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步步成神》 楔子 “你要生存下去吗?”一道系统特有呆板的冷冰冰的声音响起。任谁正在午睡,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地方听到这样的声音,都会惊慌。可沈明明没有,前21岁几乎泡在各种小说中的她知道,自己这是遇到系统了。 她看的小说类型多种多样,流行一时的穿越、系统、空间文自然也看了不少。看多了女主穿越前各式各样的死法,被撞死后穿越的、走路上被花盆掉下来砸死穿越的、被气死穿越的、还有更奇葩的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的。沈明明想自己现在是死了吧?应该是属于最后一种最奇葩的死亡方式吧!想到这里,她的心情糟糕透了,凡是遇到系统,穿越,就代表自己身体死了,要进别人的身体才能存活。一想到要进入别人的身体,用别人的身体而活,她就隔应。就算给她一具年轻而又倾国倾城的身体,她也不换。 别说,她本来样貌虽不算倾国倾城,但是也不差。就算她长相平凡,她宁愿要自己的身体,也不要别人倾国倾城的样貌。 看沈明明没有回答,系统那没有起伏的刻板声音又接着响起:“你要生存下去吗?选是,你会穿越各种时空完成任务生存下去。选否,你会遭到抹杀。” “这是快穿。”熟读各种小说的沈明明马上反应过来。听到系统的话,沈明明更是黑了脸。这下不仅要用进各种各样的身体,还要不择手段,甚至出卖色相的完成各式勾搭任务。 你问沈明明的是怎么知道的?自已去看,网上各种各样的快穿文都有。有女配勾搭男主,有女配勾搭男配,各式各样的。 这样活着,她还不如去死。沈明明比系统的声音还冷还刻板:“我选否。” “目标已同意,名:明明,以灵魂进行契约……”系统冰冷的声音先是响了起来。 沈明明吓了一跳,她选的否,怎么会是目标已同意?这是要强制契约?难道她猜错了,系统界没有规则已经到了可以强制契约的成度了?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听到系统发出咔、咔、咔卡机的声音。接着响起系统带了一丝惊愕情绪的问话:“你、你怎么会选的是否?”虽然系统的声音依旧刻板,但沈明明还是从中听出了系统惊愕的情绪。 转了转眼珠,沈明明就明白了。虽然这样活下去已经不能再称为人了,可至少也要比永远消失来得好,是人都贪生。是以,可能系统以前从来没有遇到人拒绝它。 沈明明不知道她误打误撞的猜对了,以前的人遇到系统,谁不想活下去,听到会被抹杀,就都选了是,于是系统早起习惯了,这虽是一道选择题,能选的选项却只有一个。系统问这个问题,只是碍于契约需自愿的规则,列行询问而已。压根没想到还会有人选否。于是沈明明一回答完,系统就开始契约了,可进行到一半发现无法契约,才知道沈明明选的否。 如果换了别人可能会选择是,可沈明明不是别人,她独特的经历,让她没有自由的活着,那简直是让她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的活着,她宁愿选择死。死了一半的可能去轮回投胎,或者被抹杀后永远消失,不过这两个对于沈明明来说区别不大,就算她投胎了也没有今世的记忆,也不是现在的她。 咔、咔、咔,系统像是要报废了一样,发出身体散架的咔咔声。即使这样,系统也没有停止它的任务:“宿主选择错误,5秒后即将被抹杀。” “5、4、3……”系统冷冰冰的声音数着倒计时:“时间到,执行抹杀。” 系统的话音一落,一道蓝光突然出现,划向沈明明的脖子。 那蓝光的速度太快,沈明明根本连躲闪的时间都没有,就在她闭上眼睛以为自己要被抹杀,永不存在的时候。一道声音响了起来。 “且慢!”沈明明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那道蓝光就在离她脖子1厘米的地方定住了。 而眼前出现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像是从年画里蹦出来的小娃娃,身上挂着红色的肚兜,可爱极了,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抱起它亲一亲。 但是看它凭空坐在空中,身下没有任何支撑,就足够沈明明对他生出警惕了,跟何况这个娃娃一句话就定住了划向她脖子的蓝光。那蓝光速度奇快,在眨眼间就到了沈明明脖子上。 像年画一样可爱的娃娃开口了:“这里有我了,你出去吧!” 空气中系统刻板的声音带了点恭敬:“是。” 年画娃娃歪头看着沈明明,眨了眨眼睛,那样子萌极了:“好了,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沈明明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出去,也不知道这个四面墙壁的地方门在那里。但是她感觉到了,在年画娃娃让系统出去,系统回答了是后,她脖子上面的蓝光消失了。 “你是谁?”沈明明警惕的问道。 年画娃娃对着指头,羞涩道:“我是系统。”那样子简直萌爆了。 回答了沈明明的问题,年画娃娃歪歪头,婴儿般清澈的眼睛里盛满了疑惑:“你刚刚为什么不和那个系统契约呢?” “因为和它契约了,就要完成别人的心愿,一点都不自由。”沈明明皱皱眉,又继续问道:“你也是系统,刚刚那个也是系统。但我感觉你们不一样。” 年画娃娃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沈明明的问题,而是自顾自的小声嘀咕道:“觉得帮别人完成心愿不自由吗?”似是想到了什么,年画娃娃笑眯眯的抬头看向沈明明:“要不你和我契约吧!我可不是你刚刚看到的那些低等系统可比的哦!我是顶级系统,独一无二的。” 沈明明点头,附和道:“看的出来,刚刚的系统很呆板,就算是偶尔的情绪泄漏也很刻板,人一听就觉得不对劲,而你不一样。 野人的都市生活(一) 你如果去到人类中间,不用超越人类的力量,没有人能察觉出你和人类的区别。” 说到这里,沈明明停顿一下,还是继续说道:“但我是不会和你契约的。” “为什么?” 沈明明停了一下,说了这么多话,好渴啊!但还是解释道:“因为你是系统,虽然是顶级系统。但也只是任务难度高一点或者选择多一点,我说的没错吧!” 年画娃娃:……“谁告诉你,顶级系统只有这点能力了。” 沈明明:“……难道不是?” 年画娃娃抱着自己的小脚丫,结果身子太胖,抱不稳向后翻了两圈才停下,白白胖胖的小萌脸做出一本正经的表情看着沈明明:“和我契约可以不用做任务,你到了寄体的身体后,努力的活着就行。” 沈明明疑惑的问道:“不用完成寄体的心愿?” 年画娃娃系统:“不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有气运、有智慧、但一生碌碌而为的人,你只是过去帮他们的人生重新过一遍而已,按照你的意愿。” 沈明明更疑惑了:“有气运?有智慧?怎么那么像小说中的主角一样?那样的人怎么会一生碌碌而为?” 年画娃娃耐心的解释道:“是像小说中的主角一样,但小说中的主角每次得到什么前都有努力,举个例子:就像你,你前21年,不也有智慧,有气运,但你不也一样碌碌而为,你前21年有时候想写小说,但也只是想想,而不提笔写。这样的活法,你再有智慧也没用。” 沈明明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看向年画娃娃系统:“我可以跟你契约,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只跟你平等契约,不跟你灵魂契约。”她可没忘记,上个系统说的以灵魂进行契约…… “行。”年画娃娃爽快的点头同意:“契约成功。”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智力:0 容貌:0 体力:0 武力:0 技能:0 特长:0 魅力:0 沈明明什么感觉都没有,就契约成功了,周围唯一有变化的就是本来是四面墙壁,现在其中有一面变成了闪着光亮的荧幕,上面显示着她的资料。 这时荧幕上面出现了年画娃娃,他坐在资料旁边的空白页上。然后他站了起来,脚从荧幕上穿过,原本肥胖的短腿瞬间变得修长,等他整个身子穿过荧幕,落到她面前已经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三四岁,小正太了。年纪虽小,身上却有摄人的气势。 “你进入到我指派的世界中,要努力自由的活着。其它你随意。”系统开口了,声音冰冷的仿若千年寒冰。 沈明明无所谓的点点头,虽然这样看似是没有要求,但自由却是最难做到的。但沈明明本来就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这个任务她不排斥。 “你是要用自己身体做任务,还是用寄体的?”三四岁的正太系统菱角分明的脸冷若寒冰,说话的声音也跟他的脸一样冰冷。 “如果能用自己的身体,当然是用自己的身体。可惜我已经死了。” 系统:……“谁告诉你你已经死了?” “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啊!”沈明明想也不想的回答,半晌才反应过来。系统的意思是她没死。她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是实物。又以不太重微微疼痛的力道掐了一下自己,会痛。 系统看着她一系列的动作,这个蠢样子是自己选的契约人?系统深深的觉得自己选错了人。既然已经知道了明明的选择,系统果断一挥手把她丢进了任务世界。 沈明明的眼前一阵扭曲,等她站稳了身体,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看多了小说的她知道自己已经在任务世界了。首要的是接收寄体的记忆,要不然她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刚这样想完,面前就像是放电影一样出现了一个屏幕,回放着寄体的一生。 她这趟穿越的女人也叫明明,估计是那个让她做任务的系统给现在的女人改了名字,系统说话还算算话。果然没有让男主、男配爱上她的奇葩要求。 这具身体的主人今年十四岁,出身于军人世家,程家。程明明的父亲是独子,母亲早亡。虽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但程父军务繁忙。养成了程明明独立自主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可以让程明明照顾好自己。 如果生活一直这样一帆风顺,也就没有她什么事了。 在程明明14岁这年,发生了两件大事,改变了她的一生。先是去完成秘密任务的程父死在了这次任务中,连尸体都没捞回来,让程明明心伤不已。程明明的朋友们看着程明明这样伤心,于是拉她去野外烧烤,散散心。程明明没心情一点都不想去,但看着朋友们关心的眼睛,她还是点了点头。她们人多又自己开车所以准备了很多吃的,喝的,各类冰冻肉类,调料等等。 程明明本来就在伤心中,到了地方也是兴致缺缺。朋友们为了让她转移注意力,分给她一个串肉串的任务,程明明心不在焉,不小心让铁签在手上划了一下,立马血流如注,滴在了手碗上鸽子蛋大小的黑色石头上,那黑色石头十分普通,就像是路边随便捡来的一样。程明明带着这个石头没少被同学嘲笑,但因为是程母在世时唯一送她的礼物,所以她从来没有取下来过。 就在这次野外烧烤中,天空出现了一个漩涡,把程明明带到了原始社会,后来她才发现那块模样普通的黑色石头是个保鲜空间,而她们野外烧烤的东西都被她空间收了进去,和她一起穿越到了原始社会。 而穿越到原始社会的程明明身体缩小了很多,成了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在这样一个未知的新环境里,程明明努力适应新环境,让自己存活下去。虽然中间也发生了一些冲突,但都一一解决了。 野人的都市生活(二) 也有原始人站在她那一边。她最后真的做到了融入原始社会的生活。 原始人普遍寿命短暂,等到她寿终就寝后,本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结果发现她回到了都市她的家中。日期是她穿越到原始森林那天。但是她的身体却没有什么改变,手,脸因长期在原始社会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已,甚至在现代人眼中看起来还有些吓人。而和她一起去郊游的好友们全都因不明原因死了,好友们的家人都知道自家的孩子是因为程明明心情不好才陪她去散心,结果程明明回来了,自家孩子死了,全都指责她。不知道是谁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整个社会舆论一边倒!就算是有人公道为她不平两句,也转眼就被骂她的话给覆盖了。 程明明回到现代,适应了山野森林的寂静,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陡然看着现代的繁华,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橱窗里映出格格不入的自己,如同一个小丑。还没等她调适过来,就被这些舆论给压倒了,因她在原始社会长期劳作,自然比不得现代养尊处优的人,看起来异样明显,所以她一出门就会被人认出来。什么样的难听话都会往她身上喷,过分的还会把她父亲的死怪在她身上。 好友的死,和父亲的去世如重担般压在她肩上。最终让程明明郁郁而终。 看完了原主的一生,明明的眼皮开始不住的跳动。虽然系统说她所去世界的寄体并不会让她完成心愿,她只要完成系统发给她的任务就可以了。 而系统发给她的任务,不管到哪个世界都只有一个:自由的活着。 明明想撞墙,自由的活着这个条件看似简单,可要她在全民公敌的情况下,自由的活着,这得多强大的心脏啊!第一个世界就给她这么难的一个,那以后呢? 她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会儿应该是寄体刚穿越到的原始社会。当时寄体初穿越过来,不知道这是哪里,正慌慌不安时,被一个小部落的首领带回了她们部落。 当时寄体去了她们部落,因为不会爬树还被部落的人嫌弃嘲笑。后来寄体靠着领先她们几千年先辈们凝结出来的智慧,发明出了养殖、种植和瓷器,还用海水晒出了盐。却被部落首领的妹妹也是部落第一美人(原始人评选第一美人是看谁爬树最灵活,采集果子最多)花儿奚落她是不详之人,给部落带来厄运。就因为程明明去了海边,用海水晒出了盐。原始社会人去海里一般有去无回,所以把海边称为死亡之地,也称为禁地。 去了死亡之地的人不可以在部落居住,要搬到树林里面去居住,这是这个部落一代代流传下来的规矩。寄体去了树林里面,发现层层树木很巧妙的遮挡住了一个很大的圆形广场,广场的后面有间小竹楼。竹楼里面有一些现代的工具和种子。 此时明明有原主的记忆自然不会再去部落受气,虽然部落中有一些人对原主也非常好,但那些人大部分在部落中处于弱势位置,每次看原主受欺负,只能敢怒不敢言。还有一些人因为是原主的朋友,而受到花儿小跟班的排挤。 她在这已经待了不少时间了,再待下去,估计那个小部落的人就会过来了。明明按照原主记忆中的路线,往那个小竹楼走去。 一路顺利,并没有碰到什么人。到了小竹楼,她从空间中拿出白米,切了瘦猪肉,将瘦肉粥熬上。然后进了小竹楼,熟门熟路的推开一间地下室,摸出一个背包,里面装的都是现代的工具,又找出放各类种子的地方,拿出其中的大米种子。 按照原主的记忆,她拿着工具开垦田地,然后种上大米种子。这块田地是以前的穿越者种过大米的,这让明明省了不少力气,尽管这样明明种完大米也累摊了。毕竟虽是以前种过的田地,但是太长时间没用,荒废了。明明想要种出大米就必须重新翻新。不过这样也要比原主好多了,要知道原主为了种出大米,因为没有经验,试验了好多次,反反复复三年多才种出大米,遭到不少嘲笑。而明明有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大米怎么种才会成功。 种完大米,这具从来没做过农活的身体简直累摊了,程明明眯了眯眼睛,看来要找个帮手了。心中有了计划,她也不急。喝了两碗瘦肉粥,她还有一些意犹未尽的舔舔唇,果然劳作之后会饭量大增。 要知道原主在都市里饭量是小半碗,她按量特意多煮了两碗粥,当时还怕做多了,浪费粮食。结果尽然不够吃。 看看天色,太阳快落山了。程明明也不打算再开火了,打了水,拿了一个大蒸锅,把里面的铁网板都拿出来,去河边打上水,烧水。 从竹屋中拿出一个澡盆,程明明简直对之前那个穿越者感激零涕。清清爽爽的洗完澡,把干净的湿衣服晾在外面的绳子上。 这时候太阳刚刚落山,程明明就打算回屋睡觉了。不要觉得她懒,原始人类的作息都这样,程明明打算入乡随俗。 第二天,天微亮,程明明就起床了。熬好了小米粥,她就去洗漱了,这里没有牙膏等日用品,幸好她的空间把她们去野营的东西都收进来了。因为人多,里面有六七支牙膏,有些人还带了一些未开封的牙刷。这样一听,感觉数量还挺多,但是她要在这里生存几十年啊几十年。背包里面还有一些护肤品,这些明显少多了,有一些人为了方便还特意带的旅游装小瓶。这样一看更不够用了。程明明烦躁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结果看到自己齐背长的头发也不顺眼了,她走进竹楼从工具包里拿出‘巨形’剪刀,咔咔两声把自己头发剪成了短发。又来到河边,对着河水,把头发仔细修了一下。 野人的都市生活(三) 剪刀太大,有些不顺手,程明明剪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修完了头发,程明明放下了剪刀。对着河水仔细端详自己的新发型。不错,这要是放在现代,就是一个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 剪了一个完美的发型,程明明看什么都顺眼了,看水水清,看树树绿。回到小竹楼,揭开锅盖,闻着熬的香喷喷的小米粥,幸福的感觉流遍全身。 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程明明看看天色,这个时候那个小部落的勇士应该已经去山上打猎了,而女人则去采集果蔬了。她找劳动力的计划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为了装样子,她把自己的背包从空间中拿了出来,歪歪斜斜的单肩背在背上,双手插在裤兜里,漫步在这原始社会的树林里,向着海边走去。 “那边不能去,那是死亡之地。”听到声音,程明明转头,看向后面的一个八岁左右的小野人。 没想到,她还没去找他,他倒是自己送上门了。这个小野人名字叫沸,也是她要找的劳动力之一。别看他小,在这个原始社会他的力量可不小,不过因为他还没到打猎的年纪,所以整天在部落打打杂,是小部落中的一个孤儿。 在原始社会这个医疗水平低下的时代,像沸这样的孤儿很多,但能活下来的却寥寥无几。新生儿太脆弱,夭折几率很高。 “去了会怎么样?”程明明边问边往前面走。 沸看了很焦急,一幅想上前拦住她,又想到死亡之地的恐怖传说不敢向前走的样子。只得挥舞着手臂想让她停下脚步,大声喊道:“嘿~那里不能去,会死的,会死人的。” 程明明转身看着沸,边倒着走,边反驳他:“你骗人,我去过好几次了都活得好好的。”她转了转眼珠,对着沸诱哄道:“我去死亡之地是有事情的,你能跟我一起去,帮我一点忙吗?” 沸本来年纪就不大,对于死亡之地除了部落中代代相传的恐惧外,还有一丝小孩子天生的探险的精神,现在听程明明说她去过好几次,不由有些心动。 犹豫了一会儿,沸问道:“你真的去过死亡之地好几次都没有事情吗?” 程明明一看,有戏,连忙趁热打铁:“那是当然,你跟我一起去,我给你吃的。”说完她装作从背包中拿出一块肉,实则是从空间中拿出来的。 部落里的人,哪怕是有食物最先挑选的勇士也没有吃饱的可能。更不要说像沸一样的孤儿。一块肉对于沸来说是巨大的诱惑。 沸抵挡不住诱惑的点点头:“我跟你去死亡之地,但你要保证我的安全。” “当然,只要你听我的话,不乱跑,就不会有事。”程明明也点头,短暂的口头协议达成了。 两人来到海边,程明明让沸不要太靠近海,找了一块土地,程明明画了一口大鼎,让沸照着样子用泥土做出来。这样的大鼎要是让程明明做,给她三天也不一定做的出来。 在沸的手上不到半个小时就好了。程明明让沸捡了一些枯草、枯树枝,放在沙滩上,然后将捏成的大鼎搬过去,点火烧上。又在地上画出一些瓦罐、勺子、碗、桶之类的让沸捏出来。 而程明明自己,则从烧大鼎的火堆里分了一把火出来,坐在一边烤肉,把串好的肉拿出来烤。 不一会儿,竹签上面的肉滋滋冒着油光,程明明装作从背包中,实则从空间中拿出各类调料,均匀的刷在肉上,瞬间那肉香,飘香十里。不远处的正在捏各类用具的沸,不由得看着程明明的方向咽了咽口水。 程明明拿着烤好的肉,一步步走向沸,把肉分成两份,递给沸一份。 她坐在沸的身边开始吃起烤肉,沸看着她开吃了,也跟着吃起来。只是吃完了一小半后,沸的动作明显慢了下来,看着程明明欲言又止…… 程明明猜到他要说什么,故意装作没看到,自顾自的吃着烤肉,吃完了,她拿出湿纸巾擦了擦手指。才看向沸:“我叫程明明,你叫什么?” 沸先是回答了程明明的话:“我叫沸。”然后又开口:“我能把剩下的肉带回去给我的好朋友吃吗?” 程明明摇了摇头:“不可以,这是我给你的报酬,你不可以带走,要在这里吃完,我们之间的交易必须保密。” “交易?”沸有点傻眼,在他的印象中,只有部落和部落之间交换东西才叫交易,他们这样也能算是交易。 程明明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肯定的回答:“当然算,你帮我做事,我给你肉吃,这不是交易是什么?” 听到肉,沸将交易什么的都忘在了脑后,立马急急的表示想把肉带回去给朋友吃。 程明明还是摇头,不答应。沸看了失落极了。程明明看着他失落的样子,眼中似是闪过挣扎,她开口道:“嘿!沸,你和我说说你的朋友吧!”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会煽情,他简短的将他和她朋友的情况说了一遍。这些程明明都知道,但她还是装作听的很认真的样子。 听完了,程明明对沸说:“我还是不能让你把食物带回去给你朋友吃。”沸听了,虽失望,却也不意外。 “但是,你可以把你朋友带过来一起帮我做事,我也分食物给你的朋友,不过只能带你刚刚说的那一个。”程明明说完心情良好,终于将帮手找完了。 沸有些感动,又有一些愧疚。他看到程明明眼底的挣扎,他没想到程明明会下这样一个决定:准许他多带一个人过来,让他做这么轻松的活,却分给他和朋友珍贵的肉类食物。他站起身,郑重的道:“程明明,谢谢你!我会加倍努力做事的。” 程明明摆摆手:“这没有什么!不过你要记得答应我的,我们的交易不能告诉别人,跟你的朋友也要说清楚。” 沸一脸严肃的表情,郑重的承诺。 野人的都市生活(四) “程明明,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告诉其他人,小慧也不会告诉他人的。” 小慧就是沸的朋友,一个八岁的孤儿女孩。也是此次程明明要找的帮手之一。一天解决了两个难题,程明明心情大好。她和沸把新捏出来的用具也放在火里烧成瓷器,时间渐渐从煅烧瓷器中溜过。 转眼已经到了下午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程明明拿出白米,才发现这里只有海水没有清水,没有办法,只好拿出矿泉水来淘米,煮粥。 熬得浓稠的粥,一揭开盖子,大米特有的清香扑鼻而来。沸闻到了香味,些时他跟程明明也熟悉了很多,凑过来看着锅里粒粒晶莹剔透的大米,好奇的问明明:“这是什么?我从没见过。” “这是大米熬的粥。” 看沸一头雾水的样子,程明明也不多做解释。等沸见多了就知道了。一人吃了两大碗粥。火里的陶瓷已经煅烧好了。程明明记得以前在乡下外婆家,新买的陶罐之类的,都要在沸水里煮一下,这里没有清水,程明明带着沸去海边打水。直到水浸没了大半大鼎,才停手,又将煅烧好的用具放进大鼎里。这时候,手位刚好漫过大鼎口。 程明明和沸点好火,就撤了。走之前,程明明四处看了看,大鼎周围都是沙地,离树林还很远,确定不会发生火灾才走。 第二天,程明明到海边的时候,沸和小慧已经在海边等着了。大鼎里面的水已经烧干了,火也停了。 程明明让沸和小慧把大鼎,桶,等一些器具装满水,又给她们烤了肉吃。然后告诉她们三天后再过来,看的出来小慧来到死亡之地还是有些害怕,看到这么快就可以回去了,很是兴奋。 虽然她有些奇怪,这么点事情,程明明为什么要她们来做,如果自己做的话不是可以省下好多肉了吗?她哪里知道,对于她们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情,一会就可以搞定。如果换成是程明明来的话,就可能要耗费一天时间了。 告别了沸和他的小伙伴,程明明也没有立马回到小竹屋,而是从一条小路上山了。她在山上找到了一些土豆,白菜之类的野生植物。又移植了一些到她小屋外的土地里。 程明明把土豆切成丝做成酸辣土豆丝进行腌制,白菜做成酸辣白菜,放在玻璃瓶子里。等海边的盐晒出来了,她就拿回一个罐子,到时候可以把白菜放在泥土烧制的陶瓷罐子里,那样味道会更好。忙了这么会儿,一天又过去了,程明明发现时间似乎格外厚待原始人,同样的时间他们能做许多事,而程明明却忙一小会儿,一天就过去了。 连原始人的儿童力气都堪比比现代成年人了。 程明明似乎忘记了,她现在缩水成十岁的小孩子了,而且是刚从现代穿来的的小孩子,她跟原始人比这不是找虐吗?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了,程明明来到海边,这次沸和小慧没有在海边等她,而是在去海边的小路上等她,她猜可能小慧害怕,所以沸才在这里等她一起去。 去到海边,程明明率先跑到大鼎那边去,大鼎里面的海水已经晒干了,留下小拇指厚的一层白盐,她又跑到瓷桶,盆旁边,看看,这些地方盐少一些,甚至最小的盆里面只有几颗盐。 这时候,沸和小慧也跑了过来。看到盆里面的几颗盐激动极了,他们当然知道这些是什么,每次他们部落和烈火部落换盐的时候,都要用部落里勇士打的猎物里最大的十头猎物,才能换取一点点盐。大人们吃不上,每个小孩只能分到拇指盖那么一点。部落里的小孩一年里面也只吃到几次盐,次数少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每次烈火部落的首领带着烈火部落的人来换东西,态度极其嚣张。可是小孩子不吃盐容易死亡,所以大家尽管气的牙痒痒,也只能强自忍耐。 “这…这是……”沸激动的语无伦次,话都说不完整,旁边的小慧也是一副没有回过神来的样子。 “没错,这就是我们用海水晒出来的盐。”程明明点头,肯定了他们的猜想:“也是我叫你们帮我所要做的事情。” “这…这,这是真的吗?”小慧一副还在梦游的表情,不可置信的问道。 “当然。”程明明说完,还想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她拿过一个小碗,因碗太小,海水装的不多,现在海水都晒干了,还没一颗盐。她拿了这个碗去海边装了一碗海水,让小慧尝尝,小慧一开始不敢尝,但看到程明明喝了没事后,她也试着尝了一小口。 咸涩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口腔,这会小慧彻底信了程明明的说法,虽然她觉得这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沸这会儿也回过了神,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请求道:“明,我能不能带点盐回去给我的部落。” 程明明心里小人叉腰狂笑:“当然要你带盐回去,要不然她怎么找帮手。”面上却是一副苦恼思考的样子,表情还带着点不情愿,沸和小慧在一边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打断了她的思考,就不让他们带盐回去了。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沸和小慧却觉得过了好久,久到他们都以为明是不会同意,开始沮丧的打算放弃的时候。程明明点头了:“可以,不过你们只能告诉部落首领,不可以跟其他人说,而且不能说我们的交易。” “不过,你可以把盐的制作方法告诉部落首领。”程明明的最后一句话刚落,沸和小慧就高兴的蹦了起来。 三人分开行动,沸帮程明明把盐倒进盆子里。 而程明明拿了小碗,装了小半碗盐,碗上面盖了一层布递给沸。 三人分道扬镳,明明回小竹楼,沸和小慧朝部落里的首领住处走去。 分开之前,明还不放心的叮嘱沸和小慧:“记得不要告诉别人,我们的交易关系。” 野人的都市生活(五) “如果首领问你们是怎么发现盐的。”到最后程明明还不忘教他们撒谎,怕这两个实诚的孩子一不小心就露馅了,。 “你们就说是自己发现的,不要扯出我。” 程明明回到小竹楼没一会儿,沸和小慧就搬着自己的行礼过来了。让程明明惊讶的是玛姆不放心两个小孩子单独住,也跟着过来了。要知道寄体那会儿一到部落,就分配到跟玛姆一起住一个山洞。 但是寄体那会儿被赶到竹楼,玛姆虽然担心,却是没跟她一起住。对于玛姆寄体是感激的对她像是对自己的奶奶一样尊敬。 所以明明对于她的到来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寄体对于玛姆的亲近,现在她就能感觉到身体里的欢欣雀跃,而且玛姆又是一个帮手。忧的是玛姆生于部落,长于部落,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想着部落。 一瞬之间,程明明思绪分飞,但面上却装作惊讶的看着沸和小慧:“你们怎么来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显然都很惊讶。 程明明先回答道:“我本来就住在这里,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来?这里平时都没人过来,你们是来找我的吗?” 沸想说什么,被小慧抢先了,小慧暗地里扯了沸一下,然后隐晦的示意沸看了玛姆一眼,开口道:“我和沸去死亡之地发现了盐,回去给首领,首领知道我们去了死亡之地,告诉我们不能在部落里住了,让我们搬来这里。” 程明明暗地里点头,看来他们两个小家伙时刻都没忘记她们之间的约定。连被首领赶出来都没供出她。 沸和小慧其实是有些委屈的,他们不明白,自己明明是为了部落做了贡献,为什么还要把自己赶出来。部落有了盐,就不用看烈火部落耀武扬威的样子了。但在看到程明明也住在这,立马高兴起来,那点委屈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幸好小竹楼比较大,里面是按照现代三室一厅做的,还有一个厨房。但厨房里面没有东西,做一张床放在里面就可以睡了。竹楼里面的房间有一间可能是做客房用的,里面有两张大床,她们四人合力抬了一张进厨房。 分配好了房间,程明明煮了鸳鸯锅底,一辣一不辣,配好食材,用火锅给他们庆祝乔迁之喜。四个人吃的都很欢快。尤其是三个原始人,眼里满是惊叹、新奇。 吃完火锅,时间还早,也才刚过午后,阳光懒洋洋的晒下,照在人身上舒服极了。程明明拿出纸张,画了一柄武器,让沸试着打出来。 没错,程明明之所以第一个选中沸,就是因为他年龄虽小脑子却灵活,略一提点可以做很多事。沸也很兴奋,拿着图纸就找来石头进行打制武器。 程明明也不管他,直接做起自己的事情。一直到黄昏时分,程明明熬好了晚上食用的粥,就听到院子里传来沸的欢呼声:“耶!武器做出来了!!!” 听到声音,程明明连忙跑出来,就看到沸在院子里高兴的大叫大跳,尽管早就知道沸会可以做出武器,程明明心里还是忍不住一喜,她毫不吝啬的夸赞道:“沸,你真厉害。” 沸听了,脸瞬间红了,这个小男孩在以往的生涯里从未听到过这样的称赞,厉害是勇士们的专属,而他的年龄还不能够成为勇士。此时他的脸虽然红了,面上也满是腼腆,但眼睛却是亮睛睛的。玛姆和小慧听到声音也跑了出来,看到沸手上的武器,两人不可思议的看着沸:“这是你做的?” 沸高兴的点点头。 玛姆和小慧也高兴起来,不住的夸赞沸,沸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 不过显然,玛姆想的更多一些。高兴过后,她直接道:“武器制造出来了,我们给部落里的勇士们送去,这样部落也好过一些。” 沸和小慧听了,也有些心动,不过还是看向程明明。 程明明点了点头,严肃道:“给部落勇士送武器,我也同意,不过不能白送,我们给部落送东西,部落要给我们做事来交换。” 玛姆点头:“这是应该的。” 程明明舒了一口气,玛姆虽然有事就会想到部落,但也不会要求程明明白送。第二天,程明明拿了两把武器,上山了,去到勇士必经的路上等着。 不一会儿,小部落的勇士们果然过来了。看到程明明也没放在心上。程明明叫住他们:“等一下,我用武器跟你们做个交易。”说着将手上的武器举了起来,没办法,原始森林草丛太高,手不举起来,他们根本看不到她手上的武器。 小部落的第一勇士焰走了出来:“你想跟我们交换什么?”这样的武器只有烈火部落有,焰眼馋很久了。不光是焰,应该说是每个勇士都想拥有一把武器。但烈火部落从不用武器和别的部落交换。焰决定不管是用什么代价都要把武器交换过来。 程明明把武器递给焰,焰惊讶极了,还没交换呢?她就直接把武器给自己,不怕自己拿着跑了,因这个小小的插曲,焰对程明明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程明明拿出一张画着绵羊的图纸说:“你们帮我抓一只绵羊过来,我告诉你们怎么做。” 焰朝身后一个勇士点点头,那个勇士猛的蹿出,眨眼就不见了身影,不一会儿,他抓着一头绵羊出现在程明明的眼前,程明明又让焰折一些柳条过来。 焰照做,程明明把柳条编成一股绳子,尽管柳条柔韧,但是程明明手上还是割破了好几道血口。 焰看不下去,他拿过柳条照着程明明的样子编着,一会儿三米长的绳结就编好了。 程明明把绳结一边缠在绵羊的脖子上面,一边缠在树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一把梳子,轻轻的给羊梳羊毛,不一会儿,就有羊毛脱落,程明明用脱落的羊毛搓毛线,没搓一会儿,手都红了,结果焰代劳。 野人的都市生活(六) 等焰把羊毛搓成毛线,程明明说:“我就要这个,我给武器你们,你们找人帮我搓毛线。” 焰想到部落里还有很多人不能打猎和采集桑果,于是也就同意了。 教会焰怎么卷毛线后,程明明就走人了,这天焰等人除了照例打猎以外,还抱了一些活着的绵羊回去,绵羊这种动物的肉不好吃。所以,部落里的人都有些好奇。 焰和大家说了之后,大家都很高兴。这要是在现代就是,别人给你两块无价之宝的钻石,让你帮她种白菜一样欣喜。 这些程明明都不知道,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现在她正在接触另一个部落的人,深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程明明不会让一个部落得到全部的好处。 程明明接触的都是一些比较守信的部落,每个部落给一把武器,让其中一个部落在竹屋不远处做了一个四层楼的手工做坊,不远处还做了一个宿舍。另外一个部落让他们找野生的棉花,然后把棉花剥去外壳送到手工做坊,又画出一些坊轮,让沸做出来。 又找了一个部落要一些不能采集桑果也不能打猎的人,让他们坊线,包吃包住。那些部落自然答应。 一切走上正轨,转眼十年过去了。程明明二十岁了。 一个带着厚厚白手套的原始人穿梭在树林间,拉着一根枝条,在大树上借力脚一蹬,就蹿出去老远。这个带着白手套的原始人就是程明明,她在原始社会生活了十年,早就不是那个连树都不会爬的小女孩了。她用各种各样的发明物让焰教她森林的生存技巧,要知道焰虽然是小部落的第一勇士,但却屡次让大部落来挖人。只不过焰都没同意罢了。现在的程明明可以徒手和老虎博弈。 程明明一手拽着枝条,纵身一跃,从树枝间跳了下来,她松开枝条,站在山顶向下望去,下面一排排砖瓦房,堪比80年代的富饶,这些都是因为她的带动。 风吹动她的短发,长年在丛林中奔跑的身影健康活力,大腿修长笔直,充满爆发力。因为阳光的原故,她的皮肤是如巧克力一样的蜜色,极其诱人。她取下手上厚厚的白手套,这次因为她细心保养,一般做事都带着厚手套,所以她的手倒是没有像枯树一样吓人,而是双手修长,手掌间有一层薄茧。她让部落的巫医研制出了膏状护肤品和防晒品,但效果到底是没有21世纪的好。 期间程明明依旧和小部落的焰走得近,和小花儿之间的纠纷依旧暴发了。不过这次她不像原主一样对小部落掏心掏肺的好,发明了什么都无偿教给小部落的人,倒是让他们不敢太过份。在小花儿说她是灾星的时候,她说出以后不在聘用小部落的人,小部落一下子都慌了,连花儿都有些无措,现在大家能吃饱,关健的就是程明明。花儿受到部落里的人一致指责。 焰也娶妻了,他的妻子不是花儿,而是另一位她记忆中不太熟悉的野人。性格有点像古代温良恭谦的美人。曾经焰也向程明明求过婚,程明明拒绝了,焰问其原因,程明明不想骗他,于是说:“我终有一天会回到我来的地方。”这一句话,不知道怎么的被传了出去,于是大家就传开了:“程明明是神派下来的使者,终有一天会回到神的怀抱。”于是大家给她取了一个称谓:神使,意为:神的使者。 “神使,是神使。”愣神间,程明明被这一喊声,惊的回了神,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原来是砖瓦房里面的人出来看到了她。 越来越多的人从砖瓦房里面走了出来,喊声也越来越大:“是神使,真的是神使。” “我看见神使了……” 阳光打在程明明的身上,她身后出现了一个金色的光圈,大家都惊惧起来:“神使要回归神的怀抱了,神使要回归神的怀抱了……” 听到大家的叫喊,程明明也早有预感,她十年把原始社会发展的比寄体几十年还好。这应该是破坏了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则,所以原主和她都会被送回现代,这种感觉近来越来越强烈,现在终于到了吗?程明明也不反抗,她微微笑着,一手捏着手套,一边抬手向原始人微微挥着,跟大家说再见。 可能是光线的问题,站在瓦房这边的原始人,只见程明明站在空中,身后的金色光圈离她越来越近,让她全身都笼罩在金光中,她微笑着挥手,一手捏着白色的手套,这幅图永远的留在了原始人的心中。不知道是谁率先跪了下来,高呼:“恭送神使。” 然后,越来越多的人跪了下来,嘴中喊着:“恭送神使。” 最后全部的原始人都跪了下来,齐声呼喊:“恭送神使。”声音浩浩荡荡,传遍了整个荒原。 金色的光圈淹没了程明明,带着她回到了21世纪。等程明明再次睁开了眼睛,她已经回到了自己家中。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电话开始报警察:“喂!是xx警局吗?嗯,我是程家,程明明,这次我们去郊游发生了诡异事情,请求你们救援,现在是12点30分,请你们尽快,我已经联系了xx日报记者。” 说完,程明明挂了电话。打开了电话录音,发现录音完整。小心的保存好,然后再给xx日报记者打电话,不一会儿,警察和xx日报记者都来到了程家。 程明明做出一幅惊慌未定的神色,拉着警察的衣角急切的说:“你们怎么过来了,我的朋友呢?她们在哪儿?” 警察被她拉了衣角,也不在意,而是安抚道:“你别急,我们已经派了特警去你们的郊游地点。” xx日报记者也忙说道:“是啊!程小姐你别急,我们报社记者也派人赶去了事发地点,你现在能跟我们说说当时的情况吗?”说完一副打算采访的样子。 野人的都市生活(七) 程明明一脸的急切:“我现在也要去事发地点,要不然我不安心。”说完也不管他们同不同意,就往外面闯。 警察看她情绪失控,无奈的让她坐上了警车,记者见状赶紧挤了上来。 一上车,程明明就问道:“能把手机借我用一下吗?我想给我同学打一个电话,看看她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回家了。” 警察听了,去衣兜里搜自己的手机,但明显记者比他动作更快。她飞快的递给程明明一款小巧的女士手机。 程明明也不和她客气,拿起手机就开始拨电话,一连拨了十几个号码,没一个接通,程明明又开始急了:“她们没接电话,肯定是遇到危险了,我又不知道她们家里的电话。问问她们回家了没有?” 记者安抚道:“程小姐,你不要急,我们已经赶往事发地点了,能和我们说说当时的情况吗?电话中情况紧急,我们只知道你说发生了灵异事件,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让你称为灵异事情呢?” 警察瞥了她一眼,没出声。当一个记者把警察的工作都抢了,他让她上车了吗?厚颜无耻的蹭上车,连声谢谢都没有。不过看在她问的也是他想知道的事情上,他就先不跟她计较了。 程明明缓了缓,看起来像是在整理情绪和语言,她慢慢道:“是这样的,事情起因是我的父亲去世,朋友们看我伤心,就带我去散心。到了地方,我们正准备当天晚上在野外宿营的东西扎帐篷、整理烤架。正在这时刮来一阵大风,天空中出现了一个漩涡,我被卷进漩涡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再睁眼,已经到了家里的卧室中。还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程明明尽量简短的回答完。 警察一下子就抓住了我话中的漏洞:“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他疑惑的看着我,眼中还有怀疑。 程明明连连摆手:“不是的,我以前还是长这个样子,只是我现在比以前黑了很多,头发也变短了,手上还有一层薄茧。”说完她用记者的手机登上了她的通讯,进到朋友的空间,找到刚到地方时,朋友为了哄她开心,两人一起合照的照片给警察看,记者也连忙凑了过来。 他们一眼就认出了程明明,毕竟皮肤颜色变了,轮廓还在。 照片中的少女,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这样的女孩手上绝对不会有茧,但是他们看了看程明明的双手,确实有一层薄茧。 记者和警察都陷入了沉默,这样诡异的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完全无法用科学解释,或者说无法用现在的科学解释。 一路沉默,到了地方,他们弃车步行,不一会儿,就遇到几个警察,抬着担架。担架上面蒙着白布。 程明明颤抖起来:“这…这是?” 跟程明明一起来的警察上前两步,拿出一个证件,说着什么,还指了一下程明明。 两人一起来到程明明面前:“程小姐,你不要伤心,担架上面不是你的同学,你的同学现在估计已经到了医院,在做列行检查,你不要伤心。” 程明明舒了一口气:“那担架上面的是?” 老警察收敛了笑容,一脸严肃的看着程明明:“这也是我要问你的,你或者你的朋友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程明明懵懂的看着老警察:“没有啊!怎么啦?” 老警察意味深长的说:“没有就好,担架上面的都是杀手,如果不是出动了特种部队,恐怕你朋友就凶多吉少了?” “什么?”程明明惊呼出声“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记者似乎也被吓到了,惊恐的捂住嘴。 好了,程小姐你再和我们去趟警局做个笔录,顺便等你的朋友,她们检查完也会来警局做笔录。 到了警察局,程明明刚刚喝了一杯水,她的朋友们也陆续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齐腰长发女生看到程明明,激动的上前拉着程明明的手道:“明明,吓死我了。”声音温柔,却有止不住的惊惧。 程明明不习惯被陌生人碰,正要抽回双手,听她这么一说,立马愧疚的停住动作。虽说杀手不是她派的,但她们确实是想让她开心才去野营的。上一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们全军覆灭。 长发女生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明明,今天我们遇到杀手了,幸好特种兵及时到来,救了我们,你不知道,当时正是我们绝望的时候,特种兵从天而降。” 说着长发女生双手捂脸,发出感叹:“真是太帅了。” 程明明看到本来从桌后走过来的警察,停住了脚步。如果现在是在二次元世界里,我想他头上一定挂着几条黑线。 长发女生头发黑亮柔顺,自然的披在脑后,五官精致,声音温柔不做作,一脸惊吓的样子,娇不胜怯,很自然的让人升起怜惜,连一向自诩铁石心肠的程明明听她开口说话后,都没能把手抽出来就知道了。 “明明,你没能看到实在是太遗憾了。”说着,长发女生叹了一口气,好似真的在为她遗憾似的。 程明明:“……”这是在炫耀吗?这会儿她自己的额头上也忍不住挂上几条黑线了。 警察似是也看不下去了,咳嗽两声,开口道:“如果不是因为程小姐不在,她报警,也不会有特种兵赶过去。”你们也不会还有命在。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长发女生打断了,她又拉起程明明的手,双手捧着:“明明,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我就看不到这么帅气的特种兵了。” 说着,她双手握拳,一脸坚定的道:“我决定了……” 程明明打断她:“我知道我知道,你决定以身相许对不对?” 长发女生一脸愕然的看着程明明,还没等她说话,人群中跑出来一个男生,哀嚎一声:“不要啊,你肿么可以移情别恋?” 野人的都市生活(八) 说完一脸控诉的看着长发女生。长发女生一脸懵懂的看着她男盆友:“我没有移情别恋啊!” 男生继续一脸委屈的控诉:“你都要对别人以身相许了,我都听到了。”说完一脸伤心的看着长发女生。 这下连程明明都好奇了,难道她猜错了,可是看长发女生刚刚的表情,语气分明就是这样的吗! “那你刚刚说你决定了?是决定了什么?”程明明好奇的问。 长发女生还在懵懂间,语气温婉娇柔的说:“我决定了要当特种兵。” 程明明:“……”她感觉她受到了一万点伤害,难道是因为她在原始森林待了太久,已经跟不上现在人的思维了吗? “我也要当特种兵。”说话的是长发女生的男朋友。刚刚的咆哮帝,名叫言厉。 言厉忧郁的想:“虽然宣宣这次没有对特种兵以身相许的想法,可要是被救多了难保不会产生这种想法。” 身后的人连声道:“我们也要当特种兵。” 程明明:“……你们这样决定未来是不是太草率了?” 这时长发女生看到了程明明,又过来拉着程明明的手,温温软软的开口:“明明,你和我们一起当特种兵吧!”说完,眨着星星眼期待的看着她。 程明明想就算我想当特种兵就冲你老是拉我手的举动,我也一定要避开,虽然她的手也很美,触感跟温软美玉一样。 但她还是不喜欢不熟悉的人碰她,遂很坚定的摇摇头:“不,我不想当特种兵。”说完,怕她再纠缠,连忙离开。 大家:“明明这一定是生气了,都怪我们触碰到了她的伤心事。怎么能忘了她父亲就是因为当特种兵而死的呢?” 幸好程明明不知道她那一堆朋友的心声,否则她定会再次感叹,一定是她在原始森林待久了,所以跟不上现代人的思维了。 离开了警察局,程明明回到了程家,去浴室洗了头,冲了凉,就睡了。 再次醒来,程明明是被客厅的电话吵醒的。看了一下时间是下午6点。一接听是长发女生的声音,庆祝她们这次的死里逃生,打算今天晚上几个人一起聚餐。本来是想要开派对的,但是大家今天受到的惊吓太大,又累了一天,所以打算简单的聚一下餐。虽然说是简单的聚一下餐,但其实一点都不简单,言厉打算包下一整个海鲜餐厅,但被程明明阻止了,她去聚餐就是为了感受一下现代餐厅的气氛,他包了整个餐厅,她感受什么?总不可能以后每次出去吃东西,就包场吧!长发女生叫王世宣。 跟王世宣约定好了,她来程家接程明明后,程明明就去更衣室挑衣服了,试了下各种淑女装,配上她黝黑的皮肤,堪比漫画美少年一样的短发,那效果简直让人不忍直视。扒了半天,没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 “叮咚!”外面的门铃响了,程明明随变换了一件视觉效果好一点的短裤,白t恤。就去开门,门外站着王世宣,齐腰长的头发披在身后,穿着修身连衣裙,背着单肩包,手上拿着一个大纸袋。言厉站在王世宣的身后。 看到程明明开了门,王世宣走了进来,高兴道:“明明,在路上橱窗里,我看见了一件特别合适你的衣服,帮你买了下来,你穿给我看看。” 程明明打开袋子一看,这夸张的风格。但一试穿,发现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配上她巧克力的肤色有种不拘一格的帅气。 程明明简直感动死了,一定是世宣看到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特意去给她买的。她决定了,以后世宣要拉她的手就给她拉吧! 换好衣服,三人来到餐厅,其它人都到齐了,就言厉和世宣因为去接程明明所以晚到了一会儿。 到了海鲜餐厅,这家店因为味道好,所以尽管有点小贵,但每天依然人山人海,这会儿程明明这一群人一出现,男的俊,女的美。顿时成了视线的胶点。程明明终于后知后觉的觉得阻止言厉包场是多么不明智。 原谅程明明吧!这孩子刚从原始森林回来,被这么多人瞪眼一看,还真有点心慌气短,这感觉有多少年没有了。不过还好,她们这一群人多,看大家都若无其事的样子,程明明提起的心又回了一半。 大家点了餐,开吃了,程明明这下什么都顾不上了,口感太好了。虽然原始森林也有海鲜,但调味料跟不上,跟现代的餐厅一比,那简直弱爆了。 等吃到八分饱,程明明拿起餐巾擦了擦唇角,拿起手边的玻璃杯,抿了一口西瓜汁。看向旁边的王世宣和她小声的聊着天。 “世宣,你的头发这么长,还这么顺,是怎么保养的。”程明明小声的和王世宣咬耳朵。 王世宣也凑近程明明的那边,小声的道:“我妈妈是做美容美发沙龙的,我用的都是我妈妈研制出来的产品。明明你要不要美白,我妈妈还研制出来一套美白的集护肤、防晒一体的产品,效果很好。”她说完,又忙道:“当然,你不美白也行,你现在的肤色也很好看,很帅气。”说完还垂涎的摸了摸她的脸。 程明明一个哆嗦,离她坐远了点。原谅她不喜欢肌肤相贴的碰触吧!这一顿聚餐,一直到十点,世宣打算让言厉送她回家,被程明明拒绝了。自己打了的士回去。 到了家里,程明明澡都没洗就这么睡了。 第二天一早,程明明想起和王世宣约好一起去她母亲的沙龙,于是起床洗澡、洗头。披着浴袍去更衣室看了看,实在是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衣服,于是只好穿昨天聚餐穿的那一套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王世宣已经等在那里了,看到程明明身上的衣服,她立马明白了什么! “明明,你吃早餐了吗?我还没吃,我们一起去吃早餐吧!” “好啊!我也没吃,我们走吧!” 野人的都市生活(九) 说完两人走进路边一间店,简单的吃了点东西。 出了早餐店,王世宣拿出手机看看时间,然后对程明明说:“明明,时间还早,要不要去逛逛街。” 这也是程明明所想的,所以她点了点头:“我还要你帮我挑挑衣服呢!你眼光可真好。” 程明明看着自己白皙的皮肤,不得不感叹王世宣推存的产品好用。才三个月而已,自己就变白了。那天和世宣逛完街,生活就回归了正轨。 除了固定的时间去美容院做全身护理。其它时候,程明明就投入了紧张的复习。因为她要中考了,不要问她为什么14岁就中考?也不要问她考的怎么样? 程明明去拿成绩单的时候,看到总分,惊讶极了:“老师你确定这是所有功课的总分,而不是一门功课的分数吗?”当然这话她也只敢在心里想想,不会说出来。 她的班主任委婉的表示,让她留一级。说是很看好她,她平时的成绩很好,最后三个月的努力老师也看在眼里,肯定是那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说着班主任还惋惜的摇摇头。 那件事?是哪件事?程明明迷茫了好一会儿,直到走出了办公室,她才想起来,是她父亲去世那件事。 这也没办法,虽然对于程明明来说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十年,但对于老师们来说才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她伤感也在情理之中。她推辞了老师的留级建,班主任看劝不动她,于是说道:“你这分数去不了一中,二中。但是去三中,四中完全就是浪费。”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贵族学校的报考资料,建议她去贵族学校。虽然学费贵了点,但程家也不缺钱,暑假里好好复习,以你的成绩是没有问题的。 可老班哪里知道她说的是寄体,这个身子早就换了芯子,就算没换芯,那也是十年前的寄体而不是十年后从原始森林回来的寄体。 但是,程明明还是依照老班的建议填了贵族学校的报考资料。她既不想去三中,四中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以她的分数,买到一中,先不说买不买的进去,光是那价格就够她去贵族学院的学费了。 想通过贵族学校的报名考试,她就得暑假补习,所以当世宣打电话过来问她要不要和她们一起去旅游的时候,程明明拒绝了。 王世宣听她说要补课的时候立马说是要给她介绍家教老师,是士顿男子绅士学院最年轻的副教授,22岁,最主要的是个大帅哥,书教的特别好。 “说的好像你请过他似的。”程明明说这话,不是无缘无故,而是据她所知,王世宣不仅长的漂亮,性格好,功课第一,运动也不错。简直就是完美女神。 王世宣端坐在沙发上,看到女佣端着莲子羹过来,示意她放在桌子上,换了一只手拿手机,才继续道:“他一般不给人做家教,他的工资可是七位数,别人愿意请,他还不愿意去呢?不过他的养母是我妈妈家沙龙里的会员,他跟养母的关系很好,我让我妈妈给你去说说。” 听她这样一说,程明明有些愧疚,但她确实需要一个好点的家教老师,所以没有推辞:“好,钱不是问题,如果实在请不来,也不要勉强,我们还可以请其他的嘛?” 没过两天,王世宣打电话过来有些愧疚的跟她说,那个副教授没有时间,如果她真的要请的话,上课时间只能在晚上十点。 ‘轰隆隆~’一阵打雷声惊醒了沉思中的程明明,今天是家教上门的第一天,程明明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电闪雷鸣。有点小担忧:“要下雨了,家教不会不来了吧!”两个月要学三年的课程,她必须争分夺秒。 看了看手机,还有五分钟,就在这时天空哗啦啦的下起大雨。 程明明走过去打开门,意外的发现门外有一个人,对方显然没带伞,白色的衬衫被雨水打湿,几乎成了透明的颜色,紧紧地贴在皮肤上。很狼狈的样子。他正低着头从自己的西裤口袋里翻找着什么? 看对方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程明明犹豫着出声:“你是士顿男子绅士学院的副教授?” 男子听到声音这才抬起头,程明明这才发现他带着好看的金丝边眼镜。 他上下打量了程明明一眼,似乎什么也没有看进眼睛里:“我是这里的家教老师,我忘记带门卡了。”他波澜不惊地回答程明明。所说的门卡是程明明让王世宣带给他的开门卡,上面设定了开门时间,晚上九点半到十点可以打开门。 程明明看着他被雨水淋的湿漉漉的头发,紧紧贴在脸侧和脖子上,正一滴一滴往下淌着雨水。水顺着一缕一缕的发梢,慢慢地在他苍白的皮肤上爬行,一直爬入衬衫上敞开一粒纽扣的领口,消失在程明明看不见的地方。程明明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开口道:“快进来吧!” 上课的时候,程明明强制自己把注意力放在书本上,因为两个月要教三年的课程,晚上学的是数学,进度很快。神奇的是,不愧为最年轻的副教授,他上课话不多,但是很容易理解。 直到两个小时过去了,程明明送走了副教授,才瘫在沙发上,脑子里都是他白皙修长的手指划过题目的样子。连他讲题时那透着浓浓的禁欲气息的疏离语气,她也觉得动听。 她甩甩脑袋,把脑子里的旖旎甩掉,开始整理起晚上上课的笔记,回忆了一下今晚上课的课程。等复习了今晚所学,整理好了学习笔记,关灯前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她才躺下睡觉。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一段苍白的脖子,脖子下面是一件同样苍白的衬衫。衬衫最上面的纽扣没有扣上,领子微微敞开,若有若无露出下面同样苍白的锁骨来。衬衫是湿的。那脖子,那锁骨也是湿的。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 还没等她做出反应,她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从梦境里蛮横地拽了出来。 暑假第二天的凌晨六点,程明明咒骂一声,起来一看号码是世宣打来的。 简单的聊了几句,程明明祝她们玩的愉快,鬼使神差的她问了一句:“世宣,你帮我请的家教老师有女朋友了吗?” “没有啊!怎么了?”王世宣答道,她也没多想,毕竟程明明和家教老师相差八岁。 很快程明明就没空想这些了,因为她接到电话说是贵族学校入学考试要提前一个月,以往的贵族学校是不收外校的,她们学校高中都是从初中部直升到高中,提前三年学习礼仪,骑马等等课程。为了她们这些外校的学生不至于差本校学生太多,所以学校决定提前一个月开学。 这可苦了程明明,两个月学习三年的课程,她都觉得太短了,现在一个月,她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学习中。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副教授为了有更多的时间教程明明,他搬进了程明明的家里。没事的时候他就会回来。这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副教授回来的时间有点晚,已经过了九点半快到十点了,他门卡设定的时间早就被程明明取消了。 他进来的时候,程明明正坐在客厅里抄写着单词,这些单词她都会背了,但怕考试的时候记错了,她抄写一遍加深映像。 少女的皮肤晶莹剔透,宛如剥了壳的荔枝,笔直修长的美腿包裹在浅色的牛仔长裤里,上面穿着一件精致的白衬衣,短发黑亮柔顺,眼睛水润明亮,真真称的上明眸皓齿,眉目如画。更像是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又如欧.上世纪精心培养的王子。 他换完鞋,上前几步。看着程明明道:“明天还要考试,不要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说完他也没有多看程明明一眼,自顾自的从包中拿出笔记本电脑,程明明呆坐在原地,觉得自己都不会呼吸了。天哪!她不会在做梦吧?一向冷淡的老师,今天居然对自己说了这么多话!而且……而且……他刚刚对自己说什么来着?不要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老师……他一定是看自己睡的太晚了……所以……在这样……关心着自己……程明明幸福的好像泡在了蜜罐里。 看着老师冷漠的侧脸,程明明试探着开口:“老师,我打算叫外卖,你要吃什么?” “有玉米莲子粥吗?”他看着打开的电脑屏幕浅浅微笑。 “什……么?”程明明问,她听到老师清冽如泉的声音立马没魂了。 “我问你,宵夜有卖玉米莲子粥吗?”他侧回头看了看程明明依旧很浅的笑:“你帮我打电话问问哪家宵夜有玉米莲子粥卖?” “好。”对于他的要求,她哪会拒绝。打了好几家的外卖电话,终于有一家做玉米莲子粥。吃完了宵夜,他把门卡还给程明明,程明明接过门卡,站在原地呆了会,咬了咬唇,还是问出了口:“老师,我以后有不会的问题还可以问你吗?” “可以。”他说完,拿出她抄写英语单词的本子,在最后一页的空白页上,写下龙飞凤舞的两个字:云墨,下面是一串手机号码。 原来老师是叫云墨啊!一看名字就有种书卷味。程明明决定了明天去学校报道完,就去买手机。她从原始社会的那个手机早就坏了,回来一直宅在家里,家里有座机。她也一直挺忙的,所以就没想到买手机。 第二天,程明明早早起来,她起来的时候,云墨已经离开了。程明明有些失落,她没滋没味的吃完一个人的早餐。想到考完试,可以去买手机给云墨打电话,她才振奋了点。 骑着自行车,一路溜到学校,程明明看到门口一排排的私家车,学校还真有先见之明,门口的马路修的跟足球场一样大。 “明明……”程明明刚到校门口,就听到王世宣的大喊声,她一个急刹车,一脚蹬地,一脚踩在踏板上,引起一圈的吸气声。 女生们花痴的看着程明明,太帅了有没有,简直像是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特别是那包裹在浅色牛仔裤里的笔直大长腿,隔着裤子都能感觉到爆发力。 反映快的赶紧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程明明骑在自行车上一脚蹬地,一脚踩在踏板,衬衣袖子挽起的帅气侧面照。发到校园网上面。 这所贵族学校有单独的通讯app,只有本校生或者本校毕业生的学号才能登录。分别为校园网,班级网,和个人空间。 所以,王世宣和言厉刚走到程明明身边,两人兜里的手机一同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程明明的侧面照,标题是:校园惊现漫画美少年。 王世宣一看高兴起来,小跑到言厉身边,将手机递给言厉:“你帮我拍几张我和明明的合照,我待会要发到我的空间里。”说完,又小跑到程明明的身边,侧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面,少女穿着贵族学校特别量身定制的校服,深蓝的校服外套,特别处理的腰线,齐膝短裙,脚上是一双长筒鞋。长发及腰,微风吹来,长得美简直自带特效。更何况身前还有一个加分的程明明,浅色的修身牛仔裤,简单的衬衣,柔顺黑亮的短发,配着白皙如凝脂的肤色。只觉得俊男美女天生一对,连拍照的言厉都产生了这种错觉,更何况路边不知程明明性别的一众学子。 言厉只觉得宝宝心里苦,这种女朋友被女人抢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从此他走上了如何让程明明从帅变美的不归路。 程明明觉得有王世宣带路还挺好,毕竟她是从初中就在这里读的,哪儿都熟悉?虽然有些疑惑为什么外校的提前报考,王世宣和言厉这两个本校直升的也来了?但她也没问。 有熟人带路就是好,考试还可以走后门。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一) 当然,她所说的走后门不是作弊或者不考,学校给高分之类的。而是,提前考,不用等大家一起考。程明明还挺高兴的。 毕竟早点考完,她可以早点去买手机给云墨打电话。 等她考完,被带到特种兵选拔基地的时候,程明明才知道她被坑了,这下不要说是考完马上去买手机,她甚至连大门都出不了,特训期间不可与外界联系,连通讯物品都要被没收。 程明明在特种兵集训营待了三个月,期间淘汰了无数人,她从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对的小队长。毕竟她在原始森林,出门靠脚,爬树靠腿。所以她不管是体力,臂力都不比特种兵差。加上她对待特种兵训练认真努力。 三个月的特种兵训练让她彻底爱上了这个职业,毕竟从原始森林到现代中间有特别大的差距,成天关在屋里,要不上街购物吃东西,这种在她以原始森林看来奢侈的生活让她觉得不自由极了。她已经习惯了奔跑,穿梭在绿草如茵的树林间,跟狮子搏斗。 这三个月的格斗,拳击等等训练,让她体验到了久违的热血沸腾。 三个月特训完毕是要放假的,但是…… 这个但是让程明明觉得痛苦极了,因为只有普通队员放,队长不放。程明明简直想把自己脚跺了,让你炫,让你出色,现在放假没你的份了吧!不放假,她的新手机什么时候能买?不放假,她什么时候能和云墨通上话? 她们这些小队长要去各大名校当军训教官。 “……”程明明无语,这都开学两个月了,还军训,哪个学校这么奇葩。 上面的教官露出老狐狸一般的笑容,神秘的说道:“在接下来比赛中拿下前十的,可以去士顿男子绅士学院当教官。想必大家都清楚士顿男子绅士学校是校草男神聚集的地方。”说完还猥琐的眨眨眼睛。 程明明不知道什么校草男神,但她知道云墨是士顿男子绅士学院的副教授。 所以比赛的时候程明明发狠了,最后以pk赛第一名,选中了去士顿男子绅士学院当教官。 当看着被士兵开来的军用卡车,程明明黑了脸,这要是被云墨看到自己坐卡车上面,多丢人啊!于是凑到教官面前:“教官,你看我们是去男神云集的学校,坐卡车多丢份啊!” 教官为难的皱着眉毛:“听你这么一说也是啊,可是我们集训营里只有两辆军用越野车,你们这么多人也不够用啊?” 旁边的前十名听到也凑了过来:“教官,那两辆车就当给我们前十名的奖励呗!” “是啊!是啊!”旁边一直插不上话的前十名也直点头乐呵。 教官看她们想出来了解决方法,大手一挥:“行,就这么定了。”说完把钥匙给了程明明就背着手走了。 “我不服。”这是十名之后的,一个小队长,大声吼到。 前十名一个平时性格火爆的队长直接一拍桌子,吼道:“不服来单挑。” 这下惹火了一行人,要知道帝都大学说少不少,说多不多,一个学校十个小队长,五个学校就五十人了。 大伙磨拳擦掌的看着脾气火爆的队长,邪笑道:“好啊!你说你是选一个人来单挑我们一群人,还是选我们一群人来单挑你一个人。” 脾气火爆的队长一看这阵势,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转头看着前十名剩下的九个人可怜兮兮的说道:“你们不会不管我吧?” “都是姐妹,要死一起死。”程明明等人气势汹汹的吼道:“今天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一时间还真的唬住了一群人。趁着她们愣住的时间,前十名默契的转身就跑,十个人分两辆车,开上就跑,等那群人追过来,车子已经开出老远了。 一群小队长怒气冲冲,下次见到了人绝不放过。程明明这会儿却是不知道身后之人放的狠话,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她现在满心都沉浸在马上要见到云墨的欢喜中。 到了男子绅士学院,领了自己的铺盖,她们待遇还挺好,住宿一人一间。 铺好被子,程明明就想去找云墨,突然发现她没带记了云墨电话的本子,士顿学院这么大她根本无从找起。满心的欢喜在这一刻仿佛被针扎破了的气球。 日子一成不变的过着,程明明如往日般提早一个小时起床,洗漱后,她细细的拍上护肤水,做着美白护肤的流程,最后仔细的涂上防晒霜。 要说,这天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出门后,程明明遇到了云墨。她主动打招呼:“云老师,我是这批新生的军训教官,在军训期间你能帮我补习高中的课程吗?” 云墨还是一副冷冷的样子,看到程明明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听到她的问话也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程明明早就习惯了他这种表情,所以也不以为意。 程明明看云墨抬脚要走,急忙道:“云老师,我应该怎么找你呢?” 云墨这才回头仔细的看了她一眼,程明明陡然记起云墨给了她手机号码的,她饶饶头不好意思的道:“走的匆忙,忘记带写了电话号码的本子了。” 云墨听了,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拉过程明明的手,在她手心上写着什么? 程明明立马呆立不动了,笔尖锋利,他写字时特意放轻了动作,不止不痛,写字时划过手掌反而痒痒的。程明明被痒的手轻轻的颤了颤。她立马克制住了,避免云墨因为她的动作,而写错字。 等云墨写完,扔给程明明一串钥匙扣:“上面有我职工宿舍的钥匙。”程明明看着他的背影直到转弯不见了,才看掌心的字,那是一个地址,在士顿学院内,程明明猜可能是云墨在学院里的职工宿舍。 等到程明明到了训练厂后,因为中途耽搁了一会儿,她已经是最后一个到的。 平时被镇压狠了的学生,立马闹腾起来。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二) 程明明站在第一排,看着下面的学生起哄说教练迟到了要受罚之类的。其实程明明没有迟到,学生们也知道,就是趁这个机会闹一下,法不责众嘛! 但是程明明是谁?被称为魔鬼教练的人,能这样被吓住?她拉住两个闹的最凶的学生,一个过肩摔。瞬间,全厂安静了,倒不是大家怕了,而是被一个女生摔,而且是一个年纪看起来不大的女生,觉得没面子而已。 程明明面无表情,大声道:“现在,全体向右转,绕操场跑十圈。”这时没人在敢起哄,都乖乖的跑圈去了。其中包括摔倒在地上的两个。 程明明这才擦擦额头上不存在的虚汗,终于应付过去了。一抬头看到了云墨站在二楼的窗台边,眼带笑意的看着她。云墨很少笑,现在偶尔一笑,立马惊艳了程明明。 军训一结束,程明明立马往云墨的职工宿舍跑,当时怕军训时流汗把字迹模糊了,云墨一写完,她就把地址背了下来。 没看到云墨这几天,她为了找到云墨,几乎把整个士顿都跑遍了,所以一看地址她就知道在哪里? 进了云墨宿舍,出乎意料的干净,一室一厅,旁边还有一个厨房,看的出来厨房很新,估计云墨平时不怎么做饭。 程明明看了一圈,云墨不在,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到了补习时最后一天,云墨说的他喜欢吃玉米莲子粥,她回自己寝室洗了一个战斗澡,去买了玉米莲子粥的食材,又回到了云墨的寝室。 淘米,把玉米一粒粒的剥下来,一般来说可以用刀切的,但剥下来的玉米口感更好,她十指修长,剥玉米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如艺术品一般,看呆了窗外人的眼。 如果是平时,像别人注视她,她一定会察觉到的,特别是经过特种兵训练后,但此时她满心满眼都是云墨,和沉浸在要给云墨做吃的,雀跃中。完全忽视了一切。 材料处理好,程明明放在火上熬着。又做了几个腌制土豆丝和酸辣白菜。这都是她在原始社会做过的,不算太难,土豆丝切的细而均匀。一看就知道刀工很好。 不知道云墨爱不爱吃,她只做了两小玻璃瓶,先给他尝尝味道。 转身想把腌制的酸辣白菜放进柜子里,这个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吃,结果刚转身就看到云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她一惊之下,手没拿稳‘啪’的一声,玻璃瓶子掉在地上,酸辣白菜撒了满地。 程明明慌忙道:“对不起!”说完蹲下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手腕却被一只大手阻止了,程明明疑惑的看向大手的主人。 “阳台上有扫把,不要用手。”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声音却要温和的多。说完,他拉着程明明起身,带着她出了厨房,才松开:“我去洗个澡,你随意。”说完,淡淡的转身离开。 程明明看着云墨背影半响才回过神,他这是在关心我,怕我被玻璃划伤手?想到这里程明明高兴的跑到阳台上,拿起扫把,把厨房扫干净,然后又拿拖把将污渍清理干净,最后用新毛巾,将地上的带着湿润的地板擦干。 云墨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程明明用毛巾慢慢的擦拭地面。窗外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柔和了她的轮廓,铁血的军装穿在她身上,却穿出了围裙的效果,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些替她委屈,鬼使神差的他上前几步,伸手将她拉了起来。 程明明在地上蹲了太久,在没有防备下陡然被人拉起来,一个不稳向前跌倒,云墨怕她真的摔倒了,丢掉擦头发的毛巾向前两步就去扶,于是一不小心两人拥抱在一起了,程明明抬头看向云墨,他穿着白色浴袍,湿漉漉的头发贴服在脸上,不显狼狈,反而更添几分魅力。时间仿佛在这一瞬间定格。 窗外的人看到这一幕悄悄离开,他没想到平时铁面教官还有这样俏皮一面,他甩甩头想把脑子里的想法甩掉,可是那一幕画面如同心魔一样不停的在脑海中回放,穿着裕袍,湿漉漉头发的男人抱着军装女孩,女孩懵懂抬头,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打在她的脸上,暖阳柔和了她平日里训练时冷硬的面庞后,居然变得如同天使一样温暖。风吹动她耳后的短发,让她整个人都显得神采飞扬。最让人难忘的是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她抬头就那样看着你,如同看着整个世界。男孩烦躁的抓抓他那头帅气的粟色头发,白嫩的娃娃脸上首次出现了烦恼的表情。 厨房内,云墨率先回过神,他推离程明明,冷淡的看着她:“地板已经够干净了。” “什……什么?”程明明迷茫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反映过来云墨说的是她刚才擦地板的事,‘地板已经够干净了’是说不用擦了吗?程明明想到刚才云墨推开她的动作,心里顿时觉得空落落的。想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做什么都不得劲。 她收拾起擦地的毛巾,慢悠悠的晃出厨房,刚好看到云墨从房间拿出了吹飞机,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了小说里男主角帮女主角吹头发的场景,以往最不耐烦这些小事的人突然觉得那样的画面很唯美。如果画面中的人换成她和云墨…… 想到这里,顿时她又高兴起来,小跑到云墨面前,仰头看他:“我帮你吹头发吧!”也不管这样做,会和偶像剧里的角色完全倒了过来。 云墨看着眼前巴掌大的小脸挑眉:“你会?” “当然会。”程明明忙不迭的点头,吹头发谁不会? 看云墨同意了,程明明忙把吹风机插上电,打开开关就往云墨头上招呼,当然她注意好了距离,怕太近烫到他。心里还在为自己的体贴而暗暗得意。 结果就看到云墨把头偏离了吹风机的位置。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三) 程明明傻眼了,“怎么了?”难道是云墨觉得烫?可她觉得已经拿的离头很远了。 云墨远离了吹风机才抬头看她:“吹头发的时候,一手拿着电吹风,一手成抓状,然后抓头发,接着把电吹风的风口对准你抓头发的那只手,开始吹。” 程明明试着按他说的做,轻抓了一把他的头发。 云墨似是有些不耐烦的甩了甩头,才冷淡的开口:“不是这样抓,不要一把抓住头发,而是有层次地抓。把吹过了的头发放到一边,没有吹过的头发,一层一层的抓起来吹。” 程明明傻眼了,她没想到吹个头发还有这么多讲究,以前她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洗完头发都是胡乱的吹一下,或者不吹,等晚上写完作业,头发自己就干了。后来去了原始社会更不用说,连吹风机都没有。 刚吹了两下,手腕又被云墨抓住了。“又…又怎么了?”程明明吓的都结巴了,说好的唯美呢?好想摔电吹风有没有? “吹头发要按照头发生长过程来吹,从发根慢慢地一直吹到头发梢,这样,会顺着头发的生长纹理,从而不会破坏头发的生长过程,起到保护的作用。” 程明明继续按照云墨所说的方法吹,这次她更谨慎,动作间都带着小心翼翼,等云墨的头发干了,程明明才松了口气,这才发现整个后背都湿透了。她只有两套军装和一件睡衣,早上的军装现在估计正滴着水,挂在阳台上晾着。这会儿她身上的军装汗湿了就没有穿的衣服了。想到这,她就想回去拿几件衣服了,如果是她一个人还好,可现在士顿学院还有云墨,如果哪天和云墨一起出去,难道还穿军装吗?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和云墨一起出去,但是有一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她现在准备好了,免得到时候因为没有衣服穿而后悔。 她没有车,过来的时候就一辆军用越野,早就被战友们开出去了,但云墨有车,她看向云墨道:“云墨,你能送我回家一趟吗?我想拿点东西。” 她刚开口,桌上云墨的手机就响了,云墨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转身向程明明比划了一个手势,“嘘!”示意她不要说话,程明明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云墨边向自己卧室走,边接听了电话,他进了卧室,反手将门关上了。程明明心里酸酸的,女人的第六直觉告诉她,打电话过来的一定是个女人。她无聊的坐在沙发上,原本以为要等很久。但云墨很快就出来了,身上的裕袍已经换成了西装。 他边套外套,边往门外走,看见程明明还在屋里不忘对她说:“我有事出去一趟,没办法送你回家了。” 程明明摆摆手,示意没关系。忍了又忍,她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云老师,你是去见女朋友吗?” 云墨开门的手顿住了,他回头冷淡的看了她一眼:“不是。”说完,开门,走人,关门,动作利落,只听‘砰’的一声屋里空荡荡的只剩她一人了,程明明发了一会儿呆,才拿起钥匙扣和钱包出门。云墨不能送她,她就自己回去好了。 途中经过一家手机店的时候,程明明才想起她一直想买部手机来着,但是一直被耽搁,不如现在买吧! 只一眼她就被橱窗里一款白色的手机吸引了,那款手机手感很棒,整个机身设计的很好,竟会给人一种冷清的气质。和云墨很像。 “程明明,快,快来帮我一个忙。”程明明刚走出手机店,就被人叫住了。 她抬头,看到大步过来的人分外意外:“教官?你怎么在这里?” 教官不由分说,拉着她就走。 程明明看到熟人,也不反抗,但还是说道:“教官,你要带我去哪里?我还有事要做。” 教官拉着程明明的军装袖子,大步的往车旁走:“今天你不管有什么事,都给我放在一边。我找你有重要的事情。” 等程明明处理完教官嘴里所谓的重要事情后,已经月上中天了,而所谓的重要事情不过是一些堆押许久的琐碎杂事。程明明处理完所有事情,径自走了,没有听到后面两个教官的谈话。 “就选她吗?她虽然经过训练,但毕竟没有出过任务,我怕她胜任不了。”这是求程明明来帮忙的教官声音。 另一个教官的声音更冷静,甚至冷静到冷血。但他也靠这种冷静到冷血的性格带领手下成功完成了很多别人认为无法做到的任务,特种兵容不得热血沸腾的冲动,一个冲动,损失的将是你的命或者是你朝夕相处战友的命 “军中出现奸细,现在还没有楸出来,你刚刚也试探了,她不仅体力,格斗不输老特种兵,性格也坚韧,更重要的是她身份合适。” 让程明明帮忙的那个教官,明白他说的身份合适是什么意思!程明明已经去世的父亲是军中高层,他的死和军中奸细不无关系。所以说程明明身份合适。 程明明出了军区大院才发现此时已经凌晨一点多了,而且她忙着帮教官整理资料,午餐和晚餐都没吃,此时肚子饿的咕咕叫。幸好不远就是闹市区,程明明摸了摸口袋,里面还有买手机剩下的几十块钱。正好路边摊有一家特色牛肉面,买一碗填填肚子。 路边摊的对面有很多酒吧迪厅,凌晨一点,灯红酒绿,人很多,有些酒吧门口都挤满了男人女人。不时有喝醉的人跌跌装装的走出来。 程明明三口两口吃完牛肉面,突然她的动作顿住,她看到了云墨,在一家酒吧不远处,正无力的扶着路灯,看那样子像是随时会栽倒在马路上。 程明明想也没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扶着他,关切的问:“云墨,你,你没事吧?”话还没说完,就闻到浓浓的酒味。 云墨似是有些暴躁,听到声音,低声怒吼:“滚。”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四) 被他一吼,程明明也有些生气,正想不管他,可看着他镜片后的眼睛里深深的茫然和落寂,程明明又觉得心疼极了,扶着他的手加了一些力气:“云墨,是我,我是程明明。”云墨虽然喝了不少,意识还算清醒。他睁了睁眼,表情漠然的看了一会儿程明明。 似是认出了她,他迅速的控制了先前失态的情绪,轻声而有礼貌的问程明明:“你能帮我叫辆车吗?” 程明明点了点头,迅速的叫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云墨在士顿学院职工宿舍的地址。 下了出租车,程明明扶着云墨艰难的打开门,幸好云墨的宿舍在一楼,要不然还得爬楼梯,她得累死。 扶着云墨,走进卧室。让他倒在床上,程明明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着他穿着黑色西装外套睡在床上,程明明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帮他把外套脱了,云墨似是察觉到了,微微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看了看程明明。 程明明柔声哄道:“我帮你把外套脱了,脱了外套睡着会更舒服,好不好?” 云墨含糊的应了一声“嗯”,意识并不是很清醒,说完又闭上了眼睛。得到了他的允许,程明明迅速的剥了云墨的黑西装外套。 黑西装外套里面是一款质地柔和的白衬衫,看的出来这件白衬衫是量身定制,把云墨上半身优美曲线展现的淋漓尽致,手腕处的袖扣没扣,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臂,他静静的躺在床上,简直像一尊希腊雕像。 程明明看着云墨身上的白衬衣,穿着衬衣睡也会不舒服吧?她的手停在衬衣纽扣上三秒,想了想还是没胆子把他的衬衣脱掉。 抬头的瞬间,程明明看到了对面床头柜上有一个小相框,她绕过床,拿起小相框,相框里放着一张小照片,是云墨和一个女人的合影。那个女人程明明在世宣家的美容院见过,是云墨的养母。 那时候,程明明初中还没有毕业,每周一次照例去美容院做全身美白护理。一次在休息区等待的时候,透过玻璃窗,她看到云墨捧着康乃馨,倚车面立,美容院前种了一棵樱花树,风一吹,樱花花瓣纷纷飘落,落在他的头发上和他的黑色西装上,还有他手里的那一束康乃馨上。云墨伸手,将落在康乃馨上的樱花花瓣都仔细地挑出来扔掉。程明明当时看得有趣,垂下眼皮带着笑意安静的拿起桌上玻璃杯里的橙汁抿了一口。 等她再抬眸看时,云墨的养母已经从美容院里出来了,两了不知道说了什么,云墨把手里的康乃馨递给养母,他养母笑眯眯的说着什么?当时程明明猜肯定是数落他人过来就好,不用买花之类的。虽然嘴上笑眯眯的数落,但还是很开心的接过了花。两人又说了些什么?不知道说到什么,触动了他养母。就看到他养母本能地踮脚去摸云墨的头。在人来人往的美容院门口,云墨很配合地微微弯腰,低下头,让养母摸。 程明明那时还不认识云墨,也不知道不久的将来他会是自己的家教老师,更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喜欢他。那时看到云墨和他养母,还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他养母长年保养,三四十岁的人了还如同二八少女一样青葱粉嫩,在她的身上一点也看不出岁月的痕迹。至于那束康乃馨,总有一些人有着自己爱好的花。总不能要求人人喜欢玫瑰。 这样一个小插曲看过就忘,但今天看见这张照片,居然让她记起了久远的她以为早已遗忘的画面。 想到那时云墨在他养母面前柔顺的样子,程明明几乎要嫉妒他的养母了。照片里的云墨笑容青涩,在柔和的光线里透出几分缅甸,一看就知道是稚气未脱的学生时代照的。程明明很少看到云墨这样自然的笑容。云墨给他的印象一直是冷淡的,没有表情的,甚至有些面瘫。即便他笑,也似乎肌肉有点僵硬,令人感觉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所以程明明有些吃惊,尽管之前已经看到过云墨在他养母面前的样子,但还是觉得两个人差距太大,如果不是知道,云墨是孤儿,她都要怀疑云墨是不是有双胞胎兄弟了。 她伸手抚了抚照片里云墨的笑容,如果云墨能对她这样笑该多好啊!她放下相框,看着躺在床上浑身散发着微微酒味的云墨,程明明拿出手机,边上网搜解酒汤的做法,边出了卧室,带上门。 到了厨房,程明明按照网上的说法,找出原材料:绿豆,红豆,黑豆,各50克,甘草15克。 1、将豆类洗净 2、锅里加水,将豆放入锅中,开火煮 3、将豆类煮至半熟的时候,加入甘草 4、豆类煮烂,盛在碗里,放温凉,即可饮用 花了两个小时,程明明煮好了解酒汤,盛在小瓷碗里,忙了一天一夜,身上的军装已经皱巴巴的了,程明明将解酒汤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拿了钥匙就回了自己寝室,先去阳台看了下,谢天谢地,昨天早晨洗的军装已经干了。买了手机,从手机店出来后,被教官截胡,放出来时,已经凌晨一点了,又遇到了云墨,她自然没时间回去拿衣服。此时摸了摸军装,发现已经干了,程明明简直高兴的快热泪盈眶了,她已经可以想象如果她没换衣服,穿着这身皱巴巴的军装去训练,那帮小子又该起哄了。 快速的洗头洗澡,出来时才刚过了五分钟,没办法,三个月被训练出来了。想慢都慢不了。 她先把头发吹干,然后细细拍了护肤水,现在才凌晨四点,离她去军训还有两个小时,她就没有擦防晒霜。 想了想,她拿了一个军用背包,把护肤品都装进去了。然后又回到了云墨的宿舍,伸手摸了摸瓷碗的温度,感觉温度低了一些,她端起碗,倒了一点解酒汤在手背上,还有点微烫。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五) 程明明拿出手机调成静音,然后走进卧室翻出云墨的手机,划开屏幕,拨了一个号码,客厅里的手机振动起来。她在云墨的手机上面按了挂断,又把自己的号码存了上去。然后回到客厅把云墨的号码的存在自己手机上。然后把手机揣在兜里,又端起瓷碗,倒了一点解酒汤在手背上,这次温度刚好,她把解酒汤端进卧室轻轻推醒云墨。 云墨微微睁开眼睛,眼神还有一些迷茫,显然没睡醒,程明明把瓷碗放在床头柜上,坐在枕头旁边,把云墨扶起来,让他半靠在自己身上,然后拿起碗,放在他嘴边,轻声哄道:“来,云墨把解酒汤喝了,要不然明天得难受了。” 也不知道云墨是不是真的听到她说的话了,竟然乖顺的喝起解酒汤来。喝完了解酒汤,云墨已经完全醒了,不带一丝睡意,他躺在床上,静静的睁着眼睛看着程明明,那样子乖的不得了。看得程明明都有种揉揉他脑袋的冲动。 程明明站在床边看了他一会儿,转身想把瓷碗拿回厨房清洗,谁知刚转身,手腕就被大力拉扯,一下子倒在了床上。 程明明刚想起来,云墨一个翻身,就将她半压在床上,这下,她彻底动不了了。 云墨压着她,霸道的不让她起身,也不说话,就那样双眼看着她。他的眼睛没有平日里的淡漠、目中无人的样子。反而湿漉漉的,像,像宠物狗。被云墨这样的眼神盯着,程明明觉得自己的心都化了。 半晌,云墨似是觉得抬着头太累了,他垂下头,将脑袋搁在她的肩上,脸埋在她的脖子里,然后轻轻蹭了蹭。 “云墨”程明明试探着轻喊了一声,她一动也不敢动,今天的云墨太反常了。 “嗯?”云墨应了声,他的脑袋依旧搁在她的脖子上,轻蹭她脖子的脸却抬了起来,眼神疑惑的看向程明明,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禁欲中夹杂了一点刚睡醒的软糯,这样的反差萌让程明明都想拍一张照片当做留恋了,要知道,清醒时候的云墨决对没有这种表情。 她推开云墨,在他脑袋下面迅速的塞了一个枕头,云墨似是有些不满被推开,他皱着眉头看向程明明。程明明心中狂刷屏,怎么办?男神轻皱眉头的样子也好萌啊!好想拍照留恋,肿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程明明也躺下来,和云墨额头抵着额头,小声哄道:“云墨,我们来照相玩好不好?” 云墨皱着眉头,沉思,半晌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张。” 一张就一张,“那我要合照。”要是平时,程明明可不敢跟云墨讨价还价,但现在云墨喝醉了,就不一样嘛!程明明已经确定云墨还没酒醒,醒了的云墨决对不会是这个样子。 “好”云墨乖乖的点头,听话的样子又萌到了程明明。 程明明从兜里掏出手机,划开屏幕,打开相机,她正脸对准摄像头,还不忘叫云墨:“云墨,看这里。” 云墨凑过来,一下亲在她的唇上,程明明惊的瞪大眼睛。 “咔嚓”相机上面的画面定格,程明明此时却无暇他顾,她惊讶的看着云墨,云墨却没有放开她,而是加深了这个吻。 半晌,两人分开。云墨眼神深邃的看着她,认真的问:“如果在我和你当军人之间只能选一个,你选什么?” 程明明认真的想了想,她不想敷衍云墨,她觉得喜欢云墨和喜欢当特种兵之间并不冲突:“两个我都要。”感觉云墨环着她的手要抽离,程明明顺间心慌了,她连忙伸出双手环抱住云墨的腰,不让他离开,急切道:“如果非要选一个的话,我选你。”她说的选云墨并不是敷衍话,而是心里真的这么想的。如果说特种兵是她所喜欢的,那么云墨就是不可被代替的。 云墨听了她的话,低低的笑了起来,程明明能感觉到他胸膛的震动,他声音里面满是愉悦。 程明明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惊讶的问:“云墨,你刚才是在装醉?” 云墨翻身起来,冷淡的看了她一眼:“我从来都没说我醉了。” 程明明:“……”虽然你没说,但你的行为动作无不说明你喝醉了,有些谎言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有时候行为动作的谎言比语言更能让人信服。 似是知道程明明想什么,云墨罕见的解释了一句:“我没装醉。” 程明明迅速的给云墨点个赞,这得多强大的自制力,才能在刚喝解酒汤不久清醒过来?她可不记得,解酒汤有这么快见效。 回过神,看到云墨下床,程明明撑起胳膊,担忧的问:“这么早起来,有事吗?” 云墨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浴巾,淡淡的说道:“我去洗个澡。”说完就进了浴室。 程明明这才想起刚才拍的合照,她在床上翻了半天才找到手机。调出相册,因为是新买的手机,里面只有一张照片,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 照片里,只拍到云墨的侧脸,他闭着眼睛,吻在她的唇上,照片里他的侧脸显得一如既往的冷淡,给人的感觉甚至有些冷漠。而她自己则因为被云墨偷袭,双眸因为惊讶,而微微睁大。照片拍的很美,无论是云墨美如古希腊雕像一样的侧脸,还是她如洋娃娃一样微微睁大的双眼,都很完美。整张照片都给人一种唯美的感觉。可是程明明看着照片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要让她说出具体少了些什么,她又说不出来。 云墨披着浴袍从浴室走了出来,他的头发还滴着水,程明明瞬间把照片的事丢到了九霄云外。 云墨拿出电吹风,随手扔给程明明,话语简洁:“吹头发。” 程明明伸手准确的接住。云墨已经坐在了床上,懒洋洋的半倚着床靠。程明明想起了不久前给云墨吹头发的黑历史,到嘴的拒绝,看到云墨的样子又咽了下去。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六) 这次给云墨吹头发要顺利的多,至少云墨没有再挑刺了。头发干了,程明明收起电吹风,趴在云墨的背上,看着他雕刻般完美的侧脸,小声问道:“云墨,我们拍一张合照好不好。”因为不知道云墨记不记得他酒醉时的行为,所以程明明没有用‘再拍一张’这个词。 “拍照?”云墨皱眉,表情有些厌恶,他简单的拒绝“不” 原来,云墨不喜欢拍照。怪不得,她在他家唯一看到的一张照片是他和他养母的,还是很多年前的学生时代拍的。 时间还早,才五点半,程明明让云墨多睡会儿,云墨转身抱着程明明的腰,将她放倒在床上。少女的腰肢柔软、劲瘦。却不像时下的女生一样无力,程明明因长年锻炼的原因,腰肢曲线优美,却如豹子一般充满爆发力。 “你陪我一起睡。”云墨的表情依旧冷漠,声音依旧如同带着禁欲色彩的清冷。但说出这句话的是云墨,这样一句话就相当于撒娇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被领养的原因,与云墨相处了这么长时间,程明明发现云墨不管有事没事,从不轻易麻烦别人。 第一天到她家做家教,他忘记了带房卡,外面下着大雨,他被淋湿了也不敲门,如果不是她心血来潮的去开门,还不知道他要在西装口袋里找多久,西装口袋能有多大?想到这里,程明明有些心疼,她也想陪他躺着,但是不到半个小时就要开始军训了,身为教官更要以身作则。 想到这里,她有些不舍的起身,腰却被云墨固定住了。程明明看向侧躺的云墨,他微微闭着眼睛,仿佛已经熟睡,但程明明知道他没有睡着。虽然知道他没有睡着,程明明和他说话的时候还是不自觉得压低声音:“云墨,今天军训时间要到了,我要去军训了。”说完试探的起身,还是动不了。 想了想,程明明柔声哄道:“这样吧!你先让我去军训,我军训完了。我带你去一个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好不好?” 这下搂着她腰肢的手臂松开了,云墨放开了她,程明明却有些舍不得离开了,这样和谐的气氛她盼了多久了,终于不再是她一个人唱独角戏了,今天也许是他心血来潮的搭理她两句,却让她欣喜若狂。 程明明犹豫着,试探的在他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却没有离开,等了半响,云墨没有拒绝。他依旧闭着眼睛,柔顺的侧躺在那,仿佛默许了程明明可以为所欲为。程明明再也忍不住,伸手扣住云墨的后脑勺加重这个吻,恨不得把他从额头到整个人拆吃入腹。 程明明抽空看了眼时间,不早了,她得走了,但就这样走了,她实在是不甘心。她停住了吻他额头的动作,唇却贴着他的额头没有离开,扣住他后脑勺的手改为轻抚他的头发。她就这样张嘴说话:“云墨,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云墨闭着眼睛,侧躺在床上,整个人散发着浓浓的禁欲气息,程明明的唇贴在他的额头上,她张嘴说话间,嘴唇的蠕动,他感受的一清二楚。呼吸喷洒在他的脸上,让他忍不住的脸红心跳,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维持住了清冷的表象,没有显得太狼狈。 他听到程明明:“云墨,你做我男朋友吧?” 他也听到自己冷淡的回答:“等你带我去了,意想不到的地方。我满意了,就答应你。” 他听到了程明明的笑声,从低笑到高声的哈哈大笑,笑声如同泉水叮咚悦耳:“夫人放心,保证让你满意。”说话的声音里满是笑意,显然说话的人心情愉悦。似是怕他误会,心里不舒服,程明明走到门口已经拉开了门,又回头看向云墨,解释到:“刚刚说的夫人,是丈夫的夫。” 等程明明走了,云墨才睁开眼睛,他的表情一如即往的冷漠,如果脸上没有布满红晕就更有说服力了。 程明明大步走着,一夜没睡,她不仅没有一丝疲惫,步伐还虎虎生风。 “程明明”刚走出大楼,就听到有人叫她,而且这声音…… 程明明回头,心里有不详的预感:“教官,你怎么在这?我今天还有军训呢!可不能帮你忙了。”丑话要说在前面,她可没忘记昨天被这无良教官拉去帮忙到凌晨,还不管饭。 “今天不用军训了,接替你的人已经到了。你跟我来。” 程明明小跑着跟在教官后面,舔着脸问:“我们这是去哪里啊?”她今天可是和云墨有约呢! “去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教官头也没回,目视前方,边大步走着边回答程明明。 “那什么时候能回来?”程明明又问。 教官惊讶的回头看向程明明:“回来?短期内都回不来,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 “这么长?能不去吗?”程明明一脸要不再商量商量。 教官回身,站定。一脸严肃的看向程明明吼到:“程明明” 程明明站定,行了一个军礼,大声回道:“到。” 教官这才大声告诉她:“让你去小山村是上级的命令,不可更改。”不大声听不到啊!不远处的楼顶直升机已经到了,声音嗡嗡响。 “那我要打个电话。”程明明说的是陈述句,而不是请求。 教官想了想,同意了:“要快。” 程明明顾不上回话,掏出手机,拨出了云墨的号码。不一会儿,电话就接通了。 程明明语速极快的道:“云墨,我临时有任务,今天不能和你一起出去了。”说到这儿,程明明有些难过 云墨的声音还是那样冷冰冰的,连语气都没有一点起伏:“去哪?”似乎对她的离开没有一丝不舍,听到他的声音程明明觉得更难过了,心里酸酸涩涩的。 她要离开了,要和云墨分开了,自己伤心的要命,他却没有一点伤心。转念一想,他不伤心也好,如果他伤心了,她恐怕就更舍不得走了。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七) 心里这样想着,听到云墨的问话,她还是本能的回答:“你等等,我问问?” 说完,程明明捂着手机看向教官:“去的地方,要保密吗?” 教官被程明明期盼的目光看着,有些不自在,仿佛他说了‘保密’两个字就罪无可赦一样,他摇摇头,实话实说:“不用。” 听到教官说不用,程明明高兴起来,她重新拿起电话:“云墨,我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偏远小山村。” 电话那边的云墨听到这个回答,眉头狠狠的跳了跳,闭眼深呼吸一口气,压下腾腾燃烧的怒火:“地址。” 地址?程明明还不知道地址在哪呢?她又看向教官,用口型说:“地址” 教官见了,直接从程明明手中抽出手机,放在耳边,飞快的报了一串地址,然后问:“记住了吗?” 手机那端不知道说了什么?只见教官听了直接挂断了手机。看到程明明幽怨的眼神,不由回道:“行了,你看看耽搁多少时间了?”说完拉着程明明一起上了直升机。 一路上,程明明都无精打彩的。到了地方,教官带她来到一间办公室,这地方可真够偏僻的,手机都没有信号。自下了飞机起,她给云墨打了几百通电话,发了好多条短信,结果不管是电话还是短信一条都发不出去。 教官关上办公室的门,看到程明明还在打电话,一把把她手机抢了,关机:“别打了,这地方没信号,你再试也没用。”说完,站到墙壁的一角,不知道动了哪?墙面上开了一道门,教官走上前,冲程明明招招手,让她跟上。 程明明听话的乖乖走过去,然后看到教官他进去了之后并没有向前走,程明明疑惑的问道:“怎么不走了?” 刚问完,身后的墙‘咚’的关上了,整条通道没有一点光线,就算以程明明良好的视线,也看不清1米以外的地方。 教官伸出手指在虚空以一种玄妙的弧度轻点几下,程明明就看到虚空出现了一个发着蓝光的虚拟屏幕,教官又在蓝色虚拟屏幕上轻点几下,程明明就看到旁边的墙壁开了一条过道。教官带着程明明走进去,过道里面的东西令程明明目瞪口呆。从密室出来后,程明明有些恍惚。不久的将来,她将远赴边境的某个小岛,这一去得好几年,其危险程度,谁也没有把握自己能回来。可是程明明看了那些视频图片,对她的冲击力之大。她前世也只是个遵纪守法的好世民,这一世虽是特种兵,但也只是一个受了训练,还没有经历战火和鲜血洗礼的菜鸟特种兵。 她又想到了云墨,如果她去出任务了,可能得几年才回来吧!出任务的时候,她恐怕连想他的时间都没有了。可看了那些照片,那些视频,她不能,也不想拒绝出任务。 程明明点开相册里那张唯一的照片,轻抚云墨如雕刻般冷俊的侧颜。心中悲伤流淌,可连这样的悲伤,她也只能放任自己一天时间。 晚上她就要调整好自己的状态,迎接明天的任务。 可惜,这里没有信号。不然,可以给云墨打打电话,发发短信。不过以云墨的性子,就算知道她要走,恐怕也不会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吧!想到这里,程明明的情绪又低落下来。她退出相册,略带忧愁的轻叹一口气。结果一抬头——云墨? 程明明惊讶的眨眨眼,云墨还在那里,程明明这才发现云墨真的来了。她惊喜站起身,仰头看向云墨:“云墨,你怎么来了?” 云墨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突然听说你要出任务,怕你被人骗了所以来看看。” 程明明怒:“我有那么好骗吗?”只是那怒意里也有遮不住的喜意,刚说完,她自己又忍不住笑了。上前两步,扑在云墨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 云墨把程明明推开,看到她受伤的眼神,吐出一个字:“脏。” 程明明这才发现,云墨的黑西装外套,和裤子上面全部都是泥土,程明明和教官坐的是军用飞机,到了地方,直接从空中用绳子跳下来的,但云墨没有受过特种兵训练,这里停不了飞机,山脚到这里的山路连自行车都走不了,那云墨是从山下徒步走到这里的?身上大面积的泥土一看就知道是摔跤染上去的。程明明想到这里,只觉得心里酸的厉害。 她忙拉了云墨到她暂住的地方,让他坐在床上,偏远山村什么都不方便,连洗澡盆都没有。程明明只好用搪瓷洗脸盆打一盆温开水,让云墨泡泡脚。幸好,云墨的西装外套上面泥很多,里面的白衬衫却没有脏,下面的西装裤就裤角有泥多一点。 程明明帮云墨把皮鞋脱了,里面的白色袜子染了大片鲜血。从山脚走到这里,翻山越岭,路途遥远。脚后跟都被皮鞋磨破了。程明明再也忍不住,眼泪大颗大颗的滴落在脸盆里。她轻轻的抬起云墨的脚,小心的放进水里,特意避开了磨破皮的地方。翻出一包棉签,小心的将破皮的地方周围血迹清理干净。 将云墨的脚擦干净后,程明明从钱包中拿出两个创口贴,贴在他的脚上。她当特种兵后时不时会擦伤,所以有随身带创口贴的习惯。 程明明拧了帕子,想擦干净云墨裤脚上面的泥土,云墨伸手拦住了她:“不用忙了,我带了换洗衣服。”程明明这才发现云墨的旁边还有一个包。 没有事情忙,程明明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她看着云墨艰难的开口:“云墨,我……明天要去国外了。有可能要几年才能回来。”说完,她上间一步拥抱着云墨的腰,脑袋靠在他的怀里:“云墨怎么办?我还没走就已经开始想你了。” 和云墨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觉得格外短暂,分别总是来得格让快。 清晨,程明明踩在飞机前的梯子上,转身看向云墨,她忍了忍,还是忍不住开口:“云墨,你等我回来可好?” 云墨看着她,沉默半晌,开口:“好。”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八) 三年后。 程明明手中抱着文件夹,轻轻关上一间超豪华办公室的门。这间办公室地板是用汉白玉铺成的,可以想象房间的主人是何等的富有。程明明在这里卧底三年,起初发现这样一个毒品,军火走私的小岛的终极boss是一个女人的时候,她是不相信的,开始以为她只是这个组织的一枚棋子,潜伏了一段时间她才发现自己错了。或许这个女人之前是一枚棋子,但现在她已经完全掌控了这个岛的势力。 这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更可贵的是她的能力完全和她的野心相匹配。只可惜…程明明垂下眼睫,挡住了眼里的思绪。只可惜……,她走错了路。 从今天开始,这个岛将不复存在。程明明抬头,眼睛里全是坚定。高跟鞋踩在长廊的地板上,踏出铁血的旋律。她装作不经意的抬手按了按胸口的扣子,不一会儿,扣子发出微微红色的光,极不起眼。像是阳光照在扣子上的反光一样,程明明却是明白这是代表着行动的意思。 在这个岛上,地位越高,代表了不仅智慧高,而是武力也不差。但有一个人例外,他是boss的男宠,拥有常人想不到的智慧,能根据一些蛛丝马迹判断出对手下一步,甚至是后三步的行动方向。这是在无数次黑帮火拼时,都发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导致哪怕是金三角那个杀戮之地的一流势力,也不愿意和小岛开战。 这样一个势力,如果不是她们和各国高层勾结,牟取暴利。甚至军中都有她们奸细。也不会有这一次的各国联合行动。程明明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解决boss的男宠。她的高跟鞋踩在长廊的地板上,走到离boss办公室不远处的一间门前站定,‘扣扣’抬手在门上敲了两下,然后恭敬的站在门前等候。 门开了,程明明走前几步,将文件放在boss男宠的桌子上,眼睛看了一下四周。boss男宠会意,向四周的人挥了挥手,周围的人依次退了出去,并体贴的把门带好。程明明这才开口:“大人,这是刚刚boss的决断策划书……”话说了一半,外面响起了枪声。程明明心中一惊,不由暗骂这是哪国派出来的无能家伙。 程明明抬头的瞬间,看到boss男宠脸上有受惊的神色。她一愣,觉得哪里怪怪的? 她主动说道:“大人,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和我换装,然后护送您去boss那里吧!” 程明明没想过boss男宠会同意这个方案,却没想到他连连点头:“好…换装,快,我们这就去。” 换完装,程明明一身西装西裤,脚上是易于奔跑的皮鞋。看着倒在地上一身职业女装、顶着长假发的大人,程明明心中不对劲的感觉更浓,她想起了那一次,boss男宠在一次枪战中,被子弹穿透了心脏。当时以程明明出众的听觉,已经感觉到了他心跳停止,是个死人了。可boss把他抱回去后,不久他又活泼乱跳的出现在人前,想到这里,程明明点了一把火,彻底把他燃烧起来才出了更衣室。 ‘碰’房门被一脚踹开,boss大人带领着人出现在门口,程明明刚走到客厅,就看到了这样的场景。 “boss。”程明明随意的点头叫了声,并没有多少恭敬。 boss看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开口就是带着伦敦腔的中文:“没想到我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她上前两步,一拳打出,比力气,程明明并不惧怕谁,也一拳挥出,双拳相碰,两人同时退后两步。boss眯了眯眼:“我猜到你隐藏了实力,却没想到你隐藏了这么多?”能在小岛之中的做到高层,都是经过严厉考核的。程明明也不例外,考核地点都是在实站之中,一个不小心,就会丧命。程明明几度在黑帮火拼中受到重创,曾一度失去性命。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也没有暴露出她真正的实力,可见她为了做卧底是拿命在堵。这个女人对自己真狠。 就在boss心中惊骇时,程明明也是心中一寒,没想到这个女人在这种完全对她不利的情况下,还能如此冷静,真是可怕。更可怕的是她的力量,程明明有如此力量是因为她在原始森林待了十多年。 boss扫了一眼屋子,随意的开口:“我的男宠呢?”她的语气并不带对男宠的喜爱,反而还有一丝厌恶。 “在更衣室,如果他还活着的话。”程明明耸耸肩,也以同样玩味的口吻开口。 boss听到后,绕过她,去更衣室。后背对着程明明一点都不怕她偷袭,程明明确实没想偷袭她,首先要解决的是外面那些人,程明明从怀里掏出两把枪,boss的保镖看到程明明掏枪,也连忙拿出手枪对准程明明开枪,程明明跃起,脚蹬墙面借力,身体倾斜,面对着门口,向上攀登,一面双手开枪,几个回合,程明明没中枪,那边的保镖却死了大半。而这时程明明已经在墙上面,再住上一步就到顶了,她想躲都没地方躲,保镖见了心中一喜,连忙对着程明明开枪,程明明脚踩在墙面上借力,在空中凌空翻了几个前滚翻,哪怕在空中程明明也不忘开枪,杀了最后几个保镖。等程明明从空中落到桌面的时候,屋里已经只剩她和boss了。而她刚刚借力的那面墙上全是子弹。 战斗说起来慢,其实很快,前后加起来还没有三分钟。更衣室的帘子没拉,程明明落到办公桌上,一侧头就可以看到里面的景象,刚好看到boss抬了抬手,大火就那样熄灭了。程明明心中一惊,这是什么力量? boss紧走两步,看到已经烧成灰的男宠,转头看向程明明的眼睛带着猩红,她的声音带着压抑的爆怒:“你不该杀他的,他什么都不会。你不留我活路,那你就陪我一起死吧!” 程明明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想到以前任务时,男宠大人冷静镇定的布置,绝伦的智慧,和这次遇到事情的慌乱,甚至那么容易就死了。再听到boss大人说他什么都不会,程明明似乎有些明白了什么,抬头看向boss:“所谓的男宠大人的绝伦智慧,其实根本不存在,那些计策都是boss大人事先预料好,让男宠大人说出来的是吗?为什么?” boss并没有否认,她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我让他成为整个小岛的军师,只是想让他得到尊敬。像他那样一个要武力没武力、要智慧没智慧的废物,如果不是……”后面的话,哪怕boss处在暴怒中也没说出来,看她的样子似乎对什么忌惮极深。再开口,她重复道:“你不该杀他。你不给我活路,那就和我一起去死吧!”说完,不等程明明动手,她凌空一掌挥出,带着某种像是内力一样的威胁,给程明明很大的压力。 程明明以为自己要死在这了,结果boss挥出的内力反弹,拍死了自己。她辛苦卧底三年,结果就这样戏剧性的结束了。 boss看的出来并不喜欢她的男宠,甚至还有一些不屑他。最后更是在话语中称她的男宠为废物,可又在自己的势力中给他极高的威望,为了男宠能赢得下属的尊敬,还亲自给他出谋划策。她听到程明明说她的男宠死在更衣室,并没有慌张,反而是看到自己男宠被烧了后,双眼猩红。 程明明想到这些,心里有一些猜测,boss可能也是带有快穿系统的人,她的任务中一项可能是和男宠有关。她的手中可能有复活药水之类的东西,所以上次枪站中被子弹击中心脏,没几天又活了。这次,程明明把他的尸体烧了,boss复活药水复活不了,男宠死了,她的任务失败了。所以她两次对程明明说:“你不该杀他,你不让我活,那就陪我一起去死吧!” 野人的都市生活(十九) 完成任务后回来,程明明连件衣服都没换,她直接乘车来到士顿男子学院外。翻过一面离云墨职工宿舍最近的院墙。然后拿出一根铁丝,撬开了云墨宿舍的门。准备进屋等云墨,可他一个惊喜。 “你是谁啊?”刚打开门,里面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程明明定睛一看,一个染着大波浪卷发的女人坐在沙发上擦着半干的头发,看到程明明进来,不悦的问道。 “对不起,进错……”门了,话还没说完,屋里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怎么了?” 大波浪卷发的女人,看到从卧室出来的人,亲昵的叫道:“墨,有个女人撬门进来了,你看看认识吗?” 云墨一边解着袖扣,一边懒洋洋的在沙发上坐下,才抬了抬眼皮看向门口的程明明,他看到程明明眼里一丝波动都没有,只一眼,就移开了,转向身旁的女人说道:“一个旧识。” 大波浪卷发的女人听了云墨的话,高兴的咧嘴笑了笑,她移了移位置,坐的离云墨更近了,双手撑在沙发上,侧着身子对着云墨说:“原来是旧识啊!”女人的声音夸张而做作,说着这话时还斜眼挑畔的看了站在门口的程明明一眼,才转头看向云墨撒娇道:“墨,既然是旧识,不介绍我们认识认识?” 程明明站在门口,感觉血液都在泛冷。程明明站在门口,感觉血液都在泛冷。大波浪卷发的女人说的话,她已经听不到了。 云墨听了她的话,低低的应了声。随后,张开双手,惬意的搭在沙发的椅靠上。介绍道:“这是程明明。”说完看了看站在门口的程明明,又向程明明介绍沙发上坐着的大波浪卷发女人:“这是我的未婚妻。” 程明明站在门口,倔强的紧抿着唇,身侧的手掌已经紧握成拳,指甲刺进肉里,她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她站在门口,如同一栋雕像般,眼也不眨的看着云墨。 良久,她开口,声音沙哑:“你说过的,会等我回来。” 大波浪卷发的女人听到她的话神色有些慌张,她轻轻扯了扯云墨的衣角:“墨,今的家宴快要迟到了,我们走吧!” 云墨看着大波浪卷发的女人拉着他衣角的手,不动声色的皱了皱眉。他装作不经意的起身,拿起西装外套。对卷发女人温声说:“走吧!” 云墨的动作细微而不留痕迹,却瞒不过一直看着他的程明明。卷发女人看云墨穿好外套,就要去挽云墨的手臂,程明明一个健步冲到他们中间,卷发女人刚伸过来的手被程明明的身子撞开了。程明明拉起云墨的手就走。不理卷发女人在身后的怒吼。 云墨挣扎着想甩开程明明的手,但他哪里是程明明的对手,要知道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男特种兵也不一定有程明明的力气大。 程明明拉着云墨到了一片没人的小树林才停下来。却没有松开拉着云墨的手,她怕一松手,云墨跑了。 不知道是因为此处没有外人,还是因为云墨近距离的看着程明明,他眼中脸上的冷漠疏离渐渐消融变得温润。不知道想道了什么,云墨想挣开程明明的手,脸上又冷漠起来,他疏离的道:“我该去参加家宴了。” 程明明紧扣住他的手,不让他挣脱,听到云墨的话怒火中烧,她双眸死死瞪着云墨,怒声重复道:“家宴?”云墨在那双眸子中仿佛看到了熊熊燃烧的怒火,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不由瑟缩了一下,气势弱了一些。 程明明把云墨的手扣的死紧,云墨见挣扎不开,也不再费力气了。无所谓任她拉着。程明明看他这无所谓的态度,怒火更盛,她一手仍旧扣着云墨,另一只手伸出去捏他的脸,冷笑道:“有未婚妻了,了不起啊!”尽管在盛怒中,程明明依旧放轻了力道,说是捏,其实手指只是轻轻地贴在他的脸庞,程明明生怕手劲重了,弄疼了他。 云墨先是看到程明明捏他的脸,有些恼怒的偏了偏头,后又听道她说的话,他的神色有些复杂。似是有些委屈,有些漠然…… 程明明气极反笑,他有未婚妻了,她都没委屈,他还委屈上了。不过,程明明现在才发云墨还有欺软怕硬的特质。想到这里,程明明故意恶狠狠的道:“以后不许再见你的未婚妻,否则我拧断她的脑袋。”说这话时,程明明身上还带着征战归来的血腥味。 云墨似是被吓到了般,乖乖的点了点头,又茫然的摇了摇头。他有些委屈的看着程明明:“我今天不去参加家宴,不跟她定婚,你就得退伍了。” 程明明简直被他的逻辑惊呆了,这智商是怎么当上副教授的:“别人说什么?你就信啊?” 云墨听了她的话,智商瞬间回笼,他斜看了程明明一眼:“我的未婚妻,她的父亲是副司令。” “你说谁是你的未婚妻?”程明明怒吼,她盯着云墨的眼睛,一字一句缓慢的说道:“你要记住你的未婚妻只能是我。” 说完,程明明拉着云墨就走。 云墨:“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领证。” 云墨一脸茫然:“领什么证?”不怪云墨反应迟钝,而是:“你还没到法定年龄。” 程明明边往前面走,边伸出手:“手机给我!” 拿到手机程明明给教官打了一个电话,年龄的事情瞬间搞定。 云墨:“你何必这样,我既然答应你,以后我的未婚妻只有你一人。肯定会做到的。” 程明明斜眼看他:“你三年前还答应我,等我回来。结果我回来了,你身边都有未婚妻了。谁知道你这次答应我你的未婚妻只有我一个人,我下次回来你是不是身边都有妻子了。” 云墨瞬间说不出话来,这个年轻的教授,前半生从未失信于人,这会儿唯一一次失言,就被挤锐的说不出话来。 程明明回去洗了澡,换了衣服,拿了两人的户口本,就去了民政局。 野人的都市生活(完) 到了民政局门口,程明明看向一脸忐忑的云墨,有点不忍心了。她宁愿云墨跟以前一样冷着脸,也不想看到他现在不安的样子。程明明环抱住云墨的腰,头靠在他胸口上,听着他不规律的心跳:“云墨,你还记得三年前你问我:如果要在当军人和你之间只能选一个,你选什么?” 云墨不假思索的说:“当然记得,我还记得你当时回答说选我。” 程明明抬头望向云墨的眼睛,认真的说:“我现在依然选你。” 云墨沉默良久,才开口,声音有些干涩:“当军人是你喜欢的事情。”他说的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证明他很肯定这一点。 程明明也不否认:“是,当军人是我所喜欢的。”感觉云墨眸中的苦涩更浓,程明明深情的看着云墨:“但云墨对于我来说是不可替代的。” 感受到云墨的身体一瞬间的僵硬到放松,看着他眼中渐渐泛起的喜色,程明明心里也高兴起来。她以前时时觉得云墨什么都不说,在去偏远小山村的时候她还在为云墨的冷淡态度而伤心,没想到转眼云墨为了看到她,翻山越岭。等站到她面前的时候,满身狼狈。 其实她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她喜欢云墨,可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云墨他对于自己来说多重要。如果三年前,她跟云墨说了自己心里的想法,现在也许就没有这么多事了。人与人之间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沟通,心里想的不说出来,别人永远不会知道。想到这里程明明继续说道:“三年前,在你问我当军人和你之间选谁,我选你的时候,当时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她顿了顿,重复说道:“当时我想的就是,如果说:特种兵是我所喜欢的,那么云墨就是不可被代替的。” “哟哟哟~”熟悉的欠扁的声音响起:“这大街上就虐狗呢!” 程明明站直身体,有些头痛的揉揉眉头,每次这个人出现,她和云墨就会一波三折。这次教官大人又出现了,她和云墨不会结不成婚吧! 程明明刚想完,教官大人那欠扁的声音像是验证她的想法似的,立马道:“你们在民政局门口,不会是要去结婚吧!可千万不要啊!那可结不得。” 程明明:……“你又来干什么?” 教官摆出一脸你不识好人心,恩将仇报的表情,从兜里拿出一部手机:“三年前,你出任务的时候,千祈求万嘱咐让我一个星期充两次电。丫头,过河拆桥啊!” 程明明脸上一热,当时她确实是这样请求教官的。这部手机里面有她和云墨的唯一一张照片。她怕手机长时间不用,开不了机。所以交代教官一定要一个星期充两次电。 程明明解开屏锁,调出相册,看向里面唯一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云墨只拍到一张美如古希腊雕像的侧颜,他闭着眼睛,吻在她的唇上。她彼时尚青涩稚嫩、陡然被云墨偷吻,双眸微微睁大,像橱窗里的洋娃娃。 三年前,她看这张照片时,总觉得唯美是唯美。但老感觉少了点什么,要让她具体说出来少了些什么,她又说不出来。现在再看到这张照片,她明白了那时的感受,是觉得少了真实感。 至于现在嘛!照片里的人都是她的了,她还用再去照片里找真实感吗? “你不会是真的要和他结婚吧!”教官看到程明明的表情,一脸惊讶。 “当然。”程明明一脸坚定的看着教官,告诉他,她的决心。 “那件事你知道了吗?”教官收起欠扁的表情。一脸慎重的问。 “你说的是:我男朋友追求者的父亲是军区副司令的的事情?”程明明反问。 教官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拍了拍程明明的肩膀:“你都知道了!看来你已经下定决定了。”说完,他有些艰难的开口:“因为军区副司令的命令,你小岛之战出现严重失误。现在停职调查。还说你私生活作风有问题。”说完这话,教官简直都有些不好意思待下去了,原本应该是立功升职的人,现在却因为私人原因被针对落到这样的下场。 程明明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这件事和教官一点关系都没有。大波浪卷发女人的父亲是副司令,他下这样的命令为自己的女儿铲除情敌。如果程明明为了军中前途和云墨分手,那自然是好。就算程明明不要权势,而选择和云墨在一起,这样做也可以出一口恶气。教官就算知道事情的经过,可官职摆在那里,他也不能违背上司的命令。相信教官过来前,肯定是为她争取过的。 “教官不用自责,和云墨结婚是我自己的选择!选择了这条路,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哪怕这后果是因为某些人的私心。” 教官听了程明明的话,神色复杂的看了她一眼,如果常人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心气难平,程明明却没有。她依旧冷静,仿佛卧底三年,历经生死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临走前,教官回头看向程明明:“你是个优秀的军人,希望还有合作的机会。” 程明明向教官鞠躬,表示感谢。微微笑着回:“那是我的荣幸。” 和云墨结婚三年后,程明明20岁,果真如教官所说,她们又一次合作了。这次程明明完成任务后,不知道为什么爆出副司令善用职权,以权谋私。而三年前程明明的事情也爆出来了,人民群众看到这件事,愤怒了。军人出生入死完成任务回来,遭到打压。这怎能不令人痛心! 军区撤了副司令的军职,让他们搬出了军区大院,他们一家出门时不时遭到人群指指点点。 程明明自由而幸福的过了一生,回到了空间之中。 她睁开眼睛,就看到四面墙壁上的一面墙出现了变化,那面墙变成了闪着光亮的荧幕,上面显示着她的初始资料。 古代娱乐圈(一) 突然屏幕如水波一般一阵抖动,她资料上的数据就变了: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智力:20 容貌:30 体力:40 武力:20 技能:特种兵训练方法 特长:0 魅力:20 沈明明看的一阵惊讶,看着从屏幕中走下来的穿着黑色西装的小男孩问道:“为什么体力加了这么多?” 黑色西装的小男孩看起来跟动画片中的名侦探柯南一样高矮,只是表情如同蒙了一层千年寒冰,双手插在裤兜里。听道沈明明的问话,他表情不变,站在暗影里,冷冰冰的回道:“那是因为你在原始社会,在山林里上窜下蹦用的都是全身的力量,后来当特种兵完成各种任务,也要到处蹦达所以体力加的多。不要忘记了,你完成任务时是用的你自己的身体。” 沈明明听了系统的话,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身体,感觉是有力了很多,一脚踢出,能把人踹飞,这是她以前所不能想的。 但她摸了摸自己的手,感觉依旧白皙柔嫩。和在原始社会待过的粗糙双手完全不一样,从原始森林回到都市后,无论她怎么保养,涂护手霜比吃饭还准时,但手却还是回不到最初。不过她的精心保养还是有用的,比常人的手好看很多。想到这里沈明明举着双手有些疑惑的看着系统,顺便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系统,你说我完成任务时用的是自己的身体。那为什么我照镜子时,里面映出来的人是程明明的样子?还有我的手,完全不像是在原始社会待过的样子?”说完沈明明还举起双手给系统看。 结果系统连眼角余光都不曾给她,依旧保持双手插在裤兜的动作,脸上冷若冰霜的表情都不曾动一下,机械的解释道:“你虽然是用自己的身体完成任务,但程明明的身体就相当于你身体外面套了一层保护壳,只不过,这层保护壳所遭受的一切,你都会感同身受。” 沈明明听了系统的话,瞬间明白了,就像她是特种兵时,完成任务受了伤,伤的是程明明的身体,那疼痛却是真真实实她承受的。 系统看她明白了,冷冰冰的解释道:“获得容貌值的最佳方法,就是好好保养你的保护壳,你保护壳越年经,你获得的容貌值越高。” 沈明明听明白了,意思也就是说穿越到寄体身体后,寄体的容貌被保养的越年轻她获得的容貌值就越高,可是容貌值有什么用? 系统像是知道沈明明的想法,他开口:”你的容貌值越高,你的保护壳就会长得越像你,当你的容貌值达到100,你的保护壳会长得跟你一模一样。” 沈明明听懂后,一脸嫌气的看着系统:“你怎么这么没用,别人的系统容貌值高了,都是直接让自己本来容貌变得更漂亮。你的容貌值高了却只能用在寄体身上。” 系统伸手抬了抬不知什么时候挂在他鼻梁上的眼镜,语气没有一丝波动:“这是为了你能更好的完成任务,那些寄体都是你的前世。她们的共同点就是:拥有逆天的运气,却不努力,最后窝囊的过了一生,郁郁而终。而寄体每次郁郁而终后都会留下一道残魂。你的任务就是替她们努力的活一世。”说到这里系统顿了顿,继续用平静的语气说出气死人的话:“虽然你的前世都是些窝囊废,但有些性格里的特质却从未改变。比如说:对于自己容貌的极度自恋。再比如说:对自由的极度重视。你的寄体不管结局如何悲惨,到死后却不会怨恨别人,而只会检讨自己生前活的不够努力。所以每回去任务世界,你都要做到:努力到感动自己。第一个世界,你虽然也努力,残魂也和你融合了,但是因为你不够努力的原因,没有得到更多的能源,所以本系统没有长大。” 说到这,系统冷冰冰的脸终于转了过来,看向沈明明,郑重道:“你的容貌值越高,寄体的容貌就会越像你,这有助于你完成任务,你现在去的是低等世界,残魂意识比较弱,对容貌的概念比较低,只要保养好了,融合相对比较容易,到了像修仙那样的世界,即使是残魂也不容小觑。她们不保养,皮肤就已经很好了。所以大多数她们对于长像是有要求的,而你这一世的容貌应该是你本来的容貌,依你自恋的性格,就算你转世成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对于你现在的容貌应该也没有免疫力。” 沈明明摸了摸鼻子,这到是,她不知道她的转世对于她现在的容貌感不感兴趣,反正她自己对于她这一世的容貌挺心水的。不过系统说她的每一世性格不管怎么改变,有一些特质是不会变,其中一条就是:对于自己容貌的自恋,哪怕她那一世不是长成这样,她心底最理想的容颜还是沈明明现在的样子。想到系统说的话,她就记起一件事:系统说因为她在第一个世界的不够努力,所以导致系统不能长大。 想到这里,沈明明凑到系统面前:”难道是因为我不够努力,没能让你长大,所以你说话的时候,故意机械的没一点起伏?” 系统对于沈明明突然放大的脸,别说表情,连眼神都一点波动都没有,它依然机械没有起伏的声音说:“这样最省能源。好了,你话太多了,该去任务世界了。” “唉唉,等等!”沈明明怕系统把自己丢到任务世界去,连忙出声拉住系统,心里还在吐糟:到底是谁的话多?嘴上却献媚道:“最后一个问题,问完我就走。” 看系统没有动作,沈明明长话短说:”第一世任务世界里,那个小岛女boss也是系统拥有者吧?为什么她攻击我,我没事,她自己却死了?” 系统抬眼看了沈明明一眼:“她拥有的是守护系统,守护对象是那个男宠。至于她攻击你,你没事是因为所有系统赐予的物理攻击都没发伤到你,毕竟你拥有的是顶级系统。至于她自己死了,是因为你逆天的气运,误打误撞,开启了系统的反弹能力。” 古代娱乐圈(二) 系统解释完,手一挥,沈明明眼前一阵扭曲就消失在了这片空间。 晕头转向困难的睁开眼睛时,她感觉浑身无力。耳边一个凶悍的妇人声音叫骂着:“贱丫头,一天到晚的躲懒,除了吃喝你还会做什么?“这具身体听到这话,下意识的颤抖。紧接着,头发被拽着扯动头皮的疼痛传来,她痛的下意识的哆嗦。 这时一道男声响了起来:”行了,我看这贱婢好像是发烧了,今天天色已晚,就让她休息吧!要是人死了,不是浪费了10文钱。“ 凶悍的妇人听到这话,似是怕她真的死了,浪费了10文钱,这才停了揪头发的动作。但没让她干活,又有些不甘心,状似威胁的道:“今天就先让你休息一天,明早起来要还是这要死不活的样子,我要你好看。” 接着就是脚踩在地上行走的摩擦声,等听不到脚步声了,她才睁开眼睛,看向将黑的天色,沈明明苦笑一声:“这都到晚上了,还让她休息一天,真是说的比唱的好听。” 她观察了一下四周,这是一个牛棚,周围都有草围着,一般不会有人来。她在心里默念接收记忆。刚一念完,面前出现一个虚拟屏幕,放着寄体的一生。 这一次沈明明成为了一个叫明明的人,姓:明,名:明。是现代一名大一新生穿越到一个架空古代偏远山村的奴隶身上。这片大陆很大,三国鼎立,其间有小国无数。 明明穿越的这片王朝是大明王朝,大明王朝实行奴隶制,奴隶地位低下。管制严格。如果只是这样,那明明注定一生悲苦,但,凡事都有个但是…… 明明穿越过来身上绑定了一个系统,这是星际世界的全能服务系统。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绑定了明明。 这简直是一个全能系统,里面的机器人是仿真的,就算是在现代用仪器检查也不能区别它和人的分别。更别说这落后的古代。而且星际时代,金子,银子都不值钱,系统里有很多。 拥有这样一个系统,什么走上人生巅峰、赚取大把的财富、培养自己的势力、迎娶高富帅……简直就是小意思。可是,明明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如果不是现在三国相安无事,皇上还算明君,恐怕她都会揭竿而起,造反。还好,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管理一个国家的能力。而且现在家国安定。不需要她来伸张正义。 可是在古代,一个女人要怎么样才能出尽风头,当然是当皇后。于是不知道穿越女明明是怎样想的,还是现代后宫小说看多了,她带着系统进了后宫,服务系统虽然全能,但它不会宫斗啊!在一群成精的人中,明明一个连社会经历都没有的人,靠着系统周旋了几年,很快落败,郁郁而终。 看完了明明的一生,沈明明感叹:“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拥有这么大的金手指,结果落的郁郁而终。”刚感慨完就感到胸腔里嘭嘭跳着,拥有想风光俯视世人的想法。 明明感受到胸腔里的心跳,并不打算抑制。但她也不会走穿越女的老路,进后宫。进了宫,简直就是浪费这逆天的金手指,系统。 要说现代什么最出风头,当然是明星。她要在古代打造一个庞大的娱乐圈,她系统里面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她要这片大陆的人就算不知道皇上是谁,也要知道明明。 想到这里,明明再也忍不住浑身无力的感觉,沉沉睡去。 第二天,明明是被嘈杂的吵闹声惊醒的,可眼皮仿佛有千金重,睁不开。头也昏昏沉沉的。昨天发烧的身体,在草棚里吹了一夜的风,更严重了。迷迷糊糊间听到昨天凶悍的妇人和男人两人商量着把她卖了,免得看病还要浪费药钱。 再次醒来,明明是被集市嘈杂的声音吵醒的。她躺在木板车上,一个农民打扮衣服上全是补丁的男人驾着马,让马拉着木板车熟门熟路的穿过集市,来到奴隶市场。 因时间还早,奴隶市场几乎没有人。明明睁开眼睛看了一下,唯一一个正在挑选奴隶的男人,唇角隐晦的勾了勾。 这个男人是系统里面的机器人,看起来跟人类没有什么两样。 农民打扮的男人,停了马车,问了好几家奴隶贩卖中心,人家一看明明半死不活的样子都不愿意接手。 正沮丧时,农民打扮的男人看到唯一一个正在挑选奴隶的人,不由眼睛一亮。忙凑上去,又是鞠躬又是弯腰的馅媚道:“这位爷,您买奴隶呢?我这里有一个奴隶你要不看看?” 挑完奴隶的机器人,看也没看他一眼,自顾自的付钱,还租了十几辆马车和驾车的人。 农民打扮的男人,讨好的站在原地,被如此无视一点怒气都没有。只眼能把这个快死的奴隶卖出去,别说等一会儿,等一天也愿意啊! 机器人和奴隶贩卖中心沟通完,才高傲的看向农民打扮的男人:“你说的奴隶在哪?还不带我去看看。” 机器人把一个大家族管事的高傲展现的淋漓尽致。 农民打扮的人点头哈腰的带着机器人来到木板车前。 机器人抬起程明明的脸看了看,点了点头,他看向农民打扮的人,直接道:“五文钱。”看到农民打扮的人张嘴要抬价,他皱了皱眉,有些不耐烦的道:“你要知道,这已经是高价了,这个奴隶发着高烧,还要花钱买药。”说完一脸不耐烦,一副这价格你不同意,我就不要了。唬的农民打扮的男人赶紧转手。看到他们交易完,明明放心的晕了过去。 等到明明觉得自己睡好醒来,她已经在一辆豪华马车上面了。机器人看到她醒来,冷漠道:“看来烧已经退了,你明天回后面的第二车厢。” “是”明明乖巧的应到,这是明明的要求,不管在哪里都不能暴露她们之间的身份,哪怕四周没人。 古代娱乐圈(三) 也不知那机器人给她用的什么药,第二天明明就感觉自己全好了。她听从机器人的第二天就回到了后面的马车。这次买的人中,奴隶只占少数,都是和明明一样年纪的人。 大多数都是买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娱乐圈开起来,必须要人,明明这批人的年纪到底还小。 明明把机器人都放了出来,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他们,其它的她不干涉。 第二车厢里面都是和明明年纪一样大的奴隶,可能是长欺压抑的奴隶生涯,她们被买了,彼此之间并不交流。明明也没说话。 一路走走停停,机器人不停买人,队伍不停的壮大,但是没有再买奴隶。一路的途中,机器人有意为她们调理身体。伙食都是分开做的,像明明这一车的奴隶最开始都是吃小米粥,调理肠胃,然后慢慢的给换成米饭。 三个月下来,这一车的奴隶头发还是枯黄,但是精神气好了很多,脸上也长了些肉,不再皮包骨的样子,这当中也包括明明。 到了三国边境,这个三不管地段。不同年龄段的人,分到不同的庄子训练。明明这一车的奴隶也来到一座庄子。车停下,明明脑中收到机器人传音入耳,让她站到最前面。明明虽然不解,还是照做了。 明明一下车,就给到门口站着一位表情严厉的嬷嬷。看到有人下车了,她严肃的大声喊道:“都过来排队。”明明听了赶紧跑过去,站了第一位。后面下车的奴隶听了也学着明明跑过来。 嬷嬷看到她们身上脏兮兮的衣服,枯黄的头发,皱了皱眉,冷声道:“头发都剃了。” 队伍有一瞬间的骚动,毕竟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能损毁。但很快就安静下来,她们都是奴隶,只能听从主人的吩咐,不能拒绝。 嬷嬷看到她们安静下来,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指着明明说:“就从第一个开始吧!” 明明乖顺的点头,坐到下人搬来的椅子上,有专人为她剃头,枯黄的头发一缕一缕的往下掉,她并没有什么感觉,现代剪发是多么常见的事。但后面排队的奴隶显然不这样想,一个个都表情沉得,跟死了爹娘一样。 就在这时,又来了几辆马车,车上都是和明明年纪一样大小的奴隶,她们下了车都乖巧的过来排队,等明明的头发被剃成光头,再看队伍已经有上千人。 庄子中出来一个粉色宫女装扮的人,她出来恭敬的迎着明明进了大门,大门后是两个大池子,里面升起雾气,模糊了面容。粉色宫女装扮的人让她把身上脏兮兮的衣服脱了,进去清洗一下。说完还帮她试了一下水温,明明虽然知道她们是仿真机器人,一切跟人类无恙,但看到她去碰水,心里还是不自觉揪紧,生怕短路了。 洗完了澡,明明终于知道为什么机器人会和她传音让她站在第一个了,因为第二个进来的人也是在那个大池子里清洗,而且水没换。虽然现代澡堂里这样的现象很常见,但是现在她们是一群奴隶,身上要多脏有多脏。 彼时明明正躺在岸边,粉色宫女装的丫鬟正在帮她保养头皮,力求新长出来的头发水润亮泽。第二个清洗完的奴隶也被带到她的旁边,另一个粉色宫女装的丫鬟也开帮她做头皮护理。这一批的奴隶待遇都是和她一样的,就看能不能坚持下去,这其中也包括她。 人太多,外面的剃头的人又增加了二十个。澡池里一下子人明显多了起来。程明明头皮护理完,丫鬟给她端来一份饭菜,陆陆续续的有宫女装扮的人成排端着饭菜出去,想来是给后面排队的人吃。 等近千奴隶剃完头发,清洗完,做了头皮护理,吃完饭已经华灯初上了。 面孔严厉的嬷嬷站在高台上,台下整齐的站满了身穿白色长裤长袖的小萝卜光头。 面孔严厉的嬷嬷缓缓的巡视全场,半晌才缓缓开口:“你们都是出生不好的奴隶,要想摆脱这样的命运难上加难。但是,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机会,这次我们将从你们中选出最优秀的12名,成为明星。”嬷嬷顿了顿,继续道:“成为了明星是你们改变命运的一个契机,最成功的明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比如说”嬷嬷的声音带着诱惑:“漂亮的衣服……” 嬷嬷的话一说完,端着冰蚕丝衣服的仆人上前一步,嬷嬷继续道:“贵重的首饰……” 一旁端着各种金玉首饰的人,上前一步,灿烂的光芒恍花了眼。 明明听到周围的人,呼吸明显加重,甚至有些人吞咽唾沫的声音传进她的耳里。 更甚至,明明不懂古董,但也看的出上面的东西价值不菲。 嬷嬷一翻引诱后,直接走人。徒留大家遐想。 睡觉的地方很大,都是大通铺。床于床之间都用帘子隔起来。大家到了这样的地方很是吃了一惊。毕竟奴隶大多数都是睡草棚的,大家的情绪很亢奋,但到底舟车劳顿了大半个月,加上身体底子不好,倒是很快睡着了。没发生兴奋到失眠的症状。 早上五点,大家就被撞钟的声音吵醒。穿好衣服,叠好被子,被粉色宫女装扮得的丫鬟带到一间教室。 嬷嬷已经等在那里了,看到她们来晚了并没有说什么,让她们自己找位置坐好。明明等人依言坐好,不一会儿一群粉色宫女装扮的丫鬟端着一碗水,放到她们桌子上。 “这是特制的洗髓水,能清除身体里的杂质。你们喝了吧!” 古代娱乐圈(四) 周围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洗髓水,但听了嬷嬷的话,都乖乖的端起碗把水喝下。 不一会儿,空气中散发出一股恶臭。明明看了看周围的人,裸露在外的皮肤都冒出了一层黑色的污渍。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自己皮肤外面也是一层黑色。 嬷嬷没发话,下面的人都不敢自己出去,只好在屋子中呆着,等过了半个小时,空气中的气味越发严重。嬷嬷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洗髓水的功效尽数挥发了,才吩咐她们出去冲洗。 幸好这一批的人都是奴隶,从小与脏活,累活为伍。才没被这屋中的气味给薰晕过去。明明跟着一群奴隶飞快的出了屋子,去木头做的澡房冲洗。 澡房做的很现代化,里面的喷头设计的很小巧。因为大家都不会用,所以每个澡房单间里面都有一个粉色宫女装扮的丫鬟边帮她们洗澡边教她们用法。明明不太习惯**裸的被一个机器人盯着,特别是系统出品的机器人自带摄像头。但想到以后拍摄影片,经常对着镜头,而且说不定哪天就穿越成了古代贵女,要习惯人的服饰,明明就忍了下来。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谨慎,明明不想暴露自己就是这些机器人的主人。谨慎需要从小事成习惯。 明明出来的早,所以占到一个澡房,1000多人,这里只有500个木头搭成的简易澡房,每个澡房外面都有两个丫鬟守着,一个负责发洗漱用品,一个负责教她们这些东西怎么用。 澡房里,程明明看着墙上的镜子里。发现自己的光头上面都是一层黑色污渍。赶紧脱了衣服,在丫鬟的帮住下开始冲洗。 洗漱用品都是机器人用精确的仪器,研发出来的护肤产品。比现在的贵女秘方要先进太多。还没有副作用。洗去了身上的黑色的污渍,明明看到自己喝了洗髓水后,肌肤去除了长年营养不良的黄色,变得如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不由欣喜的摸了摸。 洗完澡换上崭新的白衣白裤,就出来了,洗澡的人分两批。明明出来了,等在外面的人立马就进去了。 明明和其它先洗完澡的人在丫鬟的牵引下,到了食堂。嬷嬷已经等在那里。看到她们进来,严肃的开口,让她们自己找地方坐好。然后亲身示范了一个坐姿,让她们这样坐。 嬷嬷的坐姿如行云流水,极有韵味。如果不看她花白的头发,简直像是一个妙曼的美人。明明却比别人更惊讶两分,这机器人做的真是鬼斧神工,完全看不出和人的差别。 她们依言,纷纷学着嬷嬷的样子坐下来。嬷嬷起身,四下走着巡视了一番,在坐姿不标准的地方或者谁偷懒背不挺直,便伸手抽上一鞭子,那鞭子的力度完全不留情。挨打的人还不能叫出来。 第二批洗完澡的人,在丫鬟的牵引下纷纷走进来。明明这一批人被嬷嬷训得眼观鼻,鼻观心,如雕像般不动弹。第二批洗完澡的人成群结对的走进来,动静那样大,却没一人回头看她们。站着的人却觉得有趣,看她们如木头一样一动不动,纷纷窃窃私语的议论起来,有的还轻笑出声。 这样的动静,嬷嬷看着坐着的人完全没人动,才满意的点点头。她这才回头,严厉的看向站着的人,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再次巡视了一圈,大家都坐好后。才回到前台,开口道:“大家都会在这里待上三个月,这三个月会学习礼仪、基础武术、识字、管账……等等技能,学不会的人将会淘汰,成为这里的丫鬟。”嬷嬷说完顿了顿,巡视了一圈,看大家动作都没有变,才继续道:“我们学习的礼仪,都是由上面一位出身显贵的人,在她原来学会的贵族礼仪上继续改造,使得学会了这些礼仪的人360度看过去无处不美。简单的说就是从四面八方,不管哪一面看你,哪怕是最苛刻的人都挑不出一丝瑕疵。比皇室公主的礼仪还好。” 不得不说,嬷嬷是一位很能煽动人的机器人,她说出这一番话,成功的让这里的人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礼仪了,更何况嬷嬷示范了几个动作,确实很美。比那些穿着颜色鲜艳绸缎的贵妇人更加让人赏心悦目。 示范了礼仪动作,嬷嬷看了看时间,才开口道:“6点了,以后你们都是5点起床,6点一份粥点,算是早餐前的餐点。七点半正式吃早餐。”说完,她朝门外点了点头,候在门外的粉装丫鬟端着粥点依次走进来,每人面前放了一小半碗粥,三块点心。”那粥真是一丁点,碗只比杯子大一点,粥只到碗的四分之三处。 折腾了一早上,这一批人早就饿了,闻着粥散发出来软糥香甜的味道,有的人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噜叫了起来,却没有一人动手去喝粥,可见嬷嬷的手段。 嬷嬷的面前也放了一碗粥,她先示范了一遍喝粥的礼仪,然后才让下面的人喝粥,有的人听到了能喝粥了,肚子都饿死了,谁还管什么礼仪啊?端起碗,嗷呜就想全灌进嘴里,却被旁边的丫鬟把碗抢了,端着粥和糕点就走了。被抢走了的吃食的人瞬间就怒了,拍案而起:“你凭什么抢我的粥?” 端着粥的丫鬟理也不理她,径直出门了。看她还要闹,嬷嬷放下粥碗,用帕子擦了擦嘴,才抬起眼皮,凉凉的道:“吃东西,不保持礼仪的人就没必要吃了。” 那被端走吃食的人,立马就消停了,周围准备学她的人瞬间改了动作,肚子饿的咕咕叫,喝粥的动作却依旧优雅。 那位吃食被端走的人,只能看着别人香甜优雅的喝粥吃糕点,自己却只能在旁边咽口水。当然那只是她一个人的想法,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自己吃的粥和糕点都不够她们塞牙缝。 吃完东西她们又开始了15分钟的的站姿训练,然后是半个小时的走路训练,早餐前的最后半个小时训练内容是:站在门口依次走进来,然后在餐桌前坐下,等着早餐端上来。 早餐的时候,到是没有发生6点餐点的闹剧。为了能吃到食物,忍着饿优雅的吃东西又怎样?这里的都是奴隶出身,谁没有挨过饿。 时间如白驹过隙,三个月转瞬即逝。这天如往常一样五点起床,经过三个月的训练,1000人只通过200人,她们一起来到大堂,任由丫鬟为她们穿上华服,吃完沉重的最后一顿早餐,大家一起登上离开的马车。训练的时候人人想脱离苦海,等离开的时候,大家都充满不舍。 古代娱乐圈(五) 马车晃晃悠悠半个小时就在一座占地面积有上百个足球场大的地方停了下来,众人仪态优雅的从马车上面下来。都被面前这巨大的建筑惊呆了,建筑门上书:明星院。 她们到的时候,门口停了上百辆马车,有各个年龄段的人,想来都是庄子上面精挑细选的出来的人,看到她们马车停下,都好奇的看过来。但在看见她们额头上面的奴隶印记后,再看到这些奴隶身着跟自己一样的华服,表情俱都很精彩。 大明王朝的奴隶制很严格,主人有支配奴隶的所有权。奴隶的地位低下。她们有这些表情也不奇怪。不过可能是三个月的训练有效,这些人面上,眼睛里都是**裸的鄙视、不屑,一副不愿与她们为伍的表情,但却没有人来找碴。 奴隶们从小到大都在这样的表情里面长大,到是没有闹起来。不过心里都在暗暗较劲,走路的步伐越发优雅,礼仪完美。让任何人都挑不出错来。 明星院的大门在大家的期盼中打了开来,众人都维持着仪态,缓缓步入。在这里,她们将迎来新的学习。 众人进去后,站在广场上,广场上的地砖光可鉴人。看到站到高台上的人后,不少人发出惊呼:“嬷嬷?” 明明也很惊讶,早上才从别庄告别的嬷嬷出现在了高台上。嬷嬷们看到她们惊讶的样子,都笑了,教导明明这一批人的嬷嬷率先上前一步,一向严肃的人,也难得的开起了玩笑:“你们早上是不是还惊喜着,终于逃脱了我们这些老家伙的魔掌了?我告诉你们:之前别庄的训练都是餐前开胃菜,现在我将会和其它四个别庄的嬷嬷一起训练你们。” 听着嬷嬷的玩笑话,大家起先都笑了,大声回答:“没有。”嘴甜的人还说道:“见到嬷嬷很惊喜。”可是听到后来,虽然没人哀嚎出声,但表情却俱都变成了苦瓜脸。 这时另外一个嬷嬷上前一步,这个嬷嬷看起来很年经,脸上皮肤也很好,像一个保养得宜的贵妇人。她微笑着开口:“大家都是各个别院精挑细选出来的,将来你们会在一起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希望你们相处融洽。明星院资源的多少不看出身,而是看你们努力后的结果。考核越出众的人,在明星院的话语权越大。我知道你们这里有很多人都看不起奴隶,你看不起她们,就请你们努力,把她们远远的甩在后面,你才有权力看不起她们。第一别庄的人,你们有信心在明星院的日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一颗新星吗?” 第一别庄的人都是年龄偏大,大概15岁左右,她们信心满满,大声回到:“有。”第一别庄的人信心满满,明明这一别庄的人却都压抑着愤怒,虽然教导第一别庄的嬷嬷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但大家心里都压抑着一股怒火,这把火会在训练中彻底发泄出来:“你们想把我们甩在后面,到时候看谁把谁甩在后面吧?” 三个没说话的嬷嬷中,站出来一个,照旧说了一些鼓励第二别庄的话。踩的依旧是明明这一别庄的奴隶。第二别庄的嬷嬷说完后,明明她们的教导嬷嬷没有什么表情的站出来,肃声道:“大家都想把我们踩下去,第三别庄你们告诉我你们会被她们踩下去吗?” 明明她们厉声回答:“不会。” 嬷嬷再问:“能把她们比下去吗?” 明明她们声如响雷:“能。” 嬷嬷:“光说不练假把式,我期待你们在训练中的表现。” 第四别庄的嬷嬷也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这些孩子明显比明明这些人小。 第五别庄的嬷嬷站出来:“这次的训练为期两年,两年后每个别庄里面只会挑选出来三个人。也就是说我们这1000个人里面只会留下15个人进行精心训练。当然如果大家觉得不服气,觉得我是不如自己别庄里面的人,但我比其它别庄的人优秀,为什么她留下来了,我却被淘汰了。那也不要慌,因为我们可以给大家一个挑战的机会,赢了的话,可以替代她们留下来进行精心训练,所以大家要努力了。僧多粥少,我们这里是人多位置少,第五别庄的人,你们准备好了吗?” 稚嫩的声音传来:“准备好了。” 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她们这一群人终日紧张忙碌的学习着各种技能,这一日终于到了两年终极考核的时候,大家都紧张规矩的排列在大厅里,只见嬷嬷们坐在上首,每人面前的桌案上放着一个圆形的水晶球,然后让大家分别上去把手放在水晶球上面,手放上去,水晶球发光的就通过,没发光的就淘汰。明明看着这样的阵势很是有点像小说中修仙之人测试灵根的样子。 选出了人后,其中一位嬷嬷站起来说道:“这个水晶球是测试你们的身体各项数值,如果严格按照我们五位嬷嬷的教导做了,没出错,没偷懒,就会达标。现在我们将会在这些达标的人里面每个庄子选出3个进行精心训练,要挑站的人也只能是身体达标的人才能挑站。” 比试有必须的琴,棋,书,画,然后是武艺,演技,这些不光是要弹,写的好,动作也要优美,特别是武艺比试时,动作不能粗鲁,要优雅,但是也不能是花拳秀腿,出去跟江湖一流高手交手不能落下风。这就特别难了,所以比武时,只见台上衣袂翻风,不懂的人都能错认成是才艺表演,但懂行的人却能看的一身冷汗,这哪是比武,简直是在玩命啊! 比试结束后,明明以第三庄第一顺利入选,其它庄也顺利的选出前三名。没选上的人纷纷对其它庄的人发出挑战。明明她们三人收到的最多,第三庄的奴隶也对其它庄发出挑战,其中有九个奴隶挑战成功、顺利入选。 古代娱乐圈(六) 1000中选15人,其中有12人是第三庄的。当初初入明星院时,其它几庄人轻蔑的眼神、不屑的面容,踩低的话语,都是她们心中的一根刺,导致第三庄的人训练格外努力。 第三庄的人由第三庄的教导嬷嬷赐名,显然嬷嬷不是一个会取名的人,她按照明星院的招牌,第一个字取明,名字依次排下来:明金,明银,明珠,明宝,明春,明夏,明秋,明冬,明霞,明月,明华,明明。 明明头上滴下一第冷汗,金银珠宝,春夏秋冬,还能不能靠谱点。 明金和明银比较聪明,嬷嬷报名子的时候没说是哪两个字,于是她们记录名字的时候写上:明晶,明莹。其它人就老老实实的写上嬷嬷报的名字。 那三个人的嬷嬷就靠谱多了,她们以明星院的招牌,第一个字取星,名字依次排下来:星语,星星,星空。 几人登记好名字,就被一位嬷嬷带进了一间隐秘的舞蹈室。舞蹈室的样子也很现代化。 嬷嬷是第一别庄的教导嬷嬷,也是一位最年轻的嬷嬷。她看到几人隔开站好后,拍了拍手,才开始讲话:“这次的精心训练将由我进行,会教你们舞蹈。” 明星几人听了都有些失望,舞蹈她们日常训练里面都有的课程。 嬷嬷看着她们失望的表情,依旧笑咪咪的:“这次教你们的舞蹈可不一般,它与一套内功心法相辅相成。若能入门,能将女人的身姿改造至完美,排除身体杂志。若能小成,能将五脏六腑以及经脉等由内到外都得到保养,延缓衰老。若能大成,能冰清玉骨、耳聪目明、武功可与江湖隐世不出的老怪物相斗不落下风。” 明星几人听的眼睛发亮,这些实在是太能吸引人了。嬷嬷看着大家晶亮的眼神,继续说道:“你们能被选中来进行精心训练,身体的柔韧度、悟性等等都是不缺的,这个舞蹈一旦开始练,就不能停下来,除非练完一整套。所以练的时候希望大家坚持住,不要半途而废。” 明星几人面面相觑,不明白为什么要大家坚持住?跳舞对于她们来说跟吃饭一样平常,什么样的舞蹈还能难到她们? 明明到于这个舞蹈很是喜欢,想到大成后,飞天遁地。对于每个看过武侠剧的人都有轻功梦。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这个舞蹈看起来很简单,但跳起来不止动作难度大,还必须在起舞中练出气感,与传统武学的打坐冥想完全不同。 明明等人跟着嬷嬷起舞,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嬷嬷说要让大家坚持住,骤然袭来的疼痛,让她们险些一个不注意做错了动作,明明听到嬷嬷的话不对劲,早有心里准备。但还是痛的紧抿粉唇。 等一套动作练完,几人均摊在地上,无力动弹。 嬷嬷看她们这样也没有制止,她拍了拍手,引起大家注意:“这个舞蹈大家都学会了,你们下去后自行练习吧!五天后,你们将会跟着明星院的天后,沐紫、上官婉一起去朝圣之路。” “朝圣之路!”大家惊呼出声。 ‘朝圣之路’明明也是了解的,当年穿越女明明当上宫妃后,知道了朝圣之路后,也是非常想去的。但去朝圣之路的规矩极严,一般都是由各大势力、各大家族未婚儿女带头一起去,当然未婚的平民也自愿参加,由皇室侍卫保护。然后在众多优秀儿女中选出一位圣子,圣女。任何人不得破坏,这是事关全大陆民众的信仰。 想不到短短两年,明星院强势出击,迅速成为大陆重要势力。 明明走出舞蹈室,外面站着一排粉衣丫鬟,看到她出来,四个丫鬟沉稳的出列,跪在她面前,齐声道:“奴婢清雪、清雨、清风,清尘见过姑娘。” 明明点点头,玉手轻抬:“都起来吧!带我回院子。”这四人以后就是她的专用丫鬟了,以后再酌情增加。明星几人现在的丫鬟都是四个,之前记录名字时,册子上都有。她们现在的身份不一样,会搬到新的院子。明明刚从舞蹈室出来,还不知道位置。 听到主人吩咐,四个丫鬟恭敬应道‘是’然后两个在前面带路,两人在跟在明明身后。 这是一个独立的院子,院中景色精致。美伦美焕。明明却没有心情欣赏。 清雪看明明直奔主室,不由开口:“姑娘,这院子还没有名儿,是否要提上一个。” 明明思虑了一下,回道:“不用,五天之后就是朝圣之路了,起名等朝圣之路回来后吧!我们院子从现在开始闭门谢客。” “是”清雪服了服身,下去吩咐了。 明明直奔主室,看了几间房,果然看到了一间舞蹈室。 进了舞蹈室,明明咬了咬牙,果然功效越好的东西就越难修炼,如果是在平时还能循环渐进的修炼,但五天之后就是朝圣之路了,她必须得在五天之内练出气感,达到入门,不然去了朝圣之路,修炼的机会就不多了。 旋转,下腰,半空画圆,随着时间的流逝,汗珠从舞者脸上一滴滴滑落在地板上,有些甚至因为舞者飞快的转身而飘洒了出去。 清雪、清雨、清风、清尘端着东西进来时,看到姑娘正好完成最后一个动作。清雪连忙拧干帕子上前去为她抹汗,没一会儿帕子又湿透了,见明明闭着眼睛不说话,以为她累着了,连忙吩咐外面的小丫鬟抬一张贵妃躺椅进来,扶着明明躺下。 清雨、清风分别把端着的莲子羹、糕点放在小几上,看明明闭着眼睛不说话,她们无声的转身帮姑娘按摩腿。清尘把端着的热水放在清雪旁边,转身帮明明按摩右侧肩膀手臂,清雪又细细的帮明明用温热的水擦脸,然后轻拍上养肤水后,帮明明按摩着左侧肩膀手臂。 四个丫鬟按摩的手法精湛,让她们按过后,修炼舞蹈后的酸痛肌肉缓解了很多。 古代娱乐圈(七) 五天后,舞蹈室内明明在旋转,跳跃,她的脸微微发白,显然练了很长时间了。清雪、清雨、清风、清尘四个丫鬟站在门口有些焦急,今天就是出发去朝圣之路的日子,可姑娘说过:练舞时,不能打扰。所以尽管眼露着急。四人也都规矩的站在门口。 看到明明最后一个动作收尾,四个丫鬟连忙进来。明明站在舞蹈室的中央,闭着眼睛,微仰着头。衣服已经被汗浸湿,脸上更是汗如雨下,因为她闭目仰头的动作,大颗大颗的汗水滴在舞蹈室内的地板上。 四个婢女,依旧给她擦脸,按摩,准备洗浴水。清雪看到明明的脸卡白,不由有些担心她是不是累狠了,赶紧扶住她叫唤。 “姑娘,姑娘,你没事吧?” 明明细细回味一番体内运转真气的路线,睁开眼睛看向一旁惊慌的四个丫鬟,嘴角微微翘起,开心的笑道:“没事,洗漱吧!不要晚了朝圣之路的吉时。”说着微微张开双手,丫鬟们纷纷过来帮她更衣。 待脱了衣服后,丫鬟才发现明明的身上有一层污垢,作为明明的贴身丫鬟,她们自然知道明明跳舞的功效,看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纷纷跪下,欣喜笑到:“恭喜姑娘修炼入门。” 明明心情颇好,挥挥手微微笑道:“都起吧!” 洗漱完后,明明被服饰着穿了华服,坐到梳妆镜前。清雪拿了木梳小心翼翼的帮明明梳着那一头丝缎般的长发,清雨先是净了手,擦干后,细细的给明明涂上养肤水,她还年少,又长年锻炼,不施脂粉,已经肤如凝脂。 待明明被丫鬟簇拥着来到门口时,星星正站在自己轿子旁,正做着上轿的动作。听到动静,回过头,看到是明明。她迈出的脚索性收了回来,看着明明。星语听到动静从轿中探出头来,看到姗姗来迟的明明嘲讽到:“来的可真是早,竟然还要沐紫姐和上官姐等你。”她嘴中的沐紫姐和上官姐都是明星院的一姐,演了几部戏,广为人知,受大众所欢迎。 星字辈的三人中,都出自于第五庄,年龄比明字辈的几人都要小。按理说她们应该称明字辈几人一声姐。星字辈三人隶属于年龄最小的第五庄,能在5000多人中脱颖而出,可想而知,她们吃够了苦头。 可她们发现脱颖而出后,却与身份卑贱的奴隶同一等级身份,哪能甘心? 明字辈十二人能打败其它庄的人也是佼佼者,对于星字辈的眼高于顶也是看不上眼。都是一样的身份待遇,谁也不比谁高贵,摆出一份不屑与我们为伍的面孔是给谁看? 所以星字辈三人以星星为主,明字辈十二人以明明为主,两方人马谁也看不上谁。星语一开口,明星两方人都下了轿,明晶看到站到轿前的星星率先道:“星星也是刚来吧!星语你的意思是沐紫姐和上官姐等星星就是应该的,明明晚到一会儿就是罪过?” 明明没有理两方人马的争吵,看到明星两方人都下了轿,她缓缓巡视一番,发现15人中就自己和星星两人修炼到入门了,其它人都没有。难怪她也迟到了。星星显然也发现了这个事实,因为年龄的原因,她身高矮小、穿着宫装华服,站在原地,微微笑着,向明明点了点头。却自有一股雍容华贵的气质,丝毫没有因为身高的原因而被宫装华服将气势压下。 明明咧嘴笑了笑,她缓缓上前两步,地上的拽地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而移动。她在星星面前两步远停下,看着她笑道:“恭喜你已经修炼入门了。” 星星含笑道:“同喜!同喜!” 周围的明星二人组在明明说话的时候都停止了争吵,听到明明的话后,俱都惊的站在原地,能在15人中脱颖而出的都是努力的人,这五天她们也有练舞,却没一人入门成功。 待听到星星说的同喜后,明星两人组都不是笨人。在明明说了:恭喜你已经修炼入门了。星星回:同喜!这不是说明了明明也修炼入门了吗?顿时几人惊的倒吸一口气,所有人都没声了。 明明回眸,微微笑着,笑容倾国倾城。她眼神温和,不带一丝责怪。一一扫过明晶、明莹、明珠、明宝、明春、明夏、明秋、明冬、明霞、明月、明华,温和的说道:“都上轿吧!”说完率先走向自己的轿子,清雪、清雨、清风、清尘四个丫鬟赶紧跟上。 明明没说一句话,没透露一丝责怪的眼神,但被她扫视的人都羞愧的低下头。听了她的话都纷纷上轿,一场争吵被无声的化为无形。 星星站在原地,看着明明的背影,垂下眼帘,伸手轻抚了抚自己的袖子,低声冷笑道:“还真是一个劲敌。” 身旁的丫鬟听到了主子的话,不解道:“她连一场争吵都化解不了,如何谈得上劲敌?这次是她运气好,误打误撞。” 星星冷笑一声:“误打误撞?明字辈几人看似以明明为首,实则谁也不服谁。不过是明明得了第三庄第一,才暂时听她的罢!其实对她并没有多少敬畏。明明如果阻止她们争吵,星字辈不会听她的,所以她只能阻止明字辈,明字辈几人一开始是为她出头才和星字辈吵起来,她这一阻止,只怕会失了人心。明字辈几人就算现在听了她的话停止了争吵,但心中肯定压抑着怒火,势必会引发下次争吵。明明阻止的次数多了,恐怕连明字辈都不愿意听她的了。现在她以修炼入门为话题,引发明字辈几人的羞愧,恐怕以后明字辈都不会轻易跟星字辈发生争执了,还真是兵不刃血。” 旁边的丫鬟听了她的话,呆了呆。星星也不管她,一甩袖袍转身上了轿。 坐在轿子里,星星闭了闭眼睛,何止她跟丫鬟说的那样,朝圣之路聚集了全大陆的贵族权贵。如果明字辈和星字辈吵起来,明字辈人多,又比星字辈年纪大很多。到时候不管是谁无理,大家责怪的都是明字辈。可如果星字辈的人单方面的去挑畔明字辈,被讨厌的就是星字辈了,希望到时候星空、星语聪明点。 古代娱乐圈(八) 明明上轿前,回头望了一眼前面的两顶轿子,那两顶轿子里面分别坐着星语所说的沐紫姐和上官姐。刚才两方人以她们为理由吵起来,两人坐在轿子里连头都没探出看一下,明明可不相信她们没听到。 能从众多人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一姐。看来也不是省油的灯。随即明明心中晒笑了一下:“她其实并不需要关注这些,否则就是舍本逐末了。” 明星院有资源、有能力,她只要好好努力还怕做不到高位。不过光到高位还不够,她要的是成为独一无二,无人能取代。 坐在轿中,尽管无人看见,明明的坐姿依旧端雅,背脊挺直。 遥光森林,明明跟着大部队走在人群中。朝圣之路最艰难的路途就是两点,一个是要穿过遥光森林,一个是要穿过雪山。现在她们就在路过第一艰难地的遥光森林,所有人都弃马,弃轿,弃华服开始步行。明星院,给她们每人准备了两套灰色的简洁衣裙。明明她们现在就穿着灰色衣服跟在人群中行走。虽是灰色衣服,但明星院能来参加朝圣之路的都是经过洗髓的,每个人的肌肤都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灰色的长裙穿在她们身上,没让她们的姿色减缓半分,反而让她们肤色更显白嫩。特别是明明和星星,她们两个除了喝了洗髓水之外,还修炼舞蹈入门后,又洗髓了一遍,那肌肤在灰色长裙的衬托下,肤如白玉一般泛着莹莹的光泽。 “啊~有蛇。”前方不知发生了什么,骚动了起来,刚听到一个女高音喊到有蛇,明明就感到脚裸被什么咬了一口。她低头一看,只见一条花色的蛇脑袋飞快的钻进树叶里面,消失不见。 清雪四个丫鬟一直跟在她身后,她低头的动作自然被清雪注意到了,清雪也看到了那条飞快消失的蛇。 “姑娘,你没事吧?”清雪担忧的问道。 明明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裸,摇了摇头:“只是被咬了一口。” 清雪几人听了,心中一急,清风,清雨连忙去搬了一个石头过来,清尘扶着明明坐下。清雪不由分说,解开明明的裤角查看。只见,白皙如玉的脚裸处,出现了两个圆形的牙洞。在如凝脂的肌肤上显得触目惊心。牙洞周围的黑色血液还在蔓延。 清雪一看,急了:“姑娘,这蛇有毒,必须把蛇咬过的地方,一起切掉,否则毒素会蔓延。”周围的人看到明明的情况都围了过来,此时听到这话都倒吸了一口气。 清风听到清雪说话的时候,就在消毒刀具,明明看到她消毒好了,一把把刀夺了过来,只不过说话的工夫,脚裸处的毒素就蔓延成一个鸡蛋大小。 明明利落的挥刀,除去腐肉,连眉毛都没皱一下。明宝在旁边看着身体倒吸一口气,仿佛明明割的不是自己的肉,而是她的肉一般。 明宝看着明明利落的动作,割肉时连眉毛都没皱一下,不由好奇的问道:“不痛吗?” 明明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才慢悠悠的回答:“你可以试一下,试了就知道痛不痛了?” 明宝抖了抖身体,显然被明明的描述给吓到了,不要说真试,只是想一想就觉得痛好吗?她讪讪的笑了笑:“我才不要试呢!”说完赶紧走了。 周围的世家公子们,看到明明的举动,都对她有了好感。要是平时,他们除了敬佩一下,也不会有什么其它想法。但是现在一起行走的那些世家贵女、公主们,这几天实在是把他们折腾的太狠了。有事没事的就找上他们,不帮吧?都是世交,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帮吧?都快把他们烦死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值得她们在那里一惊一炸的? 最近,这些公子哥们都想绕着女人走了。突然看到世间还有明明这样的女人,顿生好感,看那利落的刀起刀落,恐怕现场很多娇生惯养的公子都没她狠吧!对别人狠这没什么,但对自己狠,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清雪看到明明的动作到是没说什么,只是赶紧拿出纱布和金疮药,帮她止血,包扎。 随后清雪不知道做哪儿找到四个暗卫,弄来一个简陋的轿椅,让明明坐上去,四个暗卫抬着。 明明坐下去后,垂下眼睑。她当然不相信这次被蛇咬是意外,只是不喜欢她的人很多,她一时想不出来是谁做的?这到不是因为她主角光环到处树敌,所以不待见她的人多。而是纯粹是她的身份惹的祸。那些贵女们都是费劲千辛万苦才得到去往朝圣之路的名额,如今却见以往可以随意打骂的奴隶,于她们平起平坐。自然就不待见她们了,知道奴隶们以明明为首,于是经常闹出一些小事情来打压明明。明明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一一化解,这次的毒蛇事情来得太突然,明明一时没有防备才会被咬,只是是谁做的却是一点丝绪都没有。 人裙中,一个女孩看着明明的眼神如同淬了毒般,她没想到,明明被毒蛇咬了,不紧没有给她一个教训,反而使她坐着轿椅享受起来。 尽管是在朝圣之路上,明明也没有改变自己的作息时间,每天凌晨五点准时起来。她每天起床后,大家都在睡梦中,她一般是自己找一处无人的地方,修练舞蹈。如今,脚裸被毒蛇咬伤了,自然是不能再跳舞了。她到是不怕疼,但被延迟脚伤好的时间。 于是,从这天开始,明明每天早上的时间都用来练习画画了,朝圣之路经常会路过一些很美的地方,明明拿出厚厚一本写集薄把这些地方都画进去。时不时也会记载一些风土人情和一些趣事,明明不知道几年以后,人们以能看一眼她的写集薄为荣,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春去秋来,时间如流水,转瞬即逝。 明明她们已经来到最后一站,也是全程最艰难的地方——穿越雪山。清雪等人已经为她换上防潮雪地靴,穿上厚衣,外面套上火红狐狸的毛皮披风,衬着白皙的脸庞,愈发冰雪可爱。 因为遥光森林一路明明自强不息,不少人对她都挺有好感。但同时厌恶她的贵女也增加了不少。那些世家公子被烦得不耐烦的时候,总会拿出明明跟她们比较,让她们学学明明。 被一个奴隶比下去了,还让她们向奴隶学习,这些贵女怎么能忍?一路上的小麻烦不断,但明明都没有放在心上。毒蛇那次事件过后,她一直没有找到幕后主使的人。若是常人肯定会觉得那只是一个巧合,毕竟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出手。但明明相信自己的直觉,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毒蛇事件,决对是人为的,幕后黑手是一个善于算计,有毅力,有耐心的人。 比耐心,明明自认为,从来不会输给谁。 冰天雪地的,一行人冻的瑟瑟发抖,吃食减少,大家只能省着吃。只有明星学院的人,天天早上煮热呼呼的燕窝粥之类的营养早餐,中午的吃食,如果拿到外面,对于这些公子小姐来说,当然是简陋的不行。但现在是在雪山上,大家只能啃冷硬、面上结了一层薄霜的烧饼就着热水吃。这些对于养尊处优的公子小姐来说简直不能忍。现在看到明星院的吃食,如果是在家她们当然不会多看一眼,但现在是在雪山上,和结了一层薄霜的烧饼来说,当然是明星院里热乎乎的食物更能吸引人。于是,这些眼高于顶的贵女们只能厚着脸皮讨要了。公子哥们眼睛里面也全都是期待。 只不过,贵女们向来看不起奴隶,对于抢了她们风头的一姐也是不喜欢,但对于年纪比较小,又没有什么威胁的星字辈三人交情还是不错。于是,开口要食物自然是和星字辈三人要。 她们刚开了口,星星的丫鬟就急了:“姑娘,不可。明星院给的食物,用具等,都是经过严格算计的,刚好能撑过雪山,如果你给了她们,自己就没有了。” 古代娱乐圈(九) 星语显然对于星星丫鬟的话不以为然,她撇了撇嘴,无所谓的说道:“没有了就和大家一起吃烧饼呗!人家公子小姐都吃了,难道我们比他们还要娇惯?” 其中一个国家的公主听了星语的话,立马握住星语的手,一幅引为知己,好姐妹的样子,感动的道:“还是星语你善良又心好,不吃独食。” 被夸善良又心好的星语被邻国公主一夸再一激,魂都开始飘飘然了,立马许诺道:“你放心,有我一口吃的,就决不少你的。” 其它的贵女听了星语的话,立马恭维起了星语,星语被人群围着,看着这些贵族们现在讨好着她,十分骄傲,对于她们的要求也都一一答应。 星星的丫鬟听了她们的对话,急了,怕自己的主子也做出那样愚蠢的决定,忙劝道:“姑娘,星语姑娘,院内给你们的食物是为了让你们维持每日所需的营养,免得身体亏损,做明星最重要的就是外貌了,但是从内到外的调养健康比外貌更能打动人。”因为着急,星星的丫鬟说的有点语无伦次,但明星院的几人都听懂了。 星语的神情有些迟疑,嘴上还是强硬道:“就算现在有亏损,以后调养回来不就好了。” 在星语旁边急的直冒汗,又插不上嘴的丫鬟听了星语的话,身体只打哆嗦,她开口,因为着急,声音显得有些尖锐:“姑娘,虽然往后能调养回来,但明星院最不差的就是人,等你调养回来后,你的机会都被其它人给分了,你再想达到其它明星二组人一样的高度,千百倍的努力都不一定会赶的上。” 星语听到自己丫鬟尖锐的声音,皱了皱眉,显然是有些不满了。 旁边的贵女们听到了她们的谈话,有些品德高尚的就不为难人了。但大部分谁管你这些,她们看着星语,可怜惜惜的唤道:“……星语” 星语立马心软了,这只是一个心性没长成熟的孩子罢了。虽然听到丫鬟说了问题的严重性,但对于没发生的事情并不担心,看到一群以往生命中高高在上的贵女们围着她讨要吃食,她心中除了确实有点心软外,更多的是对于成为贵女围绕中心的自傲。 明明在她们说话间吃着熬好的燕窝粥,此时看着星语心软又自傲的表情,放下空碗,拿了帕子擦了擦嘴角,唇边勾起一抹冷笑,随即收起笑容,垂下眼睑,起身走开了。 清雪四个丫鬟连忙收拾好东西,跟在她身后。 周围的人注意力都在星语那边,竟然没一人发现明明的离开。明明走远了一些,来到山顶。打开厚厚的写集薄,将这雪山上,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美景画下。 等她停下画笔时,天色将近午时。清雪几人已经做好了米饭等热呼呼的吃食。她把写集薄合上,让清雪收好。在山顶站了一上午,山顶风大,寒风刮来,如钢刀割肉一般让人打颤。清雪几人虽穿着厚厚的棉袄,却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明明画了一上午的画,如玉的手早已冻得通红、冰凉。她接过清雪盛给她的热汤,双手捂着小口的喝着。冻得冰凉的双手骤然碰触热碗,顿时手上传来如针刺一般酸痛麻木的感觉。她知道这是因为骤冷遇骤热的正常反应。小口喝完半碗热汤,顿时觉得一股暖流从胃里流遍全身。 吃完午饭,大雪不仅没停,反而愈发大了。鹅毛般的雪花纷纷扬扬的洒下。明明没有回去,站在山顶,看着空旷山谷中如柳絮纷飞、又如蝴蝶飞舞的鹅毛大雪,她拿出一卷空白画轴,又开始画画。出来这么久,又没打招呼,回去势必会遭到盘问。那本写集薄如同私人日记一般,她不准备拿出去,自然要重新画一幅。 在画画前,想到清雪四人冻得瑟瑟发抖的样子,明明命她们自己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晚饭前来找她就好。清雪四人对视一眼,想到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而且她们确实冻得不行了。于是四人对着明明行了一礼,纷纷退下了。找避风的地方,清雪四人也不敢走远,下了山顶,在一处能看到明明的山腰处,四人停了下来,两人守着这里,另外两个在这附近找风最小的地方,或许是她们的运气好,真让她们找到一个干燥的山洞。清风,清雨两个在洞里忙活着,清雪,清尘另外两个就在山腰处守着。山洞里的清风,清雨暖和一点,就去山腰替换清雪,清尘守着,四人轮流着,到没有早上那样冻得瑟瑟发抖了。 因为一直有人守着明明,所以她一画完画,清风、清雨就察觉了,两人对视一番,清雨飞快的跑回山洞,让清雪、清尘准备,清风则立刻来到山顶,向明明行礼后,恭敬道:“姑娘,我们找到一个山洞,晚餐已经准备好了,姑娘请移步。” 明明点点头,将画轴扔向清风道:“在前面带路吧!”雪下得大,清风和明明头上衣服上都是一层厚厚积雪,清风听到明明的话后,赶紧走在前面。 到了山洞,清雪几人早有准备。几个人帮着明明解下披风,拥着她走到洞内石凳坐下,石凳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虎皮,旁边烧着火堆,也不知她们几人在这冰天雪地里,去哪里捡的没潮的枯树枝? 火堆上煮着积雪融化的水,她坐下后,四个丫鬟帮的帮她抖披风上的雪,倒的倒水,清雪倒是极细心,轻拍掉她头上的积雪,又散了她的头发,用干毛巾仔细擦拭被积雪染湿的秀发。清风试好水温后,拿帕子拧了给她擦脸,自己的手也被温水捂热后,她才从怀中拿出一盒护肤膏脂,挖了一坨,在手心捂热才细细的均匀的抹在明明的脸上。 清雨看明明已经洗完了脸,帮明明脱去了厚底的雪地靴,让她的脚在热水里泡泡,去去寒气。 古代娱乐圈 (十) 梳洗整齐,清雪为她绾上发,五人吃完熬的香浓的小米粥,才步行回去。 一回到住处,等候在那里的星语就迎上来了,客气道:“明明姐,你怎么不说一声就出去了?我们要是上路,去哪里找你?”说的是关心之言,行的却是挑拨之事。之前觉得明明不娇气,对她印象颇好的人听闻此言,不由都皱了皱眉头,对她的任性有些不满。 明明抬起眼皮,似笑非笑的看了星语一眼,星语被她那一眼看得心虚起来,仿佛她的小心思都被明明看出来了般。心虚后不由又有些恼羞成怒。 明明看了她一眼就移开了目光,仿佛她是一个跳梁小丑般。她环视四周,面带微笑,解释道:“今早吃了早饭,看大家聊的热闹,想是一时半会儿不会出发,就去附近转转。哪想没走多远就下起雪,下雪行路容易雪崩,我猜大家会原地休息,一时放松,就走远了些。” 她解释完,大家虽然神色依旧不好看,却比刚刚好了些。 星语听完明明的话,又跑出来刷存在感。讽刺道:“走远一些?那得走多远,才能走一整天?” 明明依旧微笑,连表情都没变,仿佛星语针对的不是她般。从清风怀里拿出画卷卷轴:“走到一处山顶,看到雪花飞扬,想着今天不行路,就忍不住画了一幅画。” 众人听了她的话,都围过来看她画的什么?卷轴缓缓打开,只见纸上画着层层叠叠被积雪覆盖的山峰,在薄弱的阳光照耀下,折射出冰层的光芒,山谷处,鹅毛般的雪花纷纷扬扬的洒下。顿时所有人都被这大气磅礴的画卷所震撼。 画卷的空白处题了毛大大诗里的两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娟秀的柳体字,如行云流水般落在画上。 诗句简短、易懂。恐怕没读书的人都能看的懂。最重要的是和画配上,有种说不出的意境。 众人不由纷纷赞叹:“好诗、好字、好画。” 所有人的情绪都沉浸在画里,刚刚对明明不满的情绪一扫而空。 星语见了有些气愤,她把自己的食物让出来,都没得到大家这样的赞赏,凭什么明明拿出一幅画就可以。 想到这里,星语眼珠咕噜一转,有了坏主意:现在正缺食物,刚刚她提议把明星院的食物拿出来分给大家一起吃,结果没一人同意,连星星、上官、沐紫都拒绝了,让星语闹了个没脸,但同时大家都对星星几人有了意见。这事发生时,明明不在。现在星语打算故计重失。 明明如果同意了,那她将会落得跟星语一样的下场,再难赶上明星二人组其它几人的高度。如果明明不同意,那她将会跟其它明星院的人一样被大家厌弃。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难题。 星语眯了眯眼睛,脸上挂起热情的笑容。钻进人群,来到明明的身边,伸手就要去拉她的衣服。明明不喜欢别人靠近,更何况是一向不对付的星语。一个闪身,就避开了星语的动作。 星语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装作若无其事的收回手,继续笑着道:“明明姐,这天气太冷了只有我们明星院有热食,不如分给大家一起吃吧!” 明明听到这话下意识的去看星星,星星正冷冷的站在一边看着星语,眼中的寒光一闪而逝。明明若有所思,看来她出去后,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星语到底做了什么?居然会让星星露出这种恨不得杀而后快的眼神。 似是察觉到明明的目光,星星侧头看向明明。明明冲她勾唇一笑,星星倒底年纪还小,不管平日里性格如何沉稳,这时免不了有些慌神,心里一慌,眼神里不自觉的就带了出来。 明明看得有趣,唇边的笑容就更深了一些。她回头,低垂了眼睑,看着自己狐皮披风里面火红的绸缎华服袖子。她知道星星在想什么,无非就是星语是星字辈,星字辈以星星为首。她大可以说:‘这件事,只要星星同意了,她就同意。’到时候,星星肯定不会同意,这样大家的注意力都会在星星身上,星星就成了众矢之的。明明祸水东引,成功脱身。 但明明却不会如她所想的那样做,并不是因为看她年少,善心发作之类的。而是她习惯自己的事情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如果星星一时发疯同意了星语的提议,难道她真的要把自己的食物分出去?这样的可能虽然发生在星星的身上几率很小,但她也要杜绝。星语的丫鬟有一句话说的对,明星院从来就不缺人,现在她们15人看似领先,但稍有不注意就会被人后来追上。 星语看明明垂眸半天不回话,猜测明明肯定是难以选择了。她心中暗喜,脸上却做出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伸手拉住明明的火狐披风摇着,娇声道:“明明姐,我们把热乎乎的吃食分给大家一起吃吧!这天气太冷了。”说着她一手抓着明明的披皮,一手放在嘴边呵气,双脚在原地蹦了两下,活泼可爱的证明着天气真的冷。 明明正在出神,一个不注意就被星语拉住了披风。星语跳起来的时候,披风随着她的动作一抖一抖的,明明不悦的皱眉,嘴边的笑容也随之收了起来。她冷冷淡淡的一挥手,披风从星语的手中滑了出去。星语还待去拉,明明借着捂嘴娇笑的动作,避开了她来拉披风的手,她娇娇软软的开口:“妹妹心善,明知事关自己的前途,却毫不在乎,姐姐可没有这份魄力。”因为笑着,她的声音不同于平时的清冷,反而带着甜美的软糯。明明和星星因为修炼舞蹈入了门,又洗髓了一次。加上明明除了被毒蛇咬伤修养那段时间,不论严寒酷暑都练舞蹈。那手如同无价美玉和氏璧一样完美。捂嘴娇笑的动作美的让星语这个针对她的人都恍神了,更何况其他人。 古代娱乐圈(十一) 清雪四个丫鬟站在后面早就着急了,她们的命运和主子的前途息息相关。一旦认了主,就不能更换主人了。所以她们当然希望自家主子能走上巅峰。 之前四人碍于不知道主子的意思。也只能在旁边干着急。四人早就恨透了这个怂恿自己主子把饭食分出去的人。此刻听了明明的话,自然明白了姑娘的意思。 暴脾气的清雨率先开口,指着星语毫不客气的道:“你自己不在乎你的前途,却来怂恿我们姑娘,你知道我们姑娘为了成为最出色的明星有多努力吗?其它的不说,就是哪怕在朝圣之路,姑娘也是每天5点钟起床练舞,绘画。” 清雨说的,也有人看到过。此时点头,应和道:“在遥光森林的时候,有一次天还没亮,我起夜,迷迷糊糊的走远了一些,看到过明明姑娘在黑夜中跳舞。” 清雪点头,表示确实有这件事,她解释道:“那时节天亮晚,哪怕五点了,外面还是像深夜一样一片漆黑,姑娘却每天准时起床,练舞。为了不吵到大家睡觉,姑娘总是不点灯,摸黑走10多分钟,确定不会吵到大家后才开始练舞。” 清尘听着清雪的话,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遥光森林,想到了自家姑娘刚到森林找地方学舞蹈的时候,她不由微微一笑,接着道:“记得刚到遥光森林的时候,姑娘说怕吵到大家睡觉,不准我们点灯,摸黑走在森林里,找跳舞的地方。前面一片漆黑,我们都劝姑娘回去,姑娘一句话都不说,倔强走在前面,装作很勇敢的样子找着能跳舞的地方。其实那时候,我们四个都在后面看着姑娘的背影因为害怕,都在颤抖。”清尘说着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她眼圈通红。 明晶、星空几人早已泪流满面,都拿了帕子出来擦眼泪,这泪水里有感动、有敬佩、还有羞愧。这羞愧她们之前早在明明和星星只用五天时间就把舞蹈修炼入门后就有过,只是时间一长,那羞愧就变成了种种借口:明明和星星两人分别是第三庄和第五庄的第一名,修炼快些是应当的。甚至她们之中也有人遇到过明明五点起床跳舞,当时是怎么想的?哦!当时想的是反正自己的舞蹈没入门,舞蹈没入门之前跳一整首舞不能断,否则再也练不了,为了怕人使坏或打扰,她们都决定回明星院再练。这也罢了,可这一路她们做了什么,累了随意一坐,曾经学习了几年,仿若已经刻入了骨子里的礼仪,已经被她们毁的差不多了,当时她们想的是,那些贵女不也是和她们一样。 仿佛这一路行来,只有明明和星星却从来没有丢掉过礼仪,不管是多累的情况下。 此刻被人心里标为榜样的星星,却低垂着眼睫,脸上神色晦暗不明,袖中拳头紧握。她没想到在自己为了时刻保持礼仪而自傲时,明明竟然还在修炼舞蹈。 众人听了清雪、清尘的话,也理解明明。这样一个为着目标而不懈努力的人值得敬佩。没人再提吃食的事情。 星语看着自己谋划的计谋,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被明明化解了。愤恨的跺跺脚走了。 看着众人渐散,明华带着四个丫鬟走到明明身边,担忧的问道:“你这一天去哪里了?我们都担心死了,找又找不到。” 明明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火红的狐狸毛皮大氅披风拖在铺了厚厚积雪的地上,将她修炼舞蹈入门后轻盈的脚步走出来的浅浅印子又掩了大半,再被薄雪一遮掩,她们自然找不到她。 看着明华担忧的神情,明明眼神柔和,她劝慰道:“放心吧!还有清雪四个丫鬟跟着我呢!再说,你忘了我们可都不是什么弱女子!” 她这样一说,明华也笑了起来。她们的课程里也有武术这一类。遇到事情,她们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更何况还有四个武功不弱的丫鬟跟着呢! 从这天开始,队伍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改变的是星星,明明第二天依旧五点起床的时候,翻开帐篷,刚好看到从帐篷里出来的星星,两人点点头,当做打招呼。 星星跟在明明的身后,在明明旁边选了一处空地,看明明修炼舞蹈后,她也开始修炼起来。明明看了也没有说什么,两人从早上碰到一起后到现在开始跳舞,中间一句话都没有说。 昨天听到明明朝圣之路每天坚持练舞的,今天有不少人特意起了大早,来观看。星星在明明旁边,看到周围聚集起来的人,小姑娘脸皮薄,心中一急,脚步一个不稳舞步就错位了。后脚绊前脚一个踉跄,她就停了下来。尽管没人责怪她,但在这么多人面前出错,她站在原地垂着头,脸庞涨的通红。好一会儿,星星才鼓起勇气抬头,她看向明明,她自顾自的跳着舞,神情专注。并没有注意她,也没有注意周围越聚越多的人。 直到一曲完了,她才停下,接过清雪递来的白色毛巾擦汗。 星星拿着两杯温热的清水,走到明明的旁边,递给明明一杯。明明也不和她客气,直接结过喝了起来。 星星看着她喝水的侧脸,不由问道:“这么多人围着看你跳舞,你不会心慌吗?” “会” 显然星星没有想到明明会这么回答她,不由呆了一呆,才疑惑的开口:“可我看你一点都不慌乱,舞步也没错。” 明明将喝空的水杯放回星星的手上,回到跳舞的地方,边走边说:“明星注定万众属目,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意外,都不能慌乱。这就当是提前试炼的开胃菜吧!”说完也不管星星,自顾自的在原地跳起舞来。 一直陪着明明的清雪等四个丫鬟却明白,姑娘这是有意提点星星呢!平常的时候,姑娘都是从五点一直跳到六点,中途从不休息。 古代娱乐圈 (十二) 星星看着明明已经开始练舞了,狠狠的跺了跺脚,一口气喝光玻璃杯中的水,也站回原位,摆好动作,准备练舞。但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她的手脚紧张的直颤抖,星星闭了闭眼睛,看了一眼明明,发现她镇定自如的动作,慌乱的心渐渐平静下来。明明说的那句话,此时在她脑中回想:‘明星注定万众瞩目’星星暗暗的给自己打气‘如果今天这一关你都过不了,还怎么站在舞台上。’想到这里,星星的眼神透着坚定,紧张的手停止了颤抖,她缓缓的迈动步子,步伐缓慢,却没有出错。她的注意力不再停留在周围的人上面,而是沉浸在舞蹈中。渐渐的她的步伐越来越快,舞步越来越熟练,旋转、下腰、半空画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脸上的汗珠,如水晶一般滴滴坠落。直到最后一个动作完美收尾,星星直起腰,汗水如瀑布般从她脸上流下,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星星脸上扬起朝阳般的笑容。 周围的人不愧都是世家贵族出身,在星星舞步出错时不嘲笑,在她完美收官时发出热烈的掌声予以鼓励。明明微微一笑,缓缓退出人群。 清雨有些不愤:“今天明明应该是姑娘出风头,结果全被星星给抢了。” 明明微微一笑,并不在意:“她是一个好苗子,有毅力、有恒心,如果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这样毁了可惜了。” 清雨还是有些不开心:“那姑娘也不用把自己的风头让给她呀!那些人都是昨天听说姑娘天天早起练舞,才出来看的。” 明明看着清雨郑重道:“不会有下一次了。”的确不会有下一次,机会转瞬即逝,让一次说不定以后你就没机会了,特别是在娱乐圈这样僧多粥少的地方。 清雨只是替自家姑娘有些不值,突然听到姑娘这样郑重的回话,不由高兴又有些害羞的脸红了。 五人笑笑闹闹的走在回程的路上,前方树下的一人让明明有些意外的挑挑眉:“星星!”清雪四个丫鬟瞬间收声,恭敬的站在明明身后。 听到声音,星星回过头来,看到明明并不吃惊,她波澜不惊的对明明说:“我们单独聊聊!” 明明点点头,四丫鬟识趣的行礼退到听不到她们谈话的地方。 星星这才认真看着明明,眼神复杂,半晌才开口道:“为什么帮我?”不等明明回答,星星似是想到什么,她嘴角勾起一个邪恶的笑容,带着点恶趣味的眼神看着明明开口:“你知道吗?遥光森林里面那条咬你的蛇,是我放的。”说完她饶有趣味的看着明明的脸,等着看她的反应。 “嗯”明明淡淡的应了一声,侧脸在晨曦光芒的笼罩下,温润如玉,她的表情波澜不惊,仿佛听到的是平日闲聊的家常话。她的声音也如古井一样,淡淡的道:“我帮你,只是为了我自己。” 星星看着她波澜不惊的表情,仿佛被蛇咬了并不是多么大的事情般!如果不是她亲眼看到蛇毒蔓延时,明明割下自己脚踝上鸡蛋大小的肉,修养了几个月,恐怕她也会错以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星星收敛了脸上奇怪的表情,眼神郑重的看着明明说道:“你真是一个很难缠的劲敌。” 明明这才回过头来看着星星,眼神清澈见底,眼底波澜不惊,她开口,声音微凉:“我从来没把你当作敌人。” “那你刚刚为什么要帮我?”星星表情透着讥讽:“难道不是怕我一蹶不振,留你一个人曲高和寡?” 听到她的话,明明清澈的眼神中泛起一丝笑意:“你太高看我了,也太高看你自己了。”她笑了笑,才接着道:“明星院最不缺的就是人,也不缺脱颖而出的人才。刚刚我说了,我帮你,只是为了我自己。我也从来没有把你当作敌人,因为我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自己。至始至终我要站胜的人只有自己。” 星星的眼神有些疑惑:“你帮我,只是为了你自己。这话怎么说?” 明明看着面前银装素裹的世界,慢悠悠的开口:“你听过龟兔赛跑的故事吗?兔子和乌龟赛跑,乌龟拼命的爬,而兔子认为赢过乌龟太轻松了,决定先打个盹,再追上乌龟。乌龟一刻不停地努力向前爬,当兔子醒来的时候,乌龟已经到达了终点。你也说了曲高和寡,到时候我不确定我会不会像兔子一样轻视他人,最终被别人超越。你是和我同一批出来的人,有野心,还有和野心相匹配的能力,最主要的是你够努力。你的存在对于我来说就像一尺标杆,在我放松享受的时候,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所以你对于我来说从不是敌人。” 说完,明明的身影已经走远。 星星的目光看着光秃秃的树枝上压着的厚厚一层积雪,轻声呢喃:“不是敌人吗?至始至终要超越的人只有自己吗?”她的目光仿佛穿越时空,又回到早上跳舞的时候,她超越了自己心中的恐惧,周围响起了掌声,这就是超越自己的感受吗?这感觉还真好。 似是想通了什么,星星微微一笑,轻声道:“从今天开始,明明你不再是我的敌人,因为我的敌人只是我自己。”一阵风刮来,吹散了她的声音,谁也不知道她此刻下的决心。 这一天,对于这一批行走朝圣之路的很多人来说,都是个特殊的日子,对于明明来说是,对于星星来说也是,对于明星二人组其她人来说是,对于贵族少女们来说是。 从这天开始,剩下的朝圣之路少女们捡起了学过的礼仪,不管多冷,多累都坚持着。 几个月后,大家看着身后远离的雪山,都留下了兴奋的泪水。朝圣之路终于走完了,她们坐上了前往三国边境的马车。因为朝圣之路是全大陆的盛世,所以在三国边境三不管地代举行。 古代娱乐圈 (十三) 明明从马车中出来,看着这巍巍宫墙,现在就是朝圣之路的重头戏了,在众人中选出一位圣子,圣女跳祈福舞。 这竞争力可比明星院的强多了。被宫女带进宫,微微洗漱休息后,众人就被分成男女两组,带到了一处洞窑。明明看着洞窑上面的壁画,皱了皱眉,这动作也太难看了吧?跟六、七十年代民国时期的红卫兵弓字步,一手成拳放在胸口,仰头看向太阳一样傻,一样二。 显然其它的一些贵女也是没有想到祈福舞的动作这样傻,一时之间不由面面相觑。带她们进洞窑的宫女,拍了拍手,一排端着托盘的宫女走了进来,带头的宫女上前一步,每人发了一本书,还叮嘱道:“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是祈福舞的动作,是由画作大师来到洞窑依照窑壁上的动作,一分不错的画了下来。”发完了书,又道:“接下来的时间你们自己分配。”说完悄无声息的带着宫女出去了。 明明也没有管其她人,她拿出宫女给的书,在窑壁前从第一幅图开始仔细的对照,看动作对不对。虽然宫女说,这本些是由画作大师一分不错的画下来的。但机器都有可能出错,更何况是人,重复画几十本一样的画,该是怎样一件无聊的事件,更何况古代的画作大师大概都是快入土的人了,头晕眼花,一个看错也是正常的。 所以明明打算自己翻开书对照着壁画一幅一幅的看下去,但对完所有的画已经两个小时过去了。洞壁两边放着油灯,昏黄的灯光映着黑暗的四周,阴森森的。那些贵女得了书,早就出去了,看到明明对应着壁画,仔细的对照着手中书上的画,不由有些不屑的撇嘴。 明明对完画,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她来到第一幅画前,站直身子,学着画中的动作,作出了动作。这真是一个又土又二又傻的动作,学完了明明不由得有些黑线。她收了动作,看向窑壁上的说明。这是写的关于第一次祈福舞的由来,和当时观看圣女跳祈福舞时的感受,大家都说感受到了祈福的福运,可惜,除了第一代圣女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圣女跳祈福舞的时候,让人感受到福运。祈福舞一代代传下来,不像是祈福更像是一种仪式。 明明想到了六、七十年代那些红卫兵的动作弓字步,一手握拳放胸前,抬头挺胸面向阳光。在那个时候这个动作也是激励人心的。那个时候每人都以做这种又二又傻的动作为荣。突然间,她似是想通了什么,她觉得毛大大才是最成功的明星。即使死后,他的位置换了又换,时代在变,他却没有被人遗忘。 明明觉得明星是什么?就是你穿个破麻布袋子都能引领时尚潮流,让人们争先效仿。她觉得第一代圣女跳祈福舞时,让人感受到的福运并没有传说中的神之又神,而是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这些并不少见,在电视选秀中,总有人唱的歌声让你感动,以歌手的情绪从歌声中带动给观众。 可是知道了这些,也没有什么用?她并不知道该怎么做,或者说现在她连祈福舞都没有学会,想这些实在太远了。明明不知道怎么做?但她听过一句话: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想来跳舞也是一样的。跳一遍不能,她就跳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总有一天能达到的。 想到这里,明明没有再看窑壁上面的文字传说,而是重新来到第一幅画面前,她认真的看,努力的记忆。这些年她在明星院被养的极好,每天吃食不用说,最是精细不过,还早睡早起,每一天都是精神满满的一天,这样的状态头脑特别清醒,记忆也特别好。 为了保险,她特意花了几个小时,记忆了三遍,却认没错,才出去吃饭。