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塞秋风》 楔子 紫塞。 大胤王朝边境。 东据苍狼大漠,西褒茫山之险,中有渭河之固,是西北三省六镇的重要屏障,抵挡北方草原游牧民族袭扰已近千年。 有诗日:风沙九万里,狂沙舞风,遥卷长空。 如果你有幸站在紫塞城关的最高处,那一眼望去: 看到的,尽是无边无际的黄。 大漠孤烟,沙海连绵。 可当狂风来袭,这里顷刻间就会成为沙的世界,吞噬一切。 蓝色的天边下,白云正缓缓移动。天与地,蓝与黄,如同两个世界般,永无交界。 巨大的云层下,时不时地能听到驼铃声,那是来自遥远西域诸国的商人。 只要穿过这片苍狼大漠,商人们就能来到紫塞的互市,用他们的香料、琉璃、毛皮、马匹来换取大胤的茶叶、丝绸、瓷器等。 当然,还有大胤的女人。 虽说,奴隶交易被朝廷明令禁止。 但是在这儿,却也并不罕见。 只要,你有银子,足够的银子。 而紫塞,能回馈给大胤王朝的,是国库每年近四分之一的税收。 这座雄关,不但是朝廷与西域诸国交流中,最重要的一座城市。 更是国家的经济命脉。 内城,边军都督府。 朝廷敕封的“紫塞都督”、“大将军”、“西北总兵官”、“三边巡抚”、大胤少保兼领兵部尚书衔的哥舒翰渊正坐在太师椅上小憩。 这是一张威严的、布满很深皱纹的脸,眼睛微微眯着,似在闭目养神,又像在思索着什么。 期间,不断有帅府直属的探马营斥候在来回禀报—— “帅爷,‘左都督’西营的韩天巍将军第三次来催军饷了,说是手底下的‘披甲蹶张营在闹事’,他已斩杀带头军士,算是暂时压了下来、可边军雇佣的鲜卑游骑营军饷已经拖至极限,不日恐要哗变......另外,影卫方面还有一个小道消息,游骑督拓跋孚近日和血狼蛮子秘密接触,似有异动。” 哥舒老帅没有睁开眼睛,只是闷浊的说了一句:“呵,直娘贼,老夫早就上奏疏过朝廷,这些个胡杂子,说白了就是一群永远喂不熟的狼崽子。” “启禀大帅,前些日子夜北铁骑的飒马暴毙甚多,另外,从瀛州方面运来的草料马儿一吃就拉肚子,拉稀。而且,这拉的粪便颜色也不对……别说是作战杀敌了,连拉出去溜圈都不行。 哥舒老帅摆了摆手:“行了,行了,告诉老朱,还是从云州方面进口干草吧,战马金贵,比不得人,这银子万万省不得......” “老帅,边军去年的开支表前日已经核实完毕,并全部送交朝廷户部所派之堂官。然昨日,李大人通知我去领回账本,称我边军超支了一百三十万两银子,他实不敢签字送交帝都户部。我去看了,这一百三十万是记在恒野、颍朔、黑川、岩冥、柔叶、淮荒的六个军镇开销上,而实际我紫塞众将士却从未领取这笔银子一毫一厘。 哥舒老帅听了,浑身骤然震了一震,睁眼沉声道:“什么?竟有这等事?尉迟颢呢?人呢?上月跑到帝都去催促饷银,怎么还来个一去不复还了呐?” 老帅口中的尉迟颢,乃是“紫塞六镇总督”,“兼三边布政使”,当今太后最小的胞弟。 “那可不?借这次机会,不溜等着掉脑袋吗?”就在这时,却听一人应声而出。 说话的人叫谭叙,是哥舒老帅幕僚里的第一号人物,也是他的心腹智囊。 谭叙放下手里一副精致的金丝僾逮(类似今天的放大镜),右手大拇指按住睛明穴,边按边笑道:“再者,抢着回去先参我们一本,不但屁事没有,没准呀,他那当太后的姐姐一高兴,您老就可以提早告老还乡咯。” “啊呸,谭老八,别人不晓得,你还不晓得我?真能平平安安告老还乡,老夫他娘的也认了。就怕啊,有些人可恨透了我们......”哥舒老帅眼皮儿也不抬,嘴角轻蔑恨声道。 虽说也是官居一品了,但,到底是从底层打拼出来的将军,却怎么也改不掉这粗口的毛病。 “老爷,兵部杨大人密函.......”帅府屏风后,响起了管家老黄低沉的声音。 四周的人,包括谭叙,立刻识趣地退到了离哥舒很远的位置。 不多时,一纸已拆开的烤漆密封的书信从身后缓缓递了过来,谕: “上月初八,西北三省遣送帝都的四百万两税银为贼寇所劫,势危,望兄速来帝都奏对,事关重大,勿请小心行事。” 哥舒老帅一下子睁大了瞳孔,耳旁如同炸响了一个霹雳 ...... 紫塞通向帝都的官道上,暮色苍茫中,一小队人马疾驰而来。 当先的黑马之上的,正是哥舒翰渊。 只见他内穿明光梅花铠,青冠束头,一袭红色织锦大披风,背着一把金柄龙角弓。 相传,此弓乃是前朝名将斛律明月之物,为十二石之强弓,非寻常人等可以驾驭。 紧随他身旁的是一名神采矍铄,书匠模样的中年男子,正是他的亲信幕僚——谭叙。 而他的身后,则是二十名身着铁叶环甲,头戴兽吞盔的胡子兵。 这些人身背踏张游弋弩,腰配红彩漆箭袋,腰间佩着水月单刀。 毫无疑问,他们是老帅的亲兵护卫,个个凶悍异常,人人都是从尸山血海中趟过来的。 人马如疾风般掠过,星星点点的马蹄溅击起尘土飞扬…… 大胤景帝二年,从入冬以来,全国两京一十三省便没有下过一场雪。 常言道:冬无雪,则明岁有虫蝗大灾,接着便是大旱,饿殍遍地;然后便是洪水潮汛肆虐,百姓流离失所。 若是国富民强,朝廷或可勉强渡之。 然而,如今的大胤王朝却是内忧外患不断,根本无力应对。 一时间,各地人心惶惶,甚至有民间传言,大胤得国不正,自太祖以来仅历四帝,就遭遇了这样的天谴! 天怒人怨者。 何人? 佛日: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即是错。 然,顺应天命者悲, 而抗逆天命者。 只有 反! 今年的国库,亏空得连帝都不少衙门都发不出俸禄。 老百姓民生之苦更是可想而知。 而掌枢内阁的陇川集团与淮泗集团之间,已经闹到了水火不容,你死我亡的渊薮。 元旦,西北天裂,按卦象所曰: 天裂而阳不足,地动则阴有余,是时人主孱弱,妃后擅权。 除夕前一夜,天空发生了彗星袭月,更视为大不详之兆。 而一场由天象引起的倾轧已经从暗流汹涌,将摆上台面! 果然,紫塞雄关最后一封奏报在丑时急递进宫更让这座千疮百孔的国家机器摇摇欲坠: 血蛮再次入侵! 第一章 烽火狼烟 紫塞雄关 一弯孤月 弦月如钩,下面罩着一座孤零零的烽火台。 不同于江南烟雨庄上烟雨蒙蒙,流水绵绵,月圆人更圆。 江南的月亮,是弱的,静的,美的。 也不同于巴蜀忘川田竹径通幽处,那潺潺的流水,静谧的七星灯,月光微凉。 是的,蜀境的月亮是幽的,暗的,内敛的。 但是,如果你像杨霆风一样,连着八年,无论风霜雪雨,阴晴圆缺地看下来,就会知道,关外望月与关内望月绝对是不同的。 从月缺到月圆,它从雄拔的茫山中升起,跃出塞外,光照祁连,盛筵关山,洞穿玉门。 它照着大胤两京一十三省,也钓着血狼部落千里格尔贡草原。 那月儿是明亮的,绽放的,雄伟的。 肃杀的! “八载了......边关已经安静了八个年头。”烽火台上,一个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男人正喃喃自语。 男人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腰侧挂有一箭袋。袋内装有三十二支轻箭:其中,雁翎箭十六支,寒鸦箭十六支(轻箭) 而最令人在意的,是男人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匣上已经微微磨损,露出了一层红褐色的铁锈;在铁匣的边上,还载有一箭壶,内中倒插有一十八支重箭:九支五齿箭,六支破甲箭,三支绞肠倒勾箭(重箭) 男人叫杨霆风,是看守西烽火台的士兵之一。 他本是神机门的弟子,以暗器和千机匣(弩)闻名江湖。 出道第一年,杨霆风就射杀了一个叫赵骧的高手。 这个赵骧,是瀛州地界的武林巨头,号称刀剑双绝,刀狂剑痴。据传,他的“天峰苍云剑”,在整个瀛州剑术名家中,能排前五。而他的五虎断魂刀,更是挫敌无数,杀敌无算。 而这些,只不过是赵骧外表下的“挡箭牌”,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叫“听雪楼”杀手组织的老大。这个组织是由赵骧,赵烜两兄弟创立,在杀手界非常著名,作过七八十起大案,动辄灭门百千人,血腥遍地,哀鸿遍野,臭名昭著。 就是这样一个高手,没有躲过杨霆风一箭。 出道第二年,杨霆风又射杀了一个叫朱云虬的悍匪。 这个朱云虬,可不一般。他表面上,是震天山庄的庄主。但是,暗地里却收了不少被官府通缉的马贼,盗匪养在庄内。经常寻找机会跨州跨府地血洗地区富商,歼灭来往商队,烧杀掳掠,可谓是无恶不作。 而他本人,一身不灭金身,黑级浮屠的横练功夫,据说已有十成火候。 全身罩门仅余半寸,浑身表面肌肉坚若钢铁,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震断刀剑飞矢。 再加上,他早年因为奇遇而得到的一本返無归一的护体真气,让朱云虬的内劲也是雄浑无比,即使是暗伤,暗劲,阴柔的武功也不能伤及他分毫。 这样一个内外兼修的悍匪,在杨霆风的手上,也抵受不住三箭。 为何?皆因杨霆风的弩机实在太可怕了。 他有一重一轻两把弩机。 轻弩叫:天羽沉星。 是杨霆风下山时,恩师所赠。 这把弩机属于连发型,装填速度快,弩箭的出速也很快,可瞬间射出八支轻箭,非常适合群战,混战。缺点是,杀伤力不足。而另外一把重弩,名为:飞星翎羽 和天羽沉星的连发型不同,这把飞星翎羽是单发型,一次只可射出一箭。 虽说,装填缓慢,弩箭的出速也慢。但是,杀伤力极强,十分适合对付实力远超于自己的高手。 此弩是三百年前号称“弩机千变,箭惊鬼神”的神机门第九代掌门秦枫所造,弩本身暗合天上九宫飞星,对箭矢拥有极高的穿甲破盾加成。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弩所射出的箭矢,会造成强烈的破空气旋之声,能给予敌人耳膜造成严重损伤,亦能吹散硬功高手体表的护身罡气。 所以百年来,为了夺取这把神器。已不知折损多少当世高手,江湖中也不知发生几场战斗,神机门内部中也不知丧失多少条性命。 飞星一展,试问这天下,又有谁敢在这矢锋面前,缨其锋芒? 他朱云虬,也不能。 仅仅三箭,杨霆风就把这块“钢板”给射穿。 凭借这两件事,已足以让杨霆风,成为江湖中最令人恐惧的传说之一。 可是,到了第三年,他杨霆风,突然就从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而江湖中,又有谁能想到,他独自去了紫塞,成为了大胤十万边军中 ——最普通的一员 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他成名于二十二岁。 如今,他已经从军八年。 却在紫塞边关默默无闻。 三十岁的他,只得到了,是比以前黑得多的皮肤,更锐利的眼神以及被磨平的棱角。 天寒地冻,又恰逢夜间,男人黑黝黝的脸上,竟然出现了流霜。 杨霆风抬手抹掉冰渣,又将手轻抚背上的千机匣,脸露微笑,笑容淳朴。 对君王来说,紫塞是咽喉,是战略要塞,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点之一。 而对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来说,身后紫塞的三十万老百姓,才是整个大胤江山。 正因为有他和他这样无数热血男儿日夜坚守,才有了如今百姓的安居乐业,国本稳固。 作为一个士兵,他希望那个烽火的“信号”永不升起。 可有时,他又有些小小的遗憾。 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只能算半个士兵。 他也渴望有一天能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然而,从日升到日落,从月缺到月圆,他足足,等了八个年头。 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自从来到了边军,血狼蛮子们就再也没有来过。 有时,他也会偷偷感慨抱怨,自己一身的武艺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如今,他,杨霆风,就站卡在这最接近战争的地方。 距下一个烽火台有近十五余里,距紫塞雄关足有一百二十里,距他自己这一批探马的休息点也有近五十里。 作为紫塞最前沿烽火台,由此去茫山,有一条大路,一条山路。 茫山之后,就是千里的格尔贡草原,那里是草原各部的聚集地。 当北蛮来犯,这座烽火台就是最先示警紫塞边军的第一站,日举烟,夜举火。 近千年来,游牧民族大大小小共犯百余次。 而每一次入侵,都能提前被这座西烽火台给瞭望到。 可以说,这座烽火台就是紫塞的七寸。 台在关在,台丢关失。 所以,能看守这座烽火台的,无一不是大胤边军中勇猛敢战之士,血战余生的老兵以及从江湖中秘密招募的高手。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了马匹若有若无的嘶鸣声,将杨霆风的思绪瞬间带回了现实。 只见烽火台下,一匹黑色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嘘,火耳,安静!”杨霆风的脸色一阵阴沉,忽地旋身而起,纵身一跳,眨眼之间,身形已落地上,伏地聆听。 不远处,军鼓阵阵,大地似乎都在跟着战栗。 “终于,终于来了吗?”杨霆风心中一寒,目中已动杀机:“八年的蛰伏,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 蛮子! 话音刚落,登时,尘土扬起,大地轰鸣。 第一匹战马终于探了出来,马上骑将身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身背劲弓。内穿熊头纹黑甲,外置镶片两板甲,腿绑犀皮腿甲,肩着黄狐毛披肩甲。 骑将立在大路顶端,任风沙瑟瑟而动。 片瞬之后,骑将的两侧,又不停地驰出蛮族骑兵,最终,密密麻麻地排成一条直线。 一时间,难以数清来者数目数量。 杨霆风的心沉下去了,他目力极佳,一眼就看到了骑将身后的大纛旗 ——旗上有飘带,旗上绣苍狼,旗边绣火焰条纹,旗子的中心,赫然写着血狼可汗霍伊玄 “连血狼汗都亲自来了,看来,定是蛮子的主力部队!”杨霆风深吸了一口气,知道战争即将到来。 入伍八年,已经从一些老兵口中,闻得血狼的习惯: 若无大纛,便是血狼遣一员将领来打草谷(劫掠)。 若见大纛,那将是真正的一场决战,其结果就是双方伤敌一万,自损八千。 看来——这血狼不来则已,一来就准备发动一场旷世之战。 远处,牛骨制成的吹角声迭起,如鬼哭神啸,紧接着,就是阵阵的嘶喊声震耳欲聋…… “必须点燃烽火!”杨霆风银牙一咬,陡然旋身而起,点足一蹬墙面,如一只苍鹰搏浪而飞,准备上台点燃烽火示警。 然就在这时,只闻“蓬的一声”弦响,男人心里暗叫了声“不好”,凌空一记蹑云逐月,于电光石火间,险险避开来箭。 那骑将见杨霆风竟能避开箭矢,心中暗自赞叹。 当下长弓一举,身后的蛮族骑兵们得到授意,纷纷从背后掣出游牧弓,搭箭上弦,乌黑的箭镞对准了整座烽火台。 “放!”骑将大手一挥,对着沙风猛喝。 “蓬”“蓬”“蓬”!密集的箭雨如流星般对着烽火台就是一通攒射,疾劲的嘶鸣划破了茫山沉闷的寂静。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即使是杨霆风也无法再上烽火台。 他本是果断之人,当下点足一掠,左手袖口处“噗”地弹出一副飞索抓钩,以烽火台为支点,身形在空中连续变换十几种身法躲避箭雨,风驰电掣间人已跨上马背。 看来,是准备亲身前往紫塞本阵示警。 然而就在那一个刹那,忽听得一声哀嘶,自己的战马已经被疾劲的箭矢从胸贯入,刹间轰然倒地,气息有进无出。 马儿的哀鸣声在天地间不住地回响....... 第二章 身怀利器 “火耳!火耳!”杨霆风低声呼唤着自己的“战友”。 黑马跟随男人八年,屡次出生入死,彼此之间早已不再是“主仆”,而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似乎受到了主人的呼唤,黑马喘着粗气,不断地想要撑起前身,柔顺的鬃毛上渗出了大片血迹,几次哀鸣着想要起身。 却终究,还是倒下。 “好兄弟!”杨霆风轻抚着爱马,眼睛却有了笑容,那笑容却带着说不出的苦涩:似乎是在询问,兄弟,你准备好了吗? 仿佛是听懂了主人的意思,火耳忽然间也不再挣扎,而是后腿缓缓收缩,前腿交叉胸前,并非是正常的马匹肚皮着地,而是侧躺于杨霆风的身前,口里微微喘息。 刚才的那一番起身,似乎已经耗尽了它最后的气力。 杨霆风眼色一沉,嘴唇似乎动了动,却终究没有出声。伴随着手掌轻轻一拍,黑马无声地阖上了眼。 就在这时,鼓角声再次响起,血狼蛮骑们个个抽出弯刀举天欢唱,伴随着格尔贡草原战歌《弑月天狼》,士气达到了顶峰,号角歌吹之声响彻云天。 遥远的天空上,此时,开始落下鹅毛般的雪花,似乎在诉说着天道无常,也遮盖住了男人脸上的表情。 空中,时不时有风沙在绞动,在卷舞,在血狼蛮骑周身,吹得簌簌作响。 一只海东青划过云霄,只见那蛮将,将手中的长钺戟往空中一举,歌声瞬间戛然而止。 死一般的沉寂。 这些蛮子骑兵,刚才还鼓角轰然,豪气飞扬,却因为这名蛮将的调度又安静得可怕,连马鸣声也不曾发出一下。 杨霆风不由得想起,那些身经百战的紫塞老兵们曾经对他讲起过: 十年前,血蛮万骑叩关,一回合冲锋,就突掉了近万紫塞步军,并且眨眼间就能重新凝成战阵发动二次冲锋.....当你亲眼看到弟兄们被骑兵拖得筋疲力尽时,带着苍狼健勇的札赤和他两个儿子锁罕、哈班,以及猛将兀特、纳颜伯等,反复吼叫着在你阵中如入无人之境时......面对这样的军队,你还想着用武功去抵挡吗? 也不知何时,那名蛮将已经策马游弋在杨霆风身前百步距离,男人眉梢一抬,思绪被拉回到了现在。 杨霆风眼中的冷光闪了闪——百步的距离,对他这样的神射高手来说,足够了! “唔!”男人的手,下意识地按住了背上的千机匣,眼睛冷冷的望着那名蛮将。 只要杨霆风愿意,可以瞬间用飞星神弩贯穿这名蛮将的脑袋,送他去见血狼神! 但他还是敛定心神,控制住了微微抖动的手...... 那蛮将却也神色不变,只是将手中的长钺戟,重重往地上一插,扬声喝道:“来自大胤的勇士,霍伊玄大汗早就听说,能看守西烽火的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方才见得勇士出手,当真是着实了得。大汗托我给您带句话,勇士是否愿意投靠我血狼?” 这个蛮子,说的竟然是大胤的官方语言,而且字正腔圆,甚至微微带有帝都那边的口音。 “不必了。”杨霆风冷冷看着蛮将,神色坚定无比。 那一瞬间,那名蛮将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赞赏,然而转瞬即逝。 顿了顿,威严的声音,再次从猛烈的风中清晰传出:“勇士先别着急回绝,阁下武艺虽高,但若我方万箭齐发,恐怕你再高的武功也无济于事吧?” 闻言,杨霆风眼里腾起一股冷厉的寒芒:“你说的不错,若你方万箭齐发,先死的,恐怕是——你!” 这个你字一出口,杨霆风已经点足一掠,眨眼间,已经掠出了十几丈。 这样的轻功当真是骇人听闻。 男人的轻功,名为风灵月影:可飞檐、走壁、登萍、踏浪、乘风、蹈海、蹑云、逐月。 “勇士,停步!”那一瞬间,那名蛮将发出了一声警告。 可杨霆风似是没听到一般,依旧乘风而来。 男人其实心里清楚。 虽说自己轻功了得,但没有了马匹,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逃跑,绝对也是九死一生。 这下倒好,这个蛮将竟然主动送上来招降自己,且离他仅百步之遥。 杨霆风可以上前擒住该将,夺下他的马匹,返回紫塞。 而且,看起来,这个蛮将,在血狼里的地位并不低。 拿下了他,其余蛮子必定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放箭。 如今,唯一麻烦的,就是这蛮将手中的这张弓。 为何? 因为自己擅射,又岂会不知对方亦擅射? 他杨霆风是神射高手,那蛮将显然也是。 而且,刚才这蛮将一箭射来,箭的出速,明显要比其他蛮骑劲快许多,甚至,箭在掠过自己身侧时,杨霆风能明显听到尖啸刺耳的气旋之声不绝于耳。 要不是自己反应及时,早就被这一箭洞穿了心脏。 如今,自己又打算正面擒下他,无形中又拉近了与对方之间的距离,那箭的速度,岂非更快? 男人自信,若是百步之外,自己不但可以轻松躲过箭支, 甚至还可以用神机门接收暗器的手法,截住箭矢。 但如此近的距离,自己又是否能避开呢? 哪怕是杨霆风,此时也是心里没底。 但势已至此,也唯有破釜沉舟。 而,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失手, 后果只有, 死! 就在那一瞬间,杨霆风已离那蛮将只有五十来步。 也就在这一刹间,那蛮将陡地从背后掣出龙角弓,开弦如满月,却是引而不发。 看样子,蛮将显然也不急。 他也想等杨霆风再靠近些,再出手。 二人四目相对,彼此眼神中都透露着一样的神情 ——那是如同猎人对准猎物发起最后一击时的表情。 三十步。 二十。 十! 在杨霆风足尖落到那名蛮将十步的刹那,角弓上的箭,也终于发动了——那一瞬间,漆黑的利箭呼啸脱弦而出。 破空之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凭借目力根本就无法看清! 杨霆风的心中“咯噔”一下,在这生死系一线之间,竟然略有些犹豫。 眼看身体就要被箭矢贯穿,忽然间,不知为何,男人想起了师父,想起了神机门,那还是在十年前...... 箭即至! 箭至! 至! 突然,杨霆风双眼一闭,凭空伸出右手,手掌紧紧一抓——“嗤”的一声,劲风刹间就被截断,一缕鲜血从掌心内流出。 虽然勉强接住了箭矢,但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割破了手掌。 “好功夫!好机变!”在看到杨霆风接到箭的瞬间,那蛮将也忍不住赞叹道。 虽说双方各为其主,身为敌人。也止不住要为男人这个大胆举动,喝一声采。 电光石火间,杨霆风已经近身翻身上马,坐在那蛮将的身后,左手五指急若星飞,成虎爪之形,一下子就扣住了蛮将的咽喉。 男人的这一招锁喉,正是小擒狼手中的妙招。 说起来,这擒狼手还是杨霆风进入行伍后所学,属于紫塞边军的战场套路。 由于血狼蛮族从小就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中,这也使得他们的身材体格要比大胤人强壮的多。 为了弥补身体上的差距,由大胤开国名将,英国公的铁世岩所创,历代紫塞边军将士加以完善,才有了现在这套擒狼手。 而这套擒狼手,又分大擒狼与小擒狼。 大擒狼是以大开大阖的反关节技法对敌人手的臂膀、肩膀、膝盖,头部等进行控制。 而小擒狼,以小巧变化取胜的擒拿手法扣腕,拿肘,断指、抓筋、封脉、拿穴为主! 不同于其他江湖门派套路,这套武功直接由战争中的技击演化而来,实战性极强,没有花哨之处,一旦被制,任你如何强壮,都将很难挣脱。 杨霆风制住了来将,寒声道:“血狼的蛮子,借你的人马一用,别轻举妄动!不然——” 那蛮将喉咙被制,呼吸有些困难,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道:“不-然-怎-样?” “没怎么样,无非是咱俩一块儿死在这!”说完,杨霆风的左手捏紧了蛮将的喉咙。 “咳”——那一瞬间,蛮将的脸“唰”地一下惨白无比,只觉得咽喉再也透不过气来。 “兀那贼子,休伤我主!”就在这时,风沙中,蹄声雷动,烟尘忽起,前方尽头出现三马三骑,速度之快,令人甚感骇异。 杨霆风大吃一惊,但他是个果决之人,那一瞬间,他一甩缰绳,脚踩马镫;不料,胯下那匹格尔贡战马竟然前蹄弯折,突然伏地而跪。 就在这刹间,当先一蛮骑来如闪电,奔到近前,挺矛便刺。 杨霆风只觉地眼前一花,破空之声扑面而来,他想都没想,左手放开蛮将,双掌一合,扣住矛尖,神力迸发,但见那矛尾从那人前胸贯入,后心透出,扎了个透心凉。 也就在这交汇的刹间,那名蛮将,已经翻身落马,站起身来,拼命朝着自己人方向跑去。 杨霆风一咬牙,翻身换了战马,扣住那蛮子身上的矛身,向外猛抽,霎那间,炸出一蓬血雾,那名蛮兵翻身落马。 人质已失,杨霆风也不纠缠,猛拍马背,那马受到了刺激,嘶鸣一声,撒开蹄子绝尘而去 ——眨眼之间,人与马已经成为了一个遥远的黑点。 看来,这匹马,也不是寻常的格尔贡战马,极是神骏,速度之快,差点没把杨霆风给震得颠下马去。 如今,男人只得背部朝天,勒紧缰绳,双腿死死夹住马背,如流星赶月般向着紫塞方向奔袭而去。 “贼子,留下首级再走!”身侧,忽地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着实吓了杨霆风一大跳,不知道是不是眼花,身后,依稀有一匹黑色的骏马掠过自己身侧。 “看刀!”黑夜中只听得冷冷一叱,一股极其凌厉的劲风呼啸而来。 在对方抬手的刹那,杨霆风想也不想,直接从马鞍上一掠而起。 就在他掠起的刹那,身下直接发出了一声裂棉也似的撕响。 男人一低头,却看到那匹格尔贡战马腹间霍然裂开了一条血缝,当重型弯刀穿体而过,那马被瞬间一分为二,剖成两半。 若不是自己及时掠起,结局恐怕就是人马俱碎。 而就在这时,上掠的势能也已耗尽。 杨霆风来不及多想,当下凌空旋身,手往背上的黑色铁匣猛拍,一把巨大的弩机赫然已在手中,“砰”的一声弦响,一支五齿箭应声而出..... ...... 乡间官道上,晨雾刚刚散开,一行人马疾驰而来。 天气已经降至冰点,马儿的口中,不停地呼出厚重的白气。 当先的黑马上,哥舒翰渊换了一身青色冬棉服,范阳笠遮头,外面则是套上了狐裘大袄。 谭叙和卫队则紧随其后。 蓦然,一只小松鼠从路边野地窜出,跑到路当中,捡起了地上散落的松果。 此番景物,不由让哥舒翰渊将缰绳一勒,缓辔而行。 后面之人也见状,也纷纷勒停了马匹。 哥舒的视线一直追随着那只松鼠儿,感慨道:“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说着,说着,那手下意识地握住了那张金柄龙角弓。 谭叙见状,忽而心中一动,策马上前笑道:“久闻哥舒神箭,与一的矢,冠绝天下,不知今日能否让在下开开眼界”? 身后一名亲兵也起哄道:“谭先生,我家老爷的射术那可不是吹牛。河清三年,斛律老儿率二万近卫越骑在赤关西部筑建勋掌城,不慎与咱们在平阳遭遇,我军以步弓对骑射大破之,老爷一张弓,两壶箭,就射杀了他娘的北辰三十八骑,就是那号称‘落雕都督’的当世神射斛律老儿也不得不服。 老帅闻言,哈哈大笑道:“行了,行了,老丁,这岁月不饶人啊。老夫如今眼力不济,比不得当年咯!”嘴上虽这么说,但目光却闪过了一丝锋锐。 果不其然,哥舒脸上的杀气倏忽凝聚起来,只见他张弓搭箭,瞄准了正在进食的松鼠...... 然而许久,却没有响起弦声。 那只松鼠似乎预感到了危险,睁着惊慌失措的黑眼珠四顾左右,看到人群后,迅速三蹦两跳,没入路旁的枯草中不见了。 众人的视线,也一直追随着那松鼠消失,再看哥舒时,面色已是一派祥和,那弓弦上的箭也慢慢迂了回去,举弓的手也随之垂了下来。 谭叙诧异道:“大人为何不射?” 哥舒老帅反问道:“济亭(谭叙的字)呐,你可知,身怀利器,杀心自起。这句话么?” 谭叙点了点头,却不明所以。 哥舒一边辔马而行,一边慢条斯理道:“当一个人拥有了绝世武功,那么,他总想找人比试比试。同样,一个人握有了权力时,那么,他总想将这个权力施于他人。小官小吏,寻常百姓尚且如此,可我等国之重臣,封疆大吏,一言一行往往可让千万人受其利害。” 谭叙不禁悚然动容,道:“大人的意思是?” 哥舒喟然长叹道:“老夫执掌紫塞十万边军,算得上是国之利器了吧?可我依旧时刻培养定力,遏制自己的杀心,众将多次请命出塞北,我都制而不许,众人还谓我怯,私下里经常议论纷纷。” 谭叙安慰道:“将士们也是立功心切;再说,大军引而不发,这本就是最挫士气的一种状态。师老而疲,时日越久,军心越散。” 哥舒摇了摇头,声音透着悲悯,“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可是,老谭呐,我输不起啊,这紫塞边军就是我们的命啊!” 第三章 紫塞龙吟 谭叙闻言一愣,僵在那里。 恰逢此时,一片鹅毛般的雪花从天空飘落。 一片,两片,三片,接着又是一大片! “好雪啊,好山河!”哥舒伸出满是茧子的手掌,接着纷纷飘下的雪花,望向上空,喃喃自语。 话刚落音,一阵雪风扑面而来。 哥舒眼睛一黯,道:“济亭啊,难得有这份闲情,陪我随处转转。”说完,兀自率先下马,向前方官道大步走去。 谭叙见状,也迅速下马,徒步跟上。 “下马!”一声威严的口令,身后的亲兵们撩起水月单刀,纷纷滚鞍下马,齐齐牵马慢步向前移动。 也几乎是同时,那唤作老丁的亲兵,行步如雪豹般一路小跑上前,一把拽起哥舒坐骑的缰绳。 一路上,二人一前一后,噤若寒蝉,都不言语,只是闷头走路。 谭叙望了哥舒背影一眼,不禁感慨,到底是年逾古稀的人了,虽说身形依旧魁梧,精神矍铄,可在这样的风雪中,行动还是微微有些吃力。 “济亭啊,你可知晓,为何这次我一定要亲自进京?”哥舒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不是西北三省的税银被——”谭叙脱口而出,但话说到一半,身躯陡然一震,脸色刹间就变了,“难道,是朝廷里那群尖嘴利牙,谗言惑君的官儿又弹劾大人您了?” 哥舒冷笑道:“那可不?说老夫培植个人势力,任人唯亲;还有这紫塞的边军呐,是老夫的私兵。笑话,不任人唯亲,老夫还任人唯疏不成?非要用他们推荐的人,处处和老子作对,他们就不是培植自家势力了?” 谭叙面有忧色,不安地说:“大人,济亭斗胆请您调转马头,返回紫塞。这趟进京之行,卑职替您去奏对。” 哥舒闻言,突然停下了脚步,转头望了谭叙一眼,反问道:“为何?” 谭叙神色沉重,拱手娓娓道来:“昔日,斛律明月被污反谣言。会帝前有所疑,谓何洪珍云,我前疑其欲反,果然,后,光至,引入凉风堂,自后已弓弦拉杀之,时年五十八,而后被尽灭其族。” 哥舒听得一愣,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不就是弹劾吗?这么紧张干什么?你扯远了。老夫一年被他们弹劾的奏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都照你如临大敌的样子,那还要不要干了?更何况,他们这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要让老夫交出兵权,把紫塞让给他们陇川之人……直娘贼,咱们这些淮泗的老家伙们,一辈子玩的就是这个,呵呵,想动我,他们还早了几十年。” 谭叙惶恐道:“可太后和她背后的......” 哥舒看他一眼,不满地说:“枉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天天教着,老牛教三遍也他娘的会编绳了。你怎个还不明白?听着!只要这紫塞十万边军还在我们的人手里,那我就是安全的。同理,一旦这把利刃折了,断了,或是换了他们的人,那我们才是真正离死不远了,你,懂了吗?” 谭叙一连声地答道:“明白了!”然而,声音却并不认同。 看到谭叙依旧紧锁的眉头,哥舒拍了拍谭叙肩膀,呵呵笑道: “济亭啊,你记住,为将者,不但要通天文,识地理,知奇门,晓阴阳,明阵图,算兵势;还要懂得官场上的思危、思进、思变、思退。常言道,自古武将难善终,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手握重兵,位高权重,不被君王猜疑又怎么可能?” “斛律之死,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他女儿是皇后,两个女儿是太子妃,子弟皆封侯作将,还娶了三位公主。他的弟弟斛律羡都督幽州刺史,在边境筑城设险,养马练兵,修水利、劝农耕,全家功高位显,门第极盛。”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堪称完美的将帅,因为担心怕惹来祸患,居家很严,生活节俭,不谋私利,杜绝贿赂,门无宾客,也不肯干预朝政,结交权臣,安抚小人。 “你说,他能长久么?” ...... 广袤无垠的平原大地上,两人两骑的身影一前一后掠出。 当先一人兽盔纹甲,手持一把巨型弩机,其上篆刻九宫飞星。兽盔上,一簇红缨上下翻飞,虎虎生风。 正是杨霆风。 身后那蛮子,头戴皮帽,身披喀山犀皮甲,马身也披满甲胄,人生的豹头虎目,体格格外强壮,乍眼瞧去,便如一头蓄满精力,剽悍至极的花斑猛虎,正挥鞭催马追赶,紧随其后。 他时不时用蹩脚的大胤话,出言厉声讽刺道:“贼子休走!” 闻言,杨霆风心中只是冷笑,反手就是一箭。 见状,那蛮将慌忙后仰,险险避过箭矢。 就在这个间隙,杨霆风振缰踩镫,那马匹受到惊吓,奋蹄狂奔,顷刻间就将那蛮将远远抛下。 与此同时,枯黄牧草之上,一支上千人的铁骑部队正铺天盖地,浩浩荡荡地席卷而来。 撼动天地的马蹄声,尤如一个开战的信号——誓要将整个紫塞踏平。 那是血狼蛮族的先锋部队——苍狼游骑,隶属轻骑部队,主要任务是侦查掩护,骚扰敌人,跟踪追击,肃清残敌。 这些骑射手,从三四岁开始就进行严格的野外骑马射击训练,个个骑术高超,射箭精准。虽然不适合冲锋陷阵,但速度极快,持续作战能力极强。 行军作战时,每一个苍狼骑手一般都会带着三匹者焉快马,两种箭头,四个箭袋。一旦所乘战马精疲力尽时,他们就会立即换马,继续战斗。 领头的战马上,赫然站着一个眼神如鹰隼般的男人,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如此快的行进速度,这个血蛮竟然能在马上直立起身子,骑术当真是了不得。 当蛮将的背影映入眼眸后,那如同枭鸟一样的男子,突然扯着嗓子大声用蛮语喊道:“郁久闾安答!大汗有令,速速撤退。” 说完,便催动战马,那马突然加快步伐,竟然朝着郁久闾那哲身后猛冲过来。 眼看就要撞上,突然,那蛮汉一个侧空翻,从急奔的快马上稳落在地,飞身抢近,探身握住郁久闾那哲战马上的缰绳。 战马被刹间逼停,伫足跪倒自不必说。 而反观那匹者焉骏马,则是在撞上二人的瞬间,竟然有灵性般绕开了,不触不碰,甚至围着原地画了一个圆,转了三个圈。 这蛮子的控马之术,当真是收放自如。 “术赤,来得好慢。”郁久闾那哲冷冷地看了旁边的男人一眼,锐利的眼睛眯了起来。 “嘿,安答,咱的者焉马你又不是不知道——比不得大汗赐你的格尔贡纯血马!”那叫术赤的蛮将此时满脸赔笑。 说起战马,郁久闾那哲拳头紧握,黑着脸道:“粘罕和捷苏被那个胤人杀了!仅仅一个回合。” “唔,我瞧见了......安答,战场上刀兵无眼,谁又能料到呢?”术赤有些无可奈何道,“只愿长生天狼神殿有他二人一席之地!” “不,术赤,我只是不甘心。大汗养精蓄锐八年,不来则已,既来则势必一战破紫塞。”郁久闾那哲几乎是吼着说道,“出征前,大汗特意赐我等十八勇士格尔贡纯血马,对我们寄予厚望,没想到还未到决战之际,已先殒命二人,连那纯血战马都已一死一夺......我恨啊!可恨!” 术赤也不由得抚掌长叹,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如何宽慰。 已是最冷的冬季,寒气四溢,即使是最吃苦耐寒的者焉战马,也有些受不了这严寒,战马的口中,不停地喘着厚重的白气。 也就在这时,隔着大漠沙风的另一端,也隐约有蹄声震起! 似乎有另一支骑兵队伍,也朝着这个方向奔袭而来。 与苍狼游骑不同的是,这支队伍,人静默,马衔枚,在风雪中竟然悄无声息。 然而,那股特有的肃杀之气,却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恩?前方怎会有一支人马?”感受到极其凌厉的杀力,循着沙风而来,郁久闾那哲的眼珠陡然冷凝。 就在那一瞬间,一支穿云箭忽地腾起,在天空中一闪而逝。 那焰火,是紫色的。 紧接着,第二支腾起,然后第三支,第四支.......满天皆是紫色箭花。 那是——发现敌军的紧急性号。 紫塞。 西烽火台是第一道哨卡。 然而,在长达七十公里的边境线上,仅靠一座座烽火台示警,还是远远不够的。 考虑到这个情况,紫塞边军的最高统帅哥舒,秘密招募了一群由汉羌杂居的少数民族骑兵部队,用于在烽火台周边来回巡视。 号为:燕山飞骑 而这支精锐部队,成为了紫塞西面的第二道哨卡。 也是第二道保险。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释放紫烟穿云箭示警边关。 郁久闾那哲突然想起来什么,厉声吼道:“术赤,赶快让你的人散——”然而就在那一刻,对岸发出了“唰”的一阵弓响,似乎有什么利器破空而来! 术赤抬眼一看,突然眼神大变,霍然转身挥手,厉声命令,“散开!” 可为时已晚。 所有的苍狼游骑都骇然抬头看着半空: 漫天的飞箭已经呼啸在天空,撕裂着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 黑压压的织成了密密的箭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抛射袭来。 声未消,苍狼游骑们已经成片成片地栽倒。 箭雨过后,又是一声响亮的指哨声。 术赤循声望去,一匹火红色的骏马踏地而来,骑将一身红袍明光甲,头戴二叉燕虞冠,身背九霄龙吟弓,手里持的,竟是一杆碗口粗的寒铁龙牙枪,而身段却是窈窕无比。 “吓!”竟是一名女将? 由于是仰视的角度,女将仿与天空相接。 常年的御马为伴,那女子大腿上,竟然没有一丝的赘肉。 却又不是,江南地区女子的那种婀娜曲线——弱柳扶风,娇小玲珑,柳腰花态,娥娜翩跹。 而是,属于西北边关女子特有的:傲然红颜三尺剑,银甲护国胜红妆,长枪起夭矫龙翔,一箭曾挡百万兵。 术赤虎躯一震,看到了女将身后的两面指物旗。 左旗上镶着:风林火山天地人鬼神。 右旗上绣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就在这愣神之际,那女将一个欠身,发力催马。 火红的身影,眨眼已经来到了郁久闾与术赤的面前,只见她停枪纵马,举枪便刺。 整个人,就似一支杀阵的枪,所向披靡。 人枪合一,枪劲中,似乎隐隐伴有龙吟之声。 第四章 燕山飞骑 寒铁龙牙枪不值一提,但女将用的《破云贯日腾龙枪》的枪法却是非同小可。 就连健壮的男子也不太好练的龙枪,却给这窈窕女将给修成了。 这种枪法特点是:一经发力,全身内力都将集中在枪尖的尖端,无可匹敌。 集中一点,破云贯日。 才是腾龙枪法的精髓。 郁久闾那哲瞧着龙枪刺来,却寂然不动。 那女将只当他是抵挡不及,面露喜色,寒铁龙牙枪呼呼一转,龙吟之声大作,而那术赤,只觉劲风扑面,无法呼吸。 忽地,眼前一闪,郁久闾那哲左手陡得推开了术赤,右手五根手指已将枪头狠狠攥住。 也就在这刹那间,郁久闾那哲眼透凶光,气贯全身,五指猛然发力。 顿时,一股滔天巨力顺着枪杆直透过来,将寒铁龙牙枪整个从女将手中抽了出来。 力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女将虽不说话,却也明白,绝非眼前之人对手,当下拔剑在手,身子右倾,脚踩马镫,红色袍子霎时掀起漫天猩红。 那匹火红烈马蹄劲更急,口吐白气,红鬃冒汗,殷红如血,兀自斜冲; 奔至术赤身前一尺处,忽地四蹄腾起,身子如流星赶月般飞驰跨越二人。 在这骏马奔腾,杀伐震天之际,术赤猛抬头,眼如望穿秋水般从女将脸庞上划过: 这小娘们也忒美了,圆润的下巴,却有着不失优美的弧度,黑发碧眼,深鼻高目,有一点点异域风情,肤如凝脂,薄薄的唇角微微上扬,清冷俊美,好一个绝美的女将。 眼看一击不中,那女将陡得缰绳一提,红马倏地立起,撒开四蹄而去。 她胯下的火红烈马,显然也并非凡品,刚才的冲锋过后,速度丝毫不减,眨眼已奔出数十丈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眼见女将跑远,郁久闾那哲急忙大手一挥,厉声喊道:“术赤,快,上马,让你的人重新列队!” 术赤猛然点头,转身跨上身旁的者焉马,风驰电掣般向着军阵驰去。 果然,远处蹄声已经响起。 郁久闾那哲不及转念,蓦地抄起一张马背上的大圆盾,催马赶上。 二人一前一后,在月光下驰骋狂奔,箭一般地冲回了苍狼军本阵。 不多时,那女将竟然乘马自夜色中再次钻了出来,只见她挥剑一指,黑夜中,数千燕山飞骑呼啸而下,举弓朝天仰射。 密集的箭矢,瞬间就将蛮人的军阵射崩一角,苍狼游骑纷纷落马。 二轮箭雨过后,郁久闾那哲转盾一瞧,圆盾上早已插了数支羽箭,而胯下那匹格尔贡纯血马,由于披了精铁马铠的缘故,箭镞皆不能伤其分毫。 初战告捷,燕山飞骑气势如虹,一路喊杀而来。 郁久闾那哲闻得身后传来阵阵声响,数百匹战马的步调竟似同时发出。 果然是北羌的燕山飞骑!除了他们,别的部族可不用这个法子训练骑兵。 郁久闾那哲证实了自己推测,心中一寒,如果真是他们,仅凭苍狼游骑可不大占便宜。 忽然间,只听军阵中传来一个声音,听得出是术赤,“郁久闾安答,离此不远有座小山丘,我意让大军上山,居高临下射之,如何?” 郁久闾那哲沉思片刻,点头道:“好!” 术赤大喜,立刻下令,将部队分为前后两队,前队支起圆盾,后队使用弓箭。以弓对弓,以骑射对骑射,死死压住阵脚,保持队形不乱。 二人指挥着苍狼游骑,且战且退,退至山丘时,近千苍狼游骑已经折了一半。 郁久闾那哲令人将马尸人尸堆成一排,形成一堵肉墙,用以抵挡燕山飞骑疾劲的箭雨。 两边皆是弓强箭快的骑射手,只是那术赤,仗着地形优势,致使燕山飞骑冲杀数次无果,皆被乱箭射退。 两军僵持了约一个时辰,山坡上下,人马尸首堆积如山,将大地染得血红。 眼见短时无法取胜,那女将挥鞭一指,阵列迅速围着山丘移动,数百燕山飞骑沿着圆弧散开,将山上的苍狼游骑紧紧围住。 接着,她的剑再一挥,所有的燕山飞骑搭箭上弦,黑黝黝的箭镞对准了山丘上的苍狼游骑军。 郁久闾那哲面色一寒,朝着山下用熟练的羌语大喊道:“你们,是北羌哪个部族的?”他吼声如雷,轰然响起,震得周围瑟瑟发抖。 女将闻言,只是冷冷用羌语回道:“奴家的来历你们不须管,你们只需要将首级献出来便可。” 郁久闾那哲的脸色倏地铁青,厉声叫道:“姑娘,我不管你是哪个部族的,你要知道,霍伊玄大汗的怒火一旦燃烧起来,整个凉州都会化为灰烬,你们的男人孩子会被杀光,女人统统充作军粮!” 术赤也旋即接上话道:“姑娘,带领你的族人走吧,回你们凉州的老家,何必在这给哥舒老儿卖命?若要金银,大汗有数不尽的金山银山,若为牛羊,千里格尔贡草原有数不清的牲畜。只要你们退军,一切好商量!” “放!”女将坚声喝道,算是回复。 密集的箭雨,霎时间对着山丘数丈方圆攒射,无数的嘶鸣划破了天际。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山上的苍狼军也张弓搭箭,纷纷开始还击,双方的人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哀鸣声、哭嚎声、瑟瑟声在这片古老土地不住地回响。 众蛮兵虽有肉墙,也经不起这些强弓劲矢轮的番攻击,不多时,中箭负伤者就达十之五六。 绵密的箭网只要找到阵脚缺口,登时就会向那儿集火透射。 郁久闾那哲知道,若是一味坚守,决难逃今日之厄,扬声点了三名百夫长,道:“你,你还有你率领部众掩护我,一起去冲击他们本阵,打乱他们的阵脚。” 被点中名字的三名百夫长刹间脸色苍白,谁都知道,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冲锋陷阵,绝对是九死一生。 但势既至此,军令又如山,也惟有破釜沉舟,硬着头皮上了。 “都给我冲!” 山丘之上,仿佛炸了锅一般,发出了震天的怒吼声,三百苍狼精骑向山坡下猛冲,所有骑手,左手各挽起一面圆盾护在身前,右手擎弯刀在侧。 匹夫奋死,可雄于九军,更何况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血蛮苍狼军! 前半程的冲锋中,竟然没有任何伤亡? 后方的术赤见状,急忙命人大声吹起鼓角掠阵。 那女将见状,也开弓如满月,箭快似流星,向郁久闾那哲一箭射去。 这一箭竟速度之快无与伦比。 郁久闾那哲见状,急忙躬身躲避,可身后那名百夫长根本不及反应,直接被这一箭洞穿了咽喉,从马上直直跌落在地。 箭雨仍无情地攒射,他的身躯登时像蜂窝一般,被射得千疮百孔。 右侧百夫长瞬间吓破了胆,再不敢向前,竟然领着亲兵飞快退却。 郁久闾那哲骂了一声“懦夫!”,仍一往无前地冲去,他的圆盾上密密麻麻早已插了数十支羽箭。 附近的燕山骑士见状,纷纷拔出腰侧马刀,靠拢上来,将郁久闾那哲给团团围住。 要知道,哥舒老帅早有悬赏,“大胤紫塞边军将士,无论何人,斩一蛮酋首级送紫塞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悉拜牙门。” 而像他们这样的少数民族雇佣军,除了官职,更有像金银铜铁,牛马粮食等额外的赏赐。 可是如此一来,倒是便宜了郁久闾那哲。 为何? 贴身近战,外围的人,怕误伤同伴,都不敢轻易放箭。 而血蛮勇士的确力大无穷,论近身搏击格斗,要更占上风。 但听得喀嚓声络绎不绝,阵中血花四绽,人头窜起,残肢断臂乱飞。 不过片刻工夫,燕山骑阵已经纷乱不堪。 只见郁久闾那哲如同虎入羊群,数百羌族勇士竟概莫能挡。 郁久闾那哲带着这群苍狼精骑从外围杀了个三进三出后,又与山上的术赤内外夹击。 燕山飞骑抵挡不住,军阵渐有溃乱迹象,开始缓缓撤退。 女将召过几个下属,正要商量新的围战之法。 可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刮过一阵猛烈的飓风,龙卷般的沙尘飞扬旋绕,风中夹杂着汗臭味,马粪味,风沙混合为草原军营独有的气息随风飘来。 这阵风来得快,走得也快,片刻之后,周边又回复了原样。 