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手工达人》 第一章 李府家奴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绵背裆。 长槊侵天半,轮刀耀日光。 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 忽闻官军至,提刀前向荡。 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这首通俗易懂的政治宣传歌,是隋大业六年,由山东邹平人王薄于饥寒交迫中想出来的,同时也打响了隋末农民起义的第一枪,在接下来的数年间,河北,河东,山东等地先后崛起了数十波大大小小的叛军,他们屠杀官兵,强抢粮食,占山为王,间接吹响了隋朝灭亡的丧钟。 大业十二年一月,一个名叫焦县的小县城内,曾继头疼欲裂的睁开双眼,还没等他看清四周的环境,一阵黄莺般悦耳的声音就在身旁响起。 “小季你终于醒了,头还疼吗?先喝点水,来,我扶你起来。” 曾继一脸茫然的看向旁边,顿时就是一阵惊艳。 就见一个年纪二十岁上下的美女,或者说美艳妇人,正满脸焦急的看着他,然后伸出白嫩修长,可以去当手模的手,轻轻将他扶了起来。 “小……婵姐?” “呼……太好了,你还认得我,之前大夫说,你脑袋受了伤,甚至有可能得失魂症呢,来,先喝点水。” 曾继依然很茫然的接过一个碗,低头一看,发现这居然还是个陶碗,也就是直接用泥烧成的碗,粗糙,还容易裂,这种东西几乎已经在现代社会绝迹了,没想到还有人在用它。 突然,一阵强烈的头疼传来,曾继痛哼一声,随后就像连坐了十回过山车似的,大脑内部“嗡嗡”作响,直接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刚刚接过来的陶碗脱手翻倒在曾继两腿之间,湿了…… 美艳妇人一见大急,赶紧跑出去找大夫,很快一个胡子都白了的老头子跑了进来,翻了翻曾继的眼皮,又号了号脉。 “夫人放心,曾管事的伤已经没有大碍了,现在只是一时的气血上涌,很快就会醒的。” “那就好。” 被曾继称为小婵姐的美艳妇人长出一口气,这时,一阵打雷般的喊声从屋外传来。 “二夫人,属下有要事相商。” 小婵回应了一声,然后对大夫说。 “麻烦吴大夫您再给小季看看,我去去就回。” “夫人请。” 小婵转身出门,这位吴大夫则又号了号曾继的脉,然后用一条湿手巾盖在他的额头上。 而此时的曾继,正处于非常奇妙的状态中。 没错,曾继是起点穿越者俱乐部的一员,而且还是被传说中的穿越卡车送过来的,记忆中的最后一幕是在路边等绿灯的他,突然听到一声金属断裂的声响,随后就看到一辆拉渣土的十轮卡车,翻滚着朝他盖了过来。 “他娘的,肯定是超载导致前轮的下支臂断裂,再加上车速太快,车体瞬间失去平衡,这么说我应该当场就被碾死了,甚至可能尸体都成肉饼了!那种十轮卡车空车时都有十几吨,再加上超载,估计上百吨了,这么大的重量直接压过来,咝……” 即便还处在晕迷之中,曾继的眉头还是紧紧皱了起来。 想起了自己如何穿越的之后,曾季也接收了这具身体的部分记忆。 之所以说是部分记忆,那是因为曾继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入这具身体,而是在对方死了几分钟之后才夺舍的,这就导致原来的灵魂已经残破不全,记忆自然也不完整。 总之现在曾继也只是记得一些基础的,例如这具身体的名字跟他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 他是继承的“继”,而这具身体的是季节的“季”。 按照伯仲叔季的典故,曾季的意思就是曾家老二或曾家老三的意思。 季是“中间”的意思,如果一家三兄弟的话,那么老二就会用“季”来命名,如果是四兄弟的话,那“季”就代表老三。 历史上用“季”命名的人中,最有名的就是刘季,也就是刘老三,在之后这位刘季打败了西楚霸王,创立了汉朝,然后改名叫刘邦! 而曾季家同样是四兄弟,所以曾季就是曾老三的意思,只可惜现如今只剩下他这一个独苗了,其他三兄弟再加上两个姐姐以及父母都在这几年内相继饿死病死了。 甚至为了安葬这些家人,曾季不得不卖身于当地的大户李家,成为了李家的一个家奴。 “李渊,李世民,大唐王朝?!” “不对不对,现在的李二跟我同岁,只有18岁,别说他了,连他爹李渊都还没称帝呢,现在还是大隋朝,杨广还没死。”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的是隋朝末年,准确点说是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曾继的心都凉了。 身为一个起点15级的高级会员,穿越小说当然不陌生,其中穿越到大唐,特别是贞观年间的小说更是看了不下几十本。 对于穿越者的各种发家套路,曾继不仅一清二楚,甚至实际去做也没什么难度,毕竟曾继上一世因为不想要孩子,也没结婚(关键是结不起)的关系,工作之余的时间很多,所以有一个做手工的爱好。 他经常照着视频网站的那些diy短视频,试着去做一些小玩意,后来有了这个爱好后,他还花钱学习了木工,焊工,车工与钳工。 没事时,经常花几个小时,做一些批发市场几块钱就能买到的小玩意。 总之像什么制作蒸馏酒的装置啦,过滤石盐的坩埚啦,土法造纸啦,甚至是小型的炼钢炉他都能做出来。 “这要是晚穿越十几年,直接到贞观年间该多好,摇身一变就能成为大发明家与大商人,哪怕古代商人的地位很低,但潇洒过一生完全没有问题,可现在却是隋末,堪比三国的混乱年代,在这个时代经商,怕不是找死!” 曾继一边尽量接收原身体的记忆,一边盘算如何在隋末这个乱世安身立命。 就在这时,一阵打雷般的喊声吵醒了他,睁开眼,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给自己号脉。 而门外除了那打雷般的男人声外,还有他那个青梅竹马,但最终却嫁作他人妇的小婵姐的声音。 “不行!他们都是李府的人,不能因为他们是下人家奴就把他们推上死路!要走大家一起走,不然就一起死守!” “二夫人,你要以大局为重啊,难道你要让小少爷也一起犯险吗?” 打雷般的喊声又高了不少,曾继甚至看到地上的尘都被震起来了。 “我擦,这是张飞转世吗?嗓门这么大不去当销售太可惜了,不过他们争论的话题感觉有点不妙呀,等等,关于这件事,我好像有点印象。” 没有理会旁边的吴大夫,曾继坐了起来,努力在脑海里寻找事件的全过程,好一会儿,他的脸色大变。 “不是吧,仇家追杀!山贼围城!我这穿越的开局是不是太难了!这是地狱开局吗?!” 第二章 地狱开局 在曾季并不多的记忆中,除了一些重要的人与事外,记得最清楚的就要属导致他死亡的那场袭击了,毕竟死亡能带来大恐怖,这句话按照生物学可以理解为,人在受到死亡的威胁时,全身的感官都会开始超频运转,大脑放电也会更加得活跃,造成死亡前发生的事情刻骨铭心。 总之,曾季死亡的全过程,以及头部受重伤时的疼痛感,头骨裂开时的触觉,甚至是声音都记得一清二楚。 曾继一番回忆,总算是将整件事捋清楚了。 简单来说,曾季是李府的家奴,前几年一直在从事木匠的工作。 后来李二也就是李世民接收了一个朋友赠送的小妾,那就是小婵了,而这个小婵正是曾季的青梅竹马。 两人从三岁起就认识了,一直到十五岁时都一起玩一起闹,甚至一起睡过觉,当然了,是很纯洁的那种,相当于小正太与小萝莉一起洗澡那种感觉。 本来两家的大人有意让两人结婚的,但很可惜隋末民不聊生,最终小婵家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将小婵嫁给一个富商,而那位富商也是个会钻营的人,没过一年,就又将小婵送给了一个当官的。 就这样几经转手,小婵最终成了李世民的小妾。 光从这个经历就能明白,小婵在李府的地位很低,甚至有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李世民当成礼物送给别人,毕竟在古代,贵族之间互相赠送小妾的事情太平常了,小婵又被转手了多次,这个命运几乎是注定的。 然而也许是老天开恩吧,小婵在被李世民收到房中后仅半年就有了身孕,十个月之后,还生下了一个男孩,成为了李世民的长子! 尽管这个孩子不是嫡子,但身为李世民的第一个儿子,还是很受重视的。 而小婵也母以子贵,正式在李府站稳了脚跟,不会再像货物一样转手送人了。 曾季身为小婵的发小,也靠着这层关系,被提拔成为了李府木匠房的管事,虽然还是家奴的身份,但也算是个小领导了,每个月有两贯月钱,也就是两千个铜板,同时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院子,算是有房一族了。 一年前,李渊被杨广任命为晋阳(太原)太守,李世民也跟着一起去了,身为正妻的长孙氏自然是跟着,但小婵却没有得到允许跟随,只能留在了老家,带着年仅一岁的儿子李盛! 而就在几天前,小婵接到了一封李世民的亲笔信,着她带着儿子李盛前往晋阳,一家人团聚。 小婵带着几个丫环下人,在100名亲兵的护送下前往晋阳。 曾季身为小婵的亲信,也在随行的队伍之中,结果就在前往晋阳的途中,他们遭遇了一伙山贼的袭击。 战斗极为激烈,亲兵们拼命突围,最终他们逃进了这个叫作焦县的小县城。 而在这番拼杀的过程中,曾季后脑挨了一棒子,重伤昏迷,要不是小婵亲自命令亲兵去救人,恐怕早就被扔在半道上了。 可即便如此,曾季还是在进入焦县城门之时重伤不治而亡,几分钟之后才被现代人曾继夺舍。 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想了一遍,再一结合门外小婵与亲兵领队的对话,曾继已经明白了当前的情况,他不顾吴大夫的劝阻,迈步推门走了出去。 “小季你怎么出来了?你的伤口还没长好,不能见风的,快回去躺着。” 不得不说,小婵是真的关心曾季,本来他跟亲兵领队的对话已经越来越有火药味了,但看到曾季后,立刻冰霜融化。 哪怕是见惯了各路主播经过加工后的盛世美颜,曾继在这一瞬间还是被惊艳到了。 微微一愣之后,曾继赶紧收敛心神,现在可不是泡妞的时间,火都要烧到眉毛了。 “王队正,现在焦县已经被围起来吗?能知道贼兵的大体数量吗?” 王队正也就是亲兵领队,其名为王铁牛,身材不高,只有一米六,但却长得虎背熊腰,体形就像一个油漆桶。 最有特色的就是他的脖子了,一般人的脖子都没有脑袋粗,一些美女还以修长的脖颈为特点,但这货的脖子却跟脑袋一样粗,看起来就跟没脖子一样。 而这种生理结构的人,往往都是猛人,不论是打架,还是挨打,都拥有远超常人的能力,如果从事拳击手这样的运动,这种脖子粗的人在抗击打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 王铁牛看向曾继的眼神中透露着一丝轻蔑,毕竟在外人看来,曾继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曾季,是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不然的话,凭他年仅18岁的年纪,根本不可能成为木匠房的管事,更加没资格与他王铁牛平等的对话。 可谁让二夫人小婵就在旁边呢,正所谓打狗看主人,当着小婵的面,王铁牛还是要给个面子的。 “少说也有两千人。” “那焦县的官兵有多少?城墙的防御能力如何?能挡住这伙贼人吗?” 王铁牛有点惊讶。 “焦县在策的官兵只有五百人,而实际恐怕连三百都不到,城墙更是只有一丈高,很难挡住贼人的围攻,当然了,这是一伙山贼,应该不敢攻击城池才对。” “嘿嘿,王队正真的这样认为?” 一丈也就是3.3米,比一般农家的院墙高不了多少,而且城墙外也没有护城河,山贼一旦开始攻城,可以从任何一点发动攻势,守军会疲于奔命。 “刚刚王队正的话我也听到了,如果你真的认为这伙山贼不敢攻城的话,就不会想带着我姐突围了,想必你一定也看出来了,这伙山贼的目标就是我姐与李盛少爷,而且这伙人也不是山贼!” 王铁牛这会儿的表情已经变得很严肃,眼中的轻蔑早就消失不见了。 “不是山贼,小季你发现什么了吗?” 小婵很紧张,本能的想去拉曾继的手,但刚一接触就赶紧放开了。 王铁牛没注意到这个细节,现在他的心思也在那伙山贼身上。 “你小子到是有几分眼力,没错,这伙贼人中光骑兵就有近三百,山贼就算能抢到马,也很难训练出这么多的骑士,更何况他们手上的兵器很齐整,一般的山贼别说兵器齐整了,还有可能拿着农具上战场,显然他们不是真正的山贼。” 说到这里,王铁牛表情凝重。 “如果他们真的如我所料,那他们的目标就一定是二夫人与小少爷,而且他们也肯定会攻城,以焦县这里的人手,是根本守不住的,所以必须突围!” 小婵现在有些不知所措,她已经在考虑放弃下人,跟着王铁牛突围了,当然了,曾季她是一定会带着的,因为在她心中,曾季从来就不是下人! 就在小婵要狠心下决定时,曾继开口了。 “突围的计策没有错,但如果就这样冲出去,等待着我们的就是全军覆没!给我一天时间,我要做个东西,东西做好后再突围,到时应该就万无一失了。” 第三章 诸葛连弩 身为穿越者,曾继自醒来后,就一直在找自己的金手指,不论是系统,血统,外挂,哪怕是把神兵利器他都能接受,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他什么也没找到。 虽然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寻找,但眼前的危机,曾继已经决定靠自己的头脑化解了。 因此在出来面见王铁牛时,他就仔细盘算了一遍。 在他看来,眼前的事情非常得诡异。 城外的山贼是假扮的这点已经很清楚了,至于是谁假扮的,那可能性就太多了。 有可能是某一支起义军,有可能是突厥人,甚至有可能是官兵,毕竟在大隋朝内部,与李渊有仇的人也不少,甚至就连隋炀帝杨广,也时刻提防着他这位表兄。 哪怕现如今的大隋朝风雨飘摇,但在杨广心中,真正能动摇他统治地位的人从来都不是他眼中的那些泥腿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年国内已经有人造反了,但杨广却毫不在意,依然发动战争去征讨高句丽,因为在他看来,泥腿子根本成不了大事。 可是在得知杨玄感造反之后,杨广直接结束了征讨高句丽的行动,二话不说就起兵回来平叛了。 在杨广看来,能推翻他统治的只有贵族阶层,也就是所谓的氏族。 而这其中,以关陇集团为首的军事氏族,是最大的威胁。 纵观当今之世,李渊毫无疑问是关陇集团的代表性人物,一旦李渊起兵造反,那结果就是登高一呼,万人来投,到那时隋朝的末日就到了。 正是有着这样的缘由,因此杨广让官兵假冒山贼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其实并不是曾继最担心的,他现如今最担心的反而是小婵,以及她与李世民的儿子李盛。 因为在历史记录中,根本没有这两个人,哪怕古代女人不受重视,不值得记录在史书上,但李盛身为李世民的长子,是绝对不该被漏掉的。 而发生这样的事情,有数种可能,例如这个世界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大隋朝,自然之后的大唐王朝也不一样了,或者将其理解为一个类似的平行世界,这样一来,李世民多出一个叫李盛的长子就解释得通了。 但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李盛死了,然后出于某种原因,才没被记录到史书之中。 如果真的这样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困局的危险程度就会大幅提升。 连李盛都死了,那他们这支护卫小队,以及随行的下人们,怎么可能存活!眼前这分明就是一个死局,正是考虑到这个原因,曾继才不得不站出来干预,他可不想刚穿越过来,就被人乱刀砍死。 王铁牛与小婵都一脸错愕的看着曾继,前者本来已经收起来的轻蔑,现在又浮现了。 曾继懒得跟他打哑迷,直接开口。 “你的卫护队现在还有多少人?” “六十七人。” “有多少骑士?” “三十二名……你到底想说什么?” 曾继摆手打断了他,随后扭头看向小婵,他很清楚,小婵才是下决定的人。 “小婵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护卫一开始是整整一百人,其中有五十名骑兵,如今人员阵亡了三分之一,剩下的这些估计也是身上带伤,战斗力恐怕只有之前的一半。反观城外的贼兵,人数好像比刚开始时增加了一倍还多,双方战力差距巨大,就这样突围必死无疑!” 小婵虽然是一介女流,但也不是傻子。 “那小季你想怎么办?”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方的目标就是小婵姐你与李盛少爷,因此在没抓到或杀死你们前,贼兵根本不会退。再加上焦县的城防太差,哪怕我们派人突围出去给二老爷送信,恐怕也坚持不到援兵到来。” 王铁牛这时插嘴。 “这里距离晋阳还有三天的路程,哪怕不顾马匹死活拼命赶路,也要一整天才能赶到晋阳,一来一回就是两到三天,到时焦县早就被攻破了。所以我才主张突围!” “对方的目标是咱们,咱们能想到突围,他们也能想到,现在城外恐怕早就张开口袋等着我们往里钻了。好了,时间紧迫,我也不废话了,小婵姐,我要你下令将全焦县的木匠与铁匠都召集起来,然后加班加点赶制出一批连弩与弩箭,我们要靠着这批连弩杀出去,这是现在唯一的生机!” “连弩?!” 王铁牛双眼圆睁,身为军人的他,当然听说过连弩,那可是传说中的武器,但现如今却已经失传了。 如今一听曾继要做连弩,在震惊之后则是深深的质疑,而小婵却毫不犹豫。 “王队正,小季的话你也听到了,现在他所说的一切都等于我说的。” 说完,小婵扭头看向曾继。 “小季,我跟盛儿的性命就交给你了,你放开手脚干吧。” “姐你放心,有我在,保证不让那些贼兵动你们母子一根汗毛!王队正,照着我的吩咐去做,时间紧迫,立刻行动!” 曾继回屋,找来了纸与笔,身为手工达人,画图绝对是基础中的基础,虽然用不惯毛笔,但在强大画图功底的加持之下,他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将连弩的结构图画好了。 看着那从没见过的立体作图法,以及各个零件的详细图解,王铁牛内心的质疑瞬间消失,当曾继将数张图纸递给他时,王铁牛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诸葛连弩?!” “诸葛连弩?怎么说呢,算是借鉴了部分诸葛连弩的创意吧,不过严格来说,连弩早在战国时代就出现了,战国连弩才是源头,诸葛连弩也只是在战国连弩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良,而我这个改良的更加彻底而已。” 说着,曾继拿起一张弩臂的设计图,内心有一点点遗憾。 原因就是,图纸上的这架连弩,并不是最好的设计。 在曾继看来,这种连弩射程近,无法有效破甲,稳定性也一般,完全就是不成熟的作品。 但谁让现在时间紧迫,外加古代工艺水平低呢,这要是将现代社会的连弩画出来,别说短时间了,恐怕就是有充足的时间去制作,也很难做出来。 不说别的,光是一个弹簧,就是一座短时间内难以跨越的大山。 “对了,除了木匠与铁匠外,再找几个皮匠,这种连弩需要用到弹性十足的皮筋来制作弹夹,也就是箭匣,制作完成之后,就可以快速装载箭矢了,总之你按我说的去做。” “我明白了。” 被几张图纸折服的王铁牛,转身就去找人,而曾继则走到小婵旁边。 “小婵姐,除了外敌,你还要小心一下身边人。” “什么?你说我身边有细作?!” 第四章 牛头人 曾继微微点头。 “现在回想一下,从咱们出发那一刻起,甚至从拿到二老爷家书那一刻起,这场袭击就已经开始了。而能让一封假的家书交到你手上,这肯定要有内部人配合才行。” “假的家书?你说二郎的信是假的?” 小婵彻底被震惊,连忙拿出那封李世民让她前往晋阳的信,仔细看了看。 老实说,小婵的文化程度并不高,毕竟出身穷苦家庭,能识字还是在当小妾之后不认命才自学的。 可以想象,除非是天才,不然的话,在那种时刻要取乐夫君的环境下,靠自学能学到的知识将会极其有限。 李世民这封家信她虽然认识上面的字,但想让她以字识人,难度还是太大了。 正是因为她识字,但文化程度又不高,这封假信才没有被第一时间识破,如今被曾继这么一提醒,小婵赶紧拿出一把折扇,上面有一首李世民的诗。 诗的内容是不是原创小婵并不知道,但她却是看着李世民亲笔写下的,如今拿出来两相一对比,果然发现字体有细微的不同,假信实捶! 小婵气得就要将信撕了,却被曾继拦了下来。 “千万别撕,等咱们到了晋阳,还要给二老爷过目呢。总之可能是护卫,可能是下人,这里面一定有细作,可能是一个,可能是多个,所以小婵姐你一定要提防着点,从现在起,除了我之外,不要相信任何人,直到咱们进入晋阳城为止。” “小季,我跟盛儿的身家性命就全靠你了。” 由于王铁牛已经离开了,所以这回小婵并没有第一时间松开曾继的手。 不仅如此,两人对视时,曾继甚至在小婵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异样的神色。 “我擦,难道说我跟这个小婵有一腿?我之所以能成为木匠房管事,不仅仅是因为跟她是青梅竹马,还因为是入幕之宾?等会儿,那个李盛该不会是我的种吧?” 曾继一转念,就否定了这个狗血的猜测,毕竟在他并不完整的记忆中,小婵自从被转手给李世民后,可是一直陪在李世民身边的。 众所周知,李世民是个lsp,玄武门之变后,连李元吉的老婆都给霸占了,这么一个色中恶鬼,怎么可能自己的女人在身边出轨都不知道呢? 但思想这种东西,根本不是人能控制的,没人能做到心如止水! “等会儿,假如这个朝代就是历史上的那个隋唐,历史上也的确有小婵与李盛这两个人,特别是李盛这个李世民的长子,他之所以没被记录在史书上,那就还有另一个可能,那就是事后李世民发现他并不是自己的种,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于是将这对母子暗中处理了,这样解释好像就能解释得通了,难道说李二真的被戴了绿帽子?” 曾继努力想回忆起这件事,毕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自己或者说曾季是牛头人这件事的可能性最大。 但很可惜,曾继是在曾季死亡数分钟后才舍夺的,许多记忆都支离破碎了,关于他与小婵的关系,也只记得两人亲如姐弟,还是发小,至于男女之情却完全没有线索。 “不管我到底是不是牛头人,总之从今往后,小婵就是我姐,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个身份了。还有,为了让李二放心,我最好尽快找个老婆,正所谓伴君如伴虎,绝对不能给李二任何起疑心的机会,最少在我没有强大势力之前,一定要加倍小心!” 嘱咐好小婵之后,曾继又让吴大夫给自己处理了一下伤口,毕竟之前被人来了一棒子,直接就被开瓢了,甚至就连头骨都裂了,照理来说他现在根本不可能下床走路。 但奇怪的是,经过吴大夫一番检查,发现他只是脑袋肿了一个大包而已,头骨没什么大事,哪怕不吃药,静养一周也能好。 这就很神奇了,这甚至让曾继以为,自己的金手指就是类似金刚狼那样的快速自愈能力。 他甚至还用小刀在手指上割了一个小口子,想看看效果,结果等了半天,除了血液自然凝固外,完全没有任何自愈的意思。 最终曾继不得不接受现实,脑袋上的伤,很可能是穿越引发的身体超频现象,想再次引发,恐怕还要再穿越一次,也就是说,那个能力就是一次性的,如今已经完全占据这具身体的他,已经用不出来了,他还是没有任何超自然的外挂。 此时王铁牛已经按照曾继的吩咐,将全焦县的木匠与铁匠都找了过来,至于说皮匠,因为焦县四周没啥野生动物,所以全城只有一家皮货行,店主也被强行拉了过来。 曾继也没废话,直接将连弩的设计图拿了出来,一众工匠起初还很不情愿,是碍于李家的官家身份才不得不来的,但在看到连弩的设计图后,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好工整的图,这种作图法好逼真!” “旁边还有尺码,大大降低了制作的难度!” “这是秘籍,不传之秘呀!” 几个心眼活的工匠,直接拿出自己的作图工具,开始临摹。 本着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的理念,这个时代的工匠都将自家的技术当成传家宝,别说是在教徒弟时留一手了,连对自己的孩子,都奉行传儿不传女,传长不传幼的行规,如今一看到这么工整的连弩设计图,自然像见到美酒的酒鬼一样,眼珠子都红了。 “各位,现在的局势你们也看到了,城外的贼兵在天亮之后就会攻城,以焦县的城防能力,最多坚持一天时间,所以你们必须要在一天之内,最少生产出二十架诸葛连弩,以及四百支弩箭,事成之后我们会奉上百两黄金,如果完成不了,呵呵,恐怕整个焦县都会跟着陪葬!” “一天?” “二十架诸葛连弩!这怎么可能啊!” “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时间太短了,我们还没搞懂它的原理呢!” “这位大人,你这实在是强人所难了。” “你们干什么?想抗命是不是?!” 王铁牛那打雷般的大嗓门在这时到是效果明显,一声大吼,现场立刻就安静了。 几个脾气不好的工匠也在王铁牛拔刀后,乖乖闭上了嘴,说到底,这个时代的工匠真没什么地位,正所谓士农工商,他们的地位还要排在农民之后,虽然说比商人高一等,但商人有钱呀,所以说,工匠是既没钱,又没地位,非常得悲摧! 眼见王铁牛等几个官兵拔了刀,不少工匠都被吓住了,这时一个五十来岁,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绝对算是老年人的一个工匠排众而出,看样子他应该在焦县众多工匠中拥有很高的威望。 “这位大人……” “我姓曾。” “曾大人,您的这份诸葛连弩设计巧妙,是我做木匠近四十年生涯中,见到过的最高作品,但也因此制作它的难度极高,更加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做出二十架的。” 王铁牛在旁边听了,直接将刀架到了他的脖子上,后者虽然吓得双腿发软,但还是耿着脖子不服软。 曾继拍了拍王铁牛的肩膀,让他将刀收起来,然后笑着拿起一张图纸,指了指上面。 “如果你只制作其中的一个零件,那有没有可能在一天内完成?” “啊?一个零件?” 第五章 攻城开始 “没错,诸葛连弩共有三十二个零件,你们一人负责一个零件,其它的不用管,之后我会将所有零件组装起来,这样就行了。对了,你们在制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图纸上给出的尺码制作,不能有一丁点的误差,如果这样做你们还不能完成任务,那就是在跟我们李府做对了,明白了吗?” 说白了,曾继采用的就是现代社会早就玩烂了的流水线作业法,但在隋唐这种以小作坊为主的时代,流水线作业法绝对是迈时代的智慧结晶,同时也能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对于赶时间的曾继来说,这是现在唯一的解困之法了。 众工匠虽然从来没这样玩过,但人家拿晋阳李府压人,他们也不得不照着去做。 在生产任务分配完毕之后,曾继走到王铁牛身边。 “王队正,接下来你的任务很重,城外的贼兵虽然不大可能在晚上攻城,但我们也要防着点,我需要你亲自到城头上督战,不给贼兵偷袭的机会,万一有人内外勾结,别犹豫,杀!” 王铁牛能当上队正,除了个人武力值不错外,也是这个时代少有的聪明人,他听出了曾继的话中话。 “你是说城内有细作?!” “恐怕不只是城内呢,总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事关二夫人与盛少爷的性命安危,你就多费心吧。” “明白了。” 王铁牛留下四个护卫协助曾继,自己提着刀朝城门而去。 说起来焦县的城墙只有一丈来高,也就是三米多,比一般农家墙的院墙也高不了多少。 一些身手好的人,不借助任何工具,都能徒手翻过去,这也是曾继对于焦县城防不报任何希望的根源所在。 当然了,现如今天已经黑了,黑夜攻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毕竟大白天,视野好的时候,还能有效的防御守城方射出来的箭,但在夜里那可就只能企盼老天开恩了。 当然了,视野不好也是相互的,摸黑上墙这种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从这点来说,夜晚攻城也是优势。 只不过在曾继的分析中,对方的目标并不是焦县,而是小婵与李盛这对母子,一旦焦县城破,城内一片大混之下,很容易被李府护卫们趁乱突围,反观如果白天再破城,那时突围的难度就会大增,正是基于这一点,曾继才判断出贼兵不太可能在夜晚攻城。 事实也正如曾继所料,一整夜,外面的贼兵围而不攻,完全没有攻城的意思。 一直守在城门附近的王铁牛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意识到事态正朝着最不妙的方向发展,同时贼兵这种统一的行动方式,也再一次证明他们根本不是普通的山贼,这可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都打起精神来,天一亮这伙山贼就会攻城,城里是你们的父母妻儿,如果你们不想他们被山贼杀害糟蹋的话,就拼命守城,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你们自己!” 王铁牛扯着嗓子大吼,不得不说,他那打雷般的大嗓门,配合务实的语话,在这种时刻的效果拔群! 毕竟对于焦县的官兵来说,什么民族大义,国家兴亡,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你就是说出花来他们也听不懂啊。 但事关自己的一家老小,那可就不同了,山贼攻城这种事情在近几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杀人,抢劫,侮辱女人,甚至连屠城这种事情在近几年的大隋朝内部,可是经常上演的。 焦县这里虽然没发生过,但官兵们不会天真的认为,城破之后外面的山贼会秋毫不犯,因此在王铁牛一番嚷嚷之下,每个守城官兵的眼睛都有点红,进入到了拼命三郎的状态。 王铁牛发现了这一点,心喜的同时,又在感叹这些人不知道内幕,不然的话,自己这伙人很可能会被绑着送出城外,那就悲剧了。 就在王铁牛暗中庆幸的同时,城外的贼兵们开始行动了。 “杀!” 一声撕裂般的吼声响起,紧接着就是野狼扑食般的连绵嘶吼,王铁牛赶紧登着梯子探出城头,结果看到上千人嚎叫着冲了过来。 冲在最前边的贼兵,每人手中拿着宽大的盾牌,显然是为了防御箭矢的。 而在这些大盾兵后面,则是几排弓箭手,他们在冲进弓箭射程之后,直接停下开始弯弓搭箭,对墙头上的焦县守军进行火力压制。 更让王铁牛感到震惊的是,在冲锋队伍的最后,居然还有一辆木制的冲车! 这是一辆用圆木拼接而成的冲车,外观看起来就像个移动的三角形屋顶,而在层顶的内部则是一根两人粗的大树干,树干用数根粗麻绳固定在冲车的顶部,四周则有几名贼兵在扶着。 这样的冲车,可以有效防御箭矢射击,只要将冲车推到城门前,就可以利用冲车内部的那根大树干去撞击城门,起到一个大号撞锤的作用。 如果有护城河的话,还可以有效阻挡这种冲车,但焦县这个不入流的小县城,根本没修护城河! 这要是让冲车推过来,几下就能将城门的门栓撞断,哪怕用顶杠支撑城门,也最多再坚持几分钟,最终还是难逃城破的下场。 “他娘的,这要是山贼,我把自己脑袋砍下来!” 身为李府队正的王铁牛,以前不仅上过战场,还跟着大部队剿过匪,知道山贼打仗是什么样的。 如果说武器装备还能抢,骑兵也能训练,可这种攻城器械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山贼阵营中的。 特别是眼前的这种冲车,明显就是砍伐附近的树木临时制作出来的,这需要有高超的工匠,以及趁手的工具才能在一天内制作完毕,并投入使用,而这些都不是山贼所能拥有的。 “吴老二,让兄弟们上马!不拆了那辆冲车,这城眨眼就会被破!一会儿听我的命令杀出去,速战速决!” “明白了王哥,看我的吧。” 此时激烈的攻城战已经开始,数百名贼兵不怕死的冲上来,王铁牛一刀将一个贼兵的半个脑袋砍下来,然后大吼一声。 “放箭,射死对方的弓射手!” 焦县仅有的几十名弓箭手纷纷瞄准了贼兵的弓箭手,由于居高临下的优势,他们的箭射程相对远一点,威力也更大,一轮射之后,贼兵中有二十多名弓箭手中箭倒地,失去了战斗能力。 不过焦县这边的弓箭手也损失了几名,鉴于双方人数上的巨大差距,这番进攻反而是焦县这边吃了亏。 此时那辆冲车距离城门已经不到十米了,王铁牛带领十名护卫中的好手,直接从墙头跳下,迅速斩杀城门附近的贼兵,此时城门打开,吴老二带领三十名骑兵冲杀出来,快速冲向那辆冲车。 贼兵的弓箭手们立刻朝他们放箭,顿时就有三名骑兵中箭落马,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不过吴老二等人却毫不在意,快速冲到冲车前,先是用长矛刺死了冲车内的贼兵,然后又挥动事先准备好的斧子,将冲车砍散了架。 “不要恋战,撤撤撤!!” 吴老二大声招呼,带领剩余的骑兵往回冲,王铁牛等人负责断后,在损失了五名护卫的情况下,总算是顺利将城门关上,顺利化解了冲车危机。 但他们的这番举动,明显也惹怒了对方,更多的贼兵冲了过来,更加激烈的攻城战打响了。 第六章 准备突围 就在焦县城门展开大战之时,曾继这边瞪着发红的眼睛,一边监督着工匠们干活,一边听取护卫的战场报告。 “对方已经发动了五波冲锋了吗?还真是疯狂!咱们的人伤亡如何?” “死了七个,伤了十三人,另外还有五匹马残了。” 曾继听得心情沉重,昨天逃进焦县时,他们就已经损失了三分之一的人手,如今又损失了一部分,兵力已经折半了。最为重要的是马匹的损失,对于即将实行突围计划的他们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 “另外……” “还有更坏的消息?” 护卫点点头。 “对方在城外一直有一千来人没有动,将整个焦县围得像铁桶一样。” “靠,这是防着咱们突围呀,看样子对面有相当不错的将领,呵呵。” 曾继一脸冷笑,而被王铁牛留下来的四个护卫则感叹眼前这个人的深谋远虑。 本来他们对于曾继主张暂时不突围,而是留下来制作连弩的计划很有意见的,在他们看来,昨天晚上是最好的突围机会,一旦错过了,那就会被围死。 但现在看到贼兵那完备的军阵后,就知道昨天晚上如果他们真突围的话,肯定会一头撞进对方事先准备好的陷井之中,到那时可就不是伤亡十几人,而是全军覆没了。 “把前面战斗的情况详细跟我说说。” 护卫将自己刚刚打听,以及亲眼看到的一幕幕说了出来。 当曾继听到对方居然出动了冲车,甚至还有完整编制的弓箭部队后,更加确定这是有预谋的一次行动,绝对不是山贼暴乱。 先不说冲车,光是完整制式的弓箭部队就不是山贼能拥有的。 就像现代战争中,神枪手都是子弹喂出来的一样,在古代冷兵器战争中,拥有强大远程攻击能力的弓箭手,绝对是部队中的高端兵种,地位仅次于高贵的骑兵。 一名弓箭手从开始拿弓,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然后上战场,最少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 射术可不是视力好,外加双臂有力,可以开硬弓就能快速成形的。 现代社会弓箭虽然早就不是军中必练的项目了,但却是奥运会的常规项目,关注度还挺高的。 哪怕只论观赏度,也是相当高的,在经过科学论证与研究之后,人们发现了一个名为“弓箭手悖论”的理论。 何为“弓箭手悖论”? 简单来说,就是当弓箭手瞄准靶心放箭之时,那么箭有很大几率不会命中靶心,瞄得越准,偏离靶心的可能性就越大。 而为了论证这个关点,科学家还将弓箭固定好,再配合红外瞄准器,尽一切可能将人体可能造成的失误都排除掉,结果发现,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偏离靶心。 后来深入研究之后才终于找出原因,造成弓箭手悖论的根源不在弓,也不在射手,而是在射出去的箭上面。 众所周知,弓箭所用的箭,是由金属的箭头,木制的箭杆,以及羽毛的箭尾三部分组成。 而由于箭杆是木制的,还拥有一定的弹性,因此在被高速射出之后,箭在空中飞行时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 弓的力度越大,箭在空中的扭曲程度就越高,它在空中飞行的形态就像一条水中高速游动的鱼,或者全速爬行的蛇。 总之就是扭来扭去的,这样的飞行姿态,就注定箭头也是左右晃动的,因此不论你瞄得多准,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射歪。 而一些有经验,同时对于手中的弓非常熟悉的弓箭手,在瞄准时往往会向左或向右偏离一点距离,如此一来,反而能正中目标。 这就是所谓的弓箭手悖论,不论是古代的粗糙弓箭,还是现在工业制作出来的精致复合弓,都难逃这条悖论,因此想要成为一步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而组建一支可投入实战的弓箭手部队,就更是难上加难,一伙山贼是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配制的。 “一支训练有素的弓箭手部队,这对于突围的队伍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不得不说,这就是个死局呀,当然,前题是没有我介入的情况下。” “告诉王队正,再坚持半天时间,半天之后我们就突围。” “遵命。” 一个护卫跑去通知王铁牛了,而这时,第一支连弩已经被组装出来了,曾继拿过来看了看,暗暗摇头,在他这个手工达人眼中,这架连弩如果打分的话,最多3分,十分制的。 粗糙,零件接口处有很多毛刺,稍微晃动,还会发出不协调的异响,很明显零件与规定的尺码之间是存在误差的。 曾继试着射出一箭,发现力度还可以,但在连射时,却意料之中的卡住了。 “这架连弩不合格,给我听好了,身为一名合格的工匠,最最重要的就是作品的精度,不要有差不多的心理,一分一毫的误差都不能有!” 曾继朝外指了指。 “现在外面正在打仗,喊杀声早就传过来了,一旦城破,你们以及你们家人的下场不用我说了吧?” 曾继将手中不合格的连弩扔到地上,然后一脚踩碎! “继续做!这既是为了我们晋阳李府,也是为了你们自己,谁要是在这种时候偷奸耍滑,就是在找死!” 曾继这边一番大骂,工匠们不敢还嘴,也知道现在情况紧急,哪怕他们已经连干了一整夜,眼睛都熬得通红,也没有怨言的继续工作。 终于又过了一个时辰,新一批零件制作完成了,曾继亲自动手组装了一架连弩,再次试射,这一回效果不错,可以打6分,还是十分制的。 “勉强够用了,快速将所有零件组装起来,另外这是承诺的一百两黄金,我们李府一向言而有信!” 将四块马蹄金拿出来,一众工匠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钱,纷纷兴奋的笑了起来。 曾继让工匠们继续组装连弩,而他自己则将四个护卫叫过来。 “马车改装好了吧?” “按照您的吩咐,总共四辆马车,车箱四壁都加装了三层木板,不过这样一来,马车的重量就太大了,最少需要两匹马来拉,焦县的马市找不着那么多好马,要不要强征那些大户的马,他们家里应该有。” 曾继摇了摇头。 “一会儿我们可是要偷偷溜走的,虽然很快就会被发现,但如果因此强征马匹引发城内动乱的话,那就全完了。马匹不够没关系,将骑兵的战马换上,没有马的骑兵全部上车,另外除了粮食与水外,其它所有货物一律放弃,包括铜钱在内,命都要没了,还要钱干嘛,去通知王队正,一刻钟后出发!” 第七章 突围 焦县城门处,王铁牛的头盔已经找不着了,额头见血,一道几乎砍到眼睛的伤口,正在缓缓向外淌血。 还好贼兵的这一波攻击被打退了,他才空出手来,用布将伤口包上,不然的话,继续流下去他可能失血过多而死。 “别松懈,敌人很快就要开始另一波的攻势,吴老二,你那边做好准备,随时支援!吴老二?你死哪去了?” 王铁牛连喊了三声,却没有听到骑兵领队吴老二的回答。 “队正,吴老二没了!” “什么?怎么可能?!那老小子打仗一向油滑,怎么可能死呢!?” “一支箭正好射中了甲胄的缝隙,他落马了……” 骑兵落马的下场是什么,同样擅长马战的王铁牛非常清楚,更何况还是在城外冲击敌方军阵时落马,除非你是什么大人物,对方想活捉你回去领赏,不然的话,那就是十死无生! “他娘的!” 王铁牛眼珠子通红,但却毫无办法,要是兵力相等,哪怕相差一倍,他也有信心杀尽城外那批假贼兵,但现在双方兵力相差八九倍,冒然冲锋绝对是找死。 就在王铁牛这边无能狂怒之时,一名留守在曾继身边的护卫跑了过来,告诉他们可以突围了。 焦县城外,一个坐在马上的大汉,正驱马立在一个土坡上,眺望远处的城门攻防战。 此人身上穿着破旧的衣服,乍一看,的确很像山贼头目,但仔细一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见在他那破旧的长袍里面,居然是一整套的金属铠甲。 这套铠甲从上到下,分别是头盔,护颈,护肩,护臂,护腕。 胸口的铠甲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传统的叶子甲,也就是用树叶大小的金属片拼接而成的铠甲。 另一部分则是两面护心镜,就镶嵌在叶子甲上。 这还只是上半身,下半身则是战裙,护膝以及金属的战靴。 这么一整套下来,在隋唐时期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明光铠! 以隋唐时代的冶金水平,制作这种明光铠的成本非常高,也就注定不可能大面积的普及。 相传只有三品以上的武将,才有资格着明光铠,或者你家里有钱有地位,能自己出钱打造一套也行。 而山贼头子想要一套明光铠也不是不可能,首先要击杀一个身着明光铠的大将,抢走他身上的铠甲。 其次山贼头子的身材要跟所抢的明光铠配套,最少也要相差不大,不然的话,就算是抢到手也穿不上,勉强穿着不合身的铠甲上战场,完全就是找死。 而土坡上的这个山贼头子,明显没有铠甲不合身的问题,可见他这身铠甲十有八九是量身订做的,又或者,他是万中无一的幸运儿,真的抢到了一套完美契合自己的明光铠。 “老大,焦县守军数量已经减半,我们这边损失了五百来人,发动总攻吧!” 一个同样外面罩着旧衣服,里面穿着铁甲的山贼头目拍马而来。 被称为老大的山贼头子微微点头。 “城破之后先找人,一定不能让那个贱人与孽种跑掉!但同时,也不能伤他们的性命,这一点最为重要,谁要是杀红了眼睛,伤了那两个人,我活刮了他!” “遵命老大,我现在就发动总攻!” 手下调转马头,刚要让人吹响总攻的号角,就在这时,已经被鲜血染红的焦县城门,突然在轰隆声中大开,随后数名骑兵开道,掩护着四辆马车从城内冲了出来! 两个假山贼一愣,随即就反应了过来。 “他们这是要突围!给我截住他们!” 根本不用他们下令,一直充当预备队,没有参与攻城的那一千贼兵,已经本能的扑向了那四辆马车! “真是愚蠢,早在攻城前突围还有那么一丝希望,现在李家的那些护卫又累又疲,这才想到突围,真是自寻死路。” “吩咐下去,杀光那些护卫,截停马车之后,给我当着全焦县守军的面,将那对母子给我揪出来,让李世民那小子更快的知道消息。” 手下立刻去安排了,山贼头子继续稳坐钓鱼台,一幅胜券在握的样子,然而仅仅几分钟之后,他就傻眼了。 此时李家车队的配制是这样的,改装后的马车四辆,每辆车内都有八个人,包括车夫。 在马车四周,则是十二名骑兵,这已经是护卫队幸存的所有人了。 十二名骑兵冒死冲出城门后,迅速冲进贼兵的军阵,由于这些贼兵都是参与攻城的,手中不可能拿长枪之类的长兵器,全都是配备了盾牌与短刀,这样的兵器面对骑兵就是送菜。 十二名骑兵直接冲阵,瞬间就把军阵砍出了一个大口子,四辆马车紧随其后,冲了出来。 此时那些贼兵中的弓箭手立刻弯弓搭箭,准备射杀那十二名骑兵,结果还不等他们放箭,一阵急促的箭矢之声就从四辆马车上传了出来。 “咻咻咻咻” 比正常弓箭短了三分之一的弩箭,破空飞至,命中了最前排的弓箭兵,当场就有十名弓箭兵中箭。 其中六人身体中箭,虽然不致命,但也很难再开弓了,另外四人比较倒霉,弩箭精准命中了他们的要害。 其中一人最倒霉,一支弩箭直接命中了他的左眼,强劲的弩箭钉穿了他的眼球,大脑,最后在可怕的骨裂声中,射穿了后脑的头骨,染血的箭头从他的后脑勺透了出来,当场毙命! 一轮弩箭齐射,就让弓箭手减员十名,其他弓箭手下意识的闪避,寻找掩体准备反击,可他们刚刚迈步,第二轮弩箭齐射又到了。 “噗噗噗噗” 箭矢入肉的声响中,又有十来名弓箭兵中箭倒地,然后是第三轮,第四轮…… “他们的弩有古怪,快退!” 有一名头目大叫,本来他准备射车夫的,因此眼睛没有盯着那十二名骑兵,而是瞄准了马车的方向,也因此看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 就见马车两边的窗户打开,分别探出两名弓弩手,再加上车夫旁边的一名,一辆车三名弓弩手,加起来就是十二名。 在移动的马车上射箭虽然有难度,但只要专门练习过,也不是不能做到的,突厥那边还有马弓手呢,也就是骑士在骑马的同时,直接弯弓射箭,不仅要用双腿驭马,双手还要完成拉弓,瞄准等动作,难度更大,可对方照样能保证极高的命中率。 让这名贼兵头目震惊的是,对方射出一箭之后,几乎没有停顿就放出了第二支箭,然后是第三支,第四支。 这样的速度,就算是再厉害的神射手也做不到。 就在这个头目喊出声的同时,一只弩箭射来,命中的他的脖子,让其痛苦的倒地。 “杀呀!” 此时王铁牛已经带领十二名骑兵冲进弓箭手的军阵中,举刀就要砍人,可还不等他们动手,四周的弓箭手纷纷身体中箭,倒地不起,偶尔有几个手臂与肩膀中箭,不至于毙命的,也轮不着王铁牛等人补刀,下一轮弩箭飞来,这种中箭没死的也就领盒饭了。 最夸张的一个倒霉蛋,在距离王铁牛不足三米的位置,脸部连续中了三箭,连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扑街了。 王铁牛催马上前,将已经没气的尸体撞飞,然后扭头看向身后的马车,目光在那几架发威的连弩上停顿了一下。 “这就是传说中的诸葛连弩?好犀利的兵器!幸亏是在这边,要是作为敌人面对这种杀人利器,真是有几条命都不够用!” “全速冲锋,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杀出去!” 第八章 装备碾压 “废物,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拦下他们!” 贼兵头子气急败坏,也顾不上坐镇后方了,直接催马带头冲锋。 而被他事先充当预备役的那一千贼兵,也纷纷投入进战场。 “老大,要小心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 “调个屁的虎,没看到对方已经冲破封锁线了,再不追就跑了,告诉所有人,要是让他们跑了,就给我提头来见。” 战场上,四辆马车就像四辆火力凶猛的坦克一样,配合王铁牛等十二名骑兵,直接将贼兵的军阵割开,朝外围冲去。 “当当当当” 箭矢命中的声音从马车的车箱板上传来,有很多还是直接镶嵌上去,甚至射穿了第一层木板。 此时位于第二辆马车内,小婵正抱着一岁的李盛,紧张的缩在车箱内。 每当有箭矢命中车箱时,都本能的颤抖一下,非常紧张。 “放心吧小婵姐,车箱的木板总给有三层,箭矢最多射穿第一层,连第二层都突破不了,更别说连破三层,飞进车箱内部了。” “你们两个小心一点,不要把头探出窗外,小心被流矢击中。” 安慰完小婵后,曾继还大声提醒站在两边车窗前的弓弩手。 他改装的这种重型马车,车箱两边的窗户就是射击口,为了防止流矢飞进,只有人头大小,在快速行驶之中,很难被命中。 而哪怕运气不好,真的有箭矢顺着窗户飞进来也不怕,车箱内坐着的人,早就尽可能的远离窗户,做到了万无一失。 不仅是两边的窗户,驾车的车夫边上,还配制了一名弓弩手,以及一名大盾兵,一攻一防,配合连弩,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绝对能做到火力压制。 “管事,我们已经冲破敌阵了!” 车外传来王铁牛打雷般的喊声。 “干得好,全速朝晋阳方向跑!除非马跑死了,不然谁都不许停车!” “明白了,不过那伙贼兵已经追过来了,他们的骑兵有两百多人,速度比我们要快不少!” 曾继笑了笑,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就见曾继走到车箱的后门处,直接拉开一扇后窗,另一个候补弓弩手拉开了另一扇后窗,与此同时,车箱内的人则调整位置,避开后窗辐射到的区域。 在后窗打开的同时,两边的窗户关闭。 “执行二套方案,给我专射他们的马,骑兵死了还可能有人替换,但马死了,我看他们还怎么追击,放箭!” 此时四辆车的后窗全部打开,一辆车两名弓弩手,四辆就是八名,八架连弩再一次掀起箭雨。 以每秒两箭的速度,朝追上来的骑兵开火。 马嘶声,跌倒声,以及人体被马蹄践踏的声音响起。 仅仅数秒钟,第一轮箭幕,八十支箭射完,贼兵近四十匹马受伤,其中有一半倒地不起,恐怕凶多吉少了。 剩下的一半虽然没倒地,但受伤之后马也惊了,再难保持追击的势头,开始盲目的乱跑。 贼兵头子也在追击的队伍中,见状立刻指挥军阵左右绕开。 “他们的弩只能连射十次,现在是机会,给我冲上去,砍碎他们的马车,将所有弓弩手揪出来乱刀分尸!” 贼兵头子的吼声不仅传遍全军,曾继这边的人也听到了。 “呵呵,这个领头的果然不简单,这么快就摸清了连弩的特点,观察力相当不俗呀,可惜的是,我制作的连弩可是领先了你们数个时代。” “上箭!” 弓弩手们迅速从旁边抓起一个木制的箭匣,利用机扣压在连弩的箭盒上,固牢住之后,用手一抽上面的皮筋。 “咔” 清脆的碰撞声中,箭匣中的十只箭瞬间装入连弩的箭盒内部,立刻就完成了装箭的工作,然后扳动杠杆,连弩上弦。 “咻咻咻咻” 一秒两射的高射速再现,转眼间又是八十箭射出,弓弩手再次拿起另一个箭匣,重复刚才的动作。 而那些正拼命加速冲过来的贼骑兵,由于急着拉进距离,阵型有些密,再加上距离拉近之后,中箭的几率就会加大,当第二波箭雨来临时,根本没办法闪躲。 “啊!” 近六十匹马中箭倒地,上面的骑兵被甩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几个反应差一些的,当场脑袋着地,头骨破裂的同时,脖子都被扭断了,当身体好不容易停下来时,脑袋诡异的挂在肩膀上,胸口上,甚至是后背上,当场毙命。 这些是瞬间就死了的,那些反应快的,只是摔断了手脚,然而不等他们站起来,后面的战马就冲了过来,根本没办法闪躲,也没有那个时间。 一阵惨叫与骨头断裂的可怕声响中,这些本来没摔死,还有得救的贼骑兵,就被自己这边的战马踏成了烂肉,一些特别倒霉,摔倒的位置过于居中的,尸体上直接撒上点五香粉,都可以拿去当包子馅了。 大量马匹被绊倒,让贼骑兵的追击阵型瞬间大乱,许多贼骑兵都摔了出去,其中就包括贼兵头子。 为了起一个表率的作用,贼兵头子在连弩第一轮射完之后就主动提速,一边加快速度一边大吼大叫,催促手下追击。 结果短短几秒钟,第二波箭雨就到了,其中一箭正好穿过了人群,命中了他那匹好马的眼睛。 眼睛中箭,马匹瞬间就惊了,再加上半边视野丢失,一番乱跑之下,没有注意到脚下,结果马失前蹄,直接来了个前空翻。 贼兵头子自然也跟着摔向地面,这货也算是有本事的,接触地面的瞬间,用手臂撑了一下,虽然造成了手腕脱臼,但命总算是保住了。 可惜呀,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能呛死。 贼兵头子自救的瞬间,前空翻的马身就朝他砸了下来,其中重量最大的马屁股更是径直砸向了他的头。 此时的贼兵头子由于手腕脱臼,根本没办法快速反应,也没那个时间,他只感觉一片阴影朝他袭来,随后耳中就传来了自己脑袋碎裂的声响。 沉闷的撞击声中,贼兵头子的头盔变形,鲜血混合着脑浆飞贱了出来,染红了马的屁股…… “报仇的机会来了,弟兄们,调转马头杀回去,剁了这帮兔崽子!” 随着王铁牛的吼声,十二名骑兵调头杀向那群吓破了胆的贼骑兵,而曾继他们的四辆马车则继续前进,曾继也并没有阻止王铁牛。 他很清楚,假山贼的骑兵不全灭,他们就不能彻底甩开对方,所以必须斩草除根。 “结束了小婵姐,眼前的危机已经不足为惧,可以放心了!” 第九章 神秘组织 曾继虽然没带兵打过仗,但现代人的见识也让他明白,王铁牛之所以敢冲回去收人头,就是有十足的把握,因此断言这一战结束了。 “贼兵的骑兵全灭之后,剩下的步兵人数再多也追不上咱们了,焦县距离晋阳只有三天的路程,快马加鞭一天半就能到,他们已经没机会了。” 小婵一听,长出了一口气,随后眼泪就流了下来,之前强忍着没哭,现在精神一松懈,再也忍不住了。 而她一哭,她怀里的李盛也“哇哇”的哭了起来,小婵一见,赶紧哄他。 曾继没去管孩子哭的事情,而是凑到后窗打量王铁牛他们的战斗。 此时的王铁牛已经带着十二名精锐骑兵,像一把尖刀一样,在贼骑兵混乱的军阵中来回穿插。 虽然几轮射击之后,贼骑兵伤亡过半,但人数还是比他们多,照理来说重新组织起来,王铁牛他们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但很可惜,他们的领队死了,再加上大量战马受伤倒地,军阵大乱,剩下来的马也惊了,战斗力几乎清零,这时面对充满了报仇杀意的王铁牛等人,自然是毫无还手之力。 几个冲锋之后,这伙剩余的贼骑兵就被全灭了。 曾继一边看,一边暗暗感叹。 “果然冷兵器时代,骑兵才是兵种之王,虽然不能说无敌,但在双方指挥官实力相当的情况下,骑兵的一方优势太大了,也难怪在隋末以及大唐初期,突厥才是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要不是赶上连年的天灾,以及自己人的背刺,李二想报白马之盟的仇,恐怕还要延后很多年!” 曾继在穿越前,喜欢做手工的同时,也看过一些古代战争的视频,还关注过一些研究古代战争的up主。 其中关于兵种相生相克的视频,绝对是研究古代战争无法绕开的话题。 骑兵,弓兵,步兵。 古代战争的兵种大体可分为这三大类,当然了,这只是粗略的分一下,真要是细分的话,还有刀盾兵,长枪兵,刀斧手,弩兵,弓箭兵,轻骑兵,重骑兵等等…… 总而言之,众多兵种中,骑兵毫无疑问是最有牌面,同时也是战斗力最强的兵种。 但同时,也是培养成本最高的。 哪怕是到了唐朝军事力量最鼎盛的阶段,骑兵的数量也不一定能超过突厥。 当然了,骑兵也分轻骑兵与重骑兵,二者虽然都是骑兵,但用途却完全不同,相对来说,突厥这边的大部分都是轻骑兵,毕竟他们虽然马多,但本身在冶金方面的短板太过明显,根本没那么多铁去制作马铠,也就发展不出重骑兵了。 而重骑兵才是冷兵器时代绝对的王者,相当于古代战场上的坦克。 “幸亏这伙贼兵没有重骑兵,不然的话,这种只能打6分的连弩就派不上用场了。” 曾继很清楚,这种木制的连弩,在力道上比弓箭强不了多少,并不具备多强的破甲能力。 之所以在刚刚的战斗中,拥有如此强大的破坏力,完全是因为超高的射速,以及对方都是脆皮的关系。 对方的军阵中,只有少数几个身上装备了铠甲,剩下的人多部分都是皮甲或布甲,这种装备最多能防御刀剑的斩击,完全防不了弓弩。 而他们的马匹,连布甲都没有,在曾继射人先射马的战术下,自然是难以抵挡了。 如果这一次面对的是李唐时代最精锐的玄甲军。那即便连弩的射速再快,也难以破防,自然就毫无效果了。 当然了,这也只是现阶段,等到曾继改良冶金技术,制作出弹性钢,然后用弹性钢制作出钢弩之后,那么就算是李二的玄甲军,也会被当成兔子射。 一刻钟之后,后方的战斗结束,王铁牛带领着骑兵回归,然后护着四辆马车全速前进,彻底甩开了身后的贼兵。 “王队正,你派人先去晋阳报信,让晋阳方面派人来接应我们。” “明白了。” 为了以防万一,王铁牛派了两个骑兵先行离开,剩下的人则在保证马匹不累死的情况下全速前进。 就在贼骑兵全灭,曾继他们的四辆马车消失在焦县的荒野之中时,距离焦县仅数里的一片树林中,一支二十人的骑兵队伍正驻扎在那里。 随即一个探子从战场上赶来,将前面的战况汇报了一番。 骑兵队伍正中的首领,身上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脸上还戴着一张铁面具。 “果然出现意外了,异数啊。” “主上,他们的马车笨重,现在去追也许还来得及!” “没用的,晋阳方面已经觉察了,此时接应的人距离这里只有半天的路程,时机已过,再继续纠缠下去只会暴露,现在还不是我们入世的最佳时机,撤!” 面具人一挥手,身边的二十余名骑兵一同调转马头,动作整齐得就像一匹马一样。 在一阵马蹄声中,这伙神秘人消失在密林之中…… 经过一个白天的奔跑,四辆马车终于停了下来,马匹开始修整,人员一边休息一边吃饭。 这也就是骑马以及坐车,要是连跑一个白天,估计早就累吐血了。 此时的曾继,则一脸生无可恋的靠在树上,脸色苍白的喝着水。 没办法,古代的路实在太难走了,再加上这个时候的马车完全没有避震系统,一路颠簸差点把曾继的胃给晃出来,幸亏他的小脑还算发达,没有出现晕车的现象,不然的话,现在恐怕早就半死不活了。 喝了点水后,精神总算是恢复了一些,再加上危机解除,曾继开始盘算今后的事情。 “这一次的袭击明显是有预谋的,甚至李府内部也有细作,不过这种事情交给李世民就行了,身为未来的唐太宗,不可能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反到是我,要好好为未来打算一番了。” 拿起手边的连弩,曾继熟练的用工具将它们拆解,然后再拼上。 “靠着未来的知识,特别是手工匠人的知识与技术,当个大富之人应该不成问题,可惜时间不对,要是再晚上十几年,在贞观年间穿越的话,当个商人还是条不错的出路,但现在可是隋末乱世,在这种时代当商人简直就是找死。” “况且我出身低微,连寒门都不是,哪怕抱紧小婵姐的大腿,也最多在李府当个高级下人罢了,天天给一群古代土著磕头行礼,低三下四,这种生活绝对不是我想要的,那么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第十章 路在何方 在封建年代,人的等级是按士农工商来划分的。 其中的农是农民,工是手工匠人,商自然就是商人了。 按照地位的划分,农虽然排第二,但其实生活水平并不一定比工与商强,甚至大部分农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之所以能排在第二位,是因为农民可以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特别是从隋朝开始了科举制度以后,农民的地位明显提升了不少。 但这就有一个前题,那就是你必须读得起书。 虽然都说穷文富武,但这其实也只是相对来说的,在造纸与印刷技术没有大规模发展的隋唐时代,书本身就是奢侈品,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买得起的。 更何况,就算你省吃检用,买到了四书五经,也还要请教书先生来教,不然的话,那上面的文言文简直就是天书。 对于文言文,阴谋论者认为,古代书面上的文字之所以那么反人类,是为了区分读书人与普通人。 相当于用另一个语言人为的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以此凸显读者人的高人一等。 也许在封建后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在曾继看来,之所以这些古人平时说话也是大白话,却非要在书面上知乎者也的,最本质的原因还是造纸的成本过高。 虽然纸在汉代就发明了,但造价高昴,别说是穷人了,就连有钱人也很少用纸来写字。 汉朝之前都是用竹简的,哪怕是到了唐朝,纸也还是奢侈品,那句有名的“长安纸贵”就能充分证明纸的昂贵程度。 既然纸那么昂贵,自然就要尽可能用最少的字,表达更多的内容,于是就出现了文言文这种书写格式,总之一句话,穷! 不论是用纸,还是用布,又或是用竹简,都意味着书本的成本过高,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买得起的。 这也就注定,只有有钱人家才买得起书,从这点就能看出,士农工商里的农,其实不是农民,而是大地主。 “我既不是氏族出身,又没有地,当不了大地主,商人与手工匠人的地位又不高,所以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当官!不过到底是当文官还是当武官,这就要好好研究一番了。” 不论是哪个朝代,当官从来都是最好的选择,不论你家里有多少钱,见到县太爷也得行礼。 如果有机会当官,任何古代的人都不会错过,甚至还有很多人,花大价钱买官呢。 例如东汉末年那几位二b皇帝,更是将买官卖官发展成了产业,大到三公,小到地方上的县令,只要你钱给够了,就可以买到手。 在最疯狂的阶段,那几位二b皇帝甚至将那些立了战功,因功封赏的官员撤职,给那些花钱官员让位,这种操作都有,你不亡国谁亡国呀! “李二虽然为了当皇帝,宰兄杀弟,但科举制度在他手中发扬光大,单从这点就能看出,唐朝的制度远比汉朝清明得多。以我的见识与领先几百年的知识,当个工部尚书应该绰绰有余,但……” 曾继稍稍一想就摇了摇头。 “虽然唐朝的科举制度相较以前的朝代已经进步了不少,但依然还是讲出身的,没有一个好的出身,哪怕进了官场也会被打压,毕竟在武媚娘上台之前,整个大唐,甚至是大隋都是世家望族的天下,军事上的关陇集团,经济上的五族七望可不是说说而已的,人家是真的牛比,特别是五族七望,那可是连李二都头疼的存在。” 曾继现在只是家奴的身份,虽然靠着小婵姐的大腿,为自己赎身应该不难,但就算恢复了自由身,那也是白丁一个,想要从头开始,难以登天。 “文官讲出身,这条路会非常难走,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武官这一条路了。虽然武官同样讲出身,但只要在战场上立功,升官相对还是要轻松一些的。” 曾继想来想去,如果自己不想平庸过完一生的话,就只能从军! 但从军却是一条修罗之路,特别是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一场大战下来,哪怕是胜利的一方,往往也是损失惨重,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人,除了能打能杀的硬实力,还要有欧皇般的运气,不然的话,哪怕你是李元霸附体,也有可能被乱箭射成刺猬。 “等等……李元霸!这到是个可以借鉴的例子!” 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李元霸这个人,他的原型应该是李渊那个夭折的三儿子李玄霸。 李元霸是隋唐演义那本小说中的人物,同时也是小说里的战力天花板,手持擂鼓瓮金锤,相传这种锤子一个就有四百多斤,一对就是八百多斤,李元霸拥有四象不过之力,因此才能挥动这种武器。 而李元霸的坐骑“万里云”更是能日行一万,夜走八千,总之速度都快赶上高铁了。 当然了,这是小说里面的吹牛比,曾继之所以想到他,是因为靠着装备上的优势,他可以变成小号的李元霸。 挥动八百斤的大锤子是不可能的,别说是他了,就算是美国队长来了也挥不动,除非他能变成内裤外穿的那位。 但个人挥不动,不代表不能用机械挥动,投石器在很早的战国时代就有了,只不过它们投的只是石头,曾继却可以让它们投炸药。 试想一下,一个土炸弹与投石器结合会变成什么?那就是火炮啊! 造火药这种事情,简直就是穿越者的标配,曾继当然会做,至于说投石器,那更是小菜一碟。 只要将这种另类的火炮发明出来,破坏力比李元霸的擂鼓瓮金锤可强多了。 破坏力有了,然后就是防御力,在战场上,防御力的作用远比破坏力要大,特别是在乱斗的战场上,不知道哪来的一箭,就可能小命不保,因此拥有一套全方位无死角的铠甲,就是重中之重。 而说起铠甲,欧洲的全身板甲无疑是最强的。 别说是防御刀剑了,就连子弹都是能防住的,面对装备了板甲的敌人,只有用沉重的钝器去砸他们的头,才能造成有效杀伤,一般的刀剑甚至是弓弩,根本突破不了板甲的防御。 受限于冶金技术,隋唐时代防御能力最强的铠甲应该是明光铠,也就是那种用铁片甲与护心镜拼接起来的铠甲,虽然也不错,但跟用大块钢板打造的板甲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如果能装备板甲的话,那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就能大大提升了。” “如果能组建一支装备了板甲与上等马匹,同时还配备了大型投石器的部队,不仅生存能力大增,还能所向披靡,立战功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但这一切都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行,果然,还是要先赚钱!” 就在曾继研究怎么组建自己的无敌战队之时,一阵震耳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速度极快! 第十一章 封建世道 护卫队的人立刻骑马过去侦查,其他人也上了马车,随时准备突围。 不过很快就被证明是虚惊一场,来人并不是敌人,反而是援军。 数百骑兵到来,为首的一人身着罕见的明光铠,年纪在四十岁左右,膀大腰圆,一脸的凶悍之色。 而这个人曾继认识,名为长孙顺德,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大唐的开国功臣,同时还是皇后长孙氏,以及一代权相长孙无忌的堂叔。 小婵立刻过去见礼,曾继仅仅是一个家奴,是没资格过去见礼的。 “如果史书没记错的话,这个时期的长孙顺德应该是为了逃避东征才投奔了李渊,窝在晋阳城内才对。理论上,他是没有领兵权的,看样子肯定是李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到了情报,事关他的妻儿,这才破例让长孙顺德领兵的。” 大隋朝实行的是府兵制,也就是规定一批人,世世代代都要当兵,相当于职业军人。 这些职业军人在没有战事之时,会从事农业活动,自给自足,同时每隔一段时间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军事训练,以保持战斗力。 而在有战事之时,则必须无条件的参军,这是义务,根本不允许推托,历史上那位有名的花木兰,应该就是类似的军人世家,所以才会有替父从军的事情发生。 而长孙家身为关陇集团的一员,自然也是军事世家,他们家的男丁到了年纪之后,是必须要从军的,更何况这还是关乎整个大隋朝命运的东征了。 这里的东征,就是征讨高句丽,杨广前前后后一共征讨了三次高句丽,三次全部失败。 不过相对来说,第一次征讨虽然败了,但同样也让高句丽伤筋动骨,以当时隋朝的底蕴,来年继续打的话,是能打下来的,这也是杨广不顾一切,一定要东征的原因。 只可惜杨广过于高估了世家对他的忠诚,第二次东征因为杨素之子杨玄感造反,还没打就退兵了。 而且由于急于回去平叛,导致大量军事物资全都扔在了高句丽,结果就是不仅没有让高句丽损失一兵一卒,还间接给人家送了一份大礼。 至于第三次东征就更是儿戏,杨广直接被对方的假投降给忽悠回来了。 总而言之,在第一次东征失败后,杨广就被大部分的世家抛弃,这也是长孙顺德逃跑的根源所在。 虽然这货当了逃兵,但世家出身的他,无疑是个将才,不然也不能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了,而且排名可是在程知节与秦叔宝之前的,哪怕有外戚的成分加持,最少也能证明这货还是有真才实学的。 正当曾继这边研究长孙顺德的背景资料时,王铁牛跑了过来,告诉他长孙顺德要见他。 曾继深吸一口气,迈步走向了长孙顺德所在的临时帐篷。 “小人曾继,见过长孙大人。” “你就是曾继?这个诸葛连弩是你研究出来的?” 洪亮的声音传来,长孙顺德用凌厉的目光打量着曾继,曾继微微低头,但同样也在打量对方,他发现长孙顺德手中正拿着一个连弩,而且数米外还放着一根圆木,圆木的前面横着一面盾牌,盾牌上插着几支弩箭,正是诸葛连弩的配套箭矢。 “只是平时没事时瞎琢磨的产物,难登大雅之堂。” “谦虚了吧,我虽只在兵书上看到过关于诸葛连弩记载,对其并不了解,但刚刚试射了几下,发现你这个诸葛连弩恐怕一点也不比真正三国时代的诸葛连弩差,没猜错的话,这东西应该还有改进的可能吧?” 看到对方很感兴趣,曾继微微点头。 “毕竟是赶工的作品,用料以及做工都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说着,曾继走到那个盾牌前,拔下一支箭。 “就说这箭矢吧,只需要将箭头改造一下,完全可以洞穿一般的木盾与皮甲。” “哈哈,好好好,没想到你小子还是个人才,回去之后我会跟世民说,让他重用你,另外这次也是多亏了你,不然世民就要痛失爱子了!” “小婵姐是我的亲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见对方只提李盛,好像完全没把小婵放在眼里,曾继提了一嘴。 长孙顺德笑了笑,朝曾继摆了摆手,曾继行了一礼转身往外走。 就在这时,长孙顺德的声音传来。 “明天你跟我回焦县一趟。” “回焦县?长孙大人是想去抓捕那些贼兵?他们还在焦县附近?” “呵呵,那伙贼子早就跑了,我去焦县是要将那些工匠带走,这种连弩的制作方法绝对不能流传出去!” 曾继暗暗皱眉,心中有股不好的预感,但他并没有开口询问,毕竟他现在还是家奴的身份,长孙顺德决定的事情他敢质疑,那就是在找骂! 第二天,长孙顺德分出四百骑兵护送小婵与李盛前往晋阳,而他则带着剩下的四百骑兵折返焦县。 曾继自然是跟着,同时他还发现,王铁牛等原护卫队的人,也大都跟着长孙顺德,一起回到了焦县。 事隔一夜,再次回到焦县时,这座小县城除了城墙附近一片狼藉外,城内到是没什么损失。 显然在曾继他们突围之后,贼兵们并没有继续攻城,而是脚底抹油了。 这到是让曾继长出了一口气,虽然当时他们别无选择,但如果真的因为他们连累全焦县的百姓,老实说曾继心里会非常内疚,现在的结果算是最好的了。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曾继充分见识到了封建社会里,低层百姓面对权贵阶层的无奈与脆弱。 所有参与连弩制作的工匠,包括他们的家人,总计上千人,被长孙顺德强制带离焦县前往晋阳。 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一律都要走。 其中一家有一位八十多的老太太,走路都是一步三晃的,可还是被长孙顺德手下的士兵从家里提了出来,他的儿子孙子见状刚要反抗,寒光一闪,附近的几个士兵直接拔了刀,立刻就把老太太的家人给吓住了。 最终,他们只能轮番背着老太太上路。 曾继冷眼看着这一幕,隐藏在衣袖中的双手握紧,剧烈的抖动着。 “长孙大人,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长孙顺德看了曾继一眼,冷冷一笑。 “小子,你还年轻,等再过几年,你就会习惯了。” 第十二章 古城晋阳 虽然早就想到,封建时代除了当官的人外,其他老百姓就是草荐,但当这一幕真正发生时,还是让曾继的心里非常不舒服。 只是为了连弩的制作方法不外传,就可以让上千人背井离乡,甚至就连七八十岁的老人也不例外,这样的做法在现代社会是不能想象的。 同时曾继也知道,长孙顺德这还算是客气的,换成一些心黑的,直接就杀了,毕竟死人是最能保守秘密的。 心中叹息的同时,曾继更加坚定了自己当官的意志。 “可惜呀,这个时代虽然群雄并起,但到最后也还是关陇集团的天下,最终能夺得天下的人,也必然是关陇集团的人,其他任何势力不论跳得多欢,最终只有败亡这一条路。” 曾继回忆了一下大唐建国的历史,发现整个大唐,从李渊到李世民,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 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这都不算什么了。 你能想象大战之前,对面的老大突然病死吗? 可这就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情,如果把大唐建国当成一个游戏来玩的话,那么主角毫无疑问就是李世民,而他这个主角不仅本身实力强,同时游戏运营方还不断开挂帮其通关,开挂的同时,完全不顾游戏平衡。 正是因为历史上的李世民过于牛比了,因此从一开始,曾继就没想过争霸天下,因为那已经不是地狱难度,而是找死了。 既然不争霸,那么抱紧李二的大腿,当一个从龙之臣,绝对是当今最好的选择。 而且同历史上那些牛比轰轰的开国皇帝不同,李二严格来说并不是开国皇帝,他爹李渊才是。 但与以往的历史不同,大唐的开国皇帝李渊虽然也是牛人,但却有一个比他更牛的儿子,偏偏这个儿子还不是太子,这就造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夺位! 没错,打从李渊带着李世民到晋阳,将其当成大将军培养那一刻起,玄武门之变就已经不可避免了。 而这对于曾继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毕竟你在战场上立再多的功劳,也不如帮着主子篡位来得大。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大部分都是借着玄武门之变才上位的,其中又以尉迟敬德与候君集为最。 这二位在大唐开国过程中,并不是功劳最大的,但却是最狠的两位。 其中尉迟敬德在玄武门之变中,辣手射杀了齐王李元吉,事成之后,直接进升为武将一哥,将程知节与秦叔宝压了下去。 而候君集这个人更狠,正史中并没有详细记载他在玄武门之变中做了什么,但事成之后,他得到的封赏却比程知节等人还高,甚至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他更是步步高升,最高时还当上了兵部尚书,顶了李靖的缺,因此可以推断,他肯定在玄武门之变中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后世唐史专家们分析,候君集所做的事情很可能是闯禁宫,威胁李渊让位! 但因为这事过于不好听,所以正史上记载的则是李渊带着一众臣子在湖中游船,直到玄武门那边的事情解决之后,才知道出事了。 可仔细一想就知道这不可能,外面喊打喊杀的,整个皇宫的人都瞎了吗?怎么可能不知道? 知道了之后,怎么可能不去通报给李渊,李渊如果知道了,又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在湖中游船? 所以李渊在当时一定已经知道了,之所以没出去制止,就一定是没办法出去,被人给软禁了。 纵观李世民手下一众武将事后的封赏,软禁李渊,逼李渊让位给李世民的人,十有八九就是候君集了。 总而言之,在李世民手下做事,不仅可以在战场上立功,还能通过玄武门之变鱼跃龙门。 最最庆幸的是,李世民还是历史上罕见的,不事后卸磨杀驴的皇帝。 因为在李世民的心中,手下再牛比也没有他牛,所以他根本不怕手下造反,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功高震主的事情了。 哪怕是武将中最牛比的军神李靖,也算是得了一个善终,这要是赶上朱老八或刘老三,那曾继都想窝到深山老林去玩种田流了。 骑马两天的路程,由于带着一众老小,上千人的队伍,足足走了五天才到达晋阳,也就是后世的太原。 看着晋阳城巍峨的城门,以及可以在上面路马的宽厚城墙,曾继穿越以来,首次露出被震撼的表情。 前世的曾继是个很宅的人,别人休假时都喜欢去外边旅游,但曾继却只想窝在家里做手工,打游戏。 以至于他连长城都没有去爬过,自然没见过真实的城墙了,如今一见,总算是明白中华民族的战斗力明明在大部分时间里,都不如草原民族,但无论朝代如何更替,却总能屹立不倒的原因了。 “在没有火炮的时代,这种规模的城池,根本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想要正面攻破类似的城池,别说是同等兵力了,恐怕就是三倍,五倍,甚至是十倍的兵力,也不一定吃得下来,如果再算上气候,粮草补给等因素的话,也难怪杨广三征高句丽都以失败告终了!” 其实在隋唐的历史上,不仅杨广征讨高句丽失败,后来李世民携大唐无双兵锋去征讨高句丽,同样也失败了。 而且与杨广类似,李世民在征讨高句丽失败后,同样锐气全失,再加上年纪大了,身体,头脑退化严重,最终也像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帝王一样,迷恋上了修仙,胡乱吃丹药,以不到60岁的年纪就归了西。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高句丽,简直就是皇帝的噩梦! 随着队伍进入晋阳,来到太守府。 如今的晋阳太守是李渊,李世民一家自然也住在太守府内,刚一进门,曾继就看到了分离数天的小婵,以及被她抱在怀里的李盛。 姐弟两人刚寒暄了几句,长孙顺德很无礼的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曾继,二公子叫你过去呢,跟我走!” 说完,长孙顺德转身离开,从始至终都没正眼看小婵一下。 小婵仿佛早就习惯了,没有在意。 “小季,你去吧,二郎应该是要奖赏你。” “明白了小婵姐,我去去就回。” 此时长孙顺德催促的声音传来,曾继快步跟了过去,而小婵虽然脾气好,但一连被冒犯,还是朝长孙顺德的背影瞪了一眼。 第十三章 面见李世民 曾继虽然算不上表情管理大师,但身为网络时代的新人类,可是看过许多知识类的视频的,其中就包括微表情分析类的。 因此长孙顺德细微的表情变化,都被他捕捉到了。 曾继很轻易就得出,长孙顺德看小婵不爽,连带着对于自己这个小婵的干弟弟,也很不爽。 很明显,长孙顺德与小婵之间不仅关系一般,而且还有矛盾。 “长孙顺德与小婵这两个人应该没什么交集才对?怎么会产生矛盾呢?等等,他是长孙无垢的堂叔!难道问题出在这里?” 很快曾继就想通了,长孙无垢是李世民的正妻,而小婵不过是个小妾,甚至在生孩子之前,连妾都算不上,最多就是通房丫头的身份。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妾,却给李世民生下了长子,哪怕不是嫡长子,但身为李二的第一个儿子,意义还是非同小可的。 长孙无垢身为正妻,到现在还没怀孕,哪怕她是历史上有名的一代贤后,恐怕心里也会有个疙瘩。 长孙顺德身为长孙无垢的堂叔,自然也就看小婵不爽了。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看样子小婵这条大腿并不好抱啊,刚一开局,就得罪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未来很有可能还会得罪二十四功臣之首的长孙无忌,甚至是一代贤后……” 一想到未来几乎可以预见的针对,曾继就是一阵牙疼。 历史虽然不可全信,但还是有极强的借鉴作用的,长孙氏到了贞观年间,就已经是关陇集团的首领了,再加上外戚的身份,毫无疑问是当时除皇族李氏外的第一大家族。 如今曾继相当于一股脑得罪了这个家族的三大重要代表人物,可见未来的路不会好走。 特别是三人中,未来权力最大的长孙无忌,那位可绝对不是什么宰相肚里能划船的人。 胡思乱想中,曾继跟着长孙顺德来到了李府的跑马场,这里不仅是李府中人练习骑术的地方,还是射箭的靶场。 此时在马场的一端,未来的唐太宗李世民,正弯弓搭箭瞄准50米外的一个箭靶。 在李世民的旁边,还站着一个曾继认识的武将,正是之前有过合作的护卫头领王铁牛。 此时王铁牛手中端着曾继发明的连弩,正在快速射击。 一秒一箭的射速,虽然没达到连弩射速的极限,但在保证准头的基础上,这样的射速已经很快了。 而让曾继感到震惊的是,他旁边的李世民,居然用传统的弓箭,也达到了差不多的射速。 连续二十声箭矢破空的声响过后,两人总共二十支箭全部上靶,其中王铁牛以连弩射出去的箭,有六支正中靶心,四支偏离,如果按照现代靶子环数计算的话,他这十箭应该能达到80环以上。 身为手工达人,连弩的设计者,曾继对此并不意外,换成他来射的话,如果不追求高射速,50米的距离,同样能达到差不多的准头。 但让他感到震惊的是,旁边李世民用传统的弓箭,差不多的射速下,十箭居然有九箭射中了靶心,唯一偏离的那一箭,也有8环,也就是说总数达到了98环,高下立判! “二公子神射属下不如也,佩服!” 王铁牛影帝附身,拍着彩虹屁,这货身为战场悍卒,同样还是兵种中培养难度最高的马弓手,弓射之术几乎算是必修科目,50米的距离射固定靶,哪怕是骑在马上,也能射出这样的水平,如今站在地上居然连90环都不到,肯定是放水了。 但旁边的李世民,能在那样的射速下,十箭射出98环的成绩,还是让曾继大开眼界。 李世民哈哈一笑,伸手接过另一架连弩,熟练的用箭匣装箭,然后以接近一秒两箭的射速,快速射出箭匣中的箭。 十箭过后,居然全部命中了靶心,充分诠释了什么叫神射手。 “曾继,你发明了一把好弩呀!” 李世民潇洒的将连弩扔给王铁牛,扭头看向走来的曾继。 曾继拱手见礼,默默打量这位中国历史上,功绩与名气足以排进前三的一代帝王。 “连弩早在战国时代就发明了,我不过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而已,不敢当发明这个词。” “哈哈,你到是谦虚,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这个比喻很不错。哪怕你当不起发明二字,但能从蛛丝马迹中继承先人的智慧,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是个人才,来,跟我说说这种连弩的构造原理!” 李世民上前两步,拉着曾继的手就往旁边的茶栅里走。 那里不仅有休息用的胡凳,还有一些水果。 李世民拉着曾继进来,招呼他坐下,还亲自递给他一个水果,平易近人的态度,跟老干部下乡访问时差不多。 如果是原来的曾季,那现在肯定已经感激涕零,倒头便拜,从此效犬马之劳了。 但现在的却是曾继,类似的一幕,不仅天天在电视上看到,平时上班时,一些只谈梦想,不谈涨工资的老板,也经常玩这一套,他早就免疫了。 没有傲娇,也没有假装感动,曾继就这样平淡的给李世民解说连弩的构造,以及可以改进的地方,李世民一开始还观察了一会儿曾继的表情,但很快就被连弩的改良方法给吸引了。 “你的意思是说,只需要采用更好的材料,更优良的做工,这种连弩甚至可以破甲?!” “二公子,其实破甲这种事情并不困难,据我所知,现在军中所用的军弩,就可以轻松破甲。只不过那种军弩上弦的速度太慢,根本没办法连射,因此只能用于远程的火力压制,而连弩的主要用途在中距离,也就是十丈到十五丈的距离。” “在这样的距离内,只要十人一组,就可以形成一个局部的封锁线,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兵,一旦进入连弩的有效杀伤范围,绝对是九死一生,这一次我们之所以能突围,也就是这个原因。” “火力压制”“封锁线”等新鲜词汇让李世民眼前一亮,被李渊当大将军培养的他,瞬间就理解了这几个词的含义,再一联想手中的连弩,脑海中顿时就有了相应的用兵之法。 “哈哈,不错,曾继,我收回之前评价你是个人才的话。用人才来形容你,幸免太轻了一些,你是个全才呀,不仅在格物这方面,在打仗这方面也有独到的见解,这个东西就收下吧。” 说罢,李世民将一块帛递给了曾继,曾继低头扫了一眼,虽然因为字体的关系,辨认起来有点困难,但连蒙带猜之下,他还是看出这是一张卖身契,一张他的卖身契! 第十四章 包吃包住包老婆 历史上的李世民是个争议非常大的皇帝,有人说他开创了大唐盛世,是一代明君,甚至是千古一帝。 但也有人认为,李世民杀兄宰弟软禁老爸,甚至还很恶心的霸占了弟弟的妃子,因此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曾继虽然不是专业学历史的,但对于这位在知名度上,可以跟秦始皇比肩的唐太宗,还是有所耳闻的。 在曾继看来,不论他是千古一帝,还是卑鄙小人,但在对待下属这方面,却是古来少有的好上司。 无论是从起兵就跟着他的秦王府十八学士,还是后来投奔过来的程知节,秦叔宝,尉迟敬德等人,只要是有能力的,全都得到了重用。 而最为重要的是,事后也并没有鸟尽弓藏,在这一点上,历史上九成的皇帝都比不上,特别是朱老八与刘老三,在这方面连给李世民提鞋都不配。 如果把整个大唐王朝当成一家上市公司的话,那么李世民这个总裁,毫无疑问就是个有能力,同时还跟手下讲义气的好老板,给这样的老板打工,绝对前途一片光明。 而眼前的这张卖身契,算是让曾继见识到了这位唐太宗高明的驭人手段。 “这次你救了小婵与盛儿,是我李世民的恩人,既然是恩人,我当然不能再让你在身份上受辱,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好兄弟了。” 当着曾继的面,李世民一把火将曾继的卖身契烧掉,随后还吩咐管家,去县衙办理相关的手续,彻底还了曾继自由之身。 “多谢二公子。” “哈哈,有功之人就要赏,卖身契是报答你救了小婵与盛儿,接下来则是打赏你发明诸葛连弩的事情。曾继,从现在起,你就是我府上工匠房的总管了,一切与连弩相关的事宜全都是你说了算,无论的木匠房,铁匠房还是皮匠房,总之我只有一个要求,你要在两个月内完成连弩的改良,并造成500架新弩,能做到吗?” 看着李世民炯炯的眼神,曾继知道这是对方对自己的考验,他连忙从胡凳上站起来。 “二公子放心,两个月后,我一定将500架可以破甲的连弩呈上。” “好,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哦对了,顺德叔现在是李府的大总管,你有什么不明白,或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 长孙顺德哈哈一笑。 “世民你放心,有我帮衬着,绝对万无一失。” 李世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而他走了之后,长孙顺德的脸立刻就拉了下来,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曾继,你也听到二公子的话了,两个月后必须造出500架新弩,而且还要有破甲的能力,在这期间你的一切开销都要向我报备,我批准了之后你才能做,毕竟你太年轻,很多事情没有经验,很容易坏事。” “当然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我也会尽量帮你,但主要还是要靠你自己解决,毕竟我是李府的大总管,平时是很忙的。” 不等曾继回话,长孙顺德就叫来一个手下,让他听从曾继的吩咐,而他自己迈着方步就走了。 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但曾继还是震惊于长孙顺德的明目张胆。 “好家伙~~这是连演都懒得演了?看样子我高估了这位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大局观。” 曾继暗暗吐槽的同时,跟着眼前这位名叫周二的管事,来到了一个占地四百多平的小院内。 没错,你没听错,相较于一个湿地公园大小的太守府来说,眼前这个四百多平的院子只能算小院,而这个小院,就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曾继的家了。 八间正房,十余间厢房,宽敞的院子,甚至院子中间还长着一棵柳树。 前世拼命996也完不成的住房梦,到了这里,一瞬间就解决了,顿时就让曾继有种梦想成真的感觉。 “曾总管,今后这个院子就是您的了,同时还配有两个仆人,您可以直接从府上找,也可以自行到外面招,工钱都走府上的总账。另外您的月钱按照咱们府上的规矩是五贯,同时平时吃饭穿衣的费用,在一定额度内也都是记在总账上的。” 简单来说就是包吃包住还包穿,按照脑子里曾季的记忆,现阶段大隋朝的平均月收入差不多是500个铜板儿,也就是说,曾继现在的收入是平均工资的十倍,这怎么看都是高级白领级别了。 “待遇真不错呀,不愧是太守府,就差发老婆了。” 周二一听笑了笑,打趣道:“总管你要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咱们府上也有媒婆帮您去说媒,只要身份地位相差不大,十有八九都是没问题的。您一旦成亲,府上也是会帮您准备彩礼的。” “嚯~~~~这么说咱们府上连娶老婆的事都管,待遇太高了!” 周二礼貌的没有评价,但眼中却露出一丝看到土鳖的神色。 可他哪里知道找老婆这种事情,对于曾继这个现代人的杀伤力有多大!特别是连彩礼都帮着准备,现代社会要是有这样的公司,别说是996了,就是007恐怕都有人要抢着干! 虽然知道古代社会讨老婆没有现代那么困难,特别是在战争年代,女多男少,只要你家里有粮,就不愁找不着老婆。 但李府这么高的待遇,还是让曾继心动不已,以至于激动了好几分钟,他才跟着周二去李府的各个工匠房去转了转。 这一番转悠之后,曾继冷静了,打发走周二后,曾继一个人坐在院子中的柳树下发呆。 “果然~~我就说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么好的待遇,相对应的就要处理困难度极高的问题,一旦两个月后完成不了500架连弩的任务,恐怕眼前的一切都会被收走,甚至还有可能连累小婵姐!” 就在曾继联想到小婵的同时,周二正在向长孙顺德汇报情况。 “曾继那小子看完各工匠房的情况后脸色如何?有说什么吗?” 周二一脸奸诈的笑了笑。 “大人,曾继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下等人,突然得到二公子的重视,享受从没有过的待遇,差点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但在看到各工匠房的情况后直接就傻了眼,特别是从铁匠房出来后,脸色白得就跟纸一样,小的差点没忍住当场笑出声。” “哈哈哈哈,一个靠着女人上位的无能之辈,真以为靠着一个小发明就能飞上枝头?无知的东西。” 长孙顺德一脸不屑,周二见状赶紧加火。 “大人,接下来要不要我去向各工匠房的工头儿打声招呼,让他们在这两个月内消极怠工,彻底整垮曾继。” 长孙顺德一摆手。 “周二呀,你如果真那样做的话,不仅害不了曾继,相反,还会帮他一把。” “啊?怎么会?” 第十五章 迷雾重重 “你要明白一件事,我之所以看不上曾继,并不是针对他这个人,而是看不上他靠裙带关系上位这件事。” “世民是要做大事的人,因此手下不能有这种没能力,只有关系的人存在。但曾继这小子的确是发明了连弩,还救了李盛,所以我就给他一个机会。” 长孙顺德这番话说得铿锵有力,周二听得似懂非懂。 “大人,您的意思是说,这两个月我们全力配合他,不给他找麻烦,让他自己暴露无能的本质?可那如果他做到了呢?” 长孙顺德嘿嘿一笑。 “如果他真能在两个月内造出破甲连弩,那就给他个身份,但也仅此而已了。” “属下明白了。” 长孙顺德与周二的这番对话,如果曾继听到的话,一定会感叹能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人,到底还是有些本事的。 但也仅仅如此而已了,长孙顺德话里话外的敌意,真的已经快要明说出来了。 当天中午,小婵让人来找曾继,随后曾继前往小婵的院子,与小婵一共吃了顿饭。 相较于曾继那个四百平的小院,小婵住的地方,相当于一个小型的公园。 有山有河有阁楼,正所谓母以子贵,这句话在现代社会也许不实用了,但在古代封建制度下,特别是在大官宦家族内部,绝对是一件不破的真理。 正是靠着给李世民生下了长子,现在的小婵论地位,仅次于长孙无垢,是毫无疑问的二夫人。 如果现在李世民就当皇帝的话,那么小婵就算当不了贵妃,当个妃子也绝对没有问题,地位远比后来武媚娘的才人身份要高贵。 简单吃过中午饭之后,曾继问起了焦县遇袭的后续发展。 “这么说,那封家信果然是假的?” 小婵微微点头,随后叹了口气。 “二郎说自己从没写过那封信,现在已经让武大人去查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元凶!” 小婵一脸的愁容,因为那伙贼兵的目标明显是她们母子两人,元凶一日不找到,她就一日不能心安。 曾继也皱起了眉头,本能的他就感觉焦县遇袭的事情不简单,对方能将假的家信传进李府,还瞒过了所有人,光是这一点,就不是一般的宵小能做到的,再加上后面出现的那些假贼兵,更是实锤了对方是大势力的事实。 “小季,你说会不会是长孙家的人做的?” 一听这话,曾继就明白自己的这位便宜姐姐很精明,远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妇人 “长孙家有动机……也就是做这件事的理由,但在我看来他们应该不至于,毕竟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 小婵疑惑的看过来,曾继给她进一步解释了一番。 “小婵姐,我们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 “何为换位思考?” “就是将你带入长孙家中人,或者直白点说,小婵姐假如你现在就是长孙夫人,你会让自己的族人假扮山贼,公然在半路上劫杀自己吗?” 小婵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 “如果我是长孙姐姐的话,想要弄死我们母子两人,完全可以用下毒,暗杀等手段。” “哈哈,对呀,特别是暗杀之后弄成意外,到时不仅人除掉了,还不会留下把柄,事后也不会被二公子发现。但现在这种半路劫杀的方法,不仅动静巨大,最关键的是完全没办法掩盖,而且假如这一次小婵姐你们真的被杀了,你猜猜二公子会最先怀疑谁?” 小婵明白了。 “我懂了,正因为长孙家的那个动机最大,所以他们才最不可能是凶手,那到底会是谁呢?我跟盛儿也没有仇人了呀?” “也许……对方的目标并不是你们,而是二公子。” 小婵脸色微变。 “你是说,对方并不是想杀我们,而是想抓住我们然后威胁二郎?” 曾继想了想,在线索全无的情况下,这个结论是最有可能的。 毕竟晋阳李渊这一支在大隋朝的名望可是极高的,现如今又手握晋阳的兵权,就连杨广都有所忌惮,更别说其他势力了 “小婵姐,李家的政敌可是很多的,再加上晋阳又是防守突厥的要塞,就连突厥人都视李家为眼中钉,所以说,能当焦县袭击幕后元凶的人太多了。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现如今你已经到了晋阳,对方再想下手已经不可能了。” 安慰了小婵一番后,后者又问起了工匠房的事情,当得知曾继要在两个月内完成连弩的改良与制造后,又有些担心。 “小季,这是二郎对你的考验,如果你想赢得他的信任,就一定要完成。所以,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你一定要开口。” “放心吧小婵姐,我心里有数。” 曾继并没有将工匠房的各种问题向小婵说,他很清楚,如果小婵过问的话,就会被牵连其中。 任何男人都不喜欢自己老婆帮着外人赚自己的钱,哪怕这个任务是自己下的也不行。 更何况,这是李世民的考验,曾继想要刷好感度,就必须自己独立完成才行。 吃完饭后告辞离开,曾继来到了工匠们居住的院落内。 这里居住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焦县的,也就是长孙顺德从焦县拐来的那一批工匠。 这批工匠中,技术最好,同时也是威望最高的人,是一位名叫吴四九的老者。 说是老者,其实只有五十岁上下,但在隋唐时期,五十岁绝对算是老者了。 在焦县时,这位吴四九负责的就是连弩中最重要的零件制造,对于他的手艺,曾继这个手工达人是认可的。 “吴老,实在是对不住,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曾大人,唉……” 背井离乡,还是强制性的背井离乡,要说这伙工匠心里没有怨气那是不可能的。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正所谓民不与官斗,更何况还是在隋末这样的战乱年代,反抗的结果就是死,对方杀人甚至一点代价都不用付,既然无力反抗,也就只能低头承受了。 “吴老,事已至此,你们也就只能往好的方向看了。这里是晋阳,远比焦县繁华,同时这里又是太守府,你们进入这里,也算是找到了靠山,最少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好了曾大人,你有什么事情就明说吧。” 曾继也没再废话,毕竟说再多也没用,他现阶段也只是个打工人而已,根本没有决定命运的能力。 将两个月内制作500架连弩的事情说了出来,随后曾继还拿出了自己新画的连弩设计图。 吴老看了看,感叹图纸精良的同时,又叹了口气。 “曾大人,其他零件到是问题不大,关键是这些金属杆,那恐怕需要用到精铁才行的,一般的铁恐怕达不到你的要求,你能找得到吗?” “精铁的确是个大问题,不过我已经有解决的办法了,我这次来是有另一件事想要拜托吴老。” “曾大人请说。” “我想让您担任工匠房的质检员!” 第十六章 现代工业体系 “何为质检员?” 吴四九一脸懵,曾继则将工业社会中,关于质量检测的制度向他普及了一下,吴四九听得连连惊叹,身为资深工匠的他,很快就领悟了质量检测的意义所在,甚至他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毕竟以他的年纪,早就开始带徒弟了。 这个年代的师父在教徒弟时,虽然都讲究留一手,但基础的东西还是要教的,毕竟人家花钱拜师,又免费帮你干活,你要是连基础的手艺都不教,是会被人打闷棍的。 徒弟在学会基础手艺之后,就会尝试着上工,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质量参差不齐,这时当师父的就要负责检测质量,也就是充当一员质检员。 然而曾继所说的是一整套的质检制度,这可远比吴四九的那点经验要规范系统得多了。 “连弩是武器,未来是要在战场上使用的,一把质量优秀的弩,是弓弩手建功立业的根本,而数百架,上千架这样的连弩,甚至可以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如此重要的兵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后果绝对是血淋淋的,因此每一架连弩都要质量达标,最关键的是零件的配套性!” 说到这里,曾继顿了顿,拿出一架在焦县时制作的连弩。 “当时在焦县,我让你们分工合作,当时你们就已经体会到了这种方法带来的好处。” “是的曾大人,你所提倡的流水线作业法,虽然不能培养出优秀的手工匠人,但却能大大提高制造速度,非常适合工期很短,任务又重的工作。” 吴四九跟曾继接触了几次,也学会了几个新颖的名词。 “哈哈,吴老,流水线作业法可不只是提升速度,它还有另一个好处,打个比方,如果这架弩的弩臂坏了,另一架弩的箭匣坏了,请问你要怎么做?” “这个……分别做新的弩臂与箭匣……我明白了,原来如此,如此看来,这流水线作业法实在是……实在是……老夫没读过什么书,根本想不出形容它的词汇。” 曾继想了想。 “没错,流水线作业法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零件的可替换性,同样的零件,可以安装到不同的军械上,由于它们的大小相同,完全不影响军械的使用。特别是用在兵器这方面,破损的兵器完全可以互相拆解零件修复,如此一来,就可以大幅度的缩减修理兵器的时间与成本。” “而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零件的质量与尺寸就一定要分毫不差,而质检员就是负责这项工作的,吴老,你的手艺好,声望高,是质检员的不二人选啊!” 曾继这么一分析,吴四九也感到质检员责任重大,同时也有种舍我其谁的感觉,但他还是有些犹豫。 “吴老,你是担心李府的那些工匠吧?” “是呀,我在焦县那边还算有点声望,但在这里……” “哈哈,这个您不用担心,你是我找来的,自然就是我的人,我现在是李府工匠房的大总管,这里的事情全都是我说了算,谁要是不服管束,我就让他们滚蛋,所以您不要有什么顾虑。”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同时吴四九也明白,他们这伙焦县来的工匠想要在李府立足,唯一的方法就是抱紧曾继的大腿,如今曾继已经伸出了橄榄枝,他如果再不接,就是不识抬举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哈哈,是您在帮衬我才对,这两天您与焦县的各位先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安顿好一家老小,三天之后再开工,至于说精铁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曾继这个新进的工匠房总管,也许外人看来,也就是个管家而已,并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在李府内部却像个风暴眼一样,不少人都在观望着。 在这其中甚至包括晋阳太守李渊。 历史上的李渊,因为李世民的关系,史书上被写得平庸,胆小,甚至有点无能。 就连著名的太原起兵,都被说成是受李世民鼓动,甚至因为睡了宫女,才不得不起兵的。 要知道隋唐时期所谓的宫女,严格来说就是皇帝的女人,并不仅仅是佣人而已。 一代女皇武媚娘,在唐太守时期的工作就是服侍李世民起居,以及做一些文案方面的工作,用现在的职位称呼的话,相当于李世民的生活助理,贴身秘书。 而李渊由于睡了的宫女,相当于上了杨广的女人,这是死罪,最终才不得不起兵造反。 这一听就是扯谈,堂堂大唐王朝的开国皇帝要是这种货色,又怎么可能拉扯起那么大的一支队伍?真以为别人都是傻的?论出身,宇文化及同样是关陇集团的,同样算是隋末造反天团的一员,可现实是,从他杀杨广造反,到失败被杀,前后也就一年多,可见光有出身没有能力是根本没法在乱世中成功的。 因此李渊绝对不像正史上记载的那么无能,正相反,李渊雄才大略,城府极深,特别是政治头脑,更是傲视隋末群雄,李世民在这个阶级都只能叫爸爸。 除了政治头脑外,李渊的弓射之术同样是独步天下,相传他能娶到一姓三皇后的独孤氏为妻,就是靠着一手百步穿杨的神射之术。 而他的三个儿子,李建成,李世民以及李元吉,都继承了这项技能,特别是李世民的射术,之前曾继已经见识过了。 得益于这项能力,李渊对于曾继研发的连弩也很感兴趣,也因此记住了曾继这个人。 “那个发明出连弩的曾继现在怎么样了?” 管家李忠是李渊的亲信,也是李府的老人,跟李渊同岁,严格来说他才是李府的大总管,只不过因为长孙顺德前来投靠,才将大总管的职位让了出来,可即便如此,李府上上下下发生任何风吹草动,都难逃李忠的眼睛。 “老爷,这个曾继这两天干了不少事情,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哦?说说。” “是……曾继回来的第一天,二公子就将他任命为了工匠房总管,主抓连弩的改良与制造,并命令他两个月内造出500架连弩,而且这些弩还要拥有破甲的功能。” “破甲?!那可不简单,看样子世民很看重这个曾继。” 李忠微微点头。 “为了完成二公子的任务,曾继这两天整顿了工匠房,还开除了几个刺头,手段有些激进。” 李渊摆了摆手。 “工匠房那里有很多以老卖老的家伙,早就应该整顿整顿了,这么看来,世民这算是一箭两雕。” “是……不过曾继接下来做的事情,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 “哦?快说说,他都干了什么?” 第十七章 李渊的关注 李忠先是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情报,然后才开口。 “他在开除了木匠房的几个刺儿头之后,将木匠房原来的工匠与从焦县带来的工匠混在一起,整编成了几个小组。” 李渊一听就明白了 “这个方法不错,咱们府上的那些工匠彼此熟悉,习惯性的抱团,很不好管理,如今他将焦县那些人混入其中,就打破了这种抱团的趋势。而且焦县的人初来乍到,会本能的站队曾继,这样一来,曾继依靠着这些人,就能暂时整合起整个木匠房了,这小子到是有些头脑。” “老爷说得是,曾继这样做的确很高明。不过随后,他又任命焦县木匠头目吴四九,担起了名为质检员的工作。” “何为质检员?” 李忠将打听来的情报说了出来,居然丝毫不差,实锤了他才是李府的大总管。 “哦?质量检测?标准化作业?可替换零件?大才呀!这个曾继是个大才!!居然能想到这样的一套制度,真是了不起!” 李渊站了起来,在客厅里来回踱步,脸上的表情十分的激动。 李忠很及时的充当了捧哏的作用。 “老爷,这套质检制度很了不起吗?” “当然了不起了?你也是进过军营的人,你想想看,平时军中的那些军弩与弓箭坏了,通常都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要看损坏的程度了,小毛病的话修一修勉强还能用,但如果损坏程度过大,就只能扔了。” “不错,这就是军械损坏后传统的处理方法!” 李渊一扬手,打断了李忠的话。 “而且即便是小毛病,也需要大量时间去修,一旦原材不足,或者工匠人手不够,损坏再小的兵器也只能丢弃了。但如果所有军械在制造时,都采用曾继的质量检测制度,所有零件大小分毫不差,并且可以任意替换的话,到时只要兵器不是彻底损坏,完全可以将损坏的零件拿掉,用新的零件替换上。” “如此一来,就可以大大节约成本,修起来也会更快,甚至都不需要工匠来维修,士兵自己都可以做。你要明白,一个士兵的战斗力跟手中的兵器有很大关系,赤手空拳之下,再厉害的兵也会损命战场,所以兵器就是士兵的命,而曾继的这套质检制度,相当于给士兵加了一条命!” 李渊是带兵的人,特别是当上晋阳太守之后,面对的威胁可是这个时代战力最强的东突厥,因此他每天都要到军营里转转,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而对于军队战斗力的维护,除了日常的训练与饮食外,军械的质量与数量就是重中之重了。 毕竟你总不能让士兵拿着烧火棍去硬怼突厥的骑兵与强弓吧,而对付突厥骑兵,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军弩了,射程更远,拥有强大破甲能力的军弩,绝对是突厥骑兵的噩梦。 而偏偏军弩这种东西又很娇气,用不了几次,就会出现一些小毛病,毕竟是用脚上弦嘛,一旦力量用猛了,弓弦与弩臂都有可能损坏,一旦坏了,这把弩十有八九就废了,维修的成本非常高。 可如果采用质检制度,所有军弩的零件都可以替换的话,那么旧的坏了换新的,稍稍调试几下,就又能形成战力,这对于军队战斗力的维持非常重要。 “老爷,听您这么一说,这个质检制度的确很了不起,但真的能做到吗?每一个零件的大小丝毫不差,这是不是不可思议了?” 李忠继续充当捧哏的角色,李渊微微点头。 “这的确很难做到,所以就要看看曾继能不能做到了,如果不行,那只能证明这个人又是一个志大才疏,只会空谈的妄人罢了。对了,除了这些,他还做了什么吗?” “还就是铁匠房那边。” “对对,连弩这种东西我也研究过,里面有几个零件必须是金属的才能长久使用,只用木头制作,用不了几次就坏了。而且还要用好铁,甚至是精铁,咱们府上的铁匠房可没那么多好铁。” 李忠微微低头。 “曾继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现在命令铁匠房全部停工,要改进铸铁炉与风箱,甚至还让所有铁匠将煤全部烧成碳,从今往后不许再用煤来炼铁,全都改用碳!” “啊?改进炉子与风箱这到是可以理解,但将煤换成碳这有什么意义?煤跟碳不是一个东西吗?” 李渊不是那种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自然见过煤与碳,但也清楚,碳就是煤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东西,在他的理解中,碳就是烧到一半的煤而已,根本就是一个东西。 用烧了一半的煤代替还没开始燃烧的煤,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这个,属下也不明白了,但曾继说,用碳来炼铁的话,最少可以提升三倍的出铁量,而且出好铁精铁的可能也会大大提升!” “哦?真有这种事情?” “这个……属下就不知道了,反正曾继就是这样说的,铁匠们都不相信,但他们也没敢反对,毕竟已经杀鸡敬猴了嘛。” 李渊笑了,身为上位者,他自然明白曾继开除了几个刺头就是为了立威,起到一个杀鸡敬猴的作用。 这不,剩下的工匠全都老实了,哪怕曾继所说的办法在他们眼里就是个屁,但也没人反对。 “不管怎么说,先看看,虽然我也不相信用碳就能提高精铁产量,但万一呢。” 李渊端起茶碗,喝了口茶汤,正所谓端茶送客,一般这种时候李忠都会离开的,但他显然还有话没说完。 “老爷,除了这些,曾继还做了另一件事。” “还有?这小子还真不安分呢,他又做了什么事?总不能要扒房拆家吧?” “那到不是,曾继在吩咐完这些之后,突然跑去找了王铁牛王护卫,说是要练习骑马,昨天他已经练了一个下午了。” “骑马?这小子心还真大,这种关键时刻居然还有心情练骑马,看样子是成竹在胸啊,算了,先不去管他,世民不是给了他两个月的时间吗?那就等两个月之后,看他的成果了!” 第十八章 练习骑马 李府的跑马场内,曾继正吃力的往马背上爬,可惜使了半天劲,最终还是从另一面滑了下来。 旁边的王铁牛与另外两个李府护卫,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笑?你们连马鞍都不给,我怎么上马呀?” “没马鞍就上不了马?你看好了,上马要这样上!” 王铁牛快步走过来,像只猴子一样,一步就蹿上了马背,然后靠双腿稳定平衡,直接坐在光溜溜的马背上,围着马场开始绕圈。 另一个护卫走过来,轻拍曾继的肩膀。 “曾老弟,既然你想练习骑马,还要达到我们的水准,那就不要借助马鞍,要从最难的地方下手才行。” 曾继嘴角抽搐,有点后悔自己的吹牛比了。 在吩咐铁匠房的人改造铸铁炉与风箱之后,他就来到了跑马场这里,找到了相熟的王铁牛,表示要跟他学骑术。 由于曾继已经立志要成为一名武将,还要建功立业,因此就对王铁牛说,自己要学习骑马,而且还要达到他们这些专业骑兵的水平。 王铁牛这几个护卫也不知道是过于耿直,还是单纯的坏,总之直接就接来一匹没配备马鞍的马,然后现场指点了曾继一些骑马的要领,就让他直接上手了。 于是乎就出现了刚刚的一幕,足足一个小时,曾继连上马都没有完成。 不是力量小了,上不去,就是力量大了直接从马的另一边翻了下去。 哪怕力量合适,爬到马背上了,马匹稍稍走动几步,他就掌握不住平衡,径直摔下来。 这一度让曾继回忆起了上小学时,第一次学骑自行车时的痛苦体验。 总之在连摔了几回之后,曾继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自己的小脑好像不怎么发达,平衡感很差。 上一辈子别的小孩一个下午就能学会骑自行车,而他却一周才学会,在这一周的时间内,他摔车的次数达到了三位数。 自行车是死物,马可是活物,学会骑马的难度明显是要高于骑自行车的,再加上没有马鞍,曾继现在非常后悔之前的吹牛比。 此时王铁牛在绕了一圈后,重新驭马来到曾继身前,非常帅气的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 曾继赶紧鼓掌。 “王哥的骑术果然厉害,有朝一日我要是能达到王哥的水平,就心满意足了。” “哈哈,过奖了曾老弟,这马刚刚跑了一圈,已经没那么躁动了,你接着练吧。” “这个……我现在觉得自己的天赋好像很一般,所以咱们还是循序渐进的好,马鞍……” “哈哈……” 几个护卫又是一阵大笑,随后找来了一个马鞍给马套上。 骑马时,有马鞍跟没马鞍完全是两个概念,甚至于骑兵的出现,就是因为马鞍的发明。 在马鞍出现之前,战场上的王者是战车,也就是用战马拉着的双轮马车,马车上站着一个驭马的车夫,以及一到两员手持长矛与弓箭的士兵。 既有机动力,又有强大的战斗力。 可随着马鞍的出场,骑兵渐渐取代了相对笨重的战车,特别是当马弓手这个兵种出现之后,战车就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的战场上,几乎看不到用马拉着的战车了。 曾继欣慰的看着马背上的马鞍,然后发现了一件事。 “这马蹬怎么只有单边,另一边的丢了?” “啊?马蹬本来就是单边的呀,难道你习惯从外侧上马?” 王铁牛面露疑惑的反问了一句,曾继立刻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上马?你的意思是说,马蹬只是为了上马所用?” “不然呢?” 曾继仔细看了看眼前的马蹬,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马蹬与马鞍连接的皮带过长了一些,如此一来,当骑上之后,左脚几乎无法借力,腿短的人,甚至只能将脚从马蹬里退出来。 曾继试了试,他的腿虽然较长,不至于将脚退出来,但也很难借力,感觉就是虚蹬着而已。 这样的马蹬,真就像王铁牛所说,只是为了上马之用的。 对于王铁牛这样的优秀骑兵来说,完全就是可有可无,这只马鞍之所以还有马蹬,可能就是为了给新手上马用的。 曾继扭头看向马场四周,这里除了他们外,还有几个护卫在练习骑射,而他们的马鞍上真的没有马蹬。 “我说王哥,你不觉得弄成双边马蹬,然后马蹬稍稍往上提一提,让双脚可以借力,如此一来骑士的战斗力就能更强吗?” 历史上马蹬在汉朝就出现了,甚至更早的秦朝好像也有,总之在隋唐时代,马蹬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 可是全都是单边马蹬,没有双边的,也就是说,马蹬的作用只是上马,并没有用于战斗。 正当曾继以为,自己又能凭借领先于这个时代的知识,让王铁牛等人震撼一番时,王铁牛他们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双边马蹬当然可以提升战斗力,这谁都知道呀!” “啊?你们都知道?那……” “你想说,为什么不弄对不对?” 这回轮到曾继懵了,在这一刻,他感觉立场都颠倒了,好像自己才是古代土著。 “曾老弟,你觉得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是什么?” “作用,当然冲阵,打击敌人的士气,关键时刻一锤定音了!” “哈哈哈哈……” 王铁牛等人再一次的大笑,就差说曾继是个二b了。 看着这几个货,曾继发誓,要不是打不过他们,他早就撸起袖子赏他们几个大耳刮子了。 “曾老弟呀,骑兵要是真像你说的那样用,恐怕我们几个早就死在战场上了。听好了,骑兵在战场上最主要的作用不是杀敌,更加不可能去冲阵,而是侦探与骚扰,只有在敌人溃败时,才会主动追击,也就是说,在双方势均力敌之时,骑兵是不会与对面硬拼的。” “啊?是这样的吗?” 王铁牛的话刷新了曾继对古代骑兵的认知,同时也让他惊醒,自己虽然拥有现代人的知识,但在某些领域就是个小白,如果一味的以为,靠着现代人的知识就能全方位碾压古代人的话,那他恐怕会吃大亏,甚至死得很惨! 第十九章 古代骑兵 在王铁牛的一番科普中,曾继总算是对古代骑兵作战有了一定的了解。 简单来说,古代骑兵,或者更准确点说是轻骑兵,他们的作用真的只是侦查与骚扰,决定一场胜负的关键不是骑兵,而是各种步兵。 骑兵面对步兵时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极看重兵种的克制。 简单来说,骑兵面对长枪兵,弓箭手时不仅完全没有优势,一味莽过去的话,绝对会死得很难看。 “射人先射马”这个成语,就已经告诉了世人,对付骑兵的最好方法了。 当然了,骑兵身为古代战场上的王者,也并没有那么弱。 相对强大的机动性,可以让骑兵将战场的主动性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特别是马弓手这个兵种的出现,就更是能将步兵玩死。 打个比方,两军对峙,一方是步兵,一方是骑兵。 那么骑兵的一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高机动性,围着步兵的战阵骚扰射击,寻找战阵的破绽。 步兵一方只能被动的射箭反击,但由于骑兵的高机动性,命中率会很低。 一旦步兵战阵被射得死伤过大,士气下落,出现破绽之时,骑兵就会像一把利剑一样,径直插入敌阵,接下来就是血淋淋的屠杀了。 隋末唐初之所以东突厥才是军事第一强国,就是靠着数十万的马弓手,他们在战场上可进可退,只要指挥官不犯傻,一股脑莽过来的话,那么以步兵为主的隋唐军队,只能被动防御,完全无法掌握战场的主动。 当然了,万事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唐朝到了贞观中期,军事力量就已经超过东突厥了。 这里面除了东突厥自己内耗,以及天灾等因素影响外,大唐军队装备的提升,也是重中之中。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玄甲军,也就是所谓的重装骑兵的出现,彻底打破了马弓手至霸战场的局面! 总而言之,在玄甲军出场之前,轻骑兵的作用只是侦查与骚扰,而这两项任务通常来说不需要骑兵去攻坚,自然对于马蹬的需求也就没那么大了。 当然了,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铁太少了。 马蹬这种东西可是需要承载骑士体重的,因此必须要用好铁打造才行。 而隋唐时代的冶金水平很一般,好不容易炼出来的好铁还要打造兵器与铠甲呢,哪还剩余去打造马蹬呀,所以双边马蹬才没有出现。 当然了,这也只是唐初,随着玄甲军在战场上杨威,他们大多承担的任务都是正面冲击敌人的军阵,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装备双边马蹬了。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曾继明白,王铁牛找来的这个有单边马蹬的马鞍,完全是看在焦县一起同生共死的情份上才找来的,不然的话,大部分的马鞍连单边马蹬都没有,等于说,这个时代的马蹬本身就是奢侈品。 不管怎么说,有了马鞍与马蹬之后,曾继上马的问题算是解决了,而在王铁牛等人的指点下,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曾继勉强能在马背上掌握平衡了,当然前题是马不走动的情况下。 一旦马开始慢步走,他就会像喝多了的醉鬼一样,开始在马鞍上左摇右晃,一旦跑起来,那就会直接从马背上滚下来,与马场的土地来一次亲密接触。 在天色将黑之时,王铁牛一脸沉重的拍了拍曾继的肩膀。 “曾兄弟,你这个天赋实在是……总之你明天接着来吧,我有空一定会过来指点你,如果没空我也会指派别的兄弟过来,总之你多备点金创药好了。” 曾继早就知道自己天赋一般,所以并没有气馁,反正在他看来,所谓的骑马就跟开车一样,天赋好的,一天就能学会,天赋不好的多练练也能学会,熟练工种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曾继回去后,他这大半天的骑术训练过程,也传到了长孙顺德,李世民,甚至是李渊那边。 长孙顺德听了后,一脸不屑。 李世民那边到是没什么表示,只是让人送来了两包金创药,而李渊则想得有点多。 “这么说,曾继一个下午少说从马上摔下来几十次?” 李忠点了点头,李渊哈哈笑了两声,随后撸了撸胡子。 “这小子有点意思,看样子他并不甘心当个总管呢。” “老爷的意思是……曾继有别的想法?” “不错,以他在格物以及管理上的才能,会不会骑马根本无所谓,如果他天赋好也就罢了,练了也就练了,但很明显他没啥天赋,换成别人早就放弃,以后安心坐骄子或马车就好了,可他却一再坚持,这可就不是光学个本事那么简单了。” 李渊扭头看向李忠。 “继续盯着他,一旦他有别的特殊举动,立刻向我汇报。” 李忠先是应了下来,但随后脸上露出了纠结之色,李渊看了看他。 “怎么?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小题大作?” “老爷,曾继虽然在格物与管理方面有些才能,但也不过是个人才罢了,您用不着这么上心吧?” “哈哈,你难道就不好奇,他小小年纪为什么会懂这么多?而且他有这样的才能,为什么当初还会卖身到咱们李府?” 李忠表情微变,眼中闪过一丝狠厉的神色。 “老爷,您的意思是,他是有目的地混入咱们府中?” 李渊先是摆手,然后点头。 “他应该不是细作,没有细作会表现得如此扎眼,但他一定是怀有什么目的的,不然他的才能就无法解释了,总之你留心一点就是了。” “属下明白。” 曾继这边,在李府的大食堂吃过晚饭后,回到了自己那四百平的小院内。 亲自打水,洗了个澡,然后就发现无事可做了。 “难怪古代总出一些思想家,哲学家,在这个没电脑没网络没手机的时代,天一黑除了找老婆做运动外,就剩下思考人生思考宇宙了,总不能直接睡觉吧?这才八点钟啊!” 习惯性的想用手撸头发,可一想到刚刚上过大号,在这个没卫生纸擦屁屁的时代,能用什么可想而知了,虽然事后曾继已经洗手了,但隐约间好像还有点气味的残留! “不行,必须得做点什么,我又不是老八,天天用手这太影响食欲。” 一脸嫌弃的甩了甩手,曾继摸黑朝木匠房走去,不一会儿就用小推车,推出了一堆碎木花,然后找到了李府内一个废弃的池子,将整车的碎木花倒了进去。 第二十章 杀气杀意 “差不多得一周吧,还要再找点天然的胶水,还要做几个细一点的纱网,其实也无所谓,反正只是擦屁股用的草纸,又不是高档宣纸,擦着不破就行了,没必要弄得很精细。” 曾继准备用古法造纸,原理就是用植物纤维,混合胶水制作纸浆,再使用宽大的纱网,将植物纤维制成的纸浆均匀的摊在纱网上,当它们干燥之后,就会变成纸了,这就是最原始的造纸法。 当然了,现代的造纸术自然没那么简单,特别是想生产出高等的办公用纸,是需要添加很多化学原料的。 但就像曾继所说,他只不过是想解决个人卫生问题,自然是尽可能做到精简了。 可是曾继并不知道,在他眼中已经精简到家的造纸之术,其实在隋唐时代,绝对算是造纸世家的不传之秘。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纸了,但并不是书写的主流,这个时代书写的主要载体是帛,一种吸墨效果很好的布。 而纸,特别是宣纸,跟马蹬一样,都是奢侈品,哪怕是大户人家,也只敢偶尔用纸作画或写字,一般的读书人,根本就买不起。 连推了两车碎木花之后,曾继就回去睡觉了,而他的这番举动,很快就传到了李忠的耳朵里。 李忠甚至亲自走到那个废弃的池子边,朝里面看了看。 “这小子还真是能折腾,这又是想干什么?” 虽然感觉曾继太不省心,但李忠并没有轻举妄动,也没有立刻向李渊汇报,他想弄清曾继的真正目的后再汇报。 转眼就是一周时间,这一周内曾继的生活很有规律,上午去各个工匠房转一圈,指点一下质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中午去大食堂吃饭,而且每次吃饭都将报销额度拉满,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每顿饭都比别人的丰盛,不仅有菜有饭,甚至还有肉,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营养十足。 其实不只是中午饭,就连早饭曾继也没省掉,还是坚持上一世一天三顿饭的传统,而不是像隋唐时代的人们那样,一天只吃两顿。 吃过午饭后,曾继就会去找王铁牛练骑马,经过一周的训练,曾继总算是能平稳的坐在马上,不至于动不动就摔下来了。 当然了,他这样的水平,也就是拿马当交通工具而已,至于说上战场,在马上弯弓射箭,甚至是冲入敌阵大杀四方,那还差得远呢。 练一下午马术,然后就是回来吃晚饭,晚饭过后曾继又会去那个泡有碎木花的池子边看看。 这就是曾继一周的情况,李忠一直派人盯着,知道曾继这小子在等结果,因此只是继续让人盯着,并没有去干预。 终于,一周之后,铁匠房那边出结果了。 曾继刚刚吃完晚饭,准备去造纸池子那边看看,这时一个姓李的铁匠跑了过来,告诉他新的铸铁炉已经弄好了。 曾继跟着他来到铁匠房,发现全李府的铁匠都在,当曾继分开人群后,看到了按照他的设计,改造的新铸铁炉已经安置好了。 曾继围着炉子转了转,这时李铁匠还在旁边充当解说员。 “总管,这个炉子我们已经试过了,配合新的风箱,出铁量比以前提高了三成!” “三成?你们是用煤还是用焦炭?” “煤,关于焦炭……” 曾继一摆手,打断了对方,他很清楚这些铁匠不相信焦炭练铁会比煤强,因此一点也不意外。 “焦炭准备得怎么样了?” “已经准备好了两万斤。” “带我去看看。” 曾继迈步走到存放煤炭的仓库,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经过加工处理过的焦炭。 他拿着一根木棍捅了捅,发现有一些焦炭燃烧得并不完全,也就是说,还处在半煤半焦的程度。 “将这些半生的焦炭都捡出来,再次加工,炼铁必须用完成的焦炭,不能掺杂别的。” 一众铁匠们感到曾继过于较真了,刚要报怨几句,曾继又说话了。 “明天正式开炉,你们去通知长孙总管一下,让他明天来主持新炉的开炉活动,哦对了,二公子有空吗?你们以往开炉炼铁时,二公子会过来看吗?” “总管,二公子一般是不来的,不过这一次他特别交待过,等咱们新炉子建好后,要来看看的。” “哦?那好,我亲自去请,你们按照我的指示,将焦炭都挑出来,明天开炉时,我不想看到一块煤。” 眼看着曾继连李世民都要去请了,众铁匠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很快,长孙顺德那边就得到了通知,本来他的亲信周二每天都在盯着,如今自然是第一时间将情报汇总,提交给了长孙顺德。 “呵呵,这小子弄出来的动静不小呀,这么说世民明天也会去?” “是的大人,二公子对这件事很重视,所以早就留话说会来的。” “那就好,吩咐下去,明天将新进的那批木料送过去。” 周二脸上露出了然的表情。 “大人,那批木料如果都用来制造连弩的话,少说能造两千架!” “那不是更好?世民这么重视新连弩,我当然要全力以赴,不能在原材料上拖后腿,对了,这批木料花了多少钱?” “差不多三千贯。” “呵呵,够买好几匹马了,这么大的投入要是做不出成绩,世民就算再惜才,也会翻脸的。” 长孙顺德这边已经张开了口袋,等着曾继往里面钻了。 李世民那边有曾继亲自去请,也答应明天去观礼,至于说李渊这边,由于身份太高,到是没人去请。 李忠自然是第一时间将铸铁炉完工的消息告诉了李渊,李渊想了想,只是吩咐李忠明天也跟着去看看,他本人是不可能去的。 就在李府上下,都为了炼铁这件事聚集起来之时,一个穿着黑衣,脸上还罩着黑纱,看不出年纪的女子,赶在城门关闭的最后一刻进了晋阳城。 当她路过一个小巷子时,几条饿疯了的野狗突然冲了出来,要往她身上扑。 眼看一场狗食人的悲剧就要发生之时,黑衣女人突然扭过头,轻轻掀开黑纱的一角,露出了双眼,看向那三条野狗。 此时三条狗距离女人不到三米,纵身一扑就能扑到,然而就在它们发力的瞬间,四肢突然像抽筋了一样不听使唤,跑在最前面的狗更是失去平衡,翻倒在地上。 剩下的两只全身炸毛,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似的,嘴里发出“呜呜”害怕的叫声。 女人放下黑纱,迈步离开,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三条野狗才恢复正常,夹着尾巴跑开了。 第二十一章 开炉炼铁 虽然用万众瞩目来形容有点夸张,但是在铁匠房新铸铁炉开炉的这一天,李府上上下下来了不少人,其中就包括李府的二号人物,李世民,以及他的正妻长孙无垢。 “曾继,准备得如何了?” 李世民在一众下人的簇拥下,带着长孙无垢走了过来,曾继先是过来见礼,刚要说话,长孙顺德也到了。 “世民,还有无垢你们都来了,正好,我新进的一批木料也到了,先来看看。” 长孙顺德一摆手,他的亲信周二指挥着一众手下,拉进来数辆牛车,在这些牛车的后面,是上百根工整的木材,全都是经过处理的,表面很光滑,连根毛刺都没有。 李世民走了过来,看了看这些圆木,虽然不是专业的木匠,但身为神射手的话,对于弓是非常了然的,因此只是上手一摸,就知道这些木料都是制作弓的上等材料。 “伯父这批木料不错呀,而且数量这么多,少说也能制作数千只弓了!” “哈哈,伯父知道你的心意,自然是全力帮你了。这批木料是我跟武士彟一起想办法搞到的,质量好,数量大,还满意吗?” 李世民笑着点头,随后长孙顺德叹了口气。 “虽然我跟武士彟已经尽可能的压价了,但还是花了近三千贯才将这批木料拿下,曾继,我可是将这些木料都交给你了,你该不会让我跟世民失望吧?” 长孙顺德一脸器重曾继的表情,但在场大部分人都听明白了,这分明就是将一座山,压到了曾继的肩膀上。 一旦扛不住,那当场就会被压死。 李世民当然也听出来了,微微诧异的同时,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他也想看看,曾继到底有没有真才实学,或者说,他的才能到底有多大。 如果仅仅是搞发明的话,那最多就能成一员优秀的工匠而已,难堪大用。 毕竟在这个时代,工匠虽然不愁吃穿,但想要获得多么高的地位与身份,那还是别想了,更加不可能进入李世民的核心圈子,因此李世民不仅没有制止长孙顺德,还默许了对方的行为。 “长孙大人如此相助,曾继感谢不尽,等到工匠房开始全面生产,相信您找来的这批上等木料,一定能物尽其用。” “好,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曾继先是向李世民请示了一下,在得到许可后,立刻转头吩咐李铁匠开炉。 随着大量焦炭的倒入,风箱架设完毕,一把火之后,铸铁炉内的温度开始升高,很快铁匠房内就变得高温难耐,长孙无垢已经受不了了,不得不退了出来。 不仅是他,很快李世民与长孙顺德也不得不退出来。 毕竟他们两人虽然是武将,但这种高温的环境可不是光身体好就能承受的,继续留在房内,他们十有八九会中暑。 又过了一会儿,曾继也满头是汗的走了出来,端起一碗水淋在脸上,物理降温。 “不好意思二公子,这次的炉子虽然改良了一些,但受限于原材料,还是有不少问题存在,没热着几位吧?” 李世民摆摆手,随后问道:“曾继,我也到过铁匠房几次,看过他们炼铁,但以往的温度好像没这么高吧?” “二公子,其实温度虽然有所差距,但并没有那么明显,之所以一般人受不了,是因为温度提升的速度远超以往,人体一时间才无法承受的。” “这就是你用焦炭的用意?因为焦炭是已经燃烧过的,所以升温速度更快?” 李世民这话一出,曾继就知道这位贵族子弟,并不是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他是贵族子弟中,少有的那种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人。 在这种人手下工作,只要你有能力,就不会被埋没,但相对来说,如果你本身没什么大能耐,那也很难在他手下混日子。 “二公子说得也对,只不过焦炭可不仅仅有这一个好处,它还能大大提升出铁量,以及提升铁的质量,当然了,现在说这些还过早,还是等出铁之后,我再进一步解释好了。” 曾继说罢,还故意朝长孙顺德那边看了一眼,长孙顺德嘿嘿一笑,只不过表情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从容了。 李世民则装着没看到,安静的在外面等着,反倒是长孙无垢,此时正仔细的打量曾继,曾继朝她看了一眼,立刻低下了头。 虽然隋唐时代,是中国古代对于女性约束最少的年代,街上甚至能看到穿露胸装的女人。 但当着人家老公的面,与人家老婆久久对视,这已经不是失礼,而是找抽了。更何况这还是李世民的老婆,未来的文德皇后,曾继还没心大的认为,李世民会重用一个对自己老婆不敬的人。 看着曾继在李世民面前侃侃而谈,长孙顺德非常不爽。 “曾继呀,看你的样子,连弩的改良应该已经完成了吧?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等这批木料用完之后,我们晋阳的5000骑兵,就能变成5000马弓手了?” 这下连李世民都有点看不过去了。 “伯父,这恐怕过于苛求了吧?” “世民,如果用弓箭的话,那的确是苛求,但如果用连弩的话,那难度就会大大降低,以晋阳骑兵的素质,想要变成合格的马弓手,应该问题不大才对。更何况,我这几天让人算了算,发现一架连弩的成本最少是长弓的三到五倍,投资这么大,如果最终还不能让骑兵的战力提升,那不是太亏了吗?” 李世民沉吟了一下。 “你这个说法到也合理,曾继,你觉得呢?” “二公子,长孙大人说得很有道理,我虽然不懂领兵打仗,但却明白军事力量的强弱,与武器装备有直接关系,资金投入得越多,就应该拥有更强的战斗力,这才是升级武器装备的初衷,不然的话,还不如继续用长弓,老老实实练习骑射呢。” “你到是对军队战力有着不错的见解,看样子你对于连弩很有信心嘛,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眼看曾继还是那幅成竹在胸的样子,长孙顺德也有点慌了。 “这小子这么隐的吗?难道说用焦炭代替煤来炼铁,真的能大幅提升出铁量?不可能的,如果真这么简单的话,那铁匠们应该早就发现了才对,他们又不是白痴?这小子一定是在虚张声势,!” 长孙顺德不相信焦炭有那么大的作用,因此继续针对曾继,曾继则是稳如老狗,一点也不害怕翻车的样子。 就在两人在李世民面前说得吐沫星子乱飞之时,第一炉铁终于出炉了! 第二十二章 你们至于吗 “出铁了,出铁了,好铁还有精铁!都出了!都出了呀!” 铁匠房内传出工匠们的惊呼声,随后就是一阵忙活的声音。 李世民听到后,刚要往里走,却被曾继伸手拦了下来。 不等李世民发问,一股热浪就从房内涌出,根本不需要正面承受,仅仅是从身体旁边擦过,也让李世民等人感到酷热难耐,露出来的手与脸,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铁水刚刚从炉内流出,这会儿是最热的时候,二公子还是再等等吧。” “铁水?!” 李世民瞪大了眼睛,他了解过炼铁,每一次开炉,都是一块块形状不规律的红泥,虽然听资深的老师父说过,再加热是可以将铁烧成水的,但他却从没见过,没想到…… “新造的这个炉子虽然我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但炼化铁水的温度还是可以达到的,再加上使用了焦炭,做到这种程度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即便曾继现在的话刚刚就已经说了,但配合如今不断从门内涌出来的高温,却显得格外装逼。 长孙顺德脸色难看,他发现自己这回好像输了。 “就算温度更高,也不意味着就能出好铁精铁吧?” “长孙大人说得是,炼铁可是一门技术活儿,高温只是炼铁的一环,还有不少门道的,总之一会儿就能见分晓了,再等等。” 又过了十几分钟,门内的温度没那么高了,李世民再也忍不住,迈步走了进去,长孙顺德紧随其后,曾继走在第三位。 此时铁匠房内,许多铁匠正在用铁钳,将一块块的铁锭从模具中夹出,然后用肉眼观察铁锭的品质,见李世民等人进来了,李铁匠赶紧走了过来。 “怎么样?这一炉的收获如何?” “二公子大喜呀!这一炉的出铁量比以往多了三倍,最重要的是,炼出来的铁全都达到了好铁的水平,甚至还有三块铁锭达到了精铁的水平,可以用来制作马槊!” “好呀,太好了,让我看看!” 李世民心喜的走过去看,长孙顺德现在已经知道自己输了,但他到底是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深知现在不是拆台的时候,也就跟着过去看。 曾继对此并不意外,对于这个炉子的出铁量,他早有预估,可以说,在这个领域,放眼整个大隋朝,也找不出第二个能跟他比肩的人,长孙顺德想在这方面压他,完全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就在曾继盘算,今日之后,李世民会如何调节他与长孙顺德的关系之时,一个铁匠学徒有些胆怯的声音传了过来。 “师……师父,我这块好像是……钢!” “什么?滚开!让我来!!” 李铁匠两步就窜了过去,一把推开自己的徒弟,然后也不顾铁锭上散发的高温,低下头,瞪大了眼睛看着,随后还用锤子小心的敲了敲。 “是钢!真的是钢!出钢了!” 这一声吼,现场所有铁匠都像发情的猩猩一样,激动的吼叫起来,连李世民在一旁都顾不上了。 甚至就连李世民,在再三确认之后,也跟着吼了两声。 曾继一脸无语的看着他们,眼神就像在看一群智障! 长孙顺德此时也很激动,在看到曾继的样子后,迈步走过来,伸手捶了他一拳。 “好小子,老夫这回真是输给你了,不过输得心服口服!” “啊?长孙大人,您这是……” 长孙顺德的变化,让曾继很诧异。 心中感叹:你丫是个反派,别做这种洗白的行为好不好,一会儿我就要装逼打脸了,你这样让我接下来怎么下得去手? 此时李世民也走了过来,甚至也抬手捶了曾继一拳,劲挺大,捶得曾继肩膀直发麻,还不敢躲。 “二公子,你们这么大反应干嘛?不就是出了一块钢吗?不至于吧?” “不至于?你小子该不会不懂钢的重要性吧?” 虽然刚刚长孙顺德有洗白的举动,但曾继还是准备开启装逼打脸模式,不然他念头不够通达。 “长孙大人小看我了,钢的重要性我当然知道,打个比方,同样形状,重量相当的一把刀,钢刀可以轻易在铁刀上砍出缺口,如果力量再大点,用刀的手法再好点的话,一刀砍断铁刀都是有可能的。” 长孙顺德哼了一声。 “要是老夫来用的话,别说是铁刀,就算是穿着明光铠的武将,我也能一刀将他分尸!” “对对对,就是这幅反派嘴脸,继续保持下去呀。”曾继心里大叫着。 “曾继,这块钢锭可以用来制作陌刀。” 李世民发话了,曾继先是一愣,随即就理解刚刚众人的反应了。 所谓陌刀,算是隋唐时期,特别是唐朝兵器制造的巅峰了,甚至还被后世称之为传说中的利器,制作方法已经失传了。 考古学家们还原出来的陌刀,是一种全长达到三米,光刀刃就能达到一米五的巨型兵器,重量达到二十到三十斤,传说可以一刀斩断马匹! 长柄陌刀用于马战,短柄的则装备给力气大,战斗力强的悍卒,但不论是马战还是步战,陌刀的主要对手都是突厥骑兵,也就是说,陌刀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一种斩马大刀! 由于陌刀的刀刃过长,因此制作时不仅要兼顾硬度,还要有一定的柔韧性,不然的话,刀是很容易断裂的。 相传在战场上,陌刀的主人在战死后,其他士兵可以不顾战友的尸体,但一定要将陌刀捡回来,由此可见陌刀的重要性,以及制作的不易。 想到了关于陌刀的种种传闻,曾继算是明白这些人刚刚为什么那么失态了。 此时李世民激动的抓着曾继的肩膀,边摇边问。 “曾继,你快跟我说说,以后这个炉子是不是每次都能炼出钢来?快说!” “二……二公子您先别激动,不就是钢吗?现在铁匠们对炉子的温度掌控还不熟练,等过段时间,出钢率还会提升,没什么大不了的!” “真的?真的还能再出钢?而且还能炼出更多的钢?”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随后看向长孙顺德。 “伯父,你安排一下这边的事情,所有参与炉子改良的工匠,都重重有赏。曾继,你跟我走,去见我父亲!” 不等曾继回应,李世民拉着他就往外走,曾继嘴角抽搐,扭头看了一眼长孙顺德,心里暗骂。 “我擦,这就走了?我还没开始打脸呢!” 第二十三章 土法炼钢 没来得及打长孙顺德的脸,曾继内心非常得遗憾,但也没办法,只能跟着李世民去见李渊。 这边长孙顺德留下来打赏一众铁匠,而长孙无垢也留了下来,在长孙顺德忙完之后,拉着对方走到一边。 “伯父,您与这个曾继之间有过节?” “观音婢呀,曾继是小婵的弟弟,这件事你不会不知道吧?” “原来如此,伯父,我希望您以后不要再找曾继的麻烦了,他是个人才,而且还是能力非常大的人才,这样的人对于二郎来说极为重要,我不希望因为我,而耽误二郎的大事!” 长孙顺德深吸一口气,在内心感叹自己侄女识大体的同时,也有点怒其不争。 长孙无垢到是很淡定。 “我跟小婵情同姐妹,与二郎更是情比金坚,所以伯父您完成不用担心。再说了,以我对二郎的了解,他以后绝对还会再娶的,而且再娶进门的女人,也一定不会是小婵那种身份的,到了那时,小婵就是我的盟友了。” “观音婢,原来你已经想明白了,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再跟曾继一般见识了,你放心好了!” “多谢伯父理解。” 一代贤后,可不是光品德高尚就行的,政治能力绝对不会低,对于小婵这种出身贫贱的小妾,未来肯定会选择站在她这个正妻这边,如此一来,曾继就不是她的敌人,反而是盟友了。 长孙顺德只看到了曾继作为潜在敌人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他成为盟友后所能提供的助力,单从这点来看,长孙顺德在政治这方面,远远不如自己的侄女,哪怕她这个侄女今年只有15岁。 另一边,跟着李世民来到太守府的正堂,曾继终于见到了那位大唐的开国皇帝,最被杨广所忌惮的人,未来的唐高祖李渊。 见礼之后,李世民将刚刚铁匠房炼出钢的事情说了出来,李渊一听也有点激动。 毕竟是真正的马上皇帝,他对于武器装备的重视程度,远比那些纸上谈兵的人要高得多。 “曾继,我问你,为什么将煤换成焦炭之后,就可以将铁的产量与质量提升那么多,甚至还炼出了钢?