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上弹瞄准扣扳机》
可公开的信息(1)《蔷薇之歌》(第一章)
i am looking for,
in the stone,
under the tree,
in the spring.
ai sees the bottom of well,
seeds will appear again.
oh,
your fragrance,
your beauty,
you are the morning dew.
i hold the flower,
it germinate in the grail,
fell,
gods envious eyes.
序章·那个男人来自地球
诺里库姆古战场。
战争已经进行到了第十年,世间三王与精灵的最后一次决战将在这里展开,这是人类最后的力量。
三百骑士和两千步兵将直面一万五千精灵大军。
英雄王吉尔伽美什策马立于阵前,征服王伊斯坎达尔与骑士王潘多拉贡立于左右,他们远远地望见精灵高大的旗帜,在狂风中猎猎作响,旗帜下铠甲反射着鱼鳞般的寒光,看不到边际。
“那是精灵之王。”吉尔伽美什手持马鞭,指向前方。
精灵王是个不可思议的领导者,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崛起,把原本一盘散沙的尖耳朵们凝聚成一个强大的集体,然后带领精灵把人类打得节节败退城城失守,精灵的军队一路北上势如破竹所向披靡,诺里库姆是人类最后的堡垒,它身后就是无险可守的首都罗纳安玛斯。
“这是最后一战了。”征服王抽出长剑,“人类的历史将在这里终结。”
“但我们的名字会永远传颂下去!”
艾迪卡拉大陆精灵历第三纪1205年7月11日,太阳神历140年7月15日。
最后的人类军队开始了决死反扑。
精灵们拉满了弓弦。
只要一轮齐射,对手就会死伤殆尽。
人类的历史结束了。
精灵王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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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耸立于高处,
他们的盾牌与胸甲,
他们拉满的强弓,
王说:不要怜悯,不要仁慈,不要眼泪,
神明将带回败者的灵魂。
诺里库姆的英雄啊!
他们将像麦子一样倒在平原上,
鲜血染红泥土。
人类的历史将终结,
罗纳安玛斯千年的荣耀将坍塌,
战火烧过的土地上,
不留片瓦。”
——《艾迪卡拉诸王纪》
“就在这时,
他们来了。”
他们来了。
精灵王惊讶地抬起头,头顶的天空上发出雷鸣般的巨大轰响,大地都跟着一起震颤,巨大的火球呼啸着从天而降,明亮得仿佛又一个太阳,战场上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停下冲锋,人类和精灵们一起抬头望,被耀眼的光芒刺得睁不开眼睛。
“神明的舟自天空降临,
那是雷神阿姆罗,
是火神俄尔比托斯,
是众神的使者,
是天界的行走。
他从天空到地面,
又从地面到天空,
灰袍的神从舟中走出,
对世人说:
诸恶退去,
颂我之名。”
白色的大船稳稳地落在战场中央,轰鸣与烈焰逐渐消弭,火箭发动机熄火,双方都被惊住了,没人知道这是什么,也没人敢上前,一时间全场寂静下来。
长久的寂静之后,舱门缓缓打开。
地球公元2140年3月27日,协调世界时15:33。
经过穿越虫洞的漫长跋涉,男人终于抵达了这颗星球,他慢悠悠地踏出舱门,把手里拎着的六个核桃战术核武器放在舷梯上,然后环顾一周,擦了把汗,点了点头:“很好,都在,很好。”
他们来了。
改变了历史。
历史变成了传说。
传说变成了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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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从前有座塔,塔里住着一位法师。
第一章 史上最穷的贵族
我祖上曾经阔过。
这是戈伦帝国图尔省诺里库姆世袭勋爵禾雀花家族最后一位女继承人,松树领小领主风铃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那么您能借我一点钱吗?
这是她的下一句话。
苏文清披着斗篷搂着手杖站在门口,歪着头看着这个可怜兮兮的小姑娘。
“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您能再借我一点钱吗?”
“又有人来上门要债了?”苏文清问。
女孩可怜巴巴地点头。
“要多少?”
“这笔债务经过六代人一百三十多年的利滚利利滚利利滚利,已经滚到了三百五十枚金奥雷。”
苏文清“嘭”地一声把门关上了,“没有,再见,你不认识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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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270年4月12日,协调世界时17:55,艾迪卡拉大陆戈伦帝国太阳历270年3月12日,精灵历第四纪130年。
小领主又来找我借钱了,这个世界居然存在像她那么穷的贵族,真是不可思议,我刚刚写到哪儿了……啊,对了,半妖问题,那帮蠢货对半妖的歧视总算没之前那么严重了,教会差一丁点就出版了一本《半妖之捶》,教人们如何辨别并烧死半妖,他们要是真的敢这么干,我就去圣安赫尔把教宗的狗头打爆。”
苏文清手里捏着笔,坐在二楼书房里,絮絮叨叨,窗外的阳光落在书桌上,往外望出去是大片翠绿的草地。
“事实证明你给一个相似的文明一个相似的开端,他们就会几乎完美地重蹈你的覆辙,我几乎可以预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十字军东征?文艺复兴?大革命?工业革命?一战二战?他们或许也会把某个国王或者贵族绑上断头台,只是不知道那个决策者是不是也叫罗伯斯庇尔,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不在距离地球两百光年以外的世界,而是在公元九世纪的欧洲。
生态学上的研究依旧没什么太大成果,能研究的都让人研究完了,这确实是个很美好的世界,根据地球人的经验,在他们发明出蒸汽机把这个世界糟蹋完蛋之前,我们还有一千一百年的时间来呼吸新鲜空气。”
苏文清在纸上一字一句地记录,写得很随意,反正也没人检查。
这是他的习惯,在戈伦帝国图尔省三月温暖柔和的初春夕阳里,最适合写些不着调的东西。
“智者大人,您要是再不救我,我就要去卖身还债了!”女孩在楼下的草地上喊。
苏文清噌噌地下楼,黑着脸把门打开,“进来!”
降临艾迪卡拉大陆已经七年时间,在这七年里,苏文清从未见过比风铃更穷困潦倒的贵族,名义上她是帝国图尔省诺里库姆世袭勋爵禾雀花家族唯一的女继承人,作为松树领的小领主居住在松树堡内,事实上她穷得家徒四壁负债累累,家门口遭人泼油漆,被讨债人追得满世界跑,两年前老爵爷去世时把这个养女托付给自己,苏文清看着小姑娘孤苦无依,心一软就答应了,现在想来就不该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风铃趁着他还没改主意迅速溜进来,然后坐在椅子上,眼观鼻鼻观心。
“我上次给你的钱呢?”苏文清在她面前坐下,表情严肃。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我……村子里克莱尔他们家的牛丢了,所以我就把钱借给他们去买牛了……”女孩双手紧紧攥着裙裾,低声嗫嚅。
“这个钱他们什么时候还?你给了多长时间的限期?”
“五……”
“五天?”苏文清问。
“五年。”
苏文清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扶额,天呐我的小领主姑奶奶啊,你知道自己有多穷么?你知道自己欠了别人多少钱么?你知道自己在这里浪费的每一分钟的冤魂都会变成金币来找你算账么?你看看自己裙子上的补丁,一件连衣裙被你穿成了袈裟,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哪里来的和尚,你还把钱借给别人买牛?
风铃低着头不说话。
“阿尔弗雷德呢?”
阿尔弗雷德是松树堡的老管家,那座小小的松树堡是老爵爷留给风铃的唯一遗产——如果不算那几亩祖传盐碱地的话,说实话苏文清也从未见过危房似的小城堡,据说松树堡在建立之初是远近闻名的宏伟堡垒,能容纳两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但是年久失修,也无力维修,先是围墙倒了,后来是塔楼倒了,最后为了防止城堡全面坍塌,每隔几年就得拆掉一层,最终只剩下光秃秃的底层,跟烂尾楼似的。
苏文清经常拜访松树堡,眼见着屋子里的家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风铃把能变卖的家产全部变卖还债了,连祖先靠着汗水鲜血打下勋爵荣誉的铠甲和武器都未能幸免,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地板和墙壁,墙壁上挂着代表昔日荣耀的禾雀花旗帜,做贼的对这地方都提不起兴趣。
但这也不能怪风铃,风铃是接手了一个烂摊子,只能怪禾雀花家族的先祖们太败家,欠的债六代人还不完。
老爵爷去世之后风铃跟老管家相依为命,阿尔弗雷德向来把这姑娘当孙女看待,自愿留下来照顾她,他们是松树堡里仅有的两个人,由于没钱,风铃也付不起给仆人和守卫们的薪水,所以下人们早就散光了。
“他去镇子上卖东西了。”风铃回答,“还没回来。”
苏文清叹了口气。
禾雀花家族祖上那也是帝国境内响当当的显赫门庭,拥有大片的封地和巨大的财富,怎么到今天混成了这副德行?
“不过他暂时也回不来了,那群追债的人正堵在松树堡门口呢,他们又运来了一大桶红油漆,在墙上写‘再不还钱死全家’。”风铃说,“智者大人,我能先在您这儿躲躲吗?”
“你欠的这笔债还有多长时间到最后期限?”苏文清问,“你最迟必须得在什么时候还他们三百五十枚金币?”
“两……”
“两天?”苏文清瞪眼。
“两年。”风铃很低落,“两年后我要是再拿不出这笔钱,我们家的所有财产,包括领地和松树堡都要被帝国收走抵债。”
三百五十枚金奥雷是什么概念?一枚金奥雷等于二十个银第纳,一个银第纳可以兑换二十个铜阿司,以目前戈伦帝国境内的购买力,一头牛的价格也才四个银第纳,而一个手脚健全的普通三口之家半年的纯收入也不过十个铜阿司,也就是半枚银币,三百五十枚金奥雷可以购买一千七百五十头牛。
“所以你要在两年之内还给他们一千七百头牛?”苏文清问,“你准备打劫征服王伊斯坎达尔么?”
第二章 半妖也是哺乳纲
苏文清把晚餐端了上来,风铃吃得狼吞虎咽。
得,不知道又有多久没吃饱过饭了,当贵族当到这份上,全天下大概也就禾雀花他们独一家。
苏文清坐在椅子上,撑着脑袋,目光落在风铃的身上。
这女孩身材娇小瘦弱,肌肤苍白,像是一株风吹就倒的苇草,长年的饥饿让她严重营养不良。苏文清仍然记得当年老爵爷刚收养时她的样子,小小的一团,像只猫那样蜷缩在一团脏兮兮的破布里,看上去摇摇欲坠随时都会断气。可这姑娘又拥有一双明亮的眸子,清澈的明黄色,里面住着一个充满生命力的灵魂,她栗色的长发流泻下来,在光下透着微红。
所有的地方看上去与人类都别无二致,除了耳朵。
风铃的尖耳朵从鬓发后支棱出来,毛茸茸的。
这是她与其他人最大的区别。
她是个半妖。
严格意义上来说半妖也属于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但他们不属于智人种,也不属于外人种,他们是艾迪卡拉大陆上的人类与妖类的杂交种,而妖类则有可能属于哺乳纲内的任何一个目,所以半妖在生物分类学上属于单独的半人种,类比起来就是驴和马生下骡子——所以半妖不拥有生育能力。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半妖是肮脏邪恶且不洁的,它们在教典中被形容为魔女或者恶魔,在过去数百年的漫长时间中,半妖们遭到了人类的歧视与驱逐,时至今日,这个世界上的半妖几乎被赶尽杀绝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可能是这个国家最后一个半妖,但她比所有的同类都更幸运——她遇到了全世界唯一一个从不歧视半妖的贵族,戈伦帝国图尔省诺里库姆禾雀花家族拉斐尔勋爵。
老爵爷就住在山坡底下的松树堡内,跟苏文清是邻居,两人经常坐在一起打牌,在苏文清眼中,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艾迪卡拉,这两个世界漫长的历史中都很难找到一个比老爵爷更善良更高尚更博学的人,六年前某个磅礴大雨的深夜,奄奄一息的风铃倒在了松树堡的大门前,被老管家阿尔弗雷德捡到,从此她被无子无女的老爵爷收养,并立为唯一的继承人。
选择一个卑贱的半妖为爵位继承人,这件事甚至惊动了远在帝国首都罗纳安玛斯的皇帝,皇帝亲自派来剥夺爵位的特使被苏文清用棍子敲了回去。
“让吉尔伽美什亲自来!”苏文清对着落荒而逃的特使怒喝,“看我会不会打爆他的狗头!”
如今的风铃已经十七岁,尽管仍然营养不良,但是气色比流浪时好得多。
“慢慢吃,别噎着。”苏文清问,“你又有多久没吃饱饭了?”
女孩脸一红,“谁……谁说的,我今天就吃了一顿大餐。”
她小心翼翼地用手捏起一块烤肉,塞进嘴里轻轻一咬,肉质鲜嫩得几乎入口即化,浓郁的酱汁在口腔内流动,刺激着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风铃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味道,她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是是是,你今天就吃了一顿大餐。”苏文清点点头,“黑面包配煮土豆还是煮土豆配黑面包?”
“煮土豆配黑面包。”
“我说过,你可以随时来我这里吃饭,从松树堡到通天塔又不远,爬过来也只要十分钟。”苏文清说,“何必要挨饿呢?”
“可是总不能每一顿都麻烦智者大人吧?”风铃摇头,“松树堡里还有粮食,饿不着的。”
这姑娘只要不是饿得走不动道了,就不会来麻烦自己。
可要是她真的饿得走不动道了,那她还怎么来麻烦自己?
风铃一边吃饭一边打量周围的环境,她对智者大人的居所总是充满好奇——应该说全世界没人不对智者大人感到好奇,传说中的伟大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就这么活生生地坐在自己面前,他是个活人诶,有血有肉有温度的活人!不是个沙雕!
他像是一个从史书和诗歌中跳出来的人,跟他同辈的那些人物早已进入了历史,尸体都已腐朽,风铃想起老爵爷曾经教给自己的那些古老歌谣,智者大人从遥远的神界降临,在世间三王马前定下合约,这么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居然就这么活生生地坐在自己面前……抠脚丫子。
苏文清抠完脚丫子还闻了闻。
“小领主,一千七百五十头牛的巨款,你准备怎么还?”他抬起头问,“我估计你家那塌了半边的松树堡和几十亩盐碱地加在一起也不值这个价。”
“智者大人,这世上有什么办法能从地里长出牛来吗?”风铃问。
“有。”苏文清点头,“只要春天在地里撒下牛种子,秋天它们就会长出一人多高的苗,上面结着密密麻麻的牛犊子,小领主你只要背个框去摘就好了,一天就能摘好几百只,放在地上满屋子乱跑。”
女孩眼睛一亮。
“哪里有这样的种子?”
“梦里。”
风铃垂头丧气,把脑门磕在桌板上,“我还是去把自己卖了吧。”
说完她抬起头,眼巴巴地望着苏文清,后者被她看得头皮发麻,不由地往后退了退,“你这么看着我作甚?”
“智者大人,您大发慈悲买了我吧,只要三百五十金奥雷,从今往后我给您做牛做马……”
“如果老爵爷还在世看到你这样会很痛心的。”
“那也没办法。”风铃脑袋一歪,“谁让祖上欠了那么多钱呢?我作为禾雀花家族的继承人就有义务偿还债务,我可是保证过要维护禾雀花家族的荣光,不能让禾雀花的旗帜在我手上失传,两年后如果还不上钱,不光城堡领地要被收缴抵债,连爵位都要被剥夺……智者大人,只要三百四十金奥雷,您真的不考虑一下?”
“你到大街上去挂个牌子。”苏文清瞟了她一眼,“写上‘兜售自己,三百四十枚金币’,英雄王看到了都要绕道走。”
风铃扁了扁嘴,苏文清说的是实话,富人和贵族之间买卖女仆虽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一个能拎着四桶水连上五楼不喘气的强壮女仆价格最高也不会超过八个银第纳,没人会对一个弱不禁风的半妖多看一眼,更别说出钱购买了,至于风铃的勋爵头衔……在老爵爷把一个半妖立为继承人的时候,戈伦帝国图尔省禾雀花家族世袭勋爵的名号就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
吃完晚餐,苏文清把小领主安排在二楼卧室里睡觉。
风铃乖乖地躺在床上,苏文清帮她掖了掖被子。
“智者大人。”女孩问,“打劫征服王,需要什么?”
苏文清踩着阶梯上楼,扭过头来回答:
“需要你爹是英雄王,你妈是骑士王。”
第三章 三年三年又三年
苏文清沿着舷梯上楼,进入工作间。
计算机屏幕亮起,苏文清一屁股坐下来,长舒了一口气。
今年是他降临这个世界的第七个年头,他是艾迪卡拉的文明观察员,这颗类地行星距离地球两千光年,位于一个类似太阳系的恒星系内,行星赤道半径四千公里,跟火星差不多大,但是重力有0.88个g,接近地球,这是因为艾迪卡拉有一颗巨大而致密的内核,地表大气压1.1个标压,氧气含量百分之三十,公转周期三百个地球日——这一切都接近地球。
这实际上很好理解,能诞生类似生物的世界,其环境必然也是类似的。
在这个世界里,他是伟大的智者,无所不知,地位超然。
但是在地球,他只是个普通的小公务员,文明观察员是闲差中的闲差,冷门中的冷门,真正的一杯茶一张报纸一盘瓜子坐一天,其地位类似于百年前地球上的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偏僻,鸟不拉屎,无人问津,苏文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文明观察员,自从基础物理学取得突破之后,虫洞很快就被人们倒腾了出来——这印证了不知道哪位大嘴巴的预言,“人类距离星际航行只有一层窗户纸的距离,方向对了一捅就破,方向错了一辈子也白搭”,地球人开始了嚯嚯全宇宙的伟大旅程。
第一个地外文明的发现是激动人心,轰动世界的。
第一千个地外文明的发现就没人关注了。
苏文清的工作编号是五位数。
说实在的,能配备一位观察员的星球算是重点关注,那些还处在石炭纪三叠纪的星球最多送过去一颗卫星,有旅游潜力的开发旅游景点,没有开发潜力的就烂在宇宙的角落里了。
事实证明在人类能触及到的范围内,没有技术超过人类的文明,即使有可能也早就走了,人类社会对这成千上万个处于石器时代奴隶时代封建时代的世界缺乏兴趣,用又用不上,吃又吃不了,于是世界各国一致通过《地外文明保护法》和《地外文明发展不干涉条例》,对其他所有文明采取作壁上观的态度,坐视几百个星球上的生物在蒸汽朋克,真空管朋克和核大战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苏文清就是这个来冷眼旁观的人。
他是艾迪卡拉大陆的第十二任观察员,负责记述这颗星球上人类的发展历史,顺便担任一丁点科研任务,研究研究这颗星球生态地质环境,毫不意外地他干的活完全没人监督,按照规章苏文清每个月得上报一次工作,但他已经一年没写过材料了,也没人来催,这毕竟是个混吃等死的岗位,从上到下都在混吃等死,你要是愿意你可以干一辈子。
苏文清打开电脑,win10系统2200版。
这电脑系统都七十年没更新过了,比他爹年纪还大。
苏文清敲敲电脑,他印象中系统里有个叫做小冰的百年老ai,但是根据他的上上上上任观察员记述,小冰已经挂了好多年。
“已经七年了。”苏文清揉揉眼睛,仰靠在椅子上,“还有三年,老天呐,还有三年啊,三年三年又三年。”
他签的是十年合约,得在这个世界上待满十年。
苏文清觉得自己是被文明世界放逐的倒霉鬼,这地方没有电网也没有互联网,从七年前他踏足这个星球的那一刻起,苏文清就在为着返回地球而不懈努力。
要怎么才能缩短驻留时间尽快回去呢?