有几个年长的羌人神色紧张地策马游弋过来,低声向着女首领说了一阵。 女将脸色一变,急忙下令撤退。 她一挥手,燕山飞骑们立刻掉转马头,携起同伴的尸首,飞快地向紫塞方向逝去,只余下一缕尘烟让得以幸存的苍狼游骑们各自怅惘。 恰逢此时,黎明时分,曙光初现,天地皆白。 遍山的马尸人首断肢箭镞,将透着点点枯黄的牧草染得血红。 难熬的一天,暂时过去了。 然而,当明早阳光升起的时候,这批草原男儿不知又有多少要倒卧在紫塞这片黄莽的土地上。 百里之外的格尔贡草原上一顶顶帐篷中,也将要有无数妇女孩子的哽咽哭声回荡在每一个夜晚。 这片仅仅七十里的边境线,埋藏着的是无数的勇士尸体。 这片地方。 是那个孤身出塞,万里从军的青年侠客杨霆风誓死所要守护的家国。 也是那位格尔贡草原少年,如今的草原之王霍伊玄所要夺取的要塞。 百年来, 这里的刀兵,从未停止。 烽火狼烟,也从未断绝。 无尽的琵琶悲歌和胡笳马头琴双绝唱,将不绝于士兵的耳畔。 鸣镝惊茫山,胡笳十八拍。 琵琶声声苦,笛吹动三军。 二十万血狼勇士诀别草原,却不知要用多少头颅,才能换得紫塞几寸土地? 号角连连,十万紫塞边军枕戈待旦,每一寸的土地上,都将挥洒边军战士的热血。 烽火狼烟平地起,弯刀快马烈风扬。 万里长征人不还,多少白骨埋青山。 念世间苍生,谁能够常胜不输? 谁与共饮,谁敢犯关? 问英雄,谁是英雄...... 第五章 大胤老兵 东方浮起微弱晨旭。 紫塞西边五十里处。 风沙呼啸,卷起了漫天黄沙,教人睁不开眼睛。 黄沙之中,但见一条坑道,若有若无,蜿蜒向北,四周都是沙滩石碛。 北风呼啸过后,露出一座烽火台,掀起一面将旗,露出五个黑色大字:“马掌瞭望海”。 但见,台高四丈二尺,广丈六尺,积六百七十二尺,驻军一百二十七人。 作为紫塞西面的主烽火台,也是巡边探马营将士们的休息点,补给站。 这“马掌瞭望海”,望的既不是东海,也不是西海,更不是南海,而是他娘的沙海。 至于你问为何叫这名儿? 恐怕,连紫塞资历最老的老军——哥舒翰渊都没法回答 “大人,大人......快醒醒!” “狗日的,谁?”烽火探马营‘伯长’老梁头从睡梦中惊醒,不耐烦的吼道。 “大人,小的孙燮,两个时辰前,紫箭示警!”门外当值的卫兵说道:“北蛮动了!” “狗日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老梁头急急忙忙套上紫塞边军旧式重扎铠,披上鱼鳞披膊,穿上嵌板护胫,扛起一柄七尺三寸长的大胤制式御林军刀,推开了木质的房门,冷冽的晨风迎面吹来,让他结结实实打了个寒战。 他一通恼火,遥望北方,阴沉着脸道:“孙燮,让当值什长点燃烽火,召弟兄们集合点名,准备全员撤回紫塞。” “诺!”孙燮一边答应着,一边大步流星的从台楼上跑了下去。 “真是日了狗,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你晚来一天也好啊!”老梁头双拳紧握,气的浑身发抖。 要知道,明日就是探马营正式换防的时间。 到那时,军牌一交,自己就可以去紫塞内城的「二娘客栈」,搞上三斤羊肉,一碟蔬果,恩……当然,还有两斤烧刀子,舒舒服服坐上一天。 老梁头姓梁,字宗山。 年约四旬,瀛洲铁匠出身,精通刀法,据传年轻时曾拜入江南武林“霸刀门”中学艺,得前任掌门柳三爷的真传,也不知真假。 他在大胤边军中服役二十年,资历相当老,若非目不识丁,就凭他的军龄战功,在边军内混个偏将军或者裨将军完全不是问题。 更何况,他曾在万军丛中,救过哥舒老帅性命,二人的地位虽相差甚远,却并不妨碍其私交甚笃,有着过命的交情,这是前话不表。 老梁头其实也不老。 非但不老,而且还生的浓眉虎目,双臂肌肉虬结,妥妥的一名中年军汉。 而他明日准备交接的军牌,乃是探马营特制的信物,仅此一枚,无法复制。 持牌者拥有紫塞烽火台生杀予夺的大权,可先斩后奏,如非哥舒老帅十分信任的人,绝对拿不到这块牌子,所以,每个‘探马营’伯长的来历都很不简单。 而这“探马营”,名义上,棣属于三军内探及走报机密总探呼延老将军领导。 但在必要时,也可直接越级,向紫塞边关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翰渊禀报反馈。 作为紫塞的“眼”,对外拥有侦察敌军动向之职,对内又被赋予巡察缉捕之权。 探马营共分三部: 一部号影卫,平时,隐于瓦肆之地,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战时,这些人又会被编入作战部队。 二部号探马,也就是杨霆风,老梁头这样的烽火台前线军士。 三部为斥候,分骑斥和步斥,一般由行动敏捷的士兵担任,负责传递信息,情报等。 “喂,他娘的,还要多久!”老梁头的大嗓门在烽火台中传得老远,“蛮子们都杀过来了,一个个的,脑袋还要不要?当值什长呢?” 只见得一身形魁梧的壮汉,沿着烽火台坑道,探出头来,面红耳赤道:“快了,快了,大人,我已经让弟兄们在打包收拾了!至多半个时辰。” 闻言,老梁头脸都绿了,他举起钵碗大小的拳头,指着壮汉,大怒道:“郭延载,你这狗日的,给你半炷香时间,否则军法从事!” 那壮汉听闻,霎时间目瞪口呆,脊背上渗出一层冷汗,心想老梁头这是怎么了?今日怎得换了一副嘴脸? 他声音有些发颤:“是,大人!”说完,一个踉跄,便跑的没影了。 老梁头仰首望天,默然不语,长长吐了口气,“八年了!整整八个年头,终究还是没能避过!” 凝视半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大声脱口问道:“郭延载,西烽火台的士兵们全都回来没?” “启禀大人,无一人回来!”那名唤郭延载的什长,摸着脑袋,再次走出坑道。 “我......那还不派人去找?”老梁头嘴都气歪了:“妈拉个巴子,你这个当值什长真是过得太舒服了!你说你一整天的都在干些啥?就是咱们这儿,距紫塞门关还有五十里路程呢!杨霆风那个小子,现在离城关还有一百二十里远!就算是快马加鞭,今日闭关前都赶不到紫塞了。” 郭延载摸了摸后脑勺,真如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说道:“大人,要我说,与其派人寻找,咱们不如在撤退前留下几匹好马,水还有干粮,霆风他们寻到这儿,即可换乘马匹回关,你看这样可好?” “好......好个屁。”老梁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向郭延载道:“离此二十里,就是燕山飞骑的营地,我们留下手令,告诉归来的弟兄们,在那儿汇合,与羌人同撤回关内!” “诺!”郭延载抱拳诺道,可腿下却没有任何动作。 老梁头也好像才发现他一样,喝道:“你还留在此地作甚?赶快滚去收拾行装啊!” 郭延载默然片刻,突然冒了一句:“头儿,不要怪卑职多嘴,常言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北蛮入侵,这些羌人,在下可是信不过啊!这万一要是咱们去了他们营地,被他们反绑了送交血蛮,且又如何?” 闻言,老梁头露出了惊讶的神情:“我说老郭,这话可不像你嘴里能说出的。” “头儿,不瞒您老,我们私下里议论过!”郭延载脸色铁青,一字一句地道:“老帅雇佣这帮子羌人就是个错误。” 老梁头眼中闪过一点寒芒,目光落到郭延载身上,“你接着说!” 郭延载愣了一下,旋即正色道:“头儿,我有一个要好的同乡在影卫,上月初八我们在「二娘客栈」喝酒,这小子喝大了,告诉我们一个情报,说‘鲜卑游骑督’拓跋孚和血狼蛮子做了笔大买卖,准备不日反水。另外,不单单是他们,据说六镇的巴戎、乌桓、鲜卑、羯胡、氐族、羌族的各部首领皆有异动!” “真的?”老梁头心里咯噔一下,立即陷入了沉思,郭延载说的也并非全无道理,尤以当下的特殊情况,羌人拿他们探马营的首级向血蛮投诚也不是没可能...... 第六章 军歌胡舞 老梁头正自沉思,突然,当值卫兵孙燮发声喊道,“有情况!” 眨眼间,郭延载领着数十名军士手提刀枪弓弩,登上了烽火台,只见风沙中一人一马,在蜿蜒的道路上如鬼魅般时隐时现。 “来者何人?”孙燮对着风沙怒吼,“速速勒马下鞍!” 来人似是没听到半句,继续闷头向着西烽火奔袭过来。 虽说,沙风凛冽得逼人睁不开眼睛,但郭延载还是看到风沙中慢慢显露出来的马匹,嘴唇里吐出低低一句话:“是格尔贡马!蛮子!” 他,郭延载,之所以如此下判断;是因为,紫塞所产的战马与格尔贡草原马完全不同。 紫塞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速度快;缺点是耐力不强,娇贵,需要专门的士兵精心照料。 而反观格尔贡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却能抵御西北的暴风雪;扬蹄能踢碎孤狼的脑袋,耐力极强,哪怕是千里奔袭也不在话下! 郭延载入伍前,曾随叔父偷偷在塞北各地倒卖牛羊马驴,对马匹的认识不可谓不深。 只不过后来,他叔父在贩马途中不巧被官府缉拿,所得财物牲畜皆被充公,生意亏本,他便流落到了紫塞,当了一名边军士卒。 老梁头同样盯着风沙看了半天,峻声道:“郭延载,不管他娘的来的是谁,先将马给老子射翻!” “诺!”郭延载大步向前,振臂沉喝:“放!”话音刚落,箭发连矢,一箭三连,破空而去。 不料,来人不但不减慢速度,反而促马上前,看也不看,辔马躬身,迅速让过两箭。 而那第三箭,竟被他直接徒手截住,众军士心中惊诧,一时无语发愣。 刹那的寂静。 郭延载也是猛然一震,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捏拳霍然下令,“止!”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猛烈的沙风中清晰传出,响彻西烽火台:“男儿浩气当披甲,干戈为舞展芳华。暂别儿女风流下,不平天下何以家......” 一曲流传至边塞的军歌《紫塞秋风》,既抒发了胸中臆气,也消除了众人最后的疑虑。 来人接箭的手段,众军士无不折服;来者的歌声,更是慷慨豪迈,令人动容。 众人纷纷齐声呼应,也跟着唱起:“回看紫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天威直卷玉门关,万里北虏尽汉歌......” 飓风般的声浪远远传出,在风沙间呼啸回旋,久久不绝。 “恩,是臭小子回来了吗?”老梁头问道。 “头儿,肯定是了,除了他,别人可没这个徒手接箭的本事。”郭延载回首应道。 老梁头微微颔首,忽然,他心如火烧似的飞奔上烽火台,顾不上喘气,握紧拳头,扯着嗓子大喊道:“杨小子!沿途烽火台的弟兄都回来没?” 杨霆风扔掉了手中的矢箭,扬声道:“禀军伯,沿途的弟兄都已撤回,只是我夺来的这匹格尔贡战马脚力异快,所以先到一步!” 闻言,老梁头长长吁了一口气,放开了紧握的拳头,拂去身上的沙尘。 刹那间,他心中空灵一片,全身为之舒坦,“好,好!待撤回紫塞,我请诸位弟兄吃酒!” “诺——!”身后的探马营将士们发出震动天地的欢呼,他们再次向着东方的天空,唱起雄壮的军歌: 蛮骑犯边埃,风从茫山来。西北烽火急,六镇羽书催。 冰壮飞狐冷,霜浓候雁哀。将军朝授钺,战士夜衔枚。 紫塞金河里,龙吟百战摧。秘略三军动,终作勒铭回。 ...... 歌声,随风飘荡,就那么飘呀,飘。 直到了那远在百里之外的黄沙枯草之上。 一顶顶的白色帐篷,在沙海里撑起,浩浩荡荡,贯通南北,周围的牛羊马匹,成千累万,旌旗招展,图腾林立。 篷海之中,一顶金色的大帐格外显眼。 金帐内,火红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帐篷,一个白布裹头,蓝眼珠、黑胡须的胡人老者,正抬起一名位居首座的男子下颚,看情形,似乎是在为其察看伤势。 如果杨霆风身在此地,就会发现,眼前这男子,赫然就是从自己手中逃脱的那名蛮将。 男人的周边,站着一群髪须绝少,行状颇丑,但个个人高马大,剽悍异常,腰胯弯刀的蛮族武士。 他们都都恭恭敬敬地随侍在侧,等待着主人的命令。 这个男人,是典型的草原男子,颧骨突出,脸型扁平,年纪已过三旬,有着黄褐色的皮肤和狼一样的眼睛,虽然个子在蛮人里并不算高挑,身体也不是最强壮的那种,可那威严的表情和决断的眼神、却隐约有寻常人永远也不可能企及的魄力——正是血狼可汗霍伊玄本人! “大汗!”旁边一名黑衣人递交上了一支金箭,箭上裹着一块白布,上面写着苍狼游骑与燕山飞骑交战的详情。 “哦,果然不出所料,哥舒老儿早在边境线上布下了这支羌人部队。可我奇怪的是,为何他们能提前料到我们进攻的日子?”刚经历过一次危机,他的眼里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后怕之色,只是冷定地问左右,“郁久闾那哲和术赤还没回么?” 那些蛮族武士们还没来得及回答,那名黑衣人便单膝下跪,恭恭敬敬来了个抚胸礼,嘶哑的喉咙说道:“禀吾主,尚未。” 黑衣人深鼻高目,面色苍白如纸,五官如同雕塑一般,蓝色的眼珠中飘出阴邪,不似血狼蛮的草原人种,倒更像是来自西域中亚细亚人种。 老者名叫穆萨,来自西域帕尔斯国的圣火教。 圣火教信奉火焰与光明,在传入西域后,得到了各国可汗的推崇。 百年时间,在西域诸国发展出教众数十万,风头一时无两。 然而,物极必反,盛极必衰,教中因为理念不同,逐渐发展为大大小小十多个派系,而各派系之间又互为不服,大打出手也屡见不鲜。 内部的争斗,致使圣火教遭受重大打击,而穆萨的这一支势力,在权力的斗争中被打败。 为图日后东山再起,穆萨率残余教众远遁西域,十年前,来到了格尔贡草原,当上了霍伊玄的幕僚。 后来,年轻的血狼可汗霍伊玄继承汗位;曾亲口向穆萨承诺,只要帮其夺取大胤的紫塞雄关,他便相助穆萨这一支派系,夺回圣火教教主之位。 帐中,还有二十四名西域胡姬正在跳着胡旋舞。 胡姬们有着蜜色皮肤,穿着紧身舞衣,裸露着小蛮腰和肩臂。 这还是鲜卑首领拓跋孚近日所赠,以示鲜卑与血蛮双方互为友好。 但见,舞姬们身形急速地在地毯上旋转踢踏、而两足始终不出红毯边缘。 胡旋舞属健舞,动作风格健朗。 有诗曰: 扬眉动目踏花毡,红汗交流珠帽偏。 醉却东倾又西倒,双靴柔弱满灯前。 环行急蹴皆应节,反手叉腰如却月。 旖旎暧昧的气息,充斥在整个金帐空气之中。 但见,胡姬们眉目斜飞,眼神灵动,满身的珠玉相互撞击、发出如小溪流水般的叮咚声,舞蹈也赫然化为了柘枝舞。 柘枝舞为软舞,舞姿优美柔婉。 霍伊玄静静躺在兽榻上,狼皮裘覆在他的身上,将他埋入了厚厚的灰色暖绒中。 笑春风,舞罗衣。 胡旋女,胡旋女。 心应弦,手应鼓! 霍伊玄的呼吸,也随着舞姬的舞蹈,慢慢由急促变得舒缓。 忽然,他眼睛一亮,一眼就相中了其中一个异邦胡姬——年芳不过二八,亭亭玉立,有着雪一样的肌肤,高高的额头,金灿灿的长发,湛蓝色的眼眸。 虽说蒙着面纱,但难掩真容的美丽,肌肤在烛光下,散发出晶莹的色泽,宛如梦幻。 绝色的舞姬还在不断回旋,雪白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光泽,佩戴的缨络所发出的叮咚声不绝于耳,舞姿也越发地妖娆。 突然,那名绝色的胡姬自腰间拔出一把鲜卑铜柄淬火剑,舞蹈也已经从柘枝舞转成了剑器舞。 “好!”忽然间,霍伊玄从胸臆中狂啸一声,站起身来——胡姬一个旋舞、便顺势倒入了他怀中,白得近乎透明的双臂柔软地缠上了他的后颈。 蛮族武士们识趣地连忙退出金帐,一行舞姬也纷纷停止舞蹈,垂下胡衫,行半跪礼后缓缓离开。 “紫塞……是我的!” 忽然间,霍伊玄嘴里吐出了这样一句低低的问话,双手却抱紧了那个绝色的异邦胡姬。 “大胤的江山,也是我的!” 话刚落音,他狠狠将那胡姬按倒在铺满了灰色狼皮的榻上,用力撕扯开了她脖子上的珠玉缨络..... 一轮新月冉冉升起。 霍伊玄推开了身侧尚自娇憨沉睡的胡姬。 草原雄主披着一身狼王皮制大袄,默默走出金帐。 外面沙风凛冽,尘埃笼罩了天地,大风刮得大纛狼旗瑟瑟烈动。 传说。 汉人是月儿的孩子。 小时候,他与她指月为嬉。 长大了,他和她指月为盟。 再大些,男孩要去打仗了,他还有她又以月为誓:彼此相约,等那河山重圆,刀剑归鞘,马放南山,再回来守护有你在的一世繁华。 可古来征战几人回,一夕望月又有几人? 恐怕,也只剩那古道青坟,让人无限感慨。 但在蛮人的印象中,月儿是沧桑的,是饱经风霜,也是凛然决绝的 ——苍狼啸月! 夜半月升,群兽皆恐于黑暗的阴冷,无声沉寂。只有苍狼之王,才能登上山巅,袅瞰群雄,嚎哭苍穹。 就如同当年那个草原少年,望着它从紫塞雄关升起,然后照遍千里格尔贡草原。 看着月亮从大漠跃出,光溢照耀渭河之畔,最终洞穿出草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霍伊玄也知道,草原上观月与在关内望月的景象,是不同的。 幼年时,他曾化妆为奴隶,跟随西域商队来到紫塞互市,瞧那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各式摊贩级各色人种。 他也游过江南,看那淅淅沥沥下的角楼烟雨,吴侬软语,伊人驻胭脂伞站在那灯火阑珊处。 他去过巴蜀,站在千灯镇的最高处,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渐渐飘远的七星灯,长灯伴长夜,圆月亦有缺。 他甚至偷偷潜入帝都三年,行走在那庄严肃穆的钟声庙宇,苍黄色的城墙,青色的地砖,巍峨厚重的宫殿...... 他去过大胤王朝的每一寸土地,真可谓是万里河山如画。 他也知道,大胤的江山,已在风雨飘摇的边缘,摇摇欲坠。 关外,很快就要哀嚎遍野,紫塞三十万百姓将何去何从? 而关内,达官显贵们依旧是歌舞升平,纸醉金迷,互相倾轧内耗。 这大好山河又将终落谁家? 第七章 围二缺一 马儿身上的铃击响,在沙风中久久徘徊,时而稀疏,时而拖沓。 一支上百人的马队从西烽火出发,一路向东而行,准备返回紫塞雄关。 北蛮入侵,这里的一座座烽火台,已经完成了它特殊的使命,徒留毫无意义。 而对于探马营的士兵们来说……只要全员能平安回到紫塞,就是胜利。 天边,巨大云层遮住了太阳,寒气四溢,探马营的士兵们嘴唇干裂,脸上起了白色的皮屑。马背上,厚重的包袱及笼箱压得马匹喘不过气来,大漠特有的鬼天气,使得战马的蹄声更加滞重,士兵们只得不停地拍击着它们的背部,催促行进。 “紫塞的二城,似乎很热闹啊。”一名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士兵,正伏地聆听,口中喃喃自语。 这个家伙,居然能听到三十多里开外的声音?当真了得! “呵呵,那是。大战将至,外城,内城,台城部队肯定要陆续往二城方向集结。”一名中年军汉策马游弋上前,看了士兵一眼,眼神精明而凌厉,正是探马营伯长——老梁头 而这名趴在地上的士兵本人,双目亦是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有着饱经风沙磨砺的黝黑的脸,身上则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全不似士兵,反倒更像是江湖侠客,正是杨霆风无疑。 “梁头啊,距此不远,就是燕山飞骑的营地,一会经过时,我们是否派人前去知会羌人,共同撤退二城?” 梁宗山一听,心头一震,对了,自己居然差点忘了这一茬。 按杨霆风所带回的情报,燕山飞骑与苍狼游骑似乎在边境杠上了,而通知他们在营地的族人撤回紫塞,本来理所应当,无可厚非。可郭延载先前的话,还犹在老梁耳畔,久久不能散去。 若真如他影卫的同乡所说,边镇的异族首领们,疑有异动。那么,将羌人们一同带回二城,就意味着自己将担着极大的风险......一番斟酌之下,他也有些举棋不定。 他的犹豫,杨霆风都看在眼里,男人眼光陡然一亮,却欲言又止。 老梁头立即觉察了:“小子,有话就说,有屁快放!” 杨霆风这时已站起身来,思考片刻,好一会才道:“梁头,我曾听闻,哥舒老帅与羌人首领之间关系还挺好的,是吗?” 老梁头哼声道:“狗屁,什么关系挺好,利益相交而已。只不过,这三十年来,无论羌人们要什么,老帅都能答应。出得起价钱,这关系,即使不好也变得要好了。” “恩,有理!”杨霆风继续道,“说句不敬的话,倘若蛮子能出更高的价码;那么,这些羌人是否会随时撕毁盟约,背叛朝廷?” “嘿嘿,那也未必。要知道,羌人们之间也并非是铁板一块,尤其是这羌王的名号,盯着那位子的首领有很多,而有实力问鼎的,至少有三位——迷当家、长孙家、冉尨家。”老梁头一边说着,一边吐了一口痰,可杨霆风倒是有点听迷糊了,他不解道:“梁头,我没明白您的意思?” 却听梁宗山又咳嗽一声,低声说道:“小子,先上马,咱边走边说。” 杨霆风点了点头,转身跨上格尔贡战马,两人并辔驰了一阵,老梁头突然喀吐一声,又吐出一口浓痰,缓缓解释道:“小鬼,俺刚才的意思是,羌人即使要反叛朝廷,也只会是三家其中之一,并不会全他娘都反了。” “哦?这又是为何?”杨霆风听得愈发有些迷糊。 “理由很简单,三家都想借助老帅的紫塞边军,回凉州夺得那羌王宝座。”说到这里,老梁头取出腰间的羊皮水囊,仰天猛灌一气。 杨霆风心下一动,道:“莫非,血蛮可汗霍伊玄也会答应这其中一股势力,许以羌王的位置?” 老梁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也对,但也不对!” 杨霆风怔了一怔,“恩?何解?” “道理很简单,无论迷当家族还是冉尨家族或者长孙家,有实力,手底下的军队也算是久经战阵,装备精良且训练有素,但只一点,出师无名。可是,如有紫塞边军助力,加上大胤朝廷正式的册封,却可立马他娘的名正言顺,问鼎这凉州羌王之位。” “原来如此!”杨霆风猛然醒悟,又忍不住好奇道,“那霍伊玄呢?凉州也不算是他的地盘范围吧?” “小子,你说的不错,就目前来说,凉州尚处于叛乱阶段,既不藩属朝廷,也他娘的不归他蛮人管!”老梁摘下大胤制式司马盔,掞了掞头皮,说道:“可是,一旦霍伊玄攻下了紫塞,那么,羌蛮就能合兵一处,一马平川,从关外入主关内;到那时,是南下帝都,亦或北上凉州岂不是由得他们说了算?” “说的是!”杨霆风暗暗点头,倒是听了个稀奇。 老梁又喝了一大口水,继续接道:“传闻当年,迷当、冉尨、长孙的三家族长在哥舒老帅的撮合下,共同发下了毒誓,将来一旦平定凉州,无论朝廷将这羌王之位最终册封谁家,其余势力,不得有任何异议。若有异,羌人可群起而杀之。随后,众首领还当众杀白马为誓。现在,你可明白来龙去脉了吧?” “明白了,也就是说,想要这凉州王,三家必须先得承认大胤朝廷政权的合法性。”杨霆风恍然大悟,“其次,我们假设这其中一家投靠了蛮子;那么,其余两家就会立刻群起灭之,难免先来一场同族阋墙!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三家同时反叛,可这羌王的宝座只此一个,日后就算能打回凉州,夺得王位,可三家彼此间却也会水火不容,不共戴天,无论是哪种结果,我朝皆可立于不败之地,是这意思不?” “嘿嘿,没错。这正是老帅幕僚谭先生所说的阳谋。羌人们明知是计,却依旧得钻!”老梁将水囊拧好,重新放回腰间,轻描淡写地道:“毕竟,在朝廷的庇佑之下,任何家族还是有三成的机会得到羌王之位。若是跟着蛮子,搞不好,连那一成的机会都会化为泡影。” 杨霆风皱了皱眉,却又回想到当初的那个疑问——究竟要不要通知羌人们撤退关内 然而,老梁头却突然自顾自地拍马上前,兴奋地扯着嗓子大喊:“弟兄们,紫塞!就快到了!都给我加把劲,到了二娘客栈,我请诸位吃烤羊!” 烤羊?探马营的军士们,精神瞬间一震,所有的马匹都被催得快跑起来,一时间,铃铛声急促无比。 马队继续向着紫塞行进,在这广袤一色的天地间便有了数百个黑点移动的痕迹,干燥的沙土上,仅有的几片枯黄牧草,也被零碎的马蹄印儿给踩蔫了......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都护铁衣冷难着,雪上空留马行处。 路过燕山羌人营地,走过沙海无涯,趟过一片水草地,便出现一条极其宽广平整,远远延伸的驿道。 驿道的尽头,隐隐可见一座高大雄伟的城池。 那便是紫塞的二城,进了城,才算是真正进了大胤的地界。 那二城虽说看着近,其实也有近二十里路,离城越近,越发觉得这是一座雄城。 行得更近些,但见: 城高十丈,长五余里,青色的城砖,古朴厚重。 “二城二城,说起来,这二城只是紫塞外五城之一,可仅这一城,至少可抵蛮兵五万。”杨霆风不禁暗暗赞叹。 行不多时,马队终至城门处。 离得城门不远,早已布置了无数的木质的拒马;或矩形、或菱形或是三角形,枪头穿在拒马横木之上,枪尖向外,间隔还设有刺铁丝,其主要作用,乃是防御蛮族大规模的骑兵冲击,故又名拒马枪。 杨霆风抬眼一看,拒马之后,早已站着七行五列重步兵守卫。 这些军士,上半身着铆皮板甲,肩上带有白鹿臂铠,大腿处有扎甲,脚踝绑有八条胫铠,左手持虎尾钩镰枪,右手磐龙大盾,个个盔甲锃亮,一脸的精悍之色。 杨霆风知道,这些士兵,乃是‘甲阵营’的精锐士兵,百战余生的铁血老兵。 而城墙上,则增加了许多中垒营重矛手在值岗,作为外五城中军五营中的重装步兵部队,中垒营采用前朝北辰军五校制度,平时拱卫二城,战时则编入作战部队。 中垒营甲胄齐整纪律严明;作为二城第二道防线,在敌军冲破甲阵营后就会被中垒营牢牢钉住,他们还拥有金锋,银剪,一长一短两种步战长枪,可以组成严密的枪阵,即便是全身披挂有板甲锁子甲的蛮族“铁浮图”重骑兵也难以突破。 另外,在二城的角楼之上,还有往来的强弓营横山射手在来回巡哨,那股子杀力,如狂风瑟瑟,扑面如刀。 这些弓手,才是二城真正的‘杀手锏’,‘大杀器’! 如果说,甲阵营与中垒营是二城的‘盾’,那么强弓营就是二城的‘矛’。 这些从军中严格挑选的精锐弓兵,人人身材高大,臂力过人,能开十石之弓,每人负五十支月牙颈切箭,五十支破甲锥形箭,身背四棱铜锏或虎眼钢鞭,腰则佩铁黥逆刃刀,鬼面覆耳犀皮甲,即便是近身作战,也能丝毫不落下风。 在得到进入许可后,探马营众人,又往东行了十余里地,总算来到了二城硕果仅存的一家客栈。 说是客栈,其实那也就是一个很粗陋的酒肆。 毕竟,在整个二城的地盘上,好地方大多都被军营给占了,有间土房子就算不错了,也没有人会挑剔什么。 这间由泥巴,还有石头构建的客栈,从远处眺去,就是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仿佛连风沙都能随时将它掩埋。 店门口外,倒是竖了个跟气派的胡杨木杆,杆子上的大旗迎风飘扬,旗上写了四个字:二娘客栈 客栈的驿道上,数十道深碾的轮痕还清晰可见,继而就是无数零乱的马蹄印子遍地开花...... 第八章 二娘客栈 八年了,足足八年,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庞大的骑兵部队经过了,然而,在今天却意外地迎来了两批: 辰时的那批:一色的红马红披风红犀皮甲,装备有赤长铍,红漆竹束大弓,大纛上写着“催锋”两字! 巳时的那批——黑袍黑鳞黑板甲,马披重铠,人人手持飞燕凌云枪,背挂刃狼环首刀,旗上赫然印着“夜北”二字。 “弟兄们,拴好各自马匹,咱们吃酒去!”老梁头手指着远处土房,露出一丝难得的微笑。 闻言,探马营众人发出一阵欢呼,可人还没进去,一个店小二便迎了出来,向老梁头道:“对不住,诸位军爷,今个儿小店被西营的胡爷包了。”说起西营二字,小二特意加重了语气。 老梁头皱眉道:“小二哥,我等弟兄赶了五十里路,水米未进,饥肠辘辘,可否通融一二。” “这……”小二哥有些犹豫不决。 “聒噪,小二,赶快让他们走!”店内传来一个嚣张的声音:“你开门做生意的,总得分个先来后到吧?” 话刚落音,所有人的火气‘腾’一下就冒了起来,探马营中的几位军士,作势便要往里冲,老梁头却一摆手,摇了摇头,轻声道:“算了,都别闹事,再去内城寻一处酒肆罢了。”说罢,率先翻身上马,众人无法,只得恨恨牵马摆镫,干生闷气。 杨霆风见众人生气的模样,脑中一时不知转了几个念头。 忽地,他屁颠屁颠跑到老梁头跟前,嘿嘿一笑:“头儿,你和弟兄们先去内城,我肚子有点不舒服!” “他娘的,真是懒人屎尿多。”老梁头冷笑一声,黑着脸道:“去吧,茅房在客栈后方马厩处,记得完事了早些赶上我们!” 杨霆风连忙自打了一下嘴巴,陪着笑说:“是是是,头儿。” 正欲离开,老梁头也不望他,只淡淡地来了一句:“我说杨小子,别怪老子没提醒你,别他娘的惹事!” 杨霆风浑身一个激灵,打个哈哈说:“不会!不会!真的肚子疼!”说完,他揉着肚子,表情疼痛不堪地往茅房奔去。 老梁头摇了摇头,但如今,也没其他的法子阻止他,只得带着探马营众人策马缓缓离去。 待马蹄声渐行渐远,四周又入寂静,杨霆风这才鬼鬼祟祟从客栈拐角处探头钻了出来,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 他沿着驿道又跑了数步,还不放心,又跑出老大一程,方才相信老梁等人已经走远。 杨霆风做了个深呼吸,才不自觉地双拳一紧,转身朝着二娘客栈走去,就在这时,客栈门口处,缓缓走过一个邋遢军汉,那汉子身材魁伟,目光阴狠,一身青衣,未穿甲胄,黝黑的脸上透着玩世不恭,嘴巴里叼着一根稻草上下浮动着,也不嫌手脏,很自然而然地直接伸手往裤裆内掏了一掏。 军汉左肩之上,扛着一柄大环首阔剑——长约六尺四寸,看起来无比沉重,下设湛蓝大漆护柄。柄后绵延着一条黑色锁链,锈迹斑斑。 杨霆风快步跟上军汉,尾随其后悄悄进入二娘客栈....... 话说,前脚刚刚迈入,最先映入杨霆风眼帘的,便是歪歪扭扭的十来张木桌子。 店面其实也并不小,至少,不是外表上看起来的那样。 只是,屋檐墙壁的缝隙间,时不时地会有风沙寒气渗进,但确实会比外面要好上不少。 柜台处,坐着昏昏沉沉的记账先生,半睡半醒的眼,直到小二唤了好几声,才算醒过神来。 客栈深处:八名弓手装扮模样的人占去了后端的两张圆桌子,这些人身披错银胸盾两裆,手有貂皮护指手套,头戴裘翎笼冠,后面束着一把青缨,腰间佩着羽饰纹铜剑,身背拼竹长弓,腰配彩漆箭袋。 箭袋内,三十支三棱重箭矢散发着冷冷寒气。 对于那邋遢军汉的到来,众人纷纷举杯敬酒。 男人知道,这些军人是武射营的士兵,棣属于紫塞边军西大营‘左都督’韩天巍麾下,归“武射军侯”隋良宰所统领。 右边角落处的三张方桌上,也坐了十三名军汉,他们身着钓嵌两板铠,满面须髯,头戴熟钢穷奇盔,上撒着一把青缨,肩负有板条臂铠,手腕处人手一对精铁腕铠精光蹭亮,身边搁着朱漆秘铁格斩铩,一个个推杯倒盏,好不快活。 (朱漆秘铁格斩铩——紫塞边军的一种制式长矛,既可刺杀也可横扫多重性能兵器) “哈!是胡爷来了,来来来,兄弟们,让个座!”说话者乃是居中的一个高大中年军汉,便是坐着,也是高出众人一头,装束上与其余军汉并无不同,只是多披着一袭红色织锦大披风,眼角处皱纹深刻,年龄较之众人略长。 见邋遢汉子进来,表现地甚是热情。 这个男人,杨霆风倒是依稀有些映像,似乎叫陆一箎,和武射营同属于紫塞边军西营,现任“长矛部曲督”之职。 常言道: 林中走兽有公母,双飞彩禽分鸳鸯。 天地之中有阴阳,紫塞边军分东西。 紫塞雄关,十万大军,自然拥有一套完整的军政系统。 以紫塞二城为界,划分为东西两大营,各营约莫四万人左右。 区别他们所属也很简单,只需看其头上的缨束颜色即可 颜色也非常好辨认:西青东红。 另外,像“夜不收”、“天机营”、“催锋营”、“夜北铁骑”、“陷阵虎士”、“羽林蹶张”等一些特殊部队直属于边军都督府,归属哥舒老帅统领。 而像凉州健勇,乌桓游骑,燕山飞骑等这些少数民族雇佣军,则并不在紫塞边军节制的范围之内。 杨霆风所在的“探马营”原先也是边军都督府的直属部队。 但在三年前,经过几位紫塞军界高层改革决定:探马营被划拨给紫塞边军东营,战时,人员则编入作战部队。 但是,考虑到探马营的特殊性,故在编制上,依旧从属于边军都督府——三军总探呼延老将军 所以说,探马军士从严格上来说,也并不完全受东营节制。 紫塞边军,东西两营地位相等,其实不分彼此。 东营管辖茫山地界,守卫烽火台以及紫塞的互市。 而西营的官兵,则是负责淮荒六军镇的治安以及监视巴戎、乌桓、鲜卑、羯胡、氐族、羌族等各部首领。 按理说,两营本就职责不同,互不干涉侵犯。 但是,无论是东营,还是西营,处得久了,难免也会生出嫌隙,暗藏竞争。 这东西之争其实早已持续了数年,这一点,他杨霆风知道,哥舒老帅也知道,整个边塞各方势力都知道。 可惜,却没有很好的办法来彻底解决两营之间的矛盾。 而且,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也正是这件事,彻底让两营官兵之间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说起来,那还是在前年上半年。 紫塞恰逢蝗灾,作物被啃食了大半,一时民不聊生。 可常言道,祸不单行。 下半年,边关又遇到了一场百年罕见的旱灾,粮食歉收严重。 一时间,整个西北三省六镇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一场前所未有的饥荒席卷而来。 这场饥荒,很快便传染到边军之中。 可是,朝廷的救济粮却是迟迟未到。 于是,哥舒老帅紧急下令,自他而起,下至普通一卒,所有边军将士粮饷减半。 多出的一部分粮食,则由军队统一分配给紫塞边民进行屯田,以缓解缺粮压力。 然而,这样的做法,只是暂缓了燃眉之急,却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而且,还有一个更大的麻烦也随之而来。 那就是,士气! 这十万边军,对外,不但要时刻防备血狼蛮族入侵之患,更兼担当监视六镇胡人之间的动向。 对内,部分军士,则要帮助边民百姓们开垦荒地,种植作物。 配给强行减半,任务却又加重。甚至,连那朝廷六品以下的武官,也都时常抱怨吃不饱,底层士兵的境遇可想而知。 国家积弱,师老民疲,百姓流离,军心越散。 然而,也就是那年,千里格尔贡草原却迎来了气候温和,降水丰富,草类茂盛,大大增加了草原游牧民族的“血量”。 也就在那年,血狼蛮族那个百年不世出的首领——霍伊玄,将“松散”的大小百余部落联盟紧紧团结在自己的廷旗之下 精明的外交军事策略,加上多年的休养生息。 一时间,整个格尔贡草原地区可谓是弓硬马肥,牛羊无数,血狼蛮的力量由此达到最盛。 然而,就是在这样危险麻烦的环境背景下,东营竟然私自扣下了西营的粮草配给。 甚至,连那前往东营讨说法的运粮官都被打得脱了形,押粮士兵更是伤了数百人。 这一下,彻底惹怒了西营。 西营主将‘左都督’韩天巍立刻派出军队包围东营本阵,还差点灭了东营的精锐先锋部队苍龙营。 要不是哥舒老帅及时出面调停双方,等待紫塞的,恐怕就是一场边军间的内战。 杨霆风从一些东营老兵的口中,听闻过那次内斗的可怕。 那一场乱局,虽经调解,可还是造成了巨大的人员损伤。 东西两营无一例外,都流了血,死了人。 也就在那天之后,双方几乎处于死掐状态。 他们探马营原本不算是东营之人,也不想参与这场东西之争。 奈何‘人在屋檐下’,行事准则有时也不得不偏倚东营一方。 再说那客栈的小二本来正打着呵欠呢,乍闻其声不免吓一跳。 小二心中暗骂了一声。睨着眼往叫声处一望,立刻换过笑脸,将那脏兮兮的抹布在肩头一挂,急忙跑过来给军汉拍打着灰尘道:“哟,是胡爷来哩,快请,快请。” 那胡姓的邋遢汉子,冷冷一笑,直接甩了店小二一个巴掌,喝骂道:“我说黑狗,靳二娘呢?这太阳都火烧屁股了,还在房里吹灯拔蜡烛呢?快去,把她给老子喊下来陪老子吃酒!快——” 店小二委屈巴巴地摸着红肿的腮帮,战战兢兢地应了一句,转身就往客栈二楼跑去...... 第九章 徐半风犹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阵阵沙风中,那面镶着「二娘客栈」的旗子正来回飘扬着。 与其说是迎客,倒不如说是今后的紫塞将何去何从来得更为恰当些。 “这个姓胡的,还当真蛮不讲理。”杨霆风暗付道。 而就在这时,忽听后端的两张圆桌子上传来一声吆喝:“喂!掌柜的,没看胡爷来了吗,再上一坛子好酒,要最好的!” 记账先生闻言一惊,慌忙转身抱起一坛子,坛上尚带有土黄泛黑的封泥,上写“般若从事”四个红字。 胡邋遢也不客气,一把从记账先生手上抢过酒坛子,径直走向了右角落处那桌,“笃”地一声,那坛子“般若从事”被重重搁在桌上,满桌的碟儿碗儿都乒乒哐啷地乱跳。 这家伙走路时,犹自带起了一阵风。 杨霆风斜倪了一眼:此人不但步履稳健,虎虎生风,底盘相当稳扎。神气内敛,左右太阳穴高高鼓起,内功显然已有相当的火候。而且,手心手背上皆有着厚厚地一层茧子,看来,此人在当兵前,就是一个练家子。 只见,胡邋遢缓缓将大环首阔剑倚靠在桌角,一掌拍开酒坛封泥,摆好六只青花大碗,分别斟满酒水,笑道:“弟兄们,这常言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眼看要和蛮子干仗了,也不知道何时还能与诸位共饮,来,今天不醉不归!”他说的眉飞色舞,边说边举起一碗酒,一口饮尽。 话音刚落,那身着红锦披风的中年军汉也笑道:“谁说不是呢,说起来,胡兄,咱们弟兄也是倒霉,本来在六镇待得好好的,谁知道抽了他娘的死签,调来了这二城前线。更可恨的是,还要和东营的那群娘们一起吃喝拉撒扎一起!” 闻言,胡邋遢摇了摇头,笑道:“李兄此言差矣,依俺看,东营的那群腌臜泼皮们还不如老娘们呢!”说完,又干了满满一碗酒,使了个眼色,嘴角往客栈门口方向努了努。 那李姓军士会意,假装疑惑道:“哦?胡兄,此话怎讲?” “怎得又扯到东营了?”杨霆风不觉暗暗有些奇怪,“该不会是马尿喝多了,脑袋不好使了?” 胡邋遢端起酒碗,一口喝干,抹了抹嘴,笑道:“咱西营的弟兄们,喝酒,就大口大口地喝,玩女人,就大大方方的玩,要干架,也痛痛快快的干!哪像东营的鼠辈,喝个酒还偷偷摸摸的,跟你胡爷身后半天!怎地?想干啥?” “吓?原来他们说的,正是自己!”杨霆风这才反应过来,不禁哈哈一笑。 他似也毫不在意,大方地走向柜台,也抱起一坛老酒,拍开封泥,仰头猛灌一口,微笑着说:“诸位刚来这二城不久,可能对我东营将士有所误会。说起我们弟兄呐,那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不会和狗一般的畜生见识。” 这话刚一出口,旁边一名武射营士兵马上厉声叫道:“放肆!你说谁是狗?” 话音刚落,只见杨霆风足下一疾,如行云流水般跃来,刹那之间,已到那名武射营士兵身前,凌空一抓,那士兵措手不及,眼睛一花,便被杨霆风拉肘别臂,给死死按在了酒桌上,“谁应声,谁就是狗哇!” 说完,他还微微抬眼扫了一圈,只见在场的西营众人,脸上均有怒容,早已气炸。 见杨霆风存心来找事,那李姓军士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当即高叫道:“喂,东营的,咱们斗嘴归斗嘴,咋的还动上手了?还不快给老子把人放了?” “好啊,人还你!”杨霆风微微侧身,将手上之人整个拽起,对准李军士就扔了过去,李军士不料他杨霆风竟突然针对自己,大惊之下急忙后跳半丈,狼狈而退。 “大胆!”胡邋遢厉声断喝,左脚勾起一支朱漆秘铁格斩铩,长身纵起,摇动长矛,直袭杨霆风,瞬间便快刺到肩头。 杨霆风倒是不慌不忙,左手端起桌上的一碗酒,一口喝干;右手抓住矛头,顺身赶上,将长矛夹在右腋之下,神力迸发,竟将那胡邋遢给凌空举了起来,作势就要一掼。 他乃神射高手,天生神力。入伍前又是练家子,这一掼何止千斤力道,若是人真给这样扔下来,不死也得废半条命。 眼看身体就要落下,那胡邋遢眉头一皱,当下弃了长矛,“哐啷”一声,黑色链子转动,那柄六尺四寸长的大环首阔剑不知何时,已经握在其左手之中。 他气贯剑身,横剑一拍,他用的是阔剑背面,而非剑锋,不至于伤了杨霆风性命。 然而,砸他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眼冒金星,七荤八素却是相当有可能的。 杨霆风望着胡邋遢这一招,也不敢托大,身形顺着阔剑游走,边走边屈指一弹,乍见数道银光,打向胡邋遢。 无声。无息。无风。无劲。 待众人发现时,那破空之声才陡然响起! 等到胡邋遢察觉时,银光已至他脸门!他大吃一惊,连忙横剑一档,霎时间,呛啷之声不绝于耳,竟将‘暗器’全部挡住。 声响过后,他迅速翻动剑身查看:但见阔剑之上,尽是迸溅出来的酒水。 “霍”,这个男人所使的暗器,竟然是酒水凝结而成? 不但杀伤力奇巨,而且不消片刻,又会迅速消散不见,可谓是杀人于无形! 此时的胡邋遢,衣衫溅湿,头冒冷汗,心中却暗暗赞叹:“好小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手段,了不得。” 他不知道,此时的杨霆风,瞅着胡邋遢露出这一手,也觉心惊:“没想到,西营的行伍之中,竟也有如此好手?” 也就在这恍惚间,忽闻一声大喝:“兄弟们,抄家伙,干死这东营来的杂碎!” 话音刚落,忽见剑光如雪。杨霆风斜眼一瞧,原来,是那武射营的众人,此时也不再看戏,纷纷拔出了腰间的羽饰纹铜剑,围攻了上来。 要知道,这武射营的士兵,手底下也不是吃素的,不但箭射的贼准,近身搏杀也丝毫不弱。 更何况杨霆风是独自一人,势单力孤,恐更难抵挡。 眼看要吃大亏,突然,杨霆风猛地抓起桌上一大把筷子,扣腕使力,只听“咻”地一声,激射出几十道灰芒,一刹间,血花四溅飘散。 武射营的士兵们各自哀号一声,齐齐捂着右手,痛苦呻吟,纹铜剑“哐啷”“哐啷”落地不止。 李军士正觉奇怪怎么人瞬间都倒了,抬眼一瞧,当即大吃一惊。 原来,每个士兵的右手上,至少都插着两根筷子,个个鲜血淋漓,痛入心脾,脸孔因为剧烈疼痛而扭曲起来。 李军士见状怒叱:“你……你……竟敢暗箭伤人?” 杨霆风冷冷地道:“呵!笑话,我杨某人的箭还没出手呢,又谈何暗箭?”说完,“砰”地一声,身后的黑色铁匣被重重搁在地上。 那胡邋遢也狠狠瞪住杨霆风,就像把眼前的人通体透视过一遍似的,忽然想起了什么,阴恻恻道:“你这用的,不似边军的功夫,倒像是西南武林中下三滥的江湖暗器手法,摘叶飞花?” “不,你错了。”杨霆风淡淡地道:“摘叶飞花,只不过,是我所学众多名家暗器出手法中的一种。除此之外,我还有另外三十余种,你,想不想见识下?” 胡邋遢恶狠狠道:“呵!小子,胡爷我还怕你不成?有什么招尽管使出来!” 李军士闻言,盯紧了杨霆风,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小声提示道:“胡兄,我曾听探马营的‘老鬼’说过,他们探马营在八年前,曾经秘密招募过一个‘神机门’的暗器高手,不但射术了得,这暗器手法也是名满天下,不会就是他吧?” 胡邋遢听来居然也丝毫不惧,冷笑道:“是他又怎么样?把我们弟兄伤成这个样子,不收拾他我们西营的面子往哪搁?” “哟哟哟,胡爷您这是要收拾谁呀?” 突然,客栈二楼厢房传来一个清亮的女声,接着,门一开,一股脂粉香扑鼻而来,一个蓝衣美妇轻移莲步,款款而来。 众军汉顿觉眼前一亮,只见那美妇身形体态乳丰腰细,凹凸有致,肌肤胜雪,腰肢一扭一扭的,充满了极具诱惑的纯欲之美。 当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那胡邋遢为她艳光所夺,一时忘记了呼吸,眼里露出了野兽一般的绿光,似要随时冲上去将这块肉给狠狠勿囵吞下去。 “哈哈,当然.....当然是收拾美人儿你啦!”胡邋遢两眼在美妇笑靥上一转,龇牙咧嘴地笑道:“二娘啊,此间乱,到你房里说话可好?” 美妇也是老于世故,拿眼一相,便知底下发生了何事。 这里是紫塞,是边关,士兵们打架斗殴那都是小事。 便是那私下蒙面打劫西域客商,杀人越货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再说那美妇,听得胡邋遢出言调戏,也并不恼怒,但瞧得众人凝神倾听,没有继续动手的意思,不禁暗忖道:“如此也好,趁大家分神。老娘使使劲,也好叫这群当兵的,早早忘却此事,快些离开。” 如今的老板娘,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毕竟开门做生意,这当兵的打来打去,拍拍屁股走人了。到头来,损失最大的岂非还是自己? 拿捏已定,美妇当下便笑问道:“哟哟哟,谁不知道你胡爷从军之前采遍世间名花,亲泽天下美人。我一个死了夫君的未亡人,在你胡爷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杨霆风听到这里,心念一动,“从军八年来,自己已经许久没有打听江湖之事了。连这姓胡的什么来历,什么武功路子都不甚清楚。而这靳二娘,似乎知道些什么......” 看来,等过些时日,自己很有必要折回这里,打上个四角酒,再好好向老板娘请教请教。 却听胡邋遢哈哈笑道:“二娘你这就错了,所谓姑娘是豆蔻及笄的好,女人却是徐半风犹的秒。如二娘这般的,便是最得男人欢心!”他也不避嫌,当着众人说出自己的见解,好不得意。 靳二娘听得微一错愕,忽地反应了过来,掩嘴放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自顾笑了一阵,心头一动,感觉时机已到,忙笑脸道:“诸位,恰逢乱世,大伙都生计艰难。一年到头的,能相聚在一块儿打架,也算是彼此天大的缘分。都给我个面子,就此打住可好?” 她长于逢迎,众军汉也听得舒服,李军士突然拱手道:“老板娘客气了,我等只不过这位东营的弟兄闹着玩儿,这就散,这就散,哈哈。”那李军士嘴里打着哈哈,眼里却狠狠盯着杨霆风,暗里冷笑,“小子,咱们来日方长!” 胡邋遢见状,也是张口笑道:“啊对,对,对,二娘啊,咱家只是和东营的小兄弟开个玩笑。哈,赶紧的,去你房里说话。”说完,猴急猴急地向着楼梯口快步奔去...... 第十章 近卫骁骑 杨霆风一瞧,顿时恍然大悟,“敢情这邋遢汉子,还是老板娘的裙下之臣?” 恰逢此时,只听得客栈外蹄声大作,又见远方烟尘满天。 