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雾隐门当术士那些年》 第1章 雾隐门 华夏历,七月十五。 宜祭祀、斋醮、祈福、定盟、造物。 忌入殓、安葬、动土、入宅、嫁娶。 ...... 林易睁开眼,屋内一片漆黑。 隐隐的膏药味飘入口鼻。 拖着沉重的头,林易缓缓坐起身来。 这是哪儿? 猛然间一片恍惚,纷杂的记忆如狂潮般涌入脑海。 片刻后,他知道,自己穿越了。 当下是大虞朝,天佑十一年。 庙堂腐败,妖鬼横行,天灾人祸,生灵涂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他现下是寿霖城西雾隐门里的一名术士,在一处偏僻的铺子里靠卖虎虎酒和狗皮膏药为生。 ...... 什么是雾隐门? 其实是个谐音,真实的说法叫五阴门。 市井之间有一句老话,形容专门捞阴门钱的职业。 刽子手的刀,仵作的眼睛,扎纸人的手艺,二皮匠的针线。 关于这四种职业,还有一句顺口溜。 刽子手的刀,墙上挂。 仵作的眼睛,看得见。 扎纸匠的手艺,活又现。 二皮匠的针线,走皮面。 因为他们都是捞阴门的,挣得都是死人钱,又因为他们都是五行八作下九流的营生,所以就被好事之人起了个名字,叫作四小阴门。 老话讲的好,钱压奴婢手,艺压当行人。 在过去的时候,这四小阴门就是个响亮的牌子,和现在的名牌一样。 名头一打出去,就得被人高看一眼。 但是这四小阴门可不是谁想叫就能叫的。 必须是祖传的手艺,至少得经过太祖玄孙四代人,这才能称自己是四小阴门里的人。 但既然是四阴的行当,为何又叫五阴门呢? 那是因为一阴一阳之谓道。 这前面四阴做的,都是死人的活,就需要一行当,来中平调和一下。 就是这第五阴门,江湖术士。 前门死人,后门救人。 不过第五阴门的术法,自古流传下来几乎都绝迹了,只剩下一些治风寒的方子和活血通络的狗皮膏药。 现下是挂羊头卖狗肉,它是有名无实。 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得留着,没人敢去坏了老祖宗的规矩。 老话说的好,规矩虽然是死的,但它却是行业内的讲究,是祖师爷代代相传留下的约束。 无论你信或者不信,遵守或者不遵守,规矩就在那摆着。 仿佛冥冥之中的一双眼睛,时刻观察着从业者们的所作所为。 有道是举头三尺有神明,谁敢保证这些看似荒诞的规矩就当真没有一点玄机呢? 五阴门就一直这么流传了下来。 又因为五阴门煞气太重,就有高人指点,改叫雾隐门。 于是民间便有庙堂六扇门,江湖雾隐门的说法。 ...... 同为雾隐门,其它四门可一点儿也不待见这第五阴门。 你想啊,那前四门可都是有手艺的,是代代相传下来的。 可这第五门呢? 江湖术士? 啊呸! 你让他施展法术瞅瞅? 多少年了,没人见过。 只剩下些不上台面的东西。 所以其他四门多少都有些人气,手艺也有传承,门人来来去去,不像那第五门,一直青黄不接,手艺也渐渐落下了。 不过呢,因为林易的这个铺子帮他们镇住了煞位,所以另外四门也从来不欺负孤身一人的林易。 要不是生辰八字合适,林易这样在街坊看来寡言少语的傻小子,凭什么有个自己的铺子啊。 这是衙门配给的。 毕竟那侩子手和仵作,都是帮衙门办事的,而那扎纸匠和二皮匠的活计,也和前两门有关。 至于林易在这雾隐门里的地位。 就是个镇住煞位的活摆件。 只要不出乱子苟活着,这就够了。 死了,衙门还要费心再找一个生辰八字合适的。 没人想操这份心。 所以虽然生意不怎么样,但林易每月还能从衙门那里配给点碎银子。 一人吃饱,全家无忧。 ...... 整理完记忆的林易感觉现在的世界太乱。 绝非前世的太平盛世那般。 这里不仅是妖魔横行、鬼怪霍乱... 雾隐门那另外四门似乎也不太平,即便煞位被镇,依然隔一段时间就会遇上一两个门人癫狂、暴毙、中邪、疯魔、失魂、染疾的事件发生。 前几天刚有一个失踪的扎纸匠,被报丧猴把衣服送了回来。 都是拿命换钱的买卖。 指不定什么时候,这种丧事就落在自己头上。 但想要不过这样的日子,就得换个活法。 林易从床榻下地,走到桌前,看到桌面上放着一本小册,册封上写着《天道经》三个字。 翻开第一页,是一首无名诗。 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 林易读完这首诗,不禁豁然开朗。 贫穷富贵都是天意,不需要长吁短叹。只要把握现在做好当下的事情,不要管将来会怎样。 冬天过去了冰雪就会消融,春天来了花草就会开放。只要能参悟这个道理,就能把世间万事万物都看透彻了。 这首诗让林易有些焦虑和恐惧的心情逐渐安定下来。 活在当下,为所应为。 做好自己目前能做的,这就够了,不用为了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而去妄自担忧。 正想着呢,林易突然觉得额头一阵剧痛。 眼前缓缓起雾,雾气之中,隐现一座山峦。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山体上隐现三个大字:须弥山。 ...... 第2章 开天眼 青山隐隐泛中流,洞天云霄何处生。 须弥山下,一切众生尽收眼底。 林易知道,它来了... 古有五眼六通之说。 所谓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肉眼是碍非通,只能看大看不了小,看明看不了暗,看近看不了远。 天眼则是通非碍,能看大看小,看明看暗,看近看远,更可见过去未来。 《起世经》中言,开天眼,第一眼见到的,就是这须弥山。 天眼可见须弥山。 林易开了天眼。 不过,林易这天眼只开了一半。 能看过去,不可见未来。 要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情,是根据当下事情的发展不断变化的。 过去的经历只有一个,但未来的可能有千万个。 要知过去容易,想看未来可不容易,需要具备天眼神通。 这天眼通外力不可开启,本身没有很深的道行,是不可能开启天眼通的。 而天眼与肉眼之间,其实还有一眼,叫阴阳眼,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鬼眼,可以看到不干净的东西。 对普通人而言,肉眼我们都具备,可以看到具体的实物,鬼眼和天眼则可以天生,或以外力催生,但天眼通和其它三眼,都是要靠修行的。 林易没有想到,自己的挂居然是天眼... 还是一半... 紧接着。 在那缥缈如仙境的天地山川间,林易看到了一杆秤。 秤盘上端放着一物,透明可见其中内容。 正是林易用天眼所见这一世的一段过往生平。 ...... 那时的林易还只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整天整夜的哭闹,怎么哄都哄不好。 找大夫,大夫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天一名术士恰好路过,被林家人请进家门。 术士瞧了瞧林易,询问了林易的生辰八字后,在屋里巡视一圈,嘴里念念有词,似有咒语。 接着,术士从身上摸出一块小巧的檀木薄片,又让人准备笔墨,手持符篆,烧后融入墨中,当场画了一幅八卦递给林爸,说道:“这孩子的生辰八字阴气重,这个八卦让孩子随身携带,以后长大了,阳气充盈,就用不着了。” 临走前,术士还教给林爸一方口诀,让林爸在林易每日睡前,念上几遍,念足一月方罢。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说来神奇,自从将画着八卦的薄片塞进林易的小包裹里,他便再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哭闹过。 每当小林易要入睡的时候,林爸就按照术士临走前的嘱咐,念上三遍口诀,小林易睡的是又香又甜,睡梦中的嘴角常常都挂着微笑。 那幅八卦,在林易长大后,还一直枕在枕头下面,直到... 后来有见多识广的人看到了这幅八卦,说那术士施展的是一门叫祝由术的法术。 ...... 林易回过神来,只见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东西。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恍惚之间,山川云雾消失不见,那杆秤也消失不见,但林易的手上多了一物。 祝由图录。 书本表皮斑驳,显是年份已久。 林易翻开,发现书上记载的是正是祝由术。 ...... 祝由之术存在已久,几可远溯上古,后失其传,惟民间尚有之。 历朝历代的中医体系中都有祝由术的身影,属太医院十三科其一之祝由科。 所谓祝由,这祝字,有祝福祷告、咒语符咒的意思,由呢,就是疾病的由来。 《黄帝内经》里写到,百病生于气。 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寒则气收,炅则气泄,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 人身上的很多疾病,都是源自于心理。 祝由术正是通过心理暗示,缓解情绪,疏导心理,调顺理气。 ...... 天眼,天地秤,奖励... 林易感觉自己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 但在这鬼盛人微的吊诡乱世,林易还不能立即就脱离雾隐门。 别说衙门会不会答应,毕竟想要找一个同样生辰八字的人可不容易。 再者,离开这雾隐门,铺子即刻收回,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单凭着虎虎酒和狗皮膏药,想要养活自己,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过... 苟全性命于乱世,再求闻达于江湖。 躲在雾隐门慢慢发育,伺机而动,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酒和膏药卖不了几个钱,但衙门每月还是会拨些银两。 起码目前不用为住所和生计发愁。 至于那四门的怪事,咱躲的远远的。 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 有了天眼的加持,林易看书记忆的速度特别快。 只是喝杯茶的功夫,林易已经将祝由图录里的内容看了一遍,所记十有八九。 合上书,林易闭上眼睛,又回忆了一遍,确定将图录的内容全部记在了脑海里。 穿越后的林易通过这本祝由图录知道,在这个吊诡的乱世,完整的祝由术可不止是心理治疗这么简单,它有着更强大的力量。 学了祝由术后,林易这才算是一名真正的江湖术士。 起码懂门法术,算是有手艺了。 否则就单凭着虎虎酒和狗皮膏药,林易还真不敢开门做这江湖术士的营生。 ...... 第3章 以眼换眼 鱼肚泛白,五更鸡鸣。 林易卸下门板,只见对门的墙边有一个白花花的屁股蛋子。 “呸,你个不要脸的狗东西!” 老妪拉起裤子,边骂边走。 林易闭上了眼睛。 打开钱包一个钢镚.gif 瞎了我的天眼... 天亮开张,林易坐在门口,嘴里叼着半个饼,瞧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 林易的铺子开在一个三岔口,容易“招风”。 左边街口通往一条主街叫马蹄街,因为这条街东西向,如弯月形,靠东头南侧又有一节南北路,两段路连一块儿,形状犹如马蹄,所以叫马蹄街。 这街上经常有跑江湖的在那边卖艺,还有集市和菜场,但通往林易这边的街口狭窄,很少人从那边通行过来。 右边街口则是雾隐门的其它四门,只不过离得林易这铺子稍稍远了些。 林易铺子所在的这个街口,就林易这一个铺子,背后都是空置的破门铺,门上挂把锁,从不见有人来,荒凉的很。 话说这里是真的偏僻,等林易吃了一个饼,又喝了碗豆浆,门口就只瞧见一辆拉夜香的马车经过。 除了零星几个伙计到街口的摊上买个早点,真看不见几个活人。 这日子... 过的也忒没劲了! 正感慨着呢,街头突然由远及近,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夫人,那术士怕只是徒有虚名,没听说过有什么真本事。” 那轿子里的人先是叹了口气,接着回道:“唉,这城里的医馆都跑遍了,已经没有其他大夫可看,姑且也只能跑到这儿来试上一试。” “也只好如此,起码那术士的药酒和贴膏还是挺管用的。” 又走几步。 “夫人,就在前面,快到了。” 林易伸着头,想看看这是哪家的热闹,就瞧见一行人直勾勾的冲着自己这边来了。 几个衣着统一的轿夫,抬着两顶轿子,急匆匆的赶到林易的铺子门口。 一名漂亮的中年妇人率先推帘从后面的轿子下来,招呼着轿夫道:“快,快扶老爷进去。” 林易连忙从凳子上站起来,这是来活了啊。 妇人来到林易跟前,上下打量了几眼,又在屋子里四下望了望,见无他人,这才迟疑着向林易问道:“阁下可是林易林术士?” “是...阿姨...咳咳...夫人您找我这是?” 此时几个轿夫已经将老爷抬到椅子上,这老爷两眼泛白,气息微弱,几乎是摊在椅子上,要不是旁人扶着,恐怕能从椅子上滑下去。 美妇也不多礼,拱手说道:“请您救救我家老爷。” 林易瞧了过去,那是黑眼瞧白眼,看不明白呐。 要说这老爷的长相颇有几分俊俏,能看得出来是个风流人物,皮肤白皙,想年轻时恐怕也迷死万千少女,但此刻两眼泛白,这皮肤再一衬,倒是一副瘆人的惨白模样。 “这位老爷怎么变成这副模样呀?” 妇人摇着头回道:“我也不知,昨个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刚要休息,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这一晚上,我们把全城的医馆都跑遍了,就剩下您这了...” 看来实在是没辙了,病急乱投医才到这地儿来。 说到这里,美妇突然瘫倒在椅旁,哭道:“您要是再救不了,我家老爷可就没法活了,我也活不下去了。” 瞧这阵势,这妇人是把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寄托在他林易身上了。 但从这妇人的表现来看,恐怕她也知道,指望林易去救他相公,几乎是天方夜谭。 人呐,就是这样。 明知希望渺茫,然而但凡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要拼上一试。 林易双目瞧向椅子上瘫坐的老爷,眼神逐渐缥缈空洞。 他用天眼,看到了这位老爷过去的经历。 ...... 这位老爷名叫李诞,二十岁那年去京城赶考,路过寿霖城,晚上上街闲逛,看见一马姓大户人家门口的走马灯上有一联语。 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 显然是在等人对出下联。 李诞看后,不禁拍手连称“好对”。 他的意思是说,这上联出句妙。 但是站在旁边的马家仆人误以为李诞的意思是容易对,立即回屋禀告员外。 这上联是马家小姐为择婿而出的,因此马员外急忙出来找李诞。 要说这马家仆人也是够笨的,没想着让李诞等一下就进去禀告。 李诞夸了一句后就走了,与赶出来的马员外两下里没碰着面。 在科场上,李诞第一个交卷,主考官见他交卷快,便想试试他的文采。 指着厅前的飞虎旗说道:“飞虎旗,旗飞虎,旗卷虎藏身。” 李诞听完不假思索的用马员外门前的联语“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来对,自然又快又好,令主考官惊讶不已。 李诞出了科场,想起走马灯给他的机缘,忍不住在回到寿霖城的时候,又来到了马家门前。 马家那个仆人一眼就认出是日前说“好对”的那个人。 这次仆人留了心眼,直接请他到府中应对。 有了主考官的飞虎旗,这联子自然好对了。 马员外当即就把女儿许配给他并择吉成婚。 正举行婚礼呢,有报子来报“李大人高中!” 这李诞命是真好,捡来两联,上应主考,下获美妻。 当真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成婚后,李诞和马夫人是佳人才子、好不快活。 赴京为官二十余载,李诞辞去官职,带着马夫人回到这两人初识的寿霖城。 按说这桩过往,应该是一段人间佳话,可林易的天眼,看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 李诞小时候天资聪慧,但刚出生的时候,却整整两周都没有睁眼。 正常的婴儿出生一周左右就该睁眼了。 这可把李诞的母亲李氏给急坏了,抱着孩子到处求医。 坐诊的大夫和走江湖的郎中瞧了不少,都说是眼睛里生了内障,但没有什么医治的办法。 李氏成天抱着小李诞以泪洗面。 或许是李氏的诚心感动了上苍,在梦里,有仙人指点李氏,可以用舌头舔开婴儿的眼皮。 醒来后,李氏便按照梦中仙人的指示,轻轻的舔舐儿子闭着的眼睛。 有人瞧见李氏的行为,冷嘲热讽说这法子肯定没用,但李氏不为所动。 整整一个月,奇迹出现了。 婴儿终于睁开了双眼。 那一天,李氏专程向苍天祷告,感谢梦里的大仙指点,救了孩子和自己。 可就在那一天,李氏瞎了一只眼睛。 这逆天而行的事情,本就是交易,一物换一物。 然而... 就是这双眼睛,日后给了李氏多少的白眼。 ...... 第4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话说这位李氏,那是相当不容易。 她相公原本是个当地的私塾先生,就在李氏怀胎不久,突然身染恶疾,一命呜呼。 可怜的李氏是一个人一只眼,一把屎一把尿,把小李诞拉扯大。 “宝贝宝,贝宝贝,岁岁平,年年安。” 干着男人的活,不舍得用度,省吃俭用,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攒着钱,把李诞送去私塾读书。 李诞打小就聪明,四岁能赋诗,七岁诵数经,十岁就在附近十里八乡以文章知名。 日子虽然过的困苦,但李氏一直对生活充满希望。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李诞对于娘亲却在一步步的疏远。 为啥啊? 李氏只是个农妇,大字不识。 李诞这样的读书人瞧不起。 更何况,她还瞎了一只眼睛。 为此李诞常被私塾的同窗讥讽有一个独眼娘。 自个瞧不起自个儿的娘,这事可不少见。 李氏呢,一直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亏欠了儿子,所以即便李诞给了她不少的白眼,李氏依旧默默的支持着儿子读书考功名。 虽然家里很穷,但李诞连一天农活都没有干过。 陌生人要是看到雪鬓霜鬟的李氏和肤白玉肌的李诞,决计不会把他俩联系到一块儿去。 李诞考取功名,娇妻美眷,却把老娘给忘到了九霄云外。 剪断的脐带,怒摔的门。 自打和马夫人成婚,只是偶尔私下里差人送点银子,并没有告诉众人自己在乡下还有个老母亲。 这马夫人一直以为李诞父母双亡,只是孤身一人。 此时此刻,可怜的李氏已是身染重疾,病入膏肓,躺在家中床上,身边无人照料。 嘴里只是一遍遍的咕囔着。 “宝贝宝,贝宝贝,岁岁平,年年安。” ...... 李诞翻白眼,可不就是那白眼狼吗? 白眼狼,现世报。 林易收起天眼,将自己看到的实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马夫人。 马夫人虽然出身富贵人家,却非常明白事理,当即就跪在老爷面前,双手合十哭着说道:“婆婆,我实在不知有您老人家,我这就去把您接过来,好生照顾您。” 边哭边向林易问道:“林高人,还请您指条明路。” 林易便凭借着祝由图录里的祝由术,先画了一幅安神镇心的燮字咒符篆,凌空虚点几下,将符篆交给马夫人,嘱咐了几句。 “将这符篆置于李老爷枕头下压着,可保七日无忧,尽快去接李氏,好生照料,剩下的事情,就看老爷自己和您自个儿的造化了。” 话说林易这一符篆还真有些神,在林易施术后,李诞的白眼竟然慢慢翻了回去,呼吸也逐渐顺畅起来。 马夫人见识了这一手,再加上林易说的那些经历,和自己所知的内容一点儿不差,心里毫不怀疑。 当下就安排了轿子,按照林易的指点,亲自去接老夫人,同时遣了几个仆人在家照顾老爷。 一路赶着趟,终于找到了那一生凄惨的李氏。 可惜的是,就在马夫人刚刚抵达村子的时候,李氏撒手去了。 马夫人当即大哭了一场,将李氏的身子带回寿霖城,找了一处宝地,风光大葬。 要说也怪,就在李氏的尸身安置好后,李诞的病一下子全好了。 恢复意识的李诞听了马夫人的讲述,尤其是以眼换眼这件事后,泣不成声,涕泪俱下,不住的用拳头拍打着自己的心口。 “老爷,为什么不说?” “我这不是怕你们瞧不起我吗?” “老爷,你我相处这些年,还不知我是怎样的人吗?你也太小瞧我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错了!我错了啊!” 经历这一遭,李诞是悔恨不已。 这日,跪在李氏碑前,李诞流着眼泪,献上一束花,撒上一杯酒。 晴空万里,湛湛蓝天。 坟旁的那颗老槐树,枝叶沙沙作响。 “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 “宝贝宝,贝宝贝,岁岁平,年年安。” ...... 那日马夫人急匆匆的前脚刚走,林易的眼前就浮起缥缈白雾。 白雾之中,又见须弥山。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端的是千山以外有千山,云雾深处藏云雾。 天地山川,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一物,透明可见其中内容。 正是林易用天眼所见李诞的过往生平经历。 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东西。 ......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恍惚间回过神来,山川云雾消失不见,那杆秤也消失不见,但林易的手上又多了一物。 走马灯。 “马灯”是长江中下游一带,在民间驱除疫鬼的活动,其渊源可追溯至《诗经》所记载的“祃祭”。 槐坎走马灯相传已有230多年的历史。 清朝咸丰年间,当地有王氏兄弟四人,长兄王荣堂是极具经济头脑之人,动员家乡人种树养畜,因此家家户户圈养了许多家畜,如马、牛、羊、鸡、犬、猪等,称为六畜,其中马为六畜之首。 夜晚喂食时,村民点灯笼照明,灯笼上写一个“马”字,以祈求六畜兴旺,后经过演变,出现了具备马的形状的“马灯”,并渐渐形成了一套表演形式。 每逢喜庆节日,村上便有走马灯表演。 走马灯象征着太平、吉祥,所以亦有“太平马灯”之称。 后来,走马灯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 民间相传,人在死前会看到自己生前最美好的东西,并且会不断回味,还有细数自己的过错,对自己的一生进行忏悔和祷告,这个过程被称为人临死前的走马灯。 阳间通天眼,阴间走马灯。 有了这走马灯,林易便可借助外力看到介于肉眼与天眼之间的事物。 ...... 按照祝由图录第一次施法的时候,林易心里其实并没有底。 画符篆的时候,心里都有些哆嗦,唯恐穿越来的第一笔活就给自个儿搞砸了,更怕人没治好,再搁在自己手上。 但既然来了,祝由图录里也明白着写清楚了燮字咒专治这种需要安神镇心的症状,林易便放手一试。 毕竟,挂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不过毕竟是拿活人施术,林易在送走了马夫人后,又在脑海里不断按照图录上的图画和文字,修炼着祝由术里的各种法术。 来回演练,直到黄昏,确保根据图录上的内容做到万无一失后,林易这才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遮眼望去,日薄西山。 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马夫人走时,差人给了林易两吊钱。 那时候的两吊钱就是2000文,相当于二两银子,这笔钱对于现在的林易来说可是一笔巨款。 兜里塞了一把铜钱,出去找了家馆子。 ...... 这可是林易第一次在这大虞朝下馆子。 找了家门面不大但人声喧闹的小店,进去坐下,就有小二招呼着,点了碗烂肉面。 什么是烂肉面呐? 古时候的饭摊儿、茶馆里都有的卖,相当于现在的大肉面,只是它把猪肉给剁成碎块儿,碗里放上八九成熟的面条,配上葱段、姜片、桂皮、大料、干辣椒、油菜花,撒上一把青菜叶,再浇上锅里滚烫的卤子,香气扑鼻。 俗话说,管他驴或马,吃饱了烂肉面再打镲。 “打镲”就是指谈天说地、瞎聊、侃大山、闲聊之类的意思。 面条都是手打面,筋道的很,卤汤浓郁,同时飘着青菜的清香。 这可都是纯绿色的有机蔬菜。 林易吃的是津津有味,满头大汗。 正吃着呢,就听到旁边有人正闲聊着,说起城东头有一家王姓的大户,最近遇上了一档怪事。 ...... 第5章 一尺巷 “城东头王家?” “那家做布匹丝绸生意的大户?” “他们家怎么啦?” 有人七嘴八舌的问道。 “你们还不知道呐?” “快给哥几个说说,到底是怎么啦?” 对于这种八卦...林易顿时竖起了耳朵。 那人嘬了口面,含在嘴里吧唧吧唧嚼了两口,这才说道:“听说他们那个少东家,被鬼给缠上啦!” 这话一出,众人立即窃窃私语。 “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有人对这事的真实性表示了怀疑。 那人又吧唧吧唧两口,将嘴里的面吞下去,压低声音说道:“那少东家三天前,到传闻闹鬼的一尺巷去过,当天晚上回家就不对劲了。才短短三天,人都脱了相了,你说不是被鬼缠身,还能是什么?” “找大夫看过了吗?该不是患了什么病吧?” 那人连面也顾不上吃了,连忙回道:“怎么没看过,已经找了不少有名的大夫,说可能是受惊了,开了些药,一点儿用都没有。” “哎呀,这可怎生是好?” “那小子也是闲的,没事往什么一尺巷跑呢。” “那里都荒凉多久了,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那挑事的人将面汤咕噜咕噜喝下去,砸吧砸吧嘴,冲桌上的其他人说道:“唉,咱别说这晦气的事了,待会吃完,咱们去看戏听曲啊?” “你就惦记着唱戏那小娘们吧。” “人家岂能是我们这等人能染指的,你就断了那念头吧。” “最近菜场那儿刚来了个耍把式的,有两下了,咱们去那儿瞧瞧吧。” “成啊,我也听说了,据说用一根绳子就能上天呐!” 听到这里,吃完面的林易知道听不到什么八卦了,桌上拍了四文钱,站起身来走出小店。 初来乍到,林易将自己铺子周边的三岔路都逛了一遍。 先摸摸环境,熟悉熟悉地形,以后跑路也好抄个近道。 在路过雾隐门其它四门的时候,有人见到林易,也不打招呼,都是鼻子里带着哼哼,下巴对着你,没有正眼瞧人的。 林易也不以为意,毕竟在记忆里,这些人压根就没瞧得上自己。 他也懒得搭理这些人。 躲都还躲不及呢。 ...... 话分两头。 城东王家近期因为少东家这邪门的病情愁苦不已,傍晚突然有一位叫李固的年轻人上门。 他自称是少东家的好朋友,要找王老爷说事。 仆人回报,两人见着面,李固就告诉王老爷:“王老爷您好,我是您儿子的朋友,听闻少爷近日生了场怪病?” 那王老爷叹了口气,说道:“可不是嘛,都找了好些大夫了,开了些药,但病情一直也不见好转,可真是见了鬼了。” 李固便上前说道:“我听李员外家人说,他们家老爷最近也生了怪病,其他人都瞧不出,结果今天去了雾隐门,找了一位叫林易的术士,给瞧出来了。回来老爷病情就好了不少,这会儿已经能安然入睡了。” “还有这事儿?” “那可不,千真万确。” “好,好。我这就差人,往城西雾隐门请那林术士。” ...... 东升彩霞,晓灯天明。 林易刚拆下铺子的门板,就见门口恭敬的站着一人。 华冠丽服,锦衣玉带,单从衣着上来看,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个字:有钱。 “请问阁下可是林易林术士啊?” “没错。” “在下城东王家管家王德,听闻林术士手法高明,特来请林术士到府上去瞧瞧我们少东家的病。” 嘿,昨天刚听到这门事,没想到今天天一亮就找上门来了。 还真是巧呐。 手法高明? 这是哪听到的小道消息? “这个...” 林易还憋着晨尿呢。 见林易有所犹豫,王德麻溜的从袖口里掏出一锭银子,足有二两。 “不会让您白跑一趟,假如您能帮咱们少东家治好,另有重谢!” 塞到林易手里。 林易瞅了瞅银子。 “您前面带路。” 想要在这个新世界立足,钱是绝对不能少的。 老话说的好,一文钱逼死英雄汉。 这些老话能够历经几千年传承下来,必然是经过历史的锤打和检验,真金不怕火炼。 有时候,粗盐都比尊严贵。 ...... 王德在前面带路,林易跟在身后。 到了路口,早有轿子等着。 “林术士,请您上轿。” 那王德头发胡须已白,虽脸色红润,但年纪估摸着也该是林易爷爷辈的。 这般客气,倒让林易有些不好意思。 “老爷子,您别这么喊我,叫我林易便成。” 那王管家见多识广、耳聪目明,当下点头称是,将林易请上轿。 两把轿子一路就往城东的王家去了。 到了王家,早有人在门口迎着。 包括王家的老爷和夫人。 一行人簇拥着林易来到少东家王勉的房前。 路上王老爷已经将自己儿子最近几天的情况和林易说了。 内容和那天在面馆里听到的几乎不差。 到了房前,只有王家老爷和夫人陪着林易进屋,其他人都在门口候着。 王老爷挥退床边服侍的小婢,对林易说道:“林术士,您只管放手施为,万事有我承担!” 不愧是城东大户,王老爷这番胆色和担当,倒是让林易颇有几分好感。 来到床前,林易探身一望,不由得吓了一跳。 这位叫王勉的少东家,瘦的已经不成模样。 一双眼睛深深陷进眼窝,两腮同样凹陷,一双白皙削瘦的手上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又青又紫。 呼吸时而急促,时而缓慢,非常紊乱。 林易双目瞧向床上昏睡的王勉,眼神逐渐缥缈空洞。 他用天眼,看到了这位少东家过去的经历。 ...... 一周前。 一更夜,黄昏始。 天空犹如血染一般,红色的罗幔笼罩着大地。 寿霖城一条闹鬼的巷子口,聚集着几个十七八岁的青年人。 这几个活闹鬼都是家里头的甩手掌柜,不愁吃穿用度,平日无事便聚在一起吃瓜扯皮、惹是生非,就是玩儿。 名声臭了,附近的人谁也不爱招惹他们。 这日几人吃了酒后,来到一条名为“一尺巷”的巷子口。 这条巷子又窄又长,离着民宅有一段路。 当年这儿也有些房子,但现在已经没有人住了。 这块地方萧条下来后,就显得这条巷子有些凄冷。 巷子背阴,白天很少有人走,晚上更是连个人影也看不到,更是显得瘆得慌。 之所以被叫做一尺巷,是因为它的宽度仅有一尺之长。 巷子里要是有两个人迎面而过,都得后背贴着巷边,面对面横着移过去。 这会儿几个青年正伸长脖子,探着头向巷子里头张望,但时间已近黄昏,巷子里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呐。 “我说哥几个,咱们不是谁也不服谁嘛,就是这条巷,谁今晚三更能从这个巷口走到那边的巷口,谁就是咱们的大哥,成不成?” “成啊!这不咱刚才吃酒的时候都说好的嘛?谁不同意,谁就是绿豆王八,以后没人瞧得起。” “行吧,那谁来?” 一阵阴风从巷子口迎面吹过,七八个年轻人没一个吭声的。 酒桌上趁着喝酒的热乎劲,一个个口气都大得很,真到了跟前,一个个都怂了。 为啥? 这巷子闹鬼啊! 眼瞅着这气氛就要不对劲了,王家的少东家王勉开口了。 “我,我来!” ...... 第6章 三更穿巷 众人一瞧,乐了。 这不是平日胆子最小的王勉嘛。 别瞧人胆量小,但人家志气高啊。 刚才在酒桌上,贪多了几杯,都说酒壮人胆,还真是那么回事。 王勉想着平日自己个头最矮、胆子最小,经常被哥几个笑话,心里非常不服气。 稀里糊涂的,就祸从口出了。 “王勉,可就是你啦,话说出来可不带反悔的。” 立即有人就要拍板定论。 但实际上,话刚说出口,王勉那酒就醒了一半,后悔了。 见王勉不搭腔,脸上显出犹豫的模样,一开始挑头的主子说话了。 “嘿,老王,可不带这样的,你想想,你要是今晚穿过这巷子,以后咱们可全都唯你马首是瞻!” “没错,以后你就是咱们的大哥!” “说一不二!” 几个人这一怂恿,当真让王勉下了决心。 “成,我说了就我来,没旁人的,哥几个今晚三更就到对面的巷子口等着。” 那挑头的主子叫李固,见王勉是真要穿巷,心里不由得起了几分敬佩。 虽说这几个人平日里都是酒肉朋友,但关键时刻,还真挺讲义气,说话算数。 “老王,汉子!这样,今晚咱们留俩人,三更的时候到对面的巷子口等你,其他人到酒铺去开个席,等着大哥过巷,咱们一起庆祝!” 李固这话,别的没听着,就听见“大哥”这俩字了。 把王勉给乐的,浑身说不出的受用,比喝酒快活多了,那嘴角止不住就飞起来了。 “咱三更见!” 一伙人很快就散了。 ...... 王勉回到家,心里虽然有些怕,但一想起“大哥”这俩字,腰板一下子就硬气了。 这几个活闹鬼家里在这寿霖城都有些名声,不然也经不起这般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呀。 能做这些人的大哥,对于个头最矮的王勉来说,那也算是脸上有光的事情。 尤其是那李固,平日里俨然是这伙人的带头大哥,连他也得叫自己大哥,那别提多带劲了。 还有一副小白脸模样的许林,他那妹妹长的是真标致,这要是当了这伙人的大哥... 嘿嘿嘿... 王勉越想越快活,恨不得现下立即就去那一尺巷走一遭。 时辰尚早,王勉想找点事打发打发时间,突然想起家里有一套戏服,立即计上心头。 心说你们都说我胆子小,我便搞个恶作剧,吓你们一吓。 找出红色的戏服,套上。 脸上抹了白粉,化了妆。 头上套个假发饰,把那长长的假发垂到脸前。 对着铜镜照了照。 嚯! 把自己都吓一跳。 主要那妆画的实在难看...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当,当! 二更锣声起。 时间差不多了,王勉整了整戏服,推开门,迈起大步往一尺巷去了。 到了这一尺巷口,王勉的酒劲可全醒了。 风一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看了看天色,月黑风高,时候差不多了。 估摸着现在进去,走到那边的巷子口,也该三更天了。 俗语有云。 一更人,二更锣,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 三更半夜,正是阴气最重的时候。 王勉拳一握,脚一跺,硬着头皮就进去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落子无悔大丈夫。 ...... 这巷子挺深。 王勉迈起大步,只想赶紧走到巷子那头,之后永不再踏足这里。 话说巷子越深,四周越冷。 走了一会儿,王勉心里惧意渐起。 为了给自个儿壮胆,开口大声哼唱起了小曲。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有了声响,惧意便弱了下来。 所以你瞧那路上,但凡有人吵架,嗓门最大的那个,肯定是心里最虚最怕的。 不过有老话说,夜晚赶路的人最好不要唱歌。有些人说唱歌胆子大,实不然,那只会咄你的阳气。 正唱着歌呢,巷子前面突然出现一人。 王勉先是一惊,随即便乐了。 为啥啊? 因为对面那人竟然和自己一般打扮。 红衣、白脸、长发... 这定是哪个鳖孙和自己想一块儿了,装扮起来吓他。 王勉也不答话,迈着大步就走过去了,心想我不出声,看你能把我咋样。 对面那人也是一声不吭。 两人迎面走到跟前,相互背贴着巷壁,面对着面就蹭过去了。 背对着那人,王勉心里不禁哼了一声。 就这? 见巷子里除了自己还有其他人,心里更是有底了。 想着待会出去问问,看是哪个王八羔子和自己闹着玩儿。 往前没走两步,右手边就是巷子里传闻的鬼宅。 这巷子闹鬼的传闻,就是从这间旧宅子开始的。 然而人多口杂,三人成虎。 话传着传着就变味儿了。 这旧宅到底有什么故事,已经无人知晓真相。 神秘鬼宅,反倒激起了王勉的好奇心。 旧宅的破木门上有一小洞,已经彻底克服心理恐惧的王勉趴了上去,想看看透过这小洞能看到些什么。 谁知道瞅了半天,什么也没瞧见,满眼只能看到红彤彤的一片... ...... 王勉在木门上扒拉半天,不禁大失所望。 嘴里骂着妈了个巴子,一路头也不回气冲冲的迈到巷子口。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当现实发生的事情与自己预期的完全不相符时,原本所有的幻想在一瞬间化为泡影,心态的变化能影响整个人的状态。 在进巷子之前,王勉在心里求爷爷告奶奶,千万别碰到脏东西。 结果呢。 眼瞅着出了巷子,真的没碰到脏东西时,竟然喜极而气了! 王勉走出巷子口,看到俩哥们正站在那儿等自己呢,不禁又开心了起来。 对面俩人见了王勉,都是身形一滞。 王勉脑袋也活,当下心情愉快,也不打算整这俩人了。 人家在这里站在三更等自己,那也不容易。 这也有份情谊在不是。 把发饰连着假发摘掉。 “哟,老王!” “什么老王,叫大哥!” “对对对,大哥!” 俩人这对话可把王勉乐坏了。 人生巅峰,就在此刻。 大半夜的,天挺冷,都不容易,俩人簇拥着王勉就往酒铺去了。 ...... 三更半夜,鹅毛细雨,天寒地冻,酒铺里生了炉子,锅里炖着肉,大老远就闻到肉香。 脱了戏服,找池子洗了把脸。 推门而入,众人纷纷站起来,那一声声大哥,让王勉如在云雾之中,快活似神仙啊。 “大哥,啥也甭说了,您是条汉子,我李固服您,这碗我干了!” 说罢,李固仰头就是一碗。 街外冷飕飕,铺里暖烘烘,酒美肉肥。 正喝酒吃肉呢,有人突然开口说到。 “我说大哥,人家都说那巷子里有个旧宅,里面闹鬼,您路过那儿,可瞧见什么没有?” 王勉此刻已是半醺,一摆手,张口骂道:“什么鬼宅,屁都没有。” 做了这大哥,气势都起来了。 那开口的人继续说道:“是嘛,我倒是听我家里扫地大婆子的儿媳妇的邻居家奶奶说过这宅子的事。” ...... 第7章 棺材板儿 见有人知道这宅子的故事,立即就有接茬的问道:“什么事,快给大家伙说说看呐。” “说这宅子里啊,原来住着一女的,死的时候老惨了,七窍流血,死状恐怖呐!” 王勉这碗酒正喝着一半呢,听到这里的时候也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听。 “这女的定是死的太惨了,说不定又有什么冤情,才一直阴魂不散。据说啊...” 声音突然压低下来。 “这女鬼在宅子里,喜欢趴在门口木门的小洞里往外张望...” 咣当! 王勉手里的酒碗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那酒瞬间就醒了。 刚才在那旧宅小洞里看到的... 一股凉气直接从王勉的脚底板冲到脑门顶。 这后怕,可比现怕厉害多了。 眼瞅着王勉原本醺红的脸色突然就变白了,众人都不敢开口说话,只是呆呆的瞧着。 “咳...那谁,你们谁在巷子里穿着红色的戏服吓我来着?” 没人吭声。 李固面带疑惑,眼睛扫了众人一圈,这才看向王勉说道:“大哥,除了俩人在巷口等您,我们一直都在这儿啊?” 这一句话,彻底把王勉给吓瘫了。 打哪晚开始,王勉是茶饭不思、水米不进,闭上眼睛就是噩梦,睁开眼睛就是满世界的红... ...... 不过,真正压倒王勉神经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在三日前的晚上。 王勉好不容易喝下碗粥,又喝了大夫开的安神静心的药,准备上床休息,就见门上的窗户纸隐约透着一道影子缓缓靠近。 “王勉,开门,我来找你玩儿。” 这声音不阴不阳,不男不女,让王勉脊骨透寒,心惊胆颤。 这不像是宅子里谁的声音啊。 坐在床边,屏住呼吸,王勉一动不动。 见没有声响,王勉疑心是不是自己耳鸣出现幻觉了。 刚准备脱鞋,那诡异的声音再次响起。 “王勉,开门,我来找你玩儿。” 这一吓让王勉脑子嗡的一响,直接从床边跳了起来。 “谁?” 没有回应。 王勉轻轻的移到门口,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 等了半天,一片寂静,只有院子里那口空置的大水缸发出嗡嗡的风声。 老话说,鬼不叫三声。 王勉不敢开门,蹑手蹑脚的准备退回去。 就在他转身刚走了两步... 嘭的一声。 门竟然莫名打开了! 晚风从堂前吹过,晃了桌上的煤油灯。 王勉惊恐着转身看去,门口空空荡荡。 这时候王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然拔腿,快步走到门口,把门嘭的关上。 刚喘了口气,背后传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王勉,我来找你玩儿。” 这一声可把王勉魂都要吓出来了。 颤抖着转过身。 红衣、白脸、长发... 正是他在一尺巷遇到的那个东西。 “你是人是鬼?” 对方没有答应。 王勉稳定情绪,扭动着酸软的双腿,摸着桌边,缓缓向床头挪去。 枕头下放着王家人为了驱邪而放的菜刀。 王勉想要拿刀壮胆。 对方就这么站着,一动不动。 王勉来到床边,鼓起力气扑到床头,将枕头下的菜刀拿出来,双手握住,心情稍定。 回过身,那东西还杵在那里。 “喂,你是人是鬼,转过来和我说话。” 那东西缓缓的转身。 不转身倒还好了,这一转身,差点没把王勉给吓死。 转过身,竟然和没转身一个样。 依然是红衣、白脸、长发... “王勉,我来找你玩儿。” 这一刺激不得了,王勉拿起刀就冲了过去,对着那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照着脑袋就是一刀子砍下去... 只听“吱”一声破空刺耳的尖叫。 那东西被刀砍后剧烈的摇晃着,竟然变成了一块棺材板儿,而本就精力衰弱的王勉经过这一刺激,直接背过去了... 接着两天就一直是这种昏昏沉沉的状态。 ...... 林易收回天眼,眼神逐渐清明。 “王老爷,你们家里是不是有块...咳...棺材板儿?” 王老爷愣住了。 棺材板儿? 谁家没事会准备这晦气玩意儿? 等等... 莫不是我家小儿... 没等王老爷开口,旁边王夫人已经嚎哭起来。 “哎呀!我的儿啊!当真就没救了吗?这都要准备棺材板儿了呀!” 林易愣住了。 这是经验不足,让人家误会了。 连忙解释了一番,这才稳住王氏,可那眼泪还止不住的往外流。 王老爷按照林易的指示,出了门,向候着的一众管家仆从问道:“你们谁在少爷院里,见过一块棺材板儿啊?” 众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 这是哪一出啊? 怎么好好的问起棺材板儿的事啦。 林易从房里也跟着出来了。 没人吭声。 “请大家再好好想想,应该就在两天前。” 林易这一句“两天前”,倒是让一个伙计想起一事。 “王老爷,林术士,我想起一件事,两天前我在伙房搭手跑堂的时候,见过老孙头抬着一块板子进了膳堂,嘴里还说什么,今儿赚便宜了,搞了这么大块木板,倒省柴钱了。” 这老孙头是王家厨房的老厨子,年纪大,眼神和听力都不大好,做的菜倒是很不错,色香味俱全,但为人有一条,爱贪小便宜。 在后厨的时候,有时候就会偷摸个葱姜蒜啥的。 也被其他人告过。 王家念在他年事已高,为王家做了多年,加上手艺的确不错,也只是口头劝谏罢了。 这边听罢,王老爷便立即带着林易去了膳堂。 推门而入,老孙头正坐在灶台前边吃饭呢。 见大老爷来了,老孙头立即站起来,躬身拜福,问道:“老爷您怎么来了?” “老孙呐,最近可瞧见过一块大木板啊?” 老孙头也没隐瞒,指着柴火堆那边说道:“前两天是在少爷院子里头捡到一块木板儿,问了一圈没人要,想着拉过来劈了做柴火得了。” 到底有没有问,也没人在意了。 林易连忙探身过去,正是天眼里所见的那块棺材板儿。 刀身已经不见,但板子上好大一个刀口,刀口里竟然还缓缓的沁出鲜血... ...... 林易使出祝由图录里的止血术。 口中默念口诀。 “太阳出来一点红,手执金鞭倒骑牛。三圣夺断长江水,斩断龙门血不流。” 食指在棺材板儿上书写符咒。 待林易书写结束,那板子上的刀口,竟然停止出血了。 真是神了! ...... 第8章 妖道也是道 林易知道,这块棺材板儿绝不是普通的木板。 手里拿出走马灯,天眼这么一瞧,不一会儿,这走马灯就转起来了。 但在外人眼里,这灯就只是普通的马灯。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借助走马灯,用天眼看到了这块棺材板儿的来历! 原本它只是一块普通的棺材板,是很早之前一尺巷一户人家办丧事定做的。 去世的是这户人家的老太太。 老太太信佛,陪葬的时候,家里人将一些佛珠、佛经什么的,都做了老太太的陪葬品,压在棺材底,和老太太一块儿埋了起来。 这棺材板,正好就是这副棺材的底板。 积年累月,吸收佛物的灵气,棺材板儿竟然修炼得道,成了一只妖。 什么是妖啊? 妖就是指除了人类之外存在于天地间的超自然生命,和怪、精、灵属于一类。 妖怪妖怪,妖和怪本就不分彼此,怪一般特指比较奇异或者奇特的妖。 精一般指非生命体长久修行后,还未成妖但已经有些道行的状态,比如人参精、槐树精等,法力比妖略小。 灵则指已经拥有自我意识的状态,但还未曾修炼的存在,一般天生就具有灵性。 《搜神记》中曾指出,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 它出现在人类可以接触到的范围内,而不像神鬼一般,出现在天界地狱等普通人类无法证实存在的虚幻场所。 这个棺材板儿依附着佛物,一心向善悟道,竟也走上了妖道。 妖道也是道。 这棺材板儿修炼得道后,已然能像人一般走动。 这一日,就在巷子里遇到了装扮起来的王勉。 棺材板儿得道不久,玩心仍重,看见活人就想逗他一逗,于是照着王勉的模样变化,而由于它一直对着老太太的背面,受到认知的局限性,竟然就变化成两面一模一样的样子。 在和王勉面对面贴着巷子边过去的时候,对方一点儿也不怕自己,这让涉世未深的棺材板儿以为王勉愿意和自己玩儿,这才有了它晚上去找王勉的事情。 自从成妖后,它太寂寞了,难得有个不怕自己的人,愿意和自己一块儿玩。 其实这棺材板儿修炼成妖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智力和四五岁的小孩子差不了多少。 它也没安坏心,可坏就坏在,它太不了解人类了。 叶公好龙知道吧? 表面上非常喜欢龙,但当真遇上的时候,没把叶公给吓死。 更何况王勉并非好妖。 当时他只是以为棺材板儿是个和自己想法一样、打扮也一样的人,没想到是个妖。 要当时知道,非吓死不可,哪会乐呵着和棺材板儿照个面过去呢? 后来因为上门找王勉玩,被他一刀下去,直接砍回了原形。 人受伤会死,妖也一样。 它和鬼不同,妖是生命体,会死,鬼只有魂魄,不会死,只会魂飞魄散。 有人会问魂飞魄散不就是死了吗? 那不一样。 往后看,慢慢就都明白了... 话说林易给棺材板儿止住血,再用走马灯这么一瞧,知道这东西并非恶类。 但王勉这病,却是因它而起。 随着走马灯逐渐停滞,灯熄马停步。 ...... 林易站起身来,对王老爷说道:“令公子是因为走那一尺巷沾染了不干净的东西,现下有一法子,或可以治疗它身上的怪病。” 这时王夫人也来了,一听儿子的病有救,眼泪刷的又下来了。 没等林易开口,直接就跪那儿了,说道:“多谢林公子的大恩大德,多谢林公子的大恩大德!” 众人连忙将王夫人扶起来,那边王老爷也偷偷的拭了拭眼角。 林易便对王老爷讲了应该如何如何,王老爷一个劲的点着头。 第二天,王家可热闹了,一行人备着一副刚做好的上好桃木棺材,几个力气大的仆人挑着,直接奔寿霖城郊去了。 到了那里,按照林易的指点,找到了原来一尺巷那户人家下葬的老太太的坟。 果然,坟头已经破土,再一瞧,棺椁的底板没了。 王老爷立即指挥众人,给老太太的尸骨连同佛物移到新棺材里,又将坟重新填好,找了个道士做了三天的法。 三天后,王勉睁开眼睛。 “娘,我饿了。” 这边王勉的病是好了,但那可怜的棺材板儿呢? 这会儿已经成为了新棺材的底板,是否还能再次成道,就要看它自个儿的造化了。 王勉怕鬼,棺材板儿却未曾伤他分毫。 妖不怕人,王勉却将它砍回原形。 或许经历了这一遭,就老老实实的当一块板材板儿,也比成道出去被人砍强多了... ...... 话说指点完王老爷,林易坐上回铺的轿子,眼前便缓缓起雾。 白雾之中,巍峨的须弥山再现眼前。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天地山川,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两物。 一物是林易所见的王勉的经历,一物则是通过走马灯所见棺材板儿的经历。 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两物。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恍惚间回过神来,山川云雾消失不见,那杆秤也消失不见。 林易瞧了瞧手上,多了一把桃木剑和一块斑驳的老树皮。 ...... 林易瞅了瞅桃木剑,色如紫铜,清香怡人。 剑身上刻有北斗七星,南门六星,散出丝丝道韵。 桃木亦名“仙木”、“降龙木”、“鬼怵木”,是用途最为广泛的伐邪制鬼材料。 在民间,桃木剑是正气和武力的象征,具有驱邪避凶的功效。 《太平御览》中曾言:桃者,五木之精也,古压服邪气者,此仙木也,桃木之精在鬼门,制百鬼,故今做桃木剑以压邪。 手持这把桃木剑,可镇宅辟邪、斩鬼纳福。 好家伙,终于有把可以防身的宝物了。 在这个诡异乱世,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手持桃木剑舞了几下,虽然不会什么招式,但拿在手里也是相当称手,比拿折凳更让人踏实,况且这里也没有那种武器。 ...... 将剑摆在一旁,林易又拾起那块其貌不扬的老树皮。 这树皮的一面粗糙不堪,经历了沧桑岁月,但翻过来,树皮的另一面却异常光滑。 上面刻了几行小字。 “孩儿已于西域血海寻得混沌钟,并降服呲铁、飞廉、鬼车、九婴四员猛将,待率众围攻昊天塔,救出王母,脱离上界。” 这几句无厘头的话让林易有些莫名其妙。 怎么... 难道奖励里还有小说? 分段也就算了,竟然还是分句的! 这忒娘也太短了。 ...... 第9章 鬼下油锅,剑斩妖魔 云破日出,棒打五更。 林易起了个早。 昨天去了趟王家,临走时管家王德塞给自己一个大元宝,沉甸甸的,再三感谢。 这一趟算是收获满满。 得了钱不说,治好了王勉的病,顺带给了棺材板儿一个好归宿。 实际上,一把火把棺材板儿烧了,一了百了,那王勉的病立即就好。 但是... 妖的命也是命呐。 何况人家并没有恶行,甚至连那恶心都没有。 至于王勉,多熬几天,算是对他不知敬畏的惩罚。 棺材板儿重新下葬,也是给王勉这小子多积点阴德。 ...... 来到街口的早点摊。 一老大爷一老太太。 也没什么生意,零星几个人过来吃碗面。 这边就是最普通的青菜面,也下些刀削或者面疙瘩。 老大爷端面收账,老太太下面煮面。 早上吃清淡点也不错。 一碗清汤寡水面,撒点葱花香菜醋,味道不孬。 “大娘,来碗青菜面。” 老太太头也不抬,抓把面下到锅里,嘴里喊了句:“老头子收钱。” 这老头子便上前招呼。 林易把两文钱递过去,老头子收着,手指拨拉数数,没错,笑脸说道:“面马上就好,您稍等。” ...... 一早无事。 中午的时候,林易关了铺子,去马蹄街逛逛。 主街就是不一样,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街道两边满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 两边的空地上,挤满了各种商贩。 街上行人不断,挑担压路的,赶牛送货的,毛驴拉车的... 街头有一内城河,河上一座石桥,不少人在桥上驻足观赏,欣赏美景。 也有些仕子在那河边摇头晃脑、吟诗作对。 这马蹄街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地拱。 地拱是个地名,和天桥类似,都是杂耍卖艺、游人云集之处,非常热闹。 关于这地拱,还有个传说。 传闻,这个寿霖城城下面有一座巨大的地宫,有人曾在深夜嘘嘘的时候,看见阴兵借道,吓得差点没倒吸回去。 地面上被拱出了好大一个洞,里面走出不少身穿铠甲的骷髅兵,沿着这条街一路向西... 后来有高人前来卜卦,将这条街改名为马蹄街。 不仅仅因为这条街的布局像马蹄,还有马踏压实之意。 马蹄将这地儿踩实,便不会有阴兵从地下涌出借道扰民。 同时马蹄也有辟邪的功效,取名叫马蹄街,寓意不言而喻。 后来地拱这地儿越来越热闹,成了江湖人聚集卖艺之地,这地儿也是越压越实。 ...... “瞧那,人扎堆的地方,肯定是那个变戏法的又来了。” “哟,会上天的那对父子?” “没错啊。” “那还不赶紧呐!” “走,瞧瞧去!” “不知道今个儿能不能看到那神仙索。” 人呐,都有个好奇心。 搁往常,林易是不太爱凑那热闹的,但“神仙索”这个戏法,还真是有所耳闻,但没有亲眼见过。 在林易上一世的时候,这个戏法就已经失传了,只有些零星的关于神仙索的传闻,并不可信。 林易想要亲眼瞧瞧,这神仙索到底是怎么个神仙法,变戏法的人到底又是怎么上天的。 好不容易挤到跟前,只见在这摆摊卖艺的是一老一少。 一个糙门老汉儿,带着一个披着长发的小孩。 此刻表演的戏法,叫做“鬼下油锅”。 摊前的空地上摆着一口滚开的油锅。 在围观众人的惊呼声和尖叫声中,老汉儿将半截手臂伸入油锅里。 只见老汉儿面不改色,还用手在油锅里划拨两下,说道:“嗯,此油已开,可以炸鬼了。” 小孩便抱着一筐子来到老汉儿身旁。 “爹爹,鬼骨来了。” 老汉儿接过筐,将号称鬼骨的黑色残骨扔进油锅。 只听那残骨“吱吱”作响,犹如鬼叫。 那油面起伏翻涌,真犹如鬼祟在油锅里挣扎一般。 众人惊讶不已,接着掌声如潮。 小孩趁着气氛热闹,手捧托盘向众人讨钱,嘴里念念有词,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脚踏贵宝地,眼望陌生人,城墙高万丈,全靠朋友帮。各位老爷爹娘,请高抬贵手,赏我们个吃饭钱、住店钱吧。一文钱也是爱,两文钱也是赏。钱给够,咱们精彩继续!” 这鬼下油锅的把戏的确叫众人开眼,再加上一听精彩继续,便你一文、我一文... 转了一圈,小孩那托盘里的银钱就满了。 林易本想白嫖,但在那小孩渴望而真诚的眼神注视下,手不由自主的摸进兜里,掏出了两文钱放进盘里。 “谢爷赏。” 这可是打赏两文钱才有的待遇。 一文钱,也就是点个头的礼。 小孩将托盘给老汉儿瞧了眼,老汉儿一拱手,说道:“多谢各位爷赏,承蒙关照,接下来咱们父子来一个‘剑斩妖魔’!” “好!” 围观的众人轰然叫好。 这边撤锅的时候,旁人还在讨论刚才老汉儿探手入油锅的戏法,啧啧称奇。 林易倒没有什么惊讶。 毕竟这种把戏在他眼里,也就是个演技,根本谈不上什么玄妙。 诀窍无非有二。 一是表演前先将硼砂放入锅里,硼砂遇热产生气体,看上去犹如开锅。 二是在锅底放醋,醋边上放油,由于醋密度大,受热时向上运动,如同滚油烧开无异。 至于鬼骨被炸之后发出鬼叫,林易猜测是因为老汉儿事前在骨髓腔中装入了水银。 水银遇到高温分裂,会发出“吱吱”声。 骨头随着油的运动上下翻动,看上去犹如挣扎鬼嚎。 虽然林易很轻易的就破解了老汉儿的戏法,但即便如此,那演技也属上乘。 面容生动、神情逼真,感染的周围人都相信自己亲眼所见鬼下油锅。 这可不是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 油锅撤下,老汉儿手持一把木剑,站立圈中。 剑身上书“桃木”二字,但见过真桃木剑的林易一瞧就知道这桃木剑是假的,充其量就是个道具而已。 老汉儿闭上眼睛,似在口念咒语。 小孩原本只是乖乖站在一旁,这时如平地里一声雷,大喝一声:“妖魔哪里逃!” 这一声将大伙儿给吓了一跳。 老汉儿突然睁大眼睛,手扬剑出,在空中挥舞。 小孩手持等同身高的一张白纸,张开挡在身前。 老汉儿将剑收起,低头含一口水,对着白纸一喷。 只见那纸上显出红色妖尸,个个鲜血淋漓,头分尸残... ...... 第10章 神仙索 见那纸上显出妖魔血尸,当场就有不少人倒吸一口凉气。 林易也觉这把戏有些蹊跷,一时间想不明白。 周围人议论纷纷。 这边小孩又拿着托盘来讨赏钱。 得,又送出去两文钱。 “谢爷赏。” 林易原本看了这剑斩妖魔后转身就想走,无奈腿脚不听使唤。 好奇心驱使着林易留了下来。 越是看不懂,越想看个究竟。 这不,又被动的送出了两文钱。 突然,一阵记忆从脑海里涌出。 眨眼之间,林易就想通了这个戏法的秘密。 原来这白纸是事前经过处理的,先用笔蘸上碱水,在纸上画出流血的鬼形。 晒干后,鬼便隐去。 表演的时候,拿出事先备好的姜黄水,喷到纸上。 姜黄水与碱水起反应,生成红色。 白纸上便显出血淋淋的妖尸了。 这秘密想明白之后,就一点儿也不稀奇。 但林易怎么会知道这把戏呢? 林易不禁自嘲,看来自己之前做江湖术士的时候,手里面也会一些这种装腔作势的假把戏。 糊弄人的。 所以才破了这玄机。 没办法,虎虎酒和狗皮膏药卖不动啊。 虽然破了谜底,但林易却更走不成了。 为何? 有位豪爷直接拿出了二两银子,要看老汉儿表演那神仙索。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磨推鬼。 耍把戏的本来就是赚个卖艺钱,巴不得有豪爷出重手,更何况有人想看,那也是赏识自己。 接了银子,没有二话,就准备表演那神仙索。 表演前,老汉儿闲白了几句,和众人唠了会嗑,互动了一番。 一盏茶的功夫,天色稍暗。 “孩儿,取我神仙索来!” 小孩忙从旁边搬出一麻袋,放在老汉儿脚边。 此时浮云蔽日。 老汉儿俯下身子,从麻袋里抱出一团绳子,攥住绳头往空中一扔,那绳头就如同挂在空中一般。 接着,绳子越升越高,那空中竟然涌出云雾。 绳子则如直通云霄一般。 不一会儿,一团绳子就拉完了。 这一手就已经赢得了满堂彩。 老汉儿拽了拽绳子,对小孩说道:“儿啊,我老了,身子笨,你来上吧,记得上那王母娘娘的园子里摘个仙桃,送给那位出手阔绰的贵人。” 说罢,将绳头递给小孩。 小孩接过,拽着绳子手挪脚蹬,像蜘蛛爬丝一般渐渐升高,直爬得没了影儿,消失在云雾中。 不一会儿,一个碗大的桃子从天而降,老汉儿一把接住。 用袖子擦了擦,递给先前打赏二两银子的那位豪爷。 豪爷接过后,先给周围的人瞧了瞧,一饱眼福。 然后“嘎嘣”一口,芳香四溢、晶莹圆润,汁水饱满。 怎一个好字了得! “不愧是王母娘娘园里的蟠桃,味道好极了。” 这一口让不少人默默的吞下了口水。 就在人人伸长脖子想瞅瞅那仙桃长什么样的时候,原本笔直的绳子突然如断了线一般坠地。 老汉儿脸色一变,惊呼道:“哎呀不好,天神割断绳子,我儿危矣!” 说着,就有一个血淋淋的东西坠下。 老汉儿慌忙拿起,正是那小孩的人头! 捧起来嚎啕大哭。 “真是惨啊,想必是被那看守的神仙发现了,我儿完了。” 紧跟着,又从云雾中掉下人脚、四肢和半截身子。 老汉儿边哭边拿出一个木箱,将小孩的残肢一一捡进箱内,合上箱盖。 转身,老汉儿面向众人跪下。 “老汉就这一个儿子,跟随我四处卖艺,也没过上什么好日子,但求诸位老爷给个埋葬钱,让我儿入土为安。” 围观的众人此刻个个惊慌失色,当真是七分害怕三分同情,纷纷慷慨解囊。 林易明知这把戏应该是假的,但在演技逼真的老汉儿面前,也忍不住拍出了五文钱。 那个手捧仙桃的豪爷,更是直接掏出一锭元宝交到老汉儿手里,还陪着落了几滴眼泪。 老汉儿起身将收来的银钱装好,连拍木箱呼道:“我儿,还不出来谢赏!” 眨眼间,箱盖被拱开,小孩从箱子里跳了出来,微笑行礼,拜谢赏赐,竟然毫发无伤。 众人目瞪口呆。 林易也是惊讶不已。 这下子,任凭脑袋瓜想破了,也没瞧出了所以然来。 这神仙索的把戏,可真是神呐! 林易也不禁对这一老一少肃然起敬。 说起来,这对跑江湖卖艺的父子,应是属于江湖八大门中的彩门。 什么是江湖八门呐? 金、皮、挂、彩、平、团、调、柳。 都是跑江湖的谋生手段。 彩门就是这江湖八门的其中一门,属于变戏法的行当。 这一门在八门中的地位颇高,受人尊敬,毕竟都是依靠真实的手艺吃饭。 在江湖艺人中,规矩最严的行当便是这彩门一行。 变戏法的,叫彩立子。 变戏法带武功的,叫签子。 变洋戏法的人,叫色唐立子。 像是人头蜘蛛、山精海怪、索命追魂等等戏法,统称为腥棚。 这彩门卖艺人厉害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戏法都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摸不着底细。 ...... 今儿表演结束,那老汉儿正要收摊,一处人群突然散开,几个身材壮硕的家丁涌出,看起来凶神恶煞,态度傲慢。 那眼神瞧着周围的老百姓,是三分薄凉,七分不屑。 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狗。 家丁当中站着一名面容儒雅的中年人。 这人倒是与几名家丁截然不同,风骨道然,一眼望去就容易让人产生亲切感。 那中年人对着老汉儿和小孩拱手,说道:“在下方敬,城中苏家掌事,后天就是我家老太爷七十四岁寿辰,特来请您二位在我家老太爷寿宴上献艺,这是小小心意,还请一定答应。” 说罢,旁边一名家丁走上前,将一袋银子放在小孩手上。 这小孩恐怕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银子,双手捧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望向老汉儿。 瞧瞧,这就是手艺钱。 什么行当做到有名气了,都能挣钱。 这时林易就听到周围有人窃窃私语。 “城中苏家,那可是咱们城里的首富啊。” “怪不得这几天看苏家人都在忙里忙外的,原来是老爷子要过寿。” “奇怪,我记得苏老太爷去年不是才七十二岁嘛。” “你懂什么,七十二过完就是七十四。” 林易听了几人七嘴八舌,心里瞬间敞亮。 民间有种忌讳,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 意思是说,这两个岁数,很不吉利。 为了避开损头,到了七十三,就说自己七十四,到了八十四,就说自己八十五。 所以其实这苏老太爷,今年应该是七十有三。 这寿宴,要大办。 ...... 话说方掌事给的这包银子,够这爷俩忙活俩仨月的。 老汉儿忙回礼,道:“这位贵人,请您回禀苏老太爷,后天我爷俩一定到!” ...... 第11章 连环女尸案 日有朝夕昼夜,天有不测风云。 喧闹的马蹄街,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淋了个底透。 人群瞬间作鸟兽散。 地拱摆摊的、卖艺的,也纷纷卷起铺盖,往那屋檐下面赶。 瓢泼大雨中,只剩下一个搭棚唱戏的台子,孤零零的显得突兀。 台下一个人也没有,台上依然在那里笙歌婉转、起霸舞剑。 这是什么? 这就是规矩。 老祖宗说过:戏已开腔,八方开听,一方为人,三方为鬼,四方为神。 即便台下空无一人,也一定要唱完。 搭台唱戏是为了敬鬼神、平人和、祛妖邪、安家园,不是特意为了给人看的,即便台下无一人,即使外面大雨倾盆,闪电交加,开场就不能停。 虽然那戏声相当不错,但林易无暇听曲,跑到一处茶馆避雨。 这茶馆名叫松韵轩,地方挺大,原本都快满座了,这会又涌进来一帮子躲雨的人,坐的满满当当。 林易一落座,就有人给把茶沏上,摆上四方小碟,瓜子、花生、果脯、绿豆糕。 “这位爷,您品茶,吃点点心,休息休息。” 现下是申时,是茶馆的正地。 正地,就是茶馆里正式说书的时间。 茶馆聘请的说书先生,都是在这个时间段在这茶馆里说书的。 正地前也有说书的,那叫说早。 小学徒或者是落魄说书的,没人请,就跑过来说书,练练台风、混个脸熟或者挣点赏钱。 正地之后说书的,叫灯晚,一直说到茶馆打烊。 林易嗑个瓜子,剥点花生,喝一口茶,还在想那个神仙索的奥秘。 外面风雨飘摇,屋内热火朝天。 眼瞅着外面雨一时也停不了,就有人开始聊起近期城里发生的连环女尸案。 “听说昨个平旦,又发现一具女尸。” “这是第三具了吧。” “可不是嘛,衙门已经开始在街上到处张贴告示了。” “有什么线索没有?” “哪有什么线索,这告示可不是什么海捕公文,是告诫家里面有女人的,晚上少出门儿。” “哎呀,这都已经死三个了,衙门就没查出点啥?” “指望他们?可别了吧,你没听过吗,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官老爷,哪管咱们的死活啊。” “唉,这可如何是好啊,我才刚成亲,这丧事可别落在我媳妇头上。” “说什么呢,晦气,还不快呸掉。” “我嘴脏,呸呸呸...” 林易听的入神,心想这寿霖城里怪事可不少啊。 看来还是一起连环杀人案,对象都是女性。 这杀人的家伙多数是个心理变态。 正想着呢,林易隐约察觉不远处有人在盯着自己。 顺着眼神瞧去,一个长着胡子的猥琐胖子正瞧着自己仔细打量。 我去! 哪里来的猥琐死胖子。 这该不会就是那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吧。 脑海中,已经构织起了一幅画面。 猥琐胖子身处夜色中,尾随一名独身女性,待到僻静处,掏出凶器,猛然上前! “咣...” 椅子向后摩擦发出的声响,打断了林易脑补的大戏。 胖子站了起来,哼了一声,白了林易一眼,撑着一把油纸伞,昂首去了,全然没有发现屁股蛋上沾着一块被坐扁的绿豆糕。 这时茶馆跑堂的过来添茶,林易指着走到门口的胖子说道:“伙计,那家伙好像没付钱就走了。” 伙计瞧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这位爷,您是不认识那位主啊。这主子可不简单,衙门的曹捕快,平时为人低调,但知道他事迹的人,可都要给他竖起大拇指。” 真没想到,这模样的人,居然是个捕快。 趁着有闲,伙计便对林易三言两语说了一些曹捕快的英雄事迹。 从伙计的话里,林易对这个长着胡子的猥琐胖子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曹捕快的真名叫曹达华,三十出头,还是个单身汉,衙门里一名资深捕快。 捕快怎么还有资深的啊? 曹达华这捕快做了十几年,也没混个捕快头头,所以称呼他为资深捕快。 这曹达华之所以受人尊敬,主要是不像其他一些捕快,搞什么敲诈勒索、横征暴敛。 反而有时候,会拿自己的俸禄口粮,去接济一些颇有姿色的小寡妇。 看见那些卖身葬父的小俏姑娘,也经常慷慨解囊。 行得正,坐得直,不同流合污,所以一直也提不上去。 茶馆的老板也曾受过曹捕快的恩惠,所以他来这松韵轩喝茶,一概免费。 不过说实话,听完伙计的介绍,林易倒是觉得... 介胖子不像个好人呐! ...... 话说那捕快曹达华喝完茶,踱步向外走。 雨水打在油纸伞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声音悦耳,但他此刻心里却是一团乱麻。 一周前,城里连续发生了两起命案,死的都是女性,而且死状极为恐怖。 眼睛里只剩下眼白,倒地的四肢呈现不规则摆放。 死者都是不足二十的年纪,但死后的皮肤却如同风烛残年的老妪一般,斑驳褶皱。 死因不明。 眼瞅着距离县令的十天办案时限只剩三天,依然毫无头绪,谁知昨天一早又发生了第三起命案,雪上加霜。 案情与前两个如出一辙。 衙门里,县太爷可是发了大火,限期曹达华一周内务必解决这桩案子。 这曹达华虽然有一副侠义心肠,却无奈能力平平,之前连续追查了一周,也没找到什么有效的线索。 这会儿正愁着呢。 当时身着便衣坐在茶馆的时候,一边喝茶想事,一边侧耳听着周围茶客谈天说地,看看能不能获得一些线索。 对于一些陌生的面孔,也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这无异于大海捞针,结果当然是失望的。 尤其是那几个吐槽衙门的茶客,让曹达华产生了一股丧气之感。 来到衙门,曹达华抖了抖伞,拍掉身上的雨水,想再去翻翻之前的案卷,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要是到期不能揪出凶手,大不了就不干了。 只是担心那些无辜的百姓,尤其是那些身材婀娜的小娘们,再受到杀人狂魔的摧残。 振奋一番精神,曹达华开始翻查案卷。 ...... 茶馆里,说书先生新开一章。 “林山竹影几千秋,生云高飞水自流。曹衣出水吴带风,死去无悔人间游。” 定场诗完。 “啪。” 惊堂木这么一拍,顿时赢得满堂彩。 屋外,雨过天晴。 屋里,林易左眼跳了几跳。 拍了几文钱,走出茶馆,就往自己那铺子赶去。 ...... 第12章 夜半歌声 从马蹄街的小巷子口拐进去,走一段路。 距离林易的铺子老远,就瞧见有一人正等在铺子前面。 见林易走近,等待那人立即上前问道:“阁下可是林易林术士?” 林易点头。 眼前这人其貌不扬,衣着朴素,但腰间挂的一块玉器,看起来价值不菲,一下就把这人的身价给抬上去了。 “可算等到您了,在下是城南刘员外的管家杨鸣,听人说雾隐门有位林易林术士,神通广大,能解各种疑难怪事,所以特来上门请教,请先生移步,到咱们府上瞧瞧去。” 还没答话,对方就塞了一袋银钱到林易手里。 这寿霖城的人都这样吗? 二话不说就拿钱砸? 这像话吗? 林易收了钱,被杨管家请上马车,一路边走边聊。 根据杨管家的说法,刘员外一家是做玉器生意的,家里有一独女,叫刘絮儿,花容月貌,至今仍待字闺中。 生意做的不错,家里也一向安平,但这两天家里却总是半夜时分听到一些奇怪的歌声。 那歌声如泣如诉,令人毛骨悚然。 更令刘家人感到担忧的是,刘员外的千金刘絮儿,在夜半歌声的同时突发高烧,到现在已经烧了两三日了。 大夫也开了方子,用了各种方法也无法退烧。 刘家人觉得这不是普通的发热患病,结合诡异的歌声,便根据消息灵通人士的建议,找到雾隐门林易这里来了。 ...... 到了刘家,刘员外和刘夫人接着,一同到大厅奉茶。 寒暄几句,进入正题。 “林术士,我女儿这病,定是有鬼祟闹的,您给我们家做做法,把那鬼给灭了,不行驱走也成啊。” 林易额头三条黑线。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自己拿主意的。 啥都没查,就让林易驱鬼。 这不禁让林易感觉有些不对劲。 但哪里有问题,也说不上来。 或许是因为刘絮儿的病情让她父母太过焦急导致的? “刘员外,刘夫人,听杨管家说,最近您这宅子里,半夜的时候经常能听到诡异的歌声?” 刘夫人立即接口,说道:“是啊,就是这几日,突然半夜里就有歌声传来,我女儿就是这怪事出现的时候,突然染病发烧的。” 刘员外接着说道:“也不知是歌声还是鬼声,声音倒也不大,持续时间也不长,这几日三更的时候准时响起,一会儿也就没了,反正听得我是浑身不舒服。” 林易点点头,问道:“您女儿现在情况如何?” 刘员外回道:“一直发着烧,迷迷糊糊的,有时候会说些胡话。” “咱们去您女儿的房间瞧瞧吧。” ...... 刘员外领着,一路来到刘家千金的厢房。 推开刘絮儿的房门,里面的摆设整整齐齐、干干净净。 女孩子特有的香味,充盈了整个房间。 林易走到床前,瞧见刘絮儿双目紧闭,额头隐有汗水,眉头紧锁,似有愁容。 因为发烧,脸上有些红晕。 即便疾病缠身,林易也不得不承认,这刘絮儿长的相当标致。 林易双目瞧向床上昏睡的刘絮儿,眼神逐渐缥缈空洞。 他用天眼,看到了这位刘家千金过去的经历。 ...... 这刘絮儿可是个老实孩子,打小就遵从父母之命,养在深闺当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今年刚满十六,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一天在房里织布,突然有歌声传来。 虽然是男声,但那歌声却犹如百灵鸟一般动听。 接下来的每天,刘絮儿都能听到美妙的歌声。 天长日久,刘絮儿听着这歌声,竟产生了想要见一见这个男子的冲动。 可她一个黄花闺女,怎么好意思向父母开口提这个请求呢? 她是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一来二去,竟然害了相思病,一病不起了。 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消瘦,看了很多医生都不见效。 眼看着女儿就要命归黄泉了,刘夫人守在女儿跟前悲痛欲绝。 毕竟是娘儿俩,能说些掏心窝子的话。 刘絮儿看着母亲,断断续续地说道:“娘亲,女儿就要走了,可我有一个心愿未了。” 刘夫人瞧着女儿这模样心都要碎了,哭着问女儿道:“娃儿,你有什么心愿,只管说,娘一定满足你。” 刘絮儿便说道:“我想要见一见那个整天唱歌的男子。” 刘夫人听了立即说道:“这好办,那人叫关才,是咱们最近新请的长工,我这就叫人去请他。” 说罢,就吩咐仆人去找那唱歌的男子过来。 过了一会,刘老爷亲自带着人来了。 刘夫人出去,片刻后把人领进屋子。 “女儿,你要找的人来了。” 一听朝思暮想的人来了,刘絮儿竟然挣扎着坐了起来。 紧接着门帘一撩,进来一个人,五短身材,皮肤黝黑,身高不足五尺,活脱脱一个武大郎在世。 “哎呦,我的娘哟。” 刘絮儿大叫一声。 “快,快出去,我再也不想见你了。” 自从刘絮儿知道唱歌的是个丑八怪后,心里再无牵挂,病竟然很快就好了。 这是心病。 自打那以后,刘絮儿再没有听到如百灵鸟一般的歌声。 如此安稳的过了一个月。 一天夜里,刘絮儿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听到窗外隐约有歌声传来。 仔细倾听,那歌声竟然和之前的歌声一模一样,但歌声的曲调却不同。 之前的曲调是婉转悠扬,但这次的调子却有些阴森恐怖。 刘絮儿知道是那个面容丑陋的关才在唱歌。 大半夜的竟然还在唱歌,这让刘絮儿非常不满。 但不知为何,这歌声似乎有一种魔力,让刘絮儿心神不宁、神志不清,没一会儿就昏睡在床上。 当天晚上,刘絮儿就发起了高烧。 ...... 林易收回天眼,觉得刘家这次的事情事有蹊跷,不像前两次那么简单。 刘絮儿的病情看起来应该与夜半歌声有关,但这歌声是否与长工关才有关,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刘员外,请问你们府上可有一位名叫关才的长工?” 此言一出,刘员外和刘夫人的脸上刹然变色。 “林...林术士,你是从何得知我府上有一位长工叫关才的?” 林易见对方神色,知道这里面肯定有故事,也故弄玄虚道:“这都算不出来,我还怎么在雾隐门里立足呢?” “这个...” 刘员外向刘夫人使了个眼色。 刘夫人见状叹了口气,开口缓缓说道:“府上是有一位叫关才的长工,只不过...” ...... 第13章 事有蹊跷 “只不过...那人死了。” “死了?”林易吃了一惊,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几天前。” 莫非,这歌声真的与关才有关? 准确来说,是与关才的死有关。 似乎时间、歌声都对得上。 这时刘员外说话了。 “林术士,我猜定是那关才对我女儿有所企图,死后变成鬼还来缠着她,你可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刘员外似乎很急着驱鬼。 莫非这其中另有隐情? 林易开口问道:“刘员外,刘夫人,请问是否方便告知,那位叫关才的长工究竟是怎么死的?” “这个...”刘员外沉吟片刻,说道,“林术士,我们既然信任您,请您过来处理我女儿的事情,自然不该把你当做外人。我就实话告诉你吧,这个关才因为见了小女一面,之后就害了相思病,然后他就一病不起至一命呼呜,前几日我刚差人将他葬在后山上。” 男人的第六感,让林易觉得刘员外没说实话。 看来得到后山走一趟。 现下时候不早,林易便与刘员外商议,明天到后山关才墓那儿去一趟,或许会有所发现。 当天夜里在这刘员外家住下了。 三更锣刚响,林易便听到了府中不知何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歌声。 歌声并不清晰,但曲调森冷阴恻。 林易闭上眼睛仔细倾听。 “看你一眼...扯断肠...可叹...来世...” 听的并不真切。 过了一会儿,歌声停了。 看来刘家人没有说谎。 说不得只有明日到关才的坟头才能了解夜半歌声这件事真正的起因。 如若真是关才的鬼祟作怪,那么刚拿到的桃木剑就该有用武之地了。 林易出来的时候随身带着。 好容易有个护身的宝贝,必须贴身藏着。 被这么一扰,林易有些睡不着。 从床上坐起身来,点了煤油灯,倒了杯水喝了,再准备重新上床休息。 那煤油灯刚吹熄,林易就瞧见门口的纸窗上透着一个影子! 唰! 林易将桃木剑取出。 这速度... 林易从没这么快过。 “谁在那儿!” 林易厉声喝问,左手已做好祝由图录所记载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的结印起势,一旦对方胆敢图谋不轨,定叫它有来无回! “林爷,勿需担心,我是这府上的厨子,叫周斌,有事想私下和您说道。” 一听是人,林易放下心来,松手收剑,起身把门开了。 但这一见面,倒是把林易给吓着了。 眼前这人,不正是林易用天眼所见刘絮儿经历里的那个关才嘛! 这是鬼魂还是附体? 怎么明明是关才,又叫周斌了? 林易眼神瞄向地面,此刻月光皎洁,门口那人的影子在堂前的石板路上拉的老长。 “你到底是关才,还是周斌?” 门口的人一愣,接着低声回道:“林爷休要大声,我叫周斌不假,并非关才,那关才和我一样,都是府上膳堂里请的长工。” 果然,事有蹊跷。 “我有些话,想要告诉您。” “进来说吧。” 林易将周斌引进房里,把门关上,点上煤油灯。 眼前这人五短身材,皮肤黝黑,正是刘絮儿记忆中的“关才”。 周斌说道:“林爷,刚才那歌声,您听到了吧?” 林易点头。 “自从...自从关才死后,那歌声就开始在府上出现,我是听的心惊胆战,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俗话说的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眼前这周斌,肯定有心虚的事。 顿了顿,周斌继续说道:“其实...关才的死,我也有责任。” 见到周斌的第一眼起,林易就知道他肯定与这件事情有关,早就有了心理预期和准备,听到他的开场白,倒也丝毫不感意外。 “那日...夫人叫人喊关才去见小姐,恰好被老爷撞见,老爷听闻小姐想见关才的事后,思考片刻,竟然点名让我冒名顶替。我这长相,和关才是天差地别,不知道老爷是怎么想的。但主命难为,我就替关才去见了小姐。后来...哎...关才突然患疾,前几日去世了。如果不是我顶替,而是由他去见小姐,说不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林易听着,心中逐渐敞亮。 一些开始有些迷糊的地方,已经想通透了。 “林爷,我把这秘密告诉了你,你可别和其他人说,老爷不许我说出去,但是我怕啊!我总感觉这半夜的歌声,不光是对小姐,也是对我,我害怕有一天,也突然像小姐这样突然出事...” 人心里真不能藏事。 你瞧周斌,已经开始自己吓自己了。 单从天眼所见刘絮儿的经历来看,周斌只不过是在这件事中充当了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棋子罢了。 冤有头,债有主。 就算关才真想要回来寻仇,也找不到他去。 首先也该是刘员外。 所以你瞧啊,人可千万别干亏心事,否则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担惊受怕,这是何苦来哉。 周斌的这番话很重要,让林易想通了很多事。 安抚了周斌一番,又交给他一幅燮字符篆,让他放在枕下,宽心入睡,并告知明日他就会与刘员外一同前往关才的坟墓那一瞧究竟。 周斌感谢一番,将符篆小心翼翼的贴身收好,悄悄回去了。 ...... 第二天一早,刘员外备好轿子,带着两三仆从,与林易一同往后山去。 来到关才坟前。 坟头上竖着一个简陋墓碑。 突然有人惊道:“什么声音?” 紧跟着有人应道:“我也听到了。” “咚咚...咚咚...” 如心脏跳动的声音,穿过耳膜,直击心底。 林易也听到了,循着声音,发现心跳声是从坟里面发出来的。 刘员外自然也听到了,向林易问道:“林术士,你说这...” “开棺。” 一听要开棺,刘员外面露难色。 毕竟根据周斌所说,这里面有故事啊。 “刘员外,你可想好了,这可关系到您女儿的性命。” “哎。”刘员外垂下头,仿佛猛下决心般一挥手,“开!” ...... 这趟过来,事先便带着铲子。 几个仆从见刘员外示意,便一起忙活起来。 随着泥土被挖开,那心跳的声音越来越大。 刘员外脸色铁青。 须臾,棺材被挖了出来。 那棺材板一打开,众人凑上去一瞧,看到棺材里的景象,均惊诧万分! ...... 第14章 不见关才不落泪 话说众人瞧上一眼。 那刘员外吓的向后仰倒,直接摔倒在地。 仆从慌忙上前将他搀起。 林易此时倒是颇为镇静。 新打的棺材里,关才的身体没有丝毫变化,模样依旧。 这个才是真正的关才,和刘絮儿看到的那个假关才根本不是一个人。 周斌说的是真话。 躺在这里的关才,生前绝对是一个美男子。 但是为何众人会吓上一跳? 这是因为关才的尸体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化,那胸口心脏的位置却破了个洞。 鲜活的心脏肉眼可见,在“咚咚...咚咚...”的跳着。 谁也不曾见过这种场面呐。 “林...林术士,快...尸...尸变啦!”刘员外吓得口齿直哆嗦,说话也结巴起来了。 林易默不作声,拿出随身携带的走马灯。 天眼这么一瞧,不一会儿,这走马灯就转起来了。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借助走马灯,用天眼看到了关才的生前。 在一个月前,关才应聘了刘府的长工,并被分在了膳房。 那膳房距离刘絮儿的闺房不远,就隔着两个墙头。 这关才不仅相貌端正,天生还有一副好嗓子。 做活的时候,常常就唱起歌来。 那歌声悠扬动听,其他人也听的乐意,从没有人说过什么,反倒是经常让关才再来一首。 后来刘絮儿让母亲来寻他,关才原本就要跟去,却被刘员外拦住,换成了周斌。 关才脑子活络,知道刘员外瞧不上自己。 山鸡哪能配凤凰呢? 他自己呢,心里对这种小姐召见男仆的事情也有抗拒,所以换成周斌前往,他倒也无所谓。 那刘絮儿见了冒充关才的周斌后,大失所望,病情开始一天天好转。 有一天,刘絮儿在屋外的门口晒太阳时,被好奇心驱使的关才趴在墙上瞧见了。 乖乖隆地咚! 关才没有想到,刘絮儿竟然是一个如此花容月貌的美人儿。 当下就对刘絮儿一见钟情。 从那天开始,患上相思病的,从刘絮儿变成了关才。 自从见了刘絮儿一面后,关才心里就迷恋上了她,无论劈柴,做活,吃饭,睡觉,眼前都是刘絮儿娇美的面容。 当真是日赏百花夜观雪,醒亦念卿,梦亦念卿。 歌也没有心情唱了。 有道是心病最难医。 不到一个月,关才病倒了。 眼看着就要命归黄泉,关才说出了自己的心愿:“我想见一见刘家小姐,这样我死也瞑目了。” 于是照顾他的几个长工去求刘员外,让刘絮儿见关才一面,但被刘员外一口回绝了。 见不到刘絮儿,关才很快病入膏肓。 临死前,他嘱咐几个长工,道:“我是思念刘小姐而死的,我死之后,我的心不会死,你们把我埋葬在后山的那片山坡上吧,这样我就会每天都能看到她,给她唱歌了。” 说罢,关才闭上了眼睛。 几个长工经得刘员外的同意后,买了一副薄棺,按照关才临死前的遗愿,把他葬在了后山上。 在看完关才的这段经历后,林易竟然在走马灯里,看到了关才的心声! “我好像在放弃,又好像在等待,其实我都明白也都知道,但这最后的挣扎就是不想留遗憾吧。”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心之执念不留遗憾。 ...... 随着走马灯逐渐停滞,灯熄马停步。 林易已然洞悉一切。 “刘员外,你不要着急,我已经有应对之策。” 片刻后,林易回到刘府,来到刘絮儿床前。 根据祝由图录里的记载,林易使出可强行将昏迷之人唤醒的镇魂术。 这镇魂术可将人体散于身体外的三魂七魄唤回体内,但有效的期限也仅仅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后,假如宿主昏迷的根源没有被肃清,则宿主的病情会加重,甚至有可能一命呜呼。 这种法术,如同人们口中所说的回光返照。 林易默念口诀。 “头上青云盖,左边三点金,车动龙身转,金字斩妖邪,耳听雷声响,万吓化灰尘。” 手指凌空挥动书写符篆。 手停人醒。 刘絮儿睁开眼睛。 “爹,娘?” ...... 刘员外和刘夫人与刘小姐相拥片刻,顾不上多叙。 因为林易已经提前告诉他们镇魂术的时效和副作用。 刘夫人携着刘絮儿,和刘员外、林易一行,再次匆匆赶到后山。 路上,林易已然将事情的真相告知了刘絮儿,听的刘絮儿感动不已,泪流不止。 刘夫人陪着落泪,刘员外则默不作声。 到了关才坟前,刘絮儿竟然没有害怕,直接跑到了棺材那儿。 她终于瞧见了日思夜想的那个唱歌的人儿。 那心脏也跳动的更加厉害。 同时,哀怨的歌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众人终于听清了歌词的内容。 “看你一眼终难忘呀,日思夜想扯断肠,可叹身卑不配妹呀,来世富贵做鸳鸯...” 声音凄婉悲切,似在倾诉衷肠。 刘絮儿泪水夺眶而出,情不自禁的把心捧在手上,低下头深情的看着。 几滴眼泪落在了心上。 歌声戛然而止。 心脏停止了跳动... 它心满意足的死了。 不见关才不落泪。 随着关才的执念消失,刘絮儿的病立即就好了。 ...... 林易临走的时候,刘员外亲自送出府去,并要赠以厚礼,但被林易给婉拒了。 手捧钱袋,刘员外望着林易离去的轿子,心中百感交集。 有感恩,有羞愧,有欣慰,有遗憾... 这时刘夫人靠近刘员外,握住了他的手,说道:“老爷,您还记得吗?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有,但我们现在不一样过的好好的吗?” 刘员外反握住夫人的手,说道:“可你陪我吃了不少的苦呀,我不想咱们絮儿和你一样傻。” “老爷,傻的人是你啊,虽然那时候我们吃了不少苦,可在我的心里,那时的我很开心,很满足。” 刘员外浑身一震,眼角泛光。 往昔岁月仿佛又依稀浮现在眼前... 须臾。 “来人呐!” “老爷,有何吩咐?” “找人把关才的坟墓重新修葺,重打棺材,按我刘家人的规格,厚葬!” “是。” ...... 第15章 人间烟火气 坐上回去的轿子,林易眼前缓缓起雾。 白雾之中,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两物。 一物是林易所见的刘絮儿的经历,一物则是通过走马灯所见关才的生前。 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一物。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随着山川云雾消失不见,林易手上多了一物。 洗冤录!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据说曾有人凭借这部著作,将一件已经审定的自杀案翻供改判,实为难能可贵。 这人在主审一件自杀案时,发现自杀者死后握刀不紧,伤口是进刀轻、出刀重,情节十分可疑。 后重新查验,终于查明是一名当地恶霸为了强抢民女,谋杀了一个无辜的庄稼汉,又贿赂官府,把死者诬陷成自杀。 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后,案件所涉人员全部秉公发落。 ...... 林易将洗冤录翻开,发现其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 自第一章“条令”至第五十三章“验状说”,其中还包含了“洗罨”、“验骨”、“发冢”等疑难杂说的内容,描述详细尽实。 林易用天眼快速的过了一遍,大致熟悉了洗冤录的内容,但由于其太过复杂,一时之间也难以完全领悟。 要知道,医学这门学科可是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累积才能日积月累的缓慢逐步提高。 不过至少,对于法医学的相关理论知识,林易是完全掌握了。 称得上是“略懂”。 ...... 轿子晃晃悠悠,来到了马蹄街。 林易掀开窗帘,发现了一家酒馆,便招呼道:“停轿。” 轿夫将轿子停下,问道:“林爷有何吩咐?” 林易推开帘子下轿,说道:“你们回去吧,我在这儿喝点酒,然后自行回去。” “好的,林爷您万福。” 轿子缓缓离去。 林易走进酒馆,放了几文钱。 “小二,上酒。” “客官,您稍候。” 片刻,送上酒水。 酒一上桌,酒香扑鼻。 “小二,这是什么酒?” “回客官,这酒是小店著名的莲花酒,用白莲花的蕊酿成的白酒,在这寿霖城可算是金字一绝。有文豪喝了咱家的莲花酒,曾作出‘情知天上莲花白,压尽人间竹叶青’的诗句,这绝对好酒,您尝尝。” 林易倒了一杯,尝了,果真酒质柔和、芳香怡人。 搁以前,林易不太爱喝酒,但今天遇上刘员外家这档事,林易想喝上几杯。 人到底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刘絮儿和关才的故事,让林易产生了思考。 生命本身没有贵贱,每个人的生命都一样。 哪怕是一只狗、一只猫,甚至一只蚂蚁,甚至是鬼、是妖、是魔... 只要他们不危害别人,每个生命都有生存下来的权利。 但从古至今,想要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太难了。 这是生存的法则。 就拿林易现在所处的大虞朝来说,有君臣之分,有主仆之分,有官民之分,有富贫之分... 在这种优胜劣汰的环境下,人的能力决定了他的地位。 所以,今天林易碰的这事,谈不上谁对谁错,每个人不同的立场,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思考和想法。 只是这样的结局,未免让人有些心痛。 此刻,林易想起了自己在《天道经》里看到的那首诗。 “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 ...... 酒半微醺,夜空如洗。 皎月当空,繁星点缀。 林易拿着一小壶酒,来到石桥上赏月。 桥下的小河边有一群仕子,正在依河畔而坐,喝酒谈天,吟诗作对。 一人站起。 “呼风唤雨太平常,摘颗星星袋里藏。偶尔天上去逛逛,吓得日月不放光。” “好!”一阵轰然叫好声。 “谬赞,谬赞。” 笑嘻嘻的坐下。 又一人站起,清了清嗓子。 “一口喝尽天河水,惊倒王母喊玉皇。如来问我何神圣,我乃人间打油郎。” “好诗,好诗啊!” “过奖,过奖。” 美滋滋的坐下。 林易在桥上听了,一口老酒喷出去,哈哈大笑起来。 这也能叫诗? 这种打油诗,自己随随便便就能整出几十首。 或许是林易的反应太大,被河边的那群仕子们听到了。 有人站起来大声呵斥道:“桥上的是什么人?竟然敢嘲笑我们苏美诗社?” 立即有人帮腔道:“就是啊,是不是不服气,不服气就请过来赐教一二!” 苏美诗社? 这名字够娘。 喝了酒的林易有心想要和这些附庸风雅的家伙们玩玩。 到了这里,林易还没有怎么遇到过如此热闹的场面。 也不答话,拎着酒壶就下桥来了。 到了跟前,瞧了众人一眼。 都是一群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年轻。 刚才呵斥林易的家伙说道:“你还真敢来?咱们可是苏美诗社,你也不去打听打听,一瞧你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林易听了不禁心想,这年头开诗社的门槛可真低。 “你们不是要听诗吗?我有一首,念与你们听听。” 也不等那些人答话,喝了口酒,开口念道:“一杯二杯三四杯,五杯六杯七八杯,九杯十杯开开胃,百杯千杯入微微。” 念罢,周围人轰然大笑。 “哈哈哈,这也算诗?” “这什么啊,一二三四五六,这也敢来班门弄斧。” “这就是个酒鬼,我们不与他一般见识。” 那开始和林易交谈的人上前推了一把,说道:“喂,你喝多了,我们不与你一般见识,快些走开,不要扫了我们诗社的雅兴。” 林易一笑,到这里就是图个热闹,多接触一些人间的烟火气。 也不生气,转身就要走。 谁知刚转身,就有一只芊芊细手拽住了林易的衣袖。 “这位兄台,我瞧您器宇不凡,刚才怕是和我等开开玩笑,我们创办诗社的目的,在于广结文人好友,共同切磋技艺。还请您拿出真本事来,让我等开开眼界。” 这是女孩子的声音! 甜如浸蜜,让人倍感舒适,心旷神怡。 林易回过头去,只见一俏丽女子端立在自己身前。 眉眼带笑,双目含情,一身青衫,风姿绰约。 只是脸上带着一帘薄纱,看不清样貌。 ...... 第16章 小姐送帖(求推荐票、月票) 相貌被遮住,林易不禁有些惆怅。 古代的女子就这么吝啬自己的美貌吗? 亦或是,她根本就是个丑八怪? 要知道,无论在哪个年代,美貌可都是女人最昂贵的资本。 甭管是天然的还是后期的,也甭管她是重门叠户关闭甚紧,还是一点朱唇万人可尝,都缺不了围绕在身边的舔狗。 林易瞧见诗社这一群人里,只有眼前一个女子,其他的都是男子,不禁心中有数。 眼前这女子,相貌必然不差。 毕竟身边有那么多的...仕子。 既然脸没瞧见,林易下意识的扫了眼身材。 对a? 要不起! ...... 眼瞅着林易低头瞄了一眼,女子心中稍有不悦。 又见他转身要走,一向被诗社众心捧月的女子有些急了,说道:“怎么,莫非阁下真的只是逞口舌之快的癫狂之徒?” 林易停下脚步,转过身,猛地凑到女子脸前。 “是又如何?” 那女子吓的连连后退。 “不得对苏姑娘无理!” 立即有英雄救美之人站了出来。 林易哼了一声,说道:“不就是一首诗吗,没问题,我就来教教你们,什么才是诗。” “口出狂言。” “我瞧你能做出什么诗来。” “苏姑娘,你靠后,这种登徒子怕是会狗急跳墙。” 周围乱糟糟。 做文抄公容易,但显不了自己的本事。 林易把壶里的酒一饮而尽,猛地将酒壶摔在地上。 “啪”的一声响。 四周立即安静了下来。 林易双手背于身后,眼望夜空,拗了一把造型。 “独酌宿酒空吟月,遍历红尘苦觅春。 移家只欲寿霖住,夜夜河边看月生。” 喝过酒后,眺望夜空,林易颇有感触。 这四句诗,既有林易当下的心情,也有穿越到这一世的感触。 林易吟完这首诗,现场鸦雀无声。 哎,轻松取胜,毫无胜利的喜悦。 “好!” 薄纱女子的赞赏声率先响起。 接着便有几人小声的嘀咕着。 “这诗不错啊。” “瞧不出,竟然有两下子。” “这首诗颇有意境呐。” ...... 见大家对林易的态度有所改变,开始挑衅林易的那男子眼珠子一转,站起来说道:“阁下可是读书人?” “非也。” “敢问做何营生?” “城西雾隐门中人。” “哈哈哈!”那人狂笑起来,道,“原来是做下九流的买卖。” 有人立即附和般嘲笑起来。 林易脸上瞬间凝上一股寒霜。 “非也。” 薄纱女子开口说话了。 “这位兄台虽非读书人,但刚才所做的诗句已经称得上是今晚的头名,虽然做的是那...那种买卖,但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养活自己,就应当值得尊敬。咱们之中的许多人可还未曾靠自己的双手赚过一两银子呢。” 这女子的话让林易听了稍感舒服。 不过这里显然不是林易待的地方。 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林易向替自己仗义执言的薄纱女子拱了一手,转身就要离开。 “你这就要走吗?” 语气中竟然有一丝不舍。 林易也不答话,脚步未有丝毫犹豫。 “苏姑娘,这种下九流的人,考不得功名,理他做甚。” “就是就是,不过是偷了一两首诗,就妄想到咱们诗社来撒野,哪比得上咱们尹兄,今年的举人非他莫属。” “烂泥浆,扶不上台面,苏姑娘,甭理他,咱们继续喝酒吟诗。” 听到这些话,一股怒火从心底燃起。 对付这些迁客骚人,就要用骚人的方法来回敬他们。 那女子刚要坐下,就听到林易在桥上边走边高声念道:“醉眼看,灯红酒绿,欢声笑语,却无一丝烟火气。人世间,纸醉金迷,称兄道弟,尽是功名利禄徒。” 女子听了身子一震,这诗让她听后浑身上下说不出的受用。 好诗,好诗啊! 虽有讽刺意味,但应时应景,真乃妙手偶得的佳句!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女子高声喊道。 “林易。” 林易原本不愿留名,但毕竟还是年轻人,受不得气,回复那女子姓名,就是为了气一气那群仕子。 就喜欢你们看不起我又干不掉我还嫉妒我的样子... 薄纱女子眼望林易的身影消失在桥上,才怅然若失的低头默念道:“林易,林易。雾隐门,林易。” ...... 东方微熹,白日遮霞。 睡前一壶酒,一夜到天亮。 昨个晚上睡的不错,自己好像到桥上和一群人闹了点别扭,但过程林易可记得不太清楚了。 拍了拍脑袋,自己酒量不好,以后还是少喝酒为妙。 来到路口的早点摊,点了碗清汤寡水醒酒面。 老太太依旧是头也不抬,下完面说了一句:“老头子收钱。” 林易将两文钱交给老头子。 一早上,没几个人过来吃面。 生意比平日冷清了不少。 “老爷子,今天吃面的人不多啊。” 林易常来吃面,和这面摊的老头子偶尔也聊上几句。 “嗨,你是不知呐,今儿咱们寿霖城里苏老太爷过寿,这有头有脸的人儿啊,都被邀请去了。” 林易心想,这有头有脸的人去吃寿酒,和早上没人吃面有什么关系啊。 没想老头子气喘,话分两截,还有下一句。 “这苏老太爷过寿,是大开粮仓,广结善缘呐,从早上开始就在布施馒头和米粥,来者不拒,管你是讨饭乞丐,还是江湖番邦,只要去了,都有吃的,运气好,还有赏钱呐。” 怪不得,原来是有现成的便宜可以捡。 “林小爷,您不去瞅瞅去呐?” 林易扒了口面,回道:“嗨,我凑那热闹干嘛,吃碗面,还是该干嘛干嘛,人家过寿,和咱可没啥关系。” “那也是。”老头子憨憨的笑道。 ...... 回到铺子,林易正准备把门板放下开门迎客,就有人登门造访。 “请问林易在吗?” 林易举起手。 “我就是。” “哦,您就是林易林爷,哎呀,可叫我好找啊。小姐昨晚吩咐下来,说要送请帖给雾隐门林易,我这一早从前头一直寻到这里,总算找到您咯。” 说罢,将一帖子送到林易手上。 “林爷,帖子我送到了,请您准时,府上还忙,小的就先告辞了。” 没等林易开口,转身拔腿就走了。 林易瞧了一眼帖子。 这可不正是寿霖城首富苏家苏老太爷过寿的请帖嘛! 我居然也有? ...... 第17章 苏老过寿,日撒百金 林易大脑迅速转动。 自己和苏家可没有什么交集啊,怎么会发帖子给他呢? 等等... 苏家小姐。 苏姑娘。 薄纱女子。 苏美诗社。 我去。 这小妞够自恋的啊。 仅仅是脑回路那么灵光一闪,林易就厘清了状况。 昨天看了那本《洗冤录》后,林易判断推理的能力似乎大有长进。 那苏家小姐应该就是昨天晚上在桥下遇见的那个脸蒙薄纱的女子。 作为城中首富家的小姐,对于诗词颇有兴趣,所以创办了苏美诗社。 那群仕子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苏家小姐也。 昨晚林易露了那么一手,让苏家小姐念念不忘,所以发了帖子给他。 林易不禁自嘲,昨晚喝多了才丝毫不知廉耻的抖了把文采,没想到还镇住了这帮庸才。 去,还是不去呢? 林易摸了摸下巴。 好像那个在地拱玩戏法的父子也会去,所以有可能再次看到神仙索。 一直没有想通神仙索奥秘的林易决定去了。 真的只是为了探索艺术的真谛。 绝对不是因为想看看薄纱下的苏家小姐到底有多美。 真的。 ...... 临近午时,林易拎着寿桃、寿面来到苏家。 这大城首富的府邸就是不一样。 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色金丝楠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两个大字:苏府。 大门左右两侧各摆着一头石狮子。 在民间习俗里,狮子是镇宅神兽,也有辟邪的作用。 两只石狮的嘴一个张开一个闭合,代表吐纳之意。 张寓意招财,闭寓意守财,钱财只吃不吐的意思。 单这门前的摆设,就足以证明这家人的身份,是一户财大气粗的生意人。 交上帖子,递上贺礼,林易便进入苏府,随着人流往举办寿宴的正厅去。 一路上,穿堂进院,只见院外粉墙环护,绿柳周垂,三间垂花门楼,四面抄手游廊。 院中甬路相衔,山石点缀,五间抱厦上悬“广结善缘”匾额。 整个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花团锦簇,剔透玲珑,后院满架蔷薇、宝相,一带水池。 走了半晌,才到达正厅。 堂上挂着横联,上书苏老太爷苏桓的名字和七十四寿龄。 堂正中间高悬一个斗大的“寿”字,用的是纯金打造。 左右两边及下方为一百个形体各异的福字,寓意百福奉寿,福寿双全。 两旁供福、禄、寿三星。 堂屋正当中摆设有长条几、八仙桌、太师椅,两旁排列大坐椅,披红色椅披,置红色椅垫,桌上摆放银器,上面供奉寿酒、寿鱼、寿面、寿糕、寿果、寿桃等。 《尚书》记载: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 分别是长寿、富贵、康宁、好德、善终。 寿居五福之首,可见自古以来,人们对寿都是非常重视的。 古时的寿宴多放在正午办,有如日中天之意。 这苏府为苏老太爷筹备的七十四岁寿宴,可谓极尽奢华。 进正厅前,正迎着苏府的主人家在门口接待。 昨晚脸蒙薄纱的苏家小姐赫然在列。 在赶往正厅的路上,林易这双雷达耳早已经探听到这苏家小姐名叫苏绣儿。 苏家虽生意兴旺,但一直是一脉相传。 苏老太爷苏桓娶有两房,只生了一个儿子,名叫苏灿,就是苏绣儿的父亲。 苏灿也娶有两房,但至今只有一女,正是苏绣儿。 所以全府上下,对苏绣儿是宠的要命。 今年苏绣儿年方十七,正值滴水的年纪。 面容清秀,朱颜皓齿,可谓秋水为神玉为骨,芙蓉如面柳如眉。 追求者从苏家门口能排到城门外去。 毕竟把苏绣儿追求到手,不仅抱得美人归,那苏家的万贯家财,日后也全都归为己有。 所以林易不得不感叹,还真不能小瞧那些诗社的仕子,这些舔狗们可是胸怀雄心壮志,一个个精着呢! ...... 林易走到厅前,一一拜见。 老成持重的苏灿现在是苏府的掌舵人,见到林易的时候不免多打量了一番,笑道:“这位小兄弟很面生啊。” 能不面生嘛。 今儿可是头一回见。 没等林易开口,站在一旁的苏绣儿移步上前说道:“爹爹,他叫林易,是女儿...在诗社的朋友。” 苏灿闻言眉头一挑,忙拱手道:“怠慢怠慢,原来是小女的朋友,林小兄弟,快请进,请进。” 林易昂首进堂,迈入正厅的时候,回头瞧了苏绣儿一眼。 恰好,苏绣儿也正偷看过来。 毫无征兆的,林易眼睛一眨,抛了个媚眼儿。 那苏绣儿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嘿,这苏绣儿长的不错,脸皮也薄,可惜就是身材太平,不是我喜欢的菜,不过逗上一逗也挺有意思。 收回杂念,林易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坐下。 位置虽偏,但厅里搭好的戏棚子看得一清二楚。 林易此行目的很简单,试图解开神仙索的奥秘,以及低调的蹭一顿寿宴。 ...... 吉时已到,鸡鸣即起。 苏老太爷苏桓胸前戴着红花,肩上披着“花红”,在苏家总管方敬和司仪的陪伴下,走上正厅大堂朝南的正座。 一切就位后,鸣炮奏乐,拜寿开始。 先是苏家的儿孙们依次走过寿堂,来到苏老太爷面前说祝寿词,司仪逐一报咏。 接着是苏家的姑舅、叔父等亲戚。 最后是前来参加寿宴的宾客,依次按照席位排队祝寿。 每人说完祝寿词后,苏老太爷便发一个红包,这叫“回礼”。 轮到林易,走到跟前,但见苏老太爷红光满面,一脸和气,让人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林易大大方方的站在苏老太爷面前,拱手说道:“苏老太爷,小辈林易给您贺寿,恭祝您厚德能载物,高龄比松树,愿爷爷青春永驻!” 您瞧这话。 可比那清一色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强多了。 站在一旁的苏灿上前躬身道:“爹,这是绣儿在诗社的朋友。” 苏老太爷听了,连说:“好,好。” 难得绣儿从诗社带回来一个朋友,而且苏家男丁单薄,平日就少见林易这般年纪的青年,加上苏老太爷瞧见林易聪明机灵,那一声爷爷更是叫的苏老太爷心里欢快,是说不出的喜爱。 “看赏。” 苏老太爷笑眯眯的递给林易一个红包。 林易收着。 回到位置上拆开来一瞧。 不得了。 竟然是一枚纯金打造的金币! 估摸着得有一两。 不算外面的酒席,单这堂上拜寿的足有百来人,这就是百两黄金,千两白银呐! ...... 第18章 比诗文,赢绣帕 拜寿礼毕后,苏家的仆人们端上寿面。 这寿面可不是寿宴上的菜。 这叫“暖寿”。 寿星要先吃寿面,然后前来贺寿的人都要吃一点。 寿面又细又长,表示寿禄长久,盼望老人“富贵不回头”。 一切礼毕,寿宴终于开始。 各色美味佳肴,犹如流水一般,被端上各人面前的小桌。 宴席中,苏家儿孙举杯祝寿,苏老太爷笑容满面,端杯示意。 堂内美酒佳肴,觥筹交错。 林易到这大虞朝来,还是头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 大户人家的酒菜,味道果然不同凡响。 林易左手一口水晶肘子,右手一口蜜丝山药,大块朵硕,不亦乐乎。 正吃在兴头上,旁边坐席的人向林易敬酒来了。 “这位兄台,比邻相坐就是缘分,我见阁下吃饭的气概英勇不凡,心中敬佩,特向兄台敬酒一杯。” 说罢举起酒杯,又说道:“在下多隆,敢问兄台姓名?” 林易脸上一红,连忙将手里的美味放下,又擦了擦嘴,这才举起酒杯,笑着回道:“好说好说,在下林易,多隆兄请。” 这位置稍偏,两人坐在两根红柱之间,这一排就两席,那多隆又是话多之人,便主动和林易攀谈起来。 在得知林易在雾隐门谋生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丝嫌弃的表情,这让林易颇有好感。 最起码眼前这人和昨晚那群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仕子强上不少。 而这个叫多隆的,是陪县太爷一道来贺寿的衙门主薄。 天佑五年考上的举人,在衙门里做一些文书、笔记的事宜,一干六年。 寿霖城人多事杂,又有很多人愿意花钱买官,单单一个主簿官衔,竟然多达数十人。 所以林易身边的多隆虽然身有官衔,但一瞧就知道在衙门里混的是郁郁不得志。 可不是嘛,坐席在前面的那几个也是主簿,就坐在和老太爷并排而坐的县太爷不远处,不停的举杯敬酒,志得意满。 ...... 几杯酒下肚,两人聊开了。 多隆道:“林兄弟,自家兄弟不见外,哥哥心中就有疑惑,你说这苏老太爷,过七十三就过七十三嘛,非要弄个七十四,好像谁不知道似的,去年这老爷子过寿的时候,我也来的,可不就是七十三嘛。” 林易忙说道:“多隆兄,切莫酒后失言,这可是有说法的。” “什么说法?” “咳咳...这个嘛。” 林易打算用一种最简单明了直接扼要的方式,将多隆的疑问彻底的扼杀掉。 再说刚才那种话,怕是会被主人家轰出门去。 毕竟你可是来贺寿的,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老爷子这岁数,说七十三是真,说七十四也是真。为何?因为这七十三乃是实岁,是从母亲身体里出来的时间,七十四乃是虚岁,是从父亲身体里出来的时间。” “啊...” 多隆嘴巴张的老大,仰头想了片刻,然后对林易竖起了大拇指。 “林兄弟,高啊!” 这边正聊的热闹,堂中突然有人提议。 “苏老爷,听说您家千金不仅漂亮,还能吟诗刺绣,能不能给咱们长长见识,开开眼界啊!” 提议的是一位坐在前排的主簿之一。 二十出头的模样。 年纪轻轻,官运亨通。 虽然面向苏家老爷苏灿,但眼睛却不由自主的盯着一旁的苏绣儿。 那眼神,相当炙热。 苏灿听罢哈哈一笑,说道:“小女模样还算过的去,吟诗嘛,只是小女的一大爱好,上不得台面,但这刺绣,我不得不自夸一下。可称得上绣花花生香,绣鸟能听声,绣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 下面众人窃窃私语。 有些人知道苏灿为人做事一向谦虚谨慎,能这么评价苏绣儿的刺绣,水平定然不差。 但也有人不太相信,从他们的表情就能瞧出,他们觉得苏灿的评价是言过其实。 不过这些人里的大多数,都没见过苏绣儿刺绣的手艺。 这时有丫鬟将一块绣帕交到苏绣儿的手上,苏绣儿则上前贴在苏灿耳边悄语几句,然后将绣帕交给父亲。 苏灿笑着点点头,将绣帕收下,那边苏绣儿退回席上。 “这是小女的刺绣,献丑了,诸位请看。” 随着苏老爷将绣帕打开,林易不禁惊住了。 如果说刚才林易对于苏灿的话还有一丝丝怀疑的话,那么这一刻,他信了。 眼见为实。 那绣帕上,绣着一只百灵鸟,站在一条树枝上。 那枝叶仿佛真的一般,而那鸟,仿佛是活物,栩栩如生,在树枝上立着,瞧着堂中的人,一点儿也不怯怕。 立即就有人说了句“好!” 更有人赞道:“哎呀,这刺绣的手艺,可比我在京城买的绣品还要好上许多呀。” “苏老爷所说非虚,绣儿姑娘的刺绣堪称寿霖城一绝!” “今天真是开了眼了,刺绣竟然能绣的如此逼真。” 林易也不禁暗赞一句。 “秀儿!” ...... 眼见效果不错,苏灿开口道:“刚才小女和我说,想把这绣帕送给堂中的一位宾客,但需要这位宾客应景吟诗一首,只要诗句能文压群雄,这绣帕就赠予这位宾客。” 一听这话,立即有人跃跃欲试。 这哪是吟诗,简直就是招婿啊! 苏绣儿本就热爱诗词,这要是能侥幸胜出,那无疑是给苏绣儿和苏家留下了一个重要的印象。 与那绣帕相比,苏家背后的家财,是许多人做梦也想不到的财富。 堂上众人眼红心热。 但那些有家室和上了年纪的人,倒不便出场。 为何呀? 因为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苏灿是想从今日这些宾客中,挑选一些优秀的青年人。 毕竟苏绣儿年方十七,待字闺中,已经到了可以成家的年纪。 这苏家就苏绣儿一人,当然想要早早的开枝散叶,光大门楣。 所以这么难得的机会,就留给了堂上的年轻小辈们。 林易见那些年轻的宾客们抓耳挠腮苦苦思考的模样,不禁想笑。 自己把头缩起,躲在角落,他可不想趟这浑水。 对于热爱双手运球的林易来说,瞧不上平板支撑... ...... 片刻,有一年轻男子站了起来。 林易一瞧。 嘿,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晚上在桥上言语讥讽自己的那名诗社男子。 “小生尹正,有一首诗念与诸位听。” ...... 第19章 平平无奇 得到苏老爷苏灿的同意后,这位名为尹正的苏美诗社男子高声吟道:“苏老过大寿,燕堂沸华筵。今日多把酒,恭祝万年松。” 林易听罢,平心而论,比昨天的打油诗强了一些。 最起码那句“燕堂沸华筵”和“恭祝万年松”算是相当应景。 单摘出来,前一句算是佳句。 看来为了在苏家人,尤其是在苏绣儿面前表现一把,这尹正也算是挖空脑髓,超常发挥了。 “尹公子,这诗做的不错,请坐。” 听到苏老爷的夸奖,尹正开心不已,眼望苏绣儿,喜不自胜。 后者则礼貌的微笑颔首。 林易瞧见两人的表情,不禁摇了摇头。 这表情太熟悉了,注定没有好结果。 稍等片刻,那个开始将话题引向苏绣儿的年轻主簿站了起来。 “苏老太爷,苏伯父,诸位,在下县衙主簿丁松,心中已成一诗。” 从这话里的开头,就能瞧出丁松有意与苏家人拉近乎。 而自报家门,更是要显出自己高人一等的地位。 县太爷见丁松站起来,先向苏灿夸赞道:“苏老爷,这丁松可是我县衙里年轻一辈里的翘楚,颇有文采,且听他这诗句做的如何。” 苏灿点头,向丁松回道:“丁公子请。” 丁松昂首挺胸,倒也有一番气度。 “落去荼靡春事了,拈得牡蕊暗津生。齐木争高上岑楼,府衙常见趋膝人。” 这首诗作罢,县太爷先行叫了一声好。 立即有一帮衙门人跟随附和。 丁松洋洋得意,向知县、苏老太爷、苏老爷拱手后,望向苏绣儿微微一笑,怡然安坐,似是胜券在握。 林易听完,不禁眉头微皱。 这诗做的不可谓不好,但刀刻斧凿般的修饰和诗文的戾气都太重。 前两句“落去荼靡春事了,拈得牡蕊暗津生”,表达了丁松对苏绣儿炙热的好感之情,但这词用的未免有些突兀,毕竟那第二句“拈得”似是表示自己志在必得,对于男女之情而言未免有些霸道。 后两句则是明摆着告诉众人,都不要和我争了,更是在嘲讽刚才作诗的尹正,笑话他不自量力。 果然,丁松念完诗后,苏绣儿也微微皱了皱眉头。 苏灿则没有搭话。 “可还有人作诗啊?” 县太爷发话了。 那意思是相当明显了。 问就是别作。 力保自己人丁松获胜。 现场大部分都是明白人,便有几人已经成诗,也只能默默吞进肚子里。 堂内鸦雀无声。 那尹正虽然被丁松嘲讽了一番,脸憋的通红,但碍于身份有差,却也不敢出言顶撞。 ...... 林易这边,多隆突然一手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林...林兄...兄弟...” 这是啥情况? 林易连忙扶住快要摔倒的多隆问道:“多隆兄,你这是怎么啦?” 多隆指着自己的喉咙,又指了指桌上的鱼骨。 我去,这是卡骨头了呀! 这种事情说小可小,说大可大,严重可是会要人命的! 没时间犹豫,林易想起祝由图录里记载着一种化骨神水术,可解这种骨头卡喉的症状。 此刻无水,便往碗中倒酒。 手指做剑,在碗内中间虚画一个十字,口中默念口诀,同时凌空书写密字。 “天开关,山地开关山玉筒;锁玉开,关山龙凤化龙水。” 这密字书写时候,每字俱不可往上打勾,否则不灵。 如地、凤、化、龙最后一笔的勾,都要平写,不能上提,就是这法术的要旨所在。 施完法术,林易将碗举到多隆嘴边,示意喝下。 多隆没有犹豫,一口将碗里的酒闷掉。 酒水穿喉而过,那鱼骨竟然消失了! 多隆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情不自禁的赞道:“林兄弟,高啊!” ...... 即便位处偏僻,但这么一闹腾,也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丁松本等着苏老爷宣布自己获胜,谁知身后却发出了不小的噪声,面露不悦,探起身回头一瞧,其中一人正是平时和自己在衙门不对路子的多隆,心说好啊,你这是要坏我的好事来呀! “高?有多高啊?多隆,你是个子高啊,还是文采高啊。” 丁松阴阳怪气的说道。 多隆见众人看向这边,忙站起来,回道:“此高非是指我,而是说我旁边的这位林兄弟。” 丁松瞧了瞧多隆身旁的林易,看起来平平无奇,没什么特别。 “这位是何人?” 虽然丁松和多隆同为衙门主簿,但从丁松的态度来看,他在衙门里的地位显然在多隆之上。 没等多隆和林易开口,那个尹正倒是站起来说道:“哈,这厮不是雾隐门的林易嘛,他怎么来了。” 被丁松压着一头的尹正终于找到了可以宣泄的对象。 不敢顶撞衙门的主簿,还不敢欺负雾隐门的下人? 欺软怕硬这种事情,尹正常干,毕竟他有一个亭长父亲。 “雾隐门?”丁松接道,“雾隐门的人怎么到这儿来了,今儿可是苏老太爷过寿,找这种捞阴门的买卖人过来,真是晦气!” 这小子可不知道林易是苏绣儿请过来的,还是人姑娘家亲自发的请帖。 这都欺负到头上了,林易不得不站出来。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 有些人,要是不教训一下,就不知道好歹。 “请问阁下是哪位?” “衙门主簿丁松。” “哦~~原来是小丁丁...” “放肆!” “呵,瞧阁下的风采,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这苏家的主人呢,主人家都没发话,什么时候轮到你在这里耀武扬威。” 丁松瞬间哑然,光想着出风头了,没想一时间的确有些喧宾夺主。 “丁主簿,不要和林小兄弟一般计较,他是小女在诗社的朋友,是我苏家邀请来的。” 这句话,让丁松脸上表情瞬间变得尴尬不已。 苏灿的这句话里,从对丁松和林易的称呼来看,已经分出了亲疏。 他叫丁松丁主簿,只一句客套称呼,而叫林易林小兄弟,则是自家人,高下立判。 “林小兄弟,你是小女在诗社的朋友,何不也作诗一首,让大家开开眼界?” 林易回道:“苏老爷,我这诗,怕说出来于丁公子和尹公子脸上不好看。” “口出狂言!” 丁松的确有些恼怒了,竟然抢白了苏灿的回答。 他认为林易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作的诗肯定超过自己和尹正,所有有些恼羞成怒。 “你尽管念来,我还就不信了,一个雾隐门的下人,能作出多好的诗。” 林易根本不理睬丁松,眼望苏灿。 “丁主簿认为没问题,你但说无妨。” 林易微微一笑,瞧了一眼丁松,又看了一眼尹正,缓缓开口。 ...... 第20章 火炼水鬼 “门前一只狗,在啃肉骨头,又来一只狗,双双打破头!” 此诗念完,丁松和尹正的脸瞬间变成了紫色。 苏绣儿则“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 就连稳重的苏灿也是差点笑起来,连忙强行忍住。 这厅里所有的人都眼望丁松和尹正。 林易念诗前的铺垫和这首诗的内容,充分表达了林易对这两人的嘲讽。 瞧见丁松的表情,一向被他欺压惯了的多隆侧过头,用手遮住脸颊,用只有林易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句:“高!” 憋了半天,丁松和尹正愣是崩不出个屁来。 为何? 这要是真的出口反驳林易,岂不是承认自己就是那两只狗吗? 倒是苏绣儿。 当林易的目光投向她的时候,发现对方传来一个嗔怪的眼神。 林易心中一荡。 哎呀,不好。 自己这比喻,虽然狠狠的讽刺了那两个臭皮匠,但也把苏绣儿比作了肉骨头,这个比喻对于漂亮的女孩子来说,可不太合适。 “林易,又不正经了吗?罚你立即重新做一首诗,不许再胡闹。” 苏绣儿的这句话,听起来倒像是小媳妇训斥丈夫一般,三分怪,七分嗔。 这让丁松和尹正吃醋不已。 林易知道,苏绣儿对于“肉骨头”的比喻非常不满意,要他重新修饰一下。 这好办,不就是夸人嘛。 林易瞧向苏绣儿,此刻苏绣儿正手持小扇轻摇,扇上秀着一朵精致的白兰花,纤纤细腰上束着一条玉带,眉目含笑地看着自己。 感觉来了! 林易深吸一口气。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蒙面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双眸一笑胜星华。” “好!” 这声好,来自于苏绣儿的父亲苏灿。 接着堂内便有一群人跟着叫好。 除了诗本身好之外,这些人小部分是为了附和苏老爷,大部分则是因为瞧不上丁松刚才张扬跋扈的所作所为。 丁松和尹正低着头,默不作声。 显然,林易刚才的一首打油诗和一首赞美诗,从两个维度深深的打击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内心。 “我想,这次比诗的胜者是谁,已经显而易见了。” 苏灿说完,看向林易,说道:“林小兄弟,还不过来取绣帕。” 林易抿着嘴,面露难色。 我只想要打击一下那两个小人,没想着把绣帕赢过来啊! 此刻骑虎难下,林易只能硬着头皮,在旁人的指指点点下,来到正堂前,从苏灿的手中取过绣帕。 “谢谢苏老爷。” “唉~~”苏灿一摆手,说道,“你是小女的朋友,不要叫的这般见外,就叫我苏伯父罢。” 我去! 不好... 关系太近,非我所愿矣... 林易眼睛瞟了一眼旁边的苏绣儿。 不知道金桔还有没有的救... “谢苏伯父,谢苏小姐。” 林易接过绣帕,赶紧准身回座。 刚一坐下,多隆就凑了过来,说道:“林兄弟,你瞧,刚才我这骨头卡的,倒是帮了你一把。就今天林兄弟的表现,已经在成为苏府的乘龙快婿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了!” 林易将绣帕往前一送,没好气地说道:“送你。” 多隆身子后移,连连摆手,说道:“不可不可,君子不夺人所爱。” “...” 林易无语,随手把绣帕摆在一旁。 ...... 见丁松的脸色不太好,苏灿哈哈一笑,说道:“小女的刺绣,如丁主簿喜欢,待会让下人再取一个便是。” 知县一听,立即说道:“丁松,还不快道谢?” “谢苏伯父。” 丁松脸上阴晴不定,既有能够得到苏绣儿亲手所绣的物品的欢喜,也有因为刚才被林易压过一头的阴沉。 苏灿微微一笑,站起来向众人说道:“刚才小女的插曲已过,现在回归主题,我苏府今天请了一些江湖好手,来我爹的寿宴上登台献艺,诸位边吃边瞧,还望大家喜欢。” 说罢,拍了拍手,那厅里搭好的台子上,上去了两个人。 一个糙门老汉儿,带着一个披着长发的小孩。 正是前几天在地拱那儿耍把戏的父子俩。 林易一直期待的好戏终于来了! ...... 有人一眼便认出是在地拱卖艺的父子俩,立即向身旁的人讲述这对父子在街上的神奇表演。 大家伙都爱瞧个新鲜热闹。 有人这么一起头,堂里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想瞧瞧这父子俩今个儿会表演些什么。 那老汉儿上台,先是和小孩一唱一和,对着苏老太爷说了一番贺寿词。 接着,进入正题。 老汉儿报了第一个把戏的名称:火炼水鬼。 “好!” 下面轰然叫好。 小孩抱上一大水盆,老汉儿手持桃木剑,开始舞剑做法。 小孩对众人说道:“这盆里被囚禁一水鬼,我爹爹在做法,引三味真火前来杀死这水鬼。” 众人聚精会神。 做法完毕后,老汉儿绕盆而行,口中念念有词。 忽然,水中火起! 引起一片惊呼。 “快瞧,水里面居然着火啦!” “原来三味真火不怕水。” “当然了,这三味真火可是神仙用的火,岂会怕咱们人间的水。” 那火焰逐渐汇聚成火球,浮在水面上,绕着盆边快速旋转。 众人正瞧着热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呢,就听老汉一声大吼。 “水鬼还不现行!” 剑指水面,那水竟然变红,仿佛水鬼流血一般。 水面漂火,水体变红,实乃罕见! 老汉儿收剑,对着苏老太爷一拱手,说道:“老汉儿借用这个火炼水鬼的把戏,恭祝苏家生意红红火火!” 林易不禁暗赞,这对父子俩可真会做人。 耍把戏,已经赚足了眼睛和吆喝,再弄这么一手,更是让大家赞不绝口。 人家说的没错呀,那火焰还在红色的水面上烧着呢,可不是红红火火嘛。 “好,好!” 这可把苏老太爷乐的,又好看,又吉利。 “乖乖,这当真是火炼水鬼吗?瞧着挺渗人的。”多隆在旁边嘀咕道。 林易心中一笑。 这个把戏,其实并不难。 水中起火太好解释了。 只要在水里偷偷的放上一块金属钠,钠是活性元素,遇水反应,生成氢气和大量的热,所以就燃烧了起来,产生的能量推着点燃的钠块在水盆里游走。 而后面所谓的鬼血,其实应该是酚液,酚酸遇碱溶液变红,而钠与水反应后恰好生成碱溶液,故而生出鬼血。 虽然林易轻松的就推断出了这个把戏的原理,但能将红红火火与这个把戏联合起来,这个老汉儿也算是用心了。 “下一个!” “下一个!” 堂内有人起哄道。 老汉儿微微一笑,向小孩一招手。 小孩从人群中讨得一枚铜币,然后又从身上取下一根棉线,交到老汉手上。 老汉儿手持铜币和棉线。 “诸位可看好了!” ...... 第21章 演砸了(求推荐票、月票) “这把戏有什么名头不?” 老汉儿微微一笑,回道:“这一出叫火炼金鬼!” “好!” 台下立即响起掌声和喝彩。 老汉儿也不多言,将棉线系在铜币上,并使铜币悬空。 