时刻不惧万难,真肯为百姓做主的,只有守夜人!
孟获把他们母子这辈子都没见过的这堆银票不由分说塞到陆天龙手里,说:“你真牛,别的守夜人,无论身份多尊贵,安身费都是一千两。你是唯一的破例者。”
陆氏母子被这接连而来的惊喜砸晕了。
先是自度必死,结果被三大尊者同时出面,不惜与官军发生激烈冲突,救了性命。
这排场可真牛啊,享受这一待遇的,一百年来,也就只能陆天龙一人了。
之后呢,不但保了命,社会地位还提升了,天尊表彰孝子护母,赦了杀人罪不说,还任命为守夜人,而且还比其它人多了一份荣光,多给一百两!
多得一笔横财,任谁都会高兴。
而更让人,最让人高兴的,是今天这面子,真是比天还大啊!
这对母子,先前是绝望疯了,而现在简直是要高兴疯了!
人生大喜大悲,在这短短的一天,他二人全都经历了。
陈枫也来凑热闹:“天尊,这小子运气好,连安家费都能比别人多一百两,那我为啥这么惨,一千两银子一文没给,全让你给觅下了!”
陆天龙太过惊喜,陈枫一说话,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还没行礼呢!
“守夜人陆天龙参见天地玄三尊者!”
史斌:“好说。”
陈枫:“自己人,别客气。”
萧飞:“欢迎你,新来的小家伙。”
陆天龙顶多也就十七八岁,不过看这身板,也是练家子,武功应该也过的去。
陆天龙和母亲俱是欣喜之至,能加入这传说中被无数百姓顶礼膜拜的神秘组织,是多大的荣幸,又是多大的福报?
而且四大尊者,现在只有黄尊者不在现场,其它三位大佬联手救完自己之后,跟自己说话时一点架子都没有,还全都对自己这么客气。
一下子就把彼此之间的关系拉的特别近。
那份陌生人间的陌生感,早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守夜人组织讲究的是彼此情报分享,遇事互助,所以才成为一个厉害的组织,不像其它单腿跳,内斗的组织一样没有凝聚力。
三大尊者那么平和,陆天龙真的就有了一种一家人的感觉。
于是他问道:“地尊者,您当时没拿安家费?”
陈枫和史斌虽然见面时间少,但真英雄之间是惺惺相惜,互相敬重的,他们就早把对方当成了生死之交。
彼此之间毫不见外。
相处的就跟亲兄弟一样。
陈枫虽然能力超强,但天尊者会用法术招将,再加上他史斌义薄云天,对自己脾气,所以给他打下手,陈枫一点也不觉得委屈。
反而还觉得,史斌是干大事的料。
难怪折可存这么信任他!
“是啊,当时他跟我说,他手头紧,缺这一千两银子,于是就给觅下了。”陈枫提到当日往事,笑道。
难怪守夜人这么接地气,这么轻松的就能浑然天成的和百姓打成一片。
必须的啊!
朝廷里的大人物,跟泥塑金刚似的,整天端足架子,跟小老百姓是天上地下一样的疏远,而且还不肯为含冤百姓主持公道,有了冤情,他们只会板着驴脸训斥,哪肯相救?
而这守夜人三尊者,一身正气,一身英气,亦是一身侠气。
老百姓无法从官府寻到正义,那就只能寄希望于侠。
而这侠之首领,天神的祖宗一样的人物,竟然会觅下地尊者一千两银子。
大家都觉得太好玩了,太有趣了。
都静静的带着笑意看着天尊者,看他会否承认这事。
史斌看着陈枫,打了他的胳膊一下,笑道:“老陈你少来!我经费紧张,见你不缺钱,是觅下你的一千两了,这事不假!但是呢,你老陈现在一开口就跟我要十万两……我真后悔啊,当时在你家,就应该多蹭你几顿饭,现在想想,真是亏大了……”
“哈哈!”陈枫是豪侠胸襟,听了这话,指着他,笑的前仰后合。
陆天龙听明白了前因后果,心下大为感慨,天地二尊者,都这么豪放不羁,风采似神仙!
玄尊者也不是凡品!
而且他们手上还有那么多精兵!
能和他们成为同道,我真是三生有幸!
第101章 这个世界,变数太多了
赵府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为什么这帮守夜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干涉司法,进而干涉皇权,他们为什么这么有恃无恐?