清雪四丫鬟知晓她做事从不耽搁吃饭的时间,所以吃食早已经准备好了。 明明仪态优雅的坐到饭桌前,看到桌上有一个盖着盖子的沙锅,不由好奇道:“这是什么?” 清雪听了,连忙揭开盖子,诱人的香气扑面而来,明明不由闭上眼睛,轻轻吸了一口气。闻到这诱人的香味,明明更好奇了这是什么了?这些年在明星院里,好东西,她吃了不少,但是这个味道她却是第一次闻到,清风听了姑娘的话,帮着明明把沙锅端到她的面前。 明明望去,只见沙锅中的米,颗粒细长,微有绿色,晶莹如玉。沙锅不大,里面的米饭如果盛出来只有一小碗大小。 闻着诱人的香味,明明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入樱桃小口中。那口感,瞬间征服了明明挑剔的味蕾。 “这是什么米?”明明疑惑的问道 清雨这个急性子,从没看到明明有不会的。于是抢在清雪的面前显摆道:“主子!主了!我知道,我知道……”边说还边举起了手,生怕谁抢了她的回答是的。 明明看清雨那样,反道不急着要答案了。她挑挑眉,趣味的笑着问道:“那你说说,这是什么米?” 清雨看自家姑娘那一脸不在意的表情,顿时泻了气,也没了继续保持神秘的心情:“这是碧粳米。”不过说话的声音还是很得意,难得有姑娘不知道的东西,而她却知道。 明明其实心里有一点猜测,但是有些不敢相信而已,明星院这才多久,就弄到御供的米?最主要的是,几国皇帝在这边境齐聚一堂,你弄到碧粳米,不偷偷摸摸的吃了,还带进宫来,放进皇帝的眼皮底下。这是什么?这是挑畔啊!这是嫌活的太长了啊!不过明星院的高层都是仿真机器人,不老不死的,所以她们还真的活的挺长的。 想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明明就丢在一边了,天塌了还有高个子顶着呢!现在吃饭最大,看着锅中绿莹莹一片,明明兴情顿好。 古代娱乐圈 (十四) 吃了一顿味道可口的饭食,明明没有直接回窑洞,而是在花园中慢慢的散步,权当消食。花园空气很好,很多人都在花园中空草坪上练习祈福舞。 明明没有过去,她自己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慢慢走了会儿,又回到住的地方睡了一小会儿的午觉。时间差不多了,她就起身,自己一个人来到洞窑,对照着窑壁上面的图案跳起祈福舞,这个窑壁设计的很巧妙,看起来没有通风口,但明明在里面跳了这么长时间舞蹈并不会有闭气的感觉。 对照着墙上的壁画明明一遍一遍的跳着舞,跳久了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个窑洞的大小转弯都有一种是为祈福舞而设的一般,搞笑而古怪的动作在窑洞里面学起来特别顺畅,早上的时候她跳舞时还会碰到墙壁,后来在她的特意调整下没有碰壁了,现在跳了一会儿就能感觉到一种特别的旋律,呆傻的舞蹈动作也有了某种韵味般,看起来不仅不再觉得好笑,反而会被那种奇特的韵味吸引,让人想继续看下去。 明明发现了窑洞的秘密,很高兴的继续练习着祈福舞。为自己的明智点个赞,完全忘记了当时在窑洞内练习祈福舞只是懒的看书而已。 随后的三天,明明每天早上5点起床,除了必要的吃饭休息,她几乎泡在了窑洞里,从早到晚,五点起床,十点半回到住处,洗漱后十一点上床睡觉。星星注意到她的作息后,也学她,但是她们从小被陪养着到固定的时间就睡觉,熬了一晚上,不但晚上直打瞌睡,白天跳舞的效率也低了很多,她坚持了一天,觉得不可行果断换回了以前的作息。 其实不要说星星这个实打实的古代人,就连明明这个刚从现代位面穿越过来的人,养了几年的习惯也不是说改就改的。熬夜前让清雪去明星院找嬷嬷要了几斤普洱茶。 晚上饭后一小时明明跳舞时,累了就喝上一杯普洱茶,为了明明尝起来口感更好,四个丫鬟会在茶中添上干玫瑰花。四个丫鬟也是从没熬过夜的,明明就让两人回去休息,两个守着。 三天后,明明已经记熟了转弯时动作间的转换和规律,当然壁画上的动作闭着眼睛也会了。她就出了窑洞。因为窑洞上面的画每一个动作都占半米左右,几十个动作下来占满了一条隧道,可是祈福舞的地方是皇宫最高的地方,届时不光是大陆所有的权贵,连住的近的平民百姓都会来观看。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跳祈福舞的高台只有不到一米的圆形高台,高台上面还没有围栏,照现在明明在隧道里面跳一支舞要旋转完整个隧道的跳法,先不说她选不选的上,就在选上了那也是摔死的下场。 她现在要练的是怎么才能在不到一米的圆台上面把祈福舞在窑洞中领悟的韵味跳出来。想到就做,这座边境的皇宫中,有很多茶几高的圆形台子,想来也是为了每届圣女待选者用的。要是圣女从高台上面摔下来了,那才叫人笑掉大牙呢! 明明找了一个清幽的地方,这里只有一个圆台,周围都没有人。圆台四周是草坪,五六米外是花丛,花长得很高,明明在圆台上面跳舞,从远处看几乎看不到里面有个人。明明站在圆台上,环视四周,对这个地方颇为满意。 那些贵族世女们听说明明从窑洞里出来了,在没人的圆台上练习祈福舞。她们虽然不屑明明奴隶的身份,但对于她的毅力还是很佩服的,对于她们来说,祈福舞的候选人中,明明是一大劲敌之一。所以大家嘴上不说,但陆陆续续的有人装作不经意间走到明明练习祈福舞的花丛间,结果看到的景象让她们大吃一惊,偷偷的捂着嘴跑了。 远离了明明跳舞的圆台,才大笑出声,原来,明明在圆台上面练习窑洞中感受到的韵味,但因为圆台实在太小,每次没跳两步就摔下圆台。但是看的人不知道明明在找韵味啊!她们眼中看到的就是明明不断的从圆台上面摔下来,再不断的爬起来,然后又摔倒,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大多数贵女都悄悄来看了。 如果说明明在朝圣之路上的坚持让人佩服,那么此刻她的蠢样子的坚持就让人觉得好笑的同时,又觉得不屑,还有人觉得她不自量力。 想想她们这些贵女虽然也有人摔倒,但那毕竟是少数,而且还很少有人连续摔倒三次以上,作为贵女,琴棋书画,是基本课,其它的就算不精通,但也是会的。 走朝圣之路的贵女更是多是精通舞蹈,只要小心些。不摔下圆台就是轻而易举。这些明明都不知道,她不知道有人来偷看她练舞,更不知道大家在背后对她的不屑,就算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她的目标是成为大明王朝的第一个奴隶圣女。为了这个目标她将会不懈努力。她要在有限的时间里,跳出完美的舞蹈,哪里还能挤出时间去在意其她人的态度! 关注着圣女候选者的人中不光有贵族少女,还有所有国家的皇族,权贵。一些小国的王在自己的国家时呼风唤雨,但到了这里,却只能走在三大国皇帝的后面。在蓬莱阁的长廊上面观看圣女候选者的舞蹈,明明两步一摔倒的表现自然被大家所注意了,所有人对于这个突然崛起,查不到过往记录的明星院都深深忌惮着。 大明王朝帅气的国君指着明明对身边明星院派来的代表流水说道:“这是你们明星院的人吧!还是一个奴隶?”他用一种讽刺的表情反问道,不等明星院派来的代表流水回答,大明国君又说道:“现在什么样的人都能来参加圣女选拔了?不过,来了也是自嘲其辱。”大明国君以明明来讽刺明星院,周围人附和。 古代娱乐圈 (十五) 所有人都期待着流水难堪的表情,流水面上却波澜不惊。他本来就是一个机器人,还是一个面容俊美,自带清冷嫡仙气质的机器人,为了符合他的容貌气质,他的性格也格外嫡仙,除非有非常高兴的事情,他才会露出冰山融化的温和笑容,让人感叹君子如玉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居然真的存在。或者有非常棘手的事情,他的表情才会凝重,这样的表情,配上他如嫡仙般俊美的面容,会让人觉得更有魅力。 此刻发生的事情显然都不在流水有表情的范围内,所以他周身清冷气质中自带轻松惬意,一派悠然。让想让他难堪的人如同吞了苍蝇一样难受,其中以大明国君最甚。想他堂堂一国帝王都来参加圣女选拔了,明星院的主人却以事务繁忙为由,只派了个代表来,怎能让他不气? 只见大明国君微微挑眉,看向流水道:“不知阁下觉得我说的可对?” 流水一头银色的头发如瀑布般铺下,在阳光下泛着金属的光泽。一身白色汉服长袍,整个人清冷如嫡仙,他面无表情的看着下面圆台上跳舞的明明回道:“笨鸟先飞,明星院向来一视同仁,不会肤浅的以身份论高贵,想得到什么就必须付出什么?明星院不看过程,只看结果。陛下以为呢?”大明国君被流水噎的说不出话来,流水这是把大明国君和大明国世代皇上骂了一个遍。他看着明明说明星院不会肤浅的以身份论高贵,可是明明身份是奴隶,而奴隶从大明王朝开国以来一直地位低贱,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可大明国君还不能和流水较真,因为流水话语中并没有提到大明王朝。最后大明国君只能愤怒的看着流水,压低着怒火道:“阁下真是牙尖嘴利,希望圣女选拔结束,你还能笑到最后。”说完甩袖离开。 一大群人跟着大明国君离开,谁也没有理站在栏杆前的流水。流水也不在意,他的仿真情绪本来就是喜清静的。现在都走了,他一个人逛着蓬莱阁,蓬莱阁说是一个阁,其实面积很大,外面四面都是长廊,从长廊上面可以轻易的看到下面的圣女候选者动态,下面的圣女候选者却看不到蓬莱阁上面的人。这样的设计可以称的上巧夺天工了。 对于这一切的发生,明明都不知道,她只知道练舞练舞再练舞。每天保持着只睡六个小时,对于她的作息,刚开始时贵女们紧张了一些时侯,后来发现半个月了,明明还是会从圆台上面摔下来,只不过在圆台上面坚持的时间久一点而已。时间一长大家都不在意了,也没人关注她了。连星星也都不在关注她,自顾自的练舞去了。 而一开始,大明国君看到流水那副云淡风清的样子,还以为明明的摔倒是演戏,蒙蔽别人的。先让身边的贴身公公暗中观察了几天,公公每次回来都直接报明明当天摔倒的次数。那次数一听,弄得他都以为自己身边的公公是不是被明星院的人收买了,后来自己亲自去观察,才发现真的如同公公说的那样,这明星院的女奴每天都要摔千八百次。那圆台不高,可也并不是很矮,看明明摔的样子并不是在演戏,而是实打实的摔,大明国君在暗中看着都直吸气,仿佛摔的人是他自己般。可偏偏那女奴仿佛不知道痛般,摔到了,爬起来继续练。看了半个月明明的摔跤大戏,大明国君彻底失去了兴趣,不再观注她。 在外人看来,明明每天都在重复着摔倒,爬起来练舞,如同打不死的小强。可对于明明来说,她找到了在圆台上面跳祈福舞的规律,每摔倒一次,都有新的感悟,她不敢耽搁,继续去圆台上面练习新的感悟,找到更多的规律。疼痛对于此时的她来说已经遗忘了。 只有四个丫鬟,每晚在她熟睡后,拿药酒帮她擦身体,揉开摔的青紫的淤痕。短短半个月,她们分别回明星院要了一批又一批的药酒。 三个月后,迎来了圣女选拔。大明国君坐在上位的龙椅上,并排的还有其它两大国的国君。大明国君看了流水一眼,似笑非笑,却看到流水巍然不动的身影。他暗暗咬牙,看你能得意到何时?据他在皇宫中的眼线来报,蓬莱阁当天他气愤走后,流水并没有接触明星院的任何人,之后也没有再来过皇宫。所以今天是流水第二次来到皇宫。大明国君笑了,他等着看明星院的表现,他等着看明星那个女奴的表现。 边看众人跳祈福舞,边刷人下去,大明王国一开始初选就过关了二人,分别是宰相之女,户部尚书之女,大明国君满意的点了点头,待看到一个他国贵女因为惊慌,从高台上面摔下来时,他更是对宰相之女和户部尚书之女满意了。唯一令他不高兴的是,明星院选了两人,结果那两人都过关了,一个是叫明华,一个叫星星,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大明国君厌烦的皱皱眉头。 终于轮到明明了,大明国君对明明的长相还是很熟悉的,要知道他可是偷看了她半个月的摔倒过程。选了半天圣女候选人,他早已经审美疲劳了。其实只要大多数人不紧张、没有恐高症,跳出来的舞蹈效果都是差不多的。好的也只是好上那么一两分,区别不是很大。 但是现在轮到明明了,大明国君立马来了精神,因为他等着看明星院的笑话。想到这里他又朝流水看了一眼,结果流水连眼角余光都没有给他。但他这次不仅没有气恼,反而心情颇好的坐正慵懒靠着椅背的身子。 明明缓步走上圆台,她身姿优雅,微微低垂着眼睑,露出白皙优雅的脖颈。这个圆台当然没有正式跳祈福舞的圆台高,只有两米高,但是周围没有护栏。 古代娱乐圈 (十六) 大明国君眯着眼睛看着缓步上台的明明,一个奴隶礼仪仪态还挺优雅的。但现在再优雅,待会儿摔下去就更狼狈。他都有点迫不及待的想看明明摔下去的英姿了。 高台上面的明明可想不到堂堂大明王朝的皇帝内心这么龌龊,她先是摆出起手势,仅仅一个手势,高下立见,明明双手抬起仅仅一个手势自带气势,她眼睫毛低垂,站在高台上,让人忘了呼吸,敲鼓的人呆立在那里忘记了敲鼓,久久不见鼓声,明明静立在那里,保持着起手势、低垂着眼睑一动不动。 还是皇帝身边的公公率先回神,沉着脸来到敲鼓人站的地方。敲打了几句,看到敲鼓人诚惶诚恐的应了,才回道皇帝的身边。 鼓声响起,明明也由静变动,祈福舞又二又傻的动作由她跳出来,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顺畅。裙摆飞扬间,给人惊艳的感觉,一曲舞罢,流水甩甩袖子,站了起来,轻飘飘的说道:“我想圣女人选已经出来了,不用再选了。笨鸟先飞,只要有足够的毅力。”说完扫了一眼大明国君。 大明国君把流水的这一眼视为挑畔,堵气的说道:“还没选完,怎能妄下评论?” 流水向着大明国君点点头:“那国君慢慢选,流水心中的圣女人选已经出来了,就先走了。”说完身姿清贵的出了殿门。 大明国君选了大半天的圣女候选人早已审美疲劳,更何况这些人没有特别出彩的。等看完所有人的表演,已经月上中天。在坐的权贵都对大明国君的决定有些异议,本来可以提早完成的事情,却非要拖到现在,结果还是一样。大家一致认可明明为圣女。可碍于他的身份,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第二天一早,明明起床,就有宫中女官过来给她量尺寸。做祈福当天穿的衣服首饰鞋子等物品。等一切都好了,明星院让人传来消息,说是让明星两组人回去一趟。 门外已经停了轿子,明明上了轿子后,一路被抬到了明星院最里层,身边的丫鬟都被拦了下来,不准进去。众人各自下了自己的轿子后,轿夫抬着轿子迅速消失在这个庭院。看向周围的环境,树木绿荫丛丛,偌大的园子一个人都没有,看起来有些阴森森的,很适合拍鬼片。 ‘吱呀’一声,石板路前的木门被人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位弯腰驼背穿着黑斗篷带着鬼面具的妇人。从她鬼面具下裸露的皮肤可以看出燃烧的痕迹。妇人扫了扫站在门前花团锦簇的几人,沙哑的声音开口道:“从进了这个院子起,里面的事情都不能说出去。如果有不愿意的现在可以离开。”沙哑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四周,更显阴森。 但却没人离开,妇人等了半晌没人说话,她才继续开口:“很好,既然你们都不愿意离开,那就把这个喝下吧!”说完一挥袖子,每人面前漂浮着一个小玻璃瓶子,明明几人伸手接过面前的瓶子,心中震惊,这是内力高深的武功高手啊!没等几人询问,妇人自动解释道:“这里面是毒药,无人可解,平时潜伏在你们的身体里面,不会对你们身体有任何危害,但一旦你们妄图说出在这个院子里面的所见所闻,就会毒发身亡。” 几人虽然觉得这药效神奇,但在明星院这几年神奇的事情还少见吗?所以也没人说话,各自打开盖子,喝下玻璃瓶中的毒药。 妇人看她们喝完了,打开木门让她们进去。明明依次走进,只见木门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池子里面冒着寥寥烟雾。 众人不解的看着妇人,妇人解释道:“这是洗髓池,明星院所有明星中,只有你们明星两组人才有资格享用。在洗髓池中待的越久,地位将会越高。看到明星院中位置最高的玉仙宫了没有?在洗髓池中待的最久的人,玉仙宫就是她的住处……”嬷嬷的话还没说完,明春就迫不及待的跳下了洗髓池。 “啊!”只见洗髓池中传来明春的一声惨叫,然后她的身体‘嘭’的一声,消散了,血雾漫天。这里的人都是喝过洗髓水的,洗髓水的逆天功效她们都知道。所以洗髓池听名字就知道和洗髓水的功效一样,仅是这一个池子就让人心水不已,更不要说地位最高和玉仙宫了。玉仙宫整座宫殿都是由无价之宝的和氏璧打造而成,这样的玉一小块就价值连城,更何况一整个宫殿。 想学明春跳下去的人都住了脚步,妇人冷笑了一声:“不自量力!洗髓池的功效比洗髓水的功效更加逆天,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泡洗髓池的痛苦也不是凡人能享受的。你们都下去吧!到了自己承受的极限,就上来吧,不要逞强,否则你们的下场就和她一样。”妇人指着空中的血雾说道。 明明小心翼翼的下了池子,只停在浅水区,水位刚好到脚底,钻心的疼痛从脚底传来,明明忍着痛,在浅水区练起去朝圣之路前嬷嬷教的舞蹈,那疼痛的感觉立马成倍增长。她咬牙挺着。 其她人也学着明明的样子慢慢的走到水位只到脚底的区域,钻心的疼痛让她们不由叫出声。穿着黑色斗篷的妇人沙哑的声音适时的想起:“洗髓池只能泡一次,沾了水如果出来了,第二次进去就和普通的水一样。”听到这话想出去的人,只好坚持站在水里。 有些人看明明在跳舞蹈,这些时候在皇宫,大多数人的舞蹈都入门了,也跟着跳起来,结果加倍的疼痛顺间让她们停了下来,不敢再试第二次。只有星星坚持跳着,她的小脸痛的苍白。 慢慢的明明一点一点往深水区挪,真的是用挪的,一整天,也只走到水淹没小腿的位置。大家都或多或少的都往水深区的地方移了位置,只有星语站在原地没动。 古代娱乐圈 (十七) 星星站在水位只到脚底的浅水区就完全动不了,明星院为了培养她们,每一个举动都有深意,在雪山的吃食她给了别人,自己的身体自然就不在巅峰时期了,平日里看不出来,在洗髓池里就原形毕露了。 明明在洗髓池里待了一个月,比倒数第二个出来的星星整整晚了半个月。一出来就是圣女祈福的时间,皇宫的人都等急了,好几批护卫杀过来问明星院要人,奈何明星院的人就那幅死样子,时间到了自会出来。无奈之下,皇宫的人只好把祈福穿的衣服首饰等送到明星院来。 明明从洗髓池一出来,就被人伺候着穿衣,衣服的颜色并不鲜艳,一如往常的素色。穿戴好后,坐着皇宫里面的轿子去祈福台。 明明缓缓站上祈福圆台,从高处向下望去,密密麻麻的都是人。整个圆台直径不足一米,周围没有栏杆,向下望去就算没有恐高症的人都会心生恐惧。但明明却没有,她的舞蹈在洗髓池中已经练至大成,就算掉下去,凭她的轻功也不会摔到。这次能练到大成里面有朝圣之路天天坚持的厚积薄发,想到这里她不由苦笑,如果没有洗髓池还不知道多久她才能练到大成呢! 下面挤挤襄襄的百姓在看清高台上面明明额头上鲜红的奴隶烙印后,不由都轰动了,窃窃私语的声音不断响起,甚至有人高声喊道:“滚下圆台,一个奴隶怎么能充当祈福的圣女?” “滚下来!” 此起彼伏的讨伐声音从下面响起,还有人拿着鸡蛋,石头往高台上面砸,此时明明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幸好这个高台建的高,石头等一些东西以普通人的臂力都丢不上来。 就在这时鼓声响起,轻风拂来。明明动了,身随风动,如柳絮顠扬,台下的百姓渐渐静下心来,明明的动作仿佛带动轻风吹进他们心里,让躁动的心绪瞬间平静下来。 就在这时鼓声停止,一个太监顺着楼梯匆匆爬了上来,向着百姓高声道:“帝应民心,更换圣女。”说完,他一甩袖袍对着楼梯做出一个请的动作,对明明道:“圣女候选者,这边请吧!” 明明早在鼓声停止时,就停了舞蹈。此刻她听了太监的话,站在原地,面色平静的轻轻点头,莲步轻移下了楼梯。等候在楼梯两侧的丫鬟,急忙给她披上薄披风。风吹来,披风烈烈作响。 大明王朝宰相之女早已等在楼梯上,身上穿着跟明明一样的素色圣女服,看样子也是量身订作的。这下明明还有什么是不明白的。 两个穿着相同服饰的人,一个上楼,一个下楼,两人擦身而过。站在楼梯下的大明国君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看着明明那张平静到冷静的脸出声:“你们明星院的人都这般讨人厌吗?” 宰相之女听到大明国君的话,脚步有一瞬间的停顿。背对着两人的眼中利色一闪而过。接着她似是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径自上楼。 明明抬眼看向大明国君:“大明王朝的所有国君都如陛下一般无礼吗?”说完她懒得和他磨叽,径自走向流水。 流水看她过来,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太大变化。他对明明说:“没有当上圣女无须介怀,你要知道那是他们的损失,不是你的。之前一个月你已经在明星院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等你回到明星院后你将会知道等待你的会是什么!”说完,他起身,看向明明道:“我们走吧!她跳的祈福舞比你多有不足,不看也罢!”说完率先走了,明明随后跟上,明星两组人也都纷纷起身。 高台上,宰相之女上去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摆祈福舞的起手势,鼓手没有看到宰相之女的动作,不由面面相觑,不知道是敲鼓还是不敲,简直是两面为难。 宰相之女在高台之上,看到明明走出皇宫后,才高声道:“今天,我顺应民心替代先前选出圣女,跳祈福舞,但心中多有愧疚,所以想给前任圣女一个打败我的机会,贵族之女从小习琴棋书画,听说明星院的明星一向以贵女的标准来培养,不如祈福舞过后,我们比拼琴棋书画吧!” 明明停下上轿的动作,在万众瞩目下缓缓转身,看向高台上的圣女道:“明明在明星院静候贵女。” 此时星语站出来道:“只是两个人的比试多无趣,各国贵女都在,不如一起?” 早有心动,又不好意思多言的贵女忙道:“此言有理。” 一场比试就这样戏剧性的定了下来。明明回到明星院后,演了一部仙侠剧里面清冷不识人间烟火的祭祀,只有一个镜头。 整部剧以神魔大战拉开序幕,清冷不识人间烟火的祭祀在神快要败了时跳起祭祀舞,以身殉祭。她一身白衣,这几年坚持练舞,舞蹈底子深厚,经历了洗髓池后本来就白皙的肌肤更是如玉一般透着莹润的光亮。 虽然只有一个镜头,但一场舞蹈下来让人映像深刻。 祭祀舞是机器人特别设计,比祈福舞更能打动人心。 这场剧一播出去,立马得到好评。很多人都觉得应该由明明来跳祈福舞,后来知道明明本来是刚开始选上的圣女,最后帝应民心才换成宰相之女更是引起谴责,大家都希望明明能重新跳一次祈福舞,明明会同意吗?自然不会。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刻明明正在各国贵女比试大会的台子上,接受辱骂,辱骂的人看明明不声话,更是骂得凶,这一局比围棋。明明跪坐在蒲团上,面容沉静,棋盘上白子多,黑子少。持白子的人口中辱骂不断,让人不由得连连摇头,持黑子的人面容沉静,作为被骂一方,一言不坑,未免显得懦弱,更是让人摇头。 明明如玉般的手搭在黑子上,更趁得她的手白皙细腻有光泽。她落下一子,围了白子一大片。 古代娱乐圈 (完) 明明这才抬头正眼看了一眼对面之人,平静道:“你输了。”她的声音平静,仿佛刚刚被骂的人不是她一般。 对面持白子之人看自己输了,更是气愤,当下出口污言。 明明淡淡的回道:“废物总是废话多。”七个字,话语中没有成串的污辱却成功的让与她下棋的人气的吐血。明明说完就走,台下先是一顿,后笑声一片。 看完了明明的所有比试,大明国君眼中异彩连连。他站起身,身姿翩翩如玉,温和笑道:“明明来我大明王国如何,我以皇后之位聘之。” 就在这时流水站了起来,他看着大明国君道:“陛下不是说,明明一介奴隶成为圣女候选者是自取其辱吗?那她成为皇后又怎么说?”说完,流水看着大明国君微微一笑,显然此刻流水心情很愉快。他的笑容如同冰雪融化一样让人惊艳。在场的不少贵女都呆在这个笑容里。 明明微微行礼,淡然道:“多谢国君厚爱!国君请回吧!”竟是丝毫不为所动。或者是因为系统说的这些宿住都是她的前世,所以她对于这个国君一点都没有好感。尽管知道这些大部分都是宿住自己的问题,但她还是做不到无动于终。这种心里很奇妙,她不知该怎么形容,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因为喜欢一个人,强娶了她。理智上知道错的是自己的孩子,但感情上却是一点都接受不了她对自己孩子不好一个道理。 各国贵女比试大会结束后,明明又拍了一部冒险电视剧,是主角。主人公因在大陆被追杀,顺海漂流而下,去到各国海的那边,剧情里发现各种产量高的食物,如同土豆、红薯、玉米……剧情有趣又好玩,老少皆宜。 各国君主都在看,看完后造船,去道那些国家,带回大量高产量食物的种子,这让长年吃不饱饭的农民对明明很是感激。大明国君一直暗暗关注着明明,或者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这话有些道理,大明国君没得到明明,到是一直对她恋恋不忘,从一开始的兴趣渐渐变成深爱。各国贵女比试大会结束后不久,大明国君曾偷偷来找过明明,但看到明明住的玉仙宫是由外面一小块就是无价之宝的和氏璧打造的后,就没说话了。再看到里面的吃喝用品和摆设,就直接走了。 明明一生没嫁,一个人到老。她成了传奇。名声响亮,整个大陆甚至外国人大都知道明明的大名,明明却觉得有些孤独了。她想起上个世界喜欢过的云墨。离开那个界面后,她有所有的记忆,但想起云墨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那感觉就像是看了一部电影,当时感动的稀里哗啦,时间一久就不剩什么一样。 这一世她没有喜欢的人,明明不由想,或许云墨是特殊的,当时她一眼喜欢上了他,再换一个世界,说不定她还会喜欢上他。 顺利回到空间后明明还在想这个问题,墙上的光幕一闪而过,上面的数据又变了: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智力:40 容貌:60 体力:80 武力:20 技能:特种兵训练方法、电子制作方法 特长:0 魅力:50 明明看了看除了数据,就多了一个电子制作方法,这个不用系统说,她就知道了这是什么,像界面中的仿真机器人都是属于电子,当然这个电子制作显然没有那么高端,不过对于制作手机,电视等等当然小意思。不过这些除了在现代世界基本没法用,在现代也得有钱才能制作出来。简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看了一眼,她就不在关注这些,而是看向角落里的系统,系统长高了一些,大概二厘米。他还是很有气势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的耍酷。 沈明明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系统这样总是想打破他面无表情的样子,那一定很好玩,虽然到目前为止:革命尚未成功,还需努力。这不,此刻沈明明哀嚎着扑了过去,抱着系统哭到:“我好可怜啊!别的任务者都有追求者穿越一个个的世界找到她们,就我没有。嗷~”说完还学狼嚎叫一声。 系统面色不变,伸出一根食指,抵住她的肩膀。让沈明明远离它。 沈明明看又没成功也不在意,可怜兮兮的牵着系统的衣角道:“一个人做任务太无聊了,你能把云墨找出来陪我吗?” “可以。”系统面无表情的用食指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眼底闪过一道精光,继续道:“不过你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沈明明警惕的缩回拉着系统衣角的手,问道:“什么代价?” 显然系统对于沈明明主动收回拉着他衣角的动作分外满意,介绍起任务就格外细心:“就是你完成好自己的任务后,还要帮云墨做女配逆袭的任务,我找到云墨然后让他去你所去的世界需要能量,你做女配任务相当于帮我积累能量。当然你做女配任务的时候,云墨不能跟着你一起去女配任务的世界。” 沈明明有些傻眼:“也就是说最后还是我一个人?” 系统:……“但是,你完成了所有任务后,可以让云墨跟你一起去现实世界。” 听到这里,沈明明才点了点头,但随即觉得不对,她惊声叫到:“女配逆袭任务!!!” 她双手揪紧系统的领口,高声道:“你让我去做女配逆袭任务,就是和女主抢男主的任务?” 系统:“并不是每个女配都喜欢男主。” “那就是说还是有要抢男主的任务!!!”沈明明大吼。 系统扯下沈明明揪紧他领口的双手道:“那我给你一个金手指吧!让你可以在宿主和你自己的身体里随意转换。比如说洞房的时候,你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绝对不会被人发现。” 说完系统一挥手,一道金光流进沈明明的身体。 沈明明还想说什么。 带着空间当皇后(一) 系统打断到:“做人不能太贪得无厌,你去做任务吧!云墨找到我会告诉你的,大概需要你完成两个任务的时间。”说完一挥袖子,沈明明就飞出了空间。 再次醒来,明明已经在任务里了。她感觉到周遭都是人,腹部撕裂一样的痛。想了想明明没有睁眼,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打算先接收记忆再说。 此刻周遭都是人,她当然不能睁开眼睛以看电视一样的接受记忆,只能在心中默念接收记忆,瞬间脑中庞大的信息袭来。明明心中早有准备,所以虽然头疼欲裂,她也没叫出声来。 她这次到的世界成为了一个又叫明明的女人,是大明王朝的皇后。看到这里沈明明不由得啼笑皆非,明明这个名字和大明王朝还真是有缘。她这一次的任务宿主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权贵之女。而是从出生开始便被丢弃在森林之中的野孩,吃百兽之食长大,在森林中如鱼得水,原本这样的出身是和皇宫没有交集的。 但,凡事都有一个但是,先皇早逝,当今大明国君康赫少年登基,太后辅政,康赫成年后,太后还位于皇帝。太后还位以后,不在管前朝之事,反而插手于后宫,希望能让自己的侄女当上皇后。 而当今皇上当然不想看到外戚权盛,想封自己宠臣的女儿为皇后,母子两人争执不下,直到有一次,皇帝外出,遭到刺杀,眼看不敌,要死于刀下,不知情的野孩明明从树上跳下,刚好跳到康赫面前为他挡了这一刀。 狗血的野人救美人的戏码上演了,这时侍卫姗姗来迟。于是,明明在昏迷中成了平衡母子两人之间的砝码,以救驾有功之名,封为了皇后。 朝中当然有人不服,但是太后和皇上外加两大权臣都同意了,他们也就乖乖闭嘴了。至于两大权臣分别是太后娘家和皇帝宠臣,他们的想法很简单,谁也没把明明放在眼里,只要皇后不落在对方手上,就还有机会。 明明从小在山野中长大,连基本说话都不会,到了皇宫处处受制,就这样过了两年,一个穿越女进宫了,这时太后娘家已经被皇帝驾空,太后侄女对于后位构不成威胁,皇帝宠臣自然想搬到明明,让自己女儿坐上后位。 穿越女故意接近明明,明明自从到了皇宫处处不顺,也没人把她这个皇后放在眼里,哪里敌得过穿越女的心机,自然的和她成为了朋友,对于自己发现的新奇的东西,自然会和朋友一起分享,她在森林中是百兽养大,知恩图报,虽然明明没上过学,但她自然而然的发现了好东西会和百兽分享。 所以穿越女惊喜的发现明明有一个花颜空间,或许之前穿越女只是想和明明做朋友,以得庇护的话,那现在她就起了贪心。她亲眼让皇帝看到明明可以凭空消失和出现,告诉皇帝明明是妖怪,哪怕皇帝并不信妖魔鬼仙之类的,现在也不由得信了,找到穿越女早就算计好的和尚,明明被以妖怪之名烧死。 随后被爆出皇帝宠臣之女和妖怪勾结谋害太后,宠臣之女赐死,宠臣一家被贬为庶民。明明从小生存的森林因为出现了妖怪被火烧成灰,里面的动物在高价下被人猎杀一空。明明知道了这一切,死得非常不甘心,她吃百兽之食长大,百兽却因为她落得这样一个下场,而穿越女却在花颜空间的帮助下成为皇后受宠一生。 明明没睁开眼睛,结合周围的环境闭目沉思了一会儿,这会儿应该是她为康赫挡刀后昏迷并被封为皇后之后。本来她还在想这一次的任务非常简单,只要她不帮皇帝挡刀,让皇帝死了,她自然不会进宫,百兽也不会被人高价猎杀。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她为皇帝挡了刀,并被封为了皇后。先不说能不能出宫,恐怕出了宫,也会被刺杀的人捉去杀了泄愤。 看来以后要在皇宫生存下去了,不过还好,现在时间还早,她现在才14岁,两年后穿越女才会进宫。 想到这明,明明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周围的太后,皇帝都在,太医、医女、侯在一边,腹部的伤口已经被包扎了,宫们女忙碌的进进出出,从小在森林长大的明明看到这么多陌生的人类,自然而然的跳了起来,双手双脚抱住房顶一根横梁,如同爬树一样,蹭蹭蹭爬到门口的位置。 康赫看到这一幕,立马黑了脸。让人看到他有如此皇后成何体统,指着明明,冷声吩咐道:“暗卫,把她给我拉下来。” 暗卫一听到皇帝的吩咐立马苦了脸,这可是皇后,借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碰啊! 于是,一群暗卫挡住明明的去路,明明看到挡在身前的一群人,下意识的跳下地,往反方向跑去。恰好她跳的方向是皇帝的方向,明明边跑边回头看着那群暗卫,一个不注意扑在了康赫的怀里。 康赫下意识的抱住了明明,明明回头看到自己被抱住了,开始挣扎起来。康赫冷笑一声,自投罗网了还想再跑,门都没有。他腾出了一只手,紧扣住明明的手腕,那力道让明明生疼,眼看挣脱不开,明明也不挣脱了,她跳起来张嘴一口咬在皇帝的脸上,皇帝一米八,明明才14岁,刚到一米六。牙齿咬住脸颊的肌肉,整个人的身体都被吊住悬空,全靠牙齿的力量支撑,那痛感可想而知。要不是明明咬的面积大,恐怕都会咬下一块肉来。 一旁的太后看到这里慌了神,连忙唤人。周围的宫女嬷嬷们都反应过来,连忙上前帮忙。好不容易才把两人分了开来,皇帝的脸色铁青,配着那明显的牙印,屋里的宫女都颤抖着跪了下来,死死的垂着头,生怕被迁怒。皇帝带着杀意的眼神死死盯住明明,明明同样眼神凶狠的回瞪过去。 带着空间当皇后(二) 待康赫眼光扫过明明腹部湛血的伤口,终是什么都没说,甩袖带着怒气离开了。 太后有些心虚的移开目光,后宫不可无主,可皇帝不愿意立自己的侄女,反而要立自己娘家竞争对手的女儿当皇后。这怎么可以?恰巧这时发生了明明救驾立功的事情,她立马提出立明明为后,为免多生事端,此次立后,一切从简。明明还没醒来,已经成为了皇后。现在看到皇帝被咬,她已经做好了皇帝要废后的打算,可没想到皇帝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太后有些不可思议的回过神来,看到明明被力气大的嬷嬷们控制住了手脚还在挣扎,伤口的处的纱布被血浸湿了,显然伤口又裂开了。太后连忙让嬷嬷们把明明放到床上。 明明被迫躺在床上,四肢分别被按着,她眼神凶狠,龇牙咧嘴冲着按住她手脚的四人嘶吼着,仿佛在说再不放开我,我咬死你们! 太后看到明明的样子,坐到床边,揭开明明伤口处染血的纱布。明明看到太后的动作,激烈的挣扎起来‘嗷呜’一声发出凄厉的狼嗥,四个大力嬷嬷险些抓不住她。 “太后,这太危险了!还是让医女来吧?”太后的贴身嬷嬷看了,不由担心的道。 太后摆摆手,道:“无碍。”说完从医女托盘中拿出伤药,倒在明明的伤口上,血瞬间止住了。又揭过宫女拧的热帕子,把粘了血渍的皮肤擦干净,最后又重新包上纱布。做完一切,太后抬起头就看到了不知何时停止了挣扎的明明,她宁静的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神看着她。那眼神就如同得到了肉骨头的小狗般,太后不由得想揉揉她的脑袋。明明的肤色并不是时下流行的白色,反而因为在森林中风吹日晒,长的跟黑炭似的,并不符合这时的审美。但她有一双黑亮有神,不经污染的眼睛。被那双眼睛乌溜溜的看着,萌的心都要化了。 太后此时就是这样的心情,她挥了挥手,示意四个嬷嬷放开明明。 “太后娘娘!”四个嬷嬷惊呼。 “无碍,放开吧!”太后身边的人都知道一旦她决定的事情很难更改,只好担忧的松开手,却虎视眈眈的看着明明,仿佛她一有不当举动就把她按住。 明明被放开后,她冲着左手边的一个嬷嬷磨牙,嘴里发出滋滋的凶狠声音,看着那嬷嬷吓得哆嗦的表情,她才得意的晃晃脑袋。 太后看她那得意的眼神,又被萌得一脸血。伸手就去揉明明毛绒绒的脑袋,周围的人都惊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但吓掉她们眼珠子的是,从醒来开始就桀骜不训的明明,这次居然乖乖的将身体往前倾了倾,柔顺的低下头,好让太后的手够到她的头。 太后笑得眯起了眼睛,但怕明明身体前倾的姿势崩烈伤口,于是扶起她,拉着她的手说道:“你刚来皇宫,和我回慈宁宫吧!” “吼”明明嘴中发出一声兽吼,但音调当中并不带凶狠,反而像是在认真和太后对话似的。周围的嬷嬷别过脸一致认为自己是听错了。 “来人,给皇后更衣,哀家要带皇后回慈宁宫。” 门外走进来一个一身华贵衣裙的女子,她听到太后的话,脸微微扭曲了一下,连她都没有的待遇,凭什么给这个野人。随后恢复了正常,微笑着道:“姑母,正好我带了云锦绸缎做的衣服,就让我为皇后换上吧?” 太后看到来人是自己的侄女,当下点了点头道:“也好。” 太后侄女状似亲热的挽着明明到了更衣室,宫女把托盘上面盖着的布掀开,露出一件暗红色衣服。那布料是极好的,只是放长了,有些旧了带着褶皱。 换好衣服,走出去后,太后不悦的皱了皱眉头,终是没说什么,毕竟来人是她的侄女。明明本来就黑,穿着大红色便显老,更何况是暗红色又旧的布料,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忍直视。 太后撇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太后侄女这时笑着上前道:“姑母,这本是侄女小时候做的衣服,一直没穿,原想着皇后娘娘初到皇宫没有适龄的衣服,才拿来,没想到旧了。姑母,不如让我去库房挑一些布料给皇后做衣服吧?” 太后听自家侄女一说,心中的芥蒂顿时消了,想着侄女也是一片好心。一行三人浩浩荡荡的来到慈宁宫,太后侄女丽妃故意引着太后说话,让太后把明明谅在一边,一行人进了内室,没人招待明明,明明也不在意。刚刚在梳妆时,明明特意拿了一个镯子,这个镯子就是花颜空间,这个空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灵泉。里面有一些调理身体的配方,让身体从内由外健康美丽。 桌上有一盆兰花,明明拿着茶壶,将里面的茶倒在桌上,然后盛了一壶清水,水指伸进水中,让灵泉顺着指尖不着痕迹的滴了一滴进壶里。然后把种着兰花的盆里的土全部倒在吃饭的桌子上,拿出一团手掌大小的泥土,加上壶里的水,像揉面团一样的揉好后,她用那一团泥土包裹住兰花的根,那泥土里加了带有稀释过后的灵泉水,用它包裹住兰花后,兰花不仅没有枯萎,反而更加精神了。 剩下的土里有虫子,明明把水倒进泥土后,看到桌上有一个长木勺,于是拿起来便用来和泥土。恰在这时,太后侄女丽妃扶着太后出来了,看到明明的举动,丽妃率先尖叫起来:“你在做什么?天啊!那盆花是姑母最喜欢的花,那木勺是先皇送给姑母珍贵的遗物?”说着,她愤怒的指着周围的宫人:“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阻止她?” 宫人纷纷向明明涌去,明明看着不对劲,丢下勺子就往外面跑。丽妃高声吩咐:“抓住她,不要让她跑了。” 一旁的太后脸色铁青,显然气得不行,也不阻止丽妃的吩。宫女、太监纷纷追着明明而去。 带着空间当皇后 (三) 宫女、太监虽然人多,但出了宫门,哪里是从小森林长大的明明的对手。明明又一次躲开了宫女太监,从茂密的花丛中探出头来,发现四周没人。于是爬了出来,拍拍身上的叶子,没看到从对面过来的皇帝大人和他的贴身太监。 皇帝康赫却把明明的动作看了个清楚,只见她梳好的鬓发上面的发簪歪歪斜斜,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一条一条的红布条挂在她白色的里衣上。脸上不知道在哪里擦了灰,脏兮兮的。只剩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格外灵动。从小到大康赫都没有看到过这样狼狈的人,他忍了笑,让贴身公公去打听发生了什么事情。 贴身公公不一会儿就回来了,脸上带着古怪的表情,俯身在皇帝耳边嘀咕了几句,皇帝的表情也变得精彩起来。多少年了,可从来没有人敢在太后面前放肆。那简直就是在太岁头上动土,不要命了。 这边明明刚放松了一会儿,就看到两边宫女太监以包抄的形势围了过来,她拔腿就跑,身后的宫女、太监紧追不放。距离太近,明明纵身一跃想跳到树上去,这时伤口却痛了起来,让她又落回到了地上。眼看就要被抓到了,明明眼尖的发现前面有一个人,也没看清长什么样,她直接奔过去,躲在了他的身后。 太监宫女呼啦啦的跑成一串,待看清眼前的人后,均吓得脸色惨白,又呼啦啦的跪成一团,颤声道:“参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躲在别人身后的明明这时也发现了不对,这情况就像森林里群狼看见狼王一样。她试探的探出头想看清前面人的脸,这时康赫刚好转过头来,明明一下子就看到了他脸上那块她早上咬过后留下的牙印。瞬间,明明如同炸毛的猫一般,头发都坚了起来,她一下子就跳离了康赫的背,站在一米远警惕的看着他。 康赫被她一系列的动作气笑了,但看着她炸毛一样的表情又觉得好玩,他忍了心中莫名的感受,温和的冲明明招招手,明明看他的表情不像是要找她算账的。于是,边观察康赫的表情边警惕的慢慢挪着脚步朝康赫靠近,要是发现什么不对劲也好及时离开。 康赫站在原地,保持着如沐春风的微笑看着明明,朝明明伸出的一只手也一直停在那,没有要来拉她的意图。明明这才缓慢又小心翼翼的将手放进康赫的手掌心,察觉到确实没有危险了才放松下来。 这时丽妃扶着太后也过来了,丽妃看到皇帝握着那个野人的手,眼中闪过一丝阴霾,本来因为明明抢了她的皇后宝座,她已经不待见这个野人了,现在居然还敢和她的皇帝表哥亲近,也不看看自己的尊容。想到这里,她不待太后开口便装作惊讶的样子道:“这……这衣服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了?”说完,丽妃委屈的看着皇帝道:“表哥,这可是云锦的布料?我怕姐姐初入宫,没有衣服穿。特地送给姐姐的,她不喜欢就罢了,何必撕成这样呢?”云锦是大明王朝最好的布料,达官贵人一布难求。只是可惜,她急着告状,忘记了明明是个野人,她做了再过分的事情大家都以最大的程度去包容她。 这不太后看到明明一脸懵懂,眼中全是迷茫的萌萌的样子。立马就释然了,当下就要开口劝说侄女。 康赫撇了一眼明明,看她一脸的懵懂迷茫。装继续装,他相信明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可是明明从小在森林中长大,直觉灵敏的很,谁对她有敌意,她立马就察觉。就像刚刚她看到自己脸上的牙印,自己还没说什么呢!她就跳到老远。想到这里,康赫伸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牙印,早朝时众臣看到他脸上连粉都遮不住的牙印要笑不笑的样子在脑海中划过,康赫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怒气。 站在他旁边的明明好像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身体先是一僵,然后迅速的把自己的小手从康赫的大手中抽了出来。康赫也不在意,小东西果然直觉敏锐。连跟随他多年的贴身公公都没发现他的怒气,明明却发现了,这更确定了他的猜测,明明先前一脸的懵懂和迷茫是装出来的。 康赫上前两步,走到丽妃的面前,打断了太后欲开口的话:“皇后如此不懂礼仪,浪费了爱妃的一片好心。那就罚皇后从现在开始只能穿灰色的粗布麻衣,什么时候学会了礼仪什么时候才能穿云锦!” 丽妃看着康赫那张英俊的面容,满眼都在冒心心,嘴中却不忘给明明下套:“可是表哥,刚刚我和姑母为皇后挑选了很多云锦的布料已经让人送到了坤宁宫,姐姐不能穿云锦,那些布料凯不是可惜了。” 康赫也顺着她的话说:“爱妃放心,那些就等皇后学会了礼仪再穿,如果不穿完那些云锦,哪怕皇后已经学会了礼仪,也不准皇后穿凤袍如何?”说完还逗趣的刮了刮丽妃的鼻子。 丽妃娇羞的红了脸,福了福身说道:“一切凭皇上做主。” 太后还想说些什么,皇帝已经以公务为由走了。丽妃也跟着告退了。这样一闹,太后的气也消了,反而对明明有些愧疚,她事后已经知道了丽妃选的云锦都是一些深色,没人要的。本来想事后再换回来,现在被自家侄女一闹,显然不可能了。 回到慈宁宫后,太后本来以为兰花已经死了,没想到开的还很精神。明明看到桌上的兰花,欢呼一声,跑过去,把它重新种回花盆里。弄完后明明满身都是泥,太后让人带明明下去梳洗。等宫女带着明明退下后,太后围着兰花转了一圈,又摸摸兰花花瓣笑着道:“这兰花倒是看起来更精神了?” 身边的嬷嬷也跟着笑说:“娘娘忘了,皇后从小在花木中长大,会待侯花草也不稀奇。” 带着空间当皇后 (四) 嬷嬷说的在花木中长大就是说明明从小在森林长大的意思,不过为了好听而修饰一番而已。太后听了也觉得有理,点了点头不再深究。 这边明明被宫女伺候着梳洗,飘满花瓣的浴池,头发上也涂满保养头发的宫中秘方,她斜倚在浴池边,宫女的手很巧,没让伤口沾上一滴水。 宫女们开始还有些畏惧这个连皇帝都敢咬的皇后,生怕她跟野兽似的对着她们来一口,颤巍巍帮着明明涂抹保养品,但看到明明只是喜欢乱动,好奇的看看左手又看看右手上面的美白保养品,胆子大的宫女试探着伸出手轻轻扶住明明头的两侧,轻声让她不要动,手停留片刻,确定明明不动了,才松开手,看明明没有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反而如同初生儿般眼中满是懵懂,瞬间被萌住,这个宫女立马就喜欢上了这个皇后。 梳洗完后,一个宫女给伤口上药、换纱布,另一个宫女为明明擦干头发,换上白色的丝绸里衣,外面则是因为皇帝的吩咐,所以是灰色的麻布衣裳,尽管衣服的颜色是灰色,但可以看出来非常干净。 先前的胆大宫女看着明明这个样子,显然不适合梳繁复的发型和佩戴金银珠宝,她想了想,胆大的将明明的头发中分,留了一个空气流海,前面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后面的头发披散,别上粉色宝石发卡。即使穿着灰色衣裳,整个人看上去也是萌萌哒。 明明看的新奇,对着镜子晃了两下脑袋,粉色宝石随着她的晃动折射出璀璨的光晕。她满意的点了点头,走了出去。太后看到她的装扮眼前一亮,对她招招手,身边的嬷嬷吩咐宫女让她们上膳。 太后作风简朴且长年信佛、食素,晚上因为怕不消化,所以今天吃的面条。只见嬷嬷们端上两个托盘,盘中放着面条和筷子,明明看着放在面前的托盘好奇的眨眨眼。 太后看到她的样子,忍不住抿嘴笑了。但是想看看她有趣的反应,于是也不理她。自顾自的拿起筷子,卷起面条吃。这时明明也发现了太后面前的托盘里面的东西跟她的托盘里面的是一样的,于是她学着太后的样子,先拿起筷子。可能是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过筷子,一时之间竟然拿不起来。 明明委屈的看着太后,眼泪在眼睛中打转,那可怜惜惜的样子仿佛在说让太后教教她。太后笑笑,故意不理她,自顾自的低头吃面条。明明看着太后半晌,发现太后竟然真的不理她,倒是她自己看着太后吃面条的样子,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 此路不通,她就换一条路,于是明明伸出白嫩的右手手心,放在托盘上,然后用左手一根一根的拿起筷子放在右掌上,等两根筷子都放在右手手掌后,她右掌像握拳一样握起。终于,筷子被拿起来了,明明也像太后一样,先用筷子在托盘里对一下,让两个筷子保持一样长短。 想想就知道,握拳一样的捏筷子法当然会让筷子不好使,但是明明硬是用这样的捏法卷起了面条,但是面条太长了,于是她先是站到凳子上,面条还是长,她又站到了桌子上,面条还是长,袖子也碍眼。于是明明先把右手袖子很爷们的拉起来,又举高左手,宽大的袖子很容易就滑到了肩膀处,露出两节莲藕似的手臂,可是她站的这么高了,面条还是从碗里延伸到这里,周围没有更高的地方站了,没有办法的明明只好歪下头,从中间咬一口吃。 康赫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明明袖子很爷们的卷到肩膀处,低头咬面条的可笑样子,他也不忍着,直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本来在御花园报了被明明一咬之仇,他就走了,结果回去批奏折的时候老是不专心,时不时想到御花园中明明想跳起来,结果又落回地面的样子。明明之前多能跳,他是知道的,无意中救他的那天,几米高的大树说跳就跳,他不由得有些担心那个野人是不是伤口崩烈了,于是就打算过来看看,谁知道就看到了这么可笑的一面。 周围下人们的注意力都被明明吸去了,谁也没注意到皇帝来了,直到他笑出声,宫女们才反应过来,赶紧行礼。康赫挥了挥手,让她们起来,吩咐道:“朕饿了,也给朕端一碗面条。” 皇帝的吩咐,宫人们动作自然快。不一会儿,一碗面条就上桌了。明明看到宫人给康赫端了面条,赶紧下了桌,在自己的凳子上坐下,眼睛紧紧的盯着康赫。 康赫眼角余光看到明明已经坐好了,于是故意缓慢的拿起筷子。他拿筷子的每个动作就跟漫画里面的慢镜头似的。明明很容易的就知道他是怎么拿的筷子,于是学着他的样子,看了他怎么做,自己也跟着学。 看明明学会了拿筷子,康赫又缓慢的教明明怎样用筷子吃面条。于是,不一会儿,明明就会自己吃面条了,学会后,她也不管其她人,低头专注的吃起面条,头都快埋进碗里了。 太后责怪的看了皇帝一眼,觉得皇帝的举动让她的乐趣都没有了。皇帝摸摸鼻子,无辜的看着太后,其实他的心里也觉得明明的举动挺有趣的,但是怕她的动作太大,又让伤口裂开了,这个皇后野的很,今天一醒来已经让伤口裂开两次了,吃完面条本来还想嘱咐明明两句,但贴身的太监这时匆匆进来,着急的在他耳边说了两句,他只好匆匆走了。 太后看到皇帝的背影有些微微的心酸,有多久她们母子没有这样平和的笑着吃饭了?好像是自从她辅政之后,那时候她刚接手政务战战兢兢,一心想把年幼的皇帝培养出来,饭桌上谈论的都是政事,好像是那时候开始两人见面说的都是政事,时间久了,她们发现除了政事母子之间已经没有话题可说了。 带着空间当皇后 (五) 吃过晚膳,明明好像模仿上隐了,一直跟着太后。太后从明明学吃面条就看出了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于是有心教她说话。 太后牵着明明,来到亭中的石凳坐下,然后指着自己对明明说:“母——后,来叫母后。” “木——后” “是母后,不是木后,母——后。”太后耐心的说着。 明明磕磕绊绊的学道:“母后?” “对,就是母后。”看到明明学会了,太后高兴的抚掌大笑。笑过后,太后突然想到她的皇后还没有名字,一时之间思索起来,喃喃自语道:“你叫什么呢?我该给你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明~”就在这时,明明发出了一个音节。 太后疑惑的看向明明,问道:“你说什么?” “明~”明明又说了一遍,太后点点头,好好好,你就叫明明。两人一个教一个学,教的人用心,学的人认真,明明学了不少话,直到太后的贴身嬷嬷过来开口道:“太后,该就寝了。”太后才发现天色已晚。 于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明明按理应该回坤宁宫,但明明死活不走,拉着太后的衣袖不放。随身伺候的人急的团团转。太后看着明明的样子,想着她今天第一天进宫,什么都不懂,又受了伤,不免有些怜惜,于是说开口留下明明,让明明和她一起睡。 太后的贴身嬷嬷有些犹豫:“娘娘,这不合规矩啊?” 太后摆摆手:“无妨,皇帝那里我去说。” 转眼间,明明在太后的慈宁宫赖了半个月,现在她已经可以平常的交流了,一些常用语就难不到她了。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结痂了。 这不明明脸上粘着面粉一样白白的东西,手上拿着一瓶小玉盒,咚咚咚的跑过来,高声道:“母后,我做了这个。”说着就把玉瓶递到太后的面前。 太后接过玉瓶,倒出一点水轻拍在脸上。这半个月来,太后也发现了明明在花木上面的天赋。娇贵的兰花被她一待侯活的精精神神的,就在太后感叹没让她去做花匠真是可惜的时候,你以为她只有这点才能?作者告诉你远远不止,这不没过多久,明明就开始祸害太后宫中的珍珠粉,珍贵药材,就在太后气得半死的时候,咦!发现她做的护肤品比宫中人做的好用太多,只是珍贵的药材,祸害的也太多了。别人用同等份的药材能做出整个后宫的用量,明明才只能做出一盒。哪怕尊贵如太后,最近涂护肤品也是一点一点的倒,节省着用。每天看着玉瓶里的护肤水少一点,她的心肝就抽痛一下。 有时候看着明明让宫女把成车的珍贵药材植物制出来的美白产品,涂满全身,太后的心就直抽抽。可你找她理论吧!她理直气壮的说道:“我的,都是我的,我做的。”太后又不能不让她做,因为宫中人就算用同样多的药材也做不出皇后那样效果好的护肤品,这个只能称之为她的天赋。要知道皇后做的护肤品还是看了宫人做的后,改良的。也不算改良,用的药材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份量多些,浪费的药材多些而已。 太后有时被明明气的肝疼,有时又欢喜她入骨。就如此时,太后摸着自己半个月以来因为拍了护肤水变得光滑的脸,喜不胜数。明明从背在身后的手中拿出一盒胭脂,递到太后面前。 太后惊喜的接过,打开看了看,粉饼细腻,看着就漂亮。她递给宫女,宫女习惯的用以前的方式给太后脸敷粉,明明看了伸出手道:“我来吧!”宫女忙不迭的把粉饼递给明明,明明从粉饼底层拿出粉扑,边给太后上妆,边教宫女该怎么用。 其实看似普通的跟宫女一样的制作护肤品的方法,里面却有一套花颜空间的健体心法,这套心法是由内到外的强健。让指腹保持触觉灵敏,可以感受到药材植物里面的精华成分,所以做出来的护肤产品效果才会好。 太后装扮好,和明明一起出来,正好看到进门的皇帝。 半个月没见,皇帝觉得自己头痛极了。太后大量的要珍贵的药材,起初不知道要做什么,后来派人一打听原来是他的新皇后要做护肤品,康赫觉得头痛极了,这不是胡闹嘛! 他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他还和太后较个什么劲,直接封太后侄女为后不就好了。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二个女人都要把皇宫闹翻天了。他这次来慈宁宫是来棒打鸳鸯的,绝对不能让明明和太后搅合在一起了。 一个权势大如天,一个胆大包天。两个人凑在一起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康赫没想到的是他说的那句:早知道他还和太后较个什么劲,直接封太后侄女为后的言论被宠臣的女儿听到了,这位为了后位不落到死对头丽妃头上,为明明稳固后位出了不少力,当然这是后话。 此刻,康赫来到了慈宁宫对太后以一国之后不可无才无德为由要拎走明明。 太后有些迟疑,虽然明明经常气她,但她做的保养品还是不错的。 毕竟是亲母子,康赫一看太后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但看到自己母后的确年轻很多的面容,心中一软,做子女的没有人会不希望自己父母越来越年轻的,尽管平时里两个人关系如仇敌,但一有事情还是会惦记对方。想到这里康赫承诺道:“母后什么用完了,派人告诉皇后一声,自会有人送来。”看到太后有些松动的表情,继续游说道:“皇后一直住在慈宁宫也不合规矩。” 太后恍然:这些日子过的舒心,她竟把规矩给忘了。想到这里太后挥挥手,让皇帝把明明拎走。 皇帝看太后同意了,连忙把明明拎走,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给明明,生怕太后反悔。 太后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外的背影,回过头看着空荡荡的慈宁宫,心里空落落的。 带着空间当皇后 (六) 康赫直接把明明拎到了御书房,给她选了一个一般给公主启蒙的先生,让她在偏殿教明明认字。先从自己的名字开始,然后学一些简单的字,再把它们写出来。明明照着先生的样子,在宣纸上鬼会符似的把字画了出来。先生是个严肃的女人,一直到明明上完了两个时辰的课,才走了。虽然说是两个时辰,但明明只是前面认了半个时辰的字,后面都是在练毛笔字。严肃的先生走时露出一个笑容,夸赞她学的快。 先生不愧是给公主启蒙的顶级教师,还懂得夸奖教育法,这是为了避免学生出现厌学的现象。其实先生觉得明明学得挺快的,早上一节课,要是给小公主们上那得用四五节课的时间,但明明都学会了。可惜先生不太了解明明,不知道她是给根棍子就往上爬的主。 这不,本来明明还有点恢心,觉得自己练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先生的字写的好,但一看先生夸奖自己了,立马嘚瑟的来到隔壁的御书房。皇帝正伏案书写着什么,明明把脑袋凑过去一看,他的字写的行云如流水,上了一节课,又练了那么久的字。明明觉得自认对字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其实就跟门外汉一样,只能看看热闹。 一看皇帝的字,又撇了一眼手中自己的字,顿时羞愧的满面通红。她慌忙把字卷起藏进胸前的衣服里。本来想藏进袖子里,但她穿的麻布衣服太后为了方便她的行动,于是把袖子改成贴身大小的。所以她现在只能把写满字的纸藏进衣襟里。皇帝在她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她,此时批完了奏折才抬起头来,正好看到明明的举动。 不用猜,他就知道明明为什么会把自己写的字藏起来,顿时失笑。 “拿出来吧!”皇帝换了一个舒适的姿势,懒洋洋的动了动指头,要她将藏在衣襟里的东西交出来,他拎她出来的时候,找的理由就是让她学书认字,如果她的字写的不好,丢的可不就是他的面子。 明明为难的紧抓着藏了宣纸的衣襟,有神的大眼骨碌碌转动着。虽然什么都不懂,可在山上动物部落有什么比赛时,她都是赢家,输的人会被嘲笑,此时她写的字比他差,她输了,宣纸拿出去了岂不是会被她嘲笑? 见她迟疑,他微愠。明明似是察觉到了,飞快的拿出胸前的宣纸,一股脑全塞给康赫。 康赫失笑,真是个敏感的小家伙,对人的情绪出乎意料的灵敏。拿出宣纸一张一张的看了起来。 明明站在一旁,一股诱人的香味传入她的鼻尖,一大早才喝了一碗燕窝粥,她的饭量又不小,此时习了两个时辰的字,初始不觉得,现在一闻到香味,就觉得饿了,她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吃的,就想着难道是自己太饿了,不自觉的揉了揉鼻子,她的手早就沾了大片的墨,此时一揉鼻子,手上的墨全部在鼻子上晕染开来。 “这……”康赫抬起头来,刚想说什么,就看到明明的蠢动作。他忍住笑,尽量让自己的脸紧绷。他站起身,背对着明明才露出笑意,声音却一本正经的指着一张小桌子对明明说,这张桌子是给你练字用的,以后你上完课,都在这里来完成先生布置的作业。 明明捂住肚子,可有可无的点点头,她饿了,想道这里她直接说出声:“我饿了。” 经过慈宁宫半个月的教导,明明用餐具已经很熟练了,完全看不出第一次用餐时的狼狈。只是她还没有学习礼仪,所以吃相并不优雅,但是坐在她对面的皇帝看着她咬东西时鼓起的包子脸,嘴唇像松鼠似的一动一动的,反而觉得可爱,连带着他都多吃了一些。从小吃着这些山珍海味长大,已经产生了味觉疲劳,此时看着明明吃得欢快的样子,不由得觉得食物竞是比平时美味许多。 明明搬进皇帝的御书房已经三月有余,康赫一手执着笔,久久未在公文上批上一个字,只是悠闲的转着眼珠,露出一贯兴味的笑容,视线正纠缠在一旁埋首写字的小人儿身上。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就爱这么瞧着她,她的每个动作都可爱的紧,就好比此刻,她认真专注地写着字,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左颊上沾了块黑渍,长发因低头的动作,正整束可怜的浸泡在黑墨中泅泳。 康赫眯起眼,眼神转为迷蒙,再次不加掩饰地盯上眼前的明明。 想起自己安排她进了御书房、还每日亲自教她写字,做了些连自己都觉得不妥的事,却没有一丝勉强或后悔。 不仅如此,甚至与她相处的日子,是他这些年以来心情最愉悦的时候。 照理说,像他这般长时间大剌剌的审视,一般人都会发现而显出不自在,偏偏这姑娘,做任何事除全力以赴外,就是专注再专注,这也让他有机会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再打量,并且乐此不疲。明明的聪颖,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因此习字读书学习都难不倒她,再加上她遇事专注的个性,和任何事都好奇的性格让她学习起来事半功倍。 就在这时,明明抬起了头,咬唇转头对着康赫招招手道:“你过来看看,这个字读什么?” 康赫依言起身,走到明明的身后,低头把下巴搁在明明的肩膀上,这才看向明明手指的字,开口道:“骥,它的意思是良马,千里马,一般和成语老骥伏枥一起出现,用来比喻有志向的人虽然年老,仍有雄心壮志。” 明明听了他的解读,不但知道了字音,还知道了意思,于是开始提笔在宣纸上练习写,但这个字的笔画太多,怎么写出来的都不好看。康赫并没有走开,下巴依旧搁在明明的肩膀上,见状伸出大手握住明明的小手,一笔一画的开始教她怎么写。少女的手背柔软嫩华,胳膊带着青春的弹性。 带着空间当皇后 (七) 看明明学会了后,康赫松开了握着明明小手的大手,手指却不由自主的搓了搓,仿佛还能感觉到明明柔嫩的肌肤。待康赫发觉自己做了什么后,脸不由得黑了黑,这么猥琐的动作是他做出来的?遥想他后宫佳丽三千,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他会看上明明这个黑不溜秋的小不点? 康赫审视的打量了明明两眼,不由得摇了摇头,一定是他太久没碰女人了才产生了幻觉。这样一想,他掐指一算,自从明明来了后,他为了教明明练字,这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踏足后院了。想到这里,他冲明明挥了挥手道:“既然已经会写了,今天就到这吧!先回去休息!”他话一说完,明明就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回去了,她虽然喜欢写字,但每天都要练好多个时辰,能休息当然高兴了。更何况现在年关已近,天气又冷,能早点回去煨着暖暖的被窝,哪有不高兴的? 明明一走,御书房就彻底静了下来,虽说明明在的时候两人也不怎么说话,但有明明拿宣纸的声音、落笔间行走的声音,这些声音落在他的耳中如同优雅的旋律般动听。如今人一走,整个御书房清寂下来,让他有些不适。 就在这时,门外的公公来通报:“陛下,贤妃娘娘求见。” 康赫沉吟一会儿,想到自己很久没去后宫了,于是道:“让她进来。” 贤妃在宫中得宠多年,和太后侄女斗的旗鼓相当,更甚至差点登上皇后宝座。除了傲人的家世外,凭的就是她的容貌。她容貌明艳动人,长得极其美貌,却又不失心计,连丽妃都视她为劲敌。贤妃听了通报缓缓走来,身着一袭轻纱,轻纱里面穿着一件性感背心式的里衣。胳膊、脖颈露出大片的肌肤,偏偏那轻纱的款式十分保守,那肌肤在轻纱下若隐若现更显勾人,康赫看了身体里的火一下子就冒了出来,看着已经走近的贤妃,他长臂一伸,直接把美人搂进了怀中,二话不说就吻了上去,只是入口的满嘴的脂粉味让他兴致稍减,不自觉的想到了明明身上自然的体香,她也不涂脂抹粉,脸上干干净净,虽说肤色难看,却自有一番青春活力。那手臂的触感弹嫩有活力,就如她这个人般朝气蓬勃。 怀中抱着贤妃,以往他最喜欢这样如水般柔软的人儿,此刻竟然觉得索然无味。他放开吻着的贤妃,贤妃此时面色绯红,丝毫没有察觉到皇帝的异样。 康赫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要不然为什么佳人在怀,他还会想起那张黑不溜丢的脸。想到这里,他落荒而逃似得,拥着贤妃就走。门口等候着的,贤妃的贴身大宫女,看到贤妃出来了,连忙为贤妃披上厚厚的银狐大氅,先不说这样冷的天,穿着这么点会感冒,再说贤妃这样子可不能让外人看见。帝妃两个乘坐御轿,很快来到贤妃宫。 翌日,贤妃撑着酸软的身子起身,皇帝已经去上朝了。昨夜……想到昨夜,贤妃俏脸一红,饶是她已经不是初经人事的少女了,昨夜的癫狂还是让她脸皮涨得通红。 初立皇后之时,皇帝已经下旨让自己宠臣的女儿贤妃掌管宫权,所以如今皇后每日待在御书房不出,嫔妃们都到贤妃宫中请安。皇帝一连数月不来后宫,昨夜一来便去了贤妃宫中,消息灵通的还知道昨夜贤妃宫中要了三次水。众嫔妃听了不由又嫉又妒,帕子拧得咯吱作响,却又拿她没有办法,其中以丽妃最为愤怒。 贤妃今日却没有心情显摆,她冲着心情不大好的丽妃道:“姐姐今日为了这点小事生气,还不如直接解决根源问题。” 丽妃一怔,才回过神道:“妹妹的意思是?” 贤妃拿了帕子遮住半张脸,才垂眸道:“皇后去了御书房三个月,皇上便三个月没进后宫。谁才是威胁一目了然,姐姐说呢?” 丽妃讽刺一笑,她可不相信那个黑炭一样的皇后能得皇上欢心,但还是不爽后宫中有人跟皇上亲近,于是接话道:“皇后毕竟是一国之后,怎么能让坤宁宫久空不住,不如趁着今天姐妹们都在,我们一起去向皇后请安?”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向着明明居住的地方走去,在行礼后,贤妃一脸得体大方的开口:“皇后娘娘,坤宁宫是您的宫殿,可您一次都没有住过,这…于礼不合啊!” 明明思索半晌,也决定回坤宁宫居住,便点了点头道:“既然这样,那现在就搬回去吧!”说完,明明看向贤妃道:“皇上给了贤妃妹妹掌管宫权的权利,贤妃妹妹就得对的起这份能力。从今往后跟以前一样,有事贤妃全权代理,不用惊扰本宫。”说完明明就甩袖离开。 这是明明第一次来到坤宁宫,毕竟是历代皇后的住处,这么多年没有人住,一点都看不出颓废,明明看过后很满意,只是稍微按照自己的习惯调整后,就搬了进来。 早上刚对贤妃说有事她自己除理,这还不到一个时辰呢!贤妃就带着大批看热闹的嫔妃和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来让明明主持公道。 明明气的冷笑着看着贤妃道:“早上本宫不是说了,一切事务由贤妃全权处理。” 贤妃听后,委屈的蹲下身行礼道:“皇后娘娘,这不是妹妹处理不了,才来请娘娘处理吗?”她面上委屈,实则知道明明是从山中长大,料定明明不会处理,所以故意来膈应她。她猜想的不错,明明确实不会处理这些。 明明冷眼看着贤妃,半晌才冷冰冰的开口:“贤妃既然没有掌管宫权的能力,那就换个人吧!”她的目光在众妃中巡视一圈,众妃不由自主的放缓了呼吸。明明微微勾起唇角,目光落在丽妃身上:“就换丽妃掌管宫权。”说完她看向丽妃问道:“以后有事你全权处理,可有能力做到?” 带着空间当皇后 (八) 这次丽妃心甘情愿的跪下,恭敬道:“定不负皇后所拖。”她嘴里说着谦虚的话,脸上的笑容却怎么遮都遮不住。 那边的贤妃已是一脸惨白,她怎么都想不到结果会是这样。 “都散了吧!”明明挥挥手,众妃大气都不敢出,依次往殿外走去。 贤妃这时才反应过来,厉声叫道:“不,你不能夺我宫权,这是皇上亲自下旨交由我暂管的。” 明明冷冷一笑:“你也说了是暂管!宫权本是本宫的,本宫就是夺了,你又能耐本宫如何?”她说完话,厌烦的揉揉眉心,坤宁宫中的嬷嬷有眼色的架了贤妃,把她拖了出去。 闹到现在明明还没有用早膳,喝了宫女端来的碧粳米煮的粥。她看了时间到了先生教学的时候了,于是匆匆出门,谁料到了门口,正巧碰到皇帝的贴身公公带着圣上的旨意过来。见明明要出门,公公连忙拦着道:“皇后娘娘,圣上有旨,请皇后娘娘三年内待在坤宁宫学习不要外出。” 明明惊讶了好一会儿,才张嘴:“这是要禁我的足。”大太监微微一笑并不回话。 ‘哼’明明冷哼一声,转身进屋。前脚她刚夺了贤妃的宫权,后脚皇帝就禁了她的足,生怕别人不知道贤妃背后的靠山就是他似的。大太监看着旨意已经传达到了,于是转身朝坤宁宫外走去。走到门口,就看见太后身边的嬷嬷要进来,却被侍卫挡住了。 大太监堆着笑走了过去,别看皇帝和太后的关系僵,他要是敢对太后身边的人不敬,那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嬷嬷看到大太监,脸色也是冷冷的,说话的语气也冰冷:“皇上曾说太后如果要护肤品了,无论何时都可以找皇后要。不知道这话可还算数?” “这……”大太监犹豫,皇上金口玉言,岂能说话不算数。但皇上又下令禁足期间任何人不得探望。他不由得有些为难的看向嬷嬷:“这事咱家也做不得主,请嬷嬷稍等,咱家请示皇上后,再来回话。” 嬷嬷也知晓他的难处,于是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不一会儿,传来皇上的口令,坤宁宫除了太后身边的人去要保养品,其它时候任何人不得进出。太后听到这话,笑了,这就够了。 其后几天,每天都有慈宁宫的人打着要保养品的由头,去坤宁宫。这天恰巧‘铁面判官’当值,‘铁面判官’是宫中禁卫军的副队长,为人油盐不进,铁面无私,所以人取外号‘铁面判官’。 ‘铁面判官’守在坤宁宫门口,老远就看见太后的贴身嬷嬷身后跟着浩浩荡荡的宫女,每个宫女手中都拿着一个托盘,托盘上面放满了东西走了过来。看着她们直接无视他,就要往坤宁宫内走。 “站住,拿的什么东西?”‘铁面判官’手中的宝剑并未出鞘,格挡在太后贴身嬷嬷面前。 身为太后身边的人,嬷嬷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对待过,气得脸都有一瞬间的扭曲。但很快就恢复了面无表情,冷冰冰道:“太后要皇后亲手制作的保养品,坤宁宫没有原材料,拿的当然是制作保养品的原材料了。” ‘铁面判官’绕过嬷嬷,挑起一个宫女端着的托盘上面的红布,看清上面的东西后,冷笑道:“阿胶、燕窝也是制作保养品的原材料?” “当然。”嬷嬷挑了挑眉,提高声音拉长音调说道:“怎么?你有意见?”脸上却是一副我就是撒谎了,你咬我啊的表情,这表情自从成为太后身边的贴身宫女后就多年不曾有过了,一直以来嬷嬷都是以自持稳重的形象出现在人前,幸好周围的人此时都低着头,嬷嬷这幅模样才没被人看去。 周围的人没看到,但站在嬷嬷面前的‘铁面判官’却看了个清楚,脸瞬间黑了又黑。周身泛着低气压,档住嬷嬷的路不让她进去。 嬷嬷也不是好欺负的,大喝一声:“大胆,耽搁了太后的事,你担当的起吗?” “这些都不是做保养品的材料。” 嬷嬷讥讽的笑了笑:“你说不是就不是,还是说禁卫军的副队长也会制作保养品了?这样吧,若是副队长能做出跟皇后娘娘一样功效的保养品,我今个就不进去如何?” “你……”‘铁面判官’气的脸色铁青,指着嬷嬷说不出话来。他确实不会做保养品,更不用说是和皇后娘娘做出的一样了。 “让开。”嬷嬷呵斥一声,带着身后的宫女浩浩荡荡的进了坤宁宫。 三年后,坤宁宫。 明明身着高襟的黑色宽袖外袍,缀以阴红绣纹,衣上的暗纹以暗墨荧亮之色丝线,一动一转,身上的流纹活的一般,头发用一串细碎的珍珠挽起,带着淡淡的光晕,散落的发如黑绸一般。 明明这三年虽是禁足,但她除了不能出坤宁宫却是活的无比滋润。有太后护着,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奴才捧高踩低,她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坤宁宫也不小,没事时她可以去花园转转,亭中坐坐。 她先是用宫中的秘方自制美白产品用,同时也看一些有关于药材的书。等到她的皮肤跟其她宫妃一样白的时候,她闪身进了花颜空间,挑了两张保养秘方。用花颜空间里面的药材调制而成,效果果真比宫中御用的方子好了太多。 现在她肤如白玉,泛着莹莹的光泽。穿着黑色的衣服不仅没有让人感觉到沉闷,反而有种从容大气,母仪天下的尊贵。望之想让人臣服。 今天是太后的寿宴,恰巧是明明能出坤宁宫的日子。所以她精心装扮过后,要赶去宴会。不是明明不想穿喜庆的衣服,而是三年前康赫有令:她没学会规矩,不能添新布,不能穿凤袍。 坤宁宫中的布料都是当年丽妃所选,皆是暗色。明明不是没想过换个颜色的衣服,但其它暗色衣服都不如黑色来的尊贵大气。 带着空间当皇后 (九) 明明梳妆好到的时候,宫中众嫔妃已经都到了。三三两两的聊着天,三年没出来行走,宫中又添了许多新面孔。明明环视一圈,一眼就认出了穿越女。这个穿越女可能还没有什么社会阅力,又是身穿,不是胎穿,贵女的必学课她只明白浅显的一点,所以从穿着打扮上面一眼就看的出来。 宿主的那一世,因为穿越女和宿主成为了朋友。宿主学习什么时,穿越女美名其曰的打着陪朋友一起学习的旗子也在一旁学习,宿主的老师都是皇家精挑细选的,那时穿越女在教学下,打扮到没有那么出格。想到这里,明明心中升起一股闷气。连明明这个没有经过教导的人都知道知恩图报,穿越女在明明的庇佑下得到了多少好处,却没有一点感恩之心。没有感恩之心也就罢了,跟她交朋友的时候也没有指望谁谁感恩,但是穿越女千不该万不该做出恩将仇报的事情,不仅毁了明明还毁了明明从小长大的森林。 看着一袭素白衣服的穿越女,在一众打扮华贵非常的宫妃中显得格外寒酸。明明微不可察的勾了勾唇角。皇帝先去了慈宁宫,然后和太后一起过来的。他一眼就看到了阔别三年的明明,看着她穿着黑绸缎的衣服却美艳不可方物,让周围的一众美人都暗然失色。 明明此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宫人刚端上来的红烧肉上,那红烧肉每个都切成指甲盖大小的正方体,在雪白的陶瓷碗上拼成一个寿字,看着就很有食欲。不巧的是,皇帝和太后都到了,明明只好放下筷子无奈的起身,先行礼。 皇帝皇后的座位在一排,康赫踏上阶梯,停在帝座旁,眼神专注的看着明明,声音低哑道:“平身。” 太后不知为何,这三年让人教了她许多东西,包括怎么管理后宫,但却没让人具体的教她礼仪。不过一些平常的礼仪,平日里看着宫妃做,早已经会了。 此时听到皇帝说平身,明明起身,回到凤座,康赫看到明明的动作,也坐到凤座旁边的帝座。他心中晒笑:关了她三年禁闭,小家伙生气了,连一眼都不看他。 心中这样想着,康赫的眼神却不由自主的往明明那边看去。明明此时正拿了筷子,去夹刚刚没吃到的红烧肉,手臂伸长,袖子上移,那玉碗肌肤如剥了壳的荔枝般晶莹剔透,就这样露在了康赫的眼中,康赫的呼吸顿了顿,心中火热了起来。三年,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那个黑不溜丢的小家伙已经肤白如玉、初现少女身姿了。 官员夫人送完礼后,就轮到了后宫嫔妃了。丽妃送的是两颗拳头大小的明珠,喜的太后多看了两眼,贤妃送了一座上好白玉雕刻的观音像。轮到穿越女时,她拿出了一副108个小寿拼成的大寿图,那寿字是现代的艺术字,看起来颇有喜感,因为新奇,倒是惹的太后稀罕了好一会儿。 明明关禁闭的三年都没有打听后宫的事情,但禁闭时间一到,坤宁宫的宫女生怕自己娘娘吃亏,将后宫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透露给了明明。 比如说,太后的娘家被夺了权,现在只能算是一个小富户。后宫的宫权最后又回到了贤妃手中,不过近日贤妃的日子不好过,皇帝宠爱穿越女,贤妃的父亲屡遭皇上训斥,后宫中丽妃因为宫权一事屡屡针对贤妃,太后也不太爱搭理贤妃。 明明想到这里,弯唇笑了笑,她能说不愧是官配吗?现在的穿越女尽管有着种种缺点,皇上竟然还是宠着她。 不过,不管平日里皇帝有多喜欢穿越女,但此时看到穿越女在太后的寿宴上穿着一身素白,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轮到明明时,明明冲身边的宫女扬了扬下巴,宫女会意,打开精致的礼盒。礼盒里面是一瓶山茶花香的香水,香水在透明的玻璃瓶中拆射出瑰丽的色彩,中间的山茶花散开,诚然是:寿辰快乐四个字。太后看到明明的礼物有些欢喜,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明明从礼盒中小心的拿出香水,行到太后的面前,拉了太后的手,微微弯腰,喷洒了一点香水在太后的手腕上,轻声细语的道:“这是香水,母后你闻闻,看喜不喜欢?” 太后听了明明的话,抬手闻了闻:“居然是山茶花的味道,这个季节没有山茶花了吧!” 明明笑笑道:“是,上次听到嬷嬷说母后喜欢山茶花香,可轻易闻不到。于是臣妾想了这个法子。母后想要山茶花香了,随时可以有。” 太后听了,看向明明的眼神愈发柔和,她忍不住伸手慈爱的摸摸明明的头发道:“你是个孝顺的孩子,有心了。眨眼你进宫也有三年了,礼仪还没有学,宴会过后,你就留在坤宁宫中学习礼仪吧!” 明明眨眨眼,她这是刚禁完皇帝的足又被太后禁足了。嘴里却恭敬的回道:“是。”回到凤位上,明明想了想就明白了,皇帝现在正在对付贤妃的父亲,太后是惟恐贤妃为了后位铤而走险来对付明明这个没有根基的皇后,所以才出言让明明留在坤宁宫。 果不其然,太后的话一落,早先因为明明的礼物入了太后的眼而羡慕嫉妒恨的众妃,转而唇角勾起了轻嘲的笑容。其中以贤妃和丽妃最胜,恐怕贤妃是最为满意这个结果的,如果让太后和明明结党,那么贤妃本来就不稳的位置恐怕更是岌岌可危了,现在太后的举动,贤妃反而不会对付皇后,因为旁边还有一个丽妃。于其她对付皇后,最后后位落到不知道谁手里,为她人做嫁衣,贤妃宁愿等到自己父亲权势稳固后,明明这样一个没有后台没有靠山的野孩皇后,想要把她拉下后位还不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此时的穿越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看着明明的目光,有些诡异的闪烁着。 带着空间当皇后 (完) 回到坤宁宫后,明明洗漱过后,穿着白色里衣,外面披了一件蓝色冰绸丝外袍,头发用一根簪子固定。参加了宴会,此时一点睡意都没有,明明坐在榻边拿了一本书看。 “谁?”明明刚翻了一页书,从小在森林长大的警惕让她察觉到面前有人,尽管她的前面是一片空气什么都没有,但明明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空中渐渐显露出一个人来,全身笼罩在黑色的袍子里,那人离得太近,明明下意识偏头的想避开他,往后一仰,倒在榻上。因为动作过猛,头上的发簪滑落,头发披散下来,她的发质很好,如缎子似的铺了满床。更趁得她一张瓜子似的小脸楚楚动人。 她清晰的感受到身穿黑袍的男子呼吸重了些,周身都泛着淫邪的气息。因为倒下的时候下意识的偏头,明明清楚的看到墙上黑衣人的影子正在缓缓下伏越发靠近她。明明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很快,不仔细看压根看不清楚。 她缓缓转头看向黑衣人,勾了勾唇,笑容魅惑而又迷人。原本她长得就不差,此时经过花颜空间的调理,容貌更是胜过绝大多数人。黑衣人哪里经过这等阵仗,呼吸越发急促。想到他一个山野之人居然可以睡皇帝的女人,心中更是火热了许多。 明明伸出白嫩的小脚作势在他腰间勾了勾,其实并没有碰到他。黑衣人却顺着明明脚滑动的姿势,弯下腰,越发靠近榻边。明明又笑了,这次笑的温婉而又羞涩,连流转的眼波都带着暖玉般的光芒。待黑衣人靠近她的脸庞,正要亲下去时,明明陡然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整个身子灵巧的一翻,就踩上了他的背,手顺着身子的力道已经拧断了黑衣人的脖子。她赤脚跳下黑衣人的背,手却还放在黑衣的人脖子上没有拿下来,她眼里还带着没有散去的温婉笑容,如暖玉一般温暖人心。身边黑衣人的尸体僵了片刻,倒了下去,她这才松手,拿了一张不知道哪儿的帕子,低头仔细的擦干净自己的手指,接着把手帕扔进一边的火盆里,手帕进了火盆,很快燃烧起来,化为灰烬。 明明这才蹲下身子,揭开黑衣人脸上捂着的黑布,赫然是那个说宿主是妖怪的邪僧,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穿越女又和他搅合在了一起。 这边皇帝从宴会过后脑中就一直回放着明明拿筷子夹红烧肉的画面,衣袖上移,露出玉腕肌肤晶莹剔透。索性他就换了常服,带了小太监没惊动任何人就来到了坤宁宫。到了坤宁宫,阻止了通报的太监,他想看看明明现在在做什么? 哪知道一进屋,就发现明明赤脚站在寝室内像是在发呆,他有些心疼的走过去,打算抱住她,手刚挨到明明的肩膀,她就跳了起来。康赫这才发现屋内还有一个人,还是个男人,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立马脸色黑了起来。等过了半晌,他察觉不对劲时才发现屋中的男人已经死去多时。 明明这才反应过来般,看到他的目光看向地上的死人,她有些语无伦次的摆手解释道:“这……不是,我……”康赫看到明明吓得连话都说不清,不由有些怜惜,伸手抱住了她,拍拍她的背安慰道:“别怕,一切有我。” 听到康赫的话,明明才靠在康赫的怀里安静下来。 半个时辰后,康赫拍着明明的背,拍的手都酸了,明明还是没有动静,他不由担心的歪头去看,才发现不知何时明明已经睡着了。康赫哭笑不得,感情他这半个时辰都白担心了,笑骂一声:“小没良心的。”抱起明明放在床上,给她掖好被子。康赫出了屏风,才冷了眸色。唤来暗卫,让人把地上的黑袍男人给拎出去,彻查。 长在21世纪的平凡穿越女,她如何是皇家暗卫的对手,于是她和邪僧之间的密谋,都被皇上查了出来。邪僧之前做过的恶事,也一并被查了出来。件件触目惊心,皇上下令把邪僧做的恶事昭告天下,邪僧的尸体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火烧。那些受过邪僧迫害的人知道了,个个称手拍快。穿越女因为和邪僧勾结被打入冷宫。 贤妃的父亲因为朝堂一些事情,自己告老还乡。明明稳坐后位,因为初进宫时被宫妃下了绝孕药,她一生无子,这是康赫一直以来的遗憾,当初明明被下绝孕药时,他是知道的,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这个山野出生的皇后生下他的孩子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康赫仙逝,新帝登基,明明荣升太后,入住慈宁宫,享尽一生荣华。她从小长到大的森林因为她的原因,被称为仙缘福地。等到她寿终就寝后回到空间,里面的数据一阵波动: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智力:50 容貌:80 体力:70 武力:20 技能:特种兵训练方法、电子制作方法、养颜秘方 特长:0 魅力:60 她仔细的看了看,除了智力、魅力各加了10点,容貌加了20点,技能多了一个养颜秘方,这个秘方她知道,就是花颜空间里的美容秘方,上个世界她用了这个秘方,在无子的情况下经年盛宠不衰,最后成为康赫帝心中的朱砂痣,就可以想象的出这个秘方多有效。 最后明明的目光停留在体力上,她记得上次回空间她的体力还是80,这次居然变成了70,想到这里,她看向系统道:“我的体力值为什么降了10点?” 系统又长高了一些,已经初现少年身姿了,他淡淡的看着明明回道:“你也不想想,你在上个世界运动的次数。连逛御花园都不是天天逛。” 明明哑口无言,她表示‘御花园有什么好逛的,几十年如一日的同样的景色,天天让她逛,她还不得疯了。’到了这时她才发现数据值居然是会降的。 修仙女配的逆袭(一) 明明再次醒来,是在深夜。周围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呼吸声。待眼睛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明明稍微撑起半个身子看了看旁边,她的两边都睡着六岁左右的女童。看没人有醒来的迹象,明明重新躺下,接收记忆。 这次她来到的是修仙位面,宿主叫聂明明。聂明明六岁被魔教掳走,学了修仙功法。两年后魔教被正派联手灭了,聂明明和其她被魔教掳来的女童一起被救。她心中一直向往仙界,一心修炼,可惜一遇男主误终身。最终死在了男女主的剑下。接收完了宿主的记忆,明明不由感叹‘这是典型的炮灰女配文啊!’女配在遇到男主之前一心修仙,遇到男主之后一直犯二。不过这个任务世界简直是毫无压力,她只要直接避开男主就好了。 虽然男主确实长得丰神俊朗,但明明可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上他。想到这里,明明不由得有些犯困的打了个哈欠,昏昏欲睡之前她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她脑中一闪而过,但抵挡不住睡意,最终于周公约会去了。 清晨,阳光照进屋内,大通铺上睡的女童瞬间都醒了,除了—— “聂明明,聂明明,快醒醒!”明明睡的迷迷糊糊间,突然感觉有人在摇晃她的胳膊,耳边也跟苍蝇似的嗡嗡叫,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聂明明是她在这个位面的名字。 想到这里,她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旁边的小女孩,正摇晃着她的胳膊,眼睛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亮晶晶的。 聂明明坐了起来,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看那女童回神才道:“你在想什么呢?这么高兴?” 女童似是不可思议的看着聂明明:“你忘记了?今天是仙师传授仙法的时候,你可不要迟到了惹仙师不高兴。”说完,女童飞快的下床,欢快的飞奔出去,门外传来她中气十足的稚气声音:“我先走了,你记得快点啊!” 聂明明这才想起来,被掳到魔教后是有这么回事。仙法其实就是修真界常见的修真法门,但魔教掳人都是去凡俗界掳的有灵根的乞丐之类的。这些人只在传说中听过仙师,此刻听到自己能成为仙师自然兴奋。 想到这里,聂明明也快速的三两下穿好自己的衣服,往练功堂跑去。魔教的人说好听了是行事洒脱,说难听了是目无法纪。她如果去晚了,那些魔教的人可不会吝啬杀鸡儆猴。 明明到了练功堂,探出一个头左右看了看,幸好魔教的人还没有来。早上叫醒明明的女童看到明明进来,连忙招手道:“聂明明,这边,快过来!”说着拍拍自己身边空着的蒲团,冲着明明招手道。 明明一溜烟的跑过去,双腿盘坐在蒲团上,气喘均匀了才冲旁边的女童笑笑:“谢谢你了!”还管是早上叫我起来,还是现在给她留位置。 女童傲娇的扬扬头:“不客气。” 修仙女配的逆袭(二) 明明正想开口继续说什么,眼角的余光正好看到魔教的人走了进来。她迅速的闭嘴坐好。这时,她听到一道弱弱的声音响了起来:“大人,我肚子疼,想去茅房。”下意识的明明就朝说话人的方向看去,那人在她前两排的蒲团上面坐着,此时举着手,看向前面的魔教之人,因为疼痛,整个人的身子都蜷缩着颤抖。 “我陪着她去吧!”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聂明明,聂明明心中也惊讶非常,她刚刚说话了,可她之前心中完全没有想说话的意思。 还没等聂明明理清心中的想法,前面站着的魔教之人就点了点头:“你陪她去吧!要快去快回。” “是”聂明明来不及想太多,朝魔教之人恭敬的应了一声,就跑过去扶起那个虚弱的女童,向门外走去。到了这时,她才有空思考。她先是在脑中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宿主的记忆,看看这个女童叫什么。 半晌她惊讶的睁大眼睛,因为旁边她扶着的女童是这个位面的女主,名叫苏明远。宿主的记忆中也有这么一段,当时苏明远肚子疼,是聂明明主动要求扶着她去上的茅房。这么一来,也就说的通了,她刚刚的举动应该是宿主残留的魂魄做出的反应。毕竟聂明明在这次行动中获得了非常大的好处,一本修炼秘籍。聂明明是圣灵之体,这种体质对于灵气来说特别亲和,修炼起来特别快。 而聂明明这次得到的修炼秘籍是全大陆的地摊货,几乎只有那种没有门派肯收,自己又没有修炼秘籍的人才会修炼。修炼了这本秘籍基本是没有筑基的希望。但当时的宿主尚且年幼,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秘籍,于是偷偷藏起来,自己修炼了。尽管聂明明是圣灵之体,她修炼这本秘籍相比较而言也是缓慢的。但修炼到后期聂明明发现这本秘籍可以无视等级功法,一直修炼下去,而且比平常的修炼功法更好。 收回思绪,聂明明看着不远处的茅房对苏明远说:“到了,我扶你到门口,你自己进去吧!”说完扶着苏明远到了茅房门口,苏明远撑着墙壁,艰难的走了进去。“我就在外面,好了叫我一声,我扶你回去。”隔着门板,聂明明不忘大声的叮嘱一声。 隔着门板,茅房里面传来苏明远虚弱的声音:“好。” 听到苏明远的回应,聂明明立马就走远了。根据宿主的记忆,她可是知道苏明远在这个茅房里面有大机遇,苏明远也得到了一本修炼秘籍,她的那本可真是修真界里罕见的秘籍,让苏明远相当于废物资质的五灵根修炼速度飞快。她能说女主不愧是女主,在人来人往的茅房里都能发现罕见的修炼秘籍。 不过有时候修炼速度太快并不是什么好事?比如此刻在魔教里,魔教众人是为了让她们当鼎炉才把她们抓来让她们修炼,当她们修炼到一定程度后,会以双修之法吸干她们体内修炼出来的灵力、生命力化为已用。被吸干的人会如同凋零的花朵一样迅速死去、枯萎。 宿主因为修炼了地摊货,所以速度奇慢。但苏明远因为有主角光环,找到了罕见的秘籍所以修炼速度一日千里,两年后被魔教中人拉去当鼎炉,但苏明远是主角,理所当然的化险为夷。众多小说影视告诉我们跟主角作对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魔教中人妄想和带有女主光环的人作对,最后被正道联手剿灭为剧终。 灭了魔道,正派也知道她们这群女童都是无辜的,没做过坏事,都是被魔道掳来当鼎炉的,所以打算把她们这些女童分别加入各个门派,可是在座的那么多正派大佬居然没有一个人带了测灵球,所谓测灵球就是如同魔法世界的水晶球一样,可以测试人的灵根,其中以单灵根天赋最好,双灵根次之,五灵根就是废灵根。但因为众人都没有带测灵球,所以分人的时候是按修炼等级高低来分的,自然苏明远因为得了罕见秘籍修炼极快,分到了第一名门大派。聂明明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专门为女主打造的bug,一般大佬出门都会带着测灵球的,因为说不定哪天就想收一个徒弟,自然要测一下灵根,资质,再说测灵球放在储物戒里,又不占多少地方。 苏明远到了第一名门大派,里面最差的弟子都是三灵根,突然出现了一个五灵根这个奇葩,大家自然是不服的,特别是这个奇葩还是内门弟子,更是百般针对。第一门派的大佬本来以为自己带回来一个天赋极好的弟子,连灵根都没测就给了她一个内门弟子的份位,谁知却是个五灵根,面对众多其他门派明里暗里的嘲讽,大佬自然不愿再管她,没落井下石就是好的。 苏明远就在这样一个大门派里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作为女主她自然是自强不息,努力修炼。不因别人对她的态度而颓废。就是这样的女主渐渐的吸引了男主的注意力。苏明远也因为修炼努力,再加上功法加成,修为超越了很多人,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赢得了大多数人的敬佩,最后和男主幸福的在一起。 聂明明摇了摇头,从思绪里回神,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弄到那本地摊货一样的秘籍,她的体质太好,修炼速度太快。要是因为她修炼太快而被拉去当鼎炉,谁知道她有没有女主那样的好运气,还能完好无损的回来。这本秘籍虽然烂大街,但在魔教里是没有的,可惜她不能出魔教。只能去宿主得到秘籍那去等着。 那本秘籍是被人扔进来的,聂明明猜测可能是因为某个人被摊主忽悠花大价钱买了这本烂大街的功法,向朋友吹嘘自己买到了神秘功法时,被朋友揭穿这是本烂大街的秘籍,所以一气之下把它丢了,刚好砸到宿主,结果年幼无知的宿主直接当成了神明所赐,神神秘秘的修炼起来,也算是歪打正着,避开了险祸。 修仙女配的逆袭(三) 聂明明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来到墙边,这里并不难找。毕竟宿主那时只是等苏明远太久,最后等烦了,才会随意走走,然后走到了墙边,被天上掉下来的‘地摊货’功法给砸到。 可这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聂明明在墙边等了许久也没见人来。正要些着急间,她突然看到一人多高的草丛间有条通向外面的狗洞。聂明明心中一喜,连忙钻了过去,这个狗洞的外面是一条小巷子,所以并没有多少人看到聂明明。出了小巷子,聂明明看着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心中一喜。她时间不多,首先要找的就是摆摊卖功法的小贩。 三分钟后,聂明明垂头丧气的回来了。她光想着要去找小贩,却忘记了她现在身上没钱。身上穿的都是魔教统一发的制服,这衣服可不能卖。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她也不是没想过要逃走,但是修仙之人神识强大,心念一动就知道她在哪里?恐怕她没跑多远就会被抓回去。聂明明想了又想,觉得自己还是乖乖回去。 刚爬过狗洞,聂明明就看到前面有一个小本,那模样跟宿主记忆中的‘地摊货’功法一模一样,聂明明心中一喜,连忙跑过去,捡了起来。 “聂明明——”远远的传来苏明远的声音,“聂明明,你在么?” 听到喊声,聂明明赶紧把功法藏进怀里,确定看不出来后,才大声回道:“在,我在这里呢!” “明明,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半天?”看到聂明明跑了过来,苏明远那焦急的脸上顿时高兴起来,随后勉不了有些埋怨道,毕竟是聂明明自己说在外面等的。 聂明明笑了笑,神秘的眨了眨眼睛道:“我这不是等你等的时间太久,不耐烦了才去周围逛逛嘛!”苏明远听到聂明明这样说有些心虚的移开了眼睛,手放在胸口藏秘籍的地方按了按。 聂明明低头笑了笑,这时候的女主还是太单纯了,随便一炸就露出了马脚,幸好她没有跟苏明远抢秘籍的想法。聂明明用胳膊碰碰苏明远,转移了话题,神秘的说道:“你猜,我刚刚看到了什么?” “什么?” “呐”聂明明指了指刚刚她跑过来的那个墙边,说道:“那里有一个狗洞,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我们可以从狗洞里逃跑。”这是经过聂明明深思熟虑考虑过后的结果,她把那个狗洞的事情告诉女主,让她有危险的时候可以逃跑。 苏明远白了她一眼:“说的那么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结果就是一个狗洞,谁家还没有过狗洞?” 聂明明好奇的问苏明远:“你家也有狗洞?” “没有。”苏明远一下子变得伤感起来,她低头垂眸看着地面良久才平静道:“我没有家,以前我是个乞丐,但是讨饭的时候看到过不少狗洞。”聂明明突然有些明白,她一个没有穿越重生的普通小女孩,为什么能在第一门派以五灵根的资质坚持下去,原来是因为她以前经历过人情冷暖。当乞丐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遭到打骂,但跟能得到食物相比,挨打挨骂就不算什么,得到食物的瞬间,心中的惊喜和满满的感恩足以抹平所有的悲伤。苏明远在第一门派的时候面对众多的针对和刁难,也是抱着幼时当乞丐的心态来活的吧! 聂明明对这个女主突然间有些怜惜,她突然开口:“我也是乞丐。”看着苏明远惊讶的眼神,聂明明伸手白皙的手掌,指了指练功堂的方向,道:“那里大多数的人都是乞丐。” 苏明远‘咻’的抬头看向聂明明,只见她白玉一般的侧颜上噙着一抹笑容,她说:“你说,那些所谓的仙师如果要教人仙法的话,为什么不去世俗界的大家族找人?相信那些权贵很乐意修仙,毕竟人都希望长生。可那些仙师却偏偏偷偷摸摸的掳来乞丐?” 苏明远明白聂明明的意思,她知道聂明明这是在怀疑仙师别有用心。但,苏明远抬起头,郑重的看向聂明明说:“做人要懂得感恩。” 聂明明回望苏明远,她嘴角的笑容不知何时已经消失,脸上是同样的郑重:“做人要懂得感恩,但感恩不能盲目。” 苏明远看着周围四四方方的院墙,她的目光带着儒慕,仿佛看着尊敬的师长,再开口的语气变得无比坚定:“我不知道仙师有什么目的,但我只知道是他们让我天天有饭吃,还能接触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仙法。无论仙师要做什么,我对他们的感恩永远不变。” 聂明明轻讽的笑笑,没有再说话。只是希望两年后,苏明远还能这样说。 苏明远看着聂明明嘴角的轻嘲,抿了抿唇,也没有再开口。她本来就不是特别会说的人,她会用行动证明一切。这也是聂明明欣赏她的一点,她不像有些女主,你和她观念不同,她非要念叨你到赞同她的话。 话不投机半句多,回程的路上两人一句话都没有说。 到了练功堂,聂明明和苏明远分开,两人分别回自己位置坐好。这时前面的魔教中人正在分位置,早上叫醒她的女童不和她分在一起,以后她会和另外三十九个不认识的人一起学习,吃饭。 对此,聂明明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到是早上叫醒她的女童眼泪汪汪的看着她。 “你!你!你们两个,刚才有讲修炼仙法,不知道的就问一下认识的人。”前面魔教的人分完住宿等一系列琐事,指了指苏明远,又指了指聂明明,对她们两个说道。 苏明远和聂明明飞快的站起来,恭敬的应了声是。 魔教人走了之后,早上的女童赶紧跑了过来,拉着聂明明的手,似是想要说什么。可开口却没有发出声音,她吸了吸鼻子,却又扁了扁嘴咽下了原本要说的话,开口哽咽道:“我告诉你怎么修炼仙法吧!” 明明回:好 修仙女配的逆袭(四) 床榻之上,女童闭目盘腿而坐,双手捏成兰花指,放在膝盖上面。胸膛轻微起伏,一呼一吸间,形成完美的循环,而在气息循环间,有着淡淡的灵气随着功法钻入体内,温养着骨骼与**。 “呼…”缓缓的吐出一口浊气,女童的双眼乍然睁开,一抹淡淡的白芒在漆黑的眼中闪过,那是刚刚被吸收,而又未被完全炼化的灵气。 “两年了,才刚刚炼气三层。”沉神感应了一下体内,女童有些无奈的苦笑,尽管早就知道,这本功法修炼速度缓慢,但她没想到缓慢的让人心生绝望。要知道那些废资质的五灵根修炼快的都练气三层了,而聂明明是万年难得一见的圣灵之体,修炼了这个功法却跟废资质一样的速度。上一个圣灵之体是出现在十万年之前,修炼速度震惊了整个修真界。女童爬下床,舒展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脚腕与大腿,仅仅是练气三层的她,可没有能力无视各种疲累。 简单的在房间中活动了下身体,房间外传来婢女恭敬的声音:”聂一小姐,你今天的早饭要在大厅吃,还是端进来?“ 聂一小姐,是对聂明明的称呼,毕竟这里姓聂的人不在少数。 聂明明沉吟了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今天就在大厅吃吧!” “是” 聂明明抚了抚身上的长袍,走出房间,对着门外守着的婢女微笑道:“走吧!” 望着聂明明稚嫩的脸庞,婢女不敢有半丝不敬,她清楚的记得那天聂明明和仙师对峙的场面,聂明明那时一身骇人的气势,此刻想来还有些害怕。尽管此时聂明明收敛了全身的气势,看起来和善无比,婢女依旧无法放松。 事情发生的具体原因婢女知道的不多,只知道似乎聂一小姐天赋极好,但她修炼的速度却极慢引起了仙师的注意,仙师本来打算来看看她是不是修炼出了什么问题,却不想看到聂明明正在睡觉,根本没有勤奋修炼。顿时如同引爆了火药桶,仙师气炸了。 婢女本来以为聂一小姐死定了,众所周知仙师本事极高,脾气却不太好,一言不合就杀人。 谁知,聂一小姐被吵醒后脾气比仙师还大,当时两人气势的比拼,让她在一旁瑟瑟发抖,也没听清两人具体说了什么。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聂明明赢了,她继续睡觉,每天晚8点准时上床,早五点起床修炼,然后吃早饭。 当时仙师气愤离开,看到门口的她时,打算杀她泄愤,是聂一小姐从仙师的手中救了她。婢女转身的霎那,眼中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惋惜,唉,聂一小姐什么都好,就是修炼速度太慢。以聂一小姐的修炼速度恐怕并不是仙师所说的那种天赋极好的人。婢女只是没有灵根的凡人,被仙师买回来伺候小姐的。但在这里待久了,对于修炼的一些东西,她也懂得一些。 带着婢女穿过庭院的花花草草,最后在食堂一样的大厅前停了下来,婢女上前两步推开门,聂明明不客气的径自走了进去。她点了一份食物,看到旁边的婢女,想到待会要发生的事情,开口道:“你也点一份吧!” 婢女听了有些受宠若惊的看着聂明明,她拿起餐盘点了一份食物。 “一起吃吧!”聂明明说完率先走向餐桌,身后的婢女紧随其后。看着聂明明放下餐盘,优雅的夹了一块豆腐吃了,才拘谨的在聂明明的对面坐下,她有些紧张的颤抖着开口:“聂一小姐,你为什么……” “嘘!”聂明明竖起一根食指,放在唇边,“吃饭。”说完,真的低头开始吃饭。 婢女见此,也只能跟着低头吃东西了。刚吃完饭,外面就传来打斗声。 ‘轰’的一声,食堂里面炸了开来,大家都议论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甚至有些人跑出去看热闹。 看着婢女有些想出去的样子,聂明明开口:“我们就在这里等。” 等了将近两个时辰,期间聂明明和婢女又吃了份午饭,外面的打斗声才停止。魔教的人可能没有想到他们会败得这么惨,所以打斗的时候下意识的避开了食堂这里,毕竟这里是人数最多的地方。 听到正派里的人喊人出去,聂明明这才放下拿餐勺的手,她拿起丝帕擦擦嘴,向外走去。 正派的人都在大厅,这是她们平时上早课的地方,也是魔教最大的场合。因为出现的早,聂明明站在第一排,很快,陆陆续续的有人进来占满了整个大厅。 正派的人看到大家都出现了,他们派出一个代表站了起来,说到:“大家不要惊慌,之前你们所认为的仙师其实是魔教中人,掳你们来是让你们当鼎炉的。”说完,他似是怕大家不相信,于是推出躲在后面的苏明远道:“这是我们过来时救下的鼎炉。” 苏明远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被抓成一条一条的,仓促间被推出来,有些狼狈的踉跄了两步。 之前因为苏明远躲在后面,聂明明并没有看到她,此时看到名门正派的举动,她有些愤怒,脱掉自己的外袍,上前两步将外袍披在了苏明远的身上。 虽然两年过去,但幼时的轮廓还在,苏明远一眼就认出了聂明明,她的眼眶有些湿润,嘴唇微微蠕动:“谢谢。” 她的声音很轻,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就听不出来。整个身子因为衣不蔽体的难堪,而微微颤抖。 聂明明笑了笑,揉揉她的头没说话。返回了自己位置。正派的人看到她的举动,也没有说什么!只有佛教的人眼睛发光,看着聂明明道:“孩子,你可愿到我们佛教来。” “愿意。”聂明明沉稳到,宿主那一世也是去的佛教,在里面发现了一本锻体功法,这本功法可以提升‘地摊货’修炼的速度,宿主当时就怀疑两本功法是配套的。 修仙女配的逆袭(五) 佛教,听说门中大长老要回来了。众多佛教弟子等候在门口。远远的看到大长老的身影,众多和尚都高兴起来。只是个别眼尖的看到大长老后面还跟着一个女童。顿时在人头汹涌的佛教门口引起了一阵骚动,要知道佛教是不收女弟子的。 “怎么回事?大长老怎么会带回来一个女孩?” “应该只是同路吧!你没看到大街上那么多人?”这话一出口,顿时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点头赞同,的确街上的人不少,应该只是同路而已。 佛教不像别的修仙门派,和凡俗一刀两断,反而设在最繁华的京都郊区。大街上迎面而来不少人,有骑马的剑客,有办差的捕快,有如那女童一般大小的孩子。除此外,人群里施施而行的女童最为引人注目。像她那般大小的孩子都有大人带着,只有女童独自一人踽踽独行,外袍已经不见了,露出里面一件半旧不新的白色里衣,身上只一个半大的包袱。一路而来虽是风尘仆仆,可难掩女童的好相貌。 佛教大长老带着聂明明来到雷音寺门口,对着众多佛教弟子说道:“以后她就是你们的小师弟了。”说完也不管周围目瞪口呆的众佛教弟子,带着聂明明扬长而去。 待佛教弟子回神,结结巴巴的开口:“可…可她是个女孩啊?”结果一看周围哪里还有大长老和新来师弟的影子。 选定良辰吉日,聂明明换下了旧衣,改穿上了佛门的僧服,灰扑扑的僧袍穿在她身上也不觉得难看,她步履之间带着沉稳淡然,登坛时仿佛这一步步走的便是佛门大道。 之前反对聂明明成为佛教弟子的人,看到聂明明此时的样子也不由得心神恍惚,有种她本该属于佛门的感觉。聂明明跪坐于蒲团上,由寺中方丈主持剃发。 当方丈为女童进行剃度时,一旁的众多僧侣口中喃喃诵着梵文经文,一句句一声声涤荡人心。 谁也没注意道,本该安静闭着眼睛的聂明明,悄悄睁开了眼睛,垂眸看着地上一束束落下的发,她脑中忽然想起了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的一句: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彻,净无瑕秽;光明广大,功德巍巍…… 她的心中忽然涌起了一阵成佛的念头,如同种子般生根发芽。 不知何时,方丈剃度的手停了下来,他看着聂明明盯着地上落发的眼眸道:“施主是否后悔了,若是后悔了现在还来得及。”原来是聂明明盯着落发的时间太久引起了方丈的注意。 聂明明抬眸,看向方丈微微一笑,回道:“我与佛有缘。”说完,她重新闭上了眼睛。敛眉低目,面容祥和,带着一种与世无争的温和,让人望之仿佛能治愈人心。 可不是于佛有缘,在她为数不多的几个任务世界中,她这是第二次剃光头了。还有一次是在古代娱乐圈时。 三个月后,终于轮到聂明明去打扫书房了。聂明明进了雷音寺书房里面悄悄关上门,按照宿主的记忆找到了那本破破烂烂的炼体功法。这本功法本来是女主看到修练的,聂明明也是看到女主偷偷摸摸的修炼才会注意到这本功法。结果发现这本练体术和她所修炼的‘地摊货’配合修炼格外的快,仿佛这两本功法本来就是一套般。 聂明明找到了炼体术,把里面的内容看了,发出一个火球术。把炼体术那本破破烂烂的书烧了。结果那本书被烧后,变成了一块墨色的小球,表面发出金属的质感。宿主那一世,一直到死,这本炼体术,就她知道的:只被苏明远和她自己炼过,但没人去烧它,它一直好好的待在雷音寺的书房里。 聂明明收起小球,放进袖里,然后开始打扫书房,书房里面每天都有人清理,并不脏,但聂明明还是仔细的擦干净所有的角落,才走。 出去没多久,聂明明接到了大长老让她去化缘的消息。初接到这个消息,聂明明有些惊愕。化缘就是所有的和尚不用灵力,只带两套衣服,行走很远的路,完全靠走的,不能坐车。因为没钱。 接过传话人手中的包袱,聂明明转身朝寺庙外面走去。 傍晚,聂明明在河边跪坐在脚背上,将包袱放在草坪上面,伸手解开上面的结,包袱里面有两套灰扑扑的僧衣,剩余的都是白面馒头,她伸手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大胖馒头,把它分成两半,一半放回包袱,一半放在一旁,系好包袱才拿起那一旁的馒头吃起来。 ‘轰隆隆’天空一道雷劈下,聂明明一下子站了起来。因为这不是普通的雷,而是有人在渡劫。真是奇怪,一般人渡劫,都是去修仙界,有人护法,就算没人护法,也会做好防护。那里有人会在世俗界渡劫,这简直是自寻死路。修仙界灵气浓郁,灵力恢复快。世俗界灵气稀薄,体内灵力恢复也慢。 想到这里,聂明明眺目远望,远处瀑布上,一个年岁不大的少年,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头顶的电闪雷鸣。聂明明皱了皱眉,那个少年看起来完全没有准备的样子。修真界的菜鸟?聂明明摇了摇头,雷劫是不允许别人帮忙的,否则会加重受劫人的劫雷。更何况她才练气三层,想帮也帮不上忙。 刚想完,聂明明一抬头,我靠!!!这是怎么回事?只见原本劈向少年的雷劫突然转了一个弯,向聂明明这里劈了过来,最小的雷劫那也是筑基期的。而此时聂明明才练气三层,离筑基期还有七层,可不要小看这七层,修真界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寿终前因为没修炼到筑基期而身亡的。 来不及多想,聂明明赶紧运转今天刚看,还没有来得及修炼的炼体术,炼体术一运转。那本‘地摊货’的秘法也跟着运转,凡俗界原本稀薄的灵气随着功法的运转,飓风一样的涌向聂明明。 修仙女配的逆袭(六) 此情此景,正好被瀑布之上的少年看到,顿时惊讶的目瞪口呆 聂明明此时却顾不了别人有多惊讶了,飓风一样的灵气疯狂的涌进她的体内。原本那修炼了几年,感觉总也突破不了练气三层的灵力,此时却疯狂的往上窜。 “练气四层!” “练气五层!” 聂明明疯狂的修着炼体术,她知道不最后拼一把,她很有可能死在这。她的身形因为过快,而在空地上留下几道幻影,脚下步伐踩过的地方,如同莲花盛开般步步生莲。此等美景,若是平时,聂明明肯定会停下来,好好欣赏。但她此刻实在是太紧迫了,甚至她都没有注意到脚下有莲花盛开。 ‘轰’的一声,第一道雷狠狠的砸在聂明明的身上,让她飞快的身影狠狠一窒,停滞了半秒。聂明明又继续刚才的速度练起炼体术。 血一滴滴的落在地上,聂明明脚下的那块嫩绿色的草坪顺时染成了鲜红的颜色。本来因为第一次修炼炼体术,聂明明动作过快身体受了暗伤,再加上雷击打下来,烧伤了她不少皮肤,那些火燎火燎痛感都不是事,此刻最糟糕的是那雷落在她的身上并没有完结,而是钻进她的身体里破坏着她的经脉。随着炼体术的飞快运转,身体里的雷渐渐的被驯服,成为聂明明的力量之一。 幸好聂明明是万灵之体,对于有灵气的东西格外包容,吸收也快。否则将会造成灵力过剩,爆体而亡的惨剧。尽管这样她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身体里的灵力,继续持续增长着。 “练气六层!” “练气七层!” ‘轰’第二道雷落下狠狠劈到聂明明的身上,不知何时本应渡劫的少年,过来了。这雷劫本来应该是他的,可现在他却像个局外人一样,站在一边,看样子雷劫丝毫没有打算顾及他的样子。 少年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第二道雷劈在聂明明身上。看到那雷凶狠的样子,少年不由得抖了抖,他看到过不少人渡筑基期的雷劫,却从没有看到过这么凶狠的。那雷落下来的样子,给他一种开了灵智,不劈死那光头和尚誓不罢休的错觉。 承受了第二道雷劫劈下来的聂明明,神智已经不太清楚了,她只是凭着一股不服输的毅力在支撑着,继续踏着炼体术的步伐,只是那步伐明显有些不稳了。 炼体术的步伐是分上下左右中一个四方形的,有点像现代世界动漫城里面的跳舞机的步伐。不管怎么动,都是在一米范围之类,显然聂明明现在的状态非常不好,她一转弯只怕要倒下,所以她炼体术走的是直线,刚好是到渡劫少年那个方向。 聂明明此时眼睛已经没有焦距了,只是心中不能倒下的信念撑着她继续站着。连脚步都是机械的向前迈着,每走一步,步步生莲。如同古代神话故事里的传说一样。 聂明明刚走到那渡劫少年的身边,第三道雷从天上朝下轰下。渡劫少年有些紧张的看向天上,毕竟他们俩现在离得这么近,雷劫说不定不会弄错人,虽然从前从来没有发生过雷劫劈错人这样奇葩的事情。果然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渡劫少年已经做好了被雷劫劈的准备,他抬头看向劈下来的劫雷。那雷在他的眼中越来越大,果然雷劫怎么可能一直错下去,任何时候抱有饶行心里都是要不得的。 “轰~”雷劫落下,渡劫少年有些愕然的看向身边的光头小和尚,只见小和尚承受了第三道劫雷,摇摇晃晃的向前走了两步,就倒了下去。 渡劫少年赶紧上前去查看,雷劫渡过会降下甘露。因为此时渡劫少年就在聂明明的身边,那些甘露也被聂明明吸收了,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可惜那些甘露太少,否则聂明明的伤口会全部愈合。 相比聂明明的遗憾,渡劫少年却是再次惊愕。那些甘露就像是有意识的纷纷往他体内涌去,好像在刻意避开光头小和尚的吸收。这简直颠覆了他以往知道的修真界的常识。要知道,别人渡劫后,降下的甘露能吸收多少,全看各人本事。从来没听说甘露会自己往渡劫人的身体里跑。 渡劫少年觉得自己可能是还没睡醒在做梦,他狠狠掐了自己一下,‘咝~’好痛!会痛,看来不是在做梦。看着地上的小和尚,他可不希望这和尚死在这。修仙界里,所有人都不愿意招惹雷音寺的和尚,连打劫的看到他们都会绕道走。 因为雷音寺的和尚都很穷,别说法宝之类的。他们连修真界人手一个的乾坤袋都没有,每次化缘都会跟凡俗界的人一样拿着包袱。更甚至听说他们穷的出门连馒头都要吃一半留一半,免得吃的太快,途中饿肚子。但雷音寺又是个很护短的门派,门中弟子死了,哪怕追杀到天涯海角也会把真凶砍了。 渡劫少年手腕一翻,带在手指上的乾坤戒毫光一闪,手中就凭空出现了一瓶玻璃装的药剂。 聂明明吸收了雷劫后的甘露,身体好了很多,虽然仍是脸色苍白,唇无血色。但人好歹从晕迷中醒了过来。她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渡劫少年手中凭空出现了一小玻璃瓶的星空色的药剂,看到少年拔了木塞,就要往她嘴里倒,聂明明吃力的偏了偏头:“你就是那个渡劫的少年?” “是” 聂明明踹了两口气,才又开口道:“怎么会在凡俗界渡雷劫?” “……”渡劫少年不知道怎么开口,难道要说雷劫突然降临,他根本来不及反应?这话他自己都不信,索性沉默不语。 聂明明看少年不说话,反而确认了自己的猜测:“修真界的菜鸟!”刚说了一句,她又急促的呼吸了两下,才又吃力的开口:“以后渡劫不能在凡俗界了,如果雷劫劈死了凡人,你是要背上业绩的。” 修仙女配的逆袭(七) 渡劫少年看聂明明喘的厉害,像是随时要挂掉,他连忙说道:“你别说话了,先把药剂喝下。”见聂明明不配合,渡劫少年有些烦燥的站了起来。他本是来自修仙界大家族的少爷,被这小和尚误会成修真界的菜鸟就足够郁闷了,此刻这和尚不喝药也要先告诉他修真界的常识,他不由得有些恼火的开口:“我当然知道渡劫要到修仙界,你以为我不想吗?我本来已经在往回赶,感觉可以支撑回到修仙界再渡劫的。哪里知道到了这里,雷劫会突然降下。” “雷!劫!突!然!降!下!吗?”聂明明怔了怔,不知道想到什么?今天她前脚刚烧了雷音寺书房里的炼体术,后脚就被通知出去化缘,傍晚雷劫在千米之外,突然转了一个弯劈在她的身上。修仙之人,直觉一般不会出错,这少年说他本来感觉可以支撑回到修仙界,雷动却突然降下,是因为什么?是因为她吗?聂明明摇了摇头,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渡劫少年看到聂明明摇头,显然是误会了:“我就知道,说出这些不会有人相信,今天发生的一切连我自己都觉得玄幻。” “不,我相信。”聂明明的声音虽虚弱,却带着确信的肯定。 渡劫少年惊讶的回头看向聂明明:“你说什……”么?话一出口,看到小和尚那稚嫩却信任的眼神,顿时消了音。似是听到了他的问话,小和尚吃力的又重复了一遍:“我相信你说的话。” 渡劫少年看到聂明明虚弱的随时会晕过去的样子,赶紧去扶住她,重新拿出药剂边往聂明明嘴里倒边唠叨道:“好了,你别说话了。先把药剂喝下去。” 这次聂明明没有拒绝,顺着他的手,将小玻璃瓶中的药剂都喝了下去。体内的伤势渐渐转好。聂明明坐了起来,有些惊讶的看着少年手中空了的药剂玻璃瓶。 现在药剂已经断了传承,都是炼丹师。因为丹药比药剂更方便,炼丹师也比药剂师要求低上许多。千百个炼丹师里能出现一个药剂师就不错了。但她没想到药剂效果这么好。 少年看到聂明明已经醒了,便退了两步站了起来。郑重的对着聂明明鞠了一躬:“今天算是你救了我一命,佛修讲究四大皆空,我也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但是,这个你可能用的上。”说着,就从怀里拿出一个布包裹着的东西,看起来是一本书。 聂明明摆了摆手,拒绝道:“救你并非我的本意,只是误打误撞摆了。” 渡劫少年却很坚持:“修仙之人讲究因果,就算你救我并不是你的本意,但你救了我却是事实,所以我要报答你。”停顿了一下,少年微微一笑,白皙修长的手指优雅的解开包裹着书的布,向聂明明道:“你不如先看一看谢礼是什么再决定要不要?” 聂明明有些迟疑的接过那本书一看,只见封面上写着三个烫金的大字:药—剂—学。 渡劫少年看着聂明明认真的道:“你拿着吧!我不知道今天的事情是偶然还是什么?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不希望我的救命恩人死亡,我希望帮了我的人能长长久久的活着。” 聂明明也笑了,笑的爽朗,她看着渡劫少年摇了摇手中的书:“你的愿望还真是大,不过这书我就不再推辞的收着喽!” 听了聂明明的话,渡劫少年也高兴的笑了,他答道:“理应如此。” 聂明明撑着树干站起来,牵扯到伤口,让她痛的哼了一声。她收敛了笑容,看向雷音寺的方向:“我要走了,有一件事,我要回去确认一下。” “你去吧!”渡劫少年理解的点点头,要是他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要回去禀告家族,问一下族中长辈。 聂明明拿起地上的包袱,向渡劫少年正式告别后,就往雷音寺走去。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渡劫少年的声音:“嘿,小和尚你和雷音寺那群油盐不进的老秃驴一点都不像。我还没问你名字呢!你叫什么?” 聂明明手指头动了动,她突然感觉手有些痒。嘿~这熊孩子,果然刚刚的温和有礼、有恩必报都是装出来的,其实本质就是一熊孩子,还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那种。这熊孩子似乎还没意识到她也是他话中‘雷音寺那群油盐不进的老秃驴’中的一员。 但想到现实情况,如果她现在出手的话还不知道谁揍谁呢!于是,聂明明用后脑勺对着渡动少年,背向他挥了挥手道:“我叫聂明明。” 雷音寺。 寺前的柳树旁,聂明明撑着树干,喘了两口粗气。就被寺中的小和尚看到了。小和尚连忙小跑了过来,双手合十,对着聂明明揖了一礼:“阿弥陀佛,小师弟你不是去化缘了么?怎么真的回来了?” 聂明明敏感的察觉道了他的用词:真的回来了,是什么意思?是有人说过她要回来吗?但聂明明并没有着急问,而是同样双手合十,对着小和尚还揖了一礼,口里诵道:“阿弥陀佛!师兄,我有事找大长老,能否劳烦帮我通传一声?”聂明明一句佛偈说的如泉水般至清纯净。 连那过来传话的和尚都觉得她本该属于雷音寺,几乎有些不忍将话传下去。但大长老的意思他不敢违背。 那和尚有些不忍的说道:“小师弟,大长老有令,说…说……” 聂明明微微一笑,温和的说:“师兄有话不妨直说,无碍的。” 那和尚听了聂明明的话,偏开头看向一边狠下心道:“大长老有令,如果小师弟在化缘途中回来了,就逐出雷音寺。” 聂明明听到这话,顿时气血上涌。新伤加旧伤猛的让她喷出一口鲜血来。 她抬头看向雷音寺的牌匾,前不久她才在这里说过‘她于佛有缘’,更是在这里她立下道心要成佛。现在想来,不过是一场笑话。 修仙女配的逆袭(八) 看到聂明明吐血了,那和尚顿时着急的跑过来扶着她:“师弟,你怎么?21???” 聂明明撑着树干站直身子,向小和尚微微揖了一礼:“师兄可否让我进寺庙中换回原来的衣裳再走。” 那和尚微微犹豫了一下,但看到聂明明衣襟上沾染的血渍,就点头答应了。聂明明回到住处,推开她住的僧房,微微留恋的看了一会儿,才走进去,关上房门,她放下肩上的包袱,脱下身上的灰色僧袍,换上来时她穿的那件半旧不新的白色里衣。 对着墙上的镜子,聂明明整了整衣衫,虽然穿着里衣在外行走,有些奇怪,聂明明却没有其它衣服了。当初在魔教她把外袍给了苏明远,后来跟着雷音寺的大长老,大长老说去了雷音寺要换僧袍,那些衣服拿了也是没有,她就没拿其它衣服。 聂明明沉默的跪坐在蒲团上,将包袱解开,拿出里面换洗的僧袍放在一角,再将她换下来的僧袍抖开折叠,边叠衣服边念:“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彻,净无瑕秽,光明广大,功德巍巍……”这是她在剃度时,想到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的一句,当时她想到这些时,是建起道心,有了成佛的念想。今日她念出这些,是道心破灭,离开雷音寺之时。 女童跪坐在蒲团上,夕阳将她的身影拉得极长,看上去,孤独而落寞。暗处的少年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握紧了双拳,雷音寺这群老秃驴。 雷音寺门口,那小和尚看到聂明明出来了,不由得关心的上前问道:“师弟,你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聂明明点了点头,开口的话却是:“小师傅还是不要再叫我师弟的好,我已经被逐出了雷音寺,让人听到不好。” 那和尚听到这话先是一愣,转念一想就明白了聂明明这是为了他好,于是再开口的话就变成了:“施主说的是,只是施主现在是要去哪里?” “从来处来,往去处去。”说完,聂明明的身影已经走远。要去哪里吗?她现在身无分文,根本没有地方可去。只是何必说出来,让不相干的人白白担心。 刚走到转弯,聂明明扶着墙又咳了两声,随着她的咳嗽,唇角又有鲜血溢出。 她用手拭去嘴边的血渍,才继续往前走。 “嗨,我们又见面了。真巧啊!”熟悉的声音响起,聂明明缓缓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过去,只见那个熊孩子正站她面前不远处,招手跟她打招呼,那姿势看起来颇有些招财猫的样子,无端端让人发笑,聂明明此时此刻却笑不出来。 熊孩子看着聂明明面无表情、眼眸沉静的看着他,顿时打招呼的手有些尴尬的缩了回来,灿烂的笑容也变得有些灿灿的。他伸手摸了摸鼻子,又鼓起勇气咧开大大的笑容道:“我本来已经往回走了,中途想到你的伤还没好,我又返回来给你送药剂了。”说着,手掌一翻,手中就凭空多了一小玻璃瓶的药剂,这次是星星点点的彩虹色。 他刚拿出药剂,身后的雷音寺就传出一条消息:本寺明明因化缘期间返回雷音寺,即日起逐出本寺。特发此通知。 雷音寺:本寺明明因化缘期间返回雷音寺,即日起逐出本寺。特发此通知。 雷音寺:本寺明明因化缘期间返回雷音寺,即日起逐出本寺。特发此通知。 通知一连发了三遍,旁边还有聂明明的影像。无数道光从各地射过来,照在影像上,这是各大门派门口的镜子法器上面照射过来的光,一般门派如果有重大事情发通告,即使远在万里之外的门派,通过镜子法器也可以接收到。再由每个门派,通过身份玉牌发给门中弟子。 渡劫少年有些愤怒的看着雷音寺,那群老秃驴太过份了。这个声明一发,别人不会真的认为聂明明是因为化缘中途返回而被雷音寺逐出,只会认为聂明明犯了重大错误才会被雷音寺驱逐。一般门派,为了家丑不外扬,会掩藏弟子犯的重大错误,而以轻微理由逐出弟子。 这个声明一发,以后聂明明外出行走会有诸多困难,而且没有门派会收她。可别人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跟着聂明明,难道还不清楚?聂明明被逐出雷音寺的原因就是因为化缘途中擅自回到雷音寺。 渡劫少年有些担心的看向聂明明,却见聂明明面容淡然的伸手拿过他手中的药剂,拔开木塞,将药剂喝了下去。如果不是她的眼中落寂太过没显,他还真的会以为她没事人一般。 不过能主动喝药剂,那情况就好很多。渡劫少年又高兴起来,他对着聂明明说:“天色已晚,我们先去找个客栈住一晚,怎么样?” 聂明明有些疲惫的点点头,她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喝下了疗伤药剂,聂明明伤势好转了许多,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可以正常行走,不会吐血了。 京都一向繁华,哪怕是晚上,也是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只是当聂明明和渡劫少年一进城,看到她们的人都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即使不去听,聂明明和渡劫少年都知道他们说的什么。雷音寺在凡俗界影响很大,也从来没有出现过逐出弟子的先例,而这次逐出聂明明时还挂了画像,聂明明一出现在京城,她那醒目的光头立马就让人认出了她的身份。 渡劫少年心中有些难受,他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怕聂明明伤心,他转移话题道:“我们先去成衣店买一套衣服吧!你也不能总穿着一件里衣在外行走。” 聂明明可有可无的点点头:“也好。”两人一起转了个弯,往城中最大的成衣店走去。看起来渡劫少年似乎对这里很熟,他一边走一边给聂明明指着哪家店里的东西好吃、哪家物美价廉、哪家老板经常坑人,想来是经常出来到处跑的。 修仙女配的逆袭(九) 聂明明跟着渡劫少年七拐八拐的,终于到了京城最大的成衣店门前。两?22??抬步走上阶梯,正要进门,却被门口揽客的店小二拦住了去路,那店小二上上下下打量了聂明明几眼,嘴中不客气的道:“这位就是被雷音寺逐出门外的弟子吧!对不起,本店恕不接待被雷音寺赶出去的人。” “你……”渡劫少年听了愤怒的握紧拳头,挥手就揍了过去。聂明明看了急忙运转灵力在手掌上,伸手握住了渡劫少年的手腕,把他挥过去的拳头拦截了下来,这店小二只是一介凡人,以渡劫少年筑基期的实力,这一拳下去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惹上凡人的性命是要沾上因果的。聂明明冲渡劫少年摇了摇头:“算了,我们走吧!” 渡劫少年闻言凶狠的瞪了店小二一眼,那眼里的戾气让店小二吓了一跳。 跟在聂明明后面走到一处无人的花坛边,看着聂明明在花坛边上的瓷砖上面坐下。渡劫少年还是有些气愤道:“你刚刚为什么要拦着我,这种人就应该揍扁他的脸。” “然后呢?” “什么?”聂明明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让渡劫少年有些疑惑的看着她。 “揍了他,然后呢?会这样做的肯定不止他一个人,你要一个一个的揍下去?”聂明明反问,她抬眸,眼神沉静的看着渡劫少年,没有给他再纠结上一个话题的时间:“你去帮我买外袍,我在这里等你。买了外袍我们还要找住的地方,天色不早了。” 渡劫少年看着她淡然平静的面容,却说不出话来,只得胡乱的点头,匆匆离开。本来被狼狈赶出来的人是聂明明,渡劫少年却仿佛自己才是被人赶出来的一般。气愤的是他,狼狈的也是他。被赶的正主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比谁都平静。走了老远,渡劫少年又不放心的回头:“你记得在这里等我,那里也不要去,知道吗?” 聂明明看着他半晌,点了点头,回了一个鼻音:“嗯。” 听到她的回答,渡劫少年才匆匆离开,他的速度很快,不过一小会儿,他就回来了,从储物戒中拿出一大包袱的衣服等物。 那包袱太大,聂明明两只手才把包袱抱住,可想而知里面的衣服有多少。 天色已晚,两个人打算去找客栈,结果跟成衣店同样的情况屡次出现,最后两人无奈,找了一家很小的旅馆,这旅馆太小,房间简陋,京城人富贵,平日里少有人来,生意不好。好不容易有人来住了,老板自然不会往外推。 只是看到聂明明后,大概知道她现在处于有钱没地住的境地,所以房价开的很高,跟京城最好的客栈天字号房间一个价,渡劫少年从小出身高贵,这一天所受的气比他这些年长大的总和还多。要不是聂明明拦着,恐怕早就一拳挥出去了。从没遇到过这样情况的两人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最终无奈渡劫少年只能忍辱负重的付了银子,两人住了进去。因为他们确实没地方去,其它地方给钱也不收。 开了两间房,天色已晚,两人分别回到自己所在的房间。房间确实简陋,里面除了一张单人床,什么都没有,连张桌子都没有,更不要说喝水的壶、茶怀等物了。聂明明把包袱放在地上,让店主烧了水送来,好在店主收了那么多钱,对于她的要求也是麻利。热水送来后,简单清洗、换上干净的里衣聂明明就睡了。 翌日,清晨。 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打在聂明明的脸上,让她白皙干净的小脸仿佛渡了一层暖玉般的光芒,如羽翼般欣长的睫毛颤了颤,她缓缓睁开了眼睛,看着陌生的环境,眼中出现一丝茫然,不过片刻,她就回想起来了。想起这几天不断的受伤,聂明明决定好好学习渡劫少年送的那本药剂学。她一向是个行动派,既然想到要做的事情,便快速的起身,找出一件黑色的外袍穿上,整理好床铺,简单的清洗、梳理后。她从包袱中拿出那本药剂学看了起来。 等到渡劫少年起床推开窗户,一眼就看到了聂明明。她坐在窗边的地板上,背靠着木板做的墙壁,曲起一条膝盖,上面放着一本书,晶莹修长的手指时不时的翻动书夜,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流转出青花瓷轴一样温润的光芒,恬静、美好。渡劫少年不知为何有些慌乱的移开了目光,从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此时竟然有些害怕看到聂明明。 随后的几天,聂明明每天早起看书,吃过早饭后,开始缓缓运转那本‘地摊货’功法,这本功法有修复伤口的作用,对内伤有奇效,只是没有炼体法的辅助,运转速度缓慢。‘地摊货’功法有个与它相匹配的名字叫长春诀。 在这窄小的客栈中住了半个月,聂明明的伤口这才好全,等伤口一好,聂明明就和渡劫少年离开了京城,毕竟京城是离雷音寺最近的地方,受到雷音寺的影响也最大。 两人一出城门,来道没人的地方,渡劫少年拿出一把飞剑,自己纵身一跃跳上飞剑。聂明明看的有些眼馋,筑基就可以驾使飞剑了。渡劫少年看到她的眼神不由得有些好笑,这小家伙,上次雷劫没劈死她,反而让她的修为从练气三层一直涨到练气七层,如果说出去,不知道要嫉妒死多少人,她倒好在这眼馋一个筑基的。以她这样的修炼速度,再来几次雷劫别说筑基,结丹都不成问题。刚想完,原本晴空万里的天空忽然响起了‘轰隆隆’的雷鸣声,不知道是不是上次雷劫给他的映象太过深刻,一听到这声音,渡劫少年心中闪过不好的预感,他猛的抬头看向天空,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居然真的是雷劫!哪个修真界的小菜鸟居然敢在凡俗界渡劫,不要命了?” 修仙女配的逆袭(十) 忽然,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面色古怪的看向身旁同样抬头看着天空的聂明明,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他刚想完,那道原本应该劈向渡劫之人的劫雷,忽然转了一个方向,朝这边飞来。渡劫少年觉得目瞪口呆不足以形容他心中的惊愕,他还从来没发现自己还有做乌鸦嘴的潜力,刚想到给聂明明再来几次雷劫别说筑基,结丹都不成问题,结果就真的来了雷劫。他想起上次自己渡劫的情况,觉得雷劫会不会又转个弯过来劈聂明明,结果雷劫真的转了个弯劈向了聂明明。 有了上次的经历,渡劫少年躲都没躲,老神在在的双臂环胸站在原地,潇洒的看向劫雷劈向聂明明。上次她练气三层承受筑基期的雷劫都没死,这次练气七层,筑基期的雷劫对她来说肯定小意思,无需担心。 聂明明心中也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看着那道雷劫,体内飞快运转炼体术。轰的一声雷劫落到她的身上,第一道雷劫是最小的一道,聂明明很快吸收。 看着旁边站着看笑话的渡劫少年,聂明明眯了眯眼睛,没有说什么。第二道雷劫如约而至的时候,又落在了聂明明的身上了。聂明明的练体术转的飞快,脚下步步生莲,因为她的速度太快,前一朵莲花还没消散,后一朵就绽开了,那场景如同池莲里荷花竞相绽开一般。勉强吸收完第二道雷劫落下的雷,还没缓过气来,第三道雷劫就落了下来,聂明明狡黠的看了老神在在、一副看好戏的渡劫少年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在第三道雷劫快要落下的时候,聂明明突然身形动了,从渡劫少年的左边移动右边,然后…… ‘轰隆隆’劫雷的速度因为过快,聂明明躲了开来,劫雷一下子就从渡劫少年的头上劈头盖下。瞬间,渡劫少年从一个翩翩佳公子变成了乞丐。衣服,头发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 “聂!明!明!”渡劫少年愤怒的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的挤出聂明明的名字。 “在呢!”聂明明漫不经心的抬手应道,语气里满是调笑,显然还在笑语他。渡劫少年愤怒的豁然抬头瞪向聂明明,却看见聂明明正抬头看着天空,脸上是和她语气完全不符的凝重。 渡劫少年有些奇怪的抬起头,就看见三道雷劫过后,劫雷不仅没散,居然还在酝酿。他这才想起,渡雷劫时是不能让外人帮忙的,否则会加重雷劫,特别是他还是筑基期的,他现在都不知道,这会儿劈下来的雷劫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挡的住了。他都被聂明明气糊涂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没有想起来。 聂明明站在原地,抬头看着天空,体内运转着长春诀。随时等候迎接最后一道雷劫。渡劫少年看着聂明明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是故意的,不由得怒吼道:“你疯了?”以这样的酝酿强度来看,筑基期的承受这一道雷劫不死即伤,聂明明才练气期。 聂明明抬起眼皮淡定的看了他一眼:“不试一试,什么时候才能筑基?” “……”渡劫少年听到她强大的理由,竟然无话可说。 酝酿雷劫的那片天空已经变成了蓝墨色,天空中不断的电闪雷鸣。等了好一会儿,如婴儿胳膊粗的雷劫才落了下来,聂明明的身影动了,炼体术加诸在脚下,此刻她周身三米之内都是莲花此起彼伏的朵朵绽放。劫雷落下的速度很快,带着一种不是你死我活,就誓不罢休的决绝劈在聂明明身上,聂明明当即吐了一口血晕了过去。 三个月后,修仙界。 “你回去吧!我也要找个地方筑基了。”聂明明微笑着看着渡劫少年道,此刻的她已经练气九层了。这一路行来,发生的事情都让渡劫少年震惊的已经麻木了。凡是只要聂明明走过的地方,有人渡劫,那雷劫都被聂明明承包了,连带着他也一路被劈,没办法,聂明明太狡黠,每次他在一旁看戏的时候,她都能找到办法把雷劫引到他身上来,无论他怎么防备总会中招。不过也因为经常被雷劫淬炼,他的身体强健不少,不比专门炼体的差,这样的好事别人可是想都想不来的,嘿嘿!如果那些每天辛苦炼体的人知道了,估计得争着抢着给聂明明做小弟。 ‘啪’的一声,渡劫少年没防备之下,额头被拍了一个正着。还没等他发怒,聂明明那可恶的声音就想了起来:“我跟你说话呢,没听到?想什么呢,说的这么猥琐?” “谁…谁笑的猥琐了?”渡劫少年被她一顿抢先,顿时矮了气势,结结巴巴的反驳道。他当然听到了聂明明的话了,他是出来挺长时间了,再不回去家里得担心了,毕竟,这次他出来时快筑基了。想到这里,他就和聂明明正式分别。 “你在哪里筑基,到时候我来找你。”渡劫少年看着聂明明认真的问道。 聂明明勾了勾唇角,凑近渡劫少年道:“你已经了却了因果,还来找我做什么?难道喜欢上我了?”因为挨得近,她的呼吸打在他的脸上。渡劫少年正有些害羞间,听到了聂明明的话,顿时脸庞羞恼的涨得通红,愤愤然道:“你…你简直不知好待?”说完人影已经在原地消失。 聂明明收敛了勾起的唇角,面无表情的环顾四周。她要找个地方好好准备筑基,虽然修仙界人多地广,但她修为还是太低,很多地方都不能去。 突然,聂明明感觉到了什么,正要回头,脖子就被人从后面伸出一只手给掐住了。她心中一惊,来人离她这么近,她还没有查觉到,那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来人修为远在她之上,却隐藏了自己的气息。 ‘筑基期。’聂明明心中闪过这个念头,可她在修仙界认识的人不多,筑基期的更是只有一个。 修仙女配的逆袭(十一) ‘筑基期。’聂明明心中闪过这个念头,可她在修仙界认识的人不多,筑基期的更是只有一个。想到这里聂明明心中一松,开口道:“别闹了,我已经知道是你了,渡劫少年!” 可是掐着她脖子的手不松反紧,勒得她踹不过气来。 “渡劫少年,是在叫那个正派小子吗?”身后的人突然开口,嗓音带着刺耳的沙哑。这不是她熟悉的声音,聂明明想问:“你是谁?”但却发不出声音。 不知道身后的人做了什么,聂明明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被绳子捆了起来,体内灵力再也运转不了。那人才松开掐着她脖子的手,转而走到了她的面前。 “咳…咳咳…”聂明明不断咳嗽,那人到了她面前,她这才看清那人的样子,全身裹在黑袍里,只露出一双阴翳的眼睛。 黑袍人阴翳的双眸紧盯着她,桀桀的怪笑道:“圣灵之体,我找你好久了。这次多亏了雷音寺发的通知,否则我还不知道在哪找你呢!都怪那个碍事的正派小子,要不然我早就抓到你了。” 聂明明在黑袍人说出圣灵之体时,眼瞳一缩,知道她是圣灵之体的只有魔教之人,她声音低哑的开口:“魔教余孽?”话虽然是问句,语气却很肯定。 黑袍人怪笑道:“被你认出来了。” 正派围攻魔教之时,人多眼杂、难免有漏网之鱼,眼前的人的就是那个漏网之鱼。 聂明明有些绝望,能救她的人只有渡劫少年,但他已经被她亲自赶走了。聂明明却并不会后悔这么做,她总不能永远躲在他的庇护下,再来一次她也还是会那样做。唯一的遗憾是她将会死在魔教的人手上,魔教之人修的都是采阴补阳的邪术,她将会被当成鼎炉被采补而死。现在她被绳子捆着,体内灵力调动不出来。想要自爆都无能为力。要是猜的不错,想来这捆住她的绳子应该是捆灵绳。 聂明明沉思间,黑袍人已经把她带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将她放在石床上。手掌一震,一道灵气刮过,外袍应声而碎,露出里面白色的里衣。黑袍人看到这里,那双阴翳的眼睛露出一丝诡异的色彩,随后变得火热。想到即将得到的灵力,以及圣灵之体吸收灵气的速度。黑袍人呼吸都重了几分。 聂明明看到自己的外袍被震碎后,细碎的布条从空中飘散下来。她想到自己会以那样不堪的方法死去,心中强烈的不甘涌了上来,眼中冒着熊熊怒火,过于浓重的怨愤让那张平日淡然如清莲的脸都变得狰狞得有些可怖! “啊!!!”被聂明明狰狞的表情吓了一跳,黑袍人急忙后退一步。随后看着捆住聂明明的捆灵绳才回过神,不由得为自己刚才的举动恼羞成怒,他同样阴森的看向聂明明。 聂明明毫不畏惧的跟他对视,一字一句的说道:“你最好杀了我,否则我会让你后悔今日所做所为!”聂明明愤怒的牙齿颤抖间,一字一句泄漏出杀意凛然。她的身体两侧的拳头紧握,漆黑的眼睛燃烧着暴怒的火焰。 黑袍人也怒了,今天他一介筑基居然被一个练气期的女娃娃给吓住了。他看着聂明明桀桀怪笑道:“让我后悔今日所做所为?你拿什么让我后悔,凭你练气期的实力?实话告诉你,如果不是怕节外生枝,对付你我连捆灵绳都不会用。”说着,他抽了捆住聂明明的捆灵绳,那绳子如同有灵智般,‘嗖’的一声回到了他的衣袖中。 一得到松绑,聂明明一个鸽子翻身跳下了石床。她揉了揉被捆绑的有些僵硬的手腕,体内灵气运转一周,看着黑袍人不屑的道:“说什么怕节外生枝,害怕那个正派小子返回来就直说。” 聂明明虽然没有筑基,但她这一路经历的筑基雷劫却数不胜数,她自信不会输给一个筑基前期的人。她现在的身体恐怕跟炼体筑基的人有的一拼。 聂明明动了动脚腕后,一个跃起,率先出拳,这一拳夹杂着她的愤怒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黑袍人揍去。黑袍人看到聂明明袭来,却是站在原地动也不动,脸色讥讽的勾起一个弧度。 就在聂明明到了他面前时,他才缓缓抬起手,接了聂明明一拳。 “嘭”双拳碰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声响,聂明明倒退了四五步,她咽下嘴中的鲜血,有些震惊的看着黑袍人只倒退了半步的步伐。 筑基期和练气期的差距竟然是这么大么! 殊不知此刻黑袍人心中也满是震惊,筑基期和练气期看似只是一层之隔,但没到筑基的人永远体会不到其中的天差地别。十个练气圆满的人也不一定是一个筑基期的对手,聂明明却能把他逼退半步。 黑袍人缓缓抬头看着聂明明:“我不可否认你是一个天才,但也紧紧如此了,在今天一切都会结束。” 聂明明的眼神沉了沉,看着黑袍人,眼中闪过锐利的光芒,她的喉咙动了动,有些紧张的咽了一口唾沫,做好防备的姿势。 突然,黑袍人动了,身影迅雷如闪电! “好快”聂明明此刻的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眨眼,黑袍人已经到了眼前。 下意识的聂明明退了一步,因为紧张,聂明明没有注意到她的身后有一张桌子,这一退,身体因为惯性向后倒去。 看着越来越近的黑袍人,聂明明想也没想的一脚踢了过去。 “碰~”黑袍人应声倒地,在脚踢出去的时候,聂明明就已经害怕的闭上了眼睛,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却没想等了半响没动静,聂明明悄悄睁开了眼睛,却看到黑袍人倒在地上,已经死透了。 聂明明惊讶的用拳头抵住嘴唇,这是怎么回事?她刚刚全力一拳,对黑袍人没有造成任何伤害,随意一脚却让他死了。 聂明明不是没有杀过人,这次却是杀的最莫名其妙的一次。 修仙女配的逆袭(十二) 如果不是知道这是黑袍人的洞府,足够隐蔽。聂明明都以为是某个绝世高人救了她。 看着地上的尸体,聂明明不由思索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仔细的回忆当时的情况。她记得黑袍人扑过来的瞬间,她踹出一脚的时候,下意识的运行了练体术。想到这里,聂明明上前两步,走到黑袍人身前,体内炼体术运转,她一脚踹出,脚上一朵莲花一闪而过,这次她看的仔细,当脚踢到黑袍人身上时,出现一个灰色的缝隙,缝隙出现,黑袍人的身体片片破碎,瞬间消失不见,那场景就仿佛神明之手分尸了恶魔的身体,丢进不同的界面一般。让看的人鸡皮疙瘩一片一片的坚起来。 聂明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有些沉默。好半晌她才回神,收回放空的思绪,思考今天的问题。她首先想的就是如果她把脚上的灰色缝隙运转到手上来,那么她将会又多了一个保命技能。 聂明明一向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按照脚上的运转灵力的方法,她伸出手,把灵力运转在手上,只见她的手掌上空出现一个灰色的缝隙,奇怪的是她的手上却并没有出现莲花,不过发生在她身上奇怪的事情太多了,聂明明已经见怪不怪了。 她蹲下身子,将灰色的缝隙靠近地面,瞬间地面破了一个大洞。聂明明看的目瞪口呆,比指甲盖还小的一团灰色缝隙,竟然将寒铁打造的洞府地面腐蚀了一人深的大洞,虽然聂明明早已经知道了这个灰色缝隙威力非凡,但看到此情此景,聂明明还是心中骇然。随即心中一喜,灰色缝隙越厉害,越会成为她在修仙界强有力的底牌。 不过这个灰色缝隙实在是太耗费灵气了,她体内的灵气现在空空如也。聂明明自从被雷劫劈了后修为爆涨,她一直担心会根基不稳,想找个洞府后稳定根基,然后筑基。但一时找不到好的洞府,此时这个黑袍魔教中人倒是帮了她一个大忙,外面正派一直没有放弃彻底灭绝魔教,所以魔教之人一旦被人发现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结局。所以这黑袍人的洞府不仅绝对隐秘,里面更是用珍贵的寒铁打造。难怪他一直没有被正派人士发现。 聂明明从储物袋中拿出一个蒲团放在地上,开始打坐,这个储物袋还是渡劫少年给她的。里面空间并不大,只有一间6平方米的正方形房间大小。 聂明明在蒲团上面坐下,开始盘腿打坐。长春诀在体内缓缓运转,没有炼体术的辅助,长春诀的修炼速度万分缓慢,不过聂明明就是要的这种缓慢,只见,多次经历雷劫破损的筋脉在长春诀的运转下开始缓缓修复。这种筋脉上面的伤势十分轻微,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哪一天如果积少成多,突然爆发出来,可就有够受的。 花了三天时间修复好了经脉,聂明明却并没有停下来,依旧运转长春诀开始修炼灵气,这是一件十分枯燥无趣的事情,如果聂明明真是这个年纪的孩子,恐怕没有这份耐心独自一人如同坐牢一般的长久修炼下去。但聂明明却不是,她经历过多个世界,在必要的时候,她的毅力、耐心远超常人。在这里日复一日的修炼对于她来说并不十分难忍,困难越强,她的性格就越坚定。没有人打扰,她一个人修炼也耐的住那份寂寞,因此几年时光很快便在日复一日的修炼中弹指过去。 修炼了长春诀后,体内的灵气绵绵密密,柔和浑厚,远不是之前经历雷劫后如同拔苗助长般的增长修为,给人一种空有修为,体内灵气却虚浮的感觉。 聂明明盘坐在蒲团上,双手捏诀,双目紧闭。体内长春诀运转,细小的灵气以一种让人焦急的速度缓慢增长,她却如同老僧入定般,纹丝不动。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她体内的五脏六腑如同干枯的树根得到雨露的滋润般,变得活力四射。长春诀其实不只是一种修仙法门,更是一门长生不老术。没有灵根的人修炼了长春诀不仅长生而且可以不老。不过至今没有一个凡人修炼过长春术,一是:在修仙界内从来没有修仙术能让没有灵根的凡人修炼的,也没有人去试。二是:像长春诀这样逆天的法门,自然修炼之法极为苛刻。像聂明明万年难得一见的圣灵之体修炼了长春诀后,居然变得跟废灵根的人,一样的修炼速度。 原本聂明明的修为就在练气九层,随着这几年的修炼她的修为增长到了练气十二层大圆满,一般人都是练气九层筑基,但聂明明在修炼之余还在练习灰色缝隙,不过每次练习灰色缝隙没多久体内灵气就会消耗一空,灵气没有了,她就继续修炼长春诀,周而复始,她体内灵气不仅更浑厚了,而且修炼速度快了很多。但是一直到突破练气十层都没有筑基的现象。刚开始时,聂明明还有些担心,但时间久了也就被她丢在一边了。反而更加专心的修炼长春诀和灰色缝隙了。 感觉到体内灵气已经满了,聂明明缓缓睁开眼睛。因为长久的修炼长春诀,她整个人如同古代谦谦君子一般温润如玉,双目温润晶莹、内蕴精华带着一种绝世高手的返璞归真之相。 聂明明伸出手、体内灵气运转,只见她的手上凭空出现一个如同智能手机大小的长方形方框,长方形方框里面绘画着没画完的画,聂明明控制着灵气,接着上次没画完的地方继续画下去。只见灵气流过,画完了缺失的一半图像,凑近一看赫然是聂明明的画像,画像上的她及腰长发如绸缎般垂在身前,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女。 “终于搞定了。”看着完成的画像,聂明明微微一笑,手掌一翻。那长方形的方框里面灰白色的图像如同染了色剂一般变成红色,落到她的手上。 修仙女配的逆袭 (十三) “终于搞定了。”看着完成的画像,聂明明微微一笑,手掌一翻。那长方形的方框里面灰白色的图像如同染了色剂一般变成红色,落到她的手上。 如果有穿越者在这,就会认出这是她们国家的软妹币,只不过上面的总统头像变成了聂明明的样子而已。把灰色缝隙变成这个样子,聂明明花了三年时间。灰色缝隙里面的图像花纹都是她把灵气控制成细小的灵气丝线,填充上去的,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光是把灵气转换成细小的灵气丝,她就花了半年时间,更不要说用灵气丝去充填灰色缝隙在上面绘画花纹了。不过经过三年的坚持,她终于成功了,而且经过这三年坚持,聂明明对体内的灵气更加掌控自如了。 感受到体内空空如也的灵气,聂明明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正准备打坐修炼长春诀,却不想此时天空风云变幻,电闪雷鸣。这分明是有雷劫降下的前奏。聂明明仿佛有所察觉般,抬头看向天空,仿佛能透过重重山壁,看到外面的场景。 她的筑基雷劫终于到了,这是此时她心里唯一的想法。不过对于雷劫特意挑选她灵气耗光的时候降下,聂明明有些哭笑不得,看来天道是想方设法的要置她于死地啊! 可惜,她早就渡过多次筑基雷劫,根本不怕。聂明明连起身都没有,径自坐在蒲团上面闭眼修炼长春诀。 修士渡劫一般会有感觉,这种感觉很玄妙,有点类似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所以在天上风起云涌时,聂明明看向洞顶知道自己的筑基雷劫来了。但她到底不会透视,所以此时她没有看到,当天上电闪雷鸣时,离这里不远处的修士纷纷向这里赶来。其中一个老者,从一处悬崖半山腰跃到半空中,看着天空雷劫酝酿的成度,自语道:“这是金丹期的雷劫?这片大陆将会又多一个金丹了。”说完,伸手摸了摸自己雪白的胡子。 可惜聂明明对这些一无所知,她天真的以为这真的是筑基期的雷劫,就算强也比之前强一点而已。那种强度的雷劫对她来说构不成太大的威胁,顶多受一点轻伤而已。所以此时她还老神在在的坐在蒲团上面打坐。丝毫不知道将要面临的危险。当第一道雷劫落在她身上的时候,聂明明挺直的背被雷劫的重量打的往前一扑。雷劫有聂明明整个人那么粗,整道雷劫把聂明明整个人都包裹在里面。幸好聂明明三年一直在修炼长春诀,基础打的极好。而且她经历过多次雷劫,所以体内灵气也带了一点雷属性,此时雷劫把她包裹,她才能坚持没死,如果是其它人恐怕早就被轰成灰了。 长春诀运转间,把那些钻进她身体里面的的雷劫都化成她可用的灵气,滋养着她的经脉。可是长春诀的速度太慢了,聂明明艰难的在雷柱里面站起身,练起炼体术。瞬间那些带着毁灭性的雷电如同被驯服的烈马一般温顺的顺着炼体术的修炼路径流进她的身体里。 第二道雷劫劈下,聂明明感觉自己仿佛对雷劫免疫了般,那些带着毁灭性的雷劫对她构不起丝毫威胁。聂明明任后面的雷劫劈下,她重新坐在蒲团上面不动如山。缓慢的运转着体内的那些雷劫化成的灵气。雷劫过后,天上降下甘露,比起上次渡劫少年的甘露,这次她的雷劫降下的甘露少得可怜的只有两三滴。 那个感叹又有一个金丹期的老者此时也来到了聂明明的洞府附近,不过当他看到这雷劫的强度后,不由得为洞府中渡金丹劫的人担心,因为当初他渡金丹劫时,雷劫就比一般的人强,此时这人渡的金丹劫,雷劫居然比他还要强一点。他自问如果当初他渡金丹劫时,强度是这样的雷劫,他绝对渡过不了。就在老者感慨时,天空中的雷劫已经慢慢消散。 洞府中,雷劫消散,聂明明也停止了长春诀的运转,此时之前的雷劫已经全部被她炼化变成了她的力量。 被雷劫轰过的洞府,已经破破烂烂,特别是她的头顶,已经破了一个洞,只不过,上面的石头落下挡住了这里的视线,聂明明看着周围的寒铁石,想想这些都是钱啊!她现在身上值钱的除了一个储蓄袋,身无分文啊! 想到这里,聂明明体内灵气运转,灰色缝隙画成的软妹币出现,她控制这软妹币在寒铁石和山洞的石壁之间划过,瞬间,原本紧贴在石壁上的寒铁石,和石壁隔开了一厘米的距离,那一厘米的石壁被软妹币牌的灰色缝隙腐蚀了,经过三年的练习,她不仅对灵气的控制力强了,对软妹币也是如臂指使。要是在三年前她这样做,恐怕就是大片大片的腐蚀寒铁石和山洞里的石壁了。 聂明明收了寒铁石,就从山洞的缝隙里爬了出来,被雷电一轰,山洞坍塌,门早就不见了。 外面的人看着从山洞里爬出来的聂明明,顿时都目瞪口呆。他们努力的伸长了脖子,看向聂明明的后面。聂明明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随着众人的目光,她也向后看了看,自然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们都在看什么?”聂明明不由有些好奇的问道。 那个金丹期的老者看到聂明明,微笑着道:“小娃娃,你看到了刚刚渡劫的人了吗?” 聂明明:“……我就是啊!” “什么?是你!”金丹老者顿时惊讶的看着聂明明,他仔细的看了聂明明两眼道:“可你分明只有筑基期的修为,刚刚可是金丹期的雷劫。”老者先是面色一沉,以为聂明明在说谎,可随后他神识展开发现洞府内果然什么人都没有,脸色顿时变得精彩起来。 周围的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看到老者突变的脸色,不由得纷纷展开自己的神识进入山洞,随后一个个的脸色都变幻起来。 修仙女配的逆袭 (十四) 成功度过筑基期的雷劫,聂明明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徒留下一脸震惊还没回魂的众人。 来到一处无人的小树林,聂明明体内灵气流转,运气炼体术,三年没有用过,初时有些生疏,但依照聂明明对灵气的掌控,很快熟练起来。她每走一步,脚下升起朵朵莲花。但随着她对灵气的掌控。莲花竟渐渐消散,最终消失于无形,这是返璞归真的表现。 数年后,第一门派。 这天是第一门派,门中两个天才金丹弟子的结丹大典。说起这两个天才,他们的经历颇具传奇。 男弟子名叫叶城是掌门之子,身负天灵根百年难得一遇,是有名的天之骄子、更是众多女修的梦中情人。女弟子名叫苏明远,幼时曾生活在魔教,作为鼎炉培养。后来,正派联手攻打魔教,救出众多如同苏明远一样被魔教抓来的鼎炉。 苏明远被第一门派的长老救下,带回门内成为内门弟子。后检测出她的资质是废物一样的五灵根,捡回苏明远的长老被不少人明里暗里的嘲笑,但苏明远后来以五灵根的资质修炼速度堪比天灵根,那些曾经嘲笑她的人被狠狠打脸。 聂明明此时身穿镶金边的黑袍,整个人面如冠玉,说不出的温文尔雅。手中捧着礼盒,来参加苏明远的结丹大典。也不知道苏明远在哪里听到她的消息,竟让人给她送了请柬。因为收到请柬的时间有点晚,聂明明紧赶慢赶总算赶来了。此时人都到齐了,聂明明进来的时候,刚好叶城和苏明远穿着盛装出来了。 男主叶城确实长得一表人才,气宇轩昂。聂明明看了开口道:“叶城,我一直倾慕于你,与我结成道侣如何?”厅中的众人听了不由得都面面相觑,能来这里的都是一些说得上门号的门派,叶城身为修仙界百来难得一见的天灵根,不仅各自门派中的女弟子关注他,连一些掌门对于他的事情也知道。自然知道叶城和苏明远双方互相爱慕,已经是内定的道侣了。修仙界中结为道侣就跟凡人界结为夫妻是一样的意思。 第一门派的掌门看到聂明明这样说,以为她是来捣乱的,不由怒喝道:“你是哪个门派的?怎么如此没有规矩?” 聂明明回的风轻云淡:“在下无门无派。”她的面上波澜不惊,仿佛做下这种无耻事情的人不是她,可是她的心中却是不断吐槽:卧槽!刚刚那是怎么了?她自己当然相信她不会喜欢上了叶城,毕竟这是第一次见,一见钟情也应该有心动的感觉,但此时聂明明虽然有心动的感觉,但她的灵魂特别清醒,仿佛心跳和灵魂分开了一般。 第一门派的掌门听了怒气更盛,唤了人来:“来人,把这个混进来捣乱的女人给我轰出去。”吩咐完下人,第一门派的掌门看向聂明明的目光如同看死人一般:“如果今日不是我儿的结丹大典,不宜见血……”后面的话他没说,但厅中的人都是人精,自然知道他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大意是如果不是今日是我儿的大喜事,你已经是一具死尸或是你别想活着出去。毕竟她此举的做法已经严重挑畔了第一门派的尊严。 下人听了掌门的吩咐,正要上前轰走聂明明,两道声音响了起来: “且慢!” “聂姐姐!” 叶城本来在聂明明说要跟他结成道侣的时候就黑了脸,看到下人要轰走聂明明时脸色才好了一些,没想到居然有人捣乱,他不由得皱着眉头看过去。却没想到开口的是自己的亲弟弟和自己爱慕的女人苏明远。叶城不忍心呵斥苏明远,但对于从小长大都是熊孩子的弟弟就没有那么客气了,开口训斥道:“叶殿,退下!此时不是你捣乱的时候。” 叶殿却不买叶城的账,他是次子,没有门派要继承,长辈对他的要求不高从小无法无天惯了,他懒洋洋的看着自家哥哥道:“聂明明是我请来的客人,更是我的救命恩人,你要对他客气点!”说完笑眯眯的朝聂明明招招手。 聂明明看到叶殿的时候,心中不断刷屏狂吐槽:“卧槽!这世界真小。”原来叶城的弟弟叶殿就是那个渡劫少年。 看到叶殿对聂明明招手,苏明远不干了,她焦急的冲叶殿道:“聂姐姐是我请来的客人,今天是我的结丹典礼。你怎么能抢我的客人?”说完,她朝聂明明招招手大声道:“聂姐姐,这边!” 大厅中的众人:“……”苏明远不是叶城的内定道侣吗?可这两男争一女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不对应该是一女一男争一女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这话真绕口,大家都有些头晕。纷纷表示现在的年轻人真会玩,他们老了,不懂年轻人的世界。而厅中跟着长辈来的少年少女们则纷纷表示:这个锅我们不背,天才的世界太疯狂,常人难以理解。这时大家才发现聂明明也是金丹期,看她的骨龄跟苏明远同岁,而叶殿已经到了筑基大圆满,只差一步就结丹。以他们的年龄,毫无疑问四人都是修仙界的天才。 叶殿此时却没有关注大厅内众人的想法,他听到苏明远的话,摸了摸鼻子,默认了苏明远的做法。鬼才请了聂明明当客人,自从他筑基那一别,就没再找到过聂明明,也不知道她藏哪了?没想到此次她会来第一门派,他刚刚说聂明明是他请的客人只不过是开口替聂明明解围,实则经不起推敲。 叶城听了苏明远的话,脸色却更黑了。他被人表白了,苏明远不仅没有吃醋,还对他表白的人愈加亲近。叶城顿时觉得很心痛很忧伤:“他感觉苏明远不爱他了。”叶城不舍得怪罪苏明远,于是黑着脸仇视的盯着聂明明,都是这个女人的错,身上的冷气更是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修仙女配的逆袭 (十五) 聂明明注意到了叶城的眼神,她疑惑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开口道:“你不要老是看着我,我会以为你会上了我。” 苏明远听了聂明明的话,回头有些受伤的看着叶城。叶城赶紧哄美人去了,再也顾不上瞪聂明明了。聂明明却在此时对着苏明远开口:“明远,等金丹大典过后我有些话对你说。” 苏明远听到聂明明的话急忙回过头,叶城说了一半的情话就卡在那里了。看到叶城的表情,聂明明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这丝笑意好巧不巧的被叶城看到了,叶城愤怒的瞪了聂明明一眼,这个女人一定是故意的。 聂明明的确是故意的,谁让她的男票不在身边,叶城还明晃晃的秀恩爱,她才不要吃狗粮。 苏明远看向聂明明有些疑惑的问道:“聂姐姐,你要对我说什么?” 聂明明勉强一笑:“等金丹大典之后再说吧!我有些问题要思考,你让人带我去僻静点的地方吧!” 苏明远有些失落:“那你不参加我的金丹大典了?” “不了。”聂明明看着瞬间失落的苏明远,有些好笑的摸了摸她的头发,承诺道:“下次吧!” 苏明远听她这样说强打起精神,叫来下人,吩咐道:“带着聂姐姐去我的住所那里,好生招待。” 下人恭敬的应是,带着聂明明来到了苏明远的洞府。 苏明远作为天才弟子,又是掌门儿子内定的未婚妻,住的地方自然是极好的。 鸟语花香,犹如仙境。远处的瀑布直流而下,在烟雾中多了一丝飘渺的意境。 聂明明打发了带路的下人,径自一人走入凉亭。凉亭外繁花盛开,美不胜收。眼前的美景却并没有印入聂明明的眼中,她陷入了沉思。 “今日向叶城告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可以肯定,她对于叶城这个男主没有任何心思,好的坏的都没有。 突然,聂明明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大厅中,结丹大典一结束,苏明远便扯下身上的结丹挂饰,要往回赶。 叶城一把拉住她,问道:“你要去哪里?还有客人要招待。” 苏明远有些急切:“聂姐姐还在我的住处等我,我要回去,不能让她久等了。”说完,挣开叶城就跑了。 叶城当然知道苏明远是要去见聂明明,但他不喜欢聂明明,也不希望苏明远和她接近。所以才想用有客人要招待的理由留下她。却没想到苏明远根本不顾这些。 看着苏明远消失在视线里的背影,叶城有些不放心的对掌门说道:“父亲,我有些不放心明远,也不知那妖女会对明远说些什么?我过去看看?” 还没等第一门派的掌门回话,旁边的人就率先出声:“修仙界好久没有出现这样有趣的事情了,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 说完,浩浩荡荡的一群人跟着叶城的后面一起向苏明远的住处走去。 凉亭里。 苏明远一进入自己的洞府,就看到了站在凉亭里的聂明明,她背对着她,仿佛在思考着什么?连她走近了都不知道。苏明远看着聂明明的背影,不知为何,突然觉得她仿佛有种乘风归去的感觉,心中一慌,出声喊到:“聂姐姐!” 聂明明回头,微笑道:“你来了。”苏明远看过去只觉得她眉若远山、目似秋水。只觉得心中更是欢喜,她的聂姐姐永远这样出色,不管是外貌还是…… 不知想到了什么,苏明远情绪低落了下来。连总是活力四射、飘扬在风中的头发都没精打采。 聂明明看的好笑,忍不住伸手去揉了揉她的头发。 “为什么不问我厅中的事情?” 苏明远鼓起勇气,抬头看向聂明明:“那聂姐姐喜欢叶城吗?” 聂明明笑:“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 两人聊的投入,没有注意到凉亭外的树荫后,叶城等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这里,偷听着她们说的话。 苏明远听了聂明明的话,偏了偏脑袋,沉思道:“我总觉得,聂姐姐并不喜欢叶城。可又说不上来聂姐姐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过——”说到这里,苏明远一顿,抬起头笑容可爱的看着聂明明道:“聂姐姐这样做总是有原因的。” 聂明明挑了挑眉头,这女主是不是有些过于相信她了。 苏明远看到她的样子,似乎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般,苦笑道:“聂姐姐忘了吗?”说着她转过头,往前走了两步,思绪似是陷入了回忆里。抬手掐了一朵开进凉亭里的花,手无意识的一瓣一瓣的扯落花瓣。良久才又开口:“六岁时在魔教,聂姐姐曾经指着大门对我说魔教里的仙师不怀好意,告诉我花园里的狗洞可以逃命,那时我并不相信,还出言反驳……” 苏明远说着眼里满是苦涩,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六岁的时候,她天真的以为魔教是给了她们恩赐的人,是该感谢的人,为此还和聂明明争吵,时间回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魔教的小花园—— 小小的苏明远‘咻’的抬头看向聂明明,只见她白玉一般的侧颜上噙着一抹笑容,她说:“你说,那些所谓的仙师如果要教人仙法的话,为什么不去世俗界的大家族找人?相信那些权贵很乐意修仙,毕竟人都希望长生。可那些仙师却偏偏偷偷摸摸的掳来乞丐?” 苏明远明白聂明明的意思,她知道聂明明这是在怀疑仙师别有用心。但,苏明远抬起头,郑重的看向聂明明说:“做人要懂得感恩。” 聂明明回望苏明远,她嘴角的笑容不知何时已经消失,脸上是同样的郑重:“做人要懂得感恩,但感恩不能盲目。” 苏明远看着周围四四方方的院墙,她的目光带着儒慕,仿佛看着尊敬的师长,再开口的语气变得无比坚定:“我不知道仙师有什么目的,但我只知道是他们让我天天有饭吃,还能接触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仙法。 修仙女配的逆袭 (十六) 所以无论仙师要做什么,我对他们的感恩永远不变。”结果后来差点坑苦了自己,苏明远看着聂明明道:“要不是你指给我的狗洞,我或许已经死了。”聂明明心里有些愕然,她没想到苏明远真的用了她告诉她的狗洞。 苏明远没有注意到聂明明的表情,她依旧沉浸在回忆里继续说道:“你还记得魔教被灭时,我的衣服在逃命时被划破成一条一条的。你给我披上外袍时,偷偷在我耳边说的话吗?你说:在魔教所有人中,就我的修为最高,最有可能被分到第一门派,第一门派天赋弟子众多,你去了可能会受到排挤。不要把那些放在心上,努力修炼就好了。如果不是你的那些话,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今天的苏明远。” 不远处的叶城听到这些不由一阵心疼,差点就走出来了。幸好叶殿反应快,拉住了他,还顺便捂住了他的嘴,免得他发出声音惊扰了凉亭中的两人。 苏明远从回忆中回神,看着聂明明郑重道:“你是一个顶聪明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不远处的叶城听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最崇拜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他讨厌的人,顿时怨气从生。那哀怨的样子让旁边的叶殿狠狠打了个哆嗦。 凉亭中的聂明明听到这话,也不由愣了一下,女主最崇拜的人不是男主吗?难道她几句话就成了女主最崇拜的人,不得不说这感觉还不错。 聂明明笑了笑看着苏明远道:“如果我说我刚刚在大殿中被控制住了你信吗?” 苏明远闻言一愣,显然对于这个答案很意外,愣了之后就是愤怒:“控制你的人是谁?是谁竟然敢有这么大的胆子。” 树荫后的叶城听了比苏明远还愤怒,这个女人明显在说谎话,而苏明远那个小笨瓜竟然还相信了。叶城怒气冲冲的就要过去,他要去拆穿聂明明的谎话,不让苏明远受骗。 叶殿看他怒气冲冲就要过去,知道自己是拦不住他的,毕竟叶殿比叶城的修为要低,不过这难不到叶殿,只见他从储物戒中拿出一张定神符拍在叶城的身上,瞬间叶城不能动了。 旁边的人看了不由得有些奇怪,尊敬的道:“叶公子,亭中的女人在说谎话,你为何要阻止令兄去拆穿她?” 跟着叶城来到这里不仅有本教还有别教的,闻言都竖起耳朵听。 叶殿神秘的笑了笑,开口道:“如果是别人,我也会觉得她在说谎,可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她的身上那就不奇怪了。”众人闻言都有些不解,只好继续偷听下去。 这时亭中刚好传来聂明明的声音:“是天道。” 树荫后的众人都倒吸了一口气,只是在听到这个答案后,大家本能的就是觉得聂明明在说谎,但看叶殿信任聂明明的样子又有些狐疑。只有叶殿听到这个答案,眼中闪过沉思,他眼神一闪,看到了雷音寺的大长老也在这。 雷音寺的大长老站在人群中,眼神看着凉亭中的聂明明,脸上的神色晦暗不明。 叶殿眼睛一亮,狡猾的笑了笑,他可没忘记当年雷音寺做的事情,让他有多狼狈,简直是有钱都用不出去。 叶殿慵懒的一笑开口:“其实这件事最有发言权的是雷音寺的大长老,大家为何不问问他!” 众人闻言都看向雷音寺大长老,雷音寺大长老正专注的看着聂明明,没想到突然有人提到他,不由一慌。但很快的回过神,揖了一礼,口中念道:“阿弥陀佛,老纳不知施主说的何事?” 雷音寺的大长老虽然反应极快,但在这的大部分人都是位居高位,最擅长察言观色,他那微微一变的脸色没有逃过众人的法眼。这不由得让在站的人纷纷猜测到底是怎么回事? 雷音寺的大长老想蒙混过关,叶殿却不想就这样放过他,想到那时候受的委屈,他懒洋洋的开口:“雷音寺的大长老真是贵人多忘事,但这件事晚辈却记忆尤深。不如让晚辈给长老好生回忆回忆。” 雷音寺的长老脸色再次一变,最后彻底黑了下来,嘴硬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因为过于慌张,他连老纳都忘了称。这下不仅在站的长辈看出了不对,连一些年经的晚辈都觉得雷寺瞒住了什么事情。 叶殿却不管他,自顾自的开口讲道:“数年前,晚辈因赶不回门派内,在路上渡筑基劫,遇到一个化缘的小和尚,那小和尚无意间救了晚辈一命。却没想到晚辈和她发现了一件修仙界从没遇到过的怪事。” 众人听到这里,都猜到了那小和尚可能是雷音寺的和尚,不过他们都听不出这件事和聂明明有什么关系,好在这里的人都是修养比较好,也没人打断叶殿,只是继续安静的听着。 ”那小和尚遇到这件怪事,有颇多地方想不通,于是和晚辈道别,打算回去问问寺中长辈。晚辈看那小和尚为了救晚辈,身受重伤,于是在后面偷偷护送她回到雷音寺。却没想到那小和尚回到雷音寺后,连寺庙的门都没进,就被逐出雷音寺,理由是化缘途中擅自回归,随后更是发通知昭告天下。“ 有记忆好的人一回想就想到了这件事,雷音寺当时发的通知是:本寺明明因化缘期间返回雷音寺,即日起逐出本寺。特发此通知。 有脑袋灵活的人一听就想到了事情的关键:”被逐出雷音寺的和尚叫明明,而这个女人叫聂明明,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叶殿再次开口道:”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聂明明本是魔教掳去的鼎炉女童,后来魔教被正派联手所灭,聂明明被雷音寺长老收做弟子,带回雷音寺。“ 听了叶殿的话,有人疑惑道:”你刚刚说聂明明回到雷音寺连门都没进,就被以化缘途中擅自回归而驱逐出去,那就是说雷音寺的人早就知道聂明明会回来,可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修仙女配的逆袭 (十七) 听了叶殿的话,有人疑惑道:”你刚刚说聂明明回到雷音寺连门都没进,就被以化缘途中擅自回归而驱逐出去,那就是说雷音寺的人早就知道聂明明会回来,可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叶殿懒洋洋的靠在树上,漫不经心的看向雷音寺的大长老:“那就要问雷音寺的大长老了!我也很想知道大长老当初是怎么知道聂明明会在化缘途中擅自回归的而提前发布了这条命令。” 雷音寺的大长老脸皮一阵抽搐,最后强硬道:“当时只是想着这是对弟子的考验,毕竟聂明明之前来自魔教,不得不防。谁知她竟然真的这么不尊师重道,连门中的命令都敢无视。” 听了雷音寺大长老的话,众人嘴角一阵列歪,他们没想到以古板、严谨著称的雷音寺和尚也有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时候。 这时候亭中的声音继续传来,众人停止了讨论。 苏明远仿佛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她的语气里有掩不住的惊诧:“天……天道,为什么会这样?” 聂明明看着苏明远的样子,淡淡一笑:“别把天道想的太无私,或者说别把掌控天道的人想的太伟大。” “我很久之前就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会喜欢上叶城,但我有喜欢的人了。所以我对这件事半信半疑,其实半信半疑比完全的相信或完全的不信还要严重。因为半信半疑,最容易让人钻空子,这次就是最好的例子。我被天道掌控,向叶城告白。” 苏明远听到聂明明的话,不禁有些好奇道:“能让聂姐姐喜欢的人一定很出色吧!” 树荫后的众人听到苏明远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很精彩,现在是问这些的时候吗?难道不应该问问天道的事情?大家都恨不得把苏明远趴过来,自己去问问题。 凉亭中的两人可不知道树荫后众人的想法,更不知道她们的对话有人偷听。聂明明听到苏明远的话,仔细的回忆了一下第一个世界中的云墨,回道:“出色,确实很出色。”能以二十多岁的年纪当上大学教授,当然出色。 苏明远继续问道:“他叫什么?脾气很好吧?” 聂明明仔细的想了想:“他叫云墨,脾气不怎么好,动不动就生气,生气了还不告诉你生气的理由,只是冷着脸不理你。”真不知道,她当时喜欢他什么! 苏明远则是心想:“聂姐姐这么优秀,可惜选的男人不怎么样!果然人无完人。这样一想还是她家的叶城好。” 可能是不想打击聂明明,苏明远停止了问云墨的事情。转而问到众人都关心的天道问题:“聂姐姐,你刚刚说的天道和掌控天道的人,是什么意思?” 树荫那边的人听到这个问题,都竖起了耳朵,等待着聂明明的回答,连叶殿也不列外。所以没有人注意到,一旁的叶城经过多翻努力终于挣脱了定身符的控制,且因为刚刚他一心跟定身符较劲,没有听到聂明明和苏明远后面的对话。 此刻一摆脱束缚,他就冲向凉亭,落在苏明远的旁边,轻轻揽着她的腰道:“明远,你不要被她骗了。” “逆子,你给我过来!”第一门派的掌门正听到重要处,结果被叶城破坏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听到声音,苏明远和聂明明同时回头,就可到了躲在树荫后的一群人。 苏明远疑惑的看着第一门派的掌门:“伯父,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苏明远单纯,聂明明可不,她看着站在树荫后的一群人,似笑非笑的挑了挑眉,偷听被逮到,众人有一瞬间的尴尬,但来到这里的多是精英,一瞬间的尴尬过后,就变得正义凛然起来。还有那皮厚的直接摸着自己的雪白的胡子,一派仙风道骨的问道:“小侄,你刚刚说的天道和天道掌控者是什么意思?” 聂明明也懒的和他们计较,便实话实说了:“我发现了一个天道的秘密,或者说天道掌控人的秘密,其实天道……” 轰,毫无准备的,一道雷劈下,以聂明明为中心,周身三米都被雷罩着。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吓了一跳,除了叶殿老神在在,他有种神奇般的直觉,聂明明不会死。 周围的人都不由得揉揉自己的眼睛,这雷劫的强度比渡劫飞升的雷劫都要厉害数倍,更神奇的是聂明明一介金丹期居然在雷劫里面活了下来。 雷劫对于聂明明来说,并不是特别难忍,反而觉得亲切,因为她之前炼化了不少雷劫,对于雷已经有了免疫力。所以这次在雷劫中,她游刃有余。 没有了生命的危险,聂明明继续接着刚才的话说道:“天道其实……啊!”还没说完,聂明明就惨叫起来。 一旁的众人,就看到聂明明身上燃烧起红莲业火,这种火焰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出现。大家也只是在古书籍里面看过影像。那是洪荒时代,灵气浓郁,天宽地广。哪怕是修仙者,终其一生都走不完整个大陆,直到那个人的出现,他的实力极其强横,连天道都制不了他。甚至他能掌控部分天道,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那个人一怒之下,挥手一剑,死伤无数、整个洪荒被分裂成无数世界,统称三千世界。哪怕只是透过影像,隔了亿万年的时光,看了影像的人都会被那惊才绝艳的一剑所摄,有种窒息死亡的恐惧感。 天道都奈何不了的人,结果洪荒世界分裂时,出像了红莲业火,那个人就在红莲业火中化为了灰飞,魂飞魄散。那是第一次出现红莲业火,也是最后一次。在他们的认知中除非罪大恶极,否则不会出现红莲业火。 没有人认为聂明明能在红莲业火中活下来,包括一向对聂明明很有信心的叶殿。其中一个三流门派的掌门,看到聂明明即将死在红莲业火中,急了!知道了天道的秘密,说不定就能成仙呢更甚至成神。 修仙女配的逆袭 (十八) 想到这里,那个三流门派的掌门心中火热起来。他上前两步,看着在红莲业火中挣扎的聂明明道:“天道的秘密是什么?你快说,把天道的秘密先说出来!” 他的话音刚落,天空一道雷劈了下来,正落在他的头上,那强度虽然没有聂明明的厉害,可也不是他一介元婴期能承受的。瞬间,他的身体被轰成了渣,连灵魂都没有逃脱。众人见到此幕,均往后退了一步。生怕波及到了自己,心中更是暗暗庆幸,刚才去的不是自己。 聂明明此刻却是没有时间关注外面发生的事情,她现在已经到了危急时刻,正和红莲业火较劲着。红莲业火远不是雷劫可以相比的。红莲业火不愧被称为地狱之火,它不像普通的火,红莲业火燃烧的是生命力。 聂明明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体内的生命力一点一点的流失她却毫无办法。 突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红莲业火燃烧的是生命力,可是长春诀却是增活生命力的。似是饥渴的旅者找到了水源般,聂明明迫不及待的修炼起了长春诀。果然长春诀一运转,聂明明就感觉到了不同,原本飞快的流失的生命力得到了缓解。可马上聂明明就发现,长春诀的速度太缓慢了,远远跟不上红莲业火燃烧后流失的,生命力的速度。 聂明明绝望了,走过那么多世界,她头一次感觉到这种绝望到无力的感受。她眸若死灰般渐渐的黯淡下去。场外的众人看着包裹了聂明明的红莲业火渐渐的都惋惜的叹息了一声,如此天赋其才的少年,却因天道不公,就要陨落了。他们想为她收尸,但被红莲业火燃烧过的人连灰都不会剩下。 苏明远看着被火焰包裹的已经看不清面容的聂明明,想要冲上去却被叶城死死抱着,不让她上前。叶城看着被火焰包裹的聂明明,脸上也是沉痛。虽然他不喜欢聂明明,但也不希望她就这样死去。这不只是因为苏明远,更是因为…… 更是因为什么,叶城也说不清,可能是聂明明的天赋让人敬佩,也可能是天道不公让如此优秀的少年陨落,作为同是天才的他总有些兔死狐悲的凄凉。聂明明此时不过二八年华,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样死去没有人不为她惋惜。 苏明远被叶城紧紧的抱住腰,她无法过去。看着在红莲业火中挣扎的聂明明,苏明远伸手捂住嘴,黑亮的眼中却泛着泪花,哽咽道:“聂姐姐……” 火焰中本已绝望的聂明明突然睁开眼睛,她从来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刚刚只是她想岔了,无论如何在最后的时间里她都要争一争,最后如果是她技不如人,聂明明也死而无憾,至少比现在窝囊的等死好。 想到这里,聂明明挺直背部,站了起来,体内炼体术运转,脚上许久不见的莲花,浮现出来。场外的众人只见那原本静静燃烧的火焰突然动了起来,众人怕遭到池鱼之殃,又后退了两步。 有那眼尖的人叫喊出声:“是里面的人在动!!!” 众人听闻,都仔细看去,果然是火焰里面的人在动。 有些定力差的人又惊恐的退了两步,低声吼道:”她在做什么?“ 第一门派的掌门此时就发挥了他远超常人的见识:”如果老夫所猜不错,那应该是一种炼体术。“ ”她疯了,炼体术在红莲业火面前又有什么用?“ ”就是说啊!那可是连大能都烧成虚无的红莲业火。“ ”……“ 各派的小辈都纷纷议论着,不仅她们,连在场的长辈都没人相信聂明明能活下来。 虽然他们不相信聂明明能在红莲业火下活下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心中期待着奇迹降临。 火焰中聂明明飞快的运转着练体术,练体术带动着长春诀的运转速度也快了起来。但聂明明感受的体内依旧快速流失的生命力,不够!远远不够!聂明明深呼吸了一口气,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她决定把变成红色软妹币的灰色缝隙运转进体内经脉中,如果是正常时候聂明明绝对不敢做出这样的决定。以灰色缝隙的破坏力,她又不是嫌命长了,可此时她却是别无可选。 聂明明现在对灰色缝隙的掌控力,如臂指使。远不是昔日可比。只见灰色缝隙出现在体内,聂明明指使着它,变成一条细小的椭圆形样子,流进经脉中。本来以为经脉毕会破损,却发现灰色缝隙如同灵气般,所经过的地方,生命力迅速恢复。 聂明明控制着灰色缝隙,去到红莲业火燃烧的地方。结果灰色缝隙一过去,如同灵物般张嘴一口把红莲业火给吞了。然后在聂明明错愕的眼神中,肉眼可见的长大了一圈。 红莲业火仿佛受到惊吓般,快速撤退。灰色缝隙好不容易看到大补的食物,哪能让它跑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奔过去一口一个,红莲业火被吞掉后,不光灰色缝隙胖了一圈,连聂明明之前快速流失的生命力都以一种比流失速度更快的速度恢复。 而且聂明明发现她体内的灵气经过红莲业火一锻烧,仿佛变质了,变成了仙灵气,也就是说她出去后可以飞升仙界,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聂明明早在祭出灰色缝隙时就停止了炼体术的修炼,场外的众人看到聂明明停了下来,都以为她已经无力继续了,众人纷纷低头,双手交叉在胸前,闭眼为她哀掉。闭眼的众人没有看到,火焰中的聂明明又修炼起了炼体术,如今发现了红莲业火的好处,聂明明怎么会不加以利用,她控制住看着外面的红莲业火欲欲跃试的灰色缝隙,重新炼起炼体术。 聂明明是圣灵之体,对灵气格外有吸引力,更不用说加上炼体术了,本来正在默哀的众人察觉到周围的灵气不对劲才睁开眼睛,此刻他们没有修炼灵气却直往他们身体里灌。 修仙女配的逆袭(十九) 众人一睁开眼睛,发现这异常的现象原来是聂明明弄出来的。苏明远惊喜的看着场中的聂明明:“聂姐姐没有死。” 而叶城则黑了脸色,亏他原本觉得聂明明是个天才,平日里肯定苦苦修炼才能以这么小的年纪达到金丹。因为叶城在外人的眼中是个天才,身负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灵根,小小年纪达成金丹。可只有叶城才知道他天才的名声下付出了什么,包括苏明远,虽然她有奇遇,但如果不是远超常人的毅力,努力到无力,就算是天灵根,就算有奇遇又如何?天下有奇遇的人何其多,可没看到谁靠着奇遇就能飞升成仙的。多数都是靠着远超常人的努力。 可现在叶城看着周围呼啸而来的灵气和聂明明的蹭蹭往上涨的修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一切都是他脑补过头了。 饶是以叶城淡然如仙人的心态也不由得升起嫉妒。这灵气的浓郁成度,如果把第一门派灵气最好的地方比作如烟如雾,那么此时周围的灵气就是如水流,不,是如瀑布,简直不用修炼就直往人们身体里面钻。 众人看着灵气的浓郁成度,纷纷席地而坐,就地打坐,开始修炼。叶城、苏明远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不一会儿,卡在出窍期几千年的第一门派掌门引来了飞升的雷劫,本来以为飞升无望的他,不由欣喜异常。 而且大部分劫雷都在聂明明那边,第一门派的掌门发现此次的飞升雷劫比他进阶出窍期的雷劫还容易。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长一辈的人纷纷飞升仙界。小辈的人也努力的修炼,修为涨得飞快。 有的人每升一层,就数一下。 “筑基一层!” “筑基中期!” “筑基大圆满!” 这修为涨的跟坐火箭一样快啊!众人心中狂喜,几天后,小辈们以叶城和苏明远开头,也纷纷飞升,看的仙界守在升仙池旁边的守卫一愣一愣的,随后各势力的眼线赶紧上报,这异常的现象吸引了众多头头。 聂明明看到这里的人都飞升了,这才飞升。众人看到聂明明上来了,赶紧围上来。纷纷感谢,这些都看在各势力头头的眼中。 守仙池的护卫看了,走过来吼道:“刚飞升上来的,赶紧去升仙池,在升仙池里面待越久越好,出来了再进去就没有作用了。但是如果觉得忍受不了,就赶紧出来,否则会爆体而亡。” 聂明明疑惑的问道:“这升仙池有什么好?可以不去吗?” 叶殿听了赶紧上前捂住聂明明的嘴,冲着升仙池的守卫嬉皮笑脸的道:“不要听她的,她什么都不懂,容我先跟她说一两句。” 升仙池的守卫也没有为难叶殿,挥挥手放行了。 走到一边,叶明明才挣脱叶殿,气愤的怒吼道:“你干什么?” 叶殿有些无奈的道:“你知道升仙池是什么吗?” 聂明明无语的看着叶殿:“升仙池不就是把灵气转换成仙灵气的地方吗?我体内的灵气已经转换成仙灵气了,所以不需要再进升仙池了。”聂明明说完就要走,叶殿一把拉住她,开口解释道:“升仙池又被称为神仙池,跟成神有关。而且在里面待的越久,修为提升越高。” 聂明明没有理会叶殿后面的话。她眼睛一亮拉着叶殿的袖子开口问道:“升仙池真的跟成神有关吗?” 叶殿听到她的话眼神有些闪躲,嘴里却强硬到:“虽然那只是一个传说,但无风不起浪。” 聂明明一看叶殿的神态,就知道叶殿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些可能是他,从哪本书里面看到了,现在就拿来忽悠她。 不过不管是真是假,成神对于她来说都太重要了,她必定是要去升仙池泡泡的,临走前聂明明挑衅的看了叶殿一眼:“原来你也不知道?” 叶殿本来就是一个熊孩子,听到聂明明挑衅的话,立马还嘴道:“谁说我不知道!听说如果能吸干升仙池,就能成神。” ‘啪’刚走过来的第一门派的掌门,听到叶殿的话,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到叶殿的头上。然后转头看向聂明明,笑眯眯的到:“贤侄,可不要听这混小子胡说?!尽力而为就好,否则会爆体而亡?。” 聂明明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第一门派的掌门发现了聂明明话语中的敷衍,叹了一口气,也不再多劝。等她进了升仙池,承受了那份痛苦,自然就知道厉害了。 聂明明转身一跃,跳进升仙池,在雷劫和红莲业火中待过。升仙池虽然痛苦,可对于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聂明明沉进池底,专心练起炼体术,仙灵气疯狂的钻进她的体内。场外的人就看见升仙池里的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下降。 仅仅一个下午?,升仙池里的水,就干枯了。聂明明从浅浅的,水只到脚脖的升仙池底站起身,烘干身上的水就上岸了,才终于知道为什么升仙池被称为神仙池。因为整个仙界的仙灵气都没有升仙池里面的仙灵气浓郁,完全吸收完升仙池里的仙灵气,可以从仙界飞升到神界,也就是所谓的成神。 聂明明终于如愿以偿的成神了。 众人看到她出来,都呆愣了一下。就在这时,仙界各方势力的头头们出现了,他们自然知道升仙池的传说,可谁也不知道升仙池传说的真假,在这之前自然不愿意树敌。但这难不到他们。 只见其中人群中走出一个下人指着聂明明对苏明远等人说道:“拿下她,你们就可以加入最好的门派。” 对于仙界的人来说,这群下界的人都是一群土包子,自然不会知道升仙池的传说。丢一点利益,让他们自己人试探聂明明的实力。 他们想的很对,除了第一门派的少数几人知道升仙池的传说,其他人都不知道。 但是,仙界的人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在场的人都是看到聂明明和天道斗的人。 修仙女配的逆袭 (二十) 一个天道想让她死,都死不了的人。脑袋坏了的人才会与她为敌,他们可不觉得自己比天道更厉害,更何况他们能飞升仙界可都是聂明明的功劳。这要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对付自己的恩人,恐怕会留下心魔,以后修为难得寸进,到那时候就是进了好门派又如何?修为低了,尽管是在大门派还不是一样被修为高的弟子欺负。相反,若是他们努力修炼,等修为高了什么样的门派去不了。 所以仙界的人此话一出,众人皆是以一种‘这人脑子有病’的眼神看着他,原本得意洋洋,觉得自己把人玩弄于手掌之间的仙界下人被这些人的眼神看的一愣,那是什么眼神,怎么感觉不对,不像是讨好的目光。 聂明明看着一起飞升的众人,玩味的道:”你们想拿下我?“ ”轰~“众人作鸟兽散,连叶城和苏明远都跑了,实在是聂明明的那个笑容太可怕了。 仙界众人:”……“这是什么情况? 聂明明成神了心情好,懒的搭理她们。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做,去找某人算账。聂明明抬头看向天空不知明的方向,冷冷一笑,眼中寒光闪过。她伸手一支手指,在半空中轻轻一划,那处空间如豆腐似的分开一个缝隙,聂明明钻了进了,消失在这片天地间。被划开的空间慢慢合拢,直到再无痕迹。 一处公寓里,憔悴的年轻少女看着电脑屏幕恐惧的直颤抖。依稀可以看出上面是一本书的评论区,里面的评论不断跳动着。 ”作者大大,怎么感觉女配比女主还要厉害?“ ”是啊!作者大大,我要看苏明远和叶城的感情戏!“ ”作者大大,这本书是双主角吗?“ ”作者大大,女配为什么会先成神啊?“ 最后一条评论跳出来的时候,不知道哪个字碰触到了憔悴少女的神经,她疯了一样的把桌上的东西扫落在地,嘴中还不停的喃喃自语道:”她不会放过我的!她不会放过我的!“那神情恐惧到了极致。 突然,她神经质的捡起电脑,进了一个小说网站,登录后进入作者后台,打开一本书名叫《逍遥修仙路》的小说,新开了一个章节,在里面写道: ‘聂明明划破空间,钻了进去,身后的空间慢慢合拢,就在这时,空间中升起一场风暴,聂明明身陨此地。’结果刚打完这一行字,电脑屏幕上的字一个一个的消失,仿佛谁在按删除键似的,然后上面慢慢的出现了一行字,‘等聂明明再次出现时,背景已经变成了灯红酒绿的现代。——全文完’ 憔悴少女看到最后三个字,疯了一样的对着电脑屏幕的大叫道:“我才是作者,我还没完结,谁允许你完结的。啊—”说完,疯狂的大叫着以头磕桌子。 聂明明出现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她冷冷的笑着:“我才是受害者,我都没叫,你鬼叫什么?” 憔悴少女听到声音,红着眼睛回头看向聂明明,眼中一片愤恨:“你为什么要出现?你为什么要出现?” 聂明明一派风光齐霁,她伸出白嫩如玉的手弹了弹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一脸平静:“我来问问你,为何要针对我?为什么一定要我死?” 憔悴少女听到这话嘲讽的笑了笑:“我是作者,你只是我书中的一个女配。这本书是我写的,我是创世神,我要你死,你不得不死。你为什么不听安排,要出来捣乱。” “你知道我有多恐惧吗?原本我写书,存了十万的存稿,可就因为你的不听安排,随意更改剧情,那些存稿都消失不见了。原本我写书,每天出去找找灵感,和朋友一起逛逛街,看看电影。日子过得多逍遥?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不按我写的来,我经常发现我前一天写的存稿,准备第二天发的,结果第二天一起来就变成了空白。为了更新章节,我每天都得待在家里,再也不能随意出去,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写的剧情就没了。我跟朋友说,可没人相信我,大家还因为这件事疏远我。一切都是因为你。”说到后来,憔悴少女厉声大吼。 聂明明冷笑着慢慢走近她,低下头脸与憔悴少女的脸齐平,她缓慢道:“说的好听,一切都是因为我,我又有什么错,我想要自己的人生,自己的选择,不做你的傀儡,这又有什么错?你其实大可以弃文不写。”聂明明说道这里,憔悴少女脸上闪过一丝惊慌。 聂明明笑了:“这本书让你赚了很多吧?” “你什么意思?” 聂明明没有回答她,而是弯腰将地上散落的物品捡起来:“香奈儿粉饼、dore的口红、lv的包包,这本书的稿费已经可以让你随意乱扔这些奢侈品了么?看来赚的比我想的还要多!” 憔悴少女看着聂明明,后退了一小步有些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聂明明站直身子,全身爆发出强烈的气势。