接着,老汉儿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词。 忽然! 老汉儿的手指竟燃烧了起来。 “嚯。”有人惊呼。 “给,爹爹,水。” 小孩儿递上一碗水,老汉儿接着。 含口水,喷向已经燃起的手指,原本小小的火苗,竟然瞬间燃成了一束火焰! “天雷地火炼金鬼。” 老汉儿大喝一声,用手上的火焰点燃了棉线。 那棉线很快燃烧起来,没一会儿就变成了一根燃尽的黑线。 虽然烧成了碳色,但线竟然不断,而那铜币则悬在空中不落于地。 此刻老汉儿遥对苏老太爷说道:“金鬼已炼,此乃铜山金穴,恭祝苏家日进斗金,珠围翠绕!” “好,好!” 苏老太爷乐的合不拢嘴。 “看赏!” 小孩接过红包,喜不自胜。 回去拆开红纸一瞧,里面是两枚金币。 老汉儿见了,立即和小孩跪下,向苏老太爷拜了几拜。 可不得拜嘛。 按照林易的估计,这两枚金币相当于二十两银子,足够这俩人忙活俩三个月的。 不过这第二个把戏的奥秘,也没逃过林易的双眼,并不难推断。 手指燃烧,应该是老汉儿事先在身上藏了樟脑粉末、磷和硫磺。 表演中,用手偷偷将其沾在手指上。 由于磷、硫易挥发,故一经接触即燃烧起来,且不伤手指。 小孩给老汉儿的那碗水其实是酒,酒遇到火苗瞬间变成火焰。 至于那木棉烧焦不断,应该是木棉在盐卤中浸后又晒干。 虽然后来烧成了灰烬,但由于化学作用有很强的凝聚力,故而不断。 ...... 老汉儿站起来,对小孩说道:“孩儿,人家给我们这么多赏钱,咱们是不是得回报人家。” 小孩童稚的声音回道:“爹爹,您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咱们当然应该报答人家啦。” “怎么报答呢?” “咱们走江湖卖手艺的,就表演点绝活给人家瞧瞧吧。” “那咱们表演什么绝活呢?” “唯有神仙索,或能让苏老太爷开开眼界。” 一听是那神仙索,立即有人带头吆喝起来。 “好!就这个!” 即便现场有些人已经看过,但那戏法神乎其神,都想多看几遍,自然也跟着喝起彩来。 而那些只闻其名,未曾看过的,更是急的心痒痒,大声喝彩,唯恐老汉儿父子俩变了卦。 多隆见林易也跟着喝彩,便问道:“林兄弟,这神仙索是何物?很精彩吗?” “你待会瞧瞧,马上就知道了,还是挺神奇的。” 毕竟这么多把戏,唯独这一个,林易一直没有看破。 ...... “孩儿,取我神仙索来!” 老汉儿也不故弄玄虚,在台下的吆喝声中,直接就开始表演了。 小孩搬出一麻袋,放在老汉儿脚边。 “爹爹,神仙索到。” 老汉儿俯下身子,从麻袋里抱出一团绳子,攥住绳头向头顶上一扔,那绳子便越升越高! 这台子毕竟是搭在堂里的,可不像地拱那儿直冲云霄。 但台顶被涌出的云雾环绕,绳子进入便瞧不清楚,一直不断的被向上拉升。 没一会儿,一团绳子便见头了。 众人瞧着台上那团云雾,就漂浮在上空,经久不衰,不由啧啧称奇。 老汉儿拽了拽绳子,像上回在地拱的时候一样,对小孩说道:“儿啊,我老了,身子笨,你来上吧,记得去王母娘娘的园子里摘个仙桃,送给今天过寿的苏老太爷。” 说罢,将绳头递给小孩。 那台顶虽然不比天高,但也足有八九个成人一般。 那时候有钱的人家,大堂可宽大着呢,顶上一大梁就能蹲上好几十人。 小孩接过,拽着绳子,一番手挪脚蹬,眨眼间就消失在云雾中。 没一会儿,一个碗大的桃子从天而降,老汉儿眼疾手快,一把接住。 用袖子擦了擦,在众人的注视下,上前递给苏老太爷。 “苏老太爷,王母娘娘园里的蟠桃,给您祝寿品尝。” 苏老太爷笑呵呵的接过,放在眼前仔细瞧了瞧。 品相绝佳,晶莹圆润,比那往京城里的贡桃似乎还好上几分。 这苏老太爷也曾是走南闯北的人物,但像这般品相的桃子,走遍整个豫州也没瞧过。 “绣儿,这仙桃给你,吃了吧。” 单这一句话,就足以看出苏绣儿在苏家是多么受宠了。 这桃子可只有一个,苏老太爷自己舍不得吃,让给孙女,足以证明他对苏绣儿的喜爱。 苏灿连忙上前说道:“爹,今儿是您过寿,这桃子可是寿桃,只有您才能吃,咱们晚辈吃了,要折寿的。” 听了苏灿的话,苏老太爷才将桃子重新收回跟前。 “爹,您尝尝吧。” 苏桓点了点头,一口咬下去,出乎意料的软糯。 个大皮薄,芳香四溢。 坐在正堂跟前的那几座,都能闻到芳香。 “嚯,这仙桃果然不同凡响,老太爷吃了定能长命百岁。”知县称赞道。 丁松连忙站起来说道:“赶明儿咱衙门也办一场,请这父子俩给您送蟠桃。” 知县听了抚摸胡子点头微笑。 老汉儿送完桃子,返回台上。 刚走到绳下,那原本笔直的绳子突然如断了线一般,从空中快速坠地。 林易紧紧的盯着台上的绳子和老汉儿,唯恐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他知道,最精彩的地方要来了。 果然,如上一次那般,老汉儿见状脸色一变,惊呼道:“哎呀不好,天神定是发现了我儿偷桃,割断了绳子,我儿危矣!” 话音刚落,一个血淋淋的东西坠下。 众人瞧得清楚,正是那小孩的人头! 前排立即响起一阵惊呼。 后面的人连忙站起来向前瞧,也跟着叫了起来。 多隆正啃着一根排骨,听到声响,便扬起头张望了一番,待看清时身子不由得往后倒,那排骨棒子差点又卡在嗓子眼。 林易知道,那人头是假的。 但也不得不夸赞老汉儿的演技。 这要是不知情的人,定会认为眼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老汉儿将人头捧起,嚎啕大哭。 “我儿真是惨啊,被那神仙发现大卸八块,定是完了。” 紧跟着,云雾之中又掉下人脚、四肢和半截身子。 这个过场和在地拱的表演一样,没有区别。 林易微微皱眉,盯着老汉儿将小孩的残肢放进木箱内,合上箱盖。 林易这位置瞧的清楚,木箱里开始的确是空无一物,小孩定没有藏匿其中。 将木箱放好,老汉儿面朝众人跪下。 “老汉就这一个儿子,跟随我四处卖艺,也没过上什么好日子,但求在座的诸位老爷给个埋葬钱,让我儿入土为安吧。” 现场的人都惊呆了。 这到底是真是假? 照理说这是把戏,应该是假的,但那老汉儿情真意切,看起来又像是真的。 更令许多人没有想到的是,今儿竟然要送出两份钱,一份喜钱,一份丧钱... 苏老太爷也被这事儿给弄懵了,连忙叫下人送上银两。 多隆也准备掏钱,被林易给制止了。 “放心吧,已经够多了。” 多隆听了,还是要掏,道:“再多那也是别人给的,我也得表表心意。” “假的。”林易幽幽说道。 “假的?”多隆眉毛惊挑。 老汉儿收了不少钱,把脸上的眼泪一抹,拍了拍木箱,呼道:“我儿,还不出来谢赏!” 林易等着箱盖被拱开,小孩从箱子里跳出来的那一幕,但等了一会儿,木箱竟然纹丝不动。 老汉儿脸色霎变,又拍了拍木箱。 没等老汉儿开口,只听“噗”的一声,又有东西从那云雾里掉了下来... ...... 第22章 出人命了 话说云雾之中忽得又落下一物,把众人给吓了一跳。 老汉儿茫然瞧去,才发现竟然是自己的孩子。 看了眼木箱,又看了眼浑身鲜血、躺在地上的娃儿,老汉儿连忙奔了过去,将小孩扶起。 片刻后,放声大哭。 “我的娃儿啊,你这是怎么啦,是谁害了你啊!” 台下的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包括林易在内,都不知道现在台上的这是耍把戏的流程,还是真的。 过了半晌,直到那老汉儿歇斯底里的哭声丝毫未减,众人才知道不是在演戏! 苏家的几个护院和下人连忙跑到台上查看情况。 须臾,有人站起来摇了摇头,向苏灿说道:“老爷,小孩没了。” 一听人没了,知县慌忙说道:“丁...丁松,快,叫...叫巡捕司的人来!” “是,大人!” 丁松忙站起身来,瞧了台上一眼,慌慌忙忙的去了。 林易脸上也露出难以掩饰的惊讶。 任谁都没有想到,在苏老太爷大寿的好日子,会发生命案! 此时苏灿则非常镇静,对身旁的管家方敬说道:“让老太爷和小姐先回房休息,其他人不得离开大堂,等衙门的人来了配合调查。” ...... 受到惊吓的苏老太爷被搀扶回房休息,苏绣儿则表示要留下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其他人全部留在堂中待命。 很快,丁主簿和巡捕司的人就到了。 “秦冲拜见大人。” 一名身材消瘦、眼神凶狠、左腮处带有一道刀疤的捕快头领向知县报道。 “秦捕头,刚才台上出了命案,快带着你的人去查查!” “是。” 秦捕头一挥手,几名捕快立即封锁了台子。 这几人在路上已经听丁松讲了大致的经过。 林易瞧见,那日在茶馆里碰到的曹达华曹捕快也在其中。 秦冲上前,瞧见老汉儿还在紧紧抱着娃儿哭喊,示意手下将两人分开。 一群捕快好不容易分开老汉儿和娃儿。 秦冲将孩子抱过,轻轻平放在地上,先用手探了探鼻息,确认没有呼吸。 上下检查一番,并没有发现流血的外伤。 再将胸口的衣服一打开,一个巴掌大的印记显示在小孩的胸口处。 印记处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黑色,像是烧焦的模样。 印记本身则非常特别,是一个火焰的形状。 被分开的老汉儿泪眼婆娑,一直瞧向这里,当看到火焰的印记时,立即嚎哭道:“天杀的啊,到底是哪位同行,竟然下如此狠手!如若我等不懂规矩,前辈教训便是,何苦对我娃儿痛下杀手啊!” 秦冲将娃放下,立即来到老汉儿跟前问道:“这印记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老汉儿点了点头,深深的叹了口气,哽咽着说道:“天上传万火,地下彩千门。这是咱们彩门的印记,天火。” “你的意思是,这事是同行所为?” 老汉儿双目红肿,喃喃道:“看来定是我父子俩在这寿霖城盘桓日久,得罪了哪位彩门高人...” “无论你们彩门有何规矩,当堂杀人违反我大虞朝律法,必须跟我们回衙门开堂会审。” 秦冲站起来,鹰眼环顾,堂下的宾客大多也是有身份之人,竟几乎无人敢与秦冲对视。 这群捕快将靠近台棚前三排坐席的宾客都询问了一遍,但并无收获。 这边忙活半晌,知县那边已经打起了哈欠。 “苏老爷子都回去休息了,我们也先回去吧,让秦捕头把有关人等带回去问话,咱们这就撤了。” 知县屁股一挪,丁松立即上前扶着,并向台上吆喝道:“大人疲乏,这就回府,秦捕头,大人让你把相关人等带回去问话,其他人都散了吧。” 一听这话,立即有早已不耐烦的宾客站起来就走,嘴里还咕囔着:“真忒娘的倒霉,来吃寿宴,赶上这破事。” “可不是嘛,回去得好好洗个澡,去去晦气。” “快别说了,咱还是赶紧走吧,别耽搁了被巡捕司拿去问话。” 苏灿立即吩咐下人开门为宾客引路,自己则站在门口,不停的冲着各人说道:“今儿怠慢,请海涵。” 当林易走到门口的时候,苏灿说道:“林小兄弟,今日家门出了这种事,让你见笑了,你是我小女的朋友,今后多来往走动。今个儿就不留你了,咱们改日再聚。” 苏绣儿没有说话,只是瞧着林易,抿着嘴微微点了一下头。 林易一拱手,对苏灿说着客套话,道:“苏伯父哪儿的话,以后但凡用得着林易的地方,您尽管吩咐。” 半碗茶的功夫,大厅的宾客已经全走光了。 只剩下苏灿、苏家仆人、巡捕司捕快、老汉儿和小孩的尸体。 秦捕头对苏灿说道:“苏老爷,这台子是命案发生的现场,还请把这台子保留几日,我等一定尽快将凶手缉拿归案。” “好说。” 秦捕头一招手,捕快们立即撤场,同时带着老汉儿回衙门问话。 老汉儿抱起孩子的尸体,哭哭啼啼的跟着去了。 ...... 待老汉儿跟着捕快们回到巡捕司,秦冲带着问话,但也没有问出啥有用的线索。 老汉儿倒是说道:“我们老家有规矩,落叶归根,还请各位官老爷允许我儿早日定棺,我好带回故乡,入土为安。” “你走了,那你儿子的案子怎么办?” “哎,这跑江湖的都知道,彩门的水太深了,既然他能无声无息将我儿杀了,道行肯定在我之上,我只求能带着我儿的棺材安全离开。” 一听老汉儿这话,结合这案子毫无线索,秦冲心想与其被这案子吊着,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早日结案,一了百了。 于是秦冲便允了老汉儿的请求,为他联系了一家棺材铺子。 待老汉儿离开,秦冲将曹达华叫到跟前。 “曹捕快,今儿这事可是一桩大案,别说我秦冲没给你机会,这案子就交给你来办,如办好了,县太爷自然有赏,办不好嘛,也没人追究,反正你都已经这样子了。” “是。” 曹达华把这案子领了。 背锅的事,他可没少做,都习惯了。 只要是无头案或者没油水的案子,最后大多都会推给他。 开始他也是憋着一股劲,想要通过查明这些案子的真相来证明自己,无奈水平实在有限,最后都成了陈年旧案... ...... 话说林易回到铺子里,就往那床上一躺,绣帕顺势放到床头。 一会儿想想神仙索的事,一会儿思考老汉儿父子身上的案子,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凌晨的时候,屋前传来“咣咣咣”的砸门声。 声音紧促且响亮。 林易忙坐起身来往门口走去,就听见门外有人喊道:“林术士,救命啊!” ...... 第23章 蛇烟鬼火(求推荐票、月票) 林易打开门,眼前正是上次送帖的苏家人。 “林术士,我们老太爷出事了,老爷让我请您到府上帮忙瞧瞧。” “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拉着林易的手,指着门口的马车说道:“时间紧急,咱们上车再说吧。” ...... 锁了门,上了马车。 这跑腿的告诉林易,白天发生了耍把戏的小孩那件命案后,晚上苏府又出大事了。 苏老太爷晚上独自一人待在屋里的时候好像突然中风,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幸好被府里巡夜的人及时发现。 苏家连忙请了大夫,但大夫检查后发现,苏老太爷这病非常蹊跷,并不是普通的中风昏迷这么简单。 后来经过仔细的检查,竟然在苏老太爷的背后,也发现了白天小孩胸口出现的天火印记! 苏灿觉得这事情并不简单,一边叫人报了衙门,一边叫人往雾隐门找林易。 林易听了心里咯噔一下。 这听起来像是同一人所为啊! 如若真的如老汉儿所说,那这个彩门高人也太嚣张了,这是想要干嘛? 白天先伤了无辜的同门晚辈,晚上又伤了过寿的苏老太爷,究竟有何目的? ...... 到了苏府,苏灿接着,没一会儿,衙门巡捕司的曹达华也到了。 此刻刚打四更天,天还黑着。 苏灿的脸上满是倦容。 这几天为了苏老太爷的寿宴没少忙活,从早到现在,都没好好休息过,还接连遇上两件糟心事。 “曹大人,林兄弟,还请原谅这么晚将两位请过来,实在是...” 没等苏灿说完,曹达华说道:“苏老爷不必这么生分,查案破案本就是我巡捕司的正事,路上我已经听说了,我倒是要看看是何方神圣敢如此大胆,不把咱们巡捕司放在眼里!” 说完,曹达华看向林易,问道:“这位小兄弟是?” “林易,雾隐门术士,小女的朋友。”苏灿忙解释道。 曹达华向林易点了点头,便向苏灿说道:“苏老爷,咱们赶紧去老太爷屋里瞧瞧。” ...... 苏灿领着几人来到苏老太爷房里。 老太爷睡在床上,昏迷不醒,但根据大夫说法,又没有任何患病的症状。 这一点和白天小孩的情况有所不同。 曹达华向目击的巡夜人询问了一番后,开始在屋内外到处寻找线索。 林易则站在老太爷身旁,尝试用天眼查看苏老太爷昏迷前的经历。 这苏老太爷虽然昏迷,但依然有一丝意识。 林易双眼瞧向苏恒,眼神逐渐空灵。 ...... 一轮明月照,满树白云空。 时候不早,白天刚刚过完寿的苏老太爷准备上床休息,却突然发现放在供桌上的煤油灯有些异常。 平时那煤油灯的灯烟又细又白,几不可见,但这会儿,煤油的灯烟正袅袅升起,一条黑色的烟蛇摇摇摆摆,冉冉升起,如小蛇腾空,借烟而遁。 苏恒从没瞧过这种奇景,情不自禁的从床边站起来,走向供桌,想要近距离瞧一瞧。 谁知刚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就瞧见一团鬼火不知何时突然在供桌处出现,飘忽晃动。 这可把老太爷给吓了一跳,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那鬼火凌空燃烧,从供桌处缓缓飘向门口,从门缝中穿过。 半晌,苏恒才缓过神来,忙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这一开门,鬼火没见到,但瞧见了一个人。 这人就是苏府里的人,名叫周晖,是这里的长工,平时干活挺勤快。 熟人,苏恒也没放在心上,开口便问道:“周晖,你方才可见过这里有任何异常?” 周晖听见老爷子问话,连忙停下,拱手回道:“回老太爷,一切正常,没有见到任何异常。” 苏恒点了点头,道:“时候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周晖拱手后忙走开了。 苏恒揉了揉眼睛,误以为自己老眼昏花,关上门,转身准备上床,谁知刚转身,只听门“嘭”的一声被推开,还没来得及转身,身后便被一掌击中,身子向前直接扑倒在地。 看到这儿,林易的眼神逐渐恢复明晰。 那煤油灯上如蛇一般的灯烟和诡异的鬼火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苏老太爷的经历来看,那个叫周晖的家伙非常可疑。 “苏伯父,你们府上可有一位叫周晖的长工?” 苏灿闻言眉头微皱,但瞬间恢复正常。 “林兄弟怎知我府上的工人里有一个叫周晖的?” 林易回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我毕竟是雾隐门术士,这点事情还难不倒我。方才见到苏老太爷的时候我已经推算过,他昏迷前曾见过这个叫周晖的工人。” 此刻曹达华也已经回到屋内,虽然前后调查了一番,但毫无收获,又是做白用功。 当听到林易和苏灿的对话后,曹达华对林易露出怀疑的神色,但苦于自己没有任何发现,因此还是向苏灿问道:“苏老爷,这周晖在府上具体是做什么的?” 苏灿并不知道这人,苏家家大业大,这些仆人、工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让忙于生意的苏灿将每个人都记住,不现实。 于是差人将管家方敬叫来。 方敬来了,立即向众人说起周晖这个人。 “这人在咱们这里也工作了一段时间,无功无过,但在家丁群里颇有存在感。据说,他会玩不少小把戏,经常在府里逗一些丫鬟片子乐呵,很受一些女工的欢迎。我就曾见过他玩过一手叫做三仙归洞的戏法,可真是神呢,简简单单一根筷子,两个碗,三个球,便可使三球在两碗之间来回变换,令人捉摸不透。” 曹达华一听便说:“这人竟然会变戏法?那不就是彩门的人嘛?” 一听这话,林易心中一动。 根据现在的迹象显示,这个叫周晖的家伙,与苏老太爷昏迷似乎有脱不干的关系,而他又恰好懂把戏,按照曹达华所说,应属彩门中人,那么他自然知道这个天火印记了。 而从林易在天眼里看到的事实来看,苏老太爷昏迷前所见的唯一之人,就是这周晖。 除了他,没有人有这么快的速度和足够的时间,可以在老太爷一转身就破门而入,给上一掌。 这么看来,似乎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周晖是伤害苏老太爷的凶手。 但林易用天眼看到的经历,并不能算是有效的证据。 不过既然判断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只要能够推断周晖在白天的时候对小孩动过手,就足以证明他就是那个老汉儿口中的彩门前辈。 “曹大人,咱们现在能去台棚那儿瞧瞧吗?” ...... 第24章 破解神仙索 虽然林易并非衙门里的人,但曹达华从对方脸上自信的语气和从容的表情上推断,林易已经有了找出凶手的线索。 他自己并没有什么头绪,与其又背上一口铁锅,不如让眼前的年轻人试试,说不定真有推进案情的发现。 “你跟我来吧。” 曹达华也不多话,和林易、苏灿、方敬四人一起来到了白天的戏台这里。 此时天色幽暗,苏灿让下人把堂里的蜡烛都点上,没一会儿,室内亮如白昼。 白天因为事情发生的紧急,老汉儿的绳子和木箱都没有带走。 林易来到台上,开始查探老汉儿表演神仙索的道具。 要想知道小孩是如何在云雾里被害,首先要先破解这神仙索的奥秘,只有这样,才能推断出凶手是如何作案的。 拿起绳子掂了掂,林易觉得这麻绳相比一般的绳子重了不少。 查看绳头,林易发现了端倪。 绳头凹陷的地方竟然有隐藏的铁钩! 林易的反应很快,立即抬头向上张望。 台顶空空如也。 不对! 林易眼神逐渐放空,使出天眼观察。 渐渐的,一根非常纤细的丝线浮现在林易的视线内。 有了这带铁钩的绳头和悬在空中的细丝线,林易立即破解了神仙索飞天的奥秘! 绳头带有隐藏铁钩,绳子内部则有伸缩弹性装置,上空高处横着一条坚固的细绳。 当绳子被向上抛起时,绳子内部的伸缩弹簧带着绳身一直向上窜,直到铁钩勾住细绳。 伴随着弹簧向上弹起,绳头散发出类似干冰的气体,形成大量云雾,遮挡观众的视线。 因为这绳子本就特别细,加上云雾的掩护,就让人无法发现这根细绳的存在。 大厅里搭建的台子本来光线就相对室外昏暗,因此就更有利于隐藏细绳。 林易同时也想清楚了为何在马蹄街地拱那儿的时候,老汉儿准备表现神仙索的时候要闲白几句,就是为了等待天色稍暗的时候。 当绳头挂上横在空中的细线时,老汉儿便拉拉绳子,确定是否紧实。 小孩爬上绳子,这是硬功夫。 待他到绳子上的时候,躲在云雾中,等待片刻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桃子从上空扔下。 这样的话,神仙索的前半部分就完全解释的通了。 那么,小孩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躲进木箱里的呢? 这个木箱里定有乾坤。 林易将木箱打开,发现里面装着的从空中掉下的残肢、躯干都是仿制逼真的道具。 林易在躯干的背面发现了可以进出的拉口。 将拉口打开,躯干的内部是空的。 林易瞬间明白了小孩在木箱“复活”的原理。 手向木箱的底部一按,果然,内有夹层。 所以,小孩是在云雾之中,躲进了事先准备好真空的躯干内部。 这些残肢道具极有可能是藏在悬挂细绳的地方。 小孩先把其它残肢从空中扔下,最后躲进躯干,从细绳上落下。 那些道具都是用类似橡胶的物品制作,小孩体重轻,躯干的体积大,所以下来的时候有橡胶制品的缓冲保护,当然这也是需要硬功夫的。 接着老汉儿将小孩所在的躯干放进木箱里。 待木箱盖上盖子后,小孩立即从躯干里爬出,将道具塞进木箱底下的夹层里,自己则趴在上层,等待老汉儿敲击的信号,便“完好无损”的从木箱里站起来。 这么一番推断后,这神仙索的后半部分也就被破解了。 假如这就是神仙索的奥秘的话,那么小孩遇害的时候,只能是他在云雾中的细绳上准备躲进躯干里的那段时间。 这个时间段距离戏台最近的人,最有嫌疑! ...... 自林易来到戏台这儿,曹达华便一直瞧着他做出一些奇怪的行为。 一会儿撸撸绳子,一会儿仰天静望,一会儿翻找木箱,一会儿若有所思... 这模样可算是把曹达华看的心痒痒。 总想上前问了究竟,又怕打扰了林易的思路。 终于,林易似乎调查完毕,向苏灿这里走来。 四人聚在一起,林易向苏灿问道:“苏伯父,请问今个儿白天台上正表演神仙索的时候,那个叫周晖的长工在哪儿忙活?” 没等苏灿开口,一旁的管家方敬立即说道:“就在台上。” 方敬的话让林易眼前一亮,连忙问道:“为何老汉儿父子表演的时候,他会在台上?” 方敬回道:“是这样,在这戏台上表演,都是需要主家安排一些搬运道具或者维持戏台整洁的人,说他们在台上,不如说他们在台后,大家看不到的地方,一旦有需要叫唤一声,他们就会出现。” “所以那周晖当时所处的位置是在?” 方敬带着三人来到舞台侧面的一根大柱子旁,说道:“当时周晖应该就站在这儿。” 林易顺着柱子向上看去,那横在空中的细绳的一头,正连在这根柱子上头。 通了! 一切都通了! “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林易的话让曹达华先是一惊,接着兴奋的鼻孔扩张,连忙走到林易身旁问道:“林兄弟,你说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如果我的推断没有错误的话,杀害小孩和伤害苏老太爷的是同一人,应该是他没错了!” 曹达华的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喜悦。 除了抓住晚上偷拿寡妇内衣的单身汉和当街碰瓷讹人的骗子,这算是曹达华第一次有望在手上破掉的真正的案子。 情不自禁的,曹达华腰板也硬了,胸也挺起来了。 “那还不快拿人?” 曹达华兴奋的都忘记身份了,竟然让林易去拿人,他才是真正的捕快啊! 还是苏灿苏老爷镇定,问道:“林兄弟,这凶手,莫非就是我苏府中人?” 林易点点头,回道:“苏伯父,我想请您差人把周晖叫过来问话。” 这话一说,众人都知道林易口中的凶手是谁了。 苏灿向身旁的管家方敬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叫人,往周晖住的地方去了。 没一会儿,几个苏家的家丁压着周晖过来了。 “老爷,这是怎么了?” 周晖一脸惺忪模样,压根不知道眼前这阵势到底是为何。 “周晖,这位是曹捕快,旁边这位是林兄弟,一会儿他俩问你什么,你只管如实回答。” 苏灿说罢,挥了挥手。 家丁将压着周晖的手松开。 周晖瞧了瞧曹达华,又瞅了瞅林易,茫然点了点头。 曹达华见众人都望向自己,老脸一红,他哪知道周晖为什么是凶手啊,这要问林易啊。 “咳咳,林兄弟,还是你先问吧,一会儿如有什么遗漏,我再补充不迟。” 林易也不戳破,向周晖开门见山的问道:“周晖,昨天晚上二更时分,你在何处?” 周晖一听,脸颊猛地抽搐几下,忙将头低下,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惊恐和害怕。 “我...我哪里也没去,就在屋里歇着。” “你撒谎!” ...... 第25章 当堂夜审(求推荐票、月票) 周晖这话自然有假,林易用天眼通过苏老太爷的经历,清晰的看到了他晚上从苏老太爷的屋前经过。 做贼心虚的人根本经不住吓,林易这一声吼,直接把周晖给吓跪了。 “噗通。” 周晖双膝跪地,忙不停的磕着头,嘴里念叨:“小人错了,小人该死...” 这一出倒是让林易傻眼了。 这么快就招供了? 哪有一丝彩门高人前辈的风采? 这年头犯罪分子的心理都这么脆弱吗? 我这都还没来得及展示一下推理的过程呢! 见周晖当众认罪,曹达华立即站了出来,眉飞色舞道:“周晖,既然你已认罪,就跟我回衙门,把杀害小孩和伤害苏老太爷的经过统统如实坦白,到时候上堂会审,我也好替你求一个坦白从宽的情。” 听了曹达华这话,周晖脸上顿现惊讶。 “不,不不,杀害小孩和伤害苏老太爷的事情,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这一波三折的回答,让大堂里的几人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呔!在我巡捕司曹达华面前竟然敢招供后立即翻供,莫非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曹达华瞬间眉头紧锁,脸上倒是显出几分凶相。 那周晖趴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哆嗦着说道:“大人息怒,小人犯的错,并非是指伤人。而是...” “而是什么?” “而是...”周晖的声音低了几分,道,“而是和府上的丫鬟知香有染。” 曹达华一愣,脱口而出道:“吃翔?” 林易白了一眼,道:“知香,一个叫知香的丫鬟。” 说罢,林易看向苏灿,显然在等苏老爷回答。 “叫知香来。” 须臾,丫鬟知香来了。 这丫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长相清秀,在丫鬟堆里也算是名翘楚。 “知香见过老爷和各位大爷。” 说完,偷偷瞄了周晖一眼。 苏灿等人坐下,让周晖和知香跪在堂中,方敬遣人奉上香茗。 “说吧,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那周晖和知香对视一眼,倒是知香先开了口。 “苏老爷,我知道府上的规矩,不允许工人和丫鬟之间有私情,我和周晖是两情相悦,虽违反了苏府的规矩,但并未做任何愧对府上的事。” 周晖见知香正气凛然,也鼓起勇气,说道:“我和知香已经知错,请苏老爷发落,只要不拆散我俩,所有责罚,我周晖愿一人承担。” 坐在一旁的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 好家伙,这俩人直呼好家伙! 正严肃的办着案子呢,却吃了一大碗狗粮。 林易率先问道:“周晖,我问你,昨天晚上苏老太爷睡前,你为何出现在他屋前?那么晚了,你还在做活?” “昨晚...昨晚实在是...小人其实是去赴知香之约。因为府上的规矩,我和知香之间的事并不能被人发觉,所以我们约定了一个地方,每当我俩想要约会,便在一个地方做上记号,当看到记号的时候,就在晚上二更时分去后花园的亭子旁相会。那天傍晚,我看到了记号,于是晚上的时候就去赴约,但今儿苏老太爷睡的比较晚,所以撞上了小人路过。” 林易见周晖说话的时候,知香脸上神色有恙,便向知香问道:“知香,周晖所说的话可是真的?” “是真的...” 见知香此刻的语气并非像那才那般果断坚决,林易立即说道:“知香,如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尽管说,万事有苏老爷和曹大人保着你,但如若你说谎,一旦周晖真的有什么事,你也绝对逃不了干系!” 一听林易这么说,那知香连忙说道:“回林爷,周晖所说的平日做记号约定见面是真,可是昨天晚上,奴婢并未做任何记号。” 听见知香这么说,周晖立即瞪大了眼睛,大声说道:“知香,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说谎,我昨晚明明看见你做了记号啊!” 有出入,这样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这时曹达华说道:“你俩各执一词,勿须争辩,待会带我们前往做记号的地方一瞧便知。” 周晖听了连忙说道:“回大人,这做记号的地方,乃是偏院的一个柱子上,用碳笔书写一个‘十’字,代表当晚约见,任何一方看到这标记,便知其意,当即便会擦掉,所以各位老爷大人去了之后,并不会瞧见有任何记号。” “周晖所言可是真的?” 知香没有一丝犹豫,立即点头回道:“所言是真,无论是谁在柱子上做上标记,另一方看到必然会将碳字擦掉,防止被他人瞧见,恐生额外事端。” “这么说,你俩约见这事,便无法证明谁说的是真谁说的是假了。” 曹达华见案件的推进陷入了僵局,便看向林易,表情相当自然。 这死胖子。 林易心里暗骂一句,向周晖问道:“约见这事暂且不提,我且问你,昨儿白天台上正表演把戏的时候,你在哪儿?” “在台后的柱子那儿。” “一直在那儿,未曾离开过?” “一直在,未曾离开。” “好,那我问你,在台上发生命案的时候,你可在台上瞧见什么异常?” “没...没瞧见什么异常。” 没等林易开口,跪在周晖旁边的知香抢先说道:“周晖,都这份上了,你还不实话实说,各位大爷都是神人,什么都知道,你有什么事还想要藏着掖着吗?” 说罢,知香面向林易说道:“回诸位老爷大人,实不相瞒,当时我正在给台上给周晖送吃的,是膳房里上菜时留下的一些瓜果,当时我们俩人都在台上,就听见‘嘭’的一声,那表演把戏的小孩从空中突然摔落到台上,于是我就把盘子收着,匆忙跑下去了。” 此刻曹达华忍不住讥讽道:“嘿,一个大老爷们,说话反倒不如一个小姑娘,啐...” 周晖听了,头直垂到胸前。 周晖的这些反应,倒是让林易对自己原先的判断起了怀疑。 单从周晖这人的表现来看,实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主,不该有胆量去做那杀人害人的勾当。 但转念一想,不对。 从老汉儿耍把戏的表现来看,彩门中人的演技,都属一流,说不定从开始到现在,这个周晖一直都在演戏! 想到这里,林易向知香问道:“知香姑娘,我很欣赏你的坦承,说实话,我相信周晖不会是伤害他人的恶人,如果你对他有信心,你就不应该隐瞒任何事情,反而有助于咱们曹大人查清事情经过,早点查明真凶,也好洗脱周晖身上的嫌疑,你可明白?” “奴婢明白,正因对周晖信任,相信他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才知无不言。” “好,我且问你一事,你可知这周晖是彩门中人?” ...... 第26章 鬼火影踪 “奴婢不知,但周晖会耍把戏这一点,府上不少人都知道,尤其那一手三仙归洞,堪称拿手技艺。奴婢就是被他这些小手段给吸引住的,再加上他为人不坏...” 说到这里,知香匍匐在地,说道:“我相信周晖绝不是那种会伤害他人的恶人,请老爷大人们明察!” 此刻天已蒙蒙亮,林易等人又盘问了片刻,再无任何有用的线索。 林易、曹达华、苏灿三人聚在一起商量。 “这周晖虽然有知香作证,但并未洗脱嫌疑,依我看,我们还需回案发现场再仔细查探一番,看看有无新的线索。” 听到林易的提议,曹达华连连点头。 苏灿则说道:“周晖和知香这两人,我先安排下人们将两人分开隔离,由家丁看守,在未洗脱嫌疑前,不得离开房间。” 曹达华回道:“如此甚好。” 从这三人的对话来看,曹达华身为“资深”捕快,那不是没有原因的。 ...... 众人回到苏老太爷身边,苏灿安排仆人将苏老太爷移到其他房间休息,自己则在旁照应。 经历昨天这一遭,苏府上下人心惶惶,迫切需要苏灿站出来主持大局。 林易和曹达华留下来搜索新的证据。 根据苏老太爷的经历,林易来到供桌前仔细查探。 拿起供桌上的那盏煤油灯,灯盏本身并没有发觉有何异常,但供桌上有一些倾倒的油渍,桌前的墙上则有一道黑黑的痕迹。 煤油灯周边有油渍很正常,这种煤油灯难免会有油渍溅溢的情况。 而墙上这种黑痕,应该是长期被煤油灯漂黑的痕迹。 但奇怪的是,这痕迹和煤油灯摆放的位置并不契合。 此刻桌子上摆放的煤油灯那儿却没有痕迹。 这说明这个桌子被移动过! 有了这个推断,林易连忙探下身子,检查这供桌有何异常。 就当林易察觉到新的线索猛然蹲下时,就听见旁边“嘭”的一声,接着就瞧见曹达华双手扶着额头仰躺在地上,嘴里念叨着“哎呦...哎呦...” “曹大人,你这是?” 曹达华脸上一红。 自打这林易到这里来,所有的线索几乎都是他一人发现的,而自己身为捕快,竟然一点儿忙也帮不上。 刚才瞧见林易似乎有新的发现,曹达华也迫不及待的跟进想看看究竟,谁知林易突然这么一低头,自己也跟着照做,却被那桌角狠狠的撞了一下,此刻疼的是眼泪都要下来了。 当真是又疼又窘。 谄笑了两声,曹达华回道:“没...我没事,林兄弟,你在屋内寻找线索,我到屋外去转悠转悠。” 说罢,连忙爬起,快步走出门外。 到得屋外,连连跺脚,手不住的揉着额头,眼泪刷的就出来了... 这可是硬疼,虽说片刻就过去了,但疼的当下,那痛感当真是让人歇斯底里。 看见曹达华狼狈的窘样,林易不禁想笑。 摇了摇头,林易将注意力重新投入到供桌这里。 桌子周围和下方看不出有何异常。 于是,林易尝试将供桌移动,让煤油灯和黑痕匹配上。 当桌子移动后,果然有新的发现。 在那供桌的桌脚处,发现了一个类似老鼠洞的小洞。 移动的桌子,显然是为了将这个洞给堵住。 此刻被移动后,这个小洞便立即出现在眼前。 林易探头瞧了瞧小洞,不知哪里来的一阵微风从小洞吹过。 这风吹在林易的脸上,让他有所顿悟,一段记忆从脑海中涌现。 苏老太爷所遇到的鬼火影踪的手法,林易已经知道奥秘了。 这一手,林易之前也会。 这鬼火,其实是彩门中人利用磷粉所造。 因为磷的燃点很低,只有几十度,加上特制过的磷粉,于暗处抛下,便燃烧产生蓝色的鬼火。 鬼火飘动则是因为受到了风的影响。 作案的凶手之所以要移动供桌将洞口挡住,就是为了防止这鬼火受到洞口气流的影响,不向那门口飘去。 林易有些疑惑。 假如周晖就是凶手的话,既然要对苏老太爷下手,躲在暗处下手岂不是好,为何要这么故弄玄虚一番,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就在林易沉思的时候,屋外突然传来急匆匆的脚步。 “曹大人,林术士~~” 话随人到,正是苏府管家方敬。 曹达华闻言也返回屋内。 方敬似乎有什么急事,也来不及解释了,拉着林易的手说道:“快,老太爷好像有些不对劲,老爷让我请两位赶紧跟我去瞧瞧。” ...... 来到苏老太爷榻前,林易一瞧便知不对劲。 刚才见老太爷的时候,虽然人处于昏迷状态,但脸色尚处正常。 然而此刻一股黑气已经涌上了苏老太爷的脸颊。 苏绣儿也问讯赶到了老太爷屋内,站到苏灿身旁。 “不好,这应该是有人在勾老太爷的魂魄。” “什...什么...勾魂?” 一向沉稳冷静的苏灿听到林易的话,也忍不住心里有些哆嗦。 “林大哥,有什么方法可以阻止吗?” 苏绣儿也忍不住出声求助。 见众人看向自己,林易闭上眼睛,在祝由图录中苦思寻找。 有了! 祝由图录里记载过一种追魂术,记载当人的魂魄被他人恶意勾走的时候,便可使出这一法术将魂魄追回。 林易手里拿出一贴燮字咒符篆,口中默念咒语。 “八方符篆定乾坤,七星天灯护元神,六道轮回神归位,五行相生速追魂。” 咒语念罢,那符篆呼的一声燃烧起来,火焰之中,符篆化成无数银色斑驳的颗粒缓缓落下。 林易右手掐诀,凌空虚点,书写密语。 银色的浮尘落在苏老太爷的脸上,即便隐去。 林易这一番施术后,老太爷脸上的黑气竟缓缓褪去。 “有效,真的有效!” 这话是曹达华说的,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神奇的法术。 “这勾魂术施法的距离有限,施术之人此刻定在苏府之内。” 说罢,林易转身和众人说道:“苏老爷,您和小姐留在这里照看老太爷,烦请方管家带我和曹大人,这就去周晖居住的地方!” 林易虽然只是雾隐门的一名小小术士,但此刻自有一股威严,就连曹达华这样的衙门中人也没有一丝不妥的感觉。 没等苏灿指示,方敬立即就向前引路。 “林术士、曹大人,请跟我来。” ...... 第27章 新的线索(求推荐票、月票) “嘭”的一声。 曹达华没等敲门,直接一脚踹开了周晖所住的房门。 那周晖此刻正躺在床上,面向里睡着,被曹达华这一脚,直接吓得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曹达华将门踹开,气势汹汹的走到床前。 “你小子还有心思在这里睡觉。嗯?哪里来的死耗子,去。” 一脚将一只床前的老鼠踹到一边,一手拎起周晖的衣领。 那老鼠原本趴在鞋子那边舔舐鞋头,被一脚踹开后吃痛般吱吱叫了两声,连忙跑到桌子底下,不知道钻进哪里的老鼠洞溜走了。 这边曹达华恶狠狠的吼道:“说,你是不是在装睡,刚才为什么要勾苏老太爷的魂?” 就差撸耳光了。 那周晖的领口被抓的死死的,嘴巴张开,却说不出半个字。 “说话啊,为什么不说?” 后面跟着的方敬看不下去了,提醒道:“曹大人,您天生神力,这么抓着,谁能说出话来呀?” 经方管家这么一提醒,曹达华立即松手。 “哦,这我倒是忘了。” 周晖倒在床上,咳嗽了几声,连忙深吸了几口气,这才回道:“大...大人,咳咳,小人的确是清白的,问心无愧...所以才能安然入睡啊,至于您说的什么...勾魂?小人哪里懂这把戏啊。” 曹达华见周晖否认,连忙扭头找林易。 “林兄弟,你来...” 谁知一回头,却没瞧见林易。 顺着方敬的眼神示意,曹达华一低头,才发现林易正蹲在床前,研究着周晖的布鞋。 “林兄弟,你这是?” 林易没有反应。 曹达华这也蹲了下来,只见林易用手在鞋头的位置拨弄。 那鞋头的地方瞧的清楚,有一处大大的油渍。 那时候的布鞋质量一般,沾染了一滴油渍,很快就会在布面上铺开。 林易面带微笑,站起身来,将手里的布鞋举起,对周晖说道:“这下你便无从抵赖了吧。” 曹达华一愣,问道:“林兄弟,你这是打算来硬的?这布鞋的鞋底扇人可不疼,还不如我一巴掌来的犀利。” 林易无语,回道:“曹大人,这布鞋是周晖行凶的关键证据!” “证据?” 瞧曹达华一脸懵逼的样子,林易提醒道:“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说完,好整以暇的看向曹达华。 “额...林兄弟,寿宴上诗压丁主簿的事迹,我已经听说了,虽然你有文采,那也不必在这时卖弄啊...这...这不合时宜。” 听了曹达华的话,林易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敢情这是对牛弹琴。 林易闷哼一声,也不解释,转身对方敬说道:“方管家,我已经将案子推断清楚了,麻烦你去请苏老爷。” 接着扭身向曹达华说道:“曹大人,麻烦你把周晖压着,咱们一起到案发的屋子里还原周晖行凶的经过。” ...... 苏老太爷的屋里,此刻站着几人。 苏家四人,苏灿、苏绣儿、方敬、周晖。 然后还有林易和曹达华。 根据苏老太爷遇袭前的经历和自己的推断,林易开始还原当天案件发生的经过。 苏老太爷当天睡前,看见的煤油蛇影和鬼火影踪,其实都是周晖的铺垫。 那鬼火影踪,林易在发现供桌下的小洞时已经悟透其中原理,至于灯烟化蛇,又是林易之前的经历帮了忙。 得益于布鞋上油渍的提醒,林易唤醒了相关的记忆。 找一条小蛇打死,用灯草蘸满蛇血,然后阴干。 用阴干后的灯草点灯,则会出现蛇形的灯烟。 蛇烟鬼火的道理是明晰了,但为何要做这铺垫呢? 根据祝由图录记载,人见到非常可怕的东西,容易掉魂。 有一句老话,吓得魂都要掉了。 掉魂、失魂,差不多都是这个意思。 在失魂落魄的情况下进行勾魂,成功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 这要是一般人家,见了这蛇影和鬼火,早就吓的背过去了,但周晖显然低估了苏老太爷的大心脏。 虽然被吓了一跳,但苏老太爷毕竟也是饱经风霜、见多识广的人物,遇过不少大风大浪。 没有被吓退,还带着好奇心上前查探。 那周晖不小心暴露了行踪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着老太爷没有防备的时候,直接上前从身后给了苏老太爷一掌,强行将老太爷打晕。 人在虚弱的情况下,魂魄也容易被趁虚而入。 幸而有巡夜人及时发现,才没有让周晖在那时得手。 ...... 听了林易的推断,周晖浑身上下止不住的发抖,不知是被识破了凶手的身份,还是单纯的因为被冤枉而吓的。 “你...你信口雌黄,你可有证据?” 林易拿出布鞋,指着上面的油渍说道:“这就是最关键的证据。你为了布置蛇烟鬼火的把戏,移动了供桌,不小心把煤油灯里的油弄撒到自己的布鞋上,这布鞋吃油,引得老鼠都来舔舐,你还有何话说!” “这...这鞋子...” 周晖言语结巴,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来。 苏灿冷冷开口,说道:“周晖,我苏家给你活干,让你吃住都在府上,不曾亏待于你,为何要做这等事?” “老爷...我...我没...” 那气短的模样,怎么瞧怎么是心虚。 曹达华一把抓住周晖的手臂,说道:“还有什么要说的,跟我回衙门说去吧!” 话音刚落,曹达华只觉手中一滑,周晖的手臂竟然像泥鳅一般,滋溜一下从手里滑了出去。 “你们诬陷我!” “呦呵。” 曹达华没有想到,周晖竟然会功夫。 林易顿时想起来,彩门中有一类人,既会耍把戏又懂武功。 忙提醒道:“曹大人,小心,这人是彩门中的签子,懂武功的。” 林易话音刚落,周晖“唔呀呀”开始蓄劲,随着一声大喝,身上布料尽数震碎。 上身露出钢筋铁骨、劲寸肌肉,一看就是横练的主。 从外表来看,这周晖就是个文弱杆子,没想到衣服里面这么有料。 这就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呀! 仅从周晖现在的表现来看,之前的柔弱模样都是装的。 这厮果然在演。 ...... 曹达华将袖子挽起,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意,摆出一幅根本没有将周晖放在眼里的模样。 终于到我曹达华露脸的时候了! “这寿霖城的人都知道,我曹达华可是咱衙门里功夫排名第一的扛把子,没有人能在我手下走三个回合。你这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我定要你好好吃吃苦头!” 说完,双手做虎爪状,大吼一声,冲了上去。 两人瞬时缠斗起来。 没过两手,曹达华一掌隔开周晖手腕,接着右手虎爪变化,握紧成拳,猛然用力,一拳打在周晖胸口。 “好!” 林易见果然不出三个回合,曹达华就要获胜,忍不住叫了声好。 心想这厮还是有两下子的。 然而... ...... 第28章 凶手归案 这拳头打在周晖的胸口,劲力如泥牛入海。 曹达华一愣神的功夫,对方双掌一推,将他直接推到林易等人身下。 这掌力虽猛,但也没有伤到曹达华的身上,显然周晖留力了。 “啐,你不是衙门功夫第一的扛把子吗?” 曹达华瞧了眼林易,憨憨笑道:“十多年前的事了...” 众人:“...” “如今我有口难辨,但绝不能束手就擒,只好得罪了。” 周晖冲苏灿等人一拱手,扭头要走。 谁知一转身,面前正站着苏绣儿。 “小姐...哎呦!”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苏绣儿一脚揣向裆部,顿时有四分五裂之感! “让你害我爷爷!” 在这苏府,苏老太爷疼爱这小孙女可是人尽皆知的事。 苏绣儿自然对苏恒也是感情颇深。 见凶手要跑,竟然奋不顾身的上前阻拦,谁知居然一脚命中。 周晖双手下捂,匍匐在地,竟是一动也不能动。 曹达华立即上前,用随身携带的牛皮绳捆住周晖双手。 “切,什么横练,连个小娃儿也敌不过,该练的地方不好好练练,尽练些花里胡哨的肌肉。” 这厮此时又开启了嘴炮,浑然忘了刚才自己是怎么被周晖轻松推倒的。 ...... “冤枉,我冤枉啊!” “有什么话,等回了衙门再说。” 曹达华压着周晖,耀武扬威的走了。 可不神气嘛,这可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破了件大案。 虽然仰仗的都是林易,擒拿凶手的也是苏绣儿,但押回衙门的是他呀。 他不说,谁知道呢? 待曹达华和周晖走后,苏灿特意向林易拜谢。 “林兄弟,今儿多亏你了,前后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把我府上这案子给破了。” “苏伯父,哪里的话,既然我与苏绣儿是朋友,这朋友之间的事,我是有义务帮忙的。” 听到林易的话,苏绣儿顿时喜上眉梢。 林易却盯着苏绣儿的小脚丫,心想这脚丫这么小,刚才是怎么迸发出这么大的力气的。 这时方敬来报,说苏老太爷已经转醒了,看样子已无大碍。 此间大事已了,林易也折腾了一晚,顿时打着哈欠,感觉有些疲乏。 苏灿瞧见后一拍脑袋,忙道:“你瞧我,都忘记林兄弟从晚上一直忙到现在,这样,林兄弟你先回去休息,待我处理好府上的事情,一定亲自登门道谢。” “哪里的话,苏伯父你太客气了。” “绣儿,你送送林兄弟吧。” “不...我自己走!” ...... 回到铺子口,林易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在苏家忙活了半天,错过了早饭时间。 这可是一天里最重要的一顿饭。 照例是一碗清汤寡水面。 这面条都是老太太亲自手打,现吃现揉,相当筋道。 没一会儿,老头子端着面上桌。 林易递上两文钱,老头子掂了掂,没错。 这刚嘬了两口面,老头子就开口问道:“林小爷,听说您昨个儿,也去那苏府吃寿宴去啦?” 嗯? 他是怎么知道的? 这消息也太灵通了吧。 “老大爷,您是怎么知道的?” “嗨。”老头子将抹布往肩上一甩,说道,“今儿早上那些个吃面的人都在议论呢,说你在寿宴上,凭着诗文,压得知县大人的亲侄子抬不起头来,可真是有本事呐。” 林易的面刚吞进去一半,嘬不下去了。 完蛋了。 丁松是知县的亲侄子? 怪不得年纪轻轻就是县太爷最喜欢的主簿,原来是有裙带关系呐。 林易随即想到寿宴上坐在自个儿身旁的多隆。 这厮也太不厚道了,竟然不提醒我一声! 此时面摊上只林易一人,老头子便也坐在小桌上,向林易悄声说道:“这丁松可不是什么有肚量的人,您在寿宴上得罪过他,自个儿可要小心些,那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 回到床上,林易拿起枕旁的绣帕。 绣帕上还带着一丝女孩特有的香气。 为了这块帕子,得罪了衙门里的人。 俗话说的好,民不与官斗,从寿宴上来看,那丁松就如同面摊的老头子说的那样,不是什么有肚量的人,以后见了这厮可要小心,别再栽在他手上。 忙活了一晚,又是寻找线索又是推理,还给苏老太爷施了个法,此刻头沾枕头,困意便袭来,很快入睡。 到得日上三竿,门口又是传来一阵敲门声。 林易坐起来,揉了揉眼睛,道:“谁呀?” “是我啊,林兄弟,曹达华。” 林易好不容易才离开无比舒服的床,来到门口卸下门板。 门口站着两人,曹达华和那个表演把戏的糙门老汉儿。 “林兄弟,你破了案子,这老汉儿是专程来向你道谢来了。” 还没说完,那老汉儿噗的就跪在了林易跟前。 “恩人呐,我儿没有白死,多亏您破了案子,找到了凶手,您就是青天,老汉儿给您磕头了。” 林易连忙扶着,忙道:“这位老哥,大可不必,谁都希望找到真正的凶手,而且这破案的主要人物,是您身旁的这位曹大人,没有曹捕快的帮忙,这案子破不了那么快。” 一听林易把案子的功劳推到自己身上,这曹达华虽极力忍住,那脸上也是藏不住笑意。 之前将周晖压到衙门,再把林易分析案件的经过,转由自己复述,好似案件是由自己破的一般,当堂就赢得了不少夸赞。 尤其是案件推断的过程,有些细节的查探和拿捏,甚至让捕头秦冲也难得的称赞了一番。 虽然荣誉加身,但那心底里总归是虚的。 毕竟人家林易才是那破案的正主。 此时听到林易主动将自己列入破案的主要人物,这才是实打实的戴稳了高帽。 当下连忙将老汉儿扶起,摆出谦虚的态度说道:“唉~~林兄弟和我不分彼此,谁破了那都是一样的。凶手既然已经找到,您呐,也不必太过伤心,回去把小孩好生安葬,再找个婆娘,生一个罢。” 那老汉儿被搀起来,抹了抹眼泪。 就在这时,林易的眼睛无意中瞄到了老汉儿的脚上。 这一眼不要紧,一股寒意从林易的脚底板直冲脑门顶! 头皮炸麻,寒意森森。 为何? 这老汉儿布鞋的鞋面上,也有一块拇指大的油渍印! ...... 第29章 深夜验尸(求推荐票、月票!) 林易脸上不动声色,但内心已是翻江倒海! 怎么会? 老汉儿的鞋面上为何也有油渍? 莫非是巧合? 但假如老汉儿的鞋上是巧合,那么又怎能判断周晖的鞋上不是巧合? ...... 压住心中的杂乱,林易将两人迎进门,泡了两杯茶,各自坐下。 “曹大人,那周晖到了衙门,可招供了?”林易问道。 曹达华连连摆手,回道:“林兄弟,以后别叫我什么大人了,我哪是什么大人呐,不过是衙门里的捕快,你要是觉得我人不错,为兄痴长你几岁,你就叫我曹大哥吧。” 林易点了点头,叫了声曹大哥。 那曹达华点头道:“好,好,林兄弟。你说的那周晖,现下正压在牢里,嘴还硬着呢,不肯招认,但咱衙门里有的是法子,严刑拷打、三十六法,保管不出三日,必定将犯罪的事实和盘托出。” 林易听了心想,靠,这种拷问的方式,岂不有可能屈打成招嘛。 刚想到这,就听曹达华说道:“林兄弟的推断当真是震古烁今呐,那周晖万万想不到会栽在咱们林兄弟手上。有了林兄弟缜密的案情推断,绝不会出现冤假错案!我今个儿出来的时候还招呼衙门里的兄弟,好好照顾周晖那小子,务必问出点什么来。” 林易无语。 曹达华这厮办案不行,推脱的本领倒是挺高明。 简单几句话,就把对周晖严刑拷打的理由,推到自己身上了。 假如周晖并非真正的凶手,恐怕自己也要难逃责罚。 林易暗叹口气,向老汉儿问道:“听曹大哥说,老哥您要带孩子的尸身回家乡安葬,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啊?” 老汉儿回道:“是要带回家乡安葬,这是咱老家的规矩,死不在外头。本来应该是越早动身越好,现下案件也破了,就更没有什么留恋的了,就想带着我儿的尸身,早日回乡入土为安。” 林易点了点头,说了几句安慰的话。 闲聊了几句,曹达华便站起来说道:“林兄弟,你劳累了一天,就不打搅你了。” 老汉儿也站起来,又向林易再三称谢,这才和曹达华一同离开。 就在曹达华和老汉儿即将迈出门槛的时候,室内突然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林易毫无征兆的...撒了一把铜钱。 那铜钱打在砖石上,发出了声响。 曹达华和老汉儿同时回头,林易等的就是这一刻! 老汉儿与林易的眼神对上... 鹰视狼顾! 林易心里咯噔一下。 “哎呀,你瞧我,正准备出去买点东西,竟然把铜钱给弄撒了。” 说着蹲下来捡拾铜钱。 曹达华和老汉儿也连忙加入到捡钱的行列。 那撒落在地的铜钱着实不少。 趁着老汉儿背对着两人捡钱的功夫,林易将一团纸条塞到曹达华手里,又用眼神瞧了眼闷头捡钱的老汉儿。 曹达华立即会意,微微点头,快速将纸团塞到腰间。 ...... 估摸着约两个时辰后,林易终于等来了曹达华。 “那老汉儿非要请我喝酒,说要感谢我,好不容易应付完,我才有机会打开纸团瞧瞧。说吧,林兄弟,你这纸团上写着让我速来找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易探头瞧了瞧,确定铺子周边无人,这才和曹达华说道:“我觉得案情有古怪。” 曹达华正拿着木签剔牙,一听林易说案情有异样,立即抓住林易的手说道:“林兄弟,这话可不能乱说啊,那凶手不是正关在咱们牢房里吗?” 林易表情严肃,说道:“我没有乱说,只是猜测,我觉得那个老汉儿有点儿不对劲。” 说完,林易把老汉儿鞋上有油渍的发现告诉了曹达华。 “会不会是巧合?” “怎么会这么巧?” “那我们该当如何?” 林易沉吟一会,凑到曹达华耳边悄声说道:“曹大哥,我们...” 曹达华眼睛逐渐睁大,听完林易的话后,斩钉截铁的大声回道:“绝对不行!” ...... 月色朦胧,星光暗淡。 巡捕司的停尸间里,来了一瘦一胖两个贼人。 “林兄弟,你可要小心跟着我,可别被人发现,否则我这官职可不保。” “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保你的官职,万一周晖不是真凶,你擅自羁押和用刑,惩罚可大可小。” “唉,林兄弟,我可是因为你...” “嘘,噤声,前面带路。” 这俩贼人不是别人,正是林易和曹达华。 他们俩偷跑到巡捕司的停尸间干嘛来啦? 林易想要验个人。 谁啊? 一个原本已经死了的人。 与那糙门老汉儿一同表演把戏的小孩。 那小孩在苏府的台上意外身亡,尸身被带到了巡捕司。 原本巡捕司打算找仵作帮忙验一下尸体,但遭到了老汉儿的拒绝。 老汉儿认为自家的孩儿已经死了,就不想再在身体上再做手脚,早日打个棺材带回乡里。 这种原本就难破的案子,当事人愿意主动息事宁人,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巡捕司也乐意做这个顺水人情。 打了副薄棺,把案子结了,第三天就能启程。 但谁也没想到,林易的速度会这么快。 顺着线索撸啊撸,隔了一晚上就推断出了案件的经过,并将凶手周晖送进了大牢。 而此时此刻,林易再度闯入巡捕司的停尸间,将怀疑的对象锁定在了老汉儿父子的身上。 老话说的好,虎毒不食子。 林易怀疑老汉儿,那么小孩的死就应该是假的。 巡捕司的停尸间在最靠近西边的一块砖房里。 这里虽然叫停尸间,但一般很少有尸体搁在这过夜,往往是在巡捕司里出了人命,才会暂且摆在这里,一般夜前就会运走。 之所以小孩的棺材放在这里,是因为老汉儿父子都是外来人,出了这命案,总不能把棺材摆在客栈里啊。 ...... 曹达华领着林易,趁着夜色来到停尸房里。 “你猜,这棺材里会不会有尸体?” “林兄弟,你快点儿吧,我在巡捕司当差十几年,这地儿可是头一回来。” “来,搭把手,把棺材盖移开。” 走棺钉盖。 明日老汉儿启程的时候,这棺材的盖才会钉上,此刻只是虚盖在棺材上。 薄棺的盖子不算重,很快就被林易和曹达华移开了一块空隙。 这俩人手持蜡烛伸出头去一瞧。 忍不住互相捂住了对方的嘴巴... 这棺材里面盛放的...竟然不是人! ...... 第30章 尸身不见了 这棺材里哪有人呀? 只有一只死了的报丧猴。 这报丧猴是一种背生白发的猴类,有个癖好,最喜欢剥死人身上的衣物,披在自己身上,学人生前的模样。 所以,时常有出行之人多日未归,或好端端之人突然失踪,当家人们看到报丧猴披着失踪者的衣物时,便能够断定人已经不在世上了。 跟着报丧猴,往往能找到遗骸。 俩人刚看到报丧猴尸体的时候心情剧烈起伏,现下已经逐渐平静。 缓缓放下手,曹达华说道:“没有小孩,是报丧猴。” “小孩没有死!这报丧猴定是以为小孩死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想要来剥衣服,谁知死人复活,被打死了。” “你是说,这小孩懂功夫?” 曹达华的话,让林易的脑海里灵光一闪。 恍惚之间有一条关键的线索在脑海中飘忽不定。 那通往真相的大门已经缓缓打开。 只要抓住这条线索,案情立即水落石出! “曹大哥,你还记得那小孩有多高吗?” 曹达华想了想,在胸口下方比划了几下,道:“差不多就是这么高。” “这高度应该和苏老太爷的窗户高度差不多吧。” “比窗户高度略低一些,我一直在屋子外面转悠,这点印象还是有的。” “那就对了!” 见林易似乎又有了新的线索,曹达华连忙问道:“什么对了?”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来,我们把棺材给盖上,棺材里不是小孩尸体的事情,对谁都不能说。” 曹达华连忙点头,又和林易一起,把棺材盖给推了回去。 ...... 这俩人离开了巡捕司,立即又往下一处目的地进发。 正是发生案情的苏府。 没过多久,俩人悄悄翻进苏府的院内。 “我真是疯了,跟你干这种事情。又是偷溜进巡捕司的停尸间,又是夜闯寿霖城首富的宅邸,这要是被发现,我不仅官职要丢,恐怕还要吃官司。” “行啦,曹大哥,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呢?等这案子破了,都是你一人的功劳。” 听林易这么一说,曹达华立即停止了抱怨。 俩人偷偷摸到苏老太爷的别院。 此刻苏老太爷已经被转移到其它的屋子休息,这院子里没有别人。 曹达华轻轻的打开一扇窗户,两人从窗户翻进屋内。 “我说,去停尸房私自开棺,咱们偷摸进去可以理解,到这苏府,都不是外人,我们干嘛还要偷偷摸摸的进来呢?” 林易回道:“这苏府人多口杂,我就是想要杀凶手一个措手不及,况且到时候苏老爷问起来,我们又要解释一通。到时候听说周晖可能不是凶手,我俩这脸面往哪搁?不如赶紧查明真凶,这样对苏老爷和苏老太爷也算是有个交代。” 曹达华夸赞道:“还是你想的周密。” ...... 此刻月光皎白。 林易来到供桌前,闻了闻煤油灯里的灯油,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这煤油灯里的灯油味,似乎不太对劲呐。” “是吗?我闻闻。” 曹达华凑上去闻了闻,道:“没什么不对劲啊?” 林易疑惑道:“这煤油灯里,难道放的不应该是菜油或者花籽油之类的吗?” “林兄弟,你有所不知,那穷人家点不起煤油的,都是用菜油或者花籽油来点灯。但这里是哪儿啊?这可是寿霖城首富苏府,煤油灯里用煤油,一点儿也不稀奇啊。” “所以,这煤油灯里的确放的是煤油!” “那还有假?” “所以那天老鼠舔舐周晖的鞋面,那上面滴的并不是这油灯里的油!” 为何? 因为煤油有毒,老鼠是不会吃的。 老鼠热衷偷的是菜油或者花籽油,那里面含有老鼠需要的蛋白质和脂肪。 所以,周晖并非凶手! 林易低头沉思,曹达华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唯恐影响了林易的思考。 “曹大哥,你还记得,苏老太爷背后的那个天火印记,在什么位置吗?” 曹达华仰头回想,片刻后非常肯定的说道:“是在腰腹偏上的位置。” “这就奇怪了。你想,如果是像周晖这样的身材,上前拍上一掌,应该在什么位置?” 曹达华在林易身上比划了一下,说道:“应该是在肩头或者后颈的位置。” “没错,可这一掌为何是在后腰的位置上呢?” “难道这人是收着胳膊出掌?” 林易一只眉毛挑起,一只眼睛微眯,斜眼瞪着曹达华道:“你见过谁出掌的时候,是收着胳膊放在腰间出掌的?” “额...容我在想一想,莫非那出掌的人...个头比较矮?” ...... 隔天,辰时。 回乡的马车已经准备好,棺材绑在车身上。 老汉儿赶着马车,准备离开寿霖城。 与巡捕司的人挥手告别后,老汉儿坐上马车,甩了个响鞭。 马车缓缓向城门口驶去。 此刻,气温不高,微风拂面。 老汉儿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刚走出不久,马车突然停住。 马车前方,站着林易和曹达华。 “老哥,先不忙走。” 老汉儿眼中闪出一丝阴狠,瞬间隐去。 “今儿回乡,实在不忍心在打搅两位恩人。” “不打搅,不打搅。” 林易说完,拿出一双崭新的布鞋,走到老汉儿身前,说道:“我们这城里有个习俗,当外地来的好朋友走的时候,会送上一双新布鞋,换上新布鞋再走,寓意一路走的平坦。” 老汉儿接过布鞋,连忙换上,说道:“感谢恩人,还记挂着老汉儿,我这就换上。” 林易使了个眼色,曹达华拿过老汉儿换下的旧布鞋。 “两位恩人,我这带棺回乡,需要早点上路,这就该走了。”老汉儿催促道。 “不忙,马上就好。” 林易不知何时,手里多了个竹笼,里面竟是一只老鼠。 曹达华将布鞋放在笼子口,那老鼠上前闻了闻,立即扭过头,再也不瞧一眼。 林易和曹达华对望一眼,脸上均露出了笑意。 “来人呐!” 曹达华一声吼,马车四周突然出现了许多巡捕司的捕快。 这是早有准备呐! “老哥,你这鞋子上的煤油,从何而来啊?” 老汉儿一脸无辜,露出茫然的表情,回道:“这肯定是在点油灯的时候,不小心溅到的。” “胡说!” 曹达华一声厉喝,道:“普通人家,用的都是菜油或者花籽油,哪里有煤油可用?” “况且...”林易接口说道,“我也没说这煤油,是从油灯里溅出来的啊。” 见老汉儿无言,林易指着马车上的棺材说道:“这里面,根本就没有你孩儿的尸体!” ...... 第31章 真相大白(求推荐票、月票) “你...” 老汉儿这才意识到自己被玩儿了。 脱下的布鞋,竟然是最关键的证据。 况且...那棺材里的确没有小孩的尸体。 其实这布鞋上的油渍并不算什么非常有力的证据。 但林易厉害就厉害在,搞这么一出,让围观的人都觉得问题出在老汉儿身上,包括老汉儿自己。 众人知道老汉儿有问题,老汉儿则以为自己已经被林易和曹达华发现了马脚。 这是一种心理战。 “想要抵赖?”林易语气中充满了自信,走到马车旁说道,“到底是真是假,一开棺便知。” 到了这一步,老汉儿不再做任何回答,仰头大笑几声,说道:“好你个林易,真有你的,居然能找到我的头上。” “嘿...”林易用食指揉了揉鼻子,说道,“为了做这件事,你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通过抽丝剥茧般的一步步推断,林易算是把整个案件的过程给推断出来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动手的竟然会是老汉儿的孩子。 老汉儿先是在戏台上让小孩诈死,这样就让小孩脱离了众人怀疑的对象。 林易在推断的时候先入为主,完全没有考虑到小孩的可能性。 而当发现小孩的尸体并不在棺材里的时候,一些原本在周晖身上有些牵强的推断,转移到小孩身上竟然毫无阻碍! 当天晚上,应当是老汉儿在苏老太爷的房间里动了手脚。 要知道,老汉儿父子那才是正宗的彩门中人! 但老汉儿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移动供桌的时候,鞋面上不小心溅到了油渍。 当苏老太爷被蛇烟鬼火吸引的时候,动手的则是老汉儿带着的小孩。 诈死的小孩个子不到窗户的高度,所以在苏老太爷的视野里,压根就没有看到小孩。 当苏老太爷转过身的时候,小孩从窗户进入,一掌打在了苏老太爷的腰腹上。 由于勾魂的仪式距离被勾魂的人越近越好,所以趁着苏老太爷昏死过去的时候,小孩怕是立即就要进行勾魂,但被巡夜的人发现异响,匆忙逃离。 第二天,这小孩应是和老汉儿回到苏府附近,进行第二次勾魂的尝试。 为何要赶的这么急? 他们又为何一定要着急勾到苏老太爷的魂魄? 这个却不得而知。 老汉儿这件事做的其实已经足够细致了,但他有一个重大的失误,就是小孩的尸体并不在棺材里。 他或许没有想到,短短的两天时间,林易竟然会对自己父子俩起疑心,还会夜探巡捕司的停尸间。 ...... 林易将凶手指向老汉儿父子,并重新推理了整个案件发生的经过。 当然,夜探停尸房和苏府的事没有提到。 老汉儿听完,一改往日憨厚老实的形象,脸上竟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好,好。没有想到,在这寿霖城竟然能遇到如此心思缜密和头脑灵活之人。这次算我栽了。” 老汉儿这话,几乎就是承认林易的推断是完全正确的。 林易等人等的就是老汉儿亲口承认的这句话。 曹达华“蹭”的一声拔出官刀,对老汉儿说道:“既然你已经认罪,就乖乖束手就擒,跟我们回衙门去吧,到了公堂之上,把案情一五一十的说清楚,咱们县太爷自有发落。” 老汉儿大笑起来,笑声中带着狂傲与不屑。 “就凭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就想把我压走?简直是痴人说梦。” 此时老汉儿的马车已被十几名捕快们团团围住。 曹达华呛道:“嘿,还敢嘴硬,你今天就是插翅也难飞了!” “是吗?” 老汉儿边说,边从身下的马车暗格里取出一团绳子。 “糟糕,他要用神仙索逃跑!”有人立即惊呼。 林易倒一点儿也不担心,这神仙索的奥秘他已经破掉了,充其量就是障眼法,况且此地平坦,周围10米内,连颗树都没有,他的神仙索把戏在这里完全不起作用。 老汉儿瞧向林易,深深的看了一眼,接着将绳子往空中一抛。 那绳子越升越高,众人仰头看去,高处竟涌出云雾。 绳子则如直通云霄一般。 林易瞬间傻了。 这...这样也行? 那老汉儿手抓绳子,向林易说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术士,咱们后会有期。” 说罢,一个非常矫捷的跳跃,三两下就窜入云雾之中。 林易和曹达华连忙赶到绳下。 林易的手刚碰到绳子,那绳子就如断了线一般,从云雾中落下。 须臾,云雾散去。 哪里还有人在? “去,到周围附近搜搜,看那老汉儿是否躲到附近去了!”曹达华连忙指挥道。 林易则手拿绳子,一脸愕然。 他破解的神仙索,恐怕只是台上号称神仙索的把戏。 而老汉儿刚才用的那招,才是真正的神仙索! ...... 案件真相大白。 小孩没死,而伤害苏老太爷的,正是前段时间来这寿霖城里走江湖的老汉儿父子。 虽然没能抓到老汉儿,但这案子由一起命案变成了无人伤亡,倒也省了衙门不少事。 周晖被立即释放。 苏家给了他十两银子,算是代衙门赔的冤枉钱。 林易和曹达华亲自上门道歉。 这周晖拿了银子,获得清白,还得到了苏灿的首肯,特许他继续和知香在一起,这让周晖毫无怨言。 此外,由于周晖懂功夫,苏灿还提拔他做了护院。 一桩冤枉案,倒成全了一对鸳鸯。 曹达华则职业生涯首次得到了县太爷的嘉奖。 记小功一次,赏赐五两银子。 衙门里人人都说曹达华是老树发了新芽。 ...... 第二天,寿霖城里就张贴了海捕公文。 各城门口对出城的车辆和人员严加监管。 老汉儿父子的画像也被张贴在告示栏上。 众人围在下面,嘴里咕囔着窃窃私语。 “没有想到,这对父子俩竟然是罪犯,亏我还打赏过他两文钱呢。” “上回在地拱的时候,还说赶明儿要表演那啥天神拘鬼呢,没想到就这么没了。” “就是啊,简直比太监还可恨。” “嘘,你可小声点吧,敢嚼宦官的舌根,小心被人家寄刀片!” 苏老太爷这桩案子算是告一段落。 ...... 那天追查出老汉儿父子是真凶后,林易刚回到铺子里歇息,眼前便缓缓起雾。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白雾之中,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那秤盘上端放着两物。 一物是林易所见的苏老太爷苏恒的经历,一物则是林易查验案件的推理经过。 天地之间一杆秤,善恶赏罚有计较。 随着山川云雾消失不见,林易手上多了一物。 一本古朴小册。 上书“袖里乾坤”四个小字。 ...... 第32章 袖里乾坤 袖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这本《袖里乾坤》乃是彩门中的高阶秘术。 翻开古朴小册,映入眼帘的并非秘术手法本身,而是这彩门中古彩戏法的由来。 古彩戏法,原称幻术、戏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进行表演。 自古便有“鱼龙曼延”和“百戏”之说。 前者就是指戏法魔术,后来成为各个朝代宫廷礼仪的一部分。 这后者则是指歌舞杂技。 随着瓦舍勾栏的繁荣发展,后世艺人们将古彩戏法不断传承出新,发扬精进,形成了“手法、撮弄、藏厌”三大体系。 在古彩戏法中,首屈一指的便是被海内外称之为“永恒秘密”的落活。 落活,也叫大褂出彩。 表演者身着大褂,手拿斗方布,行话叫卧单。 上台表演时必须上、下、正、反都要亮个相,把盖布里外让观众看过,然后布在身前一遮掩,迅速变出鱼缸、海碗、火盆等各种彩物。 这便是藏厌之术。 除此之外,仙人摘豆、三仙归洞等藏厌之法也令人咋舌称奇。 这袖里乾坤,也是藏厌术的一种。 乾坤,指天地。 狭小的袖中能收纳天地之阴阳万物。 林易开启天眼,快速翻阅册中秘术内容。 伴随着股股清流涌入脑海,很快便将这袖里乾坤的藏厌秘术学会了。 袖里乾坤。 秘术入身,天下万物可藏于身。 ...... 来到桌前,手一伸一缩,笔没了。 来到柜旁,手持桃木剑,手一伸一缩,剑没了。 来到床后,手一伸一缩,夜壶没了。 林易一个激灵,手再一伸,夜壶又出来了... 有了这袖里乾坤之术,林易再也不用担心随身携带的东西没有地方放了。 尤其是那桃木剑。 你说我虽然是个术士,但走哪儿都浑身背着把剑,视觉效果总不大好吧。 但这世道又不太平,随身还真需要这么个防身事物。 这桃木剑本身并不长,也就半个手臂长短。 林易原本是插在腰间的,后来发现走到街上总有小姑娘害羞的盯着自己下面瞧,然后羞红着脸捂着嘴巴走开,林易疑惑着低头一瞧,这才发现端倪。 从那以后,林易便藏于身后。 不过总归是不方便。 现下有了这袖里乾坤,再也不怕被注视了。 ...... 案件破了的第二天午时初,林易正瘫在铺子口的椅子上,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酣睡。 这几天可算把林易给累坏了。 刚穿越过来,这就赶趟子解决各种诡异怪事,还要颠倒时差,消耗脑细胞去推理案情... 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使! 此时,一阵嘈杂的脚步由远及近匆匆赶来。 林易耳朵聪灵,立即睁眼,心想不会吧,就连一天都休息不了? 站起身来,就见好几个挑夫担着货物,浩浩荡荡的走过来。 挑夫的队伍后面还跟着一顶红色的轿子。 这是干嘛? 林易正了正衣衫,估计又是哪个大户人家上门求援来了。 那挑夫刚到门口,后面的轿子里传出一声娇滴滴的“停住”,从那轿子里便跳出一名戴着薄纱的女子。 不是苏绣儿还能是谁? 她怎么来了? 苏绣儿快步来到门口,向林易盈盈一拜,道:“林大哥,家父让小女送点礼物过来,表达对您的谢意。” 林易连连摆手道:“苏伯父太客气了,举手之劳罢了。” 苏绣儿摇头道:“这可不是客气,是真心实意的。我爹说这趟案子您和曹捕快都出了大力,对您表达谢意是应该的。” 说罢,示意挑夫将礼物送进屋内。 很快,里屋的地上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包裹、木盒、担子。 放完东西,挑夫便按照苏绣儿的吩咐自行去了。 苏绣儿人在前屋,也没什么顾忌,左瞧瞧右摸摸,对一切东西似乎都很好奇。 “这地方我之前可从没来过,我那些家里的仆人和诗社的同学都说这雾隐门的邪气重,其实我才不信他们说的呢,我之所以没来,是因为我在这雾隐门里也没什么认识的人,但现今认识了林大哥,那就不一样了。” 说着,苏绣儿将一瓶虎虎酒拿起来,拔开塞子闻了闻,然后向林易问道:“林大哥,这酒的气味很特别啊,这是什么酒啊?” 林易连忙说道:“啊...这酒,只能男人喝,女的不能喝。” 苏绣儿手托着瓶底,和林易大眼瞪小眼。 又眨了眨眼,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一红,连忙将瓶塞盖住,把酒瓶放回去,嗔了一句“讨厌!” 为了缓和气氛,林易连忙转移话题。 “苏姑娘,我上次在河边见到你的时候,你也戴着这面纱,是为了像戴口罩一样,预防灰尘吗?” “口罩?那是什么东西?” 林易心想对哦,这世上或许还没有口罩呢,便说道:“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为何每次在苏府外见到你的时候,都要带着面纱。” 听林易这么直白,苏绣儿赧然说道:“怎么,林大哥不喜欢我戴面纱吗?那我便摘了,反正林大哥也不是外人。” 说罢,便把面纱摘下,露出动人的俏脸。 我去。 林易心里闷哼。 不是外人,难道是内人? 这是捅了雷池了! 越想拉开距离,这嘴里说的话却像要把距离拉得更近... 手一伸,林易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绣帕擦拭额头上沁出的汗珠。 “林大哥,我送你这绣帕,你一直带在身上吗?” 林易一愣,抬眼一瞧,僵在当场。 刚才手这么一缩一伸,随手就把昨天练习袖里乾坤时放进袖口里的绣帕拿出来了。 瞧苏绣儿那扭捏的样,林易心想这可糟了。 忙把那绣帕拿到鼻子前,猛地擤了一下! 那苏绣儿刚才还腼腆着呢,被林易这一下子给镇住了。 林易瞧着苏绣儿表情的变化,心想:妹子,对不住了,不是你不优秀,是哥这要求有点高... “林大哥你...你...你居然用我亲手绣的绣帕擤鼻涕!” “没事。”林易将绣帕塞回袖子,道,“我一会儿会洗干净的。” “哼!我生气了。” 苏绣儿跺了跺脚,扭过身去。 可不是嘛,其他男子得到苏绣儿的绣帕,那可都是当宝贝供着,唯独这林易,竟然用来当擤鼻涕的手巾。 林易见这苏绣儿虽然生气却没有离开的迹象。 这是要糟啊... 这态度,摆明了是吃定自己了。 擦了把额头的汗,正不知该如何是好,远远竟然瞧见了曹达华的身影。 “曹大哥!” 林易招手遥望,向救星呐喊。 “林兄弟!” 曹达华也是亲切回应。 林易连忙迎了上去,没给曹达华开口的机会,自问自答道:“曹大哥,你来找我吃酒?没问题,我有时间呐,位置都定好了是吧,那咱俩这就去!” 说完,一手勾过曹达华的肩头,扭头对苏绣儿说道:“苏姑娘,替我谢谢苏伯父的厚礼,我和曹大哥去吃酒了,赶明儿我再去府上拜谢苏伯父。” 曹达华还没来得及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林易给拖着走了。 铺子口,苏绣儿望着林易匆匆忙忙的小碎步,先是嘟起嘴皱起了眉头,接着又噗嗤一笑。 重又将面纱戴上,坐上候着的轿子回府了。 话说林易带着曹达华,来到了上回两人第一次碰面的松韵轩。 ...... 第33章 易达组合(求推荐票、月票) 两人一落座,就有伙计上前招呼。 “曹大人,这位爷,现在是用膳的时间,两位爷是喝茶还是用膳呐?” 曹达华道:“先用膳,再喝茶。” “得嘞。您今儿想吃点啥?” “嗯...来只你们店招牌的八宝鸭子,再搭配几个简单的小菜。用完膳后,给我们来一壶松云绿茶。” “好嘞,您稍等,饭菜一会儿就到!” 伙计刚走,曹达华便开口道:“嘿嘿,林兄弟,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林易:“...” 敢情是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呐! “我说林兄弟,刚才你铺子门口站着的,可不正是苏家千金吗?她去做什么?莫非...” 林易白了曹达华一眼,回道:“和你一样,给我送礼来了,说是答谢咱俩。” “嗨,我可没那福气,我那礼物是方管家带人送来的。” “曹大哥,可有那老汉儿父子的消息?” 曹达华摇摇头,道:“寿霖城内外都加强了搜索和防备,但依然没能找到这俩人的踪迹。” 林易心想这也正常。 单是那能够通天的神仙索,便足以让两人来去自如。 可恶! 弄了半天,只破解了一个神仙索的戏法,而非真正的技艺。 在林易心中,这神仙索的神秘地位是更上了一层。 “对了,曹大哥,你今天来找我是?” “哦,对了,是这样。”曹达华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林兄弟,咱们俩这次联手,可谓交相呼应、相得益彰、双剑合璧、日月生辉、强强联手、珠联璧合...” “唉,你打住!” 林易听不下去了,连忙伸手制止,说道:“有话直说。” “唉...好,是这样啊,我俩这么默契,第一回联手就破了苏府这桩案子,我是想...咱们以后能不能把这组合保持下去。我呢,是衙门的代表,这案件线索的查询,或是先要寻人问个什么,有我都方便一些,你呢,是雾隐门的代表,我可瞧出来了,你们这雾隐门不简单,别看做的是捞阴门的买卖,其它方面可也没落下,单是这推断案件的能力,林兄弟你就让我刮目相看。” 说到这,曹达华抓住林易的手腕,身子靠前,眼神充满期待,道:“林兄弟,你瞧啊,你们雾隐门那侩子手和仵作本就是帮衙门办事的,再多你一个也不多,你以后就当我曹某人的案情顾问,这要是破了案得了赏赐,咱们一人一半,你意下如何?” 林易左眼微眯,右眼瞪大,双眼瞧着曹达华,这胖子被看得有些心虚。 林易心里明白,其实曹达华就是想抱自己的大腿。 案子都我破,好处都你捞。 就算是得了赏赐一人一半,但你在衙门为官,或许还能提拔重用,而我只是一名小小术士,总不能当上国师吧。 到头来还是你赚便宜多。 但是转念一想。 有曹达华在,自己倒是能接触到一些官府的案子。 根据天地秤的奖励来看,破案的经历也能用来兑换奖励。 他升他的官,我拿我的奖励,这也算是一桩两全其美的法子。 思考了片刻,林易反手握住曹达华的手,说道:“曹大哥,就这么办吧!” 一听林易答应了,曹达华喜上眉梢。 连呼三声:“好,好,好!” 说完,大声吆喝道:“伙计,我们这桌的菜呢,怎么还不上?饿着我林贤弟,我可要不高兴了。” 话音刚落,伙计端着一盘菜赶了过来。 “八宝鸭子来咯。” 这菜往桌上一放,登时香气扑鼻。 伙计手持一把小刀,将鸭肚剖开,里面立即连汤汁带辅料,白的黑的黄的绿的...一股脑全流了出来。 伙计一边手上操作,一边嘴里说道:“这八宝鸭子是咱们松韵轩的招牌,鸭子都是店里自己饲养和精选的,所有的鸭子平时都以肉糜蛋黄喂养,圈养在依池而建的绿茵地里,让它们吃得好,睡得香,平日还有人专门在圈里驱赶鸭子,让它们好生锻炼。这样长大的鸭子,个个都堪称鸭中之王,肉质鲜嫩肥美,做出来的味道,那是让客人都赞不绝口呐!” 林易定睛一瞧,那从鸭肚里流出来的,有豌豆、火腿、虾仁、栗子、干贝、香菇、笋子、鸡肉... 单是食材就相当丰富。 “两位爷,请品尝。其它的菜马上就到。” 伙计刚走,曹达华就迫不及待的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再用筷子夹起一块带皮的鸭肉,放在勺子里,一口填进嘴里。 嘴里吧唧吧唧,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哎呀,这八宝鸭子,味道可真是...没得说啊!” 见曹达华吃的这么香,林易发现自己这肚子也饿了。 也学着曹达华的吃法,舀一勺带着汤汁的辅料,上面铺一块带皮鸭肉,放进嘴里。 汤汁甘甜爽口、鸭肉入口即化,那辅料倒是有嚼劲。 这一口下去,多重口感交织在味蕾上,让林易不禁觉得这才是生活! 不但闻起来香,尝起来更是美味。 两人大块朵硕,没一会儿,就把一桌子菜扫了个干净。 “嗝...” 林易好久没吃过这么饱了。 一会儿伙计便把桌面收拾干净,泡上一壶松云绿茶,摆上四件点心。 饭后一口茶,快活似神仙。 曹达华拿起一块绿豆糕,咬了一口,对林易说道:“林兄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咱这组合可就烙定咯?” “成!” 这顿饭直吃到申时。 曹达华:“伙计,结账。” 伙计:“两位爷,一共三两银子。” 曹达华剔着牙瞧着林易。 林易:“...” 这吃的是金子吧! ...... 曹达华还有公事,回了巡捕司,林易这才悠闲的晃回铺子。 回去的路上,林易左眼跳了两下。 果然,铺子口等着人。 又来活了! 走近一瞧,嘿,是熟面孔。 正是城东王家的管家王德。 “王老爷子,您怎么来了?” 王德正低着头想事,见林易回来了,仿佛见到了救世主一般,连忙抓住林易的袖子,神色焦急地说道:“林小爷,您可回来了,我在这等您有一会儿了。” “有什么事吗?” “我们少东家,好像有些不对劲。” 林易搔了搔额头,道:“王公子不是已经能吃能喝,完全康复了吗?” 王德眉头紧锁,似是忧心忡忡,回道:“是能吃能喝没错,但是...但是...那也太能吃了。” “那不是好事么,能吃是福啊,不过大病初愈,还是要循序渐进。” 王德连连摇头,道:“林小爷,跟您说的能吃,那不是一回事,麻烦您能我走一趟,待您到了府上,看见我们少爷,您就都明白了。” ...... 第34章 红衣女子 匆忙赶到王家已是酉时,天色稍暗。 王家人见了林易,丝毫不加阻拦。 那王老爷和王夫人迎着林易和王德,就往王勉的房里去。 路上王老爷说道:“林术士,自打那日我儿清醒后,便一直特别能吃,开始我和夫人还挺高兴的,但后来就发觉不对劲了。” “怎么个不对劲?” “他那肚子,好像是永远填不饱似的,只要一直不停的给食物,就一直不停的吃。有一次直接吃到吐了,我见情况不对,连忙让下人停止上菜,我儿就如发狂一般,在屋子里到处乱摔东西,就连他桌上最喜欢的他二伯从京城送来的砚台,也被他给摔碎了。” 王夫人跟在王老爷身边,边擦拭眼角边说道:“我儿一向饮食有度,脾气也温和,现下却像变了个人似的,就如同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一般,还请林术士帮我儿好好看看,我王家永感大恩。” 林易点点头。 众人快步来到王勉房前。 此刻有膳堂的仆人屋里屋外跑腿送菜。 有人见着王老爷等人,停下来行礼,说道:“老爷夫人好。” 王老爷见状问道:“少爷又说肚子饿啦?” “是。” 王夫人忙踏前一步,对林易说道:“您瞧瞧,才吃完午膳没有多久,这又吃起来了。” 林易回道:“没事,待我进屋瞧瞧。” 王老爷挥退下人,几人走进去一瞧。 桌上大碗小碗,杯盘狼藉。 肉卤撒的满桌都是,汤碗半斜在桌面,王勉吃的是满脸油光,甚至在右手夹筷的时候,左手直接就等不及般的下手去抓了。 当看见林易的时候,突然露出了诡异的一笑,接着停下吃喝的动作,一手拿碗,一手拿勺,从饭桶里盛了满满一碗出来。 诡异的是,王勉盛出这碗饭后,并没有直接动筷,而是又拿了一个空碗,将碗里的饭倒扣进空碗里,变成了一碗倒头饭,这才开始吃起来。 林易一瞧便有数了。 倒头饭,那可不是给活人吃的。 一般在人死的时候,家人供给祭祀的米饭,叫做倒头饭。 寓意是给死人送一碗倒头饭,叫他在阴间不挨饿。 在一些地方祭祀的时候,会在倒头饭上插三根香,也有插三根筷子的。 日常生活里,老人经常会训斥小辈把筷子插在饭上的行为,因为这会被认为是给死人的饭,不吉利。 老祖宗传下的规矩,一定要遵守。 否则周围有孤魂野鬼的话,食了这饭,然后你再吃下去,便是吃了一碗阴阳饭。 轻则影响气运,小孩子可能会影响身高和智力发育,大人则会工作或情感不顺。 重则会影响阳寿,患上一些未可知的疾病。 老话说的好,筷子回头门庭碎,饭碗破口家不和。 古训有理。 ...... 林易知道,王勉一定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 “王老爷,麻烦您叫人到河边摘一条柳树枝给我,一定要河边的。” 王老爷连忙吩咐人去了。 等着这会,林易就坐在王勉对面,这王勉倒是像没事人一般,尽管狼吞虎咽般大吃大喝。 约摸一盏茶的功夫,柳枝送来了。 王勉一见林易手里的柳枝,愣了一下,眼中开始充满戒备,但手嘴依旧不停。 林易又跟王老爷要了一坛酒,将柳枝插入酒中,缓缓搅拌。 须臾,林易拿过一碗,将酒倒上。 那王勉一瞧,脸上再次浮现出诡异的笑容。 林易将酒喝完,再抬眼看去,王勉身上隐约浮现出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 不用说,这个就是附体在王勉身上的真身。 只从红衣女子这一袭衣裳,林易已经知道这女子是谁了。 正是王勉在一尺巷鬼宅里看到的那个七窍流血的女鬼。 但见这红衣女子双目含春,皮肤白皙,嘴唇红润,哪里有半分鬼的模样。 见林易的眼神有所变化,那红衣女子开口道:“你看得见我了?” 林易点点头,回道:“这不是你本来的模样吧,现出原形吧。” 红衣女子听完摇身一变,现出真容。 “还是再变回去吧。” “...” ...... 旁边王老爷和王夫人一行人站在一旁,只见林易和王勉在对话,但王勉此刻说话的声音里却似包含着女声一般的雌雄音色,吓得背上立时出了一身冷汗。 这俩人也是人精,这时不敢动弹,结合王勉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猜测林易应该是和附身在自家儿子身上的某种鬼魂在交涉。 喝下柳树枝搅拌的酒,为何能够见到鬼? 风水学中说:树有五鬼,都属阴。 柳树、桑树、槐树、大叶杨、苦楝,合称树中五鬼。 民间有句老话: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鬼拍手。 桑与丧谐音,前门为纳气的地方,所以不吉利。 柳树不结籽,房后种植会导致人丁不旺。 鬼拍手是指大叶杨的叶子遇风哗哗作响,像是鬼在拍手一般,也不宜种在人居住的房子周围。 至于槐树,禁忌种植在屋后,但在风水宝穴的地方却很常见,因为依穴而建,槐树则有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会庇佑子孙后世。 柳树属五鬼,为阴性之木,搅拌酒后喝下,则可以直接与鬼怪通灵对话。 ...... “为什么要上他的身?” “我喜欢啊。” “嗯?” “谁让他把我的朋友给砍伤了,现下整个一尺巷,又只剩下我独自一个。他害得我朋友现回原形,我也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但你可知,那棺材板儿已经好生安顿,况且这人并非故意为之,你又何必咄咄逼人呢?” “吼!” 那红衣女子突然恶吼一声,现出獠牙,双眼通红片刻,随即隐去。 “这事你不用管,待我再折磨他几天,便会自行而去。” “这恐怕不行,以我观之,他从一尺巷回来后就已经三魂七魄不全,先前被你的朋友已经吓的够呛,你若再不走,他恐怕会有性命之忧。” “我偏不,你能奈我何?” “我给你倒数十个数的时间考虑,否则别怪我用强的。” 那红衣女子听后显出犹豫,不知眼前的林易到底有多少能耐。 “十。” 红衣女子似在揣测。 “九。” 保持思考状默然。 “一!” 林易边说边使出祝由图录中所记载之驱鬼术。 “亡者死魂入土木,亡魂渺渺登云路,生魂忙忙返凡尘,死魂请出生魂入。” 打了红衣女子一个措手不及。 符篆燃烧起来,凌空飞向王勉。 在符篆碰触到王勉肉身的刹那,红衣女子的魂魄即刻被从躯体内弹出。 “卑鄙无耻!” 留下这四个字,红衣女子消失在空气之中。 ...... 第35章 造访鬼宅(求推荐票、月票) 红衣女子的魂魄一走,那王勉立即呕吐不已,接着失去神志摔倒在地。 “来...来人呐,快...快扶少爷!” 王夫人连忙朝门外叫唤。 众人进屋手忙脚乱将王勉抬到床上。 王老爷和王夫人查看了王勉一番,转过身向林易问道:“林术士,我家娃儿他现下怎么样了?” 林易如实回道:“当下令公子应该已经无碍了,但那源头还没有彻底根绝,如今我需到一尺巷那儿去,找到缠着令公子的红衣女鬼的魂魄,方才能设法彻底化解公子与一尺巷的纠葛。” 听到“红衣女鬼”四个字,王老爷双脚一软,险些摔倒。 有仆人扶着慢慢坐下,王老爷缓了口气,这才对林易说道:“林术士,我王家就这一根独苗,我王府上下,就全拜托林术士了!” 说罢,王老爷挣扎着站起来,要给林易磕头。 这哪使得啊。 林易连忙扶住王老爷,说道:“王老爷,您放心吧,帮人帮到底,我这就去那一尺巷,无论结果如何,明儿一早,我就过来给您回话。” 王老爷听了林易这话感动不已,忙道:“林术士,您的大恩,我王某人记在心里了,您此去也要注意安全,用不用叫上我府上几个家丁跟您一同去抓鬼?” 林易摇了摇头,道:“不必,我瞧那女鬼应该也有自己的苦衷,她如果真的想要害令公子,不会等到我来这儿的。” ...... 一更夜,黄昏始。 天空犹如血染一般,红色的罗幔笼罩着大地。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只是这一次站在巷子口的,变成了林易。 阴风阵阵。 在进巷前,林易用天眼查探过巷内的气息,阴气之中带着不小的怨气。 左手掐诀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林易小心翼翼走入巷内。 这一尺巷甚是狭窄阴冷,林易加快脚步,需赶在三更之前把事情了结。 为何三更前? 因为三更的时候,阴气最盛,也是那红衣女鬼最强的时候。 红衣女鬼本就属于厉鬼一类,想要制服并不算容易。 这世间万物都有等级划分,就连鬼也是一样。 根据古书记载,鬼界根据等级高低划分,主要有三十六种分类,最厉害的当属摄青鬼,其次便是这种红衣女鬼。 都属于怨气非常重的一类。 人死后,会变成一缕阴魂,穿过鬼门关到地府报到,只进不出。 比较特殊的一种,是活人灵魂出窍,那么这种魂魄则是一缕生魂。 生魂与阴魂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可以自由进出鬼门关。 阴魂若披上了红衣,则具备了生魂的能力,以假乱真,同样可以进出鬼门关。 红衣阴魂出鬼门关,大部分是为了报仇雪恨。 ...... 林易来到闹鬼的宅子前,先敲了三下门。 有人说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倒不是。 玄学上讲,这种空旷许久的宅子,进门前敲三下门,是告诉屋里面的灵异鬼怪有人要进去了,是表示一种敬意。 林易是来化解矛盾,并非前来杀鬼。 如若谈不成,再来硬的不迟。 宅门一推就开,里面是个宅院,规模竟还不小。 林易小心翼翼的举着蜡烛走进去。 根据天眼所示,怨气积聚的地方,在院内的一处厢房。 院内杂草丛生。 跟着草间小道,来到散发怨气的厢房前。 嗖。 桃木剑在手,散发丝丝道韵,让林易浑身上下披上了一层正气。 吱 门被推开。 厢房倒是不大,一眼可见全貌。 并无那红衣女鬼。 “哈喽?美女?有鬼在吗?记得出来的时候美个颜,就和我刚开始看到的那样。” 无鬼回应。 这时,林易只觉房里有什么东西移动了一下,猛得将烛光转向那处,在梳妆台上发现了一只诡异的白脸布娃娃。 厚厚的怨气环绕其上,一缕缕的向外飘散。 这布娃娃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怨气? 应是那红衣女子生前之物。 林易二话不说,拿出走马灯对着布娃娃一照,开启天眼。 走马灯缓缓转动。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看到了红衣女子的生前。 她叫如玉,是此间大宅主人的小妾所生的女儿。 自幼其貌不扬,待稍稍年长后更为丑陋。 因此父亲并不待见她。 这大宅主人原是一名将军,常年在外,回来的次数本就不多,加上不喜如玉,所以直到如玉十岁之时,都不曾见过几面。 如玉对这个父亲也没有留下任何感觉。 大宅主人的不待见,让宅子里的下人们对于这个小妾所生的女儿也是指指点点,甚至敢讥言嘲讽。 “就是因为长得丑才不召人待见。” “哎呀,只要能衣食无忧,我也愿意长成这样。” “得了吧,瞧你那爱美的骚样,你要是成她那样,还不得立马跳河自尽了。” “赶紧给我呸掉,我就是开个玩笑话。” “要不是她妈得宠,她就算上街讨饭也没人愿意施舍,肯定得饿死。” “你说奇怪不,老爷和这小妾长的都有模有样的,怎么生出这么个女儿。”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老爷长年在外,这女人和外面的野汉子生的野种。” ...... 由于父亲的不待见,加上下人们背后的闲言闲语,如玉自小就不愿见人,日渐封闭,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里。 那时宅子里的人似乎把丑当成了一种会传染的瘟疫,除了如玉的母亲,没人去亲近她。 十二岁的时候,如玉唯一的亲人去世了。 从那天开始,如玉不会笑了,整日痴痴呆呆。 唯一陪伴她的,只有那一脸笑容且永远如此的布娃娃。 无论何时,如玉都抱着它。 一年之后,悲哀的如玉终于忍受不住,因为自卑和厌世,在自己的厢房内上吊自尽... 由于如玉自幼的封闭,加上母亲过世,根本没有人会进入她的房间。 就这样,直到尸体的头发由腰部长到地板,身上的衣服由白色变成红色,她的尸体才被宅子里的人们发现。 或许是母女的相继去世让将军有所触动,亦或是这厢房内不时会传出诡异的笑声,这大宅里的人很快就搬到了其它地方。 在如玉自缢的地方,只剩下这个唯一属于她的白脸布娃娃。 ...... 须臾,灯熄马停步。 林易收回天眼,获悉了这个叫如玉的女子悲惨的往事。 没有想到,这女鬼身上的红衣,并非红衣,而是被血染红的。 这么说,她并不算是厉鬼。 “你都知道了?” 突然,一阵幽幽的鬼声从林易的头顶传来... ...... 第36章 鬼的眼泪 一丝寒风入室,烛影微微摇曳。 林易猛然抬头,正迎着红衣女鬼的正脸。 “呔,何方妖孽,竟敢吓本少爷!” 林易向后一跃,闪开空间,甩出一记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 一道雷电从林易指尖划出,打在红衣女鬼身上。 这还是林易第一次使出这种具有战斗属性的法术,没有想到竟能隔空打出雷电,威力恐怖如斯。 那女鬼尖叫一声,身上被雷电击中的地方冒出股股黑烟,忙一手捂住,一手五指张开,制止道:“停,快停手。” “嘿,怕了吧。” 肯定是怕了呀。 刚才那一下,差点将女鬼的魂魄给打散。 这红衣女鬼没想到眼前平平无奇的青年竟然会如此威猛的法术。 “你究竟是何人?” “雾隐门,术士,林易。” “雾隐门的人?算我怕了你了,你走吧,那王勉的事情,就此作罢。” 说完,女鬼缓缓飘向暗处。 “喂。” 林易叫了一声。 女鬼停下,缓缓问道:“还有何事?” “你为何还留在这里?” “除了这里,我不知道还能去哪儿,从小我便生活在这屋子里...” “那岂非如坐牢一般?” “其实我都习惯了,要不是为了帮棺材板儿报仇,我也不会离开这里。” 林易想起了那闹鬼的传闻,说道:“但你其实非常向往外面的一切,所以才经常趴在门口的小洞向外张望,对吗?” 女鬼没有否认,低声说道:“我不想去招惹别人,也不希望别人来招惹我,我喜欢这种生活,所以即便我成了鬼,也不想离开这儿,反正这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喜欢我。” “那你的娘亲呢?” 女鬼失声道:“我的娘亲?” “你一直这样,会让你娘亲失望的。” “为何?” “我相信她绝对不想看到你成为鬼魂一直在这里逗留游荡。” 说完,林易使出天地净化术。 “天地自然秽气散,洞中玄虚晃太元,八方威神使自然,灵宝符命告九天。” 林易在符篆上书写密字,向空中一抛。 随着符篆一闪,这整个厢房的空间瞬间变换。 电光火石间,一切仿佛回到了如玉幼年的时候。 一幕幕屋子里昔日的画面呈现在林易和女鬼眼前。 ...... 第一幕。 四岁的如玉哭着跑进屋,向娘亲哭喊道:“娘,刚才大伯家的两个哥哥,说我是丑八怪,不愿意和我一块儿玩。” 如玉的娘亲将小如玉抱进怀里,擦着如玉脸蛋上的泪花说道:“怎么会呢,我们小如玉在娘心里是最漂亮的小公主,如果他们不和你玩儿,你就和它一块儿玩好吗?” 说着,举起手里刚缝好的布娃娃,对小如玉说道:“瞧瞧,可爱吗?这是娘亲手为你缝的。” 如玉眼里还噙着泪花,但见到布娃娃的时候,立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笑就对了,乖女儿,就像这个可爱的布娃娃一样,要每天都开心哦。” 第二幕。 铺天盖地的大雨从天而降,打落在屋檐上。 天空如裂开一般,雨水像瀑布般倾泻,连成了一张雨网,挂在空中。 六岁的如玉发着高烧,可此时的娘俩似乎已经被整个宅子里的人抛弃了,无人应声。 如玉的娘亲将如玉背在身上,举起油伞,闯入雨帘之中。 画面一转,两人已出现在门口。 如玉脸上的烧红已经褪去,娘亲身上的衣衫几乎全部湿透,但如玉身上仅淋湿了一点儿。 擦了擦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的水渍,将如玉轻轻放在床上,用毛巾将如玉脸上的雨水擦干,顾不上换衣服,又拿起草药在门口升炉煎药。 第三幕。 盛夏的晚上,格外的炎热。 八岁的如玉睡在草席上,热的睡不着觉。 由于厢房周围的草坪许久未修,所以蚊虫特别多。 如玉的娘亲一手托着腮,一手摇着扇子,为如玉驱蚊纳凉。 整夜未睡。 第四幕。 十二岁的如玉站在床边,握着娘亲的手。 “娘亲,你起来陪我玩好不好?” “如玉乖,娘亲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儿,你去和布娃娃玩一会儿好吗?” 如玉乖巧的回道:“好的,娘亲,那你先睡一会儿,记得休息好了要起来陪玉儿玩哦。” “好。” 从这天开始,这间房里,就只剩下了如玉一个人... ...... 这是林易起先用天眼在走马灯里看到的内容。 光亮散去,一切恢复如初。 林易瞧见如玉脸上流出了两行青泪。 “这儿不值得你逗留,你依然有人爱,有人疼。在你娘亲还在世的时候,这个世界的风雨都绕过你,向她一个人倾斜,而她则化作阳光,向你一个人倾斜。在她离世了之后,她也会希望你永远开心快乐。” 如玉扬起头,喃喃道:“是啊,这都过多久了,我竟然都忘记了自己的娘亲...” “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则代表重生。转世投胎去吧,我相信她也会希望你重活一世,过的幸福。今儿四更,就是吉时。” ...... 四更天,是魂魄转世升天的时辰。 与下鬼门关不同,升天的魂魄可以在空中俯瞰人间,挑选自己喜欢的父母,投胎转世。 这种魂魄要么生前是大善人,或者有大功德,要么就是有机缘。 如玉的机缘,在于鬼的眼泪。 一尺巷的巷子口。 “谢谢你,林易。这个布娃娃送给你吧。” 林易连连摆手,说道:“这东西阴气太重,我可不要。” 如玉微微一笑,道:“那好吧,我这就要走了。希望在天上的时候,我可以找到娘亲,和她再待在一块儿。” 说罢,如玉的魂魄渐渐升起,向上空飘去。 伴随着越飘越高,那魂魄逐渐变得透明,终于完全消散。 ...... 三天后。 豫州的洛水城里,一孙姓大户人家。 伴随着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产婆从屋子里跑出来,向屋外候着的众人说道:“恭喜老爷,贺喜老爷,是位千金,老爷您儿女双全啦。” “哎呀,太好了,我终于有女儿了!” 孙老爷连忙奔进屋里,后面跟着大大小小六个儿子。 大的十二岁,小的刚满三岁。 有仆人立即将赏钱交给产婆。 孙老爷来到床边,先向夫人说了句“夫人,你辛苦了”,便连忙将小女儿抱起来,脸上说不出的慈祥。 “哎呦,我的小千金嘿,可把你给等来咯。” 周围六个哥哥围着,这个摸摸小脚,那个摸摸小手,都欢喜的紧。 产婆在旁边说道:“您瞧这千金,皮肤白嫩,五官端正,打眼一瞧就是个美人胚子。” “好,好!” 孙老爷简直爱不释手,轻轻的亲了亲女儿的额头,连忙对一旁伺候的管家说道:“快,快去置办小姐的衣衫,把南边最大的厢房腾出来,以后那里就是小七的屋子。” “是。” “唉,等等,去买些女孩儿的玩具,家里的都是男孩玩的,不适合小七。” “是。” “唉,等等,再给夫人到存济堂买些补身子的补品,可不能把小七给饿着。” “是。” “唉,等等,记得去东头那家金店打一副纯金的龙凤长命锁给小七,那家虽然要价高,但手艺最好。” “...” “你还愣在这干嘛?” “老爷,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它吩咐吗?” “快去!” “得嘞!” ...... 第37章 异兽蛋 巷子口,暖阳柔,天边一抹鱼肚白。 林易望着如玉魂魄消失的方向,感慨自己做了件好事。 有句话说的挺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但其实林易只想苟着。 如果说是他促成了如玉转世投胎,做成了一桩好事的话,那也只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问心无愧罢了。 ...... 回到王家,已是卯时。 听到林易回来的消息,王老爷激动的连鞋子都顾不上穿,迈着碎步就踱了出来,一路直奔堂屋。 王夫人也匆匆套了件外衣就跟了出来,身后跟着仆人,手上拎着老爷的鞋。 “林术士,怎...怎么样?那红衣女鬼可降服了?” 林易点点头,笑着回道:“幸不辱命。” “恩人!” 听到林易肯定的大幅,王老爷和王夫人立即就要跪下,但被林易一手一个,双手扶住。 “王老爷,王夫人,不必如此。令公子现应该安然无恙了,待好好调养数日,当恢复如初。” 众人来到王勉房里,此刻的王勉因为身体虚弱,还在休息。 呼吸平稳,面色已恢复正常,稍显红色,显然已无大碍。 至此,王勉夜探一尺巷之事了结。 ...... 忙碌了一宿,王老爷送了一份厚礼给林易,还让家仆抬着大轿送林易回铺子。 这趟活,够林易吃一年的。 轿子刚上路,林易眼前便缓缓起雾。 雾气之中,云遮雾绕,须弥山现。 天地秤上,一端挂着如玉生前的经历,另一端则是此次事件的奖励。 一枚异兽蛋,一张羊皮卷。 异兽蛋,乃伴生灵兽之蛋。 吸收主人的心灵之气而生长。 换言之,就是以宿主的心灵为营养液,从而孵化出来自异界的灵兽。 但有一个危险的地方,就是假如主人心地不善的话,异兽蛋就会孵化出怪物,将宿主吃掉。 林易手捧这个异兽蛋,心里泛起了嘀咕。 这还不如要了如玉的那个白脸布娃娃呢,起码没有危险啊! 林易看了看自己的左手,不知道舞枪弄棒算不算心地不善... 愁人。 也不知道这异兽蛋什么时候可以孵化出来,如果能出来个穷奇、梼杌这样的上古凶兽做宠物,那自己岂不是能在这世道上横着走了? 不行来个朱雀、玄武这样的上古圣兽也殊为不错。 “嗖。” 异兽蛋送入袖中。 接着,林易将这块表皮泛黄的羊皮卷打开。 上面写着数行小字。 “腥风血沙。 酆都城下人人死战,以三千之数抵御五万莽族神兵。 士兵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但没有一人后退一步,因为背后就是他们的家,他们的妻儿、父母、兄弟姐妹。 北城门口如修罗战场,血流成河,尸积如山,三千士兵无一生还,全部战死! 城破,莽族将军巨灵神憎恨守城士兵造成了己方部队的严重伤亡,号令全军屠城,不留活口,城内有如地狱。 半日后,城外十里,一人一马杀入莽族大营,单挑数万莽族神兵。” ...... 卧槽! 这就完啦? 这才刚看进去,简直比断章还可恨啊! 等等... “嗖。” 林易将上次获得的树皮从袖子里拿出来,和羊皮卷放到一起。 敏锐的嗅觉让林易产生了一丝奇特的感觉。 上一次是妖,这一次是鬼。 上一次是斑驳树皮,这一次是泛黄的羊皮卷。 这是有故事啊! 但这两样东西上面记载的内容,显然不是在叙述同一件事。 线索不足... 林易暂且将两样东西收了起来。 看看后续还会获得什么类似的文字记录。 ...... 忙了一晚,到家的时候刚好辰时。 照例在门口要了一碗清汤寡水面。 老太太下面,老大爷收钱。 面还未上,那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老大爷笑着坐到小桌旁,向林易说道:“林小爷,你这几日可好几次都没住在铺子里,是留宿在外面啦?” 这听着不像是正经话啊。 “说什么呢,我是在外面帮那些老爷们办事罢了。这不,又忙了一宿,都快饿坏了,虽然也困,但不吃上你们这碗面,这觉还真睡不踏实。” “老头子,端面。” 老太太一声吆喝,老大爷连忙起身,将面端到林易面前。 比平时的量多了一倍! “老大爷,这是...” “孩子,你忙了一晚饿了吧,虽然是一份的钱,但下了两份的面,吃吧。” 林易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虽然当下已是八月,但清晨的气温并不高。 大筷撸面,大口喝汤,这一碗汤面下去,林易浑身暖洋洋,困意袭来,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暖饱思床。 临走前,林易在桌上又摆了两文钱。 “两份的面,就要给两份的钱。” 说罢,林易挥了挥手,向自家铺子走去。 老大爷将面钱拿起来,笑着说道:“这是赚到赏钱啦。” “没错!” 林易遥遥回道。 ...... 这好家伙,一觉直睡到太阳快落山。 林易坐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腰板,又伸了个懒腰。 难得有一天清闲。 打开门板,呼吸一下室外的新鲜空气,就看到一个男人探头探脑的在门口附近徘徊。 林易就真奇了怪了,这附近除了早上有摆个面摊,其它时候连个鸟都看不见,这是人有三急躲到这方便来了? 想起那个白花花的东西,林易忍不住抖了一抖,连忙返回屋子,可别再污了我的天眼。 谁知林易刚进屋,那个男人也立即跟了起来。 “雾隐门,林术士?” 林易瞧着这人,身材有些瘦弱,黑眼圈挺严重的。 “我就是,有何贵干呐?” “那个...” 这人凑到林易身旁,低声说道:“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 “这里没外人,你不必掩饰。” “...真的是朋友。” “说吧,你朋友怎么啦?” “我朋友他这...有些肾亏,想问问您,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林易听完,熟练的回道:“睡觉总爱出汗?” “对对对。” “手脚容易冰凉?” “对对对。” “还有呢?” 这人摸了摸自己的腰,回道:“有时候还会腰疼。” “平日是不是还会疲倦乏力、精神不振?” “没错啊!我这每天明明睡的挺早,但睡醒了之后还是觉得困顿。” 林易来到柜子前,拿起一壶五斤重的虎虎酒,说道:“一天三次,一次二两,这一瓶下去,保准你生龙活虎。” 这人闻言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虎虎酒咯?” 立即上前接过林易手上的那壶,又抱起一壶,说道:“一壶哪够啊,先来两壶。” “是是是,你这情况,恐怕两壶都不够饱的。” 付了银钱,这人一手抱着一壶,高高兴兴的去了。 “我替我朋友谢谢你哦!” “好用再来!” ...... 第38章 蹊跷的自杀案 那肾虚公子前脚刚走,曹达华后脚就来了。 望着欢天喜气从铺子离开的那人背影,曹达华摸着胡须嘀咕道:“这不是牛二嘛?他来干嘛?” 摇了摇头,迈起大步进屋,说道:“林兄弟,我来啦。” “曹大哥,你怎么来了?” 曹达华嘿嘿一笑,说道:“想念贤弟了,特意来请你去喝个酒。” 介胖子,上回刚坑了我一顿三两的饭钱,这次能这么好心特意来回请我? 此事必有蹊跷。 “说吧,曹大哥,找我有什么事啊?” 曹达华一听,立即拉下脸来,装腔作势道:“怎么,做哥哥的就一定要有事才能找你啊。” “那没事就不吃了,我还有点儿困。” “有!有事!” 曹达华拉过林易的手坐下,向铺子外瞅了两眼,这才说道:“林兄弟,不瞒你说,哥哥这次来,的确是有事想要请你帮忙。” “衙门的案子?” “是衙门的案子,但请你帮忙的,并非案子本身这么简单。” 林易一愣,道:“什么意思?” 曹达华站起来说道:“林兄弟,跟我走,咱们边吃边聊。” ...... 路上,两人遇到一可爱的小姑娘。 扎着两个朝天辫,年纪不大,但眼神很有灵气。 身上的衣服虽然打着很多补丁,但却非常干净。 “哥哥,买束花吧,这是新鲜的百合花,早上刚摘的。” 没等林易开口,曹达华倒是先蹲了下来。 “哎呀,小妹妹,你可真是会说话,居然叫我们哥哥,我岂有不买的道理?” 林易无语。 这厮脸皮还真厚,人家明明叫的是我,都没看你一眼,你倒是先答应起来了。 原本还有些诧异,但一听曹达华要买花,这小姑娘立即嘴甜的说道:“哥哥,多买几束吧。” 这小姑娘的话,倒是让林易觉得有趣。 挺有眼力劲。 “小姑娘,你叫什么呀?” “我叫云云。” “云云呐,我多买几束花,你是不是就可以早点休息了呀?” 曹达华笑眯眯的模样,让林易不禁想起了在松韵轩时伙计跟他介绍过的“英雄事迹”。 还真是老少咸宜。 “哥哥你多买几束,我就有钱啦,可以买些馒头回去,给我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吃。” 这是穷人家的孩子补贴家用来着。 曹达华还要逗这小姑娘,林易看不下去了,从身上摸出一块碎银子,交到小姑娘手上。 小姑娘都傻了,瞪大着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林易。 林易微微一笑,从小姑娘的手里抽出一朵百合,说道:“这花不错,谢谢你了,早些把馒头买了回去吧。” 小姑娘连忙向林易鞠了好几个躬,然后欢天喜地的去了。 待小姑娘走后,曹达华有些怅然的说道:“切~~你不给,我也会给的。” “好啦,赶紧带路,谈正事要紧。” ...... 进了家规模不小的馆子,林易也不客气,叫了几道精美小菜,反正这顿有冤大头请客。 这时曹达华才对林易坦白了请他帮忙的事情。 原来衙门前几天断了个案子。 这案子的双方是一名叫袁望的年轻男子和一名叫安婶的六旬老妪。 那袁望父母早亡,自己开一家药店,平日帮人看看病、抓抓药,老实本分,从不在外面惹是生非。 安婶的口碑则不大好,虽然已经六旬了,但为老不尊,经常喜欢占些蚊腿刮油的小便宜。 当时上堂的时候,安婶指责袁望抓的药错了,要他赔钱,但袁望认为自己没抓错。 堂上只有一份开了口的药包。 药包开了口,谁知道里面的草药有没有换过? 这证据根本不足。 但坏就坏在,有许多人当堂作证,指出袁望有欺负安婶的行为。 这断案的知县不愿在这种没油水的案子上浪费时间,便叫袁望赔偿安婶点钱,这案子便罢了。 谁知道袁望死活不承认自己做了欺负安婶的事。 那安婶指着自己还在流血的胳膊,边骂袁望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知县也生气了,当堂指着袁望骂道:“若非你欺辱了安婶,她怎么会无端端的受伤呢?” 周围不少人也纷纷称是。 眼看堂上要动刑,加上围观人的指责,袁望终于松口,愿意赔偿安婶。 这事原本以为就这么过去了,但谁知没过几天,那袁望竟然死了! ...... “死了?”林易脱口而出,道,“怎么死的?” “根据仵作验尸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自杀。” “为何自杀?” “这就是我请你帮忙的原因呐,你说这人,总不该是因为赔了二两银子就要死觅活的吧?” 见林易沉吟,曹达华接着说道:“就因为这人刚刚吃过官司,所以上头要求我调查一下这袁望自杀的原因,可我上哪知道他为什么自杀呐?要搁旁人那,指不定拖个几日,就随便敷衍交差了,可我曹达华哪是他们那种没有责任心的捕快!所以我就想到了找你,咱们这个组合一起来调查这袁望的死因,依我看呐,这袁望未必是自杀。” “仵作不是已经验过尸体了吗?为何你还觉得袁望有可能是他杀?” “嗨!” 曹达华叹了口气,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压低声音说道:“不瞒你说,我忒娘的遇到了邪门事了!” ...... 那一日,曹达华刚从秦冲手里领过这桩案子。 翻查了案卷后,再结合仵作验尸的结果,曹达华觉得这案子就是一件简单的自杀案。 为何自杀? 因为被罚了二两银子呗。 为何才罚了二两银子就自杀? 他一个开药铺的,至于这么在乎二两银子吗?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人家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呢。 银子事小,面子是大。 当堂被人指正,还被罚了银子,丢人呐。 搁那心胸狭窄的人,指不定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原本曹达华打算拖上几天就回报上去说没什么特别的发现,估计衙门也就把这桩案子按下去了。 毕竟是吃了官司才上吊自杀。 衙门又没判错,这案子很快就会结了。 但当天晚上,曹达华就遇上邪门的事了。 那一夜,他正睡得香甜,突然感觉床旁似乎有人在盯着自己。 他悄悄的睁开一只眼瞧去,竟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人! 不,人不该这么悄无声息。 但如果不是人,难道是鬼? 曹达华也是胆大,再定睛一瞧,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自杀而死的袁望! ...... 第39章 三魂七魄(求推荐票、月票) 话说那曹达华睡的正香,怎么会突然神志清醒,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床边有人呢? 你是否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大半夜自己走着小路,明明路上只有你一个人,但总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 你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 亦或是你去了某个地方,或到了一家新的宾馆,总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你瞧。 你向那个方向看去,甚至仔细观察了一番,却什么异常也没有发现。 这些其实并非错觉。 如何解释? 这要从人的三魂七魄说起。 三魂是什么? 老话常说,天有三宝“日、月、星”,地有三宝“水、火、风”,人有三宝“精、气、神”。 精、气、神被誉为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 三魂,分别对应的就是这精、气、神。 第一魂名为胎光,主神,这是一个人生命的根本,胎光丢了,或者说神丢了,则命不久矣。 第二魂名为爽灵,主气,是与天地万物沟通的本领,代表的是智慧、侦查力、判断力、逻辑能力等,那些所谓的弱智痴呆症患者,多半是爽灵出了问题。 第三魂名为幽精,主精,决定着一个人的生育能力...此处省略几百万字。 人的精神气是阳性的,在白天伸张,到了晚上则需要休息,这就是人们的三魂。 虽然人们晚上休息了,但身体里的脏器依然在工作,还要具备一定的生理和心理功能。 主宰这部分的,就是七魄。 所谓七魄:吞贼、尸狗、除秽、臭肺、雀阴、非毒、伏矢。 与三魂一样,七魄的每一魄也有其独特的功能。 如第一魄的吞贼,就是俗称的免疫系统,在人晚上休息的时候消灭身体外的虚邪歪风,消除身体内的有害物质。 如第四魄的臭肺,主管呼吸,人在休息睡着的时候依然需要呼吸,有老话说人一生的呼吸次数是定数的,所以呼吸之间的停顿越长,代表肺活量越好,也就是吐纳的功夫更棒,人也会活的越长。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说人死了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叫气数已尽。 这曹达华能够敏感的发觉到床边有人,则是因为他的第二魄尸狗比较灵敏。 狗是看家护院的,很警觉。 人即便睡着了,也会对周围的环境有所感知,这就是尸狗的功能,即人在睡眠时的预警能力。 看到这里,有人要问,这神神叨叨的东西到底存不存在啊? 我咋从来没见过什么三魂七魄呢? 不说别的,就拿经络穴位来说吧,你把肉、骨头解刨开,也绝对是找不到经络穴位的,这东西你瞧不见,也根本无法解释,可是这个东西绝对是存在的,无法否认。 同理,某些你不相信的东西,或者你无法感知的东西,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 曹达华不看还好,一看到袁望的鬼魂,吓得冷汗直冒,闭着眼睛装睡。 “喂,别装了,我知道你看到我了。” 显然,曹达华控制不住的面部表情和涔涔而下的冷汗出卖了他。 这鬼都开口说话了,曹达华差点就吓尿了。 连忙坐起来,也不敢睁开眼睛,蜷缩到墙角,抱紧薄被,嘴里哆嗦着:“你别过来呀!有什么事好商量。你要是有冤情,你可以和我说,我是主办这案子的人,一定会还你公道的!” “喂,你睁开眼睛呀。” 曹达华感觉面前气温骤降,知道袁望靠了过来,吓得把眼睛闭的更紧了。 “喂,你快睁开眼睛!” 听到声音的语气变重,曹达华退无可退,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微微睁开双眼。 一张纸递了过来。 “这什么字,写的好丑!” 曹达华看了纸上的字后脱口而出。 “这是一个‘冤’字!” 曹达华拿着纸,再度闭上眼睛,连声说道:“哎呀呀,好的,好的,我知道了,你有冤情,我一定会好好处理这件案子,还你一个公道的,你放心好了。” ...... “求求你,快走吧,别缠着我了!我明儿还要早起到巡捕司当差呢!” 睡梦中的曹达华说着梦话骤然惊醒。 原来是一个噩梦... 曹达华擦了擦额头,全是汗水。 “靠,这个案子莫非真有冤情?” 就当曹达华缓缓坐起身准备下床喝碗水的时候,突然发现薄被上有东西,吓得曹达华浑身冰冷,头皮发麻! 竟然是一张纸和一支笔。 纸上的字迹是自己的笔迹。 正是一个丑丑的“冤”字! ...... 饭馆里。 曹达华对林易说道:“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你说,这事情邪不邪门?” 说到这,那曹达华还不由自主的擦了擦额头,显是回忆之后还有些后怕。 林易开口道:“看来这案子是有蹊跷,我觉得这事不应该只是梦游这么简单,那袁望或许真有冤情,但由于你在衙门当差,又是巡捕司的人,身上自带一股杀气,普通的鬼怪不能近身,所以采用托梦的形式,告诉你他身上有冤情。” 这么说倒是解释的通昨晚的邪门事。 “我就说找林贤弟准没错,又该是咱们这对组合联合出手的时候了!” “嗯...既然他说自己有冤情,那么或许他真的如你所说,并非自杀,你那可有案卷可以给我瞧瞧。” “这个...”曹达华犹豫道,“案卷只允许咱们巡捕司办案的人查看,就算你是捕快,要是没分到这案子,也不能瞧,而且这案卷只能放在巡捕司的案牍库内,没法拿出来给你瞧。要不这样,我反正看过案卷,你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尽管问我便成。” 林易撇了撇嘴。 这厮自己对案情还一头雾水呢,别再被他给绕进去。 “这样吧,那袁望的尸体,可还在仵作那里?” “还在仵作那里。” “这尸体,我可否去瞧一瞧?” “这有何难?衙门里本来就没规定仵作那里的规矩,何况你们同属雾隐门,又由我带着,去瞧一瞧不碍事。” “好,那咱们就先去仵作那里再验一验袁望的尸体。” “林兄弟,你懂得验尸?” “略懂...” “可你并非仵作,恐怕不合雾隐门的规矩,等一下...莫非你是怀疑验尸的仵作可能验错?” 林易点了点头。 曹达华低头思考片刻,说道:“林兄弟,咱们去仵作那不难,瞧一瞧袁望的尸体也不难,但你想亲自验尸,恐怕很难。这样,咱们先去,到时候见机行事吧。” “好。” 两人商定后,便准备前往仵作所在的第二阴门,也就是义庄的所在地。 “小二,结账。” “两位大爷,承蒙惠顾,六钱。” 曹达华摸了摸身上,脸上逐渐露出惊讶的表情。 “哎呀,不好意思,林兄弟,刚才出来的急,钱袋忘记带了。” 林易:“...” ...... 第40章 第二阴门 林易付了钱。 曹达华不好意思的说道:“林兄弟,不好意思,这顿又让你破费了,下顿一定我请!” 林易没好气的白了曹达华一眼,后者嘿嘿一笑。 “林兄弟,走,咱们这就去义庄。” 做出请的手势,然后向前带路。 ...... 那仵作工作的义庄,和林易所在的铺子,相距不过小半时辰的路程。 到得门口,有人瞧见曹达华,便上前迎道:“曹大人怎么来了?” 曹达华道:“我奉衙门之命,调查袁望的案子,现下特意来瞧瞧袁望的尸体,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门人瞧了眼站在曹达华身旁的林易,说道:“这位莫不是第五门的林易?” 瞧瞧,都不喊林术士,直呼其名,真没礼貌。 不过也正常,平日里的时候,这其它四门的人,也很少正眼瞧过自己。 “没错,正是林术士,现下是我的案情顾问,和我一起去查验尸体。” 那人微微皱眉,但还是让开路,将曹达华和林易请了进去,并和旁边人说道:“告诉白姑娘,就说曹大人来了。” 林易跟着两人进入义庄,这还是他第一次踏足雾隐门其它四门的地盘。 “今儿我师傅在外面办事,不在庄上,还请见谅。” “没事儿,你师傅忙,我知道的,白姑娘在也是一样。” 三人穿过前堂,来到中堂,白姑娘已在这里候着,周围站着一群仵作。 林易一瞧这白姑娘,乖乖,真是没有想到,这种地方竟然也有美女。 一袭白色长裙,一炷皂角熏香,冰肌玉骨,眉目如画,如一朵浸染着清淡幽香的莲花。 更重要的是,丰丘壑,柳身腰。 “曹大人,真是稀客,什么案子让您亲自到我们这义庄来了?” 白姑娘的声音也很好听,洋洋盈耳,向曹大人先打了声招呼后,接着向林易微微点头。 “哎呀,白姑娘,一段时间不见,出落的更加漂亮啦。” 这曹达华,见到姑娘就像蜜蜂见了蜜一样。 “曹大人说笑了。” ...... 这个被称为白姑娘的女子,名叫白云舒,正是白龙烈的女儿。 白龙烈是谁啊? 可说是仵作这一门的掌门人,这一行当所有门人的师傅。 由于验尸技术高超,甚至经常被外城的衙门请去帮忙查验尸体,算是这一行的权威人士。 白龙烈只生有一女,由于仵作这行当是世袭,加上白云舒聪明伶俐,对验尸并不排斥,反而很感兴趣,所以白龙烈便把一身的本事都传给了自己的女儿。 在这第二阴门里,除了白龙烈,验尸水平最高的,就当属这白云舒了。 真正就是巾帼不让须眉,红颜更胜儿郎。 这白云舒长相身材都是一等一,但唯独性子非常冷傲。 或许是从小就和死人打交道,加上仵作这一行工作的环境以及出色的验尸手艺,造就了白云舒孤傲冷淡的性格。 ...... 见白云舒依然是那副冷冷的模样,曹达华也收起了轻佻的面孔,正容说道:“白姑娘,我和林兄弟到这里来,是想瞧一瞧袁望的尸体,看看是否真是自杀而死,这样就可以回巡捕司结案,向衙门交差了。” 白云舒听了冷冷回道:“曹大人何必多此一举,这袁望的尸体是我亲手所验,的确是自杀而死,并无其它死因。” 见白云舒直接拒了,曹达华脸上有些不好看。 这时就有其他门人说道:“咱们白姑娘验过的尸体,从未出错,这寿霖城谁人不知,曹大人您且宽心,绝出不了岔子。” “这...”