那五个恶人的家属也想不出来原因,但从此是收敛多了,不敢再那么嚣张了,也不敢欺负百姓了, 怕被人反杀之后,对方还被守夜人赦免。
他们是注定想不出答案了。
史斌知道答案。
他们守夜人的情报组织能力是非常强的。
他们的情报机构不如皇宫那帮大咖的规模大,这是事实。
但比他们先进。
这帮皇室贵族沉湎于旧传统,旧经验,把老祖宗的那些宝贝教条奉为圭臬,把新技术视为奇技淫巧。
比如, 一百年前, 就有人讨论过, 火药技术的进步,有识之士认为可以用在火炮和火铳上,而皇室这帮大佬一致认为,火炮是个什么东西,那就是礼炮!
庆贺节日用的!
皇帝还下诏杖责这群眼光宏远的先行者,说他们离经叛道。
屁股打烂了后,还罚俸,用以警告其它官员和军队,要他们努力练习骑射,不要把时间、精力放在这些虚无飘渺的事情上。
还有,那些想研究这些劳什子火器的人,无非就是起趁机贪朝廷的钱。
皇帝不用,最后这帮有着一肚子知识的火器专家全被守夜人收拢了。
要钱给钱,要物给物。
终生供养衣食,你给我出成果就行。
就这样,至今仍然留下了很多珍贵的火器改良资料。
还有,信鸽系统,是个人都能想象出来, 会飞的东西总比马速度快吧!
但皇室就是害怕信鸽被射杀,导致机密信息泄露。
还有就是,训练信鸽所花的成本太高。
而信使,不用再额外花钱。
可是信使骑马导致被敌方射杀泄露机密信息的案例还少吗?
所以,守夜人的情报组织虽然比朝廷规模小,但效率高。
通过这极高的效率,在这表面上如死水一般沉静的大离朝,史斌却通过各地守夜之仆较之皇室宗族更加提前的预知了很多机密信息。
太子现在不在营中,他暗中混在士兵之中,返回皇城了,接下来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柴氏在自己的偌大地盘中,养了很多鸡鸭,美其名曰救济贫苦百姓,不能光施粥,还得给点肉吃。
皇帝还下诏表彰了,说有钱的世家大族都应该向柴氏学习,真不愧是太祖后嗣。
柴家人接到这份嘉奖圣旨,更在心里坚定了一个信念:
昏君脑袋里装满了大便, 这大离朝, 还是由我们柴家人做皇帝比较好。
于是他们继续认真养鸡。
而守夜人侦测出的消息却是,柴氏养这么多鸡鸭只是幌子, 因为它们太吵,可以遮盖住巨型地下室打造军械的声音!
看看人家干的多隐蔽,在地下室打造军械本来就很隔音,人家地盘那么大,外人也没机会听到。
但人家就是怕隔的不彻底,还是养上鸡鸭掩人耳目。
估计离发动大事也不远了。
前线领土又丢了六十二城。
大离的所有军队全部押上,也不够抵御敌兵,史斌在江州收拾府尹,府尹再怎么求援,朝廷也是绝对无兵相助的。
朝廷和敌国已经够折腾的了。
大离朝内的势力,更是折腾个没完没了。
绝世高手杨再兴不甘心一直当个小盗贼,他有更高的追求,于是投奔了大盗曹成,成了和他一样的大盗,闹出了好大的声势。
他们手下盗匪上万,见了官军,这帮实力爆棚的硕鼠往死里大杀大砍,抢光官军的粮食,甲胄和马匹。
官军的物资相当精良。
只是使用这些物资的人,弱的跟猫一样。
大盗方七佛也卷土重来了。
本来他们这股势力的大头子名叫方腊,是摩尼教教主,也叫明教,信奉光明神。
这厮造反,闹动江南五十二城,被名将折可存率军捏灭,把方腊也给押到京师宰了。
但他的余部死灰复燃,竟然又要攻城。
河北大地,草头王田鼠也是摇身一变,在敌国的支持下,称天子了。
这家伙流寇出身,穿个龙袍,往连夜造出来的龙椅上一坐,大字不识一个,连那枚假御印都能拿反。
看诏书的时候,字也是朝下的。
这还不算,上朝时还总抖腿。
还不如个扫大街的长的板正。
哪有半点皇帝的威仪啊。
可这货的支持度还挺高。
因为他不加税!