客栈众人一愣,纷纷走出客栈外查看。 杨霆风则凝神细听,片刻后,不由心中一凛,暗道:“这马蹄声,竟要比寻常紫塞马劲快的多,而且马鸣声嘶鸣而高亢,不会有错,是阿哈尔捷金马!” 他口中的阿哈尔捷金马,原产于天山山脉与阿赖山盆地之间,此马的耐力和速度都十分惊人,不但能日行千里,而且非常耐渴;即使在高温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即可长距离跋涉,非常适于用作军马。 当然,如此完美的战马,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此马一度只能依靠进口,而且无法大规模进行繁殖。 所以千百年以来,历朝历代皆派遣专使携带重金,前往万里之外的阿斯哈巴特互市购买。 然而,马匹作为战略物资以及军事层面上的考虑,西域诸国对其管控甚紧,导致购马之旅往往是有价无市,千金难买。 即便能成功购得些许马匹,几乎也都是中等以下品相的次货。 还有,被引进的中等马虽说数量庞大,雌雄比例适中,也确实成功繁殖出了部分的杂交马。 但是,由于气候,草料,环境上的差异。以及在引种、杂交、改良、回交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引入种子(马)的后代,最终都再次融于本土马系,那优良的血统非但没有得到传承,反而花费甚巨,以至于紫塞边军一度弃之不用。 这是前话不表。 杨霆风此时也有些微微好奇,毕竟,此马儿可并不常见。 他也是在三年前的帅府中,有幸一堵这种“天马”的姿容。 据说,那还是西域鄯阐国一巨富,进贡给哥舒老帅六十岁寿辰的礼物,共一百五十余匹,可之后便没了音讯。 “咳,也不知这批好马,最后配给了何营......难道?” 他兀自乱猜,足下却是一动,快步穿出客栈,行至那胡杨木旗杆处,忽地旋身跳起,如箭矢般掠上旗顶,双手似遮阳般远眺: 但见不远处,果然冲出一队铁骑,排成一列黑线,甲骑具装,马背指物旗上,赫然镶着‘大胤紫塞都督府近卫骁骑营。’而尾端扛旗小校手中大纛上,旗画金色狻猊,边走麒麟纹路,上书一字,漆黑如墨——“李”! “果然没错,老帅配给了最精锐的近卫骁骑营!”杨霆风感慨道,“常言道,‘好马配好鞍,宝剑赠英雄’除了他们,别人的确没这个资格。” 杨霆风口中的近卫骁骑营,乃边军都督府直属骑兵部队,哥舒年轻时在西北所组建,采用汉末魏制,独立编制,目前由‘骁骑中郎将’李承训所统领。 老帅曾言:“吾麾下骁骑,皆天下骁锐,乃北方上兵,或从当百将补之,其精锐可见一斑!” (从当百将补之,指骁骑营普通一卒,至少是百夫长,伯长这类统领百名士兵的军官) 这支号称紫塞第一劲旅的骑兵部队,从人到马,装备可以说是极其精良。 首先,每名骁骑营士兵,皆配有幽州铁盔及贴铜犀皮盔两种制式头盔,前者可防刀剑,后者可挡流矢。 其二,士兵们内置走卒布甲,外罩锁子内甲,表面则是披上了大胤制式胸盾两裆铠,总计三层铠甲,其厚重程度足以抵挡任何强弓硬弩,即使在长矛枪阵面前,骁骑营也是毫不畏惧。 其三,就是他们胯下的战马。 不但配有幽州的高桥马鞍,半身重马铠,还拥有特制的鱼鳞覆耳马扎甲,刀枪剑矢皆不能伤。 马匹装备有马铠,人则装备重铠(甲骑具装),再加上一名百里挑一的军官,才能成为一名普通骁骑营士兵。 其主要战术便是专门突击对面骑兵,以骑制骑或侧翼偷袭,袭斩敌将。 那么,哥舒老帅养着麾下这支如此昂贵的骑兵部队,究竟值不值得呢? 据《胤史·文帝本记》记载,文帝十三年,春,巴戎图先可汗率步骑五万,袭紫塞,克二城,将崩矣。太守南濂仲遣哥舒督近卫骁骑营从外围急攻之,图败,麾下部众骑斩汗王首,哥舒之名播于西域。 武帝九年,颍朔之战,骁骑营长途奔袭,克坚城,杀死鲜卑首领拓跋贺。 同年,北征乌桓,骁骑营急行军八百里,击破桓骑健勇万人,于天狼山陷斩单于辗迟库傉。 次年,北蛮入侵,哥舒率众深入格尔贡草原三千里,先以轻兵挑之,战良久,乃纵近卫骁骑夹击,大破之,得首十万,阵斩博硕可汗,从此血狼远避,二十年不复为患。 ——《胤史·武帝本记》 从战绩可以看出,几乎每一场战役,哥舒都是在最关键时刻投入近卫骁骑营,而且这支部队参与的战斗几乎都是硬仗。 毫无疑问,说它是当代最强战力也毫不为过。 但因其是精锐部队,选拔困难,训练周期太长,且骑兵又是很昂贵的兵种。 因此,数量不会很多,注定无法大规模成建制,故在人数上,一直是硬伤。 而且,哥舒早年带领骁骑营,全是攻坚硬仗,危险大,积功快,但伤亡也颇大。 所以,在担任西北军政一把手之后,哥舒分配给骁骑营的任务,只有保卫殿帅府以及巡视内城的治安而已,别说再次冲锋陷阵,驰骋沙场。就连去前线二城的机会都很少。 眼下,骤然发现这最精锐的部队出现在二城,杨霆风不免心中咯噔一下,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他正觉惊疑,前方人马更近,当先一骁骑校尉眼尖,率先看到旗杆顶上的杨霆风,他放大声响道:“北蛮来袭,呼延副帅有令,各营迅速归建回队,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第十一章 晋级伯长 这一“斩”字,足已惊动任何官兵。 一时间,客栈内众人各自取了兵器,从店内窜出,四散而去。 杨霆风也轻轻一纵,从空中落下,须臾间,人已稳稳落地。 他正自打算回营,那一身校尉铠的骑将忽越众而出,拦在杨霆风身前,并转头吩咐骁骑营众人道:“尔等先去各营传令,帅府汇合。” “诺!”骁骑营将士们得此人授意,登时抖擞缰绳,脚踩马镫,阿哈尔捷金马发出阵阵高亢的嘶鸣声,一时间,战马奔腾,尘土飞扬,纷纷绝尘而去。 尘土之中,那名骁骑校尉提起缰绳,胯下战马立时蹄止人立。 杨霆风正暗自惊讶,好容易定住心神,细瞧校尉,并不认识,不觉“咦”了一声,抱拳问道:“小的见过军尉爷,不知大人您如何称呼?” 说话间,校尉已经翻身折冲下马,却并未答话。 没了主人的束缚,那马瞬息间,绕着杨霆风整个人转了两圈,略微含有敌意地嗅了嗅,校尉则是抚了抚鬃毛,轻声道:“嘘,安静,乘风,安静......” 杨霆风微微皱眉,当下也是斜眼一瞅。 这一瞥之间,只见那马通体如红炭,极是俊朗高大,一看就是阿哈尔捷金马中的上品,不由得默默点头道,“果然,还真是如郭大哥所说的,尾如垂扫,尾欲茸细,尾骨欲遊,后脚欲缩。曲池欲深,腿似琵琶,接脊骨短,汗沟欲深。脑骨欲圆,食槽欲宽,颊骨欲圆,面如剥兔。耳如削竹,眼似垂铃,眼下有肉,垂睛欲高,只是可惜......” 他在探马营,曾经请教过‘马贩子’郭延载有关相马之术的熏陶,不说学了他七八成功力,这四五成的眼光还是有的。 闻言,校尉笑容忽止,冷声道:“可惜什么?” 杨霆风拍了拍马背,遂叹了口气道:“可惜蹄骨曾遭受过重创,虽说痊愈,可这匹马的腿力,却再也不能回到巅峰之时了。” 校尉脸色一沉,默默点头,又低声询问道:“你学过相马?” 杨霆风面皮发烫,暗叫一声惭愧,拱手道:“禀军尉爷,小人只是略懂一二,班门弄斧而已,当不得真。” 校尉打量他一眼,眉毛微微一扬,神情木然道:“你就是杨霆风吧。” 杨霆风微露讶色,定定瞧了校尉一眼,忽地点头道:“正是!大人识得在下?” 校尉摇了摇头,面无表情,道:“不认得。” 杨霆风一怔,皱眉道:“那敢问大人何以......” 校尉定定瞧着远处的,缓声道,“三年前,老帅命骁骑营,前往帝都押送西北三省的税银,我曾与令尊有过一面之缘。” 未了,他又加了句:我姓李,单名一个信字。 李信。 如雷贯耳。 陇川李氏一门,皆以“善射”、“骑将”闻名天下,其子孙多为将军,是史上独领风骚上千年的武门世家。 而这位李校尉,便是骁骑中郎将,李承训的独子——李信,现任近卫骁骑营“骁骑校尉”,不仅弓马娴熟,武艺高强。而且,也是少见的指挥型骑军将领。 常言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其实,朝廷也并不缺乏将才,泱泱大国,懂陆战的有,懂车战的有,懂阵战的有,懂水战的也有,可懂骑战的呢? 匈奴有,义渠有,襜褴有,乌桓有,鲜卑有,北羌有,柔然有......再过百年,突厥,契丹,回鹘,党项,蒙古,女真...... 从春秋战国到如今,不乏名将外抵异族,在马克沁机枪发明出来前,多少将领只能以步制骑,修建紫塞长城来抵御游牧民族。 在神州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是农耕民族对抗游牧民族最黑暗的时刻,也是无数惨死铁蹄弯刀下亡魂的悲歌。 毕竟,在这个时代,是没有机枪和空降兵部队的。 而骑兵在古代战场上所充当的,便是机动灵活的空降打击部队。 战争之始,派出骑兵快速的抢占有利位置,对敌方占领的要塞进行突袭与瞬间打击,便是它们所需要做的事情。 而骑兵称雄战场,凭借的,可不是近乎于匹夫之勇般的冲锋,而是依靠其强大的机动性来影响一场战争的胜利。 所以骑兵之中,一名优秀的骑军将领,往往可以决定战争的天平。 第二,便是这骑兵部队。 以大胤的国力,广积粮、精备兵,慎选将,不出个三五年就能组建数支精锐部队。 可骑兵却与一般的军队不同。 首先,一匹合格的军战马是得经过精挑细选的。 为何?因为,不是所有的马匹都能成为战马。 这其中要挑选身强力壮的优良品种,还要听话、脚力好,其本身就价格不菲。而且,供养一匹战马的花费,要远远大于数名士兵。 毕竟,战马是吃草料的,这些金贵的牲畜,并非和士卒们一样,消耗粮食。 可是呢,它们又不是什么野草都吃。 如同人要吃副食一样。马儿除了吃干草、青草类的粗饲料,还得吃米糠、麦麸、黑豆混合而成的精饲料。 第三,这战马也不是天生就能驰骋疆场的。 不但需要训练马匹适应战场上各种复杂的环境,还需训练战马学会不同的行军行进步伐,最终,方能练出人马合一的攻防本事。 当然,最为重要的。就是李信与其父虽出身陇川门阀,却是少见的,不参与两派政治内斗的边军将领。 而同样的,作为淮泗集团首领的哥舒,给予这对父子的,也是莫大的信任。 不但将帅府的安危全权委托给他们,更是将紫塞边军最强战力——近卫骁骑营交给二人统领 这简直,就是将自己的脑袋交给敌人的愚蠢行为。 二人沉寂片刻,杨霆风突然长长吐了口气,眉间尽是复杂的神色,“老爷子,他,还好吧。” 李信一怔,旋即点了点头,冷然道:“杨爷在兵部,官居正二品,一切都安好。” 语罢,杨霆风忽然间似有些失神,竟然不语,寂静中,只有风在呼啸,带来了北方草原传来的阵阵寒气。 “还有,帅府命令,升调你担任披甲蹶张营伯长。”李信毫无情绪波动地声音再次响起。 然而眼神,却死死盯在杨霆风脸上。 两人默默地互相打量一会,倒是李信先开口了,“你还有何话?” 杨霆风十分反感道:“我服从命令。” 李信眼睛霍然雪亮,问道:“喔?似乎有些许不满情绪?是因为令尊吗?” “是!”杨霆风傲然说道,眼神明亮坦荡。 李信看着那张磊落睥睨的脸,微微颔首,冷道:“有什么你就问吧,乘我今天心情好。” 这句话,几乎怎么也不可能从眼前这样的男人口中吐出。 “这李信,可是个狠角啊。”杨霆风有点发愣,继而百感交集,低声说道:“禀军尉,大胤祖制,士卒晋升,一为首功,二为先登,三为陷阵,四为搴旗,小人寸功未立,就被授予伯长之职实不能服众。” “你说的不错!但你,却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李信依旧面沉如水,他颔首道:“大胤是有祖制,可我紫塞却有额外的兵制赏格,老帅早有令在先,西烽火首台示警,同样以首功论。” 杨霆风微微吃了一惊,皱眉道:“当真?竟还有这一条?”他的目光落在李信的脸上,希望能看出其一丝情绪上的波动。 然而,他并未得到任何所期待的结果,铩羽而归。 场上静默一片,只闻北风刮起两人身上的衣甲,猎猎作响。 李信顺着他的目光,也凝视着杨霆风,喝问道:“还有什么要问?” 杨霆风略一沉吟,道:“有,本朝太祖有言,士卒晋升,当先从伍长、什长、伯长、当百、牙门、骑督、曲督、司马、都尉至校尉为止。而将领晋升,则要从中郎将、裨将军、偏将军、四征将军、四镇将军、前后左右四大将军、卫将军、车骑将军、骠骑将军乃至大将军为止!但无论何种军阶,皆是一阶一级的晋升,即便我有首功,也不能连升三级,这有违大胤祖制,除非.........” 话还未说完,声音却已经停了。 “说得好,除非,是你家老爷子给你暗中使了劲,帮了忙,‘堂上一呼,阶下百诺’是吗?”李信留神杨霆风的眼神一会儿,冷笑道:“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有!说没有,那是在说笑。” “呵呵,果真还是如此结果么!”在听到李信开口的刹那,杨霆风的眼里却有了笑容,然而那笑容却极其复杂——仿佛在意料之中、又仿佛有些失落 少时离家,流落江湖。 瞒着亲族,加入边军。 可自己终究,没有逃过父荫。 李信看了杨霆风一眼,突然,举起了一只手,手指微微一指远方的夕阳,冷然继续道:“你,看到了什么?” 杨霆风脱口而出:“百姓!” “百姓身后呢?”李信看着远方,冰冷的眼神中,渐渐有了火焰。 杨霆风厉声大喝:“江山!” “没错,如你所说,是这万里河山!你不该因父荫而为耻。”望着天边逐渐消失的太阳,李信平静道,“要知道,国之兴亡,兵之胜败,博学所至,幸讨论之。入帷幄之中,参庙堂之上,不能为国尽规以谋社稷,这才是君子所耻也。” 杨霆风又一惊,脱口:“您说的是。” “为社稷秉君子之器,任人唯亲又如何?这是哥舒老帅常挂在嘴上的话。”说起老帅,李信凭空而望,眼神也敬畏慎重了起来,顿了顿,他继续道: “你们淮泗之人,四世三公,出过二十多个朝廷一二品的大员,三十个封疆大吏,五十多位名将!拔尽江淮之地的紫气。全国两京一十三省的世家门阀看你们,就像从地上往天上看。用本朝太后的话说,淮泗之人耀祖荣身荫子孙,天下无出其右。” “你既从军,又有父族荣荫在身,将来出将入相也不愁没有机会。更应当竭忠事国,苦练杀敌本领,而不是老想着如何逃避家族,怎么摆脱令尊。从军也八载了,我希望你对得住自己这八个年头,好自为之吧......” 第十二章 副帅呼延 北方草原袭来的冷风还在二城中绞动,卷起黄沙万千,一片肃杀寂静。 方才热闹的气氛早已消失,二娘客栈内,所有的军士皆已离开,包括那胡邋遢及李军士。 军令如山,没有人敢拿这个开玩笑。 “你,跟我去内城殿帅府!”在翻身上马的一瞬间,李信头也不回地命令道。 杨霆风猛一听此言,不禁又吃了一惊。怎么那么急?今日就要去帅府受领旗牌任命么? 然而,吃惊归吃惊,他依旧抱拳揖道:“诺!” 马蹄声再次响起,李信驰马在前,杨霆风紧随其后,两骑飞掠而出,像两支劈开苍穹的闪电,沿着蜿蜒驿道,绝尘而去。 入暮的时候,二人方抵达了紫塞内城,只见人马来往,灯火通明,闹哄得厉害。 这里,便是紫塞的内城,也是和西域诸国自由贸易的互市。 杨霆风一眼望去,只见,一条主驿道横贯东西,纵横南北。 大道的两旁,满是深鼻高目的西域商贩正在沿街叫卖,肥羊骏马,毛皮香料等各色西域特产琳琅满目,让人着眼生辉,眼花缭乱。 而另一边,则是大胤的各式栈铺。这茶叶丝绸,瓷器锦布应有尽有;另外,还有许多瀛洲送来的时鲜瓜果蔬菜,云州的山珍野味,江淮之地的江鲜活鱼,分列店铺两旁。 在这声音鼎沸的喧嚣中,依稀还有许多女人的嘤嘤哭泣声,时不时地传来。 杨霆风抬头看去,只见街道两边满是衣衫褴褛、浑身是血的女人,来自于帕尔斯、身毒、月氏、鄯阐、出云等不同国度的都有,甚至,连那来自大洋彼岸,通体黝黑的“尼格罗”女人也并不少见...... 这些女人,无一例外都被剥去了左半边的上衣,右臂上则被烙铁印着奴隶标记,背上挂着无数条可怕的鞭痕,脚上一条锁链晃荡不已。 紫塞。 位于战略要冲,自古商贸兴旺,百年来,来自各国的商人给这座要塞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可历朝历代的文人骚客们,却对朝廷斥巨资修建这堵长长的破墙时,纷纷表现出了怀疑与不屑。 甚至,他们不吝笔墨在诗词歌赋里争相嘲讽;在亡国之危时,讥笑它的不完美,在太平无事时,又仿佛它的并不存在。 然而,只有守卫边疆的士兵们才知道,紫塞并不只是一堵石头堆砌成的墙,它还是沟通亚欧大陆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护航编队’。 紫塞,也是华夏神州的经济王牌。如果需要,决策者们既可以对付游牧民族进行经济封锁,使投机的商人、物资、技术无法随意流动,以实现战略围困为目的。 当然,也可以以互市贸易作为谈判筹码,成为如今的海关。 简而言之,紫塞便是大棒与胡萝卜。 既可以打防御战,亦可以打贸易战。 紫塞也不仅仅是一堵墙。 它从神州东北铁岭西部发起,向西绵延,经过了漠北,沙俄,阿拉木图,罗刹国,达契亚国,马扎尔国等,直至多瑙河下游的欧亚大陆北部,构成了一个世界上最为广袤的亚细亚草原地带。 在古代历史上,这几千万平方公里的草原地带,便是来去如风,弯刀烈马,草原民族们的‘骑兵走廊’。 而铺设在崇山峻岭上的紫塞长城,就是华夏神州这个农耕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生死博弈的‘曼纳海姆防线’。 紫塞,能带给大胤王朝的,是国库每年近四分之一的税收。 这其中,奴隶生意又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 仔细想想也是,这天下,又有什么生意,比得上奴隶贸易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在这种惨无人道的贸易活动中,各国却加快了资金的原始积累,促进了经济繁荣,故朝廷屡禁却不止。 女奴们见杨霆风顾望,又瞧见那身铠甲兽盔,知是大胤边关军人,地位崇高,纷纷投来期盼的目光。 杨霆风见状,微微一愣,忽地涨红了脸,暗叹一口气,狠狠拽起缰绳,只顾低头闷走。 他只是个士兵,人小势微,虽有恻隐之心,却没有任何力量来改变现状。 不,别说是他。 即使是那个朝廷正一品武官,西北三省六镇的最高军政首脑,面对这奴隶贸易,恐怕也没有办法完全制止吧。 男人还知道,哥舒老帅执掌紫塞近三十年,铁腕雷霆的手段治下,唯独对这件事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也许,十万边军的军饷之中,这奴隶交易,恐怕也是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吧。”杨霆风无奈苦笑,即使生性粗犷坚韧的他,也不得不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江湖如此,朝堂,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 内城,边军辎重府库。 一排排用石头彻成的仓库,墙上用红漆写着“私自擅闯者斩”几个大字。 仓库四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站着执枪佩刀的中垒营兵士,警戒极其森严。 当暮色笼罩府库角楼的时候,无边的黑夜中,悄然飘起了无迹的雪花。 风雪之中,隐隐约约能望见道路的尽头,有几个穿着披风的人影向着府库朱漆大门走了过来。 虽说飘着大雪,但是守卫府库的军士们还是渐渐看清了来人的外貌——头上戴有胤武盔,身上着明光将军铠,这可是朝廷二品以上的武官才能允许穿着的铠甲——来者便是紫塞边军的副帅兼‘三军内探及走报机密总探’呼延晖。 另外,队伍中还有东营‘右都督’徐安都,西营‘左都督’韩天巍,‘骁骑中郎将’李承训,以及,在前年腊月里,突然被哥舒老帅指名的次席幕僚常戚风和庾司官张敬谦。 说起这幕僚制,也是紫塞边军独有。 共分十个席位,首席为谭叙,与哥舒老帅搭班。 次席为常戚风,与副帅呼延晖组建第二套班子。 老帅若是不在或者阵亡,那么,二班可以代行紫塞一切的军政大权。 二套班子若是也阵亡,则三班徐安都带领三席崔梁接替,以此类推。 常戚风跟在呼延晖身旁,眯缝着眼,东张西望,像一个孩子——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感觉。 呼延晖看他那样子,禁不住笑着说:“太学是第一次来边军辎重府库?” 常戚风嘴边也挂着一丝笑意:“是啊,早听说紫塞边军辎重府库防备之严,乃大胤全军之表率,今日得见,方知此言不虚!” 这一通马屁拍的,呼延晖立马上来了兴致,他指点着对常戚风说:“太学啊,你看,这些巡视的长矛手,都是中垒营的伍长和什长,个个可以以一当十。周围角楼上,遍布我‘夜不收’的士卒,共计有五十人,控制着这方圆百米内的任何敌情。再看,这是窖穴,窖穴储粮;看,这是草料场,军械库,广储司……看,这是火隅,其中配备百名士兵,全权负责本区域的火政,一应俱全。” 常戚风惊叹道:“副帅怎地如此谙熟府库情形,真是如数家珍啊!” 一直随侍在旁的庾司官张敬谦,不失时机地插嘴道:“常先生,您有所不知,这紫塞边军辎重府库,乃是副帅一手规划,亲自督造的,试问这周遭的一砖一瓦,哪一处没有留下副帅的痕迹?” 呼延晖拈须笑道:“行了,敬谦,言过了。” 张敬谦知道呼延晖说的是反话,表面苛责,实则相当受用,他便继续道:“卑职并未言过其实,武帝三年,卑职还记得修筑大军箭库时,副帅就曾跣足短衣,亲自测绘勘探.....”突然,张敬谦便缄口不说了。 常戚风微微一愣,然而精明的他,马上从张敬谦眉宇间捕捉到了一掠而过的忧郁...... 呼延晖倒是没有察觉到他的变化,反而被他提醒似的,兴致勃勃地说:“走,太学,咱带你到箭库去看看!什么雁翎箭、寒鸦箭、五齿箭、追星箭,哎呀,保证你眼花缭乱,大开眼界。” 说完,径直拉着常戚风,朝箭库方向走去。 一行人边走边说,张敬谦则走在前列,提早打开了箭库的大门,那带有镏金吞兽头的沉重的朱门,发出悠缓低哑的声音。 他似乎还不死心,继续劝阻道:“副帅,仓库内不得摆放稻草等易燃之物,所以这寒气比外头更重,您老的腿.......就不必进去了吧?” 呼延晖正说得眉飞色舞,闻言,停住了脚步:“恩?敬谦啊,你说啥?” 张敬谦赔着笑,“卑职的意思是,大人的腿一沾寒气便疼的厉害……整夜整夜睡不着!” 没等他说完,呼延晖大笑起来,“敬谦啊,你小子跟随我多年,又不是不知道,老夫我可是‘夜不收’出身,这身子骨还没那么娇贵;再者,当年你随老夫深入北蛮草原腹地三千里,不比这儿冷多了?咱连千军万马都不惧,还怕这老寒腿不成?走!” 话音刚落,呼延晖便在众人簇拥下,进入了箭库。 箭库内,一只只笼箱被码放得整整齐齐,井然有序。 呼延晖在笼箱之间的过道上,慢慢走着,边走边关心道:“敬谦啊,这些箭支不会受潮吧?” 张敬谦踏前一步,抱拳揖道:“不会。大人请看,码放笼箱的架子离地三尺七寸,每个架子上方皆开有气窗,通风非常好,这批箭支三年前从帝都军器局送来,至今已有五载,丝毫未受潮。” 呼延晖还是有些不放心,命令道:“打开!” 张敬谦连忙搬下一个笼箱,亲自动手撬开铆钉,打开一看,一排十支,垒起五列的崭新颈切箭,静静地躺在箱子里。 呼延晖取出一支,抚摸片刻,满意地点点头,将箭放回箱内,却并未离开。 他继续大步往深处走去,众人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得跟着一齐进去。 走不到十步,呼延晖突然抬手一掌,搭在一个靠里处的笼箱上,但闻波然作响,劲风四散,只刮得一旁的众人面皮生痛。 张敬谦的脸色变了,呼延晖手一指,厉声对张敬谦说:“打开!” 话音刚落,扑通一声,他跪倒在地,脸色恐惧。 呼延晖的眼睛陡然冷凝,微微一震手腕,“啪嗒”,一声,笼箱断裂,箱子里滚出一堆枯草! 接着,他连续出掌,毫不间歇,震碎笼箱,箱箱都是枯草…… 他也不吭声,只是每打开一口箱子,那目光便向张敬谦狠狠望去,眼神渐渐变成了冰。 张敬谦刹间脸如死灰,嘴唇发白,膝盖不停哆嗦着,慢慢瘫软在地。 呼延晖看了‘骁骑中郎将’李承训一眼,微微点头——只闻“呛”的一声,李承训已经拔刀在手,刀如秋水,刀光如练,冷色的刀锋上,绵延着特殊的细碎花纹,铁匠们称之为“镔铁雪花”。 张敬谦看到李承训抽刀注视,眼神冷酷,心知大劫将至,突然喊了一句:“副帅,我冤——” 这枉字尚未出口,刀光便一掠而过,一腔血溅出,头颅便滚落,嘴角尚自开阖,犹自开口说话,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第十三章 一杀一赦 血水溅了李承训半身,火把上的火苗,赫然映着一个须发皆张的人头! 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张敬谦,眨眼已经变成了一颗不会说话的头颅。 这位骁骑中郎将挥手一振,甩开刀上的血渍,看也不看,就往腰际一插,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那柄镔铁雪花刀便已收了起来。 库房内,一阵沉默。 众将官的脸上表情各异,有的倨傲,有的平静,有的微笑,有的则陷入沉思。 但那都是装出来的,掩盖不住的,只有内心惊恐跳动的心脏。 比起北蛮,这位副帅的杀伐之果断,恐怕要更令在场的诸人敬畏。 倒是幕僚常戚风,率先打破了沉静,他拱手作揖道:“副帅,变卖军械,张敬谦该死,可您老也该听听犯官所言,再做处置。” 呼延晖默然有顷,也觉处死张敬谦,过于草率,他叹口气道:“太学啊,你说得对,只不过哥舒老帅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咱俩的肩上,担着天大的干系,成日里战战兢兢的,夙夜未尝有怠。可真遇事了,老夫却还是犯了糊涂。” 常戚风点了点头,也无声地叹了口气。 两人还要继续说些什么,忽然,从仓库深处传来了孩童哭泣声。 哭声一出,在场所有的人都觉愕然,纷纷竖起耳朵,“边军辎重府库竟然会有孩童误入?” 来不及责问当值将官,一行人迅速循声而去,但见:箭库最里处的架子上,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女童。 女孩瘦骨嶙峋,衣衫褴褛;黑漆漆的一对双足,未穿鞋袜,满是灰尘。 她神色惊恐,泪水如断线的珠子,顺着黑乎乎的脸蛋滚了下来。 待看到李承训一脸严肃的走过来,那个女童脱口惊叫一声,哭喊声更甚,身体微微哆嗦,像一只惊恐的小猫。 呼延晖看着女童,眼里那一点冷锐睥睨瞬间消失了,换上的是由衷的慈爱,连忙箭步上前,抱下女童轻声哄道:“女娃娃不哭,不哭,别怕,爷爷和叔叔们不是坏人。” 女童闻言,边挣扎边结结巴巴地讲起来,“不......你们......坏人......为什么要......杀我爹......爹爹是好人.....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你是.......”众人怔了一下,陡然明白过来,敢情眼前的女童,赫然是张敬谦的女儿。 说到张敬谦,女童触动衷肠,再也忍不住,愈发地号啕大哭起来。 呼延晖则是浑身一颤,常戚风发现,这位副帅的眼眶竟也慢慢红了! 只听呼延晖动情地说:“女娃娃,你爹犯了死罪,爷爷想赦他,但军法却不能饶他,赦他那就叫徇私枉法。因此,老夫今日宁肯让你记恨一辈子,也绝不能负了朝廷,负了百姓!从今以后,爷爷就是你的家人,你就放心吧……” 两旁肃立的将官们,虽说个个摸爬滚打于刀剑锋镝之中,杀人如麻,心硬如铁,然听到此处,也不禁微微有些动容。 “放开我!”女童猛然尖叫起来,掏出脏兮兮的小手狠狠打在了呼延晖的脸上。 “大胆!”李承训忽然一声雷喝,震得箭库粉尘簌簌而落,他狠狠盯着女童,手下意识握住了刀柄。 女童最是惧他,被他这一吼,立刻被吓得魂飞魄散,竟一时止住了哭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从呼延晖怀中猛然挣脱。 她一路跌跌撞撞地跪到张敬谦首级处,再也无法抑止地抱起头颅,又大哭了起来。 常戚风见状,也快步跟上,从怀里掏出帝都特产牡丹饼哄她,却是怎么也劝不住。 呼延晖也不知该说什么好,看着面前女童那哭得梨花带雨的脸,又想起了张敬谦,一时只觉痛心不已,喃喃自语道,“敬谦啊,你当初若是和‘夜不收’的弟兄们一起埋骨格尔贡草原,战死沙场,该有多好啊!多好啊!你......你又何至于落得军法处置,身首异处的下场,你......你” 到这里,他也转过脸去,偷偷抹泪。 突然,呼延晖似乎想起了什么,脸往下一沉,厉声喝道:“来人,把辎重府库当值将官给老夫绑了!” 话音刚落,箭库门口就闪进了一名参将,惊惧地跪在地下,嗫嚅道:“末将,柳......柳关明在!” “霍,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呼延晖眼一瞪,冷笑道:“我来问你,你可知罪?” 柳关明看了女童一眼,忽地一头叩倒在地上,砰声直响,嘴里喊道:“末将知罪。” 呼延晖点点头,忽然喝道:“那你还留在此地作甚?与我推出去,斩!” 门外中垒营军校应了一声,上来,就将柳关明拖着就往外走。 不料,柳关明猛然一振,挣脱军校,径自上前跪行道:“副帅,罪将知晓军法不容情,但也不愿这么窝窝囊囊死了,还望副帅遣罪将前往‘夜不收’前敌营效命,就是死,咱爷们也得死在前线,不辱没祖宗威名!” 呼延晖睨视着他,冷笑道:“呵!婆婆妈妈的,军法面前,还容得你给老夫讨价还价?”他黑着脸,又对着李承训喝道,“给我斩了!” 这话还未落音,李承训已然出手,他陡地掣刀在右手,刀光掠过,破空“啸”的一声,斜斩过来! “唉!”柳关明叹息一声,霍然回首,一回头,就跟李承训打了个照面,李承训一愕,刀势不由得一缓。 他特意伸长了脖颈,眼睛看着镔铁雪花刀斩了过来,没有丝毫的畏惧。 众将原本以为他怕死,才出言自愿前往前线。 如今见他这般情状,又不禁露敬佩的神情,但刚见呼延晖处死张敬谦,慑于军法无情,一时又无人敢于上前求情。 “且慢!”一旁的‘右都督’徐安都急了,突然叫停李承训。 那一刀,就凝结在那儿,再也斩不下去了,只有冷汗涔涔而下。 尽管‘骁骑中郎将’李承训直属边军都督府,但对手握东大营重兵,又在哥舒老帅面前说得了几句话的徐安都,还是有几分惮忌的。 徐安都朝着李承训微微点头致意,转身一撩披风,单膝跪地道:“副帅,北蛮入侵,我紫塞边军未经一役,便斩大将,于军不利。况且,柳参将自愿前往‘夜不收’的前敌营,立功赎罪,末将在此作保,请副帅就应允他了吧。” 闻言,呼延晖大怒道:“我若是不允呢?” “副帅,末将也为柳将军担保,他是条好汉,绝非是那为了活命而贪生怕死之徒。”李承训也跨前一步,单漆跪地,手中的刀,也缓缓放了下来。 呼延晖没料到李承训竟然也会如此死保柳关明,不禁心里一阵阵发热,他将目光慢慢挪到柳关明身上,问道:“柳关明,你瞧见了么?” 柳关明大为感动,哽咽道:“罪将.....罪将瞧见了。” “瞧见什么?”呼延晖的声音,如同铸剑镌刃时的交鸣。 柳关明合起了双目,一头重重磕在地上:“瞧见徐将军和李将军为在下求情作保!罪将没齿难忘,愿以此残生,为紫塞边军众弟兄们带回更多的情报,虽死而无怨。” 呼延晖点点头,转身对徐安都和李承训道:“你们都起来吧!” 话音刚落,二人便知道柳关明这条命算是保住了,齐齐道:“多谢副帅!”徐安都与李承训站起身来,一左一右,顺手扶起了地上的柳关明。 呼延晖叹了口气,缓缓道:“柳关明,今日老夫赦了你,一呢,是安都和承训都为你作保。二呢,也是我为国惜才。这三呢,只因你并非我手下的嫡系出身,老夫怎么说,也得给你清河名门柳氏一个面子。不然,十个你,老夫都斩了!” 你明白吗..... 第十四章 身不由己 柳关明又再次跪了下去,不停叩首道:“罪将明白,以后定将全部心思放在‘夜不收’前敌营,绝不辜负副帅今日的不杀之恩,两位将军的作保之情!” 呼延晖微微颔首:“好!好!你真这样想,老夫也就放心了。” 说着,他将手向着北方虚空这么一指,“看看你们,个个壮室之年,英武不凡,年富力强,真令老朽不胜羡慕。遥想当年,尔等初来这边军之时,还只是一群束发弱冠的少年,十载的习文学武,十载的军旅生涯,你们终于都成为了我紫塞后继之人;盼你等要时时警醒自己,身上担着朝廷重担,社稷安危。当竭心兵事,精忠报国,而不是将心思用在贩卖军资,吃喝嫖赌,起屋纳妾之上!明白了吗?” 箭库的众人,早已被激励得热血沸腾,无论士卒还是将校,都齐刷刷跪倒,异口同声道:“请副帅放心,紫塞边军,誓为大胤江山永固不破之屏障!” 呼延晖这时也是神情一振,挥手对众人道:“好,都下去,各司其职吧!” “诺!”说完,众将校士卒大声回应,接着,便像一阵风儿似的,齐齐迈出了箭库大门。 箭库中,刹间,只剩下了呼延晖,常戚风以及那名女童。 女童这时已经停止了哭泣,黑乎乎的小手上,捧着牡丹饼,一口咬去,好大的一口,直咬掉了半张饼子,看起来就像是饿死鬼托生。 常戚风替女童梳理了下发鬓,这才起身,走上前去拱手作揖:“副帅虎威,太学今日算是长见识了。” 呼延晖呵呵一笑,问道:“喔?怎么长了见识?说来听听?” 常戚风连忙回道:“副帅今日,一杀一赦,不但凝聚了军心,也重新焕起了我边军将士们的血性悍勇!” 呼延晖摇了摇头,淡淡道:“我这半辈子,大多都在兵营中度过,这点带兵的伎俩,不足为奇。” 二人默了一下。 常戚风忽将目光一下子转向女童,脸上表情变了一变,显然话里有话。 呼延晖背过身去,闭上了双眼,“你说吧。” 常戚风点点头,便迎上前,凑近呼延晖耳畔,压低了声音道:“副帅,刚才我询问过这女娃了,她呢,并非是张敬谦亲出,乃是我边关的战争孤儿,而像她这样的孩童,据说还有十七八人之多,都寄养在敬谦老母家中,所以,敬谦贩卖军资,实为.......” 说到这儿,呼延晖的面容动了一下,却依然站在那里。 “副帅,这件事的始末,我大致已经心里有数,定是边军司务库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生,侵吞死难将士们的抚恤金,这里头的前因后果,波谲云诡,您老想不想知道?” 呼延晖闭着眼,摇了摇头:“不想知道。” 常戚风一怔,“啊”了一声。 沉默了少顷,他再次拱手作揖道:“副帅既不愿亲自过问,那么,由在下代为追查这侵吞抚恤一案!戚风虽不才,定查他个水落石出,可否?” “不可!”呼延晖猛然睁开了双眼,却并不看常戚风,他寒声道:“太学呐,我想,这件案子你就不要查了。不,非但你不能查,而且,我们还得当这事没发生过!” 常戚风眼望着副帅,并不接言,面容十分严肃。显然,对呼延晖这句话,他十分不满。 他本是江南书香名门常家的三公子,刚到始室之年,却已是那号称天下四智——风、花、雪、月中的风,不但智谋极高,且为人亦侠义,为当地的百姓着实解决了许多难题。 后来,他弃文习武,投笔从戎,被哥舒老帅特招,入了这紫塞边军的军事幕僚集团。 而其本人,又是极为酷爱兵法,天赋又高。 仅仅三载,他就读完了当世所存的所有兵书韬略;出谋划策,排兵布阵无人能及,就连哥舒老帅也时常要向他请教兵法,军略,无不是对答如流,头头是道。 恰逢此等不平之事,常戚风一股侠义之气便冒上头来。 “副帅是怕这件事牵连到在下的安危,还是怕牵连到......?”常戚风察觉自己失言了,后面半句话楞是没有说出来,顿了顿,他继续道,“副帅,这人命大如天,冤屈必须伸张。” 呼延晖先是一愕,接着脸上显出了一种复杂的表情:“那老夫就直言吧,你这一腔热血,高谈阔论,仅仅是书生意气而已!须知,打狼不死必被狼咬,你懂吗?” 闻言,常戚风也是一怔,接着,他也负气地道:“您老,觉得在下,也是那贪生怕死之徒吗?那太学现在就可以答复您,大可不必。” “糊涂!亏你还是饱读诗书之人!”呼延晖怒叱一声,狠狠瞪他一眼,“为何不让你查案,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 常戚风依旧懵在那里,许久才问道:“还请副帅明示,在下不太明白。” 呼延晖定定地望着正在大快朵颐的女童,良久,才慢慢说道:“眼下倒卖军资一案,错综复杂,肯定是多方牵连。再查下去,势必会谣言份起,军心躁乱,紫塞不稳呐。” 常戚风又愕了,他定定地望着呼延晖,目光中首次出现了迷惘。 呼延晖一声长叹,好半天才道:“一句话,大军不能乱!” 见常戚风眨巴着眼,似乎还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呼延晖背着手,来回走动三四步道:“太学啊,张敬谦倒卖军资一案,牵涉面太广。你想,那么多的军资,仅凭他一个区区六品的庾司官完成全部环节,又怎么可能?这其中,肯定有一大批的将校军士都牵扯进去了,若真要大规模追查,势必引起军心浮动。这动静大了,只怕还得酿成兵变。眼下,北蛮入侵在即,老帅又不在,老夫必须得先稳定全局要紧。” 常戚风突然提高了那一口带着吴侬乡音的调调,“副帅,此事哥舒老帅知道么?” 呼延晖也被常戚风突如其来的话,问得一愣,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无奈道:“他?又怎会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他也难,这都是让朝廷的军饷给逼的!” 提到军饷,常戚风也不说话了。 呼延晖叹了口气,有气无力道:“这些年,掌管户部的陇川集团极力在克扣我部饷银;不仅,我边军购买西域良马扩编骁骑营之事,成为了泡影。就连将士们正常的军饷也不能保证。只得靠着奴隶交易,打劫几个西域富商,挣他几个银子来弥补下军饷不足,老帅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如此说来,副帅对此事,也准备听之任之了?”常戚风忍不住又插了一嘴。 “你别给老夫钻牛角尖!”觉察到常戚风语气里的极为不满,呼延晖睨他一眼,恨道:“倒卖府库军资,侵吞抚恤银子,后患无穷。久而久之,对内助长腐败;对外,倘让陇川之人闻知,势必成为攻讦弹劾老帅之口实……绝不能不管!” 常戚风依旧不依不饶:“那副帅将如何处置善后呢?” 呼延晖怒叱道:“这就不是你所要操心的事了……”恰逢这时,一阵雪风吹了进来,呼延晖的一把白胡子立刻向后飘了起来。 雪,看来下得更大了。 常戚风连忙奔过去,就要关上箭库之门,呼延晖忽一搭其肩膀,便阻住了常戚风。 但见,箭库外,大雪飘飘,而满挂的‘辎重府库’四字的灯笼又在风雪中点点红红,一片祥和安静。 这时,常戚风才发现门外台阶处,站着三名中垒营士兵。 大雪飘落在他们的头盔与黝黑臂铠之上,缀起点点白皑,最前面那个中垒什长手里举着一枚腰牌,一支令箭。 虽然飘着雪,还是能看出,那令箭可是帅府独有! 常戚风眼睛一亮,大声询问道:“是李信到了吗?” 那个举着腰牌令箭的什长大声回道:“禀大人,正是骁骑营李校尉到了。已在府库外站立许久!” 常戚风大步走了过去,接过那个腰牌与令箭,反复查看,回首向呼延晖点头致意。 呼延晖转过头,望向依旧捧着张敬谦首级的女童,叹息道:“太学啊,麻烦你先照料下她。老夫去去就回。” “诺!”常戚风这一声回答中充满了委屈,似乎又透着些许遗憾。 ........ “咝咝”“咝咝”军靴踩在雪地特有的声音响起,一队中垒营长矛手用雁形阵排开,操着整齐的步伐“刷刷刷”“走入府库朱门两旁,分两侧肃然站定。 “吱——”两名魁梧的士兵,抬手推开了大门,沉重的朱门再次发出悠缓低哑的声音。 呼延晖在四名带刀什长的簇拥下,大步迈了出去,可这前脚还没跨出阶梯,突然,这位副帅楞住了。 后面的什长们也都跟着停住了。 所有士兵的目光,都望向了府库台阶外,雪地上,矗立着两个“雪人”! 在浩瀚的银白色天地里,两尊‘雪人’一前一后,一动不动的,就那么静静地站着。 那当然,是两个人,大活人。 只不过,他们的头盔,铠甲,肩甲,护手,下摆,军靴都像披上了一层白纱。 呼延晖起先微微一楞,随即眼里,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欣赏。 见副帅到来,当先一名‘雪人’抬手抱拳,率先开口:“禀副帅,小人骁骑营校尉李信,特来交还令箭。” 刚说完,他身上的一大蓬积雪,“啪嗒”一声从盔甲上纷纷落下,叫人微微分神。 呼延晖点了点头,背着双手,缓步而出,嘴角带了一丝微笑,刹瞬之间,他的身形已经站在第二尊‘雪人’右侧,饶有兴趣地拍了拍他肩膀上的雪块,问道:“那你呢?” 雪人也抬手抱拳,开口道:“小人探马营军士杨霆风,参见副帅!” 大雪继续纷飞中......... 第十五章 长夜不收(上) 关外 朔风呼啸,风雪愈发的大了。 紫塞的雪,不下则已,一下就是场非同小可的大雪。 鹅毛般的大雪在飘飞,大地上,早已是无尽的白色苍茫。 极目苍茫下,一片皑皑,朔风如刀,大地如砧。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关内,至入冬以来,全国两京一十三省却没有下过一场雪。 淮陇两派互相倾轧,各级官员贪墨横行。 国库空虚,民不聊生,再加上今冬无雪。 常言道:冬无雪,则明岁便有虫蝗大灾,继而便是大旱,饿殍遍地;中旬更有洪水潮汛肆虐,百姓流离失所...... 内城 边军辎重府库 呼延晖朝着李信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李信点头会意,猛一转身,恰与杨霆风四目相对;李信默了一下,并没有理他,而是一吹口哨。 “嘶”一匹阿哈尔捷金马扬了扬双蹄,紧随着主人而来。 一人一马,迈着整齐的蹄声和步声,掠过孤零零还站在那儿的杨霆风,逐渐消失在风雪之中...... 那尊雪人(杨霆风)参拜过后,也选择沉默,不再言语。 天地间,只有风雪,在倾述着万籁万物那种种瑟缩凋零的声音。 不过,大地苍生,恐怕未能领受这份自然的‘恩赐’。 突然,一条腿从杨霆风后膝盖间的腘窝处,狠狠踹了过来。 一般之人,要是腘窝给踹一下,即便不倒,人也会立刻失去平衡。 然而踹完后,台阶上的男人依然丝毫不动。 “恩,不错。虎背,蜂腰,螳螂腿!腿上也很有劲!是个‘夜不收’好苗子!”呼延晖无限感喟,恰逢此时,一片棉絮样的大雪落在杨霆风的肩甲上。 这位紫塞副帅,挥手便拂去了他肩上的雪屑,意味深长的道:“原本,我和哥舒还担心,将你一个人孤独地扔在西烽火八载,你会因为耐不住性子而选择退却。今天看来,是我和老帅错了。看到你如今的境遇,我想,你终究还是长大了。” 杨霆风只望着呼延晖,并未搭话。 他自幼丧母,心性早熟,不但拥有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百折不挠的强悍韧性。 在淮泗集团第三代人中,有三个人一向是被诸位长辈看好的,其中之一便是杨霆风。 后来,杨父续弦,继母强势,次年又有了弟弟;那时的杨霆风,虽然年仅八岁,但却已经知道,家中无法再留,便一人离开杨府,独自流浪,乞讨为生。 十岁那年,因为一次特殊的际遇,他加入了神机门,由于自身饱经风霜的童年以及强烈的意志与远超同龄人的智慧,最终被神机门一位隐士长老所看中,收为入室弟子。 在师父的悉心调教之下,他又经历了无数的阻碍和磨难,终于练成了顶尖的暗器手法,还有那一身惊人的轻功提纵之术,以及对各种机巧机枢的制作,样样了然于胸。 而师父,一方面出于爱护,一方面也是为了奖励这天生不幸的少年,还特别费神、精心设计了一种可以隐藏多种武器的机匣给他,名为“千机匣”。 出道后,他又射杀了江湖上令黑白两道闻名胆丧的赵骧与朱云虬,已开始声名鹊起。 可就在这时,他却选择了退出江湖,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那时,无论是哥舒还是呼延,当然为杨霆风能选择从军,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当然,这其中更多的,恐怕也是出于二人的私心。 毕竟,在淮泗集团第三代年轻人中,大多数都只是些穷奢极欲之徒,在声色享乐方面甚至比那帝都陇川三代更胜一筹的纨绔子弟。 歌舞彻夜,金樽煮酒。 美人如玉,剑?呵呵,早已忘了! 在温柔乡里,又有谁愿意去紫塞,去边关,去守护这个她们父辈打下的江山? 若真有,那恐怕也是个傻子! 在美酒佳人逐渐取代马槊强弓的时候,一汉敌五胡流传下来勇猛,高傲的尚武精神,已经显得如此不堪,颇为可笑。 是以当杨霆风带艺投军后,哥舒老帅与呼延副帅就觉得,老杨家这个小伙子能成大器,才使他们更加萌生起栽培之意——将他扔在西烽火八载,以磨平其心性棱角。 杨霆风当然也明白,两位长辈其中的深意。 甚至,哥舒老帅,每次遇到他,都会时不时试探杨霆风道,“我说风儿啊,你,要不要调换个岗位?” 而每次,杨霆风都是只望着哥舒,笑而不语。那神情仿佛是说:当初将我放在西烽火首台的,不正是你吗? 只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曾经有那么一次,他,给出了老帅不同的答案。 那还是在杨霆风所在的‘探马营’即将下放东大营时分。 那天,杨霆风忽然问了哥舒一句:“老帅,你是不是曾经问我,要不要调换个岗位?” 那时的哥舒,正在品着江南常家老太爷送来的狮峰茗茶,乍一闻言,也只是心不在焉地吹着盏中的茶沫,道:“恩?风儿?你要去哪个营?” “调我去,‘夜不收’!”杨霆风答得很干脆。 话音刚落,老帅开阖着茶碗的手霍然顿住,眼睛里有冷光一闪而过,却是没有抬头:“为什么?凭你的神射功夫,去蹶张营或者强弓营岂不是更有你发展的一番天地?” 哥舒他并不明白。 杨霆风则淡定沉稳道:“我想,踏出去……看看!” 哥舒老帅抬起头,看了杨霆风一眼,反问道:“踏出去?你究竟是想出去,还是只想为自己的理想,和北蛮打一仗?” 杨霆风沉默着,不语。 “风儿啊,你在这个大漠孤烟,空空荡荡的烽火台;苦苦守候的,究竟是什么?不就是这个信念吗?”哥舒老帅拂袖而起,眼里已然有了怒容:“你只要还有这种想法,我便不能答应你!” “老帅!”副帅呼延晖总喜欢在旁逮住机会帮腔,“风儿的意思其实是……到格尔贡草原,为边军的弟兄们,真正办上一点儿实事!” 话音刚落,哥舒老帅的心中,是相当嗔怪呼延晖的,他怒叱道:“啊呸,你这老不死的,一向稳健持重,今日怎个也来作怪!可知咱淮泗之人,就这颗好苗子了……他万一要在草原遭遇不测,我看你怎么负责! 