曹达华看向林易。 看你妹啊! 这点事都摆不平。 你不是号称“妇女之友”吗? 林易清了清嗓子,说道:“曹大哥,你不是想要看看仵作是怎么验尸的吗?” 见林易使了个眼色,曹达华连忙接道:“啊...啊对,没错,我来这就是想要看仵作验尸。” 白云舒道:“曹大人一向对这种事情并不感兴趣,怎么今儿突然有兴致来看验尸啊?” “啊这...”曹达华又看向林易。 看你奶奶个嘴! 下一顿不坑你个大的,我就不叫林易。 不对,这趟案子如若有奖赏,不来个九一分都对不起我自己。 “您不是说,身为捕快,要多下基层体验民情,与劳动人民在一块,多学点东西,更好的服务人民,为老百姓多破案子嘛。” “下基层?啊...啊对,我是要多到处走一走,看看林术士这法术是怎么使得,侩子手是怎么砍头的,扎纸匠是怎么扎纸的,二皮匠是怎么缝尸的,如归楼的小娘们是怎么卖艺的...还有你们这些仵作,是怎么验尸的。” 介胖子,怎么看也不像个乐意学习的正经人呐。 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白云舒总不能再拒人于千里之外吧。 毕竟,曹达华大小是个官呀。 “你们俩跟我来吧。” 白云舒转身向后堂走去。 林易和曹达华相互使了个眼色。 成了! 连忙跟上。 此时身后传来了一些嘀咕的声音。 “这曹大人怎么和林易混到一块儿了?” “听说这家伙还去参加了苏府的寿宴,并且帮曹捕快破了寿宴上的案子。” “瞧不出来,他还有这能耐呐。” “我还以为这家伙只会装神弄鬼,卖点虎虎酒和狗皮膏药呢。” “那也难说,保不准那案子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走了回狗屎运而已。” 林易轻蔑一笑,踏过中堂后门的门槛。 第五门在这雾隐门里的地位,是时候该改一改了。 ...... 到得后堂,林易明显感觉到气温变低了。 空气中混杂着一些说不清的气味。 门口处有一炭火火盆。 白云舒道:“曹大人,这便是我们仵作工作的地方,您有什么想要瞧的,请您吩咐。” 曹大人便说道:“白姑娘,请你当着我和林兄弟的面,把那袁望的尸体给我们现场验一遍可好?” 白云舒点点头,说道:“仵作这行是捞阴门的活,有些规矩,还请两位遵守。” “这个自然。” “一会儿我做什么,请两位跟着做,到得袁望尸体那儿,请站在一旁,不要轻易触摸这堂里任何东西。” “明白,明白。” “请跟我来吧。” 白云舒跨过火盆,两人连忙照做。 林易一瞧这火盆,脑海里便浮现出《洗冤录》里的一句话。 《洗冤录》里提到过:“凡检尸,先令多烧苍术、皂角,方诣尸前。检毕,约三五步,令人将醋泼炭火上,行从上过,其秽气自然去矣。” 验尸前,跨火盆,验尸后,要还泼醋去秽气。 所以这屋子里的气味,是混合了苍术皂角和醋的味道。 三人来到一处验尸台的草席前。 白云舒口含姜片,脸蒙白布,将草席的铺盖掀开... ...... 第41章 仵作验尸(求推荐票、月票) 袁望尸体映入眼帘。 “咦?”曹达华惊讶一声,说道,“这袁望都死了快三天了,怎么尸体看起来并无明显的变化。我印象里,尸体不是会变僵硬吗?” 白云舒轻声回道:“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一个时辰内就会硬化,三至四个时辰身子会完全僵硬,但一天后尸体会开始逐渐软化,而在三天左右的时候,尸体会恢复原样。” “原来如此。”曹达华恍然大悟。 嗯... 和《洗冤录》上所记载的一致。 眼见白云舒就要动手,林易不禁脱口而出道:“白姑娘,你这就要动手了吗?” 白云舒回头,秀眉微皱,带着奇怪的眼神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什么问题? 戴套啊! 难道不该戴个白手套之类的东西再开始吗? 这才安全。 后转念一想,对啊,这时候或许医疗条件并不发达,恐怕这些人也没有非常高的卫生意识。 但瞧见白云舒白嫩的手,林易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就这样...空手验尸?” “喏。” 白云舒下巴一抬,眼神看向一旁。 林易看到验尸台上还摆着一个箱子。 “还有验尸箱,如果有需要的话才会打开。” “好吧,白姑娘,您请继续。” 两人没在一个节拍上... 白云舒一手将袁望尸体的下巴抬起,一手指向脖颈处,上面有一道深深的暗红色血痕。 “袁望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正吊于后堂梁上,这血痕呈暗红色,且已经散开,与袁望死亡时间对应得上,也就是袁望上吊自杀的直接证据。” “有没有可能,这袁望是被他人先杀掉,然后再立即悬于大梁之上,伪造成他自杀死亡的证据?” 白云舒摇了摇头,道:“袁望的尸体我已经上下仔细检查过了,并无明显的外伤,就连头顶和足底也没有放过。” 说完,白云舒从验尸台旁摸出一把红伞撑开,竖在台上,开始从脖颈处再次查验。 双手边触摸尸体,从上至下,口中边说道:“脖颈处有勒痕,胸部无外伤,腹部和两肋无外伤,且无骨折现象,双腿及双脚也无外伤。” “白姑娘,这红伞...莫非和民间传闻那样,有与死人通灵的功效?” 白云舒摇摇头,道:“这是错误的传言罢了,红伞验尸,其实是为了过滤阳光中的其它颜色,使尸体上的颜色更加明显,影响判断的颜色被红伞吸收了,会更容易看出伤痕。” “原来如此...”曹达华指着袁望的肚子说道,“他这肚子如此肿胀,莫非在死前吃了什么东西?” 难得曹达华如此关心袁望的尸检情况,毕竟事关他本人晚上能否安稳的入睡,必须得查个明白,不能放过任何细节。 白云舒回道:“这是腐败性腹部膨胀,在这季节一般死后两三个时辰就会逐渐出现,在死后三天最为明显,之后腹部会逐渐出现绿斑,属正常现象。” “那这头发...” 曹达华察觉到袁望躺着的草席上,头部位置有许多掉落的头发。 “这是头部血管充血的表现,也是袁望上吊自杀的证据之一,头部受到重压的人,在死后一到两天,头发会易于脱落,并会伴随腐败水泡的出现。” 根据白云舒指着的地方来看,林易的确看到了一些冒出的水泡。 曹达华不说话了,看向林易。 这时林易便开口说道:“白姑娘,你有否验过他的咽喉和腹部,如果他生前中毒昏迷,然后再缚于绳上,是否也会造成上吊自杀的假象?” 白云舒抬头赞赏的瞧了一眼林易,说道:“这个我也想过。” 伸手将旁边的验尸箱打开,往外一拉,三层各式精巧的工具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箱子的三层小盒内。 手持一根纤细如毛发的银针,轻轻刺入袁望尸体的腹部。 拔出后,除了一些污秽物,银针并未变色。 将用过的银针扔到一旁的水盆里,重新拿出一根,刺入咽喉。 拔出,依旧未变色。 “从银针穿刺的情况来看,袁望身前也并未中毒。” “会否有可能无意中吸入迷烟或被人灌进麻药?”曹达华接着问道。 白云舒也摇头道:“如若在无自主意识的情况下上吊,则下身和后门会无法控制,屎尿齐出,但这袁望的尸体并无此类症状。” “这么看来,袁望当真是自杀身亡的?” 曹达华面露疑惑,与林易四目相对。 那托梦的“冤”字又如何解释? “咳...”林易咳嗽一声,说道,“白姑娘,你这红伞验尸法,让林某开了眼界。” “不敢当。” “不过我突然想起,曾听人说过有一种验尸法,叫做蒸骨验尸法,不知白姑娘可懂这一方法,能否让曹大哥和我再开开眼界。” 白云舒眼中闪出一股复杂的神色。 “这蒸骨验尸法的确有,如林术士信不过在下,那就稍候片刻,我去准备。” “唉~~白姑娘严重了,我和林兄弟岂能不相信白姑娘的验尸技术,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任何怀疑,只是想瞧瞧仵作到底是怎么验尸的,纯属学习学习,开开眼界。” 白云舒没有回答,径直去了。 嘿,这小妞脾气还挺大。 过了一会儿,白云舒回来,还领来了两个伙计,说道:“把这尸体搬到蒸笼室,小心移动。” “是的,小姐。” 接着,向曹达华和林易说道:“两位请跟我移步蒸笼室。” 走出后堂,又穿过一院,面前有一房用泥土搭建的土屋。 土屋不高,门头很矮,林易低着头才进入屋内。 谁知一进去,居然内有乾坤。 这土屋的下面挖有地窖,而且这里的温度明显比外面高多了。 “曹大人,这蒸骨验尸法会加速尸体腐败的速度,如若用了,后面可不好再验第三次了。” 显然,白云舒是把这次验尸,当做了曹达华不信任自己的第二次验尸。 实际上,二次验尸,对于成名的仵作来说,已经是一种羞辱,更何况她还是第二阴门白龙烈的女儿,这寿霖城仵作行里的首席弟子。 曹达华脸上一红,连忙说道:“不会再有,不会再有。” ...... 伙计将袁望的尸体放入地窖土坯内的一个木排上。 股股热气从木排下升起。 曹达华和林易都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醋味。 白云舒给两人发了白布,三人全都将口鼻蒙上。 这蒸骨验尸法,一般是用酒醋置于高温的地窖里,用以蒸熏尸骨,使得淤血处血红蛋白变性,颜色加深。如果尸骨上有重伤的血迹,就会显现出来,方便仵作排查死因。 三人静静地站着,气氛有些尴尬。 屋内渐渐浮起一层雾气。 过了半晌,白云舒指着袁望的尸体说道:“两位请看...” ...... 第42章 案发现场 根据白云舒所指,林易和曹达华伸长脖子看去,那袁望的尸体并非发生明显的变化。 根据《洗冤录》所记载,这蒸骨验尸的结果可称得上盖棺定论。 如若没有外伤,也非中毒或迷药,这袁望就只剩下自杀这一种可能性。 但为何会有曹达华夜写“冤”字一事? 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疑惑。 只不过曹达华的疑惑是:这到底是咋回事? 林易的疑惑则是:为什么会是这样? 林易再次看向袁望,眼神逐渐空洞,他想要用天眼看到袁望的生前。 可惜,袁望的尸体内再无一丝神识。 林易什么也瞧不到。 ...... 天眼所见过往,需对方神识薄弱之时方可窥视。 如中邪、癫狂、昏迷、晕倒、大病、濒死等情况下,三魂之中主神的胎光暗淡,则林易的天眼放可进入对方的神识。 正常的人胎光强盛,即便是林易开了天眼,也无法随意窥视。 而死人,胎光已丢,神识全无,天眼也无用武之地。 ...... 三人出了蒸笼室。 “白姑娘的验尸手法如此高明,让我曹某人和林兄弟获益良多呐。” “没错,获益良多。” 林易也陪着夸赞了几句。 没办法,毕竟你舔着老脸,用花言巧语加上官威,迫使人家白姑娘再度验尸,这下结果并无出入,还不说两句好话,那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白云舒听了面色不改,如一波碧水,没有丝毫波澜。 到得后堂,林易和曹达华二人学着白云舒,先用粗盐和花椒煮的水洗手,杀菌清洗。 接着三人迈过用醋泼过的炭火火盆。 这袁望验尸一事,才算是有始有终。 ...... 月光阴冷,乌云绰绰。 出了门,天色已黑,林易一直默然无语。 “唉。”曹达华先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没想到,忙活半天,做了番无用功,最后结果还是自杀,真是浪费时间。” 林易抬手摇了摇,说道:“此言差矣,经过这一验,起码袁望是否自杀这一点,就可以明确了,这有助于我们推进案件的进程。用排查法,把一个个可能性去掉,剩下的那个,无论我们是否愿意相信,都必须是最终答案。” “所以我们刚才把非自杀的可能性已经完全排除了,剩下的,就只能是自杀了,这个结果和白姑娘所验的结果也是一致的。” “没错,其实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你的托梦,使得我们先入为主,以为袁望并非自杀,现在看来,这冤的源头,可能并非出于他的死因。” “林贤弟,我就知道自己不会看走眼,你说的这些推断,简直都是金玉良言呐!” “曹大哥...” “嗯?” “你有这口活,怎么不在衙门里好好使用啊,否则怎会轮得到别人提拔?” 曹达华摸了摸脑袋,苦笑道:“林兄弟,咱们不是外人,我就实说了吧,虽然我也瞧不上他们那些个人经常占百姓的便宜,但我其实在衙门里人缘还算不错,态度也很端正,单纯就是办案能力不行,现下有了林兄弟,可谓是取长补短,我的捕快生涯完整了!” “嗯...取长补短,我总算知道你为何一直没娶媳妇了。” “...” ...... “林兄弟,我们下一步怎么做?” “带我去案发地看看。” “袁望的宅子?” “嗯,现在就去。” 说干就干。 踏着月光,两人一路来到袁望的宅门前。 这既是宅子,也是铺子。 和林易的铺子相似,前面是做活的地方,后面则是休息的地方。 有曹达华在,进这宅子倒不怕惹上什么官司。 门上虽贴着封条,但这俩人向来不走寻常路。 推开窗户跳入后堂。 曹达华点上一根蜡烛,指向梁上的粗绳向林易说道:“喏,这就是袁望自杀的地方。” 林易来到绳下,天眼这么一瞧,便发现那绳子上积聚着很深的怨气。 拿出走马灯,对着绳子一照,马灯缓缓转了起来。 走马灯,灯走马... 林易通过这附带怨气的亡物看到了袁望的生前。 ...... 袁望打小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后来早早的拜入一家药铺做学徒。 由于为人踏实肯干,勤学好问,很快就青出于蓝,顺利出师。 后来自己回到这寿霖城来开了间药铺,切脉抓药,从无出错,前来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日子算是走上了正轨。 眼看着再攒两年钱,就够讨个婆娘,再生个娃,一家人就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 谁知这一天,安婶突然找上门来,说袁望开的药方有问题,自己吃了不仅没好,病情反而有加重的迹象。 袁望一听,这可不得了,别给老人家吃出问题来,连忙将药讨过去细细查看。 刚拿到药包的时候,袁望就觉得不太对劲。 这包扎的手法,并非自己平日所做。 “安婶,你这药包打开过?” 安婶立即否认。 “怎么会呢,我从你这拿了几副,只是在煎药前才会打开,平日里都放在柜子上,不曾开封。” 袁望点点头,将药包拆开,仔细一瞧,里面有一味叫地骨皮的药材少了。 这地骨皮性寒,有显著的解热作用。 原本治疗安婶病症的药材性热,加上这一味药,为的是平衡调和,但也不至于吃坏了身子。 袁望放下心来,对安婶说道:“安婶,这药包里不知为何少了一味药材,但也不至于让您的病情加重,这样,我给您把缺了的药材补上,再免费送您两副,您看可好?” 袁望抓药几年,从来不曾出错,他见安婶年纪大,也不想多做追究,于是便主动提出了有利于安婶的解决方案。 不知是因为袁望太好说话,还是安婶胃口太大,她居然一口回绝了袁望的提议。 “袁大夫,你可不能就这么打发我了呀,我这药吃错了,谁知道会出什么毛病?我呀,也不敢再吃你开的药了,这样,你赔我十两银子,我呐,再去其他大夫那儿看去。” “什么,十两?” 这钱差不多是袁望小半年才能赚到的。 而且,钱财是小,名声事大。 这要是真的坐实了自己抓错药这件事,就不仅仅是赔偿十两银子这么简单了,以后谁还敢来这里看病抓药,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招牌,可就要毁了呀。 “安婶,您别说笑了,这药包原本就已经被拆开过,而且这包扎的手法,和我们出柜的样式完全不一样。” 说罢,袁望拿出一副药包,对安婶说道:“您瞧瞧,我们这药包都是三扣,您拿来的药包是两扣,这药包出了铺子,又被打开过,您又快把这药都吃得差不多了,才回来说我这药包有问题,这不合适啊。” 安婶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大声说道:“你的意思就是我说谎,讹你来了?” ...... 第43章 五寸人心不可测 安婶的无理取闹,让老实的袁望也逐渐失去了耐心。 “安婶,您别在这胡闹,我还要做生意呢。” 这安婶原本就是个不怕事的主,要搁现在,那嗓门绝对就是架小钢炮,吵架的一把好手。 见袁望不愿接受自己的条件,便和袁望吵了起来。 好几个来抓药的看到里面这模样,都没敢进屋,在门口探着头向里望了一眼,扭头又走了。 吵了半晌,袁望心里烦躁,直接将安婶给架了出去。 这老妇讨不到便宜,就坐在药铺门口干嚎起来。 如今这年头最不缺的就是喜欢看热闹的人。 没一会儿,药铺门口就吸引了一群不明真相的闲汉闲妇。 安婶见周围看客多了,演技欲望直线飙升,愈发的手舞足蹈起来。 “哎呦,这该死的袁望哟,抓错了药不认,还欺负我这个六十岁的老妇哟,没良心的东西啊...” 也该是她倒霉,正演得兴起,突然脚下一滑,狠跌了一跤,那胳膊碰到青石板上,磕破了。 这下安婶可更气恼了,直接在地上撒泼打起了滚,那血就顺着铺子口的青石板往下流。 有些刚过来瞧热闹的人,此刻正义感立即就上来了。 有上前安慰安婶的,有指着铺子里怒骂袁望的,有到铺子里抢纱布给安婶包扎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错都是袁望惹出来的。 袁望就是一个恶人,也没有人愿意听袁望的解释。 甚至袁望还没开口说话,就已经淹没在众人的口水中。 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活闹鬼,身材都挺彪悍,上去就把袁望绑了,直接缚到了衙门。 后面跟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说是要去给安婶做证人。 很多路人听了好事人的描述,也是义愤填膺,不少人当即就加入了队伍。 那一刻,队伍里的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形象高大,正义凛然。 然后就发生了衙门断案的那一幕。 知县大人最后判袁望赔了安婶二两银子,又给了几副草药,这才让安婶作罢,平息众怒。 袁望原本以为赔了安婶,这事就过去了,谁知倒霉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一早打开门板,袁望就发现自己这铺子被人泼了污秽,阵阵恶臭熏的路人躲的远远的。 袁望无奈,只能用清水清洗,但即便这样,那恶臭还是经久不散。 就在铺子对面,几个闲妇坐在一块儿唠家长里短,没一会就说到这袁望。 “这小子呀,表面看起来老实,背地里阴着呢。” “可不是嘛,那安婶一个六十老妇他都欺负,可见其人品。” “你说发生了抓错药这种事,还不赶紧赔钱息事宁人,现下好了,闹大了吧,看谁还敢去那里抓药。” “就是,还说是安婶讹他,那他怎么最后赔了钱还道了歉?” “人品差医术就差,要我说这铺子就该早点关了。” “依我看也不能全怪他,他父母早亡,从小就没人教育,这才走上了歪路。” 一群人磕着瓜子,嚼着舌根,看似一个比一个圣人,实际一个比一个狠毒。 这唠嗑的闲妇有进有出,没多久有关袁望的闲言闲语就在这寿霖城传开了。 要说在古代最快的传播工具,这些闲妇的嘴是当仁不让的。 见有人往袁望的铺子里走,也甭管认识不认识,就有好事的闲妇上前,抓住那人的衣袖,一脸正气的问道:“您是要去这铺子里抓药呐?” 那人便茫然回道:“是啊。” “哎呀,看来你还不知道这铺子的事啊!” 那人便会疑惑的问道:“这铺子怎么啦?” 于是闲妇便把这人带到铺子对面的闲人堆里,众人又七嘴八舌、添油加醋,把袁望欺辱安婶的事给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这一说可不打紧,一桩好生意又给搅黄了。 整整三天,袁望一笔生意也没做到。 有道是麻绳专挑细处断,苦难专寻苦命人。 就在这事发生的第四天,袁望唯一的亲人,他奶奶过世了。 有人便说,这是袁望干的坏事,克死了自己的奶奶。 也有人领着小孩,专门带到袁望的铺子前,教育孩子不能做坏事,否则就会像这铺子的主人一样遭报应。 这成了压死袁望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天晚上,毫无生活希望的袁望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 灯熄马停步。 林易终于知道这“冤”字从何而来了。 打一开始,袁望就被冤枉了。 是那些自以为高尚的闲汉闲妇,用歪嘴曲说,把一个老实本分的行医人逼上了绝路。 万丈深渊终有底,五寸人心不可测。 在袁望的铺子口,那些围观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用看热闹的心态,肆无忌惮地宣泄着自己的戾气。 这些人用圣人的标准衡量别人,却用凡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任何事、说任何话根本就不顾后果。 袁望肯定是犯了错才被惩罚,这是一种成见。 可以说袁望的死,这些人都逃不了干系,都有责任。 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 ...... “林兄弟,你掏出马灯,看了半天绳子,又在这长吁短叹,到底是何缘故?” 林易刚准备开口,却突然听到前堂传来了轻微的声响。 “咚。” 轻轻的一下,然后就消失了。 林易耳朵灵敏,那曹达华当差许久,也不是吃素的。 “呼。” 曹达华立即将蜡烛吹熄。 两人站立不动,侧耳倾听。 此刻月光透过纸窗,屋里又无光亮,阴影绰绰。 “咚。” 又是一声。 曹达华立即抓住了林易的胳膊,凑过来轻声说道:“该不是袁望的鬼魂回来了吧。” 这奇怪的声音,让林易也不禁有些恻然。 鬼他倒是不怕,毕竟之前已经见过了,而且他自己是什么? 江湖术士。 一个懂法术的江湖术士。 应该是鬼怕他才对。 当下安慰曹达华道:“曹大哥,咱们不要自己吓自己,轻声,咱们悄悄摸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林易在前,曹达华断后,两人蹑手蹑脚来到后堂与前堂相通的门口,探出头去张望。 “咚。” 又是一声! 林易清晰的听出,这声音来自于前堂的药柜。 这声音应当是药柜的抽屉打开、合上发出的声响。 看起来这像是有贼人趁铺子里没人,过来偷药材来啦。 这年头药材可不便宜。 见是人非鬼,曹达华立即挺起胸膛,从后而出,越过林易,直接往那柜子处走,林易想拉都没拉住,晚了一步。 “哪里来的贼人,竟然敢来偷东西,分明没把我曹...卧槽!” ...... 第44章 冤情得雪 曹达华大叫一声向后仰倒。 “蹭。” 拔出官刀对着药柜的方向,同时向林易喊道:“林兄弟,有妖怪啊!” 林易一听有妖,左手掐诀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右手桃木剑出。 这边曹达华持刀站起来的时候,林易也已赶到。 药柜那边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紧接着,从柜子旁探出一个人头。 虽说是人头,但嘴唇外翻,嘴巴肿如香肠,想要开口说话,却无法说出人言,只能“阿巴阿巴”... 林易瞧的清楚,这哪是什么妖怪。 “曹大哥,这是人,只不过好像嘴上生了毒疮,肿胀得说不出话来。” “我靠。” 曹达华还刀入鞘,将蜡烛点起来。 有了光亮这么一照,对面的模样瞧的真切。 的确是个人,那影子老长呢。 “你是何人?” 那人指着自己的嘴,又“阿巴阿巴”起来。 曹达华瞧了那人的香肠嘴,这才想起来林易所说的,这人口舌生疮无法言语。 林易问道:“你认字吗?” 那人连忙点头。 药铺里不缺纸笔,林易到柜台上找了纸笔,递给这人,说道:“你是何人,到这里来干嘛?” 曹达华亮出腰牌,说道:“我们可是官差,你最好从实招来,否则押回巡捕司,大刑伺候。” 那人一见曹达华的腰牌,又被这么一吓,连忙先磕了两个头,然后拿起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林易和曹达华上前一瞧。 原来这厮是附近卖干货的老板,到这里来是想抓点药。 “来抓什么药?治口疮的?”林易问道。 那人连连点头。 “你只是个卖干货的,怎么知道该抓那些药材?” 那人拿过纸笔,又在纸上写了起来。 原来之前安婶来找袁望滋事的药包,就是用于治疗口疮的。 安婶吃过袁望开的药,那口疮很快就好了。 但是袁望死后的这几日,这周围不少邻居都生了这口疮的病。 满嘴起着燎泡,嘴唇像中毒一般的肿起,又痒又疼,偏又不能用手去抓,找了不少大夫看过,吃了药都没用,而且逐渐严重到话到说不出。 他们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后来得病的人一合计,发现他们都是当时帮安婶去衙门作证或者在背后嚼袁望舌根的一批人。 这批人里当然少不了安婶。 安婶拿出一方子,告诉这些人自己之前生了口疮,得亏照着袁望开的方子抓的药才好。 就这方子一亮出来,那些原本不明真相的人,立即就知道他们冤枉了袁望。 很多人立即就埋怨起了安婶,但当下毕竟治病事大。 那安婶不认识字,便将这方子交给了这个卖干货的老板。 他认字。 由于袁望的药铺被衙门封了,所以到了晚上,他才翻窗入室,照着方子来抓药。 这已经是第三回来了。 之前抓过二回药,回去众人照着方子把药煎好喝下,毒疮的症状立即就消退了。 可没过多久,这毒疮又卷土重来。 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无法根除。 其它大夫看不好,他们也没什么其它的好办法,只能继续前来抓药。 林易和曹达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两人合计了一番。 林易不停的说,曹达华不断的点头。 随后,曹达华将那人叫到跟前,吩咐他回去之后要怎么怎么做,如按照他说的做,则今晚偷药的事既往不咎,而且还会给他们发放治疗毒疮的药包。 那人一听这毒疮能治,立即点头,将事情全应承了下来,接着欢天喜地的去了。 ...... 第二天一早,衙门口可热闹了。 “咚咚咚...” 一大早便有人敲那登闻鼓。 门口站着黑压压二三十人。 “吱呀” 大门从内打开。 一帮衙役出来一瞧,门口站着一群肿着嘴巴的老百姓和一个身穿官服的捕快。 定睛一瞧这捕快,嘿,这不是曹捕快嘛。 有衙役问道:“曹大人,你带着这些人是?” 曹达华回道:“县太爷命我调查袁望自杀一案,现下已经有了结果,正要上堂禀告。” 衙役一听是来陈述案情的,连忙把门打开,将众人引到公堂上。 知县大人才刚起床,带着官帽打着哈欠,待众人上堂,把那惊堂木一拍,问道:“何人击鼓?” 昨夜那偷药材的汉子将一文书高高举起,嘴里“阿巴阿巴”,眼睛却看向曹达华。 曹达华将文书接过,递给师爷,说道:“黄大人,袁望自杀一案,下官已经调查清楚了,这是这些人写的文书,上面有各人按的手印,请大人过目。” 师爷把文书接过,交给县太爷,县太爷打开来拿眼这么一扫,立即皱眉。 文书上写的清清楚楚,那抓错药一事,皆是安婶为了讹人胡闹,而其他人所谓的当堂证据,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啪。” 惊堂木一拍,指着人群中的安婶厉声喝道:“呔,安妇人,你可知罪!” 那安婶本来还有些扭捏,但架不住同来众人的眼神和推搡,只得跪下来,重重的点了点头。 ...... 安婶与袁望一案,衙门重新作出判决,判袁望无罪,安婶则以寻隙滋事罪,被罚十五大板,还要关押收监,但鉴于其年事已高,罚其清扫街道五十日,并将之前所得的二两银钱退回。 其他相关人等,也做出处罚,所罚钱财一并用于袁望入殓支出。 虽被责罚,但这些人却纷纷跪地拜谢县太爷。 衙门外,林易将配好的药包交给众人,这些人拿了药包千恩万谢,纷纷“阿巴阿巴”,然后去了。 你还别说,林易那药包还真的有效。 那些人喝了煎熬出来的汤药,毒疮立即就退下去了,没过多久就能说话了。 不过也并非没有副作用。 那汤药煎出来是辣的,喝下去虽然毒疮立消,但实在太辣。 那些人喝完汤药,都辣得伸出舌头,大口喘气。 那一条条红红的舌头,可真够长的。 自打喝了这汤药后,这些人的毒疮再没有复发过。 林易怎么懂得治疗这毒疮的方子呢? 实际上,他们的病因压根就不是毒疮本身,而是袁望的冤情。 衙门还了袁望清白,那毒疮反复的源头也就消除了。 林易只是照着袁望原来开给安婶的方子重新配了一遍,然后在其中加入了一味叫川芎的药材。 这味药材味辛,熬制出来的煎液是辣的。 其效果是行气活血,促进淤血的消肿。 林易加入这一味药材,为的是让汤药的效果来得更快,好让那些人的毒疮早点消退,但同时又可以惩罚一下这些长舌妇和长舌汉们。 ...... 至此,袁望自杀案件已了。 袁望的冤情得以平反。 曹达华继苏府案子之后,又漂亮的完成了一件案子,在巡捕司里成了近期的红人。 而林易也并非没有收获。 他得到了一本《植物魔鉴》... ...... 第45章 植物魔鉴(求推荐票、月票、追读!) 话说将配好药材的药包分给众人后,林易回到铺子,眼前便缓缓起雾。 巍峨的须弥山浮现眼前。 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 此番景象,林易已经瞧的颇为熟悉。 但今日眼前雾气之中,有些许不同。 在那遥远的崇山峻岭之中,长出了一片茂密的绿色植被,葱葱郁郁,与之前的景象相比有非常明显的变化。 在那片绿林之上,一团暗黑色的乌云低垂盘旋在上空,偶有雷电在云层中闪过。 林易一直以为这片景色中只有须弥山和天地秤两个主角,其它的景象都只是衬托的配角,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还有一片黑云绿林想要喧宾夺主、夺人眼球。 林易使出天眼,向那方向望去,却没想那黑云绿林像是活物一般。 望远一寸,它便向远处退一寸,望远一尺,它便向远处退一尺。 端得是活见鬼了。 即便使出天眼,林易也无法近距离瞧见这片黑云绿林的真实样貌。 但当林易将天眼退回,那片葱郁的绿林和黑色的乌云,又浮现在林易的视野范围内。 真是调皮... 算了,姑且不去管它。 林易将目光投向天地秤,秤的两端各挂着一物。 秤盘上摆着袁望的生前经历,秤杆笔直水平,秤砣上挂着一本样式奇特的书册。 册封歪歪扭扭写有“植物魔鉴”四个漆黑大字。 为何说这书册样式奇特? 因为这书册乃是用树皮装订,写字的那一面异常光滑,像是打磨成纸张一般,背面则斑揦手。 你想象一下,一大包树皮,用粗粗的麻绳串起来,捆成厚厚的一本。 甚至那书册上还有长出来的小草、树枝...非常原始、自然。 当书册到手时,林易也没有想到这书册在天地秤上显得那么小,到了自己手里会那么大、那么重。 这庞然大物现在林易眼前,需要两个他才能将其合围。 那生长在书册上的草木,竟如同有生命一般,随着空气左右摆动。 林易将手靠近书册,那些小草竟也像被惊扰一般连忙后退。 过了一会,见林易伸手不动,似乎没有恶意,便又缓缓靠前,试探了几下后,接着竟如宠物粘着主人一般,聚拢在林易的手掌四周,不住的磨蹭。 这奖励有点魔性啊... 林易迫不及待的将第一页树皮翻开,立即就被其中的内容所吸引。 书册总纲中记载,这书详细记录了魔界所有植物的特性和功能,拥有该书册的人,可以祭祀自己的鲜血,召唤来自魔界的植物。 林易不禁嘀咕,怎么...这世界上还有魔界? 但转念一想,这忒娘的都有妖有鬼了,有魔不也正常? 继续向下看,更是啧啧称奇。 魔界的植物完全超脱于人类的认知。 例如幻溼草,它可不是普通的草类植物,而是一种非常凶狠的魔草类植被,通过附身,使得被附身的宿主产生幻觉,而它则依靠吸收幻觉中的恐怖和邪念生长,不死不灭。 赤火树,生长在魔界熔浆旁的石灰岩土中,非常喜欢热的东西,例如火焰、岩浆等等,诺大的树叶如芭蕉扇一般,遇到热源既会立即扑上去将热源包裹并吞食,之后只会剩下一团燃烧殆尽的灰烬。 尸芋香,一种外表看起来异常漂亮的魔界花卉,花芯会散发吸引其它生物的香气,一旦靠近则会四肢疲软,甚至会产生幻觉,最后昏倒在地,然后尸芋香的藤蔓则会将生物拖到花朵下,分泌带腐蚀性的黏液,将生物慢慢腐蚀后作为自己生长的养料。 林易睁开天眼,快速的翻阅着植物魔鉴,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已将这本奇特的来自魔界的书册阅览完毕。 这书虽好,但林易看下来发现了一点,那就是即便成为了这书的主人,也无法随心所欲的召唤魔界植物。 宿主所能召唤出来的植物是根据宿主本人的实力而定的。 实力越强,所能召唤出来的魔界植物就越强。 普通的凡人即便得到了这本书,恐怕连颗魔界的小草也召唤不到。 那魔性的东西,也会瞅瞅召唤者的资质,要是瞧你本身实力都不咋的,而是靠它们去撑场面,压根就不理你。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碳难。 多么现实的草东西。 “嗖。” 林易将这本植物魔鉴收入袖中。 ...... 最近可把林易给忙活坏了。 得到天地秤的奖励后,林易烧了一大锅水,拿出床后大桶,洗了一回热水澡。 屋外,雷声阵阵,乌云密布,不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外面风雨交加,里面热气腾腾。 林易洗得酣畅淋漓,结束后只觉浑身困乏,便上床沉沉睡去。 如千万银丝的雨滴打在石板路上,让林易睡的异常舒服。 不过由于睡觉爱蹬被子的习惯,加上内堂的窗户忘记关,凉风入室... 当林易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感冒发烧了。 这些日子是真的累着的。 对付这种病,就是要休息。 又睡了半日,林易发觉自己的眼皮都变沉了,而且脸上如火烧一般。 看起来病情并没有好转,还严重了。 这可糟糕了,得去趟药铺抓点药。 像这样的风寒,开方子难不倒术士出身的林易,但药材还是需要到药铺去抓,林易这里的铺子可没有那些东西。 刚起身,林易就听到门口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林易叹了口气,这要是事关人命的买卖,自己是做还是不做呢? 打开门,苏绣儿动人的俏脸出现在眼前。 “林大哥,你怎么啦?喝酒了吗?怎么脸这么红?” 说着就把手覆在林易的额头上。 “哎呀,林大哥,你发烧啦?” “没...没事,苏姑娘,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绣儿闪进屋里,拉着林易的袖子向内堂走去。 林易一脸懵逼,这是干嘛? 来到床前。 苏绣儿指着床上,对林易说道:“躺上去。” 林易下意识的双手环抱胸口。 “苏姑娘,你可不能趁人之危啊!” 苏绣儿脸上一红,说道:“林大哥,你说什么呢,我是要帮你把脉。” “你会把脉?” 苏绣儿点了点头,道:“现住京城的表哥小时候经常来我家,他热爱习武,我便学了些简单的包扎和把脉手法,简单的小病对我来说并不困难。” 原来是这样,早说啊,干嘛不早说,吓了我一跳。 林易按照苏绣儿的指示躺到床上,伸出右臂。 苏绣儿坐在床边,从袖口里掏出一条棉布做的带子。 见苏绣儿切脉前将这带子绑在自己的手臂上,林易不禁奇道:“苏姑娘,这是什么?” “压脉带呀。” ...... 第46章 苏绣儿把脉(10万字可宰了!) “什...什么?” 见林易瞪大了眼睛瞧向自己,苏绣儿的明眸忽闪几下,又重复了一遍。 “压脉带呀。” “咳咳...” 林易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 “林大哥,你没事吧。” 苏绣儿连忙拍了拍林易的背部。 “没...没事,你切脉吧。” “嗯...林大哥,你不要动,我来吧。” 苏绣儿俏脸微红,伸出纤细嫩手,两指搭在林易脉搏上。 这切脉之术,原本不需要带子束缚,但苏绣儿切脉水平仅为入门,所以才在胳膊上绑上带子,这样脉搏可以感受的更清晰一些。 实际上,苏绣儿的切脉技术,是小时候表哥陪着她闹着玩的,就为了满足她行医治病的念头。 苏灿对这闺女又甚是宠爱,甚至专门找了个年长的大夫教苏绣儿切脉开药。 到表哥回京城后,就无人陪苏绣儿玩这医生病人的游戏,苏绣儿便也逐渐将这兴趣放下了。 后来苏绣儿转而喜欢作诗,这就是后话了... ...... 苏绣儿双指搭在林易脉搏上,闭上眼睛,模样非常认真。 林易瞧着床边苏绣儿这副认真的模样,心里涌出几分好感。 “林大哥,你这应该是感染了风寒,我帮你去药铺抓副药,你喝下汤药很快就会好的。” 苏绣儿说完,见林易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不由得脸色微霞,扭头嗔道:“林大哥,你看什么呢?” 林易也是脸皮够厚,一副正经地说道:“没什么,就是刚才的那句压脉带,让我想起了大日小鸡真经里的箴言。” “大日小鸡真经?” “没错。”见苏绣儿一脸天真的模样,林易也不忍心继续逗她,便切换话题,说道,“真是没想到,堂堂苏家大小姐,居然还会切脉看病。” 苏绣儿被林易一夸,满脸通红,道:“爹爹常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林大哥你帮我们苏府破了这么大的案子,还救了我爷爷,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气氛逐渐旖旎起来... “林贤弟!” 曹达华一声吼,把床上的两人都给吓了一跳。 那曹达华走进屋里一瞧,两个满脸通红的孤男寡女。 虽然年逾三十依旧单身,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曹达华心里咯噔一下,这是坏了兄弟的好事啊! 当下连忙转过身子,焦急地说道:“对不起,林兄弟,苏姑娘,我不知你俩在床上...” 这林易和苏绣儿原本没什么事的,只是事出突然,被曹达华这一嗓子给吓了一跳,闹了个大红脸。 但经曹达华这么一说,那事情可就变味了,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曹大哥,莫要胡说!” 林易从床上跳下,走到曹达华身后,将他的身子扳过来,说道:“人家苏姑娘是在帮我把脉看病。” 可这生龙活虎的模样,哪像生病啊。 曹达华可不知道林易是被自己信口开河的一句胡话给气的。 这时苏绣儿也站起来,有些扭捏地说道:“林大哥,光顾着给你瞧病了,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兔汤,是家里专门负责熬汤的徐婶做的,很补,你正好生病,一会儿就喝了吧。我...我去给你抓药,煎好了差人送过来,你好好休息吧。” 说罢,来到曹达华面前,冲他点了点头,道:“曹大人,今日之事,可不能乱说哦,我和林大哥可是清清白白的。” 曹达华久混衙门,也是人精。 无论这事是真是假,这俩人毕竟是自己的贤弟和未来的弟媳啊! 可不能坏了人家名声。 立即回道:“苏小姐,我刚来,什么都不知道。” 苏绣儿低下头,又向林易嘱咐了一句:“林大哥,记得吃兔兔。” ...... 苏绣儿走后,曹达华面露奇怪的笑容,向林易步步逼近。 “好小子,竟然攀上了寿霖城首富苏家的千金大小姐,以后荣华富贵了,可别忘了哥哥我啊。” “说什么呢,苏姑娘真的是在帮我把脉。” 见林易再次否认,曹达华也不再自讨没趣。 只是他瞧见林易床头的带子,不禁拿起来拉了拉,问道:“林兄弟,这是什么?” “哎呀,苏姑娘的压脉带!” ...... 此刻苏府府前,停着一台枣红大轿。 “寿霖衙门主簿丁松,前来拜见苏伯父。” 门人将丁松迎进苏府。 苏灿亲自出来迎接。 “丁主簿亲自前来,不知有何贵干呐?” 丁松满脸堆笑,遥遥叫了声苏伯父,便从随从手里接过一方精致宝盒。 丁松亲手将宝盒打开,里面摆着一条堪比成人手掌大小的人参。 “近日苏老太爷身体有恙,小侄四处遣人搜寻,终找到这只百年人参,送与老太爷,希望他老人家身体早日康复。” 苏灿也不推辞,将宝盒接过,交于身边人手上,抬手回道:“丁主簿有心了,我替老太爷向您道个谢。” 丁松连忙推辞,说道:“伯父客气了。” 说完,左右瞧了瞧,仿佛在找人一般,嘴里问道:“苏小姐不在府上?” 苏灿向身边人问道:“小姐呢?” 那人回道:“回禀老爷,小姐亲自拎着兔汤,到雾隐门送与那林易林术士去了,此时尚未回来。” 听了这话,那丁松的脸立即就沉了下来。 苏灿听后,向丁松说道:“丁主簿,不好意思,小女现下不在府上,您找她是?” 丁松压下心中怒气,重现笑脸,说道:“回伯父,我今日到这儿来,是想邀请苏小姐一同参加三日后‘双月同天’的观赏盛会,还请伯父答应。” “这个嘛...我恐怕无法替小女拿主意,你知道我这女儿,脾气执拗,我也管不住,不如待她回来,我告诉她你来过,到时候由她自己拿主意吧。” 丁松心中不喜,但还是非常有礼貌地拱手躬身,说道:“那有劳伯父了,小侄这就不打扰您了。” ...... 走出苏府的大门,丁松瞬间换了一张脸。 前一秒还是满脸堆笑,下一秒就变成了阴沉憎恨。 “林易啊林易,我要不好好收拾你一顿,我就不叫丁松!” ...... 林易这边,苏姑娘走后,林易才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你来找我有事吗?” 曹达华立即笑的两眼眯成了一条缝,说道:“林兄弟,我们这不又破了一个案子么,何况还是一件翻供的案子,这案子破得属实精彩,所以做哥哥的专程来请你出吃酒。” 说着,将钱袋掏了出来,道:“这次我可把钱袋给带足了。” 然而看着林易此刻一副病恹恹的模样,说道:“但看你今天染病,需好好休养,我就不打扰了,改日再来看你。” ...... 傍晚时分,苏绣儿又亲自上门,看着林易把药喝下,然后连同兔汤的锅碗一并收拾好。 苏绣儿这一番心意,倒是让林易有些感动。 生病的时候,还真需要一个婆娘照顾。 将苏绣儿送出门去,门口苏府的轿子正等在门口。 苏绣儿嘱咐林易早些休息,刚要踏出门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问道:“林大哥,你三天后有空吗?” ...... 第47章 地拱耍猴 林易其实是想好好休息几天的。 最近这几趟挣的钱足够他嚯嚯大半年了。 穿越到这大虞朝的寿霖城也有大半月了,到现在都没能好好逛个街,赶个集市,听个戏,喝个茶,下个大馆子,去趟如归楼... 但毕竟受美人恩惠。 今儿苏绣儿又是切脉问诊,又是煎药送药,还送兔兔给林易吃,以及压脉带... 林易得感恩呐。 “我病好了就成。” 有了林易这句话,苏绣儿戴上面纱,欢喜的去了。 你别说,苏绣儿这药还真管用。 喝了之后出了一身汗,第二天早上起床,这病就好了。 身体轻盈,神清气爽。 当然,那大补的兔汤肯定也起到了正向的作用。 ...... 半日映山,风清气正。 林易起了个早,就到门口的面摊上吃碗大病初愈面。 “多点青菜,少点面。” 林易送上两文钱。 老头子接过,问道:“林小爷,今儿胃口不好?” 林易摇了摇头,道:“昨儿刚染了风寒,喝了药,今儿才好。” 那老头子听了回头瞅了一眼。 过了一会儿,老头子端上一碗面。 如林易交代的那样,多菜少面,只是在那面上,窝了个荷包蛋。 “吃鸡蛋有营养,对身体好。” 老头子笑着将面放到林易面前,又去招呼其他客人。 林易拿起筷子,瞅了眼老头老太,不禁想起自己过世的爷爷奶奶。 林易小时候就爱吃奶奶做的面条,里面窝上一个荷包蛋... 一口下去,蛋黄糖心四溢。 啧,这草鸡生下来的蛋,就是好吃... 当林易溜达到马蹄街闲逛的时候,老头子收拾碗筷,才发现林易在碗边又摆了两文钱。 ...... 在正午时分逛马蹄街,正是人声鼎沸、气氛热闹的时候。 各路跑江湖的,纷纷在这街上摆摊练起了手艺。 林易买了串糖葫芦,一边嚼着,一边往那地拱走。 浮生偷得半日闲,林易想要瞧瞧,神仙索那对老汉父子俩走后,地拱又出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这地方没点本事,可真盘不下来。 演得好,你留下,围观的大伙儿还给赏钱。 表演的不好,赶紧走,省得大伙儿轰你。 你不走,也成,那脸皮得和城墙一般厚,单那嘘声就能嘘死你。 林易正走着,突然衣角被人拉住,低头一瞧,嘿,上次那个卖百合花的小美女,云云。 扎着两个朝天辫,有神的大眼睛看向林易,将一个大鸭梨塞到林易手里。 “给,哥哥,谢谢您上回儿买我的花儿。” 说罢,抱着胸前一小筐梨跑开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这是又跑出来卖梨,补贴家用来着。 虽然只是简单的打过两次交道,但林易能够感觉到这个叫云云的女孩非常善良懂事。 “咯嘣。” 酸甜可口、唇齿留香。 这大鸭梨不比那仙桃好吃? 啃着梨,林易来到了地拱。 嘿,真没想到,这儿里三层外三层,竟然围满了人,那阵势,犹超过之前耍神仙索的老汉儿父子俩。 这得看看呀。 顶着老太太的白眼、彪形大汉的怒视、小俏娘们的秋波...林易终于挤到了前头。 这到底是在玩什么把戏这么吸引人呐。 一瞧不得了,原来是耍猴戏。 这属于传统民间娱乐,很接地气,老百姓们都还是蛮喜欢的。 与那老汉儿父子不同,这一回站在圈中央的,是一个胸口长毛的彪形大汉。 手里面牵着两只猴子,脖子被大汉用两条铁链锁着。 这两只猴子时而向围观的人作揖讨赏钱,时而跟着大汉的指挥进行表演,身手都非常灵活。 令人惊讶的是,这两只猴子像是能听懂人言似的,大汉都不用做手势,只是用嘴喊上这么一嗓子,两只猴子就知道该表演什么了。 没一会儿,地上就撒满了赏钱。 这时大汉就会松开铁链,让两只猴子绕着场子去捡赏钱。 这种依靠畜生讨要赏钱的方式,可比那对老汉儿父子高明多了。 不伤了面子,还能让人家心甘情愿掏出钱来。 为何心甘情愿呐? 一是那猴子表演的实在是好,二就是你要是想近距离瞧瞧这两只成精似的猴子,你就得把铜钱撒在面前那块地上,猴子就会过来了。 林易也扔了两文钱。 两只猴子窜到林易身前,抬头瞧了一眼,双手合拢,好像在作揖,还真像那么回事。 林易打眼一瞧,这两只猴子绝非凡品,两眼睛里都透着股机灵劲。 这绝对是大汉捞钱的摇钱树啊。 收了一圈钱,大汉在空地上竖起来几个大大小小的圈。 接着手持火折,吹了一下,火星飞溅,将手里的一根柴火棒点燃。 那柴火棒一头裹着杉树皮,里面夹杂着一些松树油,一点就着,而且燃烧持久。 大汉手持火把,碰一下圈,那圈子立即就燃烧起来,变成了几个大大小小的火圈。 “哇哦,猴子跳火圈,这可太精彩了。” 周围立即响起了掌声和喝彩。 两只猴子见状纷纷往后退。 那大汉使劲拉了下铁链,将两只猴子往前拽。 其中一只稍大点的猴子便站到位置上,开始一个个跳着钻过火圈。 很快,他就穿过了全部火圈,视觉效果的确非常精彩。 这趟结束,地上又是一堆赏钱。 紧接着,大汉拉了拉小猴子脖子上的铁链,那小猴子明显有些害怕,但迫于大汉的威慑,还是站在了开始的位置上。 起步,跳跃,钻圈... 小猴子动作灵活,虽有些胆怯,但动作都很到位。 眼看着再钻过最后一个小火圈就能完成整套钻火圈的动作,这小猴子却出了意外。 或许是跳的时候用力过猛,跳的有些高,那后背擦在了火圈上,烧掉了一撮猴毛。 小猴子“吱吱”的跳着直叫唤,显然烫的那下很疼。 这动作毕竟是失败了,周围的人群中发出“哎呀”的叹息声,不知道是为小猴子被烧了皮毛而叹息,还是因为小猴子没有完成动作而叹息。 总之赏钱比之前大猴子表演的时候少了一大半。 “没用的玩意儿!” 大汉扬起鞭子抽向小猴,那大猴却像保护小猴一般,拦在在小猴身前,替小猴子生生挡下了一记重鞭。 “这猴子表演不行,就得狠狠抽。” “就是就是,抽几鞭子畜生才能长记性。” 鞭子还在继续。 林易看不得这场面,退出了人群。 离开的时候,他还记得大猴子挡在小猴子身前的坚决和勇敢,眼神里透露出不屈和坚毅。 ...... 第48章 丁松来找茬 穿过地拱,林易往前没走两步,突然被一人骑着快马拦住去路。 “吁~~” 马蹄高抬,吓得林易往后连退数步。 那人身穿褐色锦衣,脚蹬黑色马靴,一脸傲气,垂首俯视林易。 “嘿,林易,真是冤家路窄啊。” 林易左右瞧了瞧,这路...挺宽呐。 搔了搔脑袋瓜,回道:“对不起,您哪位?” “嘿...我衙门主簿,丁松!” “哦~~”林易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是你,小丁丁!” “大胆!” 丁松一声怒喝,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来几个凶神恶煞的打手,瞪着林易跃跃欲试。 林易见状,倒也不慌,反而面带微笑,说道:“丁主簿,怎么,你打算以官欺民、以多欺少吗?” 不知何时,周围突然围上了一批吃瓜群众。 但鉴于丁松身旁的打手个个面色不善,所以虽然瞧着热闹,但都离得远远的。 丁松洋洋得意,说道:“对付你一个林易,还不需要我用官威来压你,这几个人不过是我的家丁护院,你拦我去路,莫不是要侵害我,他们只是保护主子罢了。” 林易闻言心中一笑,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下就看这丁松表演。 说实话,演技比起安婶还是有明显的差距。 这就是沉淀,年轻人呐,还是太急功近利。 见林易好整以暇,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丁松心里更气。 这是没把我丁松放在眼里啊! 在衙门里,仗着他是知县黄大人的亲外甥,没人敢顶撞得罪他。 在外面,那更是不得了,简直是有钱有势官二代的代言人。 “来啊,把这拦路的贼人,给我...” 话还没说完,只听一声清脆的“啪”。 林易从袖子里抽出桃木剑,对着马屁股使劲一拍。 那马顿时受惊,马脖一抬,振蹄嘶鸣,便向前飞奔。 人群立即散开一个豁口,马匹冲出人群。 家丁一见马匹受惊,这可不得了,忙喊道:“大人,你快勒马!” 丁松在马背上震颤个不停,本已手忙脚乱、心慌不已,听自家那家丁居然还敢调侃自己,也顾不得形象了,回头就是一句怒骂。 “我快乐尼玛!” 那家丁一愣,心想这主簿骑的也不是我的马呀? 丁松马匹跑远,那些家丁匆匆忙忙的追了出去。 林易轻蔑一笑,转身就要走。 谁知面前一顶红漆大轿停在不远处。 门帘掀开,走出一人,正是知县黄大人! ...... “来人呐,给我围了。” 知县一声令下,一队官兵立即抽出官刀,将林易围了起来。 这形势,顿时凶险异常。 “你是...苏老大寿上作诗赢绣帕那小子是吧,说吧,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欺负丁主簿?” 林易一听,乖乖,这像话吗? 丁松带着一群家丁围着我一个人,你说我欺负他? 这要是搁其他人,林易非得上去抽他一大嘴巴不可。 但眼前这人非同寻常,那可是地方的父母官呀。 林易迈出一步,不卑不亢,拱手说道:“回知县大人,草民叫林易,刚才的事情,想必您也都看到了,我并没有欺负丁主簿,是他骑着马拦在我面前,还说我挡了他的道,我便把这道让出来给他走,这周围的人都可以作证。” 知县大人一听,递了个眼神出去。 一名官兵亮着明晃晃的刀,向旁边站着的人群厉声喝道:“喂,你们都听到这小子的话了,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不知道不知道。” 围观的人连连摆手。 嘿。 林易瞧着这伙人。 当初那些看热闹的瞅着袁望的事一个个义愤填膺、颠倒黑白,遇到这县太爷就不敢仗义执言、说明真相啦! 县太爷见无人开口,便向林易说道:“林易,你可有话说,如若没有...” “我有!” 林易知道,可不能让你把话说下去。 那县太爷微微皱眉,道:“你还有何话可说。” “这个...”林易胡诌道,“就在刚才,我感觉到马儿内心强烈的呼唤,它在跟我说,我要奔驰,我要奔驰,所以我便让开道,让丁主簿好走,同时帮马儿一把。” “胡言乱语!”县太爷先是一喝,接着眼珠一转,问道,“莫非你懂得观心之术?” 观心术? 这林易哪儿懂啊。 那祝由图录上也没记过这条法术呀。 但林易知道,这舅甥俩,分明是来找茬子来了。 当下回道:“没错,我能看透那匹马儿的心思,所以才知道它心里想什么。” “舅舅,你莫听他胡说!” 丁松的声音响起。 这人的马匹已经被家丁拉住,现下赶了回来,但仍有些惊魂未定。 那丁松从马背上翻下,腿还有些软,一个趔趄险些摔倒,被家丁扶住,好一会儿才缓缓站直身子,对黄知县说道:“舅舅,这世上哪有什么观心之术,就连京城的钦天监、缉巧司、术研院里,也从没听说过有人懂得观心之术。” “丁主簿,你不相信,却并不代表他不存在。” “嘿,你还敢狡辩,刚才明明是你...” 没等丁松说完,黄知县抬手打断了他的话,向林易问道:“你若能看透马的心思,那亦能看透我的心思咯?” 林易不紧不慢的回道:“畜生的心思单纯,看起来尚且费劲,人心难测,想要看透可不容易。” 那丁松一听林易这话,知道这家伙是畏难了,挑衅似地说道:“什么人心难测,我看你就是没这个本事,分明是找借口,我告诉你,你要是说不清楚,刚才拍我马屁一事,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说完袖子一甩,斜睨林易。 这时黄知县开口道:“林易,别说我以大欺小,没给你机会,就我带的这群官兵里,你可知道我此刻想的是谁的名字?” 林易瞧了一眼,大概有二十人的模样。 脸上面露难色,心里却是一喜。 别的不敢说,这个稳赢! “怎么,这么快就要认输啊?你可太令我失望了。”丁松终于抓住机会一吐心中的怨气了。 在这寿霖城,还没有什么是他想要而不可得的。 当然...还是有几样的。 林易如今就是他得到苏绣儿最大的拦路虎。 林易不理丁松,向黄知县拱手说道:“知县大人,您是这寿霖城百姓的父母官,说话一言九鼎,想必不会说谎。” 黄知县连忙回道:“那当然。” “如此,请记得您刚才所记之人的名字,草民愿意将这人找出来。” 听到这话,周围发出一片惊叹声。 那黄知县和丁主簿也是面露惊讶。 没有想到,居然有人真的懂观心之术! ...... 第49章 观心之术 “黄大人,这观心之术需得您配合我,要知看透人心本就困难,但为了自证清白,我才斗胆一试。” 见林易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丁松都呆了。 “怎...怎么,这世上难道真有观心之术?” 黄知县虽然护犊子,但也是个明事理的人。 听林易居然懂观心之术,这还了得,那绝对是个人才呐! “林易,你要本官如何配合你?” 林易道:“一会儿我问您几个问题,您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即可,点头代表是,摇头代表否。” 黄知县心想:“这名字只有我知道,至于人嘛,你也对不上,就算我把名字告诉这小子,他也不一定能找到对应的人。” 便点点头,说道:“本官应了你的要求,但林易,本官可提醒你,如果你敢戏弄本官,本官可不会饶了你。” 林易点了点头,便开始招呼官兵排队。 此时围观看热闹的人群越聚越多。 那丁松见林易要当众展现本事,不禁心中有些慌乱。 这小子,要是敢装神弄鬼,一定要好好治他。 但如若他真的懂观心之术... 不由得烦躁起来。 林易将跟着黄知县而来的官兵和师爷共二十一人,分成三组站立。 指着左边一组七人,向黄知县问道:“大人,您刚才所想之人,在这群人里吗?” 黄知县摇了摇头。 接着,林易指向中间一组七人,问道:“大人,在这群人里吗?” 黄知县又摇了摇头。 林易让二十一人重新排队,再次分成三组。 又指着左边一组七人,向黄知县问道:“大人,在这群人里吗?” 黄知县点了点头。 这次,林易没有问第二组和第三组,而是直接让二十一人听从自己的指令再次重新排队,然后一组七人,又分成了三组。 周围的人一直在窃窃私语。 “这是在干嘛呀?” “搞不明白。” “这是在碰运气吧,但一组有七个人,机会却只有一次,如若失败了,那可是戏弄朝廷命官,有可能要砍头的呀。” “哎呦喂,我可真替这年轻人捏了把汗。” “你说他真懂观心的法术吗?” “这我哪晓得啊,但依我看呀,这观心之术,世上恐怕可不存在呀。” 听着周围乱糟糟的议论之声,丁松杵在那儿站不住了。 “喂,林易,你这是要摆弄到什么时候啊?咱们知县大人可没空一直陪着你打哑谜,你干脆一个个的拎着他们,问大人是不是这个人得了。” 这边林易刚把三组人的队伍分好,听到丁松的话,淡然回道:“别急,这是最后一次了。” 听林易这么说,周围的嘈杂声立即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想瞧瞧林易是怎么用观心之术,把人给找出来的。 这一回,林易指到第二组,黄知县又点头了。 “嗖。” 桃木剑从袖口飞出,一张符篆插在剑头,呼的燃烧起来。 “哟哟哟,这是在做法啦?” “这是在使那观心之术呐!” “嘘,别打扰人家高人做法。” 瞧林易这一板一眼的架势,丁松不禁紧张的咽了口口水。 林易装神弄鬼般舞了会剑,然后收剑入袖,那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倒是让黄知县内心有一丝害怕。 林易走到队伍中,将一人领了出来,带到黄知县面前,说道:“大人,您心中所想的,就是这个人吧?” “唔~~” 围观的人纷纷踮足探首,想要听县太爷如何回答。 那黄知县眼睛瞪的老大,指着林易,嘴里结巴道:“你...你你...” 丁松一瞧,心想这肯定是错了呀。 看把我老舅给气的! 当下大步走过去,站在黄知县身前,对林易说道:“嘿,你小子这回可要认罚了吧,你...” 话没说完,被黄知县从身后一把搂到一边去了。 “没大没小,一边待着去,别打扰了舅舅和林高人聊天的雅兴!” 丁松:_(|3」∠)_ 黄知县上前一手握住林易的手,笑呵呵地说道:“哎呀,林高人呀,你是如何知道我心中所想的?不瞒你说,我刚才想的,还真是你领来的这个人。” 一听知县大人的话,周围的吃瓜群众立即就沸腾了。 这个林易,竟然真的懂观心之术! 那黄知县只是心中一想,而且林易还不认识这人,竟然就把人给找出来了,这不是观心之术还能是啥? “哎呀,这是高人呐。” “听说这人叫林易啊,莫不是之前在苏府寿宴上以诗文赢得苏家小姐绣帕的年轻人?” “这可真是没有想到,不仅文采好,还懂得法术。” “据说好像是雾隐门的人。” “怪不得,那地方的人都邪门着呢。” “我倒是觉得这小伙子眉清目秀,和苏家小姐倒是一对璧人。” 听到这句话,丁松是忍无可忍了。 “喂,你说什么呢?我警告你不要乱说,说不定刚才那人只是林易蒙的而已,还有苏家小姐,那是你能叫...” “啪。” 话又没说完,黄知县一巴掌扇到丁松的脑瓜上。 “瞎吵吵啥呢,没看见我和林高人在商谈高雅之事吗,给我小声点。” “是是是。” 丁松先是低眉点头,接着冷眼看向林易。 ...... 瞧着丁松这副模样,林易心里不禁好笑。 黄知县似是换了个人,对林易的态度瞬间变得亲密无间。 “林高人,你这观心之术,可有什么学习的窍门啊?” 黄知县此刻心想,这要是能把这法术给学过来,往后在官场之上,那还不得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呀。 更重要的是,这两天京城里的霜儿姑娘驾临寿霖城的如归楼来啦。 这霜儿姑娘可是京城里的清倌大红人,全名柳茹霜,人称霜儿姑娘,容貌绝色,犹如天仙下凡,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据说背景还很硬,就连京城里的大官想要见她,也必须得她点头才行。 有那户部侍郎孙越想要用强,被一帮穿黄马褂的人把一根小手指给剁了,从此无人再敢放肆。 想听她弹奏一曲,那更是要天时地利人和,可谓难上加难。 到了这寿霖城,就在如归楼摆上了一个对子,对上了对子,方才有缘一见。 这越是有挑战性的东西,就越是有人想要征服。 但如今两天过去了,依然没有一个人能将这对子对上。 黄知县自然也在仰慕霜儿姑娘的队伍之中,只可惜自知那副对子对不上来。 如今有一位懂观心之术的高人就在自己面前,这要是学了这观心之术,瞧一瞧霜儿姑娘心中所想,说不定就可以对出这对子,亦或者投其所好,或许能让霜儿姑娘额外开恩,见上一面。 ...... 第50章 这俩木瓜送你 一听黄知县这口风,林易就知道这厮想要做什么。 走官场的,拥有这观心之术,飞黄腾达,加官进爵,那还不是指日可待嘛。 “回禀大人,这观心之术想要修炼,那不也难。” 一听林易这话有戏,黄知县可开心坏了,连忙凑近低声问道:“怎么个练法?” “只需找一无人骚扰的清净之地,一切饮食戒除油荤,然后由我传功法,修行十年,或有小成。” “...”黄知县懵了。 怎么练啥法术,动不动就是十年起啊。 别说十年了,单是戒油荤,这就不可能啊。 在衙门里哪天不是大鱼大肉,让他不沾油荤,那还不如杀了他。 何况人家这县太爷做的好好的,突然去修功法十年,回来还有混头吗? 罢了罢了。 “这...林高人,我黄某人实际上有一事相求。” 听黄知县转换话题,林易这才松了口气。 这要是真的应承下来,林易还真不知道怎么往下圆。 刚才之所以能够猜到黄知县心中所想,完全得益于林易在上一世玩过二十一张纸牌这个魔术,然后变化了一下,用在了这猜人上。 他哪会什么观心之术啊。 “大人言重了,有何事但说无妨。” 那黄知县向周围瞧了几眼,发现围观者甚多,便吩咐道:“把人都散了。” 那群官兵立即开始驱赶人群。 “都散了,都散了吧。” 没一会儿,那些吃瓜群众就消失一空。 不过虽然人群都散了,但林易依然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传说。 “这雾隐门的林易可真厉害呀,居然懂观心之术。” “怪不得能帮官府把那苏府的案子给破了。” “听说前些日子,还帮助王家治好了他们家少爷的怪病。” “是吗?没想到这江湖术士还真有两下子呐。” ...... 待人群散后,黄知县向林易说道:“林高人,借一步说话。” 林易跟着黄知县来到轿子旁边。 “是这样的,明儿下午,我想请林高人陪我到如归楼一趟。” 如归楼? 那不是这里最出名的青楼吗? 县太爷带我去那种地方干嘛? 见林易略带惊讶的表情,黄知县脸上微微一红,说道:“是这样,京城来了位清倌人,名叫霜儿姑娘,这位姑娘可是位大红人,听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性格有些古怪,想见一面可不容易,我见林高人懂观心之术,所以想请你一同前去,共同进退。当然,只为艺术熏陶,别无他求。” 乖乖,怪不得换了一副嘴脸,原来是盯上我这观心之术了。 但我其实不会这法术啊... 林易想到这里,连忙说道:“回大人,这观心之术,其实并非正常法术,施术的效果也是因人而异的。我刚才之所以能够猜出大人心中所想,是因为大人清廉正直、刚正不阿、心胸坦荡、光明磊落,所以观心之术才能成功,但如若遇到阴险狡诈、居心险恶、心思缜密、鬼蜮心肠之人,则恐难成功。” 听了林易这一说,那黄知县顿时觉得眼前之人无比讨人欢喜,比自己那外甥可强多了。 “唉,林高人不必谦虚,这样吧,明儿你与我同去,无论成或不成,本官都不会怪你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易还能推辞吗? “既然如此,那草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好,好!” 这时丁松突然来到黄知县身边,说道:“舅舅,你当真要请这厮...” “怎么说话呢?” “咳...”丁松清了清嗓子,又说道,“当真要请林易去如归楼吗?” “这个当然,本官清廉正直、刚正不阿、心胸坦荡、光明磊落,当然一言九鼎、言而有信了。”黄知县摸着胡子笑道。 丁松是无言了,但林易却开口了。 “黄大人,我和丁主簿之间怕是有些误会,为了不影响大人去如归楼的雅兴,我希望明儿下午我去的话,这位丁主簿就不要去了吧。” “什么?”听到这话,丁松气的差点跳起来,指着林易说道,“林易,你别太过分了!我还没有找你刚才吓我马匹之事,你居然胆敢如此!” 说完,丁松看向黄知县,那意思不言而喻。 舅舅,你得帮外甥出头啊! 黄知县略微点头,拍了拍丁松的胳膊,对林易说道:“林高人,就按你说的办。” “舅舅...你...” “在外面,别喊我舅舅,叫大人。还有,你与林高人之间的误会,就此作罢,从今往后,不得再找林高人的麻烦。据巡捕司上报,林高人最近可是协助曹捕快一同破了苏府的案子,可谓我衙门里最需要的人才,你可不要再依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否则做舅舅的也绝不容情,你知道了吗?” 丁松瞧了林易一眼,终于低下了头,道:“是,我知道了。” “大人,我还有一个请求,不知我是否可以带两个人同行。” “是哪两人呐?” “都是您衙门里的人,曹达华曹捕快和多隆多主簿。” “哦?曹达华与你一同办过案子,我是知道的,那多主簿你也认识?” “大人,不瞒您说,多主簿在苏府的寿宴上,曾与我比邻而坐,也算相识。” “好,应了你。” “谢大人!” “那咱们可就说定了啊,明儿下午,我派轿子去接你。” “草民恭候。” ...... 那黄知县和林易约好,也没理睬丁松,上了轿子就走了。 丁松如丧家之犬一般,灰溜溜的骑着马跑了,再也不敢望林易一眼。 林易则拍了拍胸脯。 今儿真是艰险,不过好在峰回路转,逢凶化吉,还做成了一件好事。 曹达华毕竟是林易的伙伴,让他多在县太爷面前露脸,说不定就能接触到难度更高的案子,这样自己也可以得到更丰厚的奖励。 至于多隆,林易觉得这人还算不错,有心结识,这样在衙门里也算有一武一文两个伙伴,以后自己在寿霖城里各方面做起事来也能行个方便。 ...... 回铺子的路上,林易看到路边的瓜农正在卖瓜,便走上前去。 “这瓜新鲜吗?” “客官,包熟,都是今儿刚摘的,这个季节吃,正是时候呢。” “给我来两个,可要挑好的啊。” “客官放心吧。” ...... 天色微暗,日落月升。 林易的铺子口停着一盏大红轿子。 林易来到门口,那轿子的门帘打开。 “林大哥,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病好些了吗?” 林易见苏绣儿一手拎着汤药,一手拎着兔汤,心里有些感动。 有人记挂自己的感觉真好。 没有回苏绣儿的话,林易举起手里的两个木瓜,对苏绣儿说道:“苏姑娘,这俩木瓜送你。” ...... 第51章 如归楼(求票票、打赏!) “木瓜?这是什么瓜,我好像...没怎么听说过。” “你不吃这玩意儿?” “嗯...”苏绣儿侧着头想了想,回道,“西瓜、冬瓜、南瓜我常吃,这木瓜嘛,倒是没有什么印象。” “这就对了!” 怪不得对a呢。 林易这一嗓有点响亮,让苏绣儿不禁问道:“林大哥,什么对了?” “没什么,苏姑娘,这木瓜你拿着,一定要常吃,以后就让你们家厨子多做这个给你吃,绝对有好处!” “好,林大哥,你送的我一定吃,一会儿回去就让徐婶拿去煲汤,她对食材这些东西可懂了,没有徐婶不会做的。” 林易忙说道:“不一定要煲汤,做个木瓜雪梨、木瓜燕窝什么的,都不错。” “好的。”苏绣儿乖巧的点了点头,向后招手,有仆人立即过来将两个木瓜接过收好。 接着,苏绣儿将煎好的汤药和熬好的兔汤递给林易,关心地说道:“林大哥,我看你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汤药你再喝一副,巩固一下,明儿应该就不需要了。还有这兔汤,你也喝了吧,对你的身体有帮助。” 林易也不推辞,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番好意,欣赏接受了。 “谢了,苏姑娘,时候也不早了,你赶紧回去用晚膳吧。” “嗯。”苏绣儿转身,回首道,“那林大哥,我回去啦,赶明儿再来拿碗筷。” 这是想要多和自己亲近亲近的意思呐,林易也不好多说什么。 上轿前,苏绣儿又回头对着林易一望,眉眼带笑,那双眼睛笑起来就像一对漂亮的月牙儿。 糟糕... 是心动的感觉... ...... 第二天中午,林易正躺在门口的躺椅上把玩着手里的异兽蛋。 这躺椅制作可精致着呢,是林易在鱼嘴街淘来的。 这鱼嘴街是什么地方啊? 花鸟虫鱼、古玩明器的场所。 为何叫鱼嘴街呐? 因为这街的造型就像一条鱼,鱼嘴窄,鱼肚宽。 易进难出。 含有招财纳福、财源长久之意。 在这里做买卖的,大都是见识过大场面的。 像这乱世,能有闲钱来买花鸟虫鱼的,那得是什么人呐? 更别说古玩明器了,这可不是普通老百姓玩得起的东西。 你问林易到那儿干嘛去啦? 林易不是去鼓弄这些玩意儿的,他是去淘宝来着。 全城最大的二手买卖市场,也在这地儿。 林易抽着空,在那儿淘了件躺椅。 红木精制而成,木质细密坚硬,包浆自然莹润,造型简洁古朴,牙板雕花蝶纹,色泽幽静沉寂。 一两二钱银子,不亏。 ...... 好容易悠闲一阵,林易捧着异兽蛋对着阳光,啧啧称奇。 这蛋在太阳的照射下,竟然逐渐呈现出透明的模样。 那蛋里充满着一团黑色的气体,在蛋壳内部来回飘荡。 这怕不是要孵出一个恶魔吧。 正全神贯注着呢,旁边突然一嗓子,吓得林易差点失手把蛋给打碎咯。 “林贤弟!” 林易好不容易将蛋接住,“嗖”得藏进袖子里。 “哎呀,林贤弟,刚看什么呢?” “没...没什么。曹大哥你怎么来了?” “嘿嘿。”曹达华搓了搓手,坐在林易躺椅的一角,笑呵呵地说道,“我得好好感谢贤弟啊,如果不是你有心,我哪有机会和县太爷一起去嫖...” “嗯?” “额...呸!一起去陶冶情操呢。” “嗯...曹大哥,别贤弟贤弟的叫唤了,还是林兄弟更顺耳一些。” “好,好,就依林兄弟的。”曹达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原地转了个圈,道,“林兄弟,怎么样?我这一身便服平日里可不常穿,一般出去约会的时候才会换上,今儿可是个大日子,我早上就拿出来把衣服挂着,唯恐起了褶子。” 曹达华这番重视,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如归楼是一般人想去就能去的? 普通人一年的银钱也不够在那里逍遥几日,就算是城里的有钱人,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 曹达华一个月几两碎银,就算每月只去上一两次,剩下的日子也只能天天喝西北风了。 这次有县太爷带队,那钱自然是省下来了,能不开心吗? 其次,此前一直郁郁不得志的曹达华最近刚破了两件案子,这时候在县太爷面前晃悠晃悠,增加点印象,升官当捕头就指日可待了。 最后,那可是在京城里都名声在外的霜儿姑娘! 还是个清倌人。 这要是能做第一个入幕之宾... 三十年的老茧...啊不是,磨练... 都只是一种历练罢了! 当然,这只是曹达华自己一厢情愿的奢望。 林易瞧见曹达华如此重视,觉得自己这片心意没有白费。 “不错啊,曹大哥,看起来人模人样的。” 人模人样? 就在曹达华还在琢磨“人模人样”这个词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的时候,又有人来了。 “嗨...” 林易闻声一瞧,嘿,多隆! 林易这小铺子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哎呀,林兄弟,我们又见面了,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多隆兄。”林易从躺椅上站起来,亲切地扶住多隆的手臂,道,“你可真不厚道啊,在苏府寿宴上,也不提醒老弟那丁松是知县大人的外甥,害得我昨儿差点被暗算了。” “林兄弟,你瞧你说的是哪里话。如果我告诉了你,那岂会有你当街使出观心之术的壮举,让人人都为你竖起拇指称赞?” 多隆这厮...貌似总是出状况,但听他解释,似乎获益的都是林易。 上次在寿宴上也是,卡着骨头引起了丁松的注意,结果让林易不得不出面赢了绣帕,也被他说成是做了一件美事。 “嘿,好话都让你给说了。” “那必须的呀,说不定我多隆就是你林兄弟的福星呢。” 说罢,多隆又向林易鞠了一躬,道:“无论如何,还是要感谢林兄弟没有忘记我多隆,在县太爷那儿提了我的名字,真是令我无比感动。” ...... 曹达华和多隆早就认识。 同是衙门冷落人,惺惺相惜老相识。 这三人聚到一块,聊起天来竟然还颇为投缘,谈天说地,相见恨晚。 尤其是那多隆,外表看起来挺老实的,但一谈起如归楼来,竟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给林易恶补了一把青楼知识。 多隆道:“你们俩可知,即便是这青楼,那也要分个三六九等。” 曹达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问道:“怎么个说法?” “一般一二等的青楼,名字颇为文雅,以‘院’、‘馆’、‘阁’为主,而三四等的青楼,多以‘室’、‘班’、‘楼’、‘店’、‘下处’命名。” 曹达华眉毛一挑,道:“多隆兄,这不对呀,那如归楼可是咱们城里数一数二的青楼,按照你这么划分,岂不是成了三四等的青楼了吗?” 多隆似是早有准备,笑着说道:“嗨,曹兄弟,你是不知,这如归楼的名字,可是有说法的!” ...... 第52章 为了寿霖城男人们的脸面 见林易和曹达华一副认真洗耳恭听的模样,多隆清了清嗓子,正经说道:“这如归楼原名其实叫做如归阁,曾经有一位来自大梁的客人,作了一句‘南开朱门如归楼,玉栏仙杏压枝红’的诗句,后来听闻那位客人是咱们豫州知府大人的儿子,还在京城里当官,这可了不得,于是这如归阁的老板便将名字改成了如归楼,这个故事也在整个寿霖城传开了。” 林易接口道:“由于有知府大人和京城官员的名声,所以如归楼这档次也就起来了,名声日盛,逐渐成为了寿霖城的第一青楼,我说的没错吧。” “林兄弟,高啊,一语道破天机。” “行啦,多隆兄,有这嘴皮子,留着给县太爷拍马屁吧。” 多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这时,曹达华开口问道:“所以为什么要把如归阁改为如归楼啊?” “...” ...... 酉时,四名轿夫扛着一顶枣红大轿来接林易。 林易掀开门帘一瞧。 哎呦,只能坐一个人。 林易回头瞧了瞧,显然曹达华和多隆也都看见了。 曹达华立马说道:“林兄弟,你请上轿,今儿这趟,我和多隆兄弟给你做引路的左右护卫。” 多隆也立即跟着说道:“没错,林兄弟,我和曹兄能够参加今天的宴席,完全是林兄弟的功劳,今儿就由我们两位哥哥给你开道吧!” ...... 轿子从林易那铺子口,向如归楼进发。 往马蹄街的那条小路太窄,轿子走不得,所以要走途经其它四门的另一条路。 林易坐在轿内,轿子前面,左边多隆,右边曹达华,一行浩浩荡荡。 这可真是够新奇的。 官轿坐的不是官,是个雾隐门的术士。 前面还有一文一武两名官爷开道。 这阵势够唬人的。 那四门的门人都拥到门口来瞧。 “嘿,真是奇了,居然有官轿来接那个雾隐门的小术士。” “你不知道啊,前些天这林易在县太爷面前露了一手,被县太爷赏识啦。” “我去,那不是曹捕快嘛。” “还有多隆多主簿。” “他们竟然给林易开道!” “他们这是干什么去啊?” “听说是县太爷请林易到如归楼那吃酒。” “真的假的,林易居然这么有面儿?” 路过第二阴门的时候,白云舒站在门口瞧了几眼,听见“如归楼”三个字,轻蔑地闷哼了一声,转身进屋了。 ...... 一路上,林易这轿子可是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轿子里坐的是县太爷呢。 可不是嘛。 那开道的都是捕快和主簿了,里面还不得坐个大官呐。 到了如归楼,林易掀开门帘。 嚯。 一股浓重的胭脂气息迎面扑来。 轻薄衣衫、烈焰红唇、白嫩大腿... 可谓富可用其道,穷可观其貌。 这里毕竟是温柔乡,挺正常。 不过有的姑娘脸上满面春风,心却已是荒草雪原,寸草不生。 县太爷早有吩咐,林易一到,便由老鸨照顾着,躲过层层妖精的魔爪,一路护送到大厅的雅座。 林易走在前头,曹达华和多隆跟随其后。 遥遥看见林易,黄知县就站起身来,大声说道:“林高人,你来啦,来来来,坐我旁边。” 林易坐到了黄知县右手边,接着是曹达华和多隆。 黄知县的左手边,坐着师爷和捕头秦冲。 六人坐定,酒水果食便摆了满桌。 众人先吃了会酒,闲聊了几句,期间曹达华和多隆频频举杯。 这种场合,对于他们来说可不常见。 没一会儿,黄知县便按捺不住了,引出了此次出征如归楼的主题。 “林高人,您瞧那儿。” 说着,指向了挂在大厅二楼栏杆上的一副对联。 “这就是霜儿姑娘来这如归楼后放的对子,至今也无人能够对出来。您有观心之术,不知是否可以洞悉这霜儿姑娘的心思,把这对子给对出来。” 林易打眼望去,其实他一进这大厅就瞧见了这副对子。 不得不说,这对子的水平可够高的,即便是对于上一世文学素养很高的林易来说,也有些难度。 上联写的是:百本书卷,月月阅阅,阅出世家百代。 这是一个很难的同音联。 这上联又分三句,中间同音,前后还要能关联的上。 单从出对子的水平来看,这霜儿姑娘就不是一般人,看来除了琴棋书画,文采也是一流。 林易先回了县太爷。 “大人,我之前说过,观心之术讲究对象,在这种地方的女子,心思可都不单纯,想要看透并不容易,何况在下根本就没见过霜儿姑娘,更别谈使这观心之术了。” 听林易这么说,那县太爷就像一个放了气的皮球一样,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垮了。 “不过...这对子嘛,也并非对不上来。” 林易这句话,可把县太爷旁边的师爷给惊住了。 这是正常人能对出来的对子? 我堂堂科举经魁,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 没想到这林易居然能对上来。 转念一想,对啊,林易是雾隐门的人,本就不是正常人。 想到这里,心里稍安。 ...... 见自家兄弟要出风头,曹达华立即喊道:“喂,咱们这里要对那对子!” 曹达华做了这么多年捕快,又是单身汉,底气强盛,那声音何其响亮啊,整个大厅都听到了。 姑娘们都忘记卖弄风骚了,全都往林易这一桌瞧来。 当这桌瞬间备受瞩目的时候,那县太爷也感到与有荣焉。 被关注的感觉真好... “林易呐,你就把那对子给对了吧。” 毕竟是县太爷,还是要摆摆谱的。 听有人要对对子,立即有龟公摆出纸墨,放在大厅正中央的桌子上。 二楼一间厢房的门帘微微晃动。 在众人的注视下,林易一边看着匾额上的对联,一边嘴巴默念。 走到桌前,拿起毛笔,挥毫泼墨,写出下联:一枚铜钱,番番翻翻,翻成家财万贯。 那师爷探头读了一遍,叹为观止,立即叫了一声好。 师爷都叫好,县太爷立即会意,这对子是对上了! 这时有位侍女从二楼的一个厢房推帘出来,走下楼梯。 那老鸨和龟公就一直瞧着这位侍女。 林易猜想,这位应该就是霜儿姑娘的贴身丫鬟。 但见这侍女容貌端秀,身材婀娜,丫鬟尚且如此,主人就更不必说了。 侍女来到大厅,拿起对子读了两遍,向林易赞了句:“对的好。” 一听这话,整个大厅的气氛立即变得不一样了。 三天! 整整三天! 寿霖城男人们的脸被狠抽了三天呐! 这对子没人能对上。 但现在林易对上了。 这下终于把失去的面儿给找回来了! “不过...” 一听侍女这话,所有人的心又跟着纠结起来。 侍女面露微笑,说道:“我家主人说了,你这对子太过俗气,想要请你再做一联,同样能与这上联对得上。” ...... 第53章 越漂亮的女人越不能相信 听到侍女这话,现场立即就响起了嘘声。 尤其是曹达华和多隆,嘘的最为响亮。 “喂,你们说话可不能不算数啊,对上了就是对上了,怎么还要再做一联?”曹达华大声抗议。 “没错,这对联想要对上本就困难,现在又要求林兄弟立即再做一联,意境还要比之前的更高,试问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多隆也助腔道。 “如此,便请回吧。”侍女也不多话,转身要走。 “等等。” 侍女停住,看向林易。 林易眉头紧锁,看着对子,似在思考。 “喂。”多隆碰了曹达华的胳膊,说道,“我说林兄弟对不上,五钱,赌不赌。” “好啊!我说他对得上。” 坐在桌子对面的秦冲见状低哼一声:“陋习。” 谁知话音刚落,县太爷和师爷也加入了下注的行列。 秦冲:“...” 黄知县压林易对得上。 人是他叫的,自然对高人有信心。 师爷压的则是林易对不上。 这第一对已经足够令人绞尽脑汁了,还想来第二对,意境还要高,这在师爷眼里那根本已经不是人能做的事儿了。 这摆明呐,就是霜儿姑娘想让他们知难而退。 ...... 就当这厅里的绝大多数人认为林易对不上的时候,林易突然动笔了。 “不会吧,林兄弟真能对上来。”多隆惊讶道。 这文采那可比这些个师爷、主簿强多了。 林易拿起毛笔,一气呵成,写下一联:半点朱墨,连连涟涟,涟出万里江山。 师爷见了这对子差点晕倒。 这还是人吗,简直是书中仙呐! 就这两副对子,师爷就敢相信,如若这林易能够考功名,必能高中,进那金銮殿面见圣上。 “哎呀,这副对子对的好啊。”多隆忍不住赞道,“豪气万千,恢弘磅礴,真是好!” 曹达华没关心这对子,就向多隆问了一句话:“我是不是赢啦,赢了的话快把那银钱给我。” 县太爷这文采不敌师爷的人,也觉得这第二对对的很好,站起来为林易鼓起了掌。 一时间,如归楼里掌声雷同,口哨声此起彼伏。 有些大胆的俏娘们纷纷向林易眉目传情,暗送秋波。 那侍女将对子读了两遍,态度变得恭敬,对林易说道:“公子请稍后,我去回禀主人。” 回到厢房,须臾推帘而出,道:“霜儿姑娘有请林公子上楼一叙。” 一听这话,现场的气氛立即热闹了起来,许多爷们顿时觉得嘴里的酒不香了,怀里的美人儿不漂亮了,兔兔的手感不好了... 县太爷的表情也变得不太自然。 没等他人开口,林易立即回道:“这位姑娘,我代表的是我们桌上六人,如若霜儿姑娘肯屈尊相见,我六人愿一同前往,欣赏霜儿姑娘的技艺,但若只有我一人,则大可不必了。” 林易这心思何其缜密,怎么会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得罪了这寿霖城的父母官和同行的弟兄们呢。 侍女又回屋子,片刻后出来说道:“请林公子及同来的贵客,一起上来吧。” “唔...” 现场一片羡艳的声音。 县太爷哈哈大笑而起。 自己果然慧眼识人,这林易可堪大用! 林易请县太爷先行,其余人则跟在林易身后,在众人的注视下,缓缓走上二楼。 厅里,立即有人将牌匾撤下。 根据这霜儿姑娘的规矩,到得一城,只见一回,不出几日便将动身离去。 也就是说,其他人再无缘分一见了。 ...... 众人揭帘而入。 厢房的布置颇为雅致,分内堂和外堂。 外堂中间摆着一张小桌,桌上几道精致小菜,一个瓷瓶酒壶。 侍女请林易六人落座后,说道:“我去请霜儿姑娘出来见各位贵客。” 林易偷眼瞧了瞧县太爷等人的表情,除了秦冲,都是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不由心里好笑。 这招叫做欲情故纵,拿捏的就是这种似握非握、隔靴搔痒的心情。 直到把你磨的差不多了,才满足你的窥探欲。 ...... 随着侍女将珠帘拉开,一浑身穿着红色锦服的女子从内走出。 这就是闻名京城的美人儿,柳茹霜。 林易先前还取笑别人,谁知这一出场,直接给震撼住了。 这...这就算是美颜,也开不了这种特效啊! 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梦绕。 “各位贵客,小女怠慢了。”柳茹霜盈盈一拜。 “霜儿姑娘客气了,说哪里话。”县太爷忙不迭的就要伸手去扶,那侍女却抢先一步,将主人扶起。 这县太爷也太沉不住气,这就忍不住要上手了。 那霜儿姑娘坐下来,与众人一一拜见。 都是听闻几人各自吹捧了自己一番后,举杯喝过。 到得林易这儿的时候,霜儿姑娘这才开金口说了一句:“林公子好文采。” 惹得其余五人纷纷起哄。 瞧瞧,在美女面前,哪里还有什么县太爷、师爷、捕快、主簿之分,都是一个样儿。 ...... 这一圈下来,就林易还坐得端正,其余五人却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有古怪! 林易连忙拿起县太爷的杯子闻了闻。 “不用闻了,是蒙汗药,无色无味,只会稍睡片刻,很快就会醒来。” “霜儿姑娘,你这是?” 那侍女说道:“先前是公子对上了对子,但定下的规矩就是只见公子一人,我家主人不愿公子为难,所以才出此下策。能与另外几人见上一面,喝上一杯,已是这几人的福分了。” 没有想到,这娘们还会用这招,性子够泼辣。 见林易面露微笑,柳茹霜不禁奇怪地问道:“林公子,你笑什么?” 林易回道:“我想起一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什么话?” “越漂亮的女人越不能相信。” 显然,林易的话里,包含着对霜儿姑娘美貌的称赞,也有对蒙倒几位同伴做法的不满。 “公子谬赞,还请公子原谅。” 说罢,霜儿姑娘站起来,坐在一把古琴前,说道:“妾身这曲子,只愿弹给有缘人听。” 纤纤细手刚抚在琴上,林易忽得站了起来。 “如此,大可不必。我说过,我们是一同来的,自然要乘坐一条船,姑娘这么做,是把我陷入不义之中,也小看我林易了。” 霜儿姑娘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她没有想到,林易的性格居然如此刚正。 这要是换做其他男人,被霜儿姑娘这般特殊对待,还不乐开了花。 在两女的目光中,林易走到霜儿姑娘身边,手抚琴弦,竟然撩拨了起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琴声戛然而止,看着霜儿姑娘满是惊喜的表情,林易笑道:“霜儿姑娘,就这两句,你觉得你的哪首曲子能比得上呢?” 扬长大笑,走到桌边,手里藏有一物,在五人口鼻处一抹,五人立时清醒。 侍女见林易露了这一手,也是瞪大了眼睛。 《洗冤录》上记载了各种毒物和解毒的方法,区区蒙汗药,不难。 “霜儿姑娘,告辞。” 五人还迷迷糊糊的,但见林易告辞,也跟着告了个罪,跟着林易走了。 几人走后,柳茹霜回弹了林易刚才弹奏的曲子。 嘴里喃喃念道:“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仅仅两句,已经让这位一向眼高于项的美人儿记在了心上。 ...... 夜黑星稀,棒打三更。 如归楼里,窜出一位身穿紧身黑色夜行衣、身材苗条的女子。 身形如影,三两下就翻墙头,穿小道,直往城外南郊而去。 ...... 第54章 诡异破庙(求票,追读!) 这矫捷如燕的身手,任谁也不会想到,黑衣女子竟然是暂住在如归楼的京城花魁柳茹霜。 柳茹霜一路脚步没有停歇,直赶到城南偏郊的一个破庙附近。 翻上一个墙头,隐藏在黑暗中的柳茹霜缓缓伸出半个头颅,一双眼睛向内观察着庙里的一切。 破庙的当天大院里,几个白天在地拱表演的卖艺人正围着篝火喝酒吃肉。 篝火熊熊燃烧,架子上烤着一只乳猪。 一个胸口长满黑毛的彪形大汉拉着手里的铁链,强行将两只猴子带进屋子里。 一会儿屋里便传来了鞭子的抽打声和猴子的哀嚎声。 一个独眼女人正撕着手里的烤肉吃,听到这惨叫声,大声喊道:“喂,你个莽汉,轻一点,别把猴子给打死了。” 旁边有人问道:“怎么下这么重的手?谁又惹着他了?” 独眼女人回道:“还不是表演的时候出了岔子,他脾气大,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他这么打法,明儿还有猴子表演吗?” “怕什么,瞧,不又来了一个?” 破庙门口,一个衣着淳朴、五官端正的男人领着一个小男孩走了进来。 小男孩道:“哥哥,你不是说带我找妈妈吗?” 男人还没说话,那个独眼女人已经迎了上去。 “哎呦喂,这是哪里来的小俊孩呀,你妈妈一会儿就来,你在这里等等吧,陪着姐姐聊会天。” 说罢,从男人手里接过男孩,那男人便转身匆匆去了。 男孩跟着独眼女人到火堆旁坐下,眼瞅着架子上烤的滋滋作响的烤乳猪,忍不住舔了舔嘴。 “饿了吧。”独眼女人用刀从乳猪上切下一片,递到男孩手里,说道,“趁热吃吧,这样腥味不会太重。” 男孩跟着男人走了好久的路,早就饿了,连忙撕咬起来。 这肉咬上去酥脆冒油,热油瞬间充满口腔,香气扑鼻,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 小男孩一边吃,一边观察着四周。 “姐姐,那儿挂的灯笼为什么是粉色的?” “为了喜庆呀。” “旁边那些花儿怎么比嫁衣还要红啊?” “因为花儿也爱美呀。” “那...草丛为什么会发光啊?” “因为有萤火虫呀。” 小男孩狼吞虎咽将肉吃下,有些口渴,来到旁边的水井,准备拿水舀捞水喝,却发现水的颜色似乎不太对劲。 “姐姐,井水为什么是黑色的呀?” “这个嘛...嘿嘿,是为了更好的照镜子呀。” 说罢,独眼女人将小男孩领到一旁,说道:“你口渴吗?这水不干净,你跟姐姐进屋喝水吧。” 小男孩点了点头,乖乖跟着独眼女人。 屋门打开,里面有一只和小男孩身材差不多的猴子,被关在笼子里,见独眼女人到来,立即龇牙咧嘴,大声嘶吼。 “畜生,一会儿就让你好看!” 门被关上。 篝火旁,几人席地而睡,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柳茹霜趴在墙上,只觉这破庙里处处透着诡异,又看了一会儿,再无收获,便下了墙头,悄悄离开。 ...... 回到如归楼,侍女上前接着。 柳茹霜脱下夜行衣,露出美好身段。 “主人,可有什么收获?” 柳茹霜摇了摇头,道:“或许只是一群粗俗卖艺的,并非我要找的人。” “那对子被解了,未免惹人怀疑,我们是不是要快些离开这儿?” “嗯,再等两天就动身。” 柳茹霜重新换上锦衣,又对着镜子梳理着秀发,开口说道:“你帮我查一查今儿那个叫林易的家伙。” 侍女回道:“我刚才就和今儿服侍大厅的龟公打听过了,说是雾隐门的术士,但我瞧他可不简单,普通的术士怎有如此高的文采?而那副不把我们主人放在眼里的神态,更是让我想到就生气,这九州男子,哪个不对我们主人倾倒不已。依我看啊,这林易可能就不是个正常男人!” ...... “阿嚏!” 睡得好好的林易无端端的打了个大喷嚏,直接在床上坐了起来。 迷迷糊糊的挠了挠头。 怪事,怎会好好的打喷嚏呢? 再度躺下,将被子裹紧,别又惹上了风寒。 ...... 去如归楼的第二天,知县大人智破如归楼对子的事迹便传开了。 一群老头老太交头接耳,添油加醋,仿佛亲身所见县太爷是如何连做两对,为寿霖城的男人们争脸的。 这好家伙,传播速度快,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 很快便有各种版本传遍了寿霖城的大街小巷,有正经的,也有不正经的。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林易。 原来那日几人从霜儿姑娘的厢房里出来后,几人便埋怨林易,怎么这么快就出来。 “你们不知道,凭着我长期从事术士职业的第六感,这霜儿姑娘有些不对劲,为了各位的安全,我才忍着困意,强行将大家叫起来,你们刚才是不是喝下一杯酒就觉得困顿啦?” 经林易这一提醒,秦冲率先想起来了,说道:“林兄弟说的没错,本日里咱们的酒量自个儿都是有数的,就算刚才喝了不少,但也不至于到了霜儿姑娘那里一杯就醉了,这其中必定有诈。” 那多隆也说道:“这霜儿姑娘这么漂亮,整日在这种烟花之地却依然是清倌人,这本身就不对劲,而且据说她背后的人可是一位惹不起的人物,我想咱们早点撤是对的。” 听大家这么一分析,县太爷点点头,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林高人做的对,咱们实不能为了美人儿而把自己置于险地,如不是林高人没有醉倒,我们这些个人可就要搁在别人手上了。撤吧,今儿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临走的时候,林易拽过师爷,悄声低语了几句,师爷连忙点头,道:“林高人这番心思,我倒是没有想到。” 接着,便有了第二天关于县太爷“智破如归楼,面见柳茹霜”的英雄事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人不配财,必有所失。 林易知道,树大招风,更何况自己是什么人?可不能压着县太爷一头啊,他还要在这寿霖城混呢。 这事太招摇,对林易可没有任何好处,所以便推给了县太爷,让他领了这顶高帽。 县太爷第二天通过师爷知道了林易这心思,当下非常开心。 身为地方父母官,为当地男人们争脸,这口碑和声望立即就上去啦。 正午时分,师爷亲自带人上门,将县太爷赏的五两银钱交到林易手上。 “林高人,咱们以后要多走动,多亲近。”师爷诚恳的说道。 ...... 第55章 人心不足蛇吞象(感谢天涯孤单人的白 寿霖城外偏郊。 破庙。 夜风微凉。 独眼女人浑身血污地走出门来,舔了舔左手上的热血,右手使劲一拽,一只站立行走的小猴子脖子上绑着铁链,被拉到女人身边,眼神惊恐。 旁边门打开,那彪形大汉拿着鞭子从屋里走出。 “那两只猴子呢?” “啐,多用了劲,竟然死了。” “你这家伙,糟蹋多少畜生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要跟着你喝西北风。” “少啰嗦,我什么时候饿过你。” 说着,大汉一手将独眼女人揽到胸前。 女人连忙将大汉推开,嗔道:“又没正经。” 大汉揉着胸口,看到女人牵着的小猴子,指着那猴子说道:“怎么,又来了一个新品?” 独眼女人虽然只有一只眼,但依然抛出了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 “给,好生训着,可别再失手了。” 大汉将铁链接过,使劲一拉,小猴子被凌空拽到大汉脚下,摔了个狠。 “放心吧,交给我。” 说罢,大汉牵着挣扎的小猴,又返回了先前出来的屋子。 那小猴虽双手握着脖颈的铁链使劲挣扎,但哪里是大汉的对手,几下就被拖进了屋里。 鞭子声再次响起。 独眼女人则回了自己的屋子,再出来时,手上拿着一些血肉模糊的东西。 将一块透明的薄皮挂在灯笼上。 把一盆鲜血倒进了花丛里。 把两只黑白相见的丸子扔进了草丛。 将大把的毛发撒进了水井。 ...... 烈日当空,生机勃勃。 林易喝着茶,悠闲的嗑着瓜子,坐在松韵轩里听书。 最近跟着曹达华破了两桩案子,分到了不少赏钱,今儿又拿了县太爷给的五两赏钱,只要不乱挥霍,正经过过日子,一年半载不成问题。 茶馆里,说书先生正讲到一章“巴蛇吞象”,让林易颇感兴趣。 说是在那缥缈的仙界之中,有一处靠近南海的山脉,终日云雾缭绕,名曰灵山。 有一药师常在此山脉中采药,回村炼制丹药。 那药师虽常在灵山中采药,却从未深入山脉,只因听村里老人讲,说此处山脉年代久远,或有些厉害的上古凶兽藏匿于内,所以药师便一直在浅山处采药。 一日,那药师在山中找到了一颗罕见的灵蛇草,正准备回村,远处的深山里却突然传来阵阵巨响。 云雾翻滚,似有巨兽在山里出没。 药师好奇心起,心想自己只是过去瞧一眼便立即出来,不惹麻烦,应该也没什么事。 将灵蛇草收好,便向发生声响的地方奔去。 那药师平日炼制丹药自己服用,也有些功底,片刻便赶到声响发出的边缘区域。 跑着跑着,迎面竟跑来了各种生物,弥兔、讠雚、鵸鵌、旄牛...甚至连赤虎和戎熊也在拼命的向药师身后奔跑。 当药师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 不远处,树木以摧枯拉朽之势崩塌,尘土飞扬,云雾都被拍散,一个庞然大物向这边奔袭而来。 药师所在的位置处于山岭高处,只见一条黑身青脑的巨大蟒蛇正在追赶一头大象,游走了几下,便一口就将大象整个吞进肚里。 巴蛇吞象! 药师不禁骇然,巴蛇属于上古异兽,在古书里有记载,能够一口吞掉大象的,非巴蛇莫属,这种异兽非人可敌。 只见巴蛇吞下大象之后,似乎依旧没有满足,继续向药师所在的方向游来,药师转身就跑。 虽然药师速度极快,但这里可是山林,不是平地,而巴蛇对这里的地形相当熟悉,很快就追了上来。 药师边跑边回头看去,只见巴蛇一路上但凡见到生物便直接吞下,不禁吓得提气加速狂奔。 巴蛇注意到了奔跑的药师,蛇头一晃,竟然改变路线,直直向药师追来。 那药师回头一看,魂儿差点飘出体外,心想这巴蛇怎么冲着自己来了,敢情是在这山里很少看见活人? 巴蛇游动的速度越来越快,路上阻挡住巴蛇的树木,皆被蛇头直接撞断,一路上留下了深深的游走痕迹。 人与蛇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巴蛇张开大嘴,喷出一团雾气。 虽然雾气没有碰到药师,但腥臭之气依稀传来,让药师几欲作呕,头脑一阵眩晕,摔倒在地。 眨眼间,巴蛇已将药师围住。 跑是跑不了了,药师只怪自己好奇心太重,妄自送了性命。 正闭目等死,谁知道等了半天,巴蛇竟并未进攻。 药师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看见巴蛇不停的向自己点头示意,眼睛里竟流下了眼泪。 这可奇了。 根据巴蛇脑袋指向的方向看去,药师发现巴蛇的腹部有一块地方涨的鼓鼓的,鳞甲都被崩起,隐隐浮现血色。 药师上前查探,却不知该如何救治。 这时巴蛇的脑袋指向药师随身携带的草药包,药师瞬间明白,自己采到的灵蛇草可以医治巴蛇的腹疾。 看来这巴蛇是因为腹部顽疾疼痛难忍,所以发了疯劲,而嗅到自己身上灵蛇草的味道,所以才追着自己。 虽然这灵蛇草极其罕见,在灵山这片山脉里,一年半载也未必能寻到一颗,但现下保命要紧。 草还在,人没了...得不偿失。 药师根据自己平时敷药的法子,当下就用随身携带的药具将灵蛇草碾成粉末,然后均匀地敷在巴蛇肿胀的腹部。 那巴蛇此刻非常平静,一点儿声响都没发出。 待药师敷药完毕,巴蛇似感念药师的恩情,蛇头向药师频频点头致谢。 须臾,巴蛇张开嘴巴,吐出了一小块象骨。 药师知道,巴蛇吞象吐出来的骨头,服食后可功力大增。 没有想到这种奇遇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要知这一块象骨,足以赶上药师自己十年炼丹制药提升的修为。 “我能不能再多要一块?”药师试探地问道。 巴蛇点了点头。 “我可以自己进去挑选吗?”药师又试探地问道。 巴蛇犹豫了一下,又点了点头。 巴蛇张开大嘴,药师立即钻了进去。 忍着恶臭,见到象骨,药师贪念心起。 自己每天辛苦上山采药,下山炼丹,忙活十年,才能抵得上一小块象骨的功效,不如将这蛇杀了,把象骨占为己有,岂不是很快就能得道成仙了! 想到这里,身在巴蛇体里的药师恶从胆边生,从怀中拿出采药的镰刀,对着巴蛇身子里面就是乱刀划过。 好巧不巧,药师划过的地方,正是巴蛇腹部疾病所生的瘤子。 原本灵蛇草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能将这瘤子化去,这几刀下去,直接就把脓水给划出来了。 这脓水的毒性何其猛烈,瞬间就把药师给融化了。 ......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临头螂扑蝉。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书先生将扇子一收。 “啪。” 惊堂木这么一拍,顿时赢得满堂彩。 ...... 第56章 神秘书生 好一手断章! “啪。” 林易把花生壳捏碎,发出了一声脆响,吓了说书先生一跳。 给个眼神,你自己体会。 ...... 话说林易这厮跑到这茶楼里来喝茶听书,铺子里的生意不做了吗? 又让人家焦急地等在门口? 那必然不行。 苏绣儿的碗筷还没拿走呢。 不能让人家白白等在门口不是。 林易在《植物魔鉴》里,发现了一种好玩的魔界植物牵藤。 牵藤,又名一线牵,这种植物并不具有攻击性,它神奇的地方在于,你随便切下一条藤蔓,只要摇动主藤蔓,那些切下来的藤条就会跟着一起收缩晃动。 有了这玩意儿,可帮了林易大忙。 平时他这铺子也没什么事,不过一旦有事那都是急事,所以林易还不能到处乱跑。 现在不一样了。 他用了蚊子血的代价,把牵藤从书里召唤了出来。 拿住藤蔓手起刀落,咔嚓,切下一块儿。 大门上,贴着“有事拉绳”四个大字,把牵藤挂在门上。 那切下来的一小块,藏在袖子里,什么时候晃动了,就知道家门口来人了。 这叫分身有术。 ...... 寿霖城城南一路口。 “牛牛不要卖,牛牛不要卖。” 一身穿补丁衣服的小女孩,死死的拽住牛綯,不让大牛走。 “云云,这牛我们已经卖出去啦,人家要牵走了,咱们不能留。” “娘亲,云云最近已经赚了不少银钱了,为何还要将牛牛卖了?云云不依,云云不依。” 眼见僵持不下,前来拉牛的农户生气了,嚷道:“喂,你们还卖不卖了?不卖就把钱退给我,我去别家买去。” 云云娘连忙说道:“卖,卖。小姑娘不懂事,我这就把她带回去,您赶紧把牛牵走吧。” 说罢,将云云双手拽过,死死的抱在怀里。 “牛牛,牛牛!” 云云哭喊着叫着大牛的名字,但小小年纪的她,又怎能拗得过大人的主意。 那农户赶紧将牛拉走了。 ...... 这牛是一头耕牛。 打云云记事起,这头牛就一直在她们家地里干活。 云云爹也是个农户,全家靠种田为生,虽然挣钱不多,日子清贫,但一家人恩恩爱爱,过的也很幸福。 然而人间非净土,各有各的苦。 家里陡然间发生的变化,始于云云爹的一场重病。 除了云云爹,家里就只有云云年迈的爷爷奶奶、云云娘和云云自己。 一家五口人的支柱倒下了,这个家眼瞅着就要散了。 要治好云云爹的病,需要花很多钱,这笔钱对于这个清贫的家庭来说,是一笔无比沉重的负担。 家里没有劳力,留着耕牛在还要浪费饲料,于是云云娘便想把这牛先卖了,等把云云爹的病治好,然后再想办法。 一家人只要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然而云云不同意,年幼的她早就把这头大牛视作了家里的亲人。 但云云的爷爷奶奶也站在了云云娘这边。 “云云乖,咱们把牛卖了,先治爹爹的病,等爹爹病好了,咱们再筹钱,把牛买回来。” 云云不相信这话,她知道,大牛卖出去可就再也回不来了。 为了改变家人的想法,云云便想出各种办法出去赚钱,补贴家用。 卖花、卖梨...甚至给酒楼里吃饭喝酒的大爷们唱歌跳舞赚赏钱。 然而... 即便小小年纪的她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努力,也没能改变大牛的命运。 大牛还是走了。 为了这个家,为了爹爹的病。 云云是个懂事的女孩,她不怨自己的爹娘,只怨自己年纪小,赚不到什么钱。 ...... “小姑娘,你怎么哭了呀?” 云云闻言抬起头来,看到一个白净的书生。 “哥哥,我家大牛给卖了,呜呜呜...” 这小姑娘平时也没什么玩伴,就爱跟大牛在一起,现在大牛被卖了,自己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眼看着这书生挺亲切,情不自禁的放声大哭起来。 书生连忙上前安慰,听云云把卖牛的事情讲了一遍,眼睛一转,说道:“小妹妹,咱们能遇到也算是有缘,我最见不得女孩子哭,这样吧,你跟着我,我带你把那牛给赎回来,怎么样?” 云云的眼眶里还噙着泪花儿,听书生这么说,立即瞪大了眼睛说道:“真的吗?可是我没有赎牛牛的钱,卖牛牛的钱都给爹爹拿去看病了。” 书生安慰道:“罢了罢了,好事做到底,这赎钱,我出。” “真的吗,大哥哥,你真好,最近我总能遇到好心人。” 书生伸出手,说道:“来吧,我带你走。” 这书生毕竟是陌生人,云云心想自己应该和爹娘说一声,但转念又一想,如若告诉自己去赎牛,恐怕爹娘不会同意自己前去。 另外,她还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想要把大牛赎回来,给全家人一个惊喜。 自从爹爹生病,家里人已经好久没有开心的笑过了。 假如真的能够不花银钱就把大牛带回来,家里人一定会很开心。 “哥哥,你是个好人,你不会骗我吧?” “当然了。” 云云牵过书生的手,说道:“好,那我们走吧,我给你指路。” ...... 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人携手而行。 一路上,云云的心情别提有多开心了,叽叽喳喳,哼着小曲,和书生往城郊的农户家里去。 走出城门一段时间,在一道分岔路口,书生突然带着云云折向而行,走了云云所指的另外一条道路。 “哥哥,我们走错了,应该走那条路。” “没错,这条路我走过,距离更近一些。” 云云跟着爹爹下过很多次农田,知道分岔口的两条路并不相通,是方向截然相反的两条路。 此时天色稍暗,云云心里有些害怕。 “哥哥,我们真的走错了,那条路才是对的。” 书生并不答话,脚步迈的更快了,抓着云云的手也更紧了。 “你要带我去哪里?我不去了,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 破庙。 篝火刚刚升起。 一群人正围坐在篝火旁,看彪形大汉训着小猴子表演。 庙门口,书生和云云从阴影里走出。 “哟,这是哪家的俏姑娘,怎么哭了呀,让姐姐看看。” 云云眼带泪花,瞧着独眼女人,后退了两步,害怕的浑身颤抖起来,嘶哑的嗓子无力地说道:“我要回家,我想回家...” ...... 第57章 魔 将云云交给独眼女人,书生转身欲走。 “慢。” 独眼女人突然出声,书生立即停住脚步。 有人连忙过来将云云拽走。 那边训猴的大汉也将小猴子交给旁人,在空地的架子上拿起一把开山斧,走到独眼女人身旁。 书生则躲到一旁,站得远远的。 女人眼望暗处,娇声喝道:“来者何人,还请现身相见。” 暗暮之中,走出一和尚。 身披袈裟,脖挎佛珠,左手拿金钵,右手持禅杖。 这是一位得道高僧呐! 那和尚眼望破庙里的众人,又瞧了瞧周围环境,接着用鼻子嗅了嗅。 “好大的魔气。” 听了和尚这话,独眼女人笑嘻嘻地说道:“和尚,不关你的事,要想活得命长些,我劝你还是少管闲事。” “大师,大师救命啊,我不认识这些人,我要回家,我要...唔...” 云云刚喊了几句,就被人捂住嘴巴。 和尚闭上眼睛,大声说道:“阿弥陀佛。” 声若洪钟。 独眼女人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圆弧弯刀,对大汉说道:“这和尚实力不弱,务必小心。” 大汉粗声说道:“喂,和尚,你可知道我们是谁,竟敢来招惹我们?”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说到这里,和尚睁开眼睛,射出两道精光,厉声喝道,“我一早就知道你们不是人!大威天龙!” 和尚话音刚落,一条金龙从背上腾空而起,带着袈裟疾速飞出。 女人和大汉慌忙闪过。 后面空地上的几人就没这么幸运了,被天龙袈裟一一扫过,摔晕在地,一时间是爬不起来了。 “般若诸佛!” 左手金钵腾空而起,在空中盘旋,越变越大。 金钵上印有数面佛像,显出泰山压顶一般的威压之势! 两只金色佛手从云朵中伸出,佛手上下遍布经文,经文上的字浮动在佛手四周,庄严无比。 周围万物被一片金色的光芒笼罩。 佛手拿住金钵,直接向大汉罩去。 虽然大汉身材魁梧,但移动却非常灵活。 几个起落之后,大汉自以为已经摆脱了金钵,抬头望去。 令人意外的是,那佛手拿着金钵虽然移动缓慢,却依然将大汉罩在钵中。 只听“唔”的一声,大汉被倒拿的金钵罩住,佛手按住钵底,不给大汉翻身的机会。 独眼女人摆出攻势,身形如幽冥一般鬼魅,欺上前去,与手持禅杖的和尚斗了起来。 双方先是打的旗鼓相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女人的动作逐渐迟缓了下来。 “世尊地藏!” 和尚怒吼一声,手中禅杖钻入泥土,霎时从女人脚底钻出。 女人尖叫一声,被击飞数米。 “呸。” 吐出一口鲜血,独眼女人狠笑道:“好你个和尚,你给我等着!” 将弯刀扔掉,三步并作两步,手脚并用般跑到一口黑色的大缸旁边。 将缸上的盖子掀开,黑色的水面上有一只像泥鳅一般但浑身上下长满触角的蛇形生物,在水里游动。 “魔...魔将...救我!” 独眼女人体力不支,摔倒在缸边。 不一会,水缸里的水开始涌动,逐渐冒出气泡,黑水开始沸腾。 黑色的水花不停的从水缸里溅出。 和尚手持禅杖,将袈裟隔空收回,感觉到水缸里散发的魔气十分惊人。 “嗖”的一声。 一道黑水从水缸里窜出,夹带凌厉之风向和尚冲来! 和尚拿起袈裟挡在身前,右手禅杖举起,准备随时一击。 只听“噗”的一声闷响。 和尚不可置信的低着头,看着破裂的天龙袈裟和自个儿胸口上诺大的血洞,口吐一口黑血,倒在地上死了... 竟毫无还手之力! 和尚死后,那云中佛手缓缓退入云中。 黑水从和尚身体穿过后,绕着地上的禅杖开始旋转。 “咔。” 禅杖断成数截。 黑水刚猛无比,又将金钵撞破,彪形大汉从裂口处跳了出来。 做完了这一切,那团黑水包裹的生物又重新回到水缸里。 一切恢复了平静,只剩下篝火发出“噼啪”的树枝炸裂声。 ...... 云云呆在原地,吓得不知道动弹。 那只小猴子则双手扶着云云的衣袖,躲在身后。 大汉上前看了看独眼女人的伤势。 “怎么样,严重吗?” “不碍事,休养两天应该就能痊愈。” 大汉气得迈步走到和尚身旁,对着已经气绝的和尚连踹数脚。 “让你多管闲事!让你多管闲事!” 那边独眼女人已经将晕倒在地的同伴们给唤醒。 “喂,你不是一直想成为魔族吗?”女人向站在一旁的书生问道。 那书生一听连忙点头。 女人从腰带里掏出一粒红色的药丸,放在手心,说道:“看在你近期表现不错的份上,这个药丸你吃了吧。” 书生欣喜若狂,忙快步上前从女人手里拿过药丸放进嘴里。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呵呵呵...” 随着女人鬼魅的笑声,书生的眼睛逐渐变得通红,思维开始涣散,鼻孔喘着粗气,无数黑色的线条在皮肤下流窜,而嘴里则逐渐露出尖牙,一条条黏液从牙尖低落到草地上。 “哇啊!” 书生狂叫一声,向倒在地上的和尚奔去。 不一会儿便发出撕咬的声音。 彪形大汉和独眼女人望着书生的背影,露出轻蔑的笑容。 大汉道:“你这么笼络他,是怕他被和尚那事吓到吗?” 女人回道:“怎么会呢,他和我们不一样,他是人,你没见和尚压根都没动他。” “那你这么做是?” “让他成为半人半魔,不能脱离我们,才可以更好的替我们卖命呀。” 彪形大汉回过头,瞧见抱成一团的云云和躲在她身后的小猴子,对女人说道:“这两个怎么处置?” 女人道:“我受了伤,小女孩造畜之事,缓两天吧,至于那小猴子,可以带出去卖艺了。” 大汉听罢,大笑着向云云和小猴子走去。 随着大汉的步步逼近,云云和小猴子的眼神中惧意渐增... ...... 话分两头。 林易在茶馆泡了一天,难得回铺子睡了个早觉。 谁知第二天一大清早,床上的林易就被藤条的抖动给震醒了。 谁这么早找上门来? 一开门。 “嘿,曹大哥。” 曹达华拎着两碗豆腐脑,对林易说道:“林兄弟,我特意来给你送早点儿来啦,绿翠楼的,刚盛出来,还热乎着呢。” 说着进了屋,奇怪的看了牵藤一眼,也没多问,就走了进来。 林易瞄着眼前这厮,心想这不是他的风格呀!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易在曹达华的张罗下坐在桌旁,接过豆腐脑,又在曹达华的注视下舀了一勺吃进嘴里。 曹达华见林易吃了,嘿嘿嘿的谄笑着。 “说吧,曹大哥,有什么事需要小弟帮忙呀?” “哎呀,说这么见外的话干嘛,自从咱们去过如归楼,那就是比亲兄弟还铁的哥们,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那不也是你的事嘛。” 林易:─━_─━? 曹达华:“咳咳,是这样的,最近这几天,有人向衙门报案,这寿霖城里已经丢了好几个小孩子了...” ...... 第58章 郊外黑影 丢小孩? 这可是大事啊! 林易停下手里的勺子,问道:“丢了多少小孩?” 曹达华扒出手指数了数,道:“最起码得有七、八个了。” 林易忽得站起来,盯着曹达华大声道:“怎么丢了这么多小孩子你们才发觉?” 虽然被林易当面呵斥,但曹达华并没有生气,回道:“林兄弟,你坐下来,是这样的,这丢孩子的案子,原本不是我负责的,而且有几个孩子是在邻城丢的...” “还不止一个城丢小孩?” “别急啊,你听我把话说完,你想想看,什么样的案子会到我手上,还不是棘手的案子?那捕快一直没能破案,所以才把案子交给了我。等我翻完卷宗,突然又有人来报官,我才意识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所以我第一时间就想到林兄弟你了。” 嗯... 我这大腿,看来的确很粗! “案卷带来了吗?查案子的话,这案卷可比你本人更重要。” 曹达华为难地说道:“林兄弟,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巡捕司是有规矩的,查看案卷要去案牍库里,想要把卷宗带出来,那可困难呀。” 林易没好气地说道:“你不是说你人缘不错嘛,你就不能和掌管案牍库的人疏通疏通。” “就是疏通困难呀,掌管案牍库的那都是衙门里的主簿,个个眼高于项,还爱摆谱,况且还是轮流值守,咱这身份...等等!” 曹达华突然想起了什么。 “格老子的,这段日子值守的不是别人,是多隆多主簿啊!” 林易一拍桌子,模仿曹达华的话说道:“都是一起去过如归楼的,那就是比亲兄弟还铁的哥们,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事,那不也是他的事嘛。” “没错!” ...... 正午时分。 林易铺子的门紧闭。 曹达华和多隆坐在桌子旁,看着林易仔细查阅案卷。 “曹兄弟,这水的味道好像不太对啊。” “这不是茶,这是酒,好酒。” “这是什么酒?” “从柜子上拿的,林兄弟说是补酒。” 林易将卷宗翻完,交给多隆,说道:“多隆兄,我已经看完了,您可以拿回去了。” “好嘞。”多隆连忙将卷宗收起,说道,“我这可是冒着丢帽子的危险拿出来的,但谁让咱们关系好呢,我这就要回去把案卷收好,别出了岔子。” 多隆刚走,林易便要曹达华和自己出门。 “咱们去哪?” “去城南。” ...... 两人一路从铺子口往城南走。 “林兄弟,咱们为何往城南走呀?” “我看过卷宗,那些孩子丢失的地方虽然各不相同,但将这些地方连起来,半径作圆,所覆盖的区域,就是人贩子活动最频繁的地方。” “城南这么大,我们从哪里找起呢?” “就从最近丢孩子的那两家找起,这两家都在城南,而且离的不算远。” “我记得,我接手后就是这两家报的官,一家是对哥哥妹妹,还有一家是个小姑娘。你可知那个小姑娘是谁吗?” “不是叫衣云吗?怎么了?” “就是咱们那日在街上遇到的那个叫云云的小姑娘。” “什么?!” ...... 暮色降临,星光暗淡。 跑了两家,详细询问了情况,但并没有找到任何实质性的线索。 也问了不少周边的百姓,都说没有印象有什么特别可疑的人出现。 从云云家出来后,曹达华见林易望向城南的南大门,若有所思。 “林兄弟,怎么,你怀疑拐小孩的人把孩子带出城了?” 林易摇了摇头,道:“不是怀疑,是直觉。如果带着孩子留在城里,会非常显眼,一旦呼喊起来,那人贩子势必会很难脱身,这里距离南门这么近,如果把孩子引诱出城门外,则一切都在人贩子的掌握之中了。” “林兄弟,你说的也有道理,不然咱们明儿就到城外找找,我知道城郊有不少农田,那里住着许多农户,咱们明儿一早就去那里问问。” “不,现在就去。” “这都快二更天啦!” “曹大哥,人命关天,那可是人贩子啊,天知道他们会对那群小孩子做些什么。早一刻,他们就早一刻安全,晚一刻,可能就会要了他们的命!” “林兄弟,你说的对,咱们这就出发!” ...... 来到南大门,城门已关。 “何人前来?城门已经关了,你们请回吧,明儿一早再来出城。” 曹达华亮出腰牌,大声说道:“我乃巡捕司曹达华曹捕快,特出城办案,立即打开城门,耽误了案情唯你们是问!” 有守城的官兵举着火把,过来查看了曹达华的腰牌,然后恭敬地说道:“曹捕快,刚才得罪了,您多担待。” 说完,大声向同伴喊道:“开城门!” ...... 黑云渐薄,星光乍亮。 林易和曹达华走向通往农户家的小路上。 曹达华前面带路,林易跟随其后,为了赶时间,两个人都是脚步飞快。 来到一个分岔口,两人瞧见路口有一彪形大汉正坐在一块大青石上休息,旁边牵着一只小猴子。 两人走到近前,林易发现这大汉正是之前在地拱表演耍猴戏的江湖手艺人。 见曹达华和林易靠近,那大汉警觉地注视着两人,待见到曹达华身上的捕快官服后,立即站起身来,将表演用的道具背起,拉着“吱吱叫”的小猴子走了。 看来这大汉不大喜欢和陌生人相处。 两人也没有放在心上,赶路要紧。 曹达华指向大汉所走的另外一条路,说道:“咱们走这边。” 话音刚落,一道黑影突然从俩人的视线里划过。 两人不由得停住脚步。 “林兄弟,你看没看到,一道黑影刚才过去了?” “看到了,好像是一个小孩子。” 两人向刚才黑影的地方看去。 突然,又是一道黑影,嗖的窜过。 “妈呀!”曹达华大叫一声,道,“这是遇到鬼了吗?” 在这个乱世,荒郊野外遇鬼并不稀奇,但林易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异常。 他有天眼,看得更清楚一些。 第一道黑影,分明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第二道黑影,则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 这两个孩子的年龄,正符合最近报官的其中一户家庭里丢失的哥哥和妹妹。 林易心里咯噔一下。 这俩孩子怕是已经不在了。 按理说,鬼一般不会显形的。 莫非是在提示什么? 想到这里,林易二话不说,走上前去,拨开两道黑影飘过的草丛。 左右查看一番,有了。 草丛里,有一只小女孩的小红鞋。 ...... 第59章 食尸育魔(求月票) 林易将小红鞋捡起来,不安的预感愈发强烈。 擦去鞋上的草芥和泥土,林易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只鞋子,应该是一名八九岁小女孩所穿大小。 这年纪...和云云恰好符合啊! “咦,这鞋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唔,对了!这不就是那个叫云云的小姑娘穿的红鞋子嘛。” “你记得?” “没错。”曹达华笃定地说道,“那天买花的时候,我不是蹲下来逗她的嘛,这鞋就在我眼皮底下,印象深的很。” 林易拿着这只鞋子,看向前面黑漆漆的道路。 “曹大哥。” “嗯?” 林易将红鞋交给曹达华,说道:“你拿着这只红鞋,去问问农户村子里的人,有没有见过云云或者穿这红鞋的小女孩。” 曹达华接过红鞋,问道:“林兄弟,那你呢?” “我走这条路,我觉得刚才的黑影是在提醒我应该往这条路上走,还有这只红鞋也出现在这里,我的直觉也觉得刚才那个表演猴戏的大汉有些不对劲,所以我要追上去看看。” “林兄弟,你一个人上路,我有些担心呐,你又不会武功,要是遇上歹人怎么办?我和你一起吧。” 林易非常坚决的摇了摇头,说道:“曹大哥,如今我们是与时间赛跑,任何的可能都不能放过,我走这条路,说不定只是在试错,你走的那条路才是正常的道路,我们谁先办好自己那一方的事,便到另一方那里汇合好了。” “好吧,林兄弟。” 林易的话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力,和林易一起办过案的曹达华知道,林易做出的决定是错不了的,最起码比自己的决定要强许多。 两人说定,便在这里分道扬镳。 林易刚走出几步,那曹达华突然在身后叫到自己的名字。 “怎么了?”林易回头。 曹达华跑过来,从腰带里将自己捕快的腰牌掏出来,塞到林易手里,说道:“林兄弟,这腰牌你放在身上,万一遇到歹人,掏出来也能威慑住他们,毕竟一般的歹人胆子再大,也不敢轻易动官府里的人。” 说完,又将腰间的佩刀摘下来,双手递给林易,道:“林兄弟,不知为何,此行你我分开,我心里总是忐忑,这佩刀你也戴上,好歹也是一把利刃呐。” 说真的,如果说在之前,林易对这曹达华还是有点意见的话,那么此刻,林易心里涌起的只有感动。 他把佩刀推回给曹达华,说道:“曹大哥,这佩刀你收着吧,我不会用刀,你给我也没用,这腰牌我就收着了,你的心意嘛。” 曹达华将佩刀收起,又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如果这腰牌也不管用,那对方一定是一群亡命之徒,跑路要紧,不要逞强。” “我知道了。” 两人话别,各自上路。 ...... 林易沿着道路往前赶,林木越来越密,天色越走越暗。 正赶着路,前面突然出现一人,缓缓向林易走来。 当两人走近,林易借着月光一看,是一书生打扮的斯文人。 那书生叫停林易,说道:“此路不通,你走别路吧。” 哟,这是拦路来了。 但这形象不对啊。 不是山贼才出来吃拦路财嘛,难道这年头连书生也出来劫道啦? “这位兄台,你是否读书读傻了?” “嗯?”书生愣了,他显然没想到林易上来就是这么一句。 “这条路就这一个道,我一路走过来,当然是为了继续走下去,能走别的道,我还会走这条路吗?” 书生嘿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两根白骨獠牙,诡笑着说道:“你偏要逞强,那就怪不得我了。” 林易见状,袖口微动,桃木剑出。 “天地方圆,律令九章,五雷下凡,万鬼伏藏!” 林易口念雷电咒法,左手对着剑身由下而上划过,那桃木剑上闪出雷电火花。 “哟,还是个懂法术的。” 那书生见了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而是说道:“幸好我最近刚吸收了一个和尚的本领,就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说完,书生的模样逐渐开始变化。 眼睛渐渐凸起浮肿,眼白变得血红。 身体的骨骼开始扭曲地延展,身体比以前差不多大了一倍,肌肉暴增。 五根手指变得干枯修长,如刀锋一般锋利。 两根长长的獠牙露出嘴外,在月光下显得惨白。 一眨眼的功夫,这白净书生竟然变成了一个怪物。 这种怪物名为食尸育魔,是人类食用魔界药物变化所致,半人半魔,拥有人类的头脑,却拥有魔族的魔力。 不过正是因为血统不纯正,所以属于战力比较低下的一类战斗魔族。 嗜血,速度快,拥有如刀锋一般的双爪。 他们本身的初始实力并不强,但可以通过吞噬尸体吸收能量的方式提高战斗力,并获得吞噬的技能。 只不过吞噬的效果有限。 像那个被魔将杀死的和尚,被书生吞噬后获得的能量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 ...... 书生的獠牙利爪何其凶猛,本身行动也十分灵活。 被林易施以雷电咒的桃木剑一剑都没能伤到书生。 但林易的身上却被书生的利爪抓破了好几处。 “嘿嘿嘿,现在就算你求饶,我也不会放你走了。虽然你的道行微弱,但似乎懂些法术,我对这些东西最感兴趣了,你应该为成了我的一部分而感到荣幸。” 书生已经将林易视作了自己的囊中物、腹中餐。 林易左臂流出了不少鲜血,闻言却没有慌张,而是向书生问了一句:“寿霖城丢失的小孩子,是你干的吧?” “是又怎么样?没错,就是我做的,你能奈我何?”书生已经有些得意忘形了。 说罢,书生展示了一套和尚的佛家招术。 “大威天龙,般若诸佛,世尊地藏!” 连续三招,将林易狠狠击倒在地,桃木剑脱手掉在地上。 “好了,我没有心情跟你玩了,这就要了你的命吧,放心,你不会太痛苦的,哈哈哈...” 书生施展利爪攻击,抓向林易的脖子,想要硬生生将林易的脖子扭断。 可惜...他失算了! 林易突然举起左手,轻松地抓住了书生的右爪。 书生一愣。 “啪!” 一个势大力沉的耳光扎扎实实的甩在了书生的脸上! “怎...怎么会?你明明跟不上我的速度和力量呀?” 林易擦了擦嘴角的血,露出微笑,说道:“傻瓜,你以为我的血是白流的吗?现在,到我反击了!” ...... 第60章 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大威天龙是吧?” “啪。” 林易左手抓住书生的领子,使劲扇了一耳光。 “般若诸佛是吧?” “啪。” 反手又是一耳光。 “世尊地藏是吧?” “啪。” 第三个耳光最为响亮。 “我最讨厌的就是懂这三个法术的人了,因为他根本就不懂爱,我早就想海扁他一顿,没想到今儿给我找到机会了。” 