于是他辖下百姓都称颂他有恩德于民,不像大离朝那该死的狗昏君,把老百姓逼的活不下去。
降了敌国的折可求也在忙着折腾。
可能人生,就是为了折腾吧。
折腾到最后,青丝变白发,蓦然回首,人生只不过是一场厮杀。
景国为了分裂大离,授意折可求尊奉原大离降将张邦昌为帝,建立大楚国。
用意是告诉大离将士和百姓,你们看,在你们大离,活的多么痛苦,投降我们,可以活的这么幸福,不要再为大离作战了。
折可求为了荣华富贵,更是向景帝献计,让景帝召唤能工巧匠,依他手中的守夜令仿制十七枚,他要成立自己的守夜人组织,和真的守夜人抗衡。
景帝大喜,依计而行,可是这枚守夜令制造起来,手法极是繁杂。
景国这个游牧起家的国度,连个圆铁锅都能给你造的跟歪嘴大瓢似的。
你让他造这么精巧的手工艺品,那不胡扯吗?
最后绞尽脑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造了个四不象。
那情形,就如同几个没文化的盗贼把一个普通的破车,强行贴上路虎的车标,但不认识英文,也不知原来的车标到底长什么,于是干脆写上路虎这俩字拉倒。
只能暂时骗骗自己了,如果让大离百姓看到他们这些新守夜令,估计会笑的喷饭。
有个叫王庆的赌徒,也率领三山五岳的好汉们起事了。
他们的地盘在淮西,利用山林草泽作掩体,极难剿捕。
这还只是大势力。
小势力的活动,那就更是多如牛毛。
各个乡民团,知道朝廷没用,指望不上,干脆自募乡勇,自保。
遇到小毛贼就打,而当大离领土沦丧的时候,只要敌国给的条件好,立刻投降。
离开昏君老吕,连个招呼都不打。
值得一提的是林冲那股势力。
林冲也和王进一样,是八十万禁军教头。
受迫害的理由,也和姚小姐一样,因为娘子貌美,被高衙内盯上了。
强娶。
不同意就陷害你老公。
把林冲一次又一次的刺杀,有一次运气好让鲁智深给救了,但后来到了发配地,太尉府依然派人刺杀,陷害。
林冲最后忍无可忍,杀了这帮恶人,在柴进的帮助下,去投石碣山那座被八百里巨湖包围的山寨。
按说王伦这种小心眼的货色,不可能容的下林冲这种有真本事的人,怕他觊觎自己的寨主宝座,取而代之。
所以按照原本轨迹,林冲是要被他好好的恶心一顿的。
现在不必了。
因为山寨里所有数的着的头领全部噶屁了,没人刁难他!
林冲叹道:“偌大山寨,易守难攻,真乃一方福地也!可惜无人主持大事!”
小喽啰们哭拜于地:“感谢老天爷给孩儿们送来林教头当老大!”
林冲自知不是这块料,急忙说,哪敢哪敢。
小喽啰们不依,死活非要求他当老大。
因为如果没有足够厉害的老大,他们会被其它山头灭掉的。
林冲是真君子,真不是一来就想占上,但大家伙盛情难却呀,你不当,大家就长跪不起。
谁也不用吃饭,也不用上厕所,就在这干耗着。
你看着办。
林冲只好无奈的对那一千寨兵拱手道:“要不林冲,就依了兄弟们?”
第102章 林、鲁、杨,三大江湖高手全成守夜
“孩儿们拜见大王!”这磕头声,真猛啊。
山寨里这么大的事业,不可一日无主!
要是没人主持大局,其它民团或是山头攻来,大家一盘散沙,谁也不能服众,到时岂不是束手待毙?
林冲这厮就这样咸鱼翻身了。
这家伙超级会做人, 官场真不白混啊。
王伦这种人,是光动嘴,平时总说,我一定会对大家好。
没啥用。
而林冲呢,格局大。他不说话,上来就给大家来点实际的行动。
那效果可就牛大了。
他把山上所有财宝,自己一文不要, 全部分给小喽啰!
太会做人了!
反正有吃有喝,全山寨都是他的,他要钱也没用啊!
何不用来收买人心!
吃饭的时候更能装。
第一天,故意不吃饭,到山寨各个险要地方巡视,看着大家吃饭。
大家都吃完了,饭菜都凉透了,我林冲才吃。
你们看我伟大不?
小喽啰们有啥文化?
在王伦的高压统治下,时刻不把他们当人看,怕他们造反,所以王伦要时刻神化自己的统治权。
林冲不同,民为重,君为轻!
炮灰为重,大哥为轻!
就这么烂俗低级的一招,把无数大老爷们感动的直掉泪!