发篇cns应该差不多了吧?
说实话苏文清算运气不错的,艾迪卡拉大陆山清水秀,比他更倒霉的观察员有被派去辐射世界观的,整天套着上百公斤的三防服,一边呼哧呼哧地呼吸一边工作,那种地方工作三年精神就不正常了,回地球之后总是想养狗,还出门捡垃圾。
苏文清继续工作,开始在文档中记录。
“公元2270年4月12日,协调世界时20:55,艾迪卡拉大陆戈伦帝国太阳历270年,精灵历第四纪130年。
一年一度的采样结束了,离开通天塔半个月,我依旧没有找到想找的那朵花,我至今仍不知道那朵花的名字。
政治局势依旧稳定,戈伦帝国的小皇帝还在他老妈的辅佐下把持朝政,他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十五岁的生日那天就能继承吉尔伽美什的名字,然后找个老婆结婚,圣后将退居幕后……啊对了,他正式加冕那天我还得到场,把脸盆里的水点在他的额头上。
希望他上位之后不要搞出什么幺蛾子。
首都罗纳安玛斯距离这里不算太远,赶过去只要两天时间……妈的蛋都要震碎。
为什么圣伊斯玛只能骑行?绝影的圣伊斯玛究竟是哪任观察员搞来的称号?你说他怎么就不能坐轿子?轿中的圣伊斯玛也挺好啊。
西边的伊尼拉汗国今年依旧没下什么雨,目前月降水量不到五十毫升,到了雨季情况会好一点,宽广的稀树草原上大群陆地巨龟又要开始长途迁徙了,征服王伊斯坎达尔大汗今年四十七岁了,今年又生了一个儿子,加上这个他一共有六个儿子,大儿子跟他关系不太好,原因是大儿子看上了征服王新娶的老婆,两个男人争女人,征服王用香炉把他大儿子头打破了,大儿子负气出走了——实际上征服王这个小儿子是他小老婆和他二儿子生的,他们家关系真乱。
希望他们不要搞什么幺蛾子。
南边的神圣西斯廷王国还在努力提高土豆产量,这帮可怜人没有化肥,怎么可能把土豆产量提高到当初给地球人打工的时候?土豆王潘多拉贡召集了他手底下所有的领主,一共两百多号骑士,他召集这么多人作甚?另外,前两天教廷的老教宗嗝屁了,那老家伙我见过一次,话都说不利索,教廷怎么会让这么一个人当上教宗?真是不可理喻。
精灵们没什么动静,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和人类对抗了,不过这些生物寿命很长,可以熬死对手。
自从一百多年前精灵王被核弹炸死之后,这帮货到现在还没选出一个领头人来,论内讧,全宇宙都没人比得过这群尖耳朵,希望他们不要搞什么幺蛾子。”
苏文清絮絮叨叨,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作为智者,他是天神在世间的代言人,地位超凡,苏文清居住在大陆远东的通天塔里,位于戈伦帝国境内,平时神秘莫测深居简出——实际上是懒得动弹,只有传说在世间口口相传。
这世上几乎无人不知晓智者的存在,在普罗大众的想象里,伟大的智者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是个法力强大的魔法师,他曾经降服深渊中的巨龙,斩杀密林中的妖魔,吓退大洋中的海怪,他有可能出现在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每一个酒馆里的冒险者都津津乐道自己曾经遇见过灰袍的大法师,而他们口中的灰袍大法师有时候是个精灵有时候是个男人,有时候甚至是个女人还跟某人春宵一度——苏文清当然没这么牛逼,这些都是诗人帮他吹的牛逼。
苏文清打开窗子,清冷明亮的月光落进房间里,微风吹动他的头发。
他靠着窗台望着月亮,大月亮挂在天上,二月亮已经从远方漆黑的山峦上爬了起来。
这个世界有两个月亮,也就有双倍的愁绪。
苏文清长叹了一口气。
这位智者对着远方的大陆和高山,发出淡淡的感慨:
“我好想打赛博朋克2277啊……”
第四章 美好的一天从面部清洁开始
翌日清晨,当早上的太阳晒到屁股时,风铃才醒过来。
女孩睡眼惺忪地抻了个懒腰,早上的阳光有些刺眼。
她很久都没有睡得如此舒服过,自从把松树堡里的那张大床卖了之后,她就长期睡在干稻草上,稻草半年才一换,睡到后来又潮又脏,干草腐烂发黑,爬满了臭虫,智者大人的床铺不知道垫的是什么,干干净净又软又香,躺在床上连带着身体和大脑都一起软绵绵的,仿佛沉入了温暖的水中,一觉醒来身上的疲乏一扫而空。
这么好的床,能卖多少钱?
风铃默默地想。
但是怎么把床塞进衣服里带出去呢?
窗外是大片翠绿的草地,零零星星开着白色的野花,再远处是大片碧绿的麦田,能模糊地望见城镇,卧室离地面得有两层楼的高度,一只小小的青鸟从天空中飞下来,停在窗台上,这毛茸茸的小东西蹦蹦跳跳,发出清脆的鸣叫声。
风铃坐起来,被子从身上滑落,连带着还有一套衣服。
苏文清送来了一套亚麻布的白色内衣,一套羊毛制的灰色长袖束腰裙,裙边和袖口用金色的细线绣着忍冬,两件衣服裁剪都相当精致,针脚细密,摸上去舒适柔软。
她很久没有穿过羊毛制的衣服了,风铃记得前几年老爵爷送给自己一件,后来被自己给卖了,所以现在长年穿破抹布,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蓬头垢面像个女乞丐,一件羊毛的束腰长裙在市场能卖到五个银第纳,是一笔相当不小的数目。
如果换成亚麻布,五个银第纳至少能买十套衣服,这样就能给阿尔弗雷德也买一件衣服,自己买一件,还能剩下四个银币……不不不,直接买布的话更便宜,一匹亚麻布两个铜板,买几尺的布来自己做衣服能剩更多的钱。
“智者大人,我能把这件衣服拿去卖了吗?”风铃冲着楼下喊。
几秒钟后。
“那我就把你拿去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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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能卖到三百五十奥雷吗?不,三百奥雷我就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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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清蹲在门口发呆,听到身后的脚步声,扭过头看,首先看到的是白皙小巧的脚趾和线条纤细的小腿——风铃噔噔噔地踩着楼梯下来了,女孩已经穿好了衣服,灰色的束腰长裙,裙摆刚好到膝盖下的小腿,一条同色的腰带把姑娘年轻的腰臀曲线凸显出来,美好得像是初春的山峦,同色的羊毛坎肩在胸前打了个结,一头栗色微红的长发梳得整整齐齐,两条细细的鬓发用布带束好,垂落在肩上,刚好遮住了耳朵。
这才像点样子,好歹是禾雀花家族的女爵,不是丐帮帮主继承人。
“刷牙。”苏文清把牙刷捅了过来,“要养成每天刷牙的好习惯。”
风铃怔怔地接过牙刷,睁大眼睛仔细端详——这又是个古怪的东西,一条长柄和小小的刷子,刷毛上还有白色的药膏,这东西干什么用的?智者大人这里的生活总是奇奇怪怪,屋子里经常堆着不知道用途的小玩意,比如说挂在墙上的那支木柄黑色金属管,有她的胳膊那么长,分量很沉,曾经她还把那玩意取下来玩过,对着管口往里张望,还没看清楚里面是什么就被智者大人劈手夺了下来,然后她被拎着后颈扔了出去。
风铃嗅了嗅。
“我知道你们从来不刷牙,也从来不洗澡。”苏文清站在门口,一手持水杯一手持牙刷,“在某个倒霉的地方和某个倒霉的时代,这是黑死病蔓延和传染的重要诱因之一,间接地来说,不讲卫生和随地大小便杀死了半数的欧洲人,同志们,前车之鉴血迹斑斑,我们要吸取历史惨痛的教训,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不可重蹈覆辙啊。”
黑死病?
欧洲人?
那是什么?
这个男人又在说些听不懂的怪话,大法师就是大法师,果真神秘莫测。
风铃悄悄地舔了一口牙膏。
眼睛一亮。
哇,好甜。
再舔一口。
哇,好甜。
再舔一口,再舔一口,再舔一口……
“……保证个人卫生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所以我们要做到四勤四不,勤刷牙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不要喝生水不要吃生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地大小便。”苏文清的演讲发表完毕,扭过头来,“小领主你……嗯?你的牙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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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清认为风铃这个半妖另一半的血统可能是猫,也可能是狗,无论是什么,反正是一种咬合力很强而且喜欢叼盘子的动物,为了教会这姑娘刷牙简直要了他的老命——她总会不自觉地咬住牙刷,咬得死死地不松口,然后两人开始角力扯牙刷,最后的结果是苏文清成功地把光秃秃的牙刷柄拉了出来。
见鬼牙刷究竟触发了她身体里的什么奇怪属性?
不过别的不说,这女孩的牙口真好。
“以后你甭用牙刷刷牙了。”苏文清说,“你用钢丝球吧。”
后来苏文清在墙上挂了个钢丝球,打了个标签:风铃快乐球。
刷牙之后是洗脸。
苏文清在门外的草地上摆着两只木盆,一人一条白毛巾,他和风铃一字排开并肩而立。
“跟我做。”
苏文清挽起袖子。
风铃也挽起袖子。
苏文清把毛巾浸入温水中,轻轻洗涤。
风铃也把毛巾浸入温水中,轻轻洗涤。
苏文清把毛巾捞起来拧干,覆盖在脸上。
风铃也把毛巾捞起来拧干,覆盖在脸上。
苏文清开始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ba地猛搓。
风铃也开始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ba地猛搓。
最后苏文清扯下毛巾,深吸了一口气,张开双臂,面向翠绿的草地和远方的雪山,对着上午清新的空气与阳光高喊:“美好的一天从清爽的面部清洁开始——!”
“美好的一天从清爽的面部清洁开始“——!”
“这句话你就不用学啦。”
“这句话你就不用学啦。”
第五章 传说中智者的传说
通天塔是传说中智者的居所,在艾迪卡拉大陆的远东,在戈伦帝国的境内,在诺里库姆镇的边上,几乎全大陆的人都知道这一点,但少有人能准确地描述出通天塔是什么样子。
在那些云游诸国的诗人和游侠口中,通天塔有时被描述成一座高耸入云的石塔,成千上万级台阶通向塔顶,而智者大人就住在塔顶上,那里是距离天空距离诸神最近的地方,智者在那里聆听神谕,有时通天塔也被描述成一座戒备森严的城堡,城墙上站着披坚执锐的卫兵,智者大人是掌握着巨大权力和财富的城主——人们总是喜欢听信这些来历不明的传言,一个谎言似乎被三个人传诵过就会变成事实,至今仍然有很多人相信通天塔有一万里那么高,从塔顶上跳下来落地需要一整天时间。
苏文清懒得纠正这些不着边际的谣言,人们宁肯相信那些醉醺醺的冒险者在酒馆昏暗的灯光下神秘兮兮讲述的离谱故事,也不愿亲自来看一眼事实——通天塔实际上只有六层楼那么高,是个伫立在雪山之下,草地之上的光秃秃圆柱体,门口的台阶只有三级。
可是人们关注真相么?
不关注。
他们只想吃瓜。
除了已故的老爵爷和现任松树领小领主风铃,全大陆最熟悉通天塔和智者的人大概就是诺里库姆镇上的居民了,在镇子里的人看来,智者大人是个儒雅随和的人,经常披着灰色的斗篷坐在门口发呆,面对大家的生活困难,他是能不帮就不帮。
除非遇到生命危险,你们甭来找我。
遇到生命危险,找我也没用。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智者大人有二十个小时待在塔里不出门,但是他每天早上准时站在门口大喊“美好的一天从清爽的面部清洁开始——”,每当听到这句话,附近的居民就知道到了什么时候,这比教堂里的钟还准时。
反正对于平民百姓而言,一天只需要知道三个时刻就足够了:早晨,中午,以及晚上。
苏文清把早餐端了上来,每人一个盘子,食物用盖子盖着,风铃照例进行餐前祷告,她双手合十,低声说:“伟大万能的天父啊,求您大发慈悲,让我面前这盖子底下装的是金币吧!”
苏文清抄起筷子敲在她的脑门上。
“哎呦。”女孩委屈巴巴地揉脑袋,“智者大人,您不给我钱,还不让我找神明要钱吗。”
“小领主,您作为贵族的骨气呢?”
“卖了。”
两人开始吃早餐,苏文清习惯用筷子,但风铃是怎么都学不会用两根细长的木棍取食,尽管她对这种餐具感到非常好奇,全世界这么吃饭的大概也就智者大人了,她只能用刀叉,或者用手抓。
“小领主,你的松树领还有多大的地盘?”苏文清问。
“四顷。”风铃想了想,“也就是四百亩地,不过这些地盘不值钱,值钱我早就……啊不行,这些地不能卖。”
按照戈伦帝国的制度,一亩地的大小大约是五百平方米,四百亩就是二十万平米的地盘,松树领的四顷土地在诺里库姆镇的边缘,几乎都是无人居住也不可耕作的荒地——之所以叫松树领,就是因为这里长满了大片的松树。
根据老爵爷的说法,在禾雀花家族巅峰时期,也就是老爵爷的曾曾曾祖父那一代,禾雀花家族封地有五千顷,有大片大片的农庄和马场,连诺里库姆镇也是禾雀花家族的领土,可是后来家道中落,领地被帝国一块一块地收回,最终只剩下这最糟糕的四顷荒地,不能耕种也没法放牧。
“除非地底下能发现金矿。”风铃说,“否则那些地一文不值。”
苏文清皱眉沉思,三百五十奥雷着实不是一笔小数目,风铃这个爵位甚至都不值这么多钱,像禾雀花家族这样的破落小贵族,一整年的纯收入满打满算也就一至两个金奥雷。贵族是一群很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他们拥有土地,然后把土地租赁给农奴或者自由民耕种,依靠向农民们征收花样繁多的租金和税赋来维持开销,但风铃不具备这个条件,她的领地里只有杂草,没有领民。
门外忽然响起“咚咚”的敲门声。
风铃停下手中的刀叉,警惕地望向木门,心想要债的难道追到这里来了?
苏文清摆摆手示意没事。
这里是通天塔,没人敢来这里找麻烦,三王齐至都不行,上一个敢对通天塔动武的人已经变成量子态了。
苏文清披上长袍和斗篷,拿过倚靠在壁炉上的手杖,上前打开门,站在门口,发现敲门的是诺里库姆镇的镇长。
镇长站在草地上,朝苏文清深深地鞠躬行礼。
“早上好,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
苏文清脱帽回了一礼。
“早上好,镇长先生。”
“圣伊斯玛大人,我是来为您送信的。”镇长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这里有一封您的信件,是今天早上送到诺里库姆驿站的,它来自罗纳安玛斯的大图书馆。”
苏文清从他手里接过信封,瞄了一眼火漆上的印鉴,点点头。
“我想它也该到了。”
帝国拥有一套完整的邮递系统,信使们骑着快马奔驰在这个国家的每一条大道上,理论上来说任何人可以把信件寄往任何地方,只要你足够有钱。
苏文清送走了镇长,回到餐桌旁拆开信件。
桌子对面的女孩好奇地探了探头。
“小领主,你知道众王之城罗纳安玛斯么?”苏文清捻了捻粗糙的信纸,把信封扔在桌面上,“那是这个国家的首都,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风铃点了点头,她瞄了一眼信封上的火漆,火漆上印着一个复杂精致的徽章,隐约能看得出来是一栋圆顶建筑。
“你知道罗纳安玛斯的尤里乌斯大图书馆么?”苏文清接着问。
“大图书馆?”
“尤里乌斯大图书馆是这个世上最宏伟的建筑之一,同时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庞大的图书馆,七十年前它开始建造,英雄王前前后后一共召集了十万人修了二十年时间,他要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都装进去,据说那里的藏书没人能读完。”苏文清接着说,“那里是世界上知识第二多的地方。”
“那……第一多的地方在哪儿?”风铃下意识地问。
“在这儿。”苏文清笑着点了点自己的脑壳,他上下扫视信件内容,“信是由大图书馆的副馆长,同时也是戈伦帝国宫廷大书记官哲学大博士寄过来的,那老家伙两年前跟我打了个赌,关于一个问题,他当时没能说服我,说两年后的今天再找我上门讨教……我想他也该到了。”
“什么问题?”
