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天王归来》 分卷阅读1 ================= 书名:[重生]天王归来 作者:乔牧木 neng死白莲花后,主角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本文又名《白莲花智商无下限》,题目是骗人的,跑题是要得零蛋的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疏(简达随) ┃ 配角:元轩,菲利普,艾弗里,吕清 ┃ 其它:重生复仇,天之骄子 ================== ☆、雕题岛 简达随是兴冲冲的来到雕题岛的。 雕题岛是当初元轩买下来的,两人也成了这片处女地的第一对登岛人。那时候刚二十出头,相识两年,简达随被元轩彻底从一只土包子改造成了新兴的时代偶像。 “小伙子,很有福气嘛。”渔船的掌舵手笑着打趣简达随,简达随被海风一吹,整个人都飘起来了。听到船老大的声音,有些羞涩的笑了,俊美的脸庞在初晨的阳光映射下,熠熠生光。 船老大把他送到了岛上就离开了,简达随找了一处礁石,坐了下来。 他之前一个多月一直在山里的寺庙中,元轩当时把他送进去,告诉他之后找时间会来接他的。他就一直等着,等到了简达随的短信,让他去雕题岛。 简达随不疑有他,前往雕题岛的渡口只有一处,到渡口的时候船老大已经在等着了,他以为这都是元轩安排的,便安心上了船。 然而当他从清晨等到夕阳西下,整整十二个小时,他也没有等到人。这块岛屿还没有开发,所以整个岛只有他一人,晚上的风吹的很凉,从身到心。 究竟哪里出错了呢? 他没有敢去怀疑,元轩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这不应该是一个玩笑。 他的手机这时候响起了邮件提示,打开发现是一段录音,简达随点击播放。 是一段夹杂着清冷喘息的录音,可以听出来其中的忍耐和情|动,声音的主人他很熟悉,是给他发短信,让他上岛的人。 伴随着清冷喘息的是甜蜜的呻|吟,声音中夹杂着哭腔,让人顿生凌虐之意,大约不管男女,听到这样的声音都把持不住吧。 简达随是个歌手,歌手对于声音都很敏感,再说,其中一个人他认识了六年,怎么听不出来那是谁? 另一个人虽然只相处了三个月,他也认识,元轩少年时期的玩伴,吕清。 傲慢,冷漠,刻薄的元轩,元家少爷原来也会动情? 简达随的脸上像是被当众打了一巴掌,羞辱一般觉得火辣辣的,手机被他一时激动扔在了沙滩上,那段声音一直在持续,声音钻入脑海,循环往复,永不停歇。 简达随站起来想要去捡回来,脚下一滑,摔进了海里。 这时候已经是初秋了,海水到了晚上很凉,夜凉如水,简达随浑身打着哆嗦,牙齿打颤。 手机铃声响了,是当初录制的两人的合音,元轩说话总会刻薄,声音冷清,唱起歌来却异样的好听。录音从没有外传过,然而从前的甜蜜这时候像是鸩毒,简达随满心满口都是苦涩。 他俯身捡起来他的手机,说服自己要心平气和,还带着期待,对方的无情讥讽打破了他的最后幻想。 “简达随,你输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简达随声音很平。 “阿元要和我结婚了啊,”吕清的声音就像一条冷冰冰的蛇,爬在耳边,细腻,润滑,简达随感到一阵恶心。 “我不信。”简达随心头一紧,直觉否定。 “录音都发给你了,你怎么还在抱着幻想啊,”吕清轻笑,“元轩一手提拔你,改造你,根源只不过是因为你是一件很好的雕刻原料而已,你嗓子都毁了,怎么还一直扒着他?” “我要听他亲自说这句话。”简达随呼吸变得急促,愤怒埋葬在他的内心深处,随时有爆发的可能。 “元轩不想见你,不然为什么这么久,不给你说话呢?”吕清的话像是刀子,插|在简达随身上,“实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得照照镜子,看看自个儿合适不合适,对不对?” “……你,你们凭什么这么羞辱我?”简达随胸膛起伏,声音痛苦,带着鼻音。 月亮惨白,冷漠的照着沙滩。 仿佛自己一下子回到六年前,那个刚从山里来的土包子,下雨了找不到地方避雨,被元轩捡了回去,之后的人生像梦一样,然而现在,梦醒了。 简达随的嗓子在三个月前开始出现问题,颤音,发音出问题,讲话会嗓子痛,现在每一个字都会让他像是针扎在喉咙上一样痛苦。所以他才被元轩送进山里的寺庙,元轩说是想要他静修一下。 “你还不懂吗,雕题岛的风没有把你吹醒?元轩不想让你难堪,所以才把你送进山里去,怕你闹婚礼。”吕清声音含笑,“做人要识相,不要像蟑螂一样,赶都赶不走。” 海水忽然暴涨,天与水相交处的海面突然变成白色,前方出现一道长长的明亮的水墙。在晚上,这道墙是黑色的,铺天盖地。 吕清的声音在寂静的岛上分外空旷。 简达随背对着海面,没有看到后面的风景。 简达随直接挂掉吕清的电话,开始拨元轩的手机号。 然而无论拨打多少遍,那个电话一直都处于忙音的状态,“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 在他拨了几十次之后,电话直接变成了关机状态,简达随的心沉到了海底。 吕清的来电是未知电话,没有号码显示,他也无法反拨打回去。 他被留在了岛上,没有人接应,来的时候他也没有带什么东西,孤身一人在岛上。 雷声响起来,伴随着而来的是瓢泼大雨,简达随的手机进水了,直接自动关机,他这时候终于看到了海天交接处的风景,脸色变得煞白。 这是一场谋杀,赤|裸裸的谋杀,简达随成了这场谋杀中那个跳进陷阱的猎物。 海啸来了。 整个岛都被海水淹没,简达随不会游泳,元轩不准他在大庭广众下近乎全|裸,所以他只在元轩别墅的露天游泳池扑腾过,人胜不了天,此刻都成了绞杀他的利器。 简达随的肺部中的空气已经被用尽,他想要往水面上浮,却只能被浪花再次拍下来,四围都是水,他忍不住张嘴想要吸气,却被海水倒灌入胸腔,水面下的呛水没有任何动静,大海发威,人就像是海水,渺小的不堪一提。 在海水中接近窒息的极点的时候,简达随的恨意也到达了极点。他睁着眼睛,不肯闭合。 元轩,你真无情。 光点逐渐从眼中消散,像是被剥夺的生命力,他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到最后,手脚一动不动,被海水推搡着,像是叶子。 他死不瞑目。 船老大看着外边的天,摇了摇头,心想大概年轻人已经回去了,这天,搞什么浪漫,有人告诉他要给自己的爱人一个惊喜,那个岛是“她”买下来的私人财产,所以他去送了年轻人一程。 看这暴雨,两人应该挺受罪吧,有钱人,花钱买罪受。 他喝着小酒,醉醺醺的,倒头就睡。 吕清放下手机的时候直接拆了壳子,把卡拿出来,金属片拆了,折断,扔进马桶中,冲下去,冲了近半个小时,才松手。 他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心里算计着什么时候让frank把元轩手机里的拦截功能除去。 简达随当然打不通元轩的电话,元轩那边估计也想着简达随手机为什么总是关机,从不开机呢。 只是小小的科技手段罢了,科技果然创造奇迹。 至于船老大那里为什么是女人的声音,这真是太简单了,他当初用了变声器,并且改了电话ip而已。 很快船老大那边的记录也会消失,他自己也只会是当做做梦。 简达随自己脑抽上岛,老天让他死,怪的了谁? 这不是一个完美杀人案件,只是一场天灾,天灾而已。 他只是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已,元轩是他的,凭什么给这个土包子?元轩又怎么会喜欢这种……不,元轩根本不爱他! 吕清志得意满,只要简达随死了,哪怕他和元轩已经有十年不见了,他还是相信元轩会爱上他的。 谁当了他的道,老天会弄死他的。 他只不过小小的做了一些改动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啦,欢迎各位前来撒花~不大意的跳坑吧,我会在坑底接住你们的! 爱你们么么哒! ☆、真谜题 吕清转着轮椅,骨碌碌的从花园的鹅卵石小径上碾过,像是碾压无辜的生命。 元轩脸色苍白的坐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吕清的轮椅,眼中闪过愧疚之意,他把手机放下,唤管家李松下楼去接吕清。 吕清回国不久,他这个幼年好友收留了两周,给吕清时间找公寓,孰料两周过去,简达随的声音出现了问题,他疑心有人下毒,简达随身边的人有些杂,最近公司正在筹备“神的使者”大赛,选出最佳灵魂歌手,欧美亚三大洲各个赛区出代表,人多且杂,所以干脆将简送去自己从小每年都去的寺庙里静修一段时间,等比赛开始再把人接回来。 接着他回去,吕清要去一场试镜,当时家里司机送父亲去医院检查身体,他亲自上阵送吕清,结果两人出了车祸,吕清最后拼死护他,自己反而受了伤,腿脚受伤,医生说很可能是伤到了神经,从此无法行走。 试镜因此作废,元轩虽然很傲冷漠为人毒舌,对朋友和爱人却是一等一的好,留下吕清在别墅养伤,养了一个多月。人因他而受伤,尽管知道吕清对他有某些意思,他也不可能直接把人送走。 他没把受伤的消息告诉简达随,怕简达随没养好就直接跑回来,那根蠢木头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让他担心,他的嗓子当时说不出话来,只发短信,然后其他时间关机,怕简达随突击给他打电话。 吕清慢慢从轮椅上移到沙发中,影坛乐坛巨星,载誉而归,回国打拼事业,元轩很是内疚。 “感觉怎样?”元轩开口。 “还好,不是那么痛了。”吕清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元轩觉得有些不舒服,好像,太风情了? 和他记忆中的那个人有差别。 元轩点点头,“好好养病。” “我会的,阿轩。”吕清眯起眼睛,拿起面前的那杯水就要喝,元轩按住了杯子,“我让明婶给你倒一杯,这杯我喝过了。” 吕清眼睛一转,嘴角扬起,“我不介意的。” 元轩想要皱眉,按捺住这种冲动,“这样不太好,明婶,帮吕清泡一杯茉莉茶。”他的手巧妙的使力,杯子回到了自己手中。 吕清的笑容有些僵,自己给自己台阶下,“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龟毛。” “是啊,老毛病。”元轩也趁着下台阶,刚才吕清的试探举动让他有些不舒服,元轩并不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因为他不需要控制,遇见笨蛋的时间太久了,把他的脾气都磨砺的很好了。 如果没有人挑起话题,元轩是绝对不会主动的,更何况面对吕清他只有内疚,但内疚挡不住吕清的眼神让他不舒服,他站起来,“我想起一些事情还要处理,失陪了。” 吕清点点头,笑容一如既往的完美,在元轩转身之后眼神闪过一丝戾气,和他的脸不协调极了。 元轩又打了一遍手机,发现这回直接从关机变成了不在服务区。 怎么会?当初为了方便,山里的那座寺庙他可是又建了一个通信铁塔,怎么会不在服务区? 元轩心中有忐忑,看看表,已经是十点了,慧明方丈应该已经休息了,然而他心中的那种不安越来越多,最后成了他的心病。 打电话吧。 “你说简达随?”慧明方丈接电话的时候听得出来声音犯困,应该是被他吵醒的。 “对,他的电话我一直打不通,所以打扰方丈了。”元轩对方外之人很是尊敬,慧明方丈他从小就认识,算得上是他的导师。 “他昨天就离开寺庙了。”慧明的声音如同一盆凉水,泼在元轩头上。 “去了哪里?”元轩声音中带着怒气,恨这人不听话。 “他说去一个岛,名字很奇怪,好像叫什么雕题岛。”方丈艰难的回忆起这个名字。 元轩手指本来还在平板上滑动,这时候忽然停住了,失声道,“雕题岛?” 屏幕上,新闻快讯:碧海一块浅海区出现地震,发生海啸。 元轩踉跄从房中跑出来的时候管家李松还有些奇怪,听到他要调动直升机去碧海一块,脸都绿了,“少爷,你糊涂了,那儿海啸了!” 元轩身体不好,脸越发的苍白,一贯冷清的声音不再冷清,全身颤抖,“简为什么会去哪儿!再不去就来不及了!” 他额头全是汗,刚才挂电话的时候整个人如坠冰窟,全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松看少爷都快发心脏病了,直接一手刀把元轩砍昏,嘴里念叨着,“少爷醒来你怨我也好骂我也好,现在绝不可能调什么直升机去碧海的!” 这里离阳台也不远,吕清看到元轩奔下去的时候眼睛全然是嫉妒,还有恨意,看到李松的动作,还有隐隐约约的话,满意的笑了。 简达随,你终于也有命不好的一天了。 老天不公平,他就做那只看不见的手好了。 简达随醒来的时候头痛的很,手也痛,他头很晕,以为自己在船上,幸运的漂浮在海面上,然后被渔船给捞上来了。 睁开眼睛,他疑心自己在做梦。 屋顶是一幅中世纪的宗教绘画,受难的耶稣,拥有虔诚的信仰,最后却被烧死在十字架上。 他脑袋一片空白,约莫十分钟后,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头发苍白,看起来四十余岁的男人。 他面孔深邃,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黑色的裤子,黑色的手工皮鞋。手上带着银色的戒指。 简达随屏住呼吸,那人已经看到他睁眼了,这时候也不好装睡,所幸冷冷的扭头。 他平日里和元轩在一起,元轩就是这副脸,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轻蔑和懒得理会的样子,他学不到十分,五分总是有的。 “啊,阮少爷居然醒了。”那人笑起来的样子带着邪气,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像一个被驱逐的神父,对,就是这种感觉。 简达随经历吕清这种看起来仙儿仙儿的人的恶毒的一面,早已对人不报什么希望。 刚才他叫自己什么,阮少爷? 简达随敏锐的发现了什么不对,他不动声色。 “阮少爷今天难得不骂人了,”男人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鉴赏一般把简达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啧啧,心高气傲的少爷啊,终于知道低头了么?” “你什么意思?”想了半天,简达随决定用这句万金油一样的问题,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套出来。 他刚才略微思忖,这种情况,认错人的可能性极少,看这房间装饰,也不似他熟知的中国,心中有猜测,但需要印证。 “还在倔强什么?”那人摘下墨镜,银灰色瞳孔看起来诡异极了,搭配那张脸,直接去s电影中的坏人丝毫不过分,理想的恶棍。 他抬起手,捏住简达随的下巴,靠近,简达随挣扎,把脸扭向另一个地方,下巴很痛,他忍住喊出来的冲动,那人似乎是惊奇了一下,“咦,这么有骨气?” 靠近的时候对方身上有股雪茄的味道,元轩也喜欢抽烟,但元轩身上的味道很淡,跟他人一样清冷,不像眼前这人,只会让人生出厌恶,让人想要作呕。 想到元轩,便想到吕清,他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溺水的恐惧让这种恨意又升了一个层面。恐惧让人生出无穷的力量,也让人坚韧,老天让他活下来,必然有理由,他既然从地狱中走来,势必要报复。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那种入骨般寒冷的滋味,那种被扼住喉咙无法呼吸,生生死去的感觉,让他这一生都不能忘记。 “rh,你中风的父亲再也护不了你了。”墨镜男在他耳边低声说话,像是魔鬼,简达随打了个哆嗦,他哪里来的父亲?自小在大山深处长大,除了养护他的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声音的姆妈,他根本没有父母,他也曾经询问过村里的人,那些人说他是有一天外来人抱给姆妈的,留下了一大笔钱,就走了。 所以自小简达随就是孤儿,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姆妈,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似乎眼前这人的战栗取悦了墨镜男,他把铐住简达随的手仁慈的解开了一下,扯着简达随的上半身让他看墙壁中间镶着的镜子,“看看你的样子吧我高贵的少爷,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你现在连一只鸭都不如!” 简达随看到镜中的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那个人,镜子中的那个人和他竟然有八分相像!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大约有人能猜到为什么重生到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人身上。 猜对送香吻一个!【好啦,我知道一定会有人嫌弃。 那么,肯德基豪华套餐! 叔父和小受没有上床啦,至于原因,→_→,我赌一斤黄瓜你们猜不到。【看过存稿的剧透党不要讲话! ☆、始黑化 如果不是遇见这人,自己醒来照镜子,简达随一定会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雕题岛上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噩梦醒来,他还是可以继续在他的舞台,唱歌,台下永远有个忠实的观众,曾经很温柔,给他写过歌,谱过曲。 但事实是,他醒来了,仍然活在一场噩梦中,身边这人是个神经质,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或许可以说他只知道现在这具壳子的中文名叫阮疏,只有母亲会这么叫他,其他人会称他为rh少爷,现在看来家族财产被夺走了,陷入了一场豪门争夺阴谋中。 除此之外呢,一无所知。 简达随闭上眼睛,睫毛颤抖,像蝴蝶一样扑闪,墨镜男以为他是不想看到自己如今的样子,开心极了,哈哈哈的笑出来。 疯子,简达随心中骂道。 “等我艾弗里接管了整个家族的事务,把你弄成我的禁脔,只能在床上活着,伺候我。”墨镜男的舌头在简达随的脖子附近游荡,简达随觉得他像是一条眼镜蛇,冰凉滑腻,让人恶心,“想到一向清高傲慢,有着洛克家族高贵血统的少爷在我身下,我现在可是兴奋的很呢。” “滚,你这个恶棍!”简达随忍无可忍,使劲挣扎,手腕仿佛伤口裂了,撕心裂肺的痛,阮疏忍住疼痛,低头一看,发现是手腕上有伤口。 这位少爷还爱自残? 简达随皱眉,艾弗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手腕的伤口,不止一道,粉嫩的肉翻出来,旧的伤口结痂,有些地方应该是刚去痂,看起来像月牙一样是白色的。 “你死不了的,我等你心甘情愿的爬在我床上,主动坐在我的腰上摇晃。”艾弗里低笑,“连带你那个只信奉上帝的漂亮母亲,呵呵,大哥真是有福气,可惜就是蠢了一些。她的上帝救不了她早夭的儿子,更救不了你。”艾弗里在阮疏的有着伤口的手腕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简达随没想到他这么禽兽,不防备的倒吸了一口气。 已经快要结痂的地方又开始流血,那处已经没有办法看了,各色各样的伤口,艾弗里舔了一下嘴角,把唇上沾着的鲜血舔了干净。 简达随头晕的厉害,这时候明白他肯定不是晕船晕的,而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艾弗里把阮疏重新铐在床头,纯金打造的锁链,才能锁住像rh这样傲慢的少爷。为了美观,这上面还镶嵌着蓝色的钻石,和一个铜色的十字架。他把钥匙放在了自己马甲的口袋中,贴平,离开了房间。 简达随等他离开了房间,听到门上落锁的声音才放下心,全身紧绷的肌肉松弛了一点,刚才艾弗里那个变态真的有些吓人,他想到那个人的眼神,一阵干呕,头发濡湿,额头是虚汗。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躺平看着屋顶,思考自己的处境。 如果没有料错,他是重生了,魂穿,穿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近乎一模一样的人的身上。 从死神的手里夺回了一条命,却遇上了一个恶魔,一个中年变态。 简达随从前懒散不工于算计,并不代表他蠢。这具身体和他的融合居然没有任何不适,让他有种久违的亲切,仿佛骨血里他们两人就有牵连,天生灵魂就有感应,那种温柔的容纳,让简达随在短时间里放下了警戒,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简达随一阵晃神,往事历历在目,他的,阮疏的,面容如此相似,光影的片段都混淆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rh,全名rh?lock,中文名继承了母姓阮,音译了英文名rh,阮疏,是洛克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母亲阮谨,是英籍华裔,一个典型的书香世家养育出的女人,长相秀美端庄,性格温柔,没有主见,父亲是尤里西斯?洛克,手段刚硬,银发绿眸。 洛克家族主营石油,机械,是工党的背后有力支持,家族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简达随理了一遍,头晕脑胀。 刚才那个艾弗里是他的叔父。这个恶棍叔父是祖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个很有野心的护士,当年看护祖父的时候设法偷走了祖父的精子,怀上叔父的时候追上门想要说法,祖父直接扔钱让护士打胎。 护士没有听话,因为已经来不及打胎了,便生下了叔父,在外流浪了十五年,护士患了绝症,便又带着叔父出现,把叔父送到了祖父面前,祖父大约是人之将死忽然心善,留下了他,护士心满意足的死了。 叔父因为其私生子的身份无法继承财产,在洛克家族就像是一个高级佣人,给洛克家族打工,获取一份优渥的薪水而已,但他不甘心只这样。 在潜伏了近二十年后,终于找到机会,给阮疏的父亲下慢性毒药,整整十年,终于在父亲六十岁这年得逞,家族力量支持他的不少,艾弗里是个优秀的演说家,哪怕别人一边用着鄙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也能一边把钱从别人的口袋里骗出来。 阮疏是个优秀的继承人,可惜他不够无耻,一个正直的人想要斗败一个无耻之徒,光明正大的方法,只会被对方的暗箭给重伤。 他是来给母亲过生日,没想到父亲和母亲已经被控制了,而他在晚上喝牛奶的时候没有注意,中了艾弗里的招儿。 为了不让阮疏大喊大叫,艾弗里用药用的很精准,即卸了阮疏的力,让他叫不出来,又给他割腕放血,这样他连起身的力量都很弱,只能晕着晕着在床上躺着。 想到这里简达随轻轻闭上了眼睛,心想好一出鸿门宴,豪门争斗的惊心动魄,让他光是看,就觉得累。他刚出狼窝,就入虎口,当务之急,就是如何从这虎口中逃脱。 他微微侧身,发现旁边也有一面镜子,这屋子里似乎四面都是镜子,艾弗里大约是想要看到他失态,阮疏从小就是贵少爷,对这个叔叔算不上是傲慢,但阮疏本身就清冷,跟艾弗里不说什么话。艾弗里永远笑脸相迎,没想到背地里出了这么一招。 简达随试着找东西捅开那个手铐,却是徒劳,金链铐的很紧,这么挣扎,除了手腕被勒得痛楚,皮开肉绽,其他都是徒劳。 但他必须想办法自救。 简达随继续翻阮疏的回忆,试图从其中找出这里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哪怕只是和艾弗里有间隙,有利益冲突,此刻都可以用上。 阮疏的母亲一直跪着她的上帝,从未多看他一眼,大约这样的家族环境轮不上这样一个女人多嘴,便卸去自己的责任。因为从小失去了胞弟,自多自责,一心一意侍奉神明,希望向上帝赎罪,免去苦难。 冷酷的父亲尤利西斯?洛克一句“洛克家族不需要多余的继承人,他只会招来苦难”,便宣告了一个新生儿的命运。 刚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弟弟被直接送出去,任其自生自灭,出生便被宣布死亡,洛克家族只有一个继承人。神父宣布双胞胎弟弟死亡的举动,使得一向软弱无主见的母亲心如死灰。 从阮疏的记忆里看到这一段,简达随全身不可自已的颤抖。 胞弟,双胞胎弟弟…… “你母亲那早夭的儿子” 他和阮疏八分相似的面孔…… 从小只有姆妈照顾他…… 他是被人抱过来的,并且叮嘱要一直在山村里生活,不能外出。 如果这一切不足以说明一个事实,那么人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简达随终于明白,原来上一世自己没爹没娘,没有祖父母,什么亲人都没有的原因,是他被这个家族抛弃了,送到了大山深处自生自灭,一个比死亡稍好一点的答案。 洛克家族位于雾都,而他生活的地方是相隔万里的中国,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被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照料到大。 而和他出生只差几分钟的那个人,享受着一切。 简达随从小一切靠自己,想要努力回报的姆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临终时告诉他去“外边的世界”,他才离开了那个居住了十五年的地方。 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上一世就被剥夺。重生的这具身体,原来是那个占便宜的。 他是那个被送走的,弟弟。 前世他被人设计,算他蠢算他活该;前世他被人当成弃子扔掉,算他命不好算他倒霉。 然而既然他重生了,既然他回来了,就要拿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犯傻一次,但不能再傻第二次,从前懒于算计,被元轩护得太好,认为这世界都是好的,没有上心,结果被扮成兔子的野猪给吃了。 那只野猪的头上,还带着一朵白莲花。 简达随心中冷笑,面上不动声色。他既然重生,那么势必要活下去,才能不辜负这一番“奇遇”。 只有蠢货才会满足于墓碑上人们的赞颂,面对现实并且勇于夺取的人才能胜利。迈克尔?道布斯早就说过,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房间安静的像是坟墓,而他在深夜的墓地缓缓睁开眼睛。他是从地狱来的人,无所留恋,心中只有复仇。 你是谁? i a rh。 那些设计他的,害死他的,觊觎家产的,在周围虎视眈眈的,他会奋起反击,一一解决。 那种在水中痛苦挣扎,却只能等待死亡的窒息感,那种恐惧,他不想这辈子再尝试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黑化完成进度100。 进击的小受! ☆、没有神 恐惧予以人无限力量,比尊敬更甚。 天花板上那副耶稣受难图仿佛在警示着他,耶稣教导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一本《圣经》却只有寥寥数语关于朋友,最后他死在了十字架上。 y elderly brother,我将要取代你。 如果还有什么愿望,就让我来实现好了。 神的使者――灵魂歌手大赛开赛前,中国区种子选手简达随消失,有人说他嗓子毁掉了逃避比赛,还有人说简达随之前根本就是公司里捧出来的,他的所有歌曲都是有人在后面包装才出来的效果,有人说是替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元轩之前给简达随的包装一直走的男神路线,简达随的底子好,长相俊美,身高腿长,五官偏欧化,他亲自上阵调|教这个捡回来的男孩,然后把他留在身边,亲手给他打造了一个王国,简达随一步一步走的很 分卷阅读2 稳,他本人也很努力,在嗓子坏掉之前,已经隐约有了华语乐坛歌神的潜力。 然而现在的一切都幻灭了。 有人直接爆出了简达随之前的经历,提出简达随并不是来自于什么贵族,根本就是一个从山村里来的土包子,披上了华美的袍子就冒充男神,根本就是土包子一个,爆料者言之凿凿,抛出一个又一个猛料,人民群众都是爱看八卦的,尤其是看这种飞上枝头变凤凰,落难的凤凰不如鸡的场面,装逼者天天有,这时候痛打落水狗也丝毫看不出来。 爆料称简达随抱大腿,潜|规|则,隐形上位,假唱,替唱,冒充男神,然后又说什么整容,连元轩给简达随包装之前的照片都找了出来,陈芝麻烂谷子,真真假假谁管,最后一条终于触怒了大众的底线:简达随吸|毒。 这像是一滴水扔进油锅里,直接被炸了出来。 有人质疑过真假,但更多的人在爆料之后就相信那是真的,空穴来风,没有空穴怎么可能有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吕清还在轮椅上装模作样,看八卦看的很开心,frank不愧是个好队友,当初也不枉自己和他一夜风|流,对于绯闻和黑料他向来拿手,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编辑手中藏事实。frank直接黑掉版主的号连环发,再有倾向性的引导,最后哪怕你白的跟一张纸似得,都难免沾上污点,这条上过论坛头条,无数人讨论,之后无论删还是不删,都会成为人们心中的蚊子血。 到时候元轩从悲痛中来去澄清,公司开发布会,简达随宣布死亡,他上去抹两滴鳄鱼泪,说些好话,死者为大,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人都死了,谁还会查那么清呢,只不过简达随的名声被他彻底毁掉而已。从前是个干干净净的歌手,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死的早的,满身黑料绯闻的歌手,他的代表作就是他自己,倒是对得起第一张专辑叫《黑》。 吕清把浏览痕迹全部删除,他向来好学,跟frank学了几手,黑客算不上,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东西半球的时差意味着,阮疏被囚在床上看月亮的时候,元轩被李叔砍昏之后一夜过去,醒来之后一言不发,冷着脸赶到机场,搭乘专机去的碧海,因为离得近的城市机场已经关闭,只能到稍远一点的城市转汽车前往。 吕清醒的很早,摇着轮椅故意从客厅过去,想要和元轩打招呼,“阿轩,吃早饭了。” 元轩像是没看见他,也没听到他的话一样,直接错身过去了。 吕清本来还淡笑着的表情凝滞,等人都出去了,脸才变色,他手中抓着报纸,指甲都要把报纸掐破了,停了近三分钟,才慢慢松开手指,将报纸慢慢展平。 保姆明婶看他的冷静的展平报纸的动作和眼神吓了一跳,“清少爷,你怎么了?” 报纸和你多大仇。 吕清笑的永远很亲和,“刚才腿不小心阵痛了,这份报纸元叔叔看了吗?” 明婶皱眉,摇头叹气“少爷和老爷生气了,谁也不理谁,这不一大早,家里跟暴雪之后一样,冷的要命。”说着自己打了个战栗。 为了个土包子还跟元叔吵架?吕清心里呵呵了一下,心想没事,反正以后也不会了,元轩还是老老实实做元家的少爷也好。到时候他可以想办法取悦元叔,反正婚姻法已经修了,他想办法和元轩结婚,以后就什么都不愁了。 流离的日子他再也不想过了,快点稳定下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敌人全部除去,抓紧事业和爱情。 他不信元轩和他小时候的那十年竹马竹马的情谊,居然比不过一个乡村的土包子。 元轩只是一时新鲜,之后很快会回到豪门生活里的。 吕清想到这里又笑了,笑的很和煦,“明婶,能麻烦你煮份银耳绿豆粥吗,我想元叔喝点去火的东西比较好。”大早上的动火,肝不适应吧。 明婶一拍手掌,“哎呀,说的对,我怎么忘了这件事了,还是清少爷聪明。” 吕清眼眸中闪过一丝光,“我记得明婶的粥很香,当年的手艺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呢。” “哎呀那都多少年的事情了,”明婶笑的眼睛都弯了,“我这就去煮,对了,清少爷,你喜欢喝什么粥,我也一并炖了?” “和元叔的一样就好,我不挑食,麻烦您了明婶。” “哎呀不麻烦不麻烦。”明婶兴冲冲的去煮粥了。 老人真好骗,吕清撇撇嘴,看着报纸居然娱乐一块有简达随,直接把报纸卷巴卷巴扔进了废纸篓里,眼不见心不烦,看不见真是太好了。 阮疏一直没睡,大约半夜的时候听到门又响了,他一震,决定装睡。 来人除了艾弗里还能有谁,只是这次他一句话都不说,直接把自己脱的精|光,然后钻进了阮疏的被窝里,抱着他开始睡觉。 阮疏:“……”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醒来之后先是担惊受怕,后是思考处境,现在早已饿得饥肠辘辘,所以艾弗里靠近他之后一阵恶心,只有胆汁了,跟着元轩时间久了毛病就会很多,比如洁癖,比如强迫症,再比如他连和元轩之间都只有浅吻,现在突然有这么一个人全身赤|裸抱着你,阮疏除了恶心没有其他感想。 他努力调整自己离开,但手被桎梏,两只手都铐在床头,连肩膀都要断掉了,蹙着眉头忍着,不敢睡觉,然而清醒着更痛苦,他是冷感体质,身后热的要命,阮疏恨不得一锤子把艾弗里砸的头破血流脑浆直蹦,然后一想到这四个字脑补一下,更想吐了。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艾弗里又起身,开始穿衣服,摸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穿的,然后僵尸一样的离开。 阮疏好不容易把那种恶心的感觉给忘掉,脑子因为缺养分这时候已经快无法思考了,忽地闪过一个念头,刚才的艾弗里从头到尾一字没说,是不是……在梦游? 在绝境中总要找到一些东西才能坚持下去,阮疏不可能一直被这么囚禁着,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囚禁在这一隅做男宠?艾弗里做梦,小心命根子断掉! 阮疏努力把现在的处境和他掌握的东西串联起来,想自己该如何逃离这里。 艾弗里清早起来就看到自己的美貌大嫂穿的像修女一样,跪在那里祈祷,他冷哼一声,阮谨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艾弗里心中恼怒,自己已经成功□□,这个蠢女人的老公都躺在床上起不来,居然还在这里求她的神,也是,年轻时候的打击太严重了,自己识人不明的结果就是丢了一个孩子,艾弗里心中冷笑,那孩子的去处还是他处理的。 他故意走上前,俯视他的大嫂。 大嫂今年也才刚四十出头,嫁给尤利西斯的时候刚满十八岁,儿子都已经二十二岁了,她看起来依然不显老,皮肤紧致而光滑,只是神情总是那么淡,看都不看他一眼,冷冰冰的。 他喜欢,老的小的都喜欢。 艾弗里靠近阮谨的时候阮谨自己往右边撤了撤,艾弗里扯住大嫂的袖子,“阿阮。” 他声音很深情,简直要深情的掐出水了。 阮谨皱皱眉头,起身准备离开。 艾弗里终于装不下去深情了,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流氓,一个恶棍,掐住阮谨的胳膊,恶狠狠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阮谨气的全身颤抖,却也有些害怕,她恨的要命,却不能把恨说出来,只得恼道,“你这恶棍,放开我!” 艾弗里贴近她,抱住阮谨的腰,阮谨挣扎,仆人路过,阮谨呼救,那仆人却跟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匆匆离开。 阮谨眼中全是恐惧,还有厌恶,穿在身上的黑纱随着她身体的颤抖而出现波浪状,裹住曼妙的身姿。 她这段时间承受的恐惧太多太深,一向是支柱的尤利西斯瘫了,她的世界差不多也分崩离析了,阮疏被这恶棍囚着,她连一面都不曾见过的儿子也是被这人葬送了性命,阮谨悲从中来,从艾弗里的怀中挣扎出来,一巴掌打在了他脸上。 艾弗里眼中露出阴森之意,忽的笑了,扯住阮谨的头发,“不识抬举的贱|人!”他刚骂完,眼睛一转,笑的诡异,阮谨被他的眼神给吓得直打哆嗦,然而心中的恐惧给了她力量,她后退两步,想要转身回房,艾弗里一把扯住她的手腕,恶狠狠道,“我给你自由,不是让你来打我的!既然你不想要,我也成全你。”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肉包子啃一口、炮爷的手榴弹、皮小蛋的地雷! 艾弗里就是一个bt…… ☆、变故生 阮谨被他一路拖着拖回了卧室,直接扔在了床上,另一边就是中毒了不能动弹的尤利西斯,他的眼神满含恨意,银灰色的瞳孔像是毒舌一样想要杀死艾弗里。不过艾弗里丝毫不恐惧,他就是要这么做,当着面羞辱曾经“尊敬”的大哥大嫂。 阮谨头栽床上眼前一黑,往里爬脚踝又被扯住,艾弗里手劲很大,阮谨从来都怕这个性格阴冷的小叔子,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就是一条会杀人的蛇,然而当有一天真的盘旋上来,她忍不住尖叫:“啊――” 艾弗里的耐心终于用完了,直接给了阮谨一巴掌。 阮谨被一巴掌打的跌在床上,一动不敢动。 远处的阮疏似是听到了声音,在喊着什么“放开她!” 艾弗里嘴角扬起,“你的宝贝儿子救了你,我今天放过你。”他从床上下来,直接把门给锁上。 让这个疯女人好好想想吧,她虽然长得好,不过也老了,艾弗里心想,大哥这么多年,真的太浪费时间了。 阮谨听到门锁了,颤抖的身体终于停下来,她从被子上把自己挪下来,冷漠的看着尤利西斯。她的被打的那面的脸已经肿了,另一边还是细腻的白,对比起来有些凄凉。 尤利西斯瞳孔先是看着她,然后转向了墙上的一副画。 阮谨不动,忽然冷笑,吐出两个字:“报应。” 尤利西斯的眼睛蓦地睁大,似乎不敢相信阮谨会说出这么两个字,他似是痛苦的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瞳孔缓缓的移向门边,像是那边有什么东西是他渴望拯救的。 “你想说rh?”阮谨身体颤抖了一下,步子踉跄,双手捂住脸,痛苦的蹲下来,“对啊,我要救一救rh,你不爱他,我也爱他。” 尤利西斯似是赞同她,然后又盯着墙上的那幅画,眼睛一动不动。 阮谨心中一动,敲了敲那幅画,声音和其他地方不同,是空的。 画是达?芬奇的《玛利亚与亚恩温德》,在高低起伏的蓝色山前,圣母玛利亚安详地凝视着圣婴,婴儿耶稣拿着一个木头卷线轴…… 这幅画隐示着圣母和世界都无法改变耶稣未来受难的命运。 阮谨想到了她未曾谋面的儿子,那个至今生死不明的孩子,刚出生便被他的父亲否定了命运。 “尤利西斯,你是否后悔,你曾经抛弃了他?”阮谨声音颤抖,画的后边是墙壁,轻轻一推,像旋转门一样侧进,露出一个小型的保险箱。没人能想到,这么珍贵的一副画后边居然会另有玄机。 阮谨的手指按在保险箱的指纹检测上,一声微不可闻的“咔嚓”,保险箱的锁被打开了。 里面躺着一把袖珍手枪,如果元轩在场,势必可以认出来这是德国享有“世界顶级半自动手枪”的代名词的华尔特公司的hk p7系列,生产与上世纪70年代。该枪使用9毫米巴拉贝鲁姆弹,全长171毫米,全重078千克,枪管长105毫米,初速351/秒,配用8发弹夹供弹,有效射程50米。共有三个型号:分别是p7m8型、p7m13型和p7m13 nickel fish这3个型号。 与华尔特公司生产的其他型号手枪相比,hk p7型手枪快速射击时的精度和射程都是最优的。 阮谨使用过手枪,是尤利西斯教她的,此刻她拿起袖珍手枪在手中把弄,半试探着对准尤利西斯。 尤利西斯眼中闪过恐惧,还有不可置信,似乎是惊异于一向温柔无主见的妻子怎么会在今天大变脸,然而他现在没办法说话。 阮谨自顾自道,“我昨天梦到老幺了,他对着我说妈妈好冷……我梦见他被海水给淹没,怎么呼喊都没有人去救他,我想要伸手,梦就断了,我连我的儿子都救不了……”她凄惶的笑起来,“你们洛克家族的人都是疯子,我要离开这个疯子聚集的地方,我要离开!” 她站起来,不再去看尤利西斯的眼神,然而走到了门口,忍不住回视,看到了床头放着她的另一个儿子的照片,心中又痛了。 “我要救rh,rh一定要离开这个吃人的鬼地方。” 尤利西斯强硬了一生,末了被看不起的私生子弟弟将了一军,这时候只能瘫在床上心中着急。 阮谨做事没有多考虑,她此刻心思偏执,想要带着儿子离开这里,一枪直接打在门的锁上,枪的子弹在射进锁芯之后直接爆炸,可以造成两次伤害。 第一颗子弹。 阮疏听到枪声的时候门口已经响起了脚步声,打开了门,刚要推开,停顿了一下,脚步声又远去。 阮疏心里着急,这是谁? 不管是谁,势必是敌对于艾弗里的,有枪好,至少局面可以暂时走在上风。艾弗里现在都只敢囚禁着父亲,不敢动他,就是因为怕事情闹大了,被长老会警觉,那么圆桌会议势必要进行重新洗牌。尤利西斯是这一代的家主,并不代表艾弗里可以上得了台面,家族对于继承人的选择向来苛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同意艾弗里这个私生子来主持的。 “你先放下枪,有话好好说!”艾弗里的声音响起。 “你,你先放了我儿子!”阮谨的声音强作镇定,但其中隐藏着害怕,无论如何,拿枪指着人,她这是第一次。 “你先放下枪,小心走火。”艾弗里额头全是虚汗,谁给的这女人枪,她怎么忽然变得疯狂?! 这些都来不及细想。 阮疏心中一动,“妈妈救我!” 先把战场转移到这里,他需要看着阮谨,因为阮谨性格太容易妥协了,一旦被艾弗里说的放下了枪,岂不是前功尽弃?不成功便成仁,阮谨的枪是突发事件,他必须把握这次机会,如果这失败,之后的逃脱就变得更艰难。 慌乱的脚步声靠近,刚才门已经打开了,阮谨被靠着门,枪口对着艾弗里,“离我远点!” 艾弗里顿住脚步,举起手来,示意自己不会再动。 阮谨退进门内,看到了在床上被束缚着的儿子,眼中瞬间冲出泪水,手上的枪开始抖,“rh,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阮疏现在很怕她再一抖,直接枪走火,他刚才那一声叫喊算得上是爆发,现在说话都是嘶哑的,低声提醒母亲,“妈妈……小心枪火。” 如果不是死在敌人手里而是死在自己人的手中,那才冤枉。 他从死神手里逃出了大约一星期,阮疏之前是在昏迷,醒来也才两天,谁也不知道壳子里的灵魂换了。这副虚弱少言的样子自然而然被理解成为了艾弗里对他的折磨,阮谨想到自己两个儿子都被门外那恶魔给害的人不人鬼不鬼,厉声喊道“你进来,给他解开!” 艾弗里磨磨蹭蹭才进来,一副惧怕阮谨手里的的枪的样子,事实上他刚才给自己的保镖打了电话,他们已经在这栋别墅的周围埋伏好了,绝对不可能把人放走。 做好这一切,艾弗里慢慢走到床头,摸摸口袋,又开始慢慢找钥匙。好似忽然老眼昏花,看不清哪把钥匙才能打开,阮疏眼神冷冽,一针见血的指出,“你在拖延时间。” 阮谨被激发出了母爱的最后力量,她失去了一个儿子,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了,她手往下一挪,直接朝着艾弗里的脚下地板开了一枪,“别耍花样!” 艾弗里没想到她居然来真的,这女人果然够味,他丝毫不惧怕,但为了防止意外,还是给阮疏开了锁。 阮疏手腕满是淤血和青色的痕迹,结痂的地方满布,他慢慢的把自己的肩膀活动了一下,被锁的时间太长,一直活动不顺畅,可能会在之后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 钻心的疼痛。 然而现在的状况并不适合自怜自艾,活动之后确定还算灵活,阮疏眼中闪过寒意,他一脚直钩艾弗里的脖子,另一只手按在床上支起最后的力气,艾弗里没有想到这平时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侄子居然身手这么敏捷,一时不备,阮疏和母亲靠的很近,把枪夺过来,阮谨一惊之后又舒了一口气,看的出来枪在她手上也如同炸弹一样,这时候烫手的山芋被别人接手也是好事。她只是微微蹙眉,“rh,你……?” “妈妈,把镣铐锁他手上,不然我们制服不了,连大门都出不去。”阮疏对这位“很久不见”的母亲说话还是很温柔的,“外边一定有他埋伏的人,只有让他成为人质,我们才能有一线希望。” 阮谨虽然平日里不多说话,一心一意爱她的主,这时候在儿子的提醒下也开窍了,钥匙还在镣铐上,恰好方便,直接反绑住艾弗里的手,拔下钥匙。 阮疏的脚从艾弗里的脖子上移下来,他眼神冰冷,找到了床上的一条皮绳,是狗链,亲手给艾弗里戴上,绳子的末梢直接困在了手上的镣铐上。 艾弗里眼神终于变了,“少爷,没想到你变聪明了。” 阮疏擦了擦手,漫不经心道,“哦,是吗,我以为对付你这样的恶人,只有变得更聪明才对,中国有句话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想现在用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变少是错觉吗tt ☆、分两路 “你走不出去的。”艾弗里笑的很冷,“不管逃到哪里,我都能抓到你。” 阮谨听到这句话直接上手,啪的打在艾弗里脸上,“闭嘴!” “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你的小儿子在哪里。”艾弗里忽然提出条件,“当年是我送走的他,你的小儿子没有死。” 阮谨开始犹豫。 阮疏没有多少力气,不能提着艾弗里的衣领往前走,他看到阮谨眼中的犹豫,母性又泛滥的样子,心中不是滋味,“妈妈,我们连出去都不现实,你还相信这恶棍吗?” 阮谨精神本在神游,听到这句话犹如被泼了一盆凉水,她有些犹豫,恳求的看着阮疏,“rh,那是你未曾谋面的弟弟……现在有机会知道他的消息,为什么……” “为什么不试试?”艾弗里犹如恶魔,引诱着阮谨,“我想他还活的好好地,只不过你们都找不到,这是最后的机会,之后我可不一定能再给机会了。” 阮谨伸手想要放了艾弗里,阮疏拿走了钥匙,“妈妈,弟弟已经不在了。” 阮谨不能相信,阮疏让她站在自己身后,拿枪抵着艾弗里,“走,带路。” “你还没有告诉我要去哪儿呢,rh少爷。”艾弗里也不再装小人,“把我当成人质也没有用,你们觉得这件事情只有我在做吗,我可没有这个胆子,长老会里有人叛变,多少人觊觎你父亲的位子,你现在拿我当人质,出去也只能流亡,颠沛流离的生活你习惯的了吗?” 保镖的一部分已经冲了上来,在各个方向举枪指着阮疏和他身后的人。 阮疏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恶心,那时候在床上被囚禁的时候,艾弗里可没少用言语侮辱自己,他理解的艾弗里没有真的动自己,大约是在忌讳什么,现在听来似乎有点道理,可惜似乎也只是似乎,阮疏直接拿枪托顶了艾弗里一腮帮子,“废话真多,叫人把车开出来,别耍花招,你要知道,命只有一次。” 艾弗里心惊,他从前左看右看,少爷都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简直出乎了他的意料,不过为了命,他还是示意保镖的头儿去把他的阿斯顿给开出来,“少爷,你出行从来都是要司机的,会开车吗?” 阮疏的手现在确实不适合开车,是最后的精神力让他拿着枪一直支撑到现在,尽管痛的冷汗直流,面上依然不能露怯,他冷笑一声,“这点倒是不需要叔父费心了。” 楼下的丹尼尔?卡特看到这一幕,趁着混乱往车库去。 他是尤利西斯家主一代的管家,在洛克家族服侍已经近三十年,从三十岁一直到五十多岁,本来应该退休拿着优渥的退休金颐养天年,谁料到在晚年遇到□□这件事情。 他看着艾弗里长大,却始终没有看出这人的狼子野心,结果艾弗里不动声色的把尤利西斯给害了,他只能选择默不作声,这时候看到阮谨和阮疏,心中有微微的激动,之前他拿不到钥匙,救不出夫人和少爷,现在两人既然已经走出了这一步,他怎么能不帮上一把! 他没有什么能为阮谨做的,或许可以送阮谨一程。 他还记得当年阮谨嫁入洛克家族的时候的样子,看着阮小姐怀孕生子,结果却是双胞胎,这使得一向对继承人小心的洛克家族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送走一个孩子,留下另一个。 阮小姐自从知道了这件事情,便和老爷闹矛盾,两人年龄差十五岁,沟通又少的可怜,这使得夫人和老爷走的越来越远。 丹尼尔的上衣兜里放着一把钥匙,车库里的阿斯顿马丁one77是老爷今年本来准备送给少爷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就遭遇了变故,现在这辆车的钥匙由丹尼尔保管,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阮疏和阮母被重重包围,那些保镖不敢靠近,远远的围住三人。 “看见了吗小少爷,你走不出去的。”艾弗里做了人质依然不老实,“现在乖乖束手就擒,放下枪,或许我们还可以谈判一下。” “然后你再让人上来给我打一针,从此像莴苣姑娘被囚禁在塔上?”阮疏毫不犹豫的反驳,“你是从哪里获得这么强烈的自信的?” “因为我的主人,远远比你聪明的多。”艾弗里一脸无辜,“他狡猾的如同一条蛇,哪怕你逃离了我的掌控,你也逃不过他的手掌心,这是我对你最诚挚的劝告,傲慢的少爷。” 阮疏要的车也被送了上来,是sesto elento,阮疏命令司机离开,慢慢靠近车门。他一边走,看着周围环境,思考着应对策略。 如果他和母亲一起走,势必要一起流亡,母亲可以送到阮氏家族,受家族庇佑,但阮疏不行,因为他是洛克家族的继承人,一旦一直留在阮家,艾弗里以分担家族事务为名,势必要惊动洛克家族的长老会,那时候阮家不肯放人,两者对上,阮家没有丝毫反抗的力量。 实力太悬殊。 该怎么办?阮疏脑速飞转,想着应对策略。 阿斯顿开足马力,速度可以达到近四百公里每小时,所以当阿斯顿马丁one77冲进重围的时候,众人的反射弧还没走过大脑,丹尼尔露出头,“夫人少爷,上车!” 阮疏眼睛一亮,闪过身开了车门,把阮谨塞进去,“带我母亲回阮家!” 丹尼尔震惊,“少爷!” “快走!”阮疏大声催促,声音都是沙哑的。 丹尼尔知道这位少爷必然有其用意,车急速甩头摆尾,朝着大门冲出去。 阮疏自己拎着艾弗里上了玛莎拉蒂,把艾弗里塞进副驾驶,车门没有关紧,他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有保镖想要上前,阮疏从车的后视镜一看直接朝着艾弗里的腿打了一枪。 第三颗子弹。 艾弗里“嗷”的一声,那些人定住,不敢动弹。 “别轻举妄动。”阮疏眼神冰冷,犹如死神,“不然你们的老板死了,你们一切都白费了。” 他上车之后没顾上系安全带,脚踩油门,冲了出去。 后边的保镖开着宝马车追了上来。 这简直就像是豪车大比拼,出了大门丹尼尔听从了少爷的吩咐,往东走将夫人送去阮家。 阮谨趴在车窗边看着和自己方向相反的那辆玛莎拉蒂,口中喃喃“rh……” 她回到阮家基本这就是撕破脸了,她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 对于婚姻自由这点,洛克家族不会做出什么阻挡,但rh是不可能被放任的,因为他是洛克家的少爷,洛克家的继承人,这就是为什么阮疏要两人分开走的缘故,他和阮谨一起走,只会把母亲都连累,所以只能一人走上逃亡的道路。 “夫人放心,少爷一定会平安的!”丹尼尔只能用这样的话安慰阮小姐。 艾弗里派出的人果然大部队都是追rh去了。 丹尼尔这时候才想明白为什么少爷会做出这个决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少爷便想通了以后,动了艾弗里,他身后的人也依然在潜伏,只能先放他一条狗命,这样好歹宵小敌人在明处,可以防备,因为当主人有狗的时候通常会用走狗办事,只有在至关紧要的时候才会亲自出面! 现在长老会的人没有被惊动,那么艾弗里身后的人也同样不会动,少爷一人把这些压力都承担了过去! “少爷……”丹尼尔眼眶湿润,这个他从小看到大的人瘦削的背影从车后窗消失,再也看不到了。 阮疏按照记忆中的影响往人多的地方走,只有人多的地方他们才不会轻举妄动,民众虽然是渺小的,但现在是民主社会,他们如果在人多的地方直接开枪,带来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因为英格兰的记者是全世界最为尖锐的! 然而他的手已经有一些颤抖了,转动方向盘的时候痛的要命,但启动自动导航就会降低速度,被后边的人跟上。 艾弗里本来机会倒栽在座位上,这时候慢慢摆正自己,“你很聪明,rh少爷。” “是吗,我不需要你的夸奖来提升自己。”阮疏随口一说,不再理会他。车子渐渐驶向立交桥上,车流渐渐多起来,玛莎拉蒂即便是风一样的车子,也不会在拥挤的车流中飞起来,现在是下班高峰期,他的车被堵在了中间。 后边车上的保镖已经开始下车,整齐划一的黑色西装看起来就不是寻常人。 阮疏手心里都是汗,艾弗里“咯咯咯”的笑起来,“要一下子把我爆头么,少爷?即便洛克家族再怎么伟大,也容不下一个杀人犯,你和你的父亲都玩完了,尤利西斯算不得什么保护伞,真是个蠢货。” “我现在终于确定你背后一定有人,而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那人是不是还指导了你二十年?在洛克家族收留你之前你就归顺到了对方旗下?”阮疏说这句话的时候看了看后视镜,后边的人离他还有百米多远,而前方的车子已经变得有秩序了,两列车中间有空隙,可能会勉强过车。 阮疏心中有了计策,艾弗里不死心的追问,“你凭什么这么说?!” 阮疏的车子倏地夹杂在车流中间,在一向遵守交通规则的雾都这有些不可思议,隐隐约约的骂声从身后传来,阮疏置若罔闻,他的车子独领风骚,像一条灵活的鱼穿梭在大海中。快要下桥的时候车与车之间的空隙变大,阮疏的车前后左右都有了空隙,那些普通的上班族怕把他的车子擦坏赔钱,这款车还是很娇贵的。 阮疏放慢车速,领先了其他车子一段路程,近八十米之后他右脚暂时离开油门,一脚把艾弗里从没有关紧的车门中踹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不要站错队,阿门。 ☆、遇故人 “因为你蠢。”艾弗里只听到这么一句,他嘴中爆出一句“shit”,骨碌碌滚到高架桥的边上,后边的车紧急刹车,还发生了连环撞车,不过阮疏算过车速和距离,都造不成伤亡,他还不想自己身上挂上刑事案件,只是使了个小小的计策,让整个高架桥都被堵了而已。 阮疏脚踩油门,继续前行。 从后视镜看去,那些保镖急忙往前跑,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阮疏面无表情打开导航,远处景象变小。 因为中间创造的变故,追踪的车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视线中已经消 分卷阅读3 失不见,一小时后,就在阮疏以为自己甩掉了跟踪的人的时候,他稍稍放了些心,漫不经心的往后视镜看了一眼,发现后方有了黑色车辆的痕迹,稍微一思考,他手“啪”的扣在了方向盘上,“bullshit,他们放了跟踪器!” 这里已经接近了雾都的富人区,从商务区的喧闹到了富人区中间的过渡地带,阮疏看到前方有转弯,他直接拐过去,跳下车,车的前方还放着zippo打火机,周围没人。 那就继续制造麻烦吧,阮疏无奈,他舍不得这辆车,但如果在他和车之间选,他一定还是选择自己。一枪打爆了车的油箱,阮疏往远处走了两步,直接把打火机“啪”的打开,扔到了油箱滴油处。 “再见。” 阮疏开始跑,没有十秒钟,后方惊天爆炸声,火光冲天,阮疏感觉气浪扑到了自己后背,他直接扑向了地面,几秒钟后再次爬起来,往前跑。 果然,追的人的车被阻挠在了后面。阮疏只是暂时松了一口气,没有代步的工具,他这么跑下去,一定会成为别人陷阱中的猎物。 他头痛欲裂,觉得前路茫茫。 雾都雾都,美名其曰雾多,则雨多,没十分钟后,天开始下雨。 出门卜卦,流年不利。阮疏刚从一个小巷子走过,走到另一条街上。 元轩面无表情的在车的后座,前面除了开车的司机,还有吕清。 来到雾都的原因是母亲让他来散心,七天都没有简达随的痕迹,当时所有人都告诉他简达随死了。 元轩告诉自己不可能,因为他没有允许简达随死。平日里对简达随最严肃的是他,最凶的也是他,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心中有了情意从来不会诉诸于口,反而会对对方越来越严肃,要求越来越严格。简达随在他的手上被调|教的一点土气都没有了,成为了当时歌坛近乎神的存在。 然而这一切都成了浮云,那个人离开的悄无声息,元轩坚持认为对方没有去雕题岛,捕捞六天全无所获,大海最温柔也最残忍,他广阔,容得下一切,但一旦消息在海中,找到的希望则微乎其微。 之后元轩有些陷入了臆想,元母当时正在雾都,便让自己的宝贝独子来雾都,元轩不肯,奈何元母再三恳求,这才无奈前来陪母亲,谁知道直接把元轩带到了心理医生面前,元轩说自己没病,直接跑了出来,吕清也跟了过来。 没错,吕清又跟了过来。 之前来英格兰的时候借口说很久没有见元伯母了,当时他的腿有些起色,医生也说这边的气候更适合,元父心想两个孩子可以相互照顾,所以也就安排两人前来,正好让吕清劝一劝元轩,一起长大的总是有话说的。 吕清如果想要说服哪个人,基本没有不成功的,他舌头灿入莲花,说的天花乱坠,元父被他哄得什么都听,心想这人当时还保护了儿子一把,被吕清打动,吕清心里暗自高兴,心想再把元母给打动,以后的事情,还不是轻而易举? 元轩往窗外看了一眼,一个身影从车旁晃过。 车继续前行,人影往后走,走向相反的方向。 元轩无端觉得那个身影有些熟悉,他直接开口喊,“停车!” “先生,外边下雨了。”司机往窗外看了一眼,扭头看后座的元轩。 “我说停车。”元轩重复了一遍。 司机把车速减了下来,元轩没有等车停下来,直接开门下车,往反方向走去。 吕清从包里找到伞撑着,一瘸一拐的追着元轩,“阿轩你等等,你这样淋着会感冒的!” 元轩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冒着雨往前追,步伐加快。 吕清心里满是苦涩,他和医生的约定是这次只恢复一半,用来博取元家人的同意,元父元母看他都是一脸温柔,除了元轩还是和从前一样不近人情,对身边的人冷酷的跟冰雪女王一样。 他走了几步,佯作地上滑,腿脚不便,摔了一跤。 “啊哟――”吕清痛苦的大叫,叫的声音大小刚好能让元轩听到,而不显得刻意。 元轩果然停下了脚步,走回来扶他起来,吕清手拉着元轩的手,做出旁观者一看就是深情款款的姿态,“麻烦你了。” “下雨了你不方便,回车里去吧。”元轩声音清冷,“我只是出来走走。” 吕清心想鬼才信你只是想要出来走走,出来随便走走需要冒着雨吗,一定是有什么引起了你的注意。 他间接设计死了简达随,心中有鬼,再说他也没有见到简达随的尸体,开始怀疑那天简达随到底是不是真的死了,现在元轩又是这副样子,如果找到一个和简达随几分相像的领回去,他岂不是白用功了? “我脚好像扭住了,”吕清一脸痛苦,“膝盖好痛,我觉得要错位了。” 元轩轻声叹了口气,“我扶你回去吧。”他虽然是面冷,但心肠又不是铁石做的,自然也知道要对人好一些,吕清当时扑过来的时候他还吓了一跳,这份情他不想领,但最后又不得不承下来,他至今未曾亏欠过谁,所以每逢吕清要求什么的时候,他不得不做。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阮疏从巷子口探出身子,看着背影,心中痛苦。 他没有听清前面的话语,然而后面元轩的温柔不是假的,那些温柔从来不是对他的。 何必如此狠心?当年也是简达随一心追的元轩,元轩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两人耗着,简达随以为那是答应,一心欢喜,本来他追的也辛苦,以为自己是一厢情愿,而中间的吻是元轩同意了。 而现在看来,那真的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只有陷入苦苦单相思的人才知道求而不得的痛苦,他解读错了对方的意思,落得这个下场。 而那个元轩身边的人就是间接害死他的人,元轩约自己到雕题岛,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态,看笑话吗?让他知难而退? 海啸的水太冰凉也太沉重了,这些应该是那些害死他的人承担的。 他踏出一步想要说一句你好,将这对狗男男吓一跳,却知道现在远远不是报复的好时机,他前被人追捕,后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人去报复看起来都太卑微,真正可以让这些人收到打击的便是把他们的一切都剥夺,尝一下一无所有的滋味。 活着比死更困难,一无所有的活着当然比一无所有的死更让人煎熬。 简达随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你是阮疏。 元轩把吕清塞进车里,让他好好在车里带着,他拿着伞又折回,走了两步,跨进旁边的巷子。 阮疏早就躲好了地方,他不想看到元轩,怕忍不住现在直接掏出枪弄的鱼死网破的下场,过去多爱死之后就有多恨,恨的咬牙切齿,把对方的血饮干净,不死不休。 他更恨的是吕清,但他不想喝吕清的血。 一个字:脏。 两个字:太脏。 阮疏的手腕越来越疼,雨下的越来越大,打湿了衣服,他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这时候贴在身上微显透明,他不知道自己看起来多诱人,略欧化的面容,挺拔的身姿,修长的手指,看起来略显纤细的手腕,这一切都使得他给人优雅的印象,眼神是琥珀色,黑色的头发柔软的贴在额头。 两人靠的最近的时候只有一墙之隔,元轩轻声问一句: “是你吗?” 阮疏任由雨水打湿着他的脸颊,他呼吸很轻,怕把一墙之隔的人惊动了。 元轩的伞落在了地上,他沿着墙壁往前走,阮疏心中有声音说着:停下,停下。 我不想与你现在不死不休,如果我的死能让你难过这么一天,我就会很开心。 元轩再继续往前几步,就会发现那边有道缝隙,可以容一个人进去,但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 阮疏发现元轩的手机铃声换掉了,不再是从前两人在录音室录的歌了。 《over the rabow》当初一炮走红的专辑,如今已经成了回忆,而有些回忆就像灰尘,阳光下你看的到它,但沉淀到了桌子上,吹一吹,就没了。 “妈妈,什么事情?”元轩声音中有一丝无奈。 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太小,被雨声覆盖。 “我没事。” 有车路过,溅起的水声把元轩说话的声音给覆盖了,元轩说话就是清冷,声音不大,但就是有让人害怕的能力。 车一声鸣笛,阮疏这次听到了元轩离开的脚步声。 作者有话要说:  bug轻拍啊,看文图个轻松。 ☆、菲利普 阮疏心底放松,他靠在墙上,看着自己的手腕,或许是刚才的动作太大,结痂的地方裂开,又流血了,沾到了白衬衫的衣袖上,像是雨中开放的梅花。 不,梅花都是雪地开放的。 阮疏等了十分钟,确定人走了,从墙后走出来,继续向前。 他步子很急,然而还是赶不上车的速度,艾弗里用了最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他把周围一圈都布置了人手,地毯式搜寻。阮疏再一次看到熟悉的黑色车辆,还有没有找到钥匙开锁,手背在后边的艾弗里,决定赌一把,闪进了旁边一栋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院落。 老天是庇佑他的,这扇门之后没有人,而是长长的走廊,阮疏疾步走过,走廊的尽头是楼梯,楼梯旁边有一扇小门。 是上楼还是直接躲进这扇小门里? 阮疏的选择改变了他的人生,他推开这扇小门进去,遇见了改变他一生的人。 本以为这应该是一间小型的杂货屋,谁知道进去之后别有洞天。 阮疏对这里的第一印象就是凌乱,但定睛一看便发现,虽然东西很多,但分类很明显,他的面前是一排又一排的服装,他从中间走过,发现每个架子上的衣服都不同,准确的说是牌子不同,从奢侈品如channel、arani、prada到中产阶级的选择hm等应有尽有,如果他没有记错,这应该是最新款。 杂货屋有点昏黄,阮疏眯着眼睛往前走,想要找个地方偷偷躲一下。他现在又累又渴又饿,觉得头很晕,躺着的时间太长,身体就会虚,加上逃了这么久,又淋了雨,可能是低烧了。 灯光“啪”的一声打开,聚光灯照在阮疏身上,阮疏停下了脚步。 不问自取是谓贼,不告而入是谓…… “你是谁?”角落里站起来一个人,一口流利的伦敦腔,他站起来的时候顺手捞起了桌子上的墨镜,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是黑色,黑色的西装上衣黑色的西裤,鞋子看不清,但按照惯性定律应该也是黑色的。 像是教父,但这人头发是白色的,这使得他看起来威严,但并不显老。 “抱歉,我……”阮疏想要解释一下,顺便问能不能在这里休息一会儿,这时候就听到对方的下一句话: “take off。” 阮疏:“……”他刚出虎穴,难道又入了狼窝? 确定这里不是什么高档会所,他进来的时候还专门挑了一个看起来不起眼的门进来的! 阮疏脚步往后退了一步,对方移开椅子,箭步走过来,眯着眼睛打量阮疏,“你是中国人?” 他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混血,perfect身材,路易斯这次找的人不错,终于不再像以前一样离谱了,他终于带着脑袋出去了一次。” 阮疏听到这里已经知道对方是做什么的了,“你是服装设计师?” 墨镜男顿了一下,“你不知道我是谁?” 阮疏心想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我是fbi调查员or人口普查局吗? 阮疏身高一米八八,站在墨镜男身边,墨镜男竟然丝毫不逊色。 “埃尔文?菲利普,职业设计师,非职业摄影师。”菲利普伸出手,“欢迎,你还没有做自我介绍。” 阮疏心中一动,这人大概是误会了什么,是把自己当成模特了吗? 门铃声响起,阮疏心中一紧。 菲利普看到他的眼神,有些玩味。然而被墨镜阻挡,阮疏没有看到他的眼神,有些拘谨的站着,本来准备好的说辞在门铃响的那一刻全部忘光了,因为这一刻说完下一刻必然会被揭穿,只要洛克家族的保镖们拿着照片一问,什么都曝光了。 “我叫阮疏。” “脱。”菲利普再次开口,目光没有停留在阮疏身上,反而把目光放向了一架又一架的衣服上。 最后抽出一件纪梵希经典款,扔给阮疏,“试一试。” 门铃还在响,有人从楼上下来,菲利普脸色不变,“我想你换衣服的速度需要快一点。” 阮疏手放在自己白衬衫的最上面一个纽扣,菲利普丝毫没有避嫌的意思,“你在这里,我怎么换?” 菲利普眼睛中闪过一丝惊异,“难道我在这里你就换不了了吗?那以后可是糟糕了。” 门外似乎有对话的声音,阮疏听到声音之后如惊弓之鸟,他几乎是暴力的扯开了自己的衬衫,然后褪下裤子,枪放在了衣架上,被菲利普收走的时候阮疏还犹豫了一下。 “听我的。”菲利普扬了扬眉,将手枪顺利的收到了自己的口袋中。 虽然对方看起来像是黑涩会教父,但这样的造型反而让阮疏觉得对方毫无恶意,因为其气场之强大,更因为两人没有利益冲突,他有的,对方都有。 这一屋子衣服和对方的气度足以证明。 阮疏第二次当着人的面换衣服,第一个人是元轩。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顿了一下,菲利普把毛巾扔给他,“擦干。” 阮疏伸手拿衣服的时候菲利普直接递给他,两人手指接触,菲利普的手指上带着很多戒指,阮疏愣了一下,发现递给自己的是女装,不由得大窘,一脸“你这是搞错了吧”的表情。菲利普指了指门外,然后阮疏穿衣服的速度就变得很快了。 削肩立领黑色收腰小礼服,当年纪梵希专为赫本设计,小立领设计,为了遮住赫本的细锁骨,削肩以露出赫本完美的肩膀。 而现在穿在阮疏身上,恰好遮盖了他作为男性的一字锁骨,阮疏肩膀宽窄正好,全身皮肤毫无瑕疵,身高腿长,头发长短刚好,将这一小礼服衬托的更是异样的完美。 纪梵希的理念就是瘦就是瘦就是瘦,所以当年赫本因为瘦而将这一款演绎的完美,因为赫本的锁骨偏细,所以赫本本人的衣服很多设计都掩盖了锁骨,但也因为她的妆容,反而和衣服相得益彰。 让人无法遗忘的美人不一定是天生完美无缺,美是一种心理的鉴赏,是一种愉悦和舒服,协调到极致,那么就是美的。 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阮疏的心也有些紧张,他匆忙中选择了这一处,结局到底是解脱,还是被身后的人带走,这是一个未解的题。 重生已经是一个金手指了,老天没有给他第二个外挂,之后的事情都需要他去改变。 菲利普拉起他的手,一个滑步,靠近工作用的桌子,从那中间一层挂着的头饰,给他选择了一个钻石皇冠,把阮疏按在座椅中,将皇冠放在他头上,“不要动。” 阮疏立刻坐的笔直,背对着门口,一动不动。 人已经在叩门了,一阵中年人的声音响起,“菲利普先生,有访客。” “我今天没有预约。”菲利普声音浑厚而显出一种金属般的冷冽,他的手不停的在阮疏的头上摆弄,阮疏大气不敢出。 “抱歉,不得不打扰了。”刻板而单调的男声一丝歉意的感觉都没有出现,直接推门而入。 显然这屋子里的凌乱也吓到他们了,看到菲利普和一个女模特模样的人一站一坐,环视了周围,发现没有人,立刻道,“抱歉,打扰了。” 菲利普仔细的擦拭着自己的自己的手,他满手的戒指熠熠生辉,绚丽而充实,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话,这一句话只包含了一个字: “滚。” 阮疏微微侧头看了眼这个刚认识不久的人,他刚硬,冷漠,强悍,坏脾气,他脑海中冒出五个字来形容,觉得再合适不过: 钢金属教父。 脚步声又凌乱的远去,阮疏松了一口气,背不自觉的弯了。 “坐直,你知道你穿的是什么吗?”菲利普的声音依然那么冷硬。 “no。”阮疏吐出一个词,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把身上这套女装脱下来,他一个近一米九的男人穿着一套女装,不知道的会把他想成异装癖吧,虽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但毕竟他没有这个爱好,也不想让人误会。 菲利普没有纠结这一点,话题一转,“他们刚才找的是你?” 阮疏没办法说不,便点点头。 “那我这算不算帮了你一个忙?”菲利普捏着自己的下巴,琢磨了一下,吐出这么一句。 阮疏心中一紧,站起来,和菲利普对峙,“你想说什么?” “我并没有趁火打劫的意思,只是想要提出一个建议。”菲利普似乎笃定了阮疏不会拒绝,甚至有理有据的把刚才的状况分析了一遍,“你与其在雾都流亡,像一只过街老鼠一样居无定所,不如在我这里,你们中国有句话,叫大隐隐于市,是这样说的没错吧?” “然后?”阮疏没有放松自己的警惕,像一只展开自己刺进行防御的刺猬。 菲利普慢悠悠的说出去自己的建议,“做我的专属模特,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菲利普出来了,热烈欢迎! 闺蜜君: 你家小受叫简打水,攻二是个剃须刀 神马?!原来你是剃须刀啊! 这样,我就可以每天帮你刮胡子了 真是……回回戳我痛处,虽然我是个起名废,我也是有尊严的啊! ☆、昏倒了 阮疏的脑海里现在一片问号和感叹号,他下意识的问了一句,“男模女模?” 这句话没有经过脑袋直接飘出来,传到自己的耳朵里阮疏才发现问的有多脑残,不禁大窘。 但这确实是关键,因为菲利普刚才给他套了裙子,一时情急可以这么穿,然而让他穿着给别人看,他真的过不了心理这关。 菲利普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反而问了一句,“对你来说,美分男女吗?” 阮疏点头,“当然。”不然为什么人们评价美人的时候会说美女,但评价男性的时候会直接说英俊和性|感吧? 当然女性的性感和男性并不相同就是了。 菲利普摇摇头,他拿起自己的单反,很随意的找了角度,连看也不看,就按下了快门,把阮疏的细节动作记录下来,阮疏伸手想要把机子抢过来,但菲利普比他还高一些,阮疏行动有些不方便,自然抢不过菲利普。 “镇静些,你不希望我把刚才那些人给叫回来吧?”菲利普收起戏谑的笑,“早说,现在把人叫回来还不晚。” “你……”阮疏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什么语言面对眼前的人,“你这是在威胁我?” “不,”菲利普伸手把阮疏头上的皇冠取下来,“我只是想对你说,你没有其他选择而已。” 阮疏欲哭无泪,不过心中也淡定了些,毕竟一个人把他的条件全部提出来,让你接受既定的规则,总好过表面来一套,背后来一套。 “可以把手提电脑借我一下吗?”阮疏除了刚才和元轩的“偶遇”,并没有其他消息,现在有了可以获得消息的渠道,自然要查一查。 “这里。”菲利普觉得眼前这人更加奇怪了,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手上身上都有伤口,琥珀色的眼睛很澄澈,但其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很坚韧,让他依然撑着坐在这里。 当然对于菲利普来说,他只是欣赏阮疏的这张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女装的秀场自然是女模特的天下,极少有人可以把男装女装同时演绎到完美的极致,然而当看到阮疏的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从前模模糊糊的那些念头为什么没能实现,设计稿纸只能被压在箱底。 因为没有遇到对的人,然而现在这个人出现了。 就是他了。 菲利普心想。 阮疏打出“元轩吕清”在搜索框,按下回车键,上面的新闻直接跳出来: “携手雾都见家长,吕清称双腿正在复健”上面附了一张吕清微笑的图片,元轩推着轮椅,他的眼神看起来有些忧伤,镜头大约是被偷拍了,背景是在机场,看的出来元轩很在意吕清,对于记者打扰到吕清一事感到不满。 保镖护送两人登机,镜头前的两人看起来很般配。 阮疏心中恨的要吐血,这么恩爱何必来找我,是心中有愧么?害死了一个人然后夜夜不得好梦,想要做些什么无愧于心? 如果恶人做事只消悔恨便可以除恶,那么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的仇和怨了,怎么可能那么简单。 阮疏颇有些怀念在山中的那些岁月,虽然清苦却不会被人害了性命,也不会苦心算计这么多,更不用重生一回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弃子,至少在姆妈心中他永远是那个勤奋便可以有肉吃的阿简,一辈子都简简单单。 只可惜,过去只能用来怀念,而没有如果。 他手腕擦在桌角,大约血迹沾在了衣服上,只是黑色显不出来,然而桌面铺着的白色布料和痛觉告诉了他不争的事实,他强扯一丝笑,想对菲利普说句“对不起,我把你的衣服给毁了”,然而只来得及说一句“对不起”,眼前一黑,直接昏了过去。 最后眼帘中留下的印象,就是菲利普略带焦急的脸,像是面瘫的人捏出来的表情一样。 阮疏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阿轩,伯母叫你去吃饭了。”吕清敲门,心里一阵懊恼,元轩这几天明显冷落他,之前虽然也没有什么热情,对他好歹算是客气,现在却冷的像是冰窖。 倒不是元轩性情大变,他从小就这样,对谁都冷冰冰的,连元父元母都觉得这儿子有些奇怪,性格不知道遗传了谁。 吕清和他一同上的幼稚园,小学和中学,只是后来自己家里出事才不得已离开的,他相信如果不是因为当时离开,元轩一定会和自己在一起,不是说有种感情叫习惯吗,吕清相信只要在元轩身边守护的时间足够长,元轩至少会习惯和自己在一起。 真正的爱情不会随着距离和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是白莲花们统一的爱情追求,喜欢的人不可能不喜欢自己,只是其他人在作祟。 元轩背靠着床,手上拿着的是简达随一路被他调|教,慢慢变化的痕迹,这本相册是他这么多年以来记录下来的,褪去土著痕迹的简达随像是一块玉石,值得人把玩和珍惜,却没想到会…… 元轩心里一抽,这时候听到吕清的话有些不耐烦,他心情有些不好,不假辞色,“抱歉,我不想出去。”简单粗暴的拒绝。 吕清吸气,告诉自己要忍耐,忍耐,他这辈子拥有的最好的性格就是这个,老子不是说了么,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只要够柔,冰也可以融化。 他放低声音,柔柔道,“伯母很担心你,你在房间里已经一天没有出来了,格雷医生在下面等着。” “我没病,告诉小姨不用费心了。”元轩把影集合上,冷冽道。 吕清心想简达随可不是你的心病么,人都死了哪儿来那么多愁怨,男人么,都靠着下|半身过日子,这种镜花水月的感情还不是过两天就消失殆尽了?他不想拂逆元轩,给他心中留下坏的印象,便道,“那我找个借口拒绝吧,就说你今天身体不好。” 元轩听到这里从床上起来,他穿着睡袍,腰上系着带子,睡袍是朱红色的,路易十四时期那种繁复而华丽的色彩,印花色看起来有些轻佻,但被元轩那种清冷的气质压下去,反而显出禁|欲|般的诱|惑。 他踩着拖鞋,刘海凌乱的散落在眼前,吕清被这么冷不丁的一开门,因为身高问题,直接看到腹肌隐隐约约藏匿在袍子里,忍不住咽了口水。 元轩在家里的时候喜欢带着眼镜,反射的冷光让他看起来无情冷酷,忽然开口,“我自己去说。” 他踏踏踏的下楼,吕清追在后面像是小媳妇,黎菲林正在客厅的沙发和格雷医生谈话,中间茶几上煮着茶,水汽袅袅,茶香飘飘。 “小姨,格雷先生,”元轩站在沙发后边,“天气看来很好,聊的愉快?” 格雷先生嘴角直抽,天气一点都不好,你当我是瞎子吗? “我和黎太太刚才在讨论你。”格雷先生微笑,心理医生都爱微笑,好像微笑多好看似得。 元轩“哦”了一声,“讨论的结果是我长出花了?还是可以发芽了?” 黎菲林对于姐姐这个性格冷淡而又毒舌的儿子一点办法都没有,“元轩,我和格雷先生都在担心你。” 元轩转过身对着黎菲林完美微笑,黎菲林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小姨,你为什么总当我是个病人呢?”元轩眼中露出淡淡的嘲讽,“我真的一点病都没有。” “自从那个谁,姓什么来着?”黎菲林转头看了看吕清,吕清立刻报出来名字,“简达随。” “哦,姓简的消失了,你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你知不知道妈妈很痛心。”黎菲林女士做出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你爸爸好担心你,才会把你送到这里来,格雷医生可是很好的心理医生呢,你再这么下去,我好担心你会得抑郁症。” “您就这么盼望我得病吗小姨,”元轩似真似假的笑了,他的笑很浅,但哪怕是浅笑或者嘲笑都显得那么让人心动,“我只是心里有些难过,想要一个人静一静,您这么大张旗鼓的请医生过来,是要告诉全天下的人我心里有病,外边传言我是个心里变态吗?” 黎菲林张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反驳,她的手抓着自己的裙角,“怎么会呢,姐姐就是看到你这个样子也会担心的啊,你说你就为了一个山里来的土包子这么伤心,我们看了也很难过的。” 格雷医生饶有兴致,“元少爷,你心中现在正在责怪自己,并且把这一切都归咎在自己身上,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抑郁如果逐渐增加,累积,到后边你会像是骆驼一样,被最后一根稻草给压弯的。” 元轩看着三个人像是三面墙一样堵在自己的周围,每个人都有所图有所求,他简直不能呼吸了,冷冷反问医生,“所以要当一切都没发生,不存在,笑着对所有人说话,说我没有事情,正常的吃饭,喝水,才叫正常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受的逆袭之路就要开始了! ☆、10起名字 “我不是这个意思。”格雷先生悠悠道,“我只是想,或许你应该出去散散心。” “是啊。”黎菲林插了一句话,“你总是这样闷在家里,和在国内有什么差别,出去购购物啊,找朋友喝喝酒啊,都是可以的啊,对了,米兰时装周要开始了,或许你可以去看一看散心?我这里有两张席位,和吕清一起出去看看,不然你父亲又要怪我没有照顾好你了。” 她肉疼自己的两张席位,却不知道元轩根本看不上,但听到小姨的最后一句还是心软了,“我尽量,不过麻烦你把这位格雷医生送走吧,我真的不想被逼着自认有病。” “心病还需心药医。”格雷医生站起来,“你这是讳疾忌医,勇于承认心理郁积并不是什么事情,我可以做心理疏导。” “先生,我讨厌一切心理医生。”元轩礼貌的微微低头致以歉意,“包括你。” 他转身上楼。 格雷医生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位病人的背影,“你这样只会让自己陷得越来越深的!” 元轩站在楼梯中央转过上半身,眼神轻蔑,“是吗,那就让我自我治疗,请不要用上帝怜悯众生一样的眼神看着我,我不需要。” 他不再浪费任何时间理会下面的任何一个人,不需要。 “抱歉啊格雷先生,他就是这个样子。”黎菲林有些不好意思,“从小脾气就是这样,元轩母亲走的早,我那时候接手姐姐 分卷阅读4 顾他,没想到这孩子对我……”她欲言又止,格雷心中想着豪门恩怨果然狗血,独子继承人后母居然是自己的小姨,真是中国人都喜欢姐妹同侍一人吗?他心中打了个激灵,表面却一派安然,“年轻人么,总是不喜欢被戳破心思。” “格雷先生果然见多识广。”黎菲林笑的花枝乱颤,黎菲林比不上姐姐黎姿林,两人虽然是姐妹,但性格却是迥异,这是因为她和姐姐同父异母,当年姐姐难产,缠绵病榻,她找机会到元家近身照顾,整整两年,黎姿林还是不敌天命,撒手归西。 元轩最早的两年都是黎姿林抱病亲自照顾,虽然年幼却早慧,对黎菲林一直不怎么亲近,黎菲林趁着姐夫一次喝醉了爬上了床,酒后乱x,之后元训便娶了黎菲林,小姨子正大光明的登堂入室,过上了表面光鲜的生活,然而元轩对这位“小姨后母”只是客气,性格愈发的怪异,说话毒舌刻薄,为人清冷傲慢,黎菲林虽说从小就看着他长大,然而对这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便宜“儿子”,还是有些畏惧。 不过她表面对元轩疼爱的紧,心中怎么可能没有打自己的小九九?可惜自从那次灌酒+下药都没有让自己怀孕,之后元训对她一直都很疏远,这让黎菲林有些不知从何下手,她现在已经是元训的妻子了,虽然当初为了嫁进来无所不用其极,但好歹算是豪门贵太太了,贸贸然这么下手,确实也不好。 但没有儿子,实在是个心病。 元轩把自己锁在门里,门外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算计着从他这里能够得到什么,他从小到大看着那些人眼中相似的光芒,不许多加辨认就能闻到空气中追逐的味道。 元轩垂下眼帘,狭长的眼睛,浓密的睫毛,让他驱除了有些冰冷的味道,然而当眼皮半抬不抬时,你便知道他根本不会注视任何人。 能进得了他眼睛的人,没有几个。 阮疏醒来之后眼前是一片白色,他不自觉的手一动,听到架子稀里哗啦的声音,旁边双腿交叠伸长坐在沙发上的人抖了一下报纸,头连抬都不抬,直接威胁,“别乱动。” 阮疏身不动头动,扭头看到了菲利普。 “你没事情可做吗?”阮疏有些诧异,看起来应该分分钟都很忙的菲利普居然舍得花费这么久的时间来医院。 “虽然作为设计师需要独处来汲取灵感,但我偶尔还是会做一个普通人。”菲利普潇洒的笑了,将报纸的一面展现给他,“我在想你原来需要多么闭塞,才会不知道我是谁。” 阮疏本来开口说他一句自大,看到时尚杂志封面印的居然是眼前这男人的全身照,闭口不言。 vogue首封,时尚教教主,时尚界的凯撒大帝,狂妄自大,却才华横溢,让人不得不钦佩――埃尔文?菲利普。 更多的人直接称呼他为凯撒,连元轩这样傲慢的人都钦佩的人,其实力可见一斑。 出生于普通的富商家庭,有一位的母亲,离经叛道的姐姐,带着凄惶黑白色彩的童年,却丝毫不影响他跺一跺脚,整个时尚界都要抖三抖。 现在阮疏只想问自己,为什么开始没有发现是他。或许是因为没有见过封面以外立体的人,元轩说他这点有些傻,但人呢,犯一次傻就可以了,第一次有人原谅,第二次可能就没了。 阮疏想到这里莞尔一笑,“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你手上的伤?”菲利普做了一个询问的表情,但没有继续问下去。 阮疏想到那个让自己作呕的背影和那个变态眼神一冷,淡淡道,“没什么,被狗咬了一口。” 菲利普似乎是理解了,嘴角一勾,“哦,狗吠就忘了吧,惦记一条狗只会破坏你的生活。” “说的对。”阮疏挣扎着起来,把手上的针头拽出来,下床,穿鞋,准备走人,“走吧。” 菲利普没动,“你身体没好。” “只是累的。” “如果t台昏倒了我要负很大责任。”菲利普不为所动。 阮疏掀开被子发现自己还穿着那时候的裙子,整个眼神都不对了,“你就是这么送我来医院的?” 菲利普没有丝毫愧疚,继续坐着翻他的杂志,一脸鄙夷的看着别人设计的衣服,像是在看一堆shit,一脸嫌弃,嘴上说着,“是啊。” 阮疏脸上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最后终于红了,“护士小姐没有说什么吗?” 菲利普的眼睛终于舍得从杂志上移下来,他再次打量阮疏,从脚到头,最后评价,“护士说你的腿毛很性|感。” 阮疏终于崩溃了,风中凌乱,怒指责菲利普,“还不是你搞的!” 菲利普不以为然,“没关系,把腿毛拔了就好了。不然你之后的走台也会不和谐。” 阮疏嘴角抽搐,“喂,我可没答应要走秀啊。” “裙子弄脏咯。”菲利普装作若无其事,“连医院的钱都是我垫付的,你欠债只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so,你没得选择。” 和昏迷之前一个说法。 “顺便,你性感的腿毛可以拔掉了。”菲利普像个霸道的皇帝一样指挥阮疏,“还有两周的时间。” “干嘛?”阮疏凉丝丝的问,为自己逝去的腿毛哀悼。 菲利普和他眼神相对,淡淡道,“做很多事情。” 阮疏看着他的眼神,忽然不寒而栗,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悲哀。 然而想起来白天遇到元轩的时候,他忽然心生对策,“你是只打算让我做异装模特吗?” 他期待回答是否定。 “当然不。”菲利普道,“以后的事情我没有考虑那么长远。” 阮疏:“……”这个回答跟不回答有什么差别? “时尚本身就是六个月循环,我都不一定能在六个月之后活着,干嘛想那么长久呢?”菲利普站起来,把杂志一合,放在了杂志架上,“不过不得不说,你的经历给了我很好的灵感。” 我的经历?阮疏皱眉,“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眼前这人的消息未免太精通了。 菲利普走在前面,阮疏跟在他身后不到一步之遥,“当然,不然我不会收留一个陌生人在身边。” “什么意思?”阮疏察觉出他的话语中有端倪,追问道,“如果你不认识我,或者无法调查出来我是谁,就会直接把我丢出去?” 菲利普停住脚步,转身,微微倾身对视他,咧嘴一笑,看起来有点残酷,“当然不,我怎么可能调查不出来你是谁呢,洛克家族的废子少爷?” 阮疏呼吸一滞。 “在边缘区,你的叔父可是很出名呢?”菲利普冰冷的评价,“从不和人上床,反而会直接虐|待,知名的抠门,喜欢伪装成上流阶级,以为奢侈品可以成功包装自己,其实还是一个贫民窟出来的自卑小子而已。” 如果艾弗里听到他的评价,一定会吐血三升。 阮疏顿住,声音带着晦暗不明,“那你还会收留我?” “我说了,大隐隐于市,”菲利普对艾弗里这种人嗤之以鼻,“我生活在镜头下,而你会生活在我身边,我想还没有什么人大胆到众目睽睽之下直接把人抢走吧。” “你不担心麻烦吗?”阮疏不肯说自己心中有小小的感动。 “麻烦?”菲利普品味了一下这两个字,然后反问阮疏,“你觉得我代表了什么?” 阮疏:“?”这话什么意思? 菲利普没有静等他的答案,阮疏尾随他到电梯,关上门的那一刹那想到一个答案,“你代表了时尚和流行品味。” “所谓的上流社会都是狗屁,这只是一份工作,人们追随,只是因为强大,足够强大的时候阶级就不足以成为拘束,”菲利普道,“所以,我有很多很多朋友,虽然我的脾气不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腿毛真?执着…… 话说现在写的很卡啊……(/w\)有种快要难产的感觉,没有留言安慰我么? ☆、狗血剧 阮疏懂了他的意思,那些“朋友”必然有着不同凡响的身份,虽然作为一个设计师,菲利普的身份并没有正统的名誉,既不是伯爵,也不是子爵,但菲利普的社交圈注定了,他不是轻易可以动的。 阮疏明白,自己暂时找到了一个靠山,高的他暂时攀附不了,但眼前这人,正好可以提供给他“庇护”。 与其找实力更为强大的人来进行不知名的交换,这种利用镁光灯和大众媒体来对自己进行保护的方式,更为合理,更为方便。 天无绝人之路,阮疏眼带笑意,也就暂时不去想菲利普那些弯弯绕绕,等价交换无非如此,有付出才有回报。 安定下来之后阮疏设法联系上了阮家那边,知道母亲安然回到家里,阮家虽然算不上什么名流贵族,但也是在雾都扎根了百年,女儿回来还受了委屈,怎么可能再轻易交出去,尤利西斯那边根本就是龙潭虎穴,把女儿推出去根本就是送死,所以以环境适合养病这个借口把阮谨留在了家里。 听到这里阮疏松了一口气,女方回家,儿子不在便可以直接推诿,重视继承人的家庭对于女方并不执着,当初分开路走的想法是对的。 如果再待下去,尽管那位母亲和阮疏从来不冷不热,但也不好说看不看得出来他是换了壳子的。 尽管她也是自己的母亲。 黎菲林翻阅最新的时尚杂志,看到封面的时候惊呼了一声,“元轩,快过来看看,这人和你之前收留的那个土包子好像!” 她话音刚落,吕清眼皮子一跳,手抖了一下,心想“怎么可能?!” 那人肯定是要死的,怎么可能还活着! 元轩听到之后直接拿过来杂志,看到封面的那个人瞳孔猛缩! 是他! 封面人物仿佛具有静止的威慑力,眼睛是纯正的琥珀色,神情冷漠,他穿着一条长裙,葳蕤一地,拖地长裙大约要两米,他背对镜头,头仿佛不经意间扭过来,眼神很清澈,像是什么都没有,却无端让人觉得兴奋。 你可以从他身上读出来很多东西,傲慢,性感,冷漠,禁欲,你的解读来自于你欣赏的方面,就像万花筒,转动不同角度,看到的就是不一样的风景。 性感慵懒、斯文稳重、阴柔纤细,和简达随完全不一样的气质。元轩看第二眼的时候,否定了自己的猜测。而且,简达随的瞳孔有些泛蓝,眼前这人确实纯正的琥珀色,元轩没有放过这个细节。 吕清果然不愧拥有影帝级别的表演功力,他心中知道简达随必然没有活着,他只要去了雕题岛,那么一定死在那里了,茫茫大海吕清倒不担心捞到尸体,反正和他无关,手机记录也查不出来两人曾经童话,他柔声道,声音中带着安慰,“真的很像啊,阿轩,他是没去雕题岛直接来的雾都?