瞬间就给自己招来一堆心腹。
林冲挺能识人的,离都混那么多年,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相处几天后,他挑了四个最机灵的喽啰去接娘子和岳父。
走之前,亲自给他们倒酒饯行, 一直送到山下。
还对着他们鞠躬!
一句话不说, 全靠动作。
这四人扑通就跪下了。
他们赌咒发誓:“大哥!如果我们完不成任务,不能把您的宝眷接到山上,我们全部自杀!”
“对,完不成任务,绝不回来见大哥!”
“要实在完不成任务,我们就和高家人同归于尽,杀一个回本,杀俩赚一个!”
“大哥,能跟着你这样的大善人,是俺们的荣幸!您就晴好吧(注:土话,意思是您就等好消息吧)!”
他们知道,这事会极难办,从离都把人神不知鬼不觉带出来有多难啊。
他们不停的商量对策:咱们这样,混进去,拿出林大哥亲笔信向他娘子说明身份,然后让他们扮成乞丐,跟着咱们混出城去。
虽难, 运作的好,也未必没机会。
哪知根本不必这么复杂。
高府的人不开眼,得罪谁不好, 竟敢得罪守夜天尊!
最后让守夜天尊一番奇计,借力打力给灭了满门。
林娘子父女想离开这是非之地,轻松出城,根本就没人拦。
半路上遇到,在凉亭子中休息,林冲的喽啰兵说:“咱们快点赶路,别去晚了,让高衙内伤害林娘子。”
“就是,林大哥对咱们这么好,这事必须给他办好!”
……
林娘子和老爹把他们的话听完,方知是丈夫的手下。
欣喜之下,她仍然不敢确信,就说,大哥,你说有林冲的手书,可方便让我看下吗?我认识林家人,可以给你们带路。
喽啰见她们父女面善,就拿出来给她看。
只看了一秒,手书落地。
林娘子掩面大哭。
“爹,真的是我丈夫!”
这下好了,他们父女高兴,小喽啰们也高兴啊!
护送一路,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周到。
为了讨林寨主的欢心,他们还伺候他老丈人洗脚。
接到山寨,那得大吹大擂,向林大哥显摆自己的功劳。
林冲见到家人,简直要高兴地跳起来!
也不管什么礼法了。
当众抱住爱妻,就洒下了英雄泪!
“你委屈了!”
“你委屈了!”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你还好吧。”
“你还好吧。”
这对伉俪情深的夫妻,成亲好几年,一次没红过脸,相敬如宾,琴瑟相和。
彼此把对方爱到了骨子里!
所以夫妻之间,竟然能默契到这个地步!
高府的人渣真是坏透了,坏成渣了!
这么相爱的夫妻也要拆散人家!
就为了一己邪念!
抱完了老婆,林冲推金山,倒玉柱,给老丈人磕头。
“爹!都怪林冲无福,连累全家!”
英雄虎目亦垂泪。
他岳父悲怆道:“贤婿,看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一家人何须如此见外?你一生坦荡,救济良善,你何曾做过一件亏心事?是这个肮脏的世道害了你啊!好在,恶人自有恶人磨,那守夜天尊做民为主,真是太解气了!”
林冲听到这,心中大为激荡:“爹,快和我说说!”
老泰山想起史斌当日的英雄风采(高家人倒霉的时候,他和女儿一直在旁观,大解恨了),说:“那守夜天尊,年纪不大,法术高强,能力出众,更兼智计卓绝,我跟你说,那真是放眼千载,一人而已……”
“爹,天底下竟有这般高人?唉,若无他收拾高家奸贼,只怕你们也不能这么轻松的逃出来!”
“那对呗,各路骗子都说自己会法术,全是假的。可那守夜天尊凭空就能召唤古代猛将帮他杀敌!这种法术,若非亲见,没人敢信!”
林娘子说:“咱们一家人团聚,好好喝几杯,敬这守夜天尊如何?”
“好!”
林冲下令大摆宴席,庆贺团圆。
他做事效率太高了。
刚喝十杯酒,叙完思念之情,林冲立刻和老泰山商量前途问题:
“爹,有一件事,小婿无法和任何人商量,这帮粗人,没什么见识……”
老丈人以前和他朝夕相处,爱他如若亲子,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
老人家说:“落草为寇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种生了孩子,让他受人唾骂,并且自己死后也要玷污父母遗体的事,君子不为!”
林冲小声说:“所以我想……”
“招安?”林娘子到底是老娘们头发长见识短,第一时间想到这个。
“大离朝,已经连根子都烂透了,招安,等于送羊入虎口,以前咱们被昏君奸臣伤害的还不够吗?还要招安再受他们腌臜气吗?”