她双眼锐利如鹰般的盯着眼前的憔悴少女:“你说得冠冕堂皇,只不过为了掩饰你为了钱财而卑劣的心。” 憔悴少女被聂明明一指责,也爆发了:“是,我是舍不得这本书的稿费,我虚荣,可是虚荣有错吗?我是作者,你是配角,是天生就该死的配角,是为了衬托主角而存在的配角。”说道后来,憔悴少女声音有种咬牙切齿的愤恨。 聂明明彻底冷静下来,这种人你是跟她说不清的,她直接动手将憔悴少女的灵魂抽取出来。 憔悴少女终于知道怕了,她恐惧的道:“你…你要做什么?” 聂明明朝着她微微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你不是说,配角是天生该死的吗?我将消除你的记忆,让你去当一次配角。就去当聂明明吧!按你原本打算写的来。” 说完,聂明明无视她的反对,伸手消除她的记忆,将她丢进了魔教时6岁的聂明明身上。 修仙女配的逆袭 (完) 聂明明在都市生活了上百年才回到空间,她冷眼看着那个当初对她吼着:‘我是作者,这本书是我写的。我是创世神,我要你死,你不得不死‘的憔悴少女进入了聂明明的身体后,按照她原本书写好的情节死在男主叶城的剑下,看着她满脸的不甘,却不知道自己不甘的是什么?她一辈子都没有记起她在现代的记忆,可冥冥中的直觉总觉得不对劲。她死在叶城的剑下,因为怨气太盛,得不到投胎,灵魂徘徊在修仙界久久不散,她却不知道自己怨的是什么?对男主女主她有怨,但并没有太多。直到遇见系统,然后沈明明的到来帮她逆袭。她才知道,掌控自己命运,书写自己悲惨命运的人就是她自己。 明明也没有想到,她无意间的一个举动。居然造成了这样的一个结局。自己书写自己的悲惨命运。不过这件事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无解,明明摇摇头就不去想了。 空间里面的数据一阵波动: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智力:100 容貌:100 体力:100 武力:100 技能:特种兵训练方法、电子制作方法、养颜秘方、长春诀 特长:0 魅力:100 沈明明看到第一行,惊讶的发现她的智力居然涨了50,系统似乎知道她心中的想法,呆板的电子合成音响起:“这次你智斗创世神,这需要勇气、毅力等缺一不可,智力点涨这么多是应该的。” 沈明明听着系统那呆板的电子合成音,一阵牙疼:“你能不能换个声音?” 被系统一口否决:“不行,为了给你找男人。能源耗损严重,这样说话最节约能源。” 有了智力点的大幅度增长,下面的容貌和体力没有让明明太过惊讶。但是在看到武力的时候,她惊讶了,武力居然长了80点! 系统没有等她问,就主动出声:“那是因为你得到了长春诀,长春诀可是不管哪个世界都可以修炼的。” 沈明明歪了歪嘴,想到修仙界面她万年难得一遇的圣灵之体,修炼了长春诀后的情况,她就不想多问了。 她不想问,系统心里诽谤无知的人类,嘴上却没有说什么。 “那魅力呢!为什么也涨了那么多?” 系统:“那是因为你让修仙界的人都拜倒在你的长袍下,无人敢与你为敌,这也是魅力的一种。” 沈明明:“……”她竟无话可说。 系统看着沈明明半天憋不出一句话的样子,觉得世界终于安静了。 但是尽管沈明明不说话了,系统却还是要出声,有些事情必须交代清楚。 系统手一挥,沈明明只觉得眼前一道蓝光一闪而逝,左耳朵上面就传来一阵疼痛。下意识的沈明明伸手摸了摸,发现耳朵上面多了一枚耳钉。 “这是可以升级的空间耳钉,里面可以储存一些东西。”系统交代道。 沈明明闻言,闭眼感受了一下,果然看到了一个小空间,空间的大小跟古代的匣子差不多大。沈明明的脑袋不由得有些黑线,这个空间耳钉还没有修仙界的储物袋大呢!修仙界的储物袋里面好待还有几平方米的空间,这个耳钉里面却只有匣子大小。 “这个怎么升级?”沈明明摸着耳钉,问道。 “不知道。”系统很光棍的回答,然后直接问道:“你准备好了吗?如果准备好了那么就去任务世界吧!” 沈明明疑惑的道:“怎么还要去任务世界?各项数据不是已经满了吗?” 系统皱了皱眉:“你忘了当初你让我找云墨的时候,答应过我,做完了你自己的任务还要做女配逆袭任务。” 沈明明这才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之前她嫌弃一个人做任务太无聊,就让系统把云墨找出来,跟她一起完成任务。系统是说过让她做女配任务,但是—— 沈明明揪起系统的衣领,咆哮道:“你当时为什么不跟我说,我的任务这么快就可以完成?” 系统淡定的一根根颁开她的手指:“说起来你的任务完成了,奖励我还没有给你呢!” 沈明明态度瞬间软化,狗腿的帮系统衣领抚平,灿灿的笑道:“什么奖励?” 系统转过头不理她,面朝屏幕一挥手,屏幕瞬间变了只见上面写着: 沈明明完成自己多个前世的逆袭,消除灵魂里的执念,得到顺利融合自己的灵魂。 奖励可升级空间耳钉一枚。(已发放) 奖励宿主可让系统跟随进入任务世界。(此奖励一切以系统的意愿为主,也就是说如果系统不同意那此奖励不作数。) 沈明明看着系统口吐脏话:“卧槽,这是给我的奖励还是给你的奖励,为什么要以你的意愿为主?” 系统黑着脸不理她:“你还是去做任务吧!” “奖励我还没看完?”沈明明赶紧道。 “下次看也是一样。”系统随意的说完,手中出现了一个水晶球,递到沈明明的面前说道:“手放上去,抽取任务。” 沈明明依言把手放在水晶球上,里面转动了起来,过了片刻才停了下来,里面出现《重生成军嫂》五个字。 看名字就知道,这篇是军旅文,临走前沈明明还想问后面的奖励是什么?话说了一半,就被系统踢到了任务世界里面。 耳边只响起系统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你就先去灵魂,身体留下吧!”随着系统的话落,沈明明就感觉自己全身轻飘飘的,低头一看,自己呈现出透明的灵魂样,随后一阵失重感传来。 沈明明睁开眼睛,首先摸了摸左耳朵上面的空间耳钉,结果耳朵上面什么都没有。沈明明心中一惊,赶紧去浴室照镜子,结果看清了镜子里的人,她倒吸了一口气。 这是怎样一张脸啊!胖的都看不出眼睛了,走路地面都一颤一颤的。 这次她穿的是一个已婚妇女,丈夫是军人,背景和70年代的民国相似。 重生成军嫂(一) 沈明明颤抖的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她居然变成了一个胖子。原谅她之前一直体重不过百,实在猜不出她此刻的体重有多少,两百斤,三百斤,四百斤,还是五百斤?沈明明觉得整个人眼前都在发黑,她终于明白系统为什么这次任务让她留下身体,而直接以灵魂的状态过来了。 如果她的身体过来了,进入宿主的身体,还不得直接被这幅满身是肉的宿主身体挤扁了。沈明明有些后怕。 她此刻觉得哪怕是多看镜子一眼,都是煎熬。沈明明离开镜子前,准备先去坐到沙发上,接收宿主的记忆。结果她每走一步都有一种,大楼在颤抖的错觉。沈明明满脑袋黑线的走到沙发上,坐下。开始接收宿主的记忆。 姚明明原本是现代一个大学生,一朝出车祸,重生在了70年代后,80年代初与她同名同姓的姚明明身上。这个姚明明是个体重重达500斤的大胖子,为人不仅好吃懒做,而且有种种劣形,加上长得也胖,令人厌恶。 姚明明的丈夫是个军人,名叫刘勇军。长得一表人才,自身能力也不错。当初在村里不少小姑娘暗地里心怡他,而姚明明能嫁给他还是因为当初刘父雨天屋顶漏水,搭着梯子上屋顶补房子,结果从梯子上面摔了下来,摔断了腿。抬到医院里面,医生说要500块钱才给治,这时的500块钱不比后世,相当于一笔巨款。刘勇军到处借钱借不到的时候,姚明明的母亲借了刘勇军五百块钱,条件是要刘勇军娶姚明明。 就这样姚明明和刘勇军结成了夫妻,后来刘勇军回到了军队,姚明明在家和婆婆天天处的鸡飞狗跳。于是,姚明明偷拿了家里的钱,自己乘车来投奔丈夫刘勇军。 刘勇军在军队里当了个小官,开始时那些军嫂还捧着姚明明,给她一些东西吃。但姚明明性格实在不是个好相与的,有时候还会抢小孩子的东西吃。慢慢的她在军队里面也变得人见人厌起来,连刘勇军也是不待见她,两人分房睡。 就在这时,穿越女姚明明重生在了原主身上,作为一个有知识有修养的大学生,姚明明到了后自然不会跟原主一样,她想办法发家治富的同时,努力减肥,修复邻里的关系。总之在沈明明看来,穿越女忙的一塌糊涂。中间虽然受了不少委屈,但后来成功的让刘勇军喜欢上了她,缓解了婆媳之间的恶劣关系。 如果事情一直这样,也就没有沈明明什么事情了?就在一切美好之际,军区一个首长的女儿田甜喜欢上了刘勇军,不顾他已经有了妻子,对他穷追不舍。而田甜的父亲作为一介首长,不仅不制止自己的女儿,还帮着自己女儿打压刘勇军,让他和姚明明离婚。这时的刘勇军已经喜欢上了姚明明,开始时自然不肯。但好几次应该是刘勇军的军功,本来是他升官的,都在田甜的父亲插手下,转移到了别人身上。 时间长了,刘勇军终于屈服在了田甜父亲的淫威下,和姚明明离了婚,娶了首长的女儿。姚明明付出了那么多,如今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自然不甘心。她先是去求了刘母、她的婆婆,经过她委曲求全的努力,她婆婆终于和她冰释前嫌,两人关系好了起来,本以为婆婆会帮她,没想到婆婆在听了她的来意后,沉默半晌居然委婉的劝她放手。 不甘心的姚明明回到军区后和刘勇军闹了起来,但左邻右舍的人听了,对她指指点点,都说姚明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只有首长的女儿才是真的和刘勇军天生一对。姚明明冷眼环顾四周对她指指点点的人,这些人里或大或小都是受过她恩惠的人。以前她们有困难,求到姚明明头上,姚明明都是能帮尽量帮,不能帮想办法帮。可此时自己落了难,她们不说拉一把,还在一旁痛打落水狗,姚明明瞬间觉得心寒。 因为这件事,她打击过大。走出军区也是浑浑噩噩的,最终没看路被车撞死。姚明明的愿望很简单,她毕竟是来自现代,对于分手、离婚之类的虽然当时伤心,但给她一段时间,她也能走出来,还能活得更好。要知道姚明明瘦下来后,变漂亮了,加上又有后世的学识,透着与这个时代女人不同的气质,还是有很多人暗恋她的,只是因为她已经结婚了,还和她丈夫非常相爱,那些人也只能在一旁守着,把爱恋之心深深藏起来。其中有一个还是与姚明明合作的大公司的年轻老板。 但姚明明死了,最让她不甘的是,她死了也没有落到什么好名无声。别人都说她是因为纠缠刘勇军不成,所以想以死相逼,结果老天有眼让她自己被撞死了。最重要的是,刘勇军居然相信了,本来伤心不已的心情,听了这些谣言后瞬间对她有了厌恶,还说着:”本来以为已经改好了,如今看来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遗。“ 接收完了所有剧情,沈明明,不现在开始就是姚明明了,她有些无语,没想到这个宿主被甩了没有不甘,她不甘的是自己死了还要被泼脏水。宿主的愿望是让人知道是她不要刘勇军,而不是刘勇军甩了她。要让人知道是刘勇军配不上她。而不是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扒着刘勇军不放。更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而委屈了自己。 姚明明看完了宿主所有的愿望,抹了一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这些愿望看起来很好完成,但要让人觉得是刘勇军配不上她,这可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要知道刘勇军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这个时代看似战争已经结束,但不少地方都有需要特种大队暗地里战斗,他的军功蹭蹭蹭的涨得飞快。加上后面还有一个首长岳父,要让人觉得刘勇军配不上她,那就得有至高的地位。 重生成军嫂(二) 姚明明过来的时间很巧,刚好是当初穿越女刚刚穿过来的时候。 按理说接受了宿主的记忆,姚明明应该很有骨气的离开这里,但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现在姚明明的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刘勇军之前的工资倒是都给她了,但这身体的原主太能吃了,那些都被她买了吃的。穿越女过来时,她做生意的本钱是和刘勇军借的,当时还打了欠条。但观看宿主的记忆,恐怕宿主是不希望她像刘勇军借钱的。 姚明明睁开眼睛,看着脏乱的客厅,简直没有都地方下脚了。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发现房间里面也和客厅一样,到处脏乱不堪。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军区的家属房,楼层处于三楼。在屋子里,军人的号子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姚明明没处可去,近段时间肯定是要住在这里的,看了一眼脏乱差的卧室,地上就不说了,连床角都堆满了没洗的脏衣服,整个卧室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气味。窗户下面放了一张长方形的写字桌,上面堆满了东西,看不清原来颜色的茶杯、没有洗的筷子碗、劣质的化妆品…… 姚明明打开卧室里的窗户,通通风去去味。她朝着窗户外面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回到卧室里把床单,薄被和堆在床角的衣服都拿了出来,放在洗澡的大盆里,手放在那堆衣服上面,她才想起这些衣服是怎么来的,原主就是一切负面的代名词,邋遢、肥胖、没上进心,连这个时代全国劳动人民特有的勤劳美好品德,在她的身上,一点也体现不出来。 这些衣服都是原主穿过但没洗堆在这的,如果说这些她都能理解。那么原主把所有的衣服都穿过,没衣服穿的时候,重复穿这些没洗的衣服,姚明明就有些凌乱了。连她这个经历几世的人都受不了,求穿越女刚穿来的时候心里面积…… 为什么不让她穿到半天后,那样至少穿越女已经把整个房子清理大半了。 被清晨的微风一吹,屋里的味道还小了点。这会儿才六点多,趁着天气还比较凉爽,姚明明赶紧把衣服、床单、被套都洗了。原主真是懒到一定境界了,现在正是炎热的夏季,而这具身体又胖,最是怕热,原主却是连凉席都懒的洗,直接垫着床单睡。姚明明又把凉席刷了,晾起来,以这时候炎热的天气估计晚上就可以用了。 洗完了衣服,姚明明几乎要累瘫的坐在沙发上,原主懒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以她现在的体重,走一步就要喘三口气。洗个衣服感觉去了半条命。姚明明坐在沙发上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饭桌上放着一大碗白粥,加上两个馒头,这是刘勇军在食堂给她打的送回来的。一般来说,有家属的军人都是自己在家里做饭的,这样比较省钱。整个军区就她们家是个例外。原主来了两个月,从来不做饭,也不会做饭,后来还是穿越女重生在这具身体里,改变了这种状。穿越女可是个做饭小能手,烧的一手好菜。但姚明明却没有想过现在要做饭,一是累,二是没钱。 喝了一大碗白粥,又吃完了两个馒头。姚明明挑了挑眉头,她还从来没想过自己有这么能吃的时候,真是世事无常。而且吃了这么多,还不觉得饱,竟然有种想再吃一大碗的冲动。以往原主吃不饱就会拿着刘勇军的工资买各种小吃,然后去人家家里蹭吃蹭喝,甚至抢人家孩子手中的零食,简直恶行累累。穿越女过来后受了诸多委屈才修复好了邻里关系。 姚明明却不惯着这胃,她听说过戒断反应,那是第一个世界做特种兵的时候,有个战友因为一些原因整个人崩溃了,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要靠着大量的安眠药才能睡着。家里的安眠药整打整打的买,一天就能吃完半个月的药量,最后另一个战友看不下去了,就把他的安眠药偷偷换成了维c素。结果吃安眠药的那个战友不久后口吐白沫晕倒了。听了医生的话,她们才知道这是戒断反应,意思是说,她本来天天吃大量的安眠药,如果想要让她戒掉必须慢慢的减少药量,而不能突然的不给她吃安眠药了。姚明明觉得这个道理应该也能用在她的减肥上面,减肥肯定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坏了身体就不好了,她一步一步的来。三餐照旧,首要的就是减掉所有的零食。 不过现在就算她想吃零食都没得吃,她已经没钱了,家里的零食早就被吃光了。姚明明也不可能跟原主一样去别人家里蹭吃跟蹭喝。 吃完了饭,姚明明思索了一会儿以后的路,权当消食了。她肯定是要和刘勇军离婚的,但这时候的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肯定得有原因。后来刘勇军能离婚那么轻松,是因为他有个首长岳父。姚明明想了一会儿,没有头绪,也就丢在一边了,要想离婚肯定得有钱,可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要本钱,去做工的话,这体重恐怕没人要。她又拉不下脸来向刘勇军借钱,只能等到下个月发工资,刘勇军主动给她钱了。 想清楚了以后的路,姚明明轻松了许多。她找了一个麻布袋子,回到了卧室,把不要的东西都扔在了地上,然后用扫把簸箕把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倒进麻布袋子里,退出去的时候也把客厅扫了一下,桌上柜子里的垃圾都扔了。虽然还是脏,但比一开始好多了。 姚明明下楼扔了垃圾,回来后开始擦卧室,这是今天晚上她要睡觉的地方,一定要清理的纤尘不染才行。该擦的擦了,姚明明开始拖地,先是从卧室开始,然后拖到客厅,整个房子总算打扫干净了。 客厅这种干净成度,姚明明就不管它了。重要的是她的卧室,姚明明打了一盆水,拿了抹布就开始擦地,一直到地板闪闪发亮才停了下来。 重生成军嫂 (三) 倒了擦地的脏水,姚明明就累的倒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睡的正香的时候。被一道声音给吵醒了:“吃饭了!”声音里不带一丝情绪,仿佛只是刻板的通知。姚明明听到声音,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道出门的迷彩身影,随后大门‘嘭’的一声被关上。 姚明明知道那是刘勇军回来给她送午饭了,也不在意。睡眼惺忪的爬起来吃了午饭,吃完饭后,姚明明拿着空碗打算去厨房把碗筷洗了,结果一进厨房,一股酸臭味,差点没把她熏晕,我的个天哪,本来以为客厅和卧室就够乱了,可看看厨房就知道什么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厨房的脏乱程度简直就是卧室和客厅的几倍还脏,到处都是黑乎乎的油腻,水池里的碗盘堆的跟小山一样高。没有办法,姚明明只好接着收拾,用了三个钟才把厨房清理好。 碗筷都放进橱柜里,地上也刷了。清理了这么久但也没达到洁净如新的地步。姚明明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油腻腻的,早上加中午清理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汗湿,搭在头上特别不舒服,她用水壶烧了水,开始洗头洗澡。这一折腾,就到四点了,太阳也快落山了,天气没有那么热了,微风吹来带着点凉爽。中午太阳大,早上洗的衣服等物都干了,夏天就这点好。 姚明明收了凉席,回房垫上,然后收了衣服,被子,一咕噜全丢在床上,打算慢慢折叠。她长得胖,一动就容易出汗,她叠衣服的时候努力保持着一种悠闲的状态,想象着自己此时正吃着零食,这效果还是很好的,配着窗外悠悠吹来的风,她把叠完的衣服被子放进衣橱居然没有出汗。 忙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此刻一闲下来,内心突然一般空虚袭来,对于这样一个年代,她一无所知,关于未来除了迷茫还是迷茫。 写字台被收拾出来了,只留下可用的东西,不过是一个搪瓷的茶杯,还有一个军用布包,打开军用布包里面除了一串钥匙,几张粮票,桌上放着几张零散的钱,这都是洗衣服前从原主的衣服口袋里搜出来的。估计原主自己的忘记了衣服里面还有钱。她把钱拿起来数了数有五块左右,不过这时候的钱挺值钱的,一个月工资才几十块,五块虽然做不了生意的本钱,但也可以买不少东西了。姚明明把钱收进了军用布包里。写字桌上的劣质化妆品都被姚明明扔了,但留下了一瓶洁面膏和雪花膏,雪花膏是这时候的比较出名的护肤品了吧! 清理完东西,姚明明又去烧了一壶水,水开了后,倒了一杯进卧室里的搪瓷杯子里,然后把剩余的水倒进水壶里。做完一切,她坐在写字台前发了一会儿的呆,突然她眼前一亮,想到了什么,转身就脱掉了鞋子,爬到了床上。然后打算盘腿坐下,修炼长春诀。结果—— 姚明明看着自己粗壮的盘不起来的腿,心里头十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她喝了一口水,听到外面响起了阵阵上楼的脚步声音,她恍然大悟,天色也晚了应该是训练结束了。 ‘咔嗒’一声,门锁打开的声音。姚明明猜应该是刘勇军回来了,她也没出去,继续捧着杯子喝水,这时候的刘勇军可是很不待见原主的,她可不会出去自讨没趣。 她心里是这样想的,肚子却不配合,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特别是听到刘勇军把饭盒放在桌上的声音后,更是闹的欢腾,姚明明放下杯子,听了一会儿外面的动静,刘勇军的脚步声走远了,应该是去了厕所冲澡了,才扭开卧室的门,出去吃饭。 以这具身体的记忆,刘勇军做为一个军人,做什么速度都快,当然也包括洗澡,这不不过几分钟,刘勇军就已经出来了,不光写了澡,还洗了衣服,已经晾起来了。姚明明也没委屈自己,自在的吃着饭,她不想看见刘勇军,但并不代表自己怕了他。 刘勇军拿着一条毛巾胡乱的擦了两下头发,有些烦躁的开口道:”说吧!你又惹了什么事?“这次惹的事还挺大,要不然怎么还会把客厅给打扫了,刘勇军心中自嘲的笑道。 姚明明挑了挑眉,细细的咽下口中的食物才平静的开口:“我没有惹麻烦。” 刘勇军嘲讽的道:“没有惹麻烦,你打扫什么卧室?” 姚明明:“……”这么说打扫了卧室还成了我的错咯?她仔细的回忆了原主的记忆,也不怪刘勇军这样想,原主以前每次都是做错了事情才会主动做什么讨好刘勇军。依照正常军人的想法,是不会觉得这个身体里面换了一个灵魂的。 重生成军嫂 (四) 随后的几天,姚明明和刘勇军不咸不淡的相处着,两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话,每天姚明明都是早早入睡,五点起床。等听到刘勇军出门的动静后,才出卧室。 这几天她都保持着每天吃完早饭之后,打扫卫生。不管是厨房,客厅还是卧室都被她打扫得一尘不染、明亮洁净。地板如同打了蜡一般,光鉴可人。闲暇的时候,她就出去散散步,每天至少保持走1万步,没有计步器她就只能一步一步的数着。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只是过了短短五天,她觉得,自己瘦了很多,至少走路的时候不会感觉到身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紧实了不少。她到来的时候已经月底了,过了五天,就是月头。刘勇军已经发了工资,照旧交给了她三十块钱。之前的穿越女太心急着赚钱,完全没有想过,她其实不用向刘勇军借钱,等过五天就是月头,刘勇军自然会给钱她。 拿着刘勇军给的钱,姚明明也不好意思光拿别人的钱不做事,现在她和刘勇军还是名义上的夫妻,他行了丈夫的职责,妻子的义务应该做的事情她也不打算逃避,否则恐怕真离婚的时候她都不好意思开口了。于是说道:“下个月我们在家里吃饭吧,自己做。” 刘勇军挑了挑眉,嗤笑着嘲讽的道:“自己做?谁做?不会是要我做吧!” 姚明明瞬间觉得自己嘴贱,就不该开口跟他说话,她装作困乏的打了一个呵欠。从沙发上起身,边走向卧室,边伸了一个懒腰道:“对不起,刚才的话就当我没说。我忘了,我自己不会做饭。” 曾经做过侦察兵的刘勇军一眼就看出来了她脸上的伪装。他怀疑地挑了挑眉,瞬间觉得自己不应该多嘴。这个女人之前一直说不会做饭,不会就是因为她懒故意找的借口吧! 姚明明才不管他这些,回到卧室直接睡了。这几天,睡得早,起得早。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生物钟了。 第二天五点钟醒来,姚明明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这个时候离婚,恐怕没人支持自己,就连原主的爸妈估计都不会同意。所以想离婚还是必须得挣钱。有了三十块,还是远远不够。 她有剧情知道穿越女来的时候曾经打听过市场。有一处工地,包吃包睡,一个月三十块,加上刘勇军给的三十,就有六十。她就可以做生意了。穿越女过来后赚的第一桶金是卖盒饭,姚明明并不想沿袭穿越女的老路,她记得自己的系统里面竟然有一个电子制作方法,现在电子产品还是很值钱的,像这样热的天气,这间军用房里连一台电风扇都没有。更不要说收音机,彩电之类的了。收音机在后世,送人都没人要,但在这里却是个稀罕物。如果开一个电子工厂,她可以想象自己以后的富有程度了,这个时候的收音机、彩电还不像后世一样普遍,属于备受人推崇的奢侈品。 可惜幻想很美好,但是姚明没有钱。她虽然不想走穿越女的老路,但是也不得不靠卖盒饭赚第一桶金。不过赚到第一桶金后她就打算开一个电子小作坊。品牌她都想好了,就以她的名字:姚明明命名。叫姚明明牌收音机,姚明明牌电风扇,姚明明牌电视机。 想到就做,姚明来到工地,招工的人上下打量了一眼姚明明,眼中有着毫不掩饰的嫌弃。但到底没说什么,可能是工地紧急缺人,还是带着姚明明进去了。 随便安排了一个搬砖的工作,就急匆匆的走了。那速度,仿佛后面有人在追他似的。搬砖的工作特别辛苦,但比其他的工作要多五块钱,姚明明也就没有说什么了,她从来没有想过为了多五块钱,她有这么辛苦的时候。擦擦脸上,瀑布一样流下来的汗,然后继续搬着砖。激烈的运动下,肚子饿得更快了,幸好她前五天一直有坚持锻炼加上清理房子,虽然每天的锻炼只是走1万步,但对于她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挑战。做了一个月的工作,姚明明累的要命,感觉自己至少瘦了100斤,皮肤都变得粗糙了许多。 刘勇军对于她早出晚归的现象也懒得管,只要没惹麻烦就好,也不问她在做什么,而她也没想过告诉过刘勇军,省得又被唠叨。 刘勇军性格中带着一点大男子主义,要是被人知道他的媳妇在工地上搬砖,恐怕面子上会过不去,不让她去工地了。做了一个月姚明明领了工钱也就没去了,实在是太累了。那个领班这一个月下来,对姚明明倒是有些改观。虽然人长得不咋样,但是做事还是挺认真负责的。他极力想挽留下姚明明。 姚明明有些无奈的说着客套话:“我也想留下来,但是我的身体太胖了,有些吃不消。”领班也不想闹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也就同意了她的请辞。 这个月的工钱三十块加上刘勇军之前给的三十块就有本钱六十块了,可以着手做生意了。有了穿越女的记忆,姚明明对于卖盒饭的流程特别熟悉,她找到穿越女租房的地方,那是一个农家堆柴的杂房,里面住不了人。但是堆一些大米白面,每天炒炒菜还是可以的。 有了穿越女的记忆,不管是采购东西还是做什么?她都可以直奔地方,省去了考察市场的必要。毕竟货比三家,能便宜不少钱。 搞定一切,姚明明就回了军区院。和刘勇军一起吃过晚饭,姚明明放下筷子。看着刘永军道:“明天中午不用给我送午饭了。晚上回来吃吧,我做饭。”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刘勇军没有多嘴,他老实的点点头的头,利落的回答道:“行。” 第二天一早,姚明吃过刘勇军送回来的早餐。就去了那间破败的杂物房。她完全不担心生意怎么样,接收了穿越女的记忆,穿越女会的她也会。 重生成军嫂 (五) 接收了穿越女的记忆,穿越女会的,她也会。没道理,穿越女做的饭菜受欢迎,她做的就不受欢迎了。 姚明明穿越多个世界,见过许多种类的食谱。她做了一些穿越女卖的好的菜,还做了一些这个世界上没有出现过的菜。 盒饭卖得出乎意料的好,没过几天,周围的人都听说了。跑过来买她的饭,每天都供不应求。有些人家中午不做饭。特意跑过来买她做的盒饭。不到十天,她的收益就过千了,她十天的营业额,就赶上了穿越女一个月的营业额。数了数钞票,姚明明把这些钱存进了银行。 这一切都被房东老太看在眼里,顿时眼热不已。房东老太虽然不知道姚明明每月具体赚多少钱,但是看着每天供不应求的盒饭,和排起长长的队伍就知道姚明明绝对没少赚。 这天,姚明明收拾好东西,拿着蓝碎花布包裹的饭盒,关上小杂物房的门,上锁。房东老太就来了,装作闲聊的看道姚明明问道:“闺女,你这卖盒饭挺赚钱吧?” 姚明明转头,淡淡的看着房东老太,没有接她的话,面无表情的反问道:“有事吗?”卖了一天的饭,她的神情有些疲惫。非是姚明明不懂得尊老爱幼,而是在她接收的记忆中,穿越女过来后,也是在这里租的房子,当时穿越女的生意也挺好,但没好到姚明明这种火爆的成度。卖了一个月的饭,再交房费时这房东老太就说要涨房租。要知道当时穿越女对她们家还是挺不错的,平日里天热,做饭更热,穿越女总会买个西瓜解解凉,都会分一半给房东老太家。当时说好了房租两块,房东老太居然涨到五块,翻了一倍还多。五块听起来不多,可这个年代工资才三十。五块别说租这样一个放柴的杂物房,就是在市区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都可以了。碍于当初没签合同,穿越女只好硬吃下这个亏。从这以后到是吃一垫长一智。接收了穿越女的记忆,姚明明自然不会对这老太有多大好感了。但也没多大恶感,之所以还是把房子选在这租,一是因为懒得找新地方,是的,姚明明自从穿越到这具身体后好像原主附体了一般,没有原则上的问题能懒就懒。二是找了新的地方,怎么就知道别人不会也这样做呢? 这里至少她对房东老太还算了解,只是有些贪财,不会做出格的事情。比如:偷盗米面,要知道她的米面都锁在了小柴房里,晚上又没人守着。房东老太想偷还是很容易的,只要撬掉锁就可以。至于她知道了房东老太会涨房租,为什么不在租前签好合同? 姚明明回头看了一眼破败的柴房,卖盒饭她本来就没有打算多做。而且租这样的一个房子还要签合同简直是对她智商的侮辱。 被姚明明并不热情的一问,房东老太有些尴尬的灿笑着,看着姚明明有些疲惫的面容,又献媚的热情道:“闺女,你卖了一天的盒饭,累了吧?来这里坐坐。”说完拍拍不远处的凳子。 姚明明直接走过去,优雅的坐下。她从手提篮子中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杯子,杯中有半杯水,拧开盖子小小地抿了几口。对于胖子来说,喝水都会长胖。所以不管多渴,姚明明都严格控制了喝水的量。每天两杯,上午一杯,下午一杯。口渴得厉害的时候,就会拿出水杯,小小的抿几口,解解渴。 房东老太在旁边看直了眼,这个胖胖的女人,长得不怎么样,但坐下的时候却格外撩人,连她这个老太都看得愣住了。 老人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叫做气质。但却觉得姚明明此时一个喝水的动作都带着贵气。顿时有些拘谨,不过鸟为食亡,人为财死。想到即将到来到手的钱,她又鼓起了勇气灿笑道:“闺女,你看你现在一天赚那么多钱,房租是不是给的少了点?” 姚明明听了房东老太的话,并没有什么愤怒的表情,她放下手中的杯子,动作透着一股漫不经心的随意,平静的开口,声音有些疲惫:“是吗?我前两天看到邻居家的太太,她对我说,如果租她们家房子,每月只收一元五。” “什么?”房东老太听到姚明明话,震惊的瞪大眼睛。 姚明明抬起眼皮好奇的看向房东老太:“她还说如果我嫌搬家麻烦,可以让他儿子帮忙搬。听说你们两人从年轻时就是闺蜜,这样真的可以吗?” 房东老太听了姚明明的话,献媚的笑道:“哪里哪里?闺女啊!本来说你赚了这么多钱,涨点租钱也是可以的,但我们相处这么久也有了感情,我哪里会涨你的房租?” 姚明明听到她改了口风,目的达到,也不久留。站起身说道:“如果没有其它事情,我先走了。” 房东老太跟在她后面热情的相送,口中不忘殷切的叮嘱道:“闺女累了一天了,回家好好休息啊!” 姚明明没有理她,把蓝色碎花布包裹着的盒饭放进篮子里就走。 赚了这么多钱,值得庆祝一下,遥想这段时间,她对自己的苛刻。每天除了正常的三餐,和两杯水,什么也没有吃。这样的热天,穿越女卖饭的时候,还会经常买一些西瓜之类的水果解解暑,可她一次都没有。想到西瓜,姚明明的口水就开始泛滥。自从穿越到这具身体里面后,她发现自己除了变懒,还变得…… 说好听点是变成了吃货,说难听点简直就是一个随时随地消灭食物的机器。看到什么都想吃,什么吃进嘴里都是美味。如果不是她强大的自制力控制着,一天中除了睡觉外,恐怕都是在吃吃吃了。 路过水果店,姚明明居然看到了黑美人西瓜,这种西瓜个头小,汁甜,无子,刚好够姚明明和刘勇军两人吃,不过价钱是普通大西瓜的两倍。 重生成军嫂(六) 姚明明买了黑美人西瓜,付了钱,就把西瓜放进自己的手提篮子里。她上了公交,刚好看到有一个座位,于是就坐了过去。忙累了一天,能在公交上看到一个空座,对于她来说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那个位置正对着车门,姚明明把手提篮子放在座位旁边,转头看向窗外飞快流逝的风景。 “哟,这是买的黑美人西瓜呀!这手掌大的小西瓜可是大西瓜的两倍价格呀!你可真会败家,小心回家后你家那位又和你吵架。” 姚明明回头定睛一看,真是冤家路窄。来人是不管和原主还是穿越女都有过节的景色。 景色是大学毕业,现在在报社工作。对于知识分子,现在的人都比较敬重。原主也不例外,以往在军区院横行,却从不敢在景色面前放肆。面对景色的讥讽总是灿笑着能躲就躲,穿越女过来后,对于大学生倒是不敬畏,后世的大学生多如狗,满街走。就连穿越女也是大学毕业,跟景色发生冲突也是自然的。 刚开始跟景色发生冲突,穿越女可是连连吃瘪,没人站在她这边。姚明明突然想到穿越女当初也是有一次跟景色在车上偶遇,两人发生冲突,穿越女当时洋洋得意的让景色在众人面前丢了个大脸,回去后却是完败。因姚明明到来的关系,她和景色在公交车上相遇的时间晚了许多。 想到这里,姚明明微微一笑:“看景色对黑美人西瓜的熟悉程度,想来经常买吧!” 景色也并不否认,她微微抬起尖尖的下巴,骄傲的道:“我们家吃西瓜,只吃这种?”说完,她似是想到什么捂住嘴巴,惊讶的目光看向姚明明,开口的声音都有些磕磕绊绊:“你……,你不会是看到我们家买这种西瓜,跟风学吧!”说完不给姚明明回答的机会,接着道:“你要知道人有多大能耐做多大的事情,千万不要盲目跟风。我们家买这种西瓜是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好,你们家就靠刘勇军挣钱,可不要这样败家了。” 听到这话,姚明明眼珠转了转,开口道:“说起败家,谁也比不上景色,景色你身上的香水是雅香坊的吧!听说一瓶就要三四十块,身上的衣服是的确良的。更不要说口红,粉饼都是大牌了。这一身就要百来块吧?” 景色听到这些有些骄傲的抬了抬头,高声道:“是又如何?我有这个能力。” 姚明明笑了笑继续说:“景小姐在报社工作,一个月顶了天也就四十块钱。加上你丈夫的三十块,还不到一百块,也就是说你和你丈夫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买你这一身。听说,景小姐的娘家颇有财产,作为一个出嫁的女儿,如同吸血鬼一样扒着娘家你也好意思?” 这时候的人还比较淳朴,没有后世那样拼爹风气盛行,车上的人听了姚明明的话,你一言我一语的劝着景色。 “闺女,可不能这样哩!长大了得孝敬爸妈,哪能还扒着爸妈。” “是啊,那些口红什么的又不能吃,一身就花一月的工资那哪行啊!” “哎约喂!一瓶香水要一百多,真是个败家娘们,要是我媳妇,我早就打死了。” 景色听到这些话,脸涨得通红,车一停下,不管到没到站,她就匆匆下了车。她从小就是娇娇女,被人捧着长大,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奚落。一下车,她的眼泪就流了出来。 主人公走了,车上的大妈却没有停止这个话题。姚明明没有再参与进去,她瞌上眼帘,闭目养神。到了站后,才提了篮子下车。 她今天回来的比较早,尽管耽搁了一些时间,军中的训练却没有结束。姚明明把带回来的饭菜热了一下,自顾自的就吃起来。没有如同往常一般等刘勇军回来一起吃。尽管是夏天,姚明明也不喜欢吃凉了的饭菜。等吃完饭后,桌上就剩下残羹剩饭。 刘勇军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一幅景象,姚明明坐在桌边,一手固定着巴掌大的西瓜,一手拿着刀子利落得把西瓜切成两半。桌上全是残羹淡饭,看起来已经凉了,姚明明也没有说拿去热一热,好在刘勇军不在乎这些。只是对于姚明明没有等他一起回来吃饭,有些惊讶。 姚明明头也没回,自顾自的把切成两半的西瓜里面的红嚷切成小块。半圆形的西瓜皮是最佳盛具,里面切成小块的西瓜如同小山一样堆出一个锥子形。似是会读心术似的,姚明明边切西瓜边解释道:“今天我太饿了,就先吃了。” 刘勇军听了理解的点点头,说道:“以后饿了你就自己先吃,不用等我。”说完,他的目光在姚明明切西瓜的手上,停顿了片刻。他这才发现姚明明瘦了很多,只是跟常人比起来还是胖,他才没察觉出来。那手褪去了往常一动就肥肉颤颤的恶心样子,残留了一些婴儿肥,白嫩嫩、胖乎乎的,看起来异样可爱,窗外的夕阳照射进来,在她的手上渡了一层金光,如同上好的白玉,染上了一层暖色,动人心魄。 刘勇军垂在身侧的手指无意识的动了动,他有些慌乱的移开目光,匆匆丢下一句:“我去洗澡了。”就快步走进冲凉房,那背影颇有些落荒而逃的狼狈。 洗了一个战斗澡,刘勇军拿着干毛巾擦着头发出来了。此时的他已经恢复了冷静。 胡乱的擦了几下寸板头,刘勇军把毛巾扔在沙发上,坐到姚明明的对面。拿起筷子才开始夹了一筷子菜,嘭嘭嘭,有人敲门。他下意识的看向姚明明,却见姚明明已经把西瓜切完了,正在外皮上面雕刻镂空花纹,对于敲门声无动于衷。 刘勇军只好放下筷子,去开门。一见门外的人,他有些惊讶的看着那人脸上的愤怒神色:“小张,你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起来吃点。” 听到‘小张’两字,姚明明眼中闪过一丝讥讽。(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七) 小张是景色的丈夫,是一个连长,姓张,人称张连长。 姚明明拿了根牙签,叼了一块西瓜慢慢的咬着。在她接收的记忆中,穿越女和景色在公交车上也有一番冲突,景色丢了个大脸,晚上回家后,景色的丈夫,张连长也是如同此时般怒气冲冲的进门责问,刘勇军不分青红皂白的要求她道歉,穿越女自是不肯的,先挑起事端的又不是她。结果刘勇军连听都不听穿越女的解释,一个瓷杯砸了过来,砸的她头破血流。 门口,张连长和刘勇军还在说话,张连长看到桌上的饭菜,脸色缓和了一点道:“在吃饭啊?” “你吃过没?来一起吃点!”刘勇军把张连长安顿在饭桌另一边,说道。 张连长摆摆手道:“你别忙活了,我吃了饭才来的。” 刘勇军抬头就看见了姚明明手中的西瓜,忙吩咐道:“快把西瓜端给张连长吃!” 姚明明听了用闪电般的速度把西瓜抱进自己的怀里,转过头,用后脑勺对着刘勇军,倔强的说道:“不。”而她吃西瓜的速度,由缓慢的叼着吃,变成迅速的一块接一块的往嘴里塞。 刘勇军看到姚明明的举动,不由得尴尬的面红耳赤。心中一股怒火就涌了上来,冲姚明明吼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平白让人笑话?” 姚明明依旧没有回头,背对着刘勇军说这次买的西瓜小,给他吃了你就没有了。刘勇军听到姚明明这样说,心中一暖,滔天的怒火不由得消散了一些。但口中还是说道:“来者是客,那也不能这样对张连长!” 张连长站在一旁,气得浑身发抖,对刘勇军说道:“本来打算等你吃完饭再说的,但是我实在是忍不了了。哥你以后能不能管着点嫂子,景色都被她气哭了。” 刘勇军听了看向姚明明,沉声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姚明明挑了挑眉,有些惊讶,这是在给她解释的机会?要知道,穿越女当时发生这样的事情,刘勇军可是想都没想,直接对着她发火,连她后来的解释都不听,直接一个陶瓷杯子砸了过去。 张连长没有注意到刘勇军看向姚明明的眼神,以为刘勇军在问他。于是回道:“也没有什么事情,只是景色被嫂子给气哭了,嫂子让她在一大群人面前下不来台,你也知道景色脸皮薄。” 刘勇军一个冰冷的眼神扫过去,看到被眼神扫到的张连长一个激灵。才带着冰碴子似的开口:“你闭嘴!”然后才转回头眼神锐利看向姚明明:“你来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姚明明无所谓的耸耸肩:“也就那么回事,她来找我碴,被我反找碴回去,结果她就受不了的哭了。” “你说了什么?” 姚明明继续用牙签叼了一块西瓜放进嘴里,享受的眯了眯眼睛。这次买的西瓜汁甜味美,再经过原主这张吃什么都美味的嘴,简直就成了这瓜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吃。 “姚—明—明!”坐在姚明明对面的刘勇军咬牙切齿的叫着她的名字。姚明明才想起刘勇军刚刚问她的问题,不舍的咽下嘴中的西瓜,简洁的回道:“也没说她什么,就是说她一身就一百多,败家娘们!” 刘勇军坐在她对面看着她眼睛不离西瓜,边用暖玉般的白胖小手拿着牙签插西瓜,边说着败家娘们,莫名的觉得很有喜感。 一旁的张连长坐不下去了,愤怒道:“我家景色败家,我都没说她,关你什么事?” 姚明明抬起眼皮看向张连长嘲讽的道:“你没说她,是没有能力说吧!一个月工资才30的人,拿什么说人家一天一套一百多的人。” 张连长脸涨得的通红,手指着姚明明说不出话来:“你……你……”身体更是颤抖的跟刷子似的。 姚明明斜看他一眼,嗤笑出声:“没用,吃软饭的小白脸。” 刘勇军听了姚明明的话气的脸上青筋凸起,原以为改好了,现在看来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想起她以前的所作所为,怒声道:“闭嘴!” 姚明明听话的没出声,反正她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女配逆袭嘛!当初穿越女因为张连长的原因被刘勇军砸破了头,现在看他气的身体颤抖、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这具身体里传来一阵阵舒心。 刘勇军压了压火气,“张连长,您先回吧!一会儿,我让她上门给你家景色道歉。” 哼,张连长怒哼一声甩袖走了。 刘勇军送走了张连长,转身就看到姚明明睁着一双黑葡萄样的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眼里闪烁着胆怯的光芒。看的他心里一软,怒气瞬间消散了大半,但脸上还是一脸严肃的道:“姚明明,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很过分,跟我一起去张连长家向景色道歉。” 姚明明怯怯的看着刘勇军:“那景色必须先向我道歉。” 刘勇军刚压下去的怒气瞬间又涌了上来,他伸手揉揉太阳穴,隐忍着怒气说:“是你做错了事情,景色向你道什么歉?” 张连长的脚步停在楼梯口,屋里说话的声音,他听的一清二楚,顿时又被厚脸皮的姚明明气了个仰倒。 姚明明缩了缩身子,警惕的看着刘勇臭黑的脸,才迅速的解释道:“是景色先说我买的西瓜贵,是个败家娘们。我才反击她一身上下百来块钱,自己挣的钱不够用全靠娘家,才是个败家娘们。” 刘勇军说:“那景色错了,你也不能那样对人家张连长啊!” 姚明明仰头争辩道:“他是听了景色的话,不核实事实。就来挑拨离间,其罪当诛。” 刘勇军气笑了,“还其罪当诛,你学过成语没有?走,跟我一起道歉去。” 姚明明一把把桌子上的饭菜掀了,糊了刘勇军一头一脸,她白嫩的小手很有气势的拍桌:“道什么谦,我告诉你刘勇军,今天要么不道歉,要么离婚。”(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八) 刘勇军没防着姚明明说着话会突然动手,加上他离桌子又近,那一桌子碗筷都砸他额头上,噼里啪啦的一阵响后,脸上感觉油腻腻的、从头到脚身上到处都是饭菜汤汁。 他从小到大都没被人用碗筷砸过脸,瞬间羞辱感充斥了全身,她竟然拿饭碗砸他。 张连长刚走到楼梯拐角处,就听到这么砰的一声,他心里先是咯噔一下,刘勇军的脾气可是出了名的暴躁,他不会把她给打了吧!但随后想到刚刚姚明明说的那些羞辱人的话,觉得瞬间解气。至于姚明明说的离婚的话,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妇人嘛!就是这样,只会拿离婚来威胁人。 刘勇军阴沉着脸,周身气息极速下降,冷的跟冰渣子似的。他用手撸了一下脸,把脸上的饭菜甩到地上,尽量压抑着怒气平静道:“今天就算是离婚,你也要跟我一起去把歉道了。” 姚明明瞬间怒了:“凭什么要我去道歉?刘勇军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景色之间的龌龊心思。” 刘勇军瞬间怒了:“我和景色能有什么龌龊心思?” “哼”姚明明冷哼一声,扯高气扬的看着刘勇军:“之前景色看到我总是挑我的刺,说我配不上你。开始时我看她是个大学生、有文化的人忍了,这栋楼我谁都惹了,就没说过景色一句话,见到她能躲就躲。可我后来发现,景色肯定是喜欢你,要不老挑我刺。就拿我今天买西瓜,她碰到了说我败家之类的说一大堆,我败不败家关她鸟事?” “现在我发现你刘勇军就是跟她一丘之貉,说不定两人早就暗通款曲了。要不然明明是景色错了,别人丈夫都知道为了妻子打上门来,你就知道在家里打完老婆,再压着老婆去道歉。我告诉你刘勇军,这个夹心饼干我不做了,你爱找谁找谁?” 刘勇军被姚明明的一番话气的面色铁青,冷着脸看着她:“走,离婚去。谁不离谁是王八蛋。” 张连长却没有听见刘勇军的一番话,早在姚明明之前说景色喜欢刘勇军的时候,他就神色恍惚的走了。虽然觉得荒谬,但不知为何心里还是堵的慌。 张连长心不在焉的回去,景色眼睛红肿的过来,神情带着点小兴奋:“他俩是不是打起来了,我听见动静了。刘连长怎么说的?” 张连长看着她兴奋的样子,眼神微妙的变了变,兴奋中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反而催促道:“发什么愣呢!你快说啊,刘连长怎么说的?” 张连长装作不经意的说:“刘连长说他会带着姚明明来向你道歉。他们俩打架,怎么看你很高兴似的?” 景色正兴奋的坚起耳朵听楼下姚明明那屋的动静,丝毫没有察觉到张连长话语中的漏洞,回答道:“当然高兴了,他们离婚我才更高兴呢!看她长得那个样,哪能配得上刘勇军!” 得,这下连刘连长都不叫了,直接喊刘勇军了。 张连长看向把耳朵贴在墙壁上的景色,眼神更怪异了:“姚明明刚刚很生气,说是你先招惹的她,不是你先说她买西瓜是个败家娘们,她也不会说你。说要道歉也是你先道歉。” 景色听了,更是气愤:“我凭什么跟她道歉,我说她怎么了,便宜的大西瓜不买,学我买大西瓜两倍价格的小西瓜,不是败家娘们是什么?” 张连长挑了挑眉,这就是承认了,是景色先招惹的姚明明了。想到刚刚自己去刘勇军家里做的事情,他瞬间有些脸红,决定明天给刘勇军解释解释,这半天都没上来,看来今天是不会来道歉的。夫妻嘛,床头吵架床尾和,张连长想到自己和景色吵架后,不能解决,都是做些少儿不宜的事情,两人自己就好了。显然他此刻忘了姚明明的体型,等他第二天去向刘勇军解释,得到的却是刘勇军已经和姚明明离婚了的消息。 姚明明和刘勇军顺利离了婚,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句话不管放在哪个年代都好用。这个点民政局早就下班了,她们却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拿了离婚证,姚明明就收拾东西,搬离军区。刘勇军最初的怒火过去了,现在冷静下来,顿时心里觉得有些空落落的,他看着姚明明收拾东西,连忙说道:“今天也晚了,先住一宿,明天再搬吧!” 姚明明冷硬的摇摇头,拒绝道:“不要,现在也不是很晚,才六点多,天都没有黑透。” 刘勇军看她不听劝,冷哼一声回房了。回到房间,他趴在被子上面瞬间觉得有些委屈。姚明明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都不介意她往自己头上扔菜碟子了,好心开口留她住一晚,她却不领情。想到姚明明往他头上扔碗筷时,那些掉落到地上的饭菜,他又有些心疼。从小穷苦长大的人总是格外珍惜粮食。 刘勇军人在卧室,在这样一个寂静无声的夜晚,外面的声音格让清晰,他听到姚明明翻找衣服的声音,听到她拉皮箱拉链的声音,听到她开门出门的声音。 直到‘嘭’的一声关门的声音,房间再次回归寂静,静的他的心都空落落的。在姚明明出门时,他强忍着才没有从卧室冲出去,现在听到她关上大门了,刘勇军再也控制不住的冲了出去。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明明跟姚明明离婚是他从前幻想了千百遍的事情,此时真离了,他脑子里却全是姚明明的画面,这个月来,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一遍一遍的在他脑海中回想。他们彼此虽然话不多,但气氛却格外温馨,画面的最后总是停留在今晚姚明明睁着一双黑葡萄样的水汪汪大眼睛看着他,强辩道:“我没错。” 刘勇军狠狠踹了一脚墙角,他觉得他今晚的反常都是因为这双眼睛,该死的眼睛。嘴里虽然这样说着,但刘勇军的脑海却依旧不停的回放着那副画面。 (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九) 刘勇军狠狠踹了一脚墙角,他觉得他今晚的反常都是因为这双眼睛,该死的眼睛。嘴里虽然这样说着,但刘勇军的脑海却依旧不停的回放着那副画面。姚明明坐在桌旁,水汪汪的大眼睛胆怯的看着他。 刘勇军又狠踹了几脚墙面,发泄道:”该死的眼睛,狠心的女人。“ 被刘勇军称为狠心的女人的姚明明此时洗漱过后正舒服的躺在小旅馆的床上,她把军区房的钥匙和这几个月用的刘勇军的钱都放在饭桌上,就坐车来了旅馆。 折腾了一晚上,姚明明的肚子不争气的有些饿了。如果是平时,她肯定会克制自己不吃东西,晚上吃东西什么的最容易长胖了。但今天不同,今天她顺利离婚了,可喜可贺,打算出去庆祝一下。如果系统在这里,肯定会用肯定的语气,反问的语句鄙视她:”你确定你不是因为今天晚饭吃的早,又折腾了大半天,饿的受不住了才想出去吃饭的吗?“ 所以说有个太了解你,还喜欢拆台的系统什么的,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情。可是现在系统不在姚明明身边,所以她愉快的自欺欺人后换完衣服愉快的出去找吃的了。 刚走出旅馆,路边摊一道蓝色的光闪了下她的眼睛。她好奇的看过去,发现是一枚蓝色的耳钉。只是…… 那枚耳钉有些眼熟,姚明明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看见那枚耳钉的真面目后,不由得惊讶的瞪大眼睛,这不是系统给她的空间耳钉吗? 她连忙向老板买了那枚耳钉,因为材质是塑料的,而系统给她的那枚耳钉却是蓝水晶材质的。所以她有些不确定是不是系统给她的那枚空间耳钉。 付了钱后,姚明明对着老板的镜子戴上耳钉。用心感受了一下,果然有个匣子大小的空间。真的是她的空间耳钉,她一到这里最先做的就是摸耳朵,结果发现没有耳钉,她本来是打算奔向镜子前看看是不是她感受错了,结果宿主长相太过清奇,一下子让她转移了注意力。 姚明明忍不住摸了摸耳朵上的闪着蓝色幽光的塑料耳钉,如果不是确认它是塑料做的,姚明明都忍不住怀疑它是不是蓝水晶了,毕竟表面的切层的闪亮成度跟塑料不符合。 突然,正在臭美的姚明明被人拉住转了一个圈,脖子上面搁了一把刀,身后一个粗大的声音恶声恶气的道:“别过来,否则她就没命了。”姚明明这才反应过来,她居然被胁持住了。 对面穿着警服的人一看有人质,连忙道:“把刀放下,别冲动。” 后面的人又把刀紧了紧,粗声道:“把抢放下,否则我就杀了她。” 穿着警服的几人互相看了看,踌躇了半晌。劫匪见了怒声吼道:“放。” 那个警察装作没有办法的样子,把抢丢在地上。看到这里,姚明明明显感觉到后面的人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嘭~嘭~两声枪响,两颗子弹分别打在了劫匪的两只手腕上。 “你没事吧!”姚明明听到身边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她疑惑的转头,就看到了面前的人身姿如玉,修长白皙的手指握着一把枪,他看着姚明明问着关心的话语,眼中却没有一丝情绪。 姚明明摇摇头,回答道:“谢谢你了,我没有事情。”清冷男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似乎对于她刚被劫持却能迅速恢复冷静而感到惊讶。 姚明明看他开口,正要说什么!就在这时,那几个警察头头小跑过来,有些拘谨而欢喜的道:“云上将,今天多谢你的帮忙了。否则一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抓到劫匪。”那神态仿佛追星族,遇到崇拜的偶像。 清冷男子矜持的向警察头头点了点头,简洁的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警察头头连忙道:“你忙,你忙。”生怕自己耽搁了他的事似的。 清冷男子再次轻轻点头,飞快的转身走了。 警察头头眼神荡漾的目送清冷男子的背影,直到不见了,才回过头。看到姚明明还在原地,嘴一撇,傲慢道:“你怎么还在这?” 姚明明:“……”这态度真是天与地的差别。她微微弯腰向警察礼貌的行了一礼:“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 “哼”那警察头头冷哼了一声,傲慢的踱步走了。姚明明这才发现,这个警察头头还挺年轻,挺帅气的。她摇了摇头,肯定的猜道,这个警察是某个世家子弟。要不然,年纪轻轻、脾气又不好能当上警察头头? 没想到那警察头头眼睛还挺尖,明明已经背对着她走了一段路,在姚明明摇头的时候却像脑袋后面长了眼睛似的,又踱步走了回来:“你摇头做什么?脑袋里是不是在想我的坏话?” 姚明明暗地里不由得有些头痛,脸上却不动声色,略带讨好的笑着:“我在想警官年纪轻轻就能当上警察头头,肯定是极有能力的一个人,只是……”说道这里,姚明明停顿了一下。 年轻警官不由急道:“只是什么?” “只是脾气不太好!” 警官大人对着姚明明怒目而视:“你……” 姚明明却仿佛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怒气似的,自顾自的接着道:“不过随后想想,有能力的人脾气总是与众不同的,就像刚刚的云上将,你说呢?警官大人。” 这次年轻帅气中二病的警官继续傲娇的哼了哼,不过身上的气势却弱了下来。明显对于姚明明的回答很满意。 姚明明继续笑笑,试探着问:“那…没有事情的话我先走了?” 中二病的警官挥挥手,赶苍蝇似的:“走吧,走吧!” 姚明明见状,打算赶紧溜了。 “站住!”身后传来一声大喝,年轻警官继续踱着小方步来到姚明明面前,看着她道:“你跑什么?” 姚明明觉得自己快疯了,她假笑道:“这不是怕离开警官的范围继续遇到坏人吗?得赶紧跑回家啊!”(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 三个月后。 一家废弃的仓库里,姚明明双手如飞的把各种碳膜电阻、电解电容、瓷片电容、直插ic、贴片ic、开关二极管\in4245,发光二极管,按顺序插在空板上,其熟练成度甚至已经不需要用眼睛看就知道了。然后用锡线和烙铁把那些电容电阻按一定的规律焊上,一款电器最主要的主板和电源板就成型了。姚明明拿出一个底壳和后板把两个别在一起,在后板上面安上六头av座,打上螺丝。连接各种线,光头线、机蕊线、电源线……很快一台简单的dvd就成型了,说起来慢,但因为这些姚明明做熟练了,所以动作还是很快,机器做完了,最主要的是内测,插上电源,把碟片放进去,连接上av线,电视上就开始播放了,姚明明把每个按键依次按了一下,没有发现不能用的或者功能错乱的,比如说:明明上面写着上一曲,按下去却是下一曲,明明按的是暂停,出现的却是播放。 姚明明最近一直在卖电器,一台收音卖一千五。放碟片的dvd是她今天才做出来的新产品。仅仅十天过去了,她就赚了一万多。一离了婚,姚明明就没去卖盒饭了。至于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始卖电器?一说到这个,姚明明就觉得系统太坑了,别人都是坑爹,系统没有爹,就使劲坑任务者。 这个电子制作方法跟特种兵的训练方法不一样,特种兵的训练方法是姚明明自身经历过的、训练过的。在其它世界使的得心应手,电子制作方法却是姚明明任务完成的好得到的奖励,这是她得到电子制作方法后第一次来到科技时代,本已为等到自己有本钱了,就可以大展拳脚了。结果,临到头了,姚明明发现,知识都在脑子里,不会用怎么破?就比如说:所有的英语单词都被你记在了脑子里,却不知道怎么把它们组成句子一样。 姚明明没有办法,去到外地一家生产电器的地方,贿赂了一个能说的上话的人,进去工作了两个月,脑子里的知识浅显一些的就能运用自如了。不过这些浅显的知识就足够她制造出电视,收音机了之类的,毕竟又不是什么难的。 然后姚明明就回到了这个城市,租了一间破仓库。开始自己生产电器,自产自销。 年轻警官吴昊来到一个破仓库巡逻,像这样的破仓库是案发地点的高峰期。你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傻,当然是在电视里面看到的了。这不,他一来到这,就听到了有奇怪的声音,顺着声音走过去,看到了一个微胖的身影。胖子他见过不少,别的不说,参加酒会的时候,那些成功人士有几个不挺着啤酒肚的。但胖的这么清晰脱俗也就一个,三个月前他见过。 “你怎么在这?” 姚明明听到这个声音身子一僵,尽管过了三个月,但这个声音给她留下了强烈的心里阴影。 三个月前,姚明明说完‘这不是怕离开警官的范围继续遇到坏人吗?得赶紧跑回家啊!’后,自认为自己是善良的警官同志强制性把姚明明‘送’回了旅馆。就这样,姚明明出去逛了一圈,更饿了,饿了一晚上的肚子。要知道胖子跟瘦子不一样,胖子饿了那是真饿,任何转移注意力的办法都不管用,而瘦子饿了,不吃东西饿一会儿就不饿了。 吴昊看到姚明明身子僵硬、不动弹,脑中晃过某部警匪片里的经典画面,那些死人不都是这样吗?僵着身子站着,人一拉就倒了,鲜血洒满地。想到这里,吴昊飞快的跳上前,拉了姚明明一下,看着姚明明黑溜溜转着的眼珠才松了一口气,但一松了口气过后就是愤怒:“我刚刚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我?” 姚明明眼珠转了转,心虚道:“那个,我不是在做东西吗?正在思考,对,正在思考,没听到你说话。” 吴昊倒是没注意她的撒谎,还以为她真的是在思考。于是好奇的问道:“你在做什么?” 姚明明想了一下,这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于是就说:“电器,自产自销。” 吴昊听了她的话,环顾了一眼四周破败的环境,嗤笑:“就这环境,还生产电器?卖的出去吗?” 姚明明拿了一个零件正在组装,听了他的话,漫不经心道:“当然,十天我赚了一万多呢!” “什么?一万。”身后吴昊的声音吓得姚明明一个激灵,这下她忍不住了,回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可吴昊这时候却不管她:“我要跟你合作,我们开工厂吧!地方我找,肯定比这个地方好多了。”说完,眼神嫌弃的看着四周。待看到桌上的收音机时,宝贵的拿起来,捣鼓着。他家自然是有收音机的,但那是他花钱买的,这个收音机却是以后赚钱的,心态自然不同。 吴昊摆弄了一会儿,发现这个收音机跟他家的功能完全一样,一点都不差什么。价格却便宜了很多。 既然要做生意了,姚明明也提出了她的条件,第一:电器的品牌要叫姚明明,她以后要让这个名字家喻户晓。第二:找到地方,要让她审核满意才能用。第三:所有证件都是吴昊办。第四:她和吴昊的合作只是她们之前的合作,于家族无关。第六:分成八二分,姚明明八,吴昊二。 证件什么的吴昊不在意,这些对于他来说小菜一碟,只是品牌的为毛要叫:姚明明,产品那么高大上,品牌却是个矮挫穷,这像话吗?还有分成为什么只有八二分。他做那么多事情却只占有那么一点钱,这像话吗? 姚明明看着他认真的说道:“你要知道,我十天零卖就有一万块,这样过不了多久,就可以自己建工厂,如果我们的机器推广开来,那将会是多大的利润吗?二成不少了。”(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一) “至于品牌定为姚明明,如果你不同意的话!理由同上,我可以自己开工厂。”谈起条件来,姚明明气场全开。吴昊表示他完全扣不住啊,有没有?前后反差太大,如果说前面姚明明的表现是一只无害的小白兔,那么后面她的表现,吴昊觉得他居然在姚明明的身上看到了云上将的影子。 错觉!一定是错觉! 吴昊摇了摇头,反应过来了之后。他瞬间丢掉了中二病,长年处于良好的家庭环境让他谈起判来跟姚明明不相上下的气势道:“你说的条件我都同意,但我也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以后你不能动不动用自己开工厂来威胁我。” 姚明明自然的点了点头,同意了他的话:“这是自然。” 接下来的时间,姚明明更忙了,忙着看场地。然后还有购买各种各样的器具。招人培训人手之类的,虽然说一大部分像找厂房、办证之类的吴昊承包了,但姚明明却比吴昊还要忙。 因为,吴昊只要放出话去,无数的人会帮他办好,像厂房之类的,大家打着电话等着他去挑,吴昊派人看过后,选出自己觉得行的,再给姚明明选。姚明明依次去看了,选出一个最合心意的。这件事,就花了她三天时间。期间吴昊已经招收人手,开始培训了。真是超级有效率。 工厂选好了,然后就是买各种器具了,这个吴昊家里有门路,吴昊打了几个电话就办好了。做器具最主要的就是在流水线工作。 重要的岗位都是招的熟手,能看懂图纸的,最主要的就是插件拉,在空板上面插上二极管之类的小零件,这个一不小心就会出错,所以这条拉的拉长必须会看图纸。 新招的人不是很多,大概就三十人左右,整个车间已经开始生产机器了。下一批招聘已经开始了,挑事的、偷懒的都被铁血手段开除。因为这时候的电器太赚钱,所以公司里的待遇高,福利好。大家都挤破了头的往里面钻,完全不用担心人手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气氛前所未有的好。 姚明明表示公司待遇高完全没有那么回事!要知道现在的电器对于后世来说简直是天价,一台dvd卖几千块,大家觉得正常,甚至便宜。要知道后世的一台dvd出厂价就几十块钱,零售也就百来块。但工人的工资是现在的十倍不止。不过现在的物价比较低就是了。 现在开始每星期都招一批人,一星期试用期,不熟练的淘汰,在这样的气氛下,工人们为了保住饭碗,就算是自认为智商高的人都格外努力,那些觉得自己不够聪明的工人为了保住饭碗什么的更是连中午午休时间都不休息,自发的去熟悉岗位,大家都发挥出了远超平日里的努力,试用期过了的工人都纷纷发出感慨:“原来我还有这么聪明的时候。” 姚明明最主要的是生产彩色电视机,最小的从24寸的开始,收音机什么的迟早会淘汰的,但现在这种时候有一台收音机是一件很潮流的事情,姚明明推出彩电和收音机组合,一台同尺寸的彩电和一台同尺寸的黑白电视机价格差不多,多加两百块的话可以连同收音机带回家,单独买收音机却要一千多。所以很多要买收音机的人或者要买电视机的人都会买这种套餐。 只是多了两百块钱,却能把两种电器带回家。对于国民广大妇女来说以最少的钱买最划算的东西是她们与生俱来的天赋。就这样,姚明明牌电器迅速的横扫国内所有地区,几乎家喻户晓。其出名成度跟著名歌星某丽君有的一拼,不管老少都知道买电器就买姚明明牌。 而此时姚明明的资产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在翻飞着,国内市产几乎饱和,姚明明却并不打算再出新产品,现在光是她的电视机的技术就甩国外好几条街。要知道国外的电视机现在还是黑白的呢!姚明明把所有电器里面的重要软件都加密了,用的是星际时代最先进的技术。地球上的科技绝对解不开。为了设置这个密码,姚明明熬了一个星期才研究出来。 姚明明不知道的是,因为她把彩色电视重要部分给加密了,她的本意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改变了世界进程,让彩色电视提前出现,然后是电脑,手机。要知道手机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也引得多少人成为低头族、颈椎出现了问题,电脑手机的出现让多少人眼睛近视率大大提升,人与人间的关系变得疏离,相对而坐的两人没话说,反而各自抱着手机跟网友聊天。她改变不了世界,但她却不希望因为她的原因让这些事情提前发生。这些各国的研究人员不知道啊!各国电器生产商发现销往华国的电器销量极速下降,最近一个月甚至出现零销量。这情况不对劲啊!完成不对劲,要知道华国虽然很穷,但他们的购买力却很强大。于是各国生产商纷纷去查,华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发现华国出现了一款比黑白电视机更为先进的彩色电视机。于是大家纷纷购买一台,交给研究员研究,希望研究员能早日破解里面的技术。于是所有的研究员都被带进坑里了。 大家都认为破解了密码,就能得到彩色电视机的技术。可那密码,是姚明明根据星际时代最高级密码设定的,哪是现在的技术能破解的了的。这就误导了研究员,密码都这么难,彩色电视机的技术肯定更难。这就跟大家看见了和氏壁打造的小匣子,第一反应就是匣子都这么珍贵,里面的东西肯定更有价值一样。于是,研究员们更努力的破解密码,他们认为密码都破解不出来,彩色技术他们肯定更研究不出来。就这样被带进了坑里的研究员们晚了十几年才发现彩色电视机的技术。 (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二) 就这样被带进了坑里的研究员们晚了十几年才发现彩色电视机的技术,这还是因为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研究员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才发现原来彩色技术是这么的简单,如果当初他们用破解密码的时间来研究彩色技术早就成功了。 发现这个事实,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耿直研究人员们很有默契的同时感叹道:“华国人真是太狡猾了、太奸诈了。他们一定是故意的。” 感叹完,众多研究员和自己日日相对的同为同事的研究员们相对无语凝噎,泪眼婆娑。这真是个悲伤的事实。 众电器商高层:“……”所以说,把他们工厂拖的快破产的彩色技术,就是这样简单?好想发火啊!有没有?可他们想发火都没对象,向研究员发?可研究员比他们还委屈,把他们带坑里的就是你们这些高层,是你们当初说:“快速破解软件密码,得到彩色技术,才让众多研究员们以为彩色技术很难的。” 遥想这十年,收入少,各电器一降再降,否则同种价格下都去买姚明明牌电器了。投入多,大量的金钱投入去研究彩色技术的密码破解。各厂商全靠以前挣的钱撑着的众高层,也想抱在一想哭一哭,有没有啊?这十年来的压力,头发都快掉光了倒底是为什么?顿时,他们觉得自己感受到了来自全宇宙的深深恶意,十年前意气风发的各高层,十年后觉得人生真艰难。 被各国众多电器厂商的人称为狡猾、奸诈的姚明明此时却不知道因为她的原因,全华国人民都背上了狡猾、奸诈的黑锅。 全华国人民:我们是无辜的,请看我们无辜的双眼! 姚明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彩色电视技术晚出现了十几年,却也没有太在乎,因为没有人和她分瓜市场,她表示很高兴,每天她和吴昊的资产都以亿为单位向上翻一翻。电器什么的真是太赚钱了!她更不会知道,因为她的密码实在是太难破解了,那些研究员们觉得自己研究了十年还没破解开,深深感到这是个耻辱。所以尽管彩色技术已经研究出来了,但各国的研究员没有商量却不约而同的做了一个决定:继续研究破解彩色技术的密码。 结果众位研究员们花了一辈子都没有研究出来。于是在临死前,纷纷拉着已经成为妍究员的儿子叮嘱道:“这一辈子,我过的很满足。唯一的遗愿就是没有把姚明明牌电视机里的彩色技术密码破解出来,希望你能代替我做到。” 想当然的,儿子也没有做到,于是这个遗愿代代相传了下去。 结果就是哪怕科技高速发展的后世,那个密码也没有人能解开,这件事被公开后,国家级研究员不信邪地加入了破解大军当中,结果当然是没有破解出来。也因为那些研究员来自世界各国,所以那些加入姚明明牌密码破解大军的国家级研究员都是出自世界各国。结果他们发现,以现代科技比八十年代快速发展了不知多少的技术,却还是破解不了姚明明设置的密码。因为这个原因,姚明明牌电器,成为收藏价值极高的收藏品。 于是在姚明明传奇的生涯中又增添了一份神秘。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时的姚明明正感觉到了国内市场的饱和,于是正和吴昊商量把彩色电视推向国外,虽然他们在国外没有销售渠道,但架不住她的产品好啊!姚明明对于彩色电视还是很有信心的。最先决定的就是欧美国家。姚明明和吴昊两人花了三天时间,终于把英语学会了,不管是吴昊还是姚明明之前都是会英语的。吴昊是觉得没有用到的机会,学的时候,就不怎么专心,姚明明是第一次在现代世界学的,忘的七七八八。这次他们打算亲自去国外,于是开始痛苦的恶补。 敲定了行程,姚明明和吴昊带着专业人士,在国外各种忙碌。 而此时,云上将的书桌上摆放着一份‘姚明明有限公司’的资料。 清冷如玉的云上将想到爷爷的话:“这个姚明明有限公司的科学技术远超国外,如果能用在军事上……” 如果姚明明在这,肯定会想:“她能说:不愧是开国元老,看到什么都能想到军事。” 云上将边回想着爷爷的话,边翻开了资料。当看到姚明明和吴昊的照片后,云上将眼里划过一丝惊讶,想来是认出了他们。 继续看到姚明明在‘姚明明有限公司’的身份后,则是惊讶地挑了挑眉。 看完了资料,云上将向下属打了一个电话,冷静的命令道:“帮我向姚明明有限公司的总裁约个时间,我想和她见个面。” 下属听了有些为难:“这个……” 云上将挑了挑眉:“怎么,做不到?” 下属咬了咬牙回道:“姚明有限公司的总裁和副总裁,不久前一起去国外了,归时不定。” 云上将:“那就给她的助理打电话,告诉她的助理,他们总裁回来后,让她立即联系我。” 云上将的下属:“……”有求于人还用这样命令的口气真的好吗? 久久没有听到回答声,云上将有些不耐烦的出声,声音如同带着冰渣子:“听到了吗?” 云上将的下属听了立马行了一个军礼,严肃而大声的回答:“是,长官。” 在下属即将挂电话之际,云上将的声音通过电话又传了过来:“记得,客气一点!如果因为你的不客气,而导致这次见面失败,你就自己去领罚吧!” 云上将的下属听到自己长官前面的话,还蛮感动,长官大人终于知道有求于人要客气一点了。结果听到下一句,不由泪流满面,长官大人,你这是要闹哪样啊!以你命令句的语句,就算我的语气再客气,别人的印象也是负,好伐! 于是下属自作聪明的用自己想出来的话,给姚明明的助理打了电话。(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三) 姚明明的助理听着电话里面那个不管语气还是语句都讨好到献媚的声音,回了一句:“呵呵。”就挂断了电话。 就这样的,还自称是云上将的下属,如果他是云上将的下属,那我还是云上将呢!电话的那一头,云上将下属拿着电话听着里面传来的那一句:呵呵。呆了呆,‘呵呵’这到底是同意了,还是没有同意? 就在这时,云上将来电了。下属立马表示,呵呵代表对方心情很愉快,也就是说对方同意了和云上将见面。 姚明明的助理在繁忙的工作中很快将这次的事情忘到了脑后,一直到很久以后,姚明明忙完了国外的扩展,生意走向正轨才回到了华国,助理看到姚明明意气风发的样子,就知道国外的生意一切顺利。 助理鬼使神差的想到了几个月前接到的那个自称是云上将下属的骗子的搞笑电话,于是用讲笑话般的语气和姚明明说了,结果姚明明听了回道:“还有那个人的号码吗?给我打回去,约到……。”姚明明拿手指一一划过近期安排表,发现近期的日程安排的很紧凑,只有今晚刚回国,没有安排,于是道:“约到今晚十点。” 助理有些担心:“十点是不是太晚了,如果对方是骗子,后果不堪设想。” 姚明明飞快的在电脑上敲着字,头也不抬的说:“没有关系,云上将我见过一面。” 助理不敢怠慢,飞快的查出号码拨了回去,跟电话里的人约好时间后,就退了出去。 姚明明是真的很忙,这段时间她和吴昊在欧美国家开拓市场,其它国家她们虽然没有去,但也派了专业人士团队过去。在欧美国家姚明明和吴昊处理完欧美的事情,还要分别跟在各国的专业人员视频,解决他们拿不定主意的事情,真的是忙的不可开交。 姚明明等到欧美的生意稳定下来,就先回国处理其它堆积的事情。而吴昊则留在欧美处理收尾工作。 姚明明工作用的电脑,也是自己公司生产的,只是并没有对外售卖。只限于公司员工用。每一台电脑都设置了基因扫描,每台电脑都有限制,这样就算电脑被偷了,别人也用不了。 一到九点,姚明明就出门了,她是怕自己待会忙工作忘了时间,要知道她专注起来可是连闹钟都叫不醒的工作狂人士。到了地方,姚明明处理完手上剩下的事情,就接收到了吴昊的视频邀请。姚明明有些疑惑,不是说好了欧美后续事情都交给他了么?怎么会在自己回国第一天就发视频。 虽然有些疑惑,但姚明明还是接收了视频。视频里出现了会议室里吴昊和众多欧美代理商的身影。虽然心里疑惑,但姚明明却没有表现出来,吴昊直接以一口流利的英语问道:“明,你没有在家里?现在有时间吗?我和众多代理商有些意见相左,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姚明明一听吴昊的话就明白了,吴昊是个天才,不管是在商业上还是在学习英语上都是如此。短短一段时间,他一口流利的伦敦腔比英国人还标准,但再天才,时间太短,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他对于一些欧美的商业的专业用语相当头疼。会议室里,没有出现会英语的专业人员,可能是有事耽搁了,不过这就是吴昊的事情了,她也不过问。 姚明明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道:“不好意思,我今天约了人,只有30分钟能给你们。” 吴昊大喜:“三十分钟,足够了。” 众代理商也纷纷表示理解,他们会尽快在三十分钟里,处理完所有事情。 时间紧迫,众人也不耽搁,直接进入正题。 云上将来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姚明明,尽管她又瘦了很多,至于会这样说,那是因为云上将看过姚明明的资料,那资料上面有姚明明所有经历。当然对于以前的就是某某时候毕业于什么学校那样的。重点是她在军区院的时候的,胖的简直不忍直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虽然还是胖,但胖的让人觉得很可爱。完全无法想象她以前会胖到跟资料上的照片一个样。 这次再看到她比第一次看到她本人又瘦了一些,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胖了,只能说是丰满。走到她的身后,才发现姚明明正在跟人视频,虽然他还不知道视频是什么? 云上将听着她说着一口流利的伦敦腔跟欧美州的人侃侃而谈,尽管他听不懂,但也猜到她们说的是商业上的事情。姚明明现在的样子和资料上在军区院显示的恶劣行径简直判若两人。 云上将没有偷窥别人的爱好,他很快走过了姚明明身边,坐到了她对在。 姚明明感觉到头上的阴影,一抬眼就看到了见过一面的云上将坐到了她的对面。她扫了一眼电脑左下角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才到她和云上将的约定时间,她冲云上将矜持而礼貌的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整个动作间,她一直没有停止过和欧美人用英语交流。随后更是专注的跟电脑里的人视频起来,晶莹修长的手指动作优雅快速的在面前黑色的键盘上面敲打,她的语速明明很快,却并不给人急切的紧迫感,反而让人觉得有种从容不迫的雍容。真是矛盾的感觉,尽管云上将不会英语,但单单听着姚明明的声音就觉得是一种享受。 姚明明很快关了视频,合上了电脑。云上将这才从音控中回过神来,他下意识的看向手表,不多一分,不少一分,刚刚好十点。还真是个准时的人。 云上将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掌道:”云墨。“ 姚明明伸出修长优雅的手跟他握手:”姚明明。“ 云上将看着姚明明伸出修长如玉的手跟他握住,心中只有一个感受好软。强烈控制住想要捏一下的冲动,云上将佯装淡定的松开手,把手放回腿侧。(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四) 云上将佯装淡定的松开手,把手放回腿侧。却下意识的搓了搓手指,仿佛那里还残留着姚明明手指的余温。 握完手后,两人分别坐下。 姚明明端起面前的玻璃杯,轻抿了一口柠檬水,云上将看了轻声问:“吃饭了吗?” 姚明明有些惊讶都看了他一眼,在她的观察当中,云墨从来都不是一个体贴的人。 尽管心中惊讶,却没有耽搁姚明明的回答:“还没有。” 姚明明放下杯子,身子往椅子里面靠了靠不愧是本市最贵的牛排店,椅子柔软的让人想陷进去。她今天穿了长袖条纹衬衫,下身是深色九分阔腿裤。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尽管姚明明又瘦了很多,已经算不上胖了,身材却还是有些丰腴。阔腿裤包裹下的那双极品长腿,不同于现在大街小巷的那种瘦的都见骨头的腿,而是有点肉嘟嘟的,十分圆润有弹性。 云墨向服务员招了招手:“点菜。” 服务员把菜单拿过来,云墨接过菜单却没有自己点菜,而是把菜单递向姚明明:“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姚明明见了却没有接菜单,她转头看向服务员,熟练的说道:“给我来一份牛排。” 服务员快速的记下,礼貌而恭敬的道:“好的,请稍等!”继而转头看向云墨:“先生,你需要什么吗?” 云墨看着姚明明没有回头,嘴上答道:“给我来份跟她一样的。” “好的,两份牛排,请稍等!”服务员说完就退下了。 这下就只剩下姚明和云墨两个人了。姚明明直接开口问道:“不知道云上将这次约我见面有什么事情?” 云墨有些紧张地喝了一口杯子里面的水,沉默良久才开口:“这次找你主要是想和你谈谈军区和你的公司的合作问题。” “哦~”姚明明挑了挑眉,她玩味地看向云墨:“现在我什么也不缺,那军区用什么和我合作呢?” 听到这个问题,云墨也有些头痛,他来的时候就想了很多。合作必须是两方有需求,才能叫合作,现在的情况几乎是他们军方求着姚明明帮忙才对。姚明明几乎没有任何方面需要他们的。 不过云墨也是聪明的,姚明明肯来这次见面。肯定是有所求,虽然他不知道她所求的是什么? 但云墨不是个喜欢拐弯抹角的人,于是直接问道:“你的要求?需要我们做什么,你才肯和我们军区合作。”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娶我。” 云墨的心不受他控制的漏跳两拍,随即周身气温迅速下降,他严肃认真的开口:“姚总裁,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是在认真和你谈合作条件。” 姚明明笑了,她漫不经心的拿起杯子,轻抿一口柠檬汁,淡淡的开口:“我现在很严肃,合作的条件就是你娶我。” 云墨仔细的看着姚明明的眼睛,确定她的眼睛里面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解的问道:“为什么?” 似是怕姚明明听不懂,他又问了一次:“为什么是我?”云墨是真的疑惑,为什么姚明明要嫁的对象是他?此刻他的心情复杂,复杂中又带了点期待,具体期待着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姚明明有些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都是我前夫闹的,他娶了田首长的女儿,你知道吧?“ ”知道。“ 姚明明继续道:“他和田首长的女儿一个帅气一个漂亮,远看近看都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自然有跟我母亲不对付的人说各种风凉话,我母亲气不过,这不各种折腾我。你也知道我很忙,哪有时间理会那些人。你刚刚好,位高权重,长相帅气,想必我母亲会很满意。” 服务员端上牛排,再次退下。两人默默的切牛排。 云墨切了一块牛排,听了姚明明的话,停下动作看向姚明明问道:“你母亲满意,那你呢?” 姚明明的动作优雅好看,切牛排的动作像是西方的贵族,这样优秀的女人将来会是他的妻子? 姚明明在云墨的注视下不紧不慢的吃完盘子中的牛排,才放下刀叉,拿着餐厅中的帕子优雅的擦了擦嘴。才含笑看向云墨回道:“满意,当然满意。” 云墨定定的看了姚明明半晌,才一言不发的发下刀叉,他盘子中的牛排,除了切下来的那一小块,其它的动都没动。那一小块牛排更是一口没吃,他看着姚明明道:“吃好了么?我送你回去吧!” 姚明明也不反驳他,任由他帮她提着东西,开着车送她回家。坐上副驾驶坐上,姚明明才露出些许疲惫的神色,她合上眼睛闭目养神。云墨也没有吵她。 以前喜欢过的人和现在喜欢着人的果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姚明明依旧还有她喜欢着云墨的记忆,但却没有了那些感情。喜欢着云墨的时候,他哪怕想要天上的星星,姚明明也会想尽办法帮他去摘下来。不喜欢他的时候,哪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要求,姚明明也会权衡利弊,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这就是区别。 她对云墨说的话都是真的,没有一句假话。让他娶她的确可以让姚母满意,但她隐瞒了下半句话,那就是嫁给云墨还可以让她完成宿主的心愿,以她现在的成就,再嫁给云墨,估计没有人会说她配不上刘勇军了。要知道云墨的军职可比刘勇军高,能力也比他强。 当然如果他不是云墨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估计姚明明不会提出让他娶她的要求。会另外想办法,可有了云墨,而云墨又是她花了大代价得来的内定老公人选,为什么不用?虽然对此云墨一点都不情。 到了姚明明的家门口,云墨停下车子,转头看向姚明明却发现她已经睡着了,面容上还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云墨伸出去准备摇醒她的手又缩了回来,希望她能多睡会,睡好一点。 可惜姚明明睡眠很浅,车停了没一会儿,就醒了。(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五) 自从姚明明和云墨那次见面分开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姚明明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一天24小时都泡在了公司,连睡觉都是在办公室里。云墨回去后,等姚明明的消息,等了三个月都没动静。云墨一脸懵懂,说好的要嫁给他呢? 终于这天清晨,云墨的耐心耗光,他亲自开车来到姚明明的公司。而此时姚明明在干什么呢?她正在接电话,本来姚明明正在处理堆积如山的文件,却被姚母的夺命连环call给拉了出来,姚明明一看来电显示是姚母的名字,顿时有些头痛的揉揉额头,无奈的接起电话:“喂,妈!什么?相亲?我没有告诉你,我已经有结婚对象了吗?” 姚明明换了一只手拿手机,翻开助理刚递过来的文件,龙飞凤舞的签了字,助理拿过签完字的文件,识趣的走了出去,顺便还关上了门,总裁的母上大人太厉害了。要知道总裁拿下上亿的单子时都没有出现过接姚母电话时那样头痛的神情。 “你不相信我有结婚对象了?”姚明明头痛万分,正在这时云墨从窗户外面翻了进来。来不急在心里讽刺特种兵的训练就是让你们这样用的?姚明明眼睛一亮,对着电话里说道:“你未来女婿来了?先不说了,我跟你未来女婿商量一下,什么时候有空回去看你。”说完,姚明明果断的挂断了电话。 姚明明看向云墨,疑惑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云墨抿了抿唇,没有回答。难道要说,他是因为看姚明明太久没有动静才杀过来的吗? 云墨没回答,姚明明也没有勉强,拿了杯子,亲自接了两杯水,递给云墨一杯,向沙发的位置点了点:“坐吧!”说完,率先坐下。 云墨跟着姚明明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喝了一口杯中的水。 “今天有时间吗?”姚明明看向云墨问道 “有。” 姚明明听了云墨的回答,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站起身道:“那走吧!” 云墨疑惑:“去哪里?” 姚明明边穿外套边回答:“你未来丈母娘家,她要见你。” 云墨听到姚明明说未来的丈母娘要见他,不由得有些紧张,他扯了扯身上的军装:“要不要换一身衣服?” 隔了几个世界,这次再见奇迹般的姚明明看出了他的紧张,她含笑道:“不用,很帅气。” 云墨听了姚明明的回答,转身大步向外走:“既然不用换衣服,那我们就走吧!”云墨背对着姚明明向外走,语气没有一丝异常。如果不是…… 姚明明看向对面的高清镜子,镜子中的云墨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很是冷漠的样子。只是,如果脸上没有那么红,可能更有说服力。 姚明明的眼睛弯了弯:云墨害羞的样子好可爱哦!特别是他脸红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更好玩了。 不过作为一个出色的女盆友什么的,姚明明是不会拆穿他的。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公司。坐上姚明明的私人飞机,来到了姚明明家乡所在市,这个时候,这个城市还没有停车场,云墨给军区打了一个电话,最后决定停在军区。 下了飞机云墨拉起姚明明的手放在自己的胳膊弯里。 姚明明好奇的问道:“这是做什么?” 云墨的脸红了红,却一本正经的说道:“未婚妻应该挽着未婚夫的手,否则丈母娘会觉得我是你雇来骗她的。”说到丈母娘这三个字的时候,云墨的脸又红了红。 姚明明听了调笑道:“你的丈母娘现在也不在这里,你做给谁看?” 云墨继续一本正经的回答:“先练习练习。姚明明听了调笑道:“你的丈母娘现在也不在这里,你做给谁看?” 云墨继续一本正经的回答:“先练习练习,否则,太僵硬了容易被看出来。” 姚明明听了笑了笑,也不拆穿他的小心思。她一手挽着云墨的胳膊,一手从口袋中拿出手机给家里打了一个视频电话。 电话接通,姚明明的头往云墨的肩膀那边靠了靠,看着视频里的姚母道:“妈,我带着你的未来女婿,来拜见你了!待会记得在村头来接我。” 姚母听了高兴的一拍大腿:“接,必须得接。哎呀,这未来女婿长得可真俊。”随后一想男人光长得好看可不行,看着云墨身上的军装,她试探着问道:“未来女婿也是当兵的?” 姚明明一看她妈那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她想问什么,却故意不说她想知道的,就回答她的问题:“是啊!这不穿的军装的嘛!” 姚母可没发现自家闺女故意忽悠自己,她不抱希望的继续问道:“是个小兵?”也不怪姚母会这样想,这个时代的女人要是离了婚,那就跟打了烙印一样,男人如果有能力,离了婚还能娶到更好的,就像刘勇军离了婚,再娶的是首长的女儿,十里八乡谁不称道一声本事? 姚母想到刘母明里暗里的讽刺自家女儿跟刘勇军离了婚,再也嫁不出去,就一口气堵在心口,出不去进不来,难受的紧。 当时她的想法就是如果姚明明能嫁出去,不管是谁都行,现在姚明明真的有了未婚夫。姚母的想法又变了,她希望姚明明能嫁得好,最好二婚的人能比刘勇军还出息,比刘勇军新娶的妻子娘家还有权势。但她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只是心里暗暗幻想一下罢了。 姚明明看着姚母黯淡下去的表情,没有继续逗她了,她用欢快的声音调皮的说道:“错,他可是个大官。” 姚母的眼睛瞬间亮了,“大官?多大?跟刘勇军比谁大?” 姚明明伸出白嫩如玉的小手拍了拍云墨的胸口:“他的爷爷是开国元老,他是上将。你说谁的官大?” 姚母的眼睛更亮了,就算她不懂官职之类的,也知道开国元老那是很了不起的官了。想到未来女婿比刘勇军好,她就解气。(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六) “那是当然,开国元老当然比首长官更大了。”姚明明笑着回到,两人走出军区,外面已经停了一辆黑色轿车,分公司的高层得到总裁要来的消息,自发的就来接她了。 姚明明向分公司的高层点了点头,上了车,含笑着回了姚母。 “好,好,好!”姚母高兴的连说三个好,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 上了车,姚明明挂了电话,就把头靠在后座椅上闭上了眼睛,这几个月不分昼夜的忙碌,忙的时候不觉得什么,现在一松懈下来就觉得累。 云墨见了把两边的窗帘关上,又把前后座隔开。军区到高速公路之间有一小段的泥土路,开车的高层尽量把车开的平稳,但挡不住路上有个大坑,车子一个剧烈的颠簸,姚明明身子跟着晃了晃,但人却没有醒。 车子开过去了,上了高速,平稳下来。姚明明却因为之前车子的晃荡倒在了云墨的胳膊上,云墨穿着薄薄的一层军装长袖,姚明明的脸颊贴在他胳膊上时,云墨浑身都僵硬了,脸也瞬间红了。他放在身侧的双手紧紧握成拳,一双眼睛明明不敢看她,眼珠却不由自主的往她身上溜。 他外面其实还穿了一件军大衣的,但车上有暖气,他一上车就脱了。此时姚明明靠在他的胳膊上,隔着一层薄薄的军装长袖,那长袖像衬衫一样薄,他能清楚的感受到姚明明脸上的柔嫩肌肤。掩饰似的,云墨机械的转头看向窗外,窗外的景色不断后退,此时前面就是一个大陡坡。顿时云墨紧张起来,下坡的时候姚明明不会被甩下去吧? 他傻气的伸出手臂,像护栏一样档在姚明明面前,结果姚明明确实向前滑了一下,却没有像他想的那样被甩出去,而是从他的胳膊上滑到了他的胸前,似是察觉到了睡的不舒服,姚明明换了个姿式,将脸埋在他的腰腹部,手环住他的腰侧。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云墨的脸红了又红,才伸出双手将她的身体环在怀中,让她的头枕在他的手臂上。女人的身体如柳絮似的柔软,云墨抱着她,浑身僵硬的不敢动。 直到两个小时后,车停了,姚明明才醒过来,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钻进了他怀里躺着了,连鞋子都脱了,下半身卷缩在椅子上。饶是她一向脸厚,但失态到这样也不由得有些脸红。她是经常在车上补眠的,所以车一停,不管睡的多熟,她都会醒。但从来没有哪一次,醒来后会是这样的情况的。 姚明明穿上鞋,下了车,冷风一吹,她瞬间清醒了。分公司的高层此时也下了车,有些歉意的对姚明明道:“总裁,不好意思!接下去的路,车子没办法走了,所以……”我只能送到这了,后面的话,他没好意思说出来。 姚明明摆摆手,示意没关系:“没事,接下来的路不能走车了,我自己走就行了,你先回去吧!” 这时,云墨穿上军大衣也下了车,分公司高层从后备箱拿出一盒礼品递给姚明明道:“知道姚总回家匆忙,我给您准备了一盒礼品。” 云墨听了脸红了红替姚明明接了过来,他居然没想到要买礼品。以往出门总有人为他打点好,这次因为是临时决定,他又紧张,一时居然忘了这回事。 姚明明谢了分公司高层,看着他开车走了,才感叹不愧是能做到高层的人,人家不仅智商高、情商高也高。 因为姚明明提前打了电话,姚母掐好了时间出门迎接,姚明明和云墨顺着马路下来,转了弯,上了一个陡坡就看到了姚母正往这边走的身影。 姚明明垫起脚尖向姚母挥了挥手,走到近前,姚母看向云墨夸道:“这就是未来女婿吧!哎哟,长得可真俊,本人比视频里看起来更好看。”看到云墨手里提的礼品盒,姚母顺手接了过来,嘴里数落道:“人过来就好,还买什么礼物啊!花了不少钱吧?”嘴里虽是这样说,但如果嘴角没有裂到耳朵根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云墨是一个耿直的青年,听到姚母这样说,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了红就要开口解释,却被姚明明拉了一下,拦了下来,姚明明率先开口:“是啊!这一盒礼物可是价值不菲。” 姚明明也没有说谎,分公司的高层帮她选的礼物,自然不会便宜。只是模糊了姚母的概念,让她以为是云墨买的。 三人边说边聊,走到一半,却遇到了刘勇军的母亲。 刘母一看到姚明明就鼻孔朝天的讽刺道:“哟~这不是勇军的前媳妇么?”待看到姚明明身边的云墨后又道:“这是在哪带了个野男人回家?” 姚明明挽着云墨的胳膊,眯了眯眼睛,一点也不在意,因为自然有别人比她更在意,果不其然,姚母跳了起来,怒骂道:“什么勇军媳妇?我们家明明跟你们家勇军早就离婚了。别像苍蝇似的粘着不走。”姚明明差点笑喷,她妈这是完全把那个前字给忽略掉了。 当然,如果她在这时笑出了声,那就该求姚母此刻的心里阴影面积了…… 所以姚明明很识趣的没有出声,她转过身背对着两个老人,抱着云墨的腰,努力的控制着一直往上翘的嘴角。云墨本来听到姚明明被刘母那样一说,也很生气,但是良好的修养让他做不到像刘母、姚母那样泼妇骂街,只是嘴角崩的紧紧的,让人看的出他在生气。结果被姚明明一抱,他的注意力就到了姚明明身上,此时看着她笑的清亮的眼睛弯弯,嘴角努力想不笑,却控制不住的样子。虽然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但看到姚明明开心样子,他心里的怒气仿佛瞬间被抚平了,也笑了起来。 此时些刻,云墨的心里眼里只有姚明明。再也听不到姚母和刘母争吵的声音了。两边人只隔了几米远,却仿佛处在两个世界。这边云墨和姚明明温情脉脉,那边姚母和刘母争锋相对。(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十七) 姚母吵赢了架,看着刘母面色铁青的离开。心里终于出了这些日子里的一口恶气,要知道近日一直是刘母在讽刺她,今天终于讽刺回去了。 回头一找自己的女儿,发现姚明明正和云墨卿卿我我!顿时刚刚高兴的心情,消失不见了。这是亲女儿吗?这绝对是捡的。自己的妈正在跟别人吵架,她在一边甜甜蜜蜜的谈恋爱。 之前欢喜的迎接他们回家的心情顿时没了,姚母恶狠狠的道:“人我已经见了,你们哪儿来就回来哪去吧!” 姚明明把姚母之前吵架时塞给她的礼品盒,还给姚母道:“那,妈,我们先回去了。我新买了一栋别墅,你们没事过去住一段时间。” 姚母没好气的应了。 姚明明和云墨下了飞机,云墨一脸正色的看着她问道:“你今天还有其它的事情吗?” 姚明明虽然疑惑他怎么会这样问,但还是老实的回答道:“没有,怎么了?” “早上见了你的家长,现在轮到我的了。”云墨抿了抿唇,有些期待的看着她说道。 姚明明想了想,别人已经见了她的家长,如果她不去见云墨的家长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于是就同意了。 之前没觉得,现在想到自己要见的是开国元老,突然觉得有些心慌。 要说原主是个奇葩,那原主的母亲,姚母!更是个奇葩,她女儿都要嫁给开国元老的孙子了,居然没有一点门不当户不对的担心。 姚母表示:那没有什么,反正已经离过一次婚了,再坏不过就是离第二次婚而已。她都有心理准备了,那么俊的女婿肯定是瞎眼了才看上她的女儿。 如果姚明明此刻知道她妈心里是这样想的,求她的心理阴影面积是…… 要去见自家男朋友的家长了,姚明明这才发现,她对云墨家里什么都不清楚。除了知道他有一个开国元老的爷爷。他的父母叫什么?家里有几口人,有哪些亲戚?一概不知。 仔细的问了才知道,开国元老并不是他的亲爷爷,他是孤儿被领养的。因为是被从小领养的,所以他和爷爷的关系不是亲孙子,却胜似亲孙子。 两人提着礼品来到五步一岗,三步一哨的大宅。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站在院子中楸花草,没错,你没看错,就是在揪花草。 原本姚明明因为要见男盆友位高权重的爷爷而紧张的心,奇迹般的平静下来。 “哼”胡子花白的老头看着云墨和姚明明进来,颇为傲娇的哼了一声,扔下花草就进屋了。 云墨看向姚明明,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牵着她的手一起进屋,屋里的老头正坐在沙发上,看到他们进来不阴不阳的开口道:“怎么,见了丈母娘,才想起我这个老头子。” ‘哈裘’姚明明刚喝了一口茶,听到老头子的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云墨早有准备,在看到老头子开口讲话的时候就放下了茶杯,此时听到姚明明的咳嗽,赶紧过来帮她拍背。 姚明明淡定的放下茶杯,抬起眼皮看向老头子:“先见丈母娘是应该的,谁让女孩子比较轿贵呢?” 老头子挑剔的眼光看向姚明明:“女孩子是比较娇贵,可二婚的女人可就不值钱了,二婚的女人不应该先见男方家长吗?” 姚明明被气笑了,她针锋相对的看着老头子道:“古话说的好:有了媳妇忘了娘,媳妇比娘都重要,更何况是你这个隔了一辈的爷爷呢?” “你……“老头子用手指着姚明明气的说不出话来。姚明明看着老头子气的铁青的脸色,表示心情很哈皮,果然自己的快乐是建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她吹着手指甲,漫不经心的说道:”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当你用一根手指指着别人的时候,其中四根手指是对着自己的么?“ 老头子气的瞪大眼睛,‘嗷’的一声哭了出来:“没天理啊!媳妇还没有娶进门,就开始欺负我这个老头子了。” 姚明明看的目瞪口呆,她没想到这个老头这么赖皮,说不赢就开始哭。 这时,几个仆人听到动静走了进来,有些不赞同的看向姚明明。 姚明明疑惑脸看向云墨:“我做什么了?” 云墨:“你什么也没做!” 顿时,老头子哭的更大声了:“果然,孙子不是亲生的,就是不同。要是亲生的孙子肯定护着我这糟老头子。” 姚明明听了脸色一变,下意识的看向云墨,怕他生气,却奇迹般的发现云墨根本就没有生气的样子。 直到姚明明被送出老宅,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着开车送她的云墨,姚明明开口:“你不回去陪陪糟老头子吗?看他哭的很伤心?” 云墨看向姚明明笑道:“你这是在关心爷爷吗?” 姚明明立马沉下脸:“谁关心他了?” 云墨有些好笑,刚刚在老宅,爷爷暗中嘱咐他,赶紧送未来孙媳妇回家,可不能让到手的孙媳妇溜走了。 此时在老宅中,姚明明一走,老头子生龙活虎的起来吃佣人切块端过来的水果,哪还有一丝悲伤哭泣的样子。一旁的仆人不解道:“老爷,你不是不满未来的孙媳妇吗?为什么还要让孙少爷去送她?” 胡子花白的老爷子听了,得意的笑道:“你看到那女娃听到我说‘孙子不是亲生的就是不同’脸都变了吗?” 仆人一想:“的确是这样,当时未来的孙少夫人当场脸色就变了,立马转头看向孙少爷。” 老头洋洋得意道:“我不管别的,她在乎云墨就好。云墨连他不是我的亲孙子都告诉那女娃了,就说明他是真的把那女娃放在心上了。”老头说完,觉得自己真是个好爷爷,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 他咬了一口哈蜜瓜又骂道:“不孝的臭小子,去见丈母娘都不和我说声,不行,等那臭小子回来了继续哭,让他把我那孙媳妇快点娶回来。有人斗斗嘴,真是太好玩了。”(未完待续。) 重生成军嫂 (完) 仆人听了老头子的话,满头黑线。幸好姚明明不在这,否则肯定会认为老爷子是个抖m。 在老头子和姚母的大力促合下,两人的婚礼办的很快,也很盛大。军区权力大一点的人都来了,作为首长的女儿和女婿,刘勇军和新婚妻子都到了,两人看起来并没有记忆中穿越女的那一世那样恩爱,这一点很隐晦,但是还是被姚明明经历几世的毒辣眼光给看出来了。 她猜的确实不错,田甜可能是这一世太容易得到了,所以不太珍惜。没有一个叫姚明明的穿越女挡在她们之间,田甜没有经历过求而不得的痛苦,自然就没有了那份面对刘勇军时的小心翼翼、刻骨铭心的感情。这次刘勇军和姚明明在田甜追求他之前就已经离婚了,于是自然而然的和田甜在一起了。田甜自小就是被娇惯着长大的,一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找刘勇军闹,这让刘勇军经常怀念和姚明明最后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那时两人虽然都不说话,晚饭的气氛却格外的温馨,饭菜没有现在的品种繁多,但吃着心里舒服。不像现在,田甜不会做饭,家里做饭的佣人是她从田家带来的,每天满桌的菜,刘勇军在佣人一脸轻视的眼神中如同嚼蜡,而且两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菜,天气又热,每天剩菜倒掉或送人都让从小在农村长大、节俭惯了的刘勇军一阵肉疼。而且遇到这种情况还不能说,一说佣人就一副你虐待我家小姐的表情。越是这样,他越是怀恋姚明明,距离产生美,在这样的情况下,姚明明俨然成了他心头的一颗朱砂志。 田甜也很委屈,她觉得自己的父亲是首长,她嫁给刘勇军已经是下嫁了,更不要说刘勇军还是二婚了。一旦嫁了人,刘勇军以前她觉得好的优点仿佛都不存在了一般,变得难以忍受。这个时候的她,没有经历过一波三折的感情,没有承受过求而不得的痛苦。自然就没有穿越女那一世对刘勇军那样深刻的感情,那种什么苦都肯为刘勇军吃的决心。没有穿越女这个炮灰,田甜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看了她们一眼,姚明明就没有注意她们了,毕竟今天是她新婚的日了,要应酬的客人有很多。 仪式一完,云墨带着她偷偷的从侧门出来。上了飞机。 姚明明:……我的飞机为什么会在这? “我们这是去哪?” 云墨看着她,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去渡蜜月。” 姚明明有些迟疑:“那客人……” 云墨揉揉她的头发:“放心吧!爷爷会搞定的。” 云墨这样一说,姚明明就彻底的放心了,对啊!有老头子呢!怕什么!啊哈,姚明明心里这样想,脸上也笑了出来,但她动作却是伸手拍了一下云墨的头:“真是不孝。” 云墨走到姚明明的身后,双手从她的背后环住她的腰,俊脸搁在她的肩膀上面,沉声开口:“古话说得好:有了媳妇忘了娘,媳妇比娘都重要,更何况是隔了一辈的爷爷,我这样做虽是不孝,但也是情有可缘,先人已经给出了解释。”说话间呼吸喷洒在姚明明白皙柔软的脖颈,姚明明觉得有些痒,不由得躲了躲,才反应过来他这是用她对老头子的话,来反将她的军。 姚明明不由得娇嗔的拍了云墨一下:“你坏死了,我那不是当时太生气了,故意说出来气爷爷的吗?” 刚说完,飞机剧烈的抖动了一下。姚明明一个颠簸,要不是云墨抱着她的腰,恐怕她都会飞出去,尽管这样,姚明明的头还是磕在机壁上,从玻璃窗户里可以看见她的额头流血了。 “怎么了?”姚明明大声问道,因为飞机在剧烈抖动,声音传出去很小。 “出……事……了!”前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回答应声。 姚明明看到的最后一幕是,飞机整个爆裂开来,云墨把她护在怀里,透过他胳膊的缝隙,姚明明看到透明的窗户上面印着云墨清冷的身影把她紧紧的护在怀里,胳膊的缝隙里露出她滴血的额头,背后到处是火光冲天。 第二天,xx新闻日报,昨日19:30分,我国开国元老的孙子云墨上将和最近最为火热的姚明明牌电器公司总裁因为飞机失事,双双去世。 老爷子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闭了闭眼睛,再睁眼时,已经恢复了冷静如初,此时他的样子才是铁血的开国元老,哪里还有一点在姚明明面前的老顽童的样子。姚母哭红了眼睛,她肚子里又怀上了一胎男孩,因为年纪这么大了又怀孕,没好意思开口跟姚明明说,打算她结完婚后再说,谁知,她再也听不到自己还有一个弟弟的消息了。 再次醒来,她躺在一个周围雪白的地方,连床单被套都是白色。她撑起身子,却不小心碰到了额头‘咝’好痛,床对面的墙上有一面镜子,她这才发现自己头上有一圈白布,此时额头磕到的地方已经开始渗血,难怪会那么痛,她伸手捂住额头,头一阵眩晕,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一个周身气质清冷的男生护着怀里看不清面容的女孩,那女孩的额头在玻璃窗户的照应下可以看的出来正在滴血,后面火光冲天。她的心微微抽痛了一下。 这时房间房门打开了,一个手拿笔在本子上面记着什么的女孩走了走进,她一抬头看到已经坐起来的自己惊讶的瞪大眼睛:“啊~啊~啊,306病号你醒了?” “病号?”我疑惑的喃喃低语,那是什么东西?看着面前的女孩问道:“你是谁?” 女孩似是对她这样的问题有些奇怪,但还是回答道:“我是这家医院的护士。” “那我又是谁?”我看着女孩问道。 女孩微微张大眼睛,惊讶道:“你失记了?张医师说你有可能失忆,但没想到你真的失忆了。” (未完待续。) 校园文(一) “病号?护士?失忆?”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却奇迹般的理解了这些词的意思。 最后护士和医生确认了,她确实失忆了。带她去警察局登记了以后,好几天过去了,却没人来认领。众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她送进了孤儿院。因为,她住进医院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手机、身份证这些都没有。 大家也因此没有办法知道她哪里人?连她的口音都是再标准不过的普通话,想从她的地方口音知道她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都不成。也不知道多大年纪、成年了没有?感觉看上去像十六岁。一般来说像成年的孩子,都可以独立了,但她是个例外,她没有身份证、又没有记忆,放任她一个人太危险。 因为有警察的担保,所以孤儿院破例把她收了进去。不过学费什么的都要自己挣。因为不知道她的年龄也猜不到她现在大概读几年级了,所以只好一年级一年级的开始往上考,先是从初三,她看起来像是十六岁,应该是读高一的,但是考虑到她失忆了,所以决定让她从初三开始考。 大家都祈祷她失忆前一定要是个好学生,那样至少可以从她读几年级猜测她的年龄多大。不至于对她一无所知。 结果,看到题目,她刷刷刷的几下就做完了,仿佛不用思考般。监考老师看到她做题的速度,惊的目瞪口呆,就算是高中生或者大学生也不可能做题的速度这么快呀!这一定是个学霸,监考老师都打算好了,等她考完试,就把她拉进自己的班级里。 这样想着又给她拿了一张高一的试卷,就看到她又刷刷刷的做完了,速度不比做初三的考卷慢,这让监考老师有些无奈,看来学霸与自己无缘了。只好又抽出一张高二的考卷,这时候坐在一边的老师,阻止了这个正在感叹学霸与自己无缘的监考老师拿高二考卷的动作。他亲自抽了一张高三的考卷,放到她的面前,这次她做考卷的速度慢了下来,当然这个慢只是对比她前面做考卷的速度,比起其他学生,这个速度很快了。 那个拿高三考卷的老师,打了一个呵欠含糊道:“不用考了,让她上高三吧!”说完打算回去补眠。那个感叹学霸与自己无缘的监考老师不信邪的拿起高三考卷,大概的对了对答案,居然全对。他拿着全对的试卷不甘心的对打哈欠的老师说:“不考虑考虑让她从高一开始读吗?” 打着哈欠的老师简单的回:“不。” “为什么?” 打哈欠的老师回头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因为浪费人才。” 感叹自己与学霸无缘的老师被他的眼神气了个仰倒,气愤道:“那她读高三就不是浪费人才了吗?她的试卷全对,完全可以直接读大学。” 打着哈欠的老师这次放下了手,回头正视…… 感叹自己与学霸无缘的老师得意洋洋的抬头,优越感十足的用鼻孔俯视他。结果就看到打着哈欠的老师回头正视着考生,直接无视了他,居然无视了他…… 他看着考场唯一的考生郑重道:“给你一年的时间是为了让你凑学费的时间,据我所知你的学费是要自己赚的,高中一年我可以保证你学费全免,包吃包住,上课不来,没老师找你麻烦,但只有一个要求,每次考试都要考第一。” 感叹自己与学霸无缘的老师听了,赶紧跑过来道:“要想赚大学学费生活费,一年怎么够?来高一吧!”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我。 刚才打着哈欠的老师此时立在门边,他伸出中指往上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看着我不紧不慢道:“我以为一年时间,就够了。”一句半挑畔半激我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波澜不惊,不带一丝情绪。 两个老师一个漫步经心的倚在门框上,一个眼巴巴的看着我,高下立分。我没有理眼巴巴看着我的老师,看向站在门口的老师道:“好,我答应你。” 接下来,我被警察带去办了个临时身份证,警察让我写个名字,我随手在白纸上写下明明两个字,写下这两个字时仿佛是身体里的本能,我有种预感,说不定这就是我的名字。 因为接下来住校的原因,我从孤儿院里搬到了学生宿舍。在回程的路上,我找了一份炸鸡店收银员的兼职工作。回到宿舍,我整理好床铺,换上工作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自己都惊叹,好漂亮,像网络上人们长说的女神。 皮肤白皙,嫩的可以掐出水来。长腿笔直修长。只是工作服最小号的也显得有些宽松,明明看了看时间,离兼职点还早,她把衣服划开,按照身体的曲线缝上,把多余的布料减掉。这样下来整个工作服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却衬着整个人更有气质了。 她的额头还有伤口没有好,但在医院时护士已经为她换了药,换了一个小的创口贴。但这难不倒明明,她把工作帽斜斜的带在头上,遮住了伤口。齐胸长的卷发披散下来。穿着职业工作服,发育良好的胸已经初具规模。整个人像是从漫画中做出来的美少女。 “如果画点淡妆就更完美了,可惜没有化妆品。”明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嘟嘴自语道。 她皮肤好,不化妆也好看。只是嘴唇却有些干了,明明看了看,她的位置除了必要的日常用品,几乎没有其它东西。宿舍里的其她人倒是有她想要的东西,但是大家都不在,她也不好刚来就不经过别人的同意拿她们的东西用。只好接了点自来水在手上,轻拍在唇上。有了水的滋润,她的唇瓣如同成熟的水蜜桃般甜美诱人,泛着光泽。 她所读的并不是什么贵族学校,而是普通的学校。当然升学率也是数一数二的。来不及等宿友们回来,明明就得去炸鸡店打工了。(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二) 汉堡炸鸡店门口,护士小姐和张医生从左边走过来,看到正要推门进去的男人,护士小姐惊讶的指着他道:“啊~你是警察先生。” 这个护士小姐和张医生就是明明醒来时她的主治医生和看护她的护士,也是这两个好心的医护人员送她进警察局找警察帮忙,而那个警察就是帮明明找孤儿院和帮她办临时身份证的警察,所以两方人都认识。 警察看到熟人,有些尴尬,但他的表情一向微冷,所以外人也看不出来,他微微点头,有些不好意思的回道:“嗯。” 护士小姐了然的道:“警察先生也是因为306病号,啊,不……明明,是叫这个名字吧?明明失忆了第一次来打工有些不放心,所以来看她的吗?” 警察不好意思承认,摇头摆手:“不……不是,我是纯粹的来买汉堡的……” 张医生补刀:“警察局旁边不是有一个汉堡炸鸡店吗?警察先生来看明明就直说,不用不好意思,我们也是因为不放心明明,来看看的,毕竟是没有记忆的人,真让人担心。你说是吧?警察先生。” 真是灰常不会看脸色的两只,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装作原来是这样吗?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既然碰到了,那就一起吧!” 护士小姐看着警察先生说:“既然碰到了,那就一起吧!今天张医生请客,可是非常难得。” 张医生继续补刀:“是啊!一起吧!医生工资可比警察多多了,而且我今天刚拿到了奖金。” 听了张医生的话,警察也不推辞,点头:“那就一起吧!” 三人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护士小姐垫起脚尖看向收银台问道:“是这里没错吧!明明在哪里呢!” 收银台那里站了两个客人挡住了视线,张医生和警察也没有看到明明,两人老实回答道:“不知道。” 明明把装了可乐、薯条的托盘放在客人面前,声音甜美,笑容甜美的道:“请您慢用!” 三人立马听出了明明的声音,其中一个客人端走了托盘,明明的身影瞬间暴露在三人视线当中。但是明明却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到来,她热情的看向另一个客人。 客人开始点餐:“我要烤肉汉堡。” “好的,一个烤肉汉堡。”明明一边手指快速的在点餐屏幕上面划过,一边面带笑容、声音甜美的道。完了,还不忘贴心的提示:“是在这吃还是带走呢?” 客人从钱包中拿出一张卡递给明明:“带走。” 明明双手接过,笑容完美:“好的,收到您的卡了,烤肉汉堡一个,thanksyou!” 护士小姐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还是306病号吗?哇!穿着工作制服,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了,像个女神。” 张医生也凑了过来,眼睛盯着明明不放:“就是说啊!她跟其他失忆找不到家人的人完全不一样。” 警察看着明明的样子也发自内心的微笑起来:“的确不一样,很有活力。” 护士小姐才不管那些呢,率先跑过去。 明明正低头整理,察觉有人过来,下意识道:“见到你很高兴!”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了护士小姐,惊讶道:“哦~你怎么来了!” “来支持你工作呗!呀,明明你太厉害了,第一天出院就立刻找到工作了。”护士小姐竖起大拇指,佩服道。 明明双手捧脸,自恋道:“像我这么有魅力的,只说一句话就立刻合格了。”说着还向护士小姐飞快的眨了眨魅力四射的大眼睛。 张医生也把脑袋凑过来:“明明啊,你笑起来太漂亮了,早该这样了。” 护士小姐从张医生怀里探出头来,向后招手:“警察先生,快过来!” 停在原地的警察三两步走过来。 明明看向警察问道:“你们怎么都过来了?” 警察:“不是来看你的,是张医生说要请吃汉堡才来的。” “你们要吃什么?” “我要一份鸡翅套餐。”护士小姐看着菜单道。 “二份。”张医生再次从后面冒出来,伸出二根手指头:“给我也来份鸡翅套餐。” 护士小姐看向一边的警察先生道:“警察先生,你要什么?” 警察先生从护士小姐的手里拿过菜单,看着上面点道:“全家桶一份、鸡翅套餐一份、相思双皮奶、蝴蝶虾、芙蓉蟹棒、绿茶芝麻饼、香芋派、榴莲卷、山药卷、香酥鱿鱼圈、汉斯鸡排、骨肉相连、鳕鱼排、脆皮香蕉一样一份,再加一份海鲜披萨,烤肉汉堡来五个……”又点了一堆东西,警察先生总结道:“打包。” 护士小姐的嘴张成了o型。 张医生机械的看向警察“这么多,警察先生是打算带回去吃一个月吗?” “不。”警察回道:“我是打算带回警察署和同事一起吃,毕竟医生的工资可比警察多多了,警察平常很难这样任性的点餐,今天多亏了张医生。”警察提起打包好的食物和饮料转身对张医生再次道谢:“谢谢你了张医生,我会把你的心意带给同事们的。”说完,提着大包炸鸡、饮料走了。 明明:“现在的医生已经富有到这个程度了吗?我要不要报考医大?可我对学医没兴趣啊!好纠结。” 护士小姐完全没接收到明明的纠结,她听了明明的话,兴奋道:“医大好啊,我当年的理想就是考医大来着,可是后来分数相差太多,才去学了护士。” 明明不理护士小姐的崇高理想,她决定了,如果在高三这一年她有钱了,就不考医大,如果没钱就考医大,医生好富有的说。 就在这时,风中凌乱的张医生发出凄厉的哀嚎:“我的奖金……” 明明:“……”我还以为医生真的很有钱呢!原来不是张医生富有,而是没反应过来。 明明翻了个白眼,考医大的理想丢到呱国去了。 她把托盘重重的拍在收银台上,没好气的对张医生说:“那,把食物麻溜的拿走,坐远一点。” 张医生捂胸,只觉得自己今天受到了双重打击。(未完待续。) 校园文 (三) 汉堡炸鸡店的关门时间是十一点,还有十分钟,就下班了,这个时间店里已经没有人了。明明正在清理收银的钱。突然一道身影挡住了光线。 ”欢迎光临,请问你需要些什么?“下意识的明明声音甜度非常高的说道,这句话她已经说了一晚上了,此时说来,依旧活力满满。 ”给我一杯可乐。“客人的声音低沉而冷静,冷静到清冷。 ”好的,请稍等。“明明说完,笑着抬头。就看到一道清冷的身影正低头站在收银台前从裤兜里掏出钱包。明明的脑子轰的一声响,笑容僵在脸上。脑海里刚醒来时那副画面不断回放,背后火光冲天,她的眼前一片模糊,唯一能看到的就是玻璃窗上印出的清冷身影低头把一个女孩紧紧的护在怀里,透过他胳膊的缝隙,怀里的女孩额头磕破了,正滴着血。虽然看不清女孩的面容,但明明不知为何就是很肯定那个女孩子就是她。 明明看着眼前的人,同样清冷的身影,同样微微低着头,动作相似极了,会是同一个人吗? 正巧这时,男孩拿出了钱,他抬起头,看到明明的时候,大吃一惊,脱口而出:”华明明!“ 明明眼里一喜,如果说相似的身影、相似的气质、相似的动作都是巧合,那么他们恰巧认识那还是巧合吗?明明看着他欢喜的问道:”你认识我?“ 清冷男子迅速恢复面无表情,不带情绪的道:”不认识。“声音陌生而疏离。 明明的喜悦如潮水般褪去,她疑惑的凝视他半晌,明明认识为什么装作不认识呢?她确定她刚刚没有听错,他叫她华明明,那是她的名字吗?她姓华? 但对方明显不想多说,明明也不能追着对方问了。拿了杯子接了一杯可乐,盖上盖子插上吸管递给他,身体前倾微微点头道:“欢迎惠顾!“如同对待任何一个客人一样,亲切不失礼貌。 清冷男子看到明明这个样子,不由得有些愰神。不过他很快恢复过来,拿了可乐就走了。 看到清冷男子走远,明明拿起店里的电话分别给护士小姐和警察先生打了一个电话,也不知道两人在哪,还不到两分钟呢,两个分别从不同的两边跑了过来,还喘着粗气。 护士小姐趴在收银台上大口喘着气,断断续续的问道:“人……人呢?” 明明翻了一个白眼:”当然是走了,留着让你请他吃饭吗?” 警察先生也有些焦急:“拍了照片吗?” 护士小姐也附和道:”是啊!人没留到,应该有照片吧!快拿出来我们看看。“ 明明无语的看着他们:“你们是出门把智商丢在家里了吗?我连手机都没有,用什么拍照片。” 护士小姐:“……”果然,之前觉得她是女神什么的,都是错觉,这恶劣的性格,真让人无语。 明明看完她们调色盘一样的脸色,才恶趣味的开口:“不过店里有摄像头,还有六分钟关店门,所以说你们有六分钟查看录像。那个认识我的人来的时候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在十点五十二分。那时候店里就他一个客人,应该很容易找到。” 警察听了二话不说,找到相关负责人,出示了警察证,很容易的就去看了录像。画面一出来,明明就说道:“就是他。” 警察听了暂停了画面,把照片放大。护士小姐整个人斯巴达了,捂嘴惊叫:“好帅,比我最近迷恋的韩国欧巴还帅。怎么办?明明,一想到你以前认识这么帅的男神,就好嫉妒怎么办?” 明明和警察两个人谁也没有理她,警察把照片截图存进手机里,又发给了警察署值班的同事一张,打了个电话过去:“帮我查一下这个人的资料,查完马上发给我。” 这个时候已经十一点了,明明找到领班。向领班道:“我下班时间到了,先走了。” 领班一看时间确实十一点了,点点头道:“路上小心!” 明明笑容甜美,声音甜度非常高的说:“我知道了,领班回去也快点休息吧!” 护士小姐在一旁看着明明露出一口软糯的小白牙,笑的一脸软萌甜美的跟领班说话,那种女神范又回来了。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三人走在路上,护士小姐和警察都打算送明明回学校寝室。警察是怕晚上明明一个女生不安全,护士小姐是觉得自己的熊熊八卦之火在燃烧。 警察从一出店门就在接电话,此时挂断电话道:”那个人是上官家唯一的继承人,名叫上官清。却被家族的人赶了出来,原因不明。上官清和华家的继承人华明明从还没出身,就指腹为婚,是未婚夫妻的关系。“ 护士小姐惊讶的捂住嘴,瞪大眼睛:”华家,是那个拥有帝国集团的华家吗?那个跺跺脚整个华国经济圈都要抖一抖的华家吗?“说完她看向明明:”你刚刚说上官清叫你华明明,你就是帝国集团的继承人华明明。“ 华明明耸耸肩,她也不知道。本来以为自己是个穷**丝,结过却发现自己好像是白富美,这感觉真复杂。 警察继续开口:”可奇怪的是,如果明明是华国继承人,她不见了,应该有动静啊!可是华家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之前明明的消息在警察局登记了那么久,连来问的人都没有。“ 护士小姐瞬间觉得明明可怜,再一联想到以前看的那些电视剧里的豪门纠葛。觉得明明肯定是在权利的争夺中被人给害了,又想到这么久了明明的父母都不管她,越想越心酸。再一想到平常总觉得自己的父母唠叨,不耐烦。现在想想真是太不孝了。 明明和警察先生听到护士小姐的猜想,不约而同的脑门上划下一道黑线。 警察咳了两声看向明明道:”虽然她的猜想很狗血,但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道理。最近我保护你,你一个人要小心。“(未完待续。) 校园文 (四) 这天晚上,华明明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睡着了也是做着光怪陆离的梦。 一晚上没睡好,大清早的明明刚刚睡着,又被宿舍其她学生的闹钟吵醒。现在大家都是高中生,不像大学那么自由。都是六点多统一上早自习。 明明一晚上没睡,加上额头的伤口还没好。头顿顿的痛,心里也烦燥的很,却不能向任何一个人发火,因为别人都是这个时候要上课,定这个时候的闹钟也没错。更何况现在的学生都贪睡,不到时间来不及是决对不会起床的,一起来动作风风火火,动静难免就大了。 明明捂着受伤的额头,从床上坐了起来,心中各种烦燥时,斜对面床铺上铺的女生指着明明道:“喂,新来的。” 明明此时正是心中烦燥,不想理人。但想到自己刚到宿舍就跟宿友闹僵不太好,于是压下烦躁,好生好气的回道:“你好,我叫明明,你呢?”说完这句话,明明才抬头看向对面的女生,只见对面的女生皮肤黝黑长着一张麻子脸,脸上的豆豆多多,毛孔粗大。脸上更是一脸凶相。明明心里一个咯噔,只有一个念头:来着不善。 果然,只见对面的女生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对着明明说道:“你昨天干什么呢!翻来覆去的吵的我一晚没睡着觉,还要不要让人上课了,真是令人讨厌。”说完,移开目光似是看一眼明明都脏了她的眼睛般。 明明简直被她气笑了,她昨天是翻来覆去了,但是,她怕吵到人,每次翻身都是轻手轻脚的。就算吵到人也是吵到挨着她床铺的人。这个女生在她对面,她再怎么翻身也吵不到她吧?再看那个女生一脸的豆豆,还有浓重的黑眼圈,昨天没有看错,这个女生是第一个睡的,没有熬夜。一般来说,黑眼圈重的人都是熬夜比较多的人,她没有熬夜,黑眼圈还那么重,那就只能说明她睡眠不好,明明猜她可能昨天也睡不着,刚好看到她在翻身,于是今天就想把气撒在她身上。 她想把气撒到她身上,也要看她答不答应。正好她昨天也没有睡好,头还痛着,有气没处撒呢! 明明起身冷笑一声,看向对面床铺的女生道:“彼此、彼此,觉得讨厌一般都是双方相对的,你高二的还好,我就可怜了,已经高三了,马上要高考了,还要日日对着一个讨厌的人,有多影响成绩你知道吗?” 对面的麻子脸女生听到明明的话,气炸了,一拍床怒声吼道:“你说什么?想打架吗?” 明明一脸看智障的眼神看着她:“都多大年纪了还玩打架,幼不幼稚?” 麻子脸女生一脸得意,以为明明这么说是怕了她。 结果就看到明明眼神像是看死人一样看着她,语气平静到死静的开口:“我们来比杀人怎么样?” 麻子脸被明明的眼神看的有些胆怯,但一想到现在是法治社会,又觉得明明是在虚张声势。(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五) 麻子脸被明明的眼神看的有些胆怯,但一想到现在是法治社会,又觉得明明是在虚张声势。假装强硬道:“杀人是犯法的,你不知道吗?杀了人可是要坐牢的?” “是吗?”明明疑惑的歪歪头,随后看向对面床铺的麻子脸女生一脸迷茫的控诉:“骗子,你骗人,之前我就和别人玩杀人游戏,我杀了她。现在不也没有坐牢吗?只是被我家人给惩罚了而已,把我丢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不给车开,不给钱花。要我自己去打工。”说完,明明状似还在生家人气的嘟嘟嘴,把一个天真不懂常识的富家千金演的活灵活现。 宿舍的其她女生虽然各自在做各自的事情,但都伸长了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此时听到明明这样说,眼里都有些惊疑不定,她们看明明说的像是真的,心里却是半信半疑。 麻子脸女生眼底也有些恐惧,声色厉俱的道:“你杀了人?还不用坐牢,你在撒谎。” 明明抬起眼皮,看白痴的看着她:“我为什么要撒谎?”说着,她指指自己额头上面用白纱布包扎的伤口道:“这个就是我们玩杀人游戏时,被我杀了的那个人砸的伤口,到现在还没好呢!” 明明刚说完,宿舍里的那几个其她女生疯了一样的尖叫起来,“啊!啊!啊~” 麻子脸女生也是一脸恐惧,但还是强装镇定道:“你…你告诉我们这些,不怕我们说出去?” 明明漫不经心的弹了弹指甲,歪头状似思索了一下道:“上个到处这样说的人,以诽谤罪被我家律师送进监狱了。”说完,双眼亮晶晶的看向麻子脸女生:“你要不试试?”那模样要多萌有多萌,却吓得宿舍里的其她女生一个哆嗦。 “好了,那么多废话还比不比了?”明明不耐烦的蹙眉,一拍床铺,站了起来走向麻子脸女生。 麻子脸女生一脸惊恐,看向明明恐惧的说不出话来,只能疯狂的摇头。 明明更加不悦了:“说要比的人是你,现在又想反悔了,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晚了,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二选一。”说完,抓着麻子脸女生领口的衣服,一个用力。把她从上铺摔到了地上。 又揪起她的衣服,把她抓了起来。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声大喝:“你们在干什么?” 明明听到声音,不慌不忙的松开麻子脸的衣服,抽了一张纸巾矜贵而优雅的仔细擦着刚刚揪了麻子脸衣服的那双手,她一根一根手指擦的仔细,仿佛手指上沾染上什么污秽一般。 擦完了手,她把纸巾丢进垃圾桶里,才转头看向宿舍门口,穿着警察制服的警察先生和穿着护士服的护士小姐两人像门神一样堵在门口。刚刚大声喝问的人就是警察先生。 明明淡淡的回道:“刚刚同学从上床铺掉了下来,我把她扶了起来。” 护士小姐星星眼:“明明好有爱心喔!”心里则是:呵呵~以她的经验之谈:明明决对在整人。 (未完待续。) 校园文 (六) 明明走回床边坐下,坐姿端庄而优雅,她凉凉的撇了一眼护士小姐:“还不麻利的过来给我换药!” 护士小姐听了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给明明上药,寝室里的其她女生看了,对于明明之前说的话已经深信不疑,这连私人医生都来了,不是富家千金是什么?轰~的一声,寝室里的女生一窝峰的散了。 护士小姐从包里拿出药水和包装工具,动作轻细的给她上药,嘴里不忘问道:“你又做了什么坏事了?” 明明无趣的撇撇嘴:“切,一群胆小鬼。” 护士小姐看明明不想说也不勉强她,对于明明的恶作剧能力她在医院里早有见识,开始昏迷时,大家以为救回一个天使,实在是明明长得太好看了。醒了后,大家才发现明明恶劣的性格,奇怪的是大家对于明明的喜爱不减反增。 护士小姐给明明换完了药,明明就去洗漱,换衣,不得不说,她的动作真是慢的可以,这一切做完,已经一个多小时后了。护士小姐和明明一起走出宿舍大门时,她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已经七点半了。警察先生一个大男人不好一直处在女生宿舍的区域,早就下楼去等了。 叮叮~护士小姐的手机响了,是信息来了。她从包中拿出手机一看:“哦,警察先生去帮我们买早餐了。让我们在楼下等他。” 明明偏偏头:“那走吧!” 两人相继下了楼,警察先生还没有回来,这个时候正是上课时间,诺大的校园一个人也没有,绿荫葱葱,明明率先走到花坛边坐下,向护士小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护士小姐走过去坐下。 朝阳升起,给明明整个人渡上了一层金辉,明明抬头,伸起一支手掌遮住阳光,看向天空。天空是美好的瓦蓝瓦蓝,晴空万里,清澈如洗。 护士小姐微微侧头看向明明,她今天穿了一件牛奶一样黑白相间的牛奶服,如同一个大写的婴儿般萌萌哒。大大的眼睛,双眼皮,是时下整容的标准模版。黑绸缎一样的头发自带天然卷,披散在肩头。她的头发多而厚,此时抬头看天,扔有一半的侧脸隐在头发后。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不施粉黛,青春就是最好的化妆品,吹弹可破的脸颊,那眼睛黑白分明,睫毛又长又翘。此时仰头看着天空,下颚优美的曲线以及细长而优雅的脖颈便被显露了出来。 明明仰头看着天空,阳光慵懒的照在她的身上,她大大的眼睛因为阳光的关系眯成了月芽状,护士小姐突然觉得明明此时有点像正在懒洋洋晒太阳的猫,不知道为什么,护士小姐突然有些想笑,她偷偷从包中拿出手机,把这幅画面悄悄的拍了下来。 明明长相软萌甜美,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人心生喜欢的长相,加上她的皮肤好,妥妥的女神一枚。与她长相相反的是她恶劣的性格。 就像此时,她偷拍完照片,明明回头瞥了她一眼,傲娇的抬抬下巴欠揍的问:“说吧,暗恋我几年了?” 护士小姐简直想吐她一脸血,她敢以她的人格保证,她偷拍的时候明明绝对知道,却等她拍完,才故意开口问。(未完待续。) 校园文 (七) 尽管明明性格恶劣,护士小姐还是想抱抱她。太萌了、太漂亮了有没有啊!察觉到自己这个想法,护士小姐捂脸,她不是百合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就在这时,警察先生拿着三杯热饮,三个汉堡过来了,看到护士小姐的样子问明明:“她怎么了?” 这次护士小姐十分有先见之明的抢先回答:“饿的。”说完抢过警察先生手里的汉堡就咬了一口,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不由泪流满面,她青春无敌美少女的形象啊!不过,她一点都不后悔,要是让明明回答,还不知道她会说出什么样惊天动地的答案呢! 警察先生看护士小姐饿成那个样子,连忙把热饮递给她,然后把明明的早餐分给明明,明明吃了一口汉堡,吸了一口奶茶,咬着珍珠看向警察道:“现在的警察工资已经低到这种成度了吗?” “什么?”警察先生疑惑,不知道明明为什么会这样说? 明明举举手中的奶茶:“买热饮还要分两个品种,警察先生是连买三杯咖啡的钱都没有吗?”不是明明有多喜欢喝咖啡,而是昨晚一晚上没睡着,急需一杯咖啡提神。警察先生和护士小姐都是喝的咖啡,就她一人是奶茶。有种被排斥在组织之外的感觉,要是平时还没什么,但她昨晚一晚上没睡,正是一点小事就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 明明表示:宝宝不开心。 警察先生看向明明:“你还小,不要喝咖啡,咖啡喝多了对皮肤不好。” 护士小姐听了也连连点头,想像一下明明白嫩嫩的小脸变成粗糙暗黄的样子,简直不能忍。 听了她们的解释,明明双手捧脸,忧郁的想:“长得好看也是一种错。” 护士小姐听了差点把刚喝进嘴里的咖啡喷出来,警察先生望天,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吃完了汉堡,明明吸完最后一颗珍珠,白皙透亮的小手用力一捏,塑料杯子瞬间瘪了。她抬手扔进垃圾桶,准确率百分百。 “说吧,这么早来找我什么事?” 护士小姐喝完咖啡,学着明明的样子投杯,结果纸杯砸在垃圾桶上,被反弹回来在地上滚了滚不动了,她起身去捡纸杯,听到明明的话,动作顿了顿,回头没好气道:“我们回去越想越觉得你处境堪忧,一晚上没有睡着。警察先生连夜搜集了上官清的资料和华家的资料,只可惜华家太神秘,等闲不出现在媒体眼中,有用的资料太少了。” 明明嘲笑的看了眼护士小姐:“我看你电视连续剧看多了,与其担心我,还不如担心下你自己的病人,一晚上没睡,不要待会儿换点滴的时候拿错了药水,或者扎针的时候扎错了地方……” 护士小姐气得七窍生烟,明明看她的样子,满意了,自己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这句话果然没错。她朝警察先生伸出手:“资料拿来吧!” (未完待续。) 校园文(八) 拿到了资料,独自一人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明明的心情有些沉重,虽然和护士小姐说话时说她电视连续剧看多了,但明明未尝没有觉得护士小姐的话有道理。她失去了一切记忆,但从电视中看到的豪门轧扎,就知道一切应该不简单。翻开警察先生给的资料,明明快速的看完,最后她的手指停留在上官清打工的地方——西餐厅。 要想知道以前的事情,恐怕要通过她这个未婚夫了。不过从那天炸鸡店里的情形来看,两人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感情。 看完了所有的资料,明明把纸张撕碎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去上官清打工的西餐厅应聘,凭借她完美的外表,流利的英语。顺利的聘进去了。直到了西餐厅,明明才知道她的外语竟然这么好,一口流利优雅的伦敦腔,面试的时候都惊到了面试官。约定好了第二天八点去上班,明明就回了学校。她拿起书本去了图书馆,结果发现书上的知识对于她来说不要太简单。做题都不需要思考就写出了答案,明明初时还怕自己算错了,结果拿了计算器敲了半天才发现答案完全正确,分别把所有学科的书拿出来,发现完全没有不会的,连一些需要死记硬背的都分毫不差的记在她的脑子里。明明确定了,她哪是学霸啊,她简直就是学神。 所有学科知识众多,明明得出自己是学神的答案后就到了她打工的时间,换上工作服,明明赶到打工的地方,晚上趁着客人不多的时候抽空给警察先生和护士小姐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们晚上不用来接她了。她打工的时间不会短,天天来接她自己也会不好意思,太麻烦人了! 结果到了她下班的时候,刚走出炸鸡店的门口,就发现警察先生站在门外等她。明明有些不悦的皱眉:“不是说了,不用来接我了吗?” 警察先生看到明明的样子,无辜的举起双手:“今天是最后一次,你一个人太危险了。今天是来给你送东西的。”说完,从口袋中拿出一个黑色的按键手机递给明明:“你把这个拿着吧!不要有心里负担,手机是充话费送的,里面的卡50元,这个倒是可以发工资后还给我,手机里面已经存了我和护士小姐的号码,有事就打我们的电话。” 明明接过手机,看向警察先生道:“手机我收到了,你可以走了。”看着警察先生真的转身往回走,明明才向学校走去。 夜风徐徐吹来,明明脸颊边的发丝在夜风中飞扬。她沉思着,今天警察先生的到来让她不悦,这证明她曾经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握着手中的黑色按键手机,她生疏的按了几个按键,这证明她以前很少或者说没有用过这种手机。反而是看着人们手中的大屏智能手机觉得熟悉,却又觉得她们的手机难用。能做到说一不二的人,绝对位居高位,觉得她们的手机难用,那就是她曾经用过更好的了。(未完待续。) 校园文 (九) 第二天明明准时来到西餐厅开始工作,这真是全新的体验,没有客人时要擦窗户、擦桌子、拖地板。有客人时,那就更忙了,端盘子,记录客人的点餐等等,简直脚不沾地。下午到了下班时间,因为兼职的人迟到了,没人交接。一个穿着职业装,面容温柔的女人对着明明有些抱歉的说道:“兼职的人大多是学生,有时候学校有事,经常会晚一些,你可能要等一会儿下班了。” 明明理解的点点头,现在离晚上兼职时间还早,她不急。 门外,上官清匆匆赶来。对立在柜台前低头记录着什么的明明抱歉道:“对不起,学校老师又拖堂了。” 明明抬头看向上官清柔和一笑:“没关系,如果你实在感到抱歉的话,就把大学的课本借我用一用吧!” 上官清看到明明,惊呼出声:“怎么是你?”他的声音有些大,引来了职业装的女人,面容温柔的女人看到上官清顿时怒吼道:“上官清,你还不去换衣服,磨磨蹭蹭做什么?” 上官清有些无奈,只好拿着背包去往更衣室。 看到上官清出来,明明与他擦肩而过,回到更衣室,她换好衣服出来,上官清堵在更衣室门口,递给她几本书:“诺,大一的书。” 明明:“你读大一?书给我了,你怎么办?” 上官清:“我读大二。” 明明有些奇怪:“读大二的人怎么会随身带着大一的书?难道他知道今天有人会问他借书?” 上官清诡异的读懂了她的眼神,难道他要告诉她,是因为他跟不上学习进度,所以带着大一的课本复习。他有些不自在的移开目光,匆匆道:“有客人来了,我先去忙了。”说完,赶紧走开。 明明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接下来的日子一成不变的滑过,白天她到西餐厅打工,晚上去炸鸡店打工。每天早上五点钟起来复习功课,看了大一的课本,明明发现她虽然对于大一的课本虽然没有高三的熟悉,但题目都会做的。想起上官清说他是大二的,明明做了一个惊呆了班主任的决定,她要跳级,从高二跳到大二。班主任反驳无效后,明明更忙了。除了上班时间,几乎泡在了书堆里,大二的知识虽然不熟,但作为一个学霸有什么是能难倒她的。寝室的人被她当天那么一吓,都不敢再惹她了,当然也没有人理她就是了。明明也不在意,倒是这些时候和上官清熟悉了一些。 上官清初时一看还以为是一个清冷王子,认识之后发现他跟清冷完全不沾边啊!脾气暴躁,耐心也不好。在明明看来,他唯一的优点就是不说话的时候那张脸能看。 高考过后,明明顺利的考进了上官清所在的a大,跳级到跟他同一个班。高考生的暑假差不多有三个月,明明辞掉了炸鸡店里的收银工作,白天在西餐厅打工,晚上回去看炒股有关的书籍。(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 时间如白驹过隙。 三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转眼又到了开学的时候。上官清倚在学校门口的一棵柳树下,手中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籍,修长如玉的手指时不时翻一下书页,他气质清冷出尘,来来往往的学生总是忍不住往他那里看两眼。 “上官清。”突然一声大叫,打破了画面的唯美。上官清听到喊声,合上厚厚的书籍。他昨天和华明明约好,在校门口见。从今天开始,他就要和华明明在同一个班上课了。华明明跑到上官清的面前,问道:“你昨天说要给我看我前男友的照片和你前女友的照片,照片呢?” 上官清有些疑惑:“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还会这么在乎你的前男友?” 华明明歪头看着他,仰起的脸落在上官清的眼里如同剥了壳的鸡蛋般光滑,她开口带着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天真:“你吃醋了?放心吧!我看我的前男朋友只是想看看他到底长得如何俊美?居然让我在失忆前放掉你这个玉树临风的未婚夫不要,也要跟他在一起。” 上官清睨了她一眼,那一眼中的情绪晦涩难辨,他沉声开口:“如果你想看俊美的前男友,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上官清的语气低沉,眸中情绪晦涩难辨,营造出一种悲伤的气氛,但不知是不是明明平时恶作剧多了,她居然觉得上官清周身的悲伤气氛下,隐藏着幸灾乐祸。 明明眯了眯眼睛,仰起头,命令道:“把照片拿出来。” 上官清闻言拿出一部黑色的手机,调出一张照片。明明比上官清矮,为了能仔细的看清照片,她伸手趴上,上官清拿手机的那只胳膊,脸向上官清肩膀那边靠了靠。 远处一个长相于上官清不相上下,气质温润如玉的男孩看到他们,整个人如同雕像般呆立在当场。眼珠一动不动的看着明明,明明看照片的动作在他的角度看来就是她挽着上官清的胳膊,脑袋与上官清的肩膀贴的极紧,几乎都要搁在上官清的肩膀上面了。她的脸上带着以往从来没有过的古灵精怪的表情。 而此时明明看着那张照片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旁边那个女神背影,闭着眼睛她都知道是自己,可和女神手牵手的、走一步整栋楼都要抖一抖的胖子是什么鬼?”明明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出ps的痕迹。 上官清同情的看了她一眼:“你没看错,那个胖子就是你的前男友。” 明明无语凝噎,两眼泪汪汪的看着上官清:“我失忆前肯定喜欢的是你吧?我们互相相爱,有一天我们吵架了,堵气之下,我另找了一个男朋友。可我太爱你,尽管在堵气中,还是不忍心让你误会,于是就找了一个胖子?” 上官清:“……”好丰富的想象力,不去写狗血的偶像剧简直屈才了,如果不是他没有失忆,肯定得被明明的说法感动,多深情的女友啊!(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一) 上官清移开目光,他不忍心打击华明明,但更不想说谎,只好转移话题:“要不要看我的前女友的照片?” 明明看了上官清前女友的照片,有些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长的很普通嘛!连她三分之一的美貌都没有,明明疑惑的打量了上官清两眼,那眼神看的上官清脸色铁青。 明明带着期盼的开口:“我失忆前,我们真的不是互相恋慕的关系?” 上官清咬牙切齿,一字一句道:“不—是。” 明明有些同情的看了上官清一眼,突然开口说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突然觉得我们两家的长辈还挺有眼光的。” 上官清眼皮不安的跳了跳,但抑制不住好奇心追问道:“怎么说?” 明明笑着道:“从我们胎儿时期就看出我们两个眼光不好,于是把我们凑成一对,这难道不是眼光好?”说完,她迅速补充一句:“当然,我眼光不好仅限于我失忆前,失忆后我眼光已经恢复正常,至少我现在觉得你比我的前男友好看。” 上官清听了哭笑不得,他这是该高兴还是该愤怒,两人说说笑笑向前走,谁也没有注意到僵在路中间气质温润的男孩。 男孩看着她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巨大的悲怮充斥心间,让他呼吸都轻了许多。只是几个月,再见面却恍如隔世。 上官清,华明明,他真傻,怎么会以为华明明曾经真的喜欢他呢!他们之间的差距,犹如天上的云和地里的泥。她在他面前从来没有那样古灵精怪的表情,连笑容都是清清浅浅的。曾经他以为那是她的性格原本就这样。如果不是今天偶然碰到,可能他一辈子都看不到她灿烂的连阳光都可以融化的笑容。 他转身默默的看着越走越远的那一双俪影,眼前晃过他几个月前站在贵族学院里面的咖啡厅外,透过透明的玻璃橱窗,华明明和上官清相对而坐,金色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如同金童玉女。他们说了什么,他没听到,只记得最后两人相视一笑,那笑容里透着对他不曾有过的默契。 现在他们手挽手一起走在校园里,那么是在一起了吧!还好他抽身的快,不然恐怕会伤得更深。心里这样想着,可是从心脏蔓延到骨髓的疼痛却让他无法迈出一步。 什么时候喜欢上华明明的呢!是从那次她晕倒在他面前,他把她救回家,看着她裸露在外,晶莹如玉的胳膊上满是触目惊心的伤痕心中升起怜惜的时候,还是早在他因为肥胖被人欺负她语气淡淡的给他解围的时候,或者更早,她转学第一天来的时候,身姿清冷如玉的站在讲台上,强大的气场带给他震撼的时候。亦或者是她语气平静无波的在饭桌上讲述伤口的来源:“这些伤只不过是我们家兄弟姐妹争夺家族继承权时留下的,我是唯一的继承人,杀了我,他们才能成为下一任继承人。” 她讲的漫不经心,他听的心都揪了起来。(未完待续。) 校园文(十二) “云墨,你怎么还在这里?”远处一个女孩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如果明明在这里就会认出,这个女孩就是上官清的前女友,那个她觉得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 气质温润的男孩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抬起头来,勉强地对女生笑笑:“白若,你先去上课吧,我想起来还有一点事情,要出去一趟。” 白若一脸担忧的看着他:“云墨,你的脸色不好,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云墨摇摇头,他的指尖颤抖,脸上却波澜不惊,语气温和的说道:“没事,不要瞎想。快去上课吧!” 白若听到他的催促,虽然还是有些担心,但也只好匆匆向教室跑去。路上因为跑得过快,撞到了一个人,白若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等她抬头,看到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上,唇角微抿,隐隐透着不悦。却不由得惊呼出声:“华明明!” 她此刻似乎有些明白云墨的反常,是因为什么了!“你见过云墨了?” 明明很不高兴,她刚刚下楼梯,结果就被人撞到了。衣服上沾染了地上的灰尘,撞到她的人不道歉还在那里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明明抬起头看向撞到她的人,隐隐间她觉得这张脸有些面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不是上官清早上给她看的那两张照片中的一张里面的人:“你是上官清的前女友?”明明看向对面的女人问道,虽是问话,但她的语气很肯定。她对自己的记忆向来有信心。 白若的脸上浮现出尴尬的表情,她嘴唇蠕动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反倒是明明一脸坦然:“撞到了人难道不应该道歉吗?可不能因为撞到的是熟人,就不道歉了。” —————— 华九办公室。 华景卿站在窗前,背对着门正在接电话。“查到了吗?我亲爱的姐姐华明明现在在哪里?”她的嘴里说着亲密的话语,脸色冷的却像是结了冰,眼底流淌着类似于厌恶的情绪。 电话里的人不知说了什么,只见华景卿紧绷的唇角勾了勾:“失忆了么?以为失忆就可以抹平一切吗?想得太美了!”最后一句话,她一字一句地念出来,带着一种咬牙切齿的愤恨。那勾起的唇角,没有柔和她的面部轮廓,反而让她整个人更显阴翳。 挂了电话,她拿起椅背上挂着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大步的向外走。 a大校园外,一辆银色的跑车悄悄地停了下来。华景卿的助理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一副画面。 车里的她嘴里咬着烟,一手撑在车窗上,一手搭在方向盘上。配上她身上穿着的白衬衣,姿态看起来很是清闲。 华景卿的助理是她在华家时就一直跟着她的,看到此情此景不由感叹:华家九子,不说其它,只说长相和能力,那是没得挑的。这样的孩子,别人家得一个都欣喜若狂,华家却有九个,谁也不服谁!由此看来华家的衰落早有迹象,盛极必衰嘛!(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三) 由此看来华家的衰落早有迹象,盛极必衰嘛!幸好此时她的语文老师不在这里,否则听到她把盛极必衰这样用,估计得哭死。 助理把手中的文件递给华景卿,华景卿打开,里面赫然是华明明失忆后拍的脑部片子。她仔细的看了,直接打开车门,向学校里面走去。助理见了赶紧跟上。 到了华明明所在的楼梯口,正好听到华明明对白若说:“撞到了人难道不应该道歉吗?可不能因为撞到的是熟人,就不道歉了。”华景卿听了华明明的话冷冷一笑,周身的寒气似冰一样往外蔓延,从助理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华景卿那双漂亮的眸子似在喷火一般,助理生怕被波及池鱼,小心翼翼的往后退了退。 “看来,她失忆了过的还挺悠闲,还有闲情调戏人。”华景卿看着华明明没有什么情绪的说出这句话,一旁的助理正在想要怎么回答才能不被迁怒,就看到华景卿大步走上前,一把拉扯住华明明的头发,使劲往楼梯扶手上磕。 华明明正在和白若说话,压根没有察觉到旁边有人,突然被人冲出来撕扯住头发,整个人还有些发懵,在她察觉到头皮传来的疼痛时,人已经随着华景卿的动作向楼梯扶手上面撞。 “你是谁?你在做什么,还不放手……”华明明只来得及愤怒的喊一声,头就磕在了楼梯扶手上。那力道让她脑袋有瞬间的空白。华景卿早在华明明说话的时候脸色就变得更加低沉,她揪着华明明的头发力道一下比一下猛的往楼梯扶手上面磕,那气势似乎不弄死华明明善不罢休。 站在一旁的白若这才反应过来,一脸无措惊慌的开口:“华景卿,你……” 白若的话音还没落定,便被华景卿横扫过来的一道冷光吓得止住了声,她吓得后退了两步,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 华明明早已晕了过去,华景卿这才住了手。她一松手华明明软软的倒在了地上,血顺着她的额头落下。华景卿一边掏出帕子仔细的擦拭着晶莹如玉的手指,一边说:“叫救护车。” 助理听了,赶紧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吩咐两句。转眼看到华景卿已经大步走了,赶紧跟上。 白若看到她们都走了,她这才松了一口气,正准备上前查看华明明的伤势,却见原本无人的地方此时站着一个一身黑西服的保镖,转眼救护车就来了,华明明被黑西服的保镖弄上了救护车。 那边华景卿的助理跟在华景卿的身后,她看了看华景卿的脸色,发现她并无不悦,于是开口缓解气氛道:“我刚刚还以为小姐要弄死她呢!没想到小姐心善,留了她一命。” 华景卿听了冷冷一笑,残酷道:“弄死她,那太便宜她了。我要她活着,生不如死的活着。”助理一直跟在华景卿身边,见惯了华家的倾轧,此刻听了华景卿的话也不由打了一个哆嗦。(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四) 云墨今天见到了华明明,他的思绪有点乱。告别了白若,他在街上漫无目的走着。只是几个月没见,再见面却恍如隔世。等到他回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站在帝都贵族高中花坛边的阶梯上。 这里是他第一次见到华明明的地方,从小他长得胖,总是受欺负的那个。只有邻居家的白若和他一起玩。白若想考帝都贵族高中,为了不失去唯一的玩伴,他努力学习最终和白若以优秀的成绩考入帝都贵族高中。到了帝都贵族高中却没有想像中的好,那些富二代、权二代也不像影视中那样不学无术。他和白若的成绩在外面是数一数二,到了这里却只是中等。他家境不好,父母都是工人。为了让他上贵族学院,生活更加拮据。 那一天,具体因为什么发生争执他已经记不清了,那时胖胖的他被人推到在地,华明明背着光缓缓走上台阶越过他,对站在他对面倨傲无比的人淡淡的说:“你挡住我的路了。”她的声音平静无波,但通身的气场如同帝王般,让人在她面前自惭形秽。欺负他的人什么时候战战兢兢的走了他都不知道,只记得他呆呆的坐在地上看着华明明在阳光下白皙如玉的侧颜,愣住了,只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气质出众的人。然而,华明明却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径自走了。 云墨走上台阶,然后看向台阶边缘,仿佛看到了当初那个胖胖的自己,坐在地上,眼睛里的神色胆怯而软糯。 再次见面却是课上,那时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神思有些恍惚,还在想着那张白皙如玉的侧颜,他有些遗憾,他连她的正脸都没有看到呢!不过,在一个学校总会遇到吧!她气质出众,如果在人群中看到她,云墨保证自己一眼就能认出来。 正想着,突然听到班主任走进来,说道:“我们班新转来一个转学生,大家欢迎她来自我介绍。”云墨听了漫不经心的撇去一眼,然后呆住,竟然是她———— 她干干净净的站在讲台上,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给她的身形镀上了一层光圈,她清冷淡漠的神色,透着倨傲,穿着白色衬衫,轻轻松松将绝代风华演绎的淋漓尽致。听到班主任的话,她没有出声,拿了讲台上的粉笔,转身在黑板上面写下‘华明明’三个流畅的正楷字。 写完,她扔下粉笔,走到专门为她一个人准备的豪华单人课桌。 教室静了一会儿,然后哗的一声喧起哗然大波。 ”华明明,她是华明明?“ ”华明明,那个华室家族的太子?“ ”华家唯一的指定继承人。“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却没人敢去打扰华明明,华明明自在的看着书,仿佛教室里被议论的人不是她自己般。这个时候的云墨从来没想过他会跟华明明有交集,虽然在同一个教室,但他们之间的差距犹如天与地的距离。(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五) 再次见面是几个月之后的傍晚,他摸黑回家的路上,华明明跌跌撞撞的跑过来,晕倒在他面前,他下意识的上前一小步接住了她滑落的身子。无奈之下将她带回了家,回到了家,在灯光下才发现她裸露在外的胳膊上全是触目惊心的伤痕,看样子有些像鞭子打的痕迹。鞭鞭见血,深可见骨。 云墨双手插兜转身向校外走去,落英缤纷,阳光洒在他的背影上有种古语中: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温润如玉的公子形象。 他在最狼狈的时候遇到最好的她,那时候的云墨是羞涩的、软糯的、怯弱的。他为了华明明努力变成最优秀的自己,和她般配。结果他变的优秀了,她们却分开了。 华景卿从华明明的学校出来,开着车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晃。她的眼睛没有焦距,把华明明磕破头,初始的愉快过后,是无尽的空落落地。 助理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华景卿开着车在街上闲晃,大气也不敢踹。突然,她在前方人行道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连忙跟华景卿说:“那个不是云墨吗?” 华景卿连忙把车停在路边,定眼看去,果然是云墨。她的唇角勾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既然碰到熟人,就请他一起喝杯咖啡吧!” 咖啡厅。 云墨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华景卿和华景卿的助理,开门见山的说道:“你们找我来是要做什么?” 华景卿拿着小银勺搅拌着咖啡,漫不经心的道:“华明明出车祸失忆了。” “什么?”云墨听到这话,端着咖啡凑到嘴边的手一抖,洒了满身,他却顾不上去擦,只是震惊的看着华景卿。 华景卿的助理见了,拿出一张小纸条,放到桌子上,推到云墨的面前。 云墨颤抖着手接过,心里有某种猜测,却还是忍不住确认道:“这是什么?” 华景卿慢条斯理的放下小银勺,端起咖啡抿了口,这才开口说道:“华明明出车祸的时间。” 云墨看着纸条上面写着某年某日精确到几秒几分的日期,整个人都颤抖起来,这是他和华明明提分手的那一天的日期。 华景卿看着云墨思绪陷入回忆:“其实,华明明刚开始和你交往的时候,我们都不看好你们,太不相配了。从身份地位到长相,那时的你又胖又丑,我记得当时有人拿你的长相打趣华明明,看着你的脸还吃的下饭吗?华明明当场翻脸,她作为华家的继承人培养,鲜少动怒,更不用说当场让人下不来台。尽管这样,我们也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华景卿似是陷在回忆里,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华明明看着你的眼神……” “眼神?”云墨不解的问道。 “对,就是眼神。记得有次我们去休息室找华明明,她当时斜靠在沙发上正小心翼翼的伸出食指戳你胖嘟嘟的脸颊,你当时羞涩的满脸通红,眼睛里面都闪着一层水光。当时那样的你,让华明明视线定格,望着你的眼光,流露出一种温柔缱绻。”(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六) 云墨记起来了,华明明确实喜欢用食指小心翼翼的戳他肥胖的脸庞,只是那时候的他除了和华明明肌肤相触的羞涩,更多的是自卑。那时候的他知道全学院没有一个人看好他们,都在唱衰,猜测他们什么时候分手。除了华明明坚信他们不会分开,连他自己都觉得他们不相配,华明明是天上的云,他是地下的泥。 他不仅没有家势,连长相身材都是胖的不行。原来,华明明看着他的目光也有温柔缱绻的时候吗?云墨突然发现他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华明明,时光的流逝,不仅没有让他淡忘那一段感情,反而如同陈酿的美酒一般变得越发醇厚。 他喜欢她!哪怕到了现在他都仍然不确定华明明对他的感情? 华明明她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五六岁离开外婆家都会不舍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却倔强的不让眼泪落下来,站在车窗里努力挥手让外婆回去的小女孩了。她长大了,变的杀伐决断,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他喜欢她,只要能留在她的身边就好。云墨决定了,不管华明明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他都要留在她身边,让她任何时候回头都能看到他。 云墨飞奔在去医院的路上,下了这样一个决定。 306号病房。 云墨看着眼前的病房号,对了一下手中华景卿助理给的小纸条,就是这里了。他毫不犹豫的伸手拧开病房门的金属把手,推门进去。华明明面色苍白地睡在病床上,听到开门声,她睁开眼睛微微偏了一下脑袋看向门口,在看到云墨的时候,她脸色陡然一变,厉声喝道:“谁让你来的,走,我不想见到你!” 云墨愣住了,来的路上他已经想到了华明明的态度会不好,毕竟是他做错了,他已经想好了,不管华明明怎么冷落他,他都要厚着脸皮赖在她身边。但他绝料不到迎接他的会是她这样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 云墨嘴唇颤抖着蠕动,半响却说不出话来。 华明明闭了闭眼,再睁开她声音平静,眼神如寒冰一样刺向他:“云墨,如果可以,我但愿从来没有认识你!” 云墨站在原地,她的声音一句一句,如泣如诉,一字字刺进他的耳膜,刺进他的心里。 而此刻,他的感觉就像是被万千根针同时扎了一样,疼的他心,都一抽一抽的。 她可知道,他一直都觉得,这辈子最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在帝都贵族高中遇到了她。 她可知道,他一直都认为,这辈子最最幸福的一天,就是他们成为男女朋友的那天。 你是我这一生最美的遇见,可我却成为你最后悔的所在。 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 云墨攥紧了拳头,只觉得全身从内到外的凉。脸颊上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滑到他的嘴边,是咸的,他顿了顿,伸手抹去。 华明明看着他的动作,神色都是木然的。(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七) 看着她冰冷的神色,云墨的手颤了颤,他松开病房门上的扶手,来到华明明的病床前微微蹲下,伸手握住华明明放在被子外面微凉的手,语气带点哀求的开口:“我们重新开始吧!你忘了,我们当初…高中的时候……”因为慌乱他有些语无伦次。 华明明打断了他未完的话:“你来这里就是为了提醒我,那段——”说到那段的时候,她微不可见的停顿了一下,才接着道:“愚蠢的过去。”华明明的眼眸似是划过一道水光,云墨仔细看去她的眼底却一片寒冰,冷的不带一丝情绪。 愚蠢的过去吗?他视为珍藏的记忆对于她来说只是愚蠢的过去。 华明明总有本事让人心痛。 她三言两语,他蚀骨穿心。 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她的手,从被子上面滑落下来。 华明明的声音继续从头顶传来:“云墨,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 恨? 云墨惊慌的落荒而逃,华明明语气里绝望而愤怒的情绪让他连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医院对面的西餐厅里,华景卿和助理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云墨失魂落魄的从医院里走出来,华景卿抿了一口玻璃杯里的血腥玛丽,唇角微不可见的勾了勾。 助理注意到华景卿的心情好转,有些担忧的问道:“这样算计她真的好吗?那位可不是轻易能算计到的?”现在华明明可是华景卿的逆鳞,谁提谁死!助理提到华明明的时候也只敢用她和那位来代替。 华景卿微抿一口杯中的酒,难得好心情的为她开口解惑:“你以为华明明不知道是我在算计她,她知道了又如何?还不是要往我设的陷阱里跳。”说完,她摇晃着杯中的红酒,思绪微微漂移:“如果是以前,我当然算计不了她,可谁让她玩起了真爱?”华景卿有些讽刺的笑着,眼神里都透着对华明明的鄙视:“竟然喜欢上那么一个东西!” 华景卿一口喝光杯中的血腥玛丽,红色的番茄汁从她的嘴角流下,配着她凄厉的语气仿佛在呕血:“如果没有云墨她算计不了华明明,可同样如果没有云墨她就不会死,那么她和华明明之间就不会是不死不休的局面。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华景卿说完捂住脸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指缝中流了下来,餐厅中的人诧异的看着透明橱窗边的女孩,女孩的脸被双手挡住了,那双手白皙修长,优美的如同处在漫画中一样的不真实。 女孩哭的伤心极了! 华景卿的助理也愣了一下,她何时看到过自家小姐这样失态过,更何况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出声来! 助理快速回过神,向餐厅经理打了一个手势,让餐厅经理把客人清理出去。随后,她自己也和餐厅工作人员一起出去了,把这一片空间留给华景卿,她知道以小姐的骄傲,定是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她这样狼狈的样子的。(未完待续。) 校园文 (十八) 医院,306号病房。 云墨出去后,华明明保持着那个动作僵硬了许久,才慢慢的回过神来,她将被子拉高,挡住整个面部轮廓,这样就算谁不小心打开病房门,也看不到她的表情。她闭上眼睛,一副平静入眠的模样。可是她的眼角,却闪烁出一抹水光,抓着被褥的手,抖得十分厉害。 她想起来了,一切都想起来了。她是沈明明,一个绑定系统的任务者。在上个任务世界,她和云墨飞机失事,双双身亡。她的灵魂本来应该回归系统空间,但是云墨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也要护住她的举动,让她平静许久的心泛起涟漪。再次见到云墨,她的心情是复杂的,她清楚记得,第一个位面她对云墨的喜欢有多么深刻,为了能和云墨长久的在一起,她甚至不惜增加任务次数。但那种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泯灭在空间的长河里。 云墨已经不是那个她记忆中的教授,不同的生长环境让他有了不同的性格。她也不是那个菜鸟任务者沈明明了,几次的任务经历让她的感情很少有一丝波动。她之所以和云墨结婚是因为心里的古怪感觉,明知道眼前的人是她曾经喜欢的,甚至深爱的,再见面她对他的感觉却生疏的像陌生人。她心里的复杂感受无法用言语形容,或者当时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所以最后他们双双身亡,她的灵魂飘到半空,看着已经凉透的两具尸体,云墨依旧保持着把她护在怀里的动作,内心才会那么震撼吧!才会让她做出,强行唤出系统,不回系统空间,直接到下个任务世界的任性举动吧!因为她知道系统空间是比任务世界更高级的界面,回到那里,她的感情会随着不同的时间空间转换所泯灭。 到了新任务世界,看到‘酷拽校草的小绵羊’这个任务标题的时候,明明的嘴角抽了抽,以她看了众多小说的眼光来看,这个任务不会就是贫穷少女考上贵族高中,吸引了多金校草,两人相亲相爱,一起干掉校草的恶毒未婚妻女配,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吧? 当她翻开看了前面的任务内容,嘴角抽的更厉害了,果不其然她没猜错,宿主名叫华明明,是帝国集团唯一指定继承人。她的未婚夫是上官家族的上官清,上官清却被贫民少女坚强不息的精神吸引,爱上了贫民少女白若。自此华明明黑化,恶毒女配出炉,各种针对白若的手段层出不穷。 明明看到这里,摇了摇头,好好的一个继承人,一遇到男主智商就低到这种程度,真的好吗?她继续翻下去,才发现还有内幕。 贫民少女白若,竟然是华父的女儿。白若的母亲当年因为受到华明明的母亲的挑拨,在结婚之际离开华父身边,不久之后,她却发现自己怀了华父的孩子,做为苦情主角,白若的母亲认为孩子是无辜的,当然不会打掉孩子。于是,她独自一人艰辛的把白若拉扯大,直到最后,她病入膏肓,奄奄一息的时候,才给华父打了电话,拜托华父照顾白若,就断了气。 谁也没想到,风流多情,四处留种的华父心中一直有一颗朱砂痣、白月光,那就是白若的母亲。白若母亲的逝去让他悲痛万分,后悔不已。 他找到华明明,告诉她长辈间的纠葛,让她为自己的母亲赎罪。让她把继承权给白若,如果只是这样,华明明也不会那么消极。但华父居然不准她自己创业,让她留在帝国集团辅助白若,华明明一直作为帝国集团的少主培养,能力出色。以她的骄傲怎么能接受屈居一个样样不如她的人之下。 她自己创业受到华父的多方打压,华父派人全面监视华明明,华明明一有动作就会受到针对性的打压,她的情绪低落谷底。而对此毫不知情的白若,每天沉浸在上官清的爱河里,天天笑容灿烂。于是,华明明看了就觉得碍眼了,自己因为白若落的一个这么个下场,而白若却每天开开心心。针对白若的举动就此出炉了,其实华明明做的并不出格,否则以她帝国集团唯一继承人的手段,白若完全等不到上官清来解救就会毁了。她只是想给白若添添堵,凭什么她的心情不好,始作俑者却每天开开心心的。 但上官清完全不这么想,加上背后的华父推波助澜,华明明彻底在贵族社会圈人人喊打,让华明明绝望的是,上官清不清楚,难道华父还不清楚以她的手段如果真的要针对白若,白若早就毁了?最终在华父和上官清的联手打压下,华明明郁郁而终。 看完一切,明明才知道,她的任务完全没有那么简单,华家作为华国首富,名下的帝国集团价值上千亿元,包括各行各业,如果想不落到华明明那样的下场,她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毁了帝国集团,二是拉下华父,自己坐上最高董事长的位置。 这两个都好难!华明明仰天长叹,她就知道这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她来的时间很巧,发生在一切还没有开始之前。华明明刚办完转学手续,她的初中是在国外上的,高中转回国内的帝都贵族高中。 第一天到学校,就看到有一男一女在欺负一个胖子,明明想到自己在上一个世界作为一个胖子活的各种艰辛,被人各种岐视。于是,不动声色间帮了他一把,她当时完全没有认出这个胖子就是云墨。谁让云墨前两个世界出现在她的面前都是美男的形象呢!再加上,班上的人喊云墨从来不喊名字,直接叫外号‘胖子’。华明明帮了他那一次,就没有再关注他。无关紧要的人,她从来不过多关注。 她也没有想到,她和云墨会那么有缘。上个任务世界,她穿成胖子,这个任务世界,直接变成了云墨是胖子。(未完待续。) 不要订阅章节 她也没有想到,她和云墨会那么有缘。上个任务世界,她穿成胖子,这个任务世界,直接变成了云墨是胖子。感情这胖子还能当情侣衫穿啊!上个世界没有给她们配上对,这个世界补上?这是几个月之后,华明明因为一时失误,晕倒在云墨面前,被云墨救回家后,听到云墨的妈妈喊云墨的名字之后的第一反应。 华明明闭了闭眼睛,把回忆努力封印在脑海深处,当时的回忆有多美好,后面的教训就有多惨痛。如果可以,她宁愿就这样一直失忆下去,想到云墨刚刚来到病床前说的话,他怎么有脸……做出了那样的事情,他怎么还有脸说出重新开始的话。王世宣因他而死,他怎么还能那样若无其事?也对,王世宣的死完全都是她自己的原因,如果不是她太过于相信云墨,怎么会害的王世宣因为救她而惨死。 王世宣是权二代,她母亲因为贪污千万而入狱。当时事发太过突然,王母还没有反应过来,资金就被冻结。王母怕王世宣留在国内会因为她的事情而被连累,匆忙之中把她送到了岛国。因为资金被冻结,加上走的匆忙,王母并没有给王世宣留下多少钱。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裕之家的公主,突然有一天一无所有,流浪在异国他乡。她边完成学业边利用课余时间去打工。曾经被分配到去刷厕所。一个从小没有干过粗活,细皮嫩肉,喜爱洁净的千金小姐居然要去洗厕所?她用自己白皙细嫩的手拿着清洁杆伸进马桶时,胃里立刻翻江倒海、恶心得几乎呕吐却又呕吐不出来,太难受了。而上司对她的工作质量却要求很高,高得骇人:必须把马桶擦得光洁如新。看着上司给她演示一遍擦干净马桶后,然后伸出双手,从马桶里面捧出一捧水喝下去,王世宣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但当时她下定决心:就算一生洗厕所,也要做一名洗厕所最出色的人。她每次洗厕所都以能让人放心喝下去为目标做到最好。 特殊的生活经历,让王世宣更懂得幸福生活的真谛。 华明明认识王世宣是一个偶然,她听到王世宣的歌声能让烦燥、疲惫的心情得到平静安宁。从那以后,每每她遇到不开心的事情都会去王世宣那里听一曲,两人就此成为好朋友!华明明帮助王世宣走上娱乐圈以歌手出道,她明确的在娱乐圈下了禁止令,不准任何人向外泄漏王世宣的家世。 王世宣进入娱乐圈正式回国和华明明一起就读于帝国贵族高中。至于华景卿怎么认识王世宣的,华明明不知道,也懒的知道。 正如当初华景卿说的:“华明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讨厌你。”记得她当时是怎么回的?哦,她一脸云淡风轻的说:“彼此,彼此!”然后,看到华景卿那张气得扭曲的脸,她就觉得心情愉快。在帝国贵族高中所有人眼中,她和王世宣、华景卿三人是好朋友,其实只有她和华景卿知道,她们只是因为王世宣勉强连在一起的别扭关系。 不过因为有王世宣的原因,华明明倒是找到了机会和华景卿合作,她可是知道华景卿的算计能力有多么强大。如果非要拿出一个人来比的话,那就是跟三国时期的诸葛孔明有的一拼。这种能力并不是什么超能力,而是根椐一个人的性格,行事方式,判断出他遇到什么事情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从而设下陷阱。 华景卿的条件是剩下的华家两人对半分,但因为华明明后来失忆,落败后的华家整个落到了华景卿手中,而她和华景卿之间因为王世宣的死亡,两人本来就互不待见的人,关系更是降到冰点,哦,不对,更准确的说她们之间现在是不死不休的仇敌。 她可以想象的到,出院以后她将会受到华景卿全方位的打压,华明明躲在被子后面的脸苦笑不已,刚搬倒一个想打压她的庞然大物,现在又冒出一个要打压她的难缠人物。难道华明明是天生被打压的命? 帝国集团虽然落败了,但那只是相对而言。相比起以前的帝国集团,现在的华家经她们一折腾确实衰败不少,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之前她和华景卿出手对付华父,那是出其不意,有心算无心。再加上她和华景卿的关系一直不算好,在她当上华家唯一继承人之前,华家九子之间的竞争比外界所想象的还要残酷。 但经历过她们联手整垮帝国集团,华景卿对她的能力肯定有了评估,以她谨慎的算计能力会把她当时出手的能力乘以十,来防备她。 相对于华父,此刻的华景卿更让她头痛,她完全想不出怎样突围华景卿的包围圈,在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做什么都要身份证。她毫不怀疑只要她一动用自己的身份证,她所做的事情就在出现在华景卿的桌案上。然后,就是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用别人的身份证,华明明没有信得过的人,如果王世宣还活着,她可以借用王世宣的身份证。 现在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她不确定她是不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谁会愿意为了别人承受华家的打压,就算他自己不在意,家人呢?华景卿现在完全有能力,让一家平民九代找不到工作。什么?你说办假证?呵呵~明明毫不怀疑她要是敢办个假证出来,华景卿就会整个假人出来顺理成章的接收她的企业。 华明明脑中思绪万千,还没有找到解决的方法,就疲惫的沉沉睡去。 ________ 咖啡厅外,华景卿的助理拉上窗帘,整个咖啡厅里阴暗一片,跟外面的阳光明媚仿佛是两个世界。华景卿就那样一个人坐在咖啡厅的原木椅子上,哭的伤心,仿佛是被遗落人间的天使。 华景卿的助理守在咖啡厅的门口,她斜斜的靠在玻璃门上,有些烦躁的点燃一根烟抽着,样子有种说不出的颓废美感,引的来来往往的人都忍不住多看她几眼。 直到咖啡厅的门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个衣着华贵的女子。她眼神平静,面容坦然,完全看不出之前哭泣的痕迹。(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二十) 华明明在医院休养三个月,头上的伤势终于长好了。 护士小姐手上拿着记录表,推开华明明的病房门:“你怎么还不出院,到底打算在医院躺多久啊?” 说来也是巧合,华明明现在住的这个医院正好是她失忆那段时间住的医院。连病房和护士都是同一个,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华景卿的恶搞。 听到护士小姐的话,华明明满脸的不以为然:“出什么院!在这里有人出医药费,吃好住好!出院了哪找这待遇?” 护士小姐满脸奇怪:“你不是那什么大家族的继承人吗?还怕吃不好住不好?” 华明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什么继承人?我现在是乞丐啊乞丐!你们医院现在还招护士吗?算我一个呗!” 护士小姐满脸狐疑地看着她:“你是来真的?” “当然。” “没有”护士小姐极快的回答道,语速绝情而利落:“在医院当护士也是要护士证的,你有吗?”说完也不看华明明微微摇头的脑袋,直接向门外走去:“我还要去其他病房查房,先走了!” 护士小姐走了,病房里就剩下华明明一个人,她有些无聊地按着遥控器,一个台一个台的换着。这是她新发明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突然,电视中一条消息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来参加遮身歌手大赛,挑战歌王,你将会有机会成为下一任歌王!” 其中的主持人深情并茂地念着手中台词,华明明却关掉了电视。她飞快的下床,打开电脑。搜索关于遮身歌王的挑战规则。 ———— 今天是遮身歌王现场直播的日子,许许多多爱好音乐的人都守在电脑电视机旁边。帝都华大,大二中文系寝室里的女孩伊晓琳也是这许许多多爱好音乐中的一员。她本来是歌手王世宣的死忠粉,王世宣那种轻灵的声音带着让人心中宁静升起幸福感的魔力。听到王世宣去世的消息,她伤心了许久。 直到上个月,她在遮身歌王现场直播里面听到了新任歌王参加挑战赛的歌曲,那是王世宣的歌。以往不是没有歌手唱王世宣的歌,但谁都唱不出王世宣那种让人听到她的歌都感到幸福的魔力。所有的人都在模仿她,却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她。伊晓琳听了那些歌手唱王世宣的歌就愈加伤心,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有王世宣那种带有魔力的声音了。再次听到遮身歌王里的挑战选手又有唱王世宣歌的人,伊晓琳是有些烦的,她觉得自家偶像那些好歌都被这些人糟蹋了。结果,这次的歌声颠覆了她以往的认知,她从歌里听到了什么?忧伤!!! 真是见鬼了,王世宣的歌曲都是欢快的旋律,她居然在一首欢快的歌中听到了忧伤?虽然疑惑,但她还是继续听了下去,的确是自家偶像的歌,没有改一词改一曲,但那种忧伤却全程如影随形。直到一曲完,伊晓琳才发现她心中因为王世宣的去世而撕心裂肺的痛,变了,变成了淡淡的忧伤,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如影随形。以往那么多模仿王世宣幸福唱腔的歌手都没能让这伤痛淡下去,今天一个忧伤唱腔的歌手却做到了,伊晓琳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但确确实实发生了。 同寝室的舍友听到了歌声,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伊晓琳上铺的女生停止了看书的动作,有些迟疑的,不确定的问道:“这是王世宣的改编歌曲?” “不是,是王世宣的歌曲,但没有改编。”伊晓琳回到。 ”那怎么会……“ 从那天开始,寝室的几个女生都爱上了这个歌手的声音,只要是她的挑战赛,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停下手中的活,纷纷围过来听她的歌声。但让人愤怒的是,就在她晋级成新任歌王,打开遮身板后出来的却不是她本人。虽然这个女人歌唱的也不错,但跟新晋歌王的声音差多了。 愤怒的粉丝,来到电视台围堵抗议。说好的,身份、年龄、职业,都不看,重要的只看演唱实力呢?做不到就不要承诺。居然出现让人冒名顶替的事情。而后被爆出做这个决定的是华景卿,众多粉丝听了都对这个人恨的牙痒痒,伊晓琳也是恨华景卿恨的牙痒痒的众多人之一。 不过,电视台终于抵不过广大人民的抗议。决定今天请出真正的新晋歌王。看到终于到时间了,围在电脑桌旁的几个女生都激动起来。 她们紧紧的盯着屏幕上的遮身板,直接忽视了主持人乏味的介绍词。终于遮身板打开,里面走出一个窈窕的身影。 “哇!太漂亮了!” “漂亮有什么用?希望这次真的是新晋歌王本人。” “歌王走出遮身板后,会有献唱环节,听了就知道。” “……” 寝室女生议论纷纷,直到一阵优美的旋律响起。她们立马停止了说话,屏住呼吸,仔细聆听。 “风吹雨成花, 时间追不上白马, 你年少掌心的梦话 依然紧握着吗 云翻涌成夏 眼泪被岁月蒸发 这条路上的你我她 有谁迷路了吗……” 摄像镜头切换到观众席,观众席上一位粉丝拧开瓶盖正要喝水的动作顿住,直到瓶子里的矿泉水喷涌而出,从他的脖子里面灌进去,他才反应过来。屏幕前的众人看到这一幕,没有任何人笑话他。不管是现场的人还是守在屏幕前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深怕错过了这好似另一个时空飘来的天籁。 “我们说好不分离, 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就算与时间为敌, 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伊晓琳和寝室里面的四个女孩对视一眼,大家都是眼圈红红的,她们不约而同的伸出手,哽咽着握住彼此的手。电脑中,歌声还在继续: “风吹亮雪花, 吹白我们的头发, 当初说一起闯天下 你们还记得吗 那一年盛夏 心愿许的无限大 ……” 镜头切换到观众席,许许多多的粉丝都红了眼眶。其中一个戴着大墨镜遮住大半张脸的人在其中格外显眼,在现场看演唱会戴墨镜已经很奇怪了,加上她颜值高。镜头一切换到她那片地方,伊晓琳一寝室的人都注意到了她。两滴清泪从大大的墨镜下滑落,划过她白皙如玉的下半张脸,滴落在衣襟上。她摘下墨镜,低垂着眼睫,擦了擦眼泪,然后把墨镜重新戴上。起身一步步向外走去。 伊晓琳对面床铺的一个女生出声惊呼:“是她!!!” 大家都奇怪的看着她,“是谁,你认识的?” 伊晓琳对面床铺的女生遥遥手,解释道:“她是华景卿,华明明、华景卿还有已经逝世的王世宣她们三个人是很要好很要好的好朋友。” 伊晓琳听了室友的解释,看着华景卿孤寂的背影,奇迹般的,对她的所有怨恨都消散了。昔日的三个好友,一死两伤。华家衰落,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一步一步向外走,歌声还在继续: “我们手拉手也成舟 划过悲伤河流 你曾说过不分离 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现在我想问问你 是否只是童言无忌 ……” 华景卿始终没有回头,她面向舞台相反的方向,脚步沉重而坚定的向外走。每一步都仿佛是踏过时间和空间的悲伤,她走的缓慢而沉重,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让看的人心中酸涩,那一步步仿佛踏在人的心上,让人心情沉重,仿佛在无声的宣誓着什么。 一首歌终了,不管是现场还是屏幕前的人都久久回不了神,这次新晋歌王虽然没有唱王世宣的歌,但她那会让人耳朵怀孕的声音却印在了每个粉丝的心中,没有人会错认她。 久久,寝室中的伊晓琳才回过神,才看向她床铺对面的女生问道:“凌潇,你说的华景卿、王世宣和新晋歌王是很要好的朋友,这是怎么回事?” 凌潇早已泪流满面,双眼红肿,哽咽的泣不成声。听到伊晓琳的问话,她努力克制住声音中的颤音,拿起伊晓琳放在桌上的手机道:“还记得我向你推荐的那个电视吗?” 伊晓琳当然记得,她当初买这个手机完全是因为它的功能好,但买回来后被凌潇看到,强烈推荐她看一部电视剧,说是那部电视剧完全是给这部手机打广告拍的,她一听就觉得没意思,为了打广告才拍的电视剧能有什么看头,于是理所当然的没有看。 伊晓琳陷入回忆中,都忘记了回答凌潇的话。凌潇也不在意,她颤抖着放下手机,才继续说道:“这部手机是华景卿、王世宣、华明明三个人共同研究制作的。那时正好是她们在帝都贵族高中读高二的那年暑假。她们定下目标要把手机卖出华国,替代丽国的水果机,成为全球知名品牌……”说到这,凌潇双手捂脸搁在膝盖上面哭起来。 寝室里的几个女生有些心不在焉的拍着凌潇的背,安慰着她。听了凌潇的话,几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新晋歌王华明明歌中唱的那句: “当初说一起闯天下 你们还记得吗 那一年盛夏 心愿许的无限大 ……” 几人眼中仿佛看到了三个绝色的女孩,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靠实力。在云之巅峰,喝的畅快淋漓,许下把自己设计的手机卖出华国,代替水果牌手机全为全球知名品牌的豪迈心愿,不由得都有些心神向往。 凌潇抹了一把眼泪,才继续讲道:“她们历时一年,终于研发了这款手机。”说着,她指了指伊晓琳放在桌上的手机。 伊晓琳心中不知为何,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她一直在用华明明她们研发的这款手机,当然知道这款手机的好处,电池耐用,如果成天抱着玩的话,手机电池可以用一个月,如果是只用来接听电话的话,手机可以待机半年不充电。这是时下任何一个电子产品都不具备的。更不要说她的相机等等强大功能,就单说这款手机她用了三四年,却一点都不卡,怎么摔都不变形,不掉漆,就知道这款手机多好用?但这款手机却一直到现在都默默无闻…… 伊晓琳不由追问道:“后面呢?” “后来啊!”凌潇的眼神有些恍惚,她继续道:“这款手机上架不久后,华家突然出现变动,然后就是王世宣去世。此后华明明和华景卿就没有了任何消息。直到这次华明明参加歌手大赛,华景卿出面打压。这款手机当时随着王世宣的去世而停产……”说道这里,凌潇有些嫉妒的看了伊晓琳一眼,她当时没有钱买手机,等她存够了钱去买的时候,才知道这款手机已经停产了。她跑遍了全城的手机店,没有一家店有卖的。 伊晓琳听了凌潇的话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网夜,搜索起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寝室里的几个女孩又一次窝在一起盯着电脑屏幕,凌潇表示那部剧虽然她看了很多遍,但完全还想再看一遍。这一幕在全国许许多多的地方上演,许多因为听说那部剧是为了给手机打广告才拍的而抱有成见的又重新搜索起来。 —— 华景卿出了遮身歌王大厅,漫无目的的穿梭在人群中。等她回神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在学校旁边的小仓库里,这座仓库早已不是往常破败的样子,为了生产手机,她们一起把这个破败的仓库改造成了几层楼的生产车间。 华景卿站在惜日热火朝天的车间,突然间想起了一件发生在这里的趣事,跟她毫无相关的趣事。那天她和王世宣刚好走到车间,华明明和云墨不知道为什么闹了矛盾。 她们站的远,加上车间的声音嘈杂,没有听到他们说了什么?只是看到华明明黯然的垂下头,窗外的清风徐徐吹进来,她耳边的碎发随风飘扬。画面美好的如诗如画,那样子的华明明足以让任何铁石心肠的人心软。华景卿当时虽然不屑,但也不得不承认云墨完全不是华明明的对手,两人肯定会和好如初。(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二十一) 窗外的清风徐徐吹进来,她耳边的碎发随风飘扬。画面美好的如诗如画,那样子的华明明足以让任何铁石心肠的人心软。 华景卿当时虽然不屑,但也不得不承认云墨完全不是华明明的对手,两人肯定会和好如初。结果她猜对了开始,却猜错了结局。事实证明云墨就是那个铁石心肠的人之一,他生气地走了。 华明明孤零零的站在原地,背影看起来格外落寂。王世宣看了有些不忍的唤了一声:“明明” 华明明转头看到我和王世宣,脸上失落的表情迅速地收敛起来。 王世宣看到她的表情转换之快,被惊的目瞪口呆,忍不住出声问道:“你刚刚做出那种低落的样子是故意骗他的?” 华明明面无表情的耸耸肩:“没有,只是把心里的想法表现在脸上罢了。不是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吗?” 一旁的华景卿听了忍不住勾了勾唇,戏谑的道:“感觉怎么样?” 华明明有些烦躁的缛了缛头发:“这感觉真tmd的不爽,就像没穿衣服,被人看光了。尊严被人踩在脚底下践踏一样。” 华家的继承权是竞争制的,也就是说华家九子在没有确定唯一的继承人之前,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华家继承人。 而华家的第一课就是学习如何完美的控制情绪,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这已经成为华家人的本能。 她以前也是知道华明明是喜欢云墨的,但没有想到她会为了云墨做到这个程度。这样一想好像每次华明明和云墨闹了矛盾,先低头的总是华明明。 真是,该死的没有出息! 华明明出了遮身歌王挑战赛现场,却接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居然有人邀请她去当代言人。 华明明挑了挑眉,这是哪个不要命的?