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双璧》 第三十九章·谍满胡邦 ?草原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它既是胡人的草场,也是汉人的田地,有的人喜欢在草原上快意驰骋的爽快,也有人喜欢大漠长烟的壮阔,更有人想体味素衣流沙风中行的雅然。 这是一个胡与汉,俗人与雅士,兵与秀才互相混杂,互相影响的地方。 失去了汉人的胡人总是很烦恼漫长的,缺少食物的冬天要如何度过,失去胡人的汉人总是对着广阔无边的草原望洋兴叹,谁都知道在草原做买卖的利益无异于黄金万两,可是没有胡人引路护航,他们根本没办法在草原上安稳行商。 汉与胡,就是这样一种互相痛恨着,又互相依存着的存在。 长期生活草原上的人并不会因为胡人中出了一个身着汉服的文人惊奇,也不会因为汉人中出了一个整天高喊胡语的匈奴猎人而诧异,这在很多时候都是寻常的事。 几乎每一个胡人的部落,都养着十几个汉奴,他们负责的往往是洗衣烧水,修补帐篷之类的琐碎杂务,也有一些会进行耕作,来储备冬粮。而打猎和牧羊这种涉及到胡人本身重要的利益来源的事,汉奴是无权参与的。 草原上胡人的部落是以万计的,每个小部落有胡人十余,大部落族人过千,而每两个胡人一般就需要一个汉奴,也就是草原上有数十万胡人,而仅仅汉奴的人数就达到了胡人的一半以上。 汉奴制度造就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汉人并不聚居在汉人的领地,而是依附于草原上的匈奴人。 以西河郡为例,作为郡治所的离石县人口不过数千,其余诸县加起来也没有几万人。但在西河郡统辖范围的草原上,匈奴人星罗密布的部落中,却有不下二十万汉人。 南匈奴内附之后,汉奴在名义上也成为了自由人,保有一定的自由度,不必世代为匈奴人服务,闲时也可以在草原上随意行动。 相较于在汉地的平民,他们不必担心遭受匈奴人的劫掠,即便是所在的部落遭到洗劫,他们也会被归为资源然后带到新的部落中。这种匈奴人的生活模式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更为完备的庇护。 因此,也有不少汉人自愿成为汉奴,以寻求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 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分布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里,他们彼此之间形成了一个极为灵活而隐秘的情报网,相较于那些忙碌奔走费尽心机打入匈奴内部的大汉官方间谍,这个情报网显然便捷省力。 “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炫耀一下自己的情报网有多么强大?”白俊托着腮听完了崔钧说出如此漫长的一段话后,发出了这个毫无意义的吐槽。 其实崔钧的情报网到底有多厉害他早就见识过了,能从王帐中得来匈奴政变的消息,在数天之内摸清他的行程,并且制造谣言传遍草原,这些情报网可以说是根植入了西河的每一个角落,其恐怖程度真正运作起来恐怕不亚于一支隐形的大军。 现在想想,那个王帐中的,叫猴子的汉人军师,恐怕也是崔钧情报网中很重要的一人。 “并不是。”崔钧熄掉了灶中火焰,吩咐下人把菜端进主室,右手一挥引着白俊离开了厨房,信步踱到主室中跪坐下。 崔钧收起散漫的姿态,用很正式严肃的面容说道: “我看你对西河有些偏见,对不对?” 白俊下意识的扫了扫左边的房梁。 “额,好吧,我承认我错了。” 被崔钧那严肃的眼神盯久了,白俊也只好屈服了。 崔钧咳了两声,继续说道。 “说这些只是让你明白,我并不是什么混吃等死的人,西河郡虽然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但对边防的控制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差。” 说完,崔钧指着桌上的一道羊炙说道:“我做的羊炙用料很好,调料只有我一人能调,就算拿到京城去也不见得有人能做得比我好。可是如果没有火,我也只能任由它烂掉而碌碌无为,你明白吗?” 白俊沉默了一会,抽出手边的刀子从羊炙上割下一条肉送到了嘴里,随后发出一阵啧啧的赞叹声,崔钧的手艺却是不是吹出来的。 “做的不错,看来这团火我是不得不做了。” “明智。”崔钧微笑着点了点头。 白俊撇了撇嘴,将手放在了身边的折枪上。 “我先说好,我这个人不喜欢什么繁复的规矩,让我带兵,首先就要给我足够的自由。” “明人不说暗话,要什么权利你说。”崔钧信誓旦旦地说:“我也不是个喜欢规矩的人。” 白俊努了努嘴,的确,比无视规矩不务正业,他还真是比不过这个西河太守。 “一,我要进行什么军事活动,不需要上报请示,不需要批准。” “没问题,反正我也懒得带兵。”崔钧爽快地说。 崔钧这话并不是瞎说的,曾经他还在京城当虎贲中郎将的时候,就是厌倦了带那些皇城虎贲军训练,到了西河才会如此倦怠。说实话,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是文人,弄武这种事,他不是不会,是纯粹不喜欢。 “二、我讨厌政治,如果因为我在草原上的行动受到了什么打压,我一概不接受。” “明白明白,”崔钧应和道:“现在朝廷东西交迫,没心思管这里,就算你把草原上闹个底朝天,我也能保证帮你扛下来。” “好,那我说第三点。”白俊清了清嗓子:“我要西河郡的盐铁官营权。” 这一次,崔钧没有不假思索的答应。 大汉经济有三大支柱,人丁税,西园资财和盐铁官营。盐与铁这两件东西几乎是国家控制着地方最有力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垄断盐铁在无形中就控制了割据天下的资本。 所以,盐铁官营这件事大汉轻易是不会松口的,尤其是现在朝廷已经烂到了骨子里,不知有多少人盯着这块肥肉。且不说实际运作之中的层层关系,单是审查监督的过程就有无数人伸手要银子,个中裙带更是盘根错节,难以尽言。 白俊要盐铁官营的权利,无疑是要用它们来控制草原匈奴诸部,但这么一来他就伤到了太多人的利益,极容易被朝中那群阉人扣上一个通敌卖国的帽子。 到时候,纵然他再想保住这个难得的将才,疏通朝内关系也是难于登天。 “好,我答应你。” 他狠狠地一咬牙,下定决心答应了下来。 “成了,”白俊兴奋地一拍手,指着北方说道:“我答应你,三年之内,草原,必将回归汉人统治!” “拭目以待。” 崔钧说完,默默地又从羊炙片下一块肉来。 终于,又有人对着草原这块肥厚的羊肉伸出刀子了,这一刻,他等的热血沸腾。 ; 第四十章·脚下皮环 ?草原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它既是胡人的草场,也是汉人的田地,有的人喜欢在草原上快意驰骋的爽快,也有人喜欢大漠长烟的壮阔,更有人想体味素衣流沙风中行的雅然。 这是一个胡与汉,俗人与雅士,兵与秀才互相混杂,互相影响的地方。 失去了汉人的胡人总是很烦恼漫长的,缺少食物的冬天要如何度过,失去胡人的汉人总是对着广阔无边的草原望洋兴叹,谁都知道在草原做买卖的利益无异于黄金万两,可是没有胡人引路护航,他们根本没办法在草原上安稳行商。 汉与胡,就是这样一种互相痛恨着,又互相依存着的存在。 长期生活草原上的人并不会因为胡人中出了一个身着汉服的文人惊奇,也不会因为汉人中出了一个整天高喊胡语的匈奴猎人而诧异,这在很多时候都是寻常的事。 几乎每一个胡人的部落,都养着十几个汉奴,他们负责的往往是洗衣烧水,修补帐篷之类的琐碎杂务,也有一些会进行耕作,来储备冬粮。而打猎和牧羊这种涉及到胡人本身重要的利益来源的事,汉奴是无权参与的。 草原上胡人的部落是以万计的,每个小部落有胡人十余,大部落族人过千,而每两个胡人一般就需要一个汉奴,也就是草原上有数十万胡人,而仅仅汉奴的人数就达到了胡人的一半以上。 汉奴制度造就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汉人并不聚居在汉人的领地,而是依附于草原上的匈奴人。 以西河郡为例,作为郡治所的离石县人口不过数千,其余诸县加起来也没有几万人。但在西河郡统辖范围的草原上,匈奴人星罗密布的部落中,却有不下二十万汉人。 南匈奴内附之后,汉奴在名义上也成为了自由人,保有一定的自由度,不必世代为匈奴人服务,闲时也可以在草原上随意行动。 相较于在汉地的平民,他们不必担心遭受匈奴人的劫掠,即便是所在的部落遭到洗劫,他们也会被归为资源然后带到新的部落中。这种匈奴人的生活模式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更为完备的庇护。 因此,也有不少汉人自愿成为汉奴,以寻求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 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分布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里,他们彼此之间形成了一个极为灵活而隐秘的情报网,相较于那些忙碌奔走费尽心机打入匈奴内部的大汉官方间谍,这个情报网显然便捷省力。 “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炫耀一下自己的情报网有多么强大?”白俊托着腮听完了崔钧说出如此漫长的一段话后,发出了这个毫无意义的吐槽。 其实崔钧的情报网到底有多厉害他早就见识过了,能从王帐中得来匈奴政变的消息,在数天之内摸清他的行程,并且制造谣言传遍草原,这些情报网可以说是根植入了西河的每一个角落,其恐怖程度真正运作起来恐怕不亚于一支隐形的大军。 现在想想,那个王帐中的,叫猴子的汉人军师,恐怕也是崔钧情报网中很重要的一人。 “并不是。”崔钧熄掉了灶中火焰,吩咐下人把菜端进主室,右手一挥引着白俊离开了厨房,信步踱到主室中跪坐下。 崔钧收起散漫的姿态,用很正式严肃的面容说道: “我看你对西河有些偏见,对不对?” 白俊下意识的扫了扫左边的房梁。 “额,好吧,我承认我错了。” 被崔钧那严肃的眼神盯久了,白俊也只好屈服了。 崔钧咳了两声,继续说道。 “说这些只是让你明白,我并不是什么混吃等死的人,西河郡虽然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但对边防的控制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差。” 说完,崔钧指着桌上的一道羊炙说道:“我做的羊炙用料很好,调料只有我一人能调,就算拿到京城去也不见得有人能做得比我好。可是如果没有火,我也只能任由它烂掉而碌碌无为,你明白吗?” 白俊沉默了一会,抽出手边的刀子从羊炙上割下一条肉送到了嘴里,随后发出一阵啧啧的赞叹声,崔钧的手艺却是不是吹出来的。 “做的不错,看来这团火我是不得不做了。” “明智。”崔钧微笑着点了点头。 白俊撇了撇嘴,将手放在了身边的折枪上。 “我先说好,我这个人不喜欢什么繁复的规矩,让我带兵,首先就要给我足够的自由。” “明人不说暗话,要什么权利你说。”崔钧信誓旦旦地说:“我也不是个喜欢规矩的人。” 白俊努了努嘴,的确,比无视规矩不务正业,他还真是比不过这个西河太守。 “一,我要进行什么军事活动,不需要上报请示,不需要批准。” “没问题,反正我也懒得带兵。”崔钧爽快地说。 崔钧这话并不是瞎说的,曾经他还在京城当虎贲中郎将的时候,就是厌倦了带那些皇城虎贲军训练,到了西河才会如此倦怠。说实话,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是文人,弄武这种事,他不是不会,是纯粹不喜欢。 “二、我讨厌政治,如果因为我在草原上的行动受到了什么打压,我一概不接受。” “明白明白,”崔钧应和道:“现在朝廷东西交迫,没心思管这里,就算你把草原上闹个底朝天,我也能保证帮你扛下来。” “好,那我说第三点。”白俊清了清嗓子:“我要西河郡的盐铁官营权。” 这一次,崔钧没有不假思索的答应。 大汉经济有三大支柱,人丁税,西园资财和盐铁官营。盐与铁这两件东西几乎是国家控制着地方最有力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垄断盐铁在无形中就控制了割据天下的资本。 所以,盐铁官营这件事大汉轻易是不会松口的,尤其是现在朝廷已经烂到了骨子里,不知有多少人盯着这块肥肉。且不说实际运作之中的层层关系,单是审查监督的过程就有无数人伸手要银子,个中裙带更是盘根错节,难以尽言。 白俊要盐铁官营的权利,无疑是要用它们来控制草原匈奴诸部,但这么一来他就伤到了太多人的利益,极容易被朝中那群阉人扣上一个通敌卖国的帽子。 到时候,纵然他再想保住这个难得的将才,疏通朝内关系也是难于登天。 “好,我答应你。” 他狠狠地一咬牙,下定决心答应了下来。 “成了,”白俊兴奋地一拍手,指着北方说道:“我答应你,三年之内,草原,必将回归汉人统治!” “拭目以待。” 崔钧说完,默默地又从羊炙片下一块肉来。 终于,又有人对着草原这块肥厚的羊肉伸出刀子了,这一刻,他等的热血沸腾。 (十四) “咻——” 一声嘹亮的号子响彻草原的天空,猎鹰振翅飞到广阔的天空之中寻找着猎物,一个匈奴人骑着马目送它远远飞去,很快它就会传回消息,将野生的牛羊或者马群的方位传回来。 初春时节,正好是牲畜们最为疲惫的时候,刚刚经历一冬苦寒的动物们游走在草原上,寻找着初春的草芽。 这种时候的牲畜们最容易被驯服,往往不需要费多大的劲就能够捉上十几只甚至几十只,饲养上几个月就能为部落增加一个羊群。 加上去年少单于栾提于夫罗东征,带走了大批精壮,今年的竞争力会小很多,抓到的牲畜会很多,看着猎鹰的影子越来越远,匈奴人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个憨厚而略带贪婪的笑容。 幸福有时很简单,就像是得到了一只羊能请部落里的人吃一顿烤全羊,然后大家欢唱整整一夜,草原上的幸福就是这样,比汉人简单,也比汉人疯狂。 绿芽新生的时节,他们盯上了牲畜,而有人也盯上了他们。 如果从猎鹰的视角看去,新生的春草不过长了一尺,在广阔的草原中出现了几个不那么相称的棕色点,看影子大概是一个几匹马组成的马群。 于是猎鹰盘旋在马群上方,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嘶吼,匈奴人立刻两眼放光,兴奋地纵马赶了过去。 胜利的鹰啼,收获的鹰啼,有时也是死亡的鹰啼。 离马群越近,他就显现的越兴奋,十来匹马,这无疑是一次丰收,就算只能带上两三匹回去也是大赚一笔。 因为兴奋,他忽略了鹰啼中那一分恐惧,以及越来越频繁的振翅声。 畜生对危险的本能总是要比人强,因为他们总能保持着人们因为贪婪而丢失的警戒心。 就在匈奴人兴奋地扑向马群的一瞬,两支羽箭从两个刁钻的角度射来,一支命中他的心窝,一支正中他的眉心, 于是,他还保持着那张兴奋不已的脸,直接被箭矢的冲力推到马下,连转换一个痛苦的表情都来不及便一命呜呼。 不一会,匈奴人没有了挣扎的动静,他骑得马也只是围在他身边不停地踏着步子,像是失去了主子的小奴仆,迷茫而不知所措。 草野中忽然钻出了几个人来,他们身披匈奴的皮袄,手持弓箭,全身都披着新鲜的牧草编成的伪装,伏在地上就像是草原的一部分。 其中一个尖兵靠近匈奴的人的尸体,仔细的检查了一下。 “确定射杀了,这个人应该是蔺县第二十二号部落的。”那个尖兵仔细的盘查着匈奴人的尸体,最后从他用的铁刀的刀柄上看到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符号。 匈奴本身没有文字,所用的文字基本都汉字的演化版,主要是因为这四百年与汉朝的交流,草原上辨别部落的方法就是在佩戴的刀器上刻下部落首领的名字,以此作为表明身份的手段。尽管这个字刻的歪歪歪扭扭,凭着这么多天以来的经验,尖兵还是一眼就辨认出了到底是哪一个部落。 “二十二号吗,这个月第十六个了。”另一名尖兵说道,他负责的是统计,蔺县周边的这些个部落,每个部落被狩猎了多少个匈奴人他都知道。 “二十二号部落原本有壮丁三十六人,已经被杀死十六个,还剩二十个,已经到了白爷规定的清洗标准了。” “嗯,我们现在就回去禀告白爷。” “看来又有一个部落要被血洗了。” 两个人说着,骑上了马,飞快的赶回了离石县骑军营地。 像是这样的情节,在黄河以东的草原上每天都发生着十几甚至几十起。 蛰伏着的汉军和毫无防备的匈奴人在这片草原上交换了猎人和猎手的身份,每天都有数以几十匈奴人死去,匈奴此时都忙于生机,部落之间无暇交流,往往没法做到情报互通。大多数的部落都将这样大批量的人口失踪定为其他部落所为,没有进行多少防范。 这也正是白俊所希望的。 离石县骑军大营,白俊拿着刚刚绘出的西河地图反复的捉摸着。 草原上的地图很难画,大部分时候都只能凭借经验,这一个月来白俊的五十骑兵四处出击探路,结合草原人的描述,也仅仅绘出了离石,蔺县,皋狼,中阳四县的地图。相较于整个草原来说,这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想到这个头疼的问题,白俊不禁有点后悔那个三年平定草原的豪言壮语了。 头疼归头疼,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白俊看向了另外几份报告,随着草原上的狩猎行动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部落符合被洗劫的标准,有时一天之内就有三家需要攻击。 眼下无疑是最好的攻击时间,如果错过了,等于夫罗带兵归来,他绝对没办法这么肆无忌惮的横行草原。 但话说回来,每天扫平一个部落对于五十骑兵来说已经有些困难了,更别说劳师久战的一天打垮三家。 “唉,真是令人喜怒难辨的日子啊。”白俊叹息道,最终选择了蔺县二十二号。 蔺县在离石以西,靠近黄河沿岸,那里的匈奴人更多,也更凶狠。更重要的是,想打通草原商路,这些部落就是必须拔除的钉子。 白俊如此想着,信步走出大营,营外五十骑兵已经整装待发,他们每个人都配着一匹壮硕的胡马,身着闪亮的铁扎甲,大汉的战衣就像是一团团火焰,在年轻的将士们身上燃烧着。 白俊带来的千斤铁已经基本完成了铸造,整整五十副轻铁甲,将白俊的五十从骑武装成了一支不容小觑的带有闪电作战风格和强大武力的部队。 当然,如果你说这支部队最强力的地方在于盔甲?那就大错特错了。 白俊对于军备上另一大创新就是“脚下皮环”,东汉没有马镫,骑兵近战很容易跌下马,所以没有熟练马术的汉人在与习惯了马上生活的匈奴人作战时,往往出于被动挨打的地位。白俊第一次去攻击匈奴部落时,还因为这件事造成了三名士兵的受伤。 那时白俊就在思考,如何在马上让双脚有着力点,这样就不会轻易坠马。 思考着,白俊就做出了脚下皮环,就是用一条皮带套成环,系在马鞍上,垂在马身两侧。 这样,骑兵上马后,双脚踩在皮环上,冲锋砍杀时就有了支撑,坠马就成了小概率事件,战斗力也大幅的增加了。 所以,脚下皮环才是白俊有信心打赢匈奴人的本钱。 “出发!扫平草原!” 白俊信心满满的高喊道! “杀!杀!杀!” ; 第四十一章·蔺县檀柘 ?“啊!我要杀了他!杀了他们!全部!” “屠城,一定要屠城!” “没了,全都没了……女人……牛羊……马,全没了……” “狗娘养的汉人!” 蔺县右骨都侯檀柘的帐篷里,各种声音交织在了一起,愤怒的咆哮,绝望地哭泣,以及毫无用处的谩骂。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不再是老王营帐,而变成了酒馆闹市,里面一大群没事么事情干的青年在进行着毫无用处的集会和斗殴。 但若你仔细看,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身上带着伤的,有一个的大腿上还留有着箭簇刺穿的痕迹,刚刚用麻布包好血液尚未完全止住。 如果这是匈奴人部落之间的争斗,那打得厉害一点也无可厚非,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把他们伤成这样的并非匈奴人,而是他们根本看不起的汉人。 就在短短一个月里,蔺县的匈奴人先是不停的失踪,随后接连有六个部落被洗劫一空,族人十不存一。 而就在最近,根据幸存者的话,打劫他们的并不是别人,而是汉人,货真价实的,高举汉旗的红衣汉骑兵! 如此打脸的事,让蔺县诸部落全都愤怒了起来。 “檀柘侯爷,您可要为我们报仇啊!” “三十号人,三十号人全没了,女人小孩也掳走了,牛羊,全没了……全没了……” “没说的,杀,把离石的汉人都杀了!” 义愤填膺的人依旧在义愤填膺,哭泣的人仍在哭泣,吵嚷着杀人的依旧在吵嚷。 檀柘目光阴冷的看着一帐篷的人,脸色逐渐的变得铁青异常,事实上他的内心和这些人一样,伤痛,愤慨,仇恨,不甘,种种负面的感情积聚在他的心里。 但是现在他不能乱,他乱了,整个蔺县的匈奴人就全部乱了,那让汉人乘虚而入就更加得不偿失了。 他努力的整理思路,竭力想搞清楚现状。 首先,有一队汉人肆无忌惮的在自己的地盘上杀人夺物,就像是狼进了羊群一样随意砍杀,并且明目张胆的打着汉家旗号,行事高调似乎勾引着你去报复。 照理说,汉朝应给没什么力量明着跟匈奴打仗了,不,他们已经落魄到要靠匈奴人打仗了,为啥还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呢? 难不成是新上任的哪个官员热血上头非要闹个大新闻?前段日子倒是听说了什么霍去病再世的小将,可是这种事每次匈奴衰弱汉人都会说,可别说什么霍去病再世了,就是霍去病没死的时候,匈奴不是照样活了下来? 就算真有那么一两个愣头青,战斗力也不可能那么高,汉朝廷应该也不会坐视不管。 既然汉人不可能,那就只可能是匈奴人了。想到这,檀柘迷上了眼睛,细细的思索着草原的形势。 草原实在是太复杂了,刚死掉了羌渠单于,却多出了流亡在外的少单于左贤王于夫罗,被国人拥立的须卜单于,以及老王去卑三大龙头,每一个人都想在草原上分出一杯羹来。 蔺县贴近汉土,倚靠黄河,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即使不加入任何一个党派也能将每一个部落养活的好好的。 但也正是这种优势,往往让诸方都有些眼红,檀柘最担心的其实就是这些草原势力。