这人也真是,来回跑都不知道吱一声,白白让别人担心一场。” 不动声色的抹黑,不管如何,先让元轩对这个人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再说。 他自己第一眼看到也心中一紧,心跳都快了一个节拍,担心当初根本就是简达随骗自己,他其实没有在雕题岛,也没有死。那个海浪拍岸的声音也是作伪来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可怕了,吕清心想。但不可能的,简达随如果有这么重的心机,当初也不会被自己设计的连嗓子都坏掉了,可见这人实在是蠢得要命。 “埃尔文?菲利普的新宠?时尚教父开始偏爱异装模特?” 下面是关于菲利普这次米兰时装周的计划,上面提到这次这位时尚教父似乎抛弃了他从前喜爱的sion,又有了一位新欢。 元轩的声音清冷却富有磁性,“小姨,你上周说,你有两张席位?” 黎菲林正在喝茶,听到这里呛了一口,抽纸擦了擦嘴角,紧张道,“元轩,你是打算去了吗?” 别去啊,她可怜好不容易问别人弄的两张票!当初可是费尽了心血! 那时候问问元轩只是客气,她根本舍不得把这两张席位扔出来! 吕清有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这两人如果遇到了,即便封面上这人不是简达随,但看起来比简达随还难对付,便道,“阿轩,是不是下周就要开始那个比赛了?这次东道主是咱们公司,你作为提议人,难道不回去露面一下吗?” 元轩眼睛盯着封面一动不动,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 吕清看到他这副样子心中又急又气,他好不容易把低段位的简达随除掉,这时候又跑出来什么叫阮疏的,阮泥煤的疏,这是什么鬼!元轩难道和这长相杠上了? 他长得哪点好了,让元轩这么念念不忘?吕清自问虽然不是绝色,但长相绝对比简达随这只土包子来的好,吕清舌头发苦,眼睛闪过一丝狠光。 “哦,那个你想回去就回去参加吧,替了简的位置,中国区的赛区选手现在也没什么可以上的,其他人的分量不如你。”元轩淡淡道,“我忽然想散散心了。” 他看着封面的目光有着疑惑,然而却不动声色。 “哦,没关系,还有一周呢,”吕清做宽心状,“我陪你散散心。我觉得阿简比我更适合那个比赛,我心中一直念着他回来,他才是真正的灵魂歌手,我信他一定在不知道哪个角落,估计是心中有事,所以才不见你的,说不定就在这雾都呢?” 元轩没有多理会他,听到这里忍不住嗤笑了一下,吕清快要挂不住脸了,不知道自己哪句错了,元轩轻飘飘说了一句,“是吗,你真这么觉得?” 吕清不知道他这话问的什么意思,害怕自己露出马脚,只得反问“你为什么这么问?” “他的签证在我这里扣着,根本不可能出国的。”元轩说完这句拿着杂志就上楼了。 “元轩,你的饭还没有吃呢?”黎菲林喊了他一句。 “我不饿,你们吃吧。”元轩站在二楼栏杆,居高临下的看着底下的两人,“还有,今天不用再叫那个格雷医生再来了,我下次可不会这么客气了。” ……客气,你上次真的好说自己是客气不是刻薄? 吕清对着黎菲林礼貌的很,虽然眼前这人是元轩的后母,但也是小姨,想要和元轩有更亲密的关系,必然要把他的家人说服,这点他自忖比简达随做的好多了,元父都让他来“陪着元轩散散心”了,他还怕自己万里长|征看不到尽头? “伯母,您泡的茶真香。”吕清赞美,“人说窨得茉莉无上味,列作人间第一香,这茉莉和龙井片切到一起,倒真是茶中极品。” “哎呀还是小清你识货。”黎菲林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夸她,不管是夸她的人还是夸她的茶,从来她被和姐姐对比,人都说他姐姐端庄,美,雍容,她被比的黯然失色,直到盼死了黎姿林,她以为自己的春天来了,没想到大家又开始怀念一个死人,搞的她里外不是人,说她凭着她姐姐上位,难道死人就要霸占活着的人吗?她只是不想自己的姐夫活的那么痛苦,她也正好可以抚养元轩,总好过外人来当这后母吧? 吕清的微笑无懈可击,“还要多谢伯母的盛情招待,这茶真是好久没喝过了,我记得上一次还是十年前,那时候我和阿轩都还在高中,这一转眼,都十年过去了。”他语气中不乏怀念。 “一转眼你们都这么大了。”黎菲林欣赏自己上周刚做的指甲,十指青葱,宛如花蔻,只有财富才能留住青春,如果当初不扒上元训,她是绝对不会过上这么好的日子的,所以当下最要紧的,是保证元轩不娶一个老婆,搞基最好了,她乐见其成。 吕清表现的那么明显,她要是再看不出来,那就是个瞎子。 “小清啊,你对我家元轩是不是有那个意思啊?”黎菲林笑的一脸戏谑,嘴角一抿,向上一弯,眼睛像是狐狸一样,看着吕清。 吕清装的一脸纯洁,脸还羞红了,微微低头,拿奶白色瓷杯喝茶掩饰自己的腼腆,“伯母说的哪个?” “在长辈这里就不要遮遮掩掩了,”黎菲林坐直,拉过吕清的手,指甲上做的东西跟涂了一层毒药一样,“要我说,你们不是要去米兰么,又是单身,又是年轻人,不把握机会的就是傻子。” 吕清蓦地睁大眼睛,像是刚读懂黎菲林话中的意思,“您是说,您同意了?” 他眼睛中带着水光,连黎菲林都觉得这人真是,这么纯,真好骗。 元轩的伴侣好骗总好过不好搞,她再生个法子怀上元训的孩子,元轩又是一副万事不管的样子,到时候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公司继承人…… 黎菲林打的一手好算盘,吕清心中也有着自己的算计。两人各自唱念做打,样样俱全,可惜没有一人是真心的。 “到时候给你们订一间房,订的越高级,到时候人也就越多,越不好调,之后的事情还不是水到渠成?”黎菲林眼中闪过一丝忧愁,“元轩这孩子,总是喜欢把话埋在心里,喜欢什么人也不会说出来,反而会对那人表面越来越疏远,我看啊,他八成也是喜欢你的,不然早就把你扔在国内了。你又救了他一命,他父亲心中也感激你,这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要是再不得手,你可是要给我负荆请罪的。” 吕清小声说了一句,“我会的。”他耳朵根都红了,像是兔子一样,好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黎菲林愈发的满意这位“儿媳妇”了。 作者有话要说:  讲个题外话,一个朋友发的微博: 愿来世做一个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反复笑可以让人倾家荡产的平淡男子。 ―――――――――― 不行了我笑了一天……不能我一个人笑。 虽然我造我是破坏气氛的高手 ☆、再相会 元轩看着封面上那个人,修长的手指覆上去,在那人的嘴上摩挲,“你到底是谁?” 他心中叫嚣着简达随一定不会有事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拉长,自己都不报希望了。 现在忽然来这样一个人,他怎么能不去注意? 米兰之行,势在必行。 t台的后台总是很吵,每一步都不能走错,连时间都是掐好的。阮疏在深呼吸,周围的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对于菲利普这次带来的这个模特,很多人,尤其是外界,普遍都不看好。 开玩笑,你秀女装,好好的女模不去找,来了一个男的,性别摸不对吗? 男人穿女装,多半是伪娘,虽然时尚界经常有异端,在花花舞台上的桀骜不驯,但其实都在默认的规则中做事情,世俗就是这样一个规则,你得到自己认可,得到大众的认可和追逐,你就成功了。 第一次登台就是异装,阮疏心想自己和菲利普到底多大仇。 “你的处子秀,马上就要开场了。”菲利普道,“紧张吗?” “废话。”阮疏白了他一眼,这次他的锁骨又被囚禁起来,他身材偏纤细,体毛稀疏。因为长时间的囚禁,身体体重直线下降,目前还真的驾驭不了男装,“我在想等下会不会哄堂大笑。” “放心,不会的。”菲利普胸有成竹。 阮疏怀疑的看了他一眼,脚踩着的高跟鞋也让他一头黑线,再次重申了一遍,“真的?” “当然,他们只会在心中笑。”菲利普老神在在。 阮疏:“……不要开玩笑。” 他感觉自己脖子像是被什么勒住一样,总有种奇怪的感觉。在心里他期待着元轩看到那张封面照来到米兰,但他并不确定元轩会不会来。 “如果失败了,也是我的失败,你在担心什么?”菲利普拍拍他的肩膀,“时装么,只有一天的寿命,模特就是衣架子,做的事情无非两样,take off,或者put on,学会主动把自己边缘化,你就自由了。异类永远有两种,ner和loser,如果你连这点压力都承受不住,以后还怎么混?” 最后这句如当头棒喝,把阮疏敲醒,是啊,如果他连这点都经受不住,以后的压力还很大,该如何面对? 刚才那一点软弱属于简达随,他要做的是阮疏。 “我明白了。”阮疏点头,随即扬起下巴,面对前方。 他身上穿的,是这场show的压轴,黑色的长款摇曳拖地裙,一字领,露出了肩膀,这款极其瘦而长的裙子挑战了高度,阮疏本身187,被迫无奈穿高跟鞋练了两周,他这才知道为什么菲利普家里要有那么长的一个走廊,因为完全可以用来当t台走,两边都是镜子,平时都是拿帘子遮住,一旦菲利普领回家一个人,那里就成了最佳训练的地方。 菲利普替他最后整理了一下,因为鞋的缘故,阮疏看菲利普都是低着头的,看到了他的后脑勺,菲利普特立独行,却是一个好人。 手腕上的伤痕被一个首饰遮住,藏银般的繁复花纹和身上这件简单的衣服形成了对比,一条银色的流苏垂下来,采光经过了无数遍的推算,到时候会反射到黑色的礼服上,绽放光彩。 菲利普最后替他带上银箔面具,边缘如羽翼,展翅欲飞,他的头发柔软的贴在脖颈处,最后扭头看了一眼菲利普。 菲利普这次很温柔,不同于从前宛如强硬皇帝状,他说,“去吧,y boy。” 那时候音乐忽然换了节奏,重金属节拍,一声一声敲击心脏,以至于阮疏没有听到最后两个字,菲利普直接把他推了出去。 走出那扇门,阮疏昂首挺胸,向前移步,他的每一步,都踩在了节拍上。 模特的刻意卖弄风情反而会让模特显得低了一个档次,阮疏就那样冷漠的前行,走的像是一个皇后,直到走到尽头,停留时,碰上了那双眼睛。 打量,质疑,从前是冷漠中带着欣赏。 一别两周,宛如隔世。 阮疏忽然一笑,他这一笑很轻,却像是破冰的湖泊,让人觉得春天都来临了。 阮疏转身,这时候作为这场show的设计师,菲利普登台,两人相向而行,正好在对应的时间内走到了t台中央。 之前已经说好了,这场show是阮疏挽着菲利普的手臂。 这是一贯走秀的规矩,默认的规则,设计师会选择自己宠爱的模特,然后向世人展示他/她。 阮疏做了一个之前没有经过商量的动作。 他缓缓的摘下了自己的面具,拿在手中,与那双眼睛对视。 元轩缓缓的站起来, 这一刻,世界属于他们两人,没有其他。 阮疏看着元轩的眼睛,当他是陌生人。 尤其是当他看到元轩旁边的吕清,那就更是陌生人的待遇了。 掌声如雷鸣,埃尔文?菲利普周围围满了记者,阮疏深陷其中。 菲利普察觉了他的动作,小声,语气却不容置疑的命令,“戴上。” 阮疏面无表情的戴上,也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元轩看到了他,也不枉他之前引导菲利普给他拍照,时尚杂志临时替换照片,这时候他这副模样站在世人面前。 菲利普知道他是阮疏,却不知道简达随。 一个只有神格,却无神之名的歌手,大约被人忘到了西天去。摩尔定律里18个月cpu提升一次性能,时尚界六个月轮回一次流行,而歌坛,当你没有成神,你也将会被很快遗忘。 可悲也是可喜的是,他还有“阮疏”这个身份。 元轩看到那张脸的正面的时候手心马上出了汗,他一直有些漫不经心的态度立刻有了变化,吕清心里发苦,却也下了决心,今天晚上就开始行动,如果再等下去,怕元轩和那贱|人接头,那他就一无所有,白干了一场。模特,尤其是新生代模特,能有什么好货色? 他来的时候还打听了一下,阮疏没有自己的经纪公司,如果元轩一心捧他,那之后的路走得有多稳,还用人想吗? 吕清发誓,他绝对不会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拉利伯塔德酒店元轩皱着眉头站着,“你说什么,为什么只订了一间房?” 吕清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当时订的时候时间有些迟了,伯母叮嘱这家的服务你比较喜欢,说你睡觉有些认床,所以……你不会怪我吧?” 元轩微微皱着眉头,现在去其他酒店也不是办法,这时候已经晚上八点了,舟车劳顿,他也有些乏了。 好死不死前台来了一句,“先生,这是情侣间,没有问题的。” 元轩眉骨高,眼睛总是那种微微失神,像是这个世界都不值得他看一样,搞的前台看他自己反而开始花痴。 元轩勉为其难的点头,前台松了一口气,心想美人是美哦,怎么这么冰山呢? 行李由侍者提上去了,吕清忐忑的跟在元轩身后,电梯一开门迎面就碰上熟人了,不,是熟面孔。 阮疏把晚礼服卸下之后只是简单的穿了一件白色的棉质v领,还有一条米色的七分裤,和t台上光芒四射的他有些不同,他没看到电梯里有人,径直走,差点和元轩撞个满怀。 元轩拿手扶着他,似笑非笑,“小心看路。” 老实说,他声音本是清冷,用着戏谑的语气,让人心神荡漾,阮疏一抬头,两人的脸已经近在咫尺,那一刻,阮疏的眼神来不及做掩饰,是羞涩,最简单纯而又纯的羞涩。 足足三秒钟后阮疏才反应过来,轻轻挣开元轩的手,后退一步,淡然而优雅,“抱歉。” 菲利普的声音是时候响起,半是打趣,“rh,你这是在对美人投怀送抱吗?” 阮疏眼皮子一抬,半是微笑半是讥讽,他眼中闪过一道光芒,“philip,你在开什么玩笑,这位先生已经有伴了,我想我们应该叫瓶酒上来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化儿小天使的地雷~辅导班什么的,一年之后你又是一条好汉~ ☆、两杯酒 “庆祝你我皆单身么。”菲利普上前,有意无意的把手搭在阮疏肩膀上。 元轩瞥了一眼菲利普,“埃尔文?菲利普?” 菲利普似乎是惊异于对方居然知道自己,“哦?”他的表情是“我一点都不认得你”那种。 情况像是元轩主动搭讪菲利普一般,四人在电梯口僵住了。 元轩主动问,“两位这是要?” “去餐厅吃饭。”阮疏主动说了一句,他不忍元轩在这里尴尬,这已经成为了过去六年里他的习惯,像是从骨子里带来的一般。 话一出口,菲利普和元轩具往这边看,阮疏若无其事一般,“一起么?” “不用了,我们……”吕清话还没说完,元轩反倒是笑了,“何乐而不为?能和菲利普先生一同进餐是荣幸,公司洽谈业务来年也有菲利普先生天朝行一事,不知道菲利普先生有没有印象。” 吕清丝毫话都说不上,不禁有些尴尬,这里好像就他逼格最低,虽然是跨影视音三界的明星,但是时尚界一向看不上娱乐圈,更何况这种只拍戏拿不了奖的人,菲利普那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丝毫不理会。 倒是阮疏主动说起话来,“不知道怎么称呼?” 他们的对话都是流利的英伦腔,倒是让吕清有些张口结舌,他从前就不是学习的料,哪怕在国外也只是“金屋藏娇”中别人的娇,英语只会简单的交流,现在愈发的尴尬。 阮疏看他有些不知所措,自己反是那个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人,可惜这远远不够。 “您不会说英语吗?”阮疏“体贴”的问了一句,分别用了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问了一遍,顺便心中感谢阮疏本人的博学多才,使得现在这个拿了壳子用的人在这里礼貌而优雅的羞辱着从前羞辱他的人。 毕竟从前简达随也不知道,插你刀子的人不是那些骂你的人,而是那些潜伏在你身边,对你微笑礼貌且谦让的人呢。 菲利普似乎终于想起来眼前这位了,“cx公司,我记得你了,那个比超模更像模特的人呢,怪不得第一印象下来,始终没想起来是哪位,只是觉得你不做超模可惜。” 分卷阅读5 阮疏对此没有丝毫的可惜,“这世界的天赋好的人太多,只需先生这双手发掘而已,不缺我一人。” 最后阮疏换了中文,吕清终于搭上话了,他感激的看了阮疏一眼。 元轩他们似乎终于注意到这里的意外,菲利普似乎在惊讶,“rh,我从来不知道你德语讲得这么好。” “只是用来交流而已。”阮疏微微侧头,电梯里的柔光让他的侧面显得不那么冷清,像是一个贵公子有一天走了平民路线,但依然掩盖不住那种气质。 “阮疏先生之前去过中国?”元轩忽然问,他眼睛直视阮疏,似乎是对他饶有兴致。 阮疏调整了之后怎么可能让他再次看出来端倪,勇敢的直视元轩,“家母是中国人,所以从小也学了一些汉语的皮毛,家母常常告知说人不能忘本,像是成语的博大精深就值得探究,比如两面三刀,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之类,当初学习的时候还分辨了许久,后来家母说这些都是形容人的品质的,有些人有了第一种品质,就会有第二种,这是恶的行为,迟早要遭受上天报应的,不过这上天大约和上帝一个个性,都要人宽恕敌人,反而闭口不提如何宽恕朋友,可见上帝和上天都是没朋友的。” 他笑着说完这一段话,吕清本来看着电梯的铁壁,铁壁像是镜子,把阮疏眼神中的一些光给反射到了他这边,眼神中有凌厉和恨意,吕清打了个哆嗦,听的他背后一身汗,以至于那个眼神再去看,却发现阮疏眼睛里还是像邻家大男孩一样简单,他疑心自己是鬼迷心窍了,暗暗骂了一句,异国他乡,他真的不敢轻举妄动。 “说的也对,上帝没有朋友,所以我们都是普通人。”元轩无可无不可的赞同了他的话,对那些话中的质疑和自以为是的理解简直是无视,吕清心中一边被阮疏给不动声色的羞辱,一边吐血元轩看到阮疏的脸就这么一副宠溺的样子,心里拗的要死。 平时元轩对这种话的说法肯定刻薄的要死,现在反而一种“你说的都对你说什么我都觉得对”的态度,吕清觉得自己简直要孤立无援了,菲利普他当然知道,那是人人都指望扒上的设计师啊,他的手中可以创造奇迹!捧谁谁是巨巨,让吕清好一番嫉妒阮疏的好运气,眼珠子都要红了。 “普通人元先生称不上吧?我见元先生便觉得,元先生定然是含金汤匙出生的人,哪里自谦成普通人,那这普通人也太不普通了。”阮疏话中绵里藏针,元轩不是听不出来,却一笑了之。 一笑了之!吕清愈发的恨,恨自己的命数差,走什么路都那么难! 从29楼下来太快,元轩觉得话没说几句,便已经到了。 吕清先一步出来,觉得自己再不出来大约就要死了。看着阮疏那张脸都心惊胆战,听着他说话更是如芒在背,看他和元轩说话就想吐血。他从前敢那么对简达随,就是思忖着简达随没背景,想欺负就欺负了,反正那么好一个时机,他知道南方的天气而简达随不知道,被海啸淹死只能怪他命不好,有点蠢,太过于相信人,从前相处就发现这点,对朋友不加设防,这不纯属活该么,怪谁,该怪谁怪谁,最好怪自己,不知道反思,就活该被别人骗死。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既死之人忽然有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出现,吕清不恐惧是不可能的,他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开阮疏,免得自己开口出现什么错误,不说不错,说了就可能被人逮到错误,他才不会那么傻呢。 四人面上“相谈甚欢”,吃饭便正好可以凑上一桌。自然而然,元轩和吕清坐到一起,菲利普和阮疏坐在一起,阮疏随便按照自己的习惯点菜了,他只吃的惯中国菜,从前爱吃什么现在点什么,元轩眼睛一眯,阮疏随即感觉自己周围的环境有些不对。 他抬眼看到元轩的眼神才发觉不对,心想怎么这么大意! 一时间,阮疏自己也有些自乱阵脚,他伪作平静的把精美的菜单推给菲利普,“你看看有什么东西,我从前没来吃过,我想你应该知道什么好吃一些。我去一趟洗手间。” 他说着便站起来,在侍者的引导下离开。 元轩侧头对吕清道,“你在这里等一下,帮我要一杯榨果汁就好,我去洗个手。” 吕清立刻脸一黑,也起身,“正好我也要去,一起吧。” 元轩眉毛一昂,他瞳孔这时候黑的发亮,温柔谦和的简直不是平时的人,只是那张嘴一说话,就让人浑身难受,“你待会可以和菲利普先生一起去啊。”说完轻飘飘的走了。 菲利普专心致志的看着菜单,连抬头看他一眼都不曾,吕清本来也想着和这位设计师搭讪,也被这冷漠和傲慢给击退。 等元轩背影走远了,菲利普忽然合上菜单,“你怎么不去了?” 吕清整暇以待,反而镇定下来,让侍者开了一瓶酒,他的手在光的映衬下显得很好看,笑语盈盈,眼波流动,“菲利普先生在这里,我怎么好留先生一人?” “我不介意的。”菲利普嘴角微扬。 “能和先生坐在一桌上是荣幸。”吕清不动声色的恭维。 “是吗,如果不介意,我想我要离开一下。”菲利普自顾自道,“洗手间大约更受欢迎。” 他也走了。 吕清本来已经黑转晴天的脸现在又黑了下去,这三人方才对他的行为就像是羞辱,难道和他坐在一桌还不如去洗手间?可笑! 他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那里面是他早已准备好的东西,本来如果没有偶遇阮疏菲利普,这里也许可以成为他和元轩的天堂,可是既然遇见了,姓阮的和那个叫菲利普的,本来设计师潜模特不是一天两天的,圈子丑闻,两人又是孤男寡男,天赐良机,真是再好不过了。 元轩从前喜欢简达随那调调,不就是简达随蠢么,什么天然去雕饰,就是天然蠢而已。元轩自己“酒|后乱|性”,然后早上再顺便去阮疏屋子里捉|奸,菲利普如果喜欢阮疏自然再好不过,搅乱一池春|水,不喜欢那就更好了,阮疏这么淫|荡,主动爬别人的床,岂不是自作孽不可活? 吕清以手掌作掩护,将他早已准备好的药洒进杯子里,红酒的色泽在灯光映射下显得无比诱惑,像是人类放荡的欲|望。 两杯酒,阮疏的,和元轩的。 摇晃的红酒杯,嘴唇像染着鲜血。那不寻常的美,昭示着人难赦免的罪。 作者有话要说:  唱出来了赫赫赫赫 ☆、黑薄荷 阮疏洗手的时候洗了一遍又一遍,水流从指缝间穿过,他抬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仍然有微微的失神,然后不到一分钟,他便看到了镜子中的元轩。 元轩眼睛放在他身上,一动不动,像是想要透过他的身体看到灵魂。 阮疏直起腰,淡定的抽出纸擦手,像是刚看到镜子,有些惊讶,眼睛也有些笑意,转身看着元轩,“元先生,好巧啊。” 这真是一个烂大街的借口,哪怕在五星级酒店也挡不住像是路边搭讪的句子。 “是啊,好巧。”元轩不为所动,依旧是那副x光般冷淡的眼神,“rh先生有经纪公司吗?” “元先生来谈生意啊,这里好像地方不太对。”阮疏大约平时都很少笑,因为他的眼线往上勾,笑起来总是带着一种轻佻,好在本身的气质可以压住,只是在元轩的眼神下,有种自己浑身|赤|裸的感觉。 他说完这句话很久,元轩都在沉默,这也让阮疏心中觉出忐忑,他和元轩从前不在一个段位,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总是会内心忐忑一些。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元轩终于开口,“长得像,喜好也很像。” 阮疏心中一震,面上却是很感兴趣的样子,“是吗,很少有人说我长得和别人像呢,元先生这么一说,我忽然对这位朋友很有兴趣,可以引荐一下吗?” 元轩似是有些失望,阮疏自然知道他失望是从哪里来的,心中却涌上一丝快|感,嘴上道,“怎么了?” “他不见了。”元轩错身,“我找不到。” 阮疏回头看着在低头洗手的元轩,冲了整整三分钟,“看来这位不仅仅是元先生的朋友?” 元轩的动作一顿,“不,只是朋友。” 阮疏头扭过来,走到门外,眼中本来还像是有一簇火苗,现在已经被凉水破灭了。 他差点又自取其辱,好在镇静,多问了一句。 “不知道我刚才的建议有没有入得了阮先生的眼?”元轩大约终于觉得自己洗干净了,掏出手帕擦拭双手。 “不瞒元先生,我身上有大麻烦,所以没有签公司。”阮疏道,“现而今只能暂时当个野生模特混口饭吃,努力找到保护伞。” “是吗?”元轩声音有些冷,他走到阮疏身旁,两人离得很近,阮疏甚至可以闻到元轩身上带着黑薄荷味道的烟草味,有些愣神,便错失了元轩的后半句,“我当你的保护伞,如何?” “?”神游和庄公下完一局棋,阮疏只听到一句“如何”,又不好让元轩再重复一遍,只得尴尬道,“先回去吧,他们两人怕是等急了。” 两人这样并肩离开,从背后看,相得益彰,菲利普望着阮疏的背影,若有所思。他还是和两人错开,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推门而进。 “rh,我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菲利普眼神带着促狭,扬起手中的手机晃了晃,拉开座位坐在阮疏身旁。 元轩轻啜了一口红酒,闻言亦抬眉。 “先听,嗯,好消息。”阮疏饶有兴致。 “davidsis刚才问我要了你的资料,他想要联系你拍一套照片。”菲利普眼中闪着精光,举起杯子和阮疏碰杯,“恭喜,rh,你的机会来了。” davidsis是时尚摄影大师,能够入得了他的眼睛,并且得以拍出一套照片,几乎是无上的殊荣。这位手中自由操纵光与影艺术的摄影大师最擅长的就是发掘人性的特质,让他们成为大众膜拜的宠儿。每一个被davidsis发现的人,都无一例外成为了时尚界中的超级人物,上一个便是男模mathias,模特权威网站models评出的世界男性超模榜单第一位。 mathias之后,davidsis沉寂了很久,没想到阮疏居然在第一场show被这位大师看上,这是连菲利普都没有想到的,他确实有心思给阮疏创造机会,没想到刚才在外边意外的接到了大卫的电话。 “谢谢你,菲利普,”阮疏真心实意的感谢菲利普,“我想如果不是你,我没有这么快获得这样的机会。” 吕清听到大卫的名字心中涌起的嫉妒快要把他淹没了,davidsis那是什么人物?他当初去好莱坞混的时候艰难无比,可即便是奥斯卡影帝,都不一定能入得了davidsis的眼睛,而现在一张顶着简达随面孔的人获得了这样的机会!这无异于在狠狠的打他的脸! 这世道是怎么了,人人都爱土包子了吗?!歪果仁的眼睛是长得歪了还是怎么样,欣赏水平低劣到这种程度! 可偏偏他脸上偏偏是很高兴的神情,“第一次见rh便觉得他一定可以成功,t台上简直光芒万丈。” “所以我方才问了阮先生要不要签cx公司名下,阮先生考虑的如何?”元轩忽然又提出了这个问题。 局面陷入了一片死寂,菲利普“嗤”的一声,“元先生这是要从我手里抢人?” 阮疏这才觉出两人之间的电闪雷鸣,针锋相对,元轩看似冷淡,却丝毫不退让,“怎么会,我想菲利普先生也是乐于见到阮疏有好的经纪公司的吧。” “如果只是榨取rh的剩余价值就算了。”菲利普有些冷酷,“他的路还没有走稳,我不希望现在你们就直接让他跑。” “阮疏应该有自己的选择,似乎菲利普先生没有什么权利去为别人做决定吧。”元轩对红酒浅尝辄止,吕清看着他终究喝了一点,心中稍稍放心,喝了就就好。 菲利普不为所动,“rh,这取决于你。” “你还没有说坏消息是什么呢,菲利普。”阮疏轻巧的把皮球踢了回去,“坏消息是什么?” 菲利普轻轻叹了一口气,“我没想到你的那位叔父还不死心,花了大笔酬金想要单独约你。” 这也是他不愿意rh签约的缘故,时尚界自来乱,模特和经纪人之间的买卖不是一回两回,很多经纪人就是拉|皮|条的,rh这样的人被扔在那群人手里,还不被生吞活剥了。 阮疏听到这个名字就已经生理性厌恶,“我不想见到他。” “正如同我也不愿意看到禽|兽一样。”菲利普道,“他还不敢在公众面前失态,想要成为上流社会的一条穿着衣服的狗,就要学会两条前腿站起来走路,露出无能的生|殖|器。” “谢谢你告诉我,菲利普。”阮疏杯子中的酒只有薄薄的一层,作为模特要注意饮食,所以在这个时间点他不可以吃东西,只能喝一点点酒。 “我只是想说,你最好不要一个人出行,尤其是出来和人私会。”他意有所指,说着话,还瞥了元轩一眼。 “阮疏遇到什么问题吗?”元轩喝酒之后眼睛像黑曜石一般,上面覆了一层水光,阮疏这才发觉元轩不知不觉已经喝了很多酒了,“或许我可以解决。” 阮疏:“……” 菲利普道,“哪怕为此对抗洛克家族?” 元轩像是酒醉了,呢喃了一句,“洛克家族?哪个洛克家族?” “看来元先生已经醉了,我想或许应该等元先生什么时候清醒了再来谈论事情,在我看来对客人尊重是一种必要的美德,天朝行一事看来不是元先生负责,不然这样难免让我怀疑你们的真诚了。”菲利普对着元轩丝毫没有留情,他站起来微微欠身,做足了自己的礼仪,“我想我需要向酒店投诉他们的饭菜了,这真是倒足了胃口。” “我想也是呢,除了酒之外一无是处,或许和不喜欢看到的人坐在一桌本身就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元轩也起身,“以至于造成了菲利普先生这种错觉,倒真是我的过错。” 这顿饭最终不欢而散。 阮疏和菲利普是两间房,说来也巧,阮疏的房间和元轩相邻,他们阳台外是一个巨大的泳池,泳池之上是一个空中走廊,微拱,天气十分潮湿,像是要下雨的前奏。 四人的电梯更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菲利普,元轩,阮疏三人具是近190的身高,吕清显得“小鸟依人”,缩在墙角旮旯,努力想要有存在感,可惜恨天高。 “rh,你整理好之后,到我房间里来一趟。”菲利普命令。 “好。”阮疏出电梯的时候,点点头。他和菲利普的房间是对门,还是很方便的。 菲利普摸出一张房卡,“进来不用敲门。” 元轩盯着那张房卡,阮疏顿时觉得自己手上拿着的是定时炸弹,然而想到元轩那句“不,只是朋友”,觉得这一个炸弹如果不小心爆炸了,把所有人都炸死了也不为过。到时候外界一定有各种各样的桃|色|新闻,或许猜测4p的都有。媒体一向这么无节操。 他这样想了想,才觉得心中不是那么的窒息。反而朝着元轩彬彬有礼来了一句,“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别扭攻别扭受的即视感(/w\) 评论呢……小天使们你们哪里去了呢……去参加爸爸去哪儿了么…… ☆、空中走廊 看着元轩和吕清进了一个房间,这句晚安与再见再也不见成了一个意思。 呵呵,连房间都住到一起了,刚才又盯着他做什么,洗手间邀请跳槽又是几个意思?愧疚么。 阮疏自己又插了自己几刀子,是你自作多情,别人只是当你朋友,自作多情而已。 当年在雕题岛的一吻,也只是情难自禁而已。 阮疏把水换成了冷水,让自己彻底打冷战,他感觉自己下|腹一阵火热升起,两条长腿之间无比空虚,他的眼前晃过元轩冷淡禁欲的面孔,心中却越来越渴望,不禁为自己感到可悲。强迫自己靠在冰冷的墙壁上,任由冷水浇灭这火热。 怎么回事?是他太久没有解决自身的问题了?还是太久没有看到元轩的反应? 他没有用手,让冷水彻底浇灭了自己的升腾的欲|望,直到冷静下来,才围上浴巾出去,然后擦了擦,穿上带来的睡袍,去的菲利普的房间。 进去的时候菲利普正在沙发上坐着,看着自己手中的东西。 阮疏探身过去,才发现那竟然是自己当初时尚杂志的封面。 “坐。”菲利普言简意赅。 阮疏坐的笔直,菲利普淡然一笑,带着宠溺,“你不用在我面前拘束,怎么舒服怎么来。” “你对我太好了,菲利普。”阮疏决定还是把话挑明了说,“这让我于心难安。” “不必有心理负担,感情难道不是人类最可贵的财富么?我不知道人生前是什么样子,死后又会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享受现在才是我应该做的,流行如此,时尚如此,感情也是如此。”菲利普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做其他动作,一心一意的看着阮疏。 阮疏很紧张,他心中还是典型的东方思维,感情的事情隐而不宣,暧昧王道,“你这句话的意思是?” 菲利普把阮疏之前的一张照片展开,把相册推到阮疏面前,“看到你的第一眼,我觉得是上帝把你送来的。世界上的人才很多,天才却极少,能够挖掘璞玉的更是不多,我们都恰好遇对了人,不是么?” 他言语中颇有自信,然而确实,他有这份自信,三十五岁的菲利普已经是世界顶级品牌的御用设计师,并且将自己的品牌经营的有声有色,能和他并肩的,这个时代并没有,华伦天奴已经成为了末代皇帝,这是菲利普的时代。 但阮疏还是被吓了一跳,他没想过随便一开门就碰到桃花的,坚信自己听到的意思是错误的,菲利普是个有点工作狂兴致的人,“你的意思是?” 千万别是我想的那个意思,阮疏心中念叨。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菲利普手按在影集上,微微抬头,看着阮疏。 阮疏:“……” 阮疏落荒而逃了。 菲利普眼底深处带着笑意,也有一丝怅惘,rh很有典型的东方特色呢,他总是这么放不开。 直到阮疏把门关上之后心脏跳的还是很快,他快步走到阳台,空中走廊上有个落寞的身影,背影很是熟悉。 是元轩。 阮疏心中有些乱,他不自觉的拿出一盒烟,拉开门,朝着元轩的方向走去。 出门了才发现已经下雨了,蒙蒙细雨,打伞会麻烦,不打伞时间长了也会被淋湿,阮疏迟疑了一下,还是继续往前走。 直到脚步声靠近元轩才抬起头看到阮疏,熟悉的面孔,不熟悉的人。他之前所有的动作都像是笑话,凭借着对另一个人的熟悉就对一个近乎陌生的人肆无忌惮的指挥,那一刻脑中没有理智。 “是你啊。”他的声音中有些沙哑,旁边的垃圾桶上有这不少烟头,看来元轩在这里带的时间有些长。 阮疏的眼神很是陌生,元轩盯着他的脸,没有来的一笑。阮疏右手抚上脸颊,“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沾上去了吗?” “没有,”元轩摇摇头,他的眼神有些茫然,“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笑。” 阮疏:“……你怎么在这里?” 元轩没有直接回答他,反问了一句,“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阮疏道,“心思有些乱,想透透风,看到你在这里,一时脑热,也过来了。” 元轩觉得身体有些热的过分,久而不知的情|欲在心中泛起涟漪,他向来骄傲,也从来不会说喜欢,喜欢忍着,也就是平日里说的傲娇,自己不承认,此时看到阮疏,心中有痛苦也有甜蜜。 为了驱逐心中那若隐若现的情|潮,他把脸别开,往边上走了两步,看着远方的天空,夜幕黑沉,这边大约是为了情人间的暧昧气氛,灯光暗的很。 “你听过雕题岛的传说吗?”元轩忽然开口,声音低沉,阮疏没有听清楚他说的什么,便也上前了两步,“什么岛?” “雕题岛。”元轩背靠着栏杆,看着阮疏,眼色晦暗不明,阮疏对其中隐藏着的东西进行了一番猜测,x光的感觉又来了,元轩手上的烟散发着橘色的光芒。 阮疏从睡袍口袋中掏出一个薄薄的铁盒子,盒子的标志是marlboro,他抽出一根,低声道,“不知道,借个火。” 元轩一笑,声音暗哑,飘若浮尘,将烟咬在口中,凑上去,状若亲吻,阮疏觉出异状,元轩这种冷淡个性如何会做这么亲密的动作,不外乎心中有疑问,想要试探他。 想到这里阮疏心中一凛,反倒放得开了,情|欲如果控制不了,那么堵不如疏,他轻昂起下巴,两支烟对上,唯独眼帘低垂,睫毛盖住眼神,各自沉浸在世界中。 “什么意思?”阮疏开口,他确实孤陋寡闻,不知道雕题岛是什么意思,初始念这个名字都觉得奇奇怪怪,元轩做任何事情都有他的理由。 “雕题国,鲛人的国度,美人鱼救了王子,又爱上了王子,想要和王子在一起,便牺牲了自己的头发和声音,女巫还给了她一个诅咒。人鱼公主上了岸,每走一步,都如同踩在针毡上,可是王子爱上了别族的公主,海的女儿最后化成了泡沫,牺牲在海上的第一抹阳光里。” 他说完又加了一句,声音越来越小,“王子后来发现了事实,他爱上了不会说话的人鱼公主,他找错人了。” 阮疏食指间夹着烟,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你讲故事都是编的,王子根本不爱人鱼。” “童话都是骗人的,这才是真的结局,王子很后悔,可是人鱼公主已经不在他身边了。”元轩坚持自己的故事。 烟烧的越来越短,过了滤嘴,已经燃烧到了指甲盖,元轩还捏着那支烟,恍若未知,阮疏伸手强迫他放下,元轩反握住他的手,两人靠的很近,阮疏感觉到他身体炙热,这在一向冷清的元轩身上是很难出现的,元轩体寒,常年体温三十五度多一点,阮疏第一反应是他发烧了,“你怎么这么热?” 他的手贴上元轩的额头,离得愈发的近,这才发现元轩的眼睛都成了赤红色,元轩忍耐的太辛苦,这时候他再不觉得自己是被人设计了就是傻子联想之前到现在,都是谁在怂恿,谁在铺路,心中便已经清楚了。 然而来不及细想该怎么解决,他便被一波又一波情潮给打败了,他平日里冷淡的很,全身从头到脚都冷淡,这时候烧的脑子坏掉了,看着阮疏焦急的面孔,直接看成了另一个人。 阮疏被元轩一把按在柱子上,唇印上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崩溃掉了。 元轩的手劲很大,听从父亲教诲,他从小跟着退=伍=特=种=兵=训练,为了防止突发意外而毫无反抗之力,巧劲和手劲都有,阮疏从前还好,可以挣扎一下,现在直接手无缚鸡之力,手乱碰的时候烟直接烫在元轩的衣服上,大约还烫着皮肤了,元轩腰抖了一下,阮疏不敢乱动了。 元轩口腔的味道是淡淡的薄荷烟味,他晚上基本没有吃东西,要说也只有红酒的味道,催|情的作用可以相互引导,阮疏用冷水抑制的冲动也被他勾上来,前面是眼神迷离,素来冷淡此刻却热情如火的元轩,后面是冰冷的石柱,前后夹击,冰火两重天,简直不能更痛苦。 阮疏弓起一条腿,被元轩长腿趁机插|入,隐隐可觉得大腿弧线优美,腿|根火|热。 百米之上,空中走廊,情|欲|潮水泛滥,睡袍带子松松垮垮,一席春|光乍泄。 吕清洗澡出来发现元轩人不见了,整个人如五雷轰顶。 作者有话要说:  no zuo no die why he try ☆、七彩莲花 他给元轩下的是大分量,元轩又喝了那么多酒,怎么还往外跑!吕清本来进去浴室的时候故意没有带衣服,就是为了出来灿若春|花,元轩欲|火中烧,分不清人最好,他心中算盘打得极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连船都跑了! 屋子里有点冷,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吕清发抖,赶紧去找衣服,发现自己为了事情方便,连带着的睡衣都是情=趣睡袍,刚到大腿根,而其他衣服已经放在了架子上,嘱咐客房拿去干洗了。 吕清坐在床上欲哭无泪,他看着没有关的阳台的门,心中大喜若望,既然这边的门开着,元轩逃不了是往这边走的。他情急之下穿上了那条情=趣睡衣,穿上拖鞋,就往那边跑去。 阮疏嘴唇被啃得红肿,不可置信的看着元轩,元轩喘着气,胸膛起伏,他一向傲慢清冷的眼神此刻满布着克制,欲|望却冲破囚牢,声音像是布水的容器倾泻,“帮我……” 阮疏真想直接从这里把他推下去,下面巨大的游泳池可以帮他清醒一下,但想想也不可能,这里是29楼,推下去,百米高空,人直接就可以去见上帝了。 他半搂半抱着元轩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刚才还勇猛的人现在像绵羊一样听话,全身发抖,阮疏踢上门,元轩这时候全身都是汗,元轩倒在床上,看起来有些痛苦,阮疏站在床边静了十秒钟,看着元轩挣扎,冷眼旁观。 十秒钟后,他直接去了浴室,把花洒打开,下面也放水,水是凉的,伸手一触碰,连指尖都能感受到彻骨的温度。 和当初一模一样,阮疏半跪在浴缸旁,看着水面上映出自己的影子,除了琥珀色的眼睛,还有比上一世的自己更为匀称的身体,其他的,一模一样。 水蓄到三分之二,阮疏换成了热水,毕竟这么凉,明天直接感冒了,他也要遭殃的。 明天,想起明天他就想起了菲利普,落荒而逃的拒绝,却又把另一个人拎回屋子,对方不知道会怎么想自己。 这是重生之后第一个肯主动收留他的陌生人,他不觉得对方图自己什么,他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还有身后一堆的麻烦,菲利普把最好的机会都留给了自己。 阮疏不忍心往下继续想,明天的事情放到明天去想吧,他决定遵循菲利普这句话。 出去的时候发现元轩睁着眼睛望着他这边。 阮疏做出关切的样子,朋友间的关切,上前说道,“我可以全当刚才的事情没发生,你我之间只是foronenight的关系。” 元轩嘴唇动了动,吐出一个字,“简……” 阮疏只能用陌生人的漠视来对待这幕场景,“元先生,哪怕是一夜情的对象,也无法忍受你看着我,喊着别人吧,你知道这是羞辱吗,对于我的羞辱?” “你为什么不肯回来,不肯承认?”喝醉了又被下药的元轩仿佛终于冲破了内心的那道枷锁,“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阮疏的脸终于动容了。 元轩忽然从床上爬起来抱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不会离开我的!” 阮疏阖上眼睛,复而睁开,“元先生,即便是我很同情你,但表错情,不必了吧。” 他扶起元轩,把人拖到浴室中,扔进浴缸中,元轩被冷的打了个激灵,头被水淹没了,手扒住浴缸的边缘,在冷光的照射下,散发着玉一样的光泽,把自己撑起来,上半身伏在浴缸的边上,不住的咳嗽,脸上泛起红|潮,更衬得肤如凝脂,眼如黑漆,眉毛恰到好处。 他全身上下无一不透露着精致,穿衣细节,到举止行为,只要不开口,大概人人都要爱上他,只是一开口,一大波都要中枪中箭,倒地阵亡,剩下的勇敢的向前冲,被他的冰冷、傲慢、清高的态度给退避三舍。 当初自己也是傻,傻愣愣的冲到前线,到了这人身边,自忖的就是救过他,和他住过一周,当他是朋友。 之后哪怕一吻,都只是误打误撞。元轩把他从头改造到脚,让他像一个贵族一样生活,把一株 分卷阅读6 草移植到温室,用价值千金的瓷盆装上去,也改变不了事实。在改变之后,才肯用正眼看他。 “水好冷。”元轩小声说了一句,他酒已经冲到了脑子里,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明天大概就会忘了,把这一切都忘了。 阮疏蹲下,半跪着,附在元轩耳边,用同样小声的声音说了一句,“海水更冷。” 他句话说的很小声,所以贴耳朵很近,痒痒的。 元轩条件发射打了个冷战,眼中满是哀伤,“是你不接我电话,你居然敢不接我电话……” 阮疏还来不及细想,忽然有敲门声响起,从阳台那边传来。 他精神一震,元轩居然还能思考,“如果……是吕清……别告诉他……呃……我在这里……” 阮疏:“……” “那你别出声。”阮疏脑子一转,便知道原因了,元轩这样,怕不仅仅是喝酒的缘故。 他的身体也有反应,想到刚才菲利普叮嘱自己去他房间一趟,电梯双重反射出吕清眼中的光彩,他终于知道哪里发生了不对。 阮疏停下了脚步,把床上弄的一团糟糕,又胡乱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掐自己留下痕迹他实在是做不到,摸摸嘴巴发现还是肿的,ok了。 反正睡袍都是被人揉乱的,也不需要他横插一脚了,赤着脚踩在地上去开门。 果然是吕清,一脸焦急的看着他,阮疏脸上做出一副询问的表情,“怎么了?” 声音哑了,全身上下都是一副“我刚刚被蹂|躏/我蹂|躏了别人/我刚从床上/浴室中出来”的样子,头发都乱糟糟的,一看就是被人用手插|过。 吕清装作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你看到元轩了吗?” “啊,元先生?呃,他不是和你一个屋子吗?”阮疏没有回答他,直接反问。 反问真是利器,可以回答所有自己不想回答的问题。 阮疏眼珠子一动,把吕清从头到脚扫了一边,看到他的睡袍简直想笑不能笑,如果他没有料错,吕清里面穿着的应该也是情|趣内裤,那种直接把双丘撸出来,跟丁字裤一个效果的内衣。 “刚才我在洗澡,结果出来就看不到人了……”吕清道,“他酒喝得多,我真担心他,这人啊,总是一副倔强的样子,对别人爱理不理的,实际上就跟孩子心性一样。妈总是担心他,这次出来叫我好好陪着他,现在我又把他给丢了……”吕清一副泫然若泣的样子,让阮疏简直汗毛竖立。 “你再好好找找?”阮疏建议他,开始装好人,“要不要我借你一套衣服呢?貌似你现在这个样子不适合穿着出去。” 吕清这才想起来他根本没动脑子,穿着情|趣睡衣就跑过来炫耀,他脸倒没有“唰的”红了,大概是脸皮历练的久,厚了,“之前出来的时候说好的,我也没注意到,既然他没在你这里,那我先走了。”说罢鞠了个躬,情|趣睡衣深v,把腰很好的束起来,又有足够的空间把内里的春|色显露出来。 阮疏忍着万分的恶心,做足了功课,用尽了自己的耐心,终于把这朵炫耀着,红着屁|股的白莲花给送走了。 简直像是开屏的孔雀。 关上门的那一刹那,阮疏忍不住爆了粗口,“bullshit。” 妈妈……吕清哪里来的妈妈,他14岁的时候和元轩分开,因为父亲落马,母亲当年直接和人私奔走了,据说还是他母亲举报的父亲,然后凭空消失了近十年之久,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从哪里吹来的风,影视音三界横跨。 阮疏还记得那时候关于灵魂歌手上帝的使者中国赛区选手选拔的时候,他和吕清也是从初赛中“选出来”的,在十进比赛之前他吃坏了肚子,之后开始嗓子出现问题,然后情况越来越差,最后不得不退赛修养,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今想来,不是这人做的鬼,又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他想到这里,不禁想到最后那个电话,想到吕清洋洋得意的声音,想到一直不接的电话…… 如果连自己的嗓子出问题都是可以设计的,那岂不是……阮疏把所有事情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找出其中几个疑惑点。 元轩已经从浴缸中爬了出来,坐在地上,一条腿支着,手放在曲起的膝盖上,任由头上的花洒的水洒在他头上。水打湿了衣衫,白色的衬衫此刻显得透明,贴在身上,若隐若现,一派好风光。 ☆、同床异梦 他侧头,眼神迷蒙,就像黑夜落在海面上,雾起,然而前方有灯塔,便不会迷失方向,瞳孔中是清亮。 阮疏心烦意乱,小腹一阵热流涌上来,应该没有元轩那么强烈,却像一条狐狸,不停的骚|动你,他只得靠着墙,点火,抽烟。 “抱歉,”元轩忽然开口,“我认错人了。” “清醒了?”阮疏过去把他拎起来,“你为什么不让你的小情人知道你在这里?” “他不是。”元轩蹙着眉头,“我没有情人。” 他冷的要命,凑近阮疏之后闻到黑薄荷味道的烟味,从前觉得冷冽,所以爱这个牌子,现在忽然又觉得温暖,心中萌生了个念头。 元轩站起来,靠近阮疏这边,阮疏食指和中指指间夹着香烟,细长,白色的烟纸裹着焦黄的烟叶,元轩伸手把灯关了,室内只有那猩红火星,他冷的发抖,呼吸却是热的。 “借一口烟。”元轩道。 阮疏抬手,将烟给他咬住,指尖与唇接触的时候感到冷,元轩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靠在他旁边。 肺部因为这一口烟而变得温暖了许多,冷水澡彻底把他浇醒了,也压抑了他的身体反应。 两个大男人就这样在浴室里肩并肩靠着,良久,元轩道,“我,刚才确实很抱歉,因为从你身上总是能,看到他的影子,这让我有些忘情。” “元先生,”阮疏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出卖自己,“你说他是你朋友,你就是想这么对你的朋友的?” “现在才发觉你和他不同的地方太多,”夜是温床,把人白天不敢展现的一面揭露,元轩收起了他的刺,说话反而温柔了很多,“他不会像你这么尖锐。”更不会直接把人扔进冷水池浴缸中。 元轩是早产子,身体是养了这么多年才好起来的,简达随从他18岁那年开始同吃同住,对他的一切也很上心。他享受这种贴心,却无论如何不会承认自己喜欢对方。 “是吗?”阮疏心想,我反其道而行之不行么,活了一遍一个样,我再来一遍意义是什么?“你刚才说他不接你电话,我怎么觉得他脾气不怎么好呢?” “我怀疑他受骗了,”黑漆漆一片,阮疏也看不到元轩的眼神,却听得出来这句话中的懊恼,“当初让他去古刹寺,后来电话便断断续续的打不通,之后再找人的时候……”元轩话没有说完。 “所以你看到我,以为这是一出人鬼情未了?”阮疏声音中含笑,做好所有的表情准备,直接打开灯,元轩没有料到这招,拿手遮住眼睛。 “已经很晚了,好好休息吧,元先生,我以为你酒醒了,没想到你还是醉的厉害。”阮疏背过去,将烟熄灭,“明天想必都会很忙。” 元轩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向旁人吐露过心声,这次已经是惊人之举了,现在又有些后悔。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太多,他自己都始料未及。 人的身体反应总是先一步于心理,尤其是在喝醉酒,理智不清醒的状态。 元轩闭口不言,开始脱衣服,阮疏没有回避,坐在床上,倚着床头,光明正大的欣赏美男,一边欣赏一边赞美,“元先生身材真好。” 元轩毒舌属性条件反射,“比不得阮疏,穿上女装也让人心生爱慕,还有,以后可以不要称呼我为元先生吗?还是我称呼阮先生比较合适?” 凡是碰上元轩毒舌的,都是战败的,对所有人都一致的毒舌,只不过使用的段数不同而已,阮疏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睡觉吧。”他只能这么回复。 元轩钻进了他旁边的被窝,“谢谢。” 阮疏关上灯,侧着身,背对着元轩,一张kgsize床,两人却没有各占一半,阮疏睡在边上的四分之一,努力远离元轩。 他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绪,从刚才的话中隐约听出来之前事情的不对劲,元轩说他打不通自己的电话,而自己也打不通元轩的电话,不可能是中国移动故意针对两人,只能是背后有人在阴他。 想到吕清那个趾高气扬的炫耀,想到今天露着屁|股出来找人,阮疏嘴角噙着一丝冷笑,你够狠。 如果不是他重生来了这么一遭,他是真的不会知道濒死前还被爱慕对象横插一刀,原来也是别人的设计。吕清的心思何止歹毒,简直无所不用其极,不仅要你死,还要你死心。 对付恶棍,就要用恶棍的方法。他阮疏既然有了现在的条件,何不赢得漂亮? 至于元轩……阮疏想着身旁的人,前一世八年的爱慕终究换不回对方的一句回复,八年是整整两千就百二十二个日日夜夜,一直奔跑,也是会累的。 既然成了阮疏,那么就是一个新的人生。 感情只有站在相同的高度才能携手并肩,一直仰望,或者一直提携,都不会是好的姿势。 这么一闹,他心中反而放下了一部分执念。这么一通话,元轩是无辜的,那么始作俑者,就要承担所有死者的愤懑了。 该虐的,该死的,还是要亲手送去才好。还有阮疏身上背负的责任,也要一并担负起才是。 阮疏倒是这么一舒心,很快沉睡过去。 元轩和他中间隔了有两米远,像一道天堑隔断了南北。欲|火中烧,不得纾解,他现在穿着的是阮疏扔来的一件睡袍,上面带着淡淡的四叶草香水的气息,阮疏身上也是这种味道,这让他一向清冷的心中也有些心猿意马,淫|水渗出,沾湿了下袍。 元轩一向禁欲清冷的脸上此刻满脸通红,冰凉的手指覆上火热,脑海中有个影子永远不能散去,很快两人的身影重合在了一起,分不清眸子到底是黑色还是琥珀色,很快攀上高峰,幸好没有弄到袍子上,不然明天就没办法见人了。 或许是这边的动静有些惊扰了沉睡中的阮疏,他不安分的转了个身,面朝着元轩,一句呢喃: “别闹。” 元轩:“……” 他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啼笑是非,想到晚上这人对自己的态度,恶作剧的拿食指比在了阮疏嘴角,然后俯身,轻轻吻了一下。 “让我当你是他,就一分钟。” 阮疏什么都不知道,睡着的他一般睡得很死,这是逃亡的后遗症,在陌生的地方反而会睡得很好。 雨中之夜没有月光,元轩轻轻拿手指描摹着阮疏的面容,回想着白天那揭下面具的一瞬间风情,那个笑;被自己吻住时候的惊恐,还有把自己扔到水中的决绝和果断。 “你明明不是他,”元轩心中鞭笞着自己,“我却不自觉的想着你是。” “对不起。” 吕清坐在床上,眼睛通红,眼中是血丝,他刚才去敲菲利普的门,发现菲利普是一人在房间内,这才知道阮疏没有在菲利普这里发|情,那阮疏那副小贱|人一样淫|荡的表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想着再去敲第二遍门,但夜晚中看到阮疏那张脸总是带着恐惧,阮疏就像从地狱爬上来的那个人。 不,他不是简达随!简达随那么蠢,哪里会讲什么伦敦腔的英文,当初自己可是凭借这点设计过他,让简达随在粉丝面前丢了好大一个人。刚才那似乎是羞辱的四国问候被他一笔账记下来,他以后会找机会和阮疏好好算的! 然而在夜里,他心中有鬼,却是不敢去看对方的。 就这么在床上苦苦的坐着,想到元轩可能在谁的床上翻滚,他气血都要逆流了,一口白牙咬住唇片,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可惜这屋子里只有他一人,没有人看着他这副样子。 煎熬到了晨光熹微,客房服务把衣服送了上来,他把自己洗白白,又弄的香喷喷的,才去套衣服。 不能在别人面前低了一个档次,哪怕内伤到吐血三升,也要在别人面前趾高气昂! 吕清用高定把自己包装好,看着镜子中稍微带着红血丝的眼睛,没关系,可以装作自己一夜纵|欲的结果。 他练习微笑,落地镜把他的一切都完美呈现,温润如玉,唇红齿白,吕清再三确认没有瑕疵之后,去敲阮疏的门。 菲利普的门他暂时不敢敲,传闻中的坏脾气昨天没有见识到,他也是不敢去碰定时炸弹的,以后可是还要抱这人的大腿的,现在怎么可以把关系搞砸呢? 阮疏被敲门声给闹醒的,元轩呻|吟了一下,像是不耐烦,“别吵!” 阮疏:“……” 作者有话要说:  (/w\)存稿的时候发生了乌龙,之前上过色的字又成了黑色,让我贴了一遍,贴完发现不对…… 又重新贴了一遍,还顺带看自己的文,有种羞耻感…… 昨天看《非常公寓》最后来了那么一句:他们都只是对方一次艳遇,一个美梦成真,不值得用一生的幸福交换。 瞬间泪奔。 ☆、谨言慎行 他有些哭笑不得,一晚上过去,两人不知怎么的,滚的越来越近,中间基本没有什么空隙了,阮疏心中略带着尴尬,很快释然,伸手推了推元轩,“喂,元轩,醒醒。” 元轩睁开眼睛,一愣神,张口就是,“干嘛吵醒我?” 声音带着委屈,有些像是恋人之间的相处。 阮疏:“……” 他现在有些怀疑,从前元轩和别人不亲近,极少喝酒,从不和人同睡,是不是就怕这一面露出来给别人看? 他心中揣测,脸上带着哭笑不得,“元先生,你认错人了。我想你的小情人来找你了,这下子我可说不清了。” 元轩“腾”的坐起来,被子从身上滑落,肤白如脂,背如满弓,曲线美好。 阮疏强迫自己把视线从元轩身上移开,声音中略带苦涩,“元先生,你这样……不觉得现在很像酒后乱x,419被捉奸的现场吗?” “叫我元轩。”元轩脑子疼,喝酒太多的后遗症,听到他叫自己元轩就一阵不舒服,直接开口。 “好吧,元轩,我想你现在需要去证明一下我的清白。”阮疏有点苦恼,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被人当成放浪形骸的人,菲利普会怎么看他? 他开着床头的控制器,门口的吕清穿的整整齐齐,很像是成功人士,志得意满,阮疏忽然想笑。 因为他想起了昨天半夜,吕清过来的那个样子。 苦恼瞬间被冲走了,他没有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他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猴子装模作样上。 这句话从脑海中闪过,阮疏心中念了一句阿弥陀佛,猴子何其无辜。 阮疏懒洋洋的下床,先去洗漱,出来之后从送上来的带子中勾出自己今天要穿的衣服。他身体构造完美,男模有两种类型,一种肌肉型,一种走的却是更偏中性,肌肉紧致贴服骨骼,更符合当下|男|色时代的审美观。 他的衣着看上去很随便,其实已经是精心搭配过,今天走的是古典怀旧风,比起那个在t台上光芒万丈的阮疏,现在的他更像是成功人士代表的典范。 元轩掀开被子,如果说阮疏是模特身材,那么元轩一定是古希腊中走出来的俊美王子,他的饮食偏向恰到好处的营养,所以塑造身形的时候走瘦削却富有力量这条道路,正是所谓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也勿怪菲利普说他不做模特,是时尚界的一大损失。 不过这人想必也不会来,元轩的眼睛都长到了头顶了,他没有不擅长的东西,兴之所至,忽然而已。过随心所欲的生活才是他的追求,自然不会拿这些来苛责自己。 他慢悠悠的穿上衣服,才去开门。阮疏正在系扣子,背对着门,看着镜子。 镜子正对着门。 开门那一瞬间吕清的微笑僵住了,阮疏敛眉,手一顿,“元轩,是谁?” 元轩神情懒洋洋的,“什么事,这么早来找我?” “你,你怎么在这里?”吕清一副捉奸的样子,虽然心中有预感,但亲眼看到人在这里毕竟还是有点崩溃的。 “我想这是我的人身自由吧。”元轩蹙眉,“什么时候我的出行自由,都要向你报备了?” 吕清有些局促,“可是,伯母出来的时候让我多照看你一下。” “吕清,出意外的时候你挺身相护我很感激,又是自小相识,我并不想给你难堪,”他话说到这里转成低声,“但在我酒里下药这种事,我想没有哪个人愿意这么被摆布,这次我不追究,你的伤也快好了,我已经通知吴修远帮你找了一处住所,给你安排好了。早年的情分在,不要过度把这份感情给消耗完,你知道,我这人薄情的很。” 阮疏转身往门这边走来,元轩声音停下来。 “吕先生是不是误会了什么?”阮疏话语温和,“我想你误会元轩了,他昨天身体有些不舒服,过来问我有没有药,怕打扰你,便在这里躺下了。” 宁可向陌生人借药,也不愿让他纾解。 吕清听他说话,低着头,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再次抬起的时候,又恢复那种腻中带涩的声线,“是我多想了,阿轩,伯母叮嘱你出来的时候不要乱来,我也是担心你。”吕清一脸关切。 “……洗漱一下去吃饭吧。”元轩还是给吕清留了点脸面。 他从吕清手里拿走房卡,“今天去问一下前台还有没有房间,没有就换酒店。”元轩留下一句话。 “可是……”吕清话没说完,元轩连听都没听,直接推开了旁边的门,自顾自的去洗漱了。 剩下吕清和阮疏两人站在门口,吕清眼神终于变了,不再是一副白莲花的样子,但大约是顾忌着这边有监控,他还是那副温和的表情,嘴上丝毫没有留情,“当小三舒服?还是爬别人的床顺溜?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是谁!” 阮疏整暇以待,风度翩翩,“吕先生,您误会了什么吧?” “误会个p!”吕清眼神恶毒,“别以为扒上菲利普就算什么,这大腿可不好抱,当心被踢一边去,还不好好抱着?你这么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菲利普知道了怎么想?” 他大约是心中藏匿了好多话想要一口气骂出来,这只是一个契机。有些人会把内心的恐惧化作嘴中的利箭朝着别人嗖嗖嗖的发射,可惜徒劳,像一个跳梁小丑。 阮疏经历过死亡,玩过枪,这点小菜还不够他下酒菜,他笑的愈发温和,“吕先生大约是垃圾桶看多了,也住久了,不敢相信这世界真有人凭借实力上去,也不能相信人与人之间有着干干净净的关系。” 他走了几步,到了菲利普的门口,回头一眼,“你们天朝有一句话,叫谨言慎行。” 当然,吕清越是被激怒,就越会走极端。 他敲敲门,里面咔嚓一声,门开了,菲利普正好在门口,“rh,你起的这么早。” 吕清立刻变了一副面孔,又成了人畜无害,面如秋月,色|若春|晓。 阮疏心想:得,这白莲花不仅仅是心机婊,还是多七彩的。 “我知道你一向这个点起床啊。”阮疏看看表,“下去吃早餐?”然后回头,扬眉,“吕先生一起来?” 吕清柔柔道,“我等等元轩,然后一起下去。” “那我们先走了,”阮疏微微欠身,“失陪了。”礼数周全。 29楼有专用电梯,所以两人直接下去的,门合上的那一刹那,菲利普没有起伏的声音响起,“你昨天逃走了。” 他说这句话用的德语,阮疏没想到菲利普会直接问,“抱歉。” “是我做了什么逼迫你了吗?”菲利普没有丝毫恼怒,这大概是他脾气最好的时候,“或者你觉得这样太快了?” “是我有心结。”阮疏开口,“我曾经有一段感情,类似于单恋,我曾经觉得那是种甜蜜,年少无知,后来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让我开始怀疑。” “爱上人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对方同时也得爱你,爱不是单方面的事,”菲利普一针见血,“你是觉得累了么?得到和付出是人类的基础感情,你会怀疑,证明你对这段感情进行了反思。” “是的,巨大的代价让我一度放弃了,因为我觉得对方不那么爱我。”阮疏苦笑,“但后来对方告诉我,他喜欢我,我承认这样说有些显得矫情,但不得不说我在犹豫。” “犹豫,你还爱着对方?”菲利普淡淡的嘲讽,“不要告诉我,你有着东方底蕴的处子情节?” “……不,并没有。”阮疏迟疑了几秒,还是开口了。 “遵从内心的选择就好。”菲利普道,“尽管我觉得对方是我潜在的情敌,但从朋友的角度来说,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得到幸福,做你想做的事情,你是你自己的王,为什么要听别人的话才能决定?” 阮疏有些羞愧,对于仇恨他可以做出计划,一步一步的羞辱,然后拿走对方的所有东西,但感情自来不受控制。 “rh,你拥有完美的体魄,面孔,但你知道你和顶级模特有哪些差别吗?”菲利普在走出电梯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你缺少王者之气,顶级模特相信自己是t台上的王者,他们可以引领时尚,成为顶级奢侈品的代言人。而一般的模特只是衣架子,在每年的时装周像机器人一样走来走去,任何人都可以取代他们。你拥有着我见过的最好的条件,希望你不要浪费这些东西,一直在最简单的感情上纠结。” 作者有话要说:  相处模式好奇怪…… ☆、反击挑衅 “我知道了。”阮疏仿佛卸下了什么负担,“谢谢你,菲利普。” “我的感情和工作向来会分的很开,这也是成功的必要因素之一,所以作为工作伙伴我必须提醒你这点,不过下一句就是私人的话题了,”菲利普展颜一笑,“rh,可以荣幸邀请你同我吃早餐吗?作为我约会的开始?” 阮疏一愣,随即也笑了,伸出手,“y pleasure。” 吕清进门之后把门掩上,走到洗手间门口,看着元轩。 元轩被他盯得十分不舒服,他拿毛巾擦干脸,转身看着吕清,如寻常一样面无表情,嘲讽技能都没开,“你想说什么?” 吕清低头,像犯错的小学生,“对不起。” 元轩停住手,慢条斯理的把毛巾折叠好,放在相应的地方,然后才开口,“我想你不用白费力气,我从头到尾都当你是朋友。那场车祸你救我一命,害你双腿到现在都不怎么方便,是我欠你一个人情,如果以后有任何事情,只要你提出,我必然答应。” “难道你就不能爱我吗?”吕清眼角流出泪水,看着他,“爱我一次,有那么难吗?我一直都记得,你小时候说的……” “维持友谊很难,前提就是不越界,有些东西一旦变质,就再也回不去。我对你从未有过朋友以外的想法……”元轩话没说完,就被吕清打断。 “对简达随有想法?然后对阮疏也爱屋及乌,情外生情?”吕清全身颤抖,“为什么啊,我哪里差了,我哪里不好了你说,我改!” “……这不是改不改的问题,”元轩道,“还有,这和阮疏也无关,昨天是我的失态。” 都这样了你还护着他,吕清满心满心的嫉妒,“就是因为那张脸吗,我整容好不好,你把我当成他没事的,求你!”吕清扑上来抱住元轩的腰,“我只要你就好了,十年前我错失了你,这时候我不会再放手的!” “放开!”元轩对于吕清现在的行为感到很,莫名其妙,明明之前不是这样的人!“吕清,你疯了?哪里有什么十年前十年后?我什么时候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明明是你说的,随时回来,这里都是我的家,这时候却不承认……”吕清越发的恨阮疏,为什么老天从来不垂怜他,给他无尽的苦难,却让别人的一切都来的这么容易? “那难道不是朋友之间的践行正常的话么?”元轩觉得莫名其妙,“你先放开我,好好说话,我不想对你不客气。” “你想说我自作多情是么,”吕清泪水沾湿了元轩肩膀,“十年……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 元轩已经濒临极点了,他从不喜欢和人靠这么近,正如他从来不表述自己的感情,他准备上手扒开身上的人,吕清终于放开他了。 元轩松了一口气,强力胶一样粘在身上真的让人忍不住脾气,吕清的忽然疯癫让他都无处下手,把人刻薄的无地自容,他回去必然会被小姨和父亲给批评一顿,好在强力胶终于失效了。 “是我失态了,”吕清勉强一笑,“对不起,之前的事情,可以请你忘掉吗?” 他声音中有哽咽,元轩一阵黑线,“你,收拾一下自己吧,等下去吃早餐。” 他走到门口,吕清依然站在原地不动,背对着元轩,样子看起来落魄而孤寂。 元轩觉得多年不见的好友现在看起来奇怪,他却也没有把对方往很坏的地方去想,吕清从前也算得上坎坷,家道中落,中间多年想必受苦不少,后来又重新回到老地方,元轩做事虽然严于要求,但还是会留一分余地,“我不愿给你虚无缥缈的希望,作为朋友我希望你幸福,但这幸福决然不是我可以给你的。”说罢转身离开,把房卡留在门口的台上。 吕清一人留在原地,僵硬的站着。 他的指甲掐进了自己的手心,眼睛早就没有了泪水,这项技能根本就是满点,泪水想来就来是演员的本职,他只需要用不到三十秒。 因为眼泪是一种武器,它让你看起来软弱,但却能博得别人的同情。 “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放弃?”吕清轻声自言自语,“连最坏的事情都做了,怎么可能在这时候说再见?” “不就是阮疏么,一个模特,是人就有弱点,是弱点就可以被利用。” “傲慢的少爷啊,你还是没有改变小时候的弱点,看起来满身是刺,心却这么软,”吕清抬起自己的手,看着掌心柔软的肉被掐的出血,面无表情,眼神阴鸷,“是你逼我走第二步的,我本来也不想走这条路的。” 那一瞬间他的背影直接改变,刚才是落魄,一瞬间又□□起来,像是一把剑,袖箭,当你不防备的时候,冷不丁戳中你的心脏。 然后你就死了。 阮疏和菲利普在一个角落吃饭,这边有植被挡着,另一边是落地窗,阳光射进来,让人的一整天都美好――前提是你不会遇上不想遇上的人。 两人本来在谈论下一场show,相谈甚欢,直到几分钟后周围连侍者都没有,对面有人拉开椅子,直接坐下,自顾自的倒了一杯茶,举起杯子,笑吟吟的看着阮疏,“rh,真是好久不见了。” 坐在阮疏旁边的菲利普放下了自己手中的刀叉,淡定自若的掏出手帕,擦了擦自己的嘴,仿佛没有看到眼前这人。 艾弗里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复而掩藏这种狠戾,像是一匹狼收起了他身上的骚燥,“这位是菲利普先生吧,久仰久仰。” “抱歉,我不想认识你。”菲利普倚在凳子的后背上。 “哦~”艾弗里长长一声,“那没关系,rh认识我,rh又认识你,我想很快我也会认识你,我的保镖们也会很快认识你。” 菲利普脸色一沉。 “艾弗里,”阮疏眼皮子一抬,“你真像是一只怎么赶都赶不走的苍蝇。” 艾弗里夸张的嗤了一声,“苍蝇?少爷,如果我是苍蝇的话,您可也要是苍蝇了,连尤利西斯都是苍蝇,你那软弱的老妈是一只软脚苍蝇了,我们可是一样的血脉。不过这么一说,你老爸现在跟死 分卷阅读7 蝇差不多,加上一只软脚苍蝇,杂交后代可就是一个瘸子了吧。” 阮疏终于也放下了自己刀叉,“你的世界是苍蝇的世界?也无怪,苍蝇的眼虽然由很多复眼组成,,可惜只能看到40~70毫米,哪怕三百六十度无死角,也挡不住目光短浅。” 艾弗里被他这么一激,愈发的阴狠,“别以为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就不敢直接把你绑回去。” “连我也要一起绑么,我可是证人,或者毁尸灭迹?”菲利普插嘴道,“艾弗里先生还是那么的喜欢耍流氓啊。” “别以为画几张纸当了设计师,就可以当自己是上流社会的人!”艾弗里狠狠道,“不过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有了几个想法有人捧臭脚而已!” “我可从来没说过这份工作有多么的高级或者高尚。”菲利普闲闲道,“不是穿上prada就可以当自己是上流,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才会发现自己跟别人比活活翻个了跟头。猴子穿上衬衫以为自己是人,对着镜子照着脸,不觉得自己毛多返祖长得丑,倒是对着大猩猩生出了优越感。这时候不妨记得照照背面,看看红屁|股,才知道自己是什么物种。” 艾弗里太阳穴青筋暴起,咬牙切齿,“你居然敢骂我是猴子?!” 阮疏本来不想笑,这时候也不禁笑出来了,他一边摇头,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红茶,拿起来慢慢摇晃,“他可没说你是猴子。” 艾弗里眯起眼睛,他的口袋里鼓鼓的,从形状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东西,声音阴森森的,“rh,别耍我,也别玩小心眼,”忽地一笑,“别忘了,你父亲还在我手上。” 阮疏手一顿,嘴角的笑却没有垂下,声音平平,中间的嘲讽意思却丝毫不减,“刚才那句话真没有错,你不是猴子,你是一只下|流卑鄙的试图活蹦乱跳的小丑而已,猴子,那不足以说明你的本性,况且我也要向猴子先生道歉。” 艾弗里嘴角一抽,“你越发的肆无忌惮了,是摸准了这地方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小心别落单了,到时候有你受的。” 他站起来,倾身,脸凑到阮疏面前,阮疏微微别过头,不想看他那张脸,神色中全然是冷漠的厌恶。 偏偏艾弗里就是喜欢让他恶心,“我可记得你平时有多冷,床上有多乖,好的东西就是要折了,才知道折断的感觉有多痛快。” “你脑子被机关枪扫了一遍么?”菲利普插嘴,“觉得我们没有任何准备就会出现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菲利普嘴巴狠毒 我写了个短篇,就是不敢放上来,有预感要掉粉,或者被骂。 唉,就在这篇文隔壁……我的专栏里,名字叫《漂亮男孩》 别来找我捅刀子啊…… 擅长跑题,文不对题 ☆、20心乱如麻 艾弗里脸色变了,他环视了一眼周围,没有发现有什么看起来有破坏性的人,眼神又回到了两人脸上,“吓我?” “阮疏?”元轩下楼之后摸到地方,发现对面坐了一个陌生人,又看到阮疏面色不太好,神情一凛,“这是谁?” 他自然而然的坐下来,艾弗里斜眼旁观,颇为玩味,“rh,看不出来你居然这么吸引男人,看来当伪娘是对的,身长腿细,除了没胸,反正闭上眼睛也可以当女人使,洛克家族的少爷成了弃子之后,跟一块破布没两样,让我猜猜,你们,3p?”他自己做出一副夸张的惊讶表情,“我真是同情我大哥啊,不过话说你身体受得了?没想到你真的这么淫|荡啊……” 元轩听了不到半句二话不说,夺了阮疏手中的早茶直接泼艾弗里脸上,杯底的飘着的茶叶挂在了艾弗里的头上,看起来风雨飘摇,摇摇欲坠。 艾弗里最是好面子,被眼前这看起来有些冷淡的青年一泼心生恼怒,直接就要从自己的口袋中拔枪,阮疏眼角瞥见他的动作,艾弗里动作快,他的动作更快,袖珍手枪从宽大的毛衣袖口中滑落,抵在了艾弗里最不能说的地方,眼神中带着笑,“天还这么亮,动刀动枪,不好。” 艾弗里动作一滞,他两条腿张开着,像是流氓那样坐着,这是改了这么多年一直忘形的习惯,这时候又提醒了他,被人指着命根子的感觉并不好,艾弗里脸色变白了。 元轩看到阮疏的枪约莫被吓了一跳,然而也只是一下,这会儿倒是看对方有些有趣,想来是刚才那杯茶成了“见面礼”,双方互无好感。 “艾弗里?洛克,”阮疏右手拿着枪,左手拿着手机,艾弗里嗤之以鼻,“你以为叫来敬茶就没事了?” 阮疏浅声道,“我自然知道敬茶对叔父来说是小菜一碟,警署这地方叔父来去自由,小时候进的多了也就当成自己家一样方便。只是不得不提醒叔父,赶紧把自己的脸面收拾一下,您老人家不是最爱面子?一会儿就有记者要来了,也是,忘了告诉您老人家了,菲利普虽然讨厌记者,讨厌长枪大炮,但更讨厌有人拿着枪还一边对着他说着不干不净的话,像一条狂吠的狗。” 艾弗里呼吸声变重,恶狠狠的威胁,“rh,你够狠!走着瞧!”他眼神又飘到了元轩身上,“你也等着!” “我自然是等到了尊驾大驾光临。”元轩丝毫没有在乎他的威胁,老实说,他不觉得威胁对他有用,“祁门红茶的滋味想必很好,没想到在这地方还能用来招待外国友人,也算是彰显了我泱泱大国之本。” 他话中也习惯夹枪带棒,不把人嘲讽的羞愧不算本事,别人泼茶像泼妇,他泼茶倒像是成了恩赐,差别大约就是他长了一张怎么都挑不出瑕疵的脸,清冷,傲慢,不容亵|渎。 艾弗里除了会说些下|流的话和武力威胁,做不出其他的事情,双q在这里放着,他即为好面子,如果被大嘴巴记者把这狼狈的一幕给记录下来,回去大约又是一番狂风骤雨。 他站起来离开,耀武扬威不成反被将了一军,虽然假作不认识元轩,但熟悉家族事务的时候瞥过这人照片一眼,□□红顶商人元家唯一的继承人,洛克家的合作伙伴,加上有记者,只能息事宁人。 不得不说,阮疏抓住了艾弗里短处,他好面子,在外努力塑造自己上流社会人的形象,所以在这方面不敢露出自己的马脚。 阮疏把自己的枪收起来,看着元轩的眼神中带着歉意,“抱歉,给你带来麻烦了。你何必和他杠上?” “你说的麻烦就是他?”听到那个姓氏的时候元轩确实想了一下,“他来自雾都的洛克家族?” 阮疏点点头,“没有告知你,我也是姓洛克,阮疏只是我从母亲那边传承的姓氏,rh音译阮疏,全名rh?lock。” 元轩眼睛蓦地睁大,眼中有着不敢置信,“你是那个洛克家的从不露面的继承者rh?” 阮疏自己眨眨眼睛,老实说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居然被元轩知道,幸好一句“从不露面”解救了他,不然现在这局面还真是难以控制。然而想到醒来之后的一系列遭遇,只能说天意弄人,“见笑了,没想到最落魄的时候让你看到这样的事情。” 元轩没有继续问下去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通常豪门世家都有自己的猫腻,他见的太多,知道其中涉水之深,况且艾弗里能够这么狂的羞辱阮疏,势必是因为家族里地位的降低,几近废子,才能被人这么踩在头上。 想到这里不禁又回忆起从前简达随被人看不起的时候,爱屋及乌,问道,“昨天我提的那个建议,不知道你考虑好了没?” 菲利普仿佛只听到了这一句话,“rh。” 吕清这时候下来,恰好碰到怒气冲冲离开的艾弗里,还有一大票记者。 他站在人群之外,若有所思的看着艾弗里的背影,记住了他的样子。 敌人的敌人,就是可以结交的朋友。 元轩看着阮疏眼中有了动摇,继续抛下自己的橄榄枝,“我可以,让你免受艾弗里的打搅,他的手没办法伸到□□。” 阮疏心中早已经有了计较,只是等着元轩的话而已,心如果不动情,一切都能在算计当中,他侧身对菲利普道,“我想好了,菲利普,签在cx公司名下。” 菲利普抬头,没有看阮疏,而是看着元轩,元轩抬眼,和他的眼神对上,无声无息的敌意。 “虽然知道,这时候这么做,有些不妥,不过我已经没有了退路了,我需要有人在安全上提供援助,我的父亲,还有我的母亲,情况并不是我能控制的。” 菲利普能够借助媒体的镁光灯保护他,却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他需要的是隔山打牛,一招乾坤大挪移,借力打力,毕竟只有相应实力的对撞,才能有底气和艾弗里对上,不然就是拿自己去拼,何必呢? 阮疏不动声色的计算着,回到国内更方便,不是么? 菲利普道,“是我无用。” 阮疏心中一紧,觉得自己有些过分。 “你签在哪个公司名下是你的自由,别把自己太廉价卖掉就是了,学会走稳路之前不要急着跑,那只会让你自己更蹒跚而已,我们联手的目的是双赢,没有对不起这种说法。”菲利普站起来,“红茶很好喝,这次你没有选错。” 元轩适当的伸出手,“那么,阮疏,合作愉快。” 吕清适当时候进来,叫了一声,“阿轩。” 阮疏深深的看了元轩一眼,起身去追菲利普。 元轩伸着的手悬在了空中,眼中有落寞。 吕清顺着元轩的目光看着阮疏,眼神毒而狠厉,只是一瞬而逝。 “伯母打电话来了,说伯父想要见你,召你回国。”吕清字字清晰。 元轩有些意外,“爸爸找我做什么?” 吕清眼神有些幽怨,最后化成嘴角一丝无奈的苦笑,“你连自己的生日都忘了么?还有,国内那边传来消息,说简达随的事情有一丝眉目了。” 元轩一震,“什么消息?” 吕清摇摇头,“具体我也不太清楚,那边说你亲自去比较好,”他说到这里咬了咬嘴唇,脸色有不忍之情,像是不想把这些事情说给元轩听,让他徒增烦恼,“阿轩……简的事情,节哀。” 元轩跌回了椅子中,心中乱如麻,一时间也忘了自己要要说什么,又要做什么,脑仁一阵一阵的疼。 良久,他终于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了,我会尽快回去的。” “我也顺路去看看医生,”吕清把话题不动声色转移到自己身上,“不知道是不是下雨的问题,膝盖开始痛,可能中间药断了引起反弹,还是中药养人,西药只能治表不治本。” “那就回去多养养。”元轩淡然道。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看到一个读者的回复笑死我了: 短小君羞涩的问道,“短短的,萌吗?” 我快笑死了啊啊! 萌! ☆、麻烦你了 “之后还有歌手大赛呢,我想帮简完成遗愿。”吕清柔声道,“最后你谱给他曲子,给他作词的那首歌,他来不及唱,也不知道。我想既然我替代了他,也想把这首歌唱给世人听,完成他的愿望。他那么好一个人,这意外来的太突然了。天灾人祸不由得人,自然是要珍惜身边的人。” 他这段话说的说的字字深情,句句珠玑,他的粉丝听到了必然满含眼泪,劝他少思虑,慧极必伤,强极则辱,只是多少人看人只能看表面,看不到人深处的污浊。 “我知道了。”元轩想起了心中痛楚,匆匆起身离开,却不是阮疏追菲利普的方向,吕清知道元轩必然是去抽烟了,自从简达随死后元轩就开始抽烟,而且瘾很大,见到阮疏之后反而少了。 阮疏那边是记者,菲利普对待这群无冕之王向来不客气,自顾自的当王者,吕清看了两眼,阮疏那张脸真是越看越讨厌,甚至比简达随给他的感觉更讨厌。 不过长得像又能怎么样呢,吕清轻笑,长得像了,就把死人拉出来引活人的注意呐,再怎么抢风头,也抢不过一个死人,只要把元轩人拉回国内,日子过的多了自然也就忘了。 他之前恨简达随,现在人死了反而愈发的感激,如果一下子出现这两个,他还真是措手不及,现在反倒是可以拿一个去堵着另一个带来的变故,想想也不错。 想到刚才匆匆离开的那个中年人,吕清眼睛眯了起来,他得设法和这人扯上关系,虽然当不了靠山,但拿来当枪使使也不错。论心思,他自信不输给任何人。 元轩既然之前厌恶他靠近,那就这么先隔着,当着普通朋友,总有机会的。 但别人的机会,是一定不能给的。 “菲利普,”阮疏有些气喘吁吁,刚吃早饭,他胃有些受不了这么快的步伐,“你生气了?” 菲利普停下,泄了一口气,转头看阮疏,“你觉得,我看到你和别的人亲近会像看戏一样精彩么?”他说着自己笑了,“虽然工作和私人事情是分开的,但我也是有自己的感情的,感情的事情,没有人能做到绝对公正,连我也不能。” 阮疏的心稍稍放下,“你这么一抽身,我真的吓了一跳,我不想失去你的友谊,真的,是你在我最孤立无援的时候伸出的援助之手,这份感情,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从未希望过我们的感情是单纯的友情。”菲利普一笑,让阮疏顿时无所遁形,对于感情他确实有些茫然体质,只听到菲利普下一句道,“走吧,你的时代到了。” 阮疏看到很多很多记者,灯光把菲利普围在中间,他像一个王者一样矗立中央,游刃有余。 当菲利普示意阮疏过来的时候,记者们似乎才发现了他的存在,一小波分流到阮疏这边,另外一大批人还在菲利普那边。 他忽然明白了,菲利普这也是在提携他,如同很久很久以前,元轩做的那样。只是菲利普和元轩不同的是,元轩喜欢什么都不说指挥,而菲利普喜欢媒体的镁光灯下正式这种关系,东西方的韵味不同而已,他们的行为如此神似。 他想明白之后,也笑着走向了灯光中心。 他会证明自己是值得的,并且站在和他们一个高度,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 两天后,元轩和吕清先回到了雾都,之后转机回国内。 黎菲林也一同回去了。 米兰时装周的八场秀成为了这一季度的爆红,菲利普御用模特rh成为了新一季的时尚宠儿,这一次菲利普的尝试大胆而狂妄,抛弃了之前的“小伙伴”,首次使用异装模特,这一次的时装周似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用“怀旧”和“复古”这两样主题。 复古,复得是七十年前的古,女性解放自我,从之前的保守中走出,短裙,热裤,烈焰红唇。 保守中的大胆使得阮疏占尽了先机,对于追逐时尚的人来说,目光会先放在这上面,追逐的本意就是追逐美,而征服所谓的“上流社会”需要的就是先征服他们的价值观,在这上面,他也占据了优势。 他的身份,引起了一场腥风血雨。质疑的,怀疑作秀的,怀疑是伪造身份的,冷眼旁观的,扔砖的捧鲜花的,都有,样样俱全。 在一片质疑声中阮疏没有做出回应,各种各样流言蜚语的炒作进行了几乎一个月,就在事态将要冷却的时候,一记重磅炸弹彻底炸沸了爱八卦的人群。 rh签约在了cx公司。 cx公司是什么?国内熟悉的不熟悉的都知道这个公司,cx公司并不是一家公司,而是横跨多个领域的公司总称,麾下涉及机械,房产,和被外界成为“xq(洗=钱)集中营”的娱乐公司,手握国内最大的资源,元轩作为公司继承人,亲自签约这个人,必然有大来头。 揣测必不可免,人未至,名先行,还都不是好名,阮疏像是天然招黑体质,在地涯已经开始被掐娘娘腔,娘炮,娘c,菊花受,抱大腿,诸如此类。 阮疏从高端出发,起|点高,他有粉丝,但大多数集中在对奢侈品购买力比较强的人,还有那些会时刻关注时尚圈的人身上。这些人极少围观八卦,在各行各业的金字塔一端站着,使得阮疏进军国内的时候遭受了阻力。 蹿红太快,亲和力不够,铺垫不够,粉丝的中坚力量没有形成,自然会出现诸多问题。 八卦论坛上有人用暧昧不清的话语暗示这位“私生活不检点”,一项又一项的抛出“罪名”,好像阮疏出生就带着毒,来到国内毒害广大群众,圈钱,洗脑,其中扣的最大的一顶帽子,已经上升到了不亲和xx国这种程度。 这顶帽子足以将一个艺人的前途给毁去,如果这个艺人的双q再低一点,言行傲慢点,就更把人推的远了,那就真的要被人指着鼻子骂,之后一片黯淡了。 阮疏看着处在风浪中的那个名字,作壁上观,好似看的不是自己,而是旁人。 抹黑他的那个人太不了解他了,他根本不是原来的那个他,没有那么些贵公子的傲慢,更不会狂妄自大,输人先输阵,倘若是喜欢看这些的人看到了,又管不住脾气,岂不是要破口大骂,破坏形象? 但他从最基层爬上去,怎么可能会在亲和力这上面输掉? 另一个问题就是他之前的形象是异装,异装会流失很大一部分受众,其中一部分曰直男癌。 毕竟异装在保守的国内确实不被看好,大众会觉得雌雄莫辩,男不男,女不女的很是不成样子,不管你是不是本意出演,大家会默认你的舞台形象就是你的真面目,偶像包袱。 这些都在阮疏的考量之内,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个和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哥哥,真的是一个聪明人,可惜慧极必伤。 阮疏看到这些报道的时候付之一笑,查的时候发现用的是查不出来的代理ip,请来的黑客说对方很有实力,对此阮疏倒是没觉得怎么样,他笑了笑“段数真低。” 他还没有跻身其中,就有代理ip不遗余力的黑他,到底是谁在恐惧,是谁他心中有猜测,并且八|九不离十。 阮疏回国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 尽管他在这个国度生活了二十余年,但阔别两个多月,仿佛过完了一生,事实上作为简达随的那二十四年,确实是短暂的。 飞机缓缓降落滑行的那几分钟,阮疏心道,我回来了。 没想到下飞机后不多久,元轩的电话就打过来了,阮疏扬眉,“你好。” “你客气的像是在跟陌生人打招呼。”元轩听到他的声音抱怨了一句。 “先生,我想……我们当初认识也是不到一天吧。”阮疏出了大厅,一眼就看到了那人。 元轩永远都是鹤立鸡群的存在,他无论站在哪里,好像都会和这个世界隔离,你一下就把他和别人给区分开。 或者这是一项本能。 阮疏拿下耳边的手机,塞进自己的口袋,朝着元轩走去。 “麻烦你了。”阮疏客气道。 元轩被他这种客气给刺激了一下,然而想到阮疏的话,说的对,他和自己只是一夜的关系,为什么要这么熟稔呢? 是一种感觉吧。 元轩扬了扬手中的车钥匙,“去哪里?” “等一下,我看一下行程安排。”阮疏又摸出了手机,翻了翻,脸色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十分勇猛的去四川旅游了……当然更新照旧~ 存稿箱的稿子放到了30号,26号晚上基本回复大家的留言【没错这货就是来求留言的~ 不断更是我起码的品质,所以放心食用【养肥什么的,大家不是要减肥吗! 求祝福~ ☆、从未离开 元轩捕捉到他这一点变化,“怎么了?” 阮疏嘴角一抽,“助理定错酒店了,我来荣海市,给我订成了中海市。” 元轩听到了不禁摇头笑了,“你有一个粗心的助理。”他听到这个消息,反而放下了心,有个想法蠢蠢欲动。 “忙中出错吧,”阮疏心中说了一句对不起,“不是我的助理,是菲利普的,我目前还没有助理,所以麻烦了他,没想到会出这样的错误。那可以麻烦你你带我到附近的酒店么?” “你难道准备长期住酒店么?”元轩蹙眉,“不瞒说最近都是旅游旺季,我觉得这么匆忙临时订房间不现实。” 他说着打电话吩咐助理查询,然后又发了条讯息让对方说没有。 两人这时候已经坐在了就近的咖啡店,毕竟要商量好去处才方便出行。 等回复的一段时间,元轩装模作样的点单,要了一杯招牌磨铁,不加糖。 “你呢?”元轩问阮疏。 阮疏看起来像是旅途疲惫,在神游,元轩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发呆?” 阮疏回神,为自己的走神不好意思,“抱歉,刚才太困了,就忍不住走神了。” “你应该尽快找地方休息,”元轩做主给他点了一杯和自己一样的,手机这时候震了一下,元轩拿起来一看,“果然,附近已经没有空房了。” 阮疏一脸愁苦,元轩若无其事道,“不如这样,我在cx大厦附近有一栋高层公寓,如果不介意,你可以在那边落脚。” 阮疏急忙摆手,“这怎么好意思呢,太麻烦你了。” “当我借你咯,我又不少一套房子。”元轩每次笑起来跟平时就像是两个人了。 阮疏像是忍不住了,打趣了一句,“元总,你这样总让我有种你爱上我的错觉。” 元轩被说的有些尴尬,这时候侍者把咖啡送上来了,他假装遗忘了这个话题,“元总这个不适合叫我,还是叫我元轩就可以了。” 阮疏眯起眼睛,一针见血,“那,元轩,你在我身上弥补什么呢?” 元轩手一抖,咖啡洒在了他白色的风衣上,他抽出手帕擦拭,却发现污渍如何都擦不去,也所幸不去擦了。 秋天的阳光从透明色的玻璃穿过,本来看起来很和煦,很温暖,然而这一句话却瞬间把温度降低了不止十度,连阮疏自己都觉得冷。 “我不是他。” “他喜欢了我很多年,”元轩终于开口,“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却从来不对他表态。八年前,就在这个位置,他也是坐在我面前,刚从山里来,样子很土,很憨厚,他很喜欢唱歌,我就一手把他推上了乐坛,把他包装成了我喜欢的样子。” 从旁人,尤其是从前爱过很多年的口中听到评价,总是感觉那么的不一样。 阮疏没有开口,任凭元轩开口讲下去。 “我改变了他,并且享受那种塑造一个人的感觉。”元轩回忆,“当别人的神,感觉很好。” 简达随和元轩,那时候一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元轩从开始的时候对他就冷漠,当年元轩让他进娱乐圈,让他唱歌,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偶像。 简达随学跳舞,学钢琴,学小提琴,起步很晚,学的异常辛苦,然而为了心上人,觉得再辛苦也不为过,因为元轩什么都会。 两人就这样追逐,简达随是那个身后追的人,这么八年,除了一次错身时误打误撞的吻,什么都没有。 元轩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曾经主动告白被无声的拒绝,之后就再也不说话了。 直到最后,吕清回来,不到两个月,他连命都丢了。 阮疏想到这里就痛的要命。 “后来呢?”他知道了结局,却无论如何都不知道过程,过程中元轩是怎么想的。 “我觉得自己不该喜欢他,就像你不会爱上你养的猫一样,那只是一只宠物。”元轩在阮疏面前说出这一番话,“我爱上了当神的感觉,就不想再近距离去接触自己塑造的人,会继续忍不住改变他。” 那你知道他任由你改变,是因为他喜欢你么? 阮疏没问出来,问出来,就逾越了。他是阮疏,不是简达随。 “你们真的是太像了……”元轩摇头,“我再也寻不见他了,那次是我错了,那一段时间,我忽略了他的存在。他真的,有点傻。” 阮疏笑了,他侧脸对着太阳,阳光辉映在侧脸,细小的绒毛成了金黄色,完美无瑕的侧脸,完美无瑕的身材,眼前这人,如果简达随褪去那种淳朴,在那样的家族打滚二十多年,想必也是这副模样。 “确实有些傻。”阮疏评价,“幸好我不是他。” “所以忘情之处还请包涵。”元轩道,“我带你去那栋公寓,里cx公司很近,关于签约和一些条例,还有你的培养计划,之前我已经找了一个团队写了策划,之后我会找时间给你,你这段时间可以先休息。” “之后不是还有记者发布会?在周几?”阮疏问了一句,“还有,你的那个故人是不是在国内有一些名气,确定我这样不会有人误认吗?” 元轩思忖了一下,“这个我有考虑过,你有想过进军歌坛么?” 阮疏摇摇头,“我想在一个地方站稳,一步一步走。” “有最好的资源和宣传这些都不是问题。”元轩和他商量。 “但现在我贸然进这个圈,会活在别人的阴影下。”阮疏下一句话才是重点,“我想,如果我先在这个地方站稳,然后扩散到其他圈,那个时候他的影响已经不复存在,我才是我吧?在一个相似的面孔上被寄予别人影响的延续,我并不喜欢。” 他端起咖啡杯,小小的啜了一口,评价道,“真苦。” 然后他加了很多方糖。 元轩的希望粉碎。 他确实有不希望别人遗忘简达随的想法,如果阮疏这时候进军乐坛,之前给简达随打造的团队便可以再次派上用场,他想用这种方式把简的影响力延续下去。 粉丝的爱真的太有时间限制了,尤其是简的影响力没有那么深入,之前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把简达随雕琢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简的成就仅限于一张唱片,《over the rabow》的确成功,然而只有一张成功的唱片,太容易让人遗忘了。 简那之前并不完美,当他处于最好的状态的时候,cx子公司的娱乐公司联合几大唱片公司举行了上帝使者――灵魂歌手大赛,简的嗓子出现了问题,之后又消失了。 他一向不喜欢骗人,骗自己也没用。这次大赛的名字简直像是一个谬论,上帝使者还没有选出来,种子选手就见了上帝。 “对不起。”