焦炭不就是燃烧不完全的煤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李渊直指问题核心,李世民也目光炯炯的看着曾继,随后意识到什么。 “曾继,我知道这可能是不传之密,但你放心大胆的说,事后我不会亏待你的!” 曾继笑了笑,他当然知道李世民不会亏待他,对于这个历史上,少有的可以跟开国功臣和平相处的皇帝,他可是十分看好的,不然的话,他就直接钻进深山去玩种田流了。 “太守大人,还有二公子,你们都小看我了。炼铁之术虽然算是不传之秘,但它同样是振兴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关键,这样的核心技术如果敝帚自珍的话,是会被天打雷劈的!” “好!没想到曾继你还有这样的觉悟!世民呀,你找到了一个大才呢。” 李渊一脸欣慰,先不管他说这种是真心,还是在收卖人心,但不管怎么说,的确让曾继感到很舒服。 “父亲,曾继这样的人能在这个时间点展露才能,是我们李家之福呀!” 李渊微笑着点头,听着两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再结合历史,曾经知道,此时的李家父子已经决定反隋了。 总之一番彩虹屁之后,曾继将用焦炭的原理说了出来。 “太守大人,二公子,不知道二位有没有熬过药?” 李世民点头,曾继接着说。 “在我看来,炼铁炼钢其实与熬药有很多合似的地方,熬制草药讲究君臣佐使,不同的草药扮演不同的角色,起到的作用也是有主有次,如果抓错了药,或者熬药时火候没掌握好,都会导致最终的药汤药力大减,甚至将治病的良药变成要命的毒药!” “曾继,你的意思是说,用煤来炼铁是错误的?相当于草药中混进了一味毒草?” 李世民反应很快,已经听出一点意思来了。 “不错,在炼铁的过程中,煤中的杂质也会混入铁水之中,从而导致最终的铁变脆,质量下降,甚至还会出现大量的浪费。反观焦炭,其实制作焦炭的过程,就是一个去除煤里面杂质的过程,这样解释二位应该就明白了吧?” “另外还有一点,焦炭由于本身的特性,让它可以更容易被点燃,也能达到更高的温度,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火候不足的问题。” 曾继伸出两根手指。 “炼铁以及炼钢,最重要的其实就两点,一是温度,二是纯度,而使用焦炭就满足了这两点。” 李渊父子两人恍然大悟,这才明白用焦炭炼铁居然有这么大的学问在里面。 明明只是将煤加工一下而已,却对炼铁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根本不会相信! “曾继,如此说来,今后那座炉子还会产出更多更好的铁,甚至是钢?!” “不错,当铁匠们熟练掌控炉子的特性后,铁的品质还会再提升一些,不过提升的幅度有限,想要再有质的飞越,就要从别的地方想办法了!” “别的地方?” 曾继又伸出了两根手指。 “刚刚我说过了,炼铁的关键是温度与纯度,而炼钢对这两方面的要求更高。焦炭虽然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它现在已经快到极限了。想要更进一步,就要找到比焦炭更高效的燃料,或者是能助燃的材料。” “助燃?” 李世民细细品味着这个词。 “不错,焦炭是炼铁的主要燃料,这恐怕很多年都不会改变,如果能找到一种,能大幅度提高焦炭燃烧速度与温度上限的材料,就可以炼出更好的铁与钢。另外炉子也还有改良的空间,例如增加它的密闭性。” “在我的设想中,炉子在开炉之前,是不应该散发太多热量的,也就是说,铁匠房内不应该那么燥热,铁匠房内之所以热,是因为炉子内的热量跑出来造成的,这无形中就造成了大量浪费,将这种浪费去除掉的话,也能提升温度,进而提升炼铁的品制。” “最好的炉子,应该每一炉都是钢,相对于钢来说,铁不过就是炼钢的失败品而已,而那样的炉子我称其为炼钢炉!” “炼钢炉”三个字一出,李家父子的眼珠子都红了! 第二十四章 东窗事发 钢铁是工业的基础,哪怕是到了现代,也是最为重要的原材料,而在古代,它不仅是生产建造的原材料,还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 在古代传记与小说中,经常会出现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猛将。 还有一骑当千的绝世名将,虽然这种大部分都是在吹牛比,但其实在战场上,以一敌百这种事情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如何做到以一敌百呢?除了士兵本身强悍的战斗力与体能外,最最重要的就是装备了。 一匹上等的战马,一套厚重的铠甲,以及砍人如切葱般锋利的兵器,这些都配齐了,当他冲入一群手拿铁片刀,甚至连铁片刀都没装备齐全,只能拿着烧火棍上战场的乌合之众中时,以一敌百就变得可能了。 现代战争中,武器装备的碾压,会让战争的天平高度倾斜。 而在古代战争中,天平的倾斜程度只会更高,大唐中期兵锋最利之时,为什么能大败东突厥,在草原上追着对方跑,与武器装备上的碾压可是有很大关系的。 不说别的,光是装备了全套马具的重装骑兵,也就是玄甲军,就是突厥马弓手的噩梦。 光从装备来看,突厥骑兵面对玄甲军,就像手拿三八大盖的小鬼子,面对北极熊的机械装备师一样,只要指挥官脑子清醒,战斗还没打其实就已经分出胜负了。 一直想造杨广反的李家父子,非常清楚钢铁对于军队的意义所在,因此在听到“炼钢炉”这三个字时,才会反应这么大。 “曾继,那个炼钢炉你能做出来吗?” “暂时不行,在我的设想中,炼钢炉的外壁应该是用耐高温的金属打造的,不是包一层铁就行的。而这种金属我还没见过,所以需要反复实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与金钱,所以……” “放心大胆的去做,不论花多少钱,投入多少时间李府都全力支持你!” 李渊大手一挥,表达了自己的支持。 没办法,那可是炼钢炉呀,别说是隋唐时期了,就算是解放后的中国,都经历过疯狂的大炼钢铁时代,可见钢铁对于国家领导人们来说,是有多大的吸引力了。 “父亲,如今曾继只是工匠房的总管,我想让他担任大总管,总理炼铁的一切事务,您看如何?” “嗯,世民你自己决定吧。” “可是顺德伯父那里……” 李世民早就看出长孙顺德与曾继之间的矛盾,也想到了这个矛盾的根源在小婵与李盛身上。 “顺德本身就是带兵的出身,担当大总管一职并不合适,我明天就给他在军中安排个差事,这件事我会亲自跟他说,你就不用管了。” 扭头看向曾继。 “曾继呀,李府是你的后盾,你有什么能耐与想法,就尽管施展吧!” 总而言之,一番对话之后,曾继算是拿到了自己的第一轮天使投资,还顺便把竞争对手长孙顺德给挤走了,算是大获全胜! 当天下午,曾继被提升为李府大总管,赏钱100贯,月钱从5贯提升为10贯的消息就在李府内部传开了。 而长孙顺德则被李渊调入军中任职,不再担任李府大总管的消息也一并传开。 工匠房内许多长孙顺德的人见势不妙,立刻开始亲近曾继,送礼的,拉关系的,甚至一个家里有妹子的,还准备来当曾继的姐夫! 新型炼铁炉可以炼出大量好铁精铁,甚至还能炼出钢的这件事,算是彻底奠定了曾继在李府的地位,也正式进入了李府的核心圈子,受到了核心圈子那部分人的关注。 身为曾继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小婵在得知曾继得到李世民甚至是李渊的重用后,第一时间将他叫过来,吃了一顿大餐。 虽然隋唐时期的食物味道很一般,大部分都是烤的与煮的,但胜在量大,食材纯天然,已经吃了一段时间的曾继算是适应了。 由于这个时期采用的是分餐制,也就是一个人一个小桌子,不像现代是一家人共用一张大桌子,所以也就没有了互相夹菜的举动。 “小季,恭喜你得到了老爷的重视,未来一定可以平步青云的,来,我敬你一杯!” 小婵举起一杯酒,曾继咽下嘴里的烤羊肉,也端起了手中的酒,然后一口闷下。 隋唐时期还没有蒸馏酒的出现,所以酒的度数不高,也就是后世啤酒的水平,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海量。 可曾继却明白,哪怕酒的度数再低,喝多了还是会伤身的。 毕竟有统计,亚洲人从基因的角度来看,其实并不适合饮酒。 喝酒伤肝,这是常识,原因就在于肝脏是代谢酒精的器官。 而偏偏亚洲人的肝脏内,缺少了代谢酒精最重要的两种酶,具体叫什么曾继也不记得了。 只知道这两种酶分别代谢的是乙醇与乙醛,喝酒上头的人,是缺少乙醛的代谢酶,而喝酒不上头,反而越喝脸越白的人其实更惨,他们连乙醇代谢酶都没有。 无法将酒精代谢成乙酸,那么酒精就会留在肝脏里,这就是喝酒伤肝的原理。 曾继不是肝帝,所以尽可能的不会去喝酒,哪怕是古代的低度数酒也一样。 象征性的喝了一杯后,曾继就将杯子放下了。 “小婵姐,长孙顺德算是被我挤走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他不会再找咱们姐弟两个的麻烦,你可以放心了。” 小婵欣慰的笑了笑,随即眼中却闪过一丝异样,曾继一皱眉。 “怎么了小婵姐?发生什么事了吗?” “小季,我们的事情好像东窗事发了!” “我们?我们什么事?” 曾继一脸诧异,小婵低着头,不敢看他,只是用低沉的声音说话。 “关于盛儿身世的事情。” “盛儿?是李盛少爷吗?他的身世,他不是二公子的……” 曾继脸色大变,扭头看向小婵,后者此时的表情既纠结又带着一丝悔恨,但更多的却是怨毒! 如此复杂的表情变化,让曾继立刻就明白了。 “我擦,不会我真的绿了李世民吧!这事业才刚刚起步,就来这么一下,老天,你是在玩我吗?” 第二十五章 真实的小婵 在穿越后第一次见到小婵之时,曾继的脑海中就涌现出两人的关系,好像是有一腿,但记忆很模糊,无法确定两人的关系到底进行到了哪一步,更加不能确定李盛就是自己的儿子。 李世民算得上是近几十年间的位面之子,跟位面之子作对绝对没有好下场,因此曾继下意识的将这段记忆遗忘了,然而现在…… “小婵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详细说一说。” 小弹将一块帛递给曾继,曾继低头看了看,发现帛上只写了一句话。 “我知道你的秘密!” 曾继眉头紧皱,抬头看向小弹。 “这是哪来的?” “早上起来,在我的床头发现的。” “床头!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到的地方呀!” 如果仅仅是一封迷语人般的威胁信,曾继心中还会报有一丝侥幸,但对方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信放在小婵的床头,这就非同小可了。 要知道小婵现在算是李府的二夫人,李世民对她非常重视,再加上李盛现在也跟着小婵,两个人是住一个屋的,就更是守备森严了。 可以说,外人连进小婵的院子都要费些心思,更加不用说直接进入睡房了。 “小婵姐,对方可以进入你的睡房,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身边人干的!” 小弹摇了摇头。 “我的睡房平时只有小红可以进,其他人,就算是守护院子的侍卫也是不允许靠近的,至于说小红,几个月前她的父亲病逝,还是我出钱帮她办理葬事的,她应该不会背叛我才对。” 曾继暂时排除小红。 “如果不是身边人的话,那就证明对方的势力很大,手下拥有一批潜行能力高超的人,靠真本事潜入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小婵脸色大变,迈步过来抓住了曾继的手。 “小季,你说会不会是长孙家的人做的?” “小婵姐,你又怀疑长孙氏了?之前不是排除他们的嫌疑了吗?” “之前是排除了,但现在不同以前呀,你这一次排挤走了长孙顺德,也许对方怀恨在心,所以才……” 曾继想了想,虽然觉得也有这样的可能,但总感觉不太对。 “以长孙顺德在李府的人脉,到是有这个能力,毕竟他在半天前还是大总管,调动侍卫什么的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但……” 曾继说到这里,抬眼扫了小婵一下。 “小婵姐,关于李盛身世的事情……” 曾继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坦然面对,不然自己总提心吊胆的,实在是很难受。 小婵叹了口气。 “小季,盛儿他就是你的儿子,这绝对不会有错,你还记得我生盛儿时,差点死掉的事情吗?” 曾继哪记得呀,他发现关于李盛的事情,脑子里的记忆就像被刮坏的光盘一样,断断续续,很多关键的地方都是空白的。 没办法,只能含糊两句,让小婵自己说。 “其实我之所以难产,全都是因为吃药的关系,我是故意提前生下盛儿的,为的就是凑月数!” 小婵的话,让曾继汗毛都竖了起来。 本来在曾继眼中,小婵就是个平凡,本份,性格很温柔的大姐姐。 结果现在才发现,这是一个批着老实人外衣的狼灭呀! 小婵的意思曾继听明白了,为了伪装成是李世民的种,所以小婵在李盛还不足月时,就吃药将孩子提前生了出来,也就是说,李盛是个早产儿。 至于说小婵是怎么找到那种药的,曾继也想到了,因为小婵过往的经历。 小婵嫁过好几回人,在她接近两位数的男人中,就有过药铺的郎中,很有可能是在那个阶段,学会了一些药理,毕竟在曾季的记忆中,自己的这位小婵姐从小就非常聪明,光靠偷学,就学会了常用字。 仅仅是一个月,就学会了弹琴跳舞,放到现代社会,这绝对是个女学霸,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好苗子,跟她一比,以前的曾季就是个低能儿,一首古持三天才能背下来,一周就忘了的水平。 总而言之,小婵完全有能力自己配药,并设计这个局,将未来的唐太宗都给骗了! 而他曾继,或者说曾季,从头到尾都是小婵的工具人! 弄清楚这些后,曾继心里有点不爽,以至于说话的语气都变了。 “小婵姐,正所谓纸包不住火,你当初为什么要……” “为什么?哼,你以为我愿意背叛自己的丈夫?还不是被逼的!” 此时的小婵表情有些狰狞,但说话的声音却压得很低,明显还没有失去理智! “自从13岁嫁人,我总共嫁了七次,前六个男人都把我当玩物,其中有两个男人,成亲仅仅两个月就把我送人了,你知道那段日子里我是怎么过的吗?!” 不等曾继回应,小婵继续说道:“在那些男人眼里,我就是一个玩具,一件玩腻了就送人的玩具而已!” “凭什么我要承受那样的苦难,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嫁人时风风光光的,而我呢?往往是酒桌上的几句话,就决定了我的下家,在那些男人眼里,我与一匹布,一个花瓶,一枚玉佩毫无分别!” 说到这里,小婵的眼睛都红了,泪水从脸颊滑过。 “本来,我都已经认命了,甚至想到了跳河,呵呵,我真的跳过一次,可惜当初第五任丈夫又让人把我捞了上来。在我发着高烧时,他站在床头,表情狰狞的对我说,我是他搭了大人情才得到的,在没有拿到等价的东西前,我绝对不能死,呵呵~~这就是男人!” “正是他的这番话,点燃了我内心的仇恨,凭什么我就要逆来顺受,凭什么我要自己作践自己,既然他们都不把我当妻子,那我凭什么把他们当丈夫看待!” 小婵深吸一口气,伸手擦掉了脸上的泪水。 “终于,在经历了六个男人后,我又像一件美丽的花瓶一样,送到了李世民府上,成为了李府的一个舞女。不得不说,与前六个男人相比,李世民待我是最好的,他从来不打骂我,甚至在得知我识字后,还给我找来了很多书。” “那些书有很多都是孤本,非常昴贵,甚至比我的身价都高。” “既然如此,那你安心当李世民的小妾不就得了,为什么?” 曾继轻轻打断了小婵的话,在他看来,小婵到了李府,也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应该珍惜才对。 “为什么?我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李世民虽然比前面的六个男人都好,但他同样只把我当成一件美丽的玩具,只要是玩具,就有玩腻的一天,而且我在他的身上,也看到了前六个男人的影子,如果不采取行动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拥有第八个男人!” “哼,既然如此,那我为什么不自己找第八个男人呢?!” 曾继一听,立刻就明白,自己!或者说曾季,就是小婵的第八个男人。 第二十六章 终极舔狗 小婵抱着自己颤抖的手臂,缓缓蹲在地上。 “一开始李世民两三天就会来找我一次,一个月后他一周才来一次,两个月后他半个月才来一次了。我很明白,他已经腻了,这样的情况我经历了很多次,接下来我就会被拉到酒宴上,给一众宾客跳舞,最后就会被送给其中一人。” 说到这里,小婵的眼睛里闪烁着仇恨的厉芒!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逆来顺受,所幸在李府我见到了你,小季,是你救了我,将我从那恶心的命运里拉了出来。我知道这对你很不公平,所以当初我才跟你约定,事后之后,我们会恢复成以前的关系,彼此之间只以姐弟相称。” 曾继叹了口气,总算是将前因后果理清楚了,同时也明白,为什么关于他与小婵之间的回忆,只有以前青梅竹马的美好时光,而后面的却是模模糊糊的。 说白了吧,曾季就是一条舔狗,一条被利用了还一心为对方着想的终极舔狗。 小婵利用他怀上孩子后,就一脚将他踢开,同时还在精神上控制他,让他忘了这一切,从此以后她是曾季的好姐姐,而他则是小婵的好弟弟,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整件事下来,小婵因为怀了孩子,从此摆脱了嫁人,送人,再嫁人的命运。 而曾季这条舔狗,也圆了与女神结合的梦想,甚至还有了孩子,哪怕从此以后不能相认,但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至于说李世民,反正例代当皇帝的人,都有戴绿帽子的习惯,后宫佳丽三千,想在这方面作假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例代的皇子中,估计有不少都是野种,多李盛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事情如果就这样下去的话,也算是皆大欢喜了,但从之前的焦县遇袭,到现在的床头留信,都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小婵的事情东窗事发了。 一旦这件事被捅出去,小婵被浸猪笼是没跑的,李盛身为一个野种,十有八九也活不成。 最倒霉的就是曾继了,与女神(七手的)的鼓掌运动没赶上,结果背锅却轮到他了,这特么的比接盘侠还惨! 强忍着臭骂小婵的冲动,曾继强压怒火,开始努力想办法。 毕竟曾继就是曾季,这黑锅他不背也得背,一旦这事抖了出去,他必死无疑! “小婵姐,眼下咱们必须要想个对策才行。对方先是在焦县假扮山贼来劫人,现在又用信来威胁,这都在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对方并不想公开这个秘密。” “你也这么想?” 很明显,聪明如小婵,已经想到了这一层。 “是的,如果对方只是单纯的想让李世民丢脸的话,那直接公开就行了。哪怕只是一些流言蜚语,也能造成极坏的影响,但对方两次出手,都很小心谨慎,足以证明他们并不想公开这件事,而是想以这件事来要挟你!” “可我只是一个妾而已,没权没势,根本没什么本钱。至于说通过我来要挟李世民,更是无稽之谈!” “呵呵,那可不一定,你现在是李府的二夫人,还是李世民长子的母亲,哪怕李世民喜新厌旧,但你们母子在他的心中,还是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的,这就是本钱,恐怕也是对方所看中的!” 小婵微微点头。 “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现阶段对方还在试探,床头放信的目的应该是打破你的心理防线,等到你自乱阵脚时,他们就会出手了。” 心理防线啥的小婵虽然没听说过,但聪明如此,立刻就想明白了这个词的含义,暗暗惊讶于自己这个傻弟弟怎么突然开窍了,随即就不在注意这些。 “那我们现在静观其变吗?” “那样太被动了,小婵姐我觉得你现在最好培养一批忠心的丫环与下人,把自己与李盛严密的保护起来,如果在你床头放信的真是身边人的话,那最好把他找出来,但如果是外边人干的,那就交给我好了。” “你想怎么做?” 曾继起身,在屋子里转了几圈。 “说到底还是人多力量大,那些造反的反王们也不过是仗着人多而已,我不想当反王,便身边最好也建立起一个势力才行,万一……总之小婵姐,我要先回去准备一下,过几天我会给李世民送个礼物,到时你要配合我。” “你有具体的计划吗?” 一听这话,就知道小婵早就习惯玩计谋了,她幸亏是个女人,要是男儿身,少说能混个谋士的位子。 “计划我过几天给你,总之你多留意身边人,一旦发现奸细,先不要打草惊蛇,我们谋定而后动。” 姐弟两人又盘算了一番,随后曾继就离开了。 回到自己的小院里,曾继靠在院子中的大柳树上,仰天长叹。 “真特么的不省心,算了,就当是夺舍你这具身体的代价好了。虽然早了点,但建立自己的势力早就在计划之中,毕竟纯粹的打工人可是没有前途的,哪怕是跟着这个时代最牛比的老板,如果自身一点势力都没有,还是会被排挤,开始行动吧。” 起身回屋,开始在一堆礼物之中翻找。 这些礼物都是他当上李府大总管后,那些长孙顺德的旧部送的,毕竟墙头草这种东西,在见风使唤舵这方面往往都是快人一步的。 在大量的礼物之中,曾继找出了一张狐狸皮,以及一匹深色的皮,随后又翻出了一些针头线脑儿,开始忙活起来。 这一忙活就是一个下午,以至于他连学习骑马的事情都暂时放下了。 不仅是整个下午,吃过晚饭之后,曾继罕见的点燃了几根蜡烛,居然挑灯夜战,一直到后半夜,蜡烛都烧完了才睡觉。 而就在曾继展现自己肝帝的一面时,晋阳振威校尉宋追命的家中居然遭贼了。 宋追命虽然只是个六品武将,但因为有晋阳副太守高君雅作靠山,所以这几年混得很不错。 他的府邸也很大,丫环下人加在一起,足有上百人,而且这货也不知道是不是亏心事做多了,居然以权谋私,每天都会调动一百名晋阳守军来给他看家,相较于其他同级官员的府邸,这货的家绝对算是铁桶一块,戒备森严! 一般的毛贼,别说是到他家偷东西了,恐怕在看到那一百守军时,早就望风而逃了。 可是今天,宋追命的家不仅遭了贼,甚至还死了几个充当护卫的守军,整个晚上附近的几条街都吵吵嚷嚷的,动静闹得相当大! 第二十七章 旧都晋阳 第三天,由于前一天睡得很晚,因此曾继隔天起得也有点晚,还有点黑眼圈,一幅没睡醒的样子。 “总管大人,今天我们又炼出钢来了,之前二公子吩咐过,炼出来的所有钢都要集中起来制作陌刀,您看……” “既然是二公子的吩咐,那照作就是,连弩用不上钢的。对了,你们会不会做锅呀,就是圆形的,用来做饭用的。” 穿越快半个月了,曾继虽然已经习惯了这里的饮食,但还是很怀念炒菜,之前没条件,哪怕管理着铁匠房,可也不能以权谋私,拿珍贵的铁去制作吃饭用的锅,但现在没事了,铁匠房这里不仅每天都有大量的好铁与精铁出来。 李世民又拨款新建了几个炉子,以后铁的产量只会更高,所以现在先拿点做个铁锅完全没有问题。 李铁匠询问了一下锅的形状,曾继又用3d作图法,给他画了出来,随后又顺手画了一个烧水壶。 这几天,曾继时不时就会拉稀跑肚,最大的原因就是喝生水。 身为现代人,最清楚病从口入的道理,因此把水烧开了再喝,绝对是必须遵守的事情。 之前没条件,现在有了,自然不能放过。 “总管大人画图的手法真是我平生仅见,您放心,这个铁锅与水壶,我一天时间就能做好。” “辛苦了,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就多打几个,也许别人也会想要。” “明白明白。” 李铁匠身为李府的老人,自然明白曾继可能是想去送礼,但他实在想不出,哪些贵人会想要这种东西,总之他先自己动手试做了一个,然后就让徒弟上手了。 毕竟对于他们这种连陌刀都能制作的高级铁匠来说,铁锅与水壶这种东西实在没啥技术含量。 从铁匠房出来,曾继又去木匠房那边看了看,如今吴四九,也就是焦县工匠的头目,已经掌握了质检制度的精髓,并且在木匠房这里开始试着推行了。 曾继过来看看,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后,就放心的离开了。 如今距离李二给的两个月期限还有四十来天的时间,制作500架连弩,完全没有问题。 另外曾继不是那种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人,拥有现代知识的他,很清楚一个人哪怕肝帝附体,也不可能比一群人的干得多,因此如何调动所有人分工合作才是重中之重。 虽然上一世的曾继不是什么老板,也没怎么学过企业管理,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另外相对于心眼多的现代职场人,古代的手工匠人还是很朴素的,特别是像李铁匠这种,本身还是李府的家奴,就更加不会好吃懒做了,因此管理他们相对轻松得多,这也让曾继拥有很多的空闲时间,可以做自己的事情。 看着距离吃中午饭还有两个小时左右,也就是一个时辰,曾继溜出了李府,来到晋阳城的大街上。 晋阳,也就是后世的太原,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算得上是二线大城市,而到了唐朝,因为李家是从晋阳起兵的,所以这里又被称为旧都,地位仅次于长安与洛阳。 繁华的大街虽然不能跟现代相比,但也算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了,特别是到了商铺街之后,各种古色古香的小店,以及路边摆摊的小贩,更是平添了一丝烟火气。 曾继一边逛街,一边寻找着什么,很快他就找到了他今天的目标,一家专门卖鞋的鞋店。 “客官里面请,您有什么要买的尽管跟我说,我们是晋阳最大的鞋店,不论是男鞋还是女鞋,长靴还是马靴,这里应有尽有!” 一个年纪二十岁左右的小二,热情的招呼着曾继。 曾继一边应付他,一边打量店里的鞋,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里的鞋都没有鞋带! 靴子就不用说了,就是一个圆筒,有没有鞋带影响还没那么大,只要大小合适,穿着时应该不至于甩出去。 但像平口的布鞋,由于没有鞋带,更加没有松紧带的关系,一旦鞋旧了,那就跟穿个拖鞋差不多了,甚至还不如拖鞋跟脚。 这恐怕就是古代人,经常丢鞋掉鞋的原因。 “你们这里售买半成品吗?” “何为半成品?” “就是制作好的鞋帮鞋底啥的?” “哦~~有到是有,不过光买这些其实也不便宜的,您还不如直接买成鞋实惠。” 曾继笑了笑。 “这个你不用管,该多少钱,我一文都不会少你的,你去给我拿十个鞋底,从大到小一样一双,顺便再把你们掌柜的找来,我有事问他。” “好,那您稍等。” 小二扭头到后面,很快就抱着十双鞋底走了出来,而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中年胖子。 这个时代,胖是身份与财富的象征,一般老百姓除非得病,全身浮肿,不然的话,恐怕养不出一身肉的。 现代社会人靠衣装,而在古代,一身的肥肉绝对能让别人高看你一眼,估计这就是打肿脸充胖子的由来吧。 “这位爷如何称呼?” “我曾姓,是李府的大总管。” “李府?莫非是太守李大人的李府?” 曾继点头,掌柜的一听,赶紧招呼小二上茶,还将曾继请到后面的雅间上座。 对于隋唐时期的茶汤,曾继喝过一次,差点吐了,因此见小二要去端茶,赶紧让他打住,这都快要吃中午饭了,他可不想影响食欲。 掌柜的姓许,是晋阳本地人,他们许家在晋阳世代经营鞋店,算起来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算是个老字号。 双方闲聊了几句后,曾继问出了正题。 “许掌柜,你们许家有自己的作坊吗?” “当然有,店里所有的鞋,都是出自我们许家的制鞋作坊,靠着精湛的手艺,上等的料子,全晋阳城百姓脚上的鞋,有六成都是出自我们许家。” 许掌柜一脸骄傲,居然扬言晋阳六成的鞋都是他们家出的,虽然这话怎么听怎么在吹牛比,但敢吹这么大的牛比,证明对方是有底气的。 “既然如此,那过几天我可能有笔生意要跟你们合作,到时还要请许掌柜多关照啦。” “生意?是您个人的,还是……” 曾继笑了笑。 “我虽然是李府的下人,大事做不了主,但像穿鞋这种事情,还是能插上嘴的。” 许掌柜一听就明白了,赶忙从袖子里摸出一锭银子就要递过去。 隋唐时代的主流货币虽然是铜钱,但对于有钱人来说,还是用金银的,毕竟大宗交易如果也用铜钱的话,那就太多太重了。 “许掌柜,这钱你先收起来,等我有准确消息后你再送不迟,我今天还有事,先告辞了。” 第二十八章 这里有武功 许掌柜亲自将曾继送了出来,曾继告辞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李府,而是又在街上转了转,买了一些东西。 就在这时,他看到前边好像封街了,而且封街的那队士兵中还看到了一个熟人。 “王哥,你这是在干嘛?咱们府上出事了?” 王铁牛扭头一看是曾继,立刻走了过来。 “是曾兄弟呀,你误会了,不是咱们府上出事了,而是宋追命那家伙家里闹贼!” “宋追命?这谁呀,名字可够横的!” 王铁牛一脸不屑。 “一个欺软怕硬的马屁精而已,现在是六品振威校尉,昨天晚上这货家里进了贼,还闹出了人命,听说死了十几个,这下到好,我们几个就被抓了壮丁,帮着过来搜查!” “死了十几个?这什么贼呀,也太嚣张了吧,居然敢在城内杀人,还杀官家的下人?!” 王铁牛表情严肃,凑过来小声道:“死的可不是下人,而是晋阳守军!” “嘶~~对方多少人呀?连当兵的都死了十几个,太狠了吧?” “呵呵,听说只有一个人,好像还是个女人。” “什么?一个?还是女的?一对十反杀?!” 这下曾继彻底被震惊了,然而王铁牛接下来的话,直接震得他汗毛倒竖。 “听说昨天晚上,那个女贼潜入了宋府,被发现后被围了,结果女贼光靠手中一把剑就冲了出去,那十几个倒霉蛋,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被杀的,呵呵,真要是单挑,估计二三十个都不是对手。” 王铁牛一脸的幸灾乐祸,曾继感觉他与那个宋追命应该有过节,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女人,面对几十个手拿武器的士兵,居然能以少打多,单人独剑杀出重围,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武侠小说里,怎么跑到现实中来了? “难道说,这是大唐双龙的那个大唐?哪怕是现代社会的特种兵王,光靠冷武器恐怕也没办法一挑几十吧?而且对方还只用了一把剑,这就更夸张了,该不会……” 曾继突然变得很激动,将王铁牛拉到一边。 “王哥,我问你件事,你仔细考虑再回答我。” “什么事这么正式?” “王哥,这世上是不是有武功这种东西?就是那种学了后,可以一跳几十米,一掌拍碎岩石,甚至隔空打死牛的那种武功?!” 王铁牛听得嘴角抽搐,伸手摸了摸曾继的头。 “没发烧呀,怎么还说起胡话来了?这世上要是真有那么强的武功,岂不是连皇帝都能刺杀了?” “没有吗?等等……你说没有那么强的武功,也就是说,还是有武功的对吧?” “武功当然有啦,你没看到那边的武馆吗?报名费十贯,钱交够了就可以学。” 曾继一听,赶紧扭头看向王铁牛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一个名为“霍式拳馆”的武馆,甚至隐约间,还能听到里面“哼哼哈哈”的打拳声。 可这种地方,一看就不靠谱。 “你要是瞧不上霍家拳的话,咱们军中也有几门武功,你王哥我就学了一手五虎断门刀,之前在焦县可是杀了八个贼兵的,你没看到?” 一听“五虎断门刀”这个名字,曾继就知道这肯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武功,赶紧打断他。 “王铁,军中的那些武功,能练到那个女贼的水平吗?” “这个嘛……如果你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还是有可能的!” “什么?都万中无一了,还只是有可能?” 普继一脸的瞧不起,王铁牛怒道:“你懂什么?越厉害的武功,修练的难度就越大,相反,修练的门槛就越低,就拿我这手五虎断门刀来说吧,只要你有手有脚,练个两三年就能拥有以一敌三的水平,参军是完全没问题的。” “相反,如果你修练那些厉害的功夫,别说两三年了,就是五六年,也不一定能入门,甚至有可能把身体练废了。曾老弟,你还是别好高骛远,如果你真想学的话,军中的几门功夫都不错的。” “至于说昨天宋府的那个女贼,我没亲眼看到,判断可能不准,但从她单人独剑能在上百人的围攻中突围而出,还顺手宰了十几个当兵的这点来看,她修练的应该是某种厉害的功夫,而且实力最少达到了一流水平!” “一流?也就是说,还有二流三流?一流之上呢?有没有剑圣剑神啥的?” 曾继感觉有点武侠小说的意思了。 “什么剑圣剑神的,一流之上是宗师,放眼整个大隋也没几个,那种人,从来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普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一个的。” 一听还有宗师,曾继兴趣更高了。 “快说说,一流二流是怎么划分的?” “很简单,三流武者拥有一挑三的实力,二流一挑十,一流一挑百,至于说宗师,已经很难用数量去衡量了,除非是陷入乱军之中,不然的话宗师高手一心要走,没有人能拦得住。” 说到这里,王铁牛又摆了摆手。 “当然了,这里所谓的一挑几,是以普通人来说的,并不是士兵,而就算是面对士兵,也分战场与非战场,在战场之上,哪怕是一流高手,一个不小心也会被杀,只有宗师才能全身而退,前题是陷得别太深。” “老弟你的出现,有可能打破这个常识。” “哦?你是说我是万中无一的学武奇才?” 王铁牛再次摸向曾继的额头,看他有没有发烧。 “我是说,你造的那个连弩,完全就是武者的噩梦。别多了,十把那样的连弩组成弩阵,就算是一流高手也只能脚底抹油,溜得慢了,恐怕想走都难了。” 一听这话,曾继内心大大的失望。 感觉又从武侠世界回到正史世界了,堂堂一流高手,连十把连弩都应付不了,如果他将手枪发明出来,岂不是一枪一个宗师?那练武还有什么意义。 本来曾继还以为,这个世界有武功,练了之后不说一骑当千,以一敌百,或者长年百岁也好呀。 但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如果武功真的那么牛比,那个例朝例代的皇帝恐怕早就去练了。 不说别的,就说李世民吧,这货52岁就死了,而且死前跟秦始皇一样,迷信不死药,最终的病因也跟胡乱吃药有关。 如果武功真能长寿的话,李世民也不会那么早就死了。 连王铁牛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护卫头子都会武功,武将出道的李世民应该也会,而且练的应该还是很高级的武功,这样都只活了52,可想而知这个世界的武功,估计也就跟现代社会训练运动员的方法差不多,能提升一定的身体素质,但也仅此而已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在得知了武功的真相后,曾继顿时就没了兴趣,跟王铁牛又聊了几句后就离开了。 在李府食堂中,李铁匠找到曾继,告诉他铁锅已经打好了,水壶还要再等等,随后就将一口直径将近一米的大铁锅摆到曾继面前,曾继敲了敲,相当满意。 “对了,池子里的碎木花泡得差不多了,先弄一锅纸浆,解决一下个人卫生问题好了。” 第二十九章 古法造纸 吃完饭后,曾继扛着大铁锅回到自己的小院里,先是用泥块砌了一个简易的灶台,将铁锅放在上面,随后就推着小推车,来到了那个放有大量碎木花的池塘边,将里面数百斤的碎木花都捞上来,分批次送回自己的小院。 这一忙活就是两个小时,累得满头大汗的曾继,感觉为了一批卫生纸,付出这么大的辛苦,好像有点不值。 可一想到痔疮,感染等由卫生引发的疾病,曾继立刻就动了起来。 伸手抓了一把已经充分浸泡的碎木花,稍稍一用力,碎木花就变成了须状的木渣渣。 曾继先是在铁锅里倒水,然后捞了十几斤泡水的碎木花放入锅中,开始煮。 小火煮一个小时后,又捞了出来,如今的碎木花已经变成了一锅粥,只有一些较硬的纤维还保持完整。 曾继又找来了一个石盆,将那些较硬的纤维用木锤一顿砸,这下所有纤维全都碎了。 “不错不错,总算是能制浆了,还真是费时费力,果然这种东西就得大批量生产才能营利,算了,反正只是卫生纸,又不是书写用的宣纸,差不多就得了。” 重新用清水勾兑,然后又加入了用天然材料合成的胶水,稍微一搅拌,一大桶暗黄色的纸浆就完成了。 随后曾继将纸将倒入洗澡用的澡盆里,再用早就做好的纱网在澡盆里一捞。 纸浆中的水从纱网中漏走,只留下一层薄薄的纤维附着在纱网上,曾继将纱网拿出来,在旁边的桌子上一拉一展,一张黄纸就平整的覆盖在桌面上。 曾继将脸贴近,仔细观察纸的表面。 “有破损的地方,看样子胶水还要多加一些。” 立刻调整胶水的比例,在又试了三回之后,弄出来的黄纸已经相当平整光滑了,最关键的是没有破损。 “这样就行了,只要再将它们晒干,卫生纸就做好了。可惜暂时做不出漂白剂,不然的话,就能直接做出宣纸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时代的宣纸只有皇家以及那些大士族才用得起。” 古法造纸虽然早在汉代就有了,但由于没有化学这门学科,因此古代造出来的纸不仅质量很一般,还费工费料。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正是由于纸的稀缺性,导致纸的价格比布还要贵,因此读书人写字宁可用帛,也不用纸。 而现代人都清楚,纸的造价是远远低于布的,而且原材料的种类很多,木头,芦苇,杂草等等都可以加工成纸。 可古法造纸就不行了,上好的宣纸,必须要用特定的树皮,或者竹子的内壁才行,因为这两种植物本身的颜色就很白,用来造纸也会相对白一些,这是导致纸贵的最主要原因。 “想要大规模的造纸,除了漂白剂外,还要有脱墨剂等数种化学合剂,我虽然知道这些化学合剂的方程式,但从零开始合成可是个大工程,不说别的,光是化学原料就不好找,总不能让我去挖矿吧。” “不过说到化学,古代虽然没有系统的化学专业,但基础化学其实已经在民间出现了,其中研究最深入的应该就是道观里的那些老道了,古代的炼丹术严格来说,就是基础化学的应用,道观里应该能找到不少基础的化学原料才对,有空去转转好了。” 总之这一天,曾继又忙到了后半夜,才将所有的碎木花变成了黄纸,就这还只能算是半成品,想要真正变成可用来擦屁股的卫生纸,还要等它们晒干才行,这两天曾继还得用五姑娘代劳,光想想就有点恶心~~ 至于说为什么不用木块,树叶啥的,一来那种东西根本擦不干净,二来一但劲用大了,那个部位就可能出血,一旦出血,就可能变成痔疮,真要是变成痔疮了,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估计痔疮就常伴余生了。 为了以后不用每次拉屎都见红,这几天曾继只能让五姑娘代劳了。 曾继造纸又是烧水,又是冒烟的,动静弄得挺大,本来就一直让人盯着的李忠,很快就知道了,随后就汇报给了李渊。 “造纸?!他真造出纸来了,只用了木匠房用剩下的碎木料?” 李忠微微点头。 “老爷,其实那些连碎木料都算不上,只是一些碎木花罢了,就是从木头上剥下来的木头皮而已,看样子曾继所掌握的造纸术,对原料的要求很低,这应该可以大大降低造纸的成本。” 李渊当然清楚这些。 “那他造出来的纸质量如何?” “这个嘛……有点黄。” “黄?不是白色的?” 李忠摇了摇头,李渊一听大失所望。 如今的宣纸虽然不像办公用纸那么洁白,但总整上来说也算是白色,可黄纸,除了用来当纸钱烧外,好像也没什么大用了。 “难道曾继这小子造出这些纸,是用来练字的?对了,你见过这小子写字没有?” “这个属下到是没见过,不过从他那新颖的画图手法来说看,应该能写得一手好字。” “那就随他去吧。” 李渊并没有重视曾继的造纸术,毕竟高档的宣纸才是这个时代的奢侈品,一般的黄纸在他看来根本不能用来写字,纸除了拿来写字作画外,就再没用处了。 连续数天,曾继都是上午去几个工匠房监工,下午回来做自己的事,推进自己的计划。 而经过数天的晾晒,第一批黄纸已经完成,曾继用铡刀将黄纸切成20公分宽近一米长的大小,然后三张纸合在一起,卷成纸卷。 “这样的长度,足够一次大号使用了。” 自己留下两卷后,将晒好的剩余纸片打包,准备送给小婵。 临出门前,他还拎出了四个布包,布包鼓鼓的,里面装着东西。 “快到饭点了,希望小婵那边计划顺利。” 迈步朝小婵的院子而去,快要到院门口时,一眼就看到了守在外面的两个护卫,其中一个正是王铁牛。 “曾老弟你怎么来了?二公子与长孙夫人来了,你还是别进去了吧?” “嘿嘿,我正是要面见二公子与长孙夫人才来的,王哥帮我去通报一声就行了,多谢了。” “好吧,那你先等等。” 王铁牛去里面通报,很快就被获准进入,曾继深吸一口气,准备了数天的计划就要开始了。 第三十章 计划开始(求收藏) “曾继,吃饭了没,一起吃吧?” “多谢二公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隋唐时期的尊卑本来就没有元明清时那么严重,再加上李世民又是罕见的,能跟手下称兄道弟的君主,所以曾继早就决定走兄弟路线,将自己绑在李世民的战车上。 给长孙无垢见礼后,曾继被安排在下首的位置吃饭。 席间,李世民看到了曾继拿来的那好几卷黄纸。 “这就是你鼓捣出来的纸?看起来到是挺细腻的,但这颜色……” 李世民拿起一卷,展开后仔细摸了摸,发现居然比宣纸还细腻,顿时惊讶不已。 曾继决定试试对方。 “颜色怎么了?二公子觉得这种纸不能用于书写吗?” “在摸到它之前,我的确觉得他不适合书写,但摸了之后又改变了想法,一会儿我看看这种纸的吸墨情况,如果跟宣纸差不多的话,就算颜色不好,也是能写字的。” 曾继暗暗点头,发现李世民果然在接待受新鲜事物方面也不错,换成顽固的,可能连试都不愿意去试。 至于说吸墨情况,当然没有问题,毕竟这种纸是用来擦屁股的,稀的干的都能擦,吸点墨又算得了什么。 再说了,就算眼前这几卷不行,只要调整纸浆的粘稠度,就可以变成符合标准的书写用纸,这对于曾继来看根本不是问题。 “二公子,这几卷纸我是准备送给小婵姐擦……擦口水用的。” “擦口水?” “是呀,李盛少爷现在还没断奶,而且小孩子一般都有吐奶流口水的毛病,如果用手帕来擦的话一来不卫生,二来清洗起来也麻烦,但用这种纸就没问题了。擦完之后直接扔,既卫生又不用清洗。” “卫生是……” “哦,简直来说就是干净,正所谓病从口入,特别是小孩子,如果用清洗不及时的手帕擦嘴的话,那么手帕上的一些细……赃东西就会从嘴巴进入体内,时间长了就会得病。” 在场众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小婵更是一脸紧张。 “小季,用手帕真的会让盛儿生病吗?” “也不一定,如果手帕每天用开水煮一遍的话,到也没有问题,但一般来说根本做不到吧?” 李家虽然是大户人家,手帕有专人清洗,但一般来说就是用水洗而已,而且十有八九还是与衣物混合在一起洗,这样就会造成交叉感染的情况,特别是跟内衣裤一起洗,那问题就大了。 别说是古代了,就算是现代,很多人洗衣服都是内衣,袜子一起洗,如果袜子的主人有脚气的话,一旦清洗不干净,直接就会让你感受到什么叫烈火煎蛋以及爆炒肥肠。 李世民也许不在乎小婵,但对于自己的长子李盛,他还是很关心的。 长孙无垢见状,赶紧叫来丫头询问手帕都是如何清洗的,在得知只是用水洗洗而已后,也是一脸担忧。 李世民见状立刻下令今后所有手帕,都必须用开水煮过之后再用。 “曾继,病从口入你是在医书上看到的吗?” “哦,是呀是呀,我在未进李府前,曾经救过一个老道,他为了感激我,将自己毕生所学记录的一本医书让我看了一下,病从口入就是医书上写的,据上面所写,天下近八成的病,都是因为吃的不好引发的,特别是小孩子。” “小孩子的体质弱,本身对抗外邪的能力就差,再加上消化……也就是吃饭的能力也弱,三岁之前粗一点的粮食都消化不了,所以说就更加要注意干净,许多人家孩子之所以夭折,就是不注意干净导致的。” 在场众人听完,全都大受启发,毕竟这个时代小孩的死亡率太高了,这也是为什么家家都尽可能多的生孩子。 有钱人更是娶好几个老婆,然后像生育机器一样,不停的生。 为的就是一旦有夭折的情况,还有替代品,不至于直接绝后。 “那本医书……” 曾继一摆手,满脸的嫌弃。 “别提了,那个老道太小气,居然只让我看了一柱香的时间,就把书给收走了。也就是我记忆力还行,记住了三分之一的内容,换成别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全都忘了。” “除了病从口入的防病方法外,还有一些处理外伤的手法,只不过那些手法与传统医术不同,需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施展,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机会用,也不知道行不行!” 李世民一听,连连可惜,随后一众人边吃边聊,气氛很不错。 特别是长孙无垢,更是不断搭话,仿佛在打听曾继的家世,曾继以父母很早就过世,许多东西都记不清为由搪塞了过去。 很快,这顿饭就吃完了,曾继将那四个布袋拿了出来,李世民见状笑了笑。 “曾继呀,这才是你让小婵约我们来的目的吧?打开吧,让我看看你口袋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哈哈,二公子果然已经看穿了,让您见笑了。” 李世民轻指了曾继一下,一幅一切都逃不过我眼睛的表情。 曾继打开其中一个布袋,从里面拿出一双毛皮靴,然后递给李世民。 “这是我亲手做的皮靴,号码是从小婵姐这里得知的,应该很合脚,二公子试试看。” “皮靴,你小子还有这手艺?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咦?这两个绳子里干嘛的。” 曾继朝小婵一使眼色,后者乘机走了过来,先是脱掉了李世民脚上的鞋,再亲手将新靴子给对方穿上,最后更是按照曾继事先教的方法,将鞋带系好。 李世民在穿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这种靴子的不一般,穿完之后走了几步,顿时就理解了这种靴子的不凡之处。 “二公子,这是我新设计的靴子,鞋帮中间的名叫鞋舌,鞋舌外面的叫作鞋带,配合鞋舌与鞋带,可以将靴子牢牢固定在脚上,在不解开鞋带的情况下,哪怕用力去脱都很难脱下来,如此一来,就可以有效避免跑动之时鞋子自行掉落的情况。” “特别是在战场上,与敌人大战之时,这种靴子可以让主人完全没有掉鞋的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到战斗之中。” 说完,又将剩下的三个布袋打开,里面同样是三双靴子,其中两双小号的,是给长孙无垢与小婵的,剩下的一双大号的,则是送给李渊的。 李世民又走又跳,第一次穿有鞋带的靴子,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随心所欲,小婵与长孙无垢也很喜欢,要不是碍于曾继在这里,她们都想现场试穿了。 明明唐朝女人都能在街上穿露胸装,但脚却是不能随便露给外人看的,所以说只能先拿着,等回房之后再试穿。 眼看火候差不多了,曾继又拿出了一双布鞋,同样是有鞋带的,但不论是用料,还是做工,都无法跟前面的四双靴子相比。 “二公子,我这里有门生意,想跟您谈一谈。” 第三十一章 军需生意 “生意?什么生意?” 李世民一脸疑惑,虽然他平时接触的人不少,但像曾继这种张嘴就要谈生意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 曾继可是在职场历练过的人,深知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主动争取,同时也明白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 虽然他已经准备上李世民这辆战车了,但绝对不是去当舔狗的,舔狗不论是舔女神还是舔男神,舔到最后从来都是一无所有,没有意外。 曾继将手中的布鞋递给李世民,李世民看了看,如果在穿上新靴子前,他可能对这种新型的布鞋还感兴趣,但手中的布鞋跟脚上的新靴子一比,无论是用料还是做工,都差了一大截,因此内心毫无波动。 “二公子觉得这种鞋如何?” “还不错,穿上后应该比其它鞋子跟脚,但比不上我脚上的这双。” “哈哈,那是当然的啦,因为这种布鞋是给晋阳府兵们穿的。” “给府兵?你的意思是?” 曾继伸出左手,五指张开。 “二公子,根据我打听到的情报,咱们晋阳的府兵应该有5000余人吧?” 李世民微微点头,这并不是什么军事机密,再加上李府内就有大量府兵,曾继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 “我们就取一个整数,就5000人好了,这些府兵是晋阳的根本,也是防御突厥东入的关键,您身为晋阳的守将,忍心看着这些重要的府兵,穿着随时可能掉落的鞋子上战场吗?” 李世民已经听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将这种新鞋在军中推广?” “没错,我准备先制作5000双军布鞋,送给一众府兵,如果效果好的话,就长期供应,如此一来,咱们晋阳的军事实力也能有所提升。” “话是没错,可是咱们府上并没有制鞋的工匠与作坊呀,5000双布鞋恐怕……” 曾继笑了。 “李府的工匠还要忙着炼铁与制作新型连弩,根本没时间去忙这件事。不过这世上的事情,并不是都要亲力亲为的,如何高效的调动别人为自己服务,才是最理想的手段。” 李世民听得眼睛一亮。 “你想怎么调动别人?” “很简单,外包!” “何为外包?” “简单点说,就是李府派出一个行家负责这项任务,然后花钱请外面的专业工匠来接下这笔订单,完成之后,负责人只需要验收就可以了。如此一来,既保证了质量,又能加快进度,一举两得!” 李世民恍然大悟,虽然“外包”这个词他没听说过,但这种模式他并不陌生,毕竟李府虽然有自己的工匠房,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做的。 一些自己不能做,但又要大批量使用的东西,就是用这种方式采购的。 至于说负责军布鞋订单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曾继了。 “曾继,如果我让你来负责这门生意,你觉得府上要出多少钱?” “二公子,我之前到晋阳城内的鞋店转了转,发现一双普通的布鞋,大都在50文到100文之间,也就是1钱银子。” “咱们这是新鞋,在做工方面要复杂一些,所以取一个最高价,也就是100文一双,5000双军布鞋,就是500贯。二公子只需要给我500贯,我保证一个月之内,将符合标准的5000双军布鞋交到您手上,从而提升咱们晋阳府兵的战斗力,让他们可以在战场上不再有掉鞋的问题。” “好!既然你已经成竹在胸了,那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明天你就去账户去取500贯。” “多谢二公子的信任,曾继保证完成任务。” 顺利谈下了这笔生意后,双方又闲聊了一会儿,在这期间,李世民找来了笔墨,长孙无垢亲自磨墨,然后在曾继带来的黄纸上写了写。 果然吸墨性不错,并不比现如今主流的宣纸差,甚至可以说,除了颜色发黄,显得不够大气上档次,其它各方面都比宣纸要好。 李世民在听说这种纸是用碎木花之类的废料制作的时,立刻让曾继加派人手,尽可能多的生产一些纸,先在李府内部使用。 毕竟这个时代不仅纸是奢侈品,就算是帛的成本也是很高的,至于说更古老的竹简,现在已经没人用了,因为那东西不仅成本高,用起来也不方便,早就被淘汰了。 聊完之后,曾继就告辞了,李世民与长孙无垢很快也走了。 回到自己的住所内,长孙无垢犹豫了一下。 “二郎,今天曾继所说的生意……” “怎么了?你不觉得这种鞋很不错吗?你也快穿上试试,如果不合脚就让他去改。” 李世民一路走过来,越发喜欢脚上的这双靴子了。 “小婵那里有我的鞋码,应该很合脚,只是关于军布鞋的事情。” “5000双军布鞋的确能提高府兵的战斗力,毕竟战场上掉鞋的情况太多了,很多府兵受伤,甚至是死亡,都跟脚上的鞋有关系,特别是一些鞋底受伤的人,全都是因为激战中,鞋不小心掉了导致的。” “我也知道鞋对于府兵的重要性,但关于买鞋的500贯,如果由我来做这门生意的话,一定能将价格压下来一些。” 李世民笑了,长孙无垢与他夫妻连心,一看李世民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看出里面的门道了。 “你是故意不说破的?那可是不少钱呢,曾继这回恐怕要大赚一笔了。” “观音婢,你是不是忘了?现在的曾继已经是自由身了,他当然有权力赚钱。”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这也太多了吧,如果他能将价格压到80文一双的话,那就能赚100贯呢。” 现在晋阳百姓平均月收入只有几百文而已,一年下来也就5到6贯左右,100贯就是普通人十几年的收入,哪怕是对于大户人家来说,这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李世民又笑了,然后拿起一卷黄纸,这是他从小婵那边拿的,毕竟在听说了病从口入这件事之后,他已经决定从今往后不再用手帕了。 “你觉得曾继这回带着黄纸过来,真的只是为了给盛儿擦嘴用的?” “难道不是……” “呵呵,曾继这小子自从来到晋阳后,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从推行质量检测制度,到改良炼铁炉,甚至强势用焦炭代替煤来炼铁,哪一件事到最后都取得了巨大成果。” 长孙无垢明白了,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是说,他做这些黄纸,从一开始就是准备当成敲门砖来用的?” 李世民微微点头。 “军布鞋的生意很大,换成谁来负责都能赚到很多钱,哪怕他是这种鞋的发明者,如果没有我作靠山他也守不住。所以他才做了这种黄纸,让我承他的情,不得不将这门生意给他。” 长孙无垢嘴巴微张,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世民伸手摸了摸长孙无垢的脸颊。 “曾继有能力,有见识,暂时看来他对我以及整个李府都很忠心,这样的人我很喜欢。只不过他如果一味的付出,而不计较任何回报的话,那反而让我有些不放心了,如今这样挺好,人如果没有欲望的话,那才是最让人生畏的!” 第三十二章 合作共赢(求推荐收藏) 许氏鞋坊,晋阳城最大的鞋店,曾继再一次光临这里,许掌柜第一时间出来接待,在得知有要事相商之后,将曾继请到了后面的雅间。 曾继也没废话,直接将一双军布鞋拿了出来,递给许掌柜。 许掌柜接过后一看,立刻就被这种新式鞋给吸引了。 “奇妙的设计呀,这两个绳子以及中间这块布……” “那是鞋带与鞋舌。” “哦哦,很贴切的叫法,多了这两个东西,可以将鞋子更紧贴在脚上,有效防止脱落丢失的情况,同时还能通过鞋带的松紧,让鞋子穿着更加舒服,曾总管,不知道这双鞋出自何人之手,简直就是我们这一行的大师。” 曾继笑了笑,端起旁边的一碗水,自从上次来过之后,许掌柜就知道曾继不喜欢喝茶汤,于是就准备了清水。 “这鞋是我设计的,而且已经给二公子看过了,他非常喜欢。” “二公子,莫不是李府二公子!” 曾继微微点头,随后笑着对许掌柜说道:“我已经与二公子商量好了,准备给晋阳的5000府兵一人一双,也因此将这种鞋命名为军布鞋。” “军布鞋!5000双?!这可是笔大生意呀!” 许掌柜立刻就想明白了曾继的来意,不亏是职业商人。 “呵呵,想必你也猜到了,你们许家是晋阳城最大的鞋商,这5000双军布鞋的生意,二公子已经全权委托我来负责,你明白了吗?” 许掌柜立刻起身,从旁边取过一个小盒子,递到曾继面前,随后轻轻将盒盖打开,里面是五锭银子,每锭十两,也就是50两。 按照现如今白银与铜钱的汇率,一钱银子相当于一百文铜钱,一两就是一千文,也就是一贯,这里总共50两,相当于50贯。 (小知识:一枚不等于一文,铜钱也是有面额的,这里的一枚铜钱等于十文,一贯相当于一百枚铜钱) “许掌柜这是何意,我为二公子办事,堂堂正正,这种钱是不会收的,你还是拿回去吧,另外关于军布鞋的事情,我要跟你说清楚,如果你们许家能做到,那生意就是你们的了,如果你们做不到,那我只能再考虑别家。” “曾总管千万不要误会,这只是我个人想跟您交个朋友,与军布鞋生意没有半点关系。” 曾继就当他在放屁,但他早就决定不拿回扣的,在曾继看来,拿回扣这种事情太没档次了,身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是贪,也要贪得光明正大,对此,他早就有方案了。 “行了,这些片汤话你就别说了,先谈谈生意。你们许家的制鞋工匠能不能做出这样的军布鞋?” “能,这虽然是新鞋,但结构并不复杂,我们家的工匠完全没有问题。” “那5000双军布鞋你们需要多久才能做好?” “这个嘛……一个月。” 曾继一听,顿时满脸失望之色。 “一个月?!” “不,二十五天……二十天!暂停普通鞋的制作,全力以赴的话,我们二十天内一定能完成。” 曾继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正当许掌柜以为对方满意了时,曾继却站了起来。 “看样子我高估你们许家的实力了,又或者说,你们许家看不上这笔生意,根本不重视,既然如此,告辞了!” “别别别,曾总管你留步,我们再商量商量,你说几天就几天,哪怕不睡觉,我们许家也一定完成任务!” 这么大的生意要是跑了,许掌柜感觉自己很可能会被东家炒了。 “十天,我只给你十天时间,到时不仅要保量,还要保质,交货时如果质量不过官,那我可不收!毕竟这可是要给府兵们穿的,他们可是要穿着军布鞋上战场的,要是在打仗时鞋坏了,我恐怕要被砍头!” “十天!这太赶了!我们许家所有的工匠就算不吃不喝,也做不完呀!曾总管,您能不能再宽限几天,要真是不行的话,我们恐怕真的接不了这门生意了。” 曾继见状知道火候差不多了,又重新坐了回去。 “许掌柜,做生意呢,最忌讳就是死脑筋了,我们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以你们许家的实力,十天之内可以制作多少双军布鞋?” “这个,最多三千双,再快的话质量就没办法保证质量了。” 曾继微微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们就接下三千双的单子,剩下的两千双你可以找其他同行帮忙嘛,你之前说,晋阳城百姓脚上的鞋,有六成都是出自你们许家,这也就是说,还有四成是别家做的对吧,找他们就是了。” 许掌柜一听,脸色变得有点难看,显然其他几家跟许家的关系不怎么样。 毕竟同行是冤家,这个道理古来有之,特别是在同一个地方发展的同行,那几乎就跟仇人似的。 平时见面都是互喷垃圾话,想要合作,那就是做梦! 深知商人尿性的曾继,一眼就看出了许掌柜心中所想。 “许掌柜,你不会觉得这笔生意只是一锤子买卖吧?” “您的意思是?” “鞋,本身就是消耗品,质量再好的鞋,时间长了也会坏,更加不用说这些鞋是要给府兵们穿,他们平时训练的强度那么高,对于鞋子的消耗就更大了,所以说类似的生意只会越来越多,而且随着新鞋的推广,你觉得像你店里这种老式的鞋子,还会有多少人买?” 许掌柜的脸色变了,曾继轻拍他的肩膀。 “所以说,这是笔大生意,可持续发展的大生意,这么大的生意,光靠你们许家一家根本吃不下来。甚至联合全晋阳的鞋商,也不一定吃得下来,合作共赢才是真理,许掌柜,你的观念是时候换换了。” 说罢,曾继再次起身。 “我给你两天时间,你将全晋阳的鞋商,还有下游的原料供货商都召集起来,就说李府要跟他们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一旦这次的生意做成了,那你们所有人,都算是在李府那边挂名了,如果鞋的质量不错,二公子也许会接见你们哟。” 许掌柜像弹簧一样弹跳起身,眼睛里闪着灼热的光。 “曾总管您说得是真的?李公子能接见我们?” “那是当然的了,二公子礼贤下士,只看重能力,不在意出身的,只要你们能做好本职工作,将能力展示出来,二公子当然会重视你们,到了那时,你们再做生意可就有了靠山,平时许多的麻烦就不再是麻烦了。” 第三十三章 你不会看不懂吧 商人这个职业,只有到了工业时代,资本主义萌芽之后,才得到广泛的重视,同时身份与地位才相应提高的。 在封建时代,统治阶层认为商人逐利,品德败坏,再加上商人本身是不生产价值的,所以就是下九流罢了。 士农工商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特别是到了战乱年代,商人不仅地位低,生意也得不到保障。 哪怕是和平年代,衙门里随便一个当差的过来,商店的老板都得笑脸相迎,例如鞋店这种,当差的进来随便拿,然后转头就走,掌柜的不仅不敢拦,反而还得咬牙说一声“欢迎下次再来”。 毕竟这个时代,当差的到青楼玩姑娘都是不给钱的,拿你几双鞋你还想要钱?店不想开了是吧?! 商人想在这个时代经商,有一个官方背景的靠山是极为重要的,当然了,最有地位的是皇商,也就是背靠皇家的商人。 可惜现在大隋朝到处都在打仗,皇商也不好当了。 而对于晋阳的商人来说,最大的靠山当然就是李渊了,身为晋阳太守的李渊,不仅是这里的一把手,还拥有兵权,因此要是能跟李渊拉上关系,那在晋阳这里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不用担心三天两头被大官小吏敲诈了。 因此在曾继抛出李世民这张金字招牌后,许掌柜再无怨言,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当天回到李府后,曾继将一份计划书交给了李世民,李世民扫了计划书的封面一眼。 “关于产业集群对国家实力的影响” 李世民抬头看了曾继一眼,没有说话,随后缓缓翻开计划书,开始阅读里面的内容。 上万字的计划书,全都是用白话写的,完全没有知乎者也之类感叹词,别说是李世民了,就算是一个老农,只要有人将上面的字读出来,他也能听懂。 当然了,只是听懂字面上的意思,至于说具体内容,以及延展到现实中的意义,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 而未来的唐太宗,如今的李二公子在读完这篇白话文计划书之后,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好像很厉害的亚子” “曾继呀,你这个计划书写得不错,就是书写格式要改进一下,太白话了。” “哈?” 曾继一脸懵,他设想过李世民会大为震惊,又或者一脸疑惑,哪怕对方拍案而起,痛斥他写得狗屁不通的情况都想过,可对方上来就说他书写格式要改进,这是他完全没想到的。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书写格式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又或者说,上不了台面。 毕竟这个时代都讲究知乎者也,全员迷语人的。 他也想附庸风雅一番的,奈何做不到呀。 前世的曾继虽然学过古文,但也只限于背几句诗词,以及朗读《出师表》的水平,恐怕除了攻读古文专业的文科生外,没人会用文言文格式写作文的。 而这一世的曾季就是个手工匠人而已,能写一些常用字已经让他在一众工匠中鹤立鸡群了,用文言文写信,那怕是在做梦。 就在曾继内心吐槽之时,李世民又开口了。 “你的这份计划书写得很有道理,就照着去做吧。” “是,那我先告辞了。” 眼看李世民端起了茶杯,曾继知道对方在端茶送客,虽然还准备给李世民讲解一番的,但现在看来只能先离开了。 出了院门,曾继扭头看了一眼。 “难道他没看懂?不会吧,堂堂唐太宗,有实力争千古一帝的人,不可能看不懂吧?不至于,应该不至于~~” 而此时被曾继寄以厚望的李世民,是真的没怎么看懂,为此,他甚至请出了自己的贤内助长孙无垢出来一起研究。 这个时期的长孙无垢还不是皇后,自然还没有后宫不得干政的忌讳,大大方方看过曾继的计划书之后,后者也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二郎,这份计划书写得很直白,直白到一般的老农都能读懂,而里面的内容也没什么深度,仿佛说了一些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粗看之下没什么,但细读之后却总给我一种很有见地,很厉害的感觉,可就是不知道具体厉害在哪!” “你也有这种感觉对吧?我也有啊,曾继这小子,看样子不只是个人才,还是个大才!算了,还是交给父亲吧。” 李世民只能拿着计划书找到了李渊,李渊之前也收到了曾继经李世民之手,转送过来的新式皮靴,这几天几乎天天穿着。 也因此,让他深刻体会到了鞋带与鞋舌的改动,对于一双鞋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本来他对于曾继就很关注,如今再加上新靴子的加成,自然越发重视起曾继来了。 在读过计划书之后,他同样感到这很厉害,甚至还联想到了几处可以用来治理晋阳的方法,可既便是内政天赋mx的李渊,也没办法完全看懂。 “去把武士彟找来。” 李忠赶紧去叫人,很快李渊手下几大重臣之一的武士彟就到了。 这个武士彟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的亲爹。 商贾出身的他,曾经是大隋朝的大商人,甚至用皇商来形容都不过份,生意做得相当大,用家财万贯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 然而还是那句老话,在封建制度下,再大的商贾也不过是一盘菜而已。 就在一次木材生意中,武士彟不小心得罪了当时权倾朝野的杨素,差点被对方给整死。 最终付出了巨大代价,才保住一家老小的命。 经此一役,武士彟深知商道根本无法通天,于是决定弃商从政。 正巧,赶往晋阳上任的李渊,有一天路过武士彟的家,对于这位唐国公,武士彟是万分崇拜的,于是好酒好菜的伺候着,在酒宴上还旁敲侧击了一番,最终决定举家投靠李渊,一起来晋阳当官。 而李渊早在前往晋阳时,其实就已经准备造反了,而造反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就是兵与钱了。 兵的话他必须到晋阳才能慢慢发展,但钱的话自然是对商人下手了,如今一看武士彟如此上道,自然不会客气,直接就全面接收了。 由于武士彟是商贾出身,因此在投靠之后,李渊还是让他负责商业方面的工作,有点类似晋阳城的财政部长。 如今曾继这份计划书,明显是从商业入手的,因此李渊找来了自己手下最懂商业的武士彟,也就说得通了。 武士彟到了之后,先是粗略看了一遍计划书,一开始还是面露轻视,可看了一遍后,表情立刻严肃了起来,又看了第二遍,这一回他看得很慢,而且边看边研究,一万来字的计划书,他足足看了半个小时! 最终,武士彟一拍大腿,发出清脆的响声。 “奇才!简直是旷世之奇才,唐公!写出这份计划书之人,简直就是汉时之萧何,三国之诸葛!请一定要把他引见给我,我有大把的问题想要请教于他!” 第三十四章 治世之能臣(求推荐收藏) “武大人,你具体说说?” 李世民打断了武士彟的感慨。 “二公子,我能先知道这份计划书出自何人之手吗?” “我府上新上任的主管曾继!” “可是发明了诸葛连弩,并改良了炼铁技术的那个曾继?” 李世民点头,武士彟立刻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李渊看出来了。 “士彟,你早就开始关注这个曾继了?” “唐公,早在连弩出现之后,我就关注了这个曾继,不过与军士们关注连弩本身不同,我更在意他一天之内,制作出连弩的流水线制度。” “哦?那个流水线制度我也知道,的确很有效率,但如果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李渊当然知道流水线的好处,现在只是故意这么说。 “唐公,那您就可小看流水线制度的好处了,我深入研究过它,发现越是复杂的东西,用流水线制度去制作的话,就越会越省时省力。但它也不是没有弊端,就是长此下去,会让手工匠人缺少创新能力,很可能再也做不出更好更实用的东西来了。” “当然了,这只是小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不过仅仅靠流水线制度的话,这个曾继在我看来,也就是一个头脑灵活的工匠罢了,才能有限。可是这个产业集群制度一出,充分证明此人不仅是一个工匠,更是一个拥有治国能力的奇才。” 说到这里,武士彟朝四周看了看,随后谨慎的说道:“唐公,您之前交给我筹备铠甲的任务,我之前预测还需要半年才能完成,但如果采用这种制度的话,不仅时间会减半,甚至还能做出数倍的铠甲,到那时,唐公您手下的兵,将会拥有傲视天下的战斗力!” 李渊一听,双眼变得极亮,就差放光了。 “真有这么大的效果?” “岂止呢,这还只是制作铠甲,如果我们真能像计划书中所说,将所有产业都集成起来,合理调动与支配,到那时粮食,兵器,运输,甚至是练兵等方方面面的效率都能得到质的飞越!” 武士彟是商贾出身,而且他这个商人并不只是中间商,还开过作坊,因此对于生产,制造,运输,销售等方方面面都很了解。 “唐公,就拿最近府上最受关注的连弩来说,连弩所需要的材料中有木材,铁,皮子等,每一种都需要进行加工才能用。而这些材料在采购时,往往已经被加工过了,但到了府上,肯定还要再次加工,这就出现重复加工的问题,也就是浪费。” 李渊父子两人都是射箭高手,对于弩这种武器非常了解,自然知道弩所用的材料需要很多加工程序,而且因为不同的弩大小不同,用途也有区别,所以在加工这方面的工序非常复杂。 外来的材料是绝对不可能一次加工到位的,因此重复加工绝对算是家常便饭。 “而如果能实现曾继所说的产业集成化,那么就可以从上到下,由我们李府下单,要求下游的供货商有针对性的进行材料的初加工,这些初加工的材料到了我们这里后,再进行深度的加工,如此一来,中途就少了很多没必要的加工程序,同时也减少了重复加工过程中出现的浪费。” “而最最重要的是,这种从上到下的产业链一旦形成,我们就可以控制所有入局的商家与工匠,唐公,这意味着什么您应该想得到吧?” 李渊现在已经听明白了,虽然他对于商道一知半解,但若论政治头脑,在场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如他。 “控制整条产业链!如此一来,不仅抓住了钱袋子,还能限制对方,甚至动摇敌人的商业基础,一举两得,一举两得呀!难怪你之前会说,曾继就是汉时之萧何,三国之诸葛!这评价一点都不为过!!” 李世民听懂之后,也是大为感叹。 “之前我跟观音婢看这份计划书时,就感到它很厉害,只是有些一知半解,如今武大人这么一番解释,让我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二公子过奖了,主要还是曾继的这个想法太过奇思妙想,老夫要不是做了半辈子的生意,经常与各行的供货商打交道,恐怕也看不出来。” 武士彟不仅惊叹于计划书的奇思妙想,还感叹里面许多名词的准确性。 例如“供货商”“销售商”“产业链”等等,如此形象直白的名词,直接降低了计划书的阅读难度,让武士彟有种拿到商业圣经的感觉。 “世民,曾继准备如何推广产业集群战略?” “父亲,他现在正在负责5000双军布鞋的任务,据探子回报,他先是去了晋阳许家,故意将工期压到十天,如此一来,许家就不得不接受他的意见,去找其它同行合作,而最后曾继更是搬出了咱们李府,用来整合一众商人的心。” 李渊哈哈大笑。 “曾继这小子还真会拉大旗扯虎皮!” “唐公,想要产业集群化,就必须有像您这样位高权重的人主持大局才行,曾继这样做才是聪明之举。” “我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感叹曾继这小子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见识与手段,前途不可限量啊,世民,这样的人才你可要好好把握住。” “父亲明见,曾继是小婵的弟弟,两人虽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有这层关系在,我与他早就超出一般的上下级关系了。” 李渊当然知道这个情况,同时也正是知道了这个情况,才没有跟自己儿子抢人。 现在的李渊,还是那个对儿子们一视同仁的好父亲,如果换成玄武门之变前的他,恐怕第一时间就将曾继给调走了。 在李家父子的大加支持下,曾继手中的权力越发大了,再加上武士彟的主动示好,让他正式进入到了李家的核心圈子,还结交了诸如斐寂,刘文静,刘弘基,唐检等晋阳重臣。 对于这几位大唐开国功臣,曾继还是听说过的,这也让他意识到,自己计划的第一步算是迎来了开门红,接下来只要漂亮的做出5000双军布鞋,就能彻底在李府核心圈子立足了。 就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之时,小婵的睡房中,一道黑影轻轻打开窗户跳了进来,随后迈步走向了她的床头。 第三十五章 奸细在身边 一封没有署名的信,轻轻放到了小婵的床头上,随后这个黑影就像一个幽灵一样,悄无声息的又退了出去,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了送信的工作。 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床上的小婵,还是睡在婴儿床上的李盛都没有发觉。 第二天一早,小弹被李盛的哭声叫醒,当她起身准备看看儿子是不是尿了之时,一眼就看到了放于床头的信。 一瞬间,小婵就彻底清醒,额头更是冒出了汗。 不过与以往不同,她这回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拿信,反而爬到床尾,掀起帘帐,赤着脚爬了下来。 小婵床头的前方,放有一块毛毯,这是波斯毛毯,是这个时代最有名的进口奢侈品。 李世民现在虽然对小婵的热情已经减退了,但她毕竟是自己长子的亲妈,因此偶尔还是会送些礼物,这块波斯毛毯就是前不久送的。 不过此时小婵却不在意这块毛毯,反而去看毛毯表面。 仔细一看,毛毯表面居然出现了一个脚印,不仅是毛毯上,在毛毯的四周,也有一些脚印,而构成脚印的并不是泥土,而是香灰! “小季的方法果然有用,终于让我抓到你了!” 小婵拿过一张黄纸,小心的将毛毯上的脚印给拓了下来,不清楚的地方,还拿来毛笔描了描。 当然了,受限于时代,所有人的鞋底几乎都是没有纹路的,这些脚印不过是能确认来人鞋码的大小而已,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但缩小嫌疑人的范围却完全没有问题。 拓好脚印后,小婵将所有脚印擦掉,这才拿起信封,将里面的信抽了出来。 “三天之后,让曾继前往西凤楼,将新型炼铁法交出!” 小婵面若寒冰,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一声鸡叫传来,李府上下纷纷醒了过来,其中就包括曾继。 简单的吃过早饭后,曾继来到了马场,开始慢跑! 这是最近几天才开始的,之前他由于练习骑马的关系,每天的运动量并不小。 而现如今他的骑术已成,虽然距离精通还差得远,但已经没必要每天骑数个小时马来折磨自己的屁股了。 因此,每天早上,他都会进行一万米的慢跑,借此提升自己的体能,为未来上战场做准备。 每当他慢跑时,王铁牛都会过来嘲讽几句,说他这种锻炼方法没用,战场上可不是比谁跑得快。 曾继对此毫不在乎,他很清楚,体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体能,任何事情做起来都可能力不从心。 就好像健身,如果你一味的练肌肉,也许可以练成魔鬼肌肉人,但那也不过是五秒真男人罢了。 没有体能,耐力不足的话,上了战场就是一盘菜而已。 而长跑不仅可以锻炼体能与耐力,还能大幅提升人体的心肺功能,除了有点废膝盖外,几乎算是最有效果的锻炼方法了。 当然了,相对于长跑,其实骑自行车更不容易出运动伤,可惜这个时候没自行车,就算有,以这里的道路情况,估计几天下来自行车就散架了,根本起不到锻炼的效果,所以还是长跑最有效率。 至于说军中的武功,在得知这些武功在面对连弩时,根本毫无招架之力后,曾继就彻底失去了兴趣。 长跑之后,曾继回去洗了洗,换上干净的衣服就准备前往工匠房看看连弩的制作情况,然而刚要出门,小婵就急匆匆赶了过来。 一看到她的表情,曾继就知道出事了。 果然,将院门关上后,小婵就拿出了那封信,曾继一看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在打开信之后,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 “又是放在床头的?” 小婵微微点头。 “我按照你教的方法,这几天睡觉前都在地毯上撒上香灰,这一回果然起作用了,这是我拓下来的鞋印。” 曾继接过鞋印量了量,发现这个鞋印并不大,一看就是女人或小孩的。 而从事件的性质来看,小孩的可能性不大。 “是个女人?!” “应该是,除非对方警觉到连鞋码都进行伪装,不然的话,这种大小的脚应该是女人的。” 关于地毯撒香灰这招,许多谍战剧里都有,一点也不新鲜。 但在这个时代,还算是很冷门的防贼招式,因此不容易被发现。 “小婵姐,撒香灰这件事都有谁知道?” “除了你跟我,再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曾继惊讶了一下。 “连你身边的丫环与下人都不知道吗?” “你之前说过,身边的人也是怀疑对象,所以我连贴身丫环小红也没告诉,别的下人就更不可能了。” 曾继点点头。 “既然如此,那这应该就是对方的真实鞋印了,小婵姐,你能不能通过鞋印,找到它的主人?” 小婵表情严肃的看向曾继。 “小季,你的意思是说,是我身边人干的?” “没错,自从上次之后,小婵姐你已经加大了睡房的守备力度,甚至开除了一些没那么亲近的下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还能摸到你的床头,神不知鬼不觉的放下信,这种行为是外人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 小婵脸色很难看,如果曾继的推测是真的,那就意味着背叛,这是这个时代的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特别是对于下人们来说,他们对于主家的忠诚是最重要的。 有一些例子可以佐证这个观点,例如有些当官的想要造反,当官家的下人去通风报信了,结果皇帝事后不仅没有奖赏下人,反而以不忠为由杀了他。 对于掌权者来说,一个下人连自己的主家都不效忠,也就意味着对方投靠过来后也一定不会忠于自己。 这种出尔反尔,不忠不义之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所以说,下人的背叛,在这个时代是最为人所不耻的行为。 “如果真是我身边人做的,那我一定会把她揪出来,可三天后怎么办?” 曾继接过那封信,看了看上面的内容,冷冷一笑。 “这封信的内容虽然很少,但却已经透露了很多信息,我虽然还不能确定是谁,却已经摸到他的尾巴了,小婵姐你放心,三天后我亲自去会会对方,将这条隐藏在臭水沟里的毒蛇揪出来!” 第三十六章 情报分析(求推荐与收藏) 安抚好小婵后,曾继依然如故的按照平时的作息工作。 上午去工匠房,下午指挥其他人去造纸,同时又制作了一些捞纸浆用的纱网。 直到傍晚,吃过晚饭之后,他才将那封信用一把刀钉在木板上,并将木板挂到墙上。 在信的左边,用毛笔写上“焦县贼兵”四个字,然后又在右边写上“女内奸”三个字,最后才在信的下边写上“炼铁术”这三个字。 “很显然,这是一个隐藏得很深,同时眼线很多的势力,从焦县贼兵的装备来看,绝对不是一般的叛军,更加不可能是山贼,会是官兵吗?” 在“焦县贼兵”旁边写上了“官兵”两字,还画了一个“?”在旁边。 眼神落到“女内奸”三个字上。 “之前能传递假信,诓骗小婵离开老家前往晋阳,可见对方早在李府埋下了眼线,而且很可能不只一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传递消息,而不引起怀疑。” “最少也有两个人吧,能将信放到小婵床头,这肯定是身边人,那几个丫环的嫌疑最大。但将信交给她的却肯定是其他人,不然的话,丫环私自离府,是非常容易暴露的。” “所以说,李府内的奸细最少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 最后曾继将目光落到“炼铁术”三个字上,其实这才是最值得分析的一个线索。 “炼铁术,真是愚蠢呀,在你们索要它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暴露了很多东西。” 在曾继看来,炼铁术这种东西其实很鸡肋,因为这种技术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人员配制的话,就算拿到手也影响不了大局。 就好像一个农民,小商人,甚至是老地主得到了新型炼铁术,他们能借此成事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炼铁是需要材料的,不论是铁矿石还是煤,再高明的冶金技术,没有原材料也是白搭。 想要大规模的炼铁,就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在隋末这个动乱的年代,这些原材料全都是战略物资,可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 “对方提出来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炼铁术,可想而知一定是一方大势力,而且是大隋朝廷的可能性极大!” “现如今是大业十二年二月,天下虽然已经很乱了,可造反的大部分都是农民,中国自古以来,真正农民起义成功的只有朱老八,而在隋末这波动乱中,农民出身的起义军,只有瓦岗寨还算有点规模,但也只是有点而已,最终还是失败了。” “而且真要细究的话,瓦岗寨之所以有今天的规模,靠的也不是平民出身的翟让,而是官二代李密!若是这样说的话,瓦岗寨根本就不算农民起义。” 曾继站在情报板前,一边分析一边自言自语。 “隋晚期那些大军阀,例如刘武周,宇文化及,王世充等人,现如今还没开始造反。其余的农民起义,例如魏刀儿,杜伏威,梁师都之流,也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头脑,提前在李府埋下眼线,所以说现阶段最有可能做下这种事情的就是官方,也就是杨广了,会是他吗?” 曾继眉头紧锁,感觉又有些不太可能。 “如果历史没有太大出入的话,现阶段的杨广应该已经开始自闭了才对,他连各路反王都懒得理会,更别说李渊这个表兄了。但历史这种东西不能不信,但也不能全信,万一记载有误,杨广现在还没自闭的话,那么针对李府埋下眼线就有可能了,不对不对……” 曾继摇了摇头。 “如果真是杨广的话,以他那种狂妄的性质,如果真知道李渊手中有新型冶金术的话,直接一道圣旨强要就行了,哪还用这么费劲的发动奸细呀。这么说的话不是杨广?又或者说,是杨广手下的人做的?这到是有很大可能!” “李渊虽然备受杨广猜忌,但说到底他们也是表兄弟的关系,隋朝的那些官员想要整李渊的话,必须要有铁证才行,如果是这样的话,到是说得通了,而放眼整个晋阳,有这个动机,同时又有实力的人只有晋阳的副太守高君雅了,会是他吗?” 在历史上,高君雅与王威都是杨广安插在李渊身边的眼睛,他们一个是副太守,一个是郡丞,算是晋阳的二把手与三把手。 虽然李渊掌握兵权,但每一次出兵,都要经过高君雅与王威同意才行,说白了,他们两人就是两道防火墙。 一旦李渊想私自动用军队,又或者有任何谋反的意思,高君雅与王威会立刻给杨广打小报告。 在历史上,这两二位是被李渊杀了祭旗,然后就起兵造反了。 “如果历史没记错的话,距离晋阳起兵还有一年时间,而这一年中正是高君雅与王威跳得最欢的时间,会是他们中的某个人吗?不管怎么说,要先锁定目标才行,连目标是谁都不知道,那根本就没办法反击!” 曾继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先确定幕后黑手的身份,再想办法反击。 而被他怀疑上的晋阳副留守高君雅,此时正将手下的头号打手,六品的振威校尉宋追命叫了过来。 “太守大人请吩咐!”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咱们晋阳的太守是李渊,我只是副的。” 宋追命一脸狗腿的贱笑。 “李渊早晚都得滚蛋,到那时这晋阳太守的位置还不是您的?” “哼,废话少说,三天之后你去西凤楼去找一个叫曾继的人,他会有东西交给你,你把东西拿回来。” “曾继?” 高君雅脸上露出一丝不屑。 “李渊府的一个下人,不自量力的小人物而已。” “我明白了,大人请放心,我一定把东西带回来,就是不知道那是什么?” “是什么你不用管,到时他交给你什么,你直接拿回来就行了。还有一点,你去时易容一下,不要被他认出你的身份。” 高君雅眼睛里闪过一丝杀意。 “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看得更加不要去看,不然的话你小命不保!” 宋追命额头冒汗。 “大人放心,不管那个曾继交给我什么,我保证不多看一眼!” “嗯……对了,之前你府上闹贼,人抓到没有?” “还没有,那个女贼身手极好,隐藏能力也有独到之处,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一群废物,总之快点把事情处理好,不要为此耽误了我的大事,下去吧。” 宋追命诚惶诚恐的退下,随后在近两百人的护卫护送下离开。 本来以这货的级别,最多带一百人的,但上次的女贼吓破了他的胆,他又增加了一百人,有高君雅当靠山,只要李渊不追究,也没人敢说什么。 而就在街对面,一个阴暗的小巷子里,一双目光如刀般的眼睛,正死死盯着队伍中的宋追命! 第三十七章 专利费 幕后黑手约定是三天后在西凤楼见面,而两天后就是曾继约鞋店许掌柜,以及一众晋阳鞋商见面的日子。 为了熟悉地形,曾继同样将所有人约到西凤楼见面。 这一次见面,曾继直接包下了整栋西凤楼,同时还将这一次的会议命名为“晋阳鞋业商务加盟会” 由于扯着李渊与李世民的虎皮,因此到会的大小商人全都很给曾继面子,最少表面上是这样,那种无脑的装逼打脸剧情并没有发生,以至于曾继还小小失望了一下,毕竟为了拔份儿,他还特别叫来了王铁牛等四名李府护卫,结果全都没用上。 酒宴摆上后,一众人边吃边商谈,最终敲定了5000双军布鞋的生意。 “很好,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10天之后,你们交付5000双军布鞋,我们李府交付400贯的购鞋款!” “另外交接完毕之后,你们也可以打着李府的旗号售卖同款式的新型鞋子,每卖出一双,都要交纳一成的费用给李府,这点没有异议吧?” 许掌柜等人彼此看了看,随后还是由许掌柜开口。 “曾总管,关于军布鞋的事情我们没有异议了,但关于之后卖鞋抽成这件事,好像没有先例吧?这……” “这样的鞋以前还没有出现过呢,万事万物都是发展的,你们身为商人,要紧跟时代,思想不要被局限住了嘛。再说,抽一成鞋钱也不是白抽的,十天之后,晋阳城除了在场的鞋商外,任何一家鞋店都不允许卖新型鞋,一旦发现,李府就会出手将他们的新鞋没收!” 许掌柜听了,顿时很是震惊。 “没收?真的能做到吗?” “当然,因为新型鞋是李府,或者说是我本人设计的,这是我智慧与汗水的结晶,在座的各位都是做鞋方面的行家,应该很清楚这种鞋的优秀之处才对吧?” 许掌柜等人纷纷点头。 这两天他们已经试着做了一些新型鞋,而且还做了很多款式,他们发现,鞋带与鞋舌的设计看起来虽然简单,却解决了鞋子不跟脚,容易脱落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劳动者来说,穿着新型鞋工作能省不少力气,甚至还能有效避免崴脚,摔跤的问题。 可以说,新型鞋的发明,在制鞋这个领域无疑是一场技术革命 可以预见,随着新鞋的推广,原有的旧款鞋将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取代,而他们作为最先推出新鞋的商家,肯定能大赚一笔。 如果说新鞋唯一的缺点,那就是太容易仿制了,特别是对于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只要买一双新鞋研究一下,一天之内就能山寨出来。 到时各种山寨齐上,他们的优势也就没了,可如果真像曾继所说,李府会去惩罚那些没有得到授权的鞋商,那就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你们大可放心,其它地方暂时没办法,但在晋阳这里,你们觉得以李府的实力治不了那些卖仿造品的鞋商吗?” “那当然不可能,好,我们答应了。” 区区一成收入而已,许掌柜等人还给得起,其实他们平时被各种官吏敲诈,都比这一成的收入多,如今上了李府的战车,一般的小官小吏肯定是不敢来了,光是这一点他们就赚了,如果真能像曾继说的那样,新鞋只有他们可以卖的话,那赚得就更多了。 想明白这些后,与会的所有鞋商全都签下了合同,随后曾继当场将100贯定金交付给众人,剩下的300贯要等到5000双军布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后再给。 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商业会议就这样结束了,很快,会议的内容就经各种渠道传播了出去,其中以李府的李忠了解得最详细,并第一时间通报给了李渊与李世民父子。 与此同时,一直关注曾继的武士彟,也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了解会议的全部内容。 李府,李渊,李世民以及武士彟,一人手中一份合同的手抄本,一字一句的看,一边看还时不时的讨论两句,就像在开读书会一样。 “专利费?!这个点子不错,每卖出一双鞋,都要提一成的专利费,这是一种增加税收的好办法呀!” 李渊是政治专精的人才,一眼就看出这个名为专利费的税种很不错。 多卖多交,少卖少交,不卖不交! 跟这种专利费一比,这个时代强制交纳的土地税简直就是暴政的! 李世民也点头认同,这个阶段的李二虽然在政治方面不如自己的老子,但他毕竟是未来的唐太宗,很快就理解了。 并且认识到了这种收税方式的人性化,以及可操作性。 “这专利费的确收得巧妙,只是没想到那些鞋商这么轻易就答应了。” “二公子,如果我是那些鞋商,同样会立刻答应。因为这是对双方都有利可图的事情,不答应才有鬼呢。” “哦?武大人快说说。” 李世民虽然已经想到了一些,但还是想听听专业人士的看法。 “二公子,首先专利费的税率并不高,只有一成而已,而且多卖多交,少卖少卖,并没有强制性的必交数额,这样的交税方式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人性化。其次为了保证专利费的合理性,我们就必须派出人去监督整个市场,一旦发现有不交专利费,擅自售卖新型鞋的商人,就要立刻查没他们的鞋。” “如此一来,就能保证这些交费商人的利益,我们查收的仿制鞋越多,他们的生意就越好,与那一成专利费相比,他们只会赚得更多。” 这两点李世民与李渊都想到了,而武士彟接下来说的,才真正震惊了他们。 “最后一点,也是我最看重的一点,那就是专利费保证了创新者的利益,不知道二公子有没有注意到,这次军布鞋的成交总额是400贯,我之前问过李总管,二公子你支付的钱款总额应该是500贯吧?” 李世民微微点头。 “武大人的意思是,这100贯的差价也是专利费?!” “当然啦,曾继是新鞋的发明者,自然该拿这笔专利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100贯应该算是一种买断形式的专利费。” 武士彟扭头看向李忠,李忠点了点头。 “之前曾继过来上报时,跟我提了一嘴,说他以100贯的价格,将新鞋的专利卖给李府了,当时我还没明白,现在一听武大人的解释这才恍然大悟!” 李渊与李世民一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本来两人只以为,这100贯是曾继贪污的,两人都是上位者,对于手下贪污这种事情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 特别是李世民,在他看来,有能力的人贪污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只要最终把交待下来的任务完成了,那就装着没看到。 相反,如果分文不动,两袖清风,反而会让他不放心。 就像这个时代的府兵,府兵上战场不仅没有工资,甚至就连兵器铠甲甚至是马匹都是自备的。 相应的,打了胜仗之后,主官会放任士兵去劫掠,这也是这个时代士兵名声很差的根本原因。 一些要脸的,只会放任士兵劫掠敌人的城池,一些不要脸的,连自己的百姓都劫。 毕竟士兵们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去玩命,你一分钱也不给,要是再不让抢劫,那谁还会给你卖命?当人家是sb吗?! 相较于士兵的劫掠,官员的贪污真的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可如今一听,曾继这不仅不是贪污,反而名正言顺,让他们连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毕竟专利费这事他们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以后还怎么到鞋商那里收?那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李渊与李世民父子想明白这点后,大笑之余,又不得不感叹曾继的头脑灵活,连贪污都贪得这么正大光明。 此时武士彟的话又传了过来。 “唐公,二公子,这个专利费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如果我们能将这个制度推广全国的话,甚至可以造就一个盛世!” 第三十八章 炭笔速描 武士彟,这个人最为后世记住的一个身份是武则天他爸,中国历史上唯一女皇的亲爹。 但对于唐初的人来说,武士彟最大的功绩是辅佐李渊建立了大唐帝国,是大唐帝国真正的开国功臣。 光从开国这点来看,他比后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还要牛。 当然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武士彟是纯粹的李渊之臣,并不是李世民的,因此在玄武门之变后,武士彟就被外派了,到死都没有回到长安,也正因为他的死,才让未成年的武则天品尝到了人性的丑恶,社会的残酷,直接造就了后来那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一代女皇。 身为大唐的开国功臣,此时的武士彟是知道李渊想要造反的心思的。 平时在外面还会收着点,到了李府,他说话自然没了顾忌,张口就是全国,闭口就是盛世就可以理解了。 “武大人快说说,小小一个专利费如何开创一个盛世?” 李世民瞪大了眼睛,李渊也将目光投了过来,十分关注。 “唐公,二公子,你们觉得现如今大隋的乱相是如何造成的?” “这个……当然是昏君无道,强征高句丽导致的。” 屋里也没有外人,因此李世民说话也很冲,连昏君都叫上了,要知道杨广可是他表舅。 李渊在一旁轻咳了一声,提醒儿子低调一点,现在他们毕竟还没造反呢。 武士彟早就跟李渊穿一条裤子了,这里又没有外人,说话自然也没有顾虑。 “二公子所说的只是表面原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天灾造成的粮食欠收。试想一下,如果昏君出征高句丽时,国内粮食大丰收,百姓没到断粮饿死的地步,那么还会有现如今的天下乱局吗?” “那当然不会,不过这跟收专利费有什么关系?” “士彟,你的意思是说,专利费可以增加粮食产量?” 李渊到底是见识更广,已经想到了。 “唐公英明,专利费的初衷是奖励创新,而创新是方方面面的。就拿现在咱们使用的各种农具来说,几百年前可都是没有的。正是有了无数农民通过实践得到的经验,才改良了各种农具,从而降压了种田难度,间接提升了粮食产量。” “但自古以来就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谚语,这天下最聪明的人都去读书,考取功名了,没有几个聪明人会去从事农业研究,但如果专利费制度能推广开来的话,自然就会有聪明人为了钱而去种田,聪明人多了,自然就能让整个农业进步,进而提升粮食产量。” 武士彟的话,让李渊与李世民连连点头,而他自己则越来越起劲。 “这还只是农业,像手工业就更是技术决定一切,就拿这回的军布鞋来说,靠的就是曾继的一个点子罢了,如果专利费制度推广开来,像曾继这样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了那时,何愁盛世不来?” 李渊与李世民豁然开朗,之前一知半解,没想通透的地方,如今听武士彟这么一番解说,立刻就懂了。 “武大人目光独道,世民受教了。” “二公子过奖了,我这也不过是就事论事罢了,提出专利费制度的曾继才是旷世奇才,唐公,咱们起事之前能得这样的大才相助,足见大势所向啊!” 李渊哈哈大笑,随后摆了摆手。 “现在一切还在准备当中,还要保持低调。至于说曾继的事情,他的确有大才,不过他也太年轻,资历太浅了,我看就先让他这样干着。世民,你不是已经给了他事情做了吗?不要急,静观其变就行了。” “父亲说得是,现如今曾继手上有两件事,一个是5000双军布鞋,另一个就是改良连弩了。这两件事的进展都不错,等到完成之时,曾继也算是有拿得出手的功绩了,到时我再赏他不迟。” 李渊是政治达人,深知有能力的人不能不用,但也不能过于重用,因为过于重用的后果就是人飘了,而人一旦飘了,那距离犯大错就不远了。 曾继有如此大才,在李渊看来就更需要打磨,因此他决定继续让曾继留在李世民手下做事,不着急给他安排官职。 就在李渊等人继续讨论专利费制度如何推广之时,谈妥了军布鞋生意的曾继,开始为隔天的西凤楼事件做准备。 他到铁匠房找了几块炭,削成小条后,用两块中空的小木条压住,两端用细绳绑紧,制作出了最简陋的铅笔,或者说炭笔更贴切一些。 做完之后,他又将几块质地较硬的黄纸固定在一块平整的木板上,然后拿着这些东西来到了马场。 此时马场上,王铁牛等人正在练习骑射,曾继找了个胡凳坐下,将手中的画板,黄纸准备好,抬头打量坐在马上,弯弓搭箭的王铁牛。 打量了几眼后,手上开始动笔。 “唰唰”声不断,边画边时不时的抬头观察,他这样的举动很快就引起了王铁牛等人的关注,在骑射练习之余迈步走了过来。 “曾老弟,你这是在干嘛,我去!这是我吗?” 王铁牛来到曾继旁边,这才发现曾继在画画,而且画得正是自己骑马弯弓射箭的姿势。 “好像呀!曾老弟想不到你还有这手本事?而且用的还是……炭?画画不是应该用上好的笔墨吗?你这也太随便了吧?不过画得是真像,将我的威武霸气全都展露出来了。” 王铁牛边看边自我陶醉,曾继没理会他,此时他已经不去看王铁牛,而是凭借脑中的记忆在画。 很快,一张素描就画完了,曾继将画好的素描递给王铁牛,然后又看向其他护卫。 其他护卫见状,立刻摆出自认为最英武的姿势。 曾继手中的炭笔上下翻飞,作画的速度越来越快,短短一个小时,就画了五幅! 一众护卫拿着各自的画像在那里连连称赞,而这时曾继终于说话了。 “王哥,我这画功还过得去吧?” “岂只是过得去,简直就像真人似的。” 曾继微微点头。 “那如果我画出一个人的画像,你能不能照着它把人给我找出来,” “那当然没问题呀,只要他没离开晋阳城,就算是藏进了老鼠洞,我也能把他揪出来!” 曾继一听就笑了。 “那我就放心了。” 第三十九章 素描VS易容 素描这门手艺,对于手工达人来说,几乎算是必备技能啦。 曾继不仅会,而且水平相当得高,这也就是古代工具不全,不然的话,曾继完全可以化身为人形照相机,靠这门手艺养活自己都完全没有问题。 而素描这招,就是他为明天的西凤楼之约准备的杀手锏。 想要破局,就要先找出幕后黑手,确定是谁在搞事情,而以他现在的身份与手中的权力,完全可以调动李府的这些护卫,甚至是一部分晋阳府兵。 因此只需要知道对方的长相,就可以将对方给挖出来,只要确认了对方的身份,那么就从敌暗我明,变成了敌我皆明,到那时就好解决了。 总之,练习了一个下午,画了几十张素描之后,曾继感觉自己的技术已经恢复到前世的水平,可以用于实战了。 趁着还没天黑,他又做了几根炭笔,完善了一下装备。 “小季,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小婵不放心,在天黑之前又过来找他。 “放心吧,我已经有对策了,小婵姐你那边呢?内奸找到了没有?” 小婵微微摇头。 “小季,我身边真的有细作吧?不可能是外来者吗?” “外来者的可能当然有,但身边人的可能性更大,总之小婵姐你这边不要放松警惕,一切等明天我回来之后再决定下一步,现在你先回去吧,不要被二公子怀疑了。” 小婵暗暗叹了口气,她现在有点后悔把曾继拉下水了,可如果时间能倒退的话,她也没有第二种选择,以当时的情况,曾季是她唯一信任的人,如果随便找个男人的话,恐怕早就暴露了。 总而言之,小婵心事重重的离开了。 曾继虽然也感到这件事隐患太大,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杀掉小婵,甚至是李盛。 可这种亲手杀了前女友,以及亲生儿子的事情,曾继是根本不可能做的。 别说是曾继了,恐怕除了天生冷血的杀人魔外,是个人应该都做不到。 因此曾继现在只好尽量去补救,但同时他也清楚,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这件事恐怕早晚都会曝光,到了那时,他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世界的位面之子李世民了。 “看样子我要早做打算,一旦曝光,最少也要有自保的实力才行,类似李靖、房玄龄那样的死忠路线,恐怕已经不适合我了,最差也要成为长孙无忌那样的权臣才行,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成为封疆大吏,那样就算事情曝光,李二想动我也要掂量掂量。” 虽然小婵的肚子是曾季搞大的,但曾季就是曾继,同样的身体,这口锅他不背也得背,与其无能狂怒,不如尽量自救。 一切准备就绪后,曾继早早睡下。 隔天,当鸡鸣声响起,曾继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开始洗漱做早饭,吃过后又去慢跑锻炼。 然后像平时一样,上午去工匠房转了转,眼看临近中午了,这才将绘画工具装进一个袋子里,迈步出了李府,朝西凤楼而去。 与此同时,被高君雅派来与曾继接头的宋追命,正在自己家里化妆,或者说易容。 化妆术被誉为亚洲四大邪术之一,拥有极为悠久的历史,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化妆风格,但若说到化妆的变种,易容术,那简直可以称之为邪术中的邪术了。 宋追命明明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大叔,常年当兵让他的皮肤又黑又糙,拿根丈八蛇矛的话,不用化妆,直接就能去演张飞了。 可是一番易容之后,直接让这货从一个糙汉子,变成了帅大叔。 不仅皮肤变嫩了,眼睛,鼻子,嘴巴,甚至就连脸型都变了,效果堪比整容! 如果曾继见到这一幕的话,恐怕会直接将手中的素描板砸了,现如今哪怕他画得再像也毫无用处,这根本就是两个人! 靠着这幅画像去找人,怕是把整个晋阳都翻过来也找不着! 而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整个易容的过程,全都是宋追命自己干的,他明明是个武将,居然还有这门手艺,很显然宋追命的出身与来历并不简单,而高君雅也显然知道他这手本事,才会让他去与曾继接头的。 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视,曾继明显要被上一课了。 易容完毕之后,宋追命离开了宋府,几十名护卫同样脱掉官衣,化妆为百姓跟在四周,暗中保护宋追命,不得不说,这货是真的小心谨慎! 然而即便是如此小心谨慎了,还是有一双眼睛发现,并认出了宋追命! 一个胳膊上挎着篮子,篮子里放着几个萝卜的妇人,很随意的走在街上,看起来就像个买菜回家,准备给丈夫做饭的家庭主妇,可如果有人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妇人走路的速度非常快,一步跨出就是三到四米,简直就像三级跳远动运员一样。 而且她的动作很快,如果不是眼睛一直盯着她看,根本发现不了她的异常 这个古怪的妇人就以这样的速度远远的跟着宋追命一行人,当宋追命来到西凤楼的楼下,吩咐手下事情时,妇人快走几步,来到西凤楼的侧面,然后趁着四周没人,直接双脚蹬地,像一只灵活的猫一样,平空跳起三米多高,直接跳上了西凤楼的二楼! 然后在二楼上的人发现之前,像瞬移一样,坐到一个角落的位置上。 此时店小二正好扭头,顿时就是一愣。 “客……官您是什么时候上来的?我怎么没看到?” “随便上两个小菜,我赶时间。” 说罢,妇人直接扔给小二几个铜钱,小二见状也不再多说什么,虽然西凤楼都是先吃后给钱,但人家先给他也不会不要,接过钱之后就去张罗了。 此时距离这个妇人不远的另一个座位上,曾继已经到了,而且还点了一盘烤鸡,两个凉菜,边吃边等。 他没有看到妇人跳楼那一幕,但对于一个女人自己一个人下馆子这件事还是有点在意,因此多描了几眼。 “是这个女人?用女人来接头的可能性虽然也有,但相较于男人,女人会更显眼,对方应该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才对。” 瞄了几眼,发现妇人完全没有过来的意思,曾继正琢磨要不要试探几句,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易容成帅大叔的宋追命上楼了。 曾继刚把目光投过去,后者就径直朝他走了过来,这让曾继明白,这个人应该就是幕后之人派来接头的了。 赶紧仔细打量对方的五官,记住特征,事后好进行素描。 可就在这时,几个萝卜突然从旁边飞了过来,径直砸向宋追命的头,在萝卜叶子之间,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像勾魂的锁链一样甩向宋追命的喉咙要害! 第四十章 西凤楼刺杀 易容的宋追命反应极快,萝卜飞来的瞬间就挥动手臂反击。 两个萝卡被弹开,撞到旁边的柱子上,破裂声中,这两个萝卜像两颗炸弹一样,直接在半空中爆开,碎块横飞,其中一块正好击中了曾继点的那只烤鸡,结果烤鸡直接被击穿,里面的鸡骨头都断了! 曾继目瞪口呆,赶紧翻身滚到旁边,像个伏地魔一样蹲在地板上! 此时他才发现,出手的人正是之前他观察过的那个女人,一个女人自己下馆子本来就显眼,因此曾继之前还怀疑她是不是跟自己接头的人,现在看来不仅不是,反而是来杀接头之人的。 “搞什么?难道这里面还有第三方势力,真够乱的!” 吐槽中,西凤楼的二楼整个都乱了,许多食客惊慌大叫,像炸了窝的鸡。 可由于宋追命与女刺客正好堵住了楼梯口,他们根本逃不了,只能像曾继学习,窝在角落里冒充伏地魔。 “砰砰砰砰” 势大力沉的撞击声传来,女刺客与宋追命在眨眼间交手了十几招,动作快得出现了残影。 曾继由于距离最近,不仅看得最清楚,甚至还有3d体感。 凛冽的拳风,吹得曾继的头发乱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 突然,宋追命惊叫了一声,被女刺客一脚踹中了肩膀。 其近二百多斤的身体腾空飞起,旋转着飞出去四五米,然后重重撞在西凤楼的墙上。 “咔” 碎裂声中,墙体出现了网状的裂痕,大量的墙皮直往下掉。 曾继看得目瞪口呆,瞬间就想到了一句话。 “打人如挂画?这大隋朝的武功走的是内家拳路数吗?武力值比我想象中高得多了。” 正在感叹中,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响起,数个提着刀的人冲了上来,正是宋追命的手下。 女刺客右脚猛得一蹬地板,身体像炮弹一样冲过去,手中短剑连劈三下,三颗人头飞了起来,其中一颗正巧落到曾继眼前,而且还正面朝上,死鱼般的双眼圆睁,到死都保持着惊愕的表情。 “卧槽~~” 本来蹲着的曾继一屁股坐到地上,然后双脚连蹬,向后飞退。 与此同时,更血腥的一幕发生在楼梯口,女刺客连斩三人后,手中的短剑已经不能用了,她抬手将其甩出,钉入一个护卫的额头,将其钉死在对面的墙上,随后像个幽灵一样冲入护卫群中,双臂仿佛没有骨头一样,绕过护卫们的防御,摸到了他们的头。 “咯咯咯咯” 连续数声骨头断裂的异响过后,八名护卫的头180度旋转,上演了恐怖电影中才会出现的一幕,随后她将这几个护卫的尸体堆在一起,暂时堵住了楼梯口。 又是一声闷响,地板又一次被女刺客踏裂,她仿佛离弦之箭一样冲到宋追命身前。 之前宋追命挨了一脚,一条手臂已经不能用了,而且口吐鲜血,显然已经受了内伤。 如今一见女刺客冲来,他高喊一声,抓起一张桌子砸向女刺客的头。 古时候的桌子可都是实木的,不像现在,大部分都是复合材料,相当得硬。 力气大的人,完全能用桌子把石头砸裂,更别说人体了。 然而女刺客却不闪不避,那看起来也没多粗壮的手臂,此时却像两把锋利的斧头,在让人心慌的破空声中,一击就砍碎了宋追命手中的桌子。 曾继瞪大了眼睛瞧着,正好看到女刺客绕到宋追命身后,提起那杀伤力恐怖的拳头,一拳砸在宋追命的脊柱上。 “咔嚓” 骨头爆裂的声响中,宋追命惨叫一声,瞬间倒地不起。 此时更多的护卫推开了楼梯口的尸体,咆哮着冲过来,女刺客伸手抓着宋追命的后衣领,然后像拎口袋一样,提着他就跳出了西凤楼的窗户。 曾继大着胆子站了起来,朝窗户外面望,发现女刺客提着宋追命这个成年男子,不仅毫不费力,居然还像顶尖的跑酷高手一样,在屋顶与建筑之间飞奔,几个呼吸之后,就已经跑出了视野范围。 宋追命的护卫们咒骂着追了出去,留下了一地的死尸,以及几个惊恐的食客。 看着倒在地板上的十几具尸体,以及三颗血淋淋的人头,曾继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不是说用连弩就能对付这个时代最厉害的武者吗?就这实力,连弩真的有用?王铁牛呀王铁牛,我差点被你带沟里去!” 突然,曾继想到了什么,赶紧在一片狼藉中找到了自己的画板,然后趁着记忆还很深刻,快速将宋追命与女刺客的五官特征画下来,然后在官差到来之前,快速离开了这满地尸体的西凤楼,顺便逃了一回餐。 急匆匆的回到李府,曾继连衣服都顾不上换,赶紧将两张画像画完,随后将它们挂到那块情报板上面。 “从现有的情报分析,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要跟我接头的人,也就是幕后黑手的手下。而这个女的……应该是这伙人的仇家,又或者是这个接头人的仇家,这一次西凤楼袭击是巧合吗?未知的因素太多,暂时不好下结论呀!” 本以为只是自己与幕后黑手两方势力在博弈,没想到现在又杀出了一个女刺客,直接让局势更加复杂了。 曾继抓了抓头发,感觉线索太少,变数太多,光空想根本没有意义,最后只能又临摹了两张画像,拿着它们找到了王铁牛,让他帮忙找到这两人。 由于事先打过招呼,再加上曾继平时跟王铁牛混得很熟,因此对方没多问就答应帮着找人了。 曾继现在只需要等结果,确认接头之人的身份就可以了。 然而仅仅过了一天时间,事情就又出现了变数。 “什么?没办法找人了?怎么回事?” “还不是昨天西凤楼那档子事,现在副太守求到了咱们老爷那边,老爷答应帮助,所以全府的护卫这几天都要上街找人,寻找宋追命那货的下落,真他娘的晦气!” “等等,西凤楼?宋追命?到底怎么回事?!” “你还不知道呢?昨天西凤楼上发生了命案,死了十几个府兵,甚至连宋追命都被刺客抓走,到现在生死不明!” 曾继双眼圆睁,心脏“砰砰”乱跳。 “昨天被抓走的人是宋追命?!” 第四十一章 抓内奸 “那个……王哥,那个宋追命长什么样?” “他呀,长得四方脸,黑皮,五大三粗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曾继皱了皱眉,因为这跟他的画像完全不一样。 “昨天西凤楼发生了几起命案呀?” “还几起?就一起,死人之后官差立刻就将西凤楼给封了!好了,我先走了,你找人的事情只能延后了。” 王铁牛急急忙忙的走了,曾继则皱紧了眉头。 “也就是说,昨天被女刺客抓走的就是宋追命,但为什么长相……化妆?!靠~~这回真是小瞧了古人的智慧!” “果然,能提前在李府埋下眼线的势力,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呢,这一回如果不是发生了刺客这件事,恐怕我就自做聪明了。” 拿着那张宋追命的头像,曾继直接就将其扯碎了,随后又拿出女刺客的。 “这个女人应该也化妆了才对,毕竟玩刺杀的,对于身份的保护更加严密。” 想要将女刺客的画像也扯了,但想了想,曾继又没动手。 当天下午,曾继以送黄纸的名义前往小婵的小院,小婵支开了所有下人,两人这才说起正事。 “小婵姐,这一回是我失误了,不过不幸中的万幸,中途又杀出了第三方势力,总之我已经确定幕后的人是晋阳的六品振威校尉宋追命。” “宋追命?” 小婵眉头紧锁,完全不知道这个人,也想不出为什么这个人会针对自己。 “宋追命是高君雅的手下,而高君雅是晋阳的副太守,也就是李渊李老爷的竞争对手。” “小季,你的意思是,高君雅想要挤走我公公,所以才在李府内埋下眼线的?可是……” 聪明如小婵,立刻就发现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看样子小婵姐你已经想到了,没错,表面上看高君雅的确有动机,但往深里想又有些不太可能,两人成为竞争对手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高君雅哪怕在前往晋阳之时就安排这一切,也根本来不及的。” “更何况晋阳这里不仅是大隋的重要城池,还是防御突厥的军事重镇,一旦突厥进兵,这里首当其冲,以高君雅那种从没上过战场的文官,根本担不起晋阳太守的职位。” 小婵虽然对军事方面的知识懂得不多,但读过书的她很清楚一个道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文官死谏,武官死战,这要是反过来,那就天下大乱了。 虽然也不排除文武双全的人,但高君雅显然不是这种牛人。 “那么幕后的人就是那个宋追命?跟高君雅没有关系?” “如果真是那样就好了,但……总之小婵姐,我今天来找你,是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铲除你身边内奸的机会来了。” “什么意思?” 曾继笑了笑。 “如果说宋追命就是这一切的元凶,那自然是天下太平,但这个可能性太小了。如今他被抓走,生死不明,幕后之人没有拿到想要的东西,就一定会再联络我们,所以……” 小婵明白了。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就今晚吧,今天或者明天这两天,是最有可能的。” “我明白了。” 曾继起身往外走。 “小婵姐,我先回去准备,今天晚上你记得把下人们都支开,给对方提供一个机会。” 交待完毕后,曾继扭头离开,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内。 再一次来到情报板前,曾继伸手想将宋追命的头像取下,但想了想又没有动手,而是拿起炭笔开始写写画画。 最后还在宋追命的旁边,写下了“高君雅”这三个字。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高君雅很可能就是指使宋追命前来接头的人,但高君雅的背后还有没有人,就不得而知了。” “按照现在的线索,高君雅背后还有人的概率极高,他十有八九只是个小头目,如果真是这样,可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真麻烦~~” 自言自语了一番后,曾继用一块布将整块情报板罩了起来,随后就出门朝木匠房而去。 由于已经临近傍晚了,关门之后,屋内变得很黑。 就在万籁俱寂之时,突然一道黑影从房梁上翻了下来,落地只发出很小的声音,有如一只狸猫般。 黑影一身黑衣,连头上都罩着黑纱,完全看不清楚五官,甚至连男女都分不清。 就见黑影走到情报板前,伸手掀开了上面的布,开始打量曾继归纳总结推理出来的情报。 特别是在宋追命与女刺客的画像上,黑影的目光停留了许久。 最终在看完了情报板上的所有内容之后,黑影再一次翻上房梁,又潜伏了下来~~ 晚幕降临,由于古代点灯算是很奢侈的事情,所以除了大富之家外,一般的老百姓天一黑就睡了,就算不立刻睡,也会躺在床上做些运动,毕竟烧蜡烛太费钱了。 小婵身为李世民的小妾,还是母以子贵的代表人物,因此还是烧得起蜡烛的。 而为了充实自己,自从到了晋阳之后,她每晚都会花些时间去读四书五经,甚至是与行军打仗有关的兵书兵策,总之努力培养与李世民的共同语言。 一根蜡烛在小婵的睡房中亮起,她拿起一本春秋开始读了起来。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蜡烛燃烧过半后才吹灭它,爬上床准备睡觉。 此时其实也只是九点来钟,对于现代人来说,正是开黑打排位的时间,但对于古代的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时候已经进入梦乡了。 又过了近两个小时,差不多半夜11点的时候,小婵房间的窗户突然传来一块异响,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一把细长的小刀,从窗户的缝隙伸了出来,随后熟练的挑开了锁扣,将窗户打开。 一个人影翻身进入,一点声音者都没有发出,甚至在起身时,还将窗户关上了,同样没有发出声响。 人影停顿了一会儿,仔细倾听房内的声音,在确定一切如常之后,开始迈步走向小婵的睡床,随后将一封信放到床头。 就在人影准备转身离开之时,黑暗中突然传来吹气之声,随后火光亮起,蜡烛被点燃。 不仅如此,在蜡烛后面还放着一面铜镜,铜镜反射蜡烛的光,形成了一个简易的手电筒,光芒径直打在人影的脸上。 “哇~哇~~哇~~~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小婵姐,我没说错吧?内奸果然是你的身边人,而且还是距离你最近的人,你说是吧小红?!” 第四十二章 棋差一招 “小红!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我又哪里对不起你了?之前你父亲去世,还是我出钱帮你办的葬事,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 小婵满脸的震惊,之前他怀疑过身边的所有人,就是没有怀疑小红,不仅仅是因为小红是自己的贴身丫环,还因为自己与她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特别是贫苦出身这点,让两人亲如姐妹。 也正因此,许多事情小婵都没有瞒着小红,其中就包括与曾季通奸,并生下李盛这件事。 甚至于,当初提前生下李盛的药,都是小婵让小红偷偷从外面买来的。 如此亲密的关系,结果换来的却是无情的背叛,小婵一时间无法接受,眼睛都红了。 而背叛者小红此时却表情冷漠,一双眼睛里甚至闪烁着浓浓的杀意,与她平时温顺柔弱的样子判若两人。 “别动,你只要敢动一下,我就射死你!” 曾继举起连弩,对准了小红。 “提醒你一下,我手中的连弩就是这段时间,李府最重视的项目,也就是拥有破甲功能的新型连弩,在这样的距离射穿人体,完全没有问题!” 既然是来抓贼的,那曾继自然是有所准备,此时他手中的连弩,就是利用工匠房那边现成的材料自己组装的。 “小婵姐,你把那封信拿过来,看看上面又下达了什么指示?” 小婵强忍着动手打小红的冲动,将信拿过来,就着蜡烛的光看了一眼。 “上面说,要你三天后,拿着炼铁术去城外的土地庙见面。” “呵呵,还真是贼心不死,高君雅这是想转正想疯了吧?是不是呀小红?你的老板是不是晋阳的副太守高君雅?” 小红依然没说话,但嘴角却微微上扬,流露出一丝不屑的表情。 学过微表情分析的曾继,立刻就判断出对方的内心充满了不屑,轻视与嘲讽。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的话并没说对,高君雅果然不是真正的幕后大佬,最多只是一个小头目罢了。 想到这一点的曾继,暗暗皱了皱眉头,最担心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小婵姐,拿绳子把她绑起来,我们慢慢审她!” 小婵拿起绳子刚要过去,一直沉默不语的小红突然笑了。 “曾季,我承认小瞧了你们,特别是你,自从焦县之后,你好像变了一个人,足智多谋,行事果断,难怪……” “难怪什么?是不是你的上级谈起过我?” 小红冷笑,双手突然张开,两条手臂也微微扬起。 曾继见状立刻将连弩对准了她的脸。 “我刚刚就说过,动一下就射死你,你当我不敢杀你吗?” “嘿嘿,我现在已经动了,你到是射呀?” 一丝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曾继当机立断,立刻扣动了扳机,一支弩箭破空飞出,肉眼完全无法看清它飞行的轨迹。 然而就在曾继以为小红就算不死,也要破相之时,她居然闪电般一歪头,弩箭擦着她的头发飞了过去,然后狠狠钉入后面的墙体,强劲的力道让半支弩箭都进入墙体内部,就如曾继之前所说,真的拥有破甲的能力,然而…… “你会武功?!” “很意外吗?” “意你娘的外!” 曾继快速用压力杆上弦,然后再次开火,前后隔了不到半秒钟。 而且这一回曾继瞄准的是小红的胸口,哪怕她继续用超高的速度闪避,也没办法彻底避开。 再一次的破空声响起,弩箭笔直射向小红的胸口,眼看着已经没办法闪避了。 然而小红却用更快的速度扬起了右手,于半空中抓住了弩箭,将其抄在手中。 “卧槽?!” 震惊并没有影响曾继的手速,他再次拉动压力杆,准备上第三次弦,可小红已经不给他机会了,手臂扬起,之前抓在手中的弩箭,被她当暗器甩了出去,瞬间命中了曾继手中的连弩。 剧烈的劲道传来,曾继感到右手虎口一麻,随后连弩就被击落在地,不等他去捡,整个身体突然失去了平衡,然后重重倒在地板上。 直到后背砸在地板上,曾继才反应过来,是小红高速冲过来,然后以类似摔跤的招式,一把将自己摔倒的。 一只穿着绣花鞋的脚,重重踩在曾继的胸口上,却给曾继一种被大象踩着的感觉,完全无法撼动半分。 “曾季呀曾季,虽然你现在判若两人,但有一点却没有改变,那就是你很弱,特别是在我面前,你就跟一只鸡一只鸭一样的弱小,我用一只手就可以轻松杀了你,至于说你发明的这种连弩!” 小红弯腰捡起曾继掉落的连弩,露出赞叹的目光。 “这种弩很不错,刚刚我也是出了全力才勉强应付,要是换成一个二流,甚至是三流武者使用它的话,那我恐怕只能撤退了,好的兵器只有在强大的人手中才能发挥最大威力,你失败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太弱!” 说罢,小红学着曾继的样子,拉动连弩的压力杆,将弦扣上。 自动箭匣将里面的箭压到弦上,完成了上弦的最后一步,虽然材料简陋,但李府的资深工匠们还是通过自己精湛的手艺,完成了曾继的要求,光是这自动上弦的功能,就领先时代上百年,甚至是几百年! “不要杀他!” 小婵扑过来,挡在曾继身前,不给小红瞄准的空间。 小红则笑了笑。 “小婵,我的好姐姐,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他了?现在他的价值一点也不比你跟李盛少爷低,没有上面的命令,我可是不敢伤他性命的。” 小婵一听,要松了口气,结果小红的话又让她紧张了起来。 “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这就很麻烦,万一你们不听话,那会影响大计的,我不得不动用一些手段,防止你们坏我的事。” 说着小红居然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两颗紫色的小药丸,光从颜色看就知道这准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食心茧,你们吃下去后每七天就要服用一次解药,不然的话,食心茧就会破壳而出,咬烂你们的内脏,啃食你们的心脏,不想肠穿肚烂而死的话,以后就要乖乖听话,来,张嘴!” 小婵与曾继脸色大变,激烈反抗,但面对小红这个武力值逆天的女人,根本毫无意义。 就在这巨大的危机就要降临之时,一道黑影突然从房梁上翻了下来,像个幽灵一样落到小红身后,而小红这个曾继眼中的武林高手,居然完全没有反应! 第四十三章 天外有天(求推荐收藏) 曾继与小婵全都看到了这道黑影,那是一个全身黑衣,连脸上都罩着黑纱的人,完全看不清五官长相,但由于距离很近,两人还是从体型看出这应该是个女人。 小红此时刚要从药瓶中取出食心茧,突然注意到了小婵与曾继两人的表情变化,顿时全身肌肉紧绷,像一根绷到极致的弹簧一样,猛得回身一肘。 凛冽的风声吹得小婵身体后仰,一下子扑到曾继的怀里。 另一边,黑影在肘击发动的瞬间就双脚移动,避开肘击的同时,又一次绕到小红身后,脱离了她的视野范围。 不过在移动的同时,衣角还是被小红给发现了。 小红脸色大变,右手拿着连弩伸手脑后,直接发射了一箭。 破空声响起,结果不仅没有击中目标,甚至连弩箭命中墙体的声音也没有发出,这让她更加惊恐。 一把扔掉手中的连弩,拔出一把短剑,开始疯狂反击。 此时小婵已经扶着曾继退到床边,惊恐的看着缠斗中的两个人。 曾继虽然也很害怕,但他已经认出,这个突然出现的黑影就是在西凤楼中,那个一人斩杀十几名府兵,还一拳击断宋追命脊椎,将其像麻袋一样拎着走的女刺客。 “小婵姐,咱们有救了!” “小季,你认识这个黑衣人?” “不认识,不过她应该就是在西凤楼中抓走宋追命的人,也就是说,他跟小红他们不是一伙的,虽然不一定敌人的敌人就一定是朋友,但最少还是有成为朋友的可能的,总之这是转机!” 就在曾继与小婵交流之时,场中的战斗已经进入到白热化阶段,之前虐得曾继找不着北的小红,此时满脸冷汗,拼了命的攻击,但女刺客却像一个幽灵一样,不断绕着小红的身体转。 每一次都能避开小红的攻击,并且进入她的视觉死角,虽然从开始到现在,女刺客都没有什么主动的进攻,但却给小红造成了巨大心理压力! 果然,连续的重压,击破了小红的心理防线,就见她厉喝一样,身体腾空而起,双手抓住房梁,双腿像风车一样高速踢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攻击,试图将女刺客逼退。 然而女刺客明显技高一筹,就在小红双手抓住房梁的瞬间,她整个人直接跳到房梁之上,依然处在小红的视野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小红用出来的夺命连环腿,踢了一个寂寞! 小红立刻发现了这一点,立刻就要变招,可惜冒然动用大招,让她暴露了巨大的破绽,女刺客在小红踢腿的瞬间,对准她的后脑就是一拳。 “咔嚓” 头骨破裂的声音响起,剧烈的头疼伴随着洪水般的眩晕感涌来,让她难受异常。 嘴巴张开刚要大叫,整个头就被女刺客抓着,然后重重摔在地板上。 又是一声闷响,实木的地板被压出一个洞,曾继看得后背直冒凉气,感觉小红这回不死恐怕也毁容了。 “外面的人已经听到动静了,回你的小院!” 女刺客用不容拒绝的语气对曾继说话。 曾继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小婵姐,这里你找个理由应付过去,其它的事情交给我!” “可是……” “没关系的,这位女侠如果想杀我的话,一根手指就够了。” 曾继赶紧走过来,看了看躺在地上,已经没有知觉的小红。 “放心,在撬开她的嘴之前,她是不会死的。” “对对对,那……” 曾继犹豫要不要抱起小红,女刺客再次用单手将小红拎了起来,就像前两天拎宋追命那样,看起来毫不费力。 随后两人从窗户离开了小婵的睡房,径直跑到墙边,曾继还在扭头找梯子,结果女刺客的手在他后腰上一托,一股巨力传来,下一秒他就站到墙上了。 “女侠好内力!” 女刺客没说话,拎着小红跳下,然后快速朝曾继的小院跑去。 曾继同样跳下来,紧跟在后面,随即他就发现,对方不仅奔跑的方向分毫不差,而且走的还是最近的路,甚至比他都熟。 “看样子这是提前侦察过,又或者她早就开始监视我了,这可不是好兆头。” 曾继低头看了看手中的连弩,这是他在临出屋前捡回来的,甚至还将之前射出去的几支弩箭都捡回来了。 “如果我背后下手,能不能……” 曾继瞄了瞄跑在面前的女刺客,结果对方就像感应到了什么似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在被目光扫中的瞬间,曾继身体发麻,那种感觉就像是被毒蛇,老虎等致命野兽盯着似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升不起反抗的意识。 当对方将目光收回去之后,曾继发现自己握着连弩的手心已经满是汗水了。 “这就是王铁牛口中,用十架连弩就能杀死的一流武者?操,被这货给忽悠了!” 很快,三人就来到了曾继的小院内,结果根本不用曾继开口,女刺客直接就走进了那放有情报板的房间,这下就更实锤了。 “女侠,您是不是之前来过?” “我昨天晚上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过夜的。” “原……原来如此,您应该早说呀,我还能给您准备张床啥的,哈哈,哈哈……” 曾继脸上挂着尴尬的笑容,而女刺客则熟练的找到绳子,将小红绑在柱子上,随后扭头看向曾继。 “你来还是我来?” “来?来什么?” “拷问,你不想知道她幕后的人是谁吗?” “当然想,不过拷问这种事情我完全是外行,还是留给您这种专业人士好了。我……在门口等着。” 曾继赶紧跳到门外,随后还将门带上,很快里面就传来女人的惨叫声,但声音却不大,应该是嘴巴里堵着东西。 足足过了两个小时,里面的声音才停,这时房门打开,曾继赶紧起身去看,发现女刺客已经将脸上的黑纱摘下来了,但长相却与之前在西凤楼看到的完全不同。 “对不起,我不小心看到了,您放心,我这个人嘴巴很严,不会乱说的。” “你不用紧张,我之所以露脸,就是想与你合作。” “合作?” “你不是被宋追命他们那伙人威胁吗?正巧,我与他们有深仇大恨,你跟我合作完全没有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你连这词也知道?” 女刺客笑了笑。 “你的那个板子上,不是写满了这种新颖的词汇吗?我只是现学现卖而已。” “您真是冰雪聪明,说得非常好,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敝人名叫曾继,是李府的总管,敢问女侠如何称呼?方便透露吗?” “我叫沈若叶,是个为复仇而活的人。” 第四十四章 你很勇呀 这个自称沈若叶的女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甚至可能更小一点,长相很一般,算不上美女,甚至还有些丑,特别是皮肤,又黑又糙,就像在田地里干了几十年农活的老农一样。 唯一让曾继印象深刻的就是一双明亮的眼睛,曾继在前世看过很多美化过的双眼,美瞳,深眼线,甚至是用软件大眼功能改的眼睛,但没有一双比得上眼前这双。 盯着沈若叶的双眼,会本能的沉迷其中,那就像是两颗黑色的宝石,神秘幽深,眼神深处还有点点星光在闪烁,任何美瞳都没办法与之媲美。 “沈女侠,不知道你问出什么了吗?” 沈若叶摇了摇头。 “这个小红受过训练,对身体的疼痛有极强的忍耐力,我拔光了她手指与脚指上的指甲,还用竹签插进去,她也只是痛叫,却半个字也不肯透露,我看还是杀了吧。” 说着沈若叶拔出了一把短剑,正是之前小红用的那把。 曾继本能的后退两步,但随即就硬着头皮拦下了对方。 “不行,小红身后的人绝对不是高君雅,而是更大的势力,我必须知道这个势力才行,不然今后会更加被动,要不……让我试试?” “你?你不是不会拷问吗?” “略知一二而已,就当死马当活马医了。” 沈若叶也没拦着,而是跟着曾继进屋。 刚一进门,曾继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再一看绑在柱子上的小红,此时的样子用凄惨来形容都有些不够。 正如沈若叶所说,她的手指与脚指上都插着竹签,鲜血流了一身,再仔细一看,手指与脚指的指甲全都被拔下来了,光是看着曾继就感到很痛,更别说亲身体会一番了。 看到走进来的曾继,小红突然喷出两颗牙,射到曾继脸上,打得曾继直吸气。 “要杀就赶紧动手,不要让这个废物碰我!” 曾继一听就火了,上去就给了小红一巴掌,结果小红没怎么样,反倒把曾继的手给震得直发麻。 “卧槽~~武者的脸皮都这么硬的吗?简直就像打在树皮上一样!” 曾继一边甩手一边吐槽,而小红则一脸不屑。 “要不还是杀了吧?” 沈若叶替曾继解围,身为更高等级的武者,她很清楚曾继与小红之间肉体强度的差距,因此对于曾继所谓的拷问完全不报希望。 “沈女侠,麻烦解开她,但要控制住她的四肢,不能让她乱动,最后把她平放到地上,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 沈若叶没说话,快速上前在小红四肢的关节上各拍了一掌。 在小红痛苦的哼叫声中,她的四肢都脱臼了。 如此快速,凶狠的关节技,看得曾继心里直发毛,再一次感叹王铁牛误人子弟,要是早知道武功这么牛,他哪还会浪费时间去谈生意? 四肢脱臼的小红,低声惨叫着,但眼睛里的对抗意识依然没有消散,反而更加强烈了。 正如沈若叶所说,小红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肉体上的痛苦对于她来说影响并不大。 “别白费力气了,哪怕你将我的四肢都砍下来,我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特别是你曾继,你就是个靠女人上位的小白脸,想让我屈服,下辈子吧!” 曾继冷冷一笑,从旁边的水缸里掏了一碗水,然后又跑到别的屋,拿来了一大叠黄纸。 “靠女人上位怎么了?那也是本事,你想用这招还用不了呢。至于说让你屈服,呵呵,我还真有办法。” 说着,曾继故意在小红脱臼的关节处捏了几把,小红虽然痛得五官扭曲,但却毫无惧色,甚至还有些不屑。 “果然是受过训练的,不过小红,你不觉得你这样的身体,已经透露了很多秘密吗?” “试问一下,一般的江湖中人,会专门训练自己忍受酷刑的能力吗?只有那些专门培养细作内奸的组织,才会培养出你这样的人,这也意味着你身后的那个势力十有八九有官方背景。” 小红脸色微变,显然是被曾继人说中了。 “另外我再给你科普一下,人体的确可以通过训练,变得很能忍受疼痛,用你们的话说,就是变得冷血麻木,但其实严格来说这就是一种神经损伤罢了,就我所知,如果可以精准的切断某些神经,你甚至可以丧失全身的痛觉,那时就算是断手断脚,你也毫无所觉,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在医学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什么样的病人都有,其中就包括失去全身痛觉的。 跟那些骨折了还能面无表情,自己接回去的人一比,眼前的小红根本不算什么。 “但有一样东西,是无论如何训练也克服不了的,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小红此时已经收起了轻视的目光,但还是不服气,默不吭声,到是一旁的沈若叶搭话了。 “是什么?” “对死亡的恐惧!” “死亡吗?” 曾继微微点头。 “哪怕是全身痛觉全失的人,也会惧怕死亡,因为这是人的本能,哪怕你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在死亡降临的一瞬间,也会本能的畏惧。正所谓死亡能带来大恐惧,在这种大恐惧面前,没几个人能抗得住的,小红,你不是很勇吗?那就试试死亡的恐惧好了。” 说罢,曾继将一张黄纸放到注满水的碗里,全湿之后拿出来盖在小红的脸上,小红想甩掉它,沈若叶在曾继的示意下,按住了她的头。 这时曾继又拿出一张黄纸,重复刚刚的动作。 就这样,一张接一张,当盖到第六张时,小红已经没办法呼吸了,她先是惊恐的大叫,但由于缺氧的关系,没叫两声就没气了,随后就是身体剧烈的抽搐,汗水汹涌的从毛孔中冒出来,到最后甚至都失禁了! 如此夸张的一幕,看得沈若叶目瞪口呆,她太清楚小红的忍耐力了,刚刚两个小时的折磨,小红就像个铁人一样,没有半句求饶,身上虽然不断流血,但却感受不到半点害怕与惊恐,可现在仅仅是几张纸而已,居然把小红吓成这样,简直刷新了她的三观。 眼看着小红身体的反应越来越大,甚至就要被憋死之时,曾继伸手将她脸上的纸撕了下来。 突然获救,小红大口喘气,之前的嚣张与无畏荡然无存,看着曾继的眼神就像见到鬼一样。 “看样子还不够呀,那就继续好了。” “别!!我说,我全说,别再用那该死的纸了,求你了!” 第四十五章 蛇灵 小红的巨大变化,让沈若叶半天才回过神来,随后深深看了看曾继这个在她眼中毫无力量,可以跟“弱鸡”画等号的人。 “说,你到底隶属于哪个势力?跟宋追命高君雅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你们针对我跟小婵到底有何目的?一五一十的全说出来,不然的话,后果是什么你很清楚。” 小红此时眼神中充满了恐惧,自从艺成之后,天不怕地不怕的她,还是首次害怕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毫无武功的人。 这让小红非常气愤,但一想到刚刚那窒息的恐惧,她又不得不屈服! “我们的组织名叫蛇灵,是由一位大统领,以及九位圣使组成的神秘势力,而我是九大圣使中,魔灵使的下属,代号是蛇五。” “蛇灵组织?” 曾继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心中有了一个猜测,但又有所怀疑。 “这么说,宋追命与高君雅也是蛇灵组织的人?” “呵,他们算什么东西,不过是被我们利用的工具罢了。” 小红,或者说蛇五满脸不屑,曾继仔细观察她的微表情,初步判断她没有说谎,也就是说高君雅并不是蛇灵的一员,至于说宋追命就更加不可能了。 “你们的大统领是谁?九大圣使又是何身份?” “这我不知道,我是从小被蛇灵组织培养,到了十岁之后就派到李府潜伏下来,至于说其他人,只有在有任务时才会见面。至于说大统领与九大圣使的身份,我完全不知道。” “不知道?看样子你不老实啊!既然如此……” 说罢,曾继又要去拿纸,小红见状拼命摇头。 “我真不知道,等等……我只听过一个传言,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说!” “在我小的时候,曾经听魔灵使说过,大统领好像有皇室血统,具体是不是真的?到底又是哪位皇室中人,我完全不知道!” “皇室血统?!” 曾继心中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已经有了一个怀疑对象。 “那你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要对付我跟小婵?” “我的目的是监视李渊的动向,一旦发现他有造反的企图立刻上报,至于说为什么要针对你跟小婵,哼,还不是小婵那个贱女人自己作的。她为了留在李府,不惜跟你通奸,生下了李盛那个野种。” “这么大的把柄我们当然要利用起来,呵呵!” 曾继怒哼一声。 “怎么利用?” “很简单,就是将你们发展为蛇灵的外围人员,再通过你们打听李府更核心的动向,甚至在必要之时,由你们出手栽赃李渊谋反!反正以我这么多年来的观察,李渊心里早有反意,只是他非常谨慎,一点马脚都没有露而已。” 曾继这下全明白了,针对他们,就是为了嫁祸李渊谋反,历史上由家人举报谋反被抓的人太多了,这其中有真想造反的,但更多的是嫁祸罢了。 相较于小红这么一个小丫环,由小婵这么一个李世民的小妾出面嫁祸,明显更有说服力。 “那宋追命与高君雅是怎么回事?他们也知道我跟小婵的事情?” “宋追命不过是个打手罢了,应该不清楚,但高君雅是知道的,我们与他合作就是看中他想取代李渊的野心,另外这个人志大才疏,他如果当上了晋阳太守,根本没本事造反的。” 一切迷底全都揭晓了,但却引出了更大的麻烦,高君雅果然知道了李盛不是李世民亲儿子的事情,这样一来,就必须除掉他才行! “李府中除了你,还是谁是蛇灵组织的成员?”