林冲是血性脾气,昏君虽然没直接伤害百姓,但他无力识别奸臣,纵容他们为非作歹,那这笔血帐自然要算到他头上。
老泰山说:“那么你的主意呢?”
“投奔守夜人!”
“好,这是个好主意!”
晚上,他陪老婆和岳父吃完饭,安顿他们休息。
自己累成这样也不休息,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今日事,今日毕!
这人也算是雷厉风行那种。
有个原则叫,皇帝不差饿兵。
四个心腹辛苦了,立刻提拔为头目!
直接从养马的、做饭的提拔为聚义厅头目,成为自己的亲随。
他们自然又是感恩戴德一番。
林冲根本没兴趣,也不屑提拔头领,因为他骨子就瞧不起草寇!
不到万不得已,再危险也不屑落草!
即使身在山寨,行事作派也不是山寨那套。
所以提拔头目,是为了激励手下人。
但如果提拔头领,那可就是山大王那套了。
他现在第一想做的就是洗白。
他让旧心腹去休息,连夜派出新培养出的心腹(效率就是这么快,他亲和力实在太高),不惜一切代价,用最快的方式联络上守夜之仆,表明投诚之意!
几天后,守夜之仆就和他们接洽上了。
消息以最快的速度,由信鸽上报到史斌那里。
林冲给史斌的信是这样写的:“天尊如晤:小可林冲,仰慕史公久矣,未能拜识尊颜,甚为遗憾……林某不想蹉跎此生,欲率众投效,为守夜之仆,追随史公,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史斌当即回复,约定找个隐秘地界见面。
一见面,林冲就问道:“林某欲为守夜之仆之事,史公可允准?”
你看效率多高,一句废话都没有。
“不准。”史斌道。
林冲有些急躁:“不准,你还约我见面作甚!”
“我觉得大离朝,不识人才,才让林教头这般大才屈沉于草莽,我不忍做这样的事!”
“你……你什么意思?有话说透,别折腾人……”
史斌把守夜令拍他手上。
“我觉得林教头这样的英雄,应该成为守夜人,守护四方百姓。”
豹头环眼的林冲激动的笑了起来:“这真是喜出望外呀,我家人本来还琢磨着,让我招安,好被朝廷赦罪,重新成为良人呢。”
“你想的是赦罪这事啊,那不用朝廷了。林冲听着,本尊赦免你一切罪过!本尊命令你,接下守夜令,成为守夜人!安家费也一并给你!”
这次,双方交谈甚欢。
临别时,林冲透露一个机密信息:“小人的结拜兄弟鲁智深和好友杨志,也在另一座山头落草,手下也有一千多人,我们经常通书信,天尊可否……”
“有劳林大哥,马上联系他们,全给我招来!对了,你帮我发令,他二人的安身费一概由你转赠!”
当时史斌收到了地尊者的加急信,必须马上携带十万两银票和天团卫士去江州,这事急如火,不可延迟,于是让林冲代为发令。
“天尊如此信任林冲,手下肝脑涂地,难报万一!”
林冲急忙下拜。
史斌扶起他,说:“我的所有手下,都给我好好活着,我不希望任何人肝脑涂地。”
林冲激动道:“你看我这破嘴,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跟着你这样有通天彻地之能的英主,当然不会轻易死掉!”
“林大哥,你赶紧安排鲁大哥和杨大哥的事。那杨大哥,我听过他的大名,知他是杨家将后人,那鲁大哥,和我也是结义兄弟。”
鲁大哥就是史斌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认识的那位好汉。
可惜当日一别,今日方有他的消息。
真好,如今有缘聚在一起,做一番事业。
林冲的兵马,和鲁大哥的兵马,全部纳入守夜之仆的队列,等于全是史斌的嫡系。
当史斌前往江州的路上,守夜之仆就已经发来消息,说鲁智深和杨志已经受令成为守夜人,并附信说,自己非常高兴,愿随时听命于守夜天尊的调遣。
赵府尹还道这个守夜天尊不过只有这几百兵马和义门陈的那几千兵马,他哪知道,他的触角早已伸到了江湖。
其实力,比表面上显示出来的,大的多。
第103章 义门陈治家的本领,天下第一
王进派人传来急信,柴氏揭竿而起,称帝了。嫡出的那个称大周皇帝,庶出的那个,称齐王。
他们刻上官印,给各种盗匪封官。
什么飞天大将军、辅国大元帅、左丞相,右丞相什么的……反正刻个印, 对熟手来说也不算个啥事,刻一次五文钱,你给钱,俺就给你刻。
各种盗匪很多都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山寨里人五人六的,在老百姓眼中全是猪狗不如的货色。
这一有机会当官, 那为啥不同意啊!