他心里疼惜,却不转头去看杨霆风,口里却说:“除了‘夜不收’,其他营你任选一处罢了!” 杨霆风依旧不语,只是斜眼瞅了瞅呼延晖。 呼延晖其实早受杨霆风所托,不敢怠慢,这位边军副帅,其实也早对他殷望之所寄而感动,故下定决心要为之所托而助他一臂之力。 他忽然换了一副口吻,说道:“老帅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只是军营里都传开了……” 哥舒一听,便知晓了呼延晖话里有话,他皱了皱眉,问道“传开什么?” 呼延晖声色不动,只笑道:“他们说……风儿是因为……” 哥舒冷冷一晒道:“因为什么?借了我的势力?才来的探马营?” 呼延晖抬起头,看了哥舒一眼,不置可否。 “砰”,茶盏砸碎在地面上,杨霆风一惊,抬头看着哥舒。 哥舒微怒道:“你管别人怎么说呢!就算是又如何?” 呼延晖点点头,唇边又露出了一丝笑意:“是。” 杨霆风这时也小声接腔道:“老帅,不只是老梁头他们这样说,连探马营的影卫们,斥候营的弟兄们,也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哥舒嘿声笑道:“呵呵,还有呢?还流传些什么话?” 呼延晖就真的接了下去:“还有‘左都督’韩天巍、‘武射军侯’隋良宰等人,他们都私下里说了话,说老帅您在后面撑……” 哥舒闻言,打断道:“老夫撑腰?老夫他娘的撑着脊背呢!怎么了?直娘贼,我是真没想到,呼延你这老不死的,也跟个长舌妇一样!长耳朵、尖嘴巴!” 呼延晖点了点头,一副谁让你把这走报机密兼三军总探交给我呢的表情。 哥舒长叹一声,抚髯斜睨杨霆风,叹道:“风儿啊,你真的想去夜不收?” 杨霆风低声,但很坚决地道:“请求老帅,让在下去见见格尔贡草原,闯闯北蛮各部落,为边军兄弟们出一份力……让无数妇女孩童的哽咽哭声不再回荡在每一个夜晚!” 那样的话,是令人动容的,连‘老夜不收’出身的呼延晖,此时,都不自禁变了脸色。 然而,哥舒老帅这时,反而微笑起来。 许久,这位紫塞都督,大将军,边军总兵官负手转身,看着窗外碧蓝的天空,只悠然道:“我答应你。” “何时?!”杨霆风脱口惊呼,难以压抑眼中的激动。 “我自会安排,但不是现在,你稍安毋躁……”哥舒挥手示意他坐下,“风儿啊,夜不收所要面临的,是真正实战的地方,险恶的敌后,你要成功,就得要做到连失败和死亡都怕了你才行。你……” 杨霆风点点头,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夜不收之凶险。 哨探夜不收。 这支行走在刀尖上的部队,是历代紫塞边军活跃的一支哨探队伍,类似今天的侦察兵,担负特种作战任务。 历代以来,从事侦察和间谍活动都是军中风险最高的部分,夜不收也是如此。 由于经常身处与敌人最先发生冲突的环境,风险也是极大。 若事不谐,往往是优先被草原游牧民族杀戮的对象。 而游牧民族对夜不收的捕杀也是第一要务,往往不遗余力。枭首,剥皮,挖眼,拖肠,割阴,钉矛.......被抓的士卒下场皆生不如死。 夜不收。 每天都处于生死边缘之中,压力巨大,每次轮到执行任务,必先与家人诀别,如果平安回来,还要烧纸焚香庆祝。 为保证隐秘性,他们人数通常不超过十人,而若遭遇敌军,人数一般都远超夜不收。 在冷兵器为主的当代,以一敌二已是相当凶险。 何况,夜不收为保证行动便捷,一般又是轻甲短兵,对阵人数占优单兵能力又强悍的游牧民族,确实是凶多吉少。 夜不收,是最艰苦也是最坚强的兵种。 他们没有支援,深入敌后,靠的只有——脑袋,身体,意志以及身边的兄弟 他们是真正的大胤军魂,铁血真之勇士! 毫无疑问, 紫塞长城就是我们的北境。 而‘望烽燧不得卧’的夜不收, 就是我们的北境守夜人! 华夏文明奇迹般的薪火相传至今而不绝,就是因为千年以来,夜不收和紫塞边军将士们的共同守望! 长夜不收,北境永不遗忘! 时间 回到现在 听,风在咆,雪在啸。 望,风雪中,无数矫健的身影也随之清晰或者朦胧起来,如同随时要消散的烟尘。 呼延晖沉默许久,眼里有冷然的光,许久,才低声问道:“杨霆风,你决定放弃披甲蹶张营伯长之职,自愿加入夜不收,成为他们中最普通的一卒吗?” “是!”杨霆风大声喝道,声音里带着傲然和自豪。 呼延晖白须扬起,喝问道:“那么,你想成为紫塞最好的士兵吗?” “想!”杨霆风毫不犹豫,声振天地寰宇。 呼延晖一只手探入怀中,抽出来一块玄色的令牌,高高举起:“夜不收听令——” 话音刚落,辎重府库的角楼之上,瞬间便涌现了无数脸色苍白,装备精良、杀气腾腾的战士,他们内置黑鳞犀皮甲,左手装有袖剑,外套清一色黑色长袍兜帽,袍上绵延着许多绳、条、以及碎麻布伪装,暗夜星辰般锐利的眼神,如同那千百张劲弩,齐齐对准了场中的杨霆风...... 第十六章 长夜不收(中) 雪风中。 五十名‘夜不收’士兵各自展开,呈松散阵型。 看似毫无章法,实则凝神倾听着周围的动静,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声响。 他们人均黑袍黑甲黑兜帽;左手上,都各自安装着一柄闪着寒芒的袖剑,杀气腾腾。 杨霆风知道,只有久经沙场,杀敌无数的战士,才能迸出这种强悍的杀气。 恰逢此时,谁都没有注意,有一袭娇小的黑影匆匆穿过巷子,几乎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悄然越上了府库角楼,慢慢融入‘夜不收’的众人之中,如一滴小水花,融入了‘大海’! 毫无波澜。 那背影游弋在黑暗中,并无疲沓之相,当‘海面’的波纹渐渐平息,终于得以清晰地窥见了那具美妙之躯——线条堪称流丽,仿佛那白玉石上的流线纹。 然而,她的身影,却没有避开一个人的眼睛——副帅呼延晖 一名,老夜不收。 他往来者方向看了一眼,眼中竟然闪过一丝慈父般的微笑,不停地微微点头——真不愧是十影之一,自己最得力的干将。 场中,所有‘夜不收’的士兵皆冷睨着杨霆风,眼神冰冷,袖剑如水。 似乎并不欢迎这位新兵。 “霆风啊,你记住,既然入我‘夜不收’,那么今后,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呼延晖的眼睛陡然冷凝,唇中吐出了那么一句。 他刚语罢,黑夜中,夜不收的士卒们也干脆一起开口,道:“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 也几乎是同时,呼延晖与众人大声诵出了那最后的两句,“长夜不收,紫塞永不遗忘!” 杨霆风点点头,他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了。 夜不收的另一层含义。 他们既是行走在刀尖上的舞者。 同样也是潜行于黑夜中的使者。 “喂,呼延老头,这种货色,我们可不收!”东边的角楼上,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袭黑影,看不清面目、听开口,却是一个非常有女人味的声音,说话中,自带有一种邻家大姐姐的感觉,在风雪中清晰传出。 话音刚落,那一瞬,杨霆风就感觉到了极其凌厉的杀气,朝自己激射而来。 他微微侧身,也不看来势,凭空一伸手,徒得一抓,只听“嗤”的一声,他只觉手掌一疼,然而他手中却是空空如也,只有一缕鲜血从割破的掌心里流下。 也就在这时,只听“噗”的一声,一支黑色的弩箭死死钉入府库墙上,上面雕刻着月牙儿形状,极其精致。 血洒在雪地上,一片白皑泼上了凄厉的鲜红。 掌心有血,血映雪红。 神机门秘传绝技。 那号称可接收天下所有暗器矢箭的——捕风捉影,竟然没能截住此箭? “好厉害!”杨霆风悚然动容,眼神凝重,“真不愧是‘夜不收’,果然藏龙卧虎,高手如云。” 他身子微微一震,回头望去,眼睛只是一扫,忽然之间,大吃一惊——朝他发箭的,赫然是名女子,离他仅仅二十步之遥,头戴范阳斗笠,遮住了脸上大部分容貌,体态颀长,如同立于湖边的挺拔杨柳 最夸张的是,如此寒冷天气,她竟然只穿了一身黑色的坎肩纱衣,显出两条白皙的胳膊。 雪白的胳膊上,竟然刺遍花绣刺青:山水为景,一片苍松,引入青鸟;松林之内,腊梅为景,牡丹为辅,图案之精美,一看便需要很高的下针技术。” 杨霆风不觉多看了一眼,又注意到女子身后的一刀一剑: 剑过六尺四寸,让人有一种青锋划碎七尺冰的冷和傲,使人不寒而栗,不悚也寒的冷,好剑! 刀长五尺三寸,给人一种如天上凶残翱鹰的感觉,那是一股翱翔于九天之外,一旦一扑而下,必能一掠而中,一击必杀,决不落空的感觉,绝刀! 女子腰间,还挂着一只羊皮酒囊,淳朴无比。 酒囊旁,赫然腰缠灰狼毫皮套,内有轻弩一副,上插二十三枚漆黑矢箭。 斗笠前雪花七八点,杀伐阵云侵如野火。 杨霆风不知怎地,忽然觉得,此女身上,有种青丝侠客与铁马秋风并存的感觉。 “霆风,她叫曹无名,今后便是你的伍长!”站在他身后的呼延副帅,忽地低声提醒道。 似乎没有听背后呼延的提醒,杨霆风嘴角有了微笑,他急忙对着曹无名抱拳作揖:“在下杨霆风,恭迎曹伍长!” 曹无名呵呵冷笑,呸了一口道:“臭小子,这本事不济,嘴巴倒是好听。听说你在探马营八载,就学了这么些玩意?” 杨霆风闻言一愣,一时间,他也不知该说什么。 “罢了,无名。就让他先跟着我们吧,待寻得合适之人再做计较。”角楼上,那个娇小的黑影突然开口了,声音很冰,犹如笼罩着一层冰冷的雾。 她本来,是一直站在那里观察杨霆风的。 且和周围的环境很融洽地融为一体,分不清彼此来。 此刻首度发声,众人才真正发现其存在。 曹无名望了黑影一眼,无奈点了点头,忽得举起了左手,微微勾了勾手指。 随着她的手势,就在那一刹那,“唰!”的一声,角楼上忽然传出了呼啸声,似乎有什么人破空而来! 杨霆风一抬头,发现有八条黑影,如同跳丸般在角楼上连续飞跃,呼啸声如密雨一般。 他们动作洒脱,迅猛,利落得如行云流水,眨眼间,杨霆风的四周就围住了八条矫健精悍的身影。 而那具娇小的黑影,也随之一跃而下,如疾风闪电一般,竟然后发而先至,径直掠到了众人的面前,和曹无名等人汇合。 她头戴藏青色兜帽,颜色与旁人微微有些不同,身着黑色长袍,胸前领口和前襟绣着螭吻。(螭吻,又名鸱尾,鱼形的龙。) 女子的身形,十分小巧可人,我见犹怜。 就在这时,女子露出了袖口那一截白生生的小手腕,轻轻放下了大兜帽,露出一张清水芙蓉,明艳万端的粉脸。 杨霆风眉梢一抬,眼里冷光闪了闪——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左颊上,赫然有一道很长很长的艳痕,一直绵延至左眼上方;再一细瞅,这姑娘的左眼窝上,竟然被浓密的黑色针线缝合在一起,密密麻麻的,教人头皮乍起。 女子随着他的目光,也大概知道杨霆风在观察自己的左眼,她低下头,微微侧过脸去,齿间透出微微的冷气:“见.....见笑了,欢......欢-迎-你。” 她开口的时候,杨霆风就闻到一股味道。 那当然,是好闻的味道。 香,带点冷的香。 冷香。 朔风呼啸,雪却已经开始停了...... 第十七章 长夜不收(下) 一弯明月静静悬在紫塞上空,将清冷的月光洒落大地。 关外,祁连山的灰影如画,雪风凌厉劲吹着,寒冷彻骨。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出自两汉《匈奴歌》 三百多年前,冠军侯万骑出塞,讨匈奴,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其夏,又攻祁连山,捕首虏甚多。元狩二年春,转击左贤王,斩获旗鼓,历涉离侯,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今西伯利亚南部贝加尔湖地区) 古有冠军侯狼居胥山,登临瀚海。 今有夜不收北上浑河,影逝草原 。 冷月下,风吹起,积雪纷纷扬扬落下。 而就在积雪扬起的一刹,明亮的月光,也照耀在‘夜不收’战士们的袖剑之上。 天地间的辉光,仿佛又亮了一亮! 袖剑。 英文名,hidden blade 本意,是一把可以从护腕或手甲中伸缩的剑刃;它轻便、隐蔽,天然适合于潜行,最初的设计便是用于暗杀。 其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阿契美尼德王朝,刺客阿尔达班(大流士)用袖剑刺杀了西域帕尔斯国王,薛西斯一世。 自此之后,袖剑便持续演进,传承千年。 最初,弹出袖剑需要切除自身的无名指。 后来,阿泰尔·伊本·拉阿哈德修改了袖剑。 这种切掉无名指的行为,就不再必要了。 在往后的数个世纪里,袖剑,通常都因为其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背景,有了各式各样独有的形态。 比如,大明正德年间邵芸的靴刃,北美殖民战争时期康纳的旋转袖剑,锡克帝国年代阿尔巴兹·米尔的三刃袖剑等等。 倘若在紫塞,袖剑所代表的,并非只是一把冰冷的利刃。它们更像是夜不收战士的象征,一名合格长城守望者的特殊标志。 如同,一个战士,只有上过真正的战场,经历过真正的战争,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也只有真正饮过敌人鲜血的袖剑,经过真正血与火的考验,才能成为一位‘夜不收’。 ...... 香。 好香。 这是杨霆风第一反应,这时候,他只觉得:怎么能那么香? 连手掌上的血,不停从伤口中涌出,结成血块,他都不自知。 时间悄悄逝去,那女子拨撩了下乌黑的发丝,轻轻挡住了自己的左眼,低低‘咳嗽’了一声。 这刹间,杨霆风才算反应过来,他又羞又愧,急忙抱拳作揖道:“在下失礼了。” 女子张了张口,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从怀中掏出一物,脚步轻如小猫,轻盈地跃到了杨霆风面前,轻轻吐出三个字:“给......你的。” 杨霆风顺手接过,只见递在自己眼前的,是一柄血迹斑斑的组合式袖剑,用牛皮套串着,在剑刃的另一侧,则装有一块镶嵌两挡板,可以用来防御箭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举步杀百人,血榜吾留名。 翩影若惊鸿,慷慨在秦宫。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袖剑?”杨霆风抱着袖剑轻轻抚摸,“果然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独自沉吟了一会,突然,他仿佛在下某种重大的决心,小心谨慎的问道:“诸位前辈,那在下,算是正式加入夜不收了吗?” 闻言,那女子仅存的右眼中,蓦地闪过了一道冷光,薄如蝉翼的嘴唇翕动了几下,依旧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她转过身去,右眼却一直注视着角楼上的皑皑白雪,模糊的视线里:仿佛又看到祁连山下,极远处,一个淡淡男子的身影,如风神一般掠来,又兀自消散不见...... “喂,小子,说什么屁话呢?咱只是暂时接纳你,这定没定,还得两说。”曹无名给杨霆风这奇奇怪怪的一问,不禁失笑道:“在我们眼里,一万个你,也比不上.......”她本来还说得锋锐无比,掷地有声,此时却突然闭上了嘴。 杨霆风点点头道:“在下自知能力不足,给曹伍长以及诸位前辈添麻烦了。霆风在此立誓,今后必定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绝不拖各位前辈后腿!” “喔!气势还不错。”曹无名一付大姐姐的款儿也侧着脸说:“至少你目前,还没那么不堪;不会像我们这些老家伙们一样,沉默寡言,不拘言笑。只是,假以时日......可就不好说了。” “我呸!就你还沉默寡言?”杨霆风心中暗骂道,嘴上却是嘻的一笑,“对,对,对,曹伍长教训的是,小子我记住了。” “好了,好了,无名!”副帅呼延晖最擅长找准时机插科打诨,他满脸陪笑地走了上去,拍拍杨霆风肩膀,脸对着众人道:“这小子,我就交给你们螭吻了。记得,可得给我带好了!”说完,他剔起了一道白眉,晃了晃,扬了扬,算是暗示了。 曹无名见状,佯装不懂,大声喝问道:“喂!呼延老头,什么叫给我带好了?麻烦你给老娘解释解释!” 呼延晖“啊”了一声,忽又回到懵然不知,装傻充愣的样子:“啊,小无名,你说的啥?老夫没明白?” “诺!”那独眼姑娘侧首望着杨霆风,沉吟道:“您.....您放心......我......我们......尽力......” 话音刚落。 呼延晖便微笑着望着她。 曹无名也笑眯眯的看着她。 其余七名‘夜不收’战士眼中,也都露出敬佩之情望着她。 毫无疑问,这些士兵,都是从紫塞边军各营精挑细选出来。 每个人都经过了重重非人的折磨才留了下来,人人都是强者,个个都是精英。 而让他们所有人佩服的,就只有一个人——就是眼前这个独眼的姑娘。 杨霆风也偷偷瞄了她一眼:一张美丽的冷靥,明,冷,艳。虽说只有一只眸子,但她长长的睫毛上,却有一种遥遥一帘幽梦,飘飘飞雪的绝艳之感。 当然,还有那令人窒息的杀气!却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从呼延晖的口中,杨霆风得知了独眼姑娘的名字——荆楚薇 荆轲的荆,楚国的楚,蔷薇的薇,也是他们这支‘夜不收’螭吻队的什长...... 正当此时,忽觉地皮震动。 接着,听得蹄声,众人举目遥观,只见一人一骑飞奔府库而来。 须臾间,人马已经逼近府库,来者黑发碧眼,深鼻高目,顾盼之间神威凛凛,骑着一匹火红烈马狂奔而来。 杨霆风抬眼一看:赫然,竟是那在紫塞边境线上,伏击苍狼军的那名羌军女将,燕山飞骑的女首领。 但见,其人马如疾风掠过,雨点般的马蹄印,溅击起无数雪屑飞扬! 眼看人马越来越近……数名中垒营士兵连忙跑到副帅呼延晖面前,举起长矛,结成枪阵,一名什长大声喊道:“来者速停,再不止步,格杀当场!” 女子双眉一挑,以羌语沉声喝道:“奴家有紧急军情!要见哥舒老帅,请速速让开!” 杨霆风听完女子说话,似是古羌语。但毕竟语言不通,他一时也不知其究竟何意。 他念头尚未转完,便听来路上马蹄声又响,又有数十骑人马呼啸而来,骑士们衣甲散乱,均是羌人装束。 曹无名觑得分明,突然一个箭步,横跨一步,她屈膝掏弩,食中二指取矢上弦,弩弦骤响,锐矢疾射而出,直袭那匹火红烈马。 她进退之间,俨然合于紫塞边军法度——敌情不明,当先射马,后射人。 那女将见状,也是大吃一惊,她目力极佳,急忙一勒缰绳,那匹红马受惊,如旋风般向右疾驰,退避之间,险险躲开来箭。 眼见羌女来了这一手,曹无名也禁不住发了声赞叹,她一个翻身,再次取矢上弦,引弩瞄准。 那女将也跳下火红烈马,猛然挽起背上那长达五尺的九霄龙吟大弓,挽弓伫立,她所用的乃是羌箭,比寻常羽箭要粗大两倍,箭干上,还包裹了一层铁皮,十分沉重,杀伤力极大! 自古有言。 凉州大马,横行天下! 民风剽悍,悍不畏死! 东汉末年,曾经有一支军队,号飞熊军,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天下的格局。 而飞熊军,也就是西凉军,西凉军出自凉州,也叫凉州军。 凉州自古就不是一个太平地方,此地民族多样化,汉、胡、羌交杂,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纷争更是不断,时有摩擦。 酷暑寒冬,暴烈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人们一言不合就动刀动枪的习俗,绝不像温风软雨的江南那么斯文。 北方游牧民族擅射,岂不闻西凉羌人更擅射! 那女将既是羌族首领,自小又生长在凉州这战乱颇繁动荡不定的环境下,早已练就了一身藐视天下的神射功夫! 即使和那号称‘与一的矢’的哥舒老帅相比,女将恐怕也不妨多让。 “砰”的一声,二人几乎是同时弓弦一拨,可曹无名所用,乃是轻弩轻矢,又如何能挡住凉州的长弓重箭? 果然,空气中“噗”的闷声一响,箭芒矢影交汇,那轻矢竟然应声而碎?但重箭去势仍然不衰,依旧直飞曹无名胸口。 眼看箭芒已至,曹无名忽地丢开轻弩,陡得拔出身后那柄五尺三寸长的绝刀,又自腰间取下那只羊皮酒囊,咕嘟嘟地喝起酒来。 她虽仰天喝酒,破绽百出,但气势俱足,丝毫不畏;杨霆风甚至能瞧见曹无名身上的花绣刺青竟然隐隐透着红光,宛如骄阳流火。 突然,曹无名掏出火折子,将刀横在胸前,口中一吐,刹间,火花四溅,火焰纷扬而起,空气被烈火烧灼起来,一缕残火迅速席卷上绝刀的刀身...... 第十八章 长孙无名 那一刹间,杨霆风只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只见,曹无名右脚后撤一步,长刀微微向后滑过,突然,她身形陡然拔起,双手持刀迅速在烈火熊熊的半空中挥出一个弧形,伴随着一道火光,无声无息地斩开了空气。 不知是否错觉、夜空中陡然出现一把附带流火的绝刀? “叮”一声,羌箭撞上炽热的刀刃,箭体霍然碎裂! “是——附牙斩!”那一瞬间,杨霆风大吃一惊,脱口低呼,他浑想不到,世间竟真有人能练成此绝技? 绝技·附牙斩。 是将离火,巽风等无形元素短时内,附在刀刃上的衍生攻击。 杨霆风早年,曾听老梁头说过:在遥远东方的日出之国,曾有来自异邦的浪人武士飘然流落至紫塞边关,使用过诸如此类的招式。 按武士们的说法,这是獠牙与利刃的完美结合。 但由于,是外来之人传授的武艺,故虽记载于《大胤武备新书》之中,却实属异端,知者甚少。 话说回来,二人这一番的弓刀对决,宛若电光疾火,来的快,去的也快。 常言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场的众人,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百里挑一的好手? 曹无名这一手显露神威,引得中垒营军士们齐喊一声,纷纷叫好。 杨霆风瞧过后,也是心中大凛,神魄俱夺。 他不由又多望了曹无名一眼——如若方才,她使用此招试探自己,哪还有命在? 念及于此,杨霆风的掌心之中,忽然湿漉漉的,在这寒冬腊月里,竟渗出了些许冷汗。 再说曹无名,击碎箭矢后,又是足尖一点,旋身一个转折,缓缓收刀入鞘,嘴角露着不屑,心中则笑骂道:“哼,臭小子少见多怪,老娘会的招式多着呢!” 那女将见状,也是微感吃惊。她眺望着曹无名,沉思片刻,忽地双眉一缓,抛开长弓,将一兽骨制成的羌笛取在手中,以羌语沉声喝道:“勇士们,下马!” 羌族骑士们哄然应命,纷纷勒马原地,呼呼啦啦地折冲翻身下马。 下马后,又迅速分列两队,前队屈膝弯弓搭箭,指定曹无名,任凭北风吹起毡帽上的羽饰,却是纹丝不动。 而另一队,则立在女将身侧,持飞熊图腾方盾护卫四周,如渊渟岳峙,静水深流。 看来,女将和其部众虽为羌人,却是真正能做到汉人兵书《孙子·军争》里所言的: 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他们的这一支凉州势力,世世代代皆以骠骑为长,步军为短。 其麾下的燕山飞骑, 在行动迅速时,如狂风飞旋。 于行进从容时,如森林徐徐。 遇冲锋陷阵时,如烈火勇猛。 若驻守防御时,如大山岿然。 再配上银枪,烈马,强弓,寒刀,真可谓是一骑千里破竹势 ——纵横天下 此时,东方月光更白。 月曦照亮了曹无名范阳笠下的部分形貌。 杨霆风饶有兴趣的,斜着脑袋从下往上一瞅:只见,月光照在曹无名莹白如雪的脖子上,从下望上去,宛如通明的美玉一般,她嘴角似一弯冷月,尤显凛冽之威。 曹无名总觉得身后有一双眼睛在观察自己,她忍不住回头一看,正好瞅见杨霆风斜着一双直勾勾的死鱼眼,愣愣地盯着自己的脖子,她顿时大怒起来,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顿喝骂,“臭小子,非礼勿视知道吗?还不快给老娘闭眼!不然,眼珠子都给你抠出来!” “是、是、是……非礼勿视!”杨霆风瞬间吓掉半条小命,慌忙闭了眼,背过身去。 曹无名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螓首霍然转回,恰巧与那女将四目相对。 二人彼此间,谁都不肯退让,又是对峙了半晌。 不多时,曹无名忽地“噗嗤”一声,便忍不住笑喷了出来。 她一边笑着,一边又从腰间解下羊皮酒囊,朝着女将抛了过去,“喂,那边的女人,你射得好哇!”她声音不大,但悠悠不绝,场中众人听得真切,竟是内功而发。 女将顺手接过酒囊,仰头饮了一大口,又抛还给曹无名,她用蹩脚的汉话,淡然回道:“我不是女人,我是长孙。还有,足下的刀法很好!敢问阁下,现在紫塞军中,居于何职?” “哦,长孙呐——”曹无名咧嘴一笑:“老娘是夜.....啊呸......呃.....伙头军伍长!”(伙头军,指军队中做饭的火夫) 女将面露讶色,皱眉不信道:“足下如此武艺,竟然仅是区区一伍长,可惜了!可惜!” 曹无名眯着眼笑道:“惜你娘个屁,那鸟将官有什么好当?老娘就喜欢当伍长。再说了,这官儿要是当的大了,要管的事儿可就也多了。老娘我呀,既没得心情操那份闲心,也受不得上面的那群鸟气。” “惜......你娘?个......屁?是何意?”女将迟疑地望向身边亲兵,低声询问。 众羌兵也都留意事情的始末,对曹无名俱是大大不满:这个臭女人未免太不谙事,女将再怎么说,好歹也是羌族一方首领,即便是参拜那紫塞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瀚渊,老爷子也是从始至终礼让三分,满面堆笑。 羌人们愤愤不平,但碍于首领权威,都惴惴不敢发声。 女将微一犹豫,又低声询问了一名年纪尚小的亲兵。 亲兵起初不愿,但架不住首领再三追问,只得叽里呱啦一通解释,果不多时,那女将不禁哑然失笑,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众羌兵这才长舒一口气,还是自家的女首领涵养够好,不然真起了冲突,可是不好收场。 顿了顿,女将不愠不怒道:“足下刀法绝世,为人也是豪气干云,奴家斗胆相邀阁下,若能投我长孙家,愿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今生定不相负!” 曹无名没料女将当此之时,竟然还能游说自己,瞬间徒生出好感来,她贼忒嘻嘻的笑道:“好呀——” 这个“呀”字尚未落音,忽地身后,发出一声长长的‘咳嗽’声,听去并不霸道,甚至可以说是细不可闻。 可奇怪的是,那些凉州大马竟然开始不安起来,许多马匹开始原地打转,嘶鸣不已。 女将正自好奇,突然,场中的羌人们的脸色皆是大变,他们不是掩耳,就是捂心,要么往后疾退,有的捂住口鼻。 这时,中垒营士兵才发现,副帅呼延晖不知何时,已经挡在了曹无名身前,满脸笑容。 那笑容,特别的灿烂....... 曹无名一愣,随即朝他吐了吐小舌头,安静地退开一旁,不再言语。 呼延晖满意地点点头,只见他摘下胤武盔,涎着笑脸,装出一副亲切可人的样子,对着女将说道:“长孙首领,老帅不在,有什么紧急军情,可以说与老夫奏对。” 女将闻言一惊,抬首打量了下呼延晖——果然是面白如玉,长须胜雪,凤眼长眉,清冷奇俊,一身大将军明光铠掩映不住那具千锤百炼的虎躯,他的双眸炯炯有神,却又深邃得如夜空中的繁星。 这位羌族女首领,在这刹间,竟然瞧得芳心一动,暗忖道:“这位老将军,年少时,必定是个极其俊朗的人物。” 呼延晖见她盯着自己,神气又古怪,顿觉浑身别扭,心中也是胡乱猜测:“这女娃娃,这般瞧着老夫,难道是猜到刚才那声咳嗽,乃老夫有意为之?还是,她猜到老夫要动他们?” 他手摸白须,鼻间冷哼,暗付:“恩,老帅这些年,也太宠这帮羌人了,真是愈发的没规没矩了。北蛮入侵在即,这群羌人竟敢未经通报,擅自骑马持刀兵私闯紫塞内城三关?不行,需得想个法子狠狠收拾他们。” 第十九章 螭吻初阵(上) 女将看他神态从容,语气平静,瞧他一阵,神色更加凝重,肃然问道:“来者可是当今紫塞边军副帅,三军走报机密总探,呼延大人?” 闻言,呼延晖捻着白须,哈哈笑道:“正是,正是。长孙首领太客气了。可惜,北蛮入侵,老帅不在,这紫塞军务又相当繁重,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哈。若是平时,老夫定当烹羊宰牛,与首领共饮之!”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向周围使了个眼色,一众中垒营什长得到授意,纷纷各提兵刃,迅速将羌人们给团团包围了起来。 杨霆风见状,寻思道:“奇怪,看这情形,副帅似乎并不识得这羌人的燕山飞骑首领?可这话却说得如此客气?倒像是相熟之人?” 他年轻识浅,虽知其一,却不知其二;对紫塞最高决策者们之间的政见不合又岂能明白? 天者清虚,却有日月之实。 而地者浊实,乃有空谷之虚耶? 万事万物之间尚且自相矛盾,更何况是人呢? 要知道,当初哥舒提议收编羌兵为己所用,就遭到了紫塞同僚们的一致反对,包括那一起出生入死几十年的铁杆兄弟呼延晖。 以至于,连老帅也不得不力排众议,亲自着手于羌人之间的事务。 是以,每当羌人三大族长来访,老帅都会屏退左右,单独召见。 所以,这女羌首与呼延晖其实不相识,亦属正常。 可反过来,站在羌人的角度,这件事的味儿就变了。 羌人素来只服于哥舒,并尊称其为“神威天将军”,在他们眼中,除了哥舒瀚渊,可是谁都不认,包括他呼延晖;故双方素有嫌隙,结怨颇深,这是前话不表。 果然,长孙见呼延晖下令包围自己与其部众,刹那间,脸色大变,心知此番断难善后。 她或多或少,也从父亲那听说过。这紫塞的军界高层对待他们族人之间不同的做派,虽得哥舒老帅庇佑,却仍是危机四伏。 这次,若非为了族人们的生死存亡。她又何必带领亲兵们,私闯紫塞内城,犯下了这庄重罪。 她本是好意,却未曾想,这样一来,形同谋逆,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连长孙自己,恐怕都不能全身而退,更何况是其族人乎? 羌兵们见状,也均是变了脸色。他们同样,陪着首领闯了紫塞三关,并且才吃了‘强弓营’横山射手的苦头,以及‘甲阵营’所布下的拒马枪阵。 好不容易来到内城,委实,只是只为了见哥舒一面。 可如今,老帅不在,没人撑腰罩着,等待他们的下场,恐怕只有.......虽然呼延晖还未及下处决令,然而不少羌兵先已有些怯了。 长孙脸上神色变幻数次,面色一沉,不敢再言。她权衡再三,自忖有哥舒撑腰,多多少少,呼延晖能给些面子,放他们回燕山营地。 她望着呼延晖,郑重地抱拳作揖道:“呼延大将军,既然老帅不在,那咱们就此别过,只愿待老帅返回紫塞,将军能知会一声,长孙与族人们在这里先谢过了!” 见包围网已经完成,呼延晖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他淡淡地道:“长孙首领,客气了,既然来都来了,要走也不急于这一时吧,你说呢——” 这话一出,连曹无名也是脸色一变,暗付道:“乖乖,老爷子这是真要动手啊!”突然,她惊呼道:“喂!呼延老大,先别——” 杨霆风也是一愣,不解:“曹大伍长,什么别?” 可他的话还没落音,长孙只觉背后有疾风掠来,一条娇小的黑影如电般掠出,顷刻间,已经站在她身后。 还不及转念,长孙的左右手已被黑影死死攥住;她大吃一惊,急忙双脚撑地借力,欲要挣起,但却终究不敌。 也几乎是同一时间,中垒营的军士们也是长枪疾起,疾若惊风,枪尖磕中羌人刀脊,嗡然声响,“乒乒乒”的声音不绝于耳,羌兵们虽武艺在身,刀兵在侧,然而首领被擒,却是不敢反抗,顷刻间,已被中垒营军士们统统拿下。 剧变忽生,长孙目定口呆。 但她终究是久经战阵,见状也是依旧发力纵起反抗:只见,她一声猛喝,神力迸发,摇晃数下,却终被黑影给轻松按倒,头朝下腿朝上,只能呼呼喘气。 常言道,“关西出将,关东出相。烈士武臣,多出凉州,土风壮猛,便习兵事。” 这是《汉纪·卷四一》中的记载,侧面说明了凉州自古崇军尚武,将才辈出。 这羌族女首领长孙,自幼生在凉州这种险恶的环境之下,武功自然不弱。而且,她还能开得五尺大弓,气力较之寻常之人自然要大得多。 虽说是被偷袭,仓促间躲闪不及,但也不至于无法挣脱。 可她全未料到,那看似娇弱的黑影,这一双白嫩的小手,竟然如同铁闸一般,根本就挣脱不了,且黑影气力之大,震硕古今,简直令她瞠目结舌。 更可怖的,是来者似乎还十分了解人体关节构造,就这简单的一抓,拿捏之准确,微妙如流水,体现了其超高的实战技巧与深厚的手上擒拿功夫。 她这一招,既不会真伤了长孙筋骨,但也能让这羌女使不出任何的力气。 这出手的,自然是荆楚薇,‘夜不收’螭吻队的什长...... 长孙反抗了几下,吐了两口嘴里的雪屑,侧过头去,双目凝视荆楚薇,点头道:“阁下好身手,可有名号?” 荆楚薇一怔,忽地抬起单眸,目中尽是冷峭,她扣住长孙手腕,歉然道:“没......没......抱......抱歉.......” 长孙缓缓吸了口气,忽地咬牙道:“我是问你......姓什么......叫什么......” 荆楚薇叹了口气,摇头道:“我......我......我不能......告诉你!” 好家伙,瞧这话说的,等于没说。 长孙呆了呆,暗付道:“这姑娘,莫非先天失智?吾虽不知她真实身份,但她的武艺,恐怕比起那个曹无名,还要高出许多!大胤泱泱天朝,十万紫塞边军,当真是人才济济啊。” 再说那杨霆风,从荆楚薇出手开始,也一直从旁静静观察。 她出手奇快,杨霆风初时完全瞧不明白。 可待长孙一反抗后,他却也隐隐瞧出一些门道。 这荆楚薇所使用的擒拿功夫,看似紫塞边军流传的小擒狼手,然而,实则不是。 擒狼手变化多端,从扣腕、拿肘、抓筋、封脉、拿穴自有一套连招顺序变化来应付不同类型的敌人。 可荆楚薇的手法,却完全的不同。 说起来,她好像只是在适当之时、适当之处,适当的出了那么一招。 可就那么简单的一招,却完全制服了长孙,如同‘一力降十会’一样,这种擒拿功夫,当真是闻所未闻。 呼延晖瞧着大局已定,顾盼一番,点头下令道:“行了,都给老夫押下去,明日再做计较!” 闻言,长孙又是奋力一挣。可这回,却是连那半分之地,也起不得了。 长孙冷冷瞧着呼延晖,面色煞白,却是不发一言。她心中雪亮,知道边关军法,未经通报,私闯紫塞边关,自己的这一干人等断然活不过明日。 现下自己所处境地,较之先前,与北蛮苍狼军的那一战,恐怕还要更险三分。 但是,自己的族人们,马上就要面临灭顶之灾,她却又是不得不闯。 可惜,如今自己被荆楚薇制住,莫说奋力一战,举手抬足也是不能。 “至少在临死前,怎么也得请大胤出兵,挽救族人!”转念间,她只得忍痛一笑,淡然道:“呼延副帅,可否听完奴家一言,再做决断?” 呼延晖冷哼一声,道:“哼,不必了,未经通报,私闯紫塞内城府库,长孙,你和你的族人好大的胆子!” 曹无名突然也拱手,一本正经道:“副帅,不如,就听听长孙首领再做处置?如何?” 她二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长孙深感其英武,对曹无名极有好感,再说英雄相惜,女人之间也不例外。 而反观曹无名,眼见这羌女也是如此英雄了得,更是钦佩不已,也不愿她死得如此不明不白,是以极力为她辩护。 呼延晖则是捻须摇头,他正色道:“无名啊,她是羌人。常言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老夫一贯不主张老帅雇佣这些异族的士兵,为此,咱俩可没少吵吵,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如今,哥舒他既不在,那么,依边关法令,老夫将代行紫塞大都督之职。听判,羌人长孙部,竟敢聚众持刀兵擅闯三关,大胤刑律,边关军法,明日当请王命旗牌诛之!所在亲兵者绞之!燕山余族徒之!” 闻言,长孙不由得仰天苦笑,笑声中满是凄凉之意,一声笑罢,她口里喃喃用羌语念道:“长孙杀绝,迷当凋零,冉尨入海;今日哥舒老帅不在,也算是天意。唉,只是可惜了老羌人中的御三家,从今日起,恐怕便要除名咯!”她语声渐微,身子徒得软了下来,兀自落泪...... 第二十章 螭吻初阵(中) 曹无名顿时寂然,偏偏又无法反驳。 杨霆风见状,几度欲言又止,他心中也是矛盾已极。 一则,当日燕山飞骑伏击苍狼游骑英武之姿,在他脑中久久挥之不去,若副帅真的处死他们,无疑是紫塞边军的一大损失。且会导致哥舒老帅信誉遭受巨大打击,其他异族佣军人心惶惶。 二则,羌人们的确违反了边关律法,呼延晖按律宣判处罚,军法不容情,并未有任何的不当之处。 呼延晖目光炯炯,扫视被俘羌人一匝,狠狠猛一摆手,正色道:“都给老夫押下去!” 他话音未落,忽听得府库道路尽头有人放歌道:“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呼延晖一愣,觉得这声音俱是耳熟,他抬头一看:但见一人伛偻着背,一手负背,一手握拳捂嘴咳嗽,足下似缓而疾,行云流水般走了过来。 正自奇怪,突然,那人哈哈一声长笑,笑声冲天而起,只见街道两边,人头耸动,倏忽现出二十名身着铁叶环甲,头戴兽吞盔的胡子兵。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你......你是”长孙心中默念,微微一怔,突然,她眼眶酸热,强自忍住眼泪,在地上猛然挣扎,失声喊道:“哥舒阿爷,哥舒阿爷,求您赶快发兵,救救我的族人!” 杨霆风闻言一惊道:“什么?老帅竟然回来了?他不是去.......”说罢,也如遮阳般远远眺望着。 不多时,众人才看清来者容貌——那不过是个年逾古稀的小老头,一袭半旧青衣衫,胡须花白,那早已谢顶的秃头,在月光的照耀下,活像一颗蹭光发亮的巨蛋。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紫塞边军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翰渊。 只不过,他来得突兀至极,众人均感错愕,一时未曾反应过来。 还是呼延晖当先回过神。 只见,他倏地跑了过去,一把就握住了哥舒那双枯老的手掌。 临近那条路上的几个中垒营士兵,也跟着立刻在雪地上单膝跪了下来。 紧接着,远远近近所有的士兵以及角楼上的‘夜不收’战士也都单跪了下去。 “行了,行了,都起来吧!”哥舒老帅抬起了手,微微做了个“起”的手势。 “诺!”所有的士卒即刻山呼一个‘诺’字,吼声如雷,声震寰宇。 可奇怪的是,却又同时将目光望向了呼延晖,腿下依旧静静的跪着,没有任何要起身的意思。 哥舒老帅浑身一凛,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哎呀,老哥哥什么时候回来的?您老不是去帝都奏对了?”呼延晖见哥舒翰渊时,永远是满脸灿烂的微笑。 “我也是刚到,刚到。嘿嘿,奏对的事情,已经让谭叙去做了。”哥舒老帅自然也是满脸堆笑地迎上去搀住了呼延晖的另一条手臂,“这次北蛮来势汹汹,老夫心系紫塞安危,这不得不回啊。” “老哥哥说这话,可是嫌兄弟老了?拉不开弓,骑不得马,还是上不了阵咯?”呼延晖故意收了笑,提高了冷冷的声调,“既如此,那兄弟我也就不再操这份心,明儿就上个折子,向内阁兵部告老还乡咯。” “哎,可别!老夫身边可离不开你。”哥舒急忙反搀着呼延晖的手掌,替他掸了掸肩膀上的雪屑,“老头子我不走,你呢,也不准走,咱哥俩,还得在这边军再干上十载呢。” “再干上十年?兄弟我就怕,到时连告老还乡的折子都写不动咯!”搀着哥舒左臂的呼延晖自嘲的摔出了这句话,“不瞒老哥哥,兄弟我是真的厌倦了,真想明儿就赶回老家,置上几亩田,盖上几间瓦,带上拙荆犬子安度晚年。” “不会吧?号称五钩神飞,风雷怒啸,枪鞭双绝的呼延大将军竟然想退隐了?”哥舒笑望向跟在呼延晖身后的那几个中垒营什长,微笑道:“这不是干的挺好?老弟啊,咱还想着等明年儿开春,上个奏章,将这紫塞十万边军交给你节制呢。” 那几个什长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闻言,各自把目光望向了周围,接着,便看似无意的走了开去。 说话间,两人都登上了府库台阶,哥舒扫视了一眼远近到处跪着的那些人,对身边扶着自己呼延晖说道:“老弟啊,你看你,把这些娃娃们带的……告诉他们,大冬天的,地上凉,阴气重,叫他们不要跪了,让大家伙儿都起来,你老哥我可不兴这个!” “哈哈,老哥啊,这俗话说‘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许久没打仗,这都给惯坏了。”呼延晖嘴上应付着,一挥手,又恢复了刚才的威严,对众人说道:“都听到了吗?既然老帅都发话让尔等起来,那你们就起来吧!” “诺!”众军士闻言,轰然应命,又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呐喊,仿佛晴天霹雳,连大地山川也为之颤抖。 “好好!老弟啊,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这兵带的很好!”哥舒口中打个哈哈,心里却直打鼓,“好你个呼延晖,动作可够快的啊,老夫这才离开多久?连这府库的士卒,都换了两茬了?” 他心神一阵恍惚。 此时的哥舒,虽说身处紫塞内城,又站在边军辎重府库的朱门之前,身边还簇拥着无数中垒营精兵与‘夜不收’的军士。 可却从未有如此不安的感觉。 从军近五十年来,这种事儿还是头一回。 周围,一阵肃杀的北风吹过,卷起迷蒙的无数雪屑,散落在角楼之间。 曹无名倒没看出两人这其中的症结,急忙拱手想要为长孙开脱。 不料,呼延晖已抢到她前头,一跃而上,从荆楚薇手中抓过长孙,偷偷点了哑穴,正色道:“老帅,羌族首领长孙未经通报,私自带领亲兵连闯我紫塞三关,还对我‘夜不收’将士施放冷箭,该如何发落,请您老定夺。” “这呼延老头,嘴巴倒是快!”曹无名浑身猛震,抬眼狠狠看了过去,正欲给长孙开脱,突然,只见呼延晖也是怒目相向的看着她。 旁边则站着冷冷的荆楚薇,她沉默半晌,终于敌不住这位前任‘夜不收’首领的目光,只得错步让开,歪过头去。 哥舒老帅看了看长孙,又瞅了瞅呼延晖,前者几乎要流出泪来,遂低声道:“那就——先关入帅府大牢,明日再做计较如何?老弟?” 见哥舒示弱,呼延晖是立刻双眉一展,神采飞扬道:“既然老帅如此说,那么,就暂时将她们收押在帅府石牢中。楚薇——” 荆楚薇看了呼延晖一眼,点了点头,再次接过长孙,一把扛在左肩上,向着帅府方向如闪电般掠去。 “哥舒……哥舒阿爷……霍伊玄的大军,已将我燕山部从里到外,团团围住,族人们只怕是撑不过今晚了!还请您即刻发兵!”长孙气息紊乱,可偏偏口里发不出任何声音,只得让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任何办法。 曹无名看着二人背影,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呼延晖的嘴角则弯成一道诡异的弧线,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哥舒抬眼看着渐行渐远的二人,又看看呼延晖,半晌,才摇头叹道:“哎,风雨欲来,风雨欲来啊!” 话音刚落,身后一人旋即朗声接道:“所以更要同舟共济,同舟共济啊!” “说得好!”哥舒老帅眼中精芒一闪,“哎哟,谁?” 第二十一章 螭吻初阵(下) 如以往中原很多王朝一样、大胤的开国之君在统一天下后,继续连接和修缮前朝遗留的紫塞长城——在左据高昌楼兰,右褒莫高迦夏两窟,披甘陀磐沙之地,立河州,兰州,凉州、幽州,肃州之地,建立了紫塞军事内外五城。 在这华夏神州最为混乱黑暗的一百七十年里,也算是——英俊之域,绂冕所兴,冠盖如云,七相五公,与乎州郡之豪杰,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盖以强干弱枝,隆上都而,观万国也。 而哥舒本人,就是这堵长长石墙的泥瓦工,修补匠。 镇守紫塞近三十余载,踏入帝都的次数也不过寥寥。 少年时,他以部曲的身份,随胤太祖南征北战,数有战功,迁牙门将军。 后来,又在名帅如云,猛将如雨的文帝时代,被破格提拔为督紫塞中护军,领幽城太守,一时间,三军尽惊。 到了武帝时代,又陆续进拜大将军,官封紫塞太守,三边巡抚。 武帝薨,轮到景帝继位,又加封其为大胤少保兼领兵部尚书衔,一时风头无两,拔尽江淮之地气! 可是,每次的加官进爵,他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和危机感。 那种窒息感,是他从军五十年来,压迫在他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而那种危机感,却是从其最隐秘的内心深处冒出来的。 比如:在电光石火,千军万马的紫塞边关;在百花繚乱,杀机四伏的帝都;交织着杀戮阴谋,背叛与対峙的六镇五胡之中...... 仿佛他,哥舒,生来注定就应该在这样的乱局中游走。 虽说,他早已厌倦,然而面对此刻严峻的局势,他又不得不重新点燃他心中的战斗意志。 朝野上,太后及其身后的陇川势力,近日蠢蠢欲动,潜流暗涌,只恐不日便要对淮泗集团发难。 此刻,谭叙虽已然进京奏对,前路茫茫却不可预期。 关外,北蛮来袭,他心系紫塞安危。 从而无法进京驰援淮泗的诸位同僚。 而就在这时,他又想起了,自己在临行前,特意交待边军次席军事幕僚——常戚风的单独嘱托: 淮陇之间,激变不日立至,兄苦虑多日,不得不涉险进京,以求反败为胜。然紫塞事关重大,吾四顾身侧之人,唯有晖(呼延晖)可冒险相托。然此人虽与吾同为袍泽多年,但心计之深,手段之狠辣,为兄多年也不曾看透。无奈此刻淮泗危局,又暂无他人可托。弟与之共事,也应心怀戒备,多多劝导。 念及于此,哥舒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呼延晖,心知,靠常戚风来制衡自己这位‘老兄弟’失败了。 