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每次都是去小门外第三棵柳树下去取任务的,不过我劝你最好打消守株待兔的打算,因为我每一次行动之后,同样要将任务的结果放到那棵树下,如今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了,我们的人早就发觉出问题,他肯定不会再来了。” 看着小红得意的样子,曾继突然杀气腾腾的盯着她。 “你有什么可得意的?难道你不明白,一旦你失去了价值,那这条命就保不住了吗?” “哈哈哈哈,蛇灵成员任务一旦失败,就不可能再活命,我早就料到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更何况我是知道你们秘密最重要的证人,你是根本不可能让我活着的,别假惺惺的充好人了。” 曾继哼了一声,抬头看向沈若叶。 “沈女侠,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沈若叶低头看向小红。 “五年前,黑风山上曾经发生过一场屠杀,当时带队的人是宋追命,你知道这件事吗?” “原来你是那伙山贼的余孽呀,难怪!” “真的是你们做的?” 小红疯狂的笑起来。 “那次行动我虽然没直接参加,但却帮着传递过消息,具体细节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那是高君雅与我们的第一次合作,他想见识一下我们的情报实力,于是就谋划了那么一场剿匪活动,同时也算是增加一下自己的功绩,事后证明,他就是靠着那次剿匪升上去的,最终才有资格成为李渊的副手。” 看着沈若叶眼中仇恨的目光,小红毫不畏惧。 “再给你透露一个消息,那次行动就是魔灵使负责的,我们整个魔灵部都算是帮凶,你如果想报仇的话,那么我也算是你的仇人,动手杀我呀!” 刺激完沈若叶,小红又看向曾继。 “还有你,这一次是我栽了,但魔灵部中人行动一向是不死不休的,你跟小婵那个贱女人逃不了的,我会在黄泉路上等着你们,到时我们主仆三人再相聚,哈哈哈哈!” 看着完全陷入疯狂的小红,曾继抬头看向沈若叶。 “沈女侠,还是你动手吧,虽然她不是主谋,但也算是帮凶,你……” 一声颈骨折断的声音打断了小红疯狂的笑声,曾继低头一看,发现小红由于颈骨折断,没有办法自主呼吸,整张脸迅速变红变紫,很快就死了。 “看样子即便是武者,脖子断了也没办法活命,只不过从之前的体验来看,想要折断武者的脖子,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时沈若叶拎起小红的尸体就要往外走。 “我先去处理她的尸体,明天你到主街的牙行找我,把我买入李府。” “买?什么意思?女侠?” 沈若叶早就没影了,曾继再次感叹一声武者的强大后,开始打扫屋内的血迹,一忙连活后,天都要亮了。 曾继也不睡了,迈步走到那块不知道被多少人看过的情报板前,用炭笔写上了“蛇灵”这两个字,随后又在蛇灵的旁边写下了一个人名,那就是…… 第四十六章 神剧联想 “袁天罡” 一个在大唐历史上,相当于活神仙般的人物,其与李淳风一起搞出来的“推背图”,一直被当成预言书来看。 而关于袁天罡的出身,正史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但在野史上却有说他其实是隋文帝杨坚的儿子,也就是杨广同父异母的兄弟。 由于杨坚皇后的嫉妒,袁天罡的母亲被杀,然后孩子被送到了袁家抚养。 可以理解为杨坚养在外面的私生子,曾继之所以怀疑他,因为前世某种个国产神剧中,就有这么一个蛇灵组织,而这个组织的创始人就是袁天罡。 当然了,曾继怀疑袁天罡也不全是因为那部国产神剧,更因为小红透露出来的重要消息。 “蛇灵组织的大统领有皇室血统,这应该是真的,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为了防范李渊造反,而派小红来当卧底了。” “只有同为皇室中人,才会担心大臣造反的,特别是现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杨广这个皇帝都不太关心天下了,其他人就更别说了。也只有同为皇室中人的人,才会关心天下的归属问题。” “其二,这个蛇灵组织怎么看都像明朝时期的锦衣卫,这样的组织必须掌握在皇室中人手中,当皇帝的才会放心,所以说蛇灵的大统领十有八九是有皇室血统的,如此推理下去,有可能是杨坚儿子的袁天罡,就很可能是蛇灵的大统领了。” “当然了,这些只是假设,具体是不是袁天罡,又或者是杨坚其他的私生子,都是有可能的。” 想了想,曾继又将“袁天罡”这三个字给擦去了,这张情报板已经被沈若叶看到了,因此除了两人都知道的情报,其它一切都不能再写。 “关于这个沈若叶,暂时看来她与蛇灵有仇,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应该可以成为盟友。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她是蛇灵中人的可能,毕竟苦肉计这种东西早就被人玩烂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还是要防一手。” 此时鸡鸣声响起,曾继走出房门,顶着黑眼圈伸了个懒腰。 “真是糟心的一个晚上,虽然事情好像更加麻烦了,但除掉小红这个通奸最有力的证据,也算是能松口气了,之后就是反击,一步步的干掉所有敌人就行了。”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曾继强打精神继续去长跑,然后又去工匠房那边转了一圈,甚至还提出了一个改进方案。 木匠房工头儿吴四九被曾继叫了过来,然后将改良方案告诉他。 “护手?总管大人,弩没必要装护手吧?” 曾继的改良方案很简单,就是在连弩的扳机前方加一块像护手一样的挡板,如此一来,整只手就被遮住了。 “不,非常有必要,你听我的就行了,改!所有连弩都要加装护手,而且这个护手还要将整只手都遮住,绝对不能被正前方的人看到。” 吴四九虽然感觉这是无用的设计,但谁让曾继不仅是李府大总管,还是连弩的总设计师,他让改那就改呗。 其实曾继之所以坚持要加装这个看起来画蛇添足的护手,全都是因为昨天晚上的经历。 当时他拿着连弩在近距离射击,结果却被小红连躲两箭,特别是第二箭,更是被其单手将射出去的箭矢抓住,简直刷新了他的三观,让他一度认为自己所擅长的手工技能,在这个世界的武者面前就是笑话。 但事后想了想,他又感觉不太对劲。 “武者也许拥有超越常人的动态视力,以及肌肉反应速度,但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像快银似的,拥有子弹时间才对。” “昨天小红之所以能躲过弩箭,一来是现在的连弩还是以木头为主要材料,力道不够大,二来就是她可以清楚的看到我扣动扳机的动作,从而提前判断箭矢飞行的弹道,然后从容避开。” 就像很多漫画中描写超凡武者躲子弹的情况一样,他们并不是子弹射出来后才闪避的,而是在子弹出膛的一瞬间,就已经做出了闪躲动作。 而他们闪避的依具,就是枪手扣动扳机的动作,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曾继才让吴四九给连弩加上护手。 有这个护手遮着手,武者们就没办法判断闪避的最佳时机了。 到了那时,他们再想闪避弩箭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不停的高速移动,不给弩箭手瞄准的机会,另一种就是赌自己的神经反应速度与眼力,看看能不能在弩箭飞射出来之后及时避开了。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要困难得多,危险性也更大,相对的,连弩对他们的威胁也增加了不少,这就是一个小小护手起到的作用。 “哪怕他们还能避开,等到我研究出弹性钢材之后,也照样能将他们当成兔子射!” 曾继对自己的手工技能是相当自负的,昨天晚上经历的一幕相当于当面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让他极度的耻辱与不服气,因此才会第一时间思考破解之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武者的实力居然这么强大,看样子要想办法学几招了,军中的那些就算了,一看就没什么逼格,但沈若叶却可以想想办法。” “小红那么厉害,在沈若叶手中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而且之前她还有一个人从上百府兵包围下突围的战绩,她应该是目前为止,我见过的最强武者才对,如果能拜她为师的话……” “看样子要拿出现代泡妞撩妹大法啊,等等,我是拜她为师好,还是泡了她更好?正所谓要想学得会,先陪师父睡,好像这两个选项并不冲突啊,不过她那个长相,我有点硬不起来呀!” 一想到沈若叶那又黑又糙的皮肤,曾继有种下不去鸟的感觉。 “要不到时从后面上?” “玛德,好烦呀~~” 就在曾继苦恼如何攻略沈若叶,从而学到上乘武功之时,时间差不多了。 曾继又交待了吴四九几句,随后带着钱离开李府,朝正街的牙行而去。 所谓的牙行,就相当于中介的机构,不同的牙行从事不同的生意,而他与沈若叶约定的牙行,是从事人口买卖的。 没错,隋唐时期是有人口买卖的,想当初曾继就是通过牙行卖入李府成为家奴的,虽然他卖身的地方不是晋阳,但牙行这种地方也算是熟门熟路,旧地重游了。 正当曾继一边打量牙行,一边思考如何寻找目标时,却一眼就在售卖的女仆中,发现了眼睛格外明亮的沈若叶。 第四十七章 大展厨艺 花了两贯钱将沈若叶买走,走在路上,沈若叶一边低着头,一边吃着手上的饼,那张饼是牙行发的中午饭,曾继注意到,就算是掉到手上的渣渣,沈若叶也会仔细的捡起来吃掉,不浪费一丝一毫。 “我说女侠,你藏身在牙行这招是真高明,高君雅以及整个晋阳的府兵恐怕想破头也不会想到,一个能在上百府兵围攻下来去自如的大高手,居然是一个牙行里待售的女仆。” 沈若叶此时刚刚吃完手中的饼。 “你准备把我安排到哪?给你那个红颜知己当丫环吗?正好那个小红没了,让我去顶替她的位置如何?” “那恐怕不行,小婵姐的贴身丫环虽然算不上很重要的职位,但也很受人瞩目,你去的话很可能暴露,我看还是跟着我吧。” “跟你?当你的贴身丫头?” 沈若叶的目光突然变得有点危险,曾继的求生欲立刻发动。 “你想哪去了?我又不是大小姐,怎么可能配贴身丫环呢,我是想让你当给我厨娘。” “厨娘?做饭的?可是我只会做烤肉,与煮野菜汤,其它的……” “这你放心,你这个厨娘只为我服务,而我自己做饭就很不错,所以平时你只需要装装样子就行了,其它的事情交给我。” 沈若叶不置可否,显然是暂时答应了。 而曾继当然是有自己的打算,除了想偷学人家的武功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还不能完全相信对方,对于这样的不稳定因素,自然是留在身边监视最为保险,在确定她无害之前,是绝不可能放到小婵身边的。 “对了女侠,今天是你第一次进府,虽然不能明着庆祝,但咱们还是关起门来小小的庆祝一下好了,你喝酒吗?” “不喝,喝酒误事,我从来不喝酒。” “我也不喜欢喝,看样子我们有着同样的价值观,这是好事。” 曾继没话找话,带着沈若叶到肉摊上买了一只鸡,两斤猪肉以及许多菜,随后还去了一趟药店,买了许多在这个时代还是药材,但在现代社会早就是调料的东西,例如八角,桂皮,香叶之类的。 沈若叶一脸好奇的看着,一幅很感兴趣的样子,曾继暗暗观察她的面部微表情,感觉有戏。 随后两人回到了李府,一番程序走下来,沈若叶就正式成为了李府的一员,还是专属于曾继的厨娘。 再一次回到曾继的小院内,曾继将那口大铁锅搬了出来。 之前这口铁锅一直用来熬纸浆,后来李世民重视起来后,又让铁匠们打了几口铁锅,这一口就闲下来了。 这时曾继重新将其利用起来,先是找来几块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的灶台,然后将铁锅架在灶台上,点火,切肉…… 白色的猪肥肉放到铁锅内,为了防止糊锅,曾继还加了一点点水,开始熬猪油。 这个时代由于没有炒菜,自然做油的人也少,因此想要吃炒菜,就必须先炸油,而相较于植物油,从动物脂肪中炸油无疑是最简单的。 随着锅内水份蒸发,猪油开始溢出来,与此同时,还有着浓浓的香气。 虽然这种香气对于现代人来说有些腻,甚至还有异味,但对于平时吃不着肉的大部分古人来说,这香味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沈若叶一开始还没太在意,但随着油香味的飘出,她本能的凑到锅边,那双明亮的眼睛直愣愣盯着锅里面的猪油与油渣,看那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尝一口了。 “女侠,这些猪油不能直接吃,要配合炒菜才能彻底激发它的美味。” “炒菜?那是什么?” “就是一种新型的做饭方法,你看着就好了,以后有外人时,也好装装样子,免得被人发现了。” 沈若叶点点头,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在炒菜,美味这件事情上去了。 很快,猪油被熬了出来,曾继将油捞出来,剩下的油渣放到另一个碗里,这些东西对于古人来说,也拥有致命的吸引力,自然不能浪费了。 做好油之后,曾继开始处理那只鸡,先是用快刀将鸡分解,鸡腿与鸡胸分离出来,剩下的鸡架子放到一个砂锅里去熬汤。 而鸡腿与鸡胸则被切成了小块,配合蜂蜜,醋,酱油等调料,炒了一盘简易版的“宫保鸡丁” 当成品装盘,摆在沈若叶面前时,后者的嘴角已经有口水在外溢了。 “女侠你先吃着,我这边还有一道红烧猪肉,另外鸡汤也还要再煮会儿。” 说罢,曾继亲手夹了一块鸡丁,放到沈若叶嘴边。 如此亲密的动作,沈若叶本来是拒绝的,但当那各种调料混合在一起的香味涌入鼻腔时,她内心最后的一丝坚持瞬间土崩瓦解,也不知道怎么的,直接接受了曾继的喂食。 结果这一吃,她立刻就被攻陷了,又滑又嫩的鸡丁仿佛要在嘴巴里熔化,与此同时咸,酸,甜数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的鱼香味,也征服了沈若叶的味蕾,再配合生姜与大蒜的香味,真的是无与伦比! 别说是沈若叶这个古人了,就算是现代人,曾继也有自信让他回味一番。 毕竟鸡保鸡丁这道菜普及率那么高,这本身就说明它的优秀了。 眼看计划通,曾继赶紧去做红烧肉,相较于缺少了辣椒的宫保鸡丁,以甜咸为卖点的红烧肉明显更正宗一些。 因此当红彤彤的红烧肉摆在沈若叶面前时,她再一次被征服了,甚至在狂吃的同时,眼泪都流了下来,曾继好笑之余又有些感慨。 他虽然对自己的厨艺很有自信,特别是在隋唐时代,就算是杨广这个皇帝来了,也得夸他做饭好吃。 但曾继也明白,像杨广这种人,就算觉得好吃,也不会太感动,像沈若叶这种能吃哭的人,明显是平时吃的饭很粗糙简陋,能吃饱就不错了,哪还能奢望味道呢。 “为复仇而活的人,看样子这位沈女侠的生活过得很辛苦呀!” 当最后的鸡汤端上来时,沈若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曾继见状问道:“对了女侠,那个被你抓走的宋追命怎么样了?你从他那里问出了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吗?” “没有,那家伙很硬气,被我抓走后不久就自杀了,正是因为没有线索,我才会去找你,因为当时在西凤楼,他明显是去找你接头的。” “原来如此,那么女侠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沈若叶不舍的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准备去抓高君雅,从他口中打听更多关于蛇灵的线索!” 第四十八章 泡妞撩妹 “抓高君雅吗?那太好了!” 历史上的高君雅是被李渊杀的,而按照时间来算,最少还要有一年左右李渊才会动手。 现如今的晋阳城内,高君雅可以说是对曾继最有威胁的人,如果能提前宰了对方,那自然是最好的。 “女侠,你有把握吗?我是说,以你的身手,单人潜入高府,趁着夜黑风高,一刀砍了他的头!” “没把握,要是有的话,我也不会来找你,直接去找他不就行了?” “哦~~这样呀。” 曾继一脸的失望,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这个时代的武者真那么牛的话,那杨广早就被砍死了,哪还会轮到宇文化及他们? “对了女侠,我问件事,你们武者到底有多强?我是说,能不能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 沈若叶一脸无语。 “你这是话本看多了吧?别说是万军了,就算是一千人的军阵,武者进去掀不起多大的浪花就会被杀。” “不至于吧,我见你两次出手,都拥有碾压般的实力,像你这样的大高手也不行吗?” 沈若叶摇了摇头。 “首先,战场与其它地方是不同的,在城镇建筑之间,武者可以借助环境,努力营造一对一的情况,再配合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与耐力,最终做到以少打多。但在战场上,不仅完全没有环境的优秀,反而会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说到底,武者在战场上的表现不一定比得上一名训练有素,懂得合击之术的府兵。” “不会吧?连你这样的大高手也不行?我不信!” 沈若叶看了曾继一眼,仿佛看出了他心中所想。 “我观察过你,发现你早上都会出府去跑步,你是在锻炼身体准备学武吗?” “女侠,你怎么知道我在准备学武,而不是已经开始习武了?” “呵呵,那当然是因为你跑步时完全没有合理的控制四肢与躯干,更别说细致入微的操控肌肉了,如果你已经开始练武的话,哪怕是最弱的三流武功,也应该有基本的规范动作才对,可惜你全然不懂!” “好啦,我今后要住哪?还是昨天的那个房间吗?” 曾继还要多问几句,结果沈若叶明显不想再多说了,曾继明白现在双方的信任还没有建立,所以也不再纠缠,而是带着沈若叶来到曾继睡房隔壁的房间,那里已经收拾出来了。 “这里我本来打算弄成书房的,女侠你来了,自然是优先用最好的房间,如果你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在能力范围内,我一定满足你。” “书房?你有很多书吗?” “我当然没有啦,不过我这里有很多纸,到时只需要从小婵姐那里借几本来抄就行了,另外我自己还能写一些,到时一起摆在书架上,也好充充门面。” 沈若叶震惊的扭头看向曾继。 “你还会写书?” “哈哈,写书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难度,女侠,不是我吹牛,我这个人虽然谈不上满腹经纶,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各种格物之术更是独步天下,要是将我脑中的知识都写成书,这间屋子都不一定装得下。” “是吗?那不如等你有空时跟我说说,也让我长长见识!” 沈若叶现在的微表情明显是有些嘲讽的,显然是认为曾继在吹牛比。 但这正是曾继想要的,熟读各种现代泡妞撩妹套路的他,很清楚一个道理,当你在一个妹子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时,那就算成功迈出第一步了。哪怕这个印象并不好,也远比对你无感,甚至记不住你这个人要有用得多。 所以说,男人在女人面前一定不能沉默寡言,沉默是金在男女交往中是完全行不通的。 当然了,以上所说的一切都只限于古代,现代的小姐姐们一个个套路玩得非常6,就别班门弄斧,直接把银行卡余额展示给人家看就行了,其他的都是白费力气。 将屋子简单收拾了一番后,这时敲门声响起,曾继跑过去开门,随后吴四九带着几名木匠,搬着好几大箱子零件走了进来。 “总管,你要的东西都做好了,我们帮你组装起来吧。” “不用不用,放院里就行了,辛苦了。对了,你们吃晚饭了没?正好我做了一些小点心,你们拿去当零嘴吧。” 曾继扭头跑进新弄好的厨房,不一会儿就端着一个大碗走了出来,一众木匠探头一看,发现碗里放着十几个金黄色的团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今天下午试着做的炸糕,很好吃的,都尝尝。” 众工匠从没听说过炸糕这种东西,试着拿起一个咬了一口,顿时一股软糯的口感传来,随后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 低头一看,是煮烂了的红小豆。 “好吃吧?” “好吃,真好吃!又软又糯,还挺甜,总管你还有这手艺,真是太捧了!” “这个是我的,别抢!” “胡说,你已经吃两个了,这分明是我的!” 几个工匠争抢了起来,曾继赶紧又将剩余的炸糕都拿出来,这才平息了这场冲突。 几个工匠欢欢喜喜的离开了,曾继关好门一回头,正好看到沈若叶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后,正在打量那几个箱子里的零件。 “这是什么?看起来像是某种锻炼用的器具。” “不愧是女侠,一眼就看出来了,没错,这正是我设计的健身械材,我虽然没练过武,但我却听过一句话,练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为了保持女侠你的战力,所以我自作主张造了这些东西,笑纳!” “练武如逆水行舟?!你这是听谁说的,简直一针见血指出了练武的本质,难不成你曾经见过宗师级高手?” “这个嘛,我小时候曾经救过一个老道……” 曾继又一次祭出了老道大法,一番忽悠之下,不管沈若叶信还是不信,总之算是应付过去了。 随后曾继亲自动手将所有零件组装了起来,拼出了五台功能各异的健身器具,有练手臂肌肉的,有练腰力的,有练大腿韧带的,总之就是健身房里常见的一些健身器具。 沈若叶上去试了试,不由得大加赞赏,看着对方眼中的神色,曾继感觉自己攻略她的完成度又提升了几个百分点。 第四十九章 应对之法 泡妞是个长久计划,特别是要泡的人还是沈若叶这种女侠,算是古代杰出女性的女人,就更不能急于求成了。 因此在接下来的数天内,曾继一边以厨艺吸引沈若叶,一边有意无意的在她眼前锻炼身体,准备构建两人的共同爱好。 毕竟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男女双方,是最容易产生超越友谊之情的。 另一边的小婵,在得知沈若叶的一些情况后,也算是放了些心,但一想到有个神秘的蛇灵组织盯上了她跟李盛,她就寝食难安。 “放心吧小婵姐,在我看来,这个蛇灵组织虽然来头不小,做事也很严谨,但这一回却是大意了。” “为什么这么说?” 曾继嘿嘿一笑。 “很简单,因为小红那个贱丫头死了,她可是我们……总之是最有力的证人,她一旦死了,那咱们之间的事情就变成了死无对证,哪怕他们不计后果的到处嚷嚷,李世民也不会当真的,最多是心里怀疑一下而已。” “可是怀疑有时也很可怕啊!” 小婵还是很紧张,曾继当然也明白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那早晚会破土而出。 特别是李世民未来还会当皇帝,皇帝心中一旦起疑,那后果会非常严重。 哪怕李世民是历史上少有的明君,但天子一怒,血染千里这种事情也是不新鲜的,更何况杀一个疑似出轨的小妾,就更加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为了自保,曾继唯一能做的就是壮大自己,让李世民不敢动他。 这里就要说一下古代君王制的一个误区了,总有些电影电视剧将皇权说得至高无上,什么金口玉言,说一不二啥的,其实那都是放屁。 古代皇帝与臣子的关系并不是主仆,更像是盟主与加盟商之间的关系。 你把皇帝当成小说中的武林盟主,地方大员以及重臣,当成各大门派的掌门人,这才是真实的情况。 这也是堂堂唐太宗,在当上皇帝之后,还要看五族七望等大贵族脸色的原因,要是真像电视小说中说得那样,天子至高无上,那一句话就能让五族七望的族长自杀了,还发愁个屁呀! 还有所谓的微服私访就更是在做梦,例如某辫子电视剧《康麻子微服私访》那样,皇帝带着一个太监一个和尚就出宫了,到地方上去体察民情,危机时刻,直接穿上龙袍,拿出大印,地方的贪官就吓尿了,这种事情也就只能骗骗小孩罢了。 当皇帝的如果真这样干的话,别说身边只有几个近臣了,哪怕有上百人的天子卫队在,恐怕也会被狗急跳墙的贪官灭了,很多皇帝的政令圣旨,出了首都其实就没那么大效力了。 特别是与地方势力对着干的政令,那根本就推行不开,这也是为什么到了明朝,朱老八会将自己的儿子分封到各地,成为地方一把手的原因。 哪怕有造反的事件发生,最终的赢家也是姓朱的,而不会落到外姓人手中。 而在隋唐时朝,各地的一把手还是各大贵族,在双方不正式撕破脸之前,哪怕是皇帝也不会跟这种大贵族正面冲突,双方更多的是利益交换罢了。 因此想要彻底化解小婵的危机,曾继就要努力成为一名权臣,或者手握兵权的地方豪强,到了那时,在没有铁证之前,李世民哪怕知道李盛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也只能将绿帽子戴着,更何况曾继早就打定主意,不再与小婵发生任何超越友谊的事情。 如今小红已死,最重要的人证消失,李世民就再也找不着证据了。 将这一情况简单跟小婵说了说,后者这才稍稍放心。 “所以小婵姐,接下来咱们的计划就是我努力向上爬,你暗中协助我,只要我拥有了自己的势力,到了那时,你们母子的安全就能得到保障了。” “我知道了,辛苦你了小季,我……我当初真的不该把你拉下水的,唉……” 小婵满脸的后悔,曾继很清楚以当时小婵的情况,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她如果真的随便找个男人生下孩子,恐怕现在的麻烦更大,甚至可能已经暴露了。 安抚好小婵之后,曾继又恢复到了平时的状态,早上长跑锻炼身体,上午到工匠房监工,下午去练习骑马。 在这个过程中,曾继发现沈若叶时不时就会溜出李府,然后又会在饭点时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回来,与曾继一起享用大餐。 总而言之,不管她溜出去多久,从来没有错过一顿饭就是了。 对于她溜出去干嘛了,曾继用脚后跟想也知道肯定是去打探高君雅与蛇灵组织的情报了,这二者中,蛇灵组织过于神秘,在没什么线索的情况下,很难找到线索。 因此沈若叶溜出去的目标,十有八九是高君雅的高府! 在探听消息这件事上,曾继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因此只能让她自由发挥。 转眼军布鞋交货的时间到了,曾继带着人去许掌柜那里接货,在清点完毕后,将尾款付了。 “许掌柜,这一次的货如果能让二公子满意的话,那你们发财的机会可就到了。” 许掌柜与一众加盟商笑脸相迎,其中一些老板还想送礼,却都被曾继拒绝了。 “礼物这种东西以后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产业链的整合,许掌柜,还有各位掌柜,相信你们这十天已经深刻体会到了产业集群的好处,我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将这种制度发扬光大,如此一来,才能吃下军布鞋这笔大买卖,毕竟这一回只是5000双鞋而已,李府再下单的话,恐怕就不会这么少了,你们明白吧?” “明白,我们现在已经有些经验了,下次再合作,一定能让效率大幅提高。” 曾继微微点头。 “除了鞋,还有衣服,帽子,手套等等许多相关的东西,许掌柜,你们可不要只局限于眼前,脑子要灵活一点知道吗?” 许掌柜等人一听就明白曾继这是在暗示他们,以后李府的订单会多种多样,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清点完毕之后,曾继就让人将5000双军布鞋全都拉走,与此同时,派人去通知李世民。 “对了,通知吴四九,让他将刚刚做出来的50架连弩也一并拿过去,让二公子过目。” 手下人去通知工匠房的吴四九,而曾继则晃了晃自己的脖子,做了几个拉伸的动作。 “今天是个好机会,能不能进入军队系统,就看我的发挥了!” 第五十章 绝地求生 晋阳府兵的兵营内,曾继正在组织人卸货,而军中的后勤人员正在清点。 “已经做好了吗?前前后后只用了十二天,了不起呀曾继!” 李世民在一众将领的簇拥下走了过来,伸手从箱子里拿起一双布鞋看了看。 “虽然比不上你送我的那双靴子,但跟一般的布鞋相比,已经结实得多了,很不错。” “多谢二公子夸奖,那些鞋匠一听是为府兵们做鞋,自然是不敢偷工减料的了。况且这一次订单的数量这么大,他们也赚了不少,算是双赢。” “双赢吗?这样的合作方式的确不错。” 李世民这段时间没少跟他爸还有武士彟研究产业集群的好处,如今这5000双军布鞋,就算是这个制度的试水作品,现在看来效果相当好! 此时王铁牛等李府护卫也一起过来了,在李世民的授意下,各自挑了一双合脚的,当场换上。 “哇,又跟脚又舒服,这下不用担心训练时把鞋跑丢了。” 王铁牛在原地又跑又跳,还打了一套拳,虎虎生风的,看得曾继有点眼热。 现如今他对于练武有着巨大的热情,要不是想学沈若叶的高深武功,他早就通过王铁牛,开始学习军中武学了。 “对了二公子,今天我来除了把军鞋交了外,还带着来了五十架新型连弩,它们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具备破甲的能力了。” “哦?已经完成了吗?快拿来我看看。” 相较于军布鞋,李世民明显对连弩这种兵器更感兴趣。 几个李府下人将五个大箱子搬了过来,箱子盖打开,每个箱子内放着十架半米长的连弩,其中用金属打造的部分,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亮光。 李世民惊喜的拿起一架,熟练的用压力杆上弦,随后安装上箭匣,轻轻拉动上面的机关,十只弩箭自动压紧,最下面的一支精准的扣在弓弦上。 “拿块护心镜过来!” 王铁牛立刻拿来一面护心镜,然后将其绑在一个练箭用的草人身上。 “二公子,这种连弩的有效杀伤距离是十丈,只要不超过十丈的距离,完全可以射穿一般的铁甲!” “十丈是吗?我懂了!” 李世民家传箭术几乎算是这个时代的no.1,而身为一个神箭手,目测距离的本事当然极高,他手持着连弩迈步走到五丈的距离,然后几乎瞄都没瞄,抬手就是一箭。 “叮~~” 弩箭几乎在离弦的瞬间,就跨越了五丈的距离,随后精准命中了草人身上的护心镜。 王铁牛立刻跑过去,随后高举右手。 “射穿了!连人带镜子全都射穿了!” 李世民又向后迈了几步,来到八丈的距离,又是瞄都不瞄,抬手就射。 弩箭再一次命中护心镜,这时李世民也不管结果,又退了几步,来到了十丈的位置,也就是连弩最大的射杀距离,又是抬手一箭。 三箭射完,他亲自走到靶子前,察看结果。 就见三只箭全都射穿了那面铁质的护心镜,但效果却不一样,第一支箭不仅射穿了镜面,整只箭只有箭尾留在外面,剩下的大部分箭身都穿过了草人。 而第二只箭的箭头消失在草人内部,威力比第一支弱了不少,而第三箭只是箭头将将击穿护心镜而已。 如果把草人换成真人的话,那么这第三箭最多是让中箭的人流点血,伤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了,这是身着1铁甲的情况下,如果是一般的皮甲,或者连甲都没穿,直接肉体中箭,那肯定是前入后出,不死也重伤了。 “好弩!真是好弩呀!曾继,你干得太捧了,剩下的四百五十架要尽快生产出来,到时我会组建一支连弩队,稍加训练就能在战场上大放异彩!” 王铁牛等护卫也拿起连弩试射了几箭,纷纷大赞这种武器的厉害。 曾继则微微一笑,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二公子是准备在战场上弄一个弩箭战阵吗?” “曾继,你对于战阵也有研究?” “知道一点,我之前救的那个老道好像上过战场,所以……” 遇到解释不通的事情,曾继又将那个传说中的老道搬出来挡枪,李世民虽然感觉这很扯蛋,但他并不在意。 对即将造反的他来说,手下的能人越多,他就越开心,这段时间他除了经常出入军营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结识晋阳黑白两道的江湖中人了,那些江湖中人各种技能都有,论歪门邪道,曾继都要甘败下风。 “按照那个老道的理论,再结合这种连弩的特点,我觉得应该有一套全新的战法。” “全新的战法?那是什么?” 李世民很好奇,虽然他并不认为曾继这个没上过战场的人,能说出什么惊天之语。 但鉴于曾继这段时间频频曝出新奇的理念,因此决定听听看。 曾继拿起一架连弩,目光则瞄向了王铁牛等人。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如我跟王哥等人来一场绝地求生,二公子亲眼看看就明白了。” “何为绝地求生?” “就是吃鸡~~” “吃鸡?” 李世民满脑袋的问号,曾继赶紧解释。 “是这样的,将几人或几十人放到一个特定的区域内,然后这些人各自为战,进行求生战斗,最终活下来的人就是胜利者,而胜利者可以吃一只烤鸡充当奖励。当然了,吃鸡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战斗,让二公子了解新型连弩的特点,以及全新的战斗方式。” “原来如此,难怪叫绝地求生,真是贴切的名字。” 李世民身为历史上最能打仗的皇帝之一,只在曾继的只言片语间就领会到了绝地求生的本质。 “当然了,我们当然不能真的杀人,所以我建议将所用的武器换成木制的,而连弩的箭头则用没开刃的,如今一来,就能大大降低伤亡程度了。” “嗯,可以。” 李世民很感兴趣,决定促成这件事,顺便看看这个绝地求生到底好不好玩。 “二公子,这第一次的绝地求生,不如就由我以及王哥他们,凑齐十个人,然后找一片树林开始吧?” “曾继,你很有信心?” “曾老弟,你不会以为能打赢我们吧?到时第一个被淘汰,面子上可别下不来啊!” 王铁牛哈哈一笑,显然并不看好曾继的战斗力。 曾继则很有自信,甚至在提出绝地求活之时,他差点说出“我要打十个”的口号,但后来一想,这个世界是有武功的,王铁牛等人是李世民的护卫,本身实力较一般的府兵强了不少,也都练过武。 自己虽然有丰富的真人cs经验,但身体素质差对方太远,靠着全新的战斗理念吃鸡应该不难,但一个打十人那就太托大了。 “二公子,还有王哥,绝地求生是我想出来的,连弩是我造出来的,这可是巨大的优势,这第一次的绝地求生大赛,我可是夺冠的大热门!” “好,那就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实力,铁牛,你们也要认真打,最后胜利的人,我不仅给他烤鸡吃,还赏银百两!” 第五十一章 蛇皮走位 晋阳效外一片树林旁,李世民带着上百名府兵驻扎在树林四周,形成了一个圆环。 此时曾继与王铁牛等十人,每人都穿着一件皮甲,头上还戴着一顶铁质的头盔。 “头盔与皮甲上都涂了一层漆料,只要遭到攻击就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这一回毕竟不是真要分生死,因此一旦要害部位遭到攻击,就自动判定死亡。” 说着,曾继拿起一顶剩余的头盔,用木剑在上面敲了一下,结果留下了清晰的痕迹,擦都擦不掉。 “除了皮甲与头盔外,还有木刀木剑以及连弩可以使用,其中连弩所用的弩箭全都是未开锋的,只要不是射中眼睛之类的要害,就不会受重伤,但造成红肿之类的皮外伤那可就再所难免了。” 曾继在一边介绍,王铁牛等人很快就听明白了。 “二公子,一会儿就由您来决定开始的时间,开始时让人敲一下锣就行了,我们十人会提前站到树林的十个方位,听到锣声后才允许进入树林。一旦有人被淘汰,就要主动退出树林,当九人退出之后,就意味着胜利者出现了,到了那时,二公子您再让人敲三声锣,比赛就正式宣告结束了。” 李世民听得连连点头。 “不错,规则很明确,那你们就开始准备吧。” 曾继将皮甲与头盔穿戴好,然后拿起一架连弩,以及五十支箭,并不是他不想多拿,而是拿得越多,负重就越大。 毕竟这不是电脑游戏,而是真实的绝地求生,并没有二次元口袋,可以不考虑负重尽可能多的携带武器。 “曾老弟,你只拿连弩?” 王铁牛不仅带着连弩,还装备了两把木刀。 “我的近战能力不行,只能玩远距离的偷袭,所以你们想要淘汰我的话,只需要冲到我身前就可以了。” “哈哈,你这是在小瞧我们的箭术吗?” 十个人开启互喷垃圾话环节,随后就骑马分散,前往指定的地点等待。 而李世民则带着其余的护卫,来到附近的一个山坡上,从这里居高临下,可以将整片树林尽收眼底,如果有望远镜的话,甚至能拥有上帝视角。 不过这个世界的李世民是会武功的,而且还是与射箭配套的武功,相对应的,他的视力极佳,哪怕没有望远镜辅助,也能看清树林里的一切。 “他们都就位了,敲锣!” 一声令下,一个膀大腰圆的护卫,挥起锤子,重重敲了一下旁边那直径接近一米五的大锣。 “咣~~~” 震耳的锣声响彻天地,声音传出去数公里,树林中的曾继等人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在锣声传来的第一时间,曾继就像一只猎犬一样,弓着身体就冲进了树林。 在跑出去两百来米后,他看准一棵大树,像只猴子一样爬了上去,站在高处,他将手放进嘴里舔了两下,然后拿出来放到高处,借此来测风向。 测出风向之后,曾继有意识的朝下风的方向前行,又走了几百米后,他突然停了下来,躲到草丛中,并将背上的连弩取下,上好弦。 差不多过了半分钟,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就上风处传来,随后就看到一名李府护卫谨慎的在树林中前行。 走一步,看两眼,显得非常谨慎。 可就在他距离曾继差不多有二十米的距离时,一支弩箭破空飞来,后者完全来不及反应,瞬间头盔中箭,痛叫一声倒在地上。 那个铁质的头盔飞了出去,撞击地面发出声响,不仅如此,中箭的部位向内凹进去一个大坑,就算没有漆料,这也是极为明显的特征了。 大隋版的绝地求生第一战,开局仅仅十分钟就有一个选手被淘汰了,最让后者郁闷的是,他甚至连放箭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干得漂亮!没想到曾继还有这手本事,以前真是小瞧他了!” 拥有超强视力的李世民,即便隔着层层树木,还是看到了曾继出手的全过程。 一个护卫很机灵,赶紧充当捧哏的角色,询问曾继究竟厉害在哪里。 “曾继先是测出了风向,然后故意往下风的方向走,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风提前听到上风处之人的脚步声,近而埋伏对方。而上风处的人正好相反,他并没有注意到风向的影响,导致根本听不到曾继的脚步声,两人的胜负就是这样分出来的。” “没想到曾继居然还懂这些,真是不简单!” 同样是狩猎高手的李世民,自然明白风向的重要性,这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战斗,如果换成人与野兽,一旦猎人所站的位置是上风处,那么他身上的气味,会轻易被数里外的野兽闻到,那时猎人别说是狩猎了,十有八九还会成为野兽的猎物。 靠着风向优势,曾继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又连续淘汰了两名护卫,如此一来,光他一个人,就已经淘汰三人了。 其他护卫之间,也暴发了战斗,总结下来,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五人被淘汰。 而剩下的五人,全都是谨慎之人,警惕性非常高,而且也全都注意到了风向。 哪怕是处在上风处的人,也刻意的减少连续移动,尽可能的不发出声音,这下就变成了耐心的比拼了。 由于没有毒圈这一设定,所以真要是碰到了五个伏地魔,那这比赛恐怕比到天黑也分不出胜负。 意识到剩下的几人都是谨慎之辈后,曾继故意暴露了自己,开始频繁的走动,发出声音。 这下子,立刻就引来了两名护卫的注意,其中一人正好是曾继的老熟人王铁牛。 两人相隔五十米,几乎同时发现了目标,王铁牛反应更快,第一时间抬弩便射,而曾继却连躲都懒得躲,径直朝他扑了过来。 结果弩箭在飞出三十米后,立刻变成飘忽,准头全失,最终钉在一棵树上,距离曾继少说还有五六米的距离,毫无威胁可言。 王铁牛这才想到,手中连弩的有效射程是十丈,超出这个距离虽然不一定射不死人,但会准头全失,除非欧皇附体,对方主动撞到箭上,不然的话,是很难命中目标的。 甚至就算射中了,超出有效射程的弩箭也会威力大减,那所谓的强弩之末,就是形容这件事的。 曾继对手中的连弩非常了解,自然知道射程是多少,因此直到进入十丈的距离才抬弩准备放箭。 王铁牛也不是傻子,见状同样抬起了弩,可立刻就发现,曾继在举弩瞄准的同时脚下还在移动,移动的方式就像蛇一样,让他极难瞄准。 弓弦声响起,两人几乎同时放箭,结果王铁牛的箭擦着曾继的肩膀飞了过去,而曾继则一箭命中了王铁牛的胸口,胜负已分,王铁牛被淘汰! 第五十二章 官位到手 通过蛇皮走位,伏地魔,打冷枪等远超这个时代的战术,最终曾继笑到了最后。 当三声锣响之后,曾继扛着连弩,迈着豪迈的步伐走出了树林。 “干得漂亮曾继,你今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李世民亲自迎接,相较于商业上的优异表现,现在还没登上皇位,被李渊当成大将军培养的李世民,明显对曾继的战斗技能与理念更加看重。 出来之后,不仅亲自将百两白银赏给曾继,还拉着他一边吃饭,一边探讨刚刚曾继所用的战术。 虽然李世民拥有鹰一样的视野,但那毕竟是树林,有很多细节还是看不太清的。 如今这么一番详谈,不仅李世民连呼高明,就连王铁牛那几个手下败将,这回也是心服口服了。 “曾老弟呀,没想到你这套战法有这么多的门道,我之前败给你还很不服气,认为只是对连弩不熟悉,现在看来,真的是坐井观天了。” 王铁牛的话正好引出了曾继想说的话,不亏是熟人,捧哏已经变成本能了。 “其实在我的设想中,这种战法在多人配合时的威力才是最大的,例如四人组成一个小型的弩阵,四人中一人手持大盾,负责防御远处飞来的流矢,两人用弩负责精准射击,击杀射程内的敌人。剩下的一人则手持长刀,负责抵挡漏过来的敌人。” 曾继一边说,一边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其中这最后一名手持长刀的战友,并不需要斩杀敌人,他只需要短暂的挡住对方,给弩手反应的时间就可以了。在这个四人弩阵中,两名弩手才是杀敌的主力。” “嗯~~有点意思,有大盾防御流矢,有刀斧手抵挡近战敌人,理论上几乎没有天敌了!” 李世民仔细想了想,发现这个小型弩阵的确是有攻有守,毫无弱点可言。 “二公子,其实也不能算是没有天敌,就我所知,有一个兵种是完克弩阵的,只不过那个兵种的成本过高,就算是咱们大隋的天子卫队,恐怕也没办法大面积推广。” “哦?那是什么兵种?” “重装骑兵!也就是装备了全套铠甲,以及全套马铠的骑兵,这种骑兵就是战场上的巨灵神,如果弩手不能在短时间内精准射中骑手的要害,将其射杀的话,那么当重装骑兵冲过来时,无论是大盾还是刀斧手,是根本不可能拦得住的。” 李世民微微点头,同时也明白为什么曾继会说,这个兵种连大隋的天子卫队都没办法大面积推广了。 以当前的冶金水平,三品以前的武将才有资格装备覆盖大部分身体的明光铠,可见铠甲的稀缺性了。 而重装骑兵不仅骑手要装备明光铠,马也要装备全套的马铠,那个的制造成本比明光铠还要高,而且还要有好马。 一般的战马,装备了马铠,以及驮着全套铠甲的骑兵,总负重少说也要三四百斤,是根本跑不快的。 骑兵如果失去了速度优势,连人都跑不过的话,那就是战场上的活靶子,完全发挥不出他应有的威力。 这又是铠甲又是好马的,的确没办法大面积的推广,而除了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外,曾继所描述的弩阵兵,在理论上好像真的没有天敌。 就算是现阶段最强的兵种,突厥的马弓手,面对装备了连弩的弩阵兵,好像也毫无优势可言。 一想到手上可能会出现超越突厥马弓手的兵种,李世民内心一阵火热。 “曾继,你想不想参军?” 曾继说了这么多,又提前几百年,将真人cs展现出来,等的就是李世民这句话。 “二公子,我从小就向往战场,渴望有朝一日可以参军,成为一名驰骋疆场的大将军,只可惜我从小身体就不怎么样,又没练过武,除了脑子好使点外,与我梦想中的大将军相差太远,不知道这样的我有资格在军中效力吗?” “哈哈哈哈,将军打仗不一定非要有强大的武力,一个头脑好的将军,其在战场上的作用远比武力高超的悍将要大得多。” 李世民站了起来,回来走了两步。 “这样吧,我先赏你一个九品校尉当当,然后再分你一百名府兵,而你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将弩阵之法教会他们,让他们成为你口中的弩阵兵,我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后如果他们的战力能让我满足,我会再给你升官,但如果不能让我满意,那你这个九品校尉也别当了,直接滚回去当总管算了。” 不得不说,李世民的激将法玩得挺6,虽然在曾继看来挺幼稚的,但也算是正中下怀了。 至于说为什么条件定得很苛刻,那是因为九品校尉虽然听起来官不大,甚至算是最小的品级了,可那也是官了。 曾继一个从没参过军,没有在战场上证明过自己的人,一参军就当上了一个小武官,肯定会有很多人不服。 因此,李世民才故意弄这么一个赌约,就是在给曾继立功的机会。 一旦那一百名府兵能表现出强悍的实力,那曾继上来就当官就不会再有人说三道四的了,反之,就证明曾继只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罢了。 这样的人李世民看不上,到了那时,回到李府继续当总管,往后成为一个文官,或后勤人员,也算是一条出路。 只不过真要是那样的话,那曾继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就要大大降低了。 “二公子既然如此看得起我,那我自然是效犬马之劳,不会让您的期望落空的。” “好,明天你就到军营里来,我会让人挑一百名身强体壮的府兵给你的。另外,连弩的制作你也不能放下,要尽快造出五百架新型连弩。” “属下遵命!” 一场绝地求生,赢来了一个九品校尉的官衔,对于曾继来看,绝对是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而与此同时,这个消息也很快就在晋阳城传开,特别是军中的一些将领全都知道了曾继与李世民打了个赌,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更多的人则是冷眼旁观,等着看热闹。 在这群人中,最重视这件事的就要属许久没出场的长孙顺德了。 在得知曾继成为九品校尉的第一时间,他就找到了侄女长孙无垢,脸色很难看。 “侄女呀,这对姐弟的野心终于显露出来了,你可要小心了!” 第五十三章 地位不保 长孙无垢放下了手上的针线活儿,平淡的看向自己这位忧患意识极为强烈的伯伯。 “伯父,您这话又是从何说起呀?” “你难道还没听说?曾继那小子靠着一点小聪明,成功从世民那里要来了一个九品校尉的官职,这简直岂有此理!” 长孙无垢还真没听说,如今一听也有点在意,于是详细问了问,长孙顺德将自己知道的添油加醋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伯父我想您太过紧张了,世民我还是很了解的,是小聪明还是大智慧他还是分得清的。更何况,不是还有那个约定吗?如果两个月后曾继训练的弩阵兵没有达到世民的要求,那他的官职就没了,所以不用担心啦。” “我的好侄女,你怎么到现在了还没有看清形势呀?我是担心曾继没有真才实学吗?我担心的就是曾继有真本事!” 长孙无垢微微皱眉,有些不解,长孙顺德见状只能把话挑明。 “你还没懂吗?曾继与小婵是一个阵营的,他们姐弟两人一内一外,联合起来可以从世民身上得到很多好处。而且一旦曾继在军中混得风声水起之后,那小婵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到了那时,恐怕就是你的地位都会遭到威胁呀!” “这……” 长孙无垢有些迟疑,长孙顺德见状又添了一把火。 “而且你还没看出来吗?从之前的军布鞋生意,到改良连弩,又到现在的弩阵兵,曾继一步一步往上爬,这才几天呀?他就从一个小小的管事,变成了九品校尉,还身兼李府大总管之职,他分明是有预谋的。” “而在这整个计划中,小婵发挥的作用非常大,可以说,只要小婵在世民身边一天,那曾继立下的任何功劳,就没人能贪墨,他就可以借此以最快的速度往上爬,用不了多久,恐怕就能跟我平起平坐了!” 长孙顺德之所以在晋阳,是因为逃避杨广东征,因此现在的他虽然在军营里,但严格来说并没有官职在身。 除非李渊正式造反起兵,不然的话,不论是李渊还是李世民,都不能将正式的官职授与他。 本来嘛,要是别人也就罢了,长孙顺德毕竟是亲戚,早晚都是要被重用的,他也不紧张。 可现在冒出一个曾继,他靠着小婵的关系,拥有跟长孙顺德差不多的优势,同时还没有逃犯的身份,李世民可以直接任命他,这就大大威胁到了长孙顺德。 “现如今他还只是个九品校尉,再过一段时间,当他的官位越升越高时,恐怕我就压不住他了!” 长孙顺德急得在客厅里转圈,就像一头拉磨的驴,看得长孙无垢头都要晕了。 “伯父,不论如何,世民已经开口了,我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让他收回任命。但如果曾继没有真本事,只知道靠着小婵的关系往上爬的话,那我一定会说话的。” 话说到这里,长孙无垢话锋一转。 “可如果曾继有真本事,真的能帮到世民的话,那伯父,我也不会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就给曾继穿小鞋,当今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正是世民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我绝不能因为私人的原因坏了世民的大事。” “伯父,我希望你也明白这一点,现阶段聚集人才,共谋大事才是最重要的。” 长孙顺德被呛得无话可说,最终只能气哼哼的离开了。 “唉……这还没成事呢,就开始争权了,真是……” 到底是长辈,长孙无垢也没把话说得太直白,只不过心中却充满了失望。 随后她叫上身边的丫环,起身朝小婵的院子而去,看样子即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一代贤后,在面对威胁时,还是不能做到毫不介意。 回到自己的小院内,沈若叶已经在等着了。 “抱歉抱歉,回来晚了,我现在就做饭!” 曾继洗了个手,跑进厨房,却发现饭已经做好了,特别是当锅被掀开时,里面居然煮了一锅肉,里面不仅放了几种辅菜,该放的香料与调料也都放齐了。 “女侠这是你亲手做的?你学得还挺快!” 沈若叶走了进来。 “毕竟明面是上你的厨娘,我当然要学几手了,关键还是你的锅好用,要是换成以前的那些厨具,做饭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哈哈,那到是,让我尝尝你的手艺,咦?这肉!不会吧,这是牛肉?!” 曾继瞪大了眼睛,他很清楚中国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不许吃牛肉的。 不仅不许吃,谁要是敢擅自杀牛,是要坐牢的。 更为重要的是,曾继试着尝了一块,发现这锅里的牛肉还挺嫩,并不是那种老死的老牛! “我偶尔在野外发现的,当时它已经被老虎咬死了,我赶走了老虎抢过来的。” “虎口夺食!不愧是女侠,简直是我辈楷模!” 曾继连挑大拇指,随后与沈若叶一起,吃了一顿这个时代难得的牛肉大食! 不仅锅里有,在厨房的另一边,还放着大半头牛,曾继过去看了看,发现这是一头小牛,也就几个月大。 应该是老虎闯进农户家里咬死后叼走的,也只有小牛它才叼得动,要是换成成年的牛,哪怕是老虎也只能就地吃,一旦被人类发现就得赶紧撤,不然的话,恐怕就不是老虎吃牛,而是人吃虎肉了。 别以为老虎是万兽之王就很厉害,在恐怖直立猿面前,就算是大象也只是大点的肉而已,老虎算个屁! 特别是在这个有武功的世界里,一对一老虎都不一定是对手,更别说面对一群人类了。 一边吃着牛肉大餐,一边与沈若叶聊天,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已经很近了,毕竟论谈吐,以及对女性的尊敬上,这个时代的任何男人都比不上曾继。 特别是曾继时不时还会说一些笑话给沈若叶听,这都是这个时代男人根本不会做,甚至不屑去做的事情。 男尊女卑可不是说说而已,那是刻在这个时代所有人心里的,哪怕是女人自己,也从小被这样教育。 哪怕是沈若叶这样的女侠也是一样,因此突然碰到一个心里丝毫没有半点歧视女性的男人,会本能的有亲切感。 说说笑笑间,曾继从沈若叶的神态中看出了一丝愁色。 “女侠,是不是潜入高府有难度?要不要说给我听听,让我帮你参谋参谋?” 第五十四章 社交工程 收拾完碗筷之后,曾继带着沈若叶,来到了那间存放情报板的房间内,也就是小红被杀死的那个房间。 自从杀死小红之后,曾继就很少来这里了,沈若叶一进来就知道曾继想干什么,顿时笑了笑。 “又准备用你那块板子?真的有用吗?” “当然了,人的大脑是分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的,而所谓的推理能力,是两种思维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将具体的情报写出来,有助于推理能力的发挥。” 沈若叶听得满头问号,不过她这段时间与曾继相处,已经渐渐习惯了曾继偶尔的惊人之语。 “那我就将这几天探听到的情报告诉你,你来写好了。” “没问题。” 曾继拿起炭笔,一边听一边写,很快就将整块情报板写满了,因此不得不又拿来一块,挂在旁边的墙上。 直到将一根炭笔用完,才算将沈若叶这几天探听到的情报全部写好。 曾继长出一口气,晃了晃有些酸疼的手腕。 “女侠你这几天的收获不小嘛,从高君雅的出行规律,到高府一众下人的具体情况,居然都调查清楚了,简直就是顶级特工啊!” “别说废话了,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些,接下来怎么办?” 曾继打量着情报板上的情报,随口问道:“女侠,我能先知道你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吗?是杀了高君雅?还是像宋追命那样将其活捉,打探出情报后再杀?” “活捉当然最好,如果不行的话,那一剑砍死他也行。但最好的情况是能引出蛇灵的人,因为从小红的话中我们都已经知道,高君雅不过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而已。” 曾继微微点头,其实在他看来,杀了高君雅是最好的选择,毕竟蛇灵的话,他已经猜出他们的总统领是袁天罡了,虽然还有待核实,但料想是八九不离十。 哪怕猜错了也无所谓,在晋阳这里,反而是身为副太守的高君雅对他威胁最大。 “既然如此,那就以活捉高君雅为目的制订计划好了。女侠,我再问一下,以你的身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活捉高君雅?然后无恙的冲出来?或者我再说得具体一点,在高君雅身边有多少个护卫的情况下,你可以得手?” 沈若叶显然已经听明白了曾继的意思,不由得摇了摇头。 “你是想让我在半路袭击对吧?没用的,我观察过,也许是因为宋追命被杀的关系,现在高君雅每一次外出,身边都会跟着近三百人的护卫队,而且这些护卫不仅装备齐全,还配有强弩!” “他们的强弩虽然不能连射,上弦的速度也很慢,但数量太多了,面对那种强弩我也只能做到自保,想抓人根本不可能。” 曾继点点头,又拿起另一支炭笔将半路埋伏的选项划掉。 “也就是说,强攻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了,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潜入高府,暗中动手了。” “恐怕也不行,我这几天曾经试着潜入过,结果发现高府的护卫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有人把守,更为要命的是还有猎犬,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惊动那些狗,所以夜间潜入也行不通。” 说到这里,沈若叶苦笑一声。 “除非我能飞进去,不然的话,根本拿他毫无办法。” “飞?那也不是不可能的嘛!” 沈若叶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曾继笑了笑。 “人类想要飞行,不仅有方法,而且还不只一种,不过就目前的情况,还用不着那么兴师动众的。” 想要飞行,可用的方法有滑翔翼,热气球这两大分类,以大隋现有的工艺水平,滑翔翼应该是更好实现的,身为手工达人的曾继前世不仅玩过滑翔翼,还亲手做过。 只不过当时他只需要拿现成的材料组装就行了,而到了隋朝,无论是滑翔翼的金属架,还是帆布,都要进一步改良才行,以现有的金属与布的材质是不行的。 因此严格来说,滑翔翼可以实现,但短时间内没戏。 正因为短时间内没戏,所以曾继没有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了说,而是提出了全新的渗透之法。 “女侠,你听说过社交工程学吗?” 沈若叶先是一脸无语的横了曾继一眼,她已经看出曾继有一种好为人师的坏毛病,因此这回没再惯着他。 “当然听说过,在我的梦里,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梦里什么都有吗?” “呵呵,总之所谓的社交工程学,就是一种利用人际关系,人性的弱点,打入敌人内部的方法,从而达到盗取情报,暗杀,绑架等目的。” “大体来说,可以有几个大方向,分别是熟人好说话,伪造相似的人际背景,伪装成纯真的新人打入内部,恶人无所禁忌,他像我肚子里的蛔虫,美人计,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善良是善良者的墓志铭等等。” “这都是什么呀?听着好复杂!” 沈若叶虽然很聪明,但并不是小婵那样的女学霸,因此这一套全新的理念以及陌生的名词砸下来,头都要晕了。 “你听我给你解释就明白了,首先第一条,熟人好说话,这个很好理解,就拿你要潜入高府这件事来说,你要先选定一个目标,就比如高君雅吧,你要尽可能找到一个高君雅的熟人,再通过这个熟人去牵线,从而认识高君雅,这样交往几次之后,自然就成为了高君雅的熟人,这个目标达成之后,再找机会抓走他就简单了。” 沈若叶皱了皱眉头。 “可我要怎么找到高君雅的熟人呀?” “这就要用到另一条,伪造相似的人际背景,还拿高君雅举例,比如说高君雅有一个熟人小时候曾经被别人欺负过,甚至身上还留下了伤疤,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先找一个机会认识这个熟人,闲聊时提起自己小时候也被人欺负过,为此不仅身体上留有疤痕,时不时的晚上还会做噩梦。” “那个熟人在听到之后,肯定会产生跟你同病相连的感觉,这样一来,你们很快就会成为朋友。” 此时沈若叶已经露出惊愕的表情了,曾继接着说。 “在成为朋友之后,就要用到另一条,那就是他像我肚子里的蛔虫,意思是说,你要时不时的做一些对方想做,却还没有做的事情。例如对方出去买鸡蛋,准备做水煮蛋吃,刚一出门,正好看到你提着几个鸡蛋回来。天气热了,他想买个瓜吃,而你正好就在吃瓜,总之就是这样的小巧合。” “这样的巧合多了之后,他就会本能的把你当成知己,从而大大加深与你的交情。” 沈若叶听到这里,已经张大了嘴,感觉三观都被刷新了,虽然她是江湖中人,平时也没少接触江湖上的一些歪门邪道,但那些家伙纯粹就是坏而已,最多加上一点狡猾。 可是如果拿他们跟曾继一比的话,那些歪门邪道简直就跟刚出来混江湖的小白一样,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总之社交工程学是一门利用人性的弱点,从而对症下药的学问,很高深的!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而现在的话,我们就先选定一个目标好了。” 说罢,曾继扭头看向情报板,随后伸手指向一个名字。 “就她了,以她为突破口,打入高府!” 第五十五章 惺惺相惜 晋阳副太守高君雅的府邸,也就是高府的后门,平时都是一些送菜送肉的人进出,而负责接受这些东西的是一名年纪四十岁左右的大娘。 这位大娘同样姓高,算是高府的家奴出身,但由于资格老,现如今算是高府的一个管事,专门负责厨房饮食的。 如果高府是皇宫的话,那么这位高大娘就是御膳房总管了。 这位高大娘为人很刻薄,特别是对待下人,简直就跟个活阎王似的。 正所谓奴使奴,累死奴,往往是这种同样苦出身的人,手中有点小权力之后,会更加的肆无忌惮,高大娘就是此类人物的典型代表。 “咣~~” 一个装酒的坛子从车上滚下,直接摔得稀烂,里面的酒全都撒了出来。 “你干什么呢?笨手笨脚的,到底想不想干了?” 高大娘也不知道是最近几天大姨妈来了,还是生活上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总之这几天就像个火药桶,沾火就着,今天有人居然在她眼前犯错误,所有人都为那个犯错的下人捏了一把汗。 果然,高大娘就像找到了出气桶一样,迈着六亲不认步就窜了过来,就像一条呲着牙要咬人的野狼。 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赶紧跪到地上,一脸痛苦,高大娘见状更加来气。 “你跪什么跪?骨头就这么软?一天到晚见到人就跪,是不是在家里也是跪着生活啊?” “大娘息怒,我只是突然腿软,站不起来了,打翻了酒真是对不起,我会赔的!” “腿软?还说你不是骨头软?” 高大娘见妇人半天不起来,气得走过去拉她,结果后者立刻痛叫了一声,眼泪都流出来了。 高大娘见状心中一动,伸手撸起妇人的衣袖,结果看到了许多又青又柴的淤伤,这一看就是被人打的。 高大娘朝着其他下人挥了挥手,众人赶紧转过身去,随后高大娘撸起妇人的裤腿,结果看到了更多的淤伤。 “这是怎么回事?你被谁给打了?” “没……没谁,是我不小心摔的。” “放屁!摔能摔成这样?快点说,是谁打得你!?” 妇女犹犹豫豫了半天,直到高大娘再次发火才说出是被自己丈夫打的,高大娘听得火冒三丈。 “走,大娘给我撑腰,给你讨回公道。” “大娘,您千万别去找他,他天天喝酒,六亲不认,您要是去找他恐怕……” “怎么着?他还敢打我不成?反了他了!” 高大娘一脸的蛮横,妇人则叹了口气,但依然死死拉着高大娘,不让她去。 “大娘是有身份的人,他当然不敢冒犯您,但我……我毕竟还是要跟他一起生活的,哪怕近几天他能老实一点,以后恐怕会变本加厉,到时……” “唉……我问你,你跟那个畜生有孩子了吗?” “还没,这也是我的错,成婚三年了,我一个孩子都没有生,这是我的错!” 妇人以泪洗面,高大娘则越发愤怒了。 “生不出孩子难道全都是女人的错?有可能是你家汉子无能!总之你没孩子正好,跟他和离!” “和离?这……” 妇人满脸的犹豫,高大娘越看越气,声音高了八度。 “怎么?跟这么一个天天打你的人在一起,你还过出感情来了?” “不不不,那个畜生我早就不想跟他过了,但我没有一技之长,和离之后怎么生活啊!” “这简单,你先搬过来跟我住,今后大娘有一口吃的就有你半口,不会饿着你的。” 四周的下人听着两人的对话,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个高大娘就是个母老虎,别说是关心人了,惹急了动手都是有可能的,可是现在简直变成了面冷心热的大好人,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高大娘吗? 总之一番交谈之后,妇人被高大娘强行留在身边,并张罗着过几天就找人帮妇人跟她那个畜生老公和离。 当天夜里,这个妇人轻松的从高府侧门离开,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高府虽然这段时间守备森严,但那是针对高君雅所住的区域,像高大娘所住的下人生活区,当然没那么多护卫。 妇人离开高府之后,立刻化身幽灵,快速在大街上穿行,很快就来到了李府,然后熟门熟路的进入其中,最终来到曾继所住的小院内。 “回来了女侠?成果如何?” 妇人的面部肌肉一阵变化,居然在不靠化妆术的情况下改变了自己的相貌,简直就像变脸一样。 “虽然不是第一时看,但每一次都让我叹为观止,这简直就是神技,女侠你会这招,岂不是想变谁就变谁?你干嘛不直接变成高君雅的老婆混进去?” 沈若叶白了曾继一眼。 “这招虽然神奇,但也不是想变谁就变谁的,用你曾经用过的一个词,它只能做到面部的微调,五官相貌差距过大是没办法变的,况且要维持变化之后的脸,也是非常辛苦的。” 说着,沈若叶伸手从头发里拔出一根银针,随着银针的拔出,她的五官相貌才算恢复到平时的样子。 “女侠呀,你现在的样子不会也是假的吧?” “你猜~~” “我可猜不着,算了,说说今天的收获吧,那个高大娘接纳你了没有?” 说到这里,沈若叶的表情变得很严肃。 “计划很顺利,我按照你的计划,先打碎酒坛子引起她的注意力,然后看似无意的让她发现了我身上的伤,最终在一番交涉之后,她就接纳我进了高府。” 曾继哈哈一笑。 “那是当然的啦,那位高大娘年轻时就经常遭受家暴,原因就是她没法生孩子,在这个时代没办法生孩子就是女人的原罪!到最后,要不是她那个老公喝酒喝多了,摔到沟里淹死了,恐怕她已经被家暴而死了。” “也正是因为早年的这种遭遇,她的性格才变得强势刻薄,其实这不过是用强势的外表掩饰她脆弱的内心罢了。如今突然见到一个跟她遭遇差不多的人,自然是惺惺相惜,接纳你也就水到渠成了。” 曾继一边分析,一边将早就做好的酱牛肉端出来,递给沈若叶吃。 沈若叶本能的开吃,在吃饭这方面,她一向是非常积极的,但这一回,她只吃了一斤牛肉就不吃了,饭量比平时少了三分之二。 “曾继,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卑鄙了?” 第五十六章 死缠烂打 “卑鄙?你忘了我之前跟你提过的社交工程学中,有恶人无所禁忌,与善良是善良者的墓志铭了?” “想要打入高府内部,从而完成对高君雅的捕杀,就要利用他身边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的内心越善良,就越容易被我们利用,当然了,如果你不想报仇的话,那就算了。” 沈若叶叹了口气,没有接话。 “其实那个高大娘虽然对你不错,可那是因为你伪装成了另一个她,真实的高大娘是个刻薄,冷酷,暴躁的女人。早年的遭遇让她变得很冷血,手上虽然没有人命,但经她之手家庭败落的人可不少,你别真以为她是个好人了。” 为了安沈若叶的心,曾继只好尽量安慰。 “我知道,她的情报还是我亲自调查出来的呢,只不过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让我的良心有点不安而已。” 说罢,沈若叶又抓起手中的酱牛肉,开始大口吃了起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影响到她干饭! 眼看沈若叶恢复了,曾继则走到小院的健身器旁,开始例行的锻炼身体。 沈若叶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杨,显然早就看出了曾继的用意。 “曾继,你今天不是去军营了吗?那些悍卒没找你麻烦吧?” 曾继一边撸铁,一边不屑地一笑。 “怎么可能没找,毕竟我算是空降过去的,有大把的人不服我呢。” “那你怎么解决的?还是用那个什么绝地求生的方法?” “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是他们的上司,谁不听话就给我滚!我根本懒得跟他们废话,至于说绝地求生,那是为了打动李世民才表演了一番,其他人可没那个资格!” 沈若叶有点好奇。 “那你怎么收那些府兵的心?他们毕竟是你的兵,有朝一日上了战场,如果不听你的命令,可是会非常麻烦,甚至出人命的!” 曾继迈步走到单杠前,准备做引体向上。 “我今天训练他们队列了,这是最容易培养士兵服从度的训练,我打算先让他们走一周的队列,等到服从度上来之后再练别的。” 说罢,曾继开始做引体向上,可以摆腿的那种,一口气做了四十个才停下来。 双脚落地,呼吸有些急促,但曾继内心却很振奋。 因为曾继感觉得出,就以现在这具身体的力量,已经远超前世那个社畜了。 如果说前世的体能巅峰是高三阶段的话,那么现在论身体素质,少说也是高三阶段的两倍! 沈若叶擦了擦嘴,迈步走了过来,曾继见状眼睛顿时就亮了。 “曾继,你很想学武吗?” “那当然了,女侠,其实我从小就有一个武侠梦,梦想有一天可以仗剑走江湖,杀尽天下不义之人,消灭天下不公之事!” “真的?你之前不是跟李世民说,从小就立志当个大将军吗?” “啊?你听到了?” 被当场拆穿,曾继的老脸不由得红了一下。 “这个嘛……我小时候喜欢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当大将军,一会儿又想当大侠,这很正常嘛。” “那你现在到底是想当大将军还是大侠呀?” 曾继凑到沈若叶身前,张开了右手缓缓合拢。 “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那你还是去睡觉吧,梦里什么都有。” 沈若叶扭头往自己的房间走,好不容易将话题引到这里了,曾继哪会让她这么就离开呢,赶紧伸手去抓沈若叶的手,结果眼前一花,一股力从手腕上传来,身体瞬间腾空,眼看就要来一个平地摔。 就在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股力传来,将他的身体托了一下。 在这股力的作用下,曾继就像被人轻轻放到地上一样,虽然照样摔了一跤,但一点也不疼。 “女侠好身手,我就是想拥有你这样的实力,不知道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你才能教我?我可以拜你为师的!” “你拜我为师?我只比你大三岁而已。” “那怕什么,女大三抱金砖……咳咳,我的意思是说,达者为师,别说你比我大三岁,就算是我比你大三岁,也不妨碍我拜你为师的。” 说罢,曾继借坡下驴,就要拜师,结果沈若叶伸手一扶他,曾继就怎么也拜不下去了。 “曾继,你先别跪,听我把话说完。” “师父请说。” “别叫我师父,我也教不了你什么,不是我小气,也不是执着于什么门户之见,而是你学不了我的武功。” “学不了?难道师父你的武功只能女人练?又或者是欲练神功必先自宫的那种自残式武功?” 沈若叶听得一头雾气。 “什么自宫不自宫的,你想进宫当太监吗?总之你先听我说,听完之后你就明白了。” 说罢沈若叶走到院内的大柳树下,坐到曾继亲自打造的一张躺椅上。 “曾继,你知道练武的本质是什么吗?” “练武的本质?强身健体,保家为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别贫,我在跟你说正经事呢。” “是是是,师父请讲,弟子洗耳恭听!” 沈若叶见曾继不断叫她师父,也懒得叫她改正了。 “练武的本质就是锤炼肉体,提升肌肉,骨骼以及内脏的强度,而这三项中,你认为哪项最重要?” “当然是内脏强度了!由内到外嘛。” 沈若叶虽然从没练过武,但起点混了那么多年,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可…… “错,三个领域中,内脏强度是最难提升,也是对战力提升最没有效果的!” “啊?那不然就是骨骼了,正所谓铜皮铁骨,骨骼强度越高,越能发挥更大的力量。” “又错了,骨骼强度虽然重要,但骨骼的修练方向也就是提升它的硬度罢了,再硬的骨头也没有钢铁坚硬,甚至连某些硬木都不如,一棒子下去,往往断的是骨头而不是木头。” 沈若叶一边说,一边伸出左手抓在柳树上,突然她整只左手的肌肉发生剧烈的变化,前一秒线条还很流畅,后一秒就变成得紧绷狰狞,就像一只恶鬼的爪子。 “咔嚓” 撕裂声中,手掌大小的树皮被沈若叶徒手撕了下来,甚至不只是树皮,连带着一部分树干也一同被扯下,树干上的缺口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似的。 “武者之所以能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靠的就是肌肉的力量,而锻炼肌肉才是练武的本质。曾继,对于一个武者来说,最好的练武年龄是12岁,12岁的身体拥有极高的可塑性,同时又处在长身体的阶段,12岁到18岁是全身肌肉定型的阶段,过了这个阶段肌肉定型,再想改变可就难了,而你已经过了最好的练武年纪,所以还是放弃吧。” 第五十七章 红肌白肌 “不会吧?这么残酷的吗?就没有一点办法了?” 曾继有点绝望,好不容易来到一个有武功的世界,居然没办法练?玩我呢!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没有办法。” 眼看曾继一脸的绝望,沈若叶却不想就此停嘴,她要彻底说清楚,绝了他练武的所有希望,不然的话,他自己瞎练,只会害了自己。 “锻炼肌肉大体可分为两个方向,一种是注重力量与速度的红肌,另一种则是注重柔韧性与耐力的白肌。通常来说,都是男人练红肌,女人练白肌,当然了这也不是绝对的,要看练武者的天赋。” “就比如我,虽然是女人,但我的练武天赋不错,因此身体三分之二的肌肉锻炼成了红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白肌。” 说着,沈若叶右手挥拳,猛击柳树的树干,速度快得直接打出了残影,在明明是三声,但由于间隔过近,听起来就像一声的撞击声中,三个拳印出现在柳树的树干上。 “像这种疾如风般的攻击,就是红肌的威力。” 沈若叶突然一步冲到曾继做的石锁旁,伸脚一挑,就将这块重达50斤的石锁挑了起来,然后脚掌勾住石锁的把手,大腿甩动,来了一个大回环,最后举重若轻的将石锁又放回地面。 “这就是白肌的威力,红肌白肌,一刚一柔。想要练成上乘武功,就要在12岁时开始锻炼肌肉,将红肌与白肌分配好。如果自然成长的话,白肌与红肌就会混合在一起,反而发挥不出它们应有的威力了,现在你明白了吧?” 曾继嘴巴发干,丧气的说道:“也就是说,所谓的练武,就是一种人体肌肉的统一规划对吧?” “统一规划?不错不错,你这个说法很贴切,就是统一规划,而人体成年之后,身体已经定型,已经没有了重新规划的空间,勉强去练,就要打破人体肌肉现有的平衡,理论上虽然也有成功的可能,但伴随而来的风险极大。哪怕最后成功了,也要付出数倍的时间与辛苦。” 说白了,这就像盖房一样,在一块荒地上盖房,只需要做好前期的规划,然后找来一个技术过关的施工队,直接开建就行了。 而成年之后的人体,相当于一个老旧的棚户区,想在棚户区盖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搬迁问题。 一旦搬迁,就会有纠纷,有想搬的,有不想搬的,就算想搬还要涉及补偿等一系列的问题,这样一番折腾下来,不仅费时费力,成本也大大增加了。 曾继一脸的苦逼,有种末日降临的感觉。 “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不行!老子是现代人,现代人就要有高于古代人的思考方式,不要被局限住了。” 曾继将思维从沈若叶的理论中跳出,直接思考练武的本质。 “等会儿,刚刚你说练武的本质是锻炼肌肉,而锻炼肌肉有两个方法,分别是红肌与白肌,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那就是同时兼具了红肌力量与白肌韧性的万能肌肉?” 曾继仿佛抓到了问题的本质,于是瞪大了眼睛看向沈若叶。 “如果有这种万能肌肉的话,那么统一规划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把全身所有肌肉全都变成万能肌就行了!” 沈若叶看着曾继,半天都没说话,曾继则紧张的回望着她,发现沈若叶看他的眼神并没有调侃的意思,反而露出一丝震惊,这让曾继的内心又涌出了希望! “这也是你救的那个老道告诉你的?” “那到不是,是我自己想的,师父,难道说真的有可能?” 沈若叶叹了口气,感觉自己之前说得全白费了。 “曾继,你听说过武者的分级吗?” “当然听说过了,大体分为三流,二流,一流以及宗师级高手,师父你应该是宗师吧?” “我最多算一流,距离宗师还差得远呢,用肌肉锻炼程度划分的话,错过练武最佳年龄,但还硬练的武者就是三流。而没有错过,但选错修练方向,又或者没有得到名师指点练错的人,就是二流。” 沈若叶指了指自己。 “像我这种天赋还行,又在最佳的年纪得到名师指点的人,在将全身肌肉锻炼到极致之后,就算是一流了。” “那宗师呢?师父你这种锻炼到极致的也才只是一流,那宗师是怎么样的?难道说……” 曾继已经想到了,沈若叶微微点头。 “所谓的宗师武者,就像你刚刚所说的,他们的肌肉都突破了白肌与红肌的限制,达到既有力量又有耐性,既有暴发力,又有柔韧性的境界,这种肌肉被称为圣肌,整个身体被称为圣体!因此,宗师武者又被称为武圣!” “武圣啊!一听这名字就很高大上,那么……” “你就别想了,虽然曾经有人尝试过从一开始就朝着圣体的方向修练,但难度太大了,最终不仅虚度光阴,错过了练武的最佳时间,甚至还会将身体练废,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 “至于说宗师为什么可以,那是因为他们练武多年,早就可以完美掌握身体每一寸的肌肉,根本不会出现失控的情况。而处于练武黄金年纪的都是小孩子,哪怕有名师指点,也如隔靴搔痒,达不到想要的效果的!” 曾继听完,比刚刚更加失望了!甚至开始抱怨为什么不早穿越几年,哪怕早两年也行呀,他今年19岁,早两年17的话,还能赶上练武的小尾巴,可现在…… “这么说,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没有了,曾继,以你的年纪,就算现在就开始练,并且有我亲自指点,也最多成为三流武者罢了,你是有大智慧的人,与其花大量时间做这种没意义的事情,还不如充分发挥你的智慧,去做更有用的事情,所以还是放弃吧!” 曾继叹了口气,连饭都不吃了,垂头丧气的回屋了。 沈若叶看着曾继回屋,关门,好半天连蜡烛都没有点燃,知道他的心情一定很不好,也就没去打扰。 “其实还是有一个办法的,只不过那个办法稍有差池就会变成废人,所以……” 沈若叶摇了摇头,决定不再给曾继练武的希望,将碗筷收拾好后,连夜回到了高府,开始了她的卧底生涯。 第五十八章 服从意识 长孙顺德府上,手下周二正在向长孙顺德汇报曾继的情况。 在打小报告未果之后,长孙顺德决定自己出手对付曾继,因此就派出亲信周二到军营之中,监视曾继的一举一动。 而今天一整天,曾继都在军营里训练那100名府兵,因此周二汇报的全都是军训的事情。 “走队列?他一整天就干了这一件事?” “是的老爷,我在曾继没到之前就进军营了,然后还跟几个府兵聊了聊,发现他们对曾继很有意见,有好几个都想找麻烦呢。” “后来呢?” “后来曾继就来了,我躲到一边看着,发现曾继挺横,上来就骂了好几个刺头,甚至还打了一个闹得最欢的十军棍。” 长孙顺德见状冷冷一笑。 “我当曾继有多大本事,原来不过是体罚罢了,这种方式驾驭手下,虽然能暂时稳住人心,可却会埋下祸根,真上了战场甚至有可能被自己人捅刀,真是愚蠢!” “然后呢,你之前说的队列是什么?” 周二也是一脸困惑。 “老爷,周二接下来的举动我也没搞懂,只知道他让100名府兵站成了五排,然后让他们不断在平地上走步。” “走步?” “是,还有几个口号,好像是起步走!向右看齐!稍息!立正啥的。” “啊?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他就是这样练兵的?简直胡闹!” 长孙顺德一开始还有点幸灾乐祸,但很快又觉得曾继是在浪费时间浪费资源,心中顿时火大了起来。 “再然后呢?他就这样训了一天?” “差不多,中途休息了几回,然后就是不断的走路,还要求府兵们的步伐一致,甚至所有人走路时要同时迈腿,脚步声都要同步,不能乱!”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那可是一百人呀!” 周二也是一脸的愤愤不平。 “就是说呀,可那个曾继就是这样要求的,一百人走路时要同时迈腿,步调一致,而且他时不时还会发出向左转,向右转甚至是向后转的命令,总之一整天下来,府兵们虽然身体不会太累,但精神却被折磨得不轻。” “更夸张的是,曾继还说了,明天还要继续练队列,在他们达到要求前,不许任何人碰连弩!” “真是岂有此理!” 长孙顺德拍案而起,差点要去找李世民打小报告,但一想到这还只是第一天,现在就去打小报告恐怕会被李世民责备,这才停下脚步。 “你明天继续到军营盯着,看看曾继到底葫芦里卖什么药。” “老爷,您是说曾继这是在故弄玄虚?他猜到咱们在盯着他,所以才不拿出真本事出来?” “哼,世民只给他两个月的时间,而且在这期间他还要监管连弩的制造,本身去军营的时间就有限。如果他真的在故弄玄虚的话,那就是自寻死路。你明天去时不用偷偷摸摸的,故意让他看到,我到要看看他还能装到什么时候。” 周二一点头,立刻领命而去,长孙顺德幸灾乐祸的笑了笑,随后又叫来了一个丫环。 “收拾一些衣服,从明天起老爷我要搬到军营里去。” 丫环一听赶紧问道:“老爷您要去几天?我好准备相应的东西。” “什么几天?如今晋阳局势动荡,随时可能打仗,我要抓紧训练府兵,今后如果没有大事就不回府住了。” “是,奴婢这就去准备。” 小丫环诚惶诚恐的去收拾衣服去了,而长孙顺德则准备用自己的表现向李世民证明,自己才是他最值得信任的将领! 长孙顺德以为曾继在故弄玄虚,最多三天,就会开始训练府兵用连弩,可是现实却大大出乎他的预料,一连十天,曾继都在让府兵走队列,甚至在后五天,除了走队列外,曾继还将内务给加上去了。 “内务?什么叫内务?” 长孙顺德是在自己的军营里听到这个消息的,而消息的来源不仅是周二,许多人都听说了。 “是这样的老爷,曾继前几天又跟城里的布商勾搭上了,订购了一批被子,全都发给了他手下的那100名府兵。” “哼,想靠这招收买人心?” 长孙顺德有点不屑,但周二却摇了摇头。 “老爷,一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但很快就发现不对劲,被子发下去之后,曾继就要求所有士兵在起床之后必须将被子叠成方块状,而且大小还有规定,谁要是没做到,就要在太阳底下罚站两个时辰!” “不仅是叠被子,曾继还要求府兵们轮值打扫兵营,不允许随地吐痰,至于说随地大小便就更是不允许了,一旦被逮到,同样要去罚站,有几个刺头不服气,还被打了军棍呢!” 长孙顺德一脸的莫名奇妙。 “这就是所谓的内务?” “是,叠被子,打扫兵营,爱干净等等,统称为内务,都有相应的标准,做不到的要受罚!” “行了,除了这些曾继还是没让他们练习弩射吗?” 周二摇头,长孙顺德哼哼一声。 “真是误人子弟,他本来就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居然还这样浪费,我到要看看时限到了之后,他怎么向世民交待!你继续监视,一旦有新情况随时向我报告!” 周二领命而去,长孙顺德则招呼手下,开始了拼杀训练。 转眼十天过去了,在他当上九品校尉的第十一天,曾继站在暂时搭建的阅兵台上,阅兵台的对面是他手下的100名府兵。 此时这100名府兵站成了四排,每个人都挺胸抬头,有如一棵棵苍松般,散发着坚毅的气势,100人站在一起,无形中就流露出一丝凶悍威武之气。 “很好,总算是有点样子了,相信有不少人不服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十天下来,不断的走来走去,一点格斗训练都不做,心中一定充满疑惑吧。有疑惑就对了!因为在我看来,士兵最重要的品质是服从,而这十天的队列与内务训练,就是在培养你们的服从意识。” “你们现在不懂没关系,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们有朝一日一定会明白的。现在只需要听我的命令行事就行了,好了,现在都听好了,被叫到名字的站出来,王五!周七!马三刀!许四九……” 曾继相继叫了二十五个人名,这二十五人踢着正步就走了出来,看起来像模像样的,证明十天的队列并没有白练。 “你们这二十五人的体力最好,身体也最壮,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会成为弩阵中的大盾手。” “孙二狗!赵五六!李二蛋……” 又是二十五人被叫了出来,成为了弩阵中的刀斧手。 “你们这二十五人的体质虽然比不上前面这二十五人,但身手很灵活,人也机灵,所以将会成为刀斧手。剩下的五十人则是弩手,现在开始分发兵器!” 第五十九章 训练府兵 现在军队中的队列训练以及内务,除了训练士兵的服从度外,还能大体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与品性。 套在弩阵兵这里,性格稳重的人适合当大盾手,因为大盾手是弩阵的防御主力,一旦大盾手倒了,那其他三人就危险了,因此大盾手一定要稳。 而刀斧手正好相反,他虽然是防御兵种,但却不能像大盾手那样一味固守,必要时甚至要主动出击,将一切威胁到弩手的敌人斩杀,所以必须机灵,懂得随机应变。 最后就是弩阵兵的核心,弩手了! 一小队弩阵兵,配备两名弩手,他们是输出的核心,相当于lol里的adc,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简单直接,本来弓箭手在古代算是高级兵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训练,才能形成有效的战力。 但由于连弩的出现,大大降低了射箭的难度,因此在弩阵兵中,弩手反而是最容易养成,并且也是对士兵素质要求最低的。 在曾继这里,将挑剩下的人安排去当弩手也就不奇怪了。 兵种分配完毕之后,曾继就开始了有针对性的训练,其实无非就是现代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套。 跑步,有氧运动,隐蔽,潜伏,挖战壕等等。 其中挖战壕这一项,很快就成为了这100名府兵的噩梦。 为了更加便利,曾继还公权私用,从李府的铁匠房那里调用了一批好铁,打造了100把工兵铲。 这些铲子所用的铁,质量非常好,甚至可以拿来打造刀剑,如今却用来挖土,让铁匠房的人很是抱怨了一阵。 但谁让曾继不仅是九品校尉,还是李府的大总管呢,有权不用就是浪费。 为了在军队中树立自己的权威,以及更快的出成绩,曾继对于工匠们的抱怨完全当成了耳旁风。不去理会。 由于有氧运动,拼杀训练与挖战壕这些都是重体力活儿,曾继还自作主张,提高了这100名府兵的饮食标准,一人一天一个鸡蛋,三天还能吃一顿肉。 这些开销,当然全都记在李府的账上,同样是用的李府大总管的权限,搞得得知消息的长孙顺德又去找自家侄女抱怨去了。 但很可惜,现在上至李世民,下到军中的各级将领,都在等着弩阵兵出成绩,因此在两个月期限到之前,曾继只要做得不太出格,是不会有人管的,长孙顺德最后也只能咽下这口气,决定再忍一段时间。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弩阵兵的战斗力直线提升,整体素质也在训练与饮食的双重保障之下,进步了一大截。 到了这时,曾继又新加了一项训练。 深更半夜,换算成现代时间,应该是后半夜两点。 一阵刺耳的鼓声响起,方圆数公里都听得一清二楚,更别说鼓声传出的军营了。 100名府兵惊慌的冲出营房,有些人连衣服都没穿,光着屁股就冲出来了,看样子他有着健康的睡觉习惯。 “谁打鼓?!发生什么事了?” “大半夜的闹什么闹?不想活了是吧?” “怎么回事呀?我鞋都没来得及穿!” 一众府兵乱轰轰的,就在这时,曾继带着两名近卫走了过来,他手中还拿着一米多长的鼓锤,不用说,刚刚敲鼓的肯定就是他了。 “都吵什么吵?看看你们现在的样子,还像个精锐府兵该有的样子吗?我给你们三十个呼吸的声音,三十个呼吸内把衣服与装备穿戴整齐,然后跟着我去二十里外的荒山上进入围猎训练,谁要是装备不齐,那就等着受罚吧,计时开始!” 一众府兵虽然心里直骂娘,但一个来月的训练下来,他们对于曾继已经有了极高的服众度,因此谁也不敢多说,赶紧跑回去穿衣服与装备。 三十个呼吸之后,曾继大手一挥,带着府兵们就出发前往荒山训练了。 这一番折腾不仅府兵们没睡好,连带着附近其他兵营的人也被吵醒了。 隔天事情闹得挺大,连李世民都被惊动了,不得不找来曾继询问情况 面对李世民略带责备的问询,曾继到是一脸的坦然。 “二公子,我这里有一个问题想向您请教,假如一支军队有一万人,另一支只有一千人,两边都无险可守的情况下,一千人的军队要如何打败一万人的军队?” “这个嘛……两支军队士兵的战力如何?也是一样的吗?” “假设士兵战力差不多,指挥官也都不是外行。” 李世民皱起了眉头,身为最会打仗的皇帝之一,李世民可是非常擅长以少打多的。 “如果是我带领那支千人部队的话,就会暂避其锋,绝不能在对方士气正旺时与对手决战。然后再派出人手侦察战场附近的地形,看看有没有可以利用的地利,与此同时,还要派人潜入敌营,看看能不能从内部瓦解敌军的士气,最好是能离间敌人几名将领,如此一来,这仗就好打了。” “那么二公子,假如说战场四周也没有很好的伏击地形,对方又非常团结,没办法离间,那又要如何?”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只剩下一条战术,那就是夜袭……哦~~我懂了!” 李世民一下子就明白了曾继昨天晚上作妖的用意了。 “你在叫醒手下之前,并没有提前通知他们对吧?” 曾继微微点头,李世民哈哈大笑。 “我明白了,你是要让府兵们习惯夜间的突然作战任务,有朝一日,真的遭遇夜袭之时,不至于炸营对吧?” “二公子明鉴,我看过一些兵书,发现很多以少胜多的战例中,夜袭是非常常用的手段,一旦夜袭成功,导致敌军炸营的话,那么有再多的兵马也毫无用武之地,甚至人越多,造成的混乱就越大。” “但如果府兵们习惯了夜袭,一旦听到动静,可以迅速武装自己进行反击的话,那就能有效避免炸营,甚至还能就势反击,化被动为主动,解决所有夜袭的敌人。” “毕竟夜袭时,敌军的人数不可能太多,还会派出精锐,如果能就此全歼敌方精锐的话,甚至可以借此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世民听得连连点头,不仅不再追究曾继,反而大加鼓励他,给他撑腰,让他放心大胆的去训练。 长孙顺德听到这个消息后,起初很生气,但冷静下来之后却不得不承认,曾继是真有两把刷子的。 “看样子曾继这小子并不只会纸上谈兵,是真有本事,可越是这样,他的威胁就越大呀!看样子我要变个方法应付他了。” 长孙顺德这边开始重视起曾继,而曾继忙完一天回到自己的小院时,意外看到了数天未回的沈若叶,后者见面直接了当。 “三天之后高府设宴,我到时要帮忙上菜,曾继,我们的机会来了!” 第六十章 B计划 “快具体说说怎么回事?” 曾继跑到厨房想做盘葱爆羊肉,结果菜与肉都切好了,就差炒了。 曾继洗了把手,就开始开火,沈若叶在一旁帮着打下手,两人就像老夫老妻一样,一阵忙活后,一桌有菜有肉有主食的晚饭就做好了。 一起上桌,开吃! “明天晚上,高君雅要宴请晋阳郡丞王威,由于你的帮忙,我这一个月来已经完全得到了高大娘的信任,因此明天我会充当上菜的丫环,接近高君雅,这是绝好的下手机会。” 沈若叶用筷子夹起一块羊肉,边说边吃,明明她吃饭的速度看起来并不快,但当曾继伸筷子去夹时,发现葱爆羊肉已经少一半了。 曾继赶紧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再不下手恐怕只能喝汤了。 “你想好撤退路线了吗?” “想好了,到时我会提前在高府的后门放一匹快马,抓住高君雅后,就骑马逃离,然后在城内转几圈,最后徒步回到这里。” “甲胄呢?我说的那种藤甲你找到了吗?” 沈若叶解开上衣,露出里面青黑色的腾甲。 这是曾继之前提过的腾甲,也就是用铜油浸泡后,编织而起的甲胄。 兵枪不入,甚至能防御一定程度的钝器攻击,三国演义中的藤甲兵所穿的就是这种甲胄。 当然了,沈若叶身上这件肯定没有三国演义中的藤甲厉害,但是防御一般的刀剑与弩箭还是没问题的。 不过与三国演义中的藤甲兵一样,这种藤甲怕火,一旦碰到明火,就会迅速燃烧起来,不及时脱掉,装备之人会被烧死。 “本来板甲是最好的,可惜李府的铁匠不给力,暂时还做不出可塑性强的精铁,而一般的锁子甲与叶子甲防御力一般,只能先凑活着用了。” 沈若叶笑了笑。 “如果我需要靠这件藤甲救命的话,那证明任务已经失败了,别担心了,这件藤甲不过是以防万一而已。” “别大意了!自从宋追命与小红被杀之后,高君雅那边一直没什么动静,这很不寻常,所以你这次行动一定要小心。” 说罢曾继又要去夹羊肉,结果夹了一个寂寞,盘子里别说羊肉了,连葱都没了! 在吃饭这方面,沈若叶的才能甚至比她习武的才能都要高! “我看咱们再订一个b计划好了。” “逼计划?” “就是候选计划,一旦你那边出现意外,没办法顺利脱身,甚至受伤之时使用的计划。” 沈若叶虽然自信的认为,自己不太可能失手,但也没有反对。 曾继想了想,突然问道:“对了,之前你抓走宋追命时,我看到你能在屋顶之间飞跃,那是轻功吗?” “何为轻功?” “你不知道?就是那种将体重变轻,然后短暂飞行的功夫,你不会?那你那天是怎么在屋顶间飞跃的,还带着一个体重近两百斤的宋追命?” “将体重变轻?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做到!我之所以能在屋顶间飞跃,是靠着高超的身体协调性,以及力量实现的。体重根本没有变轻,就我所知,就算是武圣也没办法平空减轻自己的体重。” 曾继抓了抓头,又被上了一课。 “那我换一种问法,你能不能靠着双腿的暴发力,直接跳上晋阳城墙?” “晋阳城墙高达十丈,没有人能一步跳上去,不过我可以靠手脚的力量爬上来。当然了,前题是不负过大的重量,如果你想问我能不能背着高君雅爬上城墙,那是不可能的。” 曾继一挥手。 “也就是说,你自己是能爬上来的对吧?速度呢?如果你在身后有追兵的情况下,能及时爬上城墙吗?” “十丈的城墙,我可以在四个呼吸之内爬上去,如果有人用箭射我的话,会耽误一点时间,但总体来说还是没问题的。” 曾继点点头。 “那就这样,一旦三天后你出现意外,没办法藏在城里的话,那就直接出城前往这个位置。” 曾继拿出一张自己画的晋阳地图,图上不仅有整个晋阳城的地貌,连带着晋阳周边几十公里的范围都囊括其中,此时曾继手指的地方,就是一块宽阔的草场。 由于距离晋阳不远,官道从中穿过,因此这一带没什么大型食肉野兽出没,是放牧的好去处。 “去这里?这里有什么吗?” “到时我会安排人接应你,总之这是以防万一的措施,你要记好了,到时别跑错位置了。” 沈若叶虽然心里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记下了地图上的位置。 两人吃完饭,又一起收拾了碗筷之后,沈若叶就趁黑回去了。 看着对方那远超博尔特的速度,曾继难掩羡慕之色。 “不行,就算错过了最佳的练武时间,我也要练!好不容易能练到真功夫了,怎么能因为一点挫折就放弃呢。等高君雅的事情结束,我就拜沈若叶为师,她要是不同意,我就死缠烂打,她要是死活不答应,那我就把所会的菜都拿出来。” “到时,吃人嘴短,她不答应也得答应,嘿嘿嘿嘿~~” 迈步走到躺椅边,躺上去一边摇一边想事情。 “练武的事情应该问题不大,沈若叶不是小气的人。但这毕竟只能算是个爱好,关于弩阵兵的训练,才是现阶段的重中之重。” 曾继坐了起来,从旁边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古人的寿命受限于落后的医疗卫生条件,远远不如现代人,但由于他们从小就从事体力工作,身体素质就算比不上特种兵,但跟一般的军人相比还是只强不弱的。要说唯一的不足,就是这群人的文化水平太低了。” 经过这一个月的接触,曾继对于手下这100名府兵已经有了深度的了解。 他发现,这100人中,有76人是文盲,大字不识一个。剩下的24人也只是能写自己名字的水平,比文盲强不了多少。 虽然说当兵最重要的是能打能拼,识不识字并不重要,但曾继却对自己的手下有更高的期望,他可不光是想培养一群战斗力强悍的丘八,还要培养一群有勇有谋,能在未来成为中低级将领的兵头。 想要成为将领,文盲是绝对不行的,因此这段时间曾继一直在琢磨怎么让这群府兵识字。 “要不,我提前几百年,把汉语拼音搬出来?” 第六十一章 何为兵权 曾继想过普及简体字的,但深入了解之后他才发现,原来古代,最少隋末这里是有简体字的,当然了,这时候还不叫简体字,叫作俗体字,只不过不如现代那么多而已。 但不论是简体字还是俗体字,依然还是汉字,对于书本还是奢侈品的古代来说,依然不是穷苦百姓能接触到的。 更何况府兵们还要训练,曾继这段时间有意加大他们的训练量,许多人一天训练下来,头一碰枕头就睡着了,指望他们在这样的状态下再去识字,无疑是一种奢求! 因此如何快速,简便,轻松的识字,才是最为关键的。 曾继想来想去,只有用汉语拼音代替了。 当年某个运动时,就兴起过用拼音代替汉字的运动,目的就是解决当时中国文盲过多的问题。 虽然这个运动最终作废了,但在曾继看来,在那样的动乱年代,暂时用拼音代替文字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对于每天都要从事大量体力劳动的人民来说,根本拿不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识字,那么学习拼音无疑是一个折中的办法。 至于说文化传承啥的,反正学拼音可以当作识字的基础,先把拼音普及了,之后时间充裕了,再真正的学文识字也能更有效率。 “就先普及拼音吧,我记得好像还有一首歌来着,先教会歌谣,到时学起来会更快。怎么唱来着……阿波丝的恶佛歌~~何以基科乐摸特~~” 由于记忆过于深刻,即便已经几十年过去了,曾继回忆了两遍就将这首拼音歌背了出来,至于说拼音字母那就更简单了。 用树枝将拼音表默写了下来,检查没有问题后,曾继又找出一块木板,将拼音抄写上去,准备明天带到军营里,开启第一届扫盲班。 其实古代也是有拼音的,只不过方法相对复杂。 例如利用同音字注音的方法,打个比方,“仁”这个字用“人”来注音,你只要知识“人”怎么读,就自然知道“仁”怎么读了……听起来很拗口,总之就是这么个原理,但这个方法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先要认识一部分字。 另外对于没有同音字的字,就没办法了。 除了同音字注音法外,好像还有一个反切注音法,曾继了解过,感觉比同音字注音法又进步了一些,但跟汉语拼音一比,还是复杂太多了。 因此曾继决定一步到位,直接提前几百年把拼音搞出来,当府兵们学会之后,就可以用拼音书写消息了。 当然了,拼音书写有时不够准确,毕竟中文过于博大精深了,但如果只是很基础的军事情报的话,拼音已经足够用了。 “既然拼音都写出来了,不如把乘法口诀表也写出来好了,算数能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况且当兵打仗时,也会用到数学,如此这些人以后真能成为中低层的兵头,甚至是将领的话,会基础数学会让他们的位置坐得更稳。” 曾继之所以这么卖力的培养手下,除了身为穿越者的骄傲与责任外,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 自古以来所谓的兵权,并不只是调动军队的虎符鱼符令箭啥的,要真是拿个牌子就能调动军队,那各朝当皇帝的也不会防贼似的防着手下的将军了。 所谓兵权,其实就是人脉,一个大将手下的中低层将领与兵头越多,那么他调动军队的能力就越强,相对应的,他手中的兵权就越大。 那种空降过来的光杆司令,如果没有地头蛇的配合,根本就是傀儡罢了,真要是看不清形势,胡乱指挥,是有可能在战场上被手下背刺的。 反正周围都是自己了,背刺之后就说是被敌人偷袭了,上边的人就算知道了也没有证据,真要是敢胡乱抓人,那就等着哗变吧。 深知这一点的曾继,从现在开始,就已经准备培养一批兵头与中层武将了。 不过想要教会基础数学,就要先认识阿拉伯数字,这是有别于中华文化的外来符号,跟拼音用的小写字母一样,都要从头学起。 “算了,还是一步一步来,先教拼音,再学基础数学。如果发现有学习能力强的,还可以更进一步学习代数,几何啥的,如果还有能学会的,那就只能拿出基础数学中的杀手锏,应用题了!” 精典的水池放水,一边进水一边出水,问:什么时候能将水池注满,这种题目现身于隋末,曾继有点期待这群古人到时会是怎样的表情了。 曾继一脸恶意的笑了起来,随后开始编写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的口诀,虽然暂时不会教,但先将教科书编写出来再说。 转眼第三天到了,今天晚上就是高府宴请王威的日子,曾继特意打听了一下,发现今天晚上的高府很热闹,除了王威外,军中的将领也去了不少人,甚至就连李府这边也派出了武士彟以及刘文静去参加了。 武士彟是一代女皇武则天她老爸,这前面已经介绍过了,而关于这位刘文静,其实在大唐开国功臣中,地位还要排到武士彟前面。 他可以说是李渊手下的第二谋士,在大唐开国天团中,拥有重要的话语权,同时他也跟李世民走得很近。 在大唐开国天团中,除了裴寂外,就要属刘文静的威望最高,权力最大了。 当然了,这样的一位大人物最后却死于自家小妾的诬告,着实很憋屈。 但那是后话,现阶段,以及未来数年内,刘文静都是一位举足轻重的大人物,现在的曾继跟人家完全没得比。 晋阳许多有头有脸的人都去赴宴了,整个高府灯火通明,舞姬遍地,相当得热闹! 而就在酒宴开始之时,曾继到了自己的军营内,再一次敲响了战鼓,已经有点习惯的100名府兵,快速披甲而出,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内就集结完毕。 “很好,总算是有点精锐的样子了。你们记住一句话,平时多流汗,战场少流血!你们中大部分人都有父母在世,有些人还有妻子儿女,不想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孤儿寡母没人养的话,平时训练就不要抱怨,今晚继续开展围猎训练,听说城外葛家村附近出现了狼群,今晚的目标就是它们,出发!” 曾继一声令下,带头冲出了军营,一众府兵则步伐整齐的跟在后面,与当初排个队都能吵吵嚷嚷不同,现在这100府兵不论是气势,还是团队意识,都远非一个月前可比。 对于猎杀狼群,所有人都没放在心上,狼群对于单独的猎人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但对于军队来说就是送菜,更何况他们手中还有连弩这种大杀器在,因此所有人都认为今晚只是一场游戏,毫无危险可言,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今晚等待着他们的可不只是狼群而已…… 第六十二章 刺杀 高府,这天晚上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宽大的庭院内,排着长长的流水席,在庭院的正中,十名舞姬正穿着抹胸装,甩着水袖在那里翩翩起舞。 一队下去之后,又上来一队穿着突厥服装的舞男,跳起了豪迈的突厥舞。 不得不说,一个国家的强大能反映到方方面面上,就连文化输出也是与国力呈正比的。 隋末的突厥,无疑是最强大的国家,因此中原地带的人,有不少都崇尚突厥文化,久而久之,这种突厥舞蹈就在中原地带流行开来了。 沈若叶今天穿着高府的侍女服装,行走在厨房与酒宴之间,负责给宾客们上菜。 但由于她易容的长相很一般,因此是没有资格给重量级贵宾上菜的,自然就更没可能给高府的主人高君雅上菜了。 不过沈若叶艺高人胆大,哪怕距离过远,增加了抓人的难度,她还是决定下手。 一头烤全羊准备端上去,本来这是需要两个人一起抬的,但沈若叶一个人就端了起来,其他人见状虽然惊叹于沈若叶的力气,但也没多说什么,只以为沈若叶想趁机表现一下,好赢得更好的待遇。 端着整只烤羊,曾继按照管家的指示,朝庭院东边的流水席而去,而庭院正北方才是高君雅的位置。 在路过舞池之时,沈若叶故意停顿了一下,样子看上去好像是端盘子端累了,想要休息一下。 此时一段突厥舞刚刚跳完,一众舞男正在退场,有几个人正好路过沈若叶身边。 沈若叶故意手一歪,整只烤羊就要往地上掉,两个舞男见状本能的去扶,但由于烤羊刚刚出炉,非常得热,再加上盘子里还有不少热油,一下子就烫到了一名舞男的手。 “哎哟~~烫死我了!” 惊叫声中,其他舞男也凑了过来,察看情况。 沈若叶见状以高超的手速一把将盘子塞到那名舞男手里,重量压上来,后者本能的发力扶好,结果烤羊直接拍到他的胸口,又烫得他鬼叫起来,现场一片混乱。 沈若叶双脚生风,身体像条泥湫一样,在人群里穿过,迅速逼近正北面的高君雅。 此时高君雅这边的几个宾客也看到了舞男们的混乱,一个管家装束的人迈步就要过去,结果眼睛余光看到一个侍女像个幽灵一样,快速朝这边奔来。 “放肆!谁让你上来的,快点下去!” 他这一喊,本来被舞男们吸引注意力的人,也全都望了过来,这其中就包括四名带刀侍卫。 他们的警惕心自然远高于管家,一看到沈若叶的身行,就知道来者不善,瞬间拔出了腰间的唐刀! “什么人!立刻退下!” 眼看沈若叶的速度不减反增,两名侍卫立刻冲了过去,剩下的两名则护在高君雅身边,他们的这番举动立刻就告诉了周围的人,有刺客! “保护大人!” 两道刀光劈向沈若叶,数米外的灯光剧烈摇曳,仿佛有人拿着大蒲扇在大力扇风一样,明显实力不弱。 沈若叶的身体在半空中扭了一下,像条蛇一样从两刀之间穿过,随后双拳齐轰,重击他们的胸口。 长刀在外,被人侵入了死角,瞬间就失去了杀伤力。 两个侍卫大惊之下反应挺快,果断弃刀不用,扬左臂格挡沈若叶的拳头。 “砰砰~咯” 两声闷响,外加一记肉体崩坏的声响传来,两名侍卫挡住了前两拳,结果手臂的防御被弹开,第三拳直落胸口。 恐怖的力道瞬间震碎了他们的胸骨,内脏遭到了巨大震动,甚至已经出现了破损,因此三拳之后,沈若叶大步一迈,直接跨过了两人,没有再多看一眼,而这两名实力在三流以上,无限接近两流的武者,已经面色青紫的躺下了。 两名实力相当的同僚一个照面就躺下了,剩下的两名侍卫现在非常想转身就跑。 但他们很清楚,现在如果跑了,事后高君雅一定会扒了他们的皮,所以即便知道眼前的女人像鬼神一样强大,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 “大人快退!” 一个侍卫一把抓起高君雅向身后扔,随后则扑向沈若叶。 然后迎接他的是一道如月光一样清冷的刀光。 跨过两名侍卫的瞬间,沈若叶捡起了一把唐刀,随后右脚猛地踏击地面。 青石的地面突然被踩得开裂,出现半米宽的网状裂痕,在这种强横霸道的力量作用下,沈若叶的身体就像瞬移了一样,瞬间冲到那名侍卫身前,然后一刀挥下。 人头在喷涌的鲜血中飞了起来,他连一招都没有接下,甚至可以说,他连自己怎么死的都没有看清。 四个侍卫,如今四去其三,只剩下一个最多挡下一招的侍卫守在高君雅身前了。 沈若叶再次疾速前冲,准备将这最后的侍卫一刀两断,就在这时,一道速度不比她慢的人影从左后方冲来,一看就是高手。 沈若叶一点也没慌,反手就是一刀,来者直接扬起左手格挡。 “当~~” 金属撞击声传来,沈若叶扭头一看,发现来者的手上居然戴着一只金属手套,这只金属手套不仅正面挡住了唐刀,其手背的部位居然还有几根像野兽獠牙一样的倒勾,此时其中一个倒勾正好卡住了唐刀的刀刃,不等沈若叶抽刀,来者左腕一抖,唐刀直接就被折断了! 震耳的风声响起,来者挥右拳砸向沈若叶的面门,此时沈若叶才看清,对方居然也是一个女人。 沈若叶歪头避开对方的重击,挥断刀斩向她的脖子,神秘女人左拳轰来,那有如鬼手般的手套又一次与刀刃碰撞,结果没有变化。 破裂声中,已经断了一截的唐刀再次崩裂,这一下沈若叶手中的刀只剩下一个刀柄了。 神秘女人得势不饶人,戴着鬼手的双拳齐出,鬼手上的倒勾上闪着淡淡的绿色,同时沈若叶还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腥气,有毒! 危机时刻,沈若叶一脚双踢,右腿像面条一样探入神秘女人的双拳之间,然后快速的踢了两脚,正中神秘女人的手腕。 轻微的骨折声响起,沈若叶利用自己精准的控制力与眼力,直接将神秘女人的双手踢脱臼了! 然而神秘女人也不是弱者,在双手脱臼的瞬间,就飞起一脚踢向沈若叶的肚子,沈若叶此时右腿还没来得及收回,只能弹地而起,曲左腿防御。 “砰”的一声,沈若叶被踹出去八九米远,撞翻了两张桌子! “上!杀了她,给我杀了她!” 高君雅歇斯底里的叫声传来,与此同时,一队装备了强弩的护卫终于赶到,在高君雅的命令下,朝沈若叶发动了箭雨攻击! 第六十三章 人狼之战(求推荐收藏) 晋阳城外葛家村附近,曾继带着自己的阵弩兵大队,正在围剿一支狼群。 这支狼群前两天刚刚伤了人,还咬死过农户家的牛,引发的民怨很大。 但通常来说,这种事情官府是不管的,更别说是晋阳的府兵了。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村子自己组织猎人队,前去围剿。 但这支狼群的数量可不少,足足有七八十条狼,头狼还十分的狡猾。 人多了,它就带队撤退,人少了才主动进攻。 而且野兽这种东西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吃人前与吃人后完全是两种状态。 受遗传基因影响,通常来说野兽都是怕人的,哪怕是老虎这类的百兽之王通常也不会招惹人类,毕竟恐怖直立猿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真刀真枪打出来的。 许多大型野生动物灭绝的时间,与人类大规模迁徙的时间重合,原因是什么就不难想象了吧。 等于说,那些敢跟人类硬刚的野兽,大部分都挂了。 剩下的野兽本能的会畏惧人类,但这也只是本能而已,一旦它们吃了人,那这种本能就会被打破,它们会觉得,“这些两脚兽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跟牛羊之类的食草动物没区别,也是我的猎物” 动物的头脑相对简单,它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受本能支配,一旦吃人化为本能,那它们对于人类的威胁就会大幅提升。 综上所述,一旦有野兽开始伤人甚至是吃人,那就必须尽快将其猎杀,不然的话,它们会越来越危险,甚至发展成专门以人类为食。 葛家村附近的这群狼就有这个趋势,之前一个村民就遭到了狼群的袭击,虽然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再这样下去,狼群就可能主动伏击人类,因此葛家村的人就上报了官府,同时开始组建猎人队,准备灭了这支狼群。 而曾继正好得知了这个消息,就找到了葛家村的人,告诉他们这支狼群由弩阵兵来解决。 今天晚上,曾继带队先是来到了葛家村,葛家村的村长亲自迎接,随后就派出了两个有打猎经验的村民,负责给弩阵兵引路,前去围剿狼群。 战斗是在晚上九点左右开始的,弩阵兵四人一组,战线全面拉开,对狼群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 随着曾继的一声令下,火把引燃,一对对绿色闪着凶光的狼眼,就成了黑暗中最好的靶子。 “进攻,灭了这群狼崽子,今晚我们大锅煮狼肉!杀!” “杀~杀杀~~” 弩阵兵中的大盾手们纷纷高声大喊,随后举着大盾逼近狼群,而刀斧手则隐藏在大盾手后面,双眼紧紧盯着黑暗中的野狼,一旦发现有冲过来的,就立刻挥刀砍杀,至于说弩阵兵的核心,弩手,早在火把引燃,狼眼开始反光之时就已经开火了。 “咻咻咻~” 一支支弩箭飞射而出,朝着那一对对反光的狼眼就射了过去,顿时就引起了狼群的暴动。 一声狼嚎传来,头狼发出了进攻的号令,数十匹狼咆哮着冲出去,结果迎接它们的是精准的点射。 连护心镜都能射穿的弩箭,可以轻易洞穿狼的头骨,只要野狼进入十丈的距离,除非没射中,不然的话,挨上一箭非死即残,那种连挨数箭还能暴起伤人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 头狼此时才发现不对劲,赶紧下令撤退,但很可惜狼的智慧虽然在野兽中算是高的了,特别是在团队配合这方面。然而再狡猾的野兽,也不可能比得过人类,上古时期人类靠着团队配合,用削尖的竹子与尖锐的石块,都能猎杀大象河马这种自然界的霸主。 更加不用说装备了新型连弩的弩阵兵了,当狼群想撤退之时,才惊恐的发现退路上也有这种恐怖的两脚兽,包围圈已经完成,等待着狼群的只有灭亡,而且战斗的过程也并不激烈。 在五支弩箭将头狼洞穿之时,这场并不激烈的人与兽之战就结束了。 曾继举着火把走到头狼的尸体旁边,伸手提起了它。 “少说也有100斤了,不亏是狼王呀。来人,把所有狼都给我抬走,回去后每人都能做一双狼皮靴子了。还有,分十匹狼给葛家村,弥补一下他们的损失!” 那两个葛家村的猎户千恩万谢,曾继将头狼的尸体扔给手下,分出一半的人去收拾狼的尸体,剩下的一半人警惕四周。 “注意点四周,看看还有没有漏网之鱼,要是看到什么野羊野兔子啥的,也别放过,那玩意吃起来可比狼肉好吃多了。” 四周传来弩阵兵们的笑声,经过这一个月的相处,他们已经发现曾继虽然训练时很严厉,但却是个好相处的人。 更让大伙爱戴的是,曾继这个人很护短,有一次其他兵营的老兵因为伙食的问题,到他们这边来找麻烦,结果曾继带着人就揍了对方一顿,事后不仅不道歉,还放话说自家的兵是精锐中的精锐,就是要比其他人吃得好,你们看着有气就忍着,再来找麻烦就来一次打一次。 也正是从那次冲突后,弩阵兵们才真正归心,毕竟这个时代的府兵虽然地位较百姓高一些,但也不过是一群没文化的丘八而已,真正有地位的人根本不会把他们当兄弟看。 可曾继却一有空就跟他们同吃同住,有了好处还大家一起分享,这可不是一般的将领能做到的。 更为重要的是,三天前,曾继弄的那个汉语拼音,更是让所有人既震惊又感动。 这可是在教他们识字呀!在阶级固化严重的古代,你想识字必须要请教书先生,那可是要花大钱的。 一般的家庭根本请不起,而学堂这种东西往往都是大家族才办得起的,小老百姓更是想都不用想,如今曾继居然不计较出身,免费教他们识字,在不少人眼里,这简直就是再造之恩!这要是再不归心,那还是人吗!? 总而言之,在曾继的一系列举动过后,这100名弩阵兵已经彻底成为了他的心腹,哪怕曾继现在嚷嚷着要造反,估计都有不少人愿意跟随了。 就在一众弩阵兵听命行事,一边警惕四周,一边收拾狼尸之时,突然有情况发生。 “大人,这边有情况!晋阳方向有人过来了,而且数量还不少!听声音好像还有骑兵!” 第六十四章 战力碾压 “做好战斗准备,这可能是叛军,小心没大错!” 曾继一声令下,之前收拾狼尸的人也停了手,开始按照平时训练的那样,组成各自的小队,拉起了防线。 “果然还是出问题了吗?看样子高君雅也不蠢嘛,也对,能跟李渊做对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蠢才。” 没错,曾继今天晚上之所以带着弩阵兵出来狩猎狼群,是为了接应沈若叶,也就是之前两人商定的那个b计划。 一旦沈若叶的刺杀行动受阻,并且没办法在晋阳城内顺利甩掉追兵的话,沈若叶就会出城朝这边而来,至于说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曾继负责了。 “占领高地,一会儿听我的命令行事!” “遵命!” 所有弩阵兵大声回应,就在这时,远处看到一片火光,沉重的马蹄声传来,还有呵骂的声音,一听到这些,曾继越发肯定这就是追兵了。 果然,随着声音越来越近,那队人马几乎是笔直朝这边而来,就像事先知道这里有人一样。 曾继一扬手,所有弩阵兵结好战阵,四人一组占据有利地形准备战斗。 “亮火把!” 大盾手们纷纷将之前藏在盾后的火把高高举起,一时间火光冲天,照亮了四周数百米的范围,也算是一种警告。 而晋阳来的追兵们也发现了,赶紧降速,并在距离一百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你们什么人?到这里来干嘛?” 一个领头的武将高声质问,曾继手中拎着一面大盾,向前走了两步。 “我还要问你们呢?这里是我们围猎的地方,你们来干嘛?” “放肆!我们是高太守的侍卫,正在追捕逃犯,你们快点让开!” “高太守?不好意思,我只知道晋阳有一位李太守,没听说还有姓高的太守!” “你!” 曾继笑着摆手。 “不过我到是听过一位姓高的副太守,你们是他的侍卫?既然如此,那就过去吧。” 曾继一摆手,弩阵兵们左右分开,让出了一条路。 追兵的头头怒哼一声,就要过去,可就在这时,一个亲信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后者立刻又勒住了马头。 “你们有看到一个女刺客过来吗?” “我们刚刚在猎杀狼群,没看到什么女刺客!” “不可能!我们追着她到了这里,她一定就在附近,你们所有人立刻放下武器,我们要检查!” 一听这话,曾继心中冷冷一笑,知道效果拉满了,而脸上则露出震惊,愤怒的神色。 “什么?你这话的意思是,我们在包庇刺客?还要让我们放下武器?你特么的疯了吗?” 一众弩阵兵现在也怒了,纷纷叫骂了起来。 现场一度混乱,那个追兵的头头现在也有点后悔,感觉自己刚刚的话说得有点冲,但被骂了几句后,他的理智也开始下线了。 “废话少说,今天高府遭到了刺客,我们必须把人抓到,所以不配合的人都以同谋论处!” 说罢,这货一扬手,他带来的一百来骑兵纷纷亮出了长矛,想要恐吓一下。 毕竟是高贵的骑兵,本能的就看不起步兵,再加上这些人是高君雅的侍卫,平时嚣张惯了,就更加不把别的府兵放在眼里。 而曾继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没有再废话,直接抬手就是一箭,正中追兵头头的马头。 那匹马连叫都没叫一声,直接翻身倒地,气绝而亡。连带着上面的追兵头头同样被掀翻在地,还被马尸压住了一条腿,估计是骨折了,在那里大声惨叫起来。 “这群王八蛋是叛军假扮的,弟兄们,给我灭了他们,杀!” “杀杀杀!” 早就已经心头冒火的弩阵兵们,在曾继的一声令下,立刻就压了上来。 弩手连连放箭,大盾手顶在前面,哪怕是面对骑兵他们也毫无惧色,至于说刀斧手相对轻松一些。 毕竟弩阵兵惧怕的是重装骑兵,而且还是全速冲锋的重装骑兵,像这种轻装骑兵,还是静止在原地,没有将速度提到最大的骑兵,完全就是活靶子。 一轮箭雨过后,就有三十多名骑兵被射落马下。 足以射穿护心镜的弩箭,轻易就洞穿了他们的身体,这三十多名被射中的骑兵,只有五人中箭的部位是肩膀等非要害,这才捡回一条命,其他人全都是要害中箭,不等落马就已经咽气了。 此时又有两百多名刀斧手赶到,同样是追兵,只不过由于没有马,所以晚了十几分钟才到。 那个落马的追兵头头现在已经被手下拼命救了下来,不出意外,右腿骨折,已经没办法走路了。 甚至看他大腿的弯曲程度,恐怕下半辈子都要拄拐了。 疼痛外加上愤怒,让这货彻底失去了理智,再加上自家的援兵到了,他直接发出了今天晚上最不明智的一道命令。 “全军出击,杀光这些王八蛋!杀光他们!” 两百多名刀斧手,外加几十名骑兵直接a了上去,然后就打出了gg! 曾继本来还在想,要是这些人扭头就跑,自己这边到底追不追,如今一看问题解决了,对方产生了人生三大错觉中的“我能行” 那还客气什么,直接上吧。 “依托有利地形,把平时训练的成果都展现出来,杀!” “杀杀杀” 一时间,喊杀震天,鲜血四溅。曾继站在战场后方,四周有三支弩兵小队守护着。 “不用管我,要是让这种杂鱼闯过战线,那你们这一个月的训练就算是练到狗身上去了,给我压上去,灭了他们!” “遵命!” 身边的三支弩兵小队在保持队形的情况下,全力压了上去,曾继则一手持盾,一手持弩,像个战场上的狙击手一样,不断收割着漏网之鱼,短短十分钟,就有八条人命葬送在他的箭下。 超规格的武器,全新的战术理念,外加澎湃的士气,让这场遭遇战在开打几分钟内就奠定了基调。 十分钟后,敌方骑兵全灭,毕竟目标太大,又没时间与空间让他们提速,面对可以连射的弩箭,他们就是活靶子。 十五分钟后,刀斧手们人数减半,士气大跌,开始出现逃兵。 二十分钟后,敌人全线崩溃,那个被压断腿的追兵头头,也被一箭钉穿了脑袋,葬身在乱军之中,大局已定了。 就在曾继的弩阵兵,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收割战场之时,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有些狼狈的沈若叶正瞪大了眼睛看着。 “这就是曾继这段时间训练的弩阵兵?好可怕的战斗力!面对这样的攻势,哪怕是一流武者也得落荒而逃,走得慢了,一定会被射成刺猬!” 第六十五章 精兵出世 “二公子,二公子醒醒,出大事了!” 晋阳李府,李世民的睡房外响起了亲信的声音,李世民瞬间睁开了眼睛,一旁的长孙无垢也被吵醒了。 “怎么了?” 长孙无垢这两天有点睡眠不足,今天好不容易睡着了,结果又被吵醒了。 李世民安慰了一下她,然后穿衣下床,将门打开。 抬头一看,居然是前任大总管李忠,也就是李渊的亲信,从小看着李世民长大的李府老人。 “忠伯你怎么来了?出什么事了?” “出大事了!就在刚刚,高君雅气急败坏的找上门来,扬言咱们的人杀了他手下数百侍卫,现在正跟大老爷争吵呢。” “啊?咱们的人杀了他数百侍卫?这不胡说八道吗?” 李世民乍听之下感到很荒唐,甚至认为这是高君雅的诬告,毕竟高君雅是李渊政敌这件事几乎路人皆知,两人政见不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诬告这种事情也不新鲜,然而李忠的表情却不是那么回事。 “忠伯,难道真有其事?” “现在还不好说,二公子应该听说今天高君雅遇刺的事情了吧?” 李世民点点头,身为晋阳的顶级官二代,就算不能说手眼通天,但晋阳发生什么大事小情,他还是能第一时间知道的。 更何况今天高府那边,李府可是派出武士彟与刘文静去参加了,两人更是亲眼看到了刺客行凶的全过程,事后自然是回来汇报了。 “这件事跟刺客有关?” “是,听高君雅的意思,那个刺客事败逃离,直接逃出了晋阳城,而高府三百余名侍卫也追了出去,然后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只剩下十余人狼狈逃回,剩下的两三百人全都被杀了!” “哦?如果这是真的,那事情的确不小,高府那些侍卫虽然在我看来就是乌合之众,上了战场我能轻易用百人击跨他们,但若是对上一般的山贼土匪,他们的战斗力还是过得去的,难道说是遇到了埋伏?” 李忠摇摇头,他仅仅是听到了高君雅的话,就赶紧跑过来传话了,具体情况他当然不可能知道。 就在李世民一边穿衣,一边思考这件事的真相时,又有下人过来传话。 “什么?曾继的弩阵兵今晚遭遇一伙叛军,双方激战一刻钟,大败对方?等等……他们在哪遭遇的叛军,又是哪来的叛军?” “回二公子,来人说那伙叛军起初自称是高副太守的侍卫,随后又让弩阵兵全部放下武器,曾继借此认为他们是叛军假冒的,于是果断下令进攻,接下来就是大败敌军。” 李世民张大了嘴,扭头看向李忠,此时李忠也听明白了。 “是曾继做的?!好家伙~~” 李忠一脸震惊,本来他也在想,这十有八九是高君雅在贼喊抓贼,但现在看来人家并没有诬告,真的是李府的人下的手。 “二公子,这下可麻烦了呀!怎么办?” 李世民摆了摆手,在原地转了两圈,就在这时,早就被吵醒,一直在后面偷听的长孙无垢走了过来。 “二郎,曾继说到底也是咱们的人,你可不能不管他呀!” 到底是一代贤后,关键时刻还是拎得清轻重的。 “观音婢,你多虑了,先不说曾继本就是我的人,就算他不是,一支可以打败三倍敌军的精锐部队,也值得我出手保他。” 长孙无垢先是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 “对呀,曾继的手上只有一百府兵而已,哦,现在应该叫弩阵兵了才对,高府的侍卫却有三百余人,双方兵力相差三倍。” 李世民扭头看向报信的人。 “去把报信的人带过来,我亲自问问他。” “遵命!” 这里毕竟是李府内院,一般的人是不允许进入的。 很快,李世民就在客厅见到了那名前来报信的弩阵兵,见面后李世民也不废话,直接询问了战斗的经过,以及战损情况。 “什么?你们零伤亡?!” “回二公子,我们众兄弟的确没有死的,只是伤了几个而已,但也是小伤,养几天就能好!” “你能肯定吗?” 李世民皱了皱眉头,一百比三百,大败对方这种事情虽然他也能做到,但要说零伤亡,那可就太不可思议了。 “回二公子,我们平时训练队列时,都会先报数。仗打完之后,曾大人也让我们报数了,结果一个人都没少!” 李世民微微点头,关于曾继前十天一直在练队列的事情他也听说过了,之前也有点不以为然,现在看来最少在战后统计战损这件事上,还是有些用处的。 一旁的长孙无垢满脸震惊,这位未来的一代贤后,可不是满脑子针织女红的大小姐,人家祖上就是武将世家出身,父亲长孙晟更是隋朝名将,杰出的军事家与外交家,擅长骑射。 有那样的一位父亲,长孙无垢从小耳濡目染之下,对于军事与练兵是有着很高见识的。 “二郎,曾继的弩阵兵仅仅训练了一个月就能有这样的战力,这是个人才,那一百弩阵兵也是世间少有的精兵,绝对不能交给高君雅!” “那是当然,我李世民的兵怎么可能交给别人发落,更何况听了战斗的全过程,分明就是高府的那群侍卫挑衅在先,换成我是曾继,在不能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也是绝对不会放下武器接收检查的!哼,这件事曾继不仅无过,还有大功!” 说罢李世民披上自己的战甲,挎好了唐刀,带着那名传令兵,以及王铁牛等数名护卫,连夜出城朝弩阵兵的大营而去。 至于说高君雅,自然有李渊应付,李世民可不去操那个心。 另一边,大胜归来的曾继,正在指挥手下煮狼肉吃。 早就将一切都计划好的他,很清楚接下来不会有事,而他这份淡定在一众弩阵兵看来就是大将风度,自然是更加归心。 趁着狼肉还在煮熟,曾继迈步出了军营,装作查岗的样子。 这也是曾继制订的军纪,平时军营四周不仅要有哨兵,军官还要不定时的去查岗,以免出现哨兵打瞌睡偷懒的情况。 在走出一段距离后,曾继看了看四周。 “这里没外人了,出来吧。” 话音刚落,沈若叶的身体就出现在眼前,就像个幽灵一样。 “这是军装,你换上后跟我一起进军营,明天再跟我回府。” 沈若叶伸手接过曾继手中的军装,然后脱掉了外衣,曾继接过她的外衣准备挖个坑埋了,结果却发现衣服沾沾的,伸鼻子闻了闻,有着浓浓的血腥味! “你受伤了?!” 第六十六章 处理伤口 “高府居然有人能伤到你?你伤得重不重?” 沈若叶摇了摇头,快速将军装换好。 “高君雅身边有一个很厉害的女人,我就是被她拖住,才错失了捕杀高君雅的时机,最后这伤是被弩箭射的,幸好有那件藤甲,不然还真是危险了。” “别说了,先跟我回去,我给你看看伤势。” 带着沈若叶回到军营,吩咐一声后,不许任何人来打扰自己,然后将沈若叶带进自己的帐篷内。 沈若叶重新将外衣脱掉,又将那件藤甲脱掉,整个过程中沈若叶也没有赶人,曾继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赶紧凑了过去。 “让我康康~~” 本来还想发展一点暧昧的剧情,但在看到沈若叶后背上的伤口时,内心的欲望瞬间被冲散。 “你这伤得可不轻呀,真亏你现在还能面不改色!” 就见沈若叶的后背上给有三处箭伤,其中一处正好就是后心,也就是藤甲挡了一下,箭穿得不深,没有触及心脏,不然沈若叶已经死了! “他们手中的弩虽然比不上你造的连弩,没办法连射,但单从威力上来说,却极为可怕!这三处伤口我控制背部的肌肉止住了血,你帮我把金创药上好就行了。” 说着,沈若叶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递给了曾继。 曾继接过来打开瓶塞闻了闻,一股浓烈的药味涌出来,有点上头。 “这药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你放心,这是上好的金创药,可以快速止血,对于伤口愈合结疤也有奇效!” 曾继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随后又看了看沈若叶的后背,那里可不只这三处箭伤,还有不少疤痕,都是以前受伤留下的。 可以说,沈若叶的身体就是一具铁血战士的身体,换成是男人身上留下这么多疤痕,一定能增添男人味,但在女人身上就…… 不过曾继在意的不是这个,有过一些处理伤口经验的他,一眼就看出,沈若叶的那些伤疤之所以那么明显,跟治疗手法过于粗糙,同时伤口愈合过慢有关。 “你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曾继转身离开,不到三分钟就回来了,回来时他手上还托着一个小木箱。 “嘿嘿,你有福了,这可是我制作的独家秘药与急救工具,保准比你的那个金创药有用,不过可能有点疼,一会儿你得忍着点。” 曾继在沈若叶面前打开箱子,后者发现里面放满了各式各样古怪的东西。 有镊子,剪子,还有样子很怪的工具,另外还有几个大瓷瓶,一卷白布。 最让沈若叶感到奇怪的是,里面还有一些针线! “放心,当年我跟朋友爬山时,有人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下去了,身上被尖锐的石头划出好几条大口子,是我亲手帮他消毒,然后缝合伤口。事后留下的疤痕很浅,过了几年几乎就看不到了。” “事后999的医生见了,都夸我的水平达到了专业级别。” “999是什么?李府的某个部门吗?” “啊?不是不是,这是在我进府之前的事情,总之你就放心好了,来,我先给你的伤口消毒,有点疼,你忍着点。” 曾继用镊子夹起一块白布,然后打开瓷瓶,将白布在里面转了转。 “你这瓶子里是什么呀?” “生理盐水……哦,就是精盐按照一般的比例与白开水调配而成的药水,拥有不错的杀毒效果。” “杀毒?我没中毒呀!” 曾继笑了,一边用沾了生理盐水的白布给沈若叶擦伤口,一边给她解释,也想借此缓解一下她的疼痛感。 “我所谓的杀毒,并不是你理解的中毒,而是人的皮肤破损之后,伤口暴露在空气中,空气中的细菌……也就是一些赃东西就会附着在伤口内,时间一长,这些赃东西就会快速繁殖,繁殖得多了,就会出现感染化脓的情况。” “一旦情况得不到控制,人体就会出现发烧,昏迷,甚至是死亡。你之前想直接上金创药,虽然可以快速的止血结疤,但那些赃东西也封在里面了。我现在做的就是将那些赃东西擦掉……话说你不疼吗?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曾继一边说一边擦,却发现沈若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简直是铁血真汉子! “这点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不过你刚刚说的好像还真有道理,我也给别人处理过外伤,明明伤口已经愈合了,结果没过多久就开始红肿流脓,最后不得不重新将长上的伤口切开,将脓血挤出来。” 曾继微微点头。 “这就是细菌没清理干净,引发的伤口感染,伤口越大,感染的程度就越高,危害也就越大!特别是那种很深的伤口,不消毒干净的话,百分百会感染。其实在紧急时刻,还有一个相对粗暴的消毒方法,就是直接用水去冲伤口,将细菌冲掉!” “哪怕因此让伤口扩大也没关系,冲洗过后再上这种金创药,也可以有效避免感染,好了,你这边的消毒已经完了,接下来才是最疼的,忍着点。” 曾继取出了一根弯曲的针,然后将线从针孔穿过,打好结。 “这是羊肠线,也就是用羊的肠子制作的线,具体做法我就不说了,反正挺复杂的。一会儿会用它们将你的伤口缝好,再配合你的金创药,就能大大加快伤口的愈合速度!” “用针去缝伤口?!这能行吗?” 即便是铁血真汉子的沈若叶,听到这话也有点怂! “放心,羊肠线是可以被人体吸收的,况且我事先消毒过,不会出现伤口感染的,要开始了。” 曾继的手很稳,说话的同时,手上针就扎下去了。 沈若叶身体微微僵硬了一下,随后就放松了下来,再次让曾继见识到了对方忍受疼痛的能力! 三处箭伤,总共缝了三次,全部缝好之后,曾继又给沈若叶上了金创药,最后又用白布将伤口包扎好。 全部完成之后,沈若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将外衣穿上。 直到这时,曾继才想到偷看几眼,但就是这几眼,就让争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沈若叶身体的皮肤远比脸皮要白嫩得多。 “难道……” 刚要将心中的疑问说出口,手下来报信,说李世民到了。 “你就在这里休息,我去应付李世民。” 第六十七章 木秀于林 “曾继,你干得很好,干得很出色呀!仅仅一个月,就训练出了如此强兵,我真的小瞧了你的练兵能力!” 弩阵兵的军营内,随着曾继敲响了战鼓,所有弩阵兵快速集结,站在平时训练的操场上。 曾继则陪着李世民,站到阅兵台上。 感受着弩阵兵们澎湃的士气,李世民瞬间就确认之前的传令兵没有夸大,眼前这支部队,真的有以一敌三,零伤亡大败敌人的实力。 “二公子过奖了,他们能有今天的成就,与二公子以及整个李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不过是合理利用了资源罢了。” “能将资源用在兵刃上,并成倍的发挥威力,你功不可没啊!跟我详细说说今晚的事情,特别是战斗的细节。” “是……” 曾继详细将之前的战斗过程说了一遍,他身为那一战的指挥官,讲述的内容自然要比传令兵详细得多。 同时,同样是指挥官的李世民,随着曾继的讲述,不断代入自己,他发现,哪怕是自己来指挥,恐怕也不见得比曾继指挥得更好了。 当然了,李世民并不承认自己比曾继差,他只是觉得弩阵兵这种新兵种,必须要充分理解连弩的特性才能高效的发挥威力。 如果对连弩的特性不熟悉,只靠以往领兵打仗的经验去指挥,恐怕只能发挥弩阵兵六到八成的威力而已,想要达成今晚的战绩,恐怕很难。 “其实这一战还是暴露了不少缺点,其一就是士兵们战斗经验不足,战斗开始时有些紧张,导致该一击射杀的目标没有射死,该挡住的攻击没有挡住,那几个受伤的兄弟就是这样来的。” “不过万幸兄弟们临场调整得很快,特别是见血之后,所有人的士气开始攀升,再加上装备的碾压,最终大败了对方。如果让我来打分的话,满分100,我给这一战打85分。” “85分!曾继呀,你是不是太奢求了一点?这可是零伤亡大败三倍的敌人啊,就算不能拿满分,最少也要95吧?” 曾继摇摇头。 “以弩阵兵现有的实力,完全可以全歼对方的,如今不仅有人受伤,还被逃走了十几个,这都是不该犯下的错误。” “如今只是面对三百人的部队,要是五百人,一千人,那之前一战暴露出来的问题就会被无限放大,所以说,下一步我准备采取针对性的训练,将缺点补上,再有下次的话,一定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世民听得连连点头。 “不骄不躁,冷静分析利弊,你果然有大将之风啊!好,我现在就升你为八品司戈,统领500人!” 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封赏,曾继拱手领命。 “多谢二公子赏识,属下必不负使命!” 李世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从头到尾都没有提高君雅那边的事情,很显然在李世民心中,根本没把高君雅这位晋阳的二把手当回事。 别说曾继现在训练出了不得了的精兵,就算没有,以李世民的性格,也不会向敌人妥协,最少这个阶段的李世民是这样。 心满意足的回到李府,李世民直接去找李渊,一进门就看到李渊正在等着他,而高君雅已经离开了。 “父亲,高君雅被打发走了?” “哼,跳梁小丑罢了,想让我给他交待,真是做梦。你不用理会他,说说曾继那边的情况吧?” 李世民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说了出来,李渊也是大为震惊与心喜。 “弩阵兵!没想到居然有如此战力,世民,以你之见,他们的战力可以比肩突厥的马弓手吗?” “我没有看过他们作战的样子,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曾继曾经说过,弩阵兵唯一惧怕的兵种就是重装骑兵,而且哪怕是重装骑兵,也要看地形,如果是在山地树林之类的环境作战,重装骑兵也不是对手。” 李渊微微点头,在军事上,李渊不如自己这个儿子,但也因此他极为相信自己儿子的眼光。 “曾继要大力提拔,同时弩阵兵也要扩充!” “我已经升曾继为八品司戈,同时将弩阵兵扩充到了500人,另外还有一件事,要父亲您来定夺。” “哦?何事,说来听听?” 李世民想了想,这才开口。 “父亲,要不要派人到曾继那边去学习一下,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弩阵兵在未来大有可为,甚至有望成为天下屈指可数的精兵,这样的一支部队……” 根本不用说完,政治天赋点满的李渊就明白了。 李渊起身,在客厅里来回走动。 “弩阵兵很可能成为我们的杀手锏,成就大业的关键,这样的一支强兵,如果只掌握在一个人手中那就太危险了。这样吧,明天我会让顺德去找曾继,而世民你这段时间要对小婵好一点,她毕竟是你长子的母亲,明白吗?” “儿子明白,小婵那边有观音婢在,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也会适当的关心她。不过顺德伯父那边……” “顺德那边我来说,他现在毕竟是待罪之身,不适合有正式的官职,正好利用这一点,让他给曾继当个副手,将训练弩阵兵的精髓学到手。” 李世民当然明白李渊的意思,但他同时也觉察到了长孙顺德与曾继之间的矛盾。 “万一曾继不教怎么办?” “哼,这是一次对他的考验,希望他拎得清现实才好。” “明白了。” 李家父子这边,开始了针对曾继与弩阵兵的行动,另一边的曾继则端着一大盆煮狼肉,回到帐篷内。 “你又是流血又是受伤的,吃点肉补一补吧,放心,我又二次加工了一下,虽然狼肉的味道远远比不上牛肉,但也还可以。” 沈若叶在干饭这件事情上从来都是积极的,直接坐过来开吃。 曾继也拿起一块狼肉在那里啃,一边啃一边问道:“这次捕杀高君雅失败,他一定提高警惕了,短时间内恐怕没机会下手。” 沈若叶正在全力干饭,闻言只以点头回应。 “你之前说高君雅身边有个高手,还是个女人?能威胁到你,那肯定也是个一流武者吧?会是谁呢?高君雅身边居然能有一流武者效力,真是小瞧他了。” “那个女人不可能是高君雅的手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蛇灵的人,而且十有八九就是小红的上司,九大蛇灵指挥使之一的魔灵!” 第六十八章 基础数学 “魔灵?!你确定?” 相较于那个十有八九是袁天罡的蛇灵总头子,他下面的九大指挥使其实对曾继的威胁更大,毕竟现阶段他还没成长到需要袁天罡亲自出手的程度,正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阶段。 “那个女人出手的路数与小红很像,实力又远在小红之上,再加上小红到李府来卧底就是受魔灵的指派,所以那个女人是魔灵的几率非常大!” 曾继微微点头,感觉沈若叶的分析很合理,另外就算不是,也一定是蛇灵中的重要人物。 “那么这位魔灵的实力如何?如果再碰上她,你能应付吗?” “你是说,她已经知道我们的身份了?” 曾继坐到一旁,捞了一碗肉汤喝。 “肯定的呀,今天你去刺杀高君雅,然后我这么巧的出来帮你解了围,高君雅与那个魔灵就算再笨,也会将两件事联系起来,所以他们现在肯定已经猜到你跟我联了手,甚至有可能以为,你就是我派出去的。” 沈若叶皱起了眉头,之前制订b计划时,她就有此顾虑的,可因为艺高人胆大,不认为自己会失手,于是就同意了。 可没想到自己真的失手了,危机关头,只好采用b计划,如此一来,就等于暴露了她与曾继的关系。 “别想那么多了,就算没有今晚的事情,他们也不会放过我,如今不过是提前将事情挑明了而已。” “你不怕吗?万一他们将李盛的事情挑明怎么办?” 曾继摇了摇头。 “他们不会这样做,首先小红已死,高君雅又是李渊的政敌,也就是李世民的政敌,他说的话李家父子不会信。其次就是从高君雅的角度考虑,他们也不会冒然的挑明这件事,毕竟挑明的结果最多就是把我跟小婵弄得身败名劣罢了,对他完全没有好处!” “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根本不敢动你?” 曾继又摇了摇头。 “没那么轻松,从这伙人做事滴水不漏的风格来看,他们一定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才对。而手段我也想到了,无非就是再派人进入李府潜伏下来,寻找我跟小婵的破绽,从而要挟我们。” “关于派间谍这件事我是没办法的,甚至有可能李府内除了小红外,已经有其他间谍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与小婵保持正常的姐弟关系,只要我们之间没事,他们就没辙。” 沈若叶用异样的眼光看了曾继一眼。 “你忍得住?” “什么叫忍得住?我当初……总之现在的我只把小婵当姐姐看,完全没有其它想法,至于说李盛,他永远都是李世民的长子!” 眼看曾继有点激动,沈若叶以为他余情未了,但又不得不断,所以就不再刺激他。 可曾继却真的没那个意思,从穿越之初,小婵给他的印象就是温馨大姐姐,这个印象从来没变过。 更何况,曾继对生过孩子的女人是真的没兴趣,毕竟他姓曾,不姓曹。 “相较于我,女侠,你才是最危险的。蛇灵那帮人不会对我下杀手,但对你却没有顾忌,以他们的情报收集能力,很快就会确认你的身份,到时派出杀手的可能性极高!” “我明白,从我决定向蛇灵复仇那天起,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曾继向前凑了凑。 “我说女侠,你跟蛇灵之间的事情方便说说吗?” “具体的我不想说,你只需要知道他们借高君雅与宋追命之手,杀了我的父亲,还有很多乡亲,我是背着一百多条人命来向他们复仇的!” 说着,沈若叶狠狠咬了一块狼肉,仿佛那就是蛇灵中人的肉。 “那个魔灵如果再来,你有把握对付吗?要不要我调一架连弩给你,这种弩我加了护手,对武者的杀伤力提升了不少,你要不要试试?” 沈若叶现在已经吃完了,走到旁边去洗手。 “过于依赖外物,只会让我的武艺停止不前,你放心好了,那个魔灵我已经摸清了她的路数,再交手的话,我有把握打败她!” 洗完手的沈若叶,想找一张黄纸擦手,这是她之前住在曾继小院时养成的习惯。 结果在找纸之时,无意间看到了不少写有古怪符号的纸。 “这是什么?” 曾继凑过去一看。 “哦~这是乘法口诀,其它几张是加法,减法与除法的口诀,都是关于数算的,过段时间我准备将基础数算之法在弩阵兵中普及,提升一下这些大头兵的文化水平。” “当兵的有必要学数算吗?” “怎么没有?你可别小看了数算,数算或者说数学是天地万物的基础,小到计算每天干了多少活儿,吃了几顿饭,大到计算云层的动向,风速的快慢,从而判断天气的变化,这都要用到数学!” “而具体到这些士兵,上阵杀敌时射了多少箭,身上还剩下多少箭,自己与敌人之间的距离是多少,在什么距离可以一箭射穿敌人的头骨,这都在数学的范畴内!甚至就连女侠你最得意的武艺,其实也能用数学解释的。” “哦?那你到给我说说,武艺跟你所谓的数学有什么关系?” 沈若叶还较上真儿了,曾继见状装逼的晃了晃脖子。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好了。” 曾继拿起一只炭笔,在一张黄纸上点了两个点,然后又在两点之间画上一条线。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个道理可以用在武艺上吧?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击中对手,就要打直线!” 沈若叶笑了笑。 “这个道理也太简单了,应该不会有人不懂吧?” “别急呀,有复杂的,比如三角形最稳固,可用在防御上……” “圆形是以一个支点为圆心,然后半径不变转一圈,就可以画出来了,用在武艺上的话……” 曾继一顿胡说,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了,但奇怪的是,沈若叶却越听表情越严肃,最终甚至主动请教了起来,这让曾继怀疑对方是不是在配合自己演出。 总而言之,曾继从基础数学说到方程式,从方程式说到几何,又从几何延伸到物理,总之自己脑子还记得的都说了一遍。 沈若叶却越听越来劲,到最后甚至用双手不断比划起来。 “难道数学真的能用到武艺上?不会吧,我这算是歪打正着了?” 就在曾继感到不可思议之时,沈若叶终于停了下来,随后扭头说出了一句让曾继兴奋得差点跳起来的话。 “曾继,也许你真能越级练武,直接修成武圣之体呢!” 第六十九章 离经叛道 “真的?我可以练武了?而且还能达到宗师也就是武圣的水平?” 练武一直曾继纠结的地方,好不容易来到一个有武功的世界,却被告之年纪大了,没办法练了,就算练也最多成为杂鱼的三流武者,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比例,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情。 身为重视效率的现代人,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是不太想做的,就算耐着性子去做了,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 连拼命努力去练,都只能成为三流武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话,就更是一事无成了。 如今一听居然又有希望了,还是能成为最强的武圣级,曾继眼珠子都红了。 “本来是不可能的,但听了你刚刚说的这些,我有了新的想法。” 沈若叶拿着大量曾继写的方程式,公式,以及物理定律在那里边看边说。 “也就是说,这些知识真的可以用到武学上?” “是的,你没说错,这些定律真的很有价值,如果早几年学会这些的话,我可能已经成为武圣了!” 沈若叶拿着那些公式如获至宝,曾继在高兴之余,赶紧询问具体原因。 “总得来说,虽然拥有武圣之体的人不一定就算是武圣,但武圣一定要拥有武圣之体才行。” “嗯……虽然你说得有点拗口,但我听得明白,请继续……” 为了练武,曾继甘愿化身捧哏的角色。 “武圣之体就是将全身的肌肉锻炼成圣肌,也就是既拥有红肌的力量与速度,又拥有白肌的柔韧性与耐力。通常来说,想要拥有圣肌,需要水磨石穿的功夫,以及对身体肌肉细至入微的控制力才行。” “如果有人一开始就朝着圣肌的方向锻炼,很容易造成全身肌肉撕裂,崩溃,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最终一事无成。” 曾继边听边点头。 “这些你之前说过,但这跟这些数学定律有什么关系?” “你之前讲的几何,给了我巨大的启发,想象一下,圣肌之所以会造成肌肉的撕裂与崩溃,完全就是因为肌肉性质的转化,势必要对身体结构进行一次调整,这个调整的过程一旦出错,就会引发一系列恶果。” “但如果事先设计好一个几何结构,按照这个设计好的结构分批次对肌肉性质进行转化的话,就可以有效避免肌肉撕裂与崩溃的问题了。” 曾继听了半天,有一点点理解了。 “女侠,你的意思是说,一般的武者修练圣肌时,就相当于拆旧房盖新楼,而且还是边拆边盖。因此需要极为丰富的经验与施工手艺,没有足够的经验与手艺,不仅盖不出新楼,还会连同旧房一起毁掉?”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而一般人如果想从一开始就盖楼的话,由于经验与手艺几乎为0,所以盖不了多久就会塌了!而你给我的那些数学公式,就相当于一张设计合理,详细的楼房图纸,只需要照着图纸一点一点盖,就可以直接盖出楼房了。” 曾继听得异常兴奋,眼巴巴的看着沈若叶。 “你先别激动,这也只是我的设想而已,到底能不能实现,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去验证才行。毕竟这是一种全新的练武之法,一旦出现问题,恐怕就难以挽回了,你总不想后半辈子当一个废人吧?” “女侠,那你准备怎么做?” 沈若叶起身走了两圈。 “我准备好好学习一下数学,然后自己试着练一练,放心,我已经是一流武者了,对肌肉的控制力很强,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停止,不会造成过大的创伤。另外我还要做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你……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离经叛道?你要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我的意思是说,既然这件事成功之后我能得到巨大的好处,那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的风险,我们都应该共同承担才对,告诉我好了。” “你真要听?听了可别后悔……我要去挖坟,将尸体挖出来,然后用刀切割死者的身体,观察人体的结构,借此进一步的规划修练的方向。” 本以为曾继听了后,会露出厌恶甚至是气愤的表情,没想到曾继听完面不改色。 “我当是什么离经叛道的事情呢,就这?” “偷坟掘墓可是死罪,而且我还要动死者的身体,这可是要被诛三族的,你居然完全不当回事?” 曾继一脸的不在乎。 “去挖有主的墓地的确不太厚道,但现如今可是乱世,城外到处都是乱葬岗,里面有得是没人任领的死尸,它们能为武学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觉得也算是物尽其用了。更何况我这个人一向是实用主义者,在我看来,只要是对现实有益的事情,都可以去做,大不了咱们解剖之后,好好把死者安葬不就得了。” 沈若叶微微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要跟我一起去?你可想好了,一旦这事被人发现了,可是会影响你升官的。” “我升官靠的是本事,而学武会让我的本事变大,更何况我还能帮你做记录呢,你看看就明白了。” 曾继拿出一块画板,将一张黄纸铺好,然后用炭笔快速画了一张人的头骨速描。 沈若叶在旁边看得张大了嘴。 “你以前不会是盗墓出身吧?” “别大惊小怪的,这叫人体速描,给我时间的话,我可以将完整的人体骨骼都画出来,只不过在没有参照物的情况下,可能不那么准确。总之有我在,你只需要将尸体挖出来解剖,我就可以完整的将它的内部结构都画出来,这样应该可以加快你的研究进度。” 沈若叶接过曾继画的头骨速描,对于这种立形式的画法感到很神奇,毕竟这个时代的画,大部都是平面的,就算是风景画,也是注重意境,并不是一味追求真实性。 在没有照相机的时代,曾继的立体画法堪称人形照相机,对于要从事人体研究的沈若叶来说,的确是一大助力。 “好吧,既然你有这个本事,那咱们就一起行动吧。不过在那之前,你要先教会我这些阿……什么伯数字的意思,还要教会我方程式,几何等知识。” “哦对了,还有物理,我感觉在出招方面,物理学好像也很有用处,我也要学!” 曾继听得深吸一口气。 “女侠,这些知识全学会的话,恐怕没那么容易,你要做好成为肝帝的准备呀。” “肝帝?不管那是什么意思,总之想要创出圣级武技,我必须掌握这些知识才行。” “既然你有了这样的决心,那就正式迈入数学的大坑吧!” 第七十章 各怀鬼胎 就在曾继与沈若叶,准备开始摸金生涯之时,高君雅在李渊那里碰了一鼻子灰,气急败坏的回了家。 “岂有此理,这个李渊简直不把我放在眼里!我要向陛下参他一本!” 高君雅在客厅里大声嚷嚷,一幅要将房顶掀起来的架势。 被沈若叶怀疑是魔灵,其实真就是蛇灵九大指挥使之一的魔灵走了过来,她的手腕此时都裹着布,看起来就像护腕,但其实是之前她被沈若叶踢中,导致手腕脱臼,现在正处在治疗阶段。 “别嚷嚷了,你嚷嚷得再大声,李渊也不会被你喊死!” “要是你真的气不过,我可以试着派人杀了李渊,要不要试试?” “绝对不行!李渊虽然被陛下猜忌,但他到底是皇亲,一旦被暗杀,那陛下首先就会怀疑我,你可别害我!” 高君雅不是没脑子,久居官场的他,很清楚打击政敌,必须要用规矩内的手段,一旦动用盘外招,那最终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况且最近魏刀儿那边闹得挺凶,看这个势头,很可能进兵太原,一旦那伙叛军真的杀过来,还需要李渊去挡呢。” 高君雅所说的魏刀儿,就是隋末太原一带的叛军首领,号称厉山飞。 此人勾结突厥,辐射燕赵,杀官夺权,为祸一方,近些年已经发展起了数万人的军队。 特别是在突厥的支持下,魏刀儿越来越嚣张,大为挺进太原,直取整个中原的意思。 在高君雅看来,魏刀儿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乱世悍匪,虽然最终一定会被消灭,但在这个过程中,却会造成巨大的伤亡,一旦处理不好,甚至可能引火上身。 最少高君雅是不敢去惹魏刀儿的,所以还是留给李渊来处理吧。 “那你的意思是,暂时不准备再动那个曾继了?” “哼,就先让他逍遥一段时间,等到李渊干掉了魏刀儿后,就是我出手的时刻了。” 魔灵一脸不解。 “李渊一旦干掉了厉山飞,声望一定会更上一层楼,到那时你就更不是他的对手了!” 高君雅一脸的成竹在胸。 “你不明白,那个魏刀儿可不好惹,手下有数万军兵,而太原这里只有五千,数倍的兵力差距,哪怕魏刀儿手下是一群乌合之众,真打起来李渊也占不到便宜。况且最近几年,魏刀儿得到了突厥的支持,手下的兵很能打,根本不是乌合之众。” 魔灵皱了皱眉头,有些不耐烦。 “你到底想说什么?李渊打不过那个厉山飞吗?” “那到也不至于,李渊毕竟还是有能力的,哪怕兵力相差数倍,就算打不赢,守住太原还是没问题的。而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只要他与魏刀儿两败俱伤,我就会立刻参他一本,告他统兵不利,任人唯亲,到了那时,陛下一定会降旨治他的罪!” 高君雅越说越激动,开始自我陶醉起来,魔闪不屑的哼了哼。 “那要是万一李渊胜了呢?不仅胜了,还是大胜,到了那时你要如何去做?” 高君雅的笑容一敛,很不爽的瞪了魔灵一眼。 “就算李渊真的军神附体,以极小的代价大败魏刀儿,我也会在背后捅他一刀!” “怎么捅?” “嘿嘿,那就要靠你们了,你们蛇灵不是号称可以参透进任何人的家中吗?那如果我让你们参透进李府,把他们最新研究的那种弩偷出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魔灵一听就明白了。 “你也想组建一支弩阵兵?” “没错,本来我没把弩阵兵放在眼里的,但今晚的事情却打醒了我,这个新出现的兵种,配合那种厉害的连弩,的确威力无穷。既然如此,那我就不能让李渊专美了。过段时间,我会暗中训练一批人,让他们也装备连弩,一旦李渊真的侥幸大败了魏刀儿,那等待着他的就是这支弩阵兵的偷袭了!” 魔灵微微点头。 “看样子你已经有所准备了嘛,好吧,偷连弩的事情交给我来完成,另外我还能支援你一个将才。” 魔灵吹了声口哨,随后一个身高达到两米,虎背熊腰的大汉走了进来,在隋朝这个时代,长到两米的人绝对是巨人般的存在,光是站着,就给高君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魔灵走到大汉身边,后者立刻单膝跪地。 “这是我的手下蛇二,不仅武力强悍,还拥有不弱的领兵之能,由他来当你那支秘密部队的首领,应该绰绰有余了,怎么样?” “好,只要你能偷出连弩,那我就让这个蛇二当死士的首领!” “一定为定!” 一场夜战,仿佛一块巨石重重砸入平静的湖面,顿时就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不仅是高君雅与蛇灵这边,长孙顺德这边同样反应很激烈。 “居然让我去向那个曾继学习,真是岂有此理!” 长孙顺德刚刚被李渊叫去,告之了关于弩阵兵的事情,在得知自己要去向曾继取经之后,长孙顺德虽然表面上答应了李渊,可心里却是老大的不痛快。 一回府,就开始摔东西,破口大骂曾继的自大与狂妄。 不过这货也算是个人物,一番发泄之后,总算是冷静了下来。 “大人,要不明天咱们多带点人,给曾继一个下马威?” 亲信周二过来出主意,长孙顺德瞪了他一眼。 “那岂不是显得我很小气?分不清主次?真是馊主意!” “大人说得是,那……” “哼,唐公只是让我去向曾继学习,又没说让我去当他的手下。这样,明天我会以监军的身份去见曾继,他要是有所怀疑去问世民的话,世民也一定会帮我圆回来的。如果他不服气,故意藏拙的话,那可就是不识抬举了。” 说到这里,长孙顺德也算是想明白了李渊的用意,顿时心情大好。 “说到底,曾继与那个小婵还是地位太低了,我才是唐公一家真正的亲信,他跟我比还差得远呢。” 第七十一章 默契 纷纷扰扰的一天过去了,隔天早上,曾继在军营中醒来,刚一出去,就发现沈若叶已经在那边练武了。 沈若叶练武的样子曾继见过,真可以用赏心悦目来形容,但今天她练得却磕磕绊绊,时不时还要停下来考虑许久才动,就像突然失了忆似的。 “女侠,你的伤还没好呢,小心一点。” “没事,你昨天的方法很不错,我的伤口不仅没有感染,由于缝针的关系,现在已经快要长好了。” “啊?真的假的?让我康康!” 沈若叶也没介意,到帐篷内解开上衣,后背展示给曾继看。 曾继发现,他昨天裹好的白布上真的没有血迹,显然是没有再流血。 “难道说,练武还能加快伤口愈合?对了,以这个时代的外伤处理水平,一点小伤都可能发展成破伤风,甚至危及生命,沈若叶身上的伤疤那么多,换成一般人早就因为病发症挂掉了,看样子最少一流武者真的可能加速伤口的愈合。” 此时沈若叶将上衣穿好,随后扭头看向曾继。 “你什么时候教我数学?还有尸体的事情准备怎么做?” “数学我每天晚上教好了,到时我会弄一个教学大纲,你按部就班的学就可以了,至于说尸体的事情,我还要做些准备,这件事虽然咱们两个并不在意,但毕竟有些离经叛道,无论是在军营里还是李府,都不适合,我准备在城外找个义庄,方便咱们行事。” “另外解剖尸体可是一项技术事儿,需要准备一些工具,这些都要时间准备……一周吧,一周后咱们再开始。你也趁这段时间好好养伤,争取百分百恢复!” 正在交待沈若叶,手下有人来报,说长孙顺德到了。 曾继出去迎接,一问才知道对方居然是来当监军的,不仅如此,之前李世民承诺的400名府兵也是跟着长孙顺德来的。 “曾继,你的弩阵兵训练得不错,但你毕竟太年轻了,唐公让我来监督你,免得你年轻气盛,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过关于练兵,你还是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我只看不管。” 长孙顺德的话让曾继感觉很矛盾,对方有种用最横的语气说最怂的话的意思。 直到他开始练兵,发现长孙顺德的几个亲信边看边记录之后,他终于搞懂对方的来意了。 “呵呵,原来是来偷师的呀,这应该是李渊与李世民的意思才对,格局小了!” 曾继穿越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古人最大的局限性。 以前他出的几次风头,不过是靠着远超时代的技术罢了,换成古人掌握了他的技术,同样可以做到这些。 但现如今李家父子的这招,却让曾继暗暗摇头。 “说到底,还是目光短浅了一些,哪怕是大唐的开国皇帝以及未来的唐太宗,也难逃时代的局限性呀,他们不会真的以为,我是那种做事留一手的人吧?人类之所以强大,靠的从来都是群体的智慧,一个人哪怕再天才,也无法与一群人的智慧比肩。” 虽然有些气愤李家父子以小人之人度君子之腹,但曾继并没有将情绪带入弩阵兵的训练之中,相反,他还针对昨天的战斗,增添了新的训练项目。 曾继花了半天时间,让士兵在操场上修建了数个两米高的台子,随后就招集了原来有100名弩阵兵,准备训话。 长孙顺德不出所料的跟了过来,就站在一边旁听。 曾继没有理会他,迈步走到阅兵台上。 “昨晚上的战斗大家都是亲历者,具体情况我就不多说了,这里只说几点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就是心态,你们中的许多人在开战之初,都出现了紧张,惊慌的情况,导致动作变形,射箭的准头下降。” “针对这个情况,我也没办法,只能期望你们通过训练以及实战慢慢提升。” “但另一个问题就很严重了,那就是小队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特别是弩手与大盾手之间的配合,许多小队之间并没有建立起足够的信任,特别是出现伤员的那几支,你们扪心自问,是不是没有将战友当成足以托付后背的兄弟?” 那几个伤员低下了头,他们之所以受伤,就是因为作战时队形分裂,脱节!最终被敌人抓住了破绽,也因亏当时弩阵兵占据了上风,大部分的敌人都没胆量反击,不然的话,他们就不只是受伤,而是阵亡了。 “为了加强你们之间的默契度,所以从今天开始,你们要多一项训练,看好了。” 曾继走下阅兵台,来到一个新建好的台子上,两个护卫站到台子下边,空着双手摆出了托举的动作。 曾继直接转身,后背朝前,身体后仰,以毫无保护动作的姿势摔下了台子。 不少弩阵兵惊呼,然后就看到那两名护卫接住了曾继,有惊无险。 “看到了吧?从现在起,你们以小队为单位,轮流从台子上往下倒,一个人倒时小队的其他队员站在下面接,记住,向下倒时不许做任何保护动作,你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充分信任自己的战友,相信他们会平稳的接住你,不让你受伤,都听懂了吗?” “遵命!” 弩阵兵们大声回应,随后曾继又叮嘱了一些细节,训练开始。 长孙顺德在一旁看着,眼神里充当了疑惑与不屑。 “就这?这也叫练兵?简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真是太可笑了!” 长孙顺德也是有带兵经验的,更是武将世家出身,他当然明白队友之间的信任很重要,这也是上阵父子兵这个词的由来。 可长孙顺德也清楚,信任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格斗能力。 花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培养信任,从而挤压了正常训练的时间,这简直就是本末倒置的事情。 长孙顺德甚至认为,这是曾继为了藏私,而故意更改了训练计划,弩阵兵平时的训练绝对不是这样的。 为此,在一天的训练结束后,长孙顺德第一时间就去找李世民打小报告了。 然而听了长孙顺德的报告后,李世民却对曾继大加赞赏。 “妙妙妙!伯父,这个曾继真是个练兵的奇才!” “奇才?!世民,你是不是太高抬他了?” 第七十二章 简陋手术室 “伯父,你想想弩阵兵的优势在哪里?” “弩阵兵的优势?应该是连弩的连射功能以及十丈内的破甲能力吧?” 长孙顺德到底是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基础的军事素养还是不错的,并没有因为矛盾而贬低连弩的优秀。 “没错,弩阵兵的优势就在连弩上,因此如何发挥连弩的威力就是这个兵种的重中之重。在曾继的设计中,弩阵兵以四人为单位,一名大盾手一名刀斧手两名弩手。” “这其中两名弩手是关键,但又是最好训练的,那种连弩大大降低了射箭的难度,以我的估计,只要不是笨到家的人,一两个月的时间就能手持连弩上战场杀敌!” “由于连弩的特殊性,注定不能像以往的弩手那样站在远处射击,必须要拉近距离,也因此保护弩兵可以安全的射箭,就是弩阵兵的关键。这就要用到大盾手与刀斧手!” 李世民说了这么多,长孙顺德再听不明白就是白痴了。 “世民,你的意思是说,弩阵兵的关键在于保护弩手,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小队四人之间的默契至关重要!所以曾继才会弄了那么一个可笑的跳台训练?” 李世民起身,走到窗户前,眺望夜空中的月亮。 “不得不说,就连我事先也没有想清楚这些,曾继不仅拥有制作强大武器的技术,还有针对这些武器设计兵种与战阵的头脑,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伯父,这样的人我绝对是要重用的,你明白吗?” “明白,我今后一定会配合他,世民你放心。” 长孙顺德听出了李世民暗中的警告,灰溜溜的离开了。 看着长孙顺德有些不服气的背影,李世民暗暗摇头。 “有些人就是放不下世家贵族的架子呀,呵呵,算了,好几天没去找小婵了,今晚就去她那里好了。” 李世民到底是未来的唐太宗,哪怕还不满二十岁,已经懂得用政治的手段,在自己的女人之间周旋了。 很快,一周七天就过去了,长孙顺德一直在弩阵兵的军营里偷师,尽管他心里还是很不服气,但也知道在连弩的使用上,现在没有人比曾继更了解,因此他还是耐着性子留了下来,毕竟这是李渊与李世民交待下来的任务,他要是中途走人,那就是在打李家父子的脸了。 曾继这边,原有的100弩阵兵在日常训练之余,还要去参加默契度训练。 而新来的400名弩阵兵,还在进行队列与内务的训练,至于其它方面的训练,暂时还没有提上日程。 这一度让长孙顺德有些微词,但曾继只是解释了几句,还是严格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根本没有改变的意思。 一周之后,沈若叶的伤不仅好了,连疤痕几乎都没有留下,真正让曾继见识到了一流武者在得到正确治疗后,伤口愈合的能力到底有多强。 葛家村,也就是大败高府侍卫那一晚,曾继带着弩阵兵曾经去过的那个村子。 村子的最西边有一座义庄,也就是古代的停尸房。 古代死人办葬事时,亲人的尸体通常都是放在家中,然后在葬事结束后再入土为安。 但如果没有家人,或者家人都死光了,那么尸体就会被送到义庄这里,算是公共的停尸房了。 由于曾继帮过葛家村的帮,因此在曾继开口后,葛家村的人根本没多问,就将这座义庄让了出来,包括里面的尸体。 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哪怕是太原这边有李渊镇守,也只是相对安稳一些,每天还是大仗没有,小仗不断的。 因此无人任领的尸体很多,一般来说,在哪个村子附近发现了尸体,村民们都有义务将尸体入土。 如果是自家村子的人死在了外面,就要想办法抬回来,存放在义庄之中。 曾继拿到葛家村义庄的使用权后,就带着沈若叶来到了这里。 一进门,沈若叶就感到了刺骨的寒冷,仿佛一下子进入到了冰库中似的。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沈若叶稍一打量就看到了房间四角放着几块草席子,在草席子上面放着一块一米见方的巨大冰块,屋内的温度这么低,就是这些冰块造成的。 “你这是打劫了李府的冰库吗?居然弄来了这么多的冰?” 曾继一边整理工具,一边头也不抬的解释。 “这不是冰库中的冰,是我用硝石弄出来的,不能直接当刨冰吃,但用来制冷却完全没有问题,而且这些冰溶化后,还可以将硝石粉二次利用,很环保的。” “硝石?制冰?环保?” 一系列的名词让沈若叶头上冒出了数个“?” 但她已经习惯了曾继时不时冒出来的疯言疯语,并没有在意,而是迈步走过去,观察曾继带来的剖尸工具。 “这是解剖刀,是用真正的钢打造的,为此,我可是被李府的铁匠好一阵埋怨,说我浪费!” 沈若叶拿起那把比匕首还要小巧的解剖刀,只用眼睛看,就能看出这把刀的锋利。 轻轻将自己的一根头放在刀刃上,猛得吹出一口气。 头发瞬间被切成两段,真正达到了吹毛立断的程度。 “好锋利!这要是做成横刀,恐怕可以一刀砍下水牛的头!” “哈哈,真要是做成横刀,恐怕就没那么耐用了,现在的冶金水平还是差了点,来,戴上这个。” 曾继将一双手套递给沈若叶,沈若叶接过来一看,发现这双手套居然不是布的,也不是皮的,而是一种软软的,好像皮肤的材料。 “这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羊的肠子,放心,经过消毒处理了,没有臭味,最关键的是它可以防水防菌防病毒,你戴着它解剖尸体,就不用担心染上尸毒了。” “这是骨锯,碎骨锤,开颅凿,都是用上好的精铁打造的。另外还有这些diy无影灯!” 曾继拿出了几面铜镜,在每一个铜镜前都点燃一根蜡烛,利用铜镜将烛光从不同的角度打过来,就能造出类似无影灯的效果了。 “你还真是下了血本儿呀!” 蜡烛在这个时代可是很贵的,一般家庭到了晚上就睡觉,除了干活太累习惯早睡外,最大的原因就是烧不起蜡烛。 曾继到好,直接点燃了十几根,真可以用奢侈来形容。 “舍不得孩子套不来狼,跟未来的收益一比,这点投入根本不算什么,女侠,可以开始了!” 沈若叶戴好羊肠手套,手持解剖刀,来到一具尸体旁,而曾继则准备好了速描板,手持炭笔,准备展现他人形照相机的功能。 “先从左手开始!” 沈若叶举刀朝尸体的左手切了下去…… 第七十三章 人体解剖 配合锋利的解剖刀,沈若叶在一片让曾继眼花的动作下,尸体的整只左手,已经骨肉分离,最让曾继惊叹的是,分离出来的肉还是完整的,依然保持手掌的样子。 “女侠好刀工,就凭这一手刀工,我愿称你为特级厨师!” “别贫了,快点画,肌肉的纹理,血管的位置都要画进去,最好能多画几张,方便辨别!” “女侠放心,在这方面我可是专业级的。” 曾继迈步走过来,一边仔细观察那只被分离出来的左手,一边施展自己的速描功力,在黄纸上尽可能逼真的还原出手掌的全貌! 传说历史上最全能的天才,文艺复兴三杰之一的列奥纳多达芬奇,为了提升自己作画的能力,就曾经解剖过尸体,也因此,对于人类的解剖学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而现代社会学画画时,都有标准的人体模型,自然不用再去接触尸体。 可人体模型最多是外貌像,像肌肉纹理,血管,筋络这些,都是没办法还原的。 现如今曾继有机会了,此时的他,有种重回美院的感觉。 “骨骼也要画吗?” “当然要画,哪怕没有肌肉锻炼的效果明显,可武者的骨骼同样需要锻炼。” 连皮带肉,外加手骨,整整忙了四个小时,曾继才将这一切都画好。 而沈若叶也在这四个小时内,充分观察手掌的结构,结合自身的武学经验,设计相对应的修练方法。 当然了,由于她现在对于数学的研究还处在小学生的水平,因此并不能一步到位的想出圣肌武学,只能先大胆联想,至于说对不对,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四个小时后,沈若叶与曾继一起,用针线将那只被剖下来的手掌又小心的缝回去。 “有这个必要吗?” 一边给尸体缝合,沈若叶一边问出了心中的疑问,在她看来,事后他们将尸体好好的入土,再找个道士办场法事,也就算是仁至义尽了,根本没必要再对尸体进行全方位的修复。 “女侠,我们现在做的可不只是修复尸体,而是锻炼外科手术的能力。” “外科手术?就是你给我缝合伤口的手法?” “没错,你是亲身体会过外科手术效果的人,应该很清楚这门医术的重要性,如今有现成的尸体让咱们练手,当然不能错失良机。以后万一有一天,我要是受了重伤,可就要靠你帮我治疗了。” 沈若叶一听,也没再多说,能多学一门手艺,对于她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 再说自古医武不分家,一个厉害的武者,首先就要是一名技术高超的大夫,最少是外伤大夫。 又花了两个多小时,才将这只手完整的缝回去。 “今天就到这里吧,这里有冰,再加上三月的天气还不热,这具尸体坚持一个月应该问题不大,我们尽可能在一个月内将它全身的肌肉都研究透彻,之后再换!” 两人商量完毕,将外衣脱掉,进行一番清洁后,这才离开了义庄,前往弩阵兵的军营!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曾继从事着白天在军营训练,晚上到义庄画尸体的生活,虽然感觉恐怖了点,但却过得很充实。 而沈若叶那边,则是白天复习前一天学到的数学知识,晚上到义庄剖尸,过得同样很充实。 只不过由于她的数学知识还很浅,因此对于圣肌武艺的开发,还处在萌芽阶段,距离实践阶段还有很大的距离。 就在第一具尸体腐烂,没办法使用,曾继准备再寻找一具新的时,对于整个太原来说很大的一件事发生了。 大业十二年四月,也就是公元616年4月,一直活跃在太原周边的叛军首领魏刀儿,带领着他的厉山军于战场上斩杀隋朝将领潘长文,随后率两万余人屯兵西河郡,直逼太原! 李渊,王威,高君雅这太原三巨头聚首,开始商量如何应付魏刀儿的厉山军。 与会的还有李世民,刘文静等官员。 郡丞王威一脸的惊慌,坐在那里手足无措的,额头已经冒汗了。 “魏刀儿的人马达到了两万多,而且斩杀潘长文后士气正盛,如今厉山军屯兵西河郡,正好切断了咱们与洛阳的道路,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消灭他们,陛下一定会降罪于我们的!” 高君雅在一旁说道:“如今晋阳城内只有五千府兵而已,就算全部出动,也与敌军相差数倍,这一仗可不好打呀,依我之见,还是坚守不出,等待援军好了。” 说罢,高君雅看了李渊一眼,他之所以这么淡定,是因为李渊与王威才是太原的军事主管,一旦杨广降罪,也只会降到李渊与王威头上,跟他高君雅没半毛钱关系。 只要晋阳城不丢,他高君雅的官位就不会丢,因此坚守不出对于他来说最有利。 当然了,他很清楚李渊是不会答应的。 果然,高君雅的坚守言论刚一出,就遭到了李渊的反对。 “陛下派我等前来,就是为了守太原一方平安,怎么能任由叛军肆虐呢。至于说魏刀儿的厉山军,虽然作战凶狠,但在我看来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世民,你来说说吧。” 在军事这方面,李渊的能力虽然不弱,但跟开挂般的李世民一比就显得平庸了,再加上李渊有意让李世民出风头,这时自然是让他说话。 李世民一点也不怯场,起身开口。 “各位大人,首先厉山军虽然凶狠,但他们是叛军,本质不过是一群土匪而已,跟我们晋阳的府兵相比,战力相差悬殊。其次他们连续打了几场胜仗,从主将甄翟儿,到叛军首领魏刀儿,全都有点得意忘形,正所谓骄兵必败。” “另外第三点,我们现在手上有了足以跟突厥马弓手一较高下的弩阵兵,还有威力强大的全新武器破甲连弩,两两相加,就算是面对突厥也毫不逊色。” “正所谓此消彼长,这一战我们的赢面极大,完全可以从正面消灭他们!” 一听到“弩阵兵”三个字,高君雅顿时一脸的蛋疼,毕竟弩阵兵的威名是以他的三百多侍卫的命为代价传出来的,他能高兴才有鬼。 此时李渊接过话语权。 “魏刀儿身为大隋子民,公然造反!这为不忠,得胜后大肆屠杀平民,抢夺财物,这是不义,更有甚者,他还与突厥勾结,出卖国家。如此不忠不义,数典忘祖之辈,怎么可能战胜我们的正义之师?二位大人,我决定出兵消灭这伙叛军,你们意下如何?” 高君雅不同意也不反对,算是投了一个弃权票,而王威根本没得选择,同为军事主官的他,如果连出战都不敢,那杨广的刀可是不会留情的,他只能同意。 于是乎,李渊对战叛军魏刀儿的大战,拉开了帷幕! 第七十四章 兵发雀鼠谷 曾继是高层会议后一个小时才得到消息的,导致他整个下午脸上都挂着笑容,一度让沈若叶觉得他是不是连画了一个月尸体,精神出现了什么问题。 “打仗,要打仗了!女侠,真的要打仗了呀!” 沈若叶一脸无语,伸手在曾继额头敲了一下,才算让他消停下来。 “我怎么觉得你很喜欢打仗呀?你难道不知道,打仗会造成大量死伤,生灵涂炭吗?” “我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打仗要死人,而且还要死很多人,甚至于战后如果对于尸体处理不及时,还会造成严重的次生灾害,也就是瘟疫。” 沈若叶眉头大皱,一脸的不悦。 “既然你知道,那还高兴什么?” “正所谓祸兮福所倚嘛,祸事降临的同时,也是机遇来临的时候。特别是对于当兵的人来说,打仗才是加官进爵的大好机会!” 眼看沈若叶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曾继赶紧解释。 “女侠你别误会,我不是冷血,而是当今正处在乱世之中,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这大隋朝距离灭亡已经没几年了。你觉得身处这样的乱世,战争有可能避免吗?” 沈若叶摇了摇头,她虽然对天下大势一点也不在意,但也不会天真的认为,乱世会随着时间自己结束。 自古以来,终结乱世的都是战争,这就像一个矛盾体一样。 明明战争是混乱的极致,但每一次的乱世,却都要通过战争来结束,从来没有哪个乱世是通过谈判,用和平的方法解决的,不得不说现实真的是既残酷又讽刺! “身处乱世,我们能做的只有投身其中,加速它的结束。而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把握机会加官进爵,拿到更多的权力才是重中之重。因此,我才会对接下来与魏刀儿的一战充满期待!” 沈若叶虽然听懂了,但还是不喜欢战争。 “这么说,你很有把握?我听说那个厉山飞可是拥有两万人马,而且刚刚斩杀了隋朝大将,正是士气高涨的时候。李渊只有几千府兵,兵力相差数倍,你真的相信他能打赢?” “哈哈,如果仅仅只有李渊的话,这一次的胜算也就五到六成而已,可李渊的手上可是有这个时代最强的一员武将,只要有他在,区区魏刀儿就是一盘菜而已!” “最强的武将?!谁呀?我怎么没听说过呀,难道是武道宗师?” 曾继笑了,还没开口解释,传令兵到了,让他立刻回城,前往帅府听令。 “女侠,最强武将召见,跟我一起去吧?” 沈若叶点点头,施展那神奇的变脸术,将自己的五官变成一个又黑又丑的男人脸,装扮成亲兵跟着曾继朝晋阳城而去。 就在曾继面见这个时代最牛比的武将,也就是李世民之时,位于西河郡,厉山军的大营内,这伙叛军的首领魏刀儿,以及他的头号大将甄翟儿,正在商量接下来对战李渊的计划。 “老大您果然料事如神,晋阳那边已经有情报传来,说李渊已经开始备战了,看样子这位闻名天下的唐国公,也不过如此嘛!” 甄翟儿一脸的不屑,魏刀儿的脸上挂着同样的笑容。 “我们大败隋军,斩杀潘长文之后,正好截断了太原与洛阳的官道,如此严重的后果,即便那个昏君再糊涂,也不得不过问。而一旦他开始过问,就会摧着李渊出兵,尽快打通太原连同洛阳的官道,如此一来,李渊就算不想打也得打!” “老大英明,李渊这回不仅要打,还只能出城与我们打,根本没办法靠着坚城打防御战,这对于兵力数倍于隋军的我们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好消息。” 在这个时代,叛军与隋军之间互有局限性。 首先,叛军大部分都是由老百姓组成的,正统的府兵很少。 这就让他们在单兵素质方面,远远落后于隋军。 但叛军的优势在于可以随时扩军,手中有多少粮食,就能招募多少士兵,根本没有限制。 而隋军这边就不行了,哪怕是像李渊这样的封疆大吏,也只能在得到圣旨的情况下,才能扩充士兵数量。 一旦私自扩军,那就要背上谋反的罪名,是要被灭九族的。 因此,李渊明明占据着太原最富足的城池,手上却也只有五千府兵可用。 当然了,这五千只是明面上的,暗地里以侍卫名义存在的士兵其实并不少。 但不管怎么样,面对魏刀儿的厉山军,李渊最多只能出动五千府兵,不能再多了。 以少打多,虽然在历史上并不少见,但其实是非常有难度的。 特别是在乱世之中,各种牛鬼蛇神都会跳出来,你也不知道哪一战里,就会突然冒出一个绝世猛将,打得你头都炸了。 之前的潘长文就是这样,本以为魏刀儿的厉山军不过是乌合之众,结果一番大战下来,隋军不仅大败,就连主将潘长文都被斩杀于战场之上,简直就是惨败! “甄翟儿,你现在的任务就是找到一个可以发挥咱们兵力优势的地方,然后在那里与李渊决一死战。一旦我们能打败李渊,甚至在战场上砍了他,那整个太原就是我们的了!” 说到这里,魏刀山露出阴冷的笑容。 “太原是整个大隋朝的西北门户,一旦这里被我们占领,那么突厥大军就可以长驱直入,到了那时,我们有突厥铁骑相助,还愁大业不成?” “老大说得对,这个时代突厥才是最强大的,大隋在那个昏君的治理下,就是一艘千疮百孔的破船,只有傻子才会跟着它一起沉没!” 发出自认为很明智的笑声后,甄翟儿伸手指了指桌上的简陋地图。 “老大,我已经选好战场了,就是这里,雀鼠谷!这里虽然被称为谷,但其实是一片广阔的低洼地,我们的两万大军可以全部展开,只要李渊敢来,我们就可以凭借数量上的优势,一举碾压他们,奠定胜局!” “好!那就进军雀鼠谷,我要让那里成为李渊的葬身之地!” 第七十五章 最强武将 李世民办公的地方,曾继带着沈若叶进入其中,见到了这位年轻的大帅! 当然了,这一战明面上还是李渊主导,王威是副手,李世民只是跟班而已。 但是当李世民开始发号施令,安排探子,组织后勤,任命先锋等等之时,所有人都明白他才是这一战的主导。 沈若叶看了曾继一眼,小声问道:“他就是你说的最强武将?” “不像吗?” 沈若叶张口就要反驳,但很快就发现自己可能理解错了最强武将的定义。 “曾继,这一次你的弩阵兵是胜负的关键,我需要你跟在我身边,听我的命令发动雷霆一击,能做到吗?” 李世民大声询问,曾继大步走出,朝对方拱手行礼,与此同时,一众武将纷纷将目光投了过来。 此时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大部分还都没有投靠,不过像刘文静,武寻彟,唐检这些大唐开国功臣都到齐了。 跟这些人一比,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大部分都是小辈。 被这些人注视,曾继内心感到了一丝压力。 “二公子放心,之前的100弩阵兵已经有了相当多的实战经验与战斗力,完全可以应付任何战事。至于说后来的400弩阵兵,现阶段打顺风仗应该没问题!” “哦?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还难堪大用?” 曾继笑了笑。 “用还是能用的,但距离精锐还差了一些,不过有那100老兵带着,对付一个厉山飞还是没问题的。” “哈哈哈,够狂的,那到时就让我见识一下他们的成色好了。我给你两天时间,两天之后跟我出征!” “领命!” 行军打仗从来都不是电子游戏,点点鼠标就完事了。 特别是在古代,路线侦查,后勤保障,天气影响等等等等,都要考虑周全,甚至在出兵前,还要进行一些在曾继看来很迷信的拜神行为。 当然了,迷不迷信是对于现代人来说的,对于古人来说,神神鬼鬼这一套,用得好了有时远比主将扯着嗓子训一个时辰的话来得有用。 特别是在局势不利的时候,一些擅长使用盘外招的主将,都会假借鬼神的名义提升士气。 就比如鬼子那边的织田信长,有一次出征,由于双方兵力相差过大,他就在出兵路过一个寺庙时,突然提出要去寺庙占卜,具体好像是用铜钱的正反面来判断战争的胜负。 结果数个铜钱扔出去,全都是象征着胜利的那一面,如此一来,士气大振,最终织田信长真的打赢了那一战。 其实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一个不怎么入流的魔术手法罢了,那些铜钱两面都一样,所以无论怎么扔,都是相同的。 但在愚昧之人众多的古代,这种小把戏往往能骗过很多人,借此鼓舞士气,那可是相当便利的。 总而言之,李世民没玩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两天后就出兵了。 虽然曾继已经学会骑马了,同时以他的官职,也有资格骑,但因为弩阵兵是步兵兵种,因此曾继并没有骑。 走在弩兵阵的军阵之中,沈若叶也装扮成护卫跟在他身边。 经过一个白天的行军,傍晚之时,总数达到5000的大军,在野外扎营。 曾继带着沈若叶,在自家军营附近巡逻了一圈,随后开始吹口哨。 口哨声三长一短,吹完后还拍了一下手,很快数米外的一棵大树上探出一名弩阵营的哨兵。 “大人!” 曾继扭头看向他,微微点头。 “藏得不错,你在这里多久了?” “回大人,按照平时训练的要求,我在扎营开始时就过来了。” “很好,你们这些暗哨是全营的最后一道防线,至关重要,千万不能松懈了!” “大人放心,我们完全按照平时训练的去做,每一个暗哨出发前只会向直属长官汇报一下,只有他知道我们的位置,别人根本不知道。” 曾继很满意,吩咐他继续隐藏后,就带着沈若叶回去了。 回到自己的帐篷内,屁股还没坐稳,李世民就传话让他过去参加军事会议。 曾继只好带着沈若叶前往李世民的大帐,一进去,发现李渊,王威这两位最高长官已经到了,李世民正在那边给两人讲解地图。 曾继行礼之后,站在一旁不说话。 “探子还没有探听到厉山军的具体动向吗?” 李渊看着地图,眉毛微皱,王威则一脸的严肃,眼神中充满了不安。 本次出征,由李渊与王威带队,高君雅留守晋阳没有跟过来。 缺少了高君雅,王威面对李渊就只能成为陪衬了,更何况他对于这一战心里完全没底,也拿不出什么主意与战术,自然就更没什么话语权了。 “探子还没有回来,不过应该快了,父亲,其实就算没有探马回报,我也能大体猜出厉山军的动向。” “哦?说说看。” 李世民伸手指向地图上雀鼠谷的位置。 “以我估计,魏刀儿与甄翟儿两人大概率会在这里等着我们,小概率会在我们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不太可能固守西河郡,所以我们这一次不用打攻城战。” 李渊微微点头,而王威则有些质疑。 “二公子为什么这么有把握?” “很简单,魏刀儿手中有两万多人马,又刚刚打了大胜仗,正是士气高涨之时。而我们的兵力只有五千,是他们的四分之一而已,如此巨大的兵力优势他们一定会利用起来。” “而雀鼠谷是这一带最开阔的地形,又没有树林之类可利用的环境,所以我才说他们大概率会在雀鼠谷与我们决战。至于说沿途埋伏,之所以我说小概率,是因为他们的单兵素质远远不如我们,放弃兵力优势打小规模的埋伏战,成功了还好,一旦被我们提前发现,那无疑是送羊入虎口。” 王威听得连连点头,李世民则意气风发,继续高谈阔论,随后又做出了一系列的安排,这才散会。 回到弩阵兵的兵营内,曾继看向沈若叶。 “怎么样?这位自信满满,神采飞扬的李二公子如何?” 沈若叶微微点头。 “他的确很有大将之风,不过说得那些都只是推测,到底是不是,还要战场上见分晓!” “那到是,不过在我看来,应该是八九不离十。毕竟李世民可是当今世上,最强的两位军事家之一,虽然现在还很稚嫩,可用不了多久,他的盖世锋芒就会震惊整个中原,到了那时,大隋的末日就要到了。” 第七十六章 民心所向 “大隋的末日?你对当今朝廷这么没信心吗?还有,李世民是最强军事家之一,另一个是谁?” 沈若叶虽然也看不上当今的朝廷,但还没到整体看衰的程度,毕竟现如今虽然天下大乱,但大隋朝还是最强大的势力,任何一股叛军都没实力直面整个大隋朝的。 “首先,大隋的基本盘没了,所谓的基本盘,就是民心!虽然这个词听起来挺虚的,但其实历朝历代到了亡国时,都是失去了民心。” 沈若叶想了想,感觉曾继说得对,但又像是一句废话,这就像“人被杀就会死”一样,当然正确,可却是句废话。 “别以为这是句废话,所谓民心所向,可不是你想拥有就能拥有的。影响民心的因素非常多,历代皇帝一生最大的课题就是稳定民心,但真正做好的没几个。而当今的这位陛下在民心这道考题上,明显是不及格的。” 历史上关于隋炀帝的评价有点两极分化,有说他就是一个昏君的,但还有人说他是个有建树的皇帝,之所以把隋朝弄没了,不过是因为东征高句丽失败导致的。 在曾继看来,隋炀帝不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昏庸之君,但也绝对算不上圣君,特别是在爱民如子这方面,做得极其之差。 一个皇帝,在不同阶级的眼中,有着不同的评价。 就拿秦始皇来说,站在整个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看,无疑是千古一帝。 他开创了大一统的概念,导致从他之后的所有皇帝,都以统一中原为目标奋斗,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占一块地方就自立为王,然后就咸鱼下去了。 可是站在秦朝百姓的角度来看,秦始皇就是一个暴君,过重的徭役,导致许多百姓挣扎在生死线上,抗风险能力极差,一旦碰到一点天灾人祸,立刻就会面临饿死,病死的局面。 这也是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的关键,至于说赵高,胡亥之流,不过是压死骆驼的稻草罢了。 同理,李世民也被很多人称为千古一帝,特别是他将整个唐朝推向了巅峰,自贞观开始,唐朝不仅国力蒸蒸日上,还先后消灭了周边的各大势力,就连间接导致隋朝灭亡的高句丽,李世民也在晚年将其给打残了。 正是李世民亲征高句丽,重创了对方,才给了儿子李治灭亡高句丽的机会。 不仅如此,唐朝之所以被许多国人铭记,最大的原因就是它的国际影响力,想想二战之后的漂亮国,当时的大唐帝国就是如此,周围所有国家都是附属国,谁不服就揍谁,这样的政治影响力,是之后历朝都不曾拥有的。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唐太宗,在民心这道考题上,仍然只能算是及格而已。 在曾继的认知中,于民心这道考题上能考高分的皇帝只有一位,那就是朱老八。 由于同为农民出身的关系,朱老八是对百姓关怀最高的一位皇帝,大肆减赋减税就不用说了,人家还发明了一种名为“大诰”的制度,也就是将贪官的罪行,以诰文的形式传遍天下,给各级官员都造成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同时还允许老百姓告御状,各地官员不许阻拦,谁敢拦就灭谁九族! 众所周知,只有官不聊生了,百姓才能过得舒坦,因此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朱老八也能称之为千古一帝。 “想要赢得民心,就要从百姓的角度出发去制订政策,而在咱们这位陛下的眼里,百姓不过就是干活的牲口罢了,这样的人也许可以干出很多的丰功伟绩,但绝对守不住江山,说到底,要不是他爹杨坚给他留下了不少老本儿,就冲杨广那大手大脚的习惯,这个国家早就亡了。” “难道就没有挽回的可能?” “当然有,这世上万事万物都不是绝对的,理论上来说,如果杨广可以一改自己大手大脚的习惯,开始全力保民生,闷头发展个几年之后,也许还能给隋朝续一条命,但他改得了吗?” 沈若叶沉默不语,杨广要是能改,那母猪都会上树了。 “更何况,就算他想改,也没那个时间了,现如今想取代他的人可不仅仅是这些叛军首领,所以大隋朝必亡!” 其实曾继还有一点没有说,如果他这个穿越者能直接穿越成杨广的话,那还真有可能挽救大隋朝,哪怕不是杨广,是杨广身边的重臣,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 但很可惜,他直接穿越到了李世民的身边,还成为了他的亲信。 如果说穿越者是外挂的话,那毫无疑问李世民就是外挂的使用者了,本就人生如开挂的李世民,这下更加如虎添翼,大隋朝想不灭亡都难了。 “至于说另一位最强军事家,现在还没到他大展才能的时候,说了你也不知道,还是保持神秘好了。” “小气!算了,反正我也不在乎这些,开始吧。” 说着,沈若叶拿出笔记以及曾继给她编写的教科书,开始了新一轮的数学课。 与此同时,晋阳城高府内,留守的高君雅此时也没闲着,他利用自己的权力,悄悄将城门打开,放了一支数量达到千人的军队出城。 站在城头上,望着渐渐消失在黑暗中的千人大队,高君雅扭头看向身边的魔灵。 “你不跟着去吗?” 魔灵扭头,用很危险的目光看着高君雅。 “你不需要我保护了吗?那个女刺客可不一定跟着曾继离开了,万一她此时就在城内,甚至像上次一样,已经潜伏进高府的话,你手下那些臭鱼烂虾有把握挡住她?” “那……那你还是留下吧。” 魔灵哼了一声。 “放心,蛇二是我手下最会领兵打仗的人,有他出手,再用偷袭的方式,绝对能让李渊伤亡惨重,唯一的遗憾就是连弩太少了,你手下的工匠不顶用呀!” “他们已经尽力了,李府那些工匠被李渊当宝贝一样,根本没机会抓人,因此我也不清楚他们是如何在短时间内生产出那么多连弩的,就这100架连弩,还是我花了重钱,招集大量工匠赶工出来的。” 魔灵很不满高君雅的无能,但在晋阳这里,对方已经是最好的合作伙伴了,除了他之外,只剩下一个王威有可能对李渊出手。 但王威是个武将,脑子不如高君雅,一旦跟他合作,暴露的风险极高,所以魔灵没得选。 “总之这一战必须打残李渊的部队,一旦让他们大胜归来,那可就麻烦了。” 第七十七章 小立一功 探子是在第四天傍晚回来的,随后李世民又将一众将领招集起来开会。 曾继现在虽然只是八品武官,但他属于实权将领,手上有500弩阵兵,又是李世民小妾的弟弟,因此没人会小瞧他,甚至像唐检这种极会做人的官员,还主动过来结交。 “小曾呀,探马已经回来了,看样子就快要打仗了,紧张不?” 唐检一起笑呵呵的问道,曾继对此人的印象不错,历史上记载,唐检虽然是文官,但却有勇有谋,多次担当使节出使敌营,用今天的说法,这就是一位心无畏惧的外交家。 而且还曾经救过李渊,无论是在李渊时期,还是李世民时期,都得到重用的一位大佬,同时也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唐大人,我这算是第一次上战场,当然紧张啦。” “哈哈,你小子眼睛里可一点紧张都看不出来。有些人天生就是打仗的料,我看你就是这种人!乱世出英杰,看样子这一战你小子要大出风头了。” 曾继赶紧谦虚了几句,这时李渊等大佬到了,众人围到地图前,开始听李世民指点江山。 “刚刚探马来报,魏刀儿的厉山军已经驻扎在雀鼠谷了,咱们行军的路线四周并没有发现伏兵,很显然他们是准备在雀鼠谷与我们决一死战。不过也不能大意,明天行军时将军中的所有斥候都派出去,保证沿途的安全。” “唐大人,你的后勤部队也要注意安全,虽然魏刀儿那家伙应该没那个脑子,但也不排除他派人偷袭补给线的可能。” 唐检领命,这时李世民又看向了曾继。 “曾继,你的弩阵兵这几天状态如何?明天的决战你们是关键,可别到时给我掉链子!” 曾继站出来拱手一礼。 “弩阵兵这几天在行军之余,内务与队列训练都没有拉下,状态一直保持得不错,而且我还严格命令所有人都不许喝生水,所以拉肚子的情况也没有发生!” “哦?一个都没有?” 这句话是李渊问的,就在白天时,他刚刚拉了两回,现在气还有点短呢。 一旁的王威也看了过来,明显像他们这种人到中年的人,肠胃功能开始下降,已经不如李世民这样的青壮年能扛了。 数天高强度的行军,风餐露宿的,已经开始出现胃肠功能紊乱的问题了。 “回唐公,拉肚子最大的原因就是细菌感染,也就是水不干净,因此将水烧开后再喝,可以有效避免这个问题。” “流动的水里也有细菌吗?” 经常与曾继接触,现如今众人已经能听明白一些现代名词了,这也是曾继的有意引导,不然天天的说话还要反复解释,实在是很累。 “理论上流动的水里细菌并不多,但如果河的上游里有死尸的话,那可就不好说了,如果河水流经之地还有类似大型墓场,甚至是乱葬岗的话,那后果……” 在场所有人脸色都是一变,哪怕没有什么现代医学常识,但他们还是明白死尸的身上是有尸毒的,许多疾病就是由尸毒引起的。 以前没细想还不觉得,现在听曾继这么一说,仿佛这几天喝的都是尸水一样,顿时就是一阵恶心。 “唐检,补给队里有多少口大锅?” “这个……只有十几口而已,就这,还是小曾事先跟我提了一嘴,我才带上的,毕竟那种大锅是以好铁铸成的,成本可不低。” 这几天每一次停下来生火做饭,弩阵兵与其他军营的士兵就会生出一些小摩擦,原因就是弩阵兵那边有好几口大铁锅。 而用铁锅做出来的大锅饭,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人生一味,许多士兵闻着香味就过去了,想要讨一口大锅饭,弩阵兵的人当然不给,于是就骂了起来,甚至动手。 为此,已经处罚了好几个刺头,但类似的事情还是偶尔发生。 而想要烧开水,大铁锅无疑是最好的工具,其它军营就是想模仿也没那个条件! “立刻将那十几口铁锅送过来,还有,回去后立刻命令兵部全力打造铁锅!” 拉了几泡稀之后,李渊已经有点扛不住了,而且身为军事家的他很清楚,疾病对于军队战斗力的影响有多大。 以往是没办法,只能尽可能的硬扛,现如今知道了解决之法,自然要大力推广! “遵命!” 唐检大声领命,同时还暗中向曾继竖起了大拇指,曾继装着没看到,但却清楚,自己无形中又立了一功,哪怕现在就回城,他也能得到封赏,甚至是升官。 铁锅的小插曲结束后,李世民又下达了几道命令,随后散会。 一夜无事,第二天大军开拔,开拔前,可以看到数十道烟柱升起,很显然所有铁锅都在烧开水,然后将烧好的开水放凉之后再存入水壶中。 由于这个时代大部分的水壶都是皮制的,因此如果水太热的话,是会烫伤人体的。 “看样子他们已经注意到铁锅的重要性了,既然这种厨具这么重要,你干嘛不开始就告诉他们呀?” 沈若叶在一边吐槽。 曾继笑了笑。 “我要是一开始就说,根本不会得到重视,只有让他们亲身体会到痛苦之后,才会记忆深刻,这就像你将数学与武艺结合一样,用这个方法后,你学习的进度明显快了不少。” “真不知道你从哪学到的这些,别再说那个路过的老道了,谁都知道你在骗人。” “哈哈,神秘感对于男人来说可是很重要的!” 沈若叶哼了哼,不再多问。 随后行军开始,按照路程,他们将会在中午到达雀鼠谷附近,所以大战很可能在今天暴发,所有士兵的表情都不再轻松,变得严肃甚至是凝重,一股萧杀之气弥漫开来。 数个小时之后,大军顺利到达雀鼠谷,斥候回报,魏刀儿的厉山军大营就在数里之外,已经等候多时了。 李世民立刻下令生火做锅,与此同时,双方都派出了大量斥候,在两军之间来回巡逻,不给任何一方偷袭的机会。 毕竟现在是大白天,任何一方开始调动大军,都会立刻被发现。 数里的距离,如果发动快速突袭的话,那不等开打,进攻的一方就会累成狗了,因此白天偷袭一点意义都没有。 吃饭,扎营,外加休整,一番折腾后,直到下午四点左右,李世民才下令进军,而且还是除后勤部队外,全员出动,五千人马全都派出去了。 曾继的弩阵兵,被分配到了大军的右翼,跟着李世民轻骑兵部队。 出发时,曾继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李渊的直属部队前往了左翼,并没有在中军坐镇,更奇怪的是,象征着李渊身份的帅旗,居然没有跟着一起去左翼,反而留在了中军,也就是王威那边。 第七十八章 雀鼠谷大战 萧杀之气弥漫整个雀鼠谷,曾继的表情变得前所未有的严肃,虽然已经经历过一次战斗,但上一次无论是规模,还是人数,都没办法跟这一次比。 更何况上一次还是晚上,看得不是太清楚,而这一次可是大白天,一旦打起来,鲜血飞溅,人头乱飞,下水横流的样子,可就一清二楚的展现在眼前了,最血腥的血浆电影也不敢拍出来的画面全都会出现,一想到这些,曾继就有点紧张。 可同时一股自来本能的战栗感,又强行让曾继的大脑高速运转起来,甚至于还很亢奋。 如果硬要用科学来解释的话,那就是死亡的威胁,迫使人体所有隐藏的机能全都开启了。 打个比方,以往你看一个人,只会用眼睛看,近了之后会听到对方发出来的声音,有肉体接触后,会感到对方身上的体温。 各种感觉是交替主导的,但现在,所有感觉器官全都开始超频,导致大脑也必须超频才能处理各个器官传来的信息,这样的结果就是,任何不舒服的感觉都被压下去了,自然就不会有恶心,气短的问题。 所谓的见血成疯,嗜血如命,也许就是这么一回事。 “杀!” 对方阵营内传来一声高喊,随后是上万人的齐呼,厉山军就像出笼的野兽一般,嚎叫着扑了过来。 “列阵!” 中军那边传来了王威的吼声,随后数排大盾手冲出,站到了中军的最前端,而在每一个大盾手的身后,还站着一员长矛手,他们双手端着一条长矛,从盾面后面伸出,组成了一片尖刺之林。 在大盾手与长矛之后,则是传统弩箭手,差不多有500人,在直属武将的口令下,500站成三排,一排朝空中射出一箭后,二排接着放,二排完了三排。 放完箭的弩箭手,则半躺在地上,用双脚蹬着弩臂,双手抓着弩弦,重新给弓弩上弦,上完之后,再进行第二轮的齐射。 三排配合,形成一个弩阵,箭雨一阵接一阵,看起来很有规模。 惨叫声从厉山军的军阵中传来,已经有人中箭倒地了。 在那样密集的军阵中倒地,就算没被射死,也会被同伴踩死,能活下来的都是欧皇级的幸运儿。 但厉山军也不是傻子,常年与隋军交战的他们,早就熟悉了隋军的弩阵,他们冲在最前面的先锋队,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面直径一米左右的圆木盾,圆木盾的表面还包着一层薄铁皮,弩箭射上去,最多在木盾表面留下一个凹痕,很少有射穿的,更别说伤到盾牌后面的士兵了。 那些中箭的人,都是来不及举盾的,因此王威那边的弩手看起来气势十足,但数轮齐射之后,造成的伤亡人数也就百来人罢了,也就是厉山军总兵力的百分之一而已。 激战前,双方的距离也就两百来米,如今这么一番冲锋之后,很快弓弩就用不上了,双方的士兵正面撞到一起,开始了最血腥原始的撕杀。 “跟着我,杀过去!” 李世民大手一挥,一催坐下宝马,带领着500轻骑兵就冲了出去,曾继扭头看了身边的沈若叶一眼。 “牵制进攻,发令!” 沈若叶拿出特制的号角,吹出了两短一长的音节,500弩阵兵早就已经记熟了号角的号令,立刻像平时训练的那样,开始小跑着前进,大盾手在前,刀斧刀在后,弩手则在跟跑的同时,找机会出手。 这是曾继按照自己的理解,制订的几种战术之一,相较于总攻击与后退,这种牵制进攻有点像武林高手的试探性进攻,不出全力,但也不是不出力,是一种随机应变的战法。 厉山军有两万人,李渊这边只有五千,相差了四倍,但分担到右翼这边的只有两千多人。 “李渊的帅旗在中军,给我扑上去,把李渊砍碎了!冲呀!” 甄翟儿手中抓着一根长矛,骑马冲在最前面,带领大军扑向了中军的方向,也就是王威所在的位置。 受此影响,厉山军大部分的士兵都冲向了中军,从空中俯看的话,厉山军现在的军阵就像一个大号的箭头,一头扎进了李渊部队的中心区别。 而李渊部队的军阵,随着厉山军的冲击,则是一个“c”的形状,即中军边打边退,左右两翼开始迂回过去,大为以少包多的意思。 “放箭放箭,曾继,让我见识一下弩阵兵的成色,全力出手!” 李世民的吼声传来,曾继看向沈若叶,开始下令。 “总攻击,发令!” 沈若叶吹出了总攻击的音节,刺耳的号角声,即便是在数万人的喊杀声中,仍然有极强的穿透力,瞬间就传到所有弩阵兵的耳中。 听到号角声的大盾手们齐声大吼,开始快速冲向敌阵,弩手们同样加快了速度,边跑边射箭,消灭所有进入杀程的厉山军,反而是刀斧手不再紧随大盾手,而是游离在大盾手与弩手之间,随时支援保护。 传统的弓弩一旦开始近战,就没什么作用了,因为在密集的战阵中,根本不会给你二次上弦的机会,最多射出一箭,然后就要换上短武器。 而曾继发明的这种连弩不仅没有这个弱点,反而因为连射的能力,成为了中短距离的大杀器。 在厉山军踏入十丈距离的瞬间,成片的箭矢飞了出去,瞬间就倒了上百人,而且这上百人还是同时倒下的,就像被狂风吹过的麦田一样,成片成片的倒下,光是这一击,杀伤的数量就顶得上之前弩兵的三轮齐射了。 李世民瞬间大喜,扬手让轻骑兵减速。 “干得好!绕过去,不要影响弩阵兵的发挥!” 李世民带领500轻骑兵朝更远的后方绕去,包抄敌人的后路。 另一边的左翼,也就是李渊负责的区域,此时战况相对传统得多。 轻骑马利用速度上的优势,采取放风筝的战法,不与敌人近身接触,而是边跑边射,用弓箭收割敌人的性命。 这种战法让骑兵可以掌握战斗的主动性,想打就打,想跑就跑,步兵根本追不上。 但也不是没有弱点,那就是敌人的弓箭手,骑兵的目标毕竟太大了,成群结队出动时,哪怕弓箭手的准头没那么高,瞎基把射都能命中目标,因此一番激战下来,李渊这边虽然占到了上风,但伤亡也不少。 随着两翼开始建功,李渊的部队形成了一个大口袋,逐渐将敌军包了进去,而甄翟儿与魏刀儿这两个莽夫,到现在也没看出对方的意图,还在头铁的冲击敌方中军,也就是李渊帅旗所在的位置。 第七十九章 摧枯拉朽 “下令,突袭!” 在经过了战斗之初的小小紧张之后,曾继冷静了下来,通过观察,判断出了战场的形势,开始自主下达命令。 沈若叶吹响了突袭的号角,与此同时,紧跟在曾继身边,化为箭头,朝一个方位冲去。 突袭不同于前两种命令,这个号角声一出,所有弩阵兵的人全部看向曾继的将旗,随后跟着将旗一起冲。 随后战场上就出现了很夸张的一幕,弩阵兵的军阵化为一个箭头的形状,像一把利剑一样,凶狠的切入厉山军的军阵之中。 更为夸张的是,弩阵兵所到之处,厉山军就成片成片的倒下,甚至连接触都很少,这就像在河里电鱼一样,电枪所到之处,鱼儿们直接死绝! 李世民很快也发现了这一点,他直接下令轻骑兵调转马头,跟着弩阵兵一起冲。 两股部队一配合,立刻威力暴增,仅仅用了十几分钟,就将厉山军的军阵杀穿,截断了他们,让他们首尾不能相顾。 另一边的李渊此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趁着厉山军大乱,带领手下所有骑兵冲入敌阵,开始了血腥的屠杀。 这个时代的轻骑兵虽然远远不如重装骑兵的冲击力大,无法正面冲击军阵。 但那也是针对防守森严的军阵,像这种敌人一片大乱的情况,哪怕是轻骑兵,也拥有冲阵的能力,而且一旦冲阵成功,那等待着步兵的就只有灭亡。 现场也正是如此,随着李渊部队的冲阵成功,厉山军彻底大乱,之前被截断留在后方的厉山军士兵,见势不妙立刻就当了逃兵。 而留在前面的,则被包了饺子,在前后夹击之下,指挥系统失灵,战斗力大降。 一直被压着打,差点就被敌人凿穿的王威部,见状终于找到了反击的机会。 “给我上,砍了魏刀儿跟甄翟儿,杀!” 王威高举手中的陌刀,身先士卒的冲了出去,其他唐军也嚎叫着跟上,吹响了反击的号角! 此时处在乱军之中的魏刀儿见势不妙,直接带着自己的护卫往外冲,想要逃跑! 而厉山军的大将甄翟儿,由于之前冲得太靠前,想退都没办法,他只坚持了几分钟,就淹没在乱军之中,也不知道是被活捉了,还是被乱刀砍死了。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其实区别都不大,这个时期的李渊可是酷爱杀降的。 一般的叛军也就罢了,但对于叛军首领,那是抓到一个杀一个,想投降免死,别做梦了! “乘胜追击,彻底击溃他们!” 李世民此时也举着一柄陌刀,冲杀在战斗的第一线。 这个时期的李世民是被李渊当成大将军培养的,再加上年轻气盛,根本不是那种坐镇后方,喝着茶,发号施令的角色,他更像是一个战场指挥官,那种亲自挥刀砍人的战场指挥官。 曾继这边,不断见血之下,心中的一点不适应早就消失不见了,甚至于见得多了,已经开始麻木,甚至是亢奋! 根据战场的形势,一道道命令不断发出,整支弩阵兵在他的指挥下,仿佛一个整体,所过之处,掀起血雨腥风! 唐军的其他士兵也借此一战,彻底见识到了弩阵兵的强大,以及破甲连弩在中短距离堪称恐怖的杀伤力。 许多唐军将领此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回去后,一定要申请一批破甲连弩,这种武器实在太好用了,简直杀人如割草!” 就在战场大局已定之时,雀鼠谷附近的草丛里,一伙不属于唐军也不属于厉山军的斥候,正在记录战场上的情况。 “厉山军败局已定,那个魏刀儿都有可能死在战场上,赶紧回去向蛇二大人报告!” “真没想到唐军这么强,5000打两万都可以大胜!” “别废话了,主人早就猜到了这一点,不然也不会派我们来了,走!” 几个斥候快速离开,将雀鼠谷大战的一手情报,快速传到了蛇二手中。 而蛇二这边,正带领着高君雅秘密培养的1000死士,藏在一片树林中。 “哼,两万打5000居然还能败得这么快,可见这个魏刀儿也没什么大本事。而被他打败的潘长文,就更是废物一个了,大隋朝如果都是这种废物的话,那还真是没救了!” “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动手?” “不急,唐军大胜,随后肯定会进军西河郡,彻底端掉魏刀儿的老窝,然后就是接收降兵。我们就等他接收降兵之时再动手,深夜炸营时,手上的兵越多,造成的损伤就越大!” 蛇二一声令下,1000死士开始撤离,并消除自身留下的痕迹。 另一边的战场上,随着甄翟儿的阵亡,魏刀儿的逃跑,整场战斗的胜局已经注定。 随着大批厉山军的投降,战斗结束,李世民提着染血的陌刀,一脸兴奋的催马来到弩阵兵的军阵中,见到了正在指挥手下打扫战场的曾继。 “干得漂亮曾继,这一战你是首功!来,跟我走走!” 李世民除了骑着自己的宝马外,还牵着一匹马,此时将那匹马的僵线递给了曾继,曾继伸手接过,翻身上马。 马蹄扬起,两人迅速远离战场,来到雀鼠谷附近的一个土坡上。 由于雀鼠谷的地势整体较低,因此一个土坡,就可以让两人总览整个战场了。 “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大战,感觉如何?” 曾继看了李世民一眼,感觉对方在这种时候找自己讲话,应该不只是闲聊,应该还有别的意思。 “一开始有点紧张,见血之后甚至有点想吐,但杀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哈哈,你到是老实!换成别人,恐怕早就开始说自己处变不惊,有大将之风了!” 曾继笑了笑。 “跟二公子一比,任何大将都要甘拜下风。” “你呀,这种马屁以后少拍知道吗?武将还是要以军功立身的,你这一战的表现很不错,也让我见识到了弩阵兵的成色,我现在相信他们能与突厥的马弓手一较高下了。” 曾继没接话,他知道这种上位者说话的套路,先夸你几句,让你放松警惕,然后就开始说不好听的了。 果然,李世民也是这个套路,在夸奖了曾继的现场指挥能力不错后,话峰一转,说到了弩阵兵的归属问题。 “曾继,如果将你手上现有的弩阵兵拆散,分派到各军之中,你意下如何?” 第八十章 摘桃子 听到李世民这话,曾继就已经明白对方的意思了,说白了,还是根基浅,有人眼红了! 弩阵兵在这一战表现得太过惊艳与强大了,仅仅500人,其中还有400新兵蛋子,结果在战场上造成的杀伤以及压迫力,比那些久经杀场的骑兵还要高。 要知道李渊与李世民带领的1000轻骑兵,不仅装备精良,而且全都是兵龄超过5年的老兵。 同时这5年的兵龄可不是在军营里混了5年,而是时不时上战场剿匪,拼杀过来的5年,无论是战斗经验还是意志力,都与新兵有着天壤之别。 可即便是这样的精锐,与弩阵兵一比,也逊色很多,更别说其他人了。 曾继如果是杀场老将,或者世家出身的话还好说,偏偏曾继是家奴出身,唯一能称得上靠山的只是李世民的一个小妾而已。 就算是这个小妾,还是因为生了个儿子才上位的,不然的话,恐怕已经被李世民当礼物赏给别人了。 总之曾继的表现过于出色,但背景与根基又过于浅了,所以当他们回到晋阳之时,恐怕会有很多人向弩阵兵伸手。 当然了,看在李世民的面上,这些人的吃相不会太难看,可别忘了,现在晋阳城里最多的就是李家的亲信,这些人一旦开口,李世民都不好拒绝,所以这是提前来给曾继下通知,顺便看看他的反应。 种种情况快速在脑海中闪过,曾继立刻哭丧着脸。 “二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拆散这样一支强兵吗?如果你信不过我的话,那我可以交出弩阵兵的指挥权,只当一个小兵就行,实在不行,我还回李府当总管,反正总管的职务我也兼任着呢。” “哈哈,看你那点出息,这就不愿意了?” 曾继继续装出一幅赌气的样子,嘴巴都撅了起来。 “二公子,是不是有人眼红了?想要捡现成的?哼,我就知道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这才刚刚立了点功,就有人忍不住了,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二公子,我知道我根基浅,也没什么靠山,幸运的创建出弩阵兵,也守不住他们。但我还是要说,弩阵兵有成为天下强兵的潜质,二公子最好掌握在自己手中,毕竟当今的世道太乱了,许多人的脑子里都想效仿当年的陈胜与吴广,但可惜就连陈胜与吴广最终也败了!” 李世民听得连连摇手。 “不至于不至于,我相信我的手下中,没有那么不开眼的人。” “总之二公子,如果是你想接管弩阵兵,那我毫无怨言,如果是别的什么人,那就让他先胜过我再说!” 见曾继态度这么坚决,李世民也没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两人闲聊几句之后就归队了。 看着李世民离去的背影,曾继嘿嘿一笑。 “想套路我,你差得可有几百年呢,不过这也算是提醒了我,回到晋阳后,肯定会有人伸手,而且击败魏刀儿之后,李渊就要正式开始为起兵做准备了,到了那时,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的人就会陆续来投奔,留给我刷好感度的时间不多了。” 由于大隋朝的规定,地方官员是不能与非自己管辖区内的官员过多来往的,毕竟要避免臣子们串联嘛。 因此在李渊正式起兵之前,大唐开国的众多将领与谋士,都还没有投奔于他。 这段官员的真空期,是曾继的机会,如果他不好好抓住的话,那么等长孙无忌,房玄龄,殷开山这些人来了之后,曾继再想出风头可就难了。 特别是长孙无忌,那可是李世民正经的大舅哥,关系近得比亲兄弟还亲。 曾继这个名义上的小舅子,完全无法跟长孙无忌相提并论。 “李二今天只是来试探,那些想伸手的人应该不至于这么快行动,但这也是一个预兆了,我要想个办法才行。” 顺利打扫完战场后,天已经黑了,数千俘虏被严加看管起来,这一夜几乎没有人能休息。 隔天早上,大军再次开拔,朝魏刀儿占领的西河郡而去。 本以为会有一场恶战,结果唐军刚一到西河郡边上,一伙厉山军的逃兵就带着魏刀儿的人头前来投降了。 看着魏刀儿那颗血淋淋,到死都没有闭上眼的人头,李渊哈哈大笑。 “将人头用药处理好,陛下看到后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魏刀儿一死,西河郡的厉山军早就做鸟兽散了。 这就是叛军与隋朝府兵的最大区别,叛军一旦打了败仗,就会有很大的可能兵败如山倒,拦都拦不住。 相对来说,府兵们的素养要高得多,哪怕打了败仗,只要主将还在,就还能重新组织起来。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府兵们都有崇高的爱国情怀,单纯只是他们的家人还在大后方呢,一旦他们当了逃兵,那他们的家人肯定会受到连累,相反,如果力战不退,最终战死了,不仅能得到一个好名声,家属还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抚恤金,这都无形中提高了府兵的战斗力与忠诚度。 当然了,有利就有弊,如果朝廷出不起这笔抚恤金的话,那就别指望府兵们给你卖命了。 很多人脑袋绑在裤腰带上来当兵,为的就是钱,光谈情怀不给钱,你当人家是sb呀! 唐军顺利接管了西河郡后,李渊留下一千人驻守,随后就带着自家的四千人,以及近一万的俘虏,踏上了返回晋阳的旅程。 又是一个夜晚到来,唐军在野外扎营,各部各司其职,井然有序的。 只不过相较于几天前,唐军士兵的戒备心与警惕性明显放松了许多,甚至就连巡逻的哨兵都减少了一半。 毕竟附近最大的叛军都被消灭了,剩下的一些小鱼小虾,根本不可能来撸虎须,士兵警惕性下降也可以理解。 而在军营正中,李世民的大帐内,长孙顺德正表情激动的劝说着李世民。 “世民,别再犹豫了,唐公这次大胜而归,肯定会名震整个太原,到了那时,许多事情我们都要提前准备了,我之所以索要弩阵兵的指挥权,都是为了唐公,曾继那小子虽然有些本事,但到底还是太年轻了,更加没有什么根基与出身,这样的人如何能委以重任呢?” “而我这段时间与弩阵兵同吃同住,还学到了他们的训练方法,再加上你我之间的关系,试问还有人比我更适合当他们的上司吗?” 李世民暗暗皱眉,心中有些不喜。 “伯父,这件事我要再考虑考虑,你应该明白,之前大败厉山军,曾继当记首功,如今封赏还没下来,就要夺了他的兵权,这实在是说不过去,所以这件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眼见李世民态度很坚决,长孙顺德知道不能逼得太紧,另外他今天来也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意向,并不是来逼李世民表态的,因此又说了几句后就离开了。 长孙顺德走了之后,李世民摇摇头。 “用曾继的话来说,这吃相还真是难看。” 第八十一章 偷营 虽然有些介意长孙顺德的吃相,但对方的话,还是让李世民的内心有些动摇,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以出身定高低,但毫无疑问,这个时代还是门阀世家的天下,哪怕是杨家与他们李家,也都是天下闻名的大门阀。 否定门阀,就是否定自己,李世民内心的犹豫持续增加,真的动了让曾继交出指挥权,让长孙顺德接管弩阵兵的心思。 而另一边的长孙顺德,回自己的大帐后,亲信周二立刻传来了第一手情报。 “大人,那几个安插到弩阵营的人已经做好准备了,随时可以扇动人心,鼓动大家转投您的门下,只不过这样做有些风险。” “什么风险?” 周二朝李世民大帐的方向指了指。 “弩阵营中有咱们的人,肯定也有二公子的人,而且可能更多,一旦咱们这边使用小动作,二公子那边肯定会知道,万一因此让二公子对大人有所介怀,这恐怕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长孙顺德起身,在大帐里转圈。 “你说得也有道理,世民在那边绝对有很多眼线,毕竟他是最早重视弩阵兵的人,不可能放任那里成为曾继的地盘。这样吧,再等等,现在曾继刚刚立了大功,要动他实在过于扎眼,等回到晋阳城之后,就让咱们的人搞些小动作,破坏弩阵营的团结。” 周二一听就明白了。 “大人,您的意思是说,营造出一个曾继无法服众的假象,如此一来,二公子就必须找一个更能服众的人来管理弩阵营,而这个人非大人您莫属啊!” 长孙顺德嘿嘿一笑,到底是出身门阀世家,不仅有打仗的本身,政治方面的头脑也不是一般的草根武将能比的。 “明白了就去安排吧。” “是,属下这就去。” 周二去安排了,长孙顺德则志得意满,一幅胜券在握的样子。 “曾继呀曾继,本来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将领,那我不仅不会找你麻烦,反而还会将你拉拢过来,成为亲信。可谁让你偏偏是小婵那个贱婢的弟弟,为了我那个侄女,为了整个长孙世家,我必须打压你!” “论远近亲疏,以及在世民心中的地位,你都远远不如我啊!嘿嘿嘿嘿……” 长孙顺德自嗨了半天之后,就开始洗漱休息了。 黑夜降临,整个军营陷入寂静之中,除了哨兵巡逻发出的脚步声外,连飞禽走兽的叫声都很少听到,静得非常诡异。 而到了后半夜,就连巡逻士兵的脚步声都没了。 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随着魏刀儿的被杀,厉山军逃得逃,降得降,整个太原已经没什么大的叛军可以与李渊的部队一较高下了。 基于这样的心理预期,从将领到士兵,警惕性一降再降,导致连巡逻的士兵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整支唐军,只有弩阵营的哨兵没有放松警惕,并不是他们不想,而是军规在那里摆着,而且以往训练时,曾继会时不时的去查哨,一旦发现有偷懒的人,那就二十军棍伺候,谁求情都没用。 在这些铁纪的督促下,弩阵兵的哨兵没有人会报侥幸心理,不仅常规哨兵如此,那些隐藏起来的暗哨同样如此。 这不,弩阵兵军营西方两百米,一个暗哨找到了一个树洞,此时就像一只豹子一样趴在那里,双眼借着月光观察着四周,同时还时不时的将耳朵贴在地上,听四周的动静。 突然,一阵急促但轻微的脚步声传入哨兵耳中,他立刻整个身体都趴在地上仔细听,果然有声音。 哨兵赶紧爬到树上,借着月光朝远处打量,结果发现远处的树林中,有大量黑影晃动,明显是有大队人马过来了。 “偷营?这是哪来的部队,太原周边还有这样规模的敌人?” 哨兵很震惊,但他的反应极快,几步就从树上跳下,准备回去报信。 然而就在这时,一支箭突然从远处射来,瞬间命中了他的后脑,将其钉死在树干了。 百米外,蛇二收起了手中的大弓,表情阴冷。 “居然还有哨兵,真麻烦,命令所有人加快脚步,接近敌营后立刻行动,不要有一丝迟疑!” “遵命!” 两名死士去传令了,随后蛇二将手上的1000人分成了数个小队,分别从三个方向袭击唐军大营,并且留下一个方向供他们逃跑。 他们毕竟人数只有1000人,哪怕是在偷袭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全歼了上万唐军,因此留一个方向供他们逃跑,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蛇二的算盘打得很响,但很可惜他低估了弩阵兵的巡逻体系,暗哨可不只一个,而是好几个。 就在蛇二的一支部队靠近弩阵营还有几十米之时,一阵刺耳的锣声响起,随后锣声一个接一个,迅速传遍了整个弩阵营。 早就习惯夜间突然行动的弩阵兵们,一点惊慌都没有,迅速戴好装备,然后从营房中跑了出来。 结果迎面就撞上了偷袭的死士小队,弩阵兵们根本没废话,直接开干。 一片箭雨射过来,反倒是死士小队的人反应慢了半拍,瞬间就死了好几十。 直到这时,他们才开始进攻,吹响了这次夜袭的号角。 “有人偷营?!” 曾继也第一时间穿好装备冲了出来,沈若叶紧随其后,在出兵之后,两人一直睡在一个营帐内,毕竟沈若叶不是花木兰,与一众士兵挤在一起,一旦被发现了会非常麻烦。 而跟曾继一起睡,沈若叶自认动起手来,可以轻松碾压对方,因此完全不担心失身的问题。 至于说男女之防啥的,江湖儿女本来就不在意!沈若叶不反对,曾继自然也不会多说了。 “来人的数量不少,而且还装备了连弩!” 沈若叶目光锐利,一眼就认出了死士们手中居然有连弩,虽然数量并不多,也就几十架而已,但那毫无疑问是曾继发明的破甲连弩! “是蛇灵?!” 曾继反应很快,瞬间就想到了这个可能,沈若叶一愣之后,身上顿时暴发出瘆人的杀气。 “女侠,别冲动,先打退这伙王八蛋,然后再看看有没有机会抓住他们的首领,别在小卒子身上浪费太多体力。” “我明白!” 沈若叶一手提刀,一手抓起号角,随时准备听从曾继的命令指挥所有弩阵兵。 随着号角声的响起,弩阵兵们开始有组织的反击,负责这个方向偷袭的死士们立刻遭到了压制,炸营的效果已经没办法实现了。 然而这边的夜袭虽然受阻,可其它两个方向却进展神速,特别是由蛇二亲自率领的那一支,就像一把利剑一样冲入唐军中枢,径直朝中军大帐杀了过去。 第八十二章 忧伤 相较于弩阵营的快速反应,其他军营可就没那个速度了,甚至许多人是在睡梦中被抹了脖子的,死得可谓相当得憋屈了。 甚至就连李世民的直属骑兵队,当死士小队冲进来时,也来不及拿装备,只能赤手空拳反抗,后果可想而知。 “杀光,烧光,不用去追那些逃兵,只杀那些敢反抗的,跟着我一起冲!” 蛇二手拿两条铁锏,也就是两大门神中,秦叔宝的那种武器,看起来就像两条圆铁棍。 最粗的地方足有鹅蛋粗,实心的,每一条铁锏都有三十斤,两根就是六十斤,换成一般的士兵,使用三十斤的重武器都困难,但蛇二一手一个,居然还舞得虎虎生风,一看就是有武功在身的。 他带领二百人直插唐军的中军大帐,目标不用说就是李渊李世民这些军中的高级将领。 这其中,也包括长孙顺德,因为他与李渊李世民等人的帐篷离得很近,当混乱发生时,长孙顺德还迷迷糊糊的,一幅起床气的表情,张口就骂。 “哪个混蛋打架,给我抓起来,各打五十军棍!” 吼了一嗓子后,不仅没有得到回应,外面的噪音反而更大了,直到这时长孙顺德才反应过来,可能是有人偷营。 他赶紧爬起来,准备去穿铠甲,可惜古时候的铠甲可没有拉锁,而且还是分解的,穿起来不仅麻烦,甚至还要两人配合才能穿上。 长孙顺德刚刚将上身的叶子甲套上,正在戴披肩,大帐就被人一刀劈开,随后三名死士举着染血的横刀就朝他冲了过来。 长孙顺德大惊,来不及再穿甲了,赶紧拔出横刀反击。 “叮叮当当” 黑暗中,长孙顺德靠着感觉连挡了三下,横刀之间碰撞,飞溅出耀眼的火星,也给众人提供了短暂的照亮。 瞬间亮光闪耀的瞬间,长孙顺德一个右踏步迈出,身体像离弦之箭一样冲出,刀随身走,一刀刺穿了一名死士的喉咙! 随后手腕翻转,彻底将对方的脖子割开,鲜血喷得满帐篷都是。 与此同时,利用挥刀的动作,长孙顺德就地一滚,避开了另一个死士的斩首一刀,但头盔却被砍飞了。 本就没扎紧的发髻,直接披散开,让长孙顺德变成了披肩发,还有点黑长直的感觉。 第三个死士的刀朝着长孙顺德的后心刺来,长孙顺德刀随身走,一手握刀柄,一手扶刀背,向外一架。 金属碰撞声中,第三刀被架了出去,但由于视线太差,这一刀架得不够彻底,长孙顺德的左臂被划了一下。 本来这样的小划伤,如果有铠甲的话,是完全能挡住的。 但长孙顺德身上的甲根本就没穿好,刚刚又是挥刀又是打滚的,早就脱落了,结果这一刀直接划开了他的皮肉,鲜血立刻就顺着衣袖流了下来,同时火辣辣的疼痛传来。 见血成疯,长孙顺德大吼一声,突然的鬼叫让两名死士微微一愣,随即刀光一闪,一个死士反应慢了半拍,肚子中刀,直接被开了膛,各种下水流了一地,虽然没有立刻死,但也没什么战斗力了。 转眼间,三去其二,剩下的一个死士自然不是长孙顺德的对手,因此数刀之后,也成了长孙顺德的刀下鬼。 不过这三人到底都是死士,特别是最后一个,眼见取胜无望,居然在最后用出了同归于尽的手法。 在被抹脖子的瞬间,重重一脚踢中了长孙顺德的下体,强烈的疼传遍全身,即便处在杀人的亢奋之中,也难以抵抗这股疼痛。 长孙顺德“嗷~~”了一声,手中的刀都抓不住了,开始在地上打滚! 就在这痛的时刻,又有人闯进帐篷,长孙顺德顿感死神降临,正准备闭眼等死之时,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伯父!你没事吧,伤得重不重?” 来人居然是李世民,两人的帐篷本来离得就近,在喊杀声响起之时,李世民根本顾不上穿甲,提着一把横刀,一面圆盾就冲了出来,在连杀了两名死士之后,正好看到三个死士冲进了长孙顺德的帐篷。 李世民赶紧冲过来,结果一进来,就看到长孙顺德在那里打滚。 “我……我还挺得住,世民,你快跑,炸营了!” 李世民当然知道炸营了,尽管他当初受到曾继的启发,有意识的训练骑兵队的人,就是为了避免被人偷袭后出现炸营的情况。 但到底做得不够坚决,再加上骑兵不同于步兵,他们是需要上马才能发挥最强战斗力的。 骑手可以夜间训练,但战马可不行,真要是像弩阵营那样练,恐怕马很快就会因为作息混乱生病了。 因此骑兵部队的防炸营训练也就是走走过场,自傲的李世民,并不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别人夜袭。 结果报应来得就是这么快,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还没来得及论功行赏,结果反手就被人给夜袭了。 更为重要的是,到现在了,李世民也没想明白在太原这块土地上,还有谁敢袭击他? “不管怎么说,先杀出去!” 尽管还很蛋疼,但长孙顺德还是强忍疼痛爬了起来,与李世民一起杀了出去。 两人刚一出来,就看到李渊在一众护卫的保护下,朝这边冲了过来。 “世民,还有顺德,你们两个受伤没有?” “父亲我没事,伯父受了点伤,但应该没大碍!” 李世民现在也只能这样说了,总不能说长孙顺德蛋碎了吧。 “快上马,一起杀出去!” 护卫们让出了两匹马,三人一起朝外冲,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蛇二在分派任务时,除了说击杀反抗之人外,还有一条,那就是击杀所有骑马的人! 三人一上马,立刻就成为了一众死士袭击的首要目标,数只弩箭从远处射来,长孙顺德当场就中了一箭,而李渊与李世民要不是护卫拼死保护,恐怕已经被射成刺猬了。 “快走!” 李世民一把抓住长孙顺德那匹马的僵绳,打马全速往外冲!危机到了极点。 与这边九死一生的局面正好相反,弩阵营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早就习惯夜战的弩阵兵,轻易就压制了死士们的第一波冲击,随着曾继反击的号角,仅仅两个反冲锋就全灭了这群不知进退的死士。 随后曾继带着所有弩阵兵,前往中军去接应李世民等人,结果刚到营门附近,就遭遇了一大波逃兵。 这些人根本不听弩阵兵的呵斥,就像被吓破了胆一样,只知道闷头逃跑。 曾继一声令下,数十架连弩开火,冲在最前面的三十几人直接被钉死在地上。 踩着同伴的尸体,曾继脸上的表情就像恶鬼一样。 “动摇军心者,杀无赦!” 第八十三章 反击 说杀人就杀人,曾继的狠辣直接吓住了所有逃兵。 “都跟着我们一起杀回去,谁要是敢掉队,格杀勿论!给我冲!” 曾继一声令下,亲自带领着三百弩阵兵冲进了中军大营,剩下的两百弩阵兵则分布在四周,盯着那些逃兵,一旦发现有人想逃,立刻射杀,根本不跟你多bb! 这样的举动让所有逃兵都绝了逃跑的念头,毕竟弩阵兵的可怕他们早就见识过了,特别是从厉山军那边投靠过来的,那可是用自家同伴的生命见证过弩阵兵的恐怖。 当初两万多人都不是对手,如今手无寸铁,身份调换,就更加不敢多说什么了。 于是乎,刚刚还像丧家之犬一样的逃兵们,一个个的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又朝反方向冲了回去。 沿途看到散落的兵刃纷纷捡起来武装自己,同时收拢更多的逃兵,以至于这支部队的数量越来越多,到最后逃兵们见到这伙人,都会本能的靠拢过来,根本不用弩阵兵威胁就自觉的加入进来,展开对死士们的围剿。 此时中军大账的位置,李家父子与中箭受伤的长孙顺德,已经被团团包围了。 由于没来得及披甲的关系,明明有武艺在身的三人,此时非常得狼狈。 之前沈若叶在给曾继讲解武者等级时曾说过,武者虽然力量强大,远超普通人,一流高手甚至可以以一敌百,哪怕是被团团包围,也能靠自己的本事杀出去,就像她当初在宋追命府上那样,两百多名护卫也没拦住她。 但沈若叶也说了,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城镇以及复杂的环境中,战场例外。 原因就是,复杂的环境有助于武者的发挥,武者特别是一流武者,都拥有极高的机动性,飞身上房,在树木与墙壁之间来回跳跃都是小意思。 但在战场上就不行了,特别是被团团包围时,周边全都是全幅武装的敌人,各种长矛,利刃,甚至是箭矢不断袭来,哪怕是武者也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就算是像沈若叶那样的一流武者,上了战场恐怕也要被围死。 当然了,身上有甲胃时情况会好很多,甲胃这种东西可以有效弹开利刃类兵器的攻击,特别是性能强大的明光铠,更是非重武器不能伤之。 如果装备明光铠的人,还拥有强大的武力以及一匹好马的话,真的可以从容在敌阵中七进七出,古代那些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人,也不是完全在吹牛比。 然而现在的李家父子三人却没这个条件,他们的马虽然不错,但由于时间仓促,根本没来得及披甲,甚至于手上只有一把横刀,连根长兵器都没有。 横刀这种步战兵器,在马战中根本没多大威力,再加上死士手中的连弩,都是巨大的威胁,因此一番冲杀下来,他们不仅没有突围而出,反而被围了个结实。 “世民,你们走!我来断后!” 后背中箭的长孙顺德,现在几乎变成了一个血人,他一手拿刀,一手持盾,直接飞身跳下马,准备跟死士们死磕。 “顺德,你给我回来!我不许你死!” 李渊在马上大叫,结果一个没留神,一支弩箭飞来,正中他的头部,还好他跑出来时,戴了自己的头盔。 身为主将,他的头盔质量很不错,一箭射来,居然没有射穿。 可强劲的冲击力,还是震得李渊脑壳“嗡嗡”的,直接就从马上栽了下来。 李世民见状也翻身下马,伸手扶起李渊,然后与长孙顺德三人背靠背站到一起! “父亲还有伯父,现在还没到必死的局面,我们先找个土坡固守,等待援兵!” “世民,不会有援兵了,已经炸营了!” 长孙顺德大量失血,现在有点头昏眼花,只能大吼着强打精神。 “别人炸营了,但曾继那边肯定不会,他一定会过来支援的,别放弃希望了!” 长孙顺德一愣,哪怕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愿意承认,但现在也不得不点头。 李渊见状大喜。 “世民,曾继那小子真的会过来支援?” “是的父亲,曾继的弩阵兵曾经针对夜间偷营做过相应的训练,而且他治军严厉,不论身处何时何地,士兵睡觉时都会有明哨与暗哨巡逻戒备,今夜被偷营,他的弩阵兵一定反应得过来,不可能炸营的!” 李世民此时对曾继可谓是信心百倍,李渊一听,不管心里相不相信,在这种时候,也只能祈祷李世民说得都是真的! “李渊?还是李世民?!” 带队冲杀的蛇二很快就发现了李家父子,至于那个全身是血的长孙顺德已经被他本能的忽略了。 “杀还是不杀?” 蛇二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他这一次只是来找麻烦,不是来歼敌的,特别是李家父子两人,更是不在他的击杀名单上。 然而现在已经不是他想控制就能控制的了,身边的死士早就杀红了眼,更何况死士们严格来说是高君雅的人,不是蛇灵的,他蛇二只是这些死士的指挥官罢了。 而高君雅与李渊可是死对头,高君雅一天到晚想取代李渊,成为下一任的太原留守,因此杀掉李渊绝对在高君雅的计划之中。 就在蛇二犹豫,要如何制止死士,又显得不那么假之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喊杀声。 赶紧扭头一看,发现一大群唐军朝这边冲了过来,冲在最前面的几百人,正是高君雅与蛇灵组织最关注的弩阵兵。 “给我挡住他们!” 蛇二大吼一声,带队朝弩阵兵冲出,死士们一听也纷纷回头,当看到弩阵兵们已经杀过来时,来不及细想,本能的杀了过去。 “是曾继!他带着弩阵兵过来了,我们得救了!” 李渊激动地大叫,李世民则挥刀砍死一个冲过来的死士,稍稍松了口气,打量四周时,发现护卫死得只剩下不足十人了,再过十分钟,他们所有人都会死在乱军之中,甚至于一阵箭雨过来,没有甲胃在身的他们,恐怕就会变成刺猬。 “你们几个保护我父亲,我去斩了那个贼首!” “世民,你小心呀!” “父亲放心,我心里有数!” 从来都是他伏击别人,今天居然反过来了,李世民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如今终于到他出气的时刻了。 就见他大吼一声,朝着死士部队的尾队就冲了过去。 第八十四章 降维打击 激战中,曾继很快就发现了乱军中的李世民,以及更后面那被几个受伤护卫保护着的李渊,至于说长孙顺德,曾继本能的忽略了。 “快去保护唐公和二公子!冲过去!” 曾继一声令下,数支弩阵兵小队冲了过去,其他人则开始高频率的放箭,在极短的时间内,打出了一个真空地带。 随后五支弩阵小队冲了过去,其中两支将李世民与死士隔开,将其保护了起来,剩下的三支则与李渊等人汇合。 “曾继,给我杀光他们,不用留活口!” 李世民刚刚一番战斗下来,身上又挨了两刀,所幸没有砍到要害,因此现在还挺生龙活虎。 他一边命令曾继,一边从一个弩兵手中抢过连弩与箭匣,开始高速的放箭。 本来李世民就非常擅长弓箭,如今连弩在手,就像开了锁头挂一样,一箭一个,转眼间就有十几个死士死在他的箭下。 曾继则让沈若叶吹响了号角,开始全面反击,而他自己则赶向李渊那边,准备刷刷好感。 就在这时,沈若叶轻轻拉住了曾继的衣袖,随后伸手指向战场的一端。 “看那个大个子,是蛇灵!” “蛇灵?!你确定?” 虽然曾继已经猜出这伙人十有八九是蛇灵派来的,但这么多的人,明显不可能都是蛇灵中人,甚至有可能只有领头的是。 乱军之中也不好分辨,正在头疼之时,沈若叶却发现了目标。 “绝对不会有错,他的武技路数跟小红非常像,肯定是蛇灵培养出来的杀手,而且实力比小红还要强,应该达到了二流巅峰。” 曾继仔细观察远处的蛇二,发现这简直就是一个人形暴龙。 双手铁锏舞得虎虎生风,每砸一下,都有唐兵连人带兵器一起飞出去。 就在曾继观察之时,一个轻骑兵手拿长矛朝蛇二杀了过去,长矛长度达到了两米,人借马势,巨大的冲击力根本不是人体能抗衡的,最少普通人绝对扛不住。 然而蛇二却像不知道这个常识一样,面对骑兵的长矛,居然微微一侧身,让长矛从腑下穿过,然后胳膊用力一夹,居然将长矛的柄给夹住了。 “嘿~~” 一声暴呵从蛇二口中发出,其单臂发力,居然借着长矛,一举将骑兵给挑下了马,不仅如此,其左手锏更是在电光火石之间抡圆了重重砸在马头上。 “咔嚓” 骨裂声响起,战马惨叫一声,身体横着就摔了出去,瞬间就爬不起来了! “我靠!这还是人吗?力气比马还大!就这还只是二流武者?” 曾继震惊得张大了嘴,他之前虽然见过小红,还跟人家交过手,虽然一招就被秒了,但小红的武艺更多的是技巧,并没有超越常识。 哪怕是沈若叶,也只是速度快得曾继看不清罢了,同样没有表现出多么强大的力量。 最少在视觉冲击力上,远没有蛇二刚刚这一下来得震撼。 “是二流巅峰,再加上主练红肌,这才有这么大的力气。但也因为他全身的红肌过于多了,造成了肢体的僵硬,所以算不上一流武者。” 沈若叶一脸淡定的点评着,曾继问道:“这么说,你可以轻松击败他?” “当然,在我眼中,他的身体最少有五到六处破绽,只要针对那几处破绽,打败他并不困难,但如果要活捉的话,就有点难度了。” 沈若叶的意思曾继听懂了,他扭头看了一眼杀红了眼的李世民。 “李世民应该已经想到这伙人的来历了,所以才下达了不留活口的命令,既然如此,那就没必要活捉了。” “真下杀手?以这家伙的实力,在蛇灵中的地位应该不低,也许能从他口中得到一些消息呢。” 沈若叶有些迟疑,曾继却笑了笑。 “关于蛇灵这个组织,我心中大体已经有了个概念,况且以这个组织的严密性,你觉得那边的大块头,会没有自杀的手段吗?” 沈若叶叹了口气,之前小红那次是偷袭,这才得手的,眼前的大块头既然敢带着敢死队来偷营,一定预留了自杀的后手。 一旦情况不利,立刻就会自我了断,除非沈若叶可以一击秒了对方,不然的话,休想抓到活口。 “那我上了?” 沈若叶拔出一把横刀,却被曾继拦了下来。 “你现在不方便暴露,区区一个二流武者,杀他的方法太多了,把号角给我。” 曾继从沈若叶手中接过号角,直接放到嘴巴上吹了起来。 十只弩兵小队冲出来,组合成一个弩兵大队,他们的大盾手凑到一起,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突击战阵,然后像推土机一样向前撞去。 四十名弩手开始放箭,居然打出了重机枪的威力,所有拦路的死士连反击都做不到,就被扫成了刺猬,哪怕他们手中也有连弩也毫无作用。 “这是!?” 同样处在弩兵小队中的李世民被惊到了,他发现,这支弩兵大队的攻击有如水银泻地,箭矢一支接一支,根本没有停顿! 身为射箭高手的他很清楚连射的难度,无论是用弓还是用弩,想要连射都要有极高的熟练度才行。 可即便是熟练度ex了,所做出来的连射也是有细微停顿的,不可能一箭接一箭,箭与箭之间几乎没有间隔。 而眼前的弩兵大队之所以做到了这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是因为四十名弩手互相配合,用人数弥补连弩的不足,再加上目标一致,所以才用弩打出了重机枪的火力。 “好熟练的配合,你们之间的默契这么高的吗?” 李世民询问身边的弩阵兵。 “回二公子,这种突击战阵只有老兵可以做到,后来加入的新兵可做不来!” “原来如此,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在李世民的惊叹中,死士们一个接一个的被杀死,这种类似重机枪般的攻击,绝对算是冷兵器部队的天敌。 冷兵器部队进攻时讲究集团冲锋,也就是人群站得比较密,这样冲锋的威力会更大,也更加不容易防御。 然而面对重机枪般的重火力时,这种集团冲锋就相当于集体自杀,自然是伤亡惨重。 蛇二见势不妙,想要让死士们散开,但已经来不及了,身边的死士伤得伤,死得死,已经不足十人了,更为要命的是,那前所未见的弩箭雨正朝着他射过来! 第八十五章 善后 危急之中,蛇二直接扔掉了左手的铁锏,捡起地上的一面圆盾护在身前。 “叮叮当当” 一支支弩箭命中了圆盾,传来撞击声的同时,还加杂着大量圆盾破裂的声音,甚至于有的弩箭箭头已经穿透了圆盾,从盾的背面露了出来。 蛇二大惊,刚要撤退,就在这时,双腿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数支弩箭命中了他的双腿,直接将其钉穿了。 剧烈的疼痛,以及骨头开裂,让蛇二无法再站立,他像一面墙一样拍向地面。 “好可怕的连弩!唐军手中的连弩居然有这么强的威力吗?失算了!不过……” 强忍疼痛的同时,蛇二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一颗紫色的药丸,然后毫不犹豫的扔进嘴巴里。 此时圆盾已经被射碎,数支弩箭命中蛇二的身体,然而现在的蛇二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紫色药丸入口即化,并且药效奇快,几秒钟就开始发挥作用。 蛇二的内脏有如被烈火焚烧一样,跟内脏的疼痛一比,身体被弩箭射穿的疼痛几乎就是不存在的。 曾继带着沈若叶快速赶到蛇二身边,沈若叶捏开蛇二的嘴,仔细看了看,随后朝曾继摇了摇头。 “果然见势不妙就自杀,蛇灵的洗脑水平还真是让人生畏!” 虽然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曾继还是震惊于蛇灵组织的人员管理能力。 “曾继,这回真是多亏了你,干得漂亮!” 危机解除,李渊在几个护卫的保护下走了过来。 曾继赶紧拱手行礼。 “让唐公受惊了,臣之过也。” “哈哈,你无过,要不是有你在,恐怕我们父子都要丧身于此了!” 说罢,李渊扭头看了看已经死去的蛇二,冷哼了一声。 曾继小心的开口询问:“唐公,关于这伙人的来历……” “哼,不用说了,能在魏刀儿被灭的现在,还能组织这么一支部队前来偷营的,太原这一亩三分地上可就那么几个,有些人就是认不清自己有几斤几两。” 听着李渊话里有话,曾继就知道对方心里已经有数了,自然不用自己再多说。 至于说蛇灵的事情,曾继并打算提,一来这个组织过于神秘,在小红与蛇二身死的现在,就算说了也没证据证明。 二来这个组织知道他与小婵之间的事情,真要是狗急跳墙,曾继也有点扛不住。 三来就是他不想这时就暴露沈若叶这个高手,万一李渊或李世民招募对方,那麻烦的事情就会一件接一件,不仅他不想沈若叶离开,恐怕沈若叶也没想过多的与李家父子接触,所以综合这些因素,曾继没有将蛇灵的事情告之。 蛇二被杀,三波死士就亡了两波,剩下的一波李世民亲自带队,不到半个小时就歼灭了。 而这些死士也真不愧他们的名字,居然到死都没有一个投降的,哪怕是受伤倒地的,也想办法自杀了。 指望这些人去当证人,指控高君雅,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也许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李世民与李渊父子才会下达必杀的命令,根本就没想抓俘虏。 一番激战下来,一千死士全灭,唐军这边的损失也不小,厉山军的那些俘虏就算了,只是唐军本身的损失就达到了近两千人,扣除之前雀鼠谷之战的人员损失,一场夜袭,居然让唐军的精锐减半,可谓是损失惨重。 特别是对于李世民而言,这绝对是一场大败。 历史上的李世民虽然算是最能打的皇帝之一,但也不是毫无败绩,然而与历史上的首次大败不同,这一次由于曾继的蝴蝶效应,让李世民的首败提前了好几年,同时也让曾继意识到,随着自己介入的程度不断提高,隋唐史上发生的大事小情,恐怕也会出现很多变数。 更何况,就算自己不介入,史书记载的很多东西也不能全信,真要是觉得读过几本史书,就能做到全知全能,那就是脑子进水了。 后半夜在休整与抢救伤员中渡过,回到自己的营地内,曾继一边吩咐人处理尸体与伤兵,一边与沈若叶回到自己的帐篷内。 “蛇灵这回的动作这么大,接下来会不会直接在晋阳发动兵变?” 沈若叶的问题让曾继笑了起来。 “不会的,你想多了。” “为什么不会?他们都敢偷营了,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的?对了,你之前不是说,对这个组织已经有概念了吗?说给我听听。” 曾继点了点头,与沈若叶一起坐到垫子上。 “从这几次的接触来看,蛇灵这个组织大概率是听命于大隋朝廷的,那个所谓的大统领十有八九是皇室中人,不然的话,高君雅也不会跟蛇灵合作,大隋朝更不可能容许这样一个组织存在。” “真的吗?以大隋朝现在的状况,还能管得了谁?” 沈若叶对于大隋朝廷很不屑,曾继却摇摇头。 “你千万别小看了朝廷,虽然杨广这几年不断作死,但他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昏君,甚至只看他前半生的话,说他是个圣君的人都大有人在。” “圣君?就他?” 沈若叶更不屑了,曾继笑了笑。 “当然了,我是不承认他是圣君的,在我看来,杨广作为一个皇帝,有理想,有远见,同样也勇于打破常识,做出了很多壮举。但这个人又过于理想化,而且没有什么耐心,什么事情都想做,而且还要在短时间内做到。” “这种人如果生在一个盛世之中,肯定会大有作为,但大隋朝建国才几十年而已,他爹杨坚虽然是个好皇帝,也给他挣下了不少家底,可毕竟家底并不厚,杨广又是典型的二代,没有经历创业的艰辛,所以一番大手大脚之下,国底被掏空,于是就出现了当今的局面。” “你到底想说什么?” 沈若叶明显对杨广没什么好印象,不想听这给杨广略带洗白的言论。 “我的意思是,杨广做事喜欢一步到位,因此对于朝廷各级官员的管理,也一定有自己的盘外招,而蛇灵就是这个盘外招,这个组织的建立宗旨,应该就是监管百官,防止他们造反的!” 第八十六章 雷霆报复 在曾继看来,所谓的蛇灵,就是明朝时的厂卫! 虽然厂卫这个机构到了明朝才出现,可历朝历代都有,特别是在新生朝代中,当皇帝担心手下造反,类似厂卫的组织就会应运而生,做起事情来,也会非常得肆无忌惮。 大隋朝不仅是个新生的朝代,而且杨广得位也不正,自然更加需要厂卫这种组织来监督百官,这样一分析,蛇灵组织的目的就很好猜了。 将厂卫的大体结构与行事方法给沈若叶说了一遍,后者却是越听表情越难看。 曾继起初还没明白,但很快就想到了。 “女侠,我问你个问题,你父亲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父亲只是一个习武之人,根本没当过官的!” 沈若叶这样的回答,明显也已经想到了问题的核心。 她之所以找上蛇灵,就是为了报仇,在沈若叶的叙述中,是蛇灵的人联合高君雅,随后指使宋追命杀害了她的父亲,以及数百名乡亲父老。 这种血淋淋的仇恨沈若叶到死都不会忘,这辈子都会跟蛇灵死磕到底。 然而如果蛇灵真的是类似厂卫的组织,那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蛇灵要针对她的父亲? 蛇灵的目标应该都是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才对,再差也是有谋反意图的一方豪强,应该不会对一般的小老百姓下手。 当然了,也不排除沈若叶的父亲与蛇灵的某位大佬有私仇,可这样的概率应该很小才对。 也许是看出了曾继眼中的怀疑,沈若叶的情绪有点激动。 “我父亲没当过官,在我的记忆中,他只是一个会些武艺的生意人而已,时不时的会出去做生意,每次做生意归来,都会给我还有同村的乡亲们带很多礼物,如果他真是当官的,为什么不带我去城里住?而且全村都没人知道?这不合道理吧?” “嗯,的确不合道理,要是你父亲当了大官,肯定会衣锦还乡才对。算了,别想这么多了,反正随着李渊的野心一天天变大,蛇灵也会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晋阳,我们有得是机会对付他们。” 沈若叶闻听点点头,情绪总算是稳定了,但曾继心中却还有一个猜测没有告诉他。 “对了女侠,你的武艺都是你父亲教的?” “是呀,父亲虽然平时对我很好,但在练武时却对我极为严苛,稍有偷懒就是一顿打,为此我小时候还记恨过他,可现在正是靠着这身武艺,我才保有为他们报仇的希望!” “嗯,总之我们还有机会的,别灰心。” 听到沈若叶的解释,曾继心中关于沈若叶父亲的另一个猜测更加强烈了,只不过他现在没有证据,说了也只会让沈若叶不高兴,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就在曾继与沈若叶分析蛇灵的本质之时,李世民来到长孙顺德的帐篷内看望他。 “世民,这次的损失如何?” “阵亡了两千余人,伤者更是不计其数,还好有曾继的弩阵兵在,不然的话,这一次恐怕会十不存一。” “这么大的损失吗?可恶呀!” 长孙顺德要不是身上有伤,不然已经跳着脚骂街了。 然而李世民接下来的话,直接让他的血压攀升。 “伯父,你之前的那个提意,我希望你今后不要再提了,同时也警告那些想捡便宜的人,让他们把手都给我收回去,不然的话,我会亲自剁下他们捞过界的手!” “世民你……” 李世民起身,迈步往外走,边走边说道:“伯父,今天要不是曾继及时赶到,不仅会死更多的人,我跟父亲也会死,就算是你,恐怕也难逃性命。曾继对我们有救命之恩,我希望你牢记这一点!从今往后,曾继永远是弩阵营的首领,也永远是我的亲信,任何人都不许染指。” “可是世民,这样太危险了!” “哼,危险吗?如果连他都不值得信任的话,我还能相信谁?行了伯父,你既然已经精通了弩阵兵的训练方法,就想办法自己培养一批弩阵兵吧,人员与装备我都会提供给你,但千万不要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那会让我瞧不起你的。” 说罢,李世民不再多说,掀开门帘离开了。 长孙顺德强忍着上升的血压,感觉身上的伤口好像都裂开了。 内心之中的不甘,气愤,甚至是怨恨一股脑涌上心头,许久之后化为一声长叹。 “算了,以我现在的立场,已经不能再与曾继为敌了,这件事还是让无忌去做好了。” 古人有时候很愚昧,但在重名声这一点上,却是足以称道的,哪怕心里再不愿意,表面上也要装出君子的做派。 如今曾继成了长孙顺德的救命恩人,如果他仍然与曾继作对的话,就会被人们说成是忘恩负义之徒,如此恶名如果传出去,那今后就真的没办法在官场上混了。 因此长孙顺德内心的所有不甘只能强忍,再想去报复曾继的话,就等于拿着下半辈子的仕途作代价了。 况且从李世民刚刚的态度来看,就算他真的不要脸面了,也不一定能干得过曾继。 曾继这边,还不知道自己的一番救援,居然顺带着解决掉了长孙顺德这样的一个大敌。 在接下来的数天内,唐军每日行军都很谨慎,晚上扎营休息时,也像弩阵营那样,明哨暗哨齐上,完全不给别人偷营的机会。 数天的紧张行军之后,终于回到了晋阳。 早已经得到消息的高君雅出城相迎,可李渊却一点好脸色都没给他,根本没怎么交谈,带着自己的人就回府了。 高君雅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但同时眼底深处还露出了一丝惊慌。 此时副将王威走了过来,对高君雅欲言又止,最终化为一声长叹。 “高兄,你这次过于心急了,总之好自为之吧。” 不给高君雅回答的机会,王威也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 这下高君雅是真的慌了,赶紧回府去找魔灵商量对策,本来他已经得知了唐军被偷营,损失惨重的事情。 这回还准备联同王威一起向李渊施压的,可现在看来,事情好像与预想的不太一样。 魔灵这边也在发动自己的情报网,收集相关的情报,结果到了后半夜,一条让高君雅脸色发白的消息传来。 “城外宋家庄遭到一伙强盗袭击,全庄上下数百口全灭,整个宋家庄被一把火给烧光了,高大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宋家庄应该就是你培养死士的地方吧?” “砰” 高君雅手上的高档茶杯掉到地上摔得粉碎,整个人更是惊恐的抖成一团,脸色白得像纸一样,话都说不出来了。 第八十七章 怂货 曾继是在隔天的傍晚听说宋家庄被灭的事情的,而在这一天的白天,是受赏的日子。 全体弩阵兵成员,全都得到了太守李渊的丰厚赏赐,而曾继更是被提升为七品翊摩校尉,手下管理的士兵数量也从500变成了1000. 除了官职的提升,以及大量赏金外,李世民还赠送了一匹突厥战马给他。 这个时代,突厥的战马非常好,远超中原马匹。 李世民赠送给曾继的这匹是一匹黑毛马,通体没有一根杂毛,一看就是血统很纯正的马匹。 曾经在前世关注过赛马,还玩过一款名为赛马娘的手游,稍稍知道一点马匹的知识。 与注重基因多样性的其它物种不同,赛马是血统越纯正,潜力就越大。 历史上那些名扬天下的赛马,往往都有亲属关系,当然了,也不排除杂交马中也有马中王者,但几率要小很多。 而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一匹好马的价值都非常得高,那种顶尖的战马,例如李世民的六骏,更是完全不比超级跑车逊色,当然了,饲养好马的成本也非常高,没钱没势的人还真养不起! 弩阵兵的军营内,曾继正在亲自喂马,培养与它的感情,沈若叶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女侠,你来得正好,我刚刚给小黑起了一个很拉风的名字,叫乌云追电!你觉得怎么样?” “无所谓啦,我来是告诉你一件事,就在昨天晚上,城外的宋家庄遭到了血洗,全庄上下一个活口都没留下,而且整个庄子都被一把火给烧了。” “这么凶残?!知道是谁做的吗?而且这个宋家庄到底干了什么事?居然有人这么凶残的报复?” 沈若叶笑了一下。 “你还真说对了,这就是报复,因为宋家庄就是高君雅培养死士的地方。” “卧糟~~原来如此,那下手的人肯定就是李家父子了,甚至有可能是李世民亲自动的手。哈哈,这下高君雅恐怕要被吓坏了!” “你不担心他狗急跳墙?” 对于曾继的轻松淡定,沈若叶有些不理解。 “狗急跳墙?高君雅有那个本钱吗?哼,在我看来,他让死士偷营这招就是一招臭棋,没有十年的脑血栓,都想不出这样的烂招。” “为什么?他不是差点就得手了吗?” “关键就在这里呀,你想想,如果高君雅真的得手了,他真能得到好处吗?又或者说,他真的能扛起太原留守这个重担吗?” “这个……恐怕悬。高君雅一介文官,如果是在相对和平的地方当太守还没事,但太原是大隋朝的西北门户,承担着防御突厥的重任,同时还要兼顾消灭叛军的任务,这都是军事方面的,高君雅恐怕玩不转,但如果算上王威的话……” 曾继摆了下手。 “王威,这货虽然是武将,但这一次出兵围剿魏刀儿你也看到了,还没开战这货就怂了,真让他扛起防御突厥的重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辞官跑路。” “我之前就说过,杨广这个皇帝虽然当得很有争议,但并不愚蠢,他很清楚王威与高君雅是什么货色,如果他们两人真的可以取代李渊,那根本就不会让李渊到太原来。土鸡妄想取代凤凰成为百鸟之王,真的是痴心妄想。” 沈若叶听明白了。 “也就是说,高君雅这回只能吃哑巴亏了?” “肯定的呀,恐怕不仅是高君雅,就算是蛇灵,这下也要收敛收敛了。” 正如曾继所料,在得知宋家庄被毁之后,高君雅是真的害怕了,整整一天时间连府门都不敢出,缩在家里煌煌不可终日,魔灵越看越烦,终于发话了。 “我说高大人,你能不能镇定一些?如今唐军新败,正是你掌握主动的大好机会,难道你要放弃吗?” “魔灵,你说得轻巧,你要是真有本事,为什么不去杀了李渊?这样我就可以直接取而代之了!” 魔灵冷冷一哼。 “我要是真杀了李渊,你能扛起太原留守的重担吗?我刚刚得到消息,北边的梁师都,西边的薛举,以及西凉的李轨最近都在蠢蠢欲动,更别说东边与朝廷打得难解难分的瓦岗军了,一旦李渊下台,恐怕立刻就会进犯太原,你跟王威联手,能挡住他们吗?” 高君雅被问得哑口无言,魔灵见状感到很心累。 说到底,他们蛇灵也不过是一群特务罢了,虽然也有自己的部队,但数量远远达不到正规军的水平,这就注定他们只能玩玩暗杀与诱捕,最多打打小规模的遭遇战,类似攻城,守城,围剿叛军这样的事情,他们蛇灵是做不来的。 这也是魔灵一定要跟高君雅合作,来对付李渊的原因,对于蛇灵组织来说,杀一个李渊也许并不困难,可在杀了李渊之后,如何让太原不被叛军攻陷,才是最难的。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指望高君雅是不行了。 想明白这些后,魔灵决定转换一下今后的方针。 “既然高大人退缩了,那我们蛇灵也要改变一下对策了,从今往后,我们只会给你提供情报,其它的事情我们就不参与了,高大人,你好自为之!” “魔灵,你不能这样做,你不能不管我呀!你们走了,李渊要杀我怎么办?你不能走!” 高君雅跑过来想拉住魔灵,却被对方轻易躲开了。 “放心,我们没有放弃你,同时李渊也不会杀你,只要你今后小心行事,应该没有生命危险。至于说曾继身边的那个女高手,我会让人盯着的,你大可放心。” 说完,魔灵不再跟高君雅废话,转身离开了。 高君雅一屁股坐到地上,有种天塌了的感觉。 总而言之,李渊一招直捣黄龙,直接就吓住了高君雅,重新掌控了主动权。 不过高君雅虽然这一回怂了,但也没有完全放弃,几天之后,他就拜访了王威,两人将偷营的事情说开,重新结盟,集两人之力,勉强还能跟李渊周旋一番。 当然了,前题是太原周边不暴发大的战事,不然的话,李渊还是绝对的太原一把手,没人能管控他! 接下来的数个月,太原相对和平,没有大的战事发生,高君雅与蛇灵也老实了许多,没有再来找曾继的麻烦。 而经过三个月的学习与解剖实验,沈若叶总算是总结出了一套全新的武学理论,现如今就差实践了。 沈若叶是想直接练的,先自己练起来,有了一定的经验之后,再辅助曾继,可曾继却不同意。 “你可是我身边唯一的武林高手,万一要是练武出了什么问题,再赶上蛇灵前来找麻烦,那岂不是要被人家一锅端了?” “那你说怎么办?你要直接练吗?” “那就更不行了,你这套理论还没经过实践的考验,冒然动手,把我练废了咋办?” 沈若叶瞪了他一眼。 “这也不行,那也没不行,总不能随便找个人当实验品吧?” 曾继摇摇头。 “这可是能直接练成武圣的外挂武学,怎么能让别人知道呢?” 这下沈若叶连话都懒得接了,直勾勾瞪着曾继,让他想办法。 曾继抓了抓头发,突然看向在马场上自由奔跑的乌云追电,也就是李世民赠送给他的突厥宝马。 “女侠,你说你这套理论能不能用在马身上啊?” 第八十八章 超跑培养计划 “用在马身上?你不会是想用你的黑电来做实验吧?” 沈若叶伸手指向远处奔跑中的战马,曾继纠正道:“不是黑电,是乌云追电!” “无所谓啦,按照我这套理论,应该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能练才对,反正这套理论也是由外到内,关键不是修练者,而是一旁的辅助者。” “我明白,这就像修练金钟罩铁布衫一样,修练的人只需要站着挨打就行了,关键在于打人的人如果动手。” 沈若叶强忍想吐槽的冲动。 “差不多吧,不过理论是理论,我们现在只是对人体有了相当的了解,对于马可是一知半解,你想对乌云追电下手,就还要花费大量时间解剖马的尸体,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nonono~~~练武关乎人的身体,以及未来几十年的健康状况,谨慎些是应该的,另外我选择马匹也是有原因的,如果我们能将战马的肌肉锻炼成圣肌,那就相当于拥有了这个时代最强的坐骑,以后不论是上阵杀敌,还是追杀蛇灵,都会如虎添翼的。” “更何况,人体与马体虽然不同,但咱们现在的经验为0,先用马匹练练手,之后自己修练时,也能少走不少弯路嘛。” 说着,曾继指了指军营。 “至于说对于马的了解,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军中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淘汰一批战马,甚至平时受伤的马,也会被淘汰,在军队中,想找死了的战马远比找死人简单多了。” 无论是前世关注过的赛马,还是穿越后接触到的战马,让曾继明白了一件很残酷的事情,那就是马这种动物其实是很脆弱的。 首先,马的消化功能很弱,只能吃草,还必须是懒草,至于玉米,黄豆这种相对难消化的粮食,必须要用水泡软了才能吃,不然就会消化不良。 在消化功能这方面,牛羊能甩马好几条街,这也是养马的成本那么高的原因之一。 除了消化功能差外,马还有另一个弱点,那就是一旦受伤,哪怕不是至命伤,只是骨折,或者肌腱等重要筋络受伤,那这匹马就算是废了,养伤是不可能养好的。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马好动不好静,很难像其它动物那样安静的趴在那里养伤,因此一旦受了大伤,那就真的废了。 像现代世界的那些赛马,一旦遭遇骨折之类的重伤,马主人往往会选择对其安乐死,根本不会去给它治疗。 在战场上,战马与骑手是性命相连的,绝对不可能骑一匹残马上战场,因此一旦马匹受了大伤,那等待着它们的就是被杀了吃肉。 得益于这种情况,曾继利用职务之便,搞几匹伤马死马过来解剖,真的是没什么难度,甚至于都不用偷偷摸摸的。 一番分析之后,沈若叶总算是同意了,随后的两个月,她与曾继又开始了解剖,作画,讨论方案的生活。 终于,到了公元616年的10月,改造马匹的理论知识完备了,曾继将乌云追电拉到了自己的大帐内,随后他与沈若叶一起,每人手中拿着一柄类似鼓槌的东西,当然锤头不是铁的,而是用布之类的绵软之物包裹而成的。 “开始吧!” 曾继朝沈若叶一点头,随后两人同时举锤朝乌云追电的身体砸了过去,马的惊呼声响起,很快就惊动了军营中的其他人。 很快,这件事就传到了李世民的耳朵里,这段时间,他时不时就来弩阵营取经,甚至亲自跟着弩阵兵训练,对于曾继的一举一动都是非常关注的,如今一听这货居然虐待战马,还是自己送的那匹,立刻就将曾继叫了过去。 “什么?新式的练马方法?” “是的二公子,我这种方法如果成功的话,那么乌云追电将会成为天下第一,没有任何马匹可以追得上它,历史上有名的那些名马,什么乌骓,赤兔,的卢,绝影,全都要排在我的乌云追电后面。” 曾继一脸自信,李世民则是将信将疑,要是换成别人说出这样一套话,他早就骂人了,但曾继已经多次证明自己从来不会无的放矢,又多次做出惊人之物,由不得他不信。 “如果你说得是真的,那需要多久才能训练成功?” “三个月吧,三个月后,也就是明年一月,应该就可以训练完毕了。” “好,那我就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到时让你的乌云追电跟我的飒露紫比一场,如果赢了,那我重重有赏,但如果你输了……” “如果我输了,任凭二公子惩罚,绝无怨言。” 两人击掌约定,然后曾继就离开了。 李世民也没太放在心上,毕竟他现在已经彻底将曾继当成亲信了,三个月后真的输了,他也不会过度的惩罚对方。 现如今的李世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父亲,现在局势越来越不妙,瓦岗军围住了洛阳,洛阳随时可能被突破,一旦洛阳被破,李密的下一个目标肯定就是长安,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密室内,李世民将最新得到的情报说给李渊听。 李渊沉吟了许久。 “陛下虽然远在江都,但大隋的气数还没尽,此时还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还不动手?要等到什么时候?” “还需要一个契机,另外高君雅与王威也是个麻烦,半年前血洗宋家庄,虽然让高君雅老实了下来,但他后来与王威结盟,两人联手依然是个威胁,另外建成与元吉他们还在河东老家那边,在他们到达太原之前,绝对不能动手!” 李世民当然也明白这一点,但隋朝有令,外派的官员都必须将家属留下充当人质,特别是嫡长子,是绝对不能一起跟着上任的。 这也是李渊到太原上任时,只带着李世民,没有带李建成的原因。 如今河东那边虽然偶有叛乱,但朝廷的势力还在,李建成等人冒然离开,肯定会被抓回去,真要是那样可就凶多吉少了。 “总之再等等,以朝廷现在的形势,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机会的,世民,你要有耐心!” “我明白了!” 第八十九章 奔跑的怪物 转眼又是三个月,时间正式进入公元617年,这一年对于大隋朝来说,绝对算是烽烟四起的一年,不仅各路反王异常活跃,许多沉浮许久的大士族也纷纷出手了,这其中对于大隋朝,或者说杨广打击最大的就要属李渊了。 与此同时,瓦岗军在洛阳一带与王世充的战斗也打得异常激烈。 还有河北的窦建德等等,全都算是隋末的枭雄,换成其它朝代,这几位也许真的能成就一番帝业,但这个时代只属于一个人,那就是李世民!也因此,无论各路反王如何活跃,最终只会成为李世民的踏脚石而已。 公元617年1月,李世民百忙之中抽出半天时间,前来赴与曾继的约。 一声马嘶传来,李世民最具有悲壮色颜的宝马飒露紫,在马夫的牵引下走了过来。 这匹马不同于现代的赛马,全身肌肉很厚实,一看就充满了力量。 毕竟战马在战场上比得不仅仅是速度,还有力量与耐力,在这两方面,现代的那些赛马根本无法与之相抗。 “曾继呢?让我见识一下他三个月的成果。” “来了来了,让二公子久等了,乌云追电刚刚去干饭了。” 一阵急促得超乎常理的马蹄声传来,李世民当场脸色就变了,扭头一看,一匹他从没见过的骏马,像一道闪电般冲了过来,距离他的飒露紫四米时,突然人立而起,高亢的叫声直接吓得飒露紫后退了几步。 曾继翻身下马,朝李世民拱手施礼。 “这是乌云追电?仅仅三个月,居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李世民走过来,仔细观察这匹他曾经的爱马。 只见乌云追电全身的肌肉就像流水一般,完全不同于现代战马的壮硕肌肉,显得极为美观与顺眼。 但肌肉看起来虽然不大,可却给李世民一种极具力量的感觉,这种感觉有点矛盾,但却又有种合乎情理的感觉。 而让李世民震惊的是,九个多月前,当他将乌云追电赏给曾继时,这匹马应该比飒露紫稍稍矮半个头才对,可现在却整整高了一个头!这也是刚刚飒露紫后退的原因之一。 “居然长个了?这也是练马能达到的效果?” “这个嘛……也许是乌云追电发育晚,所以别的马已经不长个时,它还能再长一点。” 李世民当然不信这种屁话,身为一个超跑爱好者,李世民对于马的了解远比一般人深得多,什么样的马是好马,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当初他之所以把乌云追电送给曾继,除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与笼络人心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乌云追电不如飒露紫,有更好的,次一等的送人也就不心疼了。 可现在一看,李世民有点后悔了。 “看起来到是很神骏,就是不知道跑起来如何,我们就跑10里好了!” 李世民耍了一个心眼,之前他一打眼就看出乌云追电在短途冲刺上要比自己的飒露紫快,这要是像常规的赛马那样,跑个三里五里的就分胜负,那根本不用比了。 因此他将赛程翻了一倍,他的飒露紫不仅速度快,而且耐力也好,短途拼不过就拼耐力! 曾继当然听出了李世民的小心思,但他毫不介意,他的这匹乌云追电,可是经过肉体改造的,甚至于到最后,已经从肉体改造上升到基因升华了,用沈若叶的话来说,现在的乌云追电就是一匹披着马身的怪物。 这世上再强的马,也只是马而已,跟怪物比简直是自取其辱! “开始!” 一声令下,两匹马同时窜了出去,结果仅仅二十米之后,乌云追电就已经领先了一个马身,随后这个差距越拉越大,到一里的距离时,李世民只能在后面吃灰,连乌云追电的马屁股都看不清了。 “差距居然这么大!不可能的!” 李世民的好胜心被彻底激起,用力抽打飒露紫让它提速,飒露紫也不亏是能在历史上留名的宝马,哪怕已经快到极限了,居然还能提升。 渐渐的,飒露紫又拉近了一点距离,可二马之间还是差了五六个马身。 王铁牛与曾继相熟的一些护卫也在一旁观赛,此时都惊得张大了嘴。 “曾老弟的马这么快的吗?好家伙,那可是飒露紫呀,咱们以往也跟二公子赛过马,飒露紫每次都不用出全力就能超咱们两三个马身,可现在居然被曾老弟超了近六个马身?” “岂只是六个马身,你没发现吗?那匹乌云追电在有意降速,显然曾老弟在给二公子留面子,不想领先太多!” “不会吧!要真是这样,岂不是说那匹乌云追电还没有出全力?这世上真的有如此快的马!” “传说三国时期吕布的赤兔马可以在水上奔跑,我看这匹乌云追电应该不比赤兔差了。” 王铁牛一脸不屑。 “别扯了,二公子曾经跟我说过,赤兔什么的都是小说杜撰的,哪怕历史上真的有赤兔,估计跟飒露紫也差不多,但曾老弟这匹乌云追电,简直就像个妖怪一样,真是太快了!” 在王铁牛等人666的议论中,李世民与曾继的赛马已经到了后半程,李世民绝望的发现,自己与曾继之间的距离不仅没有拉近,反而越来越远了。 这其实跟他的驭马对策有关,李世民也算是一个资深的骑手了,会根据赛程合理分配马匹的体力。 然而之前由于双方的距离拉得过大,导致李世民无脑加速,结果飒露紫的体能提前消耗,到了后半程已经有点失速了。 而曾继这边,不仅没有无脑加速,反而有意识的降速,体能自然保持得很好。 再说,现在的乌云追电就是个奔跑怪物,就算一直全速冲锋,匹匹几里地,也累不着它。 综合这些因素,尽管乌云追电一直没怎么提速,但双方的差距还是越拉越大,最终当十里赛程结束时,二马之间的差距最少有十个马身之多! 冲过终点后,乌云追电发出响亮的马嘶声,前蹄高高扬起,随后重重踏在地上。 黄土地面直接被踏出两个凹坑,明显这货的体能还很充沛,反观李世民的飒露紫,跑过终点时,已经大口喘气,全身汗如雨下了。 李世民翻身下马,大步走到乌云追电前,眼睛里充满了震惊与渴望,曾继一看心就提了起来,暗想这货不会是想把马要回去吧。 “好好好,真是世间难得的骏马,曾继,你的练马之术果然非同凡响,来人,赏银千两!” “多谢二公子!” “你先别急着谢我,这匹乌云追电先借我骑几天,另外我的飒露紫就交给你了,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三个月后,飒露紫要是还追不上你的乌云追电,那它就归我了!” 说罢,李世民不等曾继说话,很无赖的骑上乌云追电就跑了。 曾继:“……” 第九十章 进军宗师 李府的跑马场上,李渊正骑着乌云追电在忘我的狂奔,李世民则苦着一张脸在马场边上叹气。 “哈哈哈哈,真是宝马呀,这才是真正的千里马,不愧是叫乌云追电,跟它一比,世民你的那些宝马良车,都上不了台面了。” 风驰电掣般的冲过来,李渊翻身下马,一脸喜爱的用手给乌云追电梳理鬃毛。 “行了,别苦着一张脸了,我又不会跟你抢,再说了,曾继那小子不是说,只需要三个月就能再培养出另一匹乌云追电吗?对了,你问问他,能不能两匹一起练,我那匹青骓也想变成这样。” “父亲,我问过了,曾继说过,这种培养马匹的方式极其费时费力,而且成本极高,没办法普及,最多同时培养两匹。” “成本高没关系,要多少钱都提供给他,如此宝马是能在战场上救命的。” 冷兵器时代,好马的作用真的是至关重要,许多历史上能在万军之中来去自如的名将,个人武力自不必说,其实座下的宝马也是关键。不然的话,一般的战马很容易在乱战之中脱力,到那时,你就是有万夫不挡之勇,也会被人海战术耗死。 就这样,在李世民的飒露紫之后,李渊的青骓也送到了曾继那边,同时送来的还有大量的马饲料与金钱! 看着这两匹撒欢中的宝马,沈若叶很无语的瞪着曾继。 “真成马夫了?” “没关系啦,之所以这样,证明咱们的方法很厉害不是?再说了,李家父子送来了这么多的钱,正好可以用在咱们身上。” 沈若叶闻听,眼睛亮了一下。 “你决定了?不再实验一番了?” 曾继微微摇头。 “现在已经是一月了,我感觉得出,用不了多久,晋阳城甚至是整个太原,都要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历史的浪潮即将拍过来,在这道巨浪来临之前,我们必须拥有足以自保的实力才行。” “虽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既然你决定了,那就开始吧,是你先还是我先?” 曾继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沈若叶。 “一起,我要尽快取得自保的实力,而你也要提升战斗力,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可以成为武圣,达到宗师级。如此一来,面对蛇灵时,咱们就可以掌握主动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借助李渊的力量。” 沈若叶快速打出两拳,空气中传来利刃斩劈的刺耳声响。 “我的武斗经验很丰富,如果能将全身的肌肉锻炼成圣肌,的确有可能达到宗师级。但你就不行了,哪怕你拥有了圣肌,也只是空有力量,想要灵活的运用好这股力量,还需要大量的实战经验才行,光练套路可不行。” “当然了,套路还是要练的,毕竟对于基础为0的你来说,修练套路本身也能增加一定的经验,但你要明白,套路是死的,人是活的,千万不要死记硬背,最理想的状态是将套路变成本能,然后依靠丰富的战斗经验,随意发挥它们。” “女侠教训得是,我会注意这点的。” 两人做出决定后,曾继毫不犹豫的挪用了飒露紫与青骓的口粮钱,购买了人参,合首乌,鹿茸,灵芝等大补之物。 与引同时,还有众多治疗外伤,活血化瘀的药物。 准备好一切之后,两人就开始了自虐……啊不对,是相互摧残式的修练。 没错,沈若叶的这套圣肌锻炼法,就是依靠外力的捶打,然后再以特殊的按摩之法修正破损的肌肉,最终达到重组肌肉纤维,拥有完美肌肉的效果。 听起来很扯,但通过乌云追电的成功案例,证明这个方法是可行的,而且效果拔群。 也正是因为乌云追电成功了,曾继才决定修练。 否则的话,哪怕知道接下来李渊就会起兵反隋了,他也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毕竟以他的见识,真要是没办法成为一代名将,也可以成为名将身边的参谋,毕竟大唐两大军神之一的李靖,个人的武力也只是一般般,远远不如尉迟敬德,秦琼等人牛比,但若论历史地位,后两者比李靖可是差远了。 转眼就过了一个月,曾继几乎完全放弃了李府总管的差使,在弩阵兵的管理这方面,他也只是每天去露一面,具体的训练则由各级的官兵负责。 这个做法往好了说就是知人善用,往坏了说就是当起了甩手掌柜的。 大部分的时间,曾继都用在培养战马,以及修练肌肉这两方面。 当然了,培养战马只是顺便,修练肌肉才是关键。 由于有了乌云追电的培养经验,因此这一回的进度很快,但具体到两个人,却又有所区别。 有着极丰富经验与武艺的沈若叶,反而远远落后了,曾继这个武学基础为0,以往只是进行常规训练的白丁,却是进展神速,仅用了一个月,就完成了手臂与肩膀的肌肉改造,反观沈若叶,现在只完成了双手改造而已。 “咔咔咔咔” 李府,曾继的那个小院内,曾继正在劈柴。 一个个成年人大腿粗的圆木,被曾继轻松劈开,仿佛劈的不是圆木,而是彻底腐蚀的朽木,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此时曾继手上居然什么工具都没有拿,只用手掌就将圆木给劈开了。 双手左右开工,一根圆木三两下就变成了满地的柴火,到最后一根圆木时,曾继直接将其抓起来,利用手指的力量,直接将其抓烂! “女侠,我成功了!这力量好强,简直像怪物一样!” 曾继双眼放光的看向旁边的沈若叶,沈若叶暗暗叹了口气,有些羡慕,但嘴上却一点称赞的话都没有。 “还行吧,现在的你在手部力量这方面,已经相当于二流巅峰了。” “才二流?!” “你以为呀,人体最重要的发力点不是四肢,而是腰!如今的你光是双臂锻炼好了,腰却还是普通人的水平,根本发挥不出太强的力量,而且用力过大,还会伤到自己,所以你还差得远呢。” 同样跟着沈若叶完善理论的曾继,当然对人体也很了解,也知道腰才是人体的中轴,相较于四肢,将腰部肌肉锻炼好才是重中之重。 “女侠你放心,我可不是那种有点成绩就骄傲自满的人。” “那就好,继续今天的练习吧。” 说罢,沈若叶冲了过来,对着曾继的胸口与后背就是一顿打,新一轮的锻炼开始了。 就在曾继与沈若叶,开始朝武圣的方向发展之时,大隋朝最北边的马邑,暴发了一场叛乱。 马邑武将刘武周因为与太守王仁恭的侍女私通,东窗事发后,担心被问罪,于是果断发动了叛乱,直接杀了太守王仁恭,在马邑举起了反旗,与此同时,他还与突厥勾结,建国为周,自立为定杨天子! 第九十一章 造反的契机 刘武周叛乱的消息一传来,晋阳这边就有了巨大的反应。 高君雅与王威一起找到了李渊商量对策,但与惊慌的两人不同,李渊此时要淡定得多。 “唐公,刘武周叛乱,自立定杨天子,这是大逆不道!最为重要的是,他所在的马邑距离汾阳过近,一旦他攻占了汾阳行宫,抓走了陛下的女人,那我们全都要被问罪!” 王威说着汗都下来了,所谓“陛下的女人”说得就是汾阳行宫的宫女了。 与后世清朝皇宫里的宫女不同,隋唐时代的宫女相当于皇帝的老婆,哪天皇帝来了兴致,是随时可以拉到床上去播种的。 而即便是播种之后,宫女也还是宫女,依然要从事宫女的工作,想要地位提升,还要靠其它本事,又或者能怀孕生子,最好是能生个儿子。 杨广好大喜功的性格,让他在任期内到处建行宫,这也就导致他的女人到处都是。 最为要命的是,杨广可以不玩,但各地的臣子却不能不保护,一旦这些宫女被害,那当地官员就要负起责任。 面对王威二人的焦急,李渊表现得相当淡定。 “刘武周此人贪财好色,不足为惧,没必要大动干戈的,吩咐汾阳那边加强守备就可以了。况且就算咱们想出兵,也没那个条件呀,上次讨伐魏刀儿,我们损失惨重,如今晋阳的兵力防御有余,进攻不足,此时出兵,正好给刘武周机会。” 王威听着干着急,但却毫无办法,因此现在晋阳能放在纸面上说的兵力只有三千多人而已,就这点人去攻打刘武周,简直就是找死! 虽然李渊说刘武周不足为惧,但他到底是武将出身,与魏刀儿那种野路子不同,再加上马邑城防也不弱,想要以少打多,还是攻城战,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王威只能干着急,而高君雅现在也没什么好说的,唐军之所以人少,有他的一份功劳在里面,他现在要是开口,简直就是找骂。 最终三人一番扯皮之后,只能按照李渊说的,命令汾阳那边做好守备工作。 送走了王威与高君雅后,李世民找了过来,此时的李渊完全换了另一幅面孔。 “世民,时机成熟了,立刻开始暗中募兵,同时写信到河东老家,让建成他们过来!” “父亲,这没问题吗?王威与高君雅可都看着呢,哪怕是暗中募兵,也一定会被他们发现!” “没关系,现如今刘武周造反,正好给了咱们扩大兵力的借口,而且用不了多久,汾阳就会失手,汾阳一旦失守,汾阳行宫里的钱帛与宫女势必会被刘武周抓走,不论他是自己享用,还是贡献给突厥,到时我们这边的压力都会增加,那样一来就必须要出兵讨伐了!” 李世民听明白了,一旦汾阳行宫失守,王威与高君雅就会哭着喊着让他们招募新兵,所以说刘武周的造反,直接就打破了晋阳三巨头之间的平衡,让权力高度向李渊这边倾斜。 借着这阵东风,以前没办法做的事情,就都可以实行了! 马邑的事情很快就在晋阳传开了,由于距离过近,所以晋阳的人心有点慌乱,与此同时,正沉迷在修练中的曾继自然也听到了这个消息。 “这就是你所说的时代巨浪?那个刘武周真的那么厉害,足以威胁整个太原?” 沈若叶想到了之前曾继的话,越发觉得这货有点神棍的意思。 “你可别小看了这个刘武周,这个人虽然人品很垃圾,但若只论军事上的能力,整个太原只有一个人能干得过他。” “你是说李世民?这么看来,这个刘武周还真不能小视,可既然他打不过李世民,那只需要派李世民去讨伐不就得了?” “唉……女侠呀,这世间的事情如果真那么简单就好了。首先,晋阳现在的兵力有限,没有士兵,再强的武将也打不了仗。其次站在李家父子的角度来看,刘武周的造反不仅不是坏事,反而还是契机!” 沈若叶有些听不懂了。 “什么契机?” “造反的契机呀!” “造反?!你是说李渊要造反?” “你不会现在才觉察到吧?” 沈若叶的确是现在才觉察到的,如果说这个丫头在武学上的天赋是s级的话,那么吃货的天赋就是a级,至于说政治天赋那最多是个c级,甚至有可能是d级。 哪怕她天天与曾继在一起,也依然没觉察到李渊会造反,她一直以为李家父子会成为封疆大吏,当一方的土皇帝,可现在才知道,对方不仅要当土皇帝,还要将“土”字去掉! “李渊虽然是太原留守,军政一把手,但王威与高君雅联手还是足以制衡他的,而他想造反,就一定要招募许多的士兵,光靠晋阳这几千府兵根本不够用。可在没有皇帝的旨意下招募新兵,那就形同造反,因此李渊之前必须隐忍。” “而刘武周的反叛却打破了晋阳城官场的平衡,特别是在汾阳行宫被攻击之时,那么王威与高君雅甚至会主动提出招募新兵。” “汾阳会被攻破?!” 沈若叶对政治虽然不感冒,但对于地理还是相当了解的,汾阳就夹在马邑与晋阳之间,一旦刘武周攻占了汾阳,那么下一步就是直逼晋阳。 真要是那样的话,即便是抗旨,晋阳这边也不得不招募新兵借此自保了。 “肯定的呀,我之前不是说过了吗?刘武周的军事才能只有李世民可以击败,区区汾阳,在晋阳不出兵的情况下是肯定守不住的。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吧,刘武周的叛变对于李渊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 听了曾继的分析,沈若叶叹了口气。 “天下就是这些大人物搞乱的,他们就不能团结起来吗?一旦打仗,会有多少无辜的人死于非命啊!”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一个王朝的灭亡,是由多重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而杨广的存在,又加快了大隋的灭亡进度,乱世人命不如狗,想在乱世中求存,必须要拥有绝对的实力才行。好了,继续吧!” 沈若叶点点头,举拳朝曾继打去,而曾继同样挥拳打向沈若叶的胸口,两人开始上演一场另类的家暴现场! 第九十二章 制作白砂糖 刘武周是公元617年2月造的反,而到了3月中旬,他就攻破了汾阳行宫所在的楼烦郡,顺利夺下了汾阳行宫内的大量钱帛与宫女,正如李渊之前预料的那样,这么多的钱帛与宫女,刘武周不仅自己享用了一批,还献给了突厥一批,借此得到了突厥的大力相助,兵力直接达到了数万之众! 相较于晋阳的数千府兵,双方的兵力达到了十倍! 这下子王威与高君雅再想淡定也没办法了,他们赶紧来找李渊商量,李渊表面装得很淡定。 “二位大人,我也明白现在事态紧急,但行军打仗不同于儿戏,一旦我们开始招募新兵,然后出兵讨逆,就要将整个太原的命运押上去。” “此地距离江都数百里,途中还有许多盗贼拦截,如果事事都向陛下请求,面对波澜诡变的战局,我们会相当被动的,所以……” 李渊一脸的无奈,王威看了高君雅一眼,后者叹气沉默,王威只得开口。 “如今刘贼拿下了楼烦郡,下一步就是晋阳,公文韬武略远近闻名,相信有公出兵,一定可以讨逆成功。至于说请示陛下的事情,如今情况紧急,正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为了讨贼,我们也只能专擅行事了!” 李渊要的就是这句话,三人商量完毕之后,晋阳开始大肆招募新兵,各种军器开始大量生产,完全进入到备战状态之中。 就连曾继这边,也多了一千人,总人数达到了两千人,这已经超出了他这个七品翊摩校尉的管理极限了。 可见,一旦开打,他的官职又要向上挪一挪。 但曾继也明白,随着李渊起兵,那些历史上的名将就将会纷纷来投,如果他还是像现在这样按部就班的话,估计就要被那些人抛在脑后了。 而为了应付接下来的严重内卷,曾继也做出了相应的对策。 这一天,数辆大车送到了弩阵兵的军营内,车上只装了一样东西,甜菜! 甜菜与甘蔗是生产食用糖的两大原料之一,相较于甘蔗,甜菜的种植难度相对要低一些,产量也更多。 只不过受限于生产工艺,隋唐时期,甚至是大部分的封建王朝时期,吃的都是麦芽糖,红糖之类的粗糖,像白砂糖与绵白糖是根本没有的。 