大周皇帝那诏书上说了:“赦免各位爱卿本身一切罪过, 投诚者, 朝廷官位,俱为各位所设……”
就这一句话,就足以让人乐出屁来。
各类品种的人渣,云集影从,疯狂响应,发誓要为大周效力。
二人手下现在已经有了万八千号人马。
柴皇帝手下那个纹身怕疼只纹了二笔的大哥,现在是骠骑大将军,加太师衔。
他不要的那俩破烂,被柴兴收走后,也都封官了,一个是齐王太师,另一个是齐王府总统领。
质量不行,凑合着用。
史斌给师父回信,让他随时做好把家眷转移到南边的准备。
南边远离战祸,无论是江州还是钱塘,都有自己人在。
江州是水陆要冲,守夜人既己在此地崛起,自然没有不坐稳之理。
史斌直接从赵府尹那里要走二千五百名士兵, 其余的老弱病残全给他留下了。
府尹问他:“你有何居心?”
史斌当着所有人的面昂然作答:“如今天下大乱, 一旦有变,凭你,有能力拯救江州百姓吗?”
府尹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
史斌主动帮他化解了尴尬:“江州士兵,愿意追随府尹大人的,原地别动。愿意追随本尊的,到这边来!”
十停之中,去了九停。
剩下那群左右摇摆的,见守夜人已成气候,也都来了。
带伤那些,以及缺胳膊断腿那些大神也想来,被史斌止住了:“留下保护赵大人吧。”
史斌并不觉得自己做的过分。
仁慈也得看对谁。
对这种无力保护百姓,只会捞钱的废物,对他用的着客气吗?
没一脚把他从座位上踢下去,已经给他留足面子了。
陈力就列,不能者止。
高中课文就学过的知识。
没那个本事就别坐那个位子,一将无能, 累死千军。
赵大人知道自己大势已去,也就不争了, 再争, 命可就没了。
于是守夜人的势力全部接管了江州。
陈枫这家伙很讲理,安置流民十二万,功德自是满满。这些人没地方去,其中健壮之人皆可从军,还能混口饭吃。
十万两银子人家也不白要。
知道你嘴上不说,心里肯定心疼,作为回报,陈枫送给史斌三千匹好马,再让他自己从这些流民之中挑选三千粗壮。
这样史斌的直系军队就有骑兵三千六百人了。
从府尹手里抢来的步兵二千五百人,也归属天尊者麾下,由关羽、张飞等人调训。
不能一下子让这十万流民,拿出七八万全部从军,守夜人现在没能力养的起这么大的军队。
也供应不起这么多粮食。
把陈氏农庄的土地给他们种,让他们自给自足,那还容易些。
如果让他们当兵,则《孙子兵法》早把这事说的很透彻了,运送给养的人以及所有为这些从征士兵服务的人,所耗粮食数量是平时的二十倍,总成本是二百倍!
大规模战争,连大汉那么强盛的王朝都能打穷,还差点垮掉!
汉武帝那个级别的,万里挑一的雄主也不行!
更别说这小小的大离,以及那个昏君吕瘸子。
不过,加起来六千多人也不少了,史斌是个知足常乐的人。
比起刚来的时候,孑然一身,现在手下有这么多守夜人,身边有这么多猛将和骑兵,这进步已经很大了。
想要完成带甲百万的目标,现在真的只是做梦。
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
就是整个大离朝,倾全国之力,也养不起百万之师。
只养几十万兵,就征税征的,把无数百姓们逼成了贼。
不征,没钱付军饷。当兵的这份工作可不同于一般工作,这是随时要丢命的,万一战死,你不给军饷安置他们家人,你这皇帝还是人吗?
征,老百姓没法活。
可是很多地方已经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了,朝廷还要征税,不征没钱发军饷。
不反抗,当场就死。反抗,没准还多活几天。
那弱智才不反抗。
大离现在就陷入了这个无解的恶性死循环。
别嫌少,先把这六千多天团士卒练成精兵吧。
吃住是现成的,义门陈提供衣食军械。
上次在江州义门待的时间短,未能琢磨清楚义门陈是怎么治家的。
这个话题也太宏大了,本就不是短时间能看明白的事。
这段时间史斌和陈枫同进同出,算是瞧出了一点端倪。
亲人之间的关系是特别微妙的。
哥弟兄之间互相嫉妒,恨人有,笑人无,这几乎在任何一个家族都是常态。
而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法调处。
穷人嫉恨富人,看到富人有一点不顺心,就幸灾乐祸半天。这也是常态。
那么这么大一个家族中,族长要如何杜绝这样的现象呢?