回顾其所做之事,口中下意识地喊出了那句——风雨欲来 “所以更要同舟共济!” 也在这瞬间,背后的人已开了声:“老帅,是我。” 说话的,当然是杨霆风。 不管怎么说,哥舒老帅在地位上是‘紫塞都督’,‘大将军’兼大胤少保,在职位上,是杨霆风上级中的上级。 而在淮泗集团内部,哥舒也是名义上的首领,是前辈中的老前辈。 但在行止上,他与杨霆风,更似忘年之交,像朋友,多过于师长。 作为师长,哥舒可以教杨霆风做人之理;作为上级,哥舒可以在杨霆风困难时扶他一把;两人亦可作为朋友,把酒言欢,说笑间毫无顾忌。 可今晚,不知为何,这位“亦师亦友”的上级,在月色掩映下,脸色不再是那么胸有成竹,反而显得忧心忡忡,而且,看来还很有点心事。 杨霆风轻咳了一声,向哥舒问道:“恩?眉宇间似有忧愁耶?” 哥舒一愣,随即指了指自己的秃顶,笑道:“霆风啊,你说,这人为什么会有烦恼?” 杨霆风笑了笑:“人这一生,许多烦恼都是自己带给自己的。越是怨天尤人者,越是烦恼倍增。佛家《大乘庄严经论》上说,‘烦恼即菩提’,可既然这烦恼就是菩提,那为何还要断呢?” “说的好!”哥舒颔首,再次反问道:“那你呢?有没有烦恼?” 杨霆风嘻嘻笑道:“我也是人,当然也有烦恼。只不过,像老帅是为大事烦恼;在下呢,为小事烦恼;有的人,为自己烦心;有的人,为国事烦忧。凡人有,神仙亦有。可别说什么当了神仙就可以免烦,依在下看,这神仙凡人总一样!” 哥舒背着手,怃愁道:“可神仙烦,却有法力随身。面对劫,可以渡。面对缘,可以灭。实在不行,也只需两袖清风彩云飘飘,远离尘世!可凡人能行吗?终日奔波劳苦,一刻不得偷闲,柴米油盐如何逃得掉?” 杨霆风嘿嘿一笑,道:“人生苦短,何必烦恼些有的没的?” “说的也是,人嘛,来这世间走一遭,便是受罪啊!”哥舒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二人感慨良多,沉默片刻。 突然,哥舒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刚才,你看到那个女娃娃的‘小擒狼手’了吧?虽说招数奇快,内力雄浑,也不见得有多么惊世绝俗。但偏偏长孙在她面前,却只能落得俯首就擒的下场,这妙就妙在此处!” 杨霆风微微一怔,不知哥舒为何突然说起此事,心中奇怪,但还是接上了话,“老帅啊,荆什长用的,并非是‘小擒狼手’呀,倒像是一力降十会之类的感觉。” 哥舒却略略一笑:“哦?是吗?为何我眼中看到的,却是正儿八经,阵前擒狼的小擒狼手啊,可从未疑有他!” 杨霆风闻言,神思恍惚了一下,似略有所悟。 顿了顿,哥舒又道:“我听老梁头说,你平时在西烽火站岗时,闲来无事,经常修习那‘神机门’摘叶飞花的暗器出手法,怎么样,可有什么心得?” 杨霆风摇摇头,说:“实在不好练,要练到飞花摘叶皆可伤人,那么高的境界,我练不来。甚至我怀疑,这只是本门前辈对那至高武技的幻想。” 哥舒哈哈一笑,摸了摸那蹭光发亮的秃头道:“哦,是吗?小子,老夫倒不这么看。说起来,这次回紫塞的途中,我遇到了一位剑客,他竟能做到‘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风儿啊,若论起运用难度,草木和飞花应该是对等的吧?” 闻言,杨霆风倒是十分吃惊,他蓦地大声道:“当然对等,老帅您的意思是说,‘草木竹石均可为剑’和‘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最高境界是一致的?” 哥舒笑了笑,并未作答,而是指了指遥远祁连山深处,那连绵不绝的灰影,正色道:“那位剑客说,每一座山,都有它的峰,但却不一定都得要遇山而上,遇峰而攀。人只需做到,意登绝顶,心则为峰即可。” 杨霆风漫吟道:“意登绝顶,心则为峰!” 哥舒笑道:“所以,这小擒狼手因人而异,却能够使出不同效果……” 杨霆风眼神一亮,又吟:“山登绝顶吾为峰!” 哥舒也接上道:“海到尽头天做主!” 杨霆风轻轻“啊”了一声,微微竖起了大拇指。 哥舒则眼里充满了深意,那表情仿佛在说:你明白了么?” 他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没头没脑的说着,倒叫旁边的呼延晖,曹无名,听了个寂寞。 尤其是呼延晖,饶是他心机深成,才思迅捷,偏偏想不出他二人之间的谈话,究竟是何意。 曹无名则更不必说,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想不通为何新收的小弟会认识紫塞边军的最高统帅? 呼延晖捻须沉思良久,只得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说道:“天色已晚,老哥哥又是轻骑疾驰赶回的紫塞,想必也是水米未进,鞍马劳顿,不如先回帅府用膳歇息,再做计较,如何?” 第二十二章 西烽之夜(上) 闻言,哥舒老帅霍然看了呼延晖一眼,点了点头,道:“也好,我正巧也有事要找你奏对。” 呼延晖拱了拱手,接着,二人并排着,带领各自的一行亲兵什长们,相逐消失在了府库的尽头。 目送这一行不速之客相继离去,这府库外,一下子再次‘宁谧’‘和谐’了起来。 人散了。 好聚,却没有迎来好散。 其实,朋友兄弟间的争来争去,到最后,还得是天人永别。 人生苦短,争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阎王爷要收你的时候,想留也留不住。 其结果往往就是,时过沧桑,人走茶凉,仇恨已是昨日过往,物是人非,唯有泪千行。 还是,珍惜眼前人较好。 好友之间,一年到头相聚过后,到离分别时,也就一两句话的事情。 即便二人话多,也就一盏茶,一顿饭的功夫,也会散尽。 接着,就是各自数落叶计步,履踏归家。 人生在世,聚不容易,散却简单...... 曹无名凌空打了个响指——那六条影子便是一动,如疾风闪电般一掠而去 待回过神来,场上六名‘夜不收’士兵竟然凭地消失在黑夜之中,杨霆风还未来得及发出赞叹,曹无名又指了指他,冷冷道:“你,跟我来!” 说完,她转身便走。 杨霆风见状,也是一路小跑跟上,自不必说。 二人一路北上,此时,夜已深,又正值严寒天气,天气降至冰点。 但见彤云密布,朔风渐起,那白雪又纷纷扬扬卷了下来。 行不上两里多路,便是一条山涧小路,半山道上,有一所破败山神庙。 杨霆风一眼望去:一条蜿蜿蜒蜒的石板路上,矗立着无数栩栩如生的鬼怪雕像,令人望而生畏。山神大殿外,破败不堪,尘封土积,蛛网纵横,墙上的壁画受到了风雪的侵袭,也是色彩模糊不清。 “走,跟我进去罢。”忽然间,他听到曹无名走在前面说了一句,然后径自向山门处的夜叉走去,率先进入了那间破败的山神庙。 杨霆风一听此言,不禁又吃了一惊。敢情这座山神庙难道就是‘夜不收’螭吻队的秘密据点? 还挺特别的,不是吗? ...... 当月已偏西的时候,山神庙内的火塘边,围坐三个人,气氛有点诡异。 正是杨霆风,荆楚薇,曹无名。 话说那荆楚薇,在匆匆送长孙进入帅府石牢后,又顺便去了趟‘夜不收’大营领取了令箭。 随后,迅速折回了这里。毕竟,作为杨霆风的直属什长,怎么也得主持一下简单的新人入队仪式。 按照‘夜不收’的老规矩,新入伙的弟兄,要在山神庙前吃上三碗酒: 第一碗是血酒,第二碗是苦酒,第三碗浊酒。 “霆......霆风,请......请伸......出胳膊!”荆楚薇从腰际取出一把剜心小刀,对准杨霆风胳膊上轻轻一划,那血珠子便滴溜溜,一串一串的滴落在酒碗里。 她还是对这个新入伙的弟兄不太熟,所以喊他名字时,还有些微微拗口。 杨霆风感慨道:到底只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脸皮还挺薄的。 不过,据曹无名所述,荆楚薇这口吃的毛病,只要彼此熟悉以后就好了。 丝毫没有任何的犹豫,杨霆风一口就将略微酸腥的血酒喝了下去。 荆楚薇又兀自倒了一碗,将手中一些青色的果实碾碎了,汁水撒在酒中,山神庙里,陡然便弥漫开了一股奇异的苦味,她端起碗,递给杨霆风。 杨霆风喝着苦酒,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他看了看荆楚薇,没有回答。 荆楚薇看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只小声道:“喝了这种果实的酒,可以消除你身上活人的气味,不受那格尔贡草原血狼与大黑熊的袭扰。” 杨霆风点点头,一饮而尽。 在这诡异气氛里,曹无名依然心急如焚似的,亦不知她是担心长孙的安危,还是此次布置的任务。 “喂喂喂喂喂喂喂,你们俩,差不多意思意思得了啊!这还没完没了了?” 她可没精力绕圈子,猴急猴急地便从怀中抽出一卷羊皮地图,跪坐在火塘边,徐徐展开,提出了螭吻小队的下一个任务:“楚薇啊,霍老头这回让我们偷偷潜回西烽火台,究竟是要取回何物?他难道不知道现在烽火台都被北蛮的人给占据了吗?再去有何意义?” 她二人口中的霍老头,原名‘霍友成’,年逾六旬,乃是‘夜不收’的现任首领,同时也是一名技艺高超的传奇刺客,在边军中有着极高的声望。 “其实……其实是在找寻一条密道入口。”荆楚薇单眸里,放出一道戒备的冷光,“相传当年,霍伊玄的祖父——血狼可汗博硕曾率领八百草原勇士,循寻这条密道,犹如神兵天降,打得当时的边军措手不及,险些丢失二城。” 闻言,杨霆风与曹无名俱都惊住,面面相觑。 “西烽火,有密道入口?不是吧?”杨霆风怔住,他实在不明白——自己在西烽火八年,可是从未听老兵们说过此事。不,即使是那个烽火资格最老的兵——老梁头,要是知道西烽火有条密道,恐怕也得惊掉下巴乎? 在他的记忆中,那西烽火的形象,除了台城、沙海、枯骨以外,恐怕就没有更多的东西了。 “为何,为何我从来也不知道……”杨霆风喃喃,忽地醒悟,“难道说.......” 荆楚薇收起了剜心小刀,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道:“啊......原来你也不知道?我原以......原以为从你口中......有更多的情报呢。” 顿了顿,荆楚薇又补充,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杨霆风:“我刚刚也是从‘夜不收’大营得到的情报,霍伊玄狡诈,惧怕我‘夜不收’突袭火攻,烧其粮草,便将粮草尽数转移至西烽火台。有了烽火台的依凭,他本该从外加固设施,对内修补墙体才是。可派去侦察的同僚们却注意到,西烽火内,北蛮营帐拉起了幕布,时有铁锹铲土之声。而且,成天结队派遣奴隶运送沙土出来,数量可观。” “唔……楚薇啊,你说的,究竟是何意?”曹无名不解其意,脱口。 杨霆风却灵光一闪,道:“荆什长,莫非,这密道入口,就是西烽火台的地下之处?” 闻言,荆楚薇向他颔首,大是赞许,心想:“这小子倒也真有几分聪明。” “喂喂喂,楚薇啊,我还是搞不懂霍老头的意思,既然是屯粮点,咱一把火,烧掉他们囤积的粮草不就行了?没了粮草,即使北蛮不退兵,也该攻势大减,怎么也比找那条有的没的密道更划算吧?”曹无名哈哈一笑,说得豪兴飞扬。 杨霆风也道:“曹伍长说得不错,怎么看,都是烧掉粮草的意义更大吧?” 荆楚薇一愣,旋即摇了摇头道:“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北蛮草原人喜啖食牛羊乳品,而牛羊也须得由草料饲养。可经过同僚们的仔细观察,此地的粮草多以粟麦为主,且主要为民夫,奴隶们所耗,反倒是这负责看守的北蛮士兵却有专人每日送奶食。你们难道觉得不奇怪吗?” 杨霆风一惊,脸色铁青道:“荆什长的意思是,这密道之事,乃是北蛮特意放出的假消息,实则是诱我‘夜不收’弟兄们出来,便于一网打尽?” 话音刚落,荆楚薇的单眸,在火光下奕奕生辉,兴奋道:“是的,原来......原来你也是那么想的吗?” 杨霆风的拳头,不易觉察地握紧了,点头道:“不错,兵法有云‘可一不可再。’,霍伊玄料定我们‘夜不收’在探查其粮草所在后,必会故技重施,再次焚毁粮草。且他亦知晓,我‘夜不收’之人,行事隐密,若是侦察行动,人手一般维持在十人左右。可要烧掉粮草这种大规模行动,非得出动百人不可。” 以百十人行动,几乎快接近‘夜不收’全员了,这岂不是正合北蛮心意? 曹无名似乎还有些不解,她扬眉道:“也真是奇怪,霍伊玄如此折腾,仅仅是只是为了消灭我等?要知道,我‘夜不收’弟兄,人人皆是武功精湛,神出鬼没之辈,怎么就知道我们无法成功呢?这万一要是成了呢?他岂不是鸡飞蛋打?” “无名啊,你要知道,即便我等成功放火焚粮;他所损失的,也仅仅是少数士兵以及区区一些民夫奴隶而已,这死了也就死了,并不可惜。”荆楚薇解释道,“可他若真将我等全员引出,或是发现了那条他祖父所走过的密道,岂非意外的收获?这笔‘买卖’,他怎么做都不亏!” 第二十三章 西烽之夜(中) 袭来的雪风,还在山神庙外绞动,卷起雪屑漫天飞舞。 “呼呼”,“呼呼”,一阵连续的狂风呼啸而过,掀起山神庙牌匾上的无数灰尘,这才显露出三个草书大字——风雷门 此地人迹罕至,空山落寂。 时又恰逢寒冬,当下鸟息兽偃,流水结冰。 忽然,遥远的半山道上,稀稀落落传来人语,分外清晰。 语声渐响,只见得一中一少,沿着蜿蜒山道,并肩而来。 中年者年约克壮(四十岁左右),头戴斗笠,下巴处,满是不修边幅的胡渣,嘴里则叼着一根稻草,身材甚是魁伟。 他身着‘夜不收’黑色布袍,袍上已多有破烂,手心手背满是老茧,这臂膀也很有力道。 男人的身后,背负两把没有任何装饰的环首刀,刀鞘上大片大片落漆。 虽说,浑身颇具风霜颓废之色,但也难掩大汉骨子里特有的枭悍勇武之气。 如果,此时此刻此际,杨霆风若在,定会大喝一声彩:“好一条军汉子!” 这定是那燕赵大地上的慷慨豪迈之士,无论是巴蜀、江南或是帝都,都不会有这等人物。 男人粗犷的脸膛上,两只眸子闪闪发亮,如同那黑夜中觅食的猛兽。 但是,你又看不到他的脸孔。 为何男人没有脸孔? 因为,他戴了面具。 一张十分狰狞、呲着獠牙的夜叉半脸面具。 月下,风雪中,男子背后环首刀发出锋寒。 寒入心,寒入骨,寒入首...... “爹爹,这里既号称风雷门,那么,何为风?何又为雷?”一个稚嫩却略现老成的声音,小声问了问。 中年人一眼打量了下少年,野兽般的瞳目竟然柔和了许多,他哈哈一笑,道:“小七啊,这风雷门,左为风,右为雷,喻义是有风雷二神将在此,当百无禁忌,鬼怪勿进之意。” “那为何不是右为风,左为雷?”说话的少年,年约束发(十五岁左右),身形略显单薄,眉清目秀,男生女相,长长细细的眉毛下,那双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白皙的脸上,那微微带有茸毛的小嘴,挂着一丝从容不迫的笑意。 “这......这为父也不甚清楚!”中年人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小七吐了吐舌头,又问道:“还有,既知此地有风雷二将镇守,那远方的鬼怪,又何故还要再来呢?” 闻言,中年人诧异,脱口问道:“小七啊,为父面前,你有话就直说?” 小七却是不在意的摇头晃脑,娓娓道来:“爹,朝廷开国至今,已历四帝,国力虽说日渐衰微,然我紫塞边关尚有十万勇猛善战之士;且哥舒爷爷还健在人世,那霍伊玄何德何能,安敢犯我大胤江山?” 中年人默不作声地吸了一口气,自己的这个‘义子’,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 十五年前,他带着还是襁褓中的小七,从帝都不远千里来到紫塞边关,投入哥舒麾下,并将其托付至帅府,代为照料。 而哥舒,也是极其疼爱这个娃儿。 紫塞雄关,一年到头,来来往往多有奇人异士,豪杰猛将,江湖高手,哥舒老帅便悉心拜访,为其请了各种各样的老师,教授诗书曲艺、文武骑射。而小七也非常聪明,无论是诗词歌赋,兵书军略一背就会,一点就通,当真是不折不扣的神童!” 最重要的,是小七身上,还藏有一个惊天大秘密,且随着年岁渐长,小七逐渐懂事。男人知道,这个秘密,迟早有一天,终将大白于天下,到时候....... 中年人沉默一会,叹了口气,道:“小七啊,爹爹还要和你荆姨,曹姨在山神庙汇合,还是先赶路吧。”说着,他步子一掠,便消失在山道尽头。 “哼!爹爹总是这样。”小七面红耳赤:“每当我有疑问,都刻意回避于我!” 他百无聊赖,等了一会儿,但见山道两边无数栩栩如生的鬼怪雕像,不由有些心虚。 突然,一阵寒风吹过,他身上登时起了层鸡皮疙瘩,说不出的害怕,只得循着山道,一步一挨,向山神庙方向慢慢走去...... ...... 山神庙 火塘边,正中一团篝火烧得正旺。 柔软的羊皮地图早已完全展开,图上,各处水源、行军路线以及军事据点分布一目了然。 荆楚薇若有所思,那如青葱般的手指,不停地点在羊皮卷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标记之上。 她身侧,坐着曹无名与杨霆风。 此时的二人,一边讨论着天下局势,一边竟用枯树枝,串起干粮烤了起来,当真是好不惬意。 但见,馒头在红色火苗的滋润下,逐渐皮脆金黄,嗞嗞作响。 “真没想到,北蛮兵力如此优势,居然还在暗中联络六镇胡人共同出兵?”杨霆风面有不屑:“那鲜卑首领拓跋孚当真是灭我之心不死,自不量力。” “拓跋孚?你可莫要小看了他!”曹无名转动了下枯枝上的馒头,望着杨霆风,正色道:“你可听闻过那——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杨霆风迷惑地望了曹无名一眼,问道:“这不是流传于鲜卑的《敕勒歌》么?” “不错!正是《敕勒歌》!”曹无名笑道:“可你知道,那拓跋孚也作了一首《后敕勒歌》,你,想不想听听?” “不会吧,咱这位‘鲜卑游骑督’,不是一向只识弯弓射大雕的么?这啥时候又开始作诗词歌赋了?”杨霆风错愕了好一会,饶有兴趣道:“唱来听听?” 曹无名放下枯枝,忽地咳了咳嗓子,唱到:“贺六浑来,主三军队,壶关王气曾分,人说当年,离宫筑向云根,烧烟一片氤氲,想香姜,古瓦犹存。琵琶何处?听残《敕勒》,销尽英魂!” “恩,气势很足。但他自比那鲜卑雄主贺六浑,好像还差那么点意思;这哥舒老帅说得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他若是不服,咱就再次把他打服。”杨霆风说罢,嘴角露着轻蔑,“当年,他祖父拓跋贺,号称自起兵以来,数十年未尝一败,其麾下精锐‘百保鲜卑’也俱是勇力绝伦,以一当百的勇士,可颍朔之战,老帅麾下近卫骁骑千里奔袭,一战即破,克坚城,阵斩拓跋酋首于幽城。” 他,拓跋孚,比他祖父如何?比其父亲又如何? “嘿嘿,好一个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山神庙外,一个中年男人特有的浑厚西北嗓音,在猛烈的雪风中清晰传出,“大胤自哥舒破拓跋以来,近二十年,双方未尝再战,这强弱之势还犹未可知,你这小子,当真是在那胡咧咧哩。” “有理!”杨霆风闻言,不禁满面通红,急忙扭头望向山神庙口: 但见,一条中年军汉,正负手与他相望。大雪纷飞中,他的身上,头上,肩上都是雪屑,两道如猛兽似的目光霍地在杨霆风脸上扫了两扫,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杨霆风心底,暗暗喝了声采:“好汉子!他有心结交,也‘腾’地站了起来,走出庙门,抱拳招呼道:“刚才,是在下武断了,未请教大哥名号?” “哈!无妨,无妨!”那大汉子倒是豪爽,马上自我引介道:“我姓萧,单名一个狼。” “萧狼!?” 杨霆风听了,脑海里忽然想起一位声震江湖,名动天下的刀客,遂震了一震,但又不敢确定。 “萧狼!?萧狼——萧”杨霆风凝视他半晌,突地脱口道:“萧大哥,您莫非就是先帝麾下龙骑禁军九大统领之一的萧七?” “咦?你怎地知道?”萧狼大惊失色,随即心生戒备,微微后退一步,手下意识地按住了刀柄,杀意贯注全身。 “没想到啊,在这紫塞边军之中,‘夜不收’的秘密据点,能遇上赫赫有名的‘狂狼八斩’萧七!”杨霆风面带微笑,手掌往前一抬,做了个“止”的动作,缓缓说道:“家师,‘龙骑禁军’、‘狩翎箭翊’云三!” 本来,萧狼在听他叫出自己当年绰号时,惊诧之余,又念及小七身世,本欲动手灭口。 不料,当杨霆风自报家门后,他一时间竟百感交集,握刀的手掌也不禁松了。 杨霆风改了称呼,依旧喊他萧狼:“家师常常念及萧大哥,说大哥的刀,乃是真正从江湖搏斗格杀,战场尸山血海中所锤炼而来,已臻化境,是最快,最强,同样也是最致命的刀。” 萧狼闻言,则大感惭愧,他摇了摇头道:“我这点微末伎俩,比起你师父,可算不得什么。” 顿了顿,他继续道:“想当年,你师父曾驰骏马于八百步外贯穿戟上小支,一时间震惊天下,甚至被那当日到访帝都的——北蛮血狼第一神射手锁罕,都惊呼为‘天下第一矢’,至今仍然记忆犹新,仿若昨日。” 杨霆风听得一惊,目视萧狼,暗付:“老天!八百步?都快接近弓箭的最大射程了,还能贯穿戟支?师父可当真了不得啊。” 第二十四章 西烽之夜(下)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曹无名与荆楚薇也从庙里慢慢走了出来。 “呦霍!看不出来啊,老萧,你当年真有那么厉害的么?”曹无名忍不住从旁冒出那么一句话来:“老娘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 荆楚薇也微微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她单眸看着眼前这个‘夜不收’的同僚,狻猊队的什长,如长兄般的生死之交,若有所思。 她其实,早就觉察这萧狼来历不凡,却没想到竟然是先帝朝赫赫有名的禁军统领。 三人正遥想萧狼当年神采,忽见曹无名嘻嘻一笑,神秘兮兮的凑近萧狼,不怀好意地笑道:“我说,你老兄这禁军统领干得好好的,为啥要躲到这紫塞边军当一名小卒?不会,是你拐跑了这宫里的妃子吧?嘻嘻嘻嘻......” 萧狼默然片刻,淡淡开口道:“无名妹子高看萧某了。当年,保护后宫的,乃是云华殿的七大侍卫长。而我们龙骑禁军,只负责紫宸殿的安危,又如何能接触到那后宫?这拐跑妃子,呵呵,更是无稽之谈!” “那你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曹无名不服道:“不是拐跑了这皇帝老儿的妃子?你跑什么跑?待在帝都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 “你——”萧狼气不打一处来,凭空里冒出揍人的想法。 若非曹无名是个女的,加之老萧十分了解她的这张臭嘴。就凭这句话,那钵碗大的拳头早就干上去了。 “哎,说正经的;老萧啊,你的那个儿子啊,老娘怎么看怎么不像你亲生的,该不会是个什么前朝皇嗣被你私自带出来了吧?啊哈哈哈哈——”曹无名哈哈大笑,装出很有把握地样子说道。 话音刚落,萧狼眼神陡然冷凝,脸色一黑,浑身杀意凝聚。 见萧狼生气的样子,曹无名反而愈发地眉开眼笑,她挺直腰板,一副看吧,老娘我早就猜到了的神气姿态。 杨霆风则在一旁静静听着,并未开声,只是后颈一直冒出许多冷汗。 当初在神机门,他曾无意听师父和掌门提过此事,她曹大伍长说的,倒也并非全是臆断,许多猜测反而非常合理。 当年,龙骑禁军九大统领,皆是负责皇宫紫宸殿的大内侍卫,护卫武帝的顶尖高手,由于他们意气相投且身怀绝技,彼此间皆以兄弟相称,又以年岁高低排座次。 其组成为:龙一,唐二,云三,李四,王五,朱六,萧七,谭八,张九! 在朝,统称为紫宸殿九大侍卫统领;而在武林中,又被世人称之为龙骑禁军老九爷。 这九人,由于是先帝秘密从民间招募,其性质类似于皇帝的私人保镖卫队,却并非是那禁军中真正手握兵权之人。 而他们所行之事,大多都是皇帝本人亲自下达,绕开了中枢内阁,是以时间一长,难免得罪朝中权贵。 为了避免家人、后人、门人遭到报复清算,所以他们皆化名弃字,改用数术来替代名字。 也是天意弄人,元狩九年,大胤武帝在紫宸殿突然驾崩,年仅二十九岁,外界对此猜测纷纷。 与此同时,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九大侍卫也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 而大胤官方最后的记载,是这九人是因知道太多皇家秘事而选择了逃亡...... 要知道,这九人可不是那些没血性的懦夫,往往重名声更甚于自家性命。 主君暴毙,即便上头下令九人殉葬先帝,他们也会毫不犹豫一同赴死。 可他们却选择集体出逃,这事儿...... “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杨霆风凝视着萧狼,暗忖道:“果然,师父对当年出逃之事,也是三缄其口。这其中,必有什么大的变故。若有机会......” “说话啊,老萧,哎,你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嘻嘻,被我曹大提刑猜着了吧,老娘......哎哟,疼!”曹无名话没说完,一个暴栗狠狠落到头上,痛得她眼冒金星、泪水长流,回首一看,不是荆楚薇又有谁? “喂!老大,你干什么呀?”看着荆楚薇那张俏脸,曹无名委屈地蓦然颤声喊了出来。 荆楚薇却并未理会她,而是兀自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漫步来到萧狼面前,眨了眨单眸,道“萧大哥,咱们螭吻、狻猊两队,还是按照霍首领原先部署的计划行动,前往西烽火台找寻密道。” 闻言,杨霆风微一迟疑:“可是荆什长,刚才不是说……” “没事的,霆风,我自有考量。”荆楚薇的神色淡定老练,简直不像一个桃李年华的女子,扬手扔给杨霆风一张地图,嘱咐道,“你携此图,去朱笔上标注之地,领取行囊装备,只管一路去——两个时辰后,咱们内城城门口集合。” 杨霆风不禁皱眉,正要开口阻止,忽听萧狼点头,颔首道:“好!荆妹子,两个时辰后,咱两队人马城门口汇合。” 说完,他转身几个起落,便不见了踪影。 “不会吧?连问都不问就同意了?夜不收都这样办事的?”杨霆风彻底傻了眼,又转头望着曹无名:但见,曹大伍长犹自捂着脑袋,可眼中分明写着两个字——信任 “臭小子,还在聒噪,眼珠要不要了?”曹无名好似发现了杨霆风又在看她,颇为恼火,一脚就踢了过去。 杨霆风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眨眼,也没了踪影。 这是他加入‘夜不收’的首次任务,端地如饮美酒,或怀抱美人,当真是兴奋无比。 他脚下的步履越来越快,一时间竟浑然忘我,风灵月影中的乘风之法更见精妙,如狂风骤雨般,呼啦啦的飞掠而去。 突然间,只听“哎哟”一声,杨霆风一个趔趄,似乎撞翻了一人。 只见,那人摔了个恶狗吃屎,如滚地葫芦般,咕噜咕噜飞出老远。他爬起身来,搔头晃脑道:“疼,疼死我啦!大叔,敢问您的身子,是铁铸的吗——” 闻言,杨霆风定睛一看,却是个略显单薄,眉清目秀的少年。 被撞的,当然是寻父而来小七。 杨霆风揉了揉着脑门,尴尬一笑,突然,抱拳作揖道:“哈哈,小兄弟实在抱歉。叔叔呢,有急事哈,这下赔礼了!” 小七抬头,瞧了杨霆风一眼,心里一震。 忽又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下,眼前这个撞了自己的家伙——这个大叔,兽盔纹甲,身后三尺长的黑色铁匣迸射出一股肃杀之力。和‘夜不收’士卒的黑袍黑甲装扮不同,他这一身的装扮,却是出自正统的大胤紫塞边军制式装备。 这瞧着瞧着,确实比爹爹那‘夜不收’传统的大兜帽,黑袍子要精神许多。 什么是军威? 这就是军威! 什么是军魂? 这就是军魂。 真正的大胤紫塞边军的魂灵儿! 他不知道,杨霆风其实也在观察他:这个少年,有着未经风霜磨砺的白皙脸旁,文雅高贵的气质以及那明亮干净的眸子——绝不似寻常百姓家的那种粗鄙顽童 这瞅着瞅着,杨霆风忽然又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姬昌拘羑里,赢政赵国郎。 长陵埋亭长,刘秀起南阳。 玄德织履儿,阿瞒祥颠狂。 司马假病卧,寄奴斩蛇王。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孙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第二十五章 首遇小七 就在这时,内城的钟声,嗡然长鸣七下,已至亥时。 杨霆风听得钟声,蓦然想起还有军务在身,当下,他神情一凛,长吸一口气,拱手道:“小兄弟,叔眼下还有急事,就先告辞了;改天摆一桌酒菜给你赔罪!如何?” 小七略一默然,走上一步,缓缓向霆风作揖道:“大叔,敢问您是那‘夜不收’的士兵吗?” 杨霆风闻言俱是一惊,想到这少年又是从何得知,他望向小七,满脸疑惑。 “咳咳,大叔您也不必惊讶。”小七咳嗽着,装出一副老成的模样,“不才,在下也是那夜不收的人。” “你说你是......你是什么?”杨霆风瞪起眼珠子,怔了一愣。 “夜不收,狻猊队,七爷!”小七摇头晃脑地念叨,你还别说,挺像那么回事的。 “就凭你那小身板?还七爷?呵,依我看,就连那北蛮的女鞑子,一个屁都能把你给崩没咯!”杨霆风暗付道,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哈哈大笑:“小兄弟莫要开玩笑了,叔叔真有事,先走一步,告辞!”说完,他转身欲走。 “且慢!”小七急忙上前一步,扯住了杨霆风的衣甲,微微笑道:“让我猜猜,大叔您是打算去内城夜不收的秘密军械库,领取行囊装备干粮,我说的对么?” 此言一出,杨霆风才是真正愕然,不禁开始上下打量着小七,问道:“对,小兄弟你又是如何得知?” “哎,都和你说了,我是那“夜不收”之人。而且,我还知道,今个儿晚上有大行动,对吗?”小七说完,便斜倪着眼,偷瞧杨霆风,不断观察他脸上的表情。 杨霆风听到这话,方才确信眼前的少年,可能真是‘夜不收’的人,顿时心头一凛,脊背上渗出一层冷汗。 他现在觉得,这‘夜不收’行事,也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了,连这毛都没齐的孩童也敢纳入营中? 小七微微一笑,忽地欢呼起来:“哈,既然在下猜对了,那大叔,您就得带我一块儿去。” “啊!去哪?”杨霆风脱口问道。 小七眼露兴奋,嘿然道:“当然是去......咳咳......你们要去的地方。” “好哇,敢情你这小子这是诈我呢?”杨霆风眼珠一转,心中呵斥。 思索片刻,他才打了个哈哈说:“小兄弟,你既然是那‘夜不收’狻猊队之人,那为何还要我带你去呢?” 小七闻言,抱着小脑袋,委屈巴巴道:“唉,还不是我爹爹。” “你爹?”杨霆风皱眉,不解。 小七突然凑近杨霆风,压低了声音,好像生怕被人听到了责骂:“其实,这次行动呢,我爹爹并不同意我去,但是我......我又不放心他。他可是个大老粗了,又笨的紧!” “好小子!有点意思,但叔叔可不能答应你。”杨霆风心中赞叹,他深深看了小七一眼,蹲下身,一手按住了小七的左肩,“小兄弟,告诉叔叔,你的名字。” 小七瞧他神色,似有意相助,兴奋地目光闪动,感激道:“多谢大叔,我姓萧,叫小七!” “小七……萧七?”杨霆风神色一震,恍然有悟,扬眉问道,“敢问,小兄弟你,莫不是萧狼——萧大哥之子?” “啊!对......对!大叔您认识我爹爹啊?”少年被杨霆风的机智给惊住了,他带着钦佩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个大叔。 他纵然聪敏,但终究涉世未深,一时自信满满,继续说道:“如此便好办了,我也不用废口舌去求荆姨、曹姨带我一程了,就与你同路,倒也是个伴儿!” “说的是,那事不宜迟,小兄弟,咱这就启程!”杨霆风不再多说,转身便走。 他脚上祭起真力,一晃身,施展轻功-乘风蹈海,三步蹿上,转瞬间,人已越出二丈。 小七忽地想起了什么,脱口惊呼起来:“喂,大叔,你等等我啊!” 因为惊慌,他顾不得压低声音不让人听到,嘹亮清脆的嗓音忽地划破了神庙附近静谧的黑夜。 此时,杨霆风已经掠出了十几丈,他诧然回头,看着小七从身后追了上来。 小七跑得气喘吁吁,一边跑,一面脸色焦急道:“喂,大叔,你好像忘记了一些事哦。” “呵,还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真以为我们是去玩的?”杨霆风微微一怔,见小七不依不饶的,倒是大感诧异——可他实在不想再耽搁片刻在小七身上,既然萧狼不让他儿子去,这其中必有道理。 他对小七招了招手,“小七,你放心,等叔叔回来,定请你吃烤羊,啃烧鹅!现在,听话,回家去,可别让你爹担心。” 说完,杨霆风足下步子一急,刹间消失在了山道尽头。 见状,小七更是焦急,顿足大喊道:“你们,你们大人怎么都这样啊——喂!” 已是深夜,淡淡的雾气从周围群飘荡而来,蜿蜒山道中,有无数细碎的步履声连翩响起,小七眉头蹙起,叹了口气。 果不多时,忽见数条影子一动,只见,小七的身边,凭地出现了十八名黑衣人,人人脸戴样式各异的面具,个个身背锁链双刀,隐带杀伐之气,气势慑人。 “小七,在这儿罗嗦什么呢?”其中一名脸戴‘鬼狐’面具的黑衣人走了出来,一把拽住了少年的胳膊,“小七,七爷让你赶快回去睡觉!明儿辰时,常先生可要来帅府授你兵法课。” “我不,快放开我!”少年挣扎着,却怎么也拗不过那个黑衣人。 只一瞬,人就被那‘鬼狐’脸儿扛上肩膀往回走去。 “撤!”‘鬼狐’脸儿单手一挥,只听“嗖”的一声,十九道身影如疾风闪电般消失在夜色里,只扬起一阵雪尘以及无数的脚印...... 朔风呼啸,寒气侵人心脾。 一团飘移的雾气中,杨霆风的身影也随之清晰了起来。 原来,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离开过? 月色下,只见杨霆风背靠一颗碗口粗的松针树,环抱双臂,对着小七与黑衣人离去的方向微微一笑,暗付道:“武帝爷、龙骑禁军、萧大哥、师父、集体出逃、黑衣人、小七......这几个看似毫无交集的......恩......有点意思!有点意思哈!能加入‘夜不收’是真有意思。” 话音刚落,浓重的黑暗迅速地将杨霆风整个人裹入,他也陡然消失在这茫茫夜色之中...... 第二十六章 祭拜南帅 风霜冬雪,松木凋零。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兮。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风雪中,一个潇洒矫健的身影,疾若流星,在山间小道上急速掠过。 这里,是紫塞内城的一条羊肠小道,并非主干道。 方圆十里的路上,皆被湮没在一色荒凉的雪地中。 雪地周围,一堆堆的坟包从男人的身边一晃而过。 这墓地也没什么特别,只不过,每个坟头之上,都插着一把军刀——那是历朝历代紫塞边军将士们的制式军刀 那同样也是——所有牺牲在紫塞边关将士们的骸骨收殓之地。 无论任何朝代,作为华夏神州的北境守护者,他们守卫紫塞长城,对抗游牧民族,抛头颅,洒热血,望烽燧而不得卧。 死后,部分侥幸者,骸首尚能运回原籍。 然无亲属领殓的,绝大多数都葬在此地。 因为无人奉祀,所以愈发显得冷清荒凉,一片死寂。 看着此起彼伏的荒坟,男人此时,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悲凉:无论你生前何等英雄了得,死后,只不过黄土一抷,荒坟为碑,连个看坟的老人家都没。 清明冬至时,帮你祛除杂草。闲暇无事时,帮你驱赶野狗乌鸦。 身赴黄泉,魂断天涯,悲情的结局不可避免,英雄的末路,说不出的忧伤...... 忽然,一阵雪风吹过,让男人不禁掠起一阵微颤。他深吸了一口气,停下了脚步,控制了因寒风抖动的躯体,打开了荆楚薇捎给他的地图。 地图微微泛黄,用的还是前朝制式,如图上所示:那时,此地还是芳草青青,树木峥嵘。 如今呢,荒凉到让人漠视。也有传言说,此地树木凋零,芳草不在,只是因为,树儿全被伐了,制成了棺材...... 不管怎么说,从两晋南北朝到如今,在这短短的一百二十七年里,竟已退化至此,当真是天道无常。 杨霆风缓缓蹲下,摊开地图,借着月光,在朱笔批注处,除了此行的目的地军械库,另一处醒目的大红字引起了他的注意——老仲爷坟 老仲爷坟。 顾名思义,这里安葬着大胤开国名将、卫国公、紫塞的前任边军统帅南濂仲。 当地人多称老仲爷。 在名帅如云,猛将如雨的胤太祖时代,南濂仲只能算是个“平庸”的将军,守卫紫塞边关二十年从未有什么大的功绩,但也未曾出过什么差错。 和他本人一样,即使病故,也是那么的寂寂无闻。 连朝中的文人墨客也极少想到这里悲风怀古,堂堂开国名将,死后连个守墓老卒也没有,还真的是人走茶凉! 可是,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平庸”,才侥幸躲过了那场波及万人、震惊天下的开国元勋大清算,成为大胤王朝,屈指可数能善终的将军。 据《胤史·文帝本记》记载,文帝十三年,春,巴戎图先可汗率步骑五万,袭紫塞,克二城,将崩矣。昔紫塞太守南濂仲遣哥舒督近卫骁骑营从外围急攻之,图败,麾下部众骑斩汗王首,哥舒之名播于西域。 然而,就是史书上的这寥寥数笔,老仲爷的名字,却依旧挂在了《将书·哥舒呼延传记》——其麾下两位名将的个人传记里。 然而,在杨霆风心中——老仲爷保家卫国,抗击异族,当是我辈楷模,真正的英雄;他杨某人神交已久,只恨不能早生六十年与之并肩作战,把酒言欢。 他心中明白,既然加入‘夜不收’。那么,未来的每一次任务,都将是九死一生。 此地一别,或许便成永诀。 杨霆风举目望去,只见西方明月已藏于乌云之中,不由感慨道:光阴倏忽,人过黄昏。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吟罢,他面露感伤,略一思索,还是决定前往老仲爷坟前祭拜一回。 老仲爷坟其实并不远,行不上半里多路,便看见一座皇竹草丛生的圆形宝顶坟,坟头两边,摆放着两尊石狮子,怒目圆瞪,威风凛凛,平添了几分威严,几多冰冷,令人望而却步。 青色的石碑文上,生平字迹已被风霜雪雨侵袭,模糊不可见,只余一行小子:胤少保卫国公南镇北将军祠墓...... 这一带人烟稀少,加之雪已经下了两天,越往后走,积雪甚厚。 杨霆风缓缓走至老仲爷坟前,那雪厚的一直积到了杨霆风的膝盖处,他兀自拍了拍身上雪屑尘灰,屈膝向碑,重重磕了三个头,诚恳地拜了一拜,朗声吟道: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说罢,杨霆风又拜了一拜,顶礼道:“老仲爷爷庇佑,杨某此番若能活着回来,定来烧那钱纸,祭那蛮首,与南帅把酒言欢,煮酒论英雄!” 他一口气念完了悼词,长长舒了一口气。 月夜里,只剩下了他的喘气声与心跳声。 雪地上,只有静静的月,只有皑皑的雪。 有静,有雪,没有人。他也不期待墓中之人有回应,毕竟逝者已矣。 五十载功名,尘归尘土归土。 百十年余威仍存,纵横乱世谁英雄,盖世雄心贯长虹。 只愿,来世能再次马踏草原,继矢飞舞在长生天,长槊直指漠北王廷...... 杨霆风缓缓起身,正要催动轻功,前往军械库之际,忽然之间,月夜下,风雪中,他有一种“杀意在背”的感觉。 他只觉头上的鸡皮疙瘩猛然乍起,这刹间,他几乎就要祭出重弩飞星翎羽,按上个三支绞肠倒勾箭! 因为就在这片瞬之间,他感觉到:来人已很逼近,来人就在他背后,来人无声无息,来人武功极高...... 就在这时,背后之人也开了声:“真没想到,时隔二十载,还有人能来祭拜老仲爷!小老儿还以为,咱这一代的老兵,都已死绝了......” 杨霆风霍然回首:但见一须发皆白的年长老者,摇摇晃晃踏着积雪而来,他穿着文帝时期旧式大军袄,老式军棉鞋,伛偻着背,手里提着两个酒壶随风飘荡...... 第二十七章 百兵推演(临) 深夜,朔风呼啸。 一股寒风裹挟着飞雪扑面而来,那鹅毛般的雪花,下得愈发而大了。 放眼望去,天地间,尽是银装素裹,白皑皑一片。 “轰隆隆!”凌厉的雷声划破了苍穹的寂静。 杨霆风大吃一惊,不觉想道:“这般大的风雪,竟然也会打雷?” 他在神机门时,常听巴蜀老人们说,这“冬打雷,雷打雪”,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乃大不吉之兆。” 曾经在两汉时期,流传着一首民歌《上邪》里面也提到过——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词中女主充分发挥了她的想象力,才有了这一件比一件离奇,那一桩比一桩更令人难以思议的独特天象。 其本质,只是那不堪封建礼教束缚,追求幸福生活的反抗女性心目中那美好的理想。 然而,那凛凛的寒冬,雷声翻滚。 虽说罕见,却也是实打实发生过的自然现象。 这声冬雷,既划破了夜空,亦打断了雪地上,二人脑海中的思绪。 那思忆本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在二人记忆中的原野上驰骋,却活活被这声惊雷打断。 杨霆风微微整理了下衣甲,顶风冒雪,行至老军面前,抱拳作揖道:“敢问,前辈是.......” 他边说,边转眼打量起眼前的老者:只见那老者须发上挂着晶莹雪花,那文帝时期旧式大军袄早已多处破烂,许多地方竟露出了棉絮来。 老军手里提着个两个装酒的青漆酒壶,他打开了其中一个,喝了口酒,哈哈笑道:“小家伙,这前辈实不敢当,老夫只是个大半截身子入土的小老儿。 说完,他抬头看去,却见九尺之外,风雪之中,一颗枯梅,在寒风中萧瑟,刚绽放的白梅花,微微颤哆、我自犹怜。 风雪肆虐,此地的梅花树残败了许多,老军不由叹道:“过得今冬,恐怕连这颗硕果仅存的白梅也要凋了。” 杨霆风也转过头,望着那颗风中寒梅,笑道:“常言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前辈未免也太悲观!” 老军瞧了瞧杨霆风,微微一笑,斜指梅花,道:“小家伙是误会小老儿意思了。你看,这棵白梅,枝上的梅花一年少过一年,恐是寿元将至,就如同那人自知天命,大限已到。” 说罢,他将两只酒壶挂在腰间,摇摇晃晃走向老仲爷石碑前,叹了口气,“天意如此,本也是无可奈何的。” 是啊,老兵不死,只是逐渐凋零...... 原来,老军把风烛残年的自己,比作那寿元将近的寒梅。杨霆风这才恍然,他点了点头,轻声道:“前辈说的是,天意如此,人力又岂能谋?” 他话音未落,一蓬积雪,适时的“啪啦”一声,便压垮了那支梅花枝。 但见那枝,垮拉拉的落了下来,枝上仅剩的三片白梅花瓣,竟也随风飘散。 霎时间,风雪更紧更疾。 老军抚了抚髯,斜睨杨霆风,微笑道:“小家伙,能否帮小老儿一个忙?” 杨霆风义不容辞的道:“还请前辈示下!” 老军取下另一只酒壶,随手抛给杨霆风,笑道:“小家伙,老夫腿脚不便,你就用这酒水,来洗刷下老仲的石碑吧。” 原来,他这一壶酒,是专门拜祭老仲爷的。 杨霆风二话没说,转身就在石碑上均匀淋上浊酒,用手自行擦拭起墓碑来,不多时,碑上那模糊不堪的字迹,渐渐清晰起来。 老军也从身后取出一个包裹,取出些牛粪枯枝,分成了几堆。 又自包内取出打火石,他手脚俐落,嚓嚓两下,枯枝上渐冒黑烟,火烧渐旺。 那老军又引了点火苗,牛粪枯枝堆上生了盘火,也映红了他原本惨白苍老的面颊。 他盘腿而坐,喝了一口手中浊酒,忽地朗声歌道: 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 湮没了黄尘古道,荒芜了烽火边城。 担当生前事,何计身后评? 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说到这里,他忽地大笑三声,火光映衬着老军惨白的笑脸,那一瞬间,竟然红彤彤的。 杨霆风转过身来,雪地中,老军的影子被火光拖得很长很长,又如同一面大纛旗,稳如泰山。 老军又仰脖透猛灌一口水酒,轻声咳嗽道:“老仲,我的老大哥;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咳咳......咳咳......咱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昨夜,吾偷听到那茉琴郎中说,小老儿我还能维持着一丝生机活着,已是很不可思议了。哈!那又如何?小女娃儿又知道个啥?想当年,吾等‘虎步营’八百壮士,摸爬滚打于千军万马之中,行走在刀剑锋镝之上,整个紫塞边军各营简直望尘莫及。即使,那号称天下第一劲旅的近卫骁骑营也是比不上的。” 杨霆风闻言,皱了皱眉,欲言又止,微一犹豫,他又转过身去,继续擦拭着墓碑。 老军又狂喝一气,鲸吞牛饮之后,又自顾自道:“老仲,说实话,我真羡慕你能躺在这儿,永远守卫着紫塞,守护着边军。想当年,多少兄弟埋骨草原,连个囫囵尸骨也没留下来。” 说到这儿,他缓缓将酒水洒在雪地上,也算是拜祭了。 “说起来,咱‘虎步营’的老兄弟们,如今,也就剩下吾一人了,哎.......等来年开春,恐怕......”语声最后,老军哽咽起来,声音低沉,略显沙哑,细不可闻、 杨霆风遥遥听了他半晌,这突然没了声音,陡然吓了一跳。 他急忙回头一瞧,但见老军浑身上下却挂满霜雪,却纹丝不动,仿佛一尊雪人。 只有那偶尔呼出的一缕白气,才显出一丝生意。 看到老军无事,杨霆风悬着的心,这才略微放了下来。 他放下酒壶,走下台阶,又拾起一大截被压垮的枯枝,开始仔细扫着墓室周围的积雪。 此时,风雪渐息,雷声蓦停,那鹅毛大雪早已变做了细小雪花。 然而,依旧纷纷扬扬,不绝落下。 一片寂静中,老军观察了杨霆风良久。 突然,似乎下了什么重大决心似的,他猛灌一大口酒壶内的浊酒,旋紧壶塞,别在腰间,暗付道:“老仲啊,许是老天开眼,竟然在这最后的时刻,将这后辈送来了你我身边。