元轩难得认错。 阮疏摇头,“元先生要学会往前看,顿悟的太早或者太迟,都不是一桩好姻缘。太早时间不对,太晚就直接再见了。或许你的故人已经改变了自己的心思,所以不妨放下。” 他已经放下了。 元轩剩下的时间都有些浑浑噩噩,等咖啡都凉了,他喝了一口,皱着眉头,“确实很苦。”忽然苦的有些不习惯。 “来不及放糖了,已经凉了。”阮疏道,就跟他们的感情一样,来不及了,人都凉了。 对于公寓,阮疏倒是欣然接受了,他和元轩定下协议,自己只当租了这里,绝对不存在元轩直接赠予这回事。 元轩当时差点开始刻薄他,阮疏对付元轩最有办法,只是从前不忍心,现在直接亮出来而已,“我可不想以后有人说我是被金屋藏娇,来之前我看了一些说法,好像有些影响不好,如果自己再不谨慎一些,怕是无法挺起脊梁骨了。” 元轩get到其中的点了,“这点是公司公关部的失职,我会处理的。” 元轩说的公寓离cx大厦只有几条街的距离,走路二十多分钟就可以走到,确实算得上近并且方便。 公寓很大,看的出来这边有人住过的痕迹,很干净,说明之后有人定时过来打扫卫生。 三百多平的空间,客厅角落有一架钢琴,五间屋子,一间是录音室,一间是练舞房,剩下两间是卧室,还有一间是杂物屋。 阮疏对这里很熟悉,很熟悉。 在当初黎菲林不喜欢他把他从元家别墅那边赶出来之后,他在这里住了整 分卷阅读8 八年。 他熟门熟路的走到了从前属于他的那间卧室,手覆在门把上,转头看元轩,眼神询问他能否打开的时候,元轩愣在当场,恍然觉得是简回来了。 以为他从未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回到国内 “看来我应该是住这间了。”阮疏这时候已经不敢刺激元轩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再刺激就过分了。 剩下的就等几天之后把记者会给对付过去,那时候肯定有人会刁难他,不过这也是一个机会,很多模特不会经营自己的路。 t台上是战场,t台下何尝不是?一位超级模特的星途寿命相当的有限。 在“人老珠黄”之前,能够得到机会,对于模特来说十分重要,更何况他这样的,出道算晚,哪怕中英混血偏东方面孔显得年轻,那也是只能把他的事业给延长几年而已。 品牌才是一生的事业。 这点,势必要借助菲利普了,菲利普现在是两大品牌的首席时尚顾问,但他隐约有做自己品牌的意思,他们两人联手一个设计一个展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元轩那句“简”并未叫出口,他知道自己今天失态太多,已经对阮疏造成了困扰。而阮疏表现出要休息的意思之后,他便礼貌告别,驱车离开。 等元轩走之后阮疏才开始翻东西,心中没有丝毫的愧疚,这本来就是他的房间,他自然知道很多事情,许多东西放的比较隐蔽,元轩肯定不想破坏这个屋子的摆放,所以这也给阮疏带来了方便。 当初来到荣海市之前,姆妈刚离世,留给他的东西不多,他并不知道其中有哪些东西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有心想要去找丢了自己的父母,然而人海茫茫,如何去寻找两个本来就不想看到他的人? 然而一番天意让他重生,他想要让从前的简不再无名无姓。 他翻到一个相册,对着上面的光影,相册中的少年看起来单纯无害,相似的面孔,近乎截然相反的两种命运,云泥之别,造成最后的气质不同,说法做事方式都不相同,后天气质对于区分人有着很大的作用,这也是吕清没有把他们认作一人的缘故吧。 不过没关系,他会帮吕清多想想,不然恶人这么快遗忘自己的罪行,岂不是对不住苍天饶过谁这句话? 他把相册随手放到了一边,翻出一个密码箱。 阮疏输入密码,旋转,看到里面的那样东西。从出生开始就陪伴他,匆忙去古刹寺的时候没有来得及拿,留在了这里,这时候握在手中,仿佛听得到表针无声的走动。 纯机械手工制造,当年是一双,特殊定制,全世界也只有这一对而已。尤利西斯送给阮谨的礼物,少女情怀总相信一生一世,其实就是一个笑话。 不知道谁当时把这块表放在了他身上,姆妈比划说这是母亲对他的爱,现在想想,国人说送表是送终虽然有些谬论,然而他被海水淹没,阮疏也子啊不知道那一刻魂魄离开躯壳,一个是豪门弃子,一个是之后的废子,他们果真是一对“难兄难弟”。 阮疏搁下手中的表,按照原样放了回去。说来也巧,阮疏从家中逃出来的时候,手上也带了这么一块相同的表,之前他一直放在行李中没有拿出来,现在不妨戴出来,然后就有好戏看了。 元轩邀请阮疏去家里做客的时候阮疏欣然答应。当时元轩没有让司机过来接他,而是亲自前来。 阮疏稍微收拾了一下自己,看着桌子上那副平光镜,想了想,还是戴上了,他穿着的是长袖,手腕上的表也自然被遮住,然后欣然下楼。 元轩远远看着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有些醉了,不知道为什么,对着阮疏总是能想起来简达随,尽管两人近乎完全不一样,但他心中的那种熟悉感却接近极点,快要爆棚。 这种感觉当阮疏走出来的时候尤其甚,阮疏穿的衣服……还有那副眼镜。 “你的衣服?”元轩欲言又止,“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近视了。” 阮疏打量了一下自己,装模作样的扶了一下眼镜框,笑着道,“衣服不小心打湿了,来的时候没有带什么东西,便借用了一下。”他又看了看元轩的表情,表情变得诚恳,认真道歉,“我的错,这样贸然借用衣服。” 元轩摇头,“上车吧。” 阮疏没有坐到副驾驶上,而是坐到了后边。 “伯父伯母都在家里?” 元轩鼻子“嗯”了一声,阮疏也没有多话,封闭的空间只有两人,连呼吸声都可以听到。阮疏发现这辆车和自己那时候离开之前的车不一样,稍作打探,“你喜欢商务车?” 明明之前开着的都是跑车,元轩性格有点闷骚,开的车和他有些像,玛莎拉蒂,阿斯顿,现在开的这辆却是很老实很低调的黑色商务车,倒是出了阮疏的意料。 “之前的车出了一点状况,”元轩不想提这件事情,那次车祸也让他和简达随的信息有些错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阮疏放过这个话题,元轩的逃避让他敏感的觉出有些事情是他不愿意提的,便道,“我第一次到别人家做客,也不知道带些什么礼物,昨天去买了一些东西,也不知道伯父伯母会不会喜欢。你帮我把把关?” 这时候车已经开往了别墅群那条路,这一片是富人集聚地,一路上建筑很少,都是一片一片的,车畅通无阻,元轩想起了第一次带简达随去自己家的时候,简达随的笨拙的模样,对比如今的阮疏,忽然有些心烦意乱,嘴上有些冷漠道,“你想的太多了。” 这句话让阮疏有些沉默,苦笑,“也是。” 他不再说话。 元轩这才觉出自己刚才的话有多么的伤人,然而他一贯拉不下脸,回忆和现在的情形穿插着出现在脑海中,车祸的后遗症仿佛还在,他后脑一阵疼痛,车开的有些摇摇晃晃。 阮疏发觉了他的情绪不对,急忙喊道“停车!” 元轩像是从梦中惊醒一样,刹车一踩,阮疏没有扶稳,他本就是起来靠近元轩喊得,这么一急刹车,直接从座位上弹起来,碰到了头,不自觉呻吟了一下,元轩急忙探头,“你没事吧。” 是他的错! 阮疏眼睛中硬是被逼出了生理泪水,强忍着道,“没什么,你刚才吓我一跳。” 元轩刚才的车子开得越来越快,又摇摇晃晃,让他一阵担心自己还没有手刃仇人,就直接在此去见上帝,跟殉情似得。 “我来开车吧,你坐到旁边。”阮疏苦笑,“你现在心情不稳定,坐你的车有风险。” 两人把位置换了一下,阮疏熟练的开车,元轩终于从晃神中清醒过来,阮疏不是简,简根本不会开车。 他恍然若失。 车经过了几道大门,过检查的时候都是元轩露脸,有做的年份久的人还熟悉阮疏的那张脸,问出了“简先生回来这种话”,元轩一一解释了这不是,越解释情绪越低落。 常人能记住陌生人的脸就不错了,谁会注意哪些细节,阮疏温温和和的介绍自己,那种气度给众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车子驶进了元家的大门,元家的管家李松熟练的上来取车准备开去车库,看到阮疏的脸又一次愣住了,失声喊道“简少爷!” “李叔,他不是简,”元轩好脾气的解释道,从来没有这么好脾气过,“这位是阮疏先生,公司之后要签约的一位艺人。” 李叔似乎没能从震惊中走出来,元轩不会管他到底多惊讶,和阮疏一前一后的进去别墅。 大厅里,却看到吕清正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和黎菲林似乎交谈的很愉快,听到脚步声的动静抬头,一脸欣喜,“阿轩,你来了,咦,阮先生,你也来了?” 一副居家主人欢迎客人的模样。 黎菲林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阿轩,这是阮先生?怎么和简达随那人长得一模一样?!” 她声音很肆无忌惮,阮疏脸色不变,不卑不亢道,“夫人不是第一个对在下感到怀疑的人,我确实是阮疏,至于你们口中的那位简先生,从未谋面过,或许有人愿意讲一下,没能谋面有些可惜。” 黎菲林自然不愿意讲,过去她不少欺负这个姓简的,她有些捧高踩底,谁叫姓简的对他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吕清就更不可能讲了,元家的佣人倒是愿意,可是在黎菲林的“淫|威”下都选择了三缄其口,一时间都沉默了。 吕清恨不得三步一摇曳,款款上前,“阿轩你不早说客人是这位,也好叫厨房做菜式,我记得这位先生喜欢的菜的类型,偏清淡是吧?今天的厨子不巧是个擅长川菜的,真是可惜了,屈尊阮先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种想把吕清一脚踹飞的冲动…… 昨天下午到的地方……直接开始打开电脑码字…… 一日不码字则全身不舒服斯基,阮疏会收拾白莲花的! ☆、餐桌暗斗 阮疏神色不变,“倒是听说了,川菜也是八大菜系之一?有幸能尝到地道的,是我的荣幸。”他不动声色额的和吕清错身,前往黎菲林身边,“倒是听说元夫人对翡翠有些研究,也喜欢钻研高定,不巧正好有位朋友熟知这些,便给了一些建议。” 他从口袋拿出一个盒子,在黎菲林面前展示,倒是好货,心中想着给黎菲林有些可惜了,不过物是死物,之后这人有没有福气消瘦,倒是另说了。 黎菲林就喜欢这些,拿到手中看了眼颜色,赞不绝口,对阮疏有了新的看法,“还是小阮会做人,我啊就喜欢这些古董,有中国特色嘛,现在不都讲究这个?我那个圈子都是喜欢这个的,之前一直找不到好货,都说什么有价无市,什么嘛,就是不舍得呗,你这可是好东西啊,我记得原来有个设计师展示过……” “那个设计师正是我的一个朋友。”阮疏彬彬有礼道,“他对于这个有些研究,手边有一块觉得不错,便赠给了我,我觉得自己拿来也有些暴殄天物,便转手赠给有缘人。这也是巧事。” 巧什么,钻研一下别人喜欢什么就是了,黎菲林是贵妇圈子喜欢什么她就想炫什么,想要琢磨她这种人最简单不过了。 阮疏心中这么来了一句,吕清真是没想到有这出,黎菲林就这么简单就被收买了,心中唾弃了一句村里来的,面上却非常贤淑,“果然是好货,配伯母很好呢。” 阮疏用赞美的眼神看了吕清一眼,“吕先生果然识货。” 吕清被他这个眼神这么一看,觉得毛骨悚然,像是简达随鬼魂附体一样,对他露出一个赞美的眼神,他摇了摇头试图把这种想法给驱除脑海中,只听到阮疏惊讶道,“为什么吕先生摇头?是不赞同在下的话?” 吕清一僵,急忙摇头,“哪里,是头有些晕。” “那吕先生可要注意身体。”阮疏似是关切道。 吕清被他关切的一身鸡皮疙瘩。 元轩径直问黎菲林,“爸爸呢?” “在书房呢。”黎菲林闻言有些不开心,“一天了呢,没出来过。” “我去叫他,也到了吃饭的时候了。”元轩蹬蹬蹬上楼,阮疏也没有僵着,黎菲林自动过滤了那张和自己从前看不顺眼的脸,那个姓简的和眼前这人又不是一个人,怕什么。 “你那设计师朋友叫什么?”黎菲林拿着翡翠在阳光下比来比去,眯着眼睛看,欣赏的不得了。 “菲利普,”阮疏笑的得体,从上到下没有一处不得体的,“埃尔文?菲利普。” 黎菲林眼中放光,菲利普!是那个时尚潮流领衔者菲利普吗,老天! 对于她这样的人,喜欢盲目的追随着潮流,熟悉所有的超级品牌的各种设计师,购买力一流的女人来说,没有哪个东西能够轻易吸引注意力了,菲利普! 这个比晒什么包包都有用! 黎菲林和阮疏仿佛迅速打热了到了一个阵营,吕清心中恨不得掐着黎菲林的脖子,咬牙切齿道你这个善变的巫婆,你忘了从前怎么折腾简达随了是不是?这么容易倒你怎么不去当墙头草! 然后和黎菲林讨论这一季的秋冬高定会是一副什么情形,黎菲林怅然若失说自己拿不到票。 阮疏道,“这个不是问题啊,我可以帮忙。” 吕清刚才如果只是攒紧拳头,现在指甲就又掐进了手掌心,选择性失忆,忘了自己曾经恶狠狠的和阮疏说话,三人愉快的讨论。 书房里,元训盯着桌子上的相框发呆。 元轩推门而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他微微蹙眉,“爸爸,你又这样了。” 元轩和元训有些像,不过长相上元轩更像他的母亲,元训瘦高,一副温文儒雅的模样,风度翩翩,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掌握cx帝国的大鳄,反而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家,看到元轩站在门口蹙眉,反而笑笑,朝他招手。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元训道,“你之前不回家,我在这里听菲林喧闹也有些燥得慌。对了,你领着你那个朋友来了?”元训的眼神虽然温和,然而温和中也藏着锋利,毕竟能够成为红顶商人,手段可不是一把两把的。 元轩在他面前一向实话实说,“就在楼下,和他们在说话,不过,”他说到这里蹙眉,揉了揉眉心,“为什么吕清会在?” “你很讨厌他?”元训倒了两杯茶,一杯随手放到元轩面前,自己的那杯任由茶叶沉浮,最后沉淀到杯底,“我以为你还当他是朋友,你身边人一向很少,这人认识二十年,知根知底。” 元轩不语。 “看来你厌恶他对你抱有其他幻想,”元训拿起杯子饮了一口,“这使你感到苦恼吗?” “我习惯不了别人的过于亲近。”元轩实话实说。 “总有人会抱有各种各样的目的来到你身旁,只要在一定底线之下默许也未尝不可。”元训身经百战,沉浮于世,“不过你的脾气,给我的选择可真不多。这孩子之前护过你一次,至少对你没有存恶意。” “您可又是老生常谈了。”元轩道,“我听得耳朵都要长茧子了。” “好了,不喜欢听就不说了。好久没有见你,也就想说一说了。”元训起身,“我也去见一见你那个朋友。老实讲,从没有见过哪个人你这么力挺,cx娱乐旗下的吴修远前几天还给我说你要空降人,我倒是要瞧瞧,这位吸引你的到底是何妨神圣。” “爸。”元轩在背后叫了他一声。 “嗯?”元训转身,看着儿子。 “如果我说,我爱上一个男人,你怎么想?”元轩伫立在原地,看着他。 元训的那种温和就像一个面具,他顺便变得锋利,眼神深邃,“这么大的元家,你不要了?” “我看你觉得你不幸福,”元轩拿起相框,里面那个女人笑的温柔而美好,这温柔停驻了二十年,“妈走后,你就从来没有快乐过。” “你再掂量一下吧,不过,你快乐就好。”元父道,“那个姓简的孩子走后,你比从前更少言寡语了,我一直觉得,家庭可以让你变得温暖一些,但你从来都拒绝接近那些给你介绍的女孩,但你一直有自己的主意,我也就不强求你。”元训看到元轩脸色明显一松,立刻道,“但有些责任你不能舍下。” 元轩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还是面瘫性质的苦瓜。 “所以哪怕你找个男性伴侣,我也要你以后接手元家的产业,然后找代孕生孩子。”元训脸色一峻,“这是我最后的底线。” 元轩:“……” 元训看到阮疏的时候明显一愣,阮疏看的出来对方在打量自己,要说这里所有人都打量过,也是,少爷从前就领了一个人回来,这再领回来的人和从前那个长的居然一样,难保没有其他居心。 原来的他,也曾经遭受过一样的打量,那时候还有着有些佣人私下的刁难,讥讽,嘲笑,像是富人家的佣人都比别人高一个档次一般。 那时候元轩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让简达随自生自灭。 套用一句当下的话,管杀不管埋。 阮疏笑的人畜无害,“元伯父。” 他不敢在元训面前做什么小动作,元训的眼很尖很锋利,他自认少说少错多说多错,他对元轩的这位父亲还是很有好感的,对于强者他一向都有好感,当初给自己解围的,也是他。 元训显然明白了眼前的形势,“看来你之前被不少人错认了。” “都被伯父猜出来了。”阮疏道,“很多人将我误认为另一个人。” “简这孩子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这房子里的老人还是记得他的。”元训道,“他之前也是cx旗下的艺人,你们这种情况倒是少见,之后怕也会引起一部分人误会。” 元轩这时候也走到阮疏旁边坐下,“所以关于阮疏的星途的方案,公司最近都没有好的提案。” “公事吃过饭再谈。”元训道,“或许你再鞭策一下吴修远,给他加一倍工资,说不定立刻就想出了新的方案。” 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含笑,明显是玩笑。 “他真是不遗余力的想要涨工资。”黎菲林不屑一顾,眼睛盯着自己的手指甲,看了又看,“做的事少,还想那么多,也不嫌自己贪心撑得慌。觉得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是吧,拜托个事情都推诿。” 之前她母亲那边一个侄女想要进娱乐圈,求个后门都不肯,什么人呐? 元训面无表情,淡淡道,“公司的事情,自然有公司的章程。” “我又不是外人。”黎菲林有些不满,“小事而已,唉算了算了,当我没说,明婶,煲个甲鱼汤给阿轩补补,顺带老爷也一起补。” 说完一脸希冀的看着元训,元训不愿意理她,黎菲林撇撇嘴,把嘀咕埋在心底。 作者有话要说:  热的千万不能和果汁之类的一起喝……正在上吐下泻中,全身无力,躺在别人的寝室……码字 泪流满面,我看到大家的留言了,想说既然设了局,我就得想法解开这一局,有两句话可能会说我的心情: 死一回,才能活过来。这可以说元轩。 一点温暖,毕竟也是温暖。这可以说阮疏。 这不是一个谁比谁更好就可以选择谁的故事,是两个人慢慢都改变自己的故事。 布莱恩?莫顿说,在人生的中年时期,“爱”的内容有一大部分是要陪伴你爱的人度过人生的灾难 现在才七万字……一切莫要说死。 最重要的是……我都写了十八万字了啊怎么改着去换攻?最后一句是重点啊!局已经解到四分之三了,大家在四分之一处提出了换攻,这不现实,也违背了我写文的初衷。 正在写新文的大纲……再给元轩一个机会留待观看吧,真不行了……推荐大家去看sisio大人的文,最近好喜欢她的文!我们可以下一本见! 作者与读者不是一见钟情的感情,但可以维系一生的温暖,能够陪伴,已是大幸。 ☆、第25章 冷眼旁 观 阮疏只当自己在看戏,哪怕置身其中,也不妨碍冷眼旁观。黎菲林嫌贫爱富,智商不高情商也一般,这一生做的最聪明的事情就是坑了元训这个姐夫一把,元训摊上她也真够倒霉的。 吃饭的时候黎菲林总算是消停了,之前喋喋不休,在元训面前受自己有多么多么辛苦,元训手指叩了叩桌子,“食不言寝不语。” 世界安静了。 看得出来黎菲林对于这个丈夫还是有些恐惧的,但她不死心,当初黎姿林去世之后还不是她上的位,那么多追求者中元训还不是独独挑的她,这还不够证明元训对她至少有那么一丝情谊? 一定有机会的,只要怀上了元训的孩子,她就有了对垒的本钱了。 吕清把这一切尽收眼底,不动声色。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破天荒的,元训今天让明婶开了一瓶酒,给几人平分,他举杯敬阮疏,“你是阿轩第二个领回来的客人,这证明他信任你。我这个儿子脾气有些怪,但朋友不就是相互包容的么?”然后杯子转对吕清,“你回国不久,前一段时间的骤变也麻烦你陪了阿轩那么久,今天我作为长辈,在这里敬你们两杯,麻烦你们了。” 元轩无奈道,“爸爸,你什么时候也变成一个老妈子了,嗦嗦的。”他虽然这么似是埋怨,眼眶却微湿。 吕清酒喝得有些急,猛地咳嗽,眼泛泪光,目似桃花,脸颊飘红,像是醉了。 醉了就不用走了,打的一手好算盘。 阮疏比他更快,一杯酒下肚,筷子都拿不稳了,手托着下巴,支在桌子上,像是天旋地转,嘴中喃喃。 元轩手已经在倒第n杯了,看着两人的状态,有些无奈。 元训似是也无奈,看着后辈们摇头笑笑,“酒力尚浅,还需多练啊。” “元伯父是好酒量,果真不能比。”阮疏低声道,“我觉得,再等下去我就要睡在这里了……” “李叔,让人收拾一下客房。”元训继续给自己续杯,喝酒如喝水,面不改色心不跳,“客人都醉了,自然没有这么就送回的道理。客房有的是,不妨休息一晚,阮疏和吕清都是单身,回去之后也没人照顾。” 阮疏似是觉得热,把自己的袖口解开,颤抖着手想要往上折一折。奈何他的手抖得厉害,头倚着椅子的靠背上,元轩就坐在他的一侧,看着他的动作觉得好笑,伸手帮他,看到那个表,不由得一顿。 这个样式的表,他看过一只一模一样的。那只放在如今阮疏住的地方的杂货屋里,有密码箱,难道阮疏打开了它? 不可能,他不会知道密码的。 元轩一时心乱如麻,他想要开口问阮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阮疏已经醉了,醉成这个样子如果说了什么话不是自己想说的,反而会让阮疏尴尬。 元轩回国之后请人调查过阮疏的身世,没想到会查出来洛克家族的家变,阮疏从豪门之子变成了废子,云泥之别,今昔之差是痛,他何必揭人短处? 具体的情况却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曾经认为的长相相似只是巧合,毕竟世间巧合何其之多,然而这一块相似的手表再一次打破了元轩已经落地的想法。 “扶客人上去吧,他醉了。”元训起身,黎菲林想要跟着他,元训一句“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把人打发回去了。 黎菲林满脸不情愿,“我也醉了嘛。” 元训神色很淡然。 黎菲林下一句说不下去了,她眼神瞟到旁边的明婶,用一副不情不愿、不大不小的声音道,“明婶,扶我回房。” 明婶知道这位主向来说话不好听,也喜欢颐指气使,没敢有表情,扶着她回房。 黎菲林进了自己的屋子之后“啪”的把门碰上,明婶碰了一鼻子灰,眼神讪讪的,心中却是对这位夫人颇有微词,跟原来那位差的远了,不说长相,就说教养,也不像是一家门里出来的。 “什么东西!”黎菲林咬碎一口银牙,“活着的时候缠着,死了还让人念念不忘!” 凭什么死人占着活人的心,活着的时候可不见得有多珍惜,死了才知道痛苦,一家人,大的这样小的也这样,倒真是一脉传承。 黎菲林心中狂风骤雨骂了好一会儿,才算缓过气来,又稍有得意的笑了,反正死的都死了,活人才能想出来多多的办法解决么,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然而想到之前去书房看到的那些东西,黎菲林还是有些生自己的闷气,你说当初设法酒后乱x的时候她怎么就没怀上?怀上了现在也不至于这样,对着从小嫉妒的姐姐的孩子笑脸,还一笑就十几年,乌龟都没她这么能忍的! 啊呸,怎么把自己给骂进去了,黎菲林翻了个白眼,摇摇晃晃,把自己给扔床上去了。头埋在枕头里,摸着自己的小腹,侧头看着窗外,闭上眼睛。 阿朱把自己给作死了,阿紫爱上了姐夫,设法靠近他,可惜乔峰不喜欢阿紫,最后乔峰也把自己给作死了,黎菲林心想,白瞎了那南院大王的位置。果然阿紫不瞎也跟瞎子差不多,什么都得不到,图个什么? 她才不会那么傻,元家家大业大,她可不是进来给别人当二十年的老妈子来的。看元轩今天那痴心样,跟他爹一个德行,都滚吧滚吧,这里是她的全都是她的! 当二十年的老妈子是要利息的!大的小的都给她气受,当她是那些个佣人么,她真是快要受够了!黎菲林狠狠的锤了一下床,惊呼好痛,眼泪汪汪。 吕清佯装醉酒看着阮疏和元轩的背影,他回国有些晚,不知道表的典故,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元轩那副关切样。 之前元轩对他下了最后一道通牒,他却是不敢再那么缠着元轩了,只能曲线救国,设法除去阮疏,让元轩身边再也站不下别人就好,孤立了元轩,以后总有办法占有他,就算是为了这口气也绝对不能认输。 这桌上本来坐着五个人,似乎人人都醉了,实际上没有一个人是真醉的,大家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客房在三楼,阮疏和吕清算是比邻而居,元轩的房间在二楼,这一晚注定了不太平。 阮疏看似醉的厉害,嘴上不停的嘟囔着什么,仔细一听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元轩脚尖踢开门之后晃晃悠悠的往床那边走,阮疏脚下不稳,跌了一跤,他手在元轩肩膀上放着,两人这下子你扯着我我扯着你,双双跌到了床上,阮疏成了垫背的,元轩摔在了他身上。 阮疏被压的呻|吟了一声,他的腿磕在了床的一角,头本侧着,这时候正过来,不巧碰着元轩的脸。 阮疏又侧回去,才想起来自己的手还在别人肩上搭着,赶忙扯下来,脸不知道是因为酒红的还是刚才这尴尬的一幕红的,“对不起。” 他眼中有着氤氲的水汽,一顿饭吃的有些晚了,好似天都黑了。 灯光是昏黄的,给人披上一层朦朦胧胧的光,这一幕和八年前何曾相似,当年那一吻,又何尝不是因为误会,美丽的误会。 元轩扔下一句“你好好休息”,好像落荒而逃。 阮疏等他离开,听到了木质楼梯的脚步声,直到听不见了,才坐起来,关了灯,面无表情,摸一摸脸,还是烫的,苦笑一声,摇了摇头。 又一阵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和刚才的声音完全不同,吕清“不胜酒力”,李叔搀着他回了客房。 就在阮疏的旁边。 阮疏推开了另一侧的门,元家的客房极为有意思,通着的另一边是是一个天台,也是因此客房相通着,他从这边走到那一边,推开门,就可以看见吕清。 阮疏点燃了一支烟,脚步朝着天台走去,这边有桌椅,就是为了方便开风景,眼界开阔,阮疏坐下来没有几分钟就听到脚步声,吕清拉开椅子,坐在了他对面,眼神晦暗不明。 “借着死人上位,有没有觉得脊背一凉啊。”吕清开口。 他这话一出口,阮疏简直想朝着天大笑三声,他借着死人上位? 可笑! “吕先生哪只眼睛瞧见我拿死人当垫脚石了?”阮疏声音温和的很,这句话说得没有一丝波澜起伏,“有些话可不能乱讲出口的,举头三尺有神明。” “你懂得可真多。”吕清在阮疏面前是彻底撕下了自己的面具,露出真实的一面,之前在米兰拉利伯塔德酒店,因为一时恐惧和愤怒他骂了阮疏之后,就知道两人之间不可能建立起来什么良好的友谊,虽然表面没有起冲突。 “不是懂得多,而是是人是鬼我还分得清。”阮疏决定有些话今天晚上再吓唬他,现在讲出来可就没意思了。 “那你就见鬼去吧。”吕清笑着说出这句话,“这里不欢迎你。” ☆、第26章 一身落魄 阮疏轻轻摇头,面带微笑,远看两人,像是交谈甚欢,实际上走近一听,便知道话语间句句带刺,“吕先生啊 分卷阅读9 ”他轻声喟叹,像是玩笑话,“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是鬼呢?” 这句话说到后边只剩下尾音,更像是自言自语,然而耳语尚可闻,飘到吕清耳边,就成了另一种滋味,脸色一变。 阮疏已经走回了房间,巧的是明婶过来放醒酒汤,阮疏让她放下,对她道谢,说剩下那碗自己送就好了,明婶笑了,“阮少爷你心肠真好。” 阮疏等人走了之后往那碗醒酒汤中扔了一片速溶的药剂,药很快融化了,醒酒汤还是醒酒汤。 他把那碗醒酒汤放在了吕清的床头柜上。 晚上的事情,不怕他知道,就怕他不知道;不怕他叫出来,就怕他叫不出来。 “神经病!”吕清骂了一句。 他吹了一会儿风,让自己脑子清醒一些,才回房。看到醒酒汤也直接捞过来喝下了。 阮疏慢条斯理的在卫生间洗手,然后给自己带上了美瞳,其实就是简单的黑色,带上去之后再照镜子果真是再世为人。 吕清睡得很熟,朦朦胧胧间觉得好冷。 怎么回事? 他努力想要挣开眼睛,却像是被粘住了眼睛,上眼皮和下眼皮贴到了一起,无论如何看不到眼前是什么情形。 房间似乎有滴水声,不停地滴滴答答。 他还来不及喊叫,直接被拖着走,摔进了水里。想要挣扎着出来,头被人按住,嘴巴张着,鼻子没有准备好呼吸,直接呛水! 窒息! 吕清心中有着极为强烈的恐惧,那只手仿佛很熟悉如何控制力度才能让人不至于溺水而死,掐着秒数把他从水中提出来。 吕清这回可算是可以睁开眼睛了,然而那一眼让他恨不得自己没看到! 简达随,他怎么在这里! 他不是死了吗?! “简达随”身上穿着的衣服他很熟悉,关键是那双眼睛,漆黑漆黑,有些失神,像是死人。 吕清打了个颤,死人,刚才那冰凉的手,不像是活人的手。 “你――”他话没说完,头发被抓着,又按进了水里,这次鼻涕眼泪都出来了,窒息的恐惧无处不在! 他的头发被再次抓起来,从水中出来。一浴缸都是凉水,全身湿漉漉的。猛地看起来怪可怜的,但只有领略过他手段的人,才知道这人根本就是魔鬼中的魔鬼。 吕清酒喝了一些,又睡的沉,这会儿被沉了两次水,他脑子快,很快就醒悟了,“你是阮疏!你不是简达随!” “简达随”脸上没有表情,阴测测的说了一句话,“水好凉。” 吕清脸色一变,惨白惨白。“简达随”忽的又笑了,“我不是简达随,那我是谁?” “你……你是……”吕清话没说完,阮疏根本懒得听他讲话,要他讲自己是谁只不过是说说玩玩而已,他是谁,自己最清楚了,心里有鬼的人也自以为清楚了,其实一点都不清楚而已。 吕清想要喊出来,直接吃进去很多水,眼泪和水已经分不清楚了,狼狈的扑腾,殊不知阮疏早已经将门给锁了,两面的都锁掉了,应该庆幸这一层只有两间客房,要不然阮疏干嘛留下呢;应该庆幸从前“被”睡在客房的时候留下的东西没有被当成废品扔出去,不然他现在身上穿着的是什么呢? 吕清被再一次捞出来,想要趁着机会喊人来,阮疏根本是个疯子! 阮疏怎么可能给他这个机会,捞出来直接塞进嘴里毛巾,吕清眼睛瞪大,唔唔直叫唤。 “冷不冷啊?”阮疏轻声笑着,冷笑着问,“有没有尝过海水的滋味?窒息到不能呼吸,我真的觉得我太仁慈了,应该让你尝尝一模一样的滋味,你这个杀人魔。” 吕清停止了扑腾,开始打颤。眼中闪过恐惧,阮疏没有碰他身上除了头发以外的地方,留下痕迹可就不好玩了,他还要留着吕清,一点一点折磨着玩。 他受过的苦可比这个多的多了。 人说死一次才能活过来,痛的狠了才明白。 简单的人活在童话中,但现实永远不是童话。 吕清挣扎着,碰到了旁边灯的开关,灯亮的那一瞬间,阮疏直接按着他的头往墙上一撞,吕清昏了过去,头上还有着一个包。 阮疏撇撇嘴,把他留在了浴缸里。 这人喝醉了还非要洗澡,自己把自己摔晕过去,怪谁? 如果明天吕清非要说是他,那正好可以问一问细节呀,元轩今天看到那块表怕是已经生出疑心了,明天问起来,他还可以顺势把自己“找胞弟”这件事情扯皮出来,开始调查死因。 吕清把事情做得倒是绝,让他近乎无从着手,只是这样的人永远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抓不住他从前的问题的马脚,也不妨碍现在逼的吕清狗急跳墙,只要他开始联系,那么阮疏就会顺藤摸瓜,把当初做手脚的人给揪出来。 如果吕清因为害怕露出马脚而把这件事情掩藏了,那真是更好了,白白套麻袋打一顿,他心里也舒坦。他不怕吕清狗急跳墙,就怕他按兵不动,一直不动。 阮疏不可能在国内留的时间多久,他还有事业要忙,很多东西要学。如果把人生赔在复仇上,那真是大大的不值。 阮疏回去自己也把那碗也加了点料,喝了之后,睡得很熟。 只是做了一晚上的梦,梦中的场景就是那位从未谋面,现在他却占着壳子的胞兄。 真正的阮疏。 阮疏会的东西很多,却从小郁郁寡欢,为人有些傲气,天赋惊人,赛马,桥牌,赌|博,他的人生看起来丰富多彩,简却觉得这位哥哥的人生像是黑白色,无悲无喜。 把他的人生像是电影一般回顾了一遍,最后留在脑海中的却是一双带着忧郁的眼睛。 记忆中,他却出现了。 阮疏骑在马上,有些倨傲,像是一个国王看着他的下属一般,对简达随说,“记得你不是为自己活着,你活了两个人。” “我把一切都还给你,也请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责任。替我照顾好妈妈。” 然后他扯过马的缰绳,转身朝着群山方向跑去,简达随想要追上去,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拼命,都无法以双脚之力,去追上想要离开的人。 他很是焦急,在梦中挣扎,奔跑很累,身影已经远去,他慌乱绝望之间喊了一句“哥哥――” “醒醒,快醒过来。” 大地震了震,简达随自己站不稳,脚下裂开一个很大很大的缝隙,他直接掉下去,听见风声呼呼,猛地起身,腿直接抽了,上半身又栽了回去,没有摔在床上,有人接住了他。 阮疏抬眼就看到元轩关切的眼神,他先是松了一口气,梦里梦外已经分不清自己是谁,“是你啊”已经说出口。 说完这句话才发现自己这句话说得太过于熟稔,阮疏的想要挣开元轩,然而他的腿抽的厉害,动一动,都疼的要命。 看着阮疏龇牙咧嘴,元轩仿佛看到什么很好笑的事情,“我想着你已经醒了,没想到你睡到现在,本来想上来说早饭明婶已经准备好了,谁知道听到你的喊声,声音有些凄厉,我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就擅自打开了门,没想到是你在做噩梦。” 他说这些的事情的时候自己也起身,最后一句问的很随意,“我刚才听你喊什么哥哥,你还有兄弟?” 阮疏惊出一身冷汗,梦里他是简达随,自然喊得是哥哥,然而现在他是阮疏,称呼简达随的时候必然要说是弟弟,不过这些倒是好办,也幸好他没喊着“吕清,纳命来”这种,不然真是要让人笑了,自己也被当成疯子。 “这话说来很长。”阮疏扯出一丝笑,似是不想多说。 元轩停了一会儿,两人之间出现死寂。 “你昨天手上的那块表……可以问一下来源吗?”元轩决定直奔主题。 阮疏心道终于来了! 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你说我手上这块表?”阮疏一边说一边拨开自己的睡衣,他手腕和寻常男人的比起来有些细,元轩第二次这么近距离看到表,再次确信,这块和简达随那块,一模一样。 他表情有些犹豫,“这和家母有些关系。” “你这表的表盘背面,是不是有刻字?”元轩握住他手腕,有些激动的问。 阮疏眼睛蓦地睁大,声音有些激动,“你怎么知道?” 他反握住元轩的手,抓的很使劲,“你是不是见过一块相同的?在哪里?那块表的主人你也认识吗?” 两人这么脉脉相视,元轩正要开口问,旁边的客房传来一阵尖叫,声音直冲云霄,突破天际。 是吕清的声音。 阮疏听到声音立刻踉跄的下床,元轩扶着他,一瘸一瘸的,“刚才这是吕清的声音吗,出什么事情了?” 元轩本来准备好的话被吕清这么一叫,也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两人推门发现推不开,只得从另一边进去,找了半天发现吕清在浴室,一身狼狈。 ☆、第27章 揍完之后 他抬眼的时候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知真面目的时候怕是要我见犹怜,阮疏惊讶开口,“吕清,你怎么了?” 吕清看到他的那一瞬间眼神恶毒,怨恨,然而一瞥身后就是元轩,也没有让自己的情绪宣泄,他鼻子有点堵,一抽一抽的,应该是感冒了,“头好痛。” 本来想要先告状,但当事人在这里,这么一说反倒是显得他小肚鸡肠,况且他心中虚的很,但凡现在他指出阮疏昨晚的行为,阮疏肯定要扯出来一些东西是他暂时应付不了的,昨天的那些话听起来太奇怪了,这个人必然和简达随有某种关系! 想到这里吕清眼中剩下的是自我指责,眼中有些委屈,“我早上起来之后就发现自己躺在这里了……自己吓了自己一跳。” “昨天喝酒喝到这么糊涂的地步?”元轩眉头一皱,“你额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怕是吕清昨天喝醉了想要洗澡,不小心自己给摔着了,真是倒霉。”阮疏眼中是“同情”和“怜悯”,“怕是以后要小心些,艺人毁了脸可是不好,我昨天睡得太死了,也没听到这边有动静。” “让你们笑话了。”吕清做出自嘲状,“看来以后不能再喝酒了。” “不贪杯就好。”阮疏道,“磕着碰着去了整容医院,出来总会被人骂像某某某,毕竟医生的刀子下去前,想着是谁,不小心就割成了谁,老天爷给张好脸就是赏口饭吃,一定得保护好。” 他这话说的跟玩笑似得,吕清在浴缸里冻了一晚上,到了外边更冷,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屋子里的空调开着,金秋十月晚上一点都不冷,他心中知道不是自己开的,但刚才阮疏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明显已经暗示了,他等着自己说出来。 吕清反而说不出来,衣服贴在身上把他里面的风景全露了,阮疏推开元轩,“腿好了一些,我自己走吧。” “你刚才的话没有说完。”元轩没有动。 吕清正在哆哆嗦嗦的把身上的湿衣服脱了,听到这句话眼睛的余光看着他们这边。 阮疏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话了,“本来也是我之前在洛克家,有一次听到人说的,我并不确信,据说我有一位弟弟,也有一块相同的表。”他抬眼,和元轩对视,“我来到这里,也有着这个目的,想要找到我的胞弟。” “胞弟?”元轩觉得魂魄都不是自己的了,这场景太神展开了。 吕清手上的衣服直接掉在了地上,胞弟?! 阮疏道,“我最初也并不知道,因为出生以来,我都是一个人长大的,没有人告诉我,我还有一位弟弟。” 元轩沉默了一会儿,晦涩的开口,“我想,我们口中的那位和你很像的人,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 阮疏很“震惊”,吕清抖的已经不会再抖了,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算计的那个草包,居然就是……洛克家的儿子? “真的吗?”阮疏从“震惊”中走出来,“我以为这只是巧合,他在哪里?” 他声音带着惊喜,显然是为自己在茫茫人海能找到失散已久的亲人而喜悦。他直接拉住元轩的手臂,“告诉我,他在哪里?” 元轩眼中有痛苦,脸微微一侧,低声仿佛不可耳闻,“抱歉。” “你这话,什么意思?”阮疏自己都震惊于自己的演技,“你是说,他已经……” 元轩还是那句“抱歉”,他似乎陷入了自责中,让阮疏有种直接抽他的冲动,不得不说元轩在这上面真的很迟钝,人死了,怪到自己头上,丝毫没有怀疑。 吕清衣服掉在地上之后,震惊地站着,光溜溜的身体像个剥了皮的鸡蛋。他的眼神肆无忌惮,连一丝伪装都没有。估计想着两人对话顾不上看他,阮疏心中冷哼一声,接着演戏。 阮疏全身在抖,虽是金秋十月,却像是置身在数九寒冬,“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元轩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自己的语言,才能把那时候一团乱的情况解释清楚。 “他……海啸……”元轩把这两个元素放在一起,然而这时候连自己听起来都觉得荒谬,更不要说眼前悲伤的阮疏。 他平日里的毒舌这时候仿佛都失效了,在死亡面前人人舌头都长不得,什么话都是无用的。 阮疏忽地冷笑了一下,推开元轩,扶着门,一步一步往外走,脚步踽踽,“元先生,看来我们需要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说一下。死生是大事,你这么吱吱唔唔,还说上什么海啸,也不能怪我不心生犹疑。” “……”元轩沉默了一会儿,又道,“这样,你先收拾一下,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这清晨的变故如此之大,连吕清都来不及思考,慌乱的套上衣服,收拾了一下自己,饭也没顾上吃。 他这会儿连昨天被打了一顿也忘了,不过估计过不了多久他自己就又记起来这件事情。 阮疏回房间洗漱了一下,清水扑到脸上的时候心中一凉,他告诉自己要镇定。 从前还不觉得,现在看来,他居然是有演戏的天分,也该说自己以前暴殄天物,还是心思太单纯,一心一意的按照别人的标准走,以至于连自己都迷失了自己。 元轩这次没有来房间等他,而是在楼下大厅中的沙发上坐着,脊背笔直,因为背对着房间门口,阮疏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缓慢的踏在楼梯上,一步一步,稳稳的走下去。 然而这脚步声放在别人的耳边就成了沉重,仿佛谁都不愿意去接近事实的真相,一个无辜的年轻人死了,死在了海啸中。 “去哪里?”走近元轩,阮疏才发现元轩在发呆,看到他的时候还震了一下,元轩居然扯出一丝笑,“和你确认一下,你们的表是一样的。免得,认错了人,白伤心一场。” 他这么说,阮疏也不能再挤兑,坐上车的时候没有看着前面,反而脸朝窗外,看风景。 一路沉默。 两人来到了阮疏临时住着的那间公寓,元轩知道那个箱子的密码,从中间拿出来的那块表的时候阮疏也取下了手上的东西,放到一起。 就像是他和简达随的面孔一样,如果从前只是相似,只是会错认,那么现在已经确认了。 “可以冒昧的问一下,这是为什么吗?”元轩声音晦涩道,“我认识他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谁,也从未想过,他和洛克家族有什么联系。” “你当然不会知道,事实上我在两个多月之前也不知道,我有一个双胞胎弟弟这件事。”阮疏道,“这涉及到二十年前一桩旧事,我是两个月前才知道的,因为在那个晚上,我心中忽然绞痛,梦到一个面孔和我相似的人对着我喊救命,说有人害死了他。” 元轩静坐着,心中一紧,“兄弟间的心有灵犀?” “或许吧,那时候家中剧变,我的叔叔艾弗里告诉我这件事情。我和弟弟隔了十几分钟前后出生,他将我弟弟抱走,因为我的父亲认为两个人年龄相差无几,会造成洛克家族的不稳定,历史上确实有过这么一出。” “所以他成了弃子?没有人说什么吗?”元轩声音波澜不惊,但阮疏听得出那其中的隐忍的怒气。 “与利益比起来,其他的仿佛都不如何重要,”阮疏对于那位父亲也没有什么好感,“当时母亲正在调养身体中,也是后来才知道的真相。” “你们没有试图去找他吗?” “谁会去找一个被告知死了的人呢?”阮疏幽幽道,“如果不是忽然有了感知,我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我那时候才知道他之前并没有死,但我感知到的那一刻他就死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微微抬起头,眼睛看着元轩,“你和他是朋友关系?也无怪,他告诉我他是被人害死的,你告诉我他是被海啸给带走的,不怪我怀疑你们,措辞这么别致,我倒是头一次听说上赶着被海啸给冲走的,他那时候为什么要去海边,一时兴起,还是有人让他去?” “我问你任何问题,你俱是一问三不知,人死了,尸体找不到,去的原因找不到,只顾着沉浸在悲痛中,你我当时偶遇,你借着醉酒心口不一,表里不一,和我接吻也当做是他,一边说着他喜欢你那么久,一边说你们只是朋友,元轩,这前后联系起来,你们倒真是天生一对,一个上赶着喜欢你,一个只顾着活在自己的世界,对外边任何事情不管不问。” 他冷笑一声,得出结论,“我瞧他根本就是蠢死的!” 这句话出自他的口中,却是扎了自己好几刀,才试着去扎别人,元轩眼睛一红,口不择言,“你闭嘴!你们遗弃了他,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责我?” “我自然没有资格指责你,”阮疏只是自己骂自己而已,“你不调查,我自己来调查!我不相信他就那么简单的死了!” 他气愤地站起来,被脚下的地毯绊着,直接就要摔到茶几的边角,元轩眼疾手快,捞了一把,朝着另一个方向滚了。 元轩护着他,阮疏没有受伤,最后一起躺在了地上,元轩侧身就可以看到阮疏,一模一样的面孔,让他想起来不及说爱的爱情。 “对不起……”元轩喃喃,他试着去覆盖阮疏泛红的眼角,琥珀色的瞳孔,盖住之后就是另一个人了。 “对不起……对不起……” 事到如今,对不起有什么用呢? 阮疏一身疲惫,怪不得有人说入了戏,便轻易出不得,他演着一个不是自己的自己,处处谨慎,步步惊心。 阮疏道,“我要调查这件事情,我不相信他告诉我那句他被人害死是假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然而这最后一句话显然成为了妄想,因为他声音中都带着不可期的绝望。 “我帮你。” 阮疏知道有人必然害怕了。 心生畏惧了,离死亡就不远了,马脚露出来,就要做好被人发现的准备。 害人的时候就要知道,迟早有报应。 新闻发布会国内几大娱乐新闻都来了,废话,元少爷亲自坐镇签人可是头一回,就说之前捧简达随的时候也是捕风捉影说这位身后站着的是他,但现在是出面,出面是什么,你懂吗? 就是这是我护着的人,说话懂事点! 娱乐记者们被主编们赋予任务的时候,脑门全都是汗,要说元轩的毒舌,哪怕隔着几个行业的大山他们也是懂的! 然而还是有不怕死的冲上来,试图把人拍死在沙滩上。 有心人抽调出来当时米兰时装周的秀场录像,开始的时候觉得有些不对,后来终于有网编看出了门道,“这人怎么和之前元少带的那个人那么像啊。” 他这话一说出口,其他人马上点开,拍桌! 就说哪里不对嘛,这人女装穿起来,走秀的时候上了妆,但还是和简达随有些像啊。 有人不禁感叹了一句,元少真是念旧的人呐。 这话一说出口马上有人笑场了,“果然是年轻人,真要是深情,怎么可能直接找个替身,抱着照片过日子不就行了?自欺欺人,等这茬过去了,你就发现人家啊,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了。” 这个发现新大陆的小编不服气。嘴上嘟囔着怎么可能,心中还是抱着一份旖|旎,元轩真是钻石王老五中的战斗机。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 ☆、第28章 保驾护航 掰着手指头数一数,国内长得比他好看的没他有钱,况且元轩的长相已经属于凤毛麟角了,再挑就没得挑了,比他有钱的……就是他父亲了,虽然这年头小三上位蔚然成风,但这位可比其他人传奇多了。 圈里人都知道,这位极少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聚会,别人都是家中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随便有两个钱的恨不得包下一打情妇,开着劳斯莱斯带出去炫耀。外行看门道,内行看热闹,真正有钱的,谁炫?都是低调奢华,才能有内涵。 就说独子元轩,什么不会?世界知名院校的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同学都是回来给她打工的,不出手不知道,到cx娱乐公司一年直接包装出了一个乐坛神胚子,一出手,当年《over the rabow》的销量直接打脸,据说从写词到作曲都是这位太|子|爷搞出来的。 尽管昨天发生了一系列“意外”,出席记者会的时候,阮疏还是做了最全面的准备,充分展示了他从小的教养,还有谈吐。 他身上穿着一身休闲装,银灰色风衣,内里是白色的羊毛衫,黑色的贴身款长裤,头发经过熨帖的打理,温顺的贴在耳根,眼睛看着镜头,一脸温和无害,偏欧化的面孔终于显示出其英朗,记者面对着这样一个人,竟然说不出什么攻击的话。 阮疏身上的衣服没有logo标志,但从其一丝不苟的工艺来看,必然是哪位高级裁缝的手笔。 毕竟阮疏现在不是任何牌子的代言人,他的起=点很高,穿着谁家的衣服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做了免费的代言。 记者们心中都嘀咕着,这人私下保护自己保护的太好了,从来没有爆过任何私生活的照片,提起时尚界都会高贵冷艳的来一句“贵圈真乱”,但是当他们看到这样的低调,心中也会哀嚎: 爷!爆点新闻赏口饭吃吧! 对于欧美来这里发展的人,大家确实内心有各种问题,毕竟说起来邻国过来发展还可以说在国内混不下去,钱少干活多,但欧圈过来,心中衡量一下,纷纷觉得有些掉价。 看欧美剧的看不起看日剧的,看日剧的看不起看韩剧的,看韩剧的看不起看国产剧的,虽然实际上看剧的没什么可以高贵冷艳的。 “可以采访一下来华发展的理由么?”最前面打头的记者问出了这个所有人抓心挠肺想要问的为题。 “因为元总诚意很足啊。”阮疏眼带笑意,“这里拥有适合生长的土壤。” “元总是要把原本的计划继续拾起来么?”记者举手提问,“可以冒昧问一下rh先生和简达随有什么关系么,你们长得很像。还有,元总,这是您签下rh的缘故么?” 本来还有些吵的现场这时候出现了诡异的安静,所有人都翘首以待,等着元轩说他的答案。 好不容易元轩有一天不给记者们嘴刀子了,大家十分乐意摸一摸老虎的皮。 元轩像是收敛了他所有的刺,阮疏拿过话筒,笑的无懈可击,“我和简先生确实有关系,但我想这并不是今天记者会的主题,下一位。” 他眼睛中的笑意没了,这个记者有几年的采访经验,猛然觉悟,眼前这人根本和从前那个简达随是两个人,他惊出一身冷汗。 元轩别有深意的看了看他的话筒的标志,像是要记住他是哪一家的记者一般。 “rh先生第一次秀场出了女装,这是以后打算走上这条道路了吗?”浪浪娱乐的记者挤到前面,“不会有性别错乱的感觉吗?不觉得憋屈?” 一道箭一样的目光射|向了他,浪浪记者觉得自己全身被x光给分尸了,他□的站着。 确实,地涯娱乐板块这位新生代模特被骂的很难听,什么娘c,娘炮,二姨妈之类的,以着言论自由的名义攻讦其他人,在电脑后边彰显着肆无忌惮,讲话极为难听。 “时尚难道不是一种看法吗?现代女装的本质难道不是解放束缚吗?还是您觉得穿女装是一种耻辱?先生好像有一些大男子主义啊,”阮疏不动声色的给对方盖了一个帽子,话题一转: “在我看来,美学和设计不需要分设计,很多天才设计师是男性,但他们可以设计出来让女性疯狂追逐的品牌,在每一季度的时装周推出新意,难道这些人的心理都是性别自我认知错乱吗,记者先生,您是这个意思吗?” 记者张口结舌,觉得他话有些不对,却一时间找不出其中的不对之处,阮疏道,“而且,先生,您自动屏蔽我的今天的着装了吗?这让我觉得很尴尬诶。” 他这句话终于把记者给击退,两人着装一对比就发现了,阮疏身上这套衣服很好的把他的那种贵族气质衬托出来,他长相本就偏向精致,气质优雅,菲利普第一眼就直接把这种特质给挖掘,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阮疏确实是可以领衔新一代潮流,中性美。 主流解读的中性美,一直都偏向两种极端,男人跟女人一样,女人跟男人一样,这都不是菲利普想要的结果。让阮疏女装,只是一个尝试。 当然这句话没有对阮疏说,他做事一向自我,不会理会外界说的话。 “你太过于在乎别人,你就成了别人的棋子,然而想要成为领衔者,必须有自己的看法,人们记住你是因为你是你,然而人也会忘记你。” “所以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那么人也会很快忘记你是谁。” 记者会上因为元轩的压阵,没有出现网络上那种一片倒的情况,元轩知会公关部之后,公关很快做出了应对,这才表现出一个公司公关部的合格反应。 对此元轩直接出手做了整顿,做不好就换人,很简单。 一时间不仅是公关部,其他部门也人人自危,从上到下都不再是一副漫不经心的状态。 从简达随离开之后,几乎不插手公司事务的元轩,终于动手了。 坐着车子离开的时候,元轩和阮疏经过广场,听到了一首熟悉的歌。 阮疏条件反射的扭头,看向广场,阳光午后,天气不冷不热,喷泉折射着光芒,小孩子在平地上奔跑,使得在低头吃食物的鸽子直接被惊吓,展翅飞走。 阮疏都能想象出小孩子的咯咯笑声。 “这是他唱的歌,”元轩道,“唯一一张专辑。” 他之后铺好的路,简达随没有来得及走。元轩这时候才反思过来,那时候他们两人之间到底有多少嫌隙,简达随一出事,他直接送走,没有给简达随解释理由,因为简从来都是听从他的话。 现在想来,岂不是早就埋下了隐患?简达随去雕题岛,到底是谁叫他去的? 当初打不通电话,后来因为很多事情在忙,便搁置了,越是少交流,便越多意外。 打不通之后他以为简达随是嗓子不好暂时不想与他说话,短信如石沉大海,他一贯骄傲,主动时候极少,这样三两次就不再主动打电话,再之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老天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 一切悔恨都是不必要的,老天不会给人第二次机会。 他却只能怀念。 “你那时候说的那个歌手比赛,就是他要参加的那个吗?”阮疏仿佛忽然想起来这件事情,主动提出来。 元轩点点头,怅然若失,“我那时候一直觉得,凭借他的实力,不需要我做什么,他就可以赢到最后。” “你那么相信他,”阮疏道,“可惜他没了机会。” 这话就像一把刀,直接插|在元轩的心脏上。 元轩脸变得煞白,嘴唇都没有血色,他这两天确实都没有睡好,被阮疏那么一 分卷阅读10 刺激,翻来覆去睡不着,如果一胎同胞的哥哥都说简达随被人害死,他却仍然不信,那他就是迟钝到了火星。 为什么当初没有发觉?出事不久,他就到了国外……等等,那时候是谁揣度的? 他是觉得浑浑噩噩,后来是父亲回到家中,让他出国散心。 谁给父亲提出的建议呢? 元轩道,“我已经请了私家侦探调查这件事情,会给这件事情,还有简,一个真相。” 阮疏道,“这本来就是你应该做的,不需要对我汇报。” “对了,我给你配了个经纪人,”元轩把这件事情提出来,“他会负责你的所有事务,帮你谈妥很多事务,如果有任何问题,或者有任何事情不满意,可以找我。” “元轩。”阮疏直接打断他的话,车子已经驶离了广场,歌声都消失不见了。 “嗯?”元轩抬头看他,“怎么了?” “我想唱歌。”阮疏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把他的没有完成的事情,完成了。” 简达随当时出意外,吕清又回国不久,这个机会本来是给了吕清的,所以国内的代表是吕清,元轩现在听阮疏这么一说,本来有点为难,但看到阮疏的眼睛,便不再为难。 “刚才的歌,意思是让他站在彩虹之巅吧。他没有来得及做完的事情,我想帮他完成。”阮疏黯然,“他没有机会走完他的路,我帮他走完。” “我帮你,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安排。”元轩手覆上他的手背,“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阮疏笑的苍白,“这是我应该做的,不是么?从前我没有来得及尽一个哥哥的责任,现在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他最后这一句话声音很低,仿佛耳不可闻。 阮疏似乎很累,他背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颀长的睫毛浓密,这么一看,面容却又有些汉化,棱角有,却被柔化了,元轩心中不知道有种什么感觉,如果说从前他喜欢的是简达随,那么他现在看着阮疏,又为什么会觉得呼吸有些困难? 他难道把阮疏当做了简达随的替身吗? 元轩强迫自己把眼神从阮疏的唇上移开,看着窗外的风景。 阮疏睁开眼睛,看着车顶,没有感情。 还有不到两周比赛就开始了吧? 当初简达随走的初宣,之后出事吕清顶上,中国区的代表成了吕清,可惜阮疏偏不遂他的意。 阮疏心中冷笑,属于他的机会,属于他的荣耀,他不仅要拿走,还要让别人措手不及。 这次比赛有二十多个国家联合起来,前期宣传已经打出去了,吕清甚至已经被几家杂志采访,志得意满,隐约有卫冕之意。 阮疏临门一脚,既然重生长了这张脸,自然不能浪费。 “对了,吕清是也在比赛选手当中吗?”阮疏又问。 “当初简出事之后很多事情都直接被打乱,不能没人,他主动请缨,国内有他这样成绩的少,为了知名度,就请他上去了。”元轩解释。 “那岂不是要对上了?”阮疏微皱眉头,眼神中带着愧疚,“是我莽撞了,吕清既然已经成了中国区的代表,我这么做,确实影响不好。” 元轩想了一下,想到了解决方案,“这个倒不用担心,吕清身上带着四分之一日本血统,把他换到日本赛区就可以了。” 阮疏还是有些担心,“那日本原先的选手呢?” 坐在前面副驾驶上的人终于扭头开口,“那个也是公司的人,把他直接换下去就好,这次比赛的重头戏是欧美亚三个地区的竞逐,boss的同学在欧洲和北美要来这么一出,阮先生不用担心,亚洲区到时候是你和吕清压阵,这样也好,多了一重保障。”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第29章 再见二丁目 “你们这么相信我的声音?”阮疏怎么不认识前面这人,吴修远,元轩的鼎力助手,熟悉各大杂志,和很多摄影师关系也很好,cx公司旗下也有模特的子公司,他原本是公司的头头,给自己来当经纪人,确实有些屈才了。 “听声音就听得出来,”吴修远手上还拿着各种资料,“我也听过简唱歌,他倒是真的擅长这个,不过可惜了。唱片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他是唯一一个我看到能起死回生的人,可惜……” 可惜天不会让人起死回生。 “好了。”元轩把对话打断,“公司到了。” 吴修远很有见识的闭上了嘴巴,他最熟悉老板的脾气,说实话阮疏在场也压住了阵势,不然这位真的是开口就是枪,无差别攻击所有人,并且能把人的膝盖射成筛子。 “你去通知公司的公关部,这件事情宣传的时候注意些,不要让粉和黑成大战三百回合的趋势。”元轩很久没有来公司了,哪怕有能人运营的很好,也有很多事情是需要他亲力亲为的。这么多天,想必积累了不少事情。 阮疏跟在元轩身后,把投射过来的眼神无视掉。 之后公司又传出了“元boss喜欢的类型都是一个类型,款式不变,经典款”的传言。 “真的不是简吗?”已经n久没有见到老板的杨玲华秘书毫不客气的把东西扔在了元轩的办公桌上,出去磨咖啡的空档有人上来问,“长得一模一样啊,这是双胞胎吧,不,是复制出来的克隆人吧。” “复制的时候把眼睛存档给搞错了?”杨玲华翻了个白眼,踩着12高的高跟鞋,香奈儿小黑裙,一副职业精英的装束,极少有人能看的出来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她靠在办公桌上,“两人气质一点都不一样,我是看着简长大的,rh身上的气质一定是那种从小富养出来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高仿包装的奢侈品和正牌一定有着差别,不仅仅是rmb上的差别,只有行家才能看出来。”杨玲华从玻璃柜中把元轩的杯子拿出来,将磨好的咖啡送进去。 阮疏对她微微一笑,双腿交叠,坐在元boss的kgsize办公桌旁边,“谢谢。” 杨玲华把杯子放在他眼前,被阮疏给电到了,元轩似乎是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把一份计划书扔出来,“这是谁要捧的人?” 杨玲华打开计划书的第一页,看到照片,讪讪道,“甄齐。” “他的审美一如既往的独特。”元轩道,“每次捧人都扭曲别人的审美,记得让他放血。” “好的。”杨玲华有些不走心,元轩眯起眼睛,“只有这样才能补偿摄影师化妆师和我的精神损失费,懂?” “懂得!”杨玲华明白这是老板的一次威胁,立刻上心,把事件记录上给这件事情打上五星级。 这公司就是看脸的公司,老板也是看脸的老板……杨玲华心中腹谤,怪不得总是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就是美男。 自己旁边坐着的这人可不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从气质,到长相,到衣着,杨玲华心中yy无限大,可惜只能yy…… 想到这里玻璃心碎了一地,觉得这个世界在报复她。 元轩抬头抽空看了一眼,“等着发奖金?” 杨玲华立刻懂了boss的意思,步如疾风,势如闪电,三两步退出去,贴心的关上门,拍了拍悬着的小心肝,心道老板确实大方,不然就凭他这张嘴,把所有人都能得罪光。 阮疏没事做,不知道为什么元轩要带他来公司,难道在这里坐着供大家观赏,他被心中这个念头给窘到了,手下意识的转着杯子,等到意识到元轩盯着他的手很久之后,元轩已经看了他有一段时间了。 阮疏微窘,停下了手中转杯子的举动。他总是会无意识的摩挲杯子,一圈又一圈,体寒,手冷,这样取暖。 “你的这个动作和他一样。”元轩又低下头,“觉得无聊?” “我不太明白你放我在这里做什么,当镇宅神兽吗?” 元轩伸手指着他面前的椅子,“坐。” 阮疏挪步,从沙发上挪到了元轩面前,看到了他甩出的那份别人呈上的计划书,第一页的照片,嘴角一抽,“长得确实很富有特色。” “有这样的人在,其他人身上的火力也会小很多。”元轩一工作就会开启毒舌模式,“圈里四种人,长得好演技好的,长得不好演技好的,长得好演技不好的,长得不好演技也不好的,上面这个就属于最后一种。” “那拿来做什么?”阮疏心中好奇。 “挡枪,吸引火力,有了最后一种,前三种就能够顺利的推出来。”元轩一针见血,“有对比才有差距,有对比人们才会轻易满足。” 阮疏嘴角抽搐,所以这种人努力给众人洗脑他很帅他很帅,大家的审美摇摇欲坠,最后其实证明他们真的不帅,大众觉得自己的审美又正常了,对比起来那些长得好看演技不好的也是可以原谅的。 “现在找出来老老实实磨练演技又长得好的实在太少,大多数在第二种和第三种之间徘徊,为了不显得那么弱智,只好拖出一个水平更低的。”元轩弯下身从下面抽出一份计划,“正好,这份计划可以继续实施。” 阮疏拿过来一看,“这是……简达随之前的计划书?” “我想了想,你既然答应了这次歌手比赛,那么不妨做的更大一些,你起=点很高,不应该被这次拖下水,不过你的事业也是刚开始,黄金期的巅峰,也幸好这次比赛的圈地范围很广,把曝光率提高,知名度打响,之后开始直接和各大品牌谈判。” “你和菲利普想的一样。”阮疏随意地提到菲利普,“我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黄金期没有多久,拿下一期到两期顶级品牌的代言,之后就要另谋出路了。” 元轩这才想起来中间有两个月的断层阮疏和菲利普独处,又想到阮疏的职业,心中颇有些不是滋味。 这种不是滋味只是一晃而过,像一颗种子,埋在土里,尚未生根发芽。 “你什么意思?”吕清放下手中的pad,看着吴修远。 如果不是吴修远心理很强大,大约他会觉得吕清的目光会把他给灼烧出一个洞。 “boss的意思是,把赛区换一下,亚洲区中日韩这三个地方的人都是从公司出,吕先生有四分之一日本血统,日本赛区的赛程还没有结束,公司已经做出了交涉。”吴修远公式化的把自己要交代的东西讲完,抬头,发现吕清陷入了愣神中。 “吕先生?”他试探着叫了对方一下,只看到吕清眼神一变,吴修远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了别人眼中的刀子,瞬间又变回了温柔甜美无害的样子,他以为刚才吕清那个眼神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嗯,一定是幻觉。 “我知道了。”吕清浅笑,“可以问一下,中国赛区的人是谁么?” 吴修远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反正迟早在决赛的时候相遇,现在隐瞒也没有用,“是rh。” 听到名字的时候吕清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指甲陷入肉中,却丝毫不觉得疼痛。 “谢谢。”吕清站起来,朝着吴修远鞠了一躬,然后离开。 吴修远被他那鞠的一躬吓了一跳,本来伸手想要把对方接起来,谁知道吕清根本不会等他的东西,自己直接离开了。 吴修远心中还为他感到痛惜,这种临门一脚必然给了吕清打击。 吕清出去之后直接是电梯,金属门合上的那一刻他眼睛中的火焰终于熊熊的燃烧起来,清晰的电梯壁反射出他稍显扭曲的脸,有些咬牙切齿: 怎么,又是你?! 阴魂不散,把人夺走,又把我的机会这么横手夺去? 想到之前那个耻辱的早上,浴室的一幕,更是恨不得把阮疏也扔到雕题岛,和他那个死鬼弟弟作伴。 之前还害怕过一次,后来忽然想明白了。 他怕什么,又不是他动的刀子。他一没杀人,二没动手,他怕什么? 想到这里吕清又扬起了自己的下巴,不让自己有一丝斗败之气,他没有败,不是还有比赛么? 他不信,阮疏这样的,还能唱歌唱得过他。 况且,吕清笑了,赛区变了,他决然不会把曲目改变,只有两周了,怎么可能“临时改变曲目”呢。他打的是友情牌,唱得是简达随的《over the rabow》,阮疏那里就算是再做准备,两周也极难有什么成就,专业的和业余的是不一样的,他这次可得好好教育一下对方。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一个“大龄模特”应该做的是好好思考自己的未来,而不是没事抢别人的饭碗吃,这饭,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 “你想过要唱什么吗?”元轩装作不经意间抬头,问阮疏。 “我想你应该有建议,不是么?”阮疏把自己手上的计划书放下,他算是“空降”,没有办公地点,结果就一直逗留在元轩的办公室。 元轩不会承认这是自己的私心,一个偌大的公司没有多余的办公室,说出去要笑掉人的大牙了。 对于这一切,杨玲华上下唇严丝合缝,没有丝毫泄露,开玩笑,她拿着高额薪水自然是要一切对boss负责,更要对人民币负责! “本来是想要让你唱简的那曲成名作,彩虹之上,但现在忽然觉得不合适。”元轩把自己的忧虑说了出来,“吕清之前已经将自己的消息曝光,如果现在出现了临时换曲目的问题,我怕你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受人限制。” 说的不好听点,如果临时替换了曲目,到后边再出什么阮疏收买了评委之类的,这场比赛哪怕阮疏赢了,也不会太好看。 显然阮疏也想到了这一点,他拿起钢笔,在元轩的办公桌上找到一张白纸,“其实我之前脑海中一直盘旋着一首歌的旋律,我想这首歌在这时候很合适。” “什么歌?”元轩抬眉,瞳孔中有阮疏的身影。 他眉骨很高,瞳孔颜色有些淡,这使得他看所有人都像是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一般,带着自我额清高和傲慢,但显然他并不清楚这种傲慢和清高有时候就像是脆弱的外衣,隐隐的诱惑有打破这层美丽外衣冲动。 阮疏快速的把名字写出来,他的字不像是他的人,看起来优雅高贵,字迹却狂放潇洒。 上面是五个潇洒的大字,《再见二丁目》。 “再见二丁目,”阮疏道,“这其实是一场告别,没有来得及说再见的告别,不是么?” 元轩从前也写词,当做业余偏好,自然知道再见二丁目这首词的故事渊源。 那一年,夕爷,明哥和另一位好友一起去日本看演唱会,演唱会结束后夕爷约明哥在二丁目见面,然而等了3个小时,明哥没有来。 夕爷一直听着路边唱片店的音乐,后来回房间,在住地的卫生间里写了《再见二丁目》,原唱杨千茫当年这首歌斩获了多个奖项,被称为再也找不出第二人可以唱出其中的感情。 听林夕之词方知人外有人,情深词简,也参佛,却独独写着自己的执迷不悟,宛如陷入情之苦海的众生。 阮疏没有告诉元轩,当时他也等了一样的时间,也是没有等到人,却等到了死亡。 这首歌,他早就想唱给元轩听了,富士山的传说,你若是不过来,我便过去。你看着富士山多少情,却带不走一座山。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完成~感谢还留下来支持我的人~ v后会保证日更六千,不会断更,这是唯一能回报给大家的,谢谢支持~ 可以听一下杨千玫脑偌二丁目,真的好喜欢,包括她的少女的祈祷。 当初找资料,之后收获真的很大,词作,曲作,演绎曲目的人,感觉真是量身定做。 听到eason要暂别娱乐圈,感觉好伤感,我很喜欢他的歌,最新那首斯德哥尔摩情人无限循环,推荐! ☆、第30章 比赛(一) 元轩看着看着自己的手掌心,拇指和食指之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的一颗黑痣,然而等他注意到的时候黑痣已经长在这个地方,不能消除。 “好。”元轩舒了一口气,“他原先就告诉我,他喜欢这首歌,我想不管你唱成什么样子,他都会喜欢的。” 阮疏没想到元轩会想到这一层,心中不禁失笑,元轩会错意了,这首歌本来就是唱给他的告别,元轩怎么会觉得是自己唱给简达随听呢? 他不点破,也从没有在元轩面唱歌,元轩也从来不问,这一场比赛就像是元轩挥霍给“天上”的简达随看,耗费巨资,他来登台,以着简达随的面孔,进行的一场告别。 一场烟火而已。 “菲利普?”阮疏接电话的时候不禁失笑,菲利普平日里是一个工作狂人,尽管口号是享受生活。他离开雾都已经一个多星期了,这时候接到电话还是有些惊讶。 “我听说你要登台唱歌,怎么忽然有了这方面的兴致?”菲利普语气中带着淡淡的笑意。 阮疏闻言不禁把自己的背靠在沙发上,试图窝成一个土豆,“你一定猜测不出来其中的缘故。” “我想和之前被误认有很大的关系。”菲利普一针见血。 阮疏瞠目结舌,“你真的一下子点中了事情的真相……事实上,菲利普,我找到了我的弟弟。” “弟弟?”菲利普蹙眉,“rh,你确定真的是弟弟?这个时候冒出来一个弟弟,很麻烦啊。” “不,菲利普,我想你想多了,”阮疏苦笑,“他已经去世了。” “抱歉,”菲利普马上知道自己会错意了,洛克家族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境地,这时候忽然出来一个弟弟确实容易搞出什么麻烦,然而知道对方死亡,菲利普立刻道歉,“这个消息真让人难过。” “没什么,生死不是人可以控制的事情。”阮疏三言两语把现在的情况解释了一下,“我只是想完成一下他的心愿,这之后不会在登上这个舞台。” “如果是喜欢的话,也无所谓。”菲利普倒没有常人那种看法,事实上确实如此,娱乐圈的自觉比歌坛的高一等,而时尚界的通常也跟娱乐圈的走不到一起。 跟电影咖位比电视剧高一等是一个道理,娱乐圈的哪怕再有钱,也不能改变别人看着你的眼神。 但其实来说,可以走t台成超模的,都不会自降身价。阮疏到现在也只出了一次时装周的秀场,秋冬高级时装周七月份已经过去,到明年春夏场中间有几个月的空档期,阮疏能够利用好这几个月,也好。 但阮疏早已不像留在这个舞台了,和简达随不一样,这具身体的主人适合更大的舞台,连带影响了现在容纳在其中的魂魄。 “我想,要不要出一个写真集。”阮疏想跟菲利普打一个商量,“davidsis那边不是正好排到了12月?” “说一下你的想法。”菲利普知道阮疏没有那么好应付。菲利普的控制欲极强,但阮疏显然不是一个会老老实实按照别人指定的路走得模特。 “我想出男装。”阮疏坐直了,哪怕菲利普不能看到他现在的状态,他也摆正了自己的态度。 “你这是在破坏我的计划。”菲利普的第一反应是断然回绝,“rh,在这方面,我需要你完全服从我的命令,我会让你走最好的路。” “菲利普,”阮疏停顿了一下,“那之后呢?” “什么意思?”菲利普放下了自己手上的笔,“rh,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走t台之后呢?你应该明白,我的想法不只是赚钱成为一个超级模特,实话来说,我不缺钱。” 解决掉艾弗里,洛克家族可不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家族。但家族的钱和自己的事业其实是两码事,阮疏在等两年之后的家族议事,制裁艾弗里需要借助他们的手。 毕竟杀人是犯法的,现在是法治社会。 在这之前,他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盾,这时候,他遇上了菲利普。 但随后阮疏发觉,他认为的和菲利普的合作,对于菲利普来说是单方面的指挥。 nduct,说的是指挥,事实上,是命令。 这样来说,菲利普带出来他,让他成为超级模特,然后代言顶级品牌,赢得大笔大笔的钞票。 对于普通的模特来说,这已经是顶天的荣誉了,菲利普对于服从他的人,一向待遇很好,但不代表他会容许别人从他那边分的一杯羹。 之前对于hm的设计,加班三个月的团队,没有拿到加班费,而菲利普一人,图纸交付,全部的钱到了自己的口袋。 阮疏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把事情寄到了心上。 毕竟他选择菲利普,菲利普也可以随时选择放弃他,把赌注下到一个人身上的想法愚蠢极了,哪怕有和感情上的联系,都不能保证自己稳赢不输。 “你有了自己的想法,rh。”菲利普眼睛眯起来,他对rh的确一见钟情,但感情和事业必然是要分开的,傻瓜才会把他们融为一体。 “菲利普,你是一个天才,”阮疏道,“但我不是,我需要一些努力,才能获得想要的东西。” 耳机中传来菲利普低沉的笑声,很富有磁性,菲利普是一个富有魅力的人,这谁都不能否认,很多人第一眼看到他,觉得他更适合成为一个男模――毕竟比起穿着他设计衣服的男模,菲利普更拥有传达衣服魅力的资本。 “rh,我小看你了。”菲利普道,“你的话让我有了一个想法,三天之后,我告诉你结果。” 阮疏知道自己成功的说服了菲利普。 对上菲利普这样的人,不要过多的隐瞒对方做出自己的小动作,因为得不偿失,反而是把想法大大方方的告诉对方,也许会更好一些。 阮疏放下手机的时候想,菲利普身边曾经有过很多男模、女模,超级模特,但只可以有一个rh。 比起感情上的伴侣,他更希望和对方成为合作伙伴。 毕竟感情不在买卖在,买卖不在仁义在。 “dive eissary”的主办方是cx公司,主场自然放在了中国。 评委来自世界各地,评委各大音乐奖项的评委,这一点上可谓是财大气粗。 首播权也是cx旗下的一个传媒公司,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 全球直播,可以容纳五万人的体育场作为现场,以演唱会形式,现场投票式得出最后的结果。 评委权重50,现场五万观众50的权重。 这次请来的欧美赛区的歌手是重中之重,拉出去都是格莱美奖的得主,香港和台湾地区和大陆直接重合,阮疏是全代表。 政治方向不可以站错,这是元轩的父亲元训的指导,哪怕这是一场比赛,也绝对不可以小觑,因为全世界的眼光都投向了这里。 千禧年后没有这么大的仗势,唱片业萎缩之后,买榜打榜虚报唱片数量,都掩藏不了这之后的颓势,以至于没有哪一家公司愿意如此大手笔的开启一场华丽的阵势,来一场比赛。 “他们的钱直接打水漂算了。” “听说有人空降换赛区?儿戏啊。” “你说怎么会有人脑抽办这么一个比赛?真的能回本么?”很多唱片公司也处于围观状态,作八卦状。 其实,就是穷的。 唱片来钱不如影视,甚至一向高冷的时尚界也不断陷入这种丑闻,发不出工资,alexander mcqueen再陷无薪实习风波着实成为了别人的笑谈。 被元轩太子爷一手扶植上去的“阮疏”,甚至从没有去过公司的录歌室,每天就是在元轩的办公室呆着。 周王,褒姒?烽火戏诸侯的话都被传出过,阮疏没什么在意的,元轩不会放任这些事情发生的。 果然,有几家报纸打了个水漂,没声了。 另一方面,对于阮疏的质疑声越来越大,隐隐有燎原之势,无它,没有反驳证据,连元轩都没有听过阮疏唱歌,你说他唱得好,上证据啊? 没锤子你说个球,这人上去是去丢脸的吗? 尤其是粉丝,大陆多少歌手啊,拉出去都可以组成好几个加强排了,凭什么让一个之前听都没听过的人上?我家xx小主、xxx、xx公主凭什么不行? 其实看后台就知道了,你家xx、xxx、xx公主、xx小主不行,不说歌声什么的,至少有一样不行,后台不行。 这年头没后台,怎么出来混? cx作为这次的主办方,其他的不说,决定权还是有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元boss开口,根本连预算都不会批准,有的看就不错了。 有点门路的都这么说,显然也是不看好阮疏。 中国赛区选手一波三折,两次换角风波,使得宣传部不需要多宣传,网上各种猜测都开始铺天盖地。 但没有一个人为阮疏唱赞歌的,尽管被誉为史上后台最硬的“歌手”,但很多人心中早就定性了“伪娘”靠“后门”上位,更多了几分不屑。 但简达随之前还是有一些粉丝的,这些粉丝对于这个长得八分像的人,还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直接说反对有些不对,因为毕竟长得相似的脸,谁家粉丝也不会对着和自己喜欢的人很像的人开口指责什么,表面上是怀疑,心中还是希望他好的。 最后一波就是完全脑补阮疏和元轩“不得不说”的故事,一个模特,一个总裁,颜值高,身材好,你说没什么,真的不相信! 就在这样的杂七杂八事情中,“dive eissary”开幕了。 “教父系列?”阮疏不敢置信的重复了一遍,“菲利普,你在开玩笑?” 这个跨度真的有点大了。 “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但作为转型完全可以。”菲利普沉着的声音响起,“事实上,我很期待,你一个人分饰两种角色。” 菲利普之前确实构思过,如何让阮疏的价值发挥到最大程度,他现在是两大奢侈品品牌的品牌设计师,但这两个品牌不是他的,对于推出自己的品牌,他确实有想法,但一直苦于该如何一炮打响。 阮疏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如果在一个写真集里放两种截然不同的设计,男装,女装,全都是他的设计,他可以得到现有的两个品牌的赞助,也可以着手趁着这股风推出自己的新品。 阮疏没想到结果会这样,这太考验他的应变能力了。 98年有一部电影叫做《铁面人》,里昂那多在里面分饰了两个角色,暴虐的君王哥哥路易十四和天真无邪善良的弟弟菲利普,通过特效的合成,让两人出现在同一帧上,效果很好。 虽然影片不怎么样,但人至少好看。 写真集的要求没有动态的电影大片要求那么高,但完全可以用这种新奇的方式,去谱写属于自己的光辉。 “你需要先拍女装,然后通过锻炼身体改变肌肉构造,然后走上男装系列。”菲利普有些怅然若失,“其实我觉得很可惜,我觉得你的女装完全可以再走两年。” 声音中充满着可惜。 阮疏额头青筋浮现,隐隐有凸起之势,“还是算了,我觉得有一场首秀,之后的再也不要想了。” 那时候怎么就上了贼船呢?阮疏心想为什么现在才反应过来,之前光顾着逃避艾弗里,都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而且我不穿女装这一点都不用可惜,一次是天才,两次是人才,三次是庸才。”阮疏断然拒绝,“你说过,概念、观念与观点瞬息万变,固执某件事只会导致不良的开端,人只有一次又一次的超越自我才能拥有另一种成功,不是么?这都是你教我的,我只是将它学以致用而已。” 菲利普没想到阮疏居然用自己教他的东西反将了自己一军,或许阮疏不是自己经手过的人中姿色最好的,但无疑,他的学习能力最好,“这次你说服了我,但我不希望有下一次。” 阮疏没有接茬,接茬意味着妥协,从雾都回来,这里就不再归属艾弗里可以随意动作的地盘,如果再出卖自己的利益,听从别人的支配,那和提线木偶有什么差别,“菲利普,以后的事情,不妨放到以后再说。” 两个月,阮疏已经摸熟了菲利普这人的做事风格了,现在的话,和他一起保持 分卷阅读11 我很难。 元轩和菲利普一样的自我,阮疏点进邮件,看到乔治发给自己的消息,才露出一丝笑容。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窃听或许是一种罪过,但合法公民都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之前,还是小小的逾矩一下吧。 乔治就是这样一个“送上门来”的客人,阮疏的朋友,一个顶级黑客。 阮疏是搜索自己的记忆才想起了这么个人才,此刻不派上用场又等何时?乔治在给吕清的电子设备里植入自己编写的木马,还发现了“有趣”的事情,事无巨细的写到了邮件里。 看着邮件的内容,阮疏的笑容渐渐隐去,眼神中有了一丝凝重。 “菲利普,抱歉,我现在有事情,稍后联系。” 那边菲利普似乎也陷入了忙碌,先一步挂了电话。 黑客们自己编写的东西在源代码中都会进行标记,并且有自己的命名习惯,乔治给出的这份报告追踪显示,对方很肆无忌惮。 阮疏拜托的查询之前简达随和元轩的手机,这时候已经有了结果,之前有过植入痕迹,虽然元轩手机里的痕迹被消除了,但简达随手机里的记录还在。 电子时代,除非电子设备不开机,没电源,永远留在角落里积灰,否则就要有被侵入的准备。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黑客,也是分等级的。 “对方的代号是一只……锦毛鼠?”乔治打这行字的时候忍不住笑了,“rh,你给我找到了一个很有趣的竞争对手,我难以想象居然有人这么无聊,以老鼠来命名自己写出的东西。” 乔治的声音有着难以掩盖的兴奋,能够给他带来挑战的人不多,可以称得上是凤毛麟角,好不容易遇上了对手,自然要好好“修理”一顿。 阮疏手摩挲着桌面,修长的食指有节奏的敲击,这声音让乔治的兴奋被压了下来,“rh,你遇上什么麻烦了吗?” “谢谢你,乔治。”阮疏声音中带着无法掩盖的疲惫。 “这只是举手之劳,不过rh,我听你声音怎么这么疲惫,去休息一下吧。”乔治不欲多打扰阮疏,“之后如果有任何情况我会发到你邮箱中,记得还用我给你的那个软件就好。” 阮疏点点头,三秒钟之后发觉自己这样点头对方也看不到,“好的。” 阮疏身边的人倒都是风风火火的个性,挂电话挂的飞快,阮疏知道这位乔治先生又开始忙碌自己的“银狐”跟踪生涯,也便不再去打扰。 邮件里把简达随之前的资料全部拷贝了出来,包括植入的拦截特殊来电木马,双向阻拦。 元轩手机中的东西早已被移去,这些不足以作为呈堂供据,会让乔治陷入到麻烦当中。 frank的背后必然是吕清,只是吕清现在没有和frank联系,在这上面他表现出了很大的警惕,给了阮疏一些麻烦。 不过这样的好处是frank暂时无法给吕清保护,也让乔治顺利的窃听了吕清的信息。 阮疏微微一笑,吕清果然无时无刻不在努力拖自己下水,他取代了吕清的位置,成为了中国赛区的选手,吕清踢掉了日本赛区的选手上来,而他现在在对日本赛区选手进行“谆谆教诲”。 白莲花的本领都很强大,能把你的东西占有了,还一副无辜的样子。 一切不是我的错,是机会砸了我,我不接住不行。 日本赛区的这个选手有实力,有背景,但背景不够大,cx公司的部门经理并不能撼动cx的小boss,更何况吕清上去带来的意义大于日本赛区的原选手,吕清的号召力很强。 号召力强,群众基础好,有演技,有歌喉,会做人,这都使得吕清被挤去日本,国内有很多不服的声音。粉丝替他委屈,小岛之国怎么容得下这么一尊大佛! 委屈,太委屈啦! 阮疏挨骂挨的更多了,传媒掌握着舆论话语权,不能人参公鸡,但挡不住别人心理不服啊! 情况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不用水军炒作,光是换选手风波,就够别人议论一轮,然后喝上一壶。 阮疏牌唱片机,专治各种不服。 比赛并未限制歌手的歌曲语种,也不限制歌手的选择,这丰富了参选歌手的选择范围。 美国参赛歌手是知名灵魂歌手na del ray,经典曲目《born to die》。 日本赛区代表吕清的曲目是《over the rabow》,昙花一现歌手简达随的最后曲目。 中国赛区代表阮疏的曲目是《再见二丁目》,杨千酶枨,港风老歌。 韩娱造星快却也是急速消费时代,成熟的娱乐圈造星可以快速圈粉,但面向大众化必然会造成灵魂损失,比起来欧美地区唱片要比亚洲好的多,盗版盛行的亚洲地区使得唱片业近乎成了夕阳产业。 所以流行可以,但说到唱进灵魂的,还没有出现,初赛直接不被看好。 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都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意大利的歌剧,英国的舞台剧,法国自来就是艺术之国,西班牙也不乏人才,原本觉得跟最近国内的一些什么好声音差不多,到这时候也发现,无法相提并论。 当有人爆出了沙拉?布莱曼在最后要来的消息,所有人都不淡定了。 之前觉得这场比赛只是儿戏,现在都在冷眼旁观,看花落谁家。 不在一个重量级的选手,都不好说最后评委如何抉择。 后来官方出来辟谣说沙拉?布莱曼不是经过选□□的,而是特邀嘉宾,大家的心才重重提起,轻轻放下。 临近十一月的荣海市有一些萧瑟了,秋风虽然以渭水而生起,长安已经是落叶满地。 作者有话要说:阿堵封笔了,诶。 “游鱼入海,飞龙从云,相离莫相忘。来日方长,归期勿问,且待且珍惜。” 仍记红尘有幸识丹青,一生孤注掷温柔。梦一场附庸风雅录,添一笔鱼跃龙门记。却仍是,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喜欢的大神或者那些感动过或惊艳过的人都不在了,跟基友聊了两句,基友说希望我们走的更远。 忽然生出了感慨,想到喜欢的彻夜流香好久不写了,空灯流远也不写了,小菜说有点忙,脉脉还在写,虽然慢也有期待……了了早就告别了,三风也只有一风尚在。 名字说出来都觉得自己有点老了,老了就喜欢回忆。 幸好我才刚开始,觉得一口气可以写十年! ☆、第31章 比赛(二) 体育场被改造的像是一个空中楼阁,中央平台凸起,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平台的上空悬挂着拍摄机,舞台布置,灯光设施、音响设施,堪称业界良心。 评委们的座位全部悬空在舞台前方偏上,共五十人,票价以演唱会的价格卖出去,距离舞台越近,票价越贵,有人暗骂cx根本是在圈钱,但掏钱也掏的心甘情愿。 因为这个票价把偶像基本都看了个遍,也值了。 按照国家的英文字母来排序,真是再好不过了。 公平。 二十个国家,20首曲目。 第一场比赛,是二十进十五。 艺术无国界,艺术家有国界,比起电影可能存在的审美诧异,音乐在另一种形式上跨越了一层隔阂,直击人心。 拉娜?德雷第一个登台。 她的嗓音属于慵懒迷幻动人类型,过耳难忘,常常给人一种难以消解,悲伤的压抑感。 《born to die》(中文名:《生死相守》) 当声音响起那一刻,聚光灯直接打在了舞台中央,她前行的脚步如同时光,led屏幕上是午后摇摆的枝条,碎金色打在曳然的树叶上,声音的立体环声效果反射再反射,和先前的声音重合起来,恰恰刚好――经过精密的计算,达到最好的效果。 “sotis love is not enough and the road gets tough” 爱情有时让人贪得无厌让人痛苦不堪 “and i don\\\\\\\'t know why”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 “the road is long, we carry on” 道路是漫长的,让我们坚持 “try to have funthe anti” 努力在此刻玩得开心 …… “cae you and i, we were born to die” 因为你和我,生来就是为了奔赴那宏大的死亡 她的声音慵懒却空灵,仿佛离你很远,又离你很近,如同生也如同死,如同歌曲的名字,born,die,都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人们沉浸在她的歌声中,不能自拔。以至于歌声落幕,都还回荡在耳边。 因为这首歌的每个节拍,都恰到好处,踩到了人的心脏,让人情不自禁的摇摆。 节奏感超越语言而存在,无论此刻是不是听懂了这首歌的歌词,都能够直观的感受到曲的魅力,和声音的磁性带来的美感。 迷幻动人,名副其实。 拉娜给了一个最perfect的开头,使得后来登台的选手有了很大的压力。 起点高,后来的人会显得平庸,k字母打头的赛区代表上台之后四分钟后下来,底下的观众已经有了自己的评断。 评委们面上没有表情,但他们的眼神已经将他们的判断给了出来。 后台位于舞台的正下方,歌声通过固体最先传到的地方。 吕清和阮疏来自同一个国度归属一个公司,自然分到了一个化妆室。 吕清的妆容很精致,这并不是指他化了什么,而是他脸像是什么都没化,但看起来很漂亮,很完美。很适合他之后的表演,他演绎的就是一种变化,一个走向成功的歌手,一个把彩虹踩在脚下的,成功的年轻人。 为了不使两人感到紧张,所有无关人员都退了出去,只有两人留在化妆间中。 本来留下来就是为了交流感情,这下子果真可以好好的“交流”感情了。 两人之间表面上很平静,只不过是一场掩盖着的暗流汹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吕清早就在阮疏面前失去了一副白莲花的样子,此刻两人之间的气氛更是冷到了极点。 像是火箭筒在爆炸前的高压状态,随时点燃,就会爆炸。 阮疏忽然笑了,吕清通过镜子看到了对面的镜子,阮疏的笑脸,心中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冷冷道,“你笑什么?” “笑你。”阮疏神情似是不经意的傲慢,他没有正眼看吕清一眼。 这种不正眼看人的挑衅更让吕清火大,“怎么,不敢正式在台上正视,便在台下这么壮胆么。” 阮疏笑的愈发的无懈可击,“不,我不需要。” 吕清倒吸一口气。 “不敢正视的是你吧,”阮疏在化妆师要给他擦面霜的时候就让他出去了,他没有让化妆师动他的脸,“不然,你手为什么非要紧紧贴着你的裤缝?没有人提醒你,你紧张的时候喜欢做这个动作吗?” 吕清似乎大梦初醒,手立刻从裤缝上离开,那个动作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他本人像是被电击了一样。 不,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吕清真的是太紧张也太恐惧了,他前世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把简达随挤下来,从没有同台竞技过。 阮疏在暗地里调查自己上一世声音出现异状前后有哪些可以的人。结果显示,化妆师最可疑,那时候的化妆师就是这次给自己上妆的这位,动手之前手都在抖,没有鬼,怕什么? 自然是怕这张脸。 一模一样的脸,做贼心虚的,自然是害怕。 化妆品中有些东西可以掺东西,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谚语说的一点都不假,这句话给了多少人前赴后继,证实了真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你!”吕清脸色一变,本欲发怒,却又忽然成了笑脸,“激将法?不用处心积虑的这么激怒我啊,都是一家人,何必呢?” “我和你可从不是一家人。”阮疏自己给自己简单的上了个妆,毕竟素颜上台,哪怕五官再完美,都会显得很弱,因为光和镜头的问题,只会让自己显得平板,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时候美人不上妆也不会出现在众人面前。 牛叉与优雅的核心词汇都是装,谁装的跟纯天然一样,装的长久,才能让人记住。 鼻翼侧面打粉会让鼻子显得挺拔,镜头前会呈现立体,眼睛也要凸显,模特登t台的一切努力他都要学会。 