又要如何平衡,化解各类必然会有的矛盾?
史斌总结出一个特别重要的经验:人家教育的好。
义门陈有自己的私塾,所有六岁以上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必须去学习各类知识。
《道德经》《论语》这类,是必须要学的。
族长负责出钱,陈氏子弟,无论贫富,所有用度,一律免费。
家丁的孩子去旁听,也不收费。
学生要敬爱老师,老师也要爱护学生。
陈家子弟从小就沾染了浓烈的文化气息,长大后更是温润如玉。
陈家女孩,从小就要学习女红,刺绣,再长大点,要学习那些温柔、端庄的礼仪。
陈家男孩,无论是陈氏宗族子,还是陈氏赘婿(按照义门陈之族规,赘婿之子女必须姓陈),以及陈氏家丁之子,必须习武。
各项用度也全由家族出。
他们延请名师的费用,是从不吝惜的。
到最后,陈家上下有度,举止有法,能文能武。
弱者敬他,强者怕他,朝廷依赖他。
几百年辉煌的大家族,男子没有犯法之人,女子没有失德之妇。
人家有自己的田产,生活不比任何家族差。
衣食无忧,还动不动接济难民。
第104章 义门陈的规矩:我不给,你不能抢
一个人,你有几百年的眼光,就有几百年的事业。
不得不说,义门陈的第一代家主,始祖陈旺,这是个相当有远见的人。
后世历代家主,也没一个是孬种。
光凭这么几天, 史斌无法窥测出义门陈治家的全部精髓,但他知道,就光这一条,无数家族做不到。
凭着巨大影响力,义门陈不但有自己的数千骑兵武装,甚至家族内部还有自己的货币!
近一百年来,无论何等厉害的江湖山寨, 没有一个敢打义门陈的主意!
陈家人外出经商,路过山头,也没人敢轻易劫他,否则会招来疯狂的报复!
这要从一百多年前那事说起了。
这事在大离朝,和王伦他爹玩银票那事一样,都是家喻户晓的典型案例。
一百多年前,有一伙不知死活的蟊贼,打家劫舍,抢了义门陈一个家丁,那人身上当时恰巧就只有一文钱。
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这帮蟊贼还是把钱抢了。
当时江湖上安静了好几天。
无数人,无数双眼睛都看着呢。
看着义门陈的动静。
如果义门陈连个屁都不敢放,那说明这个庞然大物中看不中用,以后大家一起抢他好了。
但如果义门陈作出反应,大家得看看这个反应是温和,还是激烈。
或是,到底有多激烈……
义门陈的规矩是,我可以主动给,你不能抢。
犯忌者后果很严重。
当时的家主叫陈旭,这位爷率领全族子弟, 把那山寨给端了!
这还不算,干脆又放了一把天火,彻底给他烧干净了。
家丁是奉义门陈之命,出去办事的。
抢义门陈的家丁,就等于扇义门陈的脸。
作为他们抢走义门陈那一文钱的惩罚,陈旭下令,把他们山头一千八百多只鸡,一百二十多只羊,五百多匹战马,和所有的粮草,以及积累了三十多年的钱财全部没收。
这帮强盗没死光,义门陈攻山的时候,大头领战死了,身上中了八千多箭。
整个人跟个刺猬似的。
而另外三个精细的头领从后山跑掉了。
但死里逃生后,他们终其一生,无论生活何等的穷困潦倒,也没敢起过报复陈家人的念头。
因为后果太可怕。
为了一文钱, 损失十万倍,这种傻事, 还是别干了。
人不能总犯傻啊。
惹不起你, 从此销声匿迹,装怂,让我们过几天安生日子行吗?
这是这三位大神的内心写照。
事实告诉他们:不行。
这几位大神的苦难遭遇,不但被江湖同道嘲笑,侮辱,还被缺德(站在这帮废物的立场上,他们认为说书人缺德)的说书人编成了故事,添油加醋的渲染义门陈有多牛。
他们最讨厌任何演这场戏的地方。
但艺术取材于生活呀!
你做出傻事,人家有权利笑话你呀!