居然敢邀请她去当代言人,没有看到在华家的打压下,连娱乐公司都没有人敢和她签约吗?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华明明还是决定走一趟。 来到约定的咖啡馆,华明明才知道对方居然是一个熟人。她还是华家的继承人的时候,与对方有过合作,这是一家法国知名品牌男装。 在她还是华家继承人的时候,对方就邀请她成为他们品牌的代言人,说是她身上的气质很符合他们服装的理念。鬼知道他们是怎么从她身上看出符合男装理念的!理所当然的华明明是拒绝了的。没想到他们还没有死心,在这等着她呢! 华明明手里把玩着对方递过来的名片,思索了一下就答应了。之前拒绝了对方是因为她是华家继承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给别人公司当代言人可不会有什么好名声,严重的可能造成帝国集团股票大跌。 现在她却没有这种顾忌,她已经半只脚踏入了娱乐圈,接代言只是早晚的事,尤其是高端品牌的代言是可遇不可求的,多少明星想要都没有呢!她才不会傻的往外推,虽然代言男装什么的听起来就很别扭! “那就择日不如撞日,我们现在就走吧!” “什么?”华明明惊讶的张大嘴巴,看着对方生怕她溜了的表情,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反正她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乘车到了拍摄地点,对方带着华明明走了进去,然后微微颔首说道:“你现在这里等一下,我去找摄影师过来让你认识一下!” 华明明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她两手插在裤兜里,斜斜的倚墙而立。本来以为要等一会儿,对方来的却出乎意料之外的快。 摄影师是个外国帅哥,远远的看到倚墙而立的华明明马上惊叹道:“嘿,明明你好!这精致的长相不愧是前华家继承人……”在帅哥摄影师带着浓重的外国腔说着中文巴拉巴拉滔滔不绝的时候,华明明头靠着墙懒洋洋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长相精致她承认,但什么叫‘这精致的长相不愧是前华家的继承人’对于连吐词都不清的家伙,华明明懒的听他说话,对于他后面的一系列话语直接无视掉。 外国摄影师不知道说了多久,终于停下了,眼巴巴的看着华明明等着她的回答。和华明明一起从咖啡厅的对方接了摄影师后就一直没有说话,摄影师也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没有眼色的摄影师没有注意到华明明压根没有听他说话,但人精的对方却看的清楚,看着摄影师一副眼巴巴等着华明明回答的样子,顿时有些头痛,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这个外国摄影师的执着。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怎么样才能转移话题的时候,华明明开口了。 她掀了掀眼皮,淡淡的看了摄影师一眼,强大的气势瞬间震慑住了摄影师。她只说了五个字:“可以拍了吗?”就转移了摄影师的注意力。 对方:“……”他这么绞尽脑汁到底是为什么? 拍摄的过程很顺利,华明明的皮肤宛如上好的羊脂白玉般细腻光泽,举手投足间的温润而又锋利的矛盾气势几乎要破屏而出,摄影师几乎要乐疯了。 拍完照,品牌男装的负责人送她回家,华明明有些疲惫的揉揉太阳穴,坐上在后车座闭目养神。一下车,华明明遇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云墨的母亲正坐在她家的门口,华明明上前两步,恭敬的喊了一声:“伯母。” 云母听到声音抬起头来,夕阳的余辉洒在她的身上,给她渡了一层温暖的金边,却温暖不了那疏离的态度。云母嘴唇动了动,叫了她一声:“明明……” 华明明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对云母说道:“伯母有事进来说吧!” 进了屋,华明明把钥匙放在柜子上,倒了一杯白水放在云母的面前,开口抱歉道:“家里没有茶,失礼了。” 云母却没有去拿水喝,而是一把抓住了华明明的手哀求道:“明明啊!你和云墨到底是怎么了?云墨做错了什么,你和阿姨说,阿姨去教训他。” 华明明有一瞬间的恍惚,她想到了被云墨带回去那段日子。她长得的漂亮,却不是那种妖艳的美,而是如同美玉一般,内敛而温润,偶尔不说话认真的样子,特别容易戳中长辈们的萌点。特别是在知道了救她的胖子叫云墨之后,她更是利用满身的伤痕,来激发云父云母的长辈爱。消除他们之间因为贫富的隔阂。她成功了,云父云母听着她认真而又习以为常的说着伤痕来自家族内部时,满脸除了被她戳中萌点的表情,满满的都是心疼,此后更是疼她比亲儿子云墨更甚。 但—— 华明明把云母的手颁开,站起身子说道:“伯母,我的好朋友王世宣你见过吧!” 云母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说起王世宣,但还是下意识的回答道:“见过,那个性格温温和和的女孩。”云母对王世宣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华明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转头看向窗外:“她去逝了,我和云墨都有间接的关系。你说我怎么还有脸和云墨和好如初?” 云母的脸瞬间惨白,她有些不可置性的看着华明明。华明明却看着窗外,始终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云母瞬间明白了,华明明口中的王世宣去逝了‘我和云墨都有间接的关系’可能是因为云墨做了什么? 依华明明重情的性子,她不可能会害的王世宣死亡,那么—— 云墨那孩子究竟做了什么? 虽然她不敢相信,云墨那孩子最是在乎明明,肯定不会…… 云母心里乱糟糟的糊成一团,各种猜测如同一张大网勒的她踹不过气来,她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撞开云墨的房门,揪起云墨的衣领厉声问道:“明明说她的好朋友王世宣是因你而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王世宣!”云墨的脑子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惊讶的道:“她死了?” 云母了解自己的儿子,看到云墨的表情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堵在胸口的那一团气终于呼出来了:“原来是一场误会。” 云母对于华明明是真的喜爱,如果说她理想的儿媳妇人选,她第一反应就是华明明。想到这件事是一场误会,她推桑着云墨:“既然是一场误会,你赶快去向明明解释清楚,和她和好,你们俩不和好,你就不要回来了。” 云墨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王世宣是帝国贵族学院里唯一一个华明明身边的人对他释放出善意的人。而他却始终不喜欢她。甚至说的上讨厌,他清楚的记得那一次他看到华明明背靠在沙发上,一手翻着搁在腿上的书,一手搭在沙发上,王世宣柔弱的枕在她的胳膊上,睡的香甜。 王世宣气质甜美,如同城堡里的公主。华明明那天一身蓝色亮片西装,衬着俊美的脸,雌雄莫辨。加上她天生如同王者般的霸道气势,两人拥在一起如同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 那一刻,强烈的嫉妒在心中翻涌。云墨自己都觉得好笑,他怎么会对一个女生产生嫉妒的想法。可嫉妒的情绪却不受他的控制。特别是他知道华明明并不喜欢和别人有身体碰触。目前为止除了他,连她的同父异母的姐妹华景卿都能不身体接触就不身体接触。此刻,她却让王世宣枕在她的胳膊上,这怎能不让云墨嫉妒?华明明的胳膊他都没枕过呢!因为这些不可言说的小心思,他一直讨厌着王世宣。 只是,她怎么去世了?他虽然讨厌她,但也从来没有诅咒她去死,顶多……顶多就是希望她不要总是出现在华明明的身边。王世宣怎么会因为他而死? 云墨呆立半晌,似是想到什么,他跳了起来,慌乱的跑到电脑旁边,去搜索王世宣的死亡时间。搜索框里跳出很多王世宣的死亡原因,大多都是记者自己的猜测,他直接忽略,查看日期。 xx月xx日,云墨的手颤了一下,碰倒了桌上的玻璃杯,玻璃杯在桌上滚了两滚,摔在了地上,碎成了碎片。云墨的目光移到地上的碎玻璃渣上,他知道他和华明明的关系就如同这碎玻璃渣一样永远不可能复合。王世宣死亡的日子就在他盗取了华明明和华景卿搬倒帝国集团计划书的第二天。 屋内一片窒息的静默,云母看到云墨的动作,庆幸的表情僵在了脸上。她此时此刻也明白了,华明明说的都是真的,并不存在她以为的误会。在她以为这是个误会的时候,她可以扯着云墨的衣领厉声吼着让他给她解释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可以让他去给华明明道歉,和好。 可此时,知道这件事并不存在误会的时候,云母胆怯了,退缩了,她甚至有些后悔回来质问他了,看云墨的样子,他之前是肯定不知道这件事的。不管怎么说,云墨都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哪有母亲不爱孩子的,她现在什么都不想知道了。云母几乎是落荒而逃的出了云墨的房间,丢下一句:“我去给你做饭。” 云母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她应该教育他,指正他。但看着云墨空落落的目光,看向地板上的碎玻璃渣的时候,眼里的光芒支离破碎的时候,她什么指责的话都说不出来。她比谁都知道,云墨有多喜欢明明,此刻因为云墨的关系害死了明明的好朋友,以明明的性格,他们肯定是不可能在一起了。云母抬起袖子擦了擦眼泪,转头就看到云父站在云墨的卧室外,沉默的抽着烟。卧室的门并没有关,里面她们的对话,肯定都被云父听去了。 云母什么都没有说,转头向厨房走去了,云父也没有开口,沉默的跟在她后面进了厨房。云母拿了一条黄瓜一边用自来水冲洗,一边哽咽着说:“这倒霉孩子,怎么就做出了这种事呢?”(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二十二) 云母做好饭后,去叫云墨吃饭。本来还担心那孩子不吃饭,结果云墨正常的出来,捧起饭碗就开始吃。 这下云母更担心了,云墨这样平静的样子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她忍不住偷偷的抬眼瞧他,次数多了,云墨就察觉到了,他有些无奈的放下饭碗,开口劝道:“妈,你好好吃饭吧!我没事。” 云母讪讪的笑了,嘴里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有什么事可以跟妈说啊!” 云墨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郑重道:“爸妈,我想进娱乐圈。” 云父云母放下筷碗,对视了一眼,最后由云母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云墨眼神看向窗外,语气平静而郑重:“我想离她近一点。” 云父听了责怪的看了云母一眼,那眼神里明晃晃的写着‘都怪你,没事叫他看什么明明的遮身歌王大赛’云母更是恨不得时间倒流,早知道让云墨看一下电视会让他产生这种想法,她就不管明明唱歌的声音有多好听,都会换台。心里这样想着,然而云母面上却挂着虚伪的笑容:“好,你想做什么就去做?” 云墨看的好笑,如果明明还在这里,她一定会忍笑忍的很辛苦。她觉得最可乐的事就是云母明明一脸不赞同,嘴里却说着支持的话。用华明明的话说就是:“世上怎么会有如此虚伪的人?还虚伪的那么明显。” 想到华明明,他的神情黯然…… —— 华明明此时正接通了外国接摄影师的电话,他先是哗啦啦的把华明明一顿夸表示照片拍的很好,听的华明明昏昏欲睡的时候,才说到正题,他告诉华明明今天拍的照片,他们工作人员会连夜赶出来,最迟后天她就会在大街小巷看到她穿着他们品牌男装的海报。华明明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她代言的这家男装已经是全球知名品牌,谁看到过全球知名品牌的广告贴的满大街都是?凡是全球知名品牌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贵。一般人买不起,满大街贴广告不够经济划算。 到最后快要挂电话的时候,这位摄影师帅哥在对面导演的焦急暗示下才想起他打电话过来的目的:“对了,明明我认识的一个中国导演,看了你代言的照片。想请你出演一部电视连续剧里的坏人。这个导演实在是太坏了,怎么能让明明演坏人呢!” 导演:“……你知道你嘴里的坏导演正坐在你面前吗?”他心里诽腹:“洋鬼子就是洋鬼子,一点都不懂华国人的含蓄,说人坏话的时候一点都不知道拿远点说。” 导演想到这里,越来越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再让洋鬼子说下去,他看中的演员不会就黄了吧!他果断的抽出洋鬼子放在耳边的手机,自己接听起来:“喂,华小姐你好,我是xx导演,你的气质很符合我们这部剧里的一个坏角色,我在这里正式邀请你出演。” 华明明:“……你真的不是华景卿请来,拐着弯骂我的。气质很符合坏人,这是人说的话吗?” 导演擦了擦头上滴下来的冷汗,讪笑道:“华小姐,你先别慌着拒绝,我先把剧本发给你,你看了剧本再好好考虑一下。”说完,飞快的挂了电话,把剧本发给了华明明。 华明明拿着杯子接了一杯水,边喝边走到电脑前,接收了文件,然后打印了出来。这栋别墅是她还是华家继承人的时候秘密买的,里面一应设备俱全。 出乎意料的,这是一部古装剧。她要饰演的是一个重要女配角,沈晗。戏份还挺重,贯穿整部剧。沈晗全家含冤而死,她从地狱归来,踏上复仇之路。 害死她家人的是当朝重臣皇后娘家,她女扮男装,进入朝堂。凭着圆滑的处事能力、博学多才的储备知识,步步高升。渐渐的于皇后娘家分庭抗礼,皇后娘家被她打压的官职一降再降,降无可降的时候,沈晗最后设计让皇后娘家全家覆灭的紧要关头,今上发现了她是女儿身。不顾她的愿意,让她假死在皇后娘家的反击上,然后让沈晗以她男装身份的妹妹纳进后宫。在布置的最紧要关头,眼看大仇在报却被打断,假死的原因是死在皇后娘家的阴谋上,更是勾起了沈晗惜日全家含冤而死的愤恨记忆。 这部剧的主角是皇后的嫡子,从小受到皇贵妃沈晗的残害,步步艰难的成为新任大帝的传奇故事。 华明明要演的就是这样一个坏到极致的皇贵妃。看完所有纸张,华明明喝了一口端着的清水,挑了挑眉:“唔,看起来挺有意思的。” 她拿出手机给导演发了一条信息:“好,这部戏我接了。” 第二天清晨,天微微亮,华明明起床跑步。比起室内锻炼,她更喜欢吹着清晨的微风,呼吸着新鲜空气的室外跑步。所以买这幢别墅的时候,她特意在外面修建了跑道。跑道围成一个圆形,中间是一个人工湖,两边种着笔挺青松的树木。 此时,也不过刚刚五点。 而云墨一家也起床一起跑步,这还是华明明来了之后,他们一家跟着养成的良好习惯。记得最初的时候知道华明明有每天五点起床跑步的习惯的时候,她们一家都惊讶的目瞪口呆。而此时他们却天天这样做,并没有觉得这么做很了不起。这已经成为了他们一家的习惯。 当然,他们家不像华明明有专门修建的跑道。他们跑步都是围绕着人行道和免费公园,然后一家人一起去买菜。 从前,云墨长得胖是有家学渊源的。因为云父云母都是胖子,他清楚的记得当初华明明忽悠他们一家跟着跑步时眼中闪过皎洁的笑容。当时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他也是一个老实的高中生,哪里是华明明的对手,他们一家愣是被华明明忽悠的一愣一愣的。不知所云的就答应了和华明明一起去跑步,云母一答应就后悔了,她耍赖的说自己太胖了,跑不动。以为这样就会被华明明放过,谁知魔高一丈,道高一尺。华明明立马接道:“跑不动,可以走。刚好听说离这里一个小时的路程有一个绿色无污染的菜市场,我们慢慢走过去,买完菜再走回来。” 一家人走到菜市场要花一个小时,买完菜,回去又要走一个小时。回到家华明明会给他们做早餐,味道超赞。华明明做东西超级好吃,只是她不喜欢下厨。但是每天晨练后会给他们做早餐。那段时间,每天的晨练是他们一家最痛苦的事情,晨练过后的早餐是他们最期待的事情。 好几次他们都坚持不下去要放弃,特别是短期的锻炼一点效果都看不到让人灰心。华明明如同最有耐心的猎人一点一点的抛出诱饵,诱惑着他们,让他们向前走。现在每天五点钟起来锻炼已经成为他们家的习惯了。几年的坚持让云父的啤酒肚消下去很多,云母的身材也有了曲线,不再像以前水桶腰一样的。改变最多的还是云墨,现在是一个身材修长的温润帅哥,不再是以前的胖子了。 在云墨回忆着以前的事情的时候,正跑着步的华明明突然发觉失忆了几个月没锻炼,再次跑步感觉好难忍受。她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和云墨一家人一起锻炼时的情景。那时她刚知道救她的胖子叫云墨,云墨可是她未来要嫁的人,听说这个世界上最难相处的感情,就是婆媳感情。虽然华明明觉得婆媳之间的感情对于她来说压根不是问题。但是未雨绸缪是华家继承人的本能习惯之一。 当时的她不知道在哪个网站上面看到夫妻一起锻炼的好处:如果你和你的另一半一起进行体育锻炼,你们很可能会对你们的关系感觉很开心。锻炼会给你自己带来一些积极的效果,当你和其他人分享这种积极的经历的时候,会让你们的关系更加亲密。一起锻炼会使双方都非常开心。 头脑灵活,举一反三的华明明立马想到:如果她和云墨一家人一起锻炼,那不就是会让她们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毕竟未来婆婆重要,未来公公的支持也同样重要啊! 华明明想做的事,哪有做不成的!这不,哪怕刚开始云墨一家怎么都不同意一起锻炼,到后来还不是一起出门了。他们中间也想过放弃,但是凭着华明明在商场上锻炼的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引诱着他们跟她一起锻炼,她从来没有强迫过云墨一家,但她总能掐住云家的软肋,让他们在不知不觉间妥协。 在云父云母问起她的家庭情况的时候,有时候忍不住问道:“你父亲那个样子,你不恨他吗?” 华明明都会装作不经意的说道:“不会啊!小时候父亲会和我一起锻炼,是个很有能力让人崇拜的人。” 云父云母疑惑的对视一眼:“你父亲和你一起锻炼,跟你恨他有什么关系?跟他有没有能力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哦~”华明明装作一副你们还不知道的表情解释道:“这是贵族专门让人研究出来拉近和子女关系的方法。” “研究表明:父母和子女一起锻炼,会让他们的关系更加亲密。特别是当子女在父母的帮助下达到锻炼标准的时候,会增加子女对父母的崇拜感。”华明明在心中比划了一个耶的手势,只要是当父母的就没有人会不希望自己得到孩子的崇拜的? 云父和云母再次对视一眼,有些迟疑的问道:“这……这靠谱吗?” 华明明赞同的点了点头,再次装作不经意的说道:“虽然听起来不像话,但确实很有用。这是经过几代贵族的实验的。就拿我来说吧,虽然长大之后,知道这是我父亲用来增加我对他的崇拜度的小把戏,但我对他的崇拜和亲密从没减少。” 华明明想起这些的时候。那边的云墨正好想起了这件事。瞬间,他的表情就变成了呵呵哒。当年的他和云父云母一样单纯的相信了,但经过后来的事情,他知道华明明千方百计的想把他的父亲拉下帝国集团董事长的位置。这是崇拜一个人该做的事情吗? 他们家能成功的被华明明忽悠到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他这个帮凶功不可没。当时,华明明只是在他面前担忧的叹了一句:“年纪大的人又长得胖,可是很容易得三高的!”说完满脸忧愁的与他擦肩而过。 他傻乎乎的掉进华明明的陷阱里,追上去拉着她问道:“三高是什么?” 现在想起来,他都能感受到当时华明明满脸的得意。只是当年的他太过单纯,只看到华明明表面的担忧和惊诧:“什么?你连三高都不知道!三高就是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末了她又加了一句:“长得胖的老年人,最容易得三高了。” 当年的云墨听了慌的一塌糊涂。病急乱投医的抓住华明明的手,哀哀道:“那有什么方法防止吗?” 华明明沉吟半响,似在思考:“嗯——锻炼就好。” 云墨有些沮丧:“我的父母都不是喜欢锻炼的人,他们一定不会同意的。” 华明明向云墨勾了勾手指头,云墨把脑袋凑过去,只听华明明说道:“我有办法说服伯父伯母,只不过需要你帮个小忙。” “什么忙?” 华明明再次压低声音,凑到他的耳边说道:“你只要每次在伯父伯母不想去锻炼的时候说你也不去了,就可以了。” 云墨半信半疑:“就这么简单?” 华明明肯定的、斩钉截铁的回答他:“就这么简单。” 虽然当时华明明的那一翻话是忽悠人的,但他确实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变得亲密了。以往每天早晨大家起来匆匆的吃各自的早餐,谁也没有多余的时间说话。(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二十三) 再不快点就要迟到了。更多的时候,他是抓起母亲准备的早餐就边吃边走,连餐桌都不上。 但自从他们家早起锻炼之后,时间变得宽裕。他和父母小跑到菜市场买完菜,在一起跑回来时间是慢走的一半。这时候才刚刚过了一个小时。 一路小跑,一路说说笑笑。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经历。回到家也才六点,他父亲先去洗漱。母亲进厨房做早餐。等母亲做好早餐,他和父亲也刚好洗漱完。两人一起进厨房帮着母亲端盘子。家里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他们边吃饭边聊天,气氛很是祥和。 吃完饭,他趁着早晨记忆好,开始听英语磁带。父亲因为长期锻炼,看起来格外精神。最近升了职,每天这个时候就在看关于管理类的书籍。母亲洗碗洗盘子后,再去清洗自己,然后一身清清爽爽的去上班。 一切安好,如果有华明明在就更好了。 这样想着,刚刚的好心情,不翼而飞。云默对提着菜的父母说道:“爸妈,你们先回去吧!我去公园转转。” 云母听了连忙问道:“那回家吃饭吗?”说着从兜里掏出100块钱,放在云墨的手上:“如果不回来记得买早餐吃!” 云墨摇头,把钱还回云母:“不用了妈,我回去吃早餐,只是转一圈而已。” 而此时正在锻炼的华明明又再次接到了摄影师的电话,这次这个外国帅哥没有再话唠,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直奔主题道:“明明,昨天熬了一个通宵,终于把你的海报都贴出去了。”说完这句话,他就挂了电话。 华明明:“……” 在家的华明明没有看到自己的海报,倒是云墨先看到了,他一进公园就被那张巨幅海报吸引了视线。海报中的华明明穿着修身剪裁的黑西装,背景是中世界欧洲复古的豪华房间,华明明坐在的王座上,一手搭在扶手皮质的扶手上,棕色的复古沙发更趁的那手白皙如玉。另外一只手端着水晶杯里的红酒,血红色的酒液呈在透明的水晶杯里,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晃杯身,不知是那如玉的手指更趁酒红色的液体,还是那酒红色的液体更趁白皙修长的手指。云墨只觉得以自己贫瘠的词汇形容不出画面的复杂感觉。 初看过去奢华尊贵的背景中,华明明满身的清贵气质几乎要破纸而出。细看却觉得她如同妖孽一般引人堕落到无尽的黑暗,再仔细看过去却觉得她如同吸血鬼一样优雅而矜持…… “碰——”旁边巨大的响声,打断了云墨的沉思。他转头看去,却原来,是两辆车撞在了一起。前面的车主被路边华明明的海报图吸引,忘记了地方。眼看车要开过去了,他下意识的倒车,结果就和后面飞速开来的车撞在了一起。 云墨有些沮丧,有些人真是得天独厚。比如:华明明,第一次作词作曲惊艳半个娱乐圈,第一次代言拍的海报图引起两辆车撞在一起。他才刚刚转入艺术学院,她就已经在娱乐圈展露头角。再一次的,他深深的怀疑,他真的能跟上她的步伐吗? 上一次他对华明明和他之间的关系产生怀疑,是在他觉醒了那些记忆之后。或者说他对华明明和他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安着,觉醒的记忆如同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草。哪怕华明明表现的很在乎他,吵架后,先低头的总是华明明。哪怕是他无理取闹,她也没有怪过他,倒是他每次无理取闹后,自己觉得愧疚,反倒是华明明来安慰他。华明明有什么情绪,都是摊开的毫无遮掩的告诉他。生气了,高兴了,为什么生气,原因都会清清楚楚的说出来。她曾经说过,她们在一起的阻力太大,学院里每一个不看好她们在一起的人,都如同一道阻力,看不见,摸不着,却真真实实的存在着。她不希望有一天,他们因为误会分开。所以她把自己的想法都清清楚楚的告诉他。他清楚的记得华明明说完这句话后,她抱着他的胳膊,扬起瓜子似的小脸,下巴抵在他的胳膊肌肉位置。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水汪汪、软绵绵的看着他:“云墨,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问题也来问我好不好?” “云墨,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问题也来问我好不好?” “那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华明明软绵绵的声音和后来带着压抑的惊天怒意的声音在云墨脑中回放,一遍一遍,他头痛的抱着脑袋,慢慢蹲下身子,泪水疯狂的在脸颊蔓延。他在街心公园的人行道上哭出了声音。来来往往的行人惊讶的看着他。 他知道的,这一次她是真的不理他了。以往每次他无理取闹后,冷静下来。他自己都会觉得愧疚,她总是柔和的笑着安慰他:“没有关系。”以后,她再不会对他笑着说没关系了。 如果不是当初他突然觉醒的记忆,他可能此时依旧不安的呆在华明明的身边。 他记起了原来的记忆,或者可以称之为是前世的记忆。记忆里他是一个网络写手,那时女强文风盛行,他写了一部女主角叫华明明的女强文。不像其它披着女强的言情文一样,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强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被她利用的男配不知凡几。 如果说华明明唯一还有单纯的时候就是小时候上了公交车向外公告别的时候,明明不舍却 ———————————————————————————— 以下的先不要看 以下的先不要看 以下的先不要看 重要的事说三遍,以下的先不要看! 第二天,阳光透过缝细打在刘青青的脸上,她睫毛动了动,睁开了眼睛,昨天接收了记忆,尽管已经过了一晚,她还是很不好受。头重脚轻。不过,想到黑市里龙雪清得到的那个黑色石头,她还是跳下床,飞快的洗漱完毕。 刚换完衣服,震天响的摇滚铃声响起。刘青青吓了一跳。才反应过来是手机来电,她拿起手机划了一下屏幕,接听了起来。这个世界跟刘青青以前的世界没什么区别,一样的有手机,电脑,可以上网......只不过这些是用法术做成的。像刘青青手上的这部新款手机,屏幕触感,速度就不是以前她的钢化玻璃能比的。她的屏幕是用水系修真者做成的。滑动起来,手感极佳。 这个世界的灵气稀薄,早已不如上古世界,所以漫长的生命里,进阶无望的人用来享受生活,或发明一些东西生产出来,卖出去,将希望留给下一代。 挂了电话,刘青青将手机放进包里,出门了。电话是沐凌枫打来的,他和龙雪清在校门口等她。 出了校门,刘青青、现在应该叫沐樱络了。果然看到了一辆黑色车,龙雪清,沐凌枫并排坐在驾驶位和副驾驶位上,沐樱络面无表情的拉开后面的车门坐上去。不是她不想说话,而是向原沐樱络那样大吵大闹她自问做不到,热情打招呼太不符合原主性格,沐凌枫看她这样不礼貌,皱眉,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什么。可能是想到她昨天打的电话吧! 沐樱络移开视线,拿出手机下载了一款刷怪游戏,就在车上玩起游戏来,这手机比起前世同事的最新款苹果手机手感还好,让她有点爱不释手。 车很快就在一个坊市停了下来,沐凌枫把她和龙雪清放在坊市门口,自已去停车了。沐樱络继续面无表情的玩着游戏,龙雪清也没有说话,之前沐樱络就总是针对龙雪清,她们之间已经撕破脸了。如果不是沐凌枫,估计龙雪清都不想和她待在一起。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那块可以遮掩鼎炉体质的黑色石头,沐樱络也不想和龙雪清待在一起。按理说,身外局外人,她们谁都没有错。沐凌枫喜欢龙雪清,这不是他的错。龙雪清和沐凌枫在一起这也不是她的错。只是她穿在沐樱络的身体里面,理智上知道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感情上实在难以对她产生好感。 很快,沐凌枫停好车过来,看到她们的样子,不由皱了皱眉头。似是想呵斥她,终究没有开口,只是说了一句:“走吧!”说完,拉着龙雪清的手向前走去。 沐樱络依旧玩着手机跟在她们后面,这时原主的心口一痛,她手下发技能的动作不停,却不由皱了皱眉。 沐凌枫在坊市一家店门口停下,晃了晃手中牌子,守卫的立马请他们进去,花了几块灵石买了遮掩身形和容貌的衣服和斗笠。三人用法术套上。 刚套她衣服立马有店小二带他们来到一个传送阵旁边,沐凌枫给了一袋灵石给店小二,店小二帮他们启动了传送阵。一阵光芒闪过,再出时,已经到了一个坊市了。不管男的女的,卖方还是买方都是身穿白袍,头带白色斗笠。突然,旁边摊子上一个镯子带着莹莹的光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走过去拿起来看看,问:“这个怎么卖?”话一出口,她发现这不是她的声音。 那摊主带着斗笠看不清表情,只见他带着斗笠的头微微抬了一下:“一百块下品灵石。”声音跟她刚发出的一样。沐樱络从包里摸出一个装有一百块下品灵石的储蓄袋扔给他,算是完成了交易。 那边龙雪清看到了一个黑色石头,刚付完账,转眼就看到了沐樱络手上的镯子,那镯子泛着莹莹的光,莫名的吸引住了她的目光,连心跳都微微加快,仿佛在说:“得到它,得到它。”龙雪清身边的沐凌枫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到了沐樱络手上的镯子。那是一个水系的镯子,而龙雪清就是水系天灵根。 沐樱络买了镯子一回头就看到了龙雪清手上刚买的黑色石头,那块能遮掩鼎炉体质的黑色石头。她的心漏跳一拍,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回到沐凌枫身边。 “沐樱络,你买的手镯可以送给我吗?我真的很需要它。”正在沐樱络思考怎么问龙雪清要她手上的黑色石头的时候,龙雪清先开口了。 这可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啊!沐樱络心里窃喜,面上装出一幅惊讶的样子,跑到龙雪清面前,手覆上她的额头:“龙雪清你疯了,全学院人都知道我们势不两立,你居然问我要东西?” 龙雪清还没有说话,沐凌枫就皱着眉头开口了:“小络,这个手镯是水系法器,你虽然也有用处,但它到底更适合雪清,不过是一个低阶法器,改天我再送你一个更适合你的冰系高阶法器。” “凭什么?这是我的东西,凭什么要我白白送给龙雪清?”沐樱络大声说道,随即眼光一闪:“要我的东西也不是不可以,就拿这个来换。”说着一把抢过龙雪清手中的黑色石头。 看龙雪清似是张嘴想说什么,沐樱络一挑眉:“你不会是想我免费给你吧!龙雪清我告诉你,你做梦。”说完把手上的手镯扔给她,转身就走,似是想到什么,又回头看了龙雪清一眼:“我买手镯花了100块下品灵石,你买石头只花了一块下品灵石,记得剩下的99块下品灵石还给我。”说完捏碎了沐凌枫手中的令牌,三人一瞬间回到了外面。 “小络,你怎么能这么任性呢?”沐凌枫一脸头疼的捏了捏眉角,这次他花了大价钱买的进入黑市的令牌就这么没了,只买了一个低阶水系法器,和一块没什么用处黑色石头。 “我怎么任性了,只要是我喜欢的,有用的,你就让我让给龙雪清,这样还有什么好看的。”沐樱络一脸气愤的吼回去。 沐凌枫满脸无奈的揉揉她的头发:“小络,不过是个低阶水系法器不是说了,过几天我给你找一个更适合你的高阶冰系法器吗?” “哼”沐樱络偏头,躲开他的手:“你找个高阶冰系法器给我,你能找个带空间的吗?你能找到带空间的,你能找个能装人的吗?能找个空间灵气浓郁能修炼的吗?” “小络...你...”龙雪清眼带泪花,似是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身子摇摇欲坠,一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的样子。 旁边的沐凌枫一脸心疼,忙扶住龙雪清,皱眉呵斥道:“小络,不要无理取闹,不过是一个不怎么漂亮的低阶法器而已。” 沐樱络一脸挑畔的回道:“怎么?我说的不对吗?龙雪清从我手上拿走的不是可以修练的空间手镯吗?别跟我说你们没看出来。龙雪清你没看出来,你跟我抢什么?那手镯只是一个低阶法器,就像小爸说的外表也不漂亮。地摊上一抓一大把。”转而看向沐凌枫:“我和龙雪清都看出来了,小爸你的修为比我们都高,不要告诉我,你没有看出来。” 沐凌枫觉得他真的冤枉,他真的没看出来,三人坐上车,一路无话,直到学校,沐樱络独自下车。 (未完待续。) 校园文 (二十四) 华明明绕过车头,开了驾驶座,等酒杯里面的液体停止晃动,车子如同离了玄的箭一般飞快的蹿了出去。小护士紧紧的盯着杯中液体,上坡,下坡,一直到片场车子停下,杯中的液体都没有丝毫动荡,华明明径自下车,留下目瞪口呆的小护士一人。 进了片场,华明明换上戏服。一身白色长袍,翩翩君子如玉。此时正是沈晗步步紧逼皇后娘家最关键的时刻,皇后娘家的处境如同被逼到悬崖边上的绝路,再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俗话说的好,狗急了还跳墙。在最后一步的时候,皇后娘家反扑,沈晗为救皇上受伤,被皇上发现他是女儿身的时候,沈晗面色苍白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跪,头磕在大理石铺成的地板上,砰砰作响:“皇上,臣虽是女儿之身,但对皇上忠心耿耿,请皇上给臣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臣绝对不会让皇上失望……”她声音如泣如诉,如杜鹃啼血。让听者而动容,头磕在大理石铺成的地板上,染成斑斑血迹。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被她对自己的狠惊呆了。而感受最深的是屏幕后的导演,那种一步一跪的狠戾气势透过屏幕直达人心底。 而端坐在上首的皇帝毕竟不是一般人,他神色晦暗的看着下面磕头的人半响,眼里闪动着让人看不懂的复杂光芒。只是一瞬间,就恢复了平静。可惜这些,俯首磕头的沈晗并没有看到。 皇帝起身,衣袖轻摆,他来到沈颔的面前轻轻扶起她:“爱卿的忠心,朕知道,先回去好好养伤吧!此事朕自有定论。” 沈颔起身,看向皇帝平静的神色,心中一松。只要皇帝现在放过他,让他完成复仇的最后一步,是生是死,他已经无所谓了。这样想着,他听话的退下去养伤了。 “咔。”导演的声音响起:“很好,准备第二场。” 剧本,华明明昨天早已看完。第二场的场景是原本以为一切已经结束,正拖着受伤的身体,穿着一身白色里衣秉烛夜读,策划着最后一场复仇的沈晗突然接到入宫为妃的圣旨。 简直是晴天霹雳! 镜头拉进,沈晗手握圣旨,脸色苍白的躺在软塌上,眼神绝望而空洞,诡异的是她面上的表情很平静,只是那种平静如同暴风雨前的宁静,让人不寒而栗。 “咔。”导演的声音再次响起,在场的人都能听出导演声音里的兴奋。实在是华明明气势强盛,每一个表情都能带动强大的气势破屏而出,让人心中一颤。 第三幕戏是皇上感念沈晗救驾身亡,特封沈晗之妹为皇贵妃。 这一幕戏昨天华明明并没有拿到剧本,导演想到她是新人一天能演好两场戏就可以了,甚至他已经做好了华明明只能拍摄一场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华明明表现的出乎他意料的好。 华明明翻着剧本,这一幕戏没有台词。 沈晗身穿一袭红衣嚣张跋扈,她懒洋洋的倚在步辇上,白皙如玉的手扶在步辇边上,那指甲还带着未完全褪去的凤仙花汁儿,色泽鲜美异常。 清贵的气质和嚣张跋扈的背影相互交融,却让人并不觉得突兀。 此时一身红色宫装的她和男装的她截然不同,却又带着同样的清贵气质。 男装的沈晗温润如玉,君子谦谦的气质,特别暖,特别干净,穿着一身白袍,优雅有礼的笑容,笔挺的站姿让人一见就有好感。 一身红色宫装的沈晗哪怕身上的清贵气质也掩饰不住她的嚣张跋扈。她就那样懒洋洋的倚靠在宫人合台的步辇上,不说一言一语,就让人感受到她的嚣张。 中宫的皇后听了下人的回报,气得浑身颤抖。她抬手就摔了杯子,压抑着怒气阴郁道:“沈皇贵妃,好不容易死了一个沈晗,又来了一个他的妹妹。”因为沈晗的刻意打压,皇后的娘家势力一缩再缩,连累的皇后也没有往日的风光,一些得宠的高位嫔妃已经不把她放在眼里了。她对于姓沈的已是满腹怨恨,奈何她是深宫皇后,沈晗是朝中大臣,更是皇上宠臣,她无法拿他怎么样! 可一个小小的皇贵妃,竟然敢穿红衣。虽然宫中没有名为规定,但众妃都知道红色是皇后的专属色,哪怕是皇后娘家落魄,众妃再怎么嚣张跋扈,也没人敢去挑站皇后的底线。可这个沈皇贵妃居然在进宫第一天就穿红衣。沈晗打压皇后娘家的事情,早已传遍后宫。现在沈晗的妹妹进宫,犹其是打探到皇后气势冲冲的出了中宫,往沈皇贵妃必经的路上走去的人。更是装扮好,兴致高昂的出去看热闹了。后宫的两大boss的决斗,这么精彩的好戏怎么能错过? 众妃纷纷出门找好观战的最佳位置,虽然她们是来看戏,但对于结果已经了然,刚进宫的沈皇贵妃如何能是在后宫经营多年的皇后的对手,更何况皇后花样百出的手段,啧啧…… 导演拍其她人戏的时候,群演将步辇放在地上。华明明依旧懒洋洋的倚靠在步辇上翻着导演新给的剧本,这时候才回过神的小护士停好车后,小跑着匆匆赶来。 因为跑的急,额头上面沁出水珠。华明明将拍戏用的手绢递给她,小护士也没看,接过就是一阵胡乱的擦,擦完脸上的汗水,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手绢上面绣着手工绣的精致花纹,顿时动作都僵住了,她机械的抬头,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导演,脸色铁青的看着她手中团成一团的手绢。 “哈~哈~”小护士讪笑着,将手绢塞回华明明的手中。那粗鲁的动作,看的导演脸色又是一黑。 华明明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也没有为难她,将剧本递给小护士吩咐道:“要保持这一页,不要合上了。我拍完这一幕,马上给我。” 小护士清楚的看到华明明眼中闪过的一丝笑意,她哪不知道自己又被华明明给整了! 校园文 (二十五) 小护士在导演看不到的暗地里狠狠的瞪了华明明一眼,就快速的离开了拍摄场地,站在一边当吃瓜群众。 皇后带着人气势冲冲的拦下了皇贵妃的步辇,不料皇贵妃却一点动静都没有。躲在一旁看热闹的众妃,不由得好奇的探出脑袋看去,喝~皇贵妃居然睡着了,是真睡还是假睡? 不约而同的,众妃心中浮现出这个问号。不过不管是真睡还是假睡,大家都不觉得这是一个好点子,皇后一个大不敬之罪扣下来,谁担当的起? 果然,只见皇后娘娘身边的嬷嬷大喝道:“大胆,见到皇后居然不跪……” “皇上驾到!”嬷嬷的话说到一半,旁边传来传唱声。无奈,皇后和身边的人只好转身,看向皇上行礼,众嫔妃也依次行礼,只不过这次众嫔妃的眼角余光都不在皇上身上,而是在新进宫的皇贵妃身上。她们到是想看看,皇上来了,她还能不能装睡的下去?不仅是众嫔妃这样想,连皇后和皇后身边的下人也是这样想的。 结果让她们大跌眼镜的是,人家皇贵妃睡的可稳了。连眼珠都不带滚动的。 “平身。”皇上略带低沉的嗓音响起,皇后起身后,第一时间想的是向皇上告状,她莲步轻移款款的走到皇帝身边:“皇上你看……”说着示意皇上看向皇贵妃的步辇,本意是让皇上知道皇贵妃的目无法纪,不敬尊上。 岂知,皇上看了睡着的皇贵妃说了一句:“最近皇贵妃忙着沈爱卿的葬礼,太过劳累了!谁也不要吵醒她。”皇后的脸色瞬间铁青,众嫔妃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戏剧性的一幕,不过看到皇后铁青的脸色,她们还是乐意看到的。 皇后眼神一转,看到皇贵妃身上穿的红色衣服,张了张嘴道:“贵妃娘娘的哥哥刚去,皇贵妃就穿着大红色的衣裳,知道的她是在办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办喜事呢!”说着,就拿了帕子捂嘴娇笑起来。 高!阴险!这是站在一旁当背景板的众嫔妃心声,谁不知道沈晗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沈晗为救皇上而死,皇上为了纪念沈晗,不顾众大臣的反对,执意封沈晗的妹妹为皇贵妃。这时候沈晗的妹妹穿着一身红衣,岂不是犯了皇上的忌讳。 皇后不愧是皇后,阴险又狡诈,手段百出。转瞬间就能想出一条害人的法子。 正倚靠在步辇上熟睡的皇贵妃,如蝶翼般纤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了眼睛。注意到这一幕的众嫔妃们在心里暗急:‘你这时候醒有什么用,说不定皇上以为你在装睡,还治你一个蔑视皇威的罪名,两罪相加,罪加一等。’众嫔妃心里着急,恨不得自己走上前去合上皇贵妃的眼帘。这时候谁都忘记了她们是来看戏的,看着皇后得意的笑容。都身入其境的把自己当成了皇贵妃一方。可是谁也没想到宠臣沈晗和皇贵妃是同一个人,所以她们都猜对了开始,猜错了结局。 不过,皇帝的目光此时并没有在皇贵妃身上,所以也不知道她醒了。他的声音依旧低沉:“贵妃兄长去逝,她也憔悴不少,穿颜色鲜艳的衣服能让她高兴,就随她去吧!皇后也不要太过苛责。” 醒来的皇贵妃听了皇上的话,巧笑嫣然:“多谢皇上恩典!” 皇后目光略过沈皇贵妃的脸,那肌肤吹弹可破,此时她笑意盈盈哪有一点憔悴的样子,心中不由暗恨的小声骂了一句:“狐狸精!”这句话除了皇后身边的人谁也没有听到,但已经足够皇后身边的下人胆站心惊了。走远的皇上更是没有听到。 此时皇上看见皇贵妃醒来,连忙走了过去。沈皇贵妃懒洋洋的道:“见过皇上!”一旁的众嫔妃看着稳稳坐在步辇上,连屁股都没挪动一下的皇贵妃不由满脸黑线,你到是装一下样子啊! 皇上倒是没有意见,只是道:“免礼,你初进宫一定累着了,先回宫休息吧!” 皇贵妃点了点头,挥挥手示意宫人们抬轿,然后闭上了眼睛,又熟睡了。那张扬的红衣在风中飞扬,似是更嚣张了,她白皙如玉的胳膊歪歪斜斜的支撑着脑袋,却有种说不出的清贵气质。 众嫔妃:“……”云里雾里的回去了,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戏剧性的结束了。皇后的那一套似乎在皇贵妃身上并没有作用。 “咔。”导演大叫了一声,“收工。”拍了一天戏,大家都有些疲惫,此时听到收工,都忍不住有些高兴。 华明明从步辇上下来,小护士见了,连忙捧着剧本迎上来。她还记着华明明之前的吩咐:‘要保持这一页,不要合上了。’哪怕此时导演说收工,小护士也没有合上剧本,直接捧着剧本来找华明明了,“这剧本你还要吗?” 华明明漫不经心的笑道:“都收工了,当然不要了。”小护士听了面上一黑,又被耍了。 她怒气冲冲的开口:“你……”后面指责的话卡在喉咙里,再也出不了声。华明明此时还没有换衣服,一身红色宫装,头套倒是摘了,一头乌黑顺滑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身上没有其他配饰,显出几分清水芙蓉之感。她一只洁白的皓腕搁在乌黑的发间,那指尖修长细嫩,衬着头发,越发显得那只手漂亮可爱,那截露出来的腕子脆生生如水洗过的莲藕一般。 小护士心中的怒火顿时平息下来,不由得暗骂一句‘妖孽’,每次都这样,耍了人,就用美色诱惑,最可恶的是还每次都管用。 其实美人小护士看过不少,远的不说,就说她迷恋的韩国欧巴没有一打也有一排,里面的女主角更是个个不差,只是华明明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质,小护士觉得哪怕华明明长相普通,使出美人计依旧有用。 小护士不知道的是华明明穿梭于各个世界,每个世界都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物 校园文 (二十六) 她身居高位,身上自然养成清贵气质。加上良好规律的作息,比那些纯粹用保养品和护肤品堆出来的明星肌肤更显水嫩。 这一世华明明出生显贵,身上的清贵气质倒是与她相得益彰。 听到小护士的话,华明明知道她是误会了,但也没有解释,径自回到更衣室换了衣服,卸妆。 出了更衣室,华明明就看到小护士正气鼓鼓的站在更衣室旁边,她上前伸出胳膊一把勾住小护士的脖子,脑袋凑过去吐气如兰:“还在生气呢?” 小护士努力绷紧脸,不去看华明明那张充满魅惑的美人脸,她才不会告诉可恶的明明,自己已经不生气了,让她着急去吧!哼~ 华明明挑了挑眉:“本来今晚打算叫上医生,警察我们四个一起聚聚的,看你这么生气想来是不会去了。” 小护士听了心中一急,脱口而出:“谁说我不去了!” 华明明听了呵呵一笑,吃人嘴短,既然答应了一起吃饭小护士自然就不好意思再生气了。 “ok,我去开车,你给警察叔叔和医生打电话,我们就去‘周末小厨’聚聚。”华明明比了一个ok的手势,从小护士包里拿出车钥匙,径自去取车了。 被堵的没话说的小护士站在原地,恶狠狠的道:“可恶!”她总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什么地方不对劲,只是心里觉得被堵的难受,认命的拿起手机开始打警察先生和医生的电话。 华明明和小护士到的时候,警察先生和医生已经到了,两个坐在落地窗边,华明明和小护士一下车,还没有进到店里,就看到两人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似乎警察先生和医生两人天生的气场不合。加上上次一人被对方坑了的仇,呵呵!只是互相瞪着而没有打起来,华明明表示完全无压力。 两人正较着劲,完全没有注意到走过来的华明明和小护士。华明明出声调侃道:“你们两个深情款款的对视,这是看对眼了?”瞬间仇恨值拉满了,本来‘深情’相望的两人,回头对着华明明怒目而视。 “啊——”华明明的话刚落,小护士惊讶的伸手捂住小嘴满是不可置信的惊呼声响了起来。华明明的心中给小护士点了十二个赞,真是神助攻,这声音还真像那么回事。往日也没有看过她的智商这么高啊!心里这样想着,华明明嘴上也不落下,对着怒瞪着她的两人投降的举起双手:“我错了,我不应该打扰你们的深情对视。”随后故意装作小声的道:“热恋中的人真是惹不起!”只是那声音刚好能让她们四个听到,瞬间警察先生和医生的又黑了一层。 “华—明—明……”难得的警察先生和医生默契的怒吼着,正要说什么,却被小护士打断了: “你,你们……在一起了?这怎么能行,当然我没有歧视的意思,……”小护士语无伦次的说着,华明明瞬间心中对小护士的敬佩之情冉冉升起,看着警察先生和医生暴怒的神情,小护士居然还敢火上浇油,真是好勇气! 华明明转头看向小护士,结果小护士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小护士惊疑不定的目光在警察先生和医生之间徘徊,那目光里面带着无助还有恐慌,仿佛看着好友误入岐途,想让她回头,却又毫无办法。 华明明心中升起一个诡异的念头:“小护士不会是真的认为警察先生和医生在恋爱吧!”华明明又看了看警察先生和医生黑着脸色,却没有爆发,显然他们也知道小护士把华明明的玩笑话当了真。 华明明陡然记起了一件事,她失忆后有次和小护士在医院周边转转,结果看到几个小混混准备抢劫,抢劫的对象是一个老实农民大娘,大娘吓得发抖。华明明看不过去,上前去帮忙,那时候她正处在失忆中不知道自己有武力值,身子也才刚好一点,不能力敌,只能智取。于是,华明明在小混混还没有抢劫前去认亲,当时差点被弄不清楚情况的小护士给毁了。 当华明明演得正起劲,眼看周围的小混混已经打消怀疑要走了,小护士一句:“你不是失忆了吗?哪来的亲人?别闹大娘了,快跟我回病房。”当时,华明明听了这句话差点气的吐血三升。虽然她失忆了,但可能失忆前周边都是精英人才围着,她第一反应完全不是小护士没搞清状况,而是她是故意的,报复她平时总是都逗弄她们。当时华明明真的生气了,这都什么时候了,大娘眼看钱财不保,小护士还在这里惦记着报复她。但转头一看小护士单蠢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是故意的,而是完全没有危机意识。华明明装作据理力争了几句话,幸好当时她失忆,小护士对她的情况不了解,眼看小护士要说出她被送进衣院的穿戴都是名牌,证明她非富即贵,不可能有乡下穷亲戚。华明明装作恼怒的吼道:“你闭嘴!我又不会少你医药费。” 可能是当时她身上的气势太过狠厉,小护士终于闭嘴了。好在当时的农民大娘虽然怯弱了一些,但到底是个聪明的,配合着她演完了这一场戏,把小混混糊弄走了。 想到往事,华明明刚刚的好心情顿时没了,看小护士蠢萌的表情也没有了逗乐的心情了。她推着小护士的肩膀,把她按着坐了下来,她自己坐在小护士的对面,对着三人说道:“我们点菜吧!” 华明明勾了一道粉蒸肉,警察先生勾了一道炭烤鱿鱼,后面的他们点的菜,华明明就没有再关注了,左右不差那一点钱。 这个点人不多,她们桌子周围都没有人,要不然华明明也不会这样打趣警察先生和医生。相对的菜也上的很快。 不一会儿,服务员拿着小锅,端着半熟的碳烤鱿鱼走了过来,熟练的点火,让鱿鱼继续烤上。 校园文 (二十七)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防盗章节先不要订阅 不一会儿华明明点的粉蒸肉也端了上来,这是气氛也热闹起来,他们早就习惯了华明明不时的恶作剧。也许真的是虐着虐着就习惯了。医生率先开口打趣华明明:“恢复记忆了就请我们吃这些啊!” 小护士这时面色也缓和了些,听到医生的话,也闹着道:“对,我们要吃大户。” 华明明耸耸肩:“大户没长成,只有这些,爱吃不吃!”说完,她夹了一筷子粉蒸肉送进嘴里,这里的粉蒸肉还是不错的,蒸肉粉细细的裹着瘦猪肉,下面以南瓜垫底,吃起来口齿生香。只是华明明想起昔日住在云家,云母做粉蒸肉时的情形,似乎那时的粉蒸肉口感更佳,嘴里的美味瞬间如同嚼蜡。 华明明放下筷子,没了吃下去的**。之所以来这里,是偶然间听到有人议论这家的粉蒸肉味道不错,才决定把聚餐地点定在这里的。 但她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华明明轻抿了一口杯子里的西瓜汁,接着刚才的话题道:“等我拿到影后奖,成为真正的大户,我请你们去帝国餐厅吃饭。” 帝国餐厅,厅如其名,吃一顿饭最少要七位数,当然味道也相对的好。 “那感情好,来,我们走一个,祝华明明同志早日封后!”小护士听了,第一个响应,兴奋的拿起杯子道:“干杯!” “干杯!” “干杯!” “干杯!” 四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警察先生和医生也兴奋的狠,没有人不想去七位数的餐厅尝尝,特别是这种不用自己花钱的。就算他们有这么多钱,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去吃一顿饭。他们此刻不知道等到华明明拿到影后奖还会不会认得他们,还会不会真的请他们去帝国餐厅吃饭?但这些未知的条件也影响不了他们此刻的兴奋。 —— 不一会儿华明明点的粉蒸肉也端了上来,这是气氛也热闹起来,他们早就习惯了华明明不时的恶作剧。也许真的是虐着虐着就习惯了。医生率先开口打趣华明明:“恢复记忆了就请我们吃这些啊!” 小护士这时面色也缓和了些,听到医生的话,也闹着道:“对,我们要吃大户。” 华明明耸耸肩:“大户没长成,只有这些,爱吃不吃!”说完,她夹了一筷子粉蒸肉送进嘴里,这里的粉蒸肉还是不错的,蒸肉粉细细的裹着瘦猪肉,下面以南瓜垫底,吃起来口齿生香。只是华明明想起昔日住在云家,云母做粉蒸肉时的情形,似乎那时的粉蒸肉口感更佳,嘴里的美味瞬间如同嚼蜡。 华明明放下筷子,没了吃下去的**。之所以来这里,是偶然间听到有人议论这家的粉蒸肉味道不错,才决定把聚餐地点定在这里的。 但她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华明明轻抿了一口杯子里的西瓜汁,接着刚才的话题道:“等我拿到影后奖,成为真正的大户,我请你们去帝国餐厅吃饭。” 帝国餐厅,厅如其名,吃一顿饭最少要七位数,当然味道也相对的好。 “那感情好,来,我们走一个,祝华明明同志早日封后!”小护士听了,第一个响应,兴奋的拿起杯子道:“干杯!” “干杯!” “干杯!” “干杯!” 四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警察先生和医生也兴奋的狠,没有人不想去七位数的餐厅尝尝,特别是这种不用自己花钱的。就算他们有这么多钱,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去吃一顿饭。他们此刻不知道等到华明明拿到影后奖还会不会认得他们,还会不会真的请他们去帝国餐厅吃饭?但这些未知的条件也影响不了他们此刻的兴奋。 不一会儿华明明点的粉蒸肉也端了上来,这是气氛也热闹起来,他们早就习惯了华明明不时的恶作剧。也许真的是虐着虐着就习惯了。医生率先开口打趣华明明:“恢复记忆了就请我们吃这些啊!” 小护士这时面色也缓和了些,听到医生的话,也闹着道:“对,我们要吃大户。” 华明明耸耸肩:“大户没长成,只有这些,爱吃不吃!”说完,她夹了一筷子粉蒸肉送进嘴里,这里的粉蒸肉还是不错的,蒸肉粉细细的裹着瘦猪肉,下面以南瓜垫底,吃起来口齿生香。只是华明明想起昔日住在云家,云母做粉蒸肉时的情形,似乎那时的粉蒸肉口感更佳,嘴里的美味瞬间如同嚼蜡。 华明明放下筷子,没了吃下去的**。之所以来这里,是偶然间听到有人议论这家的粉蒸肉味道不错,才决定把聚餐地点定在这里的。 但她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华明明轻抿了一口杯子里的西瓜汁,接着刚才的话题道:“等我拿到影后奖,成为真正的大户,我请你们去帝国餐厅吃饭。” 帝国餐厅,厅如其名,吃一顿饭最少要七位数,当然味道也相对的好。 “那感情好,来,我们走一个,祝华明明同志早日封后!”小护士听了,第一个响应,兴奋的拿起杯子道:“干杯!” “干杯!” “干杯!” “干杯!” 四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警察先生和医生也兴奋的狠,没有人不想去七位数的餐厅尝尝,特别是这种不用自己花钱的。就算他们有这么多钱,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去吃一顿饭。他们此刻不知道等到华明明拿到影后奖还会不会认得他们,还会不会真的请他们去帝国餐厅吃饭?但这些未知的条件也影响不了他们此刻的兴奋。 校园文 (完) 但系统一次都没跟她交流过,就算她找系统,系统也呈关机状态:一概不理。 华明明的话音刚落,车后座的空间扭曲了一下,一个身姿欣长的少年就坐在了车后座上,他的右腿交叠在左腿上,普通翘二郎腿的坐姿,如果换个少年这样坐着,可能会给人一种桀骜不训的感觉,或者十足的二流子痞子相。但由系统少年坐在那里,却给人一种贵不可言的感觉,加上冷冰冰的面容,是时下小女生追星最爱的一款。 系统少年身上的气势她曾经在一位影帝身上看到过,那位影帝年过四十,却并不显老,加上经过时间打磨的气质,反而令他更受欢迎。如果系统少年进娱乐圈简直秒杀一堆男神。他贵气中又带着少年的锐利,矛盾的气质,却分外相融。这些想法只是在华明明脑中一闪而过。 她转而向系统少年问道:“你要去哪里?” “不知道!”系统少年回答的语速很快,如果不是华明明修炼了长生诀耳聪目明可能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他的语调中带着不耐烦。 系统少年似是在顾虑着什么,华明明从后车镜中看到他皱了皱眉,压下了烦燥,面容恢复了冷漠,语气却缓和了许多,颇为‘和蔼’的说道:“去哪里你决定吧!” 原本华明明以为系统要求出来,是有什么事情要办。可这会儿听他话语显然并不是她猜的那样,她惊的脱口而出:“你没发烧吧?”话一出口,她就知道不好。 果不其然,从后车镜中华明明看到系统气的面色铁青,刚刚强压下去的烦燥瞬间跃然于脸上,他手中凭空出现一个不知道从哪儿拿的吹气锤子,抬手就冲华明明头上砸来,边砸边骂道:“没用的东西,要不是因为你的无能,我在空间待得好好的,会出来?” 华明明本来全神贯注的闪身躲着他的锤子,可那吹气锤子仿佛长了眼睛似的,她不管躲哪儿,那锤子都能准确的砸到她头上。听了系统的话,华明明不服道:“我哪里无能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系统听了她的话更气,锤子砸的更猛了:“说你无能你还不信,连一个男人都搞不定,没用的东西。”骂完了系统手腕一翻,手中的锤子就消失不见了,似乎打了她之后,系统的心情平静了很多,他整了整衣服,重新坐了下来,大爷似的吩咐道:“开车吧!” 华明明:“……”所以你老这是来安慰我的?这安慰比打击更像打击。 华明明本来因为系统的话沉默了一小会儿,些时听到系统说开车,她眼珠子转了转,体内恶作剧因子蠢蠢欲动。 当系统跟着全副武装的华明明下车后,看向那迎空飞舞的三个大字:游乐场。身上的冰冷气息更浓了,但想到他是来宽慰华明明的,也就和她一起进去了。 华明明带系统来的是纯儿童玩的游乐场,而不是成人玩的欢乐谷。所以一进去,就到处都是家长带着孩子,她们两个成人走在其中格外尴尬。 最关键的是系统少年的颜值太逆天,回头率简直是百分之两百,看了系统少年的人总是忍不住用探究的眼光看向包裹的严实的华明明。 华明明看了看周围密密匝匝的人群,不由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祈祷千万别被认出来。总觉得本来到这里是为了坑系统,但好像被坑的成了自己。 这里大多数都是儿童设施,幼稚的狠,华明明和系统也不可能去坐小孩坐的跑火车之类的,两人漫步经心的走着。 隔着人群华明明看到前面有旋转木马,她兴奋的对系统说:“我们去坐那个吧?”说着,就向前跑去,系统闻言在后面跟着。 穿过人群,系统看到华明明停在原地,他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华明明没有回答他,她怔怔的看着前方,云墨正蹲在一个小男孩的身后,低头帮他提裤子,那小男孩大概三岁左右,小脸兴奋的红扑扑的,眼睛亮晶晶的。云墨帮他整理裤子时,他还不时回头看向身后旋转木马的方向,显然是刚从旋转木马上下来。 那小男孩的相貌于云墨有八分相似,华明明心底一疼,那疼痛浅浅的,如同一块小石子投入水中,溅起一朵水花,而后恢复平静。早在她还没失忆前决定和云墨决裂的那一刻,她就知道有这一天。 似是心有灵犀般,云墨抬头看向华明明的方向,当他看到站在那里的华明明的时候他的眼睛瞬间亮了,那眼神和他怀里的小娃娃看向旋转木马的眼神惊人的相似。 他惊喜的张了张嘴,想喊‘华明明’的名字,但看到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他又闭上了嘴。华明明已经不是三年前的华明明了,她现在家喻户晓,他喊了她的名字,她就不用回去了。 似是察觉到华明明看向他抱在怀里的孩子,为避免华明明误会,云墨赶紧介绍到:“这是我弟弟!”虽然云墨觉得华明明未必会在乎,早在认识之初他就见过华明明的狠绝,对别人狠,对自己狠。腐乱的肉,哪怕挖心断骨她也要去掉丢弃,他不知道他们的感情是不是也像那腐肉一样被她挖空丢弃掉了。但哪怕是一丁点的可能会让她心痛,云墨都不想她误会。 刚介绍完,云墨这才注意到她身后的系统少年,他窒了窒,才假装平静的开口问道:“这位是?” 他捏着怀中宝宝衣角的手有些颤抖,声音也有些干涩,睫毛止不住的颤抖着。早就知道她会有新男朋友的一天,却比他想象的时候还要难受。 华明明本来不想回答,早在她们之间横亘着一条人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没有了可能。但看到他的样子,华明明还是不由自主的开口解释:“他是我的合作伙伴。” 解释完,两人擦肩而过。如同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星际作家(一) 华明明和系统少年一起回到空间。 空间里面的数据一阵波动: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等级:lv1 技能:特种兵训练方法、电子制作方法、养颜秘方、长春诀 特长:0 华明明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容貌,智力等值变成了等级lv1,不由看向系统问道:“怎么变了?” 系统:“容貌值之类的最高数值是100,达到100,数值不会在变动,就变成了这样。” 这解释等于没解释,华明明还要问,系统又开口了:“接下来的任务,我打算封印你之前的记忆。” 华明明有些惊讶,上个世界虽然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一回到空间已经没有多大感觉了。但她还是同意了系统封印记忆的打算。 系统伸出食指,点在她的额头,他的手指周围飘出点点星光,在虚空中勾勒出一个古老的图象,穿过她的头发,她的肌肤,消失在空中。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在她的脑海深处,封印成一个古怪的结印。 华明明闭上眼睛,身体软软的向后倒去,系统似是早有预料,他身体快速移动,伸出手臂,接住了华明明倒下的身体,华明明的身后凭空出现了一个沙发,系统将之放了上去,抽回胳膊,他随意的挥了挥手,华明明就被他扔进了任务世界。 再次醒来,于明明从电脑桌前抬起脑袋,她轻轻的拍了拍脑袋:“唔,昨晚不小心又睡着了吗?”她站起身,这是一个很小的单人间,放了一张床,一个电脑桌,房间已经没有多余的家具了,外面阳台两边分别是洗手间和厨房(可供一人出入的厨房)。 于明明看了看脏乱的卧室,还不等她生出清理一翻的想法,肚子就饿的咕咕叫起来。她走到家里储藏食物的地方,发现空空的箱子里,什么都没有了,食物已经全被她吃光了。无奈的她,只好拿了钱包钥匙出去觅食了。她住在三楼,楼下就有个小饭店,这里的价格不贵。于明明拉开钱包的拉链,发现钱包里面只剩下一顿饭钱了,吃了这顿,就没有下顿了。 她犹豫了会儿,又退出了小饭店,从路边摊的早点铺子花了两个信用币买了一个烧饼,她啃了两口,缓解了饥饿。又将饼包了起来。敲开了房东的门,房东住在一楼。 星际里的人近来体质越发虚弱了,哪怕是这样的贫民窑也是楼层越低越抢手。楼层越高价格越低还没人住。昨天交房租的时候,于明明就考虑过要不要搬到高楼层去住,这样可以省一点钱。毕竟她没有钱了,最后她对高楼层的恐惧战胜了理智,毕竟她是一个上三层楼就喘的像是去了半条命的体力渣。 可此时她想到钱包里只够一顿饭钱的信用币,终于敲响了房东大人的门。房东是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胖大婶。可能是昨天于明明刚交了房租,此时看到于明明她客气的道:“是明明啊!有什么事吗?” “房东大……姐,”在大婶和大姐之间,于明明聪明的选择了大姐的称谓:“我想换一个高楼层的住房。” 胖大婶有些惊讶的问道:“换高楼层,你想换到几楼?” “七楼。”这个问题,于明明在来时的路上就想过了,此时回答起来毫不犹豫。 胖大婶听了有些高兴,要知道这幢楼最高是十楼,但五楼往上就没人租了。哪怕上面楼层是下面房租的一半,也无人问津。此时于明明去了七楼,三楼就空出来了,她又可以多收一份钱了。因此她大方拿出家中的集整理搬家于一身的机器人,帮于明明搬家。还暗戳戳的表示,如果于明明住十楼的话,她昨天交的房租可以管三个月。 于明明虽然听了很心动,但是在小命和钱之间还是选了小命,要是她因为楼层太高,爬楼梯死了。明天新闻报道:某某贫民窑一女子,为了省钱,结果爬楼梯累死了…… 想一想,于明明都打了一个寒战。谢过房东大姐后,拿着钥匙,领着机器人来到三楼,于明明打开门,机器人走了进来,伸出一支手臂,然后房间空了。 虽然对于这种机器人早有耳闻,但是穷的连饭都吃不起的于明明来说,这还是第一次见。 上到七楼,于明明打开门后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实在是太累了。感觉累的踹不过气来。 机器人再次一伸手,东西填满了房间,而且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连她散乱的被子都呈豆腐块,床单铺在床上没有一丝褶皱。她胡乱堆放的衣服也整整齐齐的码在一角。不愧是集整理和搬家于一体的机器人啊! 于明明把三楼的钥匙放在机器人面前的托盘上,看着机器人下楼,她才关上门,看得出来房间是装修后就没有人住过,一直空着。作为第一个入住人,于明明觉得很满意。 于明明刚准备坐下,但看着床单上面连一个褶皱都没有,又舍不得坐,转而做到一旁的凳子上。 现在最起码两个月之内不用担心没有房子住了,反而是吃饭的钱还没有解决,于明明一边啃着刚刚吃了两口包起来的烧饼,一边发愁。 昨天她终于写完了一本小说,于明明将昨天写的内容导入自己的手机中备份,万一哪天电脑坏了,也不用怕内容丢失。她打算先出去找一份工作,最好是包吃的。 于明明出生于遥远星系里的一个贫穷星球。这支手机是祖上代代相传下来的,在她考上首都星学校后,父亲传给她了。 说起她写小说的渊源,还要从刚来到首都星和星际发展史说起。在她的家乡,她的成绩是最好的,来到首都星后她发现她引以为傲的成绩只能算中下,这里聚集了各星系最优秀的学子。同学们聊天的时候提到的智脑等等一系列产品她都听都没听说过。大家都看不起她这样从贫穷星球来的 星际作家(二) 称她们为‘乡巴佬’,在这样的环境下,于明明很快变得沉默寡言。 星际的发展史已经有千年,人类千年前居住的星球叫什么名字早已不可考,现在大家将它称为母星。 听说千年前所有的人类都居住在母星上,这对于如今星际的人来说,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要知道于明明的家乡,遥远星系里的那颗贫穷星球就和母星差不多大,实在是想不清楚,那样一颗小小的星球怎么会塞的下星际里那么多人!据她所知,星际里有着大大小小数万条星系,每条星系里包含着数不清的星球,大多数星球里都住满了人。单她家乡那颗星球居住的人口都达到了上亿人。 人类会从母星迁居到星际,是因为宇宙经历了变异。人类自然也不列外,身体数值全部翻了几倍。以往人类活到100岁算长寿,变异后,活到500岁才算长寿。还有智力等等的增长。随着这些好消息的当然还有噩耗,动物、植物变异后成为了人类的敌人。 当时母星的动、植物于人类长达五十年前的战斗,眼看胜利在望,人们可以恢复平静的生活的时候。从母星之外的宇宙飞来了异种动物,也就是这个时候人类翻倍的智力发挥了用处,研究出了飞往星际的飞船。把战场从母星转移到了星际,期间人类发明出了各种厉害的武器,如:机甲,战舰…… 据说宇宙变异后,除了最初慌乱过后,不论种族,人类达成了空前团结,全民皆兵的地步。星际战争延长了二百年之久终于结束。战争结束后人类贪图于享乐,首要就是美食,战争时期食物成了最珍贵的物资。 经过了第一代人的研究,星际美食早已超越了母星时代,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吃不到的。就算你年老牙齿掉光,也有各种口味的营养液提供。还有各种入口即化的美食让你享受味蕾的盛宴。 “嘶~”于明明吸了吸口水,本来是在普及星际史和她写小说的渊源,但是一想到美食就有些停不下来,她有些不舍的将最后一点烧饼小口咬进嘴里。当然,那些美食于明明是没有享用过的,大多是来首都星后听同学说的,还有就是历史课上老师普及的,星际的历史美食占了很大比例。除了美食,人类还发明了各种适用于懒癌晚期患者的产品,家务机器人,自动行走的皮质轮椅等等,随着这许多的便民电子产品的入世,人类的体质便差了许多。许许多多的日常琐事都被机器做了。人类却越发的不满足,身体上的需求满足了,近年来他们更加追求精神上的享受,于是,各种小说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于明明大学的时候,正是小说发展达到了质的飞跃的时候,那时候同学嫌弃她出自贫穷星,不愿意于她说话,她空余的时间都会用小说打发时间。偶然的一个机会,让她了解到一个写小说的大神的稿费高达百万信用点,这还不算小说改编成全息网游所得的上亿信用点,她理所当然的心动了。 来到首都星后,她有一个渺小的愿望:希望有一日能接父母来首都星玩一玩,带他们尝尝同学口中所说的美食,领他们去首都星著名景点看一看。这个愿望她谁也没说,连愿望的对象她父母也没说。因为与其说了做不到,让父母失望,还不如哪天做到了,给父母一个惊喜。 当看到写小说的稿费这样高的时候,她就决定动手写小说了。虽然说她也了解到这只是小部分大神的收入,更多新人小说作者收入都不怎么样。但不管怎样,她都打算动笔试试。那时候她正住校,还没有电脑,她的小说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在本子上写出来的,写的缓慢。 毕业的时候,她的小说也快完结了。于是,她留在了首都星,在这个贫民窑里租了一间房子。又去废品回收站淘了一台旧电脑。将她手写的小说一个字一个字的输入电脑里面去,又花了一个多月将这本小说完结。 于明明吃完烧饼,把烧饼包装袋扔进垃圾桶里。将钱包、手机和钥匙装进红色手提包中,提起包就出门了。 逛了一个上午也没有找到什么好工作的于明明,正准备打道回府。却在拐角处撞到了一个人。对方手上拿了一杯咖啡,滚烫的咖啡泼了过来,于明明下意识的拿手上的手提包档住了脸。 咖啡泼在了包上,于明明才反应过来,她的手机还在包里。顾不得对面的人,她赶紧拉开手提包的拉链,把手机从包里拿了出来。按了一下锁屏键,手机亮了起来,她才松了一口气。 “土包子,想碰瓷,姐今儿心情好,就赏你一个智脑。”话音刚落,一个红色的东西砸了过来。 于明明下意识的伸手接住,手里的是一块红色腕表样的东西,她在首都星上学时看到过同学戴在手腕上,是时下星际最流行的通讯工具。电脑和手机集合的升级版。她这才知道自己刚才急于拿手机的举动让别人误以为是碰瓷得。 于明明抬头望去,对面站着两个女人,前面的穿着米白西裤,上衣是白色雪纺七分袖,领口垂下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黑色的大波浪卷发一直垂到腰侧。咖啡应该是她的,因为她的手中还拿着一个空了的纸杯,此时听了身旁女人的话,微微有些不悦的皱了皱眉。 在她身侧,一个身穿大红色连衣裙、涂着艳红色口红的女人微微落后半步,站在她的旁边。刚刚开口的就是她,她此时拆了一个新的红色智脑,正在往手上戴。 于明明将手上的智脑还给她,解释道:“我并不是想碰瓷。” 穿着大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听了,有些不悦的皱了皱眉:“土包子,给你就拿着呗,多少人想姐给,姐还不愿意呢!” 星际作家(三) 于明明知道她说的是真话,这支智脑价格不菲。但她抿了抿唇,还是固执的将智脑递还给她。 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一下子就火了,柳眉都倒竖起来,她正要开口,前面穿白色雪纺七分袖上衣的女人淡淡的开口道:“你先回去吧!” “什么?”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明显愣了一下,她开口似是想说什么:“可是……” “你先回去。”身穿白色雪纺上衣的女人再次开口,语气淡淡的,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红色连衣裙的女人狠狠的瞪了于明明一眼,才转身离开。 白色雪纺上衣的女人冲着于明明抱歉的笑笑:“对不起,刚刚是我没注意才会撞上你。”说着她四处望了望,看到不远处有一家饮品店,才对着于明明说道:“我们去前面那家饮品店,让她们帮你清理一下吧!” 于明明本来想拒绝,因为前面那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她对这两个女人都没有什么好映象。但逛了一上午,她实在累了,星际里的凳子坐一下都要钱,她现在穷困潦倒,实在不愿意多花一分钱。 于明明按了一下身上的按钮,衣服自动清洁,但她的包却没有这个功能。于是,她点了点头,看向白色雪纺上衣的女人道:“好,正好我的包要清理一下。” 于明明和身穿白色雪纺上衣的女人刚走到饮品店的门口,就有服务员迎了上来:“王小姐,你来了!”说着就把她们往里面迎。 于明明挑了挑眉,这个王小姐自然不是在叫她,原来这个身穿白色雪纺上衣的女人姓王。 王小姐淡淡的点了点头,然后她指着于明明的手提包道:“待会来一个人,帮她把包清理一下。” 服务员把她们带到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听了王世宣的话点头:“好的,王小姐。”说完就退了下去。 不一会儿,就有两个服务员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把饮品单递了过来,于明明快速的扫了一眼,点了一杯青苹果汽水。心中有一点小雀跃,这种汽水还是她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过,那个时候,刚刚流行起精神文化,现在想起来,剧情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时里面有种饮品实在是印象深刻。 透明的玻璃杯里盛放着苹果绿的汁液,里面冒着小气泡,光看着就觉得好喝。电视剧播出不久,就有一家饮品店在闹市开张了,里面有青苹果汽水,但那过高的价格让她却步。可能是饮品的价格过高,家乡人又太穷,那家店没有什么人,撑了几个月就倒闭了。或许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以至于她到现在还对这种饮品念念不忘。 于明明回神的时候,前一个服务员正好拿着饮品单走了,后面的服务员手里拿着清理工具,小心翼翼的帮她把包清理好了,原本没有觉得脏的包,经她一清理,感觉亮了一个度。清理好了,她把包放回原位,安静的退了下去。 坐在她对面的白色雪纺上衣女人这时笑着道:“忘记自我介绍了,王世宣,我的名字。”说着她伸出手来,于明明这才注意到她包裹在七分袖下的胳膊白皙如玉,手指纤细修长。 “于明明。”明明简单的答了一句,伸手握住王世宣的手。 饮品端了上来,于明明抿了一口,想起王世宣撞到她的时候,行走匆匆,应该是有急事:“你如果有急事的话,可以先去办。我自己坐会儿也要走了。” 王世宣听到于明明的话,有些羞囧的低下了头,语气含糊的道:“没有什么急事儿!”说完,看着于明明显然不相信的表情,才不好意思的从她放在桌上的精品袋子中拿出一本书来:“这本书还没出售已经很火了,我让我哥从特别渠道弄来一本。昨天因为有个大单子,加了一晚上班……”说道后来,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于明明却明白了,王世宣昨天因为临时有急事,加了一晚上班,本来打算回家睡觉,却接到她哥打来电话,说她要的书弄到了,所以她端着咖啡急匆匆的回去是想看书。 听了王世宣的话,于明明对这本还没有出售却已经红透半边天的书有些好奇。毕竟她以后也是想在这一行发展的:“能把你的书给我看一看吗?”说完,想到王世宣急匆匆想回去看书的样子,怕她不同意又加了一句:“我也写了一本小说,正想发表。我只是大概翻翻她的剧情,情节,很快的,你喝完这一杯饮品我就还你。” 王世宣听了,很爽快的把书借给了她。 于明明拿了书,也不耽误时间,飞快的翻了起来,她看的很快,一目十行,这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天才,而是因为她并不是以一个读者的感观去读书,她是听到王世宣说这本书很火,想了解下作者怎么布局,写的哪一类型,剧情的大概走向,了解现在读者的口味。 结果,刚翻了几页,她惊讶的惊呼出声:“咦?” 于明明的异常引起了王世宣的注意:“怎么了?” 于明明的目光从书上移到了王世宣身上,认真的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本书和我的书一样讲的都是一个星际时代的少女穿越到了古代世界,原本这个梗是我无意中灵感爆发想出来的,原以为不会有其她人想到,没想到……” 王世宣最初听于明明说她也在写书的时候,并不好奇,现在星际流行精神娱乐,作者、编剧阵容空前巨大,编剧因为专业性比较强,局限了一批人。作者到没有那么死板,现在连七八岁刚识完字的小孩都有人写小说赚个零花钱。但此时,听于明明说她写的小说跟时下正当红的小说是一个类型,就不由得有些心痒痒。“能把你写的小说借我看看吗?”她说这话时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她之前听到于明明写的小说还没发表,一般没发表的小说 星际作家(四) 没发表的作品是不会给陌生人看的。除非是非常信任的人。 于明明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拿起手机,将前面30章截了出来,递给王世宣:“你知道的,我的小说还没有发表,只能给你看一部分,剩下的要等发表后才能给你看。”如果是之前的话,于明明不会同意把自己的小说给王世宣看,前面的女主角从星际穿越到古代算是一个濠头,这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类型,可以让人耳目一新。如果给人看了,被人抢先抄袭,她想她会气得吐一口血。但现在,已经有一本还没出售已经红透半边天的书出现这种剧情,给她看看前面的章节也没什么,就算被抄了,没有后面的情节,影响也不大。 王世宣倒是没觉得什么,就算于明明不给她看,她也能理解,开口问她要书看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自己失礼了,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没想到于明明却同意把自己写的小说给她看,虽然只是一部分。 简短的交流完,于明明继续一目十行的看小说。她的表情也不断变化:从一开始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感叹中,脸色渐渐的变得苍白,最后变得面色铁青。 王世宣听到于明明呼吸声不对,抬起头的时候就看到了于明明铁青的面色。不由担心的问道:“你怎么了?” 听到王世宣的声音,于明明从书中移开目光,她勉强的笑了笑,摇头道:“没事。”她看向窗外,温暖柔和的阳光洒满大地,却照不清她心中的阴霾。 “是这小说有问题吗?你刚刚还好好的,看了小说后才这样……” 于明明没有想到她这么敏锐,其实告诉她这也没什么。她苦笑道:“其实今天的事情我还要谢谢你,我写的书和你给我看的这本还没出售已经红透半边天的书,里面的情节、发展都大同小异。任何人看了都会怀疑是抄袭。如果今天我不是先打算出来找工作养活自己恰巧碰到你,如果我没看这本小说,就这样去发表,后果不堪设想。” “什么???”王世宣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捂嘴惊呼出声。 于明明把自己刚刚看到一样的情节翻出来,又滑动手机,找出自己写的给王世宣看。果真发现情节都一样。于明明讽刺的笑笑:“别人都是撞衫,我这到好,成撞书了。”她的脸色有些灰败,想起学生时期自从写书后,她的私人时间全部用来写书了,毕业后这一个月,也没有工作,全身心的投入这本小说。希望有多大,她现在心里的失望就有多大。写了这么久的书,现在连发表都不能发表了。 王世宣听了于明明略显自嘲的话,安慰的拍了拍她的手道:“别多想了,你的书虽然我只看了一个开头,但真心的觉得写的很不错。你的脸色很差,回去先休息一下。至于工作,刚好我要招一个助理,你来当我助理吧!三天后正式开工。” 于明明没想到一个刚认识的人会这样帮自己,有些诧异的望着王世宣。 “咳,”王世宣以拳抵唇有些不好意思的咳了一声:“那个…你写的书既然已经不能发表了,能给我带回去看一看吗?” 于明明听了直接把自己手机里面的小说导入王世宣的智脑里。 两人分开后,于明明没有注意到自己从小心心恋恋的饮料,只抿了一口她就再没动过了,此时她整个人心乱如麻。连怎么回到家里的她也没有映像了,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她正躺在床上,外面天色已经黑了。 她这才记起自己还没有吃饭,尽管没有胃口,但她因为长期吃的营养不好,整个人还是瘦弱,跟满大街的胖子形成严重的对比。 她的钱不多,只够吃一顿饭,于明明出去买了一些能填饱肚子的饼干、方便面等零食,省着点吃还是能吃三天的。 休息的三天,于明明有些无所事事,不用写作,家里搬家的时候被机器人整理的干干净净,不用打扫卫生,不用工作。 但她也没有让自己闲着,可能是过长的写作让她忽视了锻炼,她的体力比起以往多有不如,第一天的时候,她睡到自然醒,出去走了一圈,又上十楼回到家里休息。等休息好了,身体没有觉得疲惫的时候,她又出去走了一圈上十楼回到家里休息。结果她发现虽然这样做让她的体能得到了锻炼,但食物也消耗的快。 分成三份的食物到中午已经吃了三分之一。她没敢再作,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坐在椅子上等时间流逝。只是这样实在是太煎熬了,每过一分钟如同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后来还是她找出一本以前没看完的小说才打发完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她依旧睡到自然醒,只是头一天她没有吃东西的缘故所以第二天醒的格外早,简单的洗漱后,于明明拿了背包,装了一天的食物后就出门了,找了一条路随意的走走。因为体力的缘故,她走的极慢,如同老年人散步。只走了半个小时,肚子便饿的受不了。她拿了一份食物,坐在路边的阶梯上,慢慢的吃了,又休息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前走。等到太阳渐大,她拿出手机一看,已经是中午了。这会儿她不知道走到哪儿了,周围除了公路和人行道没有什么标注性的建筑,更不用说凳子阶梯了。幸好人行道比公路高了那么一点。她有些疲惫的走过去坐下。从包中拿出瓶水,拧了盖子,喝了一小口。然后拿了一包方便面,慢慢的咬着。方便面有些干涩,吃进嘴里如同嚼蜡。这些饼干、方便面当零食偶尔吃吃还好,如果当主食天天吃,看到包装袋都有些想吐。正在于明明和方便面奋斗的时候,一辆红色的飞车停在了于明明面前。 车门打开,王世宣的脑袋从车里探了出来:“上车。” 星际作家(五) 于明明上车后,机器人管家为她端来一杯柠檬水。 于明明端起来抿了一口,就听王世宣吩咐管家:“准备两份午餐,一份量小一点,一份正常。” 于明明听了,知道王世宣可能看到她啃方便面才这样吩咐的,忙不好意思道:“不用麻烦了!” 王世宣疲惫的揉揉额角,摆摆手道:“不麻烦,两本书我已经看完了,昨天一夜没睡,正好没胃口,你陪我吃点。” 于明明惊愕,这么快看完了。前天她们才见面,今天遇到就看完了,如果王世宣看书速度快,她也不会惊讶,但她前天注意到王世宣看书的速度不快,属于细细品读的那种。于现在很多看书只看对话的读者大不相同。 她这才发现王世宣的眼角微红,眼睛下方一片青色,想来是熬夜造成的。她皮肤白皙,那青色的眼圈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更增添几分颓废的美感。 她突然想起前天她们见面时,王世宣说她熬了一晚上加班,到今天那就是三天两夜没睡觉了。想到这里于明明也是佩服的紧,三天两夜不睡觉这简直不是人啊! “两本书的剧情确实相似的紧,”王世宣斟酌了一下开口道,其实哪里是相似,简直是一模一样,除了一些小细节不同。王世宣在长方形的茶几上按了一下,茶几下面滑出一个抽屉,她拿出里面的资料,丢在茶几上:“这是我让人查的羽亿的资料。”说完看着于明明懵懂的脸,解释道:“羽亿就是那个和你撞书的作者。” 于明明听了抿了抿唇,拿起桌上的资料看了起来,羽亿出身贫寒,从高中起就展现了过人的写作才能,发表了她的处女作,小火了一把。大学被特招进首都星一所三流大学学习古典文学。大学时期又写了一本书增加了她的名气,毕业后她写了这本还没出售已经红透半边天的星际穿越到古代,和于明明写的书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九。 于明明仔细的把资料看完,她和羽亿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的书可能被抄袭了,但是她写小说没给任何人看过,可能连她大学时期同宿舍的女孩都不知道她在写小说。虽然不可思议,但撞书这件事很有可能真的只是一个意外。 王世宣虽然也觉得不可思议,但看了资料确实两人没有任何交集,连羽亿无意中看到于明明写的小说的可能性都没有。至于于明明抄袭羽亿的,那就更不可能了,羽亿已经写了两本小说,应该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作品,哪里会轻易的让人看去。 讨论无果,两人陷入了一阵沉默。正在这时机器人管家端了餐盘过来,分别放在于明明和王世宣面前的茶几上。不知道按了哪里,长方形的茶几瞬间升高,茶几变餐桌,舒适的沙发层层叠叠的变动,也升高变成了一把餐椅,在沙发变身时,于明明并没有起身,此时沙发变成餐椅后,托着于明明自动滑到餐桌前。 于明明看了看两人的餐盘,王世宣餐盘里的食物比她餐盘里的三分之一还少,看着王世宣拿着汤匙漫不经心的舀着食物,半天才吃一口,于明明想劝说的话咽了下去,几天没睡觉,不想吃东西也正常。 她拿起筷子也不跟王世宣客气,大口的吃了起来,食物的味道好的让她想把舌头都吞下去。飞车在她们吃饭时已经到了王世宣所在的公司,吃过午餐,于明明在王世宣的示意下,跟在她身后去了公司,进了办公室,王世宣让于明明坐,指着书架上的纸质书对她说:“无聊的话可以看看。” 王世宣的私人办公室很大,里面有厨房、卧室、休息室等等,整个办公室的布局让人看起来很舒服。王世宣已经开始处理公务了,于明明无聊的坐在沙发上,随手抽了一本书出来看。 书的前面一些内容有些晦涩难懂,于明明一连换了好几本都是这样。她难得沉下心接着看下去,发现书的内容很精彩,这是一本武侠书,里面各种武器,门派纷争不要太精彩,看了一小半,于明明把食指搁在她看的那页书上,把书合上。看了一页封面,书名是《江湖侠侣》。她拿出手机,偷偷的搜索书名,结果发现找不到她要的这本书,于明明不死心,又搜了两次,结果还是那样。 “咚咚!”于明明刚把手机放回包里,外面就想起了敲门声。王世宣头也不抬的继续在文件上签着字,略带威严的空灵声音响起:“请进。” 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将什么东西放在了王世宣的面前,两人低声交谈了几句。于明明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江湖侠侣》上,没去听他们说什么。 直到王世宣叫了她一声,于明明从书中抬头这才发现穿黑西装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 王世宣递给她一个信封,于明明接过一看里面是一叠的信用币。 王世宣边收拾桌子上的文件,边说道:“这是预支给你的工资,最过公司又接了一个大单,你从明天就开始上班吧!” “好” 王世宣把一大堆的文件递给机器人,和于明明一起并肩走出去,一面说道:“我待会要搬家,所以不送你了。你自己打车回去吧!” 于明明虽然好奇她搬家的事,但她跟王世宣并不熟,为了避免交浅言深,她默默的咽下了到嘴的疑问。看着王世宣上了飞车,她才去了公共飞车站台那里打车。 回到住房楼下的时候,正好看到来来往往的机器人排成一列在搬家,这豪华的阵容一下子震住了不少人,贫民窑里不少人都出来看热闹,房东大婶站在第一排,笑眯眯的看着搬家的机器人,仿佛在看着一摞摞的信用币。 于明明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是鬼使神差的想到王世宣说她要搬家,会这么巧吗? 星际作家(六) 随后她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就算王世宣搬家也不会搬到贫民窑这边。 心里虽是这么想,但于明明还是来到房东旁边,打听道:“房东大姐,又有房子租出去了?” 房东笑眯眯的,显然心情很好:“是啊,这次租出去的是十楼,一整层,租期半年。” 于明明听了心里了然,难怪房东那么高兴,十楼可是长期没有人租。问了一句,她就径自上楼了。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手上还拿着那本《江湖侠侣》,居然忘记放回去了。 本来在王世宣办公室的时候,她打算问问王世宣能不能把这本书给她带回家看。最后一被打岔,居然给忘记了。 一回到家,于明明简单洗漱后就翻开《江湖侠侣》接着看,这本书实在有趣,当今网络界的小说还没有这种类型的,一直看到晚上八点,于明明才回过神。看着外面已经黑了的天色,再看看只看了一半的书,不舍的放下,明天还要上班,今天得早点休息。叫了一份外卖,吃了之后于明明洗漱过后就休息了。 接下来的日子,于明明很忙,工作经常到晚上十一点。尽管工作到十一点,但她每天早上不忘起来锻炼,也就是俗称的散步。没办法,谁让她是个体力渣,跑步跑十几米就跑不动了,所以她现在锻炼方式就是散步。忙碌的过了一个月后,于明明的工作开始上手,效率也快了很多。这个时候晚上回家,她有空可以看看书。 《江湖侠侣》于明明已经看完了,她又在王世宣那里借了一本同类型的《仗剑走天涯》武侠小说。这天,于明明下班比较早,刚走到楼下,就碰到了跟她一样准备上楼梯的王世宣。 “你怎么在这?” 两人看着对方异口同声的问道。 “我住这七楼。” “我住这十楼。” 又是异口同声的回答。 在王世宣的邀请下,于明明去了十楼王世宣家蹭了一顿饭。饭是王世宣做的,她很有做饭天赋,饭做得好吃到爆。自从上次在飞车上面吃了王世宣一顿午餐,她一直恋恋不忘,这段日子每到吃饭时间就觉得生不如死。 吃过饭,于明明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双目放光的看着书架上一排排的书。嘴里却漫不经心的对着王世宣调戏道:“你要是男的就好了,我一定要让你做我的男朋友。”说完,她似是想到什么的抬起头来,看向王世宣正色道:“你有没有哥哥弟弟之类的,要会做饭的。”说着,她羞涩的低头:“给我介绍一个呗!” 熟了之后于明明就发现了王世宣逗比的本性,有时候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 就比如此时,如果是其她女总裁听到公司小职员觊觎自家出色的兄弟,肯定会很不悦,可王世宣这个时候逗比的属性又出来了。 明明要男朋友啊?王世宣毫不犹豫的把自己哥哥们卖了,果断的回答:“我家十八代单传,就我一个女孩。” 听到这里,本来觉得无望的于明明,就又听到了王世宣那宛如天籁的声音:“我堂哥堂弟不要太多哦!”说着她摇了摇手机:“照片都在这里,我还有一个亲哥。”说道她亲哥的时候,王世宣的表情有些忧郁:“我哥除了不会生孩子,就没有他不会的,只是他性格不太好。” 孩子,十八代单传是这样用的吗?于明明顾不得纠正她语句的错误,嚷道:“我要看照片!” 照片一张一张的翻过去,于明明指着一张照片道:“就他了!!!” 照片上的男人,戴着眼镜一身儒雅的气质。眼镜后的笑容如暖阳般柔和。作为一个写故事的,于明明一想到戴眼镜的男人就会想到四个字:斯文败类。不知道其他的作者是不是跟她同样的感觉,反正描写戴眼镜的男主是很少的。 王世宣身子僵硬了两秒,才反应极快的道:“这个不行。” “为什么?”于明明不死心的问道,这个人一看就知道性格好,厨艺好。 “他有心爱的女人了。” 于明明听了心里有些失落,好不容易看上一个人,还是一个颠覆她以往心中形象的人,她容易吗?不过,王世宣这样一说又挑起了她浓浓的好奇心:“他喜欢的人是谁?” “我妈” “oh,mygod!”于明明捂嘴惊呼。 王世宣敲了一下她的脑袋:“想什么呢?这是我爸。” 于明明:“……这么年轻?难道是后爸?你们有钱人真会玩!” 两人玩闹了一会儿就散了,于明明抱着她那本《仗剑走天涯》回七楼了,她坐在书桌前一边翻着小说,一边吃着老家寄过来的小熊饼干。 “滴滴滴——”于明明拿起手机一看,是老家打过来的,她赶紧接通。 于妈妈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过来:“在做什么呢?今天加班吗?” “不加。”于明明翻了一页书,嘴里还嚼着饼干,说出的话有些模糊不清:“在出租屋看书和吃你给我寄的小熊饼干,边看书边吃小熊饼干最配了。”说着,于明明边伸手去包装袋里拿饼干,摸索了半天没摸到,她惊讶的‘咦’了一声。 电话的那头于妈妈听到了问:“怎么了?” 于明明在包装袋的外面按压了会儿,发现袋子都陷下去了,才回了于妈妈一句:“小熊饼干没了,好可惜。” 挂了电话,于明明继续翻着《仗剑走天涯》,最近她沉迷于武侠小说不可自拔。 遥远的贫穷星那边,于妈妈挂了电话,赶紧进了厨房,拿出放在橱柜里的半袋子面粉。 于爸爸看到了问:“你这是做什么?” “闺女没有小熊饼干吃了,她最喜欢边看书的时候边吃小熊饼干了,所以才学习成绩那么好,才能考上首都星。”于妈妈边解面粉袋子边说:“我得给她做点。” 等于明明收到家乡寄过来的一大袋小熊饼干,简直目瞪口呆,这让她吃到何年何月。 星际作家(七)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期间于明明搬家到了十楼和王世宣一起住。然后最让于明明高兴的事是发工资了,实习工资6000信用币。 现在她边工作,边看书。王世宣书架上的书她已经看完了大半,其中有一些书中提到修仙,一下子就吸引到了于明明的注意力。虽然只是只字片语,但勾的于明明心痒痒。 早在于明明看武侠书时就想写一篇武侠小说,但王世宣一书架的书诱惑着她。如果开了小说势必就没有时间看书了,于明明这才忍下心中的感受。 此时了解到了修仙,一个比武侠更恢宏大气的世界,于明明简直想立马动笔。 她先是向王世宣了解修仙的资料,没办法这个在星网上没有。好在,她家的书王世宣差不多都看过。到于修仙这类的资料,她小时候也很感兴趣,还特意整理出一个文件。 现在于明明想写一部修仙的小说,王世宣也很高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当初看‘撞书’的两本小说,王世宣没说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先看的是于明明的小说,先入为主的观念。总觉得于明明写的书比羽亿写的要精彩,羽亿的书中有大量的古文化,让看书的人少了一份随性的乐趣。如果不是情节着实新颖吸引人,这本书可能看的人并不会太多。 于明明并不知道王世宣的想法,此时她正在设修仙界的等级:练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大乘期。然后设置宗门、人物、性格。 于明明想了想,修仙她也还是写穿越的,就写星际女穿越到修仙界,穿越这个题材这个时候刚出来,正是火的时候,再加上‘修仙’一词星际里少有人听说过,从星际穿越过去可以增加人代入感。 正在于明明写大纲写的欢脱的时候,咚!咚!咚!于明明感觉整个楼道都在颤抖,她整个人都惊悚了,怎么回事?属于作者特有的脑洞,瞬间千回百转,地震了?虫族再次来袭…… “明—明—”王世宣敲门 于明明打开门,才发现,楼道在颤抖的原因原来是,6个机器人抬着一个大箱子,走到间发出的震动。 “这是什么?” 王世宣拍了拍箱子:“全息网游仓。有了它,我再也不用担心你写作的进度了。” 于明明:“……”王世宣又抽了,既然没事了,于明明又回到房间继续写大纲去了,不管楼道怎么震动,我自巍然不动。突然,于明明很想哭,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有高手风范了。 等到于明明再次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客厅里两个全息网游仓并排放在一起。阳光从落地窗外洒在机身上,金属特有的冰凉质感,流畅的线条,让人一见倾心。 “怎么样?要不要进去试试?”不知什么时候,王世宣走到了于明明身后,听到声音,于明明转头就看到她手上拿着两杯苹果绿的汽水,王世宣递给她一杯,她接过抿了一口:“全息网游仓很贵吧?” 王世宣摸了摸机身:“这是我妈公司新研发的试用品,我让人送了两个过来。用的时候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 于明明一听,欢快的进了全息网游仓:“那还等什么,go!go!”于明明没说的是,她眼馋全息网游仓好久了,更何况这个全息网游仓还这么帅气,作为一个外貌协会,看到这个网游仓的流畅机型第一眼,想的就是不管它多贵,都要存钱买一个。 这个全息网是星际最大的网,必须用真名和身份证号注册。输入身份证号后,星网会调出你办身份证时照的存档照片,然后扫描全身,对比眼膜,确认无误后,注册完成。于明明戴上头盔,躺进盛放着营养液的全息网游仓。 一带上头盔,于明明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足球场大的草坪上,绿草茵茵。她穿着一件素色拽地长裙,长发上绾着一根碧玉簪子。这个时候她的容貌是她本来样子扫描出来的。别人看不到她,只有加了好友的人才能看到。她的面前出现一个昵称框,于明明想了想在里面输入:青色雨音灵。 这是她第二本书发表时打算用的笔名。第一本书的笔名不是这样的,但第一本书‘撞书’了,永远都发表不出去了,那笔名她嫌晦气,和第一本书一起压箱底了。 取了昵称,她先加了王世宣为好友。王世宣的昵称是:通才知世。 一看王世宣的昵称,于明明也是无语了,通才指:学识广博,具有多种才能的人。虽然有些自大,但是想想王世宣确实是这样的人。 选了昵称之后,于明明为这个昵称做了一个容貌。她把自己的容貌下调了百分之二十,买了一些免费的妆容,首要的是如同漫画里白雪公主一样夸张的长睫毛,然后买了一个鲜艳欲滴的唇妆,虽然调整的不多,但这下子绝对看不出原貌了,妆容虽然夸张,但确不丑,反而会让人觉得有点萌。 王世宣依旧是原貌,长发在两侧扎了两个高高的马尾,垂在脑后。身上是一身黑色镶金边的汉服。腰上束了一条腰带,显得那纤细的腰肢不赢一握,整个人说不出的好看。她的身上还是系统赠送的那一套素色拽地长群,一对比就是丫鬟和主子的区别。 特么的哪本小说里写的主角一身素色长群,在一群华服里面脱颖而出的。 通才知世(王世宣):我们现在去哪? 青色雨音灵(于明明):我想去羽亿那本穿越到古代的那本小说里面去看看,听说已经做成了全息网游了。 星际里所有有关全息网游之类的,都要在星际网里面进去。两人传送进星际网的广场,一阵蓝光闪过,两人的身影消失,再出现时,两人就到了星际广场上。 点开任务,两人搜出了羽亿那本《星际女穿越到古代》,随变选了一个时间段进去。 星际作家(八) 于明明和王世宣随便选的时间段,真是好巧不巧,正是女主角进宫选秀的时候。 储秀宫。 秀女一排排的站着,正在聆听嬷嬷们传授规矩。 青色雨音灵(于明明)和王世宣(通才知世)对视一眼,两人分别化为秀女中的一个。 这满储秀宫的秀女,除了重要的女主和女配,其她的秀女名额大多都被玩家占领,这时候的玩家大多是原著粉。 此时玩家和原文女主共同参加选秀,一起进宫,原文女主聪明机智还有星际物品这个金手指。但是玩家看过小说,了解剧情走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论起对原女主金手指的了解,谁能比的过玩家这群原著粉。但玩家如果更改了剧情走向,原女主也会改变策略。总之这些npc可以算作会思考的npc。 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不过,这也是这款游戏的魅力所在。如果太简单,就没有意思了。 青色雨音灵(于明明)和通才知世(王世宣)两人成为秀女后跟着嬷嬷们一起学习宫廷规矩,成了秀女后自然不能再用夸张的眼妆和唇妆了,卸了妆后,于明明把自己的容貌再下调百分之五,成了一个清秀佳人,唯一出色的就是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了,通才知世倒是没有改变容貌,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样子。 全息网游里面的体验除了死亡和受重伤一些特殊情况外,感受是百分之一百的。青色雨音灵(于明明)一边跟着嬷嬷学习着规矩,一边去开了一个小号,昵称同样叫:青色雨音灵。大号跟着嬷嬷学规矩,小号隐身坐在半空,手里抓了一个小本本,拿着一支笔开始构思修仙小说的大纲。 一边学习者规矩,一边写作,这酸爽,别提了。不过,最后于明明沉浸在构思剧情中,把学习规矩的难受倒给忽略过去了。学习规矩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十分钟。其中还包括休息、吃饭、晚上睡觉的时间。现实世界十分钟,选秀时间半个月已经过去了。为了体现学规矩的艰辛,听通才知世(王世宣)说,中途有不少人晕倒。至于是npc还是玩家就不得而知了。毕竟星际里大多数人都是体力渣,听说最渣的人,走两步路都会大踹气。要是这样的人来参加选秀,肯定会受不住。游戏里有晕倒按钮,就在袖口上,一捏拳头就可以按到。玩家如果觉得承受不住,可以按晕倒按钮退出游戏。当然一晕倒就相当于出局了。 经过了半个月的储秀宫生活,终于迎来了终选。 青色雨音灵(于明明)和一众秀女规矩的站在大殿,整个大殿鸦雀无声。所有秀女如同木头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太监的传唱声:贵妃娘娘到!贤妃凉凉到!淑妃娘娘到!丽妃娘娘到! 随着太监尖细的声音,青色雨音灵(于明明)眼角的余光看到娘娘们身上的华服裙摆在地上拖拽,蜿蜒爬行。 众秀女听到声音,均是半蹲优雅的行礼,还没出声,就听到外面的太监又传来传唱声:皇上驾到—— 还没有起身的秀女们,只好接着行礼: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龙椅上,皇帝威严的声音传来。 众秀女依言起身后,贵妃娘娘看了皇帝一眼,皇帝微微点头。贵妃娘娘这才拿了一本秀女名册,每四人一批开始点名。 被点到名的秀女,莲步轻移。微微走到最前排,供上位者挑选。 满意的则会留牌,不满意的则会放出宫外。 青色雨音灵(于明明 ) 虽然幸运的被留了牌,但因为她那清秀的长相,连一朵水花都没有溅起。倒是通才知世(王世宣)因为美丽的外表倒是引起了皇上的注意,封为才嫔,得住一宫主殿。在通才知世的请求下,青色雨音灵成功地住到了通才知世宫殿的侧殿。 回到宫殿,青色雨音灵赖在通才知世的正殿,她躺在贵妃椅上,吃着通才知世剥了皮的葡萄,小号正在大号的头上方,盘腿坐在虚空中,手里拿着笔和记事本不停的写着小说。 青色雨音灵和通才知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突然『世界』上发了一条系统消息:如果玩家替代原著女主取得皇后宝座,系统将奖励任意华服一套,星际网通用。 哗—— 此消息一出,『世界』频道瞬间炸了。 『世界』「风过无痕」:是我听错了吗?刚刚系统说的奖励是:星际网通用华服一套? 『世界』「花吹花落」:你没听错,系统消息确实说的是:星际网通用华服一套。 『世界』「我是书迷」:我是原著粉,本来是看了小说来的,现在听了奖励,我决定干掉女主,自己逆袭上位! 『世界』「霹雳娇娃」:谁都别抢,华服是我的! 『世界』「 ???(???`?)??? 快说你爱我」楼上的要不要脸,要不要脸!想要华服各凭本事! …… …… 剩下的人无疑都在讨论华服的事情,表露出对华服的势在必得,青色雨音灵和通才知世看没有重要信息,两人关掉『世界』频道的讨论声。 青色雨音灵和通才知世听了系统奖励也有些心动,星际网上都是统一服装,女的一身拽地素裙,男的一身白袍。且星际网上没有华服卖,星际数百万亿人,在星网上有自配衣服的十个手指头都不到,通才知世倒是有一件,黑色镶金边的汉服,腰间束一条同色腰带。但是这样稀少的衣服,谁不愿意多要一件? 星际网通用华服只要你进了全息网游仓,可以不受限制的在任何地方穿(如游戏中等等)。但是游戏里面买的衣服,只能在本游戏中穿,一旦你退出游戏,身上的衣服会自动替换成星际网统一服装。 如果哪天你准备换了游戏,不玩这一款了。准备玩另外一款游戏,就要重新花钱 星际作家(九) 买装备、衣服等。 星际网通用华服十分稀少,有钱也买不到,反而让人十分追捧。 一般人得到华服,自是不愿意卖出去的。但如果实在缺钱想卖的话,相信那些富二代,权二代是十分高兴用高价买下的。 听到系统说出当上皇后的奖励后,青色雨音灵和通才知世两个人就商量起攻略皇上的办法了。游戏面板上倒是有一些攻略方向,琴棋书画、舞蹈…… 甚至连床技都有, 青色雨音灵:…… 通才知世:…… 两人无语过后,又有些失望,这些技能肯定很多人学,不够新颖。 两人成为秀女后,系统自动给她们两人补了身份。 青色雨音灵拖出面板看了看,通才知世是一个大官之女,琴棋书画样样都精通。而青色雨音灵是一个知县之女,家中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她此时是一个文盲…… 青色雨音灵简直是瀑布汗啊!等她无语过后,突然想到一个主意,设法让皇上主动教她认字、写字,勾起他的兴趣和责任。 通才知世一听,也想到了一个攻略办法。她会做菜,做点心蛋糕之类的,可以在这方面攻略。两人意见达成一致,决定互帮互助后,通才知世打开了『世界』频道。大概的扫了一遍下面的聊天记录,『世界』频道依旧活跃,她和青色语音灵说了几句话的时间,就已经刷新了几千条,她快速的浏览了一下,对青色雨音灵说道:“系统一发消息,把原著粉全炸出来了,此时「世界」频道上全是原著粉的留言,大多数都说,要从炮灰成功逆袭女主当上皇后。” “炮灰逆袭女主……”青色雨音灵听了通才知世的话,有什么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突然灵感爆发,她从小号手中拿过记事本,让小号下线。 记事本在她手中变成了一台电脑,青色雨音灵打开文档,删了之前的书名和开头。重新打上了书名《穿书之我来到了修仙界》 大纲:一觉醒来,苏冰儿发现她穿越到了昨天睡前看的一本书里。那本书讲的是:一个星际女孩某天看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小说里讲述了仙人成仙前修炼的故事,一个修仙界大家族的嫡女苏玉儿因被信任的庶妹苏紫儿设计陷害而惨死。却不想,苏玉儿惨死后重生回到了小时候,她决定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快意潇洒的过完这一生。 而穿越过来的星际女孩很倒霉的成为了苏玉儿的眼中钉,肉中刺苏紫儿。两人在剧情里斗智斗勇,最后当然是穿越女成为了星际赢家。 而苏冰儿是苏家三小姐,也是庶出。她天赋很高,出场的次数却不高。原著里只有渺渺几笔,写了她从小测出天赋很高,被家族重点培养。后来被送到宗门,成为神秘师傅的关门弟子。总之一句话就是:苏冰儿永远都是家长口中的那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苏冰儿之所以能记得这么一个路人角色,除了剧情后期穿越女抢了苏冰儿的未婚夫,苏冰儿却没有炮灰外。最大的原因是她和苏冰儿同名同姓,在小说里头一次遇到和自己一样的姓名,难免多关注几分。 写了一个开头的大纲,就有一个公公来宣旨,青色雨音灵听了一耳朵,大意是说:皇上晚上会过来,让才嫔准备待寝。 青色雨音灵拿胳膊撞了一下通才知世,朝她眨眨眼,那眼神仿佛在说‘可以啊’。听到通才知世待寝的消息,青色雨音灵保存了文档,合上了电脑。电脑在空中折叠了几次,重新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记事本。 青色雨音灵拿起记事本,就打算往外走,却被通才知世拉住了后领口的衣服。 “干嘛?”被拉住了衣服,脖子被勒着。青色雨音灵自然不能再往前走,她回头面色不悦的看着通才知世问道。 通才知世神秘地笑了笑,道:“你攻略皇上的办法不是说让他教你识字写字吗?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吧!” 青色雨音灵狐疑的看着通才知世:“今天是你侍寝的日子,我留在这里,让你教我写字,恐怕会让皇上留下一种,我心机深沉的印象。这对以后的攻略不利。” 通才知世听了,拍了一下她的头:“有我在,你怕什么?” 青色雨音灵一想也是,通才知世总不会害她。 通才知世先教青色雨音灵写她的昵称:青色雨音灵这五个字,她穿着古装,坐姿优雅。抬手拿笔沾墨时,动作行云如水般流畅。仿若一幅古典的仕女图。笔尖落在宣纸上,五个小楷字娟秀而又灵动。 “你真的会写毛笔字?”青色雨音灵注意到通才知世压根没有开游戏面板上面的书攻略,而是她自己写的。 “嗯!”通才知世简短的回了一个字,青色雨音灵不得不再次感叹王世宣真的好厉害,通才知世,真是人如其名。 青色雨音灵在通才知世的教导下,写了自己的昵称。只是五个字而已,却写的歪歪扭扭,大小不一。对比通才知世写的放在旁边那一幅五个娟秀的小楷,青色雨音灵双手捂脸,觉得自己简直没法见人。 通才知世看了她写的字之后,给她微微做了调整。青色雨音灵再次写出来的字就比第一次进步许多。练了两三幅字,青色雨音灵就被通才知世赶了出来。 回到自己居住的侧殿,青色雨音灵关上房门,再次拿出记事本开始接着构思小说: 穿越女苏紫儿和苏玉儿势不两立后,经常仗着自己看过小说剧情,抢夺苏玉儿的金手指。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生女苏玉儿是原女主的原因,苏紫儿抢走一个空间手镯,天道便会补偿给苏玉儿一个空间玉佩,总之两人斗的是如火如茶,却谁也奈何不了谁。 苏冰儿看过原著虽然也知道那些金手指,但她并没有打算去抢夺。其实她觉得她也有金手指:那就是她的天赋,变异冰灵根。 星际作家(十) 她的金手指不像苏玉儿和苏紫儿的空间一样,只要提前知道了谁都可以抢走。就如同苏紫儿抢走了苏玉儿的空间一样。她的金手指是与生俱来的,就算别人羡慕嫉妒恨也只能干瞪眼,是谁都抢不走的那种。 她的变异冰灵根,就算没有空间也修炼的极快。修炼速度甚至比拥有空间的苏玉儿和苏紫儿还快。 如果说苏玉儿和苏紫儿的空间灵气浓郁,人可以进入空间修炼,事半功倍。那么拥有顶级天赋,拜入顶级宗门,被强大而神秘的师傅收入座下的苏冰儿,在宗门的修炼圣地灵气浓郁度最高的地方,是她的专属修炼室。哪怕是掌门弟子想进入宗门修炼圣地也要通过层层考验,唯独苏冰儿不用。宗门修炼圣地的灵气浓郁度虽说没有空间里的灵气浓郁度高,但也差不了多少。加上苏冰儿的变异冰灵根本来修练起来就极快。 如果说苏玉儿和苏紫儿的空间能种植药草,学习炼丹不愁没有药草练习,那么苏冰儿有整个宗门的资源捧在她面前,别说低级药草,就是高级药草都随便挑。 什么你说苏玉儿和苏紫儿的空间在遇到危险时可以躲进去?呵呵 ~ 苏冰儿作为宗门捧在手心的天才弟子会少了防御?那防御的手段就是连一些修真界的金丹真人见了,也会感叹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如果是连苏冰儿都躲不过的高手,就算苏玉儿和苏紫儿有空间也躲不了,说不定躲进空间还被人楸出来,连空间都会被毁掉。 青色雨音灵坐在电脑前,摸了摸下巴决定让她笔下的女主不和原书两个女主斗。就让原书两个女主相爱相杀去。反正她们两个争来抢去的东西,苏冰儿也看不上眼。有她这个亲妈在,苏冰儿这个女主总会得到最好的。青色雨音灵不写苏冰儿参合进苏玉儿和苏紫儿的争斗里是因为觉得格局太小,这违反了她当初想写一本恢宏大气的修仙小说的初衷。整篇书写三姐妹斗来斗去,青色雨音灵不知道看书的人腻不腻,反正她觉得如果她那样写,自己写的也挺腻的。 一大清早,王世宣的办公室里。于明明打着呵欠,斜躺在沙发上,手里还拿着她那一款老旧的手机码着小说,她的皮肤有些泛黄,眼圈下面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袋,一幅睡眠不足,精神不振的样子。 而王世宣视而不见,认真的在办公桌后面处理文件。显然对于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了。 于明明近月来,过的很是忙碌,先前公司要事忙,每天晚上王世宣带着她们加班到十一点。回去她还要写一会儿小说,她写书很慢,一般一个章节两千多字她要写四个小时,甚至更久。所以每天她只能写几百字就睡觉。 于明明是真的觉得写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天不写或者写少了就感觉生疏很多。 王世宣处理完手上的文件,抬起头看向沙发上的于明明那憔悴的样子,不由皱了皱眉道:“明明,你没觉得你最近身体虚弱了很多吗?” 于明明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满眼疲惫的看向王世宣道:“你怎么知道?”接连一个月的熬夜让她的嗓子有些干涩,她下意识的调整了声音,只是成效并不大,说出口的声音尖细难听,于明明问了一句,听到自己发出的声音,皱了眉头,抿紧嘴唇,没在出声。 王世宣翻了一个白眼,近月来你每天最早凌晨一点多睡,晚点熬到凌晨四五点,还没眯一下眼,就要起床上班。白天还不好好吃饭,吃饭的时候都在构思小说,身体能不虚弱吗? 王世宣看于明明双眼红肿,眼球里面都有血丝。她起身倒了一杯滚烫的开水递给于明明,对她说道:“眼睛闭上,把眼睛放在杯子上方,让水蒸汽飘到眼睛上,可以消除黑眼圈。”说完,王世宣又在心里补充一句至于真假我就不知道了,毕竟她也是道途听说。 于明明接过开水,按照王世宣的说法,把眼睛闭上,和杯子隔了一小段距离,眼睛放在杯子正上方,水蒸汽渺渺的飘上来,一点一点如细小雨丝落在脸上一样,什么都感觉不到。于明明的急脾气上来了,她朝杯子里轻轻吹了一口气,水蒸汽拍打在脸上,她感觉自己鼻翼两侧都被水蒸汽浸湿了。 王世宣看着于明明杯子里的水渐渐凉了才开口问道 : “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于明明确实觉得好多了,黑眼圈消没消失,她不知道。但她察觉到眼睛之前一直有的胀痛感消失了。 于明明扔下手机,她之所以敢这么嚣张,是因为她的手机连接了王世宣的智脑,她在手机里面写的小说会直接备份到王世宣的智脑里,所以手机坏了,她也不怕小说丢失。 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她有些吃力的揉了揉太阳穴,刚刚看着王世宣说了几句话,眼睛竟然有种想流泪的酸痛感。 王世宣看着于明明的状态,皱了皱眉头:“你不能这样下去了,身体会吃不消的。” 于明明听了王世宣的话,有些无奈:“你说的我都知道,只是最近写作有些不顺,我写的修仙小说里面有大量的打斗戏要写,这是我之前从没接触过的题材。” 她唯一接触的打斗剧情就是王世宣那半书架的武侠小说,起初时看这些小说她只是以对这类书籍感兴趣,享受精神的盛宴来看的。当初她看武侠小说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打斗戏写的好的,会让人心潮澎湃,心情会随着剧情的转变而跌岩起伏。打斗戏写的不好的,会让人昏昏欲睡或者跳过打斗戏不看。 于明明自己就很喜欢修仙这个题材,她自然不想写毁了这个题材,也不能容忍写打斗戏时让别人看的昏昏欲睡。毕竟,她的小说里有近半的剧情有打斗。 所以,她最近不止要写小说,还把之前看过的半架武侠书重新拾起来,边看边做笔记。 星际作家(十一) 于明明自己就很喜欢修仙这个题材,她自然不想写毁了这个题材,也不能容忍写打斗戏时让别人看的昏昏欲睡。毕竟,她的仙侠小说里有近半的剧情有打斗。 所以,她最近不止要写小说,还要把之前看过的那半架武侠书重新拾起来,于明明还特意买了一个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 修仙界的打斗与武侠界的打斗当然不是一个层次的,修仙界的打斗比武侠界的打斗更恢宏大气,武器、暗器也更多样化。它有武侠界打斗的样版,却要凌驾于武侠之上。这个度非常不好把握,于明明写书是个新人,文字还没有形成自己特有的风格。就像牙牙学语的婴儿,正是喜欢模仿的时候。最近又看了特别多的武侠书,写打斗时总有种挥之不去的武侠味。她多次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却总达不到她想象中的效果。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王世宣家的书库里并没有关于修仙的小说,当初之所以会想到写修仙这个题材,是看到了一本母星的史书。鉴于之前于明明写了一本《星际女穿越到古代》的小说,写那本小说时于明明翻阅了大量的史书,查了大量的资料,所以对于史书也有些兴趣……才怪! 对史书有兴趣就怪了,于明明只是习惯了,看到史书就会拿在手上翻翻。毕竟那本穿古代的书写了好几年,看到史书就翻翻已经成为了她下意识的动作。 这次于明明翻的那本史书里:讲述了一位母星球古时候的皇帝,想长生不老,于是求仙问道。里面讲述了大量的关于皇帝求仙问道的事情,给了于明明写修仙的灵感。加上王世宣从零散的书里拼凑整合的修仙资料,于明明就着这少的可怜的资料跌跌撞撞的开新书了。 因为她是写修仙的第一人,连借鉴一下都没有,一切都得看她自己想象。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于明明是上一天班混一天时间。一整天她都在写作,什么工作也没做。当然,这也是王世宣默许了的,否则,她哪儿来的胆子敢在顶头上司的办公室里混水摸鱼。 当然,她的工资也由6000信用币降到1000信用币。这是她自己提出来的,当初她提出辞职。王世宣没同意,她出了一个主意让于明明带薪休假,但于明明觉得她什么事情都不做,还拿那么多钱,良心不安。于是,商讨后就降到了1000信用币。 虽是带薪休假,但正常上班日还是要过来打卡。于是,明明每天打了卡之后就到王世宣的办公室里混水摸鱼,办公室的沙发简直成了她的专业躲椅。 熬到了下班,王世宣问她要不要出去吃东西,她请客。于明明摇了摇头,要在平时听到王世宣这样说,她肯定高兴极了,但现在她实在是没胃口。她困的睁不开眼睛,但小说卡文了,这一段没写好,她觉得她睡觉都睡不踏实。 两人回了家,于明明抱着睡衣去洗漱,王世宣去做饭。等于明明擦着头发出来时,王世宣已经做好了饭,正在餐桌旁摆碗筷。于明明拿了一块集养护和风干的布把湿发包裹了起来。 王世宣简单的做了两菜一汤,考虑到于明明的状态,王世宣怕她吃多了肉会消化不良,于是两菜都是青菜,倒是汤是一早用小火煨着的小鸡炖蘑菇汤。 饭前,王世宣帮于明明盛了一碗汤。于明明小口小口的喝了。瞬间感觉整个胃都服帖起来了,身子如同沐浴在暖阳中一样舒服。 喝了汤,于明明简单的吃了两口饭,就回房了。王世宣吃完饭,她的机器人管家就进来收拾桌子、碗筷了。王世宣去厨房炸了两杯猕猴桃汁,送了一杯到于明明的房间,她进去的时候,于明明正躺在床上用手机码着小说。 王世宣进来时,她并没有察觉。王世宣也没有打扰她。安静的把装着猕猴桃汁的杯子放在她的床头柜。 她自己出去后,端着果汁去了书房,处理工作。等她处理完所有事情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王世宣泡了一个澡,敷了一个面膜。再出来时已经深夜十一点了。路过于明明的房间时,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走了进去,心中想着待会儿该怎么劝说于明明早点睡觉。眨眼间,她已经想好了二三条方案。结果等她进了房间,发现于明明已经睡熟了。哪怕睡着了,她的手中还握着手机,手机的屏幕还亮着,亮着的屏幕上面显示着写作的界面,应该是于明明写着小说,写着写着一不小心睡着了。 王世宣轻手轻脚的把手机从她手中抽了出来,她滑动了一下屏幕。发现于明明又新增了一个女性角色紫氏宗族的嫡女,紫炎。 紫炎是原身苏冰儿的好友,在原身的母亲都没有察觉到女儿已经不是女儿的时候,她敏锐的查觉到了苏冰儿的不对劲,在确认苏冰儿不是本人的时候,她明确的把苏冰儿划为敌人。 紫炎和苏冰儿的友谊来得并不纯粹,紫炎是一向以神秘著称的紫氏宗族的嫡女。紫炎有一个掌控欲极其强大的母亲,她希望女儿成为以后的族长。其实紫氏宗族是一个特别注重嫡庶的宗族,紫炎的父亲继承了紫色宗族的思想,也是一个极重嫡庶的人,平日里对紫炎的培养也是按照族长的继承人来陪养。 可紫炎的母亲觉得紫父没有让紫炎成为紫氏宗族的少主,肯定是想让庶子上位。所以经常做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让紫炎疲惫不堪。 苏冰儿的母亲是苏父的外室,可苏母对苏冰儿却极其的好。无意中一次紫炎看到苏冰儿和苏母相处的温馨氛围让她向往,于是接近苏冰儿,后来苏冰儿被测出变异冰灵根,苏母和苏冰儿一起被接回家族,大家族是一个染缸,紫炎想看看回到了家族,苏母还能不能对苏冰儿一如既往,抱着看笑话的心,紫炎保持着和苏冰儿交往。 星际作家(十二) 可就是这样一个不纯粹的朋友在苏冰儿的父母都没发现自己女儿不对劲的时候,她发现了。 介绍紫炎的着墨并不多,缪缪数语,勾勒出一个天赋极佳,出身显贵,极其敏锐的冰美人。 王世宣大概的翻了翻就放下手机,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清晨。 于明明睁开眼睛,饱满的睡了一觉,她感觉精神好极了。 早餐王世宣煮了白粥,佐以小菜。土豆切丝,里面加了辣椒。不知道她怎么做的,极其可口。虽是简单的白粥,可小菜却有十几小碟,每一碟种类都不一样。 于明明虽然不会做饭,但却极其挑口。这可能是她从小到大都瘦的和排骨有的一拼的原因吧!在星际这个全民偏胖的时代,别人都在想怎么才能不运动减肥,只有她生怕自己一不小心瘦了。 以往一碗白粥,她吃不了三分之一,可这会儿就着王世宣做的小菜,吃完了一碗,她还有一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可惜王世宣为了禁止浪费,今早的早餐只做了两碗白粥。 吃完了早餐,于明明正准备回房继续写作。却被王世宣叫住了。 “明明,今天我打算去晨跑,你陪我一起吧?” 于明明想了一下,自己正好想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只是最近写文一直没有机会执行。要不就从今天的晨跑开始吧!这么一想,她就点头同意了。 于明明的运动服自从开了新文就没有再用过了。这会儿要穿,自然得清理一番。 机器人管家将衣服拿走了,于明明和王世宣一起坐在沙发上聊天。 “哎呀!”明明突然一声尖叫,吓了正在喝水的王世宣一跳。 “怎么了?”王世宣忙问道。 “游戏,我们上次玩的那个星际女穿越到古代的后妃扮演游戏,我都把它给忘了,我还想要它的奖励呢!”于明明有些焦急道,上次下了游戏后,刚好工作忙,她又要抽空看书,做笔记,晚上还要写小说,一忙起来就把游戏给忘记了。 “呃……”王世宣无语半晌,因为她也把游戏给忘了。可能是因为她已经有了一套服装,虽然还想要第二套,但并没有那么迫切。 两人对视一眼,纷纷打开全息网游仓,躲了进去。进了星际网,两人传送进星际女穿越到古代,结果一看,头上标注着青色雨音灵的嫔妃已经被打入冷宫了,倒是王世宣的通才知世还在苟延残喘。 “都怪你,害我被打进冷宫了。”于明明看着标注着青色雨音灵的嫔妃被打进冷宫,一脸不高兴的控诉着王世宣。 王世宣一脸懵懂,你被打进冷宫关我什么事?你没上游戏,我也没上游戏,我怎么害你了。 于明明幽幽的道:“肯定是你第一天太过高调,引起了后宫嫔妃的嫉妒,然后她们设计陷害你。但你长得美貌,皇帝舍不得把你打进冷宫,就拿我来顶锅。” 王世宣:“这歪理……”但她怎么感觉于明明分析的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不等王世宣想清楚,于明明又开口道:“我因为你被后宫嫔妃们设计陷害进了冷宫,她们的目地无非就是当上皇后,你要为我报仇,将皇后之位从她们手上抢过来。让她们竹篮打水一场空,系统的奖励绝对不能便宜了这帮陷害我的小人。”于明明说着握拳,面上的神情义愤填膺。 王世宣擦了一把额头上滴下的冷汗:“……你以为自己在拍影视剧呢?动作浮夸的连漫画里的三次元人物都比不上。” 于明明无语半晌,觉得王世宣的人设又崩了,她此刻不应该和自己同样义愤填膺的挥舞着小拳头,对后宫其她嫔妃愤恨异常吗? 看懂了于明明表情的王世宣,此刻的内心是崩溃的,于明明最近忙着写作,动不动就喜欢蹦出一个人设崩了,可怜她一个现实里的人哪儿来的见鬼的人设?在于明明的威逼利诱,卖萌撒泼下,王世宣无奈的答应了于明明当上皇后的要求。 看目的达到了,于明明瞬间收起脸上的所有表情,冷冰冰道:“不是说要跑步吗?还不下线?” 虽然早就知道于明明喜欢河没过完就拆桥,但这次于明明简直又刷新了她的下线。正常人不是应该等她当上皇后,报完仇再变脸吗?难道她就不怕自己阳奉阴违?等等,阳奉阴违?王世宣摸着白皙光洁的下巴,阴险的笑了。 突然,面前出现了一张放大的脸,王世宣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原来是于明明。 于明明面无表情的定定看着她三秒才开口:“你笑的这么猥琐,不会是想着阳奉阴违吧?” 王世宣吓了一跳,脸上却面色不变,佯装淡定道:“我是那样的人吗?” 于明明不为所动:“以你的人设,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人设,人设,又是人设,王世宣简直要抓狂,她恨人设。她才不会说:她讨厌人设的原因是于明明总是拆穿她坏主意的时候,拆的太准了。 两人下了游戏,管家已经将清理好的运动服准备好了,这时候距离她们吃完早餐的时间过去了一个小时了。 换好运动服,于明明和王世宣沿着人行道慢跑起来。 可惜,长久的熬夜让于明明的身体很是虚弱,每跑一段她就要停下来走很长一段距离。一个早上,王世宣规划的路程因为于明明的原因连三分之一都没跑完。整段路程完全靠走。 尽管这样,一整段路程下来,于明明也是累的气踹嘘嘘,满头大汗。 王世宣看于明明跑完步,就想回十楼家里,连忙出声唤住,今天说什么都不能让她写文了,阻止不了她写文,也要减少她写文的时间。 这样想着,王世宣神秘的对着于明明说道:“今天带你去个地方。”然后不论于明明怎么问,都不告诉于明明要带她去哪里。只说:“你要是不去,一定会后悔的。”成功的勾起于明明的好奇心。 星际作家(十三) 王世宣扫了信用点,两人在楼下的椅子上坐了好久,等到不那么累了。于明明两人才慢慢的走着去王世宣说的神秘兮兮的地方。 一路上于明明每次觉得走不动了,王世宣就说快到了,就在前面一点。不知道王世宣说了几次快到了?于明明终于站在了一家按摩店门前,虽然这家店从门外看起来就超级的高端大气上档次,但这也改变不了它是一家按摩店的本质。 “这就是你说的不来会后悔的地方?”于明明睥睨着王世宣:“一家按摩店,嗯~”最后那个‘嗯’字,她加重了口音,稍婉转。 王世宣却没有解释,神秘的笑了笑:“进去了不就知道了。”其实她能怎么解释,里面的技艺师手法再好,配的精油再昂贵,也改变不了这是一家按摩店的店名。于其说再多无用的辩解,不如让于明明自己去感受,让她自己觉得不虚此行。 两人进了店,于明明在技艺高超的按摩师手下睡着了。这几个月,她伏案写作,晚上还会躺在床上写作,骨头都僵硬了。经按摩师一按,感觉身心都舒展开了。屋中点着温馨的薰香,按摩师配着纯植物提取的精油给她按摩。于明明睡的香甜,虽然昨晚她睡了一个好觉,可经过早上的跑步,又走了这么长一段路十分疲惫。她长期熬夜,身体并不是很好。此时一躺下,十分舒服,自然的睡着了。王世宣躺在她旁边的小床上,按摩师放低了声音,轻缓的为她介绍着店中的新产品。 来这家店的客人非富即贵,并不缺钱。技师们向客人推荐新产品,一般只是让客人们了解新产品,并不会带着功利心强烈推荐客人购买。她家的产品效果极好,一般的人听了适合自己用都会忍不住试试。 此时按摩完,于明明还没醒。王世宣不由有些无奈,刚好她听了技师介绍的新产品是养护产品,于是,又大手一挥,让店家给她和于明明做了一个美容。 做完美容,于明明悠悠转醒,她起身的时候看到对面墙上镜子中印出自己的身影。原本因为熬夜暗淡的皮肤变得饱满而又晶莹剔透。原来枯草一般的头发黑亮顺滑,垂在肩头。 于明明看了一下墙上的钟,才过了两个小时。两人付账出了店,又去买了一身裙子。王世宣买的是粉紫和白色组合的拼色裙,于明明选了一条过膝连衣裙。 穿上选好的裙子,王世宣带于明明去一家口感超棒的豪华餐厅吃饭。 “这家餐厅有一定的着装要求。”到了地方,王世宣轻声向于明明解释到。 今天刚好是休假日,人比较多。广场上等餐的座位亮了一大片。王世宣和于明明预约了位置。被领到一个空的小包间里面,她们一进去,小包间的灯便亮了。 看着等餐区域密密麻麻的人群,于明明知道一时半会是轮不到她们了。问服务员要了纸和笔。她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漫不经心的拿笔在白纸上继续完善着昨天新勾勒出来的人物形象: 紫炎进了走廊,便能看到正殿。正殿之上是宽敞之极的亭台,四周雕栏精美无比。如此美景,紫炎却没有一丝欣赏的表情。 远处的婢女注意到紫炎一行人远远的朝这边走来,看了一眼,便避让到一旁,跪了下去。 紫炎脚步不停,大步的进了正殿。正殿中,一位华贵的妇人坐于上首,此时她面上满是扭曲,愤恨的摔了手边的杯子。看到紫炎进来才微微好转。 “我儿,你是否对庶出的几个孩子过于宽厚了?要知道……” 紫炎立于殿中静静地听着,冰雕般的面上没有半丝表情,一直到华贵妇人说完话,她才回到:“母妃放心,儿臣自有分寸。” 华贵妇人听了她的话,才欣慰的挥手让她退下,对于这个女儿她还是骄傲的。 紫炎步出正殿,才微微疲惫的闭上眼睛。对于自己母妃时不时来一出,她有些疲于应付。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她以为全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的,直到—— “主子,”紫炎身边的人轻声唤到,紫炎睁开眼睛,眼底如同寒冰,清澈见底,再没有刚刚的疲惫:“走。” 灯火珊阑的夜市,于明明躲过一波又一波的刺杀,闪身进了一家小院。她藏身在暗处,看着眼前母慈子孝的一幕,才知道全天下的母亲原来不只是她母妃那样的,还有给人如同泡在温泉水一样舒服的母亲。紫炎自己都没查觉到她眼中浅浅的嫉妒,她有些嫉妒这个叫苏冰儿的女孩。 一口气写到这里,于明明扔下笔,甩了甩有些酸疼的胳膊。王世宣早在于明明刚开始写作时,就已经带上了耳机,用智脑进了游戏。这时餐厅的服务员告诉她们有位置了,两人一起进了这家豪华餐厅吃饭。坐在包间里,于明明看了一眼时间,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了。于明明拿着颇有重量的勺子,勺子是银制的,柄上镶嵌了一颗拇指盖大小的红宝石。饭菜倒是很好吃,只是银质的筷子嗑的她的牙疼。 吃过饭,王世宣说带她去逛街。眼看着王世宣往长廊尽头走去,长廊的尽头是一堵墙。于明明不由追上去问道:“我们去哪里逛街?” 王世宣站在墙的面前,突然墙面分成了两瓣,里面璀璨的光芒闪烁,于明明伸手挡了挡眼睛。这感觉怎么形容呢!就跟看影视里面,有人送了什么珍宝给位高权重的人,一打开箱子,宝光闪闪的特效一样。 于明明随着王世宣走进去,各种珠宝陈列在展示柜里。于明明随着王世宣一一看去,这对蝴蝶形的耳钉她好喜欢,听卖珠宝的姑娘说这是由知名设计师,设计的小昆虫系列。耳钉是由蓝宝石制作,两只翅膀点缀着碎钻,活灵活现。 绿水晶做的青蛙发圈、水钻发卡、钻石项链…… 星际作家(十四) 于明明看的两眼发亮,这些她都好喜欢,好想都买回去,只是那昂贵的价格让她望而却步。 最后,于明明精挑细选了一条手链,那手链也极其漂亮,带着碎钻,关键是价格在她能承受的范围之内,饶是这样,她也心痛了半天。 和王世宣带着大包小包回去,已经是晚上10点了。大包的都是王世宣买的东西。好吧!小包也是王世宣买的东西。于明明买了一条碎钻手链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后面看到漂亮的衣服,一边双眼冒红心,一边克制自己。 于明明洗漱完,修改了一下今天午餐前写的文,才关灯睡觉。 时间如白驹过隙,日子一成不变的滑过,眨眼就年底了。于明明除了早上坚持跑步之外,生活并没有大的变化。唯一的变化是她的修仙小说在网站上发表了。一经发表小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她存稿足,更新量大。加上题材新颖受欢迎,她的作家等级升了五个等级,离大神只有一步之遥。作家等级的提升,让她收到了网站的年会请柬。 年会上前十的作家会有一个创作大比拼,比拼的方式是作者用语音念出一段构思的情节,作者念的时候,360度大屏幕上会自动出现文字,大家都知道,星际的文化博大精深,一个字有很多同音字。就连小说中常用的她,都有他、她、它三种表达方法。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女的变男的,男的变动物这种笑话。创作大比拼环节中最难的还不是在这里,毕竟,同音字什么的多练习一下,系统会自动识别。最难的是你念情节的时候还要注意带动气氛,带动观众的情绪。所以很多大神在年会前,都会请配音大神或者演说家来学习。 现在前十还没有公布出来,于明明觉得自己选上的可能性不大。往年前十的作家大多已经有几本作品,写一本书进入前十的,大都是一书封神的作家,功底深厚,文笔不俗。虽然知道进入前十的可能性不大,但于明明还是在练习语音写文,万一走了狗屎运被选上了呢! 依旧是王世宣的办公室,王世宣伏案工作,侧面的落地窗前放了一张新加的桌子,于明明坐在桌后,头上带着耳麦,念着脑中构思的情节,这是文后期苏玉儿和苏紫儿在苏冰儿的劝说下握手言和后,苏玉儿和苏紫儿一起来到苏冰儿的宗门拜访苏冰儿: 苏玉儿和苏紫儿在侍女的带领下进入了望仙峰,这座峰是苏冰儿师傅的山峰,在苏冰儿入门前,这里少有人来。苏冰儿拜师后,她师傅特意请人给她打造了一个适合她修炼的宫殿,起名蓬莱殿。 蓬莱殿依水而建,从高高的阶梯上去之后,进了宫门之内,首先最引入注目的,便是下方的两个水池。苏紫儿定睛一看,那水池里的水并没有结冰,却冒着森森寒气。哪怕到了她现在这样高的修为,早已不受外物影响,这会儿却依然觉得冷。 池中栽种着雪山冰莲,,此时莲花盛开,那风景实在是美不胜收,四周建廊桥,下方以石雕支撑,进了走廊之后,便能看到对面的正殿了,正殿之上的玉雕精美无比。 苏玉儿倒是比苏紫儿细心些,苏紫儿最多的是注意周围的美景。倒是苏玉儿到底是本土人士,经历过重生,又有金手指,眼界不凡,她看的出蓬莱殿的哪怕一石一木都是极其珍贵的。还有很多东西她虽然不认识,但不妨碍她知道这些东西的珍贵。 苏玉儿和苏紫儿心潮微微起伏,她们此刻对苏冰儿的感受大概就是:嫉妒羡慕恨了。苏玉儿和苏紫儿虽然不是资质很好的单灵根,但她们有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空间里面灵气比外面浓郁,所以她们修炼速度很快。空间里面能种植药草,别人炼丹辛苦筹集草药,她们随随便便拿出一堆来练手。她们拥有的很多东西,哪怕是高阶修士也是想得到的。偶尔她们从指缝中露出一点东西孝敬师傅,都能让师傅惊叹半天!所以一直以来苏玉儿和苏紫儿都是骄傲的,从不眼馋别人。哪怕知道苏冰儿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变异冰灵根,她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她们自信自己不比任何人差。 嫉妒羡慕恨的情绪也只是一瞬,走到现在不论是苏玉儿还是苏紫儿远不是当初可比。苏玉儿不是当初那个一朝重生,满心复仇的苏玉儿了,苏紫儿也不是当初那个刚刚穿越,天真单纯的苏紫儿了,能走到现在,她们的心性之坚定,远在常人之上。 …… 于明明念了一段,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她摘下耳麦,捧了一杯水,站在落地窗前眺目远望。习惯了用键盘码字,这会儿突然改用语音,于明明怎么都不习惯,思绪总是断,文中错别字也多。她每念完一段都要默看几遍改同音字、错别字。 那边的王世宣合上手中的资料,看向站在落地窗前的于明明:“怎么?语音写文不顺利?” “明知故问。”于明明翻了一个白眼,这几天她语音写文不顺利,进度都慢了很多,王世宣逮着空就落井下石的笑话她,于明明反击道:“你还说我,你那本女配宫斗逆袭的文写完了,网上都让你接着写下去呢!”王世宣在羽亿写的‘穿越到古代’那本书,改编的网游中成功逆袭女主,当上皇后,被赠送了一套星际网通用服装。 结果羽亿出面说,希望王世宣写一部‘穿古代’的同人文,羽亿一出面,她的粉丝当然也强烈要求。王世宣推脱不过,于是写了一部中长篇的小说,大概五十万到六十万的样子。写文的时候,于明明把自己写‘撞书’那本时搜集的资料都交给了王世宣。 王世宣看过于明明写的第一本小说,虽然那本书和羽亿的大方向相同。 星际作家(十五) 就算是作家本人写完一本书,再重写一遍的时候,两本书也不可能一模一样。所以于明明的第一本书和羽亿的‘穿古代’大方向相同,但有些小细节却是完全不同。 王世宣把不同的地方整理出来,全部揉进她写的逆袭文里,再加上熟知剧情,时不时给羽亿文中的女主添堵。整本书下来倒是颇为有趣。 只是于明明看完王世宣写的书,整个人有种古怪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世宣大量的借用了她第一本书里的细节,于明明感觉王世宣写的文有种浓浓的于明明文风。 如果于明明说这本书是她写的,只要是看过她写的书的人,可能没人不信。 王世宣写的文并不长,节奏紧凑、深受好评,她写完了,书的评论区很多人都让她开新书,继续写下去。这个时候写古代的故事还没有多少,一些跟风的却又写的没有王世宣的好看,所以一些想看古代文的都霸住王世宣的评论区,让她开新书。 王世宣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工作,之前写文都是用休息时间挤出来的。整个人已经吃不消了,自然不会同意开新书,她又不是专职作家。如果说之前是因为羽亿出面说希望王世宣写一部‘穿古代’的同人文,她的粉丝纷纷晌应是因为偶像的原因,那么这会儿大家纷纷留言让她开新书,完全是被王世宣写的书所吸引。 于明明虽然嘴上损着王世宣,但对于羽亿鼓动粉丝半强迫式的让王世宣写同人文,她也是皱了皱眉,对羽亿的第一印象不喜起来。 王世宣每天的工作量相当大,按时下班的时间都少。经常会联班,早的话七点下班,晚的话八九点都是常事。加上她第一次写书,经常会熬到一两点才睡。 王世宣听了于明明的话,漫不经心的翻着桌上助理刚送进来的资料,嘴里回道:“她们留她们的言,我开不开新书是我的事。当初之所以会答应写‘穿古代’的同人文,一是:奖励被我得了,有些不好意思,答应她们的要求算是补偿。二是:之前你有写一本穿古代的书,能让我借鉴。我又不靠写书养活自己,她们的留言对我影响不大,我写的第一本书没有签约没有收费,她们连写书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靠写书养活自己的于明明:“……”瞬间感觉膝盖中了一箭。 “算你狠!”于明明给了王世宣一个算你狠的眼神。 王世宣看懂了,嘴角勾了勾,回了一个还有更狠的眼神。 于明明看到王世宣的眼神,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却想不出来是什么事情让她如此不安。 “你做了什么?”于明明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以给王世宣压迫感。 王世宣却并不吃她这套,坐在真皮椅上气定神闲。听到于明明的问话,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于明明,嘴角的弧度更深了,却并不回于明明的问话。 于明明被王世宣直勾勾的看着,有些不自在起来。她清楚的看到王世宣的眼睛里有幸灾乐祸的笑意,嘴角的笑容更是阴险渗人。于明明心中的不安愈盛,还不等她再次开口询问,门外突然出来一声叫喊:“明明——” 于明明一听这声音脸色都变了,她三两步跑到窗边,纵身一跃就跳到了窗外的阳台上,从阳台转移到了隔壁房间。 在网站写作后,于明明进了作家联盟,联盟里面的作家为了多多写作,通常会拼字。在规定的时间内,看谁写的字多。 码字快的,通常都被称为触手怪。于明明一开始不知道啊!她觉得自己每天坚持写作,速度比一开始写作快了很多,自认为自己写的挺快的,于是高高兴兴的去跟别人拼字。结果当然是被虐的很惨。 拼了几次字,每次她才写到几百个字,别人字数都达到几千字了。遇到曼曼,是因为两人都码字慢,甚至曼曼码字的速度比她还慢,这也是少见。聊了之后,发现曼曼居然巧合的跟她同城。于是,两人自然而然的见了面,经常在一起写作,结果…… 于明明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脸上的表情简直是咬牙切齿,她一字一句的骂道:“那个矫情的小贱人,一言不合就借口没心情码字。” 曼曼作者是一个富二代,家里宠着长大,她写作完全是因为兴趣。 有一次于明明和曼曼一起在她家写作,于明明正是文思泉涌,准备动笔的时刻,却被一声哀嚎打断了。 于明明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问道:“怎么了?” 结果这妖艳贱货来了一句:“她书的评论区有人留言骂她,没心情写了?” 于明明:“……”讲真,写小说的有几个没被骂的,就连一些大神都逃不过小黑粉的骂,区别在于大神一般都有一批忠实读者维护。 话虽是这么说,经过曼曼这么一闹,什么思如泉涌、灵感爆发都没了。连她灵感好的时候,跟她一起写作都能被她闹的没有灵感,更何况现在百感交集,没有灵感的时候,更不能和她一起写作。 除了写作的时候,她倒是和曼曼颇聊的来。几人也经常一起逛街。 正想着,王世宣的来电铃声响起。于明明接了,智脑里传出来王世宣的声音:“行了,别躲了。曼曼这次不是来找你写作的,这次她带了一本书过来,羽亿的新书。” “羽亿,新书!”因为第一本撞书事件,还有王世宣的事情,于明明倒是对这个新锐作家映象颇深。 回到王世宣的办公室,曼曼看到她来了,扬扬手中的书对于明明道:“行啊你,新锐作家羽亿的新作武侠小说,被你压制的不行啊!” “武侠小说?” “对啊!”曼曼没心没肺的继续道:“羽亿这次很早就有在网站连载,我都看了,不错是不错,可跟仙侠比起来,我更爱仙侠,这可能是大众心里。所以武侠数据远没有你的仙侠数据好。” 星际作家(十六) 于明明几人讨论的羽亿,此时正盯着半空中的虚拟屏幕,屏幕分为两边,分别显示的是两本小说的数据。一本是作者id为青色雨音灵的修仙小说,另一本是作者id为羽亿的武侠小说。 修仙小说的数据明显的比武侠小说的数据好,仔细数数就会发现,修仙的数据是武侠的两倍之多。 羽亿细长的手指划过青色雨音灵的id,引起虚拟屏幕如同水波般荡漾起来。羽亿的眼睛眯了眯,仔细思索了一会儿,她确定她的记忆中没有这个作者id,也没有出现仙侠这个类型的小说,这么精彩的题材如果出现了,她即使没看过也应该有印象。 手指滑动,半空中的虚拟屏幕一闪,又出现了一本另外的小说。如果于明明在这里就会发现这本小说就是王世宣写的那本穿古代的同人文,最搞笑的是这本书的作者笔名那一栏王世宣填的是于明明写第一本书时,丢掉不用的笔名。 羽亿看到这个笔名,倒是笑了。虽然有些事情变了,但有些事情还是原样。她就知道“她”会关注穿古代这本书,只要还是这个笔名,她就能…… 羽亿眯了眯眼,虚拟屏幕又滑动到了修仙小说那面,至于青色语音灵这个作者,到了作者年会自然会见到,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被羽亿惦记着的于明明却没空想这么多,因为她的爸爸妈妈妹妹要来首都星了。这几天于明明忙的昏天暗地。首先爸爸妈妈妹妹来了,于明明肯定要带他们出去浪,一般玩的话从早上出去,一直到晚上回来。回来后人已经很疲惫了,肯定是直接洗洗睡了。那么她势必没有时间更新小说了,所以她要在爸爸妈妈他们来之前存够足够的存稿。这个时候她的仙侠文正处在后期比试的阶段,仙侠文中的打斗比较多,为了不和之前写的打斗撞衫,还要有新意,于明明要想出新的招式,为了打斗戏写的一如既往的惊心动魄,于明明要阅读大量的武侠书,并做好笔记。 另外,她的新书也在筹备阶段。新书的题材她选的背景是她所生活的星际,最近更是忙着签约,邮寄合同。 原本以为写星际文,会轻松很多。谁知道,因为仙侠文的火热,引起了时尚界的注意。时尚界的人知道她要写以星际为背景的星际文。不少品牌纷纷找上门,希望可以合作代言的事情。衣服、首饰成堆的往家里送。 因为爸爸妈妈妹妹要来,还有众品牌赞助的衣服,首饰。于明明很是大手大脚的租下了七、八、九楼。七楼作为仓库堆放衣服,四层楼打通,八楼作为厨房、客厅。九楼分化为三个卧室。 幸好星际楼房格局的改变只要和房东说一声,房东轻轻按一下遥控器就行了。 这天,于明明和王世宣一起整理赞助商送来的衣服,两人都累的不轻。 王世宣开口说道:“明明,你该买一个整理机器人了。以后如果你的书写的越来越好,代理的品牌只会越来越多。那衣服估计一层楼都不够放的。” 于明明手下不停,叹了一口气道:“等年后吧!事情我都推到年后了。你也知道,我爸爸妈妈妹妹要来,得带他们玩好,吃好,喝好。要不少钱呢!我估算了一下,要一千万信用币左右。还不知道够不够呢!”说着,于明明对着王世宣卖萌的笑了笑:“世宣,如果不够的话,你借点钱我呗!你放心,我年后稿费发了就还你。” 哪怕是熟人了,这次借的钱有点多,于明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王世宣到是没多想,这点钱对她来说不算什么,而且于明明以前借她钱,每次都是一有钱就还她了。所以她爽快的答应了:“行,到时候缺多少,你直接跟我说。” 借钱的事敲定了,两人很快又聊起了别的。 王世宣看着手中的赞助服对于明明说:“你知道吗?听说母星时代,代言都是找影视明星,而不是作者。” 于明明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很是新奇,不可思议的睁大眼睛:“明星,那怎么代言?” “穿在身上,然后拍照片。” 于明明惊叹:“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品牌代言怎么不找作者呢?” 王世宣耸了耸肩,表示她也不知道。 过了一会儿,王世宣似是想到什么笑了起来:“而且她们赞助的首饰什么的,戴了之后,还要还给赞助商。只有和品牌合作的代言明星,品牌才会送一些自己旗下的产品给代言明星。” 于明明更是奇怪:“母星时代的品牌都这么小气吗?”像她们一楼的衣服首饰都是品牌送给她的,就算不签合约也不会再要回去。以求给她留下个好映像,以后好有合作的机会。送给她之后,就算现在不合作,以后说不定写着写着,看到她们送的衣服,有合作的机会呢! 王世宣:“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在一本古籍上面看到过,当时觉得有趣,所以记忆深刻。” “如果不是我现在太忙了,我一定要找你借这本古籍看看。”于明明觉得有些遗憾,那本古籍一定很有趣,她现在却看不了。 王世宣抬头看了于明明一眼:“你现在最应该的就是睡觉,先不说你的黑眼圈快掉地上了。你的眼睛都发白了,有些混浊了。” 于明明叹了一口气:“我忙啊!一分钟都恨不得分成两瓣用。” 王世宣也没话说了,于明明这几天确实忙,吃饭都是直接喝营养液。星际的营养液味道到是很好,各种口味,颜色也漂亮,一小支就可以补充各种营养。只是营养液却不能多喝,长时间喝营养液,不吃食物会造成肠胃功能退化,萎缩。 于明明连续好几个月三四点才睡,早上又很早起来。现在在这整理衣服都是休息了。衣服整理好了,于明明又回到了卧室打开屏幕,太阳穴传来一阵刺痛,眼前也一片模糊。 星际作家(十七) 于明明起身倒了一杯热水,她闭上眼睛,把水放在眼睛下方半尺左右,轻轻的吹。水蒸汽打在眼睛上,那疼痛缓解了大半。 最近她眼睛痛一直在用这个办法,以前她看过作者写作时死亡的新闻,她最近偶尔休息的空档也会想:下一个猝死的人不会是她吧? 这倒不是她瞎想,而是近几个月她严重睡眠不足,早上起来跑步,没跑几步都觉得气踹嘘嘘。 正在这时,王世宣提着袋子进来了。她看到于明明桌上的热水,皱了皱眉问:“你眼睛又痛了?” “嗯,你怎么进来了?”于明明没什么力气的点了点头。 王世宣把袋子放在于明明的桌子上:“我叫了两杯热饮,过来给你送饮料。”边说边把热饮从袋子里拿出来,递给于明明一杯,自己拿了一杯。王世宣咬着吸管,正准备出去,回头看了于明明一眼,又走了回去:“明明,你不是说你父母要来,你自己要去做实地攻略,务必让他们玩的开心。” “嗯,我打算在他们来的前三天去再去做实地攻略,所以这段时间就要努力存文。” 王世宣吸了一口热饮:“你为什么不边做实地攻略,边写文呢?这样劳逸结合,你眼睛也不会痛了。” 于明明也吸了一口热饮,点了点头:“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知道的我做事比较专一,不写完小说去做攻略,我心里会老惦记着写小说这件事,根本就没法安心做攻略。” 其实游玩攻略也可以在网上搜,只是网上的消息真假不一,就像上次她们去的那个空间虫洞,网上说很好玩,很恐怖,结果她们去了快无聊死了。 要是她的爸妈好不容易来一趟,去的地方都不好玩,她该多自责啊!她不用保证每一个地方都无可挑剔,但要保证大多数地方都精彩好玩,让父母游玩一趟产生一种不虚此行的感觉。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眨眼就是于明明家人来首都的日子,于明明收拾好东西,背上包正准备出门,却被王世宣叫住了。 王世宣递给她一个盒子,于明明伸手接过。王世宣又递给她一串钥匙,于明明再次伸手接过:“这是?” “钥匙是我飞车的钥匙,顺便我的管家也借给你了。盒子里的是眼镜。”王世宣解说道。 “你把你的飞车借给我了,你怎么办?”于明明边问边动手打开了眼镜盒子,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前段时间,王世宣在她写小说的时候看她状态不好,拉着她出去做实地攻略。结果走出去后,被商场白亮的灯光一照,她疲惫的眼睛顿时受不了了,不仅觉得眼睛睁不开,而且眼睛有种要流眼泪的感觉。哪里注意的到其它!那个时候她曾开玩笑的说:“要是有一款眼镜,戴上后闭上眼睛,能直接在脑海里成相就好了。” 于明明打开眼镜盒,里面的眼镜并没有什么特别,跟市面上的普通眼镜并没有什么区别。 于明明将眼镜拿出来,闭上眼睛,戴上眼镜,过了好一会儿,脑中果然出现了四周的图像。她摸索着走到镜子前,镜子中的少女扎着马尾,戴着眼镜,眼镜后的眼睛明亮有神。 眼镜后的眼睛明亮有神??? 于明明抬起手臂,伸手在眼镜下摸了摸。没错,她的眼睛是闭着的。 一旁的王世宣看到她的动作,笑了起来,解释道:“这是人性化的设计,你想一想,要是你出门和别人说话,别人看到你眼镜后的眼睛是闭着的,那多奇怪。这双设计出来的眼睛,还可以根据你不同的表情而发生变化。” 于明明听了王世宣的话,试了一下。她笑了起来,镜子中的少女眼镜后的眼睛明眸带笑,眼镜下微笑的红唇露出一排可爱的雪白的牙齿。真神奇! 于明明摘下眼镜,看着王世宣问道:“这个眼镜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比如说辐射之类的?” 王世宣喝了一口茶,摆摆手:“你放心用吧!这个眼镜的辐射比你对着电脑的辐射还小。我给你的时候,这种眼镜已经投入市场了。在出厂前是经过严格测试的。这个,你将就着用一下,我们公司已经在生产带按摩功能的同类型眼镜了。” 于明明听到没问题了,松了一口气,她还是很相信王世宣的,她做事可靠,只要她说没问题,那就一定没问题。 于明明扬扬水中的眼镜盒,边往外走边大声道:“谢了!” 突然,于明明看到自己手中的钥匙,返回问道:“你把飞车借给我了,你自己怎么办?” 王世宣无奈答道:“你不会以为我就一辆飞车吧?待会我让人从家里调一辆过来。你再不走,真的赶不及了。” 于明明这才看了一眼时间,匆匆走了。 下面,王世宣的机器人管家已经等在那里了。看到于明明下来,连忙打开飞车的车门,于明明钻了上去,飞车如同离玄的箭一般驶了出去。 到了宇宙飞船站,于明明家人做的宇宙飞船还没到站。 于明明在候船厅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广播里播放的到站信息。于明明忙站起来,看到第一个蹦下车的就是自己的妹妹,于宝宝。 于明明每次听到这个名字都想笑,也庆幸这不是自己的名字。倒是于宝宝本人对这个名字很满意,觉得于明明对这个名字不待见是嫉妒她。于宝宝,多好听的名字啊,寓意也好:天生就是父母的掌中宝,倒是于明明这个名字一听就是随便取的,没用心的。 于明明对于自己的名字是不是随便取的,不置可否。但她倒是知道于宝宝这个名字肯定是随便取的,刚出生的孩子还没取名时都叫宝宝,知道这个典故前,于明明曾还闹了一个笑话,她小时侯跟着自己的父亲去买奶粉,售货员问:“是买给宝宝喝的吗?” 小小的于明明一脸懵懂,问爸爸:“她怎么知道妹妹叫宝宝?” 惹得大家大笑不止。 星际作家(十八) 不一会儿,于明明父母提着大包小包出来了。于明明赶紧迎上去,她伸手去接于母手中的袋子,被于母一把拍开:“重,你提不动的。” 于明明深知于母的固执性格,也不再去抢着接袋子了,好在王世宣借给她的机器人管家也过来了,她让机器人管家帮于母提袋子。 飞车就停在侯船室外面,一行人很快上了飞车。 “哇!于明明你是抢银行了吗?又是机器人管家,又是飞车的。”于宝宝一上飞车就这里摸摸,那里摸摸,大呼小叫道。 “啪!”于明明一巴掌拍在她的脑袋上,“没大没小,叫姐姐。” 于宝宝嗷的一声,扑过来。她居然被打了,说什么也要打回来。 于明明看到她的动作,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唉,你慢点,慢点!我这是借别人的车,你别弄坏了。要是坏了,就把你赔给车主。” 哪知?于明明的话压根吓不到于宝宝,只见于宝宝听了于明明的话,也顾不上打她报仇了,她抬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于明明:“车主帅不帅?”说着,晶亮的眼睛就在飞车四处看:“要是帅的话,我就多弄坏一些东西,赔久一点。” 于明明深知这二货的性格,要是别人这么说,她准以为是在开玩笑。可这二货却是言出必行。于宝宝天生除了爱美之外,还拜金,喜欢帅哥。 这会儿,要是她敢说车主是一个多金的帅哥。她就真敢去破坏飞车。于明明只好继续吓唬她。 “帅?”于明明冷笑两声,才继续道:“借给我车的车主是我的上司,一个刻薄的老女人。最喜欢折腾像你这样的,鲜花一样娇嫩的少女。” 知女莫若母,早在于宝宝眼珠滴溜溜转的时候,于母就伸手拉住了于宝宝。这会儿听完了于明明的话,她开口警告道:“你可不要乱来。” 于宝宝这会儿还扑在于明明的身上没起来,于明明看到她满脸的不信。想了想,于明明摘下眼镜,她的眼睛因为熬夜,黑眼圈很重,眼睛里面还有细微的红血丝。刚刚戴着眼镜,被眼镜遮挡住了,看不出来。眼镜下的皮肤保养的好,也没有疲惫的痕迹,如今眼镜一摘疲惫立马显现出来了。 于宝宝吓了一跳,立马老实了许多。天生爱美的她,决不允许自己变成这个样子。不过她马上就发现了不对劲。 你的眼睛? 刚刚戴着眼镜,她的眼睛明显晶亮有神,漂亮极了,摘下眼镜怎么就全是红血丝了呢? 于明明继续开口忽悠:“哦,这是我们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我去请假的时候,我们上司说我出去玩的时候要我带着这个眼镜,试验一下效果。” 于宝宝听了满脸不可思议:“休假还要帮忙试验产品?” 于明明满面愁苦,“是啊!我的上司就是这么狠。” 于宝宝看了看飞车里的摆设,暗暗庆幸自己没搞破坏。 于明明在于宝宝看不到的暗地里悄悄的勾起唇,搞定。二货的智商堪忧,真不知道她的年级第一是怎么考出来的。 在于明明和于宝宝打闹间,机器人管家已经准备好了午餐,摆好了餐桌。 到了餐桌上,于宝宝还在摆弄她的眼镜,很是新奇。于明明注意到于母忧心忡忡,好似有心事,不由问道:“妈,你怎么了?” 于母拉着于明明的手,心疼的抚摸她疲惫的容颜,开口问道:“你老实告诉妈妈,在首都工作很累吗?” “没有,妈。只是最近比较忙,前一段时间我又把后面三个月的工作都忙完了,所以才会显得疲惫,后面我可以好好休息,好好玩了。”于明明解释道,想了想又说道:“我已经从之前那个公司辞工了,现在在自己写小说,还收到了年会请柬。到时侯年会会全网直插。” 对于于母来说,能上影视那是值得炫耀的一件事。于明明本来不打算告诉家人,她的性格内敛,不喜炫耀。但于母和于宝宝却和她完全相反。于宝宝从刚学会说话、走路,就已经会出去向别人炫耀她的新鞋子了。 但看着于母担忧的面容,她心一软就说出来了。 虽然违背了她的初衷,但她并不后悔。父母年纪大了,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能让他们高兴,于明明也喜闻乐见。 于母听了也放下了担忧,大女儿和小女儿不同。于明明性格内向,有事情也喜欢报喜不报忧。 吃完了午餐,于明明带她们去了上次王世宣带她去的按摩馆。为父母报了一个温和的理疗按摩,自己和于宝宝则报了一个美容项目,于明明额外给自己加了一个眼睛护理。 出了按摩馆,于父于母在按摩的时候睡了一觉,现在精神倍儿棒,再加上按摩后骨头好像被揉开了,以前经常痛的背、颈椎也不痛了,不由得心喜异常,理辽的时候也给她们做了一个皮肤护理,两老看起来年轻不少。 于宝宝则是拿出小镜子,看着自己本来保养的很好的皮肤,如今更是泛着珍珠般的光泽,欢欣不已。 出了按摩馆,于明明又带父母去做头发,然后带她们去买衣服,然后吃大餐。选的餐厅也是新奇,口味也是家人喜欢的。 一直到晚上回家,大家都高高兴兴,只有于宝宝满脸不高兴。原因是于明明给父母买了衣服,却没给她买,她在商城的时候看中了好几件大衣,想找于明明帮她买,偏偏于明明转头装作听不见。 看着于宝宝不高兴的样子,于明明偷偷的笑了笑。在于宝宝看过来的时候,立马收起笑容,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直到上楼之后,于明明才把她带到七楼储物间:“挑吧!我送你七套衣服。” 于宝宝表示还是很生气:“哪有这样的?打一棒给一颗甜枣,你以为这样我就不生气了吗?” 说完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走进储物间,不一会儿里面传来她欣喜的大叫:“天啊,这是xx品牌的外套,这是……” 于明明听了偷笑着走开。 星际作家(十九) 于明明没想到,她不熟悉,甚至没听过的那些小众品牌,于宝宝却如数家珍。 于宝宝试衣服的时候,于明明就拿了一个小本本,坐在离她不远的位置上。边看她上身的效果,边记下品牌和衣服。 于宝宝的皮肤很好,因为年龄小的原因,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因为她臭美的天性,她的饮食和作息都规律克制,体重永远保持在45kg—50kg,她这个年龄段正是长青春痘的高峰期,她脸上却白皙光华。 于宝宝对于什么食物容易长胖,什么食物可以瘦身,什么食物……精确到走火入魔的程度。 总之于宝宝的爱美不是体现在一个方面,而是体现在方方面面。 “你为什么要看我试衣服,还要问是什么品牌?”于宝宝脱下一件花外套,看着于明明奇怪的问道。在于宝宝看来,于明明简直就不是一个女生。对于新衣服什么的一点热情都没有,以前她穿新衣服,问于明明好不好看,于明明永远只有一个回答,头也不抬的说:好看。 这次于明明坐在一边老老实实的看她试新衣服实在是太反常了,于宝宝走到于明明的身后,趁她不注意抢过桌面上的小本子:“你在写什么?” “你还给我。”于明明想抢回来,于宝宝转身一躲,让她抢了个空。这才出声念道: “品牌:delo,牛仔裤系列。试身效果:突显腿部线条修长唯美,翘臀……”念到前面长腿修长唯美的时候,于宝宝还一脸笑意,等念道‘翘臀’的时候,她脸色一红,嘟囔道:“变态!” 于明明:“……” 趁着于宝宝不注意,于明明抢回小本本,合上,收进口袋里。 于宝宝脸还是红红的,却强装镇定道:“你写这个干什么?” 于明明看着她粉红的小脸,有些无语,无奈的解释道:“我打算以你为原型写一部星际文。” 于宝宝瞬间眼睛亮了:“以我为原型,用的是我的名字吗?” 于明明:“……名字还没定下来。”要知道,于明明在作家联盟里是有名的起名废。 于宝宝听了立马不高兴了:“为什么不直接用我的名字呢?既然是以我为原型写的星际文,那当然应该用我的名字。” 于明明简直目瞪口呆,在她看来,没有人喜欢自己现实中的名字出现在别人的小说中,哪怕是主角也不行,遥想当初为了这个原因,她这个起名废忍痛放弃了‘于宝宝’这个现成的名字,打算自己另外想。 现在名字的主人过来质问她:既然是以她为原型写的小说,为什么不用她的名字? 于明明抚额叹息:“这都是什么事?” 果然,她和于宝宝虽然是亲姐妹,但性格却是天差地别。以后把她的想法反过来,大概就是于宝宝的想法了。 那边于宝宝还在撒娇,她摇晃着于明明的胳膊,难得的叫起了姐:“好不好嘛!姐姐,你新书主角的名字就用我的名字,好不好嘛?” ‘当然好’于明明在心里暗戳戳的答应,她心中乐开了花,终于不用再另外想名字了。面上却一副高冷的表情,支着胳膊思索良久,才点了点头,回了一个:“嗯”算是答应了。 在于宝宝高兴的蹦起来之前,于明明道:“在睡觉之前把你弄乱的衣服整理好。” 于宝宝转头看着沙发上堆成小山堆一样的衣服,还有椅子上,地上……顿时哭丧了一张脸。 当时,她看到满满储物间的一屋子衣物,顿时兴奋起来。春夏秋冬她喜欢的都试了一个遍,这要怎么整理…… 于明明可不管她要怎么整理,她转身就回了房。还不忘在心里感慨:于宝宝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那种深色布料上面绘满了花花绿绿图案的外套,在于明明看来简直辣眼睛,结果于宝宝穿在身上,她居然觉得挺好看。 本来打算父母来了就不写小说的,结果于明明发现她职业病范了,今天看了于宝宝的个人秀,记了那么多资料,她又想码字了。 她先开始在文档上写大纲,她写的大纲和别人不同。别人都是直接写大概情节,于明明写: 冬天:浅蓝色大衣配白色齐膝长桶靴。 宝蓝色大衣配小翻领套头打底衫。 春天:黑色鱼网破洞牛仔裤配浅色牛仔外套 黑色花外套配小脚裤 夏天:不规则短袖配短裙、厚底鞋 短袖配短裙、凉鞋 …… …… 总之她把于宝宝穿过的衣服,觉得好看的全记了下来,然后在笔记本上记下要合作的品牌。当然还有配饰,介于前期主角是学生,所以配饰没有太奢侈。 发卡是布艺的,一大朵蝴蝶结。于明明也觉得辣眼睛,但是戴在于宝宝的头上却觉得理所当然的好看。她披散着头发,发尾有些微微的卷曲,并不夸张。头发中分,布艺的蝴蝶结发卡别在耳侧上面一点,说不出的好看。 当然一些亮晶晶的发卡,发绳也是必不可少的。小女生都喜欢这些。于明明前期都选的不贵的,几十到几百不等的,买的时候也是循环见进买的。 写完了大纲,时间也不早了。于明明定了闹钟,打算明天早上起来做早餐。 第二天闹钟一响,于明明就起来了,她熬了南瓜粥,做了一些小菜。跟王世宣住久了,她的厨艺于明明也学了几分。 做好后,于明明盛了一碗粥,几碟小菜放进托盘里,上楼给王世宣送去。 前几天就和王世宣说好了,她父母来的时候让王世宣不要做早餐了,于明明做好了给她送过去。 回来的时候,于母也醒了。看到于明明从外面进来,好奇的问:“你去哪了?” “给车主送早餐了。” 正好这时,于宝宝从楼上下来,听到了于明明的话:“你的车主真是周扒皮啊周扒皮!” 于明明:“……”是她灌输的第一印象太深了吗?哪怕是后来,家人知道她早就辞工在家写小说,还是觉得王世宣特别恶毒。 星际作家(二十) 本来打算陪家人玩两三个月的,结果玩了一个月父母就要走。倒是于宝宝不愿意走,被父母强制镇压拎走了。 于明明有些明白,父母这么急着走,与她这段时间花的钱有关。这一个月玩的倒是开心,但费用太高了,哪怕每次父母问她花了多少,她少说了一半的费用,依旧贵的令父母满脸心疼。她又不能再说少了,再说少了,父母也不会信。 看着被父母强制拎走的于宝宝,她那失落的样子如同被霜打的茄子,于明明又有些不忍心了,她开口道:“下半年就要高考了,如果你考到首都星来,我再带你出去玩。” 果然,听到这话的于宝宝眼睛马上亮起来了,看着于明明确认道:“真的?” 在于明明点头后,这二货立马拿出于明明给她新买的智脑,呼唤她那群狐朋狗友,然后和他们悲伤的道别。 离高考还有半年呢!考不考的上还是一回事呢! 于明明简直有些不忍直视,关上门眼不见为净。 家人都走了,打通了几层楼的房子空荡荡的。 于宝宝在的时候,于明明觉得她闹腾极了,烦不胜烦,巴不得她快点走! 于宝宝走了,于明明站在空荡荡的大厅,陡然觉得孤单极了。 她垂着头,脚步沉重的回到卧室,开始整理稿件。 因为星际文是以于宝宝为原型创作的,所以这段时间于宝宝给了她特别多的创作灵感。她都用小本本记了下来,于明明先整理着写出了一个细纲,然后才正式开始写作。 因为此时有灵感,加上有细纲,思路又很顺。于明明停下来时,才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手臂酸痛的不像是自己的。她又没有吃饭。不过此时像是饿过头了,肚子根本就没觉得饿,她也没有胃口。 当作者最大的优势就是时间自由,可如果自制力不强,最大的优势也会变成劣势。所以才会有写手猝死在屏幕前的新闻。 于明明决定接下来一个人住的时间好好规划,养成规律的作息习惯。简单的洗漱过后,于明明给王世宣发了一条定时信息:今天我就不去跑步了,昨天凌晨才睡,我要补眠! 时间定在凌晨五点,明早和王世宣的闹钟一起响。 放下智脑,于明明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于明明醒来已经九点半了。悠闲的吃完早餐,于明明才想起一件大事,参加年会的礼服,她还没有准备,要不是临时想起,她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她第一个想起的就是王世宣,以前她去的场合根本不用穿礼服。她压根就不知道礼服在哪里定制,哪家礼服好。拿起智脑,又放下。现在年底了,王世宣应该很忙,于明明想了想,蹬蹬蹬跑到十楼,坐在沙发上面等。 于明明自己做了午饭,又做晚餐。一直到晚上九点,王世宣才回来。听说于明明还没有定礼服,她愣了一下,现在离年会的时间不远了,又是年底,各大品牌定单估计排到年后了,而且于明明现在是负资产,也就是说她没钱。 “要不我帮你做吧!”王世宣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道。 “你还会做礼服?”于明明简直惊呆了,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真不愧对她的通才之名。 王世宣显然误会了于明明的意思,于明明只是惊讶于她会的东西太多,王世宣以为于明明是不相信她能做出礼服,于是解释道:“你放心,我从小就喜欢服装设计,小时候我和我家亲戚很多礼服都是我亲手做的,而且我大学的专业也是服装设计。现在,在家里公司上班,只是在积累一些经验,以后我是要成立自己的服装品牌的。” “年底了,做礼服会不会耽误你工作?”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于明明完全是担心王世宣帮自己做礼服耽误她时间,王世宣以为于明明担心她不会做礼服。 王世宣摆了摆手:“不会,该忙的都忙的差不多了。现在是收尾接段,正在安排放假事宜。” “礼服的事,那就拜托你了!”于明明一听不会耽误她工作,连忙答应。然后自己的承包了做饭,家务一些活。 好吧,家务没有什么需要她做的,但给机器人设定程序什么的,也是要时间的不是吗? 最最过分的是,王世宣居然不给她看未成品的礼服,怎么也是她要穿的衣服不是吗?不应该让她试一下,看看尺寸。 结果王世宣淡淡的瞟她一眼:“好的服装设计师,压根不需要量尺寸,看一眼,数据就出来了。” 然后,接下来的时间不管于明明如何泼妇打滚、嚣张跋扈、无理取闹,王世宣都不给礼服她看,只笑眯眯的看着她,一句话就把她打发:“年会的时候,就知道了。” 简直就是笑面虎! 本来觉得年会日子很近的于明明,这下度日如年了。她每天都数着日子过。 烦不了王世宣,于明明又去烦曼曼,问她的礼服是什么样的? 视频中的曼曼冲她眨了眨眼:“秘密,年会的时候我要惊艳出场,所以不能给你看了。”说完了,又问于明明的礼服。 于明明直接把视频给关了,她的礼服她自己都看不到呢! 心心念念的期盼中,年会终于姗姗来迟。 于明明终于从王世宣的手中接过了礼盒。精致的盒子漂亮极了,于明明却只看了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礼盒。 盒子中的礼服是粉蓝色的,只一眼,于明明就觉得移不开眼睛了。 被王世宣推着去试衣间,换礼服。 等到试衣间酒红色的自动帘子缓缓拉开的时,于明明穿着高跟鞋,缓步走出,哪怕是王世宣这个礼服设计者也被惊艳了。 那一身粉蓝色的裙子穿在于明明的身上,衬得她肌肤若冰雪,蓬松的裙摆一直延伸到脚踝,脚踝处以透明的欧根纱拼接,走动间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小截雪白的小腿。 她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王世宣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从森林里走出来的精灵。 星际作家(二十一) 于明明和曼曼相约一起来到年会会场,曼曼看到于明明的第一眼就惊叹出声:“哇!好漂亮。” 于明明先是矜持的笑笑,腼腆的回道:“谢谢!” 然后不要脸的说:“虽然我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但是被你这么一夸,还是觉得更开心了。” 曼曼满脸诧异的抬头:“我什么时候说你漂亮了,我说的是衣服好漂亮。” 明明听了心里恨的咬牙切齿,面上却带着真诚的微笑:“是吗?你今天倒是真的很漂亮。” 说完语气认真的又加了一句:“真心的!” 确实是真心话,曼曼穿着粉色的单肩长群,粉色锦缎制的肩带长长垂落至腰际,飘逸空灵而又带着少女特有的浪漫,她能说不愧是写言情的言情天后吗? 曼曼听了,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心中暗暗吐槽:于明明就是一朵黑心莲,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脸,欺骗世人。平时于明明没少损她,偏偏被损的她还无话可说。她逮着机会损回去,于明明就一脸真诚的夸赞她,让她都不好意思再毒舌下去了。她又没有于明明虚伪,做不到在于明明损她的时候装出一脸真诚的夸她,只能次次吃亏。 年会曼曼不是第一次来了,所以认识不少作家。没一会儿就和熟人打招呼去了。 倒是于明明没有多少认识的人,因为她是新人作家,加入的作家联盟属于初级,于大神无缘。至于认识曼曼,纯属巧合,曼曼没有退出初级作家联盟,不过她的昵称并没有用笔名。 于明明拿着酒杯,用银叉叉了一块糕点。突然,她感觉身后有一道炙热的视线落到她身上,于明明顺势看去,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 羽亿!!! 羽亿站在大厅一角,望着这边,微微举杯。于明明认识羽亿是因为羽亿的照片挂在网站宣传过,可她的新书还没开,第一本书时是新人小白,还达不到挂照片宣传的高度,羽亿是怎么认识她的? 或者羽亿看的不是她,于明明不动声色转头四处看了看身边,大家都一堆一堆的聚在一起,讨论事情。没人看向角落里的羽亿。距离有些远,羽亿的眼神有些飘渺。只知道羽亿面对着这边,难怪于明明不确定羽亿是不是在向她举杯, 羽亿哪怕笑着,笑容也带着一股凉意,于明明不喜欢,出于礼貌她也同样举杯,微微抿了一口红酒。也不管羽亿看到没,然后挤入身后的人流里。 “明明,你怎么还在这,颁奖典礼快开始了。”于明明刚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曼曼逆着人流急吼吼的到处找她。 看到明明从洗手间出来,连忙小跑过来,拉着明明的手腕就往颁奖厅快步走去。 陆陆续续的落座后,颁奖厅屏幕上的画面缓缓变化了,原本窃窃的交谈声渐渐没了,整个大厅一片寂静。曼曼边拉开手提包的拉链,边小声说: “明明,趁着颁奖典礼还没开始,补补妆!” 明明这才注意到,大厅里不少女士都拿着粉饼,对着盒内的镜子补妆,有的补完妆,对着镜子全方位的照脸,更夸张的是有的人裂开嘴,仔细的照牙齿。 明明补完妆,曼曼也帮她检查了一下牙齿。用湿棉签帮她擦掉粘在牙齿上的奶油。 前面的屏幕上闪过一本本眼熟的小说,突然屏幕一黑,接着整个颁奖厅的灯都熄了。 整个大厅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儿,头顶慢慢的发出亮光,明明下意识的抬头望去,发现发出亮光的都是一本本的书。 突然,那些书一股脑的全掉了下来,哗啦啦的!明明似乎都能听到那些书掉下来时发出的声音。 “啊~”尽管大家都知道这些书都是虚拟的,砸不到人。但听着书往下掉时发出的哗啦啦的声音,和砸下来带动的风声,都忍不住抱头,放声尖叫。 “欢迎大家来到阅文集团举办的年会,在这里我给大家拜个早年!” 台上某知名电视台资深主持人,熟悉的声音响起。大家这才发现颁奖厅的灯和屏幕已经重新亮了。 主持人手握虚拟话筒,大声问道:“对于这场别开生面的开场礼,大家喜欢吗?”说完,还似模似样的拿着虚拟话筒对着观众席。 “切~”现场嘘声一片,任谁被吓得尖叫出声,心情都不会太高兴。 对于这名资深主持人,大家都挺喜欢看他主持的节目的,平时也挺喜欢他的。但这时没人买他的帐,甚至大家嘘声过后,还异常整齐的翻了翻白眼。对于他拿着虚拟话筒的做作样子表示鄙视。 现场的墙是特别做的,保证主持人的声音大家都能听清,幕后还有工作人员操作,这样如果主持人问话,观众席上的声音大家也可以听清。 至于主持人手中的话筒,其实他什么都没拿,自然也没有什么效果。虚拟的,就是一个投影,只不过这个投影肉眼看上去很真实。 资深主持人手放在耳边,做出夸张的倾听动作,听到台下嘘声一片:“看来大家都不喜欢这场别开生面的开场礼。” “其实呢!这是我们阅文集团的高层知道我们的作者朋友每天辛苦码字,大家都知道码字是一件枯燥的事情,所以特别设计了这场开场礼,让大家尖叫释放压力。” “切!”台上的主持人解释的认真,台下的一点都不买帐,再次嘘声一片。 要知道,年会上除了作者,还有当红明星,男神女神都在,她们本来完美的形象荡然无存,买帐才怪。 台上的主持人见她们油盐不进,装作恼怒的样子:“谁不满,站出来!要知道,开场礼里面每人有一件礼物,站出来的人礼物没有。” 观众席上本来整齐划一站起来的人,听了后面的话,又整齐划一的坐下了。 主持人看着她们的样子颇为满意的打了一个响指。 随着主持人的响指声落,头顶的屏幕又亮了,明明抬头,看到一本本竖着的虚拟书缓缓下落。 星际作家(二十二) 一本书缓缓的飘落到于明明面前,明明看着那熟悉的封面,伸出手接住那本书。 封面上印着书名《星际女穿越到修仙界》,青色雨音灵著。 这正是她写的书,青色雨音灵是她取的第二个笔名。 她捧着那本虚拟的书,动手做出翻开封面的动作,那虚拟书上似乎装了感应器一样,果真打开了。 整本书只有一页,翻开后是一张白纸。白纸上蹦出一个q版小人。 “哇!”明明捂住嘴惊呼出声,因为那个q版小人是她的漫画版,好萌好萌,好想带回家养起来。 q版小人抱着一根跟她一样高的羽毛笔,在白纸上画了起来,一个星际常见卧房里,睡着一个人,她的灵魂飘了起来,穿越时间、空间,来到了修仙界。 q版小人继续画了起来,一座宫殿跃然于纸上。宫殿依水而建,从高高的阶梯上去之后,进了宫门之内,首先最引入注目的,便是下方的两个水池。那水池里的水并没有结冰,却冒着森森寒气。哪怕坐在凉热适宜的颁奖厅里,这池水依然给人一种心里上的寒冷。 池中栽种着雪山冰莲,此时莲花盛开,那风景实在是美不胜收,四周建廊桥,下方以石雕支撑,进了走廊之后,便能看到对面的正殿了,正殿之上的玉雕精美无比。 “这是……这是蓬莱殿……”于明明捂着嘴,却捂不住她满眼的惊喜,她记得这是蓬莱殿,她笔下女主苏冰儿的住所。 没有想到有一天这座宫殿会以这样的形式,这样生动的出现在她的面前。 台上的主持人大声道:“喜欢你们的礼物吗?” “喜欢!”这次没有人与主持人对着干,实在是太惊喜,太感动了,娱乐圈的男神女神都一边去吧! 明明边回答主持人的问题,边看着自己模样的q版小人画出的宫殿,只是宫殿连带着书和q版小人一起慢慢的变淡消失。 于明明转头看了曼曼一眼,发现曼曼书上的q版小人正是曼曼的漫画版,也好萌。 只是曼曼的q版小人画出来的是什么,男主把女主压在办公桌上拥吻。 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一刻,明明调了一下智脑‘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曼曼正胆战心惊的四处偷看,生怕别人注意到了她的书上内容,她刚刚看了于明明的,画出来的是一座宫殿,要多美就有多美!怎么到她这就这么污呢!明明她写的书上有很多唯美的场景,比如说男主向女主告白的时候,浪漫的粉色花瓣飘下。男女主结婚的时候,光场景布置她提前查了三天的资料,更不用说服装了。 她正防着右手边的人看到她书上的内容,完全没有防着明明,结果就听到‘咔嚓’一声拍照声。 曼曼明明记得她刚刚看于明明的时候,她满眼只有她的q版小人和宫殿,怎么会突然来拍照?等她反应过来要去抢的时候,于明明迅速摘掉智脑,放进包包里。 “删掉!” 于明明摇了摇头:“不删。” 两人打闹间,台上的主持人在热场之后,很快一个拿着信封,穿着礼服的男士大步上台,屏幕上伴随着介绍,一本本书播放了出来。 听着前十名的排名次,虽然在家的时候知道,她可能排不上,抱的希望不大,但此时于明明还是忍不住紧张起来,说不定……说不定就有她呢!毕竟她写书以来成绩很不错,大推小推不断。 第六名是曼曼写的言情小说,曼曼站起身,将包给明明拿着,然后提着裙摆缓缓上台。 越是这个时候,于明明越是紧张。因为前面的排名她没有报希望,到后面的她希望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直到念到第十名,依然不是她,于明明忍不住心中一阵失落。 有时候知道是一回事,失望是另一回事。 接下来是,前十名之间的大比拼。第一名的是一位写玄幻的作家。 她在屏幕上只勾勒出缪缪数语,就如同一幅画卷般呈现在眼前。 前十的文笔功力之深厚,字里行间描述故事的张力,令她心中的失落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野心如同熊熊燃起的烈火在心中翻涌。比起前十,她确实多有不如。 有时候知道了差距,才会有努力的方向。 最让明明吃惊的是曼曼,那个一言不合就没心情写文的少女。那个被称为文笔细腻、引人入胜的言情天后,写起恐怖小说,简直随手拈来。 颁奖典礼的最后,明明拿到了最佳新人奖。最佳新人奖一共有十二名,排名不分先后。羽亿也在其中。 颁奖时羽亿站在她的旁边,对着她笑笑,明明也礼貌的回了一个笑容。 正准备收回目光时,突然听到羽亿低声问:“你很喜欢我的穿古代那本书?” 于明明有些错愕,但还是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怎么看?” 羽亿听了她的话,笑了,眼中似是闪过嘲讽的光芒:“我知道那本不收费的穿古代逆袭文是你写的,没怎么看我的书却知道我书里的所有大小情节,知道怎么给我书中的女主角添堵,成功登上后位?” 于明明有些错愕,更多的是寒意从背后升起。那本穿古代的逆袭文是王世宣写的,这件事只有她们两个人知道,连曼曼都不知道王世宣写过书,那么羽亿是怎么知道的? 羽亿还认为那本书是她写的,不过因为王世宣写书时,借用了很多她写的那本无法发行的古代文,导致文风确实跟她很相似。如果羽亿看过她的书,误认为是她写的也很有可能。 想了想,于明明不动声色的试探道:“你看过穿古代的逆袭文?” 羽亿有些嘲讽的看了她一眼:“一本跟风加抄袭文有什么好看的。” “没看过,那你是怎么知道我书里的大小情节给你的女主添堵?” 羽亿:“穿古代的粉丝群里,大家讨论时,看到的。” 那就是确实没有看过。奖杯发下来,大家纷纷往台下走,于明明快走两步,挽住羽亿的胳膊。 星际作家(二十三) 于明明挽住羽亿胳膊的瞬间,明显的感觉到羽亿的身体僵了僵,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她想羽亿恐怕会狠狠的甩开她的手。 那种被敌对的感觉又冒出来了,于明明努力忽略。 她笑着装傻白甜说道:“刚刚颁奖的时候,你听到了吧!我就是写《星际女穿越到修仙界》的青色雨音灵,那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你有看过我写的修仙文吗?” 她们正好走下台,站在楼梯的拐角处,阶梯挡住了她们的身影。下楼梯时羽亿走在前面,于明明走在后面一直拉着她的手腕。 此刻,羽亿一把甩开于明明一直抓着她手腕的手。回过身来,严肃的看着于明明道:“我们的书虽然不是同一个类型,但都是写打斗的。在写作期间不能看同类型的小说,以免借鉴。这是一个作者最基本的职业守则,你连这些都不懂吗?”说到最后她的语气有些疾言厉色,语气咄咄逼人又正气秉然。如果不是她眼中嫉妒一闪而过,于明明还以为她真是为自己好呢? 况且真当她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萌新?她可是完结一本书的作者。在写小说期间就是要多阅读,特别是大神的作品。像她写仙侠打斗时,看了多少本武侠小说,设计出来的打斗情节才会那么精彩。 “那你真的没有看过我写的《星际女穿越到修仙界》?” “没有。”羽亿回答的斩钉截铁。 于明明能看出,她没有撒谎。 羽亿转身走了两步,忍了忍,终究没忍住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你怎么会取青色雨音灵这个笔名?” “想到就随变取的啊!”于明明答,她觉得羽亿这个问题很有意思,难道她认为自己不应该取这个笔名?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想到刚才在台上羽亿问她穿越到古代的逆袭文是不是她写的?虽是问句,但她的语气很肯定。逆袭文是王世宣写的,这件事只有她们两个人知道。逆袭文中王世宣借用了大量她的文风,如果羽亿看过她的书,认出那是她的文笔情有可原。可她试探过,羽亿没有看过她写的书,那她为什么会认为逆袭文是她写的呢?难道是因为那本书王世宣用的是她取的笔名? 听了她的回答,羽亿没说话点了点头,转身快步往自己的位置上走去,量身订制的旗袍,趁的她身姿玲珑而优雅。高跟鞋踩在大理石铺就的地板上,发出嗒、嗒、嗒的声音,眼中却暗潮翻涌。 有些人总是那么好运气! 同是穷学生,她是帝都星平民居民。于明明来自帝都星人都没听说过的偏远星球。 第一世时,她用尽手段嫁给了一个富二代。却听到星际最年轻的少校娶了一个偏远星球的平民女孩,那位女孩名叫于明明。那位冷漠的少校曾是她少女时期心目中的男神,她有厚厚的一本剪辑本,里面都是她从各种杂志、书籍上面剪下那位少校的照片贴上去的。 两人差距太大,那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人。没想到有一天他娶了一个偏远星球的平民。看着他对那个平民女孩呵护之至,羽亿的心在滴血,尤其是她费尽心机嫁的富二代是个花花公子,每天寻花问柳不着家。她每天为了稳固自己少夫人的位置而心力交瘁。 本以为她的一生就这样灰暗的过了,没想到命运终究是优待她的。 第二世,她死后重生到了命运的转折点。那时她就是这样想的,命运终究是优待她的。 她刚好重生到自己算计富二代的那一天,那天过后,她就成了富二代家中佣人口中的少夫人。上一世在一个访谈节目中,主持人问少校夫人他们是怎么认识的,那时于明明说是因为少校受伤,躲进了她入住的酒店房间里,两人因此结缘。而那日期,正好是她算计富二代的那天。 巧的是,她们住同一个酒店,连房间号都是一个606、一个609。 那时,她真的觉得连老天都在帮她。羽亿想到这里,眼里泛着水光。她垂下眼帘,隐去眼中的泪水,随后眼中冒出凶光。 她将自己房门上的606,最后一个数字转了半圈,变成609。随后拿着房卡出门,远远的看到于明明手上拿着房卡,她快步走过去撞了一下,两人的房卡掉在地上,她随时注意着,捡了于明明的房卡。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她想成为富二代夫人当然会事先安排。于明明在迫不得已下不得不嫁给了富二代。而她拿着于明明的房卡,顺利救了少校,成了少校夫人。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么结局圆满美好!灰姑娘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生活不是童话,结局更是让人措不防及。 她和少校在一起,除了起初有一段甜蜜的日子。两人由于理念不合,经常吵架。到了最后,关系越来越僵。她那位少女时期的男神为了不看到她,长驻军营,三、五年都不回家看一眼。 而于明明在她算计的那一夜,生下了一个白胖可爱的女儿。富二代更是化身二十四孝好丈夫。 第一世,她成功当上了富二代的夫人后,也怀孕了,不过没保住,被富二代的情人们气的落了胎。富二代却并没有惩罚情人,也没和她们断了往来。最后还是富二代的父母知道了此事发怒了,惩戒了他的情人,让他和那几个情人断了往来。 她却知道,富二代表面答应了,暗地里还是在和那几个情人厮混。 在那个混乱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则新闻,标题是:平民少校夫人疑似怀孕,少校陪着散步。 下面是一张图,常年冷漠的少校面容柔和的扶着于明明,两人一些走在绿草茵茵的草坪上。图片并不清晰甚者有些模糊,看的出来是抓拍。却刺伤了她的眼、她的心。 那段时间富二代的母亲亲自给她补身体,让她放宽心,可她怎么放宽心? 最后哪怕进了疗养仓,她还是伤了底子,身子一直不大好。加上和小三斗越加形容憔悴。 星际作家(二十四) 嫁给少校后期那段如同守活寡的日子,不知道出于什么目地,她疯狂的收集有关于明明的消息。知道于明明发现自己怀孕后,谁也没说,回到了家乡。 那个落后的星球,却成为了她的保护伞,她一直在家乡待到生完孩子,身体被于母补的健健康康,皮肤更是被补的水水润润。 那时那位富二代一点都不在乎她,她在家乡一待近一年,富二代每天寻花问柳,压根没想到要接她回来。后来情况就变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富二代化身二十四孝好丈夫,现在人们谈起他都赞一句:浪子回头。 偶然碰到,富二代的母亲也对于明明也是满意的不得了,完全不是第一世时,她小产后帮她补完身体,就再也没有只言片语。 她查到于明明在大学时期花了几年功夫写了一本小说,发到网站上一书封神。她将于明明写的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在那段孤寂的日子里,她全靠反复翻着于明明写的小说打发日子。 第三世,再一次睁眼,她又回到了命运的转折点。她不再天真的以为这是命运优待她,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她有一种直觉,这一世过完,她就没有下一世了,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会魂飞魄散。这种直觉诡异而真实。 三辈子跟他们三个人纠缠,他们毁的是她魂飞魄散,她不需要他们付出同等的代价,只需要他们把这一世陪给她。 站在606房门前,她手中拿着房卡,转身去前台开了一间609的房间。房卡贴在门上,发出‘滴’的一声响,她抬手拧开609的房门,那位少校坐在窗下的地板上,背靠着墙,正意识模糊的在包扎伤口,他的身下有一摊血,由此可以看出他的伤有多重。 羽亿合上酒店的房门,无视了受伤的少校。迈步走到窗边不远处放置的躺椅那,躺下、闭目养神。 “救、救我…”虚弱的声音响起,羽亿有些不可置信的睁开眼睛。要知道,上一世她一打开房门,看到血泊中的他,就急急忙忙的救治,那时他还是一副高冷的样子。所以这一世,她压根都没想过冷漠的少校会向她求救,看来少校也知道以自己伤势情况再拖下去,他就废了。 羽亿惊讶过后,就是冷嘲。果然送上门的都是不被珍惜的。她只不过和上一世改了一下处事方法,冷漠少校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 上一世,她也是后来通过少校的主治医师才知道,如果不是她救治的及时,哪怕有疗养仓,少校也会留下后遗症,与军队无缘。 上一世,少校为了逃避她,把军队当家。这一世,她甚至不需要再做什么,只要拖延一会儿时间。就让他再也进不了军队。至于那个花心富二代,她下的药,如果没有女人,恐怕他这辈子都和女人无缘了,有什么比让一个花心的人,再也碰不了女人更好的惩罚呢! 从台下到位置上,短短的一段路,羽亿思绪翻飞、眼中暗潮翻涌。她回头看了一眼于明明:“快了,很快她也毁了……” 颁奖完毕,大家又一起提前吃了年饭。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明明却意外的在酒店门口看到了王世宣。她快步走过去:“世宣,你怎么在这里?” 王世宣脸上有些焦急,看到于明明才松了一口气,她快步朝于明明走过去—— 正在朝前走的于明明突然感到身后突来一阵吸力,她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响后飘去。她看到王世宣目光惊恐的看着她的身后,朝她伸出手来。下意识的,于明明握住了她伸过来的手,两人一起消失在突然出现的黑洞里。不远处忙忙碌碌穿来走去的人群仿佛没有注意到这里无故消息的两个人般,依旧忙着自己的事。 飘在空中,找不到着力点的于明明突然觉得脚下一重,落地了。