“这个世界究竟是平的还是圆的。”苏文清说,“你说他是不是很白痴?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专门找我讨论。”
风铃愣了愣,旋即一阵点头。
“他居然认为世界是圆的,确实很白痴。”
第六章 世界有多大
早餐过后不到两个小时,风铃就见到了这位哲学大博士。
苏文清说这人总是跟着信件一起动身,信到了说明人也到了,这么做的目的是让接到信的人来不及逃跑,总会被他堵个正着,这位哲学大博士年轻时靠着这招四处游历,跟世界各地闻名的博学之士辩论,并把他们一一打败。
尤里乌斯大图书馆副馆长,戈伦帝国宫廷大书记官,哲学大博士奥古斯丁风尘仆仆地站在草地上,在风铃眼中他比苏文清更像是传说中的智者——可能因为他是个白胡子老头,可能因为他胳膊底下夹着两本书,也可能是他像个苦行僧一样身上裹着破旧的袍子,而真正的伟大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则盘膝坐在他的对面,嘴里叼着一根油条。
“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年迈的大博士鞠躬行礼,“我带着问题的答案如约而来。”
“别站着别站着,来来来坐坐坐。”苏文清招招手,示意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坐在草地上,“你得到什么答案了?说说。”
“关于这个世界的真相。”大博士慢慢地坐下来,一脸的高深莫测。
“什么真相?”苏文清悠悠地问,“老朋友,你终于知道这个世界是圆的还是平的了?”
“是的,就像两年前我们在尤里乌斯大图书馆辩论时那样,我对这个世界真实的样貌有了全新的看法。”
“你承认它是圆的了?”
“不!毫无疑问它是平的,它肯定是平的!只是我发现它没有我两年前推测的那样平!它不是一张平整的桌子,而是一张布满褶皱的,粗糙的草纸!”大博士有些激动,“这两年来,我带着一根尺子丈量过我走过的每一寸土地,我从罗纳安玛斯走到圣安赫尔,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世界是被神明揉过的纸张,凹下去的地方是河流与湖泊,隆起来的地方是山脉和高原,这个世界的边长足足有两万两千二百一十六里那么长。”
“你是怎么算出来的?”苏文清问。
“通过太阳!”大博士胸有成竹,“伟大的圣伊斯玛,您如果懂数术……”
“我懂。”
“是的您当然懂,我们都知道一天的时间是二十四个小时,而太阳从世界的东方升起,从西方边缘落下。”大博士从布包里掏出草纸,纸面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和文字,“智者大人,在这个世界的中心,也就是摩约,有一座圣徒之井,每年的夏季都会有一天,阳光会分毫不差地径直地照进这口枯井的井底,所以在这一天,太阳正好处于摩约的正上方。”
苏文清点点头。
风铃乖乖地坐在他身后听故事。
“第一年我带着尺规和图纸,从摩约赶往正东方的神圣西斯廷王国约克郡,在太阳直射进圣徒之井井底的那天,我在约克郡竖起了一根一百尺高的木杆,用尺规测量出了它影子的长度,并根据影子的长度算出了阳光与地面的夹角,夹角的角度是八十五度五分零四秒,而从摩约到约克郡的路程根据记载一共是五千里,这样我们就能算出太阳到地面的高度。”
“太阳?”风铃忍不住出声了,“太阳的高度也能计算吗?”
“当然可以,亲爱的禾雀花女爵,这世上没什么是不可计算的,包括太阳的高度,包括神明与我们的距离。”大博士笑吟吟地说,“为了计算太阳的高度,我们需要使用一种非常复杂的数术工具,它的名字叫……叫……”
“三角函数。”苏文清说。
“对!三角函数!”大博士激动地一拍大腿,“不愧是伟大的圣伊斯玛大人,这个名字非常合适,我们需要使用三角函数,亲爱的女爵,我们发现在一个包含有直角的三角形中,对于一个锐角而言,它的对边与邻边的比值永远是固定的,我们以此为根据就能反推出太阳的高度,是五万七千里。”
风铃怔怔地点头,对她来说理解这个确实太难了。
“在第二年,我离开约克郡带着尺规与图纸继续往东,一直走到了最东边的海滩上,在太阳直射进圣徒之井的那天,我在海边竖起一根一百尺高的木杆,再次测量出阳光与地面的夹角,是七十九度。”奥古斯丁接着说,“现在我们知道了太阳的高度,知道了阳光的夹角,就能知道从摩约至东部大海的距离——一共一万一千一百零八里,世界的边长就是它的两倍,一共是两万两千二百一十六里。”
风铃瞪大了眼睛,流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大博士颇有些得意,他完成了一项前无古人的壮举,即使是伟大的智者,也没法再驳倒他的观点了。
“在过去两年,我几乎游历了半个大陆,我从北方的罗纳安玛斯出发,越过南境长城,抵达世界之脐摩约,再从摩约前往约克郡,途径神圣西斯廷王国首都圣安赫尔,最后前往克拉松港口。”奥古斯丁感叹,“我曾拜访金碧辉煌的圣安赫尔大修道院,与教宗大人同赴晚宴,沐浴天父千年的荣光,途径破败坍塌的蔷薇谷,每当月色降临,那里就会开满红色的蔷薇花,渡过洛瑙河的支流与无边无际的安纳西湖,当地的渔民在酒馆里传诵湖底水怪的故事,圣伊斯玛大人,这就是我走过万里为您带来的答案。”
最后大博士收拢衣袖和长袍下摆,巍然地矩坐。
风铃都听得入迷了。
苏文清吃完了油条。
“所以这个世界是张边长两万两千里的纸?”
“是的。”
苏文清挠了挠头,很显然大博士是个非常固执的老头子,他为了验证自己的思想不惜花两年时间走遍全大陆。
面对这样的人你是说服不了的,否则他还会再走两年量一遍大陆的边长,奥古斯丁这一大把年纪了,风餐露宿两年时间苏文清担心他回不来了。
“如何?伟大的圣伊斯玛大人。”
“您辛苦了,我的老友。”苏文清拍拍他的肩膀,“您是对的,您是对的,这个世界是平的。”
哲学大博士露出欣慰的笑容。
“我这就启程返回罗纳安玛斯,把我这一路的见闻记述下来,并宣告世人这个世界的真实样貌。”
“这真的是大功一件。”苏文清竖起大拇指,“博士您劳苦功高,必然名留青史。”
苏文清和风铃送走了哲学大博士奥古斯丁,两人站在山坡上目送他的马车在乡间小路上渐行渐远。
“他真是个博学的人。”风铃说。
“他说的那些东西你都记住了?”苏文清瞄了女孩一眼。
女孩点点头。
“全部忘掉,把这个世界当成是众神擦屁股的纸对你没什么好处。”
风铃一愣。
苏文清转身返回通天塔,“小领主,你如果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样貌感兴趣,我可以告诉你……这个世界是个巨大的球体,半径四千公里的球体,在空旷无边的宇宙中围绕着太阳旋转,艾迪卡拉大陆的总面积有三千五百万平方公里,剩下的部分是岛屿和海洋,这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样子。”
风铃跟了上来,“可是智者大人,您为什么不把这些告诉他呢?”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告诉过他?”苏文清耸肩,“可是姑娘,你要知道,当对方是带着预设立场来跟你辩论的时候,他的本意并非是讨论问题的对错,而是通过你一步固化他自身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对他说,‘是的,您是对的’,这样对你对他都有好处……差不多到中午了,咱们该吃午饭了。”
第七章 麻瓜驱逐
苏文清意识到风铃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午餐了,当智者大人把食物端上餐桌时女孩还坐在椅子上发愣,满眼都是大大的“为什么还要再吃一顿我们刚刚不是已经吃过了吗?”
“最健康的饮食习惯,是一天吃四顿。”苏文清张口就来,风铃听得一愣一愣,“分别是早餐,午餐,晚餐以及夜宵,早餐呢,可以吃包子油条配豆浆,午饭呢,就西红柿炒鸡蛋,红烧排骨,醋溜土豆丝和蔬菜瓦罐汤,晚饭吃一碗红烧牛腩面或者雪菜肉丝面,夜宵来张麻辣小龙虾披萨饼,perfect!我以后要给自己加一个美食家的称号。”
苏文清咂巴咂巴嘴,递给风铃一只木勺,后者不会用筷子,但刀叉又没法用来吃中餐,所以她只能用勺子。
风铃小心翼翼地舀了一勺汤,舔了一口。
“咋样?”
“鲜。”
女孩闭着眼睛,好吃得一哆嗦。
“这是单身三十年老男人独居练习出来的厨艺!”苏文清挥舞着筷子,“你看桌上这盘红烧排骨,放到国宴上那都是一道硬菜,我昨天就准备好了上好的猪排骨,今天早上起来放进锅里用特制的酱料先泡着,泡它个两小时,然后再放进锅里加葱姜蒜和老抽,所以我这儿的红烧排骨跟其他人的都不一样。”
风铃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仍然嗯嗯地点头,嘴里吃个不停,小脸红扑扑的,鼻梁上冒汗。
苏文清撑着脑袋,明媚白亮的天光从窗玻璃中透进来,落在深褐色的羊毛地毯上,风铃低着头吃饭,额发和鬓发垂落在阳光里透着红,这姑娘才十七岁,即使是作为半妖也才刚刚踏入青春期,苏文清看着看着逐渐愣神,他觉得自己这个混吃等死的老梆子都要被对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感染了,通天塔一层大厅其实就这么丁点大,满满当当地摆着桌椅书架衣柜壁炉,墙上挂着袍子,紧凑得有些凌乱,而风铃就坐在小小的圆桌对面,苏文清甚至能嗅到她发丝间淡淡的百合花香……嗯,是飘柔的味道。
今天早上洗脸水里加了飘柔么?
不过这姑娘吃起东西来真是聚精会神狼吞虎咽,目光都不往别处瞟一下,吃得香也是一种幸福啊,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看人直播吃东西呢。
“智者大人,待会儿能不能让我带一点食物回去?”
“带给阿尔弗雷德?”
女孩点点头。
“行,只要你背得动,我待会儿给你打个大包。”苏文清点点头,“够你们吃好几天……”
“咚咚!”门外又有人敲门。
风铃停下手中的勺子,抬头看向苏文清,后者也有点诧异,今天这是怎么了?来访者一个接一个,平时通天塔没这么多客人啊,是某个不讲道义专门拐卖人口的灰袍子巫师在自己大门上做了记号吗?
他披上长袍戴上帽子,打开大门,先检查了门板。
门外站着两个男人,一个是诺里库姆镇的卫队长,另一个苏文清不认识。
两人看到大门打开,同时往后退了一步,深深地鞠躬:
“中午好,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
苏文清扫了他们一眼,脱帽回礼。
“中午好,先生们,你们有何贵干?是来蹭饭的么?”
“蹭饭?不,圣伊斯玛大人,我们有件急事需要请您出面处理,请问松树领领主大人在您这儿么?”
卫队长说着目光越过苏文清的肩头往里张望。
“在我这儿,怎么?你们也是来帮人要账的?”苏文清摆摆手,“要账的你们可以离开了,两年后再来。”
说着他就想进门。
“请稍等,圣伊斯玛大人。”另一个男人伸手化身尔康。
“怎么?尔康你有何事?”苏文清站在门槛上,扭过头来。
这是个秃顶的四十岁中年男人,留着棕色的山羊胡,戴着一顶陈旧的黑色毡帽,身上裹着一件长风衣,脚下蹬着马靴,看衣着显然不是普通农民,苏文清估计他多半是帝国哪个旮旯里的官员,果不其然,男人很快就自报家门:“尊敬的圣伊斯玛大人,我是戈伦帝国图尔行省的特使巴巴托斯,为了一件重要且紧急的事而来,请您务必帮忙。”
“哦?”
苏文清眉毛一挑,省里派来的特使?什么事这么紧急。
特使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左右张望一眼,然后凑过来压低声音。
风铃坐在餐桌边上,看到那两个男人和苏文清挤在门口窃窃私语,棕色山羊胡子的男人把一封信塞进苏文清手里,后者缓缓地点头,脸色愈发地讶异。
“此事属实?”
“千真万确。”
“心脏都没了?”
“没了。”
“那他们此时在什么地方?”
“就停在镇子的墓地里。”
“是人干的?”
“不确定。”
“我觉得人不能,至少不应该……好,我知道了,谢谢两位来通知我,你们先回去,我随后就到。”
苏文清送走两人,把门关上,皱着眉头进来,风铃的目光追着他在大厅里绕了一圈,然后在桌子对面坐下来拆开信封,他展平稿纸,就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阅读信件上的内容,眉头越皱越紧,脸色越来越凝重,最后苏文清把信纸揣进衣服里,起身把墙上的布挎包摘下来。
“智者大人,出……什么事了么?”风铃问。
“我要出去一趟。”
“智者大人,我跟您一起去?”
“我觉得你最好不要……罢了,迟早也要知道的。”苏文清看着风铃,又环顾一圈,看看天花板,沉默了几秒钟,叹了口气,“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他从墙上摘下一条干净毛巾把风铃的脸一阵猛搓,接着又摘下一件灰色斗篷,罩在女孩的身上,把兜帽扣上。
“去哪儿?”风铃扬起小脸。
“镇子上,可能出现了汉尼拔教授。”苏文清拉着女孩出门,然后转身挥了挥手杖,一指大门,“麻瓜驱逐!”
大门应声合上。
风铃双眼一亮,惊奇地问:“这是魔法吗?”
“当然不是。”苏文清拉着风铃离开通天塔,大踏步地走在草地上,“门里有弹簧。”
第八章 死了三个
镇子已经准备好了豪华的交通工具——牛车。
苏文清和风铃坐在干爽的稻草里,拉车的牛在乡间小道上踽踽独行,车轮嘎吱嘎吱地碾过泥土,两边都是大片碧绿的小麦田,种的都是春麦,初春时撒下种子,秋天时收割,风吹起层层翠绿的麦浪,风铃坐直了,兜帽被吹落,她深吸了一口气,小脸在带着青草香味的风里明媚起来,长发在风中飞舞。
“智者大人,镇子上出什么事了么?”
苏文清沉吟片刻,“死了三个。”
“三个什么?”风铃很好奇。
“人。”苏文清抱着手杖,刚刚卫队长和帝国图尔省特使过来找他是因为今天镇子里发现了新的受害者,本来死人的事不归他管,苏文清只是个法师又不是个律师,可这镇子里最近死的那些人有点特殊,普通人们处理不了,才来求助他这个灰袍大法师。
他们死于黑魔法。
苏文清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自然是不相信什么黑魔法的,他就是全大陆唯一的灰袍大法师,论魔法,全世界没人比他更了解——他知道这世上压根就不存在什么魔法,当年灭了精灵王全家的神级禁法是一枚肩扛式战术核弹。
可那几个人死得又着实蹊跷。
“最近这几天镇子上人心惶惶,因为有个连环杀手躲在这里,图尔省的执政官亲自给我写信,并派特使过来请我出山,就是希望我能帮忙解决这个问题。”苏文清说,“一周之内连续三个人被害。”
苏文清把那封信又掏了出来,上下扫了一眼,“根据信上的描述,第一个死者大概是五天前出现的,是个老单身汉,一整天不出门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家屋子里,手脚四肢都被砍断,心脏被掏出,凶手还挖了个坑把他扔在坑里。”
风铃打了个寒噤,脸色发白,听苏文清的描述她都一阵恶寒。
“第二个死者出现在三天前,死在水井里,是个女人,死状跟前面那个一模一样,心脏也被掏出。”苏文清接着说,“今天发现的这个是第三个了,卫兵们抓不到凶手,镇上的居民们认为可能是有人在偷偷地搞黑魔法仪式,用人命来作为祭品召唤邪神……”
“这世上真的存在邪神吗?”风铃惊奇。
“当然不存在。”苏文清心说邪神这种东西能藏哪儿?它能躲得过轨道上的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如果真有什么不可名状的怪物,它现在应该待在人类的动物园里——比如说拉莱耶水族馆,黄衣之王马戏团,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奈亚拉托提普。
人类那莫名的癖好才是不可名状的恐怖。
克苏鲁碰上人类可能会被人类给吓着。
对于一个受过系统科学教育的唯物主义者而言,这是个乱糟糟的世界,充满了神明、传说以及各种各样离奇的流言,但苏文清很清楚这些都只是表象,所谓邪教的神明,其背后只不过是人们的愚昧罢了,在科学尚未萌芽的时代,人们总是沉迷于神话之中不可自拔,以为把大蒜、水银和乌鸦羽毛放在一起煮就能把石头变成金子。
“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苏文清挠了挠头,“如果不是一个变态杀人狂,那么大概率上是一只妖类在捣鬼,某些妖类很喜欢吃内脏,比如说半龙……”
“龙——?”风铃瞪大眼睛,她坐在稻草上问,“真的存在龙吗?”
“以前存在,现在差不多灭绝了,可能大陆南部的海边还零星地生活着几头,靠抓鱼维生。”苏文清的身体随着牛车晃来晃去,这个世界以前确实是存在龙的,而且一度是食物链顶端的强大掠食者,但如今那些龙都变成了lv的包和皮鞋。
“智者大人您见过龙吗?”
“见过。”苏文清点点头。
“哇,龙是什么样子?它们真会喷吐火焰吗?”
“看上去就是会飞的蜥蜴或者大蝙蝠,动物分类学上属于脊椎动物门爬行纲蜥蜴目真龙科真龙属或者半龙属,它们能短暂地喷吐火焰,也就那么一两秒钟。”苏文清比划着给风铃解释,“龙类会在自己的消化道内储存食物,然后让食物发酵产生沼气,它们把沼气压缩贮存在口腔两侧的颊囊内,在很短的时间内挤压口腔肌肉形成巨大的压力,把沼气和空气混合之后喷出来,再靠门牙的碰撞点火,说白了龙就是一种用嘴放屁的生物,它们不仅用嘴放屁,还把屁点着了。”
苏文清说着还鼓起腮帮子,“噗——”地模仿了一下。
龙在风铃心目中高大威猛的形象轰然坍塌。
“龙其实很弱鸡,它们太沉了所以在平地上飞不起来,有时候被棕熊揍得上树,趴在树上不敢下来。”苏文清接着说,“喷的那点火连猪毛都燎不干净,还赶不上我的防风打火机。”
“龙会抓公主吗?会搜集宝石吗?”风铃的小脑袋里有问不完的问题,“它们平时最喜欢吃什么?一头龙能卖多少钱?”