包括修眉毛,睫毛的打理,皮肤的养护,优雅是每个细节的体现,绅士从来不会穿着背心裤衩来体现。 从前不会的东西都在菲利普手下学会了,这些都是元轩没有教过他,而他曾经受过嘲笑的地方。 打理完最后的几步,阮疏才把剩下的话讲完,“记得,你这时候代表的是日本,而我代表的是c中国,所以我们不是一家人。” 吕清脸色一变。 导演过来敲门,通知吕清做准备。 吕清站起来,阮疏在人前自然不会失去礼节,甚至起身去送吕清上去。 吕清的出场方式也是自己要求的,为了和歌曲题目相互映衬。 他的出场没有在舞台上,而是先用威亚保护,在空中的一个梯子上,然后虚光打在空中,呈现彩虹状,和3d实体出现的效果一样,一步一步走下来。 挺拼的,把他所有的资源都占有了,最后还要让人们心中留下他的印象,因为他活着。 阮疏睫毛收敛,在眼脸处打出一片阴影。 吕清笑吟吟,用别人听不到,只有阮疏可以听得清楚的声音道,“你即便是这么嫉妒又如何?接着嘲讽啊,这首歌还是我来唱,别人心中也会留下我的印象,而不是你那个弟弟。” 他说完这句挺直自己的腰背,像一个骄傲的天鹅,纤长的脖子,澄澈的眼睛,像是青葱少年。 阮疏忽然抱住吕清的肩膀,附在他耳边道,“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 然后他松开吕清,拍了拍吕清的肩膀,“加油!” 吕清强作笑脸,阮疏知道自己终究是影响了对方的心情。 但那又如何,他不想用什么阴险的办法,赢要赢的光明正大,这是前一世自己还没有上场就输掉的比赛,他要用最光明正大的机会去赢了这一局。 所有人都听到了那一句“加油”,面朝这里,尽管心中都有种种小算计,面上还是很和善的。 阮疏那句话终究只说了半句。 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你敢伸手抢走,我就会拿回来。 连本带利。 吕清抢着唱《over the rabow》不是没有道理,他之前一直在影视圈发展,演而优则唱,回到国内,苦于没有资源。 多简单,没有资源就抢啊,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简达随滚了正好有一大块蛋糕,他不收了就是浪费,白搭他之前的“辛苦”。 吕清站在架子中央,周围有些隐形的护栏,他 “落日,听风的声音” “在麦田上,呜呜地吹过去” …… “深邃的丛林自由” “就这样慢慢等待,等待你的身影破雾走来” …… “如你,信仰” “前行,抬头,看到彩虹” …… “see the rabow,after a heavy rafall” “go through deep forest,i clib it” “ultiate,i stand over the rabow” 一首歌从青涩唱到高昂,从溪水般缓缓流淌唱到海浪般惊涛拍岸,大雨冲刷丛林,雨后阳光播撒,彩虹架设在眼睛可以看到的地方,却仿佛永远触摸不到。 然而勇敢的走,天与地接壤的尽头,别人的眼中,你已over the rabow,在彩虹之上。 吕清的声线偏柔和,唱这首歌的时候降了几个key,低音部分处理的很好,在高音地方不得不降key,也说的上是圆润。原唱没有live版,猛一听起来,倒是不分伯仲。 这首歌他拿捏了千百遍,也无法相信元轩会在其中藏着深情,居然是对根木头使。 木头当然听不懂这其中的意思,简达随根本就是个文盲,干巴巴占着元轩,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配不配。 “落日,听风的声音”“在麦田上,呜呜地吹过去”这两句都来源于小王子,“他喜欢看落日,正如狐狸喜欢风吹过麦田的声音。他想他真的只是被他驯养。麦田里有风,呜呜地吹过去。” 驯养和被驯养,吕清听着中间的间歇跟着节奏走,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进行着嘲笑,简达随确实像是在被驯养,可惜动物就是动物,养了那么多年也不见得会开化。 他这么一走神,慢了一拍,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心跳了一下,低声顶上去,用自己熟练的唱歌技巧把这个bug给弥补过去。脑海中顾不上去想其他,却仍然见缝插针诅咒了阮疏一句。 如果不是他比赛前对自己说的话,自己怎么会是现在这副状态! 晦气! (就这样我慢慢等待,等待你的身影破雾走来。by安德雷森) 阮疏坐在坐位上听到了舞台现场吕清的发挥,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再怎么包装,再怎么熟悉唱歌的技巧,他依然缺乏那种感情,只会像是干涸的溪流,露出鹅卵石,曾经被打磨的圆滑,改变不了是石头的事实。 心也是石头做的。 他必然赢不了,哪怕这一局继续走下去。 在唱歌这方面,吕清连做他的对手都不配。 只是还要提防着对方出什么恶毒的法子,跟恶人斗,就需要用恶人的想法去想一想会出什么招式。 节奏很熟悉,耳边的音乐倾泻而落,从指尖流走,阮疏敲击着化妆台,抬头就可以看到镜子中的自己。 他身上的衣服让他有种回到八年前的感觉,青涩,对世界充满着热爱。元轩带着他去雕题岛,淡淡的对着他讲岛名的来源,十六岁的元轩,少年模样,不挡青涩,隐然有之后傲慢清冷的雏形。 八年之后在雕题岛,他也是一样在等一个人。一同长大,距离却仿佛越来越远。 阮疏陷入了尘封的记忆,吕清回来之后面对众人的时候还好,关上化妆间的门之后脸色就变了。 阮疏听到声音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吕清那张怒火中烧的眼睛。 看到闲暇以待的阮疏,吕清咬牙切齿,“你是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阮疏揣着明白当糊涂,“唱的很好啊。” 说完他自顾自的啪啪啪鼓掌,赞许一样的眼神送给了吕清。 吕清听到他的掌声脸瞬间红了,阮疏好死不死来一句,“虽然比起原唱差一点,但马里亚纳海沟的距离还是很好填平的么,把珠穆拉玛峰倒栽进去,我觉得这点事情你还是可以做到的。” 他嘴角扬起,在笑,但眼睛中一点笑意都没有。 吕清眼睛中带上了湿意,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阮疏啧啧称奇,好一个影帝,好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他做这个样子果然是业务熟练,传说中的三十秒钟可以自然流泪果然不是盖的。 愤怒都愤怒的风|情万种,是害怕随时有人敲门么? “你干嘛做出这副样子呢?”阮疏低声道,“这样吧,我帮你叫观众。” 正好有人敲门。 阮疏欣欣然去开门,没想到门口的居然是元轩。 boss亲临了,后边有陪同的工作人员,大概是怕有人冲撞?这年头期待偶遇的不要太多。 元轩摆摆手,示意工作人员该忙什么忙什么去,看到吕清和阮疏没有在说话,“怎么了?” “他唱的有些忘情了,把自己感动哭了。”阮疏道,“对了,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情况。”元轩找了个椅子坐下,吕清擦了擦眼泪,上前,坐到离元轩不远不近的地方,他选的位置好极,光影都铺盖在身上,如果不是见识过壳子里面的心多脏,连阮疏都要被骗过去了。 “我记得你是最后一个上场。”元轩随意的提起来,“如何,紧张吗?” “有前辈在呢,怎么会紧张。”阮疏道。 吕清这时候才抬起头,眼圈一周都是红的,“唱着唱着就想起了简,我记得第一次听到他唱这首歌的时候,那种破茧成蝶,让人感动的感觉,结果走音了。” 声音中带着懊恼,还有已经近乎平静的哽咽。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拿捏的刚刚好。 阮疏心道果真会找理由,吕清做坏事的时候太会夹起自己的尾巴了,他还真的找不出什么理由送他一程。 元轩心中并不是如何开心,他不想让吕清来唱这首歌,但因为之前换赛区的风波,当初吕清自荐上来顶替简,算是他欠下的一个人情,吕清提出这个请求,他也不好拒绝,只能不指明道,“你对于感情爆破的处理很好,但理解少了一层。” 又觉得自己这话有些重了,没有解释清楚,对于用心做过的事情上,他还是相当负责,“大巧若工,大智若愚,有时候歌声处理过之后听起来很完美,但缺少了一重感情,所以我当初并不建议你唱这个。这首歌本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别人唱起来,终究少了一出味道。” 吕清的心结就是自己在元轩心中永远比不过简达随,被他这么一说,脸色倒是没变,心中不知道又在冒什么坏水。 “各有各的风味吧,”阮疏反倒成了和事老,一句话别有深意,“毕竟感情的事,不能强求。” 吕清头低着,眼神中闪过恨意的光芒。 “听起来你很有准备,”元轩把话头对准了阮疏,“说到这里,我到现在还没有听过你开口。” “怕唱出来贻笑大方。”阮疏打哈哈,“你们都是行家,我也是第一次登台上,从前都是一个人关起门自己唱给自己听。” 元轩被他这么一说,反倒是勾起了兴趣,“哦,是吗?不na也是模特和歌手一起做,我相信你不会比她差。” 不然他也不会直接把这么好一个机会给了阮疏,诚然有对于简达随愧疚之情,但阮疏是简的兄弟,做起这些来,想必不会差劲。 董事会对于他这次的强行插手很是不满,元轩动用自己的权力这么安插一个人,犯了忌讳。 但这次的赛事当初就是他上报的议程,元训没有多说什么,让他签了一份军令状,这次如果收不回投资,直接去公司报道。 元轩没有说这些事情,他自己知道就好,何必宣扬? 阮疏倒是不谦虚,他斜斜的躺在椅子上,手指在化妆台上不时地叩一叩,很有节奏。 元轩双腿交叠,腰细腿长,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妥帖,额头有些碎发落下,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一时间,这不大的化妆间,寂静了。 阮疏忽的一笑,“自然是不会差。” 他微微抬起自己的头,下巴形状美好,脸色是骄傲的,哪怕虎落平阳,他也是洛克家的少爷,少不了那一份骄傲。 吕清从镜子中看到这样的阮疏,心中忽然产生了恐慌,像是梦中遇到下台阶踩空般,惊出一身冷汗。 阮疏是最后一个登台,也是压力最大的一个选手,前面确实有些人出现了意外状况,但常言道没有最差只有更差,但凡出现意外,可能被刷下来的就是他。 元轩在这里,吕清反而不好说什么。 不过他有的是时间等待机会,毕竟对付简达随的时候,他是观察了近三个月,打听了对方的消息,才“回国”的。 做了完全的准备,才能把敌人玩|弄于手掌之间。 全场的灯熄灭,寂静,死一样的寂静。 天地骤然给了光芒,给了声音。 音乐的前奏像流水一样,淌在人的心间,让这一夜经历了丰盛晚餐的听众们,喝了一杯茶,氤氲,迷蒙。 \\\\\\\满街脚步突然静了\\\\\\\ \\\\\\\满天柏树突然没有动摇\\\\\\\ 人未至,声先到。 阮疏站在舞台的边缘,从地下升起。柔光打在他脸上,被无数倍放大,和背景融为一体。 这一刻的阮疏,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坦,之前见识过他削眉淡妆穿女装走t台的模样,凌厉的像是一把出鞘的剑,全身闪着冷冷的光,让你不由自主的臣服。 而此刻的他,收起了那种冷冽,衣着仿佛很随意,是件米色的风衣,素颜展示在众人面前。 led屏幕上是普通的街道,普通的音像店,巨大的屏幕追着阮疏的背影,他像是在等什么人,停步,伫立,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停着不动,像一条逆流而上的鱼。 作者有话要说:《over the rabow》现实中应该没有这首歌……歌词我我想方设法凑一块的,韵律什么都不懂,姑妄言之,大家姑妄看之~ 七夕节都快乐啊,身为fff团的单身狗表示,狗在我这年龄都老死了…… 不过没事就偷着乐啦~ 谢谢化儿的两颗地雷~偷偷香吻一个(s3t) ☆、第32章 狐狸来了 容纳五万人的体育场,所有的光都在他身上。他站在街上,明明很温暖,却让人心中升起怜惜。空旷无人,等待成空的感觉,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那种孤寂感,从心底泛起一层涟漪。 歌曲前奏时是彩色的画面,唯独阮疏站着的地方是凌厉高反差黑白蒙影,第一个字出口时,两种色调进行了倒置,背景成为了黑白定格,而阮疏成了那一股缓缓流淌的暖。 如果等不到,不如学会释然。 “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凝滞的,定格的画面重新拥有了活力,黑白色的画面转而变成了泛着青色的冷色调,像是平视的镜头忽然太高,望向了天空,从此退后一步,海面空阔,天高云淡。 画面恰好接上了歌词,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 “我也可畅游异国 放心吃喝” 淡淡的,娓娓道来的歌曲,却忽然让人那一刻觉得温暖。 或许是灵魂需要温暖。 最后那一抹暖光侧影,被放大了数倍在led上,每个角落都看的清楚。 阮疏那一刻的温柔,彻底温暖了此刻无论是受伤,还是疲惫的心灵。 他没有高亢,没有激动,这个舞台上有人演绎了性|感,有人唱出了慵懒,也有人激励人心,更有人空灵,但最后这首歌,不是那么的直接击穿了你的心,但却让人有再听几遍的感觉。 画面,人,歌声,配合的完美无瑕,每一个细节,每一处感情流露,都恰到好处。 最后定格的那个画面,成为了这一晚所有人难以忘却的记忆。 无论是身临其境的人,还是静候在电视机前的人,或者是在哪个旅馆,偶尔切换到这个台,听到这首歌,看到这个画面的人,都记住了来自一个陌生人,初次登台选手,用他所有的感情,去唱出了一首让人心如花儿般绽放的幸福。 无论是视觉,还是听觉,都是一出盛宴。阮疏剑走偏锋,另辟蹊径,却让自己成为了一道风景。 他深深鞠了一躬,走下舞台,走向后台。 灯光跟着阮疏的背影,腰背挺直,姿态潇洒。 一切,无懈可击。 足足停了三十秒,掌声雷鸣。 元轩从快速通道走上前,他有特殊的贵宾座,离这里最近,正面从头到尾看了一切,之前并不知道阮疏为此做了多少努力,只知道阮疏从上到下把所有人都打点了一遍,才产生的今天的效果。 美是感性的理性体现,一切感性的东西都需要从细节上抠出来,才会产生一种“舒服”的感觉,放大镜下一切好看的东西都会打上折扣,但将人们的视觉和听觉都打点好,阮疏的走位都没有出现过差错。 他上前拥住阮疏,闻着自己已经熟悉的味道,想要放纵自己,却克制住了那种感情,“你让我看到一场完美的演出,还有消失了很久的用自己的感情去唱出感情的声音。” 你成功了。 阮疏笑的很含蓄,此刻他身上带有东方人特有的谦和,姿态却没有丝毫放低,“如你所料。” 台上很多人已经在纷纷开手机刷这个人的消息,直观的舒畅感,温暖心弦的歌声,从长相到身材无一不优秀,这样的人应该早点出来造福大众啊! 来这一场,值了,值了 分卷阅读12 ! 喜欢音乐的和追逐时尚的大部分不重合,毕竟事无巨细什么都知道的人只有百度和谷歌,后者偶尔还需要翻墙才能出去。 拿到自己手机的时候铃声响起来,不早不晚。 阮疏眉毛一扬,显示的名字是菲利普。 “恭喜你。”菲利普的声音疲惫中带着一丝兴奋。 “你围观了?”阮疏觉得奇怪,菲利普居然会不顾时差,观看这样一场比赛吗? 诚然这场比赛的规模很大,但菲利普一向很少关注,能令他改变作息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一丝不苟的德国人很少如此放纵自己。 “我想这是你第一次开口唱歌,自然是要看一眼的。”菲利普的声音隔着欧亚大陆也显得强势,“很,成功。” “你听得懂中文?”阮疏觉得奇怪。 “我拥有语言天赋。”菲利普没有丝毫谦虚,“两个月的时间足够我弄懂一门语言,至少会听懂。” “这是一项让人嫉妒的天赋。”阮疏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和赞美。 “下一场比赛是什么时候?”菲利普问到这个问题。 “一周后。” “概念图我加密之后发到了你的邮箱里了。”菲利普声音中带着期待,“可以说我很期待你穿上吗?” 这句话让阮疏有种,自己没有穿衣服的错觉。 “我回去看一下。”阮疏决定自己绝对不平白无故的当衣架子,从前菲利普也不是没有坑过他。 菲利普听到他的声音的语气终于笑了,“ok,我去睡觉了,很困。” “嗯,晚安。”阮疏说完一秒钟,直接被挂电话了。 他看着手机,无奈耸肩。 菲利普把手机放在工作室的桌子上,杂乱的办工作才能让他产生灵感,pad放在了一边,就在刚才他观看了一场比赛。 “you will be y unique lord。”菲利普低声说了一句,“rh,晚安。” 最后这一句是他的母语德语,说的很小声,没有任何人听到。 这一切阮疏都不知道,他这边喧闹的很,首战告捷,连一向高冷的boss都露笑脸了,众多工作人员表示很惊讶心理压力很大。 boss说了,之后开庆功宴。 boss,威武! led上显示了首轮通过的选手,吕清挂了车尾,险而又险的搭上了末班车,阮疏在第三的位置,前两位都是英文歌选手。 忙碌了两个小时,才算是结束,cx公司早已为各位远道而来的选手准备好了庆贺宴,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当然酒店也是自己家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么。 元轩请客的地方也是这家店,一众人浩浩荡荡的开车前去,却没有人敢蹭元轩的车。 开玩笑,boss的车不是你想坐便能坐的! 阮疏前两天为了方便买了一辆车,开着车跟在大部队的后边。 为了方便,活动大厅特地搞成了自助形式,方便大家取东西,进门的时候元轩直接把自己的黑卡递给了助理,万金油吴修远搞定一切。 这种自主选择的方式也方便了很多人谈生意。 炒作的力度很强大,阮疏一炮而红。倒是有几家公司的人过来问要不要合作拍片。cx娱乐成立的时间并不长,在机制方面完善,但机会毕竟比不上老牌的影视公司,但有一点是其他公司比不上的。 没错,就是两个字:有钱。 cx公司主营的是机械,元训有“汽车之父”的称号,机械制造也是国内巨头,所以对于cx公司当初忽然涉及到娱乐业的时候,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洗|钱。 投资电影无疑是很好的一个洗|钱方式,但后来显示雷声大雨点小,大家淡定了一下,再后来就忽然来了这么一出,大家就又不淡定了。 都!是!钱! 往元轩这边靠的人不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极少交际的元少成了香饽饽,连带阮疏那边人也很多,各种介绍机会的,把自己吹的天花乱坠。 阮疏微笑着一一拒绝,说实话,从菲利普身边下来,他还看不上别人的橄榄枝,放□段容易,但一旦贬值了,再想升值可就难了。 他不傻。 大约知道他有了自己的打算,往这边走的人开始变少。 吕清对于这种事情的处理得心应手,他当初跟在莫鹏的身边,交际手段自然学的是一流的,跟各个制片人交谈甚欢,余光瞥见阮疏一个人在角落里喝酒。 装什么清高,众人皆醉我独醒么? 他心中不屑,冷哼了一声,复而笑,阮疏大概不知道,他死期到了吧。 吕清举起杯子,手插|口袋,他换上了一身西装,像一个精英人士,不似阮疏穿着的休闲装,自认为将对方比了下去。 他的对面是一个国际知名导演,这个导演身兼制片人,导过很多出名的电影,光顾过各大电影节,这次作为特邀嘉宾来到中国,大约是从这次比赛中看到商机,此刻眼睛都在放光。 吕清怎么会放过机会,上前勾|搭,他舌灿莲花,然而能成为国际导演,怎么会不光滑的像老狐狸。 他不肯松口说自己要拍什么,却说了一句“到时候,不妨试镜尝试一下”,看似自己降低身段,开口了,话也说的温柔,其实没有给对方任何承诺。 阮疏看似无所事事,实则内心在算计。 吕清之前截断了他和元轩的通讯,通过假信息骗自己到雕题岛上,那场海啸吞噬了他的生命,但这个不能让他受到审判。 如何让吕清得到应有的惩罚?他现在并没有头绪,只能设法从吕清从前有没有结仇上调查。 所以他拜托了乔治身后的私人侦探社,调查吕清的历史。 要么找吕清曾经犯过的错,要么让吕清犯错。未来可预防而不可控,先试着找吕清过去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阮疏相信,吕清如果敢对自己下黑手,那么从前他也一定对别人下过黑手。 人之初,性本恶,吕清现在又有针对自己的趋势,按照一贯的个性来说,恶难收,自己一定不是一个人。 他正在等乔治的消息。 而乔治,确实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一则旧闻。吕清消失的那八年,有人收留了他,而吕清,反咬了收留他的这个人。 时间就在吕清出道的时候,那一年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阴谋论患者认为,所有看似巧合背后,基本都有着藕断丝连的联系,这在吕清身上,成为了事实。 阮疏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微不可见的笑了。 吕清不知道为什么,背后一凉。 他条件反射的去看阮疏,因为在场的没有他曾经恐惧的那张面孔,他知道那人应该不在国内,那人如果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势必也恨他入骨。 阮疏仿佛察觉到空气中的凝滞,抬头就看到了吕清不善的眼神。 他隔着半个厅的距离遥遥举杯,嘴角勾起一丝笑容,琥珀色的眼睛不含杂质,也因此饱含了无限深意。 红色的酒,被一饮而尽。阮疏的嘴角沾了一滴酒,他伸舌头,把这滴酒,舌尖勾进。 元轩看到了这一幕,心中的火腾的燃起,像是喝醉了,不知所以,执杯走近阮疏。 阮疏懒懒的靠着柱子,临近窗户。元轩示意,他明白了意图,微微叹气,走到阳台上。 “看你一个人。” “你不也是么?”阮疏低声道。 窗外,一轮圆月。 隔着一道门,仿佛把外面世界的喧闹给隔离开来,不知道为什么,两人不言不语,气氛却变得越来越暧昧。仿佛暗流涌动,虽不动声色,心,却早已沸反盈天。 元轩忍不住动了一下。 “元先生!”当元轩忍不住伸手想要触碰阮疏的时候,这么一声斥责,让他的动作硬生生的僵直在了空中。 阮疏侧过身,声音似是淡然,却有着愠怒,“元先生是不是把我和舍弟搞错了呢?” 他不待元轩回答,自己直接推门,离开了这个地方。 元轩在寒风中呆了一会儿,只听得一声脆响,手中的高脚杯被硬生生的捏碎了。 吕清本来避开众人来到了门外,正欲叫元轩,看到了他的动作,躲在了窗帘后。 玻璃撒了一地,红色的液体从指缝间流出,不知道是血,还是酒。 元轩面无表情的走出来,和阮疏隔了几分钟,没有谁会想到两人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元轩朝着电梯走,大厅里的人这时候喝的有点多了,谁也没有注意到东道主先行离开了,反正只要账单不是他们付就好了。 谁会关心这个问题呢?除了吴修远。 全能保姆吴修远对身边不起眼的两人使了眼色,让那不起眼的两人跟上少爷。 他受命于元训,打点少爷的一切事务。 包括人身安全在内。 这年头,工资不好拿啊,吴修远摇摇头,有人上来敬酒,他眼睛不眨的干了,面上平静的很。 千杯不醉的老狐狸。 吕清想要跟上元轩,可惜前面的人走的太快,如果他跟的太紧势必会被发现,被发现就太不值了,也就放弃了。 闹不出什么幺蛾子,没见两人的态度么? 酒店的后门出去有些黑咕隆咚,吕清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笑了。 阮疏开着自己的车先行,他心中不知怎么的,有些恼的慌。 元轩今天的态度让他觉得不是滋味,然而这种不是滋味又无从提起。 他在自己吃自己的醋? 阮疏今天又喝了一点酒,当他注意到自己的车逐渐被包围在中间的时候,前后车辆的距离已经不足百米,而左右已经呈现了包抄之势。 坏了!不该一个人赌气出来的! 阮疏眼睛泛红,手紧紧地握住车的方向盘,青筋白骨显露,手腕上的表还在咔咔咔的走着。 这时候已经临近半夜一点,他开着的地方是高架桥,车辆很少。 他势单力薄,如果车被堵得不得不出来,那么之后被默不作声的带走,就没有下次逃跑的机会了! 从车的后视镜可以看到身后的车离得越来越近,不能就这么被包抄了! 阮疏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武力突破,撕开一道口子冲出去,身后的车辆突然生出变故! 看到车子后跟着的那辆商务车之后的跑车显露头角的时候阮疏心中一惊,是元轩的跑车! 元轩的黑色的跑车直接擦过身后那辆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商务车。元轩的车子在左方,商务车在元轩的右方,他直接堵住了对方的车门,然后朝右狠狠撞上去! 元轩的跑车抓地力很好,商务车不敌,被撞得斜斜错出去! 那辆车的紧急刹车声甚至传到了阮疏的耳边,阮疏将表放在了车子的储备箱中,扣上之后,猛地打方向盘向右,只有向右是可以让副驾驶牺牲,去把对方给撞得下不来车! 左边的车子似乎是知道了阮疏的意图,往后转弯试图逼近阮疏,元轩脚踩油门,擒贼先擒王! 他的车如一匹年轻的黑马,猛蹿到前方,本来双行的高架桥愣是成了三辆车并行,险象环生! 元轩车开到最大速度,前方的车似乎是顾忌到了车上的人,开始减速! 就是现在! 元轩已经接近了对方,他踩到了刹车,也开始减速! “三、二、一……”元轩心中默默的算出了结果,“一”字在心中喊出来的时候,他猛地向右打方向盘,甚至听到了右边的车门扭曲时发出的声音! 这个动作硬生生逼停了所有的车子! 阮疏看到了这一幕,情不自禁的喊了出来: “元轩――” 元轩被安全带勒得肋骨隐隐疼痛,然而现在不是他叫疼的时候,因为下面有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他发觉自己满嘴的腥味,手一擦,发现手上一片红色。 流血了。 元轩不那么在意,从前他飙车的时候就没有在意过。只是前一段时间出了车祸,今天这件事情势必会被―― 两辆不起眼的车子果然同时逼近,停在了阮疏的车子之后,阮疏已经下车了。 元轩推开车门,手肘刚才也被镇住了,他眨了眨眼睛,咬了咬牙,下车。 被直接逼停的车子临近驾驶座的车门很难打开,刚才元轩的一系列让两辆车的车门直接损坏。 副驾驶车门打开,艾弗里下车。 阮疏也下了车,往前走。 刚才元轩的那些动作行云流水,却险象环生,他需要去看一下元轩。 阮疏看到元轩的那些动作的时候脑海中什么都没有了,没有懊恼,更没有自己醋自己,只是在不停的自责,为什么要冒险出来! 他为自己的头脑一时发热付出了代价。 这代价太惨痛了,如果元轩因此出了什么事,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阮疏健步如飞,冲到了元轩的车的旁边。 元轩这时候恰好要从车上下来,阮疏顺势扶住了他,抬眼便看到元轩嘴角的那一丝鲜血,一时间,心痛如绞。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心痛,不到两个月前他发誓要报复这个人,在知道事情和他无关之后又下决定忘了他展开新的生活。 然而现在他心惊胆战,为元轩嘴角的血迹,手不停的颤抖。 元轩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紧张的情绪,对他笑笑,小声说道,“我没事。” “是我连累了你。”阮疏看着罪魁祸首。 艾弗里施施然从副驾驶座上下来,四辆车都是他的,来到陌生的地方,他带了几个保镖。 好不容易等到了阮疏落单的机会,怎么会轻易放弃? 哪怕现在阮疏身边有一个姘|夫,这并不能挡住艾弗里带走阮疏的决心。 吴修远派的人起到了作用,他们下了车之后赶上前来。 距离已经有些远了,看到这里停了很多车,高架桥上站了几个和常人不太一样体型的人,剩下的为数不多的车辆已经准备绕行了。 艾弗里丝毫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他额头前有一缕头发因为刚才的急刹车而掉在眼前,抬手轻轻的掠到脑后,嘴角勾起,笑着道,“rh,真是好久不见了,有些想念你呢。” 他的鼻子是鹰钩鼻,这样的人不论笑或者不笑,看起来总是有些邪恶。 阮疏看他的眼神像是淬了烈火的刀子,锋利的要把眼前的人千刀万剐,又像是数九寒天的冰块,让眼前这人从骨骼到血液,一点一点碎裂! ☆、第33章 我有话说 “rh,你这样的眼神是在勾引我么?”艾弗里声音没有尊重,带着亵渎,“你知道的,其实不只是我想念你,你的父亲更是想念你。我看着尤利西斯的眼神,总觉得他想问你的消息。我跟他说话,他总是不相信。我就想,不如带你去他面前看看,这样他就相信你是好好的了。” “你这个卑鄙的恶棍!”阮疏咬牙切齿。 “不,亲爱的,我想你叫我老流氓,我会更高兴接受这个称号,我觉得我是一个流氓,一个有文化的流氓。”艾弗里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当然,那些文化都是尤利西斯教我的,今天用在你身上,只能叫做,学以致用?我记得你们中国人常常这样用,这么说对吗?” “这么说当然不对。”元轩按住了阮疏,“我们常说的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艾弗里先生从遥远的地方来,自然是舟车劳顿,应该好好款待。身为主人我还没有尽到责任,怎么能让艾弗里先生就这么离开呢?” 他话说的很慢,很冷静,等他把话说完,那两个保镖已经跑到了他的身边。 四个保镖也上前,四对五,元轩阮疏一方在人数上并不占优势。 但他占据地理优势,这里是荣海市。 哪怕艾弗里可以代表整个洛克家族的利益,都比不上元家在这里作为纳税大户带动了多少gdp。 艾弗里瞳孔猛地一缩,“rh,这是你的新的姘|夫?”他又看了元轩一眼,凭借着曾经屈辱的记忆,想起了这是在拉利伯塔德酒店对他进行过羞辱的人。 对于恩情艾弗里向来忘得很快,但对于羞辱,哪怕一丝一毫,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哦,是他。”艾弗里意味深长的恍然大悟,“说实话,rh,如果你的父亲知道了你在外边这样勾三搭四,想必会对那位回到家里的阮谨女士产生怀疑,果然是骨肉至亲,这算是一脉传承的风|流个□□。” 阮疏心中自然对尤利西斯没有什么好感,对于一个在自己出生的时候就把自己送出去的父亲,阮疏没有什么好感。 但那是原本自己灵魂的所想所感,对于真正的阮疏来说,尤利西斯是一个严父,虽然严格,但血缘仍在,感情仍在。 阮疏不得不承担起这样的重担,进|入了别人的身体,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只是他的力量太过于单薄,只能等待家族长老会议的时候一举将艾弗里除去,在那之前只能静静蛰伏,收集证据。 艾弗里在这上面却着实狡猾,阮疏推测那是在艾弗里的身后,还有一个人在出谋划策,这个人到底是谁,阮疏只能凭借记忆做出一个大致的推测范围,却不能确定。 他不是曹操,做不到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难道要错杀千人,不放过一个么? 从地狱而来,不代表要把所有人都拖进去。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元轩将自己一部分重量靠在阮疏身上缓了缓。 身后的两人声音中带着焦急,“元少!” “我没事。”元轩缓缓的摇了摇头,他抬手拭干了嘴角的血,直起了身体。 阮疏身上的重量倏地轻了许多。 元轩上前走了两步,抬拳头狠狠的揍向了艾弗里! 艾弗里没想到有这一出,阮疏也没有想到一向冷静的元轩会这么做! “我没同意你侮辱他,没有人可以侮辱他,还有简。”元轩冷漠的声音响起,声音平静的没有任何起伏,但仔细听就可以听出来其中的寒意,“这里是我的地方,懂吗?” 艾弗里被他一击脱离,往身后倒去,保镖们的动作很快,瞬间移上前扶着艾弗里先生。 阮疏看着元轩的眼神有些复杂,然而看向艾弗里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只有厌恶,和杀戮,“艾弗里,不要以为我不会收拾你。” 元轩低着头整理自己的衣袖,像是觉得身上的正装有些碍事,他脱下了西服,仍在了车盖上,把衬衫的袖子折了一折。 他高高的眉骨下曾经是一双不沾染任何感情的眼睛,此刻却像是嗜血的狮子。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并不适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人,他更像是蛰伏的花豹,随时随地准备将敌人弑杀,告诉对方,这是他的地盘。 阮疏,甚至包括从前的简达随,都没有见识过这样一个元轩。 “这里是我的地盘,礼尚往来要懂,动手之前,别忘记问主人允不允许你在这里动手。”元轩看着艾弗里的眼神像是看着一个死人。 他身后的两人也上前压阵。 艾弗里带的是一些雇佣兵,然而在元轩身后的两人面前,仍然是有些不够看。 阮疏已经先一步想到艾弗里会拿什么威胁他,他开口道,“艾弗里,不要打尤利西斯的主意了,我善意的提醒一句,长老会是比我更虎视眈眈的存在,一旦我的父亲不小心死去了,只会提前引发长老会分裂这一部分利益而已。” 艾弗里站稳后推开了扶着他的保镖,眯着眼睛看着阮疏。 阮疏丝毫不畏惧其中的打量,威胁,恐吓等一系列复杂的感情,他闲闲道,“尤利西斯现在是你的傀儡,消化势力的时候千万别太贪心,你吃不了那么多,早晚会撑死。” “哦?”艾弗里拳头咔咔响,“rh少爷,你这是威胁我?我真是感到很荣幸呢。” “你还不配做我的对手。”阮疏眼睛眨也不眨,跟元轩一样,看着艾弗里,像是看着死人。 对艾弗里来说,被蔑视,比让他死更难受。 这种看不起的感觉从三十年前几乎就很少存在了,进入洛克家族之后当上了体面的上层人,他就再也没有体会过。 因为那些妄图踩在他头上的都被他直接默不作声的踢出了洛克家,那些原本在他身上作威作福的人现在已经被他一个一个毒残的毒残了,离开家门的也别妄图再回来。 梅琳达说的对,当初给的建议也是对的。 他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娶了一个好老婆,尽管身份有些卑微。 还有些难以启齿的理由,让他对这个从卑贱地位走来的妻子容忍,甚至忍让对方的某些举动。 艾弗里眼神中带着讥讽,“rh少爷,如果你不再是你,就不会站在这个地方和我叫嚣了。” 阮疏第一反应是不懂他的意思,眼中闪过一丝迷茫,艾弗里捕捉到了这一闪而过的光芒,笑的残忍,“你不知道你拥有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孪生兄弟吗?如果他取代了你的位置,你还会站在这里,和我说这些话吗?你不会有机会这么说话的。” 阮疏的眼神变得难以形容,像是这个消息不可置信,给了他莫大的打击一样。 艾弗里此刻无比的感激梅琳达,自己的那位好老婆,当初给阮谨接生的时候,他们两人认识了,产房里发现是双胞胎,梅琳达转头就是一个方法。 她说服了本就有些犹豫的尤利西斯,将其中一个兄弟送走,送到一个永远和他们没有交集的地方。阮谨在生下孩子之后很虚弱,从来不会料到从前“疼爱”自己的丈夫做了哪些事情,当她身体恢复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孪生的弟弟了。 当然这个艾弗里是知道的,将人送到了这个落后的国度,一个更落后的山村。 因为这样会孕育出一个愚蠢的人,从而长大之后可以给他们当傀儡。 那时候已经埋下了线,在二十多年之后收尾。 艾弗里笑了,胜利者的笑。 “你以为我来这里是做什么呢,傲慢的少爷?总是那么天真无邪,最后总是要被吃掉的,因为你根本就是别人的猎物,懂吗?”艾弗里口桀口桀 口桀,看着阮疏的眼睛,就像是在看一块肥肉。 他的童年,一块肥肉就是莫大的好事,那时候紧吃紧喝,上帝证明,只有聪明和心狠手辣的人呢,才能够和配拥有巨大的财富。 阮疏看着笑的猖狂的艾弗里,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去同情对方。 不,艾弗里不值得同情。 “艾弗里,你找到了他吗?”阮疏探身,上身微微前倾,看着艾弗里的脸,还有他试图拿出雪茄让自己镇定的举动。 但艾弗里颤抖的双手直接出卖了他。 “你没有找到他,所以才想到了来我这里,把我绑走,对不对?”阮疏直起了自己的背部,往前迈了一步。 艾弗里却因为他的动作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很显然,阮疏现在的气势直接压倒了他,动机被人猜到,先机被别人提前掐住,如同蛇的七寸被人拿捏到,只能作垂死挣扎一般让人无奈。 “你――”艾弗里没有组织好自己的说辞,这个“你”字之后让他说不上什么话,烦躁的把雪茄从嘴角拿下,牙印留着,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的不安,“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他的存在的?” 此时此刻,明人不说暗话。阮疏的态度还有言语已经告诉了他,对方比他知道的,比自己想象中的多。 “无论什么东西,计划也好,想法也好,都只能在活着的时候才能付诸实现。”阮疏神色不变,“下棋的时候,如果棋子死了,还可以做活,但人死了,可就活不了了,活不了了,也就当不成棋子了。” 艾弗里的脸色终于变了,“他死了?” 计划完全改变了! 元轩眼中是悲哀,他漆黑的瞳孔如夜空,黑色的宝石,此刻趋于破碎。 “艾弗里,人都是要死的,这可是你说的。”阮疏背对着元轩,笑容很残忍,“我希望在我刀子扬起的时候你还活着,要知道,长老会那群人,眼睛可亮得很。” 尤利西斯依然在床上躺着,中毒,不能说话,他的势力中很多都不会听从艾弗里的话,以利益来诱惑的前提是有利益,艾弗里这一局买通的是尤利西斯的心腹,法兰克林?赫德森,这才成功的展开了自己的计划。 他先是用了二十年,买通了尤利西斯身边的一些人,勾结了元老会里的一些人,才开始自己的动作。 当年的那个孩子是他们的扶植傀儡,这是为了防止阮疏出现意外时候的一枚棋子,备胎。 和长老会的人结盟有些像是饮鸩止渴,但能够借到力量,以后也会有翻盘爆仓的机会。 富贵险中求,没有胆量的人,注定做不了大事。 然而没有让他想到的是,阮疏在阮谨的意外帮助下大展神勇,从洛克家跑出来了,最后利用了艾弗里的软肋,媒体,成功的保护了自己。 菲利普此人有多吸引媒体,从时尚杂志中就可以看出来,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屠版。 英国媒体有多么的大嘴巴,动作有多么的如狼似虎,全世界都知道。 一代佳人戴安娜因为狗仔的死命跟踪不幸车祸身亡,使得其处于风尖浪口,但豪门世家的边动很可能让剩下的人发觉艾弗里的举动,直接把他给端了。 艾弗里来中国找当年的那个孩子,通过一层又一层的转折,却被告知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地方。 他回到城市里来到了临近的荣海市,找人跟踪了阮疏,意外的碰到了他“落单”的机会。 现在看来这哪里是机会,这分明是猎人和猎物变换了一个角色。艾弗里没有想到,元轩的身份如此强悍。 但示弱不是艾弗里的本性,他忽然笑了,开口道:“rh,这么说来,我还得留住那老鬼的命,只不过这时间是你那短命的弟弟换来的,我想你现在的心情应该不错。” “你看起来不怎么好,我就很开心了。” 他边说着这话,便退回自己的车中,车子还能开,只不过保险杠和前盖,还有侧门看起来有些不妥罢了,备胎没了,阮疏现在又动不得,但只要尤利西斯在自己手上,就暂时没有什么忧虑。 不是艾弗里看不起阮疏,而是阮疏没有能力和他作对。阮疏没有自己的势力,尤利西斯对于任何人都怀着疑心,毕竟作为一个连亲生儿子都送走的人来说,他不会对阮疏一点戒心都没有,所以阮疏接手家族事务,对很多东西都有着研究,有着天赋,却没有自己的力量。 艾弗里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像一头狼一样,笑了。 阮疏的社交并不多,生意关系往来的更是少,一方面跟尤利西斯的教育政策有关,另一方面也算阮疏的性格怪,他自己对于很多跟钱有关的事情都不那么上心。 “迟早是我的。”艾弗里心中想着这句话,在脑海中将他爱着的那几样道具拿出来,想到鞭子打在阮疏身上对方素来冷淡的面孔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想着阮疏蜷缩在床的一角,哭着喊着对他求饶的场景,忽然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反而不是真的。 越是骄傲的人,踩在脚下的感觉就越是爽快。 光滑的皮肤,纤细的骨骼,冷漠的眼睛,这些都将在他的鞭子下改变。 艾弗里想到那些场景就兴奋,虽然他的身体没有反应,但他在心中已经有了很多快|感。 前面的保镖没有吱声,从破碎的镜子中看到自家老板的脸色像妖魔鬼怪那样变化来变化去,他知道自己此时此刻最好不要说话。 那些在艾弗里手下跟了一年多的前辈将经验都告诉了他,不要轻易招惹这个疯子,艾弗里手下从来没有跟过时间超过两年的保镖,一方面他对这些人不信任,另一方面很多受雇于此人的保镖纷纷表示有些受不了,各方面的受不了。 艾弗里不近女色,也禁止他的手下的人近女色,但他本人会找一些刚过20岁的男人折磨,这是默认的事实。 太恐怖了,坐在前面的保镖对着坐在艾弗里身边的那个保镖使了一个眼色。 艾弗里想到雾都那位残的只能在 分卷阅读13 上躺着的人,听手下报告最近一段时间越来越安静了,之前还会试着发出声音,这时候已经不能出声了。 法兰克林对他说之前三个长老会的人又提高了价格,好像是知道了他当初各个击破,给出的价格不一样的消息了。 艾弗里脸色阴沉的可以挤出水来,黑漆漆的。 这些个老狐狸,怎么不去死! 看着艾弗里和他的几个狗腿子离开了,阮疏忽然松了一口气,转过身,低声对元轩说了一句“谢谢”。 “你没事就好。”元轩面对艾弗里的那种强大的魄力,让阮疏这时候心上也重重的压了一层。 元轩的眼神像是刀子,把他从内到外都剥开,试图去探寻隐藏的东西。 阮疏忽然想起来动物世界里那些将猎物吃完不说,还将骨髓吸干净的捕猎者。 实话说来,如果元轩发现这具壳子里的秘密,不一定会对自己这么客气。 阮疏是阮疏,简达随是简达随,如今的人早就不是当时的那个人,但元轩不一定会放过这一点,因为现在自己的行为,不仅仅是没有对他说实话,更包含着一层欺骗,还有,利用。 最后这一点让阮疏忧心不已。 他眉毛轻轻的皱起,脱去盔甲,移开盾牌,他并没有三头六臂。 艾弗里的到来让他觉得手腕内部隐隐作痛,旧时候的上后仍在,新生的嫩肉让伤口处除了有些斑白,没有其他的生理上的遗留问题。 或许内心还有着恐惧,但随着时间,随着人变得强大起来,已经不是那么明显。 只是有时候阮疏从梦中惊醒,醒来的一瞬间有些恐惧,害怕发现自己又一次被拷上,四肢都被锁在床上不能动弹,眼前被一层布覆盖着,听到最不想听的声音,没有自由。 为了压惊,阮疏从自己的风衣口袋中掏出烟,一根分给了自己,一根递给了元轩。 “喏。” 元轩伸出手,才发现手上流血了,刚才根本没有注意到。 阮疏看到血迹的时候,烟直接从手指间掉落,也顾不上已经点燃,燃烧着的味道。 他伸手捉住了元轩的手,元轩手握的很紧,不肯张开。 “伸手。”阮疏皱着眉头,声音很低,却是命令的语气。 两位保镖看着眼前这你侬我侬的场景,深觉自己不应该做一个电灯泡,作为保镖要有保镖的自觉,虽然觉得一个男人拉着另一个男人的手,放在嘴边,这动作怎么看怎么不对,但那不关他们的事情啊! 他们只管雇主元少的安全,不关雇主怎么泡少爷! 这是职业素质! 所以看到元轩的眼神都在驱赶他们之后,两位保镖大哥很有眼色的退回了来的时候开着的车中。 但前后也没有一百米的距离,仍然紧紧的盯着,为了防止刚才的人回来寻仇。 (保镖os:绝对不是故意要看的,他们不能捂上自己的眼睛或者选择性过滤场景) 阮疏嘴唇轻轻的覆上元轩的手,元轩全身像是过了微电流,脊骨末梢一阵酸爽,让他颤抖。 他展开了自己的手掌,上面是玻璃渣留下的痕迹,血迹斑斑,之后又开车追过来,急速拼车,最后撞上去,手和方向盘贴合的越紧,那些玻璃渣进入的越深。 “你受伤了。”阮疏心疼的厉害。 “没事。”元轩想要把手从阮疏的手上抽走,阮疏握着他的手腕,力气很大。 “去医院。”阮疏道。 “我有话对你说。”元轩不依不饶,如果今天不把自己想通的那些话说出来,以后阮疏不一定会给他机会说同样的话。 阮疏只会把这些给绕过去,不提。 阮疏拿倔强的元轩没有办法,想要改变现在的状况,只能听元轩把话说完。 元轩直接从他的衣兜里把金属烟盒拿出来,自顾自的抽出一根,他的手不方便点火,阮疏拿出自己的zippo,给他点燃。 整个高架桥都安静了,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卖萌也没有留言吗…… 萌萌萌萌萌萌萌 卖卖卖卖卖卖卖 萌萌萌萌萌萌萌 卖卖卖卖卖卖卖 可以游泳吗…… 昨天写了两个人的番外,名字叫《闰土和他城里来的老婆的乡村爱情故事》 我自己把自己的cp给逆了! ☆、第34章 翻页过去 元轩走到桥边,看着水面。夜间的水面仿佛幽潭,黑的把一切都吞噬进去,阮疏看不清楚元轩的表情。 “你问我到底是把你当成谁,”元轩终于开口,“却没有给我时间思考,直接就离开了。” 阮疏吐出一个烟圈,蓝紫色的烟圈看起来充满了梦幻,尤其是在黄色的灯光下,然而消散之后,就什么都不剩。“因为我知道,无论答案是哪一个,都会伤害到一个人。” 无论是简达随,还是阮疏。无论是从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 这具身体的灵魂合二为一,早就不单单是简当初拥有的那些神识,就像老天给他开了个金手指,却告诉他,你不仅仅是你自己一样,这是附加条件。 阮疏的记忆和他的记忆,阮疏的能力,习惯,都和他融合到了一起。 “而我并不想听到那个答案。” 元轩手上的烟已经燃烧到了尽头,他却丝毫不觉得烫手,因为自己的性格错过了第一个人,他从没有想到第二个人连他说话的机会都不给。 骄傲的活了二十多年的元轩,第一次产生了挫败的感觉。 “走吧,去医院包扎。”阮疏深吸一口气,拉着元轩上车走人。 元轩任由他拉着,心中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出了神。 阮疏表面很冷静,但事实上,他的心也乱了。 荣海市的第一医院的夜班值班护士觉得自己很幸运。 大晚上的,3点钟,值班的时候昏昏欲睡,忽然被叫醒,心里肯定火大。 但她看到了两个帅哥! 超级大帅哥! 一起来是什么节奏……等等,其中一个是谁?! 只能在报纸或者媒体中偶尔出现的人,元轩,元少! 还带着一个男的! 男的! 小护士当场就想晕倒,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残忍了! 所以当阮疏坐在旁边看元轩被清理伤口时,发现年轻的护士用警惕的目光打量他的时候,觉得自己着实无辜。 元轩皱着眉头,牙齿咬着嘴唇,忍着疼痛。 “喂,你弄疼他了。”阮疏毫不客气的把护士擦酒精的手给弄开,“我来吧。” 护士的样子像是想直接把人赶走,用一种“去去去你一大男人一边去”的神情,尤其是眼神试图轰人。 废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美色当前,近水楼台先得月! 小护士瞪大眼睛,“你不专业,放着我来!” “让他来吧。”元轩皱着眉头,把自己的手从小护士手上抽离。 小护士眼睁睁的看着一双漂亮修长的手从自己这里离开,目光恋恋不舍。 她口中喃喃,“可是他,真的不专业啊……” 阮疏(强行)接过小护士手上拿着的酒精棉,把绷带之类的也留下了,元轩没有看小护士,嘴上道,“没什么,我乐意。” 小护士:“……” 怒摔!老娘不干了! 疼哭了别来找我! 小护士怒气冲冲的走出了门,然后把房门一关! 然后隔着玻璃,看着房间里的两人。 “你乐意什么?”阮疏拿酒精棉轻轻的擦拭着元轩的手,淡淡的问了一句。 “我乐意你动手啊,反正都是有些疼,也不差什么。”元轩看着阮疏低着的头,神态认真。 手上的酒精棉沾着血,阮疏把酒精棉扔到了一旁,拿起新的,接着慢慢的把元轩手掌心那些污秽给除去,“你干嘛这么置气呢,这对你没什么好处。” “我想和你独处一会儿。”元轩说着这话,眼神往门外飘去。 小护士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保镖哥站在她身后,张嘴一笑,牙齿雪白。 只是眼神很凶。 小护士梦中的粉色泡泡全部裂了,撇撇嘴,回去值班室。 哦草这个世界不会好了,帅哥都是死基佬。 刚才那个氛围,怎么看怎么不对!钻石王老五高富帅荣海元少居然是个基佬……还是个有伴的基佬…… 他的伴侣还那么漂亮……等等! 小护士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上微博扫了一圈,发现怪不得自己刚才那么眼熟元少身边的那位呢。 那不是de歌手比赛的赛区代表吗?! 她本来今天值班就有些不服气,想要去看这么一场比赛来着,哪怕不能到场,看直播也好啊! 现在人居然在医院…… 人居然在医院…… 还是和cx年轻的boss在一起…… 小护士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眼睛放光了。 如果你不能压一个男人,他不属于你,其实你也不希望他属于和你一样的女人们,所以看着他们搅基其实也( _ )不错嘛。 小护士咬牙切齿,上了自己的小号,往门外一探,保镖们似乎没有在门前。 她轻轻的咳嗽了一下,嗯,她是去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才不是什么偷窥呢。 小护士挺挺胸,发现自己没有胸……没什么! 她趾高气昂的回去,在门外偷偷的拍了一张照片,元少看着那个谁的眼神真的好温柔啊……不是传说这是一个酷帅狂霸冷的总裁么? 我是眼瞎了么,小护士无语凝噎。 既然po到了照片就不要再进去了嘛,打扰别人你侬我侬的气氛。 她又蹑手蹑脚的回去值班室了。 阮疏手不动了。 “我如果说我这时候爱上的是你,你会不会认为我很渣?”元轩轻声问道。 阮疏听到这一句话,拿着酒精棉狠狠的戳了元轩手掌心一下,元轩“嘶”了一声,干脆直接握住阮疏的手腕,阮疏没想到他的力气能这么大,自己都挣脱不了。 “可是今晚的那场意外,让我不得不提前把这句话说出来,”元轩道,“我的经历告诉我,很多事情如果不及时说出来,很可能就没有机会说出来了。我后悔的事情不多,简的事情是唯一的一件,我希望可以在你身上得到弥补。” “你知道吗,有时候你真的和他很像。他离开了我才明白从前很多不明白的事情。”元轩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散发着磁性的冷,无时无刻不吸引着人。 包括阮疏。 “明白什么?”阮疏声音发紧,隐隐有着哽咽。 元轩陷入了自己的记忆,没有注意到他的不妥之处,他的变化,继续开口道:“他一直很努力,最开始的时候我曾经抱着冷眼旁观的态度看待这一切,把很多东西当做讨好……太多人讨好,所以把一切都视为了理所当然,产生感情的时候觉得不应该,所以对他一直都很冷淡。” “然后呢?” “这种状态,持续了很久,我自己都忘记了这种状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努力改造他,让他看起来体面些,可以融入到这个圈子。”元轩说的感情很淡,“却从来没有问过,他是不是很累。” “所以呢?”阮疏呆呆的反问他,眼神赤诚。 “我爱他。”元轩终于把这三个字说出来,“但却不得不,把他这一页掀过去。” “就这么简单?”阮疏难以置信。 “你也动情了,不是么?”元轩强迫阮疏抬头,和他直视,眼神相对。 阮疏头一扭,从他手中挣开,站了起来。 “我的一生,不会爱上很多人。第一次的感情,当我意识到的时候,已为时太晚。”元轩一字一句,说的很清楚,“无论多深的感情,只有在活着的时候,才有意义。” 元轩站起来,阮疏左手揽住元轩的肩膀,右手直接给了元轩一拳,打在他的小腹上,元轩痛苦的闷哼了一声。 他转身,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这个地方。 门摔的太响,惊动了保镖和护士,迎面而来的他们只看到阮疏怒气冲冲的背影,表情都没有看清楚,阮疏就已经像风一样离开。 元轩坐在椅子上,刚才阮疏那一拳头毫不留情,他现在还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燃烧。 阮疏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惊慌失措,但他没有开口留住那个人。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让阮疏大动肝火。 他做错了什么吗?元轩微微低头,看着刚才阮疏包扎好的伤口,看的很仔细,却一言不发。 保镖们“破门而入”,就看到沉默的老板坐在椅子中,端详着自己的手,发呆。 他们以为元轩在发呆,其实元轩在思考。 他的手机“叮”的一声,应该是有邮件发过来。 元轩用没有受伤的右手划开,匆匆扫过,眼前一亮,露出了凶狠的目光。 保镖们吓了一跳,以为老板要和谁决一死战。 不,应该是屠刀伸向了谁的脖子,只有元轩拿刀砍别人,从来没有被人砍元轩的份儿。 元轩确实在谋算,但并没有打算告诉别人,更没有打算告诉那个刚才打了自己一拳的人。 他确实会动火,元轩用理性思考的方式把刚才的头绪理了一下,阮疏大约觉得他太冷漠无情了吧,才会这么揍他一顿。 没关系,等把艾弗里的老窝给端了,再商量这一件事情吧。 “boss?”保镖甲看着boss的眼神变幻莫测,试图无视元轩眼神中闪过的算计的光芒,心想不知道谁会遭殃,他轻轻喊了一声,把元轩从赛亚星喊回地球。 “走吧。”回过神的元轩站起来走在前面,他现在全身基本都是伤,虽然肋骨那边没有明显的伤口,但一定淤青了,隐隐作痛,阮疏揍的地方,也在痛。 只是他脚下生风,保镖们以为小情侣只是怄气了。 小情侣之一的阮疏:“……” 他没有离开医院,只是站在门口看月亮,心中觉得憋屈。 元轩对他这么表露心意,越是深情,他就越是愤怒,虽然心中也有着高兴,但自己高兴通常意味着,从前的那个他委屈。 纠结的眉毛都快要打结了,元轩也从医院里面出来,看到他的背影,明显一愣。 阮疏控住表情,“走吧。” 元轩想问他为什么不离开,然而想到今天晚上出的那场围追堵截,明白了。 他内心微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轻声道,“你今天回我家吧。” 保镖甲保镖乙:“……” 两人眼神一对,直接看着天上的月亮,嗯,好大好圆,很好吃的样子。 阮疏自然不会推拒这好意,比起沦落到艾弗里手上,元轩再怎样,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保镖甲乙开的一辆车,方便出行,减少城市出行压力,两人打开车门的时候自觉地坐在了驾驶座,副驾驶座上,阮疏和元轩不得不坐在了后边。 阮疏挨着窗户,看着窗外的景色,和元轩一路无话。 保镖甲乙本来准备聊天,可是boss在后边散发着冷气和高气压,他们两个也没敢随便就开口,不然被扣工资了,直接去哭吧。 “你下一场比赛,歌曲选了吗?”元轩主动开口,刚才的事情,提都没提。 “没有。”阮疏用公事公办的态度回答,把公事和私事搅合不清并不是生意人正确的态度,他也不会这么犯傻。 “要不要尝试新的曲目?”元轩开口,“离下一场比赛还有些时候。” “来得及么?”阮疏不为所动。 元轩说话声音有点低,阮疏不得不往这边坐一点。 元轩嘴角扬起,虽然有些内伤,但人还是在身边。 “之前就已经写好的。”元轩眯着眼睛,从车前的倒视镜里看阮疏,他脸色很冷,但眼神很纠结,或许是车内有些暗的光和车外的夜色让他放纵了自己的感情,也给了元轩偷窥的机会。 不,不是偷窥,是光明正大的窥一窥。 “只等着我唱是么?”阮疏嘴角一抽,想要再给元轩一下。 “还有两周,时间足够了。”元轩道。 “你倒是挺相信我。” 两人这么嘴上较劲,但实质上没有任何突破,元轩没有什么表示,对于冷脸的人来说,所有的尴尬仿佛都不再是尴尬,因为只要面瘫着一张脸,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你一句我一句,不知不觉就到了家。 因为天色实在是太晚了,两人也就没有从正门进去,旁边有扇留着的门,要从花园的小径中过去。平时不往这边走还好,今天在月光的映衬下走过,发现花原来早已经开败了。 阮疏脚步顿了一下继续前行,元轩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却怎么也看不透这个动作。 一回生,二回熟,阮疏很快摸到了客房,只有他和元轩两人的情况下,他已经不需要再客气什么,前脚进门后脚锁门,元轩碰了一鼻子的灰,站在门口,停了几分钟,才离开。 阮疏听他的脚步声离开,很久之后,站着到自己脚有些麻,有些软的站不住,才将自己靠在门上作为支撑,慢慢的滑在地上,曲起双腿,把头埋在膝盖中,肩膀一抽一抽。 再抬起头,朦胧月光下,他的眼睛中满是泪水,即便是眼泪落下,也悄无声息。 只是头往后仰,碰在门上,漆黑的夜,空旷的大厅有了沉闷的回声,也只有一下而已。 门外,重重离开又轻轻回来的元轩停了很久,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了那极低的声音,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他脱下了自己的鞋子,拎着走到了楼梯边。 只穿着袜子,走在木制地板上仍然冰冷,从脚心传递到心中,方才还觉得有希望,这一刻,却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他心上。 他下楼缓慢而无声,轻轻的叹息了一声,只有夜和空旷的老房子听见他的叹息,如此沉重,如此无助。 元轩回到房间之后沉默了很久,他久久不能入眠,这情况和他那时候刚失去简达随一样,成宿成宿的不能睡觉,只能依靠酒精麻醉自己。 后来父亲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把他直接打包扔到国外,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他起身去打开电脑,把宋瑜查出来的信息又看了一遍,阮疏口中的故事他调查过,然而年代久远,又是家族秘辛,事情极难调查出来。 但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能够构成问题,宋瑜使了美人计,才调查出一点眉目,当年尤利西斯的妻子阮谨确实生出了一对双胞胎,这是他装侍应生把梅琳达灌醉,才问出来的答案。 宋瑜直接狮子大张口,这个消息卖了不少钱,因为梅琳达实在是一条狐狸,跟狐狸打交道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消息买一赠一,宋瑜叮嘱元轩要小心阮疏的安全,因为梅琳达似乎要对阮疏动手了。 元轩读到这里的时候皱了皱眉头,直接把宋瑜点醒了: “什么动手?说清楚。” 从元轩的身后看他的动作,整个屏幕都是蓝色的,中间有一个白点,元轩点了那个白点有十多次,有人上线回复他了。 宋瑜果然是掉进钱眼里了,他找人设定了一个程序,只要一直点那个东西,他手指上带着的戒指镶嵌的传感器会直接对他进行电击,把他电醒。 本来有起床气的宋瑜看到是谁点醒的他,立刻闭嘴了,一副狗腿子样的扑到电脑前,开口就是“这恶毒的女人!” “我时间很紧。”元轩句子很短,意味深长。 分分钟几千万上下的元轩,面对自己警戒线外的人,都是如寒冬般冷酷。 宋瑜很有眼色,“她想要阮疏的孩子。” 元轩瞳孔中光芒如针尖,修长的手指敲击键盘很有节奏,“加钱,继续跟进。” 宋瑜觉得自己有化身成为fbi探|员的错觉。 但那“加钱”两个字着实让他感到愉悦,“好嘞~” “我要的艾弗里的消息呢?”元轩调查过阮疏,知道了阮疏的逃离是那一次家变的结果,也知道了艾弗里的卑劣的事迹,所以在看到艾弗里的车子对他进行了围追堵截之后立刻上去破阵,因为他担心阮疏。 这种担心和之前发生的简达随消失不无关系,他有过一次痛彻心扉,再也不想要第二次。 “老板,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人搞死。”宋瑜开始出馊主意。 “三秒钟,把查出来的资料发给我。”元轩从不听别人胡扯,诸多事情可以由他来判断,不需要别人出主意和建议。 宋瑜很知趣的闭上了嘴巴,搭档谷中行对他进行了无声的嘲笑,宋瑜笔出了中指,谷中行对中指这种没有杀伤力的东西不感冒,从旁边伸手,把资料打包加密之后发过去,解码器也发了过去。 “少说话,多做事。”谷中行悠悠吐出了让宋瑜恨不得戳死他的话,“元老板一眼就能看出是讨厌废话的,你多说话又不赚钱。” “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跟你一样爱钱么?”宋瑜对他进行了深深的鄙视,“我是喜欢跟美人说话,你不愿意?” 谷中行听到他一口一个“美人”,压根懒得在心中嘲讽,“死了那条心吧,元少这种根本不是你可以拿下的。” 宋瑜不死心,盯着电脑,仿佛对面会突然视频,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元轩直接挂断了和这边的来往。 他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而对方实在是太吵了。 宋瑜看着黑下来的电脑屏幕,欲哭无泪。 美人实在是太冷漠了,这让他的心受到了巨大的创伤。 谷中行拍了拍他的肩膀,打了个哈欠,他上身没有穿衣服,赤|着脚,去客厅倒水喝。 留下宋瑜一个人在房间内哭天抢地。 元轩直接把那叠东西解密之后打印出来,宋瑜除了是一个私家侦探,还是一个商业间谍,一个有“原则”的商业间谍。 钱就是他的原则,不过消息不二卖,先到者先得,也不会两方都卖。 知道这么一个人也是偶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人带来的消息是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赫赫,想得美。 ☆、第35章 空降的逆袭 元轩看着艾弗里的钱的动向,笑了。艾弗里把自己的钱放在股市里,又被元轩爱屋及乌,恨屋及乌恨上了,他基本逃不掉了。 此刻去往机场在飞机上准备起飞的艾弗里,忽然觉得自己的脊背一凉,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喷嚏。 黎菲林这一晚没有回家。 当然她不回家基本不会有人问她的动向,元训没有在外花天酒地,但对她二十年如一日的不理会,让她很寂寞。 四十岁的女人如狼似虎,黎菲林今年也近四十岁了。 她现在在和自己的一干好姐妹一块喝酒,年轻的侍应生陪同。 今天的饭局是宋太太组织起来的,地点是之前吕清给她们介绍的。 吕清和每个圈子都打好了交道,他长相算是奶油小生这一支的,又会说话,得了很多太太的喜欢,如果不是本人会说话拒绝了那些人,说不定还会成为“忘年交”。 吕清对于美容养颜,还有吃吃喝喝非常上道,对于这些个玩乐也很乐在其中,宋太太今年三十多岁,家里那位养了好几房。 夫妻两人,各玩各的,本来就是政治上的联姻,谁对谁都没有感情,为了政治利益自然结成了一股势力,但也不会成为怨侣,有一个儿子,上了高中,儿子跟着爷爷奶奶过,夫妻两人分居两地。 和这位宋太太的结交,还是吕清从中间牵线的,之前黎菲林窝在家里,有些寂寞,她的那些个交往的人,不怎么喜欢出来玩,偶尔会一起结伴去巴黎纽约这些地方采购,剩下的时间就在家里当一个家庭主妇。 吕清回国之后和黎菲林迅速熟悉,知道了情况之后劝她经常出去走走。 “一个人在家里多无聊?”吕清笑着道,“况且伯父那么忙,您一个人在家里也寂寞不是?我有个朋友,她倒是擅长组局,前一段时间跟我说她的好闺蜜们都移民出国了,这人一旦分开,日子就空虚了,你们两个肯定有话说。” 黎菲林和宋太太结交之后,这才觉得自己从前的生活简直是尼姑!那些个购物啊,宴会啊,根本不能满足她的生活,根本就是苦行僧的日子。 宋太太这种日子,才叫生活! 做美容啊,品酒沙龙啊,去做做脚啊,美甲啊,她开始看不惯宋太太常常和二十七八岁的男人打交道,但和宋太太待得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习惯了之后发觉,自己有些忍不住了。 人都有群居性,也有从众趋势,况且那些男人长得,真不错。 在一次梦中醒来后,黎菲林自己也渐渐开始沉迷这种常常出来的日子,但她也只是和那些人喝喝酒,猜骰子,喝醉了啊就大冒险,哺酒。 哺来哺去,也就过火了。 黎菲林这次喝酒喝的似乎有点多了,她本来打算出去打车回家,有人抱着她,在耳边对她吹风,吹的她心里痒痒,那些关在心里的野兽就忍不住跑了出来,空虚了二十多年的身体怎么可能没有反应,她是个正常的女人! 然后她就听见了笑声,低沉沙哑,富有磁性,吸引着她不停的往前走,倒在了一张大床上,软软的,黎菲林感觉自己陷在了其中,做了一个美美的梦,梦里她放浪形骸,她拼了命的想要睁开眼睛,迷蒙中看到的是一张跟元训有些相似的脸。 “姐,姐夫……”黎菲林嘟囔,林辰愣了一下,“噗”的笑了出来,“没想到还是这么个玩意儿。” 他有些嫌弃的拍了拍黎菲林的脸,长得还不错,不然他真的下不了口。 他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在一边,开玩笑,这是他全身最值钱的行头,和黎菲林做了一回合之后,衣服都没穿,下炕后去检查黎菲林的东西,看到几张卡,现金倒是不多,出门给吕清打电话。 “怎么搞得,钱这么少?!”林辰语气有些不好,“你特么不是随便找来的吧?说她是富婆?我看她脸也不像,根本就是克夫的命么。” “你别急啊,你翻到她的卡没?”吕清说话倒是很闲情逸致,他坐在自己床的边缘,腿垂下,不停的抖,“她那卡里可是有不少钱,元训不和她同|床,在财政上补贴了不少。” “这钱也不是我的。”林辰长着一张贵族脸,专业骗子,骗吃骗喝骗钱骗包养,倒是很多富婆包养他,可惜他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那些人也不敢通缉他,谁叫他是个骗子呢。 吕清听了他的话笑了,“大哥,你是真傻啊假傻,这么一座金山就在你旁边,你到时候直接甜言蜜语哄一哄,她还不乖乖送上钱?我可跟你说,这不是什么聪明的主儿。” “她不聪明能爬上元训的床?”林辰有些不信,“续弦当了十几年,也没见元训甩了她养其他人,你别跟我说元训是个情圣,此生非她莫属。” “元训倒真是个情圣,不过不是对她,而是对黎姿林。”吕清这倒是门清,“你以为黎菲林为什么能坐在这个位置十几年?当年是黎姿林亲自求的情,害怕元训再娶,自己的儿子被其他人给毒死。” 林辰啧啧称奇,“那黎姿林没发觉这妹妹的不对?” “黎菲林的母亲是个厉害角色,一直装贤妻良母,对黎姿林这个丈夫前妻的女儿不错,我怀疑当年黎姿林身体不好生病早死,和她后母都有关,黎姿林玩不过她后母,心思太单纯,黎菲林听了她妈的话,喂了元训药又给他喝了酒,谁知道真乱x还是假的,男人酒后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不行,反正是上位了。” 吕清说别人的家事跟讲八卦似得,头头是道。因为这些手段,他再熟悉不过了。 林辰探头看了看里面,黎菲林衣着凌乱,要说刚才的滋味真是浓烈,黎菲林穿着衣服的时候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一脱下衣服跟biao子似得,缠的要命。 “你可别骗我。”林辰真是怕了自己手机对面这位,这位更是比他毒千百倍。 “老大,我骗你什么?”吕清笑吟吟,翻了个白眼,也 分卷阅读14 道林辰看不到,“要说骗人,你可是祖宗,我顶多在你身后捡一些小虾米小芝麻吃一吃。” “得,祖宗,你别吓唬我,我怕了你了,不过这一段时间,可是谢谢你嘞,我穷的快当裤子了。”林辰倒是不怕里面那位醒过来,刚才那酒里下了点致幻剂,他懂分量,黎菲林看起来就不是能喝酒的人,灌一灌就醉了。 “当什么裤子,有人要你裤子么?要内裤还差不多。”吕清调笑,又加了一句,“那个,林辰。” “什么事儿?”林辰扬眉,挤眉弄眼,“清宝贝儿,你想我了?” “滚你的,没个正形。”吕清呸了他一口,“我跟你说,你跟她做的时候,别戴|套儿。” 林辰凝眉,“为什么?出事儿了怎么办?” 吕清嘴角一扬,“出个p的事儿,我跟你说她巴不得呢,回头就想清楚了。搁这位身上,说不定能分个几亿资金当遗产呢。” “真假?你别玩我。”林辰有点不信他的话,“你不是说那元训和她从来不同床?他也得信这是他的种啊?” “所以到时候别忘了求我啊。”吕清字里行间全是诱惑,“这事儿本身就是个冒险的活儿,你还怕他砍死你不成?砍也不先砍你,要死也是黎菲林先死,你怕什么?” 林辰被他说得有点心动,“那要是真怀上了,你可得负责。” “卧槽你特么让我负责,我让她怀孕的?”吕清决定再点拨一点这个不开窍的,平时多会说话,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了呢? “你平时在她耳边多撺掇,枕边风吹多了她心就动了,到时候她也有两个选择,要么弄死那个元训,财产就会是她和元轩分,要么就是给元训下个药,死命的上一回床,最后不管是哪样,你都占了便宜了,是不是?” 林辰听完这些话立刻服了,“小子,有你的!”说完觉得有些不对,“这么好的事儿,你小子怎么不上?” 吕清骂了他一句,“鳖|孙滚你的吧,劳资要是能和女人做还轮得到你?我心中有人了,只想着他一个,别人不行。” “你还记得莫鹏啊?你当初坑他坑的多惨,别被找上门。”林辰直接打趣他。 “边儿玩去吧,他不都在牢里自尽了?仇家多怪不上我啊。”吕清听到这些陈年旧事就烦心,他都奔向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了,怎么老有人提醒他那些贫下中农时期的事儿,他忍着自己的不耐烦,叮嘱林辰,“那就这么说定了,哥们儿你好好玩,姓宋的那女人那儿我来解决。” “我说吕清你真行,三教九流你都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你这么玩下去迟早得当总统啊,奥巴马算什么,政客都是大骗子,我看你也早晚进化到那种程度。” “好了不跟你嘴碎了,睡你的去吧。”吕清笑着骂着挂上电话,挂的那一刻脸色立刻变了。 俄而又笑了,元轩这便宜后妈算是解决了,他也算是完成了一桩大事儿,元轩的财产怎么可能让那女的夺走?开玩笑。 就说林辰在的那栋公寓都是他的,里面装什么,还不是他说了算? 他早就把针孔摄像头给安上了,到时候出轨一项证据就足够黎菲林喝一壶的。 林辰么,看他的本事大补大了,本事不大就纯属活该,骗人这档子事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那位直接把黎菲林当成肥肉就行了,也省的心都操在自己身上。 只是阮疏那边…… 想到这里吕清皱起了眉头,阮疏那边还真不好说怎么搞,元轩一直离他很近,就说艾弗里来这趟,然而引过来的敌人跟蚊子叮一下一样,不痛不痒,这让他这个千方百计把敌人的敌人往这边引的人有些挫败感。 不过别蹦q的太久……吕清舔|了舔下嘴唇,有些苍白,他站起来去卫生间,对着镜子,把手指放在下嘴唇上擦过来擦过去,直到变得殷红为止,然后开始对着镜子练习微笑。 过了近半个小时,吕清才离开卫生间。 微博从这场比赛开始的时候就爆了,现场都近五万人,如果不是考虑到安全问题,势必会更多。 很多人都直接现场po图,还有直播截图的,微博也全程有专业评论、业余评论。 这场直播完全阻断了人说后期润色的问题,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一遛,马当自己是骡子,迟早会发现自己原来是一头驴这样的事实,很多等着啪啪啪打cx公司,打阮疏脸的人都等到了直播的最后,不为其他,能够把一个看起来牛|逼|哄哄的人拉下来,很开心! 损人不利己,谓之白开心。 但这年头放到微博上,这种行为有时候不能成为损人不利己,因为发表评论可以吸引人气,你粉某个人粉到天上去,你可能湮灭于众生;但如果你黑一个人黑出名,而这个人有一定的人气,挨骂是一定的,但挨骂的同时为你赚取了流量。 人气就是金钱。 更何况cx公司占据了太多好的资源,虽然起家很晚,但转型很快,财大气粗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后期元轩不再独独把资源用在一个地方之后,公司就开始揽人,选修出来的人有一定的粉丝,对于阮疏这次空降肯定不满,也期待看着这人倒霉。 这是人之常情,你辛辛苦苦往上爬了很久很久,终于要站起来的时候,有个人忽然空降,啪叽踩在了你的背上,把本来要直起腰背的你给又踩了下去,谁心里都有苦。 如果这些人再给粉丝哭诉一下,粉丝肯定有些会很气愤。人都是偏袒自己喜欢的人的,这是本性,虎毒不食子,很多护主的也是理所当然,粉丝的战斗力就是这么来的。 但这个星光沉浮的地方,什么都可以讲,潜|规|则,走后|门,金|主,钱|色|交易,独独不能讲公平。 讲公平的地方很多,不是努力就会有收获,但只有努力才可能有收获。 这就是规则,丛林法则讲究弱肉强食,这里也丝毫不例外。 吕清平日里建立的形象是阳光暖男,和煦温柔。他的演技表里如一,在白莲花和恶毒小三之间都能切换自如,更何况是电影电视剧和舞台。笼络了一批粉丝,当他上场的时候微博一片呼啸声还有舔屏幕的声音,转发量嗖嗖的。 “今日最佳!” “这几个月就指望着这个下酒菜了!” “我醉了……醉了……来拉我一把。” “男神我要给你生猴子,别拦着我!”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自从唱片业不景气连带乐坛质量开始下滑之后大家都有些颓废,颇有种“别家有子初长成,我家娃怎么就越来越蔫”的感觉,以至于人们说到唱片产业的完整产业化就直接想到了欧美,而不是亚洲,韩国是快速消费时代,一年前的面孔和一年后的面孔看似是两样,其实没有两样,长得差不多,唱的口水歌,国内说谁的唱片是歌神级别的也没有,港台都有些萎靡的趋势。 内地已经快成了扶不起的阿斗,唱歌的都去拍电视剧了,拍电视剧的去拍电影了,拍电影的转幕后开公司工作室了,青黄不接的时代,娱乐的大繁荣之后,危机早已经悄悄到来。 但正如阳光到来总是伴随着阴影,危机和机会,也是一对双生子。 从剑网行动开始,电影电视剧开始走向付费时代,实物唱片的时代可能不会再回来,但付费听歌,也给了这个荒芜的时代,一个重新崛起的希望。 这也是元轩一直培养简达随的缘故,希望他在这个时代,走稳自己的路,引领这个时代。 “颤音了!” “怎么回事……啊啊啊啊男神你别紧张啊,镇定,镇定!” “处理的很好,圆滑,前后承接起来了,谢天谢地!” “老天保佑qaq不过前面有几个表现的还不如男神,我觉得他这次过关没有问题。” “保佑阿门,呜呜呜我今晚再也不吃饭了,只求能过!” “忽然有种期末考试处于及格和不及格之间的感觉……不过有人还没男神发挥的好……不过心还是悬着!好怕怕!” 之后吕清没有再出错,而是熟练的把突发情况给再度转折回来,结束的漂漂亮亮。 这时候忽然有一条微博被迅速顶上来了。 你的红唇我的泪:“怕什么,后边还有一个从前连登台都没有登台的呢,垫底的来了~快列队欢迎!” 锦毛鼠爱上飞天猫:“欢迎伞兵莅临指导!” 飞天猫是唯吕粉,从吕清出道就很喜欢吕清,这个从来没有绯闻的男生一路走到现在,国外那么排华的地方都能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他一直都是自己的男神! 出于对脚踏实地的人的喜欢和尊敬,对阮疏这种空降的人,就特别讨厌,这种人黑起来简直不要心里承受能力,看到他就想起来前几天空降的领导,本来那是自己的位置! 飞天猫在电脑前吃着老坛酸菜泡面,狠狠的喝了一口汤,继续盯着电脑,目光如炬,指如疾风,势如闪电,时时刻刻准备着把阮疏拉下来! 四分钟的时间,从登台到谢幕,现场成为了掌声的海洋,来现场的大多是国人,听到一首国语歌,难道不该鼓掌吗! 这是他们可以听得懂的歌!中间法语的有,意大利歌剧的都有了,那个听不懂唱的是什么,只知道音乐不错,但太尖锐了,也就不那么热烈。 现在遇上这首自然是要鼓掌的! 飞天猫闲暇之余不忘夸一夸自己的男神,卖一卖安利,结果发现自己刚才那条伞兵微博被一个粉丝不少的段子手给转了,然后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转发了微博,之后的转发量就已经朝着飞天猫心中的天文数字奔去,呈现雪滚的势头被顶上去。 吕清:噗,同台竞技,多多指教//锦毛鼠爱上飞天猫:“欢迎伞兵莅临指导!” 男神回复我了……男神转发我了……飞天猫此刻的眼睛已经变成了心形,到处飘着粉色的泡泡,而她长着翅膀在其中飞翔,发型都凌乱了…… 锦毛鼠爱上飞天猫:一顿能吃三大碗,再来三大碗,男神回复我了!!!泪奔!下楼裸|奔去!吕清:噗,同台竞技,多多指教//锦毛鼠爱上飞天猫:“欢迎伞兵莅临指导!” 吕清看着自己的手机嘴角含笑,他对外姿态自然要谦虚的,不然如何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形象? 几年之后回想当初,爱上飞天猫的锦毛鼠早就不爱飞天猫了,对于吕清,事发之后最初的不可置信到最后的平静接受,飞天猫对自己只有一个评价: “只怪当初太年轻,是人是狗分不清!” 而那之后再也很难粉上人,因为已经累爱了。 只能简单的站在线之外,带着欣赏的眼睛看作品不看人,看着多少粉丝如海浪前赴后继,死在了沙滩上。 阮疏出现的时候,大家明显一愣。 对于这首歌真的没什么可说的,林夕是业界公认的词神,攻讦这首歌显然是不明智之举,那些获得的奖就够糊他们一脸的。 唱错唱错唱错……碎碎念的人看到led背影的时候目光先被夺取了,焦点也放在了那个背景上。 这是,中国好助攻啊。 作者有话要说:几日闭关琢磨别人的文,深刻觉得…… 我的提升空间太大了!【这难道不是因为功力浅薄的缘故吗,正色脸 成都的东西都很好吃~希望大家有机会也来吃~ 么么哒~ ☆、第36章 如能忘掉你 背景的视频抓住了人的萌点。 或多或少,人听歌都是来找安慰或者找励志的,打发时间也希望找一首好听的歌。 夜色覆盖的现场,没有灯光的地方,和千千万万个失眠的人失眠的夜一样,让人的心忽然寂静下来。 前奏舒缓流淌,无论是暴躁的心,还是带着伤痕的心,仿佛都被这个治愈了。 一个清澈中带着温暖的声音响起,在人的视觉无法捕捉人影时,他们顺着声音的源头去寻找这个人。 世界有了光,先是微弱,视觉有了着陆点,捕捉到了这温柔而不刺眼的光芒,阮疏站在灯光中。 他就那么站着,你就看到了一道风景,背景的车水马龙都成了这个人的陪衬,影像店前人来人往,只有一个人傻傻的站在这里等着,要等到天荒地老。 慢慢的,或走或停,他唱着歌,不像是唱给别人听,像是低语,哼着曲调,浅斟酌唱。 一定有这么一个时候,你和他一样,等不到要等的人,站在人流涌动的街头,像是一个傻瓜。等了很久,赴约的人没有到,你对着这条街说了再见。 这条街却是不会回应你的存在。 但他见证了你犯傻的过程。 “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如果等不到,不如学会释然。 时间会帮你淡忘掉一切。 仿佛为了验证这句话的真实性,刚才一切都凝滞了,人都静止在画面上不动,画面变成了灰色。 阮疏停了有一分钟秒没动,把下一段唱完之后,往前迈步。 画面忽然开始动了,颜色也变成了彩色。 如同记忆与生活两相对比,记忆总是会失色,无论多么用力的去想,记起来的是只言片语,温暖人的一瞬间,和最痛的时候。 后者常常被人遗忘,假装看风景的扭头。 最后一幕定格,灯光亮起,掌声雷鸣。 就连在电脑屏幕前准备的人都忘记了自己的嘲讽语气,听完歌之后脑袋整整空白了三分钟,才回过神过来拍手,然后意识到人家也看不到,动作僵持在半空中,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颇为尴尬。 黑黑们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攻讦,反应一致的,沉默了。 那些之前怀疑的,觉得空降是原罪的,占用资源的,在这次直播演唱后一致沉默,时常用的修音啊,后期之类的理由,在直播面前赤果果的被打脸。 不然说什么,说人家的音响太好了吗?扯淡玩去吧,大家站在一个起跑线上,难道音响本来走直路,因为阮疏空降一开口,连机械都走上弯路不回头吗? 这一点都不好笑。 阮疏之前被黑成什么样子,cx公关部尽量用阮疏其他的成就吸引观众们的视线,然而毕竟丁是丁,卯是卯,阮疏只要一天不开口,他们就可以抓着他的黑料不放,先声夺人,给人极差极差的印象,除非之后表现的非常非常非常出色,不然大家还是会觉得你差。 这种宣传模式,早就有了,名声炒臭实在是太容易了,洗白却十分艰难,娱乐圈倾轧向来多如潮水,然而也不乏有感恩的人,只是戏子既然在唱戏,也不免带上面具,难见真心。 阮疏又是初来乍到,没人给他说一句话。 他用了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重重的给那些黑他的人一巴掌。 如果你的对手不能把你打倒,就踩着他们走向更高的地方吧。 黑色野狐:我好像,有点爱上他了。 这句话发出去还不到十分钟,转发量已经近万。把很多心在风中摇摆的人,给彻底拉到了阮疏的阵营中。 黑色野狐是个有逾百万粉丝的微博用户,但他没有给自己加v,常常发影评,推荐电影,一句话影评简直不要做得更好。 此人还有另外一个爱好,这个爱好让他被誉为集美教父,他喜欢随手po美人图,无论男女,时尚界的,影视界的,从前都是美图+一句话平垫,能够非常有针对性的把人的缺点指出来优点指出来,笔锋犀利,点评到位,这使得他有了很大一批追随者。 但黑色野狐也有好处,就是他不花痴,集美教父之称不是盖的,你见过哪个教父对着美人流哈喇的?野狐很高冷。 如今高冷的野狐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霹雳不要太厉害,连粉丝都开始问他到底是收了cx公司多少钱,还有人直接冲上去准备摇醒他们尊敬的教主,快醒醒吧别花痴了,你忽然这样子我们好不习惯! 但野狐对于粉丝一向很高冷,爆出那么一句之后根本就没有了下文。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有人质疑野狐的性取向,问他是不是对阮疏有那么一咪咪意思,如果有的话他们会直接集资给他做掉阮疏。 当然以上几句只是开玩笑的,野狐的粉冷静的审美,毕竟时尚圈和影视圈都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审美是一种长久的事业,如果沉溺于暂时的美貌,只会让自己错失更多美人。 至于野狐到底是谁……估计打死大家,都猜不到他到底是谁。粉丝们不是没猜过,能够近距离直面这些明星,肯定是圈内人。 这个账号经营了近八年,也肯定不那么年轻,猜来猜去,最后发现答案都不靠谱,技术帝追踪也没能搞出来,不得不佩服野狐的小心。 阮疏自己不玩这个,他现在关闭了一切和外界交流的渠道,微博之后前世的,总不会拿来用,也不敢上,怕自己露馅。毕竟从前他的微博登陆只有自己和元轩知道密码。 他现在正在练歌。 首战告捷之后就是马不停蹄的拍照,菲利普来了。 这让阮疏有些惊异。 “我看你进来愈发的有转型的趋势了。”菲利普带着挑剔的目光看着阮疏,让阮疏一阵尴尬,“是,是吗?什么转型?” 菲利普直接上手,捏了捏他小臂的肌肉,“你最近一直在锻炼吧?” 阮疏发现自己的动作被对方发觉,眨眨眼睛,好半天终于意识过来,“哦呵呵呵……” 菲利普这里来并不是一个人轻装上阵,他的身后有三个大箱子跟着,还有至少三个侍应生提着各个牌子送来的服装,都被菲利普指使着放到相应的地方。 “恰好赶上我和cx公司的交流会,也就顺便过来看你。”菲利普没有说自己为了这趟顺便把自己之前的工作日夜赶出来,本来要推迟到下个月的交流会直接被提上了议程,早了一个月。 “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阮疏嘴角抽了抽,“菲利普,你的想法没有那么简单吧?” 菲利普手上的动作停下来,他几步走到阮疏旁边,阮疏有种自己压力很大的感觉,上半身往后退了一点。 “我同你的经纪人交流过,他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菲利普缓缓道,“rh,有没有考虑过拍女装写真,作为你短暂的异装模特告别礼?” 阮疏眼睛蓦地睁大,“你们就这么选择把我出卖吗?!” 女装写真……这会成为他这一辈子的黑料的! 菲利普道,“可你的下下首歌的选择,不要告诉我你没有存过这样的心思,你最近背着我偷偷锻炼肌肉,联系我之前告诉你拍教父系列,你心中有了自己计划了吧。” 如果说刚才的阮疏有些像是炸毛的大猫,此刻毛已经顺下来了。 他的计划,真的那么容易被看出来么? 确实,他的下下首歌在计划之中,也打算在体型彻底改变之前,做一个告别,以女装形象上去唱歌,势必会被骂,这点不是没前辈做过,当时主流媒体都骂的很厉害。 但阮疏很佩服他,做自己很难,坚持自己的选择也很难。 女装会让他被自然炒作,下下首歌的选择和比赛时间,和davidsis给他拍系列照很相近,只有一个星期的距离。 到时候爆出前后对比……不用他找人炒作,自然会有一大波人争议来争议去。 他没想到自己的计划会这么简单就被预知了。 尤其是菲利普还远在万里之外,这么简单就知道了他的计划? 阮疏阴测测的看着菲利普,菲利普浅饮了一口茶,舒展自己的眉毛,“不用这么看我……其实这不是我想到的,是元轩告诉我的。” 阮疏愣住了。 这些天他和元轩没有什么交集,实话来说,他刻意的避开了和元轩在同一场合的可能,他的心中有动摇。 他是一个恋旧的人,没有人会知道当初姆妈离开他的世界,他有多孤寂,当时也是元轩一直陪在他的身旁,灰色的记忆里的光彩,总是少不了他的存在,是年少的元轩给了他一点温暖。 那一点温暖,毕竟也还是温暖。 高架桥上元轩舍命相救,如果说他没有什么动摇,是不可能的。 对比过去,元轩对他有多好,元轩就对他多残酷。这具身体有过两个灵魂,如果他只是阮疏,该有多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那一晚他做梦,梦见自己又回到了八年前,青山绿水间碰见了一个少年,当时元轩一人离家出走外出游玩,来到了自己村落的附近,不小心从山上滚落下来,他去割草的时候发现了元轩,然后带元轩回家。 那时候生活很是艰难,姆妈病的很重,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带着同情和可怜,还有不舍。 姆妈从不说话,村里人也只是说简达随多么多么的可怜,这孩子从小命苦之类的。 那段时间元轩腿不方便行走,卧在床上,屋子内有两张床,一张是姆妈的,一张是他的,姆妈在里间,他在外间,元轩躺了他的床,他就没有地方可以躺了。 只能和元轩凑合挤一挤。 没有人和他玩耍,这是简达随已经熟悉的知道,然后沉默的习惯。这习惯已经近十六年了,熟悉到了骨子里。 元轩开始看着他的眼神总带着审视,然后轻轻皱眉,歪着头看他,不说话。 最开始的时候简达随以为他跟姆妈一样不会说话,直到晚上听到元轩喊“妈妈”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高傲的少年是会说话的,并且声音很清冷很,好听。 沉默的简达随,总是少不了在苦难中挣扎,并且带着些许的卑微。 元轩后来渐渐的好起来,姆妈的病却是怎么都看不好的,村里唯一的医生检查的时候都摇头。 后来姆妈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简达随。 青山绿水间埋葬了姆妈,简达随跪在坟墓前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呆呆的流眼泪。 以后何以为继呢? 元轩这时候上前,轻轻揽住了他,简达随把头埋在了元轩的胸前,那时候他个子不高,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骨瘦如柴。 元轩说:“跟我走吧,”他蹲下来看着简达随的眼睛,“我会对你好的。” 那一晚上的梦连绵不断,先是梦到了这么久之前的事情,后来又做了个梦。 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记忆。梦境中两人在元轩的临海的那套别墅里,初遇之后过了四年,他以为自己无限靠近元轩。 壁炉的火很旺盛,地毯铺的很厚,元轩坐在地上,被靠着一个垫子,橙黄色的火光映着元轩的脸庞,让他看起来无比温暖,闭着眼睛,书从手中滑落。 简达随像是被魔鬼附身,忍不住凑上前,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数一下元轩的睫毛到底多少根,但在靠近之后元轩醒了,眼神中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他那时候是怎么说的呢? 好像是个很可笑的借口,说我看到你肩膀上落下一只蚊子,只想拍掉它。 寒冷的冬天,哪里来的蚊子?也只有他肯用这么弱智的借口,元轩虽然之后没有说什么,两人从前还会在一间房睡觉,之后元轩却主动搬出去了。 简达随懂得了,什么叫做规矩。 “rh,rh?”菲利普捅了捅阮疏,阮疏才愣过神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抱歉,刚才想东西想出神了。” “你来中国之后我发现你总是会走神。”菲利普皱眉,“这个地方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没有,可是对着所有回忆都在这个地方的人来说,魔力自然非比寻常。 阮疏没有开口接过他的这句话,反而是看到了菲利普手上的那个册子,“这是你新的计划吗?” “对。”菲利普道,“服装已经做出来了,你要不要现在试一试?” 他语气中带着促狭,“幸好来的早,我觉得再晚一个月,你就穿不上了。” 看着那些设计图,往身后回顾了一下三个大箱子,阮疏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不用试……”阮疏心都在颤抖,“我最近虽然在锻炼,也没有长胖,还是穿的上的。” 能推一天是一天吧。 菲利普没有催促他,大概也是知道阮疏对于这个的抗拒,但早晚都逃不掉的,他也就笑笑而过。 这次来到之后,菲利普忽然发现,自己和阮疏距离那么远。 阮疏和他之间有着疏离,和从前在雾都两人的相处模式不太相同。 是因为那个叫元轩的吗?阮疏离开之后,菲利普陷入了沉思当中。夕阳从窗户中倾泻进来,斜映在脸上,让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一部分陷入了阴影当中。 从菲利普那里离开之后,阮疏一时兴起,去了海边。 海边那套别墅在自己回来之后从来没有去过,元轩自己都不再提起,他更是不会询问,守好自己的本职。元轩对于歌曲的敏|感程度超乎了他的预料,从而想到了最大的卖点,从这方面来说,阮疏不得不佩服元轩作为商人天赋的一面。 