汉人闹得再凶,打得再狠,也不可能在草原久居,霍去病当年突进千里,到最后还不是乖乖把土地还给了匈奴。 可是草原势力不一样,草原势力只要占据了蔺县,那么他的一切就都没有了,草场,女人,牛羊,一切的一切,他们将变成草原上的孤魂野鬼,再也没有翻身的余地。 “是谁呢?”檀柘费尽心机的想着:“须卜,很有可能是他,确立政权,阻击于夫罗,蔺县都至关重要。” “于夫罗,不大可能,他还远在冀州呢,想立刻得知夫丧的消息赶回来并不现实。” “去卑,也很有可能,这只老狐狸一直想从须卜和于夫罗的搏斗中渔利,那么蔺县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到底是谁?” 檀柘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耳边又开始充斥着吵杂的声音,匈奴人被各种感情驱使着,彻底的将这件帐篷应有的宁静打得烟消云散。 “都给我闭嘴!”檀柘忍无可忍的怒吼道:“你们都给我闭嘴!想杀人的就出去杀人,想哭的都给我自尽,你们这群饭桶,狼和猎鹰都比你们有用!” 随着他的吼声,帐篷渐渐地安静了下来,人们面面相觑,再也不敢发声去触怒这位已经在气头上的骨都侯。 “怎么?不叫了?”檀柘见场面安静了下来,就改换了一副口气说道:“现在草原上鱼龙混杂,我们分不清攻击我们的到底是谁,但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 “从今天开始,蔺县诸部落全都聚敛在我的部落周围,互相照应,一方有难,八方合围,我倒要看看,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和蔺县三千匈奴汉子叫嚣!” “好!吓得他们不敢再来!” “哼!再来才好呢!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对!血债血偿!” “杀!” 帐篷内再一次的热闹了起来,所有人的草原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像是寻回了猎人的尊严,急迫的等着猎物送上门来。 不管是谁,汉人还是胡人,檀柘心中默念道:“我一定要让你们知道,我檀柘不是好惹的。” 随着檀柘的一声令下,蔺县周围的匈奴人全部都动员了起来,与汉人不同,匈奴人的行动力超强,本身就过着游牧生活的他们转移部落的速度极快。 两三天时间,三千匈奴兵,一万多匈奴人和汉奴就尽数聚集在了檀柘主部落的周围,两个部落之间相距不过两三里,骑兵机动不过一柱香的时间便能赶到。 布下这样一个周密的口袋阵,檀柘不求能击杀多少敌人,因为他坚信,这样的阵势根本不会有人傻傻的再撞上来。 但是,现实总是会偏离人们的幻想,尤其是你的对手并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的时候。 五月十七日,黄昏时分,在蔺县西北忽然就出现了那一支红衣铁甲的汉人骑兵队,高举着汉旗,风卷残云般吞没了离他们最近的部落。 就在那一阵喊杀声中,各部落相继发号,一时间鼓角声响彻天际,三千匈奴兵立刻提箭登马,跃跃一战。 檀柘也被号角声惊醒,他猩红着眼睛高喊道:“杀过去!杀过去!” 多少年了?多少年了!蔺县的匈奴人,那是这么好欺负的! 杀过去!片甲不留! ; 第四十二章·锋矢突围 ?蔺县西北,在白俊的攻击下,首当其冲的一个小部落几乎在转瞬之间就被吞没了。 刚吃过晚饭的匈奴人高枕无忧的以为不会再有人赶来骚扰自己,殊不知白俊的折枪已然瞄向了他们,只有盘旋着的雄鹰察觉,却早已来不及做什么。 五十匹骏马扬尘而入,长枪短剑在一座座帐篷间划出长长的,飞溅出的血带,残存的篝火被马蹄踏灭,纷飞出无数零落的碎屑。 一支支火把从士兵们手上飞出,落在用棉布和兽皮组成的帐篷上,一时间火焰通明,似乎将时间拉回了白昼。 黑色的灰烬,红色的血液,配上惨淡的黄昏和灼目的火焰,构成了一支死亡的歌,而这首歌中最为夺目的,无疑是那些一闪而过的红色身影。 噗,白俊刺倒了一个妄图逃跑的匈奴人,纵马一跃而起,逐风的劲力十足,直接越过了匈奴人防御用的栅栏。 短短半刻,他所率领的五十骑兵就将整个营地凿穿,兵势之快,已经有了精锐的影子。 “白爷,白爷”一个骑兵从后面追上来,高声呼喊道:“别的部落的匈奴兵要围上来了,我们这边处理不完了。” 白俊眯起眼睛盯着远方,四面八方都是飞扬的尘土,像是一场凭空掀起的风暴,正以他们为中心飞快的逼近,大地似乎在随着由远及近的马蹄声颤动着。 “敌人学聪明了,不要恋战,叫兄弟们放完火之后就从东面撤退。” “东面?我们不从原路返回么?” 骑手犹豫的看向了东面,匈奴人几支小部队已经围了上去,往那边冲至少要突破两百人的防线,虽然拦不住他们,可是一旦被拖了时间,他们就极有可能被身后的檀柘大部队追上,到那时他们这五十人绝对撑不住三千匈奴兵的冲锋。 眼下最安稳的逃脱路线无疑是立刻转身,沿着冲杀进来的路打回去,那里没有部落,匈奴的合围伸不到,他们就能获得更多的机动距离。 “不,向东走,我们的马力不及匈奴,向西北跑只能冲进匈奴腹地。”白俊急切地解释道,很快便不再管这名骑手,纵马杀回部落营寨中,通知剩下的骑兵撤退。 那名骑手木讷的看着白俊,没听懂白俊的意思,但索性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跟着白爷走就对了,我想那么多干啥!” 火焰烧灼了一会儿,部落中的匈奴人要么死了,要么就突破了火势向外冲去,白俊并没有下令追击,而是聚集起五十骑兵,摆出了一个锋矢阵向东面飞奔而去。 在他们的前方,是由三个部落组成的游骑,最大的一支有一百二十人,另外两支各有四十人。三支骑队摆成了一个蝎型阵,最大的那支做了主体,两外两支分别在他的左前方与右前方,整体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口袋,想要吞噬掉所有落入他口中的东西一样。 一方是利剑一样的攻势,一方是能使箭矢发挥出最大优势的阵型,两边急剧的接近着,仿佛下一个瞬间就会互相嵌合,撞在一起一样。 “上箭!”看着愈加靠近的白俊,为首的匈奴当户一声号令,两百骑兵立刻搭箭,骨箭和木杆箭、石箭一起举了起来,马上的民族就像是盯住猎物那样瞄向了白俊的锋矢阵。 马蹄声渐近,当两方只有百步之遥时,所有的匈奴人都下意识的拉满了弓。 在疾驰的马上,十步的距离只在眨眼之间,而匈奴骑弓有效的射程也不过八十多步,他们必须在百步时就将弓拉满。百步过后,两军快马开始疾驰起来,二十步的距离被迅速消耗着。 就在白俊锋矢阵的中部进入了射程范围的一刻,匈奴人终于松开了弓弦。 “放!”当户大吼一声。 嗖嗖嗖,两百支箭矢齐齐发出,虽称不上箭雨,却也裹挟出了阵阵风声。 羽箭乘风而走,急速的从空中飞向锋矢阵的中部。 久经沙场的人都知道,锋矢阵强在先锋,一旦被它洞穿,伤害将被无限的扩大。但是破解锋矢阵的诀窍却在于攻击中部,也就是用弓矢将中部截断,这样纵然锋矢阵的前端能有所突破,战果也无法扩大,反而会将前军送入敌阵之中。 当户盯上的,正是白俊锋矢阵的中部。 “伏!”白俊见到箭矢来临,旋即一声令下。 五十骑兵立刻伏到马背上,将带有铁片防护的背后露给箭矢,马速没有下降甚至加快了。 样式纷繁的箭矢划破天空,最终以一条弧线刺在骑兵的甲胄或头盔上,但是呈现在匈奴人眼前的景象是,两百支箭矢落在了锋矢阵的中部,五十骑却无一人落马,反而加快了速度向他们冲来。 事实上,八十步有效杀伤这条经验来源于匈奴的作战习惯,匈奴的对手往往是野兽和匈奴轻骑兵或者弓骑兵。但是白俊所率领的是货真价实的甲骑兵,有了铁甲的防护,骑兵的防御力绝非皮衣能够比拟的,匈奴的弓想要造成有效伤害,非得拉到五六十米不可。 “不好!”当户心中暗叫道,此时白俊的前军已经逼到了三十步不到的距离,临时搭箭早已来不及,他只好丢掉手中的弓,右手去摸腰间的剑。 “噗!”一支长矛直刺入了他的心窝,将他的整个身体都倒贯出去,顺带着打到了身后的一名匈奴兵。 当户在飞出的一瞬间,目光扫到了白俊,此刻的白俊右手探出,还保持着投矛的姿势。少年眼神锐利,左手还擎着另一柄长矛,像是红色火焰的火苗一般,跃动着急速逼近。 接着,红色的锋矢阵剑一般直刺入匈奴阵型的最中心,整个过程白俊的马队没有一丝一毫的减速,反而更加疯狂的抽出短兵,将身体化为一柄剑,直刺入面前的匈奴人。 匈奴人慌了,当户身死,指挥系统瞬间崩溃,弓箭尚来不及换为短兵便被迫近战。 于是,一场并不费力的战斗开始了,汉兵手起刀落,精准的劈到匈奴人的脖颈,胸膛或者小腹,往往只需一刀就能将匈奴人砍下马,最后丧命于飞奔的马蹄之中。 锋矢阵在白俊的引导下飞快的突进着,中后部很快赶上,将敌阵的口子撕得越来越大。 一百二十人的主队在几个呼吸之间就快速崩溃掉了,匈奴人的左右两支甚至还没能围上来,白俊的部队已经冲过防线,继续向东了。 “呼,白爷,我们冲出来了,一个都没少。”离白俊最近的骑手兴奋地说道。 “别高兴得太早。”白俊微微扭过头,看到背后越来越多的尘土,檀柘的大军追赶的越来越凶了。 “匈奴的大军还在后面呢,都给我加把劲!” 白俊吼道,左手一抖马缰绳,逐风便更加卖力地跑了起来。 ; 第四十三章·单骑之威 ?“不要恋战!快走!” 白俊一声令下,骑手们迅速从混战中抽身,在突破了阵型五十步左右的距离上散成一个弧形,马不停蹄的向着东面跑去。 这一次漂亮的冲锋事实上只砍掉了四十来个匈奴人,并没能造成什么大的伤害,说到底,白俊所想的,也不过是突破敌阵而已。 缠斗没有任何益处,且不说人员上的不足让汉军近战本来就不占优势,一旦被檀柘大军追上,这五十个人绝对死的很难看。 “大家不要掉队,注意保持马力!”白俊喊道:“后面的匈奴人追上了,八十步就用箭招呼。” 春深之时,东风盛行,白俊军马在东,顺风放箭射程超出匈奴十步,尽管五十人的射击对于匈奴人来说不过是挠挠痒痒,可有了这样一个示威的距离,匈奴人也不会一窝蜂的涌上来,毕竟走进了这个范围,谁靠前谁成靶子。 尽管白俊嘴上说着保持马力,但是只有一匹马的汉骑依旧无法在速度和持久力上和一人三马的匈奴人相比,所以他们所要想的并不是脱离檀柘的追击,而是在被追上之前尽力的跑得更远。 “哦呼呼!!!”背后忽然传来了一声嘹亮的叫喊,一位靠的比较近的匈奴当户带着两百轻骑,整合了刚才被突破的一百余人,合计三百多人急速的逼近了过来。 “杀!杀!”匈奴人扯开嗓子急切的喊着,白俊多少懂一点胡语,知道他们喊的是什么。 “左翼一百人,右翼一百人,中路一百五十人。”他默默的嘀咕着,重复着匈奴当户高声喊出的命令。 “他们要合围。”白俊警觉的想到。 “一会儿听我命令,马不准停!”他命令道,旋即脱离马队,驾驭着逐风回转,直面匈奴当户的百余骑兵。 “逐风,怕不怕?”白俊轻抚着逐风的鬃毛,百匹马的踏阵声就像是一座小山崩塌在面前,就算是那些热血的健儿见到这种事恐怕也会条件反射的双腿打颤。 “嘶!”逐风挺起脖子,高傲的甩了甩马头,四蹄奋起一跃,黑色的影子凌空跃出数尺,毫无畏惧的向着马群冲去。 “好啊,这才是我的坐骑!”白俊兴奋地拍了拍逐风,看来他的眼光并没有错。 看着行为反常的白俊。匈奴人显得也有些激动。 “汉人疯了!疯了!” “居然一个人冲过来!” “杀!杀了他!” 整个战场沸腾了,上百匹马前进的声音盖过了风声,似乎能够摧毁眼前一切阻挠他们的东西,就像是老话说的那样,草原上,只有匈奴人张狂的份,因为草原上只有长生天的狼孩才能称王称霸。 