她下意识的伸手撑住了摇晃的身体。睁开眼睛一看,周围是一片树木,不知道是小树林,还是森林,她的手正撑在一颗树杆上。不远处有一片湖,湖里的水波光粼粼,好看极了。 她记得最后有握住王世宣的手,不知道她有没有和她一起落在这个奇怪的地方。想到这里,她大声的叫了几声:“王世宣——” “王世宣——” “王世宣——” 周围一片寂静,没人回答。看来世宣是没有来到这个奇怪的地方了,想到这里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世宣没有来,她这会儿应该在星际的家里好好的生活着,这让她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有些失落,如果世宣和她一起来到了这里,她就不会这样无措了。 她身上还穿着年会上的礼服,和高跟鞋。礼服遮住了鞋子,却又离地面有一段距离,哪怕是走动间,也没有沾上泥土。要做到这一点恐怕并不容易,于明明心中对于王世宣的佩服简直犹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 她四处看了看,不知道往哪边走才是出口?心里不免有些惶恐,她转头四顾,再回头时,发现不知何时,前面出现了一个身穿蓝袍的青年。 作为一个写了穿古代小说的星际作家,于明明当然知道青年身上的服装是古代服饰。 所以她这是穿越到古代了? 青年看到于明明,眼里明显闪过惊艳。 他向于明明问道:“姑娘怎会一个人在这深山之中?” 于明明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没说话。 青年看着一脸警惕的于明明,有些无奈,看到于明明的无袖礼服,他赶紧脱下自己身上的蓝色披风。披在于明明身上,帮她系好带子。 于明明没有拒绝他的披风,她写过古代文,所以也知道一些古代的习俗,像她这样穿着露胳膊的礼服走出去,恐怕会被人说成是伤风败俗。 现在的天气并不是很冷,所以披风也不厚,绸缎的触感贴在她的皮肤上,异常光滑舒适。可以看出青年的家中非富即贵。 星际作家(二十五) 于明明虽然接受了青年的披风,但依然没有放松警惕。她心里有点小小的愧疚,但那一丝愧疚刚冒头便被她掐死了。 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她牢牢记住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刷’的一声,不知道从哪儿冒出一个黑色劲装的护卫,护卫抱拳对青年道:“王爷,时间不多,我们该走了!”那护卫说完瞟了于明明一眼,不就是长得漂亮了一点吗?不要以为我没看出来你对我主子的警惕之心。他叫出王爷是故意为之。多少原本对王爷不在乎的少女听到他口呼王爷后,态度立马殷勤起来。 于明明压根没接收到那黑色劲装护卫的脑电波,青年王爷听到护卫的提醒后,有些不舍,又有些无奈,他细细的告诉于明明出去的路怎么走。 于明明面上警惕不减,耳朵倒是竖了起来。听的仔细,那模样,看的青年王爷心里发笑。他偷笑完又有些不舍,于是开口道:“姑娘不如和我们一起出去,也好有一个伴?” 于明明依旧不发一言,只是面上的表情更加警惕。 青年王爷有些无奈的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先走了。倒是那劲装护卫高看了于明明一眼,居然听到自家王爷的名号后,依然不为所动。 两人走后,于明明并没有马上跟着出去。她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肚子有些饿了。 “碰”的一声,一只兔子因为跑的过快,撞到了树上。于明明似乎都能看到她眼睛周围晕乎乎的圆圈。这叫什么?守株待兔。她没想到,真能遇见这样的事情。 她赶紧跑过去,趁着兔子晕乎乎的时候,伸出双手把兔子抱了起来。走到河边她才傻了眼,星际的食材都是处理好了的,像把兔子开膛破肚的事情她实在不敢做。可放了兔子,她又舍不得。这一定是她上辈子拯救了全星际才有这样的好运气,遇到一只撞树的兔子。 她可不敢保证,放了这只,她还能遇到一只把自己撞晕的兔子。正在她纠结间,兔子缓过神,看清自己的处境,剧烈挣扎起来。 于明明心里害怕的发抖,却又不想放了兔子。她手臂伸的长长的,紧紧的抱住兔子,以免它溜走。手臂伸长,这样自欺欺人的感觉,心里害怕少了一些。 她又回到了树下,倚着树睡着了。睡梦中,她梦到自己正在吃烤熟的兔子肉,突然那烤熟的兔子剧烈挣扎起来,于明明吓得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才发现,是手上的兔子正在挣扎。于明明无奈只好把它放了,反正不放她也不敢做熟。 她按照青年王爷说的,往树林外走去。走出树林外是一处小镇,小镇很繁华,人来人往。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路过于明明身边总会多看她几眼,于明明知道这是因为她的衣服与众不同的原因。她不为所动、目不斜视的往前走。 千万不要被她这高冷的样子骗到,其实她是饿的,目不斜视是为了努力让眼睛不要放在路边卖吃食的小摊上。 突然前方一道身影如同小豹子似的撞上了于明明,于明明一天没吃饭,她穿越前的时间是快到深夜凌晨了,但穿越过来后是清晨十分。树叶上都带着露水,泥土也十分湿润,充满水分。 她遇到青年耽搁一会儿,捉到兔子又纠结了一会儿,已经午时十点到十一点左右,她靠着树睡了一觉,又走出小树林,现在已经下午了,她一天没吃东西,眼睛都饿出重影了。此时被这么一撞,顿时跌倒在地。 那撞到于明明的人却并不放过她,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就骂道:“小贱人,你装什么柔弱呢?” 头发被揪住的疼痛,让于明明饿的晕乎乎的脑袋清醒了一些,她定睛一看,撞到她的人是一位年轻的女子,穿着粉黄色的古装沙裙。 于明明皱了皱眉,她并不认识这个女子。 一个穿蓝色衣袍的青年跑了过来,阻止了黄衣女子的施暴。 这个蓝袍青年她还认识,正是早上给她披风的青年王爷。于明明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蓝色披风,一看颜色、布料就知道和青年王爷身上的衣服是一套。 作为一个星际作家,写过加看过的狗血小说,已经足够让她明白这个黄衣女子为何会打她。无非就是她穿着青年王爷的披风,让这黄衣女了误会了呗! “表哥,你为什么护着这个小贱人?”被蓝袍青年拦住的黄衣女子气愤的吼到:“还把我做给你的衣裳,给她穿?” 于明明有些囧,没想到她身上的这件披风是这黄衣女子做的,她又不好在大街上把披风还给她,毕竟她里面的礼服可是无袖的。 于明明四处看了看,看到了一处当铺。她耳朵上面还有一对蓝钻石耳钉,价值不菲,是王世宣借给她的。 于明明提起裙摆,朝当铺走去,她放下手包,摘下耳钉,还有些心痛。这可是真的、真的。有价无市,有钱都买不到,她饿的快晕倒的时候都没想过要当掉它。 犹豫再三,于明明还是把耳钉收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当……”了,话还没说完,于明明看到了自己鞋子上的水晶折射在门上的光芒,她鞋子上的水晶同样价值不菲,但相对于那对蓝水晶耳钉来说,不要太便宜。 她把鞋子脱下,然后要当掉。鞋子上面镶嵌了水钻。 当铺的人眼睛亮了亮,然后给了一百两银子。 于明明也没还价,拿了银子,去衣服铺子重新买了一件披风,一双鞋子。然后换上了新买的披风,她拿着蓝色的披风,走到原地,还给了黄衣少女。 “多谢……”感谢的话刚出口,就被黄衣少女打断了,她一把将于明明递过去的衣服扔在地上,还踩了几脚:“谁要你穿过的衣服,也不知道沾染了什么污垢!” 于明明倒是并没有觉得生气,毕竟她穿了这黄衣小姑娘给心上人做的‘爱心牌’披风。 星际作家(二十六) 面对黄衣小姑娘的咄咄逼人,于明明虽然不恼。但是这黄衣小姑娘的做法却很难让她生出愧疚的想法来。她觉得黄衣小姑娘有些蠢,和于宝宝一样蠢。 明明是她有理的局面,被她无礼的一闹。人人都觉得她没理了。还在心上人面前落了个无理取闹、娇纵不堪的印象。 “你看什么?”黄衣小姑娘被于明明黑亮如水晶般的眼睛平静无波的看着,顿时恼怒的吼道。 于明明平静道:“我看你有点蠢。” 本来怕表妹再次暴起伤人的青年王爷,脚步刚迈动。听了于明明的话,顿时停住了,脸上呈现出呆滞的神情。 星际里,于明明几人消失后不久。一块巨大的投影出现在各个星球的上空。那块投影实在奇怪,不管从何种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播放的内容。 这块投影一出现,就引起了广大关注。连新闻都播放了。甚至不少八卦版面,连里面几人的身份都扒的一清二楚。 不少人看到,疑似‘穿越到古代’的几人为了活下去,给一些古代的大官做姬妾,觉得实在丢了星际人的脸。还有一些名人,私底下却品行不堪。在这些人中,羽亿如同一股清流,拒绝了不少古代贵族伸出来的橄榄枝,脱下精致的礼服,换上粗布衣裳。女扮男装去客栈当跑堂的小二,靠劳动养活自己。生活有了着落后,她一边想办法致富,一边寻找回到星际的办法。 不少原本是不看小说的人,都被羽亿圈粉。觉得羽亿这样的才是当之无愧的偶像。甚至网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当偶像如当羽亿。 一颗离帝都不远的星球上,秦璐璐正在家中看‘穿越到古代’的几人直播,她是羽亿的死忠粉,从看了羽亿写的《星际女穿越到古代》就喜欢上了羽亿,《星际女穿越到古代》完结后,她更是意犹未尽,把羽亿写的每本书都看了一遍。 如今看到偶像到了陌生的地方,自立自强。尤其是对比同去几人不堪的行为后,她心中更是说不出的骄傲。 看到于明明被打,青年王爷出来阻止。秦璐璐舀了一勺冰淇淋,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她心中已经知道了于明明接下来的动作了。无非就是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让青年王爷心疼,对黄衣女子更加不满。前些天,那个穿红色礼服的女人不就是这样做的吗?这样的人,她秦小璐连名字都不屑知道。况且这些都在羽亿写的《星际女穿越到古代》里面用烂了,星际女初去古代后宫还因为这些白莲花、绿茶婊吃了一个大亏。 不料,接下来的发展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于明明并没有按照她想象中的去做。反而去当铺当了鞋子,重新买了一件披风穿。看着于明明一脸肉痛的取下蓝宝石耳钉,递给当铺掌柜。明明是很悲情的一幕,秦璐璐却莫名觉得有些喜感,想笑! 看到于明明把蓝色披风还给黄衣少女,却被黄衣少女扔在地上踩,还肆意辱骂。她不由得有些愤怒,恨不得她自己化身于明明当一回白莲花、绿茶婊,将黄衣少女的心上人青年王爷抢过来,狠狠的气一回黄衣少女。 不过当看到于明明一脸平静的说出:‘我看你有点蠢’时,秦璐璐刚喝进嘴里的果汁“噗”的一声,全喷了出来。虽然这是事实,但你也不能这么实诚的说出来啊! “小璐——” “小璐——” “秦小璐——” 秦璐璐正看的起劲,突然听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在叫她。她在视频上按了一下暂停,三两步跑到窗户边,掀起帘子:“你怎么来了?” 她的大名叫秦璐璐,家人或朋友都亲昵的叫她小璐,生气时或者特殊的时候叫她秦小璐。就比如此时,她门外的好友看到秦璐璐身上穿的衣服,瞬间炸了:“秦小璐,你怎么回事?今天你跟我约好要去学校的,居然还没换衣服。” 秦璐璐脑子里还想着刚刚的视频,她急于知道后续。因此不在意的挥挥手:“今天我不去学校了,晚些时候我自己去星际网上把今天的课程补上。” 秦璐璐的朋友有些幸灾乐祸,她努力让自己显得淡定的道:“你先把门打开。” 秦璐璐按了开门按钮,门开了。 璐璐的朋友特高贵冷艳的进了门,然后装作淡然的道:“恐怕你今天没法不去学校了,今天考试。”说完,把沙发上秦璐璐的衣服扔给她:“还不快去换衣服!”等秦璐璐手忙脚乱的进房间换衣服了,她才笑倒在沙发上。秦璐璐放了她多少次鸽子,每次约好一起去学校,等她来找她后,小璐又说不去了,说是晚上去星际网上补课。每次都把她气的不行。 笑够了,她随手捡起秦璐璐正在看的视频。一眼就看出这正是最近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穿越事件’。她无趣的扔下视频。最近的‘穿越事件’确实挺热的,还有一些网站把里面的几人穿越过去的事件分类,想看谁的就直接点名字,她却没有半点兴趣。 她倒是知道秦璐璐最近挺迷羽亿的,有关羽亿的视频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估计是羽亿的视频没更新,所以她又把‘穿越事件’从头到尾全部看一遍。 她记得昨天秦璐璐还在跟她抱怨那些穿越的星际女除了羽亿,怎么低俗、怎么白莲,简直不堪入母,今天就看的不想去学校了? 秦璐璐很快就换好了衣服出来,随手抓起视频、背包就和好友一起出门了。 她迫不及待的点开视频观看后续的情节。 这边,于明明刚对黄衣少女说完‘我看你有点蠢’就听到了有人在叫她。 “明明——”于明明眨了眨眼,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有点像世宣的声音。 于明明转头,果然,身后不远处站着的不是王世宣是谁?王世宣身边站着几个披着和于明明此时身上一样披风的女子,只是那些披风的颜色各不相同罢了。 星际作家(二十七) 于明明看着那些女子披风下的衣服,顿时明白了那几个女子应该是和她一样从星际里穿越来的。因为她们披风下的衣服同她一样是礼服。 其中一个穿火红色衣服的姑娘看到于明明呆立在原地不动,顿时很自来熟的上前伸出胳膊一把圈住于明明的脖子:“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走。”说完她带着于明明向王世宣那边走去。 一边走还一边数落:“你说你傻不傻,你刚刚想干嘛!要是我们不来,你是不是还想给那小姑娘上思想政治课。”说着,她似是想到什么,忍不住自嘲一笑:“我们星际女人还挺有当小三的潜质,我刚穿来的时候遇到一个大官给我买了一件外套,也被打了。” 说着红衣姑娘兴奋起来:“你猜后来怎么着?” 于明明配合的问:“后来怎么了?” 红衣姑娘手舞足蹈:“后来我装作楚楚可怜的那么一哭,那大官瞬间把打我的女人给骂了一顿。看着那女人愤怒却无可奈何的眼神,我的心里如同六月天吃了冰淇淋一样爽。别说,那些小说里写的宅斗技巧还挺有用的,就是太酸了,那时候我边装小白莲,胳膊上边起鸡皮疙瘩。幸好有外套挡着,别人看不出来。” 她说的手舞足蹈,却忘了胳膊还架在于明明的脖子上。把于明明勒的够呛。还是王世宣看不过去,走过来把于明明解救出来。 星际中正在看视频的秦璐璐却是一愣,她没想到自己昨天鄙视的红衣女子,连人家名字都不屑知道的红衣女子原来不是一个心机婊,只是故意装出那个样子气打她的女人。是啦!她昨天看到于明明被打,不也是气愤的恨不得自己化身于明明,把青年王爷抢过来,狠狠的气一回那黄衣女子。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对红衣女子产生了愧疚,自己居然误会了她。 星际中不少看视频的人也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居然误会别人小姑娘了。 此时大家愧疚的对象红衣女子却正在教训于明明:“你看看我们这么多人,遇到这种事情没一个像你这么窝囊的。” 于明明惊讶:“你们都遇到过这种事情?” 红衣女子满脸郁闷:“别提了,虽不完全相同。但事情都大同小异。”简单的解释了一句,她又开口训于明明:“别转移话题,你说说我们刚才要是没过来,你是不是还打算教那黄衣姑娘宅斗技巧呀?” 于明明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诚实的回答:“……是。” 红衣姑娘捂胸,她被气的心口痛。 王世宣看红衣姑娘那夸张的样子,忙出声打圆场:“行了行了,别气了。明明那宅斗技巧,教了也是白教,误人误己而已……” 红衣姑娘依旧生气:“这是教导问题吗?这是原则问题,她这是做什么?她的做法相当于,别人把她卖了,她还帮卖她的人数钱。” 于明明看着众人都不赞同的神情,无奈的出声解释:“我…我只是觉得那黄衣小姑娘有点像我妹妹,如今到了这里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她。”她这话一出,红衣女子就沉默了,王世宣身后的姑娘们眼神也黯淡了。以前看穿越的小说,觉得挺有趣的。现在她们穿越了,觉得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星际一个偏远的星球,于宝宝正跪坐在茶几旁的垫子上,纤细的腰背挺的笔直,透着青春和活力。她面前的茶几上放在一个瓷碗,瓷碗里装着洗好的葡萄。于宝宝双手捧着瓷碗,吃着葡萄。偶尔投喂一颗给沙发上正在择菜的于母。两人看着智脑投影的直播。看到于明明说自己像那黄衣女子的时候,于宝宝气的哇哇大叫:“我哪里像她了?” 于母倒是忧心不已,反倒是于宝宝没心没肺,觉得于明明能去古代转一圈,简直酷毙了。于母被于宝宝一闹,眼中的忧心倒是少了些。 这边于明明带着一群‘穿越女’来到了她刚来的那片树林的湖泊边。人多力量大,她终于能饱餐一顿。吃饱喝足,天已经黑了。她们又忙碌着点了焰火,围坐着一起聊天。 红衣女子好奇的问于明明:“你哪来的银子?” 于明明一听银子就有些后悔,她道:“我把自己的鞋子当了,我的鞋子上面有水晶。只当了一百银,当时是怕身上揣太多银子,有人见财起义。又怕当铺的收了东西,暗地里又来打劫,所以没敢要太多。早知道会遇到你们,说什么也要讨价还价一番。” 众女听于明明这么一说,都纷纷议论起自己可以当的东西,耳坠、项链…… 讨论着讨论着,话题就变了。众女都纷纷聊起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星际。 王世宣就问:“你们穿越前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我觉得这里不太像古代。或者说这里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王世宣知识渊博,且又心细。老早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之处。 比如此时,她们围着焰火。周围却没有一只蚊子或者飞蛾。 王世宣细细的给她们数出这里的不合理之处,然后问她们穿越前有没有遇到奇怪的、或者不合理的事情? 于明明犹豫了一下,把羽亿认为王世宣写的古代逆袭文误以为是她写的事情说了出来。 众女听了纷纷好奇是怎么回事? 于明明和王世宣就从头讲了两人的渊源,从撞书开始讲起,到王世宣写古代逆袭文只有她们两个知道。 两人讲完,一只白嫩的爪子举起。于明明看过去,是一个腼腆的女生,从认识到现在她还没说过一句话,遇事只是文静的笑笑。 那女生看众女看过来,有些怯怯的说道:“我也有一本书和羽亿的撞了。”说完,掏出自己的智脑,翻出自己写的那部小说,又说了羽亿和她撞书的那本书的书名。 于明明拿出自己的智脑,搜出她说的羽亿的那本书名。打开内容,两本书在空中一投影。 星际作家(二十八) 众女默默的对比两本书的内容,发现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故事的大概走向,情节很是相似,简直像是双胞胎一样。 撞一本书勉强还能用巧合解释,撞两本书就不是巧合了。 这个羽亿有问题! 有这个想法的不只是众女,还有担心女儿坐在直播前的妈妈们。 有了线索,在星际的妈妈们集体向警署施压。警察历时半年,终于找到了罪犯,解救出了困境里的于明明一行人。羽亿作为共犯被带走的那天,她一直呆呆的,似是有些回不过神。 做出‘伪古代位面’的这个人是《星际女穿越到古代》这本书的粉丝,他做出‘伪古代位面’纯粹是看了《星际女穿越到古代》了解了古代后喜欢古代文化,然后摸索出来的。这件事在第一世和第二世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不过第一世和第二世时,没有羽亿的插手,这个人最后被纳入星际科研院,研究出了空间钮,成就非凡。不过空间钮并没有小说中那么夸张,最多只能装三平方米的东西。最开始,空间钮是以母星时期钮扣的样子研究成功,所以取名空间钮,后来渐渐改进成戒指,耳钉的款式。 羽亿再次重生后,报复完花花公子富二代,再报复完冷面少校。轮到于明明,她想到了一个有趣的游戏。 她抄袭了于明明写的《星际女穿古代》,原本做出‘伪古代位面’的人是《星际女穿古代》这本书的粉丝,因为《星际女穿古代》这本书是于明明写的,所以第一世和第二世这位粉丝对于于明明是颇为感激,对她助力良多。此时,这本书成了羽亿写的,这位粉丝在和羽亿不认识时就因为她写的书对她好感颇多。 羽亿能在第一世和第二世分别成功嫁给富二代,冷面少校,本来就是颇有手段。再加上她经历三世,身上的气质和普通人不一样。她找到这位粉丝的时候,这位粉丝对她一见倾心,奉为女神,自然是她说什么,粉丝就做什么。 她微微诉了一下苦,说于明明等人怎么嘲讽她,她出身贫寒,别人都瞧不起她。那位粉丝很容易的就被她说动,要为她报仇。 在羽亿有意无意的引导下,粉丝想出了一个把于明明困在‘伪古代位面’中,制造一些误会来引导观众,让她也享受一下被人嘲讽的感觉。 羽亿例出一些第一世、第二世得罪过她和她看不惯的人名单,让那位粉丝把这些人一起困在‘伪古代位面’。 想到于明明将会被困在本来由她自己写的书,繁衍出来的‘伪古代位面’,并倒大霉,羽亿抿口红酒,笑得舒心,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她的计划会败露。 她抄袭别人的书,故意选在她们写完要发表的时候,先她们一步发表。写一本书要耗费不少精神,想想她们写完,发现自己的书与别人重叠了,不能发表那种心痛,羽亿要的就是这种虐她们的感觉,却没想到她的计划失败就是因为这件小事,被关进监狱后,她不由得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谨慎一些。 于明明等人被救出来后,发现外面已经过了半年了。而她们在‘伪古代位面’里面只待了一个星期左右。于宝宝已经顺利考到了首都星。 虽然在于明明看来,她只过了一个星期,但这一个星期却让她疲惫不堪。回到家中,她倒下就睡。睡梦中,她梦到自己毕业后也如同现在一样租了一个小房子继续写那本没写完的《星际女穿古代》,梦中的她并没有遇到王世宣,写完后她直接去发表。于明明有些焦急,她拼命的想阻止,她想说‘那本书已经被别人发表过了’,可她发不出声音,明明是她的身体,她却不能控制,甚至她还能感觉到因为写完一本书,心中那小小的雀跃。 发表完,不出意外的陷入了抄袭风波。梦中的她甚至没有时间颓废,第一本书因为涉嫌抄袭,没有稿费。她的房租、生活费都没有着落了,四面楚歌的情形下,倒是房东阿姨相信她是没有抄袭的,为什么!因为她太穷了,写作的东西都是丢在路边没人捡的老式电脑。而且写作期间她除了必要,都不出门。这样的状况下,她想抄袭别人的书都没办法。 虽然房东阿姨愿意延迟房租,但她不喜欢欠着别人太久。于是,梦中的她赶紧去找工作。但星际里面的工作特别不容易,像一些平民区的超市、衣服卖场之类的根本不需要售货员,收银员。连补货都是电子全自动的,只有一些高档卖场才会需要售货员为贵族服务,但这样的地方一般不对外招人,一有空缺都被内部人消化了。 还有一些技术类型的工作,要先去培训班,考完证才能去应聘。那高昂的培训费也不是她付的起的。最终她在一个公司找了一个工作量大,工资低的工作。星际里的贫富差异极大,富的人用船舰、变形机甲当代步工具,贫穷的人连一台智脑都买不起。 梦中的她找到了工作,付了房租,生活费有了着落。她又开始继续写文,这次是白天工作,晚上回家写文。可能是已经写完了一本书,这次她写的很顺,不过第二本书她并不是写的修仙的,而是一本偶像剧情。 巧合的是,她写完发表出去,又与羽亿的新书撞书了。当时,梦中的她心里是绝望的,长期白天上班,晚上写文。她的健康状况极其不好。无奈之下,她只好退了房租、辞职回到家乡。 第三本书,她构思了一本武侠小说。这次在写之前,她特意看了看羽亿有没有开新书。写书中途,她随时注意羽亿的动向。完结之后,她去发表之前还特意的去看了看羽亿的书栏。确定她没有开新书,才敢去发表。她觉得自己有些魔怔了,实在是前两次的教训太惨痛。 星际作家(完) 梦中的于明明却没想到,她这么小心谨慎,却还是和羽亿撞书了。这次的事情闹的很大。羽亿有一个vip粉丝群,这个群的门槛很高专门用来和全书订阅的粉丝交流的。 早在她写武侠小说之初,她就在群里说了,她的新书是一本以前没有尝试过的类型,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所以,她打算注册一个小号,用来写新书,并且希望大家帮她保密,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个小号是羽亿的。 于明明不是羽亿的粉丝,况且,羽亿和她撞书,那些书的情节都是她自己设定过的,梦中的她经济拮据自然不可能去订阅羽亿的小说,这也导致于明明不知道羽亿开了新书,而且内容还是和她写的一样。 再次‘抄袭’事件,让羽亿的粉丝愤怒值达到了顶点,她们觉得于明明这种做法虽然伤不到羽亿,但太恶心人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梦中的于明明隐隐觉得羽亿是在设计她。第一本‘撞书’事件,她以为是巧合,所以写第二本书时并没有防备,但第二本书又一样,她当时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写第三本书武侠书时,她因为健康状况辞职回了老家,当时她都有些魔怔了。她把首都星的衣服都烧了,怕针孔摄像头藏在头发里,把头发剃成光头,更害怕她的手机、电脑被人动了手脚,她的第三本武侠书都是手写的。而且她一直注意着羽亿的动态,就是这样也没有闭免‘撞书’事件。 梦中的她,觉得第三次‘撞书’是羽亿在设计她。虽然她并没有证据,只是一种直觉。但细细分析下也不是无迹可寻,羽亿第一本书和第二本书类型也不一样,也没有看到她开小号写书。而且既然她不愿意让粉丝知道她新开的武侠小说是羽亿写的,大可以不在vip粉丝群里说那些话,默默的开新书。 她开小号写武侠书前,在vip粉丝群里面说的那些话,隐隐给于明明一种:羽亿故意设下陷阱,等她‘抄袭’然后被打脸的感觉。 虽然她相信自己的直觉,但是没有证据,她无从辩解。 她想着也无所谓了,大不了她以后不做这一行了,不碰小说了。原以为这就是结束,却没想到这是恶梦的开始。 梦中的她也被吸入了‘伪古代位面’,然而这一次她没有那么好运。在里面被波了一身的脏水。出来后,看着羽亿努力奋斗的经历被人奉为励志女神、全民偶像…… 她确定这次的事情里面一定也有羽亿的影子,然而她因为前面的‘抄袭’事件,劣迹斑斑,没有人相信她说的话。父母出门被指指点点,原本于宝宝考上了首都星学校,但因为维护她经常跟别人发生争执而被退学。看着于宝宝那头遗传自于父的耀眼金黄头发,也黯淡下来,充满颓废的气息,却还要强打精神安慰她。 于明明心痛如绞,于宝宝这段时间的成长简直惊人,那个没心没肺、有些拜金又有些二的妹妹什么时候学会在自己难过的时候,隐藏情绪,还去安慰别人。如果可以,她宁愿于宝宝活的跟以前一样没心没肺,一点小病小痛嚷嚷的跟天塌下来一样。 从噩梦中惊醒,于明明抹了一把满头的虚汗。看着从窗外照射进来刺眼的阳光,才微微缓解了她心中的恐惧,“原来只是一场梦”于明明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她迫切的想看到于宝宝。 抓起放在柜子上的智脑,于明明看了一下时间,早上十点整,这个时候,于宝宝应该正在学校上课。 于明明乘坐飞车感到学校的时候,正是课间时间。透过教室外面走廊的窗户,于明明看见于宝宝正反身趴在后桌女生的桌子上,和那女生说着话。 后桌女生看着于宝宝头上别着的大红色蝴蝶结布艺发卡欲言又止:“宝宝,你头上的发卡……” 站在教室外听见她们谈话的于明明瞬间懂了,那后座的女生估计是觉得于宝宝头上的大红色蝴蝶结发卡辣眼睛,但碍于交情,又不好意思直说。 于宝宝向来不懂看人眼色,她伸出一只白嫩的手摸了摸自己头上的布艺发卡,问:“你也觉得我的布艺发卡好看?真有眼光,我也觉得好看,这个发卡是我超级喜欢的。” 于明明无语了,更让她无语的是原本十分嫌弃于宝宝头上发卡的后坐女孩,眼神变了,她的眼神告诉于明明,她觉得于宝宝带着这个发卡,仔细一瞧还挺有魅力。 于明明:“……”这难道就是自信的魅力。为毛,她也觉得于宝宝头上戴着朵大红色蝴蝶结挺好看的,要知道她可是向来与这些俗气的东西绝缘。 看到于宝宝依旧活泼开朗,没心没肺的完全不懂看人脸色。以前,于明明总觉得头痛,现在却觉得这样真好。 她并没有打扰于宝宝,看到教室的样子,于明明猜她们下节课是历史,还是母星时期丧尸出现之前的历史,因为这样的教室她也体验过,玻璃窗,木头制作的双人连体课桌,长板凳。如果是古时代,那么教室里的桌椅是长案和蒲团,当然不同的时期,桌椅也会发生变化。 这一生,于明明并没有结婚,因为家里还有于宝宝,所以父母并没有怎么强制要求她。可能是因为那个噩梦中,她被迫放弃写文。所以,噩梦醒来,她更加珍惜写文的机会,写作伴随了她一辈子。这种可以创作,发表给书友们分享的感觉,让她觉得格外美妙。 于宝宝嫁给了一位性格温和,长相帅气的首都星人,婚后生了一男一女,于明明经常去看他的小侄子侄女。于宝宝尽管结了婚,因为被宠着,性格却也没有变过。 于父于母以前经常头痛于宝宝性格跳脱,怕她嫁不出去。反而觉得于明明性格温和好找对象,结果却反了过来,于宝宝一毕业就结了婚,于明明终身未嫁。 军火商(一) 明明再次睁眼,是在一辆黑色汽车上。她眨眨眼,这是穿越了?她记得她去了王世宣家蹭饭,想到王世宣的老公对她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她心中暗爽。 难道因为她总是打扰别人两口子的二人世界,(不仅自己打扰,还带着可萌可萌的侄子侄女去打扰,没办法,谁让于宝宝是个厨房杀手呢,做出来的东西什么奇怪的味道都有。侄子侄女她爸在家还好,做出来的东西美味可口。她爸一离家,呵呵了!说起来,于宝宝能找到侄子侄女她爸,简直是踩到狗屎运了。容貌英俊,性格温和,在校是优等生,长期占据年级排名榜第一,出了社会是精英。难道只有她觉得?这样的人物和王世宣才是标配吗?)所以老天也看不惯,让她穿越了? 不过她在星际也活的白发苍苍了,穿越到了这里年轻了几十岁,也是赚了。 她现在貌似是个未成年,原主本来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某天放学的时候被拐卖了,她的运气比较好,既没有被推上手术台,割掉内脏器官。因为年龄小,也没有进风月场所。 不知道怎么的,被卖进了一个帮派,成了打杂的。据原主观察,这里应该是帮派的一个临时据点,比较简陋。但帮派的大boss也来了。至于他们做什么,江明明这个打杂的当然不知道,同江明明一起打杂的还有一位跟她同岁的女孩,因为两人年纪相当,事情一样,所以很快成了好朋友。根据江明明的记忆,她迅速得出结论,这个女孩可信。 巧合的是这个女孩也叫王世宣,长相跟王世宣相同,只是身上的气质不一样,否则,她还以为王世宣也穿越了呢! 此时她们正坐在一辆黑色轿车上,往前数第二辆是boss的车,boss的前面是一溜排的黑色轿车开道。 在于明明的后面是一辆大卡车,卡车上面站满了一排排的雄壮黑衣人。 突然,前面的轿车上出现了一个红白相间的小旗子挥舞了两下。卡车上的黑衣人迅速而有规律的跳下地,一齐冲上左手边的民房,轿车停了下来,江明明望去,他们在追一个人。 被追的人跑的飞快,几米高的楼说跳就跳,腾挪闪动间已经跃出了很远,然而,黑衣人也不是吃素的,狡猾的以包抄的方式进行围攻,江明明看到的就是被追的人,左右已经有黑衣人围过来了,身后的黑衣人更是咬紧不放,这些黑衣人并不是花拳绣腿,有点像她以前在星际中看过的纪录片中提到的特种兵,身手很好。 这一片的民房老旧,最高的房层也就三楼,大多数都是两层。黑衣人不需要楼梯,如同猴子一样灵活的攀爬,几下就到了顶楼,用时短,速度快。 渐渐的,追人的和被追的淡出了江明明的视线。但明明已经肯定黑衣人会带回那个人,毕竟黑衣人人多势众,且各个身手不低。那个被追杀的人虽然看起来也很厉害的样子,但终究寡不敌众。 所以当黑衣人垂头丧气的回来的时候,明明眼中是掩饰不住的惊诧。 居然没有抓到人! 几十个人抓一个人,居然没有抓到人?这如何不令江明明惊讶? 车又倒了回去,窝在那个小据点。本来东西已经装上车,看起来像是要走了的样子。现在三四个黑衣人又把东西从车上搬下来。 其它的黑衣人还在继续搜查,江明明和同伴一起烧水,整理东西。 最近阴雨绵绵,洗的衣服不好干。之前要走的时候,江明明把没干透的衣服都装在一个塑料袋里,现在要拿到对面顶楼去晾,但这地界荒凉偏僻,黑道横行,自有一套规则,不是本地人根本不敢随意走动,除了因为本地人熟悉这里的规则,还因为新过来的人就算熟悉这里的规则,那些黑道小混混也欺生。 江明明在等到有两个黑衣人要去对面的时候,抱着装衣服的袋子跟他们一起过去。对面的楼房有点奇怪,一楼像是没有安装门的车库一样。楼的两边分别是很宽的楼梯,上了楼梯是一条很长的露天走廊,走廊有四五米宽,十几米长。走廊中间每隔两米有一个花坛。二楼的居民饭后会在走廊上聊天,打麻将,小孩子会在走廊上玩闹。从江明明的记忆中,明明得知,刚看到这个走廊的时候江明明是有些吃惊的。她的家在大都市,小区20多层,住的跟鸟笼一样小。走廊宽不过一米。 这幢楼二楼已经有些老旧了,墙面上坑坑洼洼。从三楼开始却是新做的楼层,已经入住了新住户。真是一幢奇怪的楼!江明明跟随两个黑衣人进了电梯。 这幢奇怪的楼安装的是观景电梯,可这地方有个鬼的景色,到处都是黄土和施工场地。江明明眼珠百无聊赖的四处晃着。 突然,她目光一凝。二楼长廊处,那个和别人正微笑着说着话的男人,不正是被黑衣人追查的人吗? 他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浅蓝色的条纹衬衣,米白色的西裤。头发湿漉漉的,明显洗过头。 似乎察觉到有人看他,他漫不经心地抬了抬眼皮,准确的擒住了江明明的目光。 四目相对,男人目光淡然,哪怕江明明的身边站着两个搜查他的黑衣人,他也没有一丝紧张。 江明明面无表情,眼睛清澈如水仿佛一眼能看到底。她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转头看了看身边两个黑衣人。 两个黑衣人皆是双脚呈八字站在地上,目光平视,双手背在身后。 两人动作一致,动作标准的像是在站军姿。江明明垂下眼哞,掩下心中深深的失望。她暗暗唾弃,难怪找不到人,就这眼神? 江明明平静的面容下,是深深的恐惧。能在几十个人的包围下,成功脱身。这货绝对不简单。要是最后那个男人被找到,他又脱身了,会不会怀疑是我告的密? 军火商(二) 江明明毫不怀疑二楼长廊上的男人能成功躲过黑衣人把她杀了。 她越想越是觉得男子刚刚那个表面淡然而又漫不经心的眼神实则充满杀机和警告。 越想越害怕,忍不住再次觉得身边两个黑衣人没用。要是身边两个黑衣人发现了穿浅蓝色条纹衬衫的男子,他们肯定会追过去,那样就不存在她告密的问题了。 在她恐慌时,电梯不知道为什么停了。她看了一眼电梯显示屏,才4楼,没到顶楼。电梯停了却没开,江明明没觉得什么,但黑衣人却很警觉,两人对视一眼。给物业负责人打了电话,负责人表示4楼是空的,没卖出去。所以对电梯进行了设置。在黑衣人的强势下,负责人对电梯进行了解锁。 两位黑衣人迅速走出电梯,拿出一根铁丝,手微动,门开了。江明明跟在他们后面,看着他们在屋内走了一圈,走到浴室时,地上有水,其中一位黑衣人伸手在喷头上面一抹,喷头上面的水珠滑到了手上。 两个黑衣人相互对视了一眼:“有人住过!” 说完,两人飞快的进了电梯,完全无视了江明明。 江明明此时心‘噗通噗通’的跳着,看着电梯上面显示向下的楼层,她突然惊醒了过来。不能让黑衣人查到那个人,否则他肯定会以为是她告的密,说不定哪天就会报复她!她要去提醒他,让他快跑。不求他能记她的人情,但求他赶紧忘了她。 虽然明明也害怕让黑衣人知道自己去告密,但是比起黑衣人,二楼那个人简直像杀神一样让她恐怖。 飞快的朝楼梯处跑去,蹬蹬蹬,脚步下楼时踏在楼梯上发出急促的声音。 明明下到二楼,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身穿蓝色条纹衬衫的人,几个玩闹的小孩子在他腿边上跑来跑去。 顾不上其他,明明跑过去装作若无其事的路过他身边时急促的说道:“你快跑,他们来搜查你了。”为了表明并不是自己告密,明明毫不停顿的道:“四楼空房间里面的浴室喷头上有水珠,他们认为是你用的。” 身穿浅蓝色衬衣的男子冷冷的面容这才有了缓和,他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快步从楼梯下去。 明明因为他缓和的面容,紧张的心一松,接着又是一紧。虽然她成功刷出了衬衣男的黑名单,但是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被黑衣人知道了这件事,又要进黑衣人的黑名单。 她想到了她的同伴,那个和她星际里的好友同名的王世宣。明明将这件事告诉了她,其实按明明的性格她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毕竟性命攸关,而她和她的同伴友谊还没有深刻到性命相交。但她脑中江明明的记忆告诉她,江明明遇到这件事是告诉了王世宣的,而且在王世宣的帮助下,她成功的渡过了危险。 是的,她脑中有完整的江明明一生的记忆。只是这些记忆有些地方颇为模糊,她看不大清楚。 告诉了王世宣做好了准备,江明明又跑回楼顶将衣服晾了。然后回到小据点拿了换洗衣物,准备去澡堂洗个澡。 这里的据点是一个窄小的小土屋,一进门走两步就是那种历史战争片中常见的大锅灶,煮饭是需要柴火的那种。 这个组织的boss是个四十来岁的中老年男人,是个光头。他在这里长年待在据点昏暗又窄小的土屋阴暗处,坐在轮椅上闭目养神。 组织的boss是个性格很和蔼的人,哪怕是和明明这样的杂役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面带祥和的微笑,让人第一印象就是个教养极好的人。但明明却很畏惧他,有事的时候哪怕去找凶神恶煞的黑衣打手,也从来不麻烦好说话的boss。就像此时她进土屋去拿换洗的衣服,经过闭目养神的boss身边时,小心翼翼的连脚步声都没有发出一点。 据明明观察害怕组织boss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连boss的属下,那些凶神恶煞的黑衣人在外面横行霸道,在boss面前却和小绵羊一样乖顺。 明明拿了换洗的衣服装在手提袋里,刚走出楼梯的转角,就看到了对面墙壁拐角处身穿浅蓝色衬衣的男人。 他还没走? 看到那个人的一瞬间,明明的心跳都停了一瞬,吓的! 她四处一望,到处都是搜查的黑衣人,却愣是没人发现他。 明明的心有一瞬间的慌乱,但面上没有表现出来,她佯装镇定的决定当作什么都没看见,继续往前走。 “明明,快抓住他!”二楼的栏杆处王世宣指着对面的蓝色衬衣男人大声喊道。 王世宣喊声很大,四处搜查的黑衣人也听到了,其中两个黑衣人往这边赶来。 其他的黑衣人在原地警戒,怕这个消息是个烟雾弹,避免错放敌人。 明明听到王世宣的喊声,捏紧手中的袋子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 两个飞奔过来的黑衣人速度比她更快,蓝色衬衫的男子听到王世宣的喊声,转身就要跑,但还是被追上来的两个黑衣人堵上了。 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以一对二,却显得游刃有余,拳脚相撞间,发出‘嘭嘭’的声响,没两下,两个黑衣人倒地,四周警戒的黑衣人听到了动静,承——包抄之势往这边赶来,蓝色衬衫的男子飞快的转身逃跑,这速度,上一世作为一个脑洞大开的星际作家,明明只想到一个形容:速度快的不像是人类,更甚者她怀疑蓝色衬衫男子会不会是修炼了某部修仙功法? 明明速度没有他们那么快,很快就落后了一大截,后面有离的远的黑衣人陆陆续续的超过她,向前追去。 明明看到又有一批黑衣人路过她旁边,赶紧问道:“我可以回去了吗?” 大多数黑衣人面容冷漠,并不答她的话,只是不停的加速,向前追去,明明正打算停下来,就听到一句戏虐的话:“不能回,快追上去,追到了给你颁大奖。”语气玩味而萎缩。 军火商(番外) 最终被卖到了一家豪华的高级会所,从小进行培养,长大了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明明每日都有繁重的课业,礼仪课,声乐课,舞蹈课。 这天正是礼仪课,授课的老师拿出特意按她们脚尺寸定做的高跟鞋,让她们换上,然后贴着墙站,嘴中咬着一根筷子。短时间还好,时间一长,明明觉得全身上下哪哪都疼。 王世宣就站在她身边,礼仪老师特意夸奖了她。也不怪礼仪老师夸奖王世宣,其实在明明看来会所请来的礼仪老师风姿绰约,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却少一份王世宣身上那股如同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气质。 王世宣取出嘴里练习微笑的筷子,出了礼仪教室。教室里不少女孩子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也是,谁能不嫉妒呢!如果明明不是在上个世界多活了几十年,如果王世宣不是从上个世界就是她的好朋友,恐怕明明也是要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上一世,她不明白,好好的小说,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写女配嫉妒陷害女主,现在她明白了。小说来源于现实嘛! 明明和王世宣同时被卖到这个豪华的会所,然而王世宣没来多久,就被发现她的高超的厨艺技能。连会所高薪聘过来的厨师都不能相比。因为王世宣的厨艺,会所的生意都比往日好了,所以在这个豪华的会所里,王世宣简直如同菩萨一样被供了起来。就像礼仪课,王世宣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走,但是像明明等人,你动一下试试!在明明看来,王世宣的人生简直像是开了挂一样,在她们很多人为了未来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王世宣已经有了出路。不用担心长大了,被会所卖个好价钱。且她现在每做一道菜,每一份点心,蛋糕,都是抽提成的,而且提成是按一盘菜的抽,也就是说一桌菜有十个菜,她就可以抽十份提成。 而明明只能每天苦逼的穿梭在几个教室之间,这个会所教导的要能唱会跳,但是对文化课却不怎么重视,想想也对,没几年就会被卖了,还在意个鬼的文化啊! 现在明明年纪小,每天只用担心不被受罚就好,过几年就要时时刻刻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卖了,真是欲哭无泪。 明明除了日常学习,还在留心观察会所的情况,从周边人无意间透露出客人的身份,无一不是权贵,还有一些人她也经常从电视新闻里看到他们。 从这些细小的线索里,明明大概猜测出这个会所背后的人来头也很大,加上听说会所里以往也有人试图逃跑过,但从没有人成功。所以,她如果要逃跑的话,最好不要留在国内,而是去国外。 得出这个结论,明明每晚都会留一些时间学习外语,表面上她学习的是英语,实际上这三年她暗地里还学习了法语,粤语等多种语言。 会所的妈妈桑并不太赞同明明学习外语,她觉得有这些时间还不如用来练练嗓子,熟悉一下新学的舞蹈。只是明明每次学习外语都是课余时间,她也管不着,但是每次明明拿出书看时,会所的妈妈桑都会给明明找一些事情做。所以明明每天学外语的时间都是晚上做拉伸的时候,顺便背一背单词,当然这只是表面如此,明明还有很多秘密学习基地。 军火商(三) 听到这戏虐的声音,江明明心中闪过不悦,可是因为做贼心虚,脸上不敢表现出来。她转头看过去,黑衣人都是同样的黑色衣服,人又多,说话的这个人,她看着眼生,应该是之前没有接触过。 江明明握拳,装成傻白甜的样子,似乎对黑衣人说的奖励很有兴趣,加大步伐往前跑,一副势必要捉住坏人的表情。戏谑开口的黑衣人被江明明逗的乐不可支。 江明明看着笑的直不起腰的黑衣人,在心里默默问候他:“……这个智障!” 不一会儿戏虐开口的黑衣人也超过了江明明,去追捕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黑衣人只敢顺路的时候戏谑几句江明明,却并不敢耽搁正事。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地上还有前几天下雨后的积水,加上这里的地是泥土地。江明明的鞋子上粘满了泥巴,偶尔不小心踏进积水坑里,鞋子和裤脚都湿透了。她却因为心虚并不敢停。 直到黑衣人都淡出她的视线了,她才停下来,报着手中的袋子,进了澡堂。 洗了一个热水澡,江明明穿着裕袍走到外面的暖房里擦着头发,才有空想刚才的事情。蓝色衬衫的男子突然出现,又被两个黑衣人拦住并且交手,依后来蓝色衬衫男子跑的速度,按理来说,他不应该被黑衣人拦截住,但他却被拦住了,还是和两个黑衣人交手后,才‘勉强’逃走,蓝色衬衫的男子应该是为了减少她的嫌疑,才出现的吧!想到这里,哪怕明知道,蓝色衬衫男子是为了不欠她人情,才会出现减轻她的嫌疑,但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涌起一阵暖流,觉得这个人并不是那么坏。 擦干头发,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她才舒舒服服的走出来。从澡堂里买了一双雨鞋,又借了一把伞,才撑伞回到据点。战战兢兢了几日,发现没人关注她,她才放心下来,又恢复到往日一样的做工中。她和王世宣的活并不重,毕竟两人只是个孩子,做的大多数是一些但茶倒水,把别人洗好的衣服拿到对面楼顶去晾的轻松活。 日子一成不变的过了三个月,江明明每天都在一些锁碎的小事中连轴转。却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江明明所在的组织被灭了。如果你以为她会兴高采烈的买鞭炮庆祝那就错了,没有了身后庇护的组织,她和王世宣就如同待宰的羔羊般,谁都可以欺负一下。不少人都盯上了她们,两人都长得不错,现在年纪还小,卖到一些高级会所从小培养,价格应该很不错。 江明明和王世宣两人东躲西藏,最终因为一些意外被分散了。 江明明独自一人胆战心惊的过了一段日子,这天她如同往日般出去找点吃食,却意外的看到了一个人,那个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他此时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套装,不仔细看的人恐怕会误以为他是人民解放军。 他身姿欣长,军绿色这种不好驾驭的颜色,硬是被他穿出了燕尾服的优雅帅气。 他一如既往的敏锐,江明明刚刚注意到他,他就看了过来,目光锐利如箭。他此时明明面无表情,江明明却感觉他认出了自己,哪怕她此时蓬头垢面,脏的像个小乞丐,她养母过来了估计也认不出她。 男子看了她一眼,眸光转淡,明显的疏离。江明明却奇异的看懂了他的意思,他觉得明明虽然帮过他一次,但他后来也帮明明洗脱了嫌疑,所以他这一次并不打算收留江明明。 江明明原本以为他虽然是混黑的,但却是少有的心善之辈,但现在看来,心善他确实有,但也吝啬的可怜。 正在江明明焦急的时候,电光火石之间她突然想起了一些原主的记忆,原主当时也有跟她一样的经历,但是原主却是被他收养了。从原主的记忆中,她才知道,原来上一辈子原主被他收养是机缘巧合,原主也是直到后来相处久了才发现原来他喜欢动物,特别是萌萌哒的小狗。可不知道是不是他身上杀戮气息过重,动物一看到他就会惊慌失措的逃走。 而原主江明明却很受这些小萌物的喜欢,当时正好有一只觅食的小白狗蹭着原主的裤腿,原主顺手撕了一点面包给小白狗吃,所以被收养了。 在明明看来,什么受小动物喜欢,不过是动物也敏锐的感觉到了原主身上软弱可欺的气息罢了,所以并不害怕。你问明明怎么知道?因为恰巧她也是受小动物、小婴儿喜欢的这一类人。 简直是天地人和,就差道具狗了,果真她的不远处有一只白色的小狗,正在地上寻寻觅觅。明明就地坐下,撕了一小片面包,放在掌心,然后把手掌放在地上,小白狗果然跑了过来,先是闻了闻,然后小口吃了起来。 果然,明明看到对面身穿军绿色的男人目光一凝,对身边的手下说了什么? 他手下就小跑了过来,问明明愿不愿意被收养。 明明哪会不愿意,当即就点头,表示自己愿意被收养。 小白狗也被她抱在怀里,众人纷纷上了车,只有江明明被扔在了装货物的卡车上。 江明明:“……”我不就脏了点吗?用的着这样对我嘛!都不跟我说话,当我稀罕?我跟小白狗说话:“小白啊,你简直是姐姐的福星,放心以后有姐姐一口肉吃,决对不会少给你一块骨头!” 明明虽然上一世也很受小动物喜欢,却没有养过。因为她懒,自己都不想养,哪有时间养宠物。江明明虽然喜欢动物,但收养她的父母却不喜欢宠物,所以她也没有养过,只是以前孤儿院的记忆中有狗是吃骨头的。但明明不知道,现在的狗早就被人类养叼嘴了,肉都要挑三拣四,更不要说是骨头了。所以导致后来小白狗不吃骨头,饿了几天后,她试着喂了几块水果,结果小白狗饿的不行,就吃了。导致明明以为她家的狗跟别的狗口味不同,结果让一个肉食动物生生变成了素食动物,当然这是后话了。 军火商(四) 车子在澡堂门口停了下来,江明明又被人拎着扔进了澡堂。然后一个袋子砸在江明明的脑门上。江明明抓下脑门上的袋子,打开一看是一套衣服,由里到外、由上到下都有,准备的很齐全。衣服上的牌子还没撕,一看就知道是新买的。 江明明先帮小白狗洗了一个热水澡,小白狗开始还有些不乐意,吓的直叫唤。但江明明把水流开到一个柔和的弧度,流到身上一点都不恐怖,反而温热的水流驱散了在户外染上的凉意。小白狗舒服的眯了眯眼睛,江明明按了一点沐浴露,冰凉的液体刚触到小白狗身上时,小白狗虽然没有叫唤,身体却僵了僵。江明明顿了顿,把手上的沐浴露揉出泡沫,然后再轻轻打在小白狗的身上,她的动作轻柔,小白狗渐渐放松了僵硬的身体,舒服的享受起来。 把小白狗洗干净,江明明用一条浴巾把它裹住,放在外面暖室的皮质沙发上。小白狗也不闹腾,头顶着雪白的浴巾,乖乖的趴在那,样子呆萌可爱。 江明明也不管它,拿了自己的衣服,去清洗自己了。她脏的别人都看不清她的脸了。清洗完自己,换上新买的衣服,到暖室去吹头发,头发干了以后。她又抱起一边呆萌的小白狗,把浴巾垫在腿上,帮浑身湿漉漉的小白狗吹白绒绒的毛发。吹风机刚吹到它身上,瞬间它的耳朵便警惕的竖了起来。通过刚刚给小白狗洗澡,江明明发现这只狗挺聪明的,所以也不管它,依旧帮它吹干身上的水份,果然,它的耳朵竖了一阵子,见吹风机没有什么危险,耳朵便耷拉下来,又躺了回去。 江明明打理好自己和小白狗出来的时候发现,车队早已经走了,就剩下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澡堂外面。车子里坐了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司机。江明明上车后,司机也不说话,直拉开车就走。 江明明小心翼翼的开口:“我们现在是去哪儿?” 问完后,江明明等了半晌。结果人家司机别说回答她了,连个眼神都没有给她,稳稳的开着自己的车。 江明明收回望着司机的眼神,自顾自的逗起了小白狗。 不知道开了多久,期间江明明睡了两三觉,饿了就和小白狗一起吃点车上的面包。渴了就喝点矿泉水。 车子一直开到一幢别墅前才停了下来,司机先生也说了自江明明上车后的唯一一句话:“到了,请下车。”然后把她送进别墅就走了。 别墅里面也有女佣,可惜这些女佣和之前那个司机一样,不管她说什么,女佣都不接她的话,直接把她当空气。起初明明以为她是被收养的,这些人看不起她,故意落她面子。后来发现不是,这些人更像是因为她初来乍到,对她十分警惕,生怕自己说话泄漏了什么消息。因为她们虽然不回明明的话,但是对于她说的饿了,想吃东西,又有女佣很快的做好食物端出来。 明明填饱肚子,这才有空思考未来。她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却有很多东西都模模糊糊,只在关键的时刻跳出来。她努力回想原主被收养后的记忆,却并没有得到太多消息。只记得模模糊糊中原主哪怕是被齐墨收养了,也极为害怕他,等闲并不出现在他的面前,一直到成年后死于一场意外火拼。 明明想要细细回想这些记忆的细节,大脑却一片空白。想不起来任何东西,只好无奈的放弃。 原主这点记忆并不能给明明很好的帮助,除了知道了收养她的人叫齐墨,没有其它有用的消息。 不过,明明还是打算从原主的记忆中吸取教训,她觉得原主的死很大一部分在于齐墨对于她的忽视,如果齐墨多派一点厉害的人手保护原主,说不定原主就不会死了。当然,她也不是谴责齐墨,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原主被齐墨收养后,因为极度害怕他身上的气势,所以就像个隐形人一样,估计齐墨不仔细回忆都不知道有这个人,忽略了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他再厉害也还是个人,不是神。 人与人的相处是相互的,这句话还是上辈子于宝宝说的。撒娇、卖萌、撒泼这些技能对于宝宝来说,简直信手拈来,从小嘴甜会卖萌的于宝宝理所当然的受到了众多亲戚的喜欢。 而明明从小则喜欢看书,特别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书。小时候有一次明明看到一本书上记载了母星时期二月十四日是情人节,这一天情侣会互相送巧克力,具体的故事她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只记得故事后面附赠了一个做巧克力的方子。恰巧她看这本书的那天正好是二月十四号,当时她觉得这个巧合十分神奇,于是就和于宝宝说了。 结果于宝宝一目十行的看完故事,看到后面做巧克力的方子时才慢下来,看完原材料发现那些材料自己都认识,有些家里就有,她就决定开始做巧克力,只是于宝宝的厨艺天赋似乎从小就注定了,做出来的巧克力明明尝了一口,脸色就变了。她那个时候虽然没有吃过巧克力,但根据书上的描述也知道巧克力不是这样的,如果巧克力真的是这种味道,她就要为母星时期的情侣们担忧了,这是吃完巧克力分分钟钟要分手的节奏哇! 于宝宝做的爱心巧克力味道一言难尽,哪怕明明写了一辈子书,想起儿时吃于宝宝做的巧克力的味道也找不到具体的形容词,只知道巧克力中有一股大蒜味特别冲鼻,混合着其它不知名的东西,咬一口眼泪都要下来了。 于宝宝尝了一口吐出来,扔掉:“算了,反正也不是我吃!” 等于宝宝开始包装巧克力的时候,明明才知道她不是自己吃,而是做了送给亲戚的。明明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小伎俩,无语道:“要零花钱就要零花钱,送什么巧克力,你不送巧克力,依亲戚们对你的喜欢一样会给你零花钱?” 军火商(五) 当时于宝宝是这样回她的:“世界上哪有无缘无故的好,人与人相处都是相互的,亲戚们喜欢我、给我零花钱,我做了礼物送给她们,下次才能更好的找她们要零花钱花啊!” 这句话虽然很心机,但于宝宝从来都是不懂看人脸色,歪理在她那里也是正理。所以她当时说这句话时理直气,中气十足,完全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在星际时,明明是属于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哪怕她的家庭并不富裕,她想要什么、看中什么物品,从不会找别人要钱。只会偷偷的省很久的钱,只为了买一件心怡的物品。于宝宝就和她性格完全相反,只要能得到零花钱,就算让她去乞讨她也愿意,而且明明估计乞讨的时候她不会有任何羞愧的情绪。 小时候的明明如果看中的东西很贵(贵到她存很久的钱,还是买不起),她会直接放弃,长大后,她成了星际著名作家之一,名下聚集了几千万上亿的粉丝,从没有为钱忧愁过,自然没有放下身段求过别人,偶尔求王世宣的时候,更像是闺蜜之间的玩闹。 现在明明沦落到了这个地步,结合原主的结局,她想到于宝宝当初那句颇有心机的话,顿时觉得很有道理。命都快没了,尊严什么的还是先放在一边吧! 所以,当齐墨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江明明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帮他拿进门穿的拖鞋。齐墨年纪轻轻成为一个军火商头头,和他卓越的能力相匹配的是他的警惕力,眼看着江明明蹲在他面前帮他换拖鞋,毛茸茸的头发都贴在了他的裤腿上。他额上的青筋跳了跳,但是看到江明明屁股后面围着她转的小白狗,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神畏惧的看着他。一幅想跟着江明明但又害怕齐墨的样子,让齐墨的怒火下意识的隐忍下去了。整个人都变得僵硬,生怕吓着小白狗。 江明明帮齐墨换好拖鞋,一抬头刚好看到了齐墨僵硬的样子。瞬间,她觉得自己选择对了,遥想当初于宝宝第一次帮她换鞋的时候她不也是这样吗?身体僵硬,表面不耐烦,心里其实特别高兴。 但她忘记了,上一世她和于宝宝是亲姐妹。天生骨子里就有一种血缘羁绊,平时两人互掐的厉害,但一旦有外人欺负她们其中一个,另外一个肯定会帮她怼回去。就像原主那一世,于宝宝小时候惹了祸被追打,于明明总是护着她。于明明长大后被千夫所指,于宝宝明明考上了首都星学院,却因为为了维护她而被学院退学。回家后,于宝宝自己明明很伤心,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安慰于明明。 但是江明明和齐墨可没有什么关系,此时她贸然的靠近齐墨,齐墨全身僵硬完全是看在小白狗的份上,如果不是怕吓着小白狗,估计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齐墨忍耐着等明明帮他换好鞋,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自己换个拖鞋一两秒就能稿定,偏偏明明要来帮他换,浪费了他两分钟。好不容易忍耐着等明明帮他换好了拖鞋。齐墨解开脖子上的领带,绕过江明明就走了进去。 佣人们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本来明明看他住在这么大一个别墅,吃饭应该会很奢侈,没想到佣人只是用托盘端出两个碗,放在长方形的餐桌上。明明站在门口,看不清碗里是什么,但是看到齐墨拿起托盘中的银勺,舀汤喝,她才知道其中一碗是汤。 “让让”突然,身后传来一道不太友善的女声。话音刚落,明明就被身后的人推了一把,没有防备之下,着实让她吓了一跳。 她不悦的抿了抿唇,但初来乍到明明并没有发作出来,她抬头一看,推她的是一个短发女生,身上有种男孩子的爽朗气质,皮肤是巧克力色,哪怕穿着宽松的衣服,依旧可以让人清晰的感觉到身体里的爆发力,身手应该很不错。 按理说这应该是个很容易让人产生亲和感的女生,和男生在一起可以很快的打成一片、称兄道弟,女生因为她帅气的外表,也乐意和她成为好朋友。毕竟就算是个伪帅哥,天天看着也养眼不是。 但此时这个颇为帅气的女生高高在上,颇为不屑的看着她,明明顿时对她没法产生好感,反而好感度蹭蹭往下掉。 明明心里有些不明白,她们明明今天第一次见,为什么这个帅气的女生会对她有敌意呢? 如果不是她这具身体还小,刚刚十岁出头,以她那作者满脑子狗血桥段的脑回路恐怕会以为这个帅气的女生在暗恋齐墨,针对她是在排除异己,可是看看自己的年龄,她顿时打消了这个怀疑。 虽然打消了怀疑,但是明明觉得还是试探一下,只见,她风一样的旋转身体扑到齐墨的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娇声道:“欧巴~门口那个哥哥好可怕!”边说边回头指着门边的帅气女生。 对的,明明这个心机girl故意说错门边那个帅气女生的性别,如果她真的暗恋齐墨,在喜欢的人面前被别人说错了性别,尤其是这个说错她性别的人是个女生,这个女生还在自己喜欢的人怀里,哪怕再好的养气功夫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结果帅气女生连脸色、眼神都没有变化一下。直接无视了明明,对着餐桌上正在就餐的人道:“齐墨,那份文件放在哪里了?”说着看了看手表:“我得赶紧走,再晚一点就是下班高峰期,该堵车了!” 果然,帅气女生并没有暗恋齐墨。她更加想不通帅气女生为何讨厌她了,想不通明明也就不想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齐墨推开搂住他腰的江明明,神情严肃,语调冷峻的道:“好好说话!”那样子活像个身居高位的军中小老头,古怪又刻板。明明撇了撇嘴,他那句好好说话,应该针对的是她叫的那声欧巴和她说话时故意叫的娇滴滴的语气。 军火商(六) 这声欧巴是原主在学校时看同班女同学,学韩剧里面的女主角叫的。 教育了一番江明明,齐墨也不管她是什么表情,一只手依旧拿着汤勺,然后用推开江明明的另外一只手直接伸向餐桌底下,不知道在餐桌哪里按了一下,餐桌下面出现了一个细长的抽屉,抽屉里面放着一份文件。齐墨拿出那份文件,递给帅气女生。他长得并不是时下帅气的男生类型,五官偏平淡。站在人群里都不觉得显眼,可是他周身的气质却很吸引人。 江明明站在一边,看着齐墨一手拿着银匙以一种缓慢的速度转着,另一只手将文件递出去的动作,无形的气质流转间,有一种说不出的慵懒恣意,给他平凡的面容凭添了一丝邪魅的痞气。 帅气女生拿到文件后,高傲的看了江明明一眼才走出去。 客厅又恢复了安静。齐墨专心致志的吃着晚餐。明明绕过长条的餐桌走到齐墨的对面坐下。女佣倒了一杯水放在明明的面前,轻声问道:“您还需要一份晚餐吗?” 明明转头微笑着道:“不用了,我刚才已经吃的很饱了。” 她伸手端起菱形切割的水晶杯抿了一小口水,今天刚洗去污渍的手白皙如玉,带着她这个年纪满满的胶原蛋白,好看的水晶杯和她的手相映成辉。 明明抿了一口水放下水晶杯,这才抬眼看向对面的齐墨。敏锐的注意到齐墨的眉宇间带着一丝疲惫。咽下到了嘴边想说的话,这个时候去拉近关系显然得不偿失,江明明呲溜一声滑下餐椅,没办法齐墨家里的餐椅偏高,齐墨1米85的身高坐在餐桌旁一点都不显拥挤,显然,这餐桌是按照齐墨的身高量身订做的。 明明抱着小白狗来到电脑旁边,有些忧心忡忡的。不知道为什么小白狗不吃东西,她也不敢说出去,生怕齐墨觉得她没用,把她扔出去。从白天齐墨因为小白狗的原因才收留她开始,她再也不觉得齐墨本质上是个善良的人了。 她在网上搜索:刚捡回来的狗不吃饭是什么原因? 网页上冒出很多条回答,江明明不敢耽搁,她生怕被齐墨看到她搜的什么,随变点开最上面一条。 有网友说:饿了它就吃了!等它饿了。 又有网友说:可能原主人喂的是狗粮,吃米饭不习惯。 …… …… 明明又往下拉看了二三条,说的都大同小异。她火速关了搜索网页,又清空搜索记录。才放心的回头。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齐墨已经离开了餐桌,佣人连碗筷都收拾完了。而她因为紧张,连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她放下小白狗,自己上楼去了。女佣早就给她整理好了房间,她要不是为了刷齐墨的好感度,压根都不会下去。她的房间在二楼,旁边是齐墨的房间,对面是齐墨的书房,女佣再三提醒,书房是禁地,不可以进去。 齐墨的书房除了指定时间,深得齐墨信任的管家可以进去打扫,其他(她)任何人一律禁止入内。 江明明上到二楼的时候,齐墨的卧室正对着楼梯,他的卧室门大开,齐墨穿着白色的裕袍站在书桌前正在练毛笔字。他显然刚洗漱完,头发还湿漉漉的,冒着雾气,浴袍下的皮肤白皙光滑,在他薄薄的一层肌肉上覆盖着一层温润如玉的光芒。 明明走进他的卧室,在他的身旁站住,看他写完一张纸,才开口:“原来你叫齐墨啊!认识一下,我叫江明明。” 齐墨看了她一眼,他并不奇怪这个叫江明明的女孩怎么知道他的名字的,因为刚才吃饭时,他的属下来拿文件时叫过他的名字,顿了顿他简短的介绍道:“齐墨,字云墨。” 明明当然知道字是什么!只是这不是古代男子才会取字吗?她仔细回忆原主的记忆发现她没有字,身边的朋友好像也没有。 她古怪的看了齐墨一眼,真是奇怪的人!想了半晌明明也不知道怎么聊下去了,她道:“我没有字!” 齐墨看着身边的小女孩,书桌堪堪到她胸口的高度。她说话需要仰着头看他,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非常漂亮。在她全身脏的像乞丐的时候,他就是靠这双眼睛一眼认出她。此刻小女孩面带苦恼,似乎在疑惑自己怎么没有字。齐墨顿了顿,开口:“正常,一般人都没有字,我是家族传承。” “是吗?”明明歪了歪头,呆萌的看着他,实际上心里在想,一个混黑道的头头,整的还挺有文化! 不料,齐墨正经脸的点了点头:“是挺有文化,我是美国哈佛博士毕业生。” 明明呆了呆,她怎么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这一定是因为换了身体,原主太蠢,拉低了她的智商,明明坚决不承认这是她的错。 刚刚吐槽了齐墨的明明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这天没法聊下去了。吐槽被本人听到什么的,太羞耻了。 明明双手捂脸,小跑着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在别墅呆了几天,江明明就被齐墨送进了附近的贵族学校,读五年级。 学费将近20万,还不包括校服定制等等费用。对比了一下原主生活在养父养母家时的学费,简直一个天上一下地下。当然养父养母是普通的工薪族,在一线城市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已经很了不起了,自然不能奢求太多。 在明明看来,贵族学校的课程比普通学校的课程有趣太多。有钢琴、骑射、烹饪…… 其中明明最喜欢的就是烹饪,也不知道齐墨是不是忘记了,帮她交了学校各种费用,唯独没有给她零花钱。所以明明精神上过的很苦,别人去各种特色餐厅吃饭,她却只能吃食堂,虽然说贵族学院的食堂也不难吃,更不会和新闻中一样出现某高校的食堂饭菜里有虫子等物,但别人都不吃食堂,明明一个人去就各种显眼,被别人戏称为‘食堂专业户’每次去吃饭,明明都觉得自己承包了整个食堂。 军火商(七) 学校其她人每到下午,都会去各种甜品屋吃下午茶,她却只能路过店面看看各种广告语。就如此时,明明看着墙面上的广告语各种吐槽。 那是一幅巨大的横幅海报,占了店面的整副墙。海报的中间是一杯浇上热巧克力的冰淇淋。杯子下方的三分之一处用漂亮的艺术体字写着:热巧克力,暖过你男票。 四周空白的地方是各式各样的甜品糕点。她路过一家家甜品店,这一家是始于一九零几年的法国百年老店,店里的桌椅以及餐具摆设全部是照搬法国总店,流淌着百分百的法国血统,光是看看店内高雅的摆设就是一大享受。那一家店门口有一棵远远伸出的淡粉色樱花树,小店设计风格奢华且透着轻快的自然元素,是学院女生最喜欢的自拍圣地,没有之一。店里大到卷门上的涂鸦、漂浮在白色帷幔上的巨型镜子,小到一盏欧洲古代武士头盔为原型的灯,每个元素都呈现着店主的巧思妙想。 …… …… 在一家家店的诱惑下,明明虽然不是吃货,但她是一个颜控。看到漂亮的甜点,哪怕不嘴馋,也忍不住想买。在这样的情形下,她对烹饪课兴趣是空前的高涨。 毕竟学院里的所有食材都是最好的,哪怕一开始做出来的蛋糕、小甜点样子不好看,但味道却是极好的。当然,这要除了某些人恶搞,把不同口味的混在一起。曾经明明就被整蛊过,那是第一节甜点课。有一个长得白净帅气的男同学,手法熟练的做了一盘小甜点,样子成花型,几种不同的颜色搭配着甚是好看,每一个甜点都很小巧,一口一个的那种。他做完了,请附近的同学品尝,明明等人也没有怀疑,毕竟烹饪课做的东西都是请相熟的同学、朋友吃的。大家还夸他手巧,结果一吃下去就呵呵了,那味道简直一言难尽,芥末、抹茶、巧克力等等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味道混在一起,当场就有不少人眼泪都流下来了。 江明明做蛋糕的手艺从一开始的不能看,到现在达到大师级别的水平(自封的),简直是质的飞升。 虽然说达到大师级别的甜品师有点夸装,但明明做出的蛋糕卖相跟外面甜品店里卖的蛋糕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只是她做蛋糕的时间比别人长了点。 最近,明明经常自己做了蛋糕端到甜品店里面去拍照,谁让学院里面的人喝下午茶时,拍照是兴趣之一呢!这天,明明将做好的蛋糕照例拿到一家甜品店,这是之前介绍过的那家流淌着百分百法国血统的甜品店,整个店内的摆设用一句网络流行语介绍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店员看到明明又来了,满面笑容的将她迎进了店内,无须明明要求自动自发的拿出餐具,将她制作的糕点摆盘。 然后在转身后才垂下了微笑的嘴角,面色难看,毕竟不买东西,反而享受她们的服务,简直让她们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而甜品店开在贵族学校的校内,学校里面的人都是非富即贵,也不是她们小小的店员得罪的起的。 明明拿出齐墨给她买的最新款水果牌智能手机,点开相机,咔嚓拍了一张美图,发到了校园社交个人网。 今天她制作的是咖啡巧克力口味的圣多诺黑,口感香醇馥郁,咖啡奶油与香缇奶油相结合,蛋的润巧遇咖啡的苦,还有浓郁柔软的黑巧克力慕斯,带着巧克力绵长的美好,混合着进口脆皮,榛果与黑巧克力作挞底。带有香草气息的绵密内陷儿。啊~自带讨人欢心的气质,简直完美。 拍好照片,明明把蛋糕装进自己带过来的精致蛋糕打包盒,准备带回家给齐墨尝尝。 说起齐墨,明明皱了皱眉,最近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齐墨了,也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回来。 最近她因为常做蛋糕,看到蛋糕就觉得腻味,打包回家后,哪怕齐墨没有回来,也可以分给别墅里面的女佣吃,这样她就可以只尝一点点,既能满足吃到蛋糕的舒心,又不会因为蛋糕吃多了而觉得嘴中总是甜腻腻的,让人无端腻味。本质上她并不是多喜欢这些西式糕点,只是她是颜控,看到精致漂亮的各式蛋糕总是忍不住想买下来尝尝。 烹饪课一般都是在放学前的最后两节课,这样如果同学们做好的食物想带回家给父母尝尝的话,就比较方便了。 烹饪课一周两次,明明最近为了学习制作蛋糕,弄到了一把烹饪教室的钥匙,天天放学去蹭烹饪室用。所以最近每天出校门都是天色已晚,今天也不列外。出了校门口,还要走七八分钟才到马路边。明明踏上了校门外的传送带,咳咳~这可不是玄幻、修真小说里面说的那种踏上去白光一闪就到了目的地,的那种神奇效果的传送阵。 虽然只差一字,效果却千差万别。 它只是普普通通如同电梯的一样的传送带,区别只在于电梯是上下运行,传送带是平面直行。 学院的校门外还有一层围墙,校门口到院墙大概有七八分钟的路程,家长的车子是不能驶进校园院墙的,所以传送带主要是为了开学季,一些同学运行行李箱,当然用的最多的还是如同江明明一样懒得走路的人。 传送带的两边种满了樱花树,树上挂着一闪一闪的霓虹灯,在夜色下分外壮观,明明慵懒的站在传送带上,背靠在扶手上,仰头望着璀璨的星空,难得的放松与舒适。 到了院墙门口,明明走出紧供单人进出的小门,越过门外穿制服的护卫。 院墙外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下面是一个停车场。毕竟作为,一个学期收费十几二十万的黑心学校,能在里面就读的最不差的就是豪车。当然要准备好停车的地方。 明明并不需要跃过整个广场,向左拐就可以走到一条人行道上。如同前几天一样,她今天依旧打算超近路回家。 军火商(八) 明明刚拐进一个小巷子,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倒在地上。那不是齐默吗?他满身鲜血,将他身上的衣服染成了褐色,凝结成硬邦邦的一块一块的。 明明看到他的样子,停住了脚步。看他的样子明显是被人追杀了。明明可不敢上前,她生怕一走过去,被齐墨当成追杀他的人,一把拧断她的脖子。毕竟当初齐墨凶残的战斗力,她亲眼看到过。所以,哪怕他现在看似昏迷了,明明也不敢掉以轻心。 她走到一边,给管家打了一个电话:“管家伯伯你能来接我吗?” 电话那边传来管家确切的回答。 明明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来的时候能顺便带一个可靠的医生吗?”她看了齐墨一眼,接着回道:“对,有人受伤了。” 挂断电话前,江明明明显感受到了一向不急不徐的管家有些焦急。 她点开通讯,将定位发给管家。 管家来的出乎意料的快,只是他的车上,除了医生,还有一个明明意想不到的人。 明明等在巷子口,一边能看到齐墨,一边能注意到管家的车。 车子停在巷子口,第一个下车的居然是那个一脸高傲的帅气女生。她一看到江明明就不由分说的把她骂了一顿:“你有毛病啊!没有事情却撒谎说自己受伤了。你知道我有多忙吗?为了你所谓受伤了的谎话还要抽出时间陪管家过来。” 明明深深的忏悔,她觉得自己眼瞎,这哪儿是帅气女生,说好听点是暴躁女生,说难听点简直一泼妇。 这时候管家和医生也下车了,明明直接无视了泼妇。向管家道:“齐墨受伤了,在小巷子里面。” 管家一听,急忙向巷子里面小跑过去,面上忧心忡忡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医生和泼妇也急忙跟在管家身后往巷子里面跑。 明明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放学后我打算走近路。路过这个巷子,他就已经这个样子了。” 医生简单的给齐墨检查了一下:“没有大碍,就是有些失血过多,加上一些皮外伤,修养一段时间就好。” 明明眼角抽了抽,她看了一眼齐墨衣服上沾染的大片大片的血迹,和因为挪动而露出背上一尺多长、深可见骨的伤口,这就叫做:没有大碍,加上一些皮外伤? 今天真是长见识了,原来在给黑社会治伤的医生眼里,鲜血染红了衣裳叫没有大碍,深可见骨的伤口是皮外伤。 医生和管家合力把齐墨送进了一家私人医院,清理了伤口,换上病号服后,齐墨被送进了单人vip病房。 妈蛋!泼妇简直阴险狡诈,居然想把她关在门外。幸好,她的身体娇小灵活,闪了进来。 泼妇满脸阴沉:“你进来做什么?” 明明才不怕她呢!她厚颜无耻的说:“人是我救回来的,我当然要守着等他醒来邀功。” 泼妇简直被气笑了:“你救回来的?你拿什么救,你会医术吗?我是齐墨的下属,这里有我就好了,你赶紧出去。” “怎么不是我救的?如果不是我发现了齐墨,他能住进医院吗?能及时得到治疗吗?”说着说着,明明轻蔑的看了泼妇一眼:“再说下属怎么了,这年头被下属背叛导致上司病危的电视剧不要太多哦!” 泼妇满面铁青:“你什么意思?” 明明翻了翻白眼:“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反正我要进病房等齐墨醒来。” 还不等泼妇发飙,管家就来到了明明身边,对泼妇道:“你不应该赶明明小姐出去。” 泼妇不可置信的看着管家道:“你难道也怀疑我对主子的忠心吗?” “那倒没有。”管家干脆的摇摇头,继而道:“主子把小姐交给我照顾,我得保持她的身心健康!”潜意思是泼妇的行为不利于明明的心里健康成长。 泼妇气的鼻子都歪了,她指着明明对管家道:“我还觉得看到她,我就心里不健康呢!你怎么不把她赶走!” 管家沉默了一会儿,给了泼妇会心一击:“你可以选择不看的。” 管家的话音一落,明明还没有看清泼妇的表情,她就已经摔门而出了。 明明一回头,发现齐墨已经醒了,真是超级厉害,这么重的伤怎么也得昏迷个几天几夜吧!结果,齐墨整个人除了眉宇间有些疲惫,唇色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苍白,其余的看起来和常人无异。 他的眼睛黑亮有神,给平凡的五官凭添了一抹魅力。不知道是不是受伤的原故,他身上那锐利如刀、给旁人极大压力的气势消散的无影无踪。他此刻躺在病床上,如同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睁着他那双乌黑水润的眼睛望着明明。让明明莫名觉得有些萌,她手指动了动,想去揉揉齐墨那头柔软的短发。 不过,冲动是魔鬼,明明很理智的制止了这种行为,她伸出手将齐墨放在被子外面的手塞进了被子里。 刚刚握住齐墨的手,明明就感觉不对劲,齐墨的手温度太低了,不是冬天在户外冻的那种凉,而是像人刚死还有一丝余温的那种低,不带一丝活气,他的手心还冒着涔涔冷汗。 明明顿时便明白了,齐墨的状态根本没有他表现的那么好,明明顿了顿还是忍不住呵斥道:“身体都这样了还逞能!”话一出口她便抿了抿唇,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此时的多嘴让她十分不适。 齐墨到是没有表示不悦,他依旧一幅风轻云淡的样子,说道:“习惯了。” 一句习惯了,让明明的心酸酸涩涩的,细细一想,他也不过刚成年罢了,别人这个年纪正在象牙塔一样的大学里过着轻松舒适没有压力的日子,而他却已经承担起了一个军火商的头目。 想到初见时,齐墨厉害的身手,几十个人追杀都奈何不了他,这样厉害的身手背后是付出多少辛酸的汗水,又承受了多少次性命垂危,才能让他在身受重伤的时候说一句:习惯了! 军火商(九) 时间如同指缝里的沙,在不知不觉间就流逝了。明明三年前已经转到了自己名下的贵族学院,这座占地极广的贵族学院是齐墨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送给她的礼物。 “你想要什么?”时过几年,齐墨的问话依旧如同昨日般清晰。 犹记得明明初听到这句话时,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那是几年前,她放学的路上遇到受伤的齐墨。齐墨被送进vip病房,当时有个她看不顺眼的泼妇想把她关在病房外面,她本来进不进病房是无所谓的。但被泼妇这么一闹,一时气愤,泼妇越是不让她进病房,她偏要进。 当时泼妇满脸阴沉的问她:“你进来做什么?” 明明故意气她,装作厚颜无耻的说:“人是我救回来的,我当然要守着等他醒来邀功。” 没想到和泼妇的一句赌气话,让昏迷中的齐墨听了一个正着。想到这里明明有点脸红。 对于她厌恶非常的泼妇,怎么能让对方生气,她就专挑什么说。但对于救过她的齐墨,让他听见她这挟恩图报的话,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在齐墨问她要什么的时候,她也向齐墨解释了,当时只是和泼妇说的赌气话。 当时,齐墨的原话她忘记了,只记得大概的意思是干他们这一行有今天没明天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不在人世了。给不了护她长大的承诺。虽然不记得齐墨的原话了,但他当时说话时萧瑟的语气,她到现在还记得。 或许是他当时的背影太过孤独,或许是他当时的语气太过萧瑟,就如同秋风中枯黄的树叶,明明收下了这座花费巨资打造的贵族学院。 这所占地面积极大的学校耗时三年才建完,里面的师资力量都是齐墨找的关系,很多老师都是国内赫赫有名的教授。 学校建成后,明明就转到了自己名下的学校读书。没想到在这所学校她听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名,原主被拐前在学校暗恋的人。 明明瞬间产生了一些小心思,在星际时她是作家,看过不少脑洞大开的小说,像穿越到了别人身体里,完成原主的心愿,可以回到星际。 想到这里,她不能不心动,虽然说她在这里还年轻,反而在星际白发苍苍了。但她还是想回去看看昔日熟悉的人,她想念星际高科技的便捷生活了,哪怕回去只能看一眼。 当她成年后,正准备给原主的心上人表白,就被齐墨拦截了。尔后得知,她准备表白的人早就有了女朋友,明明无奈只好作罢,虽然她算不上是什么好人,但一定的底线她还是有的。表白的对象没有女朋友还好,有了她就不去插一脚了。 被齐墨拦截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住在一起朝夕相处几年,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要说没有产生什么感情,鬼都不信。但明明特意忽略了这种感情,齐墨的事业太过危险,天天沐浴在枪林弹雨里,而明明并没有融入他的生活的打算,她长这么大连枪都没摸过。成年后她就打算搬出去独自居住,她名下有一所贵族学校,每年都有一笔不菲的收入,即使她不做什么,也不愁吃穿了。 齐墨的情绪深沉而又内敛,她从来就没看透过,私下里偶尔她也会想齐墨会不会喜欢她,但往往纠结许久都没有答案,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在去探究齐墨的想法了。 齐墨这个人主见意识太强了,她想不出他将来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她知道如果不是齐墨自己喜欢,恐怕她用朝夕相处的情谊威胁,他也不会吃这一套。 没想到,齐墨居然会率先对她表白。她望着眼前的齐墨,他穿的很休闲,一条米色的长裤,上衣是一件简单的v字领t恤。此时他收敛了全身的锋芒,儒雅的像一个谦谦君子。不得不说,齐墨虽然长相平凡,但是他身上有种别样的魅力,特别吸引人。 但是明明如论如何都想不到齐墨会对她表白,因为在她十八岁之前,齐墨虽然很照顾她,但她从来没有感觉到齐墨喜欢她,哪怕是一瞬间。 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十几年。又是一个极有魅力的男人,要说明明没动心,鬼都不信。明明正要答应,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把手缩了回去。 “怎么了?”齐墨看到明明的动作疑惑的看着她。 明明摇摇头:“容我再考虑一下。” 说完,明明转身上了二楼,站在二楼的落地窗前,明明望着窗外的花海出神。 这是,管家端着一杯茶走过来递给明明,他微笑着,优雅而绅士:“喝杯茶,听我讲个故事如何?” 明明接过茶,轻啜了一口。管家便自顾自的讲起了故事:“从前有这样一个书香世家,男主人俊美异常,女主人优雅迷人。这家有一双儿子,大儿子聪慧异常,智商很高,是非常有名的天才。小儿子也长的玉雪可爱,小小年纪练就一手好字。这是非常幸福的一家人,这家人姓齐。” 本来漫不经心听着故事的明明,手捧着茶杯的手顿了一顿:“姓齐?” 她的思绪转了几个圈,难道是跟齐墨有关系?但是转而又否定了,齐墨父母双亡,不符合故事中的条件,而且齐墨也不是书香世家,而是黑社会的头头。最主要的是齐墨没有哥哥。 这样一想,明明又放松下来,悠闲的抿了一小口茶水,心却不知怎么的一直提着,竖着耳朵继续听着管家的故事,管家的声音一直不疾不徐:“是的,姓齐!” 说完,管家顿了一下,等着听故事,却没听到声音的明明转头望去,管家正微眯着双眼望着落地窗外的花海,思绪仿佛被故事勾起了久远的回忆,整个人透着穿越时空的古老错觉。 此时,正是下午3点多,金色的阳光挥洒着最后的余韵,管家整个面容笼罩在金色光辉中,显得有些不真实。 军火商 (十) 明明想明白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虽然和齐墨同一个姓,但是和齐墨的情况并不相等,她似乎放松了下来。只是她手中捧着的茶渐渐冷却,她却毫无察觉。 管家的声音继续响起,带着微微的凉意:“本该是幸福美满的一家,变故却发生在一夜之间,因为齐家大儿子天才的名声远播,引起了岛国黑道世家首领的注意,齐家自然不会同意让出自己的宝贝儿子,于是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明明皱了皱眉:“只是为了一个天才就灭人满门,这黑道首领难道是个脑残。” 管家看了明明一眼,意味深长道:“齐家大少的天才和你们学校流传的天才有着本质的区别。”说完,他回头望着窗外,金色的阳光在他眼底跳跃,他的思绪渐渐抽离,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惊材绝艳的少年。 “在齐家夫妇逝去后,齐家大少被带到了岛国黑道家族,在岛国黑道首领一边用他一边打起十二分精神防备他的情况下,齐家大少带着他的弟弟齐墨和齐家之前留下的心腹颠覆了整个岛国黑道世家,给父母报了仇。” 虽然报了仇,但踏入这一行,想抽身却已经身不由己了。 “既然报了仇,那齐墨的大哥呢?”明明隐隐有些猜测,却还是确认般的问道。 管家微微叹了一口气:“大少爷虽然没有办法抽身,但他本性善良,并不太逞凶斗狠,” 可是有时候就是这样,树欲静而风不止,黑道世家颠覆的太快,崛起的又是道上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眼红的人太多。 在一次外出的时候,大少爷因为怜悯带回来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和你当年来到这里的时候差不多大,结果大少爷却因为他自己救回来的孩子而死。 那个孩子是别人派过来的卧底。 明明低叹:“真是可惜。”这样惊才绝艳的人不是死在复仇的路上,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去世。 管家也跟着叹息:“真是可惜”他的手上不知何时拿了一本相册,那相册保存的很好,但依旧看的出岁月的痕迹。 他翻看一页说道:“这里面都是大少爷和少爷小时候的照片。” 明明看过去,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摇摇晃晃的抱着一个小男孩,他仰着头,望着小男孩的眸子里闪着明亮的光泽。看着这样的目光,明明觉得心都要融化了。偏偏被小团子抱着的小男孩面无表情中透着被打扰的烦躁。 管家指着明明正在看的那一张照片说道:“少爷小时候总是喜欢缠着大少爷玩,大少爷从小智商出众,对小孩子的玩意根本不感兴趣……”说着他的眼前仿佛看到了那个跳跃的小身影。 “哥哥,哥哥。”那时候,少爷最常叫的人就是大少爷。 可惜大少爷那时候感兴趣的是计算机,那时候大少爷的计算机水平比一般的黑客都要强,对于总是打断自己事情的少爷烦不胜烦。所以齐家总是会出现一幕就是少爷抱着大少爷叫哥哥,大少爷满脸冷漠带着不耐烦的推开,被推开了少爷也不恼,总是会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似的粘上去。 军火商 (完) 直到后来,齐家被灭,大少爷被抓走了。少爷活在大少爷的庇佑之下,那个时候少爷去找大少爷,大少爷无论多忙看到少爷总会停下手上正在做的事。 但那个时候的少爷仿佛一夜之间忽然懂事了一般,再也没有缠着大少爷了。每次都是有事才会去找大少爷。管家摸着照片上玉雪可爱的小男孩软萌的笑容,叹息一声:“可惜了……”自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看到少爷露出当年一样暖人心扉的笑容了。 明明莫名的看了管家一眼,她怎么觉得管家说的可惜了,并不是可惜齐家大少的死,而是在可惜齐墨呢?不过听了管家的故事,她对齐家大少的可惜也没了。其实她很理解齐家大少的感受,在星际的时候,她有正事,于宝宝每次打扰她的时候,她恨不得她们两个能隔绝到两个时空,没想到现在愿望实现了。 可是理解是一回事,他凶齐墨,她也没法不对齐家大少有意见。特别是那么软萌可爱的齐墨,她都没见过。明明有些酸酸的想到。 人都是护短的嘛!她为自己的酸涩找了一个理由。再说养她长大的也不是齐家大少,而是齐墨。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么一安慰自己,她立马就放下了这么一点小事情。 她坐到落地窗边的木质阶梯上,手肘撑在双膝上,双手捧着脸颊,看着窗外。其实,管家看明白了她的心思,这么多年,她跟泼妇相看两厌,齐墨却只是禁止泼妇进出这栋别墅。加上齐墨的一些不知情的小弟,看出齐墨对泼妇的优待,都以为泼妇是他们未来的大嫂,这些齐墨不清楚。明明却是知道的,以她的年龄,谁也不会觉得齐墨会和她有什么关系,所以一些事情压根就没避开她说。 管家过来和她说那么多,其实最主要的是跟她解释齐墨和泼妇的关系。原来,泼妇是齐家大少的女朋友(公认的),至于具体怎么回事,管家知道的也不多。后来,齐家大少救了一个小女孩回来,泼妇因为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原因,极力针对那个女孩。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那个小女孩用了手段故意使泼妇针对她,但后来发现不是。 齐家大少与其说是因为敌方派来的卧底而死,还不如说是因为泼妇而死,因为泼妇的针对,那个小女孩过的很是艰难,什么事都来不及做,而齐家大少本来只是随手救个人,根本没放在心上。救完准备送去孤儿院。结果,发现泼妇对小女孩下死手,所以才把人留下,也就有了后来他的死亡。 其实,如果没有泼妇,哪怕小女孩是敌方派过来的卧底,只要她有行动,自然瞒不过高智商的齐家大少。但是小女孩因为泼妇的针对,不敢露出马脚,什么都没做,反而赢得了大家对她的一份信任…… 唉~娶妻娶贤呐! 不得不说,泼妇能力是有,她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劲,很少有人能及。但是她的性格真不怎么好,据她所知,泼妇在工作上也得罪了很多人,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明明起身,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下了楼。之前不答应齐墨的求婚是因为齐墨对泼妇的特殊,尽管知道齐墨不会喜欢泼妇,但仍如鲠在喉,现在知道了齐墨容忍泼妇的原因,心里的结自然就解开了。 明明到客厅的时候,齐墨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的眉宇间都透着疲惫,头发上还滴着水。显然是洗了头,还没擦干就睡着了。明明拿了一条干毛巾,坐在沙发旁的凳子上,把毛巾铺在自己的腿上,然后把齐墨的头抬过来,让他睡在铺好的毛巾上。明明用毛巾把他还在滴水的头发擦干。 一旁的阿姨很有眼色的拿来无声吹风机递给她,明明调到热风,才帮他吹起头发。平时很警醒的人,现在让她这么折腾都没惊醒一下。 这到底是多久没睡觉了? 齐墨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九点。管家把做好的饭菜已经热了几次了。 刚醒的齐墨,不同于平时的冷酷,他的眼神还带点没有清醒的茫然,让明明莫名的觉得有点萌。 她伸手揉揉齐墨的短发,他的发质柔软:“醒了,就起来吃饭吧!” 明明舀了两碗汤,递给一碗对面的齐墨,这是管家亲自用小火煨的参鸽汤,温补的。管家熬的参鸽汤鲜的让人想把舌头吞下去,对于熬汤管家很有一手。 吃完晚饭,明明和齐墨一起上了楼,刚吃完晚饭不能睡觉,明明开了客厅的电视,打算看一会儿电视。齐墨也跟着她坐在沙发上,双手搂着明明。明明窝在齐墨的怀里,专心的调着台,可能是太久没看电视了,居然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把电视所有的台调了两遍,最后只能生气的关了电视:“这么多台居然没有一个让人喜欢看的电视。” 齐墨抱着她,蹭了蹭她的柔嫩白皙的脸:“别生气,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果然,听他这样一说明明就转移了注意力,仰头看他:“去哪里?” 齐墨伸出手指弹了弹她的额头:“明天你就知道了。” 第二天,齐墨带着明明来到了墓园,他把买来的捧花放在一个墓碑前对明明说:“这是我哥。” 然后,到了一杯酒洒在墓碑前说道:“哥,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手下的势力已经全部洗白,以后黑道势力就没有齐了。” 回去的路上,明明还在惊讶中:“你不声不响的居然已经把你的势力洗白解散了?” 齐墨揉了揉她的头发:“对啊,为了让我的女朋友早点不受我哥女朋友的欺负,我可不得努力一点嘛!” 明明看着他,眼睛有点酸涩,脑海里想的都是他昨天睡在沙发上疲惫的容颜。他不会花言巧语的哄女孩子开心,做的却比谁都多,都暖心。 齐墨看着明明感动的两眼泪汪汪的样子,赶紧道:“做这些也不全是为你,我哥还在世的时候已经开始了。” 拯救败家子(一) 这一世明明和齐墨两个人过了一生,一直到老。不知道齐墨是不是受过军事化管理,生活技能全点亮。他解散手下势力后,卖了别墅,和明明两人搬进一套小公寓,没有请佣人,卫生都是自己做。他列了一个每天做卫生的表格,明明发现每天只需要花短暂的时间,却一直可以住到干净明亮的房子。连明明这种懒癌晚期患者,都觉得收拾屋子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齐墨的厨艺也很好,明明称赞过几次管家煲汤手艺特别好,没想到他就找管家学了煲汤,每天一份汤,饭前必喝,皮肤都被养的水水嫩嫩的。 身上没有沉重担子的齐墨,整个人都鲜活起来,就是阳光暖男本人嘛!还带着一点小时候的软萌粘人,所以经常和齐墨一起进厨房的明明也学得了一手好厨艺,以前觉得难以忍受的家务,现在或许和做的人不同,心境都不一样。 她们两个并不缺钱,也就没有出去工作,明明干起老本行,开始写文赚钱。齐墨看了也跟着写。两人经常出去买点名著看看,也会随意翻翻排名榜上的书。闲暇时看看电视,玩玩游戏,早起一起去买菜,健身,旅游,日子过的不要太充实。因为不缺钱,两人写文也不关注成绩,只是写出自己心中的故事。结果反而很受欢迎,特别是齐墨在男频写的书,或许是他经历多,现在又洗净铅华,所以他的书被他的读者说有种特别的韵味。 明明和齐墨一直活到寿终正寝,子孙满堂。 再次睁开眼睛,明明知道她又换地图了。 云墨是云家独子,父亲是华国海省的高官,母亲是一个知名上市公司的总裁,家中有钱又有权,他的父母当初虽然是属于商业联姻,但结婚后感情很好。云墨作为两人的独子,因此两人对于这唯一的独子可说是宠爱有加,长辈们也是十分喜欢,一家人的溺爱将云墨宠得不知天高地厚,小时候还好,只是欺负一下别人家的孩子,凭借父母两家的权势,只要他没有将天给捅出一个窟窿来,家里都能替他摆平。 长大之后他就不学无术了,高考时成绩便不好,纠结了一帮子弟在海城吃喝玩乐无所不精,大学根本没有办法考上,是透过家里的关系,才进了同城的一所知名学校。 大二这年,云墨很快就迷上了大学中的校花百年华,以往他贪花好色,只要他看中的姑娘,碍于他家的权势,就没有得不到手的,许多女孩甚至主动往他身边凑,开始时他还感兴趣,后面就对这些女人不感兴趣了,而这百年华不同,她不止是模样漂亮气质清冷,而且她身材凹凸有致,她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感觉,仿佛天边的云朵一般,她对于云墨的追求并没有什么好感,反倒对他十分厌恶,而她这样的态度不止没有引起云墨的不喜,反倒对她更喜欢了些。 从没有对哪个女人真正上心的云墨开始真正的追起了百年华来,他不再跟其他女孩来往暧昧,反倒是专注的将心思放在了百年华身上,百年华身旁的密友嘲笑云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辈子百年华也不可能看得上云墨这样除了靠父母,自己全无本事的废物时,云墨的机会终于来了,百年华家境小康,百父在海城市开办了一个小型公司,可是在百年华大三上半学期时,百父和人一起投资,合伙人卷款逃走了,一下子损失几百万,百家一下子就垮了,欠了这样多的钱,银行也找上门来,百父甚至好几次想要寻死,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年华想起追她的云墨,答应和他在一起,但要求他帮她父亲的忙。 云墨回家撒泼使浑,云父云母没办法,拿钱替百家渡过难关,让百年华住进了云家和云墨培养感情,毕业后就结婚。 百年华住进云家后,云母其实是对她不太满意的,觉得她对自己儿子太过冷淡,可想到儿子喜欢,也只得爱屋及乌,平日对百年华十分讨好,要星星绝不给月亮。 百年华搬进云家后不久要住校,云母也随她。甚至毕业,百年华嫁给云墨后,知道她不想和老两口住一块时,云母强忍了对儿子的不舍,和丈夫一块儿拿出大笔钱来,在海城给两人买下了一套豪华独栋别墅,让两人独自住进去。 两夫妻只盼望这两人好好儿过,也希望百年华好好对待儿子,将云墨教得乖一些。云墨从小因为出身原因,性格虽然嚣张,但却并不是多坏,哪怕就是以前有些好色,但最多也就是花钱砸人罢了,从当初追百年华就看得出来,他绝对没有胆子敢逼良为娼,只是云墨并不上进,一天到晚只知和狐朋狗友们吃喝玩乐,云母希望儿媳妇可以将儿子教得上进一些,以后自己和丈夫的事业可以交到儿子手上。 但没想到百年华心中其实对于自己嫁给云墨的事儿是感到十分委屈的,对于云墨这个废物的讨好一点都看不上眼,甚至两人结了婚,碰都不让云墨碰,连路过她房间的门口都要离一米远。云墨请她吃的东西她都会直接洒落在地上,后来更是喜欢上了一个小明星,被云墨无意中发现后,两人弄死了云墨,伪装成意外事故,后期害怕云家看出什么,更是联合云家的对手里应外合打压云家。 那个小明星其实是云家对手家族里的一个花花公子,故意派来勾搭百年华的。 而这一次明明进入的身体并不是以上剧情中的人物。 叶家曾经是书香世家,叶老爷子在书法上颇有声望,只有唯一的一个女儿就是王明明的母亲,叶云。 叶云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小养的娇娇嫩嫩,长得也漂亮。从而被从农村出生的王父追求,那个时代的大学还是挺佩服有知识的人,加上王父 拯救败家子(二) 加上王父虽然出身农村,但小伙长得帅气,衣裳虽旧的发白,但洗的干干净净,加上脸上的阳光笑容,还是非常讨人喜欢的。 王父追求叶云并不是因为她的家庭条件好,而是真的喜欢她,他很有志气并不靠叶家,而是自己为了爱情奋斗,很快公司走上正轨,夫妻美满,添了一女,取名王明明。 可以说前半生的叶云就是人生赢家的典范,从小锦衣玉食,长大找了一个潜力股,不需要跟着潜力股吃苦,就拥有美满人生。而在她的后半生,事情来了一个大反转,王父和叶云离婚另娶,离婚的原因就像当初王父喜欢叶云一样,他又喜欢上了其她人,生了两个女儿。 叶云和女儿王明明为了离开伤心地,拿着王父给的一大笔离婚费,来到一线城市海城,在位于王明明所读的高中附近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小公寓,地址离最好的大学也很近。可以说买房时叶云母子考虑的相当周到,以王明明的成绩考上名校并不是问题。 但没想到,叶云在王明明临近高考时期突然出事故,成了植物人。而云墨刚好和狐朋狗友路过那,估计是看王明明当时太过凄惨,给了王明明一张卡,卡里面有二十万,解了她的燃眉之急。如果不是云墨的二十万,可能叶云就撑不到王明明赚钱来救她,所以王明明特别感激他,前期是没有能力查他的资料,等到王明明有能力的时候,云墨已经去世多年了。 王明明的心愿很明确:让云墨好好的活到寿终正寝。 接受完记忆,明明刚回过神,就听到耳边有人说了一句:“密码写在卡背面。”接着手中就被塞进了一张卡片一样的东西。 明明抬眼一看,她满是污泥的手上捏着一张银行卡。 这是—— 明明呆了三秒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在原主刚知道母亲出事,脚一软摔到在地上后,穿来了。这是原主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没有之一。 明明抹了一把脸,有一种骂娘的冲动。她穿来的时间可真巧,哪怕早来一秒,她也能控制住原主的身体,不让身体摔倒。 昨天夜里刚下过大雨,此时地上的泥正是粘黏的时候,本来摔倒在地上她已经是满身满脸的泥了,加上刚刚她只顾着骂娘,伸出满是泥的手抹了一把脸,那脸更是不能看了。 她强行睁开眼,看了一眼手上的银行卡,这应该就是云墨给她的二十万。前世,原主此刻心急如焚,被云墨塞了一张卡,匆匆瞄了云墨一眼,就走了。这会儿明明接受记忆时,被他塞了一张银行卡,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 明明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周围的人群看着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真是可怜……” 估计云墨也是听到了大家的议论才给了原主这么多钱的。 明明用双手费力的支起上半身,转头看向那群见行见远的身影。一群少年众星捧月的围着中间的男孩,明明眯了眯眼,被众人围着的那个就是云墨。 如果他是剧本中的主角,被这么多人捧着说不定会用桀骜不训等等实扁则褒的词来形容他,或者天命不凡等等不同凡响的成语来形容他。 可惜他只是个最后丢了命的炮灰,明明左看右看,除了手上的银行卡能给他增加一份好感度,实在是看不出他身上有其他的优点。 看的出来云墨身上的衣服布料很有质感,估计是量身定制的。只是这搭配:米色的西装裤,上身是粉色的印花衬衣,梳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明明捂脸,简直辣眼睛,你当这是出演上海滩街边的小混混头子吗? 虽然原主的愿望是:让云墨活到寿终正寝,但明明并不着急,离云墨出事还有好几年呢! 现在首要的是原主的母亲叶云,要知道原主之所以感激云墨就是因为他给的钱救回了叶云。 收回目光,明明回家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换了一身衣服,给叶云办了住院手续,因为有原主的记忆,所以知道叶云后期会醒来,所以她并不像原主那样慌张,只是在叶云醒来之前要做好按摩,保持气血通畅,免得跟以前一样,请了护工,没有好好做事,醒来很长一段时间只能和轮椅作伴,恢复的很慢。 到医院交了一系列的费用,出了医院门明明一只手捏着银行卡,轻轻敲另一只手的手心,感叹钱用的太快! 回到家里,明明才有机会观察。这是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房子面积还是很宽敞的,不像鸽子笼。 明明挑剔的目光看了看,真脏。其实让很多人来说,这个房子还是很干净的。但是上一世明明和齐墨在家日常除了写文就是研究美食,研究怎么整理房子。她们的家总是一尘不染,突然让明明接受还算干净的房子,她心里当然有点受不了了。 明明首先清理的是卧室,卧室比较乱,但是整体上还是挺干净的,明明开始叠衣服,整理衣柜,东西都归纳好。 然后就是厨房和卫浴,厨房墙面的污渍和洗漱的水台,明明都用海绵沾上一点小苏打清理。 叶云的房间窗帘都有些泛黄,她把窗帘泡在温水里,加半杯食盐泡一晚,明天起来放到洗衣机里面加洗衣液清洗,拿出来就跟新的一样。 最后是卫浴的花洒,这个在她洗澡的时候就发现了,她在花洒的外面套上塑料袋,里面加点醋,里面就可以变闪亮。 搞定了卫生,明明简单的下了碗鸡蛋青菜面,实在是太累了。吃了面条,她收拾了一些课本,装在包里。就前往医院。 原主现在正处于高考的重要时期,上一世,叶云突然出事,虽然有云墨给的20万,但只是车水杯薪,原主为了挣钱主动放弃了学业,导致后面她职位越高,升的越慢,往往需要付出别人的两倍还多。虽然她并不后悔,但明明觉得如果手上有钱,原主肯定不会放弃学业的。 拯救败家子(三) 清晨。 王明明单手拎着双肩包走在校园的小道上,她考上这所大学已经有三个月了。 这所大学和云墨就读的是同一所,入学已经三个月了。明明和云墨并没有见过面,因为她太忙了,再加上此时离云墨出事的时间还早,她并不着急。 转过一个弯,明明的脚步顿了顿,云墨在前面背对着她,在同一个学校遇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此时的情况让明明皱了皱眉。 原主当初并没有上大学,自然也不清楚云墨追求百年华的具体事情。后期,她都是靠调查得知的资料。看的都是一些主要事情,比如云墨的死亡时间,原主就记得很清楚,像平时的一些小细节,她看资料的时候记得并不齐全。导致明明现在做任务,对于云墨和百年华这一段孽缘的发展并不清楚具体的时间线。 但看到此时的场景,明明猜到云墨应该还处于正在追求百年华的时间段。 此时,云墨正背对着明明站着,他的面前站着神情冷若冰霜的百年华,百年华的身旁围着她的舍友,几人嘲笑云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辈子百年华也不可能看得上云墨这样除了靠父母,自己全无本事的废物,说到激动处几人甚至把手上拿着的矿泉水,和罐装饮料泼在他的头上,让他头脑清醒清醒。 明明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她离着云墨还有点距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云墨被浇成落汤鸡,看着他要发怒,却因为顾及这些人是百年华的好友,而生生忍下了。他却没看到百年华眼中一闪而过的不屑,她觉得云墨窝囊,被人淋了一身,又是矿泉水,又是橙汁的各色饮料,居然一句话都不敢说。 看着云墨身上全湿的衣服,更是染上红红黄黄的果汁颜色,她嫌弃的都不想多看一眼,转生就要离开。 “百校花,纵容室友打了人就要离开?不知道你的室友能不能承担的起这些责任。”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柔和,语调轻缓,不疾不徐,如春风拂面而来,让人耳朵相当舒服。 但听在百年华的舍友耳朵里,却齐齐让她们打了一个寒颤,几人不由自主的看向百年华。当初,云墨进入学校时并没有隐瞒身份。百年华的几个室友自然也清楚云墨的身份。 但是因为云墨追求百年华,百年华却对云墨反感之极,几人跟着奚落云墨几句,发现云墨并没有把她们怎么样后,几人反而变本加厉,跟着百年华欺负云墨欺负的厉害。此时,明明这样一说换醒了她们潜意识里的害怕。 明明踱步上前,拿起她们手中没倒完的饮料瓶子,把剩余的饮料都倒在她们自己的头上。 “你在干什么?你这是在欺负人。”等到明明挨个倒完饮料,百年华此时才反应过来,尖声叫道。 明明看着她微笑:“原来叶校花知道这是在欺负人啊!那你的室友欺负人的时候,你怎么不阻止呢!” 明明转头看向百年华的室友,抬了抬下巴:“你问问她们,是愿意现在被我欺负,还是愿意以后被云家打击报复!” 百年华下意识的顺着明明所指的方向看去,她的舍友听了明明的话,都躲闪着不敢直视百年华的眼睛。此时,几人心中都有些后悔。之前不该跟着百年华一起欺负云墨,百年华有云墨的喜欢自然没事,但她们惹怒了云墨,云墨收拾起她们,都不带手软的。 百年华看着室友的表现,心中觉得失望极了。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了。 百年华一走,她的室友们都不敢留下来独自面对明明,也纷纷头顶着各种口味的果汁跑了。 云墨看着明明的侧脸,清晨的校园里还带着点白雾。她低垂着头,穿着一件大衣,将玲珑有致的娇躯裹住,一头乌黑顺滑如瀑布的发丝,被她束成一束马尾。 颊边几缕发垂了下来,间隙间能看到她长而卷翘的睫毛,那挺直秀气的鼻梁,恰到好处的唇,唇角微勾,哪怕是面无表情的时候,也给人一种在微笑的错觉。 她双手揣着兜,全身带着些慵懒的格调,于刚刚的气氛格格不入,甚至刚才剑拔弩张的气氛,都因为她这气定神闲的态度而软化了许多。 云墨捂着自己有些不安分的心跳,觉得这会儿异常的心跳声可能是因为自己被她刚才的行为感动了,再加上对面的美人儿确实漂亮。 貌美而又有气质。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会因为她的美貌而回头看她。 她却丝毫不受影响,在百年华和她的室友都走了以后,她递给云墨一张纸巾:“擦擦吧!”她指了指云墨还滴着水的头发,脸颊。 她刚刚还看着百年华几人远去的背影,此时转过头来,她这一瞬间,眼睛是失焦的感觉,雾蒙蒙的,这个时候她给人一种毫无防备的感觉,使云墨的心头大受震撼。侧面看的时候已经很了不得了,正面看她的时候,那种美貌带来的杀伤力更深了。 云墨接过纸巾,他有些感动又有些委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情绪。还是对着一个陌生的初次见面的貌美女人。 他从追求的百年华开始,就已经做好了承受一切的准备。他相信百年华终有一天能看到他的真心,被他的心意所打动。所以受再多的委屈和伤害,他都没有选择放弃,初次见面,他就被百年华身上冷若冰霜的气质所吸引,但此时看到明明,他却有种之前喜欢的一直是个赝品的感觉,这种感觉来的突然又强烈,让他自己都觉得荒缪而又不可忽视。 明明带着他去最近的一家小澡堂,让他先写个澡,换身衣服,以免感冒了。 衣服是云墨打电话让他哥们送过来的,这家澡堂休息区有个书店,坐在里面可以边看书边点点喝的,明明给自己点了杯拿铁,给云墨点了杯红枣黑糖姜茶。 拯救败家子(四) 云墨洗漱好,穿着白色的浴袍就出来了。他刚洗完头的发梢还滴着水。 明明坐在窗边的原木小椅子上,身前同色的精致小圆桌上放着一本没翻几页的书,此时的王明明显然没有看书,她此刻正看着窗外,蹙眉思考,显然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绪中。她的坐姿优雅,尽管此时蹙眉的样子也美不胜收。 云墨觉得如果要给王明明的美貌打分,满分十分,他给打二十分。美人在骨不在皮,他此刻才真正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窗外是一小块草坪,草坪的中间是一条马路,可供学生骑着自行车穿过。马路的两边种着观赏的树,这些树有些年头了,粗壮枝干和茂密的叶子,挡住了一半明明的身影,再加上此时正是上课的时间,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窗边的王明明。 明明此时正在思考,她的任务该如何完成。以前本来打算等到原主的恩人死亡前的那一刻,救回他。明明就不相信,云墨都要被百年华弄死了,又被百年华带了绿帽子,他还能喜欢百年华?只要云墨不喜欢百年华了,百年华就不是问题了。 但早上看到云墨的处境,觉得他失落的样子可怜巴巴的,虽然这处境都是他自找的,但是明明又不能不管。原本想着云墨好歹是高官之子,再怎么惨,也惨不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云墨过的比她想象的更惨。 这哥们有点对不起他那高大上的爹妈! 书的旁边放着一本咖啡,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好闻的香味,云墨喜欢咖啡的香味,却不喜欢喝咖啡。 走到明明的对面坐下,明明听到动静才回头看向他,把桌上的那杯红枣黑糖姜茶推给他:“把姜茶喝了,免得感冒。” “这是什么?”说话的却不是云墨,而是云墨的哥们,是云墨打电话让送来衣服的人,叫周少泽。 明明看了他一眼:“红枣黑糖姜茶。”这个人她认识,确切的说是原主认识,是云墨的一群狐朋狗友中的一个,原本和云墨的关系是最铁的,但后来因为百年华,两个人闹翻了。他因为看不过去百年华高傲的样子,一副高高在上瞧不起他们的神情。而云墨又总是护着百年华,指责他,所以最终两人一拍两散。 这些思绪只是在一瞬间,明明收回眼神,食指扣了扣桌面,对着云墨冷冷的说:“赶紧把姜茶喝掉!” 云墨手捧着白瓷茶杯,看着杯中黑乎乎的黑糖水,有点像古装电视剧里的中药,上面飘着切的细碎的生姜。云墨委屈巴巴的把头凑过去,乖乖的喝起糖水来。 周少泽的眼睛抽了抽,早在云墨让他送衣服来澡堂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事情调查清楚了。虽然他对于自家兄弟被百年华这个臭婊子泼了饮料,心中有骂人的冲动。 但此时,看着王明明催着让云墨喝红枣黑糖姜茶,他的嘴角也忍不住抽了抽,他兄弟的身体虽然不怎么强壮,但是还没娇弱到被泼几瓶饮料就能生病的程度吧!再说她们每人手中的饮料都没泼完,被大佬你给回泼过去了呀! 此时,云墨看着桌边站着的周少泽,觉得他实在是碍眼,有些后悔自己太快给他打电话了,但是在王明明面前,他还不能表现出来,怕王明明觉得他不友爱兄弟。 “你怎么还不走?”说这句话的不是想赶人的云墨,而是王明明。 她看着周少泽语气认真的问道,她带云墨来这,是有私事跟他说的,哪怕周少泽是云墨的好兄弟,她也不想留他在这听她们的谈话。 她从今天早上遇到云墨起就已经更改了自己的计划,她决定和云墨成为朋友,让百年华不能肆意的欺负云墨,让她有点忌惮。 但是她现在是真的忙,没有时间打入敌人内部,所以她打算告诉云墨,他是她的救命恩人这件事,这样以后百年华欺负云墨的时候,她阻止,云墨才不会觉得突兀。 云墨听到王明明的话,心花怒放,赶紧顺着道:“是啊,兄弟你先回去吧!不用担心我了。” 周少泽看着云墨的样子咬了咬牙,恨恨的转身走了。等看不到周少泽的背影了,王明明才低头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云墨。 云墨一脸懵逼的接过,这货完全没有认出来这张卡是他的。脑子里瞬间闪过一千种想法,又被他自己一一否定。 王明明提醒他:“你看看卡的背面?” 云墨翻过卡,只见卡的背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云墨两个字。 “卡里的二十万,我用完了。我会在大学毕业前,分期还给你的。”王明明语气认真的看着他。 “这张卡……?”云墨努力的回忆,他什么时候见过王明明,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他见过是绝对不会忘的,突然他睁大了眼睛,惊呼道:“你是那个满身满脸泥的女孩子?” 云墨看着对面的王明明点了点头,觉得这个世界都玄幻了,随手帮的一个人居然是绝世大美人。 有种自己是小说里面男猪脚的感觉怎么办? 云墨回到宿舍还没缓过神。 他的一只红毛小弟突然的窜了进来:“老大,老大,不好了!嫂子本来排在校花榜第一的冰山校花,现在却掉到第二了。第一的宝座被大一刚入学的小学妹夺走了。”他嘴中的嫂子自然是指的百年华,知道云墨喜欢百年华,几人为了讨好云墨自然是他爱听什么说什么。 云墨正在想事情,对于红毛在他耳边叽叽喳喳的说了一堆,只是漫不经心的挥了挥手,让他走开。 红毛却领会错了意思,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双颊涨的通红,双腿并拢,朝云墨敬了一个军礼:“老大,保证完成任务,我这就带人去教训教训小学妹,让她知道什么是尊老爱幼,居然敢夺了嫂子第一校花的宝座,还夺了嫂子冰山美人的称号,这胆子就有点大了啊!” 拯救败家子(五) 红毛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压根没看到身后云墨根本和他不在一个频道的表情。 红毛到了几个小弟的聚集点,黄毛已经等在那里了,红毛四处一看,问道:“绿毛呢?” 黄毛丢了一颗花生米用嘴接住道:“还没过来呢,估计得等一下。” 话音刚落,绿毛已经气踹嘘嘘的跑了进来:“查到了,查到了!”他的手上还拿着几张a4打印纸的资料,边给红毛和黄毛看,边说:“哥,你们看王明明每天6点过后会去炸鸡汉堡店做兼职,我们直接怼上门去。” 红毛戴上桌上放着的头盔:“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这次要好好完成大哥交代下来的任务,让大哥知道我们不是个废物。” 绿毛和黄毛也带上头盔,两人一脸的坚定,颇有些要战死沙场革命军的气势。 三人一人一辆改装过的摩托车,呼啸着就往明明兼职的地方飞快的奔驰而去。道路的两边闪过一道道残影。 三人的车在明明兼职的炸鸡汉堡店门口划过一个半圆停了下来。 红毛一把抓下头盔,嚷嚷道:“在哪呢?人在哪呢?” 绿毛手里捏着几张a4的打印纸,透过炸鸡汉堡店外面的透明落地窗,指着里面的收银台那边说:“根据资料显示,在那儿呢……”说到一半绿毛愣了一下,他不是没见过王明明,身为新晋的校花,学校一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王明明。但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王明明笑,不管是网上别人发的照片还是在学校的时候见到本人,所有人的认知当中都觉得她是个很冷的人,那种气势上的冷意,不是和百年华一样面容冰冷。要不然她也不会那么快取代百年华冰山校花的地位。 毕竟中国有句古话:衣不如新,人不如旧。从以前到现在海城大学还没有发生这种事情,连称号和首席校花的位置都抢走了,毕竟那太打脸了。 可此时王明明站在收银台前,露出八颗洁白的贝齿,暖到人心里面去了。再急再暴躁的人看到她的笑容也会缓和情绪,连她们店里的人情绪都明显比平时欢快一些。 红毛看到绿毛说话说一半没声了,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在哪呢?”问完又疑惑的自言自语:“奇怪,以前这家店没有这么多人的啊?” 像红毛这种不学无术,天天逃课的人,从小到大,已经摸透整个海城了。这家店的炸鸡汉堡味道是真的好吃,他小时候还迷恋过一阵子,导致后来吃的太多了,听到炸鸡汉堡就想吐。 他记得这家店没有这么多人!现在的人嘴挑,炸鸡汉堡已经满足不了吃货的味觉了。 很快红毛不需要绿毛回答他,他自己找到原因了,在炸鸡汉堡店点了套餐的人哪怕吃东西都会忍不住边吃边看向收银台。 红毛顺着客户的目光看过去,那里有什么?结果他看到了王明明。红毛是属于和云墨一样的人,他这几个月虽然听说过王明明的大名,但是却没有看到过真人。只是,在这之前看到过她的照片,他对于王明明的长相已经心中有数。 可是,见了真人后。他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是相机对不住她的。 她的美貌如同祸世乱人的妖精,美的让人心惊动魄。 红毛三人有些面面相觑,都不忍心进去打扰她了。要知道在来的路上,红毛还在心里建设,逮到人之后该怎么教训她,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打上门去,闹到她的店里,让她丢脸。 “要不我们等她下班了之后再找她说,在别人上班时间去打扰,有点不道德吧?”首先叛变的是绿毛,他声音弱弱的问道。 绿毛本来就不喜欢百年华,每次看到他都会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眼里的不屑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 什么玩意,如果她不是老大喜欢的女人,一个家里开小服装工厂的有什么本事瞧不起他,爷才是让你高攀不起的人好吗? 红毛沉吟了一下,装作勉为其难的同意了:“行,我们一向是个有道德的人,不能为她破列了。那就等她下班再说。” 三人如同小迷弟一般,守在店外面透过透明的玻璃墙,看着收银台的一举一动。 陆续买单的人就没停过,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所以王明明根本没注意到红毛三人。 八点一到,买单的人也少了,王明明进到后台,红毛三人以为她去喝水了,毕竟工作了两个小时,不停的和客人交流,肯定是需要补充水分的。 直到从店里出来另外一个收银员,占据了王明明刚刚的位置,三人才觉得不对,冲上去一问,才知道王明明已经走了,从店里的后门走的。 红毛把手里的烟头砸下,用脚狠狠的碾压了两下,嘴里骂了一句经典国骂。 居然忘记了这家店后面还有一个门,三人骑着摩托车呼啸而去,炸鸡汉堡店的后门是一条小巷子,他们从马路两边堵过去,结果巷子里面没人。 还是绿毛眼尖,看到了前方不远处的明明:“——在那里” 此时的明明身上哪有之前在炸鸡汉堡店里的暖心笑容,一身冷意,强大的气场,看到就让人害怕。她的面容带着一种漠然,潇洒而又不失优雅。 红毛也不得不承认,跟她比起来,百年华像一个假的冰山校花,眼前这位才是正品。 三人一时被明明的气势震住,没有第一时间去找茬,反而发现了她的秘密。 此时,明明已经进了医院。来到叶云的房间,她放下背包,坐在病床前的一把椅子上,认真的为母亲按摩身体,边按摩边讲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一些小事,她能讲出很有趣的意味,食堂里的饭菜经过她的巧嘴描述,人间美味也不过如此。让红毛三人深深的怀疑,他们真的是吃的一个食堂? 护工小姐姐看到明明进来了,倒了一杯水放在明明旁边的床头柜上。 拯救败家子(六) 护工小姐姐看到明明进来了,倒了一杯水放在明明旁边的床头柜上。而后,躲在一边听明明和叶母说话,明明说的那些事她也爱听,就是一些日常小事,被她说出来有种暖心的感觉,生活很美好的感觉。 明明从医院出来,去了一家网吧。红毛三人下意识的尾随在后面,装模作样的在她位置附近也开了一台机,明明最近忙的不得了,她的时间很紧迫,抓紧每一分钟想的都是赚钱的事,叶母的医药费是一笔大开销,她熟练的打开电脑,然后打开七点小说网页。 红毛三人都偷偷的盯着明明的电脑界面,看着明明一顿熟练的操作,红毛不由问道:“她这是在做什么?” 黄毛是七点小说网的忠实读者,阅龄已经有56年了,只要是能让他喜欢的书,都打赏了黄金盟。 所以此刻他很是快速的回到:“这个是七点小说网的官方页面,她来网吧难道是现实生活中压力太大,来网吧看小说解压?” 黄毛也很是不解,毕竟来网吧看小说还不如在家用手机看方便呢! 然后就看到明明握着鼠标的手,不停的点着什么,一顿操作猛如虎,很快的就进入了作家页面,打开后台,开始打起字来。 红毛一巴掌拍在黄毛的脑袋上:“你不是说她是来网吧看小说的吗?怎么打起字来了?她现在是在做什么?” 黄毛作为一个多家作品的黄金盟,曾经跟一些作者混的很熟,有些心大的作者甚至把自己的作家账号告诉过他,让他登陆作家账号,去后台抢先看存稿。 所以黄毛对作家后台的页面很是熟悉,听到红毛这么问,下意识的回到:“她在写小说。” 明明之前两个世界一直有在写书,所以她只有前期的时候打字稍微有些慢,早在高考前就已经调整过来了,现在打字的速度快的让红毛三人只能看到手的残影和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很快的4000字就打出来了。明明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她的打字速度又快了。才用了半个小时就写了4000字,再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恢复她的巅峰状态了,一个小时一万字。 她按摩了一下双手,稍微放松了一下双手,然后继续码字,她交了一个小时的网费,时间没到,不能浪费钱。 等到系统提示还有三分钟,让她续费的时候,明明点了保存,退出作家账号,把她的登陆记录删除干净。拎起背包回家,她做兼职的炸鸡汉堡店就在医院附近,选的网吧就在家的附近,所以明明很快就到家了。等她洗漱出来,整理后,已经11点了。 到了睡觉的时间,明明把叠好的衣服放进衣柜,就关灯睡觉。 此时,红毛三人在墙边猫着的身影才直立起来。 这次是黄毛率先说话:“没想到,冰山校花的家住在这个地方啊!”看着眼前破旧的楼房,他眼里还有着震惊。 “确实不可思议!”红毛直起腰,扔掉嘴中叼着的草,狠狠道:“明天到学校把这个消息放出去,让那些以为冰山校花是白富美的人看清她的真面目,这比去她兼职的店里闹更能打击她。” 红毛刚说完就接收到绿毛、黄毛一脸:“老大你是魔鬼吧?”的惊恐表情。 黄毛忍不住大声辩驳:“老大,你没看到冰山校花的妈妈还躺在病床上?她一天需要打很多份工作才能维持日常所需,你都没有一点同情心的吗?” “打工?”红毛嗤笑一声:“就凭她每天炸鸡汉堡店打工,然后漫不经心的敲敲键盘,能负担的起她妈妈那么多的医药费?” 绿毛弱弱的举起手:“我有看到她在炒股?” 红毛:“……在哪看到的?” “就在网吧的时候,我看到过她打开了炒股页面。”这件事连黄毛都没注意到,但被全程盯着的绿毛看到了。 黄毛继续给了红毛会心一击:“就算她不炒股,她的稿费一个月的收入已经百万了。”说着,黄毛把明明写的小说搜了出来,是女生板块的疼痛青春系列,这样的书其实很难写好,但是明明写的却意外的受欢迎。 黄毛特地收藏,加书架翻了几页,她都是用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的书,有点类似于散文随笔这样的。 本来黄毛觉得女生写的书他是不喜欢看的,特别是青春疼痛系列的,可能一些女孩子都不喜欢。但是翻开之后,却觉得满是意外,她虽然写的是青春疼痛系列,字里行间却并不词藻华丽,反而很朴素,乍一看上去有种温馨给人暖暖的感觉,但当你沉迷当中,继续读下去的时候,发现里面裹的都是玻璃渣子,直至人心,刺痛人心的那种。 黄毛直起身子,按了一下手机侧面的开关键,手机发出“咔”的一声,黑了屏。他不动声色的擦擦眼角溢出的泪水,伸手按住胸腔中揪心般刺痛的心脏,长踹了一口气,似乎想把心痛的感觉通过呼吸呼出来…… 心痛过后反而是释然,曾经心底的死结,似乎都通过长吁的一口气而缓解的心痛一起变淡了。 他抬头看着黑的没有一颗星的天空,转身朝巷子外面走去,巷子外面街边的的路灯照射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黄毛背对着红毛绿毛,挥了挥手:“我先走了……” 绿毛缩了缩脖子,看了一眼红毛,结结巴巴道:“我,我也先走了……”说完,飞快的从红毛身边溜走了。 黄毛回到自己的专属别墅,躺在屋顶上看着黑亮的没有一颗星星的天空。他从兜里掏出手机,打开王明明写的小说,将页面调到夜间页面。接着没看完的地方看下去,这打破了他从不在晚上看小说的习惯,他一般看小说的时候都是在没逃课的时候,课堂上打发时间用的,已经有好几年的书龄了。 明明穿越了那么多的世界,当的了皇后,抗的了野人。能许愿献出灵魂来完成任务的人大多都是负能量的人,或者人生不圆满的人,同等能量的人是会互相吸引的 拯救败家子(七) 同等能量的人互相吸引,所以她们的周围必定也是同等能量的人,这无关她富有还是贫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再加上,她写了很多个世界的小说,笔力足够,那种写作手法的老练,用词之精准,不止是很多网文作家不具备的,连很多传统作家都不具备。 所以,她对于青春疼痛写的特别到位,她写的青春疼痛系文章总是能直击读者的心灵,哪怕是很优秀的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心结,从而释然。 黄毛点下一章,结果页面显示的是作者努力码字中,不知不觉已经看完了最新章节,他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凌晨四点了,他转了转有些干涩的眼睛。此时已经晨曦微露了,他放下手机,回忆起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的事情,那个时候他还不是一名混混,他的成绩还很好,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或许…… 黄毛闭了闭眼睛,早已泪流满面,原来他以为千疮百孔,被凉透了的心,竟然还抱有期待,抱有对亲情的期待。 他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眼神望着晨曦微露的黑夜,熠熠生辉透着坚定,他语气轻而坚定的对自己说:“以后我要走自己的路,不受别人影响的路。” 太久了,久到他都忘记了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 之前他虽然没有说过,但是他把自己的堕落的原因都归结到那件事上了…… 但以后他不会了,再难他都要走好自己的人生路,也许就像王明明书中说的一样他的心结还在,但他可以将它封印起来,不让它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将一切交给时间来解决。 也许所处的高度不同,所以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不同。或许当他达到他父亲同等的高度会理解他们的做法,或许不会,谁知道呢? 这些都不是此时他应该考虑的问题,他休息了一会儿眼睛,下楼找了一本书房装饰用的红楼梦。翻起来边看边做笔记,他打算写一本红楼梦的穿书文,这是他之前看红楼梦的网文时就有的想法。 他打算写一个现代人胎穿成了贾宝玉逆袭的故事。 他对于红楼梦的故事并没有完整的看过,影视也没有。他的印象里贾宝玉是一个很可怜的人,看似得宠,却什么都做不了主,一有事情必须发脾气威胁才能达成心愿,看似锦衣玉食,其实心灵空间很小。 他想写个现代精英胎穿成贾宝玉,一出生他就明白自己的处境,故意表现出脾气很坏,一生气饿死都不吃东西,一个小小的婴儿这么大的气性,让所有人养成他的话必须和圣旨一样有用,当然这只是小范围的作用。 接下来,步步为营,整个贾府他管不了,但他自己的住处必须是铁桶一样,不能跟原来的贾宝玉一样,一点隐私都没有。 开始上学后,他回家做功课时,贾老夫人怕他累着,让人把他手上的毛笔拿掉后,他让人打了老叼奴的板子后,没人敢抢他手上的笔了。 他能让人打贾府叼奴的板子,和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有关,要是原来的贾宝玉,可能叼奴一闹,贾老夫人一和稀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但他从小养成的强势性格,贾老夫人也不敢在他气头上劝他。 之后,就没人敢夺他的毛笔了,他写字时,贾老夫人跟他说话,他也不理会,会等到写完后再回贾老夫人的话,久而久之,贾老夫人也就不再去自讨没趣了。 他这样做并没有让贾老夫人讨厌,反而使他的地位在贾府颇高,哪怕那些贾老夫人身边的叼奴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当然,他的目光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府…… 黄毛将自己构思的大概轮廓写到纸上后,接下来的时间他要将红楼原著这本书看完,之前他看的都是红楼的同人文,虽然也是红楼,但是夹杂了太多作者自己的思想。 如今自己想写文了,还是努力看原著的好,他选的红楼梦也是有深意的,之前他不知道在哪本名著上看到过:想写出二流的文字就要看一流的书,想写出三流的文字,就要看二流的书。你看三流的书,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不入流的。 原话他已经忘记了,但意思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而且很多网站大神都说,想要文笔好就看红楼,想要设定好就看三国。 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文笔,设定他还有点顾不过来。红楼是中国四大名著,他写的同人文肯定不会低于三流文。 黄毛自信满满的想到。 —— 明明这边,她再次去炸鸡汉堡店打工,今天她是最后一天来上班,之前她来这兼职纯粹是缺钱,来赚点生活费。现在她的小说稿费也出来了,这次的稿费有点出乎她的意料,毕竟她写的是很小众的青春疼痛系列,以前她也没有尝试过这种类型。 没想到结果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收入也超乎她的想象,真正的一书成神。编辑也隐晦的跟她说让她好好写,后期发挥稳定会改编成影视或者电影。 可能,明明都没想到,昨天晚上红毛来堵她没堵到,今天却被一辆豪车堵在了巷子口,这是一辆白色的轿车,车身线条流畅优雅,明明看到这辆车的瞬间想的却是不会是刚拿了稿费就遇到劫财的吧!转而又想到自己的美貌。 那是劫财还是劫色?结果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很美很优雅的女人。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 她向着明明的方向走过来,有种步步生莲的感觉。 一直到坐在咖啡厅里,明明还在不断的回想原主前半身的记忆,她到底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个贵妇? 结果,她把记忆搜了两遍,没有找到对面人的信息。 身穿白色西装的女人率先开口了:“我想聘用你当我的御用秘书,当然考虑到你的学业,只是兼职。” 明明有些疑惑:“我们认识吗?” 拯救败家子(八) 白色西装的女人拿出几张资料,显然她查到的信息比红毛查的详细多了。连她父亲是谁,母亲病重,她写小说挣了多少钱,买的哪支股票,手上大概的资金情况,上面都有。 而且资料上的信息还该死的准确。 明明简单的看了一下,一言不发就打算走,说实话,她现在的心情很不爽。 身穿白色西服套装的女子有些急了,她伸手拦住明明,急切道:“我是云墨的母亲,我在这里为调查你的事情道歉?”说着她朝着明明90度鞠躬道歉,明明停了下来,侧了侧身,躲开了她鞠躬的方向。 她抬头审视的看着对面的女人,这个自称是云墨母亲的女人:“那你调查我的原因呢?” 白色西装的女人隔着桌子伸手拉着明明的手腕,似乎生怕她跑走了。两个容貌同样出色的女人,站在咖啡厅的桌子旁,窗外路过的人,和咖啡厅里喝咖啡的人都忍不住的频频看向她们。 自称是云墨母亲的人,看到周围的目光并不在意,她的气质容貌使她的回头率百分百,而明明继承了原主的美貌和性格,所以她也不会在乎周围的眼光。 在明明的目光下,她低了低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实话跟你说吧,我是因为你跟我儿子接触过才调查你的。”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张云墨的照片:“你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儿子是谁?照片上的人就是我儿子,他现在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但我觉得他们并不相配,我并不在乎她的家世,但我希望我未来的儿媳妇能对我儿子好。” “所以,我承认在知道有女孩接近我儿子后,特别是知道你母亲正在住院,需要一大笔医药费的时候,我怀疑你接近我儿子的目的,对你进行了调查,在这里我对我的行为向你道歉。并正式的聘用你当我的御用秘书,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 明明还是有些疑惑:“为什么找我?我刚刚也看了贵公司的资料,像您这样全国五百强的企业似乎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云墨的母亲有些赞赏的看了明明一眼,能在巨大的诱惑面前还保持清晰的头脑,关键是她的年龄还这么小,真是后生可畏:“我聘用你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学校里适当的护着我的儿子一下,别让人给欺负了,当然这个只是顺带的,遇到了就帮一把,不需要你去天天盯着他。作为回报,我会给你妈请最好的医生,选最好的治疗方案,这点你不亏。” 明明想到了自己的任务,点了点头:“行,我同意了。boss大人。”说完,她俏皮的眨了眨眼睛,她的动作本来没什么,但配上她那逆天的颜值,让周的人都倒吸了一口气,真是太可爱了,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boss走了,留下明明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面前的咖啡已经凉了,她却一口没动。她的思绪陷入了回忆里,原主后期是见过云墨的母亲的,准确的说还救了她,但当时云墨的母亲丧子又丧夫,已经心存死志了。 那时候云墨的母亲和现在是天壤之别,也难怪她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至于云墨的母亲会来找她,原主没有碰到这件事。估计是原主和云墨没有交集,看来是她的选择导致的蝴蝶效应了。 此时,云墨的母亲坐在她的专属座位上,司机倒车向家里驶去。她的眼神透过车窗,望着外面,眼神有些复杂难辨。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重生这件事,她死后居然回到了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对于云墨这个儿子她心里是有些怨言的,如果不是这个儿子,她们一家如何会落到那个下场。 虽然心里清楚云墨的性格都是她宠出来的,但终究心里有了隔阂,对他没有了往日百依百顺、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的感觉了。 但云墨终究是她儿子,她还是得好好为儿子打算,如果她的儿媳是明明就好了,她此刻是真的有些羡慕明明的母亲叶云了。 论出身,她不比叶云差,甚至比叶云还强很多,但是她身上的责任也大,从小要学的东西很多,但叶云从小就被宠着,长大后嫁人,王明明的父亲在没出轨之前也是一个好男人,长的好,能力好,对叶云也体贴。 叶云离婚后,还有王明明这么一个能力爆棚的女儿,为她遮风挡雨。叶云简直是人生赢家的典范!想到这里,她也忍不住感叹:“同样是人,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开车的司机听到她的感慨,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样的话怎么也不应该从董事长的嘴里说出来啊! 云墨的母亲没有注意到司机的表情,她还沉浸在自己最后那段时日的思绪里,那时候她孤苦伶仃一个人,被逼上绝路。 被王明明救了,但她那时候丧子又丧夫已经心存死志,对于外界的一切都没有探究的欲望,也不知道,王明明从这个时候就这么厉害了。 不过,如果不是后来她们家倒闭了,可能王明明不一定查的出来云墨的身份,毕竟权终究大于钱,钱能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情。 那时候,王明明的母亲叶云经常坐着轮椅过来找她聊天,她也知道了王明明前期因为年轻没经验,请的护工不上心,让她多坐了很久的轮椅。 所以,她会请最好的医生治好叶云,让明明没有后顾之忧。 她最希望的就是王明明能当她的儿媳妇,但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她也了解,她只要一想到明明嫁给云墨的场景,就替明明委屈的慌。 王明明的能力她了解,前世她一个人拼搏最终走到了高位,这辈子她有她的助力,可能会走的更高更远。 连百年华那样的货色嫁给她儿子都觉得委屈,那明明嫁给她儿子得委屈成什样啊? 算了,反正这辈子她已经不指望云墨了。她把王明明培养成她的继承人,她视云墨为恩人,以王明明的人品,肯定是不肯亏待她儿子的。 拯救败家子(九) 想到这里的云母,给医院的院长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安排人给叶云转最好的病房,并打电话安排专家专机接往海城,为明明的母亲治病,她知道明明的孝顺,她最后那段时间,有时候明明忙到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还每天都会来医院陪叶云做她喜欢的事情。 有时候是在叶云修剪花草的时候搭把手,有时候两人一起在vip病房的厨房里面做一些家常小菜,间歇说着家常话,两人之间温馨的气氛看的她都眼红。 她回想了一下,云墨哪怕是没搬出去住之前,也是他一回来,她就围着他转,而她的儿子则是拿着手机和他的狐朋狗友聊着天,问的多了还会不耐烦。 从来没有陪着父母好好的聊会天……从来没有,更不要说像明明这样帮叶云做她喜欢的事情了。 可能天下父母想要的孝顺也不过如此吧! 同一时刻,咖啡厅。 明明坐在咖啡厅里,头靠着玻璃窗出神。原本她以为,原主后期的记忆对她的任务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她看了自以为重要的,就没再关注了。导致故事后期的人物出现,她却没有认出来。 她好好的看了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真的是一个很努力的人,如果前期她的升职带着一点运气的成分,因为当时她的顶头上司非常喜欢她,喜欢的有点莫名其妙,可能也是看颜值吧! 后期,本来应该是她上司升职,却突然被总监不知道什么原因,隔空提拔了原主,原主本来就是一个非常义气的人,她很感恩她的上司,现在自己却抢了原本上司的职位,虽说不是她的本意,但这件事情还是让她心里非常愧疚。 加上当时原主升职太快,惹得不少人嫉妒,公司里面的流言蜚语如同六月飞雪。 谣言传的很厉害,都说原主心机深,使了手段抢了原本自己上司的职位,说原主本来是自己上司带出来的,就是典型的白眼狼,还是反咬一口的那种。那段时间公司的人看到原主都退避三舍,谁也不想再被她咬一口,踩着自己上位。 幸好,原主选的行业是美业。顶头上司都是女的,要不然可能还会出现各种风言风语。 要是一般人可能就会被这股来势汹汹的流言所击倒,变的平庸。但原主不,她当时所背负的压力也决不允许她后退。 当时的原主坐在卧室的窗户旁发了一夜的呆,她似乎想了很多事情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她父亲还没有这么富裕,她家隔壁有个邻居买彩票中了500万,在那个时候的她看来,那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邻居肯定能过的很好。但恰恰相反,那个中了彩票的邻居反而越过越差,越来越落魄。 原本是不相干的两件事,却让她领悟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匹配。 当实力不匹配财富,下场是无比凄惨的。 前有中彩票的邻居,后有升职太快的自己。 匹配是这个社会为我们制定的规则。 她想通这个道理后,接到了曾经上司打来的电话,她的上司是个特别有魅力而豁达的女人,在这个时候她竟然反过来安慰原主。 原主瞬间觉得无地自容,在接收到升职通知后,她一直在逃避。不敢面对曾经对自己照顾有加的上司。 被流言围攻时她没哭,被众人疏远鄙视时她没哭,反而这个时候她哭的像个孩子,她知道她的上司处境也不好。她听到很多次别人在同情她上司的时候,还会说一句活该。说她眼光不好,被新人抢了职位。背后都在笑话她,说她带出了一只白眼狼。 上司温和而又冷静的声音通过手机的话筒传了出来,她说:“傻丫头,哭什么!你要相信公司的决定。你只需要知道:你负责出彩,公司自有安排。” 明明点了点头,又想起上司在电话里看不见,她哽咽着说道:“我知道的,您自己的处境都不好,还特地来安慰我,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了。” 电话那边上司的轻笑声传来:“如果感到无地自容,以后就加倍努力。让此刻看你笑话的人都闭上嘴巴!” 原主挂断电话后,第二天反而比以往更加努力的学习工作。 记得有次原主因为工作通宵熬夜,第二天因为时间太紧没吃早餐,导致的低血糖头晕,后面还有个客户洽谈,她一直坚持到会议结束才晕倒。 在会议期间,她硬是用坚定的意志没有让任何人发现她的不适。一直到送走客户,才晕倒。 后面大家才从她的助里那里得知,她早上已经开始头晕,但是还是坚持到会议结束,这件事虽然说让议论她的声音小了很多,但并没有阻止她继续前进的脚步。 专业手法她学会了后,又开始去一线,店里面带店做管理层。 管理一个店并不容易,特別是第一次带店,店里的人对明明的能力并不认可。加上一个店里大家同处一个小空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同事之间多多少少会有些小矛盾,这些都需要明明来调节。 加上这家店的业绩并不好,店里的人都很懒散。明明过去后首先抓的就是卫生,店里一定要干净,毛巾清洗消毒,用过的房间客户走了要立马收拾。 然后就是业绩,俗话说:业绩治百病。店里的所有毛病,根源就在没有业绩。没业绩就没有动力。 原主先从小客户入手,这时候她前期学的专业就体现出来了,她专业的基础打的牢,看问题比中医还能说到你的痛处,加上她对公司产品了解的很透彻。她能以最划算的搭配解决你的问题。 客户的问题解决了,增加了客户和美容师对原主的崇拜。 原主却并没有停下步伐,加紧对店里面的人手法和专业进行培训。因为有业绩,那段时间店里的人几乎住在了店里。晚上忙到十二点,早上六点起来大家也有劲。 拯救败家子 (十) 那个月原主第一次带店业绩达到百万,震惊了一批人。但是流言蜚语也来了,传她第二个月肯定做不了那么多。这个流言不止是原主听说了,店里面的人都听说了。大家都憋着一股劲, 实际上店里的人第二个月的业绩反而比第一个月要好做,第一个月,客户的问题都解决了,没解决的也都改善了。客户相比以往更信任店里的美容师,告诉她第二个问题,给到客户解决方案后,很爽快的就掏腰包了。所以,第二个月反而比第一个月业绩更好达标。第三个月的时候就有些难了,客户都是这些人,砍了一次两次总要给她们时间修养生机吧,但第三个月原主依旧业绩百万。 惊呆了所有人,哪怕是一线城市,一个店的业绩达到50万已经是牛逼哄哄的存在了。她居然一连三个月业绩都达到了百万,还是一个原本不太看好的店。 三个月后,她被调回了总部。由于她高调的行事,那些中伤她的流言蜚语才渐渐消失,人有时候真的是遗忘的动物。 此时,所有人都忘记了她曾经的不好,剩下的只有对她的佩服。她成功升任总监,最年轻的总监。 在一年一度的年会上,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特意为了公司之前中伤原主的流言蜚语给出了解释。 请出了当时的当事人,原主和她的顶头上司,两人同台。之前提拔她的上司对着她微笑着说了一句话:“我就知道我没有选错人,你的优秀超乎我的想象。” 原主走过去,牵住她的手。与她十指交握。她接过董事长递过来的话筒,对着台下大声道:“这一路走来,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 她举起和上司握在一起的手:“相信你们都知道,这个人就是我的上司。从我来到公司感谢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感谢她在流言蜚语中特地打电话安慰我,大家都知道那个时候,她自己的压力也很大。她独自扛着所有压力,告诉我,你要相信公司的决定!” 其实,如果不是原主特别的优秀,公司是决对不会特意在年会上给她解释清楚流言。 公司的流言从来就不缺少,当一个新的人升职上来,往往是伴随着流言蜚语的,那些实力与财富不匹配的人,如果你被流言击倒,你不拼力一博,你将永远冲破不了流言圈,你拿了这个层次的应有的财富,也要努力学习,发挥出与它匹配的实力。 明明把原主的记忆梳理了一遍,然后背起双肩包,起身走人。 她的手机上有短信,是她母亲转病房的消息。病房号也发给她了。 明明先去医院看了母亲,她躺在一尘不染的vip病房,两个看起来气质很干净的护工正在给她按摩,明明瞄了一眼,手法很专业。 病房中没有她什么事了,明明难得的早点回家,忙碌的过了几个月,突然闲下来,明明还有点不习惯。她已经习惯每天11点睡觉,此时还真的是有些睡不着。她拿出手机,点开作家后台开始构思小说的剧情,现在写小说对她来说跟喝水一样简单,她脑海中的剧情都不需要转换就已经成文字的形式出现了。 她手机打字的速度没有电脑快,尽管这样,她也在11点前码出了十万字出来,明明看了一眼还有时间,她把新码出来的剧情,大概的看了看,做了一些修改,然后设置好更新时间,每天两更,加上之前的存稿,她一个月不写文都没有问题。 明天就要去云氏集团上班,其实这是boss当年为了云墨创建的公司,所以才称为云氏集团。 修改好文,明明看了一下时间,然后立马就睡了,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第二天,明明没课的时候就去云氏集团上班,有课的时候,boos大人会派人开车送她回学校。 这天,明明刚从车上下来,和司机道完谢,就听到背后的音:“你???” 明明转过身,就发现云墨站在她身后,此时一脸的疑惑。 云墨不知道怎么开口和明明说,转而望向司机:“王叔叔,这是怎么回事?她和我们家还是亲戚关系吗?”说着他指了指明明。 司机看到是云墨,赶紧的下车对着云墨恭敬叫道:“少爷。” 然后,才解释道:“王小姐是因为出色的能力,被夫人特聘的新私人秘书。而且……”说着,司机抬头小心的看了云墨一眼,语速飞快的道:“夫人说,以后少爷你在学校的一切事情都由王小姐负责。” 说完这句话的司机以为云墨会发脾气,毕竟这个小祖宗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管着他了。却没想到云墨听了他的话后,只是语气平静的问了一句:“我妈还说什么了?” 看到云墨没发脾气,司机的胆子大了一些,接着道:“夫人还说,王小姐是她高价聘请回去的,让你不要把她气走了,否则她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云墨听了司机的话,下意识的看了旁边站着的王明明一眼,她侧身对着他,头发垂下一缕,她伸手拂在耳后,那莹白的芊芊玉手在丝滑黑色头发的衬托下更显冰肌玉骨。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刚好看到她纤长的睫毛如同一把精致的小扇子,她低垂着睫毛,云墨觉得如果放一滴水珠上去,她的睫毛也是可以接住的。 似乎察觉到云墨的目光,明明回头望向云墨:“谈完了?” 虽然,明明的问话没头没尾的。但是云墨秒懂,云墨明白她问的是他和司机的谈话,他点了点头。突然间就不敢看向明明的眼睛,侧面看已经很精致了,正面看更是美的惊人。 明明看到他点头,谈谈的道:“既然你和他谈完了,那我们谈谈吧!”说完,率先向学校内走。 明明向着教学楼的天台走去,云墨意外的发现,她选的这个天台居然在他们秘密基地的上面。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明明将天台布置了一番。 拯救败家子 (十一) 明明将天台布置了一番。放了一张桌子,一把遮阳伞,还有花盆里不知名的绿色植物 云墨有些膛目结舌的看着这些东西,问着明明:“这里怎么会变成这样?” 明明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天台上的东西道:“我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带一样东西上来,久而久之上面的东西就多起来了。” 云墨疑惑的看着她:“你经常来这里?” 明明抬头看着云墨,挑了挑眉。 云墨赶紧摆手:“别误会,只是我的地盘就在下面,但我一次都没有看到过你,所以才问问。” 明明的语气依旧谈谈的:“我每次来的时候都在早上四点到六点,天台的旁边有个半透明的玻璃房,里面有灯,我一般都会呆在那里。” 明明说着率先在遮阳伞下面的桌子旁边坐下,她一手敲敲桌面,示意云墨坐对面,一手拿出手机,飞快的在屏幕上点着。 很快,云墨听到‘叮咚’一声,是他自己手机短信的声音,云墨拿出手机一看,发现是一家银行转账20万到账的信息。 他抬头,刚好看到明明拿着手机冲他摇了摇,她的脸上带着一层清浅的笑意:“看来你收到了,感谢你当时的资助。”说完她站起身,就准备走,走了两步她停了下来,背对着云墨道:“至于王司机刚刚和你说的话,其实你不用放在心上,我不会过于干涉你的校园生活。” 云墨本来以为王明明叫他过来是谈以后她对于他的校园生活的规划,谁知道她只是过来还钱的,顺便告诉他,她不会管他的事情! 云墨不知道为什么,心脏突然痛了一下,话语不受他的控制的脱口而出:“你既然答应了要管我,现在怎么能不负责任呢?” 明明有些诧异的回头看向云墨,她是为他着想才说的这句话啊!毕竟谁愿意被别人管着? 她看着云墨的眼神,确认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是认真的?” 云墨沉默的看着她,倔强的不说话。 明明扶了扶额,她有些无奈的道:“不是我不管你,是我真的没有时间。你也知道我成了你妈的秘书,平时我都在你妈的公司上班,现在回来是来上课的,明天周末我又要去工作。” 说着,她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不跟你说了,上课时间到了。我要去上课了。” 云墨看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眼神暗了暗。忽然,他似是想到了什么,飞快的起身跑出了学校。 他来到云母的公司,这里虽然他来的少,但公司的人都认识他。boss大人的心肝宝贝,每个新人入职的第一天培训内容就是记住他的长相,最不能得罪的人,没有之一。 你得罪了boss,还有改过的机会,你得罪了云大少,等着被辞退吧!云母以前就是这么宠云墨。 云墨一路走来,并没有人阻拦他。一直到他走到云母的办公室,对正在办公的云母道:“妈,我要到公司来上班。” 云母办公被打扰,加上她重生回来对云墨也没有之前那么喜爱了,因此她端出平日里董事长的威仪对云墨吼道:“你又在胡闹什么?” 她下意识的怀疑,云墨是不是又被百年华操控,想要盗取公司机密什么的。 现在的云墨在云母这一点信用都没有,整个就是一维护百年华的混蛋。 要不然,好端端的平日里公司都不愿意来的人,居然和她说要来上班了。 云墨被他母亲吼的一愣,毕竟云母在他的面前一直是个慈母,突然被她气势这么威严的一吼,他也被镇住了。 但是,毕竟是一直宠着他的母亲,他楞了一会儿,倒是并不觉得害怕,反而耍赖道:“我不管,反正我要来上班,再说你以前不是说要把公司留给我,一直想我来上班吗?” 云母合上钢笔盖,看了云墨一眼:“我已经找到公司的接班人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她现在是我特聘的秘书,还是你的同校同学。这个人你也认识,她叫……” “王明明!”云母话还没说完,云墨就猜到了。 “哦~”云母挑了挑眉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没错,就是她。” 云墨的心思有些复杂,在自己母亲说特聘秘书,又和他同校的时候,他就猜到是王明明了。 云母接着说道:“你是我儿子,虽然你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但是我也不能给你一个太低的职位,你以后就是公司的总监。反正,大家都知道你的后台,也没有人敢不服你。” 云墨的内心……妈,你变了,让我当总监就总监吧!干嘛还要说我不学无术,什么都不懂。你以前从来不会说这些的。 云母的内心也是有些无奈,虽然现在是不待见他了,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对他好已经成了一个习惯。总监的位置想都没想就给出去了。 云母虽然内心这么想,但是面上不露分毫,继续道:“明天有个大客户来,你也一起陪着吧!明天除了介绍你的时候,吱一声。其他时候你一句话都不要说,明天的合作要是搞砸了,你以后就不要再踏进公司的门了。” “明天跟着我的特聘秘书,好好跟她学学。你要是有她的三分之一,不,十分之一我就满足了。”云母说着,挥了挥手,让云墨赶紧走,越看他越来气。 云墨本来对明天的大客户没有兴趣的,但是听到明明也在,他瞬间就有了兴趣,他到要看看她是有多忙,忙到连管他的时间都没有。 因着这好心情,云墨听到他妈数落他连明明的十分之一都没有,他还能开玩笑的说:“她那么厉害,那我把她追到手,让她变成你儿媳妇好了。” 哪知,云母听了大吃一惊,对他吼道:“我跟你说你别乱来啊?你还想别人当你媳妇,你也不看看自己配的上她吗?” “云墨,我在这很严肃的告诉你,这是我高薪聘回来的人才,就算她不来我这,她一个月也能月入百万。如果人因为你的原因,不干了。我以后就没有你这个儿子。” 拯救败家子 (十二) 云墨看着云母郑重的神情,知道她是来真的了。 他心里很难受,在他亲妈眼里,他居然配不上明明?但表面上他笑嘻嘻的道:“我还看不上她呢?妈,你也知道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吧!” 听云墨这么一说,云母才放心下来。她当然知道云墨对百年华的喜欢达到了疯魔的程度。 云母点了点头:“对,你也就配的上那样的货色!” 云墨看着他母亲脸上那满是对百年华不屑的表情…… 云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了,以后百年华嫁给云墨后。她决定学英国老人的心态。十八岁就让云墨独立,以后不管她们了。 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一样给百年华最好的一切,量身定制的衣服,限量的护肤品、化妆品。省的她花自家的钱养出的白嫩肌肤,最后不光给云墨带一顶绿帽子还谋害了他的性命。 想到这里的云母眸光一冷,犀利的看着云墨:“既然你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上班拿工资了。以前的卡我就收回了,还有你出去一切的消费都自己买单吧!”说完,云母真的打了几个电话,冻结了他的卡。 云墨带着满肚子心塞回到学校,刚好碰到红毛几人。 红毛三人看到云墨,从老远的地方就开始跑过来,喊到:“老大!” “老大!”黄毛 “老大!”绿毛 三人对视一眼,红毛上前道:“哎呀!老大,差点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听说,新来的校花王明明在你家公司上班,还是你妈特聘的秘书?” 三人这几天因为没法昧着良心找王明明的麻烦,但不昧着良心又没法对自家老大交代。这几天一直受着心灵的折磨,今天听说王明明去了老大家公司工作,这不就来试探云墨的口风了。 云墨道:“你们认识王明明?” 红毛三人疑惑的对视一眼:“老大,你忘记了王明明就是新来的校花,你之前还让我们去对付……”她呢,后面的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绿毛踢了一脚,给踢回去了。 绿毛:老大都忘记了,你咋还提呢?这几天良心的拷问没受够? 幸好,云墨的注意力不在这上面,他问道:“你们去查查王明明的资料,看看她之前是做什么的?怎么当上我妈特助的,听说她在当我妈特助之前月收入百万,去查查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红毛听了赶紧回到:“这事我们知道,她月收入百万是真的,在做伯母的特聘秘书之前,她在炸鸡汉堡店当收银。因为她的关系,炸鸡汉堡店的生意都火爆了一些。” 黄毛也接着道:“对对,她还在网上兼职写小说,她写的书很受欢迎,光她写书的稿费月收入就达到了百万。她现在是我的偶像。” 绿毛也道:“她还炒股,收入也不错。” “不过,她的身世忒凄惨了一些,父母离婚,家里的存款用的差不多的时候,她母亲又发生意外成了植物人,现在还躺在医院没醒来,每天的医药费都是一笔不菲的钱。”红毛眼珠一转,帮王明明卖起惨来,免得他们老大又要他们去找王明明的麻烦,他们是良民,良心会大大的痛的。 云墨确实如红毛所愿的可怜起王明明来,但他没一会儿就觉得不对劲起来:“你们怎么对王明明的事情这么清楚?” 红毛三人又面面相觑的对视了一眼,红毛小心翼翼的道:“老大,你忘记了。你之前因为王明明占了嫂子校花的位置,所以要我们去找她麻烦,所以我们查过她的资料。” 云墨危险的眯了眯眼:“你们去找过她麻烦?” 红毛三人立马抖了抖,他们都误会了云墨的意思,以为是云墨知道他们去找麻烦没成功,所以发火呢! 红毛大声的保证道:“老大,上次没找成她的麻烦是我们的失误,你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会好好去找她的麻烦的。” 云墨一巴掌拍在红毛的脑门上,边打边骂:“你还想再去找她的麻烦,你不知道她是我妈的特聘秘书啊?我妈已经发话了,她要是辞职了,我妈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你还敢去找她的麻烦!我都不敢找她的麻烦。你能耐呀你!” 红毛抱头鼠窜:“老大我错了,老大……” 听到红毛的惨叫声,黄毛绿毛齐刷刷的抖了抖。 云墨打完红毛,本来打算离开,想了想又回头道:“以后不准叫王明明以外的人嫂子。” 红毛三人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绿毛打破了沉静的气氛:“老大他不会移情别恋了吧?” 黄毛摸了摸下巴:“老大的眼光终于在线了一次。”只是这次的女人可能比上一个更难追,更可能压根就追不到。后一句是黄毛默默地在心里想的,没敢说出来。 红毛摘下领口挂着的墨镜,遮住被揍过的脸庞,总结道:“别管老大是不是移情别恋,既然老大说了不能叫王明明以外的人嫂子,那我们以后就叫王明明嫂子吧!” 第二天,云墨到公司的时候,明明已经去接待到来的大客户了。 云墨有些不以为然,他没觉得接待客户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毕竟,这是行政的工作,是非常简单的。 中午的时候,云墨跟在云母的后面,跟着一起吃了个饭,一桌人,云墨只在云母介绍他的时候打了个招呼。之后就没怎么开口说话。 下午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客户那边的一个高层突然有急事赶着要回去,定的是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机票。云墨觉得他亲妈也是放心,那么大的客户就派他去送。 等把客户送到酒店后,明明给boss打开了副驾驶后面车座的车门,boss上了车,她才关上车门。转到另一边上了车。 云墨全程看着,等到明明上车后。他才上了副驾驶座,司机开车后,boss才吩咐道:“明明,对方的高层明天六点钟的机票,你到时候和云墨一起去送他。” 拯救败家子 (十三) 明明点了点头,回道:“好的,boss.” 这时候坐在前排的云墨插了一句:“妈,你以后开车门自己开行不,老剥削别人干嘛?” 云母抬头瞪了一眼云墨,拆台道:“如果不是你上次亲口告诉我你看不上明明,喜欢的人是百年华。你现在这护犊子的样子,我还差点以为你喜欢上了明明呢?” 云墨听到他妈这样说,吓得他差点跳起来:“妈,你瞎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了。”云墨边辩解边注意着明明的反应。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明明从头到尾眉毛都没有动一下,一直抱着手机在发消息。 一直到公司云母下车,她都懒得再搭理自己儿子。直接对着明明说道:“明天要早起,回家注意休息!我让司机开车送你回去。” 明明笑了笑:“谢谢boss.” 到了明明住的地方,司机停好车,明明下车,敲了敲云墨副驾驶座的窗户,云墨按下车窗,刚刚车上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他此刻还有点不好意思面对明明,只能装冷酷地问道:“什么事?” 明明也公事公办的说道:“云总监放心,明天送客户的一切我都会准备好的,你只需要4点钟准时到达酒店就好了。” 云墨一脸懵逼,不就是送个人吗?还需要准备什么? 第二天,凌晨四点多,云墨到酒店的时候,王明明已经到了。正在车里等酒店里的客户。 云墨打算坐后排,却被明明阻止了。让他坐副驾驶位。 不一会儿,客户从酒店里面出来,直接坐到了后排,明明从牛皮纸包装袋里拿出几份早餐,微笑道:“先生,我给您准备了早餐,不知道你喜欢汉堡还是中式早餐,我每样都给您准备了一份。” 然后从文件袋里掏出了几盒药:“听说您感冒了,我给您准备了一些感冒药。”说完,又从袋子里面拿出眼罩和耳塞给他看:“上了飞机,吃了感冒药刚好可以睡一觉。”说完把东西一一放进文件袋里装好。 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只黑色的保温杯,还是膳魔师的:“我给您在保温杯里泡了一点枸杞,可以在飞机上喝点热水。” 云墨明显的看到客户眼睛里面的动容。 到了机场,明明下车,从后备箱里提出了几大盒礼品,微笑道:“我给您准备了一些海城的特产,已经帮您办理了托运。” 送走了客户,云墨松了一口气。头一次发现接待客户还有这么大的学问。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客户发来的消息,说:“那个1.1亿的合作,他签了。贵公司连接机这么小的事情都能安排的这么妥帖,相信贵公司的能力。” 云墨这才明白原来有些时候,细节真的可以决定成败,因为据他所知,a城有个实力比他们公司还要强一点的公司也在联系这家客户,但客户却跟他们家签约了。 正是这时候,云墨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自己朋友打来的。约他去聚会,他想了想很久没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耍了,就答应下来了。 他们在一个私人会所聚会,这个地方的菜品口感特别好,所以一般聚会他们都爱来这里,像云母谈客户有时候也会约在这里。 不过会所的老板把两边人给分开在不同的区域里,像一些二代们一个区域,老一辈一个区域。一般二代们也不会对这个有意见,因为谁也不想在玩的时候还碰到家长。 酒过三巡,云墨又和几人一起去娱乐场游玩了一番。等到结账的时候,他傻眼了,他妈说冻结他的卡也就冻结了,以往他买单都是直接大手一挥签个字就行,月底自有人把账单送到他妈那里,所以他的银行卡有没有冻结,他根本不在乎,可现在他签不了字,兜里又没钱,一时之间还真有点尴尬。 收银员也有点尴尬,这可是他们这里的vip顾客,可不能得罪了,于是,她赶紧给老板打了一个电话,结果没一会儿,老板匆匆忙忙的赶过来。对云墨说:“大少,今天这顿算是我请了,就当是给我个面子。” 老板知道,云墨哪怕这会儿被冻结了资金,但也不能得罪了,说不定哪天他又回头成了他们店的贵宾顾客,家底在那摆着呢! 云墨郁闷了一会儿,也就同意了。他没想到他的妈真的做的这么绝,简直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如果不是确定,那真的是他妈,他都怀疑是不是他妈被人调包了,或者被孤魂野鬼上身了。 几人走到门外,一哥们伸手搭在云墨的肩上,问:“哥们,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啊?” 云墨看了看这群人,其他人虽然没问,但是都竖起耳朵听着了,云墨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我不是在我妈公司上班了吗?我妈说我现在正式赚钱了,以后要经济独自,所以……”云墨给了他们一个‘你们懂的’的眼神。 几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了一眼,但心里都不怎么相信,他们可都知道云母对云墨的宝贝,那是生怕他没钱花,苦着自己。零花钱都是百万百万的给,所以他们一行人出来玩,一般都是云墨付钱。 结果,聚会了几次,几人才发现云母是下定决心要整云墨啊!不管他们换到哪个饭店,账单都不给报销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买单了。 这就导致,这些狐朋狗友中有些看中云墨钱多的人渐渐疏远了云墨,他们追捧云墨本来就图的他人傻钱多,所以愿意哄着他,毕竟能去到自己以往够不着的层次,还能免费吃喝玩乐,谁不愿意? 后期的云墨因为百年华而心情低落的时候,这些人不仅不安慰,还嘲笑他这些年守活寡,不敢碰百年华,连自己的老婆都不敢碰,简直不是个男人。 然后这些不怀好意的人本来就只盯着云家的权钱,慢慢的开始给云墨介绍毒品。 云母可能做梦都没想到,上辈子她怎么都拆不散这几个带坏他儿子的人,这辈子居然因为她无意之中的一个举动完成了。 拯救败家子 (十四) 云墨这边有条不稳的学习工作,他的职位虽然是总监,但是工作的内容就是给明明打打下手,看着明明处理事情。 明明看着云墨老老实实的每天跟着她放学上班,也愿意带他。不管他是无聊还是真的想做出一番事业,她不管做什么都带着他,云墨现在相当于是她的贴身助手了。 明明因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云墨一直以来都是不学无术的。所以给到他的工作都是从简单到一点点增加难度的,偶尔会给他出一个难题,让他花个三四天的时间才能解决。 明明因为心底格外的关注云墨,所以对他的短板一清二楚,制定的工作内容都是以锻炼他的能力为主。 加上云墨天天和明明一起进出,看着她处理大大小小的事情,也学会很多。 云墨开始也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一点点增加去找明明,但是看到她的忙碌程度,又打消了到了嘴边的话。反而默默的做更多的事情,帮她分担一些。 时间有条不紊的过着,这段时间云墨忙着工作,一点点进步着,身上的气质也发生着变化。 他剪掉了老上海滩式的发型,衣服也不再穿一些粉色的印花衬衫。这些外在的变化是因为工作需要,最大的变化是他的精气神的变化。 以往的云墨无所事事,跟着一群狐朋狗友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每天不玩到转钟不回家睡觉。 现在因为工作,明明给他的工作量大,他看到明明每天5点起床,六点到公司处理事情,为了完成明明给他的任务,他也调整了作息,每天跟着明明一样5点起床,6点到公司工作,这个时候公司的人都没来,所以整个公司都很静,处理事情的时候会感觉头脑很清爽。 下午他和明明一起吃午餐,然后一起去健身一小时。 早起的最好的结果就是早睡,因为起的早,每天不到11点,他差不多瞌睡就来了,要睡觉了。 相比起云墨这段时间脱胎换骨般的日子,百年华就过的糟糕透了。 本来这段时间云墨因为工作的事情,没有时间纠缠百年华,百年华应该松一口气才是。 但不巧的是百家的公司出了事情,百父急的焦头烂额,甚至好几次想要寻死,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年华如同剧情中的一样想起了追自己多时的云墨,答应和他交往,但前提条件就是要求云墨要帮她父亲的忙。 云墨看着对面哪怕求自己帮忙的女孩,她眼里对他的不屑是那么明显,那种深深的厌恶却不得不委屈自己的神情都可以去出演一部电影了。 云墨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出神。他突然在想,明明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解决? 她可能更多的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吧!如果说真的自己解决不了,时间太紧急。需要求助自己厌恶的人,她会提前想好后果,绝对不会出现自己找别人帮忙,还一副受了很大委屈的样子。她只会在这场谈判中掌握主动权。 “我说的话你都听进去了吗?”百年华看着自己说了半天话,云墨居然在出神。她对云墨的厌恶更深了。 云墨回神,淡淡的看了百年华一眼:“我家里已经给我找了未婚妻,不好意思,你的请求恕我不能答应。” 百年华听了云墨的话,瞬间脸涨的通红。她第一反应不是云墨真的有未婚妻了,而是觉得云墨此举是在故意羞辱她。 云墨把百年华的反应都看在眼里,他没有停下,继续说道:“看在以往我对你打扰的份上,这次你的难题我帮你解决了,但我希望没有下次。” 云墨摸摸自己的心脏,觉得他移情别恋了,刚刚百年华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他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反而脑海中想的更多的是明明的样子。 云墨见了百年华后,回到公司就去找云母了,没办法百年华需要的资金太多了,他现在刚开始工作,又被停了零花钱,以往他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现在他压根没有存款。 云母听了云墨的请求,虽然早就知道依自己儿子对百年华的喜欢,总会有这么一天,但是想到百年华做的那些事情,她心气还是不顺。 云墨被云母的眼神吓了一跳,他迅速的朝后面跳了一步,有杀气…… 正巧明明过来送文件,云母问明明这件事的意见,云墨没想到他妈居然会拿这件事问明明,顿时阻止都来不及了。 云墨在边上叹了口气,这都是什么事啊?他刚刚确定自己喜欢上了明明,他妈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让未来的妻子知道了他给暗恋对象送钱,这他还能有机会娶妻生子吗? 明明听了云母的话,微笑道:“boos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不是吗?boos的决定就是我的答案。” 云母听了明明的话,难得的笑了,骂到:“这个小滑头!” 明明走后,云墨顾不上其他,立马问道:“妈,你已经做了决定?是什么决定?” 云母再次用看垃圾的眼神瞄了一眼云墨,叹了口气。 “妈,你叹什么气啊?” 云母道:“我要是再有个儿子就好了,有个优秀的儿子。这样就可以把王明明娶回家当我儿媳妇了。” 云墨心塞:“……妈,你不是有我吗?” “你???”云母一脸的黑人问号,她上下打量了一眼云墨:“你哪来的自信?梁静茹给的吗?你也就适合配配百年华,渣男配贱女!!!” 云墨一脸心塞的从云母的办公室走出来,他都不知道他的母上大人哪来的那么大的火气,每次一说到百年华就咬牙切齿。 来到明明的办公室门口,云墨倚着门,敲了敲本来就开着的办公室门,看到明明抬头看他,他自顾自的走进去说道:“我被我母上大人赶出家门了,求收留!” 明明看了他一眼,继续办公:“可以,生活费一人一半,家务一人一天。如果不同意,请出去!” 拯救败家子 (十五) 云墨能怎么办,只能同意啊!他回到学校将钱给了百年华,就出了校门。 他来到海边,望着潮起潮落的海水。思绪纷飞,好似有无数的想法从脑中一闪而过,又好像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 他默默的站了半晌,才动了动有些僵硬的手脚,回到家里。发现自己母上大人把自己的行李都清出来了。云墨看向自己的母亲:“妈,……这是?” 云母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东西已经清理好了,你可以直接走了。” 云墨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母亲,有些陌生的感觉。而且莫名的觉得他妈有些霸气的感觉,同时他又有些委屈,他做错什么了,要这么对他。他妈不会是时隔二十多年,发现自己当初抱错了儿子。现在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所以要把他扫地出门,给她的亲亲儿子让路吧!云墨越想越有可能,越想越心酸。他灰溜溜的提起行李,背影萧瑟的走了。院子里的枫叶很应景的在他背后打着圈,更显凄凉。 在一边看着的云父大气都不敢喘,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时很宠儿子的妻子今天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云母霸气的样子他当然见过,但说实话,她从来没有在儿子面前露出工作中的样子,平时都是一副宠儿子没商量的架势,连他说几句都不让,妥妥的一个慈母。 看着儿子萧瑟离开的背影,云父都有些于心不忍了,他清了清有些干哑的嗓音:“那个……就这样把儿子赶出去会不会不太好?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听说你连他的零花钱都停了?” 云母轻飘飘的看了云父一眼:“怎么你有意见?” 云父吓得一哆嗦,赶紧摇了摇头。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儿子。 云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收起你的丧样,你儿子可比你聪明多了。还没搬已经找好住的地方了。” 云墨拎着行李箱,刚走出家门,就发现明明的车停在他家门口。他顿时惊喜异常,萧瑟的心情迅速回暖。 他笑着问明明:“你是特意来接我的?” 明明看了他一眼:“上车,boss大人叫我来接你的。” 云墨一听,沮丧的心情瞬间阴转晴,他妈虽然嘴上不说,但是还是很关心自己这个儿子的。 来到明明的家里,云墨的第一感觉就是干净。比他家有佣人还窗明几净。原本他还以为明明说让他打扫卫生是开玩笑的,结果却发现可能不是,她可能是说的认真的,结果自己当作玩笑答应的太快了。 云墨瞬间有种想时光倒流,穿梭回去堵住自己的嘴巴。 明明进门后,指着一间房说:“你就住这个房间,这是唯一一个除了主卧自带卫浴的房间。” 云墨听了笑嘻嘻的看着明明:“你是不是喜欢我,居然把除了主卧之外最好的房间给我住?” 明明看了云墨一眼,鉴定完毕,渣男一枚。自己已经有喜欢的百年华了,还在撩女生,虽然说不管是她还是原主都不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蒙蔽,但如果换了一个无知少女,说不定就被他撩上了呢? 想到这里,明明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直接道:“你想多了,我是看在这间房里面有单独的卫浴间,才让你住这间的。你以后洗漱过后就尽量不要出房间了,免得我们彼此尴尬。” 说着,她已经帮云墨把行李箱拉进了房间,帮他把衣服一件件的挂进衣橱里。 做完这些,明明看着云墨说道:“床上的被子是新的,我备客用的,你算是到我家的第一位客人。这床被子我昨天刚洗过,爆晒过,你可以直接睡。明天是星期一,我做前半个星期的卫生,你做后三天的卫生就好了,但你前四天得跟我学怎么做卫生。” 第二天,云墨和以往一样五点起床,多亏了女魔头这段日子里的压榨,否则按他以往的生活习惯,肯定起不了这么早。 女魔头是公司里的人给明明起的外号,她一上任就给大家布置了繁重的工作量,当时很多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小动作不断,各种不配合,很多人都质疑她的能力。毕竟他妈公司的大多数人都是名校毕业。 明明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一来就空降到他们头上,肯定有人心里不舒服。 结果,明明直接杀鸡儆猴。把蹦跶的最厉害的、又爱混日子的人直接让他走人。 云母的公司作为世界五百强,福利一直都是不错的。这种对待工作态度的人出去了,很大可能是找不到更好的待遇的。 明明开了一批人后,大家都老实了。前期一个月,大家手上的工作多到爆,天天都需要加班加点的赶才能完成。当她们把工作做顺手了,效率提高了之后,明明又减少了点她们的工作量,让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可以喝点下午茶和同事聊聊天,不用在加班,到点就可以回家。 这件事得到了大家一致的暖心评价,过了很久才有人反应过来,明明没来之前,她们的日子过的比现在轻松多了。 所以明明就有了一个女魔头的称号,增加了她们的工作量,还让她们感恩戴德,不是女魔头是什么? 但自从明明上任以来,公司里的人效率提高后,大家下班回家做事情也快了很多。 她们现在做完自己的事情,还能抽出时间进行学习。 所有的人都记得会议上,明明说的一句话:“我知道在座的各位都是名校毕业,但我想问问有谁在工作之后还保持着十年如一日的学习?” “我想是没有的,因为大家都没有被请辞的勇气,在座的各位没有谁,能很自信的说,我离开了这里能找到薪资待遇更好的工作。但我告诉大家,我能很自信的告诉大家我离开了这里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的底气不是因为我是名校大学生,而是我有学习的能力。” “废掉一个人最隐蔽的方式是让她忙到没有时间成长。” 拯救败家子 (十六) 我知道在坐的各位很多人下班后主动加班,甚至周末主动给自己工作加量,更快的推进工作,总之特别忙,工作时间超长。 这种员工是很多老板喜欢的,但我要说的是大家要注意休息,周末也不要一直干活。每天早点下班,周末也不用这么拼,你空闲出来的时间,除了休息好,就是用来自我成长。 像我来到这个公司之前,一直从事的是写作,我每天都会抽出大量时间来进行大量阅读。 我写作一年时间,写了一本书,一共700万字。平均每天写2万字。很多作者朋友问我,你一本书写这么长,没有疲惫感吗?不会灵感枯竭吗? 我为什么越写越好,永不枯竭。永远有新东西可写,永远能提出新观点,因为每天早上5点到7点左右,几乎是我雷打不动的学习时间,不管当天多累,前天晚上我睡的多晚我都没中断过。 你必须有时间成长,而不是无休止的工作。 我想问问大家:在过去的一个月,过去一年的忙碌中,大家有多少时间用来成长?你们成长了多少?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是真的在努力工作,早上八点出门,晚上十点多回家,累得洗漱完倒头就睡,明天又是这样重复一天,后天又这样重复一天……日复一日。 但我要说的是这是废掉一个人最隐蔽的方式,因为你会觉得明明自己每一天都特别充实,每天都干了很多活。 但你没有进步,再小的努力乘以365天都很了不起,你努力的意义在,如果有一天你们被我辞退了,你能大声对我吼:“辞退我将是你的损失!!!” 而后在新的公司你牛逼到,让我打心底里后悔曾经辞退过你,这就是你学习的意义。 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让成长成为一种习惯,让精进也成为一种习惯。 你若是一年两年里都忙到没时间成长,你最终也会习惯了每天不成长的状态,毕竟不成长本身也是人最舒服的状态。 在女魔头开完会后,公司里的大部分人每天准时下班后。都会回去学习,有的会学一门新的外语,做销售的会看关于营销、品牌的书和文章,抽时间听一些课程,更新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并在之后的销售过程中去运用实践,大部分销售都说:多一点商业知识商业思维,谈客户更有说服力。有的会学一些自己爱好的东西,如:做饭,乐器,舞蹈等等…… 这段时间公司给云墨最大的感受是变得有活力了,以前大家虽然也上班,但走路的步伐,行动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毫不拖泥带水。 云墨心里嘀咕,嘴上却不敢说出来。按照明明告诉他的方法,开始打扫卫生。本来以为会很难打扫,但云墨按照明明教的方法,发现并不难,可能她家本来就很干净吧! 刷完牙,洗漱完。他将洗漱池包括水龙头都擦干净。明明家的洗漱池本来就一尘不染。所以他做的非常轻松。加上明明墙上贴了一个每天需要做的卫生表,他只需要照着做就好了。家里有机器人扫地、拖地一体机。每天晚上他只需要做一下除尘就好了。 这天下班,boss有一个饭局,这个饭局的意义非同一般。明明和云墨一起随行。云墨看着在场的高手过招,深深的感受到了商战之间兵不刃血的魅力,这让他有种久违了的热血沸腾的感觉。 明明坐在一边并没有出声,她白皙的手指端着骨瓷白色的杯子,杯子上面晕染着几只简单的水墨画。她垂着眼眸,看着杯中的白水,若有所思。 她隐隐有些明白了boss大人的想法了,当时boss大人聘请她的时候有跟她说过以后希望让她接手公司,让她保证确保云墨一生衣食无忧就可以了。她当时拒绝了,但保证过不管她接不接手公司,都会保证只要她有一口吃的,就不会饿死云墨。后期,她进了公司boos又隐晦的提了几回。 直到—— 是什么时候呢?boos再也没有提这件事情? 明明清楚的记得,是云墨来云氏上班后,在她的培养下显现出他的能力之后。 这样的事情出现在普通人身上可能会很气愤,但明明经历了多个世界,这样的事情在她的心里激不起一丝波澜。 明明喝了一口茶,云母恰恰这个时候状似不经意的回头,看了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的明明一眼,她正在喝茶,如玉般的手指搭在瓷白的茶杯上说不出的好看。 云母对于明明今晚的表现很满意,明明是个聪明人,很容易从她的态度猜出她的心思。 这时的不插话代表了态度,毕竟,她是要培养云墨当接班人的,如果此时明明开口,云墨就知道他和明明的差距有如鸿沟,在云母看来这不利于云墨后期展开工作,怕他会对自己产生质疑,或者做决策的时候过分依赖明明,这都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她带明明和云墨过来旁听,也是为了造成给到云墨一个错觉,他和明明虽然有差距,但差距并不大,加加油就能追回来。 毕竟,他们在同一张饭桌上,听着同一件事情,都能听懂,并且都不能插话,这样的错觉很容易产生。 饭局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明明和云墨分别和云母道再见! 两人回到家洗漱好,已经是凌晨了,云墨又拉着明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给他分析饭局上面的事情,说完话已经是凌晨两点钟的样子了。 早上六点的时候,云墨迷迷糊糊地起床倒水喝,刚开房门却看到明明已经在客厅埋头苦读了。 他不得不感叹,有些时候确实越努力越幸运,你所有的努力终有一天会厚积薄发,或许会有人说明明虽然现在贫困,但她的起点高,一出生就是富二代,不愁吃穿。 但哪怕是富二代,你自己不努力。 拯救败家子(十七) 遇到和明明一样的情况,你也得抓瞎。 他记得在他刚上公司上班的时候,有很多东西都不懂,这对于从小不学无术的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当时明明对他说过一句话:“放弃有十五画,坚持有十六画,坚持和放弃之间只是多那片刻,但通往的却是不同的人生。” 云墨倒了一杯水喝了,才看向明明道:“你今天几点起来的?” 明明正在写着什么,她头都没抬,直接回到:“跟以往一样,五点。” 她写完最后一个字,合上钢笔盖:“起于微末,成于自律。” “嗯?”云墨疑惑的询问了一声。 明明收拾好东西,又重复了一遍:“起于微末,成于自律。自律这个词大抵是与成功最接近的词。” 她将东西放进房间,又进了厨房。云墨端着一杯水跟在她的后面,问道:“你从什么时候五点起床的?就没有赖床的时候?” 明明舀了半碗米,装进淘米工具里,听到云墨的问题,她开始努力的回忆起原主的记忆:“从五岁开始,我外婆教我写毛笔字,每天练习15分钟。没有赖床的时候。”原主确实没有赖床的时候,回顾她的一生,早起已经成了她的一种习惯。 云墨听了明明的话,惊呼:“你这是高度自律啊?”惊呼完,他拿杯子当话筒对着明明道:“请问一下,高度自律是一种什么体验?” 明明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了原主和百年华。如果她们之间的身份互换,可能百年华就不用为了钱,嫁给自己厌恶的人了。 她想了想回道:“大抵就是不再被生活拖曳前进,而是生活在你的方寸之间,未来变得可控,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想要的生活变得触手可及。” 云墨举着水杯,看着明明认真回答他问题的样子,窗外的晨曦给她的睫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睫毛煽动间,如同流光若影若现。云墨的心跳忽然不受他控制的‘嘭嘭嘭’跳了起来。 他拿开水杯,带着掩饰性的说道:“我去把杯子放客厅。”说完,他转身走开了。 明明也没怎么在意,她把米淘好后,放进锅里开始熬粥。 回道客厅,她看着云墨道:“昨天那么晚睡,今天怎么起的那么早?” 云墨抓了抓头发:“可能是昨天喝了点酒,渴醒了。” “那你要不要再去睡会,我熬了粥,一会儿好了,我叫你?” 云墨哪里好意思再去睡,虽然他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但他依旧拒绝了明明的诱人提议。 明明挤了牙膏开始刷牙,不知道是在哪个世界,曾经有人告诉过她,早起刷牙要等15分钟到半个小时之后再吃东西,因为牙膏上面有一层保护膜,可以保护牙齿,如果说你刚刷完牙就吃东西,保护膜就会遭到破坏。 明明刷完牙之后,云墨也开始刷牙了,他刷完了牙,自动将水池和水龙头清洗干净,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 云墨做好了今天的卫生,厨房里面就飘来了大米的香味,明明端着锅出来,盛了两碗粥,递给云墨一碗:“没有腌菜,下次有时间我们可以自己腌制一些。” 云墨没有意见,点了点头。 这边云墨过的有条不紊,而百年华这边拿了云墨的钱,云墨却并没有加以威胁,从而得到她。开始的时候,百年华心里是不相信的,她觉得这一定是云墨欲擒故纵的一种手段。她开始心里忐忑不安,这种不上不下的感觉实在是难受极了。 她开始时时关注云墨的动向,防备着云墨。结果她发现云墨在给了她钱后,真的像忘记了她这个人似的,反而跟比她更优秀的明明一起同进同出。 百年华捂着胸口忽略心里的点点不舒服,虽然云墨追她的时候,她觉得烦的要死。但当一个可以为你生为你死的人,突然这样去对别人,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些落差。 如果说只是这样,百年华也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毕竟她只要想想云墨纠缠她的样子就会觉得受不了。 但百父的公司虽然有云墨给的钱解决了经济危机,但后期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这也是原主不待见百年华的原因,根据原主查到的资料,百年华后期一边对云墨毫不客气、维持着她的清高,一边又需要云墨帮助她解决家里的难题。所以原主觉得百年华很绿茶,像她的名字一样百年华,白莲花。 