天意,天意啊!” “看来,你那百兵推演的高明战术,不会就此失传。” “而咱虎步营‘以步制骑’的‘千成衾’战法,也能得到传承,不会堙灭在那历史的长河......” 第二十八章 千枪成衾(兵) 再说那杨霆风埋头扫雪,足足扫了一炷香,方才消尽墓周积雪,他放下枯枝,微微喘息。 这时,忽听老军向他招手道:“小家伙,你过来。” 杨霆风闻声,举目一看,却见老军自袍间取出数十枚特制铜钱,又从包裹内取出一块黄布,布上墨迹略显散乱。 杨霆风踏前几步,来到老军跟前,拱手道:“前辈有何吩咐?” 老军笑道:“哈,这吩咐不敢当,小老儿姓刘,单名一个疑字,小家伙呼我姓名也好,叫我小老儿也罢,但万万不要前辈来前辈去的,叫得老头子好身不自在。” 杨霆风微微一顿,笑道:“那,在下便托个大,喊您声刘伯?” 刘疑笑道:“也罢,你叫着顺口就行。”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小家伙,你我今日能在老仲爷墓前相见,也是吾等三人有缘,小老儿就作个主,将这‘百兵推演图’赠予你吧。”说完,他将黄布包裹住了铜钱,交到杨霆风手里。 男人双手接过,不由呆住。 杨霆风奇道:“刘伯,这是........” 刘疑微微笑道:“没什么,只是老仲爷生前所著之兵图,在小老儿看来,其实并不算高明,但也有一定的独到之处,你既从军,势必对你日后有所助力。” 杨霆风闻言,忽正色道:“刘伯,在下入伍前,也曾读过一些兵书,说到这独到么,却也是一言难尽了。所谓春秋有《孙子》、齐有《孙膑》,先秦有《六韬》,卫有《吴子》......这些书均是古代名将探究兵事之奇书。可《孙子》虽精邃富赡,实战却颇不足论;《六韬》虽屡得历朝历代推崇,流传最广,然杨某觉得,眼下,任何兵书,皆不适用于边军对抗草原游牧之现状,颇有些捕鼠遣狗的之意……” 他说到这里,又惊觉自己大有卖弄之嫌,顿然住口不言。 刘疑倒是听得十分认真,他笑道:“说得好,说得很好,咦?怎个不说啦?” 杨霆风笑道:“惭愧惭愧,刘伯定要我班门弄斧,小子我也就厚着脸皮再说几句。依我看,当下朝廷对抗北蛮,还得是百年前,南朝刘宋开国之君——武皇帝刘裕所创的‘却月阵’……兵家四势中的兵技巧者,才更适用于当下的紫塞详情。” 刘疑微微颔首,正色道:“那刘裕乃是了不起的大英雄,当年,刘宋武发明了“却月阵”,以两千步兵大破北魏三万精锐骑兵,当真是朔气金柝,寒光铁衣,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啊。” 杨霆风也暗暗点头,继续道:“说的是,经过此役,‘却月阵’威名大振,为后人所津津乐道,以至一谈及如何“以步制骑”,必言“却月阵”。可惜,刘宋为权臣萧道成所篡灭而亡,此阵也因此失传。” 他说到这里,犹自不语。但觉世事倏忽,国家尚且兴亡难知,更何况人呢? 刘疑也不由叹道:“是啊,‘祸福天注定,从来不由人’,无论他‘却月阵’如何厉害,却终究逃不过亡国的命运。凡人皆有生有死,国祚当然也一样,朝代更迭,自有天数。 说到这里,杨霆风忽地一拍大腿,问道,“可是刘伯,小子我就有些不明白啦。想那自古以来,能大破游牧的兵家代表,皆是兵技巧者。昔有先秦蒙恬率三十万虎狼之师,北击匈奴,打得北戎不敢南下牧马。中有冠军侯霍去病率大汉铁骑千里奔袭,封狼居胥,饮马瀚海,打得漠北再无王廷。但为何,到了本朝,却如同那玄鼋一样,龟缩在乌龟壳子里,短短百年,汉人竟退化至此?我甚不解? 他将如今的边军比作乌龟,紫塞比作龟壳,虽说是年少偏激之言,但也是事实。 刘疑闻言,哈哈一笑道:“哈!并非吾等退化,而是国力不许。先秦的军爵首级制且不论,就冲其军队箭阵打头,就让多少朝代望尘莫及?要知道,秦国箭阵不但数量庞大,力道足,射程远,一经发出,遮天蔽日,常常让对手闻风丧胆,交手之初就已胜负分明。而且,如此庞大的箭阵,需要的是国家强大的后勤力量,特别是像弓弩、箭簇这种军资,没有一个强盛的国力是不允许的。 杨霆风深有体会,赞道:“刘伯这番话说得精到,每一支箭的造价本身就不菲,其二,这箭若是粗制滥造,非但不能造成杀伤力,还徒劳钱财,浪费人力物力。” 刘疑点点头,又接上道:“再说起那冠军侯霍爷。倘若本朝,有大汉武帝时期的那种国力,西北有大规模的养马场,每年有多达三十余万匹产量的军马,那我紫塞十万边军,还练个屁的步骑战阵,车马协同?直接人手三匹马,一骑千里破竹势,万骑马踏格尔贡。银枪,快马,强矢,铁骑纵横,岂不痛快?” 说罢,他解下腰间酒壶,喝了一大口,又抛给杨霆风。 杨霆风仰头一灌,递还回去,心中忽地通透:“原来刘伯费这许多唇舌,竟是要指点我兵家战法?但不知他何不言明,偏要绕了这许多弯子?” 刘疑见铺垫地差不多,便理了一下思绪,陡然一口气喝干了酒壶中的浊酒,低声道:“小家伙,你可听说过千成衾么?” 杨霆风呆了呆,奇道:“枪衾,在下倒是有所耳闻,可这千成衾却是不曾听闻,还请刘伯指教一二。” 他口中的枪衾。本意喻为使枪要像被子一样包裹着敌人。 而在实战中,枪衾却可以说是一种枪阵,是一种重於利用长枪作攻势的阵势,而不再只是守式的防御阵型。 其中以尖枪突最为有名,而枪衾的布阵队形,比较历朝历代的枪阵也不再是四四方方的。 更多的,是小队组织,利用枪的用途广泛,造价便宜,上手容易等多种好处。 不但可以攻击骑马队,而且,对步兵团时也可因应队友枪向来避免太近身时的不利,甚至利用长枪在较远方攻击短兵。 当敌人众多时,可以拉近彼此距离集中防守。而敌人少时则拉开战阵如枪衾般包围敌人,是应用灵活的阵势。 而在对抗骑兵军团时,尤以当骑兵发动突击时,彼此间能排出有利的枪阵,利用长枪的长度,枪尖向前,阻挡骑兵的靠近。 骑兵因未能接近,冲击力和践踏性完全不能发挥,根本上和步兵没有分别。 主动攻击时,又可结阵前进,作出支援性攻势,骑兵突击时,能够十分有效的阻挠冲击。又能够因应情况予以包围攻击,彼此间相支援,是一种评价很高的阵势。 可是,枪衾也有其弱点。 比如列阵密集,行动不便,没有灵活性。很易于给骑兵从侧切入或是发动突击,这样重装的长枪将会成为骑兵的践踏对象,阵势易于一刻间崩解。 另外这样一个密集的阵势,很易于成为弓箭射击的对象,士兵间太过集中,移动又慢,当面对骑射的时候根本性上无能为力。在弓箭给予阵形一定搅乱後,再用骑兵突击,则很有效。 而且,在面对精锐佩刀步兵近身时,往往会从枪缝中进入予以白刃战,这样对枪兵很不利,也是其最大的弱点。 杨霆风摇了摇头,道:“刘伯,依在下看,这枪衾阵法也并不适用于对抗北方游牧;如今,霍伊玄麾下的骑兵,皆以骑射为主,枪衾在其面前无异于活靶子,这打也打不过,追也追不上。” 刘疑咳了咳,小声道:“你说的不错,可是,咱的千成衾,可没有这个弱点。” 杨霆风好奇道:“哦?请刘伯示下!” 刘疑两眼望天,眼中精光流转,正色道:“我以十一人为一队,最前为队长,采用步战长槊,次二人在其后,一人执长梁盾、一执藤条牌;长梁盾遮挡蛮人的长枪弯刀,藤牌手阻挡弓箭弩矢。再二人为手执金锋长矛,银剪短枪。利用金锋长度优势,率先拒马,银剪短枪则负责推进刺杀蛮人。接着是四名手执钩镰枪,板盾;背跨标枪、飞斧亦或是飞刀、套索的长枪手,左右各二人,分别照应前面左右两边的盾牌手与长枪手。再跟进的是两个手持朴刀,身背强弓硬弩的重甲士担任全队的警戒、护卫。如蛮人迂回攻击,即持朴刀冲上前去劈杀敌人,若是蛮人骑射鹰翔,则在盾阵中与之对射......其要素在于整体配合,令行禁止,分工明确,千枪成衾!” 他心绪激动,说到这里,一时竟“腾”的一下,站起身来....... 第二十九章 三尺誓天(斗) 杨霆风见刘疑面色激动,担心其身体,便拱手道:“刘伯与小子初逢,便传授兵图与战法,在下无功受禄,心中难安!” 刘疑摇了摇头,道:“无妨无妨,小老儿也不过是代为传授,只是怕老仲的一生心血,就此失传。至于这千成衾么,吾本意还想试你一试,担心你是那兵权谋、兵阴阳或兵形势的推崇之人;可方才我同你探讨兵法,足以证明老头子没看走眼;哈!如今看来,还真是天意!” 杨霆风得他如此看重,胸中腾起一股热血,他朗声道:“既是如此,刘伯便是杨某的师父,请受徒儿一拜。” 他知道,刘疑传了这兵图战法,乃是给了他天大的好处,感激之余,顿起拜师之念。 正待跪下,刘疑一把将他扶住,哈哈笑道:“不忙,不忙,小家伙,你我既一见如故,小老儿倒是愿意与你结为兄弟。” 杨霆风急道:“这......这如何使得!” 刘疑瞧他一眼,笑道:“你啊,怎么和那群腐儒穷酸一样?婆婆妈妈的。小老儿与你同属紫塞边军,如何当不得兄弟?只不过,小老儿比你早些入伍,兵龄也比你长些,怎的?不够资格做你兄长?” “有理!”杨霆风尴尬笑笑,他本也不是个拖泥带水之人,既如此,便顺势抱拳,单膝到地,正色道:“刘大哥在上,请受小弟杨霆风一拜!” 刘疑急忙伸出双手,将杨霆风臂弯托住。 顿时,杨霆风只觉一股大力涌来,禁不住他搀扶,便直直站起身来,心中愈加佩服。 二人盘腿,席地而坐,刘疑又将那千成衾的细节,选兵点将,逐一为他解说。 继而,又讲述起战斗队形、队形摆法、阵法运用。 他两人,一个说,一个听,待到明月沉西,天色更晚,杨霆风突然起身,抱拳道:“大哥,霆风尚有军务在身,如今和你分手,异日再得相见。” 刘疑点头道:“兄弟此去,自当万事小心,你我有缘再见!” 杨霆风微微颔首,将‘百兵推演图’塞入怀中,又背上千机匣,叫声:“大哥珍重!”便自回去了。 刘疑站起身来,望着他的背影远去,口中喃喃:“兄弟,保重,后会无期了!” ...... 再说那杨霆风,展开乘风蹈海的轻功,一路攀上,不到半炷香时间,便已接近图中目的地。 他停下步履,极目望去,遥见那崇山峻岭之中,一条栈道,又陡又狭,上依石壁,下临绝谷,栈道尽头,一顶漆黑如墨的帐篷搁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之上。 帐篷外,四枚大铜钉,嵌至悬崖外侧的岩石之上,于风中瑟瑟烈动,迎风招展。 男人微微皱眉,暗付这‘夜不收’的军械库倒是设的新奇,若是来阵大风,怕不是能将帐篷吹落悬崖,里头的人,可怎生是好? 他面肌微微抽动,阴沉沉一言不发,突然,兀自取出匣中飞索抓钩,嵌入岩隙,在起伏的山岩间,纵跃飘掠,几个起落,便到了那顶黑色帐篷外。 黑帐内,似乎有几支大蜡烛正在燃烧。 在烘烘的火光中,一条长长的诡怪影子,在焰火的映衬下,扑闪扑闪的,活像地狱来的一尊恶鬼。 任何人见了,恐怕都会不寒而栗。 杨霆风的瞳孔也随之收缩。 突然,一群乌鸦从黑色帐篷内飞了出来,嘴里发出凄厉叫声,不停地围着杨霆风上下打旋,让人心生厌恶。 也就在这时,“桀桀桀桀.......”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忽然从帐篷内响起:“啊....你....是来领取那吹火筒之人?” 听声音,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 杨霆风点了点头,抱拳作揖道:“奉‘夜不收’螭吻队什长荆楚薇之命,特来此处,领取军资。” 话音刚落,那帐篷中,陡然深出一只深可见骨的枯瘦干裂小手,一截青色的竹筒就被递了出来,竹筒长约两尺,上有六个竹节,竹节之间打通,最后一个竹节用钉子钉出一个小孔。 杨霆风默然接过,再次作揖道:“多谢前辈,在下告辞!” “啊......对了......别在这附近使用那个,会吓到我的乌鸦们。”阴冷的声音再次警告道:“这些小家伙们就算再怎么聪明,终究只是鸟兽之辈。除了啃食尸体,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闻言,杨霆风已经呆了,不由寻思:这老头儿,怕不是孤零零的在悬崖待久了,好不容易找了个活人,这絮絮叨叨的,还说个没完了? 话虽如此,杨霆风还是微微笑道:“前辈但请放心,在下不会乱用的。” 说罢,他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帐篷内,那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幽幽传来,近在耳边,“小子,要为亡者出一份力吗?” “亡者?”那一瞬间杨霆风霍然回头,脱口。 “嘿嘿嘿嘿,没错。吾所卖之货,皆是从亡者身上索取而来。既然赚了点,怎得也要为死者祈福超度。”黑暗最深处那个苍老的声音再度传出,“就我所见,你的手上也沾满了鲜血.......去祭奠亡者吧,这样,我也可以送你一些战场上实用的家伙事。” “罢了,一个老人家常年在这也是不易,就帮他这一回!”杨霆风深深吸了口气,拱手道:“还请前辈吩咐,如何祭奠亡者?” “桀桀桀桀.......”帐篷内阴笑起来,忽然,那枯瘦的手指蓦地一指悬崖:“跳下去,把半山崖,岩石上的尸体,给老夫带回来。” “嗯?”杨霆风怔了一下,再也忍不住,问道:“前辈,您的意思,莫不是从这跳下去?” “是了!”那老者冷冷扔下了一句话,便不再搭腔。 “还真是乱来!”杨霆风无奈,缓缓走到悬崖边,但见崖下大雾弥漫,白茫茫一片,端是不能视物,不由有些心虚。 突地,身后又传来几声鸦鸣,吓了他一大跳,脚下不由地一滑,竟然一脚踏空。 杨霆风心头咯噔一下,身上鸡皮疙瘩乍起,暗叫声不好,压低身体欲要稳住,却不料岩石上的积水结冰,甚是滑腻,顿时整个人向崖下滑落。 “坏了!”他破口大骂一声,急忙祭出飞索抓钩,电光石火间扣住上方岩石,身体犹自吊在半空,来回晃荡,一颗心砰砰直跳。 身形稳住后,他这才长长吐了一口气,兀自低头一看,却惊得他差点再次跌落悬崖。 只见,空荡荡的脚下,凸出一小块岩石,岩石上,横七竖八躺着十来具尸首,个个面色透出青黑,尸身却僵硬不烂。那流出的血液,也被冷冽的寒风吹得紫黑。 “还真有尸体?”杨霆风吃惊不已,缓缓放低飞索抓钩的距离,来回折身再次晃荡起来。 待飘至尸体处,突然一把抱住其中一具,手指猛扣机枢,一人一尸便立刻飞了上去。 他深深吸了口气,放下尸体,尬笑了笑,“前辈,幸而在下,不辱使命,这具尸体,请您笑纳!” 话音刚落,帐篷内,倏地露出一张——如同那干裂橘子皮似的瘆人老脸,混浊的双眼在杨霆风脸上来回扫视。 “前辈?”杨霆风略现紧张地问了问。 “恩,不错,不错。”老者干裂的脸阴笑起来,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去吧,小家伙们!” 杨霆风目光一凝,但见数百只乌鸦从帐篷内飞出,瞬间攀上尸体的身躯,开始啃噬僵尸的腐肉。 只是过了一小会儿,那具尸体,便成为了骨架...... “吾与亡者如影随形!”老者冷锐的眼睛眯了起来,双手合什,对着骨架诚恳一拜。 “真是个怪老头!”杨霆风默不作声地倒吸了一口凉气,眼神也是不易觉察地一变。 也就在这时,老者干裂的嘴唇里吐出低低一句话:“小子,老夫说话算话,伸手!”话刚落音,他便递上了一柄平直端正,寒芒逼人,长约三尺的八面汉剑。 剑一入手,杨霆风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这柄八面汉剑,通体黝黑,剑身有三道起脊,分割成四面,绵延着类似灵龟孔雀纹,工匠称之为“霸纹”,大胤的能工巧匠至今未得其淬火锻造之法,所以,凡有得汉之八面者,均视若珍宝。 杨霆风屈指一弹剑身,只闻“叮”的一声金铁清脆声,声还未消,他手腕又猛地一翻、长剑霎时间直立而起,但见,剑身上用汉篆刻着四行小字: 三尺誓天 山河破碎慟天 一挥扫荡 血染山河无恙 第三十章 袖剑之下(者) 枯瘦老头的眼中闪过一点寒芒,也不搭腔,目光落到杨霆风身上,喃喃自语道:“吾与亡者如影随形......因此,战场便是我的庭院。” “......快,去祭奠亡者吧......这样,吾就能赋予你更多的杀人獠牙......桀桀桀桀......”老者阴笑了一会,便再次钻入那顶黑色的帐篷中。 四周又入寂静,只有极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鸦鸣,瘆人无比。 杨霆风望了黑帐一眼,也不言语,将八面汉剑与吹火筒各自塞入千机匣内,转身大步离开,朝内城方向去了...... 内城城门 明月高高挂起,刚刚吸收了霜雪寒气,月儿显得愈发的明润。 “鸦!鸦!”一只苍鹰从远方厚厚的夜幕中钻了出来,并着双翅,在空中盘旋,并快速掠过城门上头。 城墙上,数百重矛手在往来的巡哨,城门口一排‘甲阵营’士兵,个个手持火把,照得天空犹如白昼,表情看上去甚是严肃。 驿道十里,寂静无声,飞雪如尘,清辉抖落。 恍然,霜雪飘千年,而今却阑珊。 突然,马蹄声响起,一骑飞掠而出,马匹头大颈短,胸宽鬃长,竟是来自格尔贡的草原战马? 眼看离城门更近了些,突然,寂静的夜空中,发出“砰!”的一弦响,一支弩矢带着刺耳的嘶鸣声,从城门口处激射而出。 那马受惊,四蹄顺势一弯,似有灵性般,躬身躲避。 而马上的军士,嘴角却是微微一笑,他陡然伸手一抓,凌空接住来矢,又发出“忽律律”的一声,那胯下的格尔贡战马,也是发声长嘶,倏地立起身来。 还未及转念,忽听马蹄骤响,斜眼瞥去,只见城门口九骑人马奔袭而来,俱是黑袍兜帽打扮,袍子绣有螭吻。 杨霆风欲要转向,身后竟又来九骑,装束相差无几,只是黑袍上的图案,略有些不同,赫然是一头头张牙舞爪的狻猊...... 两边同时包抄过来,将他死死围在中间。 “哈,是曹大伍长啊,神射,神射呀!”他大声叫道,扬了扬手中矢箭,脸上带着淳朴的笑容。 话音刚落,一人一骑便游弋而出,范阳斗笠,坎肩纱衣,腰挂羊皮酒囊,身负一刀一剑,手中擎着一把轻弩,自是曹无名无疑。 只不过,杨霆风有注意到——曹无名的左腿上,不知何时,多绑了二十四柄柳叶飞刀,刀身映着狰狞的绿芒,看来,是啐过剧毒的;芊芊楚腰之后,则是多出了一副鹿皮绑套,内有短标枪一十三支,正冒着莹莹蓝光,似乎也是带毒的...... 那曹无名冷哼一声,一面伸手讨要弩矢,一边嘴角抱怨道:“臭小子,去哪厮混了?取个东西那么墨迹?” “啊?这.....这不是还未到两个时辰吗?”杨霆风顽皮地眨眨眼,远远瞅了瞅内城门楼上的水钟,蓦得将手中之矢举高了些,那高度,刚好让曹无名够不着。 曹无名一瞧,狠狠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弩矢,冷笑道:“ 呵,都是‘夜不收’的人了,怎个还跟个孩童一样?顽皮是吧,调皮对吧?信不信老娘现在揍你?”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荆楚薇不知何时,从马队里缓缓驰出,装束依旧是大兜帽,黑长袍。 只不过,她的身上,竟也背着一个黑色铁匣? 那铁匣足有五尺之长,比杨霆风的千机匣还要长上两尺,粗愈一臂。 铁匣的制作,也十分精巧,以龟蛇样式为底座,朱鸟背负匣面,应龙连接弯管,一只缟身如雪的白虎则站在机枢之上。 “霆风,东西取来了吗?”荆楚薇驰马近前,单眸里挂着一丝期待,闪闪发光,如同暗夜星空中的启明星。 两人马匹高矮原本不同,那杨霆风原比荆楚薇足足高出一个脑袋,只因格尔贡战马比紫塞马低了一头半,如今倒是正好持平。 “禀什长,东西已经到手!”杨霆风微微点头,指了指自己背上的机匣。 荆楚薇大有深意的望着他背上的千机匣,颔首道:“做得好,就先放你这保管吧。” 虽说是夸奖。但她语气冰冷的,没有一丝夸他的意思。 就在这时,一声凄凉的芦管声,从远方升起,在寂静的夜晚不住回响。 细芦僧管夜沉沉,越鸟巴猿寄恨吟。 吹到耳边声尽处,一条丝断碧云心。 “是萧大哥给的信号!”恰闻芦管声,荆楚薇眉毛一扬,明艳的脸上寒气顿消,换上的,是浓浓的煞气,凌厉的目光缓缓投向芦声处。 “终于,开始了么?”曹无名嘴角掠过一丝笑意,将轻弩置入狼皮套,拍了拍杨霆风的肩:“走吧,臭小子,老娘带你去见识下,什么是真正的战场!” “诺!”杨霆风应了一声,望着远方巍峨灰蒙的祁连山脉,暗暗下定决心,“很快,很快你们便会认同我是‘夜不收’真正的一员!” 说罢,二人坐下的骏马,率先发出一声嘶鸣而高亢的声音,马蹄落在地上,如战鼓一般,震撼着‘夜不收’其余将士,蹄下四道雪屑痕迹,清晰可见,直往门关奔去。 “出发!”荆楚薇寒着脸,挥手下令道。 “诺!”众人轰然应命。 “叮!叮!叮——”沉重的铁吊桥发出悠缓清脆的声音,城门中开,十九骑如狂风般掠出,仿佛出鞘的利刃...... 西烽火外 一顶顶白色帐篷在周围撑起。 中心大帐内,三百名身着纯白长袍,头戴白色兜帽的男男女女围住了一个女子——人人双膝在地,个个九指交叉,神色虔诚。 就连那霍伊玄幕僚,圣火教的叛逃法王——穆萨竟然也恭恭敬敬地随侍在女子身侧,亲自煮着酥油奶茶,时不时转动烤着小羊羔的铁架子,那肉被烤的滋滋冒油,香气扑鼻。 而这些白袍武士,腰间清一色佩带着西域特产——大马士革·弯刀,脚穿胡靴,还有那绑在左腕上的特殊机关弹射装置,袖剑。 与‘夜不收’将士不同的,是这些人的左手上,赫然少了一截无名指,似是有意为之。 而最有特点的,则是他们的大兜帽。 不长不短,阴影处正好盖住整张脸,但却并不影响视野。 那名女子,深鼻高目,有着小麦色的活力皮肤,金灿灿的长发,深蓝色的眼眸,似是欧亚大陆交汇区的异域人种。 她年纪已过四旬,眼角处,藏不住那些许岁月的鱼细尾纹。 她的容貌,在美女如云的帕尔斯也算不上出挑。 然而,那杀伐果断的眼神,身躯里若隐若现的战场硝烟味,以及,只有杀人无数者才能拥有的杀气——那是任何普通女子永远也不可企及的力量。 她便是,从西域帕尔斯国日夜专程赶来的圣女苏曼莎。 是圣火教,伊斯玛仪派的教母之一,希米叶尔王朝的皇族后裔,圣火教教主阿萨辛的左右手,刺客之王哈桑·霍·萨巴斯的入室弟子,护教法王克辛波的高徒...... 也是圣火教中地位仅次于教主的圣女,帕尔斯国的公主以及伊玛目派刺客集团的首领。 就在这时,帐子里突然有灰影一动:一条有着圆型瞳孔,浑身黝黑,颈部两侧硕大无比的古埃及眼镜蛇,如疾风闪电般从沙土里钻出,口中吐出一团亚麻布。 旁边一名白袍刺客迅速捡起亚麻布,恭恭敬敬递交给苏曼莎。 “哦,哦,很好,果然如穆萨法王所料,这紫塞边军‘夜不收’还是派人来刺探了西烽火了,虽然,只有区区二十人!”苏曼莎看过亚麻布后,深蓝色的眸子瞬间一亮。 她话音刚落,那些白袍刺客的眼睛里,忽地闪耀出狂热激动的光芒,“终于,终于可以和这华夏神州大地上的‘北境守护者’一较高下了。”也不枉他们冒着危险,日夜兼程,从尼罗河中下游坐船,千里穿越亚细亚平原,再换乘骆驼,奔赴莫高伽夏两窟,张掖敦煌之地。 历经艰难险阻,最终来到了这片与古埃及文明齐名的华夏土地。 “不过,说起来,中原人还真是奇怪,竟然只派了这点人马,就敢来送死?”苏曼莎眼里居闪过一丝疑惑,忽想起什么,冷定地问左右,道:“我的哈萨辛们,还没到吗?” 苏曼莎口中的哈萨辛,是她特意从老师——刺客之王哈桑处借调来的十二名终极刺客,不但擅长潜伏、法术、暗杀、飞檐走壁以及熟练运用多种武器;而且每人还精通一项最适合自己的特殊专用武器,如带刃的鞭子,淬毒双刀,巨形弯刀,重型钝器,手杖,长矛,弓箭,带暗器的手套以及训练各式鸟兽虫蛇...... 据说这些刺客,在西域帕尔斯国,长期担任大流士王朝、薛西斯王朝、冈比西斯王朝等历朝历代国王们的贴身侍卫。 这些刺客,从孩童时期起,便要赤脚走上布满机关刀阵的明尊崖,然后,在供奉着历代教主骨灰神龛的圣火殿前被熊熊烈火灼烧身体,幸存者由日,月,火三位圣女共同开坛祭天,带领教众跪拜明尊后,当众宣读授命,才算完成仪式。 十年前,圣火教内部浩劫后,许多教内的精英杀手,沦为了帕尔斯帝国的秘密暗杀佣兵部队。 而作为帕尔斯国的长公主,又是伊斯玛仪派教母的苏曼莎,才是这一群被驯服猛兽的真正主人...... 第三十一章 众生平等(皆) “公主,霍伊玄大汗快到了。” 身后有侍女恭恭敬敬地跪下禀告——这来自帕尔斯国北部的女子,与苏曼莎的肤色略有不同,体态高挑丰腴,肌肤如雪,眸子蓝如秋水,灰色的头发扎了两个辫子,带有璎珞的面纱,缠在雪白修长的颈项上。 帕尔斯国。 也就是波斯帝国,史上又称阿契美尼德王朝。 公元前6世纪,居鲁士二世灭掉米底王国,建立波斯帝国。 此后,波斯帝国又先后攻灭吕底亚王国、新巴比伦王国和部分埃及王国,扩大了帝国疆域。 公元前513年,大流士一世攻占色雷斯,波斯帝国的疆域版图瞬间横跨——亚细亚洲、阿非利加洲、欧罗巴洲。 由于地处欧亚非三大洲,所以,国内有各色的人种,倒也并不稀奇。 苏曼莎放下亚麻布团,长身立起,张开双臂,低声道:“叶娜,阿娅,替我更衣!” “是!”话还未落音,两名蒙着面纱的侍女,将一袭华丽的紫色埃兰礼服,轻柔小心地披在了她的身上——那是只有皇族才有资格穿着的服饰 ...... 西烽火之外,沙海连绵,一片无边无际的黄。 半空中,时不时有狂风瑟瑟烈动,偶尔带起的数十道砂风,卷舞在烽火台上方,吹得烽燧内燃烧的焰火四处乱窜。 砂风散开,一面印有“血狼”图腾的大纛旗,迎着草原军营特有的马粪味缓缓升了起来。 血狼图腾旗后,“霜狼”、“罗喉”、“嘲颅”、“断牙”……草原各部氏族的图腾旗也紧随狼旗而来。 旗子周围,不断驰出装备各异的草原骑兵,排成黑黑的一线,一时间竟难以数清。 风中的血腥味忽然变了,变浓了。 蓦然,这些草原勇士纷纷拔出腰间牛骨号角——刹间,那低沉浑厚的号角声轰然而起,震动云天。 血狼可汗霍伊玄莅临了! 在一队髪须绝少,面部塌陷丑陋,却异常人高马大,剽悍勇武,腰胯格尔贡弯刀的蛮族武士的护卫下——霍伊玄出现在帕尔斯众人的视线之中。 那些蛮族武士身后,则是跟着血狼宿将——郁久闾那哲,术赤,第一神射手锁罕以及猛将兀特、哈班等。 但见,霍伊玄一袭灰色狼王皮大袄,头戴雪狐垂缨帽,虽非戎装,但丝毫掩盖不了草原之主身上特有的霸气! 顿时,所有的人,包括苏曼莎、穆萨在内的三百伊玛目白袍刺客,对着霍伊玄深深弯腰行抚胸礼。 号角声中,霍伊玄缓缓走着,威严的目光从一张张白袍刺客的面孔上扫过,不停地默默点头。 突然,他在一名十分年轻英俊伊玛目刺客面前,停了下来。 “你——贵庚?”霍伊玄很惊讶地用古帕尔斯语问道。 那名年轻的刺客,缓缓放下了白色兜帽,露出了一张有着高挑鼻梁的俊美容颜,五官如同雕塑一般,微微透露着阴柔之气。 只见他单膝跪地,不卑不亢地回答:“启禀大汗,十一!” 霍伊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你太小了,还没感受过女人的温暖。回家吧,孩子,回帕尔斯去!” “启禀大汗,我已经是明尊殿的无形者了,请大汗不要说我年纪小好吗?”年轻的刺客大声反驳。 对草原雄主用这种近于无礼的口气说话,所有的人,都不禁为这个少年捏了一把汗。 霍伊玄没有动怒。相反,他用十分欣赏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少年刺客看了好一会,正色道:“好!本汗答应你,明尊殿的无形者!” 众人见状,先是一呆,继而彩声雷动。 也就在这时,苏曼莎与穆萨也携着四名蒙着面纱的侍女迤逦而来。 苏曼莎则是面带笑意的,用草原阿尔泰语道:“久闻草原男儿都是那长生天上高傲的雄鹰,今日一见大汗,当真是名不虚传,闻名不如见面。” 霍伊玄也缓缓往前走了几步,站定,也行了个抚胸礼道:“感激公主不远万里前来助阵我部,大恩不言谢,待攻下紫塞,本汗定当厚报。” 双方客套片刻,顺势并肩而行。 霍伊玄望着苏曼莎,忽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询问道:“敢问公主,是否成婚?” 苏曼莎闻言,面有不悦之色,但依旧抚胸回礼道:“谢大汗关心,还未婚嫁。” 霍伊玄微微吃了一惊,皱眉道:“当真?” “不错!”苏曼莎点头颔首。 霍伊玄闻言,突然停下脚步,蓦然回首,将目光落到身后的一众宿将身上,飘至术赤时,忽笑道:“刚才闻公主所言,似乎十分欣赏我等草原勇士,我的这位小兄弟,至今还未娶妻,公主若是同意,我明日便派人前往帕尔斯国下聘礼。” 他霍伊玄,是草原男儿,行事本就十分直爽,对婚姻之事也是想到便说,全无羞涩。 加之北蛮与大胤决战在即,他十分需要来自西域诸国的支持,尤其是像帕尔斯这样有着强大军事力量的帝国。 闻言,苏曼莎顿时一愣,旋即面沉如水;一时间,同意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好不尴尬,只得瞅了瞅身后的穆萨。 穆萨得到示意,眉头一皱,神色严肃,他沉声道:“大汗,公主她,虽说是贾拉哈尔王的后裔,大孔雀王的外孙女;但她更是圣火教三圣女之一,伊斯玛仪派的教母;在入教时,便已立誓,终身不嫁,将贞操献给那天上的圣火明尊,这婚宜之事,实不可取。” 他倒也不是瞎说,因为,据圣火教典籍《下部赞》所述,这圣女均由不出嫁的处女担任,以维护圣火教的神圣贞节。 按照教义,每位新教主接任之后,便会立即从皇族,教中高职人士的女儿以及民间选取三女担任圣女之职。 此三圣女领职立誓后,便会游行四方,为圣教立功积德。 但若中间,此三位圣女中有谁失却贞操,便当处以焚身之罚,纵然逃至天涯海角,教中也必遣人追拿,以维圣教贞善。 闻言,霍伊玄略一沉吟,随即摇了摇头,暗道声可惜,也唯有作罢。 苏曼莎见状,也颇有些不好意思,娇笑道:“大汗不必烦恼,虽说咱成不了亲家,但可以结为异姓姐弟。” 那术赤闻言,也笑道:“对,就结为姐弟。” 一旁的猛将兀特也起哄道:“既如此,那么,你二人不妨现在就交换信物,结为姐弟。” 霍伊玄眼神一亮,旋即点头道:“说得好,无论是父母、夫妻、兄弟亦或是姐妹,咱血狼部与帕尔斯从今日起便是一家人!” 一时间,几人同声开怀大笑,气氛好不热闹。 “嗯。”苏曼莎答应着,心底依稀有暖意,仿佛那飘零孤独半生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 然后,术赤又递上了一柄嵌有红蓝宝石的匕首,苏曼莎微微一怔,便接了过来。 只闻“呛”的一声,她对准凛冽的风沙中拔出匕首,手腕再一翻、刃光便掠起,寒气凛冽,一看就是精铁好钢所铸。 得此利器,苏曼莎一脸喜色,便放下匕首,对着术赤弯腰行礼道:“既然,术赤兄弟送了姐姐这件信物,那姐姐说什么也得回兄弟一份大礼。” 术赤闻言,咧嘴笑道:“敢问姐姐,所赠何物?” 苏曼莎卖了个关子,神秘一笑道:“大汗,术赤兄弟,诸位,请随我来!” 众人心头奇怪,不知她葫芦里卖什么药,纷纷跟上,且一路尾随,直至登上西烽火城楼的一片空地上,方才站定。 城楼上,三百名白袍刺客早已各自散开,列成七横八纵,警戒周围。 霍伊玄奇道:“公主这是何意?” 还没来得及回答,沙风中有影子一动,浓密的黑暗中,好似波动了一下。 也就在那一刻,霍伊玄陡然发现,面前站了十二个人,排成一列,如一条直线,面向苏曼莎。 这十二人,均一袭纯黑亚麻袍,黑布裹头,只露出两个蓝眼珠,腰挎大马士革·反曲刀,脚踏胡靴,手戴黑色手甲,腿别湛蓝匕首,脚插尾环爪刀,身上冒着丝丝寒意,一股股的强烈杀气,弥漫而来。。 连那清冷的月光和这些黑袍人相比,都骤然感觉要暗淡许多。 伊玛目的白袍刺客们知道,只有久经沙场,杀敌人无数的终极刺客——哈萨辛,才能迸出这种强悍的杀气 “真不愧是老师亲手训练的战士,果然了得!”苏曼莎深蓝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满意的微笑,突然扬声道:“都给我押上来!” 众人听得一愣,抬头看去,不由脸色一变,只见三名被捕获的‘夜不收’士兵已经被押上城头,一排跪倒在面前。 霍伊玄一看,也露出惊容:那些士兵黑袍领口和前襟绣着的,赫然是‘狴犴’——那可是令血狼各部闻风丧胆,无比头疼的‘夜不收’精锐侦察部队。 “大汗,这些中原人,也是真的不怕死,一批批的被抓,还一批批的涌进来!乔装的,改扮的,混在商队的.......”身后,苏曼莎冰冷的声音幽幽传来,“只不过,他们一个都逃不过我部哈萨辛的追踪!” 说罢,苏曼莎一把拎起了为首最为年长的‘夜不收’士兵,眼神冷酷,但嘴角却有了一丝笑容,她的嘴唇很薄,唇角很翘,唇色很红,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苏曼莎嫣然一笑,道:“听说你是‘夜不收’狴犴队的什长?大胤紫塞边军中最勇敢的士兵之一?” 话音刚落,一名白布裹头的胡人老者便走上前来,翻译给他听。 那名夜不收士兵,心知大劫将至,在听了长者的翻译后,眼睛反而有了觉悟轻蔑的冷笑,他定定看着眼前这个异域胡女,也微笑道:“听说你是‘阿契美尼德’最臭名昭著的表子?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最著名的娼妓?” 那胡人老者闻言,大吃一惊,眼巴巴的望着眼前这个视死如归的中原人,一时忘记了翻译。 苏曼莎不解何意,急忙询问那名胡人老者。 待得到正确解答后,她的眼神渐渐变成了冰...... “喂,西域来的小妞,要么快杀了爷,要么就把爷给伺候舒服咯——”这个咯字还没说完,血光便一掠而过、那名年长士兵的头颅便已在苏曼莎的手中,嘴唇尚自开阖说话。 她眯着眼,看看手里敌人的首级,轻轻吻了下去。 最年长的夜不收什长就此死去。 这时,场中响起“咕噜!”一声,似乎有人大大吞了口唾沫。 声音,来自什长身侧的伍长,但听他出声调戏道:“来来来,西域的小妞,老哥我也要!快来砍了哥哥,来,往这砍!哈!”说完,他兀自伸长了脖子,眼睛看着那柄匕首缓缓斩落。 却始终开口调戏着苏曼莎,没有任何求饶的意思。 “嗤”的一声,同样的刀光掠过,一腔热血溅出,头颅直直飞了出去。 苏曼莎深蓝色的眼眸陡然冷凝,她恨恨道,“来人,把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给本公主拖下去,一刀一刀的剁成碎块喂鹰!” “是!”话音刚落,四名白袍刺客纷纷拔出腰间的大马士革·弯刀,抓起那具血淋淋的无头尸首,狠狠斩了下去,但见血光不停溅起,划出无数条弧线...... “西域来的女人,你给我等着吧!”见头领们皆死,最后一名夜不收士兵面露愤怒,大声诵出了最后两句话后,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呵呵,你们回不去了,因为......因为你们都得把首级留在紫塞——” “这群中原人!都死到临头了,嘴还那么碎?可恨!可恨!”苏曼莎薄薄的红唇中吐出一句怒斥,一刀便是斩了下去。 就在那一瞬间,忽有破空之声响起! 感觉到了极其凌厉的黑色斑点激射而来,苏曼莎手腕猛然一转,宝石匕首反手一档,“叮”的一声精铁交击,她只觉整条手腕好似都不是自己的了,巨大的冲击力,震的她酥软发麻。 “是谁?”城上所有人都悚然动容,回头看去。 对岸的角楼里,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名大胤士兵,他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威风凛凛,气势逼人。 只见他口衔三支五齿箭,一手扣着轻弩‘天羽沉星’,手影上下翻飞,刹那间填充了八枚箭矢。 一边脚踩重弩‘飞星翎羽’再次上膛...... 第三十二章 破杀绞极(阵) “是大胤射手!”城上城下顿时一片哗然,伊玛目的刺客与蛮族武士们看着角楼上的那个人影,脸色异常兴奋。 血狼第一神射手——锁罕更是全身肌肉马上高度绷紧,一股冲天的杀意从他魁梧的身躯里迸射出来。 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抬手捡起地上的绞肠倒勾箭,箭身漆黑如墨,尾部篆刻朱漆十字,鲜红如血:‘前推泰山·发如虎尾·云三’ 锁罕大吃一惊,他下意识地抬手按在身后的虎筋摧山弓上,思绪回到了大胤武帝时期的那场御前箭术比试,眼睛里仿佛有烈火燃起。 突然,他弯着腰向西烽火的最高处狂掠而去,快如离弦的箭,动作迅猛、灵敏,就像一只草原苍狼,动作之灵敏与他魁梧的身躯绝不相符。 他一边跑,一边陡地从背后擎出虎弓,开弦如满月,锐利的箭头直指杨霆风的面门。 “嗖”的一声,一支长箭破空而至。 恰闻弦响,杨霆风心中刹间一凛,眼神凝重。 高手间的对决就是这样。 你眼神一动,我便知道你的出招走势。 同理,你一出手,我就知道自己能否接住。 他心中清明无比,此箭的劲道沉雄异常,除了师父云三,恐当今天下无人能出其右。 即便是那神机门绝技——捕风捉影也是万万接不住的。 念及于此,杨霆风急忙向左横跨一大步,身形宛如游龙,一个侧身,已避开来箭。 他未及喘气,第二箭又至,杨霆风身形再闪,退出一丈之外,手中轻弩‘天羽沉星’对着锁罕所在方位也是一通攒射。 八支寒鸦箭也先后射到,那锁罕一声大喝,横掠数丈,连闪带避,躲开寒鸦箭,只听得“噗噗”数声,八支寒鸦箭狠狠嵌入土墙之中。 苏曼莎冷冷将沾染在匕首上的热血甩出,看着角楼上杨霆风,眼神一冰,挥手霍然下令道:“取其首级!” 随着这位西域公主落下的手势,最近的三十名白袍刺客早已弯刀出鞘,登时便向杨霆风包抄了过去。 而苏曼莎身后的哈萨辛队伍里,也是瞬间消失了一人。 与此同时,又有北蛮数十骑如飓风般疾驰而来,马上蛮兵头戴毡帽,外穿铁扎甲,内穿锁子甲,腰间有包肚,侧腰负挤压式箭囊,内置倒刺重箭十二支,手挽游牧黑铁弓,剽悍异常。 披两截甲又善射者,号‘罗睺鸣镝’,乃北蛮神箭将军——锁罕的私人部曲卫队。 据夜不收情报《血狼志》记载:罗睺鸣镝,自后冲击,一闻攻战,无不忻然,攻则争先,战则奋勇,威如雷霆,势如风发,见遇战阵,一鼓而胜...... 但见,锁罕虎弓朝天一挥,‘罗睺鸣镝’的骑射手们迅速排成一字长蛇阵,沿着烽火台一行散开,搭弓上弦,乌黑的箭簇齐齐对准了杨霆风。 “放!”锁罕断声猛喝。 “嗖嗖嗖”,电光火石,刹瞬之间,又有二十八箭齐至。 当此危急之时,杨霆风身形一晃,双膝一曲,身子蜷成一团,好似风车转轮一般,连续的翻滚避箭;他心知,此时已成功吸引众人注意,目的已达成,徒留再无意义。 他斟酌一番,当下拿定主意,忽得点足一掠,竟从四丈高的角楼上,翻身而落,头下脚上,如大鹏展翅,直扑地面。 在离地面五尺时,他凌空又一记空翻,瞬间变成头上脚下,“啪”的一声,人已稳稳站在地面之上,动作之快,如闪电划破穹空! 他的动作很快,不但快,而且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可是,有人比他还快。 就在杨霆风落地的一刹间,另有三道白色人影,也已马上掠到。 不,是四道。 因为,有一道黑色人影是径直飞过来的。 杨霆风骇然不已,但他不及转念,身后,便已经发出“嗖嗖嗖”的破空之声,似乎有什么暗器从他身后狠狠掷来。 没有任何犹豫,杨霆风急急飞身纵出,但听得身后巨响连声,沙尘飞迸。 他霍然回首,只见四个西域胡人,装束三白一黑,分别手持奇特的武器,飞掠而来,他们的轻功,较之中原地区的完全不同,更像是枭鸟在空中滑行..... 然而就在那个瞬间,忽听“律”的一声,一道黑影如飞掠来,杨霆风见之大喜,高叫一声:“好兄弟!” 乍听主人呼唤,那匹格尔贡马异常兴奋,四蹄猛然撒开,向着杨霆风方向迅烈而去。 眼看人马即将汇合,突然,那格尔贡战马在狂奔之间,嘴角喷了口热气,前蹄两个蹶子一尥,竟然直愣愣掉头就走。 可还未跑得几步,只见一道旋转红光撕破虚空,斩开空气,那格尔贡骏马发出一声悲鸣,四蹄被齐根削断。 杨霆风不禁大吃一惊,急忙定睛一看:但见,一件轮盘状的物体,沿藏血色快刀数把,盘上控有机关。 “是,血轮盘?”杨霆风看清这件武器后,不禁大吃一惊。 他在神机门时,曾听师父说过,这血轮盘乃是西域暗器,用时趁人不备,瞄准其头,拨动机关,激射而出,首级立取。 就在那一个刹那,杨霆风身体突然一停,右足突然在地上一点,忽然腾起,猛然旋身,矫健如龙,在左足落地的刹间,转身就是一箭,飞星翎羽发出“砰”的一声弦响,不偏不倚,五齿箭正中黑影面门,那人顿时脑浆四溅,头骨碎裂,如同破碎的西瓜般,爆裂开来...... ...... 一片混乱中,苏曼莎望着杨霆风消失的方向,深蓝色的眼眸闪了一下,神色有些复杂。 这个男人,竟然能无声无息的,闯入由伊玛目刺客层层警戒把守,防卫森严的西烽火台外侧角楼? “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苏曼莎盯着风沙看了半天,喃喃自语道。 突然,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手腕一翻,兀自抓起两颗血淋淋的头颅。 苏曼莎微笑着,径自来到那仅存的夜不收士兵面前,冷锐的眼睛陡然一眯,笑道:“说,你们的人是怎么混进来的?说了,本公主兴许能饶你一命。”说罢,她有意无意的晃了晃手中的两颗人头。 那士兵一听,冷哼一声,狠狠啐了一口,便闭上眼睛,等待刀刃临头,一副懒得搭理的表情。 苏曼莎的皓齿咬得咔嚓作响,手中匕首缓缓举起,对着那名士兵的脑袋,便要斩落。 就在这刹间,她身后黑暗的最深处,猛然闪过一道雪亮的光! 那感觉,就好像是一柄锋利的短刃,斩开了无声的黑夜。 是谁? 苏曼莎已经感觉出来,那股杀气,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 今天,很有点不可思议,她麾下的伊玛目刺客,已经是第二次失察了。 “达哈卡!你这个家伙,究竟在做什么?”苏曼莎悚然动容,回首大声呵斥着。 然而话音未落,一物忽地从黑暗深处扔了出来,直直滚落在她面前。 清冷辉月的照耀下,赫然映出一个金发碧眼,高鼻腮胡的人头。 “达哈卡!”苏曼莎脱口惊呼出来,认出属下侍卫队长的头颅,她下意识地手一按腰侧,只听得“啪嗒”一声,一柄烫金镶蓝宝石的大马士革·弯刀已经握在其掌中。 也就在这时,她闻到了一个味道。 香。 静悄悄的香。 若有若无的香气。 以及,刀 散发着雪亮寒芒的刀! 就在这瞬间,香风沓然,一道娇小的身影,从黑暗深处疾闪而来,电掣而入,脚步轻如小猫,直袭苏曼莎,正是荆楚薇。 ‘铮’的一声,弯刀与短刀碰撞在一起,刹间火花四溅。 苏曼莎陡然感觉脸上寒了一寒,一缕鲜血从脸上哗哗流下。 虽说预先有了防备,可这一刀,还是差点让她身首异处,惊得苏曼莎汗湿内衫。 忽然间,她仿佛觉察到了什么,慌忙转头一看:场中,哪里还有那名夜不收士兵的身影。 也就是说,就在这个刹那,对方不但出手差点要了她的性命,还顺带救走了同伴!这等出手速度,自她出道以来,还从未听闻过。 苏曼莎悚然一惊,但她来不及多想,横移一步,举刀护住自身要害,叫了声:“杀了她!” 身后的哈萨辛们得到主人授意,接着,便发动了攻击。 不,反击! 这些哈萨辛们,蒙着脸,包裹着头,只露着一双湛蓝色的眸子,但眼里都共同吐露着一种讯息——必须消灭来者。 其中五人,早已原地不见身影,无声地展开了攻击。 五把刀,五条黑影,五个方向,五种杀法: 第一人封住前路。 第二人俯掠杀来。 第三人从天而降。 第四人从右至左。 第五人夹击身后。 而荆楚薇,只有一人一刀, 能斩其一,也绝不能斩其四。 能抵其一,也断不能挡其四。 眼看五把大马士革·反曲刀已至。 突然,哈萨辛们听到一声清叱:“葬送!” 只见,那道娇小的身影,整个人伏下身,待力道蓄满,突然凌空跃起,身躯和短刀一起旋转了起来——“嗤”的一声,刀锋划开了身体,撕裂了肌肉。那五名从空中袭杀而来的哈萨辛们,身体被这股刀阵旋风硬深深地绞杀成两截,大量的鲜血和着脏器肠子随着他们的躯体一同散落。 余下六人愕然,犹豫了一下,然手中的大马士革·反曲刀还是向来人杀去。 荆楚薇见状,微微顿脚,“嗖”的一声,人已消失当场,倏忽变幻,眨眼间连换了六个方位,让人眼花缭乱。 风,只有吹过方知寒。雪,只有抚过才知冷。 而武艺,只有在交手的一刹那才方知差距。 这东西方刺客间的二度交锋,仿佛连月光也黯淡了下来,浮云遮掩,天地肃杀,人随影动。 “嗤”的一声闷响,又一名哈萨辛被荆楚薇连人带刀给直接贯穿头骨,白色的脑浆子从后脑喷涌而出。 匕首,一经刺出,将一往无前,一击必杀,绝不犹豫,这才是,真正的刺客之道! 而刺客间的对决,生死往往就在一瞬之间。 犹豫,就会败北! 就像如今幸存的哈萨辛们,在这生死存亡之际,眼神里,竟然写满了犹豫。 毕竟,仅仅只是两个照面,己方就被干掉六人,此事搁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震撼的,恐惧的。 剩余的五名哈萨辛被迫收刀,如弦箭般倒窜而退,他们一边退,一边各自掏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他们与荆楚薇在初交手之时,以为己方人多,优势在我,并不难对付,所以采用了近身作战。 却没曾想,老马失前蹄,阴沟里翻船。 而今主人在伺,己方之损失又多达半数,绝不能再有失,故而决心要先撤出对方的攻击范围,再设法一举击杀眼前的这个女人。 只不过,荆楚薇显然不想给他们这个机会。 倏忽之间,娇小的身影再次隐入黑暗之中。 紧接着,黑夜中发出数声锐响,伴随着五声倒地之声,一切再次归于平静。 所有的刺杀动作都是一瞬间完成,快得那么不真实,快得是那么不可思议。 以至于苏曼莎产生了一个错觉,仿佛这一切的一切,仅仅只是过了一个眨眼的瞬间...... 就在这金戈铁马,杀伐震天之际。 西烽火正门的吊绳也突然被人斩断,哐啷一声,城门狠狠落在地上,但听得喀嚓声络绎不绝,惨叫声不绝于耳。 霍伊玄吃了一惊,遮额远眺:只见,十五名中原骑手如旋风般掠出,仿佛锐利的刀锋,数百草原铁骑竟莫能挡? 尤以当头一女子,在人群里穿插往复,手中一把绝刀,更是舞得密不透风,飘若瑞雪,所向披靡。近她三尺之人,无不头颅直飞上天,亦或是一刀剁为两断,正是曹无名。 霍伊玄脸色一变,脱口叫道:“好一把快刀。” 哪怕生为敌人,也止不住要为这把快刀喝采一声,其余家臣宿将见曹无名勇猛异常,也是纷纷交口称赞。 只有郁久闾那哲,却是一脸铁青。 他久经战阵,长于揣摩对手军略,看了片刻,他忽地发现那十五名中原骑手看似随意冲锋杀阵,实则正慢慢朝着己方移动! “不好!”郁久闾那哲心里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莫非目标是……。”他顿时冷汗淋漓。 他一个箭步挡在霍伊玄身前,大声喊道:“保护大汗!”话音刚落,蛮族武士们便纷纷抬手取出大圆盾,由术赤带着,排成两列,织成了绵密的双盾之阵。 然而,郁久闾那哲还是失算了一步。 只见曹无名,将绝刀横绰在马上,纵马狂奔中,兀自取下了腰上的短标枪,瞅中霍伊玄,于飞驰中一枪激射而出。 