草原,属于这些长生天的子民。 但白俊,就是要打破这个定论。 一百五十步,张弓搭箭。 他将目光死死的定在了目标上,像是一个老练的猎手,沉着冷静,波澜不惊。 一百步,满弓。 他将弓箭拉满,宛如一轮明月,孤高的在草原上俯瞰。 八十步,弓弦一震。 他三指一松,箭矢爆射出去,引动一道银弧,瞬间将八十步战场距离穿越,直面那一箭,犹如撕裂了虚空一般。 就在他射箭的同时,当户也死死盯住了他。 与刚才破阵不同,白俊现在是一人迎阵,没有部下掩护,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敌人捕捉在眼里,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机会掩藏行动。 当户早早的就看到了他放箭的动作,于是在弓矢飞出的一刻,他明白的知道了自己就是白俊的目标。 抬高手臂,用手臂上的小圆盾挡住这凌厉的一箭,常年打猎的经验告诉他,这一箭绝对不能受下来,正中上的话,非死即残。 嗖! 箭矢飞来的声音清晰地响彻耳际,当户死死地抱好了手臂,时刻准备着硬撑下这一箭,同时双腿夹紧,谨防着被强烈的箭劲推下马去。 然而,箭响过后,他的手臂并没有受到想象中的冲击,倒不如说因为他的过度紧张只剩下一阵酸麻而已。 难道没射中? 当户心想,或许白俊并没有那么厉害,或许这样疯狂的一骑冲阵只是他热血上头的行为。 或许,这个对手只是被匈奴人自己的恐慌夸大了呢? 但他想到这,却忽然觉得胯下一空,双腿再也没有了着力点,身子凌空而起,顺着惯性一下子失去了平衡。 视野开始飞速旋转,最后变成了草壤和泥土,然后毫无疑问的撞了上去。 草香味和泥土的腥味一下子涌进鼻子里,他还来不及仔细辨别,背上就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痛感,就像是有人用不甚粗的重锤高速的拍打着,几乎将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敲碎。 从别人眼里看来,在他身上不过发生了一件简单的不得了的事——他坠马了,并且是狠狠地从飞奔的马上摔了下去。 白俊的一箭并没有射向他,而是射向了他的马,随着马的倒地,他也随之坠下,最后被自己部下的马蹄生生踩死。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是汉人的方法,胡人不懂! 射完这一箭,白俊立刻调转马头,逐风四蹄一扬,飞一般的将阵脚已被打乱的匈奴人远远甩在了后面,草原名驹的速度,远非一般胡马可以比拟。 不到半刻功夫,白俊就追上了本队,此时虽然追击的匈奴人乱了,两翼的匈奴人却已凭借马力的优势围了上来。 “快,立刻冲击右翼!”白俊命令道,左手抽出逐风身侧的长矛,没有丝毫迟疑的率先冲了过去。其余骑手不敢怠慢,有的拔出剑,有的绑好环首刀,有的直接挺起长槊,随着白俊的轨迹一路向右翼的匈奴人发起冲锋。 匈奴右翼里汉军很近,匈奴人甚至来不及构成什么防御,其实说到底,他们的任务是围住并且截杀汉军,根本没有想过汉军会对他们发起进攻。 “给我凿穿它!”白俊高声一喊,逐风随之嘶鸣,匈奴人和胡马都下意识的一抖,他们都在畏惧着眼前这难以形容的强敌。 唰,噗。 白俊手中的长矛有如灵蛇一般,精准而狠辣的在面前的匈奴人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或者在他们的心窝子里刺出一个血洞。 过马一刀,马过人亡。 五十骑在后,立刻跟上,风卷残云般将整个右翼冲溃,薄薄的阵型立刻被打穿,五十骑在几乎没有出现死伤的情况下让匈奴人又抛下了六十余具尸体。 而左翼的匈奴人想要追击,却又因为逆风而难以开弓,追的过近又被汉军箭矢招呼,白白损伤了十来个人。 就这样,追击战进行了大约半个时辰,汉军一直有所斩获,但毕竟人数悬殊,马力也渐渐不支,檀柘的大军紧追在后,越杀反而越多的样子。 白俊皱了皱眉头,望向了不远处的一片土丘。 就是那里了,很快就不用逃了! 他在心中想着,不由得快马一鞭,再度催动起马速。 就在那里,让这一切了结。 ; 第四十四章·皋狼土丘 ?追击战进行了一个时辰之后,汉军的马力已经难以再支撑下去,胡人却追的越来越欢实。 “白爷,箭矢不够了。”一个骑兵对着白俊抖了抖空空的箭囊,无奈的说道。 汉军一人配一个箭囊,每个箭囊装有羽箭二十支,也就是说汉军已经射出了整整一千支箭,但是身后的胡人似乎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白俊带的骑兵都是在甘陵国就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到达西河后更是主攻骑射,虽不能说箭无虚发,可是两箭放到一个匈奴人还是不在话下的。 加上之前的两次战斗,匈奴至少损失了五百人,而汉军粗略估计一下,也仅仅有不到十个人负了轻伤。 对于匈奴人来说,这一次行动的伤亡已经赶上之前一个月他们所承受的伤亡了。 毫无疑问,匈奴人已经杀红了眼,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却还拿不下区区五十汉军,那作为长生天的子民实在是太过丢人了。 “兄弟们,快,不要惜马力,过了前面就安全了。”白俊高喊道。“实在跟不上的就扔装备!不要吝惜任何东西!” 汉军闻言,全都挥了挥马缰绳,有的甚至用长槊不停地拍打着马屁股,零星几个无奈的丢掉了手中的长槊和剑,双手握在马缰绳上不敢回头看。 汉军的速度再度快了起来,微妙的和匈奴人维持着一百步左右的安全距离上,没过多大一会儿,他们就先后冲进了小丘群之中。 此时,另一面的檀柘已经到达了气急败坏的顶点,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追击,他总算是明白了,一直以来困扰着他的汉军骑兵真的就只是汉军骑兵,没有任何人来帮他们! 不是须卜,不是去卑,真的就只是汉人而已! 什么铁桶的防备,被别人轻轻松松咬掉了一块肉;什么六十比一的追击,来来回回被人干掉了五百号人;什么纵横草原的狼子,追了人家几十里一路跑到皋狼县的土丘来。 皋狼县是介于离石县和蔺县之间的一个小县,相对的土丘较多,缺少良好的平原牧场,因此并不为草原人所重视,更主要的原因是,骑兵擅长平地作战,土丘地形复杂,不适合骑兵驰骋,一般草原作战都会小心地避开这种地方。 但眼下…… “追!给我快点追!一个都别放过!”檀柘愤怒的吼叫道。 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事,愤怒的连理智是什么都忘了。 他想,反正对方也是骑兵,就算白俊是条龙,难不成还能在这里面掀起什么大浪来? 胡马奔驰而过,匈奴人一个个目光森然,急切的想要撕碎就在不远处的汉骑们。 杀戮,他们急切地渴望着杀戮,同伴的鲜血将他们最原始的野性唤醒了,于是胜负变得不重要,杀光敌人已经成了他们唯一的信念。 檀柘冲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狐疑的看着白俊军的路线,他们跑的真的很奇怪,总是在转弯,深入那些半人高的牧草中,人数也远远不到五十人,似乎每一次进入草地,他们的人数都会减少,说不清是错觉还是真的在减少。 他眯着眼睛又追了一会儿,更加不对了,汉军只剩下了二十来个人,比原来的阵容缩水了一半。那些人跑到哪里去了?总不会是长生天可怜自己,帮着自己掐死了那些消失的汉军了吧? “不对!汉人有诈!”檀柘摆摆手,拉马缰绳停住,想要仔细的观察一下周围环境。 但是已经在气头上的匈奴人哪里还能听进他说的话,除了理他比较近的几十个匈奴人止住了马,大部分的当户想都没想就带着自己的人冲了出去,脑子转都不转的朝着白俊追杀过去。 “杀!为兄弟们报仇!” “都快点!马跑不动了就换一匹!” 漫天的喊杀声和马蹄声,瞬间就将檀柘的命令淹没了。 “你们这群猪!”檀柘在心里骂道,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他觉得自己似乎被白俊牵着鼻子走了,这样下去,恐怕不会只是一场追击战那么简单。 他的背后突然涌现出一股凉意,像是草原上的野兽的第六感都很好一样,他察觉到了空气中有些骚动的迹象,蛰伏者的猎手即将按耐不住,他们磨好了獠牙已经跃跃欲试的要张口撕咬猎物了。 檀柘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头肥硕健壮的野兽,尽管凭借设身体的强大能在一时占据上风,可是一旦拖到和别人既斗智又斗勇的地步,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但愿我的感觉是错的。”檀柘看着鱼贯而入的匈奴人,由衷的这样想着。 现在的他什么都做不了了,只能祈求长生天,希望白俊不会在这里做什么手脚,否则他就真的成了部落的罪人了。 呼—— 空气中传来了不安的味道,沉重的烧焦的气味,和显而易见的黑色灰烬。 “骨都侯!骨都侯!”一个匈奴人惊慌的拍打着檀柘的肩膀,另一只手指向了檀柘的身后。“火!火!着火了!” 檀柘急忙转过头,就在他们身后,一路追击过来的方向上,突然烧了起来,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好几个火头,每一个都烧得很旺。 这绝对不是什么天然的火灾,一定是有人纵火。 “完了,中计了。”檀柘心知肚明的想着,但一看到周边人依赖的目光,他又不得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没事,只是长生天的怒火而已,我们在东,风向只会将它吹得越来越远。” 他故作镇定的解释道,眼下无疑是中了白俊的计了,别人他管不了,至少身边这几十号死忠的部下要带走,以后能不能东山再起还要靠他们呢。 “汉军交给其他人,我们先折返回去,别让火烧坏了咱的牧场!” 这当然只是说辞,皋狼和蔺县隔着几十里,哪是那么容易烧到的?这么说无非是有一个合理的抽身理由,好保留最基本的有生力量。 “跟我走!”他说着,引着身边三十多骑兵沿着刚才的路奔驰了回去。 ; 第四十五章·火焰之夜 ?呼——呼—— 逐风一口一口的喘着粗气,白俊轻柔的抚摸着它的脖颈,跑了这么久,战斗了这么久,它是真的累了。 白俊抬起头,不知不觉已经逃了这么远,看着两边两人高的土丘,东风吹动牧草,声音萧索悠扬。 “就是这里了。”白俊微微笑道。“我们不用跑了。” 他抬起手,对空放出一支响箭。 簌!!! 一声尖锐的鸣叫随着箭矢划破天际,一阵飞鸟惊起,慌乱的化作一团阴影从众人头上掠过,像是什么号角,将渐晚的天色强拉回了白昼一般。 天将尽时,火光当生。 呼,像是呼应着白俊的响箭,四面八方忽然着起了大火,南面北面,土丘整个燃烧起来,惊得胡马不停地向中间挤撞。 “怎么回事?” “哪来的火?” 匈奴人们七嘴八舌的吼着,确实都没能明白发生了什么。 呼,东面,在他们追击的路上,也随即燃起了大火,这一阵大火尤其恐怖,火带足有五步,南北纵横有一里,几乎是将整个皋狼土丘的出口封住了。 “吁——”白俊抖一抖马缰绳,将逐风因上了一个不起眼的土丘,旋即钻出了火网,在高处俯视着火网中的匈奴人。 “计划成功了。”他嘴角微微上扬,心中有说不出的喜悦。 