这个时候正式百年华百感交集的时候,她自从云墨给她钱后一直关注着云墨,发现云墨是真的对她不感兴趣了。反而和明明越走越近,看着明明在云墨的帮助下,过的越来越好。她这里反而因为父亲公司的事情而焦头烂额。她的父亲是真的不适合开公司,这是百年华这段时间得出来的结论,原主那一世的时候,因为有云墨背后的云家支持,所以百年华一直都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缺少背景。 而她从不认为明明有多厉害,她觉得外界把明明夸的那么厉害,都是因为云墨的原因。毕竟,明明还比她小,年龄摆在那,再厉害能有多厉害。偶尔她的心里也会闪过一丝后悔,想到当初要是她答应了云墨的追求,是不是就不会陷入这样的窘境。 当然,百年华是个清高的人,云墨让她不要再找他,她心里堵着一口气,就真的不再去找云墨。这个时候,剧情中的小明星出现了。百年华在小明星的介绍下,开始往娱乐圈发展了。 不得不说,百年华长得还是很漂亮的,要不然也不会被评为冰山校花了。加上小明星家里的资源,她很快的火了起来。百年华火了之后,开始穿自己家里工厂生产的衣服,然后又成立了一些小众品牌的女装,女包。在她的带领下,百家的公司有了很大的起色,至少不用再为了订单发愁了。 拯救败家子 (十八) 明明这边在猜到boss的心思后,就加快对云墨的压榨。到了后期,她把手头上的事情都交给云墨去处理,自己反而闲下来了。云墨后期虽然偶尔觉得有一丝不对劲,但是每天公司都有很多事情去处理,加上很多事情他都是刚上手,不免有些手忙脚乱。经常早上醒来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回家倒头就睡,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想其它的事情。 明明对于云墨的忙碌也是有所耳闻的,这只是刚开始才会这样,等到他适应之后就好了,所以她丝毫没有去帮云墨分担一点的意思。云墨的性格就是这样,你一开始给他很多事情,等他做到得心应手之后反而不会觉得事情多,但是如果你慢慢的、一点点的给他增加事情,他反而会觉得事情很多,忙不过来。 明明把自己手上的事情都分出去之后,看着云墨已经慢慢上手。她就去向boss递了辞呈。 云母接过明明递过来的辞呈,面上的神情有些复杂。走到这一步是她没有想到的。当初,她许诺让明明来继承公司说的是真心话,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看到自己的儿子一天天优秀起来,能独当一面。她又想起当初云氏初成立时,之所以取名为云氏就是想着这个公司是为了云墨才创建的,可以说没有云墨就没有现在的云氏。 她的心态就一天天的变了,慢慢的就在后悔当初的承诺说的太早太快了,哪怕她知道云墨的变化都是因为明明的引导!哪怕她知道应该感激明明!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但是看着一天天变得优秀的儿子,她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想法。 人本来就是自私的,她当初承诺让明明继承公司也不过是为了云墨在她不在的时候依旧能活的很好,如今云墨有能力,她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儿子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呢! 明明辞职以后,突然闲了下来。她还有点不适应。她打算把自己的老本行给捡起来,重新开一本书。但是她写了几个世界的书,陡然之间一阵茫然,不知道自己写什么题材好,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她都写过了。 她把网站打开,日常除了上课之外,她就刷榜看小说,首先看的是大神榜,但是大神榜的内容初看挺新颖,但是仔细看发现套路还是那些套路。 要不就是从设定到内容都是自己构思,明明又不想写别人构思的内容。 倒不是说大神榜的书不好看,相反,大神写的书从内容到文笔都比一般的小仆街写的好,小仆街一般都是脑洞大,但文笔撑不起来自己的脑洞,所以大部分读者还是喜欢看大神的作品。 明明把男频和女频大神榜上的书都扫了一遍,都没看完,倒不是说不好看。相反,很多内容都很精彩,但明明是抱着目的来看书的,所以只能说这些书都不符合她的要求。 大神榜没让她找到自己想要的灵感,明明决定去扫新人榜,结果扫了几本大概的翻了翻,明明发现,简直不能入目。 她想了想,放弃新人榜。去扫青云榜,青云榜一般都是新书,里面不乏新作者和大神,一般是新书签约之后就可以申请青云榜,能上青云榜的书都是被编辑挑选过的书,一般来说从各方面都不会太差。 明明刚点开青云榜,就被一本红楼书吸引住了眸光,《穿越红楼之我是贾宝玉》很普通的一本小说名字。 红楼的同人小说,她不是没看过,相反还看过不少,但男频的一般写的都是穿越到一些小配角身上逆袭,很少有人直接写贾宝玉的。 这本书成功的引起了明明的兴趣,她点开书名,出现了作品简介、作品目录,但明明并没有第一时间d去阅读正文,她反而第一时间去看了看作者的等级。 点开之后发现这个取名为‘黄毛’的作家,他的等级只是最低的初级等级。 而这本三十多万字的书也只是作家写的第一本书,明明不免觉得有些失望。 但是,书都点开了,她决定看看正文,如果正文吸引不了她,再弃文就好了。 点开楔子,明明发现这本书有些超出她的预期,她一口气把三十万字看完了,然后给笔名为‘黄毛’的作者打赏了一个黄金盟,打赏完她不自觉的又去刷新了一下,结果发现页面显示着大大的几个系统字:作者正在努力码字中 迟疑了会,明明点开下方的评论区,打算写一个评论。 要知道,明明看书都是用的她的作家大号,她并没有小号。因为懒的切换。 所以,她一般刷小说从来都不写评论,写的好还好,如果作家之间某天发生冲突,那她的评论可能被人解读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含义,毕竟高手在民间嘛! 心里这样想着,但明明打字的手并没有停下来:翻开这本书只是一个偶然,看书之前我先关注的是作家的等级,这是来自一个大神作家的强迫症,看到作家只是网站最初级的等级,我心里是失望的。 倒不是我歧视等级低的作家,确实所有的作家都是从初级开始的,初级作家写的书里也有很多有趣的内容。但不可否认的是初级作家的文笔,还有脑洞大开之后的填坑能力不如大神作家,同样一个坑,大神作家可以很圆满的填回来,做到首尾相应,开头和结尾一样的精彩。 但是初级作家可能开头写的很精彩,但是后面的结尾多多少少会失色很多。 特么的是,这本书居然是这个名为‘黄毛’的作家,写的第一本书。 要不是已经把书点开了,凭一个新人作家的第一本作品,我大概是不会看的,但现在我无比庆幸自己点开了这本书。 先来说说这本书的文笔,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作家很认真。 如果我的感觉没有出错的话,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在存稿了几十万后才开始发的书。 拯救败家子 (十九) 这个作家很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每写完一部分书,会立马认认真真的修改,修改完了后,就不会修第二次文了。 他后期的文笔长进的很快,但他并没有把前期不完美的地方进行修饰,反而直接开始发书。 我以一个单纯的读者身份来读这本书,这个作家给我的感觉是,他正跟着他书中的主角贾宝玉,一起进步。 第一章开头作家从一个都市的职场男精英胎穿到了贾宝玉身上,他从还没出生就在考虑自己以后的路怎么走。 在书中我看到了主角强大的自律,他在塑造自己强势的性格之后,又有着职场精英的八面玲珑,使得府中的人对他又爱又恨…… 明明洋洋洒洒的写了2000字的长评发表了出去,发完了她就关了网页。所以,她没有注意到评论区快要炸了的评论。 青色雨音灵:想弱弱的问一句,大神你的号被盗了吗? 下面的一溜排的同想问,当然更多的人在惊讶大神喜欢看的书居然和她们一样。 而且,大神还为自己喜欢的书,亲自下场写评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穿越红楼之我是贾宝玉》这本书的作者黄毛,就是云墨的小弟黄毛。 黄毛当初注册作者号的时候,取了几个好听的笔名都被人注册了,最后他不耐烦了,随手把自己的外号打上去,结果显示注册成功! 黄毛:……他感觉到了来自宇宙的深深恶意。 此时此刻,黄毛正在书房奋笔疾书,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偶像给自己的书写了2000字的长评。 穿越红楼是他的第一本书,所以他写的格外用心,终日在家写作看红楼原著,很多好朋友的邀约都被他给拒绝了。 为了写出更好的文字,和文章衔接度,他这本书没用电脑,都是用钢笔在信纸上一字一句写出来的。 为了不让自己的一手狗爬字影响自己写作的心情,他特意去报了一个钢笔书法班,学习书法,每天晚上两小时。 学到九点,回家睡觉。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写作,他确实如同明明说的那样,先是写了3050万字左右才开始发书,因为是手写的,所以具体的字数他还是不太清楚。 此时,他还不知道明明看了他的小说,把他的写作状态全猜出来了。他看着信纸上自己端正的小楷字露出满意的笑容。 相比小说刚开头狗爬一样的字,到现在他可以写出带有自己特色的俊美小楷,中间的心酸已经不算什么了,现在他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在书法班,因为每天写的字多,而且每一个字都是按照要求来写,所以他的书法是进步最快的一个。 刚开始,他一边构思小说情节,一边严格按照书法老师教的书法来写作,因为初学书法,所以他的书写速度奇慢,很多时候写完这一句,灵感都跑了,黄毛觉得他学习书法的过程可以去写一本心酸史了。 他的小说在网站更新到了贾宝玉出生,对自己本身的狠来让贾母和他的母亲王夫人言听计从。 但是他自己的存稿写到了 拯救败家子 (二十) 黄毛想了想还是有些激动,毕竟是他的第一本书上架。他心里还是有些慎重的,登录了企鹅号准备去古言作家群里问问大家上架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 结果一上线就发现编辑的图像在闪动,黄毛点开一看。最后一条消息显示的时间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了。是一排燃烧着怒火的小表情。 黄毛把聊天记录往上翻了翻,发现原来编辑说的是他上架的事情,跟他说上架之后开通了vip卷,让他把书发到vip卷里面。后面几条消息说的都是他的书发错地方了。因为黄毛又没登录作家后台,又没有登录企鹅号,所以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书上架了的消息。他点开作家后台看了看果然发现有一个新的vip章节。 他把存稿箱里面的存稿试着发了两章到vip章节里面,然后他点开自己看小说的app软件,打开自己的书。发现这两张果然需要付费才可以看。 黄毛又把自己的定时发稿重新设定,之前他设置的定时的都在免费的公众章节。做完这一切,黄毛给他的留言编辑发了一条消息。告诉编辑自己的情况,以示他知道了。 编辑估计在忙,没回消息。黄毛也不在意。他这才点开自己快要炸了的评论区。因为后期还有很多人评论,黄毛看到大家都在说什么大神,评论太多,他翻了很久才看到明明发的评论,他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毕竟没想到自己的偶像居然给自己写长评了。 仔细看了明明的评论,黄毛不由感慨,不愧是他的偶像大神,居然把他写作的习惯都说出来,而且说的很对。得到了偶像的好评,黄毛跟打了鸡血一样,关了电脑就开始去书房写文了。完全忘记了他还在等编辑的回复消息这件事了。 如今云墨继承了自家的公司,因为忙碌,疏远了曾经的小伙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即使再聚到一起他这会儿也没办法做出曾经他中二时期做出的事情了。更何况,现在他公司忙的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哪有时间出去聚聚。 黄毛又因为写作,好久都没有和他们一起出去玩了,徒留下红毛和绿毛两个人天天灯红酒绿的。周围围着捧着他让他花钱的朋友,之前出去都是云墨付钱,现在云墨没时间出来,他的权限又被云母冻结了。一群人又瞄上了红毛绿毛两人。 两人虽然不差钱,但是天天被人算计着自己的钱,心里总是不开心的。毕竟他们有钱,自己愿意花和别人算计着让你花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加上这群人算计人的手段并不高明,他们花钱花的并不开心。 以前云墨在的时候,这一群人里面有自己的朋友,加上他从小零花钱没有上限,所以选东西理所当然的选最好的、最能让自己舒心的,所以还没觉得什么!但是云墨一走,没人带他们玩,他们生怕红毛绿毛也不带他们玩,所以各种嘴脸、小手段都出来了。 这天,绿毛喝了一杯酒,看着嗨翻天的同伴,有些无聊的对着坐在旁边的红毛说:“真没劲!” 红毛点了点头,本来说好的五人组,结果现在就剩下他和绿毛两个人了。周少泽那个家伙就不说了,他被家里关禁闭,强行学习接受公司。云墨作为他们组的头头,居然跑去自家公司上班了,天天忙成狗。这在以前,打死他们,他们都不相信。黄毛这个家伙更过分,直接跑去写书了。听说他的书得到哪个大神的好评,导致他决定这本书不完结,他就不出来玩。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红毛、绿毛颇有些觉得这个世界有点玄幻了,就好像明明小伙伴们一起约好无所事事,天天斗鸡遛狗,你们却背着我们努力向上的感觉。 两人天天无聊的玩着也觉得没意思,但他们又不像云墨一样有公司可以继承,毕竟他们家里的公司已经有了大哥当继承人,他们也不像黄毛一样从小有个作家梦,让他们去写文估计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两人决定从他们的爱好游戏开始入手,他们打算做一款游戏,但两人天天无所事事惯了,突然开始做游戏还有些不习惯,毕竟设计、编程这些都需要学习。两人摸索着打算做一款全息网游,这是一款巨大的工程,毕竟现在的科技技术还不足以支撑全息网游的面世。 他们在完善全息网游的路上,也会顺手做一些小游戏出来。一个是练手,一个是赚一些钱。毕竟他们的零花钱和小金库的钱不足以支撑他们研发的花费,两人吃了很多苦头,但确实把全息网游做出来了。而且火爆全球。 周少泽回家继承公司,本来对于家里的安排他都是阳奉阴违。但是后期他看到云墨和黄毛的成就,一个在他后面回公司的人居然比他做的好,黄毛这个家伙居然成了大神作家。这让他心里憋了一口气,毕竟本来觉得小伙伴们都在玩,就自己天天被困在公司里面,觉得自己是个无助又无辜的小可怜。 但看到自己的小伙伴们突然这么优秀了,他也不想落后于人,开始积极主动的学习,一直到成功继承公司。 明明在原主的记忆中找了找,并没有关于周少泽的记忆,所以并不清楚在原主那一世,他继承了自己家的公司没有。 相比云墨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进步向上,越过越好,百年华近来的日子就难过多了。 接近她的小明星本来就是因为云墨喜欢她才接近她,捧着她。 等到确认云墨已经不在乎她了,小明星当初有多捧着她,现在对她的打压就有多狠。 小明星可不管当初是他先勾搭的百年华,只会觉得都是因为百年华没用才让他没有完成本家交代的任务,从而遭到了训斥。 百年华红起来的速度太快,遭到许多人的嫉妒。她红起来挡了许多人的路。 拯救败家子 (完) 娱乐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个圈里好的资源就那么多。百年华能快速的红起来必然是占了其她人的机会。 在小明星用家族资源捧着她的时候,大家不敢说什么! 在小明星停了她的资源以后,开始大家试探性的给她一点黑料,百年华被捧着的时候,一点黑料自然有人解决。 但现在小明星不管她了,百年华自己又是个冰美人,平时在剧组也不会人际交往。小明星不捧她,她一点资源都找不到。加上大家试探发的黑料没人处理,之前被百年华抢过资源的人都出来痛打落水狗。 百年华的绯闻满天飞,各种黑料都说她被包养了,才红的这么快,有图有真相的。加上百年华确实是因为小明星给的资源才红起来的。她想辩解却无从下手,她想说她和小明星正在交往,所以才得到这些资源。但没人相信她说的话。 因为她的绯闻在网上满天飞,她家里的服装生意也受到了影响。大家开始抵制她家里的产品。因为这件事她的家人也不理解她了,开始责怪她把家里好好的生意都给毁了。 百年华心里有些心酸,家里的生意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好起来,现在她落魄了家里人不说安慰她,反而责怪她。她去找小明星,昔日把她捧在手心里的人此时怀里搂着一个美人,一脸嘲讽的看着她。 曾经围着她身边转的朋友谁也不愿意搭理她,无可奈何之下,她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云墨。她不知道云墨的住址,但她知道云氏集团在哪里? 她已经听说过云墨已经去云氏集团上班了,她正准备去云氏集团的楼下堵人,结果刚到云氏集团,远远的就看到云墨和明明坐在一家咖啡厅的窗边,两人正在说着什么! 此时,云墨把明明约过来,是因为她离职的事情。他曾经听自己的母亲说过,她找了明明当集团的继承人。那时候他还没来集团上班。 他本来想告诉明明他不会跟她争集团的继承权,但看明明是真的不在意。明明说她从前拼命赚钱是没有办法,如今她的母亲醒了,她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打算在毕业之前享受一下这样的悠闲日子,大学毕业之后,她还存有一些积蓄,会挑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创业。 云墨看明明是真的不在意这些事情,倒也没有强求。他相信明明的能力,就像当初她家发生那样的事情,她也能从逆境中破茧而出。听到明明说她母亲醒了,忙表示有时间他会上门去拜访阿姨。 两人正聊着,百年华便冲了出来,楚楚可怜的看着云墨:“我想通了,我答应你的追求。” 她看着此时的云墨,他已经没有了当初她讨厌的模样,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哪怕坐在人来人往的咖啡厅也是最耀眼的存在,能让人从人群中一眼看见他,她一路走过来看见许多小女生都在偷瞄他。她本来找云墨,是迫于压力,此时看着这样的云墨,她发觉自己心跳加快。 云墨无语的看着楚楚可怜的百年华,她的脸上还因为云墨的注视而染上了害羞的红晕。云墨想了想措辞,开口道:“百小姐,我想你可能有一些误会,我记得上次我就告诉过你我对你的喜欢已经是过去式了。”云墨客气的道。 百年华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她转头看到了坐在云墨对面的明明,尖叫道:“是她,都是因为这个狐狸精,你才不理我的对不对?” 本来云墨和明明就长的好看,周围人若有若无的关注着他们,此时听百年华这样一说,大家看向云墨和明明的眼神都变了,觉得这是一对渣男贱女。 云墨也恼了,如果百年华说他,他还不会这么生气,但她一骂明明,云墨就不开心了,怼起人来毫不留情:“百年华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小明星玩腻了的东西,你觉得我会要?还是你以为我是捡破烂的?” 百年华一听云墨这话脸色惨白,此时的她脸色憔悴暗淡,早没了当初的冷傲与冰霜,她一头长发乱糟糟的扎着,开始大家都没认出来百年华的样子,此时听到云墨叫她的名字,大家都惊呆了,没想到被包养绯闻满天飞的人此时在指责别人,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都对她投去鄙视的眼神。 就在百年华受不了想走的时候,云母来了。她一身白色的西装,头发斜分盘在脑后,看起来干练又不失优雅。 她看着百年华轻声细语的道:“我知道我儿子在学校的时候对百小姐的追求曾造成过你的困扰,但我儿子在订婚后也向你道歉给了你5000万的补偿。如今我儿子和未来儿媳妇在一起,不希望受到打扰,百小姐应该明白这种感受才是。” 周围的人一阵哗然,只是追求过,还没正式交往就捞了5000万,大家但在感叹百年华的手段高超。 云母说话的声音不高,语气优雅。却让百年华觉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她捂着脸就跑了。 云母看着百年华跑走的背影,眼底一片冷漠‘这就受不了了’想到上辈子自己家破人亡,都是因为这个女人,她就觉得报复的远远不够。 百年华的绯闻出来,小明星的照片都是打了马赛克的,但云母作为一个重生人士,早就有所准备,她让人安排的热搜都是没有打马赛克的,所以大家都知道百年华的金主就是小明星,两人在网上的形象一落千丈,许多人都在抗议让他们滚出娱乐圈。 小明星的家族一看小明星没了利用价值,直接就扔在一边不管他了,他的日子过的艰难,但云母却并没有住手,一直到小明星的家族倒闭,而百年华的家里落魄之后,百父受不了打击住进了医院。 云母这才出了胸中的一口恶气,上辈子百家人因为他儿子追求百年华对云墨非打即骂,她早就看不过眼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 (一) 小憩醒来的云悠,看着她自己正坐在一张靠背长椅上,周围绿树成荫恍如仙境。 怎么回事?她不过是在公司午休一下醒来就发现自己换了一个地方。看着自己身上的百褶裙,因为她坐着,此时露出了一节白皙纤细的大腿。白色的打底衫、砖红色的小马甲,身上浓浓的校园风让她愣了很久。 这绝对不是她的衣服,哪怕她读书时也没有穿过这样漫画风、贵族风?的衣服。 腿上还放着一本书,她翻开一页发现上面写着云悠,高一六班。 高一六班配合着身上的衣服,脑中灵光一闪,这不是昨天她看的一本校园言情文里和她同名同姓的一个女配嘛! 如同众多没有逻辑的言情文一样,这篇文同样毁三观。 女配云悠本是云家千娇万宠的富家女,家里有一个哥哥继承家业。可以说哪怕她不上班,天天过着买买买的生活也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 但是,她从娘胎里面就定下了一个未婚夫,两家关系很好,她从小就喜欢迈着小短腿跟在未婚夫的后面,像一个小尾巴。她一直知道未婚夫不是很在乎她,但她不以为意,觉得未婚夫只是性子冷,结婚后,两人培养出感情就好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她上贵族高中为止,本是学费高昂的贵族高中,却破列招收了一个本省的贫民女孩,那个女孩是本省的中考状元。 她的未婚夫如同着了魔一样喜欢上了这个贫民女孩,她当然不甘心。处处针对贫民女孩,结果她的未婚夫为了给贫民女孩报仇,整垮了她家的生意。 宠她的云爸爸一时急火攻心,就这么去了。她的妈妈和爸爸感情好,如今家逢巨变。顶梁柱又倒了,云妈妈一时想不开跟着云爸爸的脚步就这么走了。 可以说因为女配一人害的家破人亡,可以说整本书里面唯一三观正常的就是女配的哥哥,不过女配的哥哥结局也不怎么好就是了,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居然觊觎他的美色。 女配的哥哥每次都想管教女配的时候都被云父云母阻止了,这对夫妇对于要继承家业的儿子严厉到苛刻,对于女儿则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飞了。 回忆完剧情,云悠抱起书本回到了教室,因为她这个女配一号戏份还是很重要的,从开头到结局一直有她的存在。 所以她的座位书里面也有写,回到教室她直接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教室里并没有人发现她的不同,她一坐下她的同桌拿着手机就凑了过来:“云姐,你看那个穷酸丫头居然敢勾引你的未婚夫,要不要……”说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而此时的云悠已经完全被她同桌手上的最新款水果机给吸引了。可能同是现代的缘故,她那个世界的品牌,这个世界同样有。在她穿越前用的还是几年前的6代水果机,已经坏的不成样子了。最新款已经11了,她想换一个可惜没有钱,在她穿越前正处于她最贫困的时候。 她喵了两眼水果机,才对同桌摇了摇头:“不用。” 然后她自己登录上校园网,把两人接吻的图片保存。 云悠在现代的时候就是一个普通人,上的普通的学校,而且混了三年中专就出去打工了,所以学的知识早就忘光了,更不要说她现在是读高中了。 她也不知道贵族高中本来就是这样,还是这个世界为了剧情发展,并没有她上学时候的晚自习,比她上小学还轻松,三点多就放学了。 当然,放学后可以参加各种活动,也可以回去,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回去,但云悠直接回去了。这让关注她的人一片哗然,大家都觉得是校草移情别恋对她造成了打击,毕竟一开学,云悠就公布了校草是她的未婚夫。 回家的云悠并不知道别人的议论,回到家里打开家门,发现云母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到她回来似是有些惊讶,但是并没有说什么,反而朝她招了招手,告诉她:“悠悠,快过来,水果机出最新款了,我给你买了最大内存的,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云悠欢快的蹦过去,选了一个嫩黄色的拿起来,然后对云母说了一句:“我就选这个颜色,我先回卧室了。”说完,她就往二楼蹦。 一打开卧室门,里面的床单被罩全是粉红色的,云悠倒是没有不适应的。她对这些都没有太大的讲究。 她将新手机放在一边,然后拿出她正在用的手机,选了几种心仪的手机壳,又选了一个手持稳定器、三脚架,进行下单。 没错,她打算拍视频记录自己的生活。她下午的时候就已经看了,这个世界也有短视频,不过男女主配角都没有拍过,所以文中并没有提到。 云悠下完单,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看看这张脸长的什么样子,她还是很喜欢原来世界自己的那张脸的。毕竟那张脸,脸型还是很好看的。 梳妆台上,云悠用卸妆水把脸上的妆卸了,又挤了点洗面奶去洗漱间把脸洗干净,照镜子一看,没想说她穿书后的脸跟她现实世界的脸长的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她在青春期开始就已经开始长痘痘了,皮肤不好但也不坏,但并没有现在这张脸一样肤如凝脂、皮肤如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吹弹可破,可能是年纪还小,满脸的胶原蛋白,这张脸看着就讨人喜欢。 当然相对应的,性格就不怎么讨喜了。 云母端着切好的水果上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家女儿的妆已经卸好了。 “宝贝儿,今天怎么了?”云母把手搭在云悠的肩膀上,云悠没说话,只是把男女主吻在一起的照片给云母看,晚饭的时候,云父就告诉云悠她的婚事解除了,云悠没想到云父云母的速度这么快,但反过来想想,云父云母是真的疼女儿,并没有拿她当家族联姻牺牲品的打算。 这个杀手有点冷 (二) 剧情中的云悠可能知道父母的做法,所以她才会瞒着云父云母吧!毕竟,是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要解除婚约,肯定是不愿意的。 或者其中还有不甘心吧!毕竟女主不论家世、长相、都没有她出众,就算男主喜欢,他的家人也不会同意,如果是一般人可能确实两人走不长久,但是谁让他们是男主和女主呢! 所以挡路的未婚妻女配最后只能害的自己家破人亡。 毕竟一个是有预谋的,一个是毫不知情,有心算无心,可不得败了。 而云悠这边解决了一件糟心事,还有一件事堆积在她的心里,还没有想好怎么解决? 这件事,事关她的亲生哥哥,云墨。 她清楚的记得小说里云墨和云悠性格截然不同,云悠肆意妄为,云墨性格严肃古板如同老干部似的。 云家对于两人的教育也不同,云悠是宠着长大,没有任何压力,云墨不同他从小就被当成继承人培养,教养严格。做事一板一眼,极其稳重,文中形容他是一个不让人操心的孩子。 俗话说得好,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云家将云悠这个会哭会闹的孩子捧在手心里宠,但对于云墨这个省心的孩子存在感则很低,文中描述只有寥寥几笔,就是在云悠闯祸要教导她的时候,被云父云母呵斥。 所以兄妹两个关系并不是很亲密,反而很疏远。但这个关系疏远的哥哥在番外为了救妹妹,死前还被自己的好友威胁侮辱,最后听到妹妹跳楼自杀后,自己也割腕自杀了。 云墨死的时候才28岁,到死都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是被自己的糟心妹妹给吓怕了,还是他短暂的一生中糟心事太多。 从小开始为了继承家业,需要学的东西太多,典型的一个没有童年的小孩,后来有了妹妹,父母的爱都给了妹妹。而妹妹又是一个闯祸精,自己想管教一下,还遭到父母训斥。 他也是很委屈,明明是一片好心,反而被当成驴肝肺。从那以后他对于云悠选择眼不见为净,除非是云悠在外面玩被他碰到了,他才会管管。 而自己交的至交好友,那就更操蛋了。典型的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也不知道她那个做事一板一眼,老干部一样的哥哥,怎么把自己的好友从一个直男掰弯成走耽美风。 此时她的哥哥应该是在国外,为了躲避向他告白的好友。 此时的云悠对于觊觎她哥的那个男生一点好感都没有,云家的败落他也在里面插了一脚,就为了逼迫自己的哥哥回国。 她记得小说番外中,云父因为公司倒闭因病去世,云母也跟着走了。云墨在国外接到消息,赶回国却收到昔日好友的消息,说是让云墨当他的情人就帮他…… 云墨当时并不知道云家的落败有好友的手笔,加上云悠未婚夫的手段太过狠厉,云墨为了救云悠同意了,云墨虽然活了28岁都没有交女朋友,但他妥妥的是一个直男。 她记得番外中写了那人毫不怜香惜玉的将云墨吃干抹净后还说了一些霸总包养情人式的侮辱,具体的原话怎么说的她忘记了,总之很狗血,就和脑残言情文里霸总的台词一样,有钱就能上之类的。 当时看小说看到这里,云悠简直了,觉得云墨被这样一个人喜欢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当时他刚受父母双亡的打击,作为一个好友不说安慰一下,反而趁人之危,吃干抹净后还侮辱别人。 福利享了还不作为,第二天,云墨接收到自己妹妹跳楼身亡的消息,他也干脆利落的割腕自杀了,可以想象他自杀时有多绝望。那个渣男在云墨死后好像很后悔,还重生了。 而让云悠糟心的远在他国的云墨——清晨,云墨打开房门,一个人影倒了下来。他吓得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人影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她的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包裹着她玲珑娇俏的身躯。她虽然长的瘦瘦弱弱,但此时哪怕昏迷了身上的气势一点都不弱,像是电影里面的特工一样。 如墨的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她的面容。云墨本能的不想管这件事,这个一看就很麻烦的女人。但是她黑色的皮衣上面血迹斑斑,从皮衣破损的程度来看,伤痕有的像是被鞭子抽的,有的像是被刀划伤的。 从不同武器来看,应该是打群架所伤。 应该是打群架吧!云墨不确定的想,毕竟从她的伤口来看,敌人可丝毫没有心慈手软,很多伤口深可见骨。 他走上前,准备给她简单处理一下伤口。 结果,他刚靠近,本来应该昏迷的人,突然睁开眼睛眼神冰冷的盯着他,她看起来眼神清醒,但是布满眼珠的红血丝暴露了她的状态并不好。 这是一个很警惕的人!云墨心里想着。 虽然此时地上的人看着很虚弱,但云墨本能的觉得危险,他觉得哪怕她此时虚弱的状态,杀死他应该轻而易举。 所以,他机智的停住了脚步,举起双手道:“我没有恶意,只是想帮你清理下伤口。” “不……要去医院!”地上的黑衣女人挣扎着说了一句,彻底的晕了过去。 云墨上前抱起地上的女人,她如绸缎似的黑发垂了下来。露出一张苍白的精致小脸。 明明再次醒来,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了。她看了一下四周,这是她晕倒前的房间,虽然当时她清醒的时间很短暂,但当时四周的环境她匆匆一眼,已经了然于心。看来对方听了她的嘱托,所以没有送她去医院。 卧室里面很安静,明明趁着没有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再次睁开眼睛,明明的眼神有些复杂,原主真的是一个很凉薄的人,这种凉薄或许是来源于骨子里的继承。 毕竟,原主的整个家族的兄弟姐妹都和她如出一辙的凉薄淡漠,或许原主是隐藏的最好的一个, 这个杀手有点冷 (三) 毕竟,原主的整个家族的兄弟姐妹都和她如出一辙的凉薄淡漠,或许原主是隐藏的最好的一个,也或许是没有出现让原主在意的人和事。 原主是一个很冷漠的人,但是这样冷漠的一个人却为云墨破了列。 原主的母亲是一个华夏女人,遇到了偷偷溜来华夏旅游的m国英俊男人,两人一见钟情,后来有了原主,原主的母亲随男人回了m国,却发现男子的家世远超自己的想象。 m国夜家,富可敌国。不仅在m国权势滔天,去往世界各地都是被捧着的存在。 如果说这一切让原主的母亲恍如梦中的话,那么原主父亲那一溜烟可以组成一个足球队的私生子,简直让她晴天霹雳。 她摸着肚子里的孩子,看着他私生子最大的已经满了5岁,最小的将将满月,顿时心底一片冰凉。 拖着大肚子连夜回了华夏,不久后生下原主便去世了。 原主是在孤儿院长大的,46岁左右的时候才被接回了夜家,跟夜家众多血脉一样,参加养蛊式的继承人选拔。 传说在古时的苗疆人,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杀,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原主在回夜家前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孩子,回夜家后,双手沾满血腥,也没有了一个孩子应有的权利。 在每个杀手营,最后唯一活下来的人会参加继承人的选拔,接着便是一系列的学习和训练,然后出任务,完成继承人最后一次的选拔,成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原主的父亲如同古时候的帝王一般,拥有的女人遍布世界各地。孩子更是多的如同地上的尘埃一般不值钱。 夜家是一个庞大的百年传承家族,他跟一般的世家不一样,如果说大多世家的继承人母亲一般都是出自世家的话,那么夜家反而把世家女的孩子排除在了继承人之外,也就意味着世家女生出的孩子,不用参加血腥的杀手选拔,这对于纨绔子弟来说,显而易见的是一件好事,但对于一些有上进心的孩子或者说家族,就不是一件友好的事情了。 他们不会放弃成为下一任家主的机会,且身后有着庞大的家族支撑,这样的一般会被称为伪继承人。 成为继承人之后,除了可以享受夜家认可所带来的权利,然后就是来自其他继承人的暗算。 夜家的继承人有八九个,这还不包括伪继承人。但家主的位置只有一个,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古王朝时候的九龙夺嫡。 原主这次受伤是来自其他继承人的暗算,和身边人的背叛。这次的受伤算是原主的黑历史,在她刚刚成为继承人的时候躲过了重重算计,没想到这会儿大意失荆州,如果不是被云墨捡了回去,这次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原主躲在云墨这儿,养好了伤。同时也深深的喜欢上了云墨。但因为她身份的问题,身边总是算计重重。 因为太喜欢,她怕云墨成为了她的弱点,被人用来威胁她,而受到伤害。所以连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 对于云墨的好兄弟喜欢他的事情,原主也是知道的。但是原主的兄弟姐妹众多,特别是她熟悉的几个继承人,大众情人不要太多,男主通吃。所以对于外人很难接受的同性恋,原主看的多了反而没有觉得惊奇。 当然,身为她的情敌,原主再大度也不可能去撮合他们,她尊重云墨的选择,也不想对云墨的朋友动手,让云墨知道后怨怪她。 当原主踏着累累白骨,带上王冠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云墨已经身亡多年了。她想过或许云墨会已经结婚生子,或许跟他的朋友在一起了,她想过许许多多的可能就是没有想到他会已经去世了。 原主发了疯一样的派人去查云墨生前发生的事情,资料详细到他每天说过的话,或者别人对他说的话,看到云墨的朋友对他说的话和做的事情,她的眼中闪过一丝血色,当看到云墨的朋友在他去世没多久后消失了,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居然没有把人找出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夜家找不到的人,哪怕那是个死人。 但确确实实那个人消失了,最后在原主的一直追查下才发现他消失在时间裂缝中。 “哼,便宜他了!”明明的脑海中响起原主的一声冷哼,通过声音明明仿佛看到了一张精致的脸上闪过轻蔑而讽刺的神情。 她喜欢的人就被这样几个渺小如蝼蚁的人联手害死了。 这样的家世连让她动动指尖来对付的欲望都没有。 她甚至不需要说话,只需要一个不喜的眼神就自然有人为了讨好她,去刁难他们。 看着那些平日里在这一亩三分地,高高在上的世家一个个破产,却连自己得罪了谁都不知道,原主眼中闪过一阵轻蔑。 哪怕她没有继承夜家,只是身为夜家的继承人,这样的土鳖世家,她都能让他们一一破产,想到云墨就是被这样几个人害的身亡。 原主的心里就一阵痛苦,她悉心保护的人,为了能让他平安活着,她毅然选择黯然离去,却没想到还是没有保护住他,反而让他死的更加凄惨。 可以想象,原主的心中有多痛苦,她一次次的后悔如果当初她做了另一种选择会不会不一样? 她当初如果将云墨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保护起来,虽然会经历重重磨难,但他此刻必然还活着。 原主的心愿有三个,第一个是保护云家,避免剧情中云家家破人亡的结局,第二个是和云墨在一起,第三个是继承夜家。 接受完原主的心愿,明明睁开眼睛,发现云墨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现在应该是晚上,屋内没有开灯,已经全黑。要不是凭着良好的视力,明明还发现不了完全隐没在阴影中的云墨。 她躺在床上微微偏过头,便能看到站在窗前的云墨,从她的角度看过去,刚好可以看到他微皱着的眉。 这个杀手有点冷 (四) 窗外明明灭灭的灯光,映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他轮廓分明的侧脸。 明明转了转眼珠便明白了,云墨肯定是在为好朋友喜欢他的事情而烦恼。毕竟,不是谁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的,云墨虽然不说,但是从小到大只有这么一个好兄弟,他还是很在乎这个兄弟的。 这样想着,明明拉开被子,踮起脚尖下了地,她的动作如同猫一样无声无息,等云墨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明明壁咚在了墙角。 “你就是救了我的人?”明明将脸颊贴近云墨,云墨睁眼就可以看到一张放大的精致脸庞,他有些羞又有些恼,他虽然因为云悠的原因有些抗拒交女朋友,女生在他眼里都带着些矫情,无理取闹和不懂事。 以往不是没有人像他告白过,但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大胆的,顶着他的冷脸往上贴。他垂下眼帘都能感受到无限贴近的鼻尖,这导致他一动不敢动,生怕一动就撞到一起了。 明明看他没有回答也不在意,继续道:“你做我男朋友吧?” 云墨似乎瞬间明白了吐气如兰这四个字的意思。 “好。” 云墨:……我是谁?我在哪?话说刚刚那个好,不是他答应的吧? 明明却没有给他纠结的时间,放开他笑眯眯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说定了哦!” 云墨这才发现他给她包扎的纱布上都渗出血液了,她的伤口裂开了,不过也是她身上很多伤都是深可见骨的,哪有那么快能好起来。 明明注意到他的目光,看了染血的纱布一眼,不在意的挥了挥手,语气有些漫不经心:“放心,死不了!” 窗外的风撩起她的发丝,此刻她有种强大的气场,云墨看她回头认真的看着他:“我叫夜明明,你可要好好记住,这是你将来老婆的名字。” 云墨:……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女生,他突然觉得如果云悠有她一半的厚脸皮,就不会这么多年都追不上她的未婚夫了,虽然说他对于云悠的未婚夫一百个看不顺眼,对于他们两个不能成的事情乐见其成。 心里虽然想着明明厚颜无耻,但却下意识的按照明明的话将她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刻在心上。 云墨看着明明渗血的伤口,皱了皱眉,上前一步公主抱将她给放回床上,正准备去给她找药箱,结果就看到不科学的一幕,只见本来紧紧包裹在她身上的黑色皮衣不知道明明按了哪里?自动生成了一个空间,然后不知道明明从里面掏出了什么神仙液体,涂抹在伤口处,本来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就复原了。 这样的伤云墨原本估算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才能愈合,而且会留下伤疤,结果她复原的伤口处皮肤如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 这样的技术,哪怕他找最好的医生都做不到。对于明明的身份,他有诸多猜测,最终却什么都没有问。 云墨发现自从他交了女朋友后,就很少烦恼朋友的事情了,对于自己兄弟突然爱上他的事情,他是有些措不及防的,甚至烦恼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但是因为有了女朋友,他整天整天的时间都被女朋友占据了,明明总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但确实都很有趣,原本他以为女孩子的爱好只是逛街,护肤,和龙一样喜欢亮晶晶或是粉嫩嫩的饰品。 但明明不是,她对于骑马、射击比他还强,云墨初看到的时候还很惊讶,但随后又觉得发生在明明身上的一切都很正常。 “你交女朋友了?”云墨看着突然收到的一条信息有些沉默,良久他才移动手指回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的?”他和明明在一起的事情虽然没有特意隐瞒,但也没有大肆宣扬。因为察觉到明明的身份特殊,他几乎都没有带明明见过他认识的人。 对面沉默半会才发了几个字过来:“你的朋友圈。” 云墨听了下意识的翻开自己的朋友圈,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照片,这些都是明明发的,美名其曰宣誓主权。 最开始的一张是阳光下两人的手牵在一起的照片,不得不说普通的一张照片被明明拍出了唯美的感觉。最新的一张照片是明明靠在他的肩膀上面沉睡,发丝挡住了她大半张脸,但却挡不住她的倾城绝世。他回头望着明明,眼神深情眷恋,他伸出手指隔着屏幕抚摸明明的脸,从来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也会有这样温柔如水的眼神看着一个人。 突然,云墨的腰间一紧。他回头看到明明露出的小半张脸,那倾城绝世的容颜上满是气鼓鼓的神情:“真人就在你面前,你为什么还要去抚摸照片啊?你想的话,看在你是我男朋友的份上,给你摸一下脸。”说着,她一脸肉痛的将脸侧过来,示意他可以摸了,那小表情仿佛被他摸一下,就会损失十万八万的。 云墨看着她眼里满是宠溺的笑意:“可我觉得照片上的你比较好看呀!所以我更喜欢照片。” 明明顿时气成了一个河豚。 就在两人打闹间,云墨的手机视频响了起来,他随手接了,待看清对面的人,他的身体不动声色的僵了僵。 而视频那边的人,看着他们搂在一起的身躯,顿时危险的眯了眯桃花眼。这也是云墨之前没有察觉出他会喜欢上自己的原因,就是因为好基友这双眼睛,他换女朋友跟换衣服的速度一样,多情而又薄情。 跟他好朋友比起来,云墨简直是片叶不沾身,反而比他朋友更像是一个同性恋。 云墨看到视频对面的人眯着的桃花眼,瞬间有些慌乱。他怕他说些有的没的,让明明误会。 而这个时候,明明还好奇的将头凑了过来:“是谁呀?” 待看清视频对面人的长相,她呀~的一声惊呼出声,似是没想到对面的人长的这么帅,热情的扬手打招呼:“小帅哥,你好啊!” 这个杀手有点冷 (五) 云墨这才反应过来,他的朋友可比他受欢迎多了。尤其那一双桃花眼,半点不显得他的五官轻佻,反而很萌,但又不是那种呆板的萌,他的萌里面又带着自己风流不羁的洒脱,所以哪怕很多女生知道他花心,仍是无可自拔的爱上他。 加上他本人又会说,油嘴滑舍的,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往外倒,以往云墨不认同他花心的行事风格,提了一两次他反而换女朋友的速度更快了。云墨也就没有管了。 以往他觉得自己的兄弟花心,换女人如换衣服的作风不好,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此刻明明跟花花公子热情的打招呼,他瞬间就觉得整个人不好了,万一明明也喜欢上了他的兄弟那怎么办?毕竟他兄弟的女人缘比他好太多了。 云墨在想些乱七八糟的,而视频对面的人却没有搭理明明,相比起明明打招呼的热情,他就显得有些冷漠了,他眯了眯自己的桃花眼,看着云墨走神的脸庞,有些不悦的勾起唇角:“我没有想到你会交女朋友,毕竟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我。” 其实,云墨喜不喜欢他,他心里自然一清二楚。他重生回来的时间点不对,如果他重生在没有向云墨摊牌的时候,他可以选择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来感化他,但是他重生回来后,云墨已经在国外躲着他了。 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上一辈子云墨到死都没有谈过恋爱,这一次又是交了女朋友又是发圈的,于云墨的行事风格一点都不符合,原本他以为云墨也重生回来了,但通过这一通的视频,以他对云墨的了解,他发现云墨还是原来的那个云墨。 想到上辈子的这段时间,云墨确实有段时间是联系不上的,所以上辈子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云墨也有过喜欢的人?所以才会那么抗拒跟他在一起? 他猜测着云墨的情况,嫉妒如同蚂蚁般啃噬他的心。他却从来没有想过问题是出在自己的身上。 上辈子云墨虽然也救了原主,但原主喜欢上了云墨后,不忍心云墨承受跟她一样的分离之苦,所以两人之间一直是原主在暗恋云墨。 他说这句话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离间他们的感情,如果那个女孩子因为他的话,误以为云墨是个同性恋,他们感情不深的话,说不定直接就分手了。 如果他们感情深,他这句话也可以成功的在那个女孩子心里种下一颗怀疑的种子,毕竟以他谈过一卡车的恋爱经验来说,女子本性多疑。给她们一点线索,她们会用各种方式验证出她心中的真相。 看着屏幕中那个和云墨如同连体婴儿连在一起的女子睁大眼睛,一脸惊讶的看着他,他不禁勾了勾唇,鱼儿上钩了。 云墨作为他的好兄弟,当然知道他的打算,所以只能着急的转身看着明明,却因为太着急而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你怎么会这么想?虽然我承认你长得挺帅的,但阿墨喜欢的是男生还是女生,我还是分得清的!”明明说完,望向他的眼神,仿佛在望着一个智障。 明明看着视频中的人明显僵在脸上的微笑,心中略显得意的笑笑,小样这点手段还想用在姐的身上。 屏幕突然一暗,然后页面回到了聊天页面。显然是屏幕对面的人因为太生气而直接挂断了视频。 然后,明明就听到了云墨的故事,当然他的版本和原主记忆中是不一样的。 在他的眼中,他的好朋友还是他的兄弟,而且他朋友的女生缘一直很好,所以这也是他从来没有想到的原因。 自从他来到美国后,他们就断了联系,今天还是云墨第一次回复他的消息。 明明看着他皱眉苦恼的样子,有点于心不忍,她伸手抚平他的眉头:“你为他的事情苦恼,还不如为你自己多苦恼一下呢?” 云墨:“……什么意思???” 明明本来靠在沙发上,她起身披了一件外套,边照镜子边说:“有时候你以为生活已经很苦了,但到最后你才发现更苦的还在后面呢!” 她对着镜子整理了自己的衣领,然后转身看向云墨:“我带你去见我的……”她停顿了一会儿,云墨清楚的看到她的眼里有片刻的迷茫一闪而过,然后才听到她说“家人。” 云墨心里有些疑惑,她刚刚的迷茫不会是针对怎么称呼她的家人吧?随后,他摇了摇头,觉得不可能。 明明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只是叮嘱他道:“他们可能会不太友好,你可要做好心里准备!” 云墨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毕竟他也是有妹妹的人,哪怕他和他妹妹的关系不太好,如果有人想拐走妹妹,他也会不友好。更何况,明明长的这么精致,性格也这么可爱,她家人可能稀罕她稀罕的不行,对他不友好,他是可以想象的。 他点了点头,对明明说:“你放心,我已经做好心里准备了。” 明明:……我还什么都没交待呢!他居然都知道了? 不过知道了也好,免费她多费口舌,想了想,为了避免云墨太紧张,明明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一切有我!不用太担心!” 云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就是有你我才更担心啊!但是看着明明黑亮的眼睛里透出的关切眼神,他又说不出拒绝的话。 只能默默的抗住所有的压力,他都能想象的出待会儿明明的家人刁难他,然后明明护着他,她的家人看他更不顺眼的画面了。 明明又换回了那件黑色的皮衣,这套皮衣也是很神奇,他第一次见明明的时候,明明的身上有很多伤口,皮衣也破损了,但是现在明明的皮衣不仅完好,而且换了个款式,会自动愈合的衣服,跟人的皮肤一样。云墨打了一个哆嗦,被自己的想法恶心到了。 明明将头发在头顶,高高的束成一束。整个人看起来干练又攻气十足。 整理好自己,两人便一起出门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紧张,云墨突然发现自己今天格外失常。以往的成熟稳重,突然消失了一般。 开车到了地方,停好车下车后两手空空,他才想起没有带上门礼物,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他从车前面绕过去帮明明打开副驾驶的门,看着明明下车自然的挽过他的手臂,才开口道:“我们忘记带礼物了,先去挑选点礼物再进去吧!” 明明一听到礼物就想起原主原来给她的兄弟姐妹挑选的礼物都是什么?炸弹,子弹…… 虽然她觉得云墨这个主意挺好的,但云墨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为了不吓到他,明明还是摇了摇头:“不用带礼物了,不然你会很危险!” 云墨……为什么带个礼物他会很危险,他瞬间想象成带了一个果篮,苹果劈头盖脸被明明的家人向他砸了过来,我靠,想想就疼。 要不,带牛奶?但是想到牛奶扔到他头上,包装破损,奶白的液体从他的额头往下滑,衣服鞋子上都是,他就有点不寒而栗。 要不带轻点的东西?茶叶?但貌似茶叶包装盒角很尖锐。 虽然说带礼物会很危险,但是不带礼物就太无礼了一些,于是他道:“可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明明打断了:“不用可是了,她们已经看到我们了,赶紧进去吧!否则等我们准备了礼物,她们说不定早就走了。” 云墨顺着明明的视线看过去,果然看到二楼的窗前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他没有看到具体长什么样子,因为在他抬头的时候,对方已经进去了,只看到了一缕金色的头发。 云墨想到明明的家人连他买礼物的时间都不愿意等,可见是多么不待见他,他迈着千斤重的步伐跟着明明一起走了进去。 两人上了电梯,直奔二楼。在电梯上,云墨还是有点担心的问:“第一次见伯父伯母,空着手去,这也太不礼貌了吧?” 明明侧头看了他一眼:“不用担心,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的父亲很忙,甚至连我几年都见不到一次面。”说到父亲时,她的语气有些微微的冷,停顿了一会她才继续道: “今天带你见的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这次云墨清楚的发现,明明的两次停顿绝对是因为不知道怎么称呼她的兄弟姐妹,因为这几个字挤出来的实在是生疏。 云墨试探着问到:“你跟她们关系不好?” “嗯,争家产的关系。” 短短的几个字云墨已经明白了她们的关系,他见过太多为了争夺家产闹的头破血流,六亲不认的事情。 电梯很快到了,他跟着明明进去,发现里面乌烟瘴气,里面的人很多不大的一间屋子里面满是人,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金发少女,屋里金色头发的人不少,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过去就知道站在窗前的是她。 可能是阳光下的那缕金发给他的映像太过深刻了吧!所有人的金发里面就数她的最好看。 此刻金发少女懒洋洋的倚在沙发上,左右手各搂着一个少年,看到明明出现。她抬起眼睑看着明明,那眼神有点奇怪。 云墨立马上前挡住了金发少女看向明明的眼神,那眼神有些奇怪,有点类似于他这一生最好的兄弟向他表白时的眼神,其中又夹杂着一些看情敌的眼神,这两种眼神放在两个人身上或许没有什么?但这两种眼神同时在一个人身上,那就有些说不出的怪异。 大厅的气氛很是尴尬,每个人身边或多或少的拥抱着两三个美女或美男,最出格的是他居然看到两个男的抱在一起啃。 明明对于夜家的混乱程度已经从原主的记忆里有所了解了,所以并不惊讶,她径直带着云墨走向一侧的沙发。 两人一路走来,大家看似对他们不闻不问,但是云墨能感觉到很多隐晦的目光,那目光里的忌惮和恶意,几乎令他不寒而栗。 反倒是明明在这样的目光里坦然自若,丝毫不受一点影响。 她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来,身体往后仰,一只手搭在沙发背靠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对面的金发少女懒洋洋的开口:“哟~不介绍一下,这位是?” 云墨的身体开始微微紧绷,又来了这种感觉,这种语调,他刚刚的怀疑又升了起来,难道金发少女深爱明明? 倒是明明仿佛没有发现对方的阴阳怪气,落落大方的道:“介绍一下,这是我深爱的男朋友云墨。” 金发少女听了拍着手站了起来,起哄道:“我们夜家就属你最痴情也最洁身自好,大家都有男伴女伴,难得你带着男伴来,必须亲一个。大家说是不是啊?” 周围的人看到金发少女开始起哄,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跟着起哄,起哄声连成一片:“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云墨正准备出声拒绝,就看到明明飒然一笑,歪头,揽过他的脖子就亲了过来。 云墨想要拒绝,却挣脱不了她的力量,明明虽然看起来瘦小柔弱又可怜,但是长年训练出来的力量,真不是一般人能抗的住的。 等到明明放开他,云墨的脸已经嫣红,幸好室内的光线很暗,估计没有人注意到他红的发烫的脸颊。 他跟明明说了一声,明明点了点头。他才起身去了卫生间,捧了两捧凉水拍在脸上,依旧没有让他的脸颊上的红晕散下来。 想到刚刚那个吻他有些控制不住的面红耳赤,但又有些恼明明轻佻的态度,自从进了这个城堡,明明对他的态度就有些不同了,仿佛他和在做的所有玩物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但又特别在意他。 就在云墨纠结的时候,女洗手间出来了两个女生,其中一个边洗手边说:“我看夜明明挺在乎今天这个男的,你说我们要不要?”说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另一个女生惊呼出声:“你忘了易杨的下场了?曾经,易阳不也是被夜明明宠上了天,可最后到死,她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这个杀手有点冷(七) “易杨。”云墨无声的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继续竖起耳朵听两人的对话。 先前做抹脖子动作的长发女生听了沉默了一会儿:“是啊!谁能想到呢!当时是明明第一次带男生出席我们的聚会。开始所有人都没有把那个男生放在眼里,结果后来明明对易杨宠上了天,恨不得他要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结果谁能想到呢?” 她对面的女生小声的说道:“听说,易杨是那个人喜欢的男生,本来两人两情相悦,后来明明将人抢走了。结果等到易杨喜欢上夜明明之后,夜明明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反而就不管易杨的死活了。” “你说这一位会不会也和易杨一样的下场?” 短发女生捂嘴笑了:“说不定这位还不如易杨呢?毕竟第一任总是让人映象深刻一些。” 两人洗完手,渐渐走远,声音也慢慢的听不到了,云墨才从盆栽后面出来,他站在男洗手间的洗手池旁,这里有一盆一人高的盆栽,完美的挡住了他的身形,导致两人并没有看到他。 在回去的路上,明明开车,云墨坐在副驾驶上。两人一路无话,直到明明将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侧过身子看向他:“怎么了,看你回来的路上一直闷闷不乐。” 云墨低头,看着齐自己胸口的小脑袋,她虽然仰头在问问题,眼睑却垂着,露出她涂的浅金色眼影,微微的珠光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流光溢彩。 云墨本来在想的问题就卡壳了,在进城堡后他看到一位大师的字画随意的挂满了整个大厅,那位大师的字画他家里也有一副,被他的父亲花了上亿拍下来,小心收藏在书房里的。 平日里碰都不会让他们兄妹两个碰一下。 但是在夜明明这里,只是随意的一个小型聚会的城堡,装饰用的字画就是这位大师的,甚至对于他来说是很奢侈的挂满了整个大厅的墙面。 以前他被别人称为富二代,但是他发现跟明明比起来,他简直就像是一个贫民。 现在云墨很想问: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女朋友是神豪怎么破?急 他似乎有些重新理解了门当户对这个成语的意思。 他和明明的关系不对等,在明明那帮并不友善的兄弟姐妹眼里,他就如同她们身边的众多玩物一样,是明明身边一个临时的乐子。 一路上,他想过就这样放弃明明,但他发现他做不到,无论是可爱的她、温柔的她,还是此刻妆后疏离的她。 他发现他都放不下了,他以前总觉得云悠丢人,天天追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后面跑。 但是他此刻有些理解云悠的感情了,如果是明明,他也愿意追随她的脚步。 他伸出手,紧紧的抱着明明。明明有些疑惑,云墨是一个感情很内敛的人,性格又如同老干部一般古板,跟他相处这么长时间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抱她。 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伸手回报住他,轻轻的安抚他的背。 过了一会儿,云墨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不可否认,洗手间两个女生的一句话,让他如哏在喉。 “明明对易杨宠上了天,恨不得他要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两人的话不断在耳旁回响。 他推开明明,声音冷漠的问道:“解释一下吧!” 明明:“???” 云墨眯了眯眼睛:“提示一下,易杨。” 明明眯眼想了一会儿,她只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是真的有点记不清这个人了。 云墨觉得心有点凉,虽然他并不希望易杨是明明心中的白月光,是他永远都超越不了的存在。 但是明明对曾经宠上天的人忘记的这么快,那只能说明她并没有把那个人放在心上。 而他的地位说不定还不如易杨呢?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说洗手间那两个女生说的有道理,第一任总是让人印象深刻。 他虽然28岁,才第一次谈恋爱。但也知道初恋是最让人难忘的。 就在云墨胡思乱想时,明明终于在原主的记忆角落里找到了关于易杨的事情。 因为是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情,又与剧情无关,还是已经死了的人,所以明明就没有多在意,忽然听到这个名字才有些懵。 经过明明的描述,云墨终于知道了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但对于夜家这个他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家族,感觉更复杂了。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家族啊?云墨在心里轻叹一声。 原来易杨是从前一个继承者喜欢的人,应该说她们两人互相深爱,那个继承者能力极强,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夜家下一任家主了,在夜家的地位如同古代的太子。 虽然不是每一任太子都能坐上王位,但能在众多继承者中脱颖而出,足以证明她的优秀。 后来,原主出了夜家训练营,遭受到了所有继承者的联手打压,她几乎在绝境中活了下来,好在夜家的规矩虽然变态,但是毕竟不是真的希望出了训练营的人就这样死了。 所以给每个出了训练营的人都留了一线生机,这一线生机极其渺茫,抗不过去就是死亡。 好在,原主抗住了,并且慢慢的后来居上,让当时的太子感到了威胁。那个太子有一个深爱的人,就是当时的易杨。 太子让自己深爱的人,来到明明的身边做卧底,她知道像她们这样的人,感觉都太敏锐,连每个毛孔都仿佛是探测仪。 她让易杨去之前,让易杨把明明当成是深爱的自己。易杨为了深爱之人的王位,也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 可惜,她们都不知道的是,原主早就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当时隐忍不发,不过是为了先解决另一个跟她竞争的继承人。 顺便观察一下两人的感情够不够深,结果还没等她出手,易杨就来到了原主的身边,原主便将计就计…… 于是就有了原主宠易杨宠上了天的传闻,大概连原主自己都没想到。 这个杀手有点冷 (八) 原主唯一没有想到的是易杨居然会爱上她,为了她而背叛了前太子。 前太子估计到死也没有想通这一点,她太自信了,所以她从来没有想过易杨会变心,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到死都死不瞑目。 明明因为选定了云墨,所以并没有隐瞒,虽然寥寥数语,但将她所处的危险环境都告诉了云墨 云墨垂眸轻叹一声,轻轻的将明明拉过来,拥抱住。 在明明说的时候,他就想过了,那是一个他不曾踏足过的世界,他不像明明一样从小进行过专业的训练,或许此时两人分开,各归各位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云墨只是这样想想,就觉得自己心痛的无法呼吸,所以28年来,头次他想任性一下。不想其它的,只和明明在一起。 他双手捧起明明的脸,两人双目对视,他直视明明的眼睛:“如果有一天你处于前太子同样的境地,你会做和她同样的决定吗?” 他要问清楚,如果明明有一天处于和前太子同样的境地,是否会做和前太子同样的决定。他不是易杨,绝不同意。 虽然他此时是这样想的,但他的心底隐隐动摇,如果有一天明明真的处于前太子那样进退两难的地步,他真的会只在乎自己的感受,而置明明于不顾吗? 答案是否定的,恐怕到了那个时候,为了明明的安危,他会做出和易杨同样的决定来。 这样也可以看出来,易杨能做出这样的牺牲,他和前太子的感情一定很深,结果最后为了明明却背叛了前太子。 想到这里,云墨低头咬了明明一口,让你招蜂引蝶! 云墨的咬下去的力道可真不轻,明明痛的嘶了一声。无辜的看着云墨,她不就回答云墨的问题慢了一点吗?有必要这么咬她吗? 本来她还打算逗逗云墨的,但是看云墨此时生气的样子,她赶紧把这个念头打消,实话实说道:“我不是前太子,不会做跟她一样的决定。学她干嘛,学她一样把心爱的人送到别人身边,好让自己心爱的人移情别恋,反手给她一刀?”前面明明的语气充满了自负,说到后来,她眼神幽幽的看着他,好像他真的已经喜新厌旧爱上了别人。 说到后来,明明眯了眯眼睛,警告云墨道:“你想都不要想,我不是前太子,不会让自己处于那样的境地。哪怕真的有一天处于那样的境地,我也会奋力一搏,赢了则活着,输了则让你跟我一起陪葬。” 说完,又怕吓着云墨了,所以缓了缓语气道:“当然,如果你不愿意,我在临死之前会安排好你,让你回到华国。” 明明这句话倒不是假话,她是真的这样想的,毕竟云家就靠他继承家业了,他那个妹妹就是一个草包傻白甜,肯定是指望不上的,偌大的一个云家到了云悠的手里,那只有破产的份了。 上一世,云悠有父母哥哥,结果都因为她的作,家破人亡了。更不要说如果没有云墨,云父云母又不知道自己家里有个大杀器,那云家简直是一个大写的杯具…… 想到这里,明明是真的一点都没有让云墨和她一块去死的想法了,毕竟人还是要多做点善事。 云墨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抚了抚她的头发。 明明重新启动车辆,但是并没有回云墨的公寓,而是回到了她的家。这个是她跟云墨商量好的,云墨倒是觉得无所谓,他住在哪儿都可以! 明明到家后,管家已经带领着佣人在门口等着了,看到明明的车子停下来了,绅士的打开车门,迎接她出来。 云墨下车,走到明明的身边,管家微笑着打招呼:“云先生,欢迎来到城堡!” 所有的佣人穿着统一的服饰,齐齐向明明九十度躬身欢迎她的归来。 云墨一开始没有防备,被吓了一跳,他家里虽然也有佣人,也有管家,但是并不会像这样,更多的是看到他的家人回来了,大家点头打个招呼,如:“云先生回来了!”之类的,不会像现在这样隆重。 一进城堡,管家风趣幽默的给他介绍城堡,管家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帅老头,他的语言生动形象,一些小事经过他讲出来,都带着说不清的诙谐。 两人交流了一路,云墨还有点意犹未尽,到了客厅,云墨对于明明的土豪程度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哪怕明明家里豪的超出他的想象,他依旧淡然处之。 两人落座之后,以云墨的眼力桌上有一半以上的菜都看不出名字。但是他试着尝了尝,味道极好,特别是桌上的一碗鸭汤鲜的他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两人吃完饭,桌上的菜还有一半没有动,云墨虽然想每种菜都尝尝是什么味道,但是无奈桌上的菜太多,他尝了一半就已经吃撑了,这是他28年来,头次把自己吃撑。 看着桌上的剩菜,云墨几乎是本能的说道:“就我和明明两个人吃饭的时候,不要这么多菜,太浪费了!” 站在一边的管家,笑着答应。从头到尾都没有请示一下明明,他家的管家如果有客人提出改变家里习惯的要求,肯定第一反应是先看向他的父亲,他父亲微微点头后,他才会笑着答应。 云墨开始以为是明明提前跟管家沟通过了,正觉得有点暖心的时候,却听到明明的声音:“管家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贴心,连一点小细节都力求完美,我身边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管家微微一笑:“了解清楚家主的想法,做出合理的安排,这是我一直保持的最大竞争力。” 云墨就有些吃惊了,明明自己家里的管家居然这么厉害,连明明这段时间出事有关的事情都已经了解清楚了。 要知道,今天去参加聚会的时候,那些继承者对于他跟明明的关系都不是很清楚。 而且,那些继承者用明明的话说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精英中的精英。 这个杀手有点冷 (九) 云墨就这样在城堡里面住了下来,越经过相处他越是发现明明几乎是一个全才,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吗? 回到了城堡,明明又开始忙碌了起来,他们之间相处的最多时间是晨跑,云墨一直保持着晨跑的习惯,没想到,明明每天早上都有长跑的习惯来保持身体的耐性以及体力的稳定性。 明明每天早上都是五点起床,风雨无阻。每天5点到6点都是她的学习时间,哪怕她此时已经这样全才了,她从没有停止过输入,一直保持着给自己充电。所以一般没有特殊事情,明明一般都会早睡。 跟明明一起住在城堡的日子,云墨发现了明明的很多好的习惯和不好的习惯。 好的习惯:比如说每天都保持学习,锻炼。但同时明明对于护肤等等一系列的事情也一样的看重。 本来坚持护肤也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但是—— 明明居然有一个男的护发师,也是一个很牛的人物,在香水界顶顶大名,他调出来的香水,每次都是卖到断货,也是一个很任性的人,每年出的新品不出三款。 这样一个在外界顶顶大名的人,调香只是他的兼职,而他的本职是明明的护发师。 明明的发质确实很好,黑色的长发如同绸缎般披洒下来,黑亮有光泽,而且明明一般出门都会给头发做防晒。 但是看着其他人帮明明护理头发的样子,某个大醋坛子又开始吃醋了。 好在明明敏锐的察觉到了云墨的情绪,于是便把头发交给了云墨护理。 本来明明觉得云墨对于这样枯燥的事情可能会不耐烦,可是没想到云墨居然乐在其中。 每周帮她护理完头发吹干之后,都会把玩她的头发,欣赏自己的杰作。 这天,同样的云墨帮明明护理完头发,明明难得的放松,靠在云墨的肩膀上打着手游。云墨一手抚摸着明明触感良好的头发,一边轻轻的叹息:“怎么办?我发现我每跟你相处多一天,就多爱你一点。” 他的声音很轻,轻的放佛如同风中的叹息,这样的话他平时是不会说出来的,此时是因为明明打游戏很专注,所以他觉得明明不会听见。 哪知道他的话音刚落,明明就放下了手机,她抬头捧着云墨脸颊,在他那艳红的薄唇上轻轻落下一吻,然后认真的看着云墨到:“我也一样,每跟你多相处一天,就多爱上你一点。” 云墨垂下眼睑,白玉般的脸颊如同酒后般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让明明忍不住又亲了亲他的脸颊。 她终于知道文中说的美色误人了,刚刚她对云墨说的也不算是假话,云墨的性格古板,原本这样的人性格是不太讨喜的,但他性格的古板却并不是要求别人怎么样,反而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云墨觉得,他跟明明住在城堡的这一段时间,是他进步最快的一段时间,每天都有新的收货,每一天都在成长。 他虽然对于明明的家族还是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偶尔和明明一起出门的时候,看到一些皇室都对明明客客气气的,甚至明明的态度还有些傲慢。 他心里有种莫名的紧迫感,不想成为拖明明后腿的人。所以他现在的时间都是按秒来计算的,这个习惯也是他跟明明学来的,普通人的一天八个小时能做多少事情,而明明同样的一天却活出了普通人几倍的感觉。 而且她尽管忙碌,但是做事情却显得游刃有余,每个星期还能抽出时间看一部电影,玩两局游戏。 明明结束了一局游戏,其实城堡里面有专门的游戏机室,夜家已经研发出了3d游戏,但是明明玩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她每个星期只玩一两局游戏,而且都是躺在云墨的怀里,然后拿着手机玩。 反倒是云墨刚开始看到3d游戏仓的时候,经常去玩玩。但是后来看到明明的努力后,他也忙碌于他的事业,反而去的次数少了。 云墨也发现了,夜家自己研发的一些东西都是都是不外传的,只给夜家用,但是夜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把一些在夜家淘汰的技术,拍卖出去,他发现一些世界排名榜上的集团都多多少少有着夜家的影子。 明明打完了一局游戏后,她放下手机,突然对云墨说:“我们明天回华夏吧!我想见见伯父伯母和妹妹了。” 云墨开始还有些懵,因为他知道明明在华夏已经没有亲人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明明说的是想见见他的父母和妹妹。 “怎么这么突然?之前都没有听你提到过。”云墨有些诧异的反问道。 明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怎么?不敢带我回去,别是在家里还隐藏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 明明边说着,边拎起他的耳朵,大有一副不答应,你就看着办的样子。 云墨被明明拎着的耳朵动了动,耳尖悄悄的红了。明明的力气非常的轻,说是拎,但是手只是轻轻的放在他的耳朵上。她的手仿佛柔弱无骨,只是这样轻轻的放在他的耳朵上,他就觉得很舒服,有种希望她一辈子别把手收回去的冲动。 虽然,明明极力隐瞒,但是云墨还是察觉到了她情绪的不对劲。他拥抱住明明默默地安抚,轻轻的吻了吻她柔软的颈侧:“好,我们回华夏,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咯!” 云墨努力的让自己的语气轻松欢快,但是悲伤的氛围却依旧在空气中发酵。 明明将自己的脸埋进云墨的胸口,云墨感觉到自己胸前的衣服湿了,无声无息!他心里隐隐的明白,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发生。 但云墨此时什么都没有问,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知道明明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她现在不愿意说,他就不问。他此时只是静静地拥抱着明明,安抚着她的情绪。 明明看云墨同意了,她悄悄擦干眼泪,便让管家去准备回华国的一切事宜。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 明明本来是没有打算这么快就去华国见云墨的父母。 她本来是打算等云墨妹妹的未婚夫和云墨的好兄弟行动之后再回华国的,这样正好可以揭穿云墨好兄弟的真面目。没想到如今计划赶不上变化。 两人到了华国,云父云母早就听到了儿子要回国的消息,而且还把女朋友带回来了。 所以他们早早的等在客厅,只有云悠一脸懵逼,啥?她哥要回来了,而且还带了女朋友回来? 小说里没有这样写呀?她哥在小说里不是一个万年单身狗吗? 云悠突然有点紧张起来,她是一个穿越者冒牌货不会被云墨看出来了吧? 就连面对云父云母的时候,云悠也没有这样紧张过。可能是因为小说中,虽然兄妹两人的关系并不好,但是云墨最后是为了救她才屈辱的死去,所以她才会这么紧张吧! 云悠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云悠你紧张个鬼呀?之前害的云家家破人亡的人又不是你而是小说中的云悠,跟你又没有什么关系。”虽然心里这样安慰自己,但是云悠却还是心跳咚咚的跳个不停。 云墨和明明进家门之后,看到一家人整整齐齐排排坐在沙发上,莫名的有种喜感。 云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明明,然后瞬间什么紧张之类的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没有人知道她是个隐形的颜控,在她穿越之前很少有人能让她感到惊艳。 穿越之后虽然学校里的同学普遍颜值比她穿越之前的高,但依旧没有出现过让她惊艳的人。 没想到她哥带回来的女朋友,颜值这么高。果然,万年单身狗,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狠招。 美人在骨不在皮,但是云悠发现,她哥的女朋友不仅气质好,皮肤也是好到爆,经常看学校里面的人化妆,她一眼就发现了明明没有化妆,但是皮肤好到比化完妆之后的还要好。特别是她的唇色,连她这个女人都有种想上去咬一口试试的冲动。 在这一瞬间,云悠定下了一个决心,她要和她哥一样,做一只万年单身狗,然后找一个最帅的人做男朋友。 等到云墨介绍完明明,就发现明明已经被云悠热情的拉过去了,然后简单的寒暄几句之后。云悠就问起了头发、皮肤的保养秘诀,然后云墨发现连他一向高傲的妈妈也在旁边竖起耳朵在听。 原本,云墨还担心明明和他妈他妹相处不来呢!毕竟,她们三个的经历完全不同,结果发现三人相处融洽,云墨无奈的摇了摇头,是他小看女人对于颜值的看中了。 对于保养,明明简直是骨灰级的,她也没有说太复杂的,只是简单的几招,就让云母和云悠几天之内皮肤好了很多。 特别是云悠,毕竟还年轻,加上她之前一直有保养,只不过原主一直化妆,导致皮肤的状态不是很好,但是原主的化妆品都是贵妇级别的,加上云悠穿来之后停止了化妆,云悠的年纪小,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新陈代谢快。 所以恢复的也很快,加上明明的保养方法,皮肤简直嫩的可以掐出水来。 明明只是简单的让她们改变作息,早睡早起,然后让她们早晚化一点蜂蜜喝,真的是一点。毕竟蜂蜜是甜的,年纪大的人喝多了糖容易得糖尿病。 加上吃多了糖是会导致长痘和皮肤老化,所以每天早晚坚持喝少量蜂蜜的同时也要注意戒糖,比如说奶茶和饮料就不要喝了。 当然,明明特别强调,早上喝蜂蜜必须是在吃早餐后,再喝。否则对胃不好。 如果是原小说中的云悠可能并不会在意这一点,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学生,家里又有营养师,胃不好会出现哪些危害,可能并没有什么概念。 但是,现在的云悠是穿越过来的,早在穿越之前她工作期间一直吃的是快餐和外卖,导致她的胃不是很好,偶尔还会出现胃胀。 所以,她对自己的胃看的可重了,一听早餐前喝蜂蜜对胃不好,她每天都是老老实实的吃完早餐再喝蜂蜜。 早晚坚持喝蜂蜜,对于云悠和云母来说不是什么很大的事情,家里都有佣人,每天吃完早饭佣人都端来5杯蜂蜜水,在她们的带动下云父也开始早晚喝蜂蜜水了。 晚上的话,云悠把每天晚上的牛奶换成了蜂蜜。要知道她们家的蜂蜜都是直接从一家养峰场买的正宗的蜂蜜。 至于早睡早起,云母和云悠觉得早睡不是问题,她们已经养成了早睡的习惯,但是早起的话也太痛苦了,特别是现在是冬天,正是冬眠的好时候。 如果是换一个人对云悠说想要漂亮必须早起,云悠可能听听就好,并不会去做。 但是明明在的这段时间天天五点起床学习,云悠也被她感染了,本来她觉得自己穿越过来的这段时间已经很努力了,进步很大。但是跟明明比起来,她发觉自己还差的远了。 所以这天云悠特意定了一个五点起床的闹钟,因为明明起床的时间已经形成了生物钟,所以压根不需要闹钟,她每天五点准时睁开眼睛,动作迅速的换下睡衣,然后去书房学习。 明明的动作太快,等到云悠听到闹钟响起,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一道身影开门出去的残影。 等到明明换衣服,刷牙,洗脸后。去到书房意外的看到了她的哥哥云墨,不过两人并没有交流,各占据桌子的一边,他们两个就像是两个电动小马达,拼命的学习着自己需要的知识,并且精力高度的集中。 把全部的力量聚集在一个点上,特别投入,云悠刚穿来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早起学习,但是每次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很困,而且勉强爬起来了,也会不由自住的拿起手机刷刷朋友圈、翻几页书,然后回到床上又睡着了。 但是云悠看着明明和云墨却不是这样,他们两个对时间非常吝惜,对时间的使用非常的仔细,做什么事情都争分夺秒的。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一) 云悠本来进来还想打个招呼的,但书房的氛围太过肃穆,两人之前学习的神态太过专注,让学渣悠都不太忍心打扰她们两个了。所以云悠默默的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学习她的英语。 可是英语实在不是她的强项,背单词背到一半就睡着了,等她一觉睡醒,天已经亮了,云悠下意识的去摸自己的手机,结果有什么从她的肩膀上面滑了下去,她低头一看原来是她哥的一件羽绒服搭在了她的身上。 云悠拉了拉往下掉的羽绒服,摸出自己的手机一看,已经到了七点了,也就是说她五点起来学习,结果两个小时被她睡过去了。 就在这时候,明明的闹钟响了,但是明明正在专注的做着什么?所以她下意识的关掉了闹钟,继续做她的事情了。 而她的哥哥听到闹钟响声,抬头就看到睁着眼的云悠:“醒了。” 云悠刚刚睡醒还有点缓不过神来,只是殃殃的点了点头。 云墨看了放在她面前的一本书:“想学英语?” 云悠更沮丧了:“英语好难学!”说着,她低下头,将脸贴在英语书上打算继续睡一会儿,嘴里还不忘喃喃道:“听妈说,爸这段时间有点失眠,我晚上要不推荐爸学英语吧!说不定能治好他的失眠呢!” 云墨笑了笑:“想学好英语,你要找到对的人呀!” 明明兴奋的抬起头:“哥,你打算教我学英语吗?” 云墨竖起食指,对着云悠摇了摇:“你忘了这屋子里还有个人,是在m国长大的呢?” 云悠转头看向明明,有些迟疑的道:“她?”虽然,云悠承认明明长得美,给她介绍的护肤方法很有效,而且明明从小长在m国,英语肯定说的好。 但是说的好,不代表教的好呀! 云墨似是看出了云悠的想法:“你可不要小看了她,你哥我有不会的问题都还问她呢!” 就在他们两人讨论的时候,明明忙完了手上的事情,边收拾东西边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我听到英语、英语的。” 云墨温和的笑着说道:“云悠在学英语,不得其法。正准备请教你呢!” 明明看向云悠:“你确定吗?我可是一个很严格的老师,一旦你下定决心了,中途就不能反毁,否则后果很严重哦!” “因为我绝不允许我的学员里面出来一个失败品!太影响我金牌教师的口碑了。” 云悠听到明明是一个教师,还是金牌教师,她连连点头:“我确定,我保证绝对不反悔。” 明明听了她的话,转身看向窗外:“既然想学好英语,那在书房学就不合适了,首先得找个适合学英语的地方。” 云墨很了解明明,看到明明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他建议道:“不如在后花园吧!那里有花草树木,而且离住宿这边挺远的,声音绝对传不过来。早上也没有人去那边,她读错了口音也没有人注意到。” 云悠:“……”心里已经悔的肠子都青了怎么办?现在可是冬天,大凌晨的,天正冷的时候在花园里学习英语,宝宝心里苦,但是又不敢说! 第二天,云悠依旧是在望着明明出卧室的背影中起床。谁让明明的动作太快了呢! 云悠本来以为明明会对她说一声,记得去后花园之类的,让她不要忘记,结果并没有。 云悠:“……”明明就不怕我睡过头? 等到云悠拉着云母一起走到后花园的时候,云墨和明明又一次开始了争分夺秒,不过这次明明没有很投入,依旧有关注着外界。 云悠昨天晚上,做了许久云母的思想工作,让云母做她的陪读。好在,在她的软磨硬泡之后,云母终于答应了。 其实,云悠也是有点自己的小心计,她觉得云母过来了,明明在教她的时候就不会对她太严厉。 所以,她一过去就笑眯眯的对明明说:“我妈准备在我学习英语期间,做我的陪读!” 明明完全不带慌的,她笑眯眯的对着云母问道:“伯母,打算给悠悠做陪读吗?” 云母有些迟疑的点了点头,后又开口道:“明明呀!这五点……”起床是不是太早了,我年纪大了起不来了,你看时间能改晚点吗? 结果,云母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就被明明打断了:“伯母既然打算做悠悠的陪读,那一定是下定决心比悠悠学的还好咯!” 然后,云悠站在旁边眼睁睁的看着明明几句话就将她妈说的找不到北,本来以她妈的性格,肯定是会让明明换个时间学习的,结果在明明的几句忽悠之下,她妈不仅保证以后她每天五点准时到达后花园。 还和明明保证,她还会拉着云悠让她每天五点到,绝不像今天一样让她迟到,让明明久等。 云悠翻了一个白眼:“我谢谢您嘞!我的妈呀!” 不怪友方败的太快,只怪敌方太强大,连她的队友都叛变了。 然后,云悠和云母在三九寒冬的天气里,每天站在户外冰天雪地里冻三个小时。 恶劣的天气下,她们每次练完英语都是冻的全身僵硬。 在后来,云母练就了一口流利的英语,每当被人问道:“她是如何练就一口好的外语?” 云母都能回忆起她在后花园的日子,浑身都被冻僵了,只要一想起那段经历,她放佛骨缝都透着寒冷。 当然那是后话,此时云悠和云母两人在后花园一起读着英语,明明则和云墨坐在一边的石凳石桌上做着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 其实,云悠和云母都有英语基础,所以并不需要明明一直盯着。云母在当年也是名校毕业的学生,只是做了多年的家庭主妇,知识都忘光了。 两人坚持了21天,实在是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云悠迎来了一场考试,这场考试考完了,云悠发现自己倒数的英语成绩居然排进了全十。 而云母,明明则是送了一款她一直想要的限量版香水,给她当奖励。 这个杀手不太冷 (十二) 云悠没想到,在她眼里的很难的英语其实并不难学。 而且因为这段时间在后花园里面的朗诵,她的口语水平也提高了很多。 明明并不会直接纠正她的口语,而是等到她冻成冰柜的时候给她一盒磁带,让她听原本的录音。 所以明明早上的几个小时过去了之后,晚上放学后就和云母一起听录音,纠正自己的发音,但是云悠发现这样太浪费时间了。 已经练习习惯的口语,再次听录音纠正,经常会有点难纠正不过来。 于是,她和云母两个人在晚上听第二天要朗读的录音,纠正自己的发音。这样第二天的三个小时才不会浪费。 这天晚餐后,云悠和云母听了录音,云悠在屋子里待的有些闷,于是,她带上帽子,围巾,手套打算在花园里转转。 结果,走到几块太湖石的时候。昏黄的路灯下,她哥抱着明明,她坐在她哥的膝盖上,他吻着她。 他们之间的氛围温柔眷恋,两人男帅女美,轻柔的吻如同天使的翅膀。 云悠耸了耸肩,看她哥谈恋爱,简直比看偶像剧还浪漫,关键是两人的颜值太高了。 学霸和学渣果然不一样,学霸之间连谈恋爱都感觉在争分夺秒。 云悠有时候觉得他哥和明明把她们相处的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相处。 两人虽然都吝惜时间,但吝惜到这个程度云悠总有种不详的预感。 其实,第一天云墨带明明回来的时候,云悠和云母看到明明的颜值,都觉得明明可能是一个长得漂亮的花瓶,云墨和明明交往肯定是看中她的颜值。 但是,大多数人都是颜控,如果因为颜值瞧不起你,那只能说明你长得还不够好看。 但恰恰明明是那种顶级美女,无论是精致的五官,还是白皙水嫩的皮肤,甚至是身材都挑不出一点错来。 云母开始想的是,哪怕明明是一个花瓶,但就冲这颜值,这个儿媳妇她也要了。 毕竟,有了这样的儿媳,她未来孙子孙女的颜值可以想象的到了。 云悠开始以为明明是个花瓶拜金女,她对于拜金女其实谈不上好感恶感,只要不做第三者。利用美貌让自己嫁的更好,她也不会去评论什么? 毕竟,一个人可以美一天两天那是很简单,如果一个人能一直维持着自己的美貌,那就是坚持的力量,这也是不容小觑的。 但是云悠对于这样的人只能说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是她对明明的态度是一个特列,谁让明明美到她的心楷里去了,作为一个颜控,美人儿在她这里一向是优待的。 但是,明明却慢慢的颠覆她在云母和云悠心中的映像。首先,是学习英语的时候,云母和云悠听了明明说英语后都是在模仿明明。 明明说英语的时候让人觉得是听觉和视觉的盛宴。她的英文很流畅,说出来有种特别的韵味,加上她的气质,请原谅学渣悠词法贫匮,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她只知道明明说英语的时候,如同一个发光源,让人无法把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 但是学习英语的时候,云悠和云母并没有把这点放在心上,毕竟,明明从小在m国长大,如果连英语都不会说,那才奇怪呢! 只是,云母却暗戳戳的在心里点了点头,对明明更加满意了,长得漂亮,除了知道保养自己,还有一技之长(指英语好),以后有了孙子,孙子走出去提起妈妈会自豪,而不是觉得丢人。 但是,无意中云悠发现自己不会的功课,问明明她都会,而且她跟她讲题,让云悠觉得明明比老师讲的更容易让她听懂。 原来她哥的女朋友是个学神,而她居然一直把别人当成一个花瓶,想想就觉得罪过,还好她沉迷于她嫂子的逆天颜值,没有做出过分的举动。 后来,云悠看到明明和她哥一起练习拳击,结果他哥几招就被明明撂倒了。要知道,在小说中,他哥一直都有坚持练习拳击,曾经在大学拳击比赛中获得过第一名。 后来,后来,后来的后来…… 发生了太多类似的事情,明明完全打破了云悠对她的认知,并且成功收获小迷妹一只。 随着云家人对明明的了解愈发深入,他们反而觉得云墨配不上明明,云家人都在背地里偷偷的议论,觉得明明看上了云墨,简直就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 云墨初听到家人这样说,并没有觉得什么,因为他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听多了,他也觉得委屈呀! 但是,云墨从小被教育的感情内检,哪怕心里不喜欢也不会表现在脸上。云家人此时正处于天上掉馅饼的喜悦中,谁会去注意云墨的表情呀?还是明明察觉到云墨的心情不好,去安慰他,才知道原因。 知道原因后,明明大大方方的牵着云墨的手,来到云家人面前:“伯父伯母,云墨很好,他的好只有我知道。”说着,明明和云墨相视一笑,两人有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 “你们以后不要说云墨配不上我的话了,他听了会伤心的!” 强行被塞了一嘴口粮的云家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个人。 欢快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很快便到了云墨和明明离开回美国的日子。 两人出发的那天,云母和云悠两人依依不舍的拉着明明的手,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并对明明承诺道:“如果自家儿子(哥哥)敢对你不好,我们就将他驱逐出云家,让他自生自灭。” 然后,在云墨的一头黑线中对明明说:“如果有天觉得云墨不好,想分手也没有关系,你还可以来做云家的女儿,大不了我不要这个儿子了。” 云悠也在一边狂点头:“对对对,我也觉得我还缺个姐姐,哥哥要不要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云悠完全忘记了,在穿越之前看这本小说的时候,剧情之中她最喜欢的人就是她的哥哥,云墨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三) 云母和云悠想起这段时间和明明相处的日子,两人都不禁感叹,云墨这是在哪儿找的宝藏女孩啊! 明明最近在华国,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陪云悠云母一起去逛街,就连云母和云悠一起做皮肤管理,都带着明明。 皮肤的话其实云母和云悠都有自己的皮肤管理会所,明明跟着去过一次,会所还挺大的,进去之后会所两边是天蓝色的水池,水中养着小鱼。 池边做了精致的小桌子和椅子可供休息,再前面就是前台了。会所的环境还是很好的,加上是纯女子空间,隐私性也做的很好。 明明跟着云母去了贵宾室,她闻了闻这个会所精油的味道,就大概知道了其中的成份,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肯定比不上她手上的精油。 然后明明让云母和云悠以后都用她送给她们的精油。 包括头发的护理也是,云母和云悠看了牌子,发现并不是贵妇级的产品,特意去查了发现市面上根本就没有,但试着用了之后发现不管是香味还是效果都比她们之前用的大牌还好。 加上明明的眼光好,她跟她们挑选的衣服意外的合身,跟她一起逛街,明明总是能快速的选出适合店中适合她们的衣服,让她们的逛街时间缩短在最少,但是买的都是超级适合她们的衣服,还能给她们做不同的风格搭配,每一套都很好看。 和云家人告别之后,明明和云墨一起坐上了飞机。 “看来我们家以后都没有我的位置了。”云墨他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是他的心里却是很开心的。 明明仰头看着他,俏皮的笑到:“所以你要对我再好点,否则小心我让某人有家却不能归。” 云墨举手投降:“是是是,我的公主大人!” 两人回到城堡,明明罕见的没有去处理工作和学习,在华国的时候她也一样的悠闲。 哪怕是第一次他见明明的时候,明明悠闲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她回到城堡都是成倍的挤出时间来处理事情。 在明明提出想去华国见他父母那时候的恐慌感又出现了,云墨总觉得有令他不安的事情要发生了,他努力控制住自己慢慢变的僵硬的身子,但却控制不住声音的酸涩:“你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唉!”明明轻叹一声,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表情这么无助而彷徨的云墨,顿时有些心疼的上前抱住他,轻轻的吻了吻他,有些无奈的道:“真是敏感的小家伙。” 良久,明明放开云墨出声道:“我有一个任务,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你……”等我回来。 明明本来是想说,你等我回来,但是这次的任务太危险,明明也没有自己一定能活着回来的把握。 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并没有像原主当上夜家家主那样用长久的时间去竞争,这次直接是派了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完成的时间就是夜家新家主诞生的日子。 到目前为止,明明对于任务只有一个大体的轮廓,具体清晰的内容却并不太清楚,但只是一个轮廓就让她觉得危险了。 云墨没有说话,他紧紧的抱住明明,在这段时间里他深刻的感受到了夜家的残酷,也知道明明的每个任务都是拿命去拼。 夜家的科技太发达了,导致明明每次任务都是殊死一搏,却连一道疤痕都没有留下。 云墨有次和管家聊天,无意中聊起明明的受伤次数。 他记得管家当时说,受伤对于明明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次数多的数不清,如果没有夜家强大的科技,可能还能数着伤疤知道是因为什么受的伤。 如果云墨不是眼睁睁的看到过明明因为一种神奇的液体药剂,深可见骨的伤口,眨眼间就恢复原样,可能还不知道管家说的夜家科技强大是什么意思。 以前云墨觉得夜家最吸引他的除了明明之外,就剩下这满是新奇的黑科技了。 但此时他对于这些黑科技态度却有些模拟两可了。如果没有这些黑科技,明明受伤就无法隐瞒他了,但是如果没有这些黑科技,以明明的受伤程度就撑不到现在了,估计早就死翘翘了。 明明是半夜走的,她的身影刚消失在窗外,云墨就睁开了眼睛,在明明说她有一个任务的时候,云墨觉得自己似乎有千言万语需要和明明说,但是最终千言万语汇成了一句话:“我在这里等你!” 说完他庄重的吻了吻明明的额头,这个吻似乎带着一点承重感。 要说明明的任务就不得不说到夜家的发家史和明明的父亲,明明的父亲虽然是一个花心种马渣男,特别是对于原主的母亲来说简直渣透了,有了一堆女人,一个足球队的孩子,居然还来追求她,不是渣男是什么? 但对于原主的父亲而言,他也觉得自己很委屈,因为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会是他的障碍,毕竟知道夜家的人,想方设法都让自家孩子能和夜家家主在一起,以往他追到手的女人知道他的家世后,哪个会舍得离开他,所以,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些需要他特意去说,因为哪怕他解释了,女人一般都会做一样的选择,跟着他,夜家的财富从手缝里漏出一点就已经够她们挥霍一辈子了,更何况,错过了他,这些女人恐怕再也找不到像他这样集帅气、魅力于一身的男子了。 这个不是原主的父亲自恋,而是事实。他追的女孩子里面也不全是拜金的,也有是因为他这个人离不开他的。 毕竟,原主的父亲除了花心几乎没有其他的缺点,高富帅都占了,而且他性格幽默儒雅,跟他在一起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尽管手掌大量的财富,却不大男子主义,依旧尊重女性。 就算是让对他映像极差的原主来评价,也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原主的父亲或许不是一个好丈夫,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合格的家主。 这个杀手有点冷(十四) 早在学习夜家发家史的时候,明明就有听教官说过夜家起源于战争时代,是靠毒品等等一些游走在黑色地带的交易发家的,教官带她们看过一面墙,每代家主在还不是继承人的时候都会在这面墙上签字。 每个听完夜家的发家史后,大多数人在墙上签名,决定毁灭这部分黑色势力,倒不是每代的夜家继承人有多高尚,而是现在这部分黑色势力已经成为了夜家的鸡肋。 虽然,这部分势力依旧很赚钱,但是夜家已经有更赚钱的正规渠道了。所以,这些踩着法律底线的赚钱方法是夜家迫切想消灭掉的。 但几乎没有一个人做到,这个明明也能理解,哪怕财富权势滔天,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但是历代家主都做不到的事情,原主的父亲做到了。这也是他令人敬佩的地方。 虽然夜家是靠黑色地带的生意发家,但是夜家的培训方式让每任家主都并不短见,反而很有长远的智慧,以现在夜家的权势财富反而不需要这些黑色势力,这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夜家只需要卖出淘汰的技术就能在一些500强公司以技术入股。 更何况,科技只是夜家比较强的一块,夜家的产业涉及到方方面面。 这些黑色地带的生意虽然是暴利,但跟有些方面比较起来其实也不算什么,黑色地带的生意甚至成为了夜家的一个累赘、如同白衬衣上面的一个污点,是夜家迫切想要漂白的。 明明这次的任务是摧毁一个小岛,而且必须让这个岛屿上的人一个不留。 这个岛屿早年间是夜家的一个毒品窑,但后来的发展已经不受夜家的控制了,这座岛屿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夜家,反而被夜家以前的下人据为己有。 这个已经不算是夜家的生意,但是岛屿的主人却打着夜家的旗号招摇过世。获得极大的通行。 明明的手上并没有这个岛屿的太多资料,因为岛屿的信息保密程度做的极好。 但以明明的经验,这些保密经验极好的窝点,也就意味着罪恶越大。 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间,从侧面了解岛屿,并制定好了一切计划,便开始行动了。 这边明明将经历生死一博,而在华国的云悠却依旧过着悠闲的校园生活。 这天,云悠和几个同学走在校园里,本来几人打算一起去吃饭。突然,听到身后有一人突兀的问出声:“云悠,你最近的皮肤怎么保养的这么好,有什么秘诀,可以分享一下吗?” 云悠回头一看,原来是女主,她对于女主已经有些厌烦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曾经是男主的未婚妻的原因,云悠发现女主总是若有若无的针对她。 云悠一般情况下,都是懒得搭理她的,但是在回眸的瞬间,她居然无意间看到了那个喜欢她哥哥的变态,也就是他哥的好兄弟,将来会害的他们家破人亡的人。 于是,明明故意洋洋得意的大声道:“当然,我的保养方法都是我的嫂子教给我的,可好用了。如果你想知道,我们去食堂吃饭,边吃边说吧?” 然后明明发现原本跟她反方向走的某人,向前迈动的步子转了一个弯,然后跟着云悠的脚步一起去了食堂。 云悠心中得意的笑了笑:“哼,看我虐不死你!”在看小说的时候她就最讨厌这个人了,她不反对同性恋,但没看到别人不喜欢你还要强迫的,而且对象是你十几年的好兄弟。 在自己好兄弟出事的时候,不说去帮一把,反而和别人狼狈为奸,一起对自己好兄弟落井下石。 于是,在去食堂的路上,云悠对明明那是各种吹嘘,彩虹屁不要钱似的编织起来,云悠拉着女主热情的道:“我跟你们说,你们别看我现在皮肤好了很多,在学校里论皮肤也能排个前三。但是,跟我嫂子皮肤比起来那是差远了,我嫂子不光护肤厉害,她简直是个全才。”云悠故意放大声音,于是不远处的桃花眼男对于她们聊天的内容听的清清楚楚。 桃花眼男在心里嗤笑一声:“不过是个长得还可以的花瓶罢了,被没见识的云悠这么一吹嘘,好像天上有地上无似的。” 云悠并不知道桃花眼男的心里活动,但是这并不妨碍云悠往桃花眼男的死穴里戳,她继续拉着女主道:“你上次不是问我的英语成绩怎么提高了那么多吗?”女主确实问过她这个问题,但是当时的云悠可高傲了,根本都懒得回答。 女主听她这么一说,反问道:“你不会说你的英语是你的嫂子教你的吧?” 云悠打了一个响指:“猜对了,我嫂子从小在美国长大,其实会点英语也没有什么,但是关键的是我问任何一门功课,她都回答的游刃有余,简直是学霸中的战斗机,简称:学神。” 食堂里面本来是听说云悠分享护肤小诀窍所以打算围过来偷师的,毕竟这段时间云悠的皮肤变好是有目共睹的。结果一来就听到了云悠在各种夸她的嫂子。 大家都是一个圈子的,多多少少都知道一点云悠的哥哥是个万年单身狗。哪怕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云墨曾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哪怕是他毕业好几年了,学校里依旧流传着他的传说。 而且,直到现在云墨都是很多人的暗恋对象,只是落花有意,奈何男神太高冷。 此时因为好奇和八卦,大家丢下初衷,都问起云悠,她嫂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居然能拿下云男神。 云悠听到这个问题,心里乐开了花,简直是神助攻啊!面上却忧愁的说:“别提了,我们家里人还觉得我哥何德何能居然能拿下我嫂子呢!” 本来是强装忧愁,说到这儿,云悠是真的有些忧愁了,看她哥是真的陷进去了,但是嫂子太优秀,这随时得保持有危机感呀! 结果,在她无意中看到某人握紧的拳头她又高兴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五)订阅了不用再定 桃花眼男握紧拳头,看来云墨已经回过华夏了,但是他回国居然没有联系过他。 想到这里,他的眼神阴翳,望着云悠的方向讽刺一笑,在心里安慰自己:“长得好看又如何?云墨不是一个注重长相的人,比起长相,女朋友能陪他一起练习拳击,能陪他一起比赛射击,能陪他做一切他喜欢的事情吗?” 结果,他刚这样想完,云悠如同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继续编织起明明的彩虹屁:“在坐的各位,应该都知道我哥喜欢拳击,甚至曾经去市里参加比赛,还得过一等奖吧?” 说到这里,云悠神秘兮兮的道:“悄悄告诉你们,我的嫂子拳击比我哥更厉害,我亲眼看到,我哥被我嫂子撂倒过。不是故意让的撂倒哦!而是真打。” 哇塞~ 周围一片哗然声,大家惊讶极了!接着,云悠把明明在射击、骑马等等一系列很酷的事情说完,明明又收获了几枚小粉丝。 看着某人越来越难看的脸,云悠故意大声叹道:“别说,颜值高的人谈恋爱,简直就像在演偶像剧。前段时间,我看到我哥和我嫂子在湖边散步,场景唯美到我都想谈一场恋爱。” 云悠讲故事的能力很好,轻而易举的将明明和云墨之间的一些细腻感情描述的绘声绘色。 桃花眼男听到这里,终于忍受不了,佛袖而出。 云悠看着某人愤怒离开的背影,暗自得意的笑笑。 桃花眼男离开后,她才停了下来,双手捧碗,轻轻一磕桌子,学着古装剧中的说书人摇头晃脑道:“想听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周围的人一脸懵,纷纷摩拳擦掌的围了过来,任谁听故事听到一半,没有结局,脾气都不会太好。 云悠看着周围的氛围不好,机智的道:“我渴了!” 瞬间,十几杯饮料递了过来,这是西瓜汁、我的是奶茶……云悠的手在伸向奶茶的途中换了一个方向,拿了一杯白水,在失手于奶茶交错的瞬间,云悠觉得自己的心好痛,呜呜呜呜~ 好想喝奶茶,其实对于奶茶她也没有多喜欢,但是人就是这样,突然被告知不能吃什么东西的时候就会分外想念。 周围的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她喝水,期待她喝完水继续讲男神的故事。 云悠换了一个姿势,夸张的说道:“哎呀!肩膀好痛呀!” 立马一群妹子围了上来,捏肩的捏肩,捏胳膊的捏胳膊。 继续说她哥甜甜的爱情故事是不可能的,要是被他哥和嫂子知道了,想想两人的武力值,以后恐怕得挨男女混合双打。至于刚刚,那是迫不得已嘛! 云悠看看周围围着的人群,在心里估量着:“现在不说点什么,可能就走不出大家的包围圈了!” 云悠机灵一动,想起刚刚女主问她的是护肤的问题,而在做的大多数都是女孩,于是,云悠以嫂子开头,说了几个让皮肤越变越好的方法,才成功脱身! 而就在云悠享受着众人端茶倒水、捏肩捶背的举动时,出了食堂的桃花眼男,脸色难看,他拿出一个手机,熟练的摁了一串号码。 可能云悠都没有想到的是,经过她的挑衅,让某个人的加快了自己的行动。 原本是她快要读完大学,云家才出事,结果在她炫耀完自己的嫂嫂,让某个桃花眼的男人愤怒离开后,第二天她家就开始出事了。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男人离开食堂后,眯了眯眼睛,狠绝的想到原本重生一次,想换一种温水煮青蛙的模式感化云墨,但是没有想到云墨一点都不领情,既然这样,那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 因为有上辈子的事情,他针对起云家来不要太得心应手。 然后,桃花眼男给云墨发了上辈子同样的短信,云墨到他身边,他出手帮云家。 从始至终,桃花眼男都没有把明明放在心上。他觉得上辈子,可能云墨也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只不过云墨隐藏的深,所以没有他没有发现罢了。 但是上辈子他找到云墨的时候,云墨还不是乖乖的来到了他的身边,他女朋友连个影子都没有。 呵~又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桃花眼男并不知道上辈子原主针对他的事情,因为原主从始至终都没有冒头。 不说云墨收到短信后是什么样的复杂表情,单说云墨现在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家里出了事却要求助好友的人了。 跟明明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也有跟着明明一起学习。包括夜家复杂的环境,让他学会了跟明明一样的处理事情的习惯。 所以,他并没有像上辈子一样收到短信,出于走投无路和对好友的信任回了国,落得一个凄凉的下场。 他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是派人去查云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查是谁在针对云家。 结果一查发现在云家的事情上,好友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没想到十几年的友谊居然这样的不堪一击。 同是富二代,他不相信,对方会不知道,哪怕他回国了,对方放手,他的家族也不会同意到嘴的肥肉就这样飞了。 在明明不知道的时候,她最忌惮的情敌,一直想让云墨看清楚真面目的人就这样暴露了。并被云墨毫不手软的解决了。 此时明明正在一个岛上,这个岛上的情况让她这个见惯血腥的人依旧觉得触目惊心。 做这一行的,明明并不是没有杀过人,但是这个岛上的杀人方法残忍而血腥。能来这个小岛的客人都是重要权贵。 这个小岛外面布满摄像头,小岛里面或许是为了客人的隐私反而没有摄像头。 明明进入小岛后不久,亲眼看到一个穿着黑斗篷的人坐车而来,等他进入小岛后,明明发现他是棒子国的一位政要官员,地位显赫。 来这里的客人,每次都会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而杀人,方法残忍而血腥。让人骇的心惊胆战。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六) 明明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又来了一辆车,这次车里下来的是两个穿着黑斗篷的人。 这种情况倒是少见,明明来小岛前曾经在小岛外隐藏了一段时间,几乎很少看到小岛的客人会两两一起来。 这里的客人一般都是独自来,很多人可能连他们自己的妻子孩子都不知道同一个屋檐下的丈夫、父亲是一个杀人狂魔。 这次倒是有趣,居然会有人带外人来这个血腥之地。 明明饶有兴趣的看着走进来的两个人,其中一人走进城堡后直接摘下黑斗篷上的帽子,一看就熟门熟路。 帽子摘下后,明明看到了这个人的长相,年纪看起来并不大,大约在三四十岁左右,带着一个金边眼镜,看起来长相当儒雅,如果在外面看到这个人,绝对想不到,他会是一个喜欢虐杀的人。 他旁边的人看起来就拘谨好多,明明猜他是第一次来这里。 摘下帽子的人应该是这里的常客,且地位不低。因为刚刚棒子国的政要官员进来的时候,这里的管事并没有搭理一下。 而这位金框眼镜的儒雅男人在车还没到的时候,管事已经领着人在门口等着了。 从管事的口中,明明了解到这个带眼镜的儒雅男子叫佐木先生,这应该不是真名,只是一个昵称! 明明隐匿身形,跟在了几人身后,从几人的聊天中,明明了解到佐木先生身边穿黑斗篷的人是佐木先生的儿子。 佐木先生称自己儿子最近几天脾气不太好,所以带犬子来这里见识见识。 几句话的功夫,地方已经到了。几人相继进了一个房间,明明看着那玄铁一样厚重的门打开后估计,十个她都打不开。 明明瞧好了一个角度,身影如风闪电般的进去了。 在门外的时候,明明已经选好了一个角度,那是一个仿真人的人体图。这张图比明明都高,又因为是仿真人的,这张图的表面凹凸有致,有身体有胳膊腿的,但是背面却是空的,这张图就如同一个大型的面具,完美的将明明的身影包裹在里面。 明明确保自己目前暂时不会被发现,便开始不动声色的打量四周。 她隐晦的看了一眼,面具遮挡的外面,那个佐木先生双腿交叠,一只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悠闲的坐着。 而管事的显然很清楚这位佐木先生的习惯,他熟练的从冰箱中拿出一个酒杯,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端到了佐木先生旁边的茶几上。 而此时佐木先生的儿子,对于房间中的一切都觉得新奇,正有些兴奋的四处看。 这个人体面具的不远处有一个绑在十字架上的少年,这个少年的年纪大概和佐木先生的儿子差不多大。那个十字架大概有两米高,少年被绑在十字架的最顶端,他的头发湿漉漉的,还冒着水汽,想当然,佐木先生进房间之前这个少年有被清洗过。 佐木先生的儿子瞪着一双兴奋的有些猩红的眼睛,盯着少年的裸体看。 相比较于儿子的兴奋,佐木先生或许这样的场面看多了,已经产生了免疫力了,所以一脸淡然的坐在沙发上,喝着他的红酒。 佐木先生的儿子指着十字架上的男孩说道:“能把他放下来一点吗?实在是太高了,我够不着。” 管事微笑着道:“当然可以,您现在就是这里的王,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管事的话音一落,佐木先生的儿子便更兴奋了,他指着一旁的两个保镖吩咐道:“你们两个将他给我放下来。” 两个保镖并没有动,管事微微弯了弯腰:“事实上,先生您为什么不自己动手呢?我们这里的服务宗旨是给客人提供一流的乐趣,您可以自己动手的。”他说完指了指不远处摆放着的各种各样的书籍:“那里有专业的人体奥秘书籍,避免您可以不小心伤到了他的要害而导致他过早死亡。” 甚至这里还有各种各样的先进医术仪器,一些特殊的客人都可以检查出来,例如:心脏在左边不在右边的都可以检测出来。 明明随着管事的话,扫了一眼这些仪器,这些仪器或许比外面医院的仪器先进一些,但是跟夜家的却没发比,只是夜家n代之前淘汰的一些仪器,最近夜家的董事会已经决定了需要把一些淘汰的仪器推广出去。 那一批仪器跟此时房间里面的仪器是同一批次生产的。 听管事这么一说,佐木先生的儿子有些兴奋的走了过去,他边抚摸着这些书籍边说道:“我在学校里不过误杀了一只兔子,便被大家争相讨伐。真想看看那些招人讨厌的同学,看到这一幕时的表情。” 他打开一本书,那书里主要介绍了人体的大动脉所在,并且一些易致死的方法都有详细说明。他越看越兴奋,不多时脸色就潮红,许久之后他将手里的书都扔下了,仿佛做了什么可怕的决定一般。 明明眼神冰冷的看了一眼房间里的虐杀刑具,她虽然也杀过人,但却并不喜欢这种纯粹心里发泄的虐杀。 房间对面坐着的佐木先生,挥了挥手,示意不需要管事的帮助了,管事便退了出来。 关上房门后,管事的表情瞬间变了,他有些狠戾的道:“人抓住了吗?” 守在门外的两个保镖摇了摇头,表示并没有抓到人,管事狠狠的拍了两人一下:“一群废物!” 说完,管事留了两个保镖守在佐木先生的门外,自己带着人走了。 房间的隔音效果极好,至少门外发生的事情,房间中的明明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 否则她会知道这次的任务来的并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其她的参与者。 最糟糕的是,已经有人暴露了。 而此时的明明对这一切却毫不知情,她全部的注意力都在佐木先生的儿子上,他根据说明,按了一个按钮,十字架缓缓下降,一直到地面上才停了下来。 这个杀手有点冷 (十七) 他略有些嗜血的用舌尖舔了舔嘴唇,转过身,然后他的手缓缓的从一排排刑具上空滑过,最后他的手停留在火炉上一个烤的通红的铁钻上。 就在他拿着铁钻转身的一瞬间,明明动了,她的身影如同鬼魅般,一个照面就杀了佐木先生的儿子。 速度快的沙发上的佐木先生都没有反应过来。在他反应过来后,他唯一的儿子已经死了。 他一向儒雅中带着淡定的神情,有些崩了。佐木先生有些龇牙裂目的看着明明:“我要你以命偿命!” 他说完突然朝明明如同炮弹一般冲了过去,那紧握的拳头迎面扫来,带起凌厉的拳风。 明明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儒雅的男人居然有这样的身手,他出拳速度不慢,且拳风凌厉。 可惜了,如果他碰到的是其他人可能还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是对付明明还远远不够。 如果佐木先生的儿子有他这样的身手,两人加一起可能还会带给明明一些干扰,可惜佐木先生的儿子并没有学到佐木先生的两三分。 佐木先生出拳的速度很快,但是他快,明明的速度比他还快,他的拳风扫过来时,明明侧脸避开了这一拳。 佐木先生的瞳孔缩了缩,明明避开他拳头的动作太从容不迫了。 明明侧身避开他的拳头之后,一脚踢在他的胳膊上,佐木先生捂着受伤的手臂后腿了两步。 他有些惊疑不定的看着明明:“你是……” 明明眸色清冷的看着他,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继续一脚踢出去。佐木先生这次不敢拿胳膊去挡,他见识过明明的力量,所以往旁边闪躲了一下。 结果,明明放佛知道他的闪躲路线般,一个旋转,手中的匕首就贴着他的脸颊擦过。 佐木先生第一时间得出结论:他不是这个人的对手!于是,转身便想往门口跑,只要开门出去后,自然有人会保护他。 明明会让他跑掉吗?自然不会,她皎洁的身姿快速的在空中翻过,再次出手时,匕首轻轻划过佐木先生的脖子,看着倒地不起的佐木先生。 明明冷漠的瞧了一眼,便收起匕首,她的匕首泛着凌凌的波光,倒在地上的佐木先生,死不瞑目的睁着眼睛。脖子上的血液慢慢的溢了出来,但是寒光凛冽的刀刃上却滴血不沾,如同冬日的阳光下被初雪洗礼过一般纯粹干净。 明明解决了佐木先生,她在一众刑具里面选了一把刀,她用刀挑起佐木先生的后衣领,然后将他拎了起来,靠近瞳孔感应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佐木先生已经死了的原因,这次扫描的时间有些慢,明明又试了两次,屏幕上才显示佐木先生的瞳孔识别成功。 那沉重的铁门门锁自动左右旋转了好几下,才发出一声咔嚓的声响!缓缓的开了。 门一开,明明趁着门外的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用刚拿到的刀解决了他们。想了想,明明将两人的尸体拉进房间内,将用来杀两人的刀也扔了,然后将门关上。 突然,明明的耳朵动了动,敏锐的靠着灵敏的直觉闪躲了一下,一枚子弹贴着她的脸颊钉入后面的墙中,她顺着子弹发射的方向望去,空气中只留下一缕金灿灿的发丝转瞬即逝:“是她!” 明明的眼睛暗了暗,她本以为这些继承者会以任务为重,但是没想到现在她们就迫不及待的下杀手了。 没等明明多想,整个走廊的警报突然想起,现在门已经关上了。没有瞳孔解锁,明明根本进不了房间。 更糟糕的是走廊两边这时候传来脚步声,从纷杂的脚步声中可以判断出人数并不少。 明明看了看整个长廊,长廊上并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只有中间有一个方形的大灯。 这时候,已经没有时间给明明犹豫了,明明身轻如燕的一个纵跃,跳到了方灯上面。 还好方灯是固定的,并不会出现摇晃的感觉。 此时明明身上的紧身皮衣已经自动根据方灯的颜色变成了乳白色。 明明藏好自己的身影,走廊两边就出现了大量的人群。 他们的通讯器里面还响着:“七号地区出现目标人物、七号地区出现目标人物……” 躲在方灯上的明明听见这个声音,心里浮现了一个大大的疑问。难道,她暴露了?可是,她刚刚才从佐木先生的房间里面出来,房间里面并没有摄像头等物品,而且,佐木先生刚进房间肯定不会这么快出来。 难道,是那帮继承者们在使坏?想到刚刚金发少女给她的一子弹,明明又否决了,做这样的事情太吃力不讨好了,一个不小心可能会暴露她自己。 想到这,明明竖起耳朵听下面的声音。 “这里的守卫不见了?其中一人说道。 “开门!”说这句话的应该是一个领头人,这个人的话音刚落,门就打开了。 门一打开,房间里面良好的隔音效果就被破坏了。 明明听到被她杀死的两个人的通讯器里不断传来:“听到请回答的声音!” 直到一人上前说明了房间里的情况,通讯器才没有发出声响。 就在这时,其中一人说了什么,这一群人飞快的转移地方,明明隐约听到好像什么地方又出了问题。 虽然说底下的人已经走了,但明明怕他们又杀个回马枪,所以并没有轻易的动作,她躲在方灯上,顺便理了一下思路。 看来在她进入佐木先生房间的时候,已经有继承者暴露了。 但是这座恶魔岛上的人并没有抓住继承者,且他们以为杀人的是同一个人。 明明并不知道这次来的继承者有多少人,是只有她和金发少女两个人?还是这次的任务继承者们全部都出动了? 如果来的人多,那么岛上的人迟早会知道来的人并不是一个人。 况且,看他们的情况,这次的岛上已经在搜查了,每隔一段时间便开始用他们特别的方法清理人数。 估计明明前脚杀了守卫,将他们关进佐木先生的房间,后脚报暗号的时间便到了,因为她关了房门,这里的隔音效果太好,所以她并没有听到,导致被包围。 其她继承者的任务是什么?明明并不知道,明明的任务是:解决小岛上的所有客人,并销毁小岛! 明明在来小岛之前就列了几个方案,来解决小岛上的客人,当时她看到这个任务是最高级别。 她就已经把难度在她的想象之中提高了几个级别,但是在防守这样森严的地方,她发现她来这个小岛之前想的方案都没用。 最主要的是,这里的客人并不是都在这里,就像佐木先生来的时候,管事的迎接他的时候说了一句:佐木先生,你已经三个月没有来了! 这个杀手有点冷(十八) 她躲在方灯上,顺便整理了一下思路。看来在她进入佐木先生房间的时候,已经有继承者暴露了。 但是这座恶魔岛上的人并没有抓住继承者,并且神奇的是他们以为杀人的是同一个人。 明明并不知道这次来的继承者有多少人,是只有她和金发少女两个人?还是这次的任务继承者们全部都出动了? 如果来的人多,那么她们杀的人越多,岛上的人会越早知道来的人并不是一个人。 况且,看他们的情况,这次的岛上已经在搜查了,每隔一段时间便开始用他们特殊的方法清理人数。 估计明明前脚杀了守卫,将他们关进佐木先生的房间,后脚报暗号的时间便到了,因为她关了房门,这里的隔音效果太好,所以她并没有听到,导致被包围。 其她继承者的任务是什么?明明并不知道,明明的任务是:解决小岛上的所有客人,并销毁小岛! 明明在来小岛之前就列了几个方案,来解决小岛上的客人,当时她看到这个任务是最高级别。 她就已经把难度在她的想象之中提高了几个级别,但是在防守这样森严的地方,她发现她来这个小岛之前想的方案都没用。 最主要的是,这里的客人并不是都在这里,就像佐木先生来的时候,管事的迎接他的时候说了一句:佐木先生,你已经三个月没有来了! 而明明任务上的要求却是解决小岛上所有的客人,并且小岛上的情况,跟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所以她在来小岛之前定的方案完全用不上。 此时,她最需要做的是,找到小岛上客人的名单,想必小岛的主人做这样的生意,这个恶魔岛上的客人在世界上都是赫赫有名的人,小岛的主人肯定也怕被别人杀人灭口,那么他的手上肯定有这些权贵的把柄。 但是这样一份东西,小岛的主人肯定隐藏在很隐秘的地方,不是那么轻易能找到的。现在最难的是,明明并不知道这个小岛的主人是谁?连这个小岛的主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岛在最早以前是夜家的,是夜家用来存放军火的一个军火库。但是后来被夜家的一个下人据为己有,这个岛虽然到现在还在夜家的名下,但夜家一直没有办法将它拿回来。 可见小岛主人的手段,而且,这个岛已经传承了几代了,完全不知道现在这个岛是在那个下人的子孙手中,还是被其他人效仿他的行为据为己有了。 就在明明思考的时候,整栋楼不知道为什么晃了晃,外面火光冲天。然后,明明看到此时走廊里的门统统都打开了,所有的客人都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明明想了想,跳下方灯,跟着他们一起往外跑。 这次等明明出来的时候发现,外面整个小岛上面火光冲天,不时会响起炸弹爆炸后的轰炸声。 而继承者的尸体大大小小的在不远处排成一排,除了她以外唯一的幸存者,就是金发少女,金发少女此时背对着她看着漫天的火光。 似乎是感觉到她的到来,金发少女转身对她邪肆一笑:“这里的人都被我解决了,就剩我们两个人了。你是自动将夜家家主之位让给我,还是等我来抢?” 说着,她拍了拍脑袋,似乎是想起什么来了一般说道:“哦~对了,忘记给你看一个东西了。” 说着,她打了一个响指。空中出现了一个屏幕,屏幕中出现了一座建筑,正在明明有些疑惑不解时,云墨的身影出现在了建筑中,而此时镜头一转,出现在明明面前的都是汽油和火烛,这座建筑已经被人人为的点燃了。 而身在其中的云墨却丝毫没有察觉,明明猛的回头,怒瞪向金发少女:“你到底要做什么?” 金发少女猖狂的笑了:“我要做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吗?我要夜家家主的宝座,你此刻束手就擒,我就放了他。”金发少女说着,手指一伸指向屏幕中的云墨。 明明利落的把手上的枪扔了,然后举起了双手。却没想到,金发少女出尔反尔,只见她一个指令,原本的火苗瞬间燃烧到了汽油上,熊熊烈火瞬间膨胀了起来,以势不可挡的速度包围了整个建筑。 明明下意思的往前跑了两步,想阻止这一切的发生。结果她的身体穿过了屏幕,这个屏幕只是一个空中投影。 明明的耳边响起了尖锐的系统音:“任务失败!任务失败!任务失败!” 明明没有理耳边不断回响的系统音,她回头望向金发少女:“为什么?你要的东西我已经给你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说到最后,不知道是因为云墨的死还是因为耳边她不知道为什么如同单曲循环的系统音,令她有些崩溃的大吼出声。 “为什么?”金发少女轻轻的笑了一声:“因为我从始至终要的都不是夜家家主的位置,而是要你生不如死。” 金发少女走到明明的面前,她轻轻的撩起明明的一缕头发,将它别到明明的耳后,她的动作温柔的如同情人间的呢喃。 她看着明明的表情又出现了明明第一次见她时候的复杂样子,似乎满目的爱恋,又似乎是对情敌的警惕! 因为愤恨,明明的嗓子有些沙哑:“我自问从没与人结怨,到底是因为什么?你会这么愤恨我。” 明明努力的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树了这样恐怖的一个敌人。耳边的系统音还在不断的重复:“宿主任务失败、宿主任务失败、宿主任务失败” 尖锐的系统音吵的她脑仁疼,她一边伸手按住发涨的脑袋,一边疑惑金发少女的眼神。 金发少女看着明明疑惑的样子,她涂了红色口红的嘴唇勾勒出一个不带任何温度的笑容,她看着明明的方向,却不是对明明说:“怎么,看到你的宿主被折腾的这么惨,你还不出来吗?” 这个杀手有点冷 (完) 在明明越发困惑的眼神中,金发少女轻轻的抚摸着明明的脸颊:“你问我为什么?我心心恋恋的人却生生世世陪在你的身边,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让你生不如死?” 就在这时,明明耳边尖锐的系统音终于出现了变化:“宿主任务失败,即将抹杀。” 金发少女似是听到了这个声音,她笑的有些愉悦:“看来我的愿望实现不了呢!本来想让你生不如死的活着,可现在你似乎是要被抹杀了呢!” 金发少女的话音刚落,明明的旁边出现了一个人影,金发少女看到人影出现的瞬间,顿时有些激动,她咧开嘴似乎是笑了笑:“你终于出现了!” 但是出现的男人面容冰冷,并不准备搭理金发少女的样子,他衣袖一挥,明明顿时觉得眼前一黑。 再次睁开眼睛,明明已经回到了系统空间。在她的脑海深处,一个古老的图像慢慢的松动,化为点点星光,飘出来,消失在空间之中。 这个古老的图像是之前系统用来封印她的记忆的,此时封印消失,明明的记忆都回来了。 空间里面的数据一阵波动: 姓名:沈明明 性别:女(可变性) 等级:lv1 技能:特种兵训练方法、电子制作方法、养颜秘方、长春诀 特长:0 系统001号宿主任务失败,请快速抹杀、请快速抹杀、请快速抹杀! 明明注意到在特长的后面,加了一排以往不存在的红色加粗字体在不停地闪烁:系统001号宿主任务失败,请快速抹杀、请快速抹杀、请快速抹杀! 明明自然明白这行字的意思,但她此时的情绪却异样的平静,并没有即将死亡的恐惧感。 原主让她去守护一个人,她却将人害死了。而且这个人不仅是原主喜欢的,也是她所喜欢的。 五味成杂的情绪充斥着她的五脏六腑,明明什么情绪都升不起来了,对于任务失败即将被抹杀的事情却感到意外的平静。 这时候系统一脚从虚拟屏幕中踏出,明明上次见他还是在几个世界之前,那时的系统还是个少年模样,此时已经看起来成熟了很多,他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宽大的袖子,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腰带。 此时的系统不管从哪个位面的审美来看,都是清冷出尘的男神一枚。 系统从虚拟屏幕中走出,盘腿坐到明明对面的蒲团上,他衣袖一挥,那行不断闪烁的:系统001号宿主任务失败,请快速抹杀、请快速抹杀、请快速抹杀! 的红色加粗的字体就这样暂停了一般。 室内一片安静,两人都没有说话,他坐在明明的对面开始泡茶,明明在位面中看过无数人泡茶,却没有一人能像系统这样给她一种看起来就赏心悦目的画面! 他身姿如玉,手指白皙纤长,整个泡茶的动作行云流水,明明灰暗到了极点的心情在寥寥茶香中得到了治愈。 系统倒了两杯茶,递了一杯放在明明的身前。 明明双手捧住茶杯,系统内的空间永远都是四季如春,明明却觉得有种寒意从她身上透出来,她双手捧住茶杯,汲取着这一点暖意,放佛这样就可以驱散身上的寒意一般。 在满室的茶香中,系统缓缓的开口了: 在很久以前,我是众多系统中的一员。那时候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个宿主,她是一个杀手,我们两人就在这轮回中跌跌撞撞的前行,互相扶持。 后来,她成功成仙,成为了任务者中的第一人,而我权限越来越多,成为系统界的001号,令所有系统畏惧的存在。 所有的系统都羡慕我遇到了一个好的宿主,但其中的艰辛和困难是其它系统体会不到的。 那时候的我是个新手,遇到棘手的问题,好几次研究解决的方法,差点把自己的程序毁了。 在那个时候,每个系统都有绑定三个以上的宿主,只有我绑定了一个,曾经因为这点遭到了无数系统的嘲讽。 说道这里,系统长叹一声:“好在熬过来了。” 这一声叹息里,包含了太多的情绪,明明从这一声叹息里听到了感同身受,似乎能想象到在所有同行的不看好中,他的坚持,并一步步成长。 原本我的目标是让她成神,但是我发现成仙已经是她的极限。本来她身为一个杀手,感情就比较淡漠。经过这么多世界的轮回,她就像仙人一样无欲无求。 我的第一任宿主,她成仙以后,也是我功成身退的时候。 第二任宿主,经过我的精挑细选,她是我目前遇到过的最有灵性的宿主。 果然,第一任宿主走的有些艰辛的路,她走的顺风顺水。只是有时候太过顺利,反而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太过顺遂,导致她的性格有些偏执,我给她规划的是成神的道路,没想到她却成了魔。她就是上个位面的金发少女。 她好好的魔界魔王不当,却跑去捣蛋你的任务。真让人头疼! 系统嘴上说着头疼,面上的表情依旧淡漠如初,连倒茶的动作都没有停顿一下。 明明一直都知道,自己绑定的系统和其它的系统不一样,它是系统界的001,但没有想到它带出来的宿主也这么流弊,第一任宿主成仙了,第二任宿主直接成魔了,并且是魔界的魔王。 系统明显不想多提第二任宿主,于是,明明识相的转移话题:“第三任宿主呢?” 系统听到她的问题,顿了一下,才缓缓的开口道:“第三任宿主是我等待时间最长的一位宿主。” 明明顿时对第三位宿主产生了兴趣,能让系统等这么长时间:“那第三位宿主应该也是十分的优秀吧?”明明这样想着也这样问出来了。 系统听到明明的问题,本在垂眸倒茶的人诧异的抬头看了明明一眼,放下茶壶,然后认真的纠正道:“第三任宿主大概是让我操心最多的一位宿主了!” 她没有第一任宿主的坚毅果决,遇事百折不挠,迎难而上的精神。也没有第二任宿主的精灵泼辣,八面玲珑的手段! 第三任宿主,她…… 系统恍惚了一下,似乎在找合适的形容词,良久才开口道:“第三任宿主她是一个普通人,懒癌晚期治不好的那种。而且性格比较矫情,自己把自己宠成个公主……” 明明听的目瞪口呆:“所以,你是为什么选她当你的宿主,难道是因为前两位宿主太优秀,所以第三位宿主你是想选一个砸你招牌的。”难怪,系统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个小宝宝的样子!肯定是在第三任宿主身上翻车了。 系统表情难得的露出了一些复杂的情绪,他没有搭理明明的话,自顾自的说道:“第三任宿主是我等待最长的一位宿主,等待的时间太长,我都忘记具体的时间了,只知道从成人的身体渐渐缩水成一个婴儿,我才找到自己想要的宿主。” 明明:“……”呵呵!等了那么长时间,结果等了一只矫情精,明明没想到神秘如系统也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突然,她似是想到什么,脸上刚升起的嘲笑的表情僵在了脸上!等等,刚刚系统说他是等第三任宿主,等待的时间太久,才从成人的身体缩成婴儿的身体~ 这个片段怎么这么耳熟呢!貌似她遇到系统的时候,系统正好是一个婴儿,还把她萌的不要不要的。 所以说,她嘲笑了半天的第三任宿主是!!! 明明睫毛颤了颤,她想到过她的任务失败,可能会给系统带来麻烦,但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就要被抹杀了,根本改变不了什么!本来强撑着的不安,此刻愧疚如同决堤的海水一般汹涌而来,她快要崩不住自己强撑的无恙。 对于自己被抹杀,明明看的很开,她现在每多活的一世都是赚的,但是这段轮回系统对她的照顾,她铭刻于心。 半响,明明抬头望着系统,玩笑般的道:“第三任宿主选了这么一个作精,后悔了吧?” 系统缓缓的摇了摇头,看向明明的眼神格外认真的道:“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依旧选她!” 系统的回答出乎明明的意料之外! 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依旧选她。短短的一句话让明明泪盈于睫,她快速的垂下眼眸:“为什么?” 翻涌的情绪让她说不出多余的话来,为什么签下契约之后对我这么好?为什么会选我?为什么即将被我连累却毫不后悔?…… 许许多多的为什么,最终只化为了三个字! 系统似是听到了明明隐藏的询问,他面容依旧冷漠,缓缓的道:“当初选中你是因为你身上的洒脱,一些人努力之后,在金钱或者某些方面有卓越成就的人,身上有这种洒脱,我不觉得奇怪,但是你当时一穷二白,却活的洒脱,这是极少见的。” 系统说着,给她的杯子里面添加了茶水:“还有一点最主要的是,你做事专注。” 系统空间 系统没有说出来的是,专注的人更容易取得成功!在修仙世界里,修炼专注的人往往在前期比不专注的人更容易顿悟,其实专注做一件事的时候很容易沉浸进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系统话头一转,继续说道:“但我发现你专注的事情不对,如果你专注在自己的学业或者事业上,那么你是很容易获得成功的,但是我发现你专注的地方都在一地鸡毛上,你收获的当然是一地鸡毛。” “契约之初,我就和你说过,宿主的心愿很简单,只是想自由自在的活着!你当初也说过,不想做攻略任务,想自由自在,所以你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完成任务就可以了。但我发现你不是的,你给自己画了一个圈,将自己拘束住了。” 说完,系统轻叹一声:“现在多说无益,你是我带进这个圈的,我有责任将你安然无恙的送走,现在你有两个选择。 一:按照系统的规则,现在将你抹杀,连灵魂都泯灭在天地间。 二:现在有一个补救的任务,你完成了就可以回到系统空间,我送你去一个世界当普通人过一生,然后如同普通人一样投胎转世,当然这个世界只能是指定的世界,你无法回到你原来的世界。但是,云墨会出现在指定的世界里。 明明听了规则,心里嗤笑一声:这个连傻子都知道怎么选吧? “我选第二项!” 系统听了明明的话,继续说道:“那你要注意了,这次的任务对象比较特殊,你必须不带记忆完成此次任务。” 明明有些疑惑,她之前几个世界的任务都是没有记忆的,她一样的完成了。为什么这次的任务,系统会单独拿出来说呢? 系统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疑惑:“这次的任务不同,任务中你没有自己的记忆,但你到了任务中会有原主的记忆,并且会认为自己就是原主,受到她的思维影响。” 明明懵了一会儿,突然打了一个哆嗦:“也就是说,进了任务我会以为自己就是原主,并且我有原主的身体记忆和思想记忆,做事和思考问题会下意识的跟着原主的性格来?” 明明眼含希望的看着系统,无比希望系统说出,不是她想的这样! 但是,显然那是不可能的,系统只是看着她沉重的点了点头。 明明眸中的光彩渐渐暗淡,这个任务最难的地方就在于:进了任务之后会按照原主的思想、行为习惯来处事,但是原主有独立的思维、优秀的习惯的话,那也就没有明明什么事了。 正在明明觉得前途一片黯淡的时候,系统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对了……” 明明眼睛一亮,迅速的抬头看向系统,只见系统继续说道:“对了,你要小心,这个任务死了很多任务者,其中不乏被称为金牌任务者的人物。” 噗~ 明明瞬间觉得自己伤痕累累的胸口又被系统补了一刀,她仰头躺下,看着空间内的繁星万丈,生无可恋的道:“反正早死晚死都是死,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系统会意,袖子一挥,明明眼睛慢慢的闭上了。 再次睁开眼睛,明明窝在孤儿院走廊的一个角落里,有些失落的看着孤儿院的门口。 就在刚刚又有一个孤儿被领走收养了,还是大家平时都讨厌的安安,大家都不喜欢安安,因为她太爱干净了,又爱哭。 其实在孤儿院,被领养并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每年都会有几起被领养走的人。 但是,令明明难过的是,她幻想过好多次自己未来养父养母的样子,有钱,养母温柔漂亮、养父绅士优雅,然后她被他们宠成一个小公主。 就连孤儿院的院长妈妈,和帮厨都喜欢她,而比较嫌弃安安,因为孤儿院的孩子帮院长妈妈做事的时候,安安看到脏的东西都不愿意去碰。 所以整个孤儿院里,上到院长妈妈,下到孤儿们都不愿意和安安玩,用小伙伴们的话来说就是:大家都是孤儿,谁比谁高贵呀!我们能做的事情就她不能做。 院长妈妈和帮厨也经常说,她勤劳又懂事,和小伙伴们的关系处的也好,像她这样的女孩子谁都喜欢,将来谁将她领养回去都会将她捧在手心里疼! 每当这个时候,明明都手舞足蹈的将她的要求说出来,要一个温柔漂亮的养母,一个绅士优雅的养父,然后养父养母分别坐在她的两边,司机开着养父新买的小轿车将她接回去。 这个时候院长妈妈和厨房里的帮厨都会笑着对她说:“要是遇见咱们明明理想中的养父母来了,那咱们就首先让他们领养明明!” 说完这句话,院长妈妈又会嫌弃的白一眼,坐在一旁乒乓球台子上晃着白皙小短腿的安安:“你瞅瞅你,这不愿意做,那不愿意做,将来看谁愿意领养你?” 可是,今天她理想中的养父母终于出现了,但是院长妈妈却将安安推了出去。 院长妈妈当时是怎么说的:“明明,你乖巧又懂事,不愁别人领养了你,不喜欢你。但是安安就不同了,她爱干净,脏点臭点的东西都不愿意碰,如果错过了,以后很难找到这么合适的。下次,再遇到你理想中的养父母,就让他们领养你!” 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她抽泣着说:“没有下一次了,我都等了三年才等来,但是……没有下一次了……” 是的,明明从来都觉得她想要的养父母只存在于她的幻想中,包括院长妈妈和帮厨都是这样想的,所以当初给的承诺那么轻易,因为知道不可能实现。 可现在她的幻想成真了,大家告诉她:因为你平时乖巧又懂事,这个机会你就让给安安,因为安安她不乖巧、不懂事,她比你需要! 这要她怎么才能不难过,难道她乖巧错了吗?她平日里给院长妈妈分忧分错了吗? 此刻,她难过极了! 孤儿 (一) 她窝在走廊的一个角落里,如同一只独自舔砥着伤口的幼狼。 耳边还传来不远处院长的碎碎念:“平时多乖巧的一个人啊!倔起来这样的犟脾气,我看平时的勤快懂事都是装出来的……” 她只是想一个人待一会儿,可就是这样也会遭到嫌弃! 就在这时孤儿院的门口又来了一辆车,虽然明明不认识车的牌子,但她有自己看车的一套方法,她看车都是看车的亮度和光泽感来判断车好不好。 领养安安的那一对夫妇,车的光泽感就很好,但是车型比起这辆就差了不是一点两点。 这辆车的车型特别的流畅,给她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反正是她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看的车。 但明明并没有凑过去,早上那对夫妻来的时候,我看到梦想中的父母从车中走来,简直高兴疯了,但此刻哪怕来一对一样的夫妇要收养她,她依旧觉得索然无味。 所以,她看到大家听到动静,一窝蜂的跑到门口去,然后又一窝蜂的跑掉,明明窝在走廊一角没有动,大家围过去的时候刚好挡住了她的视线,所以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等大家又一窝蜂的跑了,她才看到车外站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 另一人就有些奇怪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斗篷,像电影电视剧里饰演的坏人一样,斗篷宽大的帽子完全这遮住了他的脸,使人看不清他的长相,手上还戴着黑色的皮手套,看着是有些渗人。 但明明依旧疑惑不解的是,这个人虽然穿着确实有些古怪,但她的小伙伴什么时候胆子这么小了,外面院长妈妈还在和那两个人说着什么! 明明看了两眼,就没有再关注他们了。 却不料,和两人正说话的院长妈妈,不知道聊到什么,回头看了明明一眼。 这一眼,不知道为什么让明明有些不详的预感。 果不其然,三人又说了几句话,然后院长妈妈径直带着两人朝她这边走了过来。 院长妈妈走在西装革履的人旁边,西装革履男子的另一边是穿着黑衣斗篷的男子。 走的近了,明明听到院长妈妈对着两人说,其实最主要的是对着中间西装革履的男子说:“这是我们院里性格最好的孩子,做事勤快,在孩子中也是最受欢迎的。是我们院中最亮眼的孩子。” 说着,几人已经到了离明明几步远的地方,院长妈妈对着明明招了招手:“明明快过来,有人要领养你了。” 明明:…… 呵~女人 有事的时候就说这是我们孤儿院最靓的崽,没事的时候就是脾气又倔,乖巧听话都是装出来的。 当我是没脾气的吗? 明明高傲的瞥了三人一眼,偏过头,再开口的时候语气又冷又硬:“我不要被收养。” 西装革履的男子听了明明的话,对院长妈妈说道:“既然她不愿意被收养,那就换一个吧!” 院长妈妈面上的神情有些僵硬,她一是没想到平时乖巧听话的明明居然会当众忤逆她。 二是因为西装男子的话,他倒是说的轻松,换个人来收养。没看到院中的孩子都被你,身边黑衣斗篷人的样子给吓跑了吗? 唯一没有看到黑衣斗篷人真正模样的就是明明,所以还没有跑。 平时来收养孩子的人,会挑自己看的顺眼的孩子。但是现在人都跑了,去哪儿换人?想到这里,院长妈妈的脸都有些扭曲了。 其实,此时被院长妈妈在心中疯狂吐槽的西装革履男子,也有些无奈,boss大人对他说要来领养孩子当继承人的时候,他就想好了,先让boss跟孩子处出感情了,然后让孩子慢慢接受他的样子。 毕竟,没有跟boss接触过的人,别说是孩子了,就连大人都不一定接受的了他的样子。 今天boss出门的时候特地穿了黑色斗篷,带了黑色手套,他还以为boss大人是跟他一样的想法呢! 结果,到了孤儿院,一大群孩子听到汽车的声音围过来的时候,boss大人居然将斗篷的帽子给拿了下来,吓得孤儿院所有孩子都跑光了,只留下一个孤儿院的院长。boss大人看到所有孩子都跑光了,他又戴上了斗篷帽子。 西装革履的男子其实很想在这个时候问问自家的boss大人,你现在戴上帽子的意义在哪里?难不成是怕吓到孤儿院的院长?但是他不敢,只能很怂的在心里吐槽。 就在院长妈妈想方设法准备继续夸明明的时候,穿着黑衣斗篷的男子说了到这里后的第一句话:“就她吧!” 他的声音沙哑,如同沙子磨砺的声音,又带着尖锐。说不出的刺耳。 院长妈妈听到这个声音忍不住的抖了抖,她是看到过这个斗篷男子的真面目的,别说院中的孩子了,连她这个大人看了都害怕,此时听到这个人的声音,她只想快点办完收养手续,赶紧送走这个煞神。 所以听到黑衣斗篷人的声音,她赶紧道:“好的,既然选定了她,我这就去帮你办理收养手续。”说完,就要往对面办公房间里面走了。 明明气成了一个河豚,她站起来双手叉腰,一字一顿的道:“我—说—我—不—要—被领养!” 院长妈妈听到明明的话,赶紧道:“我说你这孩子还在闹脾气呢?平时乖乖巧巧的,倔起来谁都哄不好!” 明明气的鼓了鼓腮帮子:说的你好像哄过我似的。 院长妈妈却没有注意到明明的小情绪,她说了明明一句,赶紧向旁边的两人解释道:“你们别听她瞎说,她这是因为早上领养的时候自己没被选上,在生气呢!所以现在赌气说不想被领养,待会儿你们走了,她又该不知道要气成什么样呢?” 西装革履的男子却并不赞成,领养一个不愿意被领养的孩子,这个孩子被领养回去肯定带点怨气,一个处理不好,说不定怨气会累积。 所以,他向boss建议道:“要不换一个孩子领养?” 孤儿(二) 哪儿知道,在公司处理问题很透彻的boss,看待问题很长远的boss,却在领养孩子的事情上像缺根弦一样。不管他怎么暗示明示,boss大人居然都毫无所觉。 他甚至在想,是不是boss只是想找一个继承人,并不太在乎和这个继承人的关系好不好,如果相处的不好,或者这个继承人不合格,以后也可以再换??? 这样想着,他也不再强烈的反对,院长妈妈看到两人同意了,于是欢天喜地的打算去办理收养手续。 明明看到院长妈妈迫不及待的样子,直觉有什么不对,在想想一哄而散的小伙伴,她的很多小伙伴胆子还是特别肥的,虽然黑衣斗篷人穿着确实不像是个好人,甚至特别像电视里面的反派,但是也不至于吓的大家都不见了。 想到这里,她站了起来,噔噔噔跑到黑衣斗篷人的面前,抬头一看。正巧,黑衣斗篷人正微微低头看着她。 明明的眼瞳剧烈的收缩,这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 他的脸如同被硫酸腐蚀了一样,纵横交错,皮肤褶皱在了一起,整张脸看起来可怖极了。唯一正常的可能就是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 难怪,会吓得孤儿院的小伙伴一哄而散,到现在都没看到人。连院长妈妈都不想在这个人身边多待,迫不及待的要去办理收养手续。 黑衣斗篷人的助理,也就是一边的西装革履男此时心里倒是有些意外,能说不愧是boss选中的继承人吗?小小年纪就处变不惊。 要知道,当初他初看到boss的样子还吓的不清呢? 要不是boss对他有恩,他决对不会跟随boss,可现在他无比的感激自己当初的知恩图报,否则哪有他现在的成就。 院长妈妈的效率前所未有的高,只是在明明和黑衣斗篷人对视的几分钟就办理好了过来了。 她一过来就看到明明正看着黑衣斗篷人,因为黑衣斗篷人的帽子遮挡,她并不能确定明明是否看到了黑衣斗篷人的面容。 虽然,她觉得这个角度应该是看到了,但是院长妈妈的心里仍存侥幸,祈祷明明没有看到黑衣斗篷人的样子。 她快步的跑过来,一把拉住明明的胳膊,把她扯住往后退了两步。 “领养手续已经办理好了!”明明院长妈妈离黑衣斗篷人更近,她却还是将手上的手续交给了离她更远一些的西装革履的男子手上。 交接完了手续,院长妈妈似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对明明叮嘱道:“去了新家,要记得乖乖听话!脾气可不能这么倔了。” 明明却没有搭理院长妈妈,她看向黑衣斗篷人说道:“你要领养我。” 她虽然嘴里这样问着,但她的语气生生的把一个疑问句变成了肯定句。 “嗯。”黑衣斗篷人回答的也很简单。 明明扬了扬头:“既然你收养了我,那以后就要乖乖的听我的话。” “好。”黑衣斗篷人回答的一如既往的简洁。 但是他的回答差点让旁边的助理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还是他的boss大人吗?确定没有被人换了魂? 明明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道:“那你要对我好一点,我的脾气可是很倔的,所以不能惹我生气!” 这次不等黑衣斗篷人回答,他的助理就抢先道:“惹你生气了会怎么样?” 刚刚没仔细注意还没察觉,只是觉得小姑娘长的白白嫩嫩的,挺好看的,这会儿,看着明明仰起的小脸,她的精致五官就完全暴露在了小助理的眼前。 明明歪头想了一会儿:“我生气了,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怎么个严重法?” “哄不好的那种。” 哈哈哈哈~ 小助理看着小姑娘严肃着一张脸,说出这样的话,不由哈哈大笑。 这个小姑娘也太可爱了吧! 小姑娘却没有理会哈哈大笑的小助理,她看着黑衣斗篷人认真道:“你知道了吗?” 这次黑衣斗篷人难得的多说了几个字:“知道了!” 然后,在小姑娘的强烈要求下,黑衣斗篷人乖乖的将小姑娘提的条件又重复了一遍,以示自己记住了,并一一保证答应她。 然后,两人在小助理目瞪口呆下一起往孤儿院门口的车里走去。 小助理呆了一会儿,赶紧的跑过去,坐上车。 上了车的小助理,这才反应过来,明明向boss要的保证都是孤儿院的院长要明明做到的事情,结果被古灵精怪的小姑娘都用来为难收养她的人了。 小助理突然有些期待boss大人和小姑娘以后斗智斗勇的生活了。 正在小助理想这些事的时候,旁边伸出了一只带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敲了敲方向盘前的台面:“怎么还不开车?” 小助理这才回过神来,启动车子。然后,他发现以往车上老板的专用位置小姑娘坐着,而老板则可怜巴巴的挤在副驾驶的位置。 小助理开车开的很平稳,车子很快到了boss大人的别墅区。 boss大人的别墅区里面并没有住佣人,佣人打扫的时间都是在他上班之后,下班之前。 毕竟,谁也不想下班之后的时间还会看到佣人看向自己惊恐的眼神。 三人下了车,走向客厅,小助理很自觉的去端茶倒水。 boss则看向明明,知道我为什么会收养你吗? 明明摇了摇头。 boss道:“因为我需要一个继承人,这个屋子里面的东西可以随你取用,家里的佣人都听你指挥,佣人做不了的事情,你可以告诉我,我帮你做到,但同样的你要非常努力学习才能成为继承人。” “这是一个很辛苦的过程。” 明明点了点头:“只要你做到答应我的事情,我会努力成为继承人的,我不怕辛苦!” 小助理端着茶出来,就看到明明认真的眸子看着自家boss大人保证到,他有瞬间的动容。 泡茶的地方离客厅并不远,boss大人的话,他泡茶的时候都听到了,此时看到小姑娘认真保证的样子,不由抹了抹眼泪。 明明看着他,奇怪的道:“你哭什么?” 孤儿(三) 小助吸了吸鼻子:“我太感动了!”说完,他还抹了抹眼泪,只是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明明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辣眼睛。 接下来的日子,明明在天堂和地狱之前徘徊。 大boss对她好是真好,给她请的舒缓疲劳的按摩师,手非常的柔软,连掌纹都很浅,贴在她的皮肤上面超级舒服。 包括厨师都是五星级的,本来别墅里面是没有一个佣人的,但是明明来了之后,别墅里面有了管家和仆人,主要是为了她服务,这次的仆人素质很高,明明注意到她们第一次看到大boss的样子,没有一丁点的情绪外露,在随后的生活中,看到大boss的样子也是面色如常。 做到这一点的如果是个别人,明明还不奇怪,但是所有人都是这样,小小年纪的明明都有些佩服了。 就连伪装高手如明明第一次看到大boss的样子都瞳孔剧烈收缩。 这些人在生活上做到了不让她为琐碎的事情操心,有时候她只是一个眼神,还没说出来,管家已经知道了她的喜好,主动送到她的面前,察言观色的能力极强。 但是,在继承人的培养上,大boss对她也是真的狠,一点都不手软,似乎忘记了她还是一个孩子,每天五点起床,开始锻炼身体。 武术、厨艺、学习,晚饭后,连晚上的时间都在忙碌,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晚上八点钟睡觉,明明算了一下,每天的睡眠时间是十个小时。 万恶的周扒皮,明明甚至能想到,如果不是她的年纪还小,需要充足的睡眠,可能连这十个小时都没有。像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是需要12个小时的充足睡眠的,但是被扒了两小时,周扒皮扒的。 早上起来练习武术后,腰酸背痛的跟boss来到公司,在他的秘书室工作,她是秘书室垫底的。 属于秘书室里的一朵奇葩,长的最矮,不会的最多,当然也是最好看的,这可不是她自封的,瞧,秘书室里的怪蜀黍阿姨对她的喜爱就知道了。 因为她还是个宝宝,大boss对于她还是比较仁慈的,给她选了一个性格温柔的阿姨带她,阿姨大概三十来岁,声音温和,明明怀疑她在做秘书之前是不是当老师的。 她教她的东西,总是一听就会,即使不会的,转换一下方向,她就马上听懂了,不像她在孤儿院的老师,讲的课她都不爱听,即使听了也是云里雾里的。 她懂的东西很少,所以带她的人必须讲解的很细致。 但是这一段时间,她也是飞快的成长着。 某一天,吃完午饭休息的时候,明明突然想到,在这一段时间里,她熟悉公司的事物,以前在孤儿院时连加减法的题目都算不太明白,但是现在她加减乘除算的贼溜。 她为以前的自己和孤儿院的同伴们微微默哀,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被老师们一讲解,试卷一出,就觉得很难,想到曾经,她和小伙伴们居然被简单的加减法题目难到,她就有些无语。 如果明明的想法被出了社会的学渣听到了,肯定深感认同。 从前有一女学渣,小学的时候,对于数学题里面的打八折,是乘以8还是乘以0.8,怎么扯都扯不清楚,然后,她就想了一个办法,两个都算出来,两个结果谁比原价少就是谁,她靠着这个办法,熬过了那段艰难的时期。但是该不会的还是不会。 等到出了社会,买衣服的时候多了,无师自通的就学会了折扣的算法。 就像近代时期的老太太,大字不识一个,但是账算的贼溜。为什么,算的多了!而且,天天都在精打细算! 哪儿像现在的家长,带孩子出去买东西,都不让孩子参与,孩子的注意力都在买的物品上,谁管你付了多少钱?找了多少钱? 这是很多90后家长的通病,所以90后初出社会,总是会月光族,因为不会理财,小时候买东西都是家长付钱还价,自己没有参与过,出了社会,突然有自己赚的钱了,随便花!然后,等到了一定年纪发现没有多少存款。 90后的家长也觉得自己很冤,我从小给他灌输赚钱不容易,发了工资要节约,多买点牛奶,吃好点。钱省着点花。但是他就是花钱大手大脚!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教孩子怎么算折扣,然后带他去买衣服,让他算出每家的价格,货比三家,可能不出三天他就会了折扣的算法。 但是,在学校里,听老师讲课,然后写课后作业,考试,依然有人不会。因为没有实践过,所以,依然有人半懂不懂。 当然,这个话题就扯远了。其实最主要的是说,明明为什么会成长的这么快,因为算的多了! 除了数学,明明从一个电脑都没有摸过的乡村土妞,现在打字可以赶上专业的了,并且制表,排版都会! 从刚开始学的时候,明明连键盘上的字母都找不齐,一个手指一个手指的戳,还是后来带明明的阿姨打水回来,看到了,给明明下载了一个金山打字,让她练习指法。 考虑到明明正是学拼音的年纪,所以也没有教她五笔或者其它的输入法,直接让她打拼音,明明知道学会了后是要工作的,所以她练习的格外认真。 当然,实在累了就休息一会儿,练习了一天的指法后,明明第二天来,熟悉了一下指法。 一个文档就被丢了过来,需要她把上面的字打出来,文档上的字黑体加粗,看着整整一页,其实没有多少字,打字速度快的人可能几分钟就ok,但是明明一个新手,这样的一份文档她花了整整一个早上的时间。 随后,就是越来越多的文档,到她打字贼溜,处理事情的速度可以比的上办公室的中等速度了。 只是短短两个月时间,她就学会了这么多东西,明明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其实有些东西并不难,难的是你的想象! 孤儿 (四) 其实有些东西并不难,难的是你的想象和坚持。 明明一切学习的差不多的时候,大boss将她调到了身边,当秘书长的助理,协助秘书长处理事情。 大部分人都知道明明是boss大人收养的继承人,所以对于她的神速晋升路,并没有什么看法。 毕竟,继承人也不是这么好当的,秘书室的人亲眼看到她从一个加减法都不太会的时候成长到现在这个程度所付出的努力。 白天工作,中午吃饭的时候都是大家的休息时间,可是明明中午却是在接受仪态训练。 从进食礼仪到坐姿、站姿,步伐、目光训练等等全方位的训练,而且听明明的意思,她每天早上起来还需要练习武术。 哪怕,公司里的人都是名校毕业,也不敢说在她们跟明明一样大的时候能有这份毅力。 但是,也有一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她们不以为然的觉得明明就是命好,一个孤儿被boss捡回来当做继承人,如果她们小时候有这样的运气,她们也会努力做的很好。 明明这段时间忙的焦头乱额,可没有时间听公司的风言风语,本来以为自己到了总裁办只是一个总裁秘书长的助理,哪里知道? 到了后,才知道她过来是和秘书长做交接的,以她现在的能力做一个普通的秘书还是应付的过来的,但是秘书长的话,呵呵! 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她都想把早上的武术停掉,用来学习其它的东西,但是boss 大人不同意,甚至很郑重很严厉的跟她说:“以后你的敌人会很多,武术一定要练好,这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 明明有点懵的点了点头,一瞬间想了很多,boss的公司算是他白手起家,自己创建的,但是他在创建公司前的经历一片空白,谁也不知道boss 经历过什么!只知道他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毁容了。 想到boss那张恐怖的脸和手,明明猜想到boss应该有很强大的敌人,想到自己未来可能会和boss大人一个样子,明明就打了一个哆嗦。 随后的武术课,她更认真了,以前的时候她当每天早起练习武术只是为了强身健体,所以好好的武术被她耍成了花拳绣腿。但是现在知道练习武术是为了保命,自然卖命了起来,每一拳都挥的虎虎生风。 连被大boss请来的知名教练教起课来都有动力多了。 明明不知道的是,这个教练以前看明明练武花拳绣腿的样子,曾经向大boss请辞过,但是被大boss挽留了下来,让教练再教导她一年,如果一年之后明明还是这个样子,就证明她真的没有天分。 教练也没有想到,这才刚开始几个月,明明就努力起来了,顿时觉得自己教导有方。 其实,明明一个小孩子,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自律,一些好的习惯除了上次大boss说她作为继承人需要承担的,让她有了一种责任。 但是这种责任对于明明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是并不长久的。 长则十几天,短则五六天。就拿她早起练习武术来说,坚持了十几天她就再也不想干了,这十几天的坚持还是因为记得刚来的时候,boss大人跟她说的话: “因为我需要一个继承人,这个屋子里面的东西可以随你取用,家里的佣人都听你指挥,佣人做不了的事情,你可以告诉我,我帮你做到,但同样的你要非常努力学习才能成为继承人。” “这是一个很辛苦的过程。” 因为记得这些话,她每天享受着最顶级的待遇,觉得自己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所以尽管每天连练完武术都腰酸背痛,连按摩都只能缓解而不能完全祛除这种痛苦。她依然坚持了十几天,但这是她的极限了。 十几天后,她彻底爆发了。但是出乎她的意料的是大boss并没有指责她,只是拍拍她的肩膀告诉她:“你很了不起,已经坚持了十几天了,一件事情坚持21天就会成为一种习惯,21天之后练武成为了你的习惯,你就不会觉得痛苦了。” 明明半信半疑的看着大boss,显然是有些不相信他的话,觉得自己坚持了十几天依旧觉得练习武术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坚持21天真的能完全觉得不痛苦吗? 大boss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疑惑,他拿出一本书翻开给明明看:“这句话不是我瞎编出来忽悠你的,而是我看一本书里面写的。”说完将这本书放在明明的面前,带着白手套的手指指向一行给明明看。 明明仔细瞧去,上面这样写着: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只需要21天。 明明对于书里的东西还是很信服的,但是心里面还是有些抵触练习武术的。 大boss似乎看出了明明的纠结,他缓缓的引诱道:“你想想你现在已经坚持了十几天了,再坚持一下就可以养成一个习惯,你现在放弃了,等于之前的痛苦都白受了,以后你再想学习武术的话,又要重新感受一遍之前的痛苦。” “如果下次你依旧坚持不下去,你再想学习武术依旧会很痛苦,这样循环下去,你永远都学不会武术,还会痛苦很多次。” 明明听着这些话,完全被绕了进去,精致的小脸皱成一团,似乎已经感觉到了那种痛苦。 大boss看着明明的脸色,话锋一转:“但是如果你再坚持一会儿,很快就能养成一个习惯。这样你就不会一直痛苦了。” 明明眼睛一亮,想到她坚持21天以后练习武术就不痛苦了,又开心起来。 就这样,她拖着疼痛的身体又坚持了下去,每次想放弃的时候,就想着离21天也不远了。 所以,武术教练看到明明练习拳法如同花拳绣腿,想请辞不教的时候,跟大boss有了一年之约,看的就是明明再苦再累都没有轻言放弃。 这样小的一个孩子,能有这样的坚持,在当今社会已经不多了,所以教练留了下来。 没想到,明明后续还会有这样的爆发力。 孤儿(五) 曾经,武术教练也问过大boss:“想把明明教导成什么样的程度,是向世界冠军培养还是简单的强身健体。” 当时的大boss似乎在出神,下意识的回答说:“希望她在同龄孩子的博斗中不落下风。” 武术教练觉得大boss有些逗,一群小孩子打架,叫什么博斗。他笑的有些停不下来。 大boss似乎回了神,表情依旧冷漠,他看着武术教练:“要把她训练成超越世界冠军的存在,要教导她真正的武术,杀人的术法。” 说着,大boss转了身,他的声音从风中飘来,有些不真切:“而不是……” 武术教练愣了一下,而不是什么?他似乎有些明白,看来大boss是有些不满他教小丫头一些武术比赛的基本礼仪。 他想起当初大boss找武术教练的时候,从十几名顶级武术教练中选了他以后,问的他第一句话:“你学过医?” 是的,很少人知道他在成为一名武术教练之前是一名医生。 医生是他家里给他选的专业,他其实对学什么专业都无所谓。只要能让他继续练武术就好。 他高三毕业,大部分同学都去旅游或者发了疯一样的玩,只有他去继续报班学习武术,他小学的时候学习过武术,只不过后来家里人以学业为重,停了他的武术课。 虽然家里停了他的武术课,但他一直以来都有偷偷练习。 高三暑假他学习武术,家里人倒是没有说什么,可能想到,他学的专业需要体力,多锻炼有好处,所以没有阻止他。大学的时候,医科专业的课业繁重,但他也没有放下过武术。 而且,他的专业课成绩也很好,他喜欢研究医术然后和武术结合起来,连中医里面的穴位他也研究过,所以知道打哪个地方疼?哪个地方脆弱容易致命? 想到大boss的话,武术教练似乎知道该往哪方面教小丫头了,但是这样是不是太暴力太血腥了? 武术教练的苦恼明明完全不知道,她现在就觉得自己受到欺骗了,大boss一回来,她就哼了一声偏过头去。 大boss却毫不在意她的态度,揉了揉她的脑袋,递了一物到她面前:“看看这是什么?” 明明惊喜的接过:“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小樱钥匙扣吗?你在哪里买到的?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大boss笑着道:“这是恭喜你养成一个好习惯的礼物。” 提起这个,明明又恼火了起来:“你还说呢?21天养成一个好习惯,练武术就不难受了,但是我现在练习武术依旧觉得好难!” 大boss的声音有点迟疑,似乎也是有点疑惑:“是吗?那么说这本书写的21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不对咯?” 这下明明有点不好意思了,她对了对白嫩嫩的手指:“也不是不对啦,我现在起床没有以前那么痛苦了,虽然还是想睡懒觉。但是比刚开始好了很多。练武术虽然依旧觉得累,现在跟刚开始比起来轻松多了,但是没有书上说的那么好。”明明嘟了嘟嘴,白胖胖的脸颊鼓了起来,像年画上的娃娃一样可爱极了。 大boss依旧引导着她:“那你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养成一个习惯了吗?” 明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听到明明的回答,大boss继续问道:“那你要不要做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呢?” “什么事情?” “看看自己坚持多长时间可以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并把这件事写出来寄信告诉这本书的作者?你觉得这个主意棒吗?” 明明很容易被忽悠,立马大大的点头:“棒!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确实,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给作者写信的一天,这让她学习武术的动力满满。 然后,她每天都认认真真的去学习武术,只是认真,但后来知道了大boss让她学习武术是为了保命,明明学习武术才拼命起来。 等到第二个21天过去了,大boss依旧送了一个她想要的礼物给她。 现在明明练习武术已经形成了习惯,并没有特意的去数天数。 收到礼物才知道自己坚持了两个21天,大boss问明明的感受! 明明说:“现在练习武术没有一开始那么难受,但有时候依旧会不想练习,想休息!” 大boss给明明点了一个赞:“你坚持了这么久,已经很厉害了。那我们明天休息一天吧?” 本以为明明会高兴的跳起来,但是她并没有,反而摇了摇头:“不休息了。我明天休息了,后天肯定会还想休息的,以后的以后都想休息了!” “但是坚持下去感觉需要好久好久。”明明皱着眉头,一脸苦涩的说道,那表情活像喝了中药一样,吞不下去,又不能吐出来。 大boss笑了笑,又拿出来了两个礼物,都是明明心爱的物品:“这个是你早起坚持第一个21天的礼物,这个是你坚持第2个21天五点起床的礼物。” 大boss将礼物送给明明,看着明明接过礼物后欢快的样子,然后来解决她的烦恼:“你看你可以这样,一年有365天,365天里面有多少个21天呀?” 这个倒是难不到明明:“有17.4个21天。”虽然不知道大boss为什么这样问,但是明明还是乖乖的回答。 “那你每坚持一个习惯21天,我就送你一个礼物,这样你一个习惯养成一年就是17个半礼物,我给你算十八个礼物。这样,你从现在开始起,就可以期待21天后的礼物,现在你是两个习惯一起养成,也就是说我一年需要给你36个礼物,你看看对吗?” “对。”明明现在算这样的加法题都不需要计算器的,她确实从现在开始就已经期待起来21天后的礼物了,大boss太会送礼物了,每件礼物都送到她的心坎上了。 等到明明坚持了很久才明白,一件事情坚持21天就可以养成一个好的习惯,是对的,但21天只是一个周期,如果想一直保持这个习惯。 孤儿(六) 就必须坚持下去,让它像你平日里每天晚上闭眼睡觉一样的自然。 明明在明白了这个道理后,给书的作者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将信封进信封的时候,厚厚一叠,像丰厚的红包。 写完这封信后,她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这个作家的地址。 明明一脸懵逼的翻完了整本书,才无奈的发现了,原著上面一般都不会写作家的地址。 明明一脸无奈的去找大boss,但是大boss也无能为力。 明明失望的往回走,大boss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为什么不自己写一本书呢?” 明明诧异的回头看向boss:“写书?” 她精致白皙的脸上有些懵,这不是大人才应该做的事情吗? “是的,写书。我想你在习惯的养成上比任何人都有发言权,因为你已经实践过了。” 明明并没有回答大boss的话,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写书?说实话,她有些心动了,明明是一个想到就会去做的人。 她找来一个笔记本,这个是boss给她用来记录东西的笔记本,本子中间是记录大片文案的,右边三分之一是修改或者记录关键字的。下面有一条横线是总结,她不知道,这样的本子适不适合写文,但是作为一个即将成为作家的人,她觉得这个本子不错,以便于她用来修改。 写书,比她想象的要难很多,如果是几个月之前,她可能写一篇文章都需要用拼音代替,但是现在她已经学会了打字,不会写的字用手机或者电脑打出来。 旁边放了一本成语词典,每当她写书拿不准一个词的意思的时候,就翻翻它,尽管这样,明明还是觉得写书很难,经常她描写一件事情的时候,用文字描写出来的和她脑海里想象的东西相差十万八千里。 明明想写的是一片漂亮的薰衣草花田,描述出来的却像油麦菜花。 就在明明弃笔从戎,打算放弃写书,好好练习自己的武术的时候,大boss看出了她的烦恼:“你可以看看类似的书,别人是怎么写的,要有一个摘抄本,把里面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觉得别人书里有道理的话也可以摘抄下来。” 他摸摸明明的头:“而且,你本来就是一个小孩子,为什么要学大人想写一本词藻华丽的书呢?” 明明开始听大boss的话有些不以为然,觉得大boss虽然是商业界冉冉升起的新秀,但是对于写书却并不是那么了解,而且她是明明,秘书室统称的小天才。 小天才写的第一本书怎么可能文采平平,必须有华丽的词藻才能配上她小天才的身份。 但是,在她写书写的疲惫不堪的时候,一天傍晚明明坐在书桌前,正在奋笔疾书,但怎么写都感觉不对,于是,她又想起了boss对她说的话。 思虑半晌,她觉得自己的办法行不通,要不试试boss的办法? 她将自己之前精心挑选出来词藻华丽的东西,划掉不用,转而用自己小孩子的口气,一件件的将事情描述清楚,每写一些需要表达她思想的东西,她都一遍遍的读,然后修改,以确保大家能很容易读懂她要表达的东西。 但是显然,她将习惯养成的办法写完,就这一个主题,是远远不够一本书的。 原本,她打算用华丽的词藻堆砌整本书,但是现在她放弃了华丽的写法,那么就必须加一些其它的东西进去,加进去的东西必须跟整本书很搭。 想到这里,她去请教大boss,但是大boss却并没有告诉她,剩下的主题她该怎么写,反而是在征求了她的同意后,看起了她前面写的习惯的养成。 然后,给她改了一些东西,大boss的笔有着神奇的魔力,他改的地方并不多,可能就是寥寥数语,但是却让她的文章更吸引人了许多。 直到她走出大boss的房间,大boss都没有再对她写的书多说两句,更别说是后面的主题。 其实,对于后面的主题,明明不是没有想法,但是这个想法并不成熟,她没有实践过,所以并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她手上的笔在蠢蠢欲动,但她的理智控制住了笔的走向。 在明明早起练习武术,白天上班,晚上写书的日子,大boss的秘书长完成了跟明明的交接工作。 从明天开始,明明将接手秘书长的一切工作,而原来的老秘书长已经外派了,也就是说只有明明一个人负责boss的所有事物,第一天的时候,明明就忙的一团糟,她回去倒头就睡着了,第二天的时候早起练完武术,大boss还在看着报纸的时候,明明嘴里叼着一片面包手里拿着一瓶牛奶就开始让司机送她去公司了。 好在秘书长走前有过交接,秘书室里面的秘书也很配合她,所以她上手的还是很快的。 等到明明已经能熟练的处理秘书长的事情后,她听到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大boss需要出国去做手术,似乎是关于皮肤的,一些专业名词,她听的半懂不懂的。 然后,明明将提前体会大boss退休后的生活,毕竟只有大boss退休后,她才有可能从继承人,变更为总裁。 反正,她只知道,大boss这一走就需要一年半载的时间,公司的事情她将全权处理。 大boss真的是相当的任性,决定走真的一言不发就走了。 还好有大boss走之前让原来的秘书长来辅助她。 明明接手公司之后,每天的睡眠时间只有5个小时,还好她之前早睡早起,不吃垃圾食品,饮食营养均衡的底子还在,所以她的身体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 在明明接手公司这段时间,她养成了每天写总结,每周写周报的习惯。 她这个习惯是向大boss学的,在很早之前明明就发现了大boss有每天写总结、每周写周报的习惯。 她当时虽然没有说什么,但她却将大boss的这个习惯记了下来。 现在在她接手了公司后,每天忙到焦头乱额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大boss的这个习惯。 孤儿(七) 其实她不知道周报是什么?每日的总结应该怎么写,但是大boss的总结就在书房里。 她刚接手公司的第一个月,有时候回去的时候倒头都能睡着,但是她都强撑着,翻翻大boss的总结,然后模仿着大boss的总结,写出一个自己的总结和第二天的规划。 慢慢的明明发现,总结对于她的作用就如同一个闹钟一样,她知道每天五点需要起床练习武术,但是如果没有闹钟的话,可能就会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有了闹钟的警醒,她才能每天准时醒来。 总结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总结,可能一天的时光明明就在瞎忙中度过,就像她刚开始接手公司一样,每天都很忙,忙得很混乱。到了下班时间依旧有一堆的事情需要处理。每天都忙的很焦虑,总在想着自己还有多少事情没有完成。 而总结就像是一个闹钟,总在她忙的焦头乱额的时候,叮的一声出现,告诉她先处理重要且紧急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明明一般都会在早上11点之前处理完。 而她也会一条条把需要处理的事情都列下来,就是每天看着长长的一条清单,她都觉得有些心累。 然而,在某一天,明明翻开大boss的周报,里面写了这样一句话:“当你把需要处理的事情都写下来的时候,千万不要想今天怎么需要处理这么多事情,这样一想,你的负能量就来了,我们需要做的仅仅只是一件件的事情做完,做完一件事情,划掉一件事情。” 明明对于这段话,深有感触,她刚开始的时候做完计划,看到单子上面一二十条需要处理的东西,就觉得心累。一点做事的动力都没有,但是在她耐心下来一件件处理完的时候,发现难度比她想的稍微低一点。 坚持写每日总结,和周报短时间看起来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不同,但坚持下来的好处只有坚持过的人才能体会到。 明明在闲暇之余,喜欢翻阅大boss的读书笔记,或者他自己写的一些东西。 在她接手公司,理顺之后,明明又开始学习了英语,因为公司有外贸,其实外贸市场相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并不大,甚至整个外贸部的人数是公司所有部门里最少的。 但是,明明也有自己的考量,如果大boss回来了,她肯定是要退位让贤的,她需要在公司待下去,又不想直系的领导是大boss,那么外贸部是她最好的选择。 整个外贸部只有一个总监和两个外贸文员,这个部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当然,这些都只是明明一个不成熟的想法,不学好英语,想再多都没有用。 在学习英语的时候,明明想了半天,选择学英式发音,因为她觉得英式发音比美式发音更好听。 她不是一个传统的声控,但是选择喜欢的东西,总会让人有动力一些,她是真的觉得一口流利的英式发音的口语,有着一种独特的魅力,带着一丝优雅,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说的人本身就长得好看的原因。 放假的时候,明明终于没有拉住那根名为理智的玄,终于朝自己写的书下手了。 其实,她最近构思了一所学校,或者说是一所幼儿园、一座孤儿院。 她并没有去幼儿园的经历,但是她从小呆在孤儿院,孤儿院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所幼儿园。 明明想打造一所她理想中的学校出来,她知道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办法做到的,而且,她也没有那个脑子去想这么大的事情。 但是,她可以凭着自己的想象来勾勒自己想要的学校。 翻开笔记本新的一页,明明在首页里写道:本故事纯属虚构,如遇雷同纯属巧合。 然后,翻开新的一页。明明如同描写一个幻境一样。 她是一家孤儿院的院长,起初院里的孩子并不多,但是孤儿院的环境很好。 她将自己在孤儿院的时候,把自己想象当中的孤儿院描绘出来了。孤儿院不需要太华丽,但是环境一定要温馨舒适、并且一定要冬暖夏凉。 她是孤儿院的院长,并且在第一天就教会大家拼音后,就让大家在孤儿院里面的儿童拼音图书室里面看书,写第一篇属于自己的演讲。 大家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代替,让大家都在不断地练习当中学会拼音。 等到大家磕磕巴巴的写完自己的演讲稿后,明明第二件事就是教会大家使用字典,然后把自己不会写、用拼音代替的字查字典补充上去。 然后,让大家练习自己的演讲稿,先简陋的围成一个圈,让他们念自己的演讲稿。 然后将她们每人的演讲的样子,以视频的方式拍摄下来,给他们自己看。 让她们自己看到演讲时候的优缺点,然后一人一部没联网的手机和支架,让她们自己练习演讲,录自己的演讲视频。 不断完善自己的演讲稿,给他们看别人的演讲视频。 当然,这是一个繁琐的事情,光是怎样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想让大家按照你的想法来行事,这就已经是一个很难的事情了。 所以明明需要有一个能说服别人的方法,想要教会别人演讲,自己肯定需要提前会。 她觉得用演讲这样的方式来教学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当然,演讲只是一方面。明明并不打算传统的教学,先让大家学完演讲之后,可能会教时间管理的一些知识。 她提笔将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和学习写了出来。 她觉得第一年的教学方案有拼音,演讲稿和儿童图书室是最主要的教学来源。当然,幼儿园里面的唱歌跳舞部分也是必不可少的,运动的量根据个人的体质也可以适当的增加。 像一些节假日,表演节目也可以多样化。平时也可以做一些演讲这样的比赛,然后请一些观众和一些评委。 在明明的想法中,评委很重要,评委不能以打击为主而是要以引导为主。 孤儿(八) 这是明明被收养的第一年,也是她改变最大的一年。 在知道大boss春节前期会回来,明明就在进行整理和大boss之间的交接。 她发现这一年她学会了许许多多的东西。 现在的这些经历将是她一生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明明进行整理的时候,秘书长交给了她一份文件。 明明疑惑的接过打开,发现是她没有写总结之前的效率,和写了总结之后的做事效率。 她翻开仔细的看了看,没看到大boss写的那翻话,没写总结之前的她,居然每天苦恼的时间用了那么多,每天看着工作,感觉面前的办公桌堆了一座山需要处理,让人感到绝望。 看了boss那句话,学着写了总结后,明明在处理事情前不会去纠结今天还有多少事情需要做,而是直接开始按照总结的轻重缓急来一件件处理事情。 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居然能节省她那么多时间。她也没有想到每天小小的纠结,居然能浪费那么多的时间。 工作上的事情明明整理的差不多了,年前的总结、计划格外的多,年前大大小小的会议,boss大人虽然没有回国,却已经接手过去了。 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始每天安排大大小小的事情。 明明这段时间闲了下来,boss安排大部分事情后,她每天只需要负责少量的事情。 早上十点到公司,下午三点就下班了。空闲出这么多时间,明明开始完善她的书,然后进行修改。 修书比写书还要来的枯燥乏味,如果说写书是一个寂寞的过程,那么修书就是一个让人烦恼的过程。 还好,她在公司上过班,体会过这种枯燥无聊,虽然说修书比上班枯燥无聊一百倍,但明明熬了下来,并将她的书大修。 年前如约而至,boss终于回来了,这次他回来没有带斗篷,整张脸暴露在空气中。不知道他做了哪些手术,脸上的那些伤痕一点都看不到了。 明明简单的和boss做了一个交接,其实这些事情是以前boss常做的,所以就算不做交接,boss处理起来也不会乱,最多就是多花点时间罢了。但是,一个简单的交接却能省他不少时间。 明明将她修改后的书完善了一下,然后拿给boss看,让boss大人给她一些意间。 boss倒是没有说什么,将她原书稿件和修改后的都拿走了,三天后正好是周天,boss大人将书稿还给她:“你的书写的很好,我只是稍微修整了一点。现在就是出版的问题了。” 明明有些疑惑的看着他,她以为出版是最不需要她担心的事情? 毕竟,有时候有钱在一定范围内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boss大人的手指敲着桌子,明明知道这是他思考时候的小动作:“看你想怎么出版了,如果说你想低调的出版,出版书上不印你的名字和照片。但是这样一来,你的书的销量可能就不会很高。如果出版书上印上你的名字、年龄,再用你是公司继承人以及管理过公司的事情来宣传,想来你的书销量不会差。所以你的选择是……” 明明思索了一下,她写的书出版了。肯定是想更多的人看到,至于看过的人能学到多少,那她就管不着了。 所以没用多少时间,明明就得出答案了,她同意在书上印上她的名字、年龄、照片,并且以公司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宣传。 boss大人听到她的回答,点了点头,以示知道了。然后将书稿给明明,让她把手写的书稿在文档上码成电子档再发给她。 明明接过厚厚一摞书稿,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我尽量在两天之内把电子档发给你。”说完,她就抱着一摞书稿转身去了书房。 在将电脑开机的这段时间,她自己拿着凳子去冰箱倒了一杯牛奶。因为boss大人不让她喝冰的,所以她现在先倒了牛奶,等到不冰的时候喝。 明明拿着杯子到书房的时候,电脑已经开机了,明明打开文档直接开始码字。 虽然说她的书已经写出来了,她只需要看着码,按理来说应该很容易,但是那是在字迹工整、格式清晰的情况下。 明明手上的草稿虽然说是她大修过的,但是修改过的手稿她自己完善之后,又让boss大人帮她修改,所以她打字的时候时不时的就需要停下来看一看文稿。 晚上八点,明明把打出来的文档保存,她桌面上的文稿敲出来三分之一,预计快的话,明天就可以敲出来,慢的话后天就可以敲出来。 她将桌子上的牛奶喝完,然后去刷牙洗漱,然后睡觉。 这是这几天,明明睡的最早的时候,前面她为了写书,几乎都是快十一点才睡觉,后来公司没有什么事情,明明又要修改文稿,所以睡的也不早,都是十点钟睡觉。 现在就差电子版准备好就可以出书了,明明敲了一下午键盘,身体有些酸痛。所以看到时间已经八点了,于是打算今天早点洗漱休息。 第二天,明明早起练完武术洗漱后,吃完早餐,她又回到书房,开始敲键盘,可能昨天她的敲了一下午的字,今天的速度感觉达到了她的巅峰时期。 boss大人早上起床路过书房门口听到里面连绵的打字声,他透过书房门没关上的缝隙瞄进去,就看到明明端坐在椅子上,双手不断的在键盘上敲击,可能是她敲击键盘的速度太快,一滴汗从她白皙如玉的肌肤上滴下来。 boss大人推开门打了一声招呼:“这么早就在码字了?” “嗯”明明手指没停,她侧头看向门口的boss大人,点头回复了一句。 boss也不在意,打了一声招呼他就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或许是明明的手速提升了,又或许是她今天早起打字的原因,在晚上九点的时候,明明就将电子版的文档存到u盘里给boss大人送去。 以boss严苛到严谨的作息时间,他这个时间段是一定没有休息的。 孤儿 (完) boss大人的速度果然快,u盘给到他,明明就没有再关注了。 等到boss大人再次跟她提起出版的事情的时候,是给了她一本书,她翻开封面,封面的翻页上面有她的照片,下面是她的姓名、年龄…… 拿到书的成就感差点让她忘了自己当初修改文稿时发的誓:我这辈子再也不写书了! 没有修改过文章的人是不能体会的,明明写完书后的感觉已经被她遗忘了,她把u盘交给boss大人后,所能想起的就是对修改文章的痛恨。 但是此时拿到自己出版的书,明明觉得别拦着她,她还可以再写一本书。 她满目新奇的翻着自己写的书,boss大人满眼笑意的看着她。 明明无意间的抬头,就看到boss大人满眼宠溺的看着她…… 这眼神……怎么跟偶像剧中男主看女主的眼神一样? 明明的心漏跳了一拍,她垂下眼睫遮挡住眼中的情绪,心中似乎是有些了悟! 难怪一个集团的大boss会收养她当继承人,原来是因为boss大人是一个恋童癖,看中了她的美貌从而收养她,她觉得有些难过,却又觉得理当如此! 在孤儿院的时候,她对美丑没有什么概念的时候大家都会夸赞她的美貌,她的美貌甚至引起过爱臭美的安安的嫉妒。 安安是孤儿院里面最臭美的女孩儿,每天特别注意保护自己,太阳一大一定不会出门,即使出门也会戴着帽子,小心不让太阳晒到自己。 她的小心保养也是有效果的,跟其她人比起来,她白了一个度,但是她这样小心却仍然没有天天跟小伙伴在太阳下做游戏的明明白。 况且,明明的年纪虽小,但是她的五官精致,从小就能看出来是一个美人胚子! 只是一瞬间,明明的心里略过诸般想法,意识到boss大人是这样一个人,明明的心中如同吞了苍蝇一样难受,让她如鲠在喉。 这些念头脑海中一闪而过,却让明明呆愣在了原地,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boss大人将她从孤儿院里面收养出来,并让她成为公司的继承人,想方设法的花费重金请人教她功夫、传授她知识,她对boss大人的感情一向敬重。 此时,怎么会在心里产生一种boss大人对她图谋不轨的诡异念头,并且还有一种果然如此恍然大悟的荒唐感觉。 明明抬手撑住自己有些眩晕的脑袋,boss大人可能看出她的状态有些不对,连忙过来扶着她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 明明看见自己满脸厌恶的甩开boss大人的手,语气嫌恶的道:“别碰我!” 