而曾继动用了飒露紫与青骓的口粮款,收购了几千斤的甜菜,为的就是制作白砂糖! 亲自指挥手下进行压榨,过滤,提纯等工序,直到最后一步烘干,一斤斤的白糖呈现在沈若叶的眼前,让她瞪大了双眼。 随后吃货本能暴发,沈若叶伸手沾了一点白糖直接放进嘴里。 一瞬间,前所未来的幸福感从嘴巴中爆开,随后传入大脑,影响全身! 沈若叶一脸幸福的咪着眼睛,整个精神开始神游物外起来。 “怎么样?好吃吧?” 沈若叶连连点头,又伸手去抓糖,结果被曾继给拦下了。 “这是纯糖,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而且太甜的东西吃起来会腻的,看我给你做个糖葫芦吃。” 曾继用水与糖混合,在铁锅里熬成糖浆,然后拿着用木签子串好的山楂,在铁锅中的糖浆中滚几下,让糖浆包裹住所有山楂,最后再将木签子插入事先做好的草人上风干。 不一会儿,糖浆开始变干变硬,最终定型,一串串既美观,又美味的糖葫芦就制作完成了。 拿下一串递给沈若叶,后者一把抢过来,放到嘴里一咬。 “咔咔” 糖浆酥脆的外壳被咬开,混合着山楂的酸味,一股比糖还好吃的味道在沈若叶嘴巴里扩散开来,她顿时有种升天的感觉。 受到沈若叶的感染,曾继也拿了一串吃了起来。 虽然前世吃过比糖葫芦高级得多的糖果与巧克力,但穿越之后,吃糖的机会并不多,更别说这种用糖加工过的零食了。 一颗山楂下肚,曾继也幸福的哼哼起来。 三两口就将手上的糖葫芦吃完了,沈若叶一手一个,又拿过来两串,这一回曾继没有阻止她。 “我说,你突然又弄出来这种好东西,不会是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吧?” 沈若叶虽然没什么政治头脑,但她对曾继非常了解,用一句不太雅观的话来形容,那就是曾继一掘屁股,她就知道他拉什么屎! “什么叫歪主意呀,这可是军功,很大的军功!如今我只是个小小的七品校尉罢了,手下最多管两千来人,权力还是小了点,所以我准备立一个大功,最少也要升到五品,弄一个游击将军当当!” “你要当将军?” “当然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啊!只有当上了将军,才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自己的命运。” 沈若叶似懂非懂。 “那你准备怎么动手?何时动手?晋阳城的蛇灵怎么处理?” 蛇灵才是沈若叶最关心的,她现在很担心曾继这个官迷,将蛇灵的事情抛到脑后。 “放心好了,在处理掉晋阳城的蛇灵前,我是不会离开的,更何况炼体还没完成呢,现在的我就算当上了游击将军,也没那个武力服众。再等两个月吧,以我对李家父子的了解,最多两个月,他们一定会动手!” “动手?向谁动手?” “谁阻止他们造反,他们就对谁动手啊,在这晋阳城内,你觉得会是谁?” “王威与高君雅?!你是准备借助李渊的力量消灭高君雅?” 曾继微微点头。 “高君雅知道我与小婵的事情,所以他必须得死,蛇灵的人既然与高君雅联手,一旦李渊想动高君雅,蛇灵一定会出手阻拦,到那时,就是女侠你大展神威的时候了。” “你准备让我出手?不担心暴露了?” “没关系啦,你的出现,正好可以解释我武功大进的事情,况且就算我阻止,你也会出手的对吧?” 沈若叶没有说话,但眼神已经表明了一切,在父亲以及一众乡亲的血仇面前,任何人都别想阻止她! 也许连老天都预感到了太原即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段时间太原滴雨未下,眼看着一场旱灾就要暴发了…… 第九十三章 武圣之体 转眼就到了四月,经过了三个月的自虐式修练,曾继终于完成了全身肌肉的重组与改造,得到了武圣之体。 李府中曾继的小院内,曾继双手各抓着一个石锁,每一个石锁都有一百来斤,而位于曾继头顶的半空中,还有一个同样大小的石锁飞在那里。 没错,此时曾继正在还原马戏团的精典杂技,双手接抛球。 只不过曾继接抛的是上百斤的石锁,如此非人的一幕如果被人看到了,一定会惊呼“见鬼”了,但在曾继以及旁边的沈若叶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砰砰砰” 三声闷响,三个石锁被曾继扔到地上,做完如此非人运动的曾继,此时居然面色如常,连呼吸的节奏都没有乱。 “女侠,你看如何?” 沈若叶微微点头。 “力量,柔韧性以及超强的耐力,你的确已经得到武圣之体了,接下来只需要丰富自己的战斗经验,三年之内,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宗师级武者。” “三年?这么久?” “那当然了,你现在只是拥有了宗师的身体素质,但战斗技巧与经验却与一般的街头混混差不多,甚至在耍阴招这方面,还不一定比得上那些混混呢。” 曾继是看过这个时代混混打架的激烈程度的,什么插眼睛,踢下阴,扔石灰,踩脚面,总之只要能打赢,什么阴招损招都用得出来,跟他们一比,曾继还真远远不如。 “那接下来我要怎么做?你那边有没有什么秘籍给我?例如降龙十八掌,九阴白骨爪之类的,对了,少林寺的七十二绝技你会不会?不是都说天下武功出少林吗?” 沈若叶眉头大皱。 “你这说得都是什么呀?名字这么浮夸,世上真有这些武功吗?至于说少林寺我到是听说过,但却没有与他们寺中的高手较量过,至于说什么天下武功出少林更是扯蛋!” “我教你一套破阵八式好了,这套武功可用于拳脚也可用于刀剑之类的短兵器,至于说战场上长大兵器的使用方法,你可以去找李世民,他家是武将世家,一定有最好的战场武功。” “还有啊,你是不是忘了我呀!我现在只完成了上半身的圣肌改造!” 说罢,沈若叶伸出了自己的大长腿,为了让曾继可以更精准的观察到每一块肌肉的情况,沈若叶今天特意穿了一条类似现代热裤的裤子。 别说是古代了,就算是现代,敢穿热裤的女孩子都不多,特别是在男人面前穿,但沈若叶却完全不在乎。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她上半身的肌肉已经改造完毕了,这可全都是曾继的功劳,而上半身都包括哪些部位,懂得都懂…… “当然不可能忘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没想到你这套圣肌修练法,居然是对0基础的人见效更快!” 曾继一边用特殊的方法敲击着沈若叶的大腿,一边与她闲聊。 沈若叶同样伸手一起敲,同时回应。 “这也很好理解,圣肌改造法说白了,就是对肌肉的一次破而后立的过程。相较于武者来说,普通人的肌肉防御力更低,自然更容易破而后立。而武者,特别是厉害的武者,本身肌肉的强度就极高,类似红肌的武者,全力防御时,可以光靠肌肉的力量震断硬木。” “想要让武者的肌肉破而后立,就要消耗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这一回幸亏咱们两个同时修练,你的力量随着修练在不断变强,间接加快了我的进度,不然的话,恐怕我要用一年时间才能练成,而现在,再过一个月应该就行了。” 随着曾继拥有了武圣之体,他的力量大幅提升,哪怕沈若叶拥有一流武者的肌肉强度,面对圣肌也要甘败下风,从而加快了修练的进度。 很快,沈若叶的左腿就被里里外外敲打了一遍,此时整条大腿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两人对这个现象早就习以为常,立刻将事先准备好的药酒擦上去,然后用布包裹好。 三天之后,红肿的情况就会消失,到那时再开始第二轮的改造。 一天的训练结束,沈若叶突然提起了晋阳城内的变化。 “曾继,我听说晋阳现在的士兵数量已达到三万多了,许多人都升了官,其中那个跟你做对的长孙顺德,现在手下管理着五千人呢,如果授予官职的话,应该就是你心心念念的五品游击将军了吧?” 曾继点了点头。 “差不多吧,名号可能不一样,但品级应该是五品。” “怎么样?你不生气吗?那个长孙顺德一上来就是五品官,而你之前又是战场杀敌,又是危急救援的,结果官职还不如一个空降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人家到底是武将世家出身,在李渊的眼中,长孙顺德远比我有才能,所谓的唯才是举,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大部分的上位者,都是以出身,甚至是长相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的。” 沈若叶听出了曾继话中的小小怨气。 “这么看来,李渊并一定是明主啊!” “怎么说呢,李渊这个人的政治头脑不错,如果生在战国年代的话,应该能成为一个不错的纵横家,但若论当皇帝的本事,他比杨广其实也没强到哪去。但他有一个厉害的儿子啊!” “你是说李世民?可李世民是次子,就算未来李渊死了,皇位也应该传给嫡长子吧?” “嘿嘿,到时候再说吧,反正由于小婵姐的关系,我注定是李世民的亲信,那位嫡长子可是不会信任我的。” 就在曾继与沈若叶聊着晋阳的人事调动情况时,高君雅与王威同样在聊这件事。 而且与曾继的淡定不同,他们两人现在非常紧张,甚至有种大祸即将临头的紧迫感。 “那个长孙顺德与刘弘基都是逃罪,以前看在李渊的面子上,我们睁一眼闭一眼也就算了,可现在李渊居然将他们任命为将,直接掌控了兵权,这是要干嘛?这是要造反啊!” 高君雅大呼小叫,王威的表情也非常凝重。 两人之所以到太原当李渊的副手,为的就是监督李渊,相当于横在李渊面前的两道防火墙,如今李渊如此肆无忌惮的行事,就差在额头上刻下“反贼”二字了。 “王兄,我们两个的处境很危险啊,再犹豫不决,杀身之祸就不远了!” 第九十四章 秀才造反 “那你说怎么办?现如今刘武周那边已经攻占了楼烦郡,对晋阳虎视眈眈,最要命的是占领了汾阳行宫,我们如果不将行宫夺回来,陛下肯定会治我们的失职之罪。” “而想要打败刘武周,就必须借助李渊的力量!” 王威很无奈,如果是以前,他可能还敢说几句大话,但在魏刀儿一战之后,王威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有几斤几两。 就凭他,别说是刘武周了,恐怕当初对战魏刀儿那一战,就已经死在乱军之中了。 “高兄,如今咱们是进退两难,毫无办法啊!” 王威愁得就像一只老蛤蟆,感觉肚子里全是气。 “谁说没办法啦,我这里还有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计策,就看你敢不敢做了。” 王威抬头看向高君雅,就见这个老搭档满脸的杀气,仿佛恶鬼附身了似的。 “什么方法?难道你有办法打败刘武周,夺回汾阳行宫?” “王兄啊,你怎么这么死脑筋呀,汾阳行宫如今已经被刘贼占领,里面的钱帛与宫女都被抢走了,就算咱们重新夺回来,你觉得陛下就不会治罪了?” 王威脸色大变,钱帛还好说,大不了搜刮一些民脂民膏,把窟窿补上,但那些宫女……总不能让杨广去接收一帮二手货吧,他们要真敢那样做,估计杨广会把他们两人剁碎了喂狗! “那那那……那该如何是好?” 高君雅一脸不屑的看着王威的怂样。 “李渊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攻击刘武周,他只是借刘贼造反这件事,私自招募兵勇,扩充自己的实力罢了。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等李渊实力积累完毕后,一刀把我们杀了祭旗,还有一条……” “另一条是什么?” “另一条就是我们把他杀了,然后罗列他谋反的证据,上报给陛下,如此一来,咱们平乱有功,再派人到江都活动活动,就能抵消丢失汾阳行宫的罪过了。” “这……” 王威一脸的纠结,心里有点拿不准主意,高君雅见状,顿时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王兄,如今都要火烧眉毛了,你就别犹豫了。事成之后,我们利用李渊招募的这数万兵丁,就算打不败刘武周,但守住太原还是没问题的,如果不去做,我们恐怕活不到年中!” 高君雅就差拿大喇叭吼王威了,王威被吼得脸色发青,最终一咬牙。 “这一切都是李渊逼的,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不顾以往的交情了,高兄,我同意了,说说具体计划吧?” “嘿嘿,这才对嘛,具体计划我已经有了,最近不是滴雨未下吗?我们就……” 与王威商量完毕后,高君雅回府又与魔灵商量,结果后者一听就满脸的不屑。 “这么麻烦干什么?你如果有把握在李渊死后控制住晋阳的局势,并保证可以守住太原的话,我今天晚上就可以潜入李府,摘下李渊的头!” “不行不行,李渊说到底也是皇亲,这种暗杀的方式绝对不行,要杀他,必须要在最合适的时间,最合适的场合才行。” “真麻烦~~” “别嫌麻烦,李渊没那么好杀的,再说那个曾继也是个麻烦,还有他身边的女刺客,你有把握杀得了她吗?” 魔灵犹豫了一下,当初两人短暂交手,从结果来看,魔灵是吃了个小亏的。 “放心好了,这一回我会找帮手的,保证能除掉她!” “那就好,总之这件事一定要做得稳妥,不能急的!” 一句“不能急”结果就拖了一个多月,时间直接就来到了公元617年的5月。 即曾继之后,沈若叶终于也完成了全身的圣肌改造,配合她本就十分丰富的战斗经验,现在的沈若叶正式成为了宗师武者。 曾继这边,修练破阵八式也有了点成绩,可惜在沈若叶手上,他挺不过三招就会被打趴下,实力差距大得曾继无法接受! 除了沈若叶外,飒露紫与青骓的培养也完成了,曾继骑着飒露紫,牵着青骓来到李府,交接马匹,同时要回了自己的乌云追电。 李世民又与曾继赛了一场,结果这回是飒露紫以半个马身胜出,可见同样是圣肌战马,先天上的优势,还是让飒露紫更强一些。 总算是一雪前耻,李世民大喜,又要重赏曾继,曾继则抓准机会,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你要学马槊技法?” 李世民有些震惊,曾继则一脸的诚恳。 “二公子,我最近拜了个师父,自认为武力提升许多,另外这不是要打仗了吗?所以想学一门马上的武艺,未来好上阵杀敌,还望二公子成全。” “你小子到是挺有远见,知道即将要打仗了,不过你真的要学马槊?那可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了的兵器呀!” 在李世民的一番讲解中,曾继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对方这么震惊。 经过了秦汉三国,南北乱世等混乱的朝代后,骑兵战法几乎达到了大成。 在这么长时间的演化过程中,有一种兵器脱颖而出,那就是马槊! 槊这种兵器在外形上与枪,长矛差不多,但又有所不同。 前两者的技法大部分都是刺,而槊在保留了刺的基础上,还有削斩劈砍等技法,之所以多了这么多的应用,是因为槊的槊头足有70到80公分,相当于一把剑! 厚实又尖锐的槊头,让槊的功能远多于枪与矛,但若说到马槊,它的槊柄才是最有技术含量的。 相传马槊的槊柄是用韧性极强的木材,经过铜油长时间的浸泡,然后再在木材表面缠一层麻绳,之后再浸泡铜油,再缠一层麻绳。 同时为了保持槊柄的平衡性,还要不断的修正,总而言之,一柄优质的马槊从制作到完工,居然需要三年的时间!绝对算是冷兵器中的高科技产品了,跟马槊一比,陌刀都只是个弟弟而已。 马槊除了制作困难,失败率高外,它的使用难度也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的。 一柄马槊算上槊柄与槊头,全长应该是一丈八寸,跟三国时期张三爷的丈八蛇矛一样长,古代的一丈八跟现代的不同,换算成现代的尺码,应该是2.6米左右。 但后世考古却发现,真正的马槊长度可能不只2.6米,而是3.8接近4米的长度。 这么长大的兵器,哪怕槊柄经过加工,在保有硬度与柔韧性的基础上,尽量减轻重量了,可一柄马槊还是重达10到20斤。 现实不是小说,没有88斤的青龙刀,特别是马上使用的兵器,骑兵使用时往往一只手要去控马,大部分时间只能单手使用。 这就注定马上的兵器不能太重,而马槊不仅重,长度还接近四米,如此又长又重的兵器,使用的难度可想而知了。 现如今的骑兵,普遍用的是长矛,长度较马槊要短,重量也要轻得多。 “你真的决定要练马槊?” “二公子,我师父说我天赋不错,绝对没有问题!” “哈哈,看样子你那位师父对你很疼爱嘛,既然如此,那就试试?来人,把我珍藏的那柄赤龙点钢槊拿过来!” 第九十五章 无敌马槊 所谓的赤龙点钢槊,是一条长度近四米,槊柄呈暗红色,重量达到20斤的重型马槊。 在隋末这个时代,这柄赤龙点钢槊绝对算是冷兵器制造工艺的巅峰之作。 但同样的,它的使用难度也是巅峰,李世民从手下手中接过赤龙点钢槊,随手抖了一个枪花。 震耳的风声直接卷起了地上的黄土,随后一槊刺出,直接扎穿了马场上用来练习射箭的草人,手腕一扭,草人顿时四分五裂。 要知道这虽然是草人,但里面却是用实木支撑的,李世民一槊绞碎了草人,里面的硬木也崩了。 “怎么样?试试?” “试试就试试!” 曾继接过李世民手中的赤龙点钢槊,然后学着对方刚刚的样子也抖了一个枪花,李世民见状眼睛一亮。 “不错嘛,看样子你那个师父也不是在说话安慰你,你小子还真是有些天赋,来来来,我再教你几招基础的用槊之法,以及与之配合的呼吸法。” 没错,用槊是有与之配套的呼吸法的,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气功,听起来好像有点武侠风,但其实完全可以用科学来解释。 就像现代的体育锻炼一样,专业的运动员,从事不同的运动时,都有与之配套的呼吸节奏,特别是那种需要长时间较量的运动,呼吸节奏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运动员如果呼吸的节奏乱了,那就是体力不支的先兆,这个时候如果不赶紧停下来休息,将呼吸节奏重新调整好,是有受伤风险的。 自从认识了沈若叶,曾继就深刻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在身体锻炼这方面,古代人的认知程度远比现代人要深入得多。 特别是在军中,几乎任何一个兵种,都有独有的呼吸法,也就是所谓的武功。 例如刀斧手,长矛手,陌刀兵,甚至是弩箭兵都有。 当他们进入特定的呼吸节奏后,才能发挥出各自兵种的最大威力,这也是府兵的战斗力远强于杂兵土匪的原因。 当然了,想要练会这些武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除了要有师父教外,还需要充足的饮食与营养供给,究文富武可不是光说说那么简单的。 因为有了修练破阵八式的基础,因此曾继很快就掌握了李世民教的马槊呼吸法,当然了,这也跟李世民只教了点皮毛有关。 但已经足够了,哪怕是皮毛而已,配合曾继现如今的武圣之体,很快就将手中的赤龙点钢槊舞得虎虎生风,看得李世民双眼异彩连连。 “来曾继,你上马试试,记住一点,马上作战最重要的就是掌控身体的平衡,一旦平衡被打破,那根本不用别人打你,你自己就会从马上掉下来了。” 曾继二话不说,直接飞身跳上了自己的乌云追电,双腿一夹马肚子,乌云追电先是人立而起,曾继上半身前倾,保持重心不变,整个人就像长在马背上似的。 乌云追电前蹄落地,发出一声整齐的闷响,随后就像闪电般冲了出去,曾继一开始还需要单手扶着缰绳,只用一只手拿着马槊,时不时还需要将其夹在掖下,以免掉下来。 但很快,曾继就靠着武圣之体强大的身体控制力,仅仅依靠双腿就能保持平衡,不至于摔马了。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双手持槊,做出刚刚在地上的动作了。 其实这才是马槊这种兵器之所以那么难练的原因,像是长枪与长矛这两种马上兵器,由于长度相较马槊要短不少,因此就算是单手使用,借助马的冲击力,威力也同样很强大。 这样一来,用单手控马的话,骑手也不至于从马上掉下来。 可马槊由于重量太重,长度又太长,单手是根本耍不起来的。 在激战中,一旦刺歪了,那就会留下巨大的破绽,而且马槊可不光是刺,还要斩削劈砍等招式,这都是用单手很难做到的。 说白了,马槊的使用者必需要有上佳的骑术,强大的力量,超凡的身体平衡感,以及精准的眼力。四者缺一不可,这么多的要素缩合到一个人身上,用万中无一来形容都不过份。 纵观整个大唐的开国史,李世民手下好像只有三个人用马槊能称得上出神入化,他们分别是两大门神的秦琼与尉迟敬德,以及门神的好兄弟程知节,也就是隋唐演义里的混世魔王程咬牙。 除了他们三人外,李世民手下就再没什么马槊高手了。 包括李世民本人在内,都用不了马槊,要知道这位皇帝可是历史上最能打仗的皇帝之一,一生杀敌无数,即便是如此猛的一位皇帝,都用不了马槊,可见马槊使用的难度有多高了。 看到曾继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将自己的赤龙点钢槊耍得有模有样了,李世民大为震惊的同时,直接招手叫来了王铁牛等人。 王铁牛等四个护卫骑着马冲过来,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柄长矛。 长柔的长度大约有两米多,相当于丈八蛇矛了,只不过不是全钢的,重量也要轻得多,估计不超过十斤。 曾继哈哈一笑,纵马就冲向了王铁牛。 王铁牛大吼一声“得罪”挺矛就刺,结果曾继靠着锐利的眼力,在兵器接触的一瞬间,轻轻一敲他的矛头。 “当~~” 一股巨力直接将王铁牛手中的长矛弹开,空门大露。 此时的曾继只需要保持马槊前伸的姿势,借助乌云追电强大的冲击力,就可以一槊将王铁牛扎个透心凉。 但现在当然不能这样做,因此曾继反而要用出高难度的快速抽击动作,用槊杆一杆子抽在王铁牛的肩膀上,将其打落马下。 此时其他三个护卫骑马冲过来,三打一之下,兵器的撞击声连连响起,但让李世民震惊的是,三人居然完全无法攻破曾继的防御,反而在交手了几招之后,曾继一槊又将一个护卫抽到了马下,李世民见状赶紧叫停。 “王哥,还有这位大哥,得罪了。” 曾继赶紧跳下马,向王铁牛两人赔罪,后者脸色有点红。 “哈哈哈哈,曾继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呀,要不是看你之前练习时那生疏的样子,我都会以为你在藏拙呢。” 李世民的笑声,化解了王铁牛两人的尴尬。 “二公子过奖了,我能赢全都是靠着手中兵器与乌云追电,马快兵器长,不然的话,铁牛哥几人我可是万万不敌的。” 曾继给了王铁牛几人一个台阶下,四名护卫赶紧客气一番,其实在场所有人都明白,虽然曾继的马很快,兵器也占优势,但刚刚可是一对四。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就连沈若叶在教曾继搏击技巧时都强调,与多数人交手时,要尽可能创造一对一的条件,最忌落入前后包夹之势,可见就算是一流武者,被人围了也会很难处理。 总之曾继的惊艳表现,让李世民如获至宝,结果就是曾继不仅如愿从李世民这里学到了上乘的马槊技法,还得到了那条李世民珍藏的赤龙点钢槊,可谓是满载而归。 就在李世民一边指导曾继,一边练兵之时,一个名叫刘世龙的本地乡绅找到了李渊,告诉了他一个劲爆的消息! 第九十六章 领域 刘世龙是晋阳本地的一位乡绅,平时与高君雅的关系非常好,而这一次刘世龙偷偷来找李渊,告诉了他一件大事。 “父亲,也就是说,高君雅与王威准备在求雨祭奠上对咱们下手?” 李世民听着李渊的转述,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 李渊同样满脸不屑。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要是真想杀我,就应该早点动手,而不是准备来准备去的,白白浪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建成那边怎么样了?现在到哪里了?” “父亲,大哥他们已经离开了河东老家,距离晋阳已经不远,剩下的路途已经没有危险了!” 李渊微微点头。 “很好,非常好,既然高君雅与王威不自量力,那咱们就让他们见识一下干大事的人,到底是如何动手的,你去安排吧!” 李世民点头领命,与此同时,在高府的一个练武场内,魔灵正在与一名面带着金属面具的人战在一起。 两人拳脚生风,每一击都能打出残影,快得几乎超出了人眼的捕捉范围。 “砰”的一声巨响,魔灵与对手硬拼一击,随后两人被彼此击退,现场更是有大量尘土飞扬起来,地面上更是留下了深达十公分的脚印! “不错不错,真不亏是大统领亲自培养出来的蛇灵卫,实力果然非同一般,有你这个一流高手相助,这一回李渊必死无疑。” 此时这位戴着面具的蛇灵卫走过来,拱手行礼。 “大统领有令,这一次的行动归魔灵大人指挥,包括我。” “非常好!高君雅那边说还要准备几天,你先去休息养精蓄锐,等行动时我会通知你的。” “遵命!” 这个实力同样达到一流的蛇灵卫,下去休息了。 面魔灵在休整了一番后,前来找高君雅,结果刚到那里,就得知李渊明天要找他与王威商量事情。 “李渊怎么突然找你们有事了?他这段时间不是一直在招兵买马,准备造反吗?” 魔灵敏锐的嗅到了危险的气息,高君雅到是没想那么多。 “放心啦,李渊这个人一向八面玲珑,他肯定是担心我们指责他拥兵自重,所以找我们辩解一番而已。” 魔灵本能的皱了皱眉头,感觉高君雅过于大意了。 “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另外你到底要准备到什么时候,如今已经五月中旬了,你不会要等到月底再动手吧?万一过几天下起了雨,岂不是之前的准备全都白费了?” “安心啦,我早就找人问过了,十天之内太原全境都下不了雨。另外我的准备还差一点点,毕竟咱们要对付的不只是李渊,还有李世民以及他那一众悍将,如果不能一网打尽,会让整个晋阳陷入大乱。” “好吧,总之你要尽快动手,这种事情拖得越久,暴露的风险就越大。还有,明天你去见李渊,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所以我会装成你的护卫陪着你一起去。” “哈哈,既然如此,那就随你的意好了。” 高君雅还是一脸的不在意,魔灵也不再跟他废话,转身离开去通知那名蛇灵卫,在她看来,就算明天李渊要对高君雅不利,有他们两个一流武者在,也能保高君雅无恙! 另一边,曾继回去后,将自己新得到的赤龙点钢槊展示给沈若叶看,沈若叶接过来后舞了几下,当她停下来时,曾继本能的向后退了数米,来到了沈若叶的五米开外。 “哦?你感觉到了我的领域?不错嘛,眼力有进步。” “那当然了,我这段时间也在拼命苦练的,你当我在摸鱼呀。不过这就是宗级武者的可怕之处吗?借助武器,居然可以将领域扩大到这种程度,你要是拿着这柄马槊上战场,岂不是半径五米之内入者必死?” “没那么夸张,领域虽然强大,但也不是无敌的,不说别的,你发明的那种连弩对我就是巨大的威胁!” 曾继微微点头,但很快就想到了解决之法。 “那如果你穿上一套覆盖全身的铠甲呢?可以正面挡下弩箭的那种。” “如果真有那种铠甲的话,到的确能大大增强我的生存能力,也能影响战斗的方式,不过这世上有那么强的铠甲吗?据我所知,你发明的那种连弩可是连明光铠都能射穿的。” 曾继摇了摇手。 “明光铠当然不行了,不过有一种全身板甲可以做到,当然了,那需要我进一步改进炼钢法,同时那种全身板甲的重量很大,要达到防御弩箭的效果,整套铠甲最少也要上百斤。” “上百斤?那到也没多重嘛,这么说,你真能做出那种板甲?” “暂时还不行,炼钢法的改进方案还不成熟。” 沈若叶一听就没了兴趣,继续拿着曾继的赤龙点钢槊,教导他领域的使用方法。 所谓的“领域”其实是曾继起的中二名字,其本质其实也简单,就是一个人的攻击范围。 就比如沈若叶,当她赤手空拳时,领域就是拳脚所能攻击到的范围,差不多有1.5到2米。 当她手持横刀时,领域的范围就达到了2.5到3米左右。 赤龙点钢槊本身的长度就接达4米,再加上手臂的延伸,就达到了5米。 当然了,不是说越长的兵器,领域就越大,对于武艺不高的人来说,手拿兵器反而会影响领域的发挥,甚至完全形不成领域。 所谓领域,用沈若叶的说法,就是可以瞬间攻击到的距离,不论是攻击一个目标,还是攻击多个目标,领域的使用者都必须做到瞬间反击,甚至是秒杀对方,这才算是领域,不然的话,就只是普通的出招而已。 同样是使用赤龙点钢槊,曾继就形不成领域,甚至别说是使用武器,就算是空手,以他现在对于武技的理解,也还是用不出领域。 就在曾继忘我的修练领域,弥补自己的不足之时,李世民找了过来。 “明天要对高君雅与王威下手?!我明白了,我会挑选最精锐的500弩阵兵,保证高君雅他们一网成擒!” 李世民满意的离开了,曾继扭头看向从屋内走出的沈若叶。 “女侠,动手的时机到了!” 沈若叶握紧了拳头,眼中闪烁着浓浓的杀意! 第九十七章 碾压全场 公元617年5月15日早上,李渊将高君雅以及王威招到晋阳宫内议事。 “求雨祭奠吗?的确,太原境内已经近两个月没有下雨了,的确要求一求了。” 听到不出所料的求雨,李渊眼中闪烁着另类的神色。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刘文静带着开阳府司马刘政走了进来。 “何事?” 刘政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大礼,然后双手托着一卷帛。 “唐公,我有重要兵情汇报!” 李渊微微点头,朝高君雅说道:“既然是重要军情,那高兄你接过来看看吧?” 还没等高君雅答应,那位刘司马就大声嚷嚷起来。 “万万不可,军情中涉及了高王二位大人,这卷帛只能唐公亲自察看!” 李渊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起身过来从刘政手中接过了那卷帛,结果打开一看,瞬间脸色大变。 “高君雅与王威暗中勾结突厥,意图里应外合袭击晋阳!” 王威与高君雅脸色大变,其中高君雅的反应最快,他立刻撸起衣袖大吼。 “这是有人要造反,故意在诬陷我们!” 然而他吼得再大声也没用,早就埋伏多时的李世民等人,直接破门而入,与此同时,外面传来了震耳的喊杀声,曾继率领的弩阵兵已经发动了对高王两人护卫的狙击! “女侠,这里用不着你,你进去盯着点,蛇灵的人一定在高君雅身边,不要犹豫,直接出手就行了!” “那你小心!” 沈若叶提着一把横刀,纵身就冲进了议事厅。 此时议事厅内已经交上了手,李世民,长孙顺德,刘弘基等人正在攻击着高君雅的那几个护卫。 占据着人数与装备上的优势,高王两人的护卫数量越来越少。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之时,突然两人从屋外杀了进来,瞬间就斩杀了五六个唐军士兵,冲到了高君雅身边。 “早就让你动手,你偏要准备那么久,现在后悔了吧?!” 来人正是魔灵,其双手上装备着钢制的护手,唐军的横刀只要被她抓住,瞬间就会被折断。 而另一个人则是同为一流武者的蛇灵卫,他手中的兵器是一对圆刃,看起来就像两个直径半米的铁环,但铁环的外圈除了握手处,全都是锋利的刀刃,随着他身体的高速旋转,四个唐兵被开膛破肚,肠子都流出来了。 李世民与长孙顺德见状立刻举刀冲过去,结果两打一,居然还是落到了下风,其中长孙顺德的肩膀还挨了圆刃一刀,明光铠的护肩当场被砍裂,鲜血顺着衣袖流了下来。 幸亏他穿着甲,不然的话,这一刀就足以把他的一条胳膊斩下来。 “父亲小心!” 李世民惊险的躲过圆刃,表情凝重,虽然同为武者,而且家学渊源,但李世民的实力只有二流巅峰罢了,长孙顺德连二流巅峰都不到,只是一般的二流武者。 而且他们所学的武功擅长在战场上搏杀,这种注重招式变化的刺杀之术,两人并不擅长,因此瞬间就吃了大亏。 “咯咯咯” 几声颈骨断裂的声音响起,魔灵那边就像个冷酷的杀人机器一样,靠着钢制护手能攻能守的特性,不仅护住了高君雅,还趁机扭断了几名唐兵的脖子。 “快带我离开这里!” 高君雅惊恐的大叫,然而魔灵却已经不想再理会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了。 “杀李渊!” 一声令下,魔灵与蛇灵卫同时放弃了保护高君雅,纵身扑向了不断后退的李渊。 李世民等人不要命的上来阻拦,却被魔灵与蛇灵卫轻松逼退,一瞬间,李渊四周的护卫全数被杀,直接暴露在敌人的刀锋之下。 就在李渊准备拼着老命挣扎几下时,一个身穿普通弩阵兵军装的人冲了过来,横刀高速斩击,像一朵绽放的刀锋玫瑰,将魔灵与蛇灵卫卷了进去。 “叮叮当当” 刹那间,兵器对撞了近百下,随着一截断掉的横刀刀头飞了出来,插入一旁的柱子上。 李世民定睛一看,是那名弩阵兵的横刀断了。 “壮士接刀!” 李世民刚要将自己的宝刀扔过去,却发现人家已经用断掉的横刀,捅进了蛇灵卫的喉咙。 “是你这个贱人?!” 魔灵大惊,趁着沈若叶杀死蛇灵卫后背空门暴露的瞬间,挥动双拳猛砸她的后心要害。 结果让她惊恐的一幕出现了,沈若叶的身体就像没有骨头似的,以诡异的姿势扭动身体,差之毫厘的避开了魔灵的杀招。 同时在魔灵来不及变招的瞬间,右手握拳,中指的第二个指节探出,一招凤嘴拳重重击在魔灵的胸口。 “咔嚓” 骨裂声响起,魔灵痛苦的惨叫一声,口吐鲜血的摔了出去。 沈若叶一个箭步冲过去,抬起右脚在魔灵的两臂肘关节处重重踩了下去。 骨头碎裂的声音再次响起,魔灵双臂骨头粉碎性骨折,哪怕到了现代这也是没办法复原的,更别说连外科手术都没办法做的隋末了。 魔灵一身的功夫大部分都在两条手臂上,手臂被废相当于武功被废了大半,再加上胸口挨的那拳,已经失去了还手的能力。 废了魔灵之后,沈若叶抓着她的衣领将其提了起来。 “说,蛇灵的大统领是谁?当初为什么要杀我父亲还有全村的乡亲?” “咳咳~~咳~~~” 魔灵一边吐血一边冷笑。 “大统领连我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许他就在你身边也说不定呢,至于说当初灭了你的村子,嘿嘿,老实说我们也是被人给利用了。” “什么意思?谁能利用你们?别卖关子,快点说!” “嘿嘿~~你这个可悲的女人,真的什么都不明白啊!我不会提醒你的,你就浑浑噩噩的过完一生……吧!” 魔灵的体内突然传来骨头移位的声音,沈若叶脸色大变,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魔灵之前被击碎的骨头在她自己的引导下,直接贯穿了自己的心脏,心脏遭到重创的她,哪怕是一流武者也要当场毙命,除非神仙来了,不然谁也救不了! 临死不仅半点重要信息都没透露,还当了一回迷语人,尽管早就料到蛇灵的人都是被洗了脑的亡命徒,但沈若叶还是很生气。 震怒中,沈若叶一把将魔灵的尸体掼到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魔灵剩下的骨头几乎全都碎了。 脚步声传来,曾继剿灭了外面的敌人后冲了出去,李世民招呼了他一声,扭头就要去接触沈若叶这个大高手,结果只是这么一转头的工夫,沈若叶已经跳窗离开了,完全没有接触在场众人的打算。 第九十八章 历史的惯性 事后,李世民详细询问了沈若叶的事情,曾继只是将她是自己师父的情况说了说,随后还让沈若叶出来与李世民还有李渊见了一面,刷了一下脸的同时,还得到了大量奖赏。 沈若叶对此其实是无所谓的,但经过曾继一番劝说之后,还是收下了这些赏赐。 对于蛇灵的情况,曾继与沈若叶都没有说,一来蛇灵组织过于神秘,说了也没什么用。二来一旦追查下来,很可能严加审问高君雅,万一他要是把小婵的事情说出来,那就麻烦了。 晋阳大牢内,高君雅一个人独享一个牢房,此时脚步声传来,曾继迈步走了过来。 高君雅显然是认得曾继的,立刻就站了起来。 “放我出去,不然的话,我就将你的丑事告诉李世民!他就算不相信也会起疑,一旦怀疑的种子种下,那你以后就不可能得到他的信任了!” 曾继叹了口气。 “高君雅,都到这种时候了,你居然还在这里做梦?你不会真的以为,你还能东山再起吧?” “李渊造反,我肯定是没办法在晋阳混了,但只要你放我出去,并保我顺利逃出晋阳,等我到了江都,将李渊造反的事情上报给陛下,有朝一日朝廷的大军灭了李渊后,我一定会保你的!” 曾继笑了,随后真的打开了牢门,高君雅见状大喜,迈步就要往外走,结果他的脚刚刚迈出牢门,曾继就一把捏住了他的下巴。 “妄你还在官场混了那么久,居然还是这么得天真,难怪你会败给李渊了。高大人呀,你好好想想,你知道我那么多的事情,我有可能让你活着离开吗?” 高君雅满脸的惊恐,吃力的发声道:“你不能杀我,我如果现在就死了,李渊就要背上一个冤杀朝廷命官的大罪!” “呵呵,说你天真你还真就什么都看不清,李渊是不会让你活着的,不过有一点你到是说对了,就是现在还不是杀你的时候,但你这张嘴却必须闭上。” 说罢,曾继手指微微一用力,骨头碎裂的声响传来,高君雅的整个下巴就被捏碎了,并且碎裂的骨头还刺穿了舌头,高君雅一下子就没办法说话了。 一把将高君雅扔回牢内,将牢门重新锁好。 “传说咬舌可以自尽,如今看来这肯定是谣言了,好好活着,你应该还有几天时间。” 不再理会痛苦打滚中的高君雅,曾继转身离开了牢房,但却并没有回军营。 现在的他,主动提出要来看守高君雅,考虑到高君雅与王威的重要性,李世民没多想就答应了,这才是他能支开狱卒,单独面对高君雅的原因。 “只是捏碎他的下巴就行了?他活着终究是个隐患啊!” 沈若叶站在牢房门口,朝里面望了一眼。 “放心好了,最多三天时间,李渊就会砍了他的头,我只需要保证他在这三天里无法开口就行了。如果我现在就杀了他,反而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三天?你就这么肯定?” “我到是希望我这回估计错误,但历史的惯性有时还是很可怕的。” 沈若叶满脑袋的问号,显然没明白曾继的意思,不过仅仅过了三天,她就彻底明白了。 公元617年5月17日,东突厥的数万骑兵,就像平空变出来的一样,突袭了晋阳。 晋阳城的城防也莫名奇妙的就被突破了,导致晋阳一片大乱。 李渊紧急下令严守内城,靠着高大的城墙,勉强将突厥骑兵挡了下来。 曾继带领着三千弩阵兵,负责驻守内城的西城门,依靠着手中的连弩,打退了一波接一波的突厥骑兵。 由于突厥骑兵不擅长攻城,总体来说守城的压力并不大,然而想要反攻,就有点痴人说梦的意思了。 沈若叶手持一面盾牌站在曾继旁边,将时不时射过来的箭挡下来,确保曾继无恙。 “这就是你说的历史的惯性?” “现在你明白了吗?” 沈若叶微微点头。 “当初李渊诬陷王威高君雅暗中勾结突厥,如今仅仅过了三天,突厥人居然真的来了,这下子他们两人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事情怎么会这么巧?” “呵呵,如果这真是巧合就好了。” 沈若叶脸色一变,看向曾继,曾继看了看四周,稍稍拉开与其他弩阵兵的距离,然后压低了声音。 “这世上巧合的事情万中无一,很多所谓的巧合都是精心设计好的。” “你的意思是……李渊早就知道突厥要南下的消息,然后将计就计,名正言顺的杀掉王威与高君雅?可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晋阳城会那么轻易被突破?如果仅仅是为了诬陷的话,只要看到突厥人就已经够了呀!” “唉……所以我才说,李渊这个人是个优秀的纵横家,但却不是一个好皇帝啊。” 沈若叶的脸色已经有点铁青了。 “什么意思?难道就连外城被攻破也是李渊设计好的?” 曾继冷冷一笑。 “你应该反过来说,正是因为晋阳城的外城那么轻易就被攻破,我才能确定这是李渊设计好的。” 沈若叶眉头紧锁,有点不明白。 “女侠,我就不多废话,直指问题的本质好了。你觉得李渊造反最需要克服的困难是什么?” 说罢,曾继还故意朝外面瞄了两眼,这下沈若叶就算政治天赋再低也明白了。 “是突厥?!没错,李渊的计划应该是入关,直取西都长安!而一旦他开始出兵,晋阳这边的兵力就会减少,万一突厥来犯,很可能老家不保,难道说……” “没错,摆在李渊面前最大的困难并不是沿途把守的隋军,而是突厥人!以及突厥扶植起来的叛军势力,例如朔方的梁师都,以及马邑的刘武周!” “如果李渊不把他们搞定,那入关占领长安,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梦!” 沈若叶突然变得很气愤,伸手怒指正在外城烧杀劫掠的突厥骑兵。 “难道说外城的百姓,就是李渊献给突厥的礼物?” 曾继赶紧压下沈若叶的手,免得被别人看到了。 “小点声行不?弩阵兵里可是有李家父子的眼线,万一被他们看到了,会引来大麻烦的!” 沈若叶深吸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瞪向曾继。 第九十九章 恶劣的作秀(求推荐收藏) 面对沈若叶的凝视,曾继叹了口气。 “这个时代的东突厥最喜欢搞离岸政治,通常来说,他们不会直接参与中原的纷争,但会扶持几个傀儡政权,让这些政权去绞动风云,消耗中原王朝的国力,甚至在必要时,这些傀儡政权之间还会彼此敌对。” “而对于突厥本身来说,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到中原来劫掠,每当他们国内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牛羊大面积死亡,出现饥荒之时,就会到中原来劫掠。因此,只要能保证他们的劫掠成功,突厥往往就会退走,不会占领大片的土地,毕竟他们人少,给他们土地他们也管理不过来。” 曾继朝外城努了努嘴。 “这就是李渊投其所爱,献给突厥的礼物,你信不信?用不了几天,突厥在抢到足够的东西之后,根本不用打,他们自己就会退兵了。到了那时,李渊就会发挥自己纵横家的才能,派人前往突厥示好,从而得到突厥的支持,确保晋阳的安全,如此一来,他就能安心出兵直取长安了!” 曾继的一番分析,让沈若叶的三观都要毁了,她虽然是个江湖人,也见过不少损人阴人的事情,可跟李渊现在做的事情一比,简直不值一提。 再凶残的土匪强盗,也最多少杀几十上百人,可李渊却放任突厥骑兵,对数万百姓烧杀劫掠,这是人能做出来的事情? 如今沈若叶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曾继会说,在当皇帝这方面,李渊跟杨广半斤八两了! 在历史上,不论是新唐书还是旧唐书,又或是现在公认的,最能还原真相的“大唐创业起居注”中,关于突厥在公元617年的这次入侵,都可谓是疑点重重。 首先,晋阳作为防御突厥的桥头堡,怎么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让突厥骑兵长驱直长了呢? 真要是防御如此薄弱,那早几年,晋阳就已经被入侵不知道多少回了。 其次就是晋阳外城莫名奇妙的就失守了,这就更扯蛋了! 这个时代的突厥骑兵虽然算是天下最强之兵,但也不是无敌的,他们的强大体现在野外遭遇战与阵地战这两方面,至于说攻城战,谁脑子坏掉了会用骑兵去攻城?拿马头去撞城门吗? 况且突厥骑兵如此迅速的行动,是肯定没有重型攻城器械的,说到底,他们想要攻城,就只能靠手中的马刀与弓箭罢了。 这样的轻型武器,只需要把城门一关,吊桥拉起来,就可以轻松挡下所有突厥骑兵。 别说他们只有几万人,就算是一百万,也根本不可能突得进来。 攻城战要真是能靠人数碾压的话,当年杨广就不会在高句丽那边惨败收场了。 而更扯蛋的还在后面,史书记载,李渊面对突然杀到的突厥大军,在眼看外城失守的情况下,居然玩起了空城计,直接打开了内城的城门,还撤去了城墙上的守军,跟诸葛亮一比,就差在城头上弹琴了。 而见此情况,突厥居然吓得不敢进城,最终只是在外城劫掠了几天后就撤军了。 操~~还有比这更扯蛋的事情吗? 历史上所有的空城计,大部分都很扯蛋,哪怕李渊的这次是真的,也只能说明来犯的突厥人看懂了李渊的意思,故意不赶尽杀绝的。 毕竟对于突厥来说,一个富饶的晋阳,远比一片废墟有价值得多,真要是把李渊杀了,毁了整个晋阳,那以后还怎么到这里来打草谷? “难道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小时候村子经历过土匪打劫,对此深恶痛绝的沈若叶,极度厌恶李渊的做法。 “李渊是不用指望了,现在唯一有可能指望的,就是他的儿子了,先应付眼前的突厥骑兵,剩下的事情晚上再说。” 接下来的一天,西城门这边的战斗并不激烈,没有重型攻城器械的突厥骑兵,根本无法对内城造成太大的威胁。 要知道所谓的内城,是只有城墙没有护城河与吊桥的,相较于外城完整的城防系统,内城的防御最少下降了两级。 这也间接让沈若叶明白到,这场战斗就是一场作秀,一场名为战争,实为行贿的恶劣作秀! 当天晚上,曾继在安排好哨兵的巡逻顺序后,孤身一人去找李世民。 到了李府,发现李世民的脸色也有点难看,这到是让曾继的心中一暖。 如果连李世民都是投降派的话,那他真要考虑考虑要不要另立山头单干了。 “曾继你来了,西门那边怎么样?” “二公子放心,突厥没什么攻城器械,想攻城那就是找死!” “那就好,但也不要松懈了,那毕竟是天下强兵。” 李世民嘱咐了一番后,发现曾继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以为他是来蹭饭的,正当李世民准备让人准备酒菜时,曾继直接将话挑明了。 “二公子真的对当前的情况满意吗?眼睁睁看着突厥的杂种劫掠晋阳百姓?就不想做点什么?” 李世民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曾继,你想说什么?突厥兵马数万人,而且全都是骑兵,晋阳这边虽然招募了不少兵勇,但都是训练时间不长的新兵,战斗力完全不能跟突厥的马弓手相抗,你难道想让我带着他们去跟突厥硬拼?” 李世民这幅激动的样子,顿时就有种不打自招的感觉。 “二公子,为什么突厥入侵,晋阳事先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据我所知,城外可是有不少烽火台的,哪怕突厥骑兵快如疾风,也不可能有一口气拔掉所有烽火台吧?另外属下还有一事不明,外城真的是被突厥攻破的吗?” 李世民的目光有如利刃般刺向曾继,曾继抬着头,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 许久,李世民长叹一声。 “你果然看出来了?父亲这也是没有办法。” “属下明白,唐公志在入关,直取长安,因此大后方绝对不容有失,所以要卖突厥一个人情对吧?” “你呀,有时就是太聪明了,太聪明又不懂得收敛的话,有时是会招祸的!” “属下是二公子的亲信,只要二公子不介意,我不用在乎其他任何人的反应,包括唐公!” “你小子,真是说话越来越放肆了。行了,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已经劝说父亲,派人趁黑溜出城去,明天一早就会以援兵的样子进城,营造一幅援军源源不绝的假相,借此给突厥施压,逼他们退兵!” 曾继闻听微微点头,这招三国时期的董卓用过,直接就吓住了满朝文武,让他从容当上了太师。 如今李世民活学活用,对于人生地不生的突厥来说,的确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公子这招的确能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不过想要彻底解决后患,还是要在战场上给予突厥痛击,打疼他们之后,咱们才有资格上谈判桌。” 李世民惊叹于曾继对战争的理解。 “那么你想怎么做?” 第100章 绝地求生2 曾继看着李世民有些期待的神色,稍稍安了些心,毕竟是未来的唐太宗,这份魄力还是不错的。 “二公子还记得我当初与王哥他们几个玩的绝地求生吗?” “当然记得,正是那场丛林激战,让我见识到了你小子在练兵方面的天赋,之后才让你组建弩阵营的,如今弩阵营的兵力不仅扩大到了3000人,晋阳招募的那些新兵,有很多也在用弩阵兵的方法训练,你提这个干嘛?” 曾继深吸一口气,说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 “二公子,我准备亲自带领500名最精锐的弩阵兵,趁黑进入外城,然后跟那群突厥杂种玩一场大型的绝地求生!” “你疯了?!突厥骑兵最少有三四万,你们500人过去,岂不是羊入虎口?” “一场恶战在所难免,不过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羊入虎口,反而是虎口拔牙!我挑选的这500弩阵兵,全都是弩手,而且还是心理素质最好,训练时间最长的。另外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会挑那些家属就住在外城的士兵。” 李世民一听就明白了。 其实这也是他不认同李渊这次作战计划的原因。 放任突厥劫掠外城百姓,的确可以满足突厥人的胃口,但别忘了,那些被劫掠的百姓中,可是有不少都是晋阳府兵的家人。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老婆孩子被杀,家里的财物被抢,这些府兵心里会不恨? 一旦事情暴露,那别说起兵了,不被愤怒的府兵杀了都要烧高香了! 哪怕事情不败露,也会严重打击士兵们的士气,这同样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如今曾继提出带500名有家属在外城的弩阵兵去作战,可想而知,这些弩阵兵一定会舍生忘死。 特别是那些家人已经遇害的,绝对会拼了命的斩杀突厥骑兵,可以想象,这500人中恐怕不会有人当逃兵! “如果是这样的500人,到的确不用担心士气的问题,但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你真的指望靠他们杀退数万突厥骑兵?” “二公子说得是,靠500人杀退数万突厥骑兵这种事情太不现实了,不过借此培养出一批最精锐,最冷酷的狙击手,却绝对没有问题。” 所谓的狙击手,曾继曾经跟李世民解释过,当时的李世民对此很感兴趣,认为如果真能像曾继说的那样,那么狙击手的战斗力一定会非常可怕。 但同时也指出,这种一个人游走在战场上的狙击手,恐怕很难培养,这绝对不是靠训练能培养出来的。 必须要经历残酷的撕杀,将杀人技巧与心理素质磨练到巅峰,才有可能实现。 如今一联想,李世民顿时觉得现在的晋阳外城,的确是培养狙击手的最佳场合。 “敌强我弱,这一战我们无论如何是打不赢了,但如果就这样让突厥人离开,也未免太便宜他们了。二公子,我会连同那500个弩阵兄弟送突厥人一个血淋淋的噩梦!” 李世民肃然起敬,起身重重拍了曾继的肩膀一下。 “好!我同意了,给突厥人一个血淋淋的噩梦!不过我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今后还有很多大战在等着你,我不可想你折在这样的一场战斗中。” “呵呵,能杀我的突厥人现在没出生呢。况且我师父也会跟我一起,有她在,我绝对不会出事的。” 最终,李世民同意了曾继的作战计划。 当天晚上的后半夜,曾继就招集了500弩阵兵,而且还都是用连弩的弩阵兵。 战前讲话时,曾继说得并不多,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这是一场复仇!为你们的家人复仇!为晋阳的老百姓复仇!杀光突厥的狗杂种!!” “杀光突厥的狗杂种!!!” 500人坚定的吼了出来,随后就趁黑用绳索爬下了内城的城墙,500人在曾继的一声令后,化整为零,消失在外城的大街小巷之中。 没错,这500人并不是集中起来作战的,真集中的话,别说是500人,就算是5000人也不够突厥骑兵杀的。 500人化整为零,就是500个像幽灵般的杀手,他们会潜伏在外城任意一个角落,抓住任何机会去偷袭突厥骑兵,然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就像曾继对李世民说的那样,这会是一场大型的绝地求生,最终能射杀多少突厥骑兵,并活下来几个人,全要看他们自己了。 曾继与沈若叶同样是这500人之二,而且两人是一起行动的。 “接下来如何行动?直接守在民房内守株待兔吗?” 曾继笑了。 “女侠,狙击手作战除了精准的箭术外,更重要的是合理利用地形与环境。杀敌之后从容退走才是狙击手作战的精髓,那种极限一换一的情况,绝对是不可取的。” “你的意思是说,先找一个可攻可守又方便撤退的地形?” 曾继点头。 “没错,这一次的战斗以我的估计,少说也要打个三五天,既然如此,那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想不明白这件事的人,哪怕战斗力再强,最终也会死在战场上,你来看看。” 曾继从怀里掏出一份晋阳地图,拥有人形照相机功能的他,对于地图的作用可是极为重视的,因此早就许久之前,他就画了一张晋阳城的详图。 地图不仅将大街小巷画得一清二楚,甚至就连那些房子盖得很近,可以用来跳跃的屋顶小路都标了出来,要是哪个江洋大盗得到了这张图,完全可以在晋阳来去自如,将官府耍得团团转。 曾继与沈若叶就着月光,仔细端详了一番地图,最终选择前往西市,也就是商铺街。 那里不仅有很多商家,是突厥人劫掠的重点地带,由于商铺众多,地形极为复杂,骑兵在那里能发挥的余地很小,但对于弩阵兵来说,却是打冷枪,放冷箭的最佳场所。 两人商量完毕之后,趁着天还没亮,快速朝西市而去…… 晋阳内城,李渊在得知曾继带着500弩阵兵去偷袭突厥骑兵后,不由得连声埋怨起来。 “这小子太轻年气盛了,这种没意义的战斗有什么可打的,唉……” “父亲,我相信曾继不会有事,而且经历这场战斗活下来的弩阵兵,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未来一定可以成为军中的骨干,并不是没有意义的。” “话虽如此,但像曾继这种大才一旦有失,是我们的巨大损失呀。世民,你应该拦着他的。” 李世民连连道歉,李渊一边责怪一边担心,不得不说,李渊这个人虽然到了后期有很多无脑的骚操作,要不是有李世民给他擦屁股,大唐王朝能不能建立都是问题。 但李渊这个人有一个优点,或者也算是缺点,那就是帮亲不帮理,只要是他认可的人,往往会对其非常好。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于曾继,他还是相当认可的。 “不管怎么说,只让他们500人去对付突厥骑兵还是太危险了,从明天起,适当的出城迎战,减轻曾继他们的压力!” 李世民一听大喜,立刻领命而去。 第101章 突厥骑兵(求推荐收藏) 唐礼是弩阵营的一个老兵,也就是最初的100人之一,而且连弩玩得很6,在上一次激战魏刀儿时,他一个人就射杀了十名厉山军士兵,这要是放到现代,这样的杀敌数,已经可以得一个个人三等功了。 也正因为唐礼的实力,曾继让他当上了队正,手下管着50人,算是个低层武官。 这一次曾继亲自带队,前往外城狙杀突厥骑兵,唐礼二话没说就加入了进来。 除了他信任曾继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唐礼的家人就住在外城,因此他必须要来。 结果千赶万赶还是来迟了,当唐礼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家门口时,发现自家大门敞开着,一具妇人打扮的尸体,正躺在大门口,其后背血淋淋的,被砍开了一条大口子。 那熟悉的衣着,让唐礼的脑袋“嗡”的一下,差点没摔地上! 三步变两步冲过去,轻轻将尸体扶正,结果…… “娘!!!” 尸体不是别人,正是唐礼的亲娘,而更让他难以接受的还在后面。 他家的整个院子一片狼藉,明显经历过一场混乱,而且院子内还停着三具尸体,分别是唐礼的父亲,妻子以及年仅六岁的女儿! 一家四口,无一幸免,全部被杀!唐礼双拳几乎要握出血来!泪水不受控制的从眼角淌下,但此时的他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强忍着悲痛,唐礼将一家人的尸体全都搬到正屋,整齐的摆成一排。 “爸妈,老婆,小玉儿,你们等着,我这就去给你们报仇!突厥的狗杂种杀我全家,我要十倍百倍的让他们偿还!” 双眼通红的唐礼抓起连弩与箭匣,消失在夜色之中,仇恨从来都要用血来偿还,而越刻骨的仇恨就要用上越多的血! 晋阳外城西市,三名突厥骑兵正在追杀一户做小生意的商人,突然街道两边的墙头上站起两个人,正是曾继与沈若叶。 曾继举着连弩,高速射击,当场就射穿了一名突厥骑兵的脖子,将其从马上射了下来。剩下的两名骑兵反应极快,赶紧侧身躲到马的侧面,不给曾继射箭的角度,不仅如此,还快速的弯弓搭箭进行反击。 就在这时,沈若叶神兵天降,飞身跳到两马之间,双手各握着一把横刀,直接就是一记平地大风车。 血花飞溅中,那两匹突厥良马直接被砍断了马腿,横着就摔了出去。 换成一般人,估计不是直接摔死,就是被马压断腿了,然而这两个突厥骑兵临危不乱,在战马摔倒的瞬间,直接飞身弹射了出去,仿佛马鞍上面装了弹簧一样。 不仅如此,在身体腾空的瞬间,居然还有余力射箭。 两只劲箭破空而来,直取沈若叶的咽喉与心口要害。 沈若叶身随刀走,扭动身体避开箭矢的同时,冲到两人身边,不等两人落地,直接手起刀落,砍下了他们的头。 “女侠好快的身手,这种动作我只在漫画里看到过,简直违背了物理定律,牛顿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沈若叶没有理会曾继的疯言疯语,迈步走到另一个被射死的突厥骑兵尸体旁,将尸体上的弩箭拔出来,扔给曾继! 这是一场持久战,而弩箭是重要的战斗物资,自然是能回收就尽可能的回收,一旦弩箭用完了,那曾继就只能像沈若叶那样,提着横刀与突厥骑兵对砍了,那可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接过弩箭,甩掉箭上的血后,曾继嘱咐那一家子小商人,让他们尽量找地方躲起来,突厥退兵之前不要出来。 那一家人千恩万谢的离开了,随后曾继与沈若叶立刻转移,严格遵守游击战的规则,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 不过在转移的途中,曾继却发现沈若叶的表情很凝重。 “怎么了女侠?你堂堂宗师武者,难道被吓住了?” “正因为我是堂师武者,才会觉得突厥人的可怕,这两天死在我们手上的突厥骑兵已经有23个了,他们每一个都在临死前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之前那场遭遇战,你不是差点受重伤吗?” 曾继伸手摸了摸胸前的鱼鳞甲,这种是典型的半身甲,穿戴方便,而且重量也轻,很适合打持久战。 之前他们遭遇了一支十人的突厥骑兵小队,双方暴发战斗后,曾继被一箭命中了胸口。 关键时刻,靠着鱼鳞甲的防御力,以及圣肌强大的收缩功能,硬生生挡住了那支破甲箭,最终它只是在鱼鳞甲上留下了一个洞,并且扎破了曾继的表皮而已。 当然了,如果换成一般的武者,这一箭恐怕已经致命了。 虽然说曾继现在空有武圣的身体,战斗经验连二流武者都不如,特别是防御箭矢这方面的经验很少。 可能威胁到他,还差点使其重伤,已经足以证明突厥骑兵的可怕了。 “曾继,我们真的能打败突厥吗?” 沈若叶罕见的说出了丧气的话,曾继明白沈若叶口中的“我们”并不是指他们两人,而是指中原王朝的军队。 “严格来说,草原民族只要不内讧,他们的战斗力是要远远高于中原王朝的,毕竟他们是游牧民族,游牧民族的特点就是从小就要练习骑射,然后从事打猎之类的活动来养活自己。” “对于他们来说,骑不了马,打不了猎就有可能饿死,所以除了老人与小孩外,就连女人都能上马打仗!” “但中原王朝是农耕国家,除了那些职业军人外,老百姓的本职工作是种地,哪怕吃得饱,也只是吃五谷杂粮而已,跟吃肉的草原民族完全没得比,因此在个体的战斗力上,中原的百姓远远比不上草原民族。” 沈若叶越听越丧气。 “照你的意思,咱们永远别想摆脱草族民族的入侵了?” “那到也不至于,人又不是动物,打架除了靠身体外,更重要的还是脑子,在我看来,咱们中原王朝只需要将冶金技术提高上去,那草原民族将彻底沦为杂鱼,再没有翻身的可能!” “冶金?你的意思是提高士兵的装备质量?” 曾继微微点头。 “突厥人不是体力好,射箭准吗?那如果我全身都穿着铠甲,不论刀砍还是箭射都没用,那突厥人还有什么优势可言?如果这样的铠甲能装备几千上万人,那么这样的一支钢铁之军,试问突厥人如何抵挡?” “至于说突厥人也装备铠甲的问题,那几乎不可能,草原那边盛产战马,但除了战马外,就没啥拿得出手的战略物资了。因此他们是根本不可能发展出先进的冶金技术的。” “说到底,战争打的就是资源,谁能将自身的资源合理利用起来,谁就可以占据主动。现如今是突厥人充分发挥了他们在骑兵上的优势,又赶上中原王朝朝代更替的阶段,等新王朝建立之后,突厥的末日就到了。” 曾继这一番角度新颖的分析之后,沈若叶的信心又回来了,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喊杀声,两人对视一眼,快速冲了过去。 第102章 血战西市 在西市的一条小街上,唐礼正在边打边退,奔跑的同时,还会进行蛇形的走位,让身后的突厥骑兵无法瞄准他。 不仅如此,他选择的这条小街也很讲究,不仅窄,而且两边还有不少从别人家院子里长出来的树枝,直接横在街道的上空,行人走路当然没什么影响,但对于骑在马上的骑兵们来说,却有可能打到他们的头,更会影响他们的视线,增加射箭瞄准的难度。 靠着地形的优势,唐礼以一敌十,不仅射杀了四人,还造成了另外六人的受伤。 可这也彻底激怒了这伙突厥骑兵,哪怕明知道这里的地形不利于骑兵的发挥,可还是穷追不舍。 终于,一箭命中了唐礼的小腿,射得他一阵踉跄,差点摔倒。 小腿中箭,大大影响了唐礼走位的速度与反应,最为致命的是,他没办法跳到房上,从屋顶逃跑了。 “到极限了吗?爹妈,看样子儿子就要下去跟你们团聚了,不过在那之前,要再拉几个垫背的!” 唐礼一个侧滚,避开了射向自己后心的箭,但肩膀还是中了一箭。 不过已经准备拼命的唐礼,并没有受太大的影响,他躲到一棵树后面,开始高速的放箭,冲在最前面的一个突厥骑兵直接趴在马背上闪避,然而已经熟知对方战斗方式的唐礼,这一回瞄准的就是马。 两支箭直接钉在马头上,这匹突厥战马痛叫一声,直接人立而起,马背上的突厥骑兵虽然靠着精湛的骑术没有摔下马来,但也因此将自己暴露在唐礼的箭下。 弓弦声响起,三支箭在两秒钟的间隔内,相继命中了这名突厥骑兵的胸口,将其射落马上,其中两支箭直接射穿了他的身体,再加上摔那一下,直接就毙命了! “又干掉一个,值了!” 在唐礼的吼叫声中,剩下的五名突厥骑兵几乎同时射箭,唐礼这回也不躲了,操着连弩对射,结果身体中箭倒地,手中的连弩也掉到地上。 而那五名突厥骑兵,只有一个人受伤而已,并没有失去战斗力。 “剁碎了他!” 突厥骑兵用突厥话大声嚷嚷着,其中两人飞身下马,就要好好折磨唐礼一番。 就在这时,曾继与沈若叶赶到了。 在一秒两箭的高射速之下,曾继一个人就射出了小型的箭雨,那三名骑在马上的突厥骑兵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射杀当场。 那两名下马的见状直接放弃了坐骑,快速冲向唐礼,想以唐礼为人质或者肉盾。 沈若叶像一阵疾风般冲了过去,手起刀落将两人斩杀! “曾继你快来,是弩阵营的兄弟,他中箭了!” 曾继顾不上拔箭,快步赶过来,一眼就认出了唐礼。 “是你小子呀,平时见你做事挺冷静的,怎么这回如此冲动,一个人面对十个突厥骑兵,你当自己是超人啊!” “大人……我不行了,求你将我带回家,我要跟家人葬在一起!” 唐礼吃力的将自己家的位置告诉曾继,曾继一听就明白了,这让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他其它部位的伤到是没什么,但这一支应该射中了肠子,引发了严重的内出血,如果不进行手术,恐怕……” 得益于之前数个月的人体解剖实验,现在的沈若叶与曾继绝对算是这个时代最牛x的外科医生,因此沈若叶一眼就看出了唐礼的伤情。 “大人,我没救了,这种伤我以前在军中见过,再好的大夫都治不了,只能等死!” “死不死不是你说了算,我只要不答应,就算是阎王老子来了,我也能把你从他手上抢回来。行了,你先休息一会儿,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 曾继朝沈若叶一点头,后者伸出右手在唐礼的后脑按了一下,唐礼的意识一阵模糊,很快就不醒人事。 “他的伤虽然不会立刻致命,但也最多有一个小时的抢救时间,时间久了,体内引发血栓还是会死人的,我们要立刻做手术才行。” “那就做吧,先去唐礼的家,那里遭到过袭击,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有突厥骑兵光顾。” 两人商定后,由曾继背着唐礼,然后跳上房顶,就像飞贼似的快速冲向唐礼的家。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两人才到达目的地,一进门,就看到了整齐摆在正堂上的四具尸体。 晋阳五月的温度已经有点热了,四具尸体虽然还没有高度腐烂,但已经有了一些异味。 沈若叶走过去看了看,在看到里面还有一具小孩的尸体时,脸色阴沉如冰。 “到后面的房子里,这里的环境差了点,希望这小子的体质过硬,不然的话,就算处理好了伤口,也可能死于细菌感染,总之尽人事,听天命,看他的造化了。” 换成在现代,这样的伤几乎不会有什么风险,然而在卫生与药品都很匮乏的隋末,进行一场外科手术的难度可想而知。 等于说,这就是一场赌博! 赌伤者不会死在手术中途,赌伤者术后不会出现细菌感染,最最重要的是,赌伤者不会因为大出血而死。 毕竟这个时代可没有显微镜来辨识血型,也没有输血用的工具,一旦大出血,可是没办法输血续命的! 手术开始,曾继用火简单给手术刀清毒,然后将刀交给沈若叶,沈若叶熟练的切开唐礼的肚子,同时精准的找到血管,用止血钳将出血止住,曾继则在一旁打着下手。 解剖过不下二十具尸体的沈若叶,对于人体的了解绝对达到了专业外科手术医生的水平,再加上她是武者,对于双手的控制精细入微,可以精准的避开人体内脏,这一点就算是专业的外科医生,在不借助仪器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做得到。 总而言之,在沈若叶神奇的刀术之下,唐礼腹部的伤口很快就被处理好了。 最终用消过毒的羊肠线将伤口缝合,这场外科手术仅仅用时二十分钟就完成了,简直是神速! “出血量并不大,伤口也尽可能做到清洁了,可惜这里的环境还是太赃了,细菌肯定进去了,术后他能不能挺过细菌感染,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曾继将一条干净的布递给沈若叶。 “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些了,这小子全家被杀,精神受到了刺激,如果能靠着仇恨的力量撑下来,那就没问题,如果连他自己都不想活了,那我们也没办法!” “曾继,这样的战斗还要持续多久?” 曾继转头朝窗外望去。 “李世民的疑兵之术应该已经起作用了,突厥很快就会退兵,这一战算他们赢了,但这笔账迟早要还!” 第103章 大白兔奶糖(求推荐收藏) 正如曾继所料,在发现晋阳不断有援兵到达,同时城内还有一支不断放冷箭,从来不正面交战的恶心部队后,突厥退兵了。 经历了三天劫掠的外城,总算是迎来了平静,但随后就是悲伤的善后工作。 痛失亲人后悲惨的哭叫声,与房屋被破坏进而坍塌的声音混合在一起。 更多的则是出殡的声音,整个晋阳都笼罩在丧事之中,包括弩阵营。 曾继回来后一番统计,发现当初跟随自己前往外城的500弩阵兵,只回来了318人,也就是说,有近两百人死在了外城。 这伤亡数量绝对算是弩阵营成立以来最大的,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回来的318人在精气神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甚至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特别是他们的眼神,已经变得古井不波,总算是有了一点狙击手该有的气质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唐礼最终靠着复仇的执念挺过了手术之后的细菌感染,不得不说,人类的意志有时是可以战胜病魔的。 所谓的人定胜天,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李府内,李渊正在听取李世民的报告。 “这么说,曾继那小子这回收获不少嘛!” “是的父亲,光是外城中找到的突厥骑兵尸体就超过了1500具,同时还有近1000具的战马尸体。” “战马?可惜了啊~~” “父亲,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事后问过曾继,他说突厥的骑兵不仅骑**湛,对于危险的感知也极为敏锐,特别是接触过弩阵兵的人,居然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了避开箭矢的方法,也就是将身体藏在马的侧面。” “弩阵兵们没办法,只能射人先射马,这才造成了大量突厥战马的死亡,即便是没死的,也已经被射残,没办法再使用了。” 战马,特别是突厥那边的战马,绝对算是这个时代的杀场利器,一匹优秀的战马,就算不是战场上的坦克,也能当成战车来用。 如今一下子射杀了上千匹战马,李渊相当得心痛。 不过他也没办法公开抱怨,毕竟除了弩阵兵外,其他部队加起来的杀敌数也没到500,俘虏的战马连两位数都不到,差距实在太大了。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多了一批肉食,也能弥补一下咱们的损失。” “是的父亲,我已经让人将所有战马的尸体回收,制作成腌肉充当军粮。另外那活着回来的三百余名弩阵兵我也去看过了,不得不说,曾继那小子很有远见,这三百余人哪怕什么都不做站在原地,身上也能散发出浓浓的杀气,已经成为精锐中的精锐了!” 李渊听得连连点头。 “好啊!虽然这种练兵之法不能普及,但能在这种情况下练出一支精兵,也算是功劳很大,你要好好奖赏曾继,另外这三百余名精兵你准备怎么安排?让他们留在弩阵营中有点大才小用了吧?” “这个我跟曾继商量过了,他说他会留下100人,提拔他们成为弩阵营的低层将领。剩下的两百多人交给我来处理,我准备将他们分派到各支队伍里充当低层将领,让他们成为士兵的榜样,从而培养出更多的精兵!” “不错不错,这样做才是最合理的,看样子曾继这小子不仅胆子大,大局观也很不错。对了,你准备升他当什么官啊?” 已经准备造反的李渊,现在可以毫无顾忌的给手下封官了,不久前,他刚刚封了长孙顺德等人五品的官职,现如今曾继只是七品官,有点小了! “我准备封他一个五品游击将军,但他这半年中已经升过官了,一下子官升两级好像有点过。” 李渊尽管也认为封曾继个五品官很合适,但这个时代还是太讲究出身与背景了,曾继个人的功绩没得说,可根基太浅,又没什么好的出身,所以…… “嗯,就先封他个六品振威校尉好了,接下来咱们就要起兵入关了,以曾继这小子的本事,肯定能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再立新功,到时再升他到五品游击将军也不迟。” “明白了。” 突厥退兵,大量的善后工作摆在李家父子面前,而除了善后的工作外,还有一件事更重要,那就是处决王威与高君雅。 正如之前沈若叶吐槽的那样,李渊刚刚以两人暗中勾结突厥的罪名抓人,仅过了三天突厥大军就真的来了,还造成了那么多平民的死亡与财产的损失。 如此一来,王威与高君雅正好成为了所有人的出气桶。 而对于李渊来说,也有了杀两人最恰当的理由。 于是在外城的大街上,王威与高君雅在众多晋阳百姓的痛骂声中被砍了脑袋。 人群中,曾继与沈若叶面无表情的看着,其中知道真相的沈若叶眼神厌恶,而曾继则松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知道他与小婵之事的人又少了一个,这无疑是件大好事。 至于说蛇灵,那根本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也只能从长计议了。 随着王威与高君雅被斩首,晋阳彻底成为了李渊的一言堂,再加上李建成李元吉兄弟两人即将到达晋阳,历史上有名的晋阳起兵就要开始了。 而在当天晚上,忙了一天的李世民刚刚回到家中,就发现长孙无垢与小婵正在正堂里有说有笑的吃着东西,而曾继居然也陪在一旁。 “真热闹呀!聊什么呢?” “二郎你回来了,快来尝尝小季送来的大白兔奶糖,可好吃了!” “大白兔?奶糖?那是什么东西?” 在李世民好奇的注视下,小婵端起一个盘子走了过来,李世民低头一看,发现盘子上有一包白色的块状物。 这些块状物跟小孩的手指差不多大,整体呈乳白色,拿起一块捏了捏,发现软中有硬,手感有点像干燥的焦泥。 李世民正要询问这种糖为什么叫大白兔时,发现包这些糖的纸上,画着一只白色的兔子…… 李世民捏起一块扔到嘴里,瞬间一股浓浓的奶香味与甜味就在口腔内扩散开来,当他下意识的用牙去咬糖块时,更加浓郁的奶香与甜味传出,李世民越嚼越起劲,根本停不下来。 “好吃好吃,比石蜜还要好吃,再给我一块!” 由于吃得过快,一块大白兔已经没了,李世民又捏了一块扔进嘴里,这一回他决定慢慢吃,一边吃他还一边询问曾继这东西是怎么做的,然而曾继的话,却让他大吃一惊! 第104章 万世之基 “这种奶糖的主要原料是白砂糖,羊奶,面粉与水。后三者很平常,关键是白砂糖。” 说罢,曾继拿出一包白砂糖放在李世民三人面前,打开外面的纸包,顿时雪白的白砂糖呈现了出来。 李世民伸手捏起一点放到嘴里,一股甜到腻的甜味在口腔中扩散,由于刚刚吃了两块更美味的大白兔奶糖,因此他并不觉得白砂糖有多好吃,但也明白,这种全新的糖,远超西域进贡的石蜜。 “这种白砂糖除了用来制作各种甜制品外,还可以用在日常的饮食上,比如煮肉时加一点,炒菜时加一点,喝粥时加一点,都可以大大改善饭菜的口味。” 李世民对此体会不深,但长孙无垢与小婵两人都是会做饭的,立刻就联想到了很多与糖有关的美食,心喜的接过曾继递过来的两包白砂糖。 这时曾继又说话了。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准备利用这种白砂糖,帮二公子拿下霍邑!” “拿下霍邑?!” 李世民的表情立刻就变了,而长孙无垢则起身拉着小婵,朝内室而去。 即便她现在还不是后来的长孙皇后,但后宫不干政这一点已经有所觉悟了。 李世民又将一块大白兔扔进嘴里,缓缓坐下。 “霍邑?你怎么会想到那里的?是从什么地方得到消息了?” 曾继笑了,他知道这是李世民在考他。 “二公子,虽然你跟唐公并没有对我说什么,但这种大的战略其实并不难猜的。” “哦?那你给我说说吧。霍~~你连地图都带来了,看样子是有备而来嘛!” 对于曾继的画图功底,李世民是极为推崇的,甚至还学习过一段时间,最后发现没这个天赋,只能作罢了。 曾继带来的这张地图,其实就是简易的中国地图,这对于现代人来说,只要上学时地理课没溜号,几乎都能画出来,只不过是精细与否的区别而已。 曾继虽然没有过目不忘的外挂,但在太原生活了一年多,结合当地的地理以及脑中的知识,画出一张太原周边的详细地图并不困难。 “唐公想做大事,在我看来只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入关直取长安,其二就是攻占洛阳!” “洛阳那边当年杨玄感造反,大兵围困之下久久无法攻克,导致杨广大军回援,最终那场可笑的造反仅仅两个月就终结了。现如今洛阳那边的守备力量比当初还要强,而且李密的瓦岗军正对洛阳虎视眈眈,以唐公的精明,应该不会跳进洛阳的那个大旋涡才对。” 李世民连连点头,身为历史上最会打仗的皇帝之一,他观察大势的眼光是极为锐利的,曾继说的他早就想到了,可也因此让他觉得曾继是个可造之才,未来有望成为一名独自领军打仗的帅才! “洛阳的选项排除之外,就只剩下长安了!对于唐公来说,攻打长安绝对是现如今的最优选择,首先长安所在的关中之地是天下的中心,天下兵源有六成都出在这里,一旦唐公占领了长安,那就有了成就万世之基。” “其次,长安附近应该已经有三小姐等人在活动了吧?因此只要唐公的大军进入长安周边,那么彻底占领那里也只是时间的问题,相较于洛阳,长安要好打得多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去霍邑?” 李世民没有否认曾继的话,而是直指问题核心。 “唐公要进军长安只有两条行军路线,一条是就近经过文城渡过黄河,然后一路向南前往长安。另一路则是经西河郡,霍邑临汾前往龙门,再由龙门渡过黄河,进入关中直逼长安。” 曾继一边说,一边用手在地图上将自己所说的城池位置指出来。 李世民边看边点头。 “你分析得很对,但还是没说为什么要去霍邑。” “首先,从文城渡黄河那条路要轻松得多,但却只能派出少量部队前往,唐公的主力部队必须走西河郡前往龙门的路线,因为一旦主力走文城,那晋阳这边肯定会被隋军趁虚而入,到那时咱们长安还没拿到,晋阳老家就被端了,这种事绝对不能发生。” “而西河郡这条路线最大的麻烦就是霍邑以及龙门旁边的河东郡了。霍邑那里有大隋的虎牙郎将宋老生驻守,河东郡更是有大隋的左武候大将军屈突通镇守,一旦唐军不能快速击败宋老生,占领霍邑,到时屈突通肯定会派兵来援,到那时想要前往龙门渡过黄河可就难了!” 曾继的一番战略分析,听得李世民赞叹连连,这些战略上的东西,他平时在跟李渊商量时都要起主导作用,但这回曾继却成为了主导,让李世民顿时有种如遇知己的感觉。 “在你看来,我们会在霍邑那里陷入苦战?” “如果是在平原激战,十个宋老生也不是二公子的对手,哪怕他据城死守,也坚持不了多久。可关键是我们必须速战速决,早一日入关占领长安,才能奠定万世之基,一旦被拖住,长安那边的形势就有可能突变,毕竟盯着长安这块肥肉的人可不少。” “嗯,你分析得很对,我也很认同。不过你的计划是什么?还是像这回似的,派出精锐部队潜入霍邑吗?” 曾继笑着摇头,伸手拿起一块大白兔奶糖。 “这一回我准备单人……不对,是我跟师父两人前往霍邑,然后靠着这些糖,将霍邑拿下来!具体的计划是这样的……” 曾继简单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一番,李世民惊叹于曾继大胆想法的同时,又感觉有点不靠谱。 不过李世民对自己很有信心,曾继的计划在他看来只有在唐军陷入僵局时才会起作用,只要他能斩瓜切菜般的攻破霍邑,那就可有可无了。 “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我同意了,总之无论成功与否,你都要活着回来!” “遵命!” 心满意足的回到自己的小院内,将自己的计划告之了沈若叶,沈若叶对于潜入敌方城池这点并没什么心理负担,只是很好奇为什么曾继这回如此拼。 “没办法呀,我白天刚刚看到殷开山到了,那是个猛将,而且类似这样的猛将会越来越多,这是要进入内卷的节奏啊!不想办法突围,以后就只能受制于人了。总之霍邑这一战将决定我今后在唐军中的地位,不容有失!” “好吧,既然对你这么重要,那我就跟你走一趟好了。另外如果霍邑真像你说得那么重要,蛇灵的人很有可能也会到那里搞风搞雨,如果他们真去了,那我就更有去的必要了。” 第105章 晋阳起兵(求收藏) 公元617年6月初,期盼许久的李建成李元吉兄弟到达了晋阳,随同的还有李渊的女婿柴绍。 两个嫡子的到来,彻底让李渊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安心造反了。 不过摆在他面前的还有一个最大的难题,那就是前不久刚刚入侵了晋阳的突厥。 突厥位于晋阳的北方,而李渊是准备南下入关的,因此不解决了突厥入侵的问题,一旦他开始入关,那晋阳老家几乎百分百会被人端了。 为此,李渊这个被曾继评为杰出纵横家的人,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他先是写了一封态度很谦卑的信给突厥的始毕可汗,表示如今中原大乱,自己有责任平定战乱,而大隋与突厥一向和睦,咱们可以继续以和亲的方式友好交流等等,总之就是表示友好,不想跟突厥翻脸。 为此他还承诺,自己入关平乱过程中得到的所有钱帛,都归突厥所有。 而突厥始毕可汗的回信内容也很简单,换成今天的话就是“别来这套,想得到突厥的支持也不是不可能,李渊你要自立为天子,然后向突厥称臣,就像马邑的刘武周那样!” 李渊当然不会答应,因为在他看来,现在大隋虽然已经千疮百孔了,但还没到嗝屁的时候,现在跳出来自立为王,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 这也是他杀王威与高君雅,还要想办法罗列罪名的原因,如果他真的想现在就当天子,根本不用那么麻烦。 最终刘文静与裴寂想出了一个歪招,那就是先假意答应突厥,然后在行军时用两种旗子。 也就是在与大隋作战时打象征大隋的红色旗子,在遇到突厥人时,打象征着突厥的白色旗子。 听着很扯蛋,但受限于古时候信息传递缓慢的因素,这一招还是有点用的。 总而言之,李渊最终采纳了这个建议,成功忽悠了突厥,赢得了他们的支持。 而突厥的支持就意味着刘武周与梁师都也成为了盟友,最少在李渊入关的过程中,这两股势力来偷家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 公元617年六月初五,李渊罗列了杨广数十条罪状,单方面宣布废掉杨广,拥立杨广的儿子杨侑为新皇,而杨广自动成为了太上皇。 在确保了自己拥有大义之后,李渊正式在晋阳起兵,拉开了300年大唐的历史! 就在李渊那边施展纵横术,忽悠突厥人之时,曾继与沈若叶,正驾着一辆马车来到了霍邑。 拉车的马正是乌云追电,为了不引起别人的关注,曾继故意给乌云追电的身上染上了杂色,让它的颜值狂掉,再加上肌肉改造之后的乌云追电,与传统的战马有很大区别,它的肌肉看起来并不厚实,反而有点瘦,因此成功迷惑了所有人,顺利进入了霍邑。 霍邑这座城池三面环山,易守难攻,是典型的军事重镇! 李渊想要入关,就必须攻破霍邑,不然的话,霍邑就像会一颗钉子,钉在李渊的补给线上,随时都有可能出兵切断李渊的补给,这可是兵家大忌。 交了税后,以商人的身份顺利进入霍邑,曾继注意到,守城的士兵看向两人时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嘲笑,那种眼色,仿佛在看两个猎物! “我们被识破了?” 沈若叶也发现了这个情况,曾继微微摇头。 “如果真的识破了我们的身份,就不会表现得如此露骨了,他们之所以那幅德行,应该有其它原因。” 驾着马车进城,结果还没走多远,一阵哭喊声就传了过来。 两人扭头一看,发现几个士兵正在用鞭子打人,被他们打的是两个小买卖人。 不远处有一个土制的烤炉,里面还有两只烤得半生不熟的野鸡,而打人的那几个士兵中,有一人正抓着半只烤鸡在啃。 很明显,那两个被打的人就是从事烤鸡生意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得罪了那几个当兵的,所以遭到了毒打。 曾继朝四周打量,发现四周的人全都躲得远远的,没有人过来劝架,还有不少人事不关己的看热闹,看样子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当街打人,打得还是小买卖人,看样子这个霍邑对于商人的态度很恶劣呀,呵呵,那就好办了。” 曾继当然不会愣头青的去插手,在他看来,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行为是极其无脑的,你又不了解前因后果,万一帮错人了怎么办?真以为好心办坏事就不用负责了吗? 两人驾着马车找了一个小客栈住了下来,然后在当天下午,曾继同样戴着全套的厨具,来到霍邑的市场内,摆起了地摊! 沈若叶充当厨娘,负责给炉子生火添柴,在炉子上面摆放着一个蒸锅,蒸锅内放着一个这个时代绝对不会有的食物,戚风蛋糕! 没错,曾继卖的正是戚风蛋糕,传统的戚风蛋糕需要用到烤箱,对于温度的把控非常严格,一般质量一般的烤箱,会因为温度控制不到位,烤出来的蛋糕不是表面焦了,就是有生心儿,非常影响口感。 但如果不追求极致的口感,其实用蒸的方法做戚风蛋糕的话,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特别是里面加了糖与鸡蛋,对于隋末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顶级的甜点。 因此当第一锅戚风蛋糕出来后,那香甜的气味瞬间就吸引了周边的贩夫走卒,不少人都过来看热闹。 “来来来,兄弟初来乍到,望各位乡亲父老,兄弟姐妹多多照应,这是小弟家传的黄金蛋糕,用的是上好的面粉与鸡蛋,还加了特殊的糖,绝对是天下独一份,欢迎各位乡亲来免费试吃!” “免费?真的假的?不用给钱?” 一个运货的力工操着打雷般的大嗓门嚷嚷。 “没错,不过有限量,每人只能吃一小块。” 曾继拿出一把竹刀,将这块脸盆大小的戚风蛋糕切成了大小相当的数十块,每一块只有小小的一条,再加上戚风蛋糕本来就是发物,里面全都是蜂窝,所以这么一小条,真的只够塞牙缝的。 “你这也太小了吧?能不能吃两块?” “这位大哥,这黄金蛋糕可是天下独一份的美味,能免费吃到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再说,这只是让各位尝尝味道,如果有人喜欢,欢迎大家花钱购买啊,来来来,想试吃的排好队,一人一块,不能多拿!” 虽然大家都感觉曾继太抠门了,只给这么一小块,但既然是免费的,也就没那么多抱怨了。 许多人排队来试吃,结果一口下去前所未有的香甜味在口腔中扩散,其间还加杂着鸡蛋的蛋香味,再加上那蓬松的口感,瞬间就俘获了所有人。 几个有钱的,当场就要购买,曾继将手中的蛋糕全都发放出去后,就开始打鸡蛋制作蛋糕,一些听了价格望而却步的人,也好奇的在旁边看,希望还能得到试吃的机会。 就在曾继与沈若叶这边帮着做蛋糕时,一队凶神恶刹的士兵朝这边而来,四周的人赶紧让路,而曾继则朝沈若叶一使眼色。 “果然来了,一会儿看我的表演。” 第106章 黄金蛋糕 四个流里流气的士兵走了过来,或者叫他们**更恰当一些。 “新来的?” “是是是,几位兵大人有何指教?” “指教就算了,交税了吗?在这里摆摊可是要交税的。” 领头的**一边说,还一边抓起一块刚出锅的戚风蛋糕放进嘴里,瞬间他眼睛就瞪圆了。 “真好吃呢,看样子你生意不错,我们兄弟几个提前恭喜你了。” 说罢,这几个**居然真的拱手为礼,这当然不是他们在祝贺曾继,而是变相的要钱。 曾继当然很上道,赶紧将刚刚收到的两百余文铜钱全都拿了出来。 “几位兵大人见谅,小本生意,而且刚开张,只赚了这么多,全都给你们,等以后赚多了再请几位兵大人喝酒!” 几个**根本不知道“客气”俩字怎么写,直接拿出一个袋子开始装钱,那个领头的还很亲切的上前拍了拍曾继的脑袋。 “不错不错,你小子挺会来事,我姓马,以后有什么事报我的名就行了。” “是是是,有马大人在,我就算在霍邑站住脚了。” 马兵头哈哈大笑,带着几个狗腿子就离开了。 曾继还一个劲的招手,好像春节送亲戚似的,一脸的谄媚,四周不少看着的人都露出了厌恶不屑的表情。 “怎么样女侠?我刚刚这幅贱狗的样子像不像?” “像,要不是知道你在演,我都想给你两巴掌了。” 沈若叶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发现四周暂时没有人来买蛋糕,她忍不住开口。 “这样做真的行吗?这几个当兵的几乎没什么武功底子,应该都是小杂鱼吧?” “呵呵,女侠呀,你就是太注重武功了,这几个**中的确杂鱼占多数,但领头那个姓马的可不是,你仔细看他穿的衣服还有鞋,特别是鞋,那可不是一般的丘八买得起的。” 沈若叶锐利的目光望向已经走远的马兵头,果然发现这货身上虽然又赃又乱,但衣服料子却很高档,甚至还有绸缎! 虽然说大唐时代绸缎已经很流行了,但那只是对于有钱人来说的,真能穿得起绸缎的都不简单,一般的丘八根本买不起。 至于说鞋,那就更明显了,居然是一双马靴! 以兽皮制作,还是高筒的,这已经不是有钱就能穿的了,必须要有一定的官职与地位才行。 “这么巧?咱们一来就钓到了大鱼?” “这可不是巧合,到市场上收税这可是一个肥差,根本轮不着一般的丘八来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姓马的最少是个六品闲散官,而且还有一定的出身背景。” “原来如此,难怪你刚刚演得那么贱。” 这时又有人过来买蛋糕,两人不再交流,开始专心做蛋糕。 另一边,已经走远的马兵头,在离开西市后,对一个手下吩咐了几句。 “给我盯着点,那小子做的饼非常好吃,肯定能赚大钱,你给我数着点,看他一天能赚多少。” “明白了头儿,我这就去。” “记住换身衣服,别让他们认出来了。” “您就放心吧,这事我又不是第一次干,保证不会出差错!” 狗腿子像个间谍一样去监视曾继去了。 一直忙活到天黑,曾继与沈若叶才收摊回客栈,而那个监视的狗腿子非常尽责,足足盯了一个下午,在这期间他还时不时的凑过来就近观察,没有放过一文钱。 终于,到了晚上,狗腿子跑到霍邑四大酒楼之一的望月楼,在那里找到了正在喝酒的马兵头。 “头儿,我今天盯了一个下午,总算是不负所望。” “先喝杯酒。” 狗腿子接过酒碗一口闷了,随后还抓起一块羊肉扔进嘴里。 “说说吧,那个卖糖饼的小子一个下午赚了多少?” “头儿,那不叫糖饼,叫蛋糕,黄金蛋糕!” “蛋糕?” “没错,那种饼是用糖,鸡蛋还有面粉做成的,所以叫作蛋糕,由于外表呈金黄色,得名黄金蛋糕。” 马兵头哼了一声。 “还挺会起名,好~~这个黄金蛋糕一个下午卖出去多少个?总共赚了多少钱?” “头儿,他总共卖了二十个,足足赚了十贯钱!” “什么?赚这么多?他抢钱呀?这么贵的东西居然也有人买?他们都是傻子吗?” 马兵头惊了,十贯就是一万文!平均下来,一个黄金蛋糕就要卖到五百文,这都比肉贵了! “头儿,你可别小看了这种黄金蛋糕,就在他们快收摊时,还有不少人交订金明天再来拿呢。也就是说,要不是那小子只有两口锅,一个下午只能做二十个,他一定能赚得更多!” 马兵头酒也不喝了,站起来原地转圈,那个狗腿子凑了过来。 “头儿,明天咱们再去收税,这回直接收他一贯!” “一贯算个屁,他那个蛋糕成本估计最多三成,等于说他一天的纯利就在六到七贯!这么大一笔钱,让一个低贱的商人赚去了,简直没天理!” “那怎么办?我今天看到很多大户人家的仆人也去买了,要是咱们做得太露骨,恐怕上面会追究的!” 马兵头又原地转了好几圈,最后冷冷一笑。 “给我把马三找来,有些事情咱们不方便出手,让他去正合适。” “明白了!” 另一边,回到客栈的曾继,随意的将今天赚到的十贯钱扔到一边,根本就不在意。 沈若叶对于金钱也没什么概念,反正自从她认识曾继之后,干饭就不再是问题,而且顿顿都有菜有肉,钱对于她来说可有可无。 “今天应该就像你说得那样,产品推广得很不错,那个姓马的兵头,应该已经知道咱们赚了多少钱了。” “肯定的呀,那个换了衣服的丘八自以为藏得很深,在咱们眼中就是个小丑。” 两人都拥有武圣的肉体,眼力也远超常人,再加上早就有备而来,因此那个狗腿子一靠近就被他们认出来了。 “明天他们会采取什么行动?” “无非是自己亲自来找茬,又或者找当地的混混来找茬,像他们这种人,也就只能想到这两招了。” “那明天还去摆摊吗?” 曾继摆了摆手。 “没那个必要了,今天产品推广做得很不错,特别是傍晚之时,来了很多下人装束的人,其中有官家的,也有本地大户的,这样就行了。明天开始行动,越早将那些人引出来,就能越早的完成布局,那个马兵头如果知难而退还能活到霍邑城破那一天,不然的话,我不介意让他成为牺牲品。” 第107章 寄卖(求收藏) 第二天,霍邑有名的大混混马三,天刚一亮就蹲在西市的大门口,前来卖菜的小商贩一看到他,立刻绕着走,就像在躲避瘟疫似的。 马三不仅不介意,反而一脸挑衅的看向那些小商贩,总之就是一脸欠揍的样子。 这时另外两个混混从远处跑了过来,气喘嘘嘘的样子。 “怎么样了?那个卖蛋糕的小子来了没有?” “三哥,情况好像有点不对劲,那小子一大早就出了客栈,然后往北区那边去了。” “北匹?他上那边干嘛?” 所谓的北区,就是霍邑的民宅区域,全城近八成的百姓都住在那一带,马三也是。 “三哥,这小子不会是想租房吧?” 马三一听这才反应过来。 “有道理,这小子昨天生意那么好,肯定要长住,一直住客栈太亏了,到北区那边应该是想租个房子,不管他,无论他住哪都没有区别。” 马三昨天被马兵头叫过去,今天就是来找曾继麻烦的。然而他从早上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傍晚,曾继居然连人影都没露! “特么的怎么回事?给我去打听打听,这小子难道有钱不赚?” 混混手下赶紧去打听,结果很快就探听到了一个消息。 “什么?这货居然跟望月楼勾搭上了?” “没错三哥,这小子在北区找好房子后,就在院子里搭锅蒸蛋糕,然后将做好的蛋糕拿到了望月楼,跟望月楼的李掌柜一番商谈后,就开始了寄卖。” “寄卖?还有这种操作?” “是呀,我一开始听了也很惊讶,不知道望月楼的李掌柜是不是傻了,这种事情也答应。可后来我仔细一听才明白,所谓的寄卖就是望月楼提供一个展位,并让店小二帮着张罗一下,然后每卖出一个蛋糕,望月楼都能得到一成的佣金,卖得越多佣金越多!” 马三都听傻了,他虽然搞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然后呢?这一天下来,望月楼那么卖了多少个?” “据说卖了足足五十个蛋糕,比昨天多了一倍还多,扣除望月楼的提成,那个姓曾的小子这一天就赚到了二十多贯!” “二十多贯?!这也太赚了!” 这下不用马兵头吩咐,连马三都开始眼红了。 别看他只是一个混混,但这货平时可是眼高于顶,特别是西市的那些小商小贩全都怕他,没人敢惹他。 如今一个在马三眼中低贱的小商贩,居然一天时间比他半年赚得都多,心理瞬间就不平衡了。 “还有啊!” “还有什么?一口气都说出来!” “听说不久前,咱们霍邑其它三大酒楼的掌柜都派人去找姓曾的了,不出意料的话,明天那个黄金蛋糕就会在四大酒楼同时售卖,到了那时,姓曾的赚得会更多!” “他娘的!还有没有天理了?!” 马三一脚踢翻了身下的胡凳,破口大骂起来! “不行,先不说这是马兵头吩咐下来的事情,我必须办到,就算没有马兵头,我也看不惯这小子。” “三哥,你想怎么做?如今这小子已经没必要来西市摆地摊了,我们没有下手的机会啊!” “没机会就创造机会,你们都给我学着点,在街面上混,有时候不仅要敢打敢拼,还要懂得用脑子。” 马三眼珠子一转,顿时就想到了一个损招,他在手下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两个手下立刻挑起了大拇指。 “高~~实在是高,不亏是三哥,我们真是长见识了。” “少拍马屁,赶紧去准备,明天一早我就要让他见识见识我马三的厉害!” 北区,曾继新租的小院内,院子正中已经搭了一个棚子,棚子里搭了四个灶台,每个灶台上都摆着一口蒸锅用来蒸戚风蛋糕。 “今天赚了近三十贯,话说你就算不当官,光靠这赚钱的能力也能大富大贵啊!” 沈若叶抓着一块戚风蛋糕在那边吃边说。 曾继则骑着乌云追电,手拿一根长木棍,在那里练习槊法。 没办法,李世民送的那柄赤龙点钢槊太显眼了,没办法带进来,只能先用木棍凑合。 “大富到是有可能,但想大贵根本没戏。这个时代对于商人的压迫太重了,哪怕是再有钱的商人,哪天不小心得罪了官府,也会被抄家甚至是灭门。而且钱是祸之源,越是有钱的人,越是容易招灾引患。” “你见过的那个武士彟就是因为这个,才会投奔李渊的,他当年的生意可是做得相当大的,用皇商来形容都不过份,结果就因为得罪了杨素,结果差点被灭了门。” 对于官府的凶恶,沈若叶也是有所耳闻的,特别是到了霍邑这两天,已经见过好几起官兵殴打小商贩的事情了。 很明显,霍邑这里对商人的歧视更严重。 “其实这也是时代的局限性,当今这个时代,因为人口少,导致大量的土地没办法开垦,进而荒废。而荒废了大量土地,就会导致粮食产量不足,粮食产量不足,又会进一步限制人口数量的增长,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 “而相较于农民,商人是不从事生产的,他们只追逐利益,如果天下大部分人都去当商人了,那国家也就离完蛋不远了,因此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不喜欢商人,认为他们是驻虫,是只重利益的小人!” 沈若叶听了之后,居然很认同的点了点头。 “听你这么一说,商人还真是可恶。” “错,大错特错,商人的确有可恶的一面,特别是那些靠坑蒙拐骗起家的商人,不仅可恶,还应该抓起来治罪。但商人却可以高效地让商品流转起来,给农民与手工业者提升收入,从而间接改善所有人的生活。” “你试想一下,一颗桃子是能在遍地桃园的地方卖出高价,还是在远离桃子原产地的地方卖出高价?” “当然是远离原产地的地方了,哦~~我明白了。” 沈若叶又不是傻子,一听就懂了。 “所以说,想要打破人口少,耕地少的恶性循环,就必须借助商人的力量提高所有人的收入,从这个角度来看,商人对于国家的建设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可现如今的统治者明显还没有明白这一点,这也是我来霍邑这里搞事情的信心所在。” 沈若叶一把将手中的木棍插进地里,然后飞身下马。 “明天黄金蛋糕将会在霍邑的四大酒楼售卖,结账时如果有人来打听咱们一天的收入,记得表演得逼真一点,让他们有种你不小心说漏嘴的感觉。” “我可没你那么高的演技,我看不如我装哑吧,你来回答算了,这样更逼真。” “也好,总之要引起这些人的嫉妒!” 第108章 店大欺客 就在曾继与沈若叶等着看明天的好戏时,望月楼的李掌柜站在自家的厨房里,看着厨子在试做黄金蛋糕。 不得不说,哪怕是饮食文化并不发达的隋末,能在大酒楼当上厨子的人,还是很有天赋与技术的。 一番操作之下,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黄金蛋糕就出锅了。 李掌柜看着非常满意,然而当他拿起一块试吃之时,却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不够甜?而且这股苦味是怎么回事?” 厨子一脸的无奈。 “掌柜的,我跟运蛋糕的小三子仔细打听过了,姓曾的手中有一种洁白如雪的糖,那种糖不仅没有颜色,而且毫无苦味,咱们用的糖跟那个完全没得比。”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没有那个白色的糖,咱们做出来的蛋糕就永远赶上姓曾的?” 厨子点头,随后还买弄自己的技术般进一步解释。 “掌柜的,那种白糖应该不只能用在做蛋糕上,还能用在日常的菜系里,像烤肉,蒸饼,做汤都可以,甜味可以很好的中和盐中的苦味。” 这个时代的盐由于加工方法的落后,是有微量的杂质的,这些杂质在经过高温烹调之后,吃到嘴里就会呈现出微微的苦味。 家里吃的话,当然不会在乎,可到饭馆吃饭的人,往往嘴都会很挑剔,如果能将这淡淡的苦味去除,那绝对可以大幅提高饭馆的营业额! 李掌柜一听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本来他只是报着占小便宜的心理,才让自家的厨子试着做做黄金蛋糕,如果成功的话,那就一脚踢开曾继,让望月楼又多一项拳头产品。 可如今一听白糖还能提高大部分菜品的口味,心中的贪念立刻就涌上了心头。 “小三子,小三子你死哪去了?” “来了来了,掌柜的有事请吩咐!” 跑来的是望月楼的一个小二,之前负责从曾继那边运送蛋糕,顺便偷看蛋糕制作方法的就是他了。 “你明天去取蛋糕时,给我向那个姓曾的透透口风,就说我有意收购他手中的白糖,如果他不愿意的话,就说我有可能撤了他在咱们这里的摊子,明白了吗?” 小三子一听,一脸的为难,还有点欲言又止,李掌柜一看就火了,伸手在他脑袋上就来了一下。 “跟你说话你没听到啊?” “不是啦掌柜的,今天我最后去的那一趟,回来时看到西风楼的老周了,随后我长了个心眼,故意走慢一些,又发现了观西楼与四海楼的人,等于说咱们霍邑四楼都派人跟姓曾的接触了!”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 李掌柜一听就火了,小三子见状赶紧后退。 “我说也没用啊,姓曾的又不傻,明天黄金蛋糕肯定会在四个楼同时寄卖,所以掌柜的你的计划恐怕行不通了。” 李掌柜气得脸都红了,但却不得不承认小三子说得对。 如果只有他一家酒楼的话,那还算是卖方市场,他这个渠道商有一定的话语权,可现在渠道商一下子变成了四个,他如果再强势作妖,那曾继肯定会第一时间将望月楼踢出寄卖行列,到那时他们就会少一笔可观的提成了。 “掌柜的,您看我明天还要不要去威胁姓曾的了?” “威胁个屁!行了,你先下去吧,我再想别的办法!” 小三子如释重负的跑掉了,一旁的厨子也不敢多说,继续去研究黄金蛋糕的制作方法去了。 李掌柜这边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好的方法,只能暂时作罢,心里期待明天黄金蛋糕的销量会有所下降,如此一来,也许还有谈判的可能,不然的话,就只能出些盘外招了。 又过了一天,曾继与沈若叶天一亮就起来了,两人先是一番洗漱,然后吃了顿早饭。 吃早饭的习惯还是曾继帮着沈若叶养成的,要知道隋末的人,或者说中国古代大部分时期的百姓,都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对于练武天赋第一,干饭天赋第二的沈若叶来说,很乐于养成这个习惯。 吃完早饭后,两人没有急着蒸蛋糕,而是到院子中交上了手。 “砰砰砰” 拳脚对撞的声音响起,仿佛结实的重物撞到一起似的,声音极为沉闷。 “你的速度与反应都快了不少,看样子已经渐渐适应了武圣之体,但经验还是太少了,全力攻过来,不用担心伤到我,凭你现在的本事还没能力伤到我。” 沈若叶一脚逼退曾继,曾继双眼闪烁着锐利的光,右脚下的地面突然被踏裂,整个人更是像瞬移了一样,瞬间冲到沈若叶身前,一拳袭向她的胸口。 沈若叶面无表情,轻轻一拍就击中了曾继的手腕,将他那石破天惊般的直拳打歪。 曾继并不慌张,在拳路被扇歪的瞬间,身体直接原地旋转,右手臂抡了一圈,甩向沈若叶的太阳穴,沈若叶身体后仰,避开了这凶狠的一拳,然而曾继攻击还没有结束,双臂在身体的带动下,就像个大风车一击接一击的甩过来。 沈若叶直接一个铁板桥避开了所有攻击,下腰的同时右脚踢出,正中曾继的肚子。 一声闷响,曾继就像被高速行驶的卡车撞到了一样,直接飞出去六七米,径直撞向院墙。 就在曾继要变成人形壁画之时,他的身体居然在半空中一翻,双脚直接踩到墙壁上,同时利用巨大的惯性,整个人就像贴在墙上了似的。 不仅如此,在惯性消失的瞬间,曾继的双腿如弹簧般蹬出,再一次冲向沈若叶。 飞行的同时,挥出右拳,巨大的力道直接将地上的黄土都卷了起来。 然而面对曾继如此威猛霸气的一击,沈若叶只是微微侧身就避开了,不仅如此,她还在两人身体交错的瞬间,伸手按住了曾继的后背,然后像拍苍蝇一下将其拍到地上。 “砰” 土质的地面直接砸出一个人形的坑,曾继四肢抽搐,好半天才脸色难看的爬起来。 “我说女侠,你也适当的留点情啊,这样打我完全没办法提升经验!” 曾继一边拍身上的土一边抱怨,沈若叶则说道:“我如果没有留手,刚刚就不是拍你的后背,而是直击你的后脑了。哪怕你拥有武圣之体,后脑遭到重击也会死!至于说增加战斗经验,等你上了战场有得是机会,现在跟我对练最重要的加速适应武圣之体的各项能力,免得你的身体与大脑不同步,出现想走路时一头撞到墙上的情况。” “也就是说,我现在只能挨打了对吧?” “你也可以这样理解,好了,继续吧!” 就在曾继被沈若叶单方面碾压之时,马三的两个混混小弟一人提着一个木桶找到了他,将木桶放下后,两人赶紧捂住鼻子,其中一人还一个劲地干呕。 马三也没好到哪去,直接将一块布罩在鼻子前,充当简易的口罩。 “很好,今天我就要让那个姓曾的大出血,跟我来!” 第109章 古代版碰瓷(求收藏) 北区的三街上,马三挑着一个扁担,扁担两端各挑着一个木桶,离着数十米都能闻到一股酸臭的气味不断从木桶里飘出来。 “是泔水!谁大早上的挑泔水啊,找打是不是?” 一个起大早准备去干活的人,骂骂咧咧的打开门,结果一眼就看到了挑着泔水的马三,吓得他立刻大门紧闭,不再多说话了。 马三哼了哼,没有理会他,继续朝曾继租的小院而去。 所谓的泔水其实就是馊了的剩菜剩饭,也就是现代用来制作地沟油的原料。 闻过的人都知道,泔水的气味比大粪还呛人,简直就是生化武器,通常来说只有饭店才会有泔水,马三那两个混混小弟就是连跑了好几家小饭馆,才收集到了这两桶。 可谓是量大味浓,就这两桶,顺风的话绝对可以污染半个霍邑了。 马三挑着两桶泔水来到曾经家门口,扭头看向远处躲着的两个小弟,两个小弟连连点头,确认这就是曾继租住的小院。 马三见状将泔水桶放到地上,然后一脚一个,直接将它们踹翻,本就很呛人的气味,这下子直接原地爆炸,浓郁的酸臭味瞬间污染了整条街,而只隔着一道门的曾继与沈若叶,自然很快就闻到了。 曾继直接打开门,随后差点被熏趴下。 “我去~~什么东西这么臭?我说这位老兄,你这是在我家门口泼屎啊?” “王八蛋,明明是你们在门口泼了水,害得我滑倒了,赔钱!汤药费还有这两桶泔水的钱,总共十贯,少一个铜板我就跟你没完!” 马三坐倒在地上,像个泼妇一般在那里撒泼。 与此同时,他那两个混混小弟也装成路人的样子走过来,假模假事的询问情况,然后一个非常气愤的指责曾继。 “你们怎么能这么办事呢?在大门口泼水,这多危险呀!这回也就是这位大哥腿脚利落,看样子摔得并不重,要是换成一个老人,不得直接摔断腿啊!” 另一个混混则一脸和善。 “冷静冷静,依我看这位小兄弟也不是故意的,毕竟往门口泼水这种事情也是常有的嘛,这回只是意外,我看这位大哥也没受什么伤,不如就这样算了吧?” “算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再说了,谁说我没受伤的,我现在都站不起来了,十有八九是腿断了,我要找大夫给我看看,要是真断了,我下半辈子可怎么活啊!” 马三直接影帝附身,在那里又哭又叫的,就这哭戏的水平,完全可以去应聘苦情剧的男一号了。 那个充当和事佬的混混见状,迈步走到曾继身边。 “老弟,看样子这位老哥是真受伤了,我看你们也是新来的,不如就花钱了事算了,兄弟我是个热心人,帮你们说和说和,你看如何?” 另一个混混此时则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跳着脚的嚷嚷。 “腿都摔断了怎么能就这样算了?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天理了!这一定要报官,让官府来判才行!” 曾继从头到尾看着三人的表演,哪怕没有黄金蛋糕的事情,他也已经看出这是碰瓷儿的精典套路了。 先是一个人故意摔倒,然后又来两个人假扮路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这种现代社会几乎烂大街的套路,居然在一千多年前的隋末就有了,不得不说,让曾继大开了眼界。 他先是扭头看了沈若叶一眼,沈若叶面无表情,眼神就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马三三人。 就算没有曾继的提醒,十岁起就走江湖的她,也能一眼看出三人的小计量,更不用说现在了。 “行了行了,别在我面前演了,就你们这点小把戏,当我看不出来呢。趁我没发火之前赶紧把地面给我收拾干净了,然后从哪来回哪去,不然的话,我打得你妈都不认识你!” 曾继一把将那个唱白脸的混混推开,然后直接甩了那个唱红脸的混混一个大嘴巴,打得对方都愣住了。 不仅是他,马三也愣住了,从来都是他在别人面前耍横,今天居然反过来了,马三愣了一下后,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姓曾的,你这是给脸不要脸啊,给我打!让这个新来的知道知道我马三爷的厉害!” 那两个混混这会儿也不演了,特别是挨了一嘴巴的那位,更是嚎叫着冲了过来,结果曾继又一巴掌扇了过来,这下子他半嘴的牙都被打掉了。 惨叫一声转着圈的摔了出去,随后曾继飞起一脚踢中了马三的下体,这货“嗷~~”的一声,直接就弯成了皮皮虾,开始在地上打滚。 剩下的那个混混吓得脸都青了,扭头就想跑,结果被曾继一个箭步冲过来,抓着头发就提了起来。 “大大大~大哥我错了,我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您,您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放特么什么屁!没听到我的话吗?把门口给我打扫干净了再滚,要是再让我闻到一丁点的臭味,我砸碎了你!” “是是是,我这就打扫,这就扫!” 曾继一松手,将其放到地上,结果这货直接软倒在地,腿都被吓软了,欺软怕硬的本性暴露得淋漓尽致。 曾继也懒得理会他们了,与沈若叶一起走了回去。 “砰”的一声,将院门关上。 那个混混本想跑的,但一想到刚刚曾继那恶鬼般的表情,瞬间就没了逃跑的念头。 与此同时,马三与另一个混混此时已经晕了。 曾继可是拥有武圣之力的人,刚刚那两个虽然没出全力,但也不是这些毫无武功在身的混混能承受的,特别是马三,两颗蛋碎了一对,没直接疼死已经算他身体硬朗了。 放着三个混混不管,曾继与沈若叶回到房间内,把窗户关上,免得臭味飘进来,虽然效果有限,但总算是能忍受了。 “这三个混混是那个马兵头派来的?还是望月楼掌柜派来的?” 沈若叶开口询问,曾继笑了笑。 “望月楼的掌柜反应应该没这么快,这三个货应该是马兵头的人无疑,不过不论是谁,对咱们来说都一样,鱼已经开始咬勾了!” “接下来对方应该会让官府介入了,你准备怎么应付?” 曾继嘿嘿一笑。 “我现在扮演的角色定位是个愣头青,一个愣头青在受到冤枉时会怎么做?” 沈若叶想了想。 “愣头青的话应该会不管不顾的喊冤,甚至顶撞官家。” “宾果~~” 第110章 无敌愣头青 整个白天,马三一直没什么动静,也因此这一天的蛋糕生意做得很顺利,而赚到的钱更是达到了100贯之多。 霍邑四个酒楼同时上货,另外经过前两天的产品推广,以及众多自来水的口口相传,黄金蛋糕的销量迎来一个小爆发,也让四个酒楼的掌柜都开始眼红了。 除了望月楼的李掌柜外,其它三楼同样让自家的大厨开始破解黄金蛋糕的做法,结果破解的过程很轻松,毕竟曾继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保密,第一天摆地摊时,更是当着所有顾客的面做蛋糕,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都大方的展示给所有人看,因此复刻出黄金蛋糕的外形甚至是口感都不是什么问题。 然而四楼厨子做出来的蛋糕都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够甜,以及有淡淡的苦味! 本来蛋糕这种食品对于原料的要求就很高,不说别的,鸡蛋的蛋黄与蛋清如果分离不彻底,那么打发时就会出现怎么打也形不成蛋白霜的情况。 而决定蛋糕味道的关键就是糖,在没有白砂糖的情况下想要做出完美的戚风蛋糕,无疑是不可能的。 最终四个酒楼的掌柜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定要想办法搞到白砂糖的秘方,不然的话,他们只能看着曾继赚钱。 虽然曾继也让他们抽成了,但人类的贪欲是无止境的,眼见曾继一天就赚了上百贯,他们却只能从中抽十贯,还要四家分,这哪里还能忍? 不过就在四楼掌柜想歪招准备对曾继出手时,马三或者说那个马兵头已经出手了。 天还没有全黑,曾继的院门就被人砸响了,早就有所准备的曾继不慌不忙地打开门,结果一条铁链兜头就套上了他的脖子,随后两个当兵的冲过来,反扭曾继的手臂,手劲之大,仿佛要将他的双臂扭断似的。 “你们干什么?抢劫啊!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天理了?!” 曾继正式进入愣头青的状态,拼命地挣扎,甚至双膀用力,将一个当兵的甩了出去。 “姓曾的你给我老实点,敢反抗我们就动刀了!” 马兵头一脸杀气地冲进来,照着曾继的脸就来了一拳,结果曾继微微歪头就躲了过去,还差点闪了马兵头的老腰。 “马大人,你这是要干什么?收保护费不成,这是准备明抢是不是?这就是你们霍邑府兵的做事方法?” 说着,曾继挣脱开脖子上的铁链,抓起一个府兵,直接将人当麻袋一样高举过顶,吓得对方“哇哇”大叫。 马兵头没想到曾继力气这么大,有点怂地向后退,身边的几个手下也有点胆虚。 这时两个戴着弓的府兵直接弯弓搭箭,瞄准了曾继。 曾继将手上的府兵放下来,当成肉盾一样挡在身前,这下对方也不敢放箭了! “来呀?射呀?我到要看看你们射得准不准?有本事就放箭啊?” 曾继扯着嗓子大吼,手上的府兵就像个小鸡仔似的,完全没有反抗之力。 这下马兵头真的没辙了,同时他也很懊悔没有多带点人来,本以为曾继这货顶多是力气大,下手黑,才偷袭重创了马三他们,结果现在才发现,曾继不仅仅是个力气大的莽夫,还是个傻大胆,面对官兵都敢反抗,这是得多没脑子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一时间,众人在小院门口僵持了起来,马兵头这边不敢进,曾继这边也出不去,最倒霉的就要属被曾继抓着的那位了,本来就有点秃顶的他,如今被曾继抓着头发,由于力气过大,头发一把一把地往下掉,估计用不了多会儿,他就能变身一拳超人了!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一阵马蹄声响起,随后一支马队奔了过来。 “怎么回事?已经宵禁了不知道吗?还在这里大声喧哗,不想活了是不是?” 一个骑兵催马过来,对着众人大声呵斥。 马兵头一看赶紧跑过去。 “是陈哥吗?我是马刚啊!” “马刚?是你小子啊,你这是在干嘛呢?” “陈哥,有一个小子伤了人,我来抓人,结果这小子还敢反抗,结果……” “啊?你们这么多人抓不住他一个?” 被称为陈哥的骑兵队长一脸的不屑,本来马刚就是名声在外的关系户,说是府兵的一员,结果平时也不训练,收入却挺高,不少人都看他不顺眼。 如今一看他吃瘪,骑兵队长心里一阵暗爽。 就在他想嘲讽马刚两句时,身后的队伍上前,随后一阵打雷般的大嗓门儿响起。 “都干什么呢?!” 马刚吓得一哆嗦,赶紧跑过去汇报。 “一个小商贩都抓不住,我要你有何用?滚开!”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催马冲过来,径直来到曾继的院门口,曾继抬头看向这位老者,发现此人长得极为特点。 面如紫茄,黑鼻孔,大耳朵,背阔腰圆,极为魁梧,年纪应该在五十上下,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老将了,但除了头发有些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外,他透露出来的精气神,却完全没有半点老态。 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曾继的脑海中,果然很快就验证了。 “姓曾的,宋留守当面,你还不束手就擒,想造反是不是?” 马刚像个狗腿子一样大喊大叫,而他的话也证实了曾继的猜测,眼前的这个老将正是霍邑的一把手,霍邑留守宋老生! 一听是宋老生,曾继立刻装出诚惶诚恐的样子,一把将抓着的府兵推开。 “宋大人您可要给我做主呀!这伙贼兵半夜来砸门,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把我给锁了,我自卫反抗,他们还要说我造反?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呀!” “你放屁!你打人伤人在前,我们是按律抓人,哪点冤枉你了?” 马刚跳着脚地大叫,想要把这件事压下去,可惜现在曾继是愣头青人设,根本就不知道“害怕”二字怎么写! “我明白了,你是在为那几个混混出头是不是?我已经打听到了,白天那个混混头子也姓马,一定是你的兄弟或亲戚!他们几个白天挑着两桶泔水故意泼在我家门口,然后硬说是我在门口撒水滑倒了他们,然后就开始讹诈,开口就是十贯钱!” “我还在想,这几个混混为什么会突然找上我,原来都是你这个狗官指使的!狗官,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你该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曾继跳着脚的大骂,比马刚还来劲,马刚直接被骂傻了! 感觉剧本是不是拿错了,这种小民见官不是应该连话都说不完整吗?怎么眼前这货不仅声音大,话说得还条理清晰,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这还是民见官的状态吗? 马刚不得不用更大的声音骂回去,可惜他本身肚子里就没什么墨水,翻来复去就是那么几句,怎么看都是一幅被骂急眼,语无伦次的样子。 最终宋老生发话了。 “来人,给我把这个小商贩抓起来,重打二十大军棍!” 第111章 智取霍邑一(求收藏) “啊?为什么打我?他跟混混勾结,你应该打他才对?官官相护,你们这是官官相护!” 四个披甲的霍邑府兵冲了过来,这回曾继没有激烈反抗,只是像正常人反应那样挣扎了一番,然后就被按在地上打了二十军棍! 曾继一脸浮夸地惨叫,声音之大,半条街的人都听到了,不少人打开窗户,伸着脖子看,一些胆子大的更是直接打开了门。 可是在看到宋老生的骑兵队后,赶紧吓得缩了回去。 不仅一众百姓被吓得够呛,就连马刚也很害怕,他虽然是关系户,但这类人往往最会见风使舵,同时对于人情事故也非常在行。 对于自己的顶头上司宋老生,马刚相当了解,知道这位爷最擅长的就是敲山震虎,又或者说是杀鸡警猴了。 眼前这事表面上是在打曾继,其实是在警告他,让他收敛点! 就在马刚担惊受怕之时,曾继的二十军棍打完了。 他的裤子都被打碎了,露出里面血红色的屁股,宋老生冷着一张脸看过去。 “区区一个小贩还敢跟官家撒泼,瞎了你的狗眼!给我记好了,在这霍邑,当兵的才是上等人,而商人是最下等的,我不管你占不占理,只要你是商人在我看来就够了!这回只是给你一个教训,再有下回,可就不是二十军棍那么简单了,走!” 宋老生没再多说,一挥手带领着自己的骑兵队离开了,而马刚也没再纠缠,他很清楚如果再不识相,那军棍就要打向他了。 直到所有人都走了,沈若叶才从屋内走出来,看了一眼还趴在地上的曾继,伸脚在他的光屁股上踩了一下。 “不会真被打坏了吧?” 一边调侃,沈若叶一边将院门关上,免得接下来匪夷所思的一幕被人看到了。 就在沈若叶关门,转身走回来这几秒钟的时间里,曾继的屁股就从血红一片,变成了正常的颜色,甚至于连肿都消了! “不得不说,男人的身体真的是得天独厚,明明都是武圣之体,你的恢复力最少是我的三倍!” 在沈若叶说话间,曾继的屁股已经完全恢复了,要不是裤子碎了,根本就看不出刚刚挨了二十军棍! 曾继伸手捏了捏,感觉毫无异常之后,回屋换了条新裤子。 “这就是先天决定的了,雄性激素对于肌肉的强化太重要了,而女人体内虽然也有雄性激素,但相对于男人还是太少了。不过说到柔韧性这方面,我可比你差远了。” 同样的武圣之体,曾继与沈若叶的区别还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比真正的男人与女人还要大! 当拥有武圣之体后,曾继虽然也可以做到很多瑜伽大师才能做到的动作,但总体来说还是会受关节的限制。 可沈若叶就完全可以做到很多反关节的动作,发挥到极致时,甚至能像蛇一样行动。 想象一下火影中的大蛇丸,除了忍术外,沈若叶几乎能完美复刻大蛇丸的体术,这一点哪怕是拥有武圣之体的曾继也做不到。 “我说你挨这二十军棍到底有什么意义?故意卖惨吗?” “差不多吧,相信明天一大早,那四家酒楼的掌柜就会知道我挨打的事情,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可趁之机,不过同时,心里恐怕也会生出兔死狗烹的情绪。另外这也算是给了我一个杀宋老生的理由,免得城破之时我手软!” 沈若叶一翻白眼。 “你又不是没杀过人,还会手软?” “对战魏刀儿时,我用的是连弩,杀人不过是瞄准之后用手指扣下扳机而已,相对来说心理负担要小很多。但这一回我手上可没有连弩,如果计划顺利的话,我会面对面砍了宋老生,这就要下很大的决心了。” “就当是近战首杀的仪式感好了。” 对于曾继口中莫名奇妙的所谓仪式感,沈若叶是无法理解的。 她十三岁就开了杀戒,到现在为止,手上已经有数十条人命了,杀人对她来说就像宰鸡一样简单,根本不会引起心理的半点冲击。 不过性格相对内向的她,也不会借此嘲笑曾继。 果然正如曾继所料,第二天,甚至于当天晚上,四个酒楼的掌柜的就得知了曾继被马刚找茬,然后被宋老生打了二十军棍的事情。 而当他们隔天派伙计来拿黄金蛋糕时,却被告之今天不做了,要养伤。 “你看到姓曾的没有?他伤得重不重?” “我扫了一眼,姓曾的趴在榻子上,整间屋都是药味,应该伤得不轻。毕竟那可是宋留守亲自下令打的,谁敢手下留情啊!” “行了,你先下去吧。” 望月楼的李掌柜将小二打发走,随后来到了厨房,找到了还在研究黄金蛋糕的厨子。 “老周,你这边怎么样了?做黄金蛋糕的工具找好了吗?” 大厨老周有些为难地看向自家掌柜。 “掌柜的,厨具我这里到是有现成的,只需要稍稍改一改就能用,但白糖的问题不解决,就算做出外观一样的黄金蛋糕,味道也会差很多的。” “这你不用管,昨天晚上那个姓曾的被宋留守打了,接下来好几天都没办法做蛋糕,这正是我们的机会。” 老周一听就明白了。 “您是想趁此机会将黄金蛋糕的生意抢过来?这能行吗?” “行不行试过才知道,你不用管其它的,尽量做就行,昨天咱们楼总共卖出去二十一个黄金蛋糕,今天来买的人一定更多,你最少要做三十个,开始吧。” 老周没办法,只能埋头山寨,而很快其它三个酒楼的掌柜也得知了李掌柜山寨黄金蛋糕的事情,他们到是没有跟风,采取了观望的态度,看样子是准备让望月楼去试试水了。 很快,买蛋糕的人就来了,一个接一个,仅仅一个上午就卖出去十八个,看样子有望打破昨天的记录。 最让李掌柜高兴的是,这次卖蛋糕的钱都是他的,不像昨天只能抽一成。 眼看着收入就要过十贯了,就在这时一个家丁打扮的人气冲冲地闯了进来,然后将已经切开的黄金蛋糕扔到桌子上。 “你们这蛋糕怎么是苦的?而且味道跟昨天完全不一样,这是假货!退钱!” 第112章 智取霍邑二 家丁所在的主家在霍邑很有势力,一番大吵大嚷之后,不仅闹得全楼皆知,最终也给人家退了钱。 李掌柜只能自认倒霉,然而接下来不断有人前来退货,甚至有很多都是跟风的,这下子不仅钱没赚到,还把名声给弄臭了。 到了下午,李掌柜只能打脸般地让老周停下,不要再做蛋糕了。 与此同时,他还报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派小二去找曾继,想看看能不能从他手里买点白糖回来,结果可想而知,直接被沈若叶骂回来了。 望月楼的情况,被其它三楼得知后,三楼的掌柜在幸灾乐祸之余也有点不爽! 就在霍邑四大酒楼为白糖的事情烦恼之时,还有一个人也在大发脾气。 一阵打砸的声音从北区的一个大院子里传出,时不时还有骂声与哭声。 “老爷,你别这样,会好起来的!” “好个屁,老子成太监了,当不成男人了!” 光着身子,只穿着一条兜裆布的马三,全身散发着浓浓的药味,一边骂街一边砸东西。 自从碰瓷不成,反挨了一记断子绝孙脚后,这货足足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才缓过来。 可身体是缓过来了,二弟却彻底被废了,本来这货是有三个老婆的,都是早年他欺男霸女搞到手的。 脾气很差的他,平时对这三个女人又打又骂,但最重要的是这货还是个老色坯,三人行四人行都是家常便饭。 而且在这方面,这货还有些天赋,反正这么多年也没出现肾虚的情况。 然而曾继那一脚,彻底把他给废了,睡了一天,再加上丢了面子,马三想找女人发泄一番,结果扒了裤子后发现毫无反应。 一番折腾后,马三感觉天都塌了,于是就出现在眼前的一幕。 “姓曾的,我跟你势不两立!你给我等着!” 马三大声咆哮,结果还没吼两声,马刚就带着两个手下推开了他家的大门。 “瞎嚷嚷什么?隔着一条街我就听到你的声音了。” “刚哥,我这事你可不能不管啊,毕竟我可是为你办事才受伤的!” 马刚脸一沉,冷哼了一声。 “怎么着?你还想讹我不成?” 马刚的两个手下走上前,伸手按在腰间的横刀上!马三见状向后缩了缩。 “不是,刚哥你误会了,我这其实也是为你出头啊!我可听说了,那个姓曾的当着宋留守的面让您下不来台,这种事您能忍?反正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忍不了!” 到底是混社会的,说顺风话的本事还是很出色的。 马刚哼了一声。 “我当然不能忍,但最近风声不好,太原那边闹得挺凶,甚至有可能要打仗了,这段时间霍邑内部绝对不能出乱子,所以你给我老实点,要是不长眼的在这种时候出来闹事,到时别怪我不保你。” 将该说的话说完之后,马刚不再理会马三这个工具人,带着两个手下就离开了。 直到三人走远,马三一把将旁边的桌子掀翻在地。 “王八蛋,要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落到这种下场。现在用不着我了,想把我一脚踢开,没门!” 马三这边出离愤怒,但现阶段他也只能无能狂怒,真正跟曾继交过手的他,很清楚曾继不只是力气大,下手黑……下脚黑而已,肯定是会武功的。 面对一个会武功的人,他这个混混上去单挑无疑是找死,而想以多欺少,也要有人愿意帮他才行。 上次被一脚踢晕之后,马三在街面上的威望大跌,以前的几个手下都有点不待见他了。 所以暂时马三根本拿曾继毫无办法…… 毫无办法的不仅是马三,望月楼的李掌柜也差不多,明明想着趁曾继受伤,将山寨版的黄金蛋糕牌子打响,然后就能踢开曾继单干了。 结果一整天下来,不仅一文钱没赚到,还赔了很多材料费,更让他后悔的是,望月楼的生意也因此下降了近四成,简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而望月楼的情况,都被易容后的沈若叶看在眼里,晚上回去后,一五一十告诉了曾继。 “哈哈,太好了,这个望月楼的李掌柜这么跳,那计划的目标就选他好了!” 曾继的计划,沈若叶当然知道,只是她有点不理解那个李掌柜到底是怎么想的。 “就算他能做出黄金蛋糕,没有白糖也终究是假货,他做生意这么多年,应该想得到啊!” “他当然想得到,甚至他对于白糖也没有放弃,只不过他低估了人们对蛋糕味道……又或者说对于甜味的追求!” 眼见沈若叶似懂非懂,曾继给她科普了一下。 “人对于不同的味道,有着不同的心理反应,就比如苦味,吃苦味的东西后,人的心情会本能的不好,苦中作乐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而甜味会让人的心情变好,所以说,心情差的人,吃一块糖会大大缓解身体的不愉快。也正是这个原因,人会本能地追求甜的东西,而在吃到蛋糕这种前所未有的甜点后,许多人就已经无法接受原来略带苦涩的蔗糖了!” “李掌柜的原意是先用差一档的黄金蛋糕抢占市场,等到人们接受之后,再以此要挟我交出白糖秘方,哪怕是花钱买也行。在他看来,到了那时我们只有两条路,一条是重新回去摆地摊,另一条就是跟他合作。” “可惜他低估了人们对于极致甜味的追求,再加上他一个山寨的黄金蛋糕居然还卖500文一个的原价,真是想钱想疯了!” 曾继的这番分析一出,沈若叶总算是懂了,同时也惊叹于商场里的门道居然这么多,比江湖上那些下毒阴人的手段可高明复杂得多了。 “行啦,再撂他三天,三天之后咱们就再加把火,希望这位李掌柜别让我失望,他要是就此冷静下来认怂的话,那这场大戏还真就不好唱了。” 沈若叶白了曾继一眼。 “我说这个李掌柜才倒霉呢,被你这个心黑的人盯上,恐怕到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哈哈,别这么说嘛,我只是把他当工具人而已,还没想他死。而且正相反,他如果不跟我合作,等到霍邑城破那天,就算不死,望月楼恐怕也保不住了,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他还应该感谢我呢。” “是呀,他应该谢你全家……” 经常与曾继混在一起,现在沈若叶已经吐得一口好槽了。 就这样,曾继以养伤为名,停工了三天,到了第四天,望月楼的李掌柜得到了一个让他火冒三丈的消息。 “什么?姓曾的居然把咱们望月楼踢出了黄金蛋糕的售卖名单?岂有此理!” 第113章 智取霍邑三(求收藏) 李掌柜大吃一惊的同时,赶紧询问原由,小二一番解释之后李掌柜明白了。 “败坏了黄金蛋糕的名声,这种东西才出现不到十天,有个屁的名声?我看他就是故意跟我们做对!走,跟我找他说理去!” 李掌柜生意也不做了,气冲冲地前往北区曾继租住的小院。 此时小院这边很热闹,霍邑其它三楼的伙计一边等着新蛋糕出锅,一边帮着打打下手,顺便偷偷师。 毕竟这也是一门手艺,万一哪一天他们被赶出了霍邑,还可以靠这门手艺养活自己。 毕竟在这个时代,蒸馒头的技术都要藏着掖着,像蒸蛋糕这种,简直可以当成家族传男不传女的秘术了,不学才是傻子。 “姓曾的,你什么意思?为什么偏偏把望月楼踢出了售卖名单?” 李掌柜大喊大叫地冲了进来,结果被准备多时的沈若叶堵住,一盆洗脚水就泼了过去。 “我擦~~这是什么水?你干什么?!” “败类,滚!” “你你你~~你怎么跟我说话呢?叫你家男人出来!我不跟你一个女子一般见识,姓曾的,你给我出来说清楚!” 此时曾继才慢悠悠地走过来,为了演得逼真一点,他走路的姿势故意弄得很怪异,一幅伤还没全好的样子。 “我当是谁大早上的吵吵嚷嚷,原来是你呀,难怪了~~” “什么叫难怪?姓曾的,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吗?你自己做过什么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你是属鱼的吗?” 李掌柜听不懂这个梗,但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 “我们之前可是有约定的,你想毁约吗?” “呵呵,你还知道约定啊?既然你不怕丢脸,那我就把话说开了,是你们望月楼毁约在先,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制作黄金蛋糕并且售卖了出去,导致蛋糕的口碑严重下降,这不仅影响到了我赚钱,还影响到了其它三楼,你们说是不是?” 其它三楼的伙计当然不会给李掌柜面子,毕竟他们都是竞争对手,平时见面吵架都是常事,动手的事情都发生过。 “就是说呀李掌柜,你们望月楼这事也干得太不仗义了,这不是把我们三楼拖下水吗?” “姓李的,你丫的心也太黑了,什么都不用做,只是寄卖而已,就能白白抽一成的利,这还不满足,还想把整个生意抢走,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能说出这种话来的已经不是伙计,而是各楼的管事了。 李掌柜一见犯了众怒,也有点胆虚。 “我……我承认这件事有些草率了,但我事后也赔钱了啊!” 曾继一伸手,指着李掌柜的鼻子骂道:“你赔的只是客人买蛋糕的钱,但你没有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对其它三楼的影响也只字未提,这也叫赔偿?你糊弄鬼子呢?” 李掌柜同样不知道鬼子是什么,但还是知道这不是好话。 “那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想要重新拿回蛋糕的售卖权,在你家楼的大门口写一份告示,说明自己贪得无厌,擅自制作假蛋糕欺骗顾客,总之就是对广大顾客道歉,同时还要赔偿我跟其它三楼的名誉损失费,我算算……就一千贯好了。” “一千贯!你怎么不去抢啊!?” 李掌柜本来在听到写告示时,额头已经出现“井”字了,如今一听曾继狮子大开口,更是彻底暴发。 几个伙计也冲过来,想要教训曾继一番,结果曾继却先动手了。 三拳两脚间,李掌柜带来的两个伙计就被打成了趴地蛤蟆,而李掌柜的脸上也挨了一巴掌,半边脸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 “你们也不打听打听,北区一霸的马三都被我一腿踢成太监了,要不是官官相护,有几个狗官护着他,我早就冲到他家,把他全身的骨头都砸碎了,跟我动手,你们就是个屁,不想赔钱就滚!” 曾继像个恶霸一样大声嚷嚷,李掌柜手捂着半张脸,想回骂几句,却疼得眼泪都流了下来,没办法,软的硬的都不行,他只好带着两个伙计灰溜溜地跑了。 李掌柜一走,蛋糕生意重开,再加上断货了三天,导致今天的生意格外得好。 一天下来,曾继这边的纯利润居然达到了200贯!这已经不是生意,而是暴利了! 由于曾继故意张扬,导致他一天纯赚200贯的事情很快就传了出去,包括被打的李掌柜。 相较于曾继那边的大赚特赚,望月楼今天的生意相当惨淡,全天下来利润只有几十贯。 这么大一个酒楼,一天赚得还没有一个卖蛋糕的多,这上哪说理去? 可惜现实就是如此,就比如开饭馆的,如果你的菜品一般,还卷入了某些负面事件,那一天的利润,还真不一定比一个卖鸡蛋灌饼的多。 李掌柜很生气,但却毫无办法,毕竟曾继所说的道歉之法如果真的做了,那整个望月楼的牌子就算是砸了,他是绝对不可能答应的。 一时间,李掌柜毫无办法,只能尽量降价,希望吸引一点客流量。 可惜价格战这种方法从来都是两败俱伤的,特别是在你没有雄厚资金的时候,用价格战这招根本起不到至胜的效果。 就在李掌柜这边焦头烂额之时,曾继那边又一个消息的传来,彻底让他决定铤而走险了。 在连续卖了两天蛋糕之后,曾继突然决定休息一天,霍邑三楼的人有点莫名奇妙。 就在他们疑惑之时,却突然得到消息,曾继突然在本地的商铺那里购买了上百斤的蔗糖!这下所有人都明白怎么回事了,曾继手中的白糖用完了! 一直派人盯着的李掌柜,也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消息,他想让人溜进去,结果这一天曾继家严防死守,别说是人了,连只鸟飞进院子,都会被沈若叶用石子打下来,最后成为餐桌上的一道肉菜。 当然了,这有可能只是沈若叶想吃红烧麻雀了而已。 总之这一天,霍邑四家酒楼的伙计,谁也没法进曾继的院子,直到第二天才开放。 “掌柜的,这是最新出锅的黄金蛋糕。” 一个假扮客人的伙计,从另一个酒楼买了一块黄金蛋糕,李掌柜让大厨老周试吃了一下。 “没错,味道没变,用得绝对是白糖!” “也就是说,姓曾的真的能将蔗糖变成白糖,而且看起来方法并不复杂?” 李掌柜问出了问题的关键,老周点点头。 “仅一天时间就做到了,而且看起来产量还挺多,想来只是在蔗糖里加了什么东西就行了,方法应该不复杂,如果我们能学到这个方法的话,那……” 老周的话没有说下去,但李掌柜已经明白了。 正如之前曾继给沈若叶科普的情况一样,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甜味的追求是疯狂的,谁能掌握高质量的糖,谁就能大赚特赚。 如果白糖的利益是一块名贵的宝石,那么黄金蛋糕不过是路边的小石子而已,二者价值天差地别。 “看样子我只能出险招了!” 第114章 智取霍邑四 霍邑北区,马三的家中,这几天马三过得很糟心,不仅成了无能之人,威望也下降了不少。 不说别的,光是走在大街上人们看他的眼神中没了忌惮这点,就足以证明马三不行了。 当混混流氓的人,最重要的不是能打,而是威望。 很多时候流氓混混的个人战斗力不一定有多强,相反,一个天天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真要是打红了眼,很可能将混混打得满地找牙,生活不能自理! 混混之所以让人害怕,就是因为他们擅于营造自己“很厉害”的人设。 让别人觉得,一旦招惹了他们,就会引来大麻烦,甚至家破人亡。 说白了,大部分的混混都是纸老虎,你要是真急了找他拼命,混混们可能转身就逃,根本就不敢打。 一旦人们对于混混的畏惧没了,那么他们这条路也就走到头了,如今的马三就是这种情况,以前追随他的小弟跳槽了,向他交保护费的商铺也不再理会他,改向别的混混交钱。 最少在马三证明自己更强之前,保护费他一文钱都别想收到了。 马三这货别看只是个混混,但平时消费可是很大手大脚的,如今一下子没了收入,生活质量严重下降,也让他的心情越来越烦躁。 因此,打老婆,砸东西的事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 终于,就在马三即将自爆之时,李掌柜将其叫到了望月楼。 “搞到姓曾的手中的白糖秘方?呵呵,李掌柜,你挺会想好事啊?” 马三抓起一条烤羊腿大啃特啃起来,好几天没开荤了,这货很馋。 “少说废话,有没有胆子干?” 李掌柜又让小二端来一壶酒,马三根本不知道客气二字怎么写,直接抓着壶喝了起来。 “姓曾的把我害得这么惨,我杀了他的心都有,有什么不敢的?” “但姓曾的会武功,想要硬抢秘方,光靠我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必须要找人,还要找高手才行,找人的事情我可以代劳,但钱这方面李掌柜你能出多少?” 李掌柜刚要开口,马三就摆手打断了他。 “提醒你一下,高手的要价可是很高的,没有万贯您就别开口了。” 一听要万贯,李掌柜还真有点虚,本来望月楼这几天的生意就不好,如今又让他大出血,他有点扛不住。 马三见状将啃得只剩下骨头的羊腿扔到桌子上。 “李掌柜,看样子你还是没有下决心啊,既然如此,那你再想想?” 说完,马三站起来就要走,李掌柜见状拦下了他。 “一万贯,说定了,你去找人吧!” “哦?我说李掌柜你可要说话算话啊,别到时我把人找到了,你却给不起钱。那些高手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一旦发现被耍了,他们可不会管什么王法。” “让你找人你就去,其他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呵呵,李掌柜好气魄,既然如此那我就去找人了,对了,你先把路费给我,还有一千贯的订金,不见到真金白银,那些高手是不会来的。” 既然已经决定做了,李掌柜也没再矫情,让人取来一千两白银交给了马三。 马三见状惊喜地接了过来,然后兴高彩烈地走了! “掌柜的,一万贯啊,咱们楼现在可拿不出那么多钱!” 一个望月楼的管事满脸愁容,这也是做生意人的悲哀,许多所谓身价过亿的大佬,其实真正能拿出来的现金也就几百万,最多上千万而已。 他们所谓的身价,是把房子,汽车,股票等等都计算在内的结果。 “咱们一家拿不出,那就四家一起出!” “四家?您不会是想把其它三楼的人也找来吧,这能行吗?他们现在跟姓曾的合作,看起来关系相当好!” 李掌柜一脸冷笑。 “那三个家伙我太了解了,全都是笑面虎罢了,现在关系越好,越证明他们越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只不过这些人隐藏得太深罢了,写三份请帖,就说我要请他们三个喝酒,有大生意相商!” “明白了……” 很快,其他三家酒楼的掌柜就过来了,从这点就能看出,那三家的确也是不安分的主儿,也难怪,能在霍邑这种偏兵事要塞的地方将生意做大,正经商人可是不行的。 四大掌柜一碰头,都是千年的王八,说话到也直接,李掌柜直接将事情挑明了。 “硬抢白糖秘方?能不能成啊?可千万别事情办了,秘方却没拿到,到那时可是很麻烦的。” “在没有十足的把握前,还是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了。” “关键是要有把握……” 李掌柜一脸不屑地瞪着眼前的三个老对手。 “行了,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我已经将这件事全权委托给马三了,他跟姓曾的有仇,巴不得弄死对方,一定会卖力做事。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请高手的钱,人家开价一万贯!” “一万贯?!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呢。” “呵呵,真敢要价啊,马三是什么货色,他真值吗?” “马三当然不值,但如果能请来高手的话,也不是不能商量,还是那句话,要有十足的把握!” 四个人一番扯皮之后,最终都同意出钱,一家两千五百贯,事成之后,秘方四家平分,甚至于还能合作共同将白糖的生意做大。 在四人看来,曾继守着这么一个秘方却只拿出来做蛋糕,简直就是拿着金饭碗要饭,大材小用! 商量完毕后,李掌柜通知了马三,而马三立刻出城去找人,仅仅两天就回来了。 随同他一起的还有四名一看就很凶的刀手,当四人与李掌柜见面后,为了展示自己配得上万贯的身价,其中一人走到一个石磨前,直接将其举了起来。 李掌柜看得眼睛都直了,那个石磨是他们用来磨豆浆的,足有四百多斤,平时需要四个人合力才能抬起来。 “好好好,只要你们四位能抓住姓曾的,事先说好的万贯酬劳一文也不会少!” 马三一听哈哈大笑。 “李掌柜请放心,这四位兄弟在道上可是赫赫有名的,信誉方面绝对有保障,您就等着听好信儿吧。” 第115章 智取霍邑五 就在曾继这边执行自己的计划,谋取霍邑之时。 李渊那边的动作也不少,首先他派出了李建成与李世民兄弟两人,带领着一众新兵攻打西河郡。 由于之前李世民曾经在西河郡这里大败魏刀儿,因此西河郡的守军都知道李世民的厉害。 再加上这个阶段的李建成与李世民还是好兄弟,不是后来夺位时,有你没我的仇人。 兄弟两人与士兵们同吃同住,极为亲民,而且还颁布了极为超越时代的军纪。 也就是在行军之时,士兵们绝对不允许骚扰沿途的百姓,一旦发现,他们并不会严惩士兵,反而会花钱对百姓进行赔偿。 这无形中既团结了士兵,又赢得了沿途百姓们的爱戴。 以至于唐军还没打到西河郡,他们的好名声就先一步传了过去。 这样做最直接的后果是,西河郡的守军还没开打,就已经打算投降了,整个西河郡除了留守高德儒外,全员都成了二五仔。 当然了,从这点就能看出,大隋朝已经是日落西山,连自家的士兵都盼着换皇帝,更别说老百姓了。 总而言之,李家兄弟二人的大军一到,根本没怎么攻,西河郡就被攻破了。 留守高德儒因为看不清现实,最终被李渊斩首,也开启了李渊杀降狂魔的生涯。 