在商言商,虽然元轩对于事务没有什么兴趣,但他的天赋放在这里,多少人求得不得。 随便几件事情,脑海中过了一遍,就把他的计划吃的透透的。 阮疏站在路边,恍如隔世。 他打了一辆的士,说出自己的目标地址的时候司机还有些诧异,去那个地方的人基本都开着自己的车辆,没想到会有人找的士去。 然而看着阮疏的穿戴,就知道此人定然有钱,可以挣钱就不要多吱声,信奉闷声发大财的司机直接脚踩油门,一溜烟的跑了。 阮疏坐在车的后方,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车子行驶了一个半小时之后终于到了目的地,这边临近渡口,临近内陆的地方有一排高级住房区,再靠近些海,就是别墅区。 别墅区基本每一栋的价值都能升天去,房子都很高,台阶露天,下面就是海滩。 阮疏进去的时候一点都没有费力气,他从前熟悉这里,这张脸还是可以刷着过的。 “真的好久不见你来啦。”保安哥很是自来熟,“今天终于得空的说?” 阮疏点点头,没有过多解释他到底是谁,因为没有什么具体的含义,他是谁,对这些陌生人的生活,不会有半点影响。 自己仍然是自己,保安仍然是保安。 给阮疏通行之后保安还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觉得有哪里不对,想了半天,一拍脑门,“怎么眼睛颜色不一样啦?” 他自问自答,给自己的解释是带了美瞳。 “跟真的一样。”保安嘀咕了一句。 后来又想起来一样不同,从前那个年轻人总是和另一个年轻人一起过来,那个叫什么来着,哦,是元轩,这次怎么没有一起来? 回想刚才年轻人的脸色,保安又给了自己一个解释: 这该不是,闹掰了吧? 保安觉得自己猜对了。 不知道这一切的阮疏脱了鞋子,踩在沙滩上,坐下,听着潮涨潮退。 与其说对海有恐惧,不如说对水有恐惧,他距离的足够远,这边又靠近别墅,海滩上还有小孩子在跑来跑去,元轩一点都不担心。 手上拿着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阮疏看了一眼联系人,是元轩。 他犹豫到底要不要接,一咬牙,还是接了。 “你在哪里?”元轩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 听到海浪声的时候元轩还愣了一下,心中隐约有了答案。 “什么事情?”阮疏不想和他多说话。 “在那里呆着不要动,我现在去找你。”元轩不给他拒绝的机会,直接挂掉手机。 正好到了公司下班的时间,元轩捞过来车钥匙就要离开。 杨玲华还差点和他撞到一块儿,“boss,你这是?” “策划书放在桌子上,回头我会看的。” 杨玲华看着匆匆离开的元boss,觉得自己愈发的看不透眼前这人了。 不过老板不需要看透,有工资就 分卷阅读15 ,有工资就好。 望着自己怀里的策划书,杨玲华觉得老板越来越大胆了,和几个奢侈品牌谈判,借服装只为拍一个片子,这花费太惊人了。 老板连眼睛都不眨……杨玲华想起前一段时间在老板办公室坐着的那个年轻人。 面对面……女装……比赛……根本就是一出霸道总裁追妻记嘛! 这感觉真是……太酸爽了! 杨玲华回去之后用小号接着发自己的日行一记录:霸道总裁追妻记 要知道她可是有好几千粉丝的人呢!自从开始记录,她的生活就充满了期待和惊喜。 元轩在沙滩上找到阮疏的时候,阮疏躺在沙滩上。 青年穿的很是休闲,上面是一件深v衬衫外面是一件风衣,下面是窄而瘦的裤子,很好的把他的身材给显露出来。 元轩慢慢走过去,饶是脚步很轻,依然有着沙沙的声音,沙子的空隙可大可小,受压力而改变,不像是在家里,走在地面上还可以落地无声。 阮疏听到了他的声音,头微微一侧,眼睛直视他。 元轩不知道为什么,也坐下来了。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他问道。 “他告诉我的。”阮疏评价道,“这边风景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已经很拼命了……然后我还是跑大纲了== ☆、第37章 连爆吹风机 他是谁,不言而喻。 元轩本来有很多话要说,现在变得很多话说不出口,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阮疏似乎也是知道了他的尴尬处境,却也没有主动开口,破坏这尴尬的气氛。 月亮从海面跳出来的时候,元轩轻轻叹了一口气,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你要以这种方式,拒绝我吗?” 他声音很轻,像是情人间的呢喃,阮疏望着月亮,轻轻一笑,“你说是,那就是吧。” “什么意思呢?”元轩手从沙滩上抓起一把沙子,握紧后,沙子就从指缝间流出来,握的越紧,沙子流失的越快。 “你想它是什么意思,它就是什么意思。”阮疏打起了机锋,眉眼一弯,月光在他的眼睛中,流光溢彩,不可方物。 阮疏站起来,往回走。 “没有车。”元轩还在原地,出声提醒了他一句。 阮疏顿住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 元轩抬起下巴,示意阮疏往那边走,“我在那边还有套房子,今晚住那边吧,回去太麻烦了。” “你不怕绯闻缠身么?”阮疏嘴角在笑,眼睛却没有什么笑意。 “如果是你,我没什么可介意的。”元轩心中这么说了一句,却没有说出来。 他说,“不会有绯闻的,这边没有什么狗仔。” 也是,高级小区,怎么会有狗仔这种生物存在。 再说了,就算有什么绯闻,元轩也会想办法压下来,前一世自己后来丑闻上身却没人理会的场景,大概不会再出现。 “他死之前那两个月,我是指简,丑闻缠身,为什么你没有出面?”阮疏还是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元轩停下脚步,风从两人身体间穿过,不留痕迹。 “我出车祸了。”元轩开口,“有一个多月,都在昏迷,没有告诉他。” 阮疏从不知道这一出,他转身,有些惊异的看着元轩,“为什么我不知道?” 元轩没有思考为什么他忽然来这一句话,那时候他和阮疏根本不认识,但想到他是简的哥哥,元轩还是如实托出。 “爸爸封锁了消息,他不希望那些怀着各种心思的人知道这件事情。”元轩神色很淡然,“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一个月过去了,修养的时候声音有些问题,所以一直没有和他联系,后来联系上的时候知道了……the st ssage。” 阮疏心有些疼,像是被针尖滚了一遍一样。 “为什么会出车祸?”阮疏眯着眼睛,直视元轩。 他觉得,他又找出来一重奇特之处。 元轩被他这么一问,觉得有些奇怪。 阮疏的神色奇怪,动作奇怪,行为也奇怪。 在元轩心中,这些行为的异常都可以解释为孪生兄弟之间的心灵感应。常人哪会想那么多?更何况,本身阮疏和简达随这种豪门世家的狗血事情属实,蹊跷之外,谁会去想两重蹊跷? 他老实回答道,“当初送吕清去机场的时候,路上车追尾,还是吕清……”他话没说完,阮疏已经转身离开。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手机只是第二重应对,首先的是让他和元轩不可能见面! 吕清好一手先调虎离山,再设计害人! 他走着走着,因为心中积郁,脚下冷不丁踩进了谁挖的坑,打了个趔趄,元轩眼疾手快,拉住了他,谁料阮疏跌的势头太强,直接两人一起摔了。 元轩护住阮疏,骨碌碌滚了两圈,停下了。 “你怎么了?”元轩不知道哪里不对。 阮疏停在他怀里,没有动,忽然问了一句,“你不觉得奇怪吗?” “?”元轩真的没有理解这句话,这几天他晚上都在鼓捣股市的事情,艾弗里这只老狐狸请来的理财团队是高手,想要击败,着实不容易,元轩以一敌多,以他在金融界注册的私人名义上手,不可以牵扯到元家是他的一贯准则,所以有些耗费了精力。 所以在阮疏问这句话的之后他消化了近三十秒,“你是说那辆车……” 他醒来之后确实没有问过那辆车的后续结果,难道还有□□? 元轩蹙起眉,手上却没有放开阮疏。 “我只是说一个可能。”阮疏装作若无其事,“我觉得这一切太巧合了,巧合的就像是……有一只手在拨动所有人不得不往前走,而顾不上思考。” 一重灾难覆盖另一重的时候,人们很难再去关注前者,因为注意力被吸引到更重的灾难前。 元轩仔细想了想,那辆车是吕清的车,吕清醒的比他早,这些后续的事情也是吕清处理的…… 元轩心中吃惊,面上不动声色,点点头,“我会去调查这些事情的。” 阮疏挣开了他的怀抱,“把所有可能性都罗列出来,把不可能事件都排除出去,剩下的那个可能,无论看起来多么的不可能,都会是事实。” 这句话让元轩心中一动,他生出一个模糊的念头,然而那个念头一闪而过,他自己都来不及捕捉,只觉得这会和自己破除面前这困局有关系。 阮疏看着他的眼神很复杂,元轩没有读过心理学,剖析不出这其中到底有哪些感情,只能断定出阮疏也动了情,却不知道两人之间的耿介到底在哪里。 然而他已经觉得有清风吹过,像是长期在洞穴里走啊走,虽然没有看到光,却有风吹过一样。 这证明了一件事情,他已经快要走出这迷宫的洞穴,看到曙光了。 元轩浅笑,冰消雪融。 阮疏愣在了这当口,他不知道元轩为什么会忽然笑,他一年都难得笑几次,常常顶着一张面瘫脸。 元轩伸出手,阮疏眨眼,“做什么?” “拉我起来。”元轩心情有些好了,“我刚才扭着脚了。” 他说的太正经,又如此光明正大,阮疏不疑有他,伸手去捞他,元轩捉住手之后一跃而起,阮疏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然而元轩没有对他做其他动作,只是拉起的手,再也没有放开。 阮疏也没有说什么,两人一前一后,一步一个脚印,回到那个熟悉,却很久没有去过的地方。 海边别墅里其实没什么东西,厨房有人定期过来清理,所以厨房的冰箱里还是有些吃的的。 阮疏之前并没有告诉元轩自己没有吃饭,来到这里被元轩安置到了一个房间。 真巧,和他从前常常住的那个房间一模一样。 对此阮疏但笑不语,毕竟这里的房间基本都是一个样子,不常住,所以没有留什么东西。 元轩在他隔壁。 阮疏换下了自己的衣服,去洗澡。 元轩回到房间第一件事情不是洗澡,而是打电话给宋瑜,让他调查这件事情。 宋瑜对上门的生意自然没有推诿的道理,这都是长翅膀的钱啊,白花花的来到他的面前,“元少你真是大大的好人!看到我没饭吃就直接上门送饭了!” 他说话两眼放光,手舞足蹈,异常激动,旁边的谷中行十分淡定,看着他的动作,用力的抖了抖自己的报纸,重重的咳嗽了两声。 宋瑜听到他的动静转身,张口,无声的威胁他:“闭嘴,再吵不给你发工钱!” 谷中行翻了个白眼,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个,元少,这钱,老规矩?”他做了一个数钱的手势,想起来这动作对方看不到。 谷中行看到了他的逖,笑的花枝乱颤,没敢发出声音,只是把报纸盖在脸上,两开的报纸把他窝在椅子中的身体都给掩住了,只看到报纸在不停的抖啊抖。 宋瑜对着椅子中的谷中行比了个凸((f′)凸) “钱不会少你的。”元轩对这个不是很在意,“只是事情要调查清楚。” “怎么会忽然想起来这件事情?”宋瑜打破了自己的规矩,不对委托人打破砂锅问到底,但元轩他已经很熟悉了,他们以前还是同学,只不过宋瑜认识元轩的时候,吕清已经不在了,所以两人并不认识。 对于有钱人,他一向很八卦,就算现在不问,也会被自己给调查出来,只消知道这些日子是谁在元轩身边就清楚了。 “这你不用管,还有,调查出的事情也按照老规矩,不允许泄露。”元轩眯起眼睛,如果这时候有第二个人在房间里并且看到他的眼神,一定会觉得他十分的危险。 “知道了~”宋瑜轻快的说了一句,“这可是我的职业操守。” 谷中行对他这句话比了个凸,那意思是你有什么操守,你连贞|操都没有。 宋瑜抬脚,威胁了一下,脚正对着男人的尊严。 谷中行把自己的腿放下,不再双腿大开。 宋瑜懒洋洋的准备说一声再见,元轩单方面切断了和他的联系。 宋瑜:“……” 谷中行幸灾乐祸的笑了。 宋瑜面无表情的转身,然后张开双臂,“伙计开工了!咱有钱了!” 谷中行:“……” 他此刻内心os:赫赫,我不认识你! 元轩挂断电话之后,在房间中坐了一会儿,看自己的账户。 他拿自己的所有积蓄去做了一个局,等着艾弗里走进这个陷阱。 艾弗里是一个贪婪的人,贪婪的人的缺点就是他们的优点,贪婪,这使得他们会冒险。 更何况,他知道艾弗里不得不跳进这个局里,最近洛克家族权力更迭,他想要占据更大的局面,没有比赢了自己得到的更多。 在艾弗里的眼睛中,自己就是那块肥肉。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如果知道了,会不会接着跳呢? 元轩的表情……元轩没有表情,他通常情况下都是面瘫着一张脸,看起来有些清冷,看不出来表情。 只有和他接触的时间长了,才会从他细微的变化中发现他的心情。 这个技能点拥有的人不多,简达随是这不多的人中的一个。 他拿出一根烟,窗户是落地窗,从这里可以看到窗外的大海,从前还可以隔着窗户,看简达随在海滩上,他一直拥有良好的作息,早上五点多就会下去,晨跑。 简一直以为他每天都会睡到早上11点,其实很多时候他是成夜成夜的睡不着,早上的时候会看着简跑步,之后才开始睡觉。 元轩表情微微动了一下,窗外哪怕很黑,他也看到,沙滩上没有人。 烟灰落下,枯灰色如同曾经的心情。元轩想起父亲的话,人的一生可能只爱过一个人,他当初很幸运,遇到时候明白,而他这个有些倔强的儿子,总是不肯承认。 元轩不觉得自己会爱上男人,他曾经对于小孩很期待,也期望有过一个温柔的妻子,和自己记忆中母亲的感觉一样。 所以在失去的时候,痛彻心扉,心如死灰。 后来遇到了阮疏,鼓起了勇气上前,却发现原来不是。 波爱修斯说,没有任何生命在时间长河中了解自己一生的全部过程。他还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已经忘记了昨天所发生的事;而今天的生活,也不过就是转瞬的一刹那。 简的事情告诉他要及时抓住,在错综复杂的命运中,挣扎或者逃离,抓住缘分的绳索,或者扼住生命的喉咙,之后的选择都将是结果,只能独自吞咽,无论好坏。 阮疏的反应若即若离,对于感情,连元轩都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 烟燃尽了,元轩把烟蒂留在了白皙瓷盘中,他的手颜色在月光辉映之下竟然和骨瓷的颜色惊人的相似。黑漆漆的眼睛望着墙壁,像是那堵墙不存在,他隔着一堵墙,就可以描绘出阮疏的身形。 元轩起身,咳嗽了两声,肺里有些不舒服,他从前不吸烟,在简达随去世之后爱上了这种行为。 而现在,他又很少吸烟了。 他脚踩着木屐,嗒嗒嗒的走到隔壁,敲门。 水声停了。 元轩开口,“我现在方便进去吗?” 阮疏:“……” 明知故问? 他正好也冲完了,头发在滴答滴答的滴水,房间内有些凉,一楼的壁炉很久没有烧过了,临海的房间都会有些湿湿潮潮的,出来的时候打了个哆嗦,穿上房间里备好的睡衣,去开门。 明明门没锁,还非要搞这一套。 从前元轩不会玩这一套,因为都是简达随去找元轩。 风水轮流转,今年换了新模样。 阮疏之前没有近观,现在才发觉元轩的眼睛底下一片青色,像是很久没有睡过的样子,疲惫极了。 他礼貌的问,“可以借用一下卫生间吗,那边的卫生间好像出问题了,我回头打电话。” 言外之意,这么晚了不会让我去打扰别人吧。 阮疏往旁边站了站,给元轩留下了进来的空间。 元轩一个欠身,进来之后关上门。 阮疏:“……” 元轩没有直接去洗漱间洗澡,而是看向了阮疏,“你为什么不吹头发?” 阮疏眨了眨眼,“没找到吹风机。” 元轩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吹风机在哪里。平时都在卫生间里放着,他很久没有回来,这里的东西以前都是简达随在操心,离开了简达随,他根本两眼一抹黑。 阮疏看元轩已经陷入了沉思,“或许,在底下的杂货屋?” 元轩从沉思中醒来,忽然自嘲似得说了一句,“你说的对。” 阮疏这才惊觉自己说的太多,然而话已经说出来了便不能收回,便自作主张的加了一句,“我猜的。” 元轩正欲出门,听到这句话笑了,“你猜的很准。” 阮疏觉得自己再说话就该割舌头,不再说话。 “你可以先去洗澡,然后出来一起吹头发。” 元轩已经跨出了自己的第一步,准备下楼,听到这句,停在半空档的脚又收回来,回头看着阮疏,“两个头放一起吹么?你确定那时候你不会头发已经快要干了,并且有感冒的危险?” 阮疏听了不语,现在这具身体确实经不起折腾,当初艾弗里又是放血又是饿着又是囚禁,让这具饱受苦难的身体不如自己从小在山里长大的身体强壮。 事实上他确实容易感冒,这点也有人说过,要时刻小心。 元轩在楼下的杂货屋也没找到吹风机,但确实应该在这个屋子,只不过他太不熟悉。 他两手空空的出来,抬头寻找楼上的阮疏。 阮疏也正朝着下面看,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 “聪明人,你再猜一下,吹风机在哪里,我刚才没有找到。” 阮疏手扶着栏杆,上身下倾,眉毛一动,“柜子顶上,你试试。” 元轩进去,踩在桌子上,在柜子的顶部,找到了吹风机。 他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两支吹风机,“猜的很准。” 阮疏笑笑,“他告诉我的。” “你们之间还有这种功能?我该叫心有灵犀吗?”元轩一边说一边进屋子,找了个插座插|上,“嘭”的一声吹风机冒出了火星,短路了。 还爆了一声。 两人俱是被吓了一跳,阮疏条件反射的扯住元轩的手往后退了两步,吹风机摔在地上。 另一支吹风机还在茶几上放着,阮疏没敢再用。 “拿毛巾擦一擦好了。”阮疏扯了一下自己的嘴角,“小心点好了。” 元轩本来想尝试另一支,听了他的话,放着东西在桌子上。 “你去洗澡吧,这里我来收拾。”阮疏头也不抬,对元轩道。 元轩当着他的面开始脱|衣服,阮疏开始没注意,还在检查吹风机,抬头一看,吓了一跳。 元轩身材很好,脱衣有肉穿衣显瘦,要腹肌有腹肌要胸肌有胸肌要肱二头肌有肱二头肌,长腿窄腰宽肩,完美的三角,而不会显得假,譬如很多健美先生的身材看起来虽然漂亮,但总是有种假假的感觉。 因为可以看到元轩身材的人不多,他没必要做的那么赏心悦目,这倒是让他趋于一种符合自己身材的自然,古希腊雕塑追求的健美,一是健,二是美。 阮疏咽了口水,心中暗骂自己见美色就没有节操,元轩回头看到他在发呆,余光还是自己,笑了。 他最近笑的很多。 阮疏被他笑的浑身尴尬,“你笑什么?” “我的身材,”元轩道,“你很羡慕?” 阮疏愣了一下,想要口不对心的说一句,后来觉得自己违心的话就是大大的对不起良知,摇摇头,“很漂亮。” 两人像是旧识老友,而曾经发生的事情,或者晚上提到的那些疑点都放在了一边。 元轩听到他的话,眼中有着光芒,阮疏怕死他下一句说什么,“你呢?”如果自己解开了衣服结果身体起了反应,就可以直接去撞墙了。 庆幸的是元轩并没有说出这么让他尴尬的话,反而说了一句,“是吗,我也觉得。”然后就进了浴室。 阮疏:“……” 他忽然觉得哭笑不得,这种玩笑从前元轩绝对不会开,然而再次回来之后,就觉得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或许是他心境的改变,从前总是小心翼翼,而现在是基于对等高度的对视,玩笑话,变得也不那么难。 也许有元轩因为前事而改变的因素,然而无论哪一种,都让现在的情况比起那时候,好了许多。 趁着元轩进去了,阮疏试了试另一支电吹风。 “嘭!” 火花四溅。 哦,又爆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追的文停更了…… 恭喜作者结婚去了,很喜欢她的两篇文,有兴趣大家可以去看完结的,花满筛的《精打细算》还有《丰盛时光》,年轻人的爱情真是很单纯很美好啊,作者文笔细腻,很打动人。 话说去成都,我闺蜜三番四次鼓动我去告白,我当时整个人就……(′Д`)了 才不去! ☆、第38章 一起喝酒吧 或许是听到了外边的声音,元轩在浴室中发出了笑声。阮疏耸耸肩,把两支电吹风又送回了楼下的杂货屋。 杂货屋的摆设几乎没有改变,原来他很喜欢往这里面放东西,很多都是珍贵的记忆。现在桌子上柜子上却铺满了一层灰。 阮疏的手伸向了抽屉。 打开之后,是一个漂亮的长方形盒子,打开盒子,是一支香槟。 旁边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里面也是相同的香槟酒瓶,这两瓶酒有着深刻的含义,是当初元父找的他们生辰那天生产的,可以放很久很久。 当初两个人约好了,谁结婚,谁就把酒瓶里的酒打开,作为庆祝。 那时候简达随的愿望,就是看着元轩结婚,然后看着对方有温柔的妻子,有儿子,事业家庭都美满,他可以当小孩子的叔叔,然后去国外,假装自己结婚,尽量减少见面,这样还是可以一辈子的。 一个人的一辈子和两个人的一辈子其实只是差一个人,但如果心中有这个人,也没有那么大的差别,那时候他觉得,一辈子就那么长,长到他不得不看着别人圆满,守着一方感情;一辈子也就那么短,短的他觉得一下子就没有了,多不得一年,多不得一年。 阮疏忽然从神游中抽离,轻声自嘲,没有喝酒,怎么就醉了。 不是醉了,为什么会想什么多? 一只手覆上了他的手,阮疏全身一个激灵,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元轩到了他的身后。 “吓我一跳。”他强笑,假装没有尴尬,元轩离他太近,呼吸很热而交融。 “你想的太专注了。”元轩的手移开,覆上了细长的酒瓶颈处,“不能怪我没出声,我叫了你几句,你没理我。” 阮疏不作答,谁知道元轩到底有没有叫过他呢,他这么说,自己也不会知道,到底有,还是没有。 元轩摸着香槟,似乎是摸上瘾了,他轻声道,“这酒有个说法,你听过么?” 阮疏装作尴尬一笑,“我怎么会知道?” “你们不是心有灵犀么?他或许可以告诉你。”元轩似乎是随意说了一句。 阮疏惊出一身冷汗,“是么?这个我倒是不知道。” 元轩又道,“我以为你可以猜出来。” “我不是福尔摩斯,有些东西可以用常理推测,但不是所有事情我都会知道,毕竟我是我,他是他。”阮疏沉吟了一下用这句万金油回答了元轩。 “因为我父亲和母亲的缘故,我原本想着长大之后娶妻生子,接替公司事务,然后过完我这一生。”元轩不紧不慢道,“那时候我的父亲颐养天年,含饴弄孙,我则是在公司和家庭之间忙碌,和其他人并无两样的过完一生。” “然后呢?” “我十六岁那年出去取景,那时候我很大胆,后来在山上被野猪给追了,慌不择路,踩空了,从山上摔下来,把腿给摔了。”元轩说到曾经的这些迨碌氖焙颍同样面无表情。 阮疏这才知道那时候不是走错路踩了陷阱,原来是被野猪给追了。 当年元轩根本没有说实话。 他现在很想笑,然后真的笑了。 元轩悠悠道,眉毛一扬,“你这是嘲笑?” “不,我只是觉得好笑。”阮疏道。 元轩把两支香槟取出来,将其中一支递给阮疏,阮疏认得出来这是属于元轩的那一支,抬头看着元轩,眼睛中有不解,“这是做什么?” 元轩道,“这边太冷了,不适合回忆,也不适合讲故事。” 两人转移阵地,到了大厅的壁炉旁边,元轩费了半天的劲儿,也没有把炉火给生好,反而弄得大厅里浓烟滚滚。 阮疏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上去搭了一把手,把烧的东西中间架空,让空气方便进去,终于弄好了。 炉火生起来之后,空气都温暖了很多。 元轩在后边悠悠道,“你真是多才多艺。” 阮疏这时候刚站起来,腿一软,想打跌,还好站稳了,“我觉得元少你才是多才多艺。” 元轩满脸都是灰,只有眼睛亮晶晶,阮疏看了,又想笑,结果元轩先他一步笑出来,原来两人现在都是一副花脸模样。 可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也说不上谁笑话谁了,阮疏不禁摇头,“再去洗一洗吧。” 这回只是冲了冲,元轩非要挤进来一起冲,言道,“方便。” 阮疏觉得自己的自制力越来越好,元轩反而脸皮越来越厚。 这是为什么呢? 十分钟之后又一同下去,毕竟屋子里有点冷,要说好比不上下面。壁炉旁的铺着毯子,可以往上加一层,直接睡觉。 阮疏抱着一床被子下去,元轩则是拉着一个垫子。 这是元轩出的主意。 阮疏只得从了他,还好空间很大,可以尽情地折腾,垫子一直铺到了沙发脚下,从壁炉旁可以一劲儿的打滚,滚好多圈,才会到沙发上。 所以两人楚汉分界,只是围炉夜话多半不能高声,哪怕这里是别墅,隔墙没有耳朵,但晚上大声说话,总是有些不妥。 元轩把开酒器拿出来,把两瓶酒都给打开了,阮疏一阵心疼,“这有年头的酒一次开一瓶就好了,你一下子开两瓶,岂不是有些可惜,暴殄天物?” 元轩正准备开第二瓶,听到他的话,抬头似笑非笑,“你又知道了,这酒有些年头。” 阮疏觉出情况的不对了。 元轩话越是漫不经心,就代表他心中已经把这句话给审判了无数次,才审判出结果。 气氛变得越来越暧昧,元轩的脸庞靠近,阮疏让自己往后靠,讪讪道,“是么。” “你猜的?”元轩先一步把阮疏这个答案给说了出来。 阮疏讪讪的,他暂时没有去想其他答案的可能,反倒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元轩手慢慢的在香槟的细长颈上抚摸,阮疏觉得自己的脖子有点紧。 元轩的魔爪终究还是没有伸向第二瓶酒,“你说的对,我应该留着这一瓶,一下子开两瓶,实在是有些浪费。” “是啊,酒是用来品的,不是用来牛饮的。”这句话从前也有人说过,阮疏忘记是谁说的了,直接拿来用。 好死不死,元轩眼神戏谑的看了他一眼,“是吗,你也这么认为?” 阮疏觉得自己摸到老虎的脖颈,“你也听过这句话?” “哦,我不是听过,我是说过。”元轩起身去拿两支高脚杯,毕竟只有一瓶的情况下,他们总不好玩什么情|趣。 他走到垫子的边缘,心中装着无数心事,没有注意,身体歪了一下,扶着沙发。 阮疏听到了身后的动静,扭过头看,元轩已经摆正了自己的姿势,去厨房找。 这次倒是没有问阮疏猜一猜高脚杯在哪里,元轩从前也爱喝酒,厨房里有专门的柜子放酒杯,各式各样的。 处女座追求完美,对于哪种菜放到什么盘子中,什么酒适合什么样的杯子,很挑剔。元轩在其中归属翘楚,对于厨房,熟悉的很。 极少有人知道,元轩会做菜,并且做得很好。小到凉菜,大到西方的小牛排,他都烧的很好,只不过极少动手罢了。 阮疏心中回忆两人当初还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对饮食的挑剔,极少在学校吃东西,也甚少叫外卖,那时候都是简达随去买东西,元轩动手。 阮疏敛眉,想着刚才元轩的话,总觉得他话里有话,绝对不是表面上的意思。 是发现了么? 这个答案让阮疏心中一紧,没有觉得欣喜,反而觉得嘴巴里又是苦又是涩。 他将这个答案放到了一边,迟疑了一会儿,又把答案给列到可能性当中。 如果发现了,该怎么办? 随他去吧,如果发现了,就大大方方的承认,至于其他的,都不在目前的考虑范围内。 阮疏在感情上,果真是鸵鸟个性,乌龟品格。 元轩拿着酒杯过来,脱下鞋子,踩在垫子上,阮疏本就坐着,这时候先入眼的就是元轩的脚,还有元轩露在外边的有力的小腿。 然后他扭过头,看着壁炉的火光,看似发呆,但手无意识的叩动直接出卖了他。 元轩找了角落的一处,背靠着沙发,递了一个杯子给阮疏,另一只手拎着自己的,给阮疏倒酒,又给自己倒。 阮疏的酒,比元轩的多。 “我很好客。”元轩看着他的眼神,“我觉得这酒很难得,所以你多喝一些。” “难道不该是主人先干为敬么?”阮疏不想吃亏,他的酒量确实不怎么好,如果待会出什么洋相,就可以以死谢罪了。 “我觉得我们不必多来这一套,不是么?”元轩酌饮一口,举杯对阮疏,“请?” 一个字,就让阮疏不得不举起自己的杯子。 元轩手几乎没有停,阮疏找了很多借口说自己不能喝,但都被元轩堵回来了,毕竟如果喝醉了,直接睡下就好,第二天没有什么工作,他们可以尽情的睡, 分卷阅读16 前几日都在做宣传。 喝到最后阮疏已经忘了自己的来意了,他醉意朦胧的看着元轩,元轩倚着沙发,一个,两个,三个…… 阮疏知道自己醉了,还醉的不清,元轩也肯定醉了,他脸上带着笑意,那种笑容很好看,从前他很是渴望元轩对着自己笑。 阮疏杯子中的酒只剩下薄薄的一层,他站起来,摇摇晃晃,险险的往前走了几步,总算是坐到了沙发上,歪着身体,剩了一口酒,还和元轩碰杯,“开心一点。” 元轩知道他醉了,就往他杯子里把后边的酒都喂给他喝,醉了的人总是很好欺负,阮疏没有看到元轩后边基本都没有喝酒,杯子碰到嘴唇就放下了,只有阮疏还在傻傻的喝。 一多半的酒,都给了阮疏。 元轩眼睛有醉意,等阮疏口中不知道在喃喃些什么,手几乎垂落在地,他抬手把阮疏的杯子拿去,放到了平地上。 阮疏头枕在手臂上,在沙发上躺着,身体微微蜷缩,睡姿很单纯,但这又是一个防备的姿势,他在害怕些什么。 “你是在怕他么?”想到自己拿到的资料,元轩心中怒意滔天,他的人凭什么别人来欺负? 阮疏签到了他旗下的公司,自然是他的人,他就要护着。 豪门世家里出现怪癖很多,其中不乏有特殊爱好的,想到曾经的阮疏也遭受过这些,他的心钝钝的。 跟他那时候看到简达随在苦难中沉沦挣扎一样,他那时候还可以用旁观者的拯救态度看,现在却已经不能,入了局,就不能抽身离开。 对付艾弗里,他的确费了很多心思。嘴上告诉自己的理由是阮疏在这里,他顺手帮助阮疏,之后两个家族如果洽谈声音,也多一重筹码,但心底深处知道,绝不是这么简单。 阮疏的睫毛很长,很浓密,睡袍在他身上竟然有些大,白皙的脖颈,精致的锁骨,带子将腰竖起来,旁边搭着的另一只手的手腕就这么显露,又看到了那些痕迹。 他坐在沙发下面的垫子上,就这么用目光一寸一寸把阮疏吃掉,皮毛不存,眼神一直看到脚踝,然后回到阮疏的脸,忽然俯下|身,在他耳边喊了一个名字: “简达随。” 从前元轩就喜欢用这么清冷的声音喊简达随的名字,连名带姓,两人之间并没有亲昵称呼,元轩不习惯和别人表示亲近,但对于归属物,他其实还是带着一种别样的感情来喊,至少不是公事公办。 颇有种道似无情却有情之感。 他并没有期待阮疏回答什么,虽然刚才很多事情他用来调侃,但也带着冒犯之意,毕竟阮疏是阮疏,简达随是简达随。 他只是想喊一喊简的名字,醉了的人,是不会怪罪他存的这点小心思。 没想到阮疏会翻了个身,睁开眼睛,回答一句,“怎么了,元轩?” 那语气,那神态,是跟在他身后八年的人才会有的反应。 阮疏说完这一句,似乎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场景有哪些不对,反而皱着眉头,加了一句,“你又喝酒……阿姨看到不会高兴的……她肯定希望你好好的……” 他一边说一边准备站起来,元轩甚至来不及去反应,阮疏那是准备收拾东西的动作,还蹙着眉头,似乎自己找到了解释元轩奇怪行为的理由,“阿姨的忌日快到了……我怎么给忘了……” 他没站稳,跌回了沙发中,摔得头昏脑涨,看着天花板一分钟,忘了自己刚才要干什么去了,头滚在沙发上晃晃脑袋,又睡了过去。 目睹一系列动作的元轩直接跪倒在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切都恍然如梦境。 元轩的手有些抖,伸手去握住阮疏的手,一根一根手指掰开,然后十指相扣,轻声叫了一下,“简达随?” 阮疏在沙发上“嗯”了一声,尾音上扬,是询问的意思。 元轩心中的喜悦覆盖了一切,无论多么的不可能或者不现实,都无法掩盖眼前之人就是他的得而复失,失而复得。 他跪在沙发的旁边,看着阮疏,手覆上阮疏的脸庞,低头在他的唇上盖了一个戳。 “欢迎回家。”元轩眼睛中有湿意,瞳孔黑亮,“你回来了。” 他久久不肯离去,看着阮疏的睡着之后那张脸,和从前并无两样,之前的很多事情得到了解释,很多巧合原来不是巧合,因为他遇见的人,和他以为的人原来是一个人。 那种熟悉感之前被强行解释为因为面孔相似,两人又是双胞胎兄弟,所以被强行解释,现在看来,人的第六感往往比什么真相或者借口要准确的多,它能穿透表面,看到最后的那一层。 无论多么不可能,它就是事实的真相。 元轩先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等反应过来,开始梳理一切的头绪。 只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再放手。 他看着那个空瓶子,想起了很久以前,父亲辗转高价买回来这两瓶,给他们放好,作为珍藏。 “十年之后,二十年后,你们各自结婚了,到时候可以拿一瓶酒庆祝。”元父说这话的时候看的是亡妻的照片。 元轩出生的时候他们商量过做酒庄,最后也没有成功。 只是十年未至,只有八年过去,当年从山中带来的人就离开,所有商量的事情,到最后都成了一场空。 所以在阮疏打开抽屉的时候他想借酒消愁。 但没想到会引出这么一出故事,找回了丢了很久的人。 银辉从落地窗中倾泻而入,不必打开灯,借助灯光就可以将人的面孔看的清清楚楚。 “再也不分开。” 再也不放手。 阮疏这两天觉得元轩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从那天喝醉酒第二天醒来之后元轩就变化了一些。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阮疏觉得元轩看着自己的眼神莫名多了一丝“怜惜”,但这个词让他全身鸡皮疙瘩都站起来反抗了,所以直接抛在脑后。 反正他们两个又没有酒后乱x,他有什么可怕的。 酒后说什么话都不是真的,虽然酒后的事情通常都不记得,但阮疏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会开口说什么“我爱你”之类的,所以也就不去仔细思考。 说到底,现在很多事情需要他忙碌的,菲利普把他当壮丁一样抓走,连饭都不给吃,为的就是这几天的女装影集拍摄。 其实男星女装也不是什么新闻,只是在现在男|色时代消费了太多弱鸡,很多艺人都有些娘娘腔的感觉。所谓货色多了也就不值钱了,如果还是那个套路,阮疏真的是要被直接拉下去的节奏。 元轩仿佛知道他的忧虑,寄给了他一套影印版的照片,当年梅兰芳先生在纽约四十九街戏院公开演出获得成功。 每出戏之后多次谢幕,观众依然疯狂,从其中便可见一斑。起初他穿着戏装到台前,低身道“万福”。卸妆之后依然有掌声,便穿着长袍马褂再次出去。 舞台上柔声细语、婀娜多姿,卸妆后风度翩翩,姿态优雅,这使得他成为一代传奇。美目顾盼生辉,元轩给他的,就是那时候留下的照片。 阮疏心安。 元轩在照片旁边的空白处还写了一行字,阮疏注意到的时候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you are unique。” 阮疏合上相册,把东西收好,放在了自己的箱子中。现在自己从雾都来的时候带着的箱子成了他收藏很多东西的地方。 包括那天醒来之后,元轩把另外一瓶酒赠给了他。 “我想或许你是这瓶酒最好的归宿。”元轩如是说。 第二场比赛如期而至,已经进入晚秋,走在街道上到处都是落叶,踩上去有声音,街上的人开始变少,但现场人一点都不少。 并且比起第一次,隐隐有爆发的趋势。 阮疏这次在后台还碰上了自己的粉丝,对方是个女孩,一脸羞涩的递给他东西,冲口而出一句“我很喜欢你!” 然后跑了。 阮疏:“……” 粉丝这种生物,他上一世没有近距离围观过,元轩把他藏得太好,阮疏出去不是去公司就是去公司,或者去元家主宅,他专注于唱片,元轩给他的任务每天完成都很艰难,就更不要想其他的东西了。 所以接到礼物的时候阮疏整个人都愣在了当场,旁边的化妆师廖玫看到之后还笑了,“rh你很受欢迎的说~” 这次的化妆师换了,元轩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发羊癫疯,把公司最好的化妆师给请来了,这位一般在超一线影星出硬广的时候会被请出来,现在多在收学生教徒弟,被元少临危受命,也没有多么不开心,反倒是很开心。 阮疏问了问缘由,廖玫很开心道,“元少终于肯出现在短片中被我下手折腾,我当然很开心!” “什么短片?”阮疏睁眼问她。 “不告诉你。”廖玫挤眉弄眼,“你求我啊,你求我我就告诉你~” 作者有话要说:我真的很喜欢喝酒的情节…… 因为我本人也爱喝酒…… ☆、第39章 再动割眉毛 阮疏眼中有恳求的光芒。 “哎呀告诉你啦,”廖玫让他再闭眼,阮疏的眼睛太纯净了,用那种眼神看着她,让廖玫有种自己简直是坏巫婆的感觉,“好像是菲利普提出来的要求,说自己的短片需要一个配角,让元轩客串,你知道元少从来不出镜,自然不答应。当时我也在啊,元轩让我出山,我老的都画不动了还出山,就提了个要求。” 说到这里她眼睛中闪过狡黠的光芒,阮疏听声音就知道元轩踩进了陷阱。 “他对你可真好。”廖玫又低声在阮疏耳边说了一句。 阮疏打了个颤,对他好? 廖玫:“别动!再动就割了眉毛了!” 上一次在舞台是暗光,所以阮疏没有用化妆师还好说,但这一次需要的是昏黄色的光芒,因为歌曲的缘故,整个场面都要靠阮疏撑起来,到时候暴露出不完美,她还要不要吃这碗饭了? 阮疏不敢动了,怕自己的眼睛被割着,虽然廖玫的职业素养让他相信自己的眉毛不会被整的看不到,但刀片就在眼睛上,生理上还是会怕一怕的。 陆小凤有四条眉毛,不代表他愿意成为没有眉毛的画眉鸟啊。 第二场气氛没有第一场紧张,虽然再次筛选出十位选手进入下一场的十佳比赛有些残酷,但比赛哪里有不残酷的呢? 十佳比赛是终极对决,也是最后一场比赛,直接决战出排名,之后将会开始录制cx公司和其他公司联合的歌曲,发行一张专辑。 奖金是意外收获,这张专辑才是年度最大的新闻,还有这次比赛出来的名气,对那些人气不是超一线的来说是一次机会,或者曾经兴盛过之后有颓势的选手,这一次都是无法放开推拒机遇。 也就是说,竞争角逐,异常激烈。 这次的比赛顺序是上一场留下来的选手再倒回来,所以阮疏成为第一个登台的人。 元轩奇特的没有来,阮疏心中虽然有些庆幸他没来,松了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奇怪,空荡荡的,上好妆后坐在机器上准备,这次会先直升到空中,在开场倒计时的时候缓缓降落。 手机这时候忽然震了一下,阮疏拿起来看了一眼。 “别紧张,我在台下看你。” 是元轩的讯息。 阮疏刚才手心里还有些汗,这时候忽然放下心了。 再激烈又如何?这是他的主战场,天赋给予了他歌喉,擅长把握的人才能走得更远。 这本来就是他的舞台。 手机这时候被经纪人吴修远夺走了,在手上晃了晃,他歪了一下头,“等你的好消息。” 阮疏笑了,“定然凯旋。” 阮疏站在机器上,缓缓上升,穿过舞台,到达上空。 外边这时候已经是漆黑一片,一分钟后,阮疏到达了最高处。 led显示倒计时,色彩绚烂,光芒耀眼。 “十,九,八,……,三,二,一!” 台下的观众随着数字变动而呐喊,评委们也面带笑意,他们的座位依然悬空在舞台边缘的当空,环着中央。 前奏响起,浓烈民族韵味的爱尔兰锡哨和风笛尽显悠扬婉转,旋律平缓,却有一种海阔天空之感。 屏幕显示出歌曲名字:《my heart will go on》 经典的旋律,凄美的爱情,在场的人大多都在二十多三十岁,这个年龄还会追逐他们喜欢的东西,会前去看一场演唱会。 也是这一年《泰坦尼克号》3d版再映,一场名为重温经典和回顾青春成为流行。 nearer my god to thee(更近我主) 在死亡来临的时刻。 上帝擦去他们所有的眼泪 死亡不再有 也不再有悲伤和生死离别 不再有痛苦 因为往事已逝。 杰克在赢得船票的小酒馆里扬起年轻的脸,兴奋地说:“一些人的人生会改变!” 船,风,海。 命运从来富有戏剧性,他的确改变了,遇见了爱情,也见证了“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面临沉船的命运,在其中挣扎。 辉煌的音乐响起,led上,华丽的泰坦尼克号第一次出场。 音乐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的情感和社会生活的艺术,《我心永恒》这首歌曲采取了广泛的题材,而原唱法裔加籍的席琳的高音美轮美奂,但又从不炫技,擅长底气和感情都十分充沛的大歌,主打情歌,声音甜美明亮,让这首歌从音乐,歌词,唱法,情感上都臻为完美,经久不衰。 多少人都选择唱过这首歌,然而越是大众,就越是不容易唱出特点,人们总是情不自禁的去模仿,而试图唱出自己个性的人,一旦唱的不符合人心中的感觉,或者有稍逊原唱,就会被指着说“糟蹋经典”,或者是“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知道他选了这首歌,粉阮疏的觉得太大胆,黑阮疏的立刻摆好姿势准备开口,是你作死的可不怪我们! 撞到枪口了您! 稍有名气的基本都有黑,黑是这个世界上很神奇的存在,他们不爱你,却孜孜不倦的读着关于你的一切,但凡你出现任何可能不对的迹象,立刻跳出来开始神神叨叨。 黑很有意思,骂了人,原主解释,“我不听我不听,这都是假的,都是你的错都是你的错”。 如果你做出的反应呢,就说明你心虚了。 如果你没做反应了,他们会像雪姨拍门,“傅文佩你开门啊我知道你在家,你不解释,就证明你心虚了!” 原主(被黑的人):“……” 委屈大了。 网络上这几天黑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一直在一个范围内,要说阮疏火,在国内也没有很火,算不得一曲成名,但打出自己的名头,赛出自己的风格还是有的,黑成了国际水平,就有点奇怪的。 但广大群众们都是八卦的,要说有黑就证明一点,你要火了,阮疏的粉儿们倒是淡定,黑着黑着,就黑转粉了。 他们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相信阮疏选择这首歌曲,是有着自己的理由,现在只希望阮疏不要出现失误。 用你想的声音去唱吧,这是你的舞台。 而我们是你矢志不渝的观众。 元轩坐在自己的专属座位,身为主办方,这点特权还是有的,他这边的视线是最好的,可以看清台上的一举一动。 元轩专注的看着阮疏,或者,叫简达随更好。 从洛克家内部调查出来的资料,把阮疏这个人的习性给印了一部分,这点要感谢跟阮谨一起出来的那个忠心的管家,丹尼尔?卡特,元轩以朋友的名字,还有保护人的姿态,获取了这位老人的信任,把那些东西都交给了他。 并且拜托他好好照顾rh少爷。 元轩前几日离开中国,就是前去雾都办理这件事情,阮谨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好了一点,还请元轩喝了下午茶。 只是她性格还是从前那般,不温不火,窝在家中,从来不出门。 元轩并没有说简达随的存在,即便是说了又能如何?阮谨以为简达随在小时候死去,和知道简达随在二十四岁这年被海啸吞噬,到底哪个更为残忍? 都很残忍,不分伯仲。 回来之后的元轩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一整天,直到快比赛才出来,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 如果要瞒着,就这样一直瞒下去吧。 前奏已经到了尾部,阮疏将要开口。 这一刻,万众瞩目。 阮疏并没有采取什么自己的独特方式去演绎这一首歌曲,他用的席琳的风格。 有人问过,悲剧美的极致是什么? 彻底毁灭美好事物,还是皮灭之后,生生不息? 前者绝望如沙漠,一眼望过去,砂砾浩如烟海,面目苍凉。 后者却是灼烧过的草原,同样是一片荒芜,然而雨过之后,青草就从地下钻出来,万物都将复苏萌芽。 有人说,只有将曾经欢笑而繁华的世界和多情烂漫的人物彻底毁了,才能达到最悲的效果。 但歌曲是要带给人希望,倾注了太多绝望,反而会让人把自己逼近角落,从而变得越来越狭隘,可能走到极端。 席琳选择了生生不息的精神,正如露丝活着回去,没有将自己硬生生逼死在回忆里。 杰克让她活下去,她好好的活下去,儿孙满堂,老来满脸皱纹,笑的灿烂,将海洋之心抛进海水中。那不是不爱,而是用自己的方式惦念。 “every nighty dreas i see you, i feel you, that is how i know you go on” 阮疏此刻的声音空灵,悠扬,展现了他男高音的一面。 变声系,活脱脱的变声系。 声音一出,惊艳四座。 评委还是原来那几位评委,在上一次演唱中虽然阮疏唱的不错,但算不上惊艳,只能说是眼前一亮,觉得他唱的很好,衬得起这场比赛,进一步是应该的,除这以外就没什么了,让人可以细细品味,但称不上惊艳。 所以对于这一次这位选手选择了《我心永恒》这首歌,可以说大家都不看好。 他上一次的声音是唱的偏低音,而这首歌到后边音域辽阔,才能唱出那种海天一色,长空辽阔之感,降低key会让这首歌失色不少。 然而阮疏的演绎方式如此简单粗暴,不需要去变化,不需要什么唱出自己的方式,就是用席琳的方式,男声版,来唱这首歌。 万剑归宗,万变归一,一切起源于感情,便归于感情。 席琳用换气时的强调性发音把悲伤加深,又用纤尘不染的从容高音,将碧海长空下的景象用声音去表现出来。 男声高音版极难,所以阮疏没有使用“花样”,唱出来专属于自己的辽阔。 “我毫不怀疑,那一刻我看到了海鸥翱翔在蓝天与海面的交界处,悲鸣。” “他们的爱情就想飞鸟和鱼的相爱,虽然只是一场意外,但这意外造就了一种悲情,灾难面前,大爱,小爱,都是爱。” 誓言本来就具有的坚定被她唱的更加彻底:灵魂化为碎片的悲伤,跨越半世纪光阴依然铭记的爱,歌声以尽善尽美的形象,留在人的耳边。 “you're here, there's nothg i fear, and i know that y heart will go on we'll stay forever this way you are safey heart and y heart will go on and on” 从起初的平静,走到中间的激昂,高潮时刻的凝滞,再回到似是低语的呢喃,誓言不需要大声唱出来,爱过了五十年,依然是爱。 中音区高音区切换自如,昏黄的柔光,澄澈的眼神,高处的阮疏被渐渐放低,他仰着头看着led上的风景,像是老年的露丝,抬头看着年轻时候自己,回忆。 爱人不在身边,但其实他一直安全的,被她放在心上。 直播的过程中有镜头扫过了其中一个女评委,从电脑和电视面前观看这场直播的观众发现,她哭了。 很多观众感觉到脸上的潮湿,发觉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哭了。 以最深的情,唱一首动人的歌,不需要修饰,徒有华丽的唱腔可以给人惊艳,给不了人感动。 最后那个音符似乎停留在了耳边,英格兰风笛声再度响起,画面又是一片蓝天,从前忙碌的码头依然忙碌,汽笛声依然有,依然会有人高兴的上船,挥舞着手中的东西,喊着“一切都可以改变!” 那个时代每个人都有个美国梦,百年之后世界上所有人的依然都在心中藏着一个梦。 “这世界上有两样东西需要常常温习才不会被忘记,一个是知识,另一个是理想。”阮疏深深地鞠了一躬,“纵然折断翅膀,依旧闪闪发光。谢谢你们。” “我们爱你――!”有激动的粉丝已经喊了出来,泪流满面。 她仿佛喊醒了还在沉睡中的一些人,跟着喊出来这样的话,表白声近乎成为海洋。 网上的很多东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关于豪门与否的猜测究竟有几分真实? 那真的很重要么? 重要的是,阮疏一步一步走上来,用实力告诉了他们,对于谣言,用实力击碎它们,是最好的方式。 而最后一句话,让爱他的人与有荣焉。努力,拼搏,作为偶像,这些都是加分点。 音乐的魅力,在于哪怕没有歌词,也依然可以诠释,不需要具体的什么话,你就可以从其中听出来东西。一首《我心永恒》,你可以想象出晴空云端,也可以幻想死寂的海面。 天马行空,任君想象。 而阮疏,唱出了他们的心声。 如果是席琳的女声可以象征露丝对于爱的誓言,那么阮疏的男声,就可以成为杰克用生命守护短暂的感情。 元轩呆坐在自己的位置,甚至忘了去后台去找人。他一直沉浸在阮疏歌声中的震撼,久久不能自拔。 直到第二位选手登台,才用声音把元轩从自己的沉思中拉出来,他起身,前去找阮疏,带他去把最后的几张照片拍完。 开玩笑,不可能让他和菲利普再单独在一起了,菲利普对阮疏的意思元轩这两天看出来了,绝对不会放任喜欢的人和合作伙伴搅和在一起! 元轩打定了主意,因为阮疏是他旗下的艺人了,自然关于阮疏的计划逃不开他的魔爪,知道阮疏有意转型男装,菲利普想打造一系列经典,以教父形式拍写真的确听起来很燃,元轩便生出了一个想法。 既然都要拍写真了,何妨拍一个短片? 但凡有点演技,听从导演的安排,那么这样一个短片必然更快的深入人心。 尽管可能有非议,但只要拍的好,哪怕是非议,最后都能转换成为赞美,元轩脑海中有了策划。 只是这策划还没有告诉过阮疏,他打算这场比赛结束就找阮疏说一下。 阮疏回到后台,这次他和吕清没有在一个化妆间,而是有了单独的化妆间,毕竟廖玫也是有江湖地位的。 一路上无数人道恭喜,阮疏面带微笑,一一回应,做人太高调不好,太低调也会被欺负,主动上来的滴水不漏的应付过去,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直接靠在了门上。 在上台之前的确想过很多事情,他在公寓的隔音间练习了几遍,效果录出来自己听,现场听,还有直接传入耳中的其实都不一样,《再见二丁目》是轻歌慢曲,相对于他的音域来说,这种唱起来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以情动人,加上精确的踩位,恰到好处的视觉效果,就可以产生特殊的化学反应。 做到优越很难,更何况三首歌的选择需要有一个跨越,阮疏的每一步都在赌,但说人的一生,谁不是在赌呢? 他赢了。 元轩正在往后台走,阮疏坐了下来,廖玫已经走了。 阮疏拿起旁边没有开封的水,打开后,饮了一口。 元轩正在和上来打招呼的人点头,大家看他今天心情似乎很好。 他已经快要走到门口了,听到里面有东西被砸的声音,也有摔倒的声音,急忙上去开门。 门这时候没锁,阮疏手中的水在地上躺着,流了一地。 元轩看到阮疏的时候,阮疏的眼睛通红,泛着水光,瓶子里的液体流到地上,没有流光,还有一部分在里面。 旁边是另一些液体,应该是阮疏吐出来的。 阮疏指着瓶子,声音嘶哑,“水,有问题……” 他说这话的时候,无比愤怒,声音似乎很大,但听在旁人耳边,却如蚊子讷讷,元轩箭步上前搀着阮疏,“吴修远,吴修远!” 吴修远跑过来,他不明情况,元轩让他关上门,隔绝外界探索的目光。 刚才那声音,估计不少人听到了,传出去,只会对阮疏不利。 毕竟按照阮疏的发挥,他进下一场比赛绝对不是问题。 “我送他去医院,你把这瓶子送去化验,检测指纹。”元轩想了一下,消息爆出去,势必要引起恐慌,尤其是这里还有很多来自各国的大牌明星。 “不能报警。”阮疏嗓子跟冒烟了一样,“会引起恐慌。” “boss,但现在不知道这究竟是针对个人,还是针对这场比赛,或者cx公司。”吴修远很镇定,“我去通知人把这里的水全部检查一遍。” 元轩做了个阻止的手势,“比赛结束,不要往后台这边来了,直接把人带去下榻的酒店,以公司邀宴的名义,把人都带去那边,让公关部全部出动,还有,把这里的所有录像都调出来,这件事,给我查!” 他下达命令很快,阮疏的嗓子里像是冒火,表面却没有任何异样,元轩带着人直接离开,去医院。 吴修远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沉了一口气,门外的人似乎是想要凑上来问到底发生了什么,老板的脸色那么不好,但看到吴修远一张阎王脸,退缩了。 吴修远没想到居然有人对自己麾下的艺人投毒,还是在这种公共场合,这无异于当着他的面打他的脸。 好大的勇气! 吴修远深呼吸了一口气,才走出去。 哪怕老板不说刚才那些,他也不会放任事态走向更为糟糕的一面。 吴修远做事还是很靠谱的,有条不紊,指挥得当,把人该送送,酒钱饭钱都是老板包了,为了安全这点小钱真算不上什么。 这些个巨星出事了,他们直接拿面条把自己吊死吧,吊不死就直接摔死。总之就是花样作死就对了。 ☆、第40章 合谋新算计 保全那边的录像全部调出来了,做了封存,联系各大媒体,如果出现任何不当言论,做删除处理。 尤其是那些网络媒体,自媒体,必须把阴谋掐死在襁褓里。 吴修远揉了揉眉心,只是可惜了阮疏,他成了掉入猎人陷阱的猎物,不知道嗓子会怎么样。 这场比赛到底是为谁举办的,老板和他心里都清楚,现在当事人出现了问题,吴修远抬头远目,还有举办下去的意义么? 吕清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出去看热闹,叽叽喳喳是麻雀的本性,出场次序快要到他了,怎么能那么不稳重呢? 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这次他的化妆师是个男人,有点妖艳,偏偏长得比较壮,看起来就有些诡异。 这种人,心思粗犷。 “外边发生了什么事儿?”吕清佯作好奇的问。 男化妆师撇撇嘴,似乎是对于元少居然带着一个男人离开表示不满,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能有什么事儿?估计是哪个大人物过来这边接人了,有人爱上去凑热闹呗。” 吕清心里笑他,怪不得只能做一个不入流的化妆师,察言观色不懂,巧言令色也不懂,大大咧咧,粗枝大叶,三句话暴露本性,在这里呆着,活该! 阮疏八成是中招了,要说真傻,门关上东西就没事了么? 他眼帘微微垂下,看着自己的手,很精致,手掌里也没什么茧子,从小就没有做过重活。 好日子,呵呵,好日子。 无论身后发生了什么,元轩这时候都不会管,他直接飙车带着阮疏去医院看医生,从来没有过的风风火火。 阮疏直接被叫 分卷阅读17 洗胃,他反应足够快,当时喝下水的时候就觉得不对,直接做了呕吐处理。 饶是如此,对嗓子依旧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刚才已经说不出话来,一路上也很沉默。 元轩没有开口和他说话,怕他说话的时候不舒服。他看起来很镇定,之前开车也很稳,但细微之处的颤抖早就出卖了他。 阮疏此刻却是镇静的要命,静静的坐着,不言不语。 在一处红灯的时候阮疏覆上了元轩的手,摇摇头,手指了指自己的嗓子,然后摇了摇头。 元轩蹭了蹭他的手,“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说了很多遍,陷入自责,不知道到底是在自责什么,阮疏摇摇头,拿出自己的手机,在便签上打字: “不怪你” 红灯过了,绿灯亮了。 元轩踩着油门,一路飞飚。 元轩来到了自己常去的那家医院,医院有他们家的控股,安全措施很好,这家医院的医生也几乎是荣海市最好的医生。 饶是如此,他也不放心,在外边等的时候没有坐着,而是走来走去。 吴修远不停地给他发着自己的行动,中间如果有什么地方不妥当,元轩会给他再反馈回去。 他们就是这样操控着局面。 吕清看着自己手机上反馈的从元轩那边的截获,复制到他手机上的短信,笑了。 当然,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不知道,自己截获的短信,都是阮疏让他看到的,是真是假,无所谓。 frank的业务能力确实很强,只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罢了。 但这次中招阮疏确实没有料到,因为没有任何先兆。吕清不会这么大胆的,所以哪怕查出来,应该也不是吕清。 阮疏心中一凉,觉得整个不知道是食道还是咽喉的地方很难受。 洗胃很不舒服,医生拿着化验单子也摇摇头。 “这东西,十分毁嗓子,但没有其他副作用。”年轻的医生叹气,“他这两个月,最好不要开口。” 那么动机,就是毁了阮疏这场比赛。 阮疏听到医生的判决的时候,心沉到了最低处,反而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他脑子中都空了,躺在化验椅上,一动不动。 元轩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模样。 “医生,情况如何?”元轩看着他,眼中带着期待,希望医生说的话不是那么残忍。 然而医生的话直接打破了他的幻想,他把刚才说给阮疏听的话又复述了一遍。 阮疏从来没有这么厌恶医院过,他确实没有存过以后一直呆在这个舞台上的想法,只想完成上一世不曾完成的事情。 唱歌之于他,如同水之于鱼,空气之于人,虽然不会挂在嘴上,但心中一直都不曾遗忘。 阮疏一字一字的打在手机上: “我想回家。” 发送。 元轩拿着医生开的药方,感到手机一震,看到了阮疏发的短信。 他回复: “好。” 回去的路上比来时更为沉默,他们回的家不是元家老宅,而是阮疏从雾都来的时候,元轩带他去的那间公寓。 这里不大,却让阮疏觉得安心,或许是前世生活的时间久了,或许只是因为不大的空间让人心不是那么空旷。 阮疏开门之后直接走到自己的房间中,反锁了门。元轩在客厅的沙发中坐了一会儿,把药方发给了吴修远,让他把药找齐了,然后送过来,到小区门口。 吴修远收到短信的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三头六臂就好了,虽然他的薪水开的足够让自己不出走,但实在是,忙不过来。 他还是找了时间,自己去了药店一趟,单子上的都是中药,吴修远怕身边哪个人忽然犯了病,如果往这里面投毒,他就可以直接去见耶和华了。 老板会杀了他的。 他年纪轻轻,单身未婚,有车有房,有让人眼红的薪水,美好的前程,可不想因为哪件事情办得让老板不满意,直接出钱做了他。 吴修远相当的聪明,买齐了药,顺便把煎药的锅也买了,一看老板从前肯定没有弄过这些,他还把药多买了几副,给老板试手。 身为下属,不是老板交代出来才做到,那种只能当小下属,想要成为心腹,察言观色必然少不了,多做事,少开口,闷声不吭发大财。 吴修远到了地方给boss打电话,之后就在楼下等着。这边的房子有些年头了,但这块地皮是越有年头越吸金,吴修远把自己卖了都值不了一套房子,现在他是越发的肯定老板陷入了恋爱冲昏了头脑。 当然没敢往老板剃头担子一头热上想,英俊多金潇洒,虽然面瘫冷清了点,但挡不住前面一项加分到9999999,后边的顶多减几分,元轩依然是一个超级优秀的恋人选择。 大众情人不是白当的,隐约有国民老公的称呼,只可惜元轩不会放宽渠道,他自己的曝光率很低。 元轩在楼上换了一身家居服,他的表情看不出来内心,“事情怎么样了?” 吴修远略思索了一下,说道,“人,查出来了,不过,有点麻烦。” “是谁?”元轩声音听不出来到底是不是怒气滔天。 “最开始的那个日本赛区的歌手代表。”吴修远小声道,“也是公司里的人。” “找人把他看起来,别让人跑了。”元轩声音低沉的简直可以拧出水,然后结成冰块,“之后的事情,交给我处理。” “是,boss。”吴修远低头。 “比赛结束了?”元轩又问,“现场控制住了么?” “人都请回了酒店,元总来了。”吴修远把后续情况捡重要的说了说,“对外说的是阮先生喝凉的,导致肠胃炎犯了,情况控制住了。其他人的水也一并检验过了,没有发现异常。” 他口中的元总,是元训。 “爸爸也知道了啊……”元轩低头,看着手中的药,吴修远偷偷抬头,发现自己看不懂元轩的表情。 “那你先回去吧,有什么事情我再找你。”元轩转身离开。 吴修远满嘴苦涩,觉得自己就是旧社会被压迫的老妈子,只不过拿钱多了一点,但改变不了老妈子的命运。 回到楼上之后发现灯没开,沙发中央露出一个头,阮疏在客厅里坐着。 他在看自己的走秀,台上风光四射,像是王者巡视领土一般,在台下其实也就是个普通的年轻人。 阮疏听到后边的声音,没有扭头,拥有这里的第二把钥匙的人,没有第三个。 元轩也不出声,径直走进厨房。 厨房干净的要命,阮疏从来没有使用过,他的手艺并不好,也从来不为难自己。 元轩第一锅煎药,放的水少了,他又走神,结果不小心熬干了。 厨房里满是药味,幸好提前关上了门,元轩还找了一下,才发现抽油烟机的开关在哪里,他这才想起来从前自己根本没有在这里使用过,都是在自己的住宅,才会偶尔动手。 第二锅就煎的很好,元轩这次没有再走神,将药小心翼翼的过滤了一下,倒进碗里,黑乎乎的药和白瓷碗交相辉映,看起来――难喝极了。 元轩自己也皱着眉头,想起来刚才应该让吴修远顺便买一些东西吃,喝药之后驱除口中的味道。 但现在明显来不及了,他也就没有再把人叫回来的念头,毕竟那边的事情还很麻烦。如果歌手被投毒这件事情爆出去,cx这个公司基本就可以歇菜了。 自家艺人打击自家艺人,还是这么不入流的手段,所谓养不教父之过,艺人的手段太卑劣,连带公司都会名誉受损,以后的路也艰难。 算起来,这是元轩亲自上手的第一个公司,还是自己一手弄出来的。 元轩正准备端着碗出去,一转身,看到阮疏已经站在了厨房门口,那表情明显就是嫌弃药味。 “喝药。”元轩惜字如金,在阮疏沉默之后,他也变得很沉默。 阮疏摇摇头,手机上打出两个字,短信给元轩: “太苦。” 阮疏后几个字没有说出来,现在他的情况不是喝药可以改变的,找出原主也改变不了这结果。 或许又会回到走模特的时候,也许专注一件事情并不是坏事,他之前想到唱歌,也是因为从前的想法没有实现,有些不甘心,才想要去实现。 如果是从前的他,此刻一定痛苦不堪,但现在的阮疏却隐然有种解脱感。 再不甘又能如何呢? 可能是他眼中的颓败刺激到了元轩,元轩伸手握住阮疏的手腕,第二遍说,“喝药。” 声音坚决,不容许他拒绝。 阮疏立刻把刚才那些小矫情给扔了,不喝,太苦了! 闻着就让人有呕吐的。 元轩眯起了眼睛,端起碗,喝了一口,手扣着阮疏的后脑勺,不容许他拒绝,直接喂他喝。 阮疏第一反应是……呆住了。 手机直接掉在地上,发出了响声,只是响声叫不醒沉醉在亲吻中的两人。 已经想不起来药是苦的了。 阮疏踉跄着倒退,腰直接磕在橱柜灶台上,哼了一声,差点把元轩的舌头咬一下。 元轩松开了他。 阮疏不知道为什么,说了一句,“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之后他就想要殴打自己一顿,他又不是故意想要咬的,这不是被逼的么?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嘶哑,不像是之前说话明亮到耀眼地步的那个人。 元轩眯起眼睛,不咸不淡道,“没事,良药苦口。” 他的耳朵根都是红的,如果说从前的那个吻是元轩中了招,cq药让他认错人了,现在就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越界。 “会好的。”元轩不明状态,以为他还在伤感自己的嗓子,“离下一场比赛还有一个月,这中间虽然会录制唱片,但根据地在荣海市,我把你的档期调到最后。” 他说着上前抱住阮疏,下巴抵在他肩膀上,“或者选一首不用开口的歌,最后这场比赛没那么重要,不管如何你都是你,cx公司本就是……” 他想说cx公司的娱乐子公司本就是为了你才建起来的,虽然以着他创业的名义。 这句话终究是没有说出来。 他没有推拒元轩的拥抱,这一刻他想要一点点温暖。 之后那一碗药还是被元轩以“同甘共苦”的名字分着喝了,至于怎么分着喝的参照之前的状态。 阮疏忽然想起来,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在自己最糟糕的情况下,都是元轩在他的身边。 中间那一次是例外。 元轩在房间门口看着他躺到床上,并没有跟进来。 这让阮疏觉得放松了些。 之后隔着一堵墙,两人开始拿短信来往。 “是谁干的?” “公司的一个艺人,之前那位被刷下去的日本赛区选手。” “他人呢?” “我已经让人控制了。” 阮疏放下手机,他并没有从吕清那边截获到两人联手的信息,说实话他提防提防吕清,想到这样的比赛场合,吕清不会下手,但没想到会仍然有飞来横祸。 跟吕清无关吗? 阮疏不相信,但他根本没有见过这个人,换角风波太过于顺利,阮疏只想着自己把属于吕清的风光给夺回来,却万万没想到有人比吕清更大胆。 只是计划没有吕清周密,这种比赛场合居然会贸贸然投毒,除了太蠢,就是太蠢。 八|九不离十,有人教唆。 而且必然有人接应,不然他是怎么进来后台的? 他想来想去,很久才沉沉睡去。 这边,吕清把自己出入证收好了。 无它,只不过自己从前的证件在公司“不小心”掉了,掉在了那个歌手录音室的门口。 恰好那个歌手当时在录音而已,而且录音被拒绝。 之前谁知道他怎么买到的药?说有人寄得,也太扯淡了。 当然就算是找到了地址也会是假的,从国外来的一副药,进口货,谁会想到真是是国外寄来的呢,多少人会觉得这是掩人耳目。 诱惑一个人犯罪很简单,给一个理由,催生一些恨意,然后给一把刀,大约头脑一热,就会拿着刀子贸贸然冲上去。 因为之前有人告诉他,这本来是他的荣誉,只不过被人抢了。 充当弱势群体角色的自然是吕清,他只要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角色上,引发那人的同仇敌忾就好了。 刀子从来不要自己握,把别人当枪使才最好,因为自己动手,无论多周密,都会落下把柄,一旦被抓住,就惨咯。 刀子从来不会说,怪我咯,刀子是没有感情的。 或许那个歌手会怨恨,或者进去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自己被人当枪使了,但很长一段时间大约都不会意识到这点。 因为他见不到别人,只要元轩把他以投毒的罪名送进去,就隔断了一层求救的可能,再加上……蠢人怎么会这么容易想通呢。 或许他到时候在监狱里交到好朋友,听了他的遭遇,然后发现自己是被人枪使了,但那时候来不及了。 他也进了决赛,拿到了唱片中一首歌曲的通行证。 再走几步,奖金可能也会到手,这时候,对手越少越好。 可惜其他人不能轻易动,因为在吕清看来,这些人是可以攀的高枝。这张唱片,有了他们的人气,他这时候也有一首歌,乘风破浪,吸引人气,妥妥的。 凡是能拿来利用的,他从不会浪费别人的利用价值,一旦自己的地位高于了对方,转眼就会把人踢开,防止对方蹭到了自己,借了自己的光。 现在这些在台上的,吸金是妥妥的。之后还有空降的,就更不需要担心了。 因为他已经进入了前十,之后竞争的,只是一个排名而已。 吕清心满意足的笑了,从元轩带阮疏走之后,他就一直憋着笑,虚伪的面具戴久了就要放下来通通气,皮肤要和空气亲密的接触,才能让自己不会老去。 黎菲林那边也快作死自己了,林辰说最近黎菲林缠他缠的特别紧,他几乎不能得空出去做自己的事情,要说他也是有工作的,男公关也是工作啊。 吕清当时朝着空气呸了一口,“林大帅哥,这不才是你的正职工作么,她是真有钱,你难道这时候不应该想办法让她出钱么?” “我跟她可是爱情~”林辰躺在床上打电话,把自己的脚丫子正对着太阳,眯着眼睛看腿毛,“这钱怎么好意思朝着爱人要呢~” 去你妹的爱情吧,吕清翻了个白眼,“说人话。” 林辰把自己的叫放下了,“她跟我说,她有了孩子了,让我负责。”林辰自己眼中都有着嫌恶,“没想到四十岁了还能中招啊,她还想一直这么养着我当她的情夫,啊呸,我年纪轻轻英俊潇洒,干嘛在一棵老树上吊死!当然我更不想有孩子,多累赘啊,还是个讨债鬼,谁知道这老姑婆声的孩子会不会像是个小巫婆,哦草千万别生的像是猴子。话说,当时可是你把她介绍给我的,好歹你现在得负责吧。” 吕清眼皮子直抽抽,妈的,爬她床上的是你,跟她上床的也是你,现在叫我负责,去高潮射的米青怪到我身上? 虽然他心中骂着林辰,但他不会把这话说出口,还是那句话,对于还有利用价值的人,他从来不介意直接把对方利用到成为一块烂布然后扔掉,但林辰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他可不是过来给林辰擦屁|股的。 ☆、第41章 富贵险中求 吕清笑了,笑声还很清脆,“林辰,你该不会是傻了吧,这你老本行啊,你这段时间可没少从黎菲林身上捞吧?捞完直接踢皮球踢我这里?要我说,她不是怀孕了?狸猫换太子做不成,你还可以让人带绿帽子啊,那电视剧怎么演的?哦,《情深深雨蒙蒙》,那叫雪姨的都给陆振华带了多少顶绿帽子?还顺便把钱也给捞了。要我说这才是人生赢家。” 林辰啧啧称奇,“吕清,那可是你老丈人啊。” 吕清眉毛一动,想也不想就说出口,“林辰,别说你没想过,元轩是个基,我爱的是他,我们两人又没什么可能有后代,元家的财产花一辈子也花不完吗?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你能说你没想过?我想着当初你救过我,也教过我很多东西,才想这办法叫兄弟有福同享,你现在在我面前装虚伪,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林辰呵呵一笑,“诶诶诶,吕清,你别生气,主要这事儿,我没做过,你也知道,好听点我叫情场浪子,从来不坑人家嫁给我,我的心在流浪,我的姑娘在远方嘛。说不好听点,我就是一骗子,骗子都胆小,这事儿,我不敢做。” “那你带她去流产?高龄产妇可要小心点,话说,我觉得她不可能流产的。”吕清语气笃定。 林辰迟疑了,“她确实说过想留下这个孩子,之前她一直没怀过……非说什么女人的天性是母性,要我说,就是麻烦!” “你可真够薄凉的。”吕清似是在嘲笑他,他知道,林辰就吃这套,要是你跟他太客气,他反而会对你退避三舍。 对不同人用不同态度,林辰记忆里的,是当年被莫鹏赶出家门那个流浪的自己,被莫鹏坑了一把的落魄青年,两人相互扶持了两年,吕清跑去了好莱坞,林辰也有模有样的学了一把绅士,装海龟成功人士,装了这么久。 这年头,骗子最值钱,吕清回国了,林辰也回国,毕竟他在国外不怎么吃的开,还是在国内有一点成就。 “是兄弟就拉我一把。”林辰不依他,“我可是躲厕所里给你打电话的,诶,再怎么干净的厕所都是丑的,女人成了孕妇也是不好惹的,我可算是明白了这事儿了。” “好好好我帮你想想,我估摸着她也要找上我。”吕清抚慰林辰,心想这事儿只要不闹开,一副药下去,保准可以解决。 元轩的母亲忌日也快到了,到时候准保元训会借酒浇愁,一大家子都在一个地方,让黎菲林扶着人回去,下个药,到时候都中招。 到那时候,他和元轩顺理成章,黎菲林和元训也顺理成章,然后又有了孩子,等孩子出生再装作漫不经心的提出孩子不像这种事情,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然后把黎菲林给赶出去,毕竟这种名声,她怎么还敢要财产? 至于刚才给林辰说的什么他和元轩没有后代,呵呵,连吕清自己都笑了,偷元轩米青子不就好了?找代孕妈妈生一对出来,难道是问题? 有钱在,什么都不是问题。 他只是把黎菲林介绍给的宋太太,可从来没有介绍给林辰。 吕清手里拿着酒自斟自饮,想到一个敌人掉入了陷阱,另一个敌人在事业的道路上也被清理,心中一片明亮,觉得前途也光彩了很多。 元轩这几天住在了阮疏这里。 以监督阮疏吃药的名义,强行插|入了阮疏的生活。 如他所料,尽管阮疏偶尔会出现奇怪的举动,但他的很多习性,都和简达随一样。 无论是从饮食上讲也好,还是其他一些小习惯,都是另一个简达随。 不,他就是简达随。 确定了这一点的元轩只是继续若无其事的煎药给阮疏喝,而阮疏也开始默许这种慢慢侵|入生活的方式。 阮疏现在极少开口说话,只是开始看电影,活动就是走秀,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昂着头,傲慢极了。 元轩偶尔会拿相机抓拍,深秋时候的阳光灿烂极了,从落地窗中照射进来,把阮疏的侧面打上金色的光芒,他像是一半在天上,一半在人间。 那些抓拍的瞬间被元轩洗出来,洗了很多张,老式相机捕捉光影比数码好,元轩也喜欢。 有一天他把其中一张弄成了黑白色,藏在了他的相册最后一页。 那天他坐在沙发上,叫了阮疏一声。 阮疏当时站在窗台边上,懒洋洋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半眯着眼睛,有一缕头发不听话的滑落遮住眼睛,微微抬着下巴。 他当时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为了轻松,下半身只穿着四角裤,白衬衫很大,到了大腿根,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有系上,露出锁骨。 慵懒,性感,还有诱惑。 元轩对美极其敏感,下意识的举起了手上的相机,把这一幕记录下来。 听到声音的时候阮疏笑了,元轩既然被发现,所幸也就落落大方,正大光明的拍,阮疏极为配合,做了几个姿势。 只是看起来再怎么随意的姿势,被摆出来,总会有那么一丝违和。 元轩也就不拍了,放下相机朝着阮疏走去,在窗台边吻他。阮疏很投入,也很配合。 公寓的对面有一道光射过来,元轩敏锐的察觉,朝对面看了一眼。 两栋公寓距离很远,就算是相机拍摄,这么远距离也拍不到什么。对面公寓的窗户黑黝黝的,像是一扇无底洞。 元轩想了想,还是将阮疏拉进来,拉上了窗帘。阮疏不说话,连喘气声都很小,如果他不拉着,他怕阮疏就这么消失。 事实上阮疏并没有疏离,甚至比从前对他更近了一步,他主动环上元轩的脖子,元轩从阮疏腋下穿过,将窗帘拉上。 然后就一直后退,后退,如同元轩在这场感情中的立场,在一次阳光下见证消失后,再次拥有的他学会了后退。 爱情有时候不是一往无前,是时候倒退,给对方留下余地,照顾别人的情绪。 他被照顾了那么多年,换一下位置,也是一种新的体验。 一直退到沙发上,元轩的膝盖弯曲处正好撞上棱角,一下子坐到沙发上。 阮疏单膝跪在沙发垫上,骑在元轩的腿上,拉着他的领带。 阮疏睫毛浓密,掩住了低垂着的琥玻色的瞳孔,他盯了元轩半天,元轩也看着他,眼神坦荡。 “你知道了,对不对?”阮疏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如果是平时,是从前,元轩一定不会知道他在说什么,但现在即便阮疏不说明,元轩也知道他问的是哪件事情。 “是。” “什么时候?”阮疏俯下身,和阮疏平视,眼睛对着眼睛,诚恳的说话。 “你喝醉酒那次。”元轩抬手按住阮疏的手腕,扣住,翻身,两人的位置上下交换。 “我说了什么?”阮疏回忆。 “你什么都没说。”元轩啃啮着他的手指,跪在阮疏分开的双腿间并没有让他看起来卑微,而是一种诱惑。 冷漠的诱惑。 他们相互引诱,如同毒蛇的冷漠。 除了阮疏的声音有些沙哑,说话还是有些疼痛以外,一切都宛如过去,却也不是过去。 至少这一次,站在了相同的地方,相同的高度。 阮疏有一些茫然,眯着眼睛,像猫一样,看着他,询问答案。 “只是我叫你的时候,你答应了。”元轩换了个姿势,抱住阮疏,一起滚在狭窄的地方,身体贴合,他在阮疏耳边轻轻道,“你走后四个月,我叫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人回应我。” “我回来了。” “我感谢一切可以感谢的神明,终于让你回到了我的身旁。” 那些曾经漠视不珍惜的岁月,都会因为得而复失,失而复得,明白身边人,到底对自己有着什么含义。 网上之前有一股流言,说比赛那阮疏好像在后台出了事情,嗓子毁了。 刚开始这消息就像是小火苗,被秒删,然而随着删除的速度,复苏的速度却呈几何倍数增加。 吴修远三番五次的调查,却发现国内没有哪个工作室这一次出手。 唱衰的越来越多,当事人又没有出来辟谣,假的都传成了真的,粉丝们都很着急担心,黑们又蹦q的厉害,已经两个多星期过去了,阮疏从来没有在媒体面前露过面。 后来又有“知情人”爆料称,当晚看到cx少东家元轩开车到医院,伙同前行的很像是新签在cx公司下的艺人阮疏,并附上了照片。 照片虽然有些模糊,但元轩和阮疏的身材都太好,太具有辨识度了,这让原本的那些反驳黑们的粉丝都无话可说了。 一个多星期之后有媒体爆料,拍到了阮疏和元轩的亲密照。 虽然隔得很远,但原照片和放大之后又补齐了清晰度的照片,两相对比,答案不言而喻。 “少东家‘潜规则’or遇到真爱?爆料人称两次遇见元少后台会爱人” “中国好声音?阮疏假唱才是真” “东家高级住宅区,金屋藏娇惜为雄” 一系列标题党争先恐后的甩卖早已不存在的节操,吴修远当初镇压了很多报纸和媒体,然而网络的传播速度永远是no1,狗仔们的节操也早已不再,既然看到事情掩不住,直接加了一把柴火爆掉,挣一分点击率。 虽然娱乐公司和媒体常常合作,但遇到这种惊人八点档,人们还是乐于八卦的。 虽然之前也有过传闻,但苦于没有锤子,现在有了,自然是要用上一用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当事态已经发展到无法扑灭的时候,他朝着元轩负荆请罪去了。 元轩和阮疏还住在一起,阮疏的状态看起来好多了,这几天开始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准备拍写真集。 他和元轩两人断绝网络已经很久了,对于上一次比赛的评价,看的越多,反而下一场越有压力。阮疏这几天显然已经快把这比赛给忘得精光了,菲利普又是要求阮疏减肥,又是要他气色好一点,这有些高难度了。 阮疏这几天一直被折腾着喝药,吃东西也需要克制,还讲究膳食纤维,营养平衡,元轩所幸挽袖子下厨,满足了阮疏的口腹之欲。 元训似乎是为了惩戒元轩的荒唐,把很多公事砸给他,颇有种退休颐养天年的感觉。 所以阮疏休息的倒是好了,元轩瘦了几斤,眼皮子底下都是青色的。 也是禁欲禁的,这段时间他根本没敢碰阮疏。 阮疏倒是大胆的逗了他,最后被逼着用手弄了一次,然后…… 然后阮疏说了一句没想到你也有欲望啊,让元轩整整黑脸了一天。 吴修远来的时候刚好元轩解下了围裙,面不改色的出来。 吴修远不知道元轩擅长厨艺,元轩一直以高冷的面孔出现在世人面前,闷骚也是他的个性之一,不然不可能对简达随那么几年,竟然没有让对方有爱的感觉…… “boss,不然就让阮先生出面澄清一下?”吴修远轻轻试探,“绯闻那边……?” “就那么放着吧,”阮疏翻着手中的书,目光终于从书页上移开,“炒来炒去也就这么点东西,恋爱是我的自由,跟身份无关,跟旁人更无关。” 吴修远头转向老板,那眼神活生生就是: “老板,你追上了?” “老板恭喜你!” “老板这一定要涨工资庆祝!” 元轩无视他眼中的渴望,“就按照他说的去做就好了。” 阮疏说什么了吗?吴修远眨眨眼睛,无为而治么? 不等他接着把话说完,元轩的眼神已经在下逐客令了。 吴修远知情知趣的滚走了。 “下午就要拍了,”阮疏夹菜给元轩,很多东西他都不能吃,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元轩吃,“你就别跟去了。” 元轩心中吃了糖,很开心,面上却没有表情,只是把菜都吃干净了,听到他居然不要让自己去,有些抑郁,“为什么?” “我不想让你看我穿女装的样子。”阮疏大大方方挑明了。 “好了,你今天说的话字数够了,现在我们用手机交谈。”元轩道。 元轩说的手机交谈,就是阮疏把字打在手机上,元轩开口说,这种不公平条约从那天两人坦白开始,元轩就自作主张的定了下来。 不公平条约嘛,如果有反抗和谈条件的余地还叫不公平? 元轩镇压式的威胁还是把阮疏说服了,反正对方是为他好。 “为什么不让我看你穿女装的样子?”元轩坐在阮疏的对面,沙发的对面实在是太坑了,因为离得很近, 分卷阅读18 疏不得不别过眼才能让自己逃避元轩的眼神,他低着头打字:“因为我害羞。” 这句话如果说出来槽点一定满满的,打出来却没有那种感觉。 元轩嘴角往上微微翘了那么五毫米,“这是工作。” “这不是你份内的工作。” 元轩握住了阮疏的手腕,力道很足。 “所以菲利普看就没有问题么?”元轩声音有点危险。 阮疏抬头,冲口而出:“他和你不一样。” 元轩深吸一口气。 不一样不一样不一样…… 阮疏觉得自己回来以后,元轩就有点不正常,如果这不正常控制在一定范围,他估计是不会看出来,但现在元轩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对别人和队自己是双重人格,他嘴角一抽,想要继续开口。 “你别说话。”元轩直接捂住阮疏的嘴巴。 “唔……唔……”阮疏觉得他现在说话不是问题,只是像吃东西上火一样有些辣辣的疼,声音有些不好听而已,男高音的浑厚圆润几乎已经全部失去,现在唱上去就直接破音了,唱给自己听都有些难,更不要提唱给评委听。 估计直接看最后一场终极对决的人会觉得他真的是被塞进来垫底的。 可他怎么会放任吕清再次站到他头上,作威作福? 阮疏看着自己查到的那些资料,微微一笑。 他一笑,让轻轻吻着他的元轩静了一下,嘴唇在他的耳边摩挲,耳根都是红的,气氛靡|靡,声音确实淡淡的,没有带什么感情,只是询问,“怎么了?” “想到要见一个朋友,”阮疏眼睛却不似见朋友的表情。 元轩没问为什么,只是咬了他的肩膀一下,阮疏吃痛,哼了一声,往他手上划字,“做什么咬我”。 元轩笑的声音很低,却如大提琴一般华丽的感觉,“不用担心,谁欠了你的,我都让他还上。” 阮疏有些惊异的看了他一眼。 “艾弗里很快就跳不起来了。”元轩握住阮疏的手,和他十指相扣,“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了,阮疏,”他叫名字的声音带着期待,只是藏得很深,一如他的感情,“我们结婚吧。” 黎菲林发现自己有身孕的第一反应,就是保住它。 黎菲林今年已经不年轻了,四十出头还没有自己的孩子,对于她这样心性的人来说无疑是失败到极点,元训对于她近乎冷藏的做法,让黎菲林一直心底有不满,这不满就像滴水的水龙头,不说不语,但到了最后,日积月累,成了心中的一道刺。 更何况,这种冷藏,一藏就是二十年。 整个青春都赔进去了,没有孩子,就没有和元轩作对的底牌,这让她一直心中没有底,现在有了孩子,虽然不是元训的,但也不妨碍她铤而走险。 林辰拂过黎菲林的小腹,眼睛里都是父爱的光芒,吻着她的肚皮尖,“这是我们的孩子。” 黎菲林心中的念头慢慢成熟,低声道,“我一定会给他一个光明的未来。” 林辰抬头看她,“怎么做?我听你的。” “你爱他吗?”黎菲林看着林辰,摸着自己的小腹。 林辰覆上她的手,“当然,我爱你,自然会爱他,他是你的,也是我的。” 他说着,耳朵贴到黎菲林的肚皮上,黎菲林摸着他的脑袋,眼中满是算计。 “为了他,你愿意铤而走险吗?”黎菲林的声音很低。 林辰心中“卧槽”了一句,心想老姑婆你想干嘛,我可不想赔上命,大好时光等我挥霍,要不是你有钱,我干嘛在你身上花费这么这么多时间,表面上深情款款,“当然,你想做什么?” 黎菲林眯起眼睛,低声道,“我想这孩子继承元家的财产,让元轩和元训做一对鬼父子。” 林辰打了个颤,太狠了。 “这么做,会不会不太好?”他提出了疑问,黎菲林想铤而走险,他可不想,他惜命的紧,“我想你好好的。” “富贵险中求,元训从来没信任过我,他现在年富力壮,元轩又是独子,我要是不争取,之后连一席之地都不会有。”黎菲林表情舒缓,眼睛却恨意显露,显然是对元训从来不是表面那么顺从。 有些女人心一旦狠起来,要比大多男人更硬一些。 林辰将自己的眼睛闭上,借以掩盖自己的眼神。 搞笑,跟元训这样的人搞对立,他还没这么傻,那不是以卵击石么? 能够拥有这么大的金融帝国,并且保持不落的状态,怎么可能被黎菲林这样的人掀翻? ☆、第42章 温水煮青蛙 “亲爱的,”林辰抬头看着黎菲林,“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需要提前留好后路。” 黎菲林手停住了,“什么后路?” “铤而走险,必然有风险。我们已经有了孩子,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给孩子考虑啊。”林辰挺起上身,拉着黎菲林的双手,认真的对着她说,“我这里还有十万块,这是我这么多年的积蓄……” 他说着说着自己低下了头,仿佛自嘲,“我没有什么大本事……其实算是我拖累了你……能给你的就是这些,但已经是我的全部了。” 说完这些他把黎菲林揽在自己的怀中,“这样的我,你愿意跟着吗?” 黎菲林二十多年没有爱过谁,想方设法嫁给的姐夫从来没有爱过她,林辰算的上是初恋。 初恋很多时候意味着昏了头,看不清人,林辰把银行卡交给了黎菲林,并且告诉她密码就是她的生日,黎菲林感动的眼泪都要掉下来。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林辰这样对她好,她接过了那张卡,收了起来。 林辰有点傻了眼,心想大姐你还真接啊,表面上不动声色,一副爱你爱到死心塌地,海誓山盟算什么我们两个都有爱的结晶了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的模样,叫本来有些提心吊胆的黎菲林彻底死心塌地了。 要说黎菲林真是被朋友圈的心灵鸡汤给洗脑了,什么人这辈子有两件事情应该疯狂一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和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前者二十多年没做,一直围绕着元训,后者是遇上了林辰,她情商一直不算高,林辰又一副精英模样,长得英俊潇洒,还对她温柔体贴,所以她很快就陷进去了。 如果黎菲林的妈还在,一定一巴掌抽醒她,可惜她妈早就不在了。 黎菲林把自己的卡也交给了林辰,语重心长道,“这是我这么多年攒的,元训从来不知道。”她说着自己都笑了,“元训也从来没有像你这样关心过我,每个月打点钱,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打发我,也亏得我是他妻子,他从来没有尽过自己的责任。” 黎菲林说着说着自己就哭了,梨花带雨的,林辰把她的眼泪都给吻干了,心想老大你赶快走吧,好让我查一查这卡里到底多少钱。 黎菲林很快喘息就急了,林辰却没有继续的打算,只是柔情似水的看着她,“别伤害到我们的孩子。” 黎菲林更爱他一分了。 “如果不成功,你就赶紧找机会出来,我会在外边接应你。”林辰笑眯眯的说,“有什么意外情况,给我打电话。”他温柔道,“我要你知道,我是你永远的盾牌,这里是你永远的家。” 从林辰的住处出来后,黎菲林被送上了出租车,每次都这样像是在偷情一样,既刺激又大胆,殊不知她的行为早就被记录了下来。 黎菲林往身后的高层公寓看了一眼,林辰保持这样的生活不容易,荣海市的压力很大,林辰又这么年轻,维持这样的开销,按照黎菲林的想法和林辰的工作,差不多应该就攒了这么多钱,她理所当然的认为林辰把他的全部交给了自己,所以她才会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将自己的积蓄一部分交给林辰。 毕竟她有了林辰的骨肉,林辰的一切她都知道,她不怕林辰逃走,那张卡自己这里可以有记录,会有手机提示的,如果出现了提钱行为,她这里会直接去冻结的。 黎菲林嘴角勾起,回到元家大宅。 林辰是个职业骗子,自然有的是办法把钱不动声色的划走。 账户里居然有三百多万,这次赚了! “老姑婆,这就算你包养我的费用吧。”林辰贼笑道,“吕清老弟,感谢你的这次赞助啊!” 他当然不会和吕清打电话,开玩笑,现在该跑路了好吗! 骗子是不可以有朋友的,只可以有利用对象的,他可不觉得这次黎菲林能做到什么,蠢成这个样子,基本都是炮灰的命。 林辰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跑路。 dive eissary的最后一场比赛,定在了元旦前夕,圣诞之后。 天气很冷,但挡不住粉丝们的热情,最后一场有天后沙拉?布莱曼的空降加盟,有十位入围决赛的歌手的倾情演唱,随便拉出来一个实力都是杠杠的,这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甚至国外有些人专门为了自己喜欢的歌手,过来加油助威。 这次,元轩亲自守候在了后台,看着阮疏。 “不用担心我,我现在状况还好。”阮疏即便是面对面,也选择给他发短信。 因为元轩三令五申不让他发声,美名其曰保护嗓子。 阮疏无语,就算他再怎么不发声,一会还得唱歌,为了上台他甚至和元轩在床上干了一架,当然结果是他输了,不过还是争取到了最后上台的机会。 这是他的舞台,他不能不战而退。 那不是他的风格。 这次随机抽到的顺序,阮疏很幸运和也很不幸,因为他又是最后一个。 拿到结果之后阮疏反而放心了一些,因为最后他最后一个,好歹不必让这次比赛成为一场笑话。 这次没有让任何一个化妆师进来,屋子里的东西全都是元轩亲自检查过之后才带过来的,现在只有两个人。 “你出去,我换衣服。”阮疏打字。 元轩不动,坐在转椅上,盯着他。 阮疏被他这么赤|裸裸的眼神给盯得有点不好意思,在菲利普面前他可以很大胆的脱衣服,但在元轩面前就做不到。 “你脱吧,我看着。”元轩开口。 ……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一本正经的流氓?阮疏无语,心想元轩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怕我一闭眼,你就再次消失不见。”元轩声音带着沙哑,眼中有着沉痛,“老天用最沉重的方式告诉我错误,我就再也不能犯错了。” 阮疏一愣,脸上有些不解,也有些尴尬。 “你为什么不早说?”阮疏背对着他换衣服,这样可以自欺欺人一些,“我一直以为,你很讨厌,很鄙视我。” “那时候我一直在等你开口。”元轩道,“承认感情对我来说很难,因为我一直觉得一切都有保质期,开口了,很快就会过期了。” “怎么会?”阮疏直觉否认这个可能,他多少次暗中示意,对方都跟瞎子一样。 “就像我母亲,生下我之后不久,就离开了。”元轩蹙着眉头,思考并回忆过去,“她说她爱我,然后就走了,再也不见了。” 阮疏正在解衬衫的扣子,听到这句手停下来,清了清嗓子,“虽然对于阿姨的离开我同样很……难过,但我想你会不会想太多了?毕竟我不会生孩子,就不存在难产的可能。” 如果因为这个元轩一直别扭着那么表态,他真的是要哭晕在厕所里了。 没有老天开金手指,他和元轩就再无可能。 元轩表情看起来有些尴尬,像是实话实说对他来说就是趁他病要他命一样。 “现在呢?”阮疏趁机追问,“敢于承认了吗?” 元轩点头,“谢谢你在原地等我,我转身的时候发现你不见了,感觉老天再一次玩弄我于手掌之间。” 阮疏:“?”什么意思? “那年我三岁吧,妈妈在前一天晚上到我床前,问我爱不爱她,我说爱,她说她也很爱我。第二天她说生日到了,我有没有惊喜送给她,我就出去买东西,准备组装一下送给她,离开家的时候她夸了我一句很聪明,我回来之后就发现她已经离开我了。”元轩道,“永远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从那之后我就知道,爱这个词语说出来就会很快过期,喜欢的东西总是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妈妈离开了,伊丽莎白离开了,哪怕后来我假装一直不爱你,你也离开了。” 伊丽莎白是元轩从前养的一只猫,阮疏到元轩家里的时候,那只老猫不知道怎么离家出走了,最后也没有找回来。 就像聂鲁达说的那样,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阮疏从来不知道元轩心中会有这样的谜题,他那时候也有很强的自尊心,三番五次暗示没有结果,再下去对他来说就是抱大腿,带着自取其辱的感觉。 他们就这么错过。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阮疏轻声道。 “我不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呢?”元轩将阮疏要穿的衣服衣架取下来,伸手替阮疏解开扣子,两人靠的很近,呼吸交织在一起,眼神也融合到了一块,“去吧,那个舞台给你准备了很久,它也在等待你的归来。” “你是我心中的,天王。”元轩轻声道,“去吧,做你自己,无所畏惧。” 阮疏换上了女装,白色的裙摆,白色的手套,带着羽毛的宽帽子,你第一眼看到他也不会认错他,假发很长,垂在腰背,却没有上妆。 因为他不需要。 腰细腿长,眼睛一动,睫毛低垂,灯光一打,看上去优雅高贵,难分雌雄。 如同他出道的时候,以女装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饱受诟病,后来被传出包养等流言,再之后的各种贬低。 但那又怎样? 他的眼神足以吸引你,他的声音也曾经惊艳所有人。 