她呆了呆,明明是她自己的动作,她怎么觉得自己像在看电视剧似的,以旁观者的角度,将自己脸上的厌恶、不耐烦挥开boss大人的动作看的清清楚楚,接着她眼前一黑,就人事不知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去多久了,她看到自己和一个穿着整洁西装,头发花白的老人站在一起,可惜现在的明明没有记忆了,要不然她就会发现这个老人是她上个世界她父亲身边的管家。 而boss大人站在另一边,明明恐慌的发现自己如同一个第三者般,看着底下的自己对boss大人一脸厌恶的指责,说的话过分到她自己听着都想拍死自己。 但是她惊恐的发现她并不能动,指挥不了自己的身体。 她眼睁睁的看着boss大人,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指责他,从震惊恢复到他一贯的冷漠,只用了极短的时间。 她的眼前渐渐模糊,看着自己跟着头发花白的老人头也不回的走了。最后一眼是boss大人停留在原地孤寂的身影。 等明明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系统空间。 她的记忆都回来了,想到最后boss大人孤寂的身影,她的心揪痛了一下。 但是回过神来,她看向系统:这次我的任务完成了吗? 系统依旧从屏幕中走出来,拽地的黑色汉服透着低调的奢华,华丽的放佛将星空披在了身上。 她走过了那么多的世界,好看的人也遇到过很多,但很少能有和系统比肩的。 哪怕一些世界的天之骄子,也是同款冷漠,但是比起系统仿佛少了一些魅力。 系统在茶具前坐下,难得和善的对明明笑了笑:“这次你的任务完成了,如果任务失败了,你是没有回到系统空间的可能,会直接被抹杀。” 系统边说边开始泡茶:“你的任务完成,你将给自己争取了一次存活的机会,这次你去的世界是我给你精挑细选的,愿你活的长长久久!”说着系统倒了两杯茶。 明明缓过神,从地上起来,坐在系统对面,系统将倒好的一杯茶放在她的面前,另一只手举杯道:“我们系主缘分已尽,这一杯敬你这唯一的一世幸福安康。”说完系统一饮而尽。 明明端起桌上的茶杯,有些艰难的抬起手一饮而尽。 她看着系统:“对不起。” 对不起,我以前在心底暗暗的怀疑过你,以前她总觉得,系统又不是她的亲戚,对她这么好,是不是别有所图。 她总是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却从来没有想过,做这些其实就是系统严格要求自己的职业守则。 相比起系统,她的职业态度才是真的有问题。 半晌,明明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才开口问自己一直想问却不敢开口的问题:“我的任务失败,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系统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会重新回到婴儿时期,只要快速重新找个宿主,这些都不是问题。” 明明终于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眼泪,趴在桌子上呜呜的哭起来。 系统虽然说着没有影响,但是找一个宿主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短时间找的宿主,宿主再次任务失败,那系统将会经历什么? 听到明明的哭声,系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伸出手掌揉了揉明明的脑袋:“与其担心我,不如担心担心你自己。” 番外 云墨(一) 我是云墨,云家的长子。从小父母对我很严格。 我也不觉得什么,一直到我十二岁那年我的妹妹云悠出生。 我才发现原来父母是可以这样宠爱子女的。 但是我不以为意,因为我也很喜欢妹妹。看着她刚从产房抱出来灰扑扑一小团,到一家人出院。 她的头顶都是褐色疤壳一样的东西,一直长到白白嫩嫩的样子。眼睛如同水洗的葡萄一样。 他的心都要萌化了,但是没有想到随着她一天天长大,他不知道为什么对他从小严格的父母,像疯魔了一样宠她。 如果说父母宠她,给她正确的教导,他乐见其成。但是眼看妹妹在长歪的路上越走越远,他就有些忍不了,看到她做了不好的事情忍不住管教她。 但他们云家的智商好似全被他继承了,他妹妹蠢的分不清好赖。 有时候管的多了,他那对曾经英明神武的父母还会指责他,他不知道曾经精明的父亲是怎么了?难道看不清妹妹身边聚集的都是一群牛鬼蛇神吗? 云悠也因为他的说教,而开始躲着他,加上他课业繁重,还需要管理公司,云悠躲着他,他遇到云悠的时候其实不多。兄妹俩渐渐疏远! 等到云悠再大一点,她就开始天天围堵父母在她幼儿时期给她定下的未婚夫,一点女孩子的矜持都没有。 他劝过她无数次,她就是不听。反而对她身边围着的一群不怀好意的人言听计从,一些脑残都会分辨的事情,她却如同没有脑子般去做,好好一个大家小姐,成了圈子里的笑话。 他不得不对她身边的人采取了措施,结果她没长脑子的妹妹回家后又哭又闹,她的父母觉得小孩子之间玩闹,翻不起大浪,不许他插手妹妹的交友将他训了一顿,他渐渐的也开始眼不见为净。 不闹到他跟前,他懒的去管。平时也不关注云悠的消息。 他的行程繁忙,跟他玩的好的一群哥们都是圈子里和他同校的同学。 而和他关系最好的哥们是一个花花公子,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换衣服还快。仗着自己长着一双带电的桃花眼天天撩女生。 那时候他上高中,刚刚接手自己家的公司。而一个圈子里的就只有这个花花公子跟他同班,要命的是还和他同桌。 理所当然的,花花公子成了他最好的哥们。 这样一个天天嘴里念叨着美女,三天两头换一个女朋友。换女朋友的理由也很奇葩。 新交的女朋友虽然长的没有前女朋友漂亮,但是胸大。过两天换一个女朋友,前女朋友虽然胸大,但是颜值差了点,带不出去。所以换了一个颜值好、身材也好的。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性取向,反而是他从小学到大学毕业进公司都没有谈过一个女朋友,而成为偶尔哥们聊天时候的调侃对象,问他对女人不感兴趣,是不是对男人感兴趣。 当然,这些只是他们说着玩,他没放在心上。圈子里的哥们也不会真的这么认为。 所以当花花公子对他告白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拒绝了花花公子后,收拾东西出国进修了,将一切交给时间,他离开的时候是抱着当他回来的时候,他们依然是好兄弟的念头。 他的朋友不多,珍惜每一个。更何况还是和他相处时间最长的。 不过,他也没有想到的是,出国会遇到他一生的女孩。 那是普普通通的一天清晨,他如往常一样正准备出门,没有想到一开门就发现她倒了进来。 身上全是深可见骨的伤,他救了她。 也被她所吸引,他沦陷的速度超乎他意料的快。 最先开始的时候他纯粹是被她身上的高科技药水给吸引了注意力,他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在二三线小城市待久了,难道外面的发展已经这么快了吗? 相处下来,他彻彻底底被这个人给吸引了。古灵精怪、活泼有趣却又不浮夸于表面。无论聊到什么,从来都不会冷场。 有时候哪怕什么都不说,两人静静的躺在屋顶看着月亮、看着星星也会觉得岁月静好。 有时候他也会笑着问她:“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他切菜不小心划到手指,她会暖心的给她消毒包扎,贴上创可贴。 出去玩,她穿着如同邻家女孩一般的裙子走在路上,回头率总是百分之百! 等不到他吃醋,她就霸道的抱着他,要拍照之后发到他的朋友圈宣示主权!还振振有词的说他的朋友都在国内,万一国内他有个小青梅她都不知道。 这还不算,将他的手机聊天背景、墙纸、输入法…… 一切能添加的地方她都全部添加成了他们的合照或者她的照片。让他打开手机就觉得心情愉快。 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颜控,但是每每看到明明他都移不开眼睛,无论是她给他包扎手指时,露出的白皙柔嫩的如天鹅一般优雅的脖颈,还是白到发光的皮肤或者是精致如同精灵一样的容貌。 他爱好射击和骑马,这些男生喜欢玩的东西别说是女生了,很多男生玩的也不多。 但是这些项目,明明玩的却比他都好。 他带着明明一起回国,原本害怕她和自己妹妹聊不到一块,毕竟自己妹妹的性格他是知道的,他的父母又是个资深女儿奴,他怕带明明回去,让她受委屈。 没有想到,明明又给了他一个惊喜,她不仅一去他家就和他妹妹、母亲聊的来,还俘虏了她们的心。 她就是一个宝藏女孩,是他这一生唯一的灵魂伴侣。 所以在她去出任务,金发女孩来让他做抉择,他和明明二选一只能活一个的时候,看着视频中明明的危险处境,他毅然选择了他死她生。 看着周围的火焰开始熊熊燃烧,他平静而从容,心底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再看她一眼。 大火包裹了他,渐渐的他感到了火苗燃烧的热度! 他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番外 云墨(二) 云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在被熊熊大火包裹的那刻,他以为自己的一生已经结束了! 他神奇的出现在一个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这个地方仿佛在云端之上。 要不是他身上还带着大火烧伤之后的疼痛,恐怕他会以为自己活在梦里。 在云端之上,他听到了一个奇怪的系统声音,它称自己是最顶级的系统,也是明明的系统。 系统给他看了他原本的人生轨迹,如果没有明明出现,他将委身于那个花花公子,并且云家也会家破人亡。 他看到这个结局就不寒而栗! 系统简单的跟他说了一下明明幼时的生活环境,这个话题他曾经从明明的只言片语中了解过一点。 明明一出生,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所以明明所知道的一些事情都是从别人口中知道的。 但云墨没有想到,天之骄子的明明小时候居然长在孤儿院。 想到明明小时候在孤儿院过得孤苦伶仃,云墨的心揪痛。 系统给了他两个选择,一个是回到没有明明的前世,云家破产,他父母去世后的时间段。另一个是回到明明小时候,帮助她成功的活下去。 系统给他看了两个片段。 他看到自己走后,父母妹妹伤心了一阵子,生活回到了正轨,他去世后妹妹反而懂事了,成为了父母的依靠。云墨的心中充满了欣慰。 另一个片段是明明幼时的样子。 片段中的明明已经被接回了夜家,他亲眼看见夜家培养继承人的残酷,看到明明幼时狠戾的样子,如同一匹进攻中的小狼,这却没有吓到他,反而让他更心疼明明了。 片段的最后是明明一时失手,被揍的奄奄一息的样子…… 看到这里,云墨哪儿还坐的住,毅然选择回到明明的小时候去帮助她。哪怕代价是签订一系列不平等的条约: 重回过去的代价是不能接触自己的家人,不能妄想去改变云家已经形成的命运轨迹。 这两条一定要遵守,否则明明依旧会灰飞湮灭,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上。 尽管条件如此苛刻,但他依旧没有丝毫怨言的同意了! 因为他不知道明明到底在幼时经历过多少磨难,才能在她长大后成为那样优秀的一个人。 他顶着一身的烧伤,去孤儿院领养了明明。根据系统的规定,他不能和云家有丝毫关系,哪怕是他自己的名字和容貌。 于是,大家都称呼我为boss大人! 他虽然收养了明明,却并不那么肯定她以后不会被夜家接走。毕竟,在上一世的时候他只了解到夜家的冰山一角,但这一角已经足够让他望而却步。 想到片段中明明回到夜家受到的待遇,他想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多教明明一点知识,毕竟学会的东西才是自己独有的,是别人夺不走的。 他请最专业的老师以最适合她性格的方式教学。 他请最好的教练教她杀人术,哪怕她在最苦最累撒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也硬下心肠,坚持让她每天练习武术!这是他的底线。 因为他知道,这是她以后回到夜家赖以生存的根本。 但他没想到,他为之可以放弃一切的人,在有招一日能离开他的时候,会以那样恶毒的字眼来咒骂他。 夜家人来的快的让他措不及防,他也没有硬留下明明的想法,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明明已经有独立处理自己事情的能力了,结果等不及让云墨去问她的想法,明明就率先咒骂出声。 她叫他死变态,说他有恋童癖!他的心就像他的长相一样让人感到恶心!他这种人就不该活在世上…… 她临走之前说的一句句话如同刀刃一般插在他心口上。 他的选择让他成了一场笑话。 她的背影渐渐消失,而他身形转换,又回到了云端之上。 他脸上、身上严重的烧伤,已经神奇消失,他决定结束这场闹剧! 但是,系统只回了他两个字:“呵呵!” 想到他顶着被灼烧后面目全非的容颜回到过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她好好的,你将会是她生生世世的伴侣。” 云墨心中有一股不好的预感,眼前一黑,再次睁眼。他换了一个世界,明明在这个世界姓程。 程明明在这个世界所经历的事情如同电视剧一般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只是她在这个世界的离奇经历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作为一个现代人,明明将会穿越到原始社会,将原始部落改造一番后,她又穿越回来了。 接到明明补课的请求,云墨特意将补课时间挑到一个下大雨的夜晚,他穿着白衬衫,下车几步路的距离,白衬衣被淋湿,紧贴在身上,露出他白皙完美的身材。 明明打开门,这是这个世界他们第一次正式见面,云墨藏在眼镜后的目光隐晦的打量她,她和他第一世见的时候不一样。 非要打个比喻的话,就是这个世界的程明明透着刚出学校的稚嫩,而他之前见到的夜明明更老练,仿佛职场上修炼已久的老狐狸。 两个不同的明明,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却无比确定她们是同一个人。 云墨勾了勾唇,老练的夜明明摆了他一道,难道他不可以从这个稚嫩的明明身上报复回来吗? 他的报复方法还没出炉,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人品堪忧的人居然成了保家卫国的特种兵。 这种人当特种兵,真的不会国灭吗?他只恨自己的报复没有快点实施,毕竟,他又不是明明,还没有人品低劣到对保家卫国的军人出手。 可是在日常相处中,云墨发现自己有些不对劲了!他会在她徒手捡玻璃碎片的时候下意识的阻止她,他自己都有些迷茫了! 他留她在身边不是为了报复吗? 渐渐的,云墨发现自己不对劲的时候越来越多…… 待到白发苍苍的最后时刻,云墨看着依偎在自己怀里的明明,他想就这样吧! 到了云端之上,云墨让系统抽出他的所有记忆,以后的每一世对于他来说都是新的开始。 番外 云悠(一) 一睁眼,世界已是天翻地覆。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穿书到一名同名同姓的女配身上,还是下场凄惨的那个。 经过了一系列的兵荒马乱后,生活渐渐走向了正轨。穿书之后有诸多不好,有一个出轨的自以为是的未婚夫,身边围绕着一群居心回测的朋友。 唯一的好处大概是有用不完的钱,和一对无限宠自己的爹妈,不管她决定做什么,爹妈都举双手双脚赞成。 穿书前是她最窘迫的时候,公司效益不好她被辞退了,被辞退前不久她刚分期付款报了一个学习班。没了工作后,瞬间房租、水电、贷款的压力铺面而来。这个时候她才体会到了存款的重要性。她是个孤儿,别人有了生存压力还可以卷铺盖回家或者让父母打钱支援一二。 这些她都没有,作为一个月光族。那段时间她一边省吃俭用,一边找工作,算计着自己每天只能花多少钱? 在这种窘迫的情形下穿越成了一个不用为金钱担心的白富美,她也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另一种不幸。 但索性她现在还小,未来有无限可能。 但同样的,她的时间并不多,她家过不了几年就会家破人亡,既然她穿来了就要担起养育父母的责任。 不过,现在的情况和书中的不同,她已经和那个出轨的未婚夫退婚了,所以想要她家破产,恐怕比原文里难度要大多了。 她并没有什么赚钱的特殊技能,在她穿越前只是一个小职员,每个月拿着微薄的工资。 不过,她穿越之前短视频已经如火如荼,连大妈们都在短视频上发自己跳舞的视频。但是在这个世界,她注意到,短视频才刚刚开始,很少会有人在视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 原文是一本校园言情,里面也没有提到过短视频,所以云悠决定开始学剪辑,分享小视频的方法来分享自己的生活。 一方面是她初来乍到,可以分享一些她所见到的贵族学校和她穿越以前学校的一些区别,刚穿越过来的她无疑是最适合做这件事情的。 等过一段时间可能她就对贵族学校的一切习以为常了,现在的她恰好能拍出那种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土豪生活的惊艳感,而这些她刚穿来拍的视频,也会成为她这辈子最大的留恋。 开始前她是信心满满的,但是在准备好一些简单的装备后,点开电脑桌面上的ps发现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满屏的尴尬,还好只有自己知道。 在初次尝试用ps失败后,她关掉电脑。开始在手机上面下载剪辑app,她前世辞职前,研究过一阵手机上的剪辑app,准备在短视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但随着被辞退为了生活奔波也就不了了之。 以前不爱拍照的她,现在开始学拍照和拍视频后,才发现难度有多大。 她下载了不同的美颜相机,会去看一些构图的拍照技巧,自己也会研究怎么拍照好看。 为了拍出好看的照片,她特意开了一个小号,用来发自己日常吃的美食。她一边研究怎么把食物拍的好看,怎么修图,另一边也没有停下拍摄视频的脚步,然后在手机上捣鼓视频剪辑。 在大号发第一个视频的时候,她光剪辑时间就用了七个小时。刚开始发的视频其实有许多小问题。 慢慢的,她从剪辑第一个视频花了七个多小时,到现在的顺手。 她会把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好玩的,奇葩的事情写成文案。用小视频的方式拍射出来。 偶尔,她也会充当一个省钱的伪美妆博主,教教化妆、护肤的技巧。 这个念头是给像她前世的那些人准备的,她前世的时候觉得买化妆品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 大牌价格昂贵,但是用在脸上的东西,贵一点她也可以接受。但是化妆品买了不好用是一件非常恼火的事情,扔了觉得可惜,用了脸觉得委屈。 所以她出了一期,教吃土新手小仙女化妆的视频。 她最先教的是画眉毛,没有技术难度,但又很难画好的一个五官,买眉笔是她最败家的一个行为,为了能画出适合好看的眉毛,她把网上说好用的眉笔、眉粉……都买回来尝试一下,长长短短的眉笔装满了一个圆形笔筒收纳盒。 她请教了化妆师,学了一款基础眉,然后开始练习,再给身边的家人朋友画。 这款眉型适合所有人,算是一款万能眉型,眉头到鼻翼用眉笔对比一下,标出眉头的地方。双眼直视前方,黑色眼珠的外侧位置标示出眉峰。眉尾用眉笔从眼尾到鼻翼部分,成一条直线。 画眉毛的时候要注意的是尽量不要让眉尾低于眉头,画眉头的时候力度一定要轻,然后用眉刷刷出来。 这个方法适合初学化妆的吃土女孩,她对比之后选出了三款自己觉得好用的眉笔进行推荐。 出了一期眉笔视频后,云悠又出了一期卸妆的视频,从卸妆水、卸妆油到卸妆膏的使用方法。 遥想穿越前,她看着短视频上出现的各种教化妆技巧视频,想学化妆,但是碍于不会卸妆,她硬是生生忍住了化妆的冲动,怕化妆后不卸妆伤了皮肤。 曾经有过相同经历的小可爱嘛? 妆前乳(隔离)这类的,她直接推荐她前世常用的一款,底妆的话,前世她有段时间特别迷一个电视剧,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化完妆,妆感特别自然,还显得肤如凝脂。 她前世也试过各种品牌的底妆都没达到她想要的效果,现在有了资本她去咨询各种化妆师,可是都没有她想要的那种效果。 她自己也去各种品牌实体店试用,依然没有找到,她都怀疑前世那部电视剧妆感是不是修图修出来的效果了。 因为这个原因她一直没有推荐合适的底妆。 第二个月,她这个伪美妆博主出的是唇妆。 如果化妆只能画两个部位,可能大多数人都会选眉毛和唇妆。 番外 云悠(二) 作为刚开始接触化妆的小仙女,一开始的时候大多都接受不了大红唇,反而喜欢亮晶晶粉嫩的唇妆。 所以,云悠选的是镜面玻璃唇釉。 显气色,又很日常。穿书到这个十几岁的身体上,皮肤真的是又滑又嫩,看不到一丝的毛孔和痘痘,真真肤如凝脂。 所以,云悠平日出门上学都只画一个眉毛和唇妆。 不要说学校不能化妆什么的,穿到一个无脑校园言情文里,什么突破下限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这一年里,她平日里除了学习,就是经营自己的短视频账号。 学习倒是没有很好,只能说中等偏上,这已经是她努力过的结果了。短视频倒是有了意外收获,一年来居然有了30多万的粉丝。 这一年的收获也是让她高兴不已。 没想到更让她高兴的是,她那个在文中的炮灰哥哥要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女朋友。 云悠惊呆了,书中根本没有提到过她哥的女朋友,作为一个炮灰,不是到死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吗? 不光她惊呆了,云父云母也惊呆了,他们都已经有自家儿子孤独终老的心里准备了。结果,人家不声不响的女朋友都带回来了。 在一家人惊讶的心里下,云墨带着自己的女朋友明明回来了。 出乎意料的美貌、气质。云悠自己作为书中的白富美炮灰也是颜值杠杠的,要不然身边居心回测的朋友们,怎么会费劲心思的怂恿原主天天顶着非主流的妆容招摇过市。 如果说云悠的皮肤是白皙、q弹的话,那么她哥带回来的女朋友就是白的发光了。 作为一个颜控,云悠第一眼就对她哥带回来的女朋友很有好感。 云父因为跟云墨谈话,所以两人去了书房。客厅里,就剩下云母、云悠和明明。 云母乐呵呵的看着明明,心中一定:“未来乖孙的颜值有了,女宝宝漂亮,男宝宝帅气!”觉得自家儿子终于做了一件对事,为了不吓跑人家,她抓着明明的手,让她做在她们娘俩中间,轻声细语的聊着天。 云悠这才发现自己妈原来也是个颜控。 而她哥带回来的女朋友,不仅人长的漂亮,情商还高,不一会儿云悠就一口一个嫂子了。 等到云墨下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妈和她妹如同登徒子一样一边拉着她女朋友的一只手,三人聊天聊的热火朝天,如同一家人一样。 云悠越是和自家嫂子相处,就越是发现她的优秀,甚至偶尔会有种自家哥哥配不上她的错觉!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赶紧打消这个念头,穿书前在这本书里,哥哥可是唯一让她比较喜欢的角色。可不能因为穿书后而嫌弃起来了。 但她发现她嫂子和哥哥已经如此优秀了,两人还每天五点起床学习、跑步。 原本云悠觉得自己穿书后已经很勤奋了,但是跟优秀的人一对比,瞬间成了渣渣。 云悠穿书后,英语一直是她的弱项,她们学校的大部分同学都有一口地道的英语口音,但是她就不同了,对于英语她只会写,不会说,加上工作多年该还给老师的都还给老师了。 还好,原主作为书中草包白富美的人设,对于英语也一窍不通。她从头学起的话也不会惹人怀疑。 经过自家哥哥的指点,云悠找到嫂子让她教自己英语,虽然她知道自家嫂子从小在m国长大,英语一定说的很好,但是会说英语和会教英语并不是一件事啊? 但她相信她哥总不会坑她呀! 结果,她嫂子一答应,她就后悔了。她嫂子居然让她早晨五点到花园学英语,现在大冬天的,外面天都没有亮,这是人干事,可是她又不敢反对,她可是看到她哥嫂练柔道的时候,她哥被嫂子摔到地上半天起不来。 云悠的眼珠咕噜噜转了一圈,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她嫂子和她哥还没有结婚,对她妈肯定会很尊敬。 于是,她软磨硬泡,让云母同意了和她一起学习英语。 结果,她发现她妈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就败下阵来。而且,她嫂子居然说既然来了,那就一起学吧!可不能中途退出。 云悠、云母: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开始学英语。 还别说,她嫂子的办法居然挺好使的,她一个提到英语就痛苦的人,在学习了一段时间觉得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迎来了一场考试,她的英语成绩居然进了全十。其它的成绩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看着她哥和嫂子谈恋爱,云悠觉得自己又相信爱情了。 美好的时光总是这样短暂,分别来的这样措不及防。在他们回m国的时候,云悠抱着她嫂子哭的泪眼汪汪,约定好要经常联系。 “骗子!”云悠坐在校园湖边的石头上,放下刚刚发完语音的手机。她眼眶微红,向上滑动消息。 全是她发的语音消息,没有一条回复:“大骗子,说好的保持联系呢?” 仔细一看聊天界面,原来是她嫂子的聊天窗口。 上面有她成绩考到全校第一的好消息,有她英语演讲比赛得到第一名的事情,有许许多多的事情,然而她没有收到一条回复。 她不知道为什么再骂她的同时,又有着不安,是她哥嫂分手了吗? 可是她问过几次哥哥,他哥都说两个人好好的,让她不要操心大人的事。 云悠沉浸在思虑中,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来了。 她滑开接听 “啪嗒”手机掉落在地上,眼泪忽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往下滑落。 她疯了一样往家跑,怎么会突然这样。 家里已经开始布置起了灵堂,云父云母双眼红肿的看着牌位。 听到云悠的脚步声才回头:“爸妈,哥哥……哥哥……”话没说完已经泣不成声。 十年后,云悠看着面前苍老,但依旧儒雅的夜家主:“我只想知道我哥哥嫂子的去世原因。” 她拿着薄薄的一叠资料,走出夜家的大门,其实她知道面对夜家她做不了什么!但云家需要一个真相,云父云母需要,她云悠也需要。 等候在门外的男子看到她出来,才放松微微紧绷的身体:“走吧。” 君家(一) 明明再次睁开眼睛,罕见的看到系统在空间中在等她。 “欢迎完成补救任务,现在按照约定我送你去最后的一个世界,希望你能幸福安定一生。” 明明看着系统,双眼微微发红,有些不舍的看着系统,毕竟是陪她走过那么多世界,给过那么多帮助的人。 但同时心里又松了一口气,穿越任务以来,给了她很大的压力,其实这些压力有一部分是她没有调节好自己的状态。 普通的人如果压力过大,可以去看心理医生。但是她背负了太多东西,普通的心理医生可能对她并不起什么作用。厉害的心理医生她不敢去看。 总的来说,她没有办法在心理医生面前放松自己。 系统轻轻的给她拂去眼角的泪珠,笑容圣洁如同天使:“别哭,我会陪你走完最后一个世界,直到终点。” 明明惊喜的看着系统,她这会儿最舍不得的就是对她亦师亦友的系统。但是思虑过后她又担心的问到:“这不会对你造成不好的影响吗?” 系统站在漫天星空中,声音如同从风中飘来:“并没有什么影响,如果非要说有的话,一切只是会回到遇见你的原点罢了!” 遇见她的原点?明明想起她刚遇见系统的时候,系统还是一个婴儿,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任务者,她和系统能成长成今天的模样,他付出良多。 如果系统下一个绑定的宿主看他稚嫩的模样,欺负他怎么办?此时明明的心中真切的为他担忧着,却也无力…… “听说了吗?君家少主要回来了!” “君家,哪个君家?难道是……” “废话,在这天子之都,还有第二个声名远扬的君家吗?” “君家少主似乎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就因为身体不好,被抱走养病,这一走就是十多年。也不知这一届的君家少主是男是女!” “君家少主不论是男是女,总归别人是冒充不了的。” “是啊,说来奇怪!君家的大门只要一段时间不见君家人,就会自动封闭,非君家血脉不可开,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而另一边,明明在一辆马车中醒来,这一世她姓君,叫君明明。 系统坐在马车靠窗的位置,看到她醒来,微微介绍道:“君家,每一代都是单传,所有的君家子弟都是跟你一样的存在。” 明明张了张嘴:“……”君家的每一代传人都是任务者? 但她很快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 系统似乎是看出了她的想法,微微点头:“可以这样理解,每一代君家人都是特殊的存在,但因为君家的存在太过逆天,所以每代的君家人或多或少的有些缺陷,比如你这一世就不能开口说话。” 明明抿了抿嘴唇,她有些不想说话。 但从她传承的记忆中,君家确实不一般,君家在这个世上传承上千年,比这个世界的皇族存在的还要永久。 再加上每代君家人或多或少的有些离经叛道,却又政绩斐然。 所以,哪怕是别国也流传着很多君家的传奇。 当然,君家也不全是风头一时无两的,也有些人到了最后反而想过一些平静的日子,所以相比较而言是低调的,但是身为君家人就注定不可能完全的低调下去。 人们一听到君家,下意识的都想多瞅两眼。 但是君家人不管怎么低调,都没人敢挑衅。曾经惨烈的教训太多了。 君家仿佛人人都博览群书,没有能难到她们的事情。 曾经一人看到君家传人性格随和仿佛人人可欺。于是,就想欺负欺负,结果反而是自己惨败,丢了面子。 不过,明明不管这些,清净也好,热闹也罢,她只想安稳过完这一生。 这一世,系统算是明明的贴身管家和人形读心术,她发不出声音,系统就是她的声音。 京城,很快就到了。 明明如今作为君家的少主回京,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去接手自己的财产了,各位管家已经在君家旗下的茶楼等着了。 她翻了翻面前厚厚的一堆账本,然后由系统进行赏罚分明。 她听着系统每句话前,都不离口的:“少主的意思……”她听的有趣,系统从前何曾这样说过话,不由的莞尔。 窗外的云墨走在茶楼的木楼梯上,不经意一瞥,就看到了这个笑容。 轻轻浅浅,仿佛笑到了他心里去了。 惊鸿一瞥,他都没有看清佳人的长相,就晃过去了。他连忙后退两步,想从开了一点的窗缝中多看两眼佳人的容貌。 但是,明明的第六感何其敏锐,察觉到有人向这里看,不动声色却又极其快速的后退了一步,她一边听着掌柜和系统的说话声,一边看向未关好的窗户,微微皱眉。 莲步轻移到窗边,她伸手将窗户轻轻合上。 木楼梯上的云墨没有看到想看的容貌,但是看到了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指,如一块上好的白玉般,泛着羊奶一般的光泽,在窗外的阳光照耀下,仿佛要融化了一般。 他眼睛死死的盯着窗户,对身后的小厮说:“快,去查查这个房间的人是什么身份?” 作为混世魔王云墨的贴身小厮,自然是和自家主人有着非一般的默契。 只见他行了一礼,飞快的走了,不一会儿又回来:“公子,里面的人是君家新一代少主君明明,今天刚刚回京!” 云墨哗的一声打开扇子:“原来是今天刚刚回京,爷是说京城里面怎么还会有我不认识的美人儿!” 说完,转身开始下楼梯。哪怕是自认为是非常了解自家公子的小厮都愣了一下:“公子,你去哪儿?包厢在上面。”小厮伸手指了指包厢的位置。 “啪!”云墨将扇子一收,拍在小厮的脑袋上:“现在回宫,请太后娘娘赐婚,这个时候喝不喝茶还重要吗?” 小厮揉揉被敲了的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赐婚?跟谁?君家少主吗?那可是君家未来的家主。”想到君家历代的传奇,他真想拉住自家公子的衣袖:“别祸害人家了!” 君家 (二) 巍峨的皇宫中,云墨步履匆匆。慈宁宫中,满头银发的皇太后端着一小碗燕窝,正拿着玉勺,舀了小半勺往嘴边送,就看到云墨风一般的疾步过来。 “皇奶奶,你快给我赐婚吧!我已经遇到想娶的人了。”云墨边说着边摇晃着皇太后的脖子。 皇太后满头珠翠都被他摇晃的乱晃。 只能一叠声的应到:“好好好,皇奶奶给你赐婚,你看中的是哪家姑娘,皇奶奶这就拟旨赐婚。” 云墨眼睛一亮,开心的道:“就是君家少主,君明明!” “君家少主,君明明?”皇太后初始没有反应过来,跟着念叨了一遍,一边思索着是哪个君家? 身边的麽麽看到皇太后的样子,上前在她耳边低语几声。 皇太后的脸上瞬间显现出几分尴尬来:“君家的少主啊!这人选是挺好的……” “是吧!皇奶奶你也觉得人选好是吧?那快给我赐婚呀!” 皇太后:……人选是挺好,但是太好了,连我这个亲奶奶都觉得你们不相配。 君家的人又虎的狠,抗旨不尊的事情,她们又不是没有做过,她这个皇太后不要面子的嘛? 但是答应了孙子的事情,又不能后悔,此刻只能怪自己嘴太快了。 看着云墨拿着圣旨兴冲冲的走了,他的小厮也准备偷摸的跟着悄声溜走! “站住!”皇太后威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小厮的脸瞬间皱成了一张苦瓜脸,但在转身的那一刻,瞬间变脸成了乖巧讨长辈喜欢的神色。 他拍打袖子端庄的磕头行大礼:“太后娘娘安!” “少来。”皇太后绷着脸和了一句,但是仔细看却能看出她眼底的笑意:“你这孩子,看着你的主子坑我,你在旁边也不提醒一下。” 小厮笑嘻嘻的爬了起来:“哪儿能呢?这不是奴才相信主子嘛!要不怎么说主子像太后娘娘您呢!都是敢想敢做的主,搁那些王公贵族还不敢肖想君家的少主呢!” “奴才这不是相信主子能顺利娶到君家少主嘛?别人不清楚主子的优点,奴才天天跟在主子身边还能不清楚?奴才想着君家人向来不同于常人,说不定眼亮的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主子的优势呢!” 皇太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哦?那你倒是说说你主子有哪些优点?” 小厮笑笑:“娘娘说笑了,主子的优点您知道的那么清楚,还在这刁难奴才呢~”说话的尾音都透着亲昵。 皇太后倒是疑惑了:“哀家怎么就知道你家主子的优点了,哀家怎么不知道?你倒是和哀家好好说说。” 小厮笑嘻嘻道:“太后娘娘还想逛奴才呢?您要不是看到了主子的优秀,怎么会这么宠主子?” “你呀,你……”皇太后笑着拿手指点了点他,然后不耐的挥挥帕子:“赶紧的麻溜的消失在哀家面前。” 小厮高声应到:“得嘞!”然后一股恼的追自家主子去了。 在外面碰到了慈宁宫的 君家 (三) 在外面碰到了慈宁宫的掌宫大太监,鹿公公。 小厮边跑边主动打招呼:“鹿公公!” 鹿公公忙拉住他:“跑的这么匆忙,可有什么急事?瞧你满头大汗的,看你刚从慈宁宫出来,有啥事可以让杂家帮你。” 小厮停下来整了整衣服,然后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才神秘兮兮的悄声道:“是有急事,不过这急事你可帮不上忙!一般人我还不告诉呢!也就看你跟我关系好,我才跟你说,我家主子拿了懿1旨去向君家少主提亲了。” “什么???向君家少主提亲?”鹿公公惊讶过后,手在脖子处比划出抹脖子的动作:“你家主子不怕被……”未尽的话,他给了一个你懂的眼神。 小厮高声莫测的道:“我家主子虽然混,但是什么时候做过没有准备的事情?” 鹿公公一想,确实是这样。但那毕竟是君家少主啊,他还有些半信半疑。 小厮却不再多说了,只是笑笑。鹿公公看到他的表情,反而更信了几分。 告别了鹿公公,小厮快速的追赶自家主子,别看他在鹿公公面前表现的信誓旦旦,但这个懿旨是怎么来的他再清楚不过了,所以这会儿也不知道他家主子到底是被君家少主恼怒之下砍了?还是脸在地上摩擦? 他脚下不停,却在脑中设想过一百个方案,如果他家主子被砍死了,他该怎么躲过老主子的迁怒。 以他对老主子夫妇的了解,他眼前一亮,已经有了办法。甚至可以让老主子在不迁怒他的情况下,继续重用他。甚至设想过宫中几个大人会有的表现,他利用这件事来个升职加薪! 这样一想,他的主子死了或许还是一件好事。 最坏也不过是他主子被君家少主按在地上摩擦,他来一个大表忠心。让他主子感动下给他几个赏金。 突然发现,在这次事件中。主子越倒霉,他获利越大。他都有些迫不及待去看一波热闹了…… 结果,等到他赶到君府门口,远远的就看到自家主子在府外转悠,压根没能进去,小厮想了想,上前问道:“主子,你怎么还不进去?” 云墨纠结的皱了皱眉:“听说历代君家人虎的狠,也不知道这个君家少主是个什么性格?”迟疑了一下:“……她要是打我怎么办?” 小厮:……原来您也知道怕呀! 但是作为一个出色的下属当然不能这么说话!他在脑海中组织了语言才慢吞吞的道:“那……我们现在回去?” 作为一个想从主子倒霉中获得好处的小厮,当然不可能真的劝主子回去,果不其然,云墨听到他的话,下意识的就开口拒绝。 小厮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面上开始推心置腹的劝说。 如此这般,再这般如此一番。 两三分钟后,他成功点燃了云墨的勇气。敲门进去了,小厮跟在云墨的身后,一路上都没怎么抬头。 而云墨一路上都在组织语言,思考着待会儿该怎么说。 等他心里构思好了之后,一抬头发现已经到了。 厅中上首坐着君家少主,她拿着茶杯正在喝茶,只看那双捧着茶杯的手,他就认出了她。 君家少主身后站着一个……下人? 不怪云墨不知道怎么形容,一般主人的话会坐着,但是说他是下人却也不太像。 反而比皇伯父还要有气势,站在那里就让人不容忽视。 云墨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结果一开口就是:“我是来奉旨赐婚的,给君家少主和云家云墨赐婚。” 云墨看着君家少主,她并没有什么表情,喝水连动作都没有停一下。 “我家少主说,接旨。”反倒是君家少主后面站着的人开口了。 云墨疑惑的蹙眉:“你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没有见过这个人,却莫名的觉得这个声音耳熟,仿佛上辈子被他坑过一般,心里难受的厉害,哪怕他长的俊美,却也不待见他。 系统对着云墨点了点头:“我是少主的待卫长!” 云墨握了握拳,越听这个声音越想揍人。他决定了,等他娶了媳妇,他就将这个人赶走。 这一刻,云墨下了一个伟大的决定,直到他去世也没有做到。 等到,云墨恍恍惚惚的出了府才对身后的小厮咧嘴道:“成了!”说着,他从袖带里摸出一锭金子扔给小厮:“这是爷赏你的!” 小厮并没有跟云墨一起去大厅,明知道主子去挨打,作为一个出色的下属怎么能看到主子这么狼狈的一面呢!这一刻他俨然忘了曾经在府中,主子挨打他在一边看热闹的场景了。 最开始的时候都是他替主子挨打,后来他学会了讨好老主子夫妇,于是主子犯了错,他俩一起挨打。 最后来,他得到了老主子夫妇的喜爱,主子再犯错,就是他偷看主子挨打了。在主子被打完后泪眼汪汪的抹一把泪,叹一声主仆情深,打在主身痛在奴心!主子一感动,赏金就哗啦啦的来了。 后来,他教主子去讨皇太后喜欢,皇太后喜欢他了,老主子夫妇打了他也会不被训斥! 主子为了看自家爹妈被训斥,那是可了劲的讨好皇太后,不得不说,自家主子讨好起一个人来,没人能拒绝,为了能多一个人训斥自家爹妈,主子举一反三,把皇上也拉到自己阵营来了。 连带着他在皇太后和皇上面前也得了脸,这些年来靠着大大小小主子的赏赐,他已经在主子王府隔壁买了一栋宅子,只是宅子里面还缺一些家具。 他也为老主子夫妇鞠了一把辛酸泪,管教一下自己儿子,将会得到整个京城豪门圈的劝说。 皇帝一表态训斥王爷打错了儿子,皇后贵妃不得委婉的劝说王爷夫妇,太后皇帝皇后都表明了自己态度,那大臣贵妇还敢反着来? 这么一说,他家主子这么多年能在京城横着走,他也有一半的功劳呢!坑主子一点银子怎么了? 君家 (四) 君明明看着云墨越走越远的背影,问系统:“这样的圣旨你为什么会接?君家每代人都有抗旨的先列。” 至于为什么不在系统接旨的时候打断他,是因为对系统的信任,说来可笑,一起经过那么多世界的风风雨雨,她直到此刻才放下戒心,毫无防备的把背后交给系统。 “难道他就是那个人?”明明一直知道,有个人一直陪着她。但具体的却不知道。 系统:“嗯,就是他,他是云墨!” 明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巍峨的皇宫中,云墨扯高气扬的出现在慈宁宫中。 早在云墨刚刚踏入宫门的时候,关注着云墨的各大佬就知道了。慈宁宫中,皇太后、皇帝、皇后还有后宫中等级高一点的各嫔妃都等着看结果呢! 云墨一出现,大家背都挺直了些,而这时作为一个出色的小厮,自然不能让扯高气扬的主子说话了,他得在主子神气的时候充当一个吹捧的角色。 于是,他自发的走了上来,注意这个时候的语气一定是要与有荣焉的喜气洋洋,还带点不让人讨厌的神气,将君家少主接旨的消息告诉各大佬。 当然,这个语气是有针对性的,比如在场的两位最高领导人都是希望主子好,这种语气用出来才有效果。 总之作为一个出色的小厮不是那么容易的,作为一个纨绔子弟身边出色的小厮,那更是难上加难。没看到京都多少纨绔子弟羡慕他主子身边有个他这样的小厮! 甚至曾经有个纨绔子弟向他主子出价十万两黄金买他,他主子都没有同意。 他差点就心动了,想把自己卖掉。但是想想卖掉他后的银子都不在自己手上,赚的是他主子,于是他稳住了。 虽然,他家主子败家了些,但是也多亏了他主子败家的性格,他现在的身价已经涨到了二十万,他有自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身价还能往上涨。 要知道,从古至今最高价的花魁赎身银子也才十万两。 作为一个小厮,一个成功的小厮,他觉得自己出色到都可以被记入史册了。 皇太后、皇帝等人都觉得自己出现幻听了:“什么?你说君家的少主同意了!” 得到了结果,众人一脸恍惚的出了慈宁宫! 皇太后决定召见君明明,看看这个君家少主到底长什么样?应该是很很好看的,要不她这个眼高于顶的孙子也不会主动来请旨赐婚。 就是怎么年纪轻轻就眼睛瞎了,愿意嫁给一个纨绔。 明明来的很快,皇太后看着她发现这个女孩子长的出乎意料的让她喜欢,仿佛每一寸都长在她心坎上。 确认过眼神,是她幻想中最喜欢的长相。 而且,这个君家少主并不像她想的那样,以为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能随便让人哄骗了的。 她周身气质沉稳,跟她孙子比,反而云墨看着更像是没长大的样子。 “哀家还有许多没娶妻的孙子,如果你觉得这个不好,咱们可以包换的。”皇太后说完,赶紧捂住嘴。看着面色阴沉的云墨,她觉得自己惹祸了。 明明莞尔,她觉得此刻的皇太后还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像是从后宫中厮杀出来的霸主! 系统:“太后娘娘多心了,我家少主并不是因为赐婚才同意嫁给云墨的,而是她未来的夫婿人选是云墨,才接旨同意婚事的。” 云墨狠狠地盯着系统,暗暗磨牙:“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什么直呼他的名字,都不会用尊称吗?他的地位可是很高的。” 系统的声音如同珠玉碰撞声一样,悦耳动听!但是他的话其实是非常不敬的,但是在场的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包括最应该生气的皇太后都没有一点反应,这让明明不禁猜测历代君家主人到底做了些什么? 瞧把皇室折腾的,一点皇室的威严都没有了。 小厮倒是看到自己主人对着君家小厮恶狠狠的眼神了,要是一般时候为了体现自己的忠心耿耿,他就挺身而出了,但是自家主子和未来夫人谁更有地位,当然是未来夫人了? 更何况,自家夫人身边的小厮一看就知道有大佬气质,同样是小厮,怎么人和人之间的差距那么大呢! 皇太后有些疑惑君家少主怎么不说话,反而是身边的护卫来答话,难道是不屑和皇室说话吗? 皇太后想到这里,面上一沉,心中真的有些不悦了,历代君家主最嚣张的时候也不会这样无视皇室。 想到这里,皇太后威严道:“君家少主这是……”说着,眼睛在君家少主和她身后的护卫身上来回徘徊。 显然,皇太后的眼神比云墨小厮的眼神好多了,没有把君家的护卫看成是小厮。 系统侧身,微微上前一小步,站在明明的身侧道:“回太后娘娘的话,我家少主因为天生的哑疾,所以无法说话,都是卑职代替回答。” “卑职可以清晰的知道少主每时每刻的所思所想!” 之前系统站在明明的身后,身子被明明挡住了大半,加上皇太后的所有注意力都给了明明,所以并没有注意到系统,但此时系统上前一步,出现在皇太后的视野里,皇太后不由微微一惊,因为她没有想到一个君家的护卫都长得这么俊美。 和君家少主并排站在一起仿佛一对璧人般,天造地设的一对。 系统等了半天,听到皇太后问了一个不相关的话题:“你会武功吗?” 绕是系统也不由微微一愣,才回答:“会。” 云墨的小厮站在一旁,心痛了痛,同样是小厮怎么差距这么大。别以为他没看见,皇太后满心满眼对系统的喜欢,这样的喜欢可是他费劲千辛万苦才得来的。 而且,别人的小厮都会武功了,而他什么都不会,果然,选对主人很重要,小厮的双眼赤红,心中无声的咆哮: “云墨,你毁我一生!” 小厮现在跟他的主人一样,对系统充满了不待见。 君家(五) 这对主仆不待见系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战线是统一了。 一个是因为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上辈子被他坑过,另一个是因为,他轻易达成了他费劲心思才达成的成就。 但是小厮和云墨最大的不同是,云墨身份高贵,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而小厮喜欢不动声色的接近让他有危险的人,然后超越他。 皇太后虽然有些可惜君明明不能说话,但更多的是对于君家侍卫能每时每刻知道主子的心思觉得好奇。 她刚刚可是看到了,她问话的时候,君家少主可是连眼珠都没有动一下,这个君家侍卫是怎么知道他家主人的心思的? 想到这儿,她决定做一个实验。让人抬来两个屏风,将两人隔开,她坐在上首问话,然后让两人将自己的回答写出来。 君家少主怎么想的直接怎么回答就好了,至于君家侍卫的话就是写君明明的想法了。 一个人怎么可能完完全全的知道另一个人的想法了。 皇太后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嬷嬷,这个嬷嬷是她从小的时候就跟在自己身边伺候的,到了现在她很大一部分能猜出自己的一些心思,但大多数都要自己给一些提示。 君家少主此时不过十几岁,就算这个君家侍卫在君家少主刚出生的时候就跟在她身边,也不过才十几年,还能厉害的过跟在自己身边大半辈子的嬷嬷? 皇太后手里捏着团扇,微微遮住唇角,漫不经心的一笑而过,没有把这个可笑的想法放在心上。 但是打脸来的如此之快,她没有想到两人的答案居然一模一样,甚至连两人都习惯在答题前写的序号都一样,不同的恐怕就只有两人的字体了。 要不是两人提笔写字都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的,恐怕她怎么都不会相信。 她看着君家侍卫忍不住更欣赏了一些,年纪大了就喜欢这样的长相好又努力的年轻人。 要不是她的孙辈中没有没出嫁的孙女,她都想把这个君家侍卫招来当驸马。 皇太后她对着君家侍卫和蔼的笑笑:“你叫什么名儿?” “卑职名叫系统。” “好名字!”皇太后看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欢喜。 一旁的小厮撇了撇嘴。 君明明和系统出了皇宫,她下了软娇,身姿挺直,微微蜷缩的手指却带着倦意,曾经在任务世界时,无比想要现在这样的悠闲时光,现在拥有了,却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了。 想到这里,她还有点羡慕历代的君家人,经历那么多还能在这个世界这么活泼,看看这些皇室对待君家的态度,可不就是他们折腾出来的。 一点都不懂安享晚年的安逸。 跟历代君家人一比,她仿佛就是一个迟暮的老人一般,垂垂朽以。 只能看着窗外的潮起潮落! 回到了府里,丫鬟们忙端上桂圆汤,她端起呷了两口。 正想着,系统要不要尝尝,呆在房间的那一边的系统就回:“不用了。” 明明:……说实话,这种自己想什么,别人都能知道的事情,还挺不好受的。 她迈过屏风,看到系统坐在一堆箱子上,“你在做什么?” 想法刚刚划过脑海,系统就已经风清云淡的瞥了她一眼:“我在准备你结婚用的钱!” 说着,拿起几个状元几第的小金锞子给她看。 “这种作骑马戴金花状元及第的形状,你结婚用这个不合适,去掉。不过,这里面有几种吉祥图案还挺适合的。” 系统说着,便把他手里的“流云百蝠”、“事事如意”、“岁岁平安”等图案给她看。 “流云百蝠”是用云彩和蝙蝠构成,表示幸福的众多。 “事事如意”,是用双柿和如意构成。 “岁岁平安”上面是用谷穗、瓶子、鹌鹑构成。 还有笔、银锭、“如意”为“必定如意”。 玉兰、海棠、牡丹为“玉堂富贵” 杂样花卉为“八宝联春”多半是谐音的祝颂词句。 明明一头黑线:“我结婚要这么多金锭做什么?” 系统豪气的道:“这些图案一样准备两箱,一份用来当街撒,一份用来婚礼当日打赏下人。” 明明满头黑线:“别人家有喜事的都是撒铜钱,你撒金银,也不怕把人给砸出一个好歹?” 这个时候的系统堪比她肚子里的蛔虫,她刚这样想。 系统倒是没有这个顾及:“撒钱的时候我亲自来,绝对不会让意外事件发生。我看过历代君家人成亲,排场都是不小的,咱们不能被比下去了!” 明明看着系统一副风清云淡的仙人之姿,却做着暴发户的事,真是有种说不出的违和, 幸好里面有不少是不适合的,比如松、竹、梅为“岁寒三友”,“云龙捧寿”是用云龙和“寿”字作图案等等一些,都被系统弃用了。 否则,按照系统这个败家的性子,君家历代储存下来的小金库可能就会被一败而空。 但是自己家的系统能怎么办?只能惯着,而且看多了系统谦谦君子,陌上如玉的模样,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还挺有趣的。 君家府邸里,众人都知道系统侍卫喜欢吃新鲜的东西,最好是能刚从地底挖出来的。 这天刚挖出来的竹笋,庄子里的人孝敬了一批上来,本来还有点担心主人家嫌弃,没想到做出来后不管是煲汤还是裹着辣酱切细丝,拌着吃都好吃。鲜的都想把舌头给吞下去。 古代虽然有诸多不方便的地方,但是食材是真的没话说,不用担心里面有的没的添加剂,也不用担心地沟油吃了胃难受。 加上君府里面的很多设施都很现代化,历代君家能人不少,看看这些冬暖夏凉的措施,连偌大的园子都顾及到了。 现代人都没几个有这么豪的,里面的一些设施,连后世的21世纪都没有君府里面方便。 想到这些,明明又觉得自己能在这样一个地方养老,还挺不错的! 住的舒服,吃的开心! 明明接了圣旨, 君家 (完) 又进宫面见了太后后,成婚的日期很快定了下来,似乎怕她反悔似的。 这天,明明出门,云墨又在君府外转悠。明明看到还有些诧异:“来了怎么不进去?” 这话自然是系统代替明明说的。但是此刻的云墨已经顾不上他讨厌的人了。 云墨眼神躲闪,有些支支吾吾的道:“我,我……就不进去了!” 他听说,君府是一个特别恐怖的地方,进去了后就出不来了。 上次,他和小厮两人进去,脑子里面想的全是圣旨的事儿,压根没注意君府啥样! 此刻,成亲的日期已经定了,但是有一个很恐怖的事情,那就是历代君家主的男人们或者女人们都是随着君家主住君府的,如同上门女婿似的。 如果两边换着住,他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历代君家主的男人们或者女人们住进了君家就出不来了。 不是出不了君家大门。历代君家人成婚的对象在当朝都是赫赫有名的,甚至是名垂青史惊才绝艳的人物。 这些人成婚前,家族中的人当然不愿意自己家中优秀的后辈如同上门女婿似的一直住在君府。所以就商议着一边住一段时间。 一般人可能不太清楚,但是皇室对君家一直保持着高度关注。毕竟是古往今来唯一一个存活的比皇朝时间还长的家族。 因为定了婚期,所以为了更加了解君府,他带着小厮,两人一起去宫中翻了翻皇室用来记载君家的书籍。 在宫中一本书上记载,这些住进了君府的人,都不愿回自己家里去住了。 所以这次来,他是有事和君家少主说的,就是……刚刚确定了成婚的日期,她会不会一气之下直接退婚,毕竟君家人一向任性。 明明等了一会儿,就听见他说了那么一句话,满脸纠结的站在原地,她想了想试探的向前迈了一步作出一副你不说我就走了的样子。 果然,云墨慌了,忙把自己来的目的一股脑的吼了出来:“成婚以后我不要去君府住!”吼完,他就开始后悔了,这下估计会引来君明明的发飙了。 但等了半晌,云墨没有听到声音,于是小心翼翼的抬眼看向明明,发现明明只是挑了挑眉,似乎再说:“就这点小事?” 完全没有他预料中愤怒的样子。他惊讶极了。 系统这个时候接着道:“这些都是小事,你不愿意来君府住,我们少主可以和你一起住你府上,但是少主毕竟是君家人,过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君家的家主,她可能更长的时间是待在自己府上的。” 云墨放下了一桩心事,现在一听到这个声音就恨的牙根痒痒,连明明都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系统,系统说话一向简单明了,什么时候说一件事情这样长篇大论过。 殊不知,这是系统的恶趣味,看到云墨那一副想揍他却揍不着的样子,他就觉得通体舒泰。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待在空间尽可能的带入宿主的情绪,却是第一次出了空间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乐趣。 以前看宿主一次次的穿越经历如同看一部改编的电视剧。 电视剧还有旁白,但是宿主们经历的一个个世界是没有办法听到她们的所思所想的。 所以很多时候旁观者只有看到了结局才能知道她们所做的事情的意义。 相信任何人看这样一部剧都会觉得枯燥无味,但是系统的宿主换了一任又一任,那是一个漫长而又枯燥的世界,是属于系统的世界。 既然话已经说开了,云墨就不打算继续呆下去了,毕竟君明明看起来不生气,但谁知道她心里是真的不生气还是假的! 所以先撤为妙! 结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婚后明明果真如同她所说的没有强求云墨去君府居住,而是自己君府和云府两边换着住。 n年后的某一天,云墨因为好奇还是去了君府,去了君府之后,他恨不得时光倒流,他倒是希望明明能勉强自己住进君府,毕竟以他对明明的喜欢程度,早在他知道自己娶亲的对象是君家人的时候,他就做好了入赘的准备了! 真正的住进了君府,体会到了君府的种种便利之处,他恨不得明明的性格如同历代君家人一样蛮横无理,强把他掠进君府,只让他住在君府,他住个几天不就不愿意走了吗? 在明明的婚后不久,系统就和明明说了,这个世界可以修仙,以她多重世界的历练,只要不出意外,她突破到修仙界,是可以飞升成仙的! 明明有一瞬间的心动,但是她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这个世界她是自然生长到老,有钱有闲,古代空气清新,周遭又没有什么糟心事。她虽然没有修炼,却是唯一一次实现了自己作为一个精致猪猪女孩的心愿,活到老美到老,哪怕此时正处于她去世前,她满头银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周身的衣服连一丝褶皱都没有,微微歉意的看着系统,带着一丝笑意闭上了眼睛。 她感谢系统为她做的一切,虽然她们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却又觉得此时说感谢的话语,太过微薄!她有些遗憾,没能陪系统走到最后,但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这个资格了。 她感觉自己的大限就要到了,微微闭上眼睛,原本以为会带着遗憾离去,却没有想到自己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曾经做任务的时候。 她微微睁开眼睛,看着四周现代化的一切。也不知道自己是梦到了曾经做任务的哪个世界? 不过,因为经验丰富,她很快闭上眼睛,如同以往任务世界的每一次一样开始接受记忆。 这个梦中的世界,她也不知道是她完成的第几个任务世界了,到了她这个年纪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 原主的经历很简单,是一个没吃过大苦头的95后,她的年纪很尴尬,正好卡在中介点上,跟她同年的小伙伴都从一线城市回来,结婚了。她正处于被催婚的零界点上。 不想相亲的原主(一) 可她不想随便找个人嫁了,但是她又不知道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找个有钱有颜有智慧的富二代,先不说原主的圈层连这种人都碰不到,原主自己也有自知之明,她不是那块料,倒不是她对自己不够自信,而是她自己也知道以自己的性格不是能长久捧着别人的人。 更何况原主属于懒癌晚期患者,治不好的那种。连她的爱好喜欢看小说,不喜欢看电视也是因为竖屏拿着手机比横屏轻松! 不过,原主除了这些小缺点。在她看来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早在四年之前,原主因为看小说,从小说中看到了赚钱的商机,开启了自己的副业,那时候短视频还没有出来,正是小说发展的巅峰时期,如果原主不努力,天天坚持写的话,以她不怎么样的文笔配合着她奇特的脑洞说不定还是可以小赚一笔的,但是原主太懒了,四年来才写了40万字,其中有一年,一年时间才更新了6000字。 后来短视频屏风口,原主学了拍视频,剪辑,结果发的时候觉得太麻烦了,懒得发了! 以至于原主25、6岁的人了,为了逃避家里相亲灵魂闪躲了。 明明细细的梳理原主的记忆,有了新的发现。或许原主不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所以闪躲了,反而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所以才闪躲了!她想成为富一代,但是这对于她来说太难了! 原主正是因为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有了一点模糊的规划,却又觉得相亲结婚是阻碍,所以闪躲了。 毕竟,结婚后是两个人生活,习惯不同的两个人同住屋檐下,对原主来说想想就是灾难,她是一个对自由度很注重的人。 原主初中毕业就出去工作了,她到是对于读或者不读大学没有什么遗憾的情绪,只是这个社会再不歧视学历,再怎么说学历不重要,最低学历也指的是大专。 毕竟,学历代表的是你之前的努力。 所以? 原主打算自考? 咨询了一个辅导机构,原本原主只是打算了解一下? 毕竟? 她对于成人学历考试一点都不了解,但是听到销售的老师说学费是一年比一年高的? 而且,这个是报名后终身学习的。加上同事考的时候报的就是这个机构? 辅导费用经过原主三天不择手段的砍价、各种哭穷? 终于砍下了原价的一半。 以原主懒癌晚期的性格,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却是什么难选什么!!! 以至于明明接手原主的资源的时候: 1.报名辅导自考,却一科没考的专本连读一份(专业英语)。 2.欠款12000(明明在看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 还好不是欠的高利贷? 而是向闺蜜借的。)至于原主的存款,没有。哦~不,是有存款700的,这是原主断断续续写了四年的稿费,目前还在作家后台? 没有取出来。 既然原主没有打算将这笔稿费取出来,明明目前也不打算动用。 毕竟? 现在已经0202年了,有这七百和没这七百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 3.坏了的水果机一部? 现在用的是家里淘汰的一部国产机。内存不多,多下载一点东西就会比较卡。 4.月薪2000的工作一份? 是原主开年后找的新工作? 面试的时候承诺会做一年? 明明这一年也懒的换了。 然后,然后就……没,没了??? 明明简直惊呆了,原主初中过后就开始出去工作,相当于1617左右,今年25岁,保守的算也工作9年了…… 明明揉揉有些头疼的额角,看看巨额的欠债和2000的月薪。 在这个吃完米粉都要十块钱的年代,一万二能做什么??? 买个好点的手机钱就没了。 原主想要突破圈层,靠自己!!! 跟很多人想找个有钱的另一半,不一样,原主觉得最主要的是不能委屈了自己,不让自己为生活琐碎的事情所操心! 想法很简单,实施起来却很难!!! 明明觉得你是在为难我胖虎,原主留下来的乱摊子太多了。 这个任务,她不记得自己以前做过这个任务,连一点印象都没有,那应该就不是梦到她以前的任务!毕竟再怎么没有印象,曾经的任务世界多多少少会有一些熟悉感。 明明勾起唇角,有点意思。梦中出现的崭新的任务世界。 她想可能是系统看出来了她的遗憾,让她在梦中再经历一次。不留遗憾的逝世。 系统总是这样贴心!无声无息中帮助她良多。 想到这里,她露出一个暖暖的笑容。 人总是这样,总在失去后,才想要珍惜! 可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如果是以前的她,真正的碰到了这样的一个任务,估计会敷衍了事,觉得这样的任务太简单,有什么需要费心的! 可现在不同,她会细细的去感悟原主遗留下来的情绪,后去判断原主真正在意的是什么东西。 其实这个任务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只要能帮原主改掉坏习惯就好了。但是难的也是这一点,原主的坏习惯如同一个顽疾,要不然,原主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有改过来。 但是恰恰相反,原主觉得很难的东西,对于明明来说却很简单。 头脑中刚闪过这个想法,没到一个小时,就被打脸了。 明明不过是想换一套床单被套而已,居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拿出手机准备继续码字,没写几个字,身体大脑手指都在不停地抗议,明明只好作罢!!! 看来目前的首要任务是锻炼好原主的身体。 不说做到一拳一个小朋友的健康程度,起码,码字的时候身体不抗议就行了。 这晚,明明早早睡下,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五点一刻就出门了,她上班的地方离家有点远,原主平时骑电瓶车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为了锻炼,明明决定尝试走路上班,为了避免迟到,所以她特意早早出门。吃完早餐后到公司才7点半。 不想相亲的原主(二) 明明还没来得及洋洋得意自己找到了这么一个好的锻炼方式,后遗症就显现出来了。 原主太久没有锻炼,她这一下运动过度,加上早上起的太早,生物钟没有调整过来,整个早上上班都觉得很疲惫。 幸好她的工作是坐着的,如果是卖衣服等等需要长久站立的工作,她现在就得请假了。明明这样想着。 这种办法显然是行不通的,明明想了想觉得还是每天下班后,吃过晚饭后出去散散步,初期只能这样锻炼了。 明明来的前三个月,每天晚上饭后出去散散步,多的一点时间用来看看书,其实原主有个很大的优点,看书并看的进去,可能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才有了写小说的想法。 不要觉得这不是优点,在这个浮躁的年代,很多人看书都是看不进去的。 因为原主的贫穷,明明改掉了原主看小说的习惯,改成看一些理财的书籍。 明明看书都是看一些理财类型的书籍,如《小狗钱钱》……等一些浅显易懂的书。 《小狗钱钱》里面也提到过债务的问题,告诉我们在负债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分配我们的资产。 明明写了读书笔记,严格的按照书上说的方法开始分配自己的资产(负债),尽管这并不太容易,毕竟现在已经0202年了,而原主的工资才2000。 原主欠缺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明明翻了翻原主的化妆包,眉笔早就不见了,眼影坐车的时候摔碎了,眼线笔已经干了,气垫也没有多少了?卸妆油只剩下最后一点了,明明看看原主银行卡上空空的数字,决定化什么妆呀?化妆对皮肤不好,卸妆后还要定期给皮肤做清洁、补水,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明明将原主的化妆包拉链拉上,放在最底层。眼不见为净。 三个月过去了,明明每天除了上下班就是晚饭后和父母去散散步。明明觉得原主得亏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否则还不得连饭都吃不起了。 三个月过去了,明明过了三个月养老生活,早睡早起,天天除了上下班,就是饭后散散步? 活的轻松快乐!这个跟原主也有很大关系。 可能跟原主从小体质就不太好的原因? 她觉得只要身体健健康康的,其它的都不是重要的。 当然? 健身是不可能健身的? 原主跟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都是嘴上喊着想去健身? 可能报了名却坚持不了几次。 这三个月,明明好好的养着? 每天吃的好? 睡的好,坚持早晚护肤,皮肤白嫩,头发黑亮。 可能是养的太好? 最让原主烦恼的事情来了? 相亲,这次来说相亲的是原主家的一个亲戚,两家的房子在一条街上,所以走的也挺近的。 说是给原主介绍对象,高高帅帅的。明明想着? 原主是一个隐形颜控,所以同意了。 相亲的对象是在外地? 于是两人只能远程网上沟通。 因为彼此不认识,两个人都不是很能找话题聊天的人? 平时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明明天天听的最多的就是吃了饭没有? 在哪儿呢?或者是在家呢? 前三个月明明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 相亲后一下子就毁了。 在第n次明明明确说了自己睡觉时间后? 相亲对象依旧在她睡觉的时候打电话过来,明明终于忍不住了,终结这次相亲。 不知道为什么,原主的父母也不是不爱她,但是在她觉得不合适要拒绝的时候,父母总会觉得再了解了解。 相亲三个月,明明看到镜子里,皮肤暗沉、眼袋突出的自己,觉得前三个月的修养,白养了。 花了三个月养的白嫩水灵的皮肤,毁起来却只要三天就可以了。 明明简直是欲哭无泪!!!其实,相亲倒是没有那么恐怖,这三个月最让明明焦虑的反而是父母的态度,明明她明确说了两人不合适,父母却硬是让她再相处看看。 牛不喝水,强按牛头它就会喝吗? 明明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倒是没有觉得谁对谁错。 父母觉得要早早结婚,找个靠谱的人,晚了好的人就会被别人挑走了。 但是,原主也有自己的想法。她一个人的生活都没有过明白呢?就需要结婚生子,处理两个人的事情。更何况,原主觉得一个人不结婚更轻松自在。 一个人可以更好的追求她天马行空的想法,或者做一些更有趣的事情,如果结婚了,天天陷在厨房家务里出不来。 如果更糟糕一些,一边上班,一边需要做家务,下班还要带孩子,完全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想想都觉得可怕。 原主,不是没有尝试着沟通,但是父母觉得她把一切都想的太简单了,觉得她的追求,太过缥缈遥远。 两代人谁都没有错,父母觉得结婚生子是必须走的一条路,现在年轻单身是好了,到老了老无所依…… 原主却觉得,结婚一定是要找到自己喜欢并且合适的,不能将就。因为,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能忍的人,如果不合适,可能走不到最后。但是她的目标却是希望结婚就是一辈子。找对象不能像过家家一样。 明明自己经历了相亲,她觉得这次相亲最让她觉得恐怖的可能是父母和介绍人亲戚的态度。 亲戚觉得,我们既是亲戚又住的不远,给你介绍的各方面条件都不会差,都是好人家的孩子。肯定不会给你介绍人品差得。 父母也觉得,多了解了解,合不合适多了解之后才知道。 明明觉得性格合不合适跟人品没有关系,两个人人品都好,但是性格就一定合适吗? 现代离婚率这么高,难道离婚的都是人品不好的吗?明明觉得更多的是性格不合,没有磨合好。以前人们说没有物质的婚姻是一盘散沙,现在的人倒是觉得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一盘散沙,说离就离了。 明明拍拍自己的脸,看着镜中肤色暗沉的自己,决定自己还是好好赚钱,努力从负婆成为富婆吧! 不想相亲的原主(三) “我给你100万亿元,你要吗?”明明认真的拿笔在纸上写下这行字,六月的天气已经有些微热了,少女提笔写字的动作让她的白t微微提起,露出一节雪白的腰腹。 明明翻了翻笔记本,仿佛能想起当初写字时的情景。 “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给你一百万亿元。” 这不是最近:明明看的狗血偶像剧里面的台词,也不是她傍上大款了,有人要给她钱。 事实上这是近一年,她关注理财这块,了解到通货膨胀,大家都知道通货膨胀就是:货币贬值,物价上涨。 这么件事让她知道了这么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叫津巴布韦。 津巴布韦这个国家的通货膨胀有多厉害呢? 他们国家的100万亿元津巴布韦币相当于40美分,2.5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给你100万亿元的津巴布韦币,你在华夏只能买一个廉价的面包。 津巴布韦的人民被称为全世界数学最好的国家。 听说他们那买一块面包,需要抱着一堆钱去购买,金额比较高的物品,他们可能需要骑着三轮车装钱去购买,比起钱被偷了的担忧,他们可能更害怕车子被偷,因为车子比车上的一堆钱更值钱。 在明明看到这个国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时候,也见识到了通货膨胀的恐怖。 根据我们华夏统利局,统计的数据算出来,我们最近10年的平均通货膨胀率为6%,也就是说: 如果你现在有1万元,在家里放着什么都不动,一年后的实际购买率是9400元。 如果你现在有10万,一年后的实际购买率是94339元。一年就少6000元。 所以你的理财高于6%=跑赢通货膨胀。 这是最近明明看到原主报名的辅导机构推送的一个免费的几节理财课程,对于明明来说这个理财课程可能没有什么用。 她想知道的,这个课程都是说一半,剩下的都是需要报名之后才能学到。 里面唯一能让明明赚到钱的就是打新债,没有什么难度,也不需要操作技术,收益也不高,但对于明明来说是刚需,因为打新债的投入也不高,而且对于本金有保障,破发的几率特别小。 用理财课的老师说的打新债其实只算是一个开胃菜,或加鸡腿的钱。 但是明明此时此刻的境地,无比的需要这一笔加鸡腿的钱? 这让她不由得有些怀恋她在君府挥金如土的高光时刻。 明明打了三个月的新债? 这三个月里她不放过每一支新债,经过她三个月的努力? 终于中了两签? 缴费共2000。一个月后,在两款新债上市当天早上10点半左右卖出? 第一支卖了1178元,减去1000的本金? 盈利178元。 第二支卖了1189元? 减去1000元本金,盈利189元。 一共赚了367元。明明捧着手机账户上的367元,简直热泪盈眶。 这是她未来三个月的奶茶钱啊!然而,她思恋已久的奶茶依旧没有喝上? 因为她实在是太想知道理财课程后面的内容了? 基金、股票怎么买? 这段时间,她继《小狗钱钱》之后,又把《财务自由之路》给看完了,大致翻了翻其它的理财书,依旧没有找到她想要的答案。 她想了想? 决定报一个理财的后续课程看看,一个是想知道后续? 一个是免费的课程讲的确实还挺不错,偶尔的小故事、小案列确实轻俗易懂。 想到这儿? 明明开始轻点自己的财务。不知不觉她已经工作十一个月了,每个月工资2000? 一半用来还款? 剩下的一半? 再次分成2份,一半用来存款,一半用来早餐和平日的花销。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她已经帮原主还清了11000的欠账,一万一虽然不多,但是靠着每个月2000的工资不仅快还清了原主的欠款,最主要的是她还存下了5500的存款。 算到这儿,明明咬了咬嘴唇,如果她拿出2000块钱,报一个课程,那她的存款将会马上缩水到3500元。 她在思考这样一个课程到底值不值得,但是考虑到原主奇葩的性格,她还是决定报名。 因为,现在原主确实对于理财有着浓厚的兴趣,如果靠着她慢慢的找一些真假难辨的资料,以原主三分钟热度的性格,估计就对这个不感兴趣了。她现在就能感觉到原主对于理财的兴趣在慢慢减退。 而且,明明细细的思索过,就算报名后的课程对现在的她并没有什么实际上的用处,毕竟她现在手上的钱太少,可能投资不了什么。 但是现在的用她在免费期学到是打新债,坚持打一年的时间,明明有自信可以赚回学费的2000元。 种种思考之后,明明拿出了2000元报了名。 报名之后是下个月的1号开始开课,明明做了一个计划表。 早在她之前看《财务自由之路》的时候,就知道了,理财是不可能一夜暴富的。它更多的是一种时间+复利的力量,在未来让你实现财务自由。 但是,在实现财务自由之前,你需要积累本金,毕竟,你的本金越多,你的利息相应的才更高。 她得想办法赚钱了,明明再次梳理了一遍原主的资源: 1.报名辅导自考,却一科没考的专本连读一份(专业英语)。 明明觉得这个可以先放在一边,今年考试的时间已经在她的遗忘中度过了! 2.欠款12000(明明在看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还好不是欠的高利贷,而是向闺蜜借的。)现欠款1000,至于原主的存款,没有。哦~不,是有存款700的,这是原主断断续续写了四年的稿费,目前还在作家后台,没有取出来。 既然原主没有打算将这笔稿费取出来,明明目前也不打算动用。 毕竟,现在已经0202年了,有这七百和没这七百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 3.坏了得水果机一部,现在用的是家里淘汰的一部国产机。内存不多,多下载一点东西就会比较卡。 嗯,手机需要换了,明明看了眼银行卡上的数字,觉得现在的手机也挺好的,不用换了。 4.月薪2000的工作一份,工作快满一年了。得考虑换工作了。 不想相亲的原主(四) 5.剪辑好没有发的短视频一份。 明明觉得这个还挺有趣的,好玩。但是看看自己手上的这个手机,相素就不说了,关键是一点内存都没有,家里笔记本买了七八年了,在去年被原主用电脑的时候摔碎了。估计拍了视频都无法剪辑,因为手机内存不够。 6.写了40万字的小说半本,这是原主花了四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写的,几乎没有多少盈利,毕竟没有拿到全勤,更新量不够。 原主也不是没有想过开新书,但是总想坚持把这本书完结再开新书。 明明莫名觉得,原主有时候的固执可能让外人看不懂,她却觉得有些可爱。 原主就只有这些技能了,在目前看来,她唯一能用原主的技能赚钱的方法就是将原主写了一半的小说坚持写下去。 临睡前,明明抱着被子,想到“明天就是1号了,就从最基础的做起,每天码4000字,然后慢慢累加到每天能码1万字。”想完,她就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第二天,明明一大早醒来,看了时间还挺早的,于是刷完牙后拿起手机打开作家助手翻了翻,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标题是:新人作家入门指南如何成为入门级作家? 明明快速的翻了翻,文中说道:入门级作家如何迈出自己成神的第一步,明明现在倒是没有想那么远,现在她的想法很简单很卑微,月薪能到30004000,明明看到自己给自己定的小目标,洒了一把辛酸泪。 文章中说道,新人作家能自如地写出长篇小说的两大指标,简单说来就是 1.能完成一部达到或接近60万字的作品,简单来说就是能写长。明明看了看原主已经写了40万字的书,觉得第一个目标应该不是问题。 这是因为网络小说的特性决定了,小说只有写长,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作品的排名、影响力,作者的知名度,才能达到一定的高度。而这个篇幅需求,一般来说,至少得是两百万字以上。 2.就是能写快,每天创作的字数能达到或者接近6000字,简单来说就是能写快。 在这一阶段作品的成绩无需关注,写快写长是当前需要且仅需的两大努力方向。 明明将这两点记了下来,记忆中的原主写文几百字能纠结一个多小时, 至于,后面文中写的类型和选题,明明没有再看下去了,因为现在的这本小说原主已经选好了题材,明明倒是把这篇文章给收藏了。 虽然说文章后面的内容现在这本书用不到了,但是等这本书完结,下本开新书前还是可以看看参考参考的。 做完这些,明明收起手机,拿起钥匙骑着自己的小毛驴,出门去上班了。 等到晚上,下了班,明明打开手机上的软件wps开始码字,从晚饭后七点开始写文,一直写到晚上11半,勉强凑够4000字发表了出去。 本来觉得4000字轻轻松松的明明黑着脸,觉得这一定是受了原主的影响,她码字不可能这么慢啊,摔! 第二天,明明起床看着镜子中明显的黑眼圈,有些微微的无语了,早睡了几个月好不容易消下去一点的黑眼圈,现在又明显了。 再打开手机上的wps统计了一下自己的写作字数,发现其实只有1700多字。 也就是说昨天发的4000字里面有一半是原主之前码好的,而没有发的。 明明觉得很绝望,决定自己今天一定要码完4000字,下了班后她就懒在房间里面开始码字,只是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五点了,再看看自己昨天码的字,发现刚刚到2000,明明简单的修改后就上传了。 连续两天高强度的码字导致明明到了第三天,连码字软件都不想打开了。 就这样,明明懒洋洋的过了几天,直到她觉得自己的兼职之路不能就这样放弃。 于是,不得不降低标准,现在离月底也就20多天的时间了,她决定每天写2000字,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坚持到月底。 白天上班,晚上还要抽出时间听自己购买的理财课程,然后花出大量的时间码字,这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工程。 以前从来都没有给自己这么大压力过,加上以前写的章节经过岁月的流逝,她只能记个大概,而且,经过年岁的增长,她的很多想法都发生了改变,突然决定写完以前的作品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 正当明明不知道写什么的时候,看到正在听的理财课程,她的眼睛微微一亮,不知道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是对炒股和基金感兴趣的。 只是,碍于不了解和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对股票避之不及…… 毕竟,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股票大家最先提到的是身边的某某人炒股,亏了多少多少钱。 其实,她记忆深处,有两次经历对于股票映像深刻,一次是小的时候,一个服装厂的老板跟家人聊天的时候,无意中提到自己的小孩用十万去炒股,翻了一翻。 第二件事是工作后同寝室的室友聊天的时候,无意中提到的她的同学炒股二十万翻了一倍,她准备拿出5万让同学帮她炒,结果室友的同学觉得她的钱太少,不带她玩。 当时室友说到这件事的时候,是觉得这件事还挺有意思的。 她自己也是听过就忘,但是没想到时隔多年她依旧还记得这么两件事。 或许,在她那个时候已经对股票有了好奇心,只是股市给她的感觉太过深不可测,她知道那不是自己能碰的,加上她身边确实没有这样的资源,无论是她的同事或者说认识的朋友,都没有会炒股的。 明明突然想着,不知道某天看到她书的人中会不会同样的有这么一个人? 想了解一些股票的知识,却没有门路,于是,明明将自己学到一些理财知识由浅入深的写了出来。 明明想着自己笔力有限,只能尽可能的将自己所学到的,尽量以有趣的方式将整段话编写清楚。 不想相亲的原主(六) 手机内存不够也有手机内存不够的好处,不知道为什么在原主手上能刷视频,能听歌,还能下载一款游戏玩玩的手机,到了她的手上什么都不能干。 从最开始的因为内存不够,她将听歌软件给卸载了,到后来把游戏给下载了…… 一直到最近她将wps给卸载了,手机里面就只有三款软件了。 作家助手、涨乐财富通、微信,明明露出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每天拿起手机只能码字、听课微信聊天,导致她和原主的闺蜜们迅速的熟了起来。 原主的两个闺蜜新婚后都辞职没上班了,明明问其中一个闺蜜结婚后是什么感觉,她说跟没结婚没多大区别,两人自己单独的房子,日常相处就是是两人自己,另一半早上出去上班,闺蜜吃完早餐,开启一天的刷剧、吃零食、喝酸奶,中午自己出去买饭吃,吃完饭回来午睡一会儿,练练瑜伽,下午另一半下班回来后给她做饭,一起吃晚饭。 ————— 另外一个闺蜜怀孕了,闺蜜说虽然没有打算这么快要宝宝,但是既然缘分来了,就生下来。 每天的生活睡到自然醒,婆婆已经做好了早餐给她吃,孕妇必须保持每天的运动量,吃完早餐,太阳出来了就去公园散散步,晒晒太阳补补钙,回去的路上挑选一点自己想吃的水果带回去。 提着既不重又可以解解馋,加上家里每天都有一堆婆婆买的水果,回去吃点水果刷刷剧,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晚饭后慢悠悠的散散步,然后带点牛奶回去,喝点补充营养的奶粉。 看到她们两个婚后的颓废日子,明明一个工作狗,表示实名羡慕了。 当然,生活中总有一些磕磕盼盼,这是不可避免的。离开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习惯、口味等等都会不适应…… 这个都是需要有一个磨合期的。 以前没结婚前闺蜜月薪过万,对自己的衣服特别大方,一件风衣都是几千块。 现在结了婚,没有了收入来源,感觉一下子就有些拮据了,当然衣服依旧都是不便宜的,不过结婚后就是自己挑选,另一半付钱了。 闺蜜说她另一半没跟她结婚前,也是天天花天酒地,跟哥们聚餐,月月光,现在跟她结婚了,自己过的可节约了,就是为了赚钱给她花,给未出生的孩子存奶粉钱。 原主以前一直以为怀孕是从生孩子去医院那刻才开始花钱,但是闺蜜普及了后,才知道不是这样的,从怀孕一段时间后就要一笔不菲的花费了,到生产前的那段时间最少要花个小几万。 更不用说生产和生产后的花费了…… 看了两人的婚姻,觉得其实结婚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当然婚前千万别糊里糊涂的结婚,一定要选合适的人,合适的家庭。 结婚后都会有个适应期,你要适应他们家人,对方家人也需要适应你。 之所以会这样说,是最近听别人讲书,说了这样一段话:不管你是结婚也好还是一个人过也好,都无所谓,因为到了最后你都会后悔。 所以,明明觉得不管选择什么样的路,都要自己想清楚,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想当然了。 码字码到一半,明明发现自己写的一章教大家怎么开户证券的内容被禁了,原因是涉及到了广告推销,明明本来还想着,之后专门开一个小故事的内容来讲理财这块,写自己的书中的主角成为了一个系统,心愿是帮助一个女孩子实现她的自由之路。 因为这个故事是明明当初刚上手不知道写什么,突然想到自己学理财,所写的一个题材。没有任何的准备就开始写了,也没有想到说能系统的写出什么,但是看着大家的订阅,觉得应该重新开一个故事来写这件事,提前通知,让对理财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不感兴趣的可以跳过。 但是突然的章节被禁,加上写的一个开户她用了一章的时间来说明,所以对自己能安全的写出这个故事来吗?也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质疑,自己真的能写好理财这件事吗? 不过,明明并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很久,因为她的一章还没有写完,但是时间已经快要到转钟了。 新人入门指南里面说的,写快,真的太难了,继承了原主的速度,2000字三个小时能写完,真是谢天谢地了!有时候可能需要四五个小时才能码字2000,明明把这口锅牢牢的扣在原主的头上,坚决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谁让原主原来码字慢呢! 原本明明的想法,是在12月份将理财课程听完,然后整理出来,写一个理财小故事。 一月份码字字数加2000,也就是说一月份让自己每天能码字4000,然后原主的自考课程得安排上。 去年一年明明将这件事给忘记了,但是今年得安排上了。 一月份她的时间可能更紧凑,毕竟理财课程每天只有一个小时,但是自考可能每天有23个小时的时间。 加上,码字字数的增加,现在还没到一月份,明明就觉得自己药丸! 当然,现在最主要的是做好当下,每天坚持把2000字码完,然后发出去。 定这样一个小目标,明明发现有利于自己自制力的提高,每天坚持写完2000,明明发现其实并不难。 以前原主在的时候,每次码字两千都需要很长时间,总是觉得很难做到。 但是明明每天也是码字2000,需要的时间虽然比原主短一点,但是对于跟其它的作者比起来,明明的码字时间依旧很长。 当然,明明觉得能让她坚持的事情可能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手机内存变小了,现在她每天只能聊天和码字这两个app,以前原主码一会儿字,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经常不知不觉间手就滑动到刷视频或者其它的app上去了。 不想相亲的原主(完) 可这会儿明明的手机内存不多了,只能留下几款软件,她码字的时候再也不会分神了。 虽然说码字速度并没有提高多少,但是至少认认真真的将每天规定的字数任务给完成了。 原本明明是打算将自己学到的理财内容通过一些小故事写出来,发出去,这样即是对她学习成果的一次复盘和输出。她对于理财的知识更深刻一些,也能对于想了解这一块的人一个大概概念,结果发现章节不过审。 明明也是有些无奈了,加上她自己也担心自己的笔力有限,写不出想要的效果。 但是让她放弃她又不甘心,毕竟是她第一次想出来的题材,思考良久,明明想出来一个办法,将书中的主角某天醒来发现自己成为了一个系统,系统要帮助宿主实现财务自由。 可是,这个宿主颇有些平凡,手上的积蓄还少的可怜。成为系统的主角思考良久,一边教宿主学会理财,一边翻阅大量的书籍,寻找适合宿主的情况,帮助她走向升职加薪路。 好在她现在是一个系统,消息或者是知识都可以从网上直接搜索,简直不要太方便。而且跟他做为人的时候不一样,现在她看书,不需要一页一页的去翻,直接扫描一下就知道了这本书的内容。 这个类似于智脑的系统,看起书来简直不要太方便,就是将他认为有用的东西整理出来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 主角发现作为一个智脑也不容易,想要辅佐好一位宿主,不仅需要查询大量的知识,还需要笔耕不缀的写计划,写计划倒是简单,他想的什么,都会直接浮现在内屏幕上。并且按照顺序排列,但就是这样信息太多,导致他需要一条一条的审核,删除一些不用的。 他审核之后,任由体内的程序将宿主的各方面的系统进行扫描存档,然后筛选出适合宿主的计划。 智脑主角的目标是帮助宿主实现财务自由,但是任务是指需要目标自己完成,等到目标完成之后,智脑系统脱离了宿主依旧能保持现状。 明明将这个故事的大纲写了出来,这个故事能不能成功的发出去,她心里也没有底。 写作的同时,明明也开始尝试着买一些基金,打新债她也没有停,但是中签几率太小了,而且到了年底这个时候,好多新债都破发了。明明手上的钱不多,当时看这些新债溢价率超过10%都避开了,倒是没有亏损,相对的也没有赚到多少?之前打新债说是坚持一年打新,可以赚到小一万的,明明算了一下,她现在的概率是两个月中一支,一支平均赚150元左右,那么她一年大概只能就是赚到1000左右的样子,运气格外好,中签比较多的话,也就2500元封顶了。 不过,明明当初买课程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这个学费大概可以花费一年的时间打新债赚回来,所以并不失望。 更何况,她还有买基金赚的一点钱。 她的本金并不多,加上明明首次投资,利息更高的股票现在是不敢碰的,毕竟利息越高,亏的越多。 初次下手尝试,她的目的是求稳保住本金的情况下,赚取一些利息。 开始的时候,明明虽然没有购买股票,但是她每天在关注大盘的走势,明天看看pe和pb的分位点,筛选股票,选择合适的入场时机。 等到明明觉得合适的时机,入场。买了她看中的四支股票,根据她知道的,新手最好买48支股票分散风险,同行业的股票最好持有不要超过35%,像三鹿奶粉事件,整个行业的股票都在下跌,哪怕是很好的公司。 至于明明怎么不买八支股票,那是因为,明明的本金不多,加上她不能把所有的钱都投入股市,哪怕她判断自己买的股票会上涨,依然如此。 毕竟,哪怕是股神也有失手的时候,期间,明明收到很多打电话过来的说是某某证券的客服,有股票分析群可以加。或者是推荐买股票的。 但是给别人推荐股票是犯法的,所以明明并没有看那些,或许等到她炒股已经如鱼得水后,会去看看这些分析,那个时候她能判断出别人说的真假,而不是她现在初出茅庐,可能被别人忽悠住。 突然,明明一个眩晕回到了系统空间。 再次睁眼,她看到了系统不怒自威的站在面前,而她的手边是一个屏幕,上面播放着她选的股票翻了10倍,犹豫本金不多,所以虽然股票翻倍了可能只有几万块钱,加上她给原主存银行的钱,可能有小五万左右。 但是她回系统空间之前,这四支股票她刚买,所以这是预知未来? 明明有些疑惑的看着系统,系统忍了忍怒气,才开口解释道。 原来原主付出代价,想要人代替她迈过结婚生子这个槛,她再回到身体里面,为此愿意付出代价。 于是系统将原主放在系统空间中,却不知道原主按了哪里,看到了未来事件的发展,于是在系统空间中研究了一番,使法让自己提前回去了。 将明明给挤回来了。这让系统气怒不已。 明明听了反而笑了:“那她付出了代价还回去了?” “自然没有!”系统怒气依旧为消。 明明反而笑道:“既然她已经支付了代价,此番她提前回去了对于我们来说是好事,这就是多拿钱,少做事。” 系统听了,怒气这才缓缓消散。 明明其实也有自己的想法,原主还年轻,她的人生只有一次,这次她付出代价让人帮她迈出这个槛,明明觉得她有些草率了。 现在她回去刚刚好,明明觉得原主的性格并不是那种很坚毅的人,她怕她真的按照任务要求,不结婚,原主回去又后悔了。 况且,她做完任务回去,原主逝去的青春是回不来的。明明觉得这样的决定不管怎么样,都应该书原主自己去面对。而不应该是她人代劳,所以原主回去,她隐隐是送了口气的。 系统空间 明明看着熟悉的系统空间,后知后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有些惊讶的看着系统道:“我还没有死?” 系统张嘴正要说什么?突然他脸色一变,快速的向屏幕走去。 明明正疑惑发生了什么事情,突然看到疾步快走的系统如同缩水了一般,一道白光闪过,衣衫滑落,一个白白胖胖的,像是从年画里蹦出来的小娃娃,身上挂着红色的肚兜就这么钻了出来。 明明目瞪口呆的看着,似是想起什么,伸手捂住因为吃惊而张大的嘴。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系统的时候,系统的样子吗? 看着系统迈着小胖腿,要往屏幕里面溜去,明明这个颜控,快速的上前一步,伸出魔抓将系统抓了起来。 要知道除了第一次见系统的时候,明明看到过系统这个样子,后来她完成任务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系统这个样子了。 她完成第一个任务的时候系统就长大了,那时候虽然还是小小的一个,却已经颇具威严了,让明明不敢放肆。具体的细节,时间太过久远,明明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可是,当初第一次见到系统萌萌的样子,因为心中的恐惧而害怕,没有上前抱抱他、亲亲他、捏捏小脸简直是她一生的遗憾。 小娃娃时期的系统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仿佛每一寸都戳中了她的萌点。 现在看到系统这个样子,明明看到他要往屏幕里面躲去,赶紧伸出魔爪截胡了他。 像年画一样可爱的娃娃在明明抓住他的瞬间怒了,声音威严的道:“放肆!”声音中虽然还带婴儿特有的稚气,但口气中的威势却不容小觑。 明明听到这个声音有些迟疑的停顿了一下步伐,低头看向怀中的小娃娃。 年画娃娃歪头看着明明,眨了眨眼睛,那样子萌极了。明明瞬间就不怕了。 不知道是因为设定还是什么?此时的年画娃娃说完话时还对着指头,瞧着模样还有些羞涩,那样子萌爆了,于他声音中的怒气一点都不符合。 看着他的样子,明明还伸手捏了捏他的脸,肉嘟嘟的,带点小孩特有的胶原蛋白。明明又将脸伸过去蹭了蹭,婴儿的皮肤真是太好了。 系统似乎是察觉到了自己现在的样子,不管他说什么都阻止不了明明。 因此,停顿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说话,直到明明问他:“我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为什么还会回到系统空间?”说道这儿,明明不可避免的有些失落。 系统讽刺的一笑:“呵,没有完成任务,你还想死,天下哪儿有这么好的事情,契约你签了,玩过了大千世界,抱过了无数美男,就想摞担子不干了!是你想的太美,还是经历的社会毒打太少?” 明明听到系统讽刺的话语,有些微的不适,觉得自己当初知道自己临时摞担子不干的事情对系统的愧疚简直喂了狗。 她低头看了一眼系统,只见怀中的年画娃娃歪着头,婴儿般清澈的眼睛满满的都是她的倒影。 她心中的怒气一下子就去了一半。她有些迟疑的问到:“你,你……怎么变成了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 系统鄙视她的声音响起:“你当你去小世界休假而且不是完成规定任务给的休假,我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不过,现在你的等级已经够了,可以出去跟任务者聚聚了。 明明的确看到旁边的屏幕上更新了她的信息,但是因为看到了萌萌哒的系统,便没有仔细去看,也不知道系统说的等级到了是什么等级。 系统说因为她刚刚的行为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让她快些进屏幕里面,去和任务者认识一翻,以后如果有同一个世界的任务,说不定还可以守望相助。 明明还没有弄清情况,便在系统的催促下进了屏幕,系统给了一个手环一样的东西。便在屏幕里面隐身不见了。 明明叹息,看来自己以后是看不到系统婴儿时期的样子了。虽然有些可惜,但是刚刚明明已经过足了手瘾,到也不遗憾了。 跟着系统给出的指示,向着箭头的方向左转右转,到了一个大厅,厅里面的椭圆形会议桌已经坐满了人。 明明是最后一个到的,在唯一的一个空位置上坐好,门外就进来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女人,步伐走动间带着干脆利落的英姿飒爽。 她进来站在首位,开口道:“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前辈,曾经也是任务者,现在是仙女!” 她说话的风格如同她的步伐一般干脆、利落。 她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轰动了,所有人都知道仙女代表着什么?代表的是无尽的寿命,可以自己做主的人生。 只有做满任务的人,系统会自动解除契约,飞升仙界。这是所有任务者的终极目标。 但是这还是在坐的第一次看到真的仙女。 但是仙女并没有跟给她们多少震惊的时间,干脆利落说出了她来到这里的目标,教所有在坐的人打开自己的手环,手环有定位功能,如果有同一个世界的任务者可以互相帮助。 其中一个任务者听了这话:“可是曾经,我们没有人帮助也完成了这么久的任务。我已经习惯了自己完成任务,并不觉得需要有人帮忙!” 明明其实也是这么觉得的,比起与人为伴,她更喜欢自己一人完成任务。她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的人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心里都是这样想的。 仙女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简单的道:“我劝你们把联系方式都加上,毕竟机会只有一次。以后你们找不找人帮忙是你们的自由,但是如果哪天需要人帮忙,而没有,后悔就晚了,毕竟这样的机会就只有一次。” 大家听了,都添加了。在明明看来,这就跟以前的一个聊天群一样。 仙女看到她们的动作没有说什么,反而站直身子,简单的说了一句:“大家可以回去了!” 说完,率先向外走去。路过明明的时候,摸了摸她的脑袋。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一) 明明捂着自己的脑袋决定一个星期不洗头了。简直比以前被偶像翻牌了还激动。 会议室的人看着明明的眼神也有些嫉妒羡慕恨,一些人甚至打听明明和仙人是什么关系! 明明神秘的笑笑,实话实说道:“我不知道呀!” 但是大家看到明明的样子,都不相信呀! 都暗暗下定决心,以后遇到了要对明明好点,说不定就抱上大腿了。 明明回去后跟系统说了这件事,系统少见的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难道是她?” “谁?”明明好奇的问道。 “我的第一任宿主。” 明明有些惊讶的道:“原来你以前真的带过成仙的宿主啊?我还以为你都是骗人的呢?” 系统听了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挥挥手,明明就到了任务世界。 到了新的任务世界,明明发现自己居然成了别人的随身老奶奶,金手指的那种? 面对着眼前的少女许出的众多愿望,明明只好一个一个的去解决。 少女从偏远落后的大山里面走出来,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勉勉强强上完小学就没有读书了,后来家里让她去镇上的一个服装厂打工,到了十岁想把她嫁给邻村的人,换取彩礼钱。 原主偷听到后,拿着花工资的钱就跑了出来。 兜兜转转的不知道怎么就成为了一个群众演员,过着勉强凑合着能养活自己的生活。 原主特别羡慕电视上那些光鲜亮丽的明星,其中一个心愿就是想当大明星。 但是明明看到原主枯黄干瘦的模样,估计只能在坑日电视剧里面演演中年妇女了。 想到这,明明就有些头疼了,好在原主从学校出来后一直在家里干农活,后来去镇子上的工厂里面上班,每天工作也是需要10个小时,所以吃苦原主倒是不怕的。 明明了解到,原主所在的镇子是十分贫穷的,哪里唯一的服装厂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块钱,但是对于靠种田的人来说已经是高收入了。 所以少女一开始做群演看到每天有80—200不等的收入是觉得非常满足的。 当然,出来的久了,看到那些大明星动辄百万千万的酬劳是非常羡慕的,所以原主其中的一个愿望是成为大明星。 对于,少女的这个愿望,其实说难也不难,但是关键是让少女成为大明星太难了。 首先,少女以前从来没有接触外面的生活,普通话都练的磕磕盼盼,明明觉得应该找一位老师训练一下她的普通话。 可少女手上也没有钱,白天为生活所迫还要去当群演。 无奈之下,明明只好自己硬着头皮上了,这对于她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个挑战了。 毕竟,她说普通话,是从小学校就要求的,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怎么会的。 于是,明天只能用一些笨办法,找一些书来让少女跟着明明读,每天跟着明明读一个章节。 跟着明明天读一遍之后自己捧着书读一遍,由明明来纠正她的读音。 少女离开学校太多年,太久没有学习,哪怕她再吃苦耐劳,也敌不过读书的枯燥,看的出有时候,她是有些不耐烦的,在明明特意的引导和鼓励下,总算磕磕绊绊的坚持下来了,偶尔读过的书,她看到有意义的句子或者有道理的句子都会摘抄下来。 少女以为是自己想到这么一个好的办法,其实是明明有意引导的结果。 就这样,明明来了半个月不到。原主因为交不起房租,被赶了出来,因为当初签的合同是押一付二,租的是一年,原主付不起房租,因为是临时退租,没有及时的找到人接手,中间花了一段时间,才找到接手的人,于是退租的钱少了一大半。 可把原主心疼的脸都皱了起来。 退了房租,明明有些一筹莫展,如果是她自己的话倒是不怕,随便找个包住的工作就可以解决了。 但是原主没有什么技能,又一心想往娱乐圈发展,可把明明愁坏了。明明又不能附身在原主身上。 这边原主愁着,那边原主倒是很淡定,花了一点小钱,买了一个帐篷,简单的布置一番就在桥洞下面安了家, 白天将东西往行李箱里面一放,拖着行李箱就去应聘群众演员。 明明看到原主想要做演员,她的形体就需要看看纠正了。可惜,原主不止没钱请形体老师,连个房子都没有,无奈之下,明明就只能让原主从最基本的练起。 每天中午吃过盒饭后,就让原主找一面墙,五点一线的靠墙站,哪五点呢?脚后跟、小腿、臀、肩胛骨、后脑勺贴墙,饭后既能塑型,又可以练形体,纠正原主一些歪腰驼背,脖子前倾的问题。 原主生活的偏远山村没有手机和电视,但是因为原主长时间的在服装厂里面低头做衣服,所以脖子是有点前倾的,她的身体瘦瘦小小的,但是肩膀却是有些溜肩,肩膀后面还有一些高,看的出来,原主平时肯定是有一些肩膀疼痛的小问题的。 开始的时候,少女是不知道明明让她贴墙站着有什么用,但是经过明明销售时练出的一口流利的洗脑术,将少女的三观重塑一遍。 幸好,少女从农村出来的时间不长,这段时间接触的新事物又很多,正是懵懵懂懂的时候。所以,明明一通洗脑下来,又让少女搜出本世界最有气质的几位大明星出来,让她看看别人的气质,看着少女羡慕的眼神。 明明觉得妥了,果真,少女听说长期坚持贴墙可以改变她的气质,确实有些心动。 但是对于明明要求,让她每天中午吃完盒饭后,在影视基地找一面墙,贴着墙练习形体,她确实有些不愿意的。 觉得在剧组里面这样做有些丢人,肯定会被别人指指点点的。 想到要接受别人异样的目光,少女就有些害怕和抗拒了。 明明却十分严格,告诉她如果想当大明星就让她这个习惯从今天就开始养起。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三) 现在如果有人来问她关于贴墙的话题的话,可能不需要思考,她顺嘴都能说出一大篇,贴墙能有的好处。 这段时间,晚上少女回到桥洞底下搭帐篷睡觉,白天拖着行李箱几乎泡在了影视城里。 加上偶尔拍完了戏,吃完盒饭没有办法继续停留在剧组,她会在影视城外面寻找一面平整的墙,每天不落的贴墙。 她怪异的举动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路过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往她这边看一眼,加上她天天泡在影视城举动,导致很多剧组人员都知道有这么一个群演,甚至有些导演都对她有个模糊的映像。 这样,在大家缺群演的时候,都会想到有这么一个人。会让她顶上,倒是让少女的收入提高了很多。 尽管少女有了钱,但是依然没有再租一个房子的想法,京市的房子太贵了,哪怕是一个地下室也得大几百。 少女有些舍不得,毕竟地下室还没有桥洞下面的空气好呢。 桥洞下面刚好是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还没有被污染,现在的天气并不冷,少女每天就着河水洗漱。 每天洗澡的话,明明这个随身老奶奶也不能帮到她更多,只能将这个桥洞布置了一个阵法,让别人进不来少女搭帐篷的地方。 即使有人下到桥洞下面,有阵法阻挡也过不来,加上幻境的加持,进来的人也只会以为桥洞只有这么大。 少女开始了日常的学外语之旅,她每天中午的贴墙半个小时也没有浪费,用来被单词了。 明明给她制定的计划是一天背七个单词。 明明发现少女学习外语异常的快,除了刚开始的时候,现在一般是三天一篇文章。 少女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外语,只觉得自己学的异常艰难,却不知道她的进度说出去会让多少学渣羡慕。 这到不是明明因为她是自己的任务对象故意夸她,而是少女一有空就开始听音频。 哪怕晚上,看书的时候,并没有听音频,她也把听力开着,营造一种学习的氛围。 明明看着她进度越来越快的外语学习。 思量再三,跟原主说了让她考个学历的事情。 原主不知道是从哪儿看到的,误以为娱乐圈里的都是学霸,毕业于很好的学校。 所以明明让她去考个学历的时候,她并没有反对,虽然心疼钱,但是还是咬咬牙报了一个辅导班。 如果,选的是个简单的专业明明不用报班,让原主慢慢的看看书也能过,但是选外语的话,明明觉得一个是比较难,还是让她报了一个班,虽说明明自己也可以辅导她,但是她不知道历年来的考题是什么样子的! 报一个班,里面有历年的一些真题。 少女是同意报班了,但是在学费这一块,市面上的辅导机构千千万,但是这个难不倒明明,作为一个系统,她在网上搜集资料不要太简单。 挑出了几家口碑比较好的,明明对比了下费用,然后看了看师资力量,服务等都不错的就让少女报名了。 少女加了企鹅号,就开始询问了。 明明也就没在管,等到第二天,少女对明明说自己不报名了。 明明有些诧异,怎么就不报了?问了原因才知道少女觉得太贵了,手上没有那么多钱。 明明了解过费用,有不同的班型,但是费用也没有那么贵啊?他们就报一个普通的班型。 了解过后才发现,别人给她的报价是一万多都快接近两万了。 明明一看这个价格,就皱了皱眉。给少女留下了两字,卖惨,还价。 于是,少女经过一个星期的还价,将价格成功的砍到了一万以下的最低价。 明明去后台看了看这个机构的成交价,绝对是最低价了。而且这个价格的成交量是最少的。 想到这儿,明明就不得不佩服少女这个砍价小能手。 就这样,少女开启了明天的听课之旅。因为没有电脑、平板,少女每天只能用手机听课,一周三节课,每节课将近有三个小时。 开始的时候,给的是公共课,明明看了让她联系报考机构让给换成外语课。毕竟少女已经背了这么久的单词了。 少女听着明明的吩咐,乖乖的照做了。 但是外语课一听,很多单词都不认识。想到讲课老师说的这是专业课里面最简单的一门,少女大受打击。 很多时候少女觉得跟听天书一样,但是明明让她继续听下去,她就乖乖的照做。 听着听着,她发现自己很多东西都听懂了。 每天将自己不会的单词都整理一遍,背下来。 然后明忙让她每天背七个单词,她自己增加到每天背30个单词,这还不算她听课时候遇到不会的单词都会抄下来,背会。 第一门课还好,最主要说的都是怎么改病句。有一定的规律可讲。 她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拿下了第一门课。 第二门课就难了,居然是英语阅读,这会儿就不是一些单词不认识了,而是大片大片的单词不知道。 少女也是个狠人,将每一天学的阅读文都抄下来背会。 不过这样她的学习进度就慢了很多,不过效果是显著的。 两个月过去,拿下了两科。这天到了机构提醒的报考的日子。 于是,少女提前在网上注册好了后,系统会根据你填写的信息自动匹配就近的教育局,去现场认证。 明明看着她没化妆素颜就去了现场认证,也不说话,闷闷的笑了。 她可是了解到去考试可是会拍照的。 想想她这样过去,很有可能以后的毕业证都拿不出手,明明就不厚道的笑了。 不过考试之前,明明让她去把名字改了,一听到千招娣这个?充满乡土气息的名字,明明就喊不出口。 每次不到迫不得已都不叫她的名字,到了迫不得已也不喊她的名字。 千招娣让明明给她取个名字,明明这个取名费,想了半天给她取了一个千颂伊的名字。 少女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四) 千颂伊是某一世明明在那个世界的很火的一个女明星,连当时明明这个不追星的人当时都知道她。 刚好千招娣的第一个目标是当大明星…… 说到千颂伊的第一个目标,明明想想自己还是一个随身老奶奶呢?但是看看跟着她的女主角现在凄惨的现状,还在睡破洞呢!明明就觉得自己这个随身老奶奶金手指不够给力呀! 于是,问着新出炉的千颂伊:“你的第二个愿望是什么?” 千颂伊想了想说:“我的第二个愿望是找个有钱有颜又年轻的土豪当女朋友。” 本来想着自己给她一时半会儿实现不了第一愿望,先给她实现第二愿望的原主当机了。 她,她……也不认识这个世界的土豪啊,土豪就算了还得有颜又年轻? 明明呆若木鸡:“你怎么有这么个想法呢?” 千颂伊双手捧着脸:“我就想看看土豪平时一般是怎么生活的,也没有嫁入豪门的想法,就是想给自己找个赚钱的动力。” 明明翻了一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我也想找个神做男朋友,我也没有嫁给他的想法,就是想他带着我提高修为,让我也体会下当神的感觉,好让自己在漫漫快穿路上有个奋斗的动力。 千颂伊按照地图上面的路线打车到了离教育局的站台,导航不知道怎么就不好用了,于是,没有办法,她打了一个车过去。 “到了。”司机将车停在路边,随手一指:“教育局就在那边。” 千颂伊下车一看:“哪儿呢?”回头一看,司机大哥脚踩油门已经开远了。 没有办法,千颂伊只好自己走了进去。 看了半天,没有找到教育局,倒是看到有个很大的院子,但是院子外面又没有贴牌子。 没办法,千颂伊只好退回去,问附近的店老板,问了两家都不知道。 好在问第三家的时候,老板娘指着院子告诉她:“哪里就是?” 千颂伊走进去,看到有楼梯,楼梯两边有个牌子,她过去看了看,上面是报名入口,有个箭头。 如果是她一个人的话,她还有点不敢进去,但是看到可能是三三两两的考试的人都跟着箭头的方向走,她跟着别人一起走过去。 发现里面有很多人已经在排队了,千颂伊走近点看过去,发现大家手里都拿着两张纸。 问了人之后才知道:“原来是报考需要打印的。” 但是她没有,热心的人给她指了条明路,说:“外面的一家打印店就可以打印。” 于是,千颂伊只好去打印店打印纸张。 打印店的老板还没等千颂伊说话就已经直接知道她要的是什么了。 直接给她打印了,千颂伊付完钱。回到报考的地方默默排队。 接近排了一个小时的队才到她,按照要求,千颂伊按照别人指定的要求拍完照,等拿到属于自己的那张照片,她瞬间就泪目,太丑了。 等到现场认证完了,她高高兴兴的出了教育局。 刚走到马路上就被车给撞了,一般生活中的小事,明明都不管她,主要是不让宿主太过依赖她。 等到脱离那天,宿主不会觉得离开她了就没法活了。 所以,等到千颂伊被撞了,没想到看到一个熟人,手腕上的灼烧的感觉告诉她居然碰到任务者了。 明明看着坐在豪车副驾驶上面穿着宝蓝色裙子,带着铂金项链的女子。 微微疑惑的了解了下情况,两人无声的交流了一下,原来宝蓝色衣服的女子走的是原配手撕凤凰种马渣男的路线。 倒不是传统的凤凰男文,这个是渣男拿走了穿宝蓝色衣服女孩家里的传家宝戒指,又想办法拿到了妻子的血液,开启了戒指。 这是一个修仙戒指,里面有灵泉、各种功效的丹药。 然后,男主一边靠着空间里面的灵泉丹药修炼艳遇各种绝世美女,大开后宫,一边又怕自己家妻子发现自己的秘密,最终害的自己妻子家破人亡。 宝蓝色衣服的女子了解了明明的任务后,又看了看倒在车前的千颂伊,果断的告诉明明:“趴上这个种马男任务可以快速的完成,毕竟,灵泉、丹药都输好东西。” 明明听了她的话有些苦恼了,既要趴上种马男,让他给各种资源,又不能真的成为他的后宫,明明觉得这个操作真的挺难的。 因为,种马男的后宫也是宝蓝色衣服女子的报复对象。这群女人可一个都不无辜,前世看到有人占据了种马男妻子的位置,还是一个小地方的人,各种手段频出。” 明明,想不到方法。毕竟,她看了种马男的后宫,颜值身材可是个个都不低,不是她打击己方士气,千颂伊本来就有点营养不良,更何况她以前还黑,虽说来了京市,白了很多。但是天天吃着剧组的盒饭,虽然五官底子很好。 但是,配着不怎么样的皮肤,真心不怎么好看。 宝蓝色衣服的女子说:“没事,让她卖卖惨,认一下大哥。” 明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简单的跟千颂伊说:“卖惨,认哥。” “哇——”明明话音刚落,千颂伊哇的一声哭出来。 明明捂住耳朵,等估么着哭声停歇了,明明飘出来 “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了!” 刚飘出来就听到千颂伊说这句话。 看到,种马男本来有些不耐烦的脸,此刻满脸怜惜的抱着千颂伊要亲自送她去医院。 明明飘着到了宝蓝色衣服女子的肩上,两人无声的交流着:“怎么回事?” 宝蓝色衣服的女子轻轻的扯了扯嘴角勾出一个嘲讽的笑容:“种马男的正常操作,相识于微末,等到女神火了,成了全民女神。对所有人都不假辞色,唯独对他亲近。现在认个妹妹,以后火了就是情妹妹,没火就是亲妹妹,俗称备胎。” 明明目瞪口呆:“这么现实的吗?” 蓝衣女子给了她一个眼神:“你以为呢?” “不过,你放心。最多两三年……”未尽的话语,她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五) 千颂伊新认的哥哥对她好的出乎意料之外。 明明看着几天时间,因为喝了灵泉水,从一个干瘦的小丫头变成现在水灵灵的样子,你相信才花了几天时间吗? 如果,是让明明来调养她,最少也得花三个月的时间,还必须坚持规律的作息。 但是看看千颂伊天天做饭、喝水都用灵泉水,几天时间就变得水灵灵的。 再看看,一颗嫩肤丸下去,千颂伊小时候常年劳作带厚厚茧子的手就就变的又软又嫩。 最后一颗美容丸下去,千颂伊白的跟发光一样,现在别说是她爸妈了,就是影视基地里面时长看到她的人估计也认不出她了。 古早种马文里面的男主角对千颂伊确实挺好的,给了她一大池子的灵泉水、嫩肤丸、美容丸,还给了一张他的黑金卡,并拨了一个栋控制的别墅给千颂伊住。 后面不知道是忙还是怎么了!千颂伊也就没有看到他了。 不过,千颂伊也没空关注他了,明明给她制定了一个大概的目标。 坚持健身 提升演技 争取最短的时间内考到学历。 学习一门舞蹈。 明明给她画出了一个方向,千颂伊自己细细的填充。 她的时间不多,于是坚持健身这一项,她决定每天早上五点起来晨跑。 这栋别墅的后花园里面就有一个很大的跑道。 不过,想到跑步,千颂伊刷了新到手的黑金卡,重金请了一个健身教练。 这些小事情,明明也没有管她,能让宿主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哪天,宿主遇到用钱也摆不平的事情,那就真的完了! 千颂伊自己到是候觉得这个健身教练没有白请。 这个钱花的值!!! 不知道是不是灵泉水的原因,洗去了身体里面的杂质,她不仅整个人看起来通透,体质也好了很多,明天晨跑一个小时都不觉得累的。 晨跑完,千颂伊洗漱后开始每天的学习、做笔记,毕竟还有两个月就考试了,她可是励志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证书的。 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后,连明明都没有想到的是,千颂伊给自己选的舞蹈是芭蕾舞。 当明明问千颂伊为什么的时候? 小姑娘,害羞的脸通红,告诉明明:“她小时候偶然看到过一次别人跳芭蕾舞演出,一直心心念念,到现在能选择跳舞,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 明明没有想到是这个原因,她是觉得选芭蕾在唱跳节目中出道并不占优势,但是人生就是这样才有趣不是吗? 如果什么都能预知未来,活的千篇一律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小姑娘选了这个,明明并没有让她换的意思。 人生难得有执念,去实现就好了。 不知道,是千颂伊的哪一颗丹药起了效果,明明记得她之前的柔韧度是非常僵硬的,别说一字马之类的了,连弯腰摸脚尖都够不着。 现在却能轻轻松松的,完成以前一直不能完成的动作。 加上千颂伊骨骼偏细,一直以来都很瘦,所以说她练芭蕾尽然比刚开始学芭蕾的小女孩学的还要快。 这次不仅明明惊呆了,连来教舞蹈的老师都被惊了,开始的时候也问千颂伊以前有没有学过,但是千颂伊说不记得了。 所以,教芭蕾的老师以为她学过,惊讶的心情很快平复下来了。 许是因为学芭蕾是她多年的夙愿,所以千颂伊跳起芭蕾有种虔诚的认真。 老师看到她努力又认真,学的又快,每天教学的动力都是满满的。 —— 一晃两年过去了。 “小姑娘,这照片上的真的是你吗?” 今天是千颂伊来拿毕业证的日子,面对大爷的询问,她只好无奈的回到:“当然,我只是长白了,脸上的轮廓还在这里。” 大爷仔细的对比看了看,果真,小姑娘虽说漂亮了很多,但是大体轮廓是没有错的。 将证书捏在手上,千颂伊的心情有些激动,虽然当初并没有觉得考学历有什么用,完全是因为当初误认为所有的大明星都是学霸,后来知道不是了,但是因为花了钱,所以才坚持了下来。 但是,此时此刻,拿到新鲜出炉的证书,千颂伊还是激动了。 捏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看,外面一辆黑色的车子停在路边,千颂伊开门上车:“哥!” 车上的正是古早种马男主,听到千颂伊的声音回过神。 想了想说道:“你不是一直想成为大明星吗?” 现在有个唱跳节目,我觉得适合你去参加。 千颂伊这两年来都是在家学习,自考考试的学习、演技的学习,芭蕾舞的学习,早上一个小时跑步健身学习。 她只是偶尔上完演技课,去接一些配角戏来磨炼自己的演技。 没吃美白嫩肤丸之前,千颂伊只能演一些古代片里面的灾民、战争片里面的难民,用化妆师的原话说:“长得太寒酸了,简直是本色出演了。” 明明来了之后,千颂伊努力磨炼演技,唯一的高光时刻是参演一部电影,女主被人贩子卖到大山里,卖给了一户人家,而千颂伊演的是一家人里面的妹妹,女主被她哥哥买了回去,因为女主桀骜不驯,刚被买了回去就被打了一顿,关起来饿肚子。 而在这大山里面,最不值钱的就是女孩,所以千颂伊饰演的这个角色就很悲催,如果不是她娘生她的时候难产去世了,她的命运就和这大山里面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被扔掉或淹死。 但是,她娘去世了,父亲和哥哥想着,家里的事得有一个人做,于是将她留了下来。 刚开始女主被打了一顿,关起来饿肚子,差点就这么死了。是妹妹省下自己的一点点口粮给女主,才让她活了下来。 女主一开始觉得这里没有一个好人,妹妹给她吃的不过是一个人扮白脸一个人扮红脸想让她留下来的计策罢了! 但是,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发现妹妹的处境比她还要不好,十三四岁的孩子居然要承受一整个家里的家务。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六) 这也就算了,她每天的口粮只有一顿,只有一个馒头。 想到之前小女孩分她馒头吃,她还百般猜忌,这让女主有些愧疚,这里的人压根不会用计策,对于买来不听话的女人,都是用暴力解决。 打一顿,关起来不给饭吃,是他们的常见手段。 后来,女主在妹妹的帮助下逃出大山,出来后回到家里跟家人一起报了警,解救了大山里面被拐卖的妇女。 同时也将妹妹带出了大山,电影的最后结局是,妹妹考上了首都的一等学府。 电影是大制作,导演是准备冲奖项的,千颂伊的这个角色还是挺重要的,贯穿全剧。 跟女主互动比较多,勉强算是个女二号了。 当时对于千颂伊来说,能演个女二号就是一时的运气。这种运气可遇不可求,毕竟不是所有的电影都需要一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的。 但是,千颂伊变白了之后,上完演技课后,接的电视剧都是戏份比较多的女二号,第一部是一个偶像剧,饰演女主的舍友兼闺蜜。 是一个比较讨喜的角色,因为她接一部戏的间隔比较长,有合适的剧本才接,而且接的戏都能磨炼她的演技,从简单到难,是一步步稳稳走上去的。 虽然,有的人看到千颂伊觉得这个美貌有气质的小姐姐很讨喜,但是她的出产太低,娱乐圈更新换代还是很快的。 很多时候观众喜欢千颂伊,但是她没动态,过一段时间就忘记了,又粉上了别的墙头。 电影中千颂伊拍完大山里面的剧情,逃出大山后只有几个勤奋学习的镜头一晃而过,今天是千颂伊去补拍的最后一个镜头的日子。 今天是千颂伊去补拍最后一个镜头的日子,她穿着驼色大衣,围着同系列围巾,拿着通知书,站在首都大学门口。 恰好,今天也是千颂伊在现实中拿证的日子,那种愉快的心情根本不需要饰演。 剧组的人看到这个当时黑瘦的女配,纯大山里面出来的孩子,不,是比大山更大山里面出来的孩子,毕竟大山里面出来的孩子都没有千颂伊黑、没有她瘦,简直是本色出演。 现在白嫩水灵的千颂伊一回剧组,就遭到了大家的询问,怎么保养的,用的什么护肤品,吃什么? 一时间,让千颂伊有点懵。呵~女人,都是这么现实的吗? 遥想当初她在剧组的时候,长的一副苦巴巴的样子,根本没有人搭理她好吗?现在被一些人围着,为了掏出自己的保养方法,一个个姐姐妹妹的叫了起来,仿佛她们有多么亲热似的。 千颂伊瞬间安利了一波她哥旗下的护肤品,毕竟她这个哥对她还是不错的。而且,护肤品确实不错,性价比很高。 然后就是老生常谈的运动、饮食、作息要规律。 很多人直接忽略后面重要的三条,打算直接去购买千颂伊推荐的产品。 但是也有部分人觉得千颂伊说的这个牌子没有听说过,表示不敢尝试。 简单的聊了会儿,千颂伊出了片场就被打包送到了唱跳节目组。 这是她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没想到一来就是参加比赛。 千颂伊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咯噔一声,她这几年没有上过声乐课,都是在磨炼演技去了,跟娱乐圈里面有关的可能就是平时会上上演技课,毕竟她不是科班出生。 想到这儿,千颂伊更慌了。特别是比赛圈里面还有一些熟悉的面孔,千颂伊听着大家的议论,知道有好几个都是特别出名的童星,和之前火过一段时间的明星。 特别是很多唱歌在她看来很厉害的人结果被淘汰掉了,千颂伊更慌了,她平时的娱乐时间并不多,大多时候都会看一些前辈演的电影或者电视剧,平日里对一些综艺节目和唱歌的选秀节目并不太关注。 在车上知道自己要来这个节目她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到了这里看到严格的规章制度才开始发慌。 这个时候,千颂伊没有办法了,她平时不唱歌,但是偶尔练瑜伽的时候会选一些喜欢的歌带上耳机听听。 轮到她的时候,千颂伊没有办法了,她回想着平日里常听的歌,小心脏紧张的彭彭直跳。 心里不断地想着一定要唱好,结果一开口就破音了…… 千颂伊:!?!? 看到几个评委老师忍笑的表情,千颂伊觉得一切都完了。 连明明在系统空间内看到千颂伊生无可恋的表情,都有些忍俊不禁! 几个评委老师倒是没说要淘汰她,只是让她不要紧张,重来一遍。 经过这样一闹,千颂伊反而平静下来,觉得能留下来最好,不能留下来就算了。 让她一个不会唱跳的人来参加这样的比赛,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出乎千颂伊意料之外的是,在她唱完歌之后。 几个评委老师对视了一眼,看向千颂伊问道:“以前没有学过唱歌吗?” 千颂伊摇了摇头:“这是第一次唱。” 几个评委老师都有些惊讶:“平时私底下不唱歌吗?或者平时跟朋友出去玩不去k歌吗?” 千颂伊摇了摇头,她觉得自己完了。 但是,出乎她意料的是几个评委老师简单的问了几个问题之后,并没有淘汰她,反而让她晋级了。 虽然说排名靠后,但是这也足够千颂伊惊讶的。 她拿着自己的号码排,刷开晋级赛的大门来到第一个房间,房间里面原本晋级后等待的三个少女看到千颂伊进来,都高兴的跑过来拥抱她。 此时,她们可能都不知道彼此的名字,但是这种高兴的情绪,却是相同的,即是为千颂伊晋级高兴,也是为她们自己晋级高兴。 跟她们拥抱,驱散了一些自己因为晋级而激动的情绪!千颂伊继续刷开了第二个房间的大门。 这里一共有六个房间,越往里走名次越高。 第六个房间里面只有一张水晶王座,其它的房间里面都是一排排的凳子。前面有一个屏幕,可以看到后面人的表演。 千颂伊进了第二个房间后,第一个房间的人好奇的探头过来看看第二个房间是什么样子,结果发现和第一个房间没有什么区别。 几人失望的往回退了几步。第二个房间到第一个房间中间的门缓缓的关上。 后面的比赛已经开始了,后面陆陆续续的几个房间都有了人,除了第六个房间,第二个房间后面又进来一个人。 直到这场,第六个房间的王座终于迎来了她的主人。 是一个唱复古歌的女孩儿,千颂伊看到后面还有一部分人没有表演,但是王座既然已经给出去了。 后面来的女孩儿面上也十分吃惊,虽然两人都觉得她的表演很惊艳,但是王座这么快被给出去还是很惊讶。 毕竟,后面还有人没有表演呢?女孩儿显然自己也没有想到,她进到第六个房间有些惊讶,欣喜的摸着第六个房间中唯一的水晶王座,小心翼翼的坐了上去。 等到第六个房间的女孩儿坐上王座,千颂伊房间的屏幕切换成了比赛现场,这次的女孩儿有一把仿佛天使吻过的嗓子。 而且她的台风很稳,非常让人喜欢。 和千颂伊一个房间的女孩道:“有些可惜了!第六个房间已经有人了,我觉得她也能坐上王位。” 千颂伊也有同感的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评委老师也跟她们的感觉相同,几个人纷纷投票,结果是她进入第六个房间。 看着女孩儿拿着晋级卡往这边跑来,千颂伊和女孩儿两人跑到门边等着人过来。 第一个房间的门被打开,看到第二个房间等在门口的两人,给她们一个拥抱。 千颂伊在她耳边轻轻的道:“唱的真棒,恭喜。” “谢谢”第六个房间的女孩儿礼貌的道谢后,放开她们,打开了第二个房间通往第三个房间的门。 一直看到她走到第六个房间,两个共同挤在一个王座上,屏幕上才切换成表演那边。 等到所有的人表演完,千颂伊已经有些认不出谁是谁的话?更滑稽的是第六个房间有5个人,一个水晶王座上面挂了五个人,千颂伊觉得有些滑稽。 在座的评委仿佛简单的说了几句,大意是现在还没有走到最后,名次排名靠前的不要放松警惕,靠后的也不要气馁。 本来有些沮丧的千颂伊几人听了这话又燃气了斗智,说不定到最后坐上王座的就是我呢? 经过初次的淘汰赛,节目组恭喜她们留了下来,并且神秘的对她们说:“接下来,会让她们去一个城堡里面学习、和比赛。” 大家都面面相觑,有些不敢相信,有的人大声的喊了出来:“真的?” 节目组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到了,你们就知道了。” 说着,手一挥就带着大家上了大巴车。 大家在大巴车上有说有笑的,千颂伊没有说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鲜少坐车的原因,上了大巴她总觉得有些晕车。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七) 到了地方,是一座粉色的城堡。千颂伊觉得自己瞬间被治愈了。 觉得自己来得地方简直就是小时候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 其实在明明看来,这个城堡只是外形有个城堡的样子,大概就像一个快捷酒店一样。 节目组也很豪华,一个人配备了一个房间。 每个房间都是差不多的,里面的设计还是很讨喜的。 每个房间都有一个阳台,单独的洗漱间。 城堡的一楼有厨房和一个大桌子,节目组也是很狗了。居然要她们自己做晚饭。 来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不会做饭的。这么多人里面会做饭的居然也才五六个人。 而且都不是很精通,只会几个拿手菜。 千颂伊倒是从有记忆起就开始做饭了,但是你能让她给大家做家乡饭吗?没油没盐的那种。 这么一想,突然觉得挺符合明星们的饮食习惯,毕竟十个明星九个需要减肥的,剩下的一个是体质问题。 但是此时此刻,大家比完赛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现在又坐了一两个小时的车过来,肚子都饿了。 想吃好吃的!!! 不过,还好千颂伊每天晚上开火明明会教一些既简单又美味的食物给她吃。 简单问了一下大家的口味,发现大部分人都比较喜欢吃辣,只是接受辣的程度不一样而已。 千颂伊做了一个排骨年糕,本来这是一道韩国菜,但是明明走过这么多世界,依旧吃不惯甜菜,于是她将这道菜改成辣的了。 而且口感一点都不差,因为厨房里面的有五六个人一起帮忙,其它的人都坐在厨房外面客厅的沙发上面聊天。 每先做出来一道菜,大家都会先尝尝味道,千颂伊的排骨年糕出来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大家时不时的偷吃一块,本来一盘子排骨就没有多少,五六个人,一人偷吃个两三块盘子都快空了。 此时的千颂伊在做另外一道菜,倒是没有注意到大家的偷吃。 直到一声大吼:“你们居然在偷吃!!!” 正在偷拿排骨的人,被这突然的一声吼给吓的一个哆嗦,手上的排骨都差点吓掉了。 但是想到排骨的诱惑,在排骨脱离指尖的0.01秒,她又精准的捏住了,并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端起盘子双手捧到刚刚发出吼声的女孩面前:“你来尝尝?” 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女孩垂下眼帘,挑剔的看了看盘子里面:“这是什么?” “排骨年糕。” “……所以,排骨在哪儿?”看着盘子里面零零散散的两三个年糕,她忍不住生气的道:“不要告诉我,排骨都进了你们肚子了!”本来,她这句话只是下意识说出的一句反讽的话,但是刚说完,想到她们刚刚的偷吃,可不是进到她们肚子里面去了嘛! 于是,就这样厨房里面又加入了一员偷吃大军。 但是,她们更没有想到的是,厨房里面居然还有监控。 把这一幕老老实实的播放出去了。 导致后面,节目组有次代替粉丝提问的时候,问到千颂伊居然问的是:“粉丝不要签名,能不能给粉丝做一盘排骨年糕!!!” 千颂伊:“……???” 因为这样一件事,千颂伊倒是意外的火了,但是大家说到她的时候不是叫她的名字千颂伊,说到她,大家都是说那个排骨年糕……什么什么的? 当然,现在的千颂伊还不知道会有这件事,如果她会未卜先知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做这道菜。 大家做好了菜,端上桌后热热闹闹的吃完饭,华国的酒桌文化真不是盖的,虽然她们没有喝酒,但是一顿饭的功夫,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 吃完后,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回到房间。 千颂伊回到房间开始做面部护理,等到换完头和睡衣出来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后了。 她盘腿坐在粉黄色的小沙发上,刚点开屏幕就看到了一条推送的热搜,排骨年糕空盘!!! 千颂伊倒是没有想到自己上了热搜,只不过刚好自己晚上也做了排骨年糕,出于好奇,她点击进去一看,没想到的是,视频里面的居然是自己。 翻到评论里面看到很多人说想吃,不知道被小姐姐赞不绝口的排骨年糕是什么味道? 当然,下面也有些人觉得这件事是炒作。 千颂伊自己也明白,她做的排骨年糕虽然好吃,但绝对达不到顶级美味,毕竟虽然她从小做饭,但是她的厨艺绝对的比不上专业厨师。 第一次上热搜,她觉得还挺高兴的。 如果不是第二天节目组规定六点钟起来跑步,千颂伊还想抱着手机看着自己的热搜在床上打几个滚,以示自己的高兴。 但是,想想教练说的从明天开始她们要接受魔鬼训练。 千颂伊就觉得算了,还是睡吧!也不知道明天的训练内容是什么? 想到这儿,千颂伊已经沉沉睡去。 到了第二天,五点,千颂伊的闹钟准时响了,穿上旁边同一的服装,是粉色的运动装,别说还挺好看的。 换好衣服,千颂伊将头发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 然后,开始洗漱,上妆。叠被子,一切弄好之后,已经5点45分了,千颂伊出了门,看到不好少人都是这个点开门出来。 大家按照要求,去到城堡外面的跑道上集合。 没有一会儿,她们的教练就来了,对她们说早上的运动是跑步、晨跑! 顿时,整个场地都是哀嚎一片,在千颂伊看来也不知道大家是真的不爱运动还是为了节目效果。 反正大家都惨叫起来,包括,几个舞蹈跳的特别好的女孩,也都瞬间变成了苦瓜脸。 千颂伊觉得练习舞蹈绝对不比跑步轻松,但是看到她们表现出来的样子好像是天都塌了一样。 千颂伊有些不解,她自己每天都有坚持练习晨跑,所以跑步训练的话对于千颂伊来说不是什么难题。 她倒是表现的很平静,当然此时此刻也没有人关注她了,周边的人都沉浸在跑步的痛苦中,摄像头拍摄的也是表情痛苦的人。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 (八) 第二天,一大早!千颂伊五点起床洗漱、敷面膜,涂防晒,喝了灵泉水又吃了各种美容丸的原因,千颂伊的皮肤如同剥了壳的荔枝,白皙中透着让人心动的水灵。 换上节目组统一发放的服装,一套粉红色的运动装。 完成一切之后,千颂伊拿出手机被了50个单词。 到了时间,来到城堡下面的跑道。 没有想到一来就得跑步了。千颂伊的位置不前不后,她哪怕站在一众颜值抗打、待出道的唱跳歌手之间也是白的发光。 明显跟身边的人比起来白了至少两个度。 当然,千颂伊听明明说过,以后可能就没有灵泉水和各种美容丸了,她在生活中要有一些保持自己防晒的小方法,帽子和防晒霜都是出门必备。 所以对于这些,千颂伊一直都是很小心的。 跑步的时候,教练们为了不让她们太无聊,放歌给她们听让她们助助兴。 但是跑着跑着有人就觉得不对劲了,为什么一直是这两首啊! 没有其它的歌了吗? 得到的是教练回答是:“就是这两首,爱听不听。” 很快,队伍中就有人讨论:“下次的考核不会就是这两首歌吧?” 千颂伊听到这里,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她一边跑步就一边去听这两首歌。 这两首歌都是她没有听过的,其中一首是无字歌,另一首是经典老歌。 无字歌千颂伊听的觉得太为难她了。于是,她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经典老歌上。因为两首歌是循环播放,所以千颂伊在播放经典老歌的时候就努力听,在播放无字歌的时候,就在脑海中背自己记住的经典老歌的歌词。 不知道多少圈之后,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千颂伊在人群中也跟着轻声哼唱起来。 跑步结束之后,果真教练宣布这两首歌就是她们两天之后的考核内容,两天之后淘汰的将直接离开。 大家听到这残酷的游戏规则,都直接倒吸一口凉气。 教练们却毫不留情的道:“作为一个唱跳歌手,如果连最基本的唱歌都过不了的话,你唱跳的时候边唱边跳还能过关吗?” 大家都吓了一跳,疯了一样往训练室里面跑,连跑步过后出了一身汗都没有人想着去洗漱一下,都直接去了训练室。 都拿着a4纸打印出来的歌词,边听边练习唱了出来。 千颂伊也是边听边唱了出来,发现很多人都在说从来没有听过这两首歌。 一直这样练习到了中午,大家都一起去吃饭。 说实话,一早上都在听同一首歌、练习唱同一首歌。千颂伊觉得她都要吐了。 她以前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音乐,从来没有听过歌。 还是她的金手指明明出现后,让她有时间的时候可以听听歌,她才会在空闲的时候听歌。 加上她的年纪小,她听歌比较喜欢奇奇怪怪的,并不喜欢听一些关于爱情的甜蜜或者悲伤的歌曲,比起这些她更喜欢听一些酷一点的歌。 像这种经典老歌也不是她平时接触的歌。加上她从来没有唱过歌,唯一的一次还是在进唱跳组的时候唱的,她那个时候什么准备也没有做,临时收到通知要过来就临时唱了最近自己听的比较多的一首歌。 她当时唱歌的时候纯粹就是模仿,听歌的时候歌手是怎么唱的,她唱的时候就直接想,然后模仿出来。 但是千颂伊发现大家唱歌,明明是同一首歌,但是唱出了自己声音的特色。而且很好听。 她对于跑没跑掉,是真的都不懂,还好大家都愿意帮她,一句一句的帮她纠正,很多时候,大家说她调不对,但是她自己是没有感觉的。 最后没有办法,在别人教她的时候,她直接拿着手机录下来,然后坐到角落里面让自己听自己唱的和别人教的调哪里不同?一句一句纠正自己的发音。 就是这样,她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才将自己的整首歌给调整过来,然后找到自己“师傅”,完整的唱了一遍给她听,然后问她有没有走调的地方或者是不对的地方。 千颂伊的是师傅还是很乐意帮她的,早上花时间教了她一会儿,一天时间下来,她已经把整首歌都唱了出来。 经典老歌千颂伊唱会了,她又将无字歌拿了出来,这个对于千颂伊来说就跟难了,因为都是一样的字,可是这首歌转换的地方,她根本就听不明白旋律。 她只能一遍一遍的听原唱,然后开始练习,自己拿着耳机,下载了一个练唱的app,开始坐在一边练习。 一直练习到晚上九点,千颂伊觉得自己嗓子已经有点哑了。 回到自己的居室,洗漱卸妆后,明明倒在床上便睡着了。 第二天六点,千颂伊回到了练习室又开始练习无字歌。 她终于将这首歌听熟了,但是唱她就不会了。 到了八点的时候,居然有老师过来给她们上课。 声乐老师过来问她们昨天的歌练习的怎么样了? “这样吧!我找几个人上来听听你们唱的怎么样了?你们有谁愿意上来的吗?” 千颂伊想了想,从来到这个节目一直很低调的她举了手。 她正好不知道自己唱的怎么样,她想听听专业人士的评价。 声乐老师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性,她坐在钢琴旁边,弹的是经典老歌的开头,昨天一直听,她已经分辨的出来了。 千颂伊唱完之后,声乐老师简单的问了几个问题,然后温柔的对千颂伊道:“看的出来,你昨天是很努力的练习了,唱的很好,但是你模仿的痕迹太重了,没有突出你自己声音的优势来。希望你下去之后,能将自己声音的优势发挥出来,你的声音其实是很好听的。” 千颂伊点了点头,她昨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她下去之后,又听了几遍别人唱的这首歌,有特别好听的,让她感觉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但也有的她觉得坚持不能入耳。 同样的一首歌,分不同的人唱出来的效果简直天差地别。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 (九) 自己声音的优势?千颂伊其实有些困惑的,自己声音的优势是什么?想想明天就要演出了,她的嗓子已经有些哑了,无字歌她还不是特别熟悉,想到这些她心里慌的一批。 千颂伊忍不住了,问自己的金手指:“我声音的优势是什么?” 明明:“……?!??”我也不知道哇!心里慌的一批,思考过后,明明决定果断装死,都是比赛,要公平!!! 千颂伊叫了三声,没有听到回答,忍不住有些委屈。她是有金手指的人,可她的金手指很少搭理她。 她练习的几年,金手指只会偶尔出来。 她也想要一个能时时刻刻聊天的金手指。 伤心了一会儿,千颂伊就将这些放到一边去了,节目组里面都有矿泉水,但是千颂伊之前跑剧组的时候已经习惯了自带水杯。 因为嗓子已经有些疼了的原因,她也不敢太用力了。 但是她会在一旁听别人练习的时候在一旁听。 特别一些唱歌唱的特别好的,看看跟自己的有哪些不一样。 一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千颂伊也听了很多人唱歌的版本。 吃中午饭的时候,千颂伊打菜的时候都是选的特别清淡的。这个时候她可不敢选带一点点辣的东西。 食不知味的吃了午饭,她回到寝室小睡了一会儿。 下午的时候,她没有再回练习室。而是来到城堡外面,外面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她点开手机的录音功能,闭上眼睛,回想早上听唱功特别厉害的几人练习时候唱的歌。 她脑海里面一片宁静,不在特意的让自己的声音去模仿,直接用自己原本的声音开始唱起了那首经典老歌。 这首歌昨天练习了很久,现在千颂伊不去刻意的回想模仿,很容易的就将这首歌唱完了。 唱完了这首歌,千颂伊并没有睁开眼睛,她依旧闭着眼睛,听着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开嗓唱起了无字歌。 无字歌她听了很久,但是这是第一次开始练习。 可能是跟第一首歌不同,第一首歌听完直接将嗓子给练哑了,所以这首歌她听的比较多。 不知道是不是听熟练了,唱起来就觉得容易了很多。 下午稍稍练习了一下唱歌,吃完晚饭后千颂伊就没有再去练习室了。 而是直接回了寝室,将两首歌循环播放,找了一本书看了一下,早早洗漱睡觉了。 第二天,千颂伊吃了一份白粥,连咸菜都没敢吃,就怕比试时对嗓子有影响。 千颂伊发现好几个人嗓子都有些哑了,包括五星房间里面都有人嗓子哑了。 吃完早餐,几人简单的补妆之后就来到了比赛的地方。 打开门进去,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 几人刚坐下,不一会评委老师都来了。 几个评委老师坐在最前排的四个特殊的椅子上。 前面的台子上竖着四个话筒,大家有些面面相觑,这个是怎么比? 其中一个评委老师拿起话筒简单的说了一下游戏规则:“五个人一起上台唱,评委评委老师会随机抽查。谁先来?” 有三个人举起了手,评委老师点了三人,又问了一遍:“还有两个人?谁来?” 结果,空气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 评委老师说:“那我点到谁就是谁?” 然后,千颂伊看见评委老师点了一个五星房间的,刚好是早上一起吃早餐的时候嗓子哑的很厉害的那个。还有一个人看着不太眼熟,千颂伊也想不起来是谁了。 几个人上台带好耳机,听着旋律开始唱歌,千颂伊看到话筒是没有声音的。 只见评委老师,按了一个按钮,其中一个人脚踩的台子亮了,然后话筒里面传来了声音。 几个评委老师随机按键,突然有一个人唱错了,这个时候刚好切换到另一个人,这个人明显的呆了一下,可能是听到上个人唱的和自己不一样,但是不确定是自己错了还是别人错了,所以一下子就呆在那儿了。 但是很快的她好像反应过来了,唱了起来。 几个人唱完,评委老师将几人从头批到尾。 千颂伊本来打算第二轮就上去,毕竟在下面等待也是一种煎熬,但是看评委老师这严厉的架势,她觉得自己还是在等等吧! 太可怕了!!! 第二轮,五个人上去,经过刚刚第一轮的人被批的体无完肤,第二轮上去的五人明显的有些小心翼翼。 评委老师进行随机抽签,第二轮的人表演的是经典老歌,台上的人明显的眼睛亮了,毕竟大家都觉得这首歌比无字歌要好唱。 但是第二轮的人依旧被批了,评委说不要看这首好像很好唱,但是其实唱好并不那么容易。 但三轮的人抽中的是无字歌,这一轮里面居然有一个六星,当时明明在二星房间看她表演的时候,觉得她唱歌好听,台风又大气的那个女孩。 本来挺期待的,结果一开唱,大家都在窃窃私语,评委老师也不知道是期待她的声音,还是看出了她的不对劲,直接开了她的麦。结果没有声音传出来。 等了一小会儿,看到她依旧没有唱,中间的评委将麦切走了,等到第二次切到她的时候,她还是没有开嗓。等到,这一组一唱完,评委直接发火了,期待太高,失望越大吧! 第四组的时候,很多人都举手了,可能是一些人抱着绕行心里觉得第一轮是无字歌,第二轮是经典老歌,第三轮是无字歌,马上的第四轮肯定是经典老歌,一群人争相举手,都要上台,评委老师勉勉强强的选了五人。 结果,抽签后发现还是无字歌。台上的几人直接傻眼了。 千颂伊发现越到后面,唱的越好听。当然,不排除里面有一两个唱的比较弱的。 等到了最后,千颂伊发现就剩下五个人了。其余四个都是六星房间的,就她一个二星的。 而且,很不幸的抽签抽到了无字歌。 千颂伊有些生无可恋的上台,将耳机给带上。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 (十) 她轻轻的闭上了眼睛,仿佛自己置身于昨天的绿色花园。只听,耳边仿佛响起了风吹过树梢的声音。 伴奏想了起来,千颂伊的头自然的随着音乐摇晃了起来,沉浸到了音乐里。 伴奏过了,她唱了起来。评委点了几次旁边几个人的的声音,几人都是六星,都是比较厉害的。 可能对于千颂伊没有期待,评委一开始是没有按她这边的。加上几个评委需要从四个六星当中选出最好的,所以几乎每个六星都听了两遍,就是没有评委按千颂伊这边。 这些千颂伊是不知道的,她沉浸在了音乐里,甚至比昨天她练习的时候状态还要好。 因为,耳边传来的歌唱声都是很完美的。千颂伊仿佛被带动起来,让她自己放开了,有种和她们一较高下的感觉。 遇强则强,说的就是此时千颂伊的状态。 终于,评委老师按了千颂伊这边。场上的人都被惊艳了,包括评委老师和在座的各位。 不是说千颂伊比六星唱的好,而是千颂伊一个二星能唱的这么好,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 评委听了一会儿,又切换到千颂伊这边两次,停留了不短的时间。她一直发挥很稳定,几个评委都点了点头。 一首歌完,台上的几人都摘下耳机。几人互相看了几眼,心情都很好,不得不说,虽然都是竞争对手,但是竞争对手强也会带动自己的状态。 评委停顿了一会儿说:“排骨年糕,我记得你是完全没有唱歌经验的,但是你今天唱的非常好?看的出来这两天是苦练过得的。” 千颂伊:“什么排骨年糕???!!??”这两天,天天听一首歌,都把她听腻了。完全忘记自己上热搜的事情了。 所以,评委老师这么一说,她先是懵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点头,拿起话筒:“对。” 大家都笑了起来,刚刚说话的评委老师也笑了起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刚看到你下意识的排骨年糕就脱口而出。” 千颂伊忍不住捂脸。 过了一会儿,另一个评委老师也说:“最让我惊奇的是,千颂伊你一个二星,在一排六星当中居然气势一点都没有被压下去,反而有种跟她们比肩的感觉。” “千颂伊你是这轮比赛当中,我看到进步最大的,我对你影响非常深刻,第一次来的时候我记得你是不会唱歌,还紧张到一开口就跑调,但是这次我看的出来,你非常享受舞台,非常棒!”评委老师说着,给千颂伊竖起大拇指,给你点赞。 这样被夸,千颂伊不好意思的同时,也非常高兴,鞠躬:“谢谢老师!” 几个评委老师依次点评完千颂伊,然后公布了答案:“千颂伊在本次比赛中从二星晋级为五星!!!” 千颂伊不可置信的捂住了嘴,要知道前面最多的就是升一级,她居然直接跳过三星四星升级到了五星。 下面也一片哗然,显然大家都没有想到这次评委居然这么大方,不过,大家都觉得实至名归。 然后,轮到点评四个六星的了。几个评委对视了一眼,然后在下面讨论了半天,居然没有说出答案。 评委说的是:“不好意思,我们可能需要商量一下,才能给出答案。” 说完,几个评委走出座位,去到了楼梯外商量。千颂伊站在四个六星的中间,老远都感受到了她们的紧张。下面的人也一片哗然,大家议论纷纷,都觉得四个人唱的很好,各有各的特色。 过了大概五分钟,评委老师回来,说出了她们选出来的答案,有两个六星掉到了五星。 五个人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评委老师说出最后的总结:“这次的小比已经结束,晋级的人后续继续努力,降级的人也不要沮丧,这次的小比和后面的小比会一起参选,两次评比结果都不理想的人将会直接淘汰,所以这次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人要努力了!” 说完,就让大家回去休息了,毕竟大家苦练两天,今天又紧张的参与考试,都辛苦了。 千颂伊回去喝了一大杯水,直接进了浴室,两个小时后出来直接就睡了。 第二天,来到练习室。教练已经到了,告诉大家这次考核的是唱跳,练习时间是五天。 说了歌曲名后,很多人都觉得太简单了,完全不需要五天时间,特别是唱功特别厉害和有舞蹈基础的。 千颂伊虽然也有舞蹈基础,最近一年多她一直都在练习芭蕾舞。但是,对于唱跳来说,她除了体力比大家好一点,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优势。 所以当教练说这次的练习分为一天班、三天班和五天班,然后让一天班的人跟他走,千颂伊纠结了一会儿还是选了一天班,感谢自己在上次考核的时候的努力,如果她考核的时候没有从二星晋级到五星,可能她不会冒这个险。 或者她从二星降级到一星,那么她就只能选择五天班,但说此时此刻她是五星,所以她决定突破自己一次。 选了一天班,选一天班的人大概有十多个人。因为只有一天的时间,要学会一首歌边唱还要边跳。 所以大家来到单独的练习房间,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说。 直接拿起打印出来的歌词边唱边背歌词,边跳边记动作,因为时间紧迫,一天班里面的人没有一个人闲聊。 两个小时的时间,大家动作都记会了,已经可以边唱边跳完整的跳完这支舞了。 此时此客,一天班的大门外围满了五天班的学员,外面的人都觉得好厉害,她们都没有将动作学会,一天班的人居然已经能将这支舞完整的跳出来。 大家完整的跳了一遍,就各自开始抠细节了,一人拿着一张打印的a4纸,边练习动作,边对歌词看自己有没有错的。 晚上,吃了晚饭。千颂伊回到练习室,发现三天班和五天班的练习室里面已经漆黑一片。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 (十一) 她走到一天班的门口,灯光从门缝里面透了出来,千颂伊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她回到练习室,肯定有人跟她同样的想法。 但是,当她打开练习室的大门发现,一天班的学员一个不差,全在里面的时候是真的惊讶了。 大家都在练习,千颂伊进了练习室,也跟着练习起来,这个时候除了专注的练习,大家什么都没空想了。 夜色渐深,一天班的学员练习唱跳一天,晚上又练习了这么长时间,按理说她们此时应该是非常疲惫的状态。 但不知道是不是明天就是考试的日子了,一天班的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疲惫,她们在不停地练习着,其中包括千颂伊。 长时间的练习已经让她的脸上布满汗水,小小颗粒的汗水布满她的整个脸上,灯光的照耀下如同碎钻一般发出璀璨的光芒。 她平日里如同绸缎般的黑发,哪怕因为跳舞已经扎了起来,但仍被汗水打湿了,整个人没有了平时的精致,但是认真努力的样子仿佛更好看了。 到了凌晨,已经有一部分的人撑不住回屋休息了,留下来的千颂伊和另外几个人决定练通宵。 看着大批的人离开,千颂伊几人也停了下来,休息一会儿。 几人一排站在最前面的墙边,千颂伊拧开一瓶矿泉水,哪怕此时的她非常的渴,但她依旧小口小口的喝着。 她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今天喝的第几瓶水了。 看着大批的人已经走光,几人喝完水,靠在墙边弯腰大口大口的喘气,练习的时候不觉得,此时一停下来,疲惫排山倒海的向她们涌来。 几个人面色苍白,等精神稍微好了点,大家靠着墙,谁也没有说话,此时大家都没有多余的力气来寒暄了。 千颂伊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但是她自己此时靠着墙,感觉累的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她的妆早在上午练习完吃饭的时候已经卸干净了。 脸上的汗珠大颗大颗的往下滴落,但是她已经没有力气拿出湿巾来擦了。 其实,她心里还是很惊讶的。留下来的人中,有唱歌很厉害的六星,也有跳舞很厉害的五星、六星。 反而一天班里面三星四星的都没有留下来。 休息了一会儿,几人又开始了练习。 一直到凌晨四点,千颂伊实在是撑不住了,在休息室里面倚着墙睡着了。 睡了一个小时,千颂伊起来又练习了几遍,确定自己都会了。 才回寝室洗漱,换了一套练习服,和刚来时候的跑步服是粉色的不一样,这次她们练习的衣服是两套白色的长袖长裤,还有一个配套的白色棒球帽。 千颂伊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到达指定的地点开始接受考核。 这次的考核没有那么严肃,千颂伊发现都是一个一个单独进去考核的。 也没有规律,前面的进去了五六个人之后,千颂伊发现不少人都觉得有点害怕,忍不住的往后躲。 于是,千颂伊进去了。虽然,她也觉得害怕,但是她昨天练习了那么久,该练的已经练了。能不能通过,只能听天由命了。 而且,她心里是想快点比完。然后回去补个觉的。 千颂伊进去,发现是没有麦也没有话筒的。 评委老师简单的说一句:“请开始你的表演!” 伴奏就响了起来,千颂伊没有办法,只能唱跳的时候尽量声音大一点。 她怕小了评委老师听不到。 一首歌完,评委是不告诉结果的,等到所有人都比完了才会出结果。 千颂伊觉得这点也有点煎熬,但是出了那道门,她就把所有的一切都通通抛到脑后,直接回去卸妆敷了一个补水面膜,洗了脸之后就睡觉。 一直到了下午,吃晚饭的时候她才醒来,跟几个一天班的人一起去吃了饭。 饭后,几个到练习室外面看了三天班的练习和五天班的练习,发现三天班的已经练出了一个框架,只需要补充一下细节,五天班的人歌词和动作都没有记会。 本来千颂伊还想着三天班和五天班时间比她们更充裕,跳的一定会比她们更好。 几人出了练习室,在城堡外面逛着。其中一个六星唱歌很厉害的说:“本来觉得她们时间更多,还害怕她们比我们跳的更好,但是刚刚去练习室看了她们的练习,莫名就觉得不用担心了。” “同感” “同感” “同感” 心里想法相同的人纷纷出声附和道,几人相视一笑,自从来到这个城堡,一直都是在紧张的备赛比赛,还从来没有这么悠闲过。 千颂伊提议:“我们去城堡里面冒险吧?” “?!?怎么冒险?” “就是去城堡里面,没去过的地方看看长什么样子。” 其她几人,翻了一个白眼。但是也没有否定她说的。 几个人来了城堡都是没有时间仔细的去逛过。 于是,几个人一层层的爬楼梯,发现真的没有什么好玩的。 能去的地方,就是她们的寝室和练习室,其它的地方都没有解锁。 几个人没有办法,在城堡外面转了几圈,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就回去了。 第二天,节目组又上了热搜,这次和千颂伊没有关系。是五天班的学员因为学不会舞蹈动作,压力太大,然后上了热搜。 千颂伊看了一眼,就将手机丢到一边了。 她将音乐打开,还是昨天考核的唱跳这首歌,虽然说已经考完了,但是千颂伊怕节目组又出幺蛾子。所以,她有空的时候还是会听听这首歌。 泡了一杯润嗓子的茶,千颂伊拿出一本书,一边看一边喝,简直觉得不要太悠闲。 五天的时间过了,这五天当中,千颂伊依旧会练习这首唱跳。 这天,所有的人都比完了,今天是出结果的时候。 所有人都站在跑道上。评委老师念一个名字,就往晋级区走一个,剩下的将是淘汰的。 一天班里面有十多个人,淘汰了有六个。 三天班里面和五天班里一共淘汰的人有五十个,千颂伊没有想到会淘汰这么多。 三个班加起来淘汰的人数有五十六个。 评委老师看到这么多淘汰的人里面问有没有比完之后还在练习的。 几乎是所有人都举手了,然后评委老师让她们最后在跳一次。 在五十六个淘汰的人当中选了一个出来,这个比完之后一直在不停的练习。 一共五十五个人将在这一轮淘汰,直接离开。 千颂伊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的人在这一轮离开。 毕竟,这才刚开始呢!千颂伊觉得这可能是自己参加的第一个唱跳节目也是最后一个。 唱跳太折腾人了,加上她没有什么经验,能撑下来,感谢这一年多每天坚持一个小时的晨跑和瑜伽。 感谢晨跑锻炼了我的肺活量,让我边唱边跳完一整首歌,气息居然没有乱,感谢瑜伽,否则真的没把握能撑住后面的那段路。 不过,现在她也没把握就是了,想到这里千颂伊留下了心酸的泪水。 而且在娱乐圈里面,唱跳的比不了演电视剧的,演电视剧的比不了演电影的。 可是唱跳的已经这么辛苦了。 演电视剧虽然也辛苦,但是就千颂伊个人来说,她更喜欢去剧组。 因为,剧组只有在拍戏的时候才会需要面对镜头,而选秀节目是需要全天面对镜头的。 也就是说在节目组的时候,镜头都在练习室和比赛地方,而她们一般在练习室一泡就一天。 所以,全天都要很精致。 看完淘汰的,评委又让一天班的人单独出去。 问她们比赛后有没有练习过,大家比赛完后都有练习。 评委老师让她们重新跳了一遍,开始给她们评级,千颂伊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次居然晋六星了。 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很高兴。 但是,当她回到队伍的时候,大家看她的眼神很奇怪,都在议论纷纷,觉得她一个从来没有唱跳经验的人居然能升到六星,很多人都觉得她们不服。 千颂伊脸上的笑容渐渐的僵在了脸上,这是她最难受的一次晋级。 晋级五星的时候,虽然大家都在议论,觉得晋级太快,但是她当时唱歌确实让她们都觉得实至名归。 但是,这场舞蹈,千颂伊也很努力,不知道是不是她晋级太快了。 严厉的评委老师,在面对千颂伊的时候格外的宽松,她晋级的太快,对比那些一动不能动的人甚至还降级的人来说,她们觉得这场舞蹈比赛也不是千颂伊一个人努力了,但是她却又晋级了。 反而是明明有些明白,评委老师为什么对千颂伊格外宽待,因为千颂伊美,美人在骨不在皮,千颂伊一直以来都在坚持晨跑、练习瑜伽,学习芭蕾舞,所以她的气质哪怕是明明看来也是非常出众的。 加上她喝了灵泉水、吃了各种美容丸,皮肤水嫩又白皙,她的皮肤在盛产美人儿的娱乐圈都很少有人比她更白,所以哪怕在一群人当中,她也是最出众的那个,加上她又,努力,不要说在娱乐圈这样的地方,哪怕是在路边问个路,长的好看的人可能都更有优势。 我成了随身老奶奶 (完) 明明虽然知道这些,但是并没有跟千颂伊说,因为既然进了这个圈子,这些事情是避免不了的。 不管在哪个行业,总有会觉得委屈的时候,虽然这次的事情其实是很难受的,她的年纪不大,却遭到了所有人的排挤。 明明有些叹气,觉得自己这个随身老奶奶挺废的。 晚上,千颂伊一个人来到城堡的外面,坐在一片假山的后面,深吸了一口气呼出来,明明能看出来她的压抑,皎洁的月光如清霜般落在她身上。 “叮叮。”千颂伊的手机响了,下一轮的比赛通知出来了,比赛一轮比一轮难。下一轮依旧是唱跳。 可以选择一个评委老师来当自己的导师。 这次的唱跳和前面不一样,是没有主题的。 这对于别人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对于千颂伊来说就很不友好了。 千颂伊在一路往回走的路上,听到很多人说要表演自己写的歌,让评委老师帮忙编舞,会跳舞的也说,跳自己编的舞蹈,唱歌的话让老师帮忙挑选。 像千颂伊这种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的人。这个主题对于她来说就不是那么友好了。 最关键的是还要选一个导师。千颂伊想了半天,没有想出自己的导师应该选谁。这事儿,她再一次开口问自己的金手指了:“我该选哪个评委作为我的导师呢?” 明明心中已经有了适合她的导师人选,但却没有并没有说出这个导师的名字。反而问千颂伊:“你自己觉得哪个导师最适合你呢?” 千颂伊说出了一个导师的名字,这个名字跟明明心中的想法不谋而合。 于是明明问道:“既然你心中已经有了适合自己的人选,那为什么还要问我呢?” 千颂伊按亮手机、指纹解锁。然后给明明看手机上面的信息。是四个评委老师发过来的。每个老师发的都大同小异,就是希望千颂伊加入她的团队。 然而,每个评委老师一路走来。对她的帮助都特别多。所以千颂伊觉得不管选哪个导师,都有些不好意思,心里都会对没有选的导师有愧疚感。 明明走过这么多世界,发现不少人都有这样的困扰。 她对千颂伊说:“不用想那么多,选你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你的人生,要你自己去对它负责。选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力。这对于你的导师来说,就是最好的回报。如果你选了不适合自己的导师,发挥不出你应有的实力,可能你的导师也会后悔当初选了你。” 千颂伊听到明明的话,心中虽还有疑虑!但她还是在按照明明说的给自己心仪的导师回了消息。然后给其他三位导师,发消息委婉的拒绝了。 接下来的时间,千颂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的下一场比赛的准备中。她找到了自己的导师,跟导师沟通了自己的想法。 舞蹈想要那种酷一点的感觉,动作利落带点帅气,但又有那种女孩子惊艳漂亮的感觉。歌曲的话,希望导师可以帮忙推荐,适合舞蹈就行。 千颂伊说完这句话,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她自己也知道这个要求太刁钻了。 导师听完千颂伊的要求后,沉思了一会儿说:“诶,我这儿还真有一个符合你要求的舞蹈,是我自己编的。” 本来我的想法是:“让你跳猫有九条命。这个舞蹈既有小女人的那种妩媚,又有少女的那种可爱。但是听了你的要求之后发现,另外一首舞蹈也挺适合你的。” 千颂伊听了导师的分析,决定先分别看看两种不同风格的舞蹈。 她选的这个导师是一个全能型唱跳导师,特别是舞蹈一级棒! 她先是将她给千颂伊选的舞蹈,跳了出来。这个舞蹈确实很好看,带点猫有九条命的妩媚,又有那种猫的毛绒绒的可爱。 跳完了这首,她又将符合千颂伊刁钻要求的那个舞蹈跳了出来。 千颂伊看了,觉得确实符合她说的动作干净利落,非常酷。特别是最后那个动作,导师甩完头发,手指比枪,眨眼!!! 简直帅气中带点酷,酷的又非常惊艳漂亮的感觉。 甩头的时候,感觉头发都会跳舞。 千颂伊觉得,这个就是自己想要的感觉。 她自己心里更喜欢她选的那一首,于是这一首就作为了比赛的舞蹈。然后这个舞蹈它是有歌的,所以也不用再去另外去找歌了。 到了比赛那边,千颂伊穿着酷帅的黑色皮衣,一曲舞蹈下来,惊艳了整场。 一曲跳完,千颂伊还有点微微喘息。 结果,评委老师开始发问了:“千颂伊,我想问问你为什么拒绝来我的团队?” 这个评委老师一开头,仿佛打开了什么奇特的开关一般。其她的评委老师纷纷问道:“我也很好奇,你当初拒绝我的理由?” “我也很好奇,……” “我也很好奇,……” “我也很好奇,……” 千颂伊洁白如玉的双手握着话筒,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这个场面。 一旁,正准备打圆场的主持人正准备说话,就听千颂伊开口道:“因为这一轮考核的是唱跳的,所以选的是一个唱和跳都厉害的导师,我觉得只有我表演出色,对于曾经帮助我很多的各位导师而言就是一种欣慰。” 评委老师们纷纷鼓掌,对她的表演打了高分。而今天千颂伊表演的舞蹈又上了热搜,虽然热搜上只是节选了一个片段,但是惊艳到了不少路人,吸引了不少人来看这个节目。 经过几轮的淘汰赛,千颂伊成功成为六星选手。千颂伊发现六星一共有六个人,几个评委老师重新评星,千颂伊被评为二星房间。 而一星房间是一个唱歌很厉害的女孩子,只不过在后来的表演中她闹了一些小情绪。要不然,一星里面待着的就是千颂伊了。 而此时一到五星房间里面的板凳都换成了水晶王座。 六个人成功组合出道,等评委选好了之后才发现千颂伊是没有经济公司的。 不过,老板问了之后,很惊讶的发现她没有经济公司,但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她团队一起表演的时候要出现。 比赛结束,她们这个团取名叫水果6,千颂伊终于有种上舞台的感觉,灯光、化妆师、演出服都到位了。 表演完最后一场公演,千颂伊终于离开了这个折磨她两个月的地方。 没想到,她也是一个没有短板的艺人了,有演技、会唱歌、会跳舞还会英语。 但是,想想这两个月的痛苦生活,千颂伊觉得她以后还是演戏吧! 虽然说成团出道之后是很有成就感的,但是中间的经历太痛苦了,至少对于千颂伊来说是这样。 而且娱乐圈有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说是唱跳的(唱歌的),不如演电视剧的,演电视剧的不如演电影的。 千颂伊想了想也是,如果她在剧组演一个女配角,待两个月,酬劳没有上十万也有五六万,但是去参加节目就完全免费了。 想到这里,千颂伊觉得亏了、亏了。不过还好的是她现在成团出道了,以后的演出是有费用的。 对于贫穷的千颂伊来说,再没有比挣钱更容易让她兴奋的事情了。 想到自己近两个月的损失,千颂伊一出了节目组,就开始找剧本,准备进组演戏了。 刚出了唱跳节目组,没想到她参演的电影也上映了。而且凭借她站在校门口拿着录取通知书的样子上了热搜。 所以,千颂伊好运气的参加了一个重要角色的试镜。这个角色是一个祸国妖妃,是一部大男主剧,但是她的这个角色还挺重要的,贯穿全剧,所以虽然不是女一号,但是因为大男主剧里面没有很多感情纠葛,所以祸国妖妃从男主小时候开始迫害,一直到男主登基为帝,也没有秋后算账。 算是从剧头活到剧尾的一个重要女性角色,不过,这部剧里的妃子是一个嚣张跋扈的性格,跟千颂伊的脾气不符合。 开始的时候千颂伊有些不习惯,但是在剧组适应了几天之后,千颂伊演的特别开心,这部剧简直就是小说中爽文女主的标配呀! 她天天不是在刁难别人,就是在去刁难别人的路上。 虽然只是演戏,但是千颂伊也深刻的领悟到了“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句话的真谛。 总之这部剧让她玩的很开心。剧组杀青之后,这个导演看到了千颂伊的演技、努力加颜值,于是邀请千颂伊参加他下部大女主剧的试镜。 同时,明明收到了收网的讯息。想到这里,明明不由有点着急,她怕千颂伊一脚踏进这个坑里。 想到这里,她选了好几个不错的剧本,让千颂伊去试镜。凡是过了的,只要拍摄时间不冲突,都让千颂伊接了。 很多导演看了千颂伊的演技,都对她说,可以让她有时间了再补拍。 毕竟,像千颂伊适合的角色,如她这个年纪的有千颂伊这样演技的可不多见。所以,千颂伊接下来的时间都泡在了剧组里。 每天只有两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其余的时候不是在演戏就是在去演戏的路上。 也是因为她这一段时间的拼命,所以后来千颂伊有了收视女王的称号。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此时的千颂伊还周转在不同的剧组里,明明也在训练千颂伊的‘表达’能力。 千颂伊从小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她在家里是没有地位的。导致她遇到事情有些不敢说,但是演戏这个东西除了演技,你还需要跟导演沟通你的想法,表达一些你自己的看法。 种马男很快就落马了,在他的遇难前夕,也找过千颂伊,但是看到千颂伊这么忙,后来又派人查了千颂伊的行程之后,就没在来找她。 这让明明松了一口气,种马男落马之后,他的所有情人都曝光了,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存在。 明明也没有想到事情会闹的这么大,看到千颂伊没有牵扯其中,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 而做了这一切的人,除了摁死种马男、毁了金手指,让种马男的情人人人唾弃之外,并没有做很过份的事情,反而收养了种马男的儿女,教她们成才。 千颂伊连轴转回神之后,已经是半年之后了。等她知道这件事情,种马男已经落地成灰了。所以她感慨了两声,就又加入了忙碌之中。 自从她火了之后,水果6团队经常要求她参加一些唱跳合舞的事情。 千颂伊如今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拿到了影后奖。顺便还当选上了某知名香水品牌的代言人。这是国际一线牌子,千颂伊这个时候庆幸自己学了英语,否则就该全网嘲了。 在后面的一段时间,明明几乎没有出现过了,千颂伊已经不是那个初出茅庐的小女孩了,现在她的变化很大,所有的事情她都可以搞定了。 明明选择了脱离,千颂伊站在窗边手捧着一杯咖啡,微微笑着,明明她此时是看不到她的,但是千颂伊的视线一直注视着她,随着她越飘越高,视线也越拉越远。 回到系统空间,明明忍不住生吸了一口气。 当别人的金手指,可真不是一个好的体验。 就连系统穿着小西装,迈着小短腿出来。都没有引起明明的丝毫注意。 她向系统道:“下个任务,可不可以不要再让我当金手指了。” 系统冷淡的点了点头,如同帝王批奏折一般矜持的点点头:“可。” 说完,随之系统上闪现出了她匮乏的资料。 姓名:明明 等级:lv2 “诶,我的等级升了一级!!!”明明注意到自己的等级不一样了,不由惊呼道。 系统冷冷的瞥了她一眼:“你做了这么多个世界的任务,等级升了一级有什么好奇怪的。不升级才应该奇怪好吧!” 明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我是看你都付出这么大代价了,我以为我前面的任务世界都清了零。” 系统挥了挥手:“没有这么严重!” 明明听了放心的躺倒在了空间,既然这样她就放心了。 至于系统的能量等级,只要她还在做任务,总有一天会还清的。 系统看着明明悠闲的躺在地上,不悦的邹了邹眉:“你怎么还不去完成任务?” 明明挥了挥手:“去任务世界吧!” 家有周扒皮,不努力工作都不行。 明明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屋子里! 依照她穿越多个世界的眼力,居然分辨不出这是哪个朝代? 看着周围的房间中的装饰,难道是原始社会? 明明猜测到,但是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房子精致。 倒不是说房子装饰的有多么精致,而是这个地方的木房子打磨的很光滑,窗明几近。 明明躺在一个实木制作的床上,身下垫着的是浆洗干净的兽皮。 她挣扎着想起身,身子却仿佛有千斤重般。 没有办法,明明只好继续躺下,开始接受记忆。 这是一个妖、魔、仙、人并存的大陆,这里的仙在明明看来是修仙者、魔是修魔者。妖是化形的妖兽。 按理说所有的修仙者和修魔者都是不会修炼的时候,从小测出灵根,成为修仙者,这样出去的人按理说对于普通人是有一份庇护之情的。 但是,这个大陆的所有修仙者不管当人的时候怎么样,但是一旦测出灵根成了修仙者之后,看普通凡人都是如同看蝼蚁一样。 根本不把没有灵根的人当自己的同类。 在这样一个处处充满危机的大陆上,没有战力值、没有靠山的人类成为了最危险的存在。 哪怕是日常需要食物,出去打猎,分辨不出哪些是妖哪些是没开智的野兽都是很危险的。 因为遇到化形的妖怪,他们一群普通人根本打不过,但是偶尔眼力不好,把一些化形妖精的子孙后代抓了,那也不得了了,这个可是要灭族的。 所以人族活的艰难,人族也曾想:“不给仙人提供有灵根的人,让修仙者逐渐减少,也好让她们有点喘气的时候。”可惜,想法是好的,但是每隔十年仙人都会定期检验大家的灵根,而这件事凡人是不知道哪些人有灵根还是没灵根的。 就算知道,也不敢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而明明现在就是人族族长的二女儿。 因为从出生开始,她和她的姐姐就不一样,或者说她和这个时代决大多数的人都不一样。 从出生起她就体弱多病,在这个时代,别人一出生就帮忙家里面,五六岁就可以在附近摘一些食物。 而明明却从小身体不好的原因,什么也不用做,反而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 所以,这次原主的心愿是:希望身体可以好起来,带着大家走出三族的压迫。 明明看着这个心愿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心愿可不小。 明明想到,现在这个时间段是…… 全民修仙 (一) 她穿来的这个时间段,可不是正好是仙人来测灵根的日子。而原主躲在门后面偷听,被仙人发现,一挥袖,于是就有了明明现在起不来床的样子。 透过微风摇曳的门帘,明明还能看到原主父亲和姐姐跪在仙人面前请罪的样子。 原主的姐姐,现在是人族的少族长,看到平时意气风发的姐姐此时卑微的样子,明明还能感受到原主愤愤不平的情绪。 这次的仙人脾气还算好,并没有因为原主的偷听就一掌拍死她,顶多将她拍了一个半死不活。 仙人面前放了一个原盘,原盘上面发出璀璨的光晕,笼罩住了整个人族。 不一会儿,有灵根的弟子就显现出来了。仙人带上几人就走了。 看着人走了,原主的姐姐和父亲依旧低头近乎虔诚的跪了好一会儿才起身,两人一起来就来到明明的房间,看明明怎么样了? 两人望着脸色发青的明明,眼中的心疼几乎要溢出来了。 爹爹率先开口:“明珠,你先给你妹妹倒杯水润润喉。” 原主的姐姐听了,立马答应道:“好的。”说完,赶紧的转身从桌子上倒了一杯水,喂明明喝下。 “小妹,你觉得怎么样?”明珠担忧的看着明明问道。 明明摇了摇头:“姐姐,我想先睡一会儿。” 床前的两人听了,都站了起来:“行,你先休息!我让小翠在门口守着,有事你就让她叫我们。”两人还有许多事情要忙,这些日子因为迎接仙人的到来,人族已经许多天没有去打猎了,食物可能不够吃了。 两人一个是人族的族长,一个是少族长,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要顾虑妥当。 如果不是知道,仙人的手段,她们凡人治不了,明珠都想将整个人族的医师都提溜过来。想到自家闺女(妹妹)的危险举动,两人都有些无奈,想责骂,但是看着明明惨兮兮的样子,又开不了口,只能无奈的叮嘱几句,就走了出去。 明明有气无力的点点头,看着两人走了出去,她才重新闭上眼睛。她记得当初她修炼的那部长生诀无灵根的人也是可以修炼的,只不过修炼起来会比较痛苦。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在苦水里面泡着的,且对于修仙有着无与伦比的渴望。 当然,现在想这些有些早,明明将长生决在体内运行了一圈,这个世界的灵力果然充沛,在其它世界别说运行一圈了,哪怕是修炼个十天半月也没有此时这样的效果。 看来这个世界出乎意料的适合修炼长生诀。 明明想到这里,继续修炼长生决,直到一口污血喷了出来。 明明知道这是因为原主受了修仙者一掌的原因。 门外的小翠听到动静,赶紧跑了进来,看到明明的样子,悲呼道:“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外面,原主的母亲听到小翠的声音,连忙放下手中的活:“怎么了?怎么了?”一边问着,一边小跑了进来。 看到明明口吐血泽的样子,也是吓了一跳。 明明看了,赶紧解释道:“母亲,没事,吐血之后我感觉好多了。” 原主的母亲听到明明的说法,又仔细的看了明明的面色,确实比昏睡着的时候好了许多,也放下心来。 亲自倒了一杯水,让明明漱口。小翠很有眼力见的将漱口盆端了过来,看着明明漱口完,又拿抹布将地上擦干净。 阿姆给明明压了压被子,看着她恢复了几丝血色的脸颊,不由得缓了缓急躁的心情,温声道:“好好休息,有什么事情都让小翠叫阿姆。” 看着明明乖巧的点了点头,阿姆不由得怜爱的捏了捏她的小脸。打起帘子,走出房间,听到她低声吩咐小翠的声音。 明明闭上眼睛,开始继续修炼长生诀。 原主的身体真是千疮百孔,许多地方的经脉都堵塞了,难怪原主一直以来都病歪歪的。可能是因为经常卧床的原因,明明明显的发现原主的精神不是很好,她只是疏通了一会儿经脉,便有些精神不济了。 依照这个速度,明明觉得自己疏通原主的经脉可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晚上,爹爹和姐姐回来了,一家人将饭菜端进了明明的房间吃,怕明明一个人在房间里面孤单,毕竟一整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阿姆看到明明受了伤,给她做了流食。 看到明明疑惑的眼神,阿姆解释道:“今天你爹爹猎到了野猪,我用筒子骨给你煮了粥,里面放了青菜。” 明明确实闻到了一股香味,阿姆看到她一副口水都快流下来的样子,有些好笑。 从瓦罐里面给她盛了一碗粥,那香味更浓郁了。阿姆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你刚出生的时候这么小一团。”说着,放下粥碗,比划了一下,确实很小。比正常婴儿都要小一些。 “所有的医师都说你养不活,好不容易精心将你养到能吃辅食的时候,别的孩子什么都吃,就你什么都不吃。那个时候可把我们急坏了。后来,像这样用筒子骨炖粥里面勾青菜,你才愿意吃东西。” 明珠不记得这段往事,听到阿姆的话有些吃惊:“还有这样的事情?”说着,就将目光移到了炖粥的瓦罐上:“反正这个粥有多的,我也来一碗吧!” 还没开动就被阿姆拍掉了升起来的手:“哪来的多的,这么一瓦罐就只有小两碗,你妹妹吃还不够呢!” 明明看到明珠有些怨念的脸,有些忍俊不禁,笑着道:“看在你这么想吃的份上,只给你一小勺喔!” 明珠的眼睛瞬间亮了:“一小勺就一小勺,我又不嫌弃。” 说完,舀了一勺子,吃完。忍不住感慨:“真是太好吃了!” 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瓦罐。 但是,两人的阿姆说什么都不准她动了。 看着碗中的粥没有那么烫了,便亲手一勺一勺的喂给明明吃。 明明吃了一口,眼睛都亮了。真是太好吃了,她走过那么多世界,吃过的美食不计其数。但依然被这碗粥给迷的神魂颠倒。 全民修仙 (二) 明明因着这伤,在床上躺了小半个月,才下地走动。 “二小姐,我们回去吧!虽说已经过了正午,可这会儿的地热气才最毒,你的身体还没完全好呢!”因为原主一直体弱多病,从小跟在她身边的丫鬟小翠在旁劝到。“好!”我转身应道。 原主的待遇在这个接近原始社会的地方,真的是让人羡慕,要知道她身为少族长的姐姐身边都没有丫鬟呢! 当然,也是明珠不愿意身边跟着丫鬟。 回到屋子里,立马有丫鬟端了水来半跪着给她洗手,小翠拿了帕子给她擦干净。 已经小一个月了,这半个月她都在早饭后、午饭后出去转转算是锻炼身体。 晚上,她可不敢出去。连着锻炼了一个月的身体,明明觉得今天应该就可以练习体术了。 这个身体太过虚弱,每做一个动作。明明都觉得仿佛是在把长歪的骨头在纠正一样,那种痛苦只有体验过的才知道。 每每做完一个动作,都是满身大汗。 经过明明一个月的努力终于将整套体术练了下来,这套不需要灵根就可以修炼的长生诀配套体术在这个世界依旧可以修炼。 而且,练完整套体术之后,修炼的速度还很快。 原主是没有灵根的,或者说没有被仙人选走的人都是没有灵根的。 下午,族长和少族长打猎回来后,明明将她能修炼了的消息告诉了她们。 她爹和她姐听了之后都非常高兴。 这代表她们人族有了希望,可以活下去。 一家人高兴了一番,她爹很快的说道:“你们尽快开始修炼吧!我就不修炼了。” 听到没有灵根的人族能修炼的消息,最高兴的莫过于她爹了,此时她爹居然说出了不修炼了的话? 明珠郑重严肃的看着族长道:“爹,你的年纪大了。还是尽快修炼吧!我不修炼,等待下次仙人的到来,我去迎接。” “你没有我年轻,我还可以再等十年,可爹你不修炼下个十年还不知道活没活着?” 明明听到这句话,嘴角抽了抽。不愧是真.亲闺女儿。 怼起爹来,毫不客气! 她爹气的吹胡子瞪眼睛,可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几人商量过后,同意了明珠暂时不修炼的事情。 但是明明作为这个功法的创造人,必须开宗立派,想学习她功法的人必须拜入她的宗门。 明明其实并没有这个想法,她打算将功法交给自己亲爹和亲姐一丢,然后就没她什么事了。 谁让她亲爹和亲姐是族长和少族长呢! 但是显然她亲爹和亲姐都不同意,大家都说必须让明明当宗主。 就这样,明明被迫开宗立派了。 当然,管理的话还是亲爹和亲姐来,明明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努力修炼,然后震慑宵小。 宗门取名长生宗,几乎所有的人族都加入了长生宗。毕竟,大家对于修炼很是狂热。 本来自己不能修炼,此时突然可以了。人人都很努力。 说是长生宗,其实就是在以前烤焰火的地方开始修炼长生决,每天由明明带领大家,教会大家一个动作。跟以前学广播体操似的。 明明的任务还是挺简单的,教会大家一个动作,就接着往后修炼自己的体术动作去了。 压根就不用管大家学没学会,再加上纠正动作的人都是练会体术动作的人。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人族修炼已经成了常态,每天打猎都比以前收获多了。 不过,不好的地方是,修炼了体术之后,大家的饭量肉眼可见的渐长了些。 大多数人每天都需要吃一盆肉才能吃饱。 此时的人族还不知道,就是因为她们的修炼,导致妖族成精化形的妖怪越来越少。 倒是解决了人族的一大难题,以往,妖怪都太嚣张。如果人族不小心抓了她们的子孙后代,那么找来的化形妖兽二话不说就会将人族将近灭绝。 不由的有些醒目的 全民修仙 (三) 这个世界灵气充裕,且设定是万物之中人类为灵之首。所以明明修炼起来飞快。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世界灵气太充裕的原因,这里的猎物虽然没有开灵智,但都是灵兽。吃起来口感非常好。 明明现在开始修炼,每天也跟着大家一起去打猎。 家里主人家就有三个人开始一起修炼,更不用说丫鬟之类的了。所以对于肉类需求特别大。 明明回家的时候,母亲正在摘豆角,明明叹了一口气,说这里是原始社会吧!又不像,说不是原始社会吧!家里的房子都是实木做的,盆都是瓦罐,包括穿的衣服都是兽皮。 不过,仙人穿的衣服又不同,如同后世电视剧里面演的一般,白衣翩翩,君子如玉。 这里真的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 灵气充裕对于明明来说是一件好的事情,让她修炼速度如同做火箭一般增增增的往上涨,但也有让她烦恼的地方,这个世界的仙人不少是修炼了上百年到几千年的,那他们的修为??? 这个世界的修仙体系跟其它世界的尤为不同,是不会修炼到一定程度就白日飞升,成仙人的。 所以这个世界称修仙者为仙人,也不算错,至少有一大部分的人是有上仙修为的。 想到这里,明明就有了紧迫感,修炼起来更加刻苦了。 这些也是她最近才了解到的一些事实。 当然,她也将自己的想法跟长生宗的人说了。 以往大家接触仙人有限,看到仙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路,跪在一边匍匐在地等待仙人走远之后才能抬头。 所以明明这个能让她们普通人修炼的宗主,是得到大家的爱戴的。明明做到了仙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毕竟,仙人也不能让她们这些没有灵根的人修炼。 明明说什么,她们就信什么。导致后期…… 明明修炼的越发刻苦,长生宗的人都感觉到了,于是她们也越发刻苦。 修炼枯燥无味又需要承受人生不能承受之痛。 这无疑是苦的,但是这个时代的人族仿佛就是苦水里面泡大的。 以前是一望无际的苦海,每天为了吃食,游走在生死线上。 但是,现在的苦是痛并快乐着!是带着希望的,而且现在找食物已经不想原来那么难了,以前需要奋力搏杀的猎物,现在几人联手轻松就可以搞定。 当然,明明为了以防万一,也让大家活捉了一些猎物,圈养了起来,让她们蛋生蛋,这样妖界发现她们成精的动物大幅度减少的时候就可以猥琐发育,避免冲突! 但是明明没有想到她计划的好好的,但这么一天就碰上了。 虽然说长生宗的人现在比较能吃,一个人至少一只烤全羊的饭量,那么十万人一天就是二十万只的量。 但是,短期类,妖界是没有发现什么的,而明明这天是很不巧的碰到一只化形大妖出来游玩,双方狭路相逢。 此时,明明轻轻松松的解决了一群大型动物。 而大妖刚刚现行就看到明明衣袖一挥,一大群的大型群居动物就倒地身亡! 看的他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妈呀!确定了是人族?” 明明看到化形大妖现形,心中一惊,一挥手:“抓住他,不能让他跑了,我们现在还很弱,不能让妖族和仙人注意到我们。”说着,率先冲了出去。 长生宗的人一听,心中也是一惊,虽然对于化形大妖本能的就有一些恐惧,但是他们仍然勇敢的冲了出去。 因为他们现在还很弱,不能让任何一方发现他们能修炼,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觉得自己弱的原因是修炼时间不长,再加上有个宗主天天都说我们弱,大家都很认同。 导致,他们冲上去没几下就制服了化形大妖后!!! 明明呆滞了片刻,但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一只年纪比较小的大妖,一看就是平时不好好修炼的。大家切莫以为所有的大妖都是这样,免得以后遇到厉害的大妖上了当。另外大家要好好修炼,要不然就会和这个大妖一样弱。” 长生宗的众人这才从呆滞中回神,以往对于化形大妖的恐惧让他们很轻易的接受了明明的说法,毕竟那可是动动手指就能灭了他们的化形大妖啊!同时,长生宗的众人看着轻松被他们制服的大妖,路过的时候都扭头呸一声:“丢人!” 本来,大妖看到长生宗的人扭头呸他还挺高兴,这样他就不会受口水的洗礼了,但是看着他们一副好像多看他一眼就污了眼睛的模样,可把他气坏了,身为一只身份尊贵的大妖,什么时候受到过这样的侮辱。白眼一番,直接气晕过去了。 本来被一群人族制服就让化形大妖有些呆滞,他觉得自己在做梦,要不然怎么会被一群人族给摁倒了呢?接着,明明的一番话让他差点一口气踹不上来,加上后面经历的事情让他觉得这是人生至暗时刻…… 将气晕过去的大妖绑了回去,大家都有些垂头丧气,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只化形大妖,后来大家齐齐叹了一口气:“算了,回去修炼!” 长生宗的宗旨是:“没有什么是一顿修炼搞不定的,如果有,那就来两顿……” 在这样努力的大环境下,加上灵力充沛,所有人的修为提升的飞快。 其中最惹明明注意的是两个人,这两个人应该是一对夫妻。为什么说应该呢? 这个时代的人每天为了生存挣扎在生死线上,其实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更多的都是在日复一日相处中练就的默契。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这两个天天撒狗粮的人就有些显眼了。 女人还好,除了性格看起来比一般人更温婉,长相更好看。 但是,那个一直守护在她旁边的男人就不同了,一脸桀骜,眼神时不时的透露出阴冷。 偶尔视线对上了,觉得瘆得慌。这个样子特别像…… 像……就像小说中经常描述的反派! 全民修仙 (四) 明明看了她们一眼,觉得有些奇怪,就没有再继续关注下去了。 最近,她有些忙,准备带领几个人一起溜进仙人的地方看看情况! 所有的人都参与匿名选拔,最后一共只有五个人一起去。 明明理所当然得要去,所以除了明明之外还需要四个人。 这四个人需要心态稳,最好要有一点演技。 毕竟,那批修仙的人并不知道她们这边已经开始修练了。 如果被他们知道一群没有灵根的人可以修炼了,那恐怕会引起轩然大波。毕竟,这颠覆了他们以往的认知。 最后选出来的结果,四个人里面,那对奇怪的情侣占了两个,其中最让明明惊讶的是一个胆子看起来特别小的女孩入选了。 明明没有想到入选不是一些平时看起来咋咋呼呼,胆子贼大的女生,而是这个看起来怂怂的女生。 明明使了一些手段检测了一下,发现她的心态真的非常稳,但是她看起来却是那种很容易受到惊吓的人。 简直是一种天然的保护色。明明就带着四个人上路了。 说实话,其实这里并没有什么路。最多的就是被人打猎时踩出来的一条小道。 一般的仙人过来的时候,都是飞过来,或者是乘坐飞船过来。 五个人中除了那对情侣之外的唯一一个男生,手里拿着指南针,四处辨别着方向。 虽然不知道仙人居住的地方,五个人一致决定,往一个方向走,走出了人族居住的地方,总能看到仙人的。 几个人交换了一下姓名,明明大家都知道,毕竟是长生决的创始人。她们修炼的功法都是明明教的。 然后是那对奇怪的夫妻,一眼看上去像反派的男人叫赵长清,女人叫博士雅。 胆子很小的女孩有个很俗的名字叫金币,拿指南针的男孩子叫付谦。 明明听了两人的名字,噗的一声就笑了,哈哈哈:“你们一个叫金币,一个叫付钱!”哈哈哈 莫名的觉得两人很配,夫妻中的女人一听也忍不住笑了,倒是那个男人无动于衷,仿佛所有的事情都与他无关一样。 在明明看来,赵长清这样一副臭脾气,也幸亏博士雅不嫌弃他,否则可能他都脱不了单了。 结果,没过几天,明明发现两人可能都是快穿者,而且女人是带着记忆的,男人虽然也是快穿者,但是明显是不带着记忆的。 明明想了两天,也没有想出来,什么是没有记忆也可以完成任务的部门。 