“龙抓公主回去干什么?抓回去吃吗?”苏文清挠挠头,“公主的内脏比普通人好吃一点?至于搜集珠宝,它们其实不是在搜集珠宝,而是在搜集硬物,这些生物的肠胃不太好,经常要吞食金属硬物帮忙磨碎食物辅助消化,至于它们平时吃什么……它们最喜欢偷鸡吃。”
苏文清自动忽略了她最后一个问题。
“那龙骑士呢?龙骑士存在吗?”
“你是说尹志平?”
“什么?”
“没什么。”苏文清摇头,“你说的是把龙当做坐骑的骑士?”
“嗯嗯,罗普洱商人们说神圣西斯廷王国有一支龙骑兵军队。”风铃说,“那支秘密军队战无不胜。”
“无稽之谈。”苏文清嗤笑,“潘多拉贡要是真能驯养一群龙,我就帮他去把吉尔伽美什的狗头打爆。”
牛车缓缓驶过小桥,他们离开了麦田里的小道,前方就是诺里库姆镇,这个镇子在多年前是禾雀花家族的封地,如今已经被帝国收回,帝国图尔省总督委派了镇长和卫队长负责管辖,一条大路通往镇中,道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扛着农具的人们摘下帽子朝苏文清打招呼。
“智者大人!”
“圣伊斯玛大人!”
“圣伊斯玛大人!”
“乡亲们好!”苏文清拄着手杖站在牛车上,摘下头上帽子挥手,低头跟风铃说,“小领主,咱们到了。”
然后他又直起身子,高声喊:“乡亲们好!乡亲们吃了没有——?我们人民子弟兵进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第九章 阿尔弗雷德
诺里库姆是一座典型的戈伦帝国小镇,镇子里有八十户人家,一共两百多口人,屋子围绕着镇广场而建,镇子紧挨着大路,外围有一米高的泥土矮墙,墙外还挖有两米宽的沟渠,这些简单的工事一般用来防御盗匪。诺里库姆是一个小小的人群集中点,附近的几个村庄常有人到这里来贩卖农产品,偶尔也有商队从镇上经过,那个时候是最热闹的,马队驻扎在镇子里,人们熙熙攘攘地挤满了酒馆。
牛车嘎吱嘎吱地驶进镇子,苏文清坐在车上,风铃东张西望。
镇长和卫队长一行人等候已久。
苏文清带着风铃从牛车上下来,几人多看了苏文清身后的风铃一眼,然后深深地鞠躬,“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
“长话短说。”苏文清打断他们,“让我们直奔主题,告诉我他在哪儿。”
镇长和卫队长带着苏文清穿过广场,几个人大踏步地前行,一路上低声交谈,速度相当快,风铃逐渐被甩在了后头,她注意到前面那几个男人时不时地回头瞥自己两眼,不由地有些疑惑,他们在看什么?
那些人的目光让她有些不安。
今天发现的尸体就在镇子边缘的茅屋里,镇长和卫队长带着苏文清抵达现场,三人站在门外,镇长靠近苏文清耳边轻声问:“圣伊斯玛大人,不需要让女爵大人回避一下么?她……恐怕接受不了。”
苏文清拄着手杖,扭头看了看跟上来的风铃,叹了口气,“纸包不住火,迟早要知道的,小领主是个很坚强的人……毕竟欠了三百多奥雷的债都不崩溃呢,你们不要小看她。”
镇长点点头,推开茅屋半边木门,苏文清还没进去就被浓烈的腐臭味给逼了回来,不知道那是尸臭味还是四十年单身老汉发酵的体味——苏文清其实不愿意进普通人的家门,倒不是说他歧视社会底层穷苦人民,而是人们的生活卫生习惯着实叫人触目惊心,这里的人普遍用稻草铺地,一年铺一层,但是从不清扫,稻草里夹杂着死老鼠,呕吐物,排泄物,简直是细菌培养基,时间一长味道好比三伏天的臭鲱鱼。
苏文清用一块破布蒙住口鼻,用手杖推开另外半边木门。
“跟前面两个人的死状很相似,也被掏出了心脏。”镇长说,“不过这个是被挂在房梁上的。”
死者赤裸的尸体被一根粗草绳紧紧地勒着脖子,双脚离地挂在房梁上,这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胸前有明显的刀口,手掌脚掌都被砍断,黑色的血块凝结在死者的身上。
苏文清默默地闭上眼睛。
死者是阿尔弗雷德。
他在信上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但是没有告诉风铃,他很难想象风铃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会是什么反应,小领主与老管家的感情极其深厚,老爵爷去世之后,两人相依为命,女孩身上的衣服是老管家亲手缝补的,而风铃在通天塔吃饭都想着带点回去给老人分享。
他该怎么安慰这个女孩呢?
苏文清想了一路,都没想到什么好方法。
“小领主,节哀顺……”
身后传来“噗通”一声,他扭头,看到风铃已经昏古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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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今天中午发现尸体的,圣伊斯玛大人,昨天下午镇子里还有人看到阿尔弗雷德先生,他可能是昨天晚上或者今天早上被杀害的。”
苏文清和镇长几人坐在门外,风铃已经醒了过来,她不顾周边人的阻拦,亲自进屋看了尸体,这姑娘看尸体的眼神甚至让周围几个大男人都感到害怕,你很难看清她那双属于半妖的眸子里蕴藏的悲伤还是愤怒,是泪水还是火焰,有那么一瞬间苏文清甚至产生了错觉,他看到这姑娘的眼里有狼一样的灵魂苏醒,强大的气势让卫队长这样的壮汉都心生畏惧,但是气势落尽她又变回了那个安静娇小的小领主,一动不动地坐在苏文清边上发呆,不哭也不闹,谁跟她说话都不搭理。
苏文清默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卷饼,风铃吸了吸鼻子,像松鼠一样抱着饼啃了起来。
“圣伊斯玛大人,连续三人死状都如此古怪,会是黑魔法作祟吗?”镇长问。
苏文清缓缓皱眉,死状确实诡异,三个死者死状都相当诡异,第一个被掏出了心脏砍断了手脚扔在坑里,是个老农民,第二个被扔在水里,是个中年女人,第三个受害者是阿尔弗雷德,则是被悬挂在房梁上,根据镇上居民们的说法,前两个死者既没有结仇,也没有欠债,而阿尔弗雷德苏文清是清楚的,他延续了老爵爷一贯的待人态度,整个图尔省恐怕都很难找到第二个和他一样好的人,谁会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们?杀了人不算还要把心脏掏出来。
“圣伊斯玛大人?”镇长问。
“最近镇子里有什么可疑的陌生人么?”
诺里库姆在商道上,是来往商队的落脚点,每年到了九十月份庄稼的收割季节,就是镇子里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不过现在才三月份,镇子里陌生人少,这也是为什么镇长和卫兵们没有头绪,他们找不到太多可疑的嫌疑人。
接下来苏文清跟着镇长去墓地,看到了另外两个死者的尸体,都用破草席裹着扔在坑里,还没来得及填土掩埋。
苏文清站在坑边,探出手杖去扒拉开草席,三五天前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发出浓烈的臭味。
他瞄了一眼,“你们注意到了么?”
“注意到什么?”镇长和卫队长都一愣。
“这两具尸体没有生蛆。”
一直不说话的风铃忽然跳进墓坑里,掀开盖在尸体上的草席,苏文清吃了一惊,“小领主!”
坑边的其余几人也吃了一惊,他们来不及阻止,风铃靠近尸体嗅了嗅,眼神骤然变得锐利,那一刻她表现出狗搜寻猎物的神态来,苏文清心想莫非这个小丫头身体内另一半的血统真的是犬科动物?下一刻女孩的行动让周围几个大男人都吓了一大跳,她伸出手探进草席之下,用手指轻捻尸体腐烂的肌肉,然后缩回来用舌头舔了舔指尖。
苏文清心底这一哆嗦,生怕风铃下一句话是“馊了,不好吃”。
“有毒。”风铃低声说。
镇长,副镇长和卫队长都吃了一惊,“你说什么?”
女孩从墓坑里爬上来,指了指坑里的尸体。
“尸体有毒。”
第十章 三个陌生人
苏文清乍一听以为她说的是“屎里有毒”。
接着才反应过来。
“这几个人是被毒死的?”他递给风铃一条手帕,女孩擦了擦手,摇头。
“什么毒?”卫队长忍不住问。
“狼毒。”风铃沉默了几秒钟,“智者大人,我过去跟随罗普洱人商队流浪的时候,见过这种毒。”
在被老爵爷收养之前,小领主四处流浪,所以也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在场的几人都很惊异,他们当然不是第一次听说狼毒这个词,在图尔省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里,狼毒是个经常出现的东西,它可以从狼毒花中提炼出来,罗普洱人经常把它们涂抹在箭头上用于抵御劫匪和盗贼,但是不能用于狩猎,中毒严重的人很难救活,而且死后尸体不生苍蝇,不能挖坑埋葬,只能焚烧。
但它如此出名并非因为罗普洱人,而是因为狼毒往往和另一种恐怖的生物一起登场,那就是人狼。
在图尔省每一个城镇的酒馆里都会流传那么一两个关于人狼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大多是猎户或者是商人,他们在月色下穿过密林,有时候就会被人狼给盯上,但是人狼并不立即动手,它们会在目标的身上悄悄地留下记号,然后随着气味一路追踪至目标的家里,等到月亮落山,夜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它们才会化成人形去敲猎物的门。
据说被人狼盯上的猎物没有能逃脱的,它们阴狠且贪婪,从不留活口。
狼毒之所以叫狼毒,而不叫罗普洱毒,就是因为传说中人狼会食用狼毒花,吸取其中的毒素,使自己的唾液含有剧毒,人狼在狩猎时依靠口中的毒液就能让猎物一击毙命——尽管谁也没真正见过这种传说中会化身成人的狼,但进山打猎的猎户偶尔会看到被啃噬过的狼毒花,除了人狼,谁会主动食用这种剧毒的植物呢?
“是……是是是人狼?”镇长的声音颤抖,他连续后退几步,“我的神啊。”
手持长戟的卫队长同样不安,长戟反复换手,手心冒汗。
这些人的惊恐是可以理解的,传说人狼是一种极度狡猾的妖类,它可以化身为狼在丛林中捕猎,也可以化身为人潜伏在城镇中,它们冷血而嗜杀,死于它们之手的人往往下场凄惨,对镇子里的居民们而言,人狼比邪教还要可怕。
如果是人狼在作祟,那么就不能以正常人类的思维推测它们的行为方式,像人狼这么残暴嗜血的生物,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
苏文清拄着手杖站在坑边,咂巴咂巴嘴。
人狼?
人狼在动物学里怎么分类?
是哺乳纲灵长目还是哺乳纲食肉目?
苏文清当然也听说过人狼的传说,狼这种生物好像在哪个世界都不受待见,它们在自然界中是成功的掠食者,但在人类社会里就是凶狠狡诈冷血的代名词,遗憾的是,即使是以苏文清的见识,也未曾真正见过人狼,苏文清对这种生物倒是很有兴趣,前些年还专门调查过,写了一篇《关于艾迪卡拉人狼生物种群分布与习性的若干推测》发在了专业期刊《野生动物学报》上。
如果真的能捕获到一头人狼,那可是个不小的发现,至今为止艾迪卡拉大陆上从未发现过可以随遇变化外形的高等哺乳动物,这在生物学研究上将会有重大意义。
“圣伊斯玛大人?”
“嗯?”苏文清从沉思中惊醒,扭过头来发现众人都在盯着自己,“同志们,咱们先去看看那几个嫌疑的陌生人,传说中人狼总是混迹于人群里,如果这真是人狼干的,那么咱们得先把它给揪出来……我赌上英雄王的名誉,也要抓住这个该死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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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上的陌生人们已经全部被集中在了酒馆里,当镇长带着苏文清抵达酒馆的时候,后者才发现这里的警戒有多么严密——大门和后门都有四个人驻守,每个人手里都握着武器,推开酒馆的大门,门内还有两个身着锁甲全副武装的卫兵,他们一齐向苏文清鞠躬行礼:“圣伊斯玛大人。”
无关人等全部被驱离,镇子里的闲杂人等也不允许靠近,酒馆里只剩下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有嫌疑的陌生人则零零散散坐在桌子边喝酒。
苏文清站在门口数了数,外来人口一共三个。
第一个人面向酒馆大门,抄着双手坐在角落的阴影里,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兜帽的帽檐压得很低,就着屋内昏暗的光线,苏文清可以看到帽子底下一个铁青色的胡渣下巴,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木质酒杯,一碟坚果,以及一个灰色长布包裹,苏文清不用看都知道包裹里是什么,帝国法律禁止平民随身携带武器,尤其不允许在城镇内露出兵刃,所以这帮人就用块破布把长剑包裹起来——这人是个游侠,看他那倨傲的德行,百分百是个游侠。
游侠们的名声并不好,他们经常干些绑票勒索杀人越货的非法勾当谋生,在乡野山林里是拦路强盗,在城镇村庄里摇身一变就是游侠。
第二个人背对着大门而坐,苏文清看不到他的脸,但看背影体重得有两百斤,衣服几乎兜不住那横溢的肥肉,头上戴着扁平的小帽,腰间缠着钱袋,身边的椅子上放着竹编的背篓,背篓上盖着破布,这是个行商。
第三个人刚刚从楼上下来,从一张空桌子底下拉出凳子坐下,接着从腰间解下长剑和水壶,这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长着一张阴鹜瘦削的面孔,高颧骨,细眼睛,肿眼泡,突出的鹰钩鼻几乎能触碰到上嘴唇,身上套着白色的麻布长外褂,长外褂里穿着灰色的罩衫,胸前绣着红色的盾形族徽。
很显然,他是个老爷。
是这个世上最常见的那种典型贵族,骑士老爷,自视甚高,麻木不仁。
第十一章 南方游侠与骑士老爷
苏文清清了清嗓子。
酒馆内坐着的数人一齐把目光投了过来,有怀疑有诧异有惊奇有恐惧,苏文清在打量他们他们也在打量苏文清。
这几个人中会藏着一个汉尼拔或者人狼吗?
苏文清径直走进来,在游侠的面前坐下,酒馆老板端上来了一杯陈酿的木瓜酒。
“谢谢。”苏文清微笑着向老板致谢,作为尘世之中的诸神代言人,他总是能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尊敬和崇拜,比如说这杯木瓜酒,肯定是酒馆老板从他的珍藏中精心挑选的陈酿,虽然闻上去有一股酸味——但他怎么能嫌弃呢?毕竟是人家的满腔心意。
“不必客气,圣伊斯玛大人。”酒馆老板说,“这只是今天卖剩下的。”
游侠抬起头来,目光在苏文清的脸上一转,又移向他手中的长杖,苏文清在兜帽底下看到了一双淡黄色的锐利眼睛,像是鹰隼。
“您就是传说中的圣伊斯玛?”游侠出声了,嗓音浑厚有力,他摘下斗篷的帽子,露出一张典型的诺德人面孔,额头宽大饱满,棕色头发,鼻梁高挺,双眼炯炯有神,“据说您是这个世上最博学的人,久仰大名。”
“仰了多久?”苏文清在袍子底下翘起二郎腿,呡了一口木瓜酒。
靠,这真不是刷锅水?
酒馆老板我诅咒你晚上起夜尿不进壶里。
“尊敬的圣伊斯玛,我是南方神圣西斯廷王国来的诺德人游侠欧泊·伊瑞斯,正要往北方而去,可是我在这里被困了五天时间,卫兵们不让我走,有一个自称是帝国图尔省执政官特使的人给了我一纸禁令,并威胁我如果我敢逃跑就会上通缉。”说着,他偏头瞄了一眼守在酒馆门口的镇长和卫队长,“请问我究竟犯了什么事?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和解释。”
“你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么?”
“有所耳闻。”
“那你就该明白你如今是嫌犯之一。”苏文清说,“我们不能放任一个危险人物随意离开这里,我建议您配合我们,游侠先生,否则他们会将你关进牢狱,而不再是酒馆。”
苏文清指了指门口的卫兵。
“圣伊斯玛,您是在威胁我?”游侠缓缓眯起眼睛,这一刻他身上散发出危险的味道,不愧是常年在刀口上舔血的人,一旦认真起来气势能让周围所有人全部侧目,他就是坐在一群绵羊中的猎狗,立在苏文清身后的风铃顿时警觉起来。
“是的,我就是在威胁你。”苏文清打了个哈欠,“咋的?不服?出去练练?”
说罢他从腰间抽出一把锯管霰弹枪拍在桌面上。
诺德游侠欧泊·伊瑞斯坐在凳子上,注视着苏文清看了良久,又瞄了一眼他拍在桌上的玩意,然后笑了:“圣伊斯玛大人说笑了,我哪里敢跟您动手?恐怕我剑还未出鞘就会被您身后的卫兵用长枪捅成筛子,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在下一定照办。”
“好,镇长!”苏文清拍了拍巴掌,“拿纸笔过来,让游侠大爷写一封自白书,写写你最近这段时间都干了些什么,从你爷爷的爷爷开始写起,一直到今天为止,不能低于五千字。”
欧泊·伊瑞斯:……
第二个外来陌生人是个行商,名字叫贝克·加里,诺里库姆经常有南来北往的行商在此歇脚,他们把南方的香料,布匹运往北方兜售,又把北方的棉花,蓖麻运往南方贩卖,大群的行商会结成商队,并支付酬金雇佣保镖来抵御路上的盗贼,世界上最有名的就是罗普洱人商队,罗普洱人在大陆的各个城市都开设商行,他们终身行商,是一个非常富有的民族。
但这个行商是个独立商贩,独立商贩往往穷困潦倒,雇佣不起保镖,靠卖糖勉强维持生计。
“圣……圣伊斯玛大人,我我我……”胖子吓坏了,“我是个卖干鱼的小商人,从克拉松港来的,我什么都没干,也什么都不知道。”
他把竹筐打开给苏文清看,果然是满满一筐咸鱼。
在这异界异乡陡然看到这么多同类,苏文清不禁悲从中来,感慨万千。
“你是渔民?”