但见那支标枪,势若惊雷,瞬间贯穿了第一面圆盾,也洞穿了那蛮族武士的咽喉;且势能不减,又兀自撕破了第二面圆盾,标枪从那蛮人的头骨间穿过,雪白的脑浆和着鲜血四溅开来。 “噗”的一声,标枪穿透了郁久闾那哲胸前的锁子甲,没入了他的胸口之中。 那铠甲乃是淬火花钢冷锻而成,坚硬无比。 再加上,曹无名的标枪,已经连穿二人两盾,其势能大减,这一下虽说是入肉两分,但并不足以致命。 可是,她曹伍长所携之物,都是,带毒的。 只需要一丁点、一丝缝的伤口,剧毒就能渗入皮肤。 中者必死,而且,死状极惨。 果不多时,郁久闾那哲闷哼一声,浑身青筋乍现,突然,他一口蓝血喷涌出来,更夸张的是,连眼珠子都从眼眶内掉了出来,颤抖着身躯倒下。 大将毙命,这些蛮人护卫们瞬间军心大乱。 而曹无名,眼见一击不中,又陡得从身后擎出天剑,与绝刀一左一右,似青红两条游龙,来回绞动砍杀,一时间血肉横飞,蛮人武士死伤无数,护卫阵型早已纷乱不堪,渐渐守不住盾阵了。 就在这电光石火,生死系一线的刹间。 那台楼上的锁罕开弓如满月,瞄准曹无名,一支长箭激射而出,这一箭力道巨大,刹间攒进马腹十二分,直至箭羽。 曹无名一个踉跄,霎时翻身落马...... 第三十三章 影杀缭乱(列) 战马口中喷出一连串的血珠子,便倒了下去。 连她曹无名自己,也翻身落在蛮族武士身前。 见她倒地,蛮兵目中凶光更盛,为首一人,弯刀直指曹无名,嘶喊道:“兄弟们,就是这个女人,杀了郁久闾将军,碎剐了她!” 话刚落音,他便冲了上去。 曹无名缓缓坐起身来,扭了扭脖子,就听到四周脚步之声大起,杀气陡然浓烈。 她急忙抬眼一看:但见,二十多个蛮族武士蜂拥而上,亮着明晃晃的弯刀,张牙舞爪,舞着刀花,将她包围起来。 顿时,四周的杀气及血腥味愈发地强烈起来。 当先那人,一跃而上,弯刀举过头顶,足还未沾地,人已杀到。 曹无名呸了一声,翻身让过一刀,顺着翻身力度,单掌用力一撑地面,借力发力,竟然使身躯整个凌空翻了起来,在电光石火间,她猛然抽出腿上插着的柳叶飞刀,在空中手一扬,如流水般的一送。 一条肉眼几乎看不清的绿光从她手中激射而出,直接嵌入那蛮人武士的喉咙里。 那蛮兵忽然弃刀,双手卡住自己的咽咙,胀绿了脸,脸肌扭曲,五官抽搐,萎然倒下,吐血身殁。 血呈藏青色,血块中,似乎还有无数毒虫的蠕行之声,闻之令人欲吐。 余下之人,这突然失了那带头的,一时间略略有些乱了方寸。 曹无名乘这个间隙,十指再次一勾,手法若电,轻轻将十柄柳叶飞刀勾在芊长玉指之中,左右开弓,十把飞刀同时脱手,去势强劲,凌厉无匹,众蛮来不及反应,刹那间,连毙八人。 附近的蛮人喝骂一声,各挽圆盾护在身前,纷纷围拢包抄上来。 曹无名见状,十指如飞,眨眼间,又扣十柄柳叶飞刀在手。 她正欲发难,忽听城头一声弦响,一箭直直飞来,劲急无比,迥异寻常箭矢,哪避得开? “嗤”的一声,曹无名只觉心口剧痛,双手一颤,飞刀从手中滑落。 想要开口说话,但耳边只是嗡嗡也似的静音,声音堵在嗓子眼,闷哼一声,娇躯轰然堕地,四周锋利的弯刀,慢慢猬集过来...... 身后的夜不收骑手,乍见曹无名中箭倒地,顿时为之震动,无不失色,各自拼命冲杀,如无头苍蝇,到处乱冲乱撞,硬是将草原骑兵铁桶般的战阵冲开了数条口子,想要抢回曹伍长躯体。 霍伊玄心惊之余,侧身抬首,远远望着高楼上射箭之人,微微点头颔首。 出手的,正是血狼第一神射手锁罕。 神箭将军,当真名不虚传。 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即挥手下令制止道:“弟兄们,先别杀她!放那些中原人过来!一个一个给我就地射杀!” 这位草原雄主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那便是兵法上著名的围点打援之法。 其本意是围住一个城镇的敌人以之为诱饵吸引其他地方的敌人增援,其真正目的是打增援的敌人并达到歼灭援敌的战役目的。 他霍伊玄赫然将曹无名比作城镇,其真正的目的是彻底消灭这些来救援的夜不收骑手。 “大汗说的是!”术赤眼中精芒一闪,拔出腰间号角,跨前一步,吹出一连串特殊的异响。 其余蛮兵闻言,虎目中也是寒光闪动,吹号间,纷纷擎出圆盾,将曹无名守在阵心,不断用弯刀敲击着盾牌,口里发出震撼天地的怪叫。 在术赤的军号授意下,那些草原骑兵假意抵挡不住,纷纷向后溃退开来,似有似无地让开一条口子,那些夜不收骑手见状,立刻士气大振,齐声发喊,向着曹无名所在方位急掠而去。 眼看,离她还有百步,突然“咻”的一声,一支长箭的影子在空中划过。 一名夜不收骑手的身上,瞬间多了个窟窿,手中长铍脱手落下,在空中转了个圈,人便跌落在地,气息有进无出。 其余骑手大吃一惊,放眼看去——只见西烽火最高处,一中年蛮将,手挽虎筋摧山大弓,遥指夜不收众人,只听“咻”的又一声,第二箭至,这箭直接射透一人头颅,攻势不止,又没入他身后同伴的颈项,二人双双从马上跌落,瞬间被追上来的草原骑兵踏成两团肉泥。 其后,锁罕每箭发出,必有一夜不收士兵倒下,真可谓是箭无虚发。 “又是他!”这是,远在角楼附近鏖战的荆楚薇也意识到了这点,她看了地面战场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加之心中关切曹无名的安危,出手更快更疾,总想瞅个机会亲身前往支援。 可这个念头刚起,忽听一声鹰嚎划破夜空,一只相貌英武毛色纯白的帕尔斯雪翼雕从空中划过。 她的身边,陡然出现数百白袍伊玛目刺客,共分两队,苏曼莎在左指挥,一少年刺客在右压阵,沿着荆楚薇周边闪电般移动,顷刻间将她围得水泄不通,当真是雪上加霜。 荆楚薇见状,脸儿也是刹间发白,她冷哼了一声,恃着刀法绝世,身形一晃,左冲右突,闪电般又速杀了三人,且边战边退,她的身法也不容小觑,整个身躯如灵蛟出海,诡异千变,飘忽来去,让人防不胜防。 苏曼莎见她显示如此武功,更是惊讶,忖道:“这独眼女贼如此身手,当真十分危险。今日,本公主哪怕损失这三百白袍的性命,也必将这女人斩杀此地。不然,老师那里,恐无法交代......” 念及于此,苏曼莎一个箭步,指挥着伊玛目刺客迂回包抄,奋力兜截,自己也是亲自挥动弯刀,迎上荆楚薇,她武艺本也不弱,加上己方人数百倍于对手,她荆楚薇即便再骁勇,也难得什么便宜,只要有一丝破绽,今日这颗头颅也得交代在这。 思忖于此,苏曼莎攻势愈发凌厉,瞬息间二人已经连拆二十七招,铁屑火星在空中纷纷飘落,两人皆想速战速决,身法形同鬼魅,倏忽而逝,若隐若现...... 寒风阵阵,掠过城头,天上明月,也被这猎猎杀风压迫的黯淡无光。 霍伊玄举头凝视着城上城下的惨烈厮杀,默然半晌,眼中忽透出了锋利的光芒,他一字一顿地道:“术赤,无论如何,这些汉人杀我草原勇士无数,待会将首级给本汗全部砍下,挑起在长矛之上,以祭奠郁久闾将军及我部所有牺牲将士的英灵。” 他声音缓慢,但异常坚定,不容反驳。 术赤闻言,心弦一颤,深深望了霍伊玄一眼,重重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西烽火远处的一点星火渐渐变得亮了。 霍伊玄看到星火后,一颗心怦怦直跳,似乎预感到了什么,然后闭上了眼睛,“原来,原来他们不惜牺牲数人,其真正的目的竟是......” 果不多时,火势渐大,火花四溅,火星纷扬而起,遥卷夜空,将这黯淡的黑夜,照的犹如白昼。 好像一轮炽热的烈阳,从东方升了起来。 忽听远方蹄响,只见二人二骑,向西烽火东门飞驰而来,身后一队草原骑兵衔尾紧追。 草原骑队之中,一匹快马斥候与骑马队倏然分开,飞奔霍伊玄而来,还未近前,人便已经折冲下马,跪倒在地,一头叩倒,不敢言语。 过了半晌,霍伊玄才幽幽道:“你说吧。” “大汗,大军草料场被夜不收焚尽……” “哦,知道了,还有么?” “……北羌燕山营地……的进攻失败了,阿里不台将军……身中数十箭,阵亡了。” 霍伊玄浑身一震,霍然睁眼,久久说不出话来......他正思忖之间,忽闻一声凄凉的芦管声,悠悠飘起,东门已展开激战,那队蛮族骑兵,已经追上来人,双方混战在一起,人喊马嘶,如山崩海啸。 霍伊玄颇有些不耐,一挥手,指着地上夜不收将士们的尸身,陡然喝道:“全都砍了。”蛮族武士们应了声,纷纷弯刀齐下,刹间,头颅滚得满地,鲜血染红了黄沙。 “大汗!”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阴笑道:“这女子如何处置?” 霍伊玄斜眼一瞅:只见,一个老年蛮兵,五短身材,露出一张褶皱皮似的老脸,背上长着一颗硕大无比的肉瘤,整个人伛偻着背,断手上则是装着一副铁钩子,那色眯眯的双眼,在曹无名的身上不停打转。 “哈!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赤老尼,怎么,这口腹又馋了?也罢,那就——赏你了!”霍伊玄哈哈一笑,随即转冷道。 见大汗点头,那畸形蛮人便挪出那副铁钩,在曹无名身上比划了下,阴笑道:“嘿嘿嘿,老头子我很久没吃两脚羊了,尤其是这么美的两脚羊.......”说罢,他嘴角上的哈喇子流了一地。 “哦?是吗?那你恐怕这辈子都吃不着了!”一个异常雄壮的声音,突然响起。 是谁? 众人摒住呼吸,定睛看去,这畸形人的身侧,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人,黑衣环刃,修然而立。 他年约克壮,头戴斗笠,下巴处满是不修边幅的胡渣,嘴里则叼着一根稻草,身材甚是魁伟,浑身散发着燕赵汉子特有的枭悍勇武之气...... 第三十四章 匹夫一怒(前)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霍伊玄浑身一震,望着眼前的这个黑衣大汉,又瞅了瞅那些没了脑袋的夜不收士兵,心头突然有些空荡: “为什么,这些汉人那么愚蠢? “为什么,不爱惜自己的性命?” “为什么,明知前行便是地狱,却还是带着一脸释然的笑容前仆后继,从容赴死?” “难道这个天下,汉人坐得,我草原男儿便坐不得吗?” 这个古往今来,引无数英雄折腰的难题,没有人能明白,霍伊玄当然也不明白,他思索再三,时而愁眉,时而苦笑,却始终无法索解。 隔着沙风,霍伊玄突然大声质问黑衣人道:“为什么,这么个贪图享乐,夜夜笙歌,纵情声色,糜烂颓废的国家!你们这群好汉,还要守护着它?何解?” 风沙呼啸,那黑衣人满是胡渣的脸在风沙中微笑起来,也是自顾自地反问道:“是啊,为什么?”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明显沉默了一下,陷入沉思——三十年前,那时候的他,萧狼,还未进宫;依然记得,紫塞外城的老人与男子们,就是被眼前这人的祖父下令包围起来,纵骑攒射;直到,将所有人射死为止,那响彻天际的惨叫、哭喊身,他,萧狼,亲耳听到了。 还有,那个叫赤老尼的可汗亲兵侍卫长,把剩下的妇女,少女,孩童驱赶到一处,然后再放了一把大火,烧到一半的时候,他又命令部下撤去柴火,把这些已死的女人孩童都拖了出来,在尸横狼籍的旷野战场中,与部下席地而坐,分而食之。 这个场景,已经远远超出了战争的范畴,甚至也超出了野兽的范畴。 即便是野兽,也只是在肚子饿了的时候,才会去捕食猎物。 而这些蛮人,刚刚取得了一场大胜,缴获的辎重、粮草无数,根本就不缺粮食。 对他们来说,吃人仅仅是一种娱乐活动,一种原始的杀戮欲望。 这人世间最为惨烈的景象,他,萧七,亲眼目睹了! 说到这里,他望着霍伊玄,冷冷答道:“你问我为什么?那好,我现在就告诉你;因为,我等生而为人,总归和你们这些饮毛茹血的野兽,不一样!” 话音刚落,萧狼手腕一翻、环首刀便擎在手中,他一刀斫在了风里,刀气凛冽刺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霍伊玄站到月光下,略一沉默,顿了顿,他才拂了拂袍袖,淡淡道,“罢了,今晚,本汗累了,侍卫长,牵马!” 闻言,一名梳着三塔辫子的蛮兵,抚了抚胸,转身牵马去了。 “赤老尼,这个男人,交给你了!”一片寂静中,霍伊玄扔下一句,扬长而去。 大汗独自走了,余下的蛮族武士们与将领们登时悚然一惊,可也无人敢继续发问。 那叫赤老尼的畸形人微微一怔,忽地转了转歪脖子,忽阴笑着,对那黑衣人道:“喂,你这‘饶把火’看着就不好吃,还徒废那柴火,不如老头子把尓撕烂了,喂狼圈里的那群畜生,可好?” 他口中的‘饶把火’便是指眼前的男子。 据《鸡肋编》卷中记载——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而年轻女子,因为皮下脂肪最多,也最为好吃可口,便称为‘两脚羊’。” 吃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 但在历史上,尤其是乱世与战争年代,人骨为柴,烹煮人肉的惨事,是时常发生的。 为了裹腹,乌鸦尚且啃食尸体,更何况人耶? 可是,这赤老尼却不同,他吃人,更多的,只是出于那变态的嗜好,战争胜利者的姿态。 三十年前,他跟随霍伊玄的祖父——博硕可汗入侵紫塞,大掠西北三省,抢劫了无数财富粮食,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 回师途中,这些少女,夜间供蛮族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 也就在那一年,图勒河、伊尔河、埃格河、浑河、哈河等赤水千里,万名少女的碎骨残骸堵塞了河流...... 萧狼缓缓摘下了斗笠,露出了那张狰狞,龇着獠牙的夜叉半脸面具,用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责问赤老尼道:“你,是不是在三十年前,曾经吃过一个头戴雾花琉璃钗,头梳素练白梅的姑娘?” 说罢,他的思忆,犹如走马灯一般,一点一滴呈现在他的眼前——那还是在燕赵之地,映雪湖畔,鼎梅霜雪中,一个头戴雾花琉璃钗,柳眉蚕目,鼻子高挑,鹅蛋的脸庞上,雪白中透着红晕的女子坐在荡清波的小舟之上,正专心致志地编织着草鞋,泪水不断地在萧狼眼前晃动。突然,白衣女子闻声抬头,泪痕犹在,然而看到萧狼,却忽地绽放出一个令人目眩的笑容来:“兄长!” 赤老尼闻言,凝视东方,色眯眯的眸子流露出憧憬神色,突然,他撩开了左侧衣服,露出了无数女子的头钗头饰——有澄心彤云钗,梦蝶缀罗笄,榴花朱颜簪,红霞芙蕖环,雪绫纱珍发钿...... 他炫耀着所食少女们,生前的饰品,那表情竟然相当怀念,受用,没有任何的不妥。 而萧狼的眼睛,则是在瞬间涣散开来,有些恍惚不定,又有些愤恨,最终,他下意识地将抬手按在腰侧,面具后的目光中,仿佛有影焰“腾”的燃起。 赤老尼阴戳戳一笑,道:“喂!没找到吗?哦,对了,不急不急,我这还有呐!” 话音刚落,他又撩开了右边衣服,露出了更多的女子吊坠耳环——有鬓挽青云竹,风垂璎珞胧,潇湘云纱环,并蒂芙蓉坠,卧小兔扁方,梅隐寒梳篦香......突然,赤老尼在衣服中间取下了一朵璀璨精巧的钗花,钗上面,斜簪着一朵晶莹的雾冰花。 那一瞬间,刺痛如山呼海啸般穿透了萧狼心脏。 赤老尼见萧狼惨状,突然笑眯眯道:“是她吗,哈哈!你说的这个汉人女子嘛,老头子我当然吃过;哈哈,不但吃过,我还依稀记得,咱和弟兄们奸·淫了她五六日,然后,一股脑儿全部推入那大铁锅中,和着牛羊肉一起炖了,嗯,那小腿上的肉,特别鲜嫩.......她——” 也就在那一瞬间、一道雪亮的光华斩开了黑夜! 那赤老尼还没反应过来,那条装着铁钩的手臂便已搬家,惊咦一声,突然后跳七尺,大喊道:“我的手!” 萧狼点足一掠,挥刀再上,犹如地狱来的恶鬼。 眼看赤老尼的人头就要搬家,就在这时,数名蛮兵包围上来,挡在赤老尼身前,刀枪斧棒,齐起齐落,纷纷招呼萧狼要害。 一个脸上带疤的蛮兵舞着一对错金大斧,当先扑到。 忽见刀光一闪,但见萧狼瞬间单膝跪地,以跪姿割开此人喉咙,又从腰后抽出两柄爪刀,猛砍此人左右躯干,最后切开腹部,狠狠刺入内脏。 他瞬杀一人,忽地一支狼牙棒横里格来,铮的一声,两相交汇,铁屑扬起,火星四射。 萧狼手臂剧震,心知这鞑子气力极大,他刀势略偏,刀光吞吐,顺着狼棒晃走,咔嚓一刀,刹间削断那人十指,又拔出另一把环首刀先斩断那人左臂,再斩断右臂,最后刺穿肾脏,脾脏,心脏。 但见,光影纵横,残肢断臂好似落叶飞舞,鲜血如雨,溅在他的面具、黑袍之上。 他的刀法,经过多年实战中,被反复锤炼,早已炉火纯青。 环首刀下,不知道斩杀多少猛将豪杰,江湖高手,盗匪马贼以及那戎狄蛮夷...... 趁萧狼被众人吸引,那赤老尼拾起手臂,转身便逃。 萧狼见状,飞也似得提刀追了上去,不料,又有四名蛮兵挡在他身前,仗着人多,拼死纠缠。 他眉头一皱,气贯刀锋,霎时间七斩八斫,呛啷之声不绝,四人虎口流血,刀枪剑戟同时脱手。 萧狼沉喝一声,摇动双刀,刀柄击碎第一人的面部,只见鲜血从其脸上汩汩流出,手再一扬,顺势切开他的大臂。 血液满身疾走中,萧狼轻轻刺穿其颈部,杀死了他。 血花四溅中,他好像依稀看到了死去妹子的笑脸。 突然,萧狼又一记飞踢,兀自踢碎了第二人的下巴,那人咳嗽一阵,便咳出一滩鲜血与牙齿,萧狼上前一步,刀光一闪,回旋斩击,直接削断其大腿,又从下往上刺穿其后背,刀锋所过之处,血肉纷飞。 就在第二人失去生命的刹间,他的身形再闪,左手抽刀直接刺穿第三人的上腹,且狠狠一扭,挑出了他的肠子,右手高空举刀割喉,最后一刀穿心,那蛮兵软绵绵的一摊,浑似全身没了骨头。 手刃三人,萧狼突然之间,只觉热血上涌,好不解恨。当下,又狠狠刺穿了第四人的胸骨,将其整个用环首刀钉住,又兀自掏出爪刀,从那蛮人颈部穿刺,接着切开脖子,紧接着刺穿上胸,最后踢碎了他的头骨...... 他的每一刀,都十分矫健,流畅,且对人体构造,拿捏之准确,妙如颠峰,体现了萧狼深厚的实战底蕴。 他每杀一人,那气宇轩昂的魁伟身躯,就会迸出一股令人窒息的血腥味,进而再散发出一股约隐约现的凌厉杀气。 可是他的心,却一点一滴的在流血,脸上的表情逐渐被黑暗遮盖住...... 众人被他的气势所镇住,一时间,无人再敢上去送死。 可就在这时,赤老尼忽地厉喝一声,“你们,谁能杀了他,我赤老尼愿意赏他五百匹马!一千头牛!一千头羊!两千个奴隶!” 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些蛮人一听,顿时又被激发出了血性,一时间,喊杀声更甚愈烈,萧狼被一众受了赤老尼激励的蛮人围攻,使尽解数,猝然间,竟然也脱身不得。 他本无心久斗,只想手刃赤老尼,又避开几个蛮人勇者,尽杀老弱之敌,刹那间又连斩数十人。 就在这时,忽地一人抢至他身后,一把长枪破空有声,袭他后背。 萧狼斗得不耐,沉喝一声,刀光霍霍,反手一刀,就要斩了来者。 不过,这时候,遽变骤然生! 电光火石,刹瞬之间,那蛮人竟然横枪疾挡,格偏环首刀,“噗”的二声,抛出一包白色粉末,急打萧狼的眼睛! 萧狼偏头让过,可面具下的眼珠内,仍不免溅上一点粉末,顿时只觉两眼一白,眼中朦朦胧胧,满是憧憧人影。 他一时愤怒难当,厉声道:“好个贼子,受死吧!” 蓦地,他冲天而起,五指成爪,一把扣住那蛮人的喉咙,挟着冲力把那人硕大身躯掼倒在地,死死摁在地上,反手一刀,立时取了首级。 也就在这时,西烽火外,蹄声雷动,烟尘忽起。 蜿蜒的尽头,出现一队草原骑兵,其势不下万人。 看来,是北蛮的主力部队到了。 霎时,西烽火中的蛮人武士们,士气大振,个个举刀朝天嘶吼,山呼万岁,响彻云霄。 萧狼一听,便知今日势必难逃厄运,暗自叹息,“人间四十年,与天相比,不过渺小一物。看世事,梦幻似水。放眼天下,海天之内,岂有长生不灭者?我萧七生平杀人无数,早已活得够了,若将这条命送在这里,却也不枉了。只是......只是小七与俺妹子的仇......” 说到这里,他蓦地抄起环首刀,再次突入蛮兵阵中,宛如杀神。 一名蛮兵觑见,不及反应,已被他奔到近前,迎面一刀,从头到尾,被斩成两截。 一百夫长见状,大吼一声,舞着刀花,也向他冲去,萧狼耳廓一动,扔了环首刀,“呛”的一声,再次祭出爪刀,狠狠刺入那百夫长手掌心,神力一发,那柄爪刀顺着他的右手,一同从那人前胸贯入,后心透出。 萧狼此时浑身是血,已然杀得头昏,目不能视,心知大势已去,一把将那百夫长喉咙扣住,在他身上又扎了个数十个透明窟窿,大喝道:“赤老尼,是爷们的,就与萧某决一死战。” 赤老尼闻言,暗自冷笑。 他恨萧狼入骨,但又不敢近身,遂抓起地上长矛,对准萧狼,奋力掷出。 萧狼耳廓一动,反手一刀,挑偏长矛,那长矛在空中转了个圈,呛啷落地。 赤老尼又抢近数步,挑起另一杆长枪,然还未及掷出,萧狼听声辨位,发力一抛,手中爪刀如疾风般射出,正中赤老尼背上的那颗大瘤,顿时瘤口迸裂,鲜血长流,整个身子俱都麻痹,疼得他大声喝骂道:“你们这群家伙,还楞着干嘛,给我将这贼子,乱刀分尸啊——” 他话音未落,赤老尼忽觉咽喉剧痛,还没反应过来,头便断了,一股血箭冲天而起,首级兀自一飞。 但见,一人大喝一声,高高跃起,将赤老尼的头颅擎在手中,而后凌空一掠,直往曹无名处奔去。 他身着伊玛目的刺客白袍,众蛮一时之间,也搞不清楚状况,不敢贸然下手。 萧狼耳尖,听到声音,心中当下明白了个七七八八,他大声问道:“多谢英雄相助,敢问姓名?” 那人却并不答话,而是单脚勾起地上的长矛,将赤老尼的首级挑在矛尖之上,高高举了起来。 三朝老兵一合丧命,蛮人武士们惊怖无比! 那人见状,再次杀入敌阵,肩扛长矛,剑光如雪,残肢断臂与头颅纷纷落下,端地神威赫赫。 他每出一剑,必能削断一个物件——或人或兵器,锋利程度,令人畏惧。 而挂在矛尖上的赤老尼首级,更是分外的惹眼,愈发惊得蛮人斗志尽丧! 片刻间,这‘伊玛目刺客’已经连斩数十名蛮兵,飞身至曹无名处,一把扛着背起。 他自己背部也中了一刀,伤口深可见骨,犹自滴血,但依旧奋起神威,强撑身体,跌跌撞撞又杀了一个来回,这才回到萧狼身前,兀自将那长矛往地面上狠狠一堕,矛身直陷入沙地两寸。 蛮子们,被来人的血性悍勇所折服,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攻击。 此时,月光黯淡,天上冬雷骤发,震耳欲聋,黑云翻滚,张牙舞爪,从西烽火台的顶上飘然而过。 他的身边,已被无数蛮兵重重围着,银枪弯刀,如雪花乱舞。 他的身上,早已披了十数馀创刀伤,鲜血直流,如血河激溅。 黄沙舞风,卷舞青空,漫天的沙风中,来人持剑冷睨,忽地高声放歌道:“男儿浩气当披甲,干戈为舞展芳华。暂别儿女风流下,不平天下何以家,回看紫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天威直卷玉门关,万里北虏尽汉歌!” 来者的军歌,慷慨豪迈,雄浑高亢。 手中之汉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唱罢此曲,那人又发出一声长啸,手腕一转,八面汉剑直立而起,剑身上沾染的鲜血,一点一滴地滑落下去,渗红了那四行汉字: 三尺誓天 山河破碎慟天 一挥扫荡 血染山河无恙 第三十五章 遇风而动(行) 专诸之刺王僚也,如彗星袭月。 聂政之刺韩傀也,如白虹贯日。 要离之刺庆忌,仓鹰击于殿上。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出自《战国策·魏策四》 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走 ——《史记》刺客列传 挥一挥匕首,不留下一个活口。 刺客之道,还看今朝...... 二百招过后,荆楚薇点足后掠,一个后空翻,整个人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便停在角楼之上。 她右手轻轻抚摸短刀之脊——刀上被砍出了七道缺口,最深的一道,几乎造成刀身彻底断裂。 不多时,只闻“叮”的一声,短刀陡然发出了一连串的碎裂声,节节寸断。 “真不愧是达罗毗荼人所制作的大马士革宝刀……当真了不得!”苏曼莎娇笑着,掏出一块蓝丝亚麻布,擦拭着溅上宝刀的铁屑,轻轻磨娑,抚摸。 这话一出,空气中,倏然一静,忽听荆楚薇叱道:“疾风!” 话音刚落,她整个人破空而出,飞渡数寸,左手一伸,扶过身后五尺长的黑匣子,右手犹得一弹,咔嚓一声,黑匣上,朱鸟与应龙的位置竟然调了一调,换了一换。 也就在这瞬间,只听闻“蓬地”一声,荆楚薇从黑匣内掣出一面铁扇,见风即长,铁扇一阖一开,大了何止数尺,但见她并指插入了扇孔之中,指扇齐飞,对准苏曼莎方向狠狠就是一扇。 那些寸断的短刀,被铁扇的劲风所带起,一片片锐利无比的晶片,全向她飞了过去。 虽说,两人之间的相隔,尚有一丈,但在荆楚薇远远抬手的刹那,苏曼莎下意识地挥刀圈回抵挡——只见她,身形忽闪,再退一丈,连削带打,碎刀晶片纷纷落地。 然而,苏曼莎还是中了招,她能感到,身上的埃兰礼服发出破裂的撕响,随即胸腹间也传来的阵阵凉意,她脸色微微发白,急忙向后一跃。 她哪里知道,荆楚薇这一招乃是退敌之计。 只见,她将铁扇一扬,一转,便挂在了石垣之上,又将身一纵,人与铁扇贴着那垣壁翩然落下,好似一只滑翔的燕子。 众伊玛目刺客,见荆楚薇能这样掠走,顿时惊呼一片。 霎时间,人已落地,荆楚薇蓦地拾起铁扇,踏前一步,飞也似的跑去,打算支援曹无名与萧狼。 可还未走得二十步,四周蹄声渐响,荆楚薇微微一瞅,举目四顾,只见四面八方有十余骑人马向这边蜂拥而来,正是锁罕的骑射部队——‘罗睺鸣镝’ 她银牙一咬,急忙往背后铁匣一掏,刹瞬间,手中便又多了一柄黝黑的铁棒。 可就在这时,忽听数声弓弦骤响,紧接着,箭啸之声大作不止。 荆楚薇急忙飞身而起,忽左忽右,忽高忽低,不断变换着假动作,角度更是刁钻无比,那些箭矢根本无法射中她。 她心知队友势危,不便在此纠缠,是以一旦避开箭矢,便全力施展轻功,大步疾行,整个人就象是一枝脱弦利箭般向前冲刺。 那些罗睺骑兵则在后面奋力追赶,却总是慢她一步,追了半炷香,愣是没追上。 一时间,骑射手们大怒,纷纷举弓拨落,只此须臾,箭如飞蝗,乱箭齐发。 可荆楚薇的身法,实在是太惊人了,她无论是奔跑,还是闪避,身体都在不断变换角度和运动轨迹。 每一个动作与翻身之间的变换,绝对没有重复。 在做出最高难度翻滚闪避时,她竟然还能通过调节自身重心,做出各类假动作来迷惑射箭之人! 她步履若风,风驰电掣间,人已经接近曹无名方位不足百步。 就在这时,忽听东面高处一声弦响,“嗖嗖嗖”只见三支三棱箭矢急速飞来,荆楚薇将身一纵,倏地躲开第一箭,未及转念,整个人又从第二支箭下穿出,飞驰间,侧首又险险避开了第三箭。 “啪啪啪!”,只听身后巨响连声,她霍然回首:但见,那三支三棱重箭狠狠插入土墙之中,直至箭羽,土屑纷飞。 荆楚薇暗暗心惊,这开弓之人,绝队是个高手,而且,所用箭镞乃是三棱重箭。 一旦射中,哪怕擦破一点皮,也会造成大面积创口,鲜血会顺着血槽不绝涌出,极难缝合治愈。 她瞬间来箭方向,抬眼一瞧:远处烽火台城楼上,“嗒嗒嗒嗒”,走来一中年蛮将,年约五旬,腰插一壶箭,背挂一张虎筋摧山弓,正是锁罕。 他的注意力,本来为萧狼所吸引,偶尔才会在苏曼莎这边的战局,注意一把。 可他这一瞥,又实实在在的大吃了一惊,面露诧色。 这时的锁罕,心头可谓是又惊又喜。 惊得是,自己出道以来,箭无虚发,这荆楚薇在被罗睺骑射分心之余,尚有如此反应的躲避能力。 而喜的是,能在几十年后,遇到这种猎物,他这个老猎人更欲除之而后快了。 他忽地取出一支箭,并套上了钩锁倒刺,又取下虎弓,开如满月,瞄准荆楚薇,只闻一声尖啸,钩锁箭破空而来。 荆楚薇早就知晓来人箭法了得,也不敢托大,当下,伸足在空中一点,土墙上一蹭,使个鱼跃龙门之势,当空将那黝黑的铁棒与大铁扇倏然结合,咔嚓之声不绝于耳,落地的瞬间,只闻得“啪嗒”一声,扇面陡然一阖一张,竟化为了一把铁枢机关伞。 待他箭到,荆楚薇忽地撑开伞脊,铁伞顺势“啪嗒”撑开,将钩锁箭给硬生生的挡住,伞面“蹭蹭”直冒火星。 也就在这刹间,钩锁箭被反震之力侵袭,顿时箭毁羽裂,化为木屑铁片飞散四处,发出了令人牙酸刺耳的声响。 锁罕大惊失色,急忙再次张弓搭箭,荆楚薇见状,再次足尖点地,竟然又一跃而起,如燕翔一般,凌空翻转,灵动矫健,更甚之前。 原来,她本已势竭落地,却能借着这股箭矢与铁伞撞击的力量,借力发力,跃到一个常人根本不可能到达的可怕高度,紧跟着,又一个漂亮的滑行,竟然从锁罕眼皮底下飞跃而过。 她,荆楚薇,藉着这冲击的力量飞行,撑开铁伞: 飞, 飞飞, 风飞飞, 御风而飞, 绪风又上升, 在风场中滑翔...... 骤然之间,人已飘落至萧狼与曹无名身边。 以及,那个手持八面汉剑,身穿伊玛目白袍的伪装者身后。 二人背靠着背,荆楚薇用十分关切的口吻,询问道:“可好?” 伪装之人随手一挥,一股沛莫能御的气劲,瞬间将汉剑上的血秽碎肉,全尽挥洒干净,男人淳朴一笑,道:“还行!” 第三十六章 谁与共饮 “还行?” 残月下,那个伪装者缓缓放下了白色大兜帽,正是杨霆风。 只不过,这时候的他,未穿甲胄,也没背着那口千机匣,脸色惨白到毫无血色,也可能是火盆焰火摇曳之故,总之,相当的难看。 一时不能视物的萧狼,闻言脸上顿见欣喜之色,脱口而出:“杨兄弟,是你……” “哈,是我,萧大哥!”杨霆风微微一笑,与荆楚薇一左一右,顺手搀扶起了萧狼。 当然,他话虽然如此,但荆楚薇还是有些不放心,两人相距极近,且又背靠着背。 于是,她偷偷观察了下杨霆风全身伤势:早已是浑身浴血,身披数十创,手足全然力竭,握剑的手微微颤抖。 可喜的是,都只是些皮外刀伤,伤不致死。这才略微放了心,正要行开去,忽然又瞅见一物。 就在杨霆风后背之中,衣裂肉开,略呈三角形,就一小截儿,应该是第三与第四尾椎的上关节部分,白森森的,带点红,带点白。 可男人依然神色不变,仗剑而立,好像毫无痛感。 这个人,难道不会痛的么?还是,已失去了痛的感觉? 或者,已经历过太多的痛苦,以致痛不知痛? 荆楚薇看了一眼,微微变了脸色,她失惊道:“霆风,你的尾骨都——” “尾骨?什么!杨兄......”一时间,连久经战阵,杀伐果断的萧狼都为之震愕。 “没事!”杨霆风只是淡淡一笑,将八面汉剑插在地上,整个身体的重心,微微倚靠在剑脊之上,语气极为复杂道:“老大,事到如今,可有脱身之法?” 荆楚薇目光一凝,霍然四顾左右,然而神色却冷若冰霜,道:“死生系一线!” 杨霆风心里陡然一凛,迅速地看了看地上的曹无名一眼——也不知道这丫头,此刻的状况如何了?不过,就目前来看,并不容乐观。 这刹间,杨霆风转念奇速:曹无名现在负了重伤,锁罕的那支三菱重箭,入肉深达十二分,三棱扎出的三角伤口,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阻塞住了血管,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拔出甚是困难。而且,即便贸然拔出,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如果内部存在着肌腱断裂或是血管破裂......曹大伍长恐怕立时得毙命。 念及于此,他又转首看了一眼萧狼,暗付道:“萧大哥现在,目暂不能视物,战力大受影响,而且先前一战,已经耗费了他大量的体力......而且,蛮子的主力部队已至,很快就能达到这里,我等将死无葬身之地。” 杨霆风又望着角楼方向——城台狭窄,回旋余地不大,且那个西域公主与那些白袍刺客们就守在那里,战斗无从避免,一旦被围,脱身愈发困难。 “荆什长,如果没有更好的脱身之法,那您就与萧大哥一同驮着曹伍长往西门逃走,如何?”毫无犹豫,他蓦地开口,说出了自己的主意,“或者,萧大哥往南门撤退,您背着曹伍长往北门,分头而逃,设法返回紫塞二城,如何?” 未了,杨霆风又加了句:“如你同意,我们现在便行动,晚了恐怕无人能走脱!” 萧狼一听此言,立刻捕捉到了杨霆风的真实意图,不禁心头一震,脱口道:“杨兄弟,那你,有何打算?” 杨霆风剑眉一抬,眼里寒茫闪了闪,拔起了八面汉剑,淳朴一笑,冷然回答:“我?便做那诱饵,吸引他们的注意,掩护你们撤退。 “不行,你伤势也不轻!”萧狼反驳道,“即便你能成功掩护我们撤退,在草原铁骑面前,你甚至撑不过一个回合。” “哈……我想也是。”杨霆风忽然间大笑起来,看着远处曹无名的脸颊,正色道:“不过,只要你们叁能活着回去,就可以重新组建螭吻队与狻猊队。若真能走脱,我杨某人赔上一条命倒不算什么。” 他话音刚落,荆楚薇蹙眉一抬,震惊地望着他,久久不答。 “说老实话!”杨霆风忽然一笑,转腕甩剑,那笑容却说不出的苦涩:“我甚至觉得,没人能活着回去了。” 荆楚薇看着他的笑容,眼神也开始有些动摇。 三人相视无语,一片寂静中,“咳咳,疼——疼”就在那一瞬间,他们听到了身边有个声音低低地唤了一声。 三人愣在当场,但见曹无名一口血冲上喉头,终于说出话来:“疼……疼死老娘了。”说罢,便咳血不止,额角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荆楚薇乍惊乍喜,小心脏儿本来就扑棱棱乱激动,这时更是怦怦急跳,急忙上前查看曹无名伤势。 杨霆风也是一愣,没想到曹无名竟然醒了,他大喜之下,又开始低头沉思脱身之策。 就在这时,一只满是老茧的大手,有力的搭在杨霆风肩上,手掌温热有力。 这双手的主人,身形雄壮伟岸,悍强坚毅,只这一下,便赢得了杨霆风的好感。 正是萧狼。 只见他漫步走到了杨霆风身前,取下了斗笠,摘下了夜叉面具,露出了一张四方国字脸,鼻直口方,颇有风霜之色;一双虎目,顾盼之际,极有威势;额头上,赫然有一条巨大的褐色刀疤,一直绵延到嘴角处。 杨霆风一听他的言语,再见到他高大硕壮的身形拦在自己身前,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随着,四周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萧狼微微一笑,说道:“杨兄弟的对策不错,只不过,萧某想要稍加修改。” 忽然,他的双肘弹动了起来,“呛”的一声,双环首刀已经擎在手中。 但见,萧狼刀锋遥指西门,锋刃轻颤不已,发出嗡嗡震鸣之声..... “楚薇,你驮着无名从西门撤退,我和杨兄弟一起,给你们断后。” 破军阵前,有几人并肩? 看银枪弯刀,惊鸿一剑,环刀战四野! 危境之下,孤掌难鸣,如今又何至于此? 往事不可追悔,只求今日同生共死便是! 谁与共饮? 第三十七章 共同浴血 在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中,亨利在战前发表了一段演讲。 他说,从今天到世界末日,我们永远会被记得,我们幸运的少数,我们相系相依的弟兄 然后,亨利就说出了那最经典的一句话:today,who together hits with me spells, who is my brothers. “谁今日与我共同浴血,他就是我的兄弟!”说罢,萧狼发出一声长啸,冲天而起,豪气纵横。 杨霆风闻言也是一笑,左手倚靠汉剑,坚如磐石,蓦地举起右手,萧狼见状,也缓缓举起了右手。 拍拍一响,两只满是茧子的手掌拍在了一起。 掌声倏然而绝。 “走!”杨霆风大喊一声,荆楚薇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银牙一咬,俯下身子,扛起曹无名,脸上也瞧不出任何喜怒哀乐,人影一闪,便不顾一切地向着烽火西门方向狂奔开去。 她轻功极佳,眨眼,人已经变成了一个细不可见的小黑点。 “想逃?向明尊去乞求吧!”此时,站在角楼高处的苏曼莎认出了荆楚薇的身影,挥手下令道,“所有人跟我来!” 就在那个瞬间,苏曼莎吹了一声响亮的指哨。 忽然,有一大片奇异的鸦鸣声响彻了头顶的天空! 连中天月华,也给浮云遮掩,仿佛那天一下子被吞噬,乌云中,偶有冬雷呼啸,闪电下击,将整座西烽火台劈开——呼啸风起,周围的火盆猎猎作响,火苗四处摇曳,吸饱血液的沙尘纷扬而起,卷向虚空。 这时,聚集在烽火台内外血战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抬头惊呼! 但见,天空中不停有毛色纯白的帕尔斯雪翼雕在盘旋飞翔,时高时低,一会直中云霄,一会儿又平翅滑行。 突然间,一只大雕如流矢一般俯冲下来,苏曼莎点足于烽火台的石垣上,那白色大雕看也不看,鹰爪如风般扣住苏曼莎坎肩,又忽地扑动翅膀,疾箭也似地飞向天空,一人一鹰,直追荆楚薇而去。 在苏曼莎前进的方向上,所有的白袍伊玛目刺客纷纷如法炮制,鹰群如潮水般紧跟而上。 在荆楚薇身形消失的刹那,萧狼与杨霆风早已动手多时。 只见萧狼双刀齐出,宛如疾风,毫不间歇,转眼斩杀数十余人,其中包括两名百夫长,五名十夫长。 杨霆风见状,浑身也是血气上涌,剑影翻飞,所向披靡,那柄八面汉剑锋利无比,所过之处,残肢断臂乱飞,鲜血如箭般射出,杀得蛮人连连后退。 他与萧狼本二人,见荆曹二人逃脱后,心头再无牵挂,使出浑身解数,在西门口与蛮人游斗。 出手时,自然少了许多顾忌,多了几分爽快,二人毫不留手,只待力竭而亡。 杀至红眼时,只见,杨霆风随手一挥,剑锋掠过,五名蛮兵便被他连人带刀咔嚓削断,切口光滑平整,似若切纸一般,气势逼人,瞧得旁观蛮军心生畏惧,一时却无人敢上。 而反观萧狼,那双刀舞得如转风轮,状若狂狼,千变万化,将实战之刃,双刀之法演化得淋漓尽致。 他目中虽威严毕露,但嘴角却在纵声长笑,浑身浴血时,连声大喊:“痛快!痛快!今日最痛快!要是有酒就更痛快了!” 杨霆风微微颔首,也道:“说的是,这会有酒就更妙了!”忽听身后风声陡起,他横身掠过,抓过来人衣甲,将其按在壁上,一剑刺入其后背,缓缓拔出,霎时,透出一条血箭。 萧狼回头一望,目中精芒灼灼,高喊道:“杀得好!看我的。”双刀挑起一名蛮人,大喝一声,单刀猛力一斩,嗤的一声,钢刀一闪,从空中将那人一刀剁为两截,鲜血染红了萧狼衣襟。 杨霆风甩掉剑上血迹,哈哈一笑道:“好刀法!”说罢,他踏前一步,再斩一蛮首。 就在这时,一缕劲风应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居然让萧狼都微微动容。 萧狼猛然一震,也不看来势,转身而起,五指握紧,凭空一刀,斜斩来人右肩——他环首刀下,削金断玉,人首立断,自不必说。 果然,一声裂帛也似的声响后,劲风被应声截断。 然而,这一刀力量稍显不足,环首刀被半截身子卡住大半,只有一缕鲜血从斩开的身躯中流下。 那蛮人口吐鲜血,大吼一声,俯下身子,轮出镔铁狼牙棒,伸手欲要砸烂萧狼的脑袋,却被杨霆风从旁揪住发辫,向右一割一拉,那人脖子断裂,两眼发黑,哼也未哼,头颅便被取走,高大的身躯委顿在地。 斩杀此人后,不知为何,人群里发出一声惊呼,众蛮军无不惊愕,继而刀枪齐上,纷纷弃了萧狼,开始围攻杨霆风。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也大吼一声,挥剑连斩,刹瞬间,连毙十数名蛮兵,但背上伤势开始加重,眼神有些模糊,身法渐已滞涩。 他强撑精神,奋起神威,一剑刺入一名蛮兵嘴里,那人口里立刻血泉汹涌,脸色丝毫不变,血糊糊的口腔死死咬住了八面汉剑,让杨霆风一刹那,竟抽不出剑来。 还未反应过来,那人伸手在剑尾一按,噗的一声,穿腔而过,已然气绝,却是死死不放手。 看着眼前的蛮人死去,杨霆风陡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不祥预感,忽觉左臂一阵剧痛,一柄长矛刺入左肩,他想也不想,回掌拍断矛身,从肩膀拔出枪头,狠狠刺入来人右眼,但见周围,刀枪箭矛如蜂拥而来,便已伤重不支,与那蛮人一同倒地。 恍惚中,杨霆风侧首望去:东门处,北蛮援兵已到,士卒、骑马队不断从城门中涌出,箭似飞蝗,刀枪如林。只见萧狼肩背腿上各数支羽箭,被密密麻麻的士兵围在阵心,环首刀上坑坑洼洼,早已布满缺口,残破不堪,与萧狼同来的那名士兵,早已被乱刀分尸,砍作肉泥。 眼看,萧狼四周的尸体越积越多,饶他是百战之身,此时,也杀得手软无力。 血光四溅中,只闻得呛啷一声,环首刀终于断裂。 此时蛮兵越来越多,弓弩手结成锥形势,瞄准西门口,羽箭纷纷射来,萧狼五指成爪,抓过一人,挡在身前,阻挡箭矢,又夺过一把弯刀,左右挥圈,抡得好似一轮明月,将射来箭矢纷纷击落,他长啸一声,点足一掠,穿过零落满地的尸体,一个转折,跳到杨霆风身边,杀退围兵,猝喝道:“杨兄弟,醒醒!千万别睡.......” 此时的杨霆风,眼神开始茫然涣散开来,两眼一黑,昏死过去。依稀之中:他瞧见萧狼以人为盾,右手挥刀斩落箭矢,不多时,也已敌不住强弓硬弩的轮番射击...... 猛然间,西烽火北门异啸震天,重重蛮兵守护的北门竟然被硬生生冲破? 但见,一支骑兵部队,其势猛恶无伦,便如山洪陡发,他们口中吼声如雷,步步突进,血狼蛮兵们,如山崩一般纷纷往后退。 冲在前面的数十骑,黑袍黑鳞黑板甲,马披有重铠,手持飞燕凌云枪,背挂刃狼环首刀,大纛旗上,赫然印着“夜北”二字。 最前面的,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将领,弱冠年纪,体型壮硕,眼光硬冷,极为精悍。 他身负黑色两裆筒袖司马铠,胸背上则是套着鱼鳞甲片编缀的胸甲,手中一杆碗口粗的麒麟双刃槊,舞动如飞,虎虎生风,长槊所到之处,如雷霆万钧,狂风骤雨。 他身边的那十余骑,也俱是气势凛然,高头大马,勇力绝伦之辈。 眨眼间,蛮人们就被这支骑马队连续撞翻数十人,个个头破骨裂,躯体倒飞,死伤惨重。 双方的第一轮搏杀,但见长槊铁枪齐起齐落,如一阵枪车槊墙,将冲至最面前的蛮人们槊翻刺倒,如入无人之境。 来自紫塞边关最为精锐骑兵之一。 同时也是白刃战,步战,混战,冲锋陷阵的精锐步兵——夜北营,亦称夜北铁骑。 紫塞。 地处于格尔贡草原与西北边关的最前线,历来战事频繁,加之有彪悍的少数民族杂居,因而民风彪悍善战。 这夜北勇士,便是从少数民族混血儿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勇士。 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凶勇骠悍。上至军官,下到兵卒,都是从尸山血海中厮杀过来的铁血老兵。 即可作为骑兵冲锋陷阵,亦可作为步兵先登陷阵,是紫塞边军中,一支强悍的精锐步(骑)兵。 第三十八章 夜北铁骑(传·一) 夜郎自大。 这个典故,出自秦汉时代。 那会,华夏地区居住着许多部落。 汉初,由于朝廷忙着平定内乱和对付北方匈奴的侵犯,没有余力顾及到遥远的西南地区,而西南的这些部落也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 西南地区的这些部落都很小,他们散住在山中、林问。其中有一支名为“夜郎”的部落,就算是很大的了。 夜朗部落有个首领名叫多同。 在他眼里,夜郎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国家了。 一天,他骑马带着随从出外巡游,他们来到一片平坦的土地上,多同扬鞭指着前方说:“你们看!这一望无边的疆土,都是我的,有哪一国能比它大呢?” 跟随一旁的仆从连忙献媚说:“大王您说的很对,天下还有哪一国比夜郎更大呢!”多同心里沾沾自喜。 他们又来到一大片高山前,多同仰起头,看着巍峨的高山说:“天下还找得到比这更高的山吗?” 随从连忙应和说:“当然找不到,天下哪有比夜郎的山更高的山呢!” 后来,他们来到一条江边,多同跳下马来,指着滔滔江水说:“你们看,这条江又宽又长,这是世界上最长最大的河了。” 随从们没有一个不同意的,都齐声说:“那是肯定的。我们夜郎是天下最大的国家。” 这次出游以后,夜郎国的人更加自大起来。 汉武帝时候,武帝派使者出使摩揭陀,经过夜郎国。 夜郎的首领多同从没去过中原,根本不知道中原是怎么回事。于是他派人将汉朝使者请进部落帐中。多同问汉朝使者说:“汉和夜郎相比,哪个大些?” 汉使者听了多同的问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回答说:“夜郎和大汉是完全不能相比的。汉朝的州郡就有好几十个,而夜郎的全部地盘还抵不上汉朝一个郡的地盘。你看,哪一个更大呢?” 多同一听,不禁目瞪口呆,满脸羞愧。 从此以后,大家就用“夜郎自大”这句话,来形容那些见识浅薄,自大骄傲的人。 而在遥远西北边关的紫塞地区。 也有一支名为“夜狼”的少数民族部落。 他们生活在格尔贡草原与西北边关的夹缝之中已有千年,至今犹存。 西北之地,历来战事频繁,加之有彪悍的少数民族杂居,因而民风彪悍善战。 与自大的夜郎不同,这支夜狼部落,是真正的风中之狼! 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凶勇骠悍,既能作为骑兵冲锋陷阵,亦可作为步兵先登斩旗,是最为精锐的骑兵部队之一,同时也是白刃战的精锐步兵。 他们,也是紫塞边军五大主力之一。 同时,也是哥舒老帅在平定北蛮入侵后,利用当地少数民族混血兵源,所建立的特殊部队。 哥舒此举,无异于是一箭双雕的有利政策。 不但征召了当地与血狼部落颇有旧怨的蛮夷,加入大胤边军。 而军费问题,就由当地豪强或者部落贵族解决。 据夜不收情报——《夜狼志》记载,哥舒以夜狼多刚狠,不宾大姓豪强,乃勒令出金帛,粮食,草料等聘策恶蛮为帅府部曲,得多者栾世袭官。 于是蛮人贪货物,以兼服臣属于胤,从而在当地建立带有以蛮制蛮性质的地方军队,当地豪强得到社会地位,遂安于紫塞边关统治,出金暮兵,使各方得到实惠。 同时,这些地方少数民族的军队,突然变成了紫塞边军——大胤的官方部队。 一下子,成为北蛮中最具向心力的核心部落,无不欣喜万分,欣然接受。 加之其组成的军队多是父子,兄弟,叔侄,熟悉当地民俗事务,较少激发矛盾。 夜北铁骑皆身披铁甲,马披马铠,能日行千里,虎步关右,极其擅长野战。 同时,拥有兵械——扎马钉与索马套等特殊装备,非常精于骑兵与骑兵之间的对抗。 为了能够给这些少数民族的骑兵部队以良好的管理。 哥舒每次挑选统帅,都会从夜郎部的首领、贵族或是家老后人中层层选拔。 要成为夜北统帅,首先,血统上必须能服众。 