倒是在两天后,明明和博士雅在河边相遇,博士雅肯定了自己快穿者的身份,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如果以后遇到了,可以互相帮助。 这个会面可真不容易,赵长清粘博士雅粘的紧,两人很少有分开的时候。 所以,这次的谈话,只是短短的寥寥数语,两人留了联系方式就分开了。 明明也没有再追问两人的事情,跟四个人一样都当队友,并没有区别对待。 五个人一路风餐露宿,终于看到了一个城门。 等轮到她们五个人的时候,几人被挡在了城门外。 而糟糕的是,站在最前面的是胆小女孩金币。 “金币。” “唉~”金币应了一声,胆怯的看着城门护卫。 长相很凶的守城护卫看到面前胆子看起来很小的小女孩,哪怕心里已经不耐烦了,但是还是压低声音道:“金币。” “唉……”这次金币回答的声音小了一些。 守城门护卫看着面前眼神有些迷茫的胆小女孩,忍不住问道:“是不是没金币?” 金币这才明白别人不是叫她的名字,吓死她了。她还以为修仙界的人看她一眼就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看到守城门卫自动给她们找好了借口,金币也不敢说话,只是胆小的点了点头。 守城门卫挥了挥手:“进去吧!以后记得补上就行了。” “可是……”金币往后看了看,从袖子里伸出一只手:“我们有五个人。” 守城门卫满脸糟心,但还是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都进,一起进去吧!”显然是把她们当成是过霸王门的了。 周围路过的人和后面排队的人都一脸鄙视的看着她们议论纷纷。 明明几人快速的通过城门,明明走在最后,想了想还是快速的说了一句:“等我们有金币了会给的。”说完,快速的离开了。 几个人都感觉非常的尴尬,都想用衣服将头捂住。哪怕明明穿越了这么多个世界,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社死现场。 但,不管怎么说,几个人还是进来了。 以明明的眼光看城内并不繁华,毕竟这里全员修仙,大多数人想着的都是怎么让修为提高,做生意的都是一些修为突破不了的,岁数已经到了的。 所以,城内做生意的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咸鱼的气息。 这里真的是老板是上帝,惹老板不高兴了,东西就不卖你。你还不能拿老板怎么样! 毕竟,城内是禁止打斗的。而这些老板一般也是不会出城。就算出城了,他们也是不怎么怕死的,毕竟已经提前做好了,随时走的准备。 所以,当五个人走进一家客栈,问老板房价的时候,老板说的是:“你们看着给?” 几人都愣住了!最后还是付谦用他三寸不乱之舌将老板忽悠住了,成为老板的忘年交,非常强硬的不收几人的房费。 几人没办法之下,只好免费住下。 没多久,付谦回来告诉大家一个消息:“开宗立派可以赚金币。” 几人来回讨论了一番利弊,她们在这开宗立派,以后就属于这个小城的宗门了。这是弊端,但是她们现在去大点的城里开宗立派太危险了。 加上这个城虽然小,但是门派还是很多的,大多各自为政。 这样她们在这里开宗立派不会显得抢眼,而且城主府还会给她们很多金币。这样她们就可以让更多的人族来修仙界了。 首先,明明一家人肯定是要过来的,宗派还是让她族长老爹管。 全民修仙 (五) 五个人一起去了城主府,接了开宗立派的任务,开宗立派也不是随便开的。 开的时候会送一大笔金币,但如果你门派撑不下去,要倒闭了。那不好意思,你将要偿还数倍的金币,如果赔不起,城主府有的是办法让你还清债务。 所以,这个城宗派不少,但是却没有人敢故意用开宗派来骗金币。 一般的宗派在开起来后,就会慢慢的偿还数倍的大额金币。避免宗派某一天倒闭了,还不起钱。 五人开了宗派,选金币的时候,所有人一致选了最大金额的。宗派倒闭的最大标准就是没人了。 可明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拿着新到手的大笔金币。五人一起往城门走去,补够了进城的金币。 然后,五人一起往自己的门派走去。选了最大金额的金币,相应的门派的占地面积也是最大的。 看着恢宏的大门,几人的心情都极好。 明明想了想,给老爹写了一封信过去。 让老爹这次带修为好的手艺人过来。 做饭手艺好的也可以带过来了...... 付谦看了明明写信的内容,忍不住的问道:“宗主,要手艺好的人干什么?” 明明吹干写好的信纸,小心翼翼的叠好,放进信封才抬了抬眼皮:“咋们宗门欠了这么多钱?新人进城都是要交入城费的,不会手艺,怎么让她们还回来。难道让宗门出吗?想想人族有多少人?恐怕刚到手的金币用完都不够付入城费的。” 博士雅若有所思的站在一边,倒是金币很快的反应过来了:“宗主,是打算先让手艺人过来赚金币还债?不对,这是最理想的办法,最主要的是让她们先赚回自己的入城费!” 明明赞赏的看了一眼金币:“就是这样。” 付谦还是疑惑的挠头:“可是,我们刚领了一大笔金币,哪来的负债?” 这次倒是金币翻了一个白眼给付谦了:“你忘记了,我们现在领的这一大笔金币都是要还的,而且是几倍的偿还。” 付谦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只要我们的宗门不倒闭,就永远都不用还,我们的宗门最不缺的就是人。哪用担心这些?” 这次倒是博士雅开口了:“所有的大宗门都是这样想的,但是等到大宗门真的落败了,才发现自己没有金币偿还,被执行强制还债。这个时候再追悔莫及,可惜为时已晚!” 付谦想了想,觉得也有些道理:“居危思安嘛!我懂的,这件事简单,交给我就好了。” 明明笑了,提着今天刚领到的一大袋金币站起身,踱步到付谦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新人的入城费和宗门的欠债就交给你了。” 说完,明明提着金币往门外走去,走了两步想起什么似的,回头提醒道:“对了,今天领的金币你就当没有这回事吧!这些金币我另有用处。” 话音一落,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留下了付谦一声响彻云霄的哀嚎。 宗门的人入城,可以现结,也可以月结,只要报宗门的名字就可以了。很多大宗门都是月结的,经常有一些爱占小便宜的就钻这个小空子,谎称自己是某某宗门的来逃避入城费。 付谦倒是觉得这个没什么,毕竟入城费也不贵。 但是,金币、博士雅都觉得,不能这样,于是两人决定,由博士雅和赵长清两人一起在宗门入口处登记入城名单和录像。 付谦虽然不赞同,但看到执行人跟自己无关,也就耸耸肩离开了。 明明看到几人的分配也没有意见,但是还是提醒到,别让琐事耽误了你们修炼! 明明发现,赵长清面冷气势强,吓哭隔壁小孩的那种!博士雅做事沉稳有调理。金币不愧于她的名字,对攒钱很有自己的一套,是一个小财迷。并且她是真的把宗门当成自己的家了,明明直接让她管理宗门的财务。 在日后,长生宗成为了最富有的宗门,代代传承下去,人们最感激的就是金币。她的理财理念从第一代开始代代相传。 当然,此时的金币倒是为了还清宗门的负债逐渐摸索中。 付谦是五人中最有说服力的,用明明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销售奇才。但是,他对于钱的态度就是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几人一边修炼一边整理宗门的时候,第一批长生宗的门人终于到了。 赵长清将几人登记好。 明明出来一看,居然没有发现她爹,不由问道:“老头子呢?” 其中,修为最高的一人从怀中拿出一封家书恭敬的递给明明:“宗主,这是族长让带给你的。” 明明接过信,让付谦和金币带几人安顿好。 自己回了房间,拆开信一看,气的差点心梗,信中老头子大意是:知道你让我去就没好事,肯定是想你爹我帮你管理宗门,告诉你:不去!自己的宗门自己管,我这边人族还没有管过来呢! 明明将信收好,无奈的出了自己的房门。 另一边,新来的几个人族,看到这气势恢宏的宗门,忍不住的发出惊叹声!彩虹屁不用钱一样的往外丢,夸赞五人有本事,出来没多久,居然弄出了这么大的一个宗门。 付谦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唉......,有本事什么呀!为了成立这个宗门,我们负了好多债呢!说完做了一个口型。” 几人看到付谦口型报出的数字,惊的结结巴巴:“这,......这么多???” 付谦沉痛的点了点头,继续道:“本来是不打算买的,但是宗主想到还待在人族的你们,就忍痛负债买了下来。说尽早让你们接触修仙。” 几人心中感动,都快哭了。 付谦继续道:“对了,你们进城都是需要付费的,现在宗门实在没钱了......” 付谦话没说完,几人连连保证道:“付哥请放心,哥几个的入城费,我们一定会补上的。” 付谦勾了勾唇,要的就是你们这局话,他给金币使了一个眼色,假意问道:“他们现在欠宗门多少钱?” 全民修仙 (六) 几人刚进城,只是欠了一个入城费,金币心里清清楚楚。 但是她仍然装模装样的翻了翻手里的册子,已示自己的专业:“入城费各欠5个金币,另外宗门欠债……” 金币合上册子,无声的吐出一个数字。 新来的五人吓的到抽一口凉气,想到这都是宗主为了他们着想才欠下的,于是,都主动的说到要分担宗门的账务。 金币笑了笑:“你们能这么想那是再好不过了,最近宗门都在为负债产生了分歧。” 说完,看着几个新人都有些愁眉苦脸的,话锋一转又道:“不过,这么多债务全压在你们头上也不切实际,这样吧!你们每人分担这个数就可以了。”说着,金币将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比划了一个数字。 几个新人都松了一口气,虽然觉得不应该,但是那么多的债务压下来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金币说完这些也离开了,留下几人留在原地纷纷议论着怎么才能赚到金币。 这个时候付谦就出来了,他开了一个培训班,根据个人的长处告诉她们怎么赚钱。 这还是付谦在看过明明写的信后想出来的主意。 毕竟,刚来的几人来了都是分文没有的,她们宗主也一早说过了,她一毛不拔。 那前期的投资是没有的。于是,几天后街上出现了卖灵兽肉的小吃摊。 灵兽肉是自己去猎的,摊子是用宗门的一些木头改造的。 本来修仙界的人都不吃东西,毕竟都是一群辟谷的人了。 但是,摊上的肉太香了,加上便宜人人都消费的起,不会舍不得。 于是,走过路过的都会买来尝尝。 会做衣服的也是一样,在修仙界简直是处处有黄金。 没过多久几人不仅将自己的入城费给缴纳完了,还将他们应还的宗门欠债给补了。 几人找到金币,要把自己剩余赚的钱都给她,让她用来填宗门的负债。 金币温柔的拒绝了几人,将他们递过来的金币推了回去:“不用了,你们刚来到修仙界,自个手里也得有点钱,否则的话出点什么事,都办不了事!” 说完,看着几人还想推拒。金币转了转眼珠,说道:“要不这样吧!你们看看人族那边还有没有有手艺的族人,你们写信让她们过来,人多了,一人出一点,这些负债也能很快还清。” 几人一听都高兴起来:“我们认识好多手艺特别好的人,他们都能来吗?” 看到金币点头,几人欢呼起来:“那我们这就去写信,她们知道了肯定高兴死了。要知道我们当初来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呢!” 说完,几人风风火火的跑回去写信了。 金币抛抛手上的金币,去城主府将宗门这个月的入城费给交了。毕竟,门人给力,不到一个月居然能赚这么多。 这是连付谦当初都没有想到的。 像金币这样为宗门办事的,每个月都是有月银的,一个月两个金币。 这点金币连摆摊的一个小时的收入都不如。 但是,金币每个月拿到月银两个金币,都会将月银的一半拿出来作为自己的存款。 她吃住都在宗门,宗门有免费的食堂,食物味道都是非常美味。穿的话就是宗门的弟子服。 她对一般小女孩喜欢的衣服饰品都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她的另外一枚金币也不怎么用,一般都是攒了起来,偶尔看中什么,就用这笔钱支付。 倒是她对数字非常的敏感,常常会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的存款用于投资。 她投资非常的稳,每年都有百分之十二的收益。 金币发现用72除以自己每年的收益百分比,可以知道自己资产翻一倍需要多少年。 即: 72÷12=6 金币每年百分之十二的收益率,6年之后她的资产可以翻一倍。 在100年之后,长生宗的人发现每月领着两枚金币月银的金币居然比她们都富有。 要知道,金币可是长生宗里面收入最少的,没有之一。 在一次大家看到付谦问金币借钱后,纷纷效仿金币的存钱方法。 每个月的收入都固定的将一半存起来,作为自己的存款。 另外一半分为两份,一份攒起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半用来生活。 当时的付谦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他陷入了巨大的危机中,财务危机。 于是,他也找到金币:“你说的将月收入的一半存起来,是不现实的事情。我也努力过,可你也知道,我欠了很多朋友的钱。” 付谦无疑是让很多人羡慕的人,他的赚钱能力非常好。但是,他的生活也是挥金如土。 导致,他现在不仅没有存下来什么钱,反而因为他出色的赚钱能力,借了很多朋友的钱,那些朋友借他钱的时候,都是看中他出色的赚钱能力,觉得他哪怕一时落魄,但是他肯定能将这些钱赚回来的。 这些人恐怕做梦都没有想到,付谦的朋友多,而他身边的朋友都是这样想的,而付谦又是一个花钱没有节制的人。等他自己发现的时候,已经填不上这个大窟窿。 这才有了向金币借钱的事。而此时的他是真的有些迷茫了。他不懂自己每个月的收入是金币的好几倍,结果自己和金币的存款怎么差距这么大? 他也尝试过金币的办法,每个月存一半的收入,但是很快的他发现这根本做不到。他欠了巨额的债务,每个月除了还钱,还必须支撑自己的日常开销,压根存不了钱。 金币看着他手上带着的一款巨闪饰品,不由得眼角抽抽,这貌似是这货这个月新入手的一款男士饰品吧!听说价格不费。 想想刚刚他说的日常开销,金币头痛的揉揉太阳穴。 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指责的话,毕竟别人的日常开销确实是这样的。而且,他现在跟以前相比确实收敛了很多。 金币想了想说:“不如你每个月存你收入的十分之一吧!一般来说,花全部的钱还是留十分之一的钱对我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全民修仙 (完) 若干年后长生宗已经成为修仙界第一大宗。 明明游历回来,看到长生宗门前大家正在练武。 还有一些生面孔,可能是其它宗的人,明明不在意的想着,晃晃悠悠的往宗门口走去。 几人可能打出了真火,气氛一触即发。明明也没有在意,她游历了一圈回来,有些疲惫了,极度的想休息。 就在她路过的时候,一旁的付谦被人追着往她这边奔来,顺手将什么东西给了她:“帮我拿一下!”说完,付谦就和后面追他的人打了起来。 明明低头一看,是一颗红艳艳的果子。周身泛着香甜的气息。她也没有多想,一整颗放进嘴里,嚼吧嚼吧吞了下去。 等到付谦打完了架,长生宗的人都随着付谦围过来的时候,问道:“刚刚的果子呢?” “吃了。”明明没有多想,毕竟之前她们一起在路上的时候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加上几人一起坑蒙拐骗(开宗立派),情谊自然不是一般的深厚。 “吃了!!!”付谦的声音高了八度,他后面的门人也是一脸震惊的表情,还带着羡慕,羡慕中带着嫉恨,复杂的让明明难以形容。她穿了这么多次,也是头一次看到这么丰富的表情。 “你知道你吃的是什么吗?”付谦的声音因为愤怒高了八度。 “不就是一颗果子吗?”明明有些不解的看着付谦,心里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毒果吧! 付谦看起来整个人都有些疯狂了,面部因为情绪的激动变的扭曲,并且肿涨发红:“是神果,吃了能成神的神果。天上地下唯一的一颗神果。” 明明嗤笑一声,正准备说这世间哪来的神果…… 就发现自己的身体飞了起来,她、她,她真的要成神了!!! 在明明震惊的表情下,在长生宗门人一脸嫉妒的表情中,连一向对什么事情都表现的淡淡的博士雅夫妇面上都有些动容,可能她们和明明一样,觉得世间哪有吃了能成神的神果,因为一直不相信,所以在众人争夺的时候表现的异常淡定,但是没有想到这是真的。 明明成神了! 成神之后,她被系统弄到了系统空间。神力在经过明明的同意之后被封印了。 系统看着明明道:“你现在虽然已经因为意外成神了,但是因为德不配位,我的建议是最好走完你本该走的路程。” 系统平静的看着明明,道出了它的建议。 突然被天降大饼砸的晕晕乎乎的明明,她瞬间明白了系统的说法。 走过这么多世界,明明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中了五百万大奖的人,在中奖之后很多人却会比没中奖之前还要穷困潦倒。 不知道是在哪个世界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突然幸运的有了一大笔钱,建议你不要花钱。存在银行里面,就存定期存款。不要买理财产品。然后努力提升自己的赚钱能力,或者学习理财之后。 明明想,她现在已经成神了。这就相当于一个普通的社畜突然中奖一个亿,虽然存在银行不打算动用,但是她的底气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个是社畜累死累活,心里对自己一辈子能不能赚一个亿保持怀疑,现在是卡里已经有了一个亿。 以前的明明就是这样一个社畜,她每个世界累死累活,就是为了成神。但是这条路上之前没有人成功过,每个人都在质问自己,能不能做到,但是没有人做到过,你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 但现在不同了,明明已经成神了,相当于她卡里已经有了一个亿,现在打工赚钱每个月存少少的,用来急用,其它的钱用来月光,身后有一亿打底,无比的有底气。 以后她的心态都会放轻松了,反正能成神固然好,但是不能她就回去继承神位。她已经达到了快穿界所有人的终点。 然后,明明就又被放出去做任务了。 明明在又一次的任务中,又遇见了博士雅夫妇,只是在修仙界缠博士雅缠的紧的赵长清,在新的任务世界居然不认识博士雅了,反而心中还有一个白月光。 明明还听说赵长清明明白白的拒绝过博士雅,想想觉得真的很有趣! 现在她成神了,系统认为她历练完之前得避开修仙世界的人,避免对她产生影响。毕竟,她可是误吃了人人争抢的神果。 这个世界相当于休假,是没有任何危险的。于是,系统将她的记忆给封印了。穿过去之后,她会认为自己就是原主。 明明一睁眼,发现自己穿越了,她成了万元户,要知道她是80年代的人,这个时候出现的万元户都上报纸了。 而且她证券账户上不只是一万元,而是二万元。 哈哈哈哈,明明抱着手机简直想要仰天大笑。一朝穿越,她成了富豪了。 现在她比自己爸爸妈妈还有钱,不,是全家都没有她有钱,明明又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全村? 明明兴奋过后,边抱着手机新奇的滑动,边查看原主的记忆。没错,她穿越了之后,继承了原主的记忆。要不然,她也不会知道自己继承了原主的财产,成为了万元户,不,是二万元户! 荣登新富豪榜的明明扯高气扬,觉得神气极了。但是,很快她就高兴不起来了。 原主今年已经26岁了,整整比她大了十岁。而且原主的存款在她那个年代,是富豪本豪。 但是,在现在,网上人人都说自己月薪一万,年入百万的时代,两万元可能就是别人两个月的工资。 明明兴奋的心情稍缓了一会儿,发现了刚刚居然被自己忽略了的事情,原主,她她她,26岁了,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要知道,在她们那儿,20岁出头还没结婚的,就已经是老姑娘了。 她看了下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到现在还没有结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自己是不怎么想结婚的,想单身一辈子。 结婚?结婚是不可能结婚的,是游戏不好玩了,还是小说不好看了,自己玩的时间都不够呢,哪儿有时间谈恋爱。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一) 但是,明明不是原主啊!她是土生土长的上个世纪的人,在她穿越前,家里已经在替她相看了。 虽说不用马上结婚,但是也要开始挑选了。 原主的一生在明明看起来实在是太懒了,活了这么多年,总共做饭次数不超过三个月,做的饭好不好吃全看天意。 在她出生的那个年代,每天三顿饭是必须做的,更不要说还有一些其它的事情。 原主的每天的兴趣爱好就是看看小说,还喜欢看穿越到六零七零八零的年代文,但是在明明看来现代人如果穿越到了年代文里那才叫灾难呢! 首先,治安这一块,那个时代就没有现在好,现在不管去哪,自己小心点,都不用怕的。 那个时代,人贩子、小偷横行,更不用说交通不便了。明明看到原主记忆中看的小说里面写的各种女主穿越到年代文之后发家致富。 明明简直呵呵,你穿越了就有武力了吗?就不说其它的,小说里面经常写女主独自出门去广州进货,你怕是不是被偷就是被抢。 不过,明明没有纠结这些,她马上就被网上的一些做菜教程给吸引到了。 天啊,这些都是什么神仙美食。这个蒜香鸡翅,看起来就很好吃。以前她哪儿能吃到这样的饭菜。 就算,家里杀一只鸡,也只有两个鸡翅,而且那时候她最不喜欢吃的就是鸡翅,因为自家养的鸡,鸡翅上面没有什么肉。 但是,看到这个博主写的,好吃到舔手指。 明明看看时间,也快要到午饭时间了,她去了超市,准备买一些鸡翅回来做。 刚进超市,看到一尘不染的地砖,明亮的灯光,摆放整齐的货架,明明有一瞬间的拘谨,走路都因为紧张而有些同手同脚,穿越之前她只是一个乡下的穷丫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豪华的景象。 但是,根据她的偷偷观察,发现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她。 大家都在挑选自己要买的东西,明明心里的紧张情绪才缓解了一些。 她买了一些鸡翅,花了18块钱。可把明明给心疼的,以前她一年都花不了这么多钱。 她捂着直抽搐的心脏,拿着鸡翅付账之后赶紧回家了,明明看过了,一些配料之类的,厨房都有,也不需要她再额外花钱买了。 回去之后,明明先把米饭蒸上,明明看到现在煮饭的都不用锅了,而是什么电饭煲的,直接淘米,按上开关就好了。 明明按照原主的记忆,将米饭煮上。这也太方便了吧!明明实在有些不能理解原主为什么不愿意做饭?她以前煮饭的时候,都是要先蒸,然后把米立出来,将锅里的水换出来,在蒸。 没有想到现在这会儿煮米饭几分钟就可以搞定。 然后,明明就开始做蒜香鸡翅了。 做饭对于她来说,不是难事。穿越之前,她就开始做饭了。 她将鸡翅洗干净,按照博主的教程上面将鸡翅剪成两半,这样比较好入味。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二) 明明没有剪刀,她就用刀将鸡翅切成两半。一个鸡翅都有两个骨头,从两个骨头中间的肉切开,很容易就可以切成两半了。 将切好的鸡翅放入碗中,明明拿出了六瓣大蒜,用刀拍开去皮,切碎。全部倒在鸡翅上面。 然后开始加调料,3小勺生抽, 1勺料酒,1勺耗油,半勺胡椒粉,半勺盐。 教程上面还有半勺糖,但是明明手上没有,她就不放了。再也,她喜辣不喜甜。 放好调料后,用手抓匀。腌制半个小时。 明明在这个时间,刷了一会儿原主平时没事就比较喜欢刷的短视频,但是,那些对于原主来说刷到停不下来的短视频,对于明明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短视频里面说的化妆,她都听不懂是什么,看到别人拿出一大堆的白粉,彩色粉往脸上抹,明明看的眼睛晕,也没有分出哪个是哪个??? 她以前看到别人有一瓶雪花膏就羡慕的不得了。屏幕上一堆的瓶瓶罐罐,对于她来说还没有一瓶雪花膏有吸引力。 刷到这类视频,明明心里想的是,卖雪花膏吗?两块钱那种? 再就是别人发的自己的生活,明明觉得这些还没有电视连续剧好看呢!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原主不喜欢看电视剧,喜欢刷这些短视频。她有些不能理解。别人的生活有什么好看的。 不过,视频里面的美食她还是喜欢看的,在她那儿有肉吃就不错了,哪有这么多的做菜方法。 看了一会儿,半个小时就过去了,明明跟着教程,起锅烧油,油热依次放入鸡翅,将火调到中小火慢慢煎。这个什么燃气灶的实在是太好用了,居然还可以调节火的大小。 她不得不再次感叹,现在做个饭也太容易。 先将一面煎至金黄,然后再用筷子一一翻面,鸡翅煎好后,倒出多余的油,放入碗里的蒜末炒香,最后倒入青红辣椒碎,翻炒均匀。 明明本来从小开始做饭,有十几年的做饭经验。这道菜并不难,她盛了一碗米饭,咬了一口鸡翅,蒜香浓郁还带点辣,这也太好吃了吧! 好吃到上头的鸡翅,就是鸡翅好贵!!! 中午的时候,明明还这样想。到了晚上明明发现家里的米没有了,没有了主食,想到原主经常去的餐厅,她打算去点一份饭,吃完顺便去超市买点米。 结果,到了餐厅发现,最便宜的两道菜价格居然是十二元。一个是酸辣土豆丝,一个是番茄炒蛋。 刚好明明中午看了酸辣土豆丝的视频,一盘土豆丝居然要十二,这不是抢钱吗? 看到两道菜,明明毫不犹豫的选了番茄炒蛋,一个是纯土豆丝,一个里面有鸡蛋,两道菜一样的价格,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饭菜上来了,明明品尝了一口,微微皱了皱眉,鸡蛋里面放了酱油,盖住了鸡蛋原本的鲜香,并不是很好吃。 看到原主经常在外面买的稍微带点肉的菜,一看价格,都是将近二十块。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三) 明明:…… 她觉得原主委实有些败家了,一天的饭菜,用来买肉。可以吃三天了。 吃完了饭,明明将餐厅吃饭划入了自己的黑名单。 想到附近几家店的饭钱都是差不多的价格,明明将几家饭店都划入了拒绝往来户。 她来到中午的超市,尽管早上已经来过一次,但是明明还是觉得神奇。 而且超市里面的人出奇的和善,明明不知道的一般问一问,大家都会告诉你。 不像她们镇上的供销社,别说问东问西了,稍微耽搁的时间长一点,白眼都给你翻到天上去了。 明明逛了一圈,买了一点米,然后称了一些超市里面的散装糖果。 有了吃饭和买菜的经历,明明再次付钱的时候虽然仍然感到一阵心疼,但是已经可以做到面不改色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糖都是她们不吃的零食,但是对于明明来说,这些都是奢侈品。 只有极特殊的日子,她才能吃到糖。 以前,家里买一袋白糖,每次用的时候都是极其小心的倒出一点点。 明明提着新买的米和糖果高高兴兴的往家走。 到家后,明明洗漱完。躺在床上拿出手机看到上面显示星期天,才想起来,原主明天是要上班的。 原主在厂里面上班,当文员。原主一直不觉得这是什么好工作,工资不高,只有四千五,交了社保到手只有四千二左右,原主一心想月入过万,尝试过一些副业。但是都没有坚持下去。 在明明看来,原主就是太懒了,做事三分钟热度,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看小说、刷视频,打游戏了。这几件事情都是耗费大量时间的事情。 一天的时间就这么多,她看完小说、刷视频,刷完视频打游戏,下班的时间就这么多,她都用来玩了当然没有时间坚持自己的副业了。 明明现在过来了,也没有空管原主的副业,在原主看来当文员不是一个很理想的职业,发的工资总觉得不够花,但是在明明看来,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职业。 她们村里面有一个人在工厂里面当工人就已经是很神气的事情了,大家都羡慕的不得了。 至于文职,那都是需要学历和关系才能进去的。 现在她居然能做到这么一份工作,兼职不要太开心。 她在脑海里面来来回回,回忆了好几遍原主的工作内容。原主的工作需要用到电脑,这是她从来没有碰过的东西。 好在,她有原主的记忆,原主的工作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每天就是打打单。 但尽管这样,明明也回忆了好几遍。 从电脑怎么开机,到电脑的锁屏密码是多少?连密码的按键她都在脑海里面来来回回的模拟按了几次。 怎么查看邮件,怎么登录系统,明明回忆的很仔细,尽管这样了,明明第二天依旧起的很早,早早的来到公司。 原主的工作都是早上很忙,下午就比较清闲了。 明明来的时候,办公室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她按照记忆里的样子,打开电脑,等待电脑开机。 然后,小心翼翼的握住鼠标,因为有些不熟练,滑了好几圈才点中图标,按照脑海中的记忆,一步一步的开始操作,等到登录上邮件,她大出了一口气。 虽然只是做了这么点事情,但是因为精神高度紧绷,加上原主的体质着实不怎么好,她竟然感到有些疲惫。 但是,明明并没有停下来,接着登录系统,一直到打印机开始打单了,她才微微出了一口气,原主早上的工作量还是很大的,但是原主做的熟练了,所以对于她来了说很简单。 过了一会儿,原主的同事都陆陆续续的来了。看到明明来这么早都有些惊讶了。 明明回想了一下,才发现原主以前总是最后一个来的,一般都是踩点到。 现在她突然第一个来,难怪原主的同事都露出一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的表情。 等到打完第一部分的单,地上已经堆了厚厚一层单子,明明将打印机上的纸撕开,将打印好的单子折叠好。 然后,开始打印第二部分的单子,这边的打单不需要打字,系统里面都是设置好的,麻烦的是有些单子需要单独拎出来打,要不然会更简单,直接在系统里面全选打印就可以了。 明明长出了一口气,幸好原主的工作需要打字的地方不多,要不然可能她还真的做不来。 “唉,明明你现在移动鼠标怎么好搞笑啊!”一个同事拿着杯子路过她的工位,被明明笨拙的点击鼠标的动作逗笑了出来,想了一会儿才找出一个形容:“就跟个刚摸电脑的新手似的。” 同事就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往心里去,毕竟大家在一起工作挺长时间了。再说,现在想找个完全没有碰过电脑的人还是挺难的。 但是,明明心想:“可不是一个新手嘛!” 花了半个小说,选好第二部分要打印的单子,让打印机打着,明明将第一部分的单子一一撕开,分类装订好。 她第一次做有些不熟练,等弄完已经九点半了。第二部分的单子已经打印好了,明明开始打印第三部分的单子,装订第二部分的单子,等到明明都弄完,同事都已经走光了。 期间有几个同事约她一起去吃饭,看到她还没忙完还有些惊讶! 明明一早上忙的焦头乱额,只能简单的回复了几句。 中午的时候,明明回到家,蒸上米饭,因为只有一个锅,所以先蒸米饭。 然后,明明将昨天买的鸡翅,从冰箱拿出来。昨天只做了一半,想到昨天蒜香鸡翅的美味口感,明明觉得自己的口水都要馋出来了。 她将鸡翅洗干净,因为没有解冻,不好切两半,于是,明明只好在鸡翅上面划了三刀,希望这样能入味一点,然后将鸡翅腌制上。 米饭熟了,鸡翅也腌制好了。明明将米饭盛入一个大碗中。将锅洗干净,热油,开始煎鸡翅。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四) 明明就着鸡翅干了满满一大碗饭。 吃完饭,收拾好了碗。看看时间,明明去小睡了一会儿,订了一个十五分钟的闹钟。 下午上班,事情是比较少的。明明练习了一下鼠标,虽然依旧有些生疏,但是不会像早上一样让别人一看就看出来了。 然后,明明将登录的系统邮箱都退出,重新登录了几遍,熟练了一些。 做了这些,明明回忆了一下原主刚开始是怎么学习电脑的。发现原主是从打字开始的。 她偷偷的用公司的电脑下载了一个金山打字,练了一下午的指法。 发现学电脑也不是很难嘛! 虽然指法对了,但是明明打字依然很慢,拼音她有的记得有的忘记了。 这个时候也到了她下班的时间了,明明在回去的时候直接去菜市场买了茄子和豆角,回家直接用油炸茄子豆角。 就着米饭,满满的吃了一大碗。特别好吃,明明表示炒菜从来没有放过这么多油。 这道菜,是她在网上学的。做法倒是很简单。 在明明的记忆中,原主做饭是特别慢的,炒一盘菜,洗菜切菜,配料都需要准备一个小时。 但是,对于明明来说,一边开锅烧油,另一边就把菜切好了。完全不带慌的,做完饭顺便厨房也清理好了。 吃完饭只需要洗洗碗就好了,一顿饭明明半个小时就可以搞定,比原主有时候在外面吃的时间还短,毕竟,有时候遇到高峰期,等待的时间都需要半个小时了。 吃完了饭,时间还很早。居然才六点。明明一时无事可做,突然明明想到原主的副业。 原主的副业是写小说,明明想到自己可以用手机写小说,用手机码字,锻炼打字的速度。 想到就做,家里没有电脑,明明将原主的九宫格拼音,调成拼音全键,模仿电脑的键盘,然后开始慢慢的打字。 虽然,她没有写过小说,但是原主看的小说多啊!而且原主看到都是穿越到年代的小说。 要说她对什么最熟悉,当然是那个年代了。 原主写的是快穿文,刚好完结了一篇修仙文,还没有开新的世界。这本书已经签约了,也就是说,她打一篇出来都是有钱的。 这本书原主16岁签约的,现在她已经26岁了,十年过去,这本书才写了一半。 明明虽然没有写过小说,但是她身边刚好有素材呀! 她打算写一个原主穿越到她们村的年代文。 原主虽然懒,但是明明发现她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 她一发小说就签约了,刚开始的时候订阅量还是很高的,但是外在的诱惑太多。原主没有坚持下去。 给明明的感觉是原主是一个天赋型选手。做什么都容易成功。 可能太容易得到的就不容易珍惜,她得到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却都没有坚持下去。 明明倒是觉得没有手机的时代很适合原主。 原主在娱乐的年代,凭着她的聪明才智说不定真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想到这里,明明开始码字开写。 一觉睡醒,发现自己本该在窗明几净的租房里睡觉,结果一睁眼看到自己在躺在土屋的床上。 她满脸的懵圈,突然脑袋一痛,她才发现了,她穿越了,穿成了跟她同名同姓的明明,而且莫名的小了十岁,原本该26岁的她,现在成了16岁。 明明照了照镜子,发现镜子里面的脸跟她长的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这张脸白白净净,满脸的胶原蛋白。 而她原本的脸是痘痘肌,痘痘不是很明显,但是一直有。 现在让她烦恼的痘痘一直没有了,明明开心的蹦了一圈,只是很快,明明就高兴不起来了。 她居然要做饭,不过在这个年代她还是算很受宠的,都不用下地。 她有三个哥哥三个嫂子,并不像小说里面一样斗的天昏地暗,一家人相处的很好。 哥哥嫂子都要下地种田,明明就负责做饭,这对于明明来说简直要命。 她从小到大做饭的次数屈指可数,唯一做饭的经历是有一次,吃外卖吃到胃不舒服来,所以做了两个月的饭,当时,能坚持两个月对于她来说都已经是极限了。 现在这里她不仅要做饭,还没有电饭煲,没有一些做饭神器。 虽然说她有原主的记忆,但是就像你天天看美食视频,你能做的跟美食博主做的一样好吃吗? 想到这儿,明明赶紧跑到厨房,发现自己的大嫂已经在厨房,正在生火。 明明有些不好意思道:“对不起,我起晚了!” 她大嫂到是和善的笑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如果不舒服的话,你歇一歇,早上的饭我来做了。” 明明想到自己的做饭速度倒是没有拒绝,如果靠她一个人的话,饭做熟了,大家可能已经饿晕在田地里了。 但是她也没出去,而是坐了下来,帮忙生火。 这个土灶真的不是很好掌控火候,好怀恋现代的电磁炉和燃气灶啊! 艰难的生完一顿火,等吃完早饭。家里人都走了,明明飞快的跑到厨房,学着明明记忆中的样子,开始准备配菜,并把中午要吃的菜准备好。 明明准备了一半,发现一些菜还要去菜地里面现摘。 明明去菜地摘了一些黄瓜,葱,茄子,小白菜…… 这些菜上面都带着泥,哪像她以前的时候不管去菜场还是超市,菜都是清理的干干净净的。 费了老半天的功夫,才终于将菜洗干净。 洗青菜的时候发现上面居然还有虫子,明明觉得自己鸡皮疙瘩起了一地。 煎熬中,明明终于将所有的配菜都整理好了。 但是到了炒菜的时候,明明又犯难了,这里的土灶都是烧的草,根本调节不了火候。 而且,还时不时的要去看看火,原主是做熟练了的,觉得游刃有余。 但是,她一个做饭都不利索的人,简直一地的鸡飞狗跳。 好不容易,做好了饭。家里人都已经回来了。 原主以前都是将时间掐的刚刚好,家人回来就可以开饭,这个年头也没有一个时间,也不知道原主是怎么把时间卡的这么好的。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五) 吃完了饭,正午的阳光正毒。家人都午睡了。 以往的时候,原主这个时候也睡了,但是明明早上做了一上午的饭,根本忙的没有时间做其它事情。 她连自己的脏衣服都没有洗,而是藏了起来。趁着大家都睡着了,明明赶紧抱着自己的衣服去池塘边清洗衣服。 这个时候,她无比的怀恋现代的洗衣机。 洗完衣服,明明赶紧回家将衣服晾好。 大家陆陆续续的去出工了,家里只剩下明明一个人了。 明明赶紧进厨房开始准备晚上的饭菜,这一准备就是一下午。 等到晚上,大家吃完晚饭。明明洗完澡,躺在床上。终于结束了这一天。 明明也发现了不同,原主这具身体可比她的体质好多了。要是她是身穿的话,估计做一顿早饭就要歇息一整天。 现代的明明,艰难的打完了这么一个开头,看了一下字数,只有一千多字。 而时间已经到了十点了,明明没有想到居然这么晚了。 她打字的速度跟原主有的一拼,原主码字的时候是力求完美。所以,码的很吃力。 明明倒是没有这个顾虑,但是她的慢是因为打字速度慢。 她决定每天都码字练练打字速度,她对码字没有执念,所以对码字的态度很佛系。唯一写这篇文的念想是希望原主是和她互穿了,她不希望自己父母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原主的性格除了懒了一点,倒是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 清晨,六点半,明明准时从床上起来。昨天码字到十点才睡,睡晚了,早上就起的晚了。 以往的时候她都是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起来,刚坐起来,明明立马就察觉到了不同。 昨天码字的时间久了,也没做什么大事,原主的身体居然传来一阵阵的疲惫。 她强撑着起床,下了一把挂面。这种雪白的面条,她们那时候也是有的,但是村户人家,一般都舍不得买,只能偶尔尝尝味,家里人多,每人只能分到一碗,往往只能尝个味,还没吃够就没有了。 现在她居然一个人拥有了一包,最主要的是还很便宜,一包挂面五元钱,最少可以吃一个星期。现在在外面随便买个包子加杯豆浆就要四元钱,自己下面实惠。 很快,香喷喷的面条就好了,明明盛了满满一小碗。 感觉有些少,明明觉得有些不够吃。她下面的时候下意识给自己下了以前的量。 但是显然明明忘记了这具身体不是她以前的身体了。 吃完满满一小碗面,她居然觉得自己吃撑了。 明明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饭量也太小了吧!难怪体质这么差。 以前,原主上班的时候都是骑路边的共享单车,明明早上也扫码骑了,虽然很好玩。 但是想想这个垃圾体质和每个月骑车费都要花费30多元,明明果断的将骑自行车这个选项给删除了。 中午明明走路回家,顺便在楼下的菜场里面买了一点菜回来,焖了米饭吃。 今天早上她已经熟练多了,在上午的时间里面已经能将所有的工作都完成。 吃完午饭,洗完碗。明明觉得这时候的日子真是比她那时候轻松多了,还有工资可拿。 难怪,原主不想结婚。她有时候也会觉得现在轻松自由的日子真的是太好了。 叮咚,明明看到自己的手机里面有消息来了。 她知道这是原主的闺蜜群,这两天一直有消息来,上面显示消息99+ 明明这两天一直忙着熟悉原主的生活工作,就一直没有点开这个群。 好在原主因为懒,经常看看消息,但是回消息却不怎么积极。 群里面一共有三个人,原主不回消息,另外两个也聊的欢快,两人都在去年年底前结的婚,一个娃已经几个月了,另外一个刚生完,然后在聊关于生产的问题,婆媳之间两代人的生活习惯上的冲突,然后说现在生娃恢复慢,年轻生娃恢复快。 明明也不是很懂这些,她们那会结婚最晚的,在现在看来反而是正常的。 她看了群消息,发现自己也插不上话。就退出聊天记录,打开短视频,搜了一下相关视频,不少视频说做月子最好请月嫂。 明明想了想在群里说了这个建议,结果另外一个闺蜜说,现在请月嫂在农村都要一万一个月,晚上还不带孩子,晚上带孩子的是另外一个价。 明明没想到这么贵,她以为一个月就56K,咬咬牙还是请的起的。视频上都说请月嫂好,当然前提是要找到一个好的月嫂。 明明又刷了一些短视频,看到有个二胎辣妈博主说,她孕期的时候八斤大胖小子顺产不撕裂、不侧切,方法就是请私教做孕期瑜伽还有一些其它方法…… 明明现在连对象都没有,其它方法对她没有用。她也知道其实短视频里面很多内容都是虚构的,不能相信。 但是,明明想想,现在开始练习瑜伽也没有什么,至于她以后上不上的起瑜伽私教课,要看她存不存的了这么多钱了。 课程都很好找,可以下载一个瑜伽或者运动的APP,明明也刷到一些说自己看视频运动受伤的视频。 看到这些视频,明明也有些被吓到了,但是想到她可以练一字马。之前原主学过一段时间的跆拳道,有拉筋过。当然,原主作为一个钢筋混凝土女孩,是没有劈下一字马的。 明明仔细的研究了一下那些运动受伤的或者没有坚持下去的人,发现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 那就是她们都想速成,一个是对自己太狠一个是对自己太不狠。 前者就是那种,哪怕痛的咬牙切齿也要坚持练下去,身体承受不住了为了能快点达到目的,也会咬牙忍下去, 后者就是那种特别受不住疼痛的,觉得稍微疼痛就想放弃不练了。 这两种都是反面列子,前者就是练成了,很可能身体练坏了。后面的都放弃了,想想就知道不可能成功。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六) 明明觉得原主有个想法挺有意思的,当然也挺有道理的。 用原主的话来说就是,你都当了二十六年的钢筋混凝土女孩,难道还能指望二天内变成一字马女神? 明明决定用三个月的时间将一字马练下来,三个月不行就五个月。可能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她实在太佛系了一些。但是明明也不是学跳舞的或者需要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希望通过自己的坚持越过越好。 明明给自己定下了新的目标,于是,放下手机开始睡午觉了。 下午上班依旧不怎么忙,明明将金山打字打开依旧开始练习打字。 不知道是连续练习了两天还是因为原主有身体记忆在。这天下班,明明觉得自己打字速度已经达到正常的文员打字速度了。 一个小时快的话有55个字,有时候会显示更快。 晚上回家照旧是自己做饭,做饭对于明明来说特别简单。 网上的一些教程,她看一遍就知道了。 做了十年饭的明明动作特别快,用室友的话说就是刚进厨房就端着饭菜出来了,神速。 每天吃饭是明明最享受的时光,可以吃到以前吃不到的各种美食。 今天因为做饭的动作快,明明吃完饭收拾完居然还不到半个小时。 拿出手机,明明看了一下昨天码的字,开始接着写到: 在经历了一段鸡飞狗跳的日子后,明明终于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这里虽然有种种的不方便,但是这里的天比海还清,云比雪还白。 出门就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人感觉一下子就升华了。 在这里你可以吃到最新鲜的蔬菜,再也不用担心菜有各种问题了、不用担心地沟油。 这里有种种不好,但是在这里她有个年轻十岁,体质贼好的身体,她已经偷着笑了,更何况这身体还跟她一样长的好看,但是皮肤却比她好。 至于,穿越之前她不想结婚。这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 她并不是坚定的不婚一族,之前不想结婚是因为有游戏、有小说、有短视频,她自己还要学习,忙到根本抽不出时间来谈恋爱。 但是,现在这里没有手机,这些都玩不了,现在她有大量的时间空了出来。 而且这个时代也没有不结婚这个选项,以前那个时代有很多的女生都不想结婚,她身边跟她同龄的朋友同事没有结婚的也有一大把。 这天,明明到家,就听她妈跟她说到即将见面的相亲对象这个事情。 相亲对象以前是当兵的,后来在战场上受了伤,退役了。伤到腿了,平时走路奔跑都不影响,但是不能再训练了。 明妈说到这里又道:“只是这个孩子没有什么正经工作,回来后下海经商去了。” 但是,家里父母都是很好相处的人。可以先见见面,你看看满不满意! 明明听了心里还是很满意的,家里是一个村的,父母也是好相处的。就避免了嫁过去受欺负。 相亲对象是当兵的,看过早年年代文的,就会发现当初的穿越年代文一般都是军嫂,谁还没有一个军嫂梦呢! 当然,听说这个时代当军嫂是一件特别辛苦的事情,并不像小说当中写的那么美好! 但挡不住明明自己有个军人梦呀!当初,她沉迷手机的时候,就是想自己要是能去当兵就好了,当兵会没收手机,天天叠豆腐块,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的规律。 现在,明明发现不光是当兵可以,穿越也可以。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乡下,明明每天天黑就睡,天朦胧亮就起床。 早睡早起,加上原主年轻,她穿来之后又注意防晒,导致她的头发黑的发亮,皮肤白的发光。 第二天,明明就见到媒婆带着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中年妇女走过来。 明明一家人热情的将人迎了进来,明明看了一眼发现不管是年轻男子还是中年女人都长的很好看,仔细看发现两人还有点像。 应该是母子,明明刚这样想,果不其然就听到媒婆介绍,两人是母子。 年轻男子长的很好看,有点像漫画里面的清冷男主的感觉。 几人被迎进屋坐下,明明给几人倒茶。 清冷男子注意到了站起来帮她,两家人看了都挺满意。 倒完茶,两家人都让她们出去走走,单独相处一下。 现代的明明写到这里忍不住卡壳了,她也是一个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经验说起来可能都没有看过一堆言情小说的原主多。 明明看到时间已经到了八点多了,她将手机充上电,然后去刷牙洗漱了一下,顺便将衣服洗了。 换上睡衣出来的明明,开始练习拉筋,选一个刚好有拉扯感,但是自己偶能承受的角度,固定好,明明就不管了,她将手机拿出来,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头绪。 于是,她关掉了码字软件,将短视频打开了,她刷到了一些美妆视频,明明刷了一会儿。 发现每个博主用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博主用的是粉底液,有的是气垫、BB霜…… 明明上网查了好一会儿,才在原主的记忆里发现三个原来都是底妆,查不多都是一样的东西。 明明满脑袋疑惑,一个用途的东西为什么要叫这么多的名称。 而且,根据原主自己使用后的一些感受,发现化妆是有些伤皮肤的。 原主是化妆比较少的,但是她会发现早上化妆前和晚上卸妆后,卸妆后的皮肤明显比化妆前暗沉一个度。 这种情况,明明也问了一些人,有的说确实会,化妆前比化妆后要暗沉,但是也有天天化妆的人觉得是没有区别的。 明明发现很多人都是知道化妆对皮肤不好,但是依旧会对化妆推崇。 买最贵的护肤品护肤,然后用化妆品毁肤,这不是相互矛盾嘛! 当然,明明也看到一些底妆说是可以养肤的,明明搜了搜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也不知道这些是不是真的,毕竟,现在的广告太多了。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七) 对于明明来说,这个时代的东西都太难懂了,以前对她来说最贵的就是雪花膏,能有一瓶对她来说就是最值得高兴的一件事了。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工资几千块,一些贵的护肤的能有上千块。 她们那会儿,工资三十多,但是也没有人说拿三十全去买擦脸的呀! 而且,这会儿也不是擦脸的这么贵,更有化妆,明明看了一会儿,再看看原主账户上的二万元,发现自己是真的什么都买不起。 不过,明明发现原主用护肤品还是很佛系的,有钱的时候也买过一千多一套的,五六百的也用过,至于现在原主没钱了,买的是七十多一套的。 不过,不管价格的高低,原主都没有坚持用过。 记得,原主以前有个皮肤很好的同事说过,护肤品不管你买多少钱的,这是一个坚持的过程。 对于明明来说,原主打折买的七十多的护肤品已经很精致了,这是一个国产老牌子, 瓶子都是玻璃瓶,看着很有质感。 这么贵的护肤品,明明用起来都觉得心痛。 于是,在她的日常上她又添加了一件小事情,那就是每天早晚涂护肤品。 其实,她来了之后没有几天,也没有做很多改变,但是原主的体质却好了很多。 不再像她刚来的时候一样,稍微做一点事情就觉得容易疲惫。 唯一她自己带来的技能就是做饭,这是一个孰能生巧的过程。没有别的方法可言。 她跟原主一样会打游戏,小说她也找了两本在追。现在是新书期,作者每天更新一章,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像原主一样,作者没有更新,她等到凌晨也要当天看到更新。 游戏她也会打,但是每天她都会给自己规定玩游戏的次数,打三局,再想玩,也会让自己退出去。 然后每天都坚持码字,顺便在码字的时候拉拉筋。 她现在码字的速度已经比原主要快了,原主四个小时只能码两千,但是她现在已经能两个小时码字两千了。 她每天做的就是坚持码字,哪怕这一天一点灵感都没有,卡文了,她也会写下去。 原主的体质确实先天比较差,但是也没有那么差,她只是做了一些小小的改变。原主的身体就没有那么容易疲惫了。 她总结了一下,她和原主不同的几点。 1.上班的时候,她减少了玩手机的时间,让眼睛不再那么疲惫。 2.她将原主每天骑车上下班改成了每天下午下班走路回家。(ps原本是打算走路上下班,省骑车费的,但是明明发现中午走路回家,做完饭就没有时间睡午觉,所以改成了晚上下班走路回家。) 3.她晚饭二个小时后,会坚持拉筋和写作。 4.不熬夜,睡前做眼周运动,左右共50圈。 就这么四点,就让原主的体质好来很多,之前无神的眼睛看起来都明亮了一些。 在这个时代,明明看到网上很多人都在说压力大、脱发严重,睡眠不足。 这个时代,压力大吗?确实很大,房价太高,很多人存一辈子钱都没有办法在城市里拥有一套房。 但是,同样的明明觉得这个时代只要你勤奋一点,你就不会挨饿,能吃饱穿暖。 但是,现在的人们却看不到这些,都在追求高品质、高质量的东西。在追求这些的时候,却忽略了自己眼睛传递出来疲惫的信号,忽略了自己身体发出的抗议的声音。 其实,我们早一点睡觉。晚上进入游戏的时候等待的时间用来锻炼锻炼。相信我们的体质都会慢慢的好起来。 在这个时代,仿佛人人都很忙,却又没有那么忙。大家有时间追剧,刷手机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八) 大家有时间刷手机、追剧,却没有时间睡觉,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人们仿佛进入了一个怪圈,人人都觉得自己很穷,可却也愿意花一万买一双鞋子。 仿佛所有的人都在追求更好的生活,难道更好的生活不是身体健康,吃嘛嘛香吗? 但是,现实中的大家好像都觉得能买一双贵鞋,一块昂贵的名牌表,一只大牌包,才是好生活的标准? 当然,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像原主这样的。一边觉得自己身体差,却一边熬着最晚的夜。一边觉得自己视线模糊,一边看着小说,打着游戏。 这个时代在明明看来处处都透着矛盾。 这样想着,明明睡了过去。 日子如白驹过隙,仿佛眨眼间,就已经到了发工资的时候。 明明拿到自己的工资,想到原主记忆中,原主家族大家都月入过万了,连原主的小表妹也一个月有一万块的工资,但是原主却只有4000多,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四千多块真的不多,马上就是冬天了,要买冬衣了。 明明找到了原主在同一个城市的母亲,她母亲在各大饭店做服务员。 每个月包吃包住有四千多块,明明的工资每个月只能剩下两千多左右,她的工资真的是整个家族垫底的。 想到这里,明明迫切的需要找个兼职。 这天休息,明明来到原主母亲上班的地方,发现是一个很大的类似会所的饭店。 聊了会天,发现这里也招兼职,但是这里离明明公司太远了,坐车需要两个多小时。 最后原主的母亲给明明介绍了一个离她公司近点的地方。是她原来上班的地方,大概路程在一个小时左右。 明明回到住的地方,又码了一章字才睡觉。经过十天的坚持码字,明明已经可以做到每天码字一章,也就是两千字了。 第二天,明明依旧上班,但是她现在下午已经不练习打字了,而是偶尔看看作家后台,看看别的作家信息。 明明发现大家都好勤奋,一天都码好多字,跟原主比起来,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勤奋了,要知道原主有时候一年才码六千字,但是她这十天每天都坚持码字两千。 但是现在看别人最少每天四千字起步,六千字,八千字,一万字。 明明看到一万字,眼睛都晕了。这是一天都不需要睡觉了吗?居然可以打这么多字。 但是,后来她发现有人居然每天码字三万字,看到评论里面都说这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打字机器吧!大家都在表示羡慕,明明也表示慕了慕了,而且这个人赚的好多呀! 每个月工资都有原主的存款那么多!甚至有时候比原主的存款还要多! 明明决定从明天开始她每天也要每天打四千字。 之前她觉得自己的打字速度已经很快了,现在发现她是没有遇到打字速度快的人。 关键是,码字的途中是需要思考的,这个人想剧情的能力跟她的打字速度一样快。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九) 明明决定从明天开始每天码字多加一千,打字速度也要加快了。 这样她每天码字就需要三千了,而且,明明发现原主去年报了一个理财课,这个课程当时花费了她两千元。 课程的期限是一年,里面分基金和股票课,但是原主的基金课一次都没有听过,股票课虽然听的比较多,但是现在她回忆起来已经比较模糊了。 所以,这两份课程她都需要重)听,这样的话她的时间就少了。 能想起这回事,还是因为原主将自己的钱都放在证券账户里了,之前是国庆,她们公司放三天假,四号星期一刚好上班。 但是,当时证券公司是不上班的。所以虽然可以看到这两万块钱,但是明明是不能取出来的。 现在七号已经过了,明明再次看到自己的两万块钱的时候,看到里面红红绿绿的线条,明明有些看不懂。 于是,她终于想起了原主的理财课程。 明明在决定每天听一节理财课程后,每天中午下班后刷视频,玩游戏的时间改成了码字。 这个时候,她终于感觉到了这个时代的压力。当你以为你做的已经很多了,总会发现还有人比你更努力也更加的厉害。 这天中午,明明吃完午饭就接着码字了,上次卡在男女主相亲的单独相处,明明想了一下,那个时候相亲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 明明和相亲对象在两家父母的建议下,出了家门。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一时两人都没有说话。 最后,还是男生主动开口了:“同志,你好!我叫云六墨,因为我是六零年出生的,以前在部队当兵,后来受伤退役现在自己经商。”男生说完,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 以前不是没有听别人说,让他去做个正式工,要不以后没有对象看的上他。 他从前对这句话嗤之以鼻,从不放在心上。这会儿却有些紧张了。毕竟,这会儿的人都比较喜欢铁饭碗。 明明笑了下:“云六墨同志,你好!我叫明明,六二年出生,今年18岁,刚刚毕业。” 明明自己说完,她看着云六墨忍不住噗嗤笑弯了腰,太正式了,还是有些不习惯! 云六墨看着面前笑靥如花的女孩,阳光照耀在她的脸上。白皙的肌肤如同剥了壳的鸡蛋,镀了一层金光,耀眼到他心里去了。 他捂住自己扑通扑通乱跳的心脏,再次开口前,他镇定的道:“我对你很满意,虽然我没有正式工作,但是请你相信,选择我不会让你后悔!” 明明看着他满脸通红,却依然郑重的样子,也同样郑重道:“我相信你,我觉得一个好的对象不应该用是不是正式工来衡量,我觉得你虽然不是正式工,但一定是比很多正式工都要好的对象。” 这可不是明明信口开河,这个时代大家都想要成为工人,但是后来工人纷纷下岗失业,这个时代下海经商的,除非是运气不太好的,都赚的盆满钵满。 这一次会面,两个人都是很满意的。 这个时代都是相亲,定亲特别快。两人回去后不久,云家就开始上门定亲了。 这个时候定亲的礼钱,有些不疼爱孩子的都自己拿了,但是明明可是明家的团宠,所有人一致认为这个钱应该让明明自己拿着。 在这个时候,定亲了,如果男方不愿意结婚了,这个定亲钱是不会退的。 当然,上辈子这辈子,这是明明唯一认定的人,她是不可能让他有机会退婚的。 这个时候,定亲之后是可以一起出去玩的,看电影或者是去逛街。 明母特意带她去买了两身衣服,当然衣服是她自己选的。用的也是她自己定亲的钱,说来也是可怜,她来到这里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钱,还是定亲之后。 这天下午,云六墨约她出去看电影。他们到了之后,离电影开始还有好长一段时间。 云六墨和她又去逛了一会儿商场,这个商场是新开不久的,里面的人还是挺多的。 但是,现在并不是节假日,虽然人多,却并不拥挤。 之前听明母说,这个商场刚开的时候人挤人,人人都想来看新奇。 两人逛着,明明又看中了一套衣服,去付钱的时候才知道云六墨已经帮她付了。 后来,云墨又给她买了一盒雪花膏,明明是第一次看到这件传说中的护肤品,一块手表。 明明并没有手表情节,选了一块最便宜的女士手表,但即使这样,这块手表依旧需要大几百块。 云六墨看到了要给她买最贵的,但是被明明拦了下来。在这个没有手机的时代,手表就是用来看时间的。否则她连手表都不想带,累赘! 在商场逛了一圈,看电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人在电影外面的小摊上买了一包瓜子,二瓶汽水。 这个时候的电影院真的简陋,凳子都是长条的板凳。但是,剧情精彩也不影响明明高兴的心情。 看完电影,云六墨又带明明去吃饭了。 吃饭的时候,明明随意的聊了一下自己的想法,觉得自己还想继续读书。 现在考大学是考不上了,但是可以读夜大。 但是这个时代对夜大管控好像还挺严格的。 云六墨听了,回道:“这个我有关系,你有想读的专业吗?” 明明在财务、英语、计算机几个方面,最后选了英语。 上辈子一直对着电脑,觉得眼睛都没有明亮过,现在她想这辈子哪怕要面对电脑也可以时间少一点。 她这辈子最满意的不是皮肤,而是眼睛。 上辈子她的眼睛也很漂亮,可惜让她熬夜熬出了肿眼泡,加上长年面对电脑和玩手机,眼神没有神采。 哪儿像她现在的这双眼睛,笑起来仿佛漫天星辰都落在了她的眼睛里。 虽然,云六墨说了会帮她落实这个事情,但是明明没有想到这么快,没过两天,他就拿着入学通知单来找她了。 她兴奋的看着手上的入学通知单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十) 抱着云六墨狠狠地亲了两口,亲完才发现时代不同了,但是就算是原来的时代她也没有抱着一个男生乱亲的习惯啊! 明明尴尬的拿起入学通知单挡脸,她悄悄的移开一点发现云六墨正满脸含笑的看着她。 八零年代的明明拿到了入学通知单即将开始她的学习之旅,而现代的明明也即将开始听自己的基金课程了。 原主买的这个基金课程还是很好懂的,原主也是怕自己听不懂,所以还试听了一些课程。 用老师的话来说,哪怕你小学毕业也是可以听懂的。明明发现缺数如此,她听的懂。 原主买了这个课程之后,听完了股票课,至于基金听一次她就睡着一次。 现在,明明穿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原主的体质原因,她已经连续听了两天了,都是听到一半然后睡着了。 拿出来的笔记本上就写了一个开头。 这天,晚上明明依旧听课睡着了,她爬起来揉揉眼睛,收起笔记本。 开始拉筋,原主钢铁混泥土的称呼真的不是白叫的,只是昨天一天忘记拉伸,感觉就僵硬不少。 她将腿移动到一个能感觉拉扯感的角度,但是又不熟特别痛的时候,然后开始码字。 明明白天的时候又刷了一下帖子,发现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大神一天码字三四万了,今天刷到一个新的大神,上个月居然码字过百万。 看到一溜烟留言变态的,明明也好想说,变态,她每天码字三千都感觉用尽了自己的洪荒之力了。 这还是她刷到的,在她没看到的地方,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开始一天三四万字! 明明关注了一下自己的速度发现自己最快一个小时的时间应该是一千字,而原主的话是四个小时两千字,之前在记忆中跟原主比的时候觉得自己码字速度挺快的,结果现在还没有出新手村就发现自己被秒成了渣渣。 明明看了帖子里面的,别人说的字数都是一个月十二万,她算了算一天最少四千字,还有的是一天五千字。 更不要说作家群里面的,一个个都是触手怪。 一直觉得自己很努力的明明,发现对比的人只是原主。 这个时代除了像原主那样懒散的人,原来还是有很多的勤奋的人,远的不说,就是说原主的室友,她们天天加班,放假的时候还出去找兼职,并且别人的月收入还比原主高。 只是从前原主从来不关注这些。 想到这里,明明加快了自己的码字速度: 八零年代的明明拿到入学通知书不久后就开始天天上夜校了。每天晚上去夜校上课,下课之后她的哥哥去接她。 而云六墨也出去工作了,这天明明在家休息,邮递员送来了一个包裹,明明猜到应该是云六墨寄过来的,就是不知道他邮寄的是什么? 云六墨出去之后,他们一直有通信。 明明觉得这样的联络方式很舒服,不信后世的时候有微信天天都可以聊天。 每次相亲,明明没有那么熟,却经常打游戏、看电视或者看小说的时候有消息过来,总会觉得有些不耐烦的。 但是,不知道现在是距离拉远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合自己心意的人,明明每次收到来信都特别期待。 甚至,她回信的时候都会先将自己要说的话写下来,然后再字迹工整的眷抄一遍,这在她以前是想到不敢想的事情。 明明想到这里,满面笑容的拆开包裹,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台录音机。 “天啊!”明明双手捂脸,这也太惊喜了,她折扇遇到了什么宝藏男孩! 在后世的时候一台录音机没有多少钱!随手都可以买到。 但是这个时代的录音机特别昂贵,特别是英语磁带不好弄到。 但是,明明看了一下,跟录音机一起寄过来的还有跟书配套的英语磁带,而且这些辅导书都是跟她的英语课本配套的。 明母听到明明的声音,拿着锅铲就跑了出来,问道:“怎么了?” 刚问完就看到了明明手上抱着的包裹,看到包裹里面的录音机,明母挥了挥锅铲,作势要打她:“你又让他给你买东西了,哪有你这么败家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着,但是明母满脸笑容,显然是高兴的。 女儿的未婚夫不管走到哪儿到惦记着明明,两人感情好,明母当然是高兴的。 如果是村里其她的妇女,遇到这样的事情早就炫耀开了,但是明母不,她不仅不炫耀,还叮嘱明明道:“财不露白,这好的对象也是一样。你可别傻乎乎的到处去炫耀!到时候别人眼红,小心给你使坏。” 明明虽然觉得不至于,但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性子。 加上,她每天白天做家务,复习一下英语,晚上还要去听课,又过上了上一辈子的忙碌生活。 上辈子其实她也是在网上报了英语班的。 但是,听课的时间太少,她还没有学到什么就穿越过来了。 现在相当于,她跟这里的同学一样,都是从零基础开始。 这个时候,英语口语好的老师真的挺少的,明明上辈子报了英语课,也在短视频上搜了一下学习英语的方法,她记得有个口语很好的博主推荐过的方法使她映像深刻。 那个博主说,她大学的时候有个同班同学的口语特别好,她那个同学是从小县城考上来的,家庭条件很一般,也没有上过口语课。 但是他的一口流利的英语惊艳了她很久,问了学习方法之后才知道,她那个同学就是有事没事都听磁带,没有别的方法,就是模仿磁带的发音。 现在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口语课,明明拿到录音机后就开始每天听录音。 早上早起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录音机,边听录音边开始做早饭,开始的时候村里的人听到她家录音机的声音还有些稀罕,都过来看看热闹。 时间久了,大家也就习惯了,明明也终于可以清净的开始学习。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十一) 这天,明明上学之前她哥有事不能来,跟她说待会晚上让大哥或者二哥接她放学。 明明拒绝了,上了这么久的学,路早就走熟了,而且路上也没有什么危险! 她哥想了一下,确实路上还是挺安全的。同行路上的人还挺多,都是同学。她只用单独的走一小段路。 于是,也就同意让明明自己一个人回来了。 这天下课之后,明明收拾好自己的英语书、笔记本和笔袋放进明母给她手工制作的白色帆布包里,班里的女同学看到她的白色帆布包都纷纷效仿。 她的笔袋也是明母用制作帆布包的边角料给她制作的,笔袋上面的拉链是明母特意去买的。 明明背着自己的帆布包,走出大门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听到声音,明明心中一喜,这是云六墨的声音,回头一看果然是他! 身边跟她一起出来的同学问她:“这是谁呀?” 明明回了一句:“这是我的未婚夫。”说完,她快速的向云六墨跑过去,抱住了他。 明明是真的有些想他了,这个时候她就有些怀恋上个时代的通讯,见不到面的日子可以天天视频! 云六墨开始一惊,耳根都红了,这还是在外面呢! 但是,心里的喜悦却是骗不了人的。 明明抱了他好一会儿,闻着他衣服上散发的清冷的气息。才放开他,仰头看着他道:“我好想你啊!好想,好想。” 云六墨这个时候也顾不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路上别人惊奇看向他们的眼神。这一刻,他觉得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的眼里心里都只有面前的这个人,云六墨看着明明认真的道:“我也很想你!”很想,很想。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但是明明却从他的眼神中看懂了,她咻的脸红了。 云六墨看着她的样子轻笑出声,她有的时候看着好像很大胆,但是却奇异的很害羞。 他刚刚回来就来这边,一是确实很想她,想早点见到她。二是看看有没有不长眼的打她的主意,来宣誓主权的。 明明的举动无疑取悦到他了,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身后响起了一道陌生的男声:“明明,这就是你的未婚夫啊?” 明明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说话的是跟她同班的同学,于是回道:“是啊!” 她疑惑的看看自己和云六墨,问道:“不明显吗?” “没有,没有。”男同学连连摆手:“之前听你说有未婚夫了,但是从来没有看到过真人,大家都在说是不是没有这个人呢?” 明明笑了:“怎么会呢?我未婚夫工作比较忙。”说完,她拉着云六墨的手走远了。 “饿不饿?”走到街上,云六墨低头问明明。 明明想了想说道:“不饿,但是我想吃爆米花。”没穿越之前她就喜欢吃爆米花,但是电影院好吃的爆米花却很少。 有时候为了能吃到好吃的爆米花,她看电影都愿意跑远一点。 上次看电影的时候,明明就发现这个时代的爆米花居然意外的好吃。 云六墨给她买了一份爆米花,两人拿着,明明蹦蹦跳跳的往回走,时不时吃两颗,顺便叽叽喳喳的说着最近她身边发生的有趣的事情。 云六墨跟在她身后静静地看着她,时不时的被她可爱有趣的言论逗笑。也会说说自己最近做生意发生的事情。 原本以为她对这些不会感兴趣,但是没有想到她意外的听的很认真。 明明是真的对这些很感兴趣,以前看年代文的时候都是看别人怎么发家致富的,现在就有真实的列子发生在身边。她怎么会不感兴趣。 最欣喜的莫过于是云六墨了,他开始说的少,但是明明时不时的会提一些问题,然后说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云六墨发现居然还挺实用。 “谢谢你为我想这么多,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云六墨认真的看着明明道谢。 明明看到云六墨这么郑重的道谢,反而不好意思了:“我就是随口说说,我对这些也不太懂,你听听就好,可千万别因为我弄砸了你的事情!” 明明说这些都是真心实意的,她上辈子也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没有创过业之类的。 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她看书比较杂吧!以前她除了看小说,也会看一些理财和管理类的书籍。 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实践过。毕竟,她也没有做过管理层,反而是理财书她开始实践了。要不然她现在依旧一穷二百,也存不下她理财账户里面的二万元。 自从回家之后她发现自己财务出现了问题。于是,就开始研究一些关于财务的书籍,如果她早一点看这些书,工作这么多年,可能她早就已经存款十万了。 除了看书,她也会刷短视频看看别人说书,或者健身、美妆的视频。以前她还会经常看看健身的APP,明明发现自己穿越之后,对于她穿越之前的记忆如同大脑里面有一台电脑储存卡一样,以前的记忆她随时可以调用。 当然,她也试验过,现在学英语,她发现自己依旧是普通人的记忆,要反复记忆才能记住。 明明也没有什么不满的,这相当于,上辈子的记忆就是她的一个金手指啊! 可能别人觉得这个金手指特别鸡肋,但是明明不这样觉得。 现在想想你想锻炼,没有这段记忆你都不知道锻炼的方法。 以前每天接收的信息都很多,里面也有很多无用的信息。明明一直没有觉得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 但是,现在有了这段记忆的储存,明明觉得这些东西可太有用了,几乎方方面面的都可以给她提供源源不断的帮助。 虽然说里面有很多视频都不实用,特别是短视频里面教健身的。很多都是一些博主在模仿,其实自己都没有练过。 但是,明明可以挑选一些有用的出来练,加上她的性格也比较佛系,不用担心运动过度,伤害到肌肉。 虽然,明明这样说了。但是,云六墨却觉得是明明谦虚了,如果不是时时想着他,她一个学英语的又怎么会知道这些呢? 还不是天天想着,所以琢磨出来的。 云六墨觉得这辈子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自己做生意,家人一度都担心他找不到好的对象! 不光是家里,现在很多姑娘自己也是一听介绍的对象没有工作,都不会考虑。 他的未婚妻却不同,他的未婚妻从来不会劝他找个工作,哪怕担心他,也只是偷偷的琢磨着哪些办法可以帮到他! 看着这样支持他的明明,云六墨暗暗的下定决心,以后明明做什么事情,他一定要支持她。 明明还不知道,云六墨脑补出了这些东西。 导致后来,她无论有什么想法却胆怯不前时,云六墨都会给予全力的鼓励和支持。 这让她感动了无数次,在穿越之前她想找的对象不就是这样吗?甚至,她都不敢想这样的!所求的不过是各自管好自己,不成怨偶! 哪怕到老了,她回想一生的时候想的都是如果有下辈子,她想她还是想嫁给云六墨。 到老年去世,明明都不知道是她此时无意的举动让云六墨下定了这样的决心,只能说这是个美好的误会! 明明曾经做过销售,她把后世一些乱大街的销售理念捡了一些她觉得有用的说给云六墨听。 但是,后世营销手段人们都觉得听烂了的,这个时候听起来却很新颖。 云六墨记下来不少对他来说很有用的东西,这也导致后来云六墨给明明写信的时候就喜欢把他遇到的一些事情都写信给明明看,明明看了之后,看看有没有自己能帮上忙的,如果没有回信之后就夸赞几句,如果有就把自己的观点附上。 八零年代的明明已经谈着甜甜的恋爱,现代的明明却还苦逼的每天写着剧情。 自从看到帖子里面另外一个作者上个月码字过百万之后,明明决定每天加一千字,码三千字。 但是,前面两天她都没有做到,于是,这天,明明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至少码字四千字。 昨天码字特别顺利,一个小时居然码字两千,今天就不行了,四千字明明整整写了三个半小时,从七点一直不停歇的写到十点半。 中间,她大概边码字边拉了半个小时的筋,天天坚持拉筋还是很有用的,明明发现自己虽然离一字马女神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但是她的韧带明显比之前好了很多。 现在她写两千字已经可以坚持每天更新了,但是四千字明明发现她码的还是很吃力。 但是,她决定还是坚持每天四千字看看。当然,明明如此努力的原因还是因为原主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的证券账户里面的二万元,她是和原主一样不打算动的。 明明穿越来之前,原主刚刚存够二万元,可能是之前过的太贫穷,压抑的太狠,导致她存了一个整数之后一个月发的工资,一下子就挥霍了一个七七八八,报复性消费了。 关键是原主花钱就花钱吧!她把钱全花在了吃上面,也就是说明明现在没有冬衣,也没有冬鞋。 原主也不是一个会过日子的,去年的冬鞋穿坏了就扔了,在明明看来,那双鞋就修修还是能穿的。 明明现在面临着马上钱用光的窘境,她虽然在码字,但是码字有多少收入她也不知道,原主也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的码过一个月的字,也没有什么可供她参考的。 原主虽然码字不多,但是她的订阅可比自己写的时候多多了,她唯一胜过原主的就是自己对年代的了解和每天稳定的更新。 再说,她一开始码字也没有抱着盈利的想法,要是她抱着盈利的想法来码字,可能就坚持不下去了。 她估计也会陷入原主一样的情况,写一行字都要纠结半天,四个小时只能写两千字。 打工人一天有几个四小时自己的时间。 她一开始打算的是用码字来练习自己的打字速度的,现在虽然打字速度还没有练出来,但是明明相信孰能生巧。 要知道她写第一章的时候不就是也跟原主一样一章用了四个小时,但是现在她已经可以用三个半小时写两章了。 明明看了一下自己的休息时间,计划上是下周末会放一天假,明明打算到时候兼职去做服务员端一天盘子,兼职的钱都是现结的,还会包两餐饭。 这样的话,她省了一天的饭钱,而且还可以马上拿到工资,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现在才十月份,明明每次码字的时候都能听到窗户外面狂风怒号的声音。 听专家说这个冬天是最冷的一个冬天。 现在她每天最能感受到天气的变化的就是做菜的时候了。 明明捂住自己的小被子,心里想着一定要好好记住自己现在贫穷的样子,以后有钱了就体会不到了。 贫穷的日子就如同奢侈品,过一天少一天。 你问她怎么会知道自己以后一定不会贫穷? 明明的回答是原主如此不会过日子都能攒下钱,她比原主勤奋会居家过日子,除了上班,她还会兼职端盘子。 哦,她还天天锻炼!现在身体比原主在的时候好很多倍。身体好了,也就代表着她能做更多的事情了。 她有原主所没有的优点,没有原主的缺点。 而且,她跟原主一样保持着学习。 明明也是最近才发现,原主还报了挺多课程,都没学完。 除了理财课,原主还报了英语课,明明回想了一下原主以前的想法,她那个时候居然想周游世界。 但是,现在她人已经穿越了,课程还没有学完。 明明觉得好痛苦啊!原主之前一直身体比较差,再加上可能是换行换多了,记东西多了。脑供血严重不足,现在不能一下子学习很多东西,要不然就会头痛。 当然,平时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但是像考试之前报佛脚,记一本书的内容,记完就开始痛了。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十二) 导致,她现在打算在这两个课程全部学完之前,不会报任何需要收费学东西的课程。 现在,大家都让明明去考驾照,明明都苦笑着拒绝了,但凡需要花钱学东西的事情,她目前都不会做了。 一个是她没车,目前以她的经济状况也买不起车,而驾照考了长期不用也是会忘记的。 明明觉得现在她和原主的状态好像有了很大的变化,仔细一想好像也没有多大变化。 现在的区别是: 1.她每天下午会走路回家。 2.每天会码字四千。(这个是目前她觉得最痛苦的事情,没有之一。) 3.在码字的途中顺便拉筋,朝一字马女神进发。 4.卷腹摸膝15个(听说每天坚持这个可以减掉小肚子,虽然她没有,但是原主的年龄也不小了,要预防。) 这个动作在减掉小肚子的同时,据说也可以速成马甲线。明明现在刚开始炼,能不能练出马甲线她还不知道。 但是她知道这个动作简直是懒人福音,因为简单,所以容易坚持。而且,每次只需要15秒左右。不会耽误她玩游戏的时间。 遥想当年,明明也是村里一枝花,大家说起她都是长得好看,做饭利索又好吃。 但是,现在被原主这破身体带的也往懒癌晚期方面发展了。每天都不想做事情,虽然这具身体被她如同化腐朽为神奇般正在慢慢变好! 5.每天睡前转动眼睛50周。(听说可以明亮眼眸,目前明明正在试验中……) 6.听理财课(明明就听了两次基金课程,结果两次都睡着了。) 这几天,明明把码字字数从两千改成四千之后就更加没有时间听课了,明明打算从明天开始早上早起码字,这样的话每天晚上的时间就可以用来听课了。 现在已经十月中旬了,十一月份这个课程即将过期。 为了能让自己以后想看的时候还能看到这个课程,明明决定明天上班不忙的时候在网上搜搜,看看能不能搜到怎么制作教程。自己将这些课程讲一遍,加深记忆的同时,以后想看随时都可以看到。 这六件事情,对于明明来说绝对是码字对她来说最费时间。四千字顺利的话需要三个半小时,不顺利的话可能就需要四个小时或者更多。 这天早上明明五点起来,起早床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之前是原主的身体支撑不住,但是现在的话她的体质已经好了很多,至少不会早上早起之后感觉没睡好。 她悄悄的起来,将手机调至静音。然后找了一个墙角,贴着墙站着码字。 这是原主以前的习惯,每天吃完午餐,就会五点一线贴墙站半个小时,这可能是原主懒癌晚期前半个生涯中唯一的主动运动了。 但也不是原主愿意的,可能是长期伏案工作,原主经常会肩颈脖子痛,坚持贴墙之后会好很多。 明明来了之后,脖子还没有痛过,明明想应该是跟原主这个习惯有关吧! 明明贴好墙,就开始码字了,希望今天能在上班之前将今天需要的字数码完: 晚上,云六墨接了明明放学之后,将她送回了家。两人约定好,第二天一起出去逛街。 分开前,云六墨看看四周没有人,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明明:“这是我给你带你礼物,回去之后看看喜不喜欢!” 现代的明明写到这里有些牙酸,凭什么她一大早要起来码字,而八零年代的明明可以无忧无虑的谈着恋爱、收到礼物呢!必须给她们添加一些磨难,而且她自己的每日运动也得给八零年代的明明安排上,想到这里,明明狠狠地点点头,接着码道: 明明收到云六墨的礼物,开开心心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打开盒子看到居然是一条项链,而且款式特别好看。 明明开心的将项链放进盒子里,然后将盒子放进自己的枕头底下。 第二天,明明早早起来开始做早饭,现在她做饭已经可以像原主一样熟练了,而且她还会很多原主以前不会的菜色。 可惜的是这个时代的食材有限,让她有才没地方发挥! 她拥有原主的记忆,又有在现代时候看美食教程的记忆。 原主做菜本来就已经非常好吃,今天早上明明将饭菜端出去的时候,明明三哥夹了一筷子菜塞进嘴里,还不忘打趣她:“明明有了对象,这做饭水平直线上升啊!以后可便宜云家那小子了。” 看来,家里人都吃出来了自己做饭比以前好吃了。 虽然被打趣的脸都红了,但是明明看着自己的哥哥道:“那现在吃饭菜的是谁?” 明爸也帮着自己的闺女:“吃都堵不住你的嘴,小心中午你妹妹不做你的饭。” 明明听到明爸的话,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的筷子道:“中午我还真的没有办法做哥哥的饭!” 明明的三哥听了哀嚎一声:“不是吧!我就打趣了一句,你不会这么狠吧?” “哼。”明明看着三哥哼了一声,转过头不看他,然后对着明爸和明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云六墨待会儿约了我出去玩,中午不回来吃饭了。昨天回来的太晚了,就忘记说了。” 明母听了大气的挥挥手:“这有什么?你去吧!中午我来做饭就好了。” 明明两个嫂子听了,将做饭的活揽了下来。 最后云母说不过两个嫂子,决定大嫂做午饭,二嫂做晚饭。 村里的姑娘,都是要下地的。中午回家做饭,以前两个嫂子也是这样做惯了的! 像明明这样的只用做饭,不用下地的都是少数。 所以,明明来了之后。哪怕以前在现代的时候都不做什么家务!哪怕刚开始学做饭的时候吃了很多苦头,但是她一句抱怨都没有。 因为她知道在这个年代,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总不可能让家人在地里劳累了一个早上,回来还没有一口热饭吃,还要做饭吧!先不说两个嫂子心里有没有怨气,就是明父明母都不会同意,两人虽然宠孩子,却不会把孩子教成什么都不会做的样子。 因为两人知道这不是爱孩子,这是害孩子! 吃完饭,明明将碗洗了,然后将自己收拾干净,把云六墨送她的项链戴上。 她打开录音机开始听英语磁带,开始背英语单词。 她给自己定了每天背50个单词的小目标,风雨无阻。 平时的时候还是很好完成的,早上背30个,中午背10个,晚上背10个。 但是今天需要出去玩,所以早上她要将所有的单词都背会。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明明将五十个单词都背的差不多了。 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离跟云六墨约定的时间还有一段时间,她将自己的英语作业拿了出来,开始写。 因为刚开始学的都是基础,明明虽然说英语已经忘的一干二净,但是毕竟以前学过,所以这会儿写英语作业飞快。 在明明写英语作业的时候,云六墨提前来了。 看到明明下笔如有神,飞快的刷着卷子。 等到明明做完英语作业,才发现云六墨就静静的坐在她旁边:“你什么时候来的?来了怎么也不叫我一声?你吃早饭了吗?” 云六墨笑着道:“来的时候看到你正在写作业就没有打扰你,写完了吗?” 明明点了点头,又问道:“你吃早饭了吗?” “吃了,你呢?” 明明边收拾书本,边说:“我早就吃完了,你再等我一下。” 说完,明明拿了一张纸出来,将自己早上背的五十个单词都抄了下来,放进自己的口袋。 明明背上帆布包,才和云六墨一起出了门。 云六墨看着明明道:“我帮你拿着包吧!” 明明笑着将自己的帆布包递过去。 在路上,明明将自己刚刚抄的单词拿了出来。递给云六墨:“你来帮助我背单词吧!” 云六墨伸手接过纸张:“怎么帮?” 明明说道:“你报中文意思,我拼英文,你看是不是对的。” 云六墨也是学过英语的,只是学的不怎么好,但是二十六个英语字母还是认识的。 但是,明明要拼慢点他才能听懂,快了的话,他就不是很熟练了。 这一路上,明明确定自己早上背的五十个单词都记住了,才开始高高兴兴的逛街。 两人先逛了商场,云六墨又给明明选了一件风衣,一条格子围巾。 明明试了试,确实特别好看,这让她原本没有打算买衣服的期望打破了,看到云六墨手上提着的袋子。 明明有些纠结的说道:“回去我妈又该说我乱花你的钱了?” 云六墨道:“那你不喜欢吗?” 明明立马甜甜的道:“喜欢。”声音都透着开心,但是话音刚落她又纠结起来:“这大概就是幸福的烦恼吧!” 以前在外面一个人工作,习惯了想买什么就买的明明到了这里还真的有点不习惯,家里人看到她都一副败家的不认同感。 在现代的时候,哪个女孩子不是都有一柜子的衣服还觉得自己没有衣服穿。 到了这里她才三四套新衣服,家里人都觉得她花钱大手大脚。 云六墨看着明明的样子,觉得自己大概是爱惨了她。连她纠结的样子他都觉得好可爱,伸手揉了揉明明的头:“别纠结了,我赚钱不就是为了给你花吗?” 两人边走边说着话,转角的时候,明明看到店铺的玻璃窗里印出自己的样子。 她看到了自己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仰头看着云六墨道:“我的脖子上戴了你送给我的项链,你看好不好看?” 说着,明明似乎生怕他看不清楚,仰起了细嫩的小脖子。 云六墨看到银色的链子穿过她白皙的脖颈,一时间说不出到底是项链衬托了脖子,还是本就好看脖子衬托的项链更加闪亮。 云六墨道:“好看。”也不知道是说的脖颈还是项链。 明明洋洋得意的道:“我也觉得好看,你的眼光真好!这条项链是你自己选的吗?” 云六墨道:“当初去选项链的时候,有一款也非常好看,买的人特别多。但是最终我选了这一款。” 明明有些疑惑:“那你为什么不买人多的那一款呢?” 云六墨深深的看着她道:“因为你在我心中是独一无二的。” 明明懂了他的意思,因为她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想选一款独一无二的项链送给她吗? 明明因为他的话,一整天都过的特别开心,两人吃完午饭,下午看了电影吃了爆米花。 这种好心情一直持续到云六墨送她去上课,明明坐到自己的位置上,从帆布包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袋和书。 旁边有一个平时不怎么熟的女同学过来问她:“明明,刚刚送你来上课的是你的哥哥吗?” 明明看过去:“不是啊!是我的未婚夫。” 女同学:“啊~是你的未婚夫啊?你的未婚夫长得还挺好看的。”说着,她捏了捏明明腰上的赘肉:“你未婚夫这么帅气,你腰上这么多肉,不怕他被工厂里面的小姑娘勾搭走吗?” 明明摸了摸自己的腰,真的很胖吗?感觉肉也不是很多啊!原主的身材是她前世最羡慕的身材! 不过比起前世她的骨感美,这一世确实要胖一些。难道她要减肥了? 明明在纠结自己的体重便随口回道:“他不是工人,他是自己在做生意。” 女同学听了惊呼出声:“你未婚夫是自己做生意的?” 明明没有听出不同,随口回道:“是呀!” 女同学继续大声道:“那不是投机倒把嘛!你男朋友是投机倒把的?” 班上的同学在女同学惊呼出声的时候就回过头了,此时看着明明都议论纷纷。 明明皱了皱眉:“什么投机倒把?你说话也太难听了!”说着回头看向旁边的女同学,轻易的从她眼睛里看到了明晃晃的不屑。 明明觉得有些可笑,这些人到底是在不屑什么?政策已经出来了。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十三) 放学的时候明明看到等在外面的云墨开开心心的跑过去,上课前的那点小风波以她狠狠的教训了一顿那位女同学为结束。 那位一开始满脸不屑的女同学哭着跑回自己的位置上了。 明明没有想到现在的小女生心里这么脆弱,她也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吧! 自己讽刺别人的时候不是挺嚣张的吗? 这件事没有在明明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也没有影响她一天的好心情。 回到家之后,明明才开始苦恼,自己的腰上真的有小肚子了吗? 明明决定要开始锻炼了,她在脑海中搜了搜关于马甲线的教程,终于看到了一个简单的,那就是卷腹摸膝。 教程上说每天坚持15个,明明觉得这个也要不了多长时间。 于是,从这天晚上明明就开始自己的运动了。 还好只是短短15秒,原主这具身体体质挺好的,但是从来没有做过运动。 教程上面说坚持每天15个,但是明明决定前期两天做15个,到后面适应了,在每天15个。 在回忆运动的过程中,明明发现自己以前看到的一个转动眼眸50周的方法可以明亮眼眸,前世她的眼睛长期面对电脑和手机就没有神采。这一世,她最满意的就是她的眼睛,每次照镜子就感觉眼睛里面有星星。 日子就在明明学习和运动中溜走,不知不觉明明就已经十八岁了,她英语学的很好,因为有磁带,还有云墨给她找的辅导书。 再加上学英语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以前的生活节奏太快了,让人们没有办法沉下心来学习,但是这里的生活节奏慢,明明每天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学英语。 现在她虽然只在夜大读了两年,但是她已经把三年的知识都学完了。 甚至,可以提前毕业! 家里人已经跟她说好了,毕业就结婚。明明没有意见。 这里的人普遍结婚早,很多没有到十八岁就已经结婚了,然后等到十八岁的时候再去拿结婚证。 第二个就是前世她虽然没有结婚,但她有闺蜜结婚了,身体恢复的很差,刚出月子那会儿,她闺蜜身体各种不适。 用她闺蜜话来说,早生孩子的话身体恢复的快。 所以这会儿,明明对于早结婚并没有什么抵触的情绪。 甚至,她都想好了,结婚之后早点要孩子,等到孩子长大了,还可以穿姐妹装。 这次结婚是上辈子和这辈子她的第一次婚礼。 明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云六墨做的已经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明父明母也很满意,不说其它的,态度就很满意,两家都是互相商量,期间都没有过争吵,反而两家都想给多一点。 云六墨给了她三千的彩礼,在这个时代算是独一份了。明母也给了她一千的嫁妆。 一开始的时候明明是不想要这么多的,她不想自己结婚把娘家掏空了,相信云六墨知道了也是跟她一样的想法。 但是明母说这是从她出生就慢慢给她存的,明明听了才接过。 明明嫁过去了之后,没多久就怀了第一胎,次年生下了第一个男孩。 三年后明明又怀孕了,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年明明才二十二岁。 孩子一般都是云母在带,这个时候的云母还很年轻,只是四十多岁,身体也很健康,云母也经常会跟明明分享一些保养小秘诀,明明也会教云母练瑜伽。 云母将云六墨教的这么好,所以明明将孩子给奶奶带一点都没有不放心过。 明明白天上班,下班之后帮忙带孩子或者做饭。 明明的工作特别忙,虽然三个宝宝也不常见到明明,但是却和明明的关系特别好。 也很珍惜和明明一起相处的时间,明明带宝宝的时候,也会特别投入,不会分心去玩自己的事情,全程都和她们互动。 偶尔在家的时候,她需要工作,也会跟宝宝说清楚,妈妈要工作了,她们也不会闹。 云母也经常会教几个小孩子做饭或者做家务。 三个孩子的床,都是云六墨自己打磨木材,教几个孩子亲手做成的。 还给三小孩分别做了几个玩具箱,几人玩了玩具自己就收拾了。 云六墨在公司做到一定程度之后,在明明的劝说下渐渐地放手,将事情更多的交给下面的人去做,自己更多的是回归家庭。 在家没事做的时候,他经常会看一些关于管理的书籍。 挑出一些适合自己公司的,先小范围的示范,如果合适就推广开来。 写到这里,这个故事算是美满完结了。 现代的明明看着自己写的第一个完结小故事,有些怅然若失! 这个故事在她的心目中是不同的,完结这个故事就像是她在和自己的上辈子挥别一样。 但是也到了不得不完结的时候,八零年代的明明家庭美满,事业有成,如果再写下去,就是写她的事业了,但是明明上辈子就是一个村姑,接触不到这些。 其实,她对夜校也不太了解,还是原主以前看的年代文里面经常出现这个,她才知道。上辈子她身边的人都没有去上过夜校的。 现代的明明想原主这么喜欢买课程,穿越到八零年代知道有夜校肯定会去上的。 要不然,明明压根就不会写这个,因为这都是她不知道的领域,有些不好写。 写完了这个小故事,虽然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明明觉得她已经知道写故事的方法了。 当然,她现在依旧没有觉得自己能靠写小说赚多少钱?实在是原主每月几块钱的收入挂在那儿呢! 她一边每天早上起来坚持写小说,上班的时候因为职位的关系总会有些空余的时间,加上现在是淡季,事情并不多。 同事空闲的时候都会看看小说,打打游戏。 但是,明明都是用来看一些理财书籍。 原主之前的财务状况一团糟,是看了理财书籍才有所改善的。 上午所有事情做完之后,她会看两章书,下午的时候她就开始将自己看的书制作成书语短视频。 明明将自己看的书制作成书语视频分享出去,没有想到受到大家的喜欢,一个月涨粉五千,明明之前是看到过,五千就可以开通创作者激励计划,每个月是有钱的。 余额只剩下一百多的明明瞬间更加有动力更新视频了,她每天稳定更新一条,开始的时候她剪辑一条视频需要很多时间。 但是熟练之后明明一条视频十几分钟就剪辑好了。 她还经常会去看看更多的书语制作视频。 第二个月的时候,明明发现自己的半个月的收益居然有一千多。 明明看到自己的理财课,这个理财课原主当初买的时候快花了两千块,而且只有一年的时间。 明明想把这个课程自己讲一遍挂出去,然后卖出去。她定了原主买的时候零头的价格,而且是永久可观看的。 做完这些明明看到自己每天的收益居然有几百块,多的时候上千,虽然和一些大主播没的比,但是明明已经很满足了。 明明想到原主的家人,也可以让原主的母亲开始拍生活短视频。 明母也是玩短视频的,经常发一些唱歌和跳广场舞的。 应该说她们那儿的大妈都喜欢这样拍短视频。 但是,明明觉得自己可以给原主的母亲写脚本。 原主母亲的经历本来就挺神奇挺有话题度的。 现在有钱了,明明在网上给明母选了一款手机。 地址填了明母的地址和她的手机号。 然后给明母发语音说了一下这件事情。 又被明母说了一顿她乱花钱,她的手机还能用云云。 问了明母的休息时间,发现两人都是第二天休息。 明明当即表示要过去玩,明母当然同意了。 两人虽然在同一个市,但是工作的地方离的还挺远的,坐车需要两个多小时。 明明一大早就出门了,过去的时候才将将九点。 这个时候,明母的室友都去上班了,也方便明明和明母说话,说了几句,明母又在说她乱花钱。 但是明明过来就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于是道自己最近做兼职赚了一点钱,明母显然没有当一回事,问道:“你做的什么兼职?” 明明回道:“我拍短视频赚钱,赚了五千多。” 明母无动于衷,显然没有把这五千块放在心上。 于是,明明接着说道:“这可比一个月的上班工资还高呢!” 明母显然被说动了,她在这个餐厅做保洁阿姨,一个月才4000出头。 明明接着道:“而且拍视频也不需要多长时间,就是刚开始的时候慢一点,后面熟练了十分钟不到就可以拍一个视频。” 明母想到自己一个月四千出头,但是需要上班从早到晚。 但是拍个视频要不了多长时间,一个月就有五千。 明母明显的心动了,但是她跟大部分同龄人一样,不知道拍什么? 明明觉得很多人自己身上有素材但是不会用,像明母自己就是这样,她的经历本来就很传奇。 但是,现在说到拍视频她却觉得自己没有东西可拍。 于是,明明怕怕胸口道:“我可以为你量身定做剧本,你照着念就可以了。” 两人说着话,明母手机响了。接听之后发现是快递。 明母挂了电话疑惑道:“说是我在网上买的东西到了,我没有买东西啊?” 明明也疑惑道:“不会是我昨天买的手机到了吧?” 明母道:“昨天下单的,没有这么快吧?” 两人说着下去拿了快递,拆开果然是手机。 明母将旧手机里面的卡换到新手机里面,又把新手机里面都下载了自己常用的app,自己利索的在网上下单了手机壳和手机膜。 明明立马道:“我们今天就开始拍视频吧!” 明明昨天已经编辑好了今天的脚本,让明母跟着提词器上面念,等她念完。 明明将旧手机上面下载了一个短视频免费教程,让她照着上面的编辑。 明母做事情和别人不一样的是,她学跳舞也好,还是其它的也好都喜欢研究透。到一个新的地方,她也喜欢看看周边有哪些地方是卖什么的,都了解清楚。 刚开始的时候,明母觉得麻烦,自己年纪大了,不会弄,明明找了一个八十岁拍视频的老奶奶,说别人一样的年纪还不是在剪辑。 明母看了又开始一步步按照旧手机上面的教程开始剪辑。 等弄完了,她觉得也不是很难。明母给她看了说我发出去了。 明明从头看到尾,没有什么问题就让她发表了。 明明又说让她多拍几个放到自己的草稿箱里面,每天发一个。 拍了两个说话视频,第三个是一个变装视频,明母穿自己的衣服然后变成她工作的制服。 她们的制服还挺好看的,是天蓝色的还没有标志。 明明一直待到下午五点才回去,到了宿舍已经七点了。 而她在明母那边忙碌了一天,自己的小说都没有码。 明明将手机充上电,刷了一个牙,贴上面膜开始码字。 经过几个月的练习,四千字她已经可以两个小时之内码完了,当然跟一些触角怪比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明明相信这些差距随着时间的流逝,肯定会越来越小,毕竟她还年轻。 明母拍了一个半月的视频终于有收益了,这个时候她才知道明明忽悠她。 拍视频是要达到粉丝五千才有收益的,但是明明告诉她一开始就有,第一个月没发是因为她不是月初拍的,都是这样。 明母也不懂,只到达到五千粉丝之后,明明将一个怎么赚钱的视频发给她,她才知道自己之前拍的视频都是没有钱的,但是现在已经离有钱一步之遥,加上明母也确实喜欢拍照,所以到也坚持下去了。 刚开始的收益一天就十几二十块,但是慢慢的有时候会有八十一百的,明母每个月的工资加上自己拍视频的钱也有九千多了,努努力也可以月入过万。 从此网上就又多了一个说自己月入过万的人了。 穿越之后,我成了万元户(完) 刚开始的时候明母还需要明明写脚本,但是后来,她就不需要了。 因为明明写的脚本都是她的生活日常,时日久了她自己都可以写脚本了,轻松简单。 平时下了班,没事的时候别人休息她就看一下短视频制作教程。 以前没上班的时候,没有收益明母都愿意拍短视频,但是现在有收益了,关注的人更加多了,她更愿意拍短视频了。 让明明意外的是自己还在上学的弟弟,他知道拍短视频不用直播不用露脸也可以赚钱之后,特意打电话来问视频剪辑教程在哪儿看? 明明告诉了他,于是,明明弟弟开始每个月剪辑打游戏的视频,一个月也能赚几千块。 他打游戏厉害,一个人可以和两个队钢枪,经常还会赢。 对于,打游戏手残星人的明明来说,这是很厉害了,但是他却不觉得自己打游戏厉害。 明明告诫了明弟要以学习为主,这个为辅。 还好未成年打游戏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明明也不是很担心。 家里人收入都提升上来了,明明开始正式的卖课程。 她将课讲了一遍,然后开始挂上去,卖课程。 也会每天看学员的反馈,然后去刷自己制作的教程,再去看老师的课程,作一个对比。看看自己有哪些地方讲的比老师容易听懂,有哪些地方没有老师讲的好?将这些记下来,吸取两边的优点,开始录第二次的课程。 这是一个枯燥且痛苦的过程,明明也不知道自己那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 虽然她定的课程便宜,但是架不住买的人数多,明明发现自己光卖课程每个月也能月入过万,这还不算她拍短视频的钱,加上她的工资。 当然,这跟她当初报课程的时候比简直是毛毛雨,她报课程的时候一个群有一百多人,每人两千,一个群就是二十多万,加上听说不止一个群。 更不用看网上的直播卖课,十月份一个主播一天的收入就是两三百万。 比不了,比不了! 明母看着明明卖课程赚钱,她休年假的时候回家也开始直播卖课程,就是教别人怎么制作短视频,现在明母的账号关注的人比她的短视频账号还多。 短视频这个东西,没做之前觉得很难,但是做了之后就觉得简单了,一通百通,明母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收,她定的价格高,后期的时候她还会时不时的远程指导。 明明哪怕现在月收入不少,也还是没有放弃写作,加上她现在的经历也算是跌岩起伏了,录完课程,她放假的时间依然去做兼职,明明去餐厅当服务员。 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好好表现,这样别人一有兼职的时候就会首先想到她。 她在一个餐厅连续兼职了几个月,摸清了餐厅的情况,自己也经常看看关于管理的书,然后开新书写了一本女主在餐厅打工的升职记。背景是现代。 女主因为家里贫穷交不起学费,于是辍学打工。 她的第一份工作是服务员,看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落地玻璃窗,女主心里有一个梦想就是在未来她也想要拥有这样的一个餐厅。 她从小小的服务员做起,每天坚持看关于管理的书籍。 跟自己的领导打好关系,放假的时候同事都在休息。她会去不同的餐厅兼职打工。 看看这个餐厅有哪些不足,如果是她的话应该怎么改善。她在兼职的时候性格活泼,于同事的关系都很好,做事也是只会多做不会少做,不少地方都想挖她去上班,女主婉拒之后主动留下了所有的联系方式。 在自己做事的地方女主上跟领导打好关系,下跟同事处的也挺好。 她也经常会看看与人相处的书籍,如果是单纯的维护关系可能觉得累,但是她不是,她是有目的的,果不其然,在老领导辞职的时候,提她做新的领导,没有一个人反对。 女主当上了领导,她就开始画饼了。鼓励所有的服务员都来做领班,有的人相信了,也有一些不为所动,也有人半路放弃。 比较幸运的是,有两个人坚持了下来。女主将一个人带在身边学习之后,把她推荐给了另外一个餐厅到领导。 另外一个女主将她带熟练,提前递交了辞职书。老板尽力挽留,但是女主去意已决,并且表示走前肯定会把人带出来。 其它的服务员看了,也开始努力了,之前大家不相信是因为领班位置只有一个,但是女主竟然可以把人推荐到其她餐厅,一时间大家都后悔了。 这个时候女主又入职了一家五星级餐厅,然后一步步构建自己的连锁餐厅。 明明写了这么多书都是不声不响的,没有想到这普普通通的一本书居然爆了,有个读者说自己本来是一家餐厅服务员,每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浑浑噩噩的度日。 但是看了这本小说,按照小说中的方法努力,也升职加薪了。 明明从一开始的一天四千,到现在两个小时也能码字一万了。 写了多年书,她终于成神了。这年,明明去参加公司年会的时候在门口撞到了一个男生。 男生伸出手:“你好,我是云墨。” 明明也伸手:“你好,我叫明明。” 两人握手一触即分,男生似乎有些惊讶:“你不认识我!” 明明仔细的看了一眼对面的男生,长相帅气,穿着都很是时尚帅气,但确实不是自己见过的人,于是,明明摇了摇头。 等进了会场,明明看到一个熟悉的作者。于是,指着云墨问道:“你知道她是谁吗?” 这个作者翻了一个白眼:“当然知道,流量顶流云墨,现在都火遍半边天了。不过,现在正在转型。这次会来参加我们公司的年会是因为去年他参演了一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反响很不错。” “哦~”明明看着云墨点了点头,近段时间她都忙着写作、兼职,看书,录书语视频,确实没有时间关注娱乐圈。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一) 不久后,再次见到云墨,明明发现他居然成了一家科技公司的总裁。 明明一篇科幻文要改编成游戏,需要全息技术,所以跟编辑来到这里谈合作的。 云墨看着明明惊讶的眼神,笑了笑:“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明明惊讶道:“你不是娱乐圈顶流吗?” 云墨耸了耸肩,开玩笑道:“娱乐圈混不下去,所以回家继承家业了。” 这次合作空前的顺利,两人也熟悉起来。 明明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这次她是一个湖省首富的女儿。 刚刚成神,她还没有多感受一下,就被推到了这个世界。 这让明明不禁感慨:自己的系统一定是个周扒皮。 不过,还好自己这一世是一省首富的女儿,不用像上个修仙世界一样,又是教大家修炼,又是开宗立派的。 这次她姓周,叫周明明! 明明来的时候正好处于原主转学的时候。 当周明明背着书包站在讲台上,居然看到了老熟人,博士雅和赵长清。 博士雅显然也认出了她,冲她微微点头,明明也点了点头,然后别开了眼,这个世界的博士雅是真的丑,辣眼睛! 就像别人说的黄毛丫头,要知道上个世界的博士雅可是宗门里面的一代女神啊! 哪怕知道她有伴侣,且还是很凶的赵长清,也还是有人在老虎头上捋虎须! 向博士雅告白的人来了一波又一波。 但是,现在的博士雅长的特别黑,除了黑以为还又瘦又小,头发毛躁干枯且发黄。整个人仿佛都是灰灰扑扑的。 但是,她的神态还是跟上辈子一样从容,哪怕顶着这样一张脸,她也没有丝毫的不自在。 倒是赵长清看明明的眼神仿佛不认识一般,而且上辈子恨不得变成拇指姑娘时刻装在博士雅口袋里面的赵长清,现在的位置居然离博士雅还挺远的。 明明想,看来赵长清是没有上辈子的记忆的。 想到这里,明明嘴角勾出一道玩味的笑容,这就好玩了。 她简单的做了一个自我介绍,然后坐在了博士雅的旁边,成了博士雅的同桌。 两人都没有说话,反而认真的记着笔记。 明明发现自己成神后和成神前,还是有点区别的。 初中的课程对于明明来说,本来就简单,但现在听讲明明却能在脑海中勾画出原理。 博士雅也在书上记着笔记,但是明显的能看的出来,初中课程对于她来说很是轻松。 下课后,明明还没来的及说一句话,就被通知去考入学考试。 本来应该是开学前的时候考的,但是开学前她在香港购物,赶不回来,就延后了。 明明答题的时候,飞快的在卷子上刷着,放佛不需要计算一样。把监考的老师都惊呆了。 明明看了觉得开心,她现在的心情高兴,看什么都觉得有趣。 考完三门考试,周明明回到教室,发现博士雅已经走了。 她也没有在意,反正她们即将同学三年,有的是时间再聚。 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收拾东西。 坐在她后面的一个女同学看到她问:“明明,你为什么要和博士雅坐在一起啊!她这个人有问题。” 明明有些兴趣缺缺:“怎么了?”原以为就是小女生之间的搬弄是非,但是没有想到她却放了一个大招。 “你知道吗?博士雅她喜欢赵长清。”后座的女同学神秘兮兮的说道。 “哦——”明明应付的回到,她心想我不仅知道,我还知道她们上辈子还是夫妻呢!你知道吗? 女同学沉浸在八卦中,没有看出来明明的兴致缺缺,兴奋的道:“你刚转来,可能不认识我们班的赵长清,他是我们学校的学霸,不仅每次考试都是年纪第一,而且人长的还帅,很多人都喜欢他。” “博士雅给赵长清写告白信,被赵长清拒绝了。人家赵长清可是有喜欢的女神了,怎么可能看到博士雅?” 明明听了简直被震惊了,博士雅居然给赵长清写了告白信,并且赵长清还拒绝了,这是要追妻火葬场啊! 明明感兴趣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后座的女生不屑的撇撇嘴:“还能是怎么回事!赵长清心目中有个白月光可是全校人都知道的。博士雅这样去告白跟电视里面的第三者有什么区别?” 明明没有想到吃瓜吃到一个大瓜,赵长清居然心中有一个白月光,而且这个白月光还不是博士雅! 她收拾好东西,背上书包,等后座的人一起收拾好,两人便往教室门外走去。 明明继续问道:“赵长清心目中的白月光是谁啊?你怎么知道他有个白月光?会不会是误会。” 后座的女生道:“才不是呢?赵长清的白月光几乎全校都知道了,他平时挺冷的一个人,但是她的白月光一有事情,他就过去献殷勤,只要不瞎,很容易就看的出来。” “他的白月光是学校里面的校花,人长得漂亮家里还有钱。不过明明我觉得你长的比她好看,下次评选校花我投你一票,感觉我们学校里面的校花要换人了!” 两人一路说着,就到了校门外。司机已经开着车等在校门外了。明明和同学挥手再见,就朝着自家车边跑过去,司机将车门打开,护着她的头让她进去。 后座的女生看到接明明的黑色轿车都惊呆了,这个时代有车的人还不是很多。更不用说这样一个小镇上。 有一辆自行车,大家都觉得很高兴了,却看到自己的同学家里开轿车送她来上学。 新来的转学生是土豪!!! 第二天,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校园。 如果明明是穿越或者是重生的可能就不会这么高调的让司机接送,而是选择骑自行车或者走路上学,但是明明不是,她是一个穿越无数世界,还成神了的明明,现在的她感觉无比的好,无比的悠闲! 就是成神之后无人可说让她有点苦闷! 都是系统不做人啊!啊!啊!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二) 她现在膨胀的心情迫切的想找人吹吹牛皮,但是系统不给她这个机会,她一说到关于自己成神相关的事情就会自动禁音! 但是没有关系,她不能说自己成神的事情,但是她们家现在是一省的首富,在这样的一个小县城,明明可炫耀的事情多了去了。 所以,她第二天上学依旧是家里的司机送的。 这和昨天放学不一样,昨天放学她走的晚,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但是早上她来的时候,正好是上学的高峰期,几乎是半个学校的人都看到黑色的轿车来送她上学。 于是,新来的转学生是土豪这一消息立马传遍了全校。 下课的时候,班上的许多同学都来问她:“那是你家的车吗?开车的是你爸爸吗?” 周明明还来不及回答,就听道旁边胖胖的同学说:“开车的肯定不是明明同学的爸爸,肯定是她们家的司机。” 问话的同学生气的道:“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明明。” 胖胖的男同学道:“我当然知道,我看到司机给明明开车门了,还护着头,电视里面这样演的都是司机。不信你问明明。” 说完,两人一起看向明明,班上的同学大部分的目光都看了过来,让明明想要炫耀的心情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是的,那是我爸爸特意给我聘请的司机,用来接我上下学的。” 说完,收获了一众嫉妒羡慕恨的目光。 等到上课铃声响了,大家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博士雅看明明的目光有些一言难尽,似乎在说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上个世界几百年你居然都没有露出自己的本性。 明明看了一眼博士雅,别开了眼,心里哼哼:“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懂什么?等你成神了你就知道了,成神了你看那山都是绿的,看水都是清的。” “尔等凡夫俗子,庸俗!不懂本神高雅的乐趣!”周明明最后在自己心里下了批语。 热闹了几天,大家发现土豪跟大家一样,也是两个眼睛一个嘴巴,也就不围着明明转了。 周明明这才课间有时间跟博士雅说话。 明明拿着中性笔,用笔盖的那面点了点桌子:“说说吧!你们怎么回事?”明明说着,用下巴点了点赵长清那边。 博士雅有些头疼的揉了揉额头,这才跟周明明说了起来。 原来,博士雅也是刚来没多久,她来的时候刚好原主给赵长清送情书。 结果,第二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情书被贴在了学校的告示板上,全校的人都知道了。 博士雅来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她喜欢赵长清。而且,她被全班所有人孤立了。 喜欢赵长清的女生不少,都知道赵长清喜欢校花,虽然心里酸,但也是觉得两人相配的。 但是,博士雅一个丑小鸭一样的人,平时在班里都没有存在感,居然敢向男神告白,简直是不自量力! 总而言之,博士雅一来就发现自己被孤立了。 但是,博士雅做事一直稳重,这点事情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 除了这些,她家里也是一团糟。父母重男轻女,她能来上初中还是因为怕上小学的弟弟在学校里面没有人照顾。 要不然,她初中都没得上,更不用说她放学回家做饭、洗衣,打扫卫生都是她,她这个世界的妈懒的简直是一言难尽。 总之,家务全靠博士雅。而且,家里很穷,经常让博士雅饿肚子,她从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明明知道后,对博士雅拍拍胸脯保证道:“你的早饭我包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明明就给博士雅带来了营养搭配丰盛的早餐,还带了两盒牛奶给了博士雅一盒,自己喝一盒。 明明天天给博士雅带早餐和牛奶,班里的人很快就发现了。很快,大家都知道了周明明和博士雅成为了好朋友。 周明明还时不时的给博士雅带一些她吃的小零食,有同学看了发现这些零食都是自己没有见过的,问明明她的零食是在哪里买的? 周明明道:“这些都是进口的。” 在这个大家每天有零花钱买冰棒、冰袋、辣条,饼干等等一些小零食的时代,哪里看到过明明手上的零食。 她拿出来的巧克力,光撕开包装就能闻到好吃的香浓的味道。 看到她吃的饼干,再看自己的饼干,原本觉得好吃的饼干瞬间索然无味。 明明发现自己身边又有人来和自己说话了。 这天下课,大家约好一起下去买零食吃。明明拿好自己黑色的小钱包,叫博士雅一起。 博士雅平静的道:“你们去吧!我没有钱。” 明明道:“一起去吧!我请你吃。” 博士雅听了也不扭捏,起身从座位上出来了。 一群人到了超市,明明买了一袋薯片,然后点了一杯热饮。转头问博士雅:“你要喝什么?” 博士雅抬头看招牌,上面可选择的并不多,最终,她点了一杯橘子汽水。 明明从钱包里面抽出一张五十递给老板,没办法首富之女没有零钱。 在老板接了钱,准备找零的时候,一起的一个同学出声了:“明明,你帮我也付一下呗!” 明明差异的看着她:“为什么?” 这个女同学双手合十,看着她说道:“我忘记带钱包了,帮我付一下呗!拜托了!下次我请你呀!” 这时候,其她的女同学也开口了:“也帮我付一下呗!” 明明诧异的眨眨眼:“你们也没有带钱包吗?” 里面有几个同学刚开口说自己有钱,就被其她同学掐了一把,也瞬间不敢坑声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道:“是啊!我也没带。” “这次你请我们,下次换我们请你。”几人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多拿了几包零食。 明明笑眯眯的道:“好啊!”说着,对着老板道:“老板,她们的零食,我一起付了。” 然后,回头对众人道:“不用你们下次请我了,上去你们把钱给我就好了。” 众人的脸都绿了,但是想着人多,她们不给又何妨!周明明记的住她们买了多少钱的吗? 于是,又都点头答应了。 其中两个一上去就拿钱给了周明明。 明明收了钱,叫住一开始带头拜托她付钱的女孩道:“周子沫,你买零食我刚刚帮你付的钱呢?不是说好上来还我的吗?” 周子沫呆了呆,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含蓄,哪有人这样直白的问人要钱的。 但是,她很快的反应过来:“哎呀,我忘记我买的东西多少钱了?” 明明道:“没事,我记得。你买了两包饼干,一包一块,一共两元。三包薯片,一包五角,一共一元五。两个辣条,一个一毛,一共两毛。一个冰袋,两毛。一瓶汽水,两块五。一共6.4元。” 周子沫的脸撤底僵了:“明明你会不会算错了,怎么这么多?” 明明抬了抬眼皮:“这要问你了,你自己买了多少东西,你都不知道?” 周子沫僵硬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五元钱,递给了明明,勉强笑道:“明明,我只有五元的零钱,剩下的下次再给你好吗?” 明明眼尖的看到她裤子口袋里的五元露出一角,原来还有一个五元,明明一把抽出来:“这不是还有五元吗?没事,我有零钱,我找给你。” 明明将剩下的零钱找给周子沫,周子沫这下是真的气的控制不住了,她一把抢过零钱,瞪着明明道:“周明明,你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我从来就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小气的人。” 说完,她转身捂着脸跑回自己的位置上,哭了起来。 周明明严肃的看着她道:“我家有钱就是了不起,我们家去年向贫困山区捐赠了十万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们家。我小气怎么了,我家是有钱,但是我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是我爸爸妈妈辛苦赚来的。” 听到明明说自己家去年捐款了十万元,所有的同学都倒吸了一口气。这年头虽然不是像以前一样万元户少见,但是也不多,结果,明明家一捐就是十万。 跟着明明一起去小卖部的几个女生,看到事情闹成这样,几人赶紧将自己买零食的钱也给了周明明。 其中一个还故意少算了几块钱,被明明指了出来。也乖乖的补上了。 班里的同学看到周明明的举动,觉得明明虽然是个土豪,但是个小气的土豪。一时间倒是没人惦记周明明的钱袋子和零食了。 其中一个同学看着旁边的人悄悄道:“你们发现没有,周明明同学的记忆力特别好,那么多人,每人买了什么,花了多少钱,她居然都记得,一分不错。” 经过这位同学的提醒,周围的人都发现了这一点:“能说真不愧家里是做生意的吗?算账和记忆力真不是盖的。”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含蓄的,很少人会承认我就是小气,或是直白的说:我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我爸爸妈妈辛苦赚来的。 这个时代的人们都在向往富裕,很少人会大方承认自己穷。 不像后世,说穷和吃土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甚至,大家还装穷,这个时代大家普遍有点钱就装富裕,摆阔! 但是,明明这一架吵出去之后,整个学校都开始流行一句话,我家的钱也是我爸爸妈妈辛苦赚来的,凭什么…… 以前的时候遇到那种能说会道、蹭吃蹭喝的大家都打肿脸撑胖子,尽管心里不乐意,但是被话赶话一激,说出口了,又不好反悔,一边肉疼自己的零花钱,一边给别人吃。 自己的零花钱还不够用呢!还要给别人用,别提多心疼了。 但是,现在他们不惯着了。直接一句话怼回去,我家的钱也是爸爸妈妈辛苦赚的,凭什么给你花? 校园里闹成一团的时候,月考如期而至。周明明看了一眼,发现很简单,她依旧飞快的动笔写着。 等她写完一张卷子,发现自己旁边的博士雅正在看卷子,还一个字都没动。 明明小小声的问:“你怎么还不写?” 博士雅道:“我在预估分数,这次考试比原主排名要前进十名。” 明明:“……牛” 真正的学霸都在预估分数了,周明明知道博士雅为什么不能崩人设。 一个是她家里并不期待她的成绩,不管她考的好不好都不打算让她读高中了。 另外一个是她一直在这里上学,班里的同学都认识。大家都彼此熟悉。 如果她变化太快,原主的底子在那儿,别人还不觉得自己抄的。 等到月考成绩出来,周明明年级第一。 因为之前赵长清长期占据第一名,所以学校里面的人都不往那儿看,都觉得第一肯定是赵长清。 赵长清自己也从来都不去看排名,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名,已经习惯了,对于他来说。 结果,课上班主任说道这次第一名易主了,大家都很震惊,都在猜测是哪位神人? 当说道第一是周明明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看了过来,连赵长清都看了过来。 要知道由于她和博士雅坐同桌,赵长清平时都不会多看她一眼,似乎多看她一眼,她就会让他和博士雅在一起似的。 别提多有趣了!不过,这个世界的赵长清和上个世界的完全不一样,上个世界的赵长清眼里埋着一层阴翳,眼神吓人。 这一世的赵长清,眼神清正,透着天之骄子的傲气。 体育课上,明明和博士雅站在走廊,看着不远处操场上赵长清围着一个白色裙子的女生在献殷勤。 明明问道:“你就放任他这样不管?” 博士雅看着不远处的场景,眼神晦暗不明,只是依然稳重道:“现在我没有时间想这些。” 明明现在也知道了,赵长清就是反派,他现在之所以正常,是因为还没有遇到他人生中的重大拐折点。 这一世,时间就在中考后。至于,中考后赵长清会发生什么事情,博士雅并没有告诉她。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三) 博士雅没说,她也没有追问,反正现在离初中毕业还有好几年呢! 相处时间久了,明明的同学就发现明明虽然家里很有钱,但是她也会买东西凑满减,连哪里吃饭优惠,都如数家珍! 班上很多人和明明一起出去吃饭,一开始还担心价格贵,最后却发现明明选的地方既便宜还好吃。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很以为这些饭店是明明家开的,所以她们来吃饭这么优惠,后来明明解释了她们才知道不是。 于是,大家有时候都忘记了明明是土豪了。毕竟,土豪在现实生活中跟她们一样。只有偶尔的时候,明明拿出来一些她们没有见过的零食,或者穿着她们这里没有的新衣服,她们才会恍然想起明明很富有的事实。 以前班上的人,钱不够用都是偷偷摸摸的不让人知道,吃东西也是趁着没人看到的时候挑便宜的。 但是,现在看到明明大大方方的省钱。 大家没钱用了,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藏着掖着,打肿脸充胖子了。而是直接拒绝。 之前,有段时间学校开元旦表演,班级里面大家排了一出话剧。 那个时候大家还不像现在这样知道明明的抠门。 话剧需要的服装挺贵的,大家都想让明明来出这个钱,毕竟明明比较富有。但是明明没有同意,觉得话剧是班上的事情,应该大家分摊钱。 但是,她愿意大家分摊钱去买布,然后她拿着布,找人将衣服做出来。 最后,大家都同意了。但是,从这以后再也没有人想从明明手上得到钱了。 大家心里的想法都是一个样,果然越有钱的人越抠门。 话剧的时候大家是想明明演公主的,毕竟明明皮肤白,看着就像是在深宫中富养的公主。 但是,明明严肃的拒绝了,她觉得自己更像神明,她要演神明。 文娱委员还在劝她:“你就演公主吧!你的形象最适合公主。” “不,你看错了,我的形象明明最像神明。”明明瞥了一眼文娱委员,神色认真的道:“说不定我上辈子就是神明呢!” 文娱委员被明明逗的直笑:“哈哈哈,明明,你太逗了!” 明明一言难尽的看着笑的直不起腰来的文娱委员,心中轻叹:“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说真话都没人相信,她一个人守着这莫大的秘密,人生寂寞如雪!” 文娱委员笑了一阵才抬头问道:“那你上辈子是神明,知道其它神明是什么样子吗?” 明明有些惆怅的叹了一口气,她也想知道其它神明的样子,但是系统不让她现在见到其它神明,觉得她太弱了。 明明想了想,还是实话道:“……上辈子刚成神,就下来了,还没遇见过!”虽然,说实话会感觉自己弱爆了,但是编谎话也是一件费脑细胞的事情。 文娱委员看明明这样子,简直要笑疯了。她摆摆手道:“神明给你当,我先走了,话剧里的公主还要重新选角。”边走边回头道:“对了,你刚刚叹气的样子,像极了忧国忧民的神明,我相信你上辈子是神明了!”她话音刚落,又是一阵爆笑传来。 明明一阵无语,知道她压根不信。 系统此时估计是知道她说的话没人相信,于是也没有禁她的言,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她真实情况的博士雅面前,明明是一句话都说不了。 刚来这儿的时候,博士雅还问她来着,但是,她回答不出声音来,连嘴型都是乱码。 现在好不容易,可以吹嘘吹嘘自己成神的事情,要知道系统可不是时时都是这样的仁慈,让她将这件事情随意说出来的。 结果,这个愚蠢的凡人居然不相信她。 这件事让明明郁闷了很久,初二整体来说她过的很是愉快,除了这件事情以外! 马上初三,要分班了。明明这次又是年纪第一,赵长清是年纪第二。 博士雅经过一年的努力,也跟她分到了一个班,博士雅每次进步一点点,她的进步如同细雨润无声,连老师都没发现她的成绩居然可以进尖子班了。 另外,赵长清的白月光居然也分到了跟她们一个班。 不过,明明看向坐在最后一排的人,他叫云墨。 明明觉得初三这一年是要搞事情啊! 当然,不是她。而是,博士雅和赵长清。 博士雅这一年来她都给她带饭,她平时也注意不让自己晒到,现在的她比赵长清的白月光可好看多了。 而且,初二的时候,博士雅还是黄毛丫头的时候,有次体育课,明明和博士雅站在走廊上看着赵长清在白月光面前献殷勤。在博士雅目光晦暗的时候,明明注意到赵长清也看向了博士雅,他看着博士雅的表情,眼睛里面有些慌乱,随后是迷茫,仿佛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博士雅的眼神心会慌! 明明经过这一年的观察发现,赵长清对白月光很好,但感觉不像是爱慕之情,而白月光对赵长清仿佛是一种虚荣,毕竟赵长清在学校里面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 但是,白月光家里条件应该是挺好的,她享受这种虚荣,却不太瞧得上赵长清,毕竟,赵长清家里并不富裕。 初三分班之后,老师开始排座位,明明和博士雅成了前后桌,而明明的同桌是云墨,博士雅的同桌是赵长清。 看的出来,赵长清看到博士雅很紧张,他似乎生怕博士雅再次缠着他,明明看着赵长清的表情笑死,看来博士雅没来之前,原主将人追的太狠,让赵长清留下心里阴影了。 明明看着云墨道:“你好,我叫周明明。” 云墨抿了抿唇:“我叫云墨。” 明明笑着道:“我知道你,我没来之前一直是年级第二,我来了之后一直是年纪第三。” 云墨笑了笑道:“对,你没来之前,赵长清是我无法超越的噩梦,仿佛怎么努力都比不上他轻轻松松的考试,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比赵长清还考的好。” 云墨说完,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似乎没有想到自己跟一个才见过一面的人说了这么多。 明明笑了笑:“你也可以的!” 云墨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明明也没有说话了。 因为老师来了,她抱着一堆试卷走来了。 分班第一节课居然是考试,真是惊呆了明明的眼。 结果,这一天就没有停过,整个初三全体考试。 考了一天,写了一天的试卷。等到最后一门考完,老师一走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个时候,白月光走到了明明的前桌,赵长清身边娇滴滴的道:“考了一天的试,我的手都酸了。赵长清,你能帮我捏捏吗?” 明明看到赵长清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博士雅,她也顺着赵长清的目光看过去,博士雅安静地垂着眼眸,半边脸颊笼罩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 尽管慌乱,赵长清却没有拒绝白月光的请求,他拿起白月光的手轻轻的捏起来。 白月光看着教室里的女同学,都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有些骄矜的虚荣感得到了满足。 明明发现,赵长清面对白月光的请求从不拒绝。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放学了,明明提议道:“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博士雅回头,摇了摇头:“我要回去吃。” 明明有些惊讶:“都初三了,你不住校吗?” 博士雅道:“我弟弟下午放学还要我去接。” 明明沉默了,她一时忘记了,博士雅是因为她弟弟要上学,没人背书包,她才能上初中的。 博士雅走了,赵长清和白月光也走了。 明明对云墨道:“我们去吃饭吧!” 云墨犹豫了会儿,才勉强的点了点头。 明明:“???”和我吃个饭有必要这么勉强吗? 两人到了学校食堂,云墨拿出了自己的饭盒。 他自己带了菜过来,是新鲜的白菜,和红烧肉。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四) 明明打了菜端着盘子过来,云墨发现明明吃的和大部分同学一样。 云墨:“你和我想的不一样。” 明明好奇的道:“怎么不一样?” “现在在学校还流传着你的传说。”云墨道。 “说我抠门。”明明好奇道。 云墨有些一言难尽的看着她,点了点头:“我以前一直以为你是对别人抠门,自己过着吃一盘菜倒一盘菜的奢侈生活。” 明明听了笑了一下:“哪有那么夸张!” 她看到云墨自己带的菜,一份白菜,一份红烧肉,那红烧肉卖相并不怎么样,应该是炒糖色的时候烧糊了。 “我能尝一块你的红烧肉吗?”明明道。 云墨将自己的盘子往前推了推:“你尝吧!” 明明夹了一块红烧肉吃了,口感真的不怎么好:“你怎么不在学校吃饭?学校的饭菜比家里的还便宜,关键的是味道真的好很多。你要尝尝我的吗?” 云墨夹了一块明明的红烧肉,食堂的厨师做的口感刚刚好,确实挺好吃的。 学校的食堂,周明明的首富爸爸捐了款,所以肉菜挺多的。而且厨房虽然不是五星级大厨,但是做了一辈子老厨师的手艺真的很不错。 菜好吃,关键是还不贵,甚至是比自己在家做菜还要便宜。 云墨苦笑着道:“我也想,可是我家里人很看重我的学习,他们觉得学校里面的饭菜没有营养,怕耽误我学习。” 其实,岂止是怕耽误他学习,他母亲是全职主妇,父亲是工人,每天起早贪黑。 全家都把希望压在了他身上。小学的时候还好,他从小成绩好,也喜欢学习。 但是,越长大。从小到大每天充斥在耳边的都是让他好好学习的话语,甚至连走亲戚的时候,大家看到他都是说的你爸妈为了你不容易,你要好好读书报答他们。 云墨从小到大都没有进过厨房,没有洗过自己的一双袜子。 每当他听到自己的母亲抱怨说家务太累的时候,他也试图去帮忙,但是云母都制止了他,让他有这时间不如好好读书,家里人供他读书不容易云云。 渐渐的,他对读书这件事产生了厌恶,看到书本就想吐。 但是,他不敢停下来。甚至有时候稍微玩一会儿都会产生罪恶感。 直到上初中,他遇到了赵长清,赵长清就如同曾经的自己一样,随便听听课就能考的很好。 初中第一次考试,云墨第一次考了年纪第二名,这可捅了马蜂窝了。 云父云母觉得他没有好好读书,念叨的更加严重了。这让他的状态更加严重了,听到学习两个字心里就觉得压抑。 他再也没有了曾经的状态,云墨很清楚他现在能保持这样的成绩是因为之前底子打的好。 初中三年的书,他很小的时候就自学过。但是云父云母对这些并不清楚。 云父云母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让云墨的成绩再提高一名。 初二的时候,明明转学过来了,他从第二名降到了第三名。 家里的氛围更加压抑了,云墨每天放学都不想回家,但是回去晚了,他的父母又觉得他是不是在外面玩,把心都玩野了,所以心思不在学习上。 云墨想到这些,心里就一阵阵的压抑,甚至是无力感。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和才见过一面的明明说这些,但是,说完自己居然觉得轻松了一点。这些年,他大概是压抑的太狠了。 明明的八卦他并没有关注,只是去年明明刚转来的时候在他们学校大火了一把,走哪儿都能听到议论声,在没见到明明之前,云墨一直以为她就是一个暴发户,还是一个对同学抠门的暴发户。 但是,见到了真人,发现她跟传说中并不符合。 明明其实对云墨的处境早就有所了解,都是从系统那儿知道的。 她对云墨道:“你有没有想过住校。” 云墨说道:“我家里人不会同意的。” 明明斟酌着说:“你有没有想过,你爸妈在乎你学习,只要你跟他们说你想住校多一点时间学习,他们或许就同意了呢!” 云墨听了若有所思。 今天考了一天的试,但是成绩出来的很快,晚自习的时候分数居然都出来了。 排名也出来了,这次第一是博士雅,周明明排名第二,第三是赵长清,而云墨排名第四。 明明开始以为是整个初三成绩都出来了,后来发现就她们尖子班的成绩出来了,其它班成绩是一个星期之后才出来。 下了晚自习,云墨拿着自己的成绩排名,回家的路上他想到自己可能离家住校,头一次掉了排名他还这么雀跃。 快到家了,他的家在一栋旧楼房。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五) 这栋楼他们家已经住了十几年了,里面的楼梯栏杆都是生锈的,平常上下楼的居民都不会碰到栏杆,怕不结实,掉下去了。 云墨收敛起自己雀跃的表情,换回平日考砸之后的模样,回到了家,打开家门,走了进去。 云父云母两人都在家里等他,看到他回来了,都看了过来。 一看到云墨的表情,夫妻两心里就是一个咯噔,云墨这幅垂头丧气的表情他们太熟悉了。 这两年,云墨没有考好就是这样的表情,但是夫两人接着又放心了,儿子考的太差也不会跌出前三,之前有个赵长清考第一,后来又转来一个周明明考第一,儿子就一直位居第三。 夫妻两人这样想着,但是,他们觉得不能让云墨知道他们的想法,要不然儿子岂不是不会好好努力了。夫妻两人想着,待会儿看了成绩要好好敲打儿子一番。 于是,云母看着云墨开口道:“这是考试成绩下来了?考了多少名啊?” 云墨低着头将自己手上拿着的试卷递了过去。 云母接过后,看到分数就放心了。跟以前没有多大区别! 但是,想想自己儿子小学的时候一直是年纪第一,又觉得不甘心。 还不等云母开口,这次云墨说话了:“这次考试,我排名第四……” 还不等云墨说完,云父云母就尖叫起来:“那第三是谁?” “赵长清。” 云父云母:“……” 两人对这个名字都不陌生,儿子初一的时候就一直考年级第二,第一的就是这个叫赵长清的。 云父云母接着道:“那第二名呢?” “周明明。” 又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儿子初二成绩掉到年级第三名,就是因为这个转学生。 两人还问了老师,老师说新来的转学生是从首都那边转过来的,那边的教学质量肯定是咱们这边不能比的。 两人这才放弃,但是现在周明明考了第二,云母问道:“你们班又来了新的转学生?” 云墨摇了摇头:“第一名是博士雅。” 云父云母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两人面面相觑,一齐看向云墨。 云墨道:“她是我们这儿的人,之前成绩很差,后来跟周明明坐同桌成绩才慢慢进步,没想到这一次一举考了第一名。” 云父云母听了心焦:“爸爸妈妈供你读书不容易,同样是镇上的,别人能考第一名,怎么就你不行!你要好好努力,要不然怎么对的起……” 这次,云墨打断了云母的话:“爸妈,我想搬到学校里去住。” 云父云母听了第一反应就是:“不行,你想搬到学校里面去住是不是想不好好学习了?” 云墨道:“我排名又下降了,而且现在也初三了,时间紧。赵长清、周明明都搬到学校里面去住了。周明明家里那么有钱,天天车接车送,可以在车里学习,她都搬进学校了。他们那么努力,我本来就比不上他们,到时候他们学习的时间比我多了,可能都要远远的甩开我了。” 云父云母一听,这怎么行?但是,两人接着担忧道:“那你在学校吃什么?” 云墨将明明中午那番话说了出来。 云父云母一听,周明明家给学校食堂捐了钱,再加上周明明虽然是一个女孩子,但是她们家里就她一个孩子,肯定不会舍得她吃苦,夫妻两人这样想着,终于同意了云墨住校。 两人也是雷利风行,当晚就给班主任打电话,说了云墨要住校的事情,班主任表示可以给他安排。 然后,云母还记得云墨的话,那个第一名叫什么的,跟周明明坐了同桌就考了第一名。 于是,对班主任说道:“希望,她儿子能和成绩好的坐在一起,听说那个周明明成绩就挺好的,希望老师安排一下,让他们在学习上能互相探讨!” 班主任点头道:“云墨妈妈你放心,我也是这样想的,现在他们四个年级前四都坐前后桌。” 云母虽然还是想让老师安排云墨和周明明坐同桌,但是老师已经这样说了,她也不好再开口了。 但是,想想是前后桌也离的挺近的。挂了电话,云母看着云墨道:“听你们老师说,你们四个年级前四都坐前后桌?” 云墨点了点头。 云母之前听云墨说,第一名是和周明明坐在一起所以成绩提升了,于是,理所当然的以为云墨是和赵长清坐在一起。 她对云墨道:“现在你和她们坐在一起,要好好学习,不懂的就问他们,特别是那个周明明,你和她打好关系,她们家有钱有关系,说不定有什么内幕消息。” 云墨听了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也顺着云母的话点了点头。反正,他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第二天,云墨顺利搬到了学校宿舍。 上课前,云墨看到明明跟她道:“谢谢你!我现在感觉轻松多了,好久都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明明笑道:“不客气。”她看着云墨顿了顿,又道:“但是,现在只是治标不治本。” 云墨疑惑:“嗯?” 明明道:“你父母现在这么催你,是因为在她们看来读书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你现在虽说已经住校了,暂时脱离了那个环境,但是你终究是要回去的。”明明道 云墨沉默了,他不是不知道,就算平时不回去,过年的时候肯定是要回去的。但是,他拒绝去想这个可能性,静默了一会儿,云墨问明明:“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明明狡黠的笑了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云墨感兴趣的问:“怎么说?” 明明道:“你父母现在不是天天让你好好学习吗?我们就让他们开始学习,知道学习的痛苦。” 云墨听了翻了一个白眼,丧气的趴在桌子上:“不可能的,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明明听了回复云墨道:“你做事情也太容易放弃了,试试之后才知道可不可能啊!” “而且,我从不打无把握之仗!” 云墨听了还要再问,但是上课铃声响了,云墨看着明明翻着卷子认真听讲的侧脸,也开始认真听课,现在没有什么是比学习还重要的。 下课后,明明看着云墨道:“我能看看你的试卷吗?” “给。”云墨将自己的试卷直接递给了明明。 明明将云墨的试卷展开,先是看了看云墨的错题,然后看云墨做题的思路。 她发现云墨的基础打的很好,但是他的薄弱点是遇到新的题型就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后世的学霸几乎没有这样的烦恼,但是这个时代,特别是这个小地方还没有像后世一样满大街的题型可以刷。 明明从抽屉里拿出了明母给她买的试卷,还有一些是亲戚从首都和省城寄过来的。 明明:“……”我真是谢谢你们了! 她虽说现在神力已经封印了,但是成神之后对她的影响还是巨大的。 她现在看问题都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除非是她自己钻了牛角尖,要不然的话一些以前对她来说很难的事情,现在她做起来就得心应手。 学习初中的课程也是一样的,都看透本质了。还有什么能难倒她。 所以这些试卷,对于她来说都是浪费。 她将这些试卷递给云墨:“我看了你的错题和解题思路,发现你的底子很好,缺的就是各种题型,这些试卷,你挑着自己需要的写。” 云墨确实需要这些,他看着这些试卷如获至宝:“这怎么好意思呢?要不然,这些试卷你写了之后再给我看。” 明明摇了摇头:“不用了。”她凑近云墨小声的说道:“实话跟你说吧!这些试卷我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写过了,我正想着这么多的试卷怎么办呢?” “现在遇到需要它的人,都送给你吧!” 明明知道她这样说,别人可能觉得她太夸张,但是云墨不会,因为他自己就是小学自学完了初中的课程,要不然后来他厌学严重,也不可能考这么高的分数。 果然,云墨听了一点都没有怀疑,他觉得明明的成绩这么好,会提前做初中的卷子,这很正常。 这一天,各科老师都在讲昨天一天考试的卷子,云墨自从从明明手上拿到了卷子,下课就刷卷子,完全将明明上课之前说的话给忘记了。 甚至,他上课的时候,老师在讲题,他也在刷卷子。 简单的他上课就刷了,一心二用,边听课边刷题。 能考年级第四,本来就说明他的实力。他不会的题很少。 所以,老师讲课的时候,说上一句,他心里下一句就浮现出答案了。 下课的时候,他就刷那些对他来说有些难度的,但是难度不是很高的,这样效率高。 晚自习的时候,他就着重做那些他不会做的难题。 他做了的题,会给明明,明明会帮他复盘一遍,云墨发现明明给他写了的卷子上面的标注都是一些他忽略了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没有掌握的! 而且,明明写的浅显易懂,他一看就明白了。 云墨觉得自己和明明真的是天差地别。 此时,他的心里浮现出一个疑问:“博士雅到底是怎么考过明明的?” 难倒仅仅只是靠一年的努力??? 当然,这个想法只是在他的脑海里面一晃而过。 接着,他就埋入了题海里。 博士雅当然不是靠自己考过明明的,而是明明故意让她考第一的,然后控制自己的排名在赵长清前面。 其实,让博士雅考第一,赵长清考第二效果更好,让他们两人的排名挨在一起,但是想想云墨,明明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家里本来就管他比较严,如果看到两个人的成绩都超越明明了,可能会更加苛责云墨没有考好了。 所以,云墨的成绩虽然降了,但是排名常年压着云墨的赵长清排名依旧在云墨前面,云父云母就不会觉得云墨没有好好学习了。 但就算是这样,云父云母还是恨铁不成钢,觉得超越这两人考年级第一的怎么不是自家儿子! 明明实在是太想看,当赵长清看到他一直以为的学渣博士雅考到他的前面去了,会是什么表情呢! 结果,不出明明的意料,赵长清当时的表情很是精彩。 转眼,就是周五了,初三的第一个礼拜,居然是双休,要知道,她们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很少双休了。 一般都是放半天假或者是一天假。 没想到初三了还能有双休,大家都很高兴。甚至已经想好去哪里玩了! 只有云墨闷闷不乐,他不想回家。 明明看到云墨的样子道:“不想回去就不要回去啊!打电话跟你家里人说你要留在学校学习不就好了!” 云墨听了眼睛一亮。 “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回去一趟。”明明道。 云墨的眼睛瞬间暗淡下来,他控诉的看着明明:“为什么?” 明明神秘的笑了笑:“还记得我上次和你说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 云墨这时候才想起来刚开学那会儿明明说的话。 当时,她没有说完就上课了。下课后,他收到明明送的试卷,于是,就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虽然,云墨现在很信任明明。但是,他还是觉得明明的想法是在异想天开! 要知道他的妈妈已经四十多岁了,马上五十了。 一个年过半百,很长时间没有学习的人,让她这个岁数开始学习,这怎么可能? 尤其是云墨了解自己的母亲,他的妈妈是那种新鲜事物都不愿意去了解的人,怎么可能会学习? 在云墨连连否认的时候,明明晃了晃食指,一副天机神算的样子:“一切皆有可能。” 云墨道:“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办法?” 明明神秘的问道:“你父母最在意什么?” “成绩啊!” 明明点了点头:“那就告诉你父母,以后考大学孩子成绩过了可能也读不了,以后读大学还要看父母是做什么的。要看孩子有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才会被录取。”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六) 云墨睁大了眼睛:“这扯的也太过了吧!谁信啊!” 明明眼珠转了转,她垂下眼皮道:“谁胡扯了,这在北京真真实实发生的事儿!我有一个表姐,家里父母挺有钱的,父母化也达标,我表姐考的分数也挺高,结果就是不会做家务没有被录取。” 别人学校说她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所以不收。 云墨听了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北京离他们太远了。加上事情是发生在明明亲戚身上,他也就信了。 云墨听了有些着急,那怎么办啊? 明明道:“所以,现在回去让你父母开始学习,现在离你高考可是还有三年呢!还来得及。” 云墨沮丧的说道:“别说没有学习的资料,就是有我妈也看不懂。” 明明从书包里面拿出一个平板,递给云墨:“呐,给,这个是我小学的时候我妈妈就开始学的,是从国外花大价钱买的,你拿回家用完了就给我还回来,还有我跟你说的事情是机密,你可别到处跟别人说啊!” 云墨点了点头,将平板接了过来。 其实,明明说谎了。现在哪有什么大学入学还要看父母的,后倒是有,但是普通人也上不。 这个平板也不是国外的,而是系统出品。 是适合老年人用的平板,对眼睛也没有什么伤害,最主要的是字体大,当然这个平板还是希望云墨的父母能够通过学习,改变处事方法。 所以,里面的学习有些像游戏通关一样让人有成就感。 而且一开始就是画饼,讲界知识,现在这代人对国外都充满了向往,因为这个时代很多东西从国外流传进来,都是他们没有见过的。 后说的有些人觉得国外的月亮都是圆的,就是这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所以,既然明明已经说了这个平板是从国外花大价钱买回来的,自然上课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大美女。 明明忽悠人来,连云墨一忽悠。毕竟,只有云墨相信了回去忽悠他父母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于是,这天云墨到家之后,云母迎了上来。 还不等云母说话,云墨就已经将明明说的话,说给了云母听。 云母听了有些将信将疑,但是她了解云墨,一看云墨的表情就知道他没有说谎。 但是,她显然是不相信云墨说的话,上哪有上学还要看父母的,一直都是看的分数,分数高了就可以上学。 但是云母相信明明说的话,因为她家有钱、有背景,肯定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内幕。 想到这里,云母接过了云墨手上的平板,有些小心翼翼的拿着,这个东西屏幕有些像电视机,但是比电视机要小。 刚好这时候,云父也回来了,云父上了半个月的班,今天放一天假。 一家人吃完饭,云父被云母拉着回了卧室,将自己今天听到的话说给云父听了。 云父听了显然是不相信的,但是两人都对平板挺感兴趣的。 两人都靠在床上,点开了平板的开关。 首先就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美女的一个打招呼,然后介绍自己的经历。 云父云母两人听了老师的自我介绍,有些东西也不知道是啥,但是就是觉得好高大上。 这个老师好专业,两人继续听下去。 半个小时后,这节课听完了。云父和云母沉默了良久。 最终还是云父先开口:“看来儿子说的这件事是真的,咱们要开始学习了,但是现在我每天上班忙没有时间,加上前期是妈妈学习的课,你就先听着,等到后面要讲爸爸的课了,我再抽时间听。” 云母也道:“当然是真的了,你想想看那老师说的,有钱的人当然希望自己的后代一直有钱下去,肯定会控制教育,让穷的人上不了好学校。你自己有钱了,你不想你的儿子孙子继续有钱下去?” 云父点点头:“这件事你听人家老师的,不要到处和人说,到时候触及到了别人的利益……”云父给云母一个‘你懂的’眼神。 云母不待见的看了云父一眼:“我当然知道,人家那么厉害的老师,这个课程都只敢说一遍就下架,如果不是周明明同学家花了大价钱,人家可能还不愿意说呢!我怎么会到处去说,倒是你不要说漏了。” 云父道:“我不会的,就是这节课,说的太好了,我还想听一遍,结果已经下架了。” 云母也感叹:“是啊!” 但凡两人有点化,知道国外是资本主义国家,国内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会被这个视频忽悠瘸了。 当然,这个视频里面讲解的国外知识也是真假参半,没办法,画饼需要往大了说、往夸张了说。 这边,云父云母两人开始讨论上课的事情,那边云墨也开始了刷题。 期间,云母来看了一眼,看到云墨手速飞快的做题,欣慰的点点头出去买了一些水果,将洗好的水果都端进云墨的房间,放在他的桌上。 云母对孩子好,是真的好。平时,老两口买了水果自己从不吃一个,全给云墨端过去。 云墨不在家,老两口就不买菜。就着一点咸菜吃饭。 但是,云墨回来了,云母烧了肉全留给云墨吃,云父云母都不伸一下筷子的,两人都会让云墨吃了好好学习,爸爸妈妈把肉全留给你吃。 云墨有时候也很无力,他也不是没有试图改变过,他想一盘子肉全家一吃。 但是,跟父母说不通。云墨刷完题看着桌上的水果,他知道这些水果,他父母一口都没有尝过。一个不落的全都给他端来了,云墨想到这里并没有多开心,反而心里有些涩涩的。 吃完了晚饭,云墨回到了学校。 云母上午听了老师的一番话,一天都心急火燎的。 想要听接下来的课程,但是上面有时间标注,一天只能听一节课,而且这一节课过了这一天是听不了的。 但是,这一天你可以听无数遍,除了第一节课,只能听一遍。 云母没有办法,第二天,为了听课,她五点就来了。 云母自己一个人悄悄的出了卧室,来到客厅。 云家很小,除了主卧之外,就是云墨睡的次卧,次卧里面用门板搭了一个床,窗边放了一张用来学习的桌子。 然后就是客厅,放了一张吃饭的桌子和黑白电视机。 洗手间和厨房都很小,只供一人使用。 两个人就有些转不开身,虽然小,但是家里被云母收拾的干干净净。 云母点开视频开始学习,为了学习她还特意准备了一个本。用来记笔记。 这个平板是专门用于老人的,根据老人的记忆等等,来制定学习进度。而且,它跟游戏一样,设置了通关进度,是无数顶级心理学家研究出来适用于老年人学习的。 你想想你玩游戏的时候,明明没有上瘾,但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开了一局又一局,就是这个原理。 现在云母也是一样,听了第一遍已经听懂了。也记好了笔记。 这个课程就是这样,从简单到难慢慢叠加的,前期就是很简单。 云母听了一遍,然后就去做早饭。这个时候云父也来了,吃了早饭就去上班了。 云母开始收拾碗,擦厨房。从厨房出来,她就开始打扫客厅,客厅很干净,但是云母习惯了每天打扫一遍,边打扫她边将平板拿了出来,又开始放课程,这次她没有坐在桌前听,而是边拖地边听,等到客厅打扫完刚好听完一节课。 然后,她又多了一颗星。云母看到这里她心里一喜,想到昨天老师说的点亮五颗星有惊喜,云母继续让平板讲课,然后她去厕所开始洗衣服,但是厕所放水的声音、她搓衣服的声音盖过了平板的声音,她根本就没有听到。 等到她出来的时候一节课已经播放完了,但是奇怪的是并没有点亮一颗星,上面亮的还是两颗星。 那边,云墨回到学校,听到明明说昨天跟他说的话都是忽悠他的。 他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就想回去跟父母说清楚这件事。 他父母听说这件事后有多心急他是看到的。 但是,他现在走不开。看到云墨心急的样子,明明道:“你还想不想让你父母学习了?” 云墨有些迟疑道:“想。” 虽然是这样说,但是云墨还是决定这个周末放假,回去看看父母,可不能让两个人把身体急坏了。 但不巧的是,这个周末要半月考,他们没有放假。 考完试之后就继续上课,云墨回不去,他这两个星期也没有闲着,继续刷着题。 而明明的关注点在赵长清和博士雅身上。 这两个人不太对劲,具体的就是现在赵长清不太搭理他的白月光了。他和博士雅的关系倒是缓和了。 但是两人明显看来不像情侣,不过也是他们现在还是初生。 虽说,初也有人谈恋爱,但是明显的博士雅和赵长清的心思不在这上面。 初三了,大家都在学校吃住,就是博士雅依旧还回去,而且经常来上学的时候迟到,每次回家她都需要把饭菜做好,吃饭还不给吃饱,然后还要收拾家里,洗好衣服才能来上课。 明明听了都忍不住在心里大写的一个惨。 她自己身上有没有发生过这样悲惨的事情,明明已经没有什么记忆了。 她穿越以来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当然,如果努力回忆的话还是能回忆来。但是明明不愿意做这么费力的事情。 她现在这样就挺好。 半个月之后,学校终于放了一天假。云墨回到了家,回到家的时候看到自己的母亲,感觉她学东西,学疯魔了! 云墨:“……”以前他一回来,家人都会迎上来,今天他回来了,她妈居然没有什么反应。 云墨不放心的上前,想看看他妈学的是什么,然后就看到他妈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前,桌上放着笔记本,正在写笔记。 云母看到云墨,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等我一下!” 说完,就继续听自己的课,记自己的笔记去了。 云墨好奇的上前看自己的母亲学的什么,发现学的是拼音。 而且,他母亲现在应该已经学的很溜了,他感觉现在他母亲拼音学的比他还好,毕竟,他会用拼音之后已经忘记了当初拼音是怎么学的了。 云母将笔记记好,课程已经到了最后。她得到了一颗星。 云母将平板合上,才兴奋的看着云墨道:“你给我带回来的这个平板可神奇了。” “这个平板居然可以辨别,人有没有听课,如果你边做家务边听课,它会给你一颗星。但是你让它讲课,自己没有听,她就不给你星。是不是很神奇?” 云墨听了,也觉得不可思议:“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云母说着,将平板拿了过来,动手灵活的滑动平板:“你看我第一天听课六次,才点亮了五颗星,就是有一次我洗衣服去了,没有听。后面我也试验了几遍才确定,这个平板还能知道你认没认真听讲。” “点亮五颗星之后,还会有小惊喜。你看第一天点亮五颗星,它给妈找了一个工作。” 云墨震惊道:“妈,怎么可能?” 云母白了云墨一眼:“有什么不可能的。”说着,滑动平板,指给云墨看:“你看,点亮五颗星之后,上面有提问,问我的居住地址,年龄,现在是做什么的?我填写了之后,它给我推荐了一个超市整理菜的,理菜员的工作。” 云母说完又滑动平板:“你看第二天,我点亮五颗星之后,它告诉我的是去应聘的技巧,果然,你妈一去就应聘上了。” 说完又滑动屏幕:“第三天是让拍照上传超市的照片,里面教你一些理菜的小技巧,你妈用了它里面教的小技巧,还得到了领导的表扬呢!” 又滑动了一下屏幕:“第四天点亮五颗星之后,是拍照家里的衣服,它给的是一些穿衣搭配和护理衣服的小技巧。”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七) “你还别说,妈用了里面的穿衣搭配小技巧,明明是一样的衣服,就是比你妈随便穿的要好看。” “现在,洗衣服晾衣服也要注意一些小技巧,这样就不会将衣服洗坏了。”云母说完看到云墨身上的衣服,嫌弃的移开眼睛。 云母的表情太明显,云墨一愣,低头看自己的衣服,挺正常的啊! 他虽然现在住校了,但是他的衣服干净、整洁,没什么问题啊! 云母虽然嫌弃云墨的衣服,以前不觉得,现在能挑出毛病的地方太多了。 但是,她紧记平板上面的小提示,不能对别人的衣服指手画脚,不礼貌!哪怕这个别人是自己的亲人。 云母说完,看云墨还愣在那儿,于是,摆摆手说道:“你先去玩自己的吧!我还要继续学习呢!一会儿还要去上班。” 云母这半个月都在学拼音,已经很熟练了。 如果明明知道云母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将拼音学会了,肯定会想也不知道是后幼儿园的小朋友学的更快,还是云母学习的速度更快。 云母又听了一遍课,点亮了两颗星,听第三遍点亮了三颗星,第四遍云母是拿到厨房边做饭边听的,等做完饭她已经点亮了四颗星。 吃饭的时候,云父回来了。云母将平板放在饭桌上,边听课边吃饭。 云父开玩笑的对云墨说:“你妈现在听课已经有些疯魔了。”云墨听完深感赞同的点点头。 但是,他也感觉到自己母亲现在有些不一样了,眼里有光了。 以前,他回到家总是能听到云母的抱怨,觉得自己辛苦。云墨要帮忙,可是她却又不让。 但是,现在她开始上班,并且因为上班做的好还得到了表扬,那雀跃的表情如同他小时候在班上得到小红花是一样的心情。 想到这里,云墨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变化,云父也觉得是一个好的变化,虽然天天听课让他觉得吵的慌,但是谁也不愿意一回到家就听到满腹的抱怨。 父子两人聊着天,却被云母瞪了一眼,让两人小声点,吵到她听课了。 云父和云墨对视了一眼,那眼神里面满是:“真是听课听疯魔了!” 但是两人也是不敢再说话了,老老实实的低头吃饭。 吃完饭,云墨帮忙收碗,这次云父云母都没有阻止,两人一听第一节课的时候就听老师说了,一个人成绩再好,不会处事的人也只是一个书呆子,在社会上很难立足。 两人当时心里就不悦了,心想自己的儿子才不会是书呆子,哪儿知道老师接着说道:“你们是不是心里觉得我说的不对……” 云父云母听到这里就是一惊,这个老师居然能知道自己想的什么?接着听了老师的解说,两人也认同了,自己儿子做点家务没有什么。 所以,云墨帮忙收碗之后看到父母没有阻止,还小心的看了两眼,见两人没有注意到自己,云墨试探的说道:“爸妈,那我将碗拿进厨房去洗了?” “去吧!”云母低头看自己的平板,连头都没有抬的挥挥手。 云墨晕乎乎的抱着自己手上的碗去了厨房。 而云母现在却正在看自己手上的平板,这已经是她第五次得到五颗星了。 这次得到第五颗星之后,她居然没有像以前一样得到小惊喜,这让云母觉得有些不开心。 每次听课得到第五颗星后的小惊喜是她觉得一天学习最开心的事情。 现在居然没有了,而是出现了一个什么等级测试的。 云母将其点了开来,发现是一些问答题,这些题目都是她最近半个月反复看的。 她都记得,云母按照要求一一将答案填了上去。 居然是满分,然后通关了。她看到上面,她的等级正式从青铜晋升到白银了。 云母看着平板上面的白银标志,心里说不出的成就感。久久都舍不得退出去。 但是,她还是退了出去,她还要看看有没有什么奖励! 云母退出去后发现还真的有奖励,而且这奖励还跟白银的课程有关,那就是,有虚拟的投影键盘了。 云母不懂啥是虚拟的,直到她有次喝水的时候不小心将水杯放在了键盘上,发现水杯居然穿过了键盘。 云母才知道,原来虚拟的意思是假象,但是她手指摸上去跟真的一模一样。 等到,云墨再次从学校里面回来,告诉父母自己考到前三后,赵长清是第四名。 云父和云母两人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反而,觉得云墨和周明明坐前后桌,成绩有所提升是应该的。 云父云母听听就过了,反而对云墨说道,云母已经在她们超市里面升级做收银员了,现在只需要站在那里收收钱,云母觉得这个工作可太轻松了。 而且,工资还长了,收银员的工资可比理菜员的工资高多了。 现在,云母正在学习那个什么会计,就是这个太难了。 云母有时候反复听几次才能听懂,笔记做了一份又一份。 不过,这个什么会计的太难学了,但是不是天天学,而是一个星期才上三节课。 所以,云母倒是可以听的过来。听不懂的时候她就反复听。 等到云墨初毕业的时候,云母已经换了一份会计的工作,虽然她的会计课程还没有学完,但是已经足够应付现在的工作了。 毕竟,这个时候会电脑的人还不多,连超市的收银员都是需要提前培训电脑知识后,才能上岗。 而会计的课程越到后面越难,虽然说一个星期只有三节课,但是每节课的课程难度是成直线上升的。 而且,现在也不像以前是趣味教学,而是实打实的课程,云母经常听课听的头秃。 但是听说周明明家为了买这个课程花了十多万,她又不能将别人的东西拿着不还。 听儿子说,周明明已经在问平板的课程听完了没有,如果听完了,她就要收回了。 云母现在每天听课听的焦头乱额。不听吧!这么好的课程摆在面前,她舍不得,以前她就是一个没有收入的家庭主妇,全家都靠云父早贪黑的撑着。 但是,现在她的收入已经不比云父少了,甚至每个月工资还比云父高。 但是她每天都只上八个小时班,而云父一天的上班时长是1012个小时。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云父最近也在听课,云父现在的压力也很大,云母的工资都比他高了,而云父一个比较传统的人,一直信奉的是男人赚钱养家。 现在他的收入低了,感觉腰都直不来了。所以,云父学习来比云母都刻苦,但是他刚刚接触,又不像云母当初一样是趣味教学,所以学的格外痛苦。 云墨看着云父云母两人辛辛苦苦的学习,两人互相抱怨学习太难,但还是硬着头皮学下去。 两人觉得他们学的不是知识,而是学的金钱,这课程可是值十几万呢! 要不是自己儿子有个有钱同学,可能他们一辈子都听不到这样的课程。 现在课程到了自己的手上,不学完,总觉得自己亏了。 虽然,他们一分钱都没有投入,反而靠着这个视频学到的知识赚了不少钱。 但是,人的心里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学完了说不定可以得到更好的工作或是机会。 此时,都不用继续给他们画大饼,再难他们自己都可以坚持下去。因为他们已经尝到甜头了。 夫妻两人听到老师说,现在他们的学习力度跟小学生都比不上,更不用说初生了。 两人不禁感叹:“他们现在这样学习就已经这样辛苦了,那读初三的儿子天天上课,该是多么辛苦啊! 无意间感慨的一句话,云墨听到了,他眼眶有些发热,他心里酸酸涩涩的似乎有什么崩塌重建,明明他人还是站在那里,却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自从和明明认识,说了自己的处境之后,加上住校,他的厌学症已经不药而愈了。 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在乎了,但是现在听到父母的一句话,有种挣脱了身上枷锁的感觉。 云墨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在乎的。他有种轻松的感觉。 云墨这边挣脱了自己长久以来困住自己的心境,那边博士雅却找到了明明,找她借四十万。 这个时候的四十万还是很多的,明明听了有些尴尬。 这个初她来了之后过的实在是太咸鱼了,加上原主有零花钱都花完。她来的时候原主的卡里没有钱。她初两年倒是存了一些钱,每次得到零花钱的时候,明明都是将其的一半存了下来,另外一半花光。 这个时候的四十万,那相当于后的四千万了吧! 周家虽然是一省首富,但是明明现在问她爸要四十万,估计她爸会以为她要谋权篡位。 明明将事情都跟博士雅说了,博士雅听了倒是没有什么异议。 明明将博士雅带到了周父面前,明明被周父赶了出去,她只能在门外心急的等待。 怎么想,都觉得博士雅的要求,周父不会答应。 明明设想过很多方案,想到周父出来,她应该怎么说话,才能让周父将钱借给博士雅。 但是没有想到博士雅出来的时候拿到了四十万。 明明简直震惊了,但是看博士雅一脸焦急,就没有留她说话。 博士雅也没有注意到明明,她拿了钱急匆匆的走了,明明想了想,让司机开车追了出去。 这里是别墅区,面积很大,里面是没有车的。 明明没一会儿就看到了博士雅,脚步匆匆的行走在马路上,明明天让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在博士雅回头的时候,按下车窗问道:“去哪儿?上车,我送你。” 博士雅也没有客气,立马拉开车门上来报了地址,明明没有说话,直接让司机开车。 明明想了想问:“是赵长清家里出了事情?” “嗯。”博士雅点了点头,这次博士雅也没有瞒着明明,告诉了明明赵长清在每个界都是黑化的反派,而博士雅必须每个界都在赵长清黑化前拯救他,或者在他黑化后感化他。 这次,赵长清家里人生病,需要四十万的治疗费。转折点就在他考后,赵长清的成绩还是很好的,考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但是转眼就迎来了噩耗! 博士雅以前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在事情变得糟糕前来改善,但是往往避免了这件事,却会发生另外一件不可挽回的事情! 所以,现在博士雅都不敢随便改变剧情,特别是在赵长清的母亲只要拿钱就能救回来的时候改变,不然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虽然这钱有点多,饶是博士雅想到这四十万,都忍不住脸微微的有些扭曲,想到在书房和明明父亲谈的条件,博士雅只能无奈感叹:“这一辈子看来就是一个忙碌的打工仔。” 她这一辈子不仅将自己卖了,还将赵长清给卖了。 到了医院,明明和博士雅下车,两人一齐向医院里面跑去。 上了二楼住院部,明明慢了一步,她停了下来。 因为她看到赵长清了,此时赵长清和他母亲正在走廊对峙,赵长清让他母亲留在医院治疗,但是赵母觉得医药费太贵不愿意治,要出院。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在走廊僵持住了。 明明觉得自己此时过去有些不太好,于是停在远地没有动。 在她前面的博士雅走了过去,将手里的白色信封递给了赵长清:“四十万!” 赵长清疑惑的接过白色信封,博士雅哪儿来的钱?别人不清楚,他还不清楚吗?博士雅初三一年都是靠着周明明带给她的食物度日。 他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面值四十万的发票,他看向博士雅:“这是哪儿来的?” 博士雅道:“这是别人捐赠的,代价就是希望你大学毕业之后去他的公司上班,为他的公司创造收益。” 赵长清听了坚定道:“我去。” 说完,他将里面的发票抽了出来!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八) 赵长清拿到了钱,给自己的母亲交了住院费。这才放松下来,他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这四十万,他一个刚刚毕业的初生,找不到工作,去哪儿才能筹到这四十万。 那个时候,他不要说读高了,可能连自己母亲的命都保不住了。 想到这里,赵长清这会儿,才感到一阵后怕。 他忍不住,抬手用衣袖捂住眼睛哭了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擦干眼泪,找到博士雅将事情问清楚明白。 在这个万元户都不多见的年代,四十万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存在,不知道博士雅是怎么得来的,代价是什么? 但不管是什么代价,他都会一力承担。 刚刚在赵母面前,他一点犹豫都不能有,否则,本就不想治疗的母亲,可能会更加闹着要出院了。 现在给医院交了钱,他才能去找博士雅。 得知这是博士雅去找周明明父亲谈判得来的支票,他听后更加的感动了。 他看着博士雅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不规律的跳动,如之前的无数次一样。 隐隐的他明白了什么,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见色意,不敢同博士雅明说,现在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是现在他背负四十万的负债,就更不敢跟博士雅明说。 虽说两人毕业后都要去周氏公司工作,但是工资是正常的发放。 博士雅有工资,他的工资却是要还债的。 总不能让博士雅跟他在一,帮他还债吧!这就不是在表白了,这就是在恩将仇报了! 赵长清想到这里,忍不住苦笑。 赵母做了手术后,一直在医院修养。每日都是不小的开支。 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赵长清也学会了做饭、做家务。每天给赵母送饭。 每天,做家务之余,赵长清每天送饭的路上和回家的路上,都在寻找商机,看看有哪些是自己可以做的小成本生意。 他现在手上没有钱,现有的钱都是留给赵母治病用的。他不能动,可惜他年龄太小了,出去工作都没人敢要。 他们在这个时代算是小康家庭,父母都有工作。他一直知道父母的辛苦,也不怎么乱花钱。 但是,没想到有朝一日,父母都倒了,他不得不撑一个家,才发现这有多难! 赵长清每日跟家务打交道的时候,还有一个人也跟他一样。 那就是云墨,初三毕业后,父母现在都在一边学习一边上班。 而家务就是云墨的事情了。从开始的什么都不会,云母手把手的教,到现在他已经可以熟练的做家务了。 以往,云母做家务总抱怨自己累自己忙。 但是,现在云墨开始接手后,发现也没有云母说的那么夸张。 他习惯了每天五点床,早就将衣服洗了,他最开始洗衣服不熟练的时候要两个小时,洗完衣服才七点。刷牙、洗脸,洗漱完,才七点十五分。 云墨这个时候会拿出高的英语书,背几个单词。 然后,出门吃早餐,顺便将一天的菜买了,回来最多不过八点半。 全民修仙后面的一个世界(九) 他做完一天的家务还有很多的剩余时间,不懂云母天天的抱怨。 云墨回忆云母的从前,那时候云母每天睡到八九点来,洗衣服,洗完衣服马不停蹄的去买菜做饭,吃完饭洗碗,扫地,拖地。 云母的力气没有云墨的大,喜欢拿着抹布一寸寸的擦地。 但是,云墨力气大,用拖把三下五除二就将地拖干净了。一样的洁亮如新。 现在,云墨做家务已经熟练了,每天早上五点来,半个小时就可以洗完衣服。 将衣服洗完,他一般会出门去买菜,顺便还能做一个早餐。 这些做完一般才六点半,云墨还能自己学习一段时间。 这天吃完早餐,云墨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几十元,也出门了。 听说赵长清的母亲住院了,他和明明约好一去医院看看。 两人买了一束鲜花,一袋子水果,每种分量都不多,但是买的品种都挺多的。 本来明明是打算买果篮的,但是云墨觉得,水果还是来点实际的。 果篮里面的水果又贵,分量还少。买鲜花可以改善病人的心情。 但是,水果同样的价钱,都可以买一大袋子了。 明明听了云墨的话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可以这次买鲜花,下次买果篮。这样就可以有两次新奇的感觉。 两人来到医院,赵长清和博士雅都在,赵母看博士雅的眼神透着喜爱,想来是久病在床,身边有个人能陪着说说话,她的心情也很高兴。 赵长清看到两人来了,很是惊讶!但是很快,他将周明明和云墨迎了进来,并向赵母介绍道:“妈,她们是我的同学,一个是年级第二的周明明,一个是年级第三的云墨。” 赵母看到赵长清在学校里面有这么多要好的朋友很是高兴。 几人陪着赵母说了一会儿话,才走了出去。 多年以后,云父云母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了自己家的条件,成为了小康家庭。 在他们意识到读书的辛苦后,再也没有对云墨说过,你要好好读书,你是云家未来全部的希望。 因为此时的云家是他们一家一努力的云家。 而这个时候赵长清和博士雅已经在一了。 云墨因为明明给云母的平板而对电子产品感兴趣。 看看自己家里的黑白电视机,和云母手上的平板,先进落后一目了然。 但是,随着他对电子产品的深刻认识,也曾出国考察,但是发现就是国外也没有目前明明手上的这种平板。 云墨开始研发一代代的电子产品出来,博士雅和赵长清也加入了云墨的阵营。 这个时代最难的反而是生产设备,但是这些有明明也不是问题。 这个时代的电子对于明明来说就是小意思。 当然,她只是在一旁引导,善于提问。每个跟明明聊过的人都觉得明明是旁观者清,所以看问题透彻。 周父看着她们折腾并不认同,现在国内的技术都在被国外卡脖子,卖给国内的机械都是淘汰的。 以周父从商多年锐利的眼光来看,做这些还不如做房地产来钱快。 但是,周明明想做这些,他也不好打击。 于是,只是笑笑。 云墨每次都是研究一点,开始研究出声音。 博士雅这个也是代穿越的人,云墨研究出来扔到一边的东西,她改名为周随身听,让设计部设计出炫丽的外壳,然后就推了出去。 但是,国内市场却并不怎么好做,经过国家的发展,大家现在也有钱开始消费了,这个时候的人买电器都认准牌子,喜欢买岛国生产的牌子。 于是,博士雅让人开拓海外市场,现在一些发达国家肯定不行,但是海外一些小国家还是可以的。 在海外靠着优惠的价格,良好的品质,成功的将岛国和一些发达国家赶出了市场。 博士雅将这些国家都设立了售后点。 赚来的钱不断的开始买设备,做研发。 云墨将大哥大和随身听、平板相结合,研发出来了他自己觉得的四不像。 他自己觉得是四不像,但是,博士雅看了欣喜若狂。 她将随身听的生意让给了国家其它的电子厂做,然后开始生产手机,界各地开始售卖。 大家很快知道了一家公司叫周,而周里面有一个周手机卖的都特别好。 全界开始买这个牌子的手机,周这家电子公司正式在界打响了名声。 博士雅早有先知,赚来的钱大部分都用来购买设备和研发了。 一开始是云墨和赵长清两人研发,他们研发的半成品就给研发部改进,做出产品进行售卖。 后来研发部的有一些人确实出色,也加入了两人的研发团队。 就这样,云墨和赵长清两人的研发团队渐渐出色。 加上博士雅这个带有各个界记忆的快穿者把控,几乎没有周明明什么事,不过明明很早之前有电子相关的知识。 虽然几个界没用了,但还是牢牢的存在她的记忆海,所以,云墨有时候和赵长清他们没有了思路,就带着他们团队的人过来找明明聊聊天,回去总有收获。 云墨他们团队的人刚开始不知道,觉得明明说的都是虚的,不可能做到,都是后来发现明明说的虽然很虚,但是都是可以研发出来的。 大家一面觉得明明厉害,一面又不知道她那方面厉害,从此她成为了周科技公司神秘的一个人。 而赵长清欠周家的钱,早在她们赚的盆满钵满的时候就已经还清了。 后来,云墨和赵长清根据平板,加上周明明思路的引导,成功研发出来了智能手机。 开始,国内外开始售卖,间经历了种种困难,但是这个时候国家正是缺外汇的时候,而智能手机现在在界都是独家。 哪怕以此时国外的技术也做不出来,周明明的技术也不藏着掖着,而是将一些技术,拍卖给国内各大大小小的电子科技公司。 智能手机出现了,平板也出来了。 加上云墨他们办公都是用的电脑,但是笨重的电脑还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 于是,有了手机和平板,笔记本的诞生也不是那么让人惊讶了! 笔记本的成本没有多少钱,但是这个时代的电器普遍都贵,一台笔记本可以卖好几万,特别是欧美那边,电脑办公的人挺多的,不少人都愿意花钱让自己办公舒服点。 有的不愿意花这个钱的人,发现同事买的笔记本居然比公司的电脑要好用,运行速度快,办公更高效,咬咬牙也跟着买了。 而原本不看好她们的周父,看到他们的举动也不得不感慨后生可畏! 几人研发出了智能手机、笔记本等一些东西,就将这些让下面的研发团队去精进。 而他们的方向是研发新能源,这场能源变革比后整整早了一百多年,华夏刚刚进入工业时代。很多偏远地区都没有通上电。 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安装水管,而周科技公司已经研发出来了智能水管,比传统的水管,智能水管不仅有过滤的功效,还有自动清洁消毒的功能。 周科技公司和国家合作,让华国缩短时间完成了共同富裕这一目标。 界说华夏的崛都觉得不可思议,一些年轻的时候来华夏旅游拍照过的歪果仁,等到年再次过来,简直不相信华夏的变化,电影里面的科幻界也不敢这么拍。 这个时代的华夏已经进入了全息时代,人们学习都可以网上进行,学习什么也会很方便。 就连一些歪果仁拍一些科幻大片,取景都喜欢来华国,甚至一些剧本里面没有的设定,看到华国的科技之后,编剧也会加上去。 一位记者到了华国之后彻底的迷恋上了华夏这个神秘的东方,他年轻时候来过华夏,那时候拍的照片还在他房间的墙上贴着,那个时候的华夏落后、破败的景象现在他还觉得历历在目。 但是,此时的华夏已经成为了第一大国。 看着这个科幻和绿化相结合的城市,这位记者在华夏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回去写了一篇华夏二十年,他将二十年前华夏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一些放了出去,在欧美引巨大的反响,很多人旅游都选择了华夏这个神秘的地方。 以前的第一大国,看到如今的华夏没有觉得什么,反而觉得他们国家的科研人员不给力,但是欧美那边发达国家的科研人员知道这是一个多么浩大的工程,没有人会做到! 但是华夏那边就是做到了,发达国家的科研人员不好做,所有人都觉得是他们不努力。 面对这样的压力,很多优秀的科研人员都辞职来到了华夏,一般的科研人员都比较单纯,这一留就是一辈子,为国内的科研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最后的最后,云墨和周明明两人在周家和云家的见证下结婚了。 而云墨、赵长清两人也从自己的位置上退了下来,他们忙碌了大半生,只想看看现在的祖国,后面的事就留给后代去操心吧! 陈世美要悔恨(一) 明明回到系统空间发现自己的等级变成了LV2,她升级了,升到了两级。 看到这里,明明开心了。 系统看着明明的样子,问道:“需要看看你的宿主吗?” 明明有些惊讶:“我现在可以看到宿主了?” 系统没有出现在空间里,传出来的是一阵电子音:“是的,升到二级就可以在系统空间里见到宿主了。” “那就见见吧!”明明大气的一挥手。 话音刚落,系统里面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虚影。 明明看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玩了一圈回来后的第一个任务对象(在万元户的界,对于她来说简直就像是在旅游)也是她等级升到两级后的第一次任务。他叫陈明,小名:明明。 陈明是个孤儿,从有记忆就在孤儿院。但他性格开朗、努力上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首都一流大学。孤儿院还有一个女孩也同样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首都一流大学。两人从小一在孤儿院长大,青梅竹马。再加上现在两人同校,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 毕业后,两人水到渠成的结婚。陈明专注于事业,职位越升越高。在500强企业,坐上了副总的位置。与之相反的是她的妻子婷婷专注于家庭,职位十几年不变只是一个小职员。 功成名就之后,陈明如同大多数男人一样,喜欢上了鲜嫩娇美的富家千金,要离婚重娶。 但是,他的原配妻子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直接闹的他丢了工作,害的人人唾弃他,富家千金也离他而去。 明明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痛哭流涕的痛诉着自己不应该抛弃糟糠之妻,诉说着自己的悔恨。表情倒是很到位,但身上的气息不对,他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怨恨。明明有些不解,要离婚的是他,有怨气也应该是他的妻子有怨气啊! 明明知道问他也要不到答案,于是直接了当的说:“说说你的要求吧!” 陈明道:“我没有别的要求,只是希望你能封印记忆,过完属于陈明的一生。” 明明勾了勾唇,果然有问题,一个对糟糠妻如此悔恨的人,愿望难道不是应该善待他的妻子吗? 但是,他的愿望却是希望她封印自己的记忆,过完他的一生。 明明勾了勾唇:“你确定要我封印自己的记忆,过完你的一生。要知道,我没有了记忆,会以为我就是你……” 未完的话,陈明想必也听懂了,但是他犹豫了会儿,却坚定的点了点头。 明明在心里呼唤系统,这个任务可以接吗?她可不想自己没有了记忆,等恢复记忆之后发现自己睡了一个女人。 想想就恶寒。 系统有些无语,但还是点了点头。 等到明明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手上点着一根烟,正站在阳台上。 他看了看手上的手表,发现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陈明想到明天的工作,掐灭了烟头,转身进了卧室,卧室的大床上躺着他的妻子,间睡着两人的孩子。 他的妻子头发干枯,脸色发黄,毛孔粗大,穿着地摊上买的睡衣,陈明看到就是一阵心烦。 一些不好的记忆压抑不住的涌了上来。 他现在在500强企业当副总,也不是没有钱,虽说两人当初毕业时很穷,但是那段煎熬的日子已经过来了。 记得他刚升副总的时候,让妻子给自己准备一套西装衬衣,结果她跑去超市里面给自己买了一套促销打折的西装衬衣,那西装不说颜色土的掉渣,款式也是一二十年前流行的款式了,衬衣也是皱巴巴的。 那段时间,他正在竞争副总的位置,天天加班到凌晨,第二天看到这套西装,他一口气差点冲上脑门。 那天正是他在会议被提为副总的日子,当他穿着这样一套西装站来示意的时候,他的竞争对手直接讽刺出声,那个时候会议室的人嘲笑的声音他现在还尤言在耳! 一直到现在,品味差的标签还贴在他身上。 他又不是没给钱她,很早以前他惦记着两人一路走来不容易,工资卡都是直接上交的。 毕业后,两人就结婚了。妻子怀孕,那时候他们没钱,都是租房住。他感念妻子的不容易,白天在公司努力奋斗,到点下班买菜回家,开始做饭,洗衣。 等收拾完家里,他才开始做自己没做完的工作,偶尔工作完成了的时候,他就研究公司里面的事情。 她的妻子还时不时的让他倒个水,切个水果。 那是混乱的一年,他一天睡觉的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早上五点来开始做早餐。 然后在上班前,要将米饭蒸好,定好午的时间数,将菜洗干净配好,放在冰箱。 他一天唯一空闲的时间就是午可以在公司眯会觉。 一年来因为他的勤奋努力,成功在一众实习生脱颖而出,成为了一个小领导,收入也翻倍了,当然也更忙了。 这个时候他的妻子也要生产了,因为两人都没有一个长辈,他们也不懂这些。于是,他在工作之余精挑细选请了一个金牌月嫂。 虽然贵了一些,但是可以省两人不少事,而且可以让妻子好好的做一个月子,他觉得值。 但是妻子知道后却觉得他乱花钱,当着人家月嫂的面让他去把钱退了。 人家月嫂也是一个有脾气的,面上没有表现出来,还和和气气的时候跟他说产妇的情绪很重要,建议他退了。 陈明也是知道,人家是金牌月嫂,不差客户。于是,苦苦挽留。 那月嫂看陈明态度诚恳,犹豫了一下还是留了下来,但是让陈明跟他妻子先单独商量一下。 陈明进去好说歹说,跟她讲道理摆事实,以为她听进去了。结果前脚他出门,后脚人家就把金牌月嫂退了。 退了也就退了,陈明虽然有些不高兴,但是想着她还在月子里,于是就将这口气忍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简直是地狱,月子里面她不能熬夜,于是每天晚上他都要来换尿不湿,泡奶粉。 早上炖汤,做月子餐。甚至将电饭煲拿到了卧室,让她随时能吃到饭和喝到汤,白天还要打精神上班,晚上回去做饭,洗衣,做家务。 还要忙工作,顺便照顾孩子。 没过几天,妻子觉得她白天一个人弄不来,让他再请一个月嫂,但那会儿月嫂不像现在的多,一般都是提前预约的,他好不容易请了一个来。 结果,妻子觉得这个做事没有那个贴心,抱怨他请的月嫂不好。 他是钱花了,还没有落到好。好不容易,出了月子。 他又升了几次职,全款买了房又买了车,家里小有存款。 他时常有应酬,于是,也给妻子买了护肤品和化妆品。 但是,她舍不得用,觉得贵,一直等到快过期了,才拆开用。 他带她出去应酬了一次,大家都以为他带的是他妈。 平日里,陈明有空的时候经常会运动,但是妻子觉得他尽整这些没用的。 想到日常,妻子不修边幅,一套地摊睡衣穿一天。 陈明想离婚的念头更加坚定,想到公司董事长的女儿,陈明心情放缓,忍不住微微一笑。 陡然,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出轨了。 自从和富家千金认识之后,他就不将全部的钱给妻子了,而是自己存来一部分。 几年下来,他的账户也有不少钱了。 第二天,陈明去公司辞了职。他刚出了公司大门,富家千金就追了出来,“陈明,你怎么辞职了,你要知道你如果不在公司了,我们就不可能了。” 陈明听了沉默一会儿:“辞职的事情我已经考虑了很久了,不是一时兴。” 富家千金听了,定定的看了他好一会儿,转身就走。 陈明回到家,看着醒来的妻子,递上离婚协议道:“签了吧!” 妻子顶着一头鸡窝头,打了一个哈欠,疑惑的接过件道:“这是什么呀?” 陈明冷静的说道:“离婚协议。” 妻子听了顿时清醒了,拿件看到上面的离婚协议,便尖声叫了来,她肯定的道:“我不同意。” 陈明道:“你同不同意,这个婚都离定了。” 妻子听了开始苦苦哀求,见没有用了,便开始威逼利诱了。 甚至威胁道,要去他的公司找他们领导评评理。 陈明听了依旧平静:“我已经辞职了,房子归你,你手上卡里的存款也归你,但是儿子归我。” 妻子听了,看完离婚协议,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她看着陈明道:“你会后悔的,我等着你抱着儿子哭着回来求我。” 陈明提着自己的行李箱,抱着刚刚醒来的儿子道:“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说完,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陈明回到了小县城,他以前的孤儿院就在这里,但是这里此时已经物是人非。 陈明在学校旁边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子,搬进去就可以入住。 这套房子建好就装修好了,也不怕有甲醛。 屋里也没有味道,倒是可以安心入住。 陈明将行李放下,去楼下的超市买了点菜,简单的做了两菜一汤。 虽然已经几年没有做饭了,但是几年前的手艺还在。 儿子陈辰吃到他做的饭眼睛一亮。 陈明看着儿子的反应问道:“好吃吗?” 小小的陈辰点了点头,软糯的道:“比妈妈做的好吃。” 陈明想到妻子的厨艺,怜惜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妻子确实不喜欢做家务这些琐碎的事情。 饭菜做的味道只能说是能吃,他曾经一回家面对的就是妻子的抱怨,说她怎么怎么辛苦。 后来,念叨的多了,陈明宁愿在公司加班也不愿意早回家。 要不然,他也不可能三十出头就坐上副总的位置。 除了一开始两人都穷,看着妻子陪他受苦,他发誓要好好努力,让两人有好的生活。 现在他当初的誓言倒是成立了,可惜他们却已经离婚了。 在这一段婚姻里,陈明觉得最对不的就是自己的儿子。 他想接下来的日子,好好的陪陪儿子生活学习。 陈辰看着整个人都很沉静,没有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活泼。偶尔看到喜欢的东西,也只是眼馋的看着,却不会开口朝他要。 陈明主动问道:“辰辰,想要这个吗?” 小小的陈辰迟疑了一下,才点了点头。 陈明买给他后,看着他拿着玩具露出这个时段小朋友特有的活泼才问道:“陈辰想要这个东西,怎么不跟爸爸说啊?” 陈辰听了小小声的说:“妈妈说了,妈妈养我不容易,不能乱花钱买东西。” 陈明听了心里一惊,他这些时候看了不少育儿的书,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的行为。 但是,这个时候的很多家长都喜欢对孩子说类似的话。 陈明听了也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反而夸了夸陈辰:“辰辰真棒,这么小已经会节约用钱了,但是我们节俭是好事,但是也不能不花钱是不是,这样,待会儿我们经过书店,买一本教我们花钱的书,爸爸每个月给辰辰零花钱,辰辰自己来分配怎么用好不好?” 陈辰听了兴奋来,途玩的时候催了两次他去买书。 陈明看儿子确实没有什么玩闹的心思,于是带他去书店买了一本初级理财的书《小狗钱钱》。 儿子这个时候已经二年级了,一些简单的字他都认识了。 加上《小狗钱钱》里面的内容都挺简单的。 陈辰前面倒是都看的懂,还学故事的主人翁列举了自己十个最想买的东西,圈出了三个最最想买的东西。 陈明每个月给他五十元,这对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孩来说已经很多了,特别是小县城的,零花钱都是五块十块的。 陈辰需要几个储蓄罐。于是,陈明和陈辰一动手一人制作了两个储蓄罐。 一个储蓄罐陈辰决定学故事的主人翁一样,每个月存他工资的一半。 其它的三个存蓄罐是他的梦想储蓄,用来存钱买他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