眼瞅着林易甩耳光还没过瘾,第四个耳光就要来了,那书生连忙求饶道:“这位兄台,这位兄台,那和尚已经死了,我这法术是偷那和尚的,您冤有头,债有主,放了我吧,这条路,我不拦您了。” 林易这一巴掌还是甩了出去。 “啪。” 那化为食尸育魔的书生,竟然被林易打回了原形! “你...你究竟给我施了什么妖法,为什么...我明明比你强很多呀...” 林易微微一笑,道:“是不是觉得我突然速度变快,力量变大了?” 书生嘴里吐出一口鲜血,抬着红肿的眼睛看向林易,点了点头。 “不是我快了,是你慢了,不是我力量变大了,而是你力量变小了。” “你...你...” 林易左手捏出一颗种子,说道:“这是魔界曼陀罗花的种子,我在你攻击我的时候,趁你不备扔到了你的身上,它的种子会迅速寻找土壤,也就是在你的身体上生根发芽,虽然他的生命周期很短,但一旦被种上,在一段时间内会使你的身体变得非常虚弱。你现在的实力在我眼里看来,就如同一个手无寸铁的孩童。” 说完,林易再次举起巴掌。 “等等...别打,求求你放过我。” “你刚才不是很吊吗?!那些孩子们求你的时候,你有没有放过他们啊?!” “啪!” 林易一巴掌,直接抡掉了书生几颗牙。 “呜呜呜...” 书生被打的受不了了,竟然哭了起来。 “那些孩子在哪里?” “我说了,你就放过我吗?” “嗯。” “好,我说,我说。” 书生颤抖着伸出手,指向道路深处,说道:“往这条路一直向前,你就能看到一座破庙,你要找的孩子都在那儿。” “是吗?多谢了。” “咚!” 书生被林易一脚踢到肚子,疼得蜷缩在地上,浑身颤抖起来。 “你...你...你不是说...说放过...放过我吗?” 林易举起拳头,说道:“我不和出卖灵魂的人谈诚信。” “咚!” “啊!” ...... 城南偏郊。 破庙。 熊熊燃烧的篝火突然被风吹起,火星四溅。 皎月当空,万里无云。 林易的身影出现在破庙口。 篝火旁的众人看见林易,纷纷站了起来,拔出兵刃。 那彪形大汉奇道:“怪哉,我明明已经让那书生去把守路口了,这家伙怎么还是到这来了。” 独眼女人也道:“普通的人类是不可能击败食尸育魔的,它的速度和力量可是数倍超出人类的。” 这两人说完,林易从身后将已经被揍得面目全非昏死过去的书生拖出来,扔在地上。 “你们说的是他吗?” 一众魔族:“...” 林易搔了搔耳朵,说道:“在我面前谈什么大威天龙、般若诸佛的,吵死人了,于是就把他修理了一顿。” 一众魔族:“...” “喂,孩子们是不是在你们这里,把他们交出来。” 独眼女人笑道:“怎么,你以为打赢了这个废物,就能在老娘面前耀武扬威吗?孩子是在我这,那又怎么样?现在他们已经全部披上了猴皮,变成了猴子供别人赏乐。” 林易惊讶的看向空地上被铁链拴住的小猴子,对方发出“吱吱吱”的叫唤。 林易的脸色逐渐阴暗。 “其他的孩子们呢?” 独眼女人擦了擦自己的指甲,轻轻一吹,然后轻描淡写地说道:“经不住打,或者受不了了,都死了。” 林易彻底愤怒了! “你们竟然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见林易发怒了,连忙全神贯注、做出防备。 林易右手掏出桃木剑,在自己的左手手掌上一滑。 鲜血四溅。 “这样应该够了。” 林易缓缓向篝火旁的众人走去,鲜血沿途撒了一地。 “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在战斗之前自残的。”大汉笑道。 那独眼女人却紧皱着眉头,死死盯着林易。 “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林易大吼一声,流淌着鲜血的左手举起,顿时地动天摇! 林易身后的土地缓缓拱起,然后炸裂开来! 一株巨大的魔界植物,从地底爬出,出现在林易的身后。 “这是什么?”彪形大汉吃惊地说道。 独眼女人眼神惊恐,喃喃说道:“这不是魔界的沙箱花吗?怎么会,居然有人类可以在人界召唤出来?” 诺大的沙箱花摆动着无数生长着花朵的枝条,就像一条条触手一般。 “杀。” 伴随着林易轻轻的一句,沙箱花的无数枝条迅速冲向篝火旁的众人。 几乎只是在瞬间,除了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之外的所有小喽喽,都被林易召唤的魔界沙箱花瞬间秒杀! 枝条穿过这些人的身体后,在尸体上开出了一朵朵美丽的鲜花。 “真是讽刺,这么恶毒的人,居然能够开出这么漂亮的花。” 那边,彪形大汉手持开山斧,奋力抵挡,但下盘却没有守住,被一根枝条一下子穿过了小腿,摔倒在地。 几乎只是瞬间,沙箱花的枝条就将大汉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一根、两根、三根... 大汉颤抖了几下,便成了一具死尸。 功夫最高的独眼女人被这副场景吓坏了,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猛得挥动圆弧弯刀,将枝条击退,连忙向空地上的那只黑色大水缸跑去。 水缸上的盖子被掀开,独眼女人慌道:“魔将...还请相救!” 眼看着数根沙箱花的枝条就要攻击到女人的身子,那水缸里的生物夹带着一股黑水,刹那间挡在女人身前,将枝条击退。 “咦?” 击退了枝条后,这怪异的生物竟然发出了一丝惊讶的声音。 眨眼间,黑水散去,那如同泥鳅一般的蛇形生物摇身一变,现出真身,变成了一个浑身上下长满触角的人形怪物。 两只眼睛向前打眼一瞧,奇道:“这不是咱们魔界的沙箱花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待再瞧一眼,发现沙箱花下站着一人。 正是林易。 当看清林易的样貌后,那被独眼女人称为魔将的触角怪物竟然吓的直接跪倒在地,浑身颤抖,头死死的压在地上,不敢抬头。 ...... 第61章 禁忌之术 “怎会...他不是应该在魔界...怎会突然出现在人界,还这副打扮...” 一想起他杀戮的手段,触手怪物跪在地上打了个哆嗦,似乎依然觉得不够安全,又在地上趴着向后退了几步。 林易见到那怪物的时候还有些懵,从那怪物的外形来看就知道不好对付。 自己这边,沙箱花在被触手怪物击退后,似乎也有所忌惮,无数的枝条悬浮在空中,寻找时机。 林易的脑袋瓜何其聪慧,虽然他并不知道那触手怪物为何会跪拜自己,但他敏锐地捕捉到对方害怕自己这一关键的信息。 “既然见到我,为何还不退?”林易诓他道。 那触手怪物一听,似乎非常开心。 “是,是!我这就走,我这就走...” 那独眼女人站在旁边都看傻眼了。 这可是自己好不容易从魔界请来坐镇的魔将,一向是所向披靡,没想到此刻却像一条丧家犬一样。 “魔将...你...你怎么...” 那触手怪物低着头,爬起来转过身,斜了独眼女人一眼,道:“快逃吧。” 说罢,变成蛇形的小型形态,一溜烟不见了。 这姿态,和当时瞬杀和尚威风凛凛的时候简直是判若两人。 那触手怪物一走,林易心里稍定。 虽然不知道那怪物为何如此忌惮自己,也没想到一句话就能喝走那怪物,但此刻林易无暇多想。 眼前,只剩下独眼女人一个。 她决计不是沙箱花的对手。 林易估摸着召唤的时间也快到了,便准备发出“杀无赦”的命令。 但独眼女人似乎并不甘愿束手就擒。 一个滚地,女人来到栓在地上的小猴子旁边,一手抓起猴子,一手将刀架在猴身上,道:“你放我一马,我便将这造畜的小孩子给放了,否则咱们同归于尽!” 林易没想到这女人还会用人质这招,早知道刚才就该早点下令把她了结了。 林易手上伤口的鲜血开始凝结,他知道召唤所剩的时间不多了。 那小猴子,也是一条人命呐!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小猴子趁着女人不注意,突然用牙齿狠狠的咬了女人的手掌。 “呀!” 女人尖叫一声,小猴子挣脱女人的控制,跑向一旁。 “杀!” 林易立即发出指令。 女人眼见自己活不成了,竟将刀掷向小猴,临死还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噗...” 女人被沙箱花无数的枝条穿过身子,变成了一堆肉泥。 但那小猴子...也被女人掷出的长刀从背部穿过。 林易连忙过去将小猴子抱起的时候,已经断气了。 林易悲痛不已,片刻,他想起了什么。 缓缓将小猴子放下,迅速跑向破庙后面的几间房。 推开一间房门,满屋子的血腥味,令人几欲作呕。 林易用衣袖遮住口鼻,借着月光环视屋内一圈,虽然有许多血迹,但并无任何尸体。 接着推开另外一间,也是一样。 后面几间房,都是那群人住宿的地方。 直推到最后一间,终于看到一个小孩子被铁链锁在屋子里。 林易连忙过去将小孩子抱起,正是最近刚走丢的小女孩云云。 此刻云云的意识已经涣散,身上的伤口都是鞭打的血印,看起来命不久矣。 林易从外面找来一把开山斧,几斧将云云手脚上的铁链砍断。 被声响弄醒的云云仿佛回光返照般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了林易。 “大...大哥哥...你...你是来带云云回家...回家的吗?我想回家...” 见到云云这副模样,即便是见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生离死别的林易,也不禁红了眼眶。 “别哭呀...大哥哥...我只是太困了...你抱着我...我睡一觉...应该就到家了吧。” 说完,云云闭上了眼睛。 林易忍不住流下了热泪。 不行! 不能让这么懂事的小姑娘就这么走了。 林易忍住悲伤,闭上眼睛思考所有可能救云云的方法。 有了! 祝由术中有一种禁忌的法术。 复活术! 这种法术适合用于濒死或将死之人,但要知道,这种法术乃逆天而行,使用禁忌之术,对施法者产生怎样的影响并不可知。 不过林易当下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左手拿出符篆,瞬间燃烧起来。 “昭昭其有,冥冥其无,八方威神,使我自然,灵宝符告,普告九天,阴间之人,速速归来。” 符篆燃烧的灰烬向上漂浮。 林易右手在空中书写口诀密字。 那符篆燃烧了三分之一便停住。 林易没有放弃,再念口诀,书写密字。 鲜血开始从林易的鼻孔中流出... 符篆又烧了三分之一。 云云的身体四周渐渐开始闪出幽幽的蓝光。 林易擦了擦鼻下的鲜血,忍着疼痛,第三次念出口诀,再度书写密字! 这一次,林易的嘴巴和耳朵里也开始涌出鲜血。 “昭昭其有,冥冥其无,八方威神,使我自然,灵宝符告,普告九天,阴间之人,速速归来!” 终于,符篆完全燃烧,那浮于上空的灰烬组成了一个和云云同样大小的人型,瞬间落下! 人型灰烬与云云的身体重叠融为一体,幽幽蓝光突然爆亮,一闪而逝。 林易做完第三次复活术后,跪坐在云云身旁,昏死过去,耳朵、鼻子、嘴巴里都有鲜血流出。 屋外的月光照进屋子里,两人一躺一坐,如雕塑般一动不动... ......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破庙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林兄弟,林兄弟?” 曹达华带着一帮守城们的官兵和拿着农具做武器的农夫们来到了破庙。 眼看着这里横尸遍地,曹达华焦急的拿着官刀在地上一个个尸体的翻找。 “快,快找找,有没有一个...一个身材修长、样貌清秀的年轻人。”说着说着,曹达华的语气竟哽咽了。 好在翻了一圈,院内的尸体里并没有林易。 曹达华冲在最前,接着一间间屋子查看。 当查到最后一间屋子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林易,是林易!” 曹达华连忙进屋,见地上还有一个,正是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云云。 “快来人呐!” 听到曹达华的呼喊,立即有人涌了过去。 众人七手八脚将林易和云云抬了出来,有农户将院子里装表演道具的推车推了过来。 大家将两人抬上推车,连忙往城里赶。 “快,你们留在这里清理现场,我亲自送他们回去。”曹达华将推车抢了过去,亲自推了起来。 有官兵见到门口被揍得面目全非的书生,踹了一脚,见书生动了动,便叫道:“这里还有个活的,压回去!” ...... 第62章 不死不灭 “你就这么狠心吗?他可是你的亲生骨肉!” “弱肉强食的魔界,不需要心慈手软的废物。” “这不过是一场考验,难道没有通过考验,就要剥夺他活下去的权利吗?” “你不用再说了,我心意已决,将他丢入深渊,自生自灭吧。” 梦中的林易在一片黑暗之中听到一男一女的这番对话。 然后,感觉自己被人抱着,来到一处悬崖边的风口处。 呼呼的风让林易背脊阵阵发凉。 “下面就是六域轮回的冥界,是生是死,看你自己的造化了,去吧。” 虽然周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但林易感觉得到自己的身子在无限下沉。 仿佛坠入无底深渊一般! 耳边的风在呼啸。 心中有一股莫名的哀伤。 仿佛是被抛弃的不甘和悲凉。 ...... “咚。” 林易身子猛地抖动,与床板发生了亲密的接触。 睁开眼,视线有些模糊。 “林大哥,你醒了,林大哥醒了!” 是苏绣儿。 左手一股钻心的疼痛。 举起左手,手掌上缠着厚厚的纱布。 浑身上下仿佛被人围殴痛打了一顿,稍微一动弹,三条腿都有要抽筋的感觉... 急促的脚步声从房外传来。 曹达华、多隆出现在林易的视线里。 “林兄弟,你怎么样了?” 见到曹达华,林易突然想起了什么。 “那个小姑娘,云云,她现在怎么样了?” 曹达华道:“林兄弟,你还是多关心关心你自己吧,你可比人家小姑娘严重多了。” “嗯?” “我们赶到的时候,你可是浑身上下都在流血,那个小女孩虽然身上有血迹,但只是睡着了。” “睡着了?” “是啊,倒是你,伤势非常严重,我们找了好几家大夫一起联合诊治,才把你给救回来。” ...... 这么说,复活术应该成功了。 那就好。 林易伸出右手支撑着床头,想要坐起身来。 见林易能够坐起来,曹达华笑道:“林兄弟,你这身子骨可真硬朗呢,人家大夫们说你得在这床上躺个三天才能醒,没想到仅仅不到一天,你就醒过来了。” 那苏绣儿红着眼眶,扶着林易坐起来,嗔怪道:“你只是个术士,又不是衙门里的人,干嘛要逞能呢,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 曹达华连忙说道:“这事儿怪我,都怪我当时没有和林兄弟一起走,不然有我护着林兄弟,他必然不会受伤。” 刚说完,曹达华话锋一转。 “不对呀,我去的时候,那些贼人可都被干翻啦?难道不是林兄弟你干的?” 林易面无表情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我去的时候,那些人就已经全都倒下了,我走过院子挨个推门,发现了云云,但突然就被人从背后偷袭了,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曹达华闻言点了点头,道:“放心吧,林兄弟,要是被我查到谁敢在背后伤你,我绝对饶不了他。” 这时多隆开口道:“林兄弟,你是不知呐,得知你受伤,我和曹兄弟都是非常担心,在衙门那边把案子交办下去,立即就到这儿来守着你了。” 见到苏绣儿、曹达华、多隆三人对自己关切的眼神,林易心生暖流。 自己在这世上已经有三个好朋友了。 ...... “那案子怎么说?其它的孩子们都找到了吗?” 曹达华道:“那云云醒来后,已经把一切都对我们说了。躺在地上的那伙人都是案犯,他们对那些孩子所使的造畜术是咱们大虞朝明令禁止的邪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面世了,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用。” 多隆接着说道:“可惜呀,除了云云和那个被造畜的小孩,其他的小孩子依然不知所踪,恐怕都已凶多吉少。” 曹达华又道:“我们在现场抓到了一个书生,云云已经指认这人就是拐骗她的人,可惜呀,我们把这人给救醒的时候,这人就已经疯了,整日胡言乱语,行为诡异。” 多隆道:“也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 曹达华道:“我一会儿回巡捕司亲自好好审审那个家伙,如是真疯也就罢了,如是假疯我一定能让他现出原形!” 林易微微叹了口气。 他知道,这书生是审不出什么来的。 因为在昨天夜里,林易就已经对这书生做出了他应得的制裁。 ...... “孩子,怎么没人陪你玩儿啊?跟哥哥走吧,哥哥带你玩。” 那蹲在地上玩泥巴的小孩子一回头,露出一张骷髅脸,两个眼睛吊在外面,咧开嘴巴,嘴里全是黑色的液体,沿着牙齿骨头的缝隙向外流淌。 “好啊,哥哥。” 书生吓得拔腿就跑,那小孩子就在后面追。 追着追着,突然双腿一瘸,摔倒在地。 原来那孩子的双腿也只剩下残缺的白骨! 书生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往城外的破庙跑去。 破庙里,篝火在燃烧。 “救命,救命啊!” 书生跑到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身旁,这两人正吃着火上的烤肉。 “我刚才...看到一个小孩子...他居然...” 话没说完,书生察觉到不对劲了。 那火上烤着的,是一条大腿,从残破的衣服碎片来看,和自己身上的衣衫是一模一样的。 书生慌忙低头一看,自己的左腿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大股的鲜血流了满地。 “啊!” 书生大叫一声,摔倒在地。 独眼女人和彪形大汉缓缓扭过头,书生一瞧,更是吓得欲哭无泪。 头扭了个方向,身子却一动不动。 两人的脸上都没有五官,只剩下漆黑的空洞。 灯笼上,人皮在跳舞。 花丛中,鲜花在喷血。 草丛里,无数只亮晶晶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水井里,长满毛发的怪物从井里爬了出来。 “我错了,我错了!” 书生满脸是水,不知道是因为害怕所出的汗,还是因为忏悔所流的泪。 眼看着女人、大汉、怪物向自己逼近,书生大喊一声,双手挡在眼前。 须臾,没有声响。 睁开眼睛,刚才所有的怪异全都消失不见了。 连忙看自己的腿,还在。 书生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原来刚才只是幻觉。 可当他刚从地上爬起来,庙口的树林里开始出现一个个人影。 像是一群小孩子的身影。 他们走路的时候动作僵硬,双脚似乎迈不开,只能拖在地上一步步的行走。 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 书生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心想他们再可怕也不过是一群小孩,自己肯定能应付得了。 可当看清楚这群小孩子的脸时,书生吓得魂飞魄散。 这哪是一群孩子,分明是一群嗜血的僵尸! 书生狠狠的将石头扔出,把一个僵尸的头给打爆,但有更多的僵尸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一只手、两只手... 触碰到书生的衣衫和肉体。 书生被团团围住,摔倒在地。 片刻后,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撕咬... ...... 现实中。 书生的脑袋上,隐隐显出一颗幻溼草的草尖... 被幻溼草附体,只能永远地活在恐惧的虚幻中,不死不灭。 ...... 第63章 九天御气篇 傍晚,二更锣刚打过。 寿霖城南门和东门的城墙上各有一道身影,轻飘飘地从城墙上飞过。 只不过一个飞出去,一个飞进来。 那南门城墙上飞出去的是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少女。 如飞檐走壁般,轻轻松松的踩着城墙的墙面就越到了墙外。 那东门的就更了不得了。 手上拽着一根绳子,就飞过了高大的东城墙,进了城内。 仔细一瞧,那身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大人背着一个小孩。 ...... 黑衣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前两天出场查探过破庙的柳茹霜。 一路不停,沿着小道奔到破庙。 弥漫着还未散尽的血腥味,让柳茹霜知道不久之前这里发生过一次惨烈的打斗。 破庙一片肃静,与那日众人围着篝火的热闹场景截然不同。 庙口的不远处有一座新坟。 说是新坟,其实不过是一处刚填埋好的土丘罢了。 那些死的了魔族就被官兵们当做死透的贼人埋在了这里。 柳茹霜蹲下来拿起一点土丘上的泥土闻了闻,嗅到了一丝魔气。 “该死,这些人居然真是从魔界来的。” 可惜的是,自己没能早一步查明这些魔族来人界的目的。 好不容易追查到魔族的踪迹,到这里又断了! 从柳茹霜近期在几个州巡游的情况来看,魔族混迹在人界的数量已经越来越多了。 查探魔族渗透进人界的目的,是她各处巡游的主要任务之一。 走进破庙,柳茹霜看到了几间打开房门的屋子,里面的血迹犹在。 在如归楼,每天从风流客的身上都能获得海量的消息,柳茹霜当然知道这里已经被官府的人扫平了。 看来这里已经没有任何查探的价值,柳茹霜转身欲走,一股阴气从身后吹来。 柳茹霜不敢回头,更不敢逗留,她毕竟是个女儿家,连忙快步离开了破庙。 破庙剩下的问题,不是她查探的目的,她也不会解决。 ...... 在铺子里接受了来自三人组的关心和问候后,林易让他们仨先离开,自己想要好好休息。 虽然身子疼痛,但此刻安静的休息一番更重要。 正要入睡,眼前突然缓缓起雾。 来了,来了! 林易兴奋了。 这趟活可被我累坏了,差点都嗝屁了,这奖励要是少了,我非得把你个秤给砸了。 云雾之中,须弥山现。 山前的天地秤上,秤砣挂着林易此番解救云云的经历,秤盘上放着一物。 一本修炼内功的秘籍。 九天御气篇。 林易迫不及待地翻开。 这本书告诉林易,每个人的周身都有气,只是气不成形,散于四周。但如果合理的运用,以脉为道,运气通脉,聚气于田,融于经络,就能达到以气御劲、以气养生、以气修身的效果。 《九天御气篇》总纲:周天者,圆也,气路之行径;圆者,周而复始,连绵不断之谓。 林易使出天眼,快速翻阅,很快便将这本修炼内功的法册看完。 看完后,林易知道,这本九天御气篇除了可以修炼内功外,也可以用来治疗伤势。 翻开疗伤的章节,林易开始根据书册里的内容打坐结印。 盘膝坐在床上,双手结印放于身体两侧的大腿上。 两手向空中划过,只觉双手周围有气流涌动,环绕在双手四周。 接着双手合十,感到手中有股气体,缓缓流入掌心,停滞在手掌之中。 气息如股股溪流一般,从手掌进入,开始在林易的周身流淌,最后百川归海,汇入丹田。 连续重复了几次之后,林易感觉丹田之气越来越强。 只觉丹田之气在体内不断运转,似是一个小周天,开始运气的时候,还有些许堵塞,但转动了几次小周天之后,几处堵塞之处逐渐畅通无阻,气在体内越转越快。 将自己体内运转之气形成闭圆,使气在体内周而复始,连绵不绝。 掌握了诀窍之后,林易不断的从外界提取气,然后汇入体内,形成周天,直到气慢慢衰竭,如此反复。 林易只觉越做越舒服,仿佛找到了一个新世界,根本停不下来。 睁开眼,月亮早已挂上梢末,此刻已是寅时,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练了近两个时辰。 林易从床上“噌”的跳到地上,只觉练了这《九天御气篇》后,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身体的伤势几乎已经痊愈,之前的那股气闷之感已经完全消失,此刻呼吸非常通顺,甚至连眼界也更加清澈了。 此刻林易显然已经练到了兴头上,根本不想休息。 于是盘膝在床上,打算再多练一会儿。 但就在这时,前堂的铺门竟然被人敲响,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声音倒是不大。 嗯...会有谁这个时候找上门呢? 林易瞧了瞧床头的牵藤枝,并没有任何反应。 也就是说,门口那人并没有拉动林易挂在铺子口的牵藤。 真是奇了怪了。 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有事拉绳。 难道这人看不懂字? “咚、咚、咚。” 又是连续三声。 林易耳朵动了动,已经明白怎么回事了。 来找自己的是个小孩。 因为个子够不到牵藤,所以只能敲门。 为何林易知道是个小孩,因为练了这《九天御气篇》后,林易的耳朵变得更加聪敏。 他听出了外面的人敲打铺门发出撞击的位置,在铺门偏下的位置。 “稍等一会儿。” 林易起来将外衣穿上,套上鞋来到门口。 将门板一打开,是个陌生的小男孩。 个头不高,仰着头瞧着林易。 “嘶...哪里来的一股怪味。” 林易揉了揉鼻子。 见小男孩不说话,林易蹲下来开口问道:“嘿,小孩儿,你怎么一个人到我这里来了,你家大人呢?” 那小男孩也不答话,转身走到路中间。 林易这一瞧,头皮有些发麻。 为何? 那小男孩竟然是垫着脚尖走路的! 民间有传说,人垫着脚走路,是因为脚后跟的下面垫着一双鬼脚,鬼附身后,鬼脚垫在附身之人的脚下,导致附身的人脚跟不着地。 林易从袖子里拿出柳枝酒,喝了一口。 自打那日从王家回来,林易自己就备了一壶。 一个鬼影从小男孩的身体里浮现出来。 “你是谁?为何要附在这个小男孩的身上?” 鬼乃阴体,人乃阳体,鬼赋于人身上,对人的健康不利。 “哥哥,对不起,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我这样的野鬼,在阳气鼎沸的城里,无法自由进出,只能靠夜半三更附体的方式来找您。” “长话短说,你有什么事。” 林易不想这个被附身的小男孩身体有任何影响。 “哥哥,你放心,我不会伤害这个小男孩的,实际上,我和妹妹两人与哥哥你在城南的郊外见过。” ...... 第64章 破墙寻尸 听鬼影这么说,林易留心一看,果然是在郊外分岔路口的地方所见的黑影。 那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为何小鬼要走到路口让林易过去? 那是因为小鬼的阴气较弱,能附身小男孩已是难得,还要开口说话,倘若阴气一散,怕控制不住身体,这样对小男孩和小鬼都有害处。 林易这铺子属于“招风”位置,本来阴气就重,风口处能补小鬼的阴气,所以小鬼才跑到路口,让林易过去说话。 林易走过去,蹲在小鬼面前,说道:“我记得你,是你和妹妹引我去破庙的。” 小鬼点了点头,道:“没错,你救了那个叫云云的小女孩,很好。但我们还困在破庙里,希望你能救救我们。” 听小鬼这么说,林易连忙问道:“你们困在破庙?可我们每个地方都检查过,并没有发现有任何小孩子或是造畜的尸体呀。” 小鬼露出哀伤的表情,说道:“破庙大屋的背后有一面墙,我们都在那里,希望您早点来救我们,好让我们早日解脱。” “咯~咯~咯~~~” 四更鸡鸣。 小鬼听到鸡鸣声,对林易道:“大哥哥,我知道您是好人,谢谢您了。” 小男孩向林易鞠了一躬,垫着脚尖跑走了。 ...... 黑白相映,朝霞初升。 曹达华睡在床上正说着梦话,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给敲醒。 “谁啊,一大早的。”曹达华没好气地从床上爬起来。 “吱呦” 门一打开,林易正站在外头。 “呦,林兄弟,这一大清早的你怎么来啦?” “曹大哥,烦请带上人,跟我再去一趟破庙。” ...... 这一趟不可谓不隆重。 县太爷亲自挂帅,师爷、仵作、丁主簿、多主簿、秦捕快、曹捕快等人随同前往。 林易伤势还未完全痊愈,县太爷亲自给配了个轿子,加上两队官兵,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以及看热闹的百姓,一行人浩浩荡荡往破庙进发。 路上有老百姓看到这阵势,就嘀咕起来了。 “这是去干嘛呀,怎么那么大阵仗。” “双月同天的盛典,不是明儿晚上才开始吗?” “听说是去城南偏郊的破庙那儿,说那些丢失的小孩子们都被害了,尸身就藏在那里。” “哎呀,怎么这么渗人,这事儿你是听谁说的。” “安婶呐,她说是雾隐门那术士算出来的。” “咦,我听的和你们不一样呢,我听说是有小鬼托梦,告诉那林易的。” “瞧不出,这雾隐门的人越来越有本事了。” ...... 到了破庙。 林易带着大伙来到破庙屋后。 屋后果然有一堵非常大的用泥土砌成的土墙。 秦冲上去抠下一小块泥土,用手搓了搓,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道:“这土墙上的土新砌不久,土里有血腥味。但从这土墙的厚度来看,堆砌的时间挺久,看样子像是不断有人新砌泥土上去。” 多隆道:“根据林术士的推测,那些失踪孩子们的尸体,就是被砌在这土墙里。或许每当有小孩死亡时,便有人重新砌土,将尸体填进墙里,故此土墙越来越厚。” 曹达华道:“多主簿此言有道理,我们一会儿将墙面打开的时候,务必小心谨慎,不要碰到孩子们的身子。” 这里虽然是早已荒废的破庙,但毕竟曾是供奉香火的地方。 挖墙前,林易使出天地净化术,祛除这里的怨气和阴气。 “天地自然秽气散,洞中玄虚晃太元,八方威神使自然,灵宝符命告九天。” 符篆燃烧后化为灰烬,随着风儿缓缓飞向上空。 “可以开始了。” 听林易作法完毕,县太爷一声令下。 “破墙!” ...... 随同而来的劳工们纷纷向手心里吐了口口水,便抓起各种工具,开始破墙取尸。 周围围着的父母无不揪心不已。 双眼噙着泪水,看着墙体逐渐破开,泥土脱落。 刚过半碗茶的功夫,有人喊道:“这里有一个!” 那带着精细工具的工匠连忙上前,众人配合着一起,将一个小孩的尸体从土墙里取出来。 小孩子紧闭着着眼睛,身上的泥土裹在身上,怎么也拍不掉。 白云舒上前查验一番,低声道:“这泥土之所以裹在身上,是因为死前...死前...” “死前怎么了?”县太爷问道。 “剥了皮...” 说完,白云舒立即红了眼眶。 作为第二阴门手艺极佳的仵作,查验过各种尸体,早已心静如水,但此刻面对眼前孩子的尸体,白云舒一向平静的心也被狠狠的触动。 旁边等待的父母们闻言早已经哭成了一片,上气不接下气,有悲伤过度的父母更是晕了过去。 是呀,从今往后,天各一方。 无人可问粥可暖,无人可与立黄昏,无人可试冷与暖... 那孩子被人抬到早已经准备好的担架上。 “大壮,大壮啊!!!哎呀...我的孩子呀...” 有两人扑到孩子的身上,捶着胸口,失声痛哭。 同来的众人纷纷上前安慰。 ...... 不到半天的时间,土墙被完全破开。 共挖出了十一个小孩的尸体,六个是寿霖城的,五个不是本城的。 每个死去的孩子,都和第一个被挖出来的孩子一样,只是到最后,有些孩子的尸体已经露出了白骨。 现场惨哭声、哀嚎声不绝于耳,有人偷偷的抹着眼泪,有人气的牙痒痒,更有人拿着铲子,要把那庙口的坟头给刨了。 众人将孩子们的尸体装上车子,一路护送着回城。 “孩子们,我们回家啦!” 不知谁吆喝了这么一句,又让不少人流下了眼泪。 ...... 人们离开破庙后,平日里炸出一道惊雷,直接劈在了贼人的坟头。 回了衙门,县太爷下令将疯疯癫癫的书生拉到街上游街,然后在菜市口斩首示众! 正午后,书生就被带上枷锁,拉到街上。 一路上嘴里说着胡话,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寿霖城的百姓们可都没闲着,各种青菜梆子、泥土弹子、臭鸡蛋...一股脑往书生的脑袋上扔。 一人一口唾沫,怒骂声不绝于耳,直把困在虚幻中的书生给吓尿了,也不知道他在幻境里看到了些什么。 ...... 第65章 百人斩(求推荐票、月票) 一路被百姓唾骂、捶打,书生到了菜市口就只剩下半条命了,而精神也被林易种植的幻溼草所设的幻境折磨的几近崩溃。 到得菜市口,已近午时三刻,周围围满了观看行刑的人群。 所有人都想要看到这个囚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菜市口所处的地方,就在马蹄街的尽头,平布街的街口。 平日里老百姓们都在这平布街做粮食、蔬菜和肉食的买卖。 菜市口里的那几根木墩子,通常给老百姓用做台子宰鱼杀鸡,而一旦有罪犯被押到菜市口准备砍头的时候,那些木墩子便成了他们的断头台。 为何在这种地方砍头? 为的就是让那些犯了罪的囚犯来生投不成人胎,转投那些牲畜。 今日在这地方负责行刑的,乃是雾隐门中的第一阴门,刽子手。 话说雾隐门的这些职业个个都很邪门,常年与死人打交道,但他们的传承各个都不简单,尤其是这排在捞阴门行业之首的刽子手。 刽子手有个行业规矩,叫做“杀人九十九,到时要收手”,否则呀,就要遭报应。 这会儿站在台上的,是第一阴门里的大弟子,邓言。 由于杀人九十九的限制,邓言在砍过五十个人头后,便很少出手,行刑大都有其它门人执行。 只有遇到罪大恶极的罪人,邓言才会执刀出马。 今日行刑的囚犯,邓言有所耳闻,加上县太爷亲点他的名,这趟行刑便非他莫属。 邓言之上还有位师父,叫邓先,也是邓言的父亲,绰号“百人斩”,是寿霖城里第一个斩过九十九个脑袋的刽子手,算是这行当里天花板上顶尖的人物。 有人问,那他到底是砍了九十九个头还是一百个头呀? 嗨,那不就差一人吗? 这百人斩就是个敬言,毕竟人家都到这规矩顶了,你还真要人家坏了规矩? 有些事情,看破不说破。 前面说过,雾隐门里的前四门特别注重传承,这刽子手尤其是等级森严、注重师承。 表现好、能出师的刽子手都归衙门刑部的押司管辖,登记在册,也算是吃衙门饭的。 邓先还没退居幕后的时候,对手下的门人可严格着呢。 尤其是对自己的儿子邓言,训练可谓苛刻至极。 白天练砍冬瓜,先在冬瓜上划条横线,随手一砍、下刀处要与划线处不差分毫才算练到家。 晚上则要他练习砍香头,看准香的发光处,随手一刀,要不偏不倚刚好把火炭头子砍下来。 然而邓言的天赋绝佳,什么冬瓜、香头,统统不在话下。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 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假。 很快,邓言便出山了,名正言顺的成了这第一阴门第八代的接班人。 有人说这刽子手的第八代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砍头的嘛,谁拿把刀不是砍呐。 那你这说的可就不对了。 你可别小看了这些手艺精湛的刽子手,能够干这行的人,那都不是一般人。 没点胆量和气魄是进不了这一行的。 他们整天干的营生就是砍头。 有些手艺好的刽子手,能够做到一刀下去,犯人没有任何痛感就了结了。 甚至能够在砍头的时候让脖子上的皮和脑袋相连,不至于让罪犯的整个脑袋落地,这也算给死刑犯留了一个全尸。 这些手艺可不是谁都能来的。 那邓先不干砍头的买卖后,衙门给了一笔丰厚的封刀费,加上行当里的收入,足够他衣食无忧过下半辈子的。 于是便整日游荡在寿霖城的茶楼酒肆中玩乐,生活得倒也滋润。 酒足饭饱之际,就打开话匣子,把自己曾经在刑场上经历过的那些怪事绘声绘色地给身边人讲述,有时候甚至砸了说书先生的场子。 茶馆里的茶客都听邓先吹牛去了,那说书先生可就不服气了,想上前理论,结果听了两下,便搬了张椅子坐在旁边一起听。 没过两天,说书先生便把这些个故事一整理,用到自己说书上去了,还挺受欢迎。 所以有些鲜为人知的关于刽子手的秘密,也就这样在寿霖城里流传开来。 比如那九九之数。 ...... 此刻疯癫的书生被压上刑台,头枕在木墩子上。 出来前的那顿刑饭倒是省了。 就这十恶不赦的恶人,那群狱卒哪还想给他吃的,但规矩不得不从。 于是就弄上一碗倒头饭,上面插根香,点起来,那肉也是做成焦的,放在碗里,让书生闻了一下,就算他吃过了,这也不算坏了规矩。 出了白虎门游街,接着就上了刑台。 邓言站在跪倒的书生旁边,身穿麻布粗衣,头裹红巾,将鬼头大刀倒背在肩头。 这鬼头刀刀体沉重,刀柄处雕有鬼头,相当锋利,斩金切玉不在话下。 那监斩官抬头瞧了一眼,已是午时三刻,将竹筒里的红签抽出,扔到地上。 有人便报:“时辰已到,行刑!” 为何一定要午时三刻开斩? 用阴阳学来说,午时三刻,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被斩杀之人没有阴气,连鬼都做不了。 这时杀头,那都是十恶不赦之犯。 邓言拿起摆在旁边的碗,喝上一口酒,接着喷向刀刃。 喝酒喷刀,这是行规。 杀人前喝酒,这是拜天地,敬鬼神,可不是简单的防止沾血以后刀钝生锈这么简单。 这些刽子手喝的酒,用的是童子尿、露水、乌鸦血、黄牛乳、蛇果配在酒里,为了是遮挡怨气,防止受刑人死后怨气化为厉鬼缠身的一种措施。 正常来说,死囚也是要喝酒的,不过他们喝的酒是不一样的,刑部早就准备好了由黄酒和白酒兑好的酒,这种酒的酒劲儿不小,喝上两口基本上就能把人给整的晕晕乎乎了,以至于刽子手快刀下来就能减轻这些死刑犯的痛苦。 但是书生没得喝,同样就给闻了下酒气。 当邓言举起刀的时候,或许是大限将至,书生竟突然清醒了。 眼看着周围的一切,他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次是上了刑场,要被砍头。 他笑了,无数奇幻恐怖的场景已经让他明白自己之前见到的都是幻象,这次也是一样。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他已经分不清真实与虚幻了。 伴随着这句疯疯癫癫的话,他的视线瞬间发生了变化。 在一阵天翻地覆过后,他看着自己无头的身子从木墩子上缓缓滑下。 不... 这一次,不是幻觉... ...... 第66章 人间美好 书生在菜市口被砍头,围观的老百姓哄然叫好。 破庙的这群贼人获得了应有的惩罚,那些被拐的孩子们终于可以安息了。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如归楼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 自打那对子被林易对上后,柳茹霜便闭门谢客,也没有再出新的对子。 “菜市口那边怎么样了?”柳茹霜开口问道。 侍女一边帮柳茹霜梳着秀发,一边回道:“那拐卖儿童的书生已经被推上刑台,这会儿估摸着应该已经砍了。” “那群魔族之人做造畜之事我不奇怪,魔族行事一向诡异,但那书生与我等为同族,竟然甘愿堕落,成为他人的走狗,死不足惜。” “听外面的姑娘们说,今儿早上,是雾隐门的林易算到了小孩子们尸体埋藏的地方,县太爷亲自带队把尸体给挖了出来,真没想到,那林易还有这等本事,看样子,绝非一个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这么简单。” 柳茹霜想了想,说道:“我大虞朝正值用人之际,今儿夜里我亲自去试试他的本事,若真如你所说是个奇人异士,倒是可以拉拢过来,为咱们主子效力。” “我看行!” ...... 那天下午,各家寻回小孩尸体的家庭便准备起丧事。 由于天气炎热,加上孩子们的模样都不好,于是衙门征求了各家父母的意见,第二天一早入土为安。 当天夜里,棺材铺可忙了,所有伙计加班加点,打造一个个小棺材。 隔壁城的家里人也赶到寿霖城,哭天喊地的带着自家孩子的尸身回去了。 当得知贼人全被处决后,稍感安慰,顺带还感谢了一番寿霖城的县太爷。 许多寿霖城的百姓纷纷主动前往各家吊唁。 直到二更天,这寿霖城的火光才渐渐熄灭,只剩下各家几个守夜的家属。 林易的伤势虽已无大碍,但忙碌了一天,不免有些困顿,早早的上床睡了。 三更时分,林易睁开眼。 他闻到了一股气味,和昨儿夜里的气味很相似。 林易瞬间明白,昨儿夜里的小鬼又来了。 自打练了那《九天御气篇》,自己对气味的嗅觉越来越敏锐。 古有望气一说,林易虽还未达到望气的程度,但嗅气的本事倒是长进了不少。 “嗒...嗒...” 放在床头的牵藤枝反复抖动,这是铺子口的牵藤被拉动的迹象。 莫非今儿来的不是那个小男孩? “嗖。” 桃木剑滑出袖口,握在手中。 来到铺子口,隔着木板,林易问道:“是谁在敲门?” “大哥哥,是我。” 声音很熟悉,是昨儿那小男孩。 他是怎么够得到牵藤的? 林易疑惑着将门打开。 嚯。 这造型,挺别致呀。 一四五岁的小女孩,骑在昨儿那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肩膀上。 原来是靠着叠罗汉做到的。 今儿这俩小鬼没有附身,直接现身来见,阴气比昨日强了不少。 “哥哥,谢谢你,我和妹妹是专程来向你道谢的。” 林易蹲下来,见这对兄妹俩可爱的模样,不由得心中一酸。 失去了这对可爱的子女,做父母的该有多伤心呀。 那妹妹也道:“哥哥,我们尸身被寻回,很快就会下葬,我们不再是孤魂野鬼了。” 哥哥接口道:“所以我们用不着附身来见你啦,我妹妹也能进城来亲口向哥哥你道谢。” 说完,这俩小鬼往后退了几步,跪在地上,向林易嗑了几个头。 林易连忙上前,要将俩小鬼扶起,却忘记了人鬼殊途,这手从两人的胳膊底下穿过,并没能碰到俩小鬼的胳膊。 “咯咯咯...” 这一幕倒是让俩小鬼调皮的笑了起来,弄得林易也有些不好意思。 不远处一个墙角的阴影里,柳茹霜身着黑色紧身的夜行衣,惊讶地瞧着林易铺子口的一切。 在她的眼里,林易像一个怪人一般,蹲在门口自言自语,一会儿又迈出铺子,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接着还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柳茹霜不禁心想,这人莫不是个癫士? 她当然不知道林易的言行是因为与那两个小鬼的互动。 ...... 对林易谢恩后,兄妹俩便准备离开了。 离开前,妹妹怯生生地转身向林易说道:“大哥哥,你能不能让妈妈明儿做些我最喜欢吃的红烧肉?我想在离开前,再尝尝妈妈做的红烧肉。她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咱们家才会做,我配着饭吃,总能吃上两大碗,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 哥哥安慰道:“小妹,咱们家穷,爹娘安葬咱们已经花了不少钱,这红烧肉咱就不吃了,来世投胎,咱们再做爹娘的孩子,到时候等过年,就又能吃上了。” 听了这兄妹俩的话,林易心中一酸,眼眶不禁湿了。 人人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儿不假。 林易露出微笑,对着妹妹说道:“放心吧,这点儿事不难,包在我身上,你们安心的去吧。” 两人又向林易鞠了一躬,转身消失在空气之中。 柳茹霜看到这里,似乎明白了什么,这是林易和冥冥之中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在进行互动。 眼瞅着林易站起身准备进屋,柳茹霜不禁又向前挪了几步,想要看清楚些。 但脚下一软,接着一股恶臭袭来。 柳茹霜低下头。 这是什么味儿? ...... 林易转身刚要进屋,突然听到墙角处有动静。 似有急促且轻微的脚步声从巷子口的拐角处传来。 林易好奇的过去看了看。 咦~~ 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 竟然踩了那老妪留下的精华。 ...... 第二天一大早,林易拎着一块新鲜的五花肉,来到那对兄妹家。 听林易这么一说,这家人不敢怠慢,连忙做了一大锅红烧肉。 当孩子娘含着眼泪,将一碗红烧肉供奉在灵堂供桌上没多久,众人发觉那两个孩子的嘴角,竟隐约间微微上扬。 林易见这家夫妻年纪尚轻,对俩人低声说道:“我见这俩孩子与你们有缘,虽然今世缘分已断,但他俩来世或许依然会与你俩再续前缘,抓紧时间再生个娃吧。” 当日吉时,孩子们全都顺利下葬。 至此,丢娃造畜一事,算是告一段落。 ...... 后话。 说来也怪。 不到半年,这家妻子真的又怀孕了,怀胎十月,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当见到孩子们的时候,这夫妻俩留下了激动和欣慰的泪水。 这对龙凤胎身上的胎记,和之前死去的那对兄妹俩身上的胎记,是一模一样的! 人间美好。 ...... 第67章 缥缈之气 寿霖城里,自申时开始便张灯结彩。 四年一度的大日子就要来了。 这一天,天空将出现双月同天的盛景。 各地根据习俗,会举行各种赏月活动,集会、庙会也是层出不穷。 说真的,这事儿让林易有点儿小诧异。 开始他还以为这双月同天只是个节日的称呼,没想到竟然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这要搁在上一世,天上同时出现两个月亮,那可是历史上都从未记载过的奇观呀! 所以对于晚上在绿翠楼举行的赏月盛会,林易也是颇为期待。 ...... 从菜市口回来后,林易又练起了《九天御气篇》。 大小周天使得气息在体内不停流转,身上每一个毛孔都被打开,尽情的呼吸。 甚至在气息急速流转的时候,林易的身体都逐渐变得剔透晶莹起来。 闭着眼睛,须弥山的景象逐渐浮现在林易眼前。 偶然间发现,在须弥山的山脚下,出现了一处气眼,股股气息不停的从气眼处涌出。 气眼上方,凝聚了一片缥缈之气。 远远望去,犹如仙气一般。 林易不知这气眼是为何突然生成的,但似乎又与自己有着某种联系。 每当林易运气之时,气眼内便陡然喷出一团雾气,与悬浮在上面的气体融为一体。 运功完毕后,林易睁开眼睛,只觉脑海一片空明。 站起来动了几下,伤势之处已然痊愈,再无痛感。 没有想到,虽然差点嗝屁了,却获得了一个这么厉害的秘籍。 ...... “林兄弟,林兄弟!” 这粗犷的声音,非曹达华莫属。 果然,话音刚落,曹达华就进到内堂。 刚到门口,似乎想起了什么,连忙用手蒙着眼,说道:“林兄弟,做哥哥的又冒昧了,不知今儿床上是一人还是俩人呐?” 林易一听就知道这曹达华是在损自己。 “曹大哥,你要是再说这种调侃的话,我可就不带你去绿翠楼了。” 曹达华一听,那还了得,赶紧放下手,满脸堆笑道:“林兄弟,开个玩笑,我知道你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你瞧,我知道你大病初愈,这几日喝药喝的嘴儿都淡了,特意去城东帮你带了块桂花糕,给你甜甜嘴儿。” “有心了。” 林易将桂花糕接过,和曹达华来了外屋,倒上两杯茶,边吃边等。 按之前的约定,今儿绿翠楼举行的赏月活动,苏绣儿特意邀请林易一同前往,这曹达华和多隆前几日来照顾林易的时候,也顺带着获得了苏绣儿的邀请。 这都是靠林易的面儿。 虽然林易这地儿偏僻人稀,但处于闹中取静的正点,所以大家都喜欢把林易这铺子当做集合的大本营。 不一会儿,多隆到了。 三人在一起不免寒暄一番。 那多隆没说几句,就把话题引向了如归楼。 “听说如归楼那个花魁柳茹霜今天赏完月,就要启程离开寿霖城了。” “到哪儿去?” “听说下一站是大梁城。” “她这一路巡下去,怕是快要一年了吧。” “嗯,据说大梁便是她最后一站,接下来就要返回京城了。” “可惜,上回匆匆一面,连完整的话都没说上几句。” 这时屋外传来脚步声,一阵悦耳的声音响起。 “哟,两位大哥,是哪位姑娘让你们俩如此舍不得呀?” 苏绣儿蒙着面纱,牵着一小女孩,走进林易的铺子。 “大哥哥!” “云云!” 那小女孩一见到林易,立即扑了过去,趴在林易的身上大哭起来。 林易则抱着小女孩,抚摸着女孩的头发,任其在怀里放声哭泣。 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林易以性命相救的小姑娘云云。 “苏姑娘,这小女孩怎么和你在一起?”曹达华不禁问道。 苏绣儿瞧了林易一眼,回道:“我知道林大哥是为了救这小姑娘身负重伤,便也想为小姑娘做些什么,后来得知她家的情况,知道云云是一个非常懂事善良的孩子,便让她到我家里来工作,这样也有份固定的活儿,避免整日在外抛头露面。” 这时云云从林易怀里起来,脸蛋通红,擦了擦眼泪,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刚来的时候忍不住真情流露,但毕竟男女有别,而且那么多哥哥姐姐看着,未免让女孩子家有点儿害臊。 “大哥哥,苏姐姐对我可好了,她给我钱治爹爹的病,帮我娘赎牛和买农具,还在苏家给我找了个不累的活儿,她和你一样,都是我的恩人。” 苏绣儿摇着头,面带微笑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反倒林大哥能够舍己为人,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典范。” 曹达华笑着说道:“都是自家人,原本就不分彼此,你们就不要相互谦虚了,哎呦...” 摸着被踩的脚尖,瞧了眼林易,闷声道:“我又没说错,早晚的事...” 苏绣儿白了曹达华一眼,对三人说道:“云云一直说想要感谢林大哥,正好今日咱们一起去绿翠楼,我便把云云带了过来,你们没有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一切都听弟妹的。”多隆笑着说道。 林易伸了伸脚,发现多隆早有准备,脚已经缩到凳子底下去了... ...... 时候差不多了,五人便往绿翠楼去。 这绿翠楼并非孤楼,几个楼阁亭榭连绵相接,飞檐画角,俯瞰着烟波缥缈的内城河,景色极佳,一向是寿霖城中游人登高饮酒、吟诗作对、眺望美景的所在。 绿翠楼外,人声鼎沸,喧闹非凡,小摊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楼宇内女子艳丽,琴奏舞曲甚是美妙,吸引着众多的欣赏者。 华灯初上,万物升平。 今日这绿翠楼作为赏月之地,来的都是些有身份的人。 据说今儿城里来了位有身份的京城官员,由知县大人亲自陪同,先到这楼上去的。 单从今日楼宇内外随同带刀护卫的人数来看,就知道这京城大官身份不低。 林易和苏绣儿等人到这儿的时候,便有守门人拦住。 苏绣儿上前交出帖子,说道:“这都是我苏府的人。” 守门人瞧了眼,认出了曹捕快和多主簿,道:“怎么,曹捕快和多主簿什么时候也成苏府的人了?今儿楼上有贵客,知县大人说了,除非有帖子,否则其他无关人等一概不准进入。” 苏绣儿还未开口,那曹达华先一步出来了。 “嘿,我说你个没长眼的东西,你怎么就知道我们不是苏府的人?” “那你说说,你们和苏府都是什么关系呐?” 曹达华指着云云,道:“这个是苏姑娘的侄女。” 指着林易:“这是苏姑娘未过门的丈夫。” 林易和苏绣儿闻言都是一惊,连忙看向曹达华。 这厮连忙眨眼。 接着又指着多隆,道:“这是苏姑娘未过门丈夫的二哥。” 最后指着自己,道:“我是苏姑娘未过门丈夫的大哥。” “怎么样,这下明白了吧?是不是都与苏姑娘有亲戚?那我们怎么不是苏府的人呐?” 这守门人被曹达华这么一忽悠,挠着头还在算这几人的关系,被曹达华轻轻一拨,推到一旁,然后做出请的手势,道:“苏姑娘,您先请。” 苏绣儿牵着云云的手,昂首进入。 进得门去,小声说了句:“贫嘴。” ...... 第68章 渡人渡鬼难渡己 几人到得楼上,才得知三楼已被衙门包下,两名身穿黄马褂的带刀护卫守在楼梯口,禁止任何人上楼。 即便是送那酒盏茶水、瓜果肉脯的,送到楼梯口便停止,由护卫端着亲自送上去。 于是几人便在二楼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虽然观赏景色的位置不如三楼,但视野依然宽阔,足以遍揽夜空美景。 林易等人刚坐下,便有人主动向苏绣儿打起了招呼。 林易一瞧,其中不乏熟悉的面孔,都聚在二楼这儿呢。 丁松丁主簿,苏美诗社头号粉丝尹正,以及等等。 见林易与苏绣儿一同前来,尹正的表情不太自然,丁松的眼神中则闪过一丝阴狠。 ...... 绿翠楼的丫鬟们送上茶水糕点,众人吃吃喝喝,等待着双月同天的奇景上演。 突然,有人大声提议道:“这奇景恐怕还要等个把时辰,每年咱们观景前,都喜欢对上几对,不如咱们趁着今日这机会,再来对上一对,岂不甚好?” 立即有不少人鼓掌叫好。 又有人说道:“林易林兄弟今日也来到了现场,听说林兄弟把如归楼霜儿姑娘的对子都给对上了,还获得了进入厢房一亲芳泽的机会,实乃我辈楷模呐,如若得到林兄弟指点一二,对咱们来说,即便没今晚这奇景,也不枉此行了!” “没错,林易真了不起啊。” “那对子我也看过,对的是真绝。” “一副上联,能对出两副下联,这可是真本事。” 众人七嘴八舌的称赞,林易这边却很尴尬。 为何? 您自己想呐。 曹达华和多隆悄悄看了看林易,又瞅了瞅苏绣儿,低着头默默磕着瓜子,和刚上楼坐下时的那股兴奋劲判若两人。 倒是云云,看了眼林易,忍不住“噗嗤”一笑。 苏绣儿到底是这寿霖城首富的千金,面色平静,喝了口茶,缓缓开口,说道:“嗨,原来林大哥还有对对子的能耐,我倒是孤陋寡闻了,既然林大哥在如归楼露了一手,不如今儿在这也露上一手,让我开开眼界。” 破对子一事,虽然安的是县太爷的名号,但那些聪明人一听就知道有问题。 这黄知县肚子里有多少墨水,这寿霖城的普通百姓不知道,他们还不知道吗? 私底下便流传着明为知县,实为林易破的这对子的故事。 只是没人拿到明面上提。 但今日,偏有这不长眼的人,把林易破对子的事搬出来说了。 苏府耳目众多,苏绣儿当然知道林易陪县太爷去如归楼一事,也知道林易当街表演神奇的观心之术,但她内心里更多的是崇拜之情。 如归楼算什么? 这富贵之家的姑娘,这些东西早就司空见惯了。 她父亲苏灿不也有一正一偏两房嘛,年轻时更是风流倜傥。 ...... 这时尹正站了起来,拱手向林易说道:“林兄,我有一对子,想请你指教一二。” 见有人立即向林易挑战,众人马上哄闹起来。 被挑头那人这么一渲染,林易难免成为众矢之的。 林易心里苦笑,我本只想苟一苟,为何总要我出头? 见林易不答,那尹正轻蔑一笑,道:“我乃苏美诗社成员,这诗社由苏姑娘创办,如若你不敢应我这对子,我看不如离苏姑娘远一些,省得污了咱们苏美诗社的名声。” “对对对!不就对对子嘛,你瞧他那德性,实在是欺人太甚了,林兄弟,你就给他露一手,趁早灭了他不知天高地厚的念头。” 曹达华说完,那苏绣儿也接着说道:“林大哥,我也想开开眼界。” 这边林易还没答应呢,好兄弟多隆那边就开起了盘口。 “来来来,买定离手,压林易赢一赔二,压尹正赢一赔十。” 这赔率,对于有个亭长父亲兼有着苏美诗社头号诗人之称的尹正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虽然很多人认为林易的赢面更大,但这巨大的赔率,还是让更多的人压了尹正。 “尹兄,你可一定要加油呀!” “我的五钱银子可都压下去啦。” “听说尹兄自那日寿宴失利后,便一直在家闭门苦学,直到今日才出门见客。” “嚯,这么说尹兄获胜很有希望啊。” “那可不嘛。” 这段对话,又让更多的人把更多的筹码押在了尹正身上。 ...... 这钱都收了,林易再无退路。 损友呀损友。 “如此,便请尹兄出对吧。”林易淡淡说道。 见林易答应了,尹正不免有些激动。 闭关这些日子,为的就是这一刻。 击败林易,在苏绣儿面前证明自己的文采! 加入苏美诗社,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够获得亲近苏绣儿的机会。 没有想到,一夜之间,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全都付之东流。 这让尹正把林易当作了与自己争夺苏绣儿的假想敌。 ...... 听到楼下如此热闹,那位三楼的来自京城的白胡贵客向身边的护卫问道:“楼下为何如此热闹呀?” 没一会儿有人来报,说楼下有人在对对子。 一听有人对对子,那白胡贵客立即来了兴趣,说道:“你们到楼下听着,然后把对子报与我听。” “是。” ...... 二楼。 众人瞩目下,尹正开口说道:“吃香喝辣全无味,不知何故。” 林易一听,结合尹正看着苏绣儿那眼神,摆明了是患上相思病了。 作为第五阴门的术士,这病林易得治。 “日思夜想觉难眠,庸人自扰。” 这对子一出,叫尹正瞬时傻眼。 这意思明白着呢,就是告诉尹正,你小子别痴心妄想了,你那单相思纯粹是庸人自扰。 这对子,不仅对上了,寓意也相当到位。 听了林易这对子,苏绣儿眼睛一亮,不由得看向林易,眼神中再现崇拜之情。 这可让尹正看得牙痒痒。 三楼。 护卫把第一个对子和白胡贵客说了,那贵客笑着抚了抚胡子,对一旁的黄知县说道:“这对子对的不错。” 黄知县连忙陪笑称是。 ...... 见一对未成,尹正又起一对。 “渡人渡鬼难渡己。” 这对子一出,稍微有点功底的人就知道,这尹正是在嘲讽林易的职业。 你不是江湖术士吗? 你不是有能耐吗? 你可以渡人,可以渡鬼,唯独渡不了你自己。 这和医者不能自医是一个道理。 这对子够损啊,也够难。 不仅要对上联子,这意境也要到位。 不知林易会作何回答。 林易听了之后扬起头,深吸一口气。 睁开眼睛,开口回道:“修身修性不修心。” 这对子一出,立时有人叫好。 林易这下联,不仅将对子对上,还狠狠地嘲讽了尹正,在家闭门苦学,修身修性,可唯独不修心。 为何是不修心呀? 瞧他那咄咄逼人的对子,处处针对林易,是那修心的样子吗? ...... 第69章 心服口服 “不错,不错。” 三楼的白胡贵客听了护卫的转述,笑着拍了拍手,对旁边的黄知县道:“没有想到寿霖如此多才俊,老朽想下去瞧瞧热闹,不知黄知县可否陪老朽同去呀?” 黄知县一听连忙站起来说道:“黄某为郑太傅引路。” 那被称为郑太傅的白胡贵客低声说道:“咱们悄悄下去,不要打扰了旁人对对子的雅兴。” “好,好。” 当下二楼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林易和尹正的身上,没有人发现三楼楼梯口的护卫突然散开,一白胡老人轻手轻脚地下楼,黄知县则跟在身后,大气也不敢喘。 有那黄马褂的护卫端着椅子摆在人群之后,郑太傅和黄知县便默默坐在那里,饶有兴趣地向人群中张望。 ...... 话说林易这下联一出,让尹正顿时拉长了脸。 自己苦心准备的两副联子,林易竟然没费什么工夫就对出来了,不由得有些丧气和惊讶。 “尹兄,加油啊,我今儿可是全压了你呀。” “再出几对,为咱们苏美诗社争光呀!” “尹兄,苏姑娘在看着你呢。” 在这大虞朝,关于对对子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事不过三。 作为挑战者,尹正只剩下一次机会。 这厮绞尽脑汁,手托下巴,冥思苦想,终又想到一联。 胜负在此一举! “我这上联是,红杏落花知春雨。” 这上联一出,林易就知道尹正闭门苦修的确是下了一番功夫。 水平比之前长进了许多。 这一联不仅写出了春雨的美景,还表达了自己对苏绣儿的情感。 红杏是男女情感的象征,春雨代表了自己对苏绣儿的爱意。 春雨绵绵,爱意无限。 从这上联可以看出尹正对苏绣儿的感情是真挚赤忱的。 唉,但这感情的事,一头热本就成不了,不如早日迷途知返,另觅佳音。 此刻楼宇内外,酒客觥筹交错,微风拂面,夜色微凉,墙边的竹子缓缓摇晃。 林易将目光收回,对尹正笑了笑,说道:“尹兄,在下这下联如若对得不好,还请海涵。” 有人听林易这么一说,还以为林易露怯了。 当下就有人说道:“如若对不出就不必勉强了,算咱们尹兄获胜便可!” “对呀对呀,前两联已经足以显出林兄的风采,这第三联不对也罢。” 在众人的议论间,林易看向苏绣儿,发现对方正瞪着大眼睛瞧向自己,那眼神里流露出的是欣赏、鼓励、支持和信任。 又看了眼曹达华和多隆。 不如不看... 曹达华吃的满嘴油腻,多隆则忙着收新注。 这俩厮... 林易抬起头,缓缓开口,说道:“红杏落花知春雨,绿竹浇酒见长风。” 这下联一出,那些聒噪声瞬间停歇。 那坐在楼梯口的郑太傅一拍手,笑着说道:“对得好呀!” 黄知县连忙点头称是。 郑太傅遥指人群中的林易,向黄知县问道:“黄知县,此乃何人?” 黄知县连忙回道:“这位年轻人是雾隐门的林易,擅长术法,这文采也是不错。” “哦?没有想到雾隐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有如此文采,真是奇了。” ...... 绿竹浇酒见长风。 竹子代表的是什么? 坚韧、不拔、节节高。 长风拂过绿竹,只是瞬间,但仍然反复不止。 至于浇酒,则寓意着醍醐灌顶,省得其盲目不自省。 这句话林易想要告诉尹正的是,你的痴情换不回垂青,不要再盲目的坚持了,清醒一下,睁开眼睛,瞧瞧其他人吧,长风未必就输给那红杏。 尹正听了这下联怔在当场。 这连续的三副对子犹如一记记越来越犀利的重锤,敲打在他的脑袋上。 “哈哈哈。” 信念的转变往往就在一瞬间。 尹正悟了。 想当年自己翩翩少年,竟被蒙了双眼,一直舔随人后,却忘记了追求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荒废了年华和岁月。 待有了功名,何愁没有自己心仪的姑娘?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岂不美哉? 尹正拱手向林易鞠上一躬,站直身子后说道:“林兄,感谢指点,尹正心服口服。” 此话说出,现场一片哀嚎。 多隆开心极了,今儿这一趟没白来,赚了个瓢泼满盆。 曹达华连忙说道:“多隆兄,这趟挣的,咱们可要平分,你可不能独吞。” “切~~我多隆是那样的人吗?” “刚才这趟赚了多少?” “我看看,哦,一共是二十两。” 曹达华道:“哼,我和林兄弟都最痛恨说谎的人了,如若有人说谎,我就请林兄弟做法,让那人鼻子变长,拉上三天三夜的肚子。” 听曹达华这么一说,多隆擦了擦额头冒起的冷汗,连忙又点了点银子,说道:“哦,曹兄弟,我刚才数错了,一共是五十一两六钱,咱们一共五人,每人十两,那一两六钱,就当今日的酒钱吧。” 苏绣儿和云云偷笑。 ...... 眼见尹正坐下,一直关注战况的丁松有些按捺不住。 上一回被林易当众教训了一顿,一直没有机会找回场子,但自打黄知县和林易同去过一趟如归楼后,回来便被要求不得再找林易的麻烦,因此只能将这口怨气吞进肚子里。 这对对子原本是一个公正公平的机会可以报一箭之仇,但丁松扪心自问,论文采他的确远远不是林易的对手,只能作罢。 尹正刚才那三对难度已属上乘,但都被林易轻松对上,所以无人再敢不自量力的上前挑战。 眼见无人应对,一直坐在楼梯口的郑太傅有些跃跃欲试。 “既然无人出对,不如由老朽出一对子,请寿霖城的年轻才俊们对上一对,不知各位可赏脸?” 众人听到这声音从背后传来,纷纷扭头瞧去。 只见一白胡银发但精神矍铄的老人,双目炯炯有神,自有一副威严的气度,让人瞧上一眼就不禁生出好感,但又包含着一股距离之感。 “今日郑太傅从京城出来办事,路过我寿霖城,屈尊前来与大家一同赏月,郑太傅乃是当今太子的御席老师,有郑太傅指点大家,大家还不赶紧谢恩鼓掌!” 说罢,带头鼓起掌来。 听到眼前的白胡老头是太子的老师,现场又大多是读书人,不由兴奋不已,纷纷叫好鼓掌。 “好,好。” 郑太傅笑着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眼看着这群年轻人满脸期待,郑太傅站起身来,抚了抚胡子,缓缓开口,出了一对。 “我这上联是...烟锁池塘柳。” ...... 第70章 绝对下联 烟锁池塘柳。 这对子一出,有些功底的人直接就皱上了眉头。 那尹正心中默念,尝试了几对,自觉差的很远,脸上不由得现出挫败感。 林易也是默念几句后,便没了声响。 曹达华见气氛有些沉闷,凑过头去向林易问道:“林兄弟,这对子很难吗?” 林易没有出声,只是点了点头,似乎还在思考。 苏绣儿开口说道:“这对子我听京城的朋友提过,当年科举考试,郑太傅是主考官,有两位才子一直不分胜负,于是郑太傅便出了这个对子,这才分出了主次。” 多隆接口问道:“这么说,有人对上了?” 苏绣儿回道:“这倒没有,当时郑太傅出了这上联后,其中一位看了之后摇了摇头说自己对不上来就走了,另一位想了很久很久,最后也没有对上来,于是也走了。” 多隆又问道:“这俩人都没对上来,如何分出胜负?” 曹达华立即抢道:“那肯定是后来的那个才子赢了,起码人家想了很久,敢于挑战困难。苏姑娘,我说的对吗?” 苏绣儿笑着摇了摇头,道:“最后是先走的那位赢啦。” 曹达华和多隆同时惊道:“这是为何?” 苏绣儿回道:“因为郑太傅说,这对子本就极难对上,那先走的第一位,正是因为文学底子深厚,知道这对子的难度,所以才断然放弃。” “原来如此...” ...... 这对子的确是郑太傅灵感突现所做,但也只想出了一个上联,至今为止,自己也没有对出满意的下联来。 自打他做出这上联,到现在也有几年了,虽的确有人对出过,却一直无人能对出令他感到满意的下联,有时候在骄傲之余,不由又有些许遗憾。 今儿听了这寿霖城才俊的对子,觉得颇有水平,于是才在兴头上拿出这上联,想要瞧瞧是否有人能够对出来。 这对子到底难在何处,为何这么难对? 首先在于这对子的结构。 五个字使用五行做偏旁,含金木水火土。 其次在于意境上。 这简简单单的五个字,描绘了一个幽静的池塘、绿柳环绕、烟雾朦胧的景象。 要对上这对子,需要用五个字作出合乎五行并且意境相符的诗句。 难。 太难了! ...... 见无人应声,郑太傅脸带傲气地对黄知县说道:“黄知县,我这对子,是不是太难了些?” 黄知县虽肚里墨水有限,但也知这对子的深浅,连忙应道:“这对子包含五行,且意境深远,空前绝后,实乃绝对呀!” 郑太傅手抚胡须,微笑点头。 “既然如此,咱们还是上楼等待那双月同天的奇景吧。” 话音刚落,有人站了起来,大喊一声:“慢!” 众人一瞧,正是黄知县的外甥,衙门主簿丁松。 “我有一对,想念与诸位听。” 这二楼中人本就有不少丁松的狐朋狗友,听丁主簿敢为人先,不由得喝彩叫好。 “丁主簿好样的!” “不愧是咱寿霖城优秀杰出青年。” “寿霖城仕子们的荣辱,就看丁主簿为咱们做主了!” 见有人应对,郑太傅立即向黄知县问道:“这是何人?” 黄知县立即挺起了胸膛,心想这小子整天给我惹事,今儿总算给我挣了回脸面。 “回郑太傅,这是我家外甥,姓丁名松,现下在我衙门里担任主簿一职。” “哦?原来是黄知县的亲戚,真是孺子可教也。” 黄知县开心坏了,连忙说道:“丁松,你快念与郑太傅听。” “是。”丁松说道,“我这下联是,沙场炼铁枪。” 这下联一出,立即有人窃窃私语。 “厉害呀,五行对上了!” “意境虽差点,但沙场炼铁枪彰显我大虞朝兵士们练兵的气势,别有一番气概。” “不愧是丁主簿,要是他早点去那如归楼,恐怕就轮不到林易了。” 丁松听了洋洋得意,看向苏绣儿和林易那边。 苏绣儿显然被这下联吸引了注意力,正怔怔地品读和揣摩意味。 林易则低着头,沉默不语,似乎在出神。 “切~~” 丁松不屑地闷哼一声。 那边郑太傅听完抚了抚胡子,又点了点头,道:“不错。” 黄知县和丁松等人一见,觉得郑太傅这态度与期待中相差甚远,可见这下联,并不能让郑太傅满意。 丁松闷闷坐下。 那郑太傅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手指低头出神的林易,说道:“刚才见这位小兄弟颇有文采,不知对我这上联可有何想法?” 见林易没反应,多隆连忙捅了捅林易,道:“喂,林兄弟,郑太傅翻你的牌...啊呸...点你的名啦!” 林易回过神来,见大家都盯着自己,便站起身来,对着郑太傅一拱手,说道:“告罪,刚才一直在思考这对子,所以没听见郑太傅的话,至于这下联...” 见林易似有犹豫,立即有人出言打气。 “林兄弟,寿霖城仕子们的名声就全看你的啦!” “林兄弟不要保留,有对子就上啊。” “林易林易,一定容易,寿霖仕子,全力支持!” 旁边,苏绣儿也道:“林大哥,加油。” 此时此刻,林易已经不是代表自己了,而是代表此时此刻所有坐在这里的仕子们,为的是寿霖城的名声。 丁松虽对林易有意见,但此刻在心底里竟也有一丝期待。 林易微微一笑,声音洪亮,对郑太傅说道:“烟锁池塘柳,我对的下联是,烛镌河坝松。” “烟锁池塘柳,烛镌河坝松。” 郑太傅念了数遍,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妙哉!妙哉!” “烛”对“烟”,“镌”对“锁”,“烛镌”对“烟锁”,“河坝松”对“池塘柳”。 “烟”既能“锁柳”,“烛”亦可“镌松”。 上联中“烟锁”为视觉上烟雾弥漫缠绕柳树的印象,下联中“烛镌”亦是视觉上烛光对暗处的松树的轮廓产生的隐隐约约,光怪陆离之感。 这上下联融为一体,展示了一种完整的意境:为什么烟暮笼罩着池塘四周的垂柳?是因为在周边沿海陆地有村民在祭拜祖宗,祈求神明保佑。点香烛、燃冥钞散发出浓郁的香味,缭绕的烟雾弥漫着附近的椰林和池塘四周的垂柳。 五行逐字相对,上下联意境相合。 这正是郑太傅一直苦心想要找到的下联呐! ...... 第71章 双月同天,女尸又现 见郑太傅抚掌叫好,那群寿霖仕子立即知道林易这对子算是把郑太傅出的难题给对上了。 整个绿翠楼的二楼一片欢腾。 “寿霖弟子多才俊,今日老朽总算是得偿所望了!” 可不是嘛。 这上联出了多年,总算得到了一副令他满意的下联。 眼望那个站着的年轻人,郑太傅点了点头,道:“这下联对得很好,该赏。” 听到郑太傅的话,黄知县立即示意左右:“来呀,给林易赏白银十两!” 多隆一听,这还了得! 加上做庄所赚,今儿可真是赚了个瓢泼满盆! “得...得偿所望。”多隆兴奋地唱了起来。 这时有护卫说道:“郑太傅,盛景即刻上演,请太傅回座观景。” “好。” 郑太傅手抚白胡,深深看了林易一眼,转身哈哈大笑,上楼去了。 黄知县连忙陪着。 林易这边刚坐下,立即有不少人过来敬酒结识。 虽得知林易是雾隐门的人,但大部分的人还是充满善意的。 临近盛景出现,苏绣儿突然开口说道:“林大哥,以后如归楼那种地方,还是少去吧。” 林易一听,什么少去,我可就去过一回! 还未开口,那边曹达华已经抢着说道:“放心吧,苏姑娘,林兄弟我给你看好了,保证出不了事!” 出奇的,这小妮子竟然没有反驳... ...... 就在这时,不知谁惊呼了一句:“快看,来了!” 众人立即向楼外望去。 浩瀚的星空之上,那皎白的月亮挂在当空正中。 不多一会儿,这月亮像是细胞分裂一般,逐渐撕裂成了两个月亮! 林易惊叹,如若不是自己穿越到这一世,怎能看到如此盛景。 那月亮分裂成两个后,向左右逐渐移动,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由于天空中出现两个月亮,月色更加明亮,刚才还漆黑的夜里,此刻竟如同黎明时分。 “这双月同天,可有何说法?”林易开口问道。 “林大哥,据我所知,这景象每四年出现一趟,根据钦天监记载,此景象已出现近千次,也就是说大约四千年前,天空便开始出现这种奇特的景象。至于为何会出现,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民间曾流传着一句话,叫‘双月同天,天机无限,时空错现,灵气复苏’,不过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深意或者征兆。” 苏绣儿说完,曹达华接上了话茬。 “这双月同天的含义可就要问我了,苏姑娘说的那句话没错,但什么是天机无限呐,最重要的就是后面两句,时空错现和灵气复苏。这时空错现,是指咱们华夏九州曾经与其他时空相连,但被人为的割裂开来,那其他的时空指的是什么?是修仙的场所。那时候呐,人人都可修行,人人都能成仙,只要你有仙缘,就有机会得道成仙。但后来不知何人,斩断了咱们人界通往仙界之路,这种不顾后果的割裂手段,导致了两个月亮的异象出现。这双月同天,一个月亮代表咱们人界,一个月亮代表被割裂的仙界。” 难得曹达华能说出如此有逻辑和深度的话,那肯定不是他自己能瞎编出来的。 林易立即追问道:“那灵气复苏代表什么?” 曹达华道:“据传闻,这双月同天的景象每发生一次,咱们华夏九州的灵气便会提升一些,那被割裂开来的成仙之路,也会逐渐恢复。人界被禁锢的许多修仙的道法,会重新现世,到那时,又会变成人人皆可修仙的局面。” “这些话你是从哪听到的?”林易不禁问道。 曹达华嘿嘿一笑,回道:“都是从茶馆的说书先生那儿听来的。” 一听这话,包括苏绣儿、多隆在内的其他人立即失去了兴趣。 听了半天,原来是说书先生编的故事。 到下半夜,分裂出来逆向而行的那个月亮,颜色由皎白逐渐变得暗淡,最后挂在天边,渐渐消失不见。 天空又只剩下了一个月亮。 ...... 第二天,辰时。 林易正坐在面摊上吃面,曹达华突然面色凝重地找到林易。 “大事不妙了。”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差点没让林易噎着。 “发生什么事了,瞧你慌里慌张的。” “城里又出现女尸了。” “嗯?” ...... 雾隐门,第二阴门,仵作行。 林易、曹达华、白云舒站在验尸台旁。 台上一具女尸,眼睛里只剩下眼白,四肢呈现不规则摆放。 皮肤如同风烛残年的老妪一般,斑驳褶皱。 白云舒面蒙白布,露出一双俏眼,说道:“这女子不到二十,死因不明,身上并没有外伤,体内也无任何中毒迹象,和之前三起女尸案的杀人手法一模一样。” 曹达华皱眉道:“没有想到,时隔这么些日子,竟然又出现了!我还以为那贼人已经收手了。” 林易道:“像能做出这种杀人手法的凶手,我想是不会轻易停止犯案的。” 白云舒赞同道:“根据我验尸多年的经验,像这种很难查出死因的案子,凶手一般都会连番作案,用犯罪来挑战捕快,达到他们某些心理变态的目的。不过...这几次出现的女尸案件,看起来倒不太像满足凶手变态心理的案件。” “怎么说?”曹达华连忙问道。 这案子压在他身上已有些时日,目前依旧毫无头绪,这不禁让他有些焦急。 鉴于最近他破了不少案子,县太爷对他期望很高,虽没有再拿限时的时日来压他,但显然也希望他能够早日破掉此案。 白云舒回道:“想要挑战追查者的凶手,一般连环作案后,会留下不同的细节线索,引导你通过他留下的证据步步逼近真相,以获得一种变态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但这些女尸案,受害者被害的手法一模一样,且无留下任何证据,说明凶手这么做,只是为了杀掉他们,但动机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 从仵作行里出来。 林易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这女子的身份已经明确了吗?” 曹达华点头道:“已经找到了,是一户寻常的百姓人家。” “那之前死的三名女子呢?” “这说来就奇怪了,那三名女子的身份各不相同,有财主家的小姐,有大户人家的丫鬟,还有一个是在平布街卖菜的小贩,三人之间的生活并无交集。” 林易想了想,道:“曹大哥,我想看看案卷。” ...... 第72章 五行探案 林易的铺子里,曹达华和多隆坐在林易两侧。 林易不停地翻看案卷,眉头紧锁。 “我多隆可是把两位看成是过命的交情,这才破例第二次把案卷拿出来。”多隆道。 曹达华道:“多隆兄,你这份情谊,那是没得说的,咱们都不是外人,以后有好处的时候,还能忘了多隆兄嘛?” 多隆先是大笑,接着连忙推辞道:“唉~~说哪里见外的话,我是与两位投缘,所以才甘愿自担风险,这案子要是能早日破掉,也是为咱们寿霖城的百姓造福不是。” 曹达华夸赞道:“多隆兄冒着如此大的风险,为寿霖城的百姓们着想,我曹某人佩服,佩服!” 多隆连忙回道:“曹兄弟严重了!别人不知,我还不知吗?你每年一大半的薪水都用来资助那些孤儿寡母,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义举,才是我辈应该学习的!” 林易忽的将案卷合上,瞧了瞧身旁的曹达华和多隆。 曹达华讪讪笑道:“林兄弟,不好意思,是不是打扰你看案卷了,我和多隆兄不说了。” “是是是,是我们不好,光顾着聊天了,没想到林兄弟正在查案,我们这就噤声,噤声。” 林易没有作声,手抚下巴,眼睛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好半天,曹达华才敢出声,小声道:“林兄弟,你可从这案卷里看出些什么来啦?” 见林易没有反应,多隆便说道:“单从这案卷看不出任何线索实属正常,这案子摆在衙门这些时日,不少人都去翻过,但无人能看出这几件案子之间有何联系或者破绽,莫非这世上真的有完美的犯罪?” “这世上并不存在完美的犯罪。” “呀,林兄弟,你终于开口了!” “林兄弟,可有什么发现?” 林易回过神来,突然毫无征兆地开口说道:“烟锁池塘柳。” 曹达华和多隆面面相觑。 “林兄弟,咱们这对对子的实力可远不及你,何况...咱们不是在查案嘛,怎么突然把昨天郑太傅出的对子拿出来啦?” 林易微微一笑,说道:“正是这副对子,给了我破案的灵感和线索。” 一听林易找到了破案的线索,曹达华和多隆均眼睛一亮,连忙一人拿起茶杯,一人倒上茶水,放在林易面前,然后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认真模样。 林易喝了口茶,翻开第一个案子的案卷,说道:“你瞧这第一个案子的女性,名叫宋沁,平日在平布街做水产买卖,死亡时间是夜里的子时,可看出什么了吗?” 曹达华伸过头,瞧了瞧,回道:“嗯...这个卖水产的竟然走夜路,不同寻常!” 林易一口茶水差点喷出来。 “行了,曹大哥,还是我来解释吧。” 曹达华嘿嘿一笑,不再作声。 “这女人名叫宋沁,沁字偏旁带水。她平日做的是水产买卖,职业带水。死亡时间是子时,阴阳学中有‘神仙难断子时命’的说法,因为子时介于两日之间,命盘八字排出来,前四后四,稍有差错就是四字之差。你想啊,生辰八字总共就才八个字,算错四个字,那还断个屁呀。所以这第一例,显然凶手想要隐藏作案的真实时间,好混淆视听,可惜呀,他没有想到,查看案卷的人,居然是一个懂阴阳八卦的江湖术士。” “所以这子时是?”曹达华连忙问道。 “八字之中,仅有子时占水!” “哦,经林兄弟这么一说,这第一桩命案,似乎与水有关!” 林易点头道:“没错。俩位看一下这女人的生辰,十二月五日,晚上子时,八字为:辛亥月,癸亥日,壬子时。外格八字名为‘润下格’,代表水势冲天崩地,戌土破坏格局,运势忌见火土,反激起水势而大凶。” 曹达华:“...” 多隆:“...” 曹达华:“林兄弟,能不能讲得简单一些?” “简单来说,就是根据死者死亡的时间和八字推算,那日那时辰为火土主力,的确是死者大凶之时,也就是说,这凶手是懂阴阳命理风水学的,在水命大凶之时对第一位受害人下的手。” “厉害啊!”曹达华和多隆听完,不约而同的感慨道。 曹达华连忙翻开第二个案子的案卷,向林易问道:“林兄弟,这第二个案子呢?” “这第二个案子的受害人是火命。你们瞧,这人名张烁,偏旁带火,平日里是在大户人家的膳房里掌勺,阴阳学里,灶台属火,所以她的职业带火。死亡时间是巳时,这是火土相生的时间,月提丙午,火力更盛。再瞧她的生辰,五月二十二日午时,八字为:癸巳月,丙寅日,甲午时。地支寅午半合火局,年干丙火比肩,外格八字名为‘炎上’,与死亡时间形成忌神之地格局,命中当有此劫。” 曹达华听完,说道:“所以这个凶手是在受害人火命大凶之时动的手,对吗?” 林易点了点头。 曹达华面上一喜,连忙又翻开第三个案子的案卷,说道:“这第三个受害人,定是金命、土命、木命其中之一了?” 林易回道:“确是如此。这第三个案子的受害人名叫吕钗,偏旁带金,本人是一大户财主家的千金小姐,家里面做的是金器的打造和买卖,所以职业带金。” 说完,林易直接又翻开了今天刚笔录成卷的第四个案子的案卷,说道:“这第四个受害人我看过了,是土命。这人名为韩圭瑶,偏旁带土,家里是种地的,自己也经常下田耕地,所以职业带土。这两人也是凶手在各自命理的大凶之时犯下的案子。” 曹达华一拍脑袋,似是恍然大悟道:“怪不得林兄弟突然念出郑太傅的那个五行对,原来是和五行命理联系到一起。这么有玄机的案子,幸好有林兄弟帮咱们掌眼,否则就咱们这些主簿、捕快,谁能推断出背后这些玄机呀?” 多隆道:“这五行之中,水火金土都有了,唯独缺木,这么推算的话,下一个受害人,应当是一位木命之人。” 林易道:“可是...这木命之人,会是谁呢?” ...... 第73章 乱葬岗 “找木命之人,根据前面四个案例的线索来看,这人一定是个女人,姓名的偏旁里带木,职业带木,生辰八字也带木。”曹达华道。 “这人的生辰八字可不是随便就能拿到的,单单有前两项,已经足以把范围缩小,但即便这样,在整个寿霖城里想要找这么个人,也无异于大海捞针。”林易不禁叹道。 此时,多隆突然想到了什么。 “林兄弟,曹兄弟,我突然想到一人,虽然不确定生辰八字是不是吻合,但前两项似乎都符合林兄弟所提的要求。” “哦?是谁?”曹达华连忙问道。 “如归楼的京城花魁柳茹霜!” 听了多隆的话,林易仿佛瞬间被点醒,开口说道:“柳茹霜,名字带木,这点没错,她平日出入青楼,青楼属木,职业也带木,结合这两点来看,霜儿姑娘倒是真的符合条件。” “我明儿就派人去找霜儿姑娘,问问她的生辰八字如何?”曹达华说道。 多隆提醒道:“你们忘了吗?霜儿姑娘昨天欣赏完双月同天的盛景后,今天就启程离开寿霖城了。” 林易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就今儿下午的事,大概酉时出的东门。” 曹达华不禁嘲笑道:“霜儿姑娘的事情,你倒是清楚。” 多隆脸上一红,嘿嘿一笑,没有答话。 林易不禁喃喃道:“五行木,色青,卦为震巽,位东。霜儿姑娘是从东门走的...” 说罢左手掐指算了一会,突然开口道:“明儿寅时,乃是丙午月,乙未日,戊寅时,木强身弱,逢木运官多化鬼攻身,此时为木命大凶之时!” 曹达华听完,连忙道:“明日寅时,按照他们往大梁的行程来看,应该恰好走到一片乱葬岗!那儿是突袭刺杀最佳的场所!” 多隆听了一慌,道:“不好,霜儿姑娘有危险!” 三人彼此交换了个眼神,连忙动身准备出城。 ...... 此时已近亥时,加上时间紧迫,三人兵分两路。 林易和曹达华骑快马追柳茹霜的轿子,多隆则把案卷带回衙门案牍库,然后找县太爷搬救兵。 天色已黑,两匹快马来到寿霖城东门的城门口。 “我乃衙门捕快曹达华,今儿奉命出城办案,速开城门!” 那守门官兵一瞧是曹达华,连忙将城门打开。 近些日子曹达华连破数案,在这寿霖城里颇有声望。 城门一开,两人两马星夜驰骋,出了东门,向大梁的方向追去。 ...... 话分两头。 寅时,夜与日交替之际。 柳茹霜这边,一盏红色大轿,正按部就班地向目的地大梁前进。 “宁儿。” “主人,我在,有何吩咐?” “不知怎地,我今儿总有些心神不宁,刚小睡了一会,便做了个噩梦。” “嘻嘻,定是那污秽之物依然让主人你心有余悸。” “贫嘴。我们这会儿到哪儿啦?” “现下这周围的环境可不大好,等过了这乱葬岗,前面应当有一处歇息的地方,到时候咱们到那儿喝杯茶,休息一会儿。” “嗯。” 两人对话完,轿子又往前走了一会儿。 这时,不知从那儿响起了一阵“咕咕咕”的鸟叫声。 空气之中突然浮起厚厚白雾,眨眼工夫,柳茹霜的人就陷入迷雾之中,视线受阻,看不清前方道路。 “停轿!” 领头的护卫举手一喊,轿子和队伍立即停住。 轿子里,柳茹霜的声音响起:“莫大,为何停轿?” “回主人,前方忽起大雾,看不清道路,小人建议队伍在此稍候片刻,可能是平旦里起的雾气,过会儿就好。” “好,你看着办吧。” 这莫大乃是柳茹霜这支队伍的护卫头领,跟着柳茹霜走南闯北,颇得柳茹霜信任。 为人老成,心思细腻,是可堪之才。 当年因在街上瞧不惯恶霸欺辱老人,争斗之间失手将恶霸杀了,是路过瞧见整个事件过程的柳茹霜将他保了下来,并让其当了自己的护卫头领。 听了柳茹霜的话,莫大让大家原地休息片刻,等待命令再出发。 一行人于是原地休息,喝点水,吃点饼,等这大雾过去。 谁知等了许久,雾气不见有消散的迹象。 莫大站起身来,望了望这突如其来的雾气,心下觉得有些邪门。 “主人,小人去前方探探路,如无危险,咱们便起轿雾中前行吧。” “一切按你的意思办。” “是。” 莫大点了两人,三人手持钢刀,往前进入雾色当中。 三人的身影逐渐被雾气吞没。 莫大往前走了一阵,发觉浓雾的范围很广,不知这雾气是如何在瞬间生成的,附近并无茂密的丛林,只有一片乱葬岗,按理说凌晨的雾气不至于浓厚到这种程度。 同时,雾气之中,万籁俱寂,连鸟儿的声音都听不见,这场景不由得令人感觉有些瘆得慌。 “我说莫大,咱们回去吧,不行就改个道,我总觉得这雾气有些邪门。”跟着来的一人说道。 “对,我瞧也是,咱还是回去,人马在一起还安全些,这么浓的大雾,穿行很不安全。”另一人也提议道。 莫大其实心里也是早有此打算,便转身说道:“好,咱们这就回去。” 三人转身向过来的方向返回,刚走没几步,突然在乱葬岗方向的雾气之中,听到了铁链拖行的声音。 这声音在寂静的浓雾中,显得格外的突兀。 莫大走在前头,将钢刀抽出,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声喝道:“何方神圣?还请现身相见。” 那铁链拖行的声音越来越大,一个巨大的黑影缓缓从雾气中走来。 再近得几步,莫大三人不禁吓了一跳。 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个怪物! 身躯庞大,浑身上下贴满了符篆,几乎每张符篆上都被血迹沾染。 诺大的头颅上只有一个黑洞,洞边长满白色的利齿,黑色的诞液不停地从黑洞里往外流。 双条粗壮的触手想两只手一般,分列在躯体两侧。 腰腹的位置,一道巨粗的铁链一头缠在腰间,一头连在一个硕大的铁球上。 伴随着这怪物向前走动,那铁球在地上划出了一道深深的拖行痕迹。 “这...这是什么怪物?” “莫大...咱们跑吧。” 随行的两人惊慌道。 “怕什么,镇静些,我莫某走南闯北,什么怪事没遇到过,就是这怪物,也需怕我手上这钢刀!” 说完,莫大怒吼一声,持刀砍向已来到身前的庞然大物。 ...... 第74章 凶手真容 “呀!!” 随着莫大一声怒吼,锋利的钢刀砍在了怪物身上,顿时冒出火花,刀身虽未能砍进怪物体内,但也劈飞了几片黑色的鳞甲,溅起了几丝黑血。 莫大只觉虎口一震,手臂发麻,钢刀差点脱手,抽刀一瞧,刀刃竟然都卷了起来。 什么怪物,竟恐怖如斯! 怪物大吼一声,声若惊雷,挥动触手拍向莫大。 巨大触手力量十足,甩动时风声呼呼作响。 这要是被打中,非得骨裂身残不可。 莫大在江湖厮混多年,知道这一下不能挡,只能躲,当下就地一滚,翻到一旁。 再站起来时,心里一惊。 原来这样的怪物不止一个,浓雾中,数不清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涌出,将三人重重包围。 “莫...莫大,怎...怎生是好?” 莫大将头巾扯下,裹在手持刀柄处,绑紧,沉声说道:“被围在垓心,还能怎样?跟我一同杀出一条血路!” 那两人也是条汉子,大吼一声,跟着莫大进行突围。 这三人一通乱砍,那些怪物身上被砍了好几刀,却好似没事一般,而怪物的行动迟缓,也没能打中三人。 战况一时间陷入僵局。 ...... 柳茹霜这边,见莫大等人迟迟未归,不禁有些担心。 从轿子出来,眼看周围浓浓白雾,柳茹霜察觉到不对劲了。 可往后一瞧,来的道路也被浓雾遮蔽,一时间进退两难。 “宁儿,叫大家小心戒备,我们恐怕中埋伏了。” “是。” 宁儿连忙大声娇喝道:“所有人戒备,小心中了埋伏!” 话音刚落,众人所在位置的上方突然掉下无数木偶。 这些木偶的脸上画着诡异的妆容,让人看上一眼便不敢再看。 但木偶落在众人面前后,突然伸出手臂,手掌中插着利刃,就这一眨眼的工夫,车队里的人就倒了一半! 其余人立即打起精神,纷纷反抗,与木偶打斗起来。 柳茹霜掏出红色蔷薇软鞭,打了个空响,身若游龙,冲入木偶最多的地方。 那软鞭如银蛇吐杏,鞭鞭抽在木偶身上。 柳茹霜身过之处,木偶皆被砸了个稀烂。 宁儿则双手持两把短刃,始终护在柳茹霜身旁,身形武功竟不落多少。 在柳茹霜和宁儿的奋勇反击下,车队很快就将这批从天而降的木偶消灭干净。 柳茹霜双手持鞭立于胸前,耳朵轻微抖动,接着一鞭抽向浓雾之中。 “装神弄鬼,还不给我现身!” 一声兵刃相交的刺耳声传出。 浓雾中现出一高一矮两个黑影。 待黑影靠近,两人显出真容。 一个糙门老汉儿,一个披着长发的小孩。 柳茹霜将鞭子背于身后,负手站立,英姿飒爽,哪儿有一分青楼花魁的模样? “你们是何人?为何拦我去路?” 那老汉儿露出憨憨的笑容,说道:“我们在这儿等柳姑娘已久,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就是想借姑娘魂魄一用。” 宁儿呵斥道:“你这老头儿怕是老年痴呆了,魂魄哪儿有借用的,何况我主子是什么人物,岂由得你放肆!” 老汉儿也不废话,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只好得罪了。” 话音刚落,那小孩露出邪魅一笑,身后飞出十只小孩模样的木偶,和刚才的木偶非常相似,只是这一次,这些木偶背后均有一根红线,与小孩的十指相连。 可见,这些木偶都是由这小孩来操控。 至于那老汉儿,双手各持一根花棍,嘴里含着未知的液体,向那花棍一喷,两根花棍的棍头瞬间燃烧起来。 “你去对付老汉,我把那小孩搞定,便立即来助你。” “好。” 两人如离弦之箭,与老汉儿和小孩斗成一团。 柳茹霜见那小孩不过十来岁年纪,加上刚才的木偶自己轻松就摆平了,于是想要快速解决战斗,然后去助宁儿将老汉儿擒住。 明眼人都瞧得出来,那老汉儿是罪魁祸首。 但令柳茹霜没有想到的是,这小孩竟然比想象中难缠许多。 这十只木偶和刚才那些木偶的威胁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仅过手几个回合,柳茹霜就知道自己轻视了眼前的小孩。 再侧眼瞧去,宁儿那边对阵老汉儿已经险象环生。 老汉儿的烧火花棍甚至将宁儿的半截袖子给烧掉,露出了洁白的肌肤。 柳茹霜这边加紧进攻,一招电光火石,软鞭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空中突然转向,插入了一只木偶的脖颈空隙。 右手使劲一拉,那木偶直接首身分离。 终于解决了一个! 看来那脖颈处就是这些木偶的破绽。 但令柳茹霜没有想到的是,那被鞭子抽掉的木偶头颅,竟然张着嘴巴,落地后从身后飞出,一下子咬在了柳茹霜的右肩肩头。 这一下实属没有想到,而且那木偶的牙齿竟然相当锋利。 一声呻吟,柳茹霜右手脱力,软鞭掉落在地。 那边宁儿的衣衫已被老汉儿用烧火花棍左一片、右一片的撩破在地,眼看着就要走光了。 车队这边,有两人上前助阵,仅一个照面就枉送了性命,其他人便不敢动弹了。 ...... 浓雾之中,莫大等三人已经力竭昏死过去。 围在他们四周的,是一颗颗上了年纪的黑色古树,古树身上有刀砍痕迹,部分树皮脱离,流出了些许黑色的树汁。 车队这边,柳茹霜双手各被小孩用三只木偶拉住,左右两条腿也各被两只木偶抱住,那被鞭子抽掉头的木偶已然还原。 宁儿衣不蔽体,被老汉儿击晕,扔在柳茹霜脚旁。 “你们可知我是谁?难道就不怕有人找你们算账?” 老汉儿和小孩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老汉儿依然是那副憨憨的表情,说道:“知道,就是知道,所以才在这儿等你。” 小孩提醒道:“快点吧,别误了时候。” 老汉儿点点头,从身后掏出一破旧葫芦,对小孩说道:“一会儿这女人的魂魄我收了,那地上的小妞儿就随你处置。” 小孩瞧着宁儿光滑白嫩的酮体,脸上露出淫笑。 ...... 老汉儿走向柳茹霜。 柳茹霜虽想奋力抵抗,但被小孩控制的木偶死死定住。 来到柳茹霜身前,老汉儿将葫芦对准柳茹霜额头的印堂穴,口中默念咒语。 一开始柳茹霜的身子还在不停的反抗,但随着老汉儿的咒语不断念出,身子逐渐不动了。 一缕缕魂灵,从柳茹霜的额头涌出,被吸向葫芦。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 第75章 太帅了 一把官刀从浓雾中飞向,直冲老汉儿! 眼见飞刀来势凶猛,老汉儿只能将葫芦收起,一个后空翻,躲开这隔空一掷。 浓雾中,显出一个身影。 “我最瞧不起打女人的男人了。” 那人缓缓从雾气中走出,不是别人,正是巡捕司资深捕快曹达华! “在我管辖的地界动手,显然是没把我曹达华放在眼里。” 身披黑色官袍的曹达华将衣袍解下,随手一抛,盖在了宁儿裸露的身体上。 那些车队的人见曹达华这出场,都忍不住暗赞了一句:太帅了! ...... 柳茹霜倚靠在马车旁,由于刚才被强制吸魂,虽已停止,但仍处于昏迷之中。 曹达华俯下身子,探试了一下鼻息。 “还好来得及时。” 那老汉儿哼了一声,开口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曹捕快,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上回一别,这么快又见面了。” 曹达华回道:“嘿,这下正好,原来这么多案子的凶手就是你们父子俩,这下数案并一案,倒省得我费工夫了。” 那小孩先是哈哈大笑,然后说道:“曹捕快,你可真是天真呐,一老一少在一起,就一定是父子俩吗?” 曹达华面色一惊,道:“怎么,你们难道不是父子?” 小孩说道:“嘿,我们只是搭档而已,论岁数的话,我可不比旁边这位小上多少。” 古时早有记录,一张娃娃脸,身高也如同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却一直长不大,这种症状在那时被称为侏儒症,也叫佝偻病。 这是一种致病原因不明的疾病,患病者通常身材矮小,同时智力发育迟缓,但也有仅仅身材矮小,智力正常发育,甚至极少数智力远超常人的病例。 看起来,小孩属于后一种。 ...... “时候不早了,可不能误了时辰。” 老汉儿说完,踏前一步。 “曹捕快,想不到吧,身为衙门官差,今日却要死在这乱葬岗里。拔刀吧!” “你在教我做事啊?” 说罢,曹达华摆出姿势,道:“空着手,我也能对付你俩。” 老汉儿轻蔑一笑,瞧了小孩一眼,后者控制着木偶,猛然冲向曹达华。 曹达华曾声称自己十几年前是衙门里第一高手,过手了几招,似乎还真不是吹牛。 连续闪过木偶的攻击,间隙中还能挥拳反击。 其中一记老拳,直接把木偶的头给打歪了。 这木偶头一歪,控制起来可不那么顺手了。 接着,曹达华一脚踢出,其中一木偶刚刚闪过,又被曹达华用肘子击中头部,脖子一扭,头调转了个方向。 没过一会儿,十个木偶之中已经有三个无法正常控制。 曹达华这战术非常聪明,并不跟你硬碰硬,反而用巧劲,让你手上的木偶控制起来越来越费劲,这样小孩操作的难度就越来越高,消耗也就越来越大。 眼瞅着曹达华一直在消磨时间,老汉儿待不住了。 寅时一过,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找到符合锁魂要求的女子。 两根烧火红棍悄无声息的从背后击出,曹达华发觉后猛地转身,胸口处正中两棍! 幸好曹达华退的及时,这一下身子倒无大碍,但胸口的衣衫被烧出两个破洞,露出了两个皮奶。 “啐!没想到你个老汉儿不讲规矩,以多欺少,而且方式还那么下流!真是个老玻璃!” 老汉儿手持红棍,回道:“我可没时间和你多说废话,你受死吧!” 眼见老汉儿和小孩两人齐上,曹达华连忙叫喊道:“林兄弟,快来呀,他们两个打一个,你好歹帮我先抵挡一个呀!” 喊声落下,车队正前方的浓雾里出现了大片身影! 小孩不禁惊讶道:“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雾气之中,林易率众而出。 那大片的身影并不是人,而是一团团贴地而行的植物。 许多巨大的如包菜一般的花骨朵,并排列在林易身后。 其中三个花骨朵将花朵打开,从里面分别掉出三个人来。 正是刚才到前方探路的莫大等人。 老汉儿见到林易,一手持烧火红棍指向林易,道:“又是你小子,三番五次坏我好事!嘿,这次便把你杀了,省得日后留下个祸患!” 林易微微一笑,道:“我身后这花,是魔界的杜鹃花,嗜血,酷爱杀戮,还有很强的寄生性,尤其喜欢各种木制物品。如果我是你们,就把手上的武器扔掉,或许能活得久一些。” 老汉儿仰天大笑,并不答话,接着和小孩同时暴起,向林易发起进攻! “林兄弟小心!卧槽...” 曹达华这前半句刚说完,林易那边的植物猛地冲天而起,成遮天蔽日之势,那些花骨朵猛然张开,每一朵花瓣都在抖动,仿佛张牙舞爪一般,恶狠狠地盯着眼前的猎物,把曹达华给吓了一跳。 老汉儿和小孩见状也是行动一滞,停在当场,对视一眼。 老汉儿道:“这肯定和我们刚才的障眼法一眼,这些植物恐怕只是一些普通的树木和花卉,我们尽管上便是!” 原来刚才莫大等人看到的怪物,并非真实,而是老汉儿使出障眼法,将黑色巨木幻化而成,诱使莫大等人上当,空耗气力至最后力竭。 怪不得那些怪物皮糙肉厚,一刀下去只能劈开几片鳞甲,原来实际上莫大等人那刀,砍的都是巨大的古树,那些鳞甲不过是枯老的树皮罢了。 ...... 没有退路,老汉儿和小孩硬着头皮,从左右两侧杀向林易。 林易双手伸出,大喝一句:“去吧!” 无数的枝叶和花骨朵立即冲向身在空中的两人。 正如林易所说,不拿武器还好,拿了木头制成的花棍和木偶,那杜鹃花就跟疯了一样,疯狂向老汉儿两人发起进攻。 两人身在空中本就难以躲避,又被杜鹃花从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几乎是瞬间就被控制。 小孩最惨,十根手指控制的木偶全被杜鹃花或吞噬或缠绕,导致自己行动不便,自己也很快就被杜鹃花的数个花骨朵吞没。 那老汉儿见状,忙丢下被枝叶缠绕的花棍,然后使出神仙索,空中拽着绳索,想要溜出包围圈。 可他忘记了,那绳索也是木制品。 逃无可逃,老汉儿被魔界杜鹃花缠了个结实,从空中重重地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老血。 眼瞅着瞬间将两人控制的林易走向自己,惊讶之余的曹达华故作镇定,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小子,瞧不出,你也有两下子。” ...... 上架感言 明天中午12点,本书上架。 此刻心情真的很复杂。 这本书前期的数据是相当惊艳的。 热门推荐新书推荐分类强推... 每次的同期推荐,收藏涨幅都是同期第一,并且呈现碾压之势。 即便是最近两天,每日的收藏涨幅也在500以上。 这本书原本应该更好,但现在只能止步于三江之前了。 所以当编辑刚才和我说明天上架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惊讶和懵逼的... ...... 上架之前,感言是必须的。 首先,要感谢我的责编辣条,给了我仙侠频道内几乎能有的所有推荐,让我在白银盟之前,5万字300收藏开始上推荐的时候,前两个推荐到10万字左右就已经有1万收藏。 从体育这种小众分类转到仙侠这种热门分类,能有现在转型的成绩,已经远远超出我的预期,所以这本书我会继续用力用心去写。 第二,要感谢的是我的两个体育分类的兄弟,易文和撸男。 这两位是我写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能有这样的成绩,或者说我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这两位兄弟都是功不可没的。 第三,我要感谢书友群里的四名运营和所有书友们。 每日在群里灌水聊天,给我投推荐票,红包成语接龙,作者表情包等等搞笑日常,给我枯燥写作之余带来了不少欢乐。 对了,作者君在群里承诺过,在书友群人数达到100之前,每来一名新人就会发一个成语接龙的红包,所以...赶紧来抢吧! 第四,感谢仙侠作者群的作者梦星夜,给了我这个仙侠小白很多仙侠频道内的建议和指导,尤其是拿剑卒过河的例子激励我,很感谢他。 第五,感谢所有喜欢本书,给本书打赏、投票、追读的书友老爷们!因为有你们,本书才能步步提升,我爱你们! ...... 关于更新。 由于上架太突然,所以攒稿有限。 明天中午12点先发两章,根据订阅情况,上架第二天开始安排加更! 白银盟加更10章,盟主加更1章,先安排到加更日程里。 明天中午的订阅,以1000订为基础,每多500订阅,加更两章。 推荐票,每5000推荐票加更一章。 月票,每500月票加更一章。 每日保底是两更,然后根据作者君的情况安排每日的加更章节。 ...... 最后,养书的老爷们,快过来给我个首订啊! 这本书的成绩已经、显然、必须,远远超过我上本体育。 上本体育从2800收藏130首订,写到1.3万收藏580均订,写到160万字完本,人品绝对有保证。 本书预期会写到300万字以上。 所以...请相信我,有始有终。 也请继续支持我、鼓励我、鞭笞我... ...... 第76章 领域(求首订!) 林易一扬手,那魔界召唤而来的杜鹃花立即退却,只剩下被枝条绑的结结实实的老汉儿和小孩。 林易做出噤声的手势,对曹达华道:“曹大哥,我这操控植物的法术,还请您替我保密,这是我雾隐门第五阴门的不传之秘,不想让无关之人知道。” 曹达华立即拍着胸口保证道:“放心吧,林兄弟,我们可是过命的交情,这事儿我懂,压箱底的杀手锏嘛,我一定保密,一定保密!可是...” 曹达华眼看那群目光中露出崇拜、感激、害怕等复杂眼神的车队人马,等待林易示意。 “悠悠之口难以堵住,从他们嘴里说出也无妨,大部分人或许会认为他们的描述是添油加醋,不过还是尽量少提。这事儿就交给你了,唬人嘛,这应该是你的特长。” 曹达华点了点头,挽起袖子,迈着大步走到那群人面前,大声说道:“今儿这事,你们要想主子不多事,自己不惹官司,就不要提,烂在你们肚子里,知道吗?尤其是刚才那些植物,都是障眼法,上了堂上千万不要胡说!都听懂了吗?” 众人立即唯唯诺诺的答应了下来。 林易和曹达华毕竟对他们有救命之恩,即便有点歪心思的人,被曹达华拿官威这么一压,也断了念头。 更何况,后来莫大他们一醒,把自己所遇的幻象和他人一说,曹达华刚才那番障眼法的话,就更令人信服了。 即便有人酒后失言,也不过被人认为是在吹牛扯淡而已。 ...... 林易抱起柳茹霜,曹达华抱起宁儿,将两人放进轿子里。 接着,两人来到被缚在地的老汉儿和小孩身旁。 “你们可服气吗?”曹达华蹲下来笑嘻嘻地问道。 “呸!”那老汉儿怒道,“林易,你不过是占了先手的便宜,我还有很多厉害的密术没使出来,否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林易突然想起了什么,也蹲下来,嘿嘿一笑,说道:“老汉儿,你犯了这么多事,恐怕不被砍头,下半辈子也要在牢里过了,不如你把那些神仙索、三仙归洞之类的密术传给我,这样也不会让这些珍贵的密术失传不是。” 老汉儿一听,脸憋得通红,大喝道:“我呸!士可杀不可辱!” 此时浓雾已逐渐散去。 不远处,传来多隆的声音。 “林兄弟,曹兄弟” 衙门的官兵到了。 ...... 大堂之上。 柳茹霜和宁儿已然恢复,端坐堂上。 林易也站在堂上旁听。 那老汉儿和小孩跪在大堂上,血染衣衫,精神萎靡,看样子已经被用过大刑,此刻在听县太爷审问。 “寿霖城最近连续几桩女性被害的案子,是否你二人所为?” 老汉儿点了点头。 “那苏府的苏老太爷苏恒被伤一案,是否也与你二人所为?” 老汉儿又点了点头。 黄知县惊堂木猛地一拍,厉声喝道:“大胆,竟然胆敢屡次在我城犯案!你们为何这么做,还不如实招来!” 老汉儿突然嘿嘿笑了起来,用嘶哑地嗓音说道:“想要知道吗?自己猜呀,哈哈哈。” “呔,大胆!竟然敢藐视本官,给我大刑伺候!” “啪..啪..啪..” “啊..啊..啊..” 板子的声音和叫喊的声音此起彼伏。 老汉儿的背后被打的血肉模糊,仅剩下一口气,那小孩更是已经昏死了过去。 站在旁边的林易见状,对老汉儿使出天眼。 他看到了老汉儿的经历。 ...... 老汉儿名叫阿南,小时候家里很穷,为了一口饱饭,加入了一家江湖杂耍的戏团,跟着学习戏法。 戏团里的人对阿南都很不错,像对待家人一样,这让背井离乡的阿南并未失去家的温暖。 因为聪明伶俐加上刻苦努力,阿南进步的非常快。 什么三仙归洞、连环索、训棍等,都不在话下。 很快,小小年纪的阿南就成为了戏团里最出色的戏法师,也正式成为了彩门中人。 阿南在戏团里受人尊敬,各处表演增长见识,收入也越来越高。 对于从小吃尽苦头的他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等以后攒足了钱,娶个婆娘,再生个大胖小子,平静地过好这辈子,就知足了。 但是有一天,一场变故让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戏团前往一座县城的途中,被一大伙山贼拦住了去路。 这些山贼不仅抢夺了钱财,还对戏团里的人斩尽杀绝! 几十人的戏团,只有被团长临死前压在身下的阿南活了下来。 那时候才十几岁的阿南,永远忘不了那群贼人沾满鲜血狂笑的脸。 他气啊! 为何他们这些老实本分的江湖手艺人就得死,那些杀人如麻的山贼却能活着。 但他除了戏法,没有别的本事。 跑去报官,却没有证据,谁也不会理睬一个十几岁浑身破烂的像个小乞丐一般的少年。 他更气了。 晚上,他想起了戏团里的人。 阿南早已经将他们视为了自己的亲人。 他拿出身上带着的三个小红球,这是自己玩三仙归洞的戏法时使用的。 所有玩戏法的道具已经在山贼那次事故中丢了,就剩下身上这三个小球。 看着手里这三个小球,阿南睹物思人,恨不得这三个小球能够变成三枚炮弹,炸死那些十恶不赦的山贼。 就在这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这三个小球竟然从阿南的手里凭空浮起,悬浮在半空。 随着阿南的眼神,三个小球在空中移动,毫无阻滞。 阿南看向身旁的一块墙壁,那三个小球竟然直冲冲的砸进墙壁里,穿透了那面用砖头砌成的墙壁! 阿南惊呆了,他没有想到,这么神奇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凭借着这近乎于魔法般的手艺,阿南在小城里很快赚了一笔钱,并且让围观的人群叹为观止。 人们纷纷毫不吝啬的送出赏钱。 就连旁边看戏法的同道中人,也是啧啧称奇。 有了钱,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买了许多戏法道具。 随着不断的摸索,阿南发现自己的戏法已经不止是戏法这么简单了。 他看到了一块全新的属于自己的领域。 在这片领域里,他可以完全施展自己的才华。 同时,他知道了自己在这片领域里,处于领域一的位置。 领域一:戏法师。 ...... 第77章 过往(第二更,求首订!) 在领域一的阶层,阿南可以随意操控这些戏法道具,甚至最简单的三仙归洞的小球,也可以成为杀人利器。 在他熟悉的戏法中,已经完全不需要再使用原本需要的手法,可以跟随自己的意志,玩出戏法中的那些奥秘。 例如三仙归洞,以往阿南在玩这个戏法的时候,主要是利用藏厌的手法,快速的将小球隐藏在手里或送到小碗里,但现在不需要了。 他知道整个戏法的流程,只需要脑子一想,那小球就会消失,再一想,小球就会出现在碗里。 所以在表演的时候,他不同寻常的表演手法常常令人叹为观止、欲罢不能。 但在他不会或者不懂的戏法里,这一招可就不管用了。 白天摆摊卖艺,晚上苦练杀人技。 一个月后,阿南独自一人上山,将满山的山贼杀了个干净。 看着山寨里横尸满地,阿南的心里流露出一丝快感。 就在这一刻,他心底里的杀戮被激活了。 没有了戏团,更失去了复仇的信念,不知今后目标在何处的阿南从此浪迹天涯,四海为家,靠手艺生活。 数年来,阿南并没有放弃对戏法的追求,不断地跟各地的彩门手艺人学习着各种新的戏法。 随着戏法的精进,阿南发现自己在领域里的累积也在不断增加。 一层,两层,三层... 有一天,当达到九层时,阿南在自己的领域里看到了突破到领域二的条件。 这个条件是:随机杀掉一个人。 随机杀人,这让依然保持着底线的阿南无法接受。 突破领域这事便被搁置了。 有一天,收工后的阿南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抢劫的贼人。 那贼人抢了一名妇人的钱袋后,夺路狂奔。 这一幕让阿南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痛苦经历。 所有抢劫的贼人都该死! 阿南尾随贼人来到一处偏僻的地方,施展手段,一段钢丝从那男人的脑袋上穿过。 后者随即到地。 来到男人的尸体旁,阿南心底里的那丝快感再度浮现。 将这人杀掉后,阿南进入到了领域二。 领域二:幻彩师。 在这个领域,阿南已经可以控制水火土木等自然界的元素,并应用到自己的戏法中。 当他脑子里闪过念头,手上的柴棒便瞬间被点燃后,阿南终于又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 他想要在戏法这个领域不断的精进,看看自己可以到达怎样的高度。 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年,阿南已经从一个懵懂的青年变成了一个糟蹋的老汉儿。 他也从领域二的第一层累积到了第八层,然而即便他再努力,也始终无法累积至第九层,从而看到突破到领域三的条件。 某一日,他在一个小城里发现了一个表演戏法的小孩。 小孩就叫他小雨吧。 阿南就像个普通人一样,站在围观的人群中,看小雨表演三仙归洞。 当小雨将手亮起,表示自己手里没有小球的时候,阿南笑了。 他遇到了同类人。 然后,阿南就和小雨成为了伙伴。 小雨虽然外表是小孩,实际上却是一名不比阿南小几岁的成年人。 小雨告诉阿南,自己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后来就再也不发育了。 因为这事,自己从小没少受过讥笑和冷眼。 有一次,小雨被自己从小喜欢的一个姑娘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的嘲讽了一番。 他想不通,那个看起来对任何人都很温柔善良的姑娘,怎么会对自己说出那些如此恶毒的话。 没有朋友,无人倾诉的小雨躲在柴堆旁哭泣,被一个过路的江湖手艺人看到。 那手艺人过来询问小雨为何哭泣,小雨哭着不答。 于是手艺人便表演了一个小戏法给小雨看,成功吸引了小雨的注意力,让他忘记了哭泣。 临走的时候,小雨央求对方把这个戏法教给自己,那手艺人倒也大方,当下就把这个小戏法教给了小雨。 小雨竟然一学就会,让手艺人惊喜不已。 “我见你颇有戏法天赋,你我相遇也是一场缘分,我身下并无子弟,就把这册子传给你吧,以后我这一身本事也算后继有人。” 小雨接过册子,看到上面都是各种戏法的法门,便跪在地上,冲那手艺人磕了几个头。 那人将小雨扶起,说了几声好后,便飘然而去。 一向孤身一人的小雨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学习戏法中。 不出一年,就将这册子上的戏法学全了。 凭借着这套手艺,小雨总算不再被人瞧不起,反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观看他的表演。 那个小雨从小喜欢的姑娘,尤其喜欢凑到小雨面前看他表演,这让小雨开心极了。 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小雨鼓起勇气,准备找个时间向姑娘表白。 自己虽然不长个了,但对姑娘一片赤诚,况且自己有这手艺,未来生活虽不能大富大贵,倒也足够衣食无忧,可以给姑娘很好的生活。 他觉得姑娘特别爱看自己玩的把戏,应该对自己也有好感。 一日,当他在曾经遇到手艺人的柴堆旁练习一个专门准备表演给姑娘看的戏法时,竟然听到了柴堆另外一边一男一女的两人对话。 “这里没人,快给我亲一下。” “嗯~~别闹。” “怕什么,再敢反抗,小心我就地办了你。” “讨厌,嗯...” 片刻。 “嘿,你这嘴儿就跟蜜糖一样,亲起来甜甜的。” “你真坏,占了人家便宜还说这些,我这身子可就被你一个人占过便宜。” “是吗?我瞧那个玩戏法的小雨对你似乎有些意思,你不是也经常到他表演的摊子那儿跑吗?怎么,你也对他有意思?” “呸呸呸,好端端的提他做什么。一个小矮子,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我不过是看他那把戏玩的新奇,过去瞧瞧新鲜罢了。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你要是不喜欢我去,那明儿开始我就不去看了。” “嘿,我就是说说罢了,我还能真能和那怪物一般见识?来,咱们不提这种扫兴的人,快让我再香个嘴儿。” “讨厌...” 柴堆另一边。 小雨浑身颤抖,泪水夺眶而出。 他多想今儿没有到这地儿来练习,多想自己没有听到这番撕心裂肺的话。 那姑娘是他心里最喜欢最尊重最纯洁的人,那男人却是这里臭名远播的风流汉,是他心里最鄙视最瞧不起的人。 这样两个极端的人,却厮混在了一起,还狠狠的嘲弄了他。 迷糊间,小雨站起身来,随之浮起的,还有那些戏法道具。 ...... 第78章 这个世界不能用科学解释(第一更) 杀人并不是小雨的本意,但当他亲眼看到自己梦里都不敢亵渎的姑娘和那个风流汉拥抱在一块儿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冲天的怒意在这一刻让小雨的意志彻底崩溃。 只是在瞬间,那用做表演道具的布盖死死的裹住了两人的头颅。 伴随着“咔”“咔”两声。 刚才还鲜活地说着俏皮话的两人已经成为了两具死尸。 身体慢慢的瘫软下去。 透过摩挲的泪眼,小雨发现了一片新的天地。 就在那一刻,他正式踏入了“戏法”这片领域。 ...... 当他与老汉儿见面的时候,他正处于领域二的第六层,比老汉儿的第八层略低一些。 虽然层级低了两级,但他突破领域二的时间却比老汉儿要快。 为何? 小雨的一句话道破了天机。 “你想想看,我们是如何进入这片领域的?” 老汉儿想了想,回道:“因为杀意?” 小雨点头道:“没错,正是因为杀意!” 回想起来,他们俩进入领域,都是因为失去理智的杀意,而突破领域一的条件也都是杀掉一个人。 区别只是老汉儿杀的人是个抢夺东西的贼人,而小雨杀掉的,是一个在外偷腥的妇人。 ...... 小雨的提示让老汉儿顿悟了。 后来,老汉儿只要见到抢劫的贼人,就动用私刑,格杀勿论。 小雨也是会使用各种方法折磨不守妇道的女人,百般凌辱后杀之。 不再压抑自己心底的杀意,这两人在领域二的累积速度开始加快。 当老汉儿到达领域二的第九层没多久后,小雨也达到了第八层。 突破到戏法领域三的条件,是需要吸收金木水火土五行命格之人的魂魄,练就五行造化丹,方能突破领域二的界限。 除了五行命格之人的魂魄外,还需要吸收七七四十九个阴性体质的魂魄作为药引,才能提升突破界限的几率。 也就是说,即便你练成了五行造化丹,还需要再加上药引,才会有很高的概率突破界限。 所以药引的质量就特别重要,它就相当于五行造化丹产生效用的催化剂。 这也是老汉儿和小雨为何要勾苏老太爷苏恒魂魄的原因。 老太爷当天是73岁生辰,这个岁数是极阴之数,再加上三更时分,更是阴上加阴。 如能在那时勾到苏老太爷的魂魄,能顶得上十个一般阴性魂魄的作用,作为药引的话,突破界限的成功概率会大大提升。 只不过勾魂的时候被林易破坏了,还惹来了官司,不得已在城外躲了一阵子。 ...... 在老汉儿的经历中,林易看到了他和小雨是如何半夜溜进衙门里查找记录在册人员的生辰八字,以及如何吸收一些无辜之人的魂魄来做药引的。 那些林易自以为能够用科学知识解释的戏法,其实早已经脱离了戏法的概念。 例如那“鬼下油锅”的戏法,林易以为用化学的知识完全可以解释的通,但实际上,那些犹如鬼叫般“吱吱”作响的残骨,还有那油面起伏翻涌,犹如鬼祟在油锅里挣扎一般的场景,真相其实是老汉儿将一些资质较差的魂魄扔进油锅里,只是为了让戏法的效果更好罢了。 老汉儿和小雨早已经被更高的领域和更强的能力迷惑了心智。 那些他们原本固守的底线,早已经被抛诸脑后... ...... 林易收回天眼,向曹达华招了招手,后者鬼头鬼脑的左右瞧了瞧,找了个借口悄悄溜到林易身后。 林易扭头在曹达华耳边耳语了几句。 曹达华点了点头,退回到原来的位置。 就在案情陷入僵局之时,曹达华突然站出来,对县太爷说道:“启禀大人,我在抓捕此两人的时候,发现他们身上带着一件奇特的作案工具,是一个破旧葫芦,在下觉得这两人既然甘受大刑,可见从他们身上审不出什么来,不如拿那作案工具瞧上一瞧,我总觉得那葫芦似乎并不简单。” 现在的曹达华可今时不同往日,连破大案之后,就连一向不怎么待见他的捕头秦冲,也对曹达华刮目相看,以往压根不正眼瞧他的主簿丁松,现在遇到了,也会哼哼一声,起码说明自己眼里有这么一号人物了,甭管是自己这边的,还是别人那边的。 听了曹达华的话,县太爷立即让人把葫芦取了过来。 “曹捕快,你快给掌掌眼,瞧瞧这葫芦到底有何玄机呐?” 曹达华道:“我在城外遇到霜儿姑娘的时候,看到这老汉儿正使着不知道是什么的邪法,好像用这葫芦在吸霜儿姑娘的魂魄,所以在下斗胆,想要开这葫芦的盖子,瞧瞧会发现什么。” 县太爷说道:“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曹达华瞧了一眼多隆。 多隆接受到了曹达华的信号,眼神一闪,迈出一步,对县太爷说道:“大人,现下雾隐门的林易林术士正在堂上,何不请他从旁协助,即便这葫芦里有什么邪祟,有林术士坐镇,大家尽可安心无忧。” 县太爷一拍脑门,连忙向人群中寻去,嘴里说道:“我怎么忘了这一茬,林高人在吗?林高人?” “i'm here!” 林易连忙举着手站了出来。 “林高人在此,何不赐座?来人呐,赐座!” 有衙役立即将椅子搬了上来。 好家伙,这一干人等,除了县太爷和师爷,以及受伤的证人柳茹霜和宁儿,这四人是有坐席的,其他人可都是站着的。 但现在,林易也多了一把椅子。 这在雾隐门里可是件罕见的大事。 “林高人,刚才曹捕快和多主簿的话你都听到了吧,还请您从旁协助,确保这堂上的人不被邪祟侵扰。” 好嘛,椅子虽然抬上来了,但林易屁股还没沾到,又匆忙站了起来... “是。” 林易让曹达华拿着葫芦,双手在空中不停舞动,嘴里念出祝由图录中往生极乐咒的咒语。 “青山难阻洪流涌,惟有血肉铸长生,幽冥路上离谛听,苍生得度慰我躯。” 左右手中两张符篆冲天而起,落在葫芦的塞子上。 接着,符篆忽地燃烧起来,那塞子“嘭”地一声飞起。 须臾,从葫芦里飘出了许多肉眼可见的褐色魂灵! 那些魂灵从葫芦里出来,犹如鬼哭神嚎一般,充满了愤恨的怨气。 当瞧见了地上昏倒的老汉儿和小孩后,这些被禁锢已久的怨魂纷纷张牙舞爪,想要冲向他们,那神情,仿佛恨不得吸其血,食其肉! 林易右手轻轻一挥,凭空出现一道蓝色的屏障,将怨灵们打回。 那些怨灵原本还因为有人阻挠而愤恨不已,但当看清楚是释放它们的林易时,一个个瞬间换了一副面孔。 衙门大堂之上,葫芦里涌出怨灵,空中向林易三叩九拜,周围人等在害怕之余,同样惊讶不已。 ...... 第79章 五行符篆,曹达华升捕头啦(第二更) 在拜过林易后,这些怨灵又向县太爷叩首,之后从人们的头上飞出大堂,消失在空气之中,往生极乐去了。 对于曹达华来说,这些都是小场面,只要有林易在,一切不合理那都是合理的。 至于多隆,瞧见曹达华都不怕,那他也不怕了。 林易更是全场镇定,什么他没见过,这些也就是带着怨气的普通魂魄罢了。 在那些魂魄之中,在场的人们分明看到了被巡捕司列入重案难案的连环女尸案的四名女性的魂魄。 县太爷半晌才回过神来。 事实胜于雄辩! 如今作案工具、证人齐全,就算老汉儿和小孩不说为什么吸收这些魂魄的原因,这犯案的罪名也是坐实了! 更何况,这俩人在袭击柳茹霜的时候,被曹达华当场擒获,可谓是人赃俱获。 “啪!” 惊木堂这么一拍,县太爷厉声喝道:“如今证据确凿,无从抵赖,将犯人压入大牢,择日斩首示众!退堂!” “威武” 衙役上前将伤痕累累、气若游丝的两人架着去了死囚房。 ...... 这一趟,林易可帮了曹达华一个大忙。 如若不是林易懂那阴阳五行的学问,就靠衙门里这些舞刀弄枪的,怎能参透这案子背后隐藏的玄机? 即便是林易,也是透过老汉儿过去的经历,才能将这案子背后的原因从前到后了解个通透。 要说这老汉儿和小孩,过去也曾是苦命的人,也曾是心底善良的人,可惜啊,在面对能力的诱惑时,没有能够把握住底线,任由心魔控制自己的肉身,从而走上了不归路。 像他们这样因为杀意的执念唤醒了领域,迟早也会因为这杀意,而消失在领域之中。 同是红尘悲伤客,莫叫谁是可怜人。看尽人间红尘梦,尝尽人间疾苦悲。 至此,寿霖城里的连环女尸案,算是告一段落。 ...... 连夜破了案子的谜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了柳茹霜,然后又彻夜压着老汉儿两人回衙门,并在一早开堂审训,全程参与的林易累坏了。 不过在这桩案子里,林易也并非全无收获。 他有了一个对未知事物全新的认识,那就是领域。 从老汉儿和小孩的经历来看,他们俩所进入的都是“戏法”领域。 根据已知的领域划分,戏法领域一是戏法师,领域二是幻彩师。 进入领域一是因为特殊事件的激发,主要是因为意念的原因。 而进入领域二,则是满足了突破领域一达到领域二的条件。 但想要再进入领域三,难度可就大大增加了。 从老汉儿的年龄来看,起码也有五十出头,即便他在戏法方面很有天赋,也不过停留在了领域二的第九层,可见越往后的领域,想要突破至其中的境界就越难。 林易不禁产生了联想,这领域到底是什么? 看样子,像是激活人体的一种超能力,但又不仅仅是超能力这么简单。 难道和自己一样有挂? 不太可能,何况,这仅仅是戏法方面的领域。 其他方面有没有? 比如打拳的、画画的、弹琴的、吟诗的、算命的... 对于这些方面有天赋的人们,他们突破普通人的境界后进入的领域又是什么呢? 带着这些疑问,林易不禁联想到了自己... 奇怪,天赋异禀的我,竟然没有看到属于自己的领域... ...... 侦破这桩连环女尸案后,回到铺子里,林易眼前便缓缓起雾,他知道,奖励要来了! 这一次,天地秤给出的奖励是:五行符篆。 五行符篆,从字面上来理解非常简单,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类型的符篆。 在以往林易施展法术的时候,所使用的是最普通的术士符篆,但这种五行符篆就厉害了,可使出带有五行元素的各种法术。 在祝由图录里,法术也是分等级的,每种等级的法术使用,都需要相应的媒介和咒语。 对于一般术士来说,使用正常的法术,只需要普通的符篆,而想要使用进阶一些的法术,则需要使用更高级的符篆。 五行符篆就是进阶的符篆。 而且相对于普通符篆来说,五行符篆所使用的法术之中,有更多的战斗性法术。 如进攻系的五雷咒术,逃跑系的土遁术,召唤系的九天玄女术等等。 虽然仅仅是符篆的等级提升了,但对于林易来说,相当于术士的等级提升了一级。 那厚厚的祝由图录里,有更丰富的法术可以使用了! ...... 日上三竿,老妪粪干。 林易还在床上打着轻微的呼噜呢。 突然,裆部一阵抖动! 林易匆忙与梦中的黑丝小姐姐告别,手里那么一抓,原来是牵藤的藤条在抖动。 还没走到门口,曹达华那独一无二的嗓门就吆喝起来了。 “林兄弟,还没起床呐,太阳都晒屁股咯,是不是屋里藏人啦,放心,我绝对不告诉苏家...” “嘭。” 林易把门板打开,撞到了曹达华的鼻子。 “曹大哥,能不能让我睡个安稳觉啊,我这梦刚做到兴头上...” 曹达华揉着鼻子,嘿嘿一笑,往后退了几步,原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又嘿嘿嘿的朝林易傻笑着。 那天真的笑容之中,依稀带着几分调皮和猥琐... “曹大哥,你这是...呦呵!” 林易顿时困意全消,上前几步,绕着曹达华转悠了一圈,笑着说道:“曹大哥,这回你可要请客了吧!” “我请,我请!” ...... 