攻下西河郡后,李渊自封为大将军,开设大将军府,封裴寂为长史,刘文静为司马,李建成为陇西公,李世民为敦煌公…… 除了封了一堆官职外,李渊还干了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 那就是突厥那边明着为表示支持,实则是来发战争财地派来了一位叫康鞘利的特使,与其一起来的还有一千匹上好的突厥战马。 这当然不是白送的,而是来卖的。 这个时代的东突厥很像现代的漂亮国,不仅喜欢插手别国内政,还热衷于发战争财。 而对于东突厥这个草原国家来说,战马无疑是其最大的敛财商品。 李渊在这个时候耍了一手很聪明,但又有点小家子气的手段。 他对康鞘利说,自己很想要这一千匹战马,但手中的钱不够,只能买五百匹。 这下康鞘利犯难了,总不能只卖一半,将剩下的一半再拉回去吧?这也太费时费力还费钱了。 李渊在这种时候又提出了赊账的方法,也就是说,剩下的五百匹马钱先欠着,等到他攻下长安后,再将欠款还上。 康鞘利没办法,最终只得答应了赊账的方法。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李渊在人心的把控上还是很有水平的,其实他哪里是拿不出钱来呀,只不过这货从一开始就没想全款买。 除了赊账外,李渊还派出了李文静出使突厥,明着是去借兵,其实真实的目的是稳住他们,不让他们干预自己入关取长安的计划。 而他给出的外交策略是,“攻下长安之下,土地归唐公,钱帛归突厥” 这当然也只是说说而已,就像那五百匹马钱一样,李渊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兑现。 总而言之,在李渊的这么一番政治外交之下,总算是稳住了突厥这个最大的敌人。 而突厥稳住之后,就意味着刘武周与梁师都大概率也不会出兵,这样一来,李渊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大胆的进兵了。 首先,他兵分两路,一支部队从西河郡出兵向西,直取文城。 文城那边的守军很少,可以轻易攻下,攻下之下直接渡过黄河,然后南下。 相对来说,这一路的阻碍很小,但却只能起到骚扰作用。 真正难啃的硬骨头还是另一路,另一路是主力部队,由李渊亲自带领,出西河郡一路向南,经霍邑,临汾直取龙门。 龙门是另一个渡口,只要能到龙门,就能顺利渡过黄河,直取长安了。 但就像之前曾继与李世民谈论大战略时说的那样,这条进攻路线上最大的难点就是霍邑。 霍邑这边有宋老生的数万强兵,同时在河东郡还有大隋的左武候大将军屈突通镇守,一旦霍邑这边暴发战斗,屈突通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派出援兵。 也就是说,如果唐军不能在短时间内拔掉霍邑这颗钉子,那么就会陷入战争的泥潭,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就越不利,甚至有可能重蹈当年杨玄感起兵的覆辙。 当年杨玄感就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攻下洛阳,然后大隋各路援兵相继到达,最终仅仅两个月,这场影响大隋国运的叛乱就被平了。 李渊当然比杨玄感强,又有前车之鉴,当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总之公元617年的7月14日,唐军到达了胡德堡,这里距离霍邑只有五十公里,大唐南下最艰难的一场大战即将开打。 就在李渊屯兵胡德堡时,霍邑这边的马三也准备动手了。 这天晚上,他带着他找来的那四个刀手,来到了曾继的小院外,随后那四个刀手直接窜到墙上,翻身进院。 而马三也学着一跳,结果只能趴到墙头而已,就在他还在废力向上爬时,沈若叶拿着一把剪刀推开屋门走了出来。 面对四个刀手,沈若叶手指微微一用力,就将剪刀分成了两半,手持剪刃看着对面的四个刀手。 墙头上的马三一愣,他怎么想也不会想到会是曾继的老婆出来迎敌。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差点让他已经废了的二弟直接缩进肚子里。 四个刀手四把刀几乎同时出鞘,沈若叶突然向左跨出一大步,四个刀手反应极快,立刻跟上。 然而就在他们迈步的瞬间,沈若叶直接一个急停,向反方向蹿了出去,直扑那个站在她最右侧的刀手。 此时最右侧的刀手由于迈步的关系,在惯性的作用下,反应稍稍有些慢。 可就是这能用零点零几秒来判定的时间,就决定了他的生死。 沈若叶高速近身,刀手只能在身体还没达到平衡的时候仓促出刀,结果力道不足,被沈若叶单手的剪刃挡住,随即另一只手的剪刃凶狠地捅进了他的脖子。 “噗” 随着剪刃地拔出,刀手的血像喷泉一样喷了出去,与此同时,气管也被割破,大量的血液涌入肺部,刀手瞬间就失去了反抗能力,抓着自己的脖子在地上打起滚来。 此时其他三个刀手才反应过来,结果沈若叶的动作更快,那把染血的剪刃飞射一名刀手,在其闪躲的同时,扑向了最左侧的刀手。 同样的战术,同样的速度,当最左侧的刀手躺在地上抽搐时,剩下的两名刀手甚至连一刀都没出! 明明是四个人,结果完全来不及联手! “真的是教科书级的以少打多!大开眼界啊!” 曾继的声音从马三旁边响起,他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曾继已经站在墙头上了,距离他只有一米。 就在马三惊恐地想逃跑时,曾继出手如电,一把抓着他的头发将其提了起来,随后甩手就扔进院子里。 第116章 智取霍邑六(求收藏) 浓重的血腥味差点让马三当场吐出来,当他惊恐地抬起头来时,发现自己找来的四个刀手全都死了,而且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惊恐与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对手会这么强。 为什么明明是个看起来很简单的生意,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没少做,可偏偏这回却翻车了呢? “真是的女侠,你就不会扭断他们的脖子吗?现在弄得满院子都是血,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这里刚刚杀了几头猪呢!” 曾继捂着鼻子站在马三身后,与沈若叶一起,对他形成了前后包夹芝士! “这四个人都是二流武者,我的确可以扭断他们的脖子,但如此一来,他们就有了逃出院子的可能。” “明白了,虽然早就料到对方会请人,但没想到能请到二流武者,而且一口气来了四个,看样子白糖的诱惑真的大啊!你说是吧马公公?” 曾继伸手揪住马三的衣领,将他提得双脚离地,巨大的力量直接让马三放弃了抵抗的念头! “饶命饶命,两位大侠,我有眼不识泰山,求你们饶我一命吧!对了,这件事是望月楼的李掌柜让我做的,后来他又联合了霍邑其它三大酒楼的掌柜一起,共同出了一万贯来买你手中的白糖秘方,我不过是个跑腿的而已!” “呵呵,你还真配合,我还什么都没问呢,你就全说了,这让我很没有成就感你知道吗?” 马三不懂什么叫“成就感”但他很清楚,现在自己的小命在人家手中,稍有差池,小命不保! “曾大爷您只要能饶我一命,什么事情我都答应您?” “哈哈哈哈,到底是混社会的,脑子就是转得快嘛,女侠你看我没说错吧?这是个人才呢。” 沈若叶刚刚在井边洗干净手上的血,还用了曾继前不久刚刚做出来的肥皂。 没错,这个穿越者必做的东西,曾继也会做,只不过他并没有拿出来赚钱,最少现在还不准备推广出去,不过小范围的做一些,满足一下个人卫生需求还是可以的。 “这种贪生怕死之辈,江湖上一抓一大把,算什么人才?” “不能这么说,贪生怕死之人用得好,同样可以做很多事情,就比如现在,他要是真视死如归,咱们接下来的事情恐怕还要大费周章,现在多省事!” 将马三又向上提了提,曾继瞪着他的眼睛。 “我问你,那四楼的掌柜现在在哪?” “他们都在望月楼等消息呢,大侠你要是现在就去,一定可以堵到他们。” “很好,那就跟我走一趟吧?” 此时的马三,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力,于是只能在曾继与沈若叶这两大杀神的看管下,朝望月楼而去。 此时的望月楼内,四大掌柜正坐在正堂之中,一边吃着夜宵一边等待着消息。 其中李掌柜一脸的成竹在胸,甚至脑海中已经开始盘算拿到白糖秘方之后如果发财,甚至在想有没有可能踢开其他三个掌柜独吞。 其实其他三个掌柜也有同样的想法,只不过这些人都很有城府,并没表现出来罢了。 就在这时,大门打开,马三一脸忐忑地走了进来。 李掌柜瞬间就是一皱眉,因为他在门口安排了人,马三如果回来了,应该是由自己的人前来汇报的。 “马三你回来了?得手了没有?姓曾的人呢?” “在这儿呢李掌柜,还有其他三位掌柜,你们真是好兴致,这是在开什么会议吗?居然聚在一起吃夜宵,方便让我加入不?” 曾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手上还提着一个望月楼的小二,这个小二正是李掌柜安排在门口放哨的。 “你!” 四大掌柜全部站了起来,眼前的情况即便是个傻子,都能看出不对劲了,更何况这四位都是人精,在看到曾继的一瞬间就知道事情办砸了。 李掌柜瞪向马三,发现后者看向曾继的眼神里充满了惊恐与害怕。 “别看了,你们花一万贯请的那四个刀手已经死了,现在尸体还横在我家院子里呢。等今天的事情了了之后,要请李掌柜派几个人帮我收拾一下,毕竟那里血腥味太重,不及时清扫,会滋生大量病菌的。” 曾继一边说着四大掌柜听不懂的话,一边走到李掌柜身前,伸手将他桌上还没吃的一条烤鸡腿拿了起来。 “嗯~~到底是望月楼的厨子做的,外焦里嫩,也很入味,唯一的不足就是调味料少了点,不过也算是美味了。” “曾兄弟~~” 四海楼的掌柜想要套近乎,曾继摆手打断了他。 “行了,事情都挑明了,就别说些没用的废话了,女侠,麻烦你跟马三走一趟,今天他可是主角儿!” “明白了,不过传个话对方就会来吗?万一不来怎么办?” “放心好了,那个马刚仅仅是看我一天赚了几十贯,就叫来混混来找我麻烦,如今一听有这么大的诱惑,是肯定坐不住的,他一定会来。” 沈若叶点点头,然后押着马三就离开了。 沈若叶与马三一离开,曾继直接将望月楼的大门关好,四周的窗户也都合上了,整个望月楼只有他与四个掌柜,还有他们带来的几个伙计。 此时李掌柜朝一个伙计使了个眼色,那个伙计悄悄地向后退,伸手摸向一个胡凳,结果手还没碰到胡凳,曾继就出现在他面前,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巴掌。 这货连哼都没哼,就被拍晕在地上,直接找周公下棋去了。 “这是第一次警告,如果还有人不老实,出现一次我就打断你们四个掌柜的一只手,所以严格来说,你们还有两次机会,毕竟人是有两只手的嘛,要不要试试看?” 曾继一脸良善地走到一根柱子前,一拳挥向柱子正中。 “咔嚓”一声,柱子被打得开裂,中拳的地方还留下了一个清晰的拳坑。 “果然还是比不上女侠,要是她来打,柱子上只会留下拳坑,绝以不会让力量扩散把柱子打裂的,还有待练习啊!” 曾继自说自语的在那边感叹,可这一幕已经吓得四大掌柜冷汗直流了。 要知道能拿来当承重柱子的木头,就算是用刀去砍,也只能留一条浅浅的痕迹而已,哪怕是用伐木的斧头,想要砍断它没有几十下都不可能。 曾继居然一拳就打裂了柱子,看这样子,再来两三拳,恐怕这根柱子就会断,这还是人吗? 一时间,四个掌柜像四只兔子一样,坐在那里瑟瑟发抖,看向曾继的眼神也像刚刚的马三一样,充满了惊恐与害怕。 曾继此时才扭回头看向四人。 “别这么害怕嘛,我不会杀你们的,不仅不会杀,还要跟你们合作,事成之后更是会将白糖的秘方相赠,不过相对的,你们也要做出点贡献来,这不过分吧?” 第117章 智取霍邑七(求收藏) 霍邑四楼的掌柜闻听之后全都是一愣,虽然感觉曾继有可能在忽悠他们,但再怎么说这也是一丝转机,哪怕是假的他们也愿意听下去,不然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你想要什么?钱吗?只要你不杀我们,我们可以出一……两万贯!” 李掌柜一咬牙,准备把全部家当都拿出来了,毕竟他虽然爱钱,但也知道命比钱重要,命都没了,钱再多有什么用?让隔壁老王继承吗? 其他三个掌柜也纷纷表示愿意出钱买命,然而曾继却摇了摇头。 “都说了我不会杀你们的啦,这么紧张干嘛。在正式说合作之前,我要先问个问题,你们四楼的伙计厨子,以及一众仆人加在一起总共有多少人?” 李掌柜四人彼此看了看,不太明白曾继问这些的原因。 “如果把买菜洗菜的人都算上的话,每个楼都有几十上百人,四楼加在一起,应该有三百来人了。” “三百来人是吗?都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 “差不多吧……有些年纪有点大,不过还干得动活儿。” “很好很好……有人就好,人在这个时代可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呢。” 曾继在那边自言自语,却丝毫不提合作的事情,这让李掌柜等人很着急,可却没有敢去催曾继,毕竟他们谁都不想当出头鸟!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等待之中,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渐渐响起,最终汇集到望月楼的门口。 “咣~~” 一声巨响,望月楼的大门被人踹开,随后就看到马刚马兵头带着十几个手持兵器的府兵闯了进来。 当看到四楼掌柜全在,曾继也在时,马刚哈哈大笑。 “哈哈,马三,你小子这回总算是做了件对的事情,放心,事成之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马刚一脸得意,一旁的马三则下意识地向后退,脱离了一众府兵的身边。 此时马刚一摆手,数名带着弓箭的府兵纷纷弯弓搭箭,瞄准了一众伙计,其中一人,还将箭对准了望月楼的李掌柜。 这让本以来有了一丝生机的李掌柜,瞬间面如死灰,其他三个掌柜见状,也想到了一个可能,脸上还没干的冷汗又冒出了新的。 “原来是马兵头,你这是要干嘛?” 曾继一脸好奇地看向马刚,马刚嘿嘿一笑。 “我得到线报,说有人买凶杀人,目的就是你手中的白糖秘方,于是就带人过来了。” “什么?你是来救我的?马兵头,我错怪你了,原来你是个好人!” 曾继一脸做作的表情,就这演技完全可以跟小鲜肉们一较高下了。 “嘿嘿,我当然是个好人,所以今天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进大牢,而你嘛……我救了你一命,你准备怎么报答我呀?” 曾继一脸的感动。 “没说得,马大人求我一命,我一定百倍的报答,我这几天总共赚了几百贯,我就留一点做生意的本钱,剩下的钱全都归您!” “呵呵,你还真是慷慨,不过几百贯的铜钱就买你一条命,你不觉得自己的命太不值钱了吗?” “你嫌少?” 曾继的表情变了,马刚此时也不装了,直接摊牌。 “钱我要,秘方我也要,交出这两样东西后,你立刻离开霍邑,听清楚了没有?” “什么?这也要,那也要,你这是想上天啊!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白糖秘方是我的命根子,除非我死,不然没人能从我口中得到它!” 曾继一脸的歇斯底里,然后马刚身边的弓箭手,直接将箭头对准了曾继。 “你真以为靠着自己的一身蛮力,就可以对抗弓箭吗?另外你也太小看我的本事了,在你落到我手上之后,我有得是办法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你能选择的是现在就交出秘方,还是受尽折磨之后再说。对于我来说,二者没什么区别,但对你的区别可就大了。” “霍邑的大牢从来没有一个手脚健全的犯人离开,而你绝对不会是例外!” 马刚一脸的杀气,那些弓箭手随时可能放箭,现场的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我懂了,你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我走!哪怕我现在就把秘方告诉你,你也会杀了我。还有他们,你既然是冲着秘方来的,就一定会杀人灭口的对不对?” 曾继大声嚷嚷的同时,还伸手指向了霍邑的四大掌柜,四大掌柜此时也想明白了,全都惊恐地看向马刚。 马刚哈哈大笑。 “你小子还挺聪明的,本来如果你老实一点的话,我还能给你一个痛快,但现在看来,大牢那边的数十种酷刑你都要品尝一番了,动手!” 马刚一声令下,府兵们就要动手杀人,然后就在这时,一连串铁钉扎西瓜的闷声响起,马刚扭头看去,发现自己带来的十几名府兵,居然毫无反应地倒在地上,而他们的太阳穴上都多了一根染血的筷子。 没错,就是吃饭用的筷子,望月楼是酒楼,筷子自然有得是,而沈若叶就地取材,直接征用了这些东西。 前后不到三秒钟,包括马刚在内的所有府兵,全都死在了沈若叶的手上。 其中马刚是最后死的,而且沈若叶没有用筷子杀他,而是双手抓着他的头,大力扭断了他的脖子。 气管与颈骨断裂之时,马刚还没有失去意识,他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丑女。 他当然认得这是曾继的老婆,可他万万也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女人居然这么厉害!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目光扫到了缩在墙角的马三,此时的马三并没有被杀,也许是回光返照的原因吧,此时马刚的头脑变得极为灵光,刹那间就想明白了前因后果。 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被算计了,而马三这个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混混,就是那个引自己入瓮的人! 眨眼间形势逆转,四大掌柜人都吓傻了,他们在庆幸逃过一劫的同时,又真切看到了沈若叶那非人般的战斗力。 十余名训练有素的府兵就这样被杀了,杀一个人,在沈若叶眼中真的就像杀一只鸡一样简单,面对这样的强人,反抗简直就是笑话! “女侠好身手,又给我上了一节教科书级的暗杀课,不知道我何年何月才能做到。先不说这些了,四位掌柜,大戏总算是演完了,接下来到你们表态的时候了。” 说罢,曾继从怀里拿出一个卷轴,打开之后展示给四大掌柜看,四大掌柜不敢不看,可是在看清楚上面的内容之后,他们腿一软,直接瘫软在地,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第118章 智取霍邑八 卷轴上的内容很简单,就是拉四大掌柜入伙,共同参与到李唐造反的大业之中。 说白了,这就是一张造反的文书,只要四大掌柜签字,那他们就等于上了李唐的战车,以后李唐造反成功,他们都是功臣,如果失败,那就是要被诛九族的叛贼,死了都没人埋! 虽然说杀人越货的事情四大掌柜都或多或少的做过,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联起手来,买凶来对付曾继。 可跟造反这种事情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旦他们签了字,不仅自己这件命不归他们所有,就连家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也一起上了不归路,这代价实在太大了! “怎么了?李掌柜你这里难道没有笔墨?没有也行,用血也一样能写字。” 说罢,曾继一脸和善地指了指旁边遍地的尸体,那些被筷子杀死的府兵,此时脑袋下边都有一摊血迹,完全可以当墨汁来用。 眼看四个掌柜还在犹豫,曾继直接用饭碗,盛了一碗血放到桌子上。 碗放到桌子上时,故意弄得很大声,吓得四位掌柜一哆嗦! 最终,还是事情的发起人李掌柜先开了口。 “敢问阁下的真实身份是?” “哦,我正要说呢,我就是唐公二公子李世民的家将,名叫曾继,官职不高,只是个七品校尉而已,这一次前来霍邑就是为唐军做内应的。” 一听曾继连李世民的名字都说了出来,李掌柜等人知道这件事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如果他们不答应,那地上尸体还没凉的马刚就是他们的榜样。 不签字现在就死,签字的话,李渊造反成功了,他们还有一线生机。 “曾……曾大人,我能签吗?” 就在四位掌柜不断给自己打气,下决心之时,马三突然跑了过来。 “你也想签?” 曾继有些意外地看向马三,在他看来,在马刚被引来之后,眼前的混混马三就没有利用的价值了,为了防止走漏风声,说不定要杀人灭口,但马三如今的表现到是有点让他刮目相看。 “没错,我早就听闻唐公高义,唐二公子神勇,如今能参与到唐公的大事之中,实在是三生有幸,所以恳求大人给我一个机会。” “好,那你就签吧?不会写字的话按个手印也行。” 不管马三是真心崇拜李家父子,还是为了保命的权宜之计,只要他签了字,那就等于上了李家的战车,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在这个时代,又或者说在任何一个时代,造反都是死罪。 瓣子朝时,写首映射朝廷的反诗都会被杀头,更别说正儿八经的造反文书了。 只要签了字,哪怕没有拿刀造反,最终也是死罪。 特别是当今皇上还是杨广,你说你当时是被逼的,根本不是出自本意,他会听吗? 不管怎么说,马三在这种时候站出来,到是给四位掌柜起到了带头作用。 在马三按完手印之后,四位掌柜也用血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哈哈,很好,相信用不了多久,几位就会为今天的决定感到自豪的。接下来就来看看我的计划好了,如今唐公的大军就在距霍邑五十公里外的胡德堡,战争随时可能暴发。” “以我对唐军的了解,这一战宋老生是绝对赢不了的,如果他不自量力的出城迎战,那等待着他的就是败亡。” “但话又说回来了,宋老生打了一辈子仗,也算是一名悍将了,如果他发觉不妙,据城死守的话,那还是会给唐军造成很大的麻烦,真要是发生了这种情况,就要我们出手了。” 既然已经签了字,就没有回头路可走了,四位掌柜赶紧询问详情,马三也在旁边听着。 一番解释之后,曾继又拿出了一个小卷轴,扔到李掌柜手中。 “这就是你们心心念念的白糖秘方,严格来说,它应该叫白砂粮,因为做出来的糖粒会像沙子一样细腻。” 李掌拒一听,赶紧打开,其他三位掌柜也凑了过来,果然发现拳轴上记录着制作白砂糖的方法,每一步都写得很清楚,哪怕是个外行,分毫不差的照着做也能做出来。 费了那么大劲都得不到的秘方,如今轻易到手,四位掌柜内心五味杂陈,但还是那句话,签字之后就没有回头路可走了,他们只能认命! “糖这种东西同样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你们的本职工作是经商,等到霍邑城破之后,你们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利用自己的人脉,多多制作白砂糖出来,如此一来,我也好在二公子面前给你们请功。” “多谢曾大人,我们定不负您与二公子的厚望!” 李掌柜四人拱手行礼,曾继随后又指了指马刚等人的尸体。 “至于说马刚他们,明天一早,你们让人换上他们的衣服出城,然后再换衣服回来,现在城外兵荒马乱,宋老生那边只会以为马刚因私事死在外面了。” 嘱咐完一切后,曾继就带着沈若叶离开了。 有卷轴在手,根本不用担心李掌柜等人告密的问题,特别霍邑的顶头上司还是宋老生这种对商人有严重偏见的人,向他告密,跟找死没区别。 由于院子里还横着四具尸体,因此曾继带着沈若叶前往客栈居住,路上沈若叶问到了杀死马刚的事情。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杀不杀马刚好像没什么影响嘛!” “女侠,你要是这么想就太小看人心,我刚刚虽然没有明说,但其实马刚等人的死,给李掌柜他们四个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除了死亡外,还有来自宋老生的压力,马刚这个人是个关系户,他一死,宋老生肯定会追究,一旦查出马刚是死在望月楼的,四个掌柜还都参与其中,那以宋老生对商人的态度,他们四人必死无疑。” “左右都是死,他们只能放手一搏,跟着我一起造反。而如果没有马刚等人的死,他们中也许真的有人会想不开,跑去向宋老生告密,真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就还要盯着他们,这将会非常得麻烦,所以说马刚等人必须死,而且必须死在望月楼!” 一番解释后,沈若叶才算想明白这里面的复杂关系,不由得再一次感叹曾继在阴人这方面的天赋。 “那接下来怎么做?需要对酒楼的人进行训练吗?” “用不着,接下来我们只需要等就行了,等到唐军开始攻城,到了那时才是出手的最佳时机!” 第119章 霍邑大战(求收藏) 就在曾继在霍邑执行他的攻略计划时,在7月14日就到达了胡德堡的唐军,此时却遭遇了不小的麻烦。 首先,他们遭遇了连天的大雨,没办法进兵,也没办法作战,只能耗着。 现如今的唐军共有三万多人,听起来跟历史上那些动辄几十上百万的大军没法比,但其实那些号称几十上百万的大军,大多数都是吹牛比,真实士兵的数量能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就不错了。 有些夸张的,直接在人数后面加个0,十万就变百万了,反正也没人数,谁知道呢! 唐军的这三万人可是实在实的,三万多人的吃喝就是个大问题,连天下雨,到是不必为喝水发愁,但粮食问题却很严重。 更为要命的是,下雨导致运输变慢,粮草迟迟运不过来,这又进一步让形势恶化。 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唐军遭遇粮草危机之时,一个流言渐渐在军中传开。 “听说了吗?刘武周好像要攻打晋阳了,如今咱们主力尽出,晋阳那边的兵力不足,一旦刘武周发力,那晋阳……” “不会吧,唐公派不是派刘大人出使突厥了吗?刘武周是突厥的狗,突厥不发话,他敢进兵?” “那谁知道呢,万一刘武周野心膨胀,不听突厥的话怎么办?咱们的家眷可都在晋阳呢!” 这样的流言渐渐在军中传开,自然也传到了上层,甚至还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到最后,李渊都不得不出面,召开了一次高层军事会议。 在会议上,李渊的老相好裴寂提出暂时退兵,等到粮草准备充足之后再回来。 而李建成与李世民则力主进攻,只要能快速攻下霍邑,那一切流言都将不攻自破! 现阶段这哥俩还是很合得来的,同时军事能力都不弱,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有一部分人会为李建成平反,说他之所以最终会失败,并不是能力不行,而是碰到了一个更加英明神武的李世民。 但不管怎么说,最少在这个阶段的李建成,还是很有军事眼光以及魄力的。 李渊听着手下们的意见,最终还是采纳了儿子们的建议,但他同时也没有将宝都押在接下来的战斗上。 因为这个阶段天下大乱,可不只一家想造反当皇帝,而且论势力,现在的李渊也不是最大的。 谁最大?当然是瓦岗的李密了! 而且李密现如今正在围攻洛阳,如果他暂缓攻打洛阳的计划,转而进攻长安的话,那李渊可就没戏唱了。 因此李密再一次发挥他纵横家的天赋,开始给李密写信。 大意就是说,“咱们都姓李,五百年前是一家,如今天下大乱,我有意取长安,兄弟你取洛阳,共同分大隋朝这块蛋糕云云……” 总之整封信的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稳住李密,不让他到长安的战场来。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李渊甚至自称为“弟” 要知道李渊论年纪比李密大十几岁呢,李密叫声叔都不过份,结果李渊不仅自称为弟,还提议天下所有反王都尊李密为盟主,总而言之就是一连串的彩虹屁。 而李密这种时候也犯了许多人的通病,那就是“飘”了。 得到李渊的来信后,李密不仅没有看出李渊的用意,反而陶醉于李渊的彩虹屁之中无法自拔。 他甚至在酒宴上,拿着李渊的信向手下吹嘘。 “如今连唐公都尊我为盟主,试问天下还有何人是我的对手?” 虚荣心得到巨大满足后,李密开始给李渊回信,大体的意思是,他无意进军长安,他只想要洛阳。 李渊一见就知道稳了,靠着他高超的外交手腕,北面的突厥与东面的瓦岗都被搞定,现如今他们就可以安心的攻打霍邑,然后一路平推过去,渡过黄河直取长安就行了。 很快,时间就到了7月28日,期盼许久的粮草终于到了。又过了几天,也就是8月2日,连下了半个多月的大雨也停了。 唐军上下士气高涨,随后决定在隔天,也就是8月3日开始进兵。 先是李渊带领一股小部队沿东南小道,直插霍邑。 早就得到消息的宋老生亲自上了城头,老远就看到了李渊的这支部队。 “真是不知死活,居然敢带这么点人过来,看我如何擒你!” 李渊与李建成带着小股部队来到城前,立刻开始骂阵,结果宋老生突然率兵杀出,李渊赶紧后退。 “杀李渊者赏万贯!冲!” 年纪一大把的宋老生依然是一员虎将,手中拿着长矛,带领骑兵发起了冲锋。 就在两支部队纠缠在一起时,突然另一支唐军从他们身后杀出,正是李世民带领的骑兵。 与此同时,大量装备了连弩的弩阵兵也一同杀了出来,截住了宋老生的后路。 宋老生这才知道自己小瞧对方了,立刻调转马头往回杀,与李世民带领的主力部队激战在一起。 这一战,双方的兵力其实相差不多,都是三万左右,只不过宋老生占据着地形的优势,城内不断有援军杀出,时间拖得越久,对唐军就越不利! “吹号角,给我直取宋老生!” 李世民身边的传令兵立刻听响了总攻的号角,数千最精锐的轻骑兵朝宋老生所在的中军冲出。 而在这支骑兵的最前面,则是两百装备了全套马具马铠的重装骑兵。 这种骑兵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与战车,拥有无人能敌的攻坚能力,由这两百重装骑兵充当箭头,整支骑兵大队的破阵能力被发挥到了极致。 在宋老生的眼中,自家的士兵就像被收割的麦子一样,随着敌骑兵的到来,齐刷刷地倒了下去,别说阻拦了,连让对方降速都办不到。 “顶住,给我顶住!” 宋老生连连呵骂,可惜在战斗力这方面,两支军队的差距还是有点大的。 由于曾继的参与,李渊这边的冶金技术遥遥领先于所有势力,冶金技术的提升,最直观的体现就是武器装备的升级。 现如今的唐军虽然无法做到人人一把陌刀,全套明光铠在身,但最少负责攻坚的部队,每三人都能拥有一把陌刀,同时身上都装备了鱼鳞甲。 陌刀是步战的大杀器,而鱼鳞甲则能有效防御普通的锐器,配合里面麻制的扎甲,更是连一般的弓弩都能抗住。 此时唐军中冲锋在最前面的士兵中,有不少人全身扎得像个刺猬一样,身上插着最少十支箭,可照样在生龙活虎地挥刀砍人,普通的弓弩完全伤不到他们。 双方虽然在人数上没什么差距,但武器装备上的巨大差距,直接让战争的天平发生了倾斜。 开打不过半个小时,霍邑守军就露出了溃败之势。 宋老生虽然莽,但不是傻子,眼见形势不妙,立刻开始后撤,到最后更是不惜牺牲数千条人命,成功带领着残部退回了霍邑。 面对成片的箭雨,以及床弩的阻击,唐军只能停止进攻,明明已经大胜了,但提着染血长刀的李世民,却抓狂地一刀砍断了旁边的小树! “未能在阵前斩了宋老生,这下麻烦了……” 第120章 困局 古代的攻城战从来都是最残酷与艰苦的,而且这里面的门道也极多,远远不是电视剧里那种,攻城方扛着一个个长梯,然后向前冲就行了的。 首先,一座大城可不仅仅是靠城墙来防御,它的四周都会挖极深极宽的护城河,进攻的一方要先想办法渡河。 靠游的根本不可能,因为一旦下水,就会被守城的弓箭手当成兔子射了。 哪怕过了护城河,直接攻击城门,还要先攻破一种名为瓮城的建筑。 所谓的瓮城,就是城门外围修建的一种半圆形城墙,进攻的一方一旦攻破瓮城大门,就会遭遇瓮城墙城上360度无死角的弓箭射击,这样的攻击可远比之前只需要防御正面要难得多了。 哪怕突破了瓮城,还有城门那最终boss在,一旦靠近,就会遭遇弓箭,滚木,巨石,甚至是金汁的攻击。 而所谓的金汁,就是煮开了的屎汤,不仅味道呛人,一旦被烫伤,还会引发强烈的感染,以古代的医疗水平,几乎是没得救的。 总面言之,想要强行攻下一座防御设施齐全的城池,绝对是一件登天般困难的事情。 所以孙子兵法中才会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意思是说,在攻城之时,首选的方法就是利用离间计,反间计这些针对人心的战术,让守城一方自乱阵脚,甚至当场投降。如此一来,就能不费一兵一卒的拿下城池了。 但如果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强攻,那绝对算是下下策,能避免尽量避免,不然的话,就算最终攻下来了,也会损兵折将,伤亡巨大! 当然了,对于攻城的一方,也不是只能用人命去填,同样也是有战术的。 首先最为重要的就是攻城器具,针对护城河的有壕桥,就是一种可伸缩的木板桥,有点像现在军队中用的便携式浮桥。 士兵们推着壕桥来到护城河的一边,然后将桥板推出,直接横过护城河,连接两侧,如此一来,士兵们就能直接踩着桥板冲过去了。 除了壕桥外,还有保护士兵挖地道的轒辒,外形就是个大号的铁壳子,可以有效防御弓箭,士兵们能在铁壳子里面安全地挖土。 除了这些,还有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云梯,冲车。 当然了,作为攻城一方最有效的工具并不是这些,而是一种名为飞楼的东西。 这是一种用木头与铁板为主料制造的箭塔,高度与城墙相同,下面还有轮子,士兵们可以推着飞楼直接撞向城墙,然后通过飞楼内部的楼梯,快速从飞楼的顶部冲出,直接跳上敌方的墙头。 相较于云梯,飞楼对于攻城士兵的保护可是要高得多了。 这些攻城器具据说都是战国时期的墨家发明的,后来又经过数百年的改进,工艺水平已经相当成熟了。 真要是这套器具齐上,那么想要强行攻下一座城,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这有一个前题,那就是要有充足的时间! 受限于古代垃圾的路况,这些大型的攻城器具都是没办法带着走的,这也就注定了,攻城的一方只能在来到对方城池附近之后现造。 哪怕军队带着能工巧匠,想要造出满足于全军的攻城器具,也需要数天甚至半个月的时间,而对于现在的唐军来说,时间就是最宝贵的。 一旦他们被拖在霍邑这里,那么镇守在黄河东岸的左武候大将军屈突通,绝对会火速来援,一旦援兵到达,唐军就会陷入两面夹击之势,到了那时可就危险了。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李世民才会在打了胜仗之后,还是一脸的抓狂! 有宋老生在,霍邑就会顽抗到底,这绝对是现如今的唐军无法承受之重! 果然,在接下来试探性的攻城时,唐军遭遇了激烈的反击,由于没有攻城器具,他们连护城河都没办法渡过去。 为了减少伤亡,李渊只能鸣金收兵,结束了霍邑的第一场战斗。 回到账中,李渊先是慰劳了众将一番,说了不少好听的话,但是在之后的高层会议上,他的表情就沉了下来。 “父亲,这回是我的错,我没有在阵前斩了宋老生,导致现如今陷入了僵局!” 整场战斗的战术是李世民制订的,他自然是第一责任人,如今没有完成战术的目标,只能出来认错。 李渊叹了口气。 “世民呀,今天到底也算是一场胜仗,你有功无过。只不过接下来要如何做,你心里可有数了?总不会真的进行攻城战吧?那样一来,咱们的损失会非常大!” 此时李建成站了出来。 “父亲,从现在的形势来看,短时间内恐怕无法攻破霍邑,儿愿意带领一支队伍驻扎在南面,防御可能来援的屈突通!” 李渊微微点头,他当然也想到了屈突通那边的威胁,毕竟现如今雨也停了,他们能进兵,意味着屈突通那边也行了。 以河东郡到霍邑的距离,再加上消息传递的速度,他们最多有三到五天的时间,五天之内无法破城,那屈突通的援兵肯定会到达! 就在李渊准备下令让李建成领军去防范屈突通时,李世民突然开口了。 “父亲,您还记得之前曾继说过的话吗?” 李渊眼前一亮。 “那小子有消息了?” “正因为一直没消息,我才觉得有戏,今天这一战未达成目标,他一定已经知道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天晚上他就会有消息传来,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再等一天。” 李建成听得不是太懂,他到是知道曾继这个人,毕竟以前曾继还是李家家奴之时,他是见过的。 但除此之外,就不知道了。 李渊原地转了几圈。 “也好,反正屈突通就算打过来,也还要几天时间,建成你就再等等,如果曾继那小子真的成功了,那我们就有望赶在屈突通来援前攻破霍邑了。” “二弟,那个曾继是你小妾的义弟吧?他现在在霍邑城内?你提前派他去当内应了?” 李建成也不傻,已经听出点意思来了。 “这可不是我派他去的,是这小子主动申请的!” “主动申请?据我所知,在我到晋阳时他就已经不在了对吧?难道说在那时他就已经料到我们会在霍邑这里遭遇困境?” “哈哈,建成啊,你可别小看了曾继这小子,这小子可是个全才,格物,经商,练兵样样精通。如果这一次他还能帮咱们拿下霍邑的话,就证明他的军事才能也极为出色,值得大力培养啊!” 听着李渊对曾继如此高的评价,李建成终于开始重视起来了。 而就在当天晚上,曾继的消息居然真的传过来了! 第121章 智取霍邑九 一身夜行衣的沈若叶,一把掀开门帘,迈步走进了唐军的中军大帐,结果李家三父子都在。 “你们已经猜到我会来吗?早知道就不弄晕那几个侍卫了。” 李建成一脸震惊地看着走进来的黑衣女人,虽然已经从李世民那里听说曾继有个很厉害的师父,还曾经救过李渊,但如今一看还是很震惊。 “沈姑娘的身手真是让人叹为观止,难怪能教出曾继那样的高手。” 李世民将一个水袋递过去,沈若叶没有接。 “我不渴,另外曾继也不是我徒弟,他虽然曾经想拜我为师,但我并没有答应,后来我们两人算是相互学习吧,没有他的知识,我现在的武功会弱很多。” “是这样啊~~” 李家父子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秘闻,本来还有点不相信,但一想到曾继以往做出来的那些东西,又有点理解了。 “曾继,他没跟你一块过来?” “他最近练武的方向是战阵杀敌,还做不到悄无声息的潜入,以如今霍邑的城防水平,只有我才能做到这一点。” 说罢,沈若叶直接进入正题,从怀里将一个卷轴拿了出来,李世民接过展开后,父子三人一起凑了过来,发现这是一张极为详细的霍邑地形图。 里面不仅将霍邑的大街小巷标得一清二楚,甚至还将重要的军事设施,例如军营,马厩,兵器库,粮仓等等也标了出来,其中用红色标注的地方,正是宋老生府邸的位置。 “好啊,曾继这小子果然厉害,光是这一张地图,就能低一万大军了!” 李渊的军事才能虽然不如自己的二儿子,但跟大隋的一众将领相比,也算是中等偏上的了。 自然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张地图的价值。 而李世民就更不用说了,有这张地图在,他就可以有针对性的设计攻城的战略,效率最少提高两倍。 “除了这张地图,曾继那小子一定还做了其他事情吧?他当初可是应承我,可以直接将霍邑拿下的。” 沈若叶随后将他们这段时间做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李家父子三人听得惊讶不已,特别是李建成。 他之前只以为曾继进入霍邑,只是充当一个内应,必要时可以送送情报啥的,并不能起什么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现在一听,人家做得可远远不只是打探情报,送个鸡毛信那么简单。 “四家酒楼连伙计带仆人,应该有三百余人,如果再算上他们的家人,可能会有五六百人。今天你们重创了宋老生,让霍邑的守军人数减半,在我出城之前,宋老生已经下令强征民夫协助守城了。” 一听沈若叶的话,李家父子全都眼睛放光。 强征民夫守城这招并不新鲜,通常在守城方士兵数量处于劣势时都会用上。 然而有五六百个守城民夫都是二五仔的情况,他们从来没碰到过,也第一时间就想到可以利用这五六百个二五仔做很多事情。 “曾继有什么计划吗?” 沈若叶摇了摇头。 “曾继说,他的计谋到此为止,接下来要如何利用四家酒楼的伙计,就全看唐公与二公子的安排了。” “这小子,这个时候到是谦虚起来了。” 无论是李渊,还是李世民听到这话心里都很舒坦。 曾继这是既干了实事,又给了李家父子面子,这要是还不招上司喜欢,那只能证明上司有眼无珠,不是个值得共事的垃圾领导了。 李渊朝李世民说道:“世民,曾继是你的人,如何利用他辛苦创造的大好局面,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父亲放心,我绝对不会让曾继的努力白费。” 一番商量之后,李世民指向了地图上霍邑的北门。 “就在这里,我们就将北门作为此战的突破口!” 在交待了一番详细的作战计划后,沈若叶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李建成还特意走了出来,结果发现主帐四周的十几名侍卫,全都像睡着了一样倒在地上,完全看不出任何反抗过的痕迹。 “这位沈姑娘好强的武艺,该不会是……” 李世民也跟了出来,在看到地上的那些侍卫后,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 “绝对是宗师!她居然说曾继在武艺上能帮上她,也不知是托词还是事实。” “二弟,这个曾继真的没问题吗?这样的人怎么会卖身到咱们家当家奴呢?” “这个嘛……我也问过,但曾继说他以前没开窍,所以很多东西都似懂非懂的。” 李建成一脸“你当我是傻子吗”的表情。 “哈哈,大哥,深究这些没有意义,你只需要知道他是来帮咱们李家成就大业的就行了。” 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方面,李世民绝对算是中国历代帝王中做得最出色的。 不论是降将,还是政敌,只要是真心投诚,他都会一视同仁。 想想后来的尉迟敬德,秦琼,程知节,这三位武力值顶天的武将,可全都是降将。 或许正是因为李世民对自己有信心,认为手下人就算想造反也打不过自己,才让他拥有如此肚量的吧。 而在战术这方面,纵观整个大唐建国阶段,李世民的军事实力自认第二,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哪怕是后来的大唐军神李靖,这个时候也还在长安摸鱼呢,李靖真正的成名战是大唐建国后,协助李孝恭攻打南方的萧铣。 虽然从上帝视角来看,李靖绝对是头功,但在大唐初年,李靖还没有得到李渊的信任,所以只能算是个副将。 李靖真正的封神战是贞观年间,攻打东突厥的战役,也只有到了那个阶段,他在军事上的才能与成就,才足以跟李世民比肩。 正因此,现如今这个阶段,李世民就是毫无疑问的第一军神,没有之一! 由他亲自制订的作战计划,再加上曾继给他打下的优秀基本盘,霍邑的灭亡就在眼前! 霍邑曾继的家中,当看到沈若叶从城外带回来的全套铠甲与马具,甚至连赤龙点钢槊都带来了时,曾继不得发出一声感叹。 “宗师强者,恐怖如斯啊~~” 这一大套下来,重量怎么着也有两百斤了,比一般成年男子都要重。 可沈若叶不仅背着它们箭步如飞,还能不被任何人发现地潜入霍邑,要不是亲眼看见,曾继会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最少现在的他是完全做不到的。 “你既然要亲手杀了宋老生,那么这些就是必备之物。” 沈若叶单手抓着赤龙点钢槊的槊尾,突然一抖,整条槊居然像面条一样在半空中发生了形变,同时还发出了震耳的破空声。 “好腕力,光看这一手,女侠你就是不可多得的用槊高手了!” 沈若叶摇了摇头,将赤龙点钢槊扔给曾继。 “女人的身体用这种长兵器还是勉强了些,还是横刀之类的短兵器适合我。” 随后沈若叶将李世民的计划告之,曾继听得连连点头。 “不愧是最强武将,计划简单高效,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操作,既然如此,那明天晚上就开始行动吧。” 第122章 进攻与防守 隔天一大早,霍邑的守军就看到城外的唐军正在砍树,开始制作各种攻城器具。 昨天一天,算是彻底打散了霍邑守军的士气。 特别是面对弩阵兵时,那犀利可怕的连弩,简直就是战场上收割人命的大杀器,昨天有一大半的阵亡士兵就是死在连弩之下的。 相对来说,死在骑兵刀下的反而并不多! 除了连弩外,唐公攻坚士兵身上所穿的铠甲,也让霍邑守军很头疼。 可以说,除了陌刀这种大杀器外,一般的横刀与步战长矛,根本无法破防。 甚至就连弓弩,也只是射透最外面的鱼鳞甲,力道大降之后,已经无法射穿里面的扎甲,更别说伤到唐军士兵的身体了。 面对这种装备全部碾压本方的敌人,霍邑守军士气大降也就可以理解了。 也幸亏宋老生当时壮士断腕,果断牺牲了数千人来断后,最终成功冲回了霍邑,要是他被杀,霍邑失去了主心骨,那么唐军真的有可能一战破城。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唐军虽强,但想攻破霍邑的城防也是不可能的,只需要坚守五天,河东的屈将军就会率领援军到达,到了那时就是李渊灭亡的时刻了!” 宋老生亲自登上城头鼓舞士气,与此同时,也观察着城外唐军的动向。 在看到他们不出意外地开始砍树时,内心反而松了口气。 “砍吧,想要造出足够全军用的攻城器具,最少需要十天时间,十天内屈将军的援军早就到了,我看到时面对数倍的兵力,又没有城池作后盾,你们还怎么打?” 宋老生自认为看透了唐军的计划,然而仅仅过了半天,也就是到了当天下午,他就被惊到了。 足足十辆轒辒,也就是外表是铁壳子,内部可以藏人,专门用来挖地道的攻城器具居然就被做出来了。 效率之高,震惊得宋老生眼睛都直了。 “怎么可能这么快?难道唐军随军带着数千工匠吗?” 他哪里知道,随着冶金技术的提高,现如今唐军不仅有着这个时代最优质的武器装备,还有着大量金属储备。 也就是说,各种攻城器具所需要的金属零件,唐军都是随军带着的。 如此一来,只需要添加木材,就可以快速造出各种攻城器具。 宋老生之前预估唐军最少需要十天时间才能造出足够的攻城器具,然而现在看来,时间可能会大幅度的缩短。 “可恶,李渊从哪弄来这么多的工匠?还有那些精铁!居然用那么多的精铁来制造攻城零件,难道不应该多制作陌刀吗?” 宋老生大骂李渊败家的同时,也意识到大事不妙。 因为眼前的十个轒辒,已经推到护城河边上,里面的人更是开始挖渠排水,一旦护城河的水被排干,那霍邑的城防威力最少下降三成! “放箭!” 宋老生立刻让人放箭,然而轒辒这种器具就是拿来防御弓箭的,特别是唐军制作的这些轒辒,外面包的铁皮足有半公分厚,明光铠的防御力都比不上它,一般的弓箭与弩箭根本不可能射得穿。 一连串撞击声中,十辆轒辒丝毫未损,里面挖土的士兵当然也屁事没有,依然在卖力地挖土放水。 “用床弩,给我射碎它们!” 眼看一般的弓箭没有丝毫作用,宋老生只能出动守城一方最强力的武器,床弩。 也就是那种一次可以射出十只巨箭,每只箭的箭头都有十几公分宽的超级大杀器。 这种床弩需要用绞盘来上弦,发射时更是需要让人用木锤猛砸扳机,用手是根本扣不动的。 通常来说,床弩并不是用来射杀士兵的,它们的首要目标是飞楼与冲车,也就是攻城一方最重要的器具。 由于床弩的弩箭耗材巨大,每一只箭的尾部都会绑上绳子,射出去后再拉回来继续用。 可要是被敌人用刀砍断绳子,那这箭可就收不回来了。 在隋末这种冶金技术并不发达的时代,每一只床弩弩箭都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大量丢失后根本没办法扑足,也因此,宋老生是不想用它们来攻击轒辒的,但现在不用也不行了,只能把老本都拿出来了。 “放箭!” 数台床弩齐射,瞬间数十支大号弩箭射出,五辆轒辒当场中箭,可是让宋老生惊恐的是,这中箭的五辆轒辒居然没有解体,只是外壳被打变了形,暴露出了里面挖土的士兵而已。 震惊于唐军攻城器具夸张的质量,突然宋老生脸色大变。 “快!收回弩箭!” 霍邑守军赶紧通过绞盘往回拉箭,但唐军的反应也很快,那几个暴露出来的唐军不要命地冲过去,挥刀斩向弩箭后的绳子。 尽管霍邑的守城反应也很快,开弓放箭去阻止,但最终还是有十三支弩箭没有收回来,心疼得宋老生眼珠子都红了。 而接下来半天的战斗,更是让宋老生的心开始滴血。 异常珍贵的床弩箭,足足损失了六十支之后,才算将十辆轒辒击毁,总算是打退了唐公的攻势,保住了护城河。 但宋老生却非常清楚,唐军的攻势只会越来越猛,这还只是半天就让他损失巨大,接下来数天的战斗只会越来越难打。 “看样子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很艰难了!” 宋老生忐忑不已,但脸上却不能表现出来,身为霍邑一把手,如果连他都失去了信心,全军的士气恐怕会土崩瓦解,真要是那样的话,根本不用等城破,他们自己就先自乱阵脚了。 从早上登上城,到傍晚下来,宋老生足足在城头上站了一整天,即便身体远比普通人强捍,但还是很累。 毕竟他已经五十多岁了,体力远不能跟年轻时比了。 “将火把点亮,安排好哨兵,不给唐军偷袭的机会,一有情况立刻鸣锣示警!” 一番千叮咛万嘱咐之后,宋老生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了。 看着宋老生的马队离开,一身工匠打扮的曾继,扭头看向正从远处走来的沈若叶。 “四个掌柜那边准备好了吗?” 沈若叶微微点头。 “虽然是第一次干,但那四个家伙到是挺沉稳的,已经将人手都集中到北门附近了。” “毕竟是上位者嘛,再加上这两天的战斗,让他们见识到了唐军的强大,给了他们很大的鼓舞,接下来的战斗严格来说是场顺风战,哪怕是一群乌合之众,在顺风战之中也能暴发出很强的战斗力。” 沈若叶对这些并不关心,她在意的只是一些细节。 “我已经给乌云追电喂足了草料,接下来的这个晚上,它可是你并肩作战的伙伴。” “哈哈,的确,自从这家伙到了霍邑之后,可是三天两头闹脾气,今天晚上就让它彻底撒撒欢吧。” 第123章 北门攻防战(求收藏) 霍邑由于依山而建的关系,北门也就是面山的城门,平时这里走的人很少,通常都是拉垃圾,大屎这些不招人待见的车才会走北门,免得被人骂。 北门城外的路也很窄,只能通一辆不大的牛车,两车并排的话,有一辆就会翻沟里去。 这也就注定了,北门这边没办法一次性走太多的人,因此宋老生派到北门的守军只有几百人。 因为在他看来,唐军是不大可能从北门进攻的。而且哪怕唐军真的不走寻常路,靠北门的几百人也能守一段时间,然后鸣锣示警之后,其它三门的守军也能很快赶过来,想偷袭是根本不可能的。 鉴于北门的特殊情况,当初修建城门时,并没有在外侧再建一座瓮城,也就是说,北门这边除了城门,护城河与吊桥外,就没有别的防御设施了。 半夜12点,也就是0点,早就已经宵禁的北门内大街上,突然传来了马蹄声。 这阵马蹄声很响亮,每一下都像是有金属在碰撞岩石一样。 处于北门城内侧的一队守军立刻扭过了头,高举火把观看。 “什么人?来此有何贵干?” 考虑到能骑马的人,通常都有些身份地位,因此守军喊话很客气。 然而随着马蹄声的临近,所有守军都紧张了起来。 终于,在火光的映射下,守军们看清了来人的样子。 那是一人一马,全身上下都包裹在黑亮的铠甲之中,简直就像个钢铁的怪物,而在这个钢铁骑士的手中,还提着一柄长大的马槊! 近四米的马槊前端,闪耀着幽冷的寒光,配合骑手身上的铠甲,全身上下都散发出可怕的杀气! “什么人?快停下,不然放箭了!” 来人当然就是曾继了,此时他骑的正是闷了好多天的乌云追电,身为最顶尖的战马,如今的它渴望全力奔跑,渴望战斗,甚至是渴望鲜血。 一声嘶鸣,乌云追电前蹄扬起,随即像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百公里加速最多五六秒! “放箭!” 几个反应快的弓箭手立刻放箭,结果让他们绝望的一幕出现了,射出去的五六支箭,有三支脱靶,从曾继身边擦了过去,射了个寂寞。 剩下的三支箭,两支射中了曾继的胸口,一支射中了乌云追电的右前腿,结果这三支箭无一例外都被弹飞了,根本没办法破防。 “换弩!” 守军队正还算有点见识,立刻就发现弓箭破不了对方铠甲的防,想换威力更大的弓弩。 然而弓弩上弦太慢了,平时也不能一直处于上弦的状态,需要临时上才行,可乌云追电已经不给他们机会了。 哄亮的马嘶声中,它已经带着曾继冲到阵前,长大的赤龙点钢槊劈出,处于最前面的三名长矛手完全来不及反应,就被砍断了脖子,人头飞出去数米远。 “杀!” 完成了近战首杀的曾继,发出嗜血的吼声,然后纵马冲入人群,马槊施展开,身体周围五米内没有一个活人! 守军的队正拼命后退,指挥战斗的同时,还大声招呼城门上的同伴帮忙。 上百名霍邑守军从城门上冲下来,加入到围攻曾继的行列之中,曾继丝毫不惧,乌云追电更是马踏八方,靠着身上有马铠在,有如一辆坦克,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偶尔有漏网之鱼冲过来,直接就被乌云追电一蹄子踹飞了。 “杀!他一定是李渊派进城的奸细,是想来夺城门的,给我围上去杀了他!” 队正扯着嗓子大吼,城门上其他的守军此时注意力也全都集中了过来,结果他们全都没有注意到,那些被强征过来的民兵,此时纷纷提起了刀,站到了他们身后。 “动手!” 激战中的曾继突然一声大吼,霍邑守军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结果惨叫声就从城头上传来,那个队正赶紧扭头去看,发现城头的城墙都被染红了。 数百守兵突然遭遇自己人的袭击,由于毫无防备,因此有半数都在第一时间被砍死了,剩下的一半也大部分带伤,此时正嚎叫着反抗。 可看样子也坚持不了多久,人数相差太大了。 “中计了!快鸣锣!” 队正也算是临危不乱了,都到现在了,也没想着逃跑,而是想尽可能的稳住局面,呼叫援兵! 可惜他这样的表现,正是他的取死之道。 曾继手中的马槊大开大合,瞬间扫死了五名挡路的守军,乌云追电根本不用曾继控制,心领神会地冲向了队正。 等到队正发现不对,想要逃离之时已经来不及了。 长大的马槊直接刺穿了队正的胸口,前入后出,并在巨大的惯性下,将他整个身体都挑了起来。 曾继手腕扭动,带动着马槊也跟着一起扭动,本就受了重伤,处于濒死状态的队正,惨叫一声咽了气。 “顽抗者死,投降者活!” 曾继挑着队正的尸体,大声喊话,剩下不到两百的守军,瞬间士气全无,跪地求饶。 此时沈若叶带领着所有四大酒楼的民兵,上去收缴了守军们的兵器,并将他们赶下城头,关到城内的一个院落里。 “你还真是乱来,一个人就敢冲阵?这种事情我都不敢做!” 沈若叶白了曾继一眼,曾继哈哈大笑。 “我之前就说过,这些民兵只能打顺风仗,因此我必须做出表率才行。况且有这全套的铠甲,以及乌云追电的脚力,这种程度的军阵可是困不住我的!” 交流中,北门的城门被打开,随后几个民兵开始转动绞盘,将城外的吊桥放下! 沈若叶亲自拿着火把,开始大幅度地画圈,不一会儿护城河对岸的黑暗中也亮起了火光,同样开始画圈。 暗号对上之后,成片的火把亮起,大片的唐军冲上了吊桥,快速通过了霍邑北门,激烈的巷战即将打响! “哈哈,干得好呀曾继,你果然兑现了当初的承诺,这一战你当记首功!” 洪亮的喊声中,李世民骑着他的宝马飒露紫冲过了北门,来到曾继身边,在他的身边,还跟着殷开山,长孙顺德,刘弘基等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 随着李唐势力越来越大,李世民身边的名将也会越来越多,正式进入武将内卷时代。 这也是为什么曾继会甘冒大险潜入霍邑的原因,要是不能在大唐开国阶段立下足以载入史册的战功,今后他很可能掉出大唐武将的第一梯队,认李世民这个千古一帝当老大还能忍,要是再给其他人当手下,曾继说什么也不能忍! 第124章 大战宋老生 “这次我带来的人,有一半都是你的弩阵兵,接下来就让我看看你的本事好了。” “多谢二公子……哦不对,现在应该叫敦煌公了!” 李世民哈哈大笑。 “行了,你还是叫我二公子吧,接下来你要怎么做?” “请二公子留守北门,确保这里不被霍邑守军重新夺回去,至于我,则会带着弩阵兵,斩了宋老生那个老货!” “哦?听你的语气,跟宋老生还有过节?” 曾继微笑着将自己故意挨了20军棍的事情说了出来,李世民与一众武将听了哈哈大笑。 “你小子还真够坏的,不过你这20军棍挨得到也值得,没有这20军棍,也就没有这数百民兵了!” 李世民当然想到了曾继故意挨军棍的用意,感叹之余,也不得不称赞对方的心思缜密,真的是个可造之才。 “所有弩阵兵听令,跟着我斩了宋老生,出发!” 近两千弩阵兵大声领命,随后跟着曾继杀向了宋老生的府邸。 而李世民这边,则吩咐殷开山等人守住北门的几个路口,确保北门不失。 毕竟北门外的山路不好走,一时间没办法涌入太多兵力,如果北门被重新夺回去的话,那这仗可就不好打了。 喊杀声吵醒了沉睡中的宋老生,本就睡得很忐忑的他,第一时间从床上跳了下来,连鞋都来不及穿就冲到了院子里。 “发生什么事了?唐军趁夜攻城了吗?” “大人不好了!北门失守,已经有大批唐军攻进城内了!” “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北门的守军都瞎了吗?!” 宋老生又惊又怒,但时间太短,只传来了北门失守,唐军进城的消息,至于说北门到底是如何失守的,根本探听不到。 宋老生只得赶紧披甲上马,带着自己的骑兵队冲向北门,与此同时,吩咐其它三门的守军分出部分兵力前往北门支援,但不能全来,以免中了唐军调虎离山之计。 因为到现在了,他还是有点怀疑北门到底是不是真的失守了。 北门的环境他太熟悉了,哪怕防御设施不如其它三门,但靠着地利上的优势,反而是最易守难攻的一门。 这也是他只用几百人守北门的原因,这样的地方居然被攻破了,简直不可思议! 沉闷的马蹄声打破了霍邑的宁静,宋老生的一千骑兵大队风风火火地往北门赶。 就在他们正式上了北门大街时,突然看到数百米外,正有一支人数两百左右的骑兵等在那里,他们身上的衣着表明了他们唐军的身份。 “果然是唐军,给我杀!灭了他们,夺回北城门!” 宋老生又惊又怒,唐军骑兵的出现,最少可以证明北城门的确是失守了,既然如此,那眼前最重要的就是消灭入城的唐军,重新夺回北城门,将更多的唐军挡在城门之外。 此时对面的骑兵当然就是曾继他们了,随着李渊不断招兵买马,弩阵兵中也多了不少骑兵。 这些骑兵同样都是精锐,每人都配备了连弩与长矛,依靠着战马的高机动性,以及连弩的中距离杀伤力,这种被命名为弩骑兵的兵种,完全不弱于突厥的马弓手。 甚至于在中距离的对射中,马弓手都得暂避其锋。 至于说长矛,那是在手中箭射完之后才用上的近战武器,补全了弩骑兵的弱点。 “给我杀!” 宋老生一声令下,骑兵发动了冲锋,想要靠人数上的优势一举击溃对面的唐军。 几百米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是很短的,然而就在双方相距不足百米时,街道两边的民房中,突然冲出大片手持连弩的唐军,他们冲出来后二话不说,直接开始放箭! 这些当然都是弩阵兵,从骑兵防御力最弱的侧面进行打击,而且用的还是拥有高射速的连弩,一瞬间就让宋老生的骑兵队遭到了重创! 一名名骑手中箭摔马,一匹匹马战中箭倒地,引发了严重的踩踏事故,一时间阵型大乱。 “散开,都散开!” 宋老生着急地大吼,然而此时曾继的弩骑兵也冲了过来。 “杀!” 一个个弩骑兵双手持弩,仅靠双腿控马,对着惊慌的宋老生骑兵队开始射击,直接就将他们的战阵给打散了。 位于队伍尖端的曾继到是没有用连弩,此时的他手持赤龙点钢槊,像一把烧红了的刀子般,狠狠切入了宋老生的军阵之中。 宋老生的军阵接连遭到意外,如今就像一块奶酪,面对曾继这把滚烫的热刀子,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哈哈哈哈,宋大人,还记得在下吗?我是来报那20军棍之仇的!” 曾继人挡杀人,佛挡杀佛,骑着乌云追电,踏着众多尸体扑向了宋老生。 宋老生起初还没认出曾继,但在听到20军棍之后,立刻就想起来了。 “是你这个奸商?!你是李渊派来的奸细?!” “哈哈,你只说对了一半,我不光是奸细,还是要你命的人!受死!” 宋老生是拿长矛的,这也是这个时代骑兵最常用的兵器,相对于陌刀要长一些,使用难度又比马槊要低。 “奸细受死!” 眼看身前最后一个侍卫被曾继一马槊扎死,宋老生一催坐骑,挺矛捅向曾继胸口。 曾继甩掉马槊上挑着的尸体,看着宋老生的矛头就是一架。 “当~~” 沉闷的响声中,宋老生的长矛向一边荡了出去,空门大露。 二马交错之时,曾继用马槊柄扫向宋老生的胸口,此时宋老生赶紧上半身后仰,身体平躺在马背上,惊险地躲过了这一击。 战马跑开后,宋老生这才起身,调转马头再战。 结果他的马刚刚调好头,曾继的马槊就已经到了。 “好快的马!” 曾继的马槊借助乌云追电超快的脚力,有如冲车用来撞城门的破城锤一样,恶狠狠地刺向宋老生的胸口。 这一击可就不能再像刚刚那样躲了,宋老生真要是还敢平躺到马背上,以曾继的反应,完全可以在极限状态下让马槊的槊头下压,直接将宋老生与他的战马一起串成一串! 因此宋老生直接将手中的长矛横握,以铁门栓的动作,向外招架。 “当~~~” 又是一声巨响,可这一回马槊仅仅是偏了一点而已,并没有被架开。 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稍稍偏移的马槊直接扎进了宋老生的左肩膀,惨叫声中,宋老生的身体脱离了马背,被曾继挑了起来。 身在半空中,宋老生拼命抓着槊头,想要挣脱。 曾继脸上露出冷森森的杀意,手臂晃动,调整了马槊的角度,直接将宋老生按向地面。 此时乌云追电并没有减速,依然在高速地奔跑着,这就导致被按到地上的宋老生,像个推土机一样,整个后背开始与地面进行剧烈的摩擦,哪怕他身上穿着铠甲,也非常得疼! 眼看宋老生如此顽强,曾继控制乌云追电靠着墙跑,在来到一个路口时,一把将宋老生朝拐角的墙体上撞去。 第125章 占领霍邑(求收藏) “咔嚓” 在沉闷的撞击声中,还加杂着骨头断裂的声响,宋老生只顾着挣脱肩膀上的马槊,完全没有留意身后,导致他的头毫无戒备的撞到墙上。 哪怕有头盔保护,确保头骨没裂,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直接撞断了他的颈骨。 颈骨断裂的同时,气管也堵了,本就因为肩膀受伤而呼吸急促的宋老生,这下完全无法呼吸,很快这位对大隋忠心耿耿的虎牙郎将就死在了距家不远的小巷子里。 “留守大人!” 几个忠心的侍卫冲过来,结果直接被曾继用马槊斩杀,随后曾继用槊将宋老生的尸体挑了起来,仰天高喊。 “宋老生已死,你们还不束手就擒?反抗者死,投降者活!” 曾继强大的武力值带来了可怕的威慑力,再加上宋老生这个主心骨死了,剩下的几百骑兵没有再坚持,纷纷下马投降,被冲过来的弩阵兵收缴了武器! 随着宋老生的阵亡,以及北城门迟迟无法夺回,越来越多的唐军涌入霍邑,这场在李唐起兵阶段最重要的一场战役落下了帷幕。 在真实的历史中,霍邑之战算是李唐起兵后遭遇到的第一场苦战,虽然最终还是打赢了,可是伤亡数量极多,这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唐军再没有实力去消灭屈突通的河东守军,只得先从龙门渡过黄河,留下刘文静等人断后。 当时的刘文静已经从突厥回来了,还带来了很多突厥战马,可即便如此,也只能被动防守,无力与屈突通正面激战。 而入关的李渊,最终之所以能攻下长安,靠的是自己的三女儿,也就是后来的平阳公主。 平阳公主到底叫什么并没有记录在史书上,后来的一些文学作品给她起了几个名字,例如李秀宁,李凤阳,李木兰等等,其中李秀宁算是流传最广的。 在李建成等人前往晋阳时,平阳公主只是让自己的夫婿柴绍跟着去了,她自己则留在了河东老家,变卖家产招兵买马,最终的兵力达到了十万之众。 要知道李渊身为太原留守,起兵时也只有三万人而已,由此可见他这个女儿到底有多厉害。 可以说,这也就是平阳公主是个女儿身,她要是男的,恐怕会成为李世民最有力的皇位竞争对手。 总之,由于曾继的介入,唐军在霍邑的损失微乎其微,远没到伤筋动骨的程度,完全有能力正面击溃河东的屈突通。 坐在宋老生的府邸内,李渊满面红光,非常得高兴。 当着一众文武百官的面,大加称赞曾继的有勇有谋,同时还当众宣布升曾继为五品游击将军。 终于,曾继不再是校尉,而是拥有了将军的头衔,与殷开山,长孙顺德等人平级了。 这对于一个出身低微的人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升官的曾继非常高兴,随后也没有忘了自己的承诺,将望月楼等四楼的掌柜介绍给李渊认识。 虽然这四位严格来说是被曾继给坑上船的,但现在霍邑易主,他们反而成为了既得利益者,也就没什么报怨了。 不仅人来了,四个掌柜还很会投机地做了许多黄金蛋糕,将其进献给李渊众人。 李渊拿起一块试吃了一下,结果瞬间就喜欢上它了。 “我说曾继呀,难怪你能成事,换成是我也会为了它铤而走险的。” “唐公过奖了,我已经跟四位掌柜约定好了,他们今后会利用自己的渠道,大量生产白砂糖,然后制作成易携带保存的糖块,这样一来,咱们的士兵们就不愁没糖吃了。” 李渊听得边吃蛋糕边点头,理解得还不是太深,可他身边的大唐头号军事家李世民,却意识到了糖对于士兵的重要性。 糖对于现代人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甚至很多人还因为糖摄入量过多,引发了很多疾病。 但对于缺糖的古代人来说,糖不仅可以有效补充营养,在危机时刻甚至是可以救命的。 就比如一些重伤员,在没办法输液的情况下,嘴里如果能含一块糖的话,就有可能挺过危险期,最终保住一条命。 又比如在野外长时间的作战中,吃一块糖可以快速回复体能,有可能回复的这点体能,就能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活下来。 所以说,糖绝对算是重要的战略资源,甚至它的比重,比盐都要高。 正是意识到了糖的重要性,李世民亲自向四个掌柜落实白糖的供给情况,甚至还让武士彟与他们配合,一定要确保白糖的供应。 李建成一直在旁边旁观,由于曾继与自家二弟的关系,他只与曾继简单聊了几句,并没有过多接触。 然而此时他的内心,已经完全认可了曾继的才能,甚至相较于曾继智取霍邑的军事才能,李建成更加看重曾继制作白糖,利用人性的贪婪坑四大掌柜方面的才能。 在他看来,曾继这样的人如果弃武从文的话,也许能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得知李渊攻占了霍邑之后,已经准备出兵的屈突通不得不取消了支援的计划。 与李渊同殿为臣这么多年,他深知李渊的厉害,更加知道李世民的不简单。 屈突通虽然身为大隋的左武候大将军,但也没有信心可以在野外打败得胜之后,士气正旺的唐军,因此只能又缩回了河东郡,等待出兵的良机。 而屈突通的退兵,也让准备打他一个埋伏的李世民计划落空。 没办法,他只能按照原计划,去进攻下一战的临汾郡。 8月8日,也就是霍邑大胜后仅五天,临汾被攻占,面对气势汹汹的唐军,本就没多少兵的临汾并没有做出什么像样的反抗。 在临汾郡之战中,长孙顺德,殷开山等将非常拼命,简直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让曾继见识到了古代名将的实力。 反倒是他自己,由于弩阵兵擅长的是野外作战与巷战,再加上他不想自己的人在攻城战中无意义的消耗,因此在临汾之战中并没有太多亮眼的表现。 终于,临汾被攻占后,唐军进军长安的阻碍彻底被清空,摆在如今唐军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条是直接前往龙门渡口,然后渡黄河直取长安。 另一条就是吃掉黄河东岸最后的敌对势力,也就是河东郡的屈突通,一旦屈突通被灭了,那么李唐在黄河周边将再无后顾之患。 为此,李渊又一次招开了高层军事会议,而曾继终于有资格参与其中了。 第126章 高谈阔论 高层会议上,李渊的铁哥们裴寂发言。 “唐公,我认为河东郡的屈突通是心腹大患,在咱们进军长安之前,必须要消灭他才行。所以我建议在渡过黄河之前,先全力围攻河东郡!” 话音刚落,不等李渊回应,李世民就开口了。 “兵贵神速,我认为应该先过黄河,直取长安。一旦长安遭遇围困,屈突通必然来救,到那时再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敦煌公此言差矣~~咱们的士兵都是太原人,一旦屈突通不渡黄河,而是直接攻击太原端我们老家的话,咱们的士兵还有心思进攻长安吗?” 两个人的发言,基本代表了唐军的两派。 一种是以李世民为代表的激进派,另一种就是以裴寂为代表的保守派! 当初霍邑战前,就是裴寂的保守派提议先回晋阳,等雨停了,粮草充足了再来打,结果被李世民与李建成给否了,这才有了后来的霍邑大胜! 如今裴寂又跳出来作妖了,按理来说,李世民是李渊的亲儿子,裴寂就算心里不认同,在李世民开口的现在,也不该正面回怼。但裴寂是李渊的铁哥们,而且还是同睡一张床的那种,在唐武德年间,裴寂就是毫无疑问的第一权臣,回怼李渊的一个儿子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对于李渊来说,一时间居然真的陷入了沉思,有点拿不定主意。 就在这时,李渊的余光看到了站在武将队列最后一位的曾继。 没办法,曾继现在虽然是五品游击将军了,跟长孙顺德,殷开山等人平级。 但说到底还是出身低微,因此只能站在最后一位上。 不过李渊这个人虽然有众多毛病,后期还养成了杀降的恶习,导致河北一乱再乱,迟迟无法平定。 但他有一点在曾继看来相当不错,那就是帮亲不帮理。 哈哈,这明明不是什么好词,但对于李渊的朋友们来说,这个性格特点绝对是天大的好事,裴寂就是摸准了李渊的脾气,才会如此嚣张的。 而曾继通过之前在晋阳的一系列骚操作,已经在李渊心里占了一席之地,虽然还是比不上裴寂,但已经不是一般的官员可比的了。 “曾继,你小子平时不是挺能说的吗?今天怎么一言不发,不会是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吧?” 曾继笑呵呵地走了出来,先是朝李渊拱了拱手,然后又朝李世民与裴寂行礼。 “唐公,还有二位大人,我刚刚听了听,发现裴大人与二公子的战略虽然有些差异,但其实并不矛盾,只要稍微调整一下,是可以同时实现的。” “哦?如何调整?” 李渊开口询问,李世民与裴寂也好奇地看了过来。 老好人他们见得多了,但对于他们这个级别的大人物来说,只会当老好人和稀泥可是不足以讨好他们的,相反,还会招来他们的厌恶! 特别是李世民,这个阶段的他可是个实干家,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种只会说好话,却一点真本事没有的庸才。 曾继清了清嗓子,迈步走到墙上的大地图前,这张地图还是出自他手,现在唐军将领手中的地图都是曾继画的,甚至李渊还让他带了几个徒弟,专门学习作图。 “首先,裴大人的担忧很有道理,咱们的士兵大部分都是晋阳人,如今远离故土作战,本就容易产生思乡之情,一旦屈突通举兵攻打太原,肯定会让一众士兵寝食难安。” “而长安城作为大隋的旧都,防御力量就算比不上洛阳,恐怕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攻破的,照我的估计,想要攻下长安,第一步就要先扫荡长安周边的镇乡,断绝长安的一切外援,然后再去围城,这么多的事情算下来,没有两个月根本不可能攻下长安。” “可如果屈突通全力进军,在没有重兵把守的情况下,恐怕只需一个月就能打到晋阳,到那时可就麻烦了。” 李渊听得连连点头,裴寂脸上则露出得意的表情,这让曾继看得暗暗摇头,心想:难怪你丫后来被李世民给收拾了,就这种水平的表情管理能力,不收拾你收拾谁? 反观李世民,明明曾继说的话对他不利,可李世民脸上却没有露出半点不高兴的表情,这并不是说李世民城府深,装着不在意,而是他很清楚曾继是不会说对他不利的话的。 果然,曾继接下来的话就验证了这一点。 “屈突通是大隋的左武候大将军,六十岁的老将了,打了一辈子仗,论打仗的次数与经验,恐怕在座的各位没有人比得上他。对付这样的一位杀场老将,想要以数量上的优势消灭他,根本不可能!” “再何况,咱们现在虽然不断接收各地投奔来的起义军,兵力已经接近十万了,可这十万中,真正能算得上精锐的只有三万,与屈突通的兵力相当。一旦屈突通据守河东郡不出,光靠咱们的三万精锐,以及一众连铠甲都没有普及的杂兵,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攻下河东郡。” “曾继,这些我们都懂,说说你的对策吧?” 李渊打断了曾继的话,曾继点点头。 “我的建议是,只留少部分杂兵驻守临汾郡,剩下的所有士兵全部渡过黄河,然后不急着入关进军长安,而是先占据这里……” 曾继伸手指向潼关,也就是位于黄河南边的一个重要的军事要塞,李渊与裴寂全都皱起了眉头,没有看懂,而李世民却瞬间双眼放光,理解了曾继的意思。 “潼关是重要的军事要塞,也是屈突通支援长安的必经之路。我们在这里以逸待劳等着他,直接在这里打散他的军心与士气,让他从此无力再战!” “可他要是不走潼关,直接攻击临汾怎么办?” 裴寂总算是听出了曾继的意思,有些责备地问道。 “裴大人,屈突通是肯定会渡黄河,经潼关的。我之前说,咱们直接渡黄河,就是在向屈突通示弱。让他认为,咱们根本不敢攻打他所在的河东郡,怕了他了,再加上咱们渡黄河之后,可以长驱直入进攻长安,双重心理暗示之下,他肯定会直接渡黄河而来。” 李渊是研究人心的大行家,纯谈军事,他可能不如自己的战神儿子,但若说到戏耍人心,绝对是宗师级高手。 “不错不错,屈突通那个老家伙平时就很骄傲,如果我们示弱于他,他肯定会直接打过来,曾继,你这个计划非常好。” 第127章 两全之策(求收藏) 眼见李渊认同了,裴寂也不好再说什么。 “唐公明鉴,我这个建议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那就是绝对不跟屈突通打攻城战,攻城战在我看来是战术中的下下策,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可发动攻城战,能将敌人引出来歼灭才是上策。我相信,以咱们现在的实力,在野外作战,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可以匹敌,只要屈突通敢出河东,那他必败!” “一战击溃屈突通之后,哪怕他能带着残部逃离,也将军心涣散,无力再北上进攻太原,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安心地入关,夺取长安!” “好!好呀,这个计划非常好,世民,你觉得呢?” 李渊听得连连叫好,李世民也认同地点了点头。 “稳扎稳打的同时,又兼顾了速战速决的特点,的确是条良策,父亲我看就这么办吧?” 李渊又扭头看向裴寂,裴寂也认可这个计划,毕竟这个计划一旦成功,屈突通的问题就能解决了,跟他的计划并不矛盾! 眼看手下两大派系都同意了,李渊立刻拍板,就按照曾继的计划行事。 而露了大脸的曾继,立刻就得到了一众将领们的重视,会后,殷开山特意拉曾继一起吃饭,联系感情。 “老弟,这回你可是露了脸了,唐公最后居然决定按照你的计划进兵,这可是连敦煌公都没有的待遇啊!” 殷开山一边啃着鸡腿,一边热情地招呼曾继。 曾继笑了笑。 “其实我不过是在二公子与裴大人两人的基础上,做了一点小小的改动罢了,没有他们的计划,也就没有我的计划了。” “哈哈,过谦了啊,你能想到这么一个两全其美的计划,已经非一般武将可比了。不过老哥还想请教请教你,接下来有什么立功的机会没有?你也知道的,我不像长孙顺德他们,跟敦煌公的关系没那么近,所以想多立功,给未来赚个好前程。” 殷开山虽然也是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但他算是大唐起兵后才投奔过来的,又跟李家没什么亲戚关系,的确没法跟长孙顺德等人比。 “老哥心里有什么打算吗?” 殷开山将手中的鸡腿啃完,骨头扔到一边。 “我是打算跟在敦煌公身边一路进军长安的,如果能带领自己的部下攻破长安城的大门,那就是大功一件了。” 曾继笑了笑。 “老哥可知现如今长安周边已经有好几支李唐的部队了?” “有所耳闻,听说最大的三股势力分别的三小姐,唐公的堂弟李神通,以及唐公的女婿段纶,兵力加起来超过了十万!” 曾继点头。 “说得不错,这三股势力中,以三小姐的势力最大,她手下的文臣武将也极多,一旦唐公与他们汇合,到那时老哥你想出头可就难了。更何况长安是大隋旧都,防御力量仅次于洛阳,想要攻破它,非一朝一昔的事情。” “老弟,听你的意思,难道不准备参加长安之战?” 曾继摇头,端起一杯水灌了下去。 “非也,占领长安是李家奠定千秋霸业的关键,是最为重要的一战,这样的大战对于我们武将来说,是绝对不容错过的。但就像我之前所说,长安不好打,哪怕到时唐军总数超过二十万,也需要近两个月才能攻克,也就是说,在前一个月里,是根本暴发不了大的战役的。” 殷开山有点听明白了。 “所以老弟你的意思是暂时不入关?留下来对付屈突通?!” “不错,屈突通是大隋的左武候大将军,是名满天下的杀场悍将,如果能在战场上击败他,绝对是大功一件。老哥如果真想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就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好机会啊!” “有道理,听老弟一言,胜过读书万卷啊!” “哈哈,太过奖了,来来来,吃菜!” 得益于中华传统的饭桌文化,再加上推心置腹的一番交谈,曾继与殷开山之间的友谊直线升温,算是拉拢到了一个盟友。 回到自己的家中,沈若叶正在院子里练武,而且罕见的居然练的还是长兵器。 “女侠,你怎么转换风格了?这么长的兵器通常都是在马上使用的,跟你这位英姿飒爽的女侠可一点也不搭啊!” 沈若叶抖了一个枪花,将长枪戳到地里,直接插进去半米多深,就这深度,两三个成年人合力也不一定能拔出来。 “你不是跟我说过吗?不久之后就要跟屈突通大战了,我当然要练一些战场上的武技。” “女侠,其实你没必要上战场的,我不是说你没那个实力,而是在我看来,你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追查蛇灵上,战场并不是你的归宿。” “你有蛇灵的线索了?” 曾继摇了摇头。 “暂时没什么线索,而且我估计,这个组织恐怕要蛰伏一段时间了。” “什么意思?他们不管李渊了?你不是说,李渊是当今这个时代,最有可能推翻大隋统治的人吗?这么重要的人物蛇灵怎么会放着不管?” “他们当然想管,但很可惜现在的杨广已经没那个心思了。” 曾继随后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杨广,以及现如今江都那边的情况说了说。 沈若叶听得张开了嘴,满脸惊愕! “不闻不问,两耳不闻窗外事?他疯了吗?他这个皇帝该不会以为,反贼们放着不管就会自己灭亡吧?” 沈若叶难以理解,照理来说,面对天下这么多造反的,身为皇帝的杨广应该是最着急上火的人,可在曾继口中,此时的杨广除了风花雪月,啥都不在乎!而且有人要是提反贼以及平乱的事情,反而还会被问罪,这是一个皇帝该干的事情吗? “不要觉得不可思议,这世上的事情有很多本来就很不可思议。至于说杨广为什么会这样,其实也好理解,因为这货一点也不傻,他很清楚天下已乱,但大隋的家底已经在三征高句丽的过程中被掏空了,他哪里还有力量去平乱啊!” “更何况,现如今各大士族都已经放弃了他,用孤家寡人来形容杨广再合适不过了,面对这样的局面,杨广也只能自暴自弃,趁没死前,能享受多少算多少!” 沈若叶虽然听明白了曾继的话,但还是无法理解。 “蛇灵如果真是皇室的鹰犬,面对如今的态势,他们也是无力无回的,如果我是蛇灵的大统领,就会开始全面蛰伏,等待时机东山再起!” 几乎就在曾继分析蛇灵组织的同时,位于河东郡左武候大将军府内,一名屈突通手下的将官,从一名侍女的手中接过了一张小纸条。 快速扫了一眼后,这货直接张口将纸条扔进嘴里,吞下了肚。 第128章 准备挖沟 “李渊那边有什么新动向吗?” 河东郡,已经六十多岁的左武候大将军屈突通,正在听取探马的回报。 “暂时还没有,李渊的军队全部驻扎在临汾,并没有出兵。” “嗯,密切关注,一有消息,立刻快马回报,哪怕是把马跑死了,也要第一时间回报。” “遵……” 探子的话还没说完,就有另一个探子跑了进来。 “报~~李渊大军出发,朝龙门的方向去了。” 屈突通立刻站了起来,伸手抢过探子手中的情报。 “十万大军?李渊这是倾巢出动了?他就不怕我端了他的太原老家?” 屈突通虽然自认打仗经验丰富,有些看不上李渊,但他也知道李渊不是草包,不可能想不到自己出兵攻打太原的可能。 在接下来的半天时间内,屈突通相继得到了数份情报,全都是关于唐军出临汾前往龙门的。 而到了龙门之后,李渊更是一刻也不停留,立刻就开始组织人手渡黄河,一幅怕了屈突通,想趁他没反应过来前,快速渡过黄河,直取长安的意思。 屈突通则很冷静,第一时间派出更多的探马,前往龙门与临汾两地侦察。 最终得到回报,临汾那里有一万守军,很显然,李渊还是留有后手的! “哼,果然不容小视,一万守军虽然不足为惧,但依托临汾的城防,也能拖住我一个月,而一个月的时间,长安周边的镇乡恐怕早就易主了!” 古代打仗是一个城一个城的争夺,很少有绕道的,不是不想,而是古代的城池往往都建在交通要道上,绕道不仅意味着要走小路,通行很困难,还要冒着补给线被断的巨大风险。 李渊之所以让主力部队一路平推过来,就是担心霍邑等城的守军去断唐军的补给线。 不过一旦李渊入关,到达长安附近,那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 长安周边不论是粮草,还是兵源都要远多于太原,也就是说,一旦李渊将长安周边的镇乡扫荡完毕,那么就算太原这边的补给线被断,也不会对唐军造成太大的影响了。 除了这些外,屈突通还要面临朝廷的压力,毕竟长安是旧都,虽然杨广现在在江都那边,可长安城里可是有不少皇亲的,真要是长安被围,他屈突通就有失职之罪,万一杨广哪天心血来潮过问政事,一听长安被围了,那他屈突通恐怕会被砍了脑袋! 想清楚这些后,屈突通立刻开始召集部队,渡黄河,朝长安进发,不给李渊扫荡长安周边的机会。 唐军这边,按照曾继的作战计划,渡过黄河之后,迅速南下进攻潼关,由于当今的大隋内乱太多了,再加上杨广三征高句丽,导致兵源开始枯竭,因此只能在重点区域布下重兵。 而以关中一带为例,最重要的就是洛阳,所以大量兵力都前往洛阳那边对付李密去了。 这也是当初李渊与李密眉来眼去的目的之一,李密那边闹腾得越欢,越能帮李渊吸引大隋的火力。 也因此,潼关这个重要的军事要塞,居然没多少守军。 再加上李渊携十万大军而来,潼关几乎没怎么做抵抗就被占了。 占领潼关之后,李渊开始分兵,他带领着一万精锐,以及数万杂牌军直接朝长安而去。 剩下的两万精锐由李世民带领,准备在潼关这里大战屈突通。 一番会议之后,曾继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内,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一众弩阵兵的中层将领了,这其中就包括曾经在晋阳大战中,一个人就击杀几十名突厥骑兵的唐礼。 “大人,分派给咱们的任务是什么?” 曾继展开地图,指向了一个地点。 “二公子将咱们安排到了左翼,具体的位置在这儿!” 唐礼等人一听,全都皱起了眉头。 “大人,咱们怎么不在中军啊?左翼那边可不是个好去处!” “哦?说说看?” 唐礼也算是弩阵兵的老人了,晋阳大战又让他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如今已经成为了弩阵兵中层将领们的代表。 “大人,敦煌公想要击溃屈突通,肯定要依靠中军的突击,因此中军那里才是最容易立功的位置。咱们在霍邑立下了大功,照理来说中军应该是咱们的。” “正因为霍邑咱们立了功,二公子为了平衡,才故意把咱们派到左翼的。别忘了,其他几支部队中,可是有不少都与二公子有亲戚关系的。” 曾继早就看出了李世民的用意,说白了,他并没有把屈突通当回事,所以才有余力搞平衡,不得不说,身为一名统帅,照顾手下将领的心情也是很重要的。毕竟这不是电子游戏,点点鼠标,手下部队就会毫不犹豫地冲锋。 真要是过于厚此薄彼,直接战场倒戈到不至于,但给你来个出功不出力却极有可能。 “就算如此,可左翼那边也很麻烦,战阵两翼通常都是敌方骑兵的活动范围,这就意味着我们很有可能要面对屈突通的精锐骑兵。” 唐礼是亲身与骑兵交战过的人,很清楚与骑兵战斗有多危险,当初他之所以能一个人杀了两位数的突厥骑兵。 除了依靠手中的连弩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打巷战,在街道那种复杂的地形里,骑兵是很吃亏的,反倒是弩阵兵可以不断藏在墙后放冷箭。 如果在正面战场上,别说一挑两位数了,伤亡比能达到1:1就已经算是大胜了。 “怎么了?听到要面对骑兵直接就怂了?这才多长时间呀,难道你们已经忘了晋阳百姓被突厥杂种蹂躏的事情了?唐礼,连你也忘了?” “没忘,我与突厥之仇不共戴天!” “那还有什么好报怨的?突厥的王牌就是骑兵,如果你们无法猎杀骑兵,那就永远别想报仇!如果连屈突通的骑兵都对付不了,谈何对付突厥骑兵?” 曾继现如今早就在弩阵兵中,建立起了自己的威望,他这么一番吼,所有人都不敢再报怨了。 “听好了,骑兵虽然厉害,但也不是天下无敌的,特别是眼前这一战,我们以逸待劳,屈突通那边又急于支援长安,所以我们的优势非常大。一名合格的将领,除了平时督促士兵训练外,也要擅长分析战场形势,做出最正确的对战策略。” “好了,这一回我就再带带你们,今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希望你们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唐礼,我离开晋阳前,让你们在训练中添加挖壕沟的项目,你们都照做了吗?” 唐礼立正行礼。 “大人放心,挖壕沟的训练我们每三天进行一次,现如今全军都已经掌握了。” “很好,明天开始就到咱们的阵地给我挖壕沟,我要让屈突通的骑兵见识一下壕沟的恐怖!” 第129章 连弩与战壕 所谓的壕沟,其实就是战壕,这是近代战争才出现的战法,可以充分发现热武器的远程杀伤力,同时还能尽可能的保护士兵免受子弹与炸弹的攻击。 关于战壕的应用有很多,甚至于战壕本身也有很多种。 例如给单兵使用的浅壕,给集团军使用的深壕等等。 甚至有些为了长期作战,战壕内侧还会挖排水沟,以及休息用的壕洞。 真正的战壕,远远不是电影电视剧那种,挖一条一人来高的沟就行的。 战壕玩好了,甚至可以用来攻城,据说解放军当年攻打沈阳时,就把城外挖得像蜘蛛网一样,士兵们在战壕里面快速移动,根本不用担心对面的攻击。 面对接下来的大战,其实曾继早就有所准备,甚至于在很久以前,他在立志要成为一名将军时,就充分想过这个问题。 身为一个半吊子的武官,曾继脑中的那些军事知识其实都很肤浅。 很多甚至都是纸上谈兵而已,更何况时代不同,现代战争中用到的东西,不一定就能在古代使用,硬要用的话,也不一定会有效果,甚至有可能弄巧成拙。 但如果完全抛弃现代战争的那些知识,从零开始学习古代战法,那曾继是肯定干不过那些古代名将的。 所以最终曾继决定,在一边学习古代战法的同时,将现代战法融入其中,如此一来,才能在一众唐朝名将中脱颖而出! 而使用战壕,就是曾继经过一番研究后,发现同样可以用在古代战争中的战法。 随着曾继的一声令下,规模已经达到五千之众的弩阵营,分成了三班,依次去阵地上挖战壕。 由于动静太大,最后连总指挥李世民都被惊动了。 他亲自骑马来到弩阵营的阵地上,观看众人所挖的战壕。 起初还不是很明白,但在战壕初具规模之后,立刻就看出了这种东西的意义! “有意思啊!我说曾继,你小子总是能给我玩出点不一样的,这种沟叫什么?” “二公子,它叫战壕,是我专门为弩阵兵设计的一种战术,不论是面对步兵还是骑兵,都能发挥奇效,特别是对于接下来的战斗,屈突通这回肯定会在这些战壕上吃大亏。” 李世民微微点头。 “不错不错,现如今主动权掌握在咱们手中,屈突通只能进攻,不能跟咱们打消耗,面对这种战壕,他恐怕要头疼了。” 两人的对话,同时被其他将领们听到了,长孙顺德自从之前偷营一战后,就不再跟曾继对着干,但想让他转而向曾继示好也是不可能的。 同时在见识到弩阵兵的威力后,他也组建了自己的弩阵营,现如今兵力同样达到了五千。 在唐军的所有将领中,说到对弩阵兵的了解,除了曾继就要数他了。 因此在李世民看出战壕的作用时,长孙顺德也看出来了,回去后,他也吩咐人去挖,结果效率极差! “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为什么人家做得到,你们做不到?” 长孙顺德出离愤怒,对着手下的一众中层武将就是一阵喷。 “大人,弩阵营那些人平时就有做挖沟的训练,这么长时间,他们早就习惯了。可咱们的兵基础差,再加上没有针对性的训练过,冒然开挖,很可能造成士兵体力的下降,万一影响到了接下来的大战,恐怕……” “那就算了,先停吧!反正这种叫战壕的东西也不一定好使!” 长孙顺德也不傻,在得知了具体情况不允许后,也就放弃了。 另一边,殷开山在李世民等人离开后则留了下来,着重请教了战壕的作用。 曾继并没有藏私,对于他来说,能结识一个盟友,远比一家独大的局面更有利。 于是将战壕的意义,以及相对应的各种战法简单说了说。 殷开山能位于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而且顺位比秦琼还高,可不只是因为他投奔李唐的时间更早,他是真有实力的。 曾继虽然只是简单说了说,可殷开山很快就领悟了。 “原来如此,这是配合连弩使用的新战法!了不起,简直有点颠覆传统啊!不过又很实用,老弟你果然很有头脑!” “老哥客气了,其实在我看来,所谓的战法不过是服务于武器的,传统的弓弩,要不就是使用难度过高,要不就是上弦太慢,在近距离作战时,还没有一把匕首管用。” “但连弩有效弥补了传统弓弩的缺点,直接成为了战场上的大杀器,既然已经有了革新般的武器,自然要有与之配套的新战法,我相信以老哥丰富的战斗经验,只需要充分了解连弩的特点,也不难想出更好的新战法。” 曾继恭维了几句,殷开山同样谦虚了几句,随后两人开始监工,直到所有战壕完工。 严格来说,曾继的战壕跟近代战争的战壕是有区别的,毕竟近代战争中,哪怕是汉阳造以及小鬼子的三八大盖,那可都是线膛枪,枪管里是有膛线的,有效杀伤距离都能达到数百米,而连弩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几十米而已。 这就注定战壕的纵横不能过长,不然的话,身处后方战壕中的人,只能干瞪眼看着,根本没办法支援友军。 但由于敌人的远程武器更拉,所以曾继所挖战壕的横向距离更广,也就是说,他的弩阵兵会横向拉得很开,这对于习惯集团冲锋的古代士兵们来说,简直就是自杀的行为。 不过有连弩的强大火力支持,曾继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话虽如此,但曾继还是准备留下一半的兵力充当预备役,一旦局势不利,立刻将预备役派出去救场。 在战壕挖好的第二天,屈突通的大军开过来了,双方在野外列阵,没有小说中常出现的主将喊话,也没有演义中常出现的斗将,在一阵激烈的鼓声中,双方的战阵开始推进,骑兵更是从两翼杀了出来,直接开打! 曾继坐在乌云追电背上,武圣级别的视力,让他比普通人看得更远更清楚,就他现在的视力,虽然达不到军用望远镜的水平,但跟民用的比,绝对相差不大。 “咱们中大奖了,屈突通的骑兵朝这边来了,吹号角,让兄弟在战壕里藏好了,攻击指令没发出之前,谁也不许给我探头。屈突通是名将,他培养出来的骑兵不比突厥的差多少,不想被当成兔子射了,就给我把头缩好!” 第130章 杀人与被杀(求收藏) 屈突通的骑兵有两千人之多,这已经算是相当有规模的骑兵大队了,毕竟中原地带不适合养马,真要养成本也高,因此在骑兵数量与质量这方面,远远不能跟突厥相比。 两千的骑兵大队冲了过来,距离最外侧的战壕很快就拉近到了百米以内,此时的他们已经看到了战壕,但却无法看到战壕内的唐军。 不过这些人到底是屈突通训练出来的精锐,立刻就意识到战壕内藏着人,于是纷纷弯弓搭箭,朝战壕里射。 “咻咻咻咻~~~” 一支支箭精准地射入战壕内侧,而且还是以抛物线的方式射入的,可以射到肉眼看不到的死角,如果战壕只是一人高的沟,那这一轮箭射下来,弩阵兵恐怕已经伤亡众多了。 但很可惜曾继不仅是纸上谈兵,还是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的。 他让手下挖的这些战壕,是有壕洞的。 也就是在传统壕沟的底部,再向内挖一个洞,由于时间太短,掏出来的洞并不大,无法充当休息室来用,但用来躲避流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一连串的箭矢撞地声响起,战壕内侧插了不少箭,一个没藏好的弩阵兵脚腕中箭,发出一声痛叫。 “不是让你们藏好了吗?果然还是要加强训练啊!好了,距离差不多了,吹攻击号!” 曾继身边的传令兵立刻吹响了进攻的号角,早就隐藏多时的弩阵兵们纷纷从壕洞中爬出,架起连弩探出头,开始反击! 激烈的弓弦声响起,由于骑兵们距离战壕只有几十米,早就已经进入到了连弩的有效杀伤距离,因此双方这么交火,骑兵瞬间就遭到了前所未见的攻击。 仅仅一个照面,就有上百骑兵中箭落马,惨死在马蹄之下,尸体都被踩烂了。 其余的骑兵同样射箭反击,也射死了几个经验少的弩阵兵,可在一轮箭雨过后,骑兵们就发现了问题。 “对方的弩有问题,撤!” 明明都是射箭,骑兵们射出三箭的时间,对面的弩阵兵已经射出十箭了,三倍多的射速差距,再加上骑兵的目标太大,不仅骑手本身,马也是弩阵兵的重点照顾对象,正面硬刚简直就是找死。 于是乎这队骑兵充分发挥自己的高机动性,开始迂回撤退。 通常骑兵作战时,也不是无脑死冲的,都是采取迂回的战术,快速在步兵阵地上来回奔跑,以弓箭骚扰射击。 一旦发现步兵战阵出现混乱,才会冲阵乱杀。 由于骑兵的高机动性,哪怕遭遇强悍的步兵战阵,他们打不过也能跑,牢牢将战斗的主动权握在手上,这才是骑兵之所以能成为冷兵器王者的原因。 但这回情况却不同,由于战壕的原因,骑兵们只得冲近了作战,这已经超出了以往的安全距离。 再加上连弩的超高射速,当这队骑兵好不容易冲出连弩的有效杀伤范围后才惊恐地发现,自家部队的数量居然已经减半了! “怎么可能!?一半的兄弟都死了?!” 骑兵首领表情惊恐,这时一个副将催马而来,其肩膀上还插着一只弩箭,由于担心流血过多的关系,他根本不敢去拔箭。 “大人,剩下的兄弟们也大部分带伤,咱们没办法再打了!撤吧!” “撤?这才交战一刻钟而已,现在就撤,你想被大将军军法处置吗?给我迂回过去,我不信对面的王八蛋敢将战线拉得那么长!” 骑兵首领不信邪,带领残部朝阵地外围冲去,成功绕过了弩阵兵们挖的战壕阵地。 “果然还是时间太短了,而且这一带的地形过于开阔,要是放在山道,或者丘陵地带,我这一个营,甚至可以抵挡十万大军!” 曾继将对面骑兵的动向看得一清二楚,他自然不能让对方就这样突破自己的阵地,真要是不管不顾,那李世民事后是不会饶了他的。 “吹号让战壕内的兄弟们抄对方的后路,预备役的兄弟们跟着我一起上,灭了他们!” 曾继一挥手中的赤龙点钢槊,充当预备役的两千弩阵兵列队出击,挡在敌方骑兵的必经之路上。 很快,传统的骑兵与步兵之战就开打了。 “他们的弩射程短,给我在最远距离消耗他们!不要……” “大人,沟里的敌军冲出来了,正在包抄咱们的后路!” “他娘的!他们真以为咱们怕了他们吗?既然敢冲出来,那就消灭他们,为之前死的兄弟们报仇!” 哪怕是骑兵,面对两面包夹之势时也非常危险,骑兵首领立刻吩咐手下调头去攻击战壕中冲出来的弩阵兵,确保退路安全。 然而接下来的战斗大大超出他的预估,想象中骑兵面对步兵时的巨大优势仿佛不存在一样。 远距离的弓箭全都被弩阵兵中的大盾手挡住,根本伤不到后面的弩手。 当骑兵进入连弩的射程后,那可怕的连弩就会开火,靠火力直接碾压骑兵。 此时领队出击的曾继,已经看出敌方骑兵出现了慌乱,知道是时候了。 “全速出击,歼灭敌军,杀!” 乌云追电发出刺耳的嘶吼,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弩阵营的两百骑兵紧随其后,而其他的弩阵步兵则分散开,化为弩阵骑兵的两翼,快速扑向敌方骑兵。 “大人,后面的敌人冲上来了,他们也有骑兵!” “不用管他们,全力突围!” 败局已定,敌方骑兵的首领很果断,立刻下达了突围的命令。 所有骑兵放弃迂回战术,不要命的地朝弩阵兵的战阵冲锋,想要用人命硬砸出一个口子。 到了这种时刻,就是检验士兵胆色的时候了。 所有大盾手直接将手中一人高的大盾戳在地上,身体顶在盾后面,发出狂战士般的嘶吼。 “淦” 整齐的吼声中,没有一个大盾手后退,更没有一个闪避的,所有大盾手化为一面盾墙,挡在了骑兵的铁蹄之前。 有了他们的保护,弩手们则全力射击,有如人命收割器一样,开始疯狂地射杀敌方骑兵。 战斗直接从拼战术的阶段,升级到了拼命的阶段,随着双方战阵正面撞到一起,最血腥残酷的战斗开始了…… 第131章 全面溃败(求收藏) 当年满清骑兵最后的一战,发生在北京通州的八里桥,在那一战中,满清这边骑兵加步兵总计三万余人,而英法联军是四千余人。 明明人数占优,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英法联军以死亡个位数的微小代价,彻底击溃了满清的三万大军,也彻底击垮了满清朝廷的脊梁骨。 虽然当时的满清士兵早就不复他们祖先入关时的英勇,但其中还是有不清悍不畏死的猛人的。 可惜面对落后了一个时代的武器差距,再英勇的士兵也没办法获胜。 眼前屈突通这支骑兵大队,面临的情况就与后世的满清骑兵差不多。 他们很英勇,哪怕被包围了也没有投降,而是以人命换人命,想要打出一个口子突围出去。 但很可惜,连弩的可怕之处在于,距离越近,杀伤力就越强,再加上超高的射速,对于目标过大的骑兵来说简直就是噩梦。 特别是距离拉近到十米之内时,弩手们根本不用特意的去瞄准,只凭感觉去盲射都可以射中目标,这就进一步提升了射速,敌方骑兵死伤的速度也就更快。 再加上曾继带领着预备役杀到,战斗的结局也就不难猜了。 最终,从敌方骑兵射出第一只箭,到最后一人被射落马下,死在乱军之中,前后加起来也不到一个时辰。 曾继提着染满鲜血的赤龙点钢槊,打量尸横遍野的战场,也许是经历了数次战斗的缘故,也许是拥有武圣之体,总之现在的曾继,对于血腥的场面已经没什么排斥了。 “立刻打扫战场,救治伤员,碰到没咽气的敌军,不要犹豫,直接扑刀送他们上路!” 曾继虽然很佩服这支到死都没有投降的骑兵,但敌人就是敌人,那种为了救敌人而被对方反捅一刀的事情,绝对不能出现在他这里! 优待俘虏的确有助于收复人心,但那绝对不能建立在牺牲自家兄弟的基础上。 就在曾继这边结束战斗,打扫战场之时,屈突通那边的情况也并不乐观。 唐军其他几路部队虽然不像曾继这样,玩出了骚操作的战壕。 可即便是用传统的打法,装备上的巨大优势,还是让唐军占据了上风。 特别是在双方步兵正面交手之后,那足以一刀连人带甲一起斩断的陌刀,以及厚实的铠甲,简直成了屈突通部的噩梦。 试想一下,你砍对方一刀,只能在对方的铠甲下留下一条划痕,哪怕你刀法精湛,砍中了没有铠甲保护的部位,也最多造成局部的受伤而已。 而反观屈突通这边的士兵,一旦被击中,非死既残! 就这,还是最好的情况,更让屈突通感到震惊的是,唐军士兵在中距离使用的弩。 八十米以内,不论是有甲还是没甲,只要被射中,哪怕不死,也没多少战斗力了。 当屈突通的士兵们顶着连弩的压力,好不容易冲过去肉搏时就会发现,自己身边的兄弟已经死亡过半了,这还怎么打? “将军,唐军的武器远超咱们,再打下去恐怕会伤亡巨大的!” 屈突通当然也看到了,换成平时,他肯定会鸣金收兵,然后依靠城防战与对方打消耗。 可现在他已经知道李渊入关了,用不了多久,长安周边的镇乡就会被扫平。 如果他不能尽快突破潼关,支援长安的话,杨广绝对饶不了他。 哪怕他不在乎杨广,也要在乎自己的家人,屈突通的家眷现在就在长安城内,一旦长安被攻破,他就真的被逼上绝路了。 再退一万步! 就算他不在乎自己家人的性命安危,想当一个大忠臣,为大隋朝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手下的士兵呢?他手下的士兵大部分都来自长安周边,可不是所有人都能为了所谓大义,不顾家人死活的。 甚至可以说,除了极少数的人,大部分正常人的思维都是先家后国,连家都没了,国亡不亡又有谁会在乎。 这个时代可没什么爱国主义教育,哪怕是懦家思想,也只有那些读得起书的人才懂。 普通老百姓来当兵不过是为了讨一口饭而已,甚至有些军队连军饷都没有,全靠每次战斗的缴获来奖赏士兵。 在这样的制度下,让他们抛弃家人顽抗到底,你当人家是sb吗? “骑兵呢?怎么还没有过来?我不是让他们抄唐军的后路吗?” 这仗打得如此憋屈,屈突通的脸色很难看。 就在这时,更糟的消息传了过来。 “将军,骑兵大队刚刚被团灭了!” “什么?!怎么可能?唐军的左翼不是只有一队步兵吗?他们就算打不过,也应该能撤回来呀!?” 屈突通难以理解,但时间紧迫,探马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刚刚的战况全部探知。 屈突通这边又惊又怒,而李世民那边则是又惊又喜。 “曾继全灭了屈突通的骑兵大队?哈哈,这小子打仗果然有一套,看样子那个挖战壕的战术要全军普及一下了。” “传令下去,给我发动总攻!” 屈突通的骑兵全灭了,如此一来,就失去了牵制力与斩首的能力。 反观李世民这边,他的骑兵现在还没投入战场呢,之前为了防御敌方的骑兵,李世民不敢轻易派出自家骑兵,以免被人家抄后路。 但现在不用担心了,一声令下,唐军全军压了上去,这让本就处于下风的屈突通部直接溃败了! “顶住,给我顶住,谁敢后退军法从事!” 维持军纪的督战官们纷纷大吼,甚至还砍了几个逃兵,可惜兵败如山倒,根本不是杀几个人就能遏制的。最关键的是,连他们自己都看出这一战已经大势已去,再打下去只能全军覆没! “退吧~~” 打了大半辈子仗的屈突通,下达了自己最不耻的命令。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隋军全面溃败,而李世民则亲自带领骑兵在后面掩杀,直到马都跑不动了才停下来。 脱掉染血的战袍,李世民从副官手中接过两个糖块扔到嘴里。 在体力严重消耗之时,糖的作用远大于粮食。 “殷开山那边得手了没?” “大人请放心,殷将军早就已经出发了,现在估计已经到黄河边上了!” “很好,屈突通想逃回河东郡,他想都别想!” 第132章 走投无路 蒲津桥,是从战国时代就修建的一座连舟桥,连接的就是黄河的东西两岸。 历朝历代都会对其进行维护与改建,是连接长安与河东的重要交通设施。 这一次屈突通从河东郡渡黄河前往长安,走的就是蒲津桥,而他想退回河东郡,自然也要走这里。 殷开山在开战之前,接到了李世民的秘密任务,带领两百人秘密潜入屈突通后部,找机会烧毁蒲津桥,彻底斩断屈突通回河东郡的退路。 这个计划很冒险,不仅要不被发现的来到蒲津桥旁,还要正面战场上大败屈突通才行。 一旦正面战场失败,或者僵持住了,那么烧蒲津桥将没有任何意义。 甚至于冒然动手,很可能被屈突通的人发现,然后直接困死当场! 等于说,殷开山是冒着被围的危险来执行这个任务的。 好在李世民相当给力,不仅在正面战场上击溃了屈突通部,而且还是一战功成。 殷开山看到了远处的狼烟,一声令下,带着两百名府兵就冲向了蒲津桥。 在杀死了留守在这里的几十个隋军后,直接放火烧桥。 在菜油的加持之下,本就是以木头与竹子为主结构的蒲津桥,肉眼可见的烧了起来,不到半个小时,就变成了熊熊的大火,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想扑都扑不灭了。 此时正在带领败军逃亡的屈突通,远远的就看到了滚滚浓烟,心中顿时就有了不妙的预感。 果然很快就有探马回报,说蒲津桥大火,现在已经被烧毁,完全不能通行了。 这下子屈突通感到了绝望,蒲津桥一毁,意味着他们就没办法回到河东郡了。 回不了河东郡意味着补给没了,他现在手上还有一万多人,听起来好像不多,但那只是跟几十上百万的大军相比。 其实一万多人的吃喝绝对能用海量来形容,没有稳定的粮草供给,很快就会出现军心涣散的情况,到了那时,逃兵就会难以避免地出现,毕竟谁也不想死,虽然当逃兵也是死,但那只是在被抓到的情况下。 而留在一支粮草断绝的部队里,那是百分百会饿死的。 “将军,我们现在怎么办?” 几个副将满脸惊慌地跑来询问,屈突通虽然心里也很慌,但却不得不装做很镇定的样子。 “别慌,就算暂时回不了河东郡,我们也能前往弘农,在那里进行一番休整之后,再与李家小儿决一死战!” 屈突通的威望,暂时压下了手下的恐慌,但明眼人都知道,去弘农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首先,弘农靠近洛阳,一旦到了那边,就意味着进入到了另一个战区,也就是王世充与李密交战的洛阳战区。 现如今李密势大,又有洛口仓这个大隋三大粮仓在手,正是兵强马壮的阶段。 反观王世充这边,虽然守着都城洛阳,但由于缺粮的关系,其实是处于下风的。 连王世充自己都缺粮,他屈突通再带人过去抢食,后果可想而知了。 还有一点,他屈突通是负责守护长安的,如今长安都快失守了,他居然跑到洛阳战区求助,光想想就知道这有多么的无能了。 杨广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了,肯定会谴使来斩了他的狗头! 但现如今屈突通的部队新败,必须要先找到一个扑给点,不然的话,等待着他们的就是全军覆没! 屈突通这边被逼到了绝境上,而曾继这边却迎来了大丰收。 “统计出来了没有?有多少匹?” “大人,已经统计好了,没有受什么大伤,休养几天就能投入使用的战马有521匹,其它的都是受伤严重,只能拿来吃肉了。” “521匹是吗?不错,这可是一笔丰厚的战利品,记录在案!” 由于面对的是屈突通的骑兵,而对于骑兵来说,最重要的战利品自然就是他们的坐骑了。 虽然说弩阵兵有射杀战马的习惯,也因此一战下来,接近四分之三的战马非死即残,但还是剩下了四分之一。 这可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隋唐时期的府兵是没有军饷这种东西的。 有些极端的情况下,就连兵器与铠甲都要自备,李唐这边由于冶金技术的提升,兵器与铠甲到是不用自备了,但依然没有军饷。 府兵们得到的钱财,全都来自战利品,而在战争年代,战马绝对是比黄金白银还要宝贵的战利品。 因此今天的一战过后,弩阵营算是大发了一笔。 曾继一边让手下将所有战马登记在册,一边前往中军,向李世民汇报,同时参加高层会议。 会议上,李世民将殷开山烧毁了蒲津桥,斩断屈突通退路的事情说了出来,在场众将全都振奋不已。 “将军,如今屈突通只有前往弘农这一条路可走,可弘农那边的粮草并不多,一旦粮草吃完,屈突通的军心必乱,到时我们甚至不用打,就能让他们崩溃!” 同样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刘弘基发表自己的建议。 刘弘基此人算是官宦世家出身,父亲是一州刺史,他自己也是府兵出身,打了不少仗。 杨广三征高句丽之后,刘弘基因为犯了事,就投奔了李渊,跟李世民的关系非常好,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排名第11位。 “弘基你说得没错,正如之前曾继所言,今天这一战我们只要打散屈突通部的士气,那就大局已定了,如今目标达成,屈突通如果不想众叛亲离的话,只有投降这一条路可走。” “对了,说到今天这一战,曾继,我可是听说了,屈突通的两千骑兵被你的弩阵营全灭,我十分好奇你那边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曾继站了出来,还伸手拿出了一张黄纸。 “二公子,我这边已经统计出来了,这一战我部共阵亡了121人,伤541人,其中重伤致残的有201人,剩下的都是轻伤,治疗一段时间就可以归队。另外缴获战马521匹。” “哦?这么说,算上致残的人,你的弩阵营以损失322人的代价,就消灭了屈突通的两千余人!而且还都是骑兵?!” 曾继点头肯定了李世民的疑惑,李世民满露惊讶之色,而其余众将更是震惊得不敢相信!但同时又知道这种事情肯定不可能说谎,因为事后李世民会亲自派人去核实的,这种时候说谎就是找倒霉! “各位也不用太过惊讶,今天这一战我们不仅拥有装备上的巨大优势,还占据了天时与地利,这都打不赢的话,那真就是废物了。” “话虽如此,但你能以这么小的代价消灭二千骑兵,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战绩了,是因为那些战壕吗?你快点把战斗的经过详细给我说说。” 第133章 战术研讨会(求收藏) 李世民能在大唐开国阶段成为第一战神,靠的可不是天降陨石般的开挂,而是战场上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亲自带队冲锋的英勇之气。 这也是后世那些皇帝无法模仿的原因,除了这些外,对于各种战术战法,李世民也是极为关注,如今在听到弩阵营的战损比后,自然对战壕有了极大的好奇心。 不仅是他,长孙顺德刘弘基等人也非常好奇,他们的手下同样装备了大量连弩,其中长孙顺德更是完全复刻了弩阵营,结果今天这一仗虽然打赢了,但也伤亡了上千人,面对的还只是步兵,单从战果来说,根本无法与曾继相提并论。 曾继从来不会在战术上藏私,在他看来,战术不过是辅助战斗的小聪明罢了,用得好了可以以少打多,没用好时,甚至可能弄巧成拙。 以曾继对于战争的理解,战争从来都是政治的延伸,没有政治的支撑,再强的将军,再优秀的军队最终也会被别人击败。 这种事情历史上的例子太多了,最著名的就要属楚汉争霸时,刘邦与项羽两人的军队对比了。 无论是单兵素质,还是将领的能力,项羽都甩刘邦八条街,甚至于消灭秦朝主力的也是项羽。 可结果却是刘邦得了天下,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项羽只会打仗,在政治这方面的头脑几乎为0. 刘邦在很多地方跟现如今的李渊很像,别人都是军队越打数量越少,可刘邦与李渊的部队则是越打越多。 因为他们都很擅于收买人心,就拿李渊晋阳起兵,攻下河西郡那段时间来说。 为了收买人心,李渊在一天之内居然封了上千个散官,几乎只要不是通缉犯,又没有残疾的人,找到李渊,李渊都会给他封个官。 这极大满足了百姓的虚荣心,也赢得了民心,这样做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李渊大军所过之处,各路的义军首领纷纷来投,总兵力也从刚开始的三万,变成了十万+ 历史上的刘邦也是如此,而反观项羽则几乎每一战,都打得像背水一战似的。 而且往往胜利之后,他时不时都会来一次屠城灭村,简直就是个杀人魔王。 这样的人哪怕再能打,再会带兵,又怎么可能成为最终的王者? 所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伸,很多时候,一场大战还没打,政治优势的一方就已经获得了胜利。 另外除了政治外,武器装备的重要性在曾继看来,权重也是要远高于战术的,正是拥有这样的考虑,他才不把战术看得太重,李世民一问,他就详细说了出来,还借此给自己营造了一个无私,有大局观的人设。 一众武将在详细听取了战壕的各种用法,以及变化后,心中都对曾继产生了好感,哪怕是长孙顺德也是如此。 可以说,要不是出于家族的考虑,他都想跟曾继拜把子了。 李世民更别说了,曾继严格来说算是他的家臣,而对于家臣来说,最优秀的品质就是对主家的无私与忠诚了。 如今一见曾继丝毫留一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就将自己辛苦想出来的战术倾囊相授,李世民连说了三声“好” “曾继,你这个战壕战术非常优秀,在特殊的地型中使用,绝对能起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效果。” 曾继笑了笑。 “二公子,这其实也没什么,说到底灵感的源头应该是三国时朝诸葛亮的八阵图。” “你连八阵图都知道?!说说看!” 这下连李世民都震惊了,诸葛亮的八阵图早就失传了,但各种传说却是越传越玄乎,都快传成神仙手段了。 而现代社会对于这些东西,其实都有相对科学的解释。 “二公子,其实八阵图远没有传说中那么玄乎,更加不能呼风唤雨,但如果用得好了,以少打多,以弱胜强到是真的。” 曾继将自己理解的八阵图讲给在场所有人听,这回众将听得更认真,李世民甚至找来书记官负责记录。 其实曾继理解的八阵图,就是现代战争中,关于巷战的各种理论。 例如利用地形,将数量众多的敌人分割成小股,然后再个个击破。 再例如利用阳光,风向,气味等自然元素迷惑对方,营造出有利于己方的作战环境,说白了就是给自己加buf的同时,再给敌人甩一个dbuf。 剩下的就是兵种之间的相生相克了,理论都很贴地气,因此就算是古代人也听得懂,更何况现场众将没有一个是草包,还有李世民这种大唐战神般的存在,因此在听了曾继的理论后,他们很快就能举一反三,到最后甚至各抒己见,互相讨论了起来。 一场战后总结会,变成了战术的研讨会,会议的时间也延长了三倍,到最后要不是众人肚子饿了,恐怕还要再开下去。 “曾继呀,没想到你小子懂得这么多?偏偏这种知识还都是贴近实战的,完全没有半点纸上谈兵的意思,真的是了不起!” 李世民发出自己的感叹,一众将官对于曾继的好感又上了一个台阶。 会后,所有人都要了一份会议记录,准备回去后再研究一番,提高一下自己的理论知识。 毕竟在这个人人都留一手的时代,这样的一手研究材料简直可以当成传家宝,自己死后是要传给儿子的,当然不能放过。 临走前,李世民又问了曾继关于屈突通的安排。 “二公子,屈突通虽然年迈,但威望还在,如果能收服他的话,对于唐公的大业有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建议招降他,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能重用他!” “嗯,我知道了,对了曾继,你的弩阵兵训练得不错,再加上你的军事技能极为优秀,只带领五千人马太少了,今天这一战,我这边收了近万的降兵,我看你从中挑五千好了。” “多谢二公子赏识,我一定尽心尽力将他们打造成一支无畏生死的钢铁之军!” 李世民闻听哈哈大笑。 “好,我就等着你的钢铁之军,去吧。” 对于武将来说,官职的高低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兵权! 许多带人过来投降的义军首领,一来就会被封候,甚至直接封为国公的都有。 但那其实都是虚的,对于武将来说,手上的兵力,尤其是精兵的数量越多,他的话语权就越大。 曾继之前已经有了五千弩阵兵,如今李世民又给他追加了五千,凑成了一万,这已经全面超越了长孙顺德与刘弘基等人,成为了李世民手下的头号大将。 从李世民的大帐中走出,曾继45度角仰望天空。 “屈突通这边的战事已结,接下来就是占领长安了!” 第134章 进军长安 就在李世民这边海扁屈突通之时,李渊早就已经渡过黄河,进入关中了。 而闻听李渊带兵来了,各地官员纷纷来投,最为夸张的是,李渊居然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来了大隋三大粮仓之一的永丰仓,直接就解决了粮草的问题。 这也是屈突通那么着急进军的原因之一,他很清楚,以李渊的威望,以及人们对杨广的失望,只要李渊一入关,那大势就会迅速形成,如果不能给李渊迎头痛击,那就没办法收拾了。 只可惜屈突通小看了李渊的儿子李世民,也高估了自己的战斗力。 得到永丰仓后,李渊与自己的女儿李秀宁汇合,同时还有堂弟李神通,女婿段纶。 兵力直接突破了二十万,光论兵力总数,已经不比李密的瓦岗军差了。 就在李渊准备分兵扫荡长安周边,彻底将长安孤立起来之时,后方传来了李世民大败屈突通,同时还派殷开山烧了蒲津桥,彻底断了屈突通回河东郡退路的消息。 如此一来,不仅屈突通走投无路,就连他的老窝河东郡也被孤立了起来,可谓是形势一片大好。 “好啊,世民果然有大将之风,如此一来,屈突通已经不足为惧了!” 攻占长安最后的一个障碍被消除,李世民就能更加无所顾虑地攻略长安了。 很快,李世民也带领人马过来了,至于说屈突通,士气大降之余,又遭遇了粮草危机。 在李世民进兵之前,已经出现了士兵大量逃跑的情况。 毕竟粮食问题一天比一天严重,再不跑就只能饿死了。 人在饥饿时,吃死人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更何况当逃兵了。 到了这一刻,屈突通就算想背水一战也不行了,毕竟唐军的战斗力他是亲眼所见,当初三万大军,士气高昴之时都不是对手,现在士兵逃得逃,伤得伤,只剩下不足一万人了,如果还进兵的话,简直就跟自杀没两样了。 甚至于自杀还能留个全尸,死了还有人埋呢。 李世民见此,不再理会屈突通,留下五千精兵驻守潼关,剩下的两万多人,直接入关,朝长安而去。 值得一提的是,入关的这两万多人,有一半都是曾继统领的,现在称他为李世民手下的头号大将绝对是名符其实。 由于关中一带早就已经被李家的那些亲戚占据了,因此李世民的大军根本没遭遇什么抵抗,甚至可以说用夹道欢迎来形容都不过份。 唐军每到一处,都会有各地的乡绅与百姓前来送水送粮,甚至连送酒的都有。 要不是李世民军中不许饮酒,估计等到了长安附近,全军都会弥漫着一股酒气。 而在李唐全面开往长安,实行农村包围城市的大战略时,位于长安的大兴宫内,后来被李渊封为代王以及隋恭帝的杨侑,正在召集群臣想对策。 “你们到是想想办法啊!如今李渊已经入关了,还占据了永丰仓,下一步就要攻打长安了,再想不出对策,咱们所有人都要成为阶下囚了!” 年仅14岁的杨侑,现在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不过身为杨广的孙子,杨侑在杨广三征高句丽期间就负责留守长安,也算是少年老成,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就是了。 当此国家危难之迹,他所做的一切,其实远比他爷爷杨广要出色得多,只可惜面对李渊以及他那个开挂般的儿子李世民,杨侑的优秀只能算是一种悲哀! “殿下,李渊那贼的老家就在河东,如果他不退兵,咱们就威胁挖了他的祖坟!” “不可不可,挖坟掘墓有损阴德,真那样做了,岂不是逼得李渊狗急跳墙?” “那你说怎么办?如今长安周边根本无人可用,而李渊的大军听说已经超过了二十万,我们要如何抵挡?” “我看就以他的祖坟威胁他。” “这绝对不行啊……” 一众长安官员就挖不挖李渊祖坟展开了辩论,就像个养鸡场一样,吵得杨侑头都疼了。 至于说挖不挖李渊祖坟这件事,他其实也拿不定主意,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回到内堂,一个身材高大,但脸上却戴着兽皮面具的人正等在那里。 杨侑一看到他,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 “你们蛇灵终于舍得出来见我了?” “殿下莫要生气,这段时间我们蛇灵可没闲着,所做的事情远比朝堂上那些各怀心思的官员多得多了。” “剑灵,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眼前的面具男,正是蛇灵九大指挥使之一的剑灵,跟晋阳那个刺杀李渊不成,反被沈若叶杀死的魔灵同级。 “殿下,朝堂上不是建议挖了李渊的祖坟吗?你觉得为什么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明明都快要兵戎相见了,哪还要顾虑那么多啊?” 杨侑也不傻,而且很聪明。 “你是说,他们有人已经做好了投降的准备,所以不想把事情做绝,担心事后李渊报复他们?” 剑灵点头,杨侑气得一脚将桌子踢翻。 “这群胆小如鼠的墙头草,简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剑灵,现在我只能靠你了,你手下不是有四位蛇灵使吗?连你在内,总共五位一流武者,凭你们五人的实力潜入唐军内部,给我把李渊的人头取来!” “殿下,你真的觉得这样做有用吗?” “怎么?连你也怕了?” 杨侑怒眼圆睁,狠狠地瞪着剑灵。 “自从臣加入蛇灵那一天起,就已经将生死看淡了,我们蛇灵所有成员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守护大隋的江山。现如今大隋境内烽烟四起,战火连连,大大小小的反王足有几十个,李渊也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你到底想说什么?” 剑灵走近了一步。 “殿下,臣的意思是,刺杀李渊一旦失败,就将彻底失去铲除他的机会。而且就算侥幸成功了,李唐这股反叛势力也不会消失,甚至有可能变得更加难缠!” 杨侑很聪明,很快就想明白了剑灵的意思。 “你是说,李渊的儿子比他更难对付?” “不错,李渊的长子李建成少年老成,有其父之风,李渊一死,李建成会立刻继承唐国公之位继续进攻长安,到那时臣与四位蛇灵使恐怕早就与李渊同归于尽了,试问到时殿下要如何铲除李建成?” “这……” “另外除了李建成外,李渊的次子李世民更是世间难得的将才,可以说,李渊之所以能这么快的入关,跟李世民杰出的军事才能有很大关系,李世民不死,长安被攻破是早晚的事情。” “至于说李渊的四子李元吉,虽然不如他的两个哥哥,但听说武艺高强,还未成年,实力就已经达到二流甚至是一流了,他们三个还都只是嫡子,李渊还有不少庶子,不得不说,单比下一代,陛下可是输李渊许多啊。” 杨侑听得很不爽,因为他就是杨广的孙子,虽然不算下一代,但论年纪,跟李世民等人相差不大! “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坐以待毙吧?” “嘿嘿,殿下莫慌,想要铲除李渊,就要从他们的内部下手,只要让李唐分裂了,才能一劳永逸解决他们啊!” 第135章 一代名相(求订阅) 剑灵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杨侑虽然感觉很不错,但却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剑灵的计划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也就是说,这是一个长期计划,需要数年的时间布局才能成功。 而长安城恐怕连半年都坚持不住,等于说,剑灵已经放弃他了。 杨侑很气愤,但心里更多的则是绝望。 正如曾继所说,蛇灵这个组织的确是大隋朝廷秘密建立的,只有皇室成员知道,这个组织的宗旨就是守护大隋江山,消除一切威胁朝廷的隐患。 说白了,就是一个特务组织,类似于明代的厂卫,民国时代的中统与军统。 可惜这个类型的组织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名气大,让人闻风丧胆,而且经常出现酷吏,严刑逼供算是他们的被动技能。 可名气再大的特务组织,也决定不了一场战争的胜负,更加阻止不了一个王朝的灭亡。 大隋朝本来得位就不正,又出了杨广这种好大喜功的皇帝,大兴土地的同时,又频频发动对外战争,特别是三征高句丽掏空了国底,弄得烽烟四起。 面对这样的烂局,别说是一个蛇灵了,就算是十个也不顶用! 剑灵所谓的内部瓦解计划,摆明了就是等李唐得天下后才能实行的,而他这个代王杨侑能不能活到那一天都是个大问题。 剑灵也没想隐瞒,坦白说出计划后就离开了,根本不管杨侑同不同意! 杨侑一屁股坐到地上,半天才缓过劲来,最终他找来了阴世师,下达了挖李渊祖坟的命令…… 就在杨侑准备挖了李渊的祖坟泄愤之时,李世民带领大军进入渭北,沿途不断有官员前来投奔,而在这里,来了一位重量级的大人物,那就是未来大唐的一代名相,哪怕是放眼中华的整个历史,也是能排进十大名相的大佬,他就是房玄龄! 房玄龄生于公元579年,今年38岁了,算是正值壮年。 他与杜如晦并称为“房谋杜断”,是李世民上位后,最为倚重的两大文臣。 相较来说,房玄龄擅长出谋划策,杜如晦更擅长做决定,判断大方向。 在战争年代,房玄龄的主要工作是后勤以及人事这两方面,杜如晦之所以能得到李世民重用,与房玄龄的大力举荐是分不开的。 房玄龄与李世民一见如故,很快就将自家军队后勤部长的工作委派给了他。 而就在当天傍晚,刚刚与沈若叶吃完晚饭,准备练一会儿马槊的曾继,突然就见到了这位大唐名相。 “下官房玄龄,见过曾将军。” “房大人客气了,我不过是个小小的五品游击将军而已,可受不起你这一礼,房大人吃了没?没吃一起吃点?女侠,把黄金蛋糕拿出来。” 沈若叶点点头,很快就端出了刚出锅不久,正在放凉的黄金蛋糕。 房玄龄也听说过这种蛋糕,但没吃过,毕竟相对于这个时代的食品加工方法,黄金蛋糕的做法有点过于繁琐了,不是天生吃货的话,还真没那个耐心去做。 对于那些大老粗来说,含两块糖已经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了。 房玄龄这半天来,接触了不过李世民手下的武将,不论是出身高贵的长孙顺德,还是那群泥腿子出身的中下层将官,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傲慢,面对房玄龄这个新来的,都喜欢用鼻孔看他。 这其实也是战争年代的一个特点,隋唐时代虽然也是文风盛行,但重文轻武的情况并不严重,远远不像宋朝那样。 而在战争年代,武将的地位明显更高,正史中,李渊对于秦琼喜欢得不得了,曾经说过“我有的东西全都可以给你”这种话。 虽然以李渊的性格,这话十有八九是在收买人心,但也从侧面看出,在大唐开国这个阶段,武将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文臣只有到了贞观时期,大唐内部没什么战乱后,地位才逐渐提升,超越武将的。 见惯了傲慢的武将,突然碰到曾继这么客气的,到是让房玄龄有些刮目相看。 再品尝过黄金蛋糕之后,房玄龄对曾继已经有些好感了。 “曾将军,我现在负责管理军队的后勤,之前我发现,咱们这支部队最依仗的兵器是连弩,它不仅是曾将军发明的,同时在制造过程中还采用了流水线生产法,以及质量检测制度,得益于这两个制度,现如今所有连弩的零件全部通常,这简直让我大开眼界!” “哈哈,房大人是来请教这些的?” “不错,能不能请曾将军给我详细解释一下这两个制度的要领?” “当然没问题。” 曾继随后将流水线生产法,以及质检制度的本质与要领说了出来,房玄龄边听边记,非常得认真。 而曾继也边说边打量这位一代名相,同时心里盘算着什么。 深知历史的曾继,很清楚房玄龄这个人在未来的能量有多大。 李世民为了拉拢他,不仅把自己最宠爱的女儿嫁给了房玄龄的二儿子房遗爱,甚至还准备将自己的一个妹妹嫁给房玄龄当小。 公主当小!这放眼整个历史都不多见,可见李世民对房玄龄有多重视了。 当然了,由于河东狮吼的关系,最终没成功。而且房遗爱那桩婚事最后也成了悲剧,虽然结果不怎么样,但不得不说,房玄龄活着时,绝对算是李世民心中的第一文臣。 这样的一个大佬不趁其没发迹前联络感情,以后可就高攀不上了。 在说完流水线与质检制度后,曾继突然提到了长安城。 “房大人,接下来唐公要攻占长安城,这点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当然,长安是大隋的兵源重地,一旦占领了长安,那唐公就将拥有成就万世之基,所以长安城必须拿下。” 曾继微微点头。 “可据我所知,长安城的城防设施异常完备,城内更是有最少半年的粮草储备,一旦不能在短时间内攻下来,陷入拉据战,很可能出现不可测的变数。” “那曾将军有何计策?” 房玄龄现在除了担任后勤部长的职务外,也是李世民的幕僚,是有资格参加军事会议的。 现在虽然不是军事会议,但两人私下谈谈也没什么。 “我听说房大人曾经在长安城内住过一段时间,想必对于长安城的城防设施并不陌生,不知能否给我说说?” 第136章 深谋远虑 “这当然没有问题,不瞒你说,我当初在长安可是住了好几年的,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了解。” 房玄龄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说了出来,曾继则拿来纸与笔,用立体作画的方式,将房玄龄所说的都画了出来。 房玄龄已经从工匠那里,看到过立体作画法了,自然也知道这种作画法也是从曾继这里传出去的。 如今看到曾继本人施展,顿时大感兴趣的在一旁观看。 两人一说一画,差不多用了半个时辰,总算是将长安城的外形图画好了。 “真是让人叹为观止的作画法,我跟阎立本算是忘年交了,他很有作画天赋,但跟曾将军一比,他还差得远了。” “哈哈,那位阎公子的大名我也听说过,他未来的成就肯定比我高的。房大人,你看看上面还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没有了,在我的印象中,长安城就是这个样子。” 曾继将自己亲手画的长安城防图挂到墙上,仔细打量了一番,随后让沈若叶叫来了几个侍卫。 “你们几个给我挖百来斤黄土,再搬一桶清水过来。” “遵命将军!” 几个侍卫下去准备,很快就将黄土与水弄来了,曾继直接找来了一柄工兵铲,也就是之前挖战壕的那种铲子,就在院子里开始和泥! 房玄龄起初还不明白曾继这是要干嘛,但联想到墙上的长安城防图,瞬间就明白了。 “曾将军难道还精通泥塑之术?” “哈哈,我在参军之前是李府的工匠管事,画图捏泥胎这种事情算是本职工作,没什么大不了的。” 沈若叶现在也听明白了,玩心大起的她,直接撸起衣袖,帮着曾继一起和泥。 房玄龄见状犹豫了一下,最终也甩掉了读书人的矜持,脱掉外袍也上了手。 就在曾继三人在院子里和泥玩之时,李世民正习惯性的在军营里巡逻。 不得不说,早期的李世民还真是武将风十足,与府兵们同吃同住这都是常规操作了,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还经常自己带人去侦察,也就是充当探马的角色。 甚至于在正史中,还出现过与探马小队走散,身边只剩下一个侍卫的情况。 结果两人累了,在一棵树下休息,没想到两人的行踪被敌人发现,眼看就要被包围了,这时有一条蛇追着一只老鼠从两人身上跑过,惊醒了他们。 间接救了李世民一命,这件事一听就很扯淡,先不说蛇是不可能追着老鼠跑的,就算这条蛇是白娘子变的,李世民也不是许仙转世,没必须救他呀。 总之这个阶段的李世民,非常严格的要求自己,特别是被偷过一次营后,他对于军营的守备格外重视。 这不,部队刚刚安顿下来,就亲自带人去巡逻,检查四周的明哨暗哨有没有安排好。 由于现如今曾继手上的部队最多,李世民自然是要重点关注。 结果一圈走下来,弩阵兵营地四周的明哨与暗哨,简直就是一张天罗地网,别说是被偷营了,就连探子靠近,也会被第一时间射杀。 李世民非常高兴,而更让他感到心喜的是,曾继手下的兵并不是那种没脑子的蠢蛋,有很多中层甚至是底层的小武将,甚至是兵头,在与他对话时都能做到条理清晰,并不是东一句西一句的那种。 这样的情况,李世民在长孙顺德与刘弘基等人的部队中可是很少见到的。 “话说曾继平时有在教你们兵法吗?” 此时李世民眼前的就是一个小队正,手下管理着10支弩阵兵小队,算是唐军中最底层的武将了,连品级都没有。 这样的武将,自然不可能是贵族出身,甚至都不是来自府兵世家,是因为李渊扩军,而从农民转职而来的。 “回敦煌公,我们平时的训练曾将军是很少插手的,所有的军事要领我们都是从兵书上学来的。” “什么?你们还有兵书?不对,你识字的吗?” 这下李世民有些惊了,要知道这个时代识字的人可不多,最少也要是个寒门,一般的府兵都不见得识字,更别说一个农民了。 对方真要是识字的话,那当个小队正实在可惜了。 想到这里,李世民甚至有些埋怨曾继,怪他不识人,大才小用了。 “回敦煌公,真正的字我识得并不多,之所以能看懂兵法,是因为那上面有拼音。” “拼音?哦~~我听说过,你们都学了?” “是的,曾将军早就已经将识拼音列入内务之中,定期还会考核,考核不通过的话,是没资格参加日常训练的,更加不可能成为弩阵兵的正式成员。” “原来如此,把你们的那本兵书给我看看。” “是!” 小队正将每个武将都有的兵书递给李世民,李世民翻开一看,发现里面有字大都是俗体字,相较于主流的字形要简单易记得多。更难得的是,每个俗体字上面都有拼音,哪怕不识字,也可以通过拼音了解内容。 如果有心的人,还能通过拼音识字,通篇看下来,里面的内容很实用,语言句式虽然跟辞藻华丽不贴边,但通畅易懂却是做到了,通读这样的东西,也难怪眼前的小队正在谈到军事训练时条理清晰了。 “曾继这小子,看样子很有远见嘛。” 李世民立刻就意识到曾继强制让士兵们学习文化,拥有极为深远的考量,可以想象,像眼前的这个小队正,只要能活着经历几场大战,再配合兵书上的这些理论知识,肯定能成为一名军事素养优秀的将领。 由这样的优秀将领所带的兵,战斗力也不会差到哪去。 而像这样的将领多了,整只军队的战斗力想不强都难! 想明白这些后,李世民先是将兵书还给眼前的小队正,随后迈步朝曾继的院子而去。 结果刚一进门,就看到自己极为看重的房玄龄,像个水田里的农夫一样,满手是泥的在那里干活,甚至连脸上都粘了不少。 再一看曾继,更是弄得头发上都是泥。 “曾继,你小子在搞什么?怎么能如此使唤房大人?!” 第137章 一门三皇后 “敦煌公您误会了,曾将军并没有指使我干活,是我自愿参与进来的。” 房玄龄一见李世民来了,赶紧站起来行礼,但发现自己满手都是泥后,又感到非常失礼,一时间老脸通红。 “二公子快来看,长安城已经完工一大半了,要不要来插把手?” 房玄龄一听,紧张的心差点跳出来,感觉曾继这也太随便了,然而李世民不仅不见怪,在看到三人用泥捏出来的大半长安城后,居然真的撸起袖子走了过来。 “这个想法不错,还原得真实吗?” “当然真实,这是在房大人的监督下完成的,他在长安城生活过很多年,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 “玄龄,你还有这样的天赋,真是帮大忙了。” “哪里哪里……” 李世民一边说,一边从沈若叶手中接过合好的泥,然后真的捏了起来。 房玄龄看得目瞪口呆之余,发现李世民与曾继之间的关系有点超出一般。 “这图也是你画的吧?原来如此,照着图捏泥,难怪做得这么像。” 李世民此时也看到了墙上的长安城结构图,如果是平时,这样的一张图已经能被当成军事机密了,但跟眼前逐渐成形的长安城泥塑一比,那也就只是一张简单结构图罢了。 为了加快进度,李世民还将王铁牛等侍卫叫了过来,所有人一起捏。 房玄龄则充当监督,哪里捏得不准确的指认出来,就这样,数个人一番忙活,终于在半个时辰之后,成功完成了长安城的泥塑模型。 整个模型长四米,宽三米,有城门楼子,城墙,箭塔等等,而在长安城的内部,也将主要的建筑都还原了出来。 当然了,这只限于重要的军事设施,像民房这种跟打仗不沾边的建筑是没有的,不然的话,别说几个时辰了,就算是一个月也不一定捏得完。 “房大人,长安城的主体结构就是这样的吗?” 房玄龄微微点头。 “两个月前我还奉命去过长安,哪怕现在增设了一些临时性的防御设施,主体结构也不会变化,就是这样。” 曾继也不嫌脏,直接用沾着泥的手摸着自己的下巴,由于这个时代的人不怎么刮胡子与头发,因此现在的曾继已经有山羊胡子了,这样一摸,顿时满胡子都是泥。 “就这?长安城不是大隋的旧都呢,看起来城防强度很一般啊!还是说,因为是泥塑的关系,真实情况要好一些?” “可即便真实情况好一些,但没有的设施也不会平空变出来吧?长安城的四座城门居然都没有修筑瓮城?当初修的时候,难道就没考虑过有朝一日会兵临城下?” 曾继惊了,就连霍邑的城门外都是建成瓮城的,也就是城门外围修一个半圆形的围墙,相当于两层城墙。 这样一来,一旦瓮城的城门被攻破,敌人进入之后,守军一方就可以站在瓮城的墙上,对入侵的敌人进行360度无死角的射击。 甚至还可以将床弩架到瓮城的城墙上,近距离破坏敌人的攻城器具,可以说,瓮城对于城门的防御是非常重要的。 结果长安四门,居然连一座瓮城都修?这不得不让曾继怀疑,是不是有人贪污了工程款。 李世民则哈哈大笑。 “没有瓮城的确是个致命的弱点,但这对于咱们来说却是天大的好消息不是吗?” 曾继微微点头。 “这样看来,想要攻破长安城并不会太难,但哪怕如此,如果可以使用反间计的话……” 话还没说完,李世民就挥手打断了他。 “曾继啊,有些攻城战是必须要打的,眼前的长安城就是其中之一,你就不要考虑其它,专心训练弩阵兵如何攻城吧,我可是很期待你的人能第一个攻上长安的城墙。” 李世民洗了洗手,吩咐曾继等到这些泥塑变干变硬后,搬到中军那里去,随后就离开了。 曾继有点疑惑,虽然在历史上,长安城的确是强攻下来的,甚至于第一个登上长安城墙的还是李建成的手下。 可唐军眼前的形势可比历史上强得多了,近三十万大军压过来,的确有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真要是能兵不血刃的拿下长安,岂不是比用人命去填要强得多? “曾将军,这一战咱们不得不打的。” “为什么?房大人知道这里面的内幕?” 房玄龄笑了笑。 “其实也算不上内幕,曾将军应该知道独孤氏吧?” “当然知道,一门三皇……不是,总之唐公的生母,也就是二公子的祖母不就出身独孤氏吗?” 曾继差点将“一门三皇后”这句话给说出来,所谓的一门三皇后,说得是独孤氏中的传奇人物独孤信。 这位虽然没当过皇帝,但生的三个女儿却分别嫁给了北周皇帝,大隋皇帝,以及大唐开国皇帝他爹。 这就是一门三皇后的由来,当然了,这就意味着从北周开始,独孤一族就成为了铁杆外戚,无论是身份还是权势那都是顶尖级别的。 跟后来大唐前期十分强势的五族七望相比,独孤氏可是一点也不差,甚至更强! “没错,敦煌公的生母就出身独孤氏,不仅如此,独孤一族的女人还通过联姻的方式组建起了一个笼大的军事同盟。” 曾继瞬间就想到了“关陇集团” 这个集团在隋唐时期才是真正的顶尖集团,五族七望都比不上。 其中杨坚代表的杨氏与李渊代表的李氏,都出自关陇集团。 当然了,现在还不是这样叫,但集团早就建立了。 房玄龄将关陇集团的情况简单说了说,曾继有点听明白了。 “房大人的意思是,李家要通过攻克长安来证明自己拥有取代杨氏的实力?如此一来,那些大人物才会彻底放弃杨广,转而支持唐公?” 房玄龄震惊于曾继说话的直白,但一想到李世民与对方的关系,有些事情自然可以明说。 “的确如此,现如今长安城内就有这股势力的人,他们如果真的支持唐公的话,早就可以打开城门迎接唐军的到来了,之所以没有,就是要亲眼见证唐军的实力!所以说,这一战我们必须要堂堂正正的赢下来,不能借助任何攻心之策!” 第138章 关陇集团 关于“关陇集团”是后世的史学家们总结命名的,源头相传来自西魏时期的宇文泰,宇文泰可是一位大佬,府兵制就是在他手中创建并发扬广大的。 而府兵制度经历了西魏,北周,大隋,唐初四个朝代,近200年时间。 一直到了唐中期才被募兵制取代,当年关陇集团在初建时,除了宇文泰外,还有李渊的爷爷李虎,以及一门三皇后的源头独孤信等等,统称西魏八柱国,八柱国之后还有十二大将军。 不管怎么说,隋末这个时期,关陇集团的势力绝对算是如日中天,甚至有传言,杨广之所以三征高句丽全都败了,与他想削弱关陇集团的势力有很大的关系。 说白了,杨广不甘心受制于关陇集团,而关陇集团也不肯放弃手中的权力,于是矛盾就产生了。 换成一个能忍的皇帝,可能会徐徐图之,但杨广的众多性格中,从来就没有“等”这个字,所以就造成了当前的局面。 李渊起兵当然也绕不开关陇集团,甚至于现如今的唐军中,就有很多关陇集团的将领。 相较于杨广的急功近利,李渊可就圆滑得多了,他连突厥都能忽悠,自然不会在建国初期得罪关陇集团。 另外还有一点,长安从地理位置来看,就是关陇集团的中心。 相传杨广之所以修洛阳,就是为了摆脱关陇集团的控制,不想在长安住。 这样一番分析下来,眼前这场长安之战,也就势在必行了。 虽然说情况分析清楚了,但眼前的这一战,居然像作秀一样,还是让曾继很不爽。 同时也有点明白,杨广为什么要修洛阳,修大运河了。 站在隋末百姓的角度,杨广这就是劳民伤财,弄得民不聊生,这才有那么多的人造反。 但如果站在历史的角度,杨广这其实就是在搞中央集权,打压地方势力,以便能更好的治理国家。 毕竟关陇集团虽然强大,但说到底也只是地方势力,是有它先天的局限性的。 说白了,关陇集团就像资本主义国家里的超级大财团,有实力,有力量,但它只会为自己考虑,根本不会去做那些赔钱但却对国家有好处的事情。 这样的大财团如果太多的话,只会吸干整个国家的血,用长远的眼光来看,绝对是毒瘤。 杨广修洛阳,修运河,就是看出中国的重心应该往东往南偏移,这才是对国家更好的选择,而不是局限在长安周边。 但很可惜的是,杨广过于急进,导致步子迈得太大,直接扯到了蛋! 所以说,改革也是要讲方式方法的,跟杨广一比,大唐可是经历了李渊,李世民,李治,直到武则天时代才解决了地方势力对国家的制约,可谓是有耐心得多了。 抛开这些有的没的,曾继送走了房玄龄后,沈若叶拿着一条湿毛巾,帮曾继擦掉脸上的泥。 “听到接下来的大战居然只是作秀,是不是很生气?” “生气当然有,不过人总是要向现实低头的嘛。总不能明知打不过,还硬着头皮向上冲,那不是找死嘛。不过这些拿人命当儿戏的王八蛋,我早晚会收拾他们!” “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出工不出力吗?” 沈若叶很了解曾继,知道他如果不想做一件事,那一定会想方设法逃避,想强逼着他去拼命,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不,既然这是一场作秀,那就要彻底把别人都比下去才行。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早晚要收拾这些把人命当儿戏的王八蛋,但想收拾这些人,没有权力与地位是不行的,所以接下来的长安之战,弩阵兵必须第一个登上城墙,攻破长安!” “要我出手吗?