这活生生的素材,演出来,人人都爱看,人人都捧场!
所以这出戏经久不衰啊。
他们走到哪,都能看到有戏班子演这出戏。
有哪个有钱的大老爷生日,还指名要点这出戏。
再不想看,那折磨人的魔音也会传入耳朵。
有时实在气不过,他们索性心一横,你演吧,我躲远处看还不行吗?
戏台上,扮演陈旭那人,真能装啊,那臭架子端的:我们陈家从不惹事,若有不知死活的敢惹上我们,嘿嘿,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绿林大盗,干趴你!
这时观众席往往掌声如雷。
最气人的是,还有人打赏!
更气人的是,戏班子演的太好,太让人入戏,有一次二头子看上瘾了,不知不觉和陈家的英雄产生了共鸣!戏班子来收钱,他还带头打赏五两银子!
还鼓掌大叫:“好!”
打赏完,突然觉得有点别扭!
而很不幸的是,扮演那几个丑角,也就是那几个幸存的倒霉蛋的家伙,愁眉苦脸的,像狗子一样下跪求饶,丢脸人了。
这几位特殊的观众心里这个火大呀!
根本没这么丢人好吗?
老大当场战死,俺们这帮贪生怕死的货第一时间就跑了,根本没给陈家人下跪!
太欺负人了!
这简直是污蔑人格啊!
但谁让陈家人的声望那么如日中天呢?
谁让老百姓那么喜欢陈家人呢?
就是包青天复生,恐怕也不愿意为这几个废物洗雪冤屈呀。
钱财被抢,安身之地被烧,还要在世人常年累月的嘲笑讽刺中绝望的死去。
这几位大神用亲身经历给所有江湖同道树立了榜样:
呆着没事别他妈的招惹义门陈!
陈家人不好惹!
于是从那之后,这成了绿林好汉们约定俗成的江湖规矩。
之后一百多年,只有义门陈主动揍各类盗匪,从来没人敢主动惹义门陈。
那要是义门陈主动揍我,我也得受着?
有些新入行的小年轻会这样问盗匪老大。
老大往往会痛苦扭曲着脸,含泪答复:对,受着。宁抢贪官十万两生辰纲,别抢义门陈一文钱!
史斌曾经问起过:“老陈,那个抢了义门陈一文钱被灭了整个山寨的事,是真的吗?”
老陈的脸上波澜不惊,说起外人口中这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人家居然轻描淡写地说:“陈年旧事,还提他作甚。”
仿佛这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一样。
那表情好像在说,以我们义门陈的实力,灭个山寨那不玩一样。
史斌立刻敬了他一杯酒。
一直以为只有俺史斌最能装13,敢请你老陈也挺能装啊!
史斌这种首领级的人物,当然不必凡事亲历亲为。
很多时候,到场摆个pos就行。
这也无可指摘。
陈枫也不是凡事都自己干,大多数时候都是指挥别人干。
这才是会治家,会用人。
老板就得干老板的活,员工干员工的活。
如果搞混了,那这个事业必定死的很惨。
陈枫的人,和史斌的手下们帮着安置难民。史斌和陈枫,整天讨论武功和兵法。
他发现,和陈枫这种高人待久了,是真涨见识。
这就如同,你越和臭棋篓子下棋,棋艺越臭。
但如果你总接触绝顶高人,他的眼界,格局,处事方式都会影响到你,让你在境界上进步飞快。
但前提是,你的品行得过硬,你得有让高人高看一眼的实力。
否则人家是不屑理你的。
史斌越和陈枫共事,越敬慕此人,二人天天把义门陈自酿的好酒--名叫九酿春的好酒,每天喝光一坛。
好茶叶那就更是别提了。
他们这样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有机会一起共事,互相钦佩,美味佳肴自然也省不了。
第十一天,他俩痛快喝酒谈论兵法的时候,陈枫说:“难怪你年纪轻轻能当上天尊者,你这兵法见识,真是超越古今,陈某闻所未闻!真没想到,《孙子兵法》还有这么超凡入圣的精妙解法!”
史斌刚想告诉他,是南宫注的功劳,我可没这本事。
这时,信鸽飞来。
陈枫拆下,史斌凑过来一起看,倒吸了一口凉气!
太子造反成功!
成功把他爹赶下台,登基了!
吕瘸子老兄天天做噩梦,生怕太子夺位,天天惊醒,失眠。
没想到太子上次没成功,经历这一波三折之后,这回偷偷潜回离都,于夜晚发动政变,到底还是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