这太阳从西边出来啦? 曹达华竟然主动要请客了! 那当然不会是没有原因的。 曹达华这回升捕头啦! 以后寿霖城里,就有秦冲和曹达华两名捕头了。 你可别小瞧这捕头的官衔。 虽然在县城里也不过是个芝麻官,放到州郡里就更不值一提了,但在这寿霖城,所有的官都能拿钱买,唯独这捕头,只能凭真本事。 要不然这么多年来,不会只有秦冲这么一个捕头。 为何呀? 一是没人愿意花钱买这捕头的官,毕竟捕头的位置可不好做,那可是要出生入死,有危险的。 二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想要当捕头,那一定得服众,你要么功夫高,要么手上得有真正拿得出手破掉的大案子才行,没有累积,想要直升捕头,你问有哪个捕快愿意跟着你,听你的话。 所以对于曹达华来说,捕头这个职位,那可是县太爷、衙门、巡捕司乃至整个寿霖城的百姓们对自己的认可! 他能不高兴嘛。 ...... 傍晚,曹达华做东,请了林易、多隆、苏绣儿,此外还有两位神秘人,一共六人小酌庆贺。 这地儿嘛,就在曹达华常去的松韵轩。 ...... 第80章 松韵轩的恩人(第三更,加更1/28) 松韵轩虽是个茶楼,但也做吃喝的精致小菜,楼上设有雅座和包间。 林易被曹达华宰的那顿八宝鸭子,今儿也上桌了。 看来今晚这顿,曹达华也算是下了重金。 穿着衙门新发的捕头服饰,曹达华春风满面。 上午审完连环女尸案后,县太爷便把曹达华叫到跟前。 “老曹啊,说真的,我以前一直认为你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是个好捕快,早就有心提拔你,可惜就是办案水平差了点,但最近这段日子,我发觉你似乎开窍了,办案子特别有感觉,不说这棘手的连环女尸案,最近几桩其他人解决不了的案子,到你这里也是很快便办结了。哎呀~~捕头不能只有一个,捕快也不能都跟着一个头,我瞧这些日子秦捕头办案的效率就下降了不少。今儿我就提你做捕头,和秦捕头并列,以后啊,巡捕司就看你们俩的啦,谁能够把这捕头干好咯,谁以后就有机会成为巡捕司的总捕头,老曹啊,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听了县太爷这番语重心长的话,曹达华自然感激涕零。 熬了这么多年,总算资深变正职了! 而且,县太爷已经暗示的很明显了,只要干得好,后面依然有总捕头等着自己。 不过,曹达华在巡捕司混了这么些年,多少也能摸清楚黄知县的心思。 秦冲恃才傲物,对待县太爷并不像曹达华那么迎合圆滑。 巡捕司这么多捕快都听秦冲的,难免会让县太爷有种秦冲一家独大的感觉,所以这时候顺势推曹达华上位,为的也是分散秦冲的实力,形成制衡。 虽然县太爷有他的打算,但无论如何,曹达华总是升捕头了。 这可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 第二天早上,曹达华领了捕头的官服,便跑到林易这儿显摆来了。 ...... “嗯...曹兄弟这么一穿,果然气派十足,以后寿霖城有了曹捕头,治安问题一定不用担心!” 这是多隆,职业捧哏。 “恭喜曹大哥荣升捕头,以后可要多多照应咱们苏家呀。” 这是苏绣儿,恭喜一番后,也没忘记她苏家。 “...” 这是林易。 毕竟只有林易和曹达华他们两人知道,最近这些案子究竟是怎么破的,主要又是靠的谁。 不过这一次曹达华可是很有良心,早上去找林易的时候,就把十两银子的破案赏钱全都给了林易。 “这一次的赏钱你全拿着,如果不是你的五行推断,这案子破不了,我也当不了捕头。你们这雾隐门又不设什么门主,第五阴门也就你独自一个儿,既然升不了职,赏钱你得都拿着,这样我才心安。” 得,头一回这么大方,林易也不推辞。 ...... 话说这次是六人宴,除了他们四人,还有两位是谁呐? 一位是来感谢曹达华救命之恩,主动前来恭贺的。 不是别人,正是柳茹霜。 那日在轿子中清醒后,听车队的人说是曹捕快带人解救了他们。 柳茹霜没有想到曹达华竟有这样的本事,真是人不可貌相。 带着一丝疑惑与感恩之情,还有对林易的好奇,柳茹霜主动要求加入曹达华的升职宴。 “妇女之友”曹达华自然不会拒绝,何况柳茹霜今晚这顿饭吃完,明儿又要启程去大梁,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见到。 曹达华这么做,也是为了多隆这份兄弟情义。 自打见了那柳茹霜,多隆可没少提她。 还有那另外一位,可真是神秘人物了。 她是这松韵轩的老板,姓柳名红。 据曹达华说,他和这柳红是老相识,究竟怎么个老相识法,林易等人都想要在宴席上好好问问。 ...... 雅致包间正对着马蹄街当下最热闹的戏台。 自打那些江湖耍把戏的手艺人从地拱消失后,一直被冷落的戏台凭借着扎实的舞台表演,逐渐吸引了人气。 现在每唱一台戏,台下都围满了人。 你要说人都爱凑热闹也好,或者说都开始对戏曲产生兴趣也好,反正现下这唱戏的台子是火了。 外面唱着戏,你在这松韵轩里喝茶吃饭听戏,还没人挡着,这可多好。 好多人花高价来这二楼喝茶听戏,但今儿这最贵位置最好的包间,柳红给曹达华留着了。 ...... 此刻台上正唱着一曲《春闺梦》,讲的是女主角日思夜想在外从军的丈夫回家后,两个人一边依偎着,一边埋怨丈夫很久不回家还不写信,诉说自己有多么想念丈夫。其实呢,这是女主角的一个梦,当梦醒来,就有人来告诉她,她的丈夫早就在战场上殒命了。 “可怜负弩充前阵,历尽风霜万苦辛;饥寒饱暖无人问,独自眠餐独自行!可曾身体受伤损?是否烽烟屡受惊?细思往事心犹恨...” 戏台上唱着戏,台下阵阵叫好。 松韵轩二楼的包间里,多隆起哄,让柳红描述一下她与曹达华“老相识”之间的情谊。 柳红倒是很大方,说道:“说说就说说,这也没什么。你问我为什么独独让曹捕头可以来我这吃白食,那是你不知道,曹捕头其实是我的大恩人。” “哪里是什么大恩人。”曹达华在众人的劝酒中已然喝高了。 三十多年,这算是他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了。 柳红一摆手,示意曹达华别打岔。 深吸了一口气,面色微醺的柳红说道:“我娘死的早,我爹身体也不好,我那时候小,家里很穷。大概十几年前吧,我爹突然生了场重病走了,我没有钱葬我爹,所以就到这寿霖城里摆了个摊,卖身葬父。当时是曹大哥给了我银子把我爹葬了,还送给我本钱,让我开了间小茶馆。你们不知道,曹大哥当时做的这些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后来或许是时来运转吧,我的小茶馆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好,后来还把这松韵轩盘了下来。你说,我能有今天,曹大哥是不是我的恩人,我不收他的钱,该不该?” 桌上几人,没有人说话。 这时,多隆突然笑着开口道:“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给曹兄弟吃白食,就是看上他那身捕快服,他常来这里晃悠,谁还敢打这松韵轩的主意呀?” “哈,居然被你发现了!”柳红也笑着回道。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气氛瞬间就给多隆给盘活了。 曹达华那边已然起了鼾声。 柳茹霜站起身来,与众人告别。 “如各位有事到京城来,一定要来寻我一尽地主之谊。” 包间内,宾主尽欢。 楼外马蹄街的戏台上,花旦一记起霸,赢得满堂彩。 ...... 第81章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第一更) 林易今儿坐的位置不错,稍微侧头,就能看到戏台正对的方位。 那饰演女主的花旦,唱得好,表演的也好,以前还没发觉,现下感觉那举手投足之间,真的是把望夫石一般的女子给演活了。 席后,多隆搀扶着曹达华,肩负着把新上任的捕头送回家的重任。 那的确是重啊... 林易则当起了护花使者,送苏绣儿回家。 柳红最轻松,就在自个儿家地,哪里也不用去,就是这桌酒钱由她买单了,光那八宝鸭子价值可就不菲。 林易瞧着打着呼噜的曹达华,看着也不像是装睡的... ...... 将苏绣儿送到苏府门口,这小妮儿回府前转过身,向林易笑眯眯地说道:“林大哥,谢谢你今晚送绣儿回来。” 林易回以一笑,说道:“这有什么,我们是朋友嘛,我生病的时候,你还给我送过兔汤呢,礼尚往来。” “嗯。” 苏绣儿冲林易摆了摆手,开心地进去了。 林易这才往自己的铺子走。 想想路上一直不停与自己攀谈的苏绣儿,林易觉得这小妮子人倒也不错。 哎呀,忘记问她有没有暗示吃木瓜了... 下次可得监督着她才成。 万一... 我是说万一啊... 咱这饿了自己,也不能饿了孩子呀! 正想着好事呢,突然路边黑影处一嗓子,没把林易给吓尿了! “这位老弟,看个相吗?” 林易猛地往后一跳,定睛一瞧,是个算命的瞎子。 为什么是瞎子? 哪有人大晚上的在路边摆摊算命还带着墨镜呀。 林易就奇怪了。 为何算命的总是瞎子呢? 莫非真的是因为泄露天机太多? 还有,瞎子看相? 这不扯淡么。 被吓了一跳的林易没好气的回道:“对不起,没兴趣。” 那算命老头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然后说道:“相逢即是有缘,我瞧天色已晚,也该收摊了,不如就免费给你算上一卦如何。” 嗯,瞎子能瞧见天色已晚,这可稀奇了。 不过算卦的话,似乎一直都是瞎子的特长。 林易心想晚上回去左右也无事,不妨就让这算命瞎子算算,他也算长长见识。 五行八卦之类的东西,身为术士的林易倒是擅长,不过这算命卜卦预测未来的东西,林易还真是没有涉猎过。 就连他自己开的天眼,那也只能望过去,不能见未来。 “好吧,既然是免费的,那我就听听你有什么高见。” ...... 瞎子问了林易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后,便从摊上拿出一把蓍草,开始占卜算卦。 “林易,这名字不错,生辰八字的阴气倒是很重。” 嘴上说着,手里可没停着,拿着一把蓍草不停的在手上拆开夹去。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占了一会儿,瞎子说道:“乾上乾下,筮得乾卦,大吉通顺,占问有利。嗯...这是大吉卦象。” 林易一听,觉得这厮纯粹就是骗钱的。 “该不会你给所有人占卜,都是这种大吉的卦象吧。” “呸!”瞎子向旁边吐了一口,说道,“我贾瞎子还不至于沦落到枉顾祖宗的手艺去瞎掰硬扯,赚那几个昧心钱。” 呦呵。 这算命瞎子还挺有骨气。 林易便道:“那你倒是说说看,这大吉的卦象,到底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吧。” 自报姓贾的算命瞎子便滔滔不绝起来。 “上下卦都是乾,象征天阳。明日高悬。天气晴朗,此乃该卦的卦象。天,从无极演化而来,故为‘元始’;天生生不息,运动变化,所以‘亨通’;天,滋生万物,所以‘美利’天下;天,千变万化,所以永固‘贞正’。大哉乾元,万物姿始,乃统天...” 唠叨半天,终于自顾自地说完了。 林易开口说道:“我说瞎子...” “呸!年轻人不懂礼貌,叫我贾大师吧。” 我去... 这就自封大师了,我破了这么多怪事奇案,人家也不过尊称一声林术士或者林高人。 不过看在这算命的年纪和眼睛残缺的份上,林易还是很尊重地说了声:“贾大师。” “嗯。” “您说的这些话,每个字我都听明白了,但连在一块儿说,我就糊涂了,您能不能直白点,别这么深奥,就告诉我,从这卦象看,我这近期到底是会交好运啊,还是会发财呀,还是会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小媳妇啊?” “嗯...这卦象虽好,但卦辞乃是初爻,象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爻虽是阳爻,但在卦象的最下方,即阳气刚在地下发生时的状态,还不能向外活动,因为用‘潜龙’象征。‘勿用’则是说还不能发生功用。有所施行,因为现下还不能立即有所作为,但次卦象肯定了处于此状态时潜在的力量,结果不可预测,前景难以限量。” 搞了半天,又是故弄玄虚的说了个潜在的力量,这谁不会说呀。 结果不可预测,前景难以限量,这说了不是跟没说一样吗... “那你倒是说说,既然未来都不确定,我当下应该怎么做呀?” 那贾瞎子微微沉吟一番,开口说道:“应当像潜藏的龙,隐忍不动,以待天时。” 得,这一等不知得猴年马月呢。 林易觉得这卦象的解释,就是个套话,搁谁身上都能解释的通。 “得嘞,贾大师,我这听你唠叨也半天了,时候不早了,您呐,早点收摊,回去歇着吧。多谢您的高见,受教了。” 说完,林易站起身来要走。 “慢着。” 嗯? “贾大师,您还有话要说?” 那算命瞎子伸出手来,嘿嘿嘿笑了两声,开口道:“老朽废了半天口舌,着实辛苦,这算卦的钱不收,好歹也给个酒钱吧。” 林易心里一笑。 从身上掏出两个铜板,放在瞎子手里,说道:“告诉您,您直接跟我要,比您在这瞎嚷嚷半天,效果更好。这个您可没算到吧。” 林易笑了两声,冲瞎子挥了挥手,突然想起对方也瞧不见,便说道:“走了您嘞。” 那瞎子掂了掂手上的铜板,望向林易远走的背影,微微点了点头。 “嗯...这买卖就算成了。” ...... 第82章 林易第一次主动上门(第二更) 昨儿晚上回来,不知道是吃得太好了,还是被算命的贾瞎子给刺激的,林易回铺子就是睡不着,索性又按照《九天御气篇》开始归气导元,这一练直到五更鸡鸣,练完后,挥拳虎虎生风,颇有劲道。 囫囵睡了那么一阵就起来了,来到路口的面摊上,吃上一碗朝阳露水面。 照例是两文钱。 老汉儿端上一碗面,笑呵呵地对林易说道:“林小兄,没看不出来呐,听说那刚提拔的曹捕头,是你的好兄弟啊?” “嗯?” 林易喝了口汤,把面条嘬进嘴里,吧唧吧唧,吞下肚里,然后说道:“老大爷,没想到您这消息挺灵通呀,才昨儿的事,您这么快就知道了。” “嗨,一大早有人来这吃面就说到这事儿了。您呐,我瞧在这雾隐门也待不久了,说不定哪天衙门缺人,就把您弄过去了。” 老头子这话倒是提醒了林易,最近这几桩案子,自己光顾着破案,都冲在了前头,虽然只有曹达华和多隆瞧见了自己的本事,但要是真的去了衙门,那条条框框的林易可受不了,还不如待在这第五阴门来的舒坦自在。 所以,近期自己可得离这雾隐门更近一些,离衙门的事情稍远一些。 ...... 吃完面,林易来到平布街的市场逛逛。 前些日子光顾着凑热闹去了,把马蹄街逛了几遍,这到处是生活气息的平布街倒没怎么走过。 菜市口的那几根木墩子还静静地杵在那儿,有些老百姓在那上面斩肉切菜,林易不禁想到过不了几天,那老汉儿和小孩怕是也要在这儿被砍头了。 在市场里晃了晃,林易瞧见了一样新奇的东西。 羊肠。 这玩意儿,林易在启蒙书里见过。 可以用来做那避孕的套套。 想到这儿,林易突然灵机一动。 这套套都能做的话,那做手套岂不是更没问题了嘛。 林易在第二阴门的仵作行那里见过白云舒验尸,几乎都是空手摆弄。 回想起那双白嫩的细手,也不知道需要经常验尸的白云舒是怎么保养的。 但最起码,这空手验尸有危险不是。 如果遇到什么细菌、病毒,那可不得了。 这恐怕也是为何第二阴门染疾、暴毙的人数相较其它几门来得多的缘故。 何况林易身为雾隐门的人,想要远离衙门,就该离雾隐门更近一些,为雾隐门做出点事情来。 同时,林易还想到了一个赚钱的点子。 从小贩那里买了些羊肠包起来,林易拎着这包东西就往苏府去了。 ...... “小姐,你今儿不出门吗?” 苏绣儿对着镜子正梳着秀发,听身边的丫鬟这么一问,秀眉微皱,叹了口气,道:“身为女儿家,总不能老往外面跑呀,我们苏府是大户人家,可不能让外人说闲话。” 那丫鬟抬手遮着嘴巴,抿嘴一笑。 “好呀,香儿,你笑我。” 苏绣儿把梳子放下,上前追着香儿捉弄起来,那香儿绕着桌子跑,嘴里说道:“小姐,香儿可没笑你,香儿只是在笑那林易,有咱们小姐这样的美人儿惦记着,他不偷着乐才怪呢。” 提到林易,苏绣儿脸上一红,转身坐在床边。 香儿来到苏绣儿身旁,笑着说道:“小姐,我知你喜欢有才学的人,想那林易在老太爷的寿宴上文压当场,又在如归楼智破霜儿姑娘的对子,前些日子还在绿翠楼力压群豪,连郑太傅都夸赞不已,小姐你不喜欢才不正常呢。” “就你贫嘴。”苏绣儿白了香儿一眼,叹了声,说道,“哎,林大哥这些日子可忙坏了,不知道现下在干些什么。” 就在这时,门口有人来报。 “小姐,门外有人来找。” 香儿开口问道:“是谁呀,瞧你急急忙忙的样子,慢点儿说。” “哎,好,是雾隐门的林易,林术士。” “呀。”苏绣儿闻言一下子从床边跳了起来,把香儿和来报的仆人吓了一跳。 意识到自己有些出丑,苏绣儿连忙故作镇定,咳了两声,然后淡定说道:“好,我知道了,你把他领到府里,我一会儿就去。” “是,小姐。” 那人又匆匆去了。 苏绣儿探头瞧着人走远,连忙跑到镜子前面,左右照了照,对香儿说道:“香儿,你瞧瞧我,还需要补补妆吗?” 香儿笑着说道:“小姐,你已经很美了。瞧瞧你,还从没见你这么紧张一名男子呢。” ...... 这几日苏灿带着方敬外出,不在府里,所以林易到访,并没有在大厅待客。 仆人给林易泡上茶,请他稍候,便出去了。 上回来苏府吃寿宴,林易还没认真瞧过这苏府,现下仔细打量一番,不禁啧啧。 府上的一房一木,一花一草,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堆砌出来的,不愧是寿霖城首富的府邸。 没一会儿,苏绣儿盈盈而至。 “林大哥,你怎么来了?你来找绣儿有事吗?” 林易见苏绣儿来了,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迎上前对苏绣儿说道:“苏姑娘,你还别说,我是专程来找你的。” 听林易这么一说,苏绣儿脸上一热,情不自禁的嘴角微扬,说道:“林大哥,你...你专程来找我,所谓何事?” 话到后面,声音竟越来越小,娇羞之气倒越来越足。 只不过林易接下来做的事情,有些大煞风景。 他把手里那包袱一打开,一股腥气立即扑面而来,让苏绣儿忍不住用衣袖掩住口鼻,皱着眉头瞧着那堆东西问道:“林大哥,这是何物?” “这是羊肠,是我在平布街上刚买来的。苏姑娘,我就不绕弯子了,有件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林大哥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但说无妨。” “嗯,这事如若能做好了,倒有可能做成一桩新生的买卖。” 出生在生意世家的苏绣儿听林易这么一说,倒真起了兴趣。 林易便将这羊肠做成手套一事,与苏绣儿说了。 她苏绣儿不是刺绣功夫了得嘛,那做这羊肠手套,就更没有问题了。 林易想要苏绣儿做出一件成品,然后拿到第二阴门的仵作行去叫卖。 他打听过,现下这个年代,只有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价格高,老百姓根本用不起,那仵作行肯定也没有配备。 一旦林易用这鱼肠做成手套来卖,价格低廉,老百姓用得起,不光是验尸啦,平时杀鱼切肉、腌菜洗衣,皆可佩戴使用,最重要的是和那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一样,都能保证不伤皮肤,性价比极高! 听了林易的想法,苏绣儿眼前一亮,倒也不嫌弃羊肠的腥味,用手轻轻拎起端详片刻,然后对林易说道:“林大哥,我觉得可以试试。” ...... 第83章 羊肠手套(第一更) 苏绣儿和香儿来到一处厢房,厢房地上的盆里,摆着清洗干净的羊肠。 “咦~~小姐,这是什么啊?” “这是羊肠,是林大哥带过来的。” “他带这个送给小姐?可够稀奇的呢。” 苏绣儿蹲下来,用手试了试羊肠的弹性,说道:“林大哥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法子,我觉得可以试一试。” 香儿惊讶道:“赚钱?小姐,你什么时候开始对赚钱的事情感兴趣了,咱们苏家的钱可几辈子都吃不完,您之前可从来没把赚钱的事情放在心上。” 苏绣儿不答,将盛放羊肠的盆端上桌子,又拿出针线、剪刀、尺子等物品,开始按照林易描述的手套样板结合自己的手艺缝制手套。 一边缝制,一边照着自己的手比划着。 香儿站在苏绣儿身后,瞧着自家小姐认真而又仔细地缝着羊肠,不由得歪头说道:“小姐,您这是在做手套吗?真没想到,羊肠居然可以用来制作手套,这林易的脑袋还挺好使的。” 苏绣儿边缝边说道:“林大哥的能力还用怀疑吗?他做事不拘小节,常常出人意表,总有一些新奇的点子和想法,说话也很有意思,这手套虽然还没做出来,但我想一定会大卖的。” “哦~~怪不得小姐这么上心,你呀,根本不是在意这东西能不能替苏家赚钱,而是因为这东西是林易的点子,还有呀,他林易虽然很有能力,但毕竟只是一个雾隐门的术士,想要娶咱们家小姐,那可要有许多本钱,我瞧小姐你呀,是想替林易多赚点老婆本吧,嘻嘻嘻。” 苏绣儿停下手上的活,俏脸微红,似是被香儿说中了心事,嗔道:“好你个香儿,越来越放肆了,看我不治你。” “哎呀,小姐,香儿错了,你放过香儿吧,别耽误了做手套的时间...” ...... 林易这边,刚从苏府离开,就感觉到袖子里的牵藤枝在抖动。 铺子来人了。 林易连忙往铺子赶。 到了门口一瞧,嘿,这不是那个无中生友的伙计嘛。 “哎呀,林术士,您回来啦。” 林易笑着说道:“这位兄台,喝了我家的虎虎酒,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非常有效,谁喝谁知道!” “所以你今天来,是想再买几壶?” “没错呀,就是因为好用,所以回购来了。” 好家伙,这次很直接,没有再拿朋友顶包。 林易开了门,那家伙二话不说,进来就抱起四壶虎虎酒说道:“算账。” 林易一瞧,乖乖,这家里是养了几头豺狼虎豹啊,能饿成这样。 “兄台,这东西虽然好用,但若是使用过量,对身体可是有损,你这么个用法,我怕隔不了多久,你这身子要彻底被掏空了呀。” 那人脸上一红,回道:“这个不用你操心,多买你几壶,省得老是打扰,你只管收钱便是。” 林易收了钱,瞧着那人离开时虚浮的脚步和瘦弱的背影,不知是该替他高兴还是难过。 那肾虚空子走后过了一阵,苏绣儿就带着自己缝制好的羊肠手套来找林易了。 “林大哥,您瞧瞧这手套合适吗?” 林易一瞧苏绣儿缝好的手套,不禁眼睛一亮。 这成品的羊肠手套,使用的是绵细的白线缝制,苏绣儿的缝绣手艺又好,不仔细看真瞧不出连接缝合的地方。 “林大哥,这男人和女人手掌的大小不同,虽然羊肠的弹性不错,但绣儿还是自作主张,做了两款不同的成品,分别给男人和女人使用。” 林易将大一点的手套戴在手上,大小、弹性、触感都刚刚好,每个手指的贴合度堪称完美。 苏绣儿做的这两副手套,简直是做到林易心坎里去了,这就是林易心中所想的那种模样。 “苏姑娘,你可真是人美手巧,这手套做的简直太成功了!” 听林易这么夸赞自己,苏绣儿心里小鹿乱撞,连忙转身走到门口,深吸了几口气,鼓起勇气说道:“林大哥交待的事,绣儿自然放在心上。” 苏绣儿身后,林易正不停的揣摩着做好的手套,压根就没听见苏绣儿的话。 ...... 将苏绣儿送走后,林易立即前往第二阴门的仵作行,向白云舒推销自己的羊肠手套。 “这手套的料子看起来挺别致,不像咱们平时用的料子,这是什么做的?” 白云舒的语气依然是冷冷的。 “这个是用羊肠做的,厚度、弹性都很合适,白姑娘,你可以戴上试试。” 白云舒将手套戴上,眉毛不禁一挑,带着一丝惊喜说道:“这手套很贴合手掌,料子很薄,一点儿也不影响手感和动作。” 说完,白云舒带着手套,从旁边的验尸箱里熟练地拿出几样工具,在台子上凭空想象着验尸的动作,来回摆弄。 过了一会儿,白云舒满意的将工具放回验尸箱,向林易问道:“这个手套很好,用料合适,做工精巧,咱们仵作行正缺这样的手套,以往那些用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价格昂贵,且料子太厚,影响仵作的手感,所以我们平日验尸极少带手套,现在有了这种手套,的确特别适合我们,可以在仵作行里普及。你这手套打算卖多少?” 林易笑了笑,说道:“好说了,五文钱一副。” 白云舒皱了皱眉,说道:“这料子如真是羊肠所做,几副手套的成本也不到一文钱,一副五文钱有些贵了。” 林易回道:“这手工制品的价格,可不仅仅在于用料这么简单,主要的价值在于手工,白姑娘您想啊,那些精美的刺绣,也不过是手掌大小的绢布和不同颜色的丝线,为何就能卖出高价,还不就是这刺绣的手艺好吗?您瞧这手套的缝制工艺,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 “两文钱。” “四文钱。” “三文钱。” “成交!” 见林易笑嘻嘻的模样,白云舒的脸色依然平静如水,她对林易说道:“我代表咱们第二阴门先跟你定上一百副,在咱们仵作行里试用,希望你们可以尽早交货,如若用的好,后续再跟你们定。” “没问题!” 林易满口答应。 瞧,这生意不就来了? ...... 林易从第二阴门出来后可没闲着,立即又往苏府找苏绣儿。 门口守门的刚去报,这苏绣儿就由香儿陪着,亲自迎出来了。 “林大哥,谈的如何,绣儿这手艺,可入得他们的法眼?” 林易点了点头,微笑道:“都谈妥了,仵作行先下了一百副手套的单子。” “一百副?这么多?” “没错,这还只是他们的第一单而已,往后的大单子会滔滔不绝。” “林大哥,你真有本事,用羊肠做手套的法子,你都能想得出,还能用来赚钱。” “赚钱?仵作行那里赚的钱,只能算蝇头小利,我有更大的赚钱计划,只不过需要苏姑娘你帮帮忙。” “嗯?” ...... 第84章 名媛效应,林秀牌(第二更) 十月芙蓉花满枝,五更鼓角满江天。 金秋十月,秋风飒爽。 巳时,苏绣儿出了苏府,坐上一顶抬轿,从最热闹的马蹄街路过,往绿翠楼去。 这抬轿是怎么个意思啊? 和平时坐的轿子不一样吗? 嘿,还真不一样。 这抬轿,就是个简易的轿子,没有四周的遮蔽,光秃秃一大椅子抬着,客人就坐在那椅子上面,并不算舒服。 所以一般的大户人家,很少有人坐这种轿子。 要说苏绣儿这样的千金大小姐,有那好好的轿子不坐,干嘛坐这抬轿呀? 这是林易的计谋,苏绣儿不过是略微屈尊,依计而行。 ...... 当苏绣儿出现在马蹄街的时候,立即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哟,那不是苏府的千金吗?长的真漂亮。” “今儿她怎么做抬轿了?莫不是也想瞧瞧这马蹄街的热闹把戏?” “啧啧,她要是做了我儿媳妇,我做梦都能笑醒。” 这时,苏绣儿仿佛无意中抬起手,用带着刺绣配图的羊肠手套拨弄了一下耳朵旁的秀发。 那新奇的刺绣手套立即被眼尖的妇人们看到了。 “哟,那是什么东西?” “是手套吧,怎么有那样的手套,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上面的刺绣可真漂亮。” 当苏绣儿的轿子走远,一群妇人还在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 走过马蹄街前往绿翠楼的路上,要路过如归楼,有人提了一嗓子,立即有不少姑娘围在栏杆处看。 “瞧瞧,瞧瞧,苏府的千金大小姐路过这儿了。” “哎呀,瞧瞧这粉嫩的小脸,哎,我要是有她这样的命就好了。” “这辈子你是做不了千金小姐了,但你可以试试做她娘。” “你这嘴真欠,看我不挠死你。” “哎呀,我错了,好姐姐。” 苏绣儿照例,抬起手来拨弄了一下耳旁的秀发。 新颖的羊肠手套立即映入姑娘们的视线。 “那是什么,好别致呀。” “是手套吧,这款式和料子可都没见过呀,真是稀奇。” “那可是苏家大小姐戴的款式,哪儿有卖的呀,明儿我也要买一副!” “咱们明儿早上一起去集市瞧瞧吧!” “好呀,好呀,那可都说好了。” ...... 来到绿翠楼,早有一些富家小姐等着呢。 “绣儿妹妹,你怎么才来呀,叫姐姐们好生等了一会。” “对不起,各位姐姐,小妹家里有点事耽搁了,这才晚了一点儿。” 刚入席,苏绣儿从容地从手上将手套缓缓摘下,给了其他富家姐妹们充分的时间观察。 见苏绣儿将手套摆在一旁,坐在苏绣儿隔壁的富家小姐忍不住摸了摸,对苏绣儿说道:“绣儿妹妹,你这戴的手套,款式和料子可真新颖,是在哪里买的呀,我可从来没见过。” 苏绣儿微微一笑,道:“这是我苏家马上要新做的生意,叫做林秀手套。” 这手套乃是林易与苏绣儿合力制作而成,所以林易给取名叫林秀牌手套,简称林秀手套。 林秀,寓意木秀于林,这成语本身的意思是比喻才能或品行出众的人,也借指新人新事刚刚出现。 无论是前者的比喻还是后者的借指,都很符合这个新出品的手套的定位。 它给顾客一种暗示,那就是能带这手套的人,都是才能或品行非常好的人。 这多有意义,多有面儿啊! “林秀手套?呀,这上面的刺绣是你自己绣上去的吗?可真漂亮呀。” 其他小姐也纷纷涌过来抚摸观看。 见大家都很喜欢,苏绣儿趁机说道:“妹妹出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来晚了,为了表示歉意,特意给各位姐姐们带来了这款新式的林秀手套送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一听苏绣儿给她们每人都准备了一个,每个人的脸上都笑开了花。 苏府出品,那品质肯定没得说,在这寿霖城里就是佳品。 而且首富千金都戴这玩意儿,那绝对逼格满满。 这些富家小姐别的不行,追时髦赶潮流个顶个的行! ...... 第二天,苏府设在平布街的铺子口,拉起了横幅。 横幅上写着:林秀手套上市首日,因库存有限,仅限前两百名顾客购买,每人限购一副。 根据掌柜的说法,这林秀手套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个等级,是由苏绣儿亲自指导的苏府刺绣女工们手工缝制的带刺绣图案的手套,这类手套刺绣精美、做工精细、品相上佳,是苏绣儿所戴的同款手套,售价五两银子一副,仅有二十副。 第二个等级,是用料精挑细选,但刺绣的工艺不如第一个等级的手套,不过这种手套性价比很高,普通老百姓咬咬牙也能买得起,售价一两银子,有八十副。 第三个等级,则是最为普通的羊肠手套,上面没有刺绣的图案,适合普通人佩戴作为隔离防护的用具使用,虽然没有刺绣,但走的是实用路线,专为普通百姓设计的,售价三文钱,有一百副。 林易给这三个等级各起了个名称:珍藏级、观赏级、实用级。 那横幅拉开没多久,立即拥满了前来购买的客人。 尤其是那些妇人,在苏绣儿和那些个富家小姐的名媛效应影响下,纷纷前来购买前两个等级的手套。 平时舍不得吃穿用度的妇人,这会掏起钱来眼睛都不眨,购买力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倒是绝大多数的男性客户,在现场试戴后,纷纷选择了实用型的羊肠手套。 不到一个时辰,两百副林秀手套被抢购一空。 当掌柜告诉大伙物品已经卖断货了,请大家等待下批货物上架的时候,排队等待的人群中顿时怨声滔天。 “你们就不能加紧出货吗?” “可以预定吗?我要替咱们这些姑娘预定十个珍藏级的手套。” “还有没有库存呀,加钱我也买!” 这苏府首开的林秀手套,成为了当天寿霖城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据传有人花了五十两银子,高价从别人手上收购了一副珍藏级的手套。 ...... 幕后,林易笑得合不拢嘴。 苏绣儿也很惊讶于这款手套首日开售的成功。 按照她的想法,花五两银子买一副手套,即便是以前用丝绢菱罗缝制的手套,也卖不了这么昂贵,但现下居然有人肯花五十两银子买这么一副羊肠手套,真是出乎了她的预料。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林易和苏绣儿约定,林秀手套他只占干股,并不要那创始人的虚名。 就当这手套,完全是苏府自己研发的新产品。 也就是说,这手套名义上,是苏绣儿自己所创立的。 当林易对苏绣儿说着“低调,低调”的时候,林易在苏绣儿心中的形象,变得更加高大了... ...... 第85章 诡异的花旦(第一更) 这几日,苏绣儿可忙坏了。 寻找懂刺绣的或者心思细腻的女工,亲手教他们缝制羊肠手套的手艺,同时传授给她们自己刺绣的本事。 在这群女工当中,有一个特别显眼的小姑娘,学的又快又好。 这姑娘是谁呀? 不知您是否还记得,那丢孩造畜一案中被林易以性命相搏幸存得救的云云。 小姑娘听说这手套是林易和苏绣儿联合做的买卖,自愿学习刺绣,成为了苏府第一批做这林秀手套的女工。 云云不仅心地善良,而且心灵手巧,刺绣的手艺进步的很快,虽然年纪是女工里最小的,但很快就成为了最出色的那几个。 按照林易的指点,苏绣儿在手套的营销方面分别使用了“名媛效应法”、“饥渴营销法”、“排队造势法”、“哄抬物价法”等等。 这一波热度,让苏绣儿这个原本只是小打小闹的生意,赚了一大笔钱。 对于苏绣儿早期资金链紧张的问题,林易还提供了一个“预付费”的新点子。 什么是预付费呀? 就是你先付一部分钱,相当于预定了物品,排上了队,然后我再根据生产的情况,按照排队的先后次序进行售卖发放,最后你把尾款再付清就可以了。 这其实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拿买家的钱投入制造,赚剩余的尾款。 但为何贵为苏府千金,会出现资金链紧张的情况? 那是因为苏绣儿做这林秀手套的买卖,用的全是自己的私房钱,没有动用苏府的银库。 为何? 一是苏灿不在,无人有权擅自使用银库里的钱。 二是他苏绣儿想要证明,谁言女子不如男,就算苏家没有男儿,她苏绣儿一样可以把苏府的生意给支撑起来。 她想要用自己的方式,证明她有这个实力和本事。 所以当苏府租赁大量的场地,培养大批刺绣的女工后,苏绣儿自己的那些钱,很快就捉襟见肘了。 虽然遇到了困难,那也无妨,谁让她有了好智囊呢。 林易只管坐在铺子里喝喝茶,动动脑子动动嘴,就把钱给挣了。 这些日子林易这铺子没什么事,苏府那边的手套生意也逐渐步入了正轨。 第二阴门的白手套送到后,仵作行里的那些仵作们纷纷赞不绝口。 这仵作的手套消耗很快。 得益于自己人使用的口碑,那一百副手套用了还不到一半,白云舒又下了五百副手套的订单。 当真是财源广进。 ...... 一日,苏绣儿做东,在松韵轩请大家伙吃饭,除了林易,曹达华、多隆赫然在列。 柳红在外做生意,不在城里,而霜儿姑娘则已经前往大梁。 二楼的雅间里,传出曹达华的大嗓门。 “嚯,原来那林秀手套是苏姑娘你做的,真是厉害啊,不愧是咱寿霖城首富的千金,和你父亲一样会做生意。” 这些日子,戴林秀手套似乎成为了一种时尚。 杀猪宰羊的戴,因为增加了摩擦力,握刀斩切更稳了。 姑娘小姐也戴,还会比比谁手套上的刺绣更漂亮,图案更时髦。 至于雾隐门中的人,除了仵作,那刽子手、扎纸匠、二皮匠,也都将这羊肠手套戴了起来。 这里邪门的事本来就多,做工的时候能多一种防护,对他们来说也是多一层保护。 带上这羊肠手套,做起事情来感觉更踏实一些。 ...... 这四人在一起,说的都是贴心窝子的话。 林易对曹达华和多隆也没有隐瞒,如实说了林秀手套的由来。 只不过他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归于苏绣儿身上。 这才有了曹达华开头那一嗓子惊呼。 桌子上摆着这松韵轩的各种山珍海味,让曹达华和多隆大块朵硕。 林易也没闲着,尤其是那道八宝鸭子,吃了个爽。 苏绣儿吃东西则非常斯文,细嚼慢咽,看着另外三人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不住偷笑。 “林大哥,你慢点,别学他们俩,喝点水,别噎着。” “嗯...好,好。” ...... 吃完饭,有人把桌子收拾了,送上茶水点心,四人就面向栏杆外,瞧着那热闹的戏台唱戏听曲。 当然,不白看。 苏绣儿拿出一个小元宝递给曹达华,曹达华向台前的空地上一扔,立即就有人捡起来,冲着楼上拱手拜谢。 戏台上,花旦的戏份格外精彩,表演的非常到位,甚至是...有些过于惊艳了。 林易不禁说道:“这花旦要是放在我们那个年代,即便京剧没落了,那也能算得上一名角!” “你们那个年代?” “啊,多隆兄,我的意思是,这花旦演的可真好,把这角色演的惟妙惟肖,简直就像是本人出演一样。” 台上,正表演到女主听说自己的丈夫战死沙场内心痛苦不已的剧情。 正常来说,戏台上表演,你的情绪到位没有问题,但要把握好度,虽然是演,但不能过。 怎么不能过呢? 比如你伤心,可以有伤心的表情,唱腔可以有悲凉感,但你不能真的投入到伤心的情感里,例如真的哭了出来。 然而这时的戏台上,出现的一幕让林易这个偶尔在上一世看过几场戏曲的人感到惊讶。 那花旦居然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在正常的表演下面的剧情。 这不符合逻辑呀!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着你笑,但眼神中却充满了哀伤,又或是一个人正处于愤怒的状态,但行为却特别理智。 下面围观的人群纷纷叫好,觉得这花旦演的逼真,演的到位。 然而林易却在这出戏里看出了一丝诡异。 就在林易想要进一步观察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抽泣的声音。 林易一瞧,嘿,这苏绣儿居然被这段剧情感动的哭了。 连忙将绣帕从袖子里抽出,交到苏绣儿的手上。 后者拿着绣帕擦了擦眼泪,红着眼睛瞧了林易一眼,说道:“如果我的夫君战死在沙场,我可能也会像戏里这个女主一样做傻事。” “呸!” 林易向旁边大吐了一口,这话听起来怎么就那么不顺耳呢... “苏姑娘,你好人有好报,何况你们苏家大户的女婿,怎么会被征兵去上战场呢,别操这门子心了。”曹达华宽慰道。 “咦?” 苏绣儿瞧了一眼手里的绣帕,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 “林大哥,这绣帕...” 林易尴尬地笑了笑。 “对,没错,就是寿宴的那条...不过我已经洗过了。哎,别打...别打...” ...... 第86章 唱鬼戏(第二更) 回到铺子,林易还在想着那戏台上花旦诡异的表情。 莫非真的是因为情之所至? 亦或是自己多想了? 时候不早了,林易盘膝在床,又练了一个多时辰的《九天御气篇》后,吹熄蜡烛,安稳睡去。 现下已是秋季,秋燥热让林易睡的并不踏实。 从床上坐起,林易骂了声该死,最近没有感到这么热呀,怎么今儿晚上热成这样,简直比夏天的时候还要难熬。 看了看天色,正是三更天。 林易来到前厅,倒了杯水喝下去。 一杯凉水下肚,舒服多了。 正要回屋睡觉,突然听到了细细绵绵的唱戏声。 大半夜的有人在唱戏? 不可能吧。 练了《九天御气篇》后,林易耳目聪慧,那唱戏的声音虽然很小,但绵绵不绝,应该不会听错。 推开铺子,好奇心起的林易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寻去。 走到马蹄街,来到松韵轩前,这声音竟然是从对面的戏台上传来的。 但此刻戏台的位置却和之前不同,换了个方向。 原来的戏台方向是正北正南,但此刻变成了正东正西方向。 按照老祖宗的规矩,搭戏台绝对不会让你搭一个正东正西的,要知东西方向为白虎台,大不吉利,必定会出事。 那唱戏的声音越发清晰。 林易绕到台前,见一素颜女子正在台上认真的表演。 这么晚了还在戏台上练习,真是用功。 从这女子表演的内容和戏词来看,台上的女子正是晚上表演的那个花旦。 怪不得能火,没想到半夜居然还在苦练。 林易不由得坐了下来,就安静的瞧着那女子在台上表演。 由于是素颜,面貌瞧的清楚。 林易看那女子生得眉似初春柳叶,脸如春日桃花,纤腰婀娜藏风情,檀口轻盈幽兰香,真是生了一副美貌。 光顾着瞧那女子的容貌,当林易再回过神来,身边竟然围满了看戏的人,就连台上,也多了许多配戏的角色。 嘿,就这一会儿,就来了这么多人。 但林易仔细一瞧,就发觉不对劲了。 这些人虽然眼睛都瞧着台上,但眼神呆滞,表情僵硬,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再看那些台上配戏的角色,一个个也和台下的人一样,瞪着眼睛,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林易背后一凉。 这忒娘是见鬼了! 再看台上那表演的女子,转了一个圈后,竟然换了一副面孔! 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令人毛骨悚然。 台上阴气氤氲,原本还是烟火照耀的黄光,竟瞬间变成了绿色,阴森荒寥。 周围的人群中传出奇怪的啼哭嚎叫声... 林易再定睛一瞧,这周围和台上的哪里是人,分明都是扎纸匠扎出来的纸人! 这恐怖的场景让梦里的林易大叫一声,吓醒了... “呼...呼...” 做了噩梦的林易从床上坐起,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全是冷汗。 幸好是个噩梦...梦里那场景,着实恐怖。 此时鸡鸣声传来,已是五更天了。 林易重新倒回床上,但却毫无睡意。 ...... 俗话说的好,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是自己白天想的太多,导致晚上才做了那样的梦。 起床后的林易洗了把脸,清醒了不少。 来到路口,点了碗两文钱的安魂静心面。 老头子将面端上后,对林易说道:“林小爷,今儿起的比平时早嘛,我这摊子才刚出你就来了,这还是头一遭呢。” 林易笑了笑,用筷子捞起面条凉了凉,说道:“昨儿睡的不踏实,所以今天早起了一会儿。” 那老头子皱了皱眉,说道:“哟,那可要去找大夫开点安神的药才是,这睡觉可是头等大事,你瞧瞧我和你大娘,咱们俩虽然每天早上都要早起忙着和面打面,但晚上着枕就睡,所以身体才这么好。” 林易微微一笑,将凉好的面条送进口中,嚼了嚼,对老头子点了点头,回道:“老爷子,我知道了,要是我真觉得不舒服,会去找大夫瞧瞧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不耽误你吃面了。” 说罢,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林易这面三两口下肚,正喝着面汤呢,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在自己的铺子口冲里面喊道:“请问林易林术士在吗?” 林易差点呛着,连忙将面汤吞下去,把面碗一放,就往铺子赶去。 ...... 两个面容清秀的帅小伙站在自己的铺子前,不停的朝里面张望。 “我就是林易,你们这是...” 两人瞧见林易来了,其中一人连忙拱手说道:“林术士,您好,我们来找您,是想请您去咱们戏团瞧瞧师姐,她好像...生病了。” 说着,这人瞧向另外一人。 生病? 生病瞧大夫呀,怎么找我来了,我这虎虎酒也不适合女人喝呀。 那人刚说完,另外一人开口道:“什么生病,明明就是中邪了,人家可是林术士,专治这种邪祟的事情,你还不如实相告?” 刚开始开口那人说道:“师姐只是表现异常罢了,你怎知道就是中邪,我说她生病,那也没什么错误,咱戏团里不是有人说她练功练的走火入魔,得了失心病嘛。” “呸!师姐只是练功勤奋,就被那些见不得别人好的人指责,她平日里和我们相处不都正常吗?怎会突然得了失心病?一定是中邪了。” “但你没发现这些日子她在戏台上的表现越来越古怪了吗?” 听着这俩人说相声一般的呼来喝去,林易连忙叫停。 “停停停...我回到这儿来是瞧你们有事找我我才赶紧回来的,不是听你们俩在这唠叨的,有事说事,没事请回。” 林易这么一喝,这俩人才算消停。 开始那人说道:“林术士,我师姐一早在练功,却突然昏迷过去,近期她这行为...倒的确有些古怪。” “古怪?怎么个古怪法?” “这事一言难尽,几句话说不清楚,不如请您跟咱们先走一趟,瞧瞧我师姐的情况再说。” 另一人也接口说道:“是啊,林术士,麻烦您赶紧和我们走,师姐的情况似乎不太好。” 提到师姐,这两人倒是很有默契。 林易把铺子关好,将那牵藤挂在门板上,和两人去了。 ...... 左拐拐右拐拐,穿过几个小巷子,到了。 林易一瞧这戏团的班子,可不就是在地拱表演的那班人嘛。 这些人卸了妆,林易倒不认识,但他认识那些戏台上的道具。 “班主,林术士到了。” 被称为班主的是个女人,年近三十,但保养得挺好,不近距离看,根本瞧不见眼角的细纹。 那班主也是个爽快人,直接将林易带到了师姐的房间。 “林术士,麻烦您瞧瞧我这女儿究竟是怎么了?” “好,我先瞧瞧。” 林易来到床前,只朝床上的女子瞧了一眼,顿时头皮炸麻,寒意森森... ...... 第87章 第二种领域(第三更,加更1/27) 床上的女子虽然面容略显憔悴,但分明就是林易所做噩梦里的那名女子! 事有凑巧? 那也太巧了。 “林术士,这是我女儿小奕,昨晚上练功的时候还好好的,今天早上有师妹喊她吃饭,却发现没有回音,推门一瞧,就发现小奕成了这副模样。”班主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急。 “这是你女儿?”林易忍不住问道。 好家伙,你才三十岁左右的模样,床上这姑娘差不多十八九岁,合着十一就能生娃?还是说这班主实际上长相远远低于年龄。 那班主连忙解释道:“是我认的干女儿,小奕从小就有戏曲天赋,适合演花旦的角,而且肯吃苦,我非常喜欢,所以便认了她做我的干女儿,吃住在我这戏团里。” 原来是这样。 林易瞧了瞧小奕,只见小奕眼皮不停抖动,似是想要睁眼却睁不开,冷汗缓缓的从额头上滑落,看起来整个人非常紧张,但却无法苏醒。 “我之前听你们的人说,小奕最近常出现一些奇怪的行为,您知道吗?” 班主点了点头,道:“小奕是个肯吃苦的孩子,经常在大家都睡了之后还在练习表演,大家都还没起床的时候又爬起来练,所以进步才非常快。但近些日子,先是有人看到小奕练习的时候,和一群扎纸的纸人在排演,甚至台下也放着看戏的纸人,有人问她,她就说是为了模拟现场的场景,不过那些纸人可真是渗人。后来又有人发现,小奕有时候在表演和练习的时候,仿佛换了一个人,整个动作的套路和平时表现的完全不同,但是舞台效果的确是更好了。” 这班主越说,林易越冒冷汗。 这忒娘和自己梦里面的场景竟然如此相似! “她有对你或者其他人说过自己近期遇到什么怪事吗?” 班主想了想,回道:“我只记得有一次她在和大家一起排练的时候,正唱着《春闺梦》呢,突然哭了起来。这么不专业的表现,我当然要上去说她,但我记得当时我刚说完,她突然抬起头,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我,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小奕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当时都傻了,待在原地愣了半晌才缓过劲来,但后来我问小奕当时是不是很生气的时候,小奕却说她什么也不记得了。” “好的,我明白了。” 这小奕身上,的确发生了一些邪门事。 林易站在床前,眼神逐渐放空,他睁开天眼,看到了小奕过去的经历。 ...... 小奕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家里有五个孩子,她是家里的老三,是最小的姐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从懂事开始,小奕便跟着两个姐姐一起干活,不过因为年纪小,所以也帮不了什么大忙。 有一天,一家戏团路过小奕的村子。 表演的时候,小奕搬着小板凳坐在最前面,非常有兴趣的从头看到尾。 那时的班主见小奕对戏曲特别感兴趣,便让小奕过去,瞧了瞧她的身形相貌,对戏团里的其他人说道:“真是个好苗子。” 说完,班主向小奕问道:“小妹妹,你喜欢演戏吗?” 小奕的头点的像个拨浪鼓。 “那以后,你可愿意跟着咱们戏团一起表演?” “我真的可以吗?可我什么都还不会呢。” 那班主笑着抚摸小奕的头,问道:“孩子,你家在哪里?” 给了小奕的爹娘一贯钱,小奕便被这戏团带走了。 没办法,家里穷啊,一家连老人带孩子九口人,那就是九张嘴,天天都吃不饱。 小奕爹娘心想在戏团里起码能吃口饱饭,而且人家还给了一贯钱,这可是这个贫苦的家庭好几年的收入,于是他们也就同意了。 当然,小奕原本也希望自己可以跟着戏团去表演,等挣了钱再回家看望爹娘,改善这个贫苦家庭的生活。 见小奕乖巧懂事,又是可造之材,班主便认了小奕做干女儿。 虽然经常跟着戏团东奔西跑,但小奕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这日子可比以前有盼头多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奕的演戏水平也在不断攀升。 有班主的亲自指点,加上小奕的勤奋刻苦,没过几年,小奕已经成长戏团里的台柱子,出演戏中的花旦一角。 成为戏团的扛把子后,小奕的训练不仅没有耽搁,反而比以前更刻苦了。 为何? 因为以前,他吃的是这戏团的饭,是这些戏团人靠卖艺赚回来的,现在她成了台柱,这些人要跟着她一起吃饭,所以她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耽搁。 有一天,她训练完被戏团的伙伴们叫到屋外看双月同天的奇景。 看完后的那天晚上,小奕发现了自己进入了一片全新的领域:戏曲。 领域一:台角儿。 进入这一领域,可以在表现的时候随时将自己表现最好时的状态发挥出来。 也就是说,你平时训练的时候,练了一百遍,这一百遍中表现最好的那一次,就会成为你在舞台上表演时所展示的状态。 完全就是顶格表现的意思! 有这样的能力,小奕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在台上会表现出丑或者演砸了。 小奕曾经与班主沟通过自己所见的领域的事情,但班主认为小奕是训练太累产生了幻觉。 “孩子,那些可不是什么超能力,而是你日积月累勤奋苦练的结果。有句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你比别人更有天赋,训练的也最刻苦,所以你才能永远在台上把最好的状态表现出来,这是你自身努力的结果,和其它无关。” 虽然班主的话非常有道理,但领域的事情却的确存在,不过从那天开始,小奕就再也没和任何人提过领域的事情。 小奕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孩子,虽然进入到领域一,但她并不满足。 在平时的表演中,她会不断的揣摩自己的角色,力争融入到角色本身去,而并非是靠演出来,她想要自己的角色表现的更自然一些。 小奕追求完美的性格,让她在接下来两年的时间里,从领域一的第一层累积到了第九层,并看到了突破领域一进入领域二的条件。 条件:成功揣摩并塑造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物角色,并完美的表现出来。 这个条件对于小奕来说并不难。 很快,小奕便将自己准备塑造的角色,锁定在《春闺梦》里的女主身上。 这是一位命运悲惨的女子... ...... 第88章 春闺梦(第一更) 《春闺梦》这个戏曲,是根据大虞朝一段令人可歌可泣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 那还是大虞朝年号“安定”的年代,距今约有百年之距。 安定帝治下的华夏九州发生了内战。 因为意见不合,安定帝宇文瓒与地处西北方拥兵自重的雍州刺史、虞室宗亲宇文霸产生矛盾进而发动了内战。 这场大战波及到了京城所在的梁州,征战的主战场雍州,与两州接壤的豫州以及地处九州最北部的冀州。 战争所及,民不聊生。 老百姓惨受征戎、流离之痛苦。 连续吃了几次败仗后,为了补充兵力,宇文瓒下令全国征兵,地处豫州的寿霖城自然不能例外。 城内,身为衙门的金刀捕头,王恢带头从军,当仁不让。 新军阵前,作为这支新军的主将,王恢发出了令人振奋的视死如归般的豪言壮语:“我大虞健儿,此次战场赴会,万里关山,国运艰难,愿诸君奋勇向前!” “战!战!战!” 整齐嘹亮的口号声响彻整个寿霖城,也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 这王恢年方二十,尚未成家,是衙门里最受人尊敬的年轻捕头。 虽然年纪不大,但为人精明能干、做事杀伐果断,屡破大案,因此不到二十之数,就被提拔为捕头。 王恢虽是独身,也喊出了视死如归的口号,但心里却放不下一个人。 谁? 在寿霖城驻扎两月有余的戏台花旦,程青衣。 一个月前,王恢第一次去看戏,一向不近女色、眼高于项的他,在看到程青衣的第一眼就沦陷了。 这是一种眼缘,亦或是一种缘分,也可能是冥冥之中月老牵的红线。 程青衣也注意到了台下身材魁梧、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王恢。 男才女貌,言谈甚欢。 王恢和程青衣很快便私定了终身。 在程青衣之前,年少有为的王恢家可没少过媒婆登门,但他一个也没看上。 因此当有人得知王恢钟情于戏团的程青衣后,不少难听的闲话可就出来了。 “嘿,男人嘛都一眼,你瞧那王恢,平时脑子可活络吧,没想到见到漂亮女人,也是小头控制了大头。” “王恢还是年轻呐,娶个大户千金不好吗?这一辈子多舒坦,非要找个戏班卖艺的,以后可少不了吃苦头。” “我听说那个程青衣名声可不好,在戏团里关系乱着呢。” “她呀,就是一狐狸精,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能把王捕头给迷住了。” ...... 王恢什么人啊? 这些闲言闲语,自然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那又怎样? 程青衣是他王恢看上的人,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至于外人怎么说,那嘴是长在他们身上,他管不着,也不会放在心上。 两人虽都是性情中人,但一直相敬如宾,从未越雷池一步。 相处还没多久,王恢就被征兵,要踏上战场。 离开寿霖城之前,王恢特意找到程青衣告别。 与平日里的热情相比,此刻的程青衣却表现的有些冷淡,与王恢的预期大相径庭。 “好生照顾自己,我会在这儿等你凯旋的好消息。” 这是程青衣送给王恢的最后一句话。 当天下午,王恢便和督军一起,率领着这支由官兵和壮丁组成的新军上路了。 王恢走后,关于程青衣的传言又出来了。 “那个程青衣可真是冷血呀,人家王捕头都要上战场了,居然连滴眼泪都没流。” “戏子而已,都是逢场做戏罢了,谁都知道这仗打的有多激烈,这一去恐怕凶多吉少,索性也就不装了。” “她呀,原本就指望找个好靠山,人家王捕头才二十岁,年轻有为,当然愿意和他好了,但现在呢,人走茶凉,说不准王捕头刚走,回头她就投入别人怀抱了。” “这王捕头呀,还是年轻了,当初答应了那李家大户的千金多好,瞧瞧人家李员外女婿,这回就因为染病没能选上,逃过一劫。” ...... 关于这些话,程青衣与王恢一样,听过便罢了。 这种轻描淡写的态度,倒是把那些造谣的人给惹怒了,反而说的更加添油加醋。 戏团里,程青衣的师妹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问程青衣到底对王捕头是什么态度。 “师姐,你对王捕头是认真的吗?我从没见你愿意和一个男人如此亲近,但那日王捕头来找你道别,你为何表现的如此冷淡?” 程青衣对师妹回道:“师妹,王大哥是要上战场的人,上战场,最忌讳的就是心里有牵挂,这样在战场上便无法集中精神。我想要王大哥平安的回来,所以才故意对他冷淡,其实...我何尝不希望王大哥能留下来。” “那你为何不开口?你开口的话,说不定王大哥会为了你而留下。” 程青衣摇了摇头,说道:“我虽然只是一名在戏台上唱曲的女子,但也知道社稷为大、国家为大,王大哥是为了百姓们而战,大丈夫生当如此!我又如何能只顾着自己,让王大哥留下呢。” “师姐...哼,那些说闲话的人真可恶,我这就找他们去!” “师妹,算了。咱们卖艺的,不要与人争斗,何苦多生事端?只管让他们说罢了,咱们问心无愧就是,这些闲言闲语,总会慢慢消失的。” ...... 从那天开始,程青衣在台上的表现便有些心不在焉,不如从前。 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程青衣会站在窗前,望着空中的明月和王恢离去的方向,想念心上的人儿,祈祷他早日凯旋。 战场上,王恢正率领着本部兵马与敌军厮杀。 “王将军!敌军已将我军团团包围,这该如何是好?”副将策马来到王恢身旁。 “奇怪,说好的援军早该到了,怎么还没到?”王恢眺望远方,尘烟滚滚,尽是敌军的人马。 “依我看,定是大军故意将我军人马弃在这里,吸引敌方的注意,然后他们直取敌方城池去了!我们都成了战略上的牺牲品!” 那督军哭丧着脸说道:“如此,我军危矣!” 王恢不答话,手持利剑高高举起,大声喝道:“吾辈从军卫国,早置生死于度外,今日之事,有死而已!诸位跟我一同杀出重围!” “誓死跟随将军!” 不足一千人马向西南方向的数万敌军冲杀,那是寿霖城的方向。 ...... 第89章 梦中梦,戏鬼师(第二更) 一日晚上,程青衣在梦中见到了王恢在沙场上厮杀征战的场景。 一人一马杀入敌军阵营的王恢左刺右砍,杀得敌军人仰马翻。 奈何敌军之中突射一支冷箭,从背后射中了王恢。 跌下马来的王恢立即被敌人层层围住,再也没能站起身来。 程青衣猛地从梦中惊醒,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然后拍了拍胸口,感慨幸好是在做梦。 这时,她发现窗户纸上有人影摇曳。 “是谁?” “青衣,是我。” 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程青衣一听是王恢的声音,按捺不住地从床上蹦起,不顾身上只穿着亵衣,立即开门扑向王恢。 “王大哥,你终于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能平安回来!” 不知为何,程青衣觉得自己拥抱的躯体冷冷的,没有什么温度。 王恢抚摸着程青衣的秀发,说道:“青衣,其实我这次来,是和你告别的。” “告别?为什么?”程青衣不禁抬起头问道。 “其实我已经战死在沙场,这次回来找你,是特地告诉你我要离开阳间了。” “不!” 程青衣死死的将王恢抱住。 “我不相信,你不是好端端的站在我面前吗?我不要你走,我不要你再离开我!” 忽然,程青衣双手一空,王恢的身子不知怎地,竟缓缓后退,向天空飘去。 “王大哥,王大哥!” 程青衣大声哭喊着,但王恢像没有听见一样,消失在空中。 ...... “王大哥,王大哥!” 忽得一下,程青衣从床上坐起来。 刚才竟然是个梦中梦... 程青衣不禁捏了捏自己的脸,确定这一回自己是真的醒了。 虽然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梦境,但程青衣觉得这个梦的寓意实在不祥。 正午的时候,城里传来消息。 王恢所带的军队,在雍州的华阴河边中了敌人的埋伏,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 听到这个消息,程青衣仿佛灵魂被抽空,顿时跌坐地上,泪水如断了线一般滑落,但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中人。 ...... 大夜弥天,风雪如磐。 室内,一盏灯火如豆。 程青衣倒下一杯酒,想起了两人初次相遇时的场景。 此时杯中倒满有情酒,眼中再无意中人。 暗弱的青灯在窗上剪下一道修长的人影。 今夕是何夕,晚风过花庭... ...... 第二天一早,戏团里的人发现了悬梁自尽的程青衣。 有的人,一眼便是一世。 人不在,尘世间便再无留恋。 那天过后,寿霖城里再也没有关于程青衣不好的传闻。 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对程青衣深情的称赞。 提到戏团那个身穿青衣在台上表演的花旦,寿霖城里的百姓人人都要竖起大拇指。 有得知内情的说书先生,将王恢与程青衣之间的经历编成了说书故事,让两人名留青史。 戏团则因为程青衣的关系,编了一出《王将军与程花旦》的戏,后改名叫《春闺梦》。 后来,内乱在其他八州的合力之下平息。 雍州刺史宇文霸死于乱军之中,尸体被寻到后运回京城,午时于当阳门五马分尸... 内乱的大事被平息了,百姓们欢呼雀跃,他们终于迎来了和平的日子。 那个时候,谁还记得寿霖城里的王恢和程青衣呢? ...... 小奕一看到这出戏的戏本,就被程青衣与王恢之间的爱情所感动。 有些爱情,不必开口,亦知情深。 她敬佩程青衣,所以在表演之前,熟读戏本,力争让自己融入角色当中,去感受她与王恢之间相识、相知、相离的感情。 为了突破领域一的界限,达到更高的成就,小奕废寝忘食的训练,角色融入的也越来越好了。 第一次正式表演的时候,小奕将自己训练的成果发挥到了极致。 甚至在台上的时候,她已经分不出自己是小奕还是程青衣了。 朦朦胧胧之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在陌生的戏台上表演,台下赫然坐着年轻的王恢,一切就像那段悲伤的往事一般。 当台下掌声雷动的时候,小奕才回过神来,从迷糊中清醒。 那一刻,小奕甚至都不清楚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但从观众的反应来看,应该表现的不错。 刚下得台来,班主就冲上前握着小奕的手,夸奖她演得太棒了! “简直是人与角色的完美融合,看到最后,我仿佛觉得你就是程青衣,那程青衣就是你!” 小奕不置可否。 那一天,在戏台上表现完美的小奕突破了领域一的界限,进入到领域二。 领域二:戏鬼师。 这一领域,可令台上台下摆设的物品成为戏剧中的人物、角色或道具。 在台上训练时,亦能进入如戏鬼师所营造出的如戏剧中的虚幻环境。 ...... 从那天开始,小奕在训练中便开始逐渐反常。 在与戏团的伙伴们搭戏时,总是时不时得找他们的毛病,或者有些心不在焉,或不胜烦躁。 而在自己训练的时候,却表演的非常投入。 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差? 小奕为了追求戏台效果,特意前往雾隐门的第三阴门找扎纸匠制作了不少纸人。 这些纸人运回戏团后,便在自己训练的时候摆在台上和台下。 当小奕开始训练的时候,这些纸人便如同活人一般,幻化成台上的角色、台下的观众以及吹拉弹唱的曲班和各种真实的道具。 与平时训练的师兄弟们相比,这些纸人的表现可要强多了,完全能与表演水平高超的小奕搭对手戏,即便是那些配角,也如同绿叶配鲜花一般,将小奕的舞台效果衬托的更好。 这也是为何小奕宁可自己与纸人一同练习,也不愿意在平日的训练中与戏团里的伙计们搭档。 甚至会因为他们表现的不好,而产生烦躁的心理。 有一天,当小奕运用起戏鬼师的能力,再次沉浸在虚幻的环境中表演时,她听到耳边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声音。 “小妹妹,我来教你演程青衣怎么样?” 这是属于她的领域,竟然有人敢大言不惭,要教她演戏? 于是小奕略带不屑的回道:“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我可是这里的名角花旦,那程青衣就属我演的最好,你凭什么能够教我演?” 女人咯咯咯地笑出了声。 “小妹妹,因为我就是程青衣呀。” ...... 第90章 百年鬼道(第一更,求票票) 从那天开始,小奕就是程青衣,程青衣就是小奕。 在戏台上,小奕出演的《春闺梦》这出戏让戏团赚了个瓢泼满盆。 不过一段时间后,小奕生了一场重病,虽后来病愈,但身体状况远不如以前。 人鬼本殊途,阴阳分两极。 程青衣的附身让小奕每况愈下,并且在戏鬼师的能力作用下,行为更加诡异。 小奕经常在表演的时候失去意识,然后在演出结束的时候恢复清醒。 再后来,小奕在日常生活中也开始出现迷糊、失去意识、断片等情况。 她知道,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程青衣。 有一天,她对程青衣说:“程姐姐,你我阴阳相隔,现下共同一个躯体,我身体承受不住,感谢这些时间您的教诲,我想是时候由我自己演这《春闺梦》的戏了,我相信自己可以演好。” 程青衣一听小奕说出这句话,竟语气刹变,恶狠狠地对小奕说道:“你是我见过演我最像的女子,你我本就是应该是一体!我们应该永远在一起,不能分离!” 请鬼容易,送鬼难。 小奕只是一名戏鬼师,所控制的领域范围仅限于戏台上下。 对于程青衣,她无能为力。 终于这一天,小奕身体不堪重负,倒下了。 ...... 林易收回天眼,他已经知道小奕昏迷的真实原因。 林易请班主带所有人出去,自己要在屋内施法。 听了林易的话,班主连忙将跟进来的戏班中人全都赶了出来,自己则反手带上门后,转身趴在门缝上瞧着屋里。 林易从袖子里掏出柳枝酒,喝下一口,很快便清晰的看到小奕的身体上浮现出一具灵体。 “你就是程青衣?” 那程青衣从小奕的身上坐了起来,道:“咦?你居然看得见我?” 林易微微一笑,道:“想要看见你,那也没什么难的。你既然已死,为何不去投胎?” 程青衣从小奕身上脱离,轻飘飘的来到屋子当中。 环顾四周后,程青衣说道:“我舍不得离开这里,戏团就是我的家,我在这儿...已有近百年了吧。我喜欢看别人唱戏,也喜欢听戏,我知道自己是鬼,但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自己有一件事需要去做,但具体什么事,我却想不起来,但我知道,我必须守在这里,守在戏台上。” 林易指着床上的小奕说道:“这个女子,你放过她吧,再这么下去,她非死不可。” 那程青衣摇了摇头,道:“这一百年来,她是我见过演的最像我的女子,而且她有一些神奇的能力,我想通过她,找回我死前的一些记忆,我想要知道,我守在这儿到底是为了什么。” 程青衣的话让林易顿悟。 人死如灯灭。 人死之后,那三魂七魄还剩下几魂几魄,无人可知。 人成了鬼,这鬼的记忆还残留多少,也未可知。 林易想起了一尺巷那个叫如玉的姑娘。 当时如玉也是一直在屋子里徘徊,直到林易点醒,她才想起疼爱自己的母亲。 眼前这程青衣也是一样。 ...... “程姑娘,你可还记得王恢这个名字?” 程青衣脸上显出迷茫之色,道:“王恢?这名字好熟悉,戏曲中好像是我的爱人。是了,他是我的爱人,王恢,王恢...他人在哪里?” “百年前,他已死在战场上。” 听到林易的话,程青衣瞳孔突然放大,脸上陡然现出戾气,林易连忙左手掐诀,桃木剑则从右边袖子口滑落在手中,紧盯程青衣。 她毕竟是鬼,留有几分人性,并不可知。 过了一会儿,戾气消去,程青衣恢复平静。 “是了,他战死在沙场上,戏曲里也是这么演的。” 说完,程青衣眉眼低垂,仿佛突然对所有的事都失去了兴趣,飘飘然又向小奕那儿去了。 “程姑娘,使不得,小奕姑娘已经无法承受...” 话没说完,那程青衣突然变脸! 长长的舌头从口中吐出,脸色青纹皱起,眼睛里满是红彤彤的血色,不见眼白。 “不要多管闲事!” 林易一瞧不好,自己怕是触碰了程青衣的逆鳞。 但制服鬼怪,本就是林易分内之事。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林易左手甩出一记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直劈向程青衣。 自打练了《九天御气篇》后,林易这术法威力也比以前强上了许多。 不过程青衣倒也厉害,身形一晃,便闪过了林易这雷霆万钧的一击。 程青衣毕竟是百年鬼道,能控制领域二的戏鬼师,足以说明她的能力。 林易左手拿出五行炎火符篆,插入桃木剑上,符篆瞬间燃成灰烬,那桃木剑的剑身变成了红色。 一把普通的桃木剑,变成了具有火属性的炎杀剑! 林易手持桃木剑,与程青衣斗成一团。 外面趴着门缝向里看的班主都看呆了。 在她眼里,林易就是对着空气默念什么咒语,然后持剑在屋子里做法。 她可看不见程青衣,以为林易所做的一切是因为小奕中邪,想要驱赶她身上的邪祟。 她的想法其实并没有错,只是与实际正在进行的过程大相径庭。 ...... 程青衣不愧是当年的名角花旦,有一副好身手,林易又不懂什么高深的剑法,只是凭借着炎杀剑的威力,横劈竖砍,却不能碰到程青衣的身子。 林易一剑刺空后,程青衣身子一扭,从林易正面绕到身后,飞起一脚,将林易手里的炎杀剑踢飞。 屋里,林易心里咯噔一下。 这是遇到对手了! 百年厉鬼,竟恐怖如斯。 屋外,那班主不禁皱眉摇头。 这谁推荐的术士啊,太不专业了。 做法的过程中,那剑居然都没拿稳。 别不是个空有虚名的江湖骗子吧。 ...... 武器脱手,林易被程青衣连连紧逼。 堪堪闪过程青衣的一抓,林易不小心将台子上的许多物品打翻在地。 随手一抓,林易抓到了一面镜子。 见到这镜子,林易突然想起了祝由图录里的一道法术。 当下没有时间考虑,林易反拿镜子,将镜面对准了程青衣。 手持一枚符篆,咬破手指,在符篆上书写密字,贴与镜子背后,口中默念口诀:“天地方圆,律令九章,吾今持镜,万鬼伏藏!” 那镜面突显一道白光,将程青衣罩住。 伴随着林易一声“收”,程青衣随着那收敛的白光,一同进入镜子当中。 屋里平静了下来。 一只鬼手突然贴在镜面上。 ...... 第91章 金门(第二更,求票~) 袖里乾坤,镜子不见。 将程青衣强行收服并不是林易的本意,但若不用镜封术收服,就凭真本事将程青衣完全制服,林易自问难度很大。 来到小奕床边,这妮子面色平静,呼吸顺畅,似是睡着了。 这趟消耗可不少,竟然需要破血符篆使出秘术才能胜出。 眼见林易坐在桌前倒茶自饮,班主立即推门而入。 “做个法术竟然剑都掉了,这要是没能看好,我可不付钱。” 班主边咕囔着边来到小奕床边。 “嘿,我女儿似乎好了!” 听见班主的话,那些围在门口的戏班的人立即涌了进来。 “师姐不流汗了!” “师姐也不抖了!” “师姐看样子是真好了!” 周围乱哄哄的,让原本昏睡的小奕睁开了双眼。 “女儿,你醒啦!” ...... 事成,林易收了班主的银钱。 他没想到,看起来挺抠的班主在瞧见小奕被治好后,竟然给了五两银子。 这可比一些找他做活的大户给的还多。 没办法,谁让人家小奕是戏团里的摇钱树呢。 这身价,五两也就是买她个脚趾、手指的钱。 人家身价可高着呢。 小奕醒了,戏团里的人对林易的态度那是没话说。 这也正常。 小奕是这戏团里的台柱子,这些人可都指望跟着小奕混口饭吃。 小奕健康固然是好,他们的饭碗也保住了。 “林小爷,您可真是高人呐!” “林术士,还收徒吗?我想跟您学两手。” “林哥哥,你可会几手隆山起岳的法术,帮小妹我治一治?” ...... 围着林易,你一言我一语,直把林易送到戏班大院的门口。 “行了,诸位,我这个人很低调的,你们不要搞个人崇拜,等你们师姐好了,我会去地拱那儿瞧你们唱戏的。” 挥一挥衣袖,林易飘然而去。 瞧着林易道风仙骨的背影,有人默默竖起了大拇指。 “真是位隐士高人。” 林易走出几步,突然身子一歪,差点不小心扭了脚... 但知道背后有人瞧着,只能装作没事一般,继续飘然而去。 该死,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把一块碎砖头扔在马路中间... ...... 在街道尽头拐了个弯,消失在戏班视线的林易实在忍不住了,对着墙头就是一阵乱捶。 那硬疼能憋到现在才爆发,忍功也是了得。 “呦,林兄弟,你这是怎么了?练功呢?” 这熟悉的声音... 回头一瞧,果真是曹达华! “曹大哥,这么巧?” “可不是吗?我刚在前面吃完午饭,拐个弯就看见你在捶墙,没事儿吗?” “没事。”林易晃了晃脖子和手腕,故作轻松地说道,“就是年轻,精力过剩,发泄一下。” 曹达华一听,连忙搂着林易的肩膀说道:“年轻人血气方刚,正常!你早和哥哥说呀,我这就去找多隆,晚上咱们一起去喝喝花酒。” “别,别...”林易连忙摆手。 这厮是误会了。 曹达华一愣,这反应不对呀,哪个男人不爱去喝花酒呀? 转念一想,立即明白了。 “林兄弟,你放心,我和你多大哥心里有数,绝对不会告诉苏姑娘的!” “...” ...... 两人同路,曹达华往衙门去,林易则回铺子。 刚走到平布街,街口一人突然喊了林易的名字。 “林易。” 林易和曹达华都听见了。 两人停下来,四下张望,这是碰到熟人了? 环视一圈,林易将目光锁定在一个戴墨镜的算命瞎子身上。 这人莫不是... “贾大师?” 那瞎子面露微笑,道:“可不就是我叫你吗?” 曹达华看向林易,道:“假大师?那这人到底是假的还是真的大师啊?” “西贝贾,贾大师。” “哦哦,原来是姓贾。” ...... 两人走到瞎子面前。 曹达华凑到林易耳边说道:“这算命的,是不是都要保持这种高深莫测的表情?” “我哪知道,我跟他又不熟。” “熟,怎么会不熟呢。”瞎子突然开口。 “嘿,你这瞎子,竟然偷听我俩说话。”曹达华不满地说道。 那瞎子皱着眉头道:“啐!你这胖子,不识好歹!叫我贾大师。” “嘿...”曹达华撸起袖子,忍不住拿手在墨镜前晃了晃,说道,“你到底是真瞎还是假瞎呀?” 瞎子微微一笑,说道:“有的人长着眼睛,却已经瞎了,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却比有眼睛的人看得更清楚。” 这话有大师内味儿了。 林易说道:“贾大师,你叫我可有什么事吗?” 那瞎子抚着八字胡,回道:“林小爷,你从我面前走过之时,我便觉得你身上的气不对。” 曹达华往前嗅了嗅,道:“嗯...是稍稍有股汗味。” 林易:─━_─━? 算命瞎子摇头道:“不懂也不要乱说。林小哥,我且问你,你这袖子里是藏了什么东西吗?” 林易心里一惊。 卧槽! 这瞎子竟然能够感觉到我袖子里的东西? 袖里乾坤,这可是门神通啊,他是个瞎子,是怎么知道的? 见林易不答话,那瞎子也没逼问,而是说道:“凡事皆有因果,你把她困着,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吧,你给我点茶水钱,我给你指个方向。” 这次贾瞎子的话是真的震惊了林易。 林易不禁对眼前这其貌不扬的算命瞎子肃然起敬。 “贾大师,您究竟是何方神圣?” 贾瞎子冷哼一声,腰板笔直,傲然说道:“好说了,在下贾入道,外号贾通天,金门里辈分最高,资历最老,无所不通,无所不晓,当今的金门翘楚,就是我了。” 那曹达华也道:“我靠,没见过比我还能吹牛的,我当差这么多年,怎么从来没在城里见过你这么一号人物呀?” 虽然林易也觉得这贾瞎子说话有夸大之嫌,但“金门”这两个字,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金门”贵为八门之首,主要谋生之术有九种,所以古代也有“九金、十八皮、七十二套寡头”之说。 这九种谋生之术分别是:算命、看相、测字、扶乩、圆光、走阴、星象、法师、端公。 可以说学通了金门,就会对其它七门触类旁通。 所以眼前这瞎子如若真是金门中人,那绝非一般人。 ...... “我也是最近才搬到这儿来。” “最近才搬来,我说呢,不然像你这么能吹牛的人,我肯定不可能不知道。” “啐,你这胖子,怎地信口开河,污人清白!” 曹达华和那贾瞎子正斗着嘴呢,林易手持一小锭银子,放到贾瞎子手里。 “贾大师,上一次言语有失,多有得罪,还请您多多包涵。” 贾瞎子掂了掂银子,足有一两,面露微笑,连忙塞进袖子里。 “嗯,好吧,既然见你如此有诚意,我便指你一条明路。” ...... 第92章 百年沧海终团圆(第一更,求票~~) “城西,出城门,再往南二里地,到那里你便明白了。” “多谢贾大师。”林易恭敬地说道。 能指点到这份上,这大师的头衔绝非浪得虚名。 听完贾瞎子的话,林易连忙动身往城西走。 为啥这么急? 能不急嘛! 这袖里的镜子只是个凡物,有了林易的破血符篆加持,这才勉强将程青衣收服。 但林易没有想到这镜子竟然这么快就要坚持不住了。 随着被封在镜子里的程青衣拍打,镜面已经出现裂缝。 再不赶紧了结这段因果,怕是会被程青衣缠上。 曹达华追上林易,说道:“林兄弟,你这就信那瞎子的话了?还有你这么匆忙做什么,刚才那瞎子指的地方我也知道,就是一片陵园嘛。” “陵园?” “是啊,是专门用来埋葬咱们寿霖城因公牺牲的将士用的。” 两人脚下不停,边走边说。 “那你可知其中埋着一位叫王恢的将军?他是在雍州内乱的战场上牺牲的,在征兵前,也在寿霖城当捕头。” 曹达华一听,连忙点头道:“知道,这个名字我记得,王恢嘛,当年率领着咱们寿霖城一千将士,在华阴河边拖住了敌军主力,全部战死沙场,但正是由于他们的牵制,让安定帝的大军攻下了对方最重要的关隘,那可是一场足以扭转整个战局的胜仗!然后安定帝这边一路高歌猛进,很快便将宇文霸的叛军给降服了。你问普通的百姓他们或许不知,但咱们衙门里读过地方志的人,可都知道这段历史。” “那这些战死在沙场的战士骸骨呢?” “咱们寿霖城专门派了一支人马,将战死将士们的尸骸全都带了回来,就葬在那片陵园。” 听到这里,林易瞬间明白了。 这贾大师真是高人! 林易不禁回头又望了望贾瞎子的方向,发现这厮拎着板凳跑了... “...” ...... 那曹达华左右无事,便陪着林易一同出城。 两人根据贾瞎子所指的方位,来到陵园。 如若不是贾瞎子所指以及曹达华所说,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片荒凉衰败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将士的陵园。 “竟然荒凉至此,我记得衙门每年都有款项拨到这儿呀。” 曹达华左右瞧了瞧,发现了守墓人的小屋,连忙走过去想要询问一番。 谁知那小屋的门一推开,里面到处是蜘蛛网,显然是许久没有住人了。 “啐,我回去就要向县太爷禀报,这儿居然没人看守,这每年修葺陵园的钱,都到哪儿去了?” 就在曹达华骂骂咧咧的时候,林易递过来一壶酒。 曹达华也没多废话,接过酒就猛灌几口。 “嘿,喝了这酒,舒服多了。忒娘的,这次我老曹一定要把这些中饱私囊的家伙给揪出来!” 喝完酒,曹达华一抬头,突然发现陵园里多着个人。 “嘿,你是不是守墓的?” 说着,曹达华就要过去,被林易拉住。 “林兄弟,你干嘛拉着我?我去找他问问,为何不好好看守陵园,直到这会儿见我们来了才肯出来。” 林易努了努嘴,对曹达华说道:“曹大哥,你瞧那是人吗?” 听了林易的话,曹达华不禁瞪大眼睛仔细看去。 卧槽!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前面这人,竟然是飘着走的,而且,没有影子! 不,他不是人,是鬼! “噌”的一声,曹达华抽出官刀,护在林易身前。 林易拍了拍曹达华的背,说道:“曹大哥,你这阳间的官刀,可斩不了阴间的鬼魂,还是我来吧。” “你来?” 曹达华先是一愣,接着立即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自嘲道:“嗨,你瞧我这脑袋,咱林兄弟可是术士,这邪祟之事本就是你擅长做的,好,哥哥我瞧你的本事。” ...... 那鬼魂在墓碑前来回徘徊。 林易用天眼远远一瞧,那碑上刻的字虽已不清晰,但根据几个清晰的字猜着读下去,仍能连成“王恢将军于安庆三十三年葬于此处”这段文字。 这就是林易要找的人。 不,要找的鬼。 那鬼魂一边踱着步,一边喃喃低语:“我守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好像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哎,我怎么给忘了呢?” 林易的脚踩在落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谁?是敌军吗?” 王恢听到声音,猛然看向林易,并迅速做出抽刀的动作。 只不过,抽了个寂寞。 “王将军,战事已经结束了,我们赢了。” 王恢呆在原地,片刻后仿佛想通了一般,道:“是,已经打完了,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接着,他又恢复成徘徊踱步的样子,嘴里念叨:“奇怪,那这件重要的事,究竟是什么呢?” 很显然,经历了战场的拼杀和牺牲,王恢的魂魄之所以还存在,也是因为一个遗忘的执念,就和程青衣一样。 就在这时,林易脸色一变。 “糟糕!” 只听“嘭”的一声,林易袖里的镜子滑落在地,镜面破碎,程青衣化作厉鬼,从镜子里冲出! 曹达华毫无准备,突然就有一个面目恐怖可憎的女鬼冲了出来,吓得往后坐倒在地。 虽然这世界充满了诡异,但三十年来最恐怖也只见过残缺尸体的曹达华,突然见到这么个东西,能有这样的反应,那也是非常正常的。 这要搁一些胆小的人身上,指不定就嗝屁了。 那程青衣面露凶相,长长的舌头在空中摇摆,红彤彤的血眼直勾勾地盯着林易。 然而下一秒,当程青衣看到林易身后的王恢后,一切都变了。 那长舌瞬间卷回口内,眼里的血色褪去,面容也立即恢复正常。 又是那副令人惊艳的美人儿模样。 “王大哥?” 靠。 刚才你不是这么发声的! 那王恢听见程青衣的声音,身形一滞,忙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你...你是...你是青衣!” 一百年呐,时隔一百年,这世间沧海桑田,但两人之前的情感并未随着肉身的泯灭而消散。 他们对爱情的执念,死死地守住了这段感情。 当两人再度碰面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重回眼前。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 “青衣,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王大哥,青衣没有违背诺言,我一直在这儿等你回来。” “是我,都怪我,这么重要的事情,我竟然想不起来。” “不,不怪你。” 两人双手紧握,坐在墓碑前。 “王大哥,你怎地不去投胎?” 王恢微微一笑,道:“傻丫头,说好了要回来见你的嘛。” 程青衣开心的侧过身子,将头枕在了王恢肩上。 此时两人的样貌皆回到了当年风华正茂的时候。 这狗粮,林易干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曹达华粗犷的声音。 “林兄弟,不好意思,我这腿麻了,麻烦拉我起来...” ...... 第93章 四象神拳(第二更,求票票~~) “曹大哥,你该减肥了...” 曹达华被林易好不容易拉起来,讪讪地笑了笑。 除了那些小娘们,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嫌弃他重... 那边,王恢和程青衣并肩飘到林易和曹达华面前。 林易见有情人终于相见,也为眼前两人感到高兴。 曹达华则站得笔直,心里惴惴不安,终归是有点害怕。 程青衣微笑着对林易说道:“林术士,青衣真的要多谢你,如不是我俩误打误撞,不知何年何月我才能与王大哥相见,说不定待我俩魂飞魄散之际也无缘一见,你是我的恩人!” 林易连忙推辞道:“说哪里的话,是你们之间有缘,那缘分未断,所以让你们终能相见。” 好家伙,幸亏遇到王恢了,不然要制服这百年道行的厉鬼,可困难着呢。 想到这,林易不禁暗叹一声幸运,紧接着又想起了算命的贾瞎子,这瞎子算的真准。 王恢与程青衣对视一眼,含情脉脉。 王恢对林易和曹达华开口说道:“我和青衣终克服时间的长河,汇聚于此,此刻有千言万语要说,我们这就启程前往鬼界,以后便住在那里,不再踏入人界。” 说完,两人转身,牵起手,走向王恢的墓碑,慢慢消失在墓碑之中。 曹达华都看傻了。 他搔了搔脑袋,自言自语道:“怎么,难道人死了不是直接投胎吗?怎么还能住在鬼界?” 这方面,林易自己也想不明白。 但好在,戏团中的邪祟之事终于了结,并且还成全了一对苦命的人儿。 ...... 当天晚上回到铺子,林易眼前缓缓起雾。 雾气之中,须弥山现。 山前的天地秤上,一端挂着王恢和程青衣的事迹经历,一端挂着天地秤送出的奖励。 一本拳法秘籍。 四象神拳。 好家伙,林易之前一直在拳脚功夫上有所欠缺,这下有了这四象神拳,终于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了! 林易迫不及待翻开这本拳法秘籍,用天眼快速浏览。 四象神拳共分四式,分别是白虎炎杀拳、青龙千水拳、朱雀崩裂拳和玄武七星拳。 白虎炎杀,拳拳击出,破空之声似虎啸,拳劲所到之处有零星火焰喷出。 青龙千水,拳速相比白虎炎杀慢了许多,看似拖泥带水,但随着手臂一挥,仿佛一条青龙缠绕在手臂之上,柔中带刚,实乃以柔克刚的拳法。 朱雀崩裂,属于群攻拳法,跳到空中,张开双臂,如大鹏展翅一般,接着又如老鹰俯冲,击向地面,打的地面四周尘土暴起,飞灰荡漾,足能打出一个半径数米的深坑。 玄武七星,七拳连续打出,可在空中形成北斗七星的星象,每拳集中的位置,都有星光闪耀。 四象拳法的总纲,火象的白虎炎杀属强攻,水象的青龙千水是柔攻,风象的朱雀崩裂是从空中发起的群攻,雷象的玄武七星则属于防御为主。 这四象神拳的秘籍不仅有文字描述,还有图画标记,非常详尽。 林易来到后堂,按照四象神拳的秘籍所述,开始练习。 摆出起手式,眨眼之间,林易眼中杀气顿现! 白虎炎杀,一拳击出,气满衣冠,虎啸破空,火焰炎炎! 这一拳去势凶猛,刚劲无比! 林易不知道,自己之所以一开始练习这白虎炎杀拳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实是与其修炼《九天御气篇》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这四象神拳本就是以气御劲,林易先练气,后练拳,才能将这拳劲发挥到最强。 接着,林易招式一变,迅猛的出拳突然慢了下来,看似拖泥带水,但随着拳法的击出,仿佛凭空之中出现了一条青龙缠绕在林易的手臂之上。 猛然间,青龙一抖,向前击出,好一招柔中带刚! 这是青龙千水拳。 下一招朱雀崩裂拳,林易是收着打的。 开玩笑,林易总不能把自己的卧室砸出一个坑来吧。 然而... 就如同林易以为自己五分钟就能结束,却每每坚持了十五分钟一般,他又低估了自己。 “嘭”的一声,尘土飞扬。 里堂的石砖地被砸出一个半径差不多一米的坑。 林易傻在当场,连接下来的玄武七星拳都忘了打。 待灰尘散去,林易挠着头,瞧着这堂内的小坑苦笑。 哎,没想到自己这么强! 失算了。 不过幸好只是个坑而已,明儿填上就是了。 刚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只听四周“咔”“咔”声响个不停。 木板床、木架、柜子等等,全部散落一地。 没有想到,这四象神拳竟有如此威力! 看来想要好好练拳,自己得找块大点的地方。 ...... 第二天一早,林易便离开铺子,前去苏府找苏绣儿。 又主动去找苏绣儿? 莫非...陷进去了? 非也。 林易是去找苏绣儿拿那干股的分红。 他想要买间大宅子,方便他练拳。 走到平布街的时候,林易又遇到了那个算命的贾瞎子。 来到贾瞎子的小地摊前,没等林易开口,那贾瞎子就笑着抚摸八字胡,说道:“林小爷,你来啦,怎么样,老朽所指的道,可是条明道?” 林易点了点头,对贾瞎子竖起大拇指,后想起贾瞎子看不见,便说道:“没错,贾大师,真没想到,你这金门中人,还真有两下子。” “嘿,瞧你这话,什么叫两下子,我这水平,三下四下也不在话下!” “得咧,您也甭在这吹牛,我问你件事,你如真能给我解释得明白,我才算真服了您。” “小子,用激将法,没用,我贾某人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需要你服气?那我犯不着。不过嘛...” 贾瞎子抖了抖衣袖,从袖子里伸出枯长的手,面露微笑,说道:“假如有人给点茶钱,那我也是愿意费费口舌的。” 林易闷哼一声,不就是想要钱嘛。 掏出一两银子,放到贾瞎子手里。 贾瞎子掂了掂,连忙塞进袖子里,这才说道:“说吧,有什么想要问的?” 林易凑近了些,小声问道:“我这袖子里的东西所涉及的因果是解决了,但我想知道,鬼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这个您这位金门翘楚,可知道?” 贾瞎子听了,沉默半晌,接着摇了摇头。 嘿,就这? “贾大师,您要是不知道,这银子可得退回来。” 贾瞎子不紧不慢地回道:“你这小子,又乱讲话,我贾大师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先前早有说明。我这摇头的意思是,你问的东西太深奥,一两银子不够,得加钱!” ...... 第94章 鬼界天,第三种领域(第一更) 这厮是坐地起价呀。 但看在他的确是真有本事的份上,林易又掏出一两银子,放在贾瞎子手上。 贾瞎子照例是掂了掂重量,连忙放进袖子里,这才缓缓开口。 “这人有人的地界,鬼嘛,自然也有鬼的地界。这鬼界,在九天十地中排行第七,又称为鬼界天,乃是冥界分支,众生轮回之所。那些在人界阳寿已到的人,化作鬼魂,来到鬼界,经往生殿,过奈何桥,喝孟婆汤,踏入六域轮回,投胎人界。” 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 林易问道:“照你这么说,人死后会再次投胎到人界,但我怎么听说,人死后也是可以住在鬼界的,并且可以不再踏入人界,这是怎么回事?” 贾瞎子抚着八字胡,接着说道:“你说的情况也是有的,只不过比较少见。在经往生殿的时候,如果你修有一定的道行,本身又有点本事或者特别的才能,有意愿留在鬼界,鬼界又愿意接收,那么你便可以留在鬼界,取得鬼牌,成为常住之鬼。” 林易不禁自语道:“没有想到,竟然可以真的永居鬼界?人界之外,还有鬼界的存在。” “林小爷,你也不用太过奇怪,这鬼界之说,在很久之间就有史书记载,你也不用把这鬼界想的有多可怕,其实就和咱们人界一样,生活繁衍作息罢了。人界不过排名第九,这鬼界可是排名第七。” 说到这里,见林易不再插嘴,似是被自己的话题所吸引,这贾瞎子也是打开了话匣子。 “罢了罢了,既然都讲到这儿了,老朽便给你讲讲这鬼界的历史。” “洗耳恭听!” “鬼界至诞生之日起,距今已有三代。这开天辟地的鬼界老祖,那实在是太久了,没人知道。但从第二代开始,民间便有相关的各种传说。二代鬼界王酆都,这鬼界的都城,就以酆都为名,曰酆都城。酆都手下能人无数!座下有三大鬼王,四大判官。三大鬼王独角、大力、邙山,四大判官赏善司、罚恶司、察查司、崔判官,看守鬼门关的两位门神神荼、郁垒,执行官黑白无常,勾魂使者牛头马面,这些鬼的实力可与其它各界大能比肩。那代鬼界的鼎盛时期,隐隐可居九天十地的前三之列!” 贾瞎子的话让林易开了眼界,并且通过这段时间的一些离奇事件,也让林易明白这个世界的世界观和之前完全不同,不能用上一世的思维来完全解释这一世的存在。 “这鬼界的第二代着实厉害,可到了第三代,鬼界便开始走了下坡路。虽然也出过一些轰动一时的鬼杰,例如那巫咸国的蛇骨婆、僵尸王赢勾、敖桂英、土伯、落头氏、虚耗、系囊、舟幽灵等大能,但俗话说的好,蛇无头不行,三代目前还未有能真正统领各鬼国的领袖人物存在,所以四分五裂、分崩离析,酆都至今也未能找到合适的接班人。” “继续说啊?” 林易是真的被贾瞎子的这番话给吸引住了,最关键的是,这些可都是林易之前从未接触过的新知识,它新鲜呀! 这不比那说书的好听? 见林易还想听,那贾瞎子搔了搔鼻子,衣袖里伸出枯手,林易二话没说,又放上一两银子。 要不怎么说有那么多招摇撞骗的人喜欢去做算命的买卖呢,这钱来得太容易了,动动嘴皮子,三两银子就到手了,这钱够林易忙活好一阵子的了。 贾瞎子将银子收回袖子里,说道:“好了好了,今儿我也有些乏了,收摊喝茶去咯。” “唉~~你等等。” 林易连忙拦住要起身的贾瞎子。 “我说贾大师,你不是收了我的钱嘛,怎么不说了呢?” “说完了呀。” “说完了?” “嗯。” “那你还收我钱干嘛?” “林小爷,我只是有些困乏,伸展伸展身子,谁想我这手一伸出来,您就给了赏钱,肯定是我刚才那番话说的不错,这会儿既然已经讲完,我又收了不少银钱,还呆在这干嘛?不如收摊去喝喝茶,休息休息。钱嘛,那是赚不完的,及时行乐要紧。” 要说以前,林易也被曹达华坑过银钱,但那都是林易主动掏出来的,这贾瞎子不一样,林易不仅掏出了钱,还经常被这瞎子摆上一道。 见林易鼻腔哼哼的劲,那贾瞎子说道:“林小爷,你是不知,这天机本不可泄露,我给你讲了这么多,已是难能可贵了,莫非你还想要我瞎子的命不成?” 听贾瞎子这么一说,林易突然联想到,这贾瞎子的眼睛之所以瞎,莫不就是因为泄露天机太多? 正是因为以前泄露天机太多,招来天谴,所以才瞎了眼睛,也让这贾瞎子说话有了分寸。 民间有句老话,叫天机不可泄露。 为什么天机不可泄露呢? 天定万物秩序,指的是世界上的任何事都是由上天安排的,就算有人算出来了,最好也不要事先透露,否则便会遭到上天的惩罚。 如果你获悉天机,做出了改变,虽然只是一个人改变,但那些围绕在你身边的所有事物便都有可能偏离原本的道路,发生变化。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包括“蝴蝶效应”也都是这个道理。 一变则万变。 如果有人随意说出天道的规律,世间可能会大乱。 为了避免泄露天机,相应的必有天谴。 那些先知、算卦者为了逃避天谴,即使他知道,也不敢泄露天机,如果算卦者自己给自己算命,那么应该知道和不该知道的他自然都清楚。 从人性趋利避祸的本性来说,一旦知道,那么他自然会想方设法去试图避免一些祸事。 所以算命者自然懂得分寸,知道点到为止。 ...... 想到这里,林易也不再追问。 “贾大师,今儿听您这一番话,我这见识可又开阔了不少,赶明儿您哪天有兴致了,我再来洗耳恭听,这钱嘛,自然也不会少您的。” 那贾瞎子笑了笑,并未答话。 待林易走后,贾瞎子拿起小凳,把小摊一裹,哼着小曲,一手摸着墙壁,一边向附近的小茶馆走去。 就在刚才,他已经正式突破了领域二的界限,达到了领域三。 “算命”领域,领域一:卜者,领域二:天机变,领域三:阴阳师。 ...... 第95章 贾瞎子(第二更) 贾瞎子能够迈入领域三,应该感谢林易。 到了阴阳师这个境界,不仅占卜算卦的本事更加强大,还能测算阴阳,参透阴阳两界的奥秘。 这其中种种,不足为外人道哉。 实际上,贾瞎子人如其名。 贾瞎子,假瞎子。 这贾瞎子真的瞎了吗? 没人知道,因为没有人会没礼貌到故意将贾瞎子的墨镜给打掉,至于墨镜之后到底是什么样的,没人见过。 不过,在贾瞎子迈入领域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能“看到”东西了。 至于他是如何迈入领域的,那要从贾瞎子还不是瞎子的时候说起。 ...... 贾入道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落。 小时候的贾入道聪明伶俐,人人见了这小子,都会夸上一句:这孩子有灵气。 为什么这么夸? 因为贾入道的那双眼睛充满着灵气,又大又有神,而且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机灵劲。 村子里有位老人,经常坐在自家的院子里给孩子们将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老人没有子女,也没有亲戚,就是一孤家寡人。 老一辈的村民或许还有印象,他是从外地来到这个小村子后留下来定居的。 来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名不过二十出头的年青人,现在已经是垂垂老矣的年纪,一把白胡须快垂到地上了。 这老人一辈子也没有成婚,年轻的时候有人给他介绍过,但他一直都是拒绝的。 到后来,也没有人愿意再介绍姑娘给这个奇怪的男人。 随着年纪的增长,男人逐渐开始与村里的人接触,尤其喜欢小孩子。 在这个小村子,没什么娱乐活动,孩子们便爱围在老人的身边,听他讲故事。 这其中,尤其属贾入道听的最认真最投入,还特别爱提问,甚至能挑出老人故事中前后矛盾的地方,即便这两个故事之间隔了很长一段时间。 有一天,老人坐在墙边的藤椅上正悠闲地晒着太阳,却猛然间睁开眼睛,右手掐指算了算,眼神瞬间暗淡,无奈地摇了摇头。 大限将至。 在一次讲完故事后,老人将贾入道留了下来。 “孩子,我见你聪明机灵,有一门手艺想要传给你,你想不想学?” 贾入道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问道:“好玩儿嘛?有意思吗?” 老人呵呵笑着点了点头。 “好,那我愿意学。” 老人又说道:“既然你愿意学,你便拜我为师,从明天开始,每天早上都要到我这来学上两个时辰,学满一年即可。” 贾入道眉头一皱,不满地咕囔着:“啊,要学这么久啊,那我以后岂不是有一年的时间早上都不能去河边玩儿了吗?” 老人这次哈哈大笑,敲了下贾入道的脑门说道:“你这臭小子,你可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想要跟我学这占卜算卦的手艺,你倒好,我愿意教你,你却临阵退缩,不知好歹。” 那时贾入道也有十二三岁,听老人讲到占卜算卦,立即来了兴趣。 这东西可以算人前途未来,那可有意思的紧,贾入道最喜欢的就是这类新奇有趣的玩意儿。 “这门手艺,我愿意学!” 当下贾入道就对老人进行了简单的拜师仪式。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贾入道每天都跟着老人学习,有时候两个时辰到了,这贾入道还没学够,还要缠着老人多教一点。 令老人没有想到的是,贾入道对于占卜算卦这一块特别有天赋,基本是点到即通,学起来一点儿都不费力。 不到一年,贾入道就把老人的本事全学会了。 出师的那一天,老人对贾入道叮嘱道:“孩子,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再来学习了,好好打磨学会的本事即可,后面这些日子,我要外出游历一番,到哪儿便算哪儿吧,不过你要记住,距离我原本与你约定学满一年的时间还有两个月,这期间你绝对不可替人占卜算卦,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你可一定要答应为师。” 贾入道立即跪下,给老人磕了三个响头,并郑重地说道:“谢谢师父,徒儿一定谨记。” 第二天,老人就从村子里消失了,村民们从贾入道的嘴里得知老人去了外面游历。 有人说老人定是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了,所以可能回去他原来的家乡去了。 人死了都图个落叶归根。 贾入道也一直恪守着对老人的承诺,没有破戒。 可是就在距离一年时间还有不到三天的时候,贾入道的爹爹突然在山上走失。 本来他爹是去山上砍柴的,当天早上出的门,最晚傍晚的时候也该回来,但过了一宿,也没见到人影。 村民都慌了,这山上多的是野狼熊仔,一个人在山上迷路可是非常危险的。 贾入道也是心急如焚,为了救他老爹,贾入道没有遵守约定,替他爹算了一卦。 他心想距离一年之约仅剩下三天,应该不碍事。 根据卦象显示,他的爹爹应该在山南的半山腰位置。 村民组成的搜寻队按照贾入道的指示,很快便在半山腰找到了因为迷路失去体力而昏倒的老爹。 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情,贾入道瞎了。 他不知道的是,还有三天那老人的阳寿就会耗尽,那时候他再施展手艺便没有影响。 但如若师父尚在人间,徒弟便不能施展手艺替人算命。 他违背了祖训,所以受到了处罚。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贾入道变成了贾瞎子。 他知道错了,却没有后悔,因为如果不是他,他老爹可能就死在了山上。 村里的人想尽办法,也没有治好贾入道的眼睛。 ...... 看不见东西,贾入道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不过好在贾入道的爹娘对贾入道一直关怀备至,这让贾入道感觉到了温暖。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有余。 突然有一天,贾入道觉得家里变得有些不对劲了。 往常,他娘一早就会叫他起床,并把衣服按照穿着的顺序整齐地放在他的床上,但今天,他娘来的时候只是推了他一把,然后将一堆衣服杂乱地摔到他的身上,只留下了一句冷冷的话:“起床吃饭。” 他爹也与平时的表现不同。 以前在贾入道吃完饭后,他爹都会领着他到屋外的藤椅上躺着晒晒太阳,并给他讲些村子里前天发生的趣事。 不过今天,他爹只是领着他出门,然后将他丢在藤椅上就不管了,也没说些唠嗑的话。 贾入道以为他的爹娘对自己感到厌倦了,不禁有些伤心。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一天,贾入道实在忍不住,对他的爹娘算了一卦。 这一卦,让贾入道整个人从头凉到脚。 卦象显示,他的爹娘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死了... ...... 第96章 诡异的爹娘 贾瞎子当时害怕急了,他觉得自己可能算错了,但又觉得不会。 他一向算的很准,那老人的本事早已经学得八九成了。 他想要再算一遍,但一事不算二卦。 他知道坏了规矩的下场,他不敢再犯。 对于相信他爹娘是活着还是相信他自己算的卦没问题,贾瞎子选择相信后者,他相信自己。 那么,诡异的问题就出现了。 他现在的“爹娘”,究竟是谁? 那一夜,贾瞎子彻夜无眠。 半夜的时候,贾瞎子实在忍不住,他爬起来摸着墙,悄咪咪地来到他爹娘的房间。 这对于他来说一点儿也不难,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即便眼睛不好使,但依旧熟门熟路。 蹲在窗户底下,他听到屋子里传来呼噜声和磨牙声。 这一刻,他再无怀疑。 他的爹娘从来不打呼噜,也不磨牙。 他心里万分悲痛,他知道爹娘被人害了,但他只能忍耐,否则连他也会遇害,那就报不了仇了。 确定了事实后,他又悄悄地返回屋内。 ...... 虽然不知道那两个贼人为何不害自己,但贾瞎子觉得这两人当真是胆大,竟然不怕村里的人认出他们。 认出他们? 想到这里,贾瞎子心里已经有了对策。 两天后,贾瞎子在躺椅上听到了郝婶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孩他爹,孩他娘~~”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这郝婶是村里的联络员,村子里有什么大事,都是她上门负责挨家挨户地联系。 她还特别喜欢乐于助人,谁家里有个什么困难或者需要调解的事情,她都会主动上门,因此在村里颇有名声。 贾瞎子听到郝婶来了,立即从躺椅上站起来,伸着手在面前摸索着,往院子口走去。 他想要告诉郝婶,家里来坏人了! 然而没走几步,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贾瞎子心里害怕,但还是忍不住想要大声告诉郝婶快跑,他怕这俩贼人见被人发现行踪,把郝婶也给害了。 但是没等他开口,更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那郝婶像是没事人一般,开口说道:“孩他爹,快把你家小子扶好,他眼睛看不见,可别摔了。” 这时,贾瞎子就听身旁传来他爹的声音。 “郝婶,今儿来有啥事吗?” 郝婶的大嗓门又响起来了。 “我来通知你们呐,今晚有双月同天的盛景,咱们村里同时也举办篝火晚会,你们可一定要来参加呀。” 话音刚落,贾瞎子听到他娘的声音从身后不远处传来。 “郝婶,我们就不去了,孩子眼睛没好,咱们不能丢下他自己去呀,但带着他又不方便,就不去了,你们玩得开心,咱们在这院子里一样能瞧见。” 他爹也立即附和道:“对,我们就不去了。” 听他俩这么说,又瞧见贾瞎子双眼紧闭的模样,郝婶也不勉强,无奈地点了点头,说道:“好吧,那你们在家好好照顾娃儿,晚上我从篝火晚会上带点烤肉过来给你们。” “不用了,郝婶,我们家里有野味,不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就这么定了啊,我先走了,还要通知其它家呢。” 待郝婶走远,贾瞎子他爹阴森的的声音突然响起,语气与刚才完全不同。 “你不要乱走动,就躺在这儿晒晒太阳休息吧。” 贾瞎子连忙点头,在他爹的搀扶下摸到躺椅,又躺了上去。 此刻,他心乱如麻。 为什么他爹娘明明死了,却能听到他爹娘的声音。 为何杀他爹娘的贼人就在郝婶面前,郝婶却认不出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或者是因为自己眼睛瞎了导致精神异常。 不过很快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 没有精神异常的人会觉得自己精神异常! 那些真正精神异常的人通常会说,我很好,我没有问题。 ...... 当天晚上,四年一度的双月同天奇景上演。 当双月分裂,同时出现在空中的时候,贾瞎子突然能看见了! 但这种看见,和以前的看见不一样。 贾瞎子瞎了以后,视线里只剩下一片黑暗,但在双月同天出现后,他视线里的黑暗逐渐起了波澜,然后,视线里出现了他们家的院子、篱笆墙、远处的山、夜空中的双月...还有他的爹娘。 所有的物体都是漂浮晃动着的,就像海浪的起伏一样,同时,所有能看到的物体都只有黑灰两种颜色。 贾瞎子压抑住内心的欢喜,并发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算命。 算命领域的领域一,叫卜者。 卜者,提升占卜算卦的稳定性和准确率,每日有一卦可不受规矩的限制。 ...... 贾瞎子是个聪明人,当下先是观察自己的爹娘。 发现这两人的外貌和声音与原来没有丝毫的不同。 然后,凭借着自己成为卜者,享有一卦不受规矩限制的特权,他替自己的爹娘算了一副寿命卦。 算命这行当的祖训有禁忌,算命不算寿数,阴阳学上叫“问命于天,寿不可测”。 寿数这个事本身就是天机,算寿数是算命的大忌。 但身为卜者的贾瞎子可以算一趟。 他算完后,结合之前自己的卜卦和日常的生活感受,他知道眼前的两人并非自己的爹娘。 有时候,眼睛看到的表象会迷惑自己。 贾瞎子选择静观其变,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现在能“看见了”。 ...... 院子口,郝婶送来了一小盆篝火晚会上的烤肉。 郝婶一直是个热心肠的人。 贾瞎子看到了郝婶,她的身子和其它的物体一样,呈现出漂浮状,只有黑灰两种颜色。 原本他以为郝婶送完烤肉,打声招呼就会离开,谁知当贾瞎子他娘去接烤肉的时候,那盆从郝婶的手上脱手掉在了地上。 “孩他娘...你...你的脸...” 话还没说出口,那与贾瞎子他娘一个模样的女人突然伸出手,死死的捂住了郝婶的嘴巴,另一个与贾瞎子他爹一个模样的男人飞一般的迅速上前,双手把住郝婶的头一扭,郝婶的头转了个一百八十度,与身子完全相反,死了。 那女人立即将郝婶的身子扶住,向男人递了个眼色。 男人点了点头,装作故意给贾瞎子听一般,从容地说道:“郝婶你慢走啊。” “好,那我先回去了。” 这话竟然从那女人的口中传出,与郝婶的声音一模一样。 贾瞎子什么都看见了,却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一般,笑着说道:“爹娘,郝婶走啦?那烤肉呢?快拿过来,我想尝尝。” ...... 第97章 蜘蛛怪(第一更) 女人转过头,贾瞎子差点露了馅,拼命地忍住心里的恐惧,脸上没有丝毫波澜,但如果仔细瞧的话,能够看见贾瞎子别在身后的手掌在轻轻的颤抖。 那女人的脸上有一行五只眼睛,没有鼻子,嘴巴里满是獠牙,嘴上还有几根触须,来回摆动。 她根本就不是人! 贾瞎子以前听师父说过,双月同天每出现一次,这世上的灵气便会复苏几分,存在华夏九州之上的封印,便会弱上一些。 在双月同天出现的这一天,灵气最盛,其它气息被压制,那些妖魔鬼怪无处遁形,会纷纷现出原形来。 所以,假扮他爹娘的两个人,才会现出真容。 不,确切来说,是两只怪物。 ...... 女人将郝婶的尸体扛在肩上,不动声色的回屋去了。 那男人则将散落在地上的烤肉捡起来放进盆里,对贾瞎子说道:“这肉还有些夹生,我去让你娘加工一下再拿给你吃。” “好。” 男人也进屋去了。 屋子里,女人正在用八只手处理着郝婶的尸体。 斩骨切块的声音络绎不绝。 过了许久,男人才将重新烤好的肉放进盆里,端了出去。 “给,吃吧。” 贾瞎子低头一瞧,这肉有古怪。 刚才散落在地上的肉贾瞎子瞧的清楚,是制作成圆形的肉片,但此刻男人端来的,却是一块块长条形的肉片。 似是想到了什么,贾瞎子一阵反胃,差点吐了出来。 象征性地咬了几下,一股酸涩地口感在烤肉的香气中隐隐若现。 “爹、娘,今儿外面风有点大,我有些不太舒服,这就去休息了。” 说完,贾瞎子站起身来,手在空中摸索着,往自己的卧室走。 男人和女人两人死死地盯着贾瞎子。 男人做出一个砍头的手势,低声道:“要不要把他给...” 女人摇了摇头,同样低声回道:“他已经瞎了,没什么威胁,把他杀了,容易惹人怀疑。” 说完,女人提高嗓门说道:“往右,前面那是窗户,别撞着了。” “哎,谢谢娘。” 论演技,贾瞎子这段堪称影帝级别。 将一个瞎子的天真与无辜充分的表现了出来,让那两只怪物充分相信贾瞎子什么也不知道。 ...... 睡前,他听到隔壁的房间里传来一些撕咬咀嚼的声音。 贾瞎子偷偷地摸到窗边抬眼一瞧。 那一幕,让他终身难忘。 时隔数年,每当想起那副画面,都会令贾瞎子背部生寒,如坠噩梦。 两只巨型硕大的蜘蛛撕咬着鲜红的肉身,满嘴满身都是血红的鲜血。 另一边,只剩下郝婶的脑袋,歪着头摆在桌上。 ...... 当天夜里,贾瞎子找了个机会,从家里溜了出去。 虽然眼里的世界只剩下黑灰两种颜色,但他看得见了,能独自行动。 贾瞎子一口气跑到村里的武行会。 这武行会是村子里特意将懂功夫的武者和身强体壮的壮丁组织起来,保护村子的组织。 当贾瞎子撞开武行会的门,上气不接下气地把自己家里的事情一说,大家都震惊了。 这可是一件大事,有腿脚快的立即就去禀告村长。 村长将武行会的人全都召集了起来,众人拿着武器、农具等,就往贾瞎子家去。 路上,村长还在叨唠:“怪不得最近村里莫名失踪了几个人,说不定就是这两只怪物害的。” 来到贾瞎子家,那两只怪物还在打着呼噜磨着牙,呼呼大睡。 村长让几个力气大的壮汉拿着粗绳结的大网,进去就把男人和女人给罩在网里。 这网可是村里的猎人用来捕熊的,结实得很。 那男人和女人见贾瞎子带着村子里那么多人过来,一下子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两人褪去人皮外衣,现出原形。 原来是两只硕大的蜘蛛怪。 随着村长一声令下,那些壮丁使出吃奶的劲儿将粗网拉紧,不给蜘蛛怪动弹的机会。 其他人甭管什么武功把式了,各种耙子、铁锨、棍棒就往蜘蛛怪身上招呼,把这两只蜘蛛打了个稀巴烂才停手。 那粗网和蜘蛛的残骸、粘液混成了一团。 村子里的人直接一把火,把蜘蛛怪连同粗网一并在院子里烧了。 伴随着火焰燃烧,蜘蛛怪的身体不时发出“噼啪”的炸响,空气中也蔓延着一股恶臭的味道。 ...... 在贾瞎子家的院子里,村民们挖到了失踪人口的部分遗骸,以及贾瞎子父母的尸身。 当时就有人问,为何这蜘蛛怪会跑到村子里来,还杀了贾瞎子的父母。 人群中一位参与上次营救贾瞎子他爹的猎人站了出来。 他告诉大家,那天他们一行人找到贾瞎子他爹的时候,距离他爹不远处,有一只体型硕大的蜘蛛的尸体。 想是他爹迷路的时候遇到这只蜘蛛,拼命搏斗后将这只蜘蛛杀了,自己也体力不支晕倒在半山腰。 与今天这两只蜘蛛相比,那只蜘蛛的身型就算小了。 “或许是他爹杀了这两只蜘蛛怪的孩子,所以他们来报复了。” 猎人的话让众人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接着众人将死去村民们的尸骸收集起来,准备找个好日子正式下葬,入土为安。 后来贾瞎子算了一卦,卦象的内容基本和猎人所说的经过对得上。 在将爹娘下葬后,贾瞎子拄着一根拐杖,一人一拐,出了村子,从此浪迹江湖。 春日夏风,秋月冬雪,贾瞎子过着四海为家的生活,一过就是几十年。 去过哪些地方,贾瞎子已经数不清了,但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要摆个摊子,替人占卜算命。 他觉得这个手艺挺好玩,在不违背规矩的情况下,能够见识这世上的人生百态。 随着替人占卜,贾瞎子在领域里的累积也越来越高。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贾瞎子已经突破了领域一的界限,迈入到领域二。 领域二:天机变。 到这一领域,会获得一门新的算命理论天机,利用紫薇斗数十四星象进行占卜。 在天机这门理论里,又分三门:巨门、太阴、天梁。 须知天机不可泄露,卜者能够通过卜卦获取天机,已是莫大的天缘。 但天机不可尽知,算命的人可扛不住所算天机之厚重。 为了获得天机,但又能自保,才有前辈将天机这门占卜本事分为三门,使得卜者能够承受窥取天机的反噬。 天机三门,对应所学者的资质要求也不一样。 天机巨门要求卜者耿直明快、能言善道。 天机太阴要求卜者灵巧慧黠、多才多艺。 天机天梁要求卜者有为有守、热心助人。 因此,贾瞎子入了巨门。 论口活,贾瞎子自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除了天机,领域二还有一项非常厉害的能力,叫做牵引。 ...... 第98章 带色的特殊领域(第二更) 牵引,即做成一笔特殊的买卖,建立牵引关系。 什么是特殊的买卖? 即贾瞎子免费算命,但获得对方的奖赏,这种无与有的关系,就构成了牵引。 建立了牵引关系能怎样呢? 贾瞎子可与牵引对象建立某种神交,会与牵引对象的思想产生共鸣,在对牵引对象进行占卜的时候,准确的概率可达99.99%,几乎无所遗漏,不会出错。 可说是能完全掌握牵引对象的未来。 贾瞎子观人识物的本事何其厉害,当第一眼见到林易的时候,他就知道林易不是一般人。 在那片黑色与灰色交织的世界里,他竟然看到了带色彩的林易。 什么?带色? 嗯...还是黄色。 在他算命生涯的几十年里,除了林易之外,只有一个人还能在他的世界里显出色彩。 所以贾瞎子立即决定“免费”给林易算上一卦。 随着免费算卦和获得奖赏,他与牵引者之间的共鸣会越来越强烈。 只有感同身受,才能谈古论今。 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林易帮助他突破领域二,达到领域三的境界。 这个突破的条件是:牵引者百分百的信任自己,完成反向牵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牵引者必须拥有特殊领域。 什么是特殊领域? 原来贾瞎子一直不知道,直到他看到了第一个在黑灰世界拥有色彩之人的本事,他才明白了什么是特殊领域。 那是完全凌驾于所有普通领域之上的绝对领域。 那一次,贾瞎子还没有达到临近突破的时候。 后来贾瞎子到达领域二的第九层时,他开始满世界的找那个带色的人。 只不过,他在寿霖城发现了第二个拥有特殊领域的人,林易。 毫不犹豫的,他与林易建立起牵引关系,并通过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让林易完成了反向牵引,建立起有与无的关系。 他也达成了突破领域二的条件,成为了领域三的阴阳师。 ...... 林易在告别了贾瞎子后,继续往苏府找苏绣儿。 来到苏府门口,门口的仆人一见是林易,立即就跑进府里通传去了。 没一会儿,苏老爷苏灿亲自迎了出来。 “林小兄弟,你来啦!” 没瞧见苏绣儿,却是苏老爷出来,林易是真有些意外。 自己来找人家女儿的事情被老丈...不是...被人家爹爹知道,还亲自迎了出来,这脸上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苏伯父,晚辈此来...是找苏姑娘...那个...谈手套的事情。” 苏灿一点儿也不跟林易客气,一边将林易请进门,一边说道:“林秀手套的事情我都知道啦,后生可畏呀,你可真有生意头脑,虽然绣儿一直在跟我吹嘘她是如何如何将这手套生意给做起来的,但做爹爹的,哪能不知道自己女儿有几斤几两,后来方敬打听来消息,才知道这大部分的功劳,都是你的。” 林易连忙谦虚道:“苏伯父过奖了,实际上苏姑娘的功劳更大,在手套生意正式做起来后,都是苏姑娘一直在忙活。” 苏灿停下脚步,林易也连忙停住。 “这个我就不得不说说你了,你那雾隐门的事情很多吗?怎么也不帮帮绣儿啊,让她一个人忙前忙后。” 林易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说道:“这是苏姑娘自己要求的,她说不需要我去帮忙,她想要一个人证明给你看,她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生意人。” “唉。”苏灿叹了口气,双手背在身后,抬头望向45°的方向,说道,“我这女儿啊,从小就这样,性格固执,到现在也没有一点儿改变。” 感慨了两句,似是想起林易就在面前,苏灿手向前一伸,继续引路。 两人来到大厅,依主客坐下,仆人送上茶水糕点,即便退下。 整个大厅里,只有苏灿和林易两个人。 林易不禁咽了口口水,瞧向苏灿,他正端着茶水吹着,林易便也端起茶。 “绣儿生病了。” 林易刚准备试探下茶温,听了这话不禁手一抖,茶水烫了下嘴,这一烫让林易浑身上下都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苏灿没有想到自家女儿生病,林易的反应会这么大,不禁面露微笑。 林易自知出丑,连忙将茶碗放下,开口问道:“苏姑娘怎会突然生病呢?前几日看她还好好的。” 苏灿没回答林易的问题,倒是反问道:“前几日?怎么,你们俩私下里经常碰面吗?” 尼玛! 这话怎么答? 林易这次过来完全没想到会遇到这种局面。 从椅子上站起来,林易连忙拱手说道:“苏伯父,既然苏姑娘有恙在身,林易改日再登门拜访吧。” “好。” 苏灿倒也很爽快。 林易抬眼偷瞧了一眼,只见苏灿脸上显出一丝笑意,不禁撇了撇嘴。 这苏灿虽是一名生意人,但身上却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让林易在他面前总有些放不开手脚的感觉。 刚转身要走,只听一声“林大哥,且慢!” 循声一瞧,正是盛装打扮的苏绣儿。 “苏姑娘,你不是生病了吗?” 苏绣儿对林易微微一笑,道:“前几日生病,已吃了药,现下好的差不多了。” 苏灿说了句:“你呀,胡闹,就算你林大哥来了,也不必如此吧。” 苏绣儿冲着苏灿皱了皱鼻子,嗔道:“爹爹,人家真的已经好了嘛。” 苏灿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神里充满着宠爱,道:“我已吩咐方敬,找几个精明能干的人去接手你俩林秀手套的生意,你这几日好好休息吧。我想起账房还有些事,你们俩先聊,我先忙去了。” 走到林易身旁,小声说道:“有事儿快些说,绣儿身子还未好,可不能着凉了。” “是,是...” 苏绣儿探着头,直到苏灿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拐角,这才扭过头,冲着林易调皮地笑了笑,道:“林大哥,你来找绣儿有事吗?” 林易道:“苏姑娘,你身子有恙,我看看你便好,事情不急,改日再说吧。” 苏绣儿连忙道:“绣儿没事...咳咳...” 刚说了两句,就咳嗽了起来。 林易见了假装板起脸,说道:“还说没事,你快去休息,好好养病,等你好了我再来找你。” 可能是因为咳嗽的缘故,苏绣儿脸红扑扑的,白皙的皮肤像是染上了一层天边的红晕,秀美俊俏,林易不禁一时瞧得出神。 见林易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苏绣儿连忙转过身,有些害羞,但心里欢喜,嘴上却说道:“林大哥,瞧什么呢。” “没什么,我走了,听你爹的话,好好休息!” 说罢,冲着苏绣儿摆了摆手,大步走出大厅。 “林大哥...” 苏绣儿走到门口。 林易转过身。 “绣儿会好好休息,好好吃药,争取早点康复。” “嗯。” 两人相视一笑。 苏绣儿瞧着林易离去的背影,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不远处,苏灿背着手瞧着。 “女大不中留呀。” ...... 第二天一早,有店家的伙计受人所托,到苏府给苏绣儿送了好多贵重的补品,以及许多木瓜。 ...... 第99章 大的,飘门(第三更,求票票~~) 苏绣儿捏着鼻子,将那苦苦的汤药一股脑喝了下去。 香儿惊讶地说道:“小姐,你今儿是怎么啦?昨天让你喝药可费老劲了,好不容易才喝下一点儿,今天居然这么快就喝完了。” 苏绣儿伸着小舌头,用手扇着,说道:“良药苦口嘛,早点喝药,病才能早点好呀。” 香儿一听,顿时想到了什么,说道:“啊,我知道了,定是那林易林术士来瞧你,你才这么乖的喝药吧?” “贫嘴,快去问问徐婶,甜品可做好了?我这嘴巴可苦得不行了。” 香儿连忙跑去厨房,将刚刚做好的木瓜雪蛤端了来。 “小姐,甜品刚做好。” 苏绣儿连忙坐下来,舀起一勺,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吃进嘴里。 “嗯~~徐婶的甜品做的可没话说。” 香儿捂着嘴巴偷笑。 “香儿,你干嘛偷笑呀?” 香儿摇了摇头,回道:“徐婶不让我说。” “嗯?”苏绣儿瞪了香儿一眼,道,“快说!不然我亲自去问徐婶。” “好嘛,好嘛,我和你说。” 香儿凑上前去,在苏绣儿耳边窃窃私语一番。 “什么?哎呀,羞死人了!” 苏绣儿往自己胸前瞧了一眼,脸“唰”得一下变得通红。 “香儿,你...你是说...这木瓜,真的有用?” 香儿点了点头,道:“这可是徐婶说的,我也不知有没有用,但小姐,最近我发觉,你那儿是大了一些。” “哎呀,臭香儿,你还说,罚你回去静思!我要休息了。” 把香儿推出房去,关上门,苏绣儿连忙坐在桌前,把剩下的木瓜雪蛤吃了个碗见底儿。 “原来林大哥...喜欢大的...” ...... 离开苏府后,林易在马蹄街逛了会。 自打表演神仙索和耍猴的两波人走后,这地拱的各路江湖手艺成鼎足之势,热闹程度丝毫不逊于从前。 买了个小糖人,林易一边吃着一边找寻有什么有趣的东西。 在马蹄街边一小巷子处有一个不显眼的地方,围着几个人,把巷子口堵得严严实实。 林易走过去瞄了一眼,那些围着的人见林易似乎有兴趣,立即散开一个口子,林易进去一瞧,原来是在玩筛子赌钱。 当下有五个人在玩,一个人摇色子,四个人下注。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连战连捷,经常一家独赢! “你今儿手气可真好。” “这还不乘胜追击啊!” “要是我就来把大的。” 周围的人纷纷怂恿。 或许是真的感觉自己今天运气不错,那男子真的在下一局中梭哈了。 “这局一定还是我赢!” 