马战我虽然不在行,但登上城墙我还是很在行的!” 曾继摇了摇头,抓着沈若叶的手,帮她洗去手上的泥。 “我之前不是说了吗?你的任务是对付蛇灵,战场上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 仔细的将沈若叶指甲里的泥也洗干净,看着对方白嫩得仿佛千金大小姐似的双手,曾继冷不丁问道。 “我说女侠,你到底什么时候让我见见庐山真面目呀?” 沈若叶愣了一下,随后将双手抽回。 “你猜到了?” “当然了,以前我还只是怀疑,但自从练成了武圣之体后,我对于人体肌肉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你差,自然看得出你面部的肌肉有人为加工的痕迹,这应该就是你那神奇的针灸易容术吧?” “哼,算你聪明,不过在消灭蛇灵之前,我是不会让任何人看到真容的,你要是看不惯我这张丑脸,就画张美女图,然后我变给你看呀!” “还有这种好事?!” 一阵杀气传来,曾继赶紧咳嗽两声。 “女侠,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吗?相较于外貌,我更看重内在!” 沈若叶白了他一眼。 “别贫了,既然你要去当先登勇士,那我就教你一套锤法好了,凭你现在的力量,在城门楼那种人群密集的地方,使用双手大锤的杀伤力最大。” “双手大锤?真成李元霸了?!不对,我说女侠,双手大锤这种兵器你也会用?这跟你的气质完全不搭啊!” 沈若叶走到练武场边上的兵器架子前,拿起两柄二十斤重的短柄锤。 “的确不搭,我以前也不会,不过前段时间看军中有人在练锤,就顺手学了几招,然后再结合武圣之体的特点,创出了一门锤法!” “啊?这也行?会不会太儿戏了?” “这有什么?兵器之道说到底不过是人体四肢的延长罢了,只要了解了锤法的基础,再结合自身的身体条件,对于我来说创出一门新的锤法并不难。而且因为我是以武圣之体为基础创的锤法,这套锤法不仅威力大,而且只能同样拥有武圣之体的人才能用。” 沈若叶笑了笑,指了指曾继的鼻子。 “简单点说,这是专门为你创的锤法,感动不?” “不敢动……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女侠你好捧捧~~” “别贫了,开练!” 第139章 围城 经过了长达一个月的扫荡,长安周边的镇乡全都归顺于李唐旗下,到了公元617年10月初,唐军近三十万大军将长安城团团围住了。 而到了这时,一条让老李家血压上升的消息传来,他们家的祖坟被人给挖了,西魏八柱国之一,李渊亲爷爷李虎的墓被挖开,尸体被掏出来鞭尸。 这对于重视宗族的古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仇深似海。 执行这个任务的是个名叫骨仪的不良人,而指使骨仪去的人则是阴世师,此时这两人全都在长安城内。 “这两个人必须死!我要亲手把他们千刀万刮了!”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李渊,这回也怒了。 “建成,世民!你们立刻开始攻城的准备,最多一个月,我要占领长安!” “遵命!” 李建成与李世民还有一众的李氏宗族子弟全都恨得咬牙切齿的,随后唐军被分成了两路,一路由李建成带领,负责攻击长安城的东门与南门,另一路则由李世民带领,负责攻击长安城的西门与北门 这点到是跟历史一样,而历史上,第一个攻上城门的就是李建成的手下,这也是历史上,李建成少有的几个能拿出来说的军功之一。 与历史不同的是李渊的态度,在历史上李渊在攻击长安这件事上还做得遮遮掩掩的。 表面上他不同意攻打长安,但却暗地里指使两个儿子攻城,最终破城之日,还很气愤地骂了两个儿子一顿。 总之就是既当了婊子,又立了牌坊。 然而这一回也许是骨仪做得太过了,不仅挖坟,居然还鞭尸,李渊哪怕再圆滑,这种情况下也没办法再装忠臣了。 总而言之,随着李渊的一声令下,长安城周边的树木,竹子等,总之能用来制作攻城器具的东西全都被砍光了。 随后就是大量工匠加班加点,制作各种攻城器具。 对此情况,长安守军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三十万大军,唐军足足有三十万之多,而长安城内的守军也就只有唐军的十分之一而已。 就这点人,依靠着城池还能坚持一段时间,这要是还敢出城打,怕不是一战下来就被人家全歼了! 曾继本来就是工匠出身,穿越前还是个手工小达人,在制作器具这方面是个大行家。 因此,在他的军中手工匠人不仅地位高,待遇也高,平时跟着大部队行军里,都是坐马车的。 另外这些工匠都算是曾继的半个学徒,曾继一有空,就会将一些现代的工艺技术教给他们,也因此,这些工匠不仅手艺高超,每个人还都制作了统一标尺的独有工具。 说白了,要不是冶金技术不达标,恐怕他们已经将车床造出来了。 有这些顶尖的工匠在,弩阵营这边的攻城器具造得飞快,而曾继在确保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时不时还有空骑马到长安附近溜达。 这一天,他与同样出来遛马的李世民碰上了,两个人只带了十名侍卫,就朝长安城的城门而去。 看着乌云追电两侧挂着的短柄锤,李世民一脸的好奇。 “我说曾继,你这是改用锤不用马槊了?” “二公子,这不是要打攻城战了吗?马槊完全没了用武之地,所以紧急练了一手锤法,是女侠前两天刚刚创出来的,我练起来还挺顺手。” “前两天新创的锤法?她还真不愧是宗师啊!” 李世民有点被惊到了,但一想到当初沈若叶一个人对战高君雅手下两个神秘高手那一幕,他又觉得理所当然。 毕竟那种级数的高手,创出一门武功也没什么,谁让人家是宗师呢。 “这么说,你准备亲自参与攻城战了?” “当然,既然这一战不可避免,那我就要跟府兵们共同作战,再说就长安城的城防,还真不够我们弩阵兵打的!” “这么说你有信心率先攻破城门?” 虽然说现阶段李家兄弟两人的关系还不错,但竞争的关系还是已经确立的了。 这一点,李渊也是心知肚明,所以才会让两人分带两路兵马攻城。 曾继打量着眼前的长安城,其超强的视力甚至能看到城头上,那些守城士兵们的面部表情。 “虽然上次霍邑的攻城战我没有参与,可也明白,守城绝对不能死守,更不能傻了吧唧地看着敌人在城外制作攻城器具而无所作为。长安守军的士气已经没了,一旦有人登上城门楼子,那就会一触即溃,根本不足为惧!” 李世民听得连连点头,身为大唐军神,李世民当然知道攻城与守城的关键点在哪里。 说白了,无论是攻击的一方,还是防守的一方,最重要的不是城墙有多高,城门有多结实,最最重要的是士兵们的士气与斗志! 正所谓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 说得就是士气,对于攻城的一方来说,久攻不下时士气就会大降,士兵们的内心就会产生一种“这城恐怕攻不下来”的感觉。 一旦这种感觉出现了,那战斗力就会大降,甚至当守城的一方冒险搞突袭时还会被击溃,最终兵败! 对于守城的一方也是如此,一味死守,完全没有突围战术的话,士气下降得更快。 毕竟人不是机器,是有心理压力这种情绪的,一旦这种情绪堆积得过多,同样会引发兵变。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被围死的城池,明明城内还有兵有粮,依靠强大的城防设施,还能守很久,结果却发生兵变,直接开城门投降了。 特别在内战的时候,开城门投降的事情特别多,毕竟大家都是同一个种族,说着同一种语言的人,根本没必要拼到最后一兵一卒的程度。 而想要打击守城的士气,最直接的手段就是登上城门楼子,而这些登城的士兵,就被称为先登勇士。 只要能最先登上城门楼子,不仅能立大功,还会有丰厚的奖赏,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说得就是这些先登勇士。 “你说得没错,长安城的府兵们早就已经士气全无了,而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给他们最后的一击,彻底打散他们的斗志,事成之后,你这官职应该还能再向上提一提。” 曾继一听,顿时就来了兴趣。 他如今是五品游击将军,算是最小的将军了,甚至严格来说,连正五品都不是,只是个从五品。 曾继本来想长安一战后,他这个从五品应该可以变成正五品,但听李世民的意思,有可能直接变成四品的宣威将军,这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二公子放心,弩阵兵绝对会第一个拿下城门,攻占大隋的旧都!” 第140章 残酷攻城战 经过十余天加班加点的建造,攻城器具总算是造好了。 各种冲车,飞楼,轒辒纷纷被推了出来,真有点机器化步兵师的感觉。 “杀!” 李建成一声令下,长安的东门与南门开始战斗。 一辆辆轒辒冲出,来到长安城的护城河前,开始疯狂地挖排水渠,与此同时,早在包围长安之初,上游的河口就已经被堵住了,等于说,长安的护城河现在就是一条死河,一旦被挖开,河水很快就会被排干! 果然,仅仅半天时间,硕大的一条护城河就干了。 随后更多的士兵,在攻城器具的保护下,开始朝护城河里倒土,要将整条河道填平! 东门与南门那边打得热火朝天,李世民负责的西门与北门自然也没有落后。 这其中北门是曾继负责的,不过相较于其它三门,北门这边的战斗并不激烈,所有冲上去填土的人,全都要在冲车的保护下前往,而其它三门那里,攻城的主将为了赶进度,冲车不够用时,会让士兵拿着盾牌冒险往上冲。 如此一来,就很有可能出现伤亡,毕竟盾牌的保护面积有限,士兵们还要扛土,也不可能拿太大的盾。 “将军,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我们这边的进度已经落后了!” 已经升为校尉的唐礼,满脸焦急地跑过来汇报情况。 曾继骑在马上,不断打量着对面城墙上守军的动向。 “急什么,真以为长安城是纸糊的,一冲就破?人家还没放弃希望呢,过于急功近利,只会造成无畏的伤亡,吩咐下去,谁也不许冒进,必须跟着冲车一起行动,违者军法从事!” “是!” 唐礼虽然着急,但也只能听令行事。 “你之前不是跟李世民打了保票,要第一个攻破城门的吗?忽悠对方呢?” 敢在弩阵营中跟曾继这样说话的人,只可能是沈若叶了。 “不是忽悠他,我是真要拿到先登的荣耀,况且就算我不想,我手下的人也不答应啊!他们中不少人都等着衣锦还乡呢,眼下这一战,绝对是最好的立功机会,是不会放过的。” “那?” “攻城战绝对不能心急,对方毕竟占着地利的巨大优势,一旦冒进,只会遭到迎头痛击。那种死一批再上一批的添油战术,我是肯定不会去做的。既然要攻城,就要一口气攻下来!只有那样,才能将伤亡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就在曾继有条不紊地执行自己的战术时,李建成这边已经开始了第一波的攻城战。 在护城河水被彻底放干之后,李建成一声令下,三千人的先锋队扛着云梯迈过了河道,顶着守军一阵接一阵的箭雨,发动了对城门楼子的进攻。 “冲!第一个登上城头的人赏千贯!” 重赏之下必有勇士,府兵们闻听之后,纷纷红着眼睛向前冲。 长安守军虽然士气不高,但却有点哀兵必胜的意思,一名名弓弩手从城垛后面探出身,弯弓搭箭瞄准了蜂拥而至的唐军! “咻咻咻咻” 居高临下,让弓箭的威力倍增,冲在最前面的几支小队成员,纷纷中箭倒地,肩膀上的云梯更是翻到地上,震起漫天的尘土。 几个手持盾牌的刀斧手冲过来,从中箭战友手中接过云梯,继续向前冲。 然而他们刚刚起身,下一阵箭雨又到了。 “噗噗噗噗” 箭矢入肉的声音响起,其中一员倒霉的唐兵直接眼睛中箭,箭头射穿他的眼球,还击穿了他的头骨,他哼都没哼一声就气绝毙命,手中的云梯再次摔到地上。 “举盾,别死冲,把盾都他娘给我举起来!” 有底层武将在乱军之中大吼,也不管手下们能不能听得到,还好唐军的素质都不低,在见识到了守军弓箭的厉害后,纷纷将手中的盾举了起来。 没有盾的,也跟有盾的人配合,联手搬云梯。 “砰” 第一架云梯重重搭上了城墙,守城士兵们见状抓起推杆,就要将云梯给顶下去。 然而低头一看才发现,唐军云梯的最前端居然安装有金属的倒钩,在云梯搭上城墙的瞬间,倒钩就已经死死抓入城砖里了。 一个守军举起手中的刀朝倒钩砍去,结果刀直接崩了!再一看倒钩,只是在表面留下了一点凹痕而已。 “别愣着,用滚木石头砸!” 眼见无法将云梯推开,守军立刻动用了最常规的守城武器,一根根粗壮的圆木顺着云梯砸下去,爬在最前面的唐兵惨叫一声,从五米高的地方摔了下去,这样的重击,再结实的铠甲也起不到保护作用,连砸带摔之下直接就死了。 除了滚木,还有篮球大小的石头雨点一样砸下来,瞬间就砸死了五六个唐兵,一时间,这架云梯没人敢爬了。 犹豫就会败北,在唐兵胆怯的瞬间,大片的箭矢射来,收割了他们的性命。 不过与此同时,其他的唐兵已经冲了过来,一架接一架的云梯纷纷搭上城墙,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往上爬! 除了爬墙的唐兵们,一个个装备了连弩的唐兵,也在盾牌的保护下对守军进入反击。 连弩的射程有限,再加上是仰射,所以在远处没什么杀伤力。 但到了城墙之下,守军已经进入到了连弩的有效杀伤范围内,一番反击之下,那些需要探出身体砸石头的守军,纷纷被射死在城墙之上。 有些倒霉的,更是直接从城墙上摔了下去,当场毙命! 靠着连弩的火力优势,唐兵开始逆转局势,越来越多的云梯搭上了城墙,甚至于连城门楼子上也有云梯了。 就在形势逆转的同时,一阵黑烟从上方飘出,随后就是几口看起来像锅的东西被守军推了过来,利用机关,大锅翻转,锅里被烧得滚烫的水倾斜而下,直接淋在登城的唐兵身上。 “啊~~呀~~” 没有人可以忍受这样的疼痛,哪怕身体中箭也能强忍着继续向上爬的唐兵,此时惨叫着从云梯上跳了下来,一些爬得没那么高的还能安然落地,但一些快要爬上城墙的,直接就摔断了腿。 但断腿的疼痛与身上的烫伤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而更让他们绝望的是,烫伤的地方还传来了一阵恶臭,再一看落到地上的开水居然是黄黑色的! 第141章 伤亡惨重 在冷兵器时代,火焰绝对是战场上最可怕,也是最残酷的东西。 而与火焰有关的杀人武器,最让人闻风丧胆。 这其中就包括被烧得滚烫的热油,开水等等。 而在水中倒入排泄物,再烧开的行为,不仅恶心,而且更为残忍,这种东西被称为“金汁”在守城时,不仅拥有极大的杀伤力,更能引发严重的次生灾害。 本来烫伤就对人体的杀伤很大,再加上排泄物内有大量的细菌,寄生虫甚至是病毒,在没有抗生素的古代,直接被金汁烫伤,特别是大面积烫伤的人,就算没当场烫死,在之后的数天也会病发而死,死前还会遭受极大的痛苦!。 长安守军明显是做足准备的,这也难怪,毕竟杨侑连挖李家祖坟的事情都做出来了,哪还会在守城时留情面呢。 金汁一出,唐军这边顿时就遭到了巨大打击。 特别是被金汁烫伤没立刻死的人,在地上又滚又叫的,引发了严重的恐慌,直接就降低了唐军的士气。 而更让唐军绝望的是,一股股黑滚升起,数十口大锅出现在长安的城门楼子上,与此同时,恶臭也飘了下来,不用说,里面肯定都是金汁,这还怎么打? 对于东南两门的战事,曾继也是很关注的,不断派出人手去打探,因此情报也源源不断地传来。 “靠!真就煮屎了呗,杨侑够狠的,这是不准备留后路了啊!” 本来在历史上,杨侑还被李渊供了一段时间,虽然也只是傀儡皇帝,但最少表面上还是皇帝。 在杨侑禅让之后,也当了一个逍遥财主,当然了,以李渊的腹黑程度,是不可能让杨侑活得太久的。 禅让之后仅仅一年,杨侑就被人给暗杀了,杀手是谁派去的不得而知,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出是李渊干的。 可从现在的情形来看,杨侑真的是一点后路都不留,一副跟李渊死磕到底的样子。 “既然那边准备得如此充分,北门这边恐怕也有,你可要小心了。你的武圣之体虽然有极强的恢复能力,但也是有极限的,像大面积烫伤这种,恐怕也恢复不了!” 沈若叶提醒曾继,曾继微微点头。 “大面积烫伤会导致表皮细胞极速坏死,除了植皮,根本没有别的办法。不过金汁与火油这种东西,也就对付对付云梯,我们这边是不会用云梯攻城的。” 说罢,曾继催马离开,朝工匠营那边而去。 曾在李府给曾继当副手的老工匠吴四九,如今已经有了官职,负责给弩阵营制作各种武器。 这一次的攻城器具,也是他在主持建造,见到曾继来了,吴四九赶紧放下手头的工作跑了过来。 “将军~~” “老吴,你这边的情况如何了?” “回将军,像冲车这种攻城器具已经打造了足够的数量,只是飞楼那边还要一些时间。” “嗯,不着急,质量最重要,不要为了赶工把标准降低,你是质检出身,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吧?” 吴四九是曾继培养的第一名质检员,如今唐军中所有的质检员都是他的徒弟,如果开宗立派的话,那么曾继就是祖师爷,吴四九则是掌门。 “将军放心,质量这方面是我亲手把关的,绝对不会有问题。不过……” “有什么话就直说,你我之间不用遮遮掩掩的。” “将军,真的有必要在飞楼上加装那么厚的铁板吗?” 弩阵营这边的飞楼之所以造得慢,就是因为曾继特别吩咐,要在飞楼的正面,加装一层厚铁板,如此一来,其正面就完全被封死了。 然而这样的改变,不仅费工费料,还会严重增加飞楼的重量,这样做的后面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因为以往的飞楼,除了关节连接处外,几乎全都是木头做的,看起来很高很宽,但重量其实并不大。 正是这样的构造,才让飞楼可以快速冲到敌方墙门前,完成接敌的任务。 发今重量增加了,就意味着移速慢了,面对守城一方威力强大的床弩,还能不能坚持到城门附近都是个问题。 “长安城到底是大隋的旧都,虽然城防强度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高,但也是块难啃的骨头,他们的床弩数量以及布置的密度都远超我们见过的任何一座城,因此飞楼移动的快与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防御力!” “我让你加装那些铁板,就是为了防住床弩,只要能挡住床弩的射击,顺利接敌,接一来的事情交给我来就行了。” 曾继已经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吴四九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尽全力加班加点,确保所有飞楼可以如期完工,并投入战斗! “将军,我会尽量在三天之后完成所有飞楼的建造。” “没事,我给你五天时间,五天之内其它三门根本不可能破城,五天之后就是我们出风头的时候了。” 最终当夜幕降临时,这场残酷的长安攻防战暂时落下了帷幕。 李建成负责的东南两门强攻了一整天,结果除了造成了近五千人的伤亡外,唯一的成果就是消耗了守城一方的部分守城武器,伤了对方千八百人而已。 就这还是依靠着连弩的火力优势硬打出来的,至于说登城,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在守城一方斗志尚存,粮草与武器充足的情况下,想要靠云梯攻下一座大城,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杨广三征高句丽为什么全都败了,除了关陇集团窝里斗等因素外,最大的原因就是高句丽那边的城池都修得极为高大,强攻的难度极高。 久攻不破之后,又引发了粮食危机,最终才败的! 如今的长安也算是一座大城,城防力量虽然算不上顶尖,但也不是纸糊的,因此李建成这边一整天的强攻下来,一点战功都没有。 李世民负责的西北两门,其中西门那边试探性地用云梯攻了几次,在遭遇守军猛烈的反击之后,李世民也叫停了,并没有愣头青般地死磕。 准备等护城河道彻底被填平之后,再利用飞楼、冲车等大型攻城器具发动总攻。 在得知了东南两门那边的伤亡情况后,曾继并没有说风凉话,而是拿起新打造的两柄铁锤,开始练习锤法,为五天后的总攻做准备。 第142章 都来给我打辅助 连续五天的战斗,唐军这边的伤亡人数已经超过两万了,这还是后面收着打的关系,不然的话,死得人会更多。 而就在开始攻城的第四天,护城河道终于被填平了,如此一来,像冲车、飞楼这种大型的攻城器具就可以用上了。 李建成那边已经憋了好几天,河道一被填平,立刻就发动了总攻,结果东南两门的战斗打得异常惨烈。 而西门这边,李世民亲自督战的结果也不是很理想。 毕竟他不是刘秀,不会大陨石之术,面对这种实打实的硬仗,再高明的军事才能也施展不开。 再加上关陇集团从中作梗,导致这一战打得前所未有的惨烈。 相较于其它三门,北门这边还是风平浪静的,甚至连一场像样的仗都没打。 曾继这五天除了监工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看戏,甚至于在昨天,他还带着沈若叶来到西门,观看李世民这边的战斗,结果引来了李世民的一阵大骂。 “曾继,你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再不出兵,我削了你的官职!” 久攻不下,李世民有脾气有点暴躁! 曾继到是一脸的平静,攻城不利的局面他早就料到了,一点也不例外。 “二公子别着急,我这不是来找你商量嘛。” “商量什么?你小子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李世民尽量冷静,而四周殷开山、长孙顺德等人,也好奇地望了过来,想听听曾继到底有什么鬼点子。 “也不是什么妙计啦,就是想借兵而已。” “借兵?你那边的两万人还不够吗?” 李世民皱了皱眉头,攻城战不像野外打仗,并不是所有士兵都能一起上的。 哪怕长安是大隋的旧都,还会成为大唐时期最辉煌的主城,但即便如此,李唐这边的三十万大军也不可能一口气全拉上去,根本没那个空间。 “如果只是攻城,两万人足够了,但如果考虑到城破之后事情,就有点捉襟见肘了。” “你……你小子的意思是说,你有把握在明天破城?” 李世民瞪着眼珠子问道,殷开山等人也集中了精神。 “当然,长安守军的守城实力我这几天已经见识到了,虽然不弱,但也没强到哪里去,以弩阵兵的实力,再加上我授意改造的飞楼,破城并不难!所以我来是想说,明天在我破城之后,二公子你带人迅速冲进去,尽快结束这场战斗。” “你真有把握?” “我愿立军令状,明天夜幕……算了,中午吧,明天中午前不能攻破长安北门,我提头来见您!” 李世民站了起来,迈步走到曾继面前。 “军中无戏言,如果你真能在明天中午前攻破长安北门,那我就升你为正四品的宣威将军,但如果不行,你也不用提头来见,给我滚去养马!” “多谢二公子,我一定兑现我的诺言。” 李世民现如今虽然还没有开天策府,但已经有那个苗头了,而李渊那边也有这个意思,所以他才敢说这个大话。 商量好城破之后的细节,曾继带着沈若叶离开了李世民的大帐。 在回程的路上,沈若叶十分得好奇。 “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急进了?这可跟你以往的风格不符啊!” “很简单,我看到长孙无忌了!” “谁?” “也就是李世民的大舅哥,长孙氏的亲哥哥。” 沈若叶一脸懵,依然不是很懂。 “总之你只需要知道,这个长孙无忌很难对付,未来肯定会成为我的一大政敌就行了。” “有这么夸张吗?如果你真觉得他难缠,不如我去杀了他?” 曾继一阵侧目。 “他可是李世民的大舅哥,又是长孙氏的亲哥哥,你说杀就杀呀?再说了,你不是见过长孙氏吗?我感觉你们两人的关系好像还可以。” “那又怎么样?我跟长孙氏之间也只是认识罢了,但如果她注定会成为你的敌人,我会毫不犹豫的下杀手!” 虽然沈若叶说得话很可怕,但曾继却是一阵感动,可惜他到底不是杀人狂,考虑再三之后还是没有同意。 “那就暂时不动手好了,你什么时候想好了,我随时能出手摘下他们的脑袋!” “我说女侠,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这天底下的宗师有几个?如果你碰到宗师高手的话,有几分胜算?” “天下宗师到底有几人,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蛇灵的头头应该是一个,至于说碰到其他宗师我有几分胜算……六分吧。” “六分?!那就是有胜算了?这么有信心?” 沈若叶笑了笑。 “因为我年轻啊,你也拥有武圣之体,应该清楚哪怕是武圣之体,也做不到长生不死,因此年纪越大,体能就会越差,理论上来说,25岁的身体是最强大的,过了这个年龄段,哪怕是宗师也会开始走下坡路。” “我明白了……” 武圣之体在理论上是很难在30岁前获得的,毕竟再天才的武学家,也要一点一点地锻炼。 而曾继与沈若叶的武圣之体是开挂得来的,直接在体能最巅峰的年纪之前就练到了满级,如此一来,无论是体能还是潜力,都远远不是其他宗师能比的。 除非这世上还有其他的挂逼,不然的话,未来唯一有希望打败沈若叶的人就只可能是曾继。 至于说其他的宗师,面对沈若叶时最少在体能这方面肯定是要吃亏的。 “如此看来,我是唯一有希望打败你的人了?” “呵呵,如果你辞官归隐,一心钻研武学的话,三年之后还有望胜我,但你舍得吗?” “这个嘛……我觉得一人之下也不错,不说这个了,走,回去后再陪我练练锤,我明天还要靠它大杀四方呢。” 李世民要配合曾继一起攻打北门的消息,在当天晚上就传到了李建成的耳中。 李建成的一众部将有些不屑一顾,但李建成却表情严肃,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曾继这个人有勇有谋,不是个爱吹牛比的人。 “你们不要小看了这个曾继,此人只带了一个女人就敢进入霍邑,最终轻松夺城并斩杀宋老生,又在潼关大破屈突通的精锐骑兵,证明此人有勇有谋,他既然敢向我二弟立军令状,就一定有把握!” “总之明天给我将全部精锐都投入进去,一定要在他们之前破城!” 第143章 总攻开始 终于,到了围攻长安的第六天,憋了许久的弩阵兵们,终于等到了曾继发动总攻的命令。 所有人,哪怕是后勤的工匠们,全都斗志高昴。 临开战前,曾继给所有人讲话。 “多余的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大家出来当兵为的不过是搏个好的前途,以及得到一些封赏,好回家过安稳的小日子,我在这里宣布一件事,城破之后,我所得到的所有奖赏,全部拿出来给大家分了!” “全军上下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有份!” 所有弩阵兵们一听,全都发出兴奋的吼声,随后曾继披上了战甲,高举手中的短柄铁锤,在身前大力地一碰。 “咣~~” 敲钟般的响声中,曾继纵身冲向了一座飞楼,近千名先登勇士紧随其后,分成了十队,分别跑到十座飞楼四周,随着曾继的一声令下,十座飞楼开始移动,朝长安北门轰隆而去。 不仅是飞楼,还有数辆冲车同样在众多弩阵兵的推动下冲向长安北门。 距离弩阵兵们不远,李世民正带着他的五千精锐骑兵远远地观战。 这五千精锐骑兵中,有一千人都装备了全套的马具,手中拿着长矛,正是冷兵器时代的最强兵种,重装骑兵! 而这一千精锐骑兵的铠甲全都是黑色的,是李世民亲自训练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也正是未来让全天下都闻风丧胆的玄甲军! 当然了,现在他们的人数还太少,仅有一千来人,但无论是身上的杀气还是战斗力,已经与其他府兵有着天壤之别了。 “世民,这个曾继真的没问题吗?现在距离正午可就只有两个时辰了!” 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青年,骑着马跟在李世民旁边。 “无忌,你尽管放心,曾继这小子打仗鬼点子多,而且一向有勇有谋,不是那种爱说大话的人,他既然立了军令状,就一定能说到做到!” “你就这么信任他?” 没错,李世民身边的人正是曾继最忌惮的长孙无忌,也是李世民的大舅哥,未来贞观一朝最有权势的重臣,更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第一位! 听着妹夫如此信任另一个人,长孙无忌虽然面部表情没什么变化,但眼神却有一丝冷意闪过。 对于曾继,长孙无忌这段时间听过他不少的传闻,有很多正是从长孙顺德那里听来的。 身为长孙氏的亲哥哥,长孙无忌更能认识到曾继对自家的威胁,自古以来,外戚之间的争斗都非常得激烈。 虽然现在的李世民还不是皇帝,不存在后宫争宠,干预朝政的事情。 但长孙无忌未来能当贞观第一权臣,政治眼光可是一点都不差,他已经意识到未来李世民与李建成之间肯定会发生摩擦。 由于自家妹妹嫁给了李世民,因此整个长孙一氏都已经与李世民绑在了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旦李世民上位,他们长孙一氏就是最有权力的贵族。 而身份与地位都与他们差不多的曾继,肯定与他们是竞争关系,对于竞争对手长孙无忌可不会手下留情! “哈哈,哪怕他失败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晚几天破城而已。已经成为一座孤城的长安,是早晚都会被破的。” “那曾继……” 长孙无忌有点步步紧逼的意思,李世民却没有多想。 “无忌你知道吗?曾继这小子最近立功不少,升官升得有些太顺了,如果这一战能让他受点挫折,其实也是件好事。” 李世民这副培养亲兄弟般的说话语气,让长孙无忌很不爽,这种语气本该是跟他说的,也只该对他说才对!如今居然要跟别人分享,他不答应! “曾继要是真的败了,你还真让他去养马啊?” 长孙无忌同样一脸轻松,但话里有话。 “哈哈,他真要是去养马,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飒露紫的脚力你也见识到了,以前的它可比现在差远了,你猜这是谁调教出来的?” “该不会!” “没错,正是曾继这小子,这小子会得东西可多了,是我生平仅见的全才,如果他这次败了,那我还真打算让他帮我多养几匹千里马,行了,已经开打了,我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十座飞楼在上千名弩阵兵的推动下,快速冲向长安的北门。 长安守军当然也不是瞎的,虽然前几天曾继一直没发动攻城,但制作攻城器具的情况他们还是看得见的,因此一直在防着,如今一见果然开打了,自然是将早就准备好的守城武器纷纷拿了出来。 “给我把床弩全都架好,破坏那些飞楼还有冲车!” 一声令下,数十架床弩被推了出来,每架床弩都装载了十支粗大的弩箭,每支弩箭的箭头都像个铁铲的铲子头一样。 “放箭!” 数百支弩箭飞射而出,打向飞楼。 “当当当当” 撞击声仿佛在连续敲钟,隔着数公里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守城武将露出得意的笑容,因为床弩就是飞楼的天敌,它的首要目标并不是攻城的士兵,则是各种大型攻城器具,其中就以飞楼与冲车为最。 受限于结构,飞楼一旦被床弩击中,那几乎是报废无疑的。 哪怕还能幸存,也会功能大减,很难再对城池构成威胁了。 至于说冲车,虽然相较于飞楼更结实一些,但冲车只能攻击城门,而且还要连续的撞击才能把城门砸开,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滚木大石热油金汁都会招呼上去,除非是守城兵器消耗过大的情况,不然的话,很少有冲车可以在这样的攻击下幸存。 “不自量力,给我继续破坏其它飞……这怎么可能?!它们居然没倒?!” 守城武将嘴巴张得可以当垃圾桶用了,就见刚刚被击中的三座飞楼,不仅没事,甚至速度都没怎么降低,依然像发疯的大象一样朝北门而来。 守城武将震惊的同时仔细一看,发现刚刚被击中的飞楼表面,只是出现了细微的凹痕而已,就这还是他眼力好才看出来的,一般的府兵根本发现不了。 “给……给我把箭拉回来,继续射啊!” 守军们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赶紧拼命地转动绞盘,想将射出去的弩箭拉回来。 然而这时,早就藏于飞楼内部的弩阵兵冲出,他们手持利斧,砍向弩箭尾部的绳索。 “放箭,射死他们,快放箭!” 守城武将嗓子都喊破音了,守军的弓箭手们纷纷放箭,结果箭刚射出去,弩阵兵中就有人举起了大盾,挡在所有人有前面。 数百支箭矢全数被挡住,一点人都没射死。 相较于其他部队,弩阵兵从建立之初就均衡发展,对于防御这块下的功夫很深,这种程度的弓箭根本毫无威胁可言。 斩劈声中,所有床弩的弩箭纷纷被砍断了绳索,拉不回去了,守军不得不消耗更多的时间去安装新箭,而此时飞楼距离城门楼子已经不足百米了。 第144章 血战北门 飞楼,是一种长方体类似箭塔的攻城器具,高度往往都是按照敌方城墙或城门的高度而定的。 飞楼下面装有轮子,进攻一方的士兵会躲在飞楼的底座内,以人力推着飞楼前进,直接撞向敌方的城墙或城门楼。 一旦飞楼与城门楼子接触,那么藏在底座内的攻城士兵们,就能通过飞楼内设的楼梯,快速跑到飞楼的最顶端,然后直接冲出去作战。 由于飞楼的高度与城门楼齐高,因此根本不需要云梯之类的辅助工具,直接迈腿就能登上敌方的城门楼。 哪怕不冲过去,直接以弓箭射击,也与守军拥有同样的地利优势,不用再费力的仰射了。 由于飞楼可以直接抹平守城一方的大部分优势,所以对守城一方来说,飞楼的威胁算是所有攻城器具中最大的,因此一旦出现飞楼这种攻城器具,守城一方必须率先摧毁它,不能让它冲过来。 而摧毁飞楼最好的武器就是床弩,飞楼到底只是木质的,一旦遭遇大量床弩弩箭的攻击,主结构就会被击碎,哪怕只是断了一半,那这个飞楼也就废了。 “为什么毁不掉它们?那层铁板这么硬的吗?” 守城武将眼睛都红了,床弩在一众守军的努力下,总算是在十座飞楼冲过来前又装箭完毕,然后发了出去。 由于距离近了许多,所以这一回的弩箭几乎全部命中了,然而命中是命中了,却没什么效果。 唐军这十座飞楼的正面,按照曾继的指示全都装了一层铁板,相当于是装甲。 这些装甲虽然远远比不上坦克装甲,但拿到隋末这个时代,绝对是超前的技术。 用这种装甲打造的兵器,全都可以轻便的将人体一刀两断! 双方冶金的水平相差过大,导致矛与盾之争完全失衡,哪怕是威力最大的床弩,也破不了飞楼的防。 “大人,这些飞楼只是正面有铁板保护,快让床弩调整角度,从侧面攻击!” 一个声音从守将身后传来,守将现在也顾不上回头看是谁了,赶紧大声下令。 而此时,飞楼距离长安北门已经不足三十米,留给守军的时间不多了。 “快快快,不想死的就快点把箭给我装上!” 守将扯着嗓子大吼,守军士兵一边装箭,一边调整床弩的角度,准备进行交叉射击,攻击飞楼没有装甲保护的部位。 由于现在飞楼距离城门不到三十米了,的确是有角度攻击到飞楼的侧面。 一直藏身在飞楼内的曾继,发现了守军调整床弩角度的动作,立刻就想到对方要干什么了。 “守军也有能人嘛,能在这种时刻发现飞楼的弱点,有点能耐,但可惜已经晚了。” “弩手上去,给我进行火力压制!率先射杀床弩兵,我不想看到他们再发射第三轮弩箭!” 角号声传递着曾继的命令,随后十座飞楼的顶部冒出上百名弩手,他们依靠着飞楼箭塔的设计,躲在掩体之后,开始高速地射击,目标正是守城的床弩兵。 “啊~~呀~~” 一声声惨叫与肉体中箭的声音从北门城头上传来,那些正在卖力搬运弩箭的士兵们,完全没想到唐军会在这种时候反击,瞬间就有上百人中箭倒地。 他们扛着的弩箭更是滚落到地上,其他弩手见状惊慌地闪躲,城头瞬间就是一阵大乱! “快装箭!装箭呀!一群废物!” 眼看飞楼已经进入二十米的距离了,守将急得跳了起来,就在这时,一支弩箭飞了过来,命中了他的脖颈! “噗” 弩箭正中了头盔与颈甲的间隔区域,更要命的是,守将中箭的部位还是大动脉所在,根本不用拔箭,鲜血就像泉水一样喷出,守将瞬间倒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大人!” 几个守军冲过来,结果又被弩箭命中,在二十米的距离内,连弩的威力一点也不比民国时期的枪械弱。 再加上弩箭的箭头也经过改造,拥有极强的破甲能力,除非是护心镜与鱼鳞甲的双层防护,不然的话,中箭就会重伤,甚至是死亡。 一个手持盾牌的中年人冲过来,将那个守将向后拉,躲到弩箭射不着的死角。 可是当他低头去查看对方的伤势时,却发现后者已经没气了! 没办法,那一箭不仅伤了大动脉,还破坏了气管,导致鲜血倒贯进入肺部,如今已经被憋死了。 “郡丞大人,将军怎么样了?” “没事,只是晕过去了,你们去支援床弩兵,绝对要在飞楼靠过来前击毁它们!” 这位被称为郡丞大人的人,隐瞒了守将战死的事实,目的当然是稳定军心。 一旦现在公布守将阵亡的消息,恐怕会引发恐慌,到了那时,北城门就别想再守住了。 “把轮换的府兵都召集过来,动作快!” 很明显,他已经料到飞楼无法阻挡,城门楼上即将暴发一场大战。 果然,就在这位郡丞下命令不久,十座飞楼在连弩的火力支援下,并没有给守军床弩第三次发射的机会。 随着一声声沉闷的撞击声,一座座飞楼撞到城门楼子上,大量弩阵兵通过飞楼内部的梯子冲到顶端,开始与近在咫尺的长安守军打了起来。 “弩兵全力射击,清出登城的通道!” 飞楼本来就类似于箭塔,拥有很多射箭孔,再加上连弩在近距离强大的杀伤力,随着曾继的一声令下,弩箭像暴风一样席卷整个城门楼子,长安守军被打得哭爹喊妈,溃不成军,很快就清空了一个区域。 曾继见状,手中的短柄锤大力地一碰,发出一声巨响。 “跟着我一起冲,杀!” 曾继一马当先冲到飞楼的最顶端,然后迈步就上了长安的北城门。 两名守军嚎叫着冲了过来,手中拿着横刀,照着曾继的头就劈了过来。 曾继连闪都懒得闪,直接晃动手中的短柄锤,对准了劈过来的横刀就砸了过去。 “当当~~” 刺耳的碰撞声中,两柄横刀直接被砸成了四柄,更夸张的是,那两个守军的虎口崩裂,刀柄直接脱手飞出。 曾继上前一步,双锤对准两人有胸口猛撞过去。 骨头断裂的声响从对方的铠甲内传出,惨叫声中,两人身体腾空飞出去四五米,将后面的数名守军砸倒在地,当他们的身体终于停下来时,整个前胸向内凹陷,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挡我者,死!” 第145章 大唐军神 曾继一声吼,双锤翻飞,整个身体有如一个小陀螺,开始高速地旋转,然后硬生生撞进人群之中。 只见人体腾空,惨叫声与骨头碎裂的声音响起一片。 光曾继一个人,就将三分之一的城头给清空了。 其他的弩阵兵见状士气高涨,吼叫着紧随其后,占领城头的其它方位。 “占领有利地形,给我把守军赶下去!” 曾继又一锤砸碎了一名守军的脑袋,大声命令手下之时,突然一道刀光劈向自己的后颈,刀风犀利,又快又狠。 更让曾继惊讶的是,对方的出手时机把握得非常好,正好是他击杀一名守军后,新力已尽,旧力未生,同时身体伸展开,没办法防守的那一刻。 眼力,耐性,以及战斗智商全都是顶尖之人,才能劈出如此完美的一刀。 换成一个月前,面对这样的一刀,曾继就算不死,也要受伤,但现在…… 在不可能的情况下,曾继的下肢突然失力,身体就像失去支撑的房子,突然向下摊去。 刀光扫过,砍了一个寂寞,就在偷袭之人大吃一惊之时,曾继一个蝎子踢,踹中了偷袭之人的肚子。 “砰” 闷响声中,偷袭之人一声痛哼,身体腾空飞出去三米远,后背重重撞到城墙上,差点摔下去。 此时曾继已经重新站了起来,刚刚脱力的下肢恢复正常,不仅如此,在其站立之时,膝盖骨的位置还传来了骨骼复位的摩擦声,很显然,刚刚那不正常的闪躲动作,居然是以骨骼脱臼为代价用出来的! “来者何人?能劈出那么完美的一刀,应该不是无名之辈才对,报上名来,我可以给你留一个全尸!” 此时偷袭之人正用刀拄地,满脸痛苦地站着。 曾继现在虽然还不是宗师,但若只论力量的话,一点也不比宗师弱,甚至于跟沈若叶这位女宗师相比,力量还要更强一些。 偷袭之人结结实实挨了曾继一脚,还能站起来已经是武艺高强的表现了,换成一般的二三流武者,现在恐怕已经把内脏吐出来了。 “没想到我李靖今天会死在这里,真是天要亡大隋呀!” “谁?你说你叫啥?李靖?李药师?!” 曾继瞪大了眼睛,仔细打量眼前的男人,这一看立刻发现眼前的中年男子的确英武非凡,哪怕现在中了自己一脚,已经受了内伤,但气势依然十足,一般的人还真做不到这点。 “敝人正是李靖,你是何人?李唐中居然有你这样的将才,难道真是天要亡我大隋不成?” “哈哈哈哈,你还真是李靖,有趣,太有趣了!小的们,这个人不能杀,你们立刻占领整个城门,然后据险防守,将支援的守军尽数消灭!” 此时依靠着飞楼登上城门楼的弩阵兵越来越多,已经过千了。 而守军的反应明显不够快,再加上连弩的火力优势,仅仅一刻钟的时间,整个城门楼就被弩阵兵占领。 李靖在听到对方不想杀自己后,稍稍松了口气,毕竟李靖虽然忠心于大隋,但也不是那种宁死不屈的人。 历史上,这货在长安城破之时,李渊要砍他的头,他为了活命还喊出了“唐公既然是要振兴社稷,为何要杀忠义之人”的话。 总而言之,时代不同了,再加上杨广的后半生的确是将“作死”这个词发挥到了极致,导致大隋王朝的死忠非常得少,如此一来,李靖这样的人就可以理解了。 “李靖是吧?我叫曾继,现在是李唐敦煌公帐下的五品游击将军,统领两万弩阵兵。你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我可以给你一个副将的职位,等你立功之后再转正,如何?” 李靖有些震惊,不知道眼前的小将怎么回事?居然在攻城战这种紧张的时刻招降敌将领,这心得有多大。 “哈哈,你是不是在想,眼前这小子是疯还是傻?居然在这种时刻说这种话。我告诉你,这北门从我登上来那一刻就已经注定被破,而你刚刚那一刀,就是唯一的翻盘机会,可惜你失手了。” “仔细看看吧,在失去了地利优势之后,长安的守军面对弩阵兵会多么的无力。” 李靖扭头去看,瞬间眼中就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此时北门守军已经反应过来,数千大军朝城门冲来,想要夺回城头楼,同时也是为了阻止唐军打开城门。 城门楼的设计就是外强内弱,相对来说,从内部攻击城头楼远比从外攻击要简单。 再加上人数上的优势,一番冲锋重新夺回来并不难。 然而在数百弩手组成的交叉火力之下,所有敢冲锋的长安守军,就像镰刀下的麦子一样,成片成片地倒下。 无论是手中的盾牌,还是身上的铠甲,面对数百连弩组成的交叉火力,根本毫无防御可言。 身为大唐另一位军神的李靖,瞬间就看明白了这种战法的恐怖之处,也同时意识到,面对这种交叉火力,一味的冲锋根本就是送人头。 而更让其感到惊恐的是,这种交叉火力仿佛是专门为了对付集团冲锋而设计的,人数越多,密度越大,交叉火力的杀伤力就越猛,这简直就是传统战法的克星! “你……你到底是谁?” “我不是说了吗?我叫曾继,敦煌公手下的一个五品游击将军而已,哦对了,北门一破,我应该还能再升一级,成为正四品的宣威将军,所以说你如果跟着我,还是大有可为的!怎么样?考虑得如何了?” 李靖没有再说话,而是双手握刀,目光锁死了曾继的双肩。 一看对方的反应,曾继就知道这位大唐军神还想再搏一把,而且对方的武艺不弱,目光盯着他的肩膀,就是在预判他出锤的动作。 这就像打篮球时,身为防御球员的眼睛绝对不能只盯着球,而是要注视进攻球员的身体躯干,如果只盯着球的话,下一瞬间可能就被过掉了。 “看样子你还想再拼一下,也好,要是你连反抗一下的勇气都没有,那就不是李药师了,来吧,我让你先出手!” 曾继故意双手下垂,双锤的锤头悬在膝盖附近,整个前胸空门大露,破绽满满。 可李靖却眉头紧锁,因为在他的感觉中,眼前的小将仅仅是站在那里,就给他一种极强的压迫力,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趴在地上,蓄满了力量,随时准备扑杀猎物的猛虎! 隐藏在对方肉体中的力量,拥有撕碎一切敌人的恐怖威力,这种感觉让李靖难以置信,一瞬间,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宗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世间不可能有这么年轻的宗师!” 第146章 府兵制的弊端 “这小子还真上去了,我果然没猜错吧无忌?” 在飞楼撞上北城门,曾继一马当先冲上城门楼之时,李世民就看到了。 长孙无忌当然也看到了,脸上当然是一片庆幸,但内心是不是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世民你果然料事如神,曾继也只有在你手下才能一展所长。” “哈哈,你这话说得虽然有拍马屁的嫌疑,但其实说得也不错,曾继那小子的一些理念,还真有点不符常识。” 说着,李世民指向了远处的那些飞楼。 “就拿这些改造后的飞楼来说吧,在其他军里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而且对于战术的运用,曾继也一向很轻视。” “轻视战术?这是为何?我看他今天的战术就很不错!” “那是你没参加过我们的战术研讨会,你只要参加过一次,就会被曾继的一些言论震惊,甚至气得面红耳赤,想要与他争辩一番。” 自从第一次战术研讨会之后,李世民又亲自组织了好几次,人数也不断扩张,现如今已经从开始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几十人,快要达到一百人了。一些中层武将,都想尽办法混进来,他们虽然没资格发言,但光是旁听也自感受益良多。 对于这个战术研讨会,长孙无忌自然也有所耳闻,只不过他是最近才过来的,还没有机会参加而已。 “几次研讨会下来,曾继的理论其实已经唯众将深知了,简单来说,在曾继的理解中,所谓的战术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小道而已,也许能在一些战斗中出奇至胜,但绝对无法决定一场战争的走向,所以他并不重视战术。” 长孙无忌听了,顿时表情严肃,因为他居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长孙无忌虽然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第一位,也带兵打过仗,但严格来说他并不是一名武将。 因此,他对于战争的思考方式也与传统的武将不同,说白了,与其关注一场战斗的胜负,长孙无忌更在意一场战争的胜负,以及战后的影响。 从这点来看,他与曾继还有相似的地方,可越是这样,长孙无忌越忌惮对方。 “按照曾继的理论,战术必须服务于士兵以及装备。一名优秀的将领,不必去追求奇思妙想的战术,反而应该把精力多投入到平时的练兵,以及对装备的升级改造上去!” “就像现在这样,他主张在飞楼的正面加装一层厚铁板,虽然降低了飞楼的移动速度,但却大大加强了它的防御力,当飞楼进入连弩的射程之后,再利用连弩的火力优势反压对方,无忌,你看懂曾继的战术核心了吗?” 长孙无忌微微点头。 “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连弩的优势最大化对吧?” “不错,连弩是弩阵兵最大的优势所在,而曾继的战术目标就是让连弩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如今他做到了!相信今天这一战后,他又会在战术研讨会上大出风头了,到时你要不要来看看?” “当然,曾将军立此大功,我是一定要去祝贺的。” 两人交谈中,曾继的弩阵兵又取得了新的战果。 由于城门楼被占,导致弩阵兵的冲车可以毫无阻碍地冲到城门前,然后从容的破坏城门。 两架冲车一起使劲,数十下撞击之下,长安城的北大门轰然打开,一万多的弩阵兵吼叫着冲进了长安城。 李世民见状叫了一声好,随即拔出了配刀,高高举起。 “城门已破,手足们,跟着我一起冲进去!荣华富贵就在眼前,杀!” 李世民一催飒露紫的缰绳,一马当先冲向长安北门。 长孙无忌紧随其后,与此同时,一千重骑兵外加四千轻骑兵同样打马前冲,像一道钢铁洪流般投入战场! 就在李世民带领骑兵冲锋之时,北城门的城门楼上,李靖大声喘着粗气,摊坐在墙垛内侧,而他的手中还抓着一柄断刀。 “不得不说,你的武力值虽然只有二流的水平,但眼力与战斗智商是真的高,勉强能算个1.5级武者吧。可惜的是,之前偷袭那一刀已经是你的巅峰之座了,接下来这几下还真是让我失望。不过嘛,我之前的邀约还算数,来给我当副将。” “妄想!” 李靖吃力地起站起来,结果眼前瞬间一花,紧接着头部就遭到了重击,随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好意思,我的耐心已经磨光了,刚刚并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曾继提着李靖的衣领,将其扔给两名弩阵兵。 “把他绑了,剩下的人跟我来,咱们直接前往大兴宫,跟大兴宫里的财富相比,那些达官贵人的家不过是路边的狗窝!” 一听曾继要带着他们洗劫大兴宫,所有弩阵兵的眼睛都红了。 府兵制下的士兵是没有军饷这种东西的,最多是包吃包住而已,所有的钱全都来自立功后的奖赏,以及胜利后的劫掠。 许多领兵的主将,往往会在打下一座城池之后,下达三日不封刀的决定。 意思就是让手下的兵去抢劫三天,在这三天里犯下任何罪过都不去追究。 弩阵兵建军之后,曾继虽然制订了许多军纪,在遵守军纪这方面,任何府兵都比不上。 但他依然要为军饷苦恼,如今好不容易有肥肉上门了,不抢简直对不起这群跟着自己拼杀的手下。 至于说事后李渊会不会怪罪,那就是李世民的事情了,总不能把一众先登勇士都拉出去斩了吧?那以后还有谁会为老李家拼命? 随着曾继的一声令下,近两万弩阵兵冲向了大兴宫,也就是唐朝时的太极宫。 一进入长安,登上著名的朱雀大街,不仅一众弩阵兵被震撼到了,就连曾继这个穿越者也惊讶不已。 朱雀大街不仅笔直无弯,而且宽度居然达到了150米之多,要知道就算是现代北京的长安街,宽度也只有120米而已。 如此宽阔的大街,曾继的这两万来名弩阵兵在上面行军,完全不会有拥挤的感觉。 虽然小小的震撼了一下,但曾继很快就回神。 “不要愣着,全速冲过去,不要给卫府禁军反应的时间,杀过去!” 曾继提着短柄锤,咆哮着冲在最前面,所有弩阵兵紧随其后,浩浩荡荡地冲向大兴宫! 此时李世民带着精锐骑兵刚刚来到北门,结果刚一冲进来就遭遇到了长安守军,双方立刻在大街上激战了起来,导致他根本不知道曾继去抢劫大兴宫去了,等到他击溃了长安守军,想再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第147章 从容应对 “你到底在搞什么?我之前不是说过,不许劫掠长安的官宦宅邸吗?” 破败的大兴宫一座偏殿内,李世民站在主位,长孙无忌以及一众亲信将领站在两边,而曾继则站在中间,正被李世民大声训斥。 “二公子,我打劫的是大兴宫,可不是长安的官宦宅邸,这应该不算违反军令吧?” “你还敢狡辩?!官宦宅邸都不许劫掠,更别说大兴宫了!你这样做让我如何保你?” 一听这话,旁边的长孙无忌眼神变幻了一下,分明已经听出李世民就是要保曾继,这让他的心情又有点不爽。 “二公子放心,这点我早就想好了,来人,把那几个货给我押上来!” 一声令下,几个弩阵兵提着几个官员进来,然后将他们扔到地上。 这些人中除了一个李靖,其他人全都摊软在地,李世民仔细一看,那些无法站着的人两条腿都已经断了,骨头变形,分明是被人用重手法击碎的,其中两个的伤最重,骨头估计都被打碎了! “他们是何人?你想用这几个俘虏保自己的官帽子?” “嘿嘿,二公子如果知道他们是谁,就一定会出面保我的。” “哦?那你说说吧,让我见识一下他们的分量。” 李世民气愤之余也有点好奇,然而在听到这几个人的名字后,他气得直接拔了刀。 “这位就是阴世师,下令挖……损坏李家祠堂的人就是他了,而那个一脸猥琐的家伙叫骨仪,正是他去执行的。” “原来是你们这两个畜生!挖我家祖坟,毁坏祠堂,我与你们不共戴天!” 一听是这两个货,李世民直接拔刀就冲了过来,曾继赶紧拦着他。 “二公子消消气,你就这样砍了他们实在太便宜了,如此大仇怎么着也得点个天灯,挂着草人啥的呀?” “啊?点天灯我知道,挂草人是啥?” 李世民一时间都愣住了,四周的将官也好奇地看过来。 曾继见状一愣。 “你们不知道吗?这应该是古老流传下来的刑法啊?难道我记错了?” “快点说什么叫挂草人?” “很简单呀,就是把他们的皮扒下来,在里面装满稻草,然后挂起来,警告他们的家人世世代代都不敢再造反。” “咝~~” 曾继的话一说完,在场众将都倒吸一口凉气,李世民则一脸侧目地看向曾继,有种“你居然是这样的人”的感觉。 “这……这可不是我发明的,而是古代就有了,对了,应该是阴商时代纣王发明的。” 其实现在曾继已经想到了,挂草人这招好像是后世朱重八为了惩治贪官发明的。 由于是穷苦出身,朱重八从小最恨的就是贪官,当他当了皇帝后,最不能忍受的也是官员贪腐,因此颁布了很多严刑酷法。 其中这个挂草人,就是专门针对贪官而想出来的,绝对是既杀人又诛心,还会让你遗臭万年! 但现在还只是隋末,大唐还没建立呢,哪来得明朝呀,所以曾继只能将屎盆子扣到商纣王脑袋上去了。 李世民也没多追究商纣王时期,到底有没有挂草人的刑法,他的注意力很快就移到阴世师与骨仪等人身上,一番询问,阴世师到也硬气,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居然把所有罪名都扛了下来,并没有说出这是代王杨侑指使的。 李世民也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总之在阴世师承认后,就把他们都绑了,准备交给李渊处理。 这时曾继来到李靖身边。 “二公子,这位李靖李药师并没有参与阴世师那件事,而是作为北门的副将,在城门楼子上跟我交了手,我感觉这个人是个将才,恳求二公子开恩,向唐公求个情。” “你就是李靖?那个想到江都告发我父亲的河东郡丞?” 李靖其实并不是长安的官员,他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看出李渊造反的意图,准备跑到江都去告发的。 只可惜当时大隋境内到处都是叛军,官道早就断了,他在到了长安之后就没办法走了,因此不得不留下来,结果不久唐军就杀了过来,而他也成了曾继的俘虏。 李靖虽然身上带伤,但此时却表现得不卑不亢,面对杀气腾腾的李世民从容应对,几句话的工夫,就让李世民对其另眼相看起来。 曾继在一边听着,不得不感叹这大唐的两大军神真有点一时瑜亮的感觉。 他们之间的对话,曾继有些都听不懂,没办法,虽然曾继这段时间很出风头,但其实他这个将领不过是靠着领先于这个时代的知识硬装出来的,真要论对战争的理解,他跟殷开山等人比都不如,更别说跟眼前这大唐两大军神比了。 李世民越聊越觉得这个李靖是个人才,心中已经放下了芥蒂,毕竟这个时代大家各为其主,根本没有对错之分。 现如今李唐新立,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李靖这样的大才如果杀了,岂不是自毁长城? “曾继,这回的事情我给你担下来了,但你抢来的东西……” “二公子,我本身可没拿大兴宫里任何一件宝物,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对钱根本不在乎,另外区区几件财宝跟真正的财富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二公子你已经得到了这个时代最宝贵的东西了。” “哦?我得到什么了?我怎么不知道?” “人!” 李世民被曾继脸上突然的严肃表情给震住了。 “二公子,在这个时代,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没有人谁来当兵?没有人谁去种地?没有人谁去守护边疆抵御外敌?我今天仅一个时辰就攻破了城门,然后冲击大兴宫,挟持杨侑投降,快速结束了这场战斗,等于间接保住了众多守军与长安百姓的性命。” “这些人在未来都会唯李家所用,他们才是最大的财富啊!” 李世民被说得无言回怼,最后只好无奈的上曾继滚,其劫掠大兴宫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甚至于之前承诺他的正四品宣威将军也得给,不然的话,还真没办法跟二万多的弩阵将士们交待。 曾继一脸贱笑地离开,结果一出了偏殿大门,表情就沉了下来。 回到自己的临时住所后,沈若叶给他倒了杯水。 “你说你干嘛非要来这一出?” “不劫大兴宫,难道让士兵们去劫掠百姓?别人的兵我管不着,但我的兵要是敢去动老百姓,我就亲手砍了他的狗头!” 第148章 曾继的底线 对于府兵制的弊端,曾继在穿越之前就知道,相较于募兵制,府兵制的士兵在素质上更强一些,毕竟传统的府兵都算是职业军人世家出身,许多战场上的技巧与绝招,都是父辈们口口相传的。 但府兵制绝对算不上最好的兵员制度,其最大的弊端就是没有军饷! 相传唐中期之所以会暴发安史之乱,表面上的原因是杨家外戚的干政,以及安禄山的叛乱。 其实本质原因就是府兵制度的崩溃!为什么会崩溃,因为府兵制除了没有军饷外,还有一个分封制度,也就是说,一个府兵在战场上立了大功,那么朝廷就要以土地奖赏他,所谓的县男,县公,郡公啥的,全都是封赏而来的。 开国之初,打破了原来的利益集团,自然可以想封就封,但随着建国的时间越来越长,那些爵位又是可以世袭的,造成的结果就是土地开垦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封赏的速度。 土地越来越少,一众将士们见状,哪还会在战场上玩命? 毕竟府兵制本来就没有军饷,如今立了功也没有封地了,立再大的功也就是赏几吊钱而已。 钱这种东西你说它有用吧!当然有用,毕竟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嘛。 但稍稍懂点经济学的人都明白,钱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点,其购买力差距是非常大的。 通货膨胀这种事情,可不只是现代才有,古代其实更加严重。 特别是赶上大灾之年,没有土地的人,要花上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的价钱去购买粮食。 普通百姓面对通胀几乎是毫无还手之力,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种地,自给自足而已。 而想种地,就要先有土地,这就又回到老问题上来了,在无地可分的情况下,谁还会在战场上拼命? 中国历史有一个三百年轮回的现象,就是说,哪怕像大唐这样的顶盛王朝,三百年一到,也得玩完! 之所以有这个三百年的轮回现象,根本原因就是分封世袭制度造成的。 说回府兵,由于没有军饷,府兵们想要得到土地,就要劫掠大户,然后拿着抢来的钱去买地。 这就造成了每当攻城胜利,哪怕领军的将官不想,也得下令三天不封刀,不然的话,以后你就指挥不了手下了,甚至还有可能发出哗变。 “长安是关陇集团这帮人的大本营,所以李家父子根本不可能让人去劫掠当官的,当官的不让劫,士兵们又要靠战利品生活,哪结果会是什么?” 面对曾继的质问,沈若叶叹了口气。 “当然是劫掠百姓,我懂你的意思了。” 曾继一口气将杯中的水饮尽。 “府兵制不是个好的制度,但以我现在的能力还没办法改变它,别人我管不着,但我的兵绝对不能干劫掠百姓的事情!这是我的底线,哪怕是违抗上命,我也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曾继这边向沈若叶坦露心声,另一边的李建成,则在一众手下忐忑的心情下,陪着他来到了几座飞楼旁边。 “大公子,这就是曾继那边改造的飞楼,我看过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正前面加装了一层厚铁板而已。” “咱们这里有这样的铁板吗?” “有有有……” “那你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啊?你很蠢还是过于自信?” 手下被李建成吼得当了缩头王八,此时一位中年男子在旁边插话。 “大公子,曾继此人有大才,不是一般将领能比的。” “哦?王大人也知道他?” 李建成扭头看向眼前的王姓男子,这个人是不久前刚刚来投奔的,名叫王珪,出身太原王氏,五姓七望之一。 对于看重出身的隋唐时代,王珪的出身给他加分不少,因此哪怕是刚刚来投奔,李建成也很重视这个人的意见。 “对于二公子手下的一众武将,我都做过了解,其中这位曾继虽然是年纪最小的,但却是最耀眼一个,先不说今天这一战,光是他促成的战术研讨会,就足以看出此人的不凡!” “战术研讨会?什么东西?” 李建成明显不知道这些,王珪见状将自己知道的情况说了出来,李建成听罢满脸的不可思议。 “世上居然有这样的会?别人也就算了,长孙顺德还有刘弘基他们疯了吗?居然也参与了进去,他们不怕被祖上责罚吗?” 就像手艺人都有自己的独门秘方一样,武将世家同样有自己独道的练兵之法,虽然不可能做到密不透风,但大方的拿出来与别人分享,也是难以想象的。 “大公子,也许一开始长孙顺德等人也不想说。但曾继率先说出了自己的理念,再加上二公子从旁帮腔,其他人如果不拿出点东西来,面子上根本说不过去。一次两次之后,参加的一众将领就会发现,彼此交流之后,自己带领打仗的能力变强了,也就慢慢接受了这种形式,甚至于还会主动说出一些独道的见解,以免被与会的人看轻。” “当研讨会的规模扩大后,之前一些保守的武将也会纷纷加入,因为他们如果不加入进来,就会被别人超越,不想落后就必须参加,最终二公子手下的武将都会在研讨会中受益巨大,每当有人有了新的想法,也会立刻拿出来与众将讨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李建成听得目瞪口呆之余,深深意识到了这个小小研讨会的可怕! 打破常识,共同进步,进步之后拿到战场上实践,再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出来,拿到研讨会上继续讨论分享。 如此循环往复,只要不是笨蛋,一个普通的小兵,也能成长为优秀的将军。 想明白这些后,李建成已经不奇怪曾继为什么能想到在飞楼正面加铁板了。 “大公子,这一切都源自曾继,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将其拉拢……” “没用的王大人,曾继跟我二弟有亲属关系,他的义姐是我二弟的小妾,有这层关系在,他根本不可能投靠我。” 王珪沉吟了一下。 “如果不能拉拢的话,最好能将他调离二公子身边,有这个人在,二公子的势力只会越来越大,到时……” 王珪没有说到底,但李建成已经明白了。 “唉……我再想想吧。” 第149章 秋后算账 最终,曾继率兵劫掠大兴宫这事,在李世民的担保,以及抓获阴世师与骨仪这份功劳的情份上,李渊也没有追究。 甚至于李世民之前承诺的正四品宣威将军,李渊也很大方的奖赏给了曾继。 说到底,李渊这个人由于从小父亲就死了,所以他对于亲人与朋友极为重视,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其实是缺点,但对于李渊的朋友以及被他认可的人来说,绝对是一大福音。 正巧,由于曾继之前在晋阳的一系列骚操作,他在李渊心中还是很有好感的,就算不是朋友,也是一个被认可的人。 再加上曾继这回的确立了大功,所以李渊最终也只是骂了曾继一顿,该给的封赏一点也没少。 这也让李建成那伙人认识到,曾继可不仅仅是李世民的小舅子那么简单,人家还是李渊看重的人。 王珪对此暗暗皱眉,李建成则面无表情,暂时是没说什么,但心里怎么想的就谁也不知道了。 曾继的事情不了了之,然而对于阴世师与骨仪这些挖了老李家祖坟的人,李渊可是没有善罢甘休。 直接在长安大街上设下刑场,把这几个主犯五马分尸,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李渊冷酷的一面,也算是间接震慑了关陇集团内那些骑墙派。 阴世师等人被杀了,接下来就轮到李靖了,历史上李靖可是被押上了刑场,差一点就被砍了脑袋的。 而这一回,由于有曾继与李世民的求情,李渊也只是打了他二十军棒,然后就放过了他,这让李靖对于曾继非常得感激。 可是对于当曾继副将的提议,李靖居然拒绝了。 “为什么?你告密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我可提醒你,唐公可不是那种胸怀似海的人,现在明面上不杀你,说不定哪天就抓你一个错误,新账老账一起算了。” 看着走路有些不自然的李靖,曾继有些不理解对方的选择。 “多谢曾将军提醒,但我李靖有自己的志向,如果就此投入你的麾下,那恐怕一辈子都只能当个副手了。” “呵呵,真不愧是李靖啊,我明白了,既然如此那你接下来的路可就要自己走了。” “我明白。” 曾继听明白了李靖的意思,说白了,曾继参照历史,知道李靖是大唐两大军神之一。 而李靖则依靠着自己的眼力,以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也知道了眼前的曾继是个天才武将。 在练兵打仗这方面,曾继就像太阳一般耀眼,如果他李靖投靠曾继的话,无论有多大的才能,也只会被太阳的光芒所覆盖,根本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 而有能力的人,往往都是骄傲的,李靖不甘心一辈子活在曾继的光芒之下,因此决定自己闯出一条路。 曾继也想到了这一点,虽然没办法收大唐军神当手下这一点很可惜,但一想到自己居然被李靖所忌惮,心里又暗爽不已。 “哦对了,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我送你一匹马吧。” “马?” 李靖满脑袋的问号,他虽然也喜欢马,或者说这个时代的武将,就没有不喜欢马的。 但好马虽然是这个时代的稀罕物,却也不是百年难求的那种,李靖实在不明白曾继为什么来这一出。 就在李靖感觉曾继有些大惊小怪,甚至是小题大作之时,一匹仿佛从神话中跑出来的骏马,直接击碎了他的所有矜持。 高亢的马嘶声从马场上传来,一匹神骏的白马有如一朵白云般在马场上飞驰,由于速度过快,当它从李靖身边跑过之时,巨大的风压直接把李靖头上的头巾都吹掉了。 “这匹马我给它起名为踏雪无痕,你看这速度,是不是有点意思?” 李靖双眼圆睁,瞪大了眼睛指向那匹白马。 “你想把它送给我?” “没错,听了你刚刚的话,我知道你志在四方,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恐怕咱们很难再相聚,这匹马就算是一分送别礼,希望你能骑着它,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报复!” 李靖的眼中充满了震撼与感动,甚至有了投靠对方的冲动,但最终李靖还是强行压下了这份冲动,向着李靖深深一礼。 “曾将军,你我年纪相差很大,我本想跟你结为异姓兄弟,但考虑到你我现在地位悬殊,我不想占你的便宜,有朝一日当我在战场上实现自己的价值之后,你我一定要八拜结交!” “哈哈,好呀,我等着你,什么时候你的官当得比我大时,我一定上赶着过去拜你为兄!” 两人哈哈大笑,随后曾继将踏雪无痕叫过来,亲手送给了李靖。 李靖上马后骑了骑,顿时有种驾驶超跑的感觉。 送走李靖后,沈若叶一脸不爽地走了过来。 “你怎么将我的马送人了?那可是我精心训练出来的!” “女侠别生气,踏雪无痕训练得非常好,但却不适合你。” “为什么?我没资格骑这种好马?” “当然不是啦,别说马了,如果这世上有龙,你都有资格骑它。只不过踏雪无痕是匹白马,自老以来白马都克主,我怎么忍心让你骑一匹克主的马呢。” 沈若叶一听,心情总算是好了一点。 “那你干嘛送给李靖,你不是很看重他吗?不怕他被克死?” “哈哈,李靖可不是短命相,踏雪无痕克不了他的。至于说马,前段时间打败了屈突通的骑兵队,再加上这回攻破长安,俘虏了上千匹好马,我在里面挑几匹送你,改造之后别说是踏雪无痕了,就是我的乌云追电都得下岗。” 占领长安之后,李渊开始了自己的骚操作。 首先,他立代王杨侑为帝,也就是历史上的隋恭帝,改国号为义宁,而杨广自然而然成为了太上皇,只不过杨广不承认罢了。 杨侑则封李渊为唐王,尚书令,大丞相。 11月19日,李渊封裴寂为丞相府长史,刘文静为司马。 22日,封李建成为唐王世子,李世民为秦公,李元吉为齐公。 曾继的那个正四品的宣威将军也落实到位了,甚至于李世民又给他追加了一万兵马,如此一来,曾继手上就有了三万人马。 而且这三万人还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论战斗力,绝对算是唐军的第一梯队,等于说,现如今唐军中最强的一支部队,是由曾继统领着的。 其他武将虽然有些官职比曾继还高,但却看得出来,现如今的曾继绝对算是武将中的no.1 曾继的撅起,意味着李世民势力的扩张,李建成看在眼里,心里有些不平衡了,与此同时,想起了王珪之前的建议。 “要把曾继调离二弟身边吗?” 第150章 西秦霸王 李渊拿下长安,拥代王杨侑为隋恭帝,这一举动算是为大唐王朝奠定了基础。 然而初建的王朝,其实还是风雨飘摇的,甚至于都算不上此时最强大的势力。 东边的李密,论势力与士兵数量,都要超过现在的李渊政权。 更为要命的是,长安虽然算是当今天下最重要的兵源地,但也正因此,有点兵家必争之地的意思。 长安周边可谓是强敌环伺,一旦处理不好外交,那么刚刚占领的长安,转手就可能被别人抢去,所以说,现在的李唐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也正是这个原因,李建成最终没有同意王珪的建议,也就是调离曾继,离间他与李世民关系的计策。 王珪也不傻,自然也看出现在还不是窝里斗的时机,与此同时,对于李建成能看清形势,也是很欣慰。 毕竟王珪身为太原王氏的代表人物,他的前途关乎整个一族的未来,当然不愿意投靠的人,是个分不清形势的草包。 就在李建成熄了离计自己二弟与曾继的关系之时,李唐入驻长安之后,第一个强捍的对手出现了,他就是自封为秦帝的薛举。 薛举,陇西人士,在陇西一带很有威望,曾被称为“长雄” 什么叫长雄?所谓的“雄”就是英雄的意思,而长雄就是英雄里的第一名,说白了吧,有点绿林盟主的意思。 本来嘛,薛举再牛逼,也就是个社会人而已,顶天当个宋江罢了。 但得益于杨广的作死,搞得整个大隋到处都是叛乱与风火,再加上自然灾害,陇西的地理位置又靠近河西走廊与吐谷浑,算是当时大隋的边疆地带,本就很乱,现在自然更乱。 大隋派出一名特使前来平乱,特使到来之后,立刻在当地召集兵勇,得知薛举的大名之后,请他来参加誓大会。 结果就在大会上,薛举直接挟持了特使,当众宣布造反。 更让特使绝望的是,他召集来的这些兵勇,居然对薛举一呼百应,等于说一场平叛的誓师大会,直接成了造反的动员大会! 薛举起事之后,号称西秦霸王,得益于他绿林盟主的名气,陇西一带的叛军纷纷来投,从这点来看,薛举那个“长雄”的名号还真不是在吹牛逼,人家是真有威望。 不仅薛举牛,他的两个儿子也很厉害,其中最强的大儿子薛仁杲,更是拥有万夫不当之勇。 数次与隋朝的平乱大军交锋,战而胜之。 得益于薛举父子强大的军事实力,薛举在起事之后短短半年间,就统一了陇西一带,建立了西秦。 而薛举自然成为了西秦的皇帝,也就是所谓的秦帝了,不知道政哥哥听了后,会不会从西安的地宫里爬出来掐死他! 总之薛举建立西秦之后,下一个目标自然就是对外扩张,而目标有三个。 一个是向西进攻河西走廊,此时河西走廊正被李轨政权统治着。 另一个则是向南,进入关中的南部,此时这些地方还在大隋的手中,以大隋现在人心涣散的程度,取胜并不难。 最后一个就是入关进攻长安了,相较于前两者,进攻长安无疑是最难的,但收益却是最大的。 此时在西秦的王都兰州,薛举正在召开军事会议,手下除了两个儿子薛仁杲与薛仁越外,还有许多谋士,其中的一位名叫禇亮,正是后来的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而他的儿子名气更大,正是唐朝大书法家禇遂良。 当然了,现在的禇亮并不算是薛举手下的第一谋士,真正的第一谋士是一位名叫郝瑗的人。 “诸位,如今我西秦兵精将广,而大隋早已经病入膏肓,正是我们开疆扩土的大好时机,各位有什么高见吗?” 薛举穿着龙袍,一脸得意,就差将“野心”二字刻在脑门儿上了。 禇亮第一个站了出来。 “陛下,如今咱们募集的士兵有十余万人,粮草也算充足,我建议联合西面的李轨,共同出兵进攻关中南部。与此同时,派使者出使突厥,取得突厥的信任,一旦突厥认可了我们,那就意味着北面的梁师都不会来骚扰,如此一来,我们就彻底没有后顾之忧了!” 薛举建立的这个西秦,可谓是四方皆敌,形势之复杂,一点也不比李渊好。 在这种条件下,并不是兵强马壮就能一路势如破竹的,你再强,也不能同时面对四方的敌人呀,所以说,禇亮的这个远交近攻之策,其实相当高明,然而…… “禇大人此计有大问题,首先李轨与我们打过仗,双方的士兵之间有仇,冒然前去示好,先不说人家答不答应,如果他们假意答应,实则趁机进攻我们怎么办?” 身为薛举政权的第一谋士,郝瑗站出来反对。 “其次突厥人狼子野心,贪得无厌,而且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干嘛要上赶着去向他们示好?至于说那个梁师都,不过是个毫无进取之心的土皇帝罢了,他根本没胆量进攻咱们的!” 郝瑗上前几步,开始大声陈词。 “陛下,我建议直接出兵关中攻打大隋,以咱们的实力,大隋的那些平庸之辈根本不足为惧,与此同时,留下一部分防御李轨足以,唯一值得注意的只有长安,不过据我所知,李渊如今已经起兵,所以长安自顾不暇,根本无暇管咱们的。” 郝瑗的话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李轨政权也不是省油的灯,想要拉拢他合作,恐怕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还有可能遭遇背刺,真要是那样的话,可就是腹背受敌了。 一个好的君王,不仅要擅于纳谏,更要有自己的判断力。 不能别人说什么就听什么,更不能什么都不听,如何掌握这个度,是需要很高的政治能力的。 很显然,我们的这位西秦大帝并没有这份政治能力,但他本人并不这样觉得,相反,他感觉自己不仅有,而且还是前无古人级别的。 因此,他下达了一个很让人无语的命令。 “以我西秦的兵锋,完全不惧任何势力,我决定兵分三路,同时攻打李轨,关中与长安!让天下人都知道,我薛举才是这个时代的真命天子!” 郝瑗一听,虽然感觉这样做兵力有点过于分散了,但仔细想了想又觉得可以一试,毕竟现如今的长安与关中都没什么名将镇守,也许真能打下来。 至于说李轨,在郝瑗看来,那是个比梁师都强不了多少的平庸之辈,根本不足为惧。 想清楚这些,郝瑗也没有再劝,而禇亮在薛举下令的同时,就已经不说话了。 他微微低头,眼睛里充满了失望…… 第151章 改装战车 本就只有十来万人马,粮草也不是太充足,结果还要兵分三路,这除了脑子有坑外,就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薛举前期太顺了,给了他一种天命加持的感觉。 而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战事,直接把他打回了现实。 首先,由二儿子薛仁越带领的南路军,与大隋官兵作战,进攻河池一带,结果没打下来。 其次则是西路军进攻李轨政权,这回不仅没打下来,反而遭到了痛击,直接溃败了。 唯一胜利的一路是由大儿子薛仁杲带领的东路军,打下了天水城。 而薛举担心李轨大兵压境,直接将王都从兰州迁到了天水!之前的雄心壮志瞬间就凉了半截。 就在薛举准备迁都的同时,薛仁杲正在搞行为艺术。 一群凶悍的士兵将天水城内的富人都抓了过来,押到薛仁杲身前。 “你们还不交是不是?” “将军,我们真的没钱了?剩下的只有房子,您要是收走了,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天水城的一个布商大声痛哭,鼻涕眼泪一大把。 其他人的情况也差不多,总之就是一幅没钱可榨的样子。 薛仁杲冷冷一笑。 “老子远道而来,攻打天水时死了不少兄弟,这些兄弟可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你们忍心看着他们孤儿寡妇无依无靠吗?” “来,把他们都给我吊起来!” 一群士兵冲过来,将所有富人都吊了起来,而且还是大头朝下,随后几个士兵搬来了一口大缸,一股呛人的酸气从缸里飘了出来,居然是一缸醋。 薛仁杲走到醋缸旁,捞起一碗醋,就往一个富人的鼻子里灌。 呛得对方难受得要死之时,薛仁杲乐得哈哈大笑。 “看到没有,再不交钱,我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来,把他们都给我灌上!” 惨叫声,咳嗽声,求饶声响起一片…… 这就是薛仁杲攻占天水后所做的第一件事,而当薛举带着人迁都过来时,天水早就被他儿子弄得离心离德了。 天水一丢,西秦政权的下一步自然就是长安了,而就在薛仁杲攻占天水的一个月前,李渊刚刚打下了长安,这也就意味着西秦政权与李唐政权即将开打。 曾继如今是正四品宣威将军,因此对于军事上的情报可以第一时间得到。 在得知了薛举的大军即将开过来后,他第一时间来到了自己的军械制造营,找到了工匠头儿吴四九。 “老吴,今天我又来麻烦你了。” “将军,又有仗要打了?” 吴四九这段时间正在带着人四处修房,之前他们攻打大兴宫,毁坏了不少建筑,李渊虽然不追究了,但下令所有毁坏的地方都要修好! “薛举那边要过来了,人家也看上了长安城,所以这一战不可避免,而我的弩阵兵是精锐中的精锐,只要二公子出兵,就一定会带上咱们。” “我明白了,将军您有什么吩咐?” 曾继拿出了一张草图,递给了吴四九,吴四九现在最高兴的就是从曾继这里拿到图纸了。 对于他这个老工匠来说,再没有比制作新鲜实用的东西更让他兴奋的事情了。 “这是……新型的战车吗?好像变化不大呀?” “的确是变化不大,毕竟要赶工,太复杂的根本来不及。这种战车最大的特点就是人与马都能拉车,平时赶路时用马拉车,作战时人在里面推车,马则还给骑兵。” 吴四九仔细研究了一番图纸,随后点了点头。 “没问题,将军你特意简化了结构,因此只需要将现有的马车改造一下就行了,将全军所有马车都改造一遍的话,大约需要半个月吧,但……” “我明白,修复大兴宫的事情你们先不用管了,我会跟二公子去说的。” 有曾继这句话,吴四九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带着人开始全力修改马车。 另一边,薛举即将打过来的消息,自然也传到了李家父子耳中,对此,李渊做了一系列的安排,包括收复关中的南部,派兵驻守东部,同时还安排人去招降屈突通。 由于屈突通的家人都在长安,因此长安一破,屈突通全家都成了俘虏。 如今去招降屈突通的人,正是屈突通的儿子,不出意外的话屈突通必降。 以李渊的本事,处理这些事情自然是手到擒来,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正面对战薛举了。 “世民,这一战你可有把握?” “父亲放心,薛举以及他的儿子薛仁杲不过是一群草寇而已,我手下的精兵强将会像屠狗杀鸡一样灭了他们!” “好,那你就去安排吧?” 李渊任命李世民为陇西道行军大总管,军政大权一把抓,得到任命的第一时间,李世民就来到了弩阵兵的军营内。 刚一到,就看到军营俨然成了一个大工厂,不仅工匠们大声吆喝着干活,就连许多弩阵兵也在帮着打下手。 “秦公~~” 见到李世民,所有人赶紧停下手头的工作见礼。 “你们这是在干嘛?曾继又搞什么名堂呢?吴四九呢?” “秦公,我在这里!” 吴四九以前在李府干过一段时间,李世民当然认识他。 “这又是曾继的命令?” “回秦公,曾将军知识要打仗了,所以让我们紧急加工一批战车。” “战车?果然曾继这家伙又有鬼点子了,他们怎么也来帮忙了?” 李世民一指那些弩阵兵,这些人平时的训练量可不低,不然也成为不了精锐。 通常来说,训练完毕后都会去休息,哪会来这里帮忙呀! “这个我一开始也很意外,但后来听一个老兵说,曾将军改装的军械,往往可以在战场上大大降低府兵的死亡数量,关乎自家的身家性命,所以他们都是自愿来帮忙的。” “哦~~行了,你去忙吧。” 李世民听明白了,说白了全都是之前长安北门攻城战的后续影响。 在攻城前,曾继按兵不动时,无论是李世民,还是弩阵兵们其实都是有意见的。 李世民是怪他消极作战,出工不出力,而弩阵兵们则是担心功劳被其他军的人抢去了。 结果改装飞楼一举破城,打了所有人的脸,从那一战后,不仅全军的人都闭上了嘴,各军的将军们还都开始重视起了军械,因此还让各军的工匠地位大增。 来到中军大帐,此时的曾继正在跟沈若叶对练,两人拳来脚往动作快得都出现了残影。 一看到李世民来了,沈若叶收手后退,然后就离开了。 曾继则迈步走了过来。 “二公子,是不是要出兵攻打薛仁杲了?” 第152章 进军扶风城 “不错,父亲刚刚任命我为陇西道行军大总管,不日就将出兵前往扶风城,在那里迎战薛仁杲的十万大军,怎么样?有信心吗?” 曾继笑了。 “信心这种东西我一向不缺,至于说薛仁杲嘛,听说此人在天水城搞得天怒人怨,离心离德,薛举摊上这么一个儿子,还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从这点来说,唐王可真是有福气。” 李世民哈哈大笑。 “你小子不用拐着弯来夸我,这一战我会带你的弩阵军去,随军的还有殷开山的部队以及刘文静、房玄龄等总计八万余人,在士兵的数量上略低于薛仁杲,但我要跟你说明白了,我这一次不是去防守的,我要正面击溃薛仁杲,彻底打散他们的士气!” “只是击溃他们吗?不打算彻底灭了薛举的西秦政权吗?” 李世民摇了摇头。 “暂时还做不到,毕竟长安周边也不太平。” 曾继懂了,现如今东都洛阳那边打得激烈,李密与王世充这对前世的冤家,今世的对头就差抱在一起互撕了。 南面还有大量隋朝的地盘,虽然早就已经离心离德,但杨广一天不死,这些人就没那么容易投降。 除了这些,长安北边还有梁师都与刘武周,这就是突厥放在中原的两条狗,一旦有机会,这两条狗就会出来咬人,你要是去硬打的话,狗主人突厥就会说话。 老实说,以李渊现在的实力,还没能力正面叫板东突厥,所以李世民才会说暂时做不到消灭薛举政权,最多是击溃他。 来到中军大帐内,李世民惊讶的发现,在桌子上居然已经摆好了一座泥雕,并不是长安城的。 “这是……扶风城?” 曾继点了点头。 “早在得知薛仁杲攻占天水后,我就料到他们下一个目标主是扶风城,所以早早派出了探马。” “这些探马不仅骑术高超,而且都跟我学过绘画,他们回来后就将画好的地形图拿给我,我照着地形图做了这么一个立体地图!” “好啊,要是军中所有的将军都像你这样,那我就省事多了。” 李世民索性不走了,直接在弩阵兵的军营内召开了战前会议,殷开山等将领纷纷赶到,一起围在扶风城泥雕前讨论战术。 “我的计划你们都知道了,接下来分派任务。首先骑兵由我亲自带队,他们也是击溃薛仁杲的关键所在,但步兵同样关键,如果步兵不能顶住陇西军的压力,那我的计划根本没办法实行……曾继,我准备把正面迎战陇西军的任务交给你,你意下如何?” 一众将军纷纷将目光投向曾继,其中有不少在惊讶之余心里暗暗高兴。 因为李世民刚刚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一战骑兵才是关键,步兵只是次要的。 说白了,就是打团时的前排肉坦而已。 这个任务虽然重要,但功劳却少,属于吃力不讨好的类型,一般来说,主将不会让亲信部队去干。 如今李世民居然将这份吃力不讨好的任务交给了曾继,让不少人觉得是不是曾继失宠了! 但也有房玄龄这样的人清楚,越是这样,越证明曾继才是真亲信,也只有真亲信,才会无怨无悔的接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任务,主将也不用担心手下心生怨气。 至于说骑兵,李世民都说自己要亲自带队了,那些以为可以立头功的人,明显没有听出这里面的玄机。 果然,曾继二话没说,直接就接下了这份任务。 “对了,我刚刚来时,看到吴四九他们正在改装战车,曾继,你又要弄什么骚操作啊?” “那是能最大限度发挥弩阵兵陆战优势的东西,有它在,陇西军别想突破防线。” “哈哈,你总是能给我玩出点花儿样来,好,那我就等着看你的表现了。” 计划敲定,全军开始为出征做准备。 时间来到617年12月,也就是李渊攻下长安一个来月的时间,薛仁杲的十万大军来到了扶风。 与此同时,李世民带领着八万大军同样来到了扶风城,在城外列阵迎敌。 薛举政权所在的陇西,是大隋境内少有产马地,因此薛举部队的骑兵比重很大,十万大军中,有近两万都是骑兵! 放眼整个大隋,恐怕再找不着第二家骑兵这么多的军队了。 据传说,李世民组建的玄甲军,就是在消灭了薛举政权后才正式建立的。 而玄甲军所骑的马,就来自陇西一带,等于说,薛举当了一个运输大队长,李世民后来仅靠数千骑兵,就横扫窦建德十万大军的壮举,与薛举这个运输大队长有很大的关系。 扶风城外,弩阵兵的大营内曾继正在喊话。 “秦公给咱们的军令是正面迎击薛仁杲的大军,顶住他们,给秦公所带领的骑兵争取绕后攻击的时间,等于说这是一场防守战。但……我却不想这样打!” 许多弩阵兵的将领在得知自己要去当肉坦时,都是一脸的失望,因为这个任务很难立功。 身为中低层的武将,他们想要加官进爵,靠的就是斩将夺旗,说白了,是以人头数量论军功的。 杀的人越多,立的功就越大,而充当全军的肉坦,最重要的是守阵地,这就意味着很难大量收割人头。 更为重要的是,正面迎战,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死伤,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了。 “之前咱们打的几仗,有人说咱们弩阵兵就会耍小聪明,不是挖地壕,就是靠飞楼啥的,正面硬拼根本不行。我想对这些人说,打仗不只是拼命,更加不是送死,一个连计谋都不会用,只会闷头死打的人,根本不配当将军,更加不配领军!” “不过嘛,咱们前几仗的确面对的都不是对方的主力,这一点到是不可否认,既然如此,就用今天这一仗来让所有人闭嘴,让他们看看,我们弩阵兵在正面战场上也是精锐中的精锐,出发!” 一声令下,全军开拔,与此同时一辆辆箱形的马车,缓缓调转车头,推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车门打开,共六名弩阵兵进入其中,与此同时,车箱板瞬间分解,露出了一个空洞,在空洞处居然还有一个车轮,当这个车轮放下后,直接将倾料的车箱撑了起来,形成了一个三轮车的造形。 原有马车的两个轮子还在,新装上的独轮拥有左右摇动的功能,意味着通过它,整辆车是可以转向的。 六名弩阵兵,三个负责推车,剩下的三名则站到还剩下的车箱板上,并推开了前左右三个方向的窗户,与此同时,将连弩从这些窗户伸了出来。 “弩战车,前进!” 第153章 自以为是 曾继进攻的同时,陇西军这边也看到了那数百辆战车。 “这是什么?战车?这都什么时代了,居然还有人玩这个?太可笑了!” 一脸嚣张的薛仁杲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战刀拔出,薛仁杲猛得向前一斩。 震耳的破空声中,空间仿佛被撕裂了,四周的几个侍卫被刀风吹得闭上了眼,就连他们的坐骑都向外退了两步。 “冲上去,砍碎了那些蠢笨的战车,杀光李唐的所有人,杀!” 上万骑兵咆哮着冲了出去,剩下的步兵紧随其后。 由于是在城外作战,因此战场空间很大,哪怕是上万人一起冲锋也不会显得拥挤。 陇西战马,全国闻名,而薛仁杲虽然人品不行,但打仗与练兵却是一把好手,他挑选培养的骑兵,全都拥有骑射的能力,也就是说是既能近战,也能远攻,论战斗力远远不是那些造反起义的乌合之众能比的。 随着铁蹄声的临近,大地都开始剧烈颤抖起来,上万骑兵的冲锋,在冷兵器时代就是最为强大的钢铁洪流。 别说什么长枪克骑兵什么的,理论是理论,真正让人去面对全速冲过来的骑兵时,几乎没有人可以坚持不逃。 人的本能反应是逃跑,而一旦逃跑了,那么战阵就会出现破绽,然后敌方的骑兵就会蜂拥而上,瞬间将整个战阵绞得四分五裂。 一旦没有了战阵的加持,步兵面对骑兵就是个死! 想要面对全速冲来的骑兵而面不改色,这种事情恐怕只有身经百战的兵王能做到。 然而这样的人注定是少数的,想要从十万大军中挑出一千这样的兵王都是万幸的事情,至于说更多,那只能去做梦。 马蹄声越来越近,不少弩阵兵的脸上都露出了惧色,哪怕是平时训练极为严格的他们,也难免这样。 身为主将的曾继,自然料到了这件事,随后他一摆手,号角声响起。 所有听到号角声的弩阵兵们全都松了口气,纷纷减缓前进的速度,开始朝战车后方缩。 而数百辆战车则首当其冲,来到了战阵的最前线。 眼看着双方的距离已经不足两百米了,这时陇西军的骑兵们突然双手脱离了缰绳,只以双腿控马,他们的手则去拉弓,随后一连串弓弦声响起。 “咻咻咻咻” 一个个骑兵纷纷弯弓放箭,一支支箭矢以抛物线的形式,先射向空中,然后像俯冲的轰炸机一样,朝唐军的战阵冲去。 “举盾!” 号令声从各个小队的队正口中响起,大盾手纷纷举起手中的盾牌,其他的弩手与刀斧手们赶紧躲到大盾下面,随后冰雹撞击铁板的声音响起。 一支支箭矢撞到盾牌上,随后在强劲的力道冲击下,纷纷断裂或弹开,根本无法插入盾牌内部,更别说射穿了。 李唐政仅的冶金技术冠绝整个国家,自然他们制作的盾牌也是防御力最强的。 别说是陇西军的这些普通箭矢了,就算是专门供应连弩使用的破甲箭,也最多在这种大盾上射出一个小眼儿而已,同样无法扎穿。 不仅是这些大盾,冲在最前面的战车表面同样加装了一层铁板,搞得跟装甲车似的。 大量的箭矢射到车顶与车箱上,响起爆豆般的急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无论是车顶还是车箱,都没有被扎穿,里面的弩阵兵安然无恙! 此时号角声响起,战车中的弩阵兵们听到后,负责推车的三人开始加速,到最后更是跑了起来。 在他们的推动下,战车的速度提了起来,数百辆战车奔驰的声音连在一起,同样发出了“隆隆”的巨响,气势不输给对面的铁骑! 同样在冲锋队伍中的薛仁杲,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些战车的古怪,但他却发出一阵冷笑。 “还真是奢侈呀,居然将这么多的铁用在战车上,对面的武将真是没脑子。既然如此,这些好铁就归我了!” 薛仁杲身为一名武将,并不是一个草包,他也看过兵书,学过兵法。 而学过兵法的人,自然对中国武器的发展史不陌生。 自然也知道,所谓的战车曾经的确是战场上的王者。 春秋时期的骑兵还只能充当探马,很难上战场,就算是上了战场,也只是打打游击,根本没办法像现在这样集团冲锋,自然也不是战场上的主力。 而那时战场上的主力就是战车,只不过那个时代的战车是由马拉着,然后车箱上站着三到四名士兵。 这些士兵有人驭马,有人用骑枪,还有人用弓箭,是分工合作的。 然而随着弓弩技术的不断改进,远程作战的能力不断加强,这种需要用两匹马拉着的战车,目标实在太大了,因此后来就被纯粹的骑兵替代,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现如今薛仁杲在看到对面的唐军居然开历史的倒车,不仅又重新将战车弄上了战场,甚至还更大更笨重了,自然是满脸的嘲讽与不屑,因此连试探都省去了,直接带领着骑兵大队朝战车发动了冲锋。 此时双方的距离来到了百米之内,陇西骑兵在这个过程中已经放了三轮箭,箭雨打得“乒乓”作响,但依然没有效果。 薛仁杲见状,直接下令所有骑兵换上长矛,准备冲过去直接捅穿车箱,将唐军捅死在车箱内。 终于,距离来到五十米,一直被动挨打的弩阵兵们,直接推开了战车的三扇窗户,一架架连弩从窗户内侧探了出来。 “小心弩箭!” 薛仁杲发现了这一点,但却没有在意,战车装备弩箭这是基本操作,根本不意外。 但薛仁杲也知道,弩这种武器虽然威力强大,但却没办法连射,也就是说,只要顶住第一轮的射击,那这些弩兵就算是废了。 而现在他们距离对方已经不足五十米了,根本不会给他们射第二箭的机会。 “全速冲过去,砍碎了他们!” 随着薛仁杲的吼声,弩阵兵的连弩开火了,强劲的弩箭撕裂了空气,发出让人害怕的破空声,随后冲在最前面的数百骑兵纷纷落马,有些马身体中箭,发出惊慌的叫声,然后就失去了控制开始乱跑。 “绕开他们,继续冲!” 薛仁杲红着眼睛大吼,也算是临危不乱了,在他看来,这已经是唐军最后的反抗了,接下来就是他们的屠杀时刻。 然而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第二轮的弩箭就射了出来,更多的骑兵惨叫着落马,然后不论是生是死,都被后面的队友踩成了烂肉。 “这怎么可能?!他们的弩有古怪!!!” 第154章 大战陇西军 距离陇西军与弩阵兵的战场数里外的一块高地上,李世民带领着自己的五千精锐骑兵,正在眺望远方。 当喊杀声传过来时,所有人都知道那边已经开打了。 “也不知道曾将军能不能顶得住?” 刘文静这一次也随军出发,在骑兵大队没有出击之前,他还能留在李世民身边出谋划策。 “没问题的,曾兄弟用兵很有一套,陇西军虽强,但想打败曾兄弟也没那么简单。” 殷开山开口了,现如今的他,正是这支骑兵大队的首领,平时与一众骑兵同吃同住,制订训练计划的都是他。 “我知道曾将军打仗很有一套,但他每一次作战都依靠很多外在因素,这不免显得有些名不符实,更何况这一回对战的陇西军一向以彪悍著称,又有近两万的骑兵,这可与以往的任何敌人都不同啊!” 刘文静跟曾继的接触并不多,虽然同为李世民阵营的人,但两人的关系很一般。 此时李世民开口了。 “文静,你认为曾继打仗只会耍小聪明?打不了硬仗?” “我可没那么说,只不过今日的对手与以往都不同,可是非常难对付的。” 殷开山一听,脸上顿时露出不爽的表情,显然听得出刘文静这就是在暗示曾继打仗只会耍小聪明。 这也是现如今军中那些传言的由来,一些看不上曾继出身低,又嫉妒对方立了那么多战功的人,就故意编排出这样的传言,好借此诽谤曾继的名声,最终的目的就是降低曾继在李世民心中的分量。 不等殷开山给曾继说话,李世民就先开口了。 “哈哈,我知道现在军中有这样一种传言,说曾继打的几次胜仗都是靠计谋,并不是正面对拼取胜的。但在我看来,打仗如果只知道硬拼,完全不懂得因势利导的人,根本不配当将军。” “无论是用战壕战术全灭屈突通的骑兵队,还是装甲飞楼一鼓作风的攻陷长安,这都体现出了曾继用兵灵活的一面,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委以重任。至于说他在正面战场上的实力,就用今天这一战来给他正名好了。” 眼见李世民如此说话,刘文静也不再说什么了,而一旁的殷开山却是心中一动。 “秦王,今天这一战,该不会就是……” 李世民微微点头。 “老实说,今天曾继的任务很艰巨,哪怕是让我去正面对付陇西骑兵,也会是一场苦战,哪怕最终胜了,伤亡肯定不会少。虽然打仗难免会死人,但能用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胜利,又何乐而不为呢?” “曾继打仗一向不走寻常路,因此我很好奇,在这样毫无回旋余地的正面战中,他又能玩出什么新花样出来。还有那个装甲战车,到底能不能在战斗中发挥作用,这些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无论是刘文静,还是殷开山,这才意识到李世民让曾继去当肉坦的用意。 两人恍然大悟的同时,全都意识到了曾继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有多高。 从李世民的话语中两人得出一个结论,今天这一战,只要曾继能坚守阵地,确保阵地不丢就算完成任务了。 如果能打出一点战果的话,将会得到李世民高度的评价,甚至于如果还能反击的话,那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在两人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毕竟陇西军放眼整个大隋都是强兵,根本不是那些造反起义的乌合之众能比的。 甚至于光论单兵素质,现在风头最劲的瓦岗军都要逊色三分,而这也是薛举之前敢分兵三路的原因。 可以说薛举如果不那么自大,稍微有点政治头脑,或者听取禇亮的建议,联合河西走廊的李轨,合兵一处攻打长安的话,恐怕就没李渊什么事了。 甚至于都不需要借李轨的兵,只要对方不在后面偷家,光靠陇西的十多万大军,就已经足以拿下长安,取得现如今李渊的成果了。 总之,陇西军的强大无论是李世民,还是殷开山等人都非常重视。 而今天这一战的关键就是曾继那边能不能顶住陇西军的猛攻。 “用兵之道,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特别是对于骑兵来说,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冲乱对方的战阵,等到战马的体力消耗过半时,战斗力就会大减。所以说今天这一战的关键就在于曾继可以顶多长时间!” 殷开山一听就知道李世民这是在等捧哏的,赶紧接话。 “秦王,那您觉得曾兄弟要顶多久?” “最少也要两个时辰吧,两个时辰的连续冲锋,大部分的战马都会疲惫,到了那时咱们再从背后杀过去,就可以一举溃敌了!” 李世民这边的骑兵大队在高地上养精蓄锐,准备抄陇西军的后路。 而正面战场上的战斗却发生了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变化,不对!也不是所有人,最少曾继一早就判断出了眼前的一幕。 “全速推进,把陇西军的战阵冲散,别让那些骑兵太轻易的脱阵!” 此时战场上,薛仁杲带领的一万骑兵已经只剩下七千,足足三千骑兵惨死在战车近乎疯狂的箭雨之下! “退!脱离弩箭的范围,快退出去!” 薛仁杲左手拿着一面圆盾,一边将圆盾举在身前一边大吼,然而现场一片混乱,他的吼声已经传不到号角手的耳中,导致陇西军骑兵一片大乱。 更为要命的是,陇西军的步兵已经到了,在没有得到新指令的情况下,他们还是按照原有计划冲锋,咆哮着冲向弩阵兵的军阵。 数万大军正面撞到一起,场面已经不能用宏大来形容,应该是史诗级的! “咻咻咻咻” 箭雨破空,收割着一片又一片的陇西军,杀人如割草。 不过陇西军也不是白给的,硬顶着足以射穿护心镜的弩箭,还是冲到了战车旁边,随后手起刀落。 “当~~” 一个陇西兵高举手中的横刀,重劈在装甲战车的车箱板上,结果一声震响过后,车箱板只是向内凹进去一小块而已,反倒是他手中的横刀发出开裂的声响。 陇西兵吃惊之余,铆足了劲再次举刀,这时一只弩箭从旁边射来,钉穿了他的头骨,将其击杀在战车的车轮旁边。 “冲出去,灭了这群陇西蛮子!” 一直躲在战车后面,避免与陇西骑兵正面刚的弩阵兵们,此时纷纷冲了出来,与陇西步兵绞杀在一起。 依靠着手中的连弩,以及更为精良的武器,弩阵兵很快就取得了优势。 而得益于他们的发挥,装甲战车一往无前,笔直插进了陇西军的战阵之中,它们就像一座座移动的箭塔,所过之处,留下成片中箭倒地的陇西士兵尸体。 乱战中,曾继带领一支五百人的骑兵开始冲锋,这五百骑兵全都装备了全套的铠甲与马铠,简直就是未来玄甲军的翻版。 他们的加入,让本就被战车冲得破烂不堪的陇西战阵直接崩溃,而曾继则手提着赤龙点钢槊,笔直杀向了敌方主帅薛仁杲。 “薛仁杲,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第155章 落入下风 此时的薛仁杲还在尽力挽回败势,他不甘心就这么败了,更加不甘心就这样逃了。 另外陇西军的确素质高,哪怕现在双方的死亡数量已经相差快十倍了,但还是没有出现大溃逃的现象。 同时由于数量上的优势,所以总体来说双方还有得打呢。 “来将通名!” “你家爷爷名叫曾继,死了到阎王爷那里告状时别喊错了!” 乌云追电一声长嘶,驮着曾继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冲到薛仁杲近前,赤龙点钢槊直取他的心口要害。 薛仁杲单手持盾,看准飞刺过来的槊尖猛砸过去。 “当~~~” 力量与力量的对拼,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巨大的声响惊得四周的马匹发出惊叫,薛仁杲的几个侍卫更是被震得耳朵发麻,眼睛里有小星星在冒。 交战的双方,薛仁杲手中的盾牌直接就飞了,而他座下的宝马惊叫一声,向后退了几大步。 对面的乌云追电一步都没退,但速度也不可避免的降了下来,至于说曾继一击之后,有些惊讶于对方的武力。 “一流武者!?” 到目前为止,曾继见过的一流武者只有蛇灵的人,而且蛇灵的人擅长的往往是刺杀,属于步下功夫,像这种马上的一流武者,他还是第一次碰上。 之前死在他手上的宋老生,跟眼前的薛仁杲一比简直就是两个次元的。 “有意思,再来!” 二马错开,曾继直接一个回马枪,反手扎向薛仁杲的后心。 薛仁杲左手上的盾没了,只剩下右手上的马刀,他反应很快,知道用眼睛去看已经来不及了,直接靠听力判断马槊的位置,反手一刀劈了过去。 又是一声巨响,马刀精准劈中了马槊的槊头,曾继的马槊当场被劈开,没有命中薛仁杲,但薛仁杲也不好受,其握刀右手的虎口裂了! 血立刻就流了出来,让刀柄变得沾滑,用起来没那么顺手了! 连续吃了两次亏,薛仁杲深知碰到硬茬子了,他直接扔掉了手中的宝刀,弯腰从马鞍桥上拽出了长矛! 长矛才是这个时期骑兵的主流武器,它的外形跟长枪以及马槊差不多,只不过长度比长枪长,比马槊短,大约有三米多。 本来以薛仁杲的武艺,对付一般的武将只用刀盾就足以应付了,因此自傲的他一开始并没有用长矛。 结果连续与曾继交了两次手,差点把自己送走,此时的薛仁杲彻底收起了狂傲之心,老实的将长矛亮了出来。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特别是在马战时,用短兵器作战简直就是没脑子的表现。 后世的蒙古骑兵之所以用弓箭与马刀横行天下,最大的原因就是对方普遍没有马,在骑兵的数量上蒙古骑兵有巨大的优势。 相较于长大的长矛与马槊,马刀明显更加轻便,也更好上手,所以才会大量普及。 而同为骑兵之间的战斗,一个人用长矛一个人用马刀,结果几乎不用猜都知道用长矛会赢! “当!!” 长矛与马槊正面砸在一起,薛仁杲与曾继同时后仰,都被对方的力量震退了。 不过看得出来,薛仁杲在交手的瞬间,身体有细微地摆动,他整个人就像一根传动轴般,将承受的力道通过身体传递到战马上,让马匹分担了大部分力道。反观对面的曾继,则是硬打硬冲,完全没有这些细节。 “哼,不过如此,看矛!” 薛仁杲冷笑一声,看出曾继在招式的运用上远不如自己,靠的不过是非人般的力量罢了。 对付这种敌人,薛仁杲虽然感到很棘手,但却有信心可以在五十招之后杀对方,因此信心大增,主动冲了过去。 双方矛来槊往,半径十米之内根本没有人敢靠近,长矛与马槊劈砍时卷起来的劲风,直接让四周的战马惊慌闪躲,任由背上的骑兵如何抽打,它们都不敢靠近。 “好家伙,这个在历史上没什么出采表现的薛仁杲这么强的吗?殷开山那个凌烟阁二十四功臣都没他强!果然史书不能全信!” 曾继越打越心惊,他发现自己大意了。 眼前的薛仁杲绝对算是他遇到的所有敌人中最强的一个,虽然他拥有武圣之力,力量与速度都比对方强,可招式与经验上的巨大差距,让他从开始的进攻方,慢慢变成了防守方,而且看这个意思,落败只是早晚的事情。 曾继越打越急,越急招式上的破绽就越大,突然一个没留神,薛仁杲的长矛突破了他的枪围,直扎曾继的腹部。 曾继赶紧扭腰闪躲,结果还是挨了一下。 左腹部挨了一矛,甲胄当场被扎穿,腹部一痛,见血了! 万幸是的没有伤到内脏,只是肌肉破损而已,可即便是这样,也让曾继惊出了一身冷汗。 不仅如此,受伤之后出招的动作难免出现不协调的情况,这让曾继的处境更加不妙。 就在这时,几个弩阵骑兵冒险冲过来求主,结果薛仁杲手中的长矛像分身了一样,一变三,三变十,十道矛影刺出,冲过来的四名弩阵骑兵当场中招,落马惨死。 “都别过来!继续冲阵,把陇西军彻底击跨!” 曾继深知薛仁杲的可怕,手下的人想要击败薛仁杲,恐怕要付出上百条命的代价。 关键是都来杀薛仁杲的话,那冲阵的势头就会被打断,真要是让陇西军重整旗鼓,那会变得更加麻烦。 “姓曾的,你纳命来吧!” 薛仁杲杀人之后信心大增,吼叫着冲了过来。 曾继打起精神准备开始第二轮,甚至已经准备用以伤换伤的打法,反正他的武圣之体拥有极强的自我恢复能力,以伤换伤绝对是他占便宜。 然而就在这时,曾继惊讶的发现薛仁杲的速度好像变慢了,与他预估的冲锋慢了半拍。 哪怕这半拍也就是半秒,甚至更短的时间,但曾继还是感觉到了。 “这是……马!他的马不行了?!” 曾继扫了一眼薛仁杲的战马,发现对方的马现在眼神有点涣散,嘴角更是有白色的液体流出,这是脱力的前兆! 一发现这个情况,曾继瞬间改变了战术,手中的赤龙点钢槊大开大合,一幅拼命的架势。 薛仁杲见状冷笑。 “愚蠢的东西,你这样打只会败得更快!” 薛仁杲见状开始发挥自己招式上的优势,将承受的所有力量全都传递到屁股下的战马身上,本身的体力消耗极小。 如此一来,等到曾继后劲乏力之时,就是他大力反攻的时刻了。 然而他却没有发现,随着战斗的继续,他屁股下的战马越来越无力,嘴角已经不只是在吐白沫,在白沫之中甚至已经出现血泡儿了。 第156章 大胜 就在曾继与薛仁杲激战之时,曾继带着的五百重装骑兵已经凿穿了陇西军的战阵,随后在骑兵首领一声令下,后队变前队,战马发出嘶吼,再一次朝陇西军的阵尾冲出,又杀了一个回马枪。 他们虽然数量只有五百人,甚至由于战损,现在连五百人都不到了,可是破坏力却极大。 全身铠甲外加全套的马铠,一般的弓弩根本难以对他们构成威胁。 至于说陌刀与长枪,的确有些效果,但正如前面所说的一样,除非是万里挑一的兵王级人物,不然的话,哪怕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油子,面对急驰而来的骑兵,也得后退与闪躲。 而一旦你躲了,就意味着战阵会出现破绽,在骑兵面前露出破绽,后果就是个死。 更何况,曾继这边还搞出了装甲战车,这种战车虽然远远不如坦克厉害,杀伤力也不足。 可三个方向的连弩射击,还是让它们像移动的箭塔一样,所过之处,陇西军成片成片的倒下。 如此一来,前有装甲战车,后面重装骑兵,前后夹击之下,即便是悍不畏死的陇西军也有点慌了。 薛仁杲明显感觉到了不妙,意识到继续打下去,他的军队很可能会溃败。 一旦出现大规模的溃败潮,那么有再多的督战官也拦不住。 然而现在的他也遭遇到了不妙的情况,本来招式上占优的他,想要二十招之内结果了曾继,然后拿着曾继的头打击唐军的士气,好争取一线生机。 结果对拼了十招之后,他渐渐发现了问题。 “跑呀!” 薛仁杲双腿用力地夹马肚子,想让坐骑提速,从而刺出威力十足的一矛重创曾继,然而本该与他心意相通的战马,这会儿却像傻了一样,居然在原地踏步,导致薛仁杲眼睁睁看着曾继空门大露的胸口,却根本没办法攻击。 骑兵作战讲究人马合一,很多招式都是需要战马配合的。 就比如最传统的骑兵突刺,需要战马全速前冲,才能刺出威力最大的一枪。 可现在薛仁杲的马连跑都不跑了,光靠双手去刺,无论是速度还是威力都弱了最少六成,剩下的四成以曾继的反应完全可以从容避开。 惊怒中,薛仁杲只能双手前伸,全力向前突刺,结果曾继却连躲都懒得躲,直接双臂高举,露出了更大的破绽。 破空声中,薛仁杲的长矛在距离曾继胸口二十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不是他不想刺了,而是长度到极限了。 他到极限了,曾继却没有,马槊近四米的长度,正好能砍到薛仁杲。 更大的破空声中,曾继的马槊像大斧一样砍向薛仁杲的头,薛仁杲又惊又怒,只得快速收回长矛,像铁门栓一样横架在头顶。 “当~~~” 时间过于仓促,导致这一击薛仁杲根本没办法用出完美的卸力手段。 一口气被憋在胸口,他的整个肺就像一个吹满了气的气球,然后又被人用力压了一下,瞬间处在暴裂的边缘。 一时间薛仁杲的脸憋成了酱紫色,五官扭曲,眼珠子好像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似的。 忍耐到极限时,薛仁杲拼着受内伤,极限反击暂时打退了曾继,然而就在他想重整旗鼓,要将主动权拿回来时,股屁下的战马终于还是顶不住了。 一声惨叫后,薛仁杲的战马四腿一软,直接倒向地面。 惊慌中的薛仁杲靠着一流武者的本能就地一滚,避免了被马压断腿的下场。 然而曾继哪会放过这么一个好机会,双腿一夹乌云追电,后者仿佛不知道疲惫一样,朝着薛仁杲猛冲了过来。 人借马势,马助人威! 曾继手中的马槊有如开天的神剑般刺爆了空气,发出让人耳膜破损的异响。 一瞬间,薛仁杲整个头皮仿佛都要炸了,全身的汗毛根根竖起,前所未有的危机感涌上心头。 极度的恐惧让他在这一刻暴发出来超过一流武者的实力,一声断裂声,其居然徒手折断了手中的长矛,然后拿着短了一截的短矛,精准砸中了刺过来的马槊。 人体翻滚,薛仁杲以人力硬刚曾继与乌云追电的人马之力,后果当然是悲剧的。 马槊虽然被砸偏了一些,但还是扎进了他的胸口,只可惜是右胸,不是左胸要害。 更让曾继感到震惊的是,薛仁杲在中招的瞬间,居然全力向后跳,借此卸掉了大部分的力道。 导致这一槊仅仅只刺进去十公分,并没有扎穿他的身体。 更让曾继惊叹的是,身体被挑空的瞬间,薛仁杲居然扭动上半身,从马槊的枪尖上脱离了。 乌云追电前冲了数米,这才降速转身,然而当曾继想去追击薛仁杲,给他致命一槊时,却发现对方早就冲进乱军之中,人影都看不到了。 “好家伙,中了我一槊居然还能跑得这么快,真不愧是一流武者……算你命大,不过就算你能活命,你的陇西军今天也难逃溃败的命运。给我杀,彻底击溃他们!” 没有了薛仁杲的阻挡,陇西军中再找不出第二个能阻挡曾继的人了。 很快,曾继就与重装骑兵队汇合,化为最锋利的矛,在陇西军的战阵中翻江倒海起来,而装甲战车大队更是以碾压之势在横冲直撞,再加上敌方主将薛仁杲重伤,多重因素加在一起,陇西军终于溃败了! 此时距离开战仅仅过去了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而已。 而位于数里外的高地上,李世民的五千精锐骑兵还在养精蓄锐,等待着最终的决战时刻。 就在这时,一匹探马急匆匆跑了过来,李世民与众将见状大惊。 “难道曾继败了?甚至于扶风失守了?!” 刘文静想到了最坏的结果,殷开山一脸不爽。 “不可能,曾兄弟的弩阵兵都是精锐,就算不敌薛仁杲的陇西军,也不可能这么快败下阵来的,也许是发生了别的情况!” “还能是什么情况?难不成是他正面打败了陇西军?如今探马回来是让我们提前出兵,痛打落水狗不成?” 刘文静虽然与曾继同属李世民阵营,但人家可是大唐开国功臣,资格老,出身高,哪怕是李世民平时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 不像同样出身不高的武士彟,很容易与曾继打成一片,刘文静有着这个时代贵族们的通病,那就是看不起平民百姓。 更何况曾继以前可是家奴,连平民百姓都不算,是贱籍! 再加上曾继这段时间并没有主动向他示好,所以刘文静根本看不上曾继。 就在殷开山还要争辩几句时,探马已经到了,结果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打了刘文静的脸。 “秦公,曾将军刚刚带兵正面击溃了陇西军,如今整个陇西军已经出现大溃败的情况,正朝着这个方向而来!” “什么?曾继正面击溃了陇西军?这怎么可能?!” 第157章 我想投降 李世民瞪了刘文静一眼。 “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曾继真的打败了薛仁杲?” “是的,曾将军先是用装甲战车平推过去,造成了陇西军的大量死伤,随后他亲自带领五百重装骑兵,直插陇西军的中军,更是与陇西军的大将薛仁杲大战在一起,最终击败了他。” “好呀!干得太好了!不愧是曾兄弟!” 殷开山一脸得意地看向刘文静,后者现在一脸的尴尬,根本不说话了。 李世民现在没工夫责备刘文静,直接拔出了马刀。 “所有人上马,准备出击!” 一声令下,五千精锐骑兵纷纷上马,与此同时,又有数名探马回来报信,确认了陇西军溃败的事实。 至此,李世民心中再无疑惑,一声令下,五千精锐骑兵倾巢而出,朝陇西军杀了过去。 此时溃败中的薛仁杲已经换了一匹新马,右胸口马槊扎出来的血洞,也暂时用衣甲包住,虽然不可能这么快就止血,但降低出血量还是能做到的。 就在薛仁杲想要将溃败的陇西军重新组织起来,重整旗鼓之时,李世民的五千精锐骑兵杀到了。 这下溃败再无阻止的可能,甚至就连薛仁杲都没有二话,直接打马逃离。 主将一逃,陇西军再难组织起有效的反击,之前十万大军,与曾继的弩阵兵交手,死了近三万,如今还有七万来人。 数量很多,如果能组织起来的话,照理来说不怕李世民的五千骑兵的。 毕竟陇西军的骑兵也不少,就算经过了一番消耗,现在也还剩下一半呢,可是兵败如山倒是难以阻挡的。 在溃败的过程中,这七万多的陇西军,比七万头猪的战斗力也强不了多少。 因此当李世民的五千骑兵杀到时,直接就玩起了割草游戏。 所过之处,陇西军成片成片的被杀,偶尔有几个反击的,也很快淹没在乱军之中。 这就好像后世的宋金大战,严格来说宋朝军队也有很多能打的人,也有不少杰出的将领,但架不住一神带四坑。 哪怕是战神降临,面对一群猪队友也会被拖累至死。 更何况在战场上,个人的武力值其实用处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那些电视电影中常出现的斗将情节,其实在真实的战场上是极少出现的。 几万人看着两个武将比武,你当是大型演唱会呢? 在溃败之势形成的瞬间,陇西军的失败已经难以避免,薛仁杲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带回更多的活人。 然而他先是被曾继打伤,气势大降,如今又遭遇了李世民的神兵天降,直接斗志全无,现在脑子里只想着自己逃命,哪还顾得上手下的兵呀! 一番大战之后,陇西军逃得逃,降得降。 “降兵交给曾继负责,你们跟着我一起杀过去,别给陇西军重新组织的机会,跟着我冲!” 李世民秉承着痛打落水狗的战术,根本不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直接带着五千骑兵就追杀了过去,等到曾继带着弩阵兵冲过来时,现场只剩下一地的降兵与死尸了。 “装甲战车虽然威力不错,但就是速度太慢了,就算是用马匹代替人力,也很难追得上全力逃跑的败军,果然冷兵器时代骑兵才是王者。” 感叹了一句后,曾继没有跟上李世民的脚步,他很清楚,接下来的大戏主角是李世民,他以及弩阵兵的作战任务已经结束了。 “先救治伤员,再将战场上那些没主的战马收集起来,最后再去管降兵,至于那些受伤没死的敌人,先不用理会他们了,能不能挺到战斗结束,就看他们的命够不够硬了。” 优待俘虏这种事情从来不在曾继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少在整个局势彻底稳定下来之前,他是不会去考虑的。 现如今战场上一片混乱,许多降兵还报着侥幸心理,这种时候就急匆匆的去救治他们,很有可能好心没好报,被降兵捅死。 这种事情曾继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所以那些受伤的降兵,就只能自求多福,期望自己可以活得更久一些,久到曾继自家的人都治好了,再来救他们了。 在接下来的一天时间里,李世民充分展示了大唐军神的风采,他带着自己的五千骑兵,一口气追出去170余里,杀得陇西军有如丧家之犬一样。 薛仁杲几次想重组人马,结果刚想停下来休息,李世民的铁骑就会如期而至,他们不得不再爬起来继续逃跑。 但人的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马的四条腿呢。 因此每一次被追上,都会有大量陇西士兵被杀,李世民的铁骑就像一头疯狂的狮子,而陇西军则是一头离开水的河马,虽然体重、力量这两方面占优,但完全没有斗志。 每次停下来,都会遭到狮子的撕咬,受到不同程度的伤。 久而久之,河马跑不动了,只能站在原地挨咬,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 最终当薛仁杲逃回天水时,十万大军已经只剩下一万人了,九成的人不是死了,就是成了俘虏。 当西秦大帝薛举看到自己受伤的儿子,以及仅剩下的一万残兵之时,吓得脸都白了。 天水王宫大殿内,薛举仔细听取着战报,无论是曾继的装甲战车,还是李世民的无敌骑兵,都让他感到绝望,到了这时,他问出了一个很哲学的问题。 “自古以来,有没有天子投降的?” 这话一出,西秦的首席谋士郝瑗目瞪口呆,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而禇亮则微微一笑。 “陛下,蜀之刘禅就是,天子投降并不新鲜。” 禇亮早在薛举兵分三路时,就已经对他失望了,因此这个时候直接对薛举灌起了毒鸡汤。 郝瑗见状赶紧打断他。 “陛下,如今大殿下虽然败了,但我们城池未失,兵源依然充足,还没到山穷水尽之时。况且李家打着匡扶天下的旗号,行的却是谋反之事,也没那么名正言顺,他们根本无力进攻咱们的。” 郝瑗一脸的声嘶力竭,就差指着鼻子大骂薛举是个铁废物,孬种了。 薛举见状只得打哈哈说自己刚刚只是开玩笑,并没有真打算投降。 这一幕看在禇亮眼里,自然是更加得失望,郝瑗的脸色也没好到哪去,不过对面的到底是自家主公,也不能真指着鼻子骂他,于是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西秦这边上演荒唐对话,而另一边刚刚得胜归来的李世民,来不及奖赏众将,直接带着人就来到了弩阵军的军营内,叫上曾继后,走到一辆装甲战车前。 “曾继,你真的是靠这种战车打赢了薛仁杲?” 第158章 扬眉吐气 “二公子,你很惊讶?这可是刚刚发现的现实,不会到现在了,军中还有人怀疑弩阵兵不能打正面战争吧?” 一听李世民的话,曾继就知道又有人在吹歪风了。 如果是以前,他还会谦虚一点,毕竟论官职,他并不是最高的武将。 论资格,唐军中比他老的人一抓一把大。 至于说出身地位,那就更不用说了,有些时候曾继就是想硬也硬不起来。 但现在不同了,正面击败薛仁杲带领的十万陇西军,一场没有任何水分的大胜,给了曾继底气。 而身为武将,一切都要以军功说话,哪怕你官职更大,但如果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军功,也照样得夹起尾巴来。 相较于文官,武将的官场相对来说更纯粹一些,这也是曾继一直都想上战场的原因。 真以为靠着穿越者那点知识,就能让李世民这种大佬高看一眼? 说白了,古人并不是没有能力,别的不说,孔圣人如何?那可是无论在世时,还是过世后,都得到高度评价的大佬。 可即便是孔圣人,他的仕途都不怎么样!由此可见在文官的世界里,能力高低只是次要的,出身才是关键。 这还是孔圣,你再说说工匠的祖师爷鲁班,有听说过鲁班当大官吗? 鲁班的能力绝对算是古时候的大发明家了吧?结果呢?当时的诸候也只是将他当成一个高级工匠罢了,所以说,没有出身,能力再高也得不到重用。毕竟只看能力,不看出身这句话听听就好,别当真,当真就会被打脸。 听出曾继语气中的报怨,李世民赶紧打哈哈。 “哪有什么流言呀,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曾继曾大将军的本事?以往那么多次战术研讨会,你已经证明过自己,而今天更是用战功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本事,我想从今往后,任何看轻你的人都会无地自容。” “二公子过誉了,战术研讨会是大家集思广益的地方,我只是出了一份力而已,可不敢贪功。至于说今天这一胜,我的作用其实也不大,更多的是弩阵军全军将士们全力撕杀出来的。至于说这些装甲战车嘛,算是在这一战中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 说罢,曾继从旁边卫士的手中接过一杆长枪,随后用力朝战车车箱刺了过去。 一声闷响过后,车箱外壳向内凹进去一块。 李世民见状,也拔出自己的宝刀砍了一刀,结果砍出了一个小口子,可也仅仅如此而已,想要一刀彻底砍裂车箱,威胁到里面的弩手,根本不可能! 殷开山等人也过来试了试,甚至于用上了战锤之类的重兵器,结果发现哪怕将车箱外壳砸变形了,也依然无法在短时间内摧毁车箱。 “车箱外面包裹的铁皮对于锐器的防御效果非常好,哪怕是用陌刀去砍,也最多砍个口子罢了,至于说战锤之类的钝器,也只是让它发现形变,想要一击打烂它,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车箱的三扇窗户分别搭配了三名弩手,以及上千只破甲箭,火力十足。任何敢朝着装甲战车冲的敌人,都会遭到连弩的迎头痛击,可以说,不论是步兵还是骑兵,敢跟装甲战车硬拼绝对是找死!” 李世民通过刚刚众人的一番测试,也看出了装甲战车的厉害,他虽然偏爱骑兵,但也明白正面对战,骑兵绝对不是装甲战车的对手。 当然了,骑兵也有骑兵的优势,那就是更高的机动性,打不过还可以跑嘛,在这个没有发动机的时代,马拥有最高的战场机动性,这一点无人能敌! “这么说,这种装甲战车岂不是无敌的?!” 殷开山双眼放光,已经准备回去后让自己军中的工匠也造一批装甲战车出来了。 “无敌太绝对了,在我看来,装甲战车虽然正面作战的威力十足,但限制也很多,并不能作为远征部队的常规武器。” “哦?说说看!” 李世民听到“远征”这个词,立刻就明白曾继话里有话。 “首先,装甲战车虽然已经尽可能的减重了,但还是比一般的马车要重一倍,这就注定用它来远征会拖慢行军的速度。其次,更重更大的车身,就注定它不能在山间小道上使用,像这一回的扶风城因为是关中的大城,官道又宽又平,所以还没什么,但如果进入陇西,进攻薛举的王都天水城,那里复杂的丘陵地形,恐怕装甲战车就无法行驶了。” 李世民微微点头,其实这也是攻城器具不能随军运输,只能现做现用的原因。 以古代的道路情况,是根本不能支持大型车辆通行的。 甚至在下雨天,连马走路都困难,不得不说,古代的基础建设还是太拉了。 “除了道路限制外,在机动性它也不行,就拿今天这一战来说,当陇西军开始溃逃后,这些装甲战车是追不上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远,这一回要不是二公子你从后路包抄过去,薛仁杲很可能会在远处重整兵力,到那时可就取得不了眼前的战果了。” 殷开山等人一听,纷纷暗赞曾继会做人,没有将功劳全占了,毕竟论杀敌数,他们的五千骑兵一点也不比弩阵兵差,甚至于后面连追了170里,论辛苦程度,可远比弩阵兵高得多了。 “所以二公子,如果你以后想在全军普及这种装甲战车的话,最好结合当时战场的情况。” “嗯,的确如此,再强的武器也要人来使用,那种打仗死板,只会一味硬拼的人,根本不适合领兵。” 这算是李世民在点刘文静等人,至于说后者听没听出来,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一场大胜之后,李世民大摆酒宴,给众将庆功,全军上下都难得喝上了酒。 而就在全军开宴会之时,扶风城大捷的消息也传到了长安,李渊看到后同样在大兴宫摆宴,庆祝这场大胜,甚至还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夸奖曾继有大将之风,奖赏了许多财物等等。 眼见李渊如此看重曾继,自然有一众墙头草开始顺风说好话,大赞曾继有才能,同时还说唐王慧眼如炬,于泥沙中发现了曾继这颗将星等等…… 听着大殿上众人的彩虹屁,李建成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他回头看向自己的第一谋士王珪,很显然,他那个调离曾继的想法又涌上了心头。 第159章 千牛卫大将军 秦公大军得胜归来,李渊在大兴宫设宴款待一众将士们,封赏的封赏,升官的升官。 而这其中最耀眼的自然就是曾继了,这一战的战报早就在大胜之后的第三天就被快马送回来了,因此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战的关键虽然是李世民的五千骑兵,但如果没有曾继在前面重创了陇西军,根本就没有李世民出场的机会。 毕竟论骑兵数量,以及战马的品质,李唐骑兵都远不如陇西骑兵。 再加上相差四倍的数量劣势,李世民如果冒然冲出去,只会羊入虎口,掀不起多大浪花出来。 后来李世民几千骑兵大破窦建德的数万大军,靠的是装甲精良的玄甲骑兵,也就是清一色的重装骑兵,现在的他可还没有那个本钱呢。 因此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一战的头功非曾继莫属。 曾继是得到李渊认可的人,自然没人敢在军功上给他穿小鞋,因此除了得到大量封赏外,曾继的官职再次升了一个大级,成为了正三品的武将。 本来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打了这么大的一场胜仗,甚至可以说一战将薛举的西秦政权打老实了,这还不升官的话,那就没办法服众了。 可是在几天后,曾继接到升迁调令时,却看到了政治争斗的苗头。 “千牛卫大将军?我成禁军统领了?” 沈若叶看到曾继震惊的表情,有些莫名奇妙。 “怎么了?不是升官了吗?正三品的话,应该比你之前的从四品宣威将军大了好几级吧?” “官当然是升了,但这个千牛卫大将军可不一般,这苗头有点不对啊!” “千牛卫怎么了?话说这个官称怎么这么怪?千牛?难道是给皇帝放牛的?” 沈若叶开了句玩笑,曾继也笑了。 “虽然里面都有牛,但意思可完全不同,在军中形容一把刀的好坏,有用杀牛的数量来衡量的,也就是说,用刀杀牛之后刀锋不卷,依然锋利的刀,才能被称之为好刀。” 沈若叶也是用刀的大行家,闻听微微点头。 “牛的肉质紧绷,牛骨更是较其它动物要硬,能杀牛而不卷刃,的确能算是好刀,但这跟千牛卫又有什么关系?” 曾继进一步解释。 “杀一牛是好刀,如果杀千牛后刀身依然锋利呢?” “杀千牛?!那绝对算是宝刀了,恐怕就是军中使用的陌刀,都不一定能做得到吧?” “对呀,所以说这世上最强的宝刀又被称为千牛刀!” 听到这里,沈若叶有点明白了。 “也就是说,所谓的千牛卫,就是一群装备了千牛刀的府兵?听起来待遇不错嘛!” “呵呵,待遇的确很不错,甚至称其为待遇最好的兵种也不过份,但你觉得装备了千牛刀的人通常会做什么事?” “装备那么好的武器,当然是上战场……不对,以历朝皇帝怕死的作风,一定会把最强的府兵留在身边,啊~~我明白了,也就是说,你成皇帝的保镖头子了?这不是变向的剥夺你的兵权吗?!” 沈若叶一瞬间就想到了其中的关键,所谓的千牛卫就是后世的皇家禁军,而千牛卫大将军就是禁军首领的意思,千牛卫大将军是不允许率军出征的,甚至连离开王都这种事情在没有得到皇帝同意前,都是不被允许的。 “明明打了胜仗,结果却明升暗降,剥夺了你的兵权,姓李的这是卸磨杀驴啊!” 曾继连咳了两声,沈若叶一脸不爽地瞪过来。 “怎么了?人家都欺负到你脸上了,你就这么忍了?” “女侠,我不是忍了,而是你这个比喻不太好,我可不是驴!” “哼,既然不是驴,那你想怎么办?” “当然是先当着啦,不管怎么说,千牛卫大将军也是正三品的武将,除了那些一二品的大佬外,我就是朝中最大的官了。再加上千牛卫执掌王都安危,手中的权力可是相当大的。” 沈若叶越听越皱眉,眼看就要暴发了,曾继赶紧补充。 “这只是暂时的,用不了多久,李渊自然就会将兵权还回来的,呵呵,这个时候就开始玩政治手段,太早了一点。” “什么意思?” 曾继微微一笑。 “到时你就明白了,李唐的江山还没坐稳呢,甚至就连这个长安,也远比他们想象中要风雨飘摇得多了,走着瞧吧。” 曾继正式升为千牛卫大将军,李世民这边当然是第一时间就得知了。 他立刻就找到了自己的老爹李渊讨说法,结果却被李渊骂了一顿。 “怎么?没有曾继你连仗都不会打了?就一定要他不成?” “父王,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难道保护我的安危就不重要吗?你应该清楚,现如今长安城内各方势力汇集,可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听话的,有小心思的人不少,甚至做皇帝梦的人也不在少数,说不定哪天就有人铤而走险,我如果不留一个能征善战的人在身边,岂不是随时都有可能脑袋搬家?” 对于李渊的这番解释,李世民是一个字都不相信的,但李渊这话又说得过于冠冕堂皇了,让他找不着反驳的理由,最终也只能接受了这个事实。 看到自己儿子生气的样子,李渊一阵心软。 “这样吧,我也知道这一回有点对不住曾继,新组建的左千牛卫就从他的弩阵军中抽调一万人好了,如此一来,你也能跟他有所交待了,剩下的两万人,你自行任命统帅吧。”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李世民也只能接受。 很快,曾继升为左千牛卫大将军的事情就在长安传开了,大部分头脑简单的人都来祝贺,但也有像房玄龄,刘文静这样的人看出了里面政治争斗的苗头。 秦公府,也就是李世民位于长安城内的家。 房玄龄,刘文静,杜如晦等人,一起聚在李世民身边,讨论着关于曾继升为左千牛卫大将军的事情。 “这是在削弱咱们的势力,秦公,有人对你如今的权势感到了威胁,开始眼红了!” 杜如晦是未来与房玄龄齐名的一代名相,所谓的“房谋杜断”说得就是他们二位。 此时的杜如晦虽然还没有贞观时朝那么高的官职,但在李世民身边已经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了。 其超高的政治能力,让杜如晦一眼就看出了整件事的本质,并直言而出,让整间房子内的气氛一下子压抑了起来。 第160章 政斗开启 刘文静虽然之前看不起曾继,但在这一次对战陇西军的战斗中,也看出曾继的确是把打仗的好手,更为重要的是,他如今是坚定的李世民派,曾继也是李世民的人,二者是同一阵营,如今曾继被明升暗降,他也有点兔死狗烹的感觉。 “秦公啊,这件事唐王怎么说?” 李世民脸色难看地将李渊的一番说辞复述了一遍,在场没有人是政治白痴,一听就明白李渊的理由不充分,但勉强又说得过去。 最为重要的是,如今命令都已经下达了,他们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已经没办法挽回了。 “秦公,曾将军那边……” “我已经找曾继谈过了,他虽然有些怨气,但也没多说什么。” “曾将军还是很识大体的,知道现在内部团结最重要,可另一批人就不这么想了,唉……这还没得天下呢,就开始窝里斗了,真是……” 杜如晦说话从来都是直来直去,一点顾虑都没有。 李世民看过来,杜如晦的目光没有一丝闪避。 “秦公,这件事应该不是出自唐王的本意,想必是世子那帮人出手了。” 所谓的世子,说得当然就是李建成了,相较于李世民在军事上的实力,李建成现如今在文官中的地位很高。 毕竟是嫡长子,未来李渊上位成为皇帝后,他李建成就是太子,李渊一死,人家就是下一任皇帝。 文官一般来说都很注重传统,再加上废长立幼是大忌,远的不说,杨广就是废了自己的大哥杨勇才上位的,虽然杨勇那个人也不怎么样,论能力远不如弟弟杨广,可是看看现在大隋的现状,就明白废长立幼有非常大的弊端。 因此,现如今的文官们,大部分都是李建成派,而李世民身边更多的则是武将。 外出打仗是李世民说了算,但官员升迁、调任等事情,可是文官说了算的,这也就是说李建成在里面的权力很大。 “我大哥……算了,先不说他了,现如今曾继的事情要如何善后,我不可能忍气吞声,什么都不做!” 李世民就是李世民,远没有一些电视中演得那么顾虑兄弟之情,论心狠手辣,李建成与李元吉兄弟两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他的对手。 一众谋士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杜如晦开口了。 “秦公,曾将军这个人的忠诚度如何?” “如晦~~曾继算是我的连襟,我跟他就算不是亲如兄弟,也是难得的知己好友,在忠诚度这方面你不用担心。” “既然如此,那这次他升为左千牛卫大将军这件事,也许对于咱们来说还是一件好事。” “好事?这从何说起?” 刘文静皱眉,他怎么想这也是一种削弱,不仅一万弩阵兵精锐要被分走,还走了一个作战能力超强的曾继,这对于李世民势力的削弱相当严重了。 “刘大人,现如今就算我们不想承认,但也不得不承认,世子那边已经将我们视为政敌了,而且随着唐王势力的扩张,秦公与世子之间的争斗只会越来越激烈,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甚至有可能兵戎相见,这一点你不否认吧?” 杜如晦的话简直语不惊人死不休,连兄弟相残都说出来了,吓得刘文静脸都白了,赶紧看了李世民一眼。 结果却发现,李世民虽然脸色难看,却没有制止杜如晦的意思。 这下子刘文静就明白,恐怕李世民的内心也已经想到了这一点,甚至有可能已经在盘算如何弄死自己的亲大哥了,这…… 现实过于残酷,刘文静不敢再往下想了。 “哪怕真如你所说,那曾继升为左千牛卫大将军又算是什么好事?” 杜如晦依然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如果事情真的进展到了最坏的一步,那么一名对秦公忠心无比,同时又在长安城拥有兵权的左千牛卫大将军,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恐怕比手握十万大军的边关将领要大得多了。” 在场所有人听了杜如晦的话,都感觉嗓子发干,现场的气氛压抑得让人呼吸困难。 最终,还是李世民打破了现场的宁静。 “好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曾继那边我会再去做思想工作,至于说剩下来的两万弩阵兵,我会让殷开山接手,他们两人私下的关系不错,应该可以顺利交接。” 李世民没有否定杜如晦的话,这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在场的人都是政治争斗方面的老手了,根本不用把话说得太直白。 李世民这边开始了自己的布局,而率先出招的李建成这边,同样在布局。 而他这个局的棋手,就是太原王氏的代表人物王珪。 “王大人,这一次虽然把曾继的兵权拿下了,还剥夺了他继续立功的机会,可左千牛卫大将军意义非凡,留他在长安可不是什么好事。” “世子请放心,这只是第一步而已,曾继毕竟刚刚立下大功,如今立刻就将他雪藏,恐怕不仅秦公那边不答应,就连唐王也不会同意,这件事还需要分几步走,不能一蹴而就的。” “哦?这么说你还有计划?” 王珪轻声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李建成听罢微微点头。 “不错,看样子由王大人接手这件事,是个明智的选择呀,去做吧,曾继算是我二弟手下的第一悍将,如今没了他,我二弟就是没了牙的老虎,嚣张不起来了。” 王珪犹豫了一下,有些谨慎的开口。 “世子,曾继虽然是名悍将,但秦公也不是等闲之辈,如果不下狠手的话,恐怕……” “王大人,世民毕竟是我亲弟弟,这件事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我只会打压他,其它的事情是不会做的,也不允许别人做,你要明白这一点。” 王珪沉默了一会儿,点头应允下来,但内心却升起了一丝阴霾。 一番交接之后,曾继这位新任的左千牛卫大将军上任了,而就在上任的第一天,他就展现了不一样的风格。 “曾继,你小子说的新鲜玩意就是这个?这不就是马球杆吗?” 在大兴宫的皇家园林内,李渊在一众文官与宫女的簇拥下,从一个兽皮袋子里抽出了一柄球杆,而曾继也抽出了一柄,只不过与李渊手中的有些不同,如果现代人看到这柄球杆,一定会第一时间认出它来。 “唐王殿下,这可不是马球,而是高……陆地马球!” 第161章 唐球 “高陆地马球?那是什么?” “不是高陆地马球,就是陆地马球,是一种与马球很像,但却不需要马的运动。” “不要马,还叫什么马球?” 李渊吐槽,但还是耐心地听完着曾继的讲解,而曾继所做出来的就是高尔夫球杆。 现如今的李渊虽然明面上还叫唐王,但实际已经是皇帝了。 大兴宫与皇家园林随便进,宫里的宫女也经常被他带回家,至于带回家去做什么,当然是保健身体啦,毕竟年纪大了,需要养生的嘛。 总之,曾继在看到这么大的皇家园林,却只能看风景,完全没有配套的娱乐设施后,就让吴四九等人赶工制作了几柄高尔夫球杆。 与此同时,还利用自己千牛卫大将军的特权,在皇家园林里挖了几个球洞以及果岭,在球洞上还插着小旗子,甚至于还让园丁将果岭的草割短,与四周区分出来。 如此改造皇家园林绝对是大忌,别说曾继只是一个千牛卫大将军,就算是李渊在理论上也没这个权力。 但谁让现在大兴宫的主人杨侑不过是个傀儡呢,按照历史,再过半年他就会让位给李渊,然后再过一年就会被暗杀,这种注定活不久的家伙,曾继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而李渊呢,还是那句话,这个人有一种帮亲不帮理的性格特点,只要是他认可的人,除非是造反,不然的话,他都会睁一眼闭一眼。 这样的性格不适合当皇帝,但绝对适合当朋友,而曾继就是少数几个被李渊认可的人,因此曾继做事自然是没有顾虑。 简单将高尔夫球的规则讲给李渊听,李渊有些兴趣了。 “听着到是有点意思,但跟马球相比,还是逊色不少啊。” “这是肯定的,马球的激烈程度几乎没有运动比得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马球有点过于激烈了,有时甚至可能会死人,这就注定像唐王您这样高贵的人,不适合亲自下场,哪怕您真下场了,别人也不敢玩命打不是!” “嗯,你说得也有道理,最近玩马球的确没以前尽兴了。” 李渊被拍得有些飘飘然了,而一众文官则听得目瞪口呆。 特么的拍马屁一向是他们文官的本职工作,如今居然被一个武官抢了,他们以后怎么混? 在这一刻,一众马中高手们有种碰到劲敌的感觉,纷纷提高了警觉。 “但这种陆地马球就不同了,大家各打各的,还可以边打边闲聊,唐王您甚至能边打球边处理国家大事,可以说,陆地马球是集高雅、社交、休闲于一身的运动,再加上有整片的皇家园林作为球场,也只有像唐王您这样的身份才玩得了啊!” “嗯~~~不错不错,曾继你小子果然有头脑,这样看来,这个陆地马球还真是不错。” 曾继再次展现马屁高手的水平。 “唐王殿下,其实陆地马球有些名不符实,不如您现起一个新名字如何?” “起名吗?让我想想~~既然这种运动只能在园林中玩,又由我来开创,那么就叫作唐球好了!” “好……好名字~~” 即便马屁功底已入化境的曾继,此时嘴皮都是一阵抽搐,其他人则听得目瞪口呆,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都紫了! “来来来,先打一洞看看,你们几个也来!” 李渊让曾继还有几个文官一起来,曾继则将挥杆的基本要领解说了一遍,李渊是有武功在身的,现在刚当上唐王,身体还没被后宫佳丽掏空,所以很快就学会了。 而那几个文官虽然体质一般,但乱世之中许多文官也是练武的,因此身体也还行。 几个人试着打了几杆后,也渐渐找到了感觉。 这个时代自然是没有高尔夫球车,只能用马车代替,而在坐车的过程中与李渊同乘,也的确大大拉近了君臣之间的距离。 李渊也发现了这件事,顿时就意识到曾继口中所说,这是一种高雅、社交运动的缘由了。 那些没被选上打球的文官见状眼睛都红了,纷纷找上曾继,询问打球的要领,甚至还索要球杆。 曾继直接让他们去找吴四九,到他那里订做球杆。 一时间,曾继通过高尔夫球,不仅讨好了李渊,还迅速接近了与众大臣的距离。 很快,唐球就在长安的权贵阶层传开了,自然也传到了李建成那边。 李建成从王珪手中接过一柄球杆,还试着挥了两下,感觉很不错。 “这是曾继发明出来的?陆地马球,还被父王命名为了唐球?” 王珪点头,李建成的表情很怪异,有点被曾继搞懵逼了。 “曾继不是刚刚上任吗?还有那么多的交接工作,他都不去做吗?居然有时间发明这种东西?” “世子,恐怕我们错估了曾继的能力,这个人不只会打仗,连拍……阿谀奉承这一套,他也非常在行。他今天的这番操作,直接就讨得了唐王的欢心,听说赏赐了他不少东西,都快赶上他打胜仗的奖赏了!” “更需要警惕的是,通过这个唐球,曾继迅速接近了与百官的距离,现如今有不少人都跟他成了朋友,这个人不简单!” 李建成听得嘴角抽搐。 “王大人,你是不是想太多了,曾继这小子以前在我家时就是个工匠,会做这些小玩意并不奇怪。他讨好我父王到是有可能,但说他通过一柄球杆亲近百官,这应该不至于吧?” “世子,我也觉得可能是想多了,但从之后的结果来看,曾继的确通过一柄小小的球杆,就拉近了与百官的距离,如果这是有意为之的话,那曾继这个人就太深不可测了。” “还有一点,刚刚您说千牛卫那边的交接工作,我也让人留意了,结果发现曾继的那些手下各司其职,不仅顺利接管了新的住所与职权,还没有一丝一毫的混乱,简直就像老手一样,这太可怕了!” 李建成听了也万分震惊,同样带过兵的他很清楚管理府兵的难度,你真以为他们愿意与府兵们同吃同住吗? 关键是你要是不营造一个能与府兵同甘共苦的人设,就根本指挥不动他们。 府兵一般都没什么文化,但却认死理儿,如果得不到他们的认可,到了战场上稍微给你耍点小手段,就能让主将孤军深入,最终被杀。 所以历朝历代的名将,都要把手下当兄弟看待,不然的话,早晚会被自己人阴死在战场上。 可曾继的兵居然完全没有这种顾虑,简直震惊李建成一整年。 “总之曾继这个人带兵有一手,拍马屁也有一手,现如今又深得唐王欢心,世子,我们需要加大对他的重视了。” 第162章 风靡长安 千牛卫大将军府,也就是曾继的府邸,曾继在沈若叶的帮助下脱下了自己的官服,其实就是一套轻型的皮甲,这就是千牛卫的标准服饰,毕竟只是守护皇帝的安危,并不需要上战场,没必要装备金属战甲。 况且在古代,刀剑之类的并不是违禁品,哪怕是老百姓都可以带着刀剑上街冒充侠客。 但战甲与弩却是百分百的违禁品,私藏这两样东西形同谋反。 而这两样东西中,金属战甲的管制最为严格,甚至就连正规府兵上战场,战甲都是单独运输的,除了因为过重外,还有一点就是防止谋反。 “我说你这又是唱得哪一出啊?陆地马球?唐球?这都是什么鬼名字?” 沈若叶站到院子里,手中也拿着一柄高尔夫球杆,轻轻一挥,一杆进洞! 这种需要手眼配合的运动,对于沈若叶来说真的没什么难度。 “还不明白吗?我这次明升暗降明摆着就是李建成出手了,而且把我调到千牛卫去应该只是第一步,他是不可能放我在这个位置待太久的,过不了多久,应该就会调我去别处,在这段时间更是会不断找麻烦。” 