苏文清上下打量这胖子,身材不像啊,他这个体重要是出海不慎落水,谁能救得起来?
“不,大人,我是从克拉松港收购干鱼,再卖到帝国来,目的地是诺里库姆北边的小镇马斯特卢,原本三天前就该出发了,但是镇长给我下达了禁令。”
苏文清明白了,“你是个二道贩子。”
最后见面谈话的是骑士老爷,这人懒洋洋地坐在凳子上,看见苏文清来了也不脱帽,更不行礼,老神在在,眼睛一闭,两腿一张,脚丫子一翘。
苏文清在他对面坐下,同样一句话不说,仰头看着屋顶。
长久的沉默无言。
酒馆里的其他人纷纷跟着苏文清抬头往上看,最后所有人都盯着苏文清头顶上的那块木板,这木板有什么蹊跷吗?圣伊斯玛大人究竟在看什么?
骑士老爷睁开一只眼睛,见苏文清盯着屋顶一动不动,也好奇地望向屋顶,可屋顶上什么都没有。
他忍不住出声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跟你比谁鼻孔翘得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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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神圣西斯廷王国德拉曼恰郡骑士王潘多拉贡敕封世袭男爵,雄鹿领守护者铁靴家族克里姆伊之子,堂·吉诃德·德拉曼恰……”
“等等等等,你说你叫什么?”
“堂·吉诃德。”
“好你继续。”
“我奉命前来……”
“奉谁的命?”
“恕我无可奉告。”
“要去哪里?”
“帝国首都罗纳安玛斯。”
“干什么?”
“恕我无可奉告。”
“介绍信呢?在哪儿?”
“恕我无可奉告。”
“路条?”
“恕我无可奉告。”
“你在这里待了几天?这几天都干了些什么?”
“恕我无可奉告。”
苏文清从桌子底下抽出手杖狠狠地砸在这人的脑袋上,骑士老爷惨嚎一声,捂着头怒喝:“你打我作甚?”
“恕我无可奉告。”
第十二章 谁是狼
“我警告你们,我是神圣西斯廷王国德拉曼恰郡骑士王潘多拉贡敕封世袭男爵,雄鹿领守护者铁靴家族克里姆伊之子,堂·吉诃德·德拉曼恰!我是铁靴男爵堂·吉诃德!主赐予我自由之身,你们无权扣押我!再不放我离开,我要去帝国皇帝面前控告你们,还有你!我管你是什么圣伊斯玛……哎呦!你还打我!”
苏文清扬起手杖敲在这人的脑袋上。
“我是铁靴男爵!”骑士老爷气得面红耳赤,“我的领地比十个诺里库姆还要大!我家产百万!我告诉你们,你们摊上事了!”
“我管你是什么男爵,你的领地有多大跟我有什么关系?拖鞋男爵老爷。”
“我是骑士王敕封……”堂·吉诃德一拍桌子,起身怒吼。
“骑士王本人在这里我都照打不误,坐下。”说着苏文清一棍子把他敲回了凳子上,“你以为我没打过国王?”
“你!”堂·吉诃德伸手握住剑柄,刹那间苏文清背后的两个卫兵架起长枪。
这位贵族老爷长这么大头一次被人用长枪指着,冷汗立即就流了下来,他悻悻地松开剑柄,不敢造次,看着周围不留情面的卫兵,堂·吉诃德才意识到这里是戈伦帝国,不是他的德拉曼恰郡雄鹿领。苏文清东瞅瞅西瞅瞅发现这男爵老爷出远门居然也不带两个侍从和仆人,这么孤家寡人的贵族他还是头一回见。
“男爵大人,您先冷静。”苏文清挥挥手示意卫兵退后,接着绕过桌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也不是成心想难为你,可您也得配合我们的工作不是?镇子上出了这么大的事,图尔省的最高执政长官都亲自过问了,如果您执意要走,虽然我们也不能非法扣留你,但是执政官们肯定会把您的行为上报给宫廷,说不准以后您就被帝国禁止入境了呢?到时候麻烦是不是更大?”
“我是贵族。”
“我视贵族如粪土。”
“你们……”堂·吉诃德很无奈,他势单力薄,对方人强马壮,特别是这个灰袍法师,打起人来毫不手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好吧,我接受你们的建议,要我做什么?”
“感谢老爷的通情达理。”苏文清拍拍巴掌,“镇长,拿纸笔来,让铁靴男爵老爷写一封交代书,从您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写起,写到今天为止,字数不能低于一万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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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苏文清和风铃就近在教堂里休息,老神父为他们清扫出了一间干净的空房,风铃不知从哪儿搂来大捆大捆的干稻草盖在地上,然后又找神父要了两块破布铺上,苏文清睡在房间这一边,风铃躺在房间另一边。
夜深人静了,老鼠窸窸窣窣地钻出来活动,吵得人睡不着,还咬苏文清的鞋子,被他一脚踹到了墙上。
“小领主,你睡了么?”
“我在,智者大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但是阿尔弗雷德如果还活着,肯定希望你能快乐地生活下去。”苏文清枕着胳膊,注视着房顶,澄澈皎洁的月光从窗户外透进来,“当然你也可以把我说的当做屁话,我毕竟不是你,不能感同身受地体会你的心情,人类的悲欢说到底是不相通的。”
风铃愣了一下。
“我出去转转,你可能需要一个人独处一会儿……”苏文清起身。
“不,谢谢智者大人。”风铃摇摇头,“我没有眼泪,很早以前就哭不出来了。”
“为什么?”
“因为流浪的孤儿是不能哭的,哭也没用,那只会彰显你的弱小和无力,哭得越大声越会招来野狗和豺狼。”风铃轻声说,“你只能咬牙,再痛苦都只能咬着牙,不能发出一丁点声音,死死地盯着那个要伤害你的人,趁着他不注意扑上去狠狠地咬他一口,你要足够强大,足够凶狠,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智者大人,我们没有哭泣的权利。”
“你现在已经不是孤儿了,小领主。”苏文清扭头,看到女孩侧躺在房间另一侧,一双澄澈的眸子在月光中发亮,“你的禾雀花家族的女爵大人,不是四处流浪的半妖。”
“我是。”风铃说,“从今天开始。”
苏文清暗暗地叹了口气。
“智者大人,凶手真的是人狼吗?”
“不一定。”苏文清摇头,“到目前为止,我们也从未发现过人狼这种生物真实存在的证据,我们又不能出去抓一头狼来问问对吧?不过根据卫队长和镇长提供的证词,受害者在死前都未曾有过什么异状,每天老老实实地起床吃饭祷告下地干活,既不欠债也不结仇,却死得这么莫名其妙,我又不是刑警……”
阿尔弗雷德是昨天到镇子上来的,老管家经常到镇子上来变卖松树堡里的财产换取食物和衣服,往年来回这么多次都平安无事,谁知今天这一来就出事了。
“如果真是人狼,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它揪出来么?”
“传说人狼可以变成人形,但是在每个月月中那天的午夜,天上的两颗月亮同样大的时候,它会恢复成狼的模样,而镇子里的陌生人只有今天下午咱们在酒馆里看到的那三个,一个游侠,一个行商,一个骑士,不出意外的话人狼就是这三个中的一个。”苏文清回答,“我已经嘱咐了镇长和卫队长,把这三个人分别隔离严加看管,今天是四月十三号,后天午夜就是人狼显露原型的时候……如果这三个人中真有一个是狼,那么随着十五日这天不断逼近,他肯定会坐不住的。”
“它会试图逃跑?”
“或许会拼个鱼死网破。”苏文清说,“卫队长已经加大了防守力度,给镇子里的青壮年都发了武器,现在诺里库姆全民皆兵。”
夜逐渐深了,两人都不再说话,苏文清翻了个身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鼻息均匀,细小的石子落在身上都毫无反应,显然已经睡着了。
月光在地板上缓缓爬动,不知过了多久,大月亮落山了,二月亮也落山了,窗外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不知什么地方隐隐传来尖利的嚎叫,黑暗中女孩悄悄地起身,她刚刚扔了几个碎石子试探苏文清,看到毫无动静才放下心来。
她从窗户里钻了出去,一闪而没,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苏文清翻了个身,睁开眼睛,咂巴咂巴嘴。
第十三章 公教与十字架
翌日清晨。
老神父在教堂里发放圣餐,苏文清站在走廊里侧身避让,看着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排队领取食物,每个人一块未发酵的干硬面饼和一碗水,每天早上发放圣餐仍然是公教的既定规程,只是在大多数穷困地区,这种行为更像是在接济穷人而非宗教仪式,拿到食物的人很多来不及等到祷告环节就一溜烟跑了,因为他们家还有兄弟姐妹在等着吃饭。
公教是南方神圣西斯廷王国的国教,教徒们在世界各地都建有教堂,其影响力已经越过了长城深入戈伦帝国,但帝国宫廷并不打压公教的发展,英雄王尤里乌斯家族与历代教宗相交甚好,而诺里库姆靠近南方长城,有一座小小的乡间公教教堂似乎理所当然。
司铎站在祭坛前,拿着食物带领人们做祷告:“主啊,我赞美你,今日我来赴主的宴席,我受主的血肉,得主的恩赐,奉主的圣名。”
底下的声音参差不齐地响起:
“奉主的圣名。”
“结束了,孩子们赶紧吃吧。”老神父挥挥手,祷告的人群开始狼吞虎咽。
“你的祷告词是我见过最短的,发的面饼是我见过最大的。”苏文清抱着手杖站在一边,“他们大概不知道大部分地区公教的圣餐一个月其实只有一次。”
“圣伊斯玛。”老神父笑着走过来微微鞠躬,也递给苏文清一块面饼,“但是主也没有禁止每天都发。”
苏文清接过面饼,“我这算不算也受了天父的恩惠?”
“这世上每个人都受主的恩惠。”
神父微笑点头致意,露出头顶上修士特有的圆形秃顶发型。
苏文清抬头望向教堂里的人,有孩子有大人,乱糟糟地挤在一起,坐在长椅上啃面饼,面粉没有发酵,硬得硌牙,但对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而言,这可能是今天一整天里唯一能填饱肚子的时刻。
风铃站在祭坛前,教堂里的祭坛一般都设在东方,诺里库姆镇教堂里的祭坛只是座简陋陈旧的木柜子,柜子上立着黑色的木质凯尔特十字架。
一个领取完圣餐的孩子从祭坛边匆匆跑过,差点撞翻了祭坛,风铃连忙上前扶了一把,将十字架立稳了,凯尔特十字架是天父的标志,每一座公教教堂中都立有这样一座纵横长度相等、交叉处镶嵌着圆环的十字架,传说天父降临世间时头顶上就笼罩着这样的光辉。
“我亲爱的女爵,您所受的苦难主会知道的。”神父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她身后,“阿尔弗雷德先生的遇害我深感遗憾与悲痛。”
“神父,天父也曾经遭受过苦难么?”
“是的,亲爱的女爵,纪元前300年,主被天界放逐,于是降临这个世界,他周游各个国家,带领凡人建立了自己的信仰,但也遭到了凡人的背叛。”神父说,“与您一样,他丧失了自己的亲人与朋友,失去了自己挚爱的子女,甚至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主被杀死的那一天,天界的诸神降临,一半为他欣喜,一半为他悲伤。”
“天父也会死么?”
“主是神明,也是凡人。”
风铃怔怔地发呆。
“亲爱的女爵,你要相信,这世上每一个善良之人的离去,都会成为天上的星光。”神父说,“他的灵魂与主永远同在,在你往后生命的所有岁月里,他都不再离去,而在未来漫长时光中的某一天,你们终会重逢。”
“那么他在哪儿呢?”风铃问。
“在这儿,亲爱的女爵。”神父摸了摸心口,“他们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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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清坐在教堂门槛上翻看骑士,行商和游侠的自白书。
骑士老爷的字难看得出奇,他从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写起,开篇就是“神圣西斯廷王国德拉曼恰郡雄鹿领守护者铁靴家族毫无疑问是这世上最显赫的贵族家族,遍观世界也少有能与我们相提并论的,太阳神历140年由伟大的骑士王亲自册封,距今已有一百三十年的历史,铁靴家初代先祖曾是骑士王麾下近卫,在战场上救下王的性命,王赐给先祖一只靴子,从此我们家族族徽就是一只靴子。”
接下来是洋洋洒洒吹牛一万五千字,什么三代先祖“斩龙者”屠龙刀·德拉曼恰,说此人天生神力单枪匹马进山屠龙,斩龙一头,其沾过龙血的佩刀至今供在家里,四代先祖“猎鹿人”迪奥·德拉曼恰,此人天下第一神箭手,箭无虚发,一生猎鹿八千三百余头,其弓箭也供在家里,五代先祖容貌英俊潇洒多金,一辈子娶六个老婆生了八个孩子,最牛逼的是他第一个老婆结婚八个月就生了孩子——而这个天赋异禀的新生儿就是堂·吉诃德的太爷爷,骑士老爷从太阳历140年一直吹到今天,但对他自己最近五天的行踪,最终只有四个字:无可奉告。
苏文清喊来卫队长,让他去用剑指着骑士老爷重写。
行商把自己的行程写得非常清楚,他从南方的神圣西斯廷王国克拉松港出发,于五天之前抵达诺里库姆,原本准备在三天前启程继续北上,前往马斯特卢,但是遇到凶杀案,被镇长和卫队长强制留了下来,留下来的这几天一直待在酒馆里未曾出门,酒馆老板和伙计都能作证。
游侠对自己的描述则完全诠释了什么叫游侠——他最近一整年都游荡在荒野上,从圣安赫尔到圣奥马尔到克拉松再到南方的平原,最后北上经过长城隘口进入戈伦帝国国境,风餐露宿,路线曲折,他自称是在荒原上追踪一伙强盗,因为这群强盗跟他有仇,但苏文清觉得没这么简单,不过人家愿意在野外晃悠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他管不着,只要跟诺里库姆的三个受害者无关,这个游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就这些人的自我描述来看,都没什么问题。
但凶手未必不能谎报自己的身份,虚构自己的经历,无论他是不是人狼。
“圣伊斯玛大人。”镇长在苏文清身边坐下。
“有什么线索么?”苏文清问,“你们把全镇的人都问过一遍没有?有没有人看到过什么?”
镇长摇摇头。
“圣伊斯玛大人,很显然这个凶手的手法非常隐蔽,第一个和第三个都是在室内,第二个死者虽然被扔进了水井里,但我们估计她应该也是在室内被杀死的。”镇长指了指广场对面,“第一个受害者就是在那边被发现的,在一栋靠近镇子入口的茅屋里,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一整天了。”
“凶手为什么要把受害者的心脏挖出来呢?”苏文清说,“失踪的心脏又在什么地方?”
“圣伊斯玛大人,凶手是人狼,我们怎么可能理解狼的行为呢?”镇长说,“说不定这种邪恶的生物最喜欢吃人的心脏呢?”
“是啊……”苏文清点点头,“人类怎么可能理解狼在想什么呢?我们怎么可能知道狼会想什么呢……镇长先生,我去四处转转。”
说着他起身离开教堂。
“圣伊斯玛大人,需要为您安排护卫么?”镇长在身后喊,“镇子里最近不太平。”
苏文清扭头笑了笑。
镇长愣了一下,也笑了笑。
他可是神秘莫测的灰袍大法师,又不是普通的凡夫俗子,谁给谁护卫还说不准呢。
第十四章 天父与恶魔
苏文清在镇子上踱步,镇子上的农民牵着水牛吧嗒吧嗒地从面前走过去,那老水牛歪着头瞟了苏文清一眼,牛尾巴一抬,一大坨墨绿色的牛粪挤了出来,热气腾腾地砸在苏文清脚边,老大一摊。
靠!苏文清提着袍子往后一避。
老牛晃晃头,不再搭理这个古怪的灰袍男人,一边拉一边走远了。
苏文清对着牛屁股狠狠地竖起中指,然后拎起长袍的下摆,寻思着下次出门是不是得穿着高跟鞋,苏文清着实难以适应镇子里这满地污水和牛粪的环境,当地土著倒是怡然自得,他又看到一个小泥猴在水坑里打滚,后者见到苏文清还惊喜地扑上来,灰袍法师大人连忙从口袋里掏出糖来远远地递给他,然后逃远了。
诺里库姆就这么一丁点大,憋泡尿都能绕一圈,苏文清先去发现第一个死者的现场转了一圈,四面漏风的破茅屋,一人多高的黄色土墙——人们把泥土混合着芦苇压实成砖块放在太阳底下晾干,再用这样的泥砖搭建矮墙,最后搭上干燥的松针和秸秆作为房顶,屋内则用黏土铺平,盖上稻草,这个世界大多数穷苦人家住的都是这样的茅屋,由于没有木料柱脚,所以屋子的寿命极短,但诺里库姆镇里仍然有不少空屋子,因为人的寿命比屋子还要短。
死亡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很显然人们并没有什么保护现场的意识,他们不可能把死者留在这里五天时间,苏文清弯腰进门,看到了地上挖出来的浅坑,大概长一米宽半米,而深度最多到苏文清的膝盖,据说当时尸体就被扔在了坑里。
苏文清蹲下来,摸了摸坑边缘的泥土,这个坑不是新挖的,但是被人给扩大了,在诺里库姆,几乎每个人都会在家里挖个坑用来生火,但火坑不会有这么大,很显然杀人者把坑给加大加深了……可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苏文清离开茅屋,继续前往下一个发现尸体的地点。
被抛尸的水井就在茅屋东边不远,人们已经在照旧使用了,几个女人正摇着轱辘,把盛满井水的木桶拉上来。
“圣伊斯玛大人!”有人跟苏文清打招呼。
“你们好女士们。”苏文清站在井边探头向下张望,井很深,井底黑漆漆的水在荡漾,“那个女人的尸体就是在这口井里被发现的么?”