如果你变了,而这个世界不喜欢你的改变,那么应该怎么样呢? 做你自己,you are yourself。 阮疏上台之后引起了一片倒吸声,有人直接以一句“哦草”来形容自己的惊讶。 女装! 你敢不敢更自我一点,敢不敢! 为什么不敢? “i am what i am” 阮疏声音有点低,他无法说得很大声,但他说的很坚定。 似乎是发现了他声音沙哑这点,正好印证了前一段时间网络上疯传的那个流言,说阮疏声音毁了。 因为阮疏从未出面反驳过流言蜚语,所以存在的是一部分人相信,一部分人不相信的情形。 现在看来,流言不假。 但阮疏还是来了,说了这句可能引起非议的话。 当年的哥哥开演唱会,留长发,穿的像睡衣,引起了所谓“主流”的非议。 这首歌也完全表现了他的人生态度,哥哥先作曲,然后问林夕,“这首歌词开头已经想好了,叫i a what i a,是一部电影的对白,那下面你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吗?” 林夕说他知道,歌词写完之后给哥哥看,哥哥说果然就是我要的。他们合作很多年,自然知道彼此的心意。 同样是心思细腻的人,同样是用情至深的人。 他低眉垂眼,黑色的舞台,所站之处才有光芒,打在眼睑处,因为角度问题,反而是阴影。 但看得出他的情深。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他前行一步,手臂微曲,姿态优雅。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 昂起下巴,眼睛眯起,那么骄傲。 “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即便声音有些哑又如何? 即便流言蜚语满世界都是,又如何? 背景简单大方,却充满着个人色彩,虽然因为声音原因,他不能以声音演绎出变化多端的和声效果,但他依然可以唱出深情,唱出大气。 “对世界说甚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这就是他对世界的宣言。 这首歌曲唱完他却没有急于走下去,也没有畏惧世人同情的眼神,一首歌以音色的角度来说,完败。 处理不够圆滑,多处破音,高音处明显唱不上去,甚至换气的时候因为嗓子的问题,而听起来有些让人觉得遗憾。 在普通人眼里唱的还能听,但在这种舞台,这种级别的比赛场合,真的有些拿不出手。 多少人看他的眼神带上同情,网上又隐约出现了各种猜测,以为这位以后要以女装博取眼球,靠这个来留住最后的人气。 然而他的粉丝却落泪了,因为这首歌已经告知了世人,他到底如何想。 “这是最后的晚装,”阮疏微笑道,“原谅我的离经叛道,其实我不求任何人的原谅。” 这句话,对那些不怀好意猜测他的人是赤|裸裸的打脸。 “因为,我就是我。”阮疏道。 做什么,有人不屑,不就是借死人的名气么?那位的地位不可动摇,今天唱这首歌难道没有别的用心么? 舞台打光学别人,女装这点难道没“借鉴”么?真的是怀着好意? 打着致敬的名义做着抄袭的事情,你不是第一人,没关系~ 现在说什么不求原谅,是心虚吧? 阮疏知道总会有人反对,总会有人说着他的各种不适。他不是人民币人人爱,有人高风亮节连人民币都不爱只爱人民呢! “我并不是致敬,或者悼念。”阮疏这一句话出口,激起了千层波浪,评委们还没有变色,底下的观众和电脑前,电视机前的人性格中有愤怒的,已经隐隐有发火的趋势了。 这话说的有些难听,不是致敬不是悼念,你别唱啊。 有人已经把鼠标摔了,你以为你是谁,怎么可以这么说话! 你和那位差得远好吗! 然而下一句直接让他们下巴掉了,做出改观,知道自己的改观其实无足轻重,为刚才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感到羞愧。 “我只想对所有人说,如果你有爱的人,请在人间好好爱他。多么深的思念,敬意,都换不回人间的白头不离。有些感情来不及说,就永远没有机会说了。” “我知道有很多人之前揣测过我和一个歌手的关系,没错,他是我的弟弟,简达随,我们出生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我也没有尽到兄长的职责。”阮疏抬起头,像是试图不让眼泪掉下来。 “三首曲目唱完,我完成了他的心愿。”他连以自己的身份站到这个舞台都做不到,只能以这种方式来不让别人忘记他,“我想,我只能以这种方式爱他,”说着他脱下帽子,鞠了一躬,“希望你们记住他,如同记住我。” “我与他同在。” “这场比赛,我宣布退出。”阮疏展眉一笑,但我会归来,因为这是我的舞台。” 他动作潇洒,哪怕身穿女装,也无法掩盖那种英挺气概,女装的温婉被他演绎成了修长,他转身离开,手中的帽子直接被抛到了底下的观众手中,反应最快的那个人跳起来抢到手,却意外的没有引起混乱。 “我会等你回来的!”那人大喊,是个男生。 他的声音很响,像是安静的空气中的一道雷。 他本来是专程来看沙拉?布莱曼的,却意外收获了一个偶像。 是的,偶像。不以大众化和理想化的面目示人,做他自己。 就像歌词里说的那样,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仿佛被这样的气氛带动,体育场的声音此起彼伏,最后汇成海洋: “一定要回来!” “我们等你!” “爱你!” 阮疏挥挥手,却不回头。 他虽然没有在这场比赛中摘取桂冠,却已经成为了无冕之王。 元轩走到光亮处,等着他。 光束追随着阮疏的背影,恋恋不舍,一直到元轩和阮疏汇聚的地方,群众雪亮的眼睛发现他们两人。 元轩彬彬有礼的鞠躬,阮疏伸手,元轩吻了一下他的手背。 “欢迎回来,我的天王。” 这几天最热门的人无非是阮疏。 其中最热门的无异于阮疏和元轩高调而无声的宣布他们在一起了。 国民老公有老公了,这伤害了万千少女or少妇的心理。 从前声称要给元轩or阮疏生猴子的人表示,他们两个人再怎么搞都生不出猴子,但其他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也肯定不会出给从前的单身钻石王老五生猴子,想想也平息了愤怒的心情,转而祝福他们两个。 什么舆论啊反对啊都是泡沫,正如有人说过,很多时候你迫不得已,往往是你不够强大。 阮疏足够强大吗?未必,但他心理已经经历了蜕变,自信的人往往会散发出不一样的光彩,所以尽管长相相同,但没有人把他和简达随混淆在一块。 在dive eissary比赛结束之后,阮疏火速推出了他的写真集:《最后的晚装》 样图被黑色野狐po出去的时候,多少屏幕被沾湿了。 舔的。 口水滴答响。 大家开始猜测到底黑色野狐是谁,怎么会拥有这么强大的,快速的消息。 吴修远对着手机笑的淫|荡,听老板的话,从前养这个号,果然关键时刻有用。 他伸了个懒腰,老板之后估计又要加工资了。 哎呀工资再加他都不好意思了。 当然不可能谦虚的不要。 不要的是傻瓜。 不过想到阮疏和元轩的相处模式,他一直在猜想谁攻谁受。 想太多,你老板不可能受的。 当天晚上的晚宴放在了元家老宅,也就是别墅区。 黎菲林,元训,元轩,阮疏四人的宴席,毕竟这是阮疏身份被承认的第一次正式的家庭晚餐。 正式参加晚餐,总有种莫名的紧张感。 才不承认什么丑媳妇见公婆呢! 他置办衣服的时候换来换去,元轩本来有些惊异,后来就习惯了,当然没有无视。 因为阮疏换衣服相当的快,所以他可以很多遍欣赏阮疏的身材。 “不用紧张的。”元轩在看了阮疏换了好多件衣服之后终于开口,“爸爸很开明的。” 阮疏住手了,“我没有紧张。” “你紧张的时候换衣服很快。”元轩悠悠道,“是职业病?” 阮疏:“……”这和职业病有什么关系?欺负正在治疗嗓子的人真的很得意吗! 很得意吗! ☆、第43章 事发败露 阮疏闭嘴了。 元轩随手挑了两件,“试一下。” 阮疏用眼神询问他。 “你穿着很好看。”元轩笑的时候还咳嗽了一下,才说了下一句,“当然,不穿更好看。” 这种一本正经耍流氓的感觉真是……无从吐槽啊。 “爸爸很喜欢你,你也不是第一次去我家,放松就好。”元轩站起来,帮他整理衣领,“他知道我喜欢你,不会反对的。” 阮疏被他的这不咸不淡的情话说的有些脸红,无论前世也好,这一世也好,他都喜欢的是一个人,上一世最后的绝望在这一世察觉到无辜之后直接心软,那么长时间的陌生人对他来说惩罚足够了。 起源如何已经不可参考,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那就是从一开始点燃寂静心灵的是一把火,过了那么久,也不能忘掉点火的人。 穿好衣服之后元轩像是魔术师一样掏出盒子,打开,直接给阮疏套上,拉着阮疏,“走吧。” 阮疏呆在原地,举起自己的手,左看右看,“这是什么?” “你看不出来吗?”元轩侧头,“戒指。” 阮疏:“我看的出来是戒指,只不过……” “婚已经求了,你没有拒绝,我当做默认了。”元轩轻笑,“吃一颗定心丸。” 他手指在阮疏带着戒指的手上摩挲,“这样套牢了,以后就不会走了。” 阮疏反握住他,“不会走。” 阳光从窗外折射进来,戒指熠熠生辉。 “明婶,我来吧。”黎菲林进厨房,“你辛苦了。” 明婶打了个颤,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黎菲林怎么忽然进厨房了?她不是很讨厌这个地方?嫌弃掉价。 “夫人,不用了不用了,还是我来吧。”明婶按住上面的东西,“可别让这东西脏了您的手。” 那老身可担负不起责任,你等先生不在家的时候撒泼,没人能管得住您的。 黎菲林坚持微笑,手上不肯松开那口锅的锅盖,“还是我来吧,我今天想给先生炖一锅乌龟汤,给元训补补。” 明婶正欲再拒绝,就看到黎菲林眼神凶狠,“呃,那您小心,别烫伤了。” 她要是会炖汤就见鬼了,懒家伙一个。 不过明婶不打算戳破,在这里继续下去,何必操心,反正厨房里她准备了好多东西,省的黎菲林坏掉素材还要出去买。 明婶擦了擦手,离开了厨房,没有关上厨房的门。 厨房没人了。 “家庭聚会?”黎菲林撇撇嘴,“正好一窝端了,还省的我想方设法把人都聚齐了。” 她还真没想到元轩居然找了个男朋友,还是从前一桌上吃过饭的人,呵呵,也不嫌丢人,可惜的是没有和吕清在一块儿,吕清人多好啊,待人接物都和煦如春风,也好操控,现在这个,看起来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不是说时尚圈乱?元轩也不怕染一身病出来,真是,跟他妈妈一样是贱格。妈是圣母,生出来的儿子也是回收站,接手这么个人,也不嫌弃掉价。 黎菲林并不太清楚阮疏到底是做什么的,这段时间还参加个比赛,跟选秀似得,一看就没什么逼格。 可惜黎菲林不知道,阮疏之前找了个借口往厨房这边来,他穿着休闲鞋,走路极轻,跟猫一样没有打扰到明婶,在厨房正对厨具的地方粘了个针孔摄像头。 狗咬狗,一撮毛儿,吕清利用了林辰,林辰何尝不是利用了吕清,毕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估计一会儿吕清就来了,恰到好处的把几人送到医院。 到那时候,元训死,黎菲林下毒,这两个最大的对手直接除去,元轩继承家产。吕清这样的人,元轩已经无声的和世界高调宣布和他在一起,吕清自然恨得牙痒痒,这样的人,爱不了,就毁掉。 他想利用艾弗里把自己给除去,但从自己这边的动态资料显示,艾弗里自己都有些手忙脚乱。 阮疏知道元轩最近在忙,并且没有掩饰,虽然因为业务不熟练,不太懂元轩到底做了什么,但还是知道元轩是在针对艾弗里。 这让他觉得不是那么孤立无援。 阮疏从自己的手机上看到黎菲林的动作,黎菲林把药下到了明婶刚才做好的汤中,自己又笨手笨脚炖了个汤。 还要陷害?阮疏瞳孔猛地一缩,他很讨厌陷害,正如无比恨吕清之前的所作所为,受害人还不止他一个,比他更厉害的人也曾经掉进过吕清的套中。 刚才的录像直接备份到了云端。阮疏合上手机,这些设备依然会继续工作。 “在做什么?”元轩上前,眼睛并没有往他手机屏幕上看,他一向很尊重别人的和爱好。 “看《雷雨》,”阮疏笑着道,“觉得,有些事情真是巧合,充满了戏剧性。” “古今中外,但凡伟大的作品,无一例外都充满戏剧性,矛盾碰撞像是可以产生化学作用,使得一切像是意料之外,但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元轩评价道,“走吧,快开饭了。” 阮疏欣然前往。 今天的餐桌气氛很是奇怪,元训一直没有动筷子,似乎是在等着什么。 阮疏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因为元训只是简简单单抬头,看他的眼神像是能把他整个人看穿。 在老狐狸面前,他的段数再高,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觉。 黎菲林有些坐立不安,手放在桌子下,抓着自己裙子的一角,不停的绕,然后松开。 阮疏觉得自己背后发凉,元训忽然一笑,有些苍凉,开口喊了一个人名,“菲林。” 黎菲林一震,抬头看他,眼中闪过 分卷阅读19 丝惶恐之色,然而很快,这种惶恐就被她压下去,她笑的很温柔,“怎么了?” “今天的汤是你做的?”元训漫不经心问道。 黎菲林听到这里似乎有些高兴也有些羞赧,“我手艺不好,这道乌龟汤是我煮的,其他的都是明婶做的。” 元训道,“明婶辛苦了。” 黎菲林笑的纯良,拿汤匙给元训盛了点明婶的汤,同时给元轩,阮疏也盛了点,自己用另一个汤匙把自己炖的汤放到了自己的碗中,“日本空运过来的河豚,肉到现在还是很嫩的,你们尝尝味道,我好久没去过厨房,我这破手艺还是让自己试一下。” 元轩拿起勺子,准备尝一下,直接被元训打掉,同时阮疏也抬手阻止。 两人不约而同做了同一个动作,元训目光如炬,盯着阮疏,阮疏笑了笑,“有点烫,我想让他不要慌着喝。” 他说着抬头看向了对面的黎菲林,一字一句道,“更何况伯母还没有尝一下,不如一会儿一起。” 元训让仆人都下去,退到了门外,并嘱咐他们把门关上。 仆人不知道老爷要做什么,但清楚自己不该多问,一言不发的下去了。 元轩初时有些不解,但看到父亲的行为,又看了一眼黎菲林。 黎菲林有如惊弓之鸟,在元训的目光攻击之下,她现在抖的厉害。 元轩叹了一口气,把东西都放下了。 “菲林,你嫁给我多少年了?”元训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十、十五年。”黎菲林鼓起一口气回答。 “我是该恭喜你,你终于有了孩子,还是该叹气,你终于忍不住动手了?”元训似是喟叹一声,“我本来想,你如果这一辈子都老老实实的,让你做元家的女主人,也没什么不妥当,可惜,你的手伸的太长了。姿林当年求我,说如果你不犯错,就让你留在这里,你对生活有什么不满,走上这一步?现在,我也不得不违背当年诺言了。” 黎菲林嘴唇嗫嚅,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她的手动作太大,直接失手打碎了碟子,青花瓷的碟子看起来很漂亮,现在破碎着在地上。 阮疏没有吱声,只能说自己赶巧了,看到一出戏。现实真是比故事还要狗血。 黎菲林不明白自己的行为明明那么隐蔽,怎么还会被发现? 到底是谁告的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然而空气凝滞了近三分钟,黎菲林终于开口,问了一个似乎毫不相干的问题,“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三个月前,从你开始出轨的时候。”元训拿着自己的专属杯子,喝了一口茶水。 这杯子有自动清洁功能,就算是往杯子里投毒,也毒不死人。 后来阮疏才知道这件事情,不得不感慨能够坐到元训这个额位置,什么看不到? 自己那点段数真不够看。 黎菲林难以置信的抬头,“那你……” 元训只是一笑,看着黎菲林像是看着毫不相关的人,淡淡道,“如果不把你往深处引一下,我怎么知道你以后会做什么呢?” 黎菲林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就是别人眼中的跳梁小丑,“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你是故意放着不管,让我放松警惕……” 自以为对手是白痴,低估对手,就会让自己的行为越来越肆无忌惮,然后做出更为胆大妄为的事情。 殊不知她早就被元训给盯上了。 元训倒是大大方方承认了,“如果不是这样,我实在是想不出来,拿什么理由决裂这段关系。虽然我本来不介意,但我想没有谁能够忍受这样的事情。” 他说着,端着黎菲林给他盛好的汤站起来,走近鱼缸,里面有一对鱼在接吻,听到脚步声受惊,飞快的离开,元训把那碗汤倒进去,水现实变得污浊,之后被净化了一点。 但鱼还是慢慢游动,之后一动不动。 毒。 桃花鱼的肚皮朝上,雪白雪白。 眼睛一动不动,朝着黎菲林的方向。 黎菲林脸色煞白,“不是我……是明婶!” 她跳起来,企图做最后的挣扎,可惜杀人者哪怕是垂死挣扎也是无济于事,元训手中的微型遥控器被打开开关,墙上的大屏幕把她投毒的那段恰好播出来。 阮疏惊出一身冷汗,在桌子下面握住元轩的手。 元轩也看到了墙上的一幕,阮疏握紧他的手时,他才发觉对方的手指冰凉,侧头低声道,“没事了。” 他面冷心善,从不愿以最大的恶意度人,尽管内心不喜欢这位小姨,却没有做出什么让对方难堪的行为。 “小姨。”元轩没有站起来,只是看了黎菲林一眼,眼睛中带着失望。 “别叫我小姨!”黎菲林摸着自己的小腹,踢开椅子往后退了一步,“黎姿林生的什么东西,也配叫我小姨?!听你叫了二十年,虚伪不虚伪!” “黎菲林,你不要像个泼妇一样!”元训呵斥了一句,“离婚吧,我会给你钱作为遣散费,你的事情现在没有败露,我不想给你难堪,该怎么走,不需要我提醒你吧?” 他这么无情,连最后陌生人之间虚伪的面具都拆开,黎菲林忽然明白为什么元训会这么纵容她了。 她站在下风,被离婚,因为她婚内出轨,也不会给她留什么财产。 过去哪怕元家再有钱,也从来没有给她什么好的生活,别的太太们都随心所欲,她却只能像一个尼姑一样过着贫寒的生活。 现在元训要把她从这里赶出去,名正言顺,她不答应,元训怕是会拿那些证据还有cx公司的律师把她打压的无处可逃。 “伪君子!元训你不是人!”黎菲林两行清泪滚滚落下,“你怎么这么狠!当初我瞎了眼才嫁给你!” 元训简直要气笑了,一个出轨的,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骂他。 他摇摇头,“我给你留了最后的颜面,也希望你不要撕破它,毕竟你也是姿林的妹妹,好聚好散吧。” “谁要给你好聚好散?”黎菲林嗤笑一声,顾不上泪流满面就开始疯狂的笑,“你这个死太监,二十年你都没有跟我睡过一张床,你就这么把我一个人留在坟墓里,元训啊元训,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她讥讽着,嘲笑元训,把最后一丝伪善的温情撕破,没什么,她还有一个愿意等着她的爱人,还有一个怀上的孩子,未来还有希望,“元训,我在想黎姿林是真可怜啊,你这么无能,她当初是怎么活着的?呵呵,你就是个死太监吧?假清高。要我说连元轩看起来都不像是你的孩子呢,你能让人怀上?可别再被人带上绿帽子啊。” 元训听她的话面上没有丝毫恼怒,反而显得愈发的平静,黎菲林想要激怒他,用尽了尖酸刻薄的言语,然而元训没有变色,让她感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无力感油然而生。 “我不用和你同床,当年你用卑鄙下流的手段骗了我一局,你也怀不了,因为姿林生病之后,我直接就去结扎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仿佛对于自己掐断了未来的路也毫不后悔。 他的确不后悔。 黎菲林这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跟守活寡一样,原来半点希望都没有,她本来想着的是再次骗元训一次,原来即便是再骗人,也无法改变结局。 “元训!你不得好死!”她一把抄起手边的茶具,狠狠的砸向了元训的方向,元训一个闪身,茶具砸到了鱼缸的玻璃上,浴缸的玻璃很脆弱,两者一对撞,鱼缸直接碎了,水撒了一地。 那两条死去的鱼也滑落在地上,地板大约有些滑,鱼靠近了黎菲林的脚下,黎菲林往后退了两步,显然是鱼腥味和鱼死不瞑目的样子吓着她了。 元训脸色很不好看,但他依然没有生气,只是缓缓道,“离婚协议我已经打出来了,如果你想要找律师,尽管去找,只是我提前告诉你,你不会有翻盘的机会。” “你去死吧!”黎菲林脸都绿了,“你们一家人都是神经病!真是让人看到就恶心!” 元训没有理会她撒泼和发神经,似乎是预料到了这样的结局,所谓夫妻,像是一场笑话,黎菲林以这样的形式让他带上了绿帽子,他自然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只是最开始警示,之后大约会再度陷入这样的局面,不如诱敌深入,把这段畸形的关系结束了吧。 他心道:姿林,我有些累了。 大厅里一片狼藉,元轩和阮疏站在餐桌旁,黎菲林蹬蹬蹬上楼,把自己锁在门内,门关的那一刹那发出巨响。不过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元轩叹气,“抱歉,让你见笑了。” 阮疏摇摇头,“发生了这种事情,我想你也很难过。去看看伯父吧,我觉得这时候,只有你能安慰他。” 元轩没有把他当外人,让阮疏去自己的房间坐会儿,去了父亲的房间。 没没有锁,元轩敲了敲门,径直进去了。 阮疏看了看自己周围,重生之后,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元轩的房间。 其实这话说的有点不对,重生之前,他也没有进过元轩的房间,那时候他总觉得元轩对自己有隔阂,每次敲门都会将门掩藏的很深,不让他窥见一丝风景。 然而现在环视,周围确实没有什么东西,整个房间干净利落,元轩的房间是套房,有自己的书房和小客厅,卧室更是在最里面,阮疏走进去,才看到墙上有他的东西。 从前的,现在的。 他坐在床上,发现床头柜上也有着一本相册,里面是从前的照片。 关于简达随的,从视角看,应该全部是随手偷拍的。 他从来不知道,元轩有这些东西,因为从前总是一个人独处,元轩不叫他,也不和他近身,他以为是乡村和城市的隔阂,穷人和贵族的差距,努力让自己挺直腰背一路走上去,却仍然带着稍许自卑。 没有合照,全都是他一个人的照片。大多都在发呆,迷茫,失神,只有寥寥几张出现了微笑,阮疏努力想了想当时自己在想什么,却发现记忆或许放的时间太长了,连自己都快忘了。 翻到背面,看到了秀美字体的钢笔标注,想起来那是冬天在海边别墅,他收到了元轩的生日礼物,在角落里笑的。 “真别扭。”阮疏努力装作不屑的去评价,小心的合上,边缘有抚摸的痕迹,应该是经过多次翻阅。 他想到元训看着他的眼神,还有那段录像,轻轻叹了一口气,心想或许需要找时间和伯父“交流”一下了。 元轩回来的时候看到他坐在床边,影集像是放在原处,但明显有被翻阅的痕迹,心中有些赧然,面上很高冷,“看过了?” “是啊。”阮疏道,“看不出来你还有当摄影师的潜质。” 元轩不会说自己的照片甚至入围过奖项,这时候炫耀自己的荣誉很小儿科吧。 对于人物,两人倒是避而不谈。过去就想伤痛,结了痂,就翻过这一页,开始新的篇章吧。 “对了,伯父怎么样?” “爸爸说像把公司的业务全部交给我。”元轩叹了口气,“他说他有点累了,想要休息一下。” “那,阿姨呢?”阮疏还是用上了敬称。 “离婚吧,对谁都是解脱。”元轩也如释重负,“从此以后,各走各的路。” 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再装作若无其事了,破镜尚且不能重圆,更何况是人。 元训活了近五十年,这些对他来说只是烦心事,算不得重创,当年爱妻过世,也是极快的调整了自己的心情,元训了解自己的父亲,只是想到刚才黎菲林小姨下毒,心中不寒而栗。 ☆、第44章 是非常看不起 “爸爸说,这件事情他会查到底,确保之后黎菲林不会狗急跳墙,再做出什么危害到别人人身安全的事情。”元轩淡淡道,仿佛在说什么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 阮疏和元轩再熟悉,这也是别人的家务事,轮不到他插手。 他能做的就是默默在元轩旁边支持他。 “对了,你知不知道艾弗里有什么对手?”元轩皱眉问阮疏。 阮疏想了想,“除了尤利西斯,我想不到有什么人算是对手。” 尤利西斯就是他父亲,这两人的仇恨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仇恨。 毕竟商人重利,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元轩蹙眉,将自己前一段时间遇到的情况娓娓道来,并且将他的疑问说了出来。 原来在他以大宗金额交易,设局将艾弗里引进来,本来艾弗里在这种情况下会慢慢上钩,但艾弗里很狡猾,即便元轩当时以不同的身份和几家不同的公司联合,到最后险些困不住艾弗里,这时候忽然有暗流涌动,将艾弗里的所有金额直接套牢,狠狠的打了艾弗里一棒子。 “很奇怪,这么大笔的交易,实力必然雄厚。打击力度也很大,如果不是仇人,不需要做到这种程度,因为会激起愤恨,还有记仇,一旦艾弗里反扑,身后有人支持他,那么资金的处境将变得十分危险。我想了很多人,推算了很多遍,也没有出第二个人选。”元轩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敲击。 阮疏也陷入了沉思,没有第二人选…… 那么最佳人选不做第二个想,就是尤利西斯。 但自己逃出来的时候,尤利西斯还在床上“卧床不起”。 谜题越来越雾团重重,阮疏也有些看不清了。 “我想,洛克家族内部,可能出现了什么变动。”这个结论的出来,元轩深深的看了阮疏一眼,“你有想过,回去把你的一切都拿回来么?” 阮疏本来是放松的的姿势,听到了他这句话,慢慢挺直了自己的腰背,“有。” 他需要资本,不是么? “我会站在你身边的。”似乎是知晓了阮疏心中的犹豫,也知道了他心中的担忧,元轩将手覆在他手上,两人的戒指碰到,摩擦,光亮却始终不会褪去,如同萌芽的感情。 黎菲林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眼睛有些红,李叔早已叫佣人把底下一片狼藉的大厅收拾干净。 元训面前放着一叠文件,他陷在沙发中,似乎在沉思,又似乎在回忆。 那一瞬间,元轩觉得他无所不能,强大的爸爸,老了。 老的,已经开始回忆了。 元轩走过去,元训从沉思中惊醒,看到他来了,脸上露出笑容,元轩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精神支柱,“下来了?” 元轩点头。 元训又道,“你那位小朋友呢?” “你别这么叫他。”元轩抿嘴道,“他是我的伴侣。” 元训摇头,似是是在感慨儿大不由人。 黎菲林坐在他们对面,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的文件,打开文件夹,一页一页的翻过去,看着那上面的白纸黑字,冷笑一声,“这就想打发我?” “我再给你两百万,作为最后的遣散费。”元训冷冷道,“这已经是我最后的仁慈了,不要消费我的同情心。” “你早就想好了这一遭了吧?就等着我哪天做出超过你底线的事情,然后直接一棍子把我打走。”黎菲林似乎也明白了,大概是林辰和她通话之后她也想开了,元训没有起诉她,没有打电话报警把她关起来,她就最好谢天谢地。 她现在虽然在趾高气昂,似乎和元训站在同一高度,争取自己最后的利益,但心中也知道,现在的她,没有丝毫取胜的机会。 元训把她最后一条路给截断了,证据落在别人手上,cx强大的律师团足以让她一无所有,锒铛入狱。 “二百万就值了这二十年吗?”黎菲林开始打同情牌,看着元训,有些哀怨,深情也痛楚,手持文件,不同的抖,“元训,你真是太狠了。,无情,这二十年你一直这么架空我,让我什么都不会,就是防着我吧?” 如果她没有曾经给元训下药,没有试图爬过元训的床,没有骂过同父异母的姐姐黎姿林,没有试图投毒,或许元训会再找其他不是那么激进的办法,把这段关系撇清。 但既然做了这些事情,就要知道自己是要负责任的,元训抬眼皮,“你是黎姿林的妹妹,把这个关系撇清吧,我拿另外一百万买断,从此,你和黎姿林毫无关系,也不要再试图回来找我。” 他的声音冷静的像是审判的法官,却比法官更无情,“你从来都不是这座宅子的女主人,看在过去二十年的交情份儿上,提醒你一句不要相信任何人,没有人值得信任。我言尽于此,没有再商讨的余地。” 黎菲林失神了一会儿,才从自己的世界中走过,二十年如浮光掠影,浮生一梦,她曾经爱过眼前这个男人,在二十年的冷漠中,耗尽了自己最后的感情,还有青春,一无所获。 “好。”黎菲林声音中略带哽咽,在文件最后签字的时候歪歪扭扭,努力签的漂亮。 签完之后直接把笔摔了出去。 元训却没有对她的态度有任何一句评价,他捡起黎菲林扔掉的笔,在文件最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掏出支票,在上面签字,三百万。 签完之后没有丝毫留恋,推给了黎菲林。 黎菲林接下支票之后确认了一下余额,然后把手伸进了自己的衣服里,悄悄的按下了确认。 有人在等她,这使得现在哪怕面临元训冷静而强大的气场,她也不觉得孤立无助。 黎菲林站起来,昂着下巴,余光瞟着元训,“元训,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就是个冷酷无情的国王,尽情的守着你的王国吧,我诅咒你,诅咒元轩,诅咒一切对不起我的人!” 她还在穿着高跟鞋,用香奈儿武装自己,离开了这座宅子,把自己收拾好的行李箱带走了。 里面大概是她搜罗的最新季的奢侈品吧。 这地方打不到出租车,李叔站在门口对黎菲林熟视无睹,还是元训开口一句“送她离开吧”让李叔松了表情,“是。” 父子两人之间久违的沉默,直到夕阳西下,开始飘雪。 毕竟是冬天啊。 “你妈妈就是太善良了。”元训的声音打破寂静,“当年没有看透她的本性,觉得黎菲林除了拜金点,其他本质还是不错的,便拜托我,除非她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不然就照顾一下她,毕竟黎菲林的母亲也把她一手养大,在平日里没有亏待什么。” 元轩仔细聆听,没有开口。 “那时候她在病床上对我笑,我没有办法对她说不,我从一开始把她保护的太好,她本身性格也是如此,吃了亏像是从来都不记得,反而是别人的好,记得一清二楚。”元训摇头,“你就是我最后的底线,谁对你动手了,不管对方是谁,我都不会饶恕。” “爸爸。”元轩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对。 “爸爸也有句话对你说,不要相信任何人,信任一旦付出了100,最后结果反而可能让人失去了对世界额好感。”元训拍了拍儿子的手,“这点上,你那位小朋友比你上心一点,不过你们还是嫩了点。” 这句话让元轩有点蒙圈,“阮疏?” “你对他的信任建立的太快了,是因为他长得像简达随那孩子么?”元训循循善诱,想要把自己的疑问解开。 对于父亲的问题元轩没有犹豫,如果连他都不信任,他大概没有信任的人了,虽然剩下的事情开口可能太过于天方夜谭,但事实的真相就是如此。 “爸爸,他就是简达随。”元轩一句话把父亲的疑问给回答了。 这句话成功的把元训剩下的话堵住了,“元轩,这不是玩笑。” 元轩笑了笑,元训看到他不再是从前那种神情就知道他已经走出了简达随死亡的阴影,也开始相信这句话。 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过世间之大无奇不有,年纪上了,也就不那么笃定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不科学了。 元轩把阮疏的境遇细细的给元训说了一遍,阮疏是简达随的双胞胎哥哥这件事情让元训觉得这世界真是很大又很小。 听到元轩说当初阮疏的父亲尤利西斯为了防止家族势力分裂和两个儿子的斗争,直接把另一个儿子送走,摇了摇头。 “这倒是和历史上一件事情有些相似,想起来铁面人的来源,就是路易十四囚禁了他的弟弟,”元训评价,却也惋惜简达随的命运,“我以为这些都是传说,骨肉至亲敌不过财富,没想到这位尤利西斯居然这么糊涂。” 他说完之后陷入沉思,之后忽然自顾自的笑了,“这么一想,如果不是这一切的莫测,你也不会再次遇上吧。” 元轩受教点头,“从前我做的,确实不妥当。” “幸好你还有挽回的机会。”元训朝他摆摆手,示意让他离开,“去吧,那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 “爸爸。”元训仍坐着。 “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元轩笑的温和,却不容拒绝。 元轩知道这时候留下来也无济于事,起身回到楼上,阮疏并不方便看这样的场景,他也就任由他留在自己的卧室。 反正总要住在一个地方,不是么? 不过元轩已经开始考虑选新的地方当住所,毕竟他和阮疏住在一起,需要有一个休假可以去的地方。 他打定主意后,决定和阮疏一起参详,毕竟这是两个人都要面临的以后,需要他们两个人做决定。 想到之前在做局时候出现的暗流涌动,元轩决定不能掉以轻心,他需要把这一切都调查清楚,不能出意外。 如果那股暗流真的是尤利西斯埋下的棋子,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肃|清所有反对自己的势力? 如果没有想错,应该就是这个道理,尤利西斯连儿子都能够面不改色的抛弃,把自己的商业帝国看的最重,必然也会毫不手软的把自己潜在的敌人给扼杀。 到底谁才能动摇尤利西斯的地位? 元轩回到房间,问了阮疏这个问题。 “谁能动摇父亲?”阮疏当时在床上躺着,睡袍穿在身上,掩盖不住挺拔修长的身材,他凝滞了秀气的眉毛,思来想去。 元轩所幸也跟着躺在床上,从背后抱住阮疏,阮疏任由他抱住,“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是一个传承了很长时间的组织吧……” 元轩手指在阮疏的头发间穿梭,听到这句停手了,“什么?” “长老会。”阮疏道,“可以对家族掌权者做出裁决,看是否有继续掌权的必要,一旦投票通过,强行执行投票结果。” “如果这么来说的话……岳丈真是在下好大一盘棋。”元轩眼中并没有钦佩,而是冷意,因为尤利西斯在简达随还是婴儿的时候就遗弃了他。 这不可饶恕。 “谁是你岳丈?”阮疏在他的怀里转过身,朝他龇牙。 元轩直接亲了上去,阮疏的唇软软的,跟他的心一样。 阮疏咬了他一口。 元轩眨了一下眼睛。 阮疏笑了,“痛不痛?” “你亲一下,就不痛了。”元轩冷着一张脸说出这种话的时候,阮疏不是一般二般的震惊。 结果说完这句话,元轩自己都有些脸红,清冷的神色上出现浅色的红,阮疏觉得心砰砰的跳。 “喂,你现在变得越来越,无下限了。”阮疏按着元轩的肩膀和他一起倒在床上,元轩把被子揽过来,盖在两人身上,连同脸也一起遮住,这样在黑暗里,就看不到表情到底是什么样了。 “你不喜欢这样么?”元轩声音有点闷闷的。 阮疏沉思了一下,元轩觉得他的回答一定不怎么好,堵住他的嘴巴,声音迷迷糊糊,就这么朦胧的说了一句,“算了,不听你的答案了。” 他真是怕了阮疏的答案,不是不知道造成的伤害,只是极少去问。 大约十分钟后,阮疏才想方设法回答出来: “都喜欢。” 元轩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你知道么,那时候的水,真的很凉。”又过了十分钟,阮疏低声道。 元轩抱他又紧了一些,两人腿都是交缠的。 “我陪着你,就这么一起,不放手。” “记住你的话。” 黑夜渐渐来临,但光明也将要到来。 过了子时,等待曙光。 林辰当时都收拾好东西跑路了,听到黎菲林的话之后还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反正不用带什么东西咯,他用了几天时间把卡里的钱给切了出去,神不知鬼不觉。 那个老巫婆心思真是歹毒,居然妄图用这种方式困住他,也不想想他是干嘛的。 黎菲林回到他这间公寓的时候眼睛红红的,他特地到楼下去接她。黎菲林一看到林辰就扑了上来,泪眼婆娑,梨花带雨春带泪,“林辰,”她哽咽着说,“我只有你了。” 林辰把她揽入怀中,让自己的表情不破裂的那么厉害,“放心,有我在的地方,就不会让你有事的。”心中默默吐槽了一句,我扔了你,可就不归我管了。 “你永远不会背叛我的,对不对?”黎菲林推开了他的胳膊,看着他。 林辰:“……这是当然,毕竟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他的手贴在黎菲林的肚皮上,“他有你的爱,也有我的爱,我们离开这里,找一个地方生下来他,然后一辈子在一起,好不好?” 黎菲林有些舍不得这个地方,“为什么我们要离开?” “傻瓜,”林辰用爱怜的目光看着她,“这里是元轩的地方,元轩一手遮天,我担心他报复我。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之前在公司有点不顺利,我觉得大约是谁看我不顺眼,想拿我出气,然后顺便邀功。” 黎菲林的心悬起来,原来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林辰遭遇了这么大的压力。 林辰只是想把她骗的离开这个地方而已。 她咬了咬嘴唇,“去哪里?” “回我的家乡。”林辰深情道,“我带你,去见一见我的父母,告诉他们,你就是我的爱人。” 黎菲林从前从没有这个待遇,黎姿林当时嫁给元训的时候元训的父母还在,后来一次空难双双罹难。 元训的双亲还活着的时候,就对她各种看不上眼,对黎姿林那个伪圣母好的蜜里调油一样。也是因为元训各种悲伤叠加在心头,才会中了自己的招,要不然黎菲林真担心自己根本不会有后来当富贵太太那些时候。 想到这样的时光,她就有些不舍,把支票的钱弄成自己的,才甘心。 干这些事情的时候,黎菲林还背对着林辰来着。 林辰当时心中不屑的笑了,对于银行密码,还有黎菲林的心思,他还真琢磨过一阵。 只等着把人拐出荣海市,最后的利用价值用干净,就一拍两散了吧。 这女人,真麻烦。 啧啧。 阮疏没想到吕清会再次找上他。 对于苍蝇的态度,从来都是你若认真,你就输了。你拍他们一下,他们会找机会在你身边不停地嗡嗡嗡,偏偏拍不死他们。 吕清跟苍蝇,有的一比。 阮疏当时正在参与自己下一季的时装发布会的策划,以电影经典为主题,把百年历史走一遍,这是他的主题。 会议进行的时间很长,所以有了中场休息。阮疏让下属们该干嘛干嘛去,自己还坐在会议室中看方案。 这是一次他融入主题,并且加入自己创新元素的时装发布会,有元轩的加盟,使得他的底气有些足,当然并不是依赖元轩,以情人的关系蹭到的赞助,而是完全以工作伙伴的态度商谈问题。 至多友情价。 听到脚步声在门口停住,阮疏头也没抬,以为是哪位工作人员正欲进来,直接说了一句“进吧,随手关门。” 门响。 关上之后,脚步声反而越来越轻,阮疏抬头,发现吕清站在了会议桌的对面,和他正相对。 阮疏看到人之后还有些惊异,奇怪吕清这时候还出现在他面前,是当他什么都不知道呢?还是觉得他人有点傻,和上辈子一样? 看来那时候在元宅的一顿揍,果然没有让他长记性 分卷阅读20 阮疏合上文件,面带笑容,“你来做什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的会议并没有邀请你的到来。” 他说完这句似乎才想起来自己话没有说完,补充了一句,“以你的资格,还轮不到这里来。” 一个出名靠走红地毯的人,如今有什么资格和他坐在一张桌子上说话? 他不是看不起吕清,而是非常看不起吕清。 吕清这时候才肯抛弃那种楚楚可怜的伪装,以为阮疏不会和他客气的,甚至不会理会他,只是偶尔语言语淡淡讽刺。 自己做一线品牌,准备一炮打响自己的名头。重生之后阮疏并没有多加针对吕清,因为现在,把自己的档次降低到和对手一样然后胜了对方,并不会让他有多大的成就感。 只有实力远远超过对方,才能从高处俯瞰。 ☆、第45章 人是蠢死的 “你下的一手好棋,”吕清眯起眼睛,“跟元轩诬陷是我给你下的药,对不对?” 阮疏手上的笔停了下来,感觉很搞笑,“你说什么?” “他不接我电话,让吴修远拒绝我进去他的办公室!”吕清一脸怒气,“还说不是你吹得枕边风?他连见我一面都不肯。” 原来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元轩这么干了啊,阮疏还想着为什么最近都没有看到吕清。 那次比赛之后,身为十佳的吕清并没有引起观众的注意,当天晚上阮疏的退赛,天后的降临,让他身上黯然失色,本来唱歌功力就不属于一流,又没有什么拿得出的作品,大家自然是当他炒作上位的,眼球是有的,但停留的时间不会久。 吕清气愤的是,之后本来计划好的唱片,也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时候来录。 他有些慌了手脚。 给林辰打电话的时候,发现林辰直接换成了空号,元家别墅区连最外那道门他现在也进不去了,这让他一下子心虚了下来,试图去找元轩解释,却发现根本电话打不通,他所在的楼层进不去。 万不得已,他才过来找的阮疏。 从门外看到阮疏如今的境遇,吕清嫉妒的眼睛发红。 阮疏没有穿什么奢侈品牌,而是找的设计师,合作开始创建属于自己的品牌,柔和的色调让他看起来像是发光体,走在哪里都可以吸引别人的眼球,眉目温和,嘴角含笑,让人如沐春风。 那些一起参加会议的人从等在外边的吕清身边走过,没有不在夸阮疏好的,说他一表人才,说他很有才气,也很有创意。 这更是让吕清嫉妒的心中如同一把火在燃烧,这些本来都是他的,那个冒牌货凭什么! 凭什么! “你凭什么把这些都归到我的头上呢?”阮疏双腿|交叠,银灰色的裤子很好的把他修长的双腿给包裹住,一身禁欲的诱惑。 模特出身都是穿的越来越少,阮疏却从一开始女装,到现在高级精英男装,穿的越来越多,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毕竟脱衣服容易,穿上衣服却不是那么的容易,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之后他的路越发的一帆风顺。 这些都被吕清记住了,吕清却不记得自己给别人下畔子,铲除对手的事情。 坏人总是不记得自己做的坏事。 “我和元轩从出生就有的交情,如果不是你从旁作梗,他怎么可能会疏远我?”吕清说话恶狠狠,“你别得意,他对你不过是一时感兴趣,之后还是我的,信不信?” 阮疏摸向自己的口袋,吕清吓了一跳,以为他会拿出什么东西泼向自己,或者威胁自己。 “怕什么?”阮疏看到他的动作有些好笑,“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再怎么说,我也不会有你卑鄙,唆使别人对我投毒,让比赛出现意外,你这招用的一直都很好,从来不自己动手,都把刀子塞到别人手上。” 他拿出来的是一幅纸牌。 吕清眯起眼睛,“拿这个做什么?” “要不要赌一局呢?”阮疏笑了,“或许你赢了,我可以从此退出,连同我现在的事业,还有元轩,这是我的筹码。” 吕清手从桌面上放下去,看着自己的手,蠢蠢|欲|动。 “那我要付出什么呢?”吕清还是被诱惑了。 “你能付出什么呢?”阮疏笑了,“说实话,你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我多看一眼的。” “够了!”吕清太阳穴青筋暴起,“别欺人太甚!” 欺人太甚的从来都不是我,阮疏心中默念了一下。 阮疏准备开门从外边随便叫一个人,吕清不信任他,自己随便喊了一个。 喊来的是一个小姑娘,应该是今年新入公司的,还会面对这样的偶像人物脸红心跳,估计再过一年,就会见怪不怪,知道英雄的仆人从来不把英雄视为英雄这个道理。 “洗牌和发牌就好。”阮疏说话声音很温柔,像一个贵公子一样风度翩翩。 小姑娘脸更红了,手抖了一下,牌没拿好,一下子散开,落在地上。 吕清和阮疏同时去捡牌,一抬头就看到对方,吕清对阮疏努力的不屑一顾,阮疏没有多理会。 牌洗好了。 吕清疑心病在叫来的女生对着阮疏花痴的时候又加了一笔,叫她再洗一遍。 女生气鼓鼓,觉得自己不被信任,“不信我,干嘛叫我来。” 阮疏温言道,“他疑心病重,麻烦你再洗一遍吧。” 小姑娘又洗了一遍。 小姑娘先发三张,本来准备递给阮疏,吕清这时候开口,“这副牌我要了。” 阮疏听到他的话,本来眼睛没有放在这副牌上,这时候也看了这副牌一眼。 像是有些恋恋不舍。 吕清更加相信这副牌有鬼,眼前小姑娘和阮疏之间必然有鬼。 不过这诡计已经被吕清识破,随便叫来一个去卫生间的前台都会是老千的话,cx公司也未免太卧虎藏龙了。 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牌,不大不小,心中稍稍安定,至少自己的胜率增加了一点。 小姑娘又摸了三张,递给了阮疏。 阮疏没有看牌,微笑着对她说,“继续吧。” 吕清盯着那女生的手,盯得女生自己都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因为吕清的目光太像是赌徒的眼神了,那种把全部身家放在身上,孤注一掷的感觉。 这使得她发牌的时候一抖,牌掉在了地上。 吕清眼尖,看到那张牌不算大,“给他!” 女生似乎对他这么耍赖有些不适应,有些气鼓鼓的,开口替阮疏辩解,“这明明该是你的牌!你还有没有点赌品啊!” 阮疏用安抚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女生才把自己的怒气收起来。 “小鬼难缠。”他把那张牌收在了自己的手里,给了这么简单的四个字来评价吕清的行为。 吕清只求牌好,才不管这些。 小姑娘把接下来一张牌推给了吕清,吕清拿起来,看了一眼,收到自己的牌中。 他心中有些后悔把刚才那张牌推给了阮疏,因为这张牌,比刚才那张牌,恰好小了一点。 小一点,有风险。 但他脸上没有露出这样的表情,哪怕心中有忐忑,他也相信自己不会输。 最后发的一张,女生手还是很稳的。 在上一张吕清小输了一把,小了一点,这次他毫不犹豫道,“这张牌给我。” 真是凑不要脸的极致。 小姑娘明显不是吕清的粉丝,她实在不好这口带点娘炮,又有点像高中生的,她性取向正常死了,喜欢风度翩翩,优雅又随和的。 耍赖谁不会啊,要不是阮疏给你脸,你这么赌的早就被拖出去砍了。 发牌的女生心理暴力的很,在她的心中早就开始甩着小皮鞭,把吕清抽的死去活来了,神烦这种事儿,不相信她的人都去死去死好了?! 能不能像阮疏一样有点风度啊。 那女生自己也有点想看到最后的结局,不过阮疏发话了。 “剩下的大概不方便你看到,待会我出去给你说结果好了。”阮疏对她如同隔壁家的大哥哥,“出去的时候可以把门带上吗?” 女生点头,施施然走了。 她笃定胜利的肯定是阮疏,从精神上带牌面上。 小人怎么可以赢! 出去她顺便偷拍了一张照片,存在了自己的手机中,发了微博。 没有配图。 “男神嗷嗷嗷你好帅好温柔!我要给你生猴子!”发完微博做西子捧心状,花痴的不能行。 阮疏简单的看了一下自己的牌面,然后抬头看吕清。 吕清刚才也算了一下自己的牌面,只是他的数学不好,那时候初中上完,没来得及上高中,就跟莫鹏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重拾过,只觉得自己赢的几率还是蛮大的,也带着信心和阮疏勇敢的对视。 “你现在悔棋还来得及,真的继续赌这盘?”阮疏还“好心”提醒了他一句。 这让吕清觉得阮疏的牌一定不好。 谁的牌好还会这么劝对手离开的? 吕清才不相信阮疏会有这么好心,阮疏这么反应,他反而觉得自己手里握着的牌也不算小,想来是能赢过对方的。 吕清也微笑起来。 “话说,我刚才是不是没有提出来,如果我赢了,你输给我什么?”阮疏似乎才想起来这件事情,漫不经心道。 吕清精神一振,提起耳朵,听他的条件。 “离开荣海市,离开cx公司,也不要来骚扰元轩了。”阮疏说的很随意,“你要知道,你的行为给他造成了一些困扰。” 吕清恨得牙痒痒,“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话别说的这么早,也别自我感觉太良好了,元轩对你不过是炮友的感情,别把自己看的太重,救你那张脸。” “我这张脸好歹是纯天然的,自然比不上你。”阮疏之前拿到调查资料还在想,这年轻时候的吕清和现在是一个人么? 整容整的,去错医院了吧? 不过想想也是,吕清从前那副正太样子,确实让人有一咪咪可口,也不枉莫鹏当初救他一把。 可惜人看错了,被白眼狼反咬一口,到现在都疼。 吕清越长大,越是平庸,他来元轩身边的时候整容成功有两年了,也是那时候不知道攀上了谁,硬是蹭红地毯把自己给蹭的像是红了。 有一点点像皮包公司。 他没有提起莫鹏,怕吕清警惕,况且那是别人的恩怨,他过来牵扯什么。 吕清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像是怕鼻子歪了一样。 阮疏看都不看他,手一动,准备翻牌,吕清想要羞辱他,动作比他快了一步。 他面带得色,看着阮疏的手。 阮疏不慌不慢,牌掀开。 吕清变色,“这不可能!” 阮疏的牌,只比吕清大了一点。 一点也是点,其他牌的点数加起来一模一样,差的那一点,无异于是他疑心病犯了,让那女生换的那张牌。 如果不是那张牌,他会比阮疏大亮点。 吕清全身都在发抖,“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他眼睛赤红,声音有些大,“联合那贱|人一起骗我,这公司的人都和我作对……你们都不是好人!” 阮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听到他发狂,想笑,也笑不出来,前一世输在这样的人手中,连他都觉得不可思议。 “骗你?”他目光放在吕清身上,不出三秒,就移开了,“你有什么值得我骗的?吕清啊吕清,你真是太高估自己了,除了自恋和偏执,我从来没有找出来你的第三特征。” 吕清气的抖如筛子。 “十四岁那年你利用了自己的母亲,让元轩欠下一笔人情; 之后你父亲被纪检下马,你又攀上了莫鹏,让他救了你一次,主动爬上了他的床; 二十岁的时候,你又以莫须有的名义,联合莫鹏的政敌,把莫鹏坑了一把,带走了一部分他需要的资料,还有财产出走,让他不得不出国躲避风头; 二十二岁,你买通一个刚刑满释放的人,制造了一起车祸,让元轩又欠下你人情,因为从前你母亲对他有过照顾,他从来不会疑心小时候的玩伴; 那一年你故意买通狗仔,给自己宣传,以小时候玩伴的名义,把元轩捆绑在你的船上,即便元轩从此与你疏离了一点,你也在言语上诱导一些媒体; 你利用消息不畅通这一特点,黑了元轩的手机,把简达随骗到岛上,看透简从来不看天气这一点,成功的用自然灾害除去了自己潜在敌人,只因为元轩对他的照顾,让你感到威胁; 为了提前解决元家的内部矛盾,你找上了一伙惯犯,宋太太是专门组局,盯上那些有钱人家的女人,因为林辰和你相熟,所以你和他谋算着,把黎菲林从这个家扫出去,因为你看到了伯父和她从来没有和睦过,只要破除了伯父的底线,他自然会主动出手……” “住口,住口!”吕清“嗖”地站起来,把那些牌扫在地上,两手拍在桌子上,脸颊通红,恼羞成怒,“不要再血口喷人了!我会告你诽谤的!” 对比他被揭穿的愤怒,阮疏倒是整暇以待,“吕清,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比你心机更重的,比你更残忍的人,不要以为别人的善良是尽情利用而没有报应的。” 他微微一笑,也站起来,把自己手上的牌放到了那一叠的牌上,“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我送你一程吧。” “这里,毕竟不是你应该呆的地方。” 他站起来,去开门,还有十分钟,大概人就要到了。 吕清在他身后,神情有些绝望,声音混合着很多种感情,这时候阮疏已经听不出来到底有什么情绪,因为那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你爱他,那不就不该拿他当赌注吗?” 简达随听到这句脚步顿住,转身,似是难以置信的看着吕清,“你怎么这么幼稚?无论输赢,他都是我的。” “你以为对着你这种人,我输了,然后悔棋,不想兑现筹码,有什么损失吗?” 元轩总是看不清自己的心,那我就帮他看清好了。 “你……”吕清不知道该骂什么,因为无论说什么,对阮疏来说,都有些不痛不痒。 他拿着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的冲出去,走了老远,回头看了他一眼,“我会回来的。” 阮疏才不管他会不会回来,他捡起来牌,心想,凭你也想赢我? 你难道不知道,阮疏这个名头,在赌场都是座上宾吗? 对外赢得太漂亮没什么好,扮猪吃老虎,才能把老虎吃的服服帖帖。 他重来了一次,走的已经这么远了,他的敌人,却还站在原地,妄图把他拖下水。 嗓子好了之后也不会再唱歌了,他只是想要扳回一局,真正的兴趣是经营事业。 他收好了那副牌,把它装回盒子中,随手放在了一边,只剩下最后一张牌在手指间夹着。 左边是会议室的门,右边是落地窗。有一道帘子遮住,拉开窗帘之后,往下看,就会发现车辆如同甲壳虫,人也密密麻麻如蚂蚁。 墙壁上挂着液晶显示屏,在开会的人来之前,阮疏把这次短片的概念又看了一遍。 开头是《教父》的经典桥段,一片黑,只有一个声音,带着一点沙哑,却富有磁性: “让我开一个,你无法拒绝的条件” 是阮疏的声音。 镜头转向房间,黑色和略带金色柔光的交杂,阮疏坐在一个偏暗的角落,桌子后面。 他手上有一只猫,很乖,在他讲话的时候会昂起头,看着他。 他的对面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谁。 影片《教父》最开始的一句,是“i believearica。” 阮疏说,“我从来不相信上帝。” 之前《最后的晚装》系列几乎要把他定位在女装上,网上和现实都炒的火热。 就像从前他们喜欢给电影或者电视剧演的好的人定位一样,突破自我定位很难。 而《教父》系列和《最后的晚装》两相对比,群众的眼球直接跌破。 阮疏轻笑,按下桌面上镶嵌的按钮,关掉了液晶屏上的那些烂熟于心的画面。 一周前开会的时候,没有人对他有什么尊敬,毕竟那时候他没什么干货,大家都觉得是一个只有脸有颜,却没有什么脑子的人。 但一周后,所有人,至少表面上,都会好好说话,努力讨论。 只有实力,才能拼出来,这也是阮疏不愿意元轩施压的缘故,自己的路只能自己走出来,才可以算是坚固。 这一个月的工作做完,基本就到了年底了。阮疏眯着眼睛,心想那时候大约元轩的调查也会有眉目,艾弗里已经有狗急跳墙的趋势,与其让人冷不丁的打击一把,不如占据主动优势。 阮疏手指在桌面上叩了叩,很有节奏。 黎菲林和林辰先坐飞机回去的,飞机倒公交,到了一个小城市。 黎菲林晕车晕的厉害,孕吐+晕车更是雪上加霜,林辰一直很照顾她,这让她心中觉得安心。 孕妇需要安全感,对黎菲林来说,林辰就是那安全感的来源。 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虽然没有怎么显怀,但黎菲林还是很在意这个孩子,她这个年龄已经是高龄产妇了,生孩子相当的危险,但还是想要留下来,心中总是有养儿防老的念头。 本来不想在这样的小城市呆着,但林辰的话很有道理,她就这么贸贸然在荣海市生孩子,去医院被熟人遇到了还指不定给她什么风言风语呢。 但她坐不住,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实在是寂寞的很,林辰出去找了工作,说不能坐吃山空。 黎菲林心里有点底了,毕竟她自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这一辈子最擅长的就是在家里当贵太太,林辰也这么说。 “你在家里好好养胎就好了。”林辰亲亲她的侧脸,“其他的都交给我,毕竟不能辛苦孕妇。你如果除去了,还要我做什么呢?” 黎菲林心中一阵温暖,觉得自己得到了从元训那边从来没有得到的温暖,这温暖让她剩下的所有时光都那么有所期待。 ☆、第46章 就知道钱钱钱 母亲说的不对,人有感情皈依比金钱要好的多,从前她可以消费奢侈品牌填补内心,但感情上的荒凉也让她觉得前途黯淡无光,没有孩子,元训和元轩都像是防着敌人一样防备她,这口气她憋了二十年了,现在有一个人全心全意的对她,她手里还捏着加起来积蓄有近五百万了,怎么会活的不好! 不过在小城市呆的时间太久,她就觉出不满。 一来她没有那么多人可以一起聊天,这边的人都见识浅薄,自己穿着从前那些后边挂四个零的衣服出去都没人知道,说出去那些人眼中没有羡慕,反而说她败家,还对着林辰嘀嘀咕咕,觉得林辰是个有钱的,颇有一种把自己家闺女塞进来的感觉。 这样黎菲林觉得心中醋意十分的大,怀孕期间脾气也不是那么的好,她心中觉得烦躁,会在林辰回家之后不停地抱怨。 林辰觉得她烦透了,表面上却一派和气,安抚她。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再找一个大城市好不好?或者出国,我最近也在琢磨这件事情,不如我们出国,机会也多,孩子以后在国外长大,也是好事。” 黎菲林也动了心思。 “那咱们的钱够么?”她有些担忧这个。 “有我在呢,怎么还会让你担心这个?”林辰捏了捏她的脸,“男人就是家里的顶梁柱,给你撑起一片天。” 两人说着腻歪到了一块。 林辰之后变得忙碌起来,说是找人把出国的事宜都办妥。 只是近两周后他神色变得有些疲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回来的时候都轻手轻脚,像是怕把黎菲林吵醒。 黎菲林有一天晚上还是在沙发上等着林辰回来,林辰打开灯之后发现了她在沙发上,悄无声息,吓了一跳。 “你怎么没去休息?天色这么晚了。”林辰温言道,“要好好休息,知道吗?这样我就可以少担心一点。” “是不是碰上什么麻烦事情了?”黎菲林冷静问他。 林辰犹豫了一下,还是和盘托出,“我想着我们可以先出国,然后在国外生孩子,拿绿卡。走正常程序的话,时间等得太久了。然后找到了从前的一个朋友,他说需要这个数,给我们开特殊渠道。”手指比划了一个数字。 他说着把手贴在了黎菲林肚皮上,“我本来想,如果只有我们两个,等一等也好,可是现在我怕小家伙等不及了。” 黎菲林看到那个数的时候还吓了一跳。 “不着急,”林辰疲惫的脸还是笑的和煦,无由来的让黎菲林觉得心疼,却没有轻易开口。 她还是有些担忧,心底觉得不妥。 再等等吧。 林辰见她不上钩,就直接抱住了她,在黎菲林看不见的地方,嘴角勾起一丝微笑。 鱼已经和世界有了隔离,上钩,是迟早的事情。 这周围,她一点都不熟悉,林辰早就一点一点的,把她熟悉的东西都移走了。 国外?他怎么会花费那个大力气?国外他语言不怎么通,虽然英语说得很溜,但那也是为了骗术的精通,为了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精英罢了。 说到底,他就是一个骗子。 第二天,林辰把自己的“父母”给领了过来。 黎菲林看到林辰的父母都有些年纪了,大约六十岁,心中才稍稍放心了一些,这样的话她好歹也算是一个“小辈”。 如果和她一个年纪,她真的叫不出口。 林辰的父母都收拾的很干净,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为人老实巴交的,颇有那种一辈子就是为了把儿子供出来的小地方传统,黎菲林想看着不起眼,能够生出来林辰这样的孩子,真是他们的福气。 想到这里她摸着自己有些显怀的小腹,笑的愈加甜蜜。 林辰的父母很是任劳任怨,来之后,两人的家里才显得干净整洁了一些,而且毫无怨言,显然很疼爱并且宠溺林辰这个独子,黎菲林有时候想起来会和他们交谈,只是话说不了几句,毕竟还是有代沟的。 林辰的父母在楼下住下了,租的房子还是便宜一些,黎菲林倒是没有计较这些钱,毕竟在荣海市,就算是佣人开的工资也比这边的普通人要高一些,从头到尾花费的钱还抵不上她身上这件衣服,她也懒怠计较。 过了两天,黎菲林决定把自己手上的一部分钱拿出来,让林辰预约国外最出名的一家妇产科医院,为了安全。 她有点害怕。 其他的钱就先用来争取一下签证,不能临了临了还出现问题,在飞机上生孩子她也听说过,年轻人可以,她年龄可等不到。 她拿出了四百五十万,让林辰再找个地方,买个小院。 两人初步定下了去美国。 林辰疲惫的脸露出笑容,抱住她倒在床上,从背后紧紧拥住了黎菲林,声音有些嘶哑,“谢谢你,菲林。” 黎菲林感受着对方的心跳声,自己也心砰砰跳动,她下了一个很大的赌约,赌上了自己下半生的所有幸福。母亲活着的时候总是管着她,那时候没有爱情,总是说钱才是最可靠的。 黎菲林不吃这一套,母亲硬是拿戒尺把她打的认了。 “你以后就会知道我是为了你好!”母亲一边抽她的手,一边说。 抽完之后会让她泡手,就是为了防备手有不好看的可能。 妈你看,我才是正确的。元训那人,除了钱,就是一冷血动物,哪有林辰好啊。 男人和女人之间还会有近二十年的年龄差,在长寿来说,她还有可能和林辰一起走到最后。 她这么想着,甜蜜的睡着了。 林辰却没有睡,心中盘算着怎么样把这剩下的钱给弄出来。 明天就可以直接走了,他也不觊觎最后那些钱了,给黎菲林最后点保命钱么,他还是很仁慈的。 “亲爱的,谢谢你。”林辰在熟睡着的黎菲林的耳边悄声道。 黎菲林大概是听到了他的声音,握紧了他的手。 林辰永远不会告诉黎菲林,背对着抱住她,就是为了不想看到她那张脸。 黎菲林睡到下午才醒来,林辰已经出去忙碌了,厨房里飘出来一阵香味,黎菲林心想林辰的妈妈手艺还是很不错的,她们也没有出现什么婆媳矛盾,这么想想,生活美好极了。 黎菲林唱着歌出了卧室门,去卫生间洗漱。 洗漱完之后就是化妆,换衣服,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她今天打算出去,去市中心的唯一一座算得上有“档次”的商场购物,她身上的衣服穿得是从元宅带出来的,衣服不多,该换了。 这日子,勉强凑合吧,林辰赚钱还算可以,她出穿住行差不多都花的林辰的钱,只有在有些地方比如住房之类的,她才会出钱,因为林辰的工资和积蓄是真的撑不起来,她会拿出钱考虑用自己的名义付首付。 从前可是元训把所有的花费买单,现在的生活已经很降低档次了好不好。 想到这里又理直气壮起来,手上拿着的是林辰的卡,她才不会心疼呢。 想到自己昨天一下子拿出的四百五十万,她又是一阵肉痛,不过之前和林辰交换的那张卡一直没有消费动静,她也就有些安心了。 那张卡她这边会有消费额度,在三万以上一天都会报备到她这里,所以无形中拿捏住了林辰。 出门的时候,已经三点半了。 她逛了两个小时,才觉得有点累,导购在她身后的窃窃私语她也听到了,语气中满都是羡慕嫉妒恨,这让黎菲林觉得无形中长了面子。 然而在结账的时候,收银台告诉她这张卡里没有那么多钱可供消费的时候,黎菲林的脸“唰”的变白了。 “怎么可能?!”黎菲林声音有些尖锐,“你不是看错了吧?这张卡可是消费额度抵十万的,一共有二十万在上面,你没用过就不要瞎说!” 黎菲林不相信,那时候林辰可是在她面前亲自给她把最后自己的积蓄存了进去,让她“尽情刷”,怎么可能没有! 收银台的小姑娘觉得自己被鄙视了,心中十分的不爽,“这种卡又不是什么黑金卡,我骗您做什么?大姐,不如您再检查一遍?” 黎菲林没好气道,“闭嘴,谁是你大姐?” 小姑娘今年才刚二十岁,高中毕业出来当得收银,却没有受过谁的这份气,但看眼前这老女人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心想还不知道扒着谁呢,连卡里到底有多少钱都不知道,估计也不是自己的钱。 真要是自己的钱,怎么可能花费起来这么大手大脚的?光是她今天这消费,就够导购回扣吃一个月了。 没有金刚钻别拦瓷器活,没钱就别装样子,以为谁都是有资本当天生购物狂的? 第一百九十回 黎菲林不信,又让她试了一遍。 还是一样的结果。 收银台的小姑娘眼神愈发的不善,连导购都有些看不起她的样子。 最后黎菲林实在是气不过,拿的自己的卡消费的,她这里卡很多,用自己的卡消费的时候有些肉疼,但是实在是气不过,那两个年轻女的实在是狗眼看人低! 她身上的牌子可以直接抵她们一年的工资,犯得着骗她们! 如果不是这里没有投诉制度,她早就直接叫经理出来了!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也烦了这些纠缠,所以才不跟小年轻一般见识。 掉价! 黎菲林冷哼一声,收银台把钱划走,还是有些恭敬的把她的卡递给她。 呵呵,晚了,什么态度什么服务,现在想跪舔?这鬼地方,不来也罢! 黎菲林心中虽然有疑云那张卡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没有当着两个服务员的面打电话问林辰,毕竟家务事是家务事,她还想要点脸呢。 等她找到银行,发现这边连vip都没有,心中就更是不满了。 没有眼力劲,不懂得察言观色,要不怎么是小地方的呢,真没前 分卷阅读21 。 大厅经理过了三分钟才匆匆走来,问她要办理什么业务。 “查账。”黎菲林昂起下巴,傲慢道。 “小姐,查账外边有atm可以查询余额的。”大厅经理还有点耐心,黎菲林身上的衣服没有什么特殊标识,他当真没有看出来,在黎菲林抬手的时候看到了她手腕上的表,表情立马恭敬了,“这边请。” 黎菲林心中冷哼了一下,心想还是有点眼力劲的,不过晚了,她才不会吃这一套的,脚下还踩着坡跟鞋,穿不了细高跟心中有些不习惯,这时候还没什么身子,所以没有觉得怎么累。 没有人教过她怎么当个合格的孕妇,她也没有很操心这些,要她主动百度这些,她还嫌累。 当黎菲林看到余额的时候,她不敢置信。 “怎么会只剩这些?”黎菲林失声道,“这里面原来可远不止这个数。” 服务人员倒是很耐心的问了一句,“需要看记录吗?” 黎菲林呆若木鸡,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全身冰凉,不敢相信。 怎么可能,她认识林辰可是很久了…… 然而到了这档子,她才想起来自己认识这个“善良的年轻人”,前后不过五个月。 记录调出来之后黎菲林从前到后一点一点看完,手里拿着那张单子,这下子真的是掉入冰窖了。 大厅经理就站在旁边,看她的面色不好,试探着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这些都不是我调用的……”黎菲林声音跟蚊子叮一样,她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另一张卡,赶紧从包包里掏出来,“查一下这张卡!” 她的心惴惴不安,明明室内温暖如春天,但她觉得自己还是在冬天里徘徊。 隔着一道透明玻璃,她看到了工作人员同情的面孔,大厅经理觉得这位穿的不错,估计脑子也不好使。 脑子好使的,怎么会被骗呢? 黎菲林走出银行的时候浑浑噩噩,没了,什么都没了。 她觉得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她要回家,也许这是一场噩梦,只要她睡一觉,醒来之后噩梦自然就消散了,她还有一个暖心情人,还准备一起出国,生孩子,然后把孩子养大,一起手牵手走在阳光小路,走到老。 她决定回去,等林辰回家。 走了一段路觉得脚疼,到马路边打了个出租车,她现在很不想回去,她不承认自己被骗了,这让她颜面无存。 在车上手机忽然响了一下,是短信声。 黎菲林打开短信。 之后短信声一直滴滴滴滴的响着,连司机都通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 黎菲林脸色苍白,头发有些乱了,穿的看起来很好,不像是这个城市的人。 在这个保守的城市,这样的人总是有点瞩目。 但就像是候鸟,不归属这个城市。 黎菲林这时候反而静了下来,嘴巴发苦,眼睛赤红,一字一字的把所有内容看完。 亲爱的: 我拿走了那四百五十万了,哦,加上之前的数字,就是五百二十万了,这真是一个吉祥的数字,适合情人间使用。 当然不包括你和我,我们呢,更像雇主和雇佣的人的关系。 剩下的二十万呢,还是我的钱,不过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还是我的钱,对不对? 那些钱是现金,就放在咱们的床里面,我的卡肯定是刷不了了,毕竟你这样的购物狂,这么点钱花起来太快,换成现金,或许还够你活一两年。 我还是好心一点的。 那二十万是给你打胎用的,毕竟你是高龄产妇了,去太便宜的地方我真担心你死在手术台上,找个差不多点的医院吧,这点钱打胎顺便养一养,省点钱用,还是够的。 我呢,走了,这五百二十万呢,就当是劳务费吧,毕竟这段时间陪你我下了不少血本,总得有点回报吧。 咱俩呢,是真不合适。要说年龄产生代沟,代沟阻碍感情,我对你真的有那么一丝感情,谁叫你是我的金主呢?不过我是真没有什么心思当什么爸爸。我连自己的爸爸去哪儿都不知道,我干嘛要有个孩子啊。 红尘潇潇洒洒,我怎么也不能吊死在一棵老而残的歪脖子树上吧。 你要理解我的辛苦,这年头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当小白脸的,跟你在一起,我压力真的很大,超级大啊,你知道我每天早上都要掉十几根头发! 不要说我无情啊,禽兽啊,不要脸啊之类的,因为你说了只能自己生气,我呢,一点都听不到,气不到我也就算了,气坏了你,可没人心疼。 我呢,就是一骗子,林辰也不是我的真名,请叫我自由如风的蓝梓!我就是这么炫酷的生活,骗吃骗喝骗住,俗称三骗。 别问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冤有头债有主,你有今天别怪我,要怪就怪自己头脑不清醒,一把年纪还做玛丽苏女神的梦,可惜你也就是一玛丽苏大妈,我说话这么狠,就是为了让你清醒点,要是还想怪呢,就怪吕清好了,都是他让我勾引你的,真是辛苦我了。 所以我只是个搬运工,事儿找他去,他当孩子的爹吧! 我走了,这笔迹就当我的绝笔吧!从此以后,你就当我是死人吧! 再见了! 最后说一句亲爱的吧,这三个字真心快把我恶心死了,什么年头了还这么叫,我以前只在诈骗公司见识过,现在总算可以告别这种时光了。 我很奇怪你从前的日子,你真是遇见好人才能有那么好的日子,从你的经历上来说,你那个妈,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妈,但那个妈的女儿,真是蠢到了一定境界。 我只是一个骗子q 黎菲林怒到极致反而笑了,看到最后那个笑脸忍不住开了车窗,司机扭头想对她说不要虐待自己了,这天挺冷的。 却只见黎菲林把手中的手机扔了出去,直接砸到了一辆黑色的车上,对面司机听到声音愤怒的摇开窗户骂她: “你神经病啊!” 黎菲林正气在头上,抬头就破口大骂,跟三十年前她泼皮的小时候一样: “你妈有病啊!” 出租车司机踩下油门,一溜烟的跑了。 在路上还劝了她一句:“这位大姐,脾气别那么大嘛,这年头遇见伤心事了,睡一觉,挺一挺,就过去了。” 他好心好意,可惜黎菲林这时候谁的话都听不进去,只想着你们这些人都看我笑话,龌龊! “谁你大姐啊,看你那一脸老褶子,我可不敢当你大姐。睡一睡就过去了,你当自己是猪啊!” 她这么一反击,司机觉得自己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决定闭上嘴巴,不和泼妇计较。 没办法,这年头当出租车司机,他可算是受气够了。 黎菲林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司机真是不敢招惹这种人,发生什么都不管,把车开到地点把人扔下来就好了。 黎菲林下车之后气冲冲的走了,司机不得已摇下窗户看她一眼:“姑娘,你还没给钱呢。” 黎菲林怒气冲冲的转身,瞪大了自己的眼睛:“钱,钱,钱,就知道钱,没钱能死吗!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都特么是魂淡,魂淡!” 司机觉得自己真是无辜中枪,他也有气,本来出门的时候就被老婆骂了一顿,怪他不赚钱,黎菲林扔下一张百元大钞开口就是一句“不用找了。” 说完就带着愤怒走了。 三秒钟后想起来如今她已经是个穷人了,转身刚想开口把剩下的钱要回来,就看到司机猛地把车一倒,车尾快压到她脚上,司机开口就是一句“有钱了不起啊!”然后一溜烟的跑了。 车技娴熟,业务精通。 黎菲林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欺负她了! ☆、第47章 赤果果的情话 黎姿林从小就压了她一头,功课好,长得好,连老公都找的好! 元训更是,彻头彻尾一个混蛋! 元轩根本就不正常,基佬一个,不就是捅屁股的么!黎姿林那贱|人的儿子更不是东西,连正眼都不看她,从小就没有叫过她一声妈! 导购的,收银的,银行站大厅的,连司机都敢给她气受! 想到这里,黎菲林蹲在地上继续哭。 对了,还有林辰的父母,黎菲林蓦地睁大眼睛,他们肯定也是骗子! 这时候她想打电话,熟练的把手放到包包里,想起来自己电话已经摔了出去。 回家之后果然一对“老夫妻”已经消失不见了。 原来也是拿钱办事的。 果真是好演技,要阴谋,骗局从头到尾都很简单,只有自己被蒙蔽在其中。 黎菲林在客厅坐了很久很久,从黄昏到黎明,她不敢报警,觉得丢人,如果自己上当受骗这件事情被捅出去,上了今日说法,或者被报道在网上,所有的脸面就丢尽了。 到底她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她本来可以衣食无忧,继续当元训的太太,丈夫不喜欢她又怎么样?她如果不越过那条警戒线,元训也不会想起来对付她的,因为她是黎姿林的妹妹。 这一夜她想了很久,终于想起来林辰那一句“是吕清把他介绍过来的”,想起来最开始吕清把她介绍给宋太太,然后她认识了林辰…… 她家里没有电话,但她还记得从前一起组局的那个宋太太的电话。 当她肿着一双眼睛,等到天明,去打电话的时候,发现是空号。 这时候她已经心如死灰了,那时候和自己一起参加party的几个人的电话她不太熟悉,只是听宋太太介绍过说是谁谁谁的老婆,荣海市的上层阶级她认识的不多,元训从来不带她出席宴会,现在想来,那估计也不是真的。 黎菲林这时候倒是镇定了,在这地方报警简直可笑了,林辰把她骗到这个城市,笃定的就是这里的消息会更滞后一点。 黎菲林笑了,笑的很凄惨。眼神慢慢冷下去。 鱼死网破。 冤有头,债有主。谁害她走到这一步的,她就去找谁。 吕清,没想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你才是那条大鱼。 我看错你了。 她谁也不会放过。 林辰最后一个电话打给了吕清。 吕清接他电话的时候还有些怒气,那时候他被阮疏羞辱了一番,心中全身都是郁气,声音有些不客气,看到号码是陌生的,就想挂断。 他正准备接电话,铃声停了。 “神经病!”吕清骂了一句。 铃声又响了。 吕清本来不打算接,直接晾着手机晒太阳,想了想还是接了,幸好这次对方似乎很有耐性。 “喂。” “想我了吗,亲爱的?”林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有些欢快,像是有了很开心的事情。 “你那边做什么这么吵?”吕清皱眉,一边往公寓的阳台走去,“什么事这么开心?” “终于摆脱了那个老女人了。”林辰轻松道,“我是来和你道别的,原谅我不能亲自到你面前了,我真的怕你再次把我当刀使了,要知道,我也只有一条命而已。” 吕清听到他的话,心沉了下去,“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在怪我把黎菲林接受给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打的一手好算盘,可别忘了元训不会放过我。”林辰的声音还带着跳跃感,但其中的冷静显而易见,“不过还是感谢你,给了我这么一票生意,我很久以前就想出国了,现在终于可以放心的出去了。” 吕清的手心捏出一把汗,“什么时候的事情?” “飞机票已经买了呢亲爱的,对了,如果黎菲林忽然回去找你,也请你招待一下她吧。” 吕清“刺啦”一声把帘子拉上,靠在墙上,声音有点急促,“你去了哪里?” “友情提醒你一下吧,莫鹏回来了。”林辰说完这句话才回答了吕清上一句的提问,“你觉得我会告诉你,我去了哪里?” “你!”吕清气急攻心,“你怎么对黎菲林说的?” “我说是你请我来偏她的,吕清,只有这样才能把所有的事情推到你头上啊。”林辰道。 “我没想到,我居然看错了你……你就这么无视我们的交情么?”吕清放软自己的声音,试图打同情牌,“我从没有想过你是这种人……我真的看错你了。” “吕清,你在开玩笑么?和一个骗子谈交情?”林辰毫不犹豫戳穿了他伪善的面孔,还有那放软的声音,放低的姿态,其实只不过试图定位到他,“你那位frank定位不到这个手机,骗子是有攻略的,不然你以为,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我没有被警察逮住?也许,下一个十年我就又换了一副面孔出现在你面前,而你根本认不出来我。” 吕清背后惊出一身冷汗。 “莫鹏的消息是作为这次介绍的酬金,你还是紧着一些自己吧。我帮你把黎菲林从元家除名,你自然是要接手这后续的麻烦,天下没有白食的午餐,这是当初师父交给我的道理,今天我也送给你。” “不要以为你的算计可以骗过所有人,吕清,你做的事情,我很清楚。” 林辰做了一个飞吻,“ua”的声音从手机传音筒传来,“再见了,我的朋友。” 再也不见了。 说完这句话,林辰把手机卡从手机里弄出来,折断,扔进马桶中冲走,又把马桶水箱掀开,把手机泡了进去。 他走出去,隔壁也出来一个人,高大威猛,男人味十足。 林辰上去吻住了那个人,那人也揽住了他的腰,两人说说笑笑走出去,声音隐隐约约是德语的发音。 他们准备去往另一片蓝天之下。 骗子是没有朋友的,但骗子是可以有搭档的。 只是凡事不要相信任何人就好。 吕清的手机滑落到地上,他本来打算的报警,就准备在这一周,直接把林辰以诈骗罪的名义送进去,没想到林辰已经先他的动作一步,准备离开这个国度。 哪怕在国内也极难被抓到的林辰,更不要提在国外被抓到了。 吕清的脸色发青,觉得自己最近频频失策,运气仿佛背离他而去,幸运女神不再光顾他的头上。 他眼神阴鸷,嘴角的弧度愈发显得,狠厉。 当阮疏要上《vogue》的消息传到国内的时候,舆论的第一反应是: 你特么在逗我呢?[暴漫脸] 还有阮疏的黑直接开始编段子:杂志是你家开的,vogue是你想上就上的,你怎么不说太平洋是你家游泳池,亚马逊是你家后花园呢! 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比你大! 假脸姐妹团算什么,阮疏一个顶四个!人脸要是天生长这样,整型医院怎么不把他当标本?! 唯一的说法就是,他就是整出来的! 你无法叫醒一个假装睡觉的人,你无法让一个假装醉了的人继续喝酒,同样,你也无法说服一个死命要黑你的人。 可以理解,他们对你爱的深沉,抱着爱你就一定要黑死你的决心,让你在人群中多看他们一眼。 多!么!的!不!容!易!啊! 你要体谅他们的爱! 微博根本就是冰火两重天,爱阮疏的恨不得把他浑身上下舔一遍满都是自己的味道,不爱他的死命的黑他,不要钱,免费的! 然而,cx公司官网放出的样片,直接让另一波人惊呆了。 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个是谁,是我认识的元轩吗?!! 国民老公啊!一般人只想找个高富帅,可他是高富帅中的战斗机! 歼fff! 教父一代,教父二代……哦买噶,快过来把我的钱包抢了吧……待会他就不属于我了。 样本照片是精修过的,但两人的天然优质条件让他们没有被p的跟换了个人似得,反而跟媒体们偷拍的照片有的一拼,这只能说明一件事: 爹妈生的好! 阮疏是控的一方,元轩是被控的一方,单膝跪地,虔诚的吻着阮疏的手。 阮疏就那么伸着手,面无表情。 仿佛眼前的人就应该是这么一副姿态。 两人身着最简单的黑色西装,却用本身的气质将衣服穿出了不一样的气场。 教父是什么样的?最经典的诠释版本来自于马兰?白兰度,“一种优雅的狂暴、平静的残忍、化妆的邪恶,如同毒蛇与猛虎的混合体”,这是影评人对他最经典的评价。 阮疏却是像一头花豹,静静的坐着,就给了你压力,让你情不自禁的跪下来,去亲吻他的手,表示自己的敬意,臣服的姿态。 元轩居然会做出这种姿态,实在是…… 跌破了大家的眼镜! 只是一张照片……就已经让人狼血沸腾了有木有! 谁也没有想到元轩会为新宠做出自我炒作这种事情。想想别人都想让你伸伸腿出来抱一抱结果你主动伸出大长腿,人没做好准备,结果自然是被踹到地上。 吓了一大跳! 这个概念是阮疏提出来的,给元轩提出来的时候,元轩的脸立刻瘫住了。 “怎么,不同意?”阮疏故意激他。 “……我可以先听一下完整的概念,然后再做出选择吗?”元轩声音有点僵,他极少出现在镜头前,对于镜头实在是起不了什么热爱的心。 阮疏当时看着他的样子就笑起来,“我不会强迫你的。” 现在他们的位置……感觉完全颠倒过来了! 概念短片有些像广告,但阮疏设计的这个,台词极少,大多以镜头色调,人物衣着搭配,演绎经典片段,完成的三分钟的短片。 西装高定,是阮疏创业第一期的主打。 短片讲一个孤儿,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了童年,通过自己早年的努力,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 孤儿的名字,以阮疏的英文名来命名,rh。 因为他要创建的品牌,就是这个名字。 因为仇家的追杀,rh当时年纪又小,这个势力存活的时间很短,便被扑灭了。 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他换了一个身份,去服兵役,在服兵役的时候遇见了他这一生唯一一个可以信得过的朋友,carl。 carl是元轩所饰。 carl的家境很好,是石油大亨的儿子,来服兵役,也是出于兴趣,身后一串保镖。 执行任务的时候rh救了carl一命,两人成为莫逆之交后,一同度过了三年,一起成长,rh越来越像一把刀,锋芒毕露。 carl却愈发沉稳,像是剑鞘,华丽而繁复的纹路铺陈在古朴的刀鞘上,矛盾而协调的美。 三年一晃而过,两人分离,rh要复仇,carl要继承家业。 再次相见的时候rh抱着一只猫,坐在有点黑,又有一盏灯的,自己办公的地方,carl来找他进行合作。 carl的父亲被商业对手的打击,在一次外出的时候遭到枪击。carl要为他报仇。 那时候,rush已经成为了年轻的教父,经过了血的洗礼。 一别七年,再次相见。 元轩单膝跪地吻他的手,阮疏坐着,看着他的脸,和从前相比,两人如今的位置已经颠倒。 而carl离开rh略带黑暗的办公室,外边是光明,那扇沟通两人的门关上了。 carl回头,rh从房间内的桌子后坐着,透过门看他。 视线相撞,表情似曾相识。 那时候服完兵役,两人分别时候也是这样。 短片在这处戛然而止。 元轩看完概念文件,陷入沉思。 阮疏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静静的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他甚至并不会去看元轩,因为笃定了元轩并不会拒绝他。 事实上却是如此,元轩答应了。 两人的服装有一个小小的跨度,大概也就是从年近二十岁跨越到三十岁,在短片中元轩一共有三套衣服,第一套是刚到宿舍,身上穿着的还有些低调奢华,却很好的表现年轻人的活力,墨蓝色的西装,将他的身材,还有年轻人那份青春活力表现出来。 第二套是军服,已经往黑色偏向了,将他们的气质很好的磨练了出来。 第三套是再次相见时,元轩穿着黑色的西装,郑重的去见rh,也是穿着这套西装,单膝跪地,亲吻“新教父”的手,请求他的帮助。 阮疏心中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元轩穿着这些衣服,被镜头定格下来。 他发誓,如果太帅,一定只留给自己,不会流露出去。 设计图纸也给了元轩,元轩看到之后忽然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阮疏心中警铃大作,“怎么了?” “你很想看到我穿这些啊。”元轩有些闲闲道,声音中带着丝丝宠溺。 被戳破心事之后,阮疏也没有觉得尴尬,“帮这个忙吗?” “乐意之至。”元轩将文件摆好,又推给了阮疏,“不过,我能有哪些回报呢?” “我想你并不缺什么东西吧。”阮疏试图打哈哈,不对自己的底线进行退让。 “是么?”元轩站起来,微微向前倾身,逼近阮疏,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阮疏已经闻到了元轩身上的那种特别的味道,很干净。 “做什……”他没说完,元轩直接吻住了他。 这个姿势真是高难度,阮疏抬着头,而元轩低着头。 但远远的看,却又美极了,很像是一副画。 “到时候可是我吃亏呢。”元轩低声道,“我总得要点利息,才能不吃亏啊。” 阮疏心中苦笑,确实,元轩这种人,他爱你是福,你爱他是苦。 阮疏在其中的衣服基本是清一色的黑色,正如他这个人,最早期的时候是在袖口上有袖口,银金色袖扣让他看起来很年轻,还带了那么一丝年轻人的气,不像是一匹孤狼。 中期和元轩饰演的carl穿的近乎一样,两人却演绎出了不同的气场,如果非要说,就像是那句“自古黑金出cp”一般,他是黑色,而carl更有金色的光辉,那种任何笼子都关不住的光芒。 后期有两套交错,一套是银色,带着细条纹,很像是风|流的颜色,但又用手表的大气压住了这种风|流和轻|佻。 另一套是黑色,有些沉闷,因为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但西装口袋中插了一朵红色的玫瑰,让他在黑色为底色,上面打着橘黄色柔光的环境下,有了一种别样的韵味。 两人在拍摄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不外乎其他,元轩的面瘫让摄影师几乎想要咆哮起来,真的有一次咆哮了,元轩继续面瘫,心中有了再换个摄影师的想法。 这种想法最后还是没有实现,阮疏几句话就打消了元轩的这种念头。 单膝跪地那一场,只有摄影师在,其他人都被万能助手吴修远给恭恭敬敬的“请”了出去。 元轩在外人面前从未有过失礼的举动,当然那张嘴巴从来不饶人是真的,这是本性,但也未出现过骂哭别人啊,耍大牌之类的行为。 或许是本身太高冷了,阮疏觉得摄影师说出那句“你先单膝跪下来”,都是战战兢兢的。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元轩并没有一丝抗拒。 这一幕,出乎意料顺利,镜头拍到元轩的眼神的时候,那种昔日同僚,现在却有高下之分的一闪而过的矛盾,和稍一思考便沉淀下来的虔诚,懂得如何做出最应该做的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谁都回不到过去的即视感。 摄影师悄悄的对阮疏比了个大拇指,能让这样的人屈服,阮疏有他的一套。 阮疏嘴角没有扬起,只是眼睛中带着笑意,稍纵即逝,不能琢磨。 最后那一幕对视,摄影师觉得自己听到了“刺啦啦”的电波交融声,不过没有敢和眼前两位打趣,阮疏似乎是融入了那种教父的感觉,元轩也有着他的怅然若失,叫他不忍心破坏眼前的景象。 拍完之后元轩根本没有去看摄像机,这地方是临时搭出来的影棚,在cx旗下娱乐公司的最顶层,因为占地面积并不大,旁边就是换衣室。 元轩匆匆拉着阮疏去换衣室,摄影师很有眼色的离开,在门前摆了一块“闲人勿进”的牌子。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阮疏不明情况,“做什么这么急?” 元轩并没有回答他话,只是捏着他的下巴,把他压在墙上吻。 阮疏来不及喘|息,两手贴着墙,有点凉,元轩似乎是从之前的偷袭中练出了技巧,把他迷得七荤八素,比起自己在雾都那时候看到他,全身绽放着光华。 那时候的他跟死了一样,现在的他又活了过来。 “你知道么,”元轩中途给了他一口换气的时间,“刚才跪在低处仰视你的时候,我很想把你的衣服给扒下来。”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知道阮疏就是简达随之后,在他面前表现的很是赤诚,或许是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好在还有一次机会。 阮疏笑了,笑的颇有一些轻佻的味道,因为刚才甜蜜而悠长的吻,现在变得气息有些紊乱,说话都带着轻|喘,“是么?其实我也很想说,刚才你那副样子,让我很想直接把你压在地上。” 他附在元轩耳朵边,把最后一句话说了出来,“把你的衣服一点一点咬开,视|奸你。” ☆、第48章 开始狗咬狗 这话真是前所未有的浪,却让元轩全身过电一样舒爽。 两人从未有过接吻之外,更为亲密的举动,也从没有想过会在这种近乎公共场合情|动。 然而感情本就不是什么理性的行为,如果只是简答以能/不能,好/不好来衡量,那么很多事情就不会这么纠结,只像是买衣服一样,好的就买下,喜欢的不一定合身。 感情不是买卖。 阮疏轻笑着直接环住元轩的腰,技巧性的一个转身,就让两人的位置有了一个相对的转变,元轩成了砧板上的一条任他宰割的鱼,放弃了挣扎。 元轩眼神很真诚,看着阮疏的眼睛,两人额头相抵,鼻尖相触,坦坦荡荡的来了一句,“你想上我?” 阮疏觉得自己的嗓子又被火烧了一遍,再浇上一层油,有些嘶哑,“这地方?我怕会弄坏你。” “回家?”元轩眨了眨眼睛。 “好主意。” 两人说走就走,但未能得偿所愿。 因为元父的一个电话,被叫了回去。 阮疏心中暗暗把这笔账记了下来,心想到时候不翻倍,他就不姓阮! 元轩确实因为心中歉疚而对他一直让步,但阮疏用起来毫不客气,毕竟元轩低下姿态,他如果客气拒绝,再翻身的机会可就远了。 元训叫两人回去也不是没有原因,只因为之前元轩向他请教金融方面事情的时候,元训对这点上了心,之后偷偷看了他们的动作。 他分析了很久,发觉在元轩设了个局诱使艾弗里入局的时候,有人又设下局,试图吞下两人的资金。 局中局。 元轩虽然是个中高手,但还是稚嫩了一些,没有在风起云涌的局面变化之间练就火眼金睛,对手之前的动作有迷惑引导性,使得元轩差点被套进去。 现在是局面改变的关键时期,元训顾不得自己被发现一直窥屏的危险,还是把儿子叫过去,将这个局面解开。 虽然年轻人吃一垫长一智,但元轩这次几乎把自己从前的身家全部赌上去了,元训不忍心看着一贯骄傲的儿子赔的裤子不剩。 回到元宅,听了父亲的话,元轩的脸色连变都没变,“哦”了一声。 元训:“这是什么意思?” “诱使背后的第二股势力出现在局里啊。”元轩看着电脑屏幕曲曲折折,比心脏跳动还让人呼吸紧促快要窒息的波动,“我想调查清楚对方到底是谁。” 原来不是没有火眼金睛,而是把自己当诱饵,诱使蛇出洞啊。 元训放下心来,却也有种廉颇老矣的感觉。 儿子已经不需要他操心了。 元轩还在看电脑的图,一边敲打键盘,像是在和什么人发消息,阮疏知道他大概是有些事情要做,也不去打扰他,所以“不小心”窥探到了元训的表情。 呃,伯父,你不要这么伤心嘛。 不过想到之前元训对黎菲林一忍再忍,带了绿帽子也不动声色, 分卷阅读22 后把对方几乎净身赶出家门的一系列行为,他又觉得不寒而栗。 心思太深。 元训既然知道了儿子不会有什么被轻易打败的风险,也就放心的离开了电脑前,坐到了一旁,和阮疏挨得有些近。 阮疏有点紧张,元训是个比艾弗里更老狐狸的存在,对付艾弗里,很多手段就是来自于元轩,他自己上去斗,除了可能的一枪爆掉对方的头,自己也不落好下场之外,还真没想到什么其他办法弄死他。 元训就更不要提了。 “简达随?”元训随口低声喊他。 阮疏一个激灵就坐直了,虽然本来故作放松,但那肯定是假象。 看到他的样子,元训就知道元轩说的果真不假,这人确实是。 