沈若叶拿高尔夫球杆当剑舞,听完曾继的分析,稍稍停了一下。 “也就是说,你今天故意讨好李渊还有百官,就是为了对抗李建成的找茬?” “没错,李建成虽然在长安势力很大,但再大也要听他老子李渊的,我如果能拍好李渊的马屁,以李渊那种帮亲不帮理的性格特点,到时一定会保我。至于说百官嘛,可不要小看了百官在李渊心里的分量,现如今李唐天下还没坐稳,很多地方都要听百官的意见,所以说这算是第二道保险。” 沈若叶听明白了,但表情还是不太好看。 “不管怎么说,还是太被动了。” “没错,就是太被动了,李渊再向着我,我也不可能跟李建成比,他们毕竟是亲父子,所以说打铁还需自身硬。” 说到这里,曾继突然笑了起来。 “怎么了?都被人欺负到脸上了,你还笑得出来?” “不是,我突然想到了李靖,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位智者呀!” “李靖?他不是跟着李道玄南下了吗?” 曾继点了点头,随后叹了口气。 “李靖这步棋走得好呀,他很清楚李渊不喜欢他,留在长安不仅得不到重用,说不定哪一天就被找个借口杀掉了。” “所以他主动提出要南下,去平定南方的叛乱,那里距离长安很远,李渊就算是想杀他也会很麻烦。其次只要李靖能在南方立下军功,到那时李渊也就没有借口杀他了。而李孝恭虽然是宗亲,但这个人当将军还行,当统帅却差了点,李靖在他手下可以尽展所长,弥补李孝恭的不足。” 沈若叶恍然大悟。 “我懂了,这就是他不跟着你,也不投靠李世民的原因。因为跟在你们两人身边,根本就轮不着他出谋划策对吧?” “不错,我还好说,像李世民那种控制欲极强的人,本身又有极高的统率能力,李靖在他手下只能听命行事,如此一来,跟殷开山、长孙顺德那样的普通将军又有何不同。再加上他是后加入的,就更加没有发挥的空间了。” “李靖的确很机灵,但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很简单,李靖算是间接给我指了条明路。” 沈若叶先是一愣,随即将球杆一扔,看向了曾继。 “你也想单干?” “不错,以前我的打算是抱紧李世民的大腿,混一个开国功臣位子,然后等国家稳定了,直接躺平吃老本就算了。可现在看来,最少在李世民当上皇帝前,我不仅要立军功,还要建立自己的势力,只有拥有自己的势力,别人才不敢动我。” “总是跟在李世民身边,永远不能独当一面的。” “那你有什么打算?千牛卫应该不能离开长安吧?” 曾继微微点头。 “千牛卫当然不能离开长安,但我在千牛卫大将军这个位置注定待不久,以李建成那帮人的脾气,最多半年,就会把我踢出长安,发配到远离李世民同时又很危险的地方。” “那会是哪?” 曾继冷冷一笑。 “现在对于李唐政权来说,最不敢惹的敌人是谁?” 沈若叶一瞬间就想到了。 “东突厥!!” 随着唐球名声的传开,再加上李渊亲自下场,很快这项运动就在长安火了。 特别是那些大户人家,他们虽然没有皇家园林改造的球场,但自家的花园也行呀。 这个时代的大院子,可远不是现代的四合院可比,与其说是院子,不如说是公园来得贴切一些。 特别是一些官员的府邸,建一座小型的高尔夫球场完全没有问题。 而随着唐球的风靡,各种球杆也应运而生,它们以曾继的球杆为蓝本,加上一点小小的改造,随后就成为长安城最热销的产品,甚至带起了一条产业链。 对此,曾继到也没说什么,早年他还跟李世民等人大讲知识产权的事情,但生活过一段时间后他就明白,这根本行不通。 在一个连户籍制度都只能在大城市推广的时代,指望知识产权能推行开,简直是做梦。 至于说成为专利局,配备专门的军队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那也只能等天下稳定之后推行,现阶段哪只能想想而已。 关于球杆的售卖,曾继全都推给了吴四九,让他自己看着办,能赚多少算多少,自己一分不要。 解决了球杆的问题后,曾继回到了过去上班下班的生活。 也就是早上到千牛卫去视察一番,天黑之后回家,偶尔值几个夜班这样。 突然闲了下来,曾继终于有时间从事化学的研究了。 化学,绝对是人类从冷兵器时代,进化到热冷器时代的关键。 甚至称其为奇异点都不过份,没有化学,未来的许多东西都是妄想。 而曾继虽然不是化学专业的,但一些基础的东西还是懂的,而他研究化学的首要目标并不是做火药,而是为了炼钢! 现如今李唐的冶金技术已经冠绝当代了,但在曾继看来还是太差了。 不说别的,他一直心心念念的弹簧钢,却总是做不出来,因此他这段时间准备专攻炼钢添加剂的研究,将李唐的冶金科技树再点亮几个分枝! 而就在曾继这边为大唐钢铁帝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之时,薛举的西秦政权又开始作妖了。 “唐王,有线报传回,西秦薛举派使者前往突厥了!” 第163章 三方对峙 听到薛举派使者前往突厥,正在陪着李渊打高尔夫球的一众大臣纷纷色变,而李渊却一脸的不屑。 “这个西秦霸王还算有点头脑,知道正面打不过我们,想到找外援了。可惜呀,在与突厥打交道这方面,他还是太嫩了。” 李渊很清楚突厥的德性,用今天的说法,这个时代的东突厥有点像大漂亮国,又或者是二战暴发前的大英,最喜欢做的就是玩离岸政治,插手别国内政。 无论是大漂亮,还是二战前的大英,以及隋末的东突厥,他们最终的目的就是混水摸鱼,大发战争财而已。 因此东突厥不会成为救世主,你去求助它就答应吗?怎么可能!他们肯定会两头下注,争取利益最大化。 李渊对此早就心知肚明,因此连朝都没上,直接就在高尔夫球场上,与几个大臣商量了几句后,就决定派宇文歆出使突厥,来一场外交战。 当然了,宇文歆肯定不能空手去,会带很多财物以及美女,在这方面,占领着长安这个富庶之地的李渊,肯定是比薛举更有钱的。 以东突厥见钱眼开的德性,这场外交战想打赢并不困难。 果然,一个月后,当宇文歆回来时,东突厥那边已经有了回复,他们跟李渊的友谊依然存在,薛举是谁他们根本不知道! 在这场外交战结束的同时,时间也来到了公元618年,这一年对于隋朝来说是最黑暗的一年,同时也是国号最多的一年,各路反王纷纷称王称帝,国号一个接着一个,但被后世熟知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武德元年! 刚刚渡过最寒冷的时节,李唐这边就又要出兵了,而这一回的目标是东都洛阳! 没错,李渊终于决定对洛阳下手了,而此时洛阳那边王世充与李密这对冤家还在对线,从现有的成绩来看,李密优势很大,几次都上了高地,对王世充的高地水晶发动了冲击,可以说,要不是洛阳的城防很扎实,硬打损失巨大,恐怕洛阳早就易主了。 而此时李渊则派出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没错,也许是感受到了二弟的威胁,这一回李建成也领兵出发了。 李渊任命李建成为左元帅,李世民为右元帅,两人带兵十余万进攻东都。 而在进兵的过程中,还将一直坚持着不降的屈突通给招降了。 没错,屈突通直到现在还在坚持,也算是为大隋进忠了。 只不过随着李唐大军的到来,他自己虽然还想坚持,但手下们却不想啊! 本来粮草就已经吃完了,每天都有饿死的人,现如今李唐十余万大军又开了过来,拿头去打啊? 所以说,李唐大军一到,府兵们也不管屈突通了,直接打开城门投降,屈突通见状尽管万分不愿,但也知道大势已去。 最终屈突通朝着江都的方向连磕了三个响头,大哭几声后,也加入到了投降的行列之中…… 有了屈突通这一万余名降兵的加入,李唐的军队更加强大,随后到达洛阳附近,开始与李密的瓦岗军对峙起来。 此时的瓦岗军正是实力最鼎盛的阶段,不仅总兵力超过了四十万,而且因为占领着洛口仓的关系,粮草充足! 这个时代,粮草就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有粮就有兵,有兵就有权! 反观洛阳的王世充,虽然拥有天下数一数二的坚城,可连续一年多的激战,洛阳城内的粮草早就没了,现如今洛阳城内每天都有饿死的人,当兵的都快没饭吃了,更别说百姓了。 可以说,洛阳城内现在就是地狱! 但不管怎么说,王世充手上还有数万兵力,还保有一战之力,因此当李唐军队开过来时,洛阳战场形成了三方对峙的局面。 就在洛阳那边雷声大,雨点小的对峙之时,位于长安的千牛卫大将军府内,一道白炽般的火光迅速亮起,直接将一把菜刀烧出了一个洞! 曾继双手握拳,兴奋得直接原地起跳,而沈若叶则满脸震惊地看着那把菜刀。 “好可怕的火焰,我从来不知道火焰居然还有白色的,而且温度居然这么高,连铁都能烧穿!这要是烧到人身上,岂不是瞬间就被烫死了!?” “差不多吧,不过这种镁可不是用来烧人的,更不是用来生火的,这是一种高效的助燃剂,是用来炼钢的!” “炼钢?的确,这么高的温度,的确能用来炼铁,但能不能炼出钢来就不好说了吧?难道说只要温度高,就能把铁变成钢?” 身为玩刀的大宗师,沈若叶对于钢刀可是非常向往的,虽然说哪怕是一根树枝,在她手中都能成为杀人的利器,但如果有一把全钢打造的宝刀,她甚至可以在战场上玩割草游戏!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旦敌人着甲后,即便是沈若叶,也要瞄准没甲的部位打,正面攻击有甲保护的地方,还是相当费力的! 并不是说击不穿战甲,只不过身为一名刺客的沈若叶,作战时是最讲究效率的,能用一分力杀敌,为什么要多耗几分力呢? “想要炼钢,高温只是一方面,还要控制炭元素的比例,添加一些元素,另外在出炉前,还要注入一定的抗氧化剂,钢铁一旦氧化,质地就会大幅下降。这种镁元素是助燃剂,用来提高温度的,其它的元素我还要继续研究,而且就算全都研究出来了,也还要进行大量的实验,找出最佳比例才能炼出优质的钢!” “感觉好麻烦啊~~我还是去练剑了,感觉还是练武最适合我,对了,你也不要松懈了,练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可是你说的,没忘记吧?” “当然没忘,每天三小时的练武时间,我可是一直有遵守的!” 将提炼金属镁的过程记录到实验日志上,随后曾继将所有实验用品收拾好,拿着一把木剑就开始与沈若叶对练了起来。 “对了,不久前洛阳那边传来了最新战报,李唐军与瓦岗军试探性地交手了一次,好像谁也没占到便宜,随后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对峙,还真就像你说得那样,这一次出征根本不会有结果。” 曾继对着沈若叶的下三路连刺数剑,结果被沈若叶轻松闪开的同时,被一脚踹飞。 曾继在半空中一个空翻平稳落地,再次提剑冲过来,施展地蹚剑法,总之就是认准了沈若叶的下三路,而且他一边猛攻,还有精力说话。 “以李唐现在的军事实力,想要吃下瓦岗军根本不可能,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联合王世充,但想联手,王世充就必须要打开洛阳城门放李世民他们进去,可是一旦李世民进城了,还会对王世充客气吗?” 沈若叶一记太极推手将曾继推飞,这招甚至还是曾继告诉她的。 “王世充又不傻,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所以说呀,这一战根本不会有结果,李渊这次出兵有些草率了,不过也无所谓,反正再过不久,那件大事一发生他们就会退兵了。” “啥大事?” “呵呵,到时你就知道了!” 第164章 年号武德 虽然在洛阳战场,李唐军没什么建树,但在关中的战场随着薛举政权的那次大败,关中南部再加上扶风、河池等城,纷纷向李唐政权投降,或者用投诚更贴切一些,因为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派兵去打,直接就过来投了。 不得不说,李渊那个匡扶社稷的旗号还是很管用的。 他要是也像那些反王一样,上来就造反,恐怕就没那么多人过来投诚了。 毕竟在古代,大义这种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真实存在的。 哪怕杨广已经如此不得人心了,但只要他一天没死,这个天下就还是大隋的,任何人跳出来造它的反,都会遭到那些忠心之人的反抗。 这也是众多反王林立的现在,只有李渊一路顺风顺水,反观李密等人,几乎每一城每一地都是真刀真枪拼出来的,从效率上来看,李渊的做法明显更高明。 可以说,现如今整个大隋王朝虽然已经风雨飘摇到了极点,但只要杨广还活着,就还没有真正灭亡。 然而…… “报~~太上皇在江都被宇文化及等人杀害!” 长安城,大兴宫,早就可以带剑入朝的李渊,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惊天的消息。 “消息属实吗?太上皇真的遇刺了?” “千真万确,如今宇文化及已经带着十余万骁果军,朝洛阳去了。” 李渊立刻站了起来,回来踱步。 杨广的死,对于李渊来说就像是封印解除,本来他这段时间装忠臣已经装得有些烦了,天天挖空心思怎么当皇上呢。 可是杨广虽然被他封为了太上皇,可天下大部分的人还是认杨广这个皇帝的,哪怕都知道他是个昏君,可昏君也是君呀! 现在好了,杨广死了,而且最妙的是,杀他的还是宇文化及,不是他李渊,这既全了他忠臣的人设,又能彻底将大隋王朝踢入历史的垃圾桶,一举两得。 现在李渊的内心读白用一句名台词最能形容。 “我不装了,摊牌了!” 公元618年三月初十,宇文化及在江都发动政变! 十一日凌晨,杨广被抓,最终被令孤行达勒死,享年50岁。 由于杨广没修自己的陵墓,死后只用几块木板做了一个简易棺材,然后就没人管了,直到八月末,才被江都太守陈凌安葬在离宫西侧的吴公台下。 这位前半生辉煌,甚至有望竞争千古一帝之位,后半生不断作大死,最终惨淡收场的隋炀帝,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人生。 正所谓“是非功过转头空,青山依旧在……” 算了,他配不上这句词,总之随着杨广的死亡,各地的动乱越发激烈了。 四月初四,与瓦岗军对峙月余的李建成与李世民兄弟二人班师回朝,这一战除了收服了屈突通外,再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战果了,可谓是劳民伤财,就算不是败仗,但也没好到哪去。 四月下旬,南方的萧铣称帝,并迁都江凌,拥兵四十万,成为了南方最大的叛军势力,又或者说在杨广身死的现在,已经不能称其为叛军了。 而李渊派往南方的大军由李孝恭统领,兵力虽然比不上萧铣,但他有大唐另一位军神李靖相助,萧铣的灭亡已经不远了。 不过现在的李渊并不关注南方的战事,因为对于他来说,还有另一件大事要做。 五月十四日,隋恭帝杨侑正式禅让皇位于李渊,李渊在三番推辞之后,于五月二十日正式登基,改年号为“武德”由此拉开了大唐近三百年的辉煌历史! 成为皇帝后,李渊当然要大封天下! 六月初一,李渊任命李世民为尚书令,裴寂为右仆射,刘文静为纳言,屈突通为兵部尚书。 六月初七,封李建成为太子,李世民为秦王,李元吉为齐王,其余像李神通,李孝基,李孝恭都封了王。 这一次随着李建成李世民出征的一众武将也都升了官,曾继由于没有随军出征,因此还是正三品的左千牛卫大将军。 而到了六月初十,修整了半年的薛举再次出兵攻唐了。 这一次带兵的依然是薛仁杲,已经养好伤的他,发誓要一雪前耻! 而这一次他的行军路线是攻打泾州,战场则设在一个叫浅水原的地方,初唐最重要的战役,第一次浅水原大战即将开打! 这一次,李渊再次让李世民带兵出征,势必要击溃薛仁杲! 就在李世民这边做着出征的准备时,洛阳战场那边则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宇文化及这个草包在干掉杨广后,又经历了数次叛乱,差点被手下砍了脑袋。 到最后,宇文化及就像是被裹挟着一样,带着十万骁果军朝洛阳而来,进入到了这个时代,最残酷复杂的战场,洛阳战场! 迎击的人当然是此时风头最盛的瓦岗军,结果一番大战,战果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李密与宇文化及居然拼了一个两败俱伤?! 明明兵力占优,还拥有充足粮草的瓦岗军,居然被打得差点崩溃了,甚至就连李密本人都在乱战时中箭落马,要不是秦琼杀出一条血路冒死救下了他,我们这位蒲山公就要丧身于此了。 瓦岗军遭到重创,对面的骁果军也没好到哪去,本来就没有粮草的他们,这一回有点背水一战的感觉,再加上他们本来就是天下少有的精锐,这才能打出这样的战果。 但这一战毕竟还是没有取胜,当瓦岗军重整残部之后,他们的机会就没有了,最终宇文化及只能带领残部进入河北地界,准备去那里抢地盘。 而此时的河北,正是窦建德的地盘,窦建德虽然不是贵族出身,但很有政治眼光,眼看宇文化及这个弑君之人到自己地盘上来了,立刻打着为杨广复仇的旗号杀了过来。 洛阳这边,经此一战的瓦岗军则由盛转衰,王世充则看准了机会,开始准备最终的决战了。 长安这边,即将出征的殷开山接到了曾继设宴的消息,欣然前往。 一番娱乐过后,曾继拉着殷开山的手说道:“大哥,我嘱咐你的事情你可要上心啊,行军途中所喝的水一定要烧开了再喝,千万不要喝生水,切记切记!” “放心吧兄弟,虽然麻烦了点,但你训练的那些弩阵兵素质很高,这些规定一定能严格遵守的。” 酒过三巡之后,曾继亲自将殷开山送出了大门口,看着远去的马车,曾继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那群小子最终会有多少人活着回来……” 第165章 瘟疫横行 新封为秦王的李世民,是六月下旬出征的,包括两万弩阵兵,这一次李世民的总兵力达到了十一万,算是历次战争中,他率领兵力最多的一次了。 与此同时,这场浅水原之战对于新建立的大唐来说也意义重大。 站在长安的西门城头,曾继微微叹了口气。 “这一战对于大唐来说至关重要,一旦失败,薛举政权就能长驱直入,一路打到长安来。而长安的城防又是这个德性,形势不乐观呀!” “咦?我怎么听着你好像很悲观?李世民不是被你誉为大唐战神的吗?战神还会打败仗?” 沈若叶就陪在曾继身边,自然听到了曾继的话,这让她很惊讶。 “谁说战神就不会打败仗,常胜将军这种东西纵观整个历史也是少有的!” “是吗?可如果论战绩的话,你不就是常胜将军吗?” “我?我才打几仗呀?再说了,以前的那些仗都是有优势的情况下胜的,优势局要是都打输了,那还当个屁的将军,但这一回李世民面对的可不仅仅是劣势,甚至有可能是死局,哪怕是一代战神,也有应付不了的局面,希望我的担忧是多余的吧?” “劣势吗?” 沈若叶感觉很奇怪,因为在她看来,薛仁杲的军队与大唐的军队在数量上差不多,而武器装备上反而是大唐的更强大,再加上李世民这个被誉为战神的存在,怎么看都是大唐这边优势局,哪里劣了? 曾继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关于第一次浅水原大战,史书上的记载本来就很矛盾,身临其境之后曾继早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只能把史书当成一个年表来看。 也就是说,发生的那些大事件,史书应该不会记错。 但在一些细节上,却绝对不能全信,毕竟后世的那些史学家也不过是照着遗留下来的史书记录的,说白了,他们也不过是史料的搬运工而已。 如果史料本身就被人修改过,或者有所遗失的话,那么真实的历史就永远不可能出现。 大事上应该没问题,但小事十有八九都是传闻甚至是小说改编的,真全信那你就太天真了。 “回去吧,昨天吴四九告诉我,又有一批新矿石到货了,我准备在一个月内配制出抗氧化剂,有了它之后,就可以进行初步的炼钢了,到时先给你做把龙泉剑!” “龙不龙泉无所谓,我到是对你说的各种刀具很感兴趣,就是那些可以藏在衣袖里,裤腿外侧,甚至是靴子里的刀具。” “啊,我明白了,只要炼钢术升级完成,这些完全没有问题。” 七月初,李世民的大军到达了浅水原战场,然而刚一到,李世民就病倒了。 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赃东西,又或者是感染了风寒,总之是上吐下泻,堂堂一个二流武者,居然下不了床了! 而更让人感到惊恐的是,随着李世民的病倒,类似的症状开始在军中传开,很快就有上万人病倒了! 随军出征的刘文静赶紧让人将所有生病的府兵集中起来隔离,然后让随军的大夫想办法医治,可惜几天过去了,不仅情况丝毫没有好转,相反被传染的人越来越多,总共十一万人,居然有三分之一都病倒了。 李世民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强打精神将一众将领召集起来,让他们坚守不出,并且严格封锁消息! 众将领命之后,李世民又详细询问了一下各军的情况,在得知生病的人数已经超过三万之后,表情变得越发难看起来。 就在这时,轮到殷开山汇报了。 “我那边生病的人到是不多,也就一千来人吧。” “什么?多少人?” “一千来人,我已经将他们都隔离起来了,除了大夫,他们不会与任何人接触,秦王请放心!” 李世民赶紧摆手打断他。 “你那个军应该有近三万人吧?居然只有一千人生病?!” “是的,不过秦王你也知道,我那个军中有两万来人都是曾兄弟训练出来的弩阵兵,本身体质就好,所以生病的人数少也没什么!” “不对,我身体也好,不也照样病倒了?你再想想你的军营里还有没有别的情况,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才导致你那边的病情得到了控制才对,快点想想,这可是此次成败的关键!” 李世民表情凝重,刘文静等人也看了过来,搞得殷开山有点小紧张。 “啊!我想到了一件事,不过这跟生病应该没关系吧?” “什么事?现在情况危急,任何线索都不能放过!” 看到李世民与众人着急的样子,殷开山也不敢卖关子。 “是这样,在出征前曾兄弟请我喝酒时曾经提过一件事,那就是大军出征后,府兵们的饮用水必须要烧开了再说,任何人都不能喝生水,哪怕是流动的河水也不能喝,我当时也应允了,毕竟弩阵兵本身就纪律严明,不喝生水早就是他们的习惯了,我只是将这条军规普及到普通士兵身上而已。” “不喝生水?这有用吗?” 刘文静感觉这有点扯蛋,如果不喝生水就能防病,那所有大夫都应该拉出去砍头,这么简单的防病手段都不懂,还行什么医啊?! “去把军医叫进来!” 李世民发话,很快军医们就被叫了进来,殷开山又将烧开水的事情说了一遍,几个军医一听自然是一脸的不以为然,认为开水如果能治病的话,那还要汤药干嘛? 他们这些专业人士都这样说了,众将也感觉这很可能只是巧合,喝熟水与治病应该没什么直接的联系。 然而就在这时,房玄龄说话了。 “喝熟水这种事情听起来似乎很不靠谱,但你们告诉我要如何防病?现在每天都有几百上千的新病人,证明简单的隔离并不能阻止病魔的传播,你们还有别的办法吗?” 面对房玄龄的质疑,几个军医也不敢打保票,毕竟在他们看来,数万人一起生病,这已经是一场瘟疫了,而瘟疫从来都是医者最头疼的事情,光靠他们几个根本想不到控制的方法。 “玄龄你的意思是?” 房玄龄朝李世民拱了拱手。 “秦王,既然现在军医们也是束手无策,我看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先全军推行烧开水,看看效果!如果真的有效,那咱们就算是逃过一劫,如果没有效果,也最多损失一些木柴而已,现如今气温并不低,木柴的重要性远不如冬天。” “好,就这样去执行吧!” 第166章 无力回天 转眼就过了半个月,这个半月中唐军坚守不出,任凭薛仁杲如何骂阵,也坚决不出战。 与此同时,全军上下所有的饮用水全部烧开,然后才能入口,谁要是敢违抗军令,直接就是十军棒伺候,没有二话。 在严格的军规限制下,全军总算是将烧开水的制度推行开了,而效果也是喜人的。 之前每天都要有几百上千的新病人出现,但到现在,新病人基本已经没有了,除了最开始接近四万的病人外,剩下的七万余人都是健康的,算是逃过了一劫。 房玄龄与刘文静等负责后勤的官员见状,全都长出了一口气,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这回真是要感谢曾将军了,没想到他都已经离开了,居然还能帮到咱们。” 一向看不上曾继的刘文静,这回也改了口。 “是呀,这已经算是一场瘟疫了,一旦扩散开,恐怕全军都会病倒,真要是到了那时,薛仁杲强攻的话,我们拿什么抵抗?所以说,曾将军这回是救了咱们所有人的命!” 房玄龄满脸的感慨,随后说道:“现在疫情虽然得到了控制,但已经病倒的人却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看样子烧水只能防病,治病还是要靠药物。但现如今病人太多了,药材根本不够用。至于说新的药材,短时间内也根本凑不齐!刘大人,眼下这一战恐怕……” 房玄龄现在还只是一个后勤人员,官职并不大,而刘文静则是李世民之下的第一人,特别是在李世民病倒的现在,全军的一切动作都是刘文静说了算的。 “不行,现在绝对不能撤军!一旦我们在这里撤了,薛仁杲就会长驱直入,一路杀到长安去,所以我们必须死守!” “话虽如此,但现在我们只有七万军力了,而且士气大落,反观薛仁杲那边却是斗志高昴,这要是开打,情况相当得不妙!” “我明白,可正如此,必须要用一场胜利来提升士气才行。” “胜利?刘大人,秦王殿下之前可是说了,现阶段我们只能坚守,不能出兵的!” 刘文静一摆手。 “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形势已经变了,我想就算是秦王,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决定,我意已决,你不要再多说了。” 刘文静转身离开,去找殷开山等将领开作战会议去了,房玄龄虽然觉得这个时候开打恐怕会很危险,但也知道继续拖下去,唐军的士气只会不断下降。 另外十余万府兵,再加上后勤人员等等,总人数超过了二十万人,这么多人每天光吃喝就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时间拖得越久,消耗就越大。 大唐刚刚建国,家底可没那么厚,根本耗不起的! “真是时也命也,曾将军刚刚被调走,我们就遭遇了这种局面,难道这是上天对大唐窝里斗的惩罚?” 房玄龄在这里疑神疑鬼,但却毫无办法,一来他官职太低,又是文职,在军事这方面没什么发言权。 二来浅水原之战事关重大,他们这边如果真的败了,新建立的大唐王朝不仅会遭到重创,甚至有可能覆灭! 这可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在后世的史学家看来,浅水原兵败这件事,完全可以跟贞观初年的白马之盟相提并论,都可以说是李世民人生的重大污点! 甚至于白马之盟还能说是被突厥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对方不讲武德搞偷袭,但浅水原之战的失败,却是李世民实打实的败仗。 甚至要不是老天爷给他开挂,新建立的大唐帝国都有可能迁都,重新被打回太原老家! 不论房玄龄如何担忧,刘文静那边已经与众将定好了出战的基调,接下来就是如何进兵,如何打仗了,在这方面房玄龄就更插不上话了。 至于说此时的李世民,已经从上吐下泻发展到了发高烧,现在他每天都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让他站出来主持大局,根本就不现实! 长安城,已经改名为太极宫的大兴宫内,曾继正带着人在巡逻。 说是千牛卫大将军,其实跟保镖头子也差不多。 不仅权力受限,而且在长安城内不仅老百姓多,官员也多。 一块板砖扔出去,没准就能砸到一个一品大员! 当然了,这是开玩笑,但也能侧面说明,想在长安当官并且当个有作为的好官,远比在别的地方要难。 可能你当街抓个小偷,人家姐姐的老公的爹就可能是你的顶头上司,你说这人还怎么抓? 虽然说千牛卫只服务于皇家,但长安城里的皇亲也多啊,都说官二代嚣张,但如果跟皇二代一比,官二代一个个的都能被评为五好市民了。 “将军,昨天又抓了一个皇亲,这已经是最近的第五个了,这些皇亲就不能踏实一点?天天闹事真是闲的!” 唐礼现如今是曾继的副手,鉴于曾继上班就是走过场,因此左千牛卫真正管事的人其实是他! “不用顾虑太多,照章办事就行,他们要闹的话就让他们来找我,你不要有心理负担。” “我明白……不过将军,这样真的没问题吗?这些皇亲驸马啥的虽然没什么官职,但人脉很广,万一……” “呵呵,大不了就是被贬出长安呗,天天窝在这里你不觉得很无聊吗?” 唐礼一听就明白了。 “将军,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请您一定要带上我!” “你确定?千牛卫这个工作虽然容易受夹板儿气,但待遇可是全军最好的,想过安稳日子的话留在千牛卫是个不错的选择!弩阵兵中可是有不少兄弟都想进千牛卫当差的。” 唐礼摇了摇头。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当初我就在一家人的墓前发誓,不把突厥击溃势不为人,留在千牛卫可杀不了突厥人!” 曾继轻轻拍了拍唐礼的肩膀,没有说话……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在太极宫四周都是不允许骑马的,更别说宫内了,而只有一种职业以及一种情况可以骑马,那就是军情急报! 曾继赶紧扭头望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正好看到一名风尘仆仆的驿卒,他的背上背着一个红布包裹,也就是军情袋。 曾继靠着鹰一般的眼力,仔细打量驿卒的表情,发现对方焦急之中带着一丝惶恐,顿时就知道大事不妙。 “唉……果然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以人力改变历史这种事情,可不是随便说几句话就能做到的!” 第167章 杀人不用刀 唐军大败,近五万人被杀,剩下的六万余人也多多少少带伤,如今已经退守城池,无力再战。 一石惊起千层浪,太极宫内的气氛凝重,李渊的表情阴沉如冰。 “刘文静误我!!” 李渊阴着个老脸开始怒吼,没办法,儿子不能骂,那就只能找个能骂的了。 正巧,刘文静是这一次出征的二把手,同时又是李世民病倒后的指挥官,更为重要的是,刘文静虽然说资格老,功劳大,还是大唐的开国功臣之一,可却不是李渊的朋友。 这简直就是完美的出气筒,于是李渊一声令下,刘文静的官职被一撸到底,要不是有人求情,甚至可能被法办了。 听着李渊对刘文静的一系列处理,同样有资格上朝的曾继微微扭头扫了文官第一位的裴寂一眼,发现后者的脸上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陛下,如今大军虽然败了一场,但还保有相当的实力,接下来只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把病养好了,就可以再战,您不用太过担心。” 裴寂站出来打圆场,避免其他武将被追责,李渊当然也知道现在不是处理武将的时候,所以就借坡下驴。 “你说得对,咱们这回只是暂时受挫而已,来人,立刻修书一封送往河西走廊,我要探探李轨的口风。另外马上启动长安周边的募兵活动,给我重新组建一支十万人规模的军队。” 军事上打了败仗,李渊就不得不使用政治手段了。 而这个政治手段的目标就是位于河西走廊的李轨政权。 李轨政权的地理位置在河西走廊上,正好位于薛举的西边,如果李轨政权可以跟李渊联手的话,那么就可以对薛举形成东西夹击之势! 本来薛举就在李轨的手上吃过亏,这才不得不朝长安进兵,一旦李轨抄他后路,那薛举就会陷入两面作战的劣势之中,就没办法全力以赴的进攻大唐了。 很快,一封由李渊亲手写的信,就传到了河西走廊的李轨手中。 信的大体意思就是。 “你我两人五百年前是一家,哥现在当了皇帝,想封你当个凉王,你看吼不吼呀?” 本来李渊也只是试探性的发个空头支票而已,没报太大的希望。 换成有点政治能力的话,都知道李渊在忽悠人,就算想谈,也要讨价还价一番,可也不知道是李渊的威望太高了,还是李轨真信了五百年前是一家这套鬼话,总之他居然真的同意了! 不仅同意了,他甚至还屯兵于薛举政权的边界,做出了一幅随时可能进攻的架势。 这下吓坏了西秦皇帝薛举,本来刚刚打了一场胜仗,正准备进军的他,不得不让薛仁杲暂缓东进的脚步,分出一半的兵力回防,不然老家水晶就要被偷了! 仅靠着一封信,就成功在薛举身后埋了一颗雷,李渊还用最短的时间又招募了一批新兵。 这些新兵其实也都是府兵出身,只不过之前是敌对势力的,才没有得到重用。 如今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全都被征召了。 与此同时,大病一场的李世民也回到了长安,虽然身体还有点虚,但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李渊亲自在太极宫设宴,给他接风,酒宴上是半句都没提兵败的事情,从这点就能看出,最少现在的李渊,对自己这个战神儿子还是很疼爱的。 如果李世民一直当个战神的话,这份疼爱也不会消失,只可惜他不甘心只当一个战神,他还想坐那把金椅子! 眼看自家老爹完全没有怪罪的意思,李建成有点不高兴了。 就在这时,王珪走了过来,轻轻在李建成耳边说了几句,李建成听完微微点头,随后端着酒杯起身走向李世民。 李世民见状赶紧站起来。 “二弟呀,这一回兵败不怪你,谁又能想到军中会暴发瘟疫呢,算薛仁杲走了狗运,不然的话,他一定已经成了你的刀下亡魂了!” “大哥快别这么说,行军打仗本来就会面临各种问题,我没有管理好军队的健康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职。” “哈哈,你太苛责自己了,来!咱们兄弟同饮一杯!” 兄弟两人一派和谐之色,李渊看了很高兴,然而接下来李建成的话,就没那么和善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这次之所以会败,除了瘟疫的因素外,手下没有独挡一面的大将也是原因之一。那个刘文静空有老资格,但带兵打仗这方面真的很一般,我听说当时军中还有七万余名健康的府兵,照理来说还有一战之力,结果却在开战时,被薛仁杲的骑兵从侧面杀出,这完全就是战术上的失败啊!” 李世民的表情有点难看,脸上勉强保持着笑容。 “文静这回的确是疏忽了。” “一句疏忽,丧送了数万府兵的生命,我听说薛仁杲那个混蛋居然将咱们将士的人头堆在一起,做成了一个京观?!真是岂有此理!” 李建成越说越来气,开始大骂刘文静无能,李世民虽然想帮着辩解几句,但事实如此,他的辩解很苍白。 李渊此时虽然听出李建成话里有话,但也没去打断他,就像他疼爱李世民一样,李建成同样是他的儿子,还是嫡长子,自然也很疼爱他。 而刘文静这一次的失误,李渊也相当气愤,上朝时差点就下令砍了他,现在听着李建成的大骂,心里也很解气。 李建成骂了一个解气之后,突然话锋一转,这次谈话的重头戏来了。 “二弟,我还听说,虽然这一回兵败有很多将士们被杀,但殷开山的部队伤亡并不大是不是?” “这……是的,殷开山的三万余人,除了染病的二千余人外,一番大战下来,部队还保持在两万五千人左右,也正是靠着殷开山部的反击,大军才没有被击溃,保存下了半数的府兵。” “原来如此,如此看来殷开山的确是个人才……等等,父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殷开山部的府兵,有一大半都是以前的弩阵兵吧?” 李渊微微点头。 “不错,曾继以前训练出来的三万弩阵兵,抽出一万加入了千牛卫,剩下的两万人被世民分到了殷开山部。” “啊~~这样看来,并不是殷开山厉害,而是曾继曾将军的功劳啊!二弟呀,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让曾继随军出征呢,如果有他在,也许这一回胜利的就是咱们了,你是对不对?” 第168章 一头倔驴 李建成的话一出,李世民的脸色到是变化不大,但一同来参加酒宴的武将们个个脸色难看。 李建成明显发现了这个情况,立刻露出得意的表情,继续火上浇油。 “父皇,以官职来看,曾继勉强也能当一军之帅,我看不如再战薛仁杲时,让曾继领军去算了,反正他也曾经打败过薛仁杲一次,算是对方的克星。” “这个嘛……” 李渊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会同意这件事,真要是同意了,李世民的脸往哪放呀? 李建成也明白,因此也没有坚持,他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在接下来的酒宴上,李建成谈笑风声,一点都没有大兵压境的紧张感。 李世民这边还算冷静,只不过脸上的笑容少了,至于说李世民手下的一众武将,感觉杯中的酒不香了,碗中的肉也不好吃了,一个个的就像死了老爹一样,脸色难看! “什么?今天陛下宴请秦王?怎么没人告诉我?” 刚刚巡逻完,回到千牛卫大将军府的曾继,立刻就接到了下人的通知。 曾继赶紧让人去打听,结果得知酒宴已经散场了,而且酒宴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也传开了。 “我靠,太子真这么说?呵呵,还真是杀人不用刀,这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呀!” 曾继挥手把下人打发走,随后坐在那里继续吃着晚饭,与他同坐一桌的沈若叶快速干完了三碗饭与一盘红烧肉后,抬头看了曾继一眼。 “你不去解释解释?” “解释?解释什么?李建成虽然挑拨离间,但说得也都是事实,李世民这一战就是打输了,我如果现在过去,岂不是找骂吗?再说了,我又没做错什么,有什么好解释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 曾继一摆手。 “做臣子的巴结上司情有可愿,但却不能当舔狗,没有人会把舔狗当回事的。想要让顶头上司重视你,不是看你说了什么,而看你能为他做什么事。” 沈若叶似懂非懂,但也明白曾继是不会在这种时刻去找李世民的了。 转眼就过了三天,曾继不仅没去找李世民,就连殷开山等人也没去接触,感觉就像是故意与他们疏远似的。 李建成得知之后,哈哈大笑,连夸王珪的计策太妙了。 “这个曾继看样子还是头倔驴,这下有好戏看了。” 李建成很高兴,王珪也感觉现在的情况有点出乎意料。 “我本以为这个曾继就算不当天去找秦王,隔天也会去,没想到三天了,他居然一点要去的意思都没有?难道说,他自感已经取得了陛下的好感,没必要再巴结秦王了?” “哈哈,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离倒霉就不远了。这段时间,我暗中授意那些皇亲去闹事,已经有不少人与千牛卫发生冲突了,现在每天都有人去我父皇那里告状,虽然现阶段都被父皇压了下来,但告状的多了,早晚有一天父皇会烦,到了那时他曾继既没有了父皇的好感,又丢掉了我二弟的信任,我看他还怎么混官场?” 李建成这边幸灾乐祸,而一直没什么出场机会的小婵着急了,她赶紧派人来找曾继,结果却被告之这几天曾继非常忙,除了当职之外的时间全都窝在铁匠工坊里,天黑了都不回家,然后天还没亮又走了,下人们几乎见不着曾继本人。 小婵一听没办法,只好亲自去向李世民说情。 “哈哈,你想哪去了,我怎么会因为大哥的几句话,就怪罪我的头号大将呢,好啦,你有孕在身,不要想这么有的没有,快回去休息吧。” 没错,小婵又怀上了,不仅是她,长孙无垢也怀上了,李世民又要当爹了。 好言将小婵劝走后,李世民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显然他心里远没有嘴上说得那么大度! 转眼又过了数天,十天精兵已经整编完毕,李世民即将二次出征前往浅水原,与薛仁杲进行第二次的浅水原大战。 而就在出征的前一天晚上,曾继终于来找李世民了。 “你小子终于肯来见我了?” 一见面,李世民就没给曾继好脸色,曾继到是一脸的笑呵呵。 “二公子……哦不对,现在应该叫秦王殿下了。” “行了,你还是叫我二公子吧。” “哈哈,看样子二公子心里还是有些介意太子殿下的话嘛,也对,虽然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太子殿下的离间之计,但有些计策就是阳谋,就算看破了也还是会有效果,不得不说,太子殿下身边还是有能人的嘛。” 李世民哼了一声,让曾继坐下。 “我听说你这段时间很忙,忙得都没时间来见我一面了,千牛卫的工作如此繁忙的吗?我怎么不知道?” 曾继一点不客气地从旁边下人的手上拿过茶杯,大口灌了进去,李世民见状横了他一眼,但也没说什么。 “千牛卫的工作也就那么回事,有人故意给我增加工作量,但二公子你是知道我的,我可不是那种什么事都亲力亲为的人,对于放权这种事情我非常擅长,所以说千牛卫的工作对我来说非常轻松,这段时间之所以忙得连找二公子喝酒的时间都没有,完全是在帮二公子你创造一雪前耻的机会。” “哦?愿闻其详。” 曾继从腰上解下一把配刀,起身递给李世民,李世民满脸疑惑地接刀,然后拔了出来。 一道寒光闪过,雪亮的刀身在蜡烛光芒的照耀下,有种说不出的阴森感。 “这刀……是纯钢的?!” 即便是见惯了各种宝刀的李世民,此时也有点震惊,赶紧将刀身拿近,仔细打量。 曾继很直接,抄起旁边的小桌子就朝李世民扔去,李世民反应很快,抬手连劈数下,在刀法与二流武者的腕力加持下,这张硬木桌子就像菜刀下的黄瓜般,被轻松斩成了碎木块。 “好刀!真是好刀呀,比我现在佩戴的这把还要锋利,曾继,这就是你们千牛卫配发的千牛刀吗?还真是浪费!” 李世民当然知道千牛卫与千牛刀的事情,对于最好的武器居然配给一群不上战场的人使用,他是非常有意见的。 曾继笑了笑。 “这可不是千牛刀,而是我吩咐吴四九打造的一种全新马刀,二公子,如果给你的五千精锐骑兵每个人都配一把这样的马刀,你能打败薛仁杲一雪前耻吗?” “什么?你有五千把这样的宝刀?!” 第169章 刺杀 对于宝刀宝剑这些,李世民虽然说喜欢,但也只是喜欢而已,他很清楚一两把宝刀根本无法左右一场战争,更别说影响战局了。 但如果宝刀宝剑的数量达到三位数,那就不一样了,完全可以将这些宝刀集中起来,配发给一支精锐战队,然后让这支战队去打先锋,冲击敌人的军阵。 如此一来,是真的可以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甚至是影响整个战局了,正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可现在李世民却从曾继口中听说,对方居然有五千把宝刀,这如果是真的,别说是打败一个薛仁杲了,就算是用之横行天下,李世民都有几分把握,因此格外认真地瞪着曾继。 “你说得是真的?你真的有五千把这样的宝刀?” 曾继点了点头。 “二公子之前不是问,我这段时间为什么这么忙吗?其实不仅是这几天,在二公子出征浅水原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研究新的炼钢术,总算是黄天不负苦心人,算是让我研究出一点东西,成果就是出钢率大增,忙到二公子出征前,赶制出了五千刀这样的宝刀。” 曾继伸手指向李世民手中的宝刀。 “这把刀是我临出来前,从架子上随意拿的一把,二公子应该知道工坊那边早就推行了质检制度,所有的产品都要经过严格的筛选才能摆出来,所以说剩下的近五千把马刀,跟这把的质地应该差不多。” “好好好,太好了!” 李世民激动得已经只能说“好”字了,曾经重新坐了回去,此时已经有下人抬来了新的桌子,还摆上了新鲜的水果。 曾继一点也不客气,抓起一个就开吃。 “我知道太子现在视我为眼中钉,但我也很清楚,他真正敌视的人其实是二公子你,针对我不过是为了削弱二公子你的势力而已。既然连太子殿下都明白,打击我就能削弱二公子的势力,那我当然要做点什么,来提升二公子的实力了,这就是我在不能随军出征的现在,所能为二公子你做的。” 李世民将宝刀收入鞘,迈步走到曾继面前,亲自给他倒了一杯酒。 “曾继,之前小婵来找过我,她担心我会因为太子的话而怪罪于你,但我却告诉她,你是我的头号大将,我根本不可能因为别人的几句话就不高兴的。” “二公子真是这么想的?” “当然,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既然将你提拔到了现在的位置,就是对你最大的信任。” 曾继恭敬地起身行礼,一时间,君臣……现在李世民还不能算是君,总之是上司与下属一派和谐,最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的…… 李世民用话点出曾继能有今天的位置,是他提拔的,而曾继也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聪明人说话不用那么直接,意思表达到了就行了。 随后曾继与李世民共尽了晚餐,宵禁之后才离开。 身为左千牛卫大将军,自然是没人敢抓他,因此宽度超过一百多米的朱雀大街上,只有曾继一人一马在行走。 乌云追电清脆的马蹄声,回荡在夜色之中。 曾继小喝了几杯酒,此时有点上头,大脑有些晕。 就在他晕晕乎乎中,突然感觉到了一丝杀气。 这种玄乎的东西,是曾继拥有武圣之体后就能感应到的,而在上过几次战场,于尸堆血海中杀出来后,他的感应能力更强了,甚至于就连沈若叶都不得不承认,上战场是培养杀气相关技能的最佳场合。 她能将杀气收放自如,是经历了十余年撕杀才掌握的,而曾继只用了一年就掌握了。 当然了,如果计算杀人数量的话,曾继这一年所杀的人,已经不比沈若叶十年的总和低了。 除了对杀气的收敛与外放,感应别人的杀气也是相关技能之一。 就拿曾继来看,差不多半径一百米的距离内,有任何人对他流露出杀意,他都能瞬间感应到。 哪怕现在酒劲上来了,头有些晕,这项被动技能还是可以发动。 “走!” 双腿一夹乌云追电的肚子,早就已经练到人马合一的乌云追电半点犹豫都没有,像一支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 突然,曾继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催马朝朱雀大街的正中央而去,朱雀大街宽度达到了160米,也就是说,处在中心线上时,左右两边各有80来米的距离,而80米正处在某种武器的有效杀伤范围之外。 就在乌云追电冲到朱雀大街中心线上时,左右两边的民房中突然响起一连串弓弦之声,随后一支支破甲箭飞射了出去。 更要命的是,间隔不到一秒钟,第二轮雨箭又射了出来。 “靠,果然是这样,我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敌人用的正是曾继发明的连弩,一阵接一阵的箭雨射来,除非是像沈若叶那样的真武圣,不然的话,就算是一流武者也会被射成刺猬。 而曾继是空有武圣之体,却没有相应经验的假武圣,连弩箭雨同样能对他造成威胁! 箭雨射来,曾继反应飞快地扯下身后的披风,然后披风飞舞在左右两边,像盾牌一样挡下飞射过来的破甲箭。 破裂声不断从披风上传来,但却并没有对曾继造成实质的伤害,甚至于力道都很差劲,要不是破甲箭的箭头杀伤力太大,曾继根本不需要披风,千牛卫的皮甲都能挡下它们。 “走!” 乌云追电身上也中了两箭,但由于距离的关系,只是刺破了一点皮,没什么大碍。 乌云追电将速度拉满,眨眼间就跑出了连弩的最大射程,那些隐藏在民房中的刺客根本追不上。 眼看甩掉了敌人,曾继一把将挂满破甲箭的披风扔掉,突然更为强烈的杀气从正前方传来,扭头一看,一个全身披着黑色铠甲,手中提着长矛的骑士,正挡在正前方。 借着月光,曾继看向对方的脸,却发现对方居然戴着一张金属面具,这个面具只露出两只眼睛,根本无法辨认出他的五官,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无法分辨! “有意思,敢一个人来刺杀我,让我看看你的实力如何吧!” 曾继没有减速,反而加速冲了过去,与此同时,还拔出了官方配发给他的那把千牛刀。 “早知道就把给李世民的那把马刀要回来了!” 第170章 给我查 “当~~” 长矛与千牛刀正面砍在一起,夜色中亮起刺眼的火花。 曾继感觉右手一震,巨大的力道要将虎口撕裂,就在这时,武圣之肌由刚变柔,手部肌肉突然变成了韧性十足的橡胶般,在巨力的冲击下出现波浪般的纹路,化解掉了所有力道。 二马错开的瞬间,曾继反手就是三刀,分别砍向对方的脖子,后背与肋骨! 面具人同样反应很快,长矛尾部凶狠地捅过来,直取曾继的后心要害。 曾继转攻为守,一刀砍在矛尾上,将其震歪,与此同时,又一股巨力传来,再次威胁握刀的虎口。 刺眼的火花中,二马错开,谁也没占到便宜,但曾继却感受到了兵器上的巨大劣势。 “靠,什么千牛刀,在马上用这种刀简直就是自杀!” 曾继骂骂咧咧,但又不能将手中的千牛刀扔了,毕竟他现在身上只有这一件武器了,再扔难道用头去撞对方? 之所以曾继如此火大,完全是因为千牛刀太短了! 算上刀柄,千牛刀的总长度也才只有八十公分而已,连一米都不到。 这样的长度如果用在步战上,正是不长不短,非常合适。 但用在马战中就太吃亏了,偏偏对手用的还是长矛,长度超过了三米。 双方在同样骑马的状态下,曾继只能被动防守,根本没有进攻的机会。 这还只是攻击距离上的劣势,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兵器的长度越长,施展出来的力道就越猛。 本来在拥有武圣之体后,从来没在力量上吃过亏的曾继,这回居然被压制了。 马蹄声再起,面具人又催马冲了过来,不仅是他,之前在朱雀大街两边埋伏的弩手们,此时也朝这边冲来,曾继粗略算了一下,发现人数在百人以上。 “绝对不能给弩手机会,走!” 一转乌云追电的马头,后者长嘶一声,拔腿就跑。 面具人没想到曾继如此干脆,赶紧催马在后面追赶,结果让其无语的一幕出现了,本来后追的他,在刚开始时距离就被拉开了数米,结果一番追逐下来,距离半点没拉近,反而越拉越远了。 “可恶!” 面具人只好将长矛放回马鞍得胜勾上,然后从马鞍侧面拿出了一架弩,正是曾继发明的连弩! 此时二马相距只有二十米,正是连弩的最佳射击距离。 就在面具人准备射人先射王,将曾继的乌云追电射倒之时,突然一道寒光从正前方飞来,强烈的劲风预示着飞来之物的力道巨大,而且速度奇快,面具人刚发现,对方已经到眼前了。 再想闪躲根本来不及,面具人只好将连弩挡在身前。 “咔嚓” 一声脆响,用实木打磨而成的连弩直接被砍碎,而砍碎它的正是曾继手中的千牛刀。 面具人震惊中发现,千牛刀在砍碎连弩后余势还在,朝他的脸砍来。 危机关头,面具人赶紧侧头闪避,结果还是慢了半拍,千牛刀砍中了他的左脸。 金属碰撞声传来,其脸上的面具被砍裂,刀刃镶入其中,鲜血顺着面具的口子流了出来。 “算你命大,不过这是你们杀我的唯一机会,等我找出你们,一定亲自送你们上路!” 用一记脱手刀重创来敌的曾继,没有转身过来补刀,而是头也不回地跑了。 毕竟不远处上百名弩手正朝这边而来,一旦进入连弩的射程,面对上百架连弩的齐射,曾继的武圣之体再强也得死在这里。 跟一群刺客死磕,绝对是最不划算的,因此曾继没有犹豫,头也不回地逃掉了。 面具人打掉面具上的千牛刀,伸手捂着脸上的伤,随后一摆手。 已经追过来的众弩手快速冲向两边的民房,不到一分钟就从朱雀大街上消失了。 而面具人也快马离开,一场动用了上百人的刺杀,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结束了…… 刺客这边撤得很快,而千牛卫的行动也不慢,曾继逃离后直接就到了千牛卫的办公地点,几分钟之后,所有在岗的千牛卫就全员出动,直冲军械管理部门。 “咣~~” 一声巨响,曾继一脚将军械衙门的大门踹开,吓得几个值班的脸都白了。 “立刻把所有军械使用记录都给我控制起来,谁要是敢做出销毁的可疑动作,立刻把人给我抓起来,反抗者格杀勿论,行动!” “是,大将军!” 数百千牛卫冲进了军械衙门,瞬间就引起了一阵鸡飞狗跳,几个军械衙门的官员闻讯赶来,就要朝曾继大吼大叫。 曾继见状直接就拔刀架在其中一人的脖子上。 “给我听好了,刚刚朱雀大街上发生了大规模的暗杀事件,刺客人数过百,使用的兵器还是军用的连弩,这已经形同造反了。你们谁要是敢多事从而耽误了本将军查案,我立刻把他当成谋反的同党抓起来!” 一听这话,几个官员腿都吓软了,赶紧闭上了嘴。 无论哪个朝代,谋反都是最顶尖的大罪,是要诛九族的。 如果他们再叽叽歪歪的话,被当场宰了都有可能,因此几人明哲保身,全都把嘴闭上了。 “大人,找到最近十天的军械记录了。” “给我查,看看最近军械都让谁给借走了,然后带人一家一家的找过去!” 此时更多的千牛卫赶来,全都是下班回家以及轮休的,眨眼间军械衙门外就集结了两三千人。 曾继直接占了军械衙门的大堂,开始分派任务,一家一家去核查连弩的线索。 “你们都给我记住了,如果有谁敢不配合,甚至反抗的话,立刻给我抄家伙砍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后果都由本将军承担,出发!” 转眼间,二三千名千牛卫被分成了十队,杀气腾腾地冲向各个借用了连弩的部门,由于动静过大,许多已经入睡的长安民众都被吵醒了,这其中也包括各级官员,到最后甚至就连李渊都知道了。 一时间,整个长安都被千牛卫搞得气氛紧张起来,仿佛回到了当初长安城破之时,而巧合的是,当初长安城破时,就是曾继带着两万弩阵兵最先闯进来的,如今虽然人数没有两万,但人员结构却没什么变化。 第171章 人体腊肉 “到底什么情况?曾继这家伙疯了吧?居然大半夜的集结了数千人马,他想造反不成?” 李建成刚刚跟小妾做完保健运动,就得知了曾继把整个长安都闹得鸡飞狗跳的事情。 顾不上腿软,李建成赶紧起身,并将王珪等谋士都召集了过来。 “太子殿下,刚刚已经有准确消息传来了,听说曾继先是去探望了秦王,然后在回来的路上遭遇了上百刺客的埋伏!” “哦?他终于去见我二弟了?不过……上百刺客?!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 王珪表情严肃地看向李建成,李建成先是没明白对方的意思,随即才反应过来。 “这跟我可没有关系!” “太子殿下,那些刺客真的不是您的人?你可要跟我说实话,因为曾继这么大张旗鼓地到处抓人,陛下肯定已经知道了,而且很快就会问话,一旦……” 李建成一拍桌子。 “我要杀曾继还用得着刺客吗?再说了,现在大唐正在打对外战争,我怎么可能如此短视的斩杀为大唐立过重大战功的将军呢?真是岂有此理!” 李建成的反应让王珪有些安心了,毕竟如果真是李建成做的,那他就要好好评估一下效忠对方的必要性了。 就如李建成刚刚所说,在大唐还在打对外战争的时候去暗杀曾继,不仅会落一个不识大体的名声,更是会让一众武将寒心。 要知道现在大唐建国也才几个月而已,臣子对于李渊的忠心不过是利益的交换罢了,真要提忠诚度,还不如对已死的杨广来得高呢。 在这种时候斩杀功臣,简直就是自毁长城,非常得不智。 “既然不是太子殿下做的,那事情可就复杂了,而且眼前的情况对太子殿下也非常得不利,我的建议是,您现在立刻进宫,亮明自己的态度。” “什么意思?你是说父皇会怀疑我?这不可能!” 王珪摇了摇头。 “太子殿下,现在不是陛下会不会怀疑您的问题,而是眼前这场刺杀很有可能会指向您。” 李建成脸色大变,他现在也想明白了。 虽然他与曾继的矛盾并没有公开,甚至就连指使皇亲闹事的事情,他也是暗中进行的。 但不论是明着还是暗着,明眼人都瞧得出来他与曾继之间的矛盾,更何况几天前给李世民接风的那场酒宴,几乎就快要将矛盾挑明了。 在这种敏感时刻,曾继突然遭到了暗杀,是个人都会怀疑是他李建成指使的,在这种时候哪怕李渊相信自己的儿子不会做这种事情,但也不得不严办! “来人,更衣!” 李建成赶紧更衣进宫,与此同时,同样得到消息的李世民,也第一时间赶往了太极宫,一场暗杀引发的宫斗戏即将上演。 另一边,办案毫无顾虑的曾继,亲自带人来到一名官员的府门前。 在曾继的授意下,两个千牛卫用力地砸门,结果半天都没人回应。 “翻墙!” 数名千牛卫翻墙进门,然后从里面将大门打开,曾继一摆手,近五百千牛卫像疯牛一样冲了进去。 “控制好各处出口与围墙,看到有任何人想要逃跑,立刻给我抓起来,反抗者杀!” “遵命!” 五百千牛卫一声领命,吼声震碎了夜空,附近的几个官员院落,此时都已经点亮的灯与火把,有些胆大的更是打开府门,派人观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将军,发现情况了,不过……您还是亲自去看看吧。” “好,前面带路。” 曾继迈步朝院落深处走去,结果刚刚穿过两层院子,就看到了让他震撼的一幕,就见一条走廊上部挂满了尸体。 这些尸体一个接一个地吊在走廊的屋顶上,每一个相隔也就一米多,简直就像冬天挂起来风干的腊肉一样。 “这些都是府中的下人?” “回将军,从服饰上看应该都是下人!” “府主人呢?总不会也吊起来了吧?” 曾继虽然用的是疑问句,但其实已经猜到答案了。 果然随着他继续深入,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吊死鬼,而这些吊死鬼的服饰也越来越华丽,明显身份地位越来越高。 到最后的会客厅时,终于看到了府主人,也就是曾继要抓捕的目标,一位隶属于李建成的臣子。 “呵呵,还真是雷霆手段啊!给我搜搜,看能不能找到被借用的连弩。” 千牛卫们纷纷出动,将这位太子家臣的家翻了个底朝天,最终在一处存放冰的冰窖内发现了一百架连弩,更让曾继感到有趣的是,其中一架还是碎的,看痕迹应该是被某种利器直接劈开的。 不用说了,肯定就是不久前,曾继那记脱手刀的杰作。 “呵呵,这手法虽然有些低级,但不得不说,还真是证据确凿。” “来人,将所有连弩还有这些尸体都收敛好,一起送到太极宫去!” 所有千牛卫大声领命,而曾继则翻身上马,带着自己的侍卫们,先一步赶往了太极宫。 此时太极宫内,李建成,李世民,甚至就连占领长安后,行事一直很低调的三公主李秀宁也到了。 这位一手创建了娘子军的传奇公主,此时表情严肃,一对剑一样的眉毛微皱着,隐隐有杀气在涌动。 就在这时,一个内侍急匆匆走了进来,先是看了李建成一眼,表情犹豫,李渊见状怒喝一声。 “有什么事情就直说!” “陛下,刚刚曾将军亲自带人闯进了右千牛卫副将王大礼的府邸。” “什么?曾继他有什么权力闯进王大礼的家?” 李建成有些愤怒,因为右千牛卫正是他手下唯数不多的武装力量,也是他立足于长安的根本。 虽然论战斗力,右千牛卫远远比不上曾继统领的左千牛卫,但最少在人数与装备上可以对抗一下嘛。 如今曾继居然直接带人闯进了王大礼家,这已经相当于正面宣战了。 李渊一听,脸色也很难看,反倒是李世民一脸的风清云淡,此时迈步站了出来。 “父皇,曾继这小子我还是很了解的,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他既然敢带人去闯王大礼的府邸,就一定有充足的把握。对了,之前他不是带人抄走了军械衙门的武器调动记录吗?想来肯定是上面涉及到了王大礼,所以他才带人过去查案的。” 李渊微微点头,问道:“如今曾继查得如何了?如果有结果了,让他立刻进宫来见朕。” “回陛下,曾将军已经骑马赶来了,很快就会进宫。” “既然如此,那就再等等。长安城内,居然发生上百人刺杀朝廷重臣这种事情,简直是岂有此理,这件事必须一查到底!” 第172章 殿前对质 很快,曾继就进了太极宫,在大殿上面见李渊等人。 “曾继,案得查得如何了?长安乃王都所在,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身为左千牛卫大将军也是有责任的!” 李渊先敲打了曾继一下,曾继却没有客气。 “陛下赎罪,这一次遇袭的确是我的疏忽,但千牛卫的职责是防御外敌,我敢拿人头担保,如果有叛军杀到长安城下,哪怕他有数十万之众,我也有把握靠着左千牛卫的一万多兄弟,保着陛下杀入重围。” “只可惜,再强大的防御,也架不住内部的腐蚀,正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如今出了内鬼,我也是毫无办法的!” 李渊眉头紧锁。 “这么说,那个王大礼真的有问题?他人呢?带上来我要亲自审问他!” 李建成一脸紧张,王大礼是他的人,这整个长安都知道。 如果他真的参与到了今晚的暗杀,那李建成就是混身是嘴也解释不清啦。 “很遗憾陛下,恐怕您没机会审问王大礼了,就在不久前,我带人闯进王大礼的府上时,他一家二百余口,从下人到王大礼的老婆孩子,以及他本人,全都已经上吊自杀了!” “什么?上吊死了?!” 李渊直接站了起来,表情说不出的愤怒。 李建成在震惊之余暗暗松了口气,显然这个结果远比被李渊审出来强,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如今死无对证,岂不是说他也没有了辩解的机会? 李世民此时站出来问道:“全家都自杀了?这怎么可能?” “二公子说得是,其实我也不相信他们是自杀,因此把尸体全都运了进来,现在就在殿外的广场上。从王大礼到所有的丫头仆人,一个都没漏。另外我在他家的冰窖里还发现了一百架连弩,其中一架还是碎的,从痕迹来看,正是我突围时用千牛刀砍碎的那架。” 曾继请示之后,让人将那架碎了的连弩拿上了殿,李世民亲手接过,仔细看了看,随后朝李渊点了点头。 李渊脸色阴沉,扭头瞪向了李建成。 李建成直接跪倒在地,大哭了起来。 “父皇,这件事绝对跟我没有关系的,我虽然跟曾将军平时没什么来往,但他曾经救过您的性命,这份恩情我还是记着的。派人暗杀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打死我也不会做的,父皇还请您一定要相信我!” “王大礼不是你的家臣吗?为什么会做这种事情?还有他们的自杀是怎么回事?我从来没听说过全家上下一起自杀的!” “这……这肯定是有人栽赃!没错,一定是栽赃!幕后凶手的目的是离计我们大唐君臣团结的气氛,其心可诛,其心可诛啊父皇!” “行了,你先起身,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 李渊起身,在曾继的引领下,来到殿外广场。 此时王大礼一家两百余口的尸体都已经摆在那里了,李渊走到王大礼的尸体前,看到了对方脖子上的勒痕,又看向旁边的女人与小孩,那是王大礼的老婆与孩子。 由于对方是李建成的家臣,也算是李府的老人了,因此李渊见过对方,如今阴阳两隔,李渊的内心有点不是滋味。 旁边的李世民看得很仔细,除了尸体外,他还看了军械衙门的连弩调用记录,上面清清楚楚的记录着王大礼调用连弩的信息。 有签字画押,况且军械衙门那边办事一向严格,毕竟是军用武器,一旦出问题,可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所以说,不可能有人冒名顶替,更不可能派个下人就将连弩提出来,必须是王大礼本人去签字才能将连弩取出来的。 “父皇,从现在的证据来看,连弩绝对是王大礼从军械衙门那里调走的,这绝对不会有错,而这批连弩,也正是出现在今夜的刺客手中,这也是千真万确的事情。” 说完,李世民看向了自己的大哥。 李建成脸色难看,却找不着反驳的借口,他同样知道军械衙门的办事流程。 别说是王大礼了,就算是他李建成想调动一批连弩,也要亲自去才行。 李渊自然也知道这种事情,此时他感到事情很棘手,一旦处理不好,恐怕会引发更大的乱子。 毕竟现在所有线索都指向李建成,这就好像黄泥掉进了裤裆,你说不是屎又有谁会相信? 更为重要的一点,曾继虽然出身低贱,但却是实打实靠军功上位的大将军。 这样的人在大唐的一众武将中可是很多的,特别是在中层武将中,这种人非常多,等于说曾继是草根将军的代表人物。 一旦今天这件事得不到让人信服的处理结果,就会严重打击中层武将们的忠诚度,而军武出身的李渊很明白这一点。 一支军队想要令行禁止,拥有高度的执行力,可不是靠大将军坐在军帐中发几道命令,而是靠众多的中低层武将去身先士卒。 没有这些中低层的武将管理士兵,大将军就算再勇猛,再有打仗的经验与高超的计谋,指挥不动手下士兵也完全没有意义。 可以说,今夜的这场刺杀,直接就威胁到了大唐整个军队的团结性与军心。 特别是在浅水原会战第二次开打的前夕,发生这种事情,简直有种被击中死穴的感觉。 这简直是逼着李渊法办自己的儿子!而且还要严办,那种禁足三个月,面壁思过之类不痛不痒的惩罚,根本就行不通。 就在现场气氛凝重,四周的内侍大气都不敢出之时,一直没说话的三公主李秀宁开口了。 “如果真是太子所为,那他为什么要动用王大礼,王大礼曾经是大哥的家臣,这很多人都知道,用他来实施暗杀,不论成功与否,事后岂不是都难逃追责?你说是吧曾将军?” 李秀宁看向曾继,曾继微微搭手行礼。 “三将军说得是,除非太子殿下恨我入骨,为了杀我不惜任何代价,不然的话,是不会让王大礼出手的,不知太子殿下对我有这么大的仇恨吗?” “当然没有!你救过我父皇的命,又第一个攻破了长安大门,有大功于大唐,我怎么可能恨你呢?这是无稽之谈!” 事到如今,为了能脱罪,让李建成跟曾继结为异性兄弟他估计都会答应,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恨对方了。 此时李秀宁接话了。 “既然大哥与曾将军之间没什么大不了的过节,那眼前这件事其实也好解释,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就是王大礼不知何时被人给策反了,他本来就是敌对势力安插到咱们内部的奸细,如今看到时机成熟才动手的。”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的家人遭到第三方势力的威胁,逼迫他前往军械衙门调用军弩,事后第三方势力又杀人灭口顺便栽赃,借此一箭双雕!” 说到这里,李秀宁看向曾继。 “曾将军,你觉得我分析得对吗?” 第173章 长安县公 “三将军不愧是巾帼英雄,头脑清晰比很多老爷们儿都强,我想只要头脑聪明的人,都会想到刚刚您说的两种情况,不过……” 曾继一点也没客气,朝着李秀宁走近了两步。 “不过这世上笨的人,死脑筋的人更多,而且这种死脑筋的人在府兵中的比例非常高,您刚刚说的情况他们不会想到,就算听了您的解释,恐怕也不会相信。” 曾继越说越大声,扭头看向李世民。 “明天天一亮,秦王就要带着十万大军出征了,而今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长安传开,很多人都知道了,所以说,如果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情完美的解决,是会严重影响士气与军心的。” 李秀宁脸色有点难看,没想到曾继如此不给面子,现如今事情僵在这里了,要如何解决?一时间,李秀宁也没了主意。 “砰” 李建成直接跪倒在李渊面前,又痛哭了起来。 “父皇,不论王大礼是被人策反,还是家人被威胁才做的傻事,总之他是我的家臣,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您就处理我吧!” 曾继一听,顿时高看了李建成一眼,暗暗感叹皇家子弟果然没有一个省油的灯,本来他已经借题发挥,将李建成逼到绝路上去了,结果对方居然不狡辩了,直接打起了感情牌,这…… 果然,将亲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李渊心软了。 “曾继,这件事疑点重重,还需要严查。” “遵命陛下,臣会加派人手,继续……” “不,你是事件的当事人,身份敏感,不适合继续查案了,我会将整个案子交给大理寺的人去办,你只需要配合就行了。” 曾经一听,也有点没脾气了。 所谓的大理寺有点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意思,本身就是查案办案的机构,而他的千牛卫严格来说只是守护长安的军队,有点像现在的首都卫戍官兵,职责并不是查案,所以说…… “遵命!” “另外之前浅水原一战,我听说是你提出水要烧开了才能喝的对吧?” “那是原弩阵兵的军纪,早就在弩阵军中推行开了。” 李渊一摆手。 “不管怎么说,正是因为烧开水才阻止了瘟疫的进一步扩张,间接保住了我大唐数万府兵的性命,你有大功于大唐。这样吧,联加封你为长安县公,官职升为从二品,领食邑一千五百户。” “臣领旨谢恩!” 李渊不愧是老政治玩家了,直接用封赏堵住了曾继的嘴,也算是给这件事一个交待了。 至于说烧开水这件事,要说算军功吧,当然算,毕竟没有这招,李世民就算不全军感染,也一定没什么战斗力了。 再去面对薛仁杲的大军,恐怕能回来的人十不存一。 但你要硬算吧,又有些勉强,毕竟这是一次败仗,败仗还封赏有点说不过去。 如今李渊将这个可封可不封的军功给了曾继,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至于说大理寺那边能不能查到线索,找出今夜的刺客,那就不用曾继去关心了。 领赏之后,曾继率先离开了太极宫,留下李渊与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继续研究案情。 回到自己的左千牛卫大将军府,沈若叶表情凝重地跑了过来。 “你真的遇刺了?对方有多少人马?” “是的,对方有上百人,都装备了连弩。” 曾继将遇刺的经过说了一遍,沈若叶听罢一巴掌将身前的硬木桌子拍成了积木块。 “从明天起,你的练武时间增加到三个时辰,不许讨价还价!这一回算是你运气好,又有乌云追电在,可如果下一回对方选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你又没有马的话要怎么跑?” 曾继刚要说“没事”结果却发现沈若叶的眼圈有点红,眼眶里甚至有泪水在打转,推脱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让你担心了,我保证接下来会全心练武,早日成为一代宗师,再有刺客来杀我,我一个人就能全灭了他们!” “少贫了,乌云追电的伤我已经处理好了,对了,今天跟你交手的面具人都使了什么招式,你耍给我看看。” “我们只交手了两招而已……好好,我耍还不行!” 眼看沈若叶瞪起了眼,曾继赶紧跑到院里,抓起一把长枪耍了几下。 沈若叶上去搭了搭手,最后得出对方是一名一流武者的结论。 “一流武者可不是烂大街的货色,纵观整个大唐所有我见过的武将,能达到一流武者水平的也不超过五个,而现如今在长安城内的是一个都没有的。” 关于武者这方面的情报,沈若叶绝对是权威,她说现如今长安城内没有一流武者的武将,那就肯定没有。 “那个人果然不是王大礼呀!” “王大礼?那个右千牛卫的副将?他的武艺最多二流,而且在二流中也是末流的水平,再加上年纪等因素,他这辈子都没可能升到一流,肯定不是他。你为什么提起他?” “因为就在不久前,他一家二百余口全都被上吊了。” “被上吊?” 曾继又将王大礼家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顺便还将自己被封为长安县公的事情说了出来。 沈若叶对于曾继升官这件事不太关心,但对于被上吊这件事却格外重视。 “蛇灵!这肯定是蛇灵出手了!长安城内果然有蛇灵的人潜伏着!!” “蛇灵?你确定?” 沈若叶微微点头。 “我现在有五成的把握是蛇灵干的,所以现在需要你带我去王大礼的府上看看。” “现在?不吃饭了?” “吃什么吃呀,别废话了,立刻就去,你刚刚不是说,李渊已经将案子交给大理寺处理了吗?再晚现场就被破坏了。” 没办法,曾继只能用大饼卷了几块红烧肉,边走边吃,带着沈若叶又重新回到了王大礼家。 此时王大礼家的大门已经被贴上了封条,但看样子大理寺的人还没到。 两人直接翻墙进家,曾继带着沈若叶来到了那条挂人体腊肉的走廊上。 沈若叶飞身跳到走廊的屋顶上,仔细观察四周的痕迹,曾继也跳了上来,努力回想自己看过的几百集柯南动漫,想从中得到一些灵感。 结果看了半天也没什么用,果然柯学只适用于柯南的世界,在大唐是行不通的。 “我现在有八成的把握,这就是蛇灵的人干的!” 第174章 主动出击 “你确定?” “这种手法,绝对找不着第二家了,你没发现这里几乎没什么凌乱的痕迹吗?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少说也有上百斤吧,死了之后由于不好受力的关系,感觉会更重一些,这么重的人体挂到房梁上,又没有多余的痕迹,明显是老手了。” “就算是你们千牛卫来做,恐怕也做不到这么干净吧?” 曾继微微点头。 “千牛卫以及以前的弩阵兵虽然也杀人,但招式往往大开大合,事后血腥遍地,伪装成上吊自杀这种事情,他们还真做不来,也就是说,这些都出自蛇灵之手?” 沈若叶点点头,又来到了王大礼死的客厅,这里更加得干净,要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摆着一个倒掉的椅子,根本看不出这里死过人。 “王大礼虽然不是什么厉害的高手,但到底也是个二流武者,能无声无息的杀了他,并将其吊在房梁上,这难度就更大了。除非是宗师级武者出手,不然的话,只有蛇灵培养出来的那群蛇灵卫能做得到了。” 曾继听沈若叶说过蛇灵卫,那是一群用药物控制,一心只知道练武的武痴以及职业杀手。 论战斗力一点也不比蛇灵的九大指挥使差,是纯粹的杀戮机器。 “二百多人无声无息的被杀,还要伪装成自杀,这最少需要十名左右的蛇灵卫才能做到。再加上指挥他们的必须是九大指挥使,也就是说,现如今的长安城内,最少有十一名一流水平的蛇灵高手。” 一听有这么多的人,曾继的表情也开始凝重了。 “但好奇怪呀,如果我分析得没错的话,那么这十一人如果同时出手的话,你就算是有乌云追电在,也肯定逃不掉的,为什么当时只有一名一流武者出手?” 曾继想了想,得出了一个结论。 “应该有两个原因,其一,他们顾忌你的存在,如果你一直在暗中保护我的话,他们冒然出手,很可能被一锅端了。” 沈若叶微微点头,毕竟是一代宗师,她有信心与实力一个人灭了对方十一个! “第二个原因呢?” “那就是他们并不想真的杀掉我。” “不想杀你?怎么回事?” “因为他们的目标是破坏李唐,又或者说挑拨李世民与李建成之间的关系,只要挑拨成功了,那么杀不杀我并不重要,甚至于留我一命,还能更好的与李建成作对。结合你的因素,他们应该是报着能杀则杀,杀不掉也不强求的态度。” 沈若叶似懂非懂。 “那接下来怎么办?你有办法找出蛇灵的藏身地点吗?” “很难,这种混蛋就像隐藏在暗处的毒蛇一样,想找出来可没那么容易,再加上李渊现在将案子交给了大理寺,我连调动千牛卫进行地毯式搜查的权力都没有了。不过……” “不过什么?你有什么办法?” “呵呵,我的确有一个损招,话说这就需要你了。女侠,你对蛇灵那么熟悉,应该也认得出他们的武功吧?” “当然,我不仅认得出,还会用呢。武圣之体本身就可以使用天下大部分的武艺,蛇灵们所用的武功虽然狠辣,但也没有超出人体的极限。” “嘿嘿,那就没问题了。” 鸡飞狗跳的一个晚上过去了,第二天,李世民率领十万大军出征,开启了第二次浅水原大战。 而这一场战斗用背水一战来形容都不过份,如果大唐的军队再败了,那么西秦的薛举就会真的长驱直入,攻入长安,到了那时,哪怕长安被誉为大隋的兵源重地,也组织不起第三波的十万大军去对抗了。 可以说,一旦李世民这次再战败,那么李渊就得迁都,将刚刚到手不到一年的长安让出去,重新回到太原去当土皇帝。 甚至于就连土皇帝也不一定能继续当了,因为突厥除了喜欢搞离岸政治外,还有着卸磨杀驴的传统。 也就是说,中原政权的这些反王在有势力时,突厥会进行有偿扶持,可一旦这些反王败了,连地盘都丢了,突厥不仅不会再扶持,还会背后捅刀,彻底榨干你的剩余价值。 如此一来,一旦李渊迁都,将会面临薛举与突厥的两面夹击,在没有了战略回旋之地后,大唐的灭亡也就不远了。 李世民深知这一点,因此这一战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与信心,除了一幅健康的身体外,曾继给他的那五千把钢制马刀,也是他的信心来源。 “二公子一路顺风,我等着喝你的庆功酒。” “哈哈,这顿酒你一定喝得上。曾继,我走之后长安就拜托你了,我大哥不是个大度的人,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能说出这种话来,证明李世民是真把曾继当亲信。 “放心,我如果那么容易被扳倒,那早在昨天晚上就被杀了。” 随着一阵鼓响,大军开拔,决定大唐生死的一场战役正式开启。 另一边,同样来送行的李建成,看着与自家二弟谈笑风生的曾继,眼中流露出浓浓的杀意。 “大理寺那边打过招呼了吗?” 王珪走了过来,小声回应。 “太子请放心,大理寺那边会先忙几天,之后就会在长安周边随便找个村子屠了,再将一些军用装备藏在村子里。” 李建成微微点头,随后又望向了远处的曾继,王珪自然明白李建成在想什么。 “太子,现在暂时还不能动曾继,但我的计划已经开始实行了,等到曾继被调离长安,有得是办法收拾他,还请您暂时忍耐。” “哼,不要让我等太久了,一定要在我二弟得胜归来前让曾继在我眼前消失!” “遵命。” 李建成已经想好了如何善后,而大理寺的人也的确准备照做了,可到了当天晚上,一切都不一样了。 大理寺外一条断头胡同中,五十名千牛卫的精锐正在唐礼的带领下,像夜晚的猫头鹰一样,静静地埋伏在暗中,随时准备扑出去将猎物撕碎。 就在这时,沈若叶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众人身前,哪怕唐礼等人早就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依然没看清她是如何出现的,心中不由得感叹宗师武者的强大。 “都准备好了吗?” “沈女侠放心,我挑的都是原来弩阵军中最忠心的人,他们中有许多都被大将军救过命,绝对没有问题!” “那就好,一会儿你们只需要跟紧我的脚步就行了,行动!” 沈若叶一声令下,纵身就窜上了大理寺那四米多高的外墙,如果曾继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说一句。 “还说你不会轻功?” 唐礼等人自然没这个本事,不过他们都装备了抓勾与飞锁,在这些专业工具的辅助下,四米高的围墙根本难不倒他们。 随着五十人全部翻墙而入,很快大理寺内就响起了混乱的喧哗声! 第175章 刺客信条 李世民出征的第二天一大早,正在面壁思过的李建成,得到了亲信传来的重大消息。 “什么?!大理寺被人入侵了,那一百架连弩被抢,还伤了许多大理寺的官差?” 王珪表情凝重。 “是的太子,现场我去看过了,留下了十分激烈的打斗痕迹,一些官差甚至已经至残,没办法再干下去了。而那一百架被当成证物的连弩也被抢走了,就连那个被曾继砍坏的也没放过!” “这伙人疯了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还留在长安?他们真以为我大唐的军队是纸老虎不成?!” 李建成一拳砸在桌面上,硬木的桌面直接被打得开裂,可见这位历史上好像很无能的隐太子,其实还是有些本事的。 李建成之前并没有过多重视这伙刺客,甚至因为王大礼的关系,还有意给他们创造逃离长安的机会。 毕竟在他看来,行刺曾继未遂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后,再蠢的刺客也知道不能再待在长安了,要赶紧跑路。 可万万也没想到,这伙刺客胆子居然这么大,不仅没跑,反而劫了大理寺,又将那违禁的连弩给抢走了。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一次不成,准备再刺杀第二次?” 王珪也有点疑惑。 “也许……他们见陷害不成,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所以准备再次出手。而如今曾继已经有了防备,刺杀的难度明显更高,如果再没有连弩的话,根本就不可能了,所以才抢劫了大理寺?” 王珪的分析连他自己都不太相信,李建成也感觉这种事情简直就像在开玩笑一样,然而对方接下来的行动,直接就打了他们的脸。 一连三天,足足有三名官员遭遇了刺客,其中还有两次得手了。 连同官员以及一从侍卫,全都被人刺杀在大街上与各自的府中。 这已经不能算是暗杀,而是明杀了!特别是后两次,长安城巡逻的士兵增加了一倍,在防御等级提高的情况下,居然还敢出手,而且还成功了一次,这简直是不把李唐放在眼里! “当街杀人,入府杀人,什么时候朕的长安变成平康坊了?对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裴矩,朕限你三天时间把人给我抓起来,不然的话,你这个大理寺少卿的位子就不要做了,无能之辈有什么资格身居高位?” 坐在太极宫的两仪殿上,李渊一边骂一边拍着桌子,唾沫吐得都快能映出彩虹了。 裴矩脸上的汗一滴滴地往下落,直接就行了大礼,跪倒在大殿上。 “陛下,这伙人极度的凶恶,三天前更是闯进了大理寺,抢走了那一百架连弩,如今他们有连弩在手,光靠大理寺的那些官差根本不是对手!” “你是在跟朕说你办不到吗?” “不不不,臣的意思是,想要尽快抓捕这群人,同时避免出现更多伤亡的话,最好可以请千牛卫出手,也只有千牛卫这样的精锐才能将他们手到擒来,将损失降到最低!” 李渊一听,扭头看了曾继一眼,如今虽然还是左千牛卫大将军,但官职已经升到从二品的曾继马上站了出来。 “陛下,臣愿意协助裴大人办案。” “嗯……” 李渊刚要答应,王珪突然站了出来。 “陛下,曾将军身为案件的当事人,身分敏感,不太适合直接参与其中。况且那些刺客的首要目标就是曾将军,如果让他加入,会非常危险的,所以臣建议让右千牛卫协助办案。” “王大人这是何意?难道是说我怕了这群刺客?” 曾继知道这个阶段的王珪是太子死党,直到玄武门之变后才投靠李世民,所以对他可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曾将军误会了,你是能在千军万马来去自如的大将军,又怎么会怕一群小小的刺客呢。只不过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那将会是整个大唐的损失。” “意外?之前我一个人时他们都没能杀得了我,现在我已经提高了警觉,每次外出都有上百侍卫随行,哪还会出意外?我看王大人就是不想让我参与其中吧?难道这里有什么隐情不方便让我知道?” “曾将军何出此言?这群刺客如此丧心病狂,人人得而诛之,难道曾将军认为我跟他们有所勾结不成?” “哈哈,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 “你!!!” 眼看两人就要吵起来,李渊怒喝一声,打断了他们。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里大吵,着右千牛卫协助大理寺办案,务必在三天之内将这群刺客抓拿归案,退朝!” 不给众人再争辩的机会,李渊下完圣旨后直接就走了。 王珪朝着曾继哼了一声,转头就要走。 曾继则快步向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王大人,这伙刺客非同一般,希望你今天的这番言辞,不会害得裴矩大人丢了官位,不然的话,太子殿下那边恐怕是要怪罪的。” “曾将军何出此言,我跟裴矩大人都是大唐的官,跟太子殿下之间只有友谊,绝没有其它关系,你可不要信口开河!” 曾继哈哈一笑。 “你这么激动干嘛?我又没说你们结党营私,总之你们好自为之吧。” 曾继一步迈出,身体有如瞬移的一样,直接出现在十米之外,再一步迈出,已经出了两仪殿的大门。 如此夸张的身手,看得王珪暗暗皱眉。 “此人的武艺已经如此高超了吗?听说他身边还有一个宗师级的女侍卫……想杀他绝对要智取,绝不可能力敌!” 回到自己的大将军府,沈若叶正穿着一身夜行衣,全身上下的刀子加起来绝对达到了两位数,这些刀子都是新的炼钢术发明出来后,曾继特意让吴四九秘密给她打造的,对外任何人都不知道。 “今晚还动手吗?” “当然,不就是多了右千牛卫那些少爷兵吗?跟我的左千牛卫一比,他们就是一群花瓶而已,完全不足为惧。” “好,今天的目标是谁?” 曾继将早就准备好的人员情报与画像拿出来给沈若叶看。 “对了,今天再动手时,除了要小心大理寺与右千牛卫的人外,还要小心蛇灵,已经三天了,他们应该快要有所行动了。” 沈若叶手腕翻动,两把半月形状的小刀出现在手掌中,刀刃在灯光的映照下闪着乌蒙蒙的光。 “他们如果真敢来,我会让他们感受到什么叫绝望!” 不再费话,沈若叶转身离开,在大将军府外,唐礼早就带着那五十名精锐等在那里了,新一轮的刺杀即将开始! 第176章 刺客对决 酅国公,也就是之前的隋恭帝,代王杨侑。 在禅让皇位给李渊之后,就被封为了酅国公,如今就住在长安的东市附近。 入夜之后,酅国公杨侑将所有丫环下人都赶走,一个人待在客厅内,像是在等人。 突然,烛火晃了一下,一个带着金属面具的人出现在杨侑身前。 “你果然还留在长安!为什么不走?刺杀的目的不是已经达到了吗?给我说清楚,剑灵!” 剑灵,蛇灵组织九大指挥使之一,与死于沈若叶之手的魔灵同级,同时也是三天前,在朱雀大街上刺杀曾继的人。 当时靠着兵器上的优势,他一度占到了上风,最终曾继靠着乌云追电无马可敌的脚力才顺利逃脱的。 “陛下……” “别叫我陛下,我早就不是皇帝了,况且那个皇位也是李渊擅自做主封的,我从来没想过当皇帝!” “那就叫您……代王?又或者是现在的酅国公?” 杨侑一拍桌子。 “别说这些没用的,回答问题,为什么你行动失败之后不离开,反而变本加厉,真以为李渊的手下都是饭桶?抓不着你们吗?” 剑灵走到客位上坐好,轻轻拿着桌上的一个翠玉茶杯小心地把玩着。 “代王殿下,如果我说这几天行动的人都不是我派去的,您会信吗?” “你当我傻的吗?你们蛇灵如果连手下都控制不了的话,那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呵呵,殿下您误会了,我并没有说那些人是蛇灵的人啊!” 杨侑脸色一变,快步走到剑灵身前。 “你的意思是说,除了最开始刺杀曾继那一次,后来的三次刺杀都是别人冒名顶替做的?” “正是如此。” “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意义?而且,除了你们外,还有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呵呵,殿下您高看我们,又过于小看了长安的各方势力了。在这座长安城内,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人可大有人在。至于说为什么要做这么事情,又或是他们的身份,其实从被杀之人的身份就能猜出来了。” 杨侑先是眉头紧锁,随后想到了什么。 “他们都是太子李建成的人?!” “殿下聪颖。” 杨侑到底是在长安当了好几年的代王,就算如今失了势,但人脉关系还在。 甚至于有不少前隋余孽,还在暗中支持他,这也是为什么李渊没有直接杀了杨侑,而是封他一个酅国公养在长安的原因。 真要是直接找个理由把他给杀了,恐怕会引起长安的混乱,天赋都点在政治上的李渊,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最少武德元年的李渊不会犯,之后那个杀降狂魔的李渊就不好说了。 “三个遇刺的官员都是李建成的人,特别是那两个死了的,更是李建成的死党,这是有人借着刺客之事在排除异己?!是李世民做的?!” 剑灵微微点头。 “虽然这件事不一定是李世民亲自下的令,但肯定得到了李世民的授意,而放眼现在的长安,站在李世民这边,同时又有这个实力的人只有一个了,殿下猜猜他是谁?” “那还用猜吗?除了曾继再没有第二个了,好家伙,他还真敢做,从一个被刺杀的人,直接跳转成了刺客,现在整个长安除了真正的刺客外,恐怕再没有人会想到曾继才是一切的幕后推手,这招真是高明!” 剑灵将手中的翠玉茶杯放下。 “殿下,曾继的高明可不只如此,一方面他打着蛇灵的旗号帮李世民排除异己,另一方面又将事情闹大,一旦大理寺与右千牛卫那边找不着凶手,李渊肯定会派他出手,到了那时,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调动左千牛卫的一万精兵,对长安进行地毯式的搜查了,这真可谓是一箭三雕,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杨侑脸色难看,他很清楚曾继手下那一万千牛卫的实力,毕竟长安北门就是这群人攻破的。 当初数万大军,靠着坚固的城墙都拦不住这群捍卒,一旦让他们放开了手脚满长安的找人,就算蛇灵都是精通潜伏之术的高手,恐怕也会被揪出来。 杀手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那距离他们的死亡就不远了。 正面战斗,再强的杀手也打不过精锐的士兵,两个兵种根本就不是一个路子的,而正面作战绝对是千牛卫的强项!特别是配备了连弩等军用装备的千牛卫,哪怕是剑灵与蛇灵卫这种一流武者,恐怕也得陨命当场! “那你们还不赶紧走?留在长安等死啊!?” “代王殿下,没有人可以冒充了蛇灵杀人还无事的,既然曾继想借刀杀人,那我就让他赔了夫人又折兵!” 代王一听就火了。 “你疯了不成?曾继手上可是有一万千牛卫的,你居然想跟他正面死磕?” “我不会跟他正面死磕的,但说到暗杀,没有人比蛇灵更专业。他不是组织了自己的暗杀部队吗?那我就吃掉这支部队,让曾继知道知道我们蛇灵是不好惹的。” “你你你……难道你不知道曾继身边有一个女宗师?暗杀一个女宗师,你是不是没有脑子?” 剑灵气哼哼地起身。 “这世上的宗师我只承认一人,而那个人绝对不是曾继身边的那个女人,宗师?我到要会会这个所谓的宗师,看她到底几斤几两!” 说完,剑灵不再多说,转身离开了。 杨侑站在原地,气得把剑灵刚刚把玩了半天的翠玉茶杯都给砸了! 另一边,沈若叶带着五十名精锐千牛卫,又潜入一名李建成死党的府中,于睡梦中砍下了对方的头,事后还故意引发了骚乱,闹得整条街都睡不着觉。 第二天两仪殿上,李渊果然又发了大火,裴矩与右千牛卫的将军被骂了一个狗血淋头,却连嘴都不敢回。 毕竟已经加派了那么多的人手,结果刺客还是得手了,更让他们感到难堪的是,被杀官员的人头还被刺客带走了,导致对方根本没办法以全尸下葬,这对于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古人来说,绝对是无法接受的大事。 “还有两天时间,两天之内如果还抓不着刺客,那你们就给我滚到乡下去挑大粪吧!” 第177章 死前疯一把 如果说只有蛇灵杀手的话,那么裴矩还能随便找个村子屠了交差,毕竟之前他与王珪串通,就准备用这个方法的。 然而现在曾继出来搅局,这招就不管用了。 毕竟你前脚刚屠村,后脚沈若叶带领的刺杀小队又出手了,这不明摆着是欺君吗? 这下到好,抓不着刺客只是去挑大粪,现在欺君直接就能被砍头了。 所以说,裴矩与右千牛卫的人只能玩了命的找人,整个长安除了达官贵人的府邸,其他人的家都被翻了一遍,搞得整个长安都鸡飞狗跳的,结果还是啥都没找着,毕竟无论是蛇灵还是沈若叶,都不是住在平民百姓家的嘛。 转眼两天时间就过去了,酅国公府内,剑灵依然坐在客厅的客位上,上首的杨侑表情阴沉。 “你现在带着人住到我府上,万一被人看到了岂不是要连累到我?” “代王殿下放心,明天李渊就会问责于裴矩等人,不出意外的话,曾继会接手这个案子,到了那时,他肯定会随便找些人来冒名顶替,而我需要做的只是等,等到这个案子完结之后再出手,就能治曾继一个欺君之罪了。” “所以这几天,我的人一定不能被发现,放眼整个长安,再没有其它地方比您这里更安全的了!” 杨侑非常清楚这一点,但还是感觉一阵心惊肉跳。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代王,如今先帝已去,大隋王朝眼看就要不行了,你将是复国的关键,如果你连这点险都不愿意冒的话,何谈复国?还是说,您当这个酅国公当上瘾了?已经不想改变了?” 杨侑脸色紫黑,重重拍了一下桌子。 “胡说,李渊欺君罔上我岂能容他,还有那个宇文化及,弑君篡位,我一定要诛他九族!这些敌人没死之前,我绝对不能死!剑灵,这次就算了,你下次再有什么行动必须提前跟我商量,没我的同意,你不能擅自行动!” “明白明白,你是大隋复国的希望,我以及整个蛇灵组织都会听命于您的。好了,天也不早了,代王殿下请休息吧。” 剑灵的语气中满满的都是敷衍,杨侑当然听得出来,但可惜他也没办法。 毕竟现在他手上能用的人太少了,而像剑灵这样的一流武者更是一个都没有,因此只能指望剑灵这群杀手。 等到剑灵走后,杨侑双拳握得“咯咯”直响,随后叫来了一个脸白无须的老太监。 “周公公,我现在奋加练武的话,多久可以成为一流武者?” “殿下……练武要循序渐进,太着急的话,会留下暗伤的。” “不用多说,我就问你,最短我要多久才能成为一流武者?” 周公公暗暗叹了口气,说道:“如果不计后果的话,使用皇家秘法配合秘药一起使用,你最快两年就能成为一流武者。但……” “但什么?会死吗?” “那到不至于,但那个秘药与秘法都有很大的副作用,如果您在接下来的十年内不能成为一代宗师,拥有武圣之体的话,十年之后就会四肢萎缩,连走路都做不到,这代价实在太大了!” 杨侑一听,顿时哈哈一笑。 “也就是说,在成为一流武者之后,我还有十年时间对吧?足够了。在这个乱世想要自保,最少也要有一流武者的实力才行,不然的话只会像个傀儡一样,命运完全掌握在别人手中,去准备吧!” “殿下,你再考虑考虑……” “不用再考虑了,我感觉得出来,李渊早晚都会对我下手,与其被他暗杀,我还不如搏一把!” 听到杨侑都这样说了,周公公也不再多言,转身去准备了。 当天晚上,杨侑的房间就传出了非人的惨叫声,大桶大桶淡红色的血水从屋内提出来,随后就是像苦杏仁般的怪味飘散着。 距离杨侑房间不远的墙头上,剑灵从面具后面透出来的目光中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这又是何必呢……” 三天时限已到,裴矩等人没有抓到刺客,也不敢找人冒名顶替,最终被李渊一撸到底,要不是裴寂开口求请,恐怕真的要去乡下挑大粪了。 该惩罚的人惩罚了,接下来刺客还是要抓到的,曾继也没矫情,主动站出来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 “曾爱卿果然是国之栋梁啊,你能接下这个案子,朕很欣慰,但不知道你要用几天来查案?” 李渊现在越看曾继越顺眼了,毕竟现在满朝文武都已经看出这伙刺客不简单,绝对不是一般贵族培养出来的死士可比。 甚至论战斗力,完全可以硬刚正规府兵,这种既拥有战斗力,又拥有潜行能力的刺客,明显是难啃的骨头,谁碰谁倒霉。 而曾继居然主动站出来接任务,李渊当然非常欣赏了。 “既然陛下之前给裴矩大人三天时间,那我也三天好了。” “你确定?” 李渊有点惊讶,曾继笑了笑。 “如果可能的话,我甚至希望今晚就把人抓到,毕竟他们多活一天,就可能多一名官员损命,这对于大唐来说可是巨大的损失。不过陛下,既然您将这个重任交给了我,我想向您要一道敕旨。” “什么敕旨?” “裴矩大人与右千牛卫这几天虽然没有抓到刺客,但也不是完全无功,最少排除掉了长安的大部分区域,而剩下的区域大部分都是各级官员的府邸,而想搜查这些府邸,就需要陛下您的敕旨了。” 李渊微微点头,给了曾继一个任意搜家的敕旨,有了它,除了太极宫,东宫这些皇室成员的住所外,其他任何达官贵人的府邸都可以毫无理由的进行搜查。 本来像这样的敕旨,李渊是不会轻易下的,就算他想下,朝上的官员们也不会同意,但现在众官员被刺客弄得人人自危,巴不得曾继立刻将人抓出来,尊严虽然重要,但也不如命重要,因此现在也没人在乎搜家的事情了。 拿着敕旨回到左千牛卫府,曾继迅速召集了五百精锐,准备外出抓人。 沈若叶换回了平时的衣服,跟在曾继身边,那十余把订制的刀具,全都隐藏在衣服内。 “只有三天时间,你真能找出蛇灵?如果三天之后交不出人,你准备怎么办?千万别告诉我说你想杀良冒功!” 曾继笑了,杀良冒功这种事情自古有之,而在战乱年代就更普遍了,这也是为什么李建成与大理寺的人,可以将屠村这种事情那么轻易地说出来,因为见得太多了。 “放心,蛇灵的藏身地点不难猜,而且这几天的全城大搜查,进一步压缩了他们的藏身范围,更何况,早在两天前,我就已经看到那个袭击我的那个面具人了。” 第178章 闯府杀人 酅国公府外,曾继带领着两千千牛卫正埋伏于四周,但并没有立刻就冲出去,而是形成了一张巨大的包围网。 “记住了,当我们冲进去之后,你们只管放箭就行了,任何冲出来的人不管他是男还是女,统统射死,千万不要近距离接战,都明白了吗?” “遵命将军。” 各级将领将曾继的命令传答了下去,随后曾继才带领着五百精锐,直接冲向了酅国公府的大门。 “直接砸门,不用敲了。” 四名千牛卫从队伍中推出了一辆小型的冲车,然后对着酅国公府的大门就撞了过去。 “咣咣~” 仅仅撞了两下,酅国公府的大门就被砸开,门栓都撞断了。 “冲进去,无论是丫环还是下人,哪怕是未成年的小孩子,也不要掉以轻心,对方是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千万别把他们当正常人看待。所有敢反抗的人就地格杀!” “杀!” 一声大吼,五百千牛卫像上战场一样,四人一组,组成了弩阵兵的传统战阵,快速冲入了酅国公府。 而此时的酅国公杨侑,刚刚用秘药泡完身体,他全身的皮肤变成了紫红色,就像上锅清蒸的大虾。 “殿下不好了,千牛卫闯进府中了!” 周公公直接破门而入,也顾不上杨侑现在还光着,一边给他穿衣,一边汇报情况。 “什么?千牛卫?是左千牛还是右千牛?!” “是曾继带人来的,应该是左千牛卫!” “坏了!” 杨侑脸色大变,顾不上衣服只穿了一半,赶紧冲了出去,周公公紧随其后。 此时曾继已经带人入侵了一半的酅国公府,所过之处一阵鸡飞狗跳,几个脾气不好的下人还挨了打,现在正躺在地上哼哼着。 “不要放过任何一间房,那些杀手很可能伪装成了丫环下人,总之所有人都给我抓起来就对了。” “曾继,你想干什么?凭什么搜我的国公府?我要到两仪殿去告你!” 杨侑气急败坏地冲了过来,结果数架连弩直接就对准了他,周公公见状赶紧挡在杨侑身前,忠心护主。 而杨侑深知这种连弩的厉害,别说他现在还不是一流武者,就算是,面对复数的连弩,也可能被射死当场! 眼看千牛卫的人居然毫无顾忌,杨侑预感到事态严重了,但现在的他也只能打肿脸充胖子。 “曾继,你到底想干什么?” 曾继直接将李渊的敕旨拿了出来,展示给杨侑看。 “我奉陛下之命,搜查最近活跃于长安的刺客,也就是连番刺杀朝廷官员的那伙人,现在怀疑那伙人就躲在你的府中,酅国公,我劝你还是让开,不要耽误我抓刺客,要是让那些刺客借机跑了,你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不可能,那伙刺客怎么可能藏在我府上,你这是血口吐人!来人,给我把他们赶出去!” 上百家丁家将冲了出来,每人手中都拿着武器。 身为前朝的王爷,还当过一段时间的皇帝,杨侑也是有点王者之气的。 再加上长安城内,还是有不少支持他的势力在,因此杨侑有底气这样干,换成一般的官员,哪怕有李渊的敕旨,也要掂量掂量这样做的后果,可惜他碰到的是曾继,一个根本不会把这些放在眼里的人。 “咻咻咻咻” 几乎就在家丁们手持武器冲过来的瞬间,千牛卫就已经摆好了弩阵,然后在曾继的示意下,手中的连弩直接开火。 弩箭入肉的声音响起,其中一支箭更是直接从杨侑的耳边飞过,命中他身后的一名家将。 “杀!” 两轮箭雨过后,千牛卫们吼叫着冲过去,拔出千牛刀开始砍人。 早就被连弩射杀近八成,剩下的两成也纷纷带伤的家丁们,如今面对千牛卫的冲锋,他们几乎毫无反抗地就被全歼了。 整个院子立刻变成了修罗场,浓重的血腥味让杨侑脸色大变! 他以前虽然当过代王,在洛阳与长安都主持过大局,甚至指挥过战斗。 但杨侑所谓的指挥战斗,很像后世的蒋公微操,也就是坐镇后方对着地图发号施令,根本就没亲身经历过战场的洗礼,甚至连死人都没见过几个。 如今身边一下子多出上百具尸体,这些人死前的惨叫声,痛苦的呻吟声,以及死后那扭曲的五官,都是杨侑平生仅见。 杨侑只觉肚子里一阵翻涌,随后“哇”的一声,趴在地上开始大吐特吐起来,结果由于重心下降,头距离尸体更近了,呛人的血腥味又让他恶心感倍增,这下吐得更欢了,根本就停不下来! “来人,保护好酅国公,他一定是被那群刺杀挟持才出来阻拦我们的,我相信酅国公应该是清白的。” 两队千卫牛冲了过来,周公公想反抗,但在看到对着他的数架连弩后,明智地停下了手,并将手中的横刀扔到地上。 杨侑被控制住后,曾继没有再理会他,带着人继续朝酅国公府的深处进发。 与此同时,一直在关注着曾继的李建成等人,也得知了他带人闯进酅国公府的事情,这让李建成很意外。 “酅国公杨侑?曾继怎么找上他了?难道说……不可能吧?!” 李建成脸色大变,本来他已经隐约感觉到,后面的几起刺杀很可能与李世民有关,因为死的几个官员都是他的人,一个李世民的手下都没有。 这要是再看不出来,那李建成就是白痴了。 而现如今有实力在长安为李世民做这种事情的人就只可能是曾继了,因此曾继在接下抓刺客的任务后,李建成有想到对方会杀良冒功,做他想做而没来得及做的事情。 甚至于李建成已经想到了最坏的结果,那就是曾继会借着抓刺客的机会,再诬陷一些他的手下,因此李建成已经想好了对策,一旦曾继敢恶人先告状,他就会立刻反击。 可是万万也没想到,曾继居然会找上杨侑! “太子殿下,如果这件事真的是杨侑做的,那么如此一来,曾继就又会立下大功,到那时他手中的权力只会更大!” 如今曾继的官职已经到了从二品,再往上就是正二品,从一品了。 而武将的最高官职就是从一品,也就是所谓的骠骑大将军,几乎每一位骠骑大将军,都拥有十万级以上的兵权,绝对是一方诸候般的存在。 一旦曾继升为骠骑大将军,那即便他是太子,也没能力整对方了。 本来李建成现在就已经感受到了自己二弟带来的压力,如果再让自家二弟的小舅子成为武将的顶点,那他干脆主动请求李渊废太子算了。 “我要立刻进宫,不能让曾继完成这次的任务!” 李建成进宫给曾继上眼药,而另一边的曾继,已经与蛇灵的人交上了火。 第179章 畜生当杀 早在李渊将捉拿刺客的差使交给裴矩与右千牛卫时,曾继就已经派人盯着东市附近那些达官贵人的府邸了。 这其中就包括酅国公府,而且还是重点监控。 原因嘛,其实也简单,因为蛇灵这个组织是前隋皇室成员组建的,其目的就是维持大隋的统治。 而在杨广死了之后,这个组织的目的就变成了复辟大隋。 而想复辟大隋,就要有一个名面上拿得出手的前隋皇室成员才行,放眼整个中原,这样的皇室成员其实并不多,而代王杨侑绝对是少数几个合适人选之一。 杨侑身为杨广的孙子,14岁就当了一州刺史,16岁就被封为代王,在杨广出征高句丽时坐镇洛阳,后来又到了长安。 可以说,几乎算是被杨广当太子在培养了。 哪怕最终杨侑接不了杨广的班,也会是一方藩王,位高权重。 如今杨广死了,杨侑又身处长安这个关中核心之地,蛇灵在长安搞事情,又怎么可能不联系他? 所以,基于对蛇灵的了解,曾继早就派人盯着酅国公府,最终在数天前,捕捉到了蛇灵杀手们转移进府的情报。 既然已经知道了蛇灵的下落,那曾继当然不会犹豫,刚一得到李渊的敕旨,就带着人包围了酅国公府,随后就是强攻了。 酅国公府的后院内,一个个下人装扮的蛇灵杀手,像幽灵一样快速冲向千牛卫,几乎每一个人都有武功在身,有不少甚至已经达到了二流的水平。 现加上现场地形复杂,有很多展转腾挪的空间,可以说,非常适合这群刺客的发挥。 但很可惜,他们碰到的是千牛卫,这伙曾经是弩阵兵的千牛卫,每一个都是上过战场,手上最少有十条人命的老兵了。 再加上手中的连弩,以及战阵,别说是面对人数少于己方的蛇灵杀手了,就算是面对十倍的敌人,他们也有信心正面击溃对方。 “放箭,一个不留,全给我杀了!” 一轮接一轮的箭雨放出,蛇灵杀手冲得再快也没有箭快,顿时就像镰刀下的麦子一样成片成片地倒下,哪怕他们靠着非人般的弹跳力在屋顶与墙壁上左右横跳,也难逃被一箭穿胸的下场。 “将军,这里有发现!” 一队千牛卫撞开了一扇铁门,结果在那边院子里发现了数十个表情呆滞的小孩子。 曾继一边指挥,一边让千牛卫带过来几个孩子,结果带过来后曾继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就见这些孩子的年纪只有十岁左右,最大的也就十一二岁,最小的恐怕只有六七岁的样子。 身体很瘦弱,身上还散发着臭味,明显家庭条件很差。 照理来说,这样的孩子见在千牛卫时,应该吓得目光闪烁,头都不敢抬才对。 可带过来的这几个孩子不仅死死盯着千牛卫与曾继,目光还非常得冷漠,整体感觉就像一具具披着人类躯壳的毒蛇一样。 “他娘的,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被下药了,给我杀!杀了这群视人命如草荐的畜生!!” 数十个孩子,直接就被毒成了工具人,以后很可能也恢复不过来了,在场所有知道这个情况的千牛卫全都怒了。 本来他们只是单纯的执行消灭刺客的任务,现在不仅是消灭刺客,更是在消灭畜生! 一声巨响传来,数块数百斤的大石突然飞出,砸向千牛卫。 千牛卫的人立刻散开,没有被大石砸到,但也因此让箭雨稍稍停了一下。 就是这不到两秒钟的停顿,十几名身法快如疾风的蛇灵刺客冲进军阵之中,手起刀落,顿时就有十余名千牛卫被杀,甚至就连他们手中的大盾都来不及举起来。 “是蛇灵卫!?” “没错,就是蛇灵卫,你的千牛卫不是对手的,让我来吧。” 曾继立刻下令千牛卫散开,不用去管冲过来的十余人,去消灭其他蛇灵。 与此同时,沈若叶双手伸到后腰上,拔出了两把四十公分长的弯刀。 弯刀似月,刀气如虹。 双刀交错的瞬间,一名冲在最前面的蛇灵卫连人带手中的刀被劈成了三段! “宗师!” 惊呼声从人群中传来,沈若叶目光一扫,正好看到隐藏在一众蛇灵卫中的面具男。 “你就是领导他们的蛇灵指挥使吧?当初的魔灵就是死在我手中的,你将会是第二个!” 沈若叶身体如风车般高速转动,直接切入蛇灵卫的人群之中,两名来不及闪躲的蛇灵卫被斩伤,其中一人的左手直接分家,鲜血喷出数米高,但让人感觉惊诧的是,手都被切掉了,这个蛇灵卫的面部表情居然一点变化都没有,仿佛没有痛觉神经一样。 “连痛觉都没有了吗?还真是蛇灵的作风!留你们在这世上也只是受苦,今天就一起下地府重新投胎吧。” 三把横刀绞杀沈若叶的上中下三路,封锁她闪躲的空间。 然而下一秒,沈若叶平空消失,直接以更快的速度与反应避开了这必杀的刀阵。 剑灵见状眼中露出惊恐的神色,这样的速度他只在他们的大统领身上见过,那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他有幸得到大统领的指点,结果仅三招就被打趴下了。 如今沈若叶给他的感觉,就像当初的大统领一样。 “居然真是宗师,而且她还这么年轻,不行!太危险了,绝不能让她活下去!” 剑灵大声指挥剩下的九名蛇灵卫围攻沈若叶,而他自己则脱离了蛇灵卫的保护,高速冲向了曾继。 宗师不可力敌,这是所有习武之人的常识,而亲身感受过宗师战斗力的剑灵,更加明白这一点,因此他能想到对付沈若叶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抓住曾继,以曾继的命威胁沈若叶自裁,哪怕她不自裁,也能借此逃离这里,正面硬刚只有死路一条! 看着高速冲向自己的剑灵,曾继阻止了手下,没有让他们上去送死。 面对一流武者,单一的连弩已经无法威胁到他们了,只有组成弩阵,用覆盖式的攻击压制对方。 但靠着蛇灵卫的冲击力,现在千牛卫的战阵已散,现在再上去只会白白送死。 “既然你想直接面对我,那我就给你个机会,上次你靠着兵器的优势差点伤到我,这一回我要礼尚往来了。” 说罢,两名千牛卫递过来两柄战锤,曾继一手一个将它们抄了起来,随即大力地一碰。 “咣~~” 自从北城门一战后,战锤版的曾继再度上线! 第180章 斩剑灵 在先后对战薛仁杲与剑灵这两个一流武者之后,曾继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在战斗经验上的严重不足,哪怕他有武圣之体,一旦与一流武者陷入一对一的战斗,最终的结果十有八九是被击败。 而战斗经验这种东西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弥补的,像薛仁杲与剑灵这种,都是经历了数年甚至十几年的撕杀,才拥有匹配修为的战斗经验。 曾继这种靠开挂强行提升修为的武者,相当于用i9处理器的电脑,去玩二十年前的老游戏,二者严重的不匹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沈若叶的方法就是不断的虐曾继,让他在挨打中快速成长,按照沈若叶的估计,两到三年之后,曾继就算达不到宗师水平,也能拥有一流武者的战斗经验了。 可曾继却还是嫌时间太久了,熟知唐史的他很清楚,公元618年到620年这三年时间,正是大唐战事最多的三年。 如果不能在这三年中建立不朽的军功,那以后可就没机会了。 毕竟大唐最不缺的就是将才,别的朝代出一个拥有灭国实力的武将都已经是幸运的了,可大唐却有好几个这样的人物,如果不能在这些人崛起前取得高位,那就没机会了。 因此,曾继可没那么多时间去提升。 传统的方法不行,曾继自然是准备走捷径了,而捷径还真有,那就是暂时放弃全面发展,专精一技。 而曾继选择的就是力量路线,武圣之体几乎算是人类肉体的巅峰了,速度,反应,力量等,天赋异禀的人能拥有一项专精,而武圣则是样样都专精。 曾继在众多天赋中,选择走力量路线,毕竟一力降十会嘛。 具体到战斗中,那就是使用重武器以力破巧! 之前长安北城门的战斗,给了曾继很大的启发,再加上后来在与薛仁杲的战斗中以力量反败为胜,都让曾继意识到,现阶段他想战胜这些一流武者,只有靠力量硬砸。 不给对方施展精巧招式的机会,相较于马战中长大兵器拥有的巨大优势,明显步战中可选择的余地更多。 一声巨响,曾继提着两柄战锤就冲向了剑灵,人类顶点的力量与速度,让他即便是使用数十斤重的战锤,也能打出轻武器的速度。 “呼” 震耳的风声中,曾继的右手锤有如天降陨石般,砸向剑灵的脑袋。 剑灵前刺的剑紧急回转,斜着架向战锤。 一招卸力,靠着角度以及身体的转动,将战锤下落的角度震歪,扛住了这石天惊的一击。 可即便如此,剑灵还是感觉握剑的右手一阵发麻,这导致他没办法第一时间反击。 他没办法反击,曾继的左手锤却已经到了。 凛冽的风声中,左手锤像横冲直撞的卡车一样径直撞向他的前胸,锤还没到,劲风已经吹散了剑灵的发髻,让他的头发猛烈地向后荡去。 一声沉闷的响声从剑灵脚下传来,在来不及扭身闪躲的情况下,剑灵居然双脚发力,踩裂青砖地面的同时,巨大的反作用力将他的身体快速后移,惊险万分地避开了曾继的第二锤,而他原来所站的地方,留下了两个一公分深的脚印! “躲?我看你能躲几锤!” 曾继脚下同样传来青砖被踏裂的声响,当他高速前冲之时,原地留下的脚印足有三公分深,明显比剑灵的力道更大,速度自然也更快。 本以为已经暂时拉开了距离,结果眨眼间曾继又冲了过来,这一回曾继直接用上了双锤,以更大的力道从上向下砸向剑灵的头顶。 “这招绝对不能挡!” 丰富的战斗经验让剑灵意识到这招的可怕,他拼尽吃奶的力道,身体像风车一样高速朝左边横移,最终曾继的双锤几乎是擦着他的肩膀砸过去的。 “砰” 一声巨响,地面直接被砸出一个大坑,半径达到一米,大量粉碎的青砖四溅,其中一块正好击中了剑灵的脸,将他脸上的面具打凹了一块。 剑灵咬牙忍痛的同时,快速刺出一剑,结果剑刚刺出去,曾继的大锤又砸过来了,剑灵不得不回剑防御,根本没办法进攻! 他的剑虽然更快,而且还是锐器,只要捅到曾继的要害部位就可以一击毙命。 但锐器的优势其实也是劣势,一旦刺不中要害,那最多在对方身上开一道口子,流点血而已。 对处于战斗中的人来说,身上开道口子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反而还会起到反效果,彻底激起对方的凶性,变得更加疯狂。 反观战锤之类的重兵器就不同了,不论打不打要害,只要碰到对方,轻则肌肉大面积损伤,重的直接骨头碎裂,总之杀伤力巨大。 说白了吧,在以伤换伤的情况下,用重兵器的人绝对更占便宜。 更何况在防御方面,重兵器也有优势,就拿战锤来说,锤头小的跟成年人的拳头差不多,大的比人头还大,完全可以当成手盾来用。 曾继这两柄战锤的锤头更大,有足球大小,双柄锤在身前一横,简直就是两面盾牌,面对连弩都能抵挡一阵,反而对面的剑灵,手中的剑严格来只有两指宽,一米来长,真论防御力,比战锤差远了。 因此剑灵很快就发现,自己攻又攻不进去,防又防不住,非常得被动!更让他震惊的是,使用重武器本该体力消耗很快的曾继,居然一点累的意思都没有,这还打个屁!? “砰” 又是一声巨响,这一回剑灵由于体力下降,没有办法避开曾继的重击,只好用剑去格挡,结果一击过后,右手腕当场脱臼,长剑更是被打断了。 “给我死!” 曾继一招双耳贯耳,两把足球大小的战锤一左一右砸向剑灵的脑袋,剑灵赶紧下蹲闪躲,结果曾继早就料到他会这样躲,因此在挥锤的同时,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眼见剑灵出现下蹲的动作,直接飞起一脚正中他的胸口。 一声惨叫,剑灵的身体飞出去五六米,鲜血从面具的边缘流出,已经受内伤了。 不过他到也不用担心了,因为就在他身体飞出去之时,落点处正好有几员千牛卫,看到剑灵飞过来后,一挺手中的千牛刀就捅了过去。 “噗噗噗噗” 四把千牛刀洞穿了剑灵的身体,将其叉在半空中,一阵抽搐过后,蛇灵的九大指挥使再减一员! 第181章 一个不留 “哈哈,这个套路果然行得通,现阶段果然还是重武器适合我!” 曾继几步冲到剑灵的尸体前,伸手扯下对方的金属面具,却发现根本不认识对方。 “干得不错,虽然在我看来你这就是在取巧,但效果的确不错。” “女侠?你那边……当我没问!” 曾继本来还想问问沈若叶的情况,结果一扭头就看到十名蛇灵卫残破的尸体,等于说,曾继用尽全力与心思才击杀了剑灵这一个一流武者,那边的沈若叶,已经一打十,轻松全灭了对方。 本来击杀强敌,刚刚升起来的信心,这下又被压下去了。 “都给我杀了,不用留活口!” 气愤中,曾继直接下达了灭杀令,根本不需要抓人,全都杀了。 沈若叶对蛇灵的这些杂鱼不感兴趣,她迈步走到剑灵尸体前,仔细打量对方的脸。 “左脸上有伤痕,应该是那次朱雀大街刺杀时,被你的千牛刀留下的,没有杀错人。” 曾继也看了看,对此到是没什么异议,此时的他更关心那些被药物控制了心智的孩子。 沈若叶走到那些孩子身前,仔细观察他们的面部表情,还伸手扒了扒其中一个孩子的眼皮,检察眼底,最终微微摇头。 “没救了?” “蛇灵的药对于大脑损害极大,而且这种损伤是不可逆的,就算救下他们,不让他们再接触蛇灵的毒药,他们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曾继闻听叹了口气,他甚至比沈若叶懂得还多,知道所谓的大脑损伤有极大的可能就是部分脑神经被破坏了,这种损伤就算是在现代,也是需要难度极大的脑外科手术才能医治,术后还会伴随众多的病发症,完全康复的可能极小,更别说一千多年前的古代了。 而且曾继还明白,像这种用毒药控制人大脑的事情,必定会伴随着巨大的失败率,也就是说,眼前这几十个小孩子已经算是成功案例了,还有几倍甚至几十倍失败的,那些孩子早就不知道被埋到哪个荒山野岭上了。 虽然早就知道蛇灵是自己的敌人,可曾继只是把他们当成不同势力的对手而已,然而现在这些孩子的出现,却让曾继意识到,蛇灵不仅仅是他的敌人,更是所有拥有正义感之人的敌人。 “蛇灵必须死,要一个不留地灭了他们!” 沈若叶看着咬牙切齿的曾继,微微叹了口气。 “以你现在的实力还做不到这点,哪怕是我也不行!” “你也不行?!” 沈若叶用布将弯刀上的血擦掉,然后插回刀鞘。 “蛇灵的大统领应该也是一名宗师武者,同样是宗师,哪怕你能给我创造一对一的机会,我也不一定能斩杀他,更别说他身边还有众多蛇灵卫,他们可都是一流武者。” “因此想要彻底灭掉蛇灵,最少也需要两名宗师同时出手才能做到万无一失,所以你的实力非常关键。” 曾继晃了晃手中的战锤,沈若叶却挥手打断了他。 “想要面对宗师,这种小聪明就省省吧,宗师武者光靠肉体力量就可以打出重武器的伤害,你今天这套战法,面对蛇灵的大统领完全不管用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提升战斗经验吧。” “明白,用重武器作战只是现阶段的应急方案而已。” 在曾继与沈若叶对话时,千牛卫们已经完成了对蛇灵杀手们的围剿。 这些蛇灵杀手虽然一个个悍不畏死,一般的府兵遇到会陷入苦战,但这也带来了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不会逃跑。 因此一番血战之后,虽然给千牛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亡,但所有蛇灵却一个不漏的全死了。 就在曾继指挥手下查看尸体,看到没断气的进行补刀之时,太极宫两仪殿内,李建成正在给曾继上眼药。 “父皇,曾继太过份了,酅国公身份特殊,长安城内还有不少人暗中支持他,如今曾继如此蔑视的上门搜查,这会引起大乱子的。” 李渊在得知曾继带重兵围住杨侑府时,也感到很震惊,但反应却没有李建成这么夸张。 “建成,你有没有想过,这一次的刺杀可能就是这些人谋划的?” “啊?父皇您的意思是,有人想重新拥立杨侑为帝,复辟大隋?!” 李渊冷冷一笑。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毕竟杨广刚死,许多人还无法接受大隋已亡的现实,更何况改朝换代意味着现有利益的重新分配,这自然会让很多人不喜。” 李建成当然也明白这些,只不过一直没往深里想,如今听到李渊这么一说,他也预感到事情的不简单了。 可即便是想明白了,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曾继继续立功,继续升官,特别是不能让他掌握更多的兵权! “可即便如此,现在还不是动杨侑的时候,曾继这么一弄还是会引起乱子来的。” 李渊看了自己这个大儿子一眼,眼神有些异样,李建成赶紧低头装可怜,不敢直视自己父亲的眼睛。 “现在大唐新建,的确不适合动杨侑,但万事无绝对,如果他真的参与到了这一次的暗杀行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父皇,您的意思是?” “等等吧,曾继这小子做事一向不会无的放矢,他既然敢带领数千人强闯国公府,就一定有把握,我们只需要等结果就行了。” 眼看李建成还要说话,李渊一摆手。 “万一曾继真的失手了,那再治他的罪不迟。” 看到李渊都这样说了,李建成也只好闭嘴,同样祈祷杨侑给力点,别那么轻松让曾继打垮了。 可惜世间的事,不如意的十之八九,越是不想发生的事情,往往都会发生。 仅仅过了半个时辰,曾继就带着人来到太极宫向李渊复命,顺便还将酅国公杨侑给抓来了。 当李建成看到上百具蛇灵杀手的尸体时,还想污蔑对方是杀良冒功,可是当曾继将那几十个被毒傻的孩子带进两仪殿时,他就不得不闭上了嘴。 李渊亲自走过去,打量那些表情漠然的孩子,结果是越看越来气。 “简直是丧尽天良!世间居然有如此恶毒的组织,杨侑,事到如今你还有何话说?” 第182章 你就是个废物 “我有什么可说的?你篡位夺权,这就是你的报应!” 好像已经想到自己的下场了,杨侑现在也不装小绵羊了,站在两仪殿上对着李渊就是一顿输出。 李渊先是一愣,随即冷冷一笑。 “杨侑,我现在剥夺你酅国公的尊号,将你贬为庶民!你的一切财物全部充公,你可觉得公平?” “呵呵,公平,太公平了!一个乱臣贼子居然敢剥夺皇族的财物,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杨侑出离愤怒,就在李渊想再骂他几句时,曾继开口了。 “皇族?别说得那么伟光正,你们杨家也不过夺了北周皇帝的帝位而已,要说乱臣贼子,杨家才是名符其实的。” “你!” 杨侑没想到在这种场合,曾继居然敢说话,曾继也没想到,他有点冲动,但既然开口了,他也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一个皇帝,想要治理好一个国家,首当其冲的就是顺民意,保民生,你曾祖父杨坚做得还可以,打下了大隋朝的一片基业,虽然当时的百姓过得也一般,但最少比北周要强。” “可你祖父杨广生性好大喜功,做事完全不计后果,虽然有功,但过更大,在他的肆意妄为之下,整个国家民怨涛天,才最终造成了今天的恶果。要说你最该怨恨的人,就是你的祖父杨广。” “你……你一个贱民出身的人有什么资格评价我们杨家?!” 杨侑一张脸闷得通红。 “有什么资格?你说有什么资格,我现在是堂堂从二品的武将,大唐最顶尖的武将之一,而你又是什么?别说你现在已经被贬为庶民了,就算没被贬,也不过是个有名无实的国公罢了,论身份你也配跟我相提并论?” “至于说出身?那都是你祖辈的事情发,跟你有什么关系?真以为有个厉害的祖辈,自己就是人中之龙了?杨侑,你也成年了,我问问你,你上过战场吗?为你们大隋杀过几个叛贼?又做过几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我……” “说不出来了是吧?我来告诉你,你不过是一个顶着皇族光环出生,本身能力平庸,却又认不清现实的废物罢了,除了本身姓杨这一点外,你有什么东西能拿出来跟我比?对了,我刚刚搜你的家时,发现你正在用秘法练武?怎么着?还想练成绝世武功后极限反杀?复辟大隋啊?” 李渊本来已经想打断曾继了,毕竟曾继的话在这个时代有些犯禁忌,可现在一听杨侑居然在修练秘法,顿时脸色就变了。 “曾继,是什么秘法?” 曾继将一个卷轴递给旁边的皇宫内侍,内侍转交给李渊后,李渊好像十分在意这个东西。 这让曾继暗暗撇嘴,直接开口打破了李渊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杨侑啊杨侑,不得不说,在这方面你还算有些魄力,只可惜你过于高估了自己的天赋,就这个秘法,最多培养出半残的一流武者罢了,想要成为宗师,拥有绝地反杀的能力,简直就是做梦!” 杨侑脸色难看,而李渊则像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这……这是沈姑娘说的?” “是的陛下,沈女侠看了这个秘法,当时就评价说这种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人的肉体强度,达到一流武者的水平。可是副作用极大,除非能在病发前更进一步,达到宗师水平,不然的话,最多十年就会变成残废,到时恐怕连吃饭拉屎都要别人帮忙才能完成了。” 一听副作用如此巨大,李渊顿时兴趣缺缺,同样伸着脖子想看的李建成,也是收回了目光,不惦记了。 最终,杨侑被贬为庶民,然后囚禁在东市的一处院子里。 考虑到现如今长安的形势,李渊没有杀了他,但曾继却知道,这也只是暂时的而已。 历史上杨侑没犯什么大错,还是在一年后,也就是公元619年时被暗杀了,至于说派出杀手的人是谁,傻子都能猜出来。 如今杨侑又是勾结杀手,刺杀了众多大臣,又是秘密练功想要绝地反击,李渊早就对他起了杀心,恐怕等不到一年后就会动手了。 事后,李渊赏赐了曾继不少财物,同时将善后的工作也交给了他,这其中就包括查没杨侑府邸这件事。 看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抄家绝对是个肥差,毕竟除了那些真正的清官外,哪个官员的府中都有不少黑钱,而这些黑钱一般都是查不到出处的。 也就是说,只需要抄家的所有人都统一口径,这些黑钱完全可以不上账,黑吃黑分掉。 身为政治家的李渊当然也知道这一点,但他并没有过问,也没有让其他官员参与其中,这明摆着就是在给曾继好处。 曾继当然没客气,直接学着鹿鼎记里韦小宝与索额图的方法,财物先一分为二,一半上账,另一半扣下。然后再从扣下的一半中,拿出一部分出来分给一众手下,如此一来见者有份,自然就没人去举报了! 虽然说千牛卫的人都是曾继一手培养出来的,哪怕不给他们钱,也不会有人上报。 可人心这种东西最经不起考验,况且独吞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情商低的表现,曾继当然不会犯这种错误。 “50万贯?!这得多少车才能拉得动啊!”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沈若叶,在听到如此大数额的钱之后,也无法淡定了。 “这有什么?人家好歹也是前朝的王爷,曾经在洛阳与长安都当过一把手,要不是长安被破成了李渊的阶下囚,家底恐怕还会翻几倍,如今只有100万贯,已经算少的了。” 沈若叶好半天才缓过劲来,随后瞪向曾继。 “你直接扣下一半,这真的没问题吗?李渊要是知道了,恐怕会砍了你的头。” “女侠,这你就外行了,李渊将抄家的事情交给我,还不派其他官员监督,这本身就是让我拿这笔钱的,我要是不拿,反而会让他不高兴。” “这是为何?你是他的臣子,他将抄家的财物收走,再转手赏给你,岂不是更能卖人情?” 曾继笑了。 “的确,如果是平时,李渊的确会这样做,但这一回不同以往,他以这样的方式让我发财,潜台词就是不想在官职这方面给予我补偿了。” “什么?他不想再给你升官了?!” 第183章 开挂开挂 “父皇不会再升曾继的官了?” 同一时间,李建成的东宫内,王珪也在说着同样的话。 “不错,陛下将抄家的肥差交给曾继一人负责,这就是在暗中给他好处,同时也是在暗示,短时间内不会再升他的官职了。” 李建成一听,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如此,我说父皇为什么如此厚爱曾继,抄家连个监督的人都不派,这不是明摆着让曾继贪污嘛?原来还有这层含义!呵呵,看样子父皇也没完全信任对方啊。也对,之前他在两仪殿的话,简直是大逆不道!” 王珪虽然没听到曾经在两仪殿亲口说,但也听李建成转述了。 初一听时,也是非常震惊,但事后一想又觉得曾继说得一点错也没有。 “殿下,虽然立场不同,但如果光论曾继在两仪殿上的话,却一点错误都没有。” “哦?连王大人也认为出身不重要?能力才重要?” 李建成不是傻子,毕竟能逼得李世民狗急跳墙,不得不干出杀兄宰弟这种事情的人,怎么可能是废物呢? 因此,他很清楚曾继之前的那番话,是在说出身与能力哪个更重要。 本来在他看来,王珪出身太原王氏,是天下少有的大族,应该会反驳曾继的话,可没想到对方居然不这么想。 “太子殿下,如果现如今是太平盛世,那我肯定不会认同曾继,毕竟破格提拔有能力但身份低微之人会大大破坏现有的秩序,不利于国家稳定。” “但现在是乱世,大唐初建正是需要有能力之人为国家开疆扩土,平乱四方之时,在这种时候能力的强弱最为重要。而曾继就是这类人的代表,老实说,如果他跟秦王殿下的关系不是那么牢不可破的话,我肯定会劝太子殿下大力招揽他的。” “如果此人能投靠殿下,那么在军事上与秦王抗衡就完全没有问题了。” 李建成没想到王珪对曾继的评价如此之高,明明两人在一天前,刚刚在两仪殿上吵了一架的。 “王大人真是公私分明,只可惜曾继无法招揽,他的能力越大,对我的威胁也就越大,现如今父亲这样的安排你认为如何?” “陛下明显也感觉到了太子殿下与秦王之间的矛盾,这次打压曾继,也是在暗中帮您。不过光是这样还是不够的,我那个计划依然会进行下去,曾继必须在秦王得胜归来前离开长安,最好能死在外面,从而削弱秦王的势力。” 李建成微微点头。 “有王大人为我出谋划策,我就有信心了。” 果然,随着刺客风波成为过去时,李渊除了赏赐曾继大量财物外,半句都没提给他升官的事情。 虽然说,立功也不一定就能升官,但这一次的刺客事件影响太大,特别是在曾继的骚操作下,全长安的官场大佬有点人人自危的感觉。 如今刺客被杀,相当于救了所有官员,因此哪怕是李渊,也不能在这件事上装糊涂。 可李渊又深知李世民与李建成兄弟两人之间的矛盾根源,也就是双方的实力不均等,曾继明显又是李世民的人。 如果继续给曾继升官,增加他手中的兵权,那李建成这个太子肯定当不长了。 最终,只好通过抄杨侑家这件事,补偿了曾继一下,算是勉强将这件事给混过去了。 当然了,如果换成和平盛世,当皇帝的想故意整臣子,方法实在太多了,就拿后世大唐内战基本平定之后,拥有不世奇功的李靖,就遭到过类似的事情,到最后平东突厥这么大的军功都没得到应有的赏赐。 可惜时代不同,李靖灭东突厥时,大唐已经稳定了,特别是东突厥一灭,大唐彻底没了战事,武将对于国家的作用进一步削弱,所以李世民才能故意找茬整李靖。 可现在不同,现在不仅内战不断,李世民还带着十万大军在西边与薛仁杲对峙呢。 如果这个时候找茬故意整曾继,那不是明摆着动摇军心吗?李渊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然而他虽然不想,现实却逼着他不得不下手。 公元618年八月初九,一条让整个大唐又惊又喜的消息传来。 “西秦皇帝薛举,突然染病暴毙了!” 得到这条消息的李渊喜出望外,薛举可是西秦的皇帝,他一死,意味着整个西秦政权将会陷入一段时间的政治真空期。 虽然薛举早就立了长子薛仁杲为太子,皇位理应由薛仁杲继承。 但争皇位这种事情,可不仅大唐有,任何朝代都有。 特别是现在的薛仁杲还在与李世民对峙,没办法回到西秦的王都天水,这就进一步增加了西秦动荡的可能性。 一向擅于在政治斗争中出阴招的李渊,哪里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他立刻派出间谍前往西秦,准备让他们后院起火。 相较于李渊的惊喜,李建成这边则只剩下惊吓了! “薛举居然暴毙了,难道连老天都在帮助世民?!” 东宫中,李建成紧张地来回踱步,表情阴沉得吓人。 就在这时,他的一众谋士赶了过来,为首的当然还是王珪。 “王大人,薛举暴毙的消息你听说了吧?” “太子殿下,如今形势对我们非常不利,必须提前采取行动了。” “哦?已经这么严重了吗?” 李建成虽然预感到了事态的不妙,但还是有点认识不足。 “薛举一死,西秦必乱,而薛仁杲这个人打仗能力不弱,但却性情暴躁,当初他带兵攻占天水城后,为了逼当地乡绅交钱,据传曾亲自动手将醋灌入乡绅们的鼻子,逼他们给钱!如此一个不知收敛欲望的人当了皇帝,怎么可能不出乱子?” “而像他这样的性格,肯定平时树敌众多,包括西秦内部肯定也有很多人不服他,如今陛下已经派人前往西秦,可以想象就算最终薛仁杲可以顺利继位,西秦的内乱也再所难免。” “而秦王这一个来月一直按兵不动,明显在等战机,西秦的内乱就是最大的战机!” 话说到这里,李建成已经完全明白了。 简单点说,西秦内乱一旦暴发,薛仁杲所带领的十余万大军势必会军心涣散,到时李世民再带兵杀出,必胜无疑! 以李世民的能耐,绝对不会放薛仁杲顺利逃回天水,等于说,西秦政权的覆灭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这可是灭国之功啊,肯定会进一步提升李世民的势力,因此在其得胜归来之前,他们必须加紧计划,将曾继赶出长安,不然的话,李建成这个太子就可以主动请废了! “既然如此,那就执行吧?我会给元吉去信,让他配合的!” 第184章 真真假假 关于薛举暴毙这件事,听起来就像老天爷在给李世民开挂一样,毕竟纵观历史,这种两军交战时,对面皇帝突然死了的事情并不多,更何况带兵的还是太子,这对于西秦政权来说,简直就是两层的dbuf,倒霉到家了。 可是如果从现实角度来看,其实也不算开挂,一个月前李世民军中暴发了瘟疫,而与之交战的陇西军却没怎么受影响。 事后大战中,陇西军斩杀唐军数万人,而这数万人中,大部分都是病人。 说白了,这相当于数万个瘟疫传染源,以古人那贫乏的传染病防控能力,能预防才怪呢。 因此,在那一战后,唐军这边的瘟疫肯定已传到陇西军中去了。 战后,由于李渊的一番政治操作,仅用了几封信,就鼓动河西走廊的李轨,让他屯兵于边境,偷西秦政权的老家,如此一来,薛仁杲就不得不分出一半的兵力回防。 而这一半的陇西军就直接将瘟疫扩散到了西秦的王都天水,薛举不像薛仁杲,他的年纪大了,说不定还有什么类似高血压,糖尿病之类的基础病,瘟疫袭来直接暴毙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而且西秦那边,肯定不只是薛举一个人暴毙,只不过老百姓死得再多,也没有皇帝暴毙来得劲暴,这才没有被关注而已。 只能说,在瘟疫面前人人平等。 不论是皇帝还是平民,一旦染病,在没有特效病的情况下,只能听天由命。 同样得知了薛举暴毙的消息,曾继立刻就判断出第二次浅水原之战就要结束了。 结果当然是李世民大胜,而且还是一举擒王,直接把薛仁杲这个主将给抓住了,如此一来,西秦政权就会正式宣告灭亡,大唐西边的局势算是稳定了。 至于说位于河西走廊,被李渊几封信就忽悠瘸了的李轨,在历史上根本就没用大唐出兵就解决了,不得不说,李轨这个人的确有点脑子不好使。 就在曾继一边练功,一边等待李世民胜利的消息时,一条关于太原的消息却先一步在长安传开。 “什么?刘武周即将进攻太原?早了点吧?” 曾继在听到这个消息时一脸的诧异,因为按照历史,刘武周派出手下大将宋金刚进犯太原是在公元619年的三月下旬,而现在是618年的八月,也就是说还差将尽半年时间呢。 “是史书记错了?还是因为我的原因,刘武周决定提前进兵?” “怎么了?你不是早就说过,刘武周早晚会进攻大唐吗?既然是早早晚晚的事情,提前几个月又有什么关系?” 沈若叶的话到是开导了曾继。 “女侠说得对,不过要是真这样,那大唐这边可就麻烦了,不得不说,刘武周选在这个时候进兵,时机把握得相当准!” “哦?为什么这么说?现在是什么时机?” 曾继走到地图前,指了指太原的位置。 “太原地处大唐北疆,一到冬天气候是非常寒冷的,而在寒冷的气候中战斗无论是对府兵,还是对后勤的要求都极高,因此只要是脑子正常的将领,都不会在冬天发动战争,因为那样一来,很可能还没开打,自己这边就已经有大量府兵被冻死了。另外冬天粮食也是个大问题,全靠后方运输,一旦被人家截断粮道,那就不战自溃了。” 沈若叶虽然不懂打仗,但常时间跟着曾继,现在也明白了一些战争的基本常识,一听就明白了冬天开战的巨大风险。 “现在只是八月,距离冬天还有三四个月的时间啊!” “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我是刘武周的话,真要进兵太原,只会选两个时间点,一个就是现在。利用秋季气候不冷不热的时间进兵,然后在冬天来临前结束战斗。” “而一旦错过这个时间点,就要等到来年开春,到了那时,有大半年的时间进行战斗,比现在进军在时间上更宽裕一些。” 沈若叶有些听懂了。 “你的意思是说,刘武周应该来年开春再战才对?现在出兵有点草率?” “如果光考虑气候这一个因素,的确有点草率,但如果将大唐现在的兵力分配情况也考虑在内的话,现在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沈若叶稍稍一想也明白了。 “说得也是,现在李世民还在与薛仁杲作战,虽然前景一片光明,但恐怕没一两个月根本回不来。而大唐东边王世充与李密的战斗也还在打,大唐虽然不参与进去,但也不得不分兵驻守,以免他们分出胜负后,直接入关直取长安。” “南面的萧铣拥兵四十万,正在跟李孝恭的军队对峙,现如今的大唐三面出兵,的确没有多余的兵力去支援太原了。” “岂只是没有兵力,连统帅也没有。大唐的武将虽多,但真正能称之为帅才的只有两个,一个是李世民,另一个是李靖。而李靖因为之前的事情,根本得不到李渊的重用,也就是说,真正能统兵打仗的人只有李世民,一旦刘武周这个时候进兵太原,大唐根本无人可用。” 曾继有点忧心重重,沈若叶却一脸古怪地看着他,看得后者先是一愣,随即反应了过来,伸手指了指自己。 “你该不会是说我……” “对呀,如果连李靖都被能被称为大唐战神的话,那你一点也不比他差呀,而且论军功,现在的你可比他强多了,如果刘武周真的进兵了,我看李渊十有八九会派你去应战。” 说到这里,沈若叶突然脸色微变,曾继也想到了。 “你说……这该不会是李建成的阴谋吧?” 曾继摸了摸下巴。 “理论上,李建成身为太子,不该拿国家存亡的大事开玩笑,但有些德不配位的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与权力,的确什么操蛋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那你该怎么办?” 曾继呵呵冷笑一声。 “先看看情况,如果这真是李建成的阴谋,那么明天早朝时,太子一党肯定会出来拿刘武周进兵太原的消息来说事,然后极力推荐我统兵支援。如果这事跟李建成没关系,以李渊的谨慎性格,应该会先派人去核实消息的真实性,然后再决定出不出兵。” “那如果真是李建成的阴谋呢?” “呵呵,以我现在的身份,还没有抗旨不遵的本钱,不过嘛……不就是一个刘武周吗?我还真没放在眼里,另外这其实也是一个机遇,以往我都是跟着李世民打仗,最多算是将,如今却有单独领兵出征的机会,是一定要把握住的!” 第185章 太原兵马大元帅 第二天早朝出现的一幕,果然被曾继料到了。 属于太子一党的官员们,像一只只受了惊的鸡一样,纷纷跳出来说太原即将遭到刘武周的进犯,如果不派出大军支援的话,那么大唐的龙兴之地就要丢了。 一旦太原被刘武周夺去,那么他就会将李渊的进兵路线重走一遍,最终入关直取长安,这绝对不是现在的大唐能承受的。 因此综上所述,一众太子党们纷纷请求李渊发兵支援太原,而且还要派出一员大将统领这支部队。 以太原现有的兵员配制,以及武将构成,根本不足以担起守护太原的重任,所以李渊必须派出一员能独挡一面的大将才行。 这话说得,就差报曾继的身份证号了。 由于请奏的人太多,李渊也有点压不住场子了,另外他也清楚太原不能丢,最终在一番扯皮过后,曾继被封为太原兵马大元帅,领兵三万支援太原。 同时太原境内的四万府兵,也全归曾继指挥,理论上曾继手中将会拥有七万训练有素的府兵,兵力也不算弱了。 但曾继却清楚,他从长安带的这三万府兵,除了一万千牛卫外,剩下的两万都是新兵,毕竟老兵都被李世民带走迎战薛仁杲去了。 况且有李建成从中作梗,也根本不可能将最精锐的府兵派给他。 至于说太原那边的四万府兵,他们分布在太原的各个城内,根本无法集中,恐怕真能调动的只有一到两万人而已。 这样一算,曾继真能指挥的只有不到五万人,其中还有一半都是新兵。 而刘武周一旦进兵,兵力最少十万,1:2的兵力比,前景并不乐观。 就这,还只是纸面上双方的实力对比而已,以李建成图穷匕现的作风,太原那边恐怕还有雷在等着他呢。 如果说一系列的变故中,唯一对曾继来说算得上好事的,那就是他的官职终于升了。 毕竟是一军之帅,从二品太低了,李渊一咬牙,直接将从二品前面的从字去掉,变成了正二品! 如此一来,曾继的官职就变成了正二品的辅国大将军! 再往上,就是武将的顶点从一品的骠骑大将军了,至于说正一品的武将,纵观整个大唐只有一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根本不可能落到曾继头上,那就是天策上将。 天策上将是李世民封无可封之后,李渊自创的一个武将官职。 自李世民之后,再不设天策上将之职,也就是说,这是专属于李世民的,哪怕是后来的李靖也不是天策上将。 从升官到出征,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可谓是赶到了极点。 而三天时间,远在浅水原的李世民甚至刚刚得到消息,连回信都没送达长安,曾继已经出征前往太原了。 三万人马,虽然不多,但看起来同样浩浩荡荡。 在城内憋了许久的乌云追电非常高兴,一路上时不时地嘶叫,四周的战马以它为首,有种马中王者的气势! 此时的沈若叶,也穿着一套军装,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这匹马异常得神骏,当其高速奔驰之时,皮下的血管显得极为明显,甚至能看到血液在里面流动,给人一种流血了的感觉。 没错,这是一匹汗血马,是曾继在众多战马中挑出来的宝马,然后再经过改造最终成形的。 这匹被沈若叶起名为“红云”的汗血马,论血统比乌云追电可强多了,而且在短距离的暴发速度上,连乌云追电都不是对手,只有超过三公里的长距离赛马时,乌云追电才能跟其并驾齐驱。 “曾继,如今看来这就是李建成的阴谋了,你心里想好对策了没?” 沈若叶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向曾继询问着。 曾继笑了笑。 “在纯粹的战争中,阴谋诡计的作用虽然有,但很难起到关键作用。诡计这种东西更多的是用在内斗中的,这一次出征我们所面临的困难不仅仅是刘武周,更多的还是来自内部。” “内部?李建成难道敢在后勤上做手脚?” “呵呵,虽然有这个可能,但应该不至于,李渊不是傻子,这回派我出征已经算是帮了李建成一把,如果再让李建成在后勤上做手脚的话,那么李世民回来后他就没办法交待了,最少在这个时间段,面对李建成与李世民这两个儿子,他还算能一碗水端平。” “况且如今兵权在我手上,李建成如果敢做得太过分,他就不怕我直接带兵杀回去?” 沈若叶笑了,现在拥兵自重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再加上大唐建国还不到一年,所谓的忠君爱国根本就是扯蛋。 曾继带领的这三万府兵,其中一万千牛卫是他的绝对死忠,哪怕现在曾继振臂一挥,杀回长安造反,他们都没有二话。 至于说剩下的两万人全都是新兵,新兵上了战场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老兵走的,所以说他们的盲从性极高。 鉴于这种情况,李建成如果敢在后勤上做手脚,只会引起兵变。 “这样看来,李建成想除掉你,岂不是只能依靠刘武周?可现在看来,刘武周进兵太原不过是李建成弄出来的谣言而已,对方并没有进兵,那他岂不是拿你毫无办法了?” “呵呵,那可未必,我之前就说过,刘武周想进兵,只有两个时间点,现在看来他应该会选在来年开春了。至于说李建成的后招,其实你漏了一个重要人物。” “谁?” “呵呵,等到了太原,那个人自己就会跳出来的。” 经过了十余天的行军,曾继带领的三万府兵终于来到了太原境内,果然到了这边后,并没有发现刘武周即将进犯的迹象。 虽然早就有所预料,但现在已经可以实锤这是李建成的阴谋了。 曾继没有过多理会这些,甚至连写信揭发的举动都没有,他很清楚以李渊的政治能力,恐怕早就料到这一点了。 之所以还派出了曾继,一来是帮自己儿子一把,二来也是觉得太原那边的兵力太少了一些,加派点人手也是必要的。 到了太原境内后,曾继开始将兵力分散,驻扎在事先计划好的几个险要之地,毕竟要防备刘武周嘛,什么都不做也太不给李建成面子了。 他自己只带领两千亲信前往晋阳城。 事隔一年多,重回这座古城,曾继也有点感慨,不过这份感慨并没有持续多久,李建成给他准备的麻烦就上门了。 一队人马从晋阳城冲出,于城门外列队,为首的是一名身着金盔金甲的小将,骑着高头大马,手持一柄马槊! 此人正李渊众多儿子中,武学天赋最高,同时也是最熊的一位。 “齐王李元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