“是的大人,是福波斯家的托尔发现的。”女人们来搭话,“他当时来打水呢,水桶扔下去居然砸到了一个人的脑袋,把他给吓坏了,当场就尿了裤子,亏他还是个男人。”
“我当时就在他旁边呢,趴在井口往下一看,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浮在水面上,最后拉起来一看才知道是老寡妇希拉里,天呐,这真的太可怕了。”
“尸体捞上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苏文清问。
“垂着头,头发湿淋淋的,身上套着一件破长衣,手脚都是苍白的颜色,泡得发胀了。”
“还有,我看到她胸口有伤,但是已经不流血了,皮肉都是死白死白的,跟块木头一样,太惨了。”
“亏她还是个虔诚的教徒呢。”
“她肯定是背地了干了什么触怒神明的事。”
“你们说这是谁干的?”
“老寡妇据说年轻的时候跟哈里森家的威廉有一腿,后来不知怎么又不来往了。”
“威廉·哈里森?那个驼背的丑八怪?”
“哼哼你可别嫌他丑,他年轻的时候可强了,我听人说的。”
“哪方面强?”
女人们说着说着就把苏文清晾在了一边,扔了水桶围在一起八卦,有说有笑,还讲黄色笑话。
苏文清站在井边,环顾一圈,水井就在镇广场的边缘,站在这里能望到酒馆和教堂,镇上的居民来来往往,也能看到发现第一个死者尸体的茅屋,如果说死者是被人杀死后抛尸在水井内,那么她真正的死亡地点是在什么地方?
是在她的家里么?
不对,根据镇长和卫队长的说法,他们在发现尸体之后第一时间就去了死者的家,但是没有发现什么痕迹。
苏文清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烂泥地,凶手扛着尸体来抛尸,必然会留下清晰的脚印,遗憾的是现在距离案发当时已经过去太久,镇子里的人来来往往,早就把痕迹踩得一干二净,包括阿尔弗雷德的死,镇长他们也没能及时保存有效的证据,等到苏文清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苏文清从水井出发,他试图再现凶手的抛尸过程——
能扛着一具尸体行动,这必然是个青壮年的男人所为。
而且要隐蔽,不能让别人发现,所以不能经过空旷的广场,不能暴露在大众的目光下,还要尽力缩短抛尸的距离。
连续三个受害者都被挖出心脏,暂且不论凶手挖出心脏的目的是什么,他必然是个心理素质很好的人,而且善用刀具。
是谁呢?
屠夫?
游侠?
骑士?
还是真的如镇长所说,是神秘的人狼?
苏文清边想边走,和教堂里的老神父迎面撞了个正着。
“圣伊斯玛大人,您在这里做什么?”老神父手里抱着一堆干柴,“您的袍子上全部都是泥。”
“散步。”苏文清回答,“神父您在做什么?”
老人笑笑,“我在帮麦迪逊家搬柴呢,老麦迪逊上个月摔断了腿,到现在还没法走路,他家里的柴烧完了,我们有闲工夫的就来帮帮忙。”
几个孩子也搂着满满一捆柴从他们身边经过,一个个蹦蹦跳跳。
苏文清伸手帮年老的神父负担了一半,也抱起半摞木柴,跟他并肩而行,“神父,在您看来,人狼是什么样的生物?”
“人狼?”神父笑了,“这世上真的存在人狼么?”
“传说中既会变成狼也会变成人的生物,残忍而嗜血。”苏文清说,“这种生物在宗教中是恶魔吧?”
“是啊,是恶魔。”神父点点头,“在主降临之前,恶魔在大地上行走,凡人在地狱中苦苦挣扎,那是长达一万年的黑暗时光,可是主降临之后,他驱散了这世上所有的黑暗与罪恶,从此人们迎来光明……圣伊斯玛大人,把柴放在这儿吧。”
神父把柴堆在茅屋的墙边,苏文清也把手中的柴放下。
“那么杀死这三个无辜者的人狼,是当年天父手底下的漏网之鱼吗?”苏文清派了拍巴掌,“伟大的天父居然要我来擦屁股?”
神父一愣。
“明天晚上就是双月同圆之夜。”苏文清说,“那头狼得露马脚了。”
第十五章 人人都爱爵士牌
苏文清转了一圈又回到了酒馆,骑士、行商和游侠正坐在一起打牌。
他们都没法离开酒馆,被禁足于此,酒馆大门由卫兵把守,所以只能聚在一起打牌消遣。
“老板,再来三杯木瓜啤!”苏文清刚踏进大门,就听到骑士老爷扯着嗓子在喊,“账记在我的头上!”
“好嘞,大人。”
伙计端着盘子从柜台后头转出来,扭头朝苏文清行了个礼,然后把满满的木杯放在三人的桌上,顺便把空杯子带走。
“小子,我猜你手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伯爵了。”堂吉诃德盯着欧泊·伊瑞斯的眼睛,身体前倾,像只凶狠的斗鸡,“我手上还有两个伯爵,你输定了,这三枚铜子儿归我了。”
游侠悠悠地后仰身体,靠在墙壁上,目光中带笑,“老爷,您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您猜猜我手底下压着的这张牌,是不是伯爵?”
堂吉诃德的目光移到欧泊的手上,后者的手压在一张牌上,牌是正面朝下盖在桌上的,只能看到光秃秃的背面。
他们正在打爵士牌。
爵士牌是整个埃迪卡拉都风行的桌面竞技游戏,且时常伴随着不小的赌注,进行一局正统的爵士牌对决最少需要三个人——两个玩家一位裁判,每个玩家手中都有三十二张牌,可以是纸牌也可以是木牌,这三十二张牌中按照牌面大小,从上向下依次分为一张国王、一张公爵、两张侯爵,三张伯爵,四张子爵,五张男爵,六张骑士,七张平民,三张投石机,开局时三十二张牌都背面朝上盖在桌上,玩家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牌出战,以大牌吃小牌的原则分出胜负,最后国王死亡的一方输掉游戏——但每张牌只能使用两次,包括国王,使用一次结束后若生还,则要移入桌面上的受伤区,受伤区内的牌只剩下最后一次使用机会。
若双方出牌相同,则是同归于尽,两张牌都进入墓地。
投石机是唯一能杀死国王的牌,但投石机只能使用一次,除了平民,它可以杀死其他所有牌。
无论自己所出的牌是胜是负,双方玩家都无法看到对方所出的牌,输赢由裁判决定。
堂吉诃德和欧泊·伊瑞斯正在牌桌上厮杀,胖行商充当他们的裁判,两人赌了三枚铜阿司。
骑士老爷面前的大本营内盖着十六张牌,受伤区内盖着七张牌,游侠手中的牌比他稍多,双方实力尚在伯仲之间。
堂吉诃德把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一张侯爵掀开一条缝,瞄了一眼,沉吟片刻,他大本营内的侯爵就只剩这一张了,另外一张侯爵已经受伤,不知道干掉了对方的什么角色,但伤牌再出战就会阵亡。
欧泊·伊瑞斯手上把玩着一张牌,显得相当轻松悠然。
“小子,我要加大赌注,你敢跟么?”
“老爷要加多少?”欧泊嘴角一勾。
“再加三个铜子儿。”堂吉诃德从口袋里又摸出三枚铜币来,拍在桌面上,把赌注提高到六个铜阿司。
“跟,当然跟。”欧泊一笑,“不跟的话岂不是坏了老爷的兴致。”
说着,他也从怀里摸出三枚铜币来。
“你还挺有钱。”堂吉诃德说。
“哪里,只是打劫了一伙强盗,但是和老爷的万贯家财比起来,我算什么?”
“强盗打劫路人,你打劫强盗?”
“是的。”游侠回答,“我们这些刀刃上舔血的粗鲁营生,让老爷见笑了。”
“哪里的强盗?”堂吉诃德把手中的侯爵推了出去。
“长城以南东部平原上的小伙强盗,大概十来个人的团伙,专门劫杀过路的商人。”欧泊也把自己手中的牌推上了前线,“我追了他们很长一段时间,前不久才把他们完全剿灭。”
两张牌在前线相遇,裁判对比大小,然后把欧泊的牌放进墓地,把堂吉诃德的牌放进伤区。
“你一个人干掉了一个团伙?”堂吉诃德挑眉,语气稍稍讶异,视线在对方的身体上扫视,“身手不凡啊。”
“偷袭而已。”欧泊·伊瑞斯见自己的牌被吃掉了,倒也面不改色,“那天晚上大雨,他们所有人都睡着了,我趁着打雷偷偷摸过去把放哨的干掉,剩下的不过就是宰猪屠狗,一刀一个而已……倒是男爵老爷,您的领地在德拉曼恰郡,距离这里可不太近啊,您这可是跑得够远的,而且连个侍从都不带,就不怕路上出什么意外么?这一路上可不太平。”
“因为我从德拉曼恰的港口上船,沿南方的海岸线抵达克拉松港口,再从克拉松北上去罗纳安玛斯,这么走是速度最快的。”堂吉诃德说,“说起来我们三个都是从克拉松港口来的,能在这里相遇也是主的伟大旨意,您说是不是?裁判先生。”
胖行商一怔,连忙点头,“对对对,老爷说得对。”
“听说裁判先生是来卖干鱼的?”欧泊·伊瑞斯问。
“是的是的,我把克拉松的咸鱼带到马斯特卢去卖。”
“从神圣西斯廷王国的克拉松港到戈伦帝国的马斯特卢,您这咸鱼生意做得可真远,怕不是亏本生意?”欧泊·伊瑞斯不动声色地说,“克拉松最大的酒馆,那座巴克林酒馆,你们肯定知道,那老板娘可是个颠倒众生的尤物……”
他发出男人都懂的低笑,鹰隼般的淡黄色瞳孔里流露出几分促狭。
“那身材,那屁股……”
“巴克林酒馆的老板是个男人。”堂吉诃德又掀开一张牌,牌面上的人物身着铠甲,骑在马上,右上角标着“miles”——这是一张骑士牌,他把骑士推了出去。
“是的,巴克林酒馆老板名字叫霍华德·巴克林。”裁判点点头,“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我的干鱼是有人订货的,否则也不会跑那么老远,马斯特卢有一家安贝林是我远房的表兄,我就是把干鱼送到他那儿去,他出路费。”
“哦?”欧泊·伊瑞斯笑了,他抬手扶额,“真是不好意思,那是我记错了,我还以为那天晚上跟我春宵一度的漂亮女人是酒馆的老板娘呢,让两位大人见笑了,不过不得不说,巴克林酒馆的姜啤真是罕有的好喝……我出这张牌。”
他把一张牌丢了出来。
行商把两张牌同时拿起来,拢在手心里对比,然后把堂吉诃德的骑士丢进墓地。
“游侠先生,您那可是把好剑。”
“老爷慧眼如炬!”
“这样一把剑可值不少钱,这么好的剑我只在格拉摩根伯爵手上见到过一把。”
“老爷说笑了,只是把剑而已,从强盗手里缴的,您要是看上了,我五个第纳卖给您?”
苏文清抱着手杖,冷眼旁观。
这三个人笑里藏刀,刀刀要命。
第十六章 王之财宝
牌局杀到关键时刻,欧泊·伊瑞斯和堂吉诃德都出动了自己的公爵来猎杀对方的侯爵,但由于谁也不知道对方下一回合会派出什么,这个时候就是玩心理战术与赌运气,堂吉诃德是老赌鬼了,无论胜负都岿然不动,而游侠的水准似乎也不在他之下,连续失去两张子爵,依然不动声色。
“大人,您知道人狼么?”欧泊·伊瑞斯随口问。
堂吉诃德和胖行商的脸色都微变。
但下一秒他们就恢复了正常,堂吉诃德冷笑一声:“传奇故事而已,这世上哪里真的存在既能变成人又能变成狼的怪物?”
“说不定那是恶魔呢?”游侠说。
“大……大人,说不准真的有恶魔。”行商结结巴巴,“我我我在克拉松听那些渔民说过,大海里就存在恶魔一样的恐怖生物,有时候他们出海,在漆黑的风暴雨夜里,能看到巨浪中有探出海面的如山一样的黑色触手……偶尔他们能在海边的沙滩和乱石上看到被潮水冲上来的骸骨,那是跟帆船一样巨大的海蛇,却长着细长的手脚和人类的面孔……”
堂吉诃德那张干瘦的脸上没有表情,他的手指轻轻叩了叩桌面,“主降临之后,已经把这世上所有的恶魔全部驱赶进了地狱,这个世上已经不存在恶魔,愚昧的渔民们懂什么?”
他又打出一张牌。
欧泊·伊瑞斯也打出一张牌。
“据……据说在大洋的深处,有通往地狱的入口,在那永远不见天日的幽深海底,盘踞着恐怖的怪物。”
“无稽之谈。”堂吉诃德摇摇头。
“不是恶魔,或许是妖类,说不定我们三个当中就有一只狼呢?”游侠的语气相当玩味,他伸出手轻轻地按在堂吉诃德面前的一张牌上,“想想,一头狼穿上人类的衣服,模仿人类的语言,学习人类走路的样子,走进酒馆,跟人们一起喝酒……就像这张牌一样,没人知道它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但到了晚上,它就潜入其他人的房间,把人们的头一个一个地拧下来。”
“这么说我在跟一只狼打牌?”堂吉诃德低头看自己的牌,“不得不说,作为一匹狼,你的牌技相当不错。”
“也未必是我。”欧泊·伊瑞斯目光落在行商的身上,“也有可能是裁判先生,说不定我们正坐在一头狼的身边打牌,而这头狼心里正在想怎么把我们切成一片一片,就像海边的渔民吃生鱼片那样……”
“老……老爷您别开玩笑了……”行商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欧泊·伊瑞斯哈哈一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
“该你出牌。”
“南方有骚动。”欧泊·伊瑞斯随手丢出一张牌,连看都没看,“在我来的路上,听行人说骑士王召集了麾下两百骑士。”
他的目光扫过行商和堂吉诃德的脸,接着问:“敢问老爷为什么没有回应国王陛下的召集?反而出现在这里?”
“游侠,你僭越了,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堂吉诃德冷冷地说,“一个贵族行事,不需要向一个平民解释,我们只对国王与主尽忠。”
“我很抱歉,大人。”欧泊·伊瑞斯微笑着致歉,“请原谅一个游侠小小的好奇心。”
“小子,我知道你在打探什么。”堂吉诃德改变了坐姿,向前探身,一字一顿地加重了语气,“这不是你该知道的,知道了不该知道的,恐怕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我不知道你是从哪儿听来陛下正在召集他麾下的贵族,但是我劝你最好忘掉这件事。”
“关于一个古老的传说。”欧泊·伊瑞斯悠悠地说,“主与诸神签订的契约。”
堂吉诃德正在推牌的手动作猛地一顿,他缓缓坐直了,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正视这个年轻大胆的游侠,“你究竟是谁?”
这几个字他几乎是咬着牙蹦出来的。
“欧泊·伊瑞斯,一个在荒野上游荡的游侠,一个赏金猎人。”
两人对视良久,寸步不让,剑拔弩张。
站在一旁的行商腿都吓软了。
“两……两位老爷,两位老爷……”
就当他以为两人要大打出手的时候,欧泊·伊瑞斯和堂吉诃德却同时大笑起来,两人的手都悄悄地离开剑柄。
“赏金猎人,赏金猎人……如今的赏金猎人胆子都大到了这个地步么?小子你是我见过最胆大包天的游侠,不愧是敢一个人追杀一支强盗团伙的人。”堂吉诃德笑吟吟地出牌,“为了宝藏和财富连命都不要了?”
“人为财死。”游侠回答,从大本营内扔出一张牌。
“可若一个小贼觊觎国王头顶上的王冠,那么对他而言,这不再是财宝,而是杀身之祸。”堂吉诃德随手将己方大本营中的一张牌扔出去,这次他也看都没看,“这是属于王的财宝,非凡人可以拥有,更不是一个地位卑贱的游侠可以染指的……”
裁判对比双方出的牌,然后把两张牌一起放入墓地,最后宣布:“欧泊·伊瑞斯先生获胜。”
骑士老爷忽然愣住了。
“什么?”
自己怎么就输了?
他连忙翻开墓地中的两张牌,发现对方派出的是投石机,而自己不知怎么把国王丢了出去。
再看对面的游侠,欧泊·伊瑞斯憋着笑,脸上那高深莫测的神情早就不翼而飞,堂吉诃德此时才豁然明白……自己上当了!这游侠扯些不着边际的风言风语只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无暇顾及牌桌上的对局,妈的,什么赏金猎人?什么古老传说?这小子真正看中的哪里是什么王之财宝?哪里是什么神之契约?他从头到尾想要的不过是牌桌上的六个铜子而已!
他表现出毫不在意赌局胜负的模样,引自己上钩,实际上已经暗暗记住了自己桌面上的牌局,暗示自己丢出那张从未动用过的牌。
骑士老爷吃了个闷亏,在赌桌上他到底玩不过这些跑江湖的。
“老爷承让,多谢老爷的慷慨。”欧泊·伊瑞斯笑嘻嘻地把桌上的钱全部扫进自己的口袋里,原来之前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他看上去哪像什么掌握至高秘密的猎人,根本只是个贪财的升斗小民罢了。
堂吉诃德涨红了脸,他被阴了一把却又不好发作,只能一推桌子上楼去了。
第十七章 世人皆是NPC
苏文清等到三人赌局结束,骑士老爷和行商上楼去了,才走过来一屁股在游侠对面坐下。
游侠从身上里摸出一杆长烟斗,翘起二郎腿,把烟钵对着鞋底轻轻敲了敲,再麻利地从袋子里捏出一小撮烟丝,他的拇指和食指圆润地揉捻着烟丝,将干结的烟草散开,一点一点地塞进烟钵里,动作缓慢而悠然,同时朝苏文清点头致意,然后接着把烟斗轻轻地叩在鞋底上,把烟草敲实了。
“噌”地一声,欧泊·伊瑞斯擦着了火折子,拢着手掌点着了烟丝。
“来自神圣西斯廷萨克森郡的尤文图烟草,在温暖的山坡谷地上生长,带着雨水和阳光的味道。”游侠闭上眼睛吸了一口,五官都随之舒展了,他缓缓地吐出白色的烟雾,眼神慵懒地看过来,“圣伊斯玛,要不要来一口?”