火焰乘着风势,不停地逼近着匈奴人的三千骑兵,遇见了火焰,胡马下意识的开始狂乱逃窜。匈奴人一共带了八九千匹胡马,这原本为他们提供了无与伦比的马力,可现在成了崩溃的导火索。 三倍于人数的马匹尽管在机动中占尽优势,但发起狂来的马谁也没法同时制止三匹,于是,匈奴人的队列开始急速的混乱、散开。 匈奴人只好先控制住自己胯下的马,剩余六千匹胡马全都齐齐的跑向了没有火的方向——西面,它们来的方向。 后面的马尚且好说,转身跑掉便是,前面的马就没那么容易了,在前军和中军的马匹转过头,要么是跟自己的两翼相接,要么是跟后军撞了个正着,有不少匈奴人在这场逆流而退的冲撞中被巨大的冲力退下马,最终在马群的蹄下成为一滩肉泥。 发狂的马群冲开了人流,以一个楔子型朝西面奔去,三面围火的皋狼土丘只剩下这么一条出路,当然,这条路上也有几处零星的火头,但总不影响出入。 马群不停地向西靠近,被那几处零星的火头渐渐分割出几路,等它们彻底脱离了火围,已经分裂成了十几路之多,像是飘飞的蒲公英,在整个草原上散开。 而还深陷在火围中的匈奴人已经只剩下了两千之数,无头苍蝇的不知道该向哪边走。 且不说这两千人能不能逃出去,单论一千比零的战斗损失,匈奴已经输的极为难看了。 “回去!回去!”一个反应快的当户命令道。 “跟着马群出去!”另一个当户附和道。 火焰乘着风势越来越快的吞噬着草野,两千人被越来越窄的空间挤到一起,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那么大家连动都动不了,西面的马队不动,东面的马队就不得不被火焰吞没。 “快!都跟我走!” 靠近西边的一个还算有声望的当户挥着马鞭子说:“檀柘不知道哪里去了,现在我是统帅,都跟我从西面突出去!先回部落!” 言罢,他毫不留情的挥刀砍翻了几个没有反应过来的,心存犹豫的,挡在他后退道路上的匈奴人。 离他较近的几个部下立刻心领神会,抽刀便砍,强行从面前开出一条血路来。 反应慢的匈奴人无不被砍下马,反应快一点的立刻调转马头,加入了突围的行列,提起刀像自己的袍泽砍去,力图活着走出火围。 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指责这种蛮横野蛮的行为,甚至越来越多的人不假思索的为了生存加入这一行列。草原的规矩就是这样,谁拳头大谁有理,长生天从来不怜惜弱者,他们只会给最强大的子民赐下福泽。 当然,如果足够理智足够冷酷的思考这样一件事,你就会发现这个当户做的也是对的,在损失了一百多个匈奴兵的代价之下,两千匈奴人重新组成了建制,并且高速有序的向西突围,这样远比在火中混乱着的损失要小。 “哼,突围了吗。”白俊冷眼看着这一切。 他苦心孤诣的将匈奴人引进这个诺大的火围中,自然不仅仅是像留下五六百具焦尸那么简单,他要的,是整个蔺县匈奴都葬身于此。 “给西面的第一曲和第二曲发信号,告诉他们,收网了,一条鱼都不许放跑!” 他果断的命令道,随后在他的身后燃起了一团幽蓝色的火焰,那是磷火的光芒,又称为鬼火,冷峻幽深的蓝色火焰在冲天的大火中显得格外耀眼。 火光穿过战场,将合围的信号传到了西边,再那里,土丘的草丛中,渐渐站出了数以百计的身影,他们身着各色衣服,披着一个淡绿色的披风,巧妙地借着夜色与草丛融为一体。 土丘三五个没有火焰的突破口,每一个都有上百士兵,他们从草地中拔出早早隐藏好的两丈长枪,已经静候多时了,加起来约有千人之数。 他们是白俊的新军,有的是从汉人中征募出来的,有的是这一个月以来解放的汉奴,他们只经受过简单的训练,尽管有一千人,却难以成为战力。 白俊并不指望他们能有多大建树,这次战役也只给他们分配了伏击点火,和最后的阻击任务,真正凶险的事还是由他带来的甘陵国老兵来做。 现在,是发挥这一千人价值的时候了。 “看,白爷的合围信号来了!” 看到火光的新军在几个屯长的指挥下迅速结成队列,一千支长枪组成了厚重的枪阵,两丈的长度让前排垒叠起了三排长枪,是的整个阵型像是一只巨大的刺猬。 “兄弟们,匈奴人要来了!” 屯长们看着渐渐逼近的匈奴人,高声命令道:“都把吃奶的劲使出来,别放跑一个!” “白爷说了,砍掉一个匈奴人的脑袋,就赏一只羊,表现得好的就升为屯卒,赏一头牛!” “都听好了,明天早上能不能喝上牛肉汤,就看现在了!” “杀!一个都不放跑!” 新军士兵们渐渐兴奋了起来,数个时辰的等待,蜷缩在草丛中的辛酸一下子全都被驱散了,他们的信念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杀光匈奴人。 然后,他们就会有好日子过了。 “杀!” 新军齐声吼道。 匈奴人此刻也发现了新军们的阵列,但是眼下光景,要让他们停下来等死已是不可能。 “拼了!” “冲出去!” 匈奴当户门厉声吼道。 两军极速接近,战斗一触即发。 ; 第四十六章·枪与骑兵 ?匈奴人的战马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白俊的部队也已列好阵线等待着。 两军在一个紧张的气氛中越靠越近。 嗖! 匈奴人虽然慌乱,但是并没有丧失理智,他们习惯性的在冲锋前放出了一波骑射。 噗! 几个汉军被飞来的箭矢射中,有的直接倒下,有的抱着受伤的部位挣扎在队列里,本来就不甚严整的队列显得更加凌乱。 “不许乱!伤兵到阵后去!”屯长们命令道。 但是匈奴人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箭雨刚落,骑兵便冲上来直接踏阵。 “杀!”匈奴人扬起弯刀,没有丝毫畏惧的正撼在了刺猬般的枪阵上。 噗!噗!噗! 一阵长枪刺穿肉体的声音,数十个匈奴兵连人带马被刺穿在了枪阵的正面,枪头无不洞穿了他们的身体。 在他们的脸上毫痛苦,反而有一种愤怒的扭曲,他们死命的挥舞手中的弯刀,却怎么也够不到一丈之外的汉军,最后挣扎几下,无力的垂了下去。 “好!能挡住。”屯长激动地说,话音未落,手上便是一阵冲击,险些将长枪顶出手。 噗!噗噗噗噗! 这一次,声音更加急促而强烈。 匈奴人第二波冲锋到了,这一次更为猛烈,几乎将整个长枪阵逼退了两步,又有上百具尸体钉在了长枪上,如今的长枪已经万分沉重,枪杆扛在第一排人的肩膀上,重的让他们连站起身都很困难。 如果再让匈奴人发动一波冲锋,那长枪阵真的有可能就此崩溃掉,一定要造出一个时间的空当,让汉军们有时间把挂着的尸体推下去。 “快,投矛!”屯长大声呼喊道,“按白爷吩咐的,顶的住的时候就顶着,顶不住就投矛。” 嗖! 一百多投矛手立刻将手中七尺矛投了出去,木杆铁头的长矛齐齐的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在暗夜中闪过一条条银色的光芒,随后跟正在冲锋的匈奴骑兵撞在了一起。 啪!嘭!啪! 一阵落马声,这一次的冲锋只有原来的一小半,有了这个缓冲,汉军得以清扫了一下前沿,重新列好枪阵。 如此反复了两三次,匈奴人停止了冲锋。 “欧噢噢噢噢!”匈奴人忽然喊出了一声嘹亮的号子。 轰隆,轰隆! 马蹄声随着这一声号子再度响起,并且比前几次来的都更为猛烈。 噗!噗!噗噗!噗噗噗噗! 冲锋的声音,兵器相撞的声音,兵刃刺穿皮肤,打碎骨骼的声音。 种种声音互相交织着,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狂暴,越来越不计后果。 “不好!”立马于土丘高处的白俊暗中叫苦,匈奴人这是摆出了决死的态度,全军一次冲锋,这种冲锋几乎是以命搏命,连续不断的冲击会让自己的前军被两股力量夹击,必定一个都活不下来。但是这样的攻击会使敌阵毫无反应时间,崩溃的更加迅速。 “骑兵队呢?”他大吼道。 “正在集结。”一名骑手站到他身边抱拳回答道:“刚才大家分的太散,现在只聚集了二十多人。” “足够了。”白俊将身后的战袍一甩,翻身骑上逐风,拾起一条短枪指向前线。“全军配短兵,随我冲锋!” 言罢,他率先行动,引领着并不庞大的骑兵队向着匈奴兵背后冲去。 “冲!跟紧白爷!” 骑手们紧随其后,手握环首刀或者长剑跟随了上去,火红战衣的汉军在火焰的映射下分外耀眼,在他们身后的那团磷火,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宛若一群身材修长的死神,默默靠近着即将被收走灵魂的人们。 枪阵与骑兵的对决还在进行着,一面是尽力把自己武装成泰山般的刺猬大阵,一面是急迫的想要突围求生的骑兵洪水,两方都在用生命进行着角力。 总是有人说,枪阵克制骑兵,但只有真正到了战场上才知道,所谓克制也满是漏洞,只要条件合适,骑兵有一百种方法击溃长枪阵。 而现在,在无法驰骋的土丘群中,在火焰不断逼近的战场上,骑兵既缺少能够发挥机动性驰骋的空间,也缺少骑射损敌,积小胜为大胜的时间,再加上汉军以逸待劳,照理说已经没有比这种场合更适合汉军步兵作战的了。 但是就这样,在如此搏命的冲锋中,汉军的枪阵还是在不断的后退,前两排的步兵已经承受不住,纷纷与后排的人进行交接,投矛一阵接着一阵,可依旧无法将穷凶极恶的匈奴人逼退。 战事陷入焦灼,除了越累越高的尸体,没有什么能证明匈奴人刚才冲锋过,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直在冲锋,一直在战斗,一直在死亡。 踏! 一个匈奴人踏着垒成一座小山般的尸体,纵马飞跃起来,足足跳到了一丈多的高度,当然,他的结局是撞上了枪阵的顶端,在一瞬间被刺成了筛子。 但是坠落下来的尸体却重重的砸在了枪阵之中。 噗! 人的尸体加上马的尸体从空中砸下,正下方的汉军被砸的一口鲜血吐出来,登时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了一般,直接走上了黄泉路。 另外几个在他身边的也好不到哪去,轻的被砸晕砸倒,重的身上出了好几处骨折,疼的只好在地上打滚。 这一乱,阵型就出现了一丝不和谐,再加上最前排的胶着状态,一点点的骚动都有可能导致整个阵型的崩溃。 更为恐怖的是,这样搏命的匈奴人显然不止一个。 嘭!嘭! 越来越多的匈奴人开始用自己的身体当做抛掷出来的重物,狠狠地砸倒枪阵中心,一个又一个砸下来,将枪阵撕裂的不成样子,前排人也有些难以维系,枪阵已经进入了危如累卵的阶段。 “顶住!顶住!”屯长急切的说道:“白爷吩咐的,一个不能放跑,兄弟们都加把……”他话没说完,一声巨响就将声音打断,一个匈奴人不偏不倚的正好砸在了他的身上,还在挥舞着的刀正好顶在了他的脸上,瞬间就划出了好几条血道。 “啊!!!!” 凄厉的惨叫声震撼着每一个汉军的耳膜,没有什么比一个头领崩溃更能影响军队的士气得了,尤其是在这个区域内最高的头领。 “我们,会死!会死!” 有的汉军开始丢弃了手上的长枪,抱着头在地上喃喃自语。 “匈奴人是鬼,打不赢的,打不赢的。” 见此时机,匈奴人的攻击更为猛烈了,尽管刚才的猛攻让他们损失了大半,但是仅凭剩下的几百人,对付一群已经丧失了战意的汉人还是可以的。 “杀掉这群汉人软蛋!”一个当户笑骂道。 噗!一柄长枪刺穿了他的喉咙,让他没法再喊出声音来。 “杀你个头!”少年怒吼道,声音传彻土丘。将漫天的硝烟都震得颤抖了起来。 汉人,匈奴人都怔怔的看着这个鲜衣怒马的身影。 “全军!放弃防御,直接进攻!” 白俊挑着当户的尸首,话音一落,战火再燃! ; 第四十七章·扫平蔺县 ?第二天,阳光普照大地时,燃烧了一夜的火焰已经渐渐熄灭,匈奴人和汉人的尸体铺了一地,鲜血几乎染红了一大片土丘。 