这男人压的是大,其他三人有两人跟着他压大,另外一人压的是小。 “你怎么这么确信你能赢呢?” 那中年男人哈哈一笑,指着那个愁眉苦脸相的赌客说道:“你瞧瞧他,一脸苦相,今儿一直在输,这就是明灯啊,他压大我就压小,他压小我就压大,你说不是我赢谁赢?” 听了这话,围观的人不禁纷纷竖起大拇指。 “嘿,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看来这把又是你赢了。” “我们俩就是看你一直赢,所以这把跟着你下注,你也是咱们的明灯呀。” 除了林易和那个压小的人,其他人都是哈哈大笑。 但是当骰钟打开,那些原本大笑的人都傻眼了。 三三四,十点小。 梭哈的中年男人一下子把钱全都输光了。 其中一个跟着压大的人晦气地说道:“嗨,这把亏大了,幸好没有全压。” 另一个也跟着说道:“算了算了,今儿不玩了,明灯已经不在了。” 中年男人彻底傻了,呆了半晌,他突然站起来,对坐庄的摊主说道:“把我的钱还我,我不玩了。” 那摊主一听,笑着讥讽道:“嘿,你都已经输了,我凭什么要给你钱?刚才你赢的时候怎么不说把钱退给我呢?想要翻本啊,回家再拿钱来!” 那中年男人露出焦急的神情,说道:“这钱是我给老娘买药的钱,不能输,你快给我,给我!” 旁边有几人将中年男子拦住,有人说道:“兄弟,这赌钱嘛,就是愿赌服输,输了就是输了,要认,赶明儿再拿钱来翻本吧。” 不知谁推了一把,那中年男子被推出了人群,然后拦在了外头。 林易就看了这一会儿,就摸清了这里面的门道。 ...... 这种赌局,都是套路。 刚才摊子上的几个人,除了那中年男人自己,其他人都是一伙的,甚至围观的人群里也有不少人配合他们一起做局。 这些个坑蒙拐骗开设赌局的人,被统称为飘门中人。 合起伙来专门攻人心态,抓住赌徒的心理一步一步往上吊。 一拨人做局,陪着赌徒一起玩。 最后把赌徒的钱赢光,那陪打的张三的钱如数奉还,李四的钱五五分账。 凡是涉及赌博的地方,这种套路很常见。 “小兄弟,我见你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了,要不要上来玩儿两把?” 林易摇了摇头,退出人群。 巷子口不远处的墙底下,那中年男人正哭着抹眼泪。 林易不禁叹了口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呀。 “我的老娘啊,孩儿对不起你呀,我不如死了算了呀!” 听见这话,都走过去的林易忍不住又折了回去。 那中年男人抬起头,瞧见林易站在自己面前。 “你...你干嘛?” “想不想把输得钱赢回来?” “当然想!” “以后还赌吗?” “只要把我自己的钱赢回来,我立即去给老娘抓药,以后再也不赌了,如果再赌...再赌...那我就不是人,我...我天打五雷轰...” 说了半天,那中年男人突然停住,对林易说道:“你小子问这么多干嘛,莫非你能帮我把钱赢回来?” 林易白了一眼,道:“希望你说话算话,至于能不能赢回来,我试试吧。” 中年男人一听,立即跟在林易身后,再度挤进人群。 林易露出一副傻傻的表情,向摊主问道:“请问...我能玩一把吗?” 那坐庄的摊主正愁着没人玩呢,当下立即说道:“当然可以。” 林易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说道:“我就玩一把,就压二两吧。” 一见林易出手就是二两银子,那摊主眼露贪色,冲着旁边几人使了使眼色。 “小兄弟,你刚才在旁边看着,规矩你都懂吧。” “懂,懂。”林易回道。 “好。” 那摊主拿起骰钟,使劲晃动片刻,接着将骰钟一落,嘴里说道:“下注下注,买定离手!” 林易耳朵听的清楚,将二两银子都压在了小上。 练了《九天御气篇》后,林易对周围的气息非常敏感,耳朵也更加灵敏。 如果没有听错,骰钟里的三颗骰子应该是二三四,九点小。 就在林易等待骰钟打开的那一刻,他突然听到了一声细小的“咔嗒”声。 ...... 第100章 魔将蛇带 嘿,当着我的面,竟敢作弊! 林易耳朵听得清楚,那骰钟下面定是有机关可以拨动骰子,从而控制点数。 刚才的三颗骰子是二三四,九点小。 被这么一拨动,变成了四五六,十五点大。 “买定离手,我这就要开了!” 那坐庄摊主的嘴角已经快要止不住笑意,眼瞅着二两银子就要到手了。 “等等!” 林易将手搭在了摊主的手上。 “嘿嘿,我第一次玩这骰子,能不能让我自己来开?” 摊主看着憨笑的林易,也跟着乐了。 “行啊,那你自己开吧。” 将骰钟交给林易,林易暗运一股内劲,青龙千水,以柔化刚,将内劲化气劲,贯入骰钟内。 “好,那我可开了啊,大家瞧好了!” 周围的人都躁动了起来。 “开!” “开!” “开!” 林易猛地将骰钟打开,周围瞬间一片寂静。 那摊主脑袋往前一伸,傻眼了,这什么情况啊? 只见那原本的三颗骰子只剩下两颗,碎了一颗... 剩下的两颗骰子分别是四点和五点。 林易数了数,说道:“只剩下两颗骰子了,根据规则,只算端好的骰子点数,那么只有一颗四点,一颗五点,合起来就是九点。碎的那颗不算。” “这这这...” 林易笑着拿走四两银子,在众人的瞠目结舌中离开了。 那摊主将碎了的骰子拿起来端详着,嘴里还念叨:“邪门,真是邪门!” ...... 离开了巷子口,林易和那中年男子来到墙边。 “给,你的。” 林易将赢来的二两银子放在男人手里。 “我本钱没有这么多。” “给你你就拿着,哪这么多废话。” 那男人连忙给林易跪下,感激涕零地说道:“小兄弟,你可真是我的恩人呐!” 林易将男人扶起,说道:“得了,赶紧去给你娘买药吧,以后可别再赌博了,这赌呀,十赌九输,你明白吗?” “明白,明白!”男人的头点的像拨浪鼓,嘴里说道,“不赌了,再也不赌了!” 林易摆了摆手,转身走了。 做好事的心情,真是不错。 那男人弯着腰,非常恭敬的等林易走远,缓缓站直身子。 “嘿,傻帽。” 男人把手上的银子掂了掂,扭头又回了巷子。 不远处,几名闲聊的女妇人一直不停地向林易和那男人指指点点。 ...... 林易找了家大商铺,买了许多补品,又在店对面瞧见了卖木瓜的小贩。 花费了不少银钱,要店家早点把补品和木瓜备好,给苏府送去,又给了跑腿费,那店家连忙答应了下来。 之后,林易到第一次下馆子的那家小面馆点了碗烂肉面。 滚烫的卤汁一浇下去,香气扑鼻! 吃完面,林易往铺子走。 这时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林易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个如同泥鳅一般的蛇形生物,躲藏游荡,一直跟在他的身后。 这蛇形生物是谁呀? 是林易在破庙里喝退的触手怪,被那个独眼女人称之为魔将的魔族。 他的名字叫蛇带,哪里是什么魔将呀,不过是魔族军队里一名实力尚可的百夫长而已。 阴差阳错,被那群魔族的人贩子尊为魔将,便脱离了军队,到人界来吃香喝辣当老爷来了,却没想遇到了林易。 他那次为何见到林易便吓得趴在地上不敢动弹? 这得后面才能说到。 ...... 被林易吓走的蛇带不甘心呐。 在魔族,他不过就是一名百夫长,但在人界,以他的实力那可是能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 在外游荡了一段日子,他又悄悄地潜入城里。 他想要知道,林易为何到了人界。 通过近期的观察,他发现林易与自己之前认识的那个人相差甚远。 他问自己,莫不是把人给认错了。 但每当他瞧见林易的样貌时,那股压迫感还是让蛇带不敢轻举妄动。 ...... 当天晚上,林易先是打了一套四象神拳,接着又盘膝在床上,修炼《九天御气篇》。 根据《九天御气篇》记载,当丹田练至有气常驻时,尤其早晨起床呈现一柱擎天的状态时,便可修炼书册中的人体十二经络。 第一经络,乃是足少阳胆经。 足少阳胆经起于眼外角的瞳子醪穴,向上到达额角部,下行至耳后完骨穴,外折向上行,经额部至眉上阳白穴,复返向耳后的风池穴,再沿颈部侧面行于少阳三焦经之前,至肩上退后,交出于少阳三焦经之后,向下进入缺盆部。 按照书中记载的循行路线,运气逐渐打通经络,林易只觉得浑身发烫,尤其是那脚底板。 站起身来,挥出一记白虎炎杀! 火焰击出,身子舒服了许多。 然后便忙着搬水灭火... ...... 第二天一早,林易来到门口吃上一碗消灾去霉面。 最近这两天练功,他那房里是不能看了,各种柜子、架子散落一地,昨儿还把房里剩下的唯一一个完整的木柜给烧着了,虽然后来把火扑灭了,但半个墙面给熏的漆黑。 整个屋子里,就剩下修好的床能躺躺了。 现在他就希望苏绣儿的病能够早点好,自己也能早日拿到钱,买个属于自己的宅邸。 在这寿霖城只能暂住在公家的房子,他心里不踏实。 正吃着面呢,身后来了一妇人,在铺子口看了看上面贴的告示,然后拉了拉牵藤。 这袖子里的藤枝一抖,林易差点把筷子戳进鼻孔里... 连忙扭头大声招呼道:“嘿,这位姐姐,你别晃了,你再晃我可要抖起来了。” 那妇人回头瞧见林易,点了点头。 两三口将面吃完,林易回到铺子口。 好久没有人这么早就找上门的。 林易见这妇人年纪应有四十出头,便说道:“这位大姐,你来找我有何事?” 那妇人回道:“您就是林易林术士吧。” 林易点了点头。 “请您随我瞧瞧我弟弟吧,他不知怎地,今天早上突然发起狂来,好几个人都拉不住他,但之前一直好好的。” 来活了,那就走一趟吧。 将铺子锁上,跟着妇人往她家里赶。 到了家里,林易定睛一瞧。 真是事有凑巧! 这妇人口中所说的弟弟,正是林易昨儿在地拱帮助把药钱赢回来的那个中年男人。 此刻他正在家里发着狂,手舞足蹈,蓬头垢面,不能自已。 林易口念镇魂术,左手掏出符篆,右手在符篆上书写密字。 “头上青云盖,左边三点金,车动龙身转,金字斩妖精,耳听雷声响,万吓化灰尘。” 来到男人身前,将符篆贴在男人头上,那符篆碰触了男人的额头后瞬间化为无数蓝色的尘埃,从空中掉落。 男人则也似被抽去了力气,立即瘫倒在地。 林易和两个看热闹的街坊,将这男人抬到床上。 男人气若游丝,眼看着只有进气没有出气,情况紧急。 林易也没有见到过这种状况。 见男人依然有一丝神识,林易睁开天眼,瞧见了男人过去的经历... ...... 第101章 卖女养儿(第一更) 中年男人名叫朱富贵,上面有三个姐姐。 三个姐姐分别叫做朱盼娣、朱招娣、朱迎娣。 富贵的父母生了三个女儿后,总算在第四胎生了个男孩。 家里虽然很穷,但有了儿子,老两口觉得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从小,家里有好吃的先紧着富贵吃,有布料先紧着给富贵做新衣裳。 三个女儿从五六岁开始,便帮着家里做农活、缝衣服,挣钱补贴家用。 家里的饮食起居、清扫整理,也全交给他们仨和富贵她娘。 富贵呢? 爹娘宠着,不让干活,吃着瓜子晒太阳就行了。 富贵开始还会帮着姐姐们干点活,后来游手好闲惯了,人也懒了下来,有时候还会指责姐姐偷懒,做事不麻利。 再后来,干脆就成了家里的小霸王,谁的话也不听,要做的事情谁也拦不住。 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富贵因为自己碗里的菜吃完了,要吃大姐碗里的菜,大姐不给,他就把大姐的碗给摔了。 一边是大姐流着眼泪,把饭菜从地上捞进碗里,一边是富贵爹娘夸富贵男子汉,有霸气。 富贵他爹也不是个正干的人。 心想反正家里有三个女儿,再过两年一个个出嫁,多要点聘礼,手头就有钱了,到时候把钱给儿子做点买卖,自己老了就能享福了。 如意算盘打的叮当响,自己没事手头上攒两个钱,就会往赌档里跑。 俗话说的好,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混账儿捣蛋。 有亲爹做榜样,这富贵不仅游手好闲,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沾染上赌博的习气,甚至比他爹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时候赌红眼了,回家就找三个姐姐要钱,姐姐的钱要完了,再跟爹娘要,没有就生气,发脾气,摔东西。 他爹娘看不得儿子这样,又恐外人说闲话,连忙出去借钱放到富贵手上。 富贵拿了钱二话不说,一头又扎进赌档。 大姐十七岁时有媒人上门说亲,对方是和大姐自小便一起玩耍的青梅竹马,家境不算富裕,但为人老实本分,两人早已互有情意。 富贵爹狮子大开口,狠要了一笔聘礼。 富贵爹要的数字,是对方无论如何也拿不出来的,硬凑的话,以后全家人都要一辈子还债过日子。 无奈,对方只能断了这媒。 大姐听后和富贵爹大吵了一架,在家里哭了整整三天。 没过几日,媒婆又上门来,说一大户家的老爹想要纳大姐做小妾,他的要求人家完全能满足。 富贵爹二话不说就把盼娣嫁了出去。 大户人家出手就是不一样,聘礼比原来富贵爹期望的足足多了一倍。 一边和富贵还有富贵他娘点着聘礼,一边自豪地说道:“怎么样,还是听我的没错吧,嫁给这种大户,就不能迟疑。” 说完,给了富贵二两银子。 “去玩儿。” 富贵拿着钱就去了赌档。 剩下的钱,富贵爹收了起来,对他娘说:“三个闺女出嫁的钱咱们都要攒着,以后给富贵娶个漂亮的婆娘,再搞点小生意,咱们呐,以后就指望着富贵享福咯。” 可他没想到的是,大姐出嫁时人家给的厚礼,不到一年就给他宝贝儿子在赌档输了个精光。 大姐的命倒还不错,虽然嫁去做了小妾,但那老爷对她还挺好的,没两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也算站稳了脚跟。 富贵他爹厚着脸皮上门找闺女要钱,大女儿直接板着脸说没有。 他爹一气之下抽出鞋底就要像以前那样给他女儿两下子。 这手还没伸出去,就被大户家的打手推倒在地。 “你再动手试试,信不信把你手给弄折了!” 大女儿背对着富贵爹,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回府去了。 他爹一边气恼地往家走,一边嘴里念叨着:“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说的一点儿也没错,都是一伙白眼狼,活该我生了你,早知道你一出生我就给你掐死咯。” 没有大姐帮衬,钱又花完了,一家人又重新过起了穷苦日子。 好在没过两年,二姐也亭亭玉立。 手上又有了一颗摇钱树。 二姐长的漂亮,是远近出名的小美人儿。 富贵爹这次要的聘礼,是大女儿的数倍! 他通过大女儿的事搞明白了,嫁女儿就是一锤子买卖,不能指望她们出去后再回馈家里。 只有儿子才是自己永远的依靠。 为了他和老伴的将来,他得替富贵多要点钱。 任凭媒人怎么说,富贵爹就抱着一个数字,五十两银子,少一个子儿就不行。 就这样拖了一年,终于有媒人上门,说有一户人家能够满足富贵他爹提的条件。 “富贵他爹,我丑话可说在前头,这户人家是老太爷续弦,想要娶个漂亮黄花姑娘,那老太爷今年六十有五,就不知道你姑娘愿意不愿意。” 富贵他爹等了整整一年,眼瞅着就要降低预期了,这时候有人能够满足他的条件,这让他喜出望外。 “什么愿不愿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婚姻之事,由不得她做主,我替她应了便是!” 当天晚上,就有人把聘礼送到。 二女儿听说自己要嫁给一个脖子已经埋进土里的老头子,死活不从。 “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富贵他爹撂下狠话,转头把门锁住。 富贵爹刚走,二女儿就在自己的屋里上吊自尽了。 第二天一早,对方就安排了轿子上门接人。 门一推开,媒婆和富贵爹都哭丧不已。 一桩喜事变成了丧事,媒婆觉得太不吉利,以后自己说媒这事怕是难做了。 富贵爹倒是放声大哭,到手的钱飞了,收下的聘礼还要再退回去。 这事可不是什么好事,富贵爹匆匆忙忙就把二女儿的尸体找了副薄棺下葬,连丧事都是简单糊了下就算办了。 二女儿这颗最大的摇钱树倒了,富贵他爹娘坐在一起抹着眼泪。 为啥抹眼泪啊? 被儿子说了。 “眼瞅着要嫁人了,连人都看不好,你们俩有啥用,一把年纪了只能混吃等死。” 数落完自己爹娘,富贵扭头又去了赌场。 没过多久,富贵爹瞧见了家里刚满十六岁的三女儿,立即有了新主意。 他找到之前的媒婆。 “我二女儿虽然走了,但我三女儿相貌也很清秀,今儿才刚满十六,您瞧那位续弦的老太爷还钟意呐?” 二女儿尸骨未寒,他爹就打起了三女儿的主意。 媒婆正愁着上一桩媒没有说成,还把人家姑娘给逼死了,谁知对方爹爹竟然没有生气,还主动找上门来。 “我去问问看。” 那媒婆邀功似的,和老太爷一说,老太爷一听有更年轻的漂亮姑娘,忙不迭的点头答应。 聘礼送来的当天晚上,三女儿就被人裹着被子,连夜绑去了老太爷家。 眼瞅着三女儿离开了家门,富贵他爹才松了口气。 一边点着聘礼,一边和富贵说道:“富贵啊,你也老大不小了,等再过两年,给你找个漂亮婆娘,再做点小生意,我和你娘这下半辈子,可就要指望你啦。” 谁知富贵一句话,差点没把这二老给憋死。 ...... 第102章 索命(第二更) “我养自己都困难,以后还要养我的婆娘,哪有闲钱养你们。” 听了这话,富贵他爹和他娘的心,瞬间就凉了。 不过,他们只是认为富贵年纪还小,等大了一些,成家立业了,自然就会有责任感了。 富贵十七岁的时候,家里给他找了个婆娘。 细皮嫩肉的,长的不错,除了好吃懒做外,其它倒也还凑合。 富贵他爹花了大价钱,给富贵娶了媳妇。 然后,他又用剩余的钱给富贵买了个门面,专门卖南北干货。 “富贵啊,家里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你可不能再赌钱了,踏踏实实把铺子开好,以后咱们一家老小可都全指望你了。”富贵他爹语重心长地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富贵不耐烦地回道。 ...... 古语有云,慈母多败儿! 朱富贵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 由于爹娘一味的宠爱,富贵早就习惯了当甩手掌柜。 那铺子开了没多久,富贵就在一次赌博中给输了出去。 因为这事,他爹气晕后摔倒在石墩上,脑袋撞破了,一命呼呜。 他妻子知道富贵是指望不上了,于是跟着一个做木匠的姘头跑了。 人家好歹有门手艺,不至于饿死。 但富贵家老爷子一死,那衰败的模样越发的明显。 以前不少借钱给富贵他爹的债主上门要债,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为了这事,富贵险些被债主给打死。 后来是大姐出面,才将这事给摆平的。 “这是看在爹过世的份上帮你,从今往后,你我划清界限,从此不再来往!” 富贵家的事情闹的蛮大,加上大姐出面警告了各家赌档,因此朱富贵被列入了赌档的黑名单,没有场子愿意接待他。 因为这事,富贵心里没少咒骂大姐。 从他爹去世后,富贵家就只剩下他和他娘。 他娘因为儿子不正干,也是气的常年卧病在床。 富贵呢? 还在到处找钱想着翻本一朝暴富呢。 他把他娘棺材本的钱也偷了出去。 赌档去不成,他就经常去光顾巷子里的那些赌摊。 有赢过,有输过。 但最后还是都输光了。 那一天,林易遇到富贵的时候,他的确是拿着他娘抓药的钱,只不过他根本就没想着用这钱去买药。 很多药铺为了救助穷苦的老百姓,每日会有一些免费药材的配额,只不过这些药材的药效比起那些正规名贵的药材,就要差上许多。 每回啊,他从他娘那边拿到大姐给她买药的钱,都是拿去赌博,然后去药铺蹭点免费的药带回去。 虽然他大姐气自己的爹娘,但看在她娘一个人孤苦伶仃没人照顾,她又于心不忍,因此隔一段时间,会给她娘一点药钱。 这钱不能给多,给多了留不住,也是被富贵败了。 至于他那三姐呢? 这又是一桩悲剧。 三姐被那老太爷娶走后,没熬过一年,就被老头子折磨死了。 那老头子六十好几,平日里身体也不好,那方面早就不行了,但他瞧见小姑娘,心里又痒的不行。 老变态可恐怖了...每天晚上,他都要用各种方法折磨富贵他三姐。 老话常说,最毒妇人心。 但实际上,最毒的是那些不完整的男人! 因为他们在外面失去的面子和自尊,需要在家里给找回来。 为了防止三姐自杀和跑掉,老头子还找人时刻盯着她。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来做工的工人不留神,拿瓦匠的瓦刀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了结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那时候,他还不满十七岁。 ......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那天林易帮他把本钱赢了回来,他口头答应林易不再赌钱,扭头又去了赌摊,再次输了个精光。 而且那一天,由于他去晚了,药铺里免费配给的药材都发光了。 眼瞅着自己两手空空,他担心就这么回去,他娘会骂他。 对他娘,他早已经烦够了。 恰好在墙角旮旯,他看见了有人摆在那里的老鼠药。 那一刻,富贵恶从胆边生。 他把老鼠药包了起来,偷偷带回家。 回去后把之前剩余的药材混在一块,煮好了药汤倒在碗里,又把老鼠药下了进去。 只要他娘喝了,以后就一了百了,再也没人会管他骂他拖累他。 谁知道他刚把药汤端到他娘的屋子里,竟然就看见了他死去的二姐和三姐。 二姐招娣伸着长长的舌头,嘴里不断流出黑色的黏液,两只眼睛因为充血变得通红。 三姐迎娣的脖子被利刃割开,歪在一边,脖子里不断喷出鲜红的血液。 “咣”的一声。 富贵吓的手一哆嗦,碗掉在地上,打成了碎片。 二姐拖着长长的舌头,含糊不清地说道:“你竟然如此狠心,连自己的亲娘都不放过!” 三姐则歪着头,恶狠狠地说道:“如若不是因为你,我们一家人明明可以过的很好,娘打小就疼你,你却要毒害她,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富贵转身要跑,那二姐和三姐噌的从地上飞起,分别坐在了富贵的肩膀上。 每人各一只手抓着富贵的一只手,另一只手蒙着富贵的一只眼。 这就是为何富贵手舞足蹈、胡乱发狂的原因。 他是真的看不见东西,也无法自我控制。 ...... 林易睁开眼睛,雾气渐渐散去。 叹了口气,林易转身向那妇人问道:“这位大姐,您可是姓朱名盼娣?” 那女人点了点头,说道:“没想到大师您认得我。” 林易在那经历里瞧见过大姐的容貌,虽然此时朱盼娣已上了年纪,但样貌不曾有大的改变。 “这件事情,还需要大姐您亲自来解。” 那朱盼娣眉毛一挑,问道:“此话何意?” 林易也不多话,从袖子里拿出一个酒壶,对朱盼娣说道:“大姐,您喝口酒,我再告诉您。” 朱盼娣迟疑了一下,但眼前之人毕竟是最近在寿霖城里颇有名气的林易,于是便拿过酒壶,打开塞子,仰头灌了一口酒。 将酒壶还给林易,朱盼娣抹了抹嘴,发现躺在床上的富贵肩头,各坐着一个女人。 “喂,你们两个,干嘛坐在我弟弟的肩上,还不快下来!” 那两个女人面露惊讶,对视一眼,松开卡在富贵脖颈上的手,瞧向朱盼娣。 其中一人哽咽着说道:“大姐,你不记得我和三妹了吗?” ...... 第103章 人活一世,谁能无憾(第三更,加更 随着这声呜咽,那两个女鬼瞬间恢复成原来的面貌。 大姐朱盼娣定睛一瞧,这不正是自己的两个妹妹朱招娣和朱迎娣嘛! “二妹,三妹!” 虽早已知道两个妹妹不在人世,但当见到她们俩的时候,大姐还是情难自已,立即拥了上去。 人鬼殊途,虽通过柳枝酒可暂时瞧见,但毕竟无法有实质性的肉身接触。 三人面对面,笑着且流泪。 招娣和迎娣一离开,那富贵的气息总算是有进有出了。 “大姐,你的日子过的好吗?” 盼娣擦了擦眼泪,点头微笑道:“好,好。只是苦了两位妹妹了,早知道会这样,我就该将两位妹妹全都接走。” “这都是命。” 三人各自垂泪。 半晌,老二招娣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大姐,三妹,今儿我要把富贵带走,省得他再害我娘。” 老三迎娣也道:“没错,如若不是因为富贵整日要钱,二姐和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大姐盼娣却说道:“算了,他毕竟是我们的亲弟弟,就当他是个陌生人吧,不必再介怀。我知你们对娘还放心不下,这样,我今天就把娘接到我府上,以后好生照顾,给娘养老送终。” 这二妹三妹一向都听大姐的话,听大姐这么说,只是狠狠的瞪了富贵一眼。 这俩人按说早就死了,怎地至今还未投胎转世? 就是放不下她们的娘。 虽说他们那不争气的爹和弟弟富贵都不着调,但最起码他们的娘对她们还算好心。 平日里总是从自己嘴里省下些口粮,悄悄分给三个姐妹。 虽然布料总是紧着弟弟先做,但也会把剩余的布料凑起来,给三姐妹轮着做些新衣裳。 三姐妹都知道,她们的娘也不容易。 跟着他们的爹,这一辈子也没怎么过过什么好日子。 而在家里,都是爹说的算,娘但凡有点儿意见,甚至唠叨两声,轻则唾骂,重则殴打。 她是怕了。 与他们的爹和弟弟相比,娘是他们唯一割舍不下的亲人。 “一切就都听姐姐的。”老二说完,牵着老三的手,对大姐盼娣说道,“姐,娘就拜托给你了,我和三妹要走了,希望来世有机会,咱们再做姐妹。” 老三还是那副不到十七岁时的年少模样,露出调皮的神情,与刚才恐怖的模样判若两人。 “大姐,到时候你肯定比我们俩投胎晚,下辈子,你来做咱们俩的小妹妹吧,我们一定不会欺负你,会好好保护你的!” “嗯!”盼娣流着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 曾经的家,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唯一的苦中作乐,就是懂事的三姐妹在一起玩笑的日子... 那是他们永远都无法忘记的时光。 就在这时,屋里突然传出声音。 “是招招和迎迎吗?” 这是她们老娘的声音。 正准备离开的两姐妹立即停住了前往幽冥的脚步。 “娘?” 老娘抖擞着从床上下地,面露惊喜,上前和两姐妹拥抱在了一起。 林易傻了。 怎么,她是怎么能见到鬼的?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呀! 但往床上瞧了一眼,林易立即明白了。 这是回光返照,老太太快要不行了。 此刻与两姐妹拥抱的,是老太太的魂魄,那肉身却还躺在床上。 病痛折磨的老太太的肉身已经瘦的不成样子,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富贵一直只给老太太喝免费的汤药,同时让老人饥一顿饱一顿。 但此时老太太的魂魄,则呈现地是一副精神十足的模样。 这些鬼呀,也挺可爱的,可以呈现出最恐怖的一面,也可以表现出最温柔的一面。 “老二,小妹,娘对不起你们呐。” 说着,老太太竟然要给两个女儿下跪。 二妹和三妹连忙将老娘扶起。 老太太擦了擦眼泪,说道:“娘懦弱,不敢为你们争取什么,婚姻之事全由你们的爹做主,他总是告诉我,你们嫁去了好人家,我也希望你们能过上好日子,但现在看来...” 老太太说着说着又抽泣了起来。 实际上,即便知道了真相,在这种家庭和大环境下,她也无能为力。 这个世道,只有有钱人家的女儿才能拥有自主选择生活的权利,那些穷苦的普通老百姓家的女人们,哪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们就像是随波逐流的浮萍,只能寄希望于能够停泊到一个好的归宿。 林易默默地走到一旁,给了她们母女四人充足的空间。 终于,分别的时候要到了。 老太太左手牵着老二,右手牵着老三,一步步走向幽冥。 那一刻,林易看到了一名朴素的年轻妇人,左手牵着扎着羊角辫的小招娣,右手牵着马尾辫的小迎娣,转身回眸,看向他和盼娣。 “再见了。” 两个女儿欢笑着,和娘亲手牵手,消失在空气之中。 那躺在床上的老太太的肉身,也终于停止了呼吸。 走出屋外,盼娣仰望天空长叹一声:“唉,这可能就是我们做女人的命吧。” 林易知道,大姐虽然生活的很富足,但谁能知道她是否一辈子都抱有遗憾呢,遗憾自己没有能够和青梅竹马的他在一起。 人活一世,谁能没有遗憾呢。 ...... 老太太走后,大姐迎娣将老太太的身后事办的风风光光,与富贵为他爹办的丧事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知道老头子泉下有知,会否后悔生了这么一个孽子。 那富贵醒了后,迷糊中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两个姐姐曾经化作鬼魂找他算账。 或许是良心发现,在老太太下葬的时候,富贵哭的昏天暗地。 然后,他把自家的房子卖了,把他爹生前的债全都还清了。 之后,他离开了寿霖城,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但有传言,他应征在到前线,成了大虞朝的一名士兵。 ...... 富贵这事林易其实没做什么,但大姐还是给了他五两银子。 这件事解开了全家人的心结,也让大姐能够和娘亲、二妹、三妹见上最后一面,这是大姐对林易最感激的地方。 回到铺子,林易眼前缓缓起雾。 来了,来了! 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缥缈的雾气散去,林易手上多了一本轻薄古朴小册。 小册上用毛笔写着“斗转星移”四个小字。 ...... 第104章 斗转星移(第一更,求票票~) 斗转星移,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神秘道纹。 传闻最早是某位修仙之人所创,共创有八种道纹,每种道纹都有其神奇的功效,威力强大。 该修仙之人最后得道成仙,在成仙之日将其所创的八种道纹笔录成书,为的是流传后世,造福后人。 人世间有缘之人习得,可受用无穷。 这斗转星移,乃是八种道纹的其中一种。 古籍《鹖冠子》中记载: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意思就是说,春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东;夏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南;秋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西;冬天的晚上,北斗星的斗柄朝北。 北斗星分别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等七颗星组成,故又称北斗七星。 北斗七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会出现于北半球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辨别季节变化,季节交替与“黄赤交角”有着密切的关系,黄赤交角是地球上四季变化和五带区分的根本原因,它影响着与其紧密联系的自然地理现象。 所以北斗七星的变化,与自然地理、山川大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林易翻开手中的古朴小册,册内所记载的,正是这北斗七星的星象变化。 看了一会儿,林易便明白这“斗转星移”的奥秘。 它是一种轻功,亦或是叫做身法的法门。 按照书册中的图录所示,脚步跟着北斗七星的星象位置变化,便会产生一些神奇的效果。 甚至能够达到移形换位、日行百里的程度! 林易按照书中所记载,尝试在室内练习。 随着他的脚步在地上走出一个个变化着的北斗七星图案,林易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子竟然在移动! 伴随他的脚步越来越快,身形的移动也变得越来越快。 而根据不同的星象脚步,可以控制前后方向、速度快慢。 林易不禁感慨,古人的智慧真的好神奇! 不愧是成仙之人创造出来的功法,甚是奇妙。 停下脚步,林易不禁想起书册的开始有一段作者记载的创造斗转星移道纹的心路历程。 翻到第一页,上面书写: 须知一撇一捺是个“人”,加上一横就是“大”,添上一竖变为“木”,右上一点成了“术”。 这短短的五笔,就形成了四个文字,代表四种意思,道纹所划之图案,也是于此。 道纹之术所具备的异能,虽流传于仙人笔录,但也逃不开这万法自然之道。 ...... 林易初学这种身法类的功夫,兴致高昂,当下就运起气功,结合斗转星移的脚步,满屋子的乱奔。 那室内竟渐渐的形成了一小股旋风。 林易一股气用完后停下脚步一瞧,歇菜了! 整个里屋,就剩下一个床板完好无损。 林易不禁心下嘀咕着,不知道苏绣儿的病好些了没。 再这么搞下去,自己可只能睡床板了... 当下还不尽兴,虽说已近三更天,但林易还是出了铺子。 此时街上空无一人,林易打眼一瞧,整条巷子都没个人影。 这寿霖城就成了林易练习斗转星移的大广场。 林易使出《九天御气篇》,经足少阳胆经运气,腿脚经络气体充盈。 再全力使出斗转星移,只听“嗖”的一声,人就从原地消失了! ...... 拐角处,老妪正在这里上大号。 刚舒坦地长吁一口气,突然一阵狂风从旁边经过,手里的厕纸随风一下子就飘没了。 老妪呆了半晌,忍不住破口大骂。 “该死的邪风,把老娘的厕纸都吹走了,你咋那么邪乎呢!” 左右瞧了瞧,墙根处有几簇绿色的小草,生机勃勃。 路上,两名打更的正走在路上。 其中一人瞧了瞧天色,对同伴说道:“喂,该打三更了。” 另一人点了点头,刚敲了一声“当”,一阵风从身边吹过,那手不听使唤,又连敲了三下“当、当、当”。 林易走远了,疾风停下,两人睁开眼,彼此互瞧了一眼,都傻了。 “刚敲了几下啊?” “三下,或者四下...” “哎呦喂,这可别被人告了,三更天你敲四下,明儿咱们都得挨板子。” “这...这我也不是故意的呀。” ...... 话说林易一口气把城西这片窜了个遍,到了地拱这儿才停下。 虽然奔跑了很久,但一点儿没有气喘。 这斗转星移取的是巧劲,不仅是轻功,速度还特别快。 其实功夫嘛,那都是相通的,林易先后练过《九天御气篇》和四象神拳,内功和拳脚都有功底,这斗转星移一是巧劲,二是运气,都难不倒林易,这才有了如此的效果。 收了脚步,林易乐悠悠的打算沿着马蹄街踱回家去,可就在这时候,林易突然听到了几声异响。 “咕隆...咕隆...” 好像是谁饿肚子发出的声音,但这声音深沉粗大,是从地底下传出来的。 林易左右看了看,顺着异响的声音,沿着地拱连着的小巷子七拐八拐,寻到了一口井。 这地拱的确是热闹不假,但连接的小巷子着实有点多,要是小孩子跑进去,说不定还会迷路呢。 虽然是口井,但井口被石板封住,石板与井口之间有一小块缝隙,被生锈的粗铁链穿过。 林易绕着井边转了一圈,发现井上面有三个石刻字:锁龙井。 这锁龙井林易倒是有所耳闻。 传说是距离真龙最近的地方,如果拉动井里的铁链,会发现铁链越拉越长、越拉越沉,就算拉上几百米,也远远没到尽头... 林易走近那锁龙井,耳朵搁在缝隙的位置仔细倾听。 这时声音倒消失了,只有呼呼的风从井里的缝隙里吹出来。 林易想推开井盖瞅瞅,但瞧见了井旁竖着的官牌,上面写着“勿动井盖,违者收监”八个大字。 林易又听了半天,确定没有声音了,这才抠了抠耳朵,怏怏离开。 该不是自己运功奔跑太快,产生幻听了吧。 这才刚走没多远,那井口的缝隙处突然伸出五根枯黑的利爪... ...... 第二天一大早,林易就盯着俩黑眼圈往苏府去了。 单是床板,是真不能睡人。 那里屋是得找人修一修了,但更重要的是,他得买个宅子,否则他每晚上连功夫,有几个里屋也不够他嚯嚯的呀。 修好了再一弄,又散架了,那不白修了么。 路过平布街,林易瞧见了贾瞎子那摊。 “贾大师,今儿有没有什么故事要讲呀?” 贾瞎子微微一笑,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露,既然是天机,哪能天天讲呢,但是...” “但是什么?” 贾瞎子仰起头。 “要变天啦。” ...... 第105章 阴影绰绰(第二更,求票票) 变天? 林易抬头瞧了瞧,大白天的艳阳高照,不像是要变天的样子呀。 “此变天,非彼变天也。” 见贾瞎子故弄玄虚,林易不禁呛道:“说人话。” 一双枯手抖着抖着从袖子里伸出来。 “我说贾大师,你也不用我问一句你就要二两银子吧,这摊子谁能算得起呢。” 贾瞎子那手立即缩回去,往大腿上一拍,说道:“嘿,你小子,你可知,这泄露天机,我可是要遭罪的。” 说着,双手抱拳往上一举,道:“你给的银钱,我可都是要孝敬祖师爷的,要求祖师爷保佑的,你当我真在意你那两个赏钱?” 贾瞎子面露怒容,嘴角吐沫。 林易回道:“你那赏钱不都拿去喝茶了吗?” “...” 贾瞎子沉默半晌,那手又从袖子里伸了出来。 林易撇了撇嘴。 这哪成呐? 自己花的比自己挣的还多,使不得,何况这贾瞎子说的事情,未必就和自己有关。 “得,今儿我就不问了,什么变天不变天的,大不了就多把伞的事儿。” 林易继续往苏府去了。 那贾瞎子见林易走了,也没挽留,倒是眼前阴影绰绰,让他有几分意外。 往常贾瞎子也不是没见过这种事,只是大白天的出现,倒是头一遭。 贾瞎子连忙掐指算了一卦。 “这天,怕是要变得厉害咯。” 将摊子卷起,又拾起小板凳,扶着墙向茶馆走。 今日不宜出摊。 ...... 林易到了苏府,一名下人立即去禀告,另一名下人则直接将林易引进门。 “老爷说了,林爷不是外人,以后林爷来了,直接领进堂屋便是。” 林易连忙谢道:“多谢苏老爷。” 来到堂屋,刚坐下,苏绣儿就带着香儿出现了。 见到林易,苏绣儿先是脸上一红,似是想起了什么害羞的事情,接着特意挺了挺胸。 “林大哥,你来看绣儿吗?” “苏姑娘,看你这样子,精神好了许多,脸色也比之前红润了,想必病应该好了罢。” 苏绣儿红着脸说道:“谢谢林大哥关心,这两日在家喝药休息,那补品也吃了不少,现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林易道:“苏姑娘,那日我来找你的时候,你爹和我聊过,其实他对你做生意的才能非常欣赏,你已经向他证明了自己,所以那林秀手套的生意,你大可不必亲力亲为,养好身子要紧。” 苏绣儿听完立即摇了摇头,说道:“林大哥,我做那林秀手套,不止是为了向我爹证明我自己,也是因为这手套是我俩一起所做,所以我才要把它做好。” 听了苏绣儿这话,林易不禁心中一暖。 这要是娶回去做管账的,那可省了不少心。 想到这,林易下意识地瞧了一眼。 咦? a变成了b? 这是升级了? ...... “对了,林大哥,我想起一事。” 苏绣儿的声音让林易游离的目光戛然而止。 “香儿,把账本给我。” 香儿将一本蓝封账本交到苏绣儿手里。 苏绣儿将账本打开,来到林易身边,指着账本上的数字对林易说道:“林大哥,这是手套铺子开张以来的收支,每一笔都是我亲自核算,绝对无误。从开张到现在,除去收支,一共净赚二千二百一十九两。” 林易惊呆了,不禁脱口道:“这么多?” 香儿听了撇了撇嘴,说道:“这算什么,咱们苏家做的生意,利润那可都是以万两记。” 林易咋舌,噤声不语。 乖乖,这生意做好了,在什么年代都是一本万利呀。 甭说苏家家大业大,就单是这手套生意,自己一单活一单活的挣,怕是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香儿,不得无礼。” 香儿皱了皱鼻子。 苏绣儿道:“林大哥,一会儿我让账房给你开一张银票,根据分红,您这次可以拿五百两走,其它的钱,还要再用于接下来的材料、铺面和人力支出。” 林易此刻感觉好极了! 五百两啊! 这可是一笔巨款。 可以去买宅子了! 林易激动地都要哭了。 但突然想起,苏家的老太爷过个寿辰,一天都花了一千多两银子呢,那股激动劲瞬间消散了一半。 ...... 林易拿到手的那一刻,瞧着银票上的五百两字样,有种中彩票的感觉。 他真没想到,自己无心栽柳的手套生意,竟然被苏绣儿搞得那么大。 实际上,也得亏苏家的人脉、资源、铺子,加上苏绣儿在寿霖城富贵圈里的影响力以及刺绣功夫,这才让林易的羊肠手套一炮打响。 换个人去做的话,能不能做起来可就难说了。 “苏姑娘,你看...我就是出出点子,动动嘴,就拿了这么大一笔钱,怪不好意思的。” 苏绣儿微笑着说道:“林大哥,你说的哪里话,我爹可说了,你出的那些什么‘名媛效应法’、‘饥渴营销法’、‘排队造势法’、‘哄抬物价法’等等,都是很棒的点子,我爹说还能借鉴用在咱们苏家其它的生意上呢,得亏你能想出这么多新奇有用的好点子。” 林易嘿嘿一笑,将银票收入袖子里。 这收钱的速度,不比那贾瞎子慢多少。 “林大哥,有了这么一大笔钱,你想要怎么花?” 林易搔了搔额头,说道:“嗯...其实我还真有花钱的地方,我想买一处宅子,雾隐门现在的铺子就用做我白天干活的地方,晚上嘛,可以回我那宅子里住。” 苏绣儿立即赞同道:“好呀,林大哥,我也觉得你那铺子太小了,那里屋这么小,住起来多不舒服呀。” “那自然,毕竟就是个衙门配给的小铺子,苏姑娘瞧不上也正常。” 苏绣儿听了连忙回道:“不,绣儿不是那个意思,绣儿只是觉得,林大哥值得拥有更好的地方。对了,林大哥,你可有看好的宅院?想要几进的?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吗?” “这个...” 林易光想着要买,但苏绣儿问的问题,他还真没仔细想过。 “林大哥,我有一个朋友,正好有一间二进的宅子要出售,我去瞧过,大门、照壁、天井、堂屋、走廊、正寝加上后院,挺齐全的,很不错,只要六百两银钱。” “六百两?” 林易除了手上这张刚到手的银票,全部家当加在一起,怕也凑不齐剩下的一百两。 苏绣儿连忙说道:“林大哥,钱不是问题,既然是我的朋友,由我出面的话,自然可以便宜一些,这样吧,我和我那朋友约上时间,到时候找你一起去看宅子,你看可以吗?” 照苏绣儿这么说,至少能便宜个百八十两了,那敢情好呀! “行,就这么说了,那就麻烦苏姑娘了。” “林大哥说哪里的客气话。” ...... 送走林易,苏绣儿好像非常开心似的,一边面带微笑地往回走一边想着什么。 香儿凑了上来,悄声道:“咦~~小姐,你该不是想亲自去挑选自己住哪间房了吧?” 香儿这话似是戳中了苏绣儿的想法。 “好你个香儿,我要你胡说!” “哎呀,小姐打人啦,救命,救命!” ...... 第106章 天降异象,百鬼夜行 出了苏府的门,林易沿着平布街往回走,没瞧见贾瞎子的算命摊。 “嘿,这厮今儿居然这么早就收摊了?” 平布街刚走了一半,天空突然电闪雷鸣。 原本艳阳高照的大晴天,瞬间暗了下来。 周围立即变得黑漆漆的,如同夜里最深的时候。 街边有铺子立即点起了油灯和蜡烛,照的街上稍微亮了些。 有人走到铺子口,瞧着天色说道:“怪哉,今儿什么天,怎么这么快就黑了?” 隔壁铺子的伙计也走出来,接口道:“怕不是要下大雨了吧。” “这就怪了,光打雷没下雨呀,地上连个雨点子也没瞧见。” 林易瞧了瞧天空,翻滚的乌云低垂,仿佛伸手就能摸到,乌云中夹杂着闪电和轰鸣声。 “靠,贾瞎子算的可真准!” 林易是真服了。 最起码这天相之术他是不懂的,这一世的他不懂,上一世也不懂。 街边的小摊贩们都在收拾摊子。 呼呼的风也刮了起来,更奇怪的是,空气中竟然慢慢浮起了雾气。 林易见雾气起的很快,忙使出斗转星移,快速来到路旁的一家茶馆避一避。 此刻雾气已变得非常浓厚,两米外就只见人影,看不清实物,再赶回铺子已经来不及了。 刚在茶馆里站定,就听见旁边有人叫他。 “林小爷,你也来这喝茶啦?” 林易扭头一瞧。 嘿,贾瞎子! 这会儿正坐在窗边的一个小方桌前,桌上摆着一壶茶和一盘茶点。 林易也不客气,就往方桌旁边的空位上一坐。 贾瞎子嚷道:“小二,添个杯子。” 林易早饭还没吃,喝了口热茶,就拿起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虽比不上松韵轩的绿豆糕,但也别有一番滋味。 贾瞎子笑道:“你倒是不客气。” 林易伸手在贾瞎子墨镜前晃了晃,说道:“我有时真的怀疑你并不是瞎子,怎么我做什么你都知道。” 贾瞎子微微一笑,没有作答,而是伸手向窗外一指,说道:“瞧那边。” 这时茶馆里聚集的人群已经开始发出惊叹声。 “这些是人吗?怎么走的步伐这么奇怪。” “嘘,我怎么看他们好像都没有脚。” “怎么会呢,我瞧见他们手里拿着武器呢,是军队吧。” “你傻呀,哪有大雾的时候出兵的,再说咱们寿霖城里哪有这样的军队?” 林易也被眼前所见的场景震撼了。 浓雾中,一些造型奇异的人手持大刀、长矛等利器,快步地从街上走过。 虽然林易拥有天眼,但却很难看得清楚,因为浓雾实在太大了。 这时贾瞎子喝了口茶,笑眯眯地抚了抚胡子,说道:“嗯...大势鬼,刀劳鬼,吊靴鬼,哦,膏盲鬼也有...黄父鬼也出山了...” 林易瞧着贾瞎子口中念念有词,好像什么都清楚一般,忙问道:“贾大师,你知道外面这是怎么回事?” 一直以来,林易在这寿霖城都是一副高人的形象,向来只有别人问他,没有他问别人的。 直到这贾瞎子来寿霖城后,林易的角色发生了一些改变。 “嘿,这还用问吗?这是魑魅魍魉,百鬼夜行啊!” 林易听了一震,道:“百鬼夜行?” 贾瞎子点了点头,说道:“可别去招惹它们,小心被带进阴界。” 林易回道:“贾大师,你说的是百鬼夜行,可现在是白天呐!” 贾瞎子哼了一声,说道:“孺子迂腐,不知变通。所谓夜行,并非时辰一定要晚上,你瞧外面,乌云翻滚,阳光遮蔽,浓雾四起,目不见物,这不也是夜行吗?” 林易闹了个脸红,但觉贾瞎子所言非虚,便也谦虚地说道:“林易受教。” 忍不住又仔细瞧了瞧贾瞎子的墨镜... 街边的老百姓何曾见过这种场面,将铺子的门窗关的紧紧的,看都不敢看上一眼。 有些胆小的人或手持佛珠,或手捧道经,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 有些胆大的则趴在门缝里向外瞧,但也不敢仔细去看。 有个妇女壮着胆子往浓雾中仔细瞧去,只见雾中的东西突然扭头看向自己,那眼珠着凸在眼眶外,诺大的眼球与她对视,吓得妇女尖叫着跑到床上蒙上被子瑟瑟发抖,后悔自己干嘛非常好奇心重瞧上那么一眼。 林易可没发现,整个茶馆就他和贾瞎子这张桌子对着的窗户此刻开着,其它的门窗早已紧闭。 一盏茶的功夫,浓雾渐渐散去,乌云快速地褪去,灿烂的阳光再次重现,街上恢复光亮。 刚才发生的一切宛若一场梦境。 贾瞎子道:“嗯...百鬼夜行,阴兵现世,白天就匆匆忙忙地赶路,怕是有大事发生。” “什么大事?” 贾瞎子抖着手,从袖子里伸出来。 “啊,我想起铺子里还有事要做。” 林易站起身就走。 这瞎子,比曹胖子还贪钱。 ...... 一路上,到处都是谈论刚才浓雾和鬼行的话题。 林易刚回到铺子,曹达华就找来了。 “林兄弟,刚才的异象你可瞧见了?” “瞧见了。” “有什么想法?” “百鬼夜行。” “嗯?你知道这异象?” 林易摇了摇头,说道:“是贾瞎子说的。” “那个算命的?”曹达华说道,“别听他的,林兄弟,我只信你,我可告诉你,这场景,很早之前寿霖城曾经发生过。” 林易听了一惊,道:“以前发生过?” 曹达华点了点头,说道:“地方志上有记载,写着那马蹄街还不叫马蹄街的时候,曾有人夜间嘘嘘,见到过类似的场景,只不过那时候是半夜,不像今日,白天变黑夜,然后在浓雾中出行。” 林易沉吟片刻,问道:“曹大哥,上次这事出现后,寿霖城可发生了什么异常的事?” 曹达华道:“好像是大旱了整整一年,直到当时的县太爷从外面请了位高人来做法,这才天降鸿霖,地拱也是那个时候才叫起来的。” “看来那贾瞎子说的没错,寿霖城怕是真的会有大事发生。对了,曹大哥,你来找我是?” 曹达华苦着脸说道:“林贤弟,是这样的...” 一听这林贤弟三个字,林易就觉得不好。 无事林兄弟,有事林贤弟,这规律林易屡试不爽。 “这天降异象,县太爷让我向上汇报,我正愁不知如何撰写,这才过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林易不禁哼笑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曹大哥,你真是糊涂了,那多隆多大哥是主簿出身,你找他帮你代笔不就好了。这种天降异象之事,既然之前曾经发生过,你便如实汇报即可。” “得嘞,林兄弟你要是没啥特别的想法,我就这么报吧。只是这一报,怕京城里要来人咯。” 第二天,衙门贴了告示。 此次异象已上报京城,任何人私下不得妄议。 ...... 第107章 盗墓门派,摸发搬卸(第一更) 衙门虽然贴了告示,街上当众议论的人也少了很多,但这种百年难遇的异事,难免激起百姓们的好奇心。 松韵轩里,林易正和曹达华喝着茶,说着这奇事上报京城的事情。 这回可是曹达华请的客。 林易吃了块绿豆糕,甜糯松软,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你还别说,古时候做的这些个点心,在林易上一世的时候还真就吃不到这个味。 就说那古时候鼎盛时期烧制的瓷器,后来科技再怎么发达,这瓷器烧制出来就是比不上以前。 所以这事物的发展,并非都是随着时间的流淌在进步的。 听着曹达华吹嘘了半晌,林易将一盘绿豆糕吃光了,这才抹了抹嘴,说道:“这么说,上报的奏文,你一共就写了...” 林易数了数手指,把两手张开,伸在曹达华面前,笑道:“刚好十个字?” 哪十个字呀? “寿霖城知县黄中利启奏...” “嘿。”曹达华不服气地说道,“那也是我和多兄弟一起写的呀,再说了,万事开头难,我给他起了个头,他不过就把事情描述一下,最后还是我找县太爷盖的章。” 林易笑道:“这么说,多隆兄写了整个篇文,最后还是你去邀的功。” 曹达华终于脸上一红,说道:“都是自家兄弟,分什么你的我的,再说是他愿意帮我的。” 说完岔开话题,道:“林兄弟,咱不提那事儿了,喝茶,吃点心,难得偷得半日闲,咱听听这说书的。” 当下正是申时,是茶馆的正地。 说书先生走上台去,先暖了暖场,和茶客们互动了一番。 “各位爷,你们前日可瞧见那雾中鬼行的场景啦?” 台下立即有人喊道:“见过啦,咋地,今天要说鬼怪故事啊?” 听说书的当众说这件事,林易不禁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这事你们衙门不是贴过告示不许提吗?怎么这人还这么胆大?” 曹达华转过头对林易说道:“嗨,你以为那告示有多管用啊?这嘴是长在老百姓头上的,一张告示怎么可能管住所有人的嘴呢,告示不是贴给咱们看的,那是给京城来的官员们看的,到时候万一有什么事,咱们衙门不是也能推脱了干系嘛。” 林易听了不禁感慨,就是这种你推我躲的习气,才会让想要作为的人不敢作为,真要作为的人难以作为。 不做没责,做了有责... 都怕担责! 只听曹达华又说了一句:“再说了,这松韵轩也算是咱们巡捕司喝茶的老场地,有咱们罩着,怕什么。” 林易明白了... 这句话才是重点。 上面有人罩,不怕。 ...... 台下有人喊了一嗓子后,说书人摇了摇头,说道:“鬼怪的故事我也说了不少了,今儿呀,咱不说其它的,就说说这地下的事儿。” 地下的事儿? 下面的茶客立即议论纷纷。 “我说,地下的事儿都是不吉利的,说那干嘛?” “我知道了,肯定是讲人死入土后发生的故事。” “那不还是鬼怪嘛。” 这时,台上那白了头发的老说书人说道:“我说书也有几十年了,前日这场景,在以前的说书人前辈们嘴里,我就听过几回。” “以前发生过?” 说书人点了点头,道:“我的前辈们也是听老一辈们说的故事,据说这个故事是一直口口相传下来的,讲的就是这阴兵借道的事儿。” “哗!” 大扇子打开,说书人喝了口茶,开始说道:“话说这阴兵借道的事儿,据前辈所说,乃是从一口井里开始发生的。” 一口井? 林易突然想起了那天他看到的锁龙井。 那井就在地拱的巷子里,结合曹达华所说和这个说书人的话,莫非那些所谓的阴兵和百鬼,都是从锁龙井里爬出来的? 这锁龙井到底是做什么的? 下面有什么奥秘? 为何上面要封着盖子,而且还不许人们乱动? 带着这些疑问,林易集中精神,专心地听说书人说书。 ...... 下面有人喊道:“咋的?这阴兵借道的事儿,莫非你清楚内情?” 说书人摇了摇头,回道:“那我哪知道啊,就是知道有这么个事儿,而且传说,有这种异象的地方,必然有大墓!因为大墓里阴气重,聚集的阴气经久不散,就引得那些阴间的鬼怪进到墓里,吸收里面的阴气,提高修行,当阴气吸得差不多了,就会借助黑暗的力量离开。” “讲了半天,不还是鬼怪的事情吗?” 说书人扇子一收,指着那老是插嘴的茶客说道:“客官耐心听啊,我这前面可都是引子,真正要讲的,就是关于这大墓的。今儿我就讲讲这华夏九州上流传的盗墓的那些事儿。” 这下轮到曹达华惊讶了。 “哟,这盗墓的事儿我是一直有所耳闻,但可从来没见过所谓的大墓,我在这里喝茶那么久,这说书的可是头一回说这事儿,新奇!” 林易不答,继续听说书的讲。 “自大虞朝一统华夏开始,这九州便一直流传着华夏土地的地底下藏着不少大墓的说法。这大墓可有着许多说法,有的墓穴是坟墓,有的墓穴是遗迹,有的墓穴是福地,还有的墓穴是大荒时期留存在九州的各种神物所在。” 不禁有人嘀咕道:“说的那么邪乎呢,到底真的假的呀。” 立即有人接道:“说书嘛,肯定是假的,咱听听图一乐就好。” 见有人质疑,说书人也不反驳,接着说道:“九州上的墓穴被传的那么神,自然就会有人惦记上了,于是从虞朝建立时开始,民间便出了许多盗墓的门派,可谓门派众多,五花八门,旁支繁杂。” “这盗墓的门派和咱江湖中的门派可不一样,后来的盗墓者们因为对某位德高望众的盗墓人手艺比较认可,自发遵循其行事原则,并以此来开宗立派,慢慢地形成了诸多门派。同一门派的弟子可以不存师徒关系,甚至互不认识,也可以各行其道,但只要对门派里的盗墓理念尊崇,就可以归为同一门派。” “虽然盗墓上不得台面,但门派一说总算具有了一番江湖侠义的味道。” 说到这,松韵轩所有的茶客都被说书人吸引住了,包括林易和曹达华。 “哗。” 说书人把扇子打开,对大家的反应非常满意。 喝了口茶,他继续说道:“在这些众多的盗墓门派中,主要有四大门派最为出名,分别是摸金派、发丘派、搬山派和卸岭派,他们又被称呼为摸金校尉、发丘将军、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 听到这里,林易脑子一时有些混沌。 怎么... 这些盗墓的门派竟然在这个时候就有了? ...... 第108章 人点烛,鬼吹灯(第二更,求票~) 林易一时脑袋混沌,但转念一想,不禁自嘲地笑了起来。 这哪跟哪呀,都不是一个时间轴上的。 或许在这个世界,这盗墓的门派就是从大虞朝开始的。 万事万物,殊途同归。 想到这里,林易继续集中精神,带着好奇心听那说书先生说书。 ...... “这四大门派,各有建树,无论是名声还是手艺,都完全凌驾于其它小的盗墓门派之上。尤其这四个门派每个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器’,老一辈传下来这么一句话,叫做摸金有符,发丘有印,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咔。” 曹达华激动地把花生壳捏了个响,激动地对林易说道:“瞧瞧,这故事说的,真带劲,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东西。” 林易微微一笑,心想哥可是复习过两本相关的知识书籍呢。 “现在我便从摸金派的摸金校尉开始说起,为什么先说这摸金校尉呢?因为摸金派在所有门派中手艺的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有能耐的门人也最多,把这个摸金校尉的本事说清楚了,盗墓的手艺也就说的差不多了,不过呢,摸金校尉和发丘将军之间也有着说不清斩不断的关系,这个我们后面再说。” 吊了吊茶客们的胃口,说书人扇了扇扇子,继续说道:“之前所说,盗墓门派,只要懂得行规术语,并且在行动中谨遵门规,则皆可视为同门。这摸金派门人虽多,但真正能称得上摸金校尉的,世上不过十人之数。” 下面就有茶客嚷嚷了。 “这么大个门派,就十个摸金校尉,是不是也太少了点?” “就是呀,要是碰上了大墓,不得出动个几十人才能摆平呀?” “你倒是说说看,这十人之数的道理是什么呀?凭什么那十个人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摸金校尉?” 说书人微微一笑,似是早有准备。 “那就要说到那门派的法器了,摸金派中的法器是符,叫做摸金有符。” 听到这,曹达华连忙转身对林易说道:“林兄弟,是符啊,和你用的是一样的东西。” 林易摇了摇头,回道:“不一样,我用的是纸质的符篆,而摸金校尉用的摸金符是一枚吊坠,用穿山甲的爪子做的。” 见曹达华张着嘴的吃惊模样,林易咳了两声,说道:“我也是之前听别人说的,稍微有点印象。” 曹达华终于把嘴合拢了,转过头去,没一会又转了回来,用崇拜的眼神瞧了一眼林易,开口说道:“林兄弟,你可真是让别人摸不到底儿啊。” ...... “这摸金符是什么东西呀,其实是一枚吊坠,在摸金派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代表着正统的传承。摸金符是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所制,先将穿山甲的爪子浸泡在巂腊中七七四十九天,还要埋在龙楼百米深的地下,吸取天地灵气八百天,这才能拿出来制作那摸金符。真正的摸金符,一寸多长,乌黑锃亮,坚硬无比,符身上镌刻有‘摸金’两个大篆字,摸金校尉佩戴了有护身辟邪的作用。” 说完这摸金符,说书人开始说起摸金派的本事。 “摸金派门人通常一人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与其他人合作,哪怕是自己门派的人,即便合作,也绝不会超过五人。” “摸金派最擅长的本事是什么啊?” 抛了个问题,说书人停下来喝了口茶,见没人答得上来,满意地说道:“他们最擅长的是定穴,即找墓,以‘分金定穴’著称。” 分金定穴,是自古以来风水术确定建筑坐向的专业术语,简单的理解就是根据墓穴的坐向来判断吉凶。 “所谓‘分金定穴’,就是将三百六十度的方位平均分成一百二十份,辅以罗盘定位,结合风水星象,观察山川地势,确定墓穴的坐向,判断吉凶。至于这分金定穴的本事,主要来自于门派中特有的秘籍《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这本书可是集风水术与阴阳术之大成,囊括了大荒至今所有墓穴的形制、结构、布局,还有摸金派前辈们在盗墓时遇到过的各种凶险和化解之术,是这一派先贤们用生命谱写的经验之书。” “这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共分十六卷,每卷以周天古卦中的一个字为代表,共十六个字,分别是: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 “据传精通这本秘籍的摸金校尉,可以精准的确定大墓的位置以及棺椁放置的准确位置,误差不超过一枚金针的长度,因此这本秘籍也是少数摸金校尉掌握的秘术。” 把这本书说的这么神奇,台下就有人坐不住了。 “这秘籍哪里能买到呀?” 台上的说书人被这话给逗乐了。 “要是真的秘籍,那可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至于去哪里能找到这本书,那我可不知道,这摸金派的东西,现在要么在某个摸金校尉或者其后人的手上,要么就失传咯。” 这时曹达华说话了。 “哪来这么多问题啊,好好安静的听人家说书,杨先生,您继续。” 那人先是回头想要辩上两句,一瞧是曹捕头,立即把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转过头老老实实的听书。 “话说这摸金派的本事不小,但规矩也甚多,所以摸金派门人都需要具备很强的自我约束力。” “其一,也是最重要的规矩,叫做‘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这摸金派门人进入墓室地宫后,先在墓室的东南角点上一支蜡烛,然后才能着手开棺取财。相传这是摸金派先贤与阴间立下的契约,任何门人不得违背。” “蜡烛点东南角是有讲究的,一是为了确定氧气是否充足,二是因为东南位置在风水学中属于生门所在的位置,如果蜡烛在生门方位能够点燃,就说明盗墓者不会有危险。但若蜡烛熄灭,就意味着‘鬼吹灯’,必须立即收手,向棺材的主人恭敬的磕三个头,转身空手离开。此外在早晨鸡鸣后不得再取任何宝物,需尽快退出墓室。” “其二,一切顺利的话,开棺后,只能从头到脚摸一遍,取其中的一两件宝物带走,绝不可全部取走。为什么有这种规矩?好不容易下了一趟墓穴,见着这么多财宝不能拿多难受呀。” “是呀!” 曹达华忍不住跟着哼了一句,好像真见到了那大墓里的宝贝似的。 “实际上,这么做也属于摸金派的规矩。一是秉承做事留有余地,不把事情做绝,二是要给后来的同行留下宝物,不至于空手而归。” “这其三,是只能对大墓下手,普通百姓的墓绝不能动,一般大荒时期的古墓、遗迹等是主要目标,数量多价值高,不至于徒劳无功。这一条,似乎与盗亦有道有着异曲同工的道理。” 讲到这里,说书人杨先生对摸金派的介绍算是结束了。 曹达华不禁竖起了大拇指,向林易说道:“这摸金派看来应该是四大门派之首了,本事高,做事讲究,真是厉害!” 台上,杨先生摇着扇子继续说道:“摸金派说的差不多了,下面该说说发丘派发丘将军了。” ...... 第109章 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曹达华这兴奋劲上来了,头一回听说书听的这么起劲。 “嘿,摸金派还只是校尉,这发丘派到底什么来路,敢称将军。” “曹大哥,好好听着。” “唉。” 瞧,这就是一物降一物。 捕头压茶客,林易压捕头。 ...... “发丘派门人,人数比不上摸金派,盗墓者们常常称呼他们是‘发丘将军’、‘发丘天官’,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曹达华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已经完全陷进去了。 “其实啊,这发丘派,是所有盗墓门派里唯一不忌讳与官府合作的门派,所以开始也常被其他盗墓门派的人所不齿。但后来,大家又开始佩服起他们来了,为什么呀?你想啊,一个盗墓的,能受官府的待见,而且还成了盗墓四大门派之一,这适应力和变通能力得多强啊。” “据传,发丘派门人的身份还都不是普通的老百姓,常以当铺掌柜、古董商等身份乔装,一般不轻易出手,出手就是非同凡响,非得是帝王那种等级的大型陵墓或者百年以上的洞天福地才行。” “与正统的摸金校尉人数相比,能够真正称得上是发丘将军的,那可就更少了,整个华夏九州,只有两人之数。” 听到这里,曹达华不禁惊讶道:“我去,这么少,怪不得是将军的头衔了。” 那前排之前经常插嘴的茶客回头望了一眼,被曹达华一瞪眼,立即又转回去了。 “这发丘将军和正宗的摸金校尉一样,也有身份的象征,那就是他们门派特有的法器,发丘天印。” “发丘天印,乃是一枚铜印,上刻‘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字样,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走。” “就是因为这发丘天印太过厉害,所以这世上仅有两枚,可不就是只有两个正统的发丘将军嘛。” “所以盗墓行里就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叫做两发丘,十摸金,十二盗星下凡间。” “为什么把他们俩放在一起说啊,嘿...” 杨先生喝了口茶,扇了两下扇子,继续说道:“那是因为这发丘派和摸金派的盗墓手法极其相似,他们也是依靠星象和风水来确定墓穴的方位和墓室的所在。一直以来,民间有一种说法,说这发丘将军‘分金定穴’的技术不如摸金校尉,今儿我在这说书,就要为发丘将军抱个不平了。你们只知道人家摸金校尉有《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可知发丘将军有什么秘籍吗?” “嘿,摸金校尉的秘籍只有十六字,但这发丘将军的秘籍却有六十四字之多!” 台下一片哗然。 刚才听杨先生所说,感觉摸金校尉的本事已经非常厉害了,现在一听这发丘将军的本事似乎听起来更厉害啊! “这本秘籍叫做《六十四字天地玄黄秘术》,共分六十四卷,其中前十六卷统称‘天’字卷,也叫《十六字天卦全象》。知道摸金校尉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怎么来的吗?就是根据这《十六字天卦全象》结合摸金一脉历代相传的《寻龙诀》结合起来,才是这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所以呀,您瞧瞧,你敢说发丘将军的技术比摸金校尉差吗?之所以摸金校尉比发丘将军更出名,是因为摸金派门人众多,能人也就相对较多,十位摸金校尉传承下来,这本事一直都在,但发丘派只有两个发丘将军,传承本来就少,那《六十四字天地玄黄秘术》又难度颇深,到底有没有传下来都是个未知数,况且发丘将军的出身一般都不差,或许早就弃盗从官或者从商去了。” 底下就有人沉不住气了,嚷嚷道:“既然这发丘将军人数少,说不定都断了传承,而且谁又没见过他们施展那啥天地玄黄的秘术,你咋就知道他们一定比摸金校尉的本事高呢,要我说,这民间相传的,说不定就是真的。” 立即有不少人赞同了他的看法。 那杨先生摸了摸胡子,说道:“好吧,因为他们俩的盗墓的手法差不多,咱们就不比较这个,单说他们自己的本事。” “自己的本事?” “没错,这摸金校尉一向不擅武功和体术秘法,盗墓之人都知道,但这发丘将军就不同了,个个身怀绝技。” 嗯... 林易听到这里不仅想,就两个发丘将军,的确“个个”身怀绝技。 “单说那缩骨功就是不传之秘,除了发丘将军之外无人会使,很多狭小的盗洞和墓道,其他盗墓者进不去,发丘将军使出缩骨功就能通过,还有,发丘将军的食指和中指长于常人,可用两只手指夹住重物,力道凶猛。” 听杨先生这么说,下面便渐渐无声了。 “当然,发丘派现在的名声是不如摸金派,但不可否认发丘派的上限可比摸金派高多了,只是这下限嘛...嗯...毕竟是没落了。” “啧啧啧。”曹达华咂了咂嘴,喃喃道,“这发丘将军可比当个捕头有意思多了。” 林易听了不禁“噗嗤”一笑,说道:“曹大哥,你是只知道这发丘将军的本事大,感觉很威风,但真要到墓穴里遇到大粽子,恐怕一样得跑。” “大粽子?” “咳咳...快听,讲到第三个门派了。” “唉唉。”曹达华连忙转过身,听杨先生讲起第三个门派,搬山派。 ...... “这搬山派起源于梁州的西南夷部,也是盗墓四大门派之一,但与其它三个门派不同的是,他们盗墓不为明器,也不为求财,而是寻找不老长生药。” “为何要寻找这不老长生药呢?传闻这些西南夷部的西域之人,世代受到诅咒,自出生之日起,血液便会慢慢变黄,直至金黄色,一般活不过六十岁,只有传说中的不老药才能救他们。” “至于搬山有术,指的是‘搬山分甲术’,其实这‘搬山分甲术’,又分两种术法,一是搬山填海术,一是分山掘子甲。” “搬山填海术自不必说,那就是遇山搬山,遇海填海,以强力取胜。分山掘子甲则是指经过特殊的训练后,能够像穿山甲一样挖洞的本事。” “与摸金派和发丘派不同,搬山派门人在风水上并不精通,但他们的单打独斗能力都很强,并且擅长破解墓穴中的各种机关。” “他们这一派平日多扮做游道方士行走天下,寻找解除族人诅咒的方法和不老药,不与外人往来相通,特立独行,能人异士辈出,因此盗墓者们皆称他们为‘搬山道人’,谓曰:搬山道人发古墓者,以求不死仙药也。” ...... 第110章 搬山卸岭寻龙诀,堪舆倒斗觅星峰 台上。 说书的杨先生依然在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台下。 众人伸长了脖子,听着杨先生精彩绝伦的盗墓一说。 “据说这搬山道士乃是江湖上的茅山一派,所以才懂得搬山分甲术,而且个个身怀绝技。但由于不懂分金定穴的本事,所以很多的墓啊,经过他们盗取后,破坏特别大,这一作风也常被另外三派所不耻。” “既然说到茅山一派,这就引出了咱们要说的盗墓四大门派中的最后一个,卸岭派的卸岭力士。” “卸岭力士和这茅山一派有啥关系啊?嘿,您接着往下听。” “据说,卸岭派始祖原是土匪,遇仙人传授,得力大无穷之法,精擅武功,行事颇有侠客精神。” “崂山一派和茅山一派,那可是宿敌。由于年代久远,难以追溯,因此甚少有人知道这两派为何会成为宿敌。但别人不知,我杨书岂会不知,等介绍完这卸岭力士,回头有空我再唠一唠这两派的恩怨。” “重新说回卸岭门派,这一派门人并非专职的盗墓者,而是介于绿林好汉和盗墓者之间。有墓的时候盗墓,没墓的时候便做起那绿林好汉的营生。” “他们对风水术有一定了解,精通武术,擅长破解机关阵法,可说是结合了摸金派和搬山派两派之所长。” “俗话说,卸岭有甲,这甲到底是什么呢?” 坐在台下的曹达华不由得摇了摇头,林易也皱了皱眉头。 这台上叫杨书的说书先生,对盗墓的各门各派所知甚详,所说四派的内容可比林易曾经看过的那两本小说丰富多了。 “这甲啊,其实是卸岭派门人成为卸岭力士后自己打造的特殊工具。” 特殊工具? 那是什么? 杨先生抿了口茶,接着说道:“这甲最开始的时候,指的是第一位卸岭力士制作的蜈蚣甲,那是一种攀山越岭的挂钩,环环相扣组合起来可当墙梯使用,攀岩走壁不在话下。” “但是后来,这甲的意义就多了,特指每个卸岭力士制作的属于自己的特殊工具,可用于帮助他们在盗墓中使用。可以说,与其他三派相比,卸岭力士最出名的地方就在于制作工具,在他们漫长的门派历史上,曾经制作过许多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特殊工具。” 有人便在下面起哄道:“说说啊,都有些什么特殊工具,也让咱们开开眼界呀。” 那说书先生“嘿”了一声,将扇子一收,扇骨敲了敲台面,说道:“那我就说两个,阴气测量仪和僵尸干扰器。” 这工具的名字一说来,就让现场听书的茶客们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又是阴气又是僵尸。 “这阴气测量仪,据说可用于测量墓穴里的阴气,达到一定的值,需要多少力士才能把这墓安全盗了,都是对应着有讲究的,如若遇到阴气特别重的墓,他们甚至会直接放弃,因为即便盗了,也会影响到他们的阳寿。” “而那僵尸干扰器,据传可以令古墓里复活的僵尸陷入静止状态,重新沉睡。” “您听听,单是这两种特殊的工具,是不是就很令人匪夷所思?但这两样东西,可都是卸岭力士自己制作出来的。” 见没有人再有质疑,杨先生开始讲起这卸岭派除了制作工具外另一门独特的看家本领,那就是鼻子灵敏。 “他们的本事还不仅如此呢,在野外将铁锨打入地下,拔出来后,凭借着铁锨带出的土壤气息,就能判断出古墓的情况。这里到底有没有古墓,以及大致年代和位置等等。” “虽然寻找古墓的手段比不上摸金和发丘的‘分金定穴’,但也可有千秋。摸金和发丘是上法,上观天星,下审地脉,卸岭则是下法,观泥痕,辨草色,闻土味。” “平日里闲散在各地,一旦遇到大墓就会倾巢而出,众力发掘,毁尸平丘,搜刮宝货,毫厘不剩。” “卸岭派最大的优势就是人多势众,传闻卸岭派发展鼎盛的时候,他们的魁首能带着十万力士开赴大墓,就连大虞朝的军队也有所不及。” “以上啊,便是这盗墓四大门派的介绍,也算是让诸位爷听听与平时不一样的东西。” “对于这四大门派,还有自古便流传下来的几句话。”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官运亨通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 紧接着,杨先生又说道:“搬山卸岭两魁首,欲把大荒天门盗,宝杵动时天地黑,镮铃震处鬼神惊。欲知茅山与崂山两派因何结缘,有何恩怨,且听下回分解!” 把惊堂木猛得一拍。 “啪”的一声。 众人给吓了一跳。 “这...这就结束啦?” 曹达华和许多其他茶客一样,还意犹未尽呢。 林易也没听够呢。 眼看着杨先生这就要下台了,林易向曹达华使了个眼色过去。 曹达华立即点头,忙站起来大声嚷嚷道:“杨先生,且慢!” 那名为杨书的说书先生停下来看着曹达华,轻声说道:“曹捕头,请问有何吩咐?” “吩咐倒不必了,就是您这书说了一半,咱们都还没听过瘾呢,您瞧瞧,我们许多人的茶水都还没换过呢。” 曹达华这话算是说出了众人的心声,立即就有人响应了。 “是呀,杨先生,再接着讲讲嘛,就把懂茅山法术的搬山派和懂崂山法术的卸岭派之间的恩怨给咱们讲讲呗,不然回去光给别人介绍这四个盗墓门派,不够咱们吹牛的。” “就是就是,杨先生,您就辛苦点,再给我们说一章呗!” “这...”杨书显然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这段书会有那么多人喜欢。 瞧了瞧台下无一人离开,且都望着自己的渴望眼神,杨先生又转过身来,走回台前。 “好吧,既然大家这么热情,我就再费上口舌说上一章又有何妨?只是我这茶水...” 立即有豪客招呼着伙计,给杨先生专门上了一壶上好的松韵绿茶,还有人赏了些银钱。 有好茶喝还有赏钱,杨先生高兴了,嗓门比之前还要洪亮。 “好吧,那我就说说这搬山派和卸岭派之间发生的一件秘事。” ...... 第111章 大荒古墓 杨先生在台上喝了口水,便一鼓作气讲了一件他从老一辈人口中听来的秘事,事关搬山派和卸岭派之间的恩怨。 这茅山一派自创派以来,就擅长寻穴找墓,风水祭祀,机关阵法,相面测字,占卜问卦,甚至做那逆天改命之事。 搬山派的祖师爷曾是茅山一派的高人,叫做王剑明,精通茅山派中的机关阵法和搬山分甲术。 有人要问了,这王剑明只会两样,就算茅山派里的高人啦? 其实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茅山派的名声虽在江湖上并不响亮,但这个门派会的本事可不少,而且学起来可不容易。 你就想呀,那少林七十二绝技,少林武僧能够精通其中的两种绝技,就已经非常难得了,足以成为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 所以这王剑明虽然只会两手,但已经足以称得上是茅山派里的高人。 况且,其它的虽不精通,但也并非不会。 至于那崂山派,则擅长驱鬼捉妖,镇压僵尸,诅咒解咒,地脉风水,内家功夫等。 卸岭派的祖师爷就出自崂山一派,名为甲四阳,他精通的也是两门,地脉风水与内家功夫。 与发丘、摸金两派不同,前两派注重的是器物,比如发丘印和摸金符,代表身份的象征。 而搬山派和卸岭派,则有各自门派的魁首,自然就是那王剑明和甲四阳。 创派不易。 自打这两人分别从茅山派和崂山派出师自创门派后,在盗墓刚刚兴起、门派百花齐放的年代,搬山派和卸岭派只是两个不入流的小门派。 由于同属于道家出身,又几乎同一时间先后创立了各自的门派,所以王剑明和甲四阳便逐渐熟悉相交起来。 后来两人甚至以兄弟相称。 王剑明痴长甲四阳三岁,便为兄长。 当时的搬山和卸岭两派由于没有什么名气,所以这俩人都是孤家寡人,平日里一起携手合作,盗过几个小墓,逐渐配合默契。 相比二弟甲四阳,王剑明这个做大哥的更擅长寻找墓穴,而由于身边没有人手,便经常会带带弟弟。 盗过几个小墓后,两人手里面有了些钱,也逐渐有了点名气,两派门人便逐渐多了起来。 ...... 有一日,甲四阳正和几个弟子在一起烤全羊,王剑明亲自找上门来了。 “嘿,大哥,您来的正好,这羊马上就烤好了,一会儿先给您来块大的,咱兄弟俩在一起喝两口。” 说完便叫弟子去拿自己的藏酒。 那王剑明也不答话,大咧咧的就坐了下来。 两人之间早已经是无话不谈的把兄弟,在墓穴中也一同经历过大大小小的磨难,早就省了客套话那一说。 随着燃燃的炭火,那鲜嫩的羊肉已经烤的滋滋冒油。 甲四阳以前在崂山派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打猎,所以制作野味的功夫也相当了得。 当下拿着自己调配的干佐料,有盐巴、辣椒粉、芝麻等,大手往那羊肉上撒。 滋滋的羊肉混合着佐料的香气,阵阵扑鼻。 用刀子试了试,羊应该烤好了,甲四阳切了块羊腿肉,摆在王剑明盘里。 王剑明也不客气,拿起刀子,直接边片边用手拿起来吃。 羊肉入口,一咬上去,羊油四溢,那股香气直接冲进了鼻腔,鲜嫩的羊肉表面烤的金黄酥脆,里头的肉又特别有嚼劲,简直是人间美味。 “这羊肉烤的真不错!” 王剑明吃了一口,就忍不住夸赞到。 甲四阳笑了笑,给大哥的碗里满上酒,先陪了一碗。 “大哥,今儿这羊可大,您多吃点。” “嗯。” 几人围着烤好的全羊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很快,那烤全羊就下去一半儿。 和二弟又干了一碗后,王剑明招了招手,甲四阳见状立即凑了上去。 “二弟,我有话要单独与你说。” 听了这话,甲四阳立即让弟子们先离开,那剩下的半只羊切了块大腿肉和排条肉放在面前,其它的让他们全都端走,到其它地儿继续吃喝。 待弟子们走后,甲四阳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探头四下瞧了瞧,见无人接近,便把门关上,然后坐到王剑明身边,说道:“大哥,人都走了,您是有什么悄悄话要和弟弟说啊?” 王剑明说道:“二弟,哥哥最近探得一个大墓,应该是大荒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墓,想与弟弟一同联手,去那墓穴里走一遭。” 听王剑明这么说,甲四阳眼睛一亮。 他知道王剑明的为人,沉稳老练,从不虚言诳语,他既然说是大荒时期的古墓,那就必然是。 这可了不得啊! 大荒时期,那可是这华夏九州族人纷纷羽化登仙的时代,那时候的古墓里必然有宝贝,而且是绝非寻常的宝贝。 两人自打一年前盗得一个虞朝早期一位将军的墓穴后,许久没有再二人联手了。 “大哥,这墓穴非比寻常,单是你我二人,恐怕...” 王剑明一听就知道甲四阳想说什么。 “二弟,你可想过,那可是大荒时期的古墓,这隔墙有耳,咱们谁能保证自己门下的弟子,没有人会出去乱讲,或者给其它门派通风报信?” “这个...” “咱们这两派初创不久,只是小门小派,到时候走漏了风声,那些大的门派蜂拥而至,那墓穴里的宝贝岂还有我俩的份?” “大哥所言甚是。” 这王剑明又说道:“你我都知道,自古以来的各种古籍中记载,大荒时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那时九州灵气充盈,有不少人修道成仙,说不定这墓里面就藏着成仙的法术,咱们俩人又岂能让外人染指。” 甲四阳一听,喜不自胜。 大哥不愧是大哥,连成仙这事都想着自己。 当下便说道:“大哥,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都听你的便是。” “这两日收拾一下行囊,把门派里的事情安排好,我也要去准备准备,咱们后天便启程。” “唉!”甲四阳忙答应了下来。 ...... 将各自门派里的事情安顿好后,这两位各自门派的日后魁首,便一起踏上了大荒古墓的征途。 沿着王剑明不知从哪儿找到的牛皮图,两人走了大半个月,来到了一处深山峻岭之中。 拿出罗盘,王剑明瞧着眼前的地势。 “罗盘上面怕双金,坐穴立向怕火炕。孤虚定出孤寡数,火炕日后绝人丁。” 王剑明皱了皱眉,这风水是大凶的火局啊,怎么会有人把墓穴放在这儿? ...... 第112章 离宫猛火化乾金(第一更,求票票) 甲四阳见王剑明眉头紧锁,连忙问道:“大哥,有什么不对劲吗?” 王剑明又将牛皮图展开,自己核对周边的山川地脉。 “这地儿的风水按说并不好...不对,应该说是很差才对,大荒时期的先贤们不可能不懂风水,在这儿建造墓穴,怕是会断子绝孙,后患无穷。” 甲四阳一听,立即蹲了下来,抓起一把土放在鼻前嗅了嗅。 这甲四阳懂得闻土探穴的地脉风水之法,只闻了一下,便将手里的土撒在地上,皱着眉头说道:“大哥,这土里面有一股血腥味,这附近要是有墓的话,我看一定不是什么好墓穴。” “二弟你也这么认为?” 甲四阳点了点头。 王剑明又拿起罗盘,望向天空,这一次是观星象。 “乾金甲子外壬午,坎水戊寅外戊申。艮土丙辰外丙戌,震木庚子庚午临。” 见王剑明沉默不语,甲四阳性子急躁,连忙问道:“大哥,你又看出了什么吗?” 王剑明这才说道:“我刚才结合星象和山川的天地之势,看出了一个全象,那便是离宫猛火化乾金,此乃开天门的风水。” “开天门的风水?那究竟是好还是坏呀?” “开天门,自然是好的,这里是大荒时期的古墓,单看山川地脉,的确是大凶的火局,但是结合星象,那就是离宫猛火化乾金之局,猛火化乾金,金是什么?在大荒时期,金可不是指金子的意思,而是宝物,所以我猜测这附近的大墓里必定藏着大荒时期的宝物。” “是吗?那要是这样的话,咱还等什么,赶紧准备动手吧。” 说着,甲四阳便准备从包袱里掏出各种工具。 “等等。” 王剑明到底是沉稳老练,说道:“虽然这风水似乎是化凶为吉,但需要猛火才能镇住,说明这墓穴里并不太平,咱们还是要加倍小心,千万不能光为了宝物,而忽略了危险。” 甲四阳笑着说道:“大哥,你别杞人忧天了,这可是大荒时期的古墓,距离现在都多久了,那里面就算有什么上古的妖物,那也早就化成灰了,咱们小心墓穴里的机关倒是真的,但你别忘了,咱哥俩本身就是破机关的高手,就算是大黄时期的古墓机关,那也难不倒咱兄弟俩。” 王剑明看了看天色,说道:“二弟,今儿天色已经晚了,等明儿天明,咱们再动手吧。” “好嘞。” ...... 两人赶了大半月的路,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眼下墓穴就在眼皮底下,两人也不心急,在附近的树下找了个空地,生了堆火,养精蓄锐。 中间还有只野兔经过,被甲四阳一箭射中,当下就剥皮洗净,现场做了顿野味烧烤。 甲四阳的野味手艺不用说,身上虽然只带了点盐巴,但胜在这兔肉新鲜,加上两人一直穿行在人迹罕至的羊肠小道,许久没有开过荤,很快便将一只野兔吃的干干净净。 吃饱后,两人便早早休息。 第二天一早,两人准备好工具,准备进墓。 “大哥,咱们从哪儿开始?” 王剑明手持罗盘,仔细查看,一边走一边盯着罗盘,不停反复举目眺望和低头查看。 不一会儿,之见他面色一喜,道:“霜降水枯寻不见,春夏水高龙脊现。此是平洋看龙法,过处如丝或如线。” “就是前面,山脉之间有着一段的地平线,那里应该就是墓穴的入口。” “好嘞,大哥,咱们这就过去。” 又走了二里路,两人来到刚才王剑明指向的位置。 到了目的地,王剑明瞧了瞧四周的地势,不禁说道:“二弟,你不是一直想要学风水之术吗?你且瞧瞧,这四周的地势,你可看出来什么了吗?” 甲四阳抬起头,向四周瞧去,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片平地,但是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有高山环绕,形成三面合围之势。 “大哥,这地势应该是三面合围,风水上来说,应该是为了聚气,不易倾泻吧。” 王剑明露出微笑,说道:“可以啊,二弟,比之前有长进。” 甲四阳嘿嘿笑了笑。 “这周围的三座高山,形成合围之势,将火局的火气聚集在入口的地方,为的就是镇住这墓穴里的东西。咱们虽然破不了这高山合围的风水,但咱们一旦在这儿打开了通道,风水上的聚气之势可就泄了,保不齐这墓里面一直被镇压的东西就会活过来。” 甲四阳说道:“大哥,咱们可别自己吓自己了,昨儿不都说了吗?这都什么时候啦,距离大荒时期少说也就两三千年了,什么东西能活这么久?再说了,就凭咱们俩的实力,除非是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不然合咱们兄弟之力,定也将它灭在墓里。” 王剑明心想也是,但还是提醒道:“二弟,话是这么说,但我刚才所说,也是风水学上所表达的意思,咱们进墓后小心谨慎便是。” “唉。” 甲四阳嘴上答应,心里却想大哥何时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以前盗过那么多墓,不见他像今日这般啰嗦。 ...... 王剑明拿出分山掘子甲戴在身上,便开始挖洞。 这分山掘子甲可是王剑明创建搬山派的法宝之一,是一副套在上半身的锁甲,连接着两只铁甲手套穿戴。 手部的铁甲手套就像是穿山甲的爪子一般,可以很轻松的将土刨开。 甲四阳则拿出了镇派之宝蜈蚣甲,作为墙梯使用。 王剑明负责往下挖洞,甲四阳则负责向上搬土,两人配合默契。 半天的功夫,王剑明就挖出了一个半米宽的深洞,足够一人上下穿梭。 随着“哗啦”一声,王剑明只觉手上一空,刚挖开的泥土直接向下面掉落,这盗洞算是打通了! 王剑明点起一支火折子,往那下面一扔。 火折子只落了一会儿便到底了,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火光。 看起来距离挖通的盗洞位置并不高。 “二弟,看你的了。” 两人重新上去,让墓穴透了会气,然后互换位置,再进盗洞。 这一次,甲四阳在下面,一节节的将蜈蚣甲凌空穿起来,很快便连到了墓穴的地面。 那火折子还没熄。 王剑明落地后将火折收起,两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火把点起来。 火把一燃起来,将他们所在的墓室照了个亮。 在两人的正前方,有一道石青色的墓门。 ...... 第113章 无尘宝剑(第二更,求票票~) “二弟,小心机关。” 甲四阳点了点头,和王剑明两人小心翼翼的踱到墓门前。 这里的墓穴四周修饰的相当粗糙,与其说是墓穴,不如说是墓门的前堂。 王剑明使劲推了推,墓门纹丝不动。 “大哥,这墓门看起来相当厚重,咱们这么推怕是推不开的,不如让我来吧。” 王剑明点了点头,退到一旁。 甲四阳走到墓门前,往口中放入一颗药丸,扎起马步,使出崂山独门的大力秘术。 只见甲四阳口中默念口诀,突然身子一颤,只见身上的肌肉陡然增大,青筋暴起。 双手按在墓门上,只听甲四阳一吼。 “呀” 那厚重的墓门竟渐渐的开了... 好一会儿,终于推出了半人宽的缝隙,足够一人侧着身子进入。 “二弟,好功夫!” 王剑明不禁称赞到。 这手内家功夫,身为大哥的王剑明可是自愧不如。 卸岭派之所以后来被尊称为卸岭力士,也是与卸岭门人懂得这一手独门大力的秘术有关。 甲四阳将墓门推开,身体逐渐恢复正常,接着双膝跪地,大口地喘着粗气。 “大哥,勿...勿要取笑。” 崂山的这手大力秘术,虽使用时力大无穷,但有其弊端,那便是使用后,有一段时间不能再用,非得等气力完全恢复后方可再次使用,否则身体会支撑不住,轻则全身瘫痪,重则经脉尽断。 当然,如若本身就天生神力,身体硬朗,使这秘术之后,恢复时间可大大缩短。 虽打开了这墓门,但短时间内,甲四阳是无法再次使这大力秘术。 ...... 王剑明将甲四阳扶起,两人侧身穿过墓门,进入墓室。 王剑明先行进入,一进这墓门,火光一照,便看见这墓室内刻满了各式的文字和图案。 “二弟,快进来瞧瞧。” 那甲四阳将气息捋顺后,也忙着跟随进入,不由得被室内满墙的壁画震撼住了。 左侧的壁画之上,画着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少女,身姿曼妙,妖娆妩媚。 右侧的壁画上面,则画着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有手持武器的武士,还有手拿法杖的法师。 至于头顶上的壁画,则画着一条条看起来非常奇异的虫子,摆着各种各样的造型,看起来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这些壁画栩栩如生,一眼看上去觉得相当惊艳,但细看一会,总让人感觉背后发凉。 “大哥,您瞧出来这墓穴葬的人是什么身份吗?” 王剑明摇了摇头,说道:“单从这第一个墓室,我还没能看出来,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儿埋葬的的确是大荒时期的先人,你瞧那些少女、武士和法师们的衣着,这是古籍上所记载的大荒时期人们的穿着。” 甲四阳仔细瞧了瞧,说道:“没错。” “虽然古籍中记载着一些大荒时期的历史,但咱们所知的毕竟太少了,事情过去了这么些年,咱们所知道的或许只是那段历史的九牛一毛罢了。” “嗯,这个墓室也没啥宝贝,咱们继续向前吧。” 王剑明用火把左右照了照,地上只有一些瓶瓶罐罐的小东西。 向前方一照,有一道石拱门。 这石拱门没有厚重的石墙做门,两人轻松的穿过石拱,来到第二间墓室。 甲四阳走在前面,用火光一照,发现这一间墓室的中央摆着一个石台,上面插着一把古剑。 “嘿,大哥,真有宝贝!” 甲四阳连忙快步向前。 “二弟,小心机关!”王剑明大声提醒。 甲四阳闻言身形一滞,接着回头看向王剑明,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 “大哥,我好像...真的踩到了机关。” 话音刚落,四周的墙壁上突然射出无数箭矢。 这甲四阳不愧崂山派的高手,懂功夫,当下身形闪躲,快若游龙,将这些乱矢一一闪过。 但站在后面的王剑明就没那么好的身手了,当他通过滚地龙的方式连续躲开箭矢后,发现自己来到了墙边。 最后这一箭,他退无可退! 眼瞅着利箭就要穿喉而过,只见两根手指突然出现,竟将箭矢夹在空中! 王剑明吐出一口气,看到甲四阳站在自己的身旁,接着将手中的箭矢扔在一旁。 “二弟,多谢了。” 甲四阳也是心有余悸,回道:“大哥,都是我的错,是我太心急了才贸然触动机关,害得大哥身陷险境。” “没事,我只是想说,自古墓穴多机关,咱们头一回进这大荒的墓穴,更得加倍小心。” “嗯。” 躲过了机关,两人来到石台前。 石台插着的这把古剑的剑柄上,刻着“无尘剑”三个字。 甲四阳不禁说道:“嘿,剑名无尘,还真的是无尘剑,这都过了多长时间了,剑身上竟然一点儿灰尘都没有。” 说着,甲四阳不禁伸手摸了摸,只听“哎呦”一声。 他只不过手指刚刚碰触到剑刃,丝毫没有用力,竟然就被划破流了血。 得亏甲四阳反应快,只稍稍擦破了点皮肉,并无大碍。 那残留在剑身上的一滴血,顺着剑身很快的滑落,进到了石台里面。 虽然破了血,但无尘剑的剑身依然是一尘不染。 “二弟,没事儿吧。” “没事,只是擦破了点皮。” “这无尘剑我以为只是个传说,没想到竟然真的存在。” “大哥,你听说过这把剑?” 王剑明点了点头,道:“传闻这无尘剑,乃是大荒时期蜀山派的镇派宝剑,是初代掌门无尘道人的佩剑。” “啊,我听说过无尘道人,没想到这无尘剑就是他的佩剑。” “没错,传闻他是蜀山派第一位成为仙身的道人,曾进入过地脉接受天帝指引,方才脱凡成仙,之后蜀山派的历代掌门继任之时,可通过蜀山派一种叫做‘天视地听’的秘术和成仙的无尘道人沟通,了解蜀山只有历代掌门才能了解的秘密。” 甲四阳不禁说道:“听闻蜀山派的道人各个本领高强,这无尘道人是初代掌门,本事定然不小。” 王剑明点了点头,道:“那是当然,蜀山派在大荒时期的人界可是第一大门派,据说无尘道人当年凭着一把无尘剑横扫九州,罕逢敌手,在他成仙后,第二代掌门陈御风也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人物,更别提蜀山后来的五大长老和十大道人,除了这把无尘剑,蜀山还有另外九把剑也是当世的剑中翘楚,分别是掩日、紫月、断水、转魂、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未能见过其中一把。” “大哥,你对蜀山派倒是挺有研究啊。” 王剑明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过,这把无尘剑为何会出现在这儿?” 见王剑明盯着宝剑沉默不语,性急的甲四阳便道:“我来把剑拔出来瞧瞧。” “慢着!” ...... 第114章 上古邪术,无尘剑的秘密 “这儿平白无故的插着一把剑,你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这王剑明做事一向谨慎,立即拉住甲四阳。 “大哥,那你说怎么办?” 王剑明道:“这墓穴看来是甲字穴,大荒时期的常用构造,咱们反正在里面探过之后还要原路返回,到时候再拿这无尘剑不迟。” “唉。” 甲四阳倒是很听大哥的话。 话说王剑明说的甲字穴是一种什么墓穴构造? 从墓门开始,连续几间墓室呈现一字构造,就简单笔直的一条路。 到了某间盛放棺椁的大墓室后,这时周围便连接数个其它的墓室,便呈现“品”字型或“田”字型结构。 那些连接的墓室,往往盛放的是一些陪葬品。 这样的墓穴构造一般被称为甲字穴。 ...... 自打进入墓门后,墓室之间倒是没有什么阻隔。 来到第三间墓室,两人拿火把一照,四周的石壁上依然雕刻着一些壁画。 甲四阳沿着墙边走边看,终于忍不住说道:“大哥,这些壁画和外面那些壁画可不太一样啊。” 王剑明也瞧出来了,说道:“没错,这里的壁画好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 两人将火把聚到一处,开始研究起这壁画上所雕刻的仪式过程。 ...... 仪式的最开始,是一名长老模样的法师,指挥着一些士兵将一名女人控制住。 接着,众人把女人按到在一块石板上,并将女人牢牢的捆绑在上面。 然后,法师开始祭祀做法,同时士兵端出一个罐子。 法师从士兵的手里将罐子接过,从里面拎出一只足有巴掌大的虫子,就和第一间墓室里看到的虫子一模一样。 女人看到法师手中的虫子,眼露惊恐,但苦于全身被束缚,并不能做出任何有效的反抗。 法师将虫子放在女子的腹部,然后用铁盒罩住。 接下来,士兵拿出火把,放在铁盒上方,用火来烤热铁盒。 只见女人的表情痛苦万分,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 因为铁盒加热升温的缘故,那虫子被烤的受不了了,就从女人的肚脐钻入。 之后,虫子便开始吞噬女人的五脏六腑,将女人的身子当做自己繁育生长的温室器皿。 如此这般,那女人自然也活不了了。 只是在死之前,要经历五脏六腑被撕咬的折磨,最后活活疼死。 待虫子饲养三十日,便剖尸取虫,用于炼丹,可提升修为。 ...... 看到一半,两人已经有些不寒而栗,好不容易才耐着心性看完。 甲四阳说道:“如若这样才能提升修为,那我宁愿永远只待在人界,永不成仙!” 王剑明也道:“这样的方式的确是太过残忍,即便提升了修为,怕也违背了修仙之道,恐怕反而离脱凡成仙的道路越来越远。” “大哥,这墓穴里既然摆放着无尘剑,那么这墓室里的一切,自然或多或少与蜀山派的无尘道长有关,但这壁画上刻的可都是邪术,如若说无尘道长是这样的人,我怕是很难相信。” “二弟,这世上之人,未必都若传闻所言,咱们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未必就是真的。” “大哥,我还是想不通,这蜀山派一向以名门正派自居,怎么在墓穴里会出现这么诡异的壁画呢?” 王剑明沉思片刻,摇头道:“这个我也想不明白,两者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那虫子通过饲养的方式长大后,可用于炼丹,但蜀山派是否会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提升修为,并未可知。” 见甲四阳抓耳挠腮的模样,王剑明不禁笑了笑。 “想要知道答案吗?咱们继续往里走,答案或许就在下一间墓室的壁画上。” “好!” ...... 临进下一个墓室前,甲四阳不禁又回头举起火把照了照。 他的内家功夫颇为了得,总感觉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跟着他们。 但在黑漆漆的墓室里,火把的照明程度毕竟有限。 在视线可见的范围内,只有一些瓶瓶罐罐,并没有什么异常。 “二弟,干嘛呢,跟上。” 王剑明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好。” 甲四阳将火把收回,连忙追去。 ...... 第四间墓室,地上依然只是些罐罐。 但两人此刻最关心的是墙壁上的壁画。 这一次的壁画,让两人看起来有些懵。 甲四阳更是看的一头雾水。 “大哥,这间墓室里的壁画是什么意思?好像和前面所画的虫子和祭祀没有关系啊。” 王剑明举着火把,对墙上的壁画逐一研究。 “二弟,如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副壁画上画的人物应该就是这间墓室的主人,也就是无尘道人。” 甲四阳听了忙接口道:“那他手上所持的就是无尘剑了?” 王剑明点头道:“应该是了,你瞧这壁画上,无尘道人手持无尘剑,面对任何敌人,都是一击制胜,但你可瞧出这壁画上有什么异常?” 甲四阳听大哥这么这么说,又仔细瞧了瞧,回道:“似乎这无尘道人击败了对手后,那些人都莫名的消失了。” “没错,二弟,的确如此。我还在茅山派的时候,曾经听师父和几位师兄说过这无尘剑的事情,据传无尘剑可以将对手消灭至无形,就是击败了对手后,那人就在这个世上永远的消失了,什么也不会留下。” “竟然有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威力?那谁拥有这无尘剑,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嘿,这世上的万事万物,怎会允许有如此极端的宝剑出现,虽然无尘剑威力无穷,但也有着反噬的效果。” “反噬?” “是,每当无尘剑将一人从这世上消失,那么持有该剑之人,也会随机失去自己的一样东西。” “这剑的效果本就是逆天而行,以物换物,也很正常。” “所以你瞧这壁画,随着无尘道人手持无尘剑消灭一个个劲敌,他的形象也变得越来越诡异。你瞧最后那副壁画,这无尘道人手上沾满鲜血,面无任何表情,已经俨然成了一具没有任何感情的活尸!” “大哥,你的意思是,随着他杀的敌人越多,他失去的东西也就越多,最后竟连情感也完全丧失了?” 王剑明点了点头,说道:“或许连做人的底线也彻底丢失了,这才会有前面那间墓室壁画上所画的内容,用女人的活体做怪虫的饲养器皿,然后用培养出来的怪虫炼丹,来提升修为。” 就在这时,王剑明见甲四阳举着火把照向身后墓门的位置。 “大哥,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 第115章 石棺(第一更) 这一次,火把照耀的范围内,目光所及之处,出现了一个匍匐在地的庞大生物。 那东西看起来是活物,但又不是平日里所能见到的寻常生物。 活物的个头不小,全身粉红,面部像一个苦大仇深的男子,面部上的鼻子,大的跟章鱼哥似的。 “大哥,你可曾见过这怪物?这东西看起来咋这么诡异呢?” 王剑明摇了摇头,说道:“二弟小心,这东西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善类。” 见那怪物趴在那儿一动不动,甲四阳挥动着火把,想要吓一吓对方。 那怪物也的确往后退了退,但并没有离开,一双细小的眼睛就这么一直幽幽地盯着两人。 甲四阳又挥动几下火把,那怪物便又往后退退,但没一会儿,便再次欺上前来。 看来怪物有些忌惮火把,不断的在试探两人的虚实。 在甲四阳第四次挥动火把后,那怪物不再后退了,原本匍匐在地的粉红色软躯,竟然立了起来。 从躯体里伸出了无数的触须,猛然向两人攻来! 王剑明和甲四阳可都不是普通人,那可是两派的魁首。 两人分别向左右腾跃,闪开怪物的攻击,接着各自使出独门秘术。 王剑明师从茅山,使出天师符法,右手挥出,五张降妖伏魔的天师符篆打在怪物身上,瞬间燃烧起来,并发出“噼啪”的雷电声。 甲四阳师从崂山,使出乾坤镖,也是随手一挥,五支乾坤无极的飞镖打进怪物体内,溅出一些绿色的血液。 那怪物吃痛,连忙跑了,只是一溜烟的功夫,便隐进了黑暗之中。 一路上,怪物倒是流下了不少绿色透明的血液,在幽暗的环境下闪着幽幽的绿光。 “嚯,这东西,这么不禁打。”甲四阳笑道。 王剑明却说道:“你可别小看那怪物,你瞧。” 顺着王剑明所指,甲四阳发现被怪物血液滴落的地方,均出现了地面被腐蚀的现象,并且腐蚀的深度颇深。 “这玩意儿的血居然有腐蚀性!” “没错,要是不小心溅到一两滴,怕是能肉烂骨现。” 甲四阳不禁咋舌。 “幸好怪物已经跑了,否则要是近身肉搏,咱俩可都讨不到好。” 甲四阳连连点头,说道:“幸亏它跑了,我刚才差点就要上去和它硬碰硬,这恐怕没几下子,我人就要没影了。” 想到这,两人均有些后怕。 王剑明道:“这墓穴目前只有一条道,那怪物虽跑走了,难免咱们回去的时候还会碰到,所以务必要小心谨慎。” “嗯。” 这一次,甲四阳终于是实打实的重视起来了。 ...... 这第四间墓室的尽头,再次出现了一道石门。 不过这石门并非紧闭,而是半掩着的,两人侧着身子就能进去。 都到了这儿,自然要进去一探究竟。 两人小心翼翼的从石门进入后,拿着火把一照,都是面色一喜。 这间墓室的中央,摆着一个巨大的石棺。 “大哥,大荒时期的古墓石棺!这里居然有,我们要发财啦!” 甲四阳欣喜地说道。 根据古籍记载,这种大荒时期的古墓里但凡有大石棺,里面必定有很多稀奇珍宝。 传闻曾有人见过大荒时期的金棺,并在棺中发现了修仙秘术,依照着修炼了几十年后脱凡成仙,就是不知道真假罢了。 也有人曾见过玉棺,那玉棺上雕刻着很多桌榻屏风之类的家居物件,那人就在玉棺中找到了家居摆设的风水术,并成为了这一块领域的能人。 眼前,虽然只是一个石棺,看似比不上那金棺和玉棺,但大荒时期本来持续的时间跨度就特别长。 这样的石棺,正是古老的象征。 说不定里面的宝物,会比大荒后期的金棺、玉棺更有价值。 见到了这石棺,两人倒没急着把石棺打开,先去连通这石棺的其它墓室走了走。 根据这最后一间墓室的构造,验证了王剑明之前的判断,这墓穴的确是正宗的大荒时期的甲字穴。 不过有些诡异的一点是,连接着这个主墓室的三个小墓室,里面并没有摆放什么有价值的陪葬品,倒是每个墓室里都有几个算不上大的棺材。 与墓室中央的石棺相比,这几个棺材只是用质量较好的木头所制而成,而且棺椁并不大,大概只有成年男子的一半长度。 “大哥,说不定那些陪葬品就放在这些木头做的棺材里。” 甲四阳的假设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于是王剑明便和甲四阳一起,推开了一个棺椁的盖子。 “哇,金块!” 甲四阳瞧见棺材里有一块金黄色的石头在火把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不由得惊呼道。 刚准备下手去拿,被王剑明一把拉住。 “二弟,你再仔细瞧瞧棺材里还有什么。” 甲四阳定睛一瞧,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这棺材里竟然还有一具蜷缩在一起的女尸。 这女尸浑身上下几无衣物,身上到处是黑色的爪印和血痕,因为时间太久,红色的血液早已经化成了黑色,布满了整个身子。 由于火光和视线的问题,甲四阳只瞧见了金块,没有看见里面阴暗处已经与黑色融为一体的女尸。 情绪稍定,甲四阳笑道:“大哥,这不过就是一具死透了的女尸,怕什么,咱们这一趟可不算白来,那无尘剑已经是无价之宝了,再弄几块金块回去,咱们搬山和卸岭两大门派,必然会成为江湖上知名的两大门派!到那时候...” 没等甲四阳畅想完未来,王剑明从身上掏出一颗药丸。 “二弟,这儿既然有死尸,难免会有阴气尸毒,这药丸你吃下去,可防止尸毒瘴气,然后咱们再一个个开棺,把里面有用的东西都搬回去。” “好嘞。” 甲四阳从大哥手上接过药丸,毫不犹豫的吃了下去。 两人从三间连接的墓室里,一共掏出了十来个金块,这要是拿到市面上,起码值几万两银子,足够两个门派十年的用度。 甲四阳将金块放进包袱里系在身上,两人转回到主墓室。 “二弟,咱们一起用力。” “好。” 在两人的合力之下,主墓室里石棺的棺材盖被缓缓推开。 两人伸出火把探头一瞧,不禁觉得奇怪,这石棺里竟然没有古尸,只有一块黑漆漆的石头。 ...... 第116章 痋人(第二更) “这是什么?这块黑漆漆的破石头,竟然比金块还值钱?” 甲四阳不理解,眼前这块其貌不扬的石头,居然可以摆放在主墓室的石棺里。 王剑明瞧了片刻,从怀里掏出匕首,使劲在黑石上划了划。 匕首过处,黑石纹丝不动,连刀痕都没留下。 “若我没有猜错,这石头或许是传说中的玄石。” “玄石?就是传说中从天空而降的黑石头?” 王剑明点了点头,说道:“如若真是玄石,这么一块玄石的价值,十倍于你那一包金块。” 听大哥这么说,甲四阳忍不住问道:“这玄石黑不溜秋的,看样子平平无奇,凭什么卖得比黄金还要贵?”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玄石呐,乃是上界遗失,流落到凡间的产物。只需要手指大的那么一小块玄石,放入钢铁中冶炼成兵器,那炼成的刀剑就会削铁如泥,坚硬无比。” “嚯。”甲四阳瞧着石棺里的黑石,不由得惊叹一声。 “这么一块玄石,怕是足够冶炼上百把利器了。” 甲四阳听完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大哥,你说蜀山派有那么多世所罕见的宝剑,是不是就是因为加入了玄石的缘故?” 王剑明扬眉道:“二弟,这事儿你倒是心细,我都没有想到这一茬。” 两人合计之后,先在这墓室四周查探有无机关。 两人都是破解机关的好手,果然在石棺的侧面发现了触发机关的装置。 如果贸然的移动或搬动玄石,就会触发这主墓室的机关。 王剑明略施手段,便将机关给破了。 “好了,二弟,咱们把这石头带上便可启程回去了,这一趟收获颇丰。” 甲四阳将玄石轻轻拿起,放入包袱里,嘴上说道:“可惜啊,这古墓里并没有记载修仙之法的秘籍...嚯,这玄石还挺沉。” 王剑明回道:“修仙讲究仙缘,哪有这么容易,有这么一块玄石和一些金块,还有外面那把无尘剑,这一趟已经完全不枉此行了。而你这条命,也算值了。” “大哥,你说的什么话,弟弟我不太明白。” 王剑明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 “我说,你这条命,也算值了。” 话音刚落,甲四阳突然喷出一口鲜血,双膝一软,跪倒在地。 “大哥...你...我...” 事发突然,甲四阳一时间脑子还没有转过来。 前一秒还和自己并肩作战的大哥,怎么突然换了一副嘴脸。 直到此刻,甲四阳还是不明白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 王剑明笑着从怀里拿出一颗药丸,说道:“这颗药丸并不是避尸毒用的,倒是可以让你身中尸毒,随着尸毒侵入五脏六腑,先是全身无力,之后内脏溃烂而死。” “大哥,为什么?我哪里做的不对吗?” 王剑明摇摇头,说道:“二弟,别怪大哥,要怪只能怪这世上只有一把无尘剑,江湖至尊也只能有一个,你说,这些宝物带回去,咱们两个人,如何分呐?” “大哥,这无尘剑自然是归你,弟弟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你抢呀,到时候我助你登上至尊宝座,不就和我自己做一个样嘛。” 听了这话,王剑明脸色一变,眼中闪出一丝悔意,但很快,这丝悔意即便隐去。 “二弟,这世上人心难测,我希望江湖上只有一个最强的门派,就是我搬山派,所以别怪哥哥无情,看在我俩往日的交情上,未免你死的痛苦,我这就送你上路吧。” 甲四阳没有想到,自己真心相待的大哥,竟然为了一己私欲,为了名利地位,到最后会出卖自己,不惜要了自己的命。 俗话说的好,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怪只怪自己太容易相信别人。 见王剑明举起匕首,甲四阳缓缓闭上眼睛。 就在王剑明刚要将匕首插入甲四阳的脑袋上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王剑明愕然回头一瞧,只见主墓室所连的三间墓室门口,陆续的走出人来! 这场景把王剑明给吓了一激灵。 地底下的大荒墓穴里,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多了这么些个人来? 等那些人再走近一瞧,这些东西哪里是人,明明就是刚才蜷缩在棺材里的女尸! 这时候王剑明才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在一本杂书上看到过,大荒时期有一种叫做痋术的邪术,就是把蛊种在人的体内寄生,让蛊可以控制人体。 那蛊控制的人就是痋人,其实就是丧尸,因为蛊喜食肉类,所以这些痋人就会拼命的寻找活物,吞进体内供蛊进食。 这些痋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有五根坚硬锋利的利爪。 利爪上遍布尸毒,要是被抓上一爪,轻则皮肤溃烂,重则断臂截肢,不在话下。 眼瞅着最近的痋人距离自己只有两步远了,王剑明拿着匕首,上去就在那痋人身上扎了三下。 然而那痋人好像没有任何感觉似的,一爪呼来,将王剑明胸口的衣衫给抓碎了,动作竟非常灵敏。 王剑明立即从怀里掏出符篆,使出天师符法,那些符篆打在痋人身上发出“噼啪”的爆炸声,但痋人似乎依旧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这种好似无所畏惧的痋人,王剑明还是第一次遇到。 眼瞅着从墓室里出来的痋人越来越近,即将把自己包围,王剑明没有办法,丢下甲四阳,连他身上的包袱也来不及抢,慌忙逃出墓室。 为了防止这些痋人出来,也为了确保甲四阳会死在这里,王剑明出了墓室后,将石门从外面推入合上。 这石门倒不像墓门那么重,但合上后便卡在石墙上,非常牢固。 将石门关上,王剑明心下稍定,虽懊悔自己没能将玄石带走,但好歹外面还有一把天下无敌的无尘宝剑。 对着石门,王剑明自言自语道:“二弟,别怪大哥,在这江湖场上,谁又能逃脱名利二字呢。” 起身后转身欲走,却又吓了一跳。 那些瓶瓶罐罐里,竟然爬出了无数只壁画中所描绘的那种怪虫! 历经数千年,这些虫子居然还活着! 想到壁画上的记载,想到刚才那些墓室里的痋人,王剑明不敢停留,使出最快的速度,往墓穴外面飞奔! 墓道中央,王剑明头也不回的往外跑,墓道两侧,不停的有怪虫从罐子里爬出。 眼看着有些怪虫已经爬到了墓道上,王剑明什么也顾不得了,将身上所有的符篆、暗器一股脑的全招呼了出去。 得亏是茅山派的高人,好不容易从虫堆中杀出一条血路。 路过无尘剑的时候,王剑明没有犹豫,直接跳到石台上,使出吃奶的力气将无尘剑拔出。 虽然心下恐慌,但拿到了大荒时期的上古兵器无尘剑,还是让王剑明心中一喜。 只要自己拿着这剑出现在江湖上,那绝对是江湖上的一桩大事! 到时候搬山派将在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区区茅山派,自己再不会放在眼里。 哪知王剑明抬起头来刚要往外跑,之前他和甲四阳遇到的那个浑身粉红色的怪物,就拦在前面的墓门处。 ...... 第117章 两派恩怨(第三更,加更1/26) 前有怪物,后有怪虫。 王剑明衡量了一下,手持无尘剑向前冲向怪物。 那怪物行动敏捷,王剑明一剑没有刺中,忙使出茅山剑法与其对抗。 缠斗了几个回合,心中不禁叫苦。 为何? 这怪物的绿血有腐蚀性,王剑明是见过的,此刻缠斗在一起,距离太近,有几次明明可以用剑刺伤怪物,但由于距离原因,都被他硬生生的收了回来。 身上可以远距离攻击的符篆和暗器,早在逃出来的时候就交代出去了。 眼看自己脱不了身,那群怪虫已经从前一个墓室涌了出来。 没有时间再耗下去了! 王剑明一剑刺入那怪物的体内,猛地拔出。 令他没想到的是,剑身虽刺伤了怪物,但却没有溅出丝毫的鲜血。 王剑明此刻恍然大悟,自己手中的无尘剑可是连灰尘都不会沾染的,更不会带出血来! 想到这里,王剑明心头一定,剑势陡增,很快便在怪物身上连刺数剑。 那怪物终于支撑不住,瘫软在地。 令王剑明惊讶的是,那怪物刚瘫在地上,身子竟然就凭空消失了。 眼看手中的无尘剑,王剑明瞳孔放大,狂笑起来,毫无此前沉稳的模样。 “哈哈哈,无尘剑果然如传说中一般,可让对手消失于无形!” 回过神来,那怪虫已涌到了墓室中间,王剑明连忙往盗洞那里跑。 跳上蜈蚣甲扣成的墙梯,快速地往上爬。 正爬着,就听见下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群怪虫已经爬到了墙梯底下,那梯子距离地面有一段距离,这些怪虫不会跳,只能黑压压的挤在梯子下面。 王剑明一口气爬出盗洞,当看到夜空中的满天繁星时,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盯着自己手中的无尘宝剑,王剑明第一次露出了带着野心的张狂笑容。 接着,他将环扣的蜈蚣甲从洞口解开,直接扔进了盗洞里,又在盗洞上铺了一些杂草,这才放心离去。 ...... 回去之后,王剑明凭借着一把无尘剑很快的在江湖上扬眉吐气。 搬山派的名号也从寂寂无名变得人尽皆知。 在江湖上,王剑明挑落了不少有名气有威望的高手。 眼看搬山派的声望日盛,然而有一天,王剑明突然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何处。 那把一直伴随在他身边的宝剑,也一同下落不明。 虽然魁首突然消失给了搬山派不小的打击,但经过前期的累积,搬山一派已经颇具规模,也垫定了日后成为盗墓四大门派之一的基础。 至于卸岭派,在门人们得知魁首甲四阳因为被墓穴的机关暗算而死在墓中后,便被王剑明强行解散。 但卸岭一派并没有就此消失。 因为一年后,一个神秘人在绿林中重新创立了卸岭派。 据传卸岭派中有一块非同寻常的石头,卸岭门人想要出师盗墓,必须经过重重考验后,再由魁首赐予少量石料,加入到工具的冶炼当中。 加入了石料后的工具非常坚固,刀枪不入。 卸岭有甲的名号便逐渐传开,卸岭派也慢慢的兴盛起来。 至于那个神秘人是谁,没有人知道,但据传闻,这个神秘人四肢瘫痪,平日靠弟子门人抬着担架行走,但座下门人无一不对其尊崇无比。 只不过,搬山派与卸岭派之间,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两派之间产生过几次激烈的冲突,死伤无数。 后来,搬山派与卸岭派便势同水火,互不相让。 ...... “问心无愧贤人少,翻脸无情世间多。搬山卸岭称兄弟,易反易覆小人心。” 台上,杨先生说完,将茶水一饮而尽。 “啪!” 惊木堂一拍,这搬山与卸岭两派的恩怨秘事,到这里便算告一段落。 ...... 这好家伙,杨先生在这松韵轩说书这么久,今儿头一回说到太阳落山。 就这,好些个茶客还不愿意走。 “林兄弟,今儿这听的不亏,有意思的紧。” 林易笑了笑。 可不是嘛,今天这书说的,自己也完全融入进去了。 连他都没有想到,原来在这一世,搬山派与卸岭派之间,还有过这样的恩怨。 但这毕竟是说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也不知道到底是真实发生的经历还是故意编纂的故事。 ...... 回到铺子,林易瞧了瞧自己散落了一地木板的里堂,不由得摇了摇头。 坐在床板上,林易静下心来,开始练起《九天御气篇》。 这些天来,林易晚上可都没有闲着,将足少阳胆经这一条经络练的畅通无阻。 根据《九天御气篇》所记载,练完这条经络后,便可运气打通“足阙阴肝经”。 这足阙阴肝经有疏利三焦,通调水道的作用,练成后可在休息时自发使血回流滋养肝部,调节全身的血液疏导,使气血调和,精神舒畅。 中医理论认为:“肝藏血。” 人卧则血归于肝,如果丑时不能入睡,肝脏还在输出能量支持人的思维和行动的话,人的身体就无法完成新陈代谢。 那么就容易生肝病,面色青灰,情志怠慢,性子急躁,面生暗斑。 但如打通足阙阴肝经这条经脉,则任何时间休息,即可使得肝脏进入回血状态,完成人体的新陈代谢,不再受时间的限制。 按照书中记载,林易盘膝而坐,开始运气导元。 将气息由丹田聚于足下,从足底出发,沿着下肢内侧,循着两肋,上达头顶,开窍于目。 来回运气疏导后,林易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多了。 白天听杨先生说了那么久的书,听完后头就有一点昏沉,此刻练过这足阙阴肝经后,脑子有点混沌的感觉立即消散于无形。 林易不禁自语道:“没想到练这《九天御气篇》,不仅能修行内功,还能强身健体。” ...... 第二天,林易起了个早。 虽然和平时睡眠的时间差不多,但林易的精神状态非常好,饱满而充盈。 来到铺子前面的路口,点上一碗神采奕奕面。 那老头子端上面后,对林易说道:“林小爷,最近铺子里似乎不大忙啊。” 林易笑道:“托您的福,我这铺子里事情少,那是万幸啊,说明这世道太平不是,也少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儿。” 老头子将毛巾披到肩上,笑道:“这倒也是,反正也是衙门配给的钱,多干少干都饿不着,就是差了赏钱。” 林易微微一笑。 现在他可不是缺那几辆银子的主咯。 有了钱,不愁吃喝,躲在这雾隐门里先把手头上的本事学精了,也挺好。 吃完面,林易难得有个闲时,正瞧着铺子里的虎虎酒,打算再酿一些出来,就听见门口来人了。 ...... 今天请假,当志愿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lt;&quot;<a href="https://xxbiquge.net&quot;" target="_blank">https://xxbiquge.net&quot;</a> target=&quot;_blank&quot;&gt;<a href="https://xxbiquge.net&lt;&gt;" target="_blank">https://xxbiquge.net&lt;&gt;</a>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第118章 吹箫巷(第一更) “林兄弟,救命啊!” 这不是曹达华的声音。 除了他,那么只有他了! “多大哥,今儿吹的是什么风啊,这么早您就跑我这来啦?” 多隆抓住林易的手,一脸愁苦的表情,说道:“哎呀,贤弟,你可一定要救救哥哥呀。” 自打那日和曹达华在绿翠楼门口排了大哥、二哥的次序后,这厮就一直以二哥自居。 “别忙,来,坐下慢慢说,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凡弟弟能帮上忙的,一定尽力。” 说着,给多隆倒了杯茶。 这多隆看来是一路小跑过来的,一口就把茶水给闷了,这才缓了口气,又连忙开口说道:“林兄弟,是这样的,我这手头上有件事,没别人能帮得上忙,只能找你了。” 林易给多隆把茶水又满上,不慌不忙地说道:“到底是什么事儿啊?” 多隆瞧了瞧铺子口,见没人,这才凑近了低声说道:“不瞒你说,哥哥我手上这件事,乃是拆除一条旧街,衙门打算推倒了重建。” 林易一听,不得了,这可是件有油水的美差呀! “多大哥,这不是件好事吗?您找一些工人,选个吉日开工就是了,哦,莫非找我是想要算个黄道吉日?” 多隆连连摇头,回道:“算动工的日子这种小事,哪里需要惊动林兄弟你呀。哎,不蛮你说,这种拆迁的好事儿,什么时候轮到过我呀,我还以为是黄知县大发善心,念在如归楼一行,给了我一个美差,谁知道竟然摊上事儿了。” 这可把林易给急的。 说了这么半天话,愣是没说到重点。 多隆把第二杯茶又一饮而尽,这才说到事由。 原来衙门近期想要拆除一条旧街,这街不大,其实就是一巷子,不过在很久以前还是蛮出名的,只是现在荒废了。 这巷子名叫吹箫巷,曾有艺馆戏园,琴瑟和鸣,常常飘出美妙的乐器声,是个文艺之地,又因为当时有一位吹箫人的箫声特别动听,所以才得此名。 后来这吹箫巷里的文艺之人不知何故,陆续离开了此地,这巷子便逐渐萧条了。 没有了昔日艺馆戏园的踪迹,成了一条非常荒凉的不起眼的小巷。 关于这巷子,寿霖城里还有个传言,叫做“昼不进吹箫巷,夜不闯跑马山”,传说巷子内有阴魂不散的“文艺人”在演奏各种乐器。 多隆事先也没打听过这巷子到底有何历史,只觉得这是县太爷给的一桩美差,兴冲冲的找了批工人就要开拆。 谁知道这些工人刚动工没多久,就陆续遇到了灵异事件。 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听到巷子深处莫名传出的琵琶声,后来连续两天出了两次事故,导致两名工人受伤,最后就在多隆来找林易的前一天夜里,工头孙路突然中邪,昏迷不醒。 于是工人们纷纷罢工不干了,除非衙门能够平息这巷子里发生的一系列邪门事。 多隆是个主簿,让他记账习文是小菜一碟,但处理这种灵异之事,他哪懂呀。 不过,虽然他自己不懂,但他的兄弟林易懂呀,于是他一大早就跑来林易的铺子寻求帮助。 ...... “林兄弟,县太爷对这巷子的工时是有要求的,最近因为一系列的怪事,工时已经落后了,如果再不及时解决,怕我衙门里的这口饭,也就吃到头了!” 见多隆一副可怜的倒霉样,林易不禁好笑。 这演技着实差了些,连曹达华一半的演技都没有。 “好了,多大哥,瞧你说的,你有困难,我岂有袖手旁观之理?” “那就别墨迹了,走,赶紧跟我来吧。” 说着,多隆就拉着林易的袖子往铺子外面走。 “唉,多大哥,慢点,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去工头孙路的家。” ...... 按照多隆的说法,要解决这批工人的罢工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这批工人的头,也就是孙路的问题。 虽然多隆是这批工人的雇主,但这些工人一向是跟着工头孙路干活的,他们只听孙路的,眼下工头身上都摊上事了,他们自然不愿意干活。 到了孙路家,门口还站着不少工人。 有工人问道:“多大人,你这是带人来瞧孙大哥的病吗?” 多隆连忙说道:“对,我身边这位乃是雾隐门第五阴门的林易林术士,还不快让道,让林高人赶紧去瞧瞧你们孙大哥的怪病。” 这群工人里有人听过林易的名号。 “他就是林易呐,听说挺有本事的,咱们赶紧让他们进去。” 工人们让开一条路,多隆和林易这才进了孙路的房间。 孙路的床边,孙路的媳妇孙氏正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拿着湿毛巾不停的擦拭着孙路额头涌出的汗珠。 时间紧急,多隆将孙氏拉到一旁,给她解释林易是谁。 林易则站到孙氏原来的位置,瞧了瞧孙路的情况。 这孙路年纪大概三十出头,身子看起来挺硬朗的,面色红润,不像是生病的模样。 但眼皮不停的翻动,额头一直涌出汗珠,看起来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 林易向孙氏问道:“夫人,请问孙大哥最近可去过什么可疑的地方?接触过什么可疑的人?” 林易话音刚落,围在房门口的一群工人之中,有人立即接口道:“定是那琵琶鬼作祟,一定是琵琶鬼!” “琵琶鬼?” 林易不禁转身,向那位接口的工人问道:“这位兄弟为何笃定孙大哥的病是琵琶鬼引起的?” 那工人伸长了脖子,一副气汹汹的模样,说道:“怎么不是,你问问其他人,谁在那吹箫巷里没听过诡异的琵琶声,那不是琵琶鬼还能是什么?这巷子本来就很邪乎,咱们很早就和多大人反应过了,但一直没有回应,这才导致咱们做工的时候接二连三的出事。” 林易看向多隆,后者的脸红的像个猴屁股。 这厮肯定是光想着这桩美事能挣多少银钱了,压根就没想到一个看似简单的荒废巷子拆迁,会遇到什么难事。 