“戒烟了谢谢。”
“烟草是神明的赐予。”欧泊·伊瑞斯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坐姿,“让我们在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烦恼中寻得一片安宁。”
“我不知道你们信奉的神明是中国烟草总公司。”苏文清说,“欧泊·伊瑞斯先生,我本以为你是一位高傲的游侠。”
“我当然是一位游侠,但在赌桌上摆架子只会让我输得连裤子都保不住,圣伊斯玛,我知道您站在角落里看完了我和骑士老爷整局游戏,所以您对我有了什么新看法?”欧泊·伊瑞斯笑笑,“认为我是一个江湖骗子?”
苏文清挑挑眉,不置可否。
“伟大的圣伊斯玛,您是上等人,是尊贵的老爷。”欧泊·伊瑞斯又抽了口烟,脸庞在白色的烟雾后显得迷蒙,“而我们是地位下贱的平民,是匪徒,是猎犬,我遇到的无赖和强盗绝对比您所见的更多,圣伊斯玛大人,我敢保证,这世上绝大多数人并没有您那么高尚,他们凶狠,狡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甚至无法跟他们公平地交易,因为他们不仅想要我手上的钱,还想要我的命,因为我死了我身上的钱都是他们的,如果不想莫名其妙地死在这些人手里,我只能更凶狠,更狡诈,为达目的更不择手段。”
“你那把剑是从哪儿来的?”苏文清问。
“从尸体上捡来的。”欧泊·伊瑞斯相当直率,“狼也会吃腐肉。”
“那么人狼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圣伊斯玛,我是一个为钱行动的人,如果没有足够的报酬,我什么都不会做。”
“如果给你足够的钱,你愿意帮忙杀人么?”
欧泊·伊瑞斯沉默着抽了很长时间的烟,烟斗中的火光缓缓地一明一灭。
“当然,只要报酬足够高,我愿意成为一名杀手,跟钱比起来,脸面和尊严都是不值一提的,为了利益我什么都能做,这是赏金猎人的处事原则。”
“那么我问,你答。”
苏文清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铜币,放在桌上。
游侠的眼睛微微一亮,但什么都没说,低头专心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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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愣愣地坐在教堂的门槛上发呆,镇广场上的人逐渐变多了,男人们扛着锄头下地,女人们拎着木桶打水,附近自由农庄里的人推着小车停在地上,老神父带着一群孩子在帮忙搬运木柴,尽管发生了连环命案,诺里库姆的居民们仍然在按照日常的生活轨迹重复前一天,对于这里的大部分人而言,死去的那些人——包括阿尔弗雷德,只不过是酒馆里谈论的与自己无关的人名罢了。
智者大人曾经对她说: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npc,什么叫npc呢?npc就是日复一日过着同样生活的人,早上起床下地日落收工回家晚上该干嘛干嘛,他们本质上是麻木的,只有表面的悲欢,连叫床声都很机械乏味,你随便找个人过来,他未必比电动充气娃娃更像个活人。
什么是电动充气娃娃?
你还小,这个不要打听。
小领主撑着脑袋,看着水井边的女人们一边拧衣服一边说笑,那些女人身材宽大,穿着旧裙子,挽起袖子露出有力的胳膊。
自己会变成那样的人么?在未来的某一天,也变得跟那些女人一样,穿着破旧的长裙,头上扎着头巾,拎着沉重的水桶坐在水井边洗衣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可自己看她们为什么不觉得她们像是npc呢?她们很欢快,很闲适,很自由,这样的生活不好么?
风铃不太理解智者所说的话,她觉得普通平凡的生活就很理想,在被老爵爷收养之前,她跟着罗普洱人的商队四处流浪,捡人的残羹冷炙,吃了上顿没下顿,连最普通的务农生活都是奢望——小领主如今最大的梦想,就是还清欠债,然后修缮松树堡让它可以住人,再和老阿尔弗雷德快乐地一起生活下去。
如果被智者大人知道,他多半又要批评自己胸无大志了。
但自己的胸本来就不大,又怎么藏得下什么大志向。
如果阿尔弗雷德还活着,他肯定会赞同自己吧?他肯定会对自己说,“小姐愿意过什么样的生活是小姐的自由,为什么要在乎其他人的眼光呢?”,“小姐的想法总是正确的,不需要来问我这个老家伙”,老管家总是什么都依着自己……风铃抱着小腿,下巴抵在膝盖上。
可是阿尔弗雷德已经不在了,他被草席卷起来停在墓地里,不会在明天的早晨来敲自己的房门,也不会帮自己缝补穿破的裙子,更不会在锄草时抬起头来冲自己一笑,然后让自己站远些当心脏了鞋子,这里所有人过的都是重复昨天的生活,唯独除了自己,她再也不可能回到昨天了。
没有人再说“小姐愿意过什么样的生活是小姐的自由”了。
她轻轻地哼起歌来:
“do not stand at my grave and weep,
i am not there,
i do not sleep,
i am a thousand winds that blow.”
路过打闹的孩子偶尔扭头看她一眼,大概在惊讶为什么这个陌生漂亮的姐姐会坐在这里。
“i am the soft stars that shine at night,
do not stand at my grave and weep,
i am not there,
i do not die.”
第十八章 公教本尼迪克特派
当日夜里。
堂吉诃德反手把门关上,他刚刚吃完今天的晚餐,一条长面包、一盘奶酪,一碟豌豆和一瓶木瓜酒,居然花了两个铜币,堂吉诃德怀疑这家黑店在谎报物价糊弄自己这个外乡人,这也贵得太离谱了。
作为公教本尼迪克特派的教士,堂吉诃德应该在今天进行斋戒与祈祷,一周七天,有三天时间他必须完全杜绝荤食,只食用面包与蔬菜。堂吉诃德在房间里点着了油灯,脱下外套和长靴,解下长剑,昏暗的灯光下取出银制凯尔特十字架,挂在墙壁上。
他打了一盆清水放在地板上,接着退后一步,跪在水前,低头注视水中的倒影。
按照公教本尼迪克特派的教义,天父受难前曾对众门徒说:斋戒日我以水为你们施洗,我不在后,对水念诵我的名,可见我的影。
其记载于《摩约书》中,是本尼迪克特教派遵循的核心教典,所有本尼迪克特教派的教徒都必须在斋戒日祈祷时对着水念诵天父之名。在神圣西斯廷王国,除了圣公会,公教各大分支教派中最大分布最广泛的就是本尼迪克特派,他们与以天父门徒正统自居的圣公会最大的区别,就是简化了相当一部分教礼,同时认为《摩约书》的重要性高于《传道书》和《弥赛亚书》。
《摩约书》记载了天父受难死亡前的最后岁月,他在世界的中心摩约遭到诸神的暗算而身死。
堂吉诃德神色肃穆,用手指沾了沾木盆中的清水,然后点在自己的额头、胸腹、左胸和右胸上,划出一个十字,最后画一个完整的圆。
“我在天上的主,
愿世人尊你的圣名,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世间,
亦行在天界。”
堂吉诃德闭着眼睛,嘴唇微动,轻声念诵,按照教义和礼仪他此刻不可睁开眼睛,因为天父就在水中看着他。
“我在地上的主,
愿世人信奉你的圣名,
愿你的国降临。
赐我的饮食,免我的怨债,
拯救我们脱离苦海。”
油灯的火光在微风中摇晃,把男人的影子投在墙壁上,他在虔诚地祈祷,这里没人知道他出身于一个圣殿骑士家族,德拉曼恰郡的铁靴家族在当地确实声明显赫,虽然每次提起这个外地人都当他在吹牛,初代铁靴男爵在战场上救下骑士王的性命,从此获封爵位,同时他也是白袍圣殿骑士的一员,在骑士王去世之后为他抬棺送葬,从此整个德拉曼恰铁靴家族历代男主人都是圣殿骑士,同时接受国王与教宗的领导。
圣殿骑士是教宗掌握的唯一一支武装力量,人数超过三千人,其中十分之一是骑士或者贵族,以公教教义为行事准则,历史极其悠久,最早可以上溯至天父降临世间时守在他身边的四位圣徒,一百多年前在蔷薇王朝崛起时遭到毁灭性打击,几乎全军覆没,近些年来又重新发展壮大了。
“国度,权柄,荣耀,终将归于你,
直到永远。”
堂吉诃德睁开眼睛,呼了口气,一股急促的凉风从窗外吹进来,灯火忽然摇曳着熄灭了,堂吉诃德微微地打了个哆嗦,这个时候晚上还是挺凉的,他起身准备关上窗户,远方深沉的夜色中隐隐传来尖利的嚎叫。
堂吉诃德皱了皱眉,抬头望向天上的月亮,两个月亮已经看不出大小区别了,明天晚上就是双月同圆之夜。
如果不出意外,明天就是破案的最后一天。
“咚!咚!咚!”
身后突然传来敲门声。
·
·
·
苏文清返回房间,小领主已经侧卧着睡着了,面对着墙壁一动不动,苏文清轻手轻脚地把自己的毯子盖在她的身上,帮她掖了掖被角,确认不会漏风着凉,然后躺在稻草上望着屋顶。
明天晚上就是双月同圆之夜了,埃迪卡拉有两颗卫星,一颗名字叫“狄安娜”,在神话里是月神姐妹中的姐姐,直径两千两百公里,比月球要小一大圈,另一颗名字叫“菲碧”,在神话中是月神姐妹的妹妹,直径只有一千八百公里,两颗卫星都以椭圆轨道环绕埃迪卡拉运转,狄安娜在上半月看上去比菲碧更大,下半月菲碧看上去比狄安娜更大,在月中的一天,两颗月亮看上去一样大,这一天就是双月同圆。
如果这世上真的存在人狼这种生物,它为什么一定会在双月同圆这天显露原型呢?
苏文清闭上眼睛,默默地想。
是潮汐力的影响?
还是光谱的变化?
要么是某种未研究过的生物节律?
窗外又隐隐传来狼嚎,不说人狼,这附近的狼是真不少,传说人狼是狼中最狡诈最恐怖的种类,堪称狼王,附近有这么多狼,是否能证明有一只强大的人狼就潜伏在镇子里呢?
苏文清忽然不动了,身体有些紧绷,他察觉到黑暗中有人在逼近,那个人的呼吸甚至都到了自己的耳边。
空气中有淡淡的飘柔香味……是小领主。
风铃在黑暗中蹑手蹑脚地摸了过来,轻轻捅了捅苏文清的胳膊,后者一动不动,呼吸均匀。
“智者大人?”她轻轻地叫了一声。
苏文清毫无反应。
小领主放心了,她悄悄地爬起来,把自己的毯子盖在苏文清的身上,还帮他掖了掖被角,确认不会漏风着凉,然后从窗户里钻出去,消失在夜色里。
片刻之后,苏文清睁开眼睛,正想爬起来。
门外的走廊中突然传来痛苦的惨叫,苏文清立即听出来那是谁的声音——是神父!神父出事了!神父晚上也住在教堂里,房间里他们不远。苏文清马上掀开毯子爬起来,一把抓起手杖打开房门冲出去,接着穿过走廊撞开神父的房门冲进他的房间,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他看到房间里情况混乱,桌子和椅子倾倒在地板上,窗户大开,神父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单薄长褂,倒在血泊里痛苦地翻滚,他捂着一只眼睛高声惨叫,猩红的鲜血从指缝里溢出来,流得满脸都是,触目惊心。
他的一只眼睛被挖掉了。
第十九章 宫廷御医治一个死一个
“热水!”
“把草药捣碎,用力捣碎,用白胶香和木炭混合!卫队长您再去采些艾草来,知道艾草长什么样吧?”
“盐水,酒,还有布,给我布!”
教堂里灯火通明,房间里一片忙乱,苏文清正在帮老神父处理伤口,镇长和卫兵们都到了,他们身上都还穿着单衣,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镇长和卫队长睡得正香时被圣伊斯玛大人从被窝里轰了起来,赶到教堂一看到神父的惨状立即睡意顿消,他们一个给神父做紧急处理一个去喊人来帮忙,镇子里的卫兵们陆陆续续到齐了,举着火把守在教堂外。
苏文清把捣碎的草药糊在伤口上止血,神父的整颗眼球都被摘掉了,眼窝内的鲜血汩汩地往外溢,看着都疼。苏文清第一时间帮忙用力按压,再让人们去找来止血和消毒的草药,捣碎了外敷在伤口上,疼得神父一哆嗦,老脸都扭曲了。
“轻点……轻……看在主的份上,求您轻点圣伊斯玛……”
老神父龇牙咧嘴,他这一把年纪了,着实经不起折腾。
苏文清也无奈,他又不是个专业的医生或者护士,他能有什么办法,要不是其他人上肯定更糟糕,也轮不到他来进行紧急处理。对苏文清而言,用草药进行外伤处理那是几百年前的原始生活,只在影视剧和博物馆里见过,这年头,无论受了什么伤,缺只胳膊也好少条腿也好,去医院买一条来换上就是,除了大脑,其他什么都能换。
古代就是古代,干什么都不方便。
卫队长采了一大把艾草回来,丢进研钵里加水捣碎,艾草是当下最容易找到的止血用药草,农民们经常用于治疗外伤,这个世界的人对医药的认识相当浅薄且扭曲,越上层越扭曲,人们普遍认为神父赐福过的圣水可以治疗感冒和发烧,绝大部分对植物和动物类药品的认识则来自古代的精灵,越是高级的医师治死率越高。
宫廷御医治一个死一个。
死在他们手里的国王,比死在战场上的还多。
按照正常的历史进程,他们要发展出基于科学技术的现代医学,至少还要等一千年的时间。
“眼球找到了么?”苏文清问。
“没有,圣伊斯玛。”卫队长手里端着油灯,摇了摇头,“我们连血迹都找不到。”
老神父的左眼被挖掉了,卫队长带着人在教堂内外找了一圈,仍然没找到这颗丢失的眼球。
“究竟是谁干的?是那个犯下诸多罪孽的人狼么?”镇长问,“这真的太丧心病狂了,太丧心病狂了,恶魔居然能侵入教堂?”
“我……我当时在睡觉,忽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压在我的身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你……你们知道我年纪大了,疼疼疼……晚上睡眠不好,有一丁点动静都会醒过来。”神父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闭着眼睛由苏文清处理伤口,疼得话都说不连贯,“所以我就醒了,然后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在我的身上,他穿着黑色的衣服,把锋利的爪子或者什么锐器悬在我的眼前。”
“神父,您看清那人的面貌了么?”苏文清撕开一尺长的干净麻布,折叠成长条,“他长什么样子?是男人还是女人?”
“很遗憾,啊啊啊啊圣伊斯玛您轻点……那个人是背对着月光的,我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是男是女……不过我闻到过一股奇异的香味。”神父回答,“我睁开眼睛问是什么人,他好像也被我吓了一跳,猛地把爪子插进了我的左眼,我疼痛地大叫起来,挣扎着从床上滚落到地上,他立即从窗户里翻了出去。”
“奇异的香味?花香?”苏文清有些诧异。
神父微微地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香味,他之前从未闻到过。
卫队长走到窗前,向外张望,远方是月色下漆黑的树林,再往远处是郁郁葱葱的群山峻岭,如果那个凶手已经跑进了林子里,那么现在不可能再追得上了。夜幕下的森林危机四伏,他没有鲁莽到深夜派人进山搜索,那恐怕会再搭上几条人命。
苏文清一圈一圈地为神父包扎,后者丢了一只眼睛,但保住了性命,是不幸中的万幸。
“圣伊斯玛大人就在教堂里,居然还敢行凶,这个恶魔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强大和可怕。”镇长坐下来,捂着面孔非常忧愁,“诺里库姆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邪恶的东西?主不再保佑诺里库姆了么?”
“是,这个恶魔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强大和可怕。”苏文清点点头,“它不畏惧天父的荣光,不畏惧十字架的神性,甚至不畏惧我……镇长先生,麻烦您把这盆水倒掉,再打一盆清水来,顺便把这条带血的抹布洗洗。”
“我们应该庆幸圣伊斯玛大人在教堂里,否则那个恶魔不会如此仓促匆忙地逃跑,他肯定是怕被圣伊斯玛大人抓住。”卫队长靠在窗沿上,“否则单凭神父先生自己,应该很难抵抗强大的行凶者。”
在场的人一阵后怕,卫队长说的没错,如果不是苏文清在场,神父恐怕就不是丢一颗眼睛那么简单了,老神父年老体衰,没有反抗能力,落在那恶魔手里只能任人宰割,说不定明天早上起来,诺里库姆又会多一个受害者,被掏出心脏挂在房梁上。
就像阿尔弗雷德一样。
一想到阿尔弗雷德,苏文清心里就往下一沉,那天晚上,善良的老阿尔弗雷德是不是也遇到了跟今晚同样的情况?被一个不明来历的恶鬼压在床上掏出了心脏,甚至都没来得及发出声音。
只是当时没有人来救他。
门外的走廊上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和某个男人的喊声:
“你们这帮混账,究竟想干什么?我正在睡觉!”
“你们无权打搅一位贵族的休息!”
“我是德拉曼恰郡铁靴家族世袭男爵!放开我,别碰我,我警告你不许碰我!”
房门打开,苏文清看到了卫兵,卫兵带着游侠骑士和行商三人,他们也被押送了过来,三个人都好奇地探头望进来。
堂吉诃德愣愣地看着房间里的人,目光落在受伤的神父身上。
“这是咋了?”
第二十章 打哪儿来啊
听完了来龙去脉,骑士老爷抄着双手靠在墙上:“首先我对神父先生的遭遇感到万分遗憾,同时很高兴您没有遭到更严重的伤害,我主在上,不过这个时候你们应该去追捕那个凶手,而不是把一位天父的信徒,一位尊贵的男爵从睡梦中吵醒。”
欧泊·伊瑞斯睡眼惺忪,靠在凳子上不停地打呵欠,行商显得非常惊恐,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一进门满地的血迹把他吓了一跳,神父遭到袭击之后卫队长就指示卫兵把这三个嫌疑人一起带了过来,在场的人都以怀疑的目光打量他们,游侠和行商身上都穿着白色的短罩衫和到膝的长筒袜,连外衣都没来得及套上,骑士老爷比他们稍微好一点,穿着一件对襟长衣,还穿上了牛皮鞋子。
“先生们,我们需要确认你们今天晚上从未离开过酒馆。”卫队长说。
“你当然可以确认。”堂吉诃德摊开双手,“如果你认为我们有伤害神父的嫌疑,那么大可以让神父亲自指认。”
“神父说夜间光线太暗,他没有看清凶手的相貌。”
“哦,没有看清相貌,这真的太遗憾了,你们说是不是?说不定我就是这个凶手呢?”堂吉诃德起床气很大,现在相当恼火,“你们安排在酒馆门前放哨的守卫都睡着了么?都蒙主宠召了吗?”