昨夜在白俊的奋战之下,汉军成功的与匈奴人进行了近战,生生将匈奴人的机动优势抹杀,最后无奈的被消灭在了如林的长枪中。 在一夜的战斗过后,皋狼土丘上多出了近三千具尸体,其中有匈奴人两千五百余具,汉人四百余具,就六比一的伤亡比例来说,汉军打了一场大胜仗,但对于白俊来说,这是个怎么都开心不起来的结果。 这一战新军损失了近一半,再除去怯战畏死的士兵,真正留存下来的战力少之又少,这远低于他的理想状态。 更重要的是,他的清河老兵战死三人,重伤五人,失踪两人,一下子就减员了两成。 在新军的骑兵没能练成时,清河老兵依旧是扫平匈奴的主战力,损失两成主战力,这对于白俊来说真是难以接受的损失。 “报告白爷,统计已经完成了。”一名军官手握一张麻黄纸,仔细的念道:“皋狼之战,我军共战死四百二十一人,重伤七十七人,轻伤八成。斩杀匈奴人两千六百七十人,缴获战马三千余匹……” “行了,不用念了。”白俊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下去。 “但是白爷,还有一件事。”骑手说道:“没有发现蔺县匈奴头领檀柘骨都侯的尸体。” “怎么?檀柘没有抓到?”白俊冷声质问道:“最重要的头领没有抓到?” 他的头有点疼,檀柘是蔺县匈奴中最重要的存在,杀掉他,蔺县唾手可得。可若杀不掉他,让他回到蔺县,那再纠集起一支千人规模的骑队也不是什么难事,而白俊却没有下一次能将他们引进如此有利的包围圈中的机会了。 棋差一招,却是让人如此不甘心。 “白爷,那我们……” “立刻赶去蔺县。”白俊瞪着一双愤恨的眼睛,凶狼一般扫视过众人,“昨夜的仗我胜的不开心,现在要重新赌一次。” 他的目光太过恐怖,让所有对上他视线的人都下意识的退却了一步,好像这样一位狂暴的主将随时都有可能发狂的扑上来一刀砍死自己一样。 “这一次我没有获胜的把握,敢跟我一起拼命的骑上马跟我走,不想的现在就会离石去喝牛肉汤,我绝不阻拦。” 言罢,他没有留给众人更多的缓和时间,立刻唤来逐风,提枪西进,再度朝着蔺县进发。 剩下的四十清河老兵毫不犹豫,纷纷骑上刚缴获来的胡马,只配上长枪直剑跟了上去。 至于新军,有的立刻上马追随,有的犹豫了一会儿也骑上了马,追着前人的影子一起向着蔺县进攻。有一部分人选择了离开,他们疲惫的拖着长枪,一步一步挪向离石县,最后剩下一部分人徘徊在中间,一时间不知道该投向哪一边的好。 最后,能跟着白俊一起走的只有不到三百人,但也就是这三百人,不掺杂任何怯懦与犹豫,一股巨浪一样冲向了蔺县。 白俊不知道在蔺县等着他的是什么,或许是还没有做好防备的匈奴人,又或许是已经严阵以待的匈奴人,是生还是死,他都赌在了这一局上。 在他心中,一句话难以忘记,反反复复的强调着,这一场仗,他胜的不甘心。 在清河时,从来都是谭羽指挥他来战斗,清阳城平乱,谭家堡纵火,诈退灭黄巾,每一场仗都赢得漂亮非凡。 这一次,他自己来指挥,想要的不仅仅是一次胜利,而是一次精彩而完美的胜利。 他想要超越过去,超越谭羽,他急切的像想自己证明,白俊并不比谭羽差,以借此平息自己那日渐膨胀的嫉妒心。 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白爷,我们这是要强攻蔺县吗?” 离他最近的骑手试探性的问道,他刚刚经历了一夜的苦战,体力说实话已经有些不支。现在蔺县匈奴虽然主体已经被歼灭,可是仍会有一些老弱妇孺以及逃回去的伤兵。 放在平时,三百人的部队绝对足以平推过去,但是现在白俊以疲师冒进,再加上敌方的统帅檀柘还有可能身处蔺县之中,胜利的希望边有渺茫了一分。 “怕的,就滚回去!” 白俊怒吼道,他的眼神已经变得有点腥红,凶狠的不像是原来的他。 骑手一愣,旋即握紧右拳,重重的敲在了自己胸前的甲胄上,用极其郑重的声音说道:“吾等,誓死追随白爷!” 话音刚落,在后面的骑兵们也做了同样的动作。 “吾等,誓死追随白爷!” 他们齐声说道。 “记好了,你们是西河游击营,只有胜利,没有失败!” 白俊说完,快马一鞭,绝尘西向。 胡马跑的有些疲惫,毕竟昨天从黄昏一直奔跑到天明,速度显然不及昨日,就连逐风的速度都减慢了许多,不要提那些普通的马了。 白俊彻底赶到蔺县时已经过了早饭的时候,蔺县外的匈奴部落早已熄灭了炊烟,整个蔺县静悄悄的,空旷而带着一丝神秘的色彩。 气氛平静的有些诡异了,就像是酝酿着什么阴谋,暴风雨之前的平静。 “都小心点,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清扫,不许单独行动!” “匈奴的女人都会打仗,敢反抗一样杀,懂么?” 白俊反反复复的强调着,他不停地用急躁来掩饰不安,人生第一次直接指挥千人战斗,让他的心中充满了狂躁,无论如何他都没办法平静下来。 “年轻人,总是这么毛毛躁躁。”一个声音忽然从远处传来。 白俊抬头望去,一匹胡马托着一位头裹逍遥巾的中年男子,他一身干净的青衫,与草原长天的旷远显得格格不入。 “老崔?”他眯着眼睛,有点不相信眼前的景象。“你怎么不在离石县里?” 崔钧不紧不慢的骑着马靠近他,胡马轻吐着浑浊的气息,驱散开草原上的凉风,尾巴不停地来回扫动,那种不耐烦的神态与崔钧的沉静对比鲜明。 两马交错的一瞬,崔钧轻拍了拍白俊的肩膀。 “年轻人有想法,敢拼命,有时候也需要我这种老油条善后。”崔钧轻描淡写的说:“檀柘已经殒命,现在蔺县已经回归了。” 在白俊不知道的地方,崔钧其实已经发动起了他在草原的根基,调动出数百暴民和数十蔺县守军,趁着匈奴人倾巢而出将蔺县周围的部落扫荡一空。而鼻子够灵的檀柘逃回蔺县,正好撞上了崔钧,于是他和他那三十来个部下一同变成了倒下亡魂。 锐意热血者冲锋在前,老成谨慎者收尾在后。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得像一个匈奴人那样狂暴,但是你要明白。”崔钧语重心长地说:“战斗结束了,我们……” 他高举起自己的佩剑,扬声喊道:“胜利了!” 在一片欢呼声中,蔺县之战终于缓缓落幕。 ; 第四十八章·白俊心事 ?后人做《代书·兴武帝本纪》时,将蔺县之战如此记载。 “帝昔为汉西河都尉,率劲骑五十与匈奴檀柘骨都侯战于蔺县。帝诈败,西走皋狼,以新卒千人伏路,火烧匈奴军,先后斩杀匈奴兵三千。西河太守崔钧,因时夺取蔺县,斩杀檀柘,此即帝之首战,由是帝名远播草原。” 但是在另一本白俊的自传《踏马浮生录》中,对于蔺县之战有了另一种记载。 “吾昔为西河都尉,年少气盛,帅五十敢战骑士力战蔺县檀柘,由暮至夜,先后三战,兵寡难敌,后又引轻卒千人伏路截杀檀柘,死伤近半,犹使檀柘脱逃。幸有太守崔州平远谋深谋,先登一步取檀柘首级,使吾之年少轻狂未酿大错。至今思之,犹叹当年之不虑。” 后人评论此间,总认为这两种版本的差别是白俊谦虚所致,殊不知在白俊心中,真的是这样认为。 蔺县之战结束后的一个月里,白俊既没有进一步扩军,也没有在草原上再进行什么斩首活动。他将自己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思考上,有一些问题却总是思考不明白。 有时天边云卷云舒,草原牧草正肥,他却把身子蜷缩在自己的小屋里,不饮不食。 “想什么呢?”崔州平推开小屋窄窄的门,将一个食盒放到了白俊面前。 “怎么?嫌我杀了檀柘抢了你的首功?”崔州平半开玩笑地说。 “老崔……”白俊微微抬头,双目无神的看着他。“你说,我是不是不够成熟?” 崔州平浅笑着摇摇头,伸出手拂去席上的尘埃,随后缓缓坐下。 “成熟不是一天的事情,你经历的多了,自然就懂了。” “可是,要不是我,那四百多号人……” 白俊说道一半,便被崔州平打断。 “四百人的死是你的错吗?做军人的,上了战场就要有怀死之心,贪生怕死的别来上战场,你的指挥已经很不错了,那还有打仗不死人的。” 白俊低下头,喃喃地说:“要不是冒进,牺牲不会这么大。” “要不是你冒进,我们现在还养着一千饭桶呢。”崔州平干脆利落的说道,同时将手伸到背后,抽出一本花名册来,说:“你看看,这是那天跟你一起杀回蔺县的名单,不算你的清河骑兵一共两百六十六人,已经被编为西河郡游击营,以后的战斗应该会轻松一点了。” “老崔,我”白俊犹豫了一下,牙齿紧咬着嘴唇,怯生生的问:“我还能带兵么?” 崔钧挥手就是一个爆栗打在白俊的头上,像一个教书先生面对不争气的学生一样。 “当然能,倒不如说,除了你,再无人能三年平定草原。” 白俊不语,只是默默地低下头,再度陷入沉思之中。 “好了,想这么多也没用,你还是准备一些这一旬的盐贸吧。” 所谓盐贸,是指一月一次的护送盐队到单于庭的贸易,由崔钧从中原“骗”来足够的食盐份额,然后由白俊送到草原,换回大批胡马和牲畜。借此建立与须卜单于的军事同盟关系,事实上,白俊能在西河郡南部肆无忌惮的行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了须卜单于的照顾,要是没有须卜单于扛着草原的压力,匈奴人早就纠集大部队来剿灭白俊了。 “盐贸吗……”白俊犹豫着,这件事只有他能做,但以自己现在的状态,啧啧啧,实在有点拿不出手的样子。 “给我痛快的去!”崔钧炸毛似的一脚把白俊踹起来。“打了胜仗还卖乖,早看你不爽了,告诉你,你现在这么闹,在朝廷上黑锅都是我背着的,你小子颓废也得有个限度!” 崔钧现在的感觉全然没有了什么君子形象,反倒像一个市井无赖一样大发脾气。 白俊有点懵,他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崔钧,等他从这种冲击中反应过来,已经带着盐队向单于庭出发了,不管他是以什么样的状态,有些事情就是他的责任,没得他选,必须完成,这就是所谓担当。 马队不长,却在草原上显得苍凉,夏风熏得面庞有些干燥,空气因为食盐而涩的让人很不舒服,原本很舒适的一段旅程,却走得分外辛酸。 “小子,心情就这么不好?”富有磁性的声音久违的响起,就像是就不归家的父亲,突然又出现在身边,对你说了一句“还好么”那般温暖。 “貉爷,你终于肯出来了。”白俊在心中说道。 貉爷咂了咂嘴,想必已经换了一个很慵懒的姿势,饶有兴致的嘬着烟嘴。 “当然要出来,也不能看着你就这么颓废下去啊。” 说到这,貉爷,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细长的烟气在空中扭动成不规则的曲线,一点点萦绕开来,弥散进空气中。 “你知道自己跟谭羽那小子比差在哪么?” “哪?”白俊下意识的问道,这真的是他目前最在意的问题。 “狠!”貉爷斩钉截铁地说:“论军事谋略,你们不相伯仲,你的武艺与他的智谋也难较高下,但是你做事只能称果敢,却谈不上狠辣。所以这世上有些事,谭羽能做到,你却做不到,他能下的狠心,你下不了。” “我……不太明白。” “你不必明白。”貉爷转用柔和的声音说:“你只要知道,自己是个做大事的人。自古成王霸业者,不拘小节。你是天生的王者,不必为这种小事拘束自己,放手去做,喜怒哀乐留在心底不要让人看见,是非功过留给青史全由后人评说。” “喜怒哀乐留在心底不要让人看见,是非功过留给青史全由后人评说……”白俊默念着这几句话,渐渐地目光中有了些许光亮。 貉爷轻轻地耳语道:“人各有自己的命,不必让自己必须像谁,你只要做好自己,绝对不会比谭羽差。” “做……自己。”白俊轻喃着:“原来,我一直都在模仿着谭羽吗……” 没有两片一样的叶子,更何况两个立志成为霸者的人。 