只有本人,才会有这种反应。 “元轩以后就麻烦你了。”元训的微笑很老奸巨猾,“他性格有些倔,很是别扭,是我小时候没有好好带他,所以过往哪怕有些怨怼,也希望你们能磨合到一起。” “伯、伯父。”阮疏觉得这种颇有托孤的感觉真是,真是虎躯一震,“他,其实很好。” “很好就不会把你弄丢了。”元训活了大半辈子,什么没有看出来?最开始阮疏能够装作只是初相识的样子,心中肯定不会毫无耿介,只不过曾经的感情还是压过了理智,后来元轩总算没有犯糊涂,才算是挽回了。 这句话终究是让阮疏没有反驳,神色间有迷茫。 “你是个好孩子,当年事业太忙,我也没有顾上家里,想来黎菲林做过的事情也让你有过难堪,现在她终于离开这里,她的个性在外边必然受不小的挫折,你只要记住不论她回来说什么,都不要原谅就是了。”这话说的很淡然,却也很有力。 阮疏点头。 “想来元轩从前病态的喜欢和占有让你吃尽了苦头,现在总是想做些事情千方百计请你原谅,即便不说,我想你心里是明白的。”元训从自己的口袋里将一直钢笔拿出来,放到阮疏手上。 阮疏差点惶恐的丢掉,这笔有些年头,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这几乎就代表了元训的正式认可,“元家终究是他的,也是你的,我用元家半壁江山,担保你从今往后不会委屈,如何?” 阮疏只想把这块烫手山芋扔回去,怎么回来一趟元家的一半都扔给了他! 这不科学! 想到黎菲林心心念念了二十年,想到吕清费尽心机设计,阮疏觉得老天给自己开的金手指有些大了,他几乎有些受不住。 “拿着吧。”元轩的表情不容推拒。 阮疏收了起来。 “儿大不中留啊。”元轩感慨了一句。 你儿子不是嫁给我的……阮疏心一直在抽搐。 “我查到……”元轩转动椅子看向身后的两人,一大一小正在推拒着那支钢笔,并且听到了父亲那句“儿大不中留。” 元轩当时脸一下子黑了,阮疏抬头就看到元轩的黑脸,一下子就开心了。 他高高兴兴的多绕了一条道,才收下的钢笔。 元轩嘴角动了动,“爸,你是快有儿媳妇了,又不是嫁儿子,发什么感慨?” 元训心想还不是为了你媳妇才这么好说话的,你这不识抬举的。 他心中这么说了一句,表面上却直接无视了元轩的这句话,“你查到了什么?” 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元轩果然很快把这一出给忘了,“查到了对方到底是谁。” 他脸色有些严肃,这次是真的确定了,而且宋瑜在那端说了一个至为重要的消息: 洛克家族的长老会,似乎被动摇了根基。 所谓的权力,一定要建立在经济基础上,没有经济控制,就是白瞎。 洛克家族的几大分支有支持艾弗里的,想要在这次博弈中获利,但他们不约而同出现了意外。 各种意外。 “是谁?”阮疏也被吸引了注意力。 “法兰克林?赫德森。” 元轩说完这个名字之后,元训眼神带着询问,看着他。 显然父亲并不知道这位是谁。 “法兰克林?赫德森是我父亲曾经的心腹,后来被艾弗里收买,背叛了父亲。”阮疏脸上有疑问,显然这种说法和现在的情况对不上。 法兰克林在帮助他们。 那么他是如何逃避艾弗里的追问的? 阮疏忽然想起来自己忽略了很久的一件事情:艾弗里对于金融并不是那么熟悉。 所以法兰克林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上演这么一出? 那他的父亲尤利西斯想必也没有真的中毒,而是将以自己为诱饵,把很多与他貌合神离的人给除去。 或者根本原因,就是想要取缔这样一个掣肘他的组织。 阮疏蹙着眉头,脑子飞快的旋转。 元轩在静静的等着他,事实上他心中也有了几种猜测。 “现在已经到了哪种程度了?”让艾弗里进陷阱并不容易。 “收尾阶段。”元轩沉声道,“几股势力已经绞杀在了一块。局面不是我一个人可以控制的。大鳄们已经游进了潭水中,我能做到的,只是全身而退。”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再晚一步,不是父亲提醒他,他不会看出来,这里面又多了些东西。 “先退出来吧。”阮疏终于叹了一口气,决定再次和那边联系,如果尤利西斯没有事情,应该会有人和阮谨联系。 他并不愿意和那边的人亲近,出生之后并没有见过,生恩不如养恩,血缘的羁绊再深,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是不会有什么感觉的。 他也怕露馅。 起身去阳台打电话,阮疏话说的很少,几句就把事情问清楚了。三分钟后回来,他的脸色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 “就在昨天有人联系了。”阮疏握紧了手机,“让我母亲准备一下,几天之后有人迎接他回去。” 元轩眼神中带着担忧,“伯母……她不愿意吧。” “通知我母亲的人说,不到一周之后事情就会尘埃落定,将会有专人接走她,母亲态度很坚决,不愿意回去。” 阮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想,估计时间要不了多久,这样的信息也会发给我。” 元轩握住他的手,元训轻轻咳嗽了一声,元轩不理他,继续握着阮疏的手,“如果不得不去的话,我陪着你。” 阮疏点点头,显然这时候有个人在旁边比没有好。况且元家和洛克家底蕴相似,不论是谁当家,现在都不敢轻易动元轩。 毕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如果简单粗暴的把可能划作合作伙伴的人除掉,以后和其他人合作,也会被警戒。 商人重利,商人也重诚信。 元训起身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知道雏鸟迟早要经历这样一场暴风雨的洗礼,元轩翅膀硬了该自己飞了。 “现在先等消息吧。”元轩大抵能分析出来阮疏此刻的心情如何,但并不能真的去体会,一个从小将自己遗弃的人,他会说什么,会怎么做? 元轩此刻担心的,就是阮疏忽然说他要住在雾都,或者尤利西斯不同意两人的感情。 后者对他来说基本可以无视,强扭的瓜不甜,尤利西斯还不能囚禁阮疏,强迫他的意志。 但前者,他不得不考虑阮疏的想法。 真是,愁。 在这暴风雨来临的前夕,阮疏还是抽空去见了一个只知道名字,但从未见过的人。 这个人,将是另外一个人的克星。 他就是莫鹏。 莫鹏是谁? 莫鹏也是荣海市的人物,从荣海市起家,后来被政敌抓到了至为重要的把柄,到最后不的不远赴国外,将自己的仕途暂时中断。 那个把柄,就是吕清出卖的。 这又扯到一个更远的话题了,不过好说的是事情已经有了年头了,也不是那么敏感了。 吕清的父亲原来也是个有权的,可惜父亲手脚不干净,加上站队站错了,在一次权力清洗中落马。 家里欠了一大堆债,吕清自己也受不了苦,攀上了高门一人,那人就是莫鹏。 吕清被对方捧起来,莫鹏养他五年,对他仁至义尽,他父亲当初的债几乎都是莫鹏还的,吕清也不知道答应了什么条件。 莫鹏那时候外调或者出国都带着吕清,当他的司机。 光是看到这一点,都足以阮疏冷笑,这种人让元轩替他开车,最后假惺惺的挡了一击。 吕清的特点就是可以认识很多三教九流的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联合莫鹏的政敌,坑了莫鹏一把。 莫鹏大概也防过吕清,却没想到吕清居然做的这么绝情这么狠,让他不得不出国避风头,近乎十年不能回国。 但权力更迭自来几乎不可预测,当年的那班人马几乎全不在了,莫鹏的父亲上去了。 莫鹏回来了,怎么可能放过吕清? 饶是做过心理准备,阮疏也没想过,莫鹏居然这么年轻。 “阮先生吗?坐。”莫鹏声线有些低,有些像大提琴。 莫鹏看起来才三十出头,面色如玉,目光如隼,看起来很,正经,就是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就他如今的年龄来说都有些过于年轻了,更不要提十年前,那么一个跟头,足以让任何人都摔的清醒过来。 阮疏听闻过莫鹏的声誉,他还是一个实干家。 事实上阮疏千方百计约出来莫鹏,不仅仅是因为吕清的事情,太过于操心你的敌人,会直接降低你的档次。 官商官商,有官有商才对,在国内,想要走得顺利和稳妥,打点不能少。 莫鹏之后上去,也是需要成绩的。 他需要做的,是先稳定两人之间可以联手的利益,然后再面临共同的敌人。 莫鹏马上就是荣海市的一把手了。 当然两人这次的见面,也说不了什么,只是一个简单的熟悉过程,然后阮疏“漫不经心”的提起吕清就可以了。 阮疏觉得,不用自己亲自动手,吕清自己就能把自己给作死。他这样的人,特点就是多疑,有些所谓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把所有人当做假想敌人,利用别人打击对方,就要随时注意来自身边的刀子。 只不过吕清把人想的一般傻而已。 莫鹏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只是手微微一顿,然后神色也没有怎么变,只是淡淡的一句“是吗,没想到他还在啊。” 阮疏听这句话自己都觉得全身发冷,这句话一翻译不就是“没想到他还敢在啊”,吕清现在也混得自己跟全世界有仇了,现在也许正慌着想办法的吧。 如果逃的话,要么国外,要么在国内不要有自己的活动痕迹,不然迟早被抓出来。 “咖啡挺苦的,”莫鹏评价,“很久没有再喝这么刺激的东西了。” “看来莫先生很注重养生。”阮疏随口称赞了一句,“这东西确实不能多喝。” “空闲久了,看不到什么曙光的时候,也就需要找一些东西来纾解自己。”莫鹏这话像是要云淡风轻,阮疏听得出他那种恨得牙痒痒的感觉。 毕竟大好的时光被这么无辜浪费掉,莫鹏不恨吕清,是不可能的。 阮疏在适当的时候又提起了自己的计划书,毕竟也可以作为莫鹏之后推出的商业计划中的重头戏。 果然莫鹏的眼睛亮了,他的家世让他不需要多么的为钱财操心,但成绩能够做出来,才方便实现自己的那些梦想。 两人说道这里一拍即合,阮疏听莫鹏的话如醍醐灌顶,在元轩的商业眼光提点之上,又加了几分国情的考量。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更何况三个不那么笨的人,想出来的方案呢? 阮疏到后边,甚至已经忘了吕清这杆子事儿了。 “这次算是我请了。”阮疏到最后开口道,“这样下次再相遇,想必莫先生也不会吝惜。” “既然如此,何必再称呼莫先生这么客气呢?”莫鹏伸手握住阮疏的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然后,他起身离开。 莫鹏眼前的咖啡,几乎全剩下了,他只是最开始抿了一口,便一直没有再碰。 想来从前吕清给他下的药也是下到了咖啡里,或许是直接想办法弄进了咖啡机里。 谁会这么提防呢? 阮疏看着冷却的咖啡,思绪远去。 他不会也不可能去同情吕清,但现在却有一点为莫鹏感到不值。 大抵这种心情和从前的自己一样,识人不清,结果被人设计,一败涂地。 幸好还有翻盘重来的机会。 吕清这几天快被吓死了,他从报纸上看到的莫鹏,还是从前那副样子,却看起来比从前沉稳了很多,没有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 吕清知道这多半是因为当年的那个打击,而当年的打击又是自己亲手促成的。 他惶惶不可终日,想着离开,但这边的经营让他舍不得扔下。 想到这么做会便宜阮疏那个贱|人,吕清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情极差。 他咽不下这口气,从开始除掉简达随,他以为自己可以稳稳的拿下元轩。捂一块石头,时间长了都能热呢,他看得出来元轩那人看似精明,实则上对吕清来说,他单纯的有点像白纸。 没想到简达随死了,却来了个长得一模一样的阮疏,硬生生的把他的成果跟吞噬了,他怎么会甘心! 但自从林辰对他说了莫鹏回来的消息之后,他就开始做好了逃离的准备,也做好了莫鹏随时上门的准备。 他正在犹豫,从昨晚就开始犹豫。 这时候忽然门铃响了,吕清吓得心惊肉跳的,以为莫鹏已经找上门了。 如果进来直接跪下来向他承认错误吧,莫鹏就算再恨他,想来也不会把他送进去。 莫鹏没有那么狠,一日夫妻百日恩,况且他们当年日日夜夜也有千余日了。 吕清心道哪怕痛哭流涕,莫鹏一天不能原谅他,他就一直那么请求原谅下去。 吕清实在是不想在国外过那种几乎暗无天日的日子了,看不到什么希望,语言不通,那边对他这种人也歧视的厉害。 他按捺住自己颤抖的心,起身去开门。 却没料到,看到的却是黎菲林。 黎菲林憔悴了不少,肚子也有些显怀,她身上穿着的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衣服了。 毕竟肚皮有些大了,已经有些穿不上了。 ☆、第49章 一只被咬死 黎菲林以前还曾经对着自己的肚皮幻想过什么事情,现在却什么都不会去想,只是无比憎恨自己当初怎么瞎了眼,猪油蒙了心。 居然会盲目的相信别人的话。 她到底是过了太久的安逸生活,以至于都忘了,当她没有想方设法进元家前,也是一枚普通人。 为普通生计操劳,那时候一心想要榜上有钱人,连学都没好好上,脑子里什么都没有。 吕清开了个门缝就想直接碰上门,被黎菲林眼疾手快,横插一脚,把门缝给堵上。 吕清立刻面上带笑,“阿姨,您怎么来了?” 心里却发苦,在想到底是谁把他的地址告诉黎菲林的! 黎菲林劈头盖脸给了他两巴掌,“贱|人,婊|子!心都是黑的,我到底跟你是哪样仇,你那么坑我!” 她的声音很大,吕清此刻叫苦不迭,脸火辣辣的疼,却只是拿手捂住脸颊,条件反射,眼中带泪。 黎菲林看到他这副模样却什么反应都没有,要说也是愤怒,从前怎么不知道这小|婊|子会这么毒辣! 知人知面不知心! 她可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容易上当受骗了,她是有证据的,铁打的证据! “林辰”走后除了那封长长的信,隔天之后又给她发了一封邮件,坐标是国外,是音频! 一段完整的音频,把他和吕清的对话都完整的截了下来,听得黎菲林自己脸色发青,全身颤抖,恨不得当场就把吕清给撕了。 吕清把人给拉进屋子里,开玩笑,走廊是有监控器的,这小区的安保措施做的极其到位,“阿姨,您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误会?”黎菲林自己都要笑了,果然,这人做戏做的跟真的似的,如果不是那段音频里吕清的那些话,她死也想不出来到底是谁背后这么捅她一刀! “你想说什么误会?我好心好意当初撮合你和元轩,你可好,千方百计的想要把我给踢出元家,好自己霸占元轩是不是?”黎菲林步步紧逼,指着吕清的鼻子骂道,“是不是还想顺着把老的也吃掉啊,家大业大,走后门捅|屁|眼的,我早该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东西,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吕清可从来没有被骂过这么难听的话! 她黎菲林算个什么东西?!吕清自忖出身都比她黎菲林要高不止一个等级!早八百年还是个泥腿子,觉得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攀上元轩是高枝了是吧! “阿姨,您这话说的可够难听的啊。”吕清也气不打一处来,“您自己想着给伯父戴的绿帽子,出轨这档子事儿要是怪到别人身上,那您两条腿可不是在我手上啊,早张开大|腿的时候干什么去了?” 他话里也夹枪带棒的,还带着嘲笑,往黎菲林肚子那边看去,“这野种可不是我栽到您头上的,可不要随便扣帽子。” 他嘴角有笑,眼神狠毒,“早八百年你也是爬别人床的货色,别以为叫你一声伯母就是尊称,那不过是客气!” 现在早就被元训给踢出来了,荣海市的事情就算明面上不说,暗地里也通消息快的很。 没用的东西,就直接撕破脸算了,反正从前也只不过打算着黎菲林就算是骗到位了,他也会对元轩“出示证据”,那时候再把黎菲林给轰出去。 “再说,可不要随便开口,说什么是我介绍的,我只不过给你说了个局,你自己去的,腿也是你自己长得,管不住还怪别人,怎么不怪你妈把你生出来?说我是拉皮条的,也得有证据,不然可真是诽谤!小心我把您给告了。” 然后他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也是,您的奸|夫呢?跑了?” 黎菲林脸色煞白,这件事情可以算得上是她人生当中最为屈辱的事情,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芝麻还是利用她! 她怒极反笑,“以为我没证据吗?你那位合作伙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了手机,按下了音频播放键。 林辰和吕清的对话从里面传来。 “大哥,你是真傻啊假傻,这么一座金山就在你旁边,你到时候直接甜言蜜语哄一哄,她还不乖乖送上钱?我可跟你说,这不是什么聪明的主儿。” “她不聪明能爬上元训的床?” “你以为黎菲林为什么能坐在这个位置十几年?当年是黎姿林亲自求的情,害怕元训再娶,自己的儿子被其他人给毒死。” “喂了元训药又给他喝了酒,谁知道真乱x还是假的,男人酒后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不行,反正是上位了。” “……” “要说骗人,你可是祖宗,我顶多在你身后捡一些小虾米小芝麻吃一吃。” “我跟你说,你跟她做的时候,别戴|套儿。” “出个p的事儿,我跟你说她巴不得呢,回头就想清楚了。搁这位身上,说不定能分个几亿资金当遗产呢。” “……”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在这音频里面。 吕清的脸刷的白了,没想到林辰最后走了,临了临了还插|了他一刀! 插|的这么深! “这……我……他……没有……”吕清的临机应变能力几乎全部丧失,他从没有想过这么一出! 林辰太狠了! 他这一刻有那么一瞬间,十分后悔自己当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有了猪队友! 如果这段音频出去了,他的名声就毁了。 吕清嘴上结结巴巴,心思却早已经千回百转,这份音频,他必须抢回来! 他的眼神闪过一道狠厉的光,表情却越发的楚楚可怜,“阿姨,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我和这人根本不认识,那些话是我主演的电影里的一段台词,当初我只是和别人在对台词,从来不知道有人会这么录音!” 他眼泪要掉不掉的,“一定是有人在陷害我!” 黎菲林还果真僵硬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在她发楞的这一瞬间,吕清扑上去,想要把那手机给抢回来! 黎菲林看到他的身影扑过来,条件发射往后退,但她身体有些笨重,加上没站稳,重重的磕在了身后的茶几上,手抓到了茶几上不知道什么东西,一阵痛意。 吕清的眼睛都是红的,他现在是又急又气,已经没了什么理智可以说了。 黎菲林眼见自己的手机要被抓去了,抬手就扔出去,擦过吕清的额头,摔到了门口。 吕清眼见着要到手的东西没了,转身就往门口走去。 黎菲林往身后一看,自己抓到的是水果刀。抬手就把刀子抓在手里,想要给吕清一个教训。 欺人太甚! 吕清拿到了手机,转身发现黎菲林已经脱下了鞋子,怒气冲冲的往这边来,手里拿着刀子! “你要做什么!”吕清虽然平日里喜欢扮柔弱,但并不代表他真的什么都不行,他往后退去,然而再退下去,就要退出门外了! “我吃过的苦头,我要你也尝尝!”黎菲林口中恶狠狠的吐出这几个字。 吕清可不想跟一个发疯的中年妇女计较,何况对方手里还拿着一把刀子! 即是是水果刀! 他怎么把这么一个人放进来了,刚才就应该把她放在外边祸害,放进来真是今天最大的失策! “你害我失去了一切……你还给我!”黎菲林拿着刀子就是手起刀落,吕清抬手捏住她的腕子,两人较劲,谁也没想到松手,毕竟是性命攸关。 黎菲林是恨吕清入骨,她是不会再相信对方说的任何一句话了,这种人根本就是吃人不吐骨头,吕清是想保命,如果黎菲林不小心刀子划到他脸上,他岂不是什么都没了! 吕清毕竟是个男人,比黎菲林力气大,混乱间,用力反击,结果过了头,等他回过神发现,那刀子已经插到黎菲林的心脏处了。 他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我,我不是故意的……” 黎菲林显然没想到会有这种后果,话也说不出来,眼睛瞪大,看着吕清,像是死不瞑目,缓缓的,倒在地上。 吕清的手还握着对方的手腕,被那直勾勾的眼神给吓了一跳。把黎菲林的手立刻一扔,往后退,靠在了门上。 黎菲林还咳嗽了两声,咳出了血沫。 “你没事吧,对不对?”吕清的声音都是颤抖的,“别吓我……我没啥人……” “你……”黎菲林抬手,却只能抬起指头,指着吕清的方向,“我……不……” 她“你……你……我……我……”了半天,也没有把话说完,就落下了手指。 吕清心里祈求她是昏了过去,他坏事做了那么多,却从来没有杀过人。 没有亲手杀过人。 现在一个死人就这么赤果果的躺在他面前,他反而说不出话来,只是惶恐。 那时候设计简达随的时候,也没有过这种感觉,毕竟借助他人或者上帝的手夺走别人的命,怪不到他身上。 现在红色的血就在他手上…… 他神经质的看向了自己的手,连指缝里都是血迹,有渐渐干了的趋势。 这不是番茄酱,也不是颜料,不是演戏的时候刺破血袋,对方的血就会“是时候”的流出来。 “我知道你没死,你起来……”吕清刚才靠着门站着,现在双腿打颤,已经站不起来了。 “骗我是没有用的,让你无路可走的是林辰,不是我……” “你不能把什么都怪到我头上……要怪就怪自己,那么蠢,有套子你就钻,怪得了谁……” “……喂,快起来,你再不起来,我就打电话报警了,别以为躺在地上憋气,就可以把我弄进去,我可从来不害怕的……” 刚才那把刀不是他插|进去的,明明是你先拿的刀子,我是正当防卫。 但那手机里的音频怎么办? 吕清这时候脑子已经成了一团浆糊,就这么坐在门口,坐了半天,眼前的尸体从中午到晚上,一直没有起来过。 “喂,晚上了,你不饿么,这么装没意思的……” 对方还是直挺挺的躺在地上,鸟都不鸟他。 吕清不敢去看,伸脚,踹了踹黎菲林的腿,黎菲林的肚皮还是微鼓的,吕清有种想哭的冲动。 踹了踹,还是不动。 吕清觉得自己鼻子里闻到的都是尸臭的味道。 直接起身冲进厕所里,掀开马桶盖,大吐特吐。 胆汁都要吐出来了,抽了一张纸擦嘴巴,发现纸上有血迹,半干不干的。 他又冲到水龙头面前,照镜子。 镜子中的人脸上还有血迹,身上的衣服也有。 在家里他一向爱美,什么时候都爱穿白色的丝状衣服,连睡衣都是。 现在这白色实实在在的证实了,他刚才确实杀人了。 杀了一个他从前就想除去的人。 吕清立刻把手伸到了水龙头下冲,把血迹冲干净后又脱下了身上的白衣,扔到了垃圾桶里,把袋子系好。 想了想又不放心,连袋子一块拎出来垃圾桶,想着藏到哪里去。 客厅还有那么大的一具要处理。 吕清刚才确实有想过报警,但他更怕自己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怕别人认为他是故意杀人。 他只是正当防卫! 冲澡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全是凉水。连房间里都是冰凉冰凉的,他没敢这时候出门问,怕自己被看出不妥,然后别人要送他回来。 万一看到客厅里的东西怎么办?! 天已经黑了下去。 吕清看到自己回来的时候,那个皮箱,很大。 他冷水澡洗的全身发抖,不知道为什么,脑海中忽然想起来那时候简达随在水里被淹死,也该是…… 想到这里他立刻打住了自己的想象,觉得全身的血液又加快了速度。 浴室的门正对着客厅,这也是当初吕清选择这里当做自己回国之后住所之一的缘故,这样他在这里洗澡的时候,也许外边的人还可以看到。 为此他打通了一面墙,装上了磨砂玻璃,使得洗澡的时候风景也会若隐若现。 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总是毛毛的,浴室的门里面是一面镜子,他总觉得镜子里面有黑色的,毛茸茸的东西。 …… 就像是一颗头颅。 吕清忍住喊出来的冲动,现在喊出声,万一被楼上或者楼下的人听到了怎么办? 深吸一口气,把自己悬着的心重重的放下去。 必须把这具麻烦处理掉。 他心中想出了一个办法。 吕清洗完澡之后,冷静的穿上了衣服,他现在已经可以无视客厅正中央的那具尸体了。 拿上钱包,他只把门开了一个很小很小的缝隙,让自己出去,然后迅速碰上了门。 他要去找便利店,买足够大的袋子。 出去大门的时候,保安还笑着和他说了一句,“吕先生,今天有个自称您姐姐的人来找您,她找对地方了吧?我看她有些不清楚,给她指了指。” 吕清熟练的微笑,听到他口中的姐姐,立刻准备好了一套说辞,“我姐姐啊,她怀孕了,觉得这边空气不错,想来我这里养胎。” “你们姐弟两个差的年龄有点大啊。”保安还好奇了一句。 “有点吧。”吕清有些漫不经心道,“爸妈恩爱,没办法。” 保安呵呵的笑了一声,吕清觉得他那个呵呵里有无数的恶意,仿佛能穿透自己的灵魂。 如果不是他,自己今天也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把? 吕清真是恨透了眼前的人,如果不是他自作多情把黎菲林那个疯婆娘放进来,自己也不会有后来这么一连串的麻烦! “你们姐弟俩还真有点像,”保安乐呵呵道,“她怎么没出来?” “她有点宅,也累了,就不想出门,这不,让我出来买东西 分卷阅读23 ”吕清觉得自己笑的都假惺惺,反正也是糊弄眼前的人,“孕妇有些难伺候。” “也是,辛苦你了。” 吕清不想和他多说话,心里烦躁的很,道别去便利店,刷了一大堆东西,清洁剂,空气清新剂之类的都买了回去,心想等过两天就直接换房子住,这边真特么晦气! 他买的东西都像是家庭妇女逛超市购买的,连收银的人都用称赞的眼神看着他,觉得他是个居家型好男人的模样。 只有吕清自己心里知道这有多么的讽刺。 他回去之后保安还看着他手上的大包小包,问要不要帮忙。 吕清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又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是太令人怀疑了,怕保安会自以为好心的跟上来,开口道,“我姐姐这两天脾气有些不好,不喜欢家里有生人气息。” 他说完还抱歉的笑了一下。 保安想起来刚才进去的那位女士,那种提防而怒气冲冲的样子。 确实,脾气不好。 保安对他报以同情的目光。 吕清就这么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慢慢走回去,心里对自己说不能急,不能急。 急了容易让别人起疑心。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亏心事做了,就要随时有露馅的担忧。 他开门的时候也很小心,因为黎菲林死的地方正对着门口,现在他有些后悔出来的时候没有挪一下位置。 身后的对门忽然在这时候开门,把吕清给吓了一跳,手上的钥匙掉到了地上。 “买东西去了?”是一个老大爷,总喜欢晚上出去健身,在小区里跑一圈。 老不死的家伙怎么还不走! 吕清总觉得空气中弥漫着尸体腐烂的味道。 他“嗯”了一声,“您又出去健身呐,真是好习惯。” “是啊,老了老了全身都是病,不健身不行。可比不上你们这小年轻。”老大爷爽朗的笑了。 快滚吧,吕清心中有些着急,他慢吞吞的开门,拧钥匙,幸好老大爷已经从楼梯那边走下去,没有乘电梯下去。 吕清把东西塞进门里,然后自己闪进去了。 “嘭”的一声,门关了。 老大爷也没想那么多,吕清却总是害怕他扭头,看到自己不自然的动作。 他现在草木皆兵,风声鹤唳。 把自己的皮箱拖出来后,吕清比划了一下,发现按照黎菲林现在这个样子,他根本不能把对方塞进去这么一个箱子,黎菲林虽然不高,但现在也有一百多斤。 皮箱已经是最大号的了,吕清咬了咬牙,学德州电锯杀人狂,把黎菲林尸解了,然后想方设法的先装进袋子里,又填满了皮箱。 还是装进去了。 他擦了擦汗,做这些的时候没有丝毫多余的想法,只想着怎么把眼前的一时失手的后果给处理了。 那些血迹他去卫生间找到了拖把,不停的拖了几遍,才算是没有了。 心里也觉得干净了,喷了点空气清新剂,觉得空气才算是好点。 顾不上外边有点冷,他打开了窗户,让屋子内的空气流动起来。 怕有人在无意间看到他的动作,做这一系列事情的时候他连灯都没有打开。 再次洗澡的时候发现脸上又有了血迹,这才闻到臭味。 吕清望着客厅的那个皮箱,决定去一趟海边。 他看到窗外黑漆漆一片,想到这时候应该没有人会发疯去海边,自己只要把这东西扔进去,退潮的时候带走,就没有事情了。 这两天都是准备过年的人,大家谁没事回去海边吹冷风?他还会很安全。 ☆、第50章 七夕快乐 对于fff团来说,最可恨的就是七夕节别人在秀恩爱,他们在举火把。 当然对于元轩和阮疏这两只已经三十多岁的人来说秀恩爱什么的都小儿科了好吗!当年被爆出黑色野狐是元轩精分小号已经是大大的跌了大家眼球了。 之后居然光明正大的秀起了恩爱,先秀结婚,秀戒指,秀照片,秀手表,秀萌宝,秀儿子们的成长! 拉出去枪毙一百遍啊一百遍,怎么人能这么无耻呢? 对于这种“秀”我只想说:带我一个! 省的只能在这里借着火把的光芒,写着别人的幸福,收起内心的心酸。 当然对于元轩这种从来关闭评论如家常便饭的人来说,他当然不知道自己是在秀。 这难道不是日常吗? 当然起因是为了记录生活的点滴,不想最后连回忆都只有脑海的影子独自徘徊。 当然也因为这样,当年阮疏逃婚的壮举被全世界人民知道啦。 后来就是霸道总裁追妻记。 他都以为自己吃到口了,结果才发现者一切都是假的! 居然都是假的! 阿弥陀佛,施主,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啊。 追妻的时候微博断更了。 断更了…… 断更什么的坑品太差,大家心里是多么的焦急多么的想要八卦啊,脖子都要望断了! 其实私心想着要是不追上是不是大家都有机会? 白日做梦,同学,醒醒。 两人在一起一年的时候大家觉得会分。 两年了,会分吧? 三年了,该分了吧? 四年…… 七年之痒,都没有分。 感情真是越来越坚固了吗? 结果十年之后两人三十五岁的时候,抱回来两个萌娃,还都是混血! 混血通常都漂亮,更何况继承了父母优秀基因的混血?不得不说那张照片一出来,元轩的字里行间都透着浓浓的幸福感,高冷的面孔什么的早就长翅膀飞了。 比起元轩,阮疏就淡定多了,他的日常是吃元轩动手做的饭,这么久了手艺从来没有放下,反而呈现蹭蹭蹭增长的趋势,幸好两人都勤于去健身房,天天锻炼身体。 围炉夜话,卧室私语,曰:喜欢你的宽肩窄腰大长腿。 为了彼此的性|福,都在努力奋斗着。 还能再“干”二十年呢! 这就不得不说汉语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动词形容词切换自如。 两个萌宝都是蓝孩子,小小的窝在一团,各自在各自的摇篮里进行单打独斗的世界大战,也不知道在他们的梦境里,自己到底是在和谁进行着世界大战。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带着元轩基因的那个叫阮咩,带着阮疏基因的那只叫元阳。 名字不是roll点roll来的,因为阮咩哭的声音特别像小咩,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至于元阳,这名字…… 反正两人长大之后无数次抗议,以至于都拿出了国家一级动物保护法进行论证,可惜善意推断的规则是,只要假设为0,那么结论就是正确的。 所以只要两只爸爸都在他们是不可以改名字的! 阮咩和元阳四岁的时候参加了爸爸你干啥,主持人试图用千奇百怪的问题让两只萌宝爆料,可惜两只萌宝真的是太聪明啦。 主持人向日葵姐姐:“你们爸爸总喜欢做什么?” 阮咩:“去健身房。” 元阳:“大干一场。” 向日葵:“……” 主持人荷叶老师:“你们不听话的时候爸爸会打pp吗?” 阮咩:(仰头朝着荷叶老师微笑,露出自己长得整整齐齐的白色牙齿)“我这么乖怎么可能不听话呢?” 元阳:“pp是什么?是这个表情么,:p” 他也龇牙一笑。 荷叶老师:“……” 谁是他们的老师?他要去投诉! 把孩子教什么聪明做什么? 元阳偷偷和阮咩咬耳朵:“小咩,你pp上有肉吗?” 阮咩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跟面瘫一样:“有没有肉,你不知道吗?每次你耍赖皮的时候,都咬我屁股。” 元阳:“……” 他小手一摆,“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年轻人,心要宽。” 阮咩朝着元阳的脸蛋就是一口,咬的要牙印有牙印要口水有口水。 元阳脸上肉多,笑的时候还会有梨涡,被他这么一咬,一个梨涡成了仨。 仨梨涡,必有一个大。 元阳在外人面前不敢哭,觉得有一咪咪丢人。 他俩的小动作自然逃不过观众们雪亮的眼睛。 萌宝什么的简直…… 太萌啦! 血量嗖的一下掉到了危险区,简直要呼吸困难惹! 阮疏和元轩已经趋于平淡的感觉,左手拉右手不痛不痒的感情终于被两个孩子给扯回来了。 苦难见真情,尤其是对于两个破坏王儿子来说,不吭声之间家里就会坏掉什么东西然后也不说…… 比如冰箱,比如……电视。 电脑当然逃不过魔爪啦,一样被辣手摧花了。 养儿子实在是一件操心的事情,因为两人从小都是家庭不全的人,所以对这机会格外珍惜,什么都比不上陪孩子成长来的重要。 元阳和阮咩都很聪明,元轩和阮疏也相当尊重他们的意愿,两人都愿意这么随波逐流的上学,也没有想过什么跳级之类的。 所以他们其实分外的闲。 自从识字以来就经常在每天的固定时间更新微博,还很鬼精,不让两个爹地看。 知道他们不会坏心思到哪里去,阮疏和元轩也就让他们随风去吧。 每天都在做什么这真是一个秘密,因为阮疏和元轩不对他们的进行探寻,这个秘密直到近十年之后才被揭露。 那时候他们用的那个网站记录的网站要倒闭了,服务器再有一个月就停止服务。 所以两人不得已给两个老爸说了这件事情。 元轩的做法简单而有力,花了几个小钱把网站买了下来,留下了服务器,让儿子们继续记录。 对于这种行为阮疏有些见怪不怪,又花不了多少钱,也不算是惯孩子……吧。 作为交换的条件,元轩提出了把他们的秘密交出来。 阮咩和元阳相互看了一眼,点头同意。 阮疏眼睛亮了,元轩露出微笑。 这个老爸,真是大大的狡猾! 看到那个花园式博客的时候,阮疏沉默了。 不得不说,阮咩很细心,他是记录了两个爸爸的感情路程,从懂事的时候开始写。 元阳这个兄控,把阮咩的历程给记录了。 最开始的时候甚至字有些写的都不对,但作为光辉历史,两个人硬是没有改。 阮疏简直要热泪盈眶了,直到看到中间有两句话: “老爸老妈出现了感情危机,结婚已经十七年,怎么办,在线等!急!急!急!” 时间是七年前,两个萌宝刚八岁的时候,他们有了十七年之痒(有这种东西么= =)。 底下的读者好像是很老也追了很久的读者,估计都是和自己这么年龄一般大的,那时候还真的在各种出主意,重走蜜月路的都有说。 阮疏:“……” 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怎么不记得两人有过什么十七年之痒…… “你们分房睡了。”阮咩说的简直光明正大。 阮疏扶额,元轩靠在椅背上,两人无奈的看着对方。 最后还是阮疏站起来拍了拍阮咩的肩膀,“年轻人,不要想太多。” 他起身去看厨房炖的排骨汤了。 事实上从很早以前开始,两人就不再请月嫂了,对于孩子的事情都是亲力亲为,除了定期让家政来整理房间。 等阮疏离开之后元轩笑的很开心,“阮小咩,干的漂亮。”然后抽出了一张黑卡,赏给了小咩。 阮咩眉开眼笑。 “爹地,那我呢?”元阳腆着脸皮凑上去。 “你的前进方向和我想的有落差。” 元阳盯着元轩的手,他的眼睛特别漂亮,是比阮疏更为纯净的琥珀色,脉络清晰,在特殊的场合竟然让人有目盲之感,这么可怜巴巴的看着元轩,元轩自己的心也软了。 “唔,组织路线虽然有偏差,但大方向还是对的。”元轩最后…… 给了他一张白色的。 不过两只还真是黑白双煞啊。 元轩去找阮疏了。 其实当初分房睡,从来不是因为感情问题,而是在这个年龄,要控制性|欲。 阮疏身体很好,但两人想时间更长一些,加上那一段时间阮疏旗下又要推出新的产品,纵欲过度会让脸色有些差,阮疏绝对不会让自己以不是最优的状态出席的。 对于阮咩居然把这视为他们两个的婚姻危机,元轩不知道是哭是笑。 最后只能哭笑不得。 但现在阮疏的工作结束了! 元轩上楼去找老婆了。 阮疏在床上躺着,这几天他确实也有点累。 算了,今天先放过他,记下账。 元轩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两人话也不需要多说,这么多年了,已经有了默契。 很多时候就这么默默的不说话也觉得温馨。 元阳问阮咩,“我们剩下的时间做什么?” 看样子阮爸和元爸短时间内都不会下楼理会她们两个。 阮咩高冷的看着元阳,冷冷的吐出几个字,“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七夕。”元阳问他,“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吗?” “我受了很大的打击。”阮咩一副黯然神伤的样子,“他不爱我。” 元阳:“!!!” 谁! 身为兄控表示不能忍,谁跟他抢阮咩他跟谁急! 阮咩似乎是知道了他内心的os,背对着元阳的脸,嘴角勾起一丝笑。 不把你骗到当裤子我就不是你哥。 “老哥,你失恋了?”元阳一脸认真,眼带同情,心中暗自小高兴着,“没关系,天涯何处无芳草,踩了一根算一根!” “我饿了。”阮咩认真道,“我想吃库试市的农家乐。” 元阳心中一凉。 他手中的卡差不多只够吃一次,还得想办法预约。 元爸控制他们的零花钱,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大手大脚。 他从来拿到的都是白卡,知道白卡里有两千块。 黑卡到底有多少钱呢? 元阳是真不知道,但他还是认真的回答阮咩,“哥,你有钱。” 阮咩自然不死心,“我上次的投资亏本了,初期投入全部打水漂了。这些钱得拿去补漏洞。” 当然他从来不会对元阳说实话。 有道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把握了元阳的经济命脉,他就谈不了小男朋友or小女朋友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所以黑卡里的钱也不多么,元阳默默的看了阮咩手中的卡一眼,又静静的抬头看阮咩。 阮咩努力做出一副苦逼的样子,“黑卡只比白卡多了一点钱。” 一副心酸样。 其实也就多了四五万,一咪咪嘛,比起他运营的投资,这点钱实在是算不了什么。 真?腹黑?阮咩,根本不是小咩,是黑心小咩! 元阳真相信了他的话。 一顿饭下来,他重新成为身无分文的元阳。并且被阮爸威胁不能再以他们的名义胡乱的预定什么乱七八糟的了。 元阳滴滴,你要被你阮咩葛格吃一辈子了…… ☆、第51章 尘埃落定 想了好几遍觉得没有什么破绽,吕清把自己身上穿着的围裙给取下来,那些沾血的东西都被他打包在一个袋子里,连同箱子一起扔了。 他拉着箱子出门,搭乘电梯直接到地下车库。 这个点,基本上没有人了。 吕清有些安心。 虽然他的心一直在砰砰砰砰的跳,快要跳出嗓子眼里了。 吃力的把箱子弄到车的后备箱,合上盖子之后,他又担心别人闻出来血腥的味道,幸好车的前面有香水,他喷了很多很多香水遮掩这个味道。 如果是平时,他根本不会自己拎箱子,都是让别人来拎,拉,和摆放。 废话,这箱子自己拎着手还不磨出来茧子啊,那样手就需要好久好久才能把茧子消除,中间又得泡牛奶浴之类的,腥味都让人难受死了。 吕清打开车门,还在地上站了一会,觉得自己刚才累着了,头有点晕。 深吸了一口气,坐上驾驶座,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就像是,天生有犯罪细胞一样。 他的车缓缓的驶离地下车库,又一次见到了那个保安,看到他,似乎很惊讶的样子,“吕先生,又出去啊?” 吕清微笑着点头,脸上还带着宠溺的笑,“没办法,我姐姐想吃粥,也不知道现在开门了没,我去看一下。” “还要开车?”保安目光又多了一分同情。 “没办法,在城东呢。” “城东不是靠海呢,这么说吃的海鲜粥?”保安皱眉,“她没觉得那味道腥?” 吕清脸有点僵,心里恨不得也砍这保安十刀八刀的,大卸八块,烦都烦死了,管事情都管到太平洋去了,“那边也有一家粥店,卖的不是海鲜粥,上次姐姐来的时候很喜欢,她舟车劳顿,我想着就替她去。” “吕先生你心真好。”那保安随口夸奖,看着吕清的车很是羡慕。 好车啊。 车这么好,人估计也很有钱,居然还这么温柔,他简直想把自己那在家里的妹妹嫁给眼前这男人了。 可惜他一不知道吕清是个天生的弯,二不知道吕清是朵白莲花,三不知道吕清刚杀了一个人,还肢解那人。 可惜他不知道。 吕清开车离开,保安心想没想到吕先生会这么喜欢香水,感觉味道很重。 可能是特殊癖好吧,保安心想。 吕清不知道的是,尽管他已经很小心了,但他还是被盯上了。 莫鹏派的人,是跟踪高手。 这年头,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称不上是问题,尤其是对于莫鹏来说。 跟踪的车也没有跟的特别近,所以尽管吕清绕了三四圈,到最后却显示出来往海边走之后,他立刻停下了跟踪,用一把类似于玩具枪的东西,把一个小型的轻金属打在了吕清的车后。 当两辆车同时通过海底隧道的时候,这辆车上的人做了这个动作,黑暗之中吕清只顾着开车和警惕,却忘了还有远程控制这一说。 后边的人在出了海底隧道之后就不再跟着,这边之后再跟着就明显了一些,未免打草惊蛇,在这里是停下来是最好的。 反正最后他也会定位到对方,之所以在这时候把东西弄出去,只是定位跟踪只持续两个小时。 两小时后自动脱落,就是为了防止被发觉,然后检查出来。 低调小心为上。 只是,这么晚了,来海边做什么? 再看到吕清的车,才过去不到一个小时,中间红点定位有十分钟在一个地方,静止了。 跟踪者立刻把这个坐标给记录下来,并且输入了自己的导航中。 等吕清离开之后,他立刻动身前往,经验告诉他,是有反常,必有妖孽。 吕清驱车回去之后仍然觉得不安。 “吕先生,卖粥回来了啊。”保安又是一张笑脸,菊花绽放。 吕清出了一身冷汗,“关门了,今天打烊真早。” “堵车了?”保安看了看门岗室内的钟表,“看来路上废了不少时间呢。” 吕清感觉自己表情又僵硬了一下,“是啊,中途有条路出车祸了,所以堵车了一会儿。” “估计会去你姐姐也不饿了。”保安憨厚道,“女人么,解释一下应该会好。” 吕清点点头。 保安放行。 吕清决定之后要么他离开这里,要么把保安争取投诉走。 太恐怖了,他刚才背后冷汗直流。 他觉得车内始终是一股味道无法除去,想到自己刚才做了些什么,五脏六腑都要吐了。 就连身上刚换的衣服都无法忍受。 他回到屋子内,立刻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全部扔到了洗衣机中,这才舒心了一些。 这一晚吕清一直睡不着,坐立难安,把自己锁到卧室里,这里地方小,给他更多的安全感,但屋子里的镜子让他无法面对自己,他就把镜子全部砸掉了。 镜子碎了一地,反而让他的身影变得更为扭曲。 吕清简直无法忍受,让自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他不敢侧身,觉得一侧身就会有什么东西缠到他的背后,如骨附蛆。 黑暗中他看着天花板,也是黑漆漆的一片。 直到天亮才迷迷糊糊睡过去,梦中听到有人敲门。 他去开门,看到是警察,就把所有东西都抵在门上,像是抵御丧尸的侵袭。 但是警察还是破门而入,给他戴上冰凉的手铐,然后他的一生都在监狱中度过。 这个梦太过于真实,真实的他直接醒过来,然后就真的听到了敲门声。 敲门声很大。 吕清猛地起来,想要去开门,却又停在了卧室门口。 门外的那个保安很奇怪,身边的两个敬茶模样的人对他点头示意,“拿钥匙开门吧。” “人不在么?明明昨晚还回来的。”保安嘴上嘟囔了一声,还是把门给打开了。 身后的这两个敬茶出示了证件,不然保安也不敢轻易这么放人进来,如果是骗子的话他会被投诉,然后解雇的! 他妹妹的学费还靠着他呢,这工作来之不易,他不敢轻易犯错。 虽然吕先生人看起来很好,但为什么会招来敬茶呢? 保安不明白。 敬茶心里却很是明白。 杀人分尸,然后抛尸,多么狠毒的手段。 荣海市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这样的案子了,接到举报之后还吓了一跳,觉得是胡诌,但来人不容许他们轻慢。 莫鹏莫先生的秘书来报案,说在海边的别墅看到有人行为举止都很奇怪,往海里扔了个很大的箱子,等那箱子随着潮退很远之后才离开。 他觉得有些不对,就联合附近的渔民去打捞那个箱子了,结果发现,箱子里装的全是黑色袋子,还有大量的血,就觉得不对,立刻过来报案了。 物证被移交之后立刻就派人前来,为了防止穷凶恶极的歹徒强烈反抗或者持有不法武器,他们还带了枪。 吕清听到门“咔嚓”一声开了,就知道自己完了。 他应该连夜离开,为什么要怀着一丝庆幸自己没有被发现呢? 他直接瘫在地上。 一切都完了。 他永远不会知道,那段音频不是林辰给黎菲林发的,而是阮疏以林辰的名义,发给黎菲林的。 然而,这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了,重要的是: 恶人自有天道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阮疏旗下的牌子rh第一季就得到了认可。 商界和政界人士最先被影响,因为最年轻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穿着有他牌子的衣服出席很多场合,模仿自来是天性,尤其是当被模仿的对象如此优秀,又如此英俊。 其中以政以莫鹏,商以元轩为先锋,以荣海市为辐射中心,呈扇形辐射状风行全国。 并不是没有人问过阮疏一个很奇妙的问题:“你知道rh还有其他意思吗?” 说这话的是一个女记者,她的采访向来以大胆而著称,阮疏微微一笑,“你是说入式助|性|产品,rh|poppers吗?” rh|poppers能松弛全身的平滑肌(包括□括约肌和□括约肌),延长高|潮。 女记者丝毫没有害羞的样子,反而跃跃欲试。 这让阮疏心中觉得有些好笑,所以他真的笑了,他的眼睫毛很长,琥珀色的瞳孔简直要把人溺死了。 “m?j出现之前没有人把它认定成为什么,但在michael?jackson之后我们几乎将它视为专属名词。”阮疏微微一笑,“重要的不是这个词语是什么,而是你演绎它是什么色彩,我想当我成功定义rh本身之后,应该不会再有人问这个问题了吧?” 女记者若有所思。 “你的意思是,你将覆盖这个词语本身的意思,让后来的人听到rh,就知道是你么?” 她问完大抵觉得自己没有表述清楚自己的意思,又接了一句话,“又或者,你想成为第二个香奈儿?” 第二个channel coco? 阮疏蹙着眉头,直接摇头,“不不不,我想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不想成为第二个谁,我只想成为自己。” 我即代表我世界。 当天,那个女记者以这样一个标题,搭配上阮疏那张温和不带侵|犯,却又让人恨不得舔屏幕的脸,登载在自家网站上。 这份报道在后来直接成为了阮疏成名开始的证明。 被多家网媒转载,之后直接登上了报纸。 销量居然出乎意料的好,很多人为了那张好看的脸也买下了报纸作为珍藏。 这句话让黑蹦q了很久,觉得阮疏恨天高,个子还是这么矮的时候就一副自己称王吊炸天的样子。 但更多的人路人转粉,纸媒虽然在没落,但还是有很多中老年人阅读的,其中大部分人都是机关内部的人。 上层的人看到是好事,这会成为另一种宣传。 比起广而告之,这种默默影响,不知不觉扩大销量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阮疏不想自己惊动什么人,毕竟远在雾都的那些人,还是会偶尔讲目光投向这里。 果然不出他所料,一周之后,英国的几家公司直接宣布破产。 公司之间看起来虽然没有什么联系,但阮疏知道,这些,都是长老会中的一些人经营的。 尤利西斯终于伸出了他的利爪,把所有离心的人除去。 顺便,把这个势力,给彻底除掉。 然后呢?阮疏看不透尤利西斯到底想要做什么。 但不论他想要做什么,尤利西斯的信息还是很及时的到了,在第八天的时候。 阮疏只是笑笑,把这个消息抛一边去了。 他确实会回去,但不会被动,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只会落入下风。 等到了该去的时间,或者尤利西斯按捺不住,自然会先找他。 比起这个,更让阮疏惊异的是,吕清被抓了。 消息传得沸沸扬扬的,只是近来他埋头在事业中,倒是全然忘了这个昔日的对手,重生之后一心想要绊倒的人。 然而当他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发而顾不上把目光投向他,因为不值。 只要找人看着对方,不出幺蛾子就好。 现在不是出不出幺蛾子了,是吕清自己把自己作死了。 吕清杀了黎菲林,这是阮疏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结果。 他本来想着的是狗咬狗一撮毛,毕竟黎菲林都敢对元轩和元伯父下毒,也不是什么好心肠。 只是他没想到,恶犬把另一条母狗给咬死了。 只能感叹风水轮流转。 但他绝对不会心慈手软,毕竟吕清是个杀人犯。 他双手沾着鲜血,莫鹏既然把他送了进去,断然不可能再救他出来。 背叛的灵魂时时刻刻都徘徊在心里,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自然是不可能轻易放过这个机会。 毕竟吕清的残酷是不可原谅的,对付他这种人,心慈手软是没有意义的,要狠,就要狠到底。 莫鹏还去监狱看了吕清一眼。 吕清现在的样子不仅仅是可怜,更是一种后路无望,永无天日的绝望。 莫鹏看着他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必死之人,毫无感情。 “救我……”吕清看到他就想扑上来,莫鹏笑了,两人之间走的正常程序见面的,不过莫鹏还是把旁边的人给支开了,毕竟有些话,不方便在别人在身旁的时候说。 “我为什么要救你?”莫鹏声音很平静。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和阮疏,像是一类人,他们曾经被背叛,被伤害,跌的跟头足以一生不忘记。 轻易打击并不会让人舒心,对于吕清这样,随时可以咬你一口的狼,以低姿态,低攻击,看起来有些低防的状态,放任他犯错,然后就可以一击致命。 “我给你做牛做马,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吕清泪流满面,“这里面真的好恐怖,他们给我吃不知道什么药……我全身痛的厉害……” 他不停的发抖,哪怕此刻在坐着,他都有些痛苦,因为皮肤和周围的接触就会痛。 他知道有人在整他,但他在请求饶恕 分卷阅读24 “做牛做马?”莫鹏重复了他的话,仿佛在咀嚼其中的味道,忽地笑了,“想要给我做牛做马的多了,还都是不咬我的,我为什么要你?” ☆、第52章 天王归来 “求你……求你……”吕清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狡辩几乎无力,他刚才那个动作幅度甚至有些大,让他全身觉得痛。 皮肤还有些痒,像是要溃烂的样子,但表面上好好的,一直都好好的。 “把你的死刑改成死缓,然后死缓成了无期,”莫鹏微笑着,饶有兴致的看着吕清眼中的光明明灭灭,“无期徒刑表现好可以减刑,你这么好的演技,怎么会再浪费这样的机会?” “然后你十几年后出来,对不对?活着就有机会,到时候再报复,你总有各种各样的手段骗人,把人骗的连骨头都不剩,自己手上却不沾血。” 他站起来,俯瞰吕清,“我曾经想过给你最难熬的惩罚,但后来又想了想,我生活的社会是个法制社会,所以啊,我要遵纪守法,对不对?” 遵纪守法,只不过使了一些小小的手段,让吕清全身觉得难受,疼痛不已,却没有任何受伤的样子。 顺便让吕清罪有应得,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死亡才是最难忍的吧。 “你这匹养不熟的白眼狼,我真恨当年怎么没看出来,你咬人咬的这么厉害!”莫鹏的声音到最后有些恶狠狠,因为眼前这人,他浪费了太多时间! 吕清仿佛知道挣扎是没有用的,也就不挣扎了,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手上戴着手铐,低着头。 像是一幅忏悔的样子,但莫鹏知道,黑心肠的人怎么忏悔?拿漂白粉把自己全身漂白了么? 黑到骨头里了,根本无药可医。 良久,就像沉默生长在两人之间,发芽开花一般,吕清才开口,声音带着愤恨,破罐子破摔,把自己的心思都说出来,“你当初为什么要救我呢?你把我当玩物,锁着我,不肯让我出来,我也是个人,也想要自由!你还阻止别人见我……也不让他们带走我。” “你这人就这样,永远擅长为自己辩驳,丝毫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错了。”莫鹏眼底没有对将死之人的悲悯,“那个时候多少人打你的主意,看你年少可怜,以交易之名护你。真当自己是块宝?他们?他们也不过是你利用的对象,只不过是比我更容易逃脱,在利用我还完债之后就走,哪里这么简单?!” 吕清打了个颤,似乎是才想起来这些目的。 但在他心中,永远都是别人的错,他是不会错的。 这种人如果对他产生什么怜悯之心,他只会如同水蛭,把你的血全部抽干。 “你的生死不过咎由自取,也是得到惩罚的时候了。”莫鹏话已说尽,站起来,不顾吕清的哭声和痛苦,或许他现在后悔,想要忏悔,但都已经晚了。 而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怕十年后,他要从头做起。 不过是从头再来罢了。 阮疏是一个月后知道的吕清的判定结果,死刑。 他选择在在吕清最后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告诉他真相。 反正吕清不会是唯一一个知道真相的,但另外知道他就是简达随的,也不会加害于他。 在这之前阮疏已经了解到,吕清的审判和最后的执行之所以会如此之快,也和莫鹏离不开干系。 但过程如何早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该有的报应也终究是有了。 老天从来不放过作恶的人。 吕清看到他的到来也并不显得是多么惊讶,人之将死,他也出现不了什么帮手,垂死挣扎也做不了。 吕清那双眼睛看着他,眼中毫无光彩。 阮疏坐到了他的对面。 “元轩为什么没来?”吕清忽然张口问,“连我这个故人的最后一面,也不愿意见?” “你算不上故人。”阮疏觉得自己的声音前所未有的平静,“你也算不上人。” 吕清的手猛地攒紧,又松开,嗤笑道,“骂吧骂吧,反正骂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像是回忆自己的功绩一般,昂着下巴,闭上眼睛,然后慢慢睁开,试图以蔑视来涨自己的气势。 “反正骂了,走了的人也不会回来,有你弟弟陪葬,我一个人也不算孤独。”他直起自己的上半身,语气鄙夷,还带着笑,“你弟弟简达随抢走了我的元轩,你又成了你弟弟的替身。说到底你就是个西贝货,还是专门抢别人男人的西贝货。” 阮疏忽的笑了,轻声吐出几个字,“谁说我是西贝货?” 吕清蓦地睁大眼睛,盯着阮疏的瞳孔,“你这话什么意思?你鬼上身,自己和弟弟傻傻的分不清楚?” 阮疏摇摇头,还是那副悠悠的样子,虽然他探视的时间不多,但足以他把所有的事情都给交代清楚,“你知道重生吗?我想你也想不到这世界还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我那哥哥命不好,身体素质差,被人囚禁到死,可惜我那天被海啸给吞了,老天有把我给塞到一具一模一样的壳子里去了。” 吕清看样子已经快要昏厥过去了,他没想到自己前算计万算计,竟然根本算计不过老天! 天意要他败得一塌涂地?到底是谁最开始让他心中的魔鬼被释放出来,最后成了这副模样? 吕清恨恨的看着阮疏,口中却决绝,“不可能!” 这不科学! “顺便送你一个消息,那个消息不是林辰发的,是我。”阮疏带上完美无瑕的微笑,轻轻说了这句话,起身离开。 吕清瘫坐到椅子上,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阮疏知道,吕清此人,无论从身还是从心上,都已经老了,死了。 他赢了,但并没有觉得多开心。 出去之后在门口,却意外的看到一辆熟悉的车,低调的很,看到他出来,车窗摇下,是元轩。 “你怎么也来了?”阮疏来的时候打的车。 “来接你,正好顺路。”元轩睁眼说瞎话,最南和市中心什么时候可以这么顺便。 “不进去看看?”阮疏逗他。 元轩摇摇头,“不需要。” 阮疏也没有继续说下去,这个话题有点累,也有点沉重,毕竟涉及到一条人命。 吕清也要为此付出死亡的代价。 “第二波片花要提上议程了,最近不也要准备去雾都了?”元轩发现自己再一次无法让车正常开启,脸又开始没表情。 “换。”阮疏想笑又没有笑出口,“我来吧。” 换了一下位置,阮疏坐到驾驶座,很顺利。 元轩在考虑要不要订制一辆只有他的声音能开启的车。 想了想为了安全还是算了。 车驶回家。 这个冬天有点冷。 但那似乎不碍事。 一周之后一声枪响,一切都尘埃落定。 梅琳达确实打过rh的主意,可惜阮疏自己不知道元轩在暗地里替他挡了多少事情。 做事闷声不吭这个习惯真是……太差啦! 容易让情侣之间产生间隙。 梅琳达想要阮疏的米青子,她对阮疏有好感,出轨给艾弗里戴绿帽子戴了无数顶,但不得不说她真的智商很高,艾弗里的很多主意都是她出的,连野心也是当初她鼓动的。 能够在二十年前就想方设法把隐性敌人除去,一个作为傀儡备胎,另一个直接孤立,二十年隐藏联合很多敌人反对尤利西斯,以慢性毒药把尤利西斯的身体弄垮,以利益诱使对方的心腹背叛。 可惜就可惜在,所有的计划都是完美的,但在执行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所以反被阮疏的父亲直接当了一把棋子利用。 梅琳达入狱了,艾弗里也一样。 阮疏算了算,这是重生以来他第一次见到尤利西斯,就像是见到一个陌生人。 当然他是拉着元轩的手去的。 尤利西斯这个副本刷的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威胁他的东西让阮疏觉得根本没有什么价值。 任谁也没想到两人居然会闹得很僵硬。 这件事情元轩想了想便清楚了,反正他的事业如今也很好,尤利西斯和他背后的洛克家族,终归不是自己的东西。 所以也说不上留恋,听到尤利西斯严厉的警告他把眼前的下午茶给推开,拉着元轩离开。 就当这个地方他从未来过。 元轩捏了捏他的手,阮疏回头看他。 “别伤心。”元轩说。 阮疏摇摇头,身后的古堡看起来很华丽,很尊贵,但那又如何,终究不是他的家,也不是他要的人生。 他从来没想过和尤利西斯妥协,在知道对方只是当自己是诱饵除去势力之后,更是如此。 他不知道自己唯一的儿子已经死了,至于现在活着的阮疏只是简达随。 这样的人不值得留恋。 阮谨最终也没有回去,强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恢复自由。 阮疏没有告诉这位母亲事实的真相,也没有告诉尤利西斯。 让这些都随风去吧。 一场隐形的战争消弭于无形,吕清死了,艾弗里不会有再见阳光之日,梅琳达作为帮凶也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至于理由够不够判无期?那要看尤利西斯先生拿出什么证据。 这些都过去了,剩下的是生活。 再见菲利普的时候,又是雾都。 “恭喜你。”菲利普先开口,举起自己手中的杯子,“你是我见过,转型最成功的模特。” 阮疏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笑了,“菲利普,我想你忘了最初的我并不是一个模特了。” “但你已经是天王了。”菲利普眯起眼睛,“作为最成功的商品推销者,你让自己成为了光的中心,而你自己就是你的品牌保障。” “你这句话是对我最大的赞美。”阮疏也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和菲利普碰杯,“我想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个更高的肯定了。” 之后两人各自饮酒,阮疏几次想组织语言,却到了嘴边说不出来。 菲利普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知道他想要说的是什么。 “我已经知道答案了。”菲利普很体贴的先开口,“你中间回避我,是因为这个原因么?” “……是。”阮疏心中一沉,终究还是说了出来,“我想直面的拒绝大概是你最讨厌的行为。” “你倒是了解。”菲利普转了一下自己手上的戒指,“拒绝让人难堪,我从不接受这个。” 阮疏失笑。 “但祝你幸福。”菲利普最后敬了他一杯酒,然后起身离开。 没有道别的意思是,以后除非公共场合,否则不再相见。 这是菲利普做人的法则,作为合作伙伴,当他觉得合作不能最大利益化和给他灵感,合作就将崩裂;当作为情人,觉得你不再迷人,就不会再爱。 这些都是后来阮疏理解的。 因为菲利普太强大,强大到作为情人,太累,作为伴侣,他没有安全感。 sion当初爱他爱到疯狂割腕,最后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看心理医生。 阮疏笑着把自己眼前的酒喝完,然后离开。 最重要的,是他心中心中从来只有一个影子,何必欺骗自己的内心过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之后基本都是番外了,偏向于小清新型流水账,无意者慎点吧…… 新文8月28号开始发,有意者求收藏啦,修仙文,非|典型升级流,讲一个三生三世的故事。 cp多,故事偏向于诡异,今年下半年估计都耗在那本上了。 不知不觉今年都写了一百五十万了…… ――――最后送大家一个故事―――― 《住在你心里》 小受是一颗长满了蔬菜的神木,小攻是一个很会做菜的散仙。 哇小攻是一路做菜一路修仙的,随着修为的提升他做菜越来越好吃了。 小攻小受长在一个岛上,小攻是白狐,从黑暗料理一路做到自己的菜可以倾国倾城。 倾国倾城啊! 好牛叉! 小受开始修为也好低的说,不过因为岛的周围是灵湖,灵气逼人,所以他们升级很快啊! 小受最开始不会长蔬菜,只会在脚丫子上长蘑菇…… 那时候小攻还只会黑暗料理,做菜炒鸡难吃。 当然有一样东西不用什么厨艺就可以吃,哦不是两样。 可以烧烤和火锅啊岂可修! 小受很羞涩的对小攻说我现在只会长蘑菇。 小攻说太好了我们可以有蘑菇吃了! 小受听了很开心,蘑菇长得特别快,两天就成了一把伞的形状! 多功能蘑菇什么的好萌啊岂可修! 小攻这只死白狐狸没有窝啊他就学会了爬树,小受这棵树长得越来越密越来越高大然后他就自发的长成了一棵树屋! 开始小攻只能在树根打蘑菇,之后有了树屋他就住在了树上。 小受有点像歪美人呐他把自己的树干长成了台阶的形状。 小攻再白痴也能上去,何况他是一只会做菜的狐狸。 有一天他感冒了,小受无师自通的在树顶长出了板蓝根! 板蓝根说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小受毫不犹豫的把那根树枝上的须伸到了小攻的嘴巴里,说,“你含着吧。” 小攻听了脸红了,乖乖的含着了。 小受看到他脸红了才明白自己说了什么。 不过他总不好说你别含了我拔|出来吧。 逆西皮的即视感啊。 一阵大风刮过,飘过了满身楼衣的阿黑黑黑。 风中传来了一阵话语: “作者好重口……” “逆cp的即视感……” “我终于出场了……” “原来我们的出场就是当了一阵风……” “……” “作者是什么,可以吃吗?”小受懵懂的问小攻。 小攻脸红彤彤的,说“她好重口的,你不要认识她。” 作者心想你居然说我坏话……罚你。 罚你吃果子。 小受结了果子。 植物的果实到底是什么长成的? 重口味的作者不知道诶……只是全部拿来给小攻做菜吃咯。 小攻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小受能长出来蔬菜也越来越多了,之后还变异,学会了长水果。 圣女果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猕猴桃很好吃啦火龙果也是,菠萝也好吃,芒果也好苹果当日常啦。 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酸。 小受的身上长满了一年四季。 小攻的尾巴越来越长了,小受有一天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触手系。 小攻和小受相缠,觉得好幸福。 触手系会的东西太多了,小受慢慢被小攻打出了个洞,人们说这是树洞。 其实这是树的心。 小攻从此住在了小受的心里。 小攻从黑暗料理升级到美食,于是这从一篇升级流变成了美食文。 为什么小受身上不长肉了……因为他受嘛。 其实是因为最近打击了肉,和谐之风吹满地,神州大地从此州官放火百姓不许点灯只能拉灯。 我们还是吃素吧。 小受默默的又多了几种蔬菜,他的根蔓延了整个岛屿,岛上都是他的子子孙孙。 子子孙孙什么的好丧失啊……你们几千年都做了些什么…… 因为游客越来越多,小攻在小受的身上刻了一个名字。 小受说他好痛哦。 小攻说不痛不痛喔。 风中凌乱的作者:“……” 有一天忽然天打雷劈,小受泪流满面说你都做了什么小攻说我什么都没做啊。 小受说你什么都没做雷干嘛劈你呀。 小攻说我不知道啊雷神在我身上装定位系统了吧。 小受说都怪你我身上好痛啊。 小攻说等会啊。 他说着说着就飞身从小受身上爬下来,远离了小受。 小受的枝蔓长得很长,但也有伸不到的地方。 他说你别跑远了啊,你跑远了我没办法和你说话。 小攻说我必须跑远啊,不然你会受伤的。 小受说哦,我等你回来。 其实小攻差点没回来。 他是要渡天劫了。 做菜做的太登峰造极了,就要飞升成仙了。 兽类的天劫很难渡诶。 原来他们已经一起过了快上万年了。 小攻被雷劈的惨兮兮的,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小受也惨兮兮的哭了。 小攻说你干嘛哭啊,小受说从此你就是神仙了对吧,你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攻说你傻啊,我能去哪里? 小受说你不是要当神仙了吗? 小攻说傻蛋我走了你怎么办?你的根就在这里啊。 小受说哦,是哦。 小攻把小受的好多好多触手都给扯过来盖到自己身上,然后拿出其中一根戳了戳小受。 小受满身都是痒痒肉差点翻滚起来,花枝乱颤的。 小攻这才发现小受开花了,说哇你开花了好漂亮。 小受有些羞赧,说都是被雷劈的。 小攻发现小受长胖了,因为他刻的字都没了。 小攻说你不乖,我一遭雷劈你就长胖了…… 我很伤心。 小受说胖瘦自有天定,不怪他啊。 小攻说,哦,那我可以吃你了。 小受说这次他又多出来两种果实,一起来吃吧。 于是他们吃饭了。 后来小受慢慢老了。 因为树干的中心开始枯了,这点还是小攻先发现的。 后来小攻也不做菜了,因为小受长不出果实了。 子子孙孙已经繁盛了,中间还长出了桃花。 小受喜欢上了睡觉。 反正他睡觉也不会被看出来。 小攻给他注射灵气,让他延续生命。 小受说好浪费啊,你留着吧。 小攻笑他说我留着干嘛,我留着一只狐狸活着思念你吗? 小受说活了上万年了你终于表白了。 小攻说这岛上开始就我和你,我不和你表白我对空气表白吗? 小受说好遗憾啊到最后没有名字。 小攻说你叫小受我叫小攻,这就是咱俩的名字。 小受说作者好懒啊。 小攻说作者是拖延症。 小受说拖延症作者会不会不会让咱俩死啊。 小攻哭着说估计不可能,她是个悲剧爱好者。 小受说我好困啊。 小攻说作者太可恶了,每次都是睡着睡着就死了。 小受笑了,说这样不痛啊。 小受的触手越来越少了。 小受越来越懒了。 小受不说话了。 小攻觉得好寂寞啊。 他问小受,你还有力气吗? 小受迷迷糊糊的,说有啊。 小攻说你伸手,来摸摸我的心。 小受往后缩了缩,说你想干嘛。 小攻说我想刻你的名字。 小受说你傻啦。 小攻说我老年痴呆了。 小受笑了,说神经病啊神仙哪里有老年痴呆。 小攻说我就有。 小受懒懒的骂他,你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 小攻倔强的说我才没有嘞。 小受伸出自己仅有的触手逗他。 小攻抓住那几根触手,活生生的捅进自己的心里。 小受气急败坏,说你干嘛。 小攻说穿过去……把我刺穿在这里吧,我要一直住着,我不出去了。 小受不动了。 小攻说你主动点嘛,你主动点,快,上来。 小受说老不修的你小心被和谐喔。 小攻说没关系这样就捆绑小受了,电视上不经常这样演吗?我不想做神仙了,你死了,当神仙好无聊。 小受说那怎么办,我天资不好,当不了神木。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小攻的血都流到树枝上了,小受说话故作轻松,小攻说话故作呆萌。 你们逆cp真是逆的天怒人怨啊。 小攻蜷缩在小受的洞里,小受觉得自己已经歪楼了。 他和大地水平面只有三十度角了。 我要倒了,小受说完真的倒下去了。 小受不说话了。 小攻开始最后的话唠模式: 你会长蘑菇我就在蘑菇底下避雨啦。 你会长蔬菜我就会做菜啦。 你会长歪我就弄树屋啦。 你会开树洞我就会住进去啦。 你会长板蓝根我就会感冒啦。 你会说话我也会学外语和你交流啦。 你会活很久我就会努力飞升成仙啦。 你活多久我就活多久啦。 你不说话我也就不说话啦。 其实洞挺好的,这样咱俩就是死了,也死在了一起。 这不叫死同穴,你就是我的坟墓。 我一直在你心里,你也是。 树洞外,春暖花开。 梨花吹落如飞雪。 霜雪吹满头,也算作白首。 ☆、第53章 见色起心 rh第二季延续了第一季的短片式制作,但又和第一季完全不同。 第一季的主打如果说是成长和改变,第二季的主打就是轮回的经典。 复古。 影片的历史早已经走过了百年,人们在一轮又一轮的经典中发现了一个循环。 有了第一季的名头,还有阮疏如今作为时尚领头羊的基础,很多品牌在听闻这个短片要拍摄的消息,就找上了门。 手表,汽车,帽子,鞋,香水。 这倒是阮疏没有考虑到的情况,元轩给的建议是不妨把片子拍的时间长一点,十几分钟。 这样的话,也可以分开播。 电影式广告宣传,加大投入力度,循环播放。 如果故事编的好,也可以成为先锋。 这倒是一个好创意,片子的本身是想要以历史上最经典的几十部电影的经典镜头穿插在一起,然后标上时间轴,但现在不妨设计出自己的故事。 最后形成了一个新的概念: 快速穿越。 也就是快速切换场合,或者成为直接打破时间的连续性,比如说一个场景,上车的时候是一幅模样,下车的时候是一幅模样。 一辆车子,穿过巷子之前是一个牌子,穿过巷子之后是一个牌子,连带车上的人,也成为了变的因素之一。 然后就是找编剧把那些经典场合给联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找了一整个编剧团队,最后改来改去,讨论了近乎一整个月,把几个编剧给整合到医院去,才算出来了结果。 然后就是加速时间拍摄。 关于剧本商量的时间太长了,但结果如果说本来满分是一百分,这个就可以称得上是壹佰零一分。 短片的开头是一个中年人,年近五十岁,面孔看起来却很年轻,穿着黑色的衣服,坐在教堂里,他的面容看起来很开心,因为今天是他女儿的婚礼。 他开口祝福他的女儿,然后将她交到另一个男人的手上。 女儿往外走,他的思绪却回到了三十年前,当他还小,才十岁,他们两个穿着学校的制服,坐在树底下,避雨,头上有小书包,小女孩依偎在小男孩的怀里。 后来就是一场离别,男孩要到远处去做自己的一番事业,身边一同走的是自己一同长大的好朋友。 少年去做正经生意,他的朋友却加入了一个帮派。 小男孩要过十八岁生日了,他的朋友带着酒来到这里为他庆祝生日。 谁知道这位朋友根本不是真心为他庆祝生日,而是伸出一双手把他推向了地狱。 他本来在一个星期前告诉这位朋友,自己已经攒够了钱,将要回到家乡娶那位青梅竹马。 然后小男孩被朋友出卖,那时候才刚过十八岁,朋友杀人,他被朋友栽赃,送进了监狱。 十八岁当天杀人,足以被判刑了。 在牢里呆了十年,成功越狱,准备复仇。 他的青梅已经嫁给了他昔日的朋友,将他置于死地的朋友。 复仇之路,却也是要永远的告别了过去,rh再也不复从前,而渐渐走向了黑暗。 此时天平已经倾倒。 rh在牢中有了奇遇,越狱的时候也想方设法带出了一人,他的狱友。 狱友身负大宗财富,出来之后分了他一半,之后天各一方。 rh上演了一出《王子复仇记》,昔日的青梅来不及相见,就死在了一场汽车爆炸中。 到底意难忘,也不得不忘。青梅留下了稚子,是仇人的儿子,但仇人已经为他所杀,母亲又被其父仇人所害,这孩子已然成了孤儿。 他将孩子带在身边,收为教子。 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无罪,因为他懵懂,无知。 神父问他信不信上帝,他面不改色地说:“信”。 神父问他是不是发誓拒绝撒旦的引诱,他说“是”。 然而同样是在这个地方,教堂外,七年之后,他遭遇了枪击,当年收为教子的孩子,躺在了他的怀里。 满身是血,呼吸微弱,只是一个错身的距离和时间,就已经是天人相隔。 你相信上帝吗? 信。 你拒绝撒旦的引诱吗? 是。 但上帝给了他死亡,让他陷入了绝望。 最后这一幕定格,泛黄的记忆成为过去,翻开了新的篇章,教父选择了复仇,之后飘洋渡海,到了新的大陆。 在海上的漫长时光遇见了一个钢琴师,从来不下船。 那不是我的世界。 教父下了船,望着自由女神像。 这一幕在诸多电影中都成为经典,所谓的“i believexxx”是信仰也是信念,成为了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开辟新人生的基础。 南北战争之后的地方,广大的西部成为了他流浪的地方,娶了一个女人,然后结束自己的流浪人生,到了繁华的东部,开始扎根生活。 然后就回到了开头的那一幕,回环的人生。 将女儿的手递给了另一个男人,他站在原地,看着别人渐行渐远。 那扇门仿佛忽然关闭,他的眸子看向了门外。 进来的人想要出去,而墙外的人想要进来。 然而进来这里之后,除非血液流尽,否则无法离开。 中间所有路人的场景都做了调整,服装跨越了四个十年,把所有时代最为经典的服装再现,成为了主人公的背景。 穿梭在其中的主人公,几经波折,最后趋于平静。 复古,却有演变,回环的时尚,却有改动。 像螺旋梯,虽然一直在转三百六十度,但最后仍然是上升了。 一波一波的主打,一波一波的剧情式广告成为了人们反复讨论主题,时尚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诠释,当你站在风暴的中心足以引人注目,你就是时尚的本身。 只要你够强大,你就覆盖了其他意思,成为了词语的本身。 时尚没有定义,名字也没有。 源源不断的创意,每一季都推出精彩绝伦的新作,无法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形容,但仍是绝对的视觉盛宴。 这就是阮疏。 哪怕一无所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也依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时尚帝国。 哪怕被家族驱逐,也依然站在镁光灯的巅峰笑看人生。 这从来不是一份适合公平原则的工作,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人生的大舞台本就是随时可能开启,只有做好了准备的人才能成功。 天王归来,他的舞台。 ―番外开始― 《闰土和他城里老婆的乡村爱情萌芽》 源起:第一年 第一次见到元轩的时候,简达随还是个泥腿子。 他去山里割草回家喂羊喂牛喂猪,靠这个为生。生活把他磨砺的很是强大,他却是浑然不知。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也从来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除却去镇上卖东西买东西的时候,那时候他会走走看看,但在山林里很好辨别的方向,走到镇上却总是会晕头转向。 那天天气并不是怎么好,简达随看着像是晚上要下雨的样子,所以走路有点快,然后就听到了远处的声音,像是野猪在哼哼。 山里的野猪很凶猛,简达随手上虽然有刀子,但他并没有想要在这里徒手杀猪,毕竟一个人也拖不走,还不够麻烦的。 然后他就爬到树上,远目眺望。 一个少年模样的人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标识,从镇上的人口中他知道哪些是“牌子货”,但他并不知道这个牌子。 分卷阅读25 那个少年有些狼狈,他手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镇静的看着野猪。 野猪是黑色的,不大,对着少年,虎视眈眈。 简达随看到那少年虽然脸色有些潮红,应该是走了不少路。 或许是跑。 野猪大概看眼前之人着实不凡,一直跟在那少年身后,蹑手蹑脚,结果还是被那少年发现了,少年跑,它也跑,最后少年实在是跑不动了,就和它对视起来。 黑色的野猪一挺身一个哼哼,那少年往后谨慎的退了两步。 然后…… 他就摔了下去。 不好! 简达随看那少年看的入神了,长得很好看,比村里最漂亮的闫静还要好看好几分。 简达随也上过学,小时候三个村子里合办过一个学校,一共两个老师,每一个教三个年级,全校加起来也就九十多个人。 这已经很多了,村里的年轻人有能力的,都外出打工,在外边混得好的,把自己的孩子接过去,混得不好的,就让孩子留在家里,给家中的老人。 叫此刻没什么文化的简达随说,那少年和闫静比起来,闫静就像是萤火虫,那少年就跟月亮一样,一个发光体。 当然这时候的他还不懂月亮不会发光,只是一个媒介。 当然这时候他也没有想过什么,“萤火虫之光与皓月之辉”这样的话。 他只是觉得那少年很好看,结果忘记了人家正在危险的境地,他却在这里远目,看着别人的脸发呆。 他急忙从树上滑下来,拎着手上的镰刀,往那边跑去。 那少年爬起来,上身的白衣服沾了灰,有点脏了,他一脸愠怒,显然没想到野猪也如此“色|胆包天”,这让他很……尴尬。 然后就有一个身影跑过来。 元轩那时候着实吓了一跳,以为第二条野猪也跑来了,那他今天可够倒霉的。 他走错路了,指南针也坏掉了,所以在树林里乱晃荡,元轩不太喜欢和人一起搭伴,经常一个人独自出行,只要不像驴友那样去危险的地方就好。 他也没想到只是出来散个心,结果还出现被野猪追这样的景象。 随着城市的开发,很多农村早已经不像是从前那样了。从前还会出现的野生动物,早就销声匿迹了。 所以显然一个拿着镰刀的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把野猪赶走,元轩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也有些高兴的。 但是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 闰土。 他刚才滚下来的时候,腰碰上了半坡的一棵树才停了下来,脚踝扭到了,腰和小腹都痛的要命。 白净的脸上沾了一点灰尘。 但在简达随眼中,元轩还是很好看的。 所以后来哪怕跟着元轩到了城市里,见到过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简达随心里也没有什么人比元轩更好看,第一感官让他的心中最漂亮的永远是元轩。 但自从他夸过一句后,元轩的脸色就很…… 当然简达随不知道,夸人家漂亮最好夸女生,你夸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漂亮”,其实没多少男生会喜欢的。 又不是小女生。 简达随赶猪跑之后往元轩这边走,心扑腾扑腾的跳。 走到元轩面前他终于蓄积了所有的勇气,“你,还好吧?” 元轩一挑眉头,对方声音意外的好听,虽然远看上去有些黑,但仔细一看就会觉出,眼前这人肤色是蜜色的,眼睛是琥珀色中带着蓝,十分纯净的感觉。 “你再说一遍。”元轩忽然开口。 他刚才只顾着听别人声音了,因为蜜色少年的话有些奇怪,一时听起来却是没有懂其中的意思。 简达随倒是吓了一跳,心里咀嚼了一遍自己刚才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吧。 于是他又忐忑的,不安的,把刚才那句话说了一遍,说话语速放慢。 倒是之前去镇上,有人嘲笑过他的口音问题,因为这个村落有着自己说话发音的方式,从小在这里长大的简达随也是这么发音的,他的名字也是一种音译化而得来的。 这话的原意,是幸运。 他离开村落,和一个富家少爷,大家确实觉得他很幸运。 他那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 哪怕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但他依然很幸运。 简达随一句话说完,元轩总算是听懂了他的意思。 他暗暗脚上用力,觉得虽然疼,也不是不能忍受,遂回答,“还能走,你知道这边怎么到xx村吗?” xx村有车,他虽然游荡了半天,但应该没有走多远。 简达随看了看天色,很快就要下雨了,xx村离这里还很远,天黑之前绝对走不完。 而且说实话,这雨势估摸着会有些大,他所在的这个村和少年口中提到的那个村之间每次下雨,都会出一条河,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简达随艰难的给漂亮少年说了一下情况,还暗暗强调了一下下雨后的山里是很危险的。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比较随性,喜欢自取。 ☆、第54章 缘起缘灭 “你到那边做什么呢?”简达随装作无意间问了一句。 “我在那边租了一套农家乐的小院。”元轩道,“如果不回去,我今天没有地方可以住下了。” 他本性就不喜欢打扰别人。 简达随冲口而出,“不然你去我家?!” 他眼神亮晶晶,让元轩生出一丝警惕,但那副淳朴的模样实在是太有说服性了,元轩也学简达随刚才那样看了一下天,发现确实乌云滚滚。 “好,”他说完觉得不对,少了些什么,又加了一句,“麻烦你了。” 其实话出口简达随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家里,除了姆妈的床,就只有他那个小床了。 但话已经出口了,就不能后悔。 他心里很忐忑,害怕少年的拒绝。村里不少女生都对他隐隐约约示好,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但都谨慎的拒绝了。 但面对元轩,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生出好感。 后来简达随深刻反思了这个问题,想想大概是因为元轩那张脸,好看。 当然他再也不敢开口这么说,元轩会脸黑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长相,不说在村里,就是在荣海市也是出挑的,切石掘玉,元轩首先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 当然也把他藏得好好地,本能如此。 元轩极少喜欢过什么东西,他不缺,多少人示好,都只是因为他爹元训,他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接近他。 除了小时候一起长大的,还有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帮助他的简达随,他其实算是再无朋友了。 对于简达随的占有|欲,应该就是那时候发现简达随的好,就起了心思的。 怕简达随恃宠而骄,就在私下里替他铺垫,黎菲林后来不让简达随住在元宅,他也顺势直接在外边入手了一套公寓,让简住在这里。 黎菲林总是喜欢邀请各种各样的人在元宅,父亲偶尔也会在那里会客,所以与其让简达随在那边,他其实更愿意自己偷偷藏着简。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背叛,那种感觉像是一道安全符,贴在元轩心中。 而在外人面前,他一向表现的简达随可有可无,这样也是为了他的安全。 他这样的人尚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可能随时被元父的对手起了黑手,这个圈子里绑架被绑架被撕票的虽然极少,但一旦遇上了,就几乎没有活路了。 元轩不想。 保护一个人,就要远离他,这是他的悲哀。 此话在后,暂且不表。 且说简达随见元轩点头,也没好意思说我背你吧,他在前面扛着几捆草,后边跟着一瘸一瘸的元轩,这情形看起来颇有几分好笑。 简达随就这么偷偷摸摸的瞄几眼身后的元轩,见他走了一段路之后脸色反而苍白起来,有几滴豆大的汗顺着白皙的脸颊流下,愣了一下。 他一定很痛吧,都憋到这时候还不说。 简达随停下,把背上的草给扔到地上,眼睛看着那少年,“你是不是受伤了?” 元轩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全身无一处不痛,在这之前他几乎不停的走路,然后又被野猪追着跑,最后又摔了一跤,滚了半个山坡,被树撞了一下,脚踝崴着了。 靠着意志强忍着,他才撑到现在,但已经快要撑不住了,脚踝刚才应该不仅仅是崴着了,应该是不知道哪里碎骨了,现在简直要把他疼的崩溃。 “我背着你吧。”简达随终于大胆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元轩看了眼地上的几捆草,又看了看自己背上的背包。 背包里是一些必须用品。 算了,都到了这种境地还干嘛要干净啊。 于是…… 简达随背着元轩,元轩手里扯着一根绳子,把自己的背包扔在那堆草上,捆到一起,拿绳子,拖着。 幸好身边没有人,不然真的是…… “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元轩在简达随的耳边问。 简达随的耳朵简直要红了,他自己的感觉是烫烫的。 “简达随。”简达随这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好难听。 “什么?”元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打谁?” 简达随于是说了好几遍,每一遍慢到一定程度,而且努力的吐字清楚。 元轩这才明白是简达随。 这名字念起来真的很饶舌。 但莫名其妙的,他又觉得很好听。 “名字很好听。”元轩低声在简达随的耳边夸他。 幸好他看不到自己的脸色,简达随心想。 简达随虽然背着元轩,但并不觉得累,一来是元轩长得好看(说了好多遍了,儿子你没救了),二来他从小背的东西,没有比元轩轻的,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元轩体重这时候也一百二,身高已经一米七五,说起来还可以长。 简达随和他差不多,看起来很瘦,但没想到力气这么大,背了一路,走了大约十多公里,看到了一处村落。 这时候已经有了炊烟,天也有黑了的趋势。 进了村口,很多房子门口都坐着老人,看到简达随还笑着打招呼,说着元轩听不懂的话。 这回是彻底听不懂了。 他这才知道简达随会的那两分像的普通话,也是老师教的,老师教了一年觉得太辛苦了就跑路了,和简达随有眼缘,留给简达随一本字典,几本书,就离开了这个落后的山村。 所以简达随只上了那一年学,之后的东西很多都是他自学的。 姆妈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他接过家里的活,每天都勤劳的去割草种地,只是偶尔会发呆,想着外边的世界。 听镇上的人说了很多,每每看着他都带着鄙夷。 那时候城镇对于山村的优越感,是真的存在的。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存在,还越是露|骨。 他穿过村落,在最北头一个很破很破的房子面前停下来,声音中带着喜悦,“这是我家。” 没有大门,正中间的门进去,就是堂屋,左边有一个房间,右边有一个房间。 进去左边的房间就是姆妈睡的床,再往里还有一间小屋子,是个粮仓,里面是屯的小麦。 简达随说着,往后边走,没有把元轩放下来。 后边的房间门口只有一道布帘,掀开之后,元轩看到了里面的风景。 一张一米多宽的床,没有桌子,只有一个小板凳,看上去是大型的树被砍了,直接锯出来的木桩子,被拿来当板凳。 上面有个窗户,幸好现在是夏天,这样的瓦片房说起来也算是不算热,但对于元轩来说有些难以忍受,但他这时候没有丝毫的抱怨。 带他过来,还背了他一路,走这么远的距离,没有丝毫的怨言。 简达随已经很好了。 他不是不识抬举的人,虽然性格说不上好,但还是很懂事的。 床头放着两本书。 简达随把元轩放到床上,掳上去他的裤子,看到他脚踝处已经红肿了。 元轩有些羞赧,他洗澡都不会有人看的,干嘛这种眼神看着他! 很尴尬很尴尬,是那种尴尬,不是那种尴尬。 因为简达随的眼神很像是驯鹿……很温柔那种。 元轩被他看得心也老跳,快要跳出来嗓子眼了。 实际上简达随只是在心里感慨,元轩的脚很白,小腿也很白。 虽然也有腿毛(作者和腿毛杠上了)。 但在简达随眼里这也是优点,毕竟没腿毛也会在他心里形成优点。 元轩想要自己去脱鞋子,还没有弯腰,就闷哼了一声,嘴角不由自主的一声痛苦的呻|吟。 简达随吓了一跳,动手去掀开元轩的衣服。 元轩眼疾手快,阻止了他的手。 简达随看着元轩,眼神很诚恳,“你受伤了。” 言简意赅。 元轩有些讪讪,“我自己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他总是会莫名的生出一种情愫。 连他自己都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但就是不想对方看到自己什么不好的地方。 其实就是跟孔雀开屏一个道理。 简达随虽然停手,却没有收回去他自己的手,坚持的重复了一遍,“你受伤了。” 他是不看不行了。 元轩放开了自己的手,简达随看到了自己觉得好惨烈的一副景象。 元轩的下|腹那边一片青肿,表面上还有摩擦的红印,如果印在他身上他肯定觉得没什么,但元轩真的是太,细皮嫩肉了。 所以看上去简直惨烈。 元轩觉得自己的小腹简直要被简达随盯得烧起来了。 但受过的伤多了就会知道,这种表皮的伤,休息两天就会好了,之后就活蹦乱跳了。 “这两天你好好休息吧。”简达随轻手轻脚的放下了衣服,元轩的脸刚才简直要烧起来,但他面冷,所以没有红,还是一派镇定。 元轩松了一口气,没有受重伤就好。 但他的脚还是很疼,感觉自己走了一天全身臭烘烘的。 “这里,有浴室吗?”元轩迟疑了一下,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浴室是什么东西?简达随眨眨眼睛,摇摇头。 