其次,历代统帅必须与士卒同甘共苦,且生性谨严,训练苛刻,说话严正。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统帅必须会汉话,识得汉字,认同大胤王朝的政权合法性。 第四,一旦认命下达,须得举家迁移至紫塞内城,受‘探马营’影卫的特殊“保护”。 完成以上四步,最后才能领“夜狼五部(是为夜北五军,包括马、步、弓、兽、健勇),兼当营事(日常军事事务),加拜夜北统帅,等同于大胤朝廷正四品武官。” 至于士卒选拔,同样也是百里挑一。 夜狼族人,有个传统,每个男孩出生的时候,都要被族长检视一番。 如果他很瘦小或者羸弱或者多病或者畸形。 ——那他就会被丢弃喂草原上的苍狼。 从男孩们,能够站立的那一刻起,他便要接受战火的洗礼。 ——学会永不投降,永不退缩。 战死沙场,是他们狼神族一生的最大荣耀。 由于,血狼部占据了大部分良好的水草地。 使得夜狼部,只能居住于环境极为恶劣的贫瘠之地。 粮食极度匮乏,生活极为艰辛。 所以,按照夜狼惯例,七岁的时候,这些狼神族的少年们,就要被迫从他们的母亲身边带走,投入到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 ——创造有史以来最勇猛的战士 艰苦训练是他们的童年,迫使与猛兽搏斗则是他们的日常。 让他们忍饥挨饿,迫使他们去偷去抢,如有必要,还要去杀戮劫掠草原商队...... 棍棒与鞭子用来惩罚这些少年,教会他们忘却伤痛与忘记怜悯。 十三岁,他们被扔到野外接受更多的考验。 只能用智慧与意志力去对抗大自然的狂暴。 这些少年们,在野外只是一个开始。 他们必须以一个真正的战士那样,回到他们的母亲身边——或者永远回不去 第三十九章 夜北铁骑(传·二) 关于夜狼的起源,众说纷纭。 据说最早可追溯于五帝时代,只不过,不同时期的华夏神州给他们起的名字不一样。 上古时代称荤粥,尧舜成为熏鬻,周朝叫玁狁,战国后号匈奴,世代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 而夜狼一族,最早出现在秦末汉初。 那时候的华夏神州,正处于楚汉争霸之时。 同时也是,关外上千个大小游牧民族,被匈奴吞并整合之际。 他们这一支族人,生活在巴颜喀拉山脉下游,与霍伊玄的血狼部乃是同宗,都属于匈奴人的后代。 这条山脉的北边,无数湖泊遍布四方,雪山融水奔腾而下,这条河水,传说也是黄河的源头,它经过三危之地(西戎氏羌地),路过陇右雍凉,进入河套朔方。 这条河一直从南向北流,便会遇到它的第一个阻碍——贺兰山。 正是后世那个传奇名将——岳飞在《满江红·写怀》中所说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那座山。 再往后走,便是它的第二道阻碍——阴山山脉 这座阴山,便是《敕勒歌》里唱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也是著名的《出塞二首》中所说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那座山。 跟阴山山脉相连之处,还有一座山,古称大鲜卑山,也是北魏鲜卑人的发祥地。 这条贯穿了三山一河,南北共一千四百公里的地带,便是中原和游牧天然的分界线,也是紫塞长城的发源地。 而他们这一支的语言,属于连音语,跟先前的匈奴,鲜卑;后世的契丹、蒙古等发音非常像,属东胡的后裔。 与中原王朝一样,匈奴人自有自己的一套体系。 匈奴的皇帝名为单于,挛鞮氏,下设左右屠耆王两名,中原人称之为左右贤王。 接着,便是谷蠡王,大将,大都尉,大当户各设两名。 从左右贤王到左右大当户,更分二十四席,故称二十四‘万骑’。 匈奴以日出为尊,以面向中原为正,所以他们以左为尊,与中原人所说的‘天下无出其右’正好相反。 以上乃是匈奴本部的人马,除此之外,匈奴四方扩张,从东胡、西域、汉朝、丁零、乌桓等等各地掠夺招降之人不计其数。 从孪鞮单于开始,历经头曼,冒顿 ,老上,军臣,伊稚斜单于六代,整合了旗下大大小小数千个部落,将其中最强悍的三十六部,封了三十六个旁系大王。 而他们夜狼部,便是非单于王廷本部所封的三十六匈奴王之一,部落大的,即封大匈奴王,人口少的,便是小匈奴王。 他们明面上听从单于的命令,但却拥有很大的自主权。 所以,这些匈奴王之间互相攻伐、吞并也是屡见不鲜。 比如乌孙与月氏,夜狼与血狼。 两族最早都发源于祁连山脉,夜狼在东,血狼在西,相互之间,乃是世仇死敌。 双方在数百年间,战事摩擦不断,只不过后来,血狼逐渐占据了上风,终于在汉朝文帝时期,把夜狼部落给彻底消灭。 夜狼的首领被杀,他的两个儿子赤盖与秩厌这时候刚刚诞生。 临死前,首领将两个孩子放入那条游牧起源的母亲河......在逃亡到草原的过程中,弟兄二人非但没有被野兽吞噬,反而被草原上的苍狼和雄鹰亲近,母狼喂他奶汁,雄鹰为他打猎,这一幕被人报告给冒顿单于,冒顿认为这孩子是神灵,便阻止了血狼王斩草除根。 而残存的族人,在得知消息后,纷纷前来投奔狼孩,遂得以重建夜狼部。 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遥远的欧罗巴州,记载于《罗马编年史》。 那则著名的,母狼哺婴的故事,记载了有关创建罗马古城的传说。 公元前7、8世纪,罗马国王努米托雷被其胞弟阿姆利奥篡位驱逐,其子被杀死,女儿西尔维娅与战神马尔斯结合,生下孪生兄弟罗慕洛和雷莫。 阿姆利奥把这两个孪生婴儿抛入台伯河。 落水婴儿幸遇一只母狼用奶汁哺喂成活,后被一猎人养育成人。后来,两兄弟长大后杀死了阿姆利奥,并迎回外祖父努米托雷,重登王位。 努米托雷把台伯河畔的7座山丘赠给他们建新都。后罗慕洛私定城界,杀死了雷莫,并以自己名字命名新城为罗马。 这一天是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后定为罗马建城日,并将“母狼乳婴”图案定为罗马市徽,而苍鹰的标志则是罗马军队的象征。 无论怎样,兄弟二人总算是活了下来,他们带领族人走遍千山万水,在阴山山脉附近,寻找到了一片乐土,东边的主峰名为白青山,西边的主峰叫白狼山。 据《夜狼志》记载:此风水之地,东西千余里,一条大河,贯穿南北,山峰之间草木茂盛,多禽兽,夜狼余部依阻其中,即可农耕,亦能放牧。若是今年降雨充沛,就能种田,若遇旱季,便牧马放羊,逐水草而居。 这条大河,便是居延海。 这居延海乃是河西走廊的战略要冲,只要占领居延盆地,向南能进攻河西走廊,控制河西走廊,就能掌控西域的经济命脉,紫塞的互市便是建立在此,这是后话不表。 而从居延海往北可以翻过阴山,翻过阴山,便是茫山,茫山之后便是千里格尔贡草原。 如向西走,越过几个盆地,便是苍狼大漠戈壁。 苍狼大漠戈壁乃是高原,但是又不是传统高原地带。 除了最中心的那片地带远离水源,极为干旱,其余地方在春夏两季皆可以长水草。 而且,这里的部分土地有盐分,特别适合蓄养畜牧,越过大漠便是北海, 肯特山脉。 前后几千年,不管哪个游牧部族崛起,肯特山必将是神山,地位等同于如今的圣城耶路撒冷。 另外,肯特山还有个汉人熟知的名字 ——狼居胥山。 三百年前,大汉战神,帝国双壁,十九岁便升任骠骑将军,封冠军侯。深入漠北,于漠北之战中消灭匈奴左贤王部主力七万余人,追击匈奴军直至狼居胥山与姑衍山,分祭天地,临翰海而还。 此战使匈奴远遁,漠南再无王庭。 而北海一路向北,便汇聚成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 从资源上看,这块盆地河流众多,水草肥美,是块好地方。 然而,没有牧民敢去牧马放羊。 因为,罗刹国占据着这里。 罗刹 男即极丑,女即甚姝美,并皆食啖于人。 男罗刹为黑身、朱发、绿眼。 女罗刹则如绝美妇人,富有魅人之力,专食人之血肉...... 据《慧琳意义》卷二十五中记载:“罗刹,此云恶鬼也。食人血肉,或飞空、或地行,捷疾可畏。” 同书卷七又说:“罗刹娑,梵语也,古云罗刹,讹也(中略)乃暴恶鬼名也。 每当出没的期间,便会袭击来往的商队牧民,并取出其心脏,名日献祭。 而抢到的财物,便拿到市集,换取五石散吃,故无论男女,心智皆不正常。 第四十章 军法无情 “是夜北铁骑!” 萧狼的脸上一阵欣喜,他看了一眼这些夜狼勇士:皆是一脸精悍之色,那股子杀气,如狂风瑟瑟,弑面如刀,骨子里特有的血腥味,凝而不散。 他不禁暗暗点头,暗付道:“真不愧是我紫塞的风中之狼,果真是名不虚传!” 就在这时,东门外,数里处也响起两阵马蹄声。 萧狼的耳力极高,他凝神倾听,从轰隆的马蹄声中判断:蹄声窒重,沉稳,该是北蛮的主力骑兵,人数不下于万人,不过距此地还有五里开外。另外一支,蹄声清亮,嘶鸣声高亢,应是夜北铁骑,距此处不过二里地。 “无论如何,还是我等的援军更快!”他点点头,准备查看杨霆风伤势,突然,远处蛮人的马蹄声突然消失了。 “什么?”萧狼耳廓上下浮动,猛地一惊,沉吟道:“莫非我的耳力有误?这......怎么可能?” 他急忙伏地聆听确认,片瞬后,脸色“唰”的一下铁青,“怎么回事?蛮人的骑兵消失了?”他的眼中,似有影焰跳动,然而百思而不得其解。 要知道,一支超过万人的部队,那脚步的奔腾声,几公里外都能听得到。 更何况,是宛如惊雷的草原马蹄声,哪怕远在十里开外,也能隐隐听闻。 不,即便是百里开外,隐藏良好,依稀也能从自然环境,生活习性中,察觉出来。 要知道,三百多年前的西汉王朝,就曾经在马邑这个地方,策划过对匈奴的一场诱敌歼灭战。 史称:马邑之谋 汉元光二年(前133年)六月,武帝听从大臣王恢建议,让马邑人聂壹与匈奴军臣单于处诈降,斩马邑令丞,以城降,诱引匈奴进攻马邑,想借此一击打崩匈奴人的士气。 当时,由于汉军多年未曾出击,去年又签署了和亲之约。 于是,军臣单于心动了,遂以十万骑入武州塞。 匈奴主力进入后大同盆地后,武帝便以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埋伏在中,李广伏于南面句注山,公孙贺埋伏在北面洪涛山,王恢与李息从代郡出发,埋伏在平城东北的山上,断其后路。 马邑之谋,本身是个相当完美的军略,历史上,也有成功的例子可作参考。 当年,赵国名将李牧就曾经使用过这一招,伏击了匈奴军队,打的匈奴二十年不敢入侵赵国。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军臣单于进军至距马邑百余里处时,突然发现牲畜遍野而无人放牧,顿生疑心,旋俘获汉巡边之雁门尉史,得知汉在马邑附近埋伏重兵,遂引兵撒退。 汉兵追之不及,只得罢兵。 四路大军,三十万人,埋伏了个寂寞,功亏一篑。 可是,这也从侧面反应了,超过万人的大军隐藏而不被人发现,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萧狼微微皱眉,意识到事情绝不简单,正自沉思,忽闻蹄声渐近,扭头看去,只见西门附近,又有三十六名黑袍黑甲的夜北骑士,如风驰电掣般,策马赶了过来。 至西门时,一名夜北伯长挥手下令道:“全体下马!散开,一队布虎翼阵,二队鹤翼阵,紫箭统统放出去,告诉弟兄们,许进不许出,休要放跑了一个蛮子!” 众人闻言,纷纷折冲下马,分作三队,每队十二人。 只一刹间,二十四人便完成了西门的部署,萧狼一瞅:第一队人马,人挡门前,凌云枪攥在左手,右手擎出兽牌,列成虎翼枪阵。第二队,刃狼环首刀出鞘,再以长梁盾约束掩护马匹,牢牢占据门后。 但见,天空中紫色焰火一炸,一时间,东门、北门、南门不停地驰出夜北铁骑,排成双锥冲锋之整,两锥交汇冲锋,竟然丝毫不乱阵列,当真是训练有素,无坚不摧。 登时,群马奔腾,沙尘飞扬,轰隆的马蹄声震得人心惊。 蛮族武士们四顾张望,下意识地背靠着背,组成圆形阵列,步军在外侧,弩手站内侧,准备迎接这群世仇的怒火。 虽说组织有序,并未慌乱。 然而,那脸上的惊惶之色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 那青年夜北将领,见包围的七七八八,忽地暴喝:“全部剁了!”他大手一挥,夜北铁骑纷纷狂攻上去。 他说的是汉话,且字正腔圆,众人听得十分清楚明白。 他的声音不大,却经久不绝地回荡在天地,颇有威势。 萧狼不禁长长吸了口气,略微放下了心。 急忙弯腰查看杨霆风伤势:当真是浑身浴血,伤势极重,尤以尾骨处,带起一大溜鲜血,流淌不止,他捏了个指诀,眨眼间,连封杨霆风魂门、三焦、关元三处大穴,止了血。 又掏出一个黑色铁盒,取出一小截黑色的药膏,小心翼翼的敷了上去,那药一遇血便凝结,凝结后便开始缓慢结痂,但却是剧痛无比,如同千刀万剐,万蚁噬心的感觉。 像杨霆风这种好汉,哪怕是流了很多血,受了很重的伤,痛得再厉害,连哼也是不会哼的。 但是身体,却因为这疼痛所造成的条件反射,根本无法控制,导致不少药膏从伤口处掉落。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一种很珍贵疗伤圣药,颇有来历,而且萧狼所存的也不多。 却听萧狼洪亮的嗓音道:“兄弟,勿乱动,忍一忍!” 闻言,杨霆风点点头,却没有力气回话,强自撑起身体,靠在墙上,均匀呼吸调解,这才勉强控制住发颤的身体。 萧狼又安慰了几句,轻轻拍了拍杨霆风肩膀。 就在这时,前方隐有步履雷动,一彪人马,总计十二骑,迎面而来。 为首的,正是那名夜北伯长,只见他翻身下马,向萧狼抱拳行礼,其他人也是如法炮制,萧狼不禁一愣。 “夜北骁骑营伯长,贺若屹见过萧统领。”那为首伯长道,他约莫六旬年纪,额宽面阔,鬓发早已白斑密布,嘴角处一道褐色刀疤,十分醒目,此时抱拳,全身衣甲晃动,哗哗阵响。 在此地又被陌生人认出,萧狼不禁震惊无比,极力想压住心中的疑问,却是怎么也挥之不去,迟疑一会,他便也抱拳道:“贺伯长认识萧某——”他想问出实情,但又实不敢言。 贺若屹见其神色沉重,遂知眼前的汉子,必有极大的难言之隐,便故意打断他道:“萧兄弟莫慌,属下曾经跟随少将军前往过帅府,在门外等候听宣时,曾听得哥舒帅爷那么称呼阁下,但具体情形,在下并不知晓,自知该死,还请萧统领莫要见怪。” 萧狼被他说得一愣,不知该如何接话,也只能弯腰作礼,“哪得话,贺伯长救命之恩,萧某人没齿难忘,大恩不言谢,容——”他正要如实汇报北蛮骑兵消失的异动,忽听门后,又有马蹄声响,一片喧哗,他一愣之间,又有四名夜北什长闯了进来。 这四人身着黑色鱼鳞套筒铠,快步进来。 为首一人黑面长须,容貌威严无比。 左侧那人中等身材,肤色苍白,目光如矩,看上去十分精悍。 他们身后两人,身量皆在八尺之上,一个挺拔雄伟,虬髯及胸。 另一个是个大络腮胡子,端地神威凛凛,甚是威武。 萧狼与贺若屹一阵骇然,二人对视无语,场中一片宁静,但也觉出气氛诡异。 贺若屹正要开口,其中那名黑面长须的什长早已抱拳,单膝跪地,沉声道:“贺头,属下疏于防范,警戒不力,致使我夜北铁骑陷入北蛮包围网,罪该处斩,请大人责罚。”其他三人闻言,互相对望一眼,也跪了下来。 “什么?”贺若屹与萧狼神色皆是一变。 “包围网?”萧狼这时转念奇速:“这些蛮人又是哪里冒出来的?难道西烽火内部,真有密道?如真有密道,那先前的一万蛮人骑兵岂不是........” 贺若屹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寒意,他踏前一步,锵然拔出刃狼环首刀,扔到那名什长面前,向四人喝道:“尔等警戒不力,本该统统重罚,但念尔等跟随老将军多年,处死你们四个,恐会寒了大伙的心,老刀,你是当值什长,你.......自戕吧。” “贺头......”这时,连周围一众夜北士卒们也齐刷刷跪下。 萧狼也急声道:“贺伯长,我等深入北蛮腹地,已经死了不少弟兄,而大敌就在眼前,正乃用人之际,并非追究过错的时候。蛮人这次的动向诡异,彷如神兵天降,依我看,也不能全怪这位兄弟,不如让其戴罪立——” 他话还没说完,那黑面长须的什长,脸上竟然微微一笑,陡然捡起地上的刃狼环首刀,大声道:“多谢弟兄们与萧统领为俺求情,然我刀烈,可不是孬种,犯了过错,致使全体弟兄们陷入包围,自会给大伙一个交代!” 他顿了顿,转向贺若屹,擎刀抱拳,“贺头,我去后,还望多多照顾好家中的老母妻儿。” 贺若屹心头一痛,转过头去,不敢看他,挥手道:“你放心,你死后仍算作牺牲的大胤将士,朝廷自会抚恤你的遗孤。你,自去吧!” 他话音刚落,一阵沙风滚滚而来,沙尘磕得众人皮肤生疼。 杨霆风再次被疼醒,欲要开口求情,可惜喉咙干涩无力,发不出声音来,又强制挣扎想要爬起,却终究无力倒下。只得如雕塑一般地望着刀烈,眼睛竟刹间通红。 刀烈闻言,则是大喜过望,拜别众人后,独自走入沙风之中,立于杨霆风身旁,大声嘶吼道:“来世,还要与诸位再做兄弟,诸位,俺先走一步了!”说完,他大吼一声,浑身青筋暴起,反手一刀斩向自己脖子,杨霆风一愣,立即再次撑地试图起身阻止。 不料,一阵比方才还要猛烈的沙风兀自吹来,连视野都为之模糊,杨霆风只感到一蓬温热的鲜血洒在自己身上,伴随着一颗头颅从风中滚落,被狂风吹得老远,还咕噜噜滚动着。 此时的他,浑身气血上涌,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腾”的一声,站了起来...... 第四十一章 一时寂静无声,连沙风也适时地停了下来。众人望着那具无头尸首,纷纷低头不语。 连杨霆风一个外人也看不下去了,就要去找贺若屹理论,却被萧狼一把拽住,后者摇了摇头。 贺若屹沉声喝道:“诸位,刀烈兄弟,乃是战死沙场,都听明白了吗?” “诺!”众人大声回应,只是神色木然。 沉默还在继续,这时,贺若屹有注意到,从后门处的阴影部分,那团浓密的黑暗中,忽地波动了一下。 光滑平整的沙层表面上,突然露出一个小点,起初只是极小的一圆,但随着狂风愈烈,正在极快的变大。 夜里,看不清东西,然而,那一处所散发出的杀意,他这样的老兵又岂能察觉不到? 贺若屹招了招手,身边一个亲兵立刻会意,掏出兽牌,擎出刃狼环首刀,慢慢走了过去。 待到近些,忽然间,众人听到,有破空之声竟然从小点穿出,似有什么箭矢类的物件飞来。 那士兵头也不抬,兽牌凭空一挡,“噗”一声闷响,将那飞来之物准确地挡住。正自吃惊,这地下怎么会射出箭矢?众人却也不敢相信,只是愣愣望着。 萧狼心中蓦地一动,想起先前蛮人万骑凭空消失,大喝提示道:“快跑,蛮人就在你脚下!” 他话音刚落,众人幡然色变,那名夜北亲兵也是一惊,但已撤之不及。 果然,他的四周,竟然四散卷起沙尘,不一会,扬沙已遮蔽了整个天空,如同千军万马咆哮而来。 恰在此时,一阵比先前还要猛烈的逆风吹来,一时间,所有的黄沙被倒吹而来,那名亲兵瞬间被沙尘给吞噬。 众人只觉耳边风沙呼啸,视野都为沙风所模糊,杨霆风抬手遮眼,顶沙前行,他乃神射高手,目力极佳,最后一瞥间看到,一个个隆起的沙坑中,走出了无数身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头戴垂璎狼皮帽,内穿熊头纹山甲,腿绑犀牛皮甲,肩着黄狐毛披肩甲的血狼健勇...... 他以为是自己眼花,遂继续顶着猛烈是沙风前行,正在此时,忽觉背后传来力道,似乎有人在拖拽自己,杨霆风一惊,转首一看,是萧狼。 他口中兀自正在开口,但沙尘飞扬,听不到任何声音。 突然,沙风戛然而止,杨霆风发现,萧狼的瞳孔陡然变大,目中写满了不可思议。 他心中一冷,霍然回首,脸上闪过一丝惊恐。 但见,先前在后门警戒的十二名夜北士兵,不及作任何反抗,便被乱刀分尸,剁为肉酱。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眼神漆黑,身高九尺开外,牙齿被磨成尖牙,血狼可汗的禁卫军!草原帝国的精锐!当世最勇猛善战的攻击力量,血狼健勇! 贺若屹此时也是瞠目结舌,顿时暗骂一声。 他自然,也了解了,为何留在西烽火外的警戒部队,会在没有任何示警的情况下,全员被灭,只逃脱了四个武艺高强的什长。 但事已至此,他也没时间来制定计划,立即整队,催动剩下的夜北士兵,摆下三才阵势,每组八人,少的那组,他点了一名什长补上,二十六人飞速向着后门挺近。 这时,无数血狼健勇中,一队人也开始大步一动前移,当中一蛮将,气势凛然,眼中血光如电,即便隔着数百步,仍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威严肃杀的气势,只见他手一指,指向门内众人,忽地暴喝:“杀!”说罢,提起狼头长钺戟,率先冲了上去。 贺若屹也大吼一声,捡起地上的环首刀,点了那剩下的两名什长跟在身后,舞者刀花便率先冲了上去。 他这人,虽说平素嚣张跋扈了些,且敬上而傲下,但论作战,着实也算是剽悍骁勇。 而此时的贺若屹。恐怕还不知道,在他的后人之中,有一个叫贺若弼(大隋猛将,封上柱国,爵宋国公)的,善待卒伍而骄於士大夫,与他的性格恰好相反。 贺若弼既善养士卒,他麾下的士兵,又是军令严明,秋毫无犯,有军士敢拿民间一物者,立斩不赦。在日后的灭陈之战中,立有大功。 但他性格中的缺陷,却也日后让他惨遭诛杀。 比如,他曾让陈后主朝他多次下拜。为此,贺若弼还对陈后主说:“小国的君主给大国公卿下拜,这是礼所当然的。再比如,灭陈之战,由于没有先期抓获陈叔宝,所以功劳排在韩擒虎之后。为此,堂堂的右武候大将军,在朝堂上,竟然和个泼妇一样,与另一名将韩擒虎争功相骂,甚至挺剑而出,这是后话不表。 见贺若屹身先士卒,身后的夜北士兵们,只觉血脉喷张,也齐齐大喝一声,拔出刃狼环首刀,刀卷风云般合身扑去。 霎时间,却是刀剑声如风雷乍起,声势惊人,喊杀之声不绝于耳...... 西烽火,虽只是座瞭望台。 可这是边军修筑,台墙极高,足有四丈二尺高。就是前后就两扇门,也不低于四丈,广丈二尺,过道中,足克容纳百人厮杀。 如今,关门已是不及,双方就在这狭长的门道内,贴身近战,人数虽不占优,却是死死堵着西门,死战不退。 老实说,夜北铁骑整体战力与血狼健勇相差无几,双方各有优势。 夜北铁骑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从军官到士卒,都是在尸山血海中厮杀过的士兵。 而血狼健勇也不差,挑选的,都是草原各部落身壮矫健之辈,血战余生的悍卒,凶勇骠悍。 论武艺。 夜狼部落在归附北胤之前,接纳了不少从中原地区逃难而来,避世隐居的前朝北辰高手。 狼神族人凶悍尚武,又常年用长刀与猛兽相斗,再经北辰高手改良后,整合出了一套特殊的技击刀术,其刀法以狠、诡、毒、快为尊,纵横西北,所向披靡。 但血狼健勇也有长处,血狼健勇人均身强力壮,高大威武,狼头长钺戟即能当长枪刺杀,战戟处又能当大刀横扫,作为匈奴人的后代,他们的进攻如雄鹰飞过山间,如苍狼捕捉草地灰兔,是狼神殿下,最勇猛无畏的战士。 若是在开阔的平原地带,这些夜北铁骑即便人数数倍于他们,也会被血狼健勇一个回合冲垮。 但堵在狭窄地带近身白刃战,拼的是部队整体配合,个人武艺作用反而没那么明显,血狼健勇人数虽众,但其实,真正能交上手的人并不多。 夜北铁骑人数虽少,但装备精良,又堵在狭长地带,还摆出了近战契合度最高的三才之阵,血狼健勇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一时却也不落下风。 杨霆风此时也是暗暗焦急,虽说得了萧狼疗伤圣药的救治,已经止血结痂,但是手上依旧酸软无力,背上隐隐作痛,眼看着两边厮杀,他与萧狼只能在后面干看着,一时也帮不上忙。 这倒不怪他们,毕竟江湖死斗与战场厮杀完全是两码事。 他与萧狼二人,虽说参加了边军,但目前用的,其实还泛属于江湖套路。 夜不收又属于特种侦查部队,大规模的战斗基本与他们无缘。 而杨霆风先前的探马营,也属于斥候部队,一年四季,除了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没有任何的作战任务。 萧狼先前虽说统领过禁军,但是禁军之人,从来没有一个人真正上过战场。 说白了,龙骑禁军这些人,对于军事阵战也是个外行,门面好看,真要打起仗来,其实不堪。 如果他与萧狼二人这时贸然冲入阵中,帮不上忙不说,还会打乱三才阵型的整体部署协调性,好心办了坏事。 此时,借夜北之势略得喘息,杨霆风得以静下心来,思索良策,他眼光转动,扫视烽火台周边的一切可用事务,至西门高台时,忽生一计,依附萧狼耳边,喃喃低语几句。 萧狼听他计划,心中也是一动,不住地点头。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阵血狼的号角声悠悠响起,好像从大地深处升起,与战鼓和厮杀声混合在一起,在空中迸发出震人心魄的声响。 无数北蛮士兵从东门、南门、北门如潮水般涌入,从黄莽的沙地里,三个蛮将各带一支千人队一字排开,开弓挽箭,却是引而不发,鼓声与沙风声此起彼伏地嘶鸣,步步逼进。 现在的情况,赫然变成了:夜北铁骑包围了西烽火内的蛮族武士与罗睺鸣镝,以及术赤,锁罕以及兀特、哈班等将佐。 而外围的血狼健勇与那支千人队则是包围了占据四门的夜北铁骑,变成了一个包中包的局面。 然而,夜北铁骑不亏是紫塞边军五大主力之一。 面对此等情况,却并未慌乱。 他们敢冲进来,就必然做好了准备。 只见,那名夜北铁骑的青年将领,一马当先,威严的声音从猛烈的厮杀声中缓缓传出:木鲲,通知纳雷,带人去东门、南门支援;传令马灼,率本部士兵前往西门、北门迎战北蛮援兵。令闪文杲,带领敢死之士,前往四门外围部署扎马钉。其余人跟着我,和烽火内的蛮人短兵相接,遵从指挥,允许使用套索,我等生死存亡,全看此役...... 第四十二章 战局僵持 “是!”那叫木鲲的亲兵大声接令,策马绝尘而去。 随后,那青年将领又命夜北铁骑加大攻势,亲自率兵杀入敌阵,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 西烽火内的蛮族骑兵,每次都想派人截断攻势,缓解一下步兵压力,却都被夜北铁骑杀退。 面对此种情况,术赤觉得自己再不身先士卒,那己方这些人身首异处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且血狼援兵已至,只是片刻之间不得进入,这可是绝佳的反冲锋机会。 于是,他准备亲自带人突围,与蛮族骑兵汇合,再合军一同冲杀出去。 念及于此,术赤拔出弯刀,大吼一声:“勇士们,我等乃是孪鞮单于的子孙,遥想当年,祖先们用弯刀烈马,如雄鹰般飞过祁连山,如苍狼越过居延海,为长生天的狼神,捕捉那青丘山的白狐,我们的出生就已决定。我们的命运,就是战争和鲜血铺建的尸骸之道。” 话音刚落,所有蛮族勇士只觉血脉喷张,豪气上涌,齐齐高喊一声,拔出腰间雪亮的弯刀,高举天空。 “而现在,青丘的白狐就在尔等的眼前,勇士们,用你们的弯刀斩下他们的首级,为狼神去斩杀祭礼吧!”他身材高大,气势十足,这一叫起来,整个西烽火皆闻,甚至夜北铁骑的攻势都不由一缓,齐往这边看。 术赤见激励的差不多,便又在锁罕耳边低语吩咐几句。 锁罕一愣,遂微微颔首。 说罢,术赤面露觉悟,也兀自点了点头。 突然,他暴吼一声,弯刀狂舞,疯了般对着夜北铁骑冲去,霎时间,便冲进夜北军中,刀光一闪,眨眼便被他斩翻一骑。 蛮族武士们一愣,随即爆发出惊天呐喊,受他激励,也紧跟而上。 数丈方圆内,尽是刀光枪影,无数弯刀如风车般舞动,夜北铁骑虽四面合围,然匹夫奋勇,可雄于九军,一时之间,非但奈何不得这些蛮人,竟然还被生生撕出一条口子。 以血肉之躯,硬冲骑兵,这份骁勇,即便是敌人也不能否认。 那青年将领乍见缺口,挥手一指,道:“优先射杀逃脱之人。” 寒风怒号中,一队衣甲漆黑,身背箭囊的夜北骑士迅速翻身下马,分成四队,“腾腾”走上东南西北角楼的登高处,所有人一起张弓搭箭,密集的箭雨无情地射向远处的敌人。 登时便有数十蛮人被一箭贯穿,气绝身亡。 除了四角楼,在缺口后方也广布弓手,夜北铁骑装备的强弓极为精良,而且射术极佳。 要知道,这些夜狼族的少年们,自小便生长在环境恶劣的野外,而野外又是猛兽横行的乐土。 对付猛兽,弓箭这种廉价实用的武器便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保证。 长久的训练,刻在骨髓中的战斗记忆,加上射箭的准头,并不比他们的刀法要逊色多少。 可让那些,率先突破包围的蛮族武士们,着实吃了苦头,几乎是逃出去一个,就被射翻一个。 青年将领满意地点点头,舞动麒麟双面槊,继续指挥众人围杀术赤等人,却突然发觉有一支箭奇速无比,直直朝他面门而来,他大吃一惊,忙横槊一挡,“啪”的一声,一支三棱箭狠狠嵌入槊杆。 青年将领一愣,又是劲快的一箭飞来,青年身子一躬,急忙翻身下马,抬首望去,却看到一中年蛮将贴在三名罗睺鸣镝射手的身后放箭,正是锁罕。 他倒吸一口凉气,这绝非无意巧合。 这个蛮将的目标就是自己,要在乱军之中射杀自己——达到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目的 但蛮军之中又有谁有这么神乎其技的射术? 竟能透过亲兵环绕的自己,直射百步之外的脸颊? 要知道,百步之外的面门,在射手眼中,只能是一个小小白点,加之身处黑夜之中,视线不好。 只要偏倚半寸,那箭的轨迹不知要飞往何处。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人箭法如此之准,当真了得。 便在这一愣之间,忽听数声惨叫,青年将领抬首一望,角楼上,自己的夜北射手竟然纷纷翻身落楼,身躯在空中兀自旋转,狠狠跌落在地,身上千疮百孔,插着无数箭支。 他身子猛地一震,霍然回首盯着箭出之地,但见,蛮人武士阵中,不时有一蓬黑点射出,黑点所过之处,夜北射手成片成片栽倒。 “原来,这些蛮子那么不要命的进攻,只是佯攻?让这些罗睺鸣镝,射杀我方射手才是其真正目的!”青年将领微微皱眉,眼见自己的部下一个一个落下,心中焦躁不安,再过一时三刻,楼上哪里还有活人。 “这不是办法,不能再让弟兄们上墙了!”他长槊一指,刚要下令射手们下来,突然一声弦响,竟是两箭一同射来,在空中成“入”的飞行轨迹,此刻逆风,箭羽在空中摇曳不定,箭镞的破空声也有些怪。 那青年将领见状,长槊一挥,刹间劈断其中一支,可另外一支箭却在此时发生变化,箭尾发出异响,竟从槊下钻过,这一变向,他的右大臂被三棱箭硬深深贯穿。 青年将领闷哼一声,倒在尘土之中,双面长槊“咣当”一声落地。 少将军倒地,众夜北亲兵心中一紧。 他们是夜北营精锐中的精锐,身体反应永远比大脑快那么一步。 但见十人立刻策马圆阵排开,掏出兽牌环首刀,将青年将领团团护卫住。 主将倒地,失去指挥的夜北军士气大落,侵略如火的骑阵瞬间发生了混乱。 霎时间,就被冲出三道缺口,蛮族武士们分三队朝着东,南、北三门四散而逃, 夜北铁骑想要消灭三股逃敌,可不是一时三刻的事,且烽火内的蛮骑从旁边骚扰不绝,更有蛮人敢死武士组队,冒着刀枪锋镝窜向城门栓而去,显然是去开门了。 若是让西烽火外的敌人进来,那夜北军这几百人,别说歼敌了——连自己恐怕都得被包了饺子。 喊杀声未落,远处蛮人们,忽地欢呼声起,好像是南门那边破门了。 “怎么回事?”青年将领撩开一名亲兵扶他的手,霍然站起身来,拔出佩剑切断箭杆,又运劲一催腋下,那枚三棱箭头便从伤口内激射出来,顿时鲜血淋漓。 三棱箭造成的创口极大,又没有麻药烈酒镇痛,那青年将领却是牙关紧咬,豆大的汗珠滚滚而落,却哼都没有哼出一句。 众亲兵不禁暗自佩服,若是换了自己,恐怕早就疼的鬼哭狼嚎了。 这时木鲲策马急掠过来,他刚才去各门传令,这时一脸慌急,大喊道:“少将军,不好了!南门破了。” “什么?南门怎么会破,孟乞和纳雷是吃草儿长大的小绵羊吗?”他惊怒交集,眼发怒光:“木鲲,传令孟乞和纳雷,限他们半炷香内夺回南门,否则,提头来见!” 他虽受了伤,这眼中寒芒却有若实质,端是神威凛凛,气势威严。 木鲲一凛,口中应了声,转身策马即走........ 第四十三章 炮烙火矢 南门被破,而西门的战局也陷入了不利的局面。 虽说是挤压在狭长地带作战,血狼健勇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 可是,人并非机器。 时间一长,体力便开始下降,那西门的夜北军,虽说依旧列阵若云,纹丝不动,固收门后。 但是,已不复先前的悍勇。 而反观血狼健勇,竟然分作三队,一队休息,一队继续进攻。还有一队,则在进攻士兵的身后,鼓舞士气。 意思很明显,既然我全员不能展开,那我就和你打车轮战,一样能发挥人数上的优势。 但见,号角数声,悠悠飘起,那队观战的血狼健勇齐声大喊,“呵!呵!吼!”仿如晴天霹雳,天地也为之颤抖。 他们虽震惊于夜北铁骑的强悍战力,但也有绝对的信心可以用不断的进攻,拖到他们精疲力尽。 贺若屹站在三才阵的最前列,狂呼酣斗,勇不可挡,杀到红眼时,口里狂呼乱叫,迎着血狼健勇的狼头长钺戟,猛袭猛冲,瞬时间连杀七八人,血狼健勇的攻势竟是一挫。 那夜北军的士气本已下降,渐渐枪法散乱,舞刀的手也兀自酸痛,可见伯长如此神勇,刹那间,众人抖擞精神,刀若流星,凌云枪似紫电,如猛虎下山,蛟龙出海恐怕也不过如此。 兵刃间的撞击声不绝于耳,响彻八方,惊天动地!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乱世之中,才知豪杰笑傲。 渐渐地,那些血狼健勇竟然开始向后退却? 贺若屹见血狼健勇其后退,不由大喜,大手一挥,整军号令,借着蛮人退却之势,欲一鼓作气,将他们反推到城门外,再关闭西门。 就在这时,忽闻金鼓雷动,那西门外的血狼千人队踏着撼动天地的步伐,开始向前移动,前方六个蛮族力士,推着一张四轮床弩,向着城门进发。 那贺若屹带着众人,好不容易将血狼健勇推到城外,正松了口气,正欲关闭西门,哪知一阵鼓响,“砰”的一声,闷响声起,五枚七尺大箭破空而出,“蓬”的一声,西门烟尘四起,炸出一团团血雾,挡箭兽牌纷纷破碎,人墙、马墙俱被洞穿,眨眼间,夜北军就被射杀十人。 其中一箭,竟然贯穿并排而纵的三人三马,依旧去势不减,狠狠钉入城墙数寸。 《卫公兵法·攻守战具》记载:其牙一发,诸箭齐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垒,无不摧陨,楼橹亦颠坠。谓之车弩。 及攻寿春,太祖乘皮船入城濠。城上车弩遽发,矢大如椽。 ——《宋史·张琼传》 传说,春秋战国时,秦国车弩的射程可达八百米,而特大型床弩的射程竟可达千米。 这种弩箭的尺寸甚至比部分长矛还粗还长,连城墙都可以轻易贯穿。 “呜!”鼓角声再次响起,那血狼千人长挥手下令,两名蛮人大力士,再次将车弩的轮轴绞起。 见对方又要来第二轮,贺若屹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所有人,撤退。” 闷响再次祭起,五枚巨矢再次破空而出,整个西门顿时无人再敢防守,此时,贺若屹让众人背靠贴墙作掩体,大队缓缓退回西烽火,准备沿墙布防,收缩防御,据墙死守。 那床弩在连发三次之后,便停止了攻击。 这时候,整个西门门户大开,无人守护,金鼓的击打声,密集地响起,稍稍后退的血狼健勇又疯了般,向西门如潮水般涌入。 数百血狼健勇抵至城下时,突然,从城楼正上方,抛下了一个棕色的陶罐,罐帽中的金色液体四撒而出,一支涂上了火油的箭矢,被火盆中的焰火点燃,带着呼啸之声,从城头激射而出,火光伴随着火油爆在半空中,燃起熊熊烈火,带着无数四溅的火焰,顺流而下。 霎时间,滚烫的火焰落在血狼健勇身上,黄狐披肩甲上,犀皮甲上,纷纷燃起了熊熊烈火。火借风势,再烧透了他们的肌肤。 顿时,西门下,嚎叫滚动声不绝于耳。 皮开肉绽,阵阵焦糊的臭味在风中弥漫开来。 空中爆炸,简称空爆,英文名,airburst。 是炸弹或核武器等爆炸装置在空中爆炸,而不是接触地面或目标后才爆炸,或是会延迟爆炸的穿甲弹。 在军事用途上,来自空中的爆炸比地面爆炸更具有优势,能量(包括弹片)能更均匀地散布至更广阔的区域,然而在原爆点的峰值能量会较低。 此一名词也可以指自然发生,比如陨石进入大气层的过程中在空中爆炸。 在未来的常规战争中,空爆主要用于打击开阔或无装甲目标中的步兵,因为由此产生的碎片覆盖大面积杀伤,但不会穿透装甲、防御工事或防御工事。 “好!”贺若屹目中精光暴涨,急忙遥目看去:但见,西门城头上,猫着三名精壮的汉子,赫然是杨霆风、萧狼以及一名浑身浴血的年轻人——正是荆楚薇从苏曼莎手中救出的那名士兵 此前他故意装死,加之荆楚薇的高超武艺,成功吸引苏曼莎与伊玛目刺客们的注意,这才险险逃过一劫。 只见,那名士兵身背八个箭囊,蹲于火盆旁,点燃蘸了火油的箭矢,一支一支地递在杨霆风手中。 杨霆风接过三支火箭,一手搭两箭上弦,口中衔着一支,开弓如半月,却是引而不发。他的身旁,瓦罐油壶,堆积若山,萧狼一手一个,握在手中,暗暗点头。 “放!” 话音刚落,萧狼左手一扬,右手一晃,两个油罐被他抛了出去,去势如电,下落奇快。 声未落,箭已到,但闻“嗤”的一声,油罐再空中再次爆炸,一圈圈的流火兜头落下,将整个西门外围大地都给燃烧了起来,皮肉焦枯的味道更重。 刹那间,血狼健勇们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浑身浴火,东奔西窜;未被砸中之人,也是尽力左躲右闪,尽数避开。 那贺若屹不由心潮激荡,热血沸腾,他一拍大腿,迅速点了三名夜北士兵,由那中等身材,肤色苍白的什长陪着,四人猫着腰,迅速步上城楼。 经过石垣时,他偷偷露头瞧去,绕他是久经战阵,此时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远处西门外,一支血狼千人队已经列阵完毕,无数图腾狼旗在风中瑟瑟烈动,遮天蔽日,浩浩荡荡,三百蛮人射手,张弓搭箭,黑簇簇的箭头,遥遥瞄准天际。 血狼大军的后方,五十名身强力壮的蛮族大力士,十人一队,推着裹着牛皮防护遮蔽的铁箎车,向着西门缓缓进发...... 第四十四章 西门失守 “铁箎车!”贺若屹见了,不由地惊呼。 他出身将门,博闻强识,尤其精擅车战之术。 只是向来,没有用武之地罢了,故一直作为个人爱好来研习。 究其真正原因,只是因为时代变了。 要知道,战车虽猛,但已经不适用于当下的战争形势了。 毕竟,此时战争的主要对象,从内战,变成了北方游牧民族。 不管是北方的山区,还是空旷的草原,战车对于游牧民族的威胁都十分有限。 作为只适用于平原地带的战车,基本上已经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了,所以慢慢的不被重用了。 但是,却并不妨碍游牧民族拿来对付农耕民族...... 贺若屹静静地观望血狼大军,不一时,忽听战鼓雷动,先前的那架车弩,竟然被四名蛮族大力士给兀自抬了起来。 “上肩!” 随着千人长的一声猛喝,那四名大力士,前二人站姿,后二人跪姿,车弩以仰角45度方向,在四人肩上瞬间架起,目标直指西门城楼。 剩余的两名大力士,各带箭支,大步先前,装箭绞弩,自不必说。 他们的身后,三百蛮族射手扯满强弓重箭,箭镞的黑头纷纷瞄准了西门高台。 贺若屹看得眼眶欲裂,他猛地一个高叫:“萧统领,二位弟兄,快下来!”说罢,他一个转身,急忙向城楼下疾驰而去,衣甲散乱,甚是狼狈。 他身后的四人,也是神色惊悚,继而连爬带摸,追随贺若屹去了。 萧狼正自奇怪,突然,忽闻远方响起一声沉闷的破空之声,同时间,五枚车弩大箭蹿上天空,噼啪一声,兀自散开。 杨霆风抬眼一望,眼见五支堪比长矛的大箭排成一线,好似五条飞蛇奔来。他自幼在神机门学艺,对天下的机关暗器、强弓硬弩、撸锤战车都颇有研究。 “破城弩?”他着实被吓了一跳,知道来箭厉害,慌忙扔了弓箭,双手齐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拽着萧狼二人转身便跑。 不多时,只闻“蓬”的一声巨响,好似晴天霹雳。 片刻间,又是一声巨响,连响十五次,最后一声格外震耳,似有什么东西随之倒塌。 杨霆风心知肚明——是土质石垣,被这强弩给硬生生地击碎了。 这破城弩,几可令帝都的青砖城墙射穿,更罔论区区一座烽火台的土墙? 没了土墙石垣的保护,刹间,那三百蛮族射手箭矢四溢,漆黑的利箭呼啸脱弦,破空之声顿时响彻云霄,劲急绝伦,宛如疾风。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大喊一句,“贴墙!”话未落音,三人顺势紧贴墙面,偻胸吸腹,不敢再动,连大气都不敢喘。 眼看箭雨即将落下,贺若屹也扔掉了手中已有缺口的刀,霍然下令,“全体撤退,往少将军本阵靠拢。”声音未毕,他衣甲一动,如同疾风般夺路而逃。 然而,还是晚了一步,箭雨已至,一时间,惨呼大起。 杨霆风乍闻惨叫,探头一望:但见,夜北士兵已然死伤遍地,身上插满箭矢,鲜血染红黄沙。 这一轮箭雨,竟然折损了西门大半士兵,剩下的也大多带伤。 贺若屹和那三名什长也俱都中箭,血染衣甲,依旧夺路狂奔。 此时,天边开始微微发白,一轮昭阳并着明月的夜空缓缓升起。 日月齐天的景象下,数千人在一座狭窄的西烽内火激战,腥风怒号,人喊马嘶从未停过。 此时,离西烽火不远的一座土丘上,一面黑色大纛王旗,迎风招展,瑟瑟烈动。 大纛旗旁,霍伊玄仿若一尊雕像,聆听着西烽火内不绝于耳的厮杀声,面肌微微抽动,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 这时,一匹快马飞奔而来。 那梳着三塔发辫的侍卫长,迅速大步上前,拦住去路,一指远方。 马上的斥候见状,点了点头,不敢惊动大汗,便立即停马跪在地上。 “博尔金!”霍伊玄忽然开口了,“我等蓄养精锐八年,怎么连攻打一座区区百人防守的烽火土城,都占不着任何便宜?还有,我们花重金雇佣的伊玛目刺客,怎地连几个夜不收士兵都拿不下……” 他口中的博尔金,正是那梳着三塔辫子的侍卫长。 博尔金闻言,面无表情,只是拜倒,大声道:“大汗,臣愿亲率血狼健勇拿下烽火。” “不,我并非是这意思。”霍伊玄摇了摇头,叹气道:“我以而立之年继承汗位,西征格尔贡草原诸部,横扫漠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区区一座西烽火,又如何能挡我?” 霍伊玄的脸上透出一丝阴冷,好似肯特山脉的积雪,教人不敢与之对视:“想当年,诸位先祖何等骁勇?除了汉人偶有名臣猛将相助而失利,千百年来,我等几乎打得他们找不着北。可身为他们儿孙,为何我军的战力,竟然退化于此?” 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吗? 博尔金也不正面回答,望着远处道:“大汗,粘裘力元帅的斥候到了!” 霍伊玄掉头看去,只见一年轻斥候跪在地上,年约弱冠,此时一脸疲惫,显然奔袭了一夜。 他淡淡一笑:“是他吗?” “正是他。”博尔金抚胸回应道。 “喊他过来。” “是!” 号令下去,那斥候飞马过来,翻身叩拜,“抬起头来。”一声沉喝,年轻斥候闻声抬头,霍伊玄双目阴冷,寒芒照在他脸上。 年轻斥候不动声色,坦然面对,二人对视良久,霍伊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意:“你,不惧我么?” “启禀大汗,在下对草原各部,问心无愧;对血狼的一颗忠心,可昭日月,又有何惧?”斥候不卑不亢,淡淡回道。 “好!”霍伊玄抬手道:“起来吧,年轻的勇士。” 斥候一愣,博尔金这时也笑了起来,道:“臭小子,大汗抬举你呢!” 斥候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起身拜谢,霍伊玄忽道:“年轻人,你即为斥候,想必一路传令而来,对西烽火各部战况,必定了然于胸,在你看来,为何我军迟迟不能攻破西烽火?是敌人太强,还是我军太弱?” 斥候略一沉吟,摇头道:“大汗,以小人之见,两样都不是!” “喔?”霍伊玄两眼闪过一丝好奇,立即来了兴致:“你,且说来听听。” “大汗也瞧见了,这西烽火虽说是一座土城,四门俱全,可却远远达不到一座正常城关的规模。这西烽火,四门最窄之地,宽度只够通一辆牛车,相当有利于防守战。在这‘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之下,我军虽规模庞大,兵马众多。然而,大多数人都被挤压在狭长的门口,真正能交上手的士兵,其实不多。”斥候侃侃而谈。 顿了顿,他继续道:“小人以为,如今夜北铁骑已被我等团团围住,大汗何不停止进攻,饿那群汉人七八个时辰再说,到时候,这些家伙恐怕连刀都握不住,枪也捏不紧,那西烽火,岂不是可以兵不血刃,不战而下?” 年轻的斥候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见解,霍伊玄看他半晌,目中精光流转,再次发问道:“年轻人,你这个法子不错,但耗时太久。如若哥舒派人来援,又该如何呢?” 斥候刚想回答,但见博尔金冲自己眨了眨眼,不由得将一肚皮话咽了回去。 霍伊玄一愣,旋即喝道:“博尔金!让这孩子说下去。” 博尔金略一迟疑,回道:“大汗,军国大事,岂是这半大的孩子能讨论的?” 霍伊玄凝视博尔金半晌,反驳道:“可是,我们的孩子终会长大,将来,也要接掌我们的军队,驰骋天下。你说呢?” 博尔金点了点头,退开一旁,不再言语,霍伊玄这话,显然是说动了他。 那年轻的斥候闻得此言,不由心潮激荡,热血沸腾,刹那间拜伏在地,一颗忠心,唯死无他。 “年轻人,你,说下去。”霍伊玄望了斥候一眼,眼中满是赞许之色。 斥候抬头,望了霍伊玄一眼,只说了一句:“大汗,倘若那哥舒老儿,真敢派兵出关,我这有八个字,可破紫塞!” 霍伊玄兴奋地一把按住他肩膀,急切询问道:“快说,是哪八个字?” “围尸打援!兵发紫塞!”年轻的斥候,自信说道。 此言一出,博尔金不禁愣住。 可在霍伊玄的目中,却是精光暴涨,兴奋无比,他挥手下令道:“博尔金,将金帐的号角吹响起来,让各部首领速来我这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