或者说,这种传闻中的诡异之事,多隆压根就没重视。 其实他也不想想,如果真是这么简单的美差,为何会落在他的头上。 众所周知,这寿霖城衙门里两大背锅侠,武是曹达华,文就是他多隆了。 “哎。” 林易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遇人不淑啊。 但毕竟相识一场,这忙林易还是得帮。 林易睁开天眼,眼神逐渐放空,他瞧见了孙路过去这几天的经历。 ...... 第119章 神秘的白衣女子(第二更) 酒席过后,孙路将多隆送到门口,亲自扶着多隆上轿。 “多大人,这是一点儿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多大人不要嫌弃。” 一只手从轿子里伸出,将礼物拿进轿子里,又伸了出来,挥了挥手。 “恭送多大人!” 待多隆的轿子消失在视野里,孙路这才露出笑容,忙不迭的吩咐左右。 “告诉兄弟们,来大活了,明儿就准备开工!” “大哥,是什么差事啊?” “推倒现在的吹箫巷,再建起来一条新的巷子!” “可是大哥,据说这吹箫巷有些邪门啊。” “嗨,传言中的那些事儿,多半都是谣言,这可是一桩大买卖,衙门给的钱可不少。” “嗯,咱们都听孙大哥的!” ...... 第一天。 多隆亲自到场。 孙路主持开工仪式,多隆和他依次上过敬鬼神的三炷香后,这拆迁重建的工事便算正式开工了。 当天工作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有工人听到了悠悠扬扬、若隐若现的琵琶声从巷子深处传出来。 由于天色已暗,那巷子深处非常昏暗,那些工人也没人有胆子进去瞧瞧,只是觉得这琵琶声让人浑身不舒服。 当天晚上,有人给孙路报了这事儿。 “孙头,这事可是我亲耳听到的,绝没有假。” “老李,你一把年纪了,是不是今天工作太累了,产生幻听了呀?” “孙头,我虽然年纪大,可我身子骨一点儿不比那些小年轻差!更何况,当时我们在场的有十几个工友,我们都听到了。” “都听到了?” “对。” “好吧,这事我知道了,赶明儿找人去瞧瞧,是不是那巷子里还有人住。” 当天晚上,孙路乐呵呵的在外吃了酒,又包了点牛肉带回家。 刚走到一条平日回家常走的巷子,就见前面有一身穿白衣的女子从对面走过来。 这孙路平日里做了生意有了钱,也爱去风月场所乐乐。 只见对面的女子虽然衣着朴素,但走路带风,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文艺范的气质,倒是与如归楼里的那些卖艺的清倌人非常相似。 只是天色太暗,瞧不清容貌。 这孙路虽好色,但也知非礼勿视。 与那白衣女子擦肩而过,目不斜视,也没想着去仔细瞧瞧那女子的容貌。 结果就在两人迎面而过的时候,孙路突然听到了细如蚊吟的声音。 “快停工,否则有人受伤。” 孙路停下脚步,心想这女人突然说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但再回头瞧的时候,哪里还有人影? 这孙路今儿喝了酒,不禁拍了怕自己的脑袋,莫不是喝醉听错了。 都是错觉! 回去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 第二天。 刚开工没多久,一间屋子的前梁无端脱落,砸伤了一名工人。 有人来和孙路报的时候,这厮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孙头,不好啦,工地出事儿了!” 干这工事的,最怕就是工地出事。 孙路那酒立时就醒了。 “快,带我去瞧瞧。” 来不及洗脸,孙路套了件衣服就和工人走了。 到了工地,那工人已经被人从梁下救了出来。 孙路一摸就知道骨折了。 工人疼得满脸是豆大的汗珠。 “把这位兄弟带去医治,医药费都算我的,治完后好好在家休息,休养这段时间的工时照样算钱。” 那工人听了这话,连声称谢。 有两个工友端来担架,把人抬走了。 其他工人见孙头做事公道,倒也没多说什么,继续干起活来。 回到家的孙路吃着午饭,越想越不对劲。 他想起来前一天晚上的事情。 那个白衣女子莫不是高人特意来指点自己的? 想到这,孙路又找了个经常合作的道人,在巷子口做了会法。 “放心吧,这巷子里就算有些邪魅,我这法术做完,肯定也去了。” “多谢道长。” 孙路把一封银钱交到道人手里。 ...... 第三天。 上午平安无事。 孙路到工地上看了看,一切正常,便顺道去看望了下昨天受伤的工友。 骨折的位置已经接回,伤势不算重,静养三个月左右即可恢复如初。 “你安心养病,这段休养期间的费用全算我的。” 再次安抚了工人及其家人的情绪后,孙路才折回家用午膳。 原本一切都重新步入正轨了,结果孙路午饭还没吃完,又有工人急匆匆的找来了。 “孙头,又出事了!” 孙路听了这话,那碗筷直接就脱手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这次出的事故比上次严重。 原本已经推倒的屋子,有工人去搬运石块,谁知道不偏不倚,那工人站着的地方刚巧出现地面坍塌,整个人连着大量的碎石木屑摔进坑里。 抬上来的时候,就剩下一口气了,全身上下多处骨折。 没等告诉孙头,直接就被工友送去了大夫那。 孙路连忙跟着工人去了大夫那儿。 还好,人是救回来了,就是伤势比较严重,至少要休息半年的时间。 这让孙路愁眉不已。 刚开工三天,就出了两桩事故,岂不邪门? 而且,又有工人反应,他们在工作的时候,再次听到了隐约的琵琶声。 晚上,孙路在外喝了闷酒,直到二更时才往家走。 这一次,又在同样的地点,遇到了那个身穿白衣的女子。 当时孙路就觉得那女子一定是高人,是来指点自己的。 走到近前,孙路就往那女子躬身拜道:“这位女高人,您一定是来点拨我的,还请您留步,指点在下。” 这一回,女子的声音不再细如蚊呐,反而厉声喝道:“你这人真不识好歹,已经告诉过你停手,否则就会出事,你不停便罢了,竟然还找道士做法,所以今儿这事,我出手重了点,也怪不得我。” 听这女子的话,孙路先是一愣。 但毕竟是老生意人,脑子活络。 这女人不是什么指点自己的高人,而是阻止自己的对手啊! 孙路抬起头,想瞧瞧和自己作对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这一眼不打紧,差点让孙路吓尿了。 那女人一袭白衣,皮肤白皙,显露一副出尘脱俗的气质。 但是那脸... 眼珠子凸了出来,舌头伸的老长,活脱脱一个女鬼! 孙路吓得背脊生凉,闭上眼睛大喊一声。 再睁开眼,那女鬼已经凭空消失了。 孙路哪里还敢停留,连滚带爬地奔回家去。 当天晚上,孙路就意识模糊,昏迷不醒。 ...... 第120章 琵琶鬼(第一更) 就在林易看完孙路这几天的经历,准备收回天眼的时候,眼前突起白雾,雾气之中,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女子! 这还是林易使用天眼以来的第一次。 第一次在天眼中直面当事人过往经历中所接触到的人。 只是此刻的女子容貌,并非孙路那日晚上遇到的鬼怪模样。 此刻女子面容清秀,眉目如画,妥妥是一个清秀脱俗的漂亮姑娘。 “你就是林易?” “没错,请问姑娘你是?” “呵呵呵。”白衣女子用袖子遮住脸面,笑出了声,然后将手放下,说道,“小女子正是那些工人口中所提的琵琶鬼。” “...” 对方的坦诚让林易一时间不知说些什么,准备的说辞一下子全憋在了肚子里。 “小女子今夜在吹箫巷等着公子。” 这话有歧义! 女子说罢面容一变。 眼珠凸出,舌头长长伸出挂到胸前。 貌同鬼魅,和孙路那晚所见的鬼样一模一样。 见林易面色平静,那琵琶鬼恢复原貌,眼中露出欣赏之意,转身化成一缕白烟,消失在林易眼前。 ...... 林易收回天眼,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右手从怀中掏出符篆,口中默念镇魂术密语。 “头上青云盖,左边三点金,车动龙身转,金字斩妖精,耳听雷声响,万吓化灰尘。” 符篆化成蓝色粉末,纷纷落在孙路身上。 在蓝色粉末全部消失后,孙路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呼吸逐渐顺畅,眼皮也不再抖动,慢慢的进入到睡眠状态。 见丈夫恢复正常,孙氏立即就朝林易跪了下来,千恩万谢。 林易和多隆连忙将孙氏扶起,其他工人也是对林易的手段赞不绝口。 “果然是高人,这雾隐门的人,真是神呐。” 多隆虽没有开口,但看向林易的眼神里满是感激。 这事儿虽说不是多隆惹出来的,但这种事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孙路这儿要是不行了,工人们不干活,工期延误了,最后担责的没别人,只有他多隆。 从这件事上,多隆内心更加笃定,林易是个非常可靠的伙伴。 ...... 按照林易的嘱咐,多隆让所有工人们今儿继续停止工作,留在家里等待通知。 孙路则居家休息。 自打刚才用天眼与那琵琶鬼照了个面,林易心里始终有些疑问。 一是这琵琶鬼是如何闯入自己的天眼范围内,与自己面对面交谈的,二是这琵琶鬼怎知自己的姓名,三是她既然已知自己是雾隐门的术士,应当知道自己曾经所为,竟然还敢与自己相约晚上碰面,显然是有恃无恐。 带着这三个疑问,林易今夜要孤身前往吹箫巷,去会一会那个琵琶鬼。 出了孙路的家门,多隆这才开口,向林易再三称谢。 “林贤弟,我多隆果然没有找错人,多谢你出手相助!” “多隆兄,以后这些客套话,咱们兄弟之间就免了,之前帮曹大哥办案的时候,您也没少出力。” 提到曹达华,林易不禁问道:“对了,曹大哥干嘛去啦?今儿没陪着你一起过来?” 以往多隆到林易这铺子来找他的时候,大多都是跟着曹达华一起过来的。 多隆回道:“嗨,甭提了,我来之前也找过他,想让他陪着一同过来找你,顺便也听听他的意见,结果这厮一大清早就被巡捕司的人叫走了,说是城北有户人家出了桩灭门惨案,这会儿正忙着呢。” 灭门惨案... 林易不禁咋舌。 这寿霖城里,倒还真是没几天太平的。 “对了,林兄弟,你今晚去那吹箫巷,是去驱散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吧,要不要我找几个杀猪匠陪着你一起?” “杀猪匠?” “对呀,我最近也打听了不少关于祛除这些邪祟的方法,听说杀猪匠因为经常杀猪,身上蘸满了戾气,鬼怪妖魔之类的最怕这种气息,有几个杀猪匠陪着你,你不是更安全一些。” “那倒不用,多谢多隆兄关心,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那我就等着贤弟的好消息。” ...... 月落乌啼,黑幕初蔓。 林易孤身一人来到吹箫巷。 这巷子挺深,巷面上的房屋已经推倒了四分之一,但巷子口的牌子依然立着。 巷子荒凉的程度从晚上亮光的情况可见一斑。 整条巷子漆黑如墨,压根就没人住了。 瞧了两眼牌子,林易就知道这巷子不太正经。 果然,刚走进去几步,就从巷子深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琵琶声。 看过孙路的经历,林易对这种事早有心理准备,也不害怕,手里点了个火折子,就往巷子深处走。 他知道,巷子里,琵琶鬼在等着他。 随着林易缓缓步入,在某个瞬间,他突然觉得自己仿佛踏入到了另一个空间。 回头一瞧,背后漆黑一片,完全看不清来路。 这应当是鬼怪作祟。 当下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 单从这一点,林易就知今儿这鬼的实力非比寻常,不是之前所遇到的那些普通鬼魂那么简单。 向前十来步,前方豁然开朗,一片春意盎然。 干净整洁的房屋错落有致、鳞次栉比,一枝红杏长出墙头,空中一些小鸟儿欢快的飞过。 再走一段路,屋落突然变成了田野。 气温陡然升高,乡间小路变得灼热,刺眼的阳光晃的人睁不开眼。 一个个鲜绿色的西瓜长在田里,翠艳诱人。 复行数十步,林易发现自己来到一颗金色的菩提树下。 菩提树上菩提果,菩提树下千金落。 金色的树和树叶,让周围的环境变成了一片金灿灿的黄。 林易知道这些都是幻觉,没有停留,继续向前,否则的话,他定要摘个菩提果,尝尝到底是什么味道。 随着步伐,周边的景色逐渐变化,雪花开始从天而降,林易的脚下,不知何时变成了厚及膝盖的白雪。 气温骤降,天地之间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来到冰崖边,前面是深不见底的深谷,对面的冰崖上,倒是蹲着一名白衣女子,只是背对着林易。 林易也不多话,从怀中掏出五行符篆中的风字符。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风来!” 手中风灵符向空中一抛,化为一阵狂风。 狂风呼啸,四周幻像瞬间被吹散。 眼前,显出现实的场景。 林易已站在巷子尽头,对面不远处的土墙前,背对林易蹲着一白衣女子,正小声的哭泣。 乌云密布,月黑风高。 此时此景,一般胆小的人早就拔腿跑了。 但林易可不是一般人。 林易轻轻的靠近白衣女子,凑近她的耳边,温柔地说道:“没吃饱吗?哭这么小声。” ...... 第121章 四象神拳初显威力(第二更) “嘻嘻嘻,看样子没有吓到你呢。” 那白衣女子向后猛然挥手,鬼爪骤现,空中划出利爪留下的红色痕迹。 林易速度也很快,脚下踩着七星方位,使出斗转星移,瞬间后退数丈,躲开琵琶鬼的凌厉一击。 那琵琶鬼回过头来,又是那副鬼魅模样。 林易从袖子中掏出桃木剑,剑上穿着雷字符篆,说道:“我说姑娘,你还是原貌比较漂亮。” “是嘛?” 听了林易的话,那琵琶鬼一笑,面容恢复成清秀的女子模样,手中凭空多了一把琵琶。 “我这般漂亮,公子待会儿可要手下留情呀。” 话音刚落,只见那琵琶鬼在琵琶上巧手一拨,一道音刃破空打向林易! 林易使出五雷剑法,剑身雷电环绕,在空中打出防御的雷电壁障,将音刃挡在界外。 那琵琶鬼见状手上不停,琵琶发出悦耳的声音,那四根弦上则不停打出四种不同颜色的音刃。 对付这种远程攻击,林易知道单靠防守是不行的,时间久了,难免会体力不支,露出破绽。 想到这里,林易猛然挥剑,一道雷电破空而出,沿着地面流向琵琶鬼。 琵琶鬼见雷电威力凶猛,不敢硬接,连忙避开。 只听“轰”的一声。 那道强力雷电打在琵琶鬼身后的墙上,直接将土墙整个击碎。 琵琶鬼手上不停,嘴里却说道:“公子好狠的心呐,对一个姑娘家竟下如此狠手。” 林易使出斗转星移,脚下不停,嘴上回道:“嘿,你可不是普通的姑娘家,你可是琵琶鬼呢!” 那琵琶鬼左手将琵琶举起,右手在弦上猛地一弹。 从空中落下四名女子,每人手持一把利剑,从四个方向将林易包围。 “卧槽,以多欺少!” 这四人剑法配合默契,组成剑网,将林易围在垓心。 林易手上这桃木剑虽有法力,但他并不曾学过什么高深剑法,祝由图录里涉及剑法的部分,多是配合法术使用,一对一倒还凑合,遇到这种剑法高明的剑阵,林易很快便败下阵来。 堪堪躲过致命的一剑,林易怒从心起。 将桃木剑收起,使出四象神拳! 虽然没了武器,但林易练习《九天御气术》日久,内功早有功底,四象神拳也是每日苦练,今儿在这种紧要关头使出来,威力比手持桃木剑强了数倍不止。 毫无征兆的白虎炎杀拳击出,拳风中夹带着熊熊火焰,火焰中窜出一只白虎,正中一名女子的胸口。 那女子倒在地上,瞬间消失无踪。 同时,那琵琶鬼手中的琵琶上,断了一根弦。 另外三名女子见林易拳法凶猛,皆向后退了一步,持剑观望。 林易没有想到自己的四象神拳竟然有如此威力,不禁想要试试其它三象拳法。 那三名女子见林易没有进攻,互相瞧了一眼,抬手持剑,同时刺向林易。 这一次,林易使出青龙千水拳,拳势渐缓,但威力不减。 一条青龙由林易手臂上浮起,猛地腾空而起,将三名女子刺来的剑全部卷走! 只是眨眼间,那三名女子的剑便到了林易的手里。 至于怎么脱手的,没人看清。 林易将三把剑丢在地上,好整以暇的瞧着三名女子。 那三名女子似是有些胆怯了,同时回头瞧向琵琶鬼。 “怕什么,尽管上!” 听了主人的吩咐,三人摆出拳法的起手式,再次同时欺上前来。 林易不慌不忙,使出玄武七星拳,两手形成壁障,面对三人六手的进攻依然游刃有余。 抵挡了一会儿,林易再试自己的朱雀崩裂拳。 在三人将自己合围前,林易高高跃起,然后猛地俯冲向下。 威压之势让空气瞬间真空,压的三人透不过气。 一拳击打在地面上,拳势瞬间炸开,宛若空气炮一般,将三名女子全部震飞! 林易收拳站起,三名女子横七竖八的倒在墙边,全都昏死过去。 很快,她们的身子消失了,而那琵琶鬼手中的琵琶上,又同时断了三根弦。 ...... “咯咯咯。” 那琵琶鬼此刻笑靥如花,哪还有半分女鬼模样。 “不打了,不打了,看样子你不是一般人,我已经很久没在人界见过有你这般本事的人了。” 林易走上前去,说道:“要打的也是你,不打的也是你,你到底想怎样?” 琵琶鬼理了理秀发,说道:“我在这巷子住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他们把这里推了,让我住哪儿呀?” “这儿只是荒废了而已,是寿霖城百姓居住的地方,你是鬼,不是人,这儿并非是你居住的场所。” 琵琶鬼笑了笑,道:“嗯...看来时间也差不多要到了,好吧,那我便回鬼界去了,反正一会儿那个讨厌的人就要找到这儿来了。” 林易眉毛一挑,完全没有想到这琵琶鬼居然这么好说话。 前一秒还和自己斗的你死我活,这会儿居然因为自己两句话就同意离开。 这琵琶鬼的行为,还真是令人捉摸不透。 见林易脸上露出一副惊讶的模样,那琵琶鬼噗嗤一笑,说道:“喂,我走了,你会想我不?” 林易白了一眼,没有回答。 那琵琶鬼笑道:“反正咱们会再见面的。” 对于面前这琵琶鬼,林易有不少的疑问,刚要开口询问,却听见那琵琶鬼仰头说道:“七郎,你来啦。” 顺着琵琶鬼的目光方向,林易瞧见一间屋子的房顶上,站着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子。 “琵琶鬼,你在人界逗留时日太久了,鬼界现下是用人之际,你赶紧随我去吧。” 琵琶鬼回道:“知道了,知道了。” 说完,琵琶鬼站起身来,走到林易面前,嬉笑着说道:“这巷子便还给你们吧,我走了。” 说罢,用手在林易的脸上轻轻划了一下。 接着,跳上屋子,和那个叫七郎的男子消失在空气中,留下了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林易摸着自己的脸颊,有些发烫。 回过神来,林易不由得气急败坏,该死的,自己竟然被一个女鬼给挑逗了! 这琵琶鬼还挺调皮的,说话做事也出人意表。 虽然这巷子的问题解决了,但留给了林易的疑问却更多了。 只是随着琵琶鬼的离开,这些问题怕是永远也没有答案了。 亦或许... 真的如琵琶鬼所说,他们还有再度碰面的一天? ...... 第122章 百鬼图(第一更) 第二天一早,林易床头的牵藤枝便抖个不停。 多隆的声音从门口遥遥传来。 “林兄弟,林兄弟,该起床咯!我给你带绿翠楼的早点来啦!” 林易从床板上爬起来,穿上鞋子,来到门口将门板卸下。 多隆拎着粥和饼就进来了,将早点往桌上一放,便急匆匆的绕着林易转了几圈,然后说道:“菩萨保佑,林兄弟你完好无损。” 说完,拉起林易的手,眼中闪着期待的光芒,小心地询问道:“昨个儿夜里,事情办妥了吧?” 林易眨了眨眼,然后点了点头。 一直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喘的多隆长吁一口气,然后大喜,将林易拉到桌前,自己将早点打开,麻利的送到林易面前,就连饼也撕成了小份。 “来,林贤弟,这早点趁热,我可是一大早赶到绿翠楼赶着头锅买的!” 接着便坐在一旁,边微笑着想着什么,边瞧着林易默默的吃早点。 “林兄弟,你确定现在巷子里不干净的东西都没了吧。” 林易喝了口翡翠粥,觉得味道不错,随口嗯了一声。 多隆兴奋的双手一拍,道:“那今儿就能开工了,抓紧几日,工期应该不会延误。哎呀,林贤弟,你可帮了哥哥大忙了!咱们是兄弟,再多客气的话我也不说了,总之,大恩不言谢,赶明儿等曹捕头手上的事忙完了,咱们仨一起去淮月街,兄弟做东,好好带林兄弟你放松放松!” 瞧多隆那色眯眯的样子,林易就知道淮月街是个啥地方了。 等林易吃完早点后,多隆非得领着林易一同前往孙路家。 虽说林易将那琵琶鬼赶走了,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吹箫巷的工事,可不能再出任何问题了。 来到孙路家,孙头已经恢复如初。 当得知林易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时,孙头当下就要下跪,一家人对林易是感激不尽。 孙头家里有两个老人和三个娃娃,夫人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一大家人都指着孙路在外赚钱。 家里的顶梁柱要是倒了,这个家也就散了。 你说,这孙路一家,能不对林易感激涕零吗? 多隆可是老奸巨猾,忙道:“林易乃是我过命的兄弟,我的事就是他的事。” 这一句话,就把自己和林易绑到一块儿去了。 “孙头,我这兄弟可有本事呢,你放心,吹箫巷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我兄弟全都摆平了,你只管带着你的工人们好好干,把落下的工期给抓紧赶上,只要在工期内把活儿干完,我多隆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这说话艺术,黄知县没重用多隆,实则是他的损失。 孙路也是聪明人,当即也拍胸脯说道:“多大人放心,我这条命是您兄弟救的,我这活儿是您给的,我敢不用心做吗?” 当下便吩咐左右两个最亲近的兄弟,说道:“现在立即把大家伙都召集起来,马上开工!” “唉!” 那两人领了孙头的命令,立即去了。 当天下午,林易、多隆、孙头重新办了个开工仪式,林易也装模作样的做了会法事... 其实他哪会做什么法事啊,所谓业术有专工,那是正宗道士干的活。 但多隆非让他来做,说什么只有林易他才信得过。 既然琵琶鬼不在了,林易就只能硬着头皮,顺水推舟做了一场有些外行的法事,安定这些工人们的心。 其实,林易就是拿着桃木剑,插上火符篆和雷符篆,表演了一番把戏罢了。 结束后,孙头递来一封喜钱。 这是规矩,林易也没推辞。 多隆更是跟林易保证,这趟活干完了,挣得钱他和林易一人一半,决不偏颇。 一听要五五分,林易坚决不肯。 可多隆态度坚决。 “林贤弟,你是不拿多隆当兄弟吗?” 林易只得应了。 重新开工后,吹箫巷的工事非常顺利,再没出现若隐若现的乐声和诡异奇怪的事情,伤人的事情就更没了。 ...... 那天回到铺子后,林易眼前缓缓起雾,雾气之中,巍峨的须弥山浮现眼前。 须弥山前,天地秤现。 秤的一端,挂着工头孙路的经历,另一端,则挂着此次的奖励。 一张泛黄的图卷。 模样古老,用的是防腐防潮的水牛皮。 看样子有些年岁。 林易将图卷铺开在桌上,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这竟然是一张百鬼图! 神界封神榜,鬼界百鬼图。 百鬼图乃是鬼界图谱,记录着鬼界有足够实力排名图卷上的百鬼详情。 林易一眼便在百鬼图的第三十五位看到了琵琶鬼。 百鬼图卷上关于琵琶鬼的介绍是这么说的。 琵琶鬼,百鬼之三十五位,日常是一副清纯的美女模样,顽皮心重,喜好捉弄别人,常会显出凸眼长舌的吓人模样,拥有的鬼琵琶乃是鬼界十武器之一,鬼琵琶的四弦分别代表春夏秋冬四季,弹奏的音乐容易使他人产生幻觉,甚至步入幻境永远无法出来,拥有一定预知未来的能力,实力随情绪变化,嘻哈顽皮的时候,实力勉强排进百鬼图,但愤怒认真的情况下,实力可达百鬼图前十。 ...... 看完了这介绍,林易心里闷闷的。 敢情自己赶走的琵琶鬼才勉强排进百鬼图的的前百... 可不是嘛,在和他作战的时候,那琵琶鬼可完全没有认真呐,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就连临走的时候也不忘... 忒奶奶的! 回想起来,根本不是自己把琵琶鬼赶走的,倒不如说是琵琶鬼临走前和他玩闹了一番而已。 那个被琵琶鬼称为七郎的人是谁? 为何他一出现,只说了两句话,琵琶鬼就随他走了。 林易赶紧翻了翻百鬼图,不禁感到惊讶。 这个名叫七郎的家伙,竟然排在百鬼图的第三! 关于他的简介非常简单。 百鬼图前三,实力是迷,掌管散落在各界的游魂野鬼。 这么简单而有力的简介,妥妥的鬼界知名大拿呀! 怪不得他一出现,琵琶鬼就乖乖跟他走了。 等等... 这百鬼图上为何有些鬼的名字颜色是黑色的,有些则是灰色的? 再仔细看了看百鬼图,在图的最下面写着几行小字。 人界九州,鬼界九渊。 该百鬼图仅为记录鬼界九渊近千年来显露过实力的鬼魅,并未包含全部鬼魅。 百鬼图卷会持续观测百鬼的实力变化,实时更新图卷,会根据鬼气跟踪百鬼的动向。 当图卷上的鬼停留在鬼界之时,鬼名的颜色是黑色,否则则是灰色。 看到这里,林易大概是明白了。 自己竟然得到了一份来自鬼界的宝贝。 大概扫了一眼,这百鬼图卷上,有一半的鬼名都呈现灰色。 这也就意味着,许多有实力的鬼并没有呆在鬼界。 林易不禁联想起前些天的百鬼夜行,以及七郎口中所说的那句话:鬼界现下是用人之际。 看来鬼界正在发生着什么非常重大的事情。 ...... 第123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二更) 第二天早上,林易正沐浴在阳光下打着盹呢。 曹达华手上有大案要办,多隆也忙着吹箫巷工期的事,现在就数他最清闲。 当他在梦里扮演着玉兔的角色准备嚯嚯嫦娥的时候,七魄中的尸狗突然敏锐的感觉有人在不怀好意的悄声靠近自己。 林易瞬间就恢复了清醒,但依然装作睡着的模样。 只听那家伙的脚步比较轻浮,看样子实力不咋滴。 哼,竟然胆敢偷袭小爷,看我不把你给瞬间放倒! 就在那人刚伸出手的刹那,林易一个鲤鱼打挺,从躺椅上跳了起来,抓住那人的手臂往躺椅上一摔,接着双腿压在那人的腿上,两手将对方双手紧紧抓住按在椅背上,怒目圆睁,想要看看是谁敢这么大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想偷袭自己。 近距离的定睛一看... 卧槽! 虽然戴着薄纱,但隐约可见苏绣儿红透的俏脸,甚至都已经红到耳根了,双目如水,秋波中带着一丝欢喜和羞涩。 林易一时傻了,就保持着这个羞耻的姿势一动不动。 双手握着的手腕细腻嫩滑,顶着的大腿位置丰盈紧实,一缕女儿香清晰可闻,余光甚至能瞥见胸口的起伏。 来到这一世,林易还没有如此亲近过一个女孩子。 “林...林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只是想闹一闹你,你...你放开我好不好...你...你顶着我了...” 听了这话,林易才瞬间清醒,连忙从苏绣儿身上下来。 苏绣儿也连忙从躺椅上站起。 两人背对背整理了几下衣服。 幸好这里平时没什么人,不然就太尴尬了。 林易撇着嘴,自己这事儿闹得... 苏姑娘肯定该生气了,自己可绝非那种轻薄之人呐! 苏绣儿这边则心口小鹿乱跳,好不容易才把心情平复。 但回想刚才的一幕,又忍不住嘴角上扬,满心欢喜。 “那个...” 两人同时转身开口。 “你先说吧。” 又是同时。 这该死的销魂的气氛! “咳咳。”还是林易率先打破了安静。 “苏姑娘,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我实在不知道是你,不然我就不会...” 苏绣儿到底是女儿家,脸皮薄,没等林易说完,连忙打断道:“林大哥,你不要再说了,刚才是绣儿不对,这事儿就过去吧,咱们别提了。” 说着轻咬嘴唇,双手揪着衣摆,低声道:“叫人怪害羞的。” 我去! 这一下脸烫的变成林易了。 “咳咳...那啥...苏姑娘,你今儿一早来找我是?” 林易连忙转移话题。 苏绣儿也很聪明,立即接道:“哦,是这样的,林大哥,你不是要买宅子吗?我已经和人家联系好了,今儿下午咱们就能去看宅子,不知道林大哥你是否有空?” 林易连忙点头,道:“有,今儿下午可以。” 这小妮子可真上心,刚说想买宅子,立即就推荐给自己一个,刚说联系一下卖家,这就把人和时间都敲定了。 做事麻利,将来肯定是个好贤内助! “林大哥,既然时间定了,你就和绣儿一道回去吧。” “一道回去?去苏府?” “嗯,我不是说那个宅子是绣儿一个朋友的嘛,为了和她好好谈谈价,我中午在府里设宴,请她到府里来,你是买家,当然要一块儿啦,说不定聊的投缘,人家直接给你一个好价钱。” 林易一摸下巴,心想这事儿办的不赖呀。 这酒席可得去,说不定一下子就能省下百八十两银子呢! 虽然心里已经决定去了,但嘴上却还是说道:“苏姑娘,这有点不好意思吧,我买房子,还要你设宴请客...” 苏绣儿听了林易这客气话,反倒大咧咧地说道:“林大哥,你是绣儿的好朋友,这点儿事不算什么,赶明儿你还有什么好的生意点子,再告诉我便是了,我这忙帮的不亏。” “好,好。” 林易连忙答应。 ...... 苏绣儿早准备好了轿子。 两人前后轿子启程,就往苏府去了。 不远处,老两口的面摊还没收呢。 老头子对老太太说道:“老伴儿,你瞧见没,那好像是苏家小姐,林小爷可不得了,这是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呀。” 老太太回道:“怎么,有钱人家的小姐,就不能找个英俊的小哥啦?就算没钱,那又怎么样,又不是所有的姑娘都看重钱,何况她苏府是这寿霖城的首富,再有钱的人,在她们眼里,那也是穷人。” 老头子憨憨的笑道:“没错,还是我老伴儿说的对,当年你貌美如花,多少有钱家的公子来提亲,都被你给回绝了,唯独瞧上了我这个卖面的,哎,想当年,我这相貌,可尤胜那林小爷。” 老太太啐道:“你可别瞎唠叨了,时候不早了,该收摊了。” “唉唉,好,你坐一旁歇着,这些活儿我来。” “当然是你来了,我跟着你吃了这么多苦,你可得多担待些。”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老头子笑呵呵的收拾起桌凳和杂七杂八的锅具。 老太太则坐在一边,平静的瞧着老太子收拾,手里则端着一碗刚刚凉好的温水。 ...... 来到苏府,苏家的仆人们都不用禀报。 林易就跟进自己家一样,跟着苏绣儿就进去了。 苏灿带着部分家人陪着苏老太爷去附近游山玩水去了,要一段日子才回来。 这期间,这苏府又没人能管得了苏绣儿了。 苏绣儿这宴会设在后院河边的凉亭里。 中午艳阳高照,气候温和,碧波荡漾,鸟语花香,只有苏绣儿、林易和她那位朋友三人小酌,在这自然风光中吃喝,倒别有一番滋味。 苏绣儿带着林易前往凉亭的时候,那第三个来参加宴席的人已经到了。 “凌姐姐,你来啦!” 身穿一袭蓝衣的女子站起身来,笑着握住苏绣儿的手说道:“妹妹设宴,我怎能不早点儿过来?” 说完瞧了林易一眼,又笑着对苏绣儿道:“怪不得我来的时候仆人说你不在,原来是亲自去接这位公子去了。” 苏绣儿忙说道:“哎呀,我哪里知道凌姐姐你这么早就到嘛,不然我肯定就留在这儿陪你了。” 说罢,扭头看向林易。 林易连忙自我介绍道:“凌姑娘你好,在下可不是什么公子,叫我林易便是。” “林易你好,我叫凌萱。”凌萱面带微笑,言简意赅。 三人落座。 苏绣儿拍了拍手,吩咐仆人们上菜。 ...... 第124章 二百两一声姐姐(第一更) 随着苏家的仆人们依次将菜摆在桌上,林易不禁心里嘀咕,这一桌子山珍海味得多少钱呀。 单瞧那些林易认识的,熊掌、燕窝、鱼翅、海参等等,就已经足够珍贵了,更别提那些林易都没见过的食材。 “凌姐姐,林大哥,这道扒熊掌,府里的厨子做的不错,你们尝尝。” 熊掌上桌之前,厨子就已经用刀将整个熊掌给切好了,大小方便入口。 凌萱倒也不客气,夹起一块放到嘴里,然后眼睛一亮,边咀嚼边对苏绣儿夸赞道:“这厨子做的不错,比我家那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乖乖...我家厨子... 这凌萱的身价看样子也不低呀。 林易也夹上一块尝了尝,这种珍贵的食材,别说这一世,就是上一世,林易也没什么机会品尝。 将一小块熊掌肉放进嘴里,口感和味道完全出乎了林易的预料。 林易以为看起来十分粗犷的熊掌,吃起来会很生硬,没想到入口竟然酥烂滑润,耐人寻味。 见苏绣儿瞧向自己,林易连忙点头,笑道:“好吃。” 听林易这么说,苏绣儿脸上立即浮起笑容。 “凌姐姐,林大哥,你们再品尝一下咱们府上的燕窝,尝尝和平时吃的燕窝有什么不同?” 凌萱轻轻的舀上一勺放进嘴里。 “嗯~~” 凌萱不住点头,又舀上一勺放进嘴里细细咀嚼,然后才说道:“这是正宗的血燕,妹妹,你可真行啊,这时候还能弄到这种食材,今儿这席你可费心了。” 苏绣儿笑靥如花,回道:“姐姐喜欢就好。” 血燕,是燕窝中最名贵的一种。 金丝燕筑巢于山洞的岩壁上,岩壁内部的矿物质透过燕窝与岩壁的接触面或经岩壁的滴水,慢慢地渗透到燕窝内,其中铁元素占多数的时候便会呈现出部分不规则的、晕染状的铁锈红色,采摘人将此称之为“血燕”。 要知道,现在可是夏秋相交的季节,燕窝的采集一般在二、四、八月,这种新鲜食材能保持到现在,实属难得,更别提极其稀有的血燕了。 当苏绣儿转过头,用眼神询问林易的意见时,这个从没吃过燕窝的年轻人好不容易才又憋出了两个字。 “好吃!” 对面的凌萱噗嗤一笑。 林易脸上一红。 说真的,无论在哪,林易还真没过过这种富贵日子。 两道菜式吃完,苏绣儿最后又向坐在身旁左右的两人推荐了第三道菜。 “这道菜可是我隆重推荐的。” 顺着苏绣儿所指,林易瞧见了一条品相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清蒸鱼。 这有什么稀奇的? 只见凌萱仔细看了看这道菜,不禁惊呼道:“呀,这不会是鲥鱼吧?” 苏绣儿竖起拇指,回道:“凌姐姐好眼力!这正是一年一时的鲥鱼。” 鲥鱼林易倒是有所耳闻,这种鱼只在春夏之交的时节可以捕捞上市,是一种非常娇贵的鱼类。 这一回,林易终于有机会可以卖弄了。 “嗯...这鲥鱼我倒是知道,堪称鱼中美味,俗话说的好,红烧鲥鱼两头鲜,清蒸鲥鱼诱神仙。这道清蒸鲥鱼的味道一定很不错,咱们今儿有幸,也能做一回神仙啦。” 苏绣儿笑着说道:“林大哥可真会说呢,这鲥鱼食材的确很珍贵,绣儿想这种清蒸鲥鱼能最大程度的保留鱼的鲜味,能让两位尝到鱼肉本身的美味。” 凌萱拿起筷子说道:“妹妹有心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姐姐客气什么,赶紧吃吧,林大哥,你也吃。” 介绍完三道菜式后,苏绣儿便不再介绍,开始吆喝大家一起吃喝。 这一桌子菜,当真是各式名贵食材齐全,什么海参、龙须菜、大口蘑、川竹笋等就不提了,中八珍和上八珍的食材也不在少数。 历史上,这山珍海味,分上八珍、中八珍、下八珍共二十四种珍贵食材。 这下八珍,乃是海参、龙须菜、大口蘑、川竹笋、赤磷鱼、干贝、蛎黄、乌鱼蛋。 中八珍,则是鱼翅、银耳、鲥鱼、广肚、果子狸、哈什蚂、鱼唇、裙边。 最名贵的上八珍,分别是狸唇、驼峰、猴头、熊掌、燕窝、凫脯、鹿筋、黄唇蛟。 这些食材不仅珍贵,而且非常稀少罕见。 吃了一会儿,林易主动端起酒杯,向凌萱敬道:“凌姑娘,这杯酒我敬你,希望一会儿高抬贵手,那宅子的价格再让点给弟弟。” 苏绣儿也一起端起酒杯,说道:“凌姐姐,我这位朋友家境可远不如你,你就少收那几两银子,也不耽误事儿呀。” 几两银子?那可远不是几两银子这么简单。 凌萱举起杯子,笑着回道:“绣儿妹妹,我瞧你今儿可是下足本钱啦,这桌子菜怎么也要几十两银子,再加上你的面儿,我待会要是再不压压价,也没脸让你叫我一声姐姐了。至于这位林易嘛,我瞧你不像是绣儿妹妹的普通朋友...” 苏绣儿脸上一红,小声嗔道:“哪有...” 凌萱瞧了瞧苏绣儿那娇艳欲滴、羞涩可人的模样,心里有数。 “林易,这样吧,绣儿妹妹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的,如果...你像绣儿妹妹那样,也喊我一声姐姐,那宅子就四百两给你吧。” 林易一听,眼睛都放光了! 四百两?! 苏绣儿说的可是六百两呐,这一下子就给砍了二百两。 一句姐姐这么值钱,林易当然要叫。 “凌姐姐,林易先谢过了!” 说罢先干为敬,根本不给对方任何反悔的机会。 凌萱瞧着苏绣儿脸红的俊俏模样,忍不住打笑道:“咱们绣儿妹妹的眼光,那肯定是不会错的。” 这房子的价钱问题解决了,接下来的话题大家就聊开了。 那凌萱似乎对林易挺熟悉也挺感兴趣的。 当提到林易如归楼破柳茹霜的绝对、绿翠楼对上郑太傅的贡对、和苏绣儿创办了风靡一时的林秀手套的事情时,凌萱似乎如数家珍,竟然对这些事情了然于胸。 “苏姑娘,你这是把我的底细彻底给卖了呀。” 林易苦笑道。 凌萱则回道:“哪里,不过是你平时忙,绣儿妹妹无处排解,只得到我这来说会儿话啦,可是每次过来,那话题可都离不开你。” 林易一听,立即不做声了。 这是心虚了... “当时我还想呢,是谁能让咱们一向眼高于项的绣儿妹妹如此惦记,这下可不就见到了嘛。” ...... 第125章 林府(第二更) 当日午膳,主客尽欢。 苏绣儿的一番美意没有白费。 用完午膳后,三人便去凌萱的宅子去瞧瞧。 “林易,你还没见过我这宅子就先跟我把价钱谈了,到时候要是不合适,你可不许耍赖。” 凌萱打趣道。 林易早准备好了说辞。 “如凌姐姐所言,苏姑娘的眼光肯定是不会差的,我相信她推荐的宅子一定不错。” 凌萱看了看苏绣儿,眼神中透出深意。 “这宅子是还不错,就是小了点,不知道绣儿姑娘喜不喜欢。” “凌姐姐,你说什么呢。” 这是苏绣儿。 “...” 这是林易。 ...... 到了凌萱的宅子这儿,林易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但还是被震撼住了。 虽然是二进的宅子,但面积超乎了林易的想象。 完全超出了林易脑海中上一世别墅的概念... 这二进二出的宅子,一般是城中士绅的配置,分主房、配房、客厅、书房、门房等,并带有后院。 但凌萱这二进的宅子,后院简直是一个带河的大公园! 公园里有一大一小两个凉亭。 小凉亭里摆着一把古琴,一副石台棋局。 大凉亭里则摆着一张大理石桌,可供平日赏景时吃些茶点,亦或是像苏绣儿今日所做那般,将设宴放在这儿,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河里游着红色黑色的鲤鱼,颇有活力和生气。 看完这宅子,林易那是相当满意。 从小到大,从上一世到这一世,林易从没住的那么富余过。 凌霄说道:“怎么样,林易,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这宅子简直太棒了。” 林易这话可是真心的,从这些日子在寿霖城做生意的经验来看,这宅子四百两在别处恐怕是拿不下的,别说四百两了,六百两恐怕都是一个友情价。 这宅子相当于半卖半送了。 更令林易觉得开心的是,这宅子也在城西,距离雾隐门的位置并不远。 风水学里有句老话,叫做“住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是如斯,是事俨雅,乃为上吉。” 眼下这宅子格局搭配得当,没有任何与风水上犯冲之处,不愧是大户人家住过的地方。 “既然喜欢,那这钥匙,我可就当着绣儿妹妹的面交给你了。” 林易接过,连声称谢,接着掏出银票,却是五百两,正不知如何是好。 凌霄噗嗤一笑,说道:“不急,到时候你拿给绣儿妹妹让她转交给我便是。” 林易连忙将银票收回,说道:“那就听凌姐姐的。” ...... 出了门,凌萱说道:“以后这儿就是林府了,明天我就让仆人不要来了,这灯笼也该换了。” “凌姐姐,这些就不劳您操心了,明儿我找人来把这府上收拾一下便是。” 凌萱点了点苏绣儿的鼻子,说道:“就你好心。” 回过头,见林易还在兴致勃勃的瞧着门庭,便悄悄将苏绣儿拉到一旁,说道:“绣儿妹妹,你替他贴了二百两银子,他知道吗?” 苏绣儿连忙做出噤声的手势,扭头看了眼林易,接着小声说道:“嘘,别让林大哥听见,其实这钱也是我在手套生意里赚的钱,说起来这生意的点子都是林大哥出的,这钱给他用,那也没什么。” 凌萱不禁摇头,说道:“你呀,这次可真是遇到克星了。” 苏绣儿笑了笑,说道:“凌姐姐,还要感谢你愿意把这宅子卖给林大哥,说起来,你已经减了四百两,妹妹我很感激啦。” 凌萱说道:“几百两的银钱,哪能和我们的交情相比,再说了,姐姐府里虽然比不上你们苏府有钱,但也不是缺那几百两银子的人。” 苏绣儿微微一笑。 凌萱瞧了一眼林易,又对苏绣儿说道:“绣儿妹妹,希望你这番好意不会白费。” 苏绣儿脸上一红。 ...... 林易可不知道这宅子市价足有一千两。 这要是把实情告诉他,估计他能当场炸裂。 搁他全部的身家,也不过五百两,要是知道这宅子卖一千两,怕是连看都不敢来看。 但苏绣儿硬着把这事儿给办成了。 凌府本来和苏府就有生意往来,算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这凌萱自小便和苏绣儿一块儿玩,算是老相识。 甭说这套宅子便宜个四百两,就算是她苏绣儿真的开口,凌萱便送给她也不是什么事儿。 苏府在这寿霖城是首富,凌府也不过屈居第二。 人家苏老太爷过寿能日撒千两白银,凌萱送套宅子也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还是送给自己感情最好的妹妹。 林易傻人有傻福,四百两就拿下了一千两的宅子。 ...... 当天夜里,林易锁了铺子,就到自己这新买的林府来住了。 府里的东西一应俱全,平日里一直都有凌府的仆人来打扫收拾,可谓是拎包入住。 林易来这里的时候,发现门口的灯笼已经换过了。 两个大红色的写着“林府”的灯笼高挂大门。 林易心里一暖,定是苏绣儿遣人来换的。 找到主房,把自己打包好的被褥一铺,往上面一趟,可真是舒坦。 这些日子因为条件原因,只能睡床板,好久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了。 临睡前,林易不禁想到了苏绣儿。 这姑娘不错,不仅把手套生意做的有声有色,让自己赚了个大宅子,关于自己的忙都是亲力亲为,赶明儿一定得找个机会好好谢谢她。 话说,林易突然想起最近苏绣儿这胸脯好像渐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莫非木瓜起作用了啦? 不然明儿再送几斤木瓜去吧... ...... 临睡前,苏绣儿哼着小曲,在镜子前梳着头发,一副开心的模样。 “小姐,凌萱姐姐的那个宅子,到底是卖给林易了?”香儿问道。 苏绣儿点了点头。 “卖了多少钱?” “六百两。” “嚯,便宜了这么多,小姐你可真有面子。” 苏绣儿不答,只是笑了笑。 “唉,对了,香儿,一会儿帮我把束胸调整一下,不要再绑这么紧了。” “好嘞。” 苏绣儿将外套脱掉,露出香肩。 香儿在身后帮苏绣儿调整束胸的时候说道:“小姐,你以前不都是要香儿绑的紧紧的嘛,怎么近些日子要求变松啦。” “哎呀,太紧了对发育不好。” 说完,苏绣儿皱眉道:“这束胸可真不方便,松了之后特别容易移位,哎,要是有更好的可以带松紧的束胸就好了。” 此刻,已进入梦乡的林易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 第126章 见家长?(第一更) 第二天,林易刚打开自家林府的大门,就见一帮子男男女女站在门口。 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苏绣儿的贴身丫鬟香儿。 “我说林大哥,你这起的还蛮早的嘛,我还以为要等很久呢。” 林易愣道:“香儿姑娘,你们这是...” 香儿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扭头喊道:“小姐,林易醒啦。” 卧槽! 这么大声。 你家小姐一早专程来为我叫床,那也不用搞得街坊邻居们都听见吧... 影响不好。 不远处一个锦绣轿子里,钻出一个面带薄纱、身材婀娜的姑娘。 还能是谁呀? 可不就是苏绣儿嘛。 苏绣儿来到门口,对等在门口的那群人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呀,进去把府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好好的打扫收拾一番。” “是,小姐。” 然后这群人就浩浩荡荡的进去了。 林易都没敢拦,好家伙,这阵势... 不说打扫收拾的婆子吧,居然还有瓦匠、花匠、木匠... 见林易略带惊讶的表情,苏绣儿说道:“这些都是我府上的仆人,今儿专门调来帮林大哥的府上好好打扫一番,至于那些工匠嘛,我都有特别吩咐过,凌姐姐都告诉过我了,有间厢房的屋顶容易漏水,后花园的花木也该修剪了,还有林大哥住的主屋,只有一张床,太单调了,我让木匠再打点木柜衣架什么的。” “小姐,不是还有你特别吩咐的梳妆台嘛。” “香儿你...” “哎呀,说漏嘴了。” 林易:“...” 这是赶鸭子上架啊! ...... 为了表达谢意,林易特意请苏绣儿吃了顿他几乎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入赘软糯面。 当苏绣儿出了轿子,和林易一起坐在面摊上的时候,周围吃面的人都惊呆了。 一胖子正大口吃面呢,突然看到寿霖城首富的苏家千金坐在隔壁桌子,直接呛到面条从鼻子里出来了... 那老头老太倒是颇为镇静,不过就连一向只专注煮面的老太太也忍不住抬头瞧了瞧苏绣儿。 “林小爷,苏姑娘,你们俩来碗面啊?” 林易回道:“没错,老规矩,嗯...每碗再加个荷包蛋。” 说罢,拿出六文钱摆在老爷子手里。 “稍等,面马上就到!” 苏绣儿笑道:“林大哥,你每天的早餐就在这里解决?” 林易点点头,说道:“差不多吧,这儿的面条软糯筋道,很有嚼劲,面汤也很鲜香,我早上就特爱吃他们家的面。” 苏绣儿听了也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道:“那我也要试试,每天早上都吃燕窝雪蛤,早就想换换胃口了。” 林易:“...” 那老头子将面端上来,说道:“苏小姐,咱们这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口粮,要是吃不惯,您可别嫌弃呀。” 苏绣儿非常得体的回道:“大爷,您说的哪里话,林大哥特别向我推荐了你们家的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老头子笑的眼角的褶子都出来了。 “好,好,两位的面,请慢用。” 苏绣儿将面纱解开,抄起一口面条,小口吃进嘴里,慢慢咀嚼。 “这面条真的很筋道,很好吃呢。” 说完又咬了一口荷包蛋,那荷包蛋做的是糖心,一口下去,蛋液四溢。 “这荷包蛋好好吃,和我小时候奶奶做的味道一模一样!” 那老头子突然又出现了。 “苏姑娘,别瞧咱们这面摊不起眼,但这料子可都是用最好的,这面全是手工揉出来的手擀面,鸡蛋也全是自家散养在山上的山鸡蛋,味道自然会好一些。” 说完,老头子还给林易比了个大拇指。 林易仿佛看到了“牛掰”两个字。 就连那老太太也对着林易笑了笑。 是呀,雾隐门的术士,竟然能带首富家的千金吃路边摊,这简直就是万中无一的人才! 要说这面摊上的老头子老太太,算得上是林易在这一世最先认识的朋友。 自从内心认定苏绣儿是个好姑娘后,林易第一个想到的竟然就是带她来吃碗面... ...... 就在林易和苏绣儿边吃着面,边聊着闲话的时候,一声粗犷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 “哎呀,林兄弟,我可逮着你了,你昨个儿一夜没在铺子,是不是在外头过夜去啦,我倒是看看是哪个小娘们让你...哎呦,苏姑娘!” 这曹胖子的话由远及近就没停过。 当喊到“苏姑娘”的时候,苏绣儿的脸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 曹达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连续两次撞见两人或许已经发生的奸情...啊呸... 苏绣儿面薄,周围还有吃面的客人呢,连忙将薄纱戴上,嗔道:“曹大哥,怎滴说话老是张口就来。” “不是,弟妹,你听我说...啊现在还不是,苏姑娘,我这会正找林易有急事,所以说话莽撞了些,还请您多担待。” 说完搓着手,一副谄媚的模样,又向苏绣儿问道:“苏姑娘,请问你们俩还吃完面啦,我可否借林易一用?” 林易:(???)? 一用?怎么个用法? 苏绣儿噗嗤一笑,回道:“要用你就用嘛,谁还稀罕他吗?” 说完,对林易说道:“林大哥,绣儿先回去了,谢谢你的面,那些仆人打扫完自会回来,你不用担心。” “谢谢苏姑娘。” 林易目送苏绣儿的轿子消失在巷子口,这才转身瞪向曹达华。 结果一转身没见着人,然后才发现这厮居然坐在面摊上,把自己剩下的半碗面都给吃干净了... 吃完了林易这碗面后,曹达华抬头发现林易正盯着自己,嘿嘿一笑。 林易先是无语,接着又打趣道:“曹大哥,你刚才又乱说话,该罚你,你把旁边那碗面也吃了吧。” 曹达华连忙又将苏绣儿剩下的大半碗端过来,大口捞起面条就吃。 林易见曹达华真吃了,连忙说道:“曹大哥,别这样,我只是和你开开玩笑...” 谁知曹达华根本没带停的,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没关系,林兄弟,我正好...还有点饿。” “我靠。” ...... 来到林易这铺子,两人坐下来,林易才算知道怎么回事。 原来曹达华昨儿夜里就来找林易,但都快把门口的牵藤枝给撸断了,林易这铺子里也没带动静的。 曹达华可不知道林易新买了宅子,晚上到那宅子去住了。 在林易这铺子门口整整敲了小半夜,后来寻思着可能在外头住了,才带着焦急的心情回去睡了会。 一大早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就又跑来找林易了。 为什么这么急着找林易呐? 原来这曹达华又碰上奇怪的案子了。 弄了半天没有头绪,就想到了自己的好兄弟兼智囊林易来了。 “林兄弟,你说,这案子到底奇不奇怪?” ...... 第127章 灭门惨案,案发现场(第二更) 听完曹达华的表述,林易也觉得这案子的确很怪。 一家四口,只有养女活了下来,另外一家三口全部被杀死在屋内。 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养女是犯案嫌疑人,但根据邻居的口供,这个养女却有着不在场的证据。 “曹大哥,案卷呢?” 曹达华道:“这案子太奇怪了,好多地方自相矛盾,这案卷根本写不下去。” 既然看不到案卷,林易摸了摸鼻子,说道:“那么,带我去现场瞧瞧?” “行啊!” 有了林易出山,曹达华这颗忧虑的心终于安定下来了。 有林易这样的兄弟,真好... ...... 来到案发现场,门口有两个看护现场的衙役。 见跟在曹达华身边的是林易,连盘问都省了。 “曹捕头,您来勘察现场来啦?请进。” 刚进屋里,林易便莫名产生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由于近期他买宅子,所以特别留意过涉及家宅的风水。 作为雾隐门的术士,林易可是懂一些家宅风水术的,而在他那第五阴门的铺子里,书架上也摆放着不少家宅风水术的书籍。 林易抽空的时候也翻了翻。 正是由于近期看的多了,所以当林易一进这屋的时候,下意识的就觉得这屋子的风水不好。 大多数的房屋讲究的是一个“南北通透”。 但在风水学上讲,单纯的认为“南北通透”是好房子的标准,其实是错误的。 有些人特别喜欢南北通透的房子,因为一到夏天,两边窗户一开,或者开着门和窗户,凉风就可以从房子里经过,舒适又凉爽。 但是,有这种房子的朋友可千万别高兴太早! 这宅子中的第一凶,就是最忌讳“穿堂风”。 指的是大门正对着窗户或者阳台。 所以,但凡是那种打开门就瞧见窗户或阳台的南北通透,您还是好好想想吧。 穿心煞,不聚气。 大门是入气之口,结果刚进来就从对面泄出去了。 风水学上讲,南北通透穿心煞,也叫一箭穿心,化财为水,化人为鬼。 容易失财,横祸。 ...... 虽然是白天,但这屋子里却让林易感到莫名的阴冷。 进入屋子,林易依次查看了三具尸体的位置。 这些位置都被捕快们用白色的石灰粉标记了出来。 三人死的地方各不相同。 这家人的父亲死在自己屋里的床上,母亲死在膳房,弟弟则死在另一间屋子的床上。 根据曹达华现场所说,这对父母死的时候,都是处于身体被捆绑,嘴巴被堵上的状态。 父亲被捆绑后扔在床上,母亲则被绑在厨房的椅子上。 那个男孩子倒没有被绑。 从床上、椅子上、地面上的血迹来看,凶手下手非常凶狠毒辣,几乎是将父母两人折磨致死。 林易向曹达华问道:“曹大哥,寿霖城里,可还发生过其它这种手段残忍的案件?” 曹达华摇了摇头,道:“在我的印象里,应该是没有的。” 林易瞧了瞧餐桌上的饭菜,依然保持着原位,没有动过。 曹达华见林易在观察桌上的饭菜,忙说道:“这屋子是案发现场,除了三具尸体拿去仵作行验尸外,其它东西均未移动。” 林易问道:“这桌上的饭菜可验过?” 曹达华立即回道:“验过了,都是正常的。” “他们是什么时候用膳的?” “根据仵作所验,这些饭菜应是辰时所做。” “辰时?这好像不是饭点儿啊。” “那也难说,有些人家比较穷,有时候一天就吃两顿,这早饭和午饭都放在一顿解决了,那也是常有的事。这家人的条件原本就不怎么好。” 林易点了点头,蹲到地上,查看着地上的血迹。 “曹大哥,你瞧瞧,这儿的血迹似乎并不完整。” 曹达华蹲下来仔细瞧了瞧,说道:“是啊,怎滴这儿的血迹不完整?” 林易沉声道:“这儿原来应该是有东西,后来被拿走了。” “此言有理!定是有东西挡住了血迹,然后被移动后,这儿的血迹自然就不完整了。” 林易又问道:“曹大哥,你们可曾仔细搜过这房子?” “当然!” “那可有什么发现吗?比如带血迹的毛巾或者衣物?” 曹达华皱眉道:“这倒没有,屋里的一切都挺正常的,除了这案子有点诡异。” “曹大哥,那个养女现在何处?” “被我们暂时单独关押在巡捕司的牢里,虽然我们怀疑她是凶手,但并没有非常有力的证据。” 林易思考了片刻,又在房子内外转了转。 每个屋子的窗户都仔细的查看了一遍。 “这屋子看起来不像是有人闯入的痕迹。” 曹达华道:“对呀,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这屋子里却没有丝毫打斗的痕迹,我就不相信了,一个贼人哪怕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同时治住三个人,一点儿风声都没走漏。” “这周围的街坊邻居们盘问过吗?” 曹达华道:“盘问了,附近大概有七八户人家,都问过了,说是没发现有什么异常,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居然有两户人家的证词,间接的替那个养女做出了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明。” “案发是什么时候?” “应当是为前日未时。” 林易又在屋子里转了转,再没有其它发现。 出屋前,林易向曹达华说道:“曹大哥,有件事情还要拜托你请巡捕司的人去办。” “林兄弟可发现了什么?放心,但凡你提的,我一定吩咐他们去办。” “从这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一定有东西被转移了,单搜这屋子恐怕不行,需要扩大搜索范围,要查一查附近的垃圾堆里,或者这城里的垃圾回收处,可有沾染血迹的衣物。” 曹达华立即回道:“林兄弟放心,这事儿我立即安排。” 说完就转身到了大门口,吩咐衙役找人,把周围的大小垃圾堆以及附近的垃圾回收处都查探一遍,确认是否有沾染血迹的衣物。 一名衙役连忙去了。 曹达华办完这事儿后回到林易身旁。 “林兄弟,还有什么吩咐?” 瞧这架势,感觉林易像是捕头,而他曹达华则是一名跟班的。 “咱们去仵作行瞧瞧吧,我想看看尸体。” “成!” 说走就走。 两人立即往第二阴门那里去了。 路上,林易不禁嘀咕起来。 “你说,这户人家的生活条件已经很困难了,而且还有个儿子,为何还要收一个养女呢?” ...... 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lt;&quot;<a href="https://xxbiquge.net&quot;" target="_blank">https://xxbiquge.net&quot;</a> target=&quot;_blank&quot;&gt;<a href="https://xxbiquge.net&lt;&gt;" target="_blank">https://xxbiquge.net&lt;&gt;</a>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第128章 验尸的发现(第一更) 林易的这个问题,让曹达华一时也有些闷。 是啊,家里人挣口吃的都是问题,为何还要再多个人多张嘴呢? 儿女双全? 别逗了。 饭都吃不上了,还想凑个好? 带着这个没有答案的疑惑,两人来到了雾隐门的第二阴门,仵作行。 这一次,第二阴门的掌门人白龙烈亲自在大堂接待了曹达华和林易。 这白龙烈年约四十出头,铁面剑眉,目若朗星,显得正气十足,英武不凡。 “曹大人,林术士,你们两位前来,是为了钱家的三口惨案而来的吧?” 曹达华眉头一展,说道:“有白掌门坐镇主持,我想这案子的凶手必定很快就会水落石出,再微末的细节,也逃不过白掌门的眼呐。” 白龙烈哈哈笑道:“曹大人谬赞了,现下这桩案子在小女手上,她已经验过了。” “白姑娘?那敢情好呀,咱们之前已经有过合作,请问白姑娘现在可在行里?” “曹大人,林术士,你们好。” 白云舒从后堂踏过门槛,向林易两人打了声招呼。 “唉~白姑娘,以后别叫的这么生分,咱们都是帮衙门办事的,叫我曹大哥就行了。至于这位...” 林易比白云舒还要小上两岁,叫林大哥,岂不是占了便宜? 林易连忙接口道:“白姑娘,您直接叫我林易便成。” 都是江湖儿女,白云舒也不做作,拱手叫了声“曹大哥”后,又向林易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们俩跟我来吧。” 依然是那副面不改色、神态冰冷的模样。 林易和白龙烈点了点头,便和曹达华一同随白云舒进了后堂。 其实要不论年纪的话,林易和白龙烈同为雾隐门的一门之主,算是平级。 只不过白龙烈这仵作行人多势众,林易这边只是孤家寡人。 这掌门人的份量上差的有些远。 ...... 进了后堂,依照惯例,两人跨过火盆。 屋内依旧是一股混合了苍术皂角和醋的味道。 三人口含姜片,白云舒将三具尸体上的白布掀开。 其中的一具尸体还算完好,只是胸口中刀。 另外两具尸体简直惨不忍睹,每具尸体身上少说也有十几处刀伤,现下尸体已清洗干净,那伤口更是触目惊心,四肢的地方深可见骨,身上则皮开肉绽。 看到尸体,林易脑海中所记的《洗冤录》的知识体系便开始高速运转,单从身体表面,林易就已经快速抓住了几个细节和要点。 “白姑娘,请你将验尸的结果给我们说说吧。”曹达华道。 白云舒点了点头,指着第一具男人的尸体,对曹达华和林易说道:“这一具是钱万两的尸体,当家的,身中十五刀,有些刀口的地方伤口不规则,应当是死前有过激烈的挣扎,致命伤是头顶的一刀,直接从脑袋顶插入,死亡时间应当是前天的酉时。” 接着,白云舒指向第二具尸体,说道:“这一具是钱夫人,身中二十刀,但每一刀都不致命,死因是流血过多,死亡时间与钱万两一样,都是酉时。” “这最后一具,叫钱金,是钱万两的独生子,死因是胸口的一刀,一刀毙命,从尸检的情况看,这个孩子死前没有任何挣扎,应该是在睡梦中死亡,我对他的胃部做过检查,胃里含有大量的曼陀罗花的粉末。” 曼陀罗花? 白云舒所说的这种植物,林易在洗冤录里的解毒制毒篇里见过。 它是制作蒙汗药的主要材料。 这种植物制作的药物可以抑制汗腺分泌汗液,麻醉神经,使肌肉松弛无力,服下后,人便处于失去知觉的昏睡状态。 《后汉书》中所记,神医华佗所制作的“麻沸散”,有其相同的功效。 这麻沸散就是由曼陀罗花、生乌草、香白芷、当归、川芎、天南星等按照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 白云舒接着说道:“从犯案手法来看,贼人对两个大人下手狠毒,或许是寻仇所致。另外,我对他们胃里残留的食物做过检验,从食物变质的情况推算,当天钱万两夫妇应该是未时吃的饭,与桌子上摆放的食物时间对应不上。” 曹达华道:“莫非当日他们在外赴约,吃完饭后回到家便遭杀害?” 白云舒回道:“但奇怪的是,钱万两的儿子也是未时吃的饭,死亡时间却比钱万两夫妇早一个时辰。” 曹达华已经有些晕了,下意识的看向林易。 林易将时间线捋了捋。 桌子上的饭菜时间是辰时,钱万两一家三口最近的用膳时间是在未时,儿子钱金的死亡时间是申时,夫妇俩的死亡时间是酉时。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时间线索来看,钱万两应该没有在家用午膳,在辰时吃过一顿饭后便在外面用膳,之后遭到毒手,儿子先于父母死亡。”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曹达华连忙说道。 “曹大哥,根据我们刚才在案发现场查验的情况来看,那里应该是就是犯罪发生的唯一现场。” 曹达华点头称是。 “这么说,他们是在外面用的膳,食物里被人下了蒙汗药,接着带回家里,然后被贼人杀害。” 白云舒点头道:“单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应当是这样。” 林易低下头沉思片刻,抬头说道:“三人回去的时候,蒙汗药的药效应当都还没过,然后贼人先将钱万两的儿子一刀毙命,等夫妇俩醒来后,先在膳房对钱万两的夫人进行折磨,之后又到了钱万两屋里对钱万两动手,最后两人均在酉时毙命。” 综合林易现场勘察和白云舒验尸的情况,贼人的作案手法几乎已经浮出了水面。 “曹大哥,你们收监的养女,她在那天的行程轨迹是怎样的,你们可问出来了?” 曹达华回道:“经过我们的审问,养女说她那天一早就去了街坊家做针线活,并不在家。” “那家街坊怎么说?” “那家街坊当天当家的不在,只有他夫人和孩子在家,那妇人倒是证实了养女的话,说他们当天一直在做针线活,直到傍晚养女才回去,并发现家里出了事,这才报了官。” “既然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那为何你告诉我,最大的嫌疑人是这个养女?” 曹达华回道:“这是因为...” ...... 第129章 唯一不在场证据(第二更) 针对林易的问题,曹达华回道:“那是因为,我们在走访的时候,有人说在戌时见到养女从家门口的巷子里走出来过。” “戌时?这养女是什么时候报的官?” “半夜呐,嗯...我记得应该是亥时。” “那她从街坊家里离开是什么时辰?” “也是亥时。” “那就是说,按照养女和街坊的表述,这个养女一大早就离开了家,来到街坊家里,然后一直到深夜的亥时才回去?” “是这样。” “但是有目击者说,他在戌时的时候,在养女家门口的巷子里见过养女出现。” “没错,那人说养女急匆匆的拎着一包东西,往巷子外面去了。” “这么说来,这街坊和这个目击者之间,一定有人说谎了!” 曹达华搔了搔额头,说道:“唉,其实那人说的话,也算不得证据。” 林易奇怪的眨了眨眼。 “什么意思?” “那人名叫赖三,是寿霖城里出了名的瓜皮无赖,极其不靠谱。那天我们问话的时候,酒还没醒,说自己昨个儿夜里见过谁谁谁,这话你能信?等他第二天酒醒了我们再问他的时候,他居然说忘了自己说过什么。” 林易:“...” 果然极其不靠谱。 “我们也很谨慎,赖三这事儿我们也审问过那养女,但人家一口否认,还让我们拿出证据来,我瞧那模样,不像是说谎。” “就这...也称得上是最大的嫌疑人?” “这不是除了她之外,压根就没有任何其它线索以及可疑的人了嘛,有人还说,这一家三口要是死了,养女不就独自把财产给继承了嘛。” 林易无语道:“曹大哥,就那破屋,也算财产?而且这家人平时都饥一顿饱一顿的,压根就没什么东西能留下。” “这倒也是,所以这事儿就僵在这儿啦,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找你来帮我一起破案的原因。” 林易搔了搔脑袋,自己倒是掌握了一些细节,但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犯案的就是那名养女。 突然,林易想到了什么。 “曹大哥,那街坊家住在何处?你带我去瞧瞧,我有些话想要问一问。” “好,那你随我来。” 离开的时候,白云舒亲自送到门口,突然开口说道:“曹大哥,林易,不知道我是否能跟着你们一道前往?” 见曹达华和林易疑惑的眼神,白云舒道:“这案子性质恶劣,我也想跟着你们一起听听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曹达华大喜,说道:“白姑娘,那实在太好了呀,你们仵作向来胆大心细,说不定你能找到我们这些大老粗没有留意到的线索,准了准了,快和我们一道儿走吧。” 大老粗? 只有你自个儿才是好吧? 白云舒点了点头,将一块儿白色的薄纱遮在脸上,又戴上了一副精美刺绣的林秀牌白色手套。 这副全副武装的模样,像极了苏绣儿。 原来这年头,美女都是如此吝啬的,有这么一副好脸蛋,也不愿意轻易被外人瞧见。 此外,林易没有想到,如此冰冷的一个冷美人,竟然也买了一双珍藏级的林秀手套。 想到这,林易不禁内心感慨。 嚯... 这第二阴门竟然如此有钱! ...... 跟着曹达华,三人来到那家街坊处。 “咚咚咚。” 开门的是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 这小女孩扎着一个冲天辫,一袭小红衫,脸上透着淡淡的鹅蛋红,非常可爱。 林易蹲下来问道:“小妹妹,你自己一个人在家呀,大人呢?” 小女孩用幼稚的语气回道:“家里就我一个人,刚才你们敲门,我还以为是母亲回来了呢。” 林易说道:“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随便开门,以后记得先问清楚是谁,只有父母回来了才能开门,知道吗?” 小女孩瞪大眼睛点了点头。 曹达华道:“这家妇人不在,不然我们等会儿再来?” 林易抬手示意不要打岔。 曹达华知道林易有事儿要做,忙闭上嘴巴。 “小妹妹,哥哥问你一件事儿,你能不能老老实实的告诉哥哥?” “什么事儿?” “前天的时候,是不是有位姐姐一早就来你家做针线活儿呀?” 小女孩听了,眉头微皱,没有答话。 林易谆谆善诱道:“小孩子可不能说谎话,说谎话就不是乖孩子了,我知道你一定是父母的乖孩子,对吗?” 小女孩连忙点头。 “那你就告诉哥哥,前天是不是只有你和母亲在家,没有人到你们家来呀?” 小女孩表情非常犹豫,似乎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好不容易,小女孩在支支吾吾的用细若蚊喃的声音说道:“没...没...”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厉喝。 “你们是谁?” 几人一回头,一中年妇人一只手上拎着两捆青菜,另一只手上拎着一只鸡,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面色不善。 “母亲!” 小女孩表情立即放松下来,欢快地跑到妇人身旁。 那妇人的表情瞬间变得温暖,说道:“妞妞,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嘛。” 说完,看向林易三人。 “曹大人,该问的,您不是已经问过了吗,后来其他捕快又挨家挨户的问了一遍,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问第三遍吗?再问几遍,答案也是一样!” 这是个悍妇啊! 林易瞧了眼曹达华,身为妇女之友的他,面对悍妇也没了往日的本色。 “这位姐姐,是这样的,我们还有些问题想要跟您核实一下。” 那妇人面无表情地回道:“哼,天天来核实,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说着,将手里的鸡扔进院子里,又让小女孩把两捆青菜抱进屋里,这才在门口说道:“问吧,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林易和另外两人对视一眼,扭头转向妇人,说道:“请问,那户人家的养女,前天是什么时辰到你这儿,又是什么时辰离开的?” 那妇人想了想,回道:“辰时便来了,一直忙到亥时才走。” “做针线活,为何要到这么晚?晚上那针线还看得清楚吗?” “怎么不得忙到晚上,你问问周围的街坊,哪个不知道小茹每天都要从早忙活到很晚,一个人挣钱养一大家人!忙到半夜,还不是为了多苦那两个钱儿吗?” ...... 离开的时候,林易已经知道,这妇人说谎了... ...... 第130章 洗冤录初显功(第一更) 林易问了那妇人街坊几个问题,立即就推定她是在说谎。 为何? 心理学上说,人在撒谎的时候,眼睛会不由自主的向左看。 这在《洗冤录》中也有提及。 撒谎向左,回忆向右。 同时,这妇人在说谎的时候,眼睛非常专注的盯着林易,而且眨眼的频率有所下降。 这说明妇人想要极力的保持冷静,使自己看上去“不留痕迹”,以便“睁着眼说瞎话”。 ...... “林兄弟,你瞧,这妇人一直都是这么说的。”曹达华说道。 “没关系,我只是想要亲眼看看这妇人是怎么说的。” 曹达华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心想这林易这咋回事。 听别人说,居然用看的... 林易见一旁的白云舒一直沉默不语,便开口问道:“白姑娘,你有什么看法?” 透过薄纱,林易能感觉到白云舒的嘴唇动了动,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白云舒才开口道:“目前还没有看法。” 曹达华问道:“林兄弟,这线索差不多就这些了,我们现下去哪儿?” 林易道:“去巡捕司的大牢,见一见那个养女小茹。” ...... 巡捕司,大牢。 这案子衙门里人尽皆知。 曹达华此刻的身份已经不同往日。 以前是曹捕快,想要拿个案卷都要费不少事儿,现下带两个人光明正大的进牢房,那也不费吹灰之力。 更何况,林易和白云舒都是雾隐门的人,多少也和衙门沾点边。 进了大牢,狱卒将三人带到一个独立的牢房里。 养女小茹就关押在这儿。 其实到牢房门口的时候,林易就已经推断出了整个案情。 如果那个妇人说的是假话,那么养女小茹完全有机会和时间可以完成作案。 ...... 在仵作行的时候,林易就已经从刀口看出了犯案人的惯用手。 尤其是那对夫妇喉咙处的割伤。 根据《洗冤录》记载,从伤口形态区分惯用手,需要满足伤口“自然”这个基本要求。 所谓自然,就是指伤人的手法自然,是惯用的伤人手法,而并非其它别扭另类的手法。 从割喉这个伤人手法分析,最自然的动作是“从高处切下,划过颈部,于另一侧高处收手,伤口起端一般略高于末端,伤痕起端较浅,划喉处最深”。 根据这个手法,左撇子会从受害人颈部右侧高处,或许紧贴耳朵下缘切入,后划过喉咙,接着于颈部左侧才又略微上扬,且伤口左端一般低于右端。 右手则刚好相反。 而林易通过观察,恰恰证明了犯案人是个左撇子。 所以林易想来瞧瞧,这个养女到底是不是左撇子。 如果真的是,虽然没有非常充分和直接的证据,但几乎可以确定养女小茹就是犯案人。 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两点。 一个是案情非常重要的突破口,去那个妇人家,用强制手段将母女俩分开,然后分开询问当天发生的细节。 口供可以串,但不可能所有的细枝末节都记得,尤其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 第二个,就是查找养女的作案动机。 听曹达华讲,当在周边街坊家中做询问的时候,很多人都为养女打抱不平。 “那家女儿?不可能,不可能,她怎么会是凶手,那小姑娘好着呢。” “我虽然没看见她,但我认为她不会的,平日里经常忙着到各家打打散工,一个人养一家子人,可不容易呢。” “非常有礼貌,我不相信她是那种人。” “我知道她,人很好的,和街坊们碰面都会亲切的打招呼。” “什么?滚!” ...... 几人来到牢房,林易远远瞧见一双穿着布鞋的小脚悬浮在空中。 大白天的这是见鬼了? 又往前走了几步,林易一愣,脱口而出:“糟糕,小茹上吊了!” 曹达华一听连忙让狱卒拿出钥匙,三人跑到牢房门口,把牢房的锁给打开。 妇女之友一马当先,扛着小茹高高抬起,林易则从袖子里掏出桃木剑,一剑将梁上的衣带斩断。 将小茹放在地上,那脖子上的勒痕清晰可见。 不过好在,这小茹虽然气息很弱,但还有脉搏和心跳。 这时,白云舒突然开口道:“这女孩之前用过大刑。” 听了白云舒的话,林易仔细一瞧,可不是嘛! 衣服上有明显的鞭子抽过的痕迹,手指满是鲜血,脚踝的地方也有夹板夹过的印记。 刚才几人为了救人,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些细节。 林易看向曹达华,后者连忙摆手道:“不是我,我办案子从来不用私刑。” 说完,曹达华看向狱卒,问道:“今儿谁对她用刑了?” 狱卒唯唯诺诺地说道:“是秦...秦捕头。” 秦冲! 林易知道这人做事有股狠劲,但没想到竟然会严刑逼供。 “秦捕头...他用了这些大刑,可问出什么了吗?” 那狱卒回道:“没有,这女孩儿一口咬定自己没做,那日一直都在街坊家帮忙做活。” 曹达华撸起袖子,站起身来道:“好呀,他个秦冲,这案子明明是县太爷交给我的,他竟然敢来抢功!还私下里动用大刑,我一定要去县太爷面前告他的状!” 曹达华罕见的怒发冲冠。 他又对狱卒道:“记着,以后没我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提审嫌疑人,给我传下去,听到没?” “是,是!” “出去!” 那狱卒听了如释重负,连忙溜走了。 ...... 白云舒此刻手持白色的手帕,正轻轻的帮小茹擦脸。 “这勒痕好深,看样子是要寻死,如果我们再稍微晚来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听了白云舒的话,曹达华先是重重的叹了口气,道:“自打我当了捕头,那秦冲便处处和我过不去,没想到竟然会来和我抢案子,说起来,这女孩子寻短见,我也有一半的责任。” 一旦涉及到女子,这曹达华身上就会不自觉的涌出正义的责任感... 白云舒道:“曹大哥,去找大夫来吧。” 曹达华一拍脑袋,忙道:“是啊,我这脑子,你们在这看着,我去叫大夫。” 说完,匆匆忙忙的离开了牢房。 屋里就只剩下林易、白云舒和昏死不醒的小茹。 此时小茹胎光暗淡,林易趁机睁开天眼,看见了小茹过去的经历。 ...... 第131章 苦命的女子(第二更) 小茹是钱家的养女,很小的时候被收养,改名叫钱茹。 从五岁开始,钱茹就开始跟着养父母一起做工赚钱养家。 开始的时候,养父母对小茹还算不错,家里不算富裕,但一日三餐也勉强吃得上。 在小茹七岁的时候,养父母生了钱金。 有了自个儿的孩子后,他们对小茹的态度急转直下。 原来钱万两和夫人结婚数年,一直没有孩子,找过大夫,吃过不少药,但也一直没有怀上。 后来他们找了个算命的方士,方士告诉钱万两,他的名字太盛,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根本镇不住这个名字。 钱万两虽然穷,但一向对自己这名字最为满意和骄傲,不愿意改名,就问方士有没有其它办法。 “办法倒是有,但是很危险。” 钱万两便道:“只要有法子就行。” 于是方士告诉钱万两,领养一个孩子,好好待他,积攒福报,待福报满了,自然就会得偿所愿。 同时,方士还告诉钱万两,即便以后有了自己的娃儿,也一定要继续好好对待领养的孩子,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 钱金出生后,钱万两把家里吃的用的,都仅着自家的儿子先用,对小茹则几乎不闻不问。 家里但凡有吃的,小茹只能吃最后剩下的一口。 用钱夫人的话来说,弟弟还小,需要营养,他们俩是大人,需要多吃一些才有力气干活和照顾弟弟。 小茹是个懂事的孩子,便经常饿着肚子,也从来不抱怨。 有了孩子后,心愿得偿的钱万两夫妇早就将方士曾经给予的警告抛诸脑后。 时间一转眼,小茹已经十四岁,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她已经一个人承担起了养活全家人的重担。 钱万两夫妇好吃懒做,不愿干活,弟弟钱金也不上学,一天到晚就在外面打架玩闹。 因为一家四口人,小茹不得不从早忙到晚的打着散工赚钱。 每当小茹疲惫的回到家时,都要先把挣得的工钱交到钱万两夫妇手上,然后才能吃上一口冷饭回房休息。 一天小茹提前结束了活回家,正巧赶上一口热乎饭。 “既然回来了,就一起吃吧,正好我们还没吃呢。”钱夫人阴阳怪气地说道。 将当天的工钱交到钱夫人手上时,这女人点了点,立即尖声问道:“今儿钱怎么比平日少了?” 小茹回道:“今天晚上的活取消了,那户人家有事要出门,明儿晚上再去做。” “那你就直接回来啦?不知道再去外面找找看有没有其他家有活?” 小茹默不作声。 这时钱万两说道:“算了算了,既然都回来了,咱们赶紧开饭吧。” 小茹上桌的时候,钱夫人将一盘青菜推到小茹面前,将一碗鸡蛋换到钱金跟前。 小茹默默的吃着碗里的糊糊和面前的青菜,还要不时忍受钱夫人怒视的目光。 饭桌上,钱万两向夫人递了个眼色,后者默默的点了点头。 饭后,小茹正在清洗碗盘,钱夫人突然走过来,冷冷地说道:“洗完去你爹屋里,他有事找你。” “嗯。” 接着,钱夫人带着儿子出去了。 洗完碗,小茹便去了钱万两的房间。 “小茹,我和你娘养大你不容易吧,你说你今儿晚上也没活儿,是不是该孝顺孝顺爹爹。” 接着,钱万两便动上了手。 这一天,成了小茹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噩梦。 当钱夫人带着钱金回家后,钱万两才停止了施暴。 钱金站在父母的屋口,看着蜷缩在一角瑟瑟发抖的小茹,惊讶不已。 他鼓起勇气走进去,站在小茹面前。 “姐姐,你怎么了?” “小金子,帮姐姐去报官...好不好?” 钱金听后转身跑出去了。 没过一会儿,钱万两又回来了,手上还带着根藤条。 “我叫你报官,我叫你报官,就算官爷来了也不好使,没人会信你的,到时候叫你做大牢!” 钱万两嘴上说着,手上不停,那藤条一鞭鞭抽在小茹的身上。 压榨和刻薄没有让小茹心生怨恨,但今晚发生的事情,让仇恨在她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 原来钱夫人在嫁给钱万两前,曾失身给了一个外地的富商。 那富商拍拍屁股走了,钱夫人却因为这件事情一直嫁不出去。 后来没钱的钱万两接了盘,把钱夫人娶了,但心里一直过不去这个坎。 就连生不出孩子,钱万两也怪罪于钱夫人婚前失身。 后来虽然生了个儿子,但每当夫妇二人拌嘴吵架的时候,钱万两总是爱拿这事儿出来嘲讽。 或许自己也厌烦了,一日钱夫人气急之下,说让钱万两也尝尝处女的滋味。 于是便有了那天晚上发生在小茹身上的噩梦。 ...... 那日过后,家里的关系变得很微妙。 钱夫人倒是让钱万两遂了心愿,但绝对不允许有第二次。 后来钱万两也悄悄的找过小茹几次想要用强,但却被钱夫人发现狠狠的闹了几回。 这才彻底打消了钱万两的淫念。 不过从那以后,夫妇俩对小茹变得更加苛刻。 至于钱金,那日告诉父亲小茹要报官的事情后,和小茹几乎再没有说过话。 又过了两年,小茹十六岁。 在外做工的偶然间,她偷偷藏了一些蒙汗药。 复仇的种子此时终于发芽了。 她提前制定好计划,并开始实施。 一日的辰时,她提前炒了一些菜留存,便出去做活。 中午,她像往常一样赶回家,给家里人做好了饭,便继续出去干活。 是的,家里的饭她只有做的份,却上不了桌,通常只能拿个馍馍充饥。 饭菜里,她放了蒙汗药。 为了实施这次的计划,她曾拿过猫、狗甚至自己,来试药性。 所以她知道晕倒三个人需要多大的量,以及他们会昏迷多久。 在外逗留了一阵子后,她又折了回去。 此时钱万两一家三口全都昏倒在膳房。 小茹将三人分开。 钱万两捆在了他屋里的床上,钱夫人捆在膳房的椅子上,钱金则拖到了他自己的屋子。 之后,小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刺进了钱金的心脏。 这把匕首,她已经磨了两年,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钱金还处于昏迷中,就这么悄无声息的送了命。 之后,小茹就待在家里,等着钱万两夫妇醒过来。 ...... 第132章 拿走希望,变成魔鬼(第一更) “唔...唔...” 被绑在椅子上的钱夫人醒来后拼命地挣扎,但身上的绳子捆的紧紧的。 想要大声呼救,嘴里却被塞了布团。 在小茹冷笑的注视下,钱夫人渐渐停止了挣扎,眼神里的恐惧却越加浓厚。 “娘,你醒啦。” 小茹将带着钱金鲜血的匕首举起来,在钱夫人眼前晃了晃。 “这血的味道闻起来熟悉吗?” 钱夫人茫然。 “这是你儿子小金子的血啊。” 听了这话,钱夫人再次奋力的挣扎起来。 “唔...唔...” 眼神变得愤怒,嘴里一直呜咽。 “生气吗?为什么要生气呢。他是你们的儿子,可我也是你和爹的女儿啊。哦,对了,因为我不是亲生的,所以...” 小茹的眼睛突然瞪大,声音近乎歇斯,凑到钱夫人的脸前大吼道:“你们就可以任意凌辱我吗?” 被小茹凶狠的眼神注视,钱夫人向后缩在椅子上,不敢动弹了。 “唰。” 小茹一刀划破了钱夫人的手臂,鲜血直流。 钱夫人又一次激烈的挣扎起来。 小茹笑了。 她看钱夫人的模样,就像是大自然里的动物看着自己捕获的猎物一般。 可以一口咬死你,也可以慢慢的戏耍你。 当然,小茹选择的是第二种。 十几年来的屈辱,和两年前的侮辱,只给了小茹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她要把这点时间充分的利用好。 一炷香后,小茹听到屋里传来声响。 “爹醒了,我得去看看他。” 此时,钱夫人浑身上下都是刀伤流出的鲜血,已经俨然成了一个血人。 临走前,小茹来到钱夫人的身后,非常缓慢的将匕首架在钱夫人的脖子上。 在钱夫人惊恐的眼神中,锋利的匕首缓缓的划过。 一道冰冷过后,是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钱夫人低着头,双眼无神,鲜血顺着脖子流淌过全身,流到地面。 ...... 进到屋子,钱万两看着浑身沾满鲜血的小茹,先是目光凶狠,但随着对方冰冷的眼神凝视,钱万两似乎明白了什么,身体逐渐开始颤抖。 “唔...唔...” 他想要开口,想求自己的女儿饶过自己。 但很可惜,他的嘴巴被堵住了。 小茹来到床上,慢慢的靠近,用匕首在钱万两捆绑在床上四角的四肢上划过。 很快,床上被染成了血色。 小茹站在钱万两身旁,后者吓得连忙将头转向另一边。 “爹,你这是怎么了?你怎么会怕我呢?你在家里一向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钱万两闭上了眼睛,压根不敢动弹。 他知道,他的反抗只会让小茹感到兴奋。 突然,口中一松,钱万两睁开眼,这才意识到堵在自己嘴里的布团被拿走了。 莫非是女儿良心发现? 求生的欲望让钱万两转过头,用最哀伤的表情看着小茹,用最悲情的语气说道:“小茹,我的好女儿,爹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往后你就是我的亲生女儿,我一定好好待你。” “你也知道我是你的女儿,你是我爹?” 小茹的眼泪唰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虽然对养父母很不满意,但小茹起码有个家。 她不求自己能过的很幸福,但起码能有家的温暖,能有家可以依靠。 她一直想要通过自己的表现,让养父母更加满意。 或许有一天,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想法。 然而,这一切努力和希望,在那一天变的支离破碎。 有些人,日子过的很苦,但因为有一点点的希望,所以一直心存善念,但当那一丝希望也被剥夺的时候,他们便从天使变成了魔鬼。 一刀接着一刀,小茹近乎疯狂,宣泄着十几年来内心的痛苦。 钱万两的视线逐渐变得模糊,临死前,他想起了方士提醒他的话。 即便以后有了自己的娃儿,也一定要继续好好对待领养的孩子,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 当钱万两没有一丝气息后,小茹仿佛魔怔初醒一般,手里的匕首脱力掉落在地。 恐惧逐渐笼罩小茹的心头。 她本不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女魔头。 平定了心情后,她开始继续按照计划执行。 将辰时做好的饭菜拿出来,把碗盘里掺着蒙汗药的饭菜替换掉。 从椅子旁拿起一条溅上鲜血的头巾,把原先的饭菜倒了进去,打包好。 刚把东西包好,小茹猛然觉得窗户外面有人。 是那户做活人家的女主人。 小茹和那妇人四目相对。 片刻,那妇人面无表情的转过身,默默的走了。 小茹被侵犯的事情,没有别人知道,只有她。 小茹一向把她当做自己的姐姐。 ...... 晚上,小茹将用头巾裹好的包袱拿上,匆匆从巷子里走过。 迎面遇上了喝酒回来的赖三,小茹低着头,两人擦肩而过。 赖三喝大了,步履趔趄,回头瞧了一眼,嚷嚷着:“这不是钱家的小茹嘛...” 小茹抱着包袱来到城外,将饭菜全都撒进了河里,又把匕首扔下河。 至于那头巾,小茹找了个地方一把火烧了。 然后,她去了做活的妇人家。 “姐。” “小茹来啦,晚饭还没吃吧,咱们一块儿吃,然后姐这活儿还有一点儿,你来帮姐做了。” 那妇人如往常一般热情。 小茹吃了饭,又把余下的一点儿针线活给做了。 临走前,小茹开口道:“姐,我...” 小茹刚开口,那妇人就打断道:“小茹,我今儿一直在家忙活,也很感谢你今儿一直在我这帮忙,这是今天的工钱,你拿着。” 小茹连忙推辞,但最后还是收了。 将门关上后,那妇人对着女儿说道:“妞妞,娘和你说件事,你要答应娘亲...” 之后,小茹先回了趟家,确认没有留下什么把柄后,向衙门报了官。 ...... 林易睁开天眼,这一切过程虽然与自己推断的有出入,但也八九不离十。 小茹的杀人动机和作案过程已然完全知晓。 瞧着白云舒的背影,林易突然开口道:“白姑娘,其实你在仵作行验尸的时候,就知道谁是凶手了,对吧?” ...... 第133章 心照不宣,凶手投案(第二更) 面对林易的质疑,白云舒没有直接回答。 她把问题抛回给了林易。 “你觉得呢?” 林易笑了笑,也没有回答。 这时曹达华带着大夫来了。 “大夫,快。” 那大夫连忙对小茹开始施救。 ...... 人是救回来了,但就是不说话。 曹达华发了怒火,要去找秦冲算账。 他现在也是捕头了,和秦冲平级,当然不怕他。 更何况,曹达华连破大案,无论是在衙门还是在巡捕司,亦或是寿霖城的百姓嘴里,都是颇有威望的。 就连一向不大看得上他的县太爷黄知县,也开始逐渐倚重他。 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出去。 没过两天,就有人在衙门口的登闻鼓那击鼓鸣冤。 衙役开了门,见带头的是个妇人,便问道:“你有什么冤情?” 那妇人回道:“我没有冤情,但咱们的街坊钱茹被你们扣在牢里,还动用私刑,她根本就没有犯罪,你们凭什么抓她!” 那跟着来的一群街坊邻居们纷纷帮腔道:“对啊,你们凭什么抓她!放人,快放人!” 有人立即禀告了黄知县,县太爷立即叫人把曹达华找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怒骂。 “老曹,我让你办案,谁让你私自抓人的?未经我的批准,还敢随意用刑?” 曹达华连忙回禀道:“黄知县呐,你是不知,人是我带回巡捕司的没错,但我也只是为了方便审问那个女孩,毕竟她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以你就乱用刑了?” “非也,并不是我动用私刑,是那个秦冲,是他对那女孩用的刑。” “秦捕头,奇怪,这案子我不是亲自交给你去做的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即便秦冲他好心,想要帮助破案,那也不该不经过您的批准,就自作主张把案子抢去,还对我带来的人乱用刑吧?” 黄知县当时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在衙门里,越权可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行了,这事儿我知道了,现下案子进行的如何?那女孩可招供了?” 曹达华摇了摇头,道:“属下该死,现在还未能将案件查清。” “仵作那边可验出些什么?” “并无非常有力的证据。” 黄知县长叹一口气,道:“你去把人弄走,这案子要抓紧办!” “是。” 一滴冷汗划过曹达华的脸颊。 这案子,别说他自己了,林易和白云舒都没瞧出来什么,甚至那秦冲用了大刑,女孩也坚持说不是自己,加上街坊邻居们的证词,恐怕那女孩真的不是凶手。 况且,人家都以上吊求死以证清白了。 但如果不是她,想要查明真凶就真的如同大海捞针了。 ...... 出了门,曹达华向那妇人及一同前来的街坊们保证,一定尽快查明真相,给大家一个交代,人群这才散去。 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第二天,巡捕司就把小茹给放了。 那段日子,曹达华整日愁眉苦脸。 这可是他当上捕头后县太爷点名指定他办的一件大案,这下子怕是无法出风头了。 为这事儿,林易和多隆没少嘲笑他。 ...... 那日小茹上吊被救醒后,林易和白云舒就离开了巡捕司。 两人的铺子就在一条巷子里,所以同路。 一路上,两人无话。 待拐进巷子里,眼瞅着就要到仵作行的时候,白云舒突然开口。 “林易,其实你也知道凶手是谁,对吗?” 林易瞧向白云舒,后者的容貌虽然藏在面纱下,但眼睛告诉林易,她知道林易心中的真实想法。 林易像她之前那样,没有正面回答。 “为什么用‘也’字。” 说完,林易察觉到白云舒的眉头舒展开来,眼睛变成了月牙儿。 聪明人讲话,从不讲白,但心照不宣。 ...... 一日,林易正在铺子里酿虎虎酒,曹达华突然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门来了。 “什么事儿,曹大哥,看把你给急的。” “案子破了,案子破了!” “什么案子,这么兴奋?” “就是钱家那一家三口的命案,破了!” 林易听闻手一哆嗦,那酒从瓶口处撒了些出来。 “哟,新酿的虎虎酒?待会给我带两壶走。” “你又没老婆,用不上。” “谁说用不上,那些小媳妇需要这个!” “...” 装作漫不经心,林易问道:“那命案的凶手,究竟是谁?” 曹达华喝了口茶,哼了一声,说道:“你绝对猜不到,竟然真的就是那钱家的养女,我早就怀疑她有问题。” “嗯?你找到证据了?” 曹达华哈哈大笑,摇了摇头道:“我都准备把这案子当做一桩悬案,放到案牍库去吃灰了,谁知那女孩小茹竟然自己找上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还把犯案的经过一五一十的给坦白了。那匕首我们已经在城外的河里找到了,她烧头巾的地方也找到了,对了,林兄弟,你的观察可真仔细,那钱夫人椅子下面不完整的血迹处,就是原来头巾的地方,那头巾是小茹用来盛放放了蒙汗药的饭菜的...” 听着曹达华卖力的将犯案经过叙述了一遍,林易的心直往下沉。 曹达华的叙述和他用天眼看到的一模一样。 那女孩真的全都招了。 为什么? 她明明可以不用承担罪责。 “那户妇人呢?帮她说谎的那个。” “她呀,警告了一下便算了。” “为什么?” “嗨,那女孩亲口承认,是她胁迫那妇人这么说的,否则就要危害她的女儿。” 林易愣了。 “有这事儿?” “嗯。”曹达华点头道,“那妇人的口碑一向不错,加上女孩亲口承认是自己威胁了妇人,所以她自然就没什么责任了。” 林易将一壶酿好的虎虎酒的酒塞盖好,说道:“那你有没有问那女孩的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 “就是为什么要犯案杀人。” “嗯...这个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那女孩的确有苦衷,但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她杀了一家三口,衙门里已经内定了结果,不日就将在平布街问斩。” 林易长叹了一口气。 几乎同时,正在仵作行里验尸的白云舒也听到了门人传来的这个消息,不禁哀叹了一声。 ...... 那日,小茹被衙门放了后便回到家中。 由于在牢房里没有睡过一次好觉,所以疲惫的小茹回到家里,很快就进屋入睡了。 睡梦里,她看见了已经死去的钱金... ...... 第134章 新的生意,女子束胸(第一更) “姐。” 梦中的钱金看向小茹,眼神复杂。 “小金子...” 如果说这次复仇计划中最令小茹感到心中难安的,就是小金子。 他是自己的弟弟,也是钱万两的独生子。 这次疯狂的复仇计划,其中钱万两夫妇是罪魁祸首,当然罪有应得,但小金子只是受到牵连的人。 那天晚上,小金子只是做了一件小孩子都会做的事情,把姐姐的话告诉了爹娘。 虽然从那天开始,小金子几乎没有再和她说过话,她也刻意躲着小金子,但他毕竟只是个小孩子,并不懂那天都发生了什么。 她之所以杀他,只是因为对钱万两夫妇的怨恨。 实际上,当匕首刺进他胸膛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后悔了。 相顾无言,唯有泪两行。 “姐,再见了。” 说罢,小金子转身,消失在黑幕里。 醒来后,小茹发现自己正在流泪。 内心的良知让她知道,如果不去坦诚一切,她恐怕永远也睡不好。 ...... 虽然是犯人自首,但这案子终归是破了,再加上曹达华那张嘴一渲染,曹捕头再破大案立即传遍寿霖城的大街小巷。 有人对小茹的经历打抱不平,但也有人为小金子而难过,但无论如何,法不容情。 屡破奇案的曹达华在衙门和巡捕司一时风头无两,已稳稳压过秦冲一头。 那秦冲因为立功心切,妄自动用私刑,被黄知县狠狠的训斥了一番,在巡捕司的地位岌岌可危。 有传言称,巡捕司两个头的局面,近期就会发生改变。 三十出头的曹达华铁树开花逢新春,近些日子倒是在林易这儿买了不少虎虎酒。 自打当了捕头,意气风发,连出手都大方起来了。 倒是林易纳闷,这单身汉的虎虎酒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后来是多隆解开了林易心中的疑惑。 “你知道那松韵轩的老板娘吧。” “柳红?” “对啊,就是那娘们!你懂的。” “哦~原来如此。” “老曹这以后怕是能明目张胆的吃软饭了。” ...... 曹达华的案子解决,多隆拆迁吹箫巷的工作也进展顺利,这其中林易都帮了不少忙。 有天两人同时找上门来,要带林易去开开眼界。 推辞不过,林易只得跟去喝了个花酒。 当多隆熟练地喊出“换一批”的时候,林易就知道这厮绝对是个老司机。 倒是曹达华,这种地方应该很少来。 “官人,喝杯酒吧,别摸了。” 曹达华这才嘿嘿一笑,仰头将金鱼递来的酒喝掉。 ...... 手足口饱,酒局方散。 曹达华和多隆都喝上了头,相互搀扶着和林易告别。 “曹大哥,多大哥,你们没问题吧?” 两人大咧咧地摆着手,一个吐着泡泡,一个结结巴巴。 “放...放一万个心,我们...没...没问题。咱们俩...去我那...还要续摊呢!” “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 话音刚落,这俩厮直接瘫倒在路上。 只是眨眼间,曹达华便打起了呼噜,那多隆则一条腿翘在曹达华的身上,一只手抚摸着,嘴里念叨:“今儿这姑娘怎么这么胖呀?” 林易走到两人身边蹲下来。 你们倒是信任我。 找了三个车夫,将两人分别护送回家,林易这才往回走。 ...... 距离林府还有段路,林易提前下了车,想要自己走走散散步,把酒气消化消化。 前些日子林易专程在家设宴感谢了帮助自己的苏绣儿以及宅子的前主人凌萱,并且将四百两银票亲手交给凌萱。 当时凌萱笑着告诉林易:“这笔钱绣儿妹妹已经给过我了,你要给就给她吧。” 林易一愣,随即心里明白,忙看向苏绣儿。 面对林易咄咄逼人的炙热眼神,苏绣儿脸上一红,虽然有些害羞,但场面话还是说的很到位。 “我既然做中间人,当然不能让凌姐姐吃亏啦,凌姐姐都已经让了这么多,做妹妹的怎能不赶紧把钱送上,我还真的怕凌姐姐反悔呢。” 凌萱打趣道:“人家林易都不着急,看把你给急的。” “凌姐~~” 看着苏绣儿撒娇的模样,林易心里痒痒的。 接过林易的银票后,那小妮子说道:“林大哥,这笔钱我先收着,到时候有什么生意,我再投进去,帮你赚钱。” 这下可把林易给感动坏了,娶妻娶贤,苏绣儿人美心善,处处为自己着想,虽然身材... 林易抬眼一晃。 嘶... 近些日子好像是焕发了第二春呐,这是减轻了束缚,又发育了吗? 瞧着林易盯着自己的胸口,苏绣儿又羞又臊,嗔道:“林大哥,你看哪儿呢?” 话虽如此,却将胸口使劲挺了挺。 瞧啊,女神在外人面前,连脸都不愿意给陌生人看,但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却连重要的部位也毫不吝啬。 女神也是普通人... 随着凌萱咳嗽两声,林易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忙收回视线。 “嘿...是这样的,我上一回无意中听到两位讨论这个这个...” 凌萱道:“束胸吗?” “噗。” 林易没想到凌萱会如此大胆直白,差点流汗。 凌萱扑闪着大眼睛,看向林易,道:“所以呢,你对女子的束胸有什么想法吗?” 这语气,这态度,这眼神...妥妥是把林易的角色定位往色狼上靠啊! 这哪行啊。 林易直接搬出了杀手锏以证清白。 “我想到了一个关于束胸的生意。” 苏绣儿和凌萱面面相觑。 想到那时候两个美女的表情,此时的林易不禁发自内心的一笑。 当时林易就向苏绣儿问道:“苏姑娘,你擅长刺绣,女工缝纫自然也不在话下。” “绣儿自幼便熟学针线刺绣、女工缝纫,普通的女工活儿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就好,假如我把这新款束胸的图纸画出来,你能照着做出来吗?” 这下苏绣儿和凌萱更惊了。 凌萱带着吃惊的表情问道:“你...你居然懂束胸?” 林易点了点头,说道:“现在这些款式的束胸早就应该淘汰了,绑在身上束缚身体不说,不利于身体健康,还容易出汗受潮,胸闷气喘。” 林易这几句话,句句戳中当下束胸的要害。 但自古以来,女子们都习惯了使用这种束胸来承托胸部,实在没有人想到在这束胸上做文章。 不过林易是什么人呐? 最新款、最火爆的内衣生意版图,已经在林易的心中勾勒好啦。 ...... 林易和苏绣儿约定尽快把新款束胸的图纸给她,凌萱也吵着到时候要一睹风采。 这图纸,林易已经画好了,还没来得及交给苏绣儿。 晚上喝花酒的时候,林易才发觉,自己对身边安排的美人儿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脑子里想的只有苏绣儿。 不知不觉间,苏绣儿就在林易的心里扎了根。 想到苏绣儿,林易的嘴角不禁上扬。 可就在一瞬间,林易突然眉头一皱。 他感觉自己被人跟踪了。 ...... 第135章 再遇魔族,佛界来人(第二更) 林易现在内功已有功底,且练过两条经络后,三魂七魄较普通人更为灵慧。 装作没事儿一般往前走了几步,猛然回头,身后空无一人,但林易的天眼,敏锐的捕捉到了紧贴在墙上的蛇带。 在城外的破庙里,林易与蛇带有过一面之缘。 那时候的蛇带看到林易如临大敌,被林易用话一诳就退走了,甚至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今儿尾随自己,究竟是意欲何为? “出来吧,我看到你了。” 那化身成小蛇身形的魔族蛇带幻化成真身,站在林易对面的不远处。 这蛇带身材魁梧,个头约有两米,看起来皮糙肉厚,浑身上下的多支触角让人一眼就知道,他并不是人。 他是魔族军队的百夫长,但也可以说,他是一个战场上的逃兵。 “你叫林易,是吧?” 林易知道眼前之人来者不善,忙提高警惕,当发现来的只有一人后,心下稍宽。 原本他以为是破庙的那群魔族同党前来寻仇,但看样子似乎不是。 林易点了点头。 “嘿,有些年头没回魔界了,不知道那里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当年的魔尊竟然转世投胎到了人界,哈哈哈,真是可笑,可笑!” 林易一头雾水。 魔尊?转世? 毛你个魔尊,老子虽然是穿越来的,但上辈子可是一名正儿八经的地球人! “嗯...不知道魔界的传闻是不是真的,但无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如能拿到魔尊的内丹,群魔还不要通通臣服在我的脚下?” 千百年来,魔界流传着一个传说。 魔界的魔尊死后,魔功会贮存在内丹中,随魔尊转世投胎。 这内丹虽然会伴随着魔尊转世,但下一世的魔尊是否能激活内丹,则并未可知。 蛇带已经在这世上生存了几百年,离开魔界的时候,正是魔族最鼎盛的时期,那时候的魔尊一统魔界九幽,成为魔界诞生以来首个完成统一局面的大人物! 当时的魔尊,就和眼下的林易长的几乎一模一样。 这也是为何蛇带在离开魔界百年后,见到林易仍然吓的不敢抬头。 那时候的魔尊,威望实在是太过耀眼,无人敢应其锋芒。 蛇带在寿霖城观察了林易许久,估摸了林易的实力后,这才敢露面。 实际上,今晚就是他这些日子以来找准的最佳机会,他想要杀了林易,抢夺可能存在的魔尊内丹。 他曾躲在暗处见过林易和琵琶鬼的打斗,坦而言之,当时林易表现出来的水平,在蛇带的眼里不值一提,但他心里并没有底,不确定林易到底使了几成力。 因为他瞧见琵琶鬼也并没有认真,但能跟百鬼榜上的名鬼相抗衡,实力应当不弱。 他太慎重了,他也必须慎重。 谁都知道当年的魔尊,跺一跺脚,九天十地都要震颤一番。 但为了内丹,他必须要铤而走险。 ...... 蛇带的身子逐渐变红,他在续劲。 伴随着一声大吼,蛇带猛地从原地发起攻击,一拳将林易击飞! 仅仅从这一拳就能看出,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爆发力,林易都远远落后于蛇带。 后背撞在墙上的林易,当下就吐出一口鲜血。 刚才蛇带的攻击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他知道,今儿的对手,非比寻常! 而凭借着这一拳,蛇带已经确定,无论眼前之人是转世的魔尊还是雾隐门的林易,都绝非自己的对手。 见蛇带又上,林易保持冷静,使出青龙千水拳,以柔可刚,以慢打快。 林易的脑子转的何其快,他知道自己硬拼肯定不是蛇带的对手,所以采取了以退为进的青龙千水拳,想要在对方的攻势中寻找破绽。 蛇带的手爪异常锋利,林易的青龙千水虽拖慢了对方的进攻,但一不留神,手臂被蛇带的五指划过,立即鲜血四溢。 再拆数招,林易迫不得已,使出全为守势的玄武七星拳,苦力抵挡。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全面压制自己的对手。 在玄武七星拳的防守下,蛇带的进攻不如之前凌厉,但时间一长,林易体力下降,逐渐感到不支。 那蛇带身高臂长,每一拳就像是带着千斤重量,排山倒海而来。 如果不是因为林易一直勤练内功,并学会了玄武七星拳,恐怕没几个回合就要被蛇带打翻在地。 只听“噗”的一声,蛇带击穿了玄武的防守壁垒,一拳打中林易的小腹。 这一拳足有千钧,林易瞬间感觉呼吸一滞,直接跪倒在地,大口鲜血吐在地上。 蛇带疾速的攻势让林易甚至来不及召唤魔界植物。 该不会...这就挂了吧? 林易已经非常清楚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 上一次在破庙能够将蛇带吓跑,纯粹是运气。 蛇带露出邪魅一笑,带着凌厉的攻势向林易猛下杀手! 无论魔尊是与不是,无论内丹有或没有,蛇带都要将林易置于死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阿弥陀佛。” 一声诵念如刺透耳膜一般,险些将林易震昏。 一把禅杖破空而出,插在了林易面前,将蛇带击退。 林易回头一看,只见一身披袈裟,脖挎佛珠,左手拿着金钵的年轻和尚站在不远处。 “多谢大师!” 这和尚可是救了自己一命,而且从刚才的情况来看,这和尚似乎与眼前的魔物有一较高下的能力。 “蛇带,我总算找到你了。” 蛇带眉头一皱,心念不好,一定是自己施展魔功,才让佛界的人根据气息寻到了自己。 从眼前这人的装束,蛇带就知道定是和之前破庙遇到的老和尚是一伙的,想到这里,心下稍安。 那和尚不露声色,走到林易面前,将禅杖从地面拔起,说道:“你退下吧。” 虽然感觉语气有些盛气凌人,但现在可不是逞强的时候,林易连忙退到一旁。 蛇带怒道:“臭和尚,这人界的事儿,轮不到你们佛界的人插手!” 和尚面色平静,回道:“那这人界的事儿,你魔界的人为何掺和。” “这...” 和尚继续说道:“你杀了我师父,我们师兄弟已在这人界徘徊数日,就为了找你,今日苍天有眼,终于让我寻到了你的魔气。” 蛇带面露讥讽,说道:“找到了我又能如何,你师父尚且不是我的对手,何况你们。” “那要试一试才知道。” 和尚眉头一皱,脸上显出强烈的自信。 站在和尚背后的林易,竟然看到和尚的周身隐隐闪现金色的光晕... ...... 今天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lt;&quot;<a href="https://xxbiquge.net&quot;" target="_blank">https://xxbiquge.net&quot;</a> target=&quot;_blank&quot;&gt;<a href="https://xxbiquge.net&lt;&gt;" target="_blank">https://xxbiquge.net&lt;&gt;</a>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第136章 佛界十八罗汉(第一更) 平地旋风起,和尚袈裟飘逸。 只听一声“大罗法咒”,那金钵骤然飞起,钵口朝向蛇带,射出数道金光。 蛇带露出凶相,触手舞动,拦在身前,形成障壁。 那光束打在触手上,发出炸裂之声。 “嘭!” “啪!” 被金光射中后,蛇带的触手立即缩回,连忙闪避。 那金钵射出的金光将蛇带围住,和尚大吼一声,手持禅杖,使出“伏魔杖法”,冲上前去。 林易只看了几个回合,便知和尚的实力绝对不在蛇带之下,再加上金钵不时的从旁协助,蛇带逐渐落在下风。 蛇带触手抵住和尚禅杖,一手正要挥拳,肩膀却被金钵击中。 身上冒出黑色的烟火,身形也为之一顿,和尚此时再次挥动禅杖,狠狠击中了蛇带的腹部。 被禅杖击飞数米后的蛇带从口中吐出一口黑血。 从蛇带的眼神中,林易瞧出了震惊和不解。 “这不可能,那个老和尚如果是你们的师父,修为必然在你们之上,可上回,他压根就不是我的对手。”蛇带擦了擦嘴边的血迹,不敢置信地说道。 那和尚嘴角露出轻蔑的一笑,说道:“为师者,修为并不仅仅指功夫,佛理、禅法的修为,亦可为师。况且,我师父那几日刚受过重伤,根本不能发功,本不该与人动手,但他老人家慈悲为怀,还是站了出来,却没想到,中了你这个魔头的毒手!” “呸!大言不惭!” 蛇带大吼一声,拔下身上一根触手,化为一种怪异的武器,就像是田地里的耙子,向和尚袭来。 和尚挺杖迎上,两人身形飞快,要不是林易有天眼,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 假如用肉眼,就只能看到两团黑漆漆的东西缠斗在一块儿。 蛇带这次是用上了全力,毫无保留。 那耙子与禅杖卡在一起后,立即变为触手,死死将禅杖拉住。 和尚武器被锁,正与蛇带角力,谁知蛇带的其它触手,此刻纷纷变成拳头,从四面八方朝和尚打来。 眼看就要被乱拳集中,那和尚大喝一声“大威天龙”! 袈裟立即从和尚身上腾起,铺张开来,挡在和尚身前,将蛇带的拳头一一挡住! 那袈裟本身似乎还有一股黏劲,蛇带的触手竟一时无法脱开。 和尚抬起一脚,正中蛇带胸口,借着力道反跳回去,将禅杖重新夺回,袈裟也再度披上。 林易不得不承认,这一手造型摆的还挺酷的。 蛇带连续两个回合处于下风,终于知道眼前的和尚所言非虚。 这和尚实力很强,加上还有金钵、禅杖和袈裟三样法宝,蛇带自衬自己恐难战胜对方,但想要全身而退,也非难事。 不过,蛇带在这人界横行霸道惯了,罕逢敌手,向来都是他欺负别人,没有人能够欺负他。 眼下一个和尚就将自己逼退,错失眼看就要到手的内丹,这口气他咽不下去。 “和尚,我劝你让路,否则你这一生修为,恐怕就要在这里前功尽弃了!” 那和尚微微摇头,道:“口出狂言。” 蛇带闷声嘶吼,浑身都在颤抖,似乎在蓄劲。 身上的肌肉竟然又在变大。 整个身子在瞬间膨胀了近一半! 一个三米高的肌肉壮汉,身上长着无数的触须,浑身上下散发着浓烈的黑气。 和尚右手一挥,那停滞在半空的金钵射出金光,打向再次变身后的蛇带。 蛇带竟然毫不闪躲,硬接了金光一击。 那金光打在蛇带身上,竟没有任何效果,金色的光晕很快便被黑色的气体吞噬。 和尚挺起禅杖,再使“伏魔杖法”。 这伏魔杖法乃是魔界之人的克星,刚才和尚就是凭借着这套杖法,隐隐占据上风。 不过,变身后的蛇带实力似乎有大幅的增长,竟然一只手硬接住了和尚的禅杖压制,然后另一手带着黑气猛然击中和尚的腹部。 那和尚倒也厉害,只是闷哼一声,并未退让,反而拍出一掌,正中蛇带脑门! 蛇带没有想到自己目前状态的全力一击,竟然也没能让和尚倒下,反而身前露出空门,被和尚趁势击中。 这个回合,双方都有损伤。 蛇带被和尚一掌打得头晕目眩,单膝跪地,已不知东南西北,只觉天地都在不停的旋转。 那和尚伤势也不轻,虽极力忍住,但嘴角仍然溢出鲜血,而被击中的腹部,衣衫尽碎,皮肤像是烧焦了一般。 “这是...魔界的黑火焰?” 这时,蛇带好不容易才从眩晕中恢复清醒。 听到和尚提到黑火焰三个字,蛇带回道:“没错,正是来自魔界的黑火焰。” 能练成黑火焰,需要有很强的魔功做基础。 这蛇带虽然在离开魔界的时候只是一名百夫长,但历经几百年的修炼,此刻他的实力早已经是原来的数倍之上。 这黑火焰可比普通的火焰厉害许多。 甚至能够将人的骨骼瞬间消散于无形,只留下一个黑漆漆的影子。 此时,旁观的林易已经能够大致甄别,这两人的实力应是相当。 就在他犹豫是否和和尚联手,一起将蛇带击退的时候,突然敏锐地察觉到四周突然来了几个人。 当然,蛇带也察觉到了,他站在原地,不停的向四周张望。 “举钵罗汉,看样子你陷入苦战了嘛,还是让我们几人来帮你吧。” 一和尚从阴影里走出,手持芭蕉扇,一副仙风道骨、超脱凡尘的模样。 那被称为举钵罗汉的和尚沉声道:“不需要你们帮忙,我一个人也能将这人生擒回佛界。” 又有一和尚从另外一侧的阴影中显出身形。 “嗯,十八罗汉已到五位,除了芭蕉罗汉外,从气息上感觉,另外刚来的两位是布袋罗汉和伏虎罗汉吧。” 一和尚笑嘻嘻的从阴影里走出,说道:“嘿嘿,探手罗汉,可不就是咱们三人嘛。” 林易一听就明白了,为了破庙老和尚的惨死,佛界天出来了十八罗汉,专门寻找罪魁祸首,来自魔界的蛇带。 刚才一个举钵罗汉就和蛇带不相上下,现在又来了十八罗汉中的另外四个,这蛇带断然不是对手。 蛇带没想到自己在破庙外杀了一个多管闲事的老和尚,竟然给自己引来这么大的麻烦。 这人界是没法呆了,必须重回魔界避避风头。 十八罗汉齐出佛界,这可是很罕见的。 “嘿,你们佛界的和尚都只会以多欺少吗?” 蛇带奚落了这一句,趁着几个和尚正欲反驳,化身成一条小蛇。 半空中涌现出一个黑洞。 蛇带头也不回的窜入黑洞,那黑洞很快合拢,消失于无形。 “可恶,被他逃掉了!” 那举钵罗汉跑到黑洞下面的时候已经晚了。 就在这时,那个手持芭蕉扇的罗汉注意到了站在墙边的林易。 他突然嗅了嗅,紧接着皱眉说道:“奇怪,真是奇怪。” ...... 第193章 绝处逢生 眼瞧着此拳来势凶猛、避无可避,将臣在刹那间移形换位,只是一瞬,身子就闪到一旁。 林易一拳落空,心里叫糟。 果然,没等林易转身,就感觉身后一股威压之势,犹如泰山压顶而来! 只听“当”的一声,林易单手撑地匆忙转身,余光已经瞥见,是白云舒举着阴阳双刃挡住了将臣如利刃一般的钢爪。 白云舒只是苦撑片刻,豆大的汗珠就从额头滑落,林易看得真切,刚想起身相助,谁知将臣先发制人,猛然发力,那钢爪将白云舒的双刃击飞,同时划破了白云舒胸前的衣衫! 白云舒姣好的身材险些暴露,娇呼一声,双手拢在胸前。 这几乎就是坐以待毙。 刚刚被白云舒相助过的林易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何况,那可是自家雾隐门的师姐! 青龙千水拳! 一条青色巨龙夹带着水雾,从林易的手上呼啸而出,直扑瞪大眼睛露出一丝惊讶的将臣。 “咣!” 整条巨龙溅起巨大的水花,青色的雾气渐渐散去,伸出拳头的将臣身影逐渐显露。 伴随着的,还有口吐鲜血的林易。 原来就在刚才,将臣使出真力,一拳就将林易所使出的青龙给击溃,同时余力未消,直冲青龙身后的林易。 林易是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硬吃了将臣这一拳。 如果不是因为有青龙抵挡在前,加上林易苦练过《九天御气篇》,将臣这一拳真力足以将林易生生打碎! 即便如此,林易身负重伤,五脏六腑犹如搅裂一般,只觉天旋地转,单膝跪地,苦苦支撑。 “林兄弟!” 曹达华情急之下站起身来。 此刻他已经浑然忘记了自身安危,也不管自己到底是不是将臣的对手,手握官刀冲向将臣。 “卑微的蝼蚁,你这是自寻死路!” 左手一挥,曹达华只觉面前一股旋转着的气流呼啸而至,接着犹如利刃一般产生撕裂般的痛感。 空气中夹杂着血腥的气味。 气流过后,曹达华还在勉强站立,但浑身上下都是划破的口子,沁出丝丝鲜血。 那官刀就好像被放进绞肉机搅拌过一般,旋成了好几段,已然无法再用。 只是半炷香的功夫,将臣空手单枪匹马,就打败了林易、白云舒和曹达华三人! 林易单膝跪地,白云舒双手护身,曹达华勉立当场,三人几乎都丧失了抵抗的能力。 将臣“哼”了一声,语气中似有不屑。 但是当他刚转过身的时候,只听一声怒喝。 “将臣,给我站住!” 林易再次站了起来,咬着满嘴的血牙,口中默念咒语,接着大吼一声:“我以我血,召唤魔临!” 听了这句话,将臣的身子猛然一震。 整个大地都在剧烈的颤抖,让白云舒和曹达华几乎无法站立。 伴随着地下传来的“轰轰”的声音,地上裂开一条大口子,一只巨大的魔界沙箱花出现在林易的身侧。 这是林易第二次召唤来自魔界的沙箱花,但这一次所召唤的沙箱花,可比上一次在破庙召唤的那只大多了。 这当然是林易自身修为进步的原因。 “魔界的沙箱花...”将臣似乎也被眼前的魔物震惊了,低语道,“没想到,你果然与魔族有关。” 巨大的沙箱花向将臣散发出强烈的杀意。 即便是沙箱花背对着的白云舒和曹达华,也被这种异常的生物震慑在原地,一时间动弹不得。 沙箱花张开巨大的花蕊,无数的枝条犹如触手一般在空中舞动。 随着林易的修为越来越高,召唤的魔物等级也在逐渐提升,这种杀戮意向凶狠的大型沙箱花,只存在于魔界较深的地方,足以显示出林易此刻修行的道行之深。 将臣深吸一口气。 “这沙箱花比较棘手。” 然而这还没完,或许是因为刚才的打斗将沉睡在林易袖里乾坤空间里的猫妖给震醒了,林易的袖口一抖,一只三条尾巴的黑猫跑了出来。 洞察力敏锐的白云舒立即察觉到了这只有些异常的黑猫,但只是眨了眨眼睛,那只小黑猫竟然变成了一只庞然大物的巨型猫妖! 单论身材,足以和林易另外一侧的沙箱花相媲美。 “好强大的妖气!” 身为妖界僵尸王的将臣,对于三尾猫妖的妖力感受非常直观。 三尾猫妖面对将臣发出低声的嘶吼,然后张开大嘴,露出两颗尖尖的獠牙。 一双妖异的猫眼直射将臣的心底,令人感到胆寒。 将臣扫视了一番面前的对手。 左侧是魔性十足的沙箱花,中间是灵力不俗的林易,右侧是妖力强大的猫妖。 将臣冷笑。 这是一场不值得的战斗。 不能将妖力耗费在这种无畏的争斗中。 想到这里,将臣难得的开口说道:“我走之后,这里的一切都将恢复原状,至于刚才的两个人,我会把他们带到妖界。” “凭什么相信你?” 林易认为将臣做出了回应是因为他有所忌惮。 然而就在这时,三尾猫妖突然开口,在林易身旁低语道:“他是妖界的僵尸王,说话自然算话,老实说,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还不是他的对手。” 听猫妖这么说,加上刚才感受过将臣恐怖的实力,林易便没有再咄咄逼人。 将臣似乎听到了猫妖和林易的对话,转身欲走。 然而虽然林易和猫妖不再追究,但沙箱花的杀意已起。 没等林易做出指令,就在将臣背对众人的时候,沙箱花的枝条猛地刺向将臣的身后。 “不要!小心!” 林易下意识的大声提醒道。 前半句的“不要”,是下给沙箱花的指令,毕竟在背后偷袭属于暗箭伤人,做这种事太不地道,何况将臣已经承诺,他走之后一切还原,没有必要继续死盯着不放。 而后半句的“小心”,是在提醒将臣,因为现下双方罢手,是对林易等人最有利或者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真的把将臣逼急了,恐怕就如三尾猫妖所说的那样,他们全部加在一起,也不是将臣的对手,很有可能全军覆没,这不是林易想要看到的结局。 将臣回头之时,眼中燃烧着红色的诡异光芒,只见他双手一伸,抓住沙箱花的两支枝条,然后猛得用力一甩,身型巨大的沙箱花竟被轻视的抛到了空中。 接着,将臣原地身子微蹲,短暂蓄力,猛然冲向空中,瞬间穿透了沙箱花的身子... 当将臣落地后,已被撞得稀烂的沙箱花的残肢纷纷从空中如雨点般落下。 将臣怒视林易,后者连忙摆出防守的玄武七星起手式。 但过了一会儿,将臣眼中的怒意逐渐消散。 “那句小心救了你的命。”将臣说道,“虽然你并不是他,但我知道你们之间应该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嘿,毕竟我和他曾经一起战斗过,今儿就饶了你们。” 这一次,将臣在林易等人的目送中傲然走进了黑洞。 在黑洞消失的刹那,这片已经成为养尸地的黑色迅速的褪去,那些被符篆定住身子的村民们,犹如大梦初醒。 一切尸毒很快消散于无形。 倒是浑身上下布满伤痕的林易等人在村民们奇怪的眼神注视下有些尴尬。 “哎呦喂,是哪个天杀的混蛋,竟然将老朽压在石块下面...” 村口,一老农的咒骂声在石头堆下的空隙中传出很远很远... ...... 第194章 林府怪事,苏绣儿的领域觉醒? 与僵尸王将臣的这一战不可谓不惨烈。 林易、白云舒、曹达华三人无一没有挂彩,林易原本伤的最重,但好在修为也是最高,所以虽然浑身鲜血,但经过《九天御气篇》疗伤之后,精神状态反倒好过曹达华。 村民们发现三人受伤后,立即请了村里的大夫医治。 三人之中白云舒受伤较轻,只是衣衫破损最为严重,幸好有村妇送上洗好的干净衣衫。 虽然穿着村妇的衣服,但依然掩饰不住白云舒的容颜丽质以及姣好的身材。 那曹达华开始被大夫医治的时候鬼吼似的乱叫,直到一个叫小芳的护理出现,这才偃旗息鼓。 后来倒是林易率先下床,询问曹达华伤势如何。 最后林易给了村长钱,请了六名壮丁,抬了三个单人小轿,一路送回了寿霖城里。 在腊条和冷玉被将臣带走后,寿霖城外所闹的僵尸作祟便消失无踪,之前林易等人路过被僵尸侵扰过的地方,已经全部还原如初。 看到之前被咬而变成白僵的农夫扛着农具下田耕地,林易不禁想起三尾猫对自己所说的话,将臣身为妖界的僵尸王,果然说话算话。 回到城里,见到林易浑身鲜血,苏绣儿的眼泪就如断了线一般,从眼里不断的涌出。 其实林易的伤势比曹达华好多了,但身上的血迹的确有些吓人。 直到林易连连安抚,告诉苏绣儿自己没事儿,经过自己的疗伤,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这才止住苏绣儿的眼泪。 至于另外两人,白云舒被送回了第二阴门,曹达华则被直接送回了家。 听闻林易和曹达华因为办案受伤,黄知县连忙带了城里最好的几位大夫探望,当得知白云舒也参与了这次办案并且受伤后,连忙又去了第二阴门好生安抚,并给三人各拨发了一笔不菲的医药费。 要知道,现在的林易和曹达华对于黄知县来说,那就是两条粗壮的大腿,亦可说是他的左膀右臂。 ...... 下午喝过苏绣儿亲手煎的药后,林易又从头至尾将《九天御气篇》中的疗伤篇练了几遍,伤势已然无碍,甚至晚饭的时候比平时还多吃了一些。 傍晚... “夫君,你不是受伤了吗?怎么还...” “没事,我已经生龙活虎了!” “不行,为了你的伤势着想,啊...你不要动...嗯...你不要停...” 约莫几炷香的功夫,林易已口吐白沫... “夫君,你好棒呀。” ...... 睡前,苏绣儿告诉林易一件奇怪的事儿。 “夫君,绣儿发现了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 “嗯?” 伤势未愈,又做了好久的俯卧撑,林易此刻累的只想睡觉,但苏绣儿接下来的话,让林易立即清醒! “我好像...拥有了一些神奇的能力。” 林易睁开眼睛,睡意全无。 转过身子,面对双颊通红、露着香肩的绣儿,林易问道:“什么能力?” “嗯...”绣儿的眼睛翻着长长的睫毛,回道,“就是,绣儿在刺绣的时候,发现绣帕与平时似乎有些不同,后来绣儿又在其它方面一一验证,总是不太明白,但冥冥之中,好像又发现了什么不同。” 敏锐的嗅觉让林易察觉到一丝异样。 他坐起身来,露出精瘦的上身,对苏绣儿说道:“好绣儿,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从头说给我听听。” “嗯。” 绣儿点了点头,便把自己发现的事情向林易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在和林易成亲的第二天,苏绣儿拿出自己一直在做的鸳鸯绣帕继续加工,随着鸳鸯绣帕完工,苏绣儿举起手里的绣帕,说道:“要是这绣帕上的鸳鸯是真的,那该多好呀。” 其实这句话,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此刻的幸福感以及对刺绣的鸳鸯栩栩如生的自豪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但当她说完这句话后,那绣帕上的鸳鸯便真如活了一般,竟然在绣帕里的碧波中轻轻游动。 当时苏绣儿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擦了擦眼睛,然后再瞧去,那鸳鸯竟然真的在绣帕中游荡,这可把苏绣儿给吓坏了,连忙将绣帕扔到了地上,自己跑了出去。 刚跑出门的时候,正遇到了香儿。 “小姐,什么事情慌慌张张的?” 见到香儿,苏绣儿心情稍定。 “香儿,屋子里...屋子里那绣帕...能动...” 香儿被苏绣儿的话弄的一头雾水。 走进屋里,香儿看到了掉在地上的绣帕,于是上前捡起。 “呀,小姐,你的刺绣水平越来越高了,这对鸳鸯绣的可真美,看起来和真的一样。” 躲在门口观察着香儿的苏绣儿听了,不禁开口询问道:“香儿,那绣帕上面,就没什么异常吗?” 香儿拿起绣帕仔细端详了片刻,笑着回道:“没有什么异常呀,如果有,那就是你这绣帕上的鸳鸯绣的太美了。” 听了香儿的话,苏绣儿这才大着胆子回到屋里。 再拿起绣帕,一切如常,任凭苏绣儿如何抖动,那绣帕里的鸳鸯就待在帕上一动不动。 莫非真的是自己眼花? 想起昨天晚上荒唐了一夜,一抹红晕立即浮上苏绣儿的脸颊。 可能...真的是因为自己睡眠不足导致的眼花吧。 原本,苏绣儿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一天下午,让苏绣儿感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只中午死去的蝈蝈,竟然又活了过来,并且发出“唧唧”的叫声。 这真的把苏绣儿给吓着了。 原本香儿从外面买了一只蛐蛐回来,准备送给苏绣儿玩,也不知道这蛐蛐倒了什么霉,在竹子编的小笼子里,一头扎进了一处缝隙里,脑袋竟然回不去了。 挣扎了一番,身子倒是回去了,但那脑袋依然卡在缝隙里,就这么荒唐的死掉了。 当时香儿气的就准备扔掉,但苏绣儿却拦了下来。 “这只蛐蛐进了我们林府,也是一种缘分,入土都讲究一个全尸,等我把蛐蛐的头给缝上,咱们再把它埋了罢。” 于是乎,凭借着香儿刺绣的高超手艺,蛐蛐的头总算又接了回来。 这蛐蛐个大身肥,黑色的身躯亮的几乎发光,品种绝对属上乘。 所以当时苏绣儿一边缝的时候一边就说道:“小蛐蛐呀,你品种这么好,怎么就撞进了缝隙里呢,真是可惜了,要是还能活过来就好了。” 当把蛐蛐缝好后,那笼子就摆在了一旁。 谁知到了下午的时候,苏绣儿听到了蛐蛐叫,到笼子旁一瞧,竟然是自己缝头的那只黑色蛐蛐在叫! 这一次可不是巧合了! 就在苏绣儿惊慌失措的时候,受伤的林易被送回了林府,这才转移了她的思绪。 ...... 听了苏绣儿的话,林易连忙翻身下床,在苏绣儿的带领下来到后院。 原来怕吵到受伤的林易,苏绣儿已经将蛐蛐的小笼子放到了后院里。 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蛐蛐,林易也傻眼了。 苏绣儿绝对不是那种会搞恶作剧的女孩,假设她说的都是真的... 林易身子突然一震,仿佛想到了什么。 转过身双手抓着苏绣儿的胳膊,林易非常认真的说道:“绣儿,你是不是觉醒了领域?” ...... 第195章 阴阳绣师 绣花花生香,绣鸟能听声,绣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 刺绣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绝非后天努力可为。 这是一种天赋啊! 林易这番猜测不无道理,但当他认真的向苏绣儿询问领域的时候,苏绣儿却一头雾水。 “夫君,什么是...领域?” 林易知道,苏绣儿的领域还没有觉醒,或许,还差一个契机。 “绣儿,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你有这种特殊能力的?” 苏绣儿回忆了片刻,突然脸上一红,风情万种的瞧了林易一眼。 这眼神... 林易瞬间就懂了。 “啊!” 苏绣儿娇叫一声,被林易横着来了个公主抱。 “娘子,我知道该如何激活你的领域了。” 瞧见林易的眼神不对劲,苏绣儿轻声嗔道:“作怪,你说的那个领域,要如何激活?” 林易露出邪魅的笑容,回道:“一会儿我给你讲一讲商鞅鞭法的故事。” 听到林易的虎狼之词,苏绣儿将羞红的脸埋进了林易的怀里。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商鞅鞭法”,但听起来不是什么好词... ...... 林易汗流浃背沉沉睡去。 苏绣儿却在当晚觉醒了“刺绣”领域。 领域一:阴阳绣师。 所谓阴阳绣师,就是能够穿越阴阳进行刺绣的师傅。 苏绣儿能够将绣帕上的鸳鸯绣成活的,能够让掉了头的蛐蛐起死回生,这就是阴阳绣师的独特能力。 但其实,这些能力还算不得上台面,能够点物成活或者起死回生的对象,都是小物件罢了,大到一只猫或者一只狗,就已经超出了阴阳绣师的能力范围。 但“刺绣”领域真正厉害的地方,其实在于给绣品增加特殊的能力,也就是所谓的buff。 在这个领域,越高的层级,所能赋于的附加能力也就越强。 甚至一件普通的衣物,到了第九层的凤凰绣师手中,能够经过加工变成一件斗战圣衣! 当然,想要达到第九层,除了天赋和后天的努力外,还有机缘和巧合。 在整个九天十地的历史上,在“刺绣”的领域,面世的只有两名第八层的青龙绣师,所谓这个领域至高的凤凰绣师,只存在于传说中,无人得缘一见。 ...... 第二天一早,苏绣儿就告诉了林易关于领域觉醒的事情。 林易自己也没有想到,看似如此弱不禁风的苏绣儿,竟然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域,并且还觉醒了。 只是这觉醒的催化剂...有点耗费... “绣儿,我觉得你在短时间内还可以再突破突破。” 苏绣儿眨了眨忽闪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怎么突破?” “咳咳...绣儿,来个洗面奶吗?” 隔壁。 香儿忍不住躲进了被子里。 “呸,大白天的,真不害臊!” ...... 林易的伤势恢复的很快。 确切来说,经过了一个昼夜的体能训练,达到了活血化瘀的效果,加上林易修为的底子,几乎睡了一觉就痊愈了。 所以当曹达华躺在床上哼哼,结果看到林易已经生龙活虎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我终究是老了,不服当年之神勇。” 林易嗤之以鼻。 曹达华在家休养了小半个月才恢复。 与林易的神速相比,白云舒受伤较轻,加上第二阴门少不了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休养了一两天,白云舒也恢复如初。 虽然事情尘埃落定,但蘸了恶贯满盈之人鲜血的血馒头,却再没有人吃了。 因为那日腊条拿了血馒头的事情,被眼尖的某位老太看到了,结合他们夫妇俩突然暴毙,于是寿霖城便流传着血馒头会吃死人的消息。 由于一切恢复如初,因此林易与曹达华经过商议后,决定不对外公开僵尸的事情,只说那夫妇俩是突然染上恶疾毙命的。 这一带有神秘色彩的死亡案件配上街头巷尾老头老太绘声绘色的描述后,恐怕很长一段时间,寿霖城里再没有人敢吃血馒头了。 至此,寿霖城僵尸事件告一段落。 ...... 这日,林易路过衙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老汉抱着一只死掉的黄鼠狼在门口哀嚎大哭。 那黄鼠狼身上的血迹早已经干涸,看样子死了很久,身上遍布着利爪抓挠和撕咬过的伤痕,死状极其惨烈。 看样子像是遇到了什么猛兽,被折磨致死。 那老汉一边痛苦一边哀嚎道:“求青天大老爷给我们做主啊,我这位兄弟是被害死的呀,我要为我兄弟伸冤呐!” 有好事的人便上前问道:“你这抱着的明明是一条黄鼠狼,怎么会是你兄弟呢,这畜生死了这么久,还是赶紧找块地方给埋了吧。” “不,谁说他是畜生,他是我兄弟,瞪大你的眼睛看看,他是人!” 那老汉气的顾不上脸上的鼻涕眼泪,直接怒斥那个搭话的人。 “啐,你凶什么凶,这又不是人命案,衙门才不会受理呢。” 没等火冒三丈的老汉站起来,那人赶紧溜了。 林易自然看的清楚,老汉怀里的的确是黄鼠狼,但为何老汉执意说它是人,这就不得而知了。 进了衙门,代曹达华一起领了当月的俸禄后,林易随口向衙门里的人问道:“门口那老汉是咋回事呀?” 有人便接道:“林大人,您是不知道,那老汉从今儿一早开始,便一直在门口这么哭喊了,没几个人搭理他,一会儿说他怀里的黄鼠狼是被另外一群黄鼠狼害死的,一会儿又说他怀里的是个人,是被另外一群人给打死的,然后又说什么黄鼠狼变人之类的胡话...反正依我看呀,那老汉就是个疯子。” “就是就是。” 旁边立即有人应和着。 林易觉得这事儿似乎没有那么简单,他想要出去向老汉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赶巧不巧的是,林易刚出门,发现那老汉儿已经走了。 问了附近几个人,也都不知这老汉儿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于是林易只能怏怏回了雾隐门。 ...... 第二天一早,林易刚到铺子,多隆就找来了。 “不得了啦,林兄弟,昨儿夜里寿霖城里出了件怪事,还搭了一条人命呐!” “出了什么怪事?怎么还搭上了一条人命?” 林易不得不感慨,这小小的寿霖城里就能三天两头的出事,可见眼下这个世道,实在是处处充满了诡异和危险。 不太平呐! 多隆说道:“我听衙门里的人说,你昨天也碰到了那个在门口抱着黄鼠狼哭的老汉啦?” 林易点头道:“是啊,没错。” 多隆双手一拍,嚷道:“就是这个老汉,他死啦!” “什么?!” ...... 都196章 黄大仙拦路讨封(4k) 曹达华原本还要休养几日,但多隆嘴快,在来找林易之前就传人去通知了曹达华。 很快,曹达华也赶到了林易这里。 “曹大哥,你身子还未痊愈,在家休息就好了,干嘛非要起来查案呢?” 曹达华使劲拍了拍胸口... “咳咳咳...咳咳咳...” 差点咳死过去,幸亏多隆连连拍着后背,这才将一口气给理顺。 喝了口林易倒的热水,缓过劲来的曹达华这才说道:“咳...你们瞧,我这身体...多硬朗。” 另两人:“...” Σ(⊙▽⊙“a ...... 身为捕头,曹达华的责任感还是很强的。 毕竟还有一个秦冲秦捕头在,所以当他听闻这桩案子有些奇怪的时候,便硬挺着身子,当仁不让的接过了这个案子。 虽说案子是接下来了,但涉及到诡异的元素,他自然要拉上自己的好兄弟林易了。 多隆向来不愿意蹚这种浑水,上回吹箫巷的鬼事已经把他吓得够呛。 之所以由他来通知林易和曹达华,是因为黄知县知道他们仨的关系好,而林易和曹达华在上次的案件里身负重伤,实在是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再把案子派给他们,但这个案子显然不是秦冲能解决的。 自打曹达华火速升为捕头,黄知县又重用林易,郁郁不得志的秦冲便经常借酒消愁。 人呐,最怕的就是欲望大过能力。 其实身为捕头,已经是万中选一的存在,只是人比人气死人呐,曹达华这种一年连升三级的存在,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让他没有林易这样的好兄弟呢。 这种升官发财的事情,怨不得别人身上去。 ...... 曹达华和林易来到老汉家里。 这是一处二进的宅子,比不上林易的林府大,也略显老旧了些,但从宅子的装饰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辉煌。 进入老汉家的大堂,堂上挂着两幅牌匾。 “妙手回春。” “德才兼备。” 林易和曹达华各读了一块,便觉得这老汉绝非一般人。 老汉死在自家的后院,尸体已经被人送到了仵作那里。 死的地方做了一些标记。 知道林易和曹达华要来,这里早有官差候着。 见到林易和曹达华,连忙向两人请安:“林大人,曹大人,你们来啦。” “嗯。” 曹达华还是那副官派。 林易直接开口问道:“这位兄弟,请问一下,可查到这老汉生前是做什么的?” 那官差立即回道:“回大人,这位老汉名叫姜厚,生前是一名大夫,曾在年轻的时候考过秀才。” 林易和曹达华对视一眼,立即明白了那大堂上所悬挂的两幅牌匾的意思。 由于尸体已经运走尸检,林易在现场也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于是两人便来到老汉平时居住的卧室搜查,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依照惯例,依旧是曹达华检查室外,林易负责室内。 这曹达华刚离开屋子,林易便察觉到老汉屋子里的一处有异常。 在一个衣柜的缝隙中,隐约不停的有黄色的气体缓缓飘出。 之所以能看到这种黄色的气体,是因为林易拥有天眼,一般人是绝对看不到这样的气息。 看到异样的林易连忙走到衣柜旁,将柜门打开。 只见柜子的一层隔板上,放着一个精致的小袋,那黄色的气体,是从小袋子里涌出的。 这是什么东西? 带着好奇,林易轻轻的拿起袋子,将袋口打开,探头一瞧,里面竟然都是金灿灿的珠子! 用手捞出一把,赫然是纯金的金豆子。 真想不到,这老汉竟然这么有钱。 这一袋金豆子,能买好几栋这样的宅子呢。 看来这老汉是深藏不露,低调的很呀。 但是... 看着这些金豆子散发出来的不明黄色气体,林易觉得这豆子一定有什么问题。 拿出走马灯,对着这金豆子一照,林易的天眼立即在走马灯里看到了老汉生前发生的事情。 ...... 这姜厚年轻的时候也是颇有文采,满腹经纶,轻松的考取了秀才。 原本姜厚的父亲也是在朝中当官的,结果因为得罪权贵,受到了迫害,被罢免回家。 回到家中没几年便郁郁而终。 虽然父亲从未有过训示,但瞧在眼里的姜厚自此便打消了考取进士入朝为官的念头。 不考功名,做什么呢? 当官是为了造福百姓,行医也可以呀。 于是姜厚便弃官从医。 有学问的人,学什么都特别快。 这姜厚虽然不再考虑入朝为官,但依然没有停止读书学习,同时还将重心放在了学医上。 很快,姜厚便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大夫。 只不过,相比较他在文学上的天赋,姜厚在医学领域的建树就远远不如文学了。 这也是让姜厚感到非常郁闷的原因之一。 不过好在,很快姜厚便通过行医,帮助了不少患病的百姓,这让姜厚不禁又获得了许多成就感。 然而,姜厚的医术虽然高超,但他身上依然有一股文人的傲娇气。 有时候病是治好了,但在病人那里的口碑却不怎么样。 所以姜厚人到中年的时候,家道中落,老父亲留下来的财产,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但姜厚行医依旧是我行我素。 按照姜厚的想法,一日三餐,吃鲍鱼燕窝也是吃,吃馒头稀饭也是***神富足的人对物质的追求并没有那么多。 除了医治前来看病的人,姜厚平日里就闷在家里熟读医学和文学的各种典籍。 没有成亲,没有子女,孤家寡人的姜厚也落得一个逍遥自在。 ...... 一日,姜厚少有的出门,到集市上去淘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寻了半天,总算买到了一本一直要找的文学典籍。 由于在集市上耽搁了些时辰,姜厚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姜厚的宅子原本是买在寿霖城最繁华的城东,但后来随着城里的建设,这最繁华的市中心变到了城西,于是姜厚这宅子周围便逐渐萧条了下来。 传闻闹鬼的一尺巷,就距离姜厚的宅子不远。 此时月朗星稀,街上连个人影都瞧不着。 虽说姜厚读的是圣贤书,但这时也不免有些害怕。 尤其是当他加紧了脚步赶路的时候,总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 大家也许都有相同的经历吧,出门在外的时候,尤其是在一些偏僻阴暗的巷道,老觉得身后有人跟着,但是回头看时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说实在的,这种感觉确实让人讨厌。 就当姜厚第三次回头张望,看了半天确定没有人跟着自己的时候,这才扭头准备继续往前走,谁知刚一回头,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正站在自己的面前。 两人之间仅有一臂的距离。 当时可把姜厚给吓了一跳。 你说这人走路怎么能没有声音呢,突然就这么出现了,但当姜厚发现出现在眼前的是个人后,便放心了下来。 但仔细瞧了那人一眼,心不禁又提了起来。 为何? 这“人”,长的也太奇怪了! 虽然长着四肢,但大腿略显粗壮,双手又略显纤瘦,下盘大,身瘦肩窄脖子长。 这身形就与常人不同。 更令姜厚觉得有些惊异的是这人的脸,尖嘴猴腮,眼睛不大,但滴溜溜的透着一股子灵气。 读过不少“课外书”的姜厚脑袋瓜子一转,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这不会是遇到了黄大仙拦路吧? ...... 说黄大仙,估计有些人还有些迷糊,但说到黄鼠狼,大家都知道。 就算你没见过,肯定也听说过。 细长的身子,一双贼眉鼠眼的眼睛,古时候的人们都不敢直呼黄鼠狼的名讳,而是要恭敬的称呼其为“黄大仙”。 据说,黄鼠狼这种动物,一旦修炼到一定年头,就会成“仙”。 可是它想要成仙的话,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向路人“讨封”。 一般,它会找一个人问:“你看我像不像人?” 如果那个人说“像”,它的道行便会提升,如果你说“不像”,或者是骂它,说一些污秽之言,它就会前功尽弃,重新变成畜生,百年修为一朝丧尽。 不过,这毕竟只是传说。 ...... 那姜厚当下心里有数,到底是读过圣贤书的,虽然开始心有惧意,但行得正坐得直,平生未做过亏心事,倒是救了不少人的命,所以姜厚面对着眼前的黄大仙,倒也没有露出丝毫的惧意。 黄大仙见姜厚不怕,嘴角倒是带着一丝笑意。 眼睛滴溜溜的一转,操着一口有些蹩脚的人话,直接向姜厚问道:“姜厚,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就黄大仙这一开口,就印证了姜厚的想法,眼前这人,定是即将得道前来讨封的黄大仙无疑。 虽然在极力模仿人的对话,但对于人们之间交谈的礼仪也完全不知,更不知道两个陌生人之间直呼对方的名字是一种忌讳。 因为姜厚早有预料,所以倒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吃惊,而是非常从容的回道:“可以。” 这黄大仙眼睛又是一转,开口道:“假如你在路上碰到了两个鬼,两个鬼都能杀死你,其中一个是红鬼,另一个是绿鬼,红鬼可以两箭射死,绿鬼一箭就能射死,但是你身上只有两支箭,你怎样做才能转危为安?” 听了黄大仙的问题,姜厚想起在一本书里提到“黄大仙讨封前会选择对象”的记录。 原来以前黄大仙得道前讨封,都是随意找一个人去问,结果往往是令人遗憾的。 所以后来,黄大仙苦练后找人讨封,事先都快去考一考那个自己看到的人,觉得这人不错,才会向那人讨封,否则就会离开,继续寻找下一人。 毕竟是百年的修行,随便找一个人,成本太高。 姜厚想了想,回道:“这个问题,其实不难。我身上有两支箭,射红鬼一箭,然后对那两个鬼说,谁不听话那一箭就射谁。” 听了姜厚的回答,黄大仙眼睛一亮。 这人可以,有脑筋,不是个傻子。 黄大仙激动之余,立即继续问道:“何谓王道?” 姜厚笑着摸了摸胡子,回道:“就拿我和对手来说,所谓王道,就是对手不乖,就把他打倒。” “何谓霸道?” “乖的,也打倒。” “何谓诡道?” “一脸笑眯眯,突然把他打倒。” “何谓儒道?” “打倒之前先跟他说一声。” 黄大仙顿了一顿,接着问道:“那...何谓人道?” 姜厚呵呵一笑,答道:“对手强,便跑,对手弱,便打。” 黄大仙马上问道:“这不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欺软怕硬’?” 姜厚点了点头,郑重说道:“所谓的欺软怕硬,不过是一种生活常理,人们做事,究竟遵循天道,要明白顺其自然,为所应为的道理,难道人们自知不敌对手,还要硬上,遇到比自己弱的,还要低头受欺负?” 姜厚的话让黄大仙连连点头。 深深的望了姜厚一眼,黄大仙终于开口说出了那句话。 “姜厚,我问你,你看我像人不像?” 终于...眼前的黄大仙问出了姜厚等着的那句话。 眼前的黄大仙,似乎颇通人性,刚才所问的几个问题,都是读书人所读的圣贤之书中的内容。 即便得道了,应该也不会为祸人间。 瞧在和这黄大仙聊的颇为投机的份上,姜厚很认真的答道:“你是人呐。” 话音刚落,姜厚分明在黄大仙的眼里看到了感激之情。 紧接着,黄大仙身形一晃,整个人不再变得奇怪,双手双脚,身板肩膀,均和常人无异。 这黄大仙应该是讨封成功,修行得道啦! 黄大仙向姜厚深深的鞠了一躬,说道:“多谢姜厚先生,我黄义能够得道成人,有先生的功劳,请受我一拜。” 这黄大仙得道后,竟也有了自己的名字。 但听了黄义的话,姜厚倒是有些糊涂了。 “成人?敢问黄老弟,你讨封成功,难道不应该得道成仙吗?” 那黄义此刻已然变成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珠丸之珍,雀不祈弹。金鼎之贵,鱼不求烹。我虽然可以成仙,但仙摒弃情感,我只想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姜厚听了不禁大感好奇,竟然有仙不做,只为做人,这倒是奇了。 ...... 第197章 胡黄白柳灰,天降横财 单从黄义弃仙成人的这几句话,就足以说明黄义读过不少的圣贤书。 姜厚一向独身一人,虽说也是讨的个清静,但日子久了,难免也想找个能够说上话的人,只不过读书读久了,开口就是一股文青范,一般人他瞧不上,他瞧得上的人,又觉得姜厚有些迂腐,也未必瞧得上他。 今儿难得,姜厚遇到一个算是半个知书达理的黄大仙,正是这一壶不满半瓶乱晃的水平和黄大仙的身份,让他俩能够说到一块儿去。 一个行医的秀才,一个讨封的大仙。 一个愿意卖弄知识,一个愿意聆听教诲。 ...... “黄老弟,你既然想成为一个普通人,为何穿的如此隆重呀?” 黄义回道:“我在修行的时候听人说过,人靠衣装马靠鞍,狗带铃铛跑得欢。我之所以穿成这样,方才显得隆重,才能更像一个人呀。” 这时姜厚终于获得了卖弄自己才学的机会。 既然这个黄大仙一心想要成人,那么自己不如就好好的教导他一番,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不仅要度它成人,要也教他做人。 姜厚踱了几步,双手背在身后,面向明月,背朝黄义,缓缓开口道:“黄老弟,如今你既已成人,我有几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造型都拗出来了,还偏要多问这么几句。 黄义虽已经得道成人,但对于如何融入人界社会以及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还是有许多不解,能有姜厚这样知识渊博的人教导自己,当然是求之不得了,于是说道:“请您指教。” “人生而在世,当为君子。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财色名食睡,而在于觉醒,见到真正的自己。” “你虽然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可以选择成为怎样的人。” “圣贤书上有一句话说的好,养鱼重在养水,养树重在养根,养人重在养心。” “什么时候你养成了人心,什么时候你才是一个真正的人。” 已具有人外表的黄义听了姜厚的话如醍醐灌顶,再三拜谢。 按照姜厚的说法,黄义虽然讨封成功,成为了人,但也只是具备了人的外表,还并不具备人的内心,只有当他的内心也和人一样,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听了姜厚一番教导后,黄义道谢后转身消失在街角。 当天晚上,姜厚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一只硕大的黄鼠狼对姜厚说,他帮过它,它会向他报恩的。 ...... 说到这黄大仙,就不得不提到“胡黄白柳灰”五仙。 说是五仙,其实和黄大仙一样,都是动物的尊号。 胡就是指狐狸,尊号狐仙。 黄是指黄鼠狼,尊号黄仙。 白是刺猬,尊号白仙。 柳说的是蛇,尊号柳仙。 灰则是指老鼠,尊号灰仙。 在这五仙中,又以“狐仙”、“黄仙”、“白仙”三种保家仙最为出名。 因此五仙中又有三上仙的说法。 在某些正统的堂口,这五仙都被奉为神供,就是像神仙那样供着。 其中五仙又分男女。 男五仙,正襟危坐,手持碧玺。 女五仙,慈眉善目,凤冠霞帔。 五仙之中,以胡家的实力最高,神通最大,能力足以统领保家仙。 狐族之中修为高深的长老,均能力非凡,能测算古今,避驱灾祸,天降福瑞,深受各个堂口的尊敬。 狐族之下,黄族的地位也十分尊崇。 我们都知道黄鼠狼鬼灵精怪,常与人相伴的情况下,由于模仿能力强,不仅能学人走路,还能学人言,稍有道行的便能够化出幻象,实力之强,稳坐第二把交椅。 不过黄鼠狼的性格有些贪嘴记仇,睚眦必报,这点为人所不喜。 再说白族,就是刺猬。 白仙的化身常常是身穿白衣的老太太,往往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 白老太太常常出现的地方,往往是在教育顽劣之徒,惩罚恶人,也会救苦救难,甚少出现作恶的事情。 因此白仙虽然总体的实力不如狐仙和黄仙,但由于广施恩泽,所以备受尊敬,位列三甲。 另外两仙之中的柳仙,又称常仙或长仙,指的是蛇族。 蛇族没有位列三甲,主要是他们非常神秘,甚少出现在人界干涉和影响人们的生活。 实际上,蛇族具有天地间少有的修行灵根。 蛇族的修行分两种,一种是化龙,修的是龙身,可进一步成为龙族,另一种就是问道,也就是修仙。 由于多在深山修行,努力修炼,早证仙道,所以蛇族更像是隐居世外的高人。 最后的灰仙,位居五仙之中的末位。 所谓灰仙,其实就是老鼠。 灰仙与之前四仙相比之所以神通广大,主要体现在他们强悍的繁殖能力上。 灰仙的繁殖能力极强,遍布天下,天下的老鼠都是他们的眼线,所以,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灰仙寻人定穴的本事是最厉害的,可以说只要发生过的事情,没有他不知道的。 ...... 提到了五仙,就不得不再谈谈“出马仙”。 在许多民间传说中,多有“出马”、“弟马”一说。 只要设有堂口,供有五仙,便会有出马弟子,能够让五仙附体。 这种民间五仙出马的说法,与传统“萨满教”的降神附身仪式极为相似。 至于如何出马仙,方法很多,这里就先卖个关子,往后看,就会看到真实出马仙的故事。 ...... 隔日起床后,姜厚便将昨晚之事抛诸脑后。 为善不期回报,是一种美德,对于熟读圣贤书的姜厚而言,那只是自己这种的读书人应该做的事情。 一天,姜厚出诊回家的路上,眼尖的他似乎看到前方的地上摆着什么东西。 上前查看,是一封红色的小香囊,打开来一瞧,里面竟然是一颗金元宝。 前面说过,姜厚此时已经家道中落,过的是最普通的日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拿过这么贵重的东西了。 姜厚皱着眉头,前后瞧了瞧,只有阴阴的冷风吹过。 这是条山路,来往的人本来就少,姜厚心想别不是有人掉的,便留在原地等了半天。 结果人没等来,自己倒是要冻僵了。 此时寒冬腊月,距离新年没有多少日子了,姜厚见半天没有人来,心想这可能是老天爷在对自己做善事的奖励,于是便将红色的小香囊放进兜里,开心的回了家。 第二天,姜厚就到钱庄将元宝兑成了银子,然后购买了不少过冬的物资和过年的年货。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许久未下馆子的姜厚,还特意找了个饭馆喝了两杯。 然而,当天晚上,怪事就来了。 ...... 第198章 出诊,女病尸 三更的响锣刚刚敲过,正在熟睡的姜厚被门口传来的一阵阵敲门声惊醒。 “谁呀?” 带着酒劲的姜厚坐起身来大喊了一句,打破了黑夜的宁静。 过了一会儿,门外才传来幽幽的声音。 “姜大夫,看病啊。” 这声音虽是人言,但语气却说不出的诡异,冰冷的语气之中又带着一丝哀怨。 姜厚下床将蜡烛点上,又裹紧了衣服,这才哈着气跑去开门。 此时已近年关,屋外正飘着鹅毛小雪,这一场雪下完,就要过年了。 “吱呦...” 门打开,一股冷风夹带着刺骨的寒气灌进屋子。 姜厚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头脑也清醒了很多,定睛一瞧,门口站着一个脸型消瘦的中年男子,身后的路上停着一顶漆黑色的轿子,轿子前后一共站着四名轿夫。 “这位兄弟,你这是...” 那人眼睛滴溜溜一转,连忙答道:“姜大夫,小人黄三,我家主人突发恶疾,小人特意来寻先生出诊,请您移步,到府上替老爷治病。” 姜厚瞧了眼天色,回道:“你主人家住何处呀?这么晚了,又下着雪,出诊极不方便呐。” “我主人家就住在东北方向的杏林村,从城东出城往北走几里路就到了,事关人命,还请您赶紧准备准备,咱们马上就出发,至于出诊的费用嘛,绝对不会亏待您的。” 听了这话,姜厚想起家里过冬的物资买的是差不多了,但自己却还穿着几年前的旧衣裳,不如今儿跑它一趟,到时候多挣点钱,再去布行里做一套新衣裳,也不至于让别人笑话。 更何况,人家还是抬着轿子来接的。 姜厚便开口应承道:“好吧,容我准备一下工具便跟你走。” 没过一会儿,姜厚背着一个药箱,披上了一件厚袄,迎着冷风上了对方准备好的轿子。 路上有些颠簸,那四名轿夫的脚力不凡,姜厚明显能感觉到这轿子行进的速度比普通轿子要快很多。 别看着路程不远,只有几里路,但山路崎岖,正常人徒步的话要走半天,但姜厚坐着轿子还没打个盹,就感觉轿子一落,然后布帘被掀开,露出黄三的面容。 “姜大夫,到了,您请下轿。” 姜厚下了轿子一瞧,一个偌大的金黄色府门呈现在眼前。 与普通的大宅不同的是,这个府门是嵌入在山脚下的一个巨大的洞口里,像是依山而建。 那黄三拿着门环拍了拍门,不一会儿就有人将府门打开。 姜厚一瞧门人的脸,不禁吓了一跳,那酒劲彻底醒了。 那人脸色惨白,但涂抹着粉色的腮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没有任何表情,行动起来有些僵硬。 就在姜厚盯着那人发愣的时候,黄三从身后轻轻的推了姜厚一下,接着做出请的手势。 “姜大夫,您请。” 姜厚回过头,那四名轿夫正死死的盯着姜厚,好像唯恐他跑了一般。 姜厚心里叹了口气,埋怨自己酒醉的时候被钱迷了眼,竟然来到了这个诡异的地方,但眼下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只能硬着头皮往里走。 黄三在前面带路,姜厚一直紧跟着,路上遇到不少府里的人,每一个都像那个开门的门人一般,面无表情,眼神冰冷。 更令人感到害怕的,是这些仆人手里捧着的盘子。 盘子里不是上供的果品,就是鸡头鸡屁股。 那上供的果品上贴着的符篆都还没揭,而那些鸡头鸡屁股有些甚至还血淋淋的。 姜厚到底只是个读书人,见到这副场景,心里是直哆嗦的,但他也明白,今儿请自己来的,恐怕不是普通人,倒像是黄大仙的家。 他心想自己最近怎么就被黄大仙缠上了,先是遇到讨封的,现下又遇到治病的。 但怕归怕,只要能把病给治好,全身而退应该问题不大。 毕竟上一个讨封的黄大仙给姜厚留下的印象还算是不错的。 ...... 黄三带着姜厚穿过几个大堂,又七转八转,终于停在了一扇大门前。 “姜大夫,我家主人就在里面,您请进去吧。他生病不大舒服,不喜欢人多口杂,我就不陪您进去了。” 姜厚正急着看完病走人呢,连忙回道:“好说,好说。” 和姜厚交代完,黄三转身就去了,留下了姜厚一个人站在门口。 向左右瞧了瞧,一片昏暗,姜厚硬着头皮推开了大门。 “吱呦...” 房门打开了,就着屋里桌上的烛光,姜厚看到对面的床上坐着一个人。 从身形上来看,还是个女的。 医者仁心,虽然那时候对于男女之别还是很看重的,但治病要紧。 “打扰了。” 姜厚念叨一句,便快步走到床边,那女人早已经将手伸了出来。 屋里很大,只点了一根蜡烛,床上又拉着薄帘,看不清楚女人的容貌。 将手搭在女人的脉搏上,女人的手腕很冷很冰,不像一个正常人的体温。 姜厚只搭了片刻,不禁吓得面容失色,猛地从凳子上跳起来。 那凳子被姜厚的腿一顶,咣当一声倒在地上。 此刻一阵阴风从门口吹进来,吹起了床帘的一角,姜厚趁着这时借着烛光一瞧,更是差点肝胆俱裂,吓得魂飞九天。 那女人的脸上已呈现青色,即便画着很厚的妆容,依然没有一丝血色。 结合脉搏推算,这女人死了已有一到两天。 姜厚此刻只想夺路而逃,找他给一个死人治病,这事儿太离谱了,那不就是人干的事儿。 就在这时,大门忽然“嘭”的一声关上了。 姜厚连连推门,发现大门已经被人从外面锁上了。 一股恐怖的气氛瞬间笼罩在黑暗的屋子里。 那桌上仅有的一根蜡烛也已经快燃尽了。 不知是不是幻觉,姜厚隐约感觉到那床上的女人身子似乎在动。 仔细一瞧,刚才探出把脉的手已经缩回去了。 一股寒气从姜厚的脚底板直冲到脑门顶。 就在这时,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姜厚的手腕,同时又一只手死死的捂住了他的嘴巴... ...... 第199章 借寿 感受到冰冷的手掌,姜厚吓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惶恐的用余光一瞧,是个男的,并不是床上的女尸。 幸好。 否则姜厚怕是要当场晕过去。 “嘘,恩人,是我。”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姜厚逐渐停止了挣扎。 感觉到姜厚逐渐平静下来,那人也慢慢的将手松开。 鼓起勇气的姜厚猛得回头一瞧,巧了,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时间找自己讨封成功的黄义! “你...你怎么在这儿?” 黄义此刻面带忧色,瞧了一眼床上的女尸,连忙做出噤声的手势,低声回道:“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现在可千万别出声,跟我走。” 姜厚连忙点头。 只要能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到哪里都行,更何况对方是自己有恩的黄义,断然不会害他。 姜厚跟着黄义绕过床笫,来到屏风后的一堵墙前。 黄义指了指墙角的洞,示意姜厚钻进去。 狗洞? 要一个读圣贤书的人钻狗洞? 万万不可!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就在姜厚要对黄义教育一番的时候,两人均听到屏风的另一边传来有人下地的声音... 只是眨眼间的功夫,姜厚就钻进了洞里,再一眨眼,连屁股都消失在洞穴中,速度奇快! 尾随进洞的黄义轻轻的将洞口旁的一个筐子拉过,把洞口掩住,这才迅速向姜厚爬去。 这个洞出去之后,姜厚又跟着黄义连钻了几个洞,直到姜厚发现洞口出现在一片林子中,两人这才能喘口气。 此时大雪已停,但寒风依旧凛冽。 “恩人,没想到真的是你,幸好我路过瞧见了你,这才把你给救出来,万幸,万幸!” 听到黄义这话,姜厚这才明白黄义救了自己的命,刚才差点稀里糊涂的就在那女尸的屋子里丧命了。 “黄老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义将洞口盖住,对姜厚道:“恩人,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先随我回家,到了我家再说。” ...... 跟着黄义在林子里转了几转,眼前豁然开朗,一间竹子做的小屋出现在眼前。 屋子不大,但一应俱全。 坐定之后,姜厚发觉自己的双腿还在不自觉的发抖。 不知道是因为寒冷的天气还是后怕的心情。 黄义给姜厚倒了杯热水。 喝了口水后,姜厚这才惊魂稍定,长吁一口气。 两人开始聊了起来。 黄义首先问道:“恩人,你究竟是为何坐上他们的轿子,到了那院子里去的?” 姜厚露出疑惑的神色,回道:“这件事说来奇怪,半夜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我开了门后,那人告诉我家里有人生了重病,请我上门医治,我想救人要紧呐,于是就上了他们的轿子,跟他们走了。” 黄义点了点头,又问道:“你可知你那屋子里的女人是谁吗?” 姜厚摇了摇头,用低沉的声音回道:“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没错,前天傍晚的时候死的。” 死亡时间和姜厚诊脉判断的一致。 “已死之人,为何还请我过来医治?”姜厚奇怪的问道。 黄义思考片刻,答道:“我倒是今儿早上听说了一件事,应该是与你这次的事情有关。” “到底是什么事,你倒是快说呀。”姜厚这种老成持重的人,也忍不住探寻真相。 黄义凑近姜厚,开口道:“那床上的女尸,是咱们黄族族长最心爱的女儿,今年刚满16岁,一生下来就充满仙气,在她8岁的时候就修炼成了人型,深受族长和族友们的喜爱,可谓咱们黄族里众人捧在手里的明珠。原本过完16岁的时候就要去讨封的,谁知天不遂愿,就在前几天突染恶疾,昨个凌晨就走了。” 姜厚眨巴眨巴眼,反问道:“这女尸干我何事?莫非他们想要起死回生?” 说到这里,姜厚连连摆手道:“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夫,可没那么大的能耐。” 黄义抬起手,将姜厚的手缓缓按了下去,问道:“你这两日可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事?”姜厚仰头回忆起来,“好像没什么不对劲呀...” “比如...路上捡到什么东西?” 经黄义这一提醒,姜厚立即想起来了! “红色的香囊!” 姜厚连忙说道:“我昨天晚上在出诊回来的路上,捡到了一个红色的小香囊,里面有一个金元宝。” 黄义一拍手,说道:“这就对了!” 姜厚皱着眉头,茫然问道:“什么对了?” “就是这香囊出了问题,你捡了不该捡的东西啦!” 黄义这才向姜厚解释起他碰上这件怪事的因由。 民间有句老话,叫做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其实不光是野花,路边的东西,尤其是红包,千万不能乱拿! 为什么? 你听说过借寿吗? 虽然这是一种落后的毫无科学依据的习俗,但有些地方依然还保留着。 一般来说,那红包里会放一些钱,还会有那个要借寿的男女的贴身物品,或是头发、指甲之类的东西。 你拿了那钱,就要替送钱的人挡灾,或者借一部分寿命给对方。 你想想看,这世界上有免费的午餐吗? 你既然拿了人家东西,自然也要双手奉上一些别人需要的东西。 所以说,那些来路不明的东西,千万别拿。 ...... 听了黄义的解释,姜厚傻眼了。 借寿? 那意味着那个已经死了的少女可以通过借他姜厚的寿命多活几年,甚至有可能就把他姜厚的命给拿走了。 仔细一琢磨,真的很可怕。 就在姜厚愣神的工夫,黄义突然问道:“恩人,那钱你用了吗?” 姜厚点了点头。 黄义连忙站起来看了看窗外,然后快步走到房里,拿了一个黄色的香囊塞到姜厚手里,叮嘱道:“恩人,这个香囊你拿着,算是我报答您的,现在,你赶紧走,回去之后找个懂法术的人替你解了这一劫。” 没等姜厚反应过来,黄义已经搀着姜厚的胳膊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快点,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 第200章 逃脱险境 被黄义搀扶着的姜厚三步并做两步来到门口,竟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这里停了一顶轿子,四个面容皎白的轿夫整齐且安静的站在轿子四周。 那面容和府里的黄大仙有的一拼,但在雨后月光的照射下更加惨白。 虽然有疑惑,但现实容不得姜厚多想。 被连拉带推,姜厚就稀里糊涂的上了轿子。 “恩人,您保重!” 话音刚落,姜厚就觉得轿子被抬了起来,开始向前移动。 姜厚掀开帘子向后张望,只是片刻功夫,黄义的身子就变成了一个小点,耳边风声呼呼,四名轿夫移动飞快。 知道自己脱离了危险,在轿子里歇了片刻的姜厚突然想起自己临走前黄义赠给自己的香囊。 从兜里拿出来掂了掂,很轻。 把袋口打开,伸手进去抓了一把放在眼前端详,竟然是一把平平无奇的黄豆子。 姜厚不仅心里嘀咕,这黄义看样子不像那么小气的人呀,赠给恩人的礼物,竟然只是一袋黄豆。 这一袋黄豆的价格,怕是还抵不过包着黄豆的黄色香囊呢。 ...... 话分两头。 眼看着姜厚的轿子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黄义这才长出一口气。 回到自己的屋里,刚倒上一杯水,就听到门外传来声响。 “黄义,你给我出来。” 杯中水纹皱起。 还未喝的水又放了下去。 他知道,该来的总归要来。 走出屋子,黄族的几位长老都来了。 “黄义,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竟然帮着外人。” “你可知道,那人拿了我们的红包,就应该借寿给咱们小姐。” “错过了时日,你如何担当的起!” 面对几位长老的怒斥,黄义不卑不亢,缓缓开口道:“诸位长老,那人的确是黄义所救,虽然黄义对不起小姐,但那人亦是我黄义讨封成功的恩人,试问我救他,又有何错?” 几位长老面面相觑,一时间倒无法反驳。 此时一位白眉长须的老者站出人群,正是黄族的大长老。 大长老将拐杖往地上一杵,气势汹汹的骂道:“黄义,你才讨封多久,就胳膊肘往外拐,你可别忘了,虽然你已经讨封成人,可你终究是咱们黄族的人,如今黄族的小姐有难,只是借寿而已,并非讨命,之后好生用钱财报答也就是了。” 听大长老开口,围着黄义的众人纷纷称是。 黄义镇定回道:“人,我已经放走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见黄义这么说,那些原本要来兴师问罪的黄族中人反倒不知如何应对,纷纷将目光看向大长老。 大长老瞧着黄义。 这黄义明明能够修炼成仙,却甘愿留在人界,武功和人性的修为,皆在黄族上乘。 想当年,这黄义还曾在自己手下修习过几年,也可算得上有师徒之谊。 既然这事已然不成,就算找黄义的麻烦,那也是于事无补,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找一人借寿便是。 “如今小姐借寿之事刻不容缓,黄义私自放人一事,暂且搁置,咱们先把小姐的事情给抓紧办妥...” 话音刚落,一阵威喝之声凌空而至。 “私自放了救助小姐之人,竟然能够免于处罚,大长老,我瞧你是越老越糊涂了。” 伴随着声音而至,一面容威严、眼神犀利之人降于黄义与大长老之间。 “拜见少主。” 包括黄义在内,所有人见了那人,均立即行跪拜之礼。 被称为少主之人面对黄义,咧开嘴呵呵一笑,说道:“大长老心地仁慈,我却不同。我这妹妹,我是最心疼的,眼看着借寿就要成功,如今前功尽弃,我妹能否撑到第二个借寿之人还未可知,可说是命悬一线。如今你把人放了,我如不处理你,恐后面的人纷纷照着你做,那咱们这黄族可不是要乱套了!” 说完,黄族少主伸出右手,轻轻一挥,四周突然涌出一些狼头人身、浑身长满黑毛的士兵。 “来呀,将背叛黄族之人黄义,就地正法!” 没有人敢有异议。 谁都知道,这个黄族的少主心狠手辣。 有时候就连黄族的族长,也不会轻易否定少主的决定。 那些怪异的士兵立即一拥而上,很快便将黄义制服。 黄义被围殴在地上,弓着身子,承受着拳打脚踢。 “给我打,给我狠狠的打!” 眼看着被打的黄义蜷缩着身子,很快就无法动弹了。 直到黄义重伤,重新变回黄鼠狼的模样,那些受命的士兵们才停手。 黄族少主回过身,指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黄义,对现场所有的黄族说道:“无论任何原因,背叛黄族的人,就是这个下场!” “哼。” 瞧了进气少出气多的黄义一眼,那少主率领着自己的人手,返回府内去了。 在少主走后,有几个平日里与黄义相熟的黄族人才敢靠近查看,但见黄义耳朵、鼻子、嘴巴里都不停的涌出鲜血,眼看着活不成了,纷纷唉声叹气。 “黄义啊,你这是何苦呢。” “刚刚讨封成功,结果却送了性命,百年修行毁于一旦呀。” “早知道你就成仙得了,还留在这黄族作甚呐。” 这些人将黄义抬到屋里的床上,震慑于少主的威严,之后便纷纷散去。 只是一炷香的功夫,刚才还生龙活虎的黄义已经处于濒死的边缘。 ...... 那轿子在山路上飞驰,很快就来到了寿霖城郊外的小路上。 姜厚掀开帘子,按照这速度,估摸着五更天的时候,自个儿就能回到城里了。 回想今晚的遭遇,真是令人心惊胆战。 以后要是半夜再有人叫自己出诊,可万不能轻易答应。 刚想到这儿,那原本疾奔的轿子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把毫无准备的姜厚直接从轿子里向前甩了出去。 “哎呦喂。” 那姜厚跌了个狗吃屎,幸亏面前是片草地,否则这一跤摔下去,下巴非得磕破不行。 姜厚摸着疼痛的下巴,站起身就要质问这四个轿夫是怎么抬轿子的时候,回头一瞧,差点把姜厚给吓尿了。 自己刚才做的轿子哪里是轿子,那抬轿子的轿夫又哪里是轿夫。 这轿子和轿夫,竟然都是纸做的! ...... (望各位喜爱本书的书友,在起点订阅正版,给作者挣点奶粉钱,拜谢!) 第201章 报恩,遇难(第一更) 惨阳斜挂地平。 此刻天色微亮,天边隐晦不定,正值阴阳交汇之际。 四个纸做的抬轿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脸上所画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姜厚,相当渗人。 姜厚根本来不及多想,哆哆嗦嗦的爬起来就往家跑。 常年宅在家里熟读圣贤书的姜厚没有想到自己竟能一口气从郊外直奔回家。 进门后连忙把门拴好,又惊恐未定的坐下来喝了几大口凉水,这才心情稍定。 此刻胸口有些搁得慌,姜厚下意识的伸手一摸,鼓鼓囊囊的。 掏出来一瞧,是黄义送的香囊。 只不过这重量不对呀。 将袋口打开一瞧,姜厚惊讶的合不拢嘴。 那原本的一颗颗黄豆,竟然变成了一粒粒金豆子! 这可是一大笔横财呀。 姜厚懵了。 夜里到此刻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 上床蒙上被子,一觉睡到午时。 睁开眼睛的姜厚,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摸枕头边的香囊。 打开瞧了瞧,金灿灿的豆子可不是假的,昨个儿晚上不是在做梦! 用手捞起一粒粒金豆子,任凭它们从指缝中滑落。 回想起昨天晚上的经历,是黄义救了自己,还送给自己这么大一笔钱,此刻却不知这位兄弟现在情况如何。 自己应该上门表示一下感谢才对呀! 这姜厚也是个敦厚人,当下就起床,到市集上雇了个轿子,送自己往那城东外的杏林村去了。 虽然下了雪,山路不好走,但姜厚给的钱多,那几个轿夫也只得看在钱的份上走一遭。 路上,就有轿夫问了。 “姜大夫,这天寒地冻的,昨个儿夜里又下了雪,您到那荒无人烟的杏林村去干嘛呀?” 姜厚心里清楚,但经历过于离奇,也并非两三句话能够说的清楚,当下含含糊糊的就应付过去了。 天空又飘起了小雪。 轿子刚到东门的时候,姜厚在轿子里突然喊了一声“停!”。 下了轿子,姜厚来到一处墙根,那儿蹲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 “小涛子,这天寒地冻的,你咋跑这儿来了呢?” 那个被唤做小涛子的男孩哆嗦着抬起头,眼角带着凝结成霜的泪痕,回道:“姜大夫...” 姜厚此刻有要事在身,也无暇多说,从口袋里摸出一袋钱,塞到小涛子手里,说道:“小涛子,你先拿着钱,到对面的客栈吃点东西烤烤火,等我回来再寻你去。” 小涛子张开嘴想要说些什么,终因为天气太冷,发不出声,接过钱,对姜厚鞠了几躬,连忙跑向对面的客栈。 那店小二见小涛子衣衫破旧、浑身冰雪,正想要赶人,却见小涛子从钱袋里掏出银钱,脸色立马就变了,堆笑着将小涛子迎了进去,还用毛巾帮他扫掉身上的积雪。 姜厚见小涛子进了客栈,不由得摇了摇头,又匆匆转身上轿。 四个轿夫抬着轿子,出了东门。 ...... “姜大夫,这风雪越来越大,再往里怕是行动不便,您瞧这儿离您那地儿还远吗?咱们兄弟将把您放这儿您看成吗?不行的话,咱们现在就只得打道回府啦。” 姜厚将帘子掀开,估摸着再往前走一段路也该到了,当下便回道:“你们去吧,这儿应该已经很近了,我自个儿走便成。” 说罢,五人便在此处分开,姜厚顶着风雪,继续往黄义住的地方前进。 姜厚的估计到底是有偏差,直走到双手都快冻僵,这才看到黄义的宅子。 “黄老弟,我姜老哥来啦。” 想到幻化成人的黄义有情有义,姜厚也不免心生感动。 来到门口,屋子里静悄悄的。 姜厚又喊了几声,没有人答应。 门轻轻一推,伴随着“吱呦--” 门开了。 姜厚走进去,竹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床上,趟着奄奄一息的黄义。 姜厚惊慌失色,连忙快步来到床边,上下打量,只见黄义面容浮肿,嘴角全是血迹。 “黄兄弟,黄兄弟!” 姜厚呼喊着黄义的名字,但对方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连忙试探姜厚的脉搏。 居然... 死了! 姜厚怎么也不敢相信,只不过一晚上的时间,两人竟然就这么阴阳相隔。 此刻姜厚头脑一片混乱。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人声,姜厚连忙站起来,左右观察一番,躲到了床旁的柜子后面,蜷缩在阴暗处。 “咦,这门怎么开了。” “大概是风吹的。” 脚步声从屋外传入屋内。 听声音,两人应该是来到了黄义床前。 “这家伙都死了半天了,怎滴还没变回真身?” “大长老说他修行颇深,怕是要下半夜才会变回去,今儿这么冷,咱们回去喝点小酒,暖暖身子,明儿早上再来吧。” “没事儿吧?” “能有什么事,这家伙为了一个普通人叛变了咱们黄族,又得罪了族长和大长老,能给它留个全尸下葬就不错了。” “那倒说的也是,就是这百年道行毁于一旦,可惜了。” “嘘,你可小声点,可别给大长老的人给听到,否则我们俩可都要遭殃。” “好嘞,知道了。” “今儿喝点什么酒呀,那小酒的小菜整点儿啥呀?” 两人出了门,声音越来越小。 又过了一会儿,听不到一丁点儿动静了,姜厚才敢现身。 他知道,那两个黄族之人口中所提到的“普通人”就是指自己。 黄义是为了救他而被黄族的人处死的。 想到这里,姜厚流泪满面。 “黄兄弟,你放心,你们黄族的人不待见你,我姜厚一定替你讨回公道!” 欠账还钱,杀人偿命。 姜厚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下半夜,黄义的人身果然发生了改变,因为生命的逝去灵气逐渐消散,黄义终究又变回了黄鼠狼的模样。 实际上,黄鼠狼幻化成人,随时成人时间的长远,例如超过一甲子,那么当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死去的时候,就不会再变回最初的模样。 这黄义刚幻化成人不久,所以死去后过了一天一夜,就变了回去。 ...... 在黄义变回去后,姜厚忍着心中的悲痛,抱着黄义,步路蹒跚的出了门,往寿霖城回去的方向走去。 他相信,官老爷一定会替他主持公道,为死去的黄义讨个说法。 ...... 第202章 黄族的报复 天空又飘起小雪。 百年道行的黄义,最终还是回到了最初的模样。 姜厚抱着黄义,一步一个脚印,缓缓走回城里。 当来到东门的时候,姜厚的肩上已经积起了一层厚厚的雪。 他和黄义成为朋友的时间并不长,但交浅言深,人最难得的就是遇到能够说得上话的知己。 在相谈甚欢这一方面,黄义算得上是姜厚的好朋友。 讨封上,姜厚是黄义的恩人,而前一晚,黄义不仅报了救命的恩情,还送了姜厚一笔财富。 读了一辈子圣贤书,知恩图报这样的道理,姜厚自然明白。 ...... 当姜厚进城的时候,周围的人纷纷好奇的看着他怀里的黄鼠狼。 有认识姜厚的人和他打起了招呼。 “姜大夫,从来没见过您出去打猎呀,这可真稀奇呢。” “这么大的黄鼠狼,怕是成精了吧,姜大夫你这是要带回去救治啊?” 听着这些人的话,姜厚没有回答,径直往衙门口去。 这一路上,早跟着一些好奇有闲的看客。 那姜厚到了衙门口,就要敲门口的登闻鼓。 鼓还没敲到,就被门口的衙役伸手拦住。 衙役上下打量着姜厚,一时间有些懵。 这一生打扮,怎么样也不像个猎户,但不是猎户,谁会下雪天怀里抱着个死了的黄鼠狼呀? “喂,这鼓可不是随便敲的,你是有什么案子要报吗?” 姜厚点了点头,眼神哀伤的看着怀里的黄义,回道:“回大人,草民的确是有案情要陈述,还请大人不要拦着。” 衙役见姜厚行为举止古怪,又连忙问道:“什么案情,你倒是先说说看。” 姜厚回道:“我怀里的兄弟名叫黄义,他生前已经修行成人,但为了救我,被城东杏林村里的其它黄大仙们给祸害了,我是专门来为我这兄弟伸冤的!” 门口那两个衙役听完相互望了一眼,读懂了彼此的眼神。 “我说这位老兄,今儿这么冷的天,您就别给衙门里的伙计们添麻烦了,赶紧抱着你的兄弟回去吧,你要是真有那份心呐,找个好地方埋了吧,那杏林村的什么黄大仙呐,不归咱们管。” 听了这话,姜厚忍不住想要反驳,但还没开口,旁边另一位衙役又上前推搡了几下,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道:“咱们寿霖城最近那么多事,这人都还管不过来呢,还管这档子闲事,真当我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做?”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姜厚知道和这两人说不清,拎着木棒就要敲那登闻鼓,谁知手刚抬起来,就被一名衙役上前一手夺了下来。 “嘿,你这人,怎么听不懂人话呢?莫非你也是那黄鼠狼修行成人变来的?” 这话引起了周围看热闹的人一片哄笑。 姜厚气的脸皮微颤,怒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你们竟胆敢阻止我报官,简直是目无王法!” 还没来得及说上几句气话,姜厚就被一名衙役连推带拉拖到马路对面。 “您呐,该去哪儿忙哪儿忙去吧,我还是那句话,畜生的事情,不归咱们衙门管。” 说完,扬长而去。 那旁边还有看热闹说风凉话的。 “哪有人抱着黄鼠狼到衙门报官的,胡闹。” “这人八成是得了失心疯吧,还跟畜生称兄道弟。” “喂,这位兄弟,天这么冷,你还是赶紧走吧,别浪费时间了,衙门肯定不会管的。” ...... 姜厚也是倔脾气。 黄义明明已经成了人,只不过死后又化为了原形,为何就不能受到公正的对待呢? 鹅毛细雨,气温骤降。 抱着黄义跪在衙门路口的姜厚再已经冻的不行了,浑身直哆嗦。 但即便这样,他还是不停的大声哭诉着:“求青天大老爷给我们做主啊,我这位兄弟是被害死的呀,我要为我兄弟伸冤呐!” 阵阵嘶吼中,只有寒风相伴。 ...... 姜厚虽然正直,但也不是死脑筋。 眼瞅着今儿报官无望,失望之下的姜厚只得在冻死前抱着黄义离开。 毕竟和人一样,已经修道成人的黄义也应该入土为安。 怀着沉重和自责的心情,姜厚回到自个儿家,先喝了碗热水,然后找了个筐子把黄义挑着,又拿着锄头,找了一处安静偏僻的地方,把黄义的尸体给埋了。 在小小的土堆上,黄义插上了一块自己做的木牌。 上面写着:吾弟黄义之墓--姜厚。 ...... 那晚,姜厚烧的很厉害。 原本姜厚的身子骨就弱,又被雨雪浸过,难免感染了风寒。 虽说心里带着气愤和悲伤,但劳累了许久加上身染重病,让姜厚忍不住多想,吃了碗汤药就上床休息了。 睡梦中,姜厚时而梦到黄义安然无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又兴致盎然的聆听自己的教诲,时而梦见黄义龇牙咧嘴,气势汹汹的站在自己面前指责自己没有帮他报仇。 虽然睡的并不踏实,但到了下半夜,烧倒是退了。 就在姜厚逐渐进入沉睡状态的时候,突然门口传来了些许细微的声响。 姜厚一直睡的并不踏实,退烧了之后,这细微的声响反而让姜厚立即睁开了眼睛。 姜厚以为自己听错了。 “嘭...嘭...” 传来了敲门声。 下半夜,谁会上门呢? 正想着呢,那门口传来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姜大夫,请您帮忙出诊看个病呐。” 这声音,和上回自己被黄族带去杏林村的声音一模一样! ...... 姜厚一个激灵,头脑已清醒了一大半。 翻身下床,点燃了桌上的蜡烛,稳定住心神,披着大衣走到门口,隔着门故作镇静地回道:“今儿太晚,加上我身子不适,不便出诊,有事明儿白天再说吧。” 姜厚心想这些黄鼠狼就算成人,也不敢胡作非为,所以虽然明知门口的人绝非善类,但还是想用言语将他们打发走,明儿再想个其它方式报官,去扫了这群害人的黄鼠狼的巢穴。 可惜,他低估了黄族抓他的决心。 话音刚落,只听“咔”的一声,一只手掌从门外穿过,在木门上抓出了一个手掌般的洞,五指紧紧的掐住了姜厚的脖子。 ...... 第203章 斩黄祟 一群人身狐脸的怪物张开双手,对着围在垓心的姜厚施展法术。 姜厚嘴巴被堵住,双手吊在树上,悬在半空,眼球上翻,浑身不住的颤抖着。 那些黄族之人对着姜厚施法,将他身上的三魂七魄逼出体外,困于法器之中。 这一次黄族的到来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把上次没有完成的事情做完。 只有拿到姜厚的魂魄,才能救活族长的女儿。 姜厚读了一辈子圣贤之书,救了很多病人,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自己在路上捡了个香囊,就卷进了一桩要命的怪事。 这次出村,由大长老亲自带队,务必要赶在族长女儿魂飞魄散前将姜厚的魂魄带回去,以命易命。 当姜厚的最后一缕魂魄被收入大长老所带的法器里时,一直颤抖着的姜厚突然停止了挣扎。 那些黄族之人停下施法,跟着抱着法器的大长老返回杏林村。 天又下起了雪... ...... 天眼收回,林易已然洞悉了一切。 这案子的罪魁祸首,是来自城东杏林村里的一群邪魅的黄族。 “哇塞,好大的金豆子!” 曹达华不知何时已经回了屋子,恰好看到了林易手里的那袋金豆子。 “林兄弟,这袋金豆子是从哪里找出来的?想不过这姜家落魄了之后,居然还这么有钱。” 曹达华边说边捞起袋子里的金豆子。 黑色的邪气从金豆子上散出,又顺着曹达华指尖的缝隙里留下。 “这金豆子...怎么感觉有些说不出的诡异...”曹达华不禁说道。 ...... 须臾,第二阴门,仵作行。 林易、曹达华、白云舒三人并排站立,眼前的台上是姜厚的尸体。 尸体皮肤驳皱,面容青紫枯槁,双颊消瘦如骨,早已不成人型。 “这是姜大夫?”曹达华不禁失声脱口而出。 曹达华和这姜厚也算有过数面之缘,但眼前之人显然已经不是自己所见过的姜厚了。 白云舒默默开口道:“这人身体里的血似乎已经被抽干,生前应该承受过相当大的痛苦和折磨。” 曹达华皱眉道:“咱们这寿霖城里竟然还有如此凶残的贼人,我曹达华不把他给揪出来,就枉做这寿霖城的捕头!” 这时,林易缓缓说道:“未必是寿霖城里的人,或者可以说,凶手未必是人。” 曹达华猛然抬头看向林易,一时间有些懵,不知道林易话里所说何意。 白云舒接口道:“林大哥说的没错,这尸体上有一些抓痕,并不像是人类所为,倒像是...” 说着看向林易。 林易一瞧,心想这是给我出题呀。 迎着白云舒的目光,林易假装看了一眼抓痕,不慌不忙的说道:“这是黄鼠狼的抓痕。” 白云舒和曹达华的眼神瞬间起了变化。 白云舒没有想到,林易的眼力居然如此厉害,并非经常与尸体打交道的仵作,竟然也能一眼看出抓痕的来历。 曹达华的变化则全然不同。 “什么?连畜生也没把我放在眼里?” ...... 要说哪里的黄鼠狼最多,你只要在这寿霖城随便抓个人,十有八九都知道城东的杏林村里最闹黄祟。 不仅是姜厚,不少寿霖城里的人都在杏林村那边遇到过关于黄鼠狼的怪事。 在寿霖城里,甚至有不少人曾提议在杏林村附近盖一座专门供奉黄族的庙宇。 不过无论这黄鼠狼是神仙还是恶鬼,它们现在胆敢伤害城里百姓的性命,单这一点就不可饶恕。 ...... 上报黄知县后,黄知县对于黄族胆敢在寿霖城为害也是非常愤怒。 “林易,曹达华,我命你两人带队,去杏林村为我寿霖城百姓除害,也为了死去的姜厚报仇雪恨!” 日暮沉沉,寿霖军生火造饭。 已然洞悉黄族虚实的林易知道,想要剿灭杏林村的黄族,单凭衙门里的那些捕快,实力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林易前往城外,挑选了200名精兵。 100名先锋部的好手,由部甲董成带领,另100名远攻部的好手,由部甲贵权带领。 戌时,一切准备妥当。 林易翻身上马,曹达华、董成跟随左右,贵权殿后。 队伍前方由先锋部人马开道,队伍后段则是远攻部的人马。 为何选在傍晚出行? 这段时间正是黄族行踪活跃的时候。 不是不想白天进军,怕的是白天到了杏林村那儿,连个黄鼠狼的影子都瞧不着。 ...... “指挥使大人,区区一群黄祟,何劳您和曹副官亲自出手,只要由我董成带领本部先锋部,即可踏平黄祟的贼窝。” 林易抬手道:“董部甲切勿轻敌,据我所知,这群黄族中不乏修行高强的强者存在,我们一定要万事小心,不可大意。” “是!”董成连忙拱手应承。 在这整个寿霖军中,董成对林易可谓是心服口服,佩服的五体投地。 “轰~~” 一声巨响。 曹达华扬起头,皱着眉头瞧向黑云密布的夜空,嚷嚷道:“这什么鬼天气,刚才还月光皎洁,这会儿竟然打起了雷。” 董成也说道:“今夜怕是有雷雨。” 董成话音刚落,林易立即吩咐道:“曹副官,董部甲,雷声容易隐藏脚步,你们俩去提醒各部,行军时一定要小心留意,防止敌方偷袭,必要的话,找几个探子在前方开路。” “遵命!” 董成双腿一夹,向前方本部人马奔去,曹达华则向后方的远攻部周知去了。 这一路上,倒并未遇到什么偷袭,只是道路两边的林中,不时有幽幽的黄色亮光闪烁,像是黄鼠狼的眼睛。 ...... 根据林易天眼中所见姜厚的经历,人马来到杏林村的深处,一座宅子的门前。 队伍行进的脚步和道上黄鼠狼的盘绕,那黄族中人早已经知道寿霖军的到来。 先锋部刚在门前停下脚步,那宅门就被打开,里面喊声一片,冲出了数十名黄族的子弟! 先锋部的人早知道这群黄祟是由黄鼠狼变的,当下也不含糊,拿起武器就冲杀上去。 先锋部的士兵擅长近身搏击,加上他们刚刚和流寇大战了一场,之前日夜操练,士气和状态正盛,从没有经过训练的黄族中人很快便被先锋部的士兵们冲散。 待剩下的黄祟逃回门里时,门前已经倒了黄族二三十具尸体。 那先锋部的人正要往门里冲,突然门内一阵巨大的冲击波迎面而来,将数十名士兵推翻在地! “来者何人?”董成横刀立马,大声喝道。 “我乃黄族大长老,黄巢。” 一老者手持拐杖,从门内迈出脚步。 ...... 第204章 黑夜里的呜咽 夜黑乌啼,电闪裂空。 那龙头拐杖上幽幽闪着淡黄色的光晕。 黄族大长老黄巢缓缓走出门去,脸上带着不怒自威的神情。 一双狡黠的眼睛中露出犀利的眼神,横扫面前的寿霖军士兵。 “咣!” 黄巢将龙头杖往地上使劲一杵,发出刺耳的脆响。 他端倪眼前,仿佛根本没有将眼前的士兵们放在眼里。 身后,又涌出了几名长老和更加精壮的黄族子弟。 寿霖军先锋部让开一个口子,部甲董成策马出列。 见黄巢虽然胡子已经斑白,但仍然精神矍铄,且神态非同凡人,在之前与林易交手时吃过大亏的董成,此刻不敢有丝毫大意。 作为先锋部的部甲,董成比起之前做百夫长的时候,老成持重的多。 黄巢向马上的董成白了一眼,厉声喝道:“你是何人?带着这么多人马到我族滥杀无辜,意欲何为?” 董成淡定回道:“我等乃是寿霖城的兵士,你族中有人在我寿霖城滥杀无辜,我军奉县令之令前来,为我寿霖城百姓除害!如您知道此事,还请将凶手交出,一同随我去衙门听候发落,或可从轻处置。” “呵。” 黄巢冷笑一声,手握龙头杖从地上拔起,大喝一声:“想来绞杀我黄族,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身为黄族的大长老,黄巢也不多说废话! 这事儿就是他做的,莫非要他束手就擒? 董成眼见黄巢身形灵动,手持沉重的龙头杖,瞬间的欺上身前,一点儿不像一个垂垂老朽的老人,连忙拔刀应战。 “当”的一声巨响。 横刀挡过龙头杖的一击,余力让董成顺势翻身下马,来到地面与黄巢一战! 随着黄巢和董成动起了手,两边的人马立即再度混战成一团。 ...... 董成做百夫长的时候,身手就已经是寿霖军的翘楚,当上部甲后,更是苦练刀法。 一套拖地刀法舞的虎虎生风! 黄巢的龙头杖虽然沉重,使起来却大巧不工。 每当董成的刀要劈中黄巢的时候,却总是被缓缓迟来的龙头杖荡开。 那些随着大长老一同出来的黄族族人,实力比起刚才的那批人强了不少,双方混战在一起,各有损伤,一时间难以分出胜负。 混战之际,一身穿华贵服侍的青年来到洞口侧方的山头,淡定的瞧着厮杀在一起的人群。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将黄义置之死地的黄族少主,黄胜。 见两边势均力敌,黄胜将拇指和食指放入口中。 “嘘~~~” 伴随着一声悠长响亮的口哨,一群狼头人身、浑身长满黑毛的士兵从昏暗的林子阴影里走了出来。 这些士兵的身材足有两个普通人大小,手持大刀,就像是一群小巨人一般,冲入战阵。 寿霖军原本微弱的优势,因为这些狼人的加入瞬间转化为劣势。 那些碰上那些狼人的士兵几乎坚持不了几个回合,就被突然冒出的敌人砍翻或踢倒在地。 ...... 董成一记猛劈,刚将黄巢劈退占据上风,就感觉左侧一阵拳风涌来,刚刚转过脸,“啪”的一声,挨了一记重拳。 摔倒在地的董成一时间有些懵,但很快便清醒过来,用刀支撑着身体勉强站了起来。 “呸。” 一口鲜血吐在地上。 用手擦拭完嘴角,董成这才发现黄族这边又涌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而且随着这些狼人的加入,实力得到大幅提升! 眼看自家的先锋部士兵陆续被击倒在地,董成这才体会到林易刚才所说的话。 千万不可大意! “呀!” 董成手握利刃,冲向狼人。 ...... “轰隆!” 天空一阵巨响。 夜空中夹杂着雷电,雨幕漫天。 林易在不远处的山头听到了一声口哨声,顿觉心惊肉跳。 “曹大哥,你刚才听到了吗?” 策马并进的曹达华点头道:“是口哨声吗?我也听到了,不像是咱们寿霖军传递信号的声响。” 林易回道:“不知为何,听到那声口哨,我浑身有些不自在,咱们还是抓紧赶路吧!” “成!” 曹达华答应后,立即转头向随身的士兵吩咐道:“传指挥使的话,大家全速前进,尽快与先锋部汇合!” “是!” ...... “唉...” 大长老黄巢眼瞅着不断有人倒下,惋惜摇头。 少主黄胜早已从山顶下来,缓缓走到黄巢身旁说道:“大长老,您到底是老了,久疏战阵,似乎已经不会打架了,区区几个士兵,竟然都拦不住。” 两人对面,董成正以一敌三,苦苦支撑。 虽然面对三个身材高大的狼人,且身上各处负伤,但董成依然在咬牙抵抗! “呯!” 在三名狼人的围攻之下,董成终于力竭,手中的刀被一脚踢飞,摔在远处的地上。 百人先锋部,此刻只剩下寥寥众人勉立当场。 一狼人双手紧紧抓住董成的双臂,合拢,握紧,将董成缓缓举起。 那身材健壮的董成被狼人抓住,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 “把这厮的骨头给捏碎,把这些人全都杀了,以儆效尤!让那些胆敢和我们黄族作对的人看看,他们会是什么下场!” 听到少主黄胜这么说,黄巢沉声说道:“少主,够了。” “嗯?” “小姐还魂所需要的魂魄已经拿到,没有必要再伤害更多的人,咱们黄族是修行之人,不可有这么大的戾气。” “嘿嘿...哈哈哈...” 黄胜狂笑起来。 “你都把人家的三魂七魄给收了,让那可怜的家伙灰飞烟灭,居然此刻又假惺惺的跟我谈什么修行,谈什么仁义,大长老,你可真是自己做一套,说的又是另一套啊。” 黄巢微微皱眉,没有再出声反驳。 ...... 眼看黄胜再次点头,发出了杀无赦的指令后,那狼人手上加劲,要生生将董成的骨骼捏碎! 黑夜的丛林伸出,传入了一丝丝呜咽,但很快湮没在雷雨声里。 “啊~~~” 忍受着剧痛的董成忍不住大声叫唤起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雷电打在了狼人的手上。 那狼人被雷电击中后松开手掌,连退数步。 风雨之中,两个人影渐渐显现... ...... 第205章 法尺星云大阵 斜风细雨,电闪雷鸣。 雨幕之中,走出一瘦一胖两个身穿官服的人。 “好大胆!” 曹达华亮过相后,对着刚才控制董成的狼人厉声呵斥。 那狼人长满黑毛的手掌上还冒着被雷电劈过后烧焦的热气,此刻再经曹达华气势十足的这么一喝,耐不住倒退了两步。 黄胜眯着眼端倪眼前两个官府之人,而黄巢则不由得低喃道:“官府里的人,居然懂法术?” 那雨幕中出现的两人是谁呐? 不是别人,正是林易和曹达华。 林易自打听到那声口哨,没一会儿便耐不住性子,先行出马,身为副官和兄弟的曹达华自然紧跟左右。 刚才击中狼人手掌的那记雷电,正是林易使出的降妖除魔天罡北斗印。 黄胜突然狂笑道:“区区两个官府的小毛贼,也敢在黄族面前猖狂,你们很能打吗?这些士兵的实力不过如此,就算你们懂几分法术,也绝对不可能是我黄族的对手!” 说完黄胜对着周围的狼人使了个眼色,原本一直虎视眈眈瞪着林易和曹达华的狼人瞬间露出獠牙,进入到攻击的状态。 见识过林易刚才的那手雷击法术,这群狼人不敢大意,纷纷蓄着劲,周身的黑毛都要竖起来了。 蓝色的闪电劈开了雨夜的黑幕,阴影中显出的狼人身影远比想象中多得多。 曹达华眼看敌众我寡,右手立即按在刀柄上,心里暗恼自己刚才非要逞能,跟着林易一起先行赶到,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左脚向林易那边挪了挪,小声问道:“林兄弟,这势头不大对呀,咱们怎么办?” “各自为战,护好自己。” 一听林易这话,曹达华腿都软了。 曾经痛殴自己的董成此刻都被揍的躺到在地,自己想要和其中一个狼人一对一怕是都困难,更别说周遭有这么多激怒状态的狼人围着。 眼见自己说完,曹达华面色一变,林易不禁噗嗤一笑,低声道:“站在这里别动,瞧我的!” ......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黄胜一声令下,四面八方无数的狼人在电闪雷光中扑向林易和曹达华。 面对敌方铺天盖地的捕杀,曹达华握紧刀柄,却不知该向哪个方向出刀。 虽然听到林易胸有成竹的回应,但曹达华怎样也想不出,面对如此势大的围攻,林易究竟怎样才能全身而退,在护住两人的同时,还能将这些战斗力非常强悍的狼人击退。 在曹达华惊恐的目光注视下,林易右手的袖子一抖,眨眼间,手中凭空多了一把法尺。 这把法尺可不是一般的武器。 这是林易惯用的那把桃木剑进化后的产物。 林易在天地秤中所获得的桃木剑,本就是可以升级的武器,而在上次僵尸事件中,林易在天地秤中获得了一份百年陶木的奖励。 陶木有着不死之木的说法,绝非凡物。 林易将桃木剑和百年陶木一起合成,进化出了法尺。 这法尺乃是捉妖猎人常用的武器,非常厚重,一般人使用会觉得太沉了,并不称手。 但对于林易这种经常修炼《九天御气篇》的术士来说,法尺运用起来毫无阻滞。 林易手中的法尺一拿出手,便银光闪耀,看似木制的尺身上,显现出日、月、二十八星宿等星象。 法尺之中竟隐含宇宙! 法尺之中涌现出悠悠绵绵的星云,如浩大的小宇宙一般,形成屏障。 林易将法尺向头上一举,无数的星云重峦叠嶂,层层密密! 法尺星云大阵! 伴随着狼人触碰到星云,那些如小宇宙一般的云体瞬间爆炸,将狼人狠狠的弹飞! 只听“轰隆隆”“轰隆隆”的声音此起彼伏,那炸雷声仿佛就在耳边,让曹达华不由得起了身体反应,官刀脱手掉落在地,曹达华弯下腰蹲在地上,双手死死的捂住耳朵,苦苦支撑,差点就要被震晕了。 那些被星云大阵弹飞的狼人摔倒在地之后,没有一个能够再站起身来。 其余狼人尚在犹豫之中的时候,黄胜紧接着一声令下。 “给我冲!” 那些狼人伸出利爪,改从地面攻击。 见识了林易的手段之后,黄胜知道眼前这人绝非凡人,所以趁着星云大阵消失的这一瞬间,不给林易任何喘息的机会,立即命令手下剩余的狼人再上! 然而,他终究是小瞧了林易。 林易将法尺向空中一扔,伴随着电闪雷鸣,天空中密布的乌云散开一个缺口,一道金光划破夜空,从空中落下。 林易手中拿出几扇颜色图案不一的小旗向空中一抛,立时金光闪耀! 天皇号令! 五雷号令! 九天玄女令! 出! ...... 伴随着金光消失,数名由强大的灵气幻化而成的天兵天将、雷公雷母、九天玄女站在林易和曹达华身旁,瞬间加入阵中,和狼人斗在一起。 这些召唤的小旗配合着法尺所用,虽然威力并不强大,但起码可以召唤出一些帮手,弥补人头上的劣势。 眼瞅着己方由下风瞬间占据上风,曹达华对自己这兄弟当真是心服口服! 尤其是看到林易竟然能够凭空召唤出一些实力强悍的帮手,简直是大开眼界。 他在茶馆里倒是听说书的讲过一些半真半假的传说,里面提到过一些能够召唤出天兵天将的法术,却没想到自己今日竟然能够亲眼见到。 关键是,这法术林易之前从来没有使过,自己也没见过,突然这么一出来,心里还真没有丝毫准备。 此刻的林易在他曹达华眼里,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 那些天兵天将、雷公雷母、九天玄女虽然不是真身,只是由灵气幻化而成,但对于人界中的这些尚未修行得道的小妖小怪而言,已是实力非常强悍的存在,即便迎上这些异常凶狠的狼人,实力也稳占上风。 只是半盏茶的功夫,那些狼人已经被全部收拾完毕,一个个躺倒在地,失去了战斗力。 伴随着战斗的进行,林易召唤的灵体在灵力用尽后,也在逐渐消散。 当狼人全部被灭后,那些灵体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彻底消失在空气之中。 见识过林易的本事后,除了黄胜和黄巢,再没有一个黄族的人胆敢上前阻拦。 ...... 林易向前走了几步,那些原本跟着黄巢出来的黄族长老和武士们纷纷倒退。 林易已经完全镇住了他们。 曹达华见危险已过,连忙上前查看董成的伤势,并从怀里掏出金疮药先给重伤的董成敷上。 林易和黄胜、黄巢虽然是第一次碰面,但林易使用天眼在黄义的经历中,早已经认识了这两人。 冤有头,债有主。 林易今儿主要来找的,就是这两个。 林易抬起左手,翻过手掌,伸出食指和中指,对着黄胜和黄巢勾了勾。 “你们俩,来。” ...... 第206章 洞前大战 “大长老,这个年轻人就交给你吧。”黄胜斜倪身旁的黄巢,语气之中带着一丝阴险。 龙头杖纹丝不动,黄巢摇了摇头,从容说道:“老朽仰望少主的威风。” “哼。” 黄胜冷哼一声,将身上的披风脱下,露出一身黑色的劲装,目光冷峻,剑眉微皱,面对林易说道:“瞧阁下身手不凡,不想今天就要丧命于此,真是可惜。” 林易微微一笑,没有出声。 就在两人对峙的时候,远攻部部甲贵权带领大队人马出现在曹达华身后。 “大人,远攻部人马已到。” 见己方的援军到了,曹达华立即又挺直了腰杆。 “来人呐,把这些黄祟给我绑了!” 就在寿霖军摩拳擦掌准备动手的时候,林易抬手制止道:“不要动手,先治疗受伤的弟兄,现在这里交给我。” 听林易这么一说,那些士兵立即将先锋部受伤的士兵们抬回到本方阵营。 而黄族的子弟也乘机将己方受伤的人带回洞里。 当下,黄族的洞前,两方的人马中间,就只剩下黄胜和林易。 两人往那一站,气势逼人,周围的黄族和寿霖军纷纷屏住呼吸,静待一场大战。 ...... 黄胜一声大喝,率先发动攻击。 强大的黑色气流旋绕在黄胜四周,衣服破裂,露出黑色的如野兽般的躯体,他的眼睛伴随着切齿的嘶吼逐渐变成了红色。 眨眼间,黄胜已冲到林易身前,右手已变成了粗壮的利爪,送出猛然一击! 林易双眼微瞪,显然没想到黄胜的速度竟然会那么快,但他的反应也很迅速,双手张开使出玄武七星。 只听“咔”的一声脆响。 林易身前的空气屏障,虽然挡住了黄胜的全力一击,但也裂开了一段口子,接着轰然破碎。 林易知道,眼前的黄族少主的确是个劲敌! 仅仅一个回合,林易便知道这厮的确有着狂傲的资本。 黄胜右拳一击未成,没有丝毫停顿,左拳再度袭来。 林易没有思考的机会,再起玄武七星。 “咔!” 拳劲立止的同时,玄武七星的屏障再度崩裂。 猝然之间,黄胜的攻击如雨点般向林易打来,看不出他粗犷的身形下竟然会如此灵活。 林易来不及思考,只能被动的抵挡。 曹达华的眼睛几乎跟不上两人的动作,只觉得两团模糊的身影纠结缠绕在一起。 矛与盾击打散出的光晕在夜幕中闪烁。 “林大人可真厉害,每一记重拳都挡了下来。”站在一旁观战的贵权兴奋的说道。 曹达华却一副愁容,回道:“可是林兄弟不能一直这么守呀,万一有所闪失,这一拳挨下去可不是玩的。” 曹达华的话不无道理。 林易一直处于守势,让黄胜无所顾忌,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进攻中,这样下去,只要林易在防守中出现一丝纰漏,则很可能被黄胜抓住机会,击破林易的防守。 仿佛是心有灵犀,曹达华刚说完,林易这边脚下一变,运起斗转星移,身形速度立即大幅提升! 脚步在地上划出道纹,林易立即反客为主,用速度闪出了黄胜攻击的包围圈。 ...... “贤弟好样的!” “林大人威武!” 见林易躲开了黄胜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曹达华和寿霖军的士兵们纷纷为林易叫好。 林易闪出空档,深吸一口气,立即转守为攻。 左手拿出雷符篆,在法尺上一滑,右手将法尺高高举起。 一记响雷炸破杏林村的山林,整个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乌云中一道雷电劈开夜空,打在了林易所举的法尺之上! 林易身在半空,高举法尺,周身雷电环绕,衣衫和头发在气旋中纷纷扬起。 曹达华眼望空中的林易,忍不住叹道:“真乃雷神也!” 使出雷符篆,借助天地灵气和大自然中的雷电,身处命泉境界的林易,将灵气与雷电混为一体,所形成的雷电之气囤聚在法尺之上。 此刻林易所持的法尺威力无穷! ...... 黄胜没想到林易竟突然从自己的眼前消失,再捕捉到对方身形的时候,林易已然由守势转为攻势。 只听大长老黄巢喊道:“小心!” 破空之声瞬间冲天而发! 林易身形鬼魅,化为一条凌厉的黑蛇,手持法尺划出无数星云,星云中蕴含雷电闪耀。 片刻之间,那肉眼可数的星云化身千万,无处不在,将黄胜所有的退路封死! 黄胜大惊,一团黑色的气韵由身下腾空而起,护在周身。 阵阵异彩、道道彩光晃的周围的人睁不开眼。 当所有人的视线恢复后,黄胜与林易双手相持对峙。 黄胜站在地上,林易停在半空,法尺横在两人中间。 两人的衣衫均已破碎,黄胜双脚深陷泥土,林易的袖口则已经完全破碎,两人身上的各处位置,不停的在渗出鲜血。 此刻林易和黄胜的比拼已不在招式上,而是在比拼气力。 单纯用力气上来看,已半人半兽的黄胜显然占优,单已进入命泉境界的林易,此刻命泉中不断喷出灵气,气力竟越来越强,死死顶住黄胜。 双方就这么一动不动,但从两人身上不断崩裂的伤口和流出的鲜血,可以瞧出两人正在以性命相搏。 ...... “咯哒!” 曹达华率先反应过来,抽出官刀就向两人跑去。 “林贤弟,我曹达华前来助你!” 围观之人当中,若曹达华称自己脸皮第二,则无人敢称第一。 如若脸皮也有领域的话,曹达华绝对是这个领域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两人明明是单挑,也只有曹达华此刻能够出手相助。 就连黄巢修道百年,也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只见曹达华将官刀劈向黄胜,眼看就要结束这场争斗... “哎呦喂!” 曹达华大叫一声,手中的官刀被气流卷成麻花,咔咔咔断成数截! 曹达华只觉得手腕差点被折断,这才知道两人四周已形成强大的气流,如利刃一般,自己根本无法靠近。 幸亏自己刚才是用刀,这要是用拳头,恐怕自己的一只手已经废掉了。 “林兄弟,为兄尽力了,你加油啊!” 曹达华说完,原路又跑了回去。 在场大半的寿霖军士兵,此刻的脸上都带着些许羞愧... 就在曹达华跑回半路的时候,那边的黄巢突然出手。 龙头杖从大长老的手里飞出,穿过了两人四周形成的气流,刺透了其中一人的胸膛... ...... 第207章 为了黄族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拂过茂密的枝叶,唤醒了沉睡中的森林,林中的瘴雾逐渐散去。 伴随着第一声鸟叫,原本安静的森林里很快恢复了生机。 暖风骄阳,鸟语花香,花瓣上的露珠随着风儿轻轻舞动。 一处迎着朝阳的洞里,一群活泼的小黄鼠狼身穿五颜六色的衣服,一副小人儿模样打扮,在石头磨成的小石桌前正襟危坐,手里捧着竹简,摇头晃脑的跟着台上的教书先生读着圣贤书。 琅琅的读书声不停的从洞里传出。 “关关雉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 乍一看,像是私塾里的学生在跟着先生读书。 但仔细一瞧,好家伙,不光下面坐着的学生是一群小黄鼠狼,那台上站着的,可也是一只黄鼠狼呢。 只不过,这只黄鼠狼的年纪,一瞧就有些年岁了,那嘴巴下面的胡子,都有几寸长了。 “大师父,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咱们早就背熟了,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一句稚嫩的女声从一只看起来很漂亮的黄鼠狼的嘴里发出。 这只黄鼠狼体型虽然较小,但毛发亮的发光,一双眼睛勾人心魄,竟像美人儿一样,有一对妩媚的丹凤眼,机灵的眼神里透露出聪慧。 被称为大师父的先生看向发问的黄月,眼里透着喜爱,回道:“这句话的意思嘛,其实不难。它说的是,人是效法于地的,地是效法于天的,天是效法于道的,而道则纯任自然。换一种更通俗的说法,就是说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生长万物必须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黄月眨了眨忽闪的大眼睛,眼珠子转了两圈,脸上顿出喜悦,大声说道:“我知道了!人类种植粮食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这些种子的生长需要依靠老天爷的风调雨顺,而天气循环则是顺应自然,都是在以道的法则在运行。” 先生先是一愣,接着脸上流露出惊喜的表情,说道:“说的没错,月儿,你能悟到这个水平,说明你对于人类的这些知识,已经学透弄懂了!” “切,这有什么难的。” 坐在月儿旁边一个体型较大的黄鼠狼露出嗤之以鼻的神色,嘴里面咕囔了一句。 先生转向这名发牢骚的男学生,带着微笑问道:“胜儿,那你解释一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意思吧?” 黄胜抬起眼皮,随口说道:“这有何难,上天所看到的,就是我看到的,上天所听到的,就是我听到的,我是黄族的少主,代表着黄族的人民,所以我民即我,我即是我民。” 先生先是微微皱眉,接着摇了摇头,说道:“胜儿,错了,错了。天意就是民意,君王要遵从百姓所想去办事,你是黄族的少主,更要代表黄族的想法,并非你个人的意志。” 黄胜脸上一红,低下了头,但脸上却带着倔强和不屑。 “大师父,我知道哥哥的意思,他从小就立志要兴盛咱们黄族,所以他的意思是,每个黄族人所想,即是他所想,哥哥是想为咱们黄族人多做好事呀!” 先生眼里透露出欣赏的神色,抚摸着胡子连连点头。 “月儿,你这么一说,倒是我黄巢误会了胜儿,你们大家都要记住,咱们想要修行得道,首先要成人,不仅要修成人的身子和外形,更要学习人的想法,融入人类的社会,以后咱们黄族的未来,就要看你们俩的啦!” 听了两人的对话,低着头的黄胜脸上戾气更盛,眼神中更是带着一丝阴狠,与旁边笑靥如花的黄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一道刺目的闪电划破夜空,照亮了整个山头。 黄族洞口,大长老黄巢突然出手,在林易和黄胜僵持的时候扔出龙头杖。 黄胜的胸口被龙头杖贯穿出一个诺大的血洞。 他不敢置信,扭头瞧向一旁的大长老。 黄族这边瞬间变得有些慌乱,甚至有人惊叫了起来。 受伤的黄胜气力很快衰竭,天平被瞬间打破。 “咣。” 黄胜摔倒在地,口吐鲜血,眼神中却满是疑惑。 同样疑惑的还有林易以及呆立当场的曹达华。 “大长老,你这是干什么?” 有黄族的人立即厉声质问。 黄巢不答,缓步走向站着的林易和倒下的黄胜。 待黄巢走近,林易看的清晰,身为大长老的黄巢虽然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但面容和手掌还是止不住的抖动。 他到底是老了。 黄巢俯下来,在黄胜耳边说了几句话,只见黄胜双眼立即瞪的老大,接着一股怒气陡然浮现,想要出声呵斥,却因为胸口被贯穿无法出声,只能剧烈的咳嗽起来。 “为了黄族。” 黄巢低声说完,左手扶住龙头杖,右手张开五指做爪状,伸到黄胜的面前。 伴随着黄巢发功,那被刺穿身体的少主不由自主的张开了嘴,一枚丹元从嘴里缓缓飘出,落到了黄巢的手里。 此刻的黄胜,脸上早已没了任何表情,甚至双手瘫在地上,没有一丝力气,只剩下两行泪水从脸上划过。 黄巢闭上眼睛,似有动容,再睁开眼睛,已是泪眼婆娑。 “错不在你,错在为师。” 黄胜吐出了最后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黄巢缓缓站起,向林易微微点头,说道:“这位大人,这次的祸事,皆由我俩而起,黄族的其他人是无辜的,你们人类有句话,叫做祸不及家人,我希望你们可以放过他们,咱们少主已经死了,我也会承担所有的过错,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时曹达华站出来提醒道:“林兄弟,这几年来,城外这杏林村闹黄祟可是人尽皆知,过路人被袭击不算少数,甚至有人在这里无故失踪,到现在也找不到人,何况黄知县要求我们过来扫平这些黄祟,如若放了他们...” 林易点头表示同意。 为了寿霖城的百姓,不能妇人之仁。 但是... 林易环顾矗立在洞口处的黄族。 这些黄鼠狼大都已经成精,讨封成功或许就能修上正道,此刻若将他们一网打尽,岂不是也剥夺了他们生存下来的权利? 见林易似有犹豫,黄巢立即大声吩咐道:“来人,把少主的尸体抬回去安葬!” 立即有人上前将黄胜抬走。 黄巢右手持龙头杖,左手向洞口做出邀请的手势,说道:“请大人随我一同前往一处,大人便可知我黄族的难言之隐。” ...... 第208章 只身入洞 “不能去!” 站在不远处的曹达华听见黄巢的邀请,立即出声制止。 开什么玩笑,那洞里可是黄族的地盘,让大军的主将进贼穴,那铁定是没安好心呐! 不说其它的,就单是身为大长老的黄巢能够狠心的将自家的少主刺杀,就知这人铁定是心狠手辣。 曹达华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林易身旁,想要抽出刀来护卫,却忘记自己的官刀刚才已经被搅成了数段,所以摸了个空。 尴尬间,林易说道:“曹大哥,你就在这里压阵,我和这位长老去去就回。” “林大人!不可!” 部甲贵权也出言制止,但林易回身摇了摇头,对方便立即噤声。 “大人,请。”黄巢也不多话,向前引路,同时向周围的黄族吩咐道,“大家守在此处,等我和这位大人一同返回,对于少主的事情,待我回来,自然有交代。” 那些黄族围在四周,没人敢应声。 他们没有人是大长老黄巢的对手,现下少主已死,按理说,这族里最大的,就是眼前这位大长老了。 至于族长? 前段日子突然失踪,至今没有下落,族人虽然不断的寻找,但却没有任何线索。 倒是在几天前,有黄族的人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只报丧猴,这猴子身上穿的衣服,和当年族长失踪时所穿的衣服一模一样,所以黄族的人判断族长恐怕已经遇难了。 众人打算扶助少主黄胜上位,眼瞅着再过一些日子,就到了少主成为族长的吉日,但这一切,都在今日戛然而止。 ...... 黄巢在前引路,林易跟随其后,即将迈入洞口的时候,曹达华突然开口发话。 “来人,将洞口和这些黄祟围住。” 随着贵权抬手,那些远攻部的士兵们立即呈现扇形,将洞口和黄族的人马团团包围,一支支弓箭直指对方众人。 “去时两个人,回来也须是两个人!如若回来的是两个人,那你们便安然无恙,否则的话,别怪我们踏平这里!你们黄族所有人都要陪葬!” 黄巢和林易身形同时一滞。 “大人,请。” 黄巢再做邀请后,便头也不回的向洞里走去。 林易则回头瞧了曹达华一眼,然后紧跟着去了。 ...... 一路上,两旁全是面露怒容的黄族,死死的盯着林易,但没有大长老的命令,没有一个人胆敢靠近。 “大人真是好胆色。” 黄巢夸赞道。 “呵。” 林易只是微微笑笑,没有回答。 实际上,他心里也是有些慌乱的。 黄鼠狼,他不怕。 但这条路,他熟悉... 黄巢引着的这条路,正是林易在天眼中所见到姜厚所走的那条路。 果然! 穿过一道半圆的拱门,那熟悉的大门又出现在林易眼前。 就是那女病尸所在的房间! ...... 来到门口,黄巢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林易却犹豫了。 这女尸,有问题! 黄巢走了两步,发觉林易没有进来,便转过身,露出微笑,对林易说道:“大人,怎地不跟进来?” 不知为何,此刻林易看到黄巢的笑容,突然发觉有些阴恻,仿佛一种奸计得逞的模样。 一股凉气从脚步板直冲脑袋顶。 明知有诈,怎会继续前进? “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 黄巢道:“我要给您看的东西,就在屋子里,到时候您一看便知。” 林易缓缓开口道:“是一具女尸吧?” 这下轮到黄巢震惊了。 “你...你怎知道?” 见林易不答,黄巢仿佛顿悟道:“是了,你是雾隐门的术士,自然懂得一些法术。” 他怎知我是雾隐门的人? 林易没有开口。 但此刻两人恐怕都是各怀鬼胎。 “放心,林大人,我没有恶意,我们黄族人的命运都系于你一人身上,我不会拿全族人的性命开玩笑,大人,请随我来吧。” 林易也想知道,黄巢杀了黄胜,又引自己前来去看那具女尸,到底想要干嘛。 都已经到了门口,如若不进去,那么这一趟岂不是白来了。 为了把今晚的事情彻底解决,林易思考了片刻,还是决定进去。 左手起势降妖伏魔天罡北斗印,右手随时准备袖里乾坤摸出法尺,谁知道就在这时,一团柔软的毛球从林易的袖子里滑过,待林易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见黄巢瞪大了眼睛,瞧向林易身后。 一只巨大的浑身长满黑色浓密毛发的三尾猫妖,出现在林易身后。 “喵~好大的妖气!”黑尾一落地,立即紧盯着屋内说道。 “你...你怎地又不听我的指令。” 这明明是自己孵化出来的宠物,但却好像从来没有听过自己的话。 “主人,当我发现有危险的时候,自然会出来保护主人。” 有危险? 保护主人? “将臣出来的时候,你在哪儿?” “喵~我在睡觉呀。” “...” “哎呀,那种级别的僵尸王,就算我出来了,也没有什么用处,喵~” “...” 果然是好宠物! 听了两人的对话,黄巢非常惊讶,瞧了瞧猫妖,又瞧了瞧林易,不禁开口说道:“没有想到,老朽居然能看到人界的捉妖猎人,失敬失敬。” 捉妖猎人? 那是什么? 林易自然不是。 但也懒得和对方解释。 “大长老,您请。” 林易反客为主。 有了黑尾在旁,林易心里更有了底气。 ...... 来到床前,黄巢用龙头杖缓缓将床帘打开,一副绝美容颜的年轻女子仰躺在床上。 原本林易以为床上的女病尸的容貌会非常恐怖,却不曾想,竟然是个年轻的美人儿。 但林易身后的黑尾却立即露出獠牙,毛发倒竖,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小黑,你怎么了,安静一些。” 林易不明白黑尾为何有如此反应。 “是这个吧。” 黄巢伸手探前,在女子身前隔空一抓,再张开手,手心里有几只红色的小虫子在蠕动,小虫子的周身散发着淡淡的红晕。 见到这些小虫子,黑尾立即恢复了原样。 “喵,原来是妖界的傀儡虫,怪不得妖气这么大!” 黄巢赞赏的瞧了黑尾一眼,手一翻,那些小虫子掉在女子衣衫上,瞬间又消失了。 林易看向黄巢,说道:“大长老叫我来瞧这女尸,究竟是...” 黄巢将龙头杖收回伫立,接着俯身下跪,对林易道:“大人,老朽有个不情之请。” ...... 第209章 黄族的秘密(第一更) 林易单手托住黄巢,将其扶起。 这一试之下,立时觉得黄巢的力气和自己不相上下,远比年龄看起来有力的多。 “大长老,有话直说便是,你我不熟,犯不上什么请不请的。” 黄巢老脸一红,厚着脸皮道:“大人可知床上躺着的,正是我黄族的大小姐,黄月。” 黄月,今年刚满十六岁,过完生辰还未来得及讨封就身染重疾一命呜呼。 这些林易都在天眼里看到过,所以并不惊讶。 见林易脸上波澜不惊,黄巢继续说道:“老朽斗胆,想请大人救我家大小姐一命,拯救水火之中的黄族!” “大长老,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如何救你家小姐,又怎谈得上救你整个黄族?” 黄巢向林易解释道:“寿霖城里的大夫姜厚,是我黄族动的手,是我亲手收了他的三魂七魄,赋予大小姐身上,这才让她还阳,救了她一命。” 林易说道:“为何偏偏是姜厚?” 没等黄巢开口,黑尾抢着说道:“喵,拿人钱财,为人清寿,怪只怪姜厚倒霉,拿了人家的借命钱。” 这禁忌,林易和贾入道一起喝茶的时候曾经听过。 古时有种说话,一个人有霉运,把钱放在路边,谁捡了钱就会把霉运一起带走,或者把这个人的运气借走,这叫去晦气,也叫借福气。 而姜厚所遇到的,则是借寿, 道理相同罢了。 要说拿了这钱之后幡然醒悟, 有没有什么解法? 解法倒是有的, 找一个庙宇,把钱投进功德箱。 ...... “我为什么要帮你?” “大人这次不是带着任务前来吗?我保证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见黄巢一脸诚恳的模样,林易知道以黄巢的身份必然能说到做到。 硬碰硬, 双方难免会有损伤,这从董成率领的先锋部的遭遇可见一斑。 “我需要怎么做?” 听林易这么说, 黄巢知道林易是松口了。 “大人请看。” 黄巢伸出右手, 手掌向上, 一枚丹元从手心里缓缓飘出。 黄色的丹元四周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黑尾不禁舔了舔舌头,道:“好美味的丹元, 喵~” “吸取了三魂七魄的大小姐虽然没死,但也没活,需要我将这枚丹元导入后, 再请大人施展法术, 将大小姐唤醒。” 林易讶道:“你怎知我懂法术?” “不瞒大人, 我黄族在这方圆百里内均有耳目, 大人虽是寿霖军的指挥使,却出身在雾隐门, 开始我还尚未认出大人,但当您和黄胜对峙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号人物, 也是这寿霖城里新近冒起的大人物,就是您, 林易林大人。” “你倒是老实。” “诚心相求大人,不敢有任何隐瞒。” 林易盯着床上的黄月, 虽然面无血色,但依然是一个美人儿, 纤瘦的脸上则带着一丝坚毅。 这个人是否值得救,黄巢说的不算。 林易睁开天眼,看向病床上的黄月。 黄巢说的不假,这黄月虽然没活,却也没死,尚有一丝神识。 林易抓住这丝神识,看到了黄月“死”前的经历。 ...... 黄胜出生没有几年,黄月出生了。 这个黄族大小姐的诞生,给黄族带来了许多欢乐。 对于妹妹的降临,黄胜开始是非常开心的,也经常带着小黄月一起玩儿。 但随时年龄的增长,黄胜对于妹妹的喜爱却在与日减少。 在黄月没有出生前,黄胜是整个黄族的宠儿。 各种法术,他学的最好;各种书籍,他悟的最快。 但是当黄月开始学习法术之后,这个黄族的大小姐所展现出来的天赋不仅超过所有同龄的学生,甚至也超过了曾经是最好的哥哥。 身为黄胜和黄月的老师,当时已经是大长老的黄巢明显可以感觉到,黄月的潜力是远超黄胜的。 不仅在法术的修行上,就是在知识的学习上,黄月对于书本的理解和个人的思想也绝非黄胜可比。 黄胜的好胜心随着妹妹不断变的优秀而产生了扭曲。 那种被众星捧月般的感觉,一去不复返。 取而代之的,是备受整个黄族瞩目和恩宠的黄月。 那时候的黄月对于自己的哥哥依然保持着孩时的尊敬,但黄月每一次对自己的示好和包容,都变成了黄胜深埋在心底里的憎恨。 ...... 临近十六岁的时候,黄月已然成为新一代年轻黄族的领袖。 她的道行和思想凌驾于年轻一代所有人之上, 包括黄胜。 族内甚至有人向族长提议,新一代黄族的族长接班人,由黄月继承。 这让站在门外偷听的黄胜睚眦欲裂, 眼珠上的血丝清晰可见! 一天晚上, 已满十六岁的黄月刚刚在月下完成黄族特有的修行方式, 正准备回洞, 恰好遇到了从林子里突然冒出的黄胜。 “哥,你怎么来了?” 黄胜笑了笑,抬起手里拎着的篮子说道:“怎么,我就不能来瞧瞧我的妹妹?” “呀,给我带什么好吃的来啦?” 说着,黄月上前就将篮子接过,打开一瞧,里面是自己最爱吃的烧鸡。 “哇,是我最喜欢的烧鸡。” 刚练完功的黄月正饿着呢,当下也不和黄胜客气,撕下一只鸡腿就吃了起来。 “嗯,真香,真好吃。” 黄月吃完一只鸡腿,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露出腼腆的笑容,对黄胜道:“哥,这烧鸡真不错,你也一起吃吧。” 说着,黄月撕下另一只鸡腿,向黄胜递了过去。 黄胜摇了摇头,将鸡腿推回去,说道:“月儿,这是我亲手给你烤的,特意给你送来补补的。” 见黄胜不吃,黄月笑嘻嘻的将鸡腿又拿了过去,再次撕咬了起来。 “哥,这烧鸡味道可真不错,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这烧鸡是怎么做出来的呀?” 黄胜微笑回道:“那当然,为了做这烧鸡我可是煞费苦心,特意从山上找到的香茅和五香叶,佐以盐巴和蛇毒做出来的。” “怪不得这么香...除了香茅和五香叶,还有盐巴...哥,你说什么?” 黄月停下了正在吃的动作,愕然看向自己的哥哥。 黄胜的笑容中充满了阴毒,眼睛则瞪的大大的,死死盯着黄月。 背对月亮的黄胜,此刻的表情异常恐怖。 “我说,这鸡肉里,有蝮蛇的蛇毒。” 黄月低头看向手里的鸡腿,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疼...肚子...好疼...” 见黄月痛的蜷缩在地上,黄胜却一脸漠然的站起身,冷冷的瞧着。 “妹妹,别怪哥哥无情,这黄族的领袖,只能是我。” ...... 第210章 夺丹元,叛黄族(第二更,求推荐票 “哥...” 黄胜看着自己有些颤抖的右手,再看向地上的妹妹,眼神之中闪过一丝犹豫,但也仅仅是一瞬。 皎洁的月光逐渐变得惨淡。 黄胜的右手放在黄月的脸前,吸取着黄月的丹元。 伴随着黄胜不断发功,一颗璀璨的蜡黄色的雄厚丹元缓缓的从黄月的嘴里吐出。 黄胜惊喜的站起身,凝视着手里的丹元,完全不顾昏死在地上的黄月。 “这是妹妹的丹元,哈哈哈,我终于得手了!有了这丹元,整个黄族还有谁敢不服我!哈哈哈!” 整个山谷回荡着黄胜的笑声。 “厮厮...” 林中有枝叶晃动。 “谁?” 黄胜陡然停住狂笑,猛地看向身后的森林。 一根龙头杖率先出现在黄胜的视野里... “少主,你...” 黄巢缓缓从林中走出,话刚说了个开头就停住了,欲言又止,却终是没有说出口。 目前黄族中对于谁成为下一代的接班人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黄胜,一派支持黄月。 身为大长老的黄巢,支持的是黄胜。 虽然他认为黄月更有资格成为下一任的族长,修为远在黄胜之上,但在黄族的历史上,族长的资格向来传男不传女。 黄巢守旧,所以他虽然更喜欢黄月,但却站在了黄胜这一边。 不是为了黄胜,而是为了整个黄族。 他不想看到黄族的动荡。 黄月的当选的确是最佳的选择,但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变革。 稳字当头,对于在杏林村存活数百年的黄族来说,黄月的当选是不稳定的因素。 ...... 黄胜看到是大长老,先是身子一震,随即看向自己手中的丹元和倒在地上的黄月。 很显然,黄巢一定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 “大长老,你是站在我这一边的,对吧。” 黄巢没有回答,只是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黄胜将妹妹的丹元含进嘴里。 吞进丹元后,黄胜的脸上显出狂喜。 这强大的力量, 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黄巢的眼中闪出复杂的眼神, 有失望、悲愤、遗憾、叹息... 但他只是缓缓走过黄胜身旁, 将地上的黄月抱起,转过身,继续一言不发, 消失在林中。 黄胜看着黄巢逐渐消失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他知道, 无论黄巢怎么想, 他的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因为他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 林易睁开眼,眼神复杂。 他知道了黄月为何成为这副模样, 可为何大长老突然变了卦。 明明支持的是黄胜,却在刚才亲手将黄胜杀死,现在却想要复活黄月。 “你明明支持的是你家少主, 为何现在却要救她?”林易直接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黄巢叹了口气, 仰起头, 仿佛回忆着什么, 开口道:“我以为大小姐死了之后,族内会恢复太平, 不再有争论,少主也可以安心修炼,逐渐成长为黄族的族长, 但一切发展的太快,全都超出了我的预期。” 在黄胜将黄月害死后, 黄巢为了掩饰黄胜的罪行,将黄月的尸体伪装成患疾去世。 但令他没有想到是, 黄月的死,成了黄族闹的不可开交的导火索。 支持黄月的那一派均认为是黄胜做的手脚, 将矛盾直指黄胜和一直鼎力支持他的大长老。 甚至有许多原本中立的黄族,也站到了黄胜的对立面。 “黄胜为了夺权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怎么能在日后成为率领我们的族长?” “大小姐死因不明,要求彻查,还大家一个真相!” “黄胜当选接任族长的人选,我第一个不答应!” 甚至连族长看向儿子的眼神,也充满了怀疑。 面对铺天盖地的反对声和质疑声,黄胜不发一言,冷笑着离开了黄族的议事厅。 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和势力,黄胜违背了胡黄白柳灰五族的约定,找到了盘踞在黑山的狼族,与他们定下了协议。 狼族派出黑狼相助黄胜清理族内不服从自己的势力,而黄胜当了族长后,要率领黄族与狼族一起打掉五族中实力最弱的灰族,从而让狼族步入五仙之列。 黄胜走出的这一步,意味着他在振兴黄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在成为族长的路上,他已经偏离了正轨。 在黄胜与狼族达成协议的时候,他回头看见了自己的父亲,正是黄族当前的族长! 老族长摇着头,看向黄胜的眼神中充满了哀痛。 眼见为实。 虽然他不愿意相信,但这一刻,他想通了。 自己的女儿为何突然染疾,族中一些反对黄胜的人为何遭到杀害,此刻都有了答案。 “孽畜!” 老族长飞向半空,向黄胜冲去, 他要手刃自己的儿子。 黄族,不允许有黄胜这样的人存在。 他才是真正的不稳定因素。 那些狼族见黄族的族长来了,没有退缩, 反而护住黄胜,争先恐后的向老族长发起了进攻。 出于种种私心, 狼族想要将族长留下来,甚至杀死。 老族长死了,黄胜可以立即继位,而且黄族的实力也会大幅下滑,到时候黄族就要听从狼族的指挥。 这种一石二鸟的好处,又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狼族自然不会落下。 但黄族的族长可不是一般人,实力凌驾在狼族之上,甚至远超连身为大长老的黄巢。 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子会突然对自己出手,并且实力有了大幅的提升。 趁着自己的父亲与狼族酣斗无暇分神之际,黄胜突然暴起,运起全力,一爪打向老族长的后背。 这一爪当场穿透了族长的胸膛。 老族长回过头,看着呆立当场的黄胜,露出一抹惨笑。 被偷袭得手的族长立即处于下风,摇摇晃晃的他招架了两下后只能逃跑。 一时间,一只巨大的黄鼠狼在前面跑着,身后追着一群黑色的狼群,一路上不断的有鲜血洒落。 至于黄胜,只是站在原地,呆滞的看着自己满手血迹的右手... 黑山的老山沟深不见底,常年被云雾遮绕。 老族长逃到悬崖边,嘴角不停的流淌着鲜血,那些嗜血的狼群低声嘶吼,只待头领一声令下,就群起攻之,将老族长撕成碎片。 眼见绝无逃走的可能,没等狼族发起进攻,老族长先行转身,跳下了万丈深渊... ...... 第211章 献祭丹元,重返阳间(第三更) 狼族围在悬崖边,瞧着云雾深处不见谷底的深渊,均咋舌不已。 当听回来的狼族说自己的父亲跳崖后,黄胜身子一软,“噗通”一声坐倒在地,半晌缓不过神来。 狼族的首领拍了拍黄胜的肩膀,说道:“不要伤心了,自古成大事者,哪个不是心狠手辣,现下既然老族长跳崖身亡,对于我们的计划百利而无一害,你还是赶紧回去,不要给旁人留下口舌。” 直到回到屋里,黄胜还是不敢相信今晚发生的一切。 黄胜躺在床上睁着眼就瞅着床顶,望了半宿。 直到鱼肚泛白,才恍惚睡去。 睡的迷迷糊糊的,就听见“吱呦”一声,门被人推开,从门外进来了两个人,把黄胜一下子给吓得是汗流浃背。 这俩人不是别人,正是老族长和黄月! “我错了,你们饶了我,是我不对!” 黄胜连连磕头,哆嗦的都要尿裤子了... 睡梦中,黄胜猛的惊醒, 窗户不知何时开了,阵阵凉风穿过窗台, 吹的黄胜额头的汗水一阵冰凉。 黄胜坐起来擦了擦额头, 这才知道刚才发生的是个梦。 妹妹死了, 父亲死了,这黄族剩下能够继承族长位置的, 就只有他黄胜! 想到这里,黄胜从床边坐起,那一缕歉疚已经在心里荡然无存。 恶从胆边生。 此刻黄胜的眼里, 只有族长一职! 从那天开始,黄胜利用老族长失踪以及狼族的势力,没两下就将阻挠自己成为族长的几个带头人一一铲除,那些剩下的原本反对的族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 这一切黄巢是如何得知的? 这黄族之中除了老族长, 最有智慧的就属他黄巢了。 当老族长失踪时,黄巢就已经开始怀疑那个亲手铲除自己妹妹的少主。 但那时候有了狼族撑腰的黄胜,已经不再受黄巢的制约。 等报丧猴将老族长的衣服带回来之后,黄巢立即到处寻找报丧猴。 功夫不负有心人, 黄巢找到了那只报丧猴, 并跟着他来到了黑山的老山沟山崖下,见到了死去的老族长。 从老族长伤口的形状, 黄巢可以断定是黄胜下的手。 这儿是狼族势力范围的黑山, 加上狼族突然开始辅助黄胜, 这一切联系在一起,结果再明白不过。 黄巢做梦也没有想到, 自己支持的是一位如此狼子野心、丧心病狂的家伙。 在老族长的身上, 黄巢发现了老族长的遗物,一块扯下的带血衣衫上面, 是老族长临死时写下的遗言。 “我已放傀儡虫在我女身上,可保其一月不死,救活我女后, 找合适时机铲除我儿黄胜, 立我女为族长,所有黄族之人不得违抗!” 黄巢留着老泪, 将遗书收到怀里, 挖了个洞, 将老族长埋了。 ...... “由于黄胜时刻派人监视我和大小姐的住处, 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复活大小姐,且老族长不知大小姐的丹元已被黄胜所夺,除非先杀了黄胜夺回丹元,否则大小姐即便救活,也是一副傀儡。所以我只能等,等到大人这样的人出现...” 听完黄巢的叙述,林易已经大致明白黄族这段秘密的经历。 黄胜之所以会有如今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至于姜厚,则是无辜的牺牲品。 林易思考片刻。 黄族现下群龙无首, 内乱不已,如若自己不救黄月,恐怕黄族和寿霖军会有一场大战, 然后黄族在杏林村的这一支, 怕是要就此消失了。 如若自己救了黄月,从天眼里所见黄月的经历,她是一个善良的姑娘, 有实力且有领导力,将她复活,或许黄族就此可以被彻底整顿,不再做危害百姓的事情。 想到这里,林易决定赌一赌。 察觉到林易做出了决定,黑尾立即出声询问:“喵~主人,你决定救床上的美人儿吗?” 林易点了点头。 黄巢老眼一酸,露出感激的神色。 “可是...”黑尾立即提醒道,“这黄月的修为比黄胜还高,倘若她复活后对我们不利,那时怎么办?” 林易低眉片刻,抬眼道:“让她再躺回去。” 黄巢眉毛一挑, 手里的龙头杖险些没拿住。 好家伙,有性格! ...... 伴随着黄巢将丹元渐渐推入黄月的口中, 林易也使出了《祝由图录》中所记载的复活术。 “昭昭其有, 冥冥其无, 八方威神, 使我自然,灵宝符告,普告九天,阴间之人,速速归来。” 随着林易的咒语声落,黄巢恰好将丹元完全送入。 猛然间。 黄月睁开了眼睛。 一股强大的仙气从黄月的体内爆发出来,让黑尾忍不住竖起了尾巴,展露出攻击的姿势。 仙气在爆发后又陡然散去,无影无踪。 黄月坐起身来,诧异的瞧着床旁的众人,向黄巢问道:“大长老,他们是谁?” ...... 黄族洞口,两方人马依旧在对峙,但此时两边均在议论纷纷。 “这大长老究竟搞什么鬼,竟然把咱们少主给杀了,待会一定要他给大伙一个交待。” “族长凶多吉少,大小姐因疾去世,现在少主也没了,咱们这支黄族怕是要到头了。” “林大人进去这么久了还没出来,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林大人神功盖世,绝不会有问题,如若他们胆敢对大人不利,咱们扫平了这里便是。” 两方人马之中,曹达华最为急躁,他来回踱步,不时的看向洞口,张望片刻见没有动静,又重复踱起步来。 就在众人快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不知谁先喊了一句。 “他们回来了!” 大家立即将目光投向洞口。 林易、黄巢...以及,死而复生的黄月! ...... 大长老黄巢将老族长的遗书公之于众,并揭露了黄胜背叛黄族,与狼族做出协议的恶行。 听闻族长去世,一向对族长信服的黄族中人均哀声哭泣。 按照老族长的遗命,重生的大小姐黄月成为了新一任黄族的族长。 卜一上任,黄月便发布了三条号令。 一是寻到父亲的遗体,并黄胜一起好生安葬。 二是黄族中人遵守五仙约定,废除与狼族的协议,约束全族专心修行,不得骚扰寿霖城来往杏林村的百姓。 三是对于姜厚的命案,要给寿霖城的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 在拥戴黄月成为族长后,大长老黄巢长出一口气。 他缓缓走到黄月身前,将龙头杖交了出去。 ...... 第212章 接掌黄族,事有因果 “族长,这龙头杖,老朽...就交给你了。” 黄月接过龙头杖,向黄巢微微点头。 此刻的黄巢仿佛突然间衰老了许多,步履蹒跚的走到林易身前不远处。 “林大人,老朽谢过您的恩情!” 说罢,眼神突然变得犀利,衣衫被劲风吹起,只见他大喝一声,无数的灵气从其体内迸发而出! “噗通。” 黄巢双膝跪地,低垂着头,不发一言。 曹达华迟疑着上前查看,然后转过身对林易说道:“死了。” ...... 终生为了黄族的大长老黄巢,在完成老族长的遗命后,散尽全身的修为,以殒命谢罪。 他完成了老族长最后布置的任务,手刃黄胜,复活黄月,并将黄族交到了黄月的手上。 随着黄巢的灵气拂过四周,那些原本倒在地上已经没了气的黄族子弟和寿霖军士兵们,竟突然张开了嘴巴,有了微弱的呼吸。 那些原本悲痛万分的黄族眼见刚刚逝去的亲人朋友又活了回来,立即转悲为喜,连忙上前搭救。 而寿霖军这边更是欢欣鼓舞。 董成瞧着自己缠着绷带的手臂,刚才刺骨的疼痛感竟然消失了。 他疑惑的使了使劲,手臂竟感觉完好如初。 董成激动地将绷带解开,用受伤的手臂持刀挥舞了几下。 痊愈了... 真是神了! ...... 伤者痊愈,死者复生。 黄巢死的时候,还为黄族送了一份厚礼,避免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黄月施展医术,为黄族受伤的子弟和寿霖军的伤兵进行救治。 得到了姜厚三魂七魄的她,竟然精通了医术,并拥有了姜厚生前渊博的知识。 可以说,现在的黄月,是以前的她与姜厚的合体。 宅心仁厚、知识渊博,懂医术, 通人性。 黄族交到她的手上, 足以让林易放心。 ...... 带着大长老的尸体, 林易率领寿霖军返回寿霖城。 此战,林易未死一兵一卒就将黄知县交代下来的事情办妥。 虽然没有完成歼灭围剿的任务,但黄族原本就通灵性, 只不过在黄胜的手下走上了歪路,在黄月执掌后, 必将走上正路, 没必要赶尽杀绝。 回到衙门, 林易将杏林村发生的一切如实向黄知县禀报,黄知县听后, 称赞了林易的做法。 “能够不伤和气,化干戈为玉帛,那是再好不过的。这杏林村的黄族自古以来, 也做过不少好事。至于罪魁祸首嘛, 既然已经伏法, 这事就算了了罢。” “大人英明。” 当天晚上, 一顶轿子停在了巡捕司的停尸间外,曹达华亲自接应。 四名轿夫将一只老迈硕大的黄鼠狼抬上轿子, 匆忙的离开了。 在黄族的洞口,黄月带着无数的黄族子弟等待着大长老的归来... 至此,黄大仙拦路讨封, 寿霖军征讨黄族一事算告一段落。 ...... 十年前。 清晨的阳关还未能穿透林间的浓雾,勤快的姜厚已经背着筐子上山采药了。 一手拿着挖药的铲子, 一手还捧着本圣贤书,边走边念。 “人之有德于我也, 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 收起圣贤书, 姜厚对眼前的山地四周打量了一番,便开始拿起铲子采摘草药。 在这种深山的灌木里采药,常常能满载而归,那些常见的草药遍布四周,随处可见。 没一会儿了,姜厚背后的筐子里就已经盛放了一大半。 突然,姜厚的小铲子一顿,仿佛磕到了什么东西。 他小心翼翼的用铲子将泥土慢慢铲开,顿时喜笑颜开。 块根肥厚,长椭圆形,黑褐色。 这是一颗上好的何首乌! 这玩意儿可不多见,补肝肾、益精血、强筋骨,是那些有钱大户的老太爷最喜欢的补物,绝对能卖上好价钱。 姜厚开心的扒开周边的灌木,想要将这颗何首乌连着泥土整块挖起来,却没想左手突然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 抬起来一瞧,手背上有两个小口。 这是被蛇咬到的! 姜厚连忙向灌木里看去,在灌木丛里,竟然盘着一条深褐色的蝮蛇。 这条蛇的颜色与灌木丛太相近了,加上姜厚发现何首乌后心情激动,没有留心到这条蛇,这才被蝮蛇狠狠咬了一口。 蝮蛇的毒性非常强,眨眼间的功夫,姜厚左臂发麻,左手则已经没了知觉。 姜厚刚转身走了几步,只觉天旋地转, 俯着身子摔倒在地。 费力的转过身,只见那蝮蛇张开了盘着的身子, 缓缓向自己游了过来。 蝮蛇的身段足有碗口粗, 晃晃悠悠的游过来,身子已滑行了数米还没见尾巴。 难不成自己今天就要成了这只蝮蛇的腹中餐了? 眼瞅着那蝮蛇就快游到自己脚边, 眼前一道黄光闪过, 逼退了蝮蛇。 蝮蛇缩回脑袋,扬起身子,嘴里吐着杏子,和一只毛发浓亮的大黄鼠狼对峙起来。 蝮蛇尝试进攻了两回,均被黄鼠狼用爪子打退,甚至在第二次的时候,还被黄鼠狼用爪子将蛇头按在了地上捶打。 那蝮蛇眼见讨不到好,对峙片刻后扭过身子,向丛林深处游走了。 赶走了蝮蛇,大黄鼠狼像人一般站直身子到处张望,然后快速跑到一颗植物前,将那颗植物连茎咬断,叼到了姜厚眼前。 姜厚原本已经神志不清、昏昏欲睡,但被黄鼠狼舔了几下脸颊后,又强睁开眼睛。 当他看到了眼前的植物后,立即眼睛一亮。 当真有救了! 这颗被叼来的植物名叫七叶一枝花,可用于治疗各种蛇毒咬伤,有奇效。 七叶一枝花物如其名,整体是绿色的,七片叶子中间的茎上开着一朵绿色黄芯的花朵。 民间有着“七叶一枝花,深山是我家,蛇伤及痈疽,一似手拈拿”之说,是治疗蛇伤著名的草药之一。 姜厚连忙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将叶子嚼烂,一半敷在伤口上,一半吞进了肚子里。 做完这些后,体力不支的姜厚晕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姜厚再度醒来,发现那只救了自己的黄鼠狼还没走,就趴在不远处,而自己身旁,堆着不少治疗蛇毒的草药。 姜厚挣扎着坐起来,左手恢复了知觉,没有气滞不适,只是头还有些晕。 那只黄鼠狼见姜厚恢复了知觉,也爬了起来,并用眼神提醒姜厚他脚边那些可以治疗蛇毒的草药。 姜厚知道,今天是这只黄鼠狼救了他的命,要是没有它,自己恐怕已经进了那条蝮蛇的肚子里。 “这位黄大仙,谢谢你今天仗义出手,救了我的命,如若有机会的话,在下一定舍命报答!” 那黄鼠狼仿佛通人性一般,听完姜厚的话,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去了... ...... 第213章 拜见天齐佛 凉风吐哺,与光同尘。 位于梁州的京城太平城内,此刻人潮汹涌,热闹非凡。 今儿就是除夕夜,人人都在置办过年的物品,这京城人士也不例外。 那些在外面八州做生意的主,现下都陆续回来了,劳苦了一年, 就为了这几日。 “哟,万爷,您回来啦?” “哟,这不是李公子嘛,我可好久没见您咯, 代我向你爹他老人家问好, 我过几日就登门拜访去。” “得嘞!我一定转告, 万爷您先忙。” 街上跑江湖的也都早早收了摊,准备回家吃一顿团圆饭。 “各位老爷,今儿咱们早点收摊,各位爷也早些回去帮衬家里,咱们年初二,还在这里相聚!” “看赏!” “多谢各位爷!” 就连青楼的姑娘们今儿也没营生。 “楼上楼下的姑娘们,早些歇着吧,今儿晚上咱们吃顿隆重的!” “哟,龟爷,今儿不用见客啦。” “嘿,要这么说,那些从外地回来的主顾,你去收拾收拾?” “去你的,也不瞧瞧今儿是什么日子,姑奶奶我不稀罕多挣这点钱。” 最开心的就是那些穷开心、啥也不懂的小屁孩们。 反正他们知道,一年里就这几天是最快活的日子, 有肉吃,有新衣服穿, 别提多开心了。 要是远在外地的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再齐聚一堂,晚上一起守个岁,听听外地有趣的故事,那简直是一年里最开心的时候。 ...... 按照惯例,皇帝和太子在今儿傍晚前,要到坐落于宫殿内的天齐院去拜见佛祖。 瞧瞧,就连皇帝和太子这样的人,就得主动前去拜见,这佛祖究竟是什么人呐? 这位佛祖,全名叫天齐佛,他住的庙宇,就叫做天齐院。 这天齐佛的名字只是一个称呼,并非佛祖的本名,它实际上,是佛界驻守在人界的代表人物。 每隔数年,佛界会派一名新任的佛祖到此,替换上一任佛祖,担任天齐佛,住在天齐院内。 这院子虽然建在皇宫里,但即便是皇帝也不能随意乱闯,需得提前禀报,得到天齐佛的允许后,方可入内。 ...... 这日申时,天佑帝虞佑和太子虞煜,带着丞相邓杰和太傅郑贵茗一同前往天齐院拜见佛祖。 院口的小僧早等在门口,遥遥看见皇帝和太子带着一群人前来,立即向天佑帝见礼,扭头跑着通报去了。 天佑帝和太子、丞相、太傅等人在门口安静等候。 没过一会儿,传话僧跑来,这才请天佑帝和太子进去,邓丞相和郑太傅等人只能在门口候着。 这天齐院的规模可不比皇帝住的地方小,建筑更是颇具雄伟气势。 谷壌 通往正厅大殿的院子里,路两旁各有九位罗汉金身,金碧辉煌,正是佛界的十八罗汉。 大殿门口,一位金刚罗汉高台端坐,脚踏小鬼,甚是威风。 进到正厅,天齐佛端坐大殿之上,向虞佑等人微微点头。 身为天佑帝的虞佑和太子虞煜往前走了几步,便双膝下跪,向端坐在上的天齐佛叩首跪拜。 天齐佛微微抬手,念出一句“阿弥陀佛,请起罢”,天佑帝和太子才从地上爬起来。 这是天齐院的规矩。 皇帝对佛祖要下跪膜拜,但佛祖却不用跪皇帝。 彼时因佛界守护人界,因此人间九州到处兴建庙宇,烧香火,供养佛祖。 天佑帝站起来后,便满脸堆笑,向天齐佛称赞道:“如今海晏河清,四海承平,皆是佛祖的功劳,希望佛祖护佑我大虞朝千秋万代,世世平安,人们安居乐业,永享太平!” 天齐佛嘴角微微上扬,也夸奖道:“如今我佛慈悲已深入人心,百姓们皆信仰于我,香火供奉于我,天佑帝你居功至伟,做的很好。佛界保护你虞朝九州不受魔界的侵害,也必当全力以赴,尽力而为。” ...... 两个时辰后,天佑帝和太子出来了。 此刻华灯初上,灯笼已经点上了。 门口的小僧向几人鞠过一躬后,将院门关上。 邓丞相和郑太傅立即迎上询问。 “皇上,今儿怎么这么晚才出来呀?” “是啊,去年可是不到一个时辰就出来了呢。” 天佑帝微笑回道:“因为佛祖对咱们百姓今年的香火供奉非常满意,所以特意传授了我和煜儿一段佛经,告知天下万物人人平等的道理,让我和煜儿非常受用。” 邓杰和郑贵茗互看一眼,立即笑着赞道:“哎呀,能够得到佛祖的指点,那可是无上的光荣和荣耀!恭喜贺喜!” 天佑帝哈哈大笑,说道:“今儿天齐佛能够这么满意,也多亏了两位爱卿的功劳。” 两人连忙谦虚一番。 四人沿着道路一起向回走着,路上谈着风花雪月之事,不时传出笑声,但太子虞煜却一直有些心不在焉。 进了自己的宫殿,虞煜终于忍耐不住,向天佑帝问道:“父皇,这儿已到了咱们自己的地盘,孩儿有一事不明。” 天佑帝转过身,瞧了瞧邓杰和郑贵茗,微笑回道:“哦?煜儿,你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今儿丞相和太傅都在这儿,便请他们一起参详参详吧。” 虞煜正容道:“孩儿虽然与那天齐佛接触不多,但也有所耳闻,此人深居天齐院,并不怎么出门,却一直享受着九州百姓供奉的香火,各地庙宇建了一个又一个,他佛界收了我们那么多香火,自己的运势越来越好,可咱们的气运却严重衰弱,虽说咱们九州一直依靠佛界来庇佑,但近几千年来也从没听说过魔界有入侵咱们人界的事情发生呀。” 听到这里,邓丞相立即左右张望,拱手进言道:“太子休说此等不敬之言。如若不是佛界每隔数十年派一位佛祖镇守,怕咱们九州大地早已经被其它各界吞食,它魔界一直对咱们虎视眈眈,更是会惨无人道,不择手段呢。先下虽说咱们九州气运不高,但百姓起码有一个能够生存的环境,咱们对于佛祖所做的事情,得感恩呐。” 天佑帝点点头,赞赏的拍了拍邓杰的肩膀,对虞煜说道:“煜儿,邓丞相说的没错,人家无论如何是帮了咱们,咱们要感恩,那些香火,也是百姓因为对佛祖的信仰才烧给他们的,那是佛祖的造化,并不是抢了咱们的气运,你呀,还是要多和丞相和太傅学习。” 说完,天佑帝对郑太傅说道:“太傅,你就替我送煜儿回宫吧,换件衣裳,晚上一起来参加晚宴。” “是。”郑太傅恭敬回道。 天佑帝又对邓丞相说道:“丞相,你就留下来陪朕先去吧。” “是。”邓丞相面露喜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