元轩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知道在这种地方找到浴室,必然没什么可能。 其实简达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浴室。 “哪里可以洗澡?”元轩觉得不洗澡会死。 洁癖星人真是龟毛龟毛死了。 “洗澡?”简达随扫了一下元轩,他这种状态怎么洗澡?“我们都是去河里。” 元轩脸要抽了,他这样别说是去河里了,脚还没下去自己会滑倒了。 他也做不出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赤|条条的跳进去,当浪里白条的举动。 见他轻轻蹙起眉头,简达随心道这人的毛病真多啊,但他还是想要帮助对方。 “我去给你烧水吧。”简达随起身,“你现在的样子不能洗凉水澡。” 元轩笑了。 简达随看到那个笑惊呆了,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 “谢谢你。”元轩真诚的看着简达随的眼睛。 被他这么一道谢,简达随有种手脚无处放的感觉。 “你,不用道谢。”简达随嗫嚅道。 元轩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叫我元轩就好。” 很少有人会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很多人都直接叫元少,虽然他并不喜欢那个名字。 除了他父亲,没有其他人直接称呼过他的名字。 “元,元轩。”简达随结结巴巴的念出来。 元轩心里忽然放松了下来,外边已经开始打雷了,看样子很快就要下雨了。 简达随决定老老实实去烧水,他感觉自己要缩进地里,然后开花了。 这种感觉很微妙。 烧水的时候顺便做饭和煎药,姆妈估计还有一会儿才会醒来,这几天姆妈睡过去的时间越来越久,医生说姆妈的时间不多了。 简达随知道这种时间不多了的意思,他心中一直在惶恐,怕世界上最后一个牵挂他的人离开。 那时候他就真的是孤苦无依了,前路也不知道在哪里。 其实把元轩带回家,也不是什么麻烦,至少简达随可以有事做,不会成天有空自怜自艾,陷入一种惶恐中。 闲暇,是老人和富贵人独有的权利,简达随觉得这真是太奢侈了。 家里没有煤球,直接烧的木柴,点火的时候都是用的去年留下来的玉米棒,还有一些细柴火。 大的木桩可以烧很久,冬天里很冷的时候他就会在屋子里生一会,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己取暖,因为真的很奢侈。 幸好现在是夏天,不会太冷,不然真的很麻烦,屋子里的那位客人会冻坏的。 简达随看到元轩的气度就明白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元轩会是他生命里的过客。 他没有什么奢求,心中想着的是元轩养伤,他这段时间能有人陪着说说话,已经很好了。 元轩坐在床边,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小心翼翼的下地,然后脱去裤子,上衣也褪去,因为都脏了,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 他从包里拿出来自己的睡袍,放在床上。鞋子刚才还是被简达随脱下,脚上磨得茧子和水泡,也不想再穿了,就光|着脚,看到了那本新华词典。 哦,还是盗版的。 盗版真是害死了全中国的人民。 新华词典的身下居然是一本名着,《基督山伯爵》。 这本倒是正版的,经典套装红皮书,商务印刷馆出版的,里面还有字迹做笔记。 从书的边角的触感来看,一定是看了很多遍。 里面的字体很公正,虽然在元轩看来,有些幼稚,但看得出写的人用心。 扉页上是一行潇洒的字。 致简达随: 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最后五个字被故意放大了写,看得出来这个赠送的人对简达随的无限祝福。 简达随一定很珍惜这本书。 作者有话要说:额,蠢作者在回学校的车上了。 之后到31号的章节都在存稿箱里,蠢作者因为上学期不好好学习顺带不好好复习,挂了三科,苦逼复习中。 一周三科啊么么哒! 新文还是在28号开,也存稿了…… 我真是业界良心楷模啊萌哒哒! 抹泪,一周不见小天使们记得爱我……开学大家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臣妾告退了! ☆、第55章 起承转合 他手机剩余了电量不多,之前关机了,这时候开机就是一顿乱震,元轩漫不经心的打开,发现全都是来自一个人,自己的父亲。 除了他,自己丢了也不会有人找的。 元轩不知道为什么一阵怅惘。 简达随拿着一个搪瓷盆,水不温不热,刚好。 他的脸沾了点灰,让他的眼睛显得更亮了。虽然室内有点暗,但还是可以看出来他那种渴望。 元轩放下了手中的书,一瘸一拐的从包里翻出来毛巾,睡袍在床上扔着,因为身上的汗水,他也就没穿,等着擦完身子再穿上,现在只穿着一条四角裤,皮肤白皙,腰很细,肩膀很宽,腿很长,纤细却有肌肉覆盖。 简达随又看傻眼了。 元轩在他这种眼神的轰炸中已经被视|奸了一天了,颇有种熟视无睹的感觉,也越来越淡定了。 环境让人的适应能力真的是不断地变化啊。 “你,方便吗?”简达随声音涩涩的问他,他看元轩就是美+二级伤残的合|体。 元轩停下自己的手,确实不方便。 手一动背疼,也不知道背上到底哪里伤到了。 他自己就是容易受伤的体质,这一次算是完全遭罪了。 “我帮你吧。”简达随初步伪装自然,元轩听得出来其中的不自然,但也没戳穿他。 “谢谢。”他声音有些沙哑。 十六岁的少年其实就是美的初步体现,力量并没有完全展示,简达随替他擦背的时候小心的绕过那些受伤的地方。 其实还是有些疼了,不过元轩都忍下了。 因为小腹的伤,他是宁愿站着也不想坐着,来来回回会扯到伤口,内伤总是让你闷不哼就疼。 幸好两人身高相抵,所以没有丝毫不方便的。 元轩看到简达随脸上的灰,还有隔着虽然旧却洗的很干净的衣服,看到了简达随的锁骨,不知道为什么,咽了一口口水。 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你也一起吧。”元轩试图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是那么的有企图,“你今天也流了不少汗吧。” 简达随手顿了一下,以为他是嫌自己身上的汗臭,元轩身上没有什么味道,他倒是一天没洗澡了,“我一会自己吧,你先洗。” 元轩没有再开口说这样的要求。 简达随替他擦腿的时候元轩想要拿手遮住脸,大|腿|根是他的敏|感|带,简达随身上带着那种野性的森林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直接触发了他的兴奋点。 但他自来有些冷感,现在突兀的让人停手,万一被看出来些什么,就不好了。 好不容易用尽了全部的自制力,没有让小元轩抬头,元轩找到了自己的腿,让后坐在床边。 简达随开始自顾自的脱衣服。 元轩这回也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坐着,熟练的穿上自己的睡袍,两根带子系错了也没看出来,硬是系成了x状。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 简达随的身高虽然比元轩矮了一两厘米,但身体比他发育的要好,加上从小就是体力活出来的,全身呈现蜜色。 皮肤也没有农作人的那种粗粝,看起来很细腻,在灯光下会发光一般。 这应该是怎么都晒不黑的缘故,不然就是看村里坐在门口吞云吐雾的那些老人,就知道会黑的跟焦炭差不多了。 元轩心中忽然有了一些小庆幸。 但简达随的标准倒三角让元轩有些不甘示弱,心想回去一定要努力锻炼肌肉。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简达随也没有换水,毕竟烧一次水有些麻烦,刚才虽然元轩擦过一遍,但水是很干净的。城里人据说天天都洗澡,简达随心想那得多浪费。 不过夏天的时候村里人会往房顶弄个水罐,然后把外边涂黑,用一根管子当放水口,白天晒一天,傍晚的时候还可以洗。 但他家里没有这个条件,还是用的老习惯。 对了,院子里那口水缸放着水! 简达随眼前一亮。 反正最差也就明天再去打一次水,给大娘说再给她背一次柴火好了。 他们家里没有井,当初几家共用一口井,后来别人家盖房子,把井给圈走了,姆妈那时候开始病,他又不大,那家人塞了钱,他用来给姆妈看病了。 后来的水都是用劳动力换回来的,但现在也不妨奢侈一下? 元轩的样子看起来还是有些发愁的,应该是没有洗头发的缘故? “元轩,我有个办法。”简达随忽然笑着朝元轩道。 然后就是简达随扶着元轩走到院子内,这时候天色也黑了,大家都不会出门了。 但只穿着四角裤走到蓝天之下(虽然已经是晚上)的感觉,还是很羞耻。 要不是简达随说,元轩绝对不会这么出门的。 现在还没有下雨,但云已经是墨色了。 简达随给元轩人工降雨,拿水瓢舀水从元轩头顶浇下去。 跟浇花一样。 元轩被简达随这么一弄先是僵了,原来他的办法就是这个吗? 元轩愣了三秒终于回到人间,然后一个小擒拿手从简达随手中夺取了水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水瓢舀水浇到简达随的头上。 简达随显然没想到他还有这手,水珠从他脸上滴落的样子简直不要更美。 那水滴很有福气,先从眼角流到下巴,然后居然从简达随的下巴沿着下去,停留在了锁骨处。 在元轩眼里,简直是一道艳|景。 这么一泼果然比刚才干擦的感觉要好很多,元轩也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性子显得跳脱了一些。 后来简达随去看药,那之前还是先把他扶回了自己的屋子。 元轩走路还是能走一段,不过很享受简达随这么贴心的服务就是了。 简达随手掌中间很多茧子,贴在皮肤上有些沙沙的感觉。 现在如果换个人这么对他,元轩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直接把人踹走。 反正不会如简达随这么近身就对了。 实际上对于自己和简达随这种微妙的距离微妙的感觉,元轩心中有种不好的感觉。 他心中对自己还是有度的,这不像是正常的感情。 但元轩不想去具体知道这是什么,他心中放纵自己。 因为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简达随倒是穿的跟他的名字一样随便,元轩先把他拉进房间,硬是塞给他一套衣服逼他换上才算完。 他不想简达随被别人看,就是这种感情。 简达随是有些赧然,一见面就要塞衣服什么的…… 元轩却很严肃,很正色的告诉他,“虽然姆妈是你妈妈,但你已经十六岁了,是不能再那个样子到她面前的,这很不礼貌。” 他从前从来没有这样,但衣服是他上山之前才洗了的,现在没干,他的衣服又被元轩扔到了盆里。 他不得不这么做啊。 元轩塞给他的衣服九成九新,自己这次出来为了方便,带着的都是轻便的衣服,质量没的说。 简达随在又是不好意思,又是忐忑中把衣服套上。 元轩看到他换衣服前是未成年型男,换衣服后带着的优质男的气息,觉得那句人靠衣装果然是金玉良言。 拉着简达随去他家,让他坐在那边不开口,不会有人对他的身份起什么怀疑。 简达随的骨子简直好的不像是这里的人。 他看着简达随的背影沉思。 姆妈这回睡得时间更久了,药快成温的才睁眼,他们的屋子只有一处有灯光,被放在了这里。 简达随看到姆妈还会醒来真的很高兴,这世界上他只有姆妈一个亲人了。 元轩在那屋子里也智能发呆,还不如过来,看着简达随细心的伺候他姆妈喝药,愈发觉得简达随好。 简达随介绍他妈妈的时候很温柔,“这是我姆妈。” 他的姆妈看上去和他一点都不像,眼睛很小,但看着简达随的眼神很温柔,隐隐带着泪光。 她声音很虚弱,说的话元轩听不懂,但看到简达随摇头,嘴上说着什么话反驳,很坚定。 简阿妈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喝过药之后不多久就睡了过去,简达随看着她的眼神很哀伤,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小动物。 “怎么了?”回到简达随的屋子里,元轩忍不住问道。 “姆妈说让我不要浪费钱管她。”简达随说的时候声音都有哽咽,“阿妈说她时间剩的也不多了,她放心不下我……” 元轩忍不住抱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大抵是简达随和他年龄明明相似,命运却如此坎坷。 但简达随比他坚强的多,换到他身上,他不一定能做这么好。 简达随很快控制好了自己的情绪,从元轩的肩膀上移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见他状况好了,元轩才算放心,试图把气氛调节开,半开玩笑道,“你和你姆妈长得一点都不像。” 谁知道接下来的话倒是让他吃了一惊,“我不是姆妈亲生的。” 这时候他和元轩已经在床上躺下,床有些小,两人挨得很近。 简达随觉得元轩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味道,很好闻,他往这边靠了靠。 雨水打在头顶的瓦片上,滴滴答答。 “我是弃婴。”简达随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闷闷,“那时候姆妈赶集市的时候看到的我,一个男人把襁褓放到了一个角落,然后离开。姆妈觉得他的行为有些奇 分卷阅读26 怪,后来就发现了我。” “姆妈的儿子很早就因病去世,她的丈夫也患了一样的病,樊老师那时候说这是家族病,姆妈就把我抱回来,抚养我长大。” 元轩觉得自己可以想象出来那时候生活的艰难。 “你有没有恨过你的父母?恨他们把你生出来,却不抚养你?”元轩忽然开口。 简达随迟疑了一下,还是老实说出了自己的答案,“有点吧。” 他的脸朝着屋顶,声音听起来空空的,没什么情绪,“但恨也没用,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我,空有恨,只会让自己难过,不是吗?” 会一直觉得自己是被遗弃的,而难过。 元轩轻声叹气,因为他侧着身,这气息传到了简达随的耳边。 简达随扭头看着他,“你叹什么气?” 元轩心中有了一个想法,遂循循善诱。 “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元轩问他。 “什么以后怎么办?”简达随已然忘了自己的问题。 “你姆妈,”元轩还是硬着心把下一句话说出来,“她时日不多了,她走了,你准备怎么办?” 出乎他的意料,简达随并没有反驳他什么“我姆妈身体还很好还能活很久”云云,显然简达随十分理智,对于生活,从来是极少奋起反击。 “我?”简达随似乎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没有想过。” 对于今天和明天已经想的太多辛苦的太多,他极少去思考以后的事情。 “有想过去哪里吗?”元轩给了他一个具体的方向。 “离开这里吧,去外边看看。”简达随轻轻道,“我想知道,这世界多大。” 他这句话满含期待。 元轩却知道如果这么就出去,他翅膀必然遭受风雨,或者折断。 心思很纯,长得好,又年少。 这三样都是容易被骗的体质,放到一起,就更容易出问题。 “我可以带你走。”元轩说道。 伴随着他这句话,雨下的更大。 简达随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 呼吸交织,手足相抵。 ☆、第56章 逝水年华 元轩甚至有种忍不住上去吻他的冲动,然后他遏制了自己的冲动。 “你会很早离开的。”简达随声音中满含着复杂的感情,“我等姆妈离开,再离开这里。” 这是他最后的牵挂。 “我等你。”元轩开口,“在这段时间陪着你。” 简达随似乎不敢相信他的这句话,连问了三句“真的吗?” 元轩说,“当然是真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这话倒是充满了武侠风。 简达随僵了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元轩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就是我答应你,不会反悔的意思。” 简达随平躺着给了他一个感谢的拥抱。 元轩忽然知道了那种感觉为什么总是显得奇奇怪怪的。 就像是青春萌芽的男女之情一样,他对简达随生出了一种相同的感情。 他伸出手,回应了简达随。 黑夜是掩盖情绪最好的时候,如果是白天,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元轩不会做这样的动作。 在这个年代,同性之间的感情还被称之为一种病,喜欢同性,被视为是精神有问题。 他一向谨慎,如果这样的感情表露在外,一定会给简达随,给自己带来麻烦。 如果带走简达随,有兄弟情,还好,生出了其他情谊,却是不该。 克制,克制,元轩对自己说。 这种克制一直坚持了很多年,到后来社会风气宽容了很多,还是有很多人把一些异于常人的感情掩藏起来。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让元轩对简达随保持着距离,那些事情简达随都不知道,因为是元轩默默的把事情给压下来的。 这一度让两人之间产生了嫌隙,也幸好虽然失去了,但还是回来了。 他改变了简达随,让他更适应在这个社会生活,害怕他吃亏。 元轩没有防备朋友的习惯,所以吕清再次回来之后几乎毁了他的一切。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元轩陪着简达随一个多月,中间只是简单的给父亲发了讯息,说自己还好好的,不用担心。 其他时候他都是陪着简达随,看着他辛苦的养着整个家,去山里割草,然后带回家,元轩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学会做菜做饭的。 虽然没有什么可吃的,但还是努力做出来,让简达随不是那么辛苦。 来到这里他也没有挑食,这一度让简达随以为他什么都吃。 简阿妈是三周后走的,走的很平静,在一个晚上不声不响的离开,一直没有醒过来。 其实走之前就已经有了预兆了,她什么都吃不下,喝药很明显是在吊命,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一直都那么温柔而垂怜。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根本没有醒来。 简达随为了让姆妈放心,把元轩说的给她说了一遍,简阿妈看着元轩的眼神都是感激的。 这让元轩心中沉重的很,觉得那个眼神太沉重了,正如这个家的维持,让元轩觉得简达随身上的重担,简直要压倒了简达随的脊背了。 然而他站的很直,也走的很稳。 元轩在晚上的时候会给简达随讲这个世界,告诉简达随很多事情。 下午简达随回来的时候,他还会充当简达随的老师,简达随的回报就是和邻居换了很多水,然后泼到他身上。 元轩也不怎么出门,他的腿脚现在也不怎么方便,没什么生命忧患也就只是懒着在床上,或者琢磨着到了饭点,就去做饭。 脚还是一瘸一拐的,所以也就不会陪着简达随上山,那根本是在给简达随找操心,他只是在家里写计划,给简达随写计划。 对于当人生导师这件事情,元轩从前没有什么热爱,以后除了简达随本人,想必其他人也不会有什么热爱。 经过了这次中二病的,近乎离家出走然后历练自己,遇到简达随看到他的生活之后,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那些事情,闹心和耿介的事情,以后都不会耿介。 生活本身已经给予了他太多东西,比起来他真的太幸福了。 简达随觉得元轩做的饭很好吃,夸了他很久。 元轩对于这种夸奖只是挑挑眉,当然不会出口,他享受了太多的夸奖,但只有这一次走心了。 当然默不作声的做饭更卖力什么的,他是不会承认的。 真是一个闷骚的人。 元轩还抽空教了简达随英语,他不是底子差,是底子跟黑洞一样,元轩如果不是看他资质好,简直要摔书走人了。 当然一直没有这么做,也一直很温柔好脾气,怕伤了简达随。 这之后回到元家,他简直要把所有科目的最好的老师请来,给简达随补习了。 当然他也这么做了。 简达随那时候真是痛并快乐着,学习的时间长了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高速转动的脑子会很累,那段时间他吃的也很多。 看着胃口很好的人吃东西,元轩自己也有些胃口大开。 那段时间两人身高长的很快,一度简达随要超过元轩的趋势。 元轩遂偷偷摸摸的去健身房。 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在元轩把《基督山伯爵》翻了五遍之后,元轩参加了简阿妈的葬礼。 似乎人离开的时候总是这么无声,连再见都来不及说一次,简阿妈如此,简达随也如此。 再然后简达随就把家里的东西都变卖,然后离开了村落,作为简达随的这一生,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里归根到底算不得他的故乡,只是有过他曾经留恋的人。而他本来应该的故乡也没有什么回忆,父母也没有什么让他上心的地方。 这一生如浮萍飘絮,原是无根。 直到再次和元轩结了前缘,才算作从起|点,走到终点,最终走成了一个圆。 ――第十年―― 元轩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什么都不缺,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周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霓虹初上,却总是觉得失去了什么。 但到底失去了什么呢,他想来想去都想不到。 于是他就停在了街道的正中央。 路过的人却没有对她投一瞥目光,元轩把自己的人生仔仔细细的思考了一遍。 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对他千依百顺,虽然小姨成了后母,但对他也是小心翼翼,不曾苛责。 这一生顺风顺水,出生,上学,留学,回来接任公司,之后相亲,结婚,有了孩子,然后时光就从手中流失,什么都看似美满,却仍然觉出空虚。 后来他才发现,原来那个看似美满的人生,却美满的如此虚假。 似此良辰美景,终赋予断壁残垣,一出镜花水月,半世缘悭一面…… 恍恍惚惚有歌词飘过,仔细去听却仿佛什么都听不到,街头转角有熟悉衣角,感觉似曾相识,元轩追上前去,伸手就要去触碰,虚假或真实的触感都为冰凉,他呼吸一滞,感觉所处的城市成为了海底一隅,水压之大将海水充满他的心肺。 要,淹死了么? 有一双手从海面伸下来,把他摇醒。 “元轩,醒醒,怎么了?” 哦,还是醒了。 还活着。 背后全是冷汗,洇湿了床单,阮疏的面孔近在咫尺,元轩忽然想起来那完美到不真实的生活到底缺了什么。 缺了一个陪他走过八年的人,一个失而复得的人。梦境里把阮疏和简达随的痕迹全部刨去,重新编织了新的人生。 因为太完美了,太假了,就醒了。 “做噩梦了?”阮疏下床,给他倒了一杯水,递给元轩。 元轩觉得指尖冰凉,扯出一丝笑,微不可闻道,“嗯。” 他往旁边一看,发现是夜里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很尴尬,你再睡,也睡不好,可是不睡觉,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喝完水元轩才想起来,这时候阮疏本来也该睡觉,却醒过来了。 “我吵到你了。”他声音中带着歉意。 “我本来也没有睡着,所以感觉到了你的不对劲。”阮疏随意的就解释了,“梦见了什么?” “你不见了。”元轩思忖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的把话说了出来。 阮疏一愣,脸上似是有了一丝惊异,忽而又笑了,“我在呢。” 他手贴在元轩手上,温热与冰凉相接触,大约会是冰凉被温暖。 两人各自不说话,仿佛一致的跳过某个不想提到的话题,却又像是细细体验这温暖的时刻。 “如果我没回来……”阮疏忽然扭头问元轩这个问题,然而不等他话说完,元轩倾身覆上他,将剩下的话吃了。 似乎是明白了自己触到了哪里的逆鳞,阮疏笑了,就那么睁着眼睛任由元轩吻他,他并没有动,两人就维持了这僵硬的姿势,很久,直到阮疏的腿麻掉,元轩的手臂也有些麻为止。 两人分开一些距离,阮疏眯着眼睛,唇色很红,被亲的。 “睡吧。”阮疏不温不火的说了这么一句。 元轩却拉起他的手,两人皆靠在床头。牵着的手放在床的中间,像是一条界线,却又是联系两人的存在,阮疏知道元轩是心魔难消。 但他又何尝不是呢? 只是人若一直惦念爱人的不好,全然不记得别人的好,那么连爱的感觉也会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剩下的时光也是折磨,有情人也成了怨侣。 元轩有他的不足之处,然而阮疏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人中,带他走出当年泥淖的是元轩,后来以己之力保护他的是元轩,能够一起走过八年,多少默契生出,可惜却被恶人使坏,彼此表意又不明,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或许是室内的温度有些高,让阮疏这时候萌生了困意,他睡意朦胧,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和世界仿佛带着一层薄膜,什么都看不清,什么也听不清。 “如果你没回来……”似乎是元轩的声音传来,“我就在回忆里等你。” 这话浑然不似是他会说的,阮疏只当自己在做梦,只不过这回,梦做得前所未有的美。 也前所未有的安心。 元轩握着阮疏的手,觉得这温暖把他那些不眠之夜的梦魇都给驱逐走了,连空气里都是让人心中舒畅的因子,他侧卧着,看着阮疏的睡颜。 阮疏的睫毛很长,眼睛狭长,刚才那一笑,在柔和的灯光下,眼睛的情愫分散成了金色的碎片,飘进了元轩的脑海。 有些感情,来不及在回忆中补充,只好留给后来的时光。 直到时光变成了旧时光。 两人结婚的日子放到了一年后,除了最为亲近的好友,并没有邀请其他人。 婚礼在一处海岛上进行的,为了惩罚元轩,这次算是海陆空齐全了,元轩搭着直升机来,阮疏在船上等他。 甲板很大,阮疏眯着眼睛看远处的太阳,今天的天气也算是好的。从重生开始他就爱上了看天气,也了解了很多气象知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他嘴角含笑,因为已经听到螺旋桨搅动空气的声音,一架白色的直升机停留在百米以上的高空,稳稳当当的停着。 舱门打开,全副武装的元轩露出头来。 沙滩上的宾客已经三三两两的聚集起来,有些甚至直接躺在了沙子上,仰头看元轩出洋相。 毕竟元轩一向爱惜自己的羽翼,能够用这种方式出场大概这一生也只有一次了。 阮疏从助理那边拿过来扩音器,对着空中的元轩喊道: “you jup,i jup!” 他声音低沉悦耳,哪怕经过扩音器劣质的放大,依然不损其中的美好。 这经典的台词放到现在怎么听怎么不对,很多来客都笑了。 你从天空跳下去,我从船头的甲板上跳下去。 不亏,不亏。 元轩有些轻微的恐高症,不过这时候很是克服了心中的恐惧,眼睛一闭,伸展双臂,一跃而下。 阮疏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的身影,百米高空下降速度很快,时间也很短,苦练了很久的阮疏在看到元轩已经快要落入水面之后单手撑起护栏,也跳下去了。 这边是浅水区,但这么高的距离,又是几番检查,连救援队都提前准备好了,所以没什么危险。 元轩跳下来之后就等于到了他的地盘,他是恐高,但水性不错,浮到海面之后往阮疏这边游过来。 阮疏还套了个救生衣,也往元轩的方向游过去。 不过虽然是相对运动,还是元轩的速度快了些,靠近,再靠近,直接拥住阮疏狠狠的吻上来。 阮疏不甘示弱,也咬了回去,吴修远那一帮人嗷嗷叫起来。 回到海滩之后就先去换衣服,简单的冲了冲澡,换回了礼服,在神父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宣誓。 之后就是个盛大的聚会,在旁边的海上酒店,大厅的透明地板下,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鱼在游来游去。 元轩穿着礼服的样子好看极了,他长身玉立,面色如玉,眸色漆黑,却学会了不那么尖锐,温和的和身边的人说话。 阮疏在这边倒酒,往那处看的时候,觉得元轩很耀眼,是整个大厅最鹤立鸡群的那个。 阮疏这么想着,心抖了一下,他心中忽然生出了百般滋味,觉得那个温和笑着的元轩离他很远,就像一直在透明围墙中来回游荡的那条鱼,他看着和玻璃围墙外的鱼只差一寸,但这一寸,让两条鱼成为了两个世界的鱼。 阮疏忽然觉得恐惧,红酒“不小心”倒在衣服上。 阮疏借口回来换衣服,坐在床边,呆呆的坐着,想着刚才看到的傻鱼,一直游来游去,就是找不到出口,也许曾经有一天,它看到了天上的飞鸟,羡慕过飞鸟,也想过是不是其他鱼和它一样。 这地方为了好看,在屋子的周围也设下了透明的围墙,所以鱼只能在其中游来游去。 阮疏忽然又不想结婚了,所以他也放纵了自己一回,理所当然的逃婚了。 问侍应生借了一套衣服,阮疏逃跑了。 也不知道他是点背,还是点背,还是点背,或者是换衣服的时间不如当模特那段时间换衣服快了,元轩过来找人了。 轮渡刚到岸上不久还没走远的阮疏就接到了元轩的电话。 “衣服没换好?”元轩声音温和,中间带了一丝微不可闻的慌张。 “换了。”阮疏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深吸一口气,“元轩,我不想和你结婚了。” 那边忽然没了声音。 ☆、第57章 吃吃豆腐 阮疏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温和,他一向看起来很好也很纵容,不到最后,总会是一副任人欺负的样子。 从前吕清觉得他好欺负,后来吕清死了。 艾弗里也觉得他好欺负,后来艾弗里也死了。 梅琳达呢,梅琳达甚至到后来根本没有接触到他的衣服边角,更不要说偷精|子。 如果对手有敌人,那么敌人的敌人,就是可以利用的。 阮疏甚至纵容吕清鼓动别人毁了自己的嗓子。 其实他也不想唱歌了,就是想让吕清再往前走一步,多走几步,他自己就把自己给作死了。 阮疏一向不觉得自己聪明,从前是,后来也是,只不过心中总有那么几点期待,有些想法如种子,纵容到最后就长成了狂草,一片地,就荒芜了。 “如果你这次找到我,我就回来,再也不走了。”阮疏一鼓作气的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部说完,“刚才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和你的距离很远。比很久之前的八年距离更远。” 元轩那边的呼吸声急促了些,带了些鼻音。 阮疏置若罔闻,恐惧如密密麻麻的草,直接横穿了心脏,“我和你离得最近的时候,是我们两个在碧汀别墅里过冬天,那个冬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也是后来每次想到都觉得痛苦的时候。” 元轩说,“对不起。” “分开一段时间吧。”阮疏说。 “我去找你。”元轩说。 阮疏没有应声,挂掉了电话。 隔断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他直接打车去了机场,把身上的侍应生的衣服换掉,里面是他的白衬衫。 司机偷偷的从后视镜窥了他一眼,阮疏不理会那探测的目光。 到了机场之后打表的九十多,阮疏直接给了一张一百的,离开了车。 他买了时间最近的航次,国际航班。 然后有离开了。 没有上飞机。 元轩放下手机的时候面色如常,元训先发现儿子的异常的。 “怎么了?”元训关切的问道。 元轩摇摇头,“我找吴修远来,这里的情况让他应付,爸爸我先离开一趟。” 他话的逻辑都死掉了。 元训心一沉。 “去吧,这边由我来。”元训安慰儿子。 元轩思绪很乱,就这么离开了。 本来好好的婚礼,新郎小攻晚上不出现,新郎小受晚上不出现,大家都知道,肯定是有哪里不对了。 元轩还是找人调查了一下,得知阮疏买了国际航班,心一下子凉了。 但他觉得阮疏肯定没走远,直觉。 元轩找了一个月,最后来到了阮疏最初回国时,他带阮疏去的那座公寓。 钥匙一直留在阮疏手上,从前阮疏只是阮疏,他把钥匙给了对方;后来阮疏不仅仅是阮疏,钥匙自然更要留在主人手上。 阮疏确实没有走远,他也确实就在那座公寓,去周围买买菜,自己学会烧饭吃,没上网,没开手机,什么事情都不管,发呆发够了就钻书房,或者对着菜谱学烧菜。 随着慢慢学习和靠近元轩的兴趣爱好,那种疏离感又远起来,有一种玄妙的感觉,就是你了解对方的脉络那种感觉。 小区旁边就有一家银行,这天阮疏出来取钱,元轩也来到了小区这边。 不知道为什么,开着车,开着开车就到了这边。 之前他去阮疏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没有人。 找了一个月,最后回到了荣海市,忽然想到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太熟悉了,以至于根本忘了这个公寓的存在。 也是两人时运不济,碰到了抢劫银行的。 更不幸的是人质是当时在vip窗口的阮疏。 元轩当时刚进银行的门,他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往这边抬脚了,结果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然后就看到阮疏了。 阮疏也看到他了。 jc来了,元轩去交涉,和谈判专家讲了几句话。 元轩以条件把自己换了过去。 替换之后阮疏离开的空档扑倒了绑匪,绑匪的枪掉在地上,阮疏扑在地上拿到了枪,对着绑匪,绑匪有两人,其中一个正指着人质元轩,这之后子弹直接飞了出去。 元轩中枪了,冷汗直流。 抢劫犯被狙击手击毙。 阮疏觉得世界的隔膜也随着血液的流出而消失。 幸好元轩的身体没有出现什么大碍,只是走路不方便。 是的,子弹打到了元轩的大腿根(……作者你好狠)。 幸好生理上任何问题都没有出现,阮疏很是心甘情愿的陪元轩住院,做复健,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后,就接回了家里。 两人没有回元家主宅,而是回到了那所公寓,有些地方不方便,还是阮疏背着元轩走过去的。 元轩问他,“你还走不走了。” 阮疏说不走了。 元轩说,“以后我可以背你。” 阮疏说,“好。” 一离,一走,一逃,一追,一枪,一弹,成全一世界,世界中两个虽然渺小,却终于破除芥蒂的人。 从此喜乐长安。 ――二十年―― 阮咩和元阳两岁了,颇有一种把全世界搅得天翻地覆的感觉。 这一年两人相识二十年,也都三十六岁了。 一晃多年,当初却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会走的这么近。 “粑……粑……”元阳坐在床的正中间,阮咩躺着。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阮咩就会一直躺在船上,像是床居动物。 开始的时候把两位爸爸可是吓了一跳,以为宝贝儿子的脊背出了问题,一直不肯坐着,也极少走。 然而不到一岁两位小朋友不仅可以走了还可以跑了,忐忑的心终于放下了,甚至一直不肯坐着的阮咩还比元阳早一点学会了走路,只不过走了几步就直接坐到地上,不肯走了。 阮疏算是明白了,这是懒的。 后来阮咩就这么懒了一年,除了吃饭的时候会主动点起身,其他时候都会面对天花板参禅,仿佛能从其中悟得大道。 反倒是元阳是多动症,不动一动就全身痒痒一般,阮疏几次三番怀疑元阳是抱错的,因为这和他一点都不像。 然而当时出院的时候两人就已经给孩子做过彻底的检查,孩子确实没错。 那就是基因突变了,并且两个儿子基因都突变了。 他一边想一边觉得逵猩瘢然后心想为什么会基因突变,难道是他和元轩做多了吗? 不过这个想法也就是一个想法,绝对不会深刻思考,阮疏要面子更要里子,在床上可以被欺负也可以欺负元轩,但下了床出了门就要有当父亲的样子。 毕竟孩子太小,他和元轩从前向来都是话稍微露|骨而相互调侃,之后就收了性子。 吃饭的时候是一家人都在,有了阮咩和元阳之后,两人也就回了老宅,毕竟元宅的老人让人放心些,更何况元训一直想着颐养天年,含饴弄孙。 阮咩很是聪明,知道抱祖父的大腿,反而是元阳,一直喜欢自顾自的玩耍。 这让元训也哭笑不得,不过对于这两个孙子他倒是欢喜的很,自从他把一切事务推给了元轩,就得了很多闲,自己去养孙子,让元轩承担大部分的公司事务,除非存亡,否则不需要来问他。 元轩初时有些吃力,到后来好了很多。 “爷爷~”阮咩一反常态,抛弃了所有的懒惰因子,进门之后笃笃笃的跑到元训身旁,抱住元训的大腿就往沙发上爬,元训很是喜欢,把他抱到了沙发上。 元阳这个兄控看到哥哥跑了,自己也跟着跑了,元训又是笑着把他抱到沙发上,两尊福娃一左一右,亲亲密密。 不过元阳总是慢半拍,因为他是看自家哥哥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 两兄弟在一起久了,长得果真是有些像了,不愧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元训逗弄两个粉嫩小孙儿,顾不上理会两个大人,反正也是熟人,不需要多做什么礼数,明婶和李叔在元家已经习惯了,元训向来厚待,所以让他们在元宅养老。 明婶不太爱去自己儿子家,李叔也是,膝下是三个女儿,现在老来也不方便,所以反倒是元家老宅最适合他们居住。 明婶见两人回来,自己就要起身去厨房,经历早年的黎菲林下毒事故,她叨念了许久,说不放心别人做饭。 “我来吧明婶。”元轩脱下自己的外套大衣,阮疏也觉得自己在客厅没什么事情,跟着元轩去了厨房。 元轩上身穿着浅色的羊毛衫,底下穿着一条浅色的裤子。冬天荣海市总是冷的,然而元宅自己供着暖,所以也不会觉得寒冷,进来之后反倒是需要把穿着的大衣脱掉。 “今天做什么吃?”阮疏问他。 元轩的手艺越发的好,他们两人带孩子的时候,不管多忙,元轩都会得空做晚饭,然后一家人在桌上吃,早些时候阮咩和元阳都没有长牙齿,就煮粥吃,两人在桌子旁的木栏小床上,元阳总会扒着木栏杆,眼巴巴的等着吃,元轩也总是先喂他。 故而总是坐着喜欢发呆的阮咩反倒是吃的很少,机会总叫傻子占领,两人一个有点胖,一个有点瘦,小时候也很好区别。 阮咩挑食,阮疏喂他,他吃的极少,总是三两口之后就不愿意多吃,幸好到了快两岁的时候反倒是吃的越来越多,有些赶上元阳的趋势。 这才让阮疏和元轩放心了。 “茄汁豆腐,蟹黄豆花,”元轩道,“还炖了一些汤,来之前我和明婶说过,所以很早就炖上了,他两个应该可以吃一点,米粥为主,阮咩贪吃,不要给他吃其他的。” 他这是叮嘱阮疏,因为阮疏心软,阮咩不喜欢吃正餐,就会想方设法的吃一些零食,小孩子吃零食总归不好,被元轩强迫式的给阻止了。 为此元轩在“床?上”好好“调?教”了阮疏小孩子应该吃什么,因为他在之前做了很多功课。 阮疏那段时间反倒是很忙很忙,他事业正好扩充到国外,简直要足不点地,飞来飞去了。 但自从孩子出生之后,他也是把很多事情放下来,一心一意的发展国内,然后远程控制国外,为的是晚上能聚到一起吃一顿晚饭。 他自小就算是没有享受什么亲情,姆妈给他的温暖就像寒冬的小火苗,哪怕寒风瑟瑟也是心中的安慰,然而说到真正的温暖却算不上。有养育之恩,却是来不及报答,便已辜负。 之后虽路多顺利,和心心念念之人在一起,也是遭受了多重磨难,但心中既然明了自己要的是什么,便要有取舍,事业可以放一放,但家庭和孩子的成长是不可或缺的。 “爹……地……”元阳摇摇摆摆的往厨房来,阮疏听到他的声音,觉得心都要化了,小儿子虽然比老大笨了一点,但只要跟着老大的路走,也不会走歪。 “阳阳,来干嘛?”阮疏俯身把他抱起来。 元阳笑的只有大牙了,他眼睛很澄澈,小孩子的眼睛都如明镜,照亮了人心,让他觉得心中一暖。 “吃……吃吃……”元阳简直要对着元轩垂哈喇子,他素来知道这位“粑粑”做的饭很好吃,循着香味就追了过来。 听元阳的话,元轩简直要手一抖,把盐给放多了,幸好他手很稳,以前阮咩试图在厨具上让他手抖,有前科,也就做了准备。 他转身看着元阳,似笑非笑,“吃,吃什么?” 元阳说不出什么高大上的名字,啃手指头,“吃……豆腐……” 分卷阅读27 元轩趁机揩了一把油,捏了捏小儿子的脸颊,很软很滑,圆嘟嘟的,和阮咩一点都不一样,两人简直是对方的哈哈镜版本。 “这才叫吃豆腐。”元轩一本正经的“教育”小儿子。 阮疏把元阳放到厨房的大理石台面上,元阳这样才和他一般高,手足无措的看着他,对手指。 “笨死了。”旁边声音响起。 两人一看,是大儿子阮咩。 ☆、第58章 二十载过 阮咩就是个小大人,靠在门边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眯着眼睛看元阳,刚才那句话就是他冒出来的。 元阳听见一向喜欢的哥哥这么说他,他虽然不怎么精通汉语的博大精深,但还是知道“笨死了”不是什么好话,一下子嘴角就垂下了,要哭不哭的。 阮疏简直要对这一对活宝无语了,把阮咩抱起来放到元阳的旁边,语重心长的教导,“你干嘛这么说他?” “吃豆腐啊。”阮咩笑的像一只小狐狸,他凑上前去直接亲了亲元阳的嘴角,然后歪着头看着爹地们,“这才叫吃豆腐~” 语气轻快明了,动作利落大方。 元轩:“……” 阮疏:“……” 父亲们也是醉了,竟然无言以对。 元阳还不懂自己已经被哥哥无形中占了便宜,小孩子的嘴唇都是软软的,和从前那些试图占他便宜人一点都不一样,阮咩身上也是奶香味,嘴唇软软的,元阳大概心中觉得自己也不吃亏。 这么一个狡黠一个“单纯”让阮疏觉得,出生的时候阮咩一定带了双倍的智商,元阳后出生吃了亏,只能被哥哥牵着走。 还没等元轩开口要教训,阮咩已经说出惊天话语把他堵死,无辜的眼睛看着元轩,“爹地都是这么对粑粑的。” 阮疏暗地里狠狠的给了元轩一下! 他们平时里做的已经很是克制,孰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竟然还被阮咩给学了! 这怎么得了! 他不知道的是阮咩早就练就了偷窥,不怪他们不懂事,只怪阮咩太鬼精。 元轩轻咳一下,“嗯,吃豆腐。”然后把切好的豆腐给推到锅里,轻炸一下,然后滤油,准备下一道工序,对儿子们一本正经的说,“这才是吃豆腐,你们不要学一些乱七八糟的。” 阮咩显然很是不以为然,不过表面上还是很恭敬,这么口不对心的,小孩子做出来竟然别有一番趣味,点点头,“豆腐,很好吃。” 元阳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锅里,一副馋死了的样子,跟小松鼠似得。 再这么下去东西还没吃,就被他口水给淹死了,阮疏就一手抱起一个,把两个孩子送到客厅。 元训在摆棋盘,对着两个小孩招招手。 阮疏面皮一抽,这是教谁下棋?估计要是元阳,不把棋子当成吃的就好。至于阮咩,不要睡着就好。 他这么想,却没有开口,过去把元阳、阮咩放下,没想到阮咩是个坐得住的,先跟爷爷玩起来棋了。 拿围棋棋子下五子棋…… 阮疏不禁掩面,这场面太美他不敢看。 元阳难得也坐了下来,还有模有样的盘起腿,看着一老一小下五子棋。 小儿再精明也下不过老鬼,阮咩连连败笔,却没有恼,反而更是有兴趣继续来,元阳看的很认真。 其实他只是在看阮咩下棋,阮咩学什么都快,说话也很溜。 最后也不知道元阳到底看懂了没,就要推开老爷子自己来。 元训对他宠爱的很,觉得他是大智若愚。 阮疏觉得这是慰藉之词,也不忍心戳穿。 阮咩看自己的对手换成了元阳,一脸“我很不开心”,颇有种和元阳下棋简直是侮辱他智商的感觉。 元阳倒是没有看哥哥的表情,自己开始瞎放,但是奇怪了,他确实一直在围阮咩的棋子,下的简直不像是五子棋。 元训一脸惊奇,惊奇中却带着笑意。 一个根本不知道规则的人,去和一个初懂规则并且略带“娴熟”的人下棋,后者对前者经常多了几分不耐烦。 但也把他给困住了。 阮咩觉得全身肌无力,就想往后倒,躺下来一动不动的装死。 元阳因为是盘腿的时间太长了,想要起身,小粗腿也麻了,倒在床上。 一时间,两个身高不过百的小家伙都在棋盘两边倒下,元阳骨碌碌的转动自己,然后手脚并用的爬到阮咩的身旁,凑到哥哥耳边,“你……输了……” 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 阮咩转个身,背对着他,恨不能捂住耳朵,说“我不听我不听”这话。 两人个性,真是互补极了。 看他的样子,元阳也没有再说什么,再度抬头,“粑粑,饿了……” 阮疏:“……” 刚想夸你,算了。 就知道吃。 元轩身穿围裙端着菜出来,身材高挑,气质出众,面色如玉,哪怕穿着围裙也掩盖不住总裁的气息,对着阮疏说,“做好了,去端吧。” 阮疏一看,果然清一色都是好咬的东西,为了照顾两个小家伙,他这两年时常怀疑自己的牙齿还在不在。 不过两个粑粑常常做出把孩子放到老爸这里然后偷偷出去打牙祭顺便偷(大雾)情这种事情。 也算的一种情趣。 两个孩子被安置到自己特有的椅子上,因为身高不够,所以专门订制的椅子,这时候正好可以自己吃饭。 不过拿筷子的姿势跟拿叉子差不多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讲了……讲了伤害孩子的自尊。 才不说他们已经偷偷拍照藏好黑料的事情。 阮咩在餐桌上很少说话,专心致志的吃,或者偶尔给身旁的元阳夹菜,因为元阳常常说话。 所以这是常常说话的讲话还不流利,不常说话的讲话很顺溜。 阮咩是怕自己话说多了衬出滴滴的笨拙所以少说话吗?阮疏曾经怀疑过。 他在枕边曾经和元轩探讨这个问题,元轩直接堵回来他的所有疑问,然后就是唇齿交缠了。 “小孩子的事情,我们不懂。” 这句话是反了吗总裁大人? 阮疏一肚子的奇奇怪怪问题,成长的道路上父亲们经常有这种困惑,但问阮咩的话肯定得不到实话。 还是不问了,静观其变吧。 吃过饭之后照常是出去散步,一人牵着一个,天色已经有了变化,大概过不了多久就要下雪了吧? 已经快要过年了,还有三两天。 阮疏下定决心,下雪了就更不要回家了,东西问超市订然后送过来好了。 元轩做饭还是不赖的,这两日多多磨练自己的厨艺好了。 元家老宅后边就是一处跟花园差不多的小公园,小径两旁是已经谢的干干净净的花枝,天气很冷,所以小家伙们都穿戴的很厚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看起来可爱极了。 阮咩先甩开的阮疏的手,往前自顾自的走。 元阳看到了,也有样学样,甩开元轩的手跟随哥哥的脚步,往前走。 腿短,走的颠颠的,摇摇摆摆。 “慢一点。”阮疏叮嘱。 这边属于私人院落,一直归属元家管理和打扫,所以也不会出现其他人。当初买下来没花多少钱,现在已经涨到天价了。 不过元家也不缺这点钱,所以也不打算卖,就这么收着。 小公园有几棵树,是两个小家伙出生那年种植的,元父的意思是人和树一起长下去也是一种趣味,种下这些落叶乔木,等那年长成参天大树,就证明一件事: 儿子长大了,他们也老了。 元父当初说这件事情的时候还笑了,指着别墅院落中间的那颗树,说那是元轩出生的时候种下的。 原来这是传统。 阮疏本来专心致志的看着两个儿子的脚步,手上忽然传来温热感。 低头一瞥,元轩握紧了他的手,然后十指相扣。 阮疏倒是笑了,“老夫老夫了,你肉麻什么。” “哪里肉麻了?”元轩笑了,神色依旧很淡,但从眼睛里看得出来他很满意这种生活,“这难道不是寻常夫妻做得?” “这话从你这里听来怪怪的。”阮疏简单评价了一番,却不甩开他的手,慢慢前行。 大约是元阳窥见了两位父亲的行为,也上前拉住了阮咩的手,可惜小孩子的手掌小,指头更像是莲藕,反而只能握手。 倒是一副携手前行的画。 下一秒。 阮咩被牵手之后只对元阳评价了一句,“羞羞。” 然后无情的把手甩开了。 元阳呆在原地,一副泫然若泣的表情,活像被遗弃的小狗。 阮咩发现身后没有声音,转身看滴滴,然后看到元阳那副泫然若泣的模样,一边嫌弃一边回去,把手拉上,低声说了一句,“真是麻烦。” 却再也没有把手放下来。 没有过多久,居然真的下雪了。 下雪了,结冰的时间也不远了。 两人没有停留太久,不多时,上前把元阳和阮咩抱起来,准备回家。 地上的路也有些湿了,元阳才这么一会儿就困了,趴在元轩的身上,睡着了。 阮咩倒是睁着一双眼睛,骨碌碌的,也不说话。 等会去之后把孩子们放到他们的房间各自的床上,阮咩甚至挥手示意两人可以退下了,让元轩觉得好笑。 他们两人虽然性格鬼精或迟钝,但都让人省心,阮疏也就细心的给他们关上门,让小鬼们睡觉。 等再回去的时候元训已经坐在客厅里煮茶,茶几上放着小火炉,上面是紫砂壶,倒是水汽袅袅,香气宜人。 老爷子到冬天总会泡普洱喝,暖身心,手艺很好,阮疏也乐得蹭一蹭,年龄过了三十之后性子越发的平和,从前会喝咖啡之类提神,现在却爱上了这种淡淡的苦涩味道,喝下去不多时,觉得心肺具有暖意。 “爸。”阮疏径自坐到旁边的座位上。 元训笑的温和,年近古稀,看起来却有龙虎精神,把茶杯推到他的面前,阮疏也不推诿,端起来喝了一口。 “公司这一年还顺利吧。”元训随口问他们。 元轩把事情细细说给他听,从商之道,再是天资聪颖,也要有经验辅佐,元训纵横多年,所见所闻都是两人不及之处,所以在元训开口时,阮疏也提起耳朵听。 他知道这是元训对于他们的历练,这讲的事情,也大约是精华中的精华,老人退出来之后也没有闲着,虽然表面上养花逗鸟,但心中也系着儿辈。 元轩一边听一边点头记下,元训说完之后,看元轩似有所得,知道他心中得到了这其中的精华,不再多话。 “小家伙睡了?”元训又问道。 阮疏点点头,“吃了睡,睡了吃。一个似睡非睡,一个总吃总吃。” 这话前面说的是阮咩,后边说的是元阳,倒也精辟,把元训给逗笑了。 “放着性子来就好,我看他们两个各有各的法,倒是不需要你们多操心。”元训笑着摇头,眼中多是宠溺。 这话倒是深得阮疏之心,两小儿确实不需要他们多操心,阮咩虽然总是懒,但对元阳这个弟弟,还是负起了照看之责。 哪怕两人年龄只差几分钟,但心性早已不在一处。 午后吃过饭喝茶,却又是困了,已经年二八了,外边雪势变大,所幸回屋睡觉。 元训先离开的,之后就是元轩和阮疏,回到他们的卧室,元轩拉着阮疏的手进门,就把门给轻轻踢上,这时候也没什么人会打扰,他低头吻上了阮疏。 阮疏不甘示弱,也亲了回去。 哪怕认识再久,也不会觉得如何,有些感觉,就像是茶,泡了一遍,滋味淡了,但再用沸水冲一遍,反倒是另有滋味。 元轩把他的衬衫从裤子中抽出来,附上了阮疏窄瘦的腰,流畅的腰线,细滑的皮肤。两人眼神相对,阮疏忽然笑了,“你怎么忽然这么急。” “难得小家伙们都老老实实的睡着了。”元轩一点一点的啜他,阮疏放软身体,缠着元轩到床上,倒下去,反而情?欲淡了一点。 元轩手还牵着他,窗帘此时有和无一般,大雪纷飞,空中迷蒙,看不清几米之外的情景。 元轩倾身覆上阮疏,一室春?光,声音时有时无,沁人心脾。 阮疏昏迷前忽然想起来,他们两人相识,居然已经二十年了。 只是不待他再去仔细想,灭顶快?感侵袭全身,嘴角散出几声呻|吟,眼角泛红,此处无镜,不自知。 元轩将他的双手困到头顶,全身弱点全现,见阮疏走神,咬了他一口,阮疏醒过神来,也不作他想,全心全意投入。 有什么好想的呢,莫负好时光才是。 ☆、第59章 绯闻风波 ――三十年―― 没来得及细想七年之痒,就已经人到四十多了。 所谓男人四十一枝花,说的就是阮疏和元轩这样的花,如果到了四十一事无成,大约不可以称之为花,顶多是草。 草向来衬托花,绿叶配红花。 元阳怒气冲冲的拿着报纸,气愤的对着阮咩说,“小咩,老爸出轨了!” 阮咩单眼皮,懒洋洋的抬起眼皮子看了他一眼,“哦。” 元阳:“……” !!! 你怎么能这么淡定! 元阳这时候顾不上看自己当时因为睡着了忘记自己在考试,只有六十分的卷子,气愤的指责阮咩,“小咩,你难道不爱这个家了吗!” “嗯?”阮咩又抬起眼皮子,看着元阳,似是不解他话中的意思。 元阳站到沙发上,挥舞着报纸,只见到一张大大的图片在首页,巨大的字体,不容忽视的标题,“cx老总第二春,谁是豪门女主人?!” 上面罗列了好几个和元轩有暧昧的女星,因为cx公司现在的娱乐子公司已经不容小觑,旗下女星人才济济,长相那是各有春秋,把元轩给排列组合搭配了一遍。 “老爸居然出轨了!我绝对不会原谅他的,给我黑卡我也不会原谅他!”元阳目眦欲裂。 “哦,你缺钱了?”阮咩继续吃自己的东西。 他现在瘦的很,就是因为吃零食多,很少吃正餐,一对兄弟走出去,让人不禁以为只有元阳是亲生的,阮咩根本是充话费送的。 元阳:“……” 他下了沙发,穿上自己的鞋子,冲到阮咩面前,“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他说起来委屈的要命。 阮咩终于把目光移向了报纸上,“喏,这你也信,智商呢?” 忘记上线了。 元阳一滞,“太多了,最近阮爸还出国了,我必须监视元爸。” 不能给狐狸精一点机会! 绝对不要后妈,绝对不要! 阮咩放下自己手中的零食,他吃的眼泪汪汪的,太辣了,但依然很淡定的拿纸,擦鼻涕,擦眼泪,声音平静道,“我觉得你最紧急的,是怎么解释你手上的这份试卷,石老师对我说,要我多辅导辅导你。” 藏匿在花边新闻报纸之下的,就是一份红叉叉的卷子。 元阳一阵心虚,嘴角不停的抽搐,小声嘀咕,“不就是,不小心,睡着了么。” “是啊,”阮咩眼睛带红,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声音平静,“不就是,不小心,考了六十么。” 元阳:“……等等葛格,现在最重要的难道不是老爸出轨这件事情么。” 阮咩若无其事的把自己双百的卷子拿出来。 元阳觉得自己受到了会心一击,“葛格你不能这么对我。” 阮咩又拿出了一大叠卷子,上面金闪闪的是奥赛,阮咩常常拿这些东西当业余乐趣。 元阳觉得自己膝盖好痛,“葛格你太残忍了。” 阮咩终于舍得对元阳笑了,“乖,不要转移视线了,做完了,我们来讨论讨论,其实除了中国赛区,其他赛区的题都很简单,拉格朗日定理什么的都是浮云,我没有给你证明题。” 元阳:“tat葛格求你饶了我吧。” 阮咩心想我怎么能轻易放你出去祸害,元爸给了好多好多福利让我看住你,我拿钱办事总不能办的不好看。 所以滴滴你这次束手就擒吧。 “葛格难道我们不该去i卫我们的家庭么?”元阳一边与数学做垂死挣扎一边渴望的看着葛格。 阮咩略一停顿,“你想去明天的公司年会?” 元阳点点头,眼睛中满是期待。 倒是他们两兄弟基本不出现在世人面前,为了逃避媒体的追捕,两人只在学校默默的学习,元阳和当初常常拖后腿的阮疏一样,阮咩倒是继承了元轩优秀的学习基因,好多人以为他们不是一家人,因为一个太聪明结果好懒好懒,一个不那么聪明但是做出的举动让人目瞪口呆。 比如考试睡觉什么的,寻常人都会是非常自信才会在不能交卷的前提下这么做,只有元阳这种才会是困了就睡,卷子都没写完。 很少有人知道他们是阮疏和元轩的孩子就是了,国内一直没有通过同性婚姻法,元轩和阮疏当初结婚也是去的国外。 他们两人各有事业,在媒体前除了年轻时候的暧昧,之后再没有什么声音传出来。 毕竟cx公司也是做娱乐的,传媒利益各自缠绕,想不让你说话你的话就传不起来。 所以在外面,元轩还是钻石王老五一个,很多人趋之若鹜,但元轩从来不假辞色,能在他冰冷的词句中还尚存的,大多都是彻底把脸皮扯下来踩的,或者是自忖身价可以的。 这些人常常搅得娱乐圈腥风血雨的,但很多人就靠着这腥风血雨存活下来的。 为利益抛弃原则的人太多太多了。 “哪里也有很多好吃的不是么?”阮咩阴险的把元阳的想法给说出来,“你到底是去见老爸还是去吃?” 元阳被戳穿小心思十分的不好意思,“都有。” 阮咩呼吸一滞,败下阵来。 “老爸做的菜还没有喂饱你么?” 元阳笑的满带憧憬,“菜不嫌多。” 你也不嫌撑得慌,阮咩心中吐槽他,面上说,“做完再去。” 元阳精气神一下子爆了,没了,有气无力的做着自己根本看不懂想要干嘛的题目,阮咩总是喜欢拿这个折磨他,事实上根本动摇不了他的根基,因为他是一点都不懂,也不想懂。 阮咩偷偷给元爸发短信,其中话语巧言令色各种小心思,元轩当时正在和人说话,感觉到手机震动,等人离开了一看,不禁笑了出来。 他素来很少笑,但对着儿子们有独特的温柔和宠溺,时光很好的把那些棱角磨去,让人剩下温润和大气,少年时候的戾气,青年时期的执拗,都成为了年过四十岁的沉稳。 稍作思忖,他把那条来自阮咩的短信转发给了阮疏。 阮疏那边下飞机不久,刚打开手机就看到了这条短信,也是笑了。 元阳净是爱转移目标,不过没什么,小咩会制住他的。 所以借助辅导学习的名义,阮咩把元阳的所有卡都骗了过来。 那些绯闻阮疏也知道,他和元轩呆的时间太久了,大家都觉得七年之痒过了,男男的感情哪里有深的?就开始肆无忌惮,时常有些人想要爬到元轩的床上,他这里也有不少人各自怀着心思。 阮疏如果不是考虑儿子们需要安静的环境,早就把他们两个给拉出来遛遛了。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生活是给自己过的,如果净是考虑别人如何如何,他们还过什么日子? 元轩早已惩戒了几个胆大妄为的,他这边直接把戒指戴上,虽然他为人一向亲和,但不代表没有主心骨。 这样一来,各自怀着心思的人也去找下家了,不敢在他这里造次。 不过仔细一想,结婚二十年,相识三十年,抵足而眠,呼吸交织,生命早就绕成了一团,分不出彼此了。 极少有人知道他旗下的品牌元轩占了多少股份,只因元轩的那部分股票注明的是他的名字。 这也是两人信任与彼此妥协的一部分。 空气微凉,呼吸之间带着寒意,阮疏滑动屏幕,“你抽空带他们出去见见人也好。” 毕竟年龄也到了,是时候让他们两人出去见见世面了。 元阳的目标转移计划失败,差点被阮咩的奥数给neng死,每天面如菜色,等着元爸的投喂,阮咩倒是心中有了想法,因为元爸给他回短信,让他这两天拉元阳出去订制小西装。 这是让两人出去的节奏。 元轩确实有这个意思,他和阮疏结婚二十年了,相识也三十年了,元阳和阮咩都已经要上高中了――他们今年十二岁,不想上初中,就直接奔高中去了。 这一年,阮疏和元轩倒是宴请了很多人参加他们的结婚二十年纪念日的anniversary。 元阳和阮咩穿着黑色的小西装,没能偷吃成,被两个爸爸拉到外边给叔叔伯伯们说话。 阮咩一反常态,笑的恰到好处,说话滴水不漏,已然有了小狐狸之态,元阳虽然十分的想学他那样,但也知道自己功力不够,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但笑不语,一副高深模样。 来的媒体很多,很多,但―― 都进不去。 阮咩倒是和记者打上了交道,因为他着实讨厌了镁光灯闪瞎眼睛,对付这样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提前抛出去新闻给他们,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不然能一直追着,烦都烦死。 记者们很想问这位小朋友是谁,心中有了猜测,但这不能乱写,不然说了话又收回来,也着实对不起八卦这个词语。 小盆友你是谁呀。 元阳转身对着元轩喊了一声,“爸爸~” 众记者:“……” 阮咩心想果然掐元阳是有效果的,一掐就会让智商上线。 他拍了拍元阳身上根本看不到的灰尘,拉着元阳进去了。 阮咩大名:阮乐 外号:阮可乐 为什么,因为他和元阳相爱相杀! 元阳大名:元逸 至于什么叫相爱相杀,作者不想解释了……这一本书所有人的名字都是一个错误,深刻体现了鱼唇到底是怎样炼成的。 两人脊背挺直,面带微笑,睫毛细长,和长辈们交谈也是极为进退有度,不多时就退到了元训旁边。 元训虽然已经退居二线,这样的场合还是出来了,两个小家伙就被他护在身旁,见的也是几位老人,各有威严,却对小辈极其喜欢。 生意往来是儿辈的事情,这些小辈逗弄逗弄,还是很有趣的。 阮乐和元逸更为乖巧,那边,阮疏和元轩自然是把他们的这次邀宴缘由再次说了一遍。 这记者们暗地里揣测是一回事,原主承认又是另一回事,从前那次婚礼的波折也是有人八卦,但极少有人知道其中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都觉得这比八卦还八卦,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现在看来,这两人确实感情极为深厚,倒是出人意料。 阮咩暗地里嘲笑元阳,“以后带智商出来,不要乱信那些记者们说的东西。” 元阳撇嘴,不过还是点点头。 cx公司和ry公司的掌门人居然还有这一层纠葛,当晚很多杂志把陈年旧事又拉出来扒了扒,连上今天有分量的媒体,比如cx本身的子公司的一些新闻,也成了一出国民大戏,看的人津津有味。 阮乐和元逸也初次露面,进入了大众视线。 只是此刻大家都不知道,各自的选择又会让未来的路走向哪一方。 阮咩面对镜头的落落大方,那种温润却又优雅的气度,懒懒的眉眼,他的招牌动作,第一次呈现在世人面前。 合该,生在镁光灯下。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回忆杀,第一人称,主受,不喜的就慎点…… ☆、第60章 树犹如此 我和元轩的故事,算不得如何甜蜜,如何相爱,如何宠溺。 生活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平淡,而剩下的百分之五多半还是许许多多的痛苦,以及夹杂着的快乐。 然而那些许的快乐,便足够我们坚持一生,为之奋斗,活出每一天的精彩。 溯年一生,仿佛是乘船而下,而现在逆流而上。 顺流而下时,还是两个人,说说笑笑,一晃便过去了。 而现在只余我一人,撑着小船,度过这小河,力气不足,十分辛苦。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溯回从之,道阻且长”而佳人已不是宛在水中央。 这个故事我不说,大约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却想就这么絮絮叨叨下去,事无巨细,便是生活。 对元轩的感情,早已不知道是什么,爱情大约已经化成了亲情,两只牵起的手是责任,时光如逆旅,我亦其中客。 他的离去,让我觉得,我的左手,再也牵不到我的右手,那处本应是左手的镜中对影,现在却是空荡荡的,坐下来看着整个院子,一下子时间就没了。 那么静谧,那么空旷。 医生嘱咐我说以后再也不能随便外出了,元轩走了之后,我大病了一场,就再也经不得风了。 最后一次去了元轩的墓地,看着那石碑上他年轻时候的面孔,指间流走的都是绵绵脉脉,清风吹过,甚至觉得他最后的魂魄和残念还在,呼唤着我的到来。 我知道他在想我。 我的身体条件已经是不再允许这么大胆的事情,这大约是我最后一次来这个地方,说是缅怀也好,说是纪念也罢,我只是不想忘记元轩。 五十年风雨,半世纪牵手,而我和他已然有一甲子相遇,相知,相互扶持,再也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人了。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二从心所欲不逾矩。如今耄耋,虽然年迈,却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明确前路是什么。 我还是习惯每天早上起来对着旁边说早安,尽管知道没有人会回应我;习惯性的摆上两双筷子,不然一个人实在是心里难受的紧。书房现在已经很少进了,因为颇有些睹物思人。 冬是孤独,夏是离别,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唯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而今孤独仿佛是一座花园,怒放着,凋零着。 元家老宅小公园里的那几棵树倒是长得越来越茂盛,一晃眼,元轩已经走了一年了。 记得去年的时候他还说过,今年大约树便会长到十多米。 种植的时候,那棵树苗不过一米长,堪堪及至腰部,那棵树原来的身高如何,他看书说生长速度如何,到什么时候会长成什么样子。 他简直是把树当成儿子来对待。而今,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种树人却已然不在了。 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有时候仔细想想,便觉出天地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之感。 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最后一句: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别墅前方院落的那棵树,还是茂盛的。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写下这些话不久后,便有一天,惊雷不断,似要大雨,其中一道雷,忽然劈向了那棵树。 当时并不知道这噩耗,只觉得雷声扰人,躺在床上,借着雷光,对墙呆坐。年龄越大,也就越是少眠,容易惊醒。 况且元轩生病那段时间,我总是担心晚上他有什么事情,更是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醒来,怕睡着睡着,他就找不到了。 这也就有了今天这几乎无眠的夜晚,先是雷声不断,之后就有了雨,大雨磅礴,又是大风,风声雨声雷声,声声入耳。 约莫过了三四个小时,雨声才变小,淅淅沥沥,拾起手表一看,发现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这表还是很久之前得到的,他一支,我一支。我还时常拿着手表看时间,他那支已经随着他去了地下。 第二天推窗看窗外的时候,发觉少了什么东西,才知道前院那棵树被那道雷劈下,了断了生机。 当时心中忽然一空,忽然泪如雨下。 就像是心缺了一块。 那之后原来那棵树占着的地方,终究还是没有再种上一棵,只因为再来的那棵树,必然不是原来的那个,正如逝去的人,不会是原来的那个。 分卷阅读28 中间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受了一次惊吓。 阮乐接替了公司,当初他先进入了时尚圈,后来又转入娱乐圈,我和元轩都想着他既然喜欢,就做下去,我们可以为他撑起一把保护伞。 更何况阮乐本就聪慧,他不像我,也不像是元轩,比我俩都更聪明,比起元逸,我更担心他,多一分聪慧,就是多担负了老天的一份厚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当时想,如果有这样的代价,让我来承担好了。 我知道他最初的感情,但那时不被允许的,元逸更是不知道,总是当做兄弟之情。 幸而阮乐心中明了,我不点破,元轩更是沉默,居中人于情之一字懵懂,如此,竟也是走了出来。 随时间过去,他也总会淡忘的。有些事情不如意,也只有勇于承担,才能成长。我对他并无他求,只希望他过的快乐些。 只是后来没想到,出事的是元轩。 阿尔茨海默病,我没想到他会得这种病。 起因就在有一天早上,起床之后照常说“早安”,他问,“你是谁?” 问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是清明,带着茫然和懵懂,甚至有点无助。 当时我只感到全身冰冷,体会了来自于世界的恶意。 那天早上我解释了很久,他是谁,我是谁,我们如何相识,又如何走到这一步。 他似乎是从心底深处有熟悉感,所以很快的接纳了“我有一个伴侣”这个事实。 但于我而言,这是天降的灾难。 从三十岁后,从未表现过畏惧等情绪的他,开始不喜欢外出,总是发呆,不爱说话,不爱社交――尽管他从前也不如何参与这些,但现在连我也被阻挡在了世界之外。 我和他仍然生活在一处,却似是有一层界膜隔离,认识十年的时候出现过这种感觉,没想到五十年后又有了这种让人恐惧的情绪。 每天早上起床,身旁都是陌生人,这种感觉让人生出隔阂,我不厌其烦的对他解释,用最温和的态度面对他。 事实上我也要疯了。 后来和他一起去了医院,听到医生的解释。 渐进性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人格改变及语言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医生吐出这些词语,我觉得那一刻,我患上了理解障碍,有些不能理解他说的这些词语。 我觉得那一刻,元轩眼中有惶恐。 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一样。 如果我绝望了,他会更绝望的罢。 后来我开车回家,路上的车子很多,但置身其中,也只看得见前后左右,还有身旁的人,轻微的呼吸。 医生说,此刻的元轩,就像是一个小孩。 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小心翼翼,这是我的感觉。 我从来不知道他小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以为也是那么冷漠,不留情面。 但父亲说过,元轩小时候,也只是很沉默而已,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爱毒舌,和人像是隔了千里之距。 小时候长相精致,像一个冰雪娃娃,后来的性格越长越歪而已。 但此刻看到的他,也只是话很少,望着车窗外的景象,一言不发。眼中谨慎的很,像是与世界为敌。 “我们回家。”我开口给他解释。 元轩点头,或许他不记得我是谁,但觉得熟悉。 不然他怎么只跟着我走?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夜幕如同野兽,张开大口吞噬了一切,我沿着似乎通向天边的路,驱车前行,元宅已经成为了老宅,甚至有成为荣海市保护住宅的趋势,毕竟这宅子年份确实有些了。 这片地方人渐渐的多了,围绕着几处没有拆的古老宅院,是新兴的商业区域。 我只希望在我和元轩离开之前,这里还能够保持它一贯的平静。 也许是夜晚的静默让人心情沉淀了下来,呼吸着新鲜而冰凉的空气,我想,也没什么,左右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他不认得我,我也认得他。 不如把每天早上都当做重新相识,再重新熟悉对方,把关系拉近也好。 已经到了这个年纪,说爱也有些肉麻,他于我,我于他,都是打断根骨连着筋的家人,我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我。 这样,很好。 我不奢求他能够把这病治好,再想起从前。毕竟去想这样的事情,只会让自己一遍又一遍的陷入绝望。不如想着,如何每天让他再次认识我。 一天一天,也许总会有一天他睁开眼睛,不认得我,却坦然的接受我是他家人这个事实。 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把元轩弄丢了。 那段时间是我最为惶恐的时候,迫不得已,联系了阮乐和元逸。 我想如果元轩是清醒的,他其实不会喜欢这么多人知道他病了。 他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会得这种病。 元逸和阮乐倾尽全力寻找,他们各自的伴侣也一同回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终于找到了他的下落。 我是在机场外面见到元轩的,当时他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似是在发呆。 我从来没有见到他如此落魄,如此伤心,他失神的望着前方,眼圈青黑,走进他的身边都可以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香烟的味道。 强作镇定,望着登机口,像是什么重要的人离开了。 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隐藏在柱子的后面。 后来他把头深深的埋进了自己的膝盖,背一抖一抖。 可怜的他大哭起来,我走了过去,蹲了下来,抱住了他,他仿佛感知到了是我,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他走了,不见了。”元轩哽咽道。 我拍了拍他的背,用沉默回答了他。 他口中的“他”是谁,这时候于我而言是一个谜团,但我并不想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问他,所以带他回家。 路边行人匆匆,没有人多看我们两个一眼。没人可以看透,擦干眼泪,走路依然风度翩翩的元轩此刻其实是孩童的灵魂,有着大人的外皮。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谁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关心别人呢?都是那样的匆忙,如同以前的我一样。 我拉起了他的手,带着他四处去散心,明知道这样子做真正的效用并不会有多大,但是仍然这样做了。 因为从前我们,并不会有这样闲暇的时光,牵手走在街道上,掩饰身份是一样,觉得没必要这么肉麻是一样,都是利落的性格。 但现在老了,脸皮却也学会扯下来,觉得要做,就这么做了。 整整一天,我们手拉手,我没有敢告诉他,我感到了及其的幸福。 我心中对自己带了那么一点鄙视,可是仍然接受着这样的幸福。 我们相遇在少年,我爱他在蜕变的那一刻。 现在在我们中间横亘着一条那么宽阔的时间长河,和一道看不见的空间深渊,但我们彼此相爱。 尽管他忘了,但我没忘。 元轩走的时候很清醒,一切仿佛回到了我们再次重逢时候的样子,他眼睛中带着光芒,问我,“我做错了那么多事情,你恨不恨我?” 他二十四岁的时候没有问过这个问题,想来那时候万千滋味上心头,又是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藏起来的性格,所以不会开口问,只是做一些事情。 他的所有好,都不会让人知道。 但现在夕阳落下,星辰初上,心澄澈如初,他问我恨不恨他。 “哪里能记得那么多事?”我握住了他的手,笑着对他说,“我只记得你的好。” 即是曾经有过嫌隙,有过怨恨,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东西,只余下他的好,记在心上。 他终于笑了,眼神是满足,像是所有的事情都得了圆满,闭上眼睛。 他头发带着一些花白,我还是觉得他很好看,从很久以前看到的时候就是这么想,一晃眼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在我心里还是很好看。 只是再多的眷恋不舍,终究来到了告别,先走的是他,先失去温度的也是他 从此天地广博浩瀚,于我都无什么不同,没有什么吸引。 那时候时间很慢,一生很短,大概只够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上便是一生。吵吵闹闹也好,和和美美也好,大家都不会分开,因为骨血都在交融着,分开无异于壮士断腕,痛入骨髓。 如今骨髓已断。 皇天后土,再无眷恋。荣海西城,一扑黄土,长风万里。 元家宅院已经过了百年,百年之后,这里也许会被拆掉,也许会留下来,但那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曾经一点一滴的记录着所有的事情,也在耄耋之年翻阅这些曾经,因为只有我,还在念念不忘,这么留恋。 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去,一切都富有生机,因为春天来了。 花园里四处开放着玫瑰,那些免于灾害的树木,还是如往日一样的郁郁葱葱,蜜蜂飞舞,空气中似乎都闻得到花的香味。 也有荆棘,也有灌木,越来越多的植物扎根,一切看起来多姿多彩,然而透过时光去看,一切又都在走向消亡。 这是一个循环,必不可少的循环,前人,后人,前浪,后浪,元轩已经跳出了这个循环,过不了多久,我也将跳出去。 而我曾经看过这些东西最美的时刻,然而看着它们变化,枯萎,凋零;然而新的事物又似乎是无穷无尽的,会替代这些凋零,成为新的生机。 阮乐的孩子在院子里奔跑,他年龄还很小,垂髫小儿,脸上的笑容也很纯真,迈开小短腿,跑的很欢快,再过几年,就会跑的像风一样。 我看的到,也代元轩看到了这一幕。 元轩见证了他的出生,却无法看到他长大成人的那一天,阮乐要孩子要的晚,机器代孕早已经开始盛行,只是他和柯蒂斯觉得自己时间恰当了,才决定通过细胞培养得到了这个孩子。 而看到他,我仿佛看到了元轩的影子。 我们身上带着上一辈的影子,我们的下一辈也带着我们的影子;我们传承着某些东西活下去,但我们也决然和过去不同。 就如同,从前住在元宅的那些老人,终结了他们那个时代,而现在身为元宅最为年长的人,我也将终结一个时代。 而后来的人也将开启一个时代。 ry已经成为了传奇,我曾经拿着一把钥匙,开启了财富之门,而这扇门还留着,我的钥匙也给了下一个看门人。 荆棘穿过胸膛,鸟儿依然歌唱,不可改变的法则被每一代人遵循,直到生命耗尽――我明白,也将这样做。 因为鸟儿的名字就叫做荆棘鸟,其实这种鸟没有脚,只能不停地飞。 时针已经走向了下午三点,午后的太阳不是那么的毒辣,我放下了手上的书,眯着眼睛,又看了一眼窗外。 阮宝似乎是累了,他呆呆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院子。 院子有些空空荡荡,大概他不习惯一个人玩耍,所以会坐下来发呆。 阮宝和阮乐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继承他两位爸爸的能言善道,智力启蒙很晚。 然而那种呆呆的样子,却让我对他十分钟爱,阮宝对世界毫无防备,是至为纯善的人。 我慢慢从楼上走下去,走到门口。 他现在下台阶很慢,腿脚有些不利索,很早之前就在楼梯上铺满了软软的地毯,很是厚实,就是为了防止老人摔倒,摔出问题。 阮宝听到了转头看身后,看到是爷爷来了,不像那些聪明的小孩子,会开口笑,会撒娇,会扑到大人的怀里。 他只是抬着头,眉头稍稍皱起,然后站起来,往我这边走。 他走路也很慢,但很稳,水一样的眼睛看着人,因为腿短,所以走起来颤颤巍巍,但还是走到了祖父这边,拉起了祖父的手。 我把他抱到了自己的藤椅上,让他躺到了自己的身旁。 阮宝躺的很规矩,水灵的眼睛看着我。 他还没有开口说过话,阮乐和柯蒂斯都很担心,害怕他存在什么智力问题。 毕竟细胞培养和机器孕育,就算成功的几率那么大,也可能存在哪些弊病。一旦碰上了意外,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 我让他们心定下来,阮宝只是大器晚成,不可能存在智力缺陷的。 我只是在忧心阮宝以后的人生,阮宝平日里的行为都证明,他对于这个世界太不设防了。 但我忧心也没有用,别人的人生,顶多施以援手,却无法踏过时间长河,过来看着他一辈子。 他合该有自己的人生,希望可以有一个人可以对他好,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希望一切厄运苦难远离他,有人爱他,保他百岁无忧。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很软,阮宝低头,他手中有着玩具九连环,他经常这样一个人玩。 他专心致志的对付着手中的玩具,不多时就解开了。 “真聪明。”我夸他。 他忽然笑了,那一刻,真是整个春天的桃花都开了的感觉。 他把玩具递给了我,似乎是在分享他的胜利。 我对他笑笑。 他似乎是明白了这个时间应该回去午睡了,看着我,也不说话。 我把他抱下去,他回到客厅,爬到沙发上,给自己盖好小毯子,躺的规规矩矩的,很快就睡着了。 我看他躺好,又坐回了自己的藤椅。 午后的阳光很温柔,斜射竹林,阴翳满地。 风吹过,一阵沙沙作响。 不知道怎么的,感觉心脏跳的频率有些异常。 很困,努力睁开眼睛,却看到一片空白的空间。 我仿佛看到了元轩,他年轻的样子,很冷淡,一点都没变。 我从前不会去看他的眼睛,只当他一直都是这么冷淡。 这一回我大胆的去看了。 原来他眼睛里是温柔,只是我从前不知道,也不去仔细看,一味的沉静在自己的情绪里而已。 他伸手,声音还算温柔,开口道: “阮疏,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观白先勇先生的《树犹如此》有感,曾经想写过一篇文,每一年一章,写够五十章,倒叙,名叫《溯年》 这个计划不可能了,就写了这么一个番外,虽然有点苏…… 我一向都喜欢这种从后往前看还虐的……明天的番外是阮乐的,之后就完结了。 对于各种不满之处鞠躬致歉,能力不足,当初大纲修的匆忙,之后跑题,造成了这个结果。 作品迎合市场,必然灵魂受到损伤……写不擅长的尤其如此,得了教训,下一本是选择了喜欢的东西写,8月28号开文,做了充足的准备。 这次再怎么说都不改大纲了,心累,都写不下去了。 谢谢各位陪我到这里,鞠躬。 ☆、第61章 君子如方 阮乐参加元逸的婚礼的时候还没有和柯蒂斯在一起,他自小和元逸一起长大,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元逸的伴郎。 虽然两位老爸是同性伴侣,但元逸还是成了不折不扣的异性恋,这在他们家倒是显得很是异类。 不过以上都是玩笑话就是了,对于元逸,阮乐是把自己所有的祝福都送上了。 当时陪着阮乐回国的,就是柯蒂斯。 阮乐之前走的时尚圈,没有攀交情,靠着个人魅力进入了时尚界,并且被菲利普赏识――也是在认识蛮久之后才知晓父亲和这位时尚大帝认识,当年甚至有过绯闻,之后未成伴侣,反倒是成了好友。 阮乐知道了也不过笑笑,他的心中自有自己的想法,认识菲利普,也只算作锦上添花。 然而这一趟,却让他有了其他收获。 那时候在异国他乡,也遇上一出小事故,进了一趟医院。 阮乐那时候走的t台秀场,结果t台顶板上的吊灯摇摇欲坠,那时候也躲避不及,就把人给不小心砸了。 伤到的是腿,骨裂加剧。 这出意外让菲利普大动肝火,也十分愧疚,阮乐只是苦笑。 他本来可以躲避的,但因为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出现了波澜,迟疑了一下,慢了一拍,就成了现在这糟糕的局面。 算不得全是别人的过错。 菲利普安排他进入了最好的医院,本来想要留下来照顾一两日,阮乐急忙推却了,情分太大,回头也还不起,长辈照看,他自己也会不自在。 然而这一回进医院,结识了柯蒂斯,这个陪伴了他后半生的人。 阮乐把自己受伤的消息及时封锁,连自己的两位父亲都没有告知,更不必说元逸,所以收到元逸的消息说自己要结婚了,他当时表情来不及收敛,被来检查的柯蒂斯给看到了。 柯蒂斯是很出名的骨科医生,甚至说得上是专家,这方面又专又精,还辅修了心理,是着名的心理医生,可称为一代妖孽。 柯蒂斯和菲利普倒是算得上有些交情,也做忘年交, 菲利普用自己的人脉请柯蒂斯出面,也是有缘故的。 阮乐的星途可谓顺风顺水,这一次的事故腿伤即便好了,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骨裂不是什么容易康复的病,正好有这么一个人,可以治病,可以医心,所幸就来了。 柯蒂斯并不是一个多么热心的人,最初来的目的,也不过是因为别人是病人,他是一个医生,但来到之后他也对阮乐,起了那么一丝兴趣。 阮乐 柯蒂斯说,我可以医治你身上的伤口,也可以观察你的心思。但是阮乐,我不想这么做。如果你始终对我选择了逃避的态度,我是治不好你的。再怎么高超的医术,都拯救不了一个病入膏肓,一心颓废的人。 医一人,医一世。 这就是柯蒂斯的态度,也是柯蒂斯所有的执念。 阮乐看似戏谑,看似大度,却难走出自己的心结。 康复的时候,一直陪着阮乐的,就是柯蒂斯。 这人似乎总是在不务正业,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只想着做一个私人医生,不愿意受到拘束。他如此,阮乐也不闻不问。 快到了订婚仪式,阮乐也恢复的差不多,至少叫人看不出来他曾经受过伤,经历了什么痛。 有些东西自出生便注定了,得不到就是得不到,阮乐从前只是捉弄,后来心想,兄弟情谊,也是一辈子。 订婚仪式,元逸看到自家老哥回来,很是高兴,留下其他的宾客让未婚妻招待,上前和阮乐说话。 阮乐依旧喜欢打趣他,言语间竟然没有一丝破绽,让柯蒂斯看了也心生佩服,任何人大约都是看不出来他对元逸的心思,只觉得这兄弟二人感情果然是好。 元逸也看到柯蒂斯,眼睛中露出一丝兴趣,“小咩,这是谁?” 他这么直接把小名喊出来,阮乐愣了很久,才想起来这是他从前的名字,十几岁之后早就没有喊过了,这时候笑了,语气间也带了一丝轻快,“你猜?” 柯蒂斯上前搭了他的肩膀,对着元逸微笑,“我是阮乐的男朋友,你是他的弟弟元逸对吧?很高兴认识你。” 元逸这个兄控听到自己哥哥居然有男朋友了,一脸悲愤欲绝,控了好多年的老哥花落旁人家,结果还当了个受,叫他如何不伤心! 阮乐只是一瞬间的失神,之后笑着道,“阳阳,你未婚妻呢?”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只是这代价阮乐可以付出,却不一定会被元逸接受,对于元逸来说,阮乐是兄长,就是一生的兄长。 所以元逸一生都不知道最好。 元逸听到这句之后扬眉,对着远处一个高挑的女人招手,“阿婷。” 那女人看起来很好。 很好的意思就是很适合元逸,却又不会遮住元逸的光辉,元逸是个好男人,对谁都好,也不会做什么算计,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练习光明正大武功的一代大侠,心胸宽博,人很厚道。 阮乐对于这个弟弟一向宽容,虽然小时候常常欺负他,但也只欺负这么一个人而已,外人谁想要欺负元逸,势必要先过他这一关。 元逸也心甘情愿的受他欺负,两人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只是,兄弟毕竟还是兄弟,不可能把感情变成其他。 阮乐走娱乐圈,也是因为喜欢演戏,戏里戏外不需要分清谁是谁,伪装迷恋也好,伪装无情也好,总比在真实生活中掩饰自己的感情来的更为容易。 只消心中想着,眼中看着,就能够把一个人的面孔轻易的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嘴上不说,就会谁都不知道。 戏里的时间比戏外还要多,人人都说他是拼命三郎,演什么像什么。 元逸结婚的晚上,阮乐觥筹交错,很是替这个弟弟做好了伴郎的本分,喝了很多很多酒,脸色不变,越喝越冷静的模样,话说的滴水不漏,事情做得头头是道。 元逸喝酒也很多,哪怕醉醺醺的,也很高兴,这是他的婚礼,他三十年从没有过这么高兴的时候。 他娶得妻子,是和他恋爱了七年的人,婚姻就像是马拉松,七年都过去了,之后也会一步一步的走稳。 因为他是这样的人,他的妻子也是这样的人。 阮乐看着开心的元逸,眼中也是星星点点的光辉,像极了星辰散播在人间的光辉,眸子亮极了。 可是其中的深情,有谁知道呢? 有些事情,从开始就知道是不对的,他也就没有去进一步,学着在适当的时间疏远,毕竟人一旦长大,就各有各的生活了,阮乐最是知道什么叫距离。 是夜曲终人散,客人们都醉醺醺的离开,露天的阳台,也只剩下阮乐一个人而已。 柯蒂斯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当然阮乐也并不关心柯蒂斯的存在,他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的意思就是你无需操心,别人自然会找到他们的去处。 阮乐从口袋里取出烟盒,修长的手指夹着香烟,眼睛迷蒙,背倚着墙壁,放空自己。 然后他流泪了。 他一边流泪一边抽烟,连哽咽都吞咽到腹中,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手颤颤巍巍的掐住滤嘴,最后也拿不住,直接将烟蒂掐灭在手心,疼的要命。 有人推门进来,阮乐根本没有去看,他让自己面对着星空。 来的人身上的味道熟悉又陌生,是柯蒂斯。 他手放在阮乐的肩膀上,把他的身体转过来,阮乐一直低着头,柯蒂斯俯身吻他的脸,把那些眼泪都吃进了肚子里。 “别哭。”他环住阮乐。 阮乐的头抵在他肩膀上,两人身材十分高大,阮乐一米八五的身高,竟然还比柯蒂斯低了两厘米。 他靠着,心想,我只要靠十分钟就好。 出去之后,依然是那个总爱戏谑,笑着对所有人说话的阮乐。 但也许现在可以剥离所有的掩饰,让自己呈现本真状态。 “谢,谢谢……”阮乐说话还带着哽咽,不紧哽咽还打嗝了。 柯蒂斯笑了,附在他耳朵边道,“不用道谢,我这么做是要收诊金的。” 阮乐:“……” 他纵然心中大吃一惊,心想对方趁火打劫,还是淡定的“哦”了一声,“多少钱?” 柯蒂斯低声笑的时候很是悦耳,“怎么会收钱呢?” 刚才那个说好的收诊金的人呢?阮乐伸手想要动,发现他的全身已经被柯蒂斯禁锢起来,这才发现他和柯蒂斯的姿态十分,十分的暧昧。 柯蒂斯近乎以禁锢的姿态把他圈在怀中,阮乐脸上一热,心想我刚才干的都是什么事儿啊…… 他低声而礼貌的对柯蒂斯说,“你,松开一下。” 柯蒂斯十分绅士,没有再趁机占便宜,反而懒洋洋的站到阮乐旁边,“刚才说的诊金,我已经收到了。” 阮乐:“……?”他脑袋一懵,刚才有第三只手伸出去付钱了吗? 柯蒂斯难得看到一向精明的阮乐这么迷糊,低头,趁着阮乐不防备,刚才吻眼角,现在吻嘴角,“这个就是,我觉得我不亏,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亏!阮乐想要直接伸手擦自己的脸颊,却又迟疑了一下,觉得这动作会大大的打击到柯蒂斯,他抬手,又顿住,姿态十分的可爱。 柯蒂斯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我知道你心情不好,请你喝酒,要不要去?” 这种姿态简直像极了大灰狼朝着小白兔伸爪,阮乐对于这种“邀请”简直不要再熟悉,眯起眼睛,他喝酒,只要心里不想醉,就是醉不了的,从小就有这种千杯不醉的海量。 此时心情却是不怎么好,柯蒂斯既然上来这么不动声色的献殷勤,他自然照单全收,露出平日里的狐狸本性,暗暗想到自己刚才亏了,被柯蒂斯占了无数便宜,这时候不妨敲对方竹杠,遂开口道,“好啊,你请?” 柯蒂斯点头,似乎是知道了他一定会答应这个邀请,“嗯,我请。” 柯蒂斯并不问为什么阮乐会在弟弟结婚晚上躲在角落里这么哭,也不会开口让他难堪。 柯蒂斯最擅长的,就是让人觉得舒坦。 哪怕事实上,他在暗中窥视对方,以言语陷阱来观测情况。 两人喝的醉醺醺的,当然其实真的醉了的是阮乐。 柯蒂斯带阮乐回到自己住的酒店,给他做牛做马,只是小小的揩了一把油,没有真的做什么。 他还是很君子的。 至于之后…… 很久很久以后,有一个融合了名为柯蒂斯阮乐基因的小孩出生了,嗯。 那时候有细胞融合,还有机器孕育。 上帝关上门的时候,总会打开一扇窗户。如果你第一次遇到的喜欢的人不适合,遇到下一个人的时候,不要退缩,也许他/她就很合适。 阮乐眯着眼睛,心想柯蒂斯的技术不错,洗澡洗的很好。 嗯。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