没有模仿,有的只是自己在别人从未涉足的地方开出一条路来,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王者霸道! 想到这,白俊挺起胸膛,目光落在远方。 他决定了,此生,走一条直属于自己的路。 ; 第四十九章·愚钝呆羊 ?盐贸进行得很顺利,白俊和须卜单于进行了简单的会谈,也如数说明了蔺县的战役。 “好啊,檀柘死了,黄河以东,再也没有人能接应于夫罗了!” 听完了白俊的讲述,须卜单于好不隐瞒的表示着自己的兴奋,跟胡人打交道久了,白俊也能理解胡人的率真,但他也没有料到单于会这般直率。 “咳咳。”站在单于身边的猴子干咳两声,不停地抖着自己的小胡子,对着单于挤眉弄眼的暗示着。 “哦!”须卜单于拍了拍脑袋,恍然大悟的说道:“白都尉也是少年俊杰,年纪轻轻就能有此丰功,未来不可限量,我深感欣慰……我的女儿娜仁托娅虽然没有你这么优秀,但也称得上草原美女……可惜我们分属匈奴与汉,终究不是一家,如果……” 听着单于将这一段老套到不得了的说辞花式棒读出来,白俊还是吃了一惊的,尽管汉话说的不是很标准,语法也漏洞百出,但就算是生硬的背出来的,对于他一个匈奴单于来说也是难能可贵了。 更重要的是,草原上实力为尊,谁拳头大谁说了算,这是草原上的法则,其结果也无非是弱者服从强者,却从没听说过在草原上有强势的一方夸赞奉承弱势的一方的事。 这种官场客套话,从来只有汉人的社交中才有,想来是猴子教的,但是这个话头听着听着怎么就不对了呢? “单于大人,”白俊实在听不下去,便上前打断他说:“西河郡事务繁忙,我还打算渡过黄河,收复圜阳和圜阴县,就不在此多留了。” “……诶,白都尉。”单于还想再说什么,白俊则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王帐。 单于变得很奇怪,猴子也很奇怪,白俊总觉得再留下一定会中什么圈套一样。 在他走出王帐的一刻,信手掀开棉布的门帘,无意中撞上了什么,他探出头去,正好对上跌坐在地上的娜仁托娅。 僵硬的气氛,尴尬的异常。 “你,在偷听?”白俊哭笑不得地问。 事实上白俊来这里算不得什么机密,娜仁托娅以前也可以随意进来旁听,但这次她宁愿躲在门口也不愿意进去,更说明了这次会谈一定有猫腻。 “我,我只是路过,准备,准备……”娜仁托娅思索了一下,有摸了摸身上,最后从腰上摸出一把匈奴刀来。 “我听说你打了胜仗,想送你点礼物!”娜仁托娅说着,还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好像是在强调着“我说的都是真的不许质疑我一样”。 “这把刀送给你了。” 说完,她将刀递到了白俊手上。 白俊迟疑了一下,娜仁托娅这个谎撒的不好,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把刀明摆着是慌不择路时选的,只能算是一个打圆场的借口。 况且这把刀的做工极为精致,刀未出鞘白俊就已能感受到刀身中透出的寒气,而刀鞘上雕刻着极为繁复的狼纹,狼身栩栩如生,刀刻的毛发根根可见,就像是封印了一只活生生的狼一样,这样的工艺即使放在汉也是上等,很难想象这种东西会出现在草原。 不说价值连城,这把刀也可以算是草原的宝物级别了,至少远胜于白俊所见识过的任何兵器,着实让他开了眼界。 “这个我不能收。”白俊平静而温柔地说:“这东西对你来说很重要吧,重要的东西还是要自己留着的。” “你!呆羊!”娜仁托娅带着刀鞘挥起匈奴刀,狠狠地砸在了白俊的腰上,随后将刀直接塞到了白俊手上。 “我说给你就给你,这是我的护身符,你要好好带着!”娜仁托娅嘟着嘴说道:“不许丢了,以后出去打仗都要带着它,保证你死不了。” ……看着娜仁托娅娇蛮的样子,白俊着实有点无语,说不出她到底是想要打自己还是护自己,总之……女人心,猜不出。 “可我是用枪的……”白俊小声嘀咕着,说到一半就被娜仁托娅一脚踩中脚趾,瞬间疼得他说不出话来。 “不许拒绝!”娜仁托娅命令道,踮起脚握住了白俊的衣领,继续用他那娇蛮的语气说:“你听着,你不许死,无论遇上什么样的对手,什么样的战局,无论胜负,我只要你活着。” “嗯,一定。”白俊点点头,战场之上的事,他刚刚了解,伤亡势必存在,胜负也相辅相生,但是重点在于不要执着于某些事。所谓战争不过是一群狂人的搏命,谁先跳出这个局谁就能占据优势,白俊还不敢说自己能冷眼旁观置身事外,但是他仍知道,至少他要有命能等到自己做到的那天。 “好,说好了。”娜仁托娅伸出小指,效仿着汉人的做法牵上了白俊的小指。 拉钩,这是汉人孩童之间约定的方法,虽然儿戏,却也纯真。 “嗯,说好了。”白俊笑着迎上去。 约定结束,白俊终究还是要离开,时间过得很快,诸方暗流涌动,他必须加快自己的行动速度,否则西归的于夫罗很有可能将他的一切努力全部击毁。 羽翼未丰,只好搏命奋斗。 在他即将离开的时候,娜仁托娅忽然从背后抱住了他,柔薏般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臂环绕在了他的腰间。 “下次回来,记得给我带礼物。” 娜仁托娅小声的说道。 “嗯,给你带最好的。” 白俊一样轻声回答道。 夕阳西下的时候,白俊的马队渐渐消失在了东边的草原,逆着阳光,白俊看不清娜仁托娅的脸。如果他能看见,一定会惊诧的察觉,娜仁托娅的脸庞已经像和夕阳一样红晕,一丝他从未想过的妩媚萦绕在娜仁托娅的身旁久久不散。 “女儿,阿爹是不是说的不好?”须卜单于站在娜仁托娅的身后,略带歉意的说。 一旁的猴子立刻接过话来,跪在地上叫道:“不,是小的无能,是小的没有教好,耽误了居次大人的大事。” “算了,阿爹没错,猴子你也没错。”娜仁托娅眯起眼睛,眼神中带着些许落寞,但更多的还是对远方的爱慕。 “错的,是那只呆羊啊。” 说完,她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帐篷,同时在心中默念道。 “呆羊,下次你来,我也会给你我最好的礼物,所以,千万要来啊。” ; 第五十章·一波初平 ?中平五年七月八日,白俊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狂雷之势攻破圜阳、圜阴两县。 离石县,蔺县,皋狼一带属于西河郡东南,也是西河郡命脉所在,而圜阳圜阴则在黄河以西,再向西就到达了长城,秦军驻扎的旧址。 三个月来白俊夺下的三县,加上之前在崔钧控制下的离石县、zy县平周县。西河郡南部六县已经尽入白俊掌握。 在这短短三个月里,白俊的先后攻灭匈奴部落七百多落,斩杀匈奴人一万两千余人,俘虏了数以千计的妇女和小孩,以及数万头牛羊牲畜。 最重要的是,他们在战斗中解放了一万汉奴,这样庞大的数量使得西河郡人口暴增,随之水涨船高的是西河郡的驻军。 西河郡军队已经从最初白俊五十劲骑和崔钧一百多步兵壮大到了一千轻骑兵,这些人都是从汉奴中精选出的,马术战法都不错,有敢战之心的汉人。每个人也都经历过作战,至少要砍下两个匈奴人的脑袋才能获得正规的军籍。 成为士兵在西河郡是一件很令人羡慕的事,因为在白俊的主导下,每一个成功获得军籍的士兵都能够在俘虏的匈奴女子中选择一个作为妻子,并且得到间宅子,一头牛和三只羊。对于一个刚刚摆脱了汉奴身份的人来说,这样的待遇无疑直接帮他们成家立业了,战乱年代,能有一个家何其困难,更何况是有牛有羊有媳妇的家呢? 此时的西河郡的形势大概是这样,长城以南,被白俊崔钧牢牢掌握住,长城以北,便是匈奴须卜单于的单于庭。两方互相依仗,将整个西河郡连成一条防线。 这样一道看似脆弱的防线事实上作用极大,因为在西河郡以东便是太原郡,太原作为并州腹地,是不可能让于夫罗久住的。 于夫罗不能再太原郡呆着,就得过太行八径,度汾水才能抵达草原。白俊的西河防线就将于夫罗的军队封死在了太行八径和汾水之间,让他的大军铺展不开,又停顿不能,竭力的将一场大决战拖成添油战术的拉锯战。 这样,有稳固根据地在后的白俊就有了足够多的优势,拖死没有补给的于夫罗还是有信心的,不说一个都不放过去,但至少能让他碰一鼻子灰。 看着地图上已经连成一条的阵势,白俊略皱着眉头的问崔钧:“老崔,你说于夫罗会怎么做?他不会拼了老本闯过来吧。” “我要是于夫罗,一定会从太原北上,走雁门关出塞,然后顺着长城绕道抵达单于庭,杀单于个措手不及。”崔钧在地图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弧线,最终落到了南匈奴单于庭上。 “这种方法能避开你们的防御,也能招揽草原众人,借自己的身份壮大实力,是一种稳妥但是耗时漫长的打法,以我的话绝对会这么做。” 白俊微微一笑:“我该庆幸吗?于夫罗并不是你。” “庆幸吧,”崔钧撇撇嘴,喝了一口奶酒继续说道:“于夫罗做惯了少单于,整天只知道飞鹰走狗,要说勇力或许有些,但是脑子不怎么够使。” 说到这,他指了指自己的脑子,示意自己比于夫罗聪明多了。 “简单来说,于夫罗想回来,但是不会使什么计策,也就只能冒着风险从我们的地盘钻过去。可是他就是再笨,也应该知道我们的防线很难啃,不会傻傻的直接冲过来。” “所以结论呢?”白俊对着崔钧的卖关子很不爽,崔钧只不过是掌握的情报比他多,也不见得比他聪明多少,这种样子让他回想起了谭羽那张脸,一样的聪颖得意,让人不爽。 “结论就是:于夫罗一定会到皇帝那里哭惨,然后求皇帝给他做主。” 崔钧说着,扔掉了空空的酒袋子,舒舒服服的在榻上一躺。 “可惜皇上绝对不会帮他,最多给他点蝇头小利,然后把他留在中原。” 白俊挠了挠头,又有点不明白了。 “你哪来的自信?” “唉,这道理简单得很。”崔钧摇晃着脑袋,好像一个教书先生似的用手在空气中比划:“大汉现在到处都在乱,那都需要兵,皇上绝对不会放过于夫罗手上的大军。他就是扔出去一大块肥肉喂饱这条狗,也不会让这条狗跑掉的,毕竟,他还指望着于夫罗替他咬人呢。” “看来于夫罗是彻底回不来了。” 白俊笑着说。 “回不来,当然回不来。”崔钧笑嘻嘻的眯着眼睛,眼神中不经意的流露着得意,就像是一个做了一点好事的少年,美滋滋的等着别人的夸奖。 “哦呼,崔太守这么有把握?”白俊挑着眉毛,故作疑问道。 “让然,我崔州平是谁?料事如神!前数三百年,后数三百年,没人比得上我!” 崔钧乘着酒兴,直接吹起了牛,手舞足蹈的对白俊夸耀着,所谓抬得越高摔得越惨,崔钧一步步地把自己推到了一个危险的高度,只要有一个人稍微推他一下,他就会摔得凄凄惨惨,而白俊显然没打算放过这个机会。 “唉,我说老崔你啊,”白俊略有无奈的摇了摇头,“咱俩共事也有几个月了吧,你有什么本事我还不清楚?料事如神?别闹了,没发生的事你能言对一半就不错了。” 说到这,他嘴角扬起了一丝微妙的弧度,一股狡猾的感觉渐渐地从他骨子里透了出来。 “不过你这收集情报的能力确实是无人能敌的。” “嗯?!”崔钧打了一个寒战,酒劲一下子便退却了,双眼反复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年。 他觉得,自己真的有点低估眼前的少年了,短短几个月,他的成长是惊人的,至少现在他想在白俊面前隐瞒什么都是很困难的事了。 两个人倔强的对视了一会,最终还是以崔钧服输告终。 “好吧,我招了,其实昨天朝中传来消息,于夫罗被封为持至尸逐侯单于,但是军队被迫驻扎在了河东安邑,成了洛阳西北的屏障。” “看来是没有我担心的事了。”白俊笑着坐下,四个月以来,他头一次坐得如此安稳。 但这安稳,也仅仅是他的错觉而已。 “还有另一件事跟你说,”崔钧忽然从怀中掏出一卷公文来。 “新的并州刺史来了。” ; 第五十一章·吕布登场 ?“新的州刺史?”白俊撇了撇嘴,满不在乎地说:“那跟我有啥关系?” 在清河的时候,上下逢迎的事刘虞不肯做,白俊不会做,从来都是谭羽一手打理的,所以说白俊在这一方面根本就是一张白纸,对于这种左右逢源的事并不了解。 他并不知道,并州刺史之所以换人,正是因为前一任并州刺史在匈奴的那场匈奴民变中被屠各部落斩杀,而屠各部落进入并州的路线恰好是西河郡。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新的并州刺史一定会对崔钧责难,质问他守土不力害死上司的罪过。 所以这一回,崔钧绝对不敢去,那么也只能让跟此事并无关系,还偏偏立下不少新功的白俊代行。 “当然是朝贺啊。”崔钧自然地说,全然没有一点做错事应有的愧疚感:“上司换人,当然要带上好礼朝贺了!” “咦?”白俊想了一下,在脑中再度确认了跟崔钧的三条协约。“我没记错的话,当初说好了我主军你主政的,怎么现在这种事情会落到我身上?” “让你去就去!”崔钧毫不负责任的甩掉了锅,“新上任的并州刺史是武夫出身,这次也是从整个并州提拔了一大批勇健猛士,你要是去了,或许还能再升一级呢。” “我又不是官迷。”白俊撇撇嘴,但看到崔钧那一副耍赖的样子,便已经知道自己大概是催不动这尊大神了,因为纵然有通天的本事,也没法把这个无赖带走啊。 “好吧,我去总行了吧。”白俊无可奈何地说,探出一只手拍了拍崔钧:“先说好,我既不会说什么奉承的话,也不会选什么上供的礼品,前者你不要指望,后者你替我准备。” 崔钧一个猛子扎起来,双手握住白俊的右手,激动地两眼都快含着泪了。 “说定了,我相信你,一定能活着回来。” ……那一天,白俊有种被坑了的感觉。 那种感觉就像是他初到西河的时候,在见识过崔钧的恐怖之后,翻涌在他心里的那种,全世界的秀才都不像是人的感觉。 中平五年七月九日,白俊草草准备,仅仅带了条蜀锦的披风,就开始了东进的路程,目标是并州治所太原郡晋阳城,四天之后,逐风便带着他到达了晋阳。 从离石到晋阳,一路上可谓是从残破走到繁华,太行八径的荒芜和晋阳城周边的人烟炊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陡峭的山崖下,在茂密的丛林环绕之中,一座比离石大上几倍的城池魏然耸立,背靠绵山,面朝晋水,绝好的易守难攻的场所。 很难想象在这里选址建造的人到底是有何等眼光,晋阳城就像是一座天然要塞,交通要道被掌控在几个关卡手中,由北至南的晋水让城中的土地得到了良好的灌溉,让这座山城的粮食储备得到极大的保证。仅仅取得的石料和天然的山崖形成了绝好的防护盾,将这个沟通这冀州与凉州的重要枢纽完美的保护起来。 “好一座晋阳城啊。”白俊没有着急入城,反而催起逐风,慢悠悠的绕着城墙转,仔细的欣赏着晋阳城的每一个细节。 晋阳城依山傍水,城墙高耸约有一丈,每隔百步便设一处箭阁,城墙上依稀可以看到几处瞭望塔楼,加上晋水形成天然的护城河,毋庸置疑的是一座铁壁之城,紧靠着城墙的 “这样的城池,给我一千兵马,便是来敌十万,又有何惧哉?”白俊不禁感叹道。 “好一个没见识的小辈!” 听了白俊这话,城上忽然传出了嘹亮的一句回应,白俊抬头看去,一个器宇轩昂,威风凛凛的中年男子正俯视着他,目光中充满了傲慢与不屑。 “区区晋阳城而已,给我一千敢战之士,便是洛阳也打得下来!” 男子话语中充满了傲气,旋即从城上纵身跃下,一丈的高度在他脚下却似游戏一般,双腿微曲便轻松地落到了地上。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真是太高了,纵然白俊骑在高大的逐风背上,却只能跟这个男人齐平,粗略一算,他应该有九尺之高。一身的火红的锦绣袍服胜火,确是英武一场,一对浓眉大眼似是能放出光来,一身王霸之气让人几乎不敢靠近。 “你是……”白俊皱着眉头问,他不太喜欢这种傲慢的人,但是毫无疑问,眼前的男人绝对是世间少有的英雄,在眼下并州重武强兵的当口,自然不会是凡人,至少,未来绝对不是凡人。 “并州主簿,吕布吕奉先。”男人象征性的抱拳说道,高昂着的下巴依旧没有一丝底下的意思,相反语气中更多了一份骄傲。 白俊见状,识相的下马,低他一头的抱拳说道:“在下西河都尉白俊白慕生。” “西河都尉?”吕布听到这个名字后冷哼了一声,“那个前些日子在蔺县宰了三千匈奴人的小子,哼,还不赖。” “侥幸罢了。”白俊谦虚地应道。 “战场之上没有侥幸,只有强弱与胜负。”吕布丝毫不拖泥带水地说。“你年纪不大,但应该也有些本事,也是为了‘英雄令’来的吧?” “英雄令?在下并不知晓,我来此只是庆祝丁刺史新到任,替我家太守送点薄礼来。”白俊挠了挠头,崔钧只告诉他是来朝贺,没听说过有什么英雄令啊,至于那一套说辞,当然是崔钧早早写好,让他默默背了无数遍的。 “哼,真是高看你了。”吕布言罢,抬腿便走,看都不看白俊一眼的从他身边经过,好像白俊整个人的存在都入不得他的法眼了一样。 这是……几个意思? 就在白俊还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中时,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壮汉从城上飞奔下来,急急忙忙的跑到了吕布身边。 “姐夫,你没摔到吧,”壮汉亲切地问着吕布,双眼不停地在吕布身上打量,似要寻找出什么来,“你怎么从城墙上跳下去了,多险啊!” 吕布狠狠地白了他一眼,一样的英武,但是少了凶狠。 “你小子还用得着担心我?”吕布狠狠地说道:“有这个心思还不如先把自己的本事练好了呢。” “是是,姐夫教训的是。”壮汉附和着,随着吕布的步伐渐渐走远了。 真是……奇怪的人。 白俊腹诽道,全然没有发觉身后多出了一个人。 “这位兄弟,请问这里是晋阳城吗?” ; 第五十二章·遍地豪杰 ?“啊?你问我?” 白俊听到了声音,回头看到了眼前的人,那人右眼上戴着一个黑眼罩,露出的左眼锐利万分,穿着一身整洁的军服,却掩盖不住手臂上虬结粗壮的肌肉。他留着不长的胡茬,长相有几分老成,背后背着一柄精致的角弓,箭囊中整齐地摆着二十支白羽箭。 白俊随后扫视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才回应道。“啊对,这里就是晋阳城,城门就在前面。” “多谢小兄弟了。”那人没有不悦,转而微笑着点点头,转身对着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中年男子说:“郝都尉,我们到了。” “嗯。”骑在马上的男人轻哼一声,抖一抖缰绳,毫不客气的走到了路中间,选择性的忽视了白俊,全然没有一点感谢的意思。 配弓男子抱歉地笑笑,在经过白俊的时候说道:“我叫曹性曹彦军,河内屯长,想跟兄弟交个朋友,以后也有个照应。” 白俊很热情的抱了抱拳,曹性小他两级,但是这种性子实在对他胃口,至少比刚才的郝都尉对他胃口。 “我叫白俊白慕生,西河都尉。” “原来是都尉大人,”曹性听完急忙一拜,“小人失礼了。” “管那么多礼数干嘛!”白俊摆摆手将他扶起,豪爽地说:“以后见面就是兄弟,何必管官大官小?” “咳咳”远处传来了郝都尉幽怨的干咳声,曹性只得无奈的挥了挥手,告别白俊追了上去,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连话都不让人好好说完了。 “晋阳城,真是个有趣的地方。”白俊小声感叹道,他再度其上逐风,不再绕城而走,而是信步进入了城中,就像是吕布说的,这仅仅是一座城而已,真正重要的还是在这城中聚敛的无数英雄。 “没准这会是场很有趣的旅行呢。”白俊在心中说道。 等白俊到达驿馆已经是下午,这个驿馆是官家的,平日里绝对不会对平民开放,所以人数一般很少,但这次却显得有些喧闹,诺大的驿馆几乎被坐满了,一楼的酒肆里划拳声叫嚷声不绝于耳,简直像是平民的客栈。 “要一间屋子,临街的。”白俊边说边将自己的官印展示给驿丞看,驿丞很麻利的在竹简上记下,旋即吩咐身后的驿小史将逐风牵进马厩,并将一个门牌递到白俊手上。 “玄字三号房。”白俊看了看手上的牌子,驿馆的房子分天地玄黄,除了黄字是最下等的官吏住的,天地玄都是官员级别,一般都是从上往下的住,但是现在都已经排到了玄字,说明这里已经火爆到异常了。 火爆就火爆吧,起码有个住的地方,白俊聊以**地想着,刚想去自己的房间,却听见身后炸雷一般的喊叫。 “你这家伙诳我!刚才不是还没有房间么!怎么他一来就有了!” 白俊转过头,饶有兴致的看着身后发生的事。 一个将披散头发用铁箍箍住,腰带臂长的短刀,背上背着一面方盾的男子笔挺的站在那里,右手不停地拍打着桌面已显示出自己的不满。 尽管他的脸上毫无表情,但是有些沉闷的眼神中还是透出难以磨灭的不悦。 “你闹个什么!闹个什么!”驿丞狠狠地将记账的竹简拍在了桌子上,“你知道这住的都是谁么?你知道他是谁么?就凭你这个平头小民也能跟他们相提并论?” 白俊偷偷瞟了一眼,竹简上写着一大排的名字,从右至左依次是“武猛从事张杨,并州主簿吕布,雁门都尉张辽,太原郡yq县令侯成,上党郡谷远县令宋宪,定襄郡中l县令魏续,云中郡别驾成廉,河内都尉郝萌,西河都尉白俊。”共计九人。 这显然是按照官职大小来排的,就连曹性这样的屯长都没能入列,想来应该是县令以上才有资格住进来,那眼前这个白丁,恐怕是更加没有机会了。 “英雄怎问出身?难道这广发并州三河的英雄令是用来给有官的人升官,有爵的人加爵所做的面子吗?”男人厉声问道,面色依然平静,但是气势明显雄壮了一分。 只见他用手在桌子上一拍,满桌子的竹简就随之狠狠的震颤了一下。 “你你你……你要干什么!”驿丞显然没想过男人会如此激动,吓得退后两步倚着墙站着。“来人,来人,有人闹事!” 满屋子的人一下子将耳朵竖了起来,手不约而同的摸向了自己的兵器,这个驿馆中大多是武人出身,遇事先拿自己的兵刃几乎成了他们的自然反应。 男人见此情景并没有任何恐慌,反而也将手压在了短刀上,五指攥得紧紧的,保持着随时都能够出刀的状态,另一只手则微微弯曲,这个姿势只要一挣就能将背上的方盾移到手臂上,这是常年在山岭里厮杀的人才有的习惯,能够随时应对战斗的习惯。 眼看着一场恶斗即将上演,白俊赶忙走上前,挡在了男人和驿丞之间。 “有话好说,晋阳城人多嘴杂的,别让人以为咱们武人都是些粗人。”白俊说着扫视了一圈,“我这个人耳根子软,可不想听到这种风言风语,在座的各位可懂?” 话音刚落,驿馆内安静下来,除了并州刺史丁原和刚才竹简上另外八人,这里就属白俊最大了,所以白俊发话,多多少少还是起到了镇场的效果。 “这位兄弟,火气别那么大,驿丞也是按规矩办事,没必要对着他撒气。” 白俊说着按住男人的手,将已经拔出一寸的刀又送回了刀鞘中。 “这样,若不嫌弃,你可以住到我的房间里来,如何?” “再好不过!”男人回应道,语气中还带着些许的不爽,但是火气已经退去了。 白俊笑着一把搂住他的肩膀,豪爽的说道:“别冷着一张脸嘛,我叫白俊白慕生,大家都是头一回来这,一样的人生地不熟,要多笑笑才能得到更多的情报啊。” “对了,刚才忘了问,你叫什么?”白俊补充道。 “高顺高子流。” 男人回答道,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