“你有可能翻窗。”卫队长寸步不让。
“指认一位男爵是杀人凶手,你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我告诉你,如果这里是德拉曼恰郡……”
苏文清抬起手杖把骑士老爷挡了回去。
“圣伊斯玛,您不能拉偏架。”堂吉诃德颇有些无奈,他知道这个灰袍法师自己惹不起,惹他就要挨打。
“让我看看你们的双手和鞋底。”苏文清说。
三人都张开双手,又把脚底抬起来。
手上都没有血迹,脚底都沾着泥。
卫队长怀疑这三人中存在凶手,所以他在得知神父出事后第一时间就派人前往酒馆抓人,这中间不超过十分钟,如果骑士,游侠或者行商当中有一人挖走了神父的眼睛,那么他就必须在卫兵赶到酒馆之前返回房间,脱掉身上的黑衣,清洗血迹,消除所有的痕迹——毫无疑问想做到上述的一切相当困难,必须是个行动敏捷身手利落的人,胖行商就不太可能了,他要是想翻窗,恐怕会被卡在窗户上。
游侠和骑士则有这个身体基础,特别是游侠……欧泊·伊瑞斯从进门到现在都没说过话,一直靠在凳子上打盹,他对眼前发生的一切似乎毫不吃惊。
苏文清注意到欧泊·伊瑞斯的双手,这是一双苍白、瘦长的手,虎口和手掌上都有厚厚的老茧,小臂的肌肉精壮,线条流畅,很显然欧泊·伊瑞斯是个长期用剑的高手,在诺德人中都算是身材健壮,他如果暴起伤人,一般人根本没法抵抗,卫队长也看出来了这一点,所以他让两个汉子一左一右站在游侠身边,到哪儿都跟着。
“欧泊·伊瑞斯先生,您那把小刀不错。”苏文清说,“能不能给我看看?”
所有人都一愣,游侠低头往下看,果然看到自己的腰间上衣突出了一块,看形状是把刀柄,那刀藏在衣服里,插在腰带之间。
房间内的气氛陡然紧张起来,卫队长霍然起身,拦在众人身前把欧泊·伊瑞斯和其他人隔开,他已经明令卫兵要收缴这些人的武器,没想到这游侠还暗地里藏了一把。
左右守卫用力按住欧泊·伊瑞斯的肩膀,后者微笑着缓缓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无害。
“圣伊斯玛,您的眼睛真好。”他慢慢拉起自己的衣服,“可这并非一把刀。”
房间里的人看清了他腰间别的东西——真不是一把刀,是一支黑色的短笛,抽出来只比手掌长那么一点,插在腰带里确实像是刀柄,欧泊·伊瑞斯把它递给苏文清,苏文清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笛子是竹子制的,上面有六个孔,刷着漆黑的底色,又用油漆勾勒出五彩斑斓的纹饰,苏文清从未见过这种风格的装饰,只觉得它像来自南方的某个少数民族。
“尤弥尔六孔笛。”欧泊·伊瑞斯解释,“南方部落的乐器,戈伦帝国里很少见。”
“没想到您还懂乐器。”苏文清把笛子还给他,“想必能吹出很好听的曲调。”
“是啊,是能吹出很好听的曲调。”欧泊·伊瑞斯点点头,“它的声音像是穿越松林的晨风,跨过埃亚马山脉的崇山峻岭。”
“您还是个诗人。”
房间内的气氛松懈下来。
“那么欧泊·伊瑞斯先生,请问您能不能告诉我……”苏文清话锋一转,“你今天晚上为什么要出去?”
那一瞬间在场的所有人都直觉性察觉到游侠的身体骤然绷紧了,他从一个正在懒洋洋打盹的男人骤然变成了跃跃欲扑的猛兽,而其他人都是无力的羔羊,电光石火之间,卫队长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还是低估了这个男人,他的手甚至来不及去握腰间的剑柄——如果欧泊·伊瑞斯在这一秒发难,他可以挣脱卫兵的控制拧断任何一个人的脖子。
可他又没动,强大的气势只出现了短短一瞬,他重新变回了慵懒的游侠。
“圣伊斯玛您可别开我的玩笑啊。”欧泊·伊瑞斯打了个哈哈,“我今天晚上一直在房间里睡觉,什么时候出去过了?”
“是么?”
“千真万确,不敢隐瞒圣伊斯玛大人。”
“那你可别告诉我,落在你衣角上的鸟粪是它自己跑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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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清握着长柄油灯穿过走廊,进入自己的房间,把房门关上。
他把油灯放在柜子上,然后轻轻吹熄,随着灯光的熄灭,房间里变得一片漆黑,黑暗像墨水一样涌进来填满了每一寸空间,此时两颗月亮都早已下山,连月光都没有,窗外唯有一丁点微弱的星光。
苏文清后退一步,盘膝坐在毯子上,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他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是细微的喘息声,木板被按压的嘎吱声——不是老鼠,是有人来了,苏文清睁开眼睛,他的双眼已经适应了黑暗,隐约能看到一个纤细的影子轻巧地从窗户里钻进来,然后蹑手蹑脚地摸了过来。
很显然对方还未适应房间里的光线,她凭着记忆躲开了苏文清的铺位,一路朝自己的毯子摸索过来,那双柔软的小手探着探着探到了苏文清的头上,她愣了一下,还疑惑地摸了摸。
这是啥玩意?
然后空气就凝固了。
“您打哪儿来啊?”苏文清出声问,把女孩吓得往后猛地一蹦,“小领主?”
第二十一章 谁是开膛手
风铃“呀!”地惊叫一声,跟触电了似的,“智智智智智……”
苏文清把油灯点着了,小小的火光在房间内亮起,把女孩的脸颊染成昏黄。
“智者大人。”风铃终于把舌头捋直了。
苏文清老神在在地坐在微弱的灯光里,拢着双手,“深更半夜,不睡觉往外跑,干啥去了?”
语气像是班主任把夜不归宿的学生抓了个正着。
“我……我……”
“坐下来,慢慢说。”苏文清指了指地板,“我去给你倒杯水。”
苏文清从木盆里舀了一杯清水——说老实话这年代干净的清水比啤酒还要难得,递给风铃,小领主低着头默默地接过来,像是进门盗窃被抓了个现行的小贼,扭送派出所之后面对警察叔叔。
风铃往后缩了缩,把身体藏在黑暗里,以躲过对方拷问般的审视。
苏文清把油灯往前挪了挪,又照亮了她的脸。
“智者大人,我拉肚子去了。”风铃想了大半天,终于找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那么离谱的理由。
“是么?”
“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小姑娘点头如捣蒜,“肯定是今天在教堂里吃的东西有问题,到了晚上就肚子疼。”
苏文清慢慢抬高眉毛,“我吃的跟你吃的不是一样的么?为什么我没拉肚子?”
“因为人类和半妖的体质不一样。”风铃解释,“半妖的肠胃对黑麦和小麦的耐受性不如人类,吃多了就容易导致腹泻,我吃了黑面包又喝了太多凉水,所以今天晚上就拉肚子了,睡到一半被疼醒,拉得差点虚脱。”
女孩语气可怜巴巴的,满脸都是“看在我拉到虚脱的份上您就放过我吧”,末了,还加一句“我没骗你。”
“行,我相信你了,下次你可要记得少吃点。”苏文清哑然失笑,伸手拍了拍风铃的脑袋,“你不在的时候,教堂里出了不小的麻烦。”
风铃一怔,“怎么了?”
“神父遭到了袭击。”苏文清回答,“好在保住了性命,但是丢了一颗眼珠子。”
风铃惊叫一声:“丢了一颗什么?”
“眼珠子。”苏文清点了点自己的眼睛,“有人深夜潜入神父的房间,可能是要趁其熟睡杀死他,但是神父突然被惊醒,凶手的计划落空,只伤到了他的眼睛,就落荒而逃了,我们没能抓到凶手,但可以推测出这是个身手矫健的人。”
女孩头皮一阵发麻,她环顾四周,生怕那个凶手还潜伏在附近,连神父都遭到了袭击,这说明教堂里都不安全。
“以后你可不能这么干了,独自一人在深夜跑出去,如果撞见了那个连环杀手怎么办?我们连营救都来不及,这太危险了。”苏文清说,“我可不希望你是下一个受害者,第二天早上发现你被挖出了心脏吊在树上,耷拉着脖子,两条腿一晃一晃……”
苏文清伸出两根手指头一吊着,晃晃悠悠地模仿。
风铃打了个寒噤。
她知道苏文清是在吓她,可他描述的那个场景想想都让人惊惧,惨不忍睹。
“然……然后呢?”风铃问,“神父他还好么?”
“及时处理了伤口,暂时没有什么大碍,已经让他休息了。”苏文清说,“袭击发生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召集了镇子里的卫兵,把酒馆里的那三个客人给叫了过来,依次进行审问和排查。”
“那……那有什么结果吗?谁的嫌疑最大?”
“你的嫌疑最大。”苏文清崩了一下她的脑壳,“全场这么多人,只有你在神父遭到袭击时不知所踪。”
风铃哎呦了一声,捂着脑门。
“我们的思维不能局限在那三个人身上,骑士、游侠和行商三个人虽然嫌疑很大,但这不能说明凶手就一定在他们之中。”苏文清接着说,“这个犯下累累罪行的开膛手完全有可能从头到尾都从未现过身,至今还潜伏在山林里,也有可能就在你我身边而被我们忽略了,甚至你今天都见过他,但你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小领主,你知道开膛手杰克么?”
“开膛手杰克?”
风铃摇了摇头,她从未见过这个名字,连老爵爷都从未讲起过。
“他是个连环杀手,曾经连续杀死五个妓女并剖开了她们的腹部,取出她们的内脏,他割取受害者的子宫或者肾脏,煮熟后吃掉,并把剩余的内脏装进信封里寄给其他人,相当恶趣味且丧心病狂。”苏文清幽幽地说,黑灯瞎火的他开始讲恐怖故事了,把风铃吓得够呛,“由于缺乏证据,人们一直没能抓住这个凶手,他在残忍地杀死了五个妓女之后销声匿迹,没人知道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虽然有嫌疑人,但是每一位嫌疑人都无法确认,从此开膛手杰克变成了一桩无头悬案。”
“到今天都没人知道么?”
“一直到两百年之后,一次非常偶然的机会,人们从一封信中得到了线索,那封信来自一位当年被高度怀疑是凶手的人之手,他是一位英俊的理发师,经常混迹在妓女之间,每次凶杀案发生时他都曾经到过现场,且与死者都有过联系,凶案发生的年代人们无力证明他是凶手,但两百年后人们已经有了足够的技术和能力,他们把信上遗留的线粒体dna痕迹与当年现场留下来的证据进行对比,最终发现完全吻合。”
风铃不能完全理解智者大人所说的每一句话,但她仍然听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就是真凶?”
“不,他不是真凶,真正的开膛手杰克是他的妹妹。”苏文清回答,“人们以为只有男人才会和妓女混在一起,实际上开膛手杰克是个女人,是一位助产士,擅长用刀和解剖,信上留下的微量dna痕迹不是理发师而是他妹妹的,他妹妹暗恋自己的兄长,但自身却无法生育,所以她杀死了每一个跟她哥哥有关系的妓女,她非常嫉妒,嫉妒心让她变成了黑夜中的杀人魔,她剖开了妓女的腹部,取走了她们的肾脏和子宫。”
“当年调查凶杀案时的人,肯定想不到那个躲在理发师背后,看上去柔弱无助的小姑娘才是幕后真凶。”苏文清轻轻点了点风铃的小脑袋,“这是人们的惯性思维,当你陷入你的惯性思维时,你会看不到摆在你眼前的证据,即使真正的开膛手从你面前走过,你也无知无觉。”
风铃抬起手,抓住苏文清的手指。
“智者大人……您……”
她愣愣地注视着苏文清的双眼,油灯的火光在他的眼底摇曳。
风铃下意识地压低声音,她一字一顿,用唇语说:
“您已经知道了谁是真凶,对吗?”
苏文清微微一笑,并不作答,他伸手捏灭了灯火,房间里顿时陷入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接下来黑暗中传来苏文清的声音:
“嘘——”
第二十二章 魔鬼显形
翌日清晨。
再次发放圣餐的时候,风铃见到了受伤的神父,他脸上包着血迹斑斑的粗布,走路一瘸一拐,像是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
作为一位神职人员,他真是把工作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不顾其他人的强烈劝阻,仍然一大清早起来做弥撒,这精神把苏文清都感动了,作为一个咸鱼到底混吃等死的底层公务员,苏文清心中升起由衷的敬意。
卫队长带着镇子里的男人们搬来大捆大捆的稻草和秸秆,堆在广场上。
“智者大人,他们是在干什么?”风铃站在苏文清身边,问。
“为今天晚上抓捕那头人狼做准备。”苏文清回答,“今天晚上就是双月同圆之夜,人狼会在今天晚上显露原型,所以得早做准备。”
风铃注意到四周手持武器的人增多了,看来昨天晚上神父遭到袭击,镇子又增强了守卫的力量。
女人们聚集在一起,坐在堆积如山的秸秆边上,用的都是去年秋收后留下来的稻草,女人们手脚麻利,把干稻草揉搓成股,四股稻草扭结成绳索,一截一截地接起来,很快草绳就成型了,一圈一圈地摞在地上。
“绳子?”风铃有些好奇。
“是的,绳子。”苏文清点点头,“我们需要大量的足够长的绳索,把所有人都捆起来。”
“把所有人都捆起来?”女孩问,“智者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镇子的计划,必须排除每一个人的嫌疑,今天晚上,除了作为守卫的三十个人,剩下的所有人都必须待在自己的家里不准外出,不准来往,不准串门,并且要用绳子牢牢地捆住双手和双脚,包括镇长本人,孩子们则全部集中在教堂里,专门安排守卫。”苏文清解释,“月亮升起以后,卫队长会率领卫兵们挨家挨户地搜索,手持长矛,每个人都必须检查,一旦发现人狼,立即围剿杀死。”
“酒馆里的三个陌生人呢?”
“那仨是重点监视对象,今天晚上他们会被五花大绑地扔在房间里,卫兵们优先检查他们的情况,一个都逃不掉。”
“智者大人,要是万一人狼就在守卫里呢?”
“守卫互相监视。”苏文清说,“一旦发现异常格杀勿论,你要相信卫队长的决断,他甚至做好了跟凶手同归于尽的心理准备。”
风铃钻过去帮忙了,她坐在女人堆里一起编草绳,一开始手脚有些笨拙,但很快也熟悉了步骤。
苏文清绕着广场转圈,镇长和卫队长正在清点人数,为了揪出这头狼,诺里库姆可谓费尽了心思,但如果不这么做,恐怕这些人晚上连觉都睡不安稳。在大众眼里,人狼是恶魔,恶魔应该畏惧天父的光辉,可在昨天晚上神父本人都遭到了袭击,这说明恶魔的强大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谁能忍受自己身边潜伏着一个恶魔的生活呢?
今天晚上要么揪出那头狼,要么确认镇子里不存在人狼。
“圣伊斯玛,希望一切能在今天晚上结束。”神父站在苏文清身边,望着周围忙碌的人,“诺里库姆不该遭受这样的苦难。”
“我也希望一切能在今天晚上结束。”苏文清抱着手杖,“抓住那个凶手,告慰无辜死者的在天之灵。”
“究竟是什么样的魔鬼,才能犯下如此罪行啊。”神父叹了口气。
“凶手是一头狼,人怎么能理解狼在想什么呢?”
神父闻言笑笑:“是,人怎么能理解狼在想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苏文清一边啃大饼一边看别人干活,其他人没有吃午饭的习惯,有几个孩子看着智者大人手里的食物流口水,苏文清塞给了他们一半,让他们欢天喜地地一边玩去了。镇子里的男女老少开始排队,一个一个地捆住双手,风铃跟着妇女们忙了一上午,编出了一人多高的一大摞粗草绳,用来捆牛都绰绰有余。
卫队长亲自动手,把人们的双手紧紧地反绑在背后,确认无法挣脱,再俯下身来绑住双脚,只留出一尺长的绳索余地用来走路,被绑好的人行动将受到极大限制,连步子都迈不开,大男人只能像小姑娘那样扭着腰迈小碎步,即使是人狼,一旦被这么绑住,面对卫兵的长矛也无力反抗。
每一个被绑好的人都会返回自己的屋子,从进屋开始,一直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他都不能再出来了。
酒馆里的骑士,游侠和行商三人受到的监管则更加严厉,他们不仅被绑死双手,连双脚也被绑死,只能被抬着走。
骑士老爷当场痛骂卫队长:“混账!你敢绑我?你敢绑我?你绑我试试……我要跟你决斗!是男人就来跟我决斗啊!是男人就来哎呦!圣伊斯玛您不能拉偏架啊,您不能只打我不打他啊。”
他被两个大汉一左一右挟持,尝试着高抬腿去踹卫队长的头,套着长袜的双腿在半空中妖娆地扭来扭去。
最后堂吉诃德被五花大绑,像一条毛毛虫一样在地上蠕动。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逐渐西斜,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少,诺里库姆镇的居民们一个一个地被绑好,返回自己的屋子,关上房门,不再外出,最后一个被绑的人是镇长,卫队长把他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用力打了个死结,他看着苏文清的眼睛,郑重地说:“圣伊斯玛大人,您一定要抓住那头狼啊,诺里库姆两百多条人命,就全部交给您了。”
两个守卫押着镇长返回他自己的屋子,苏文清站在教堂门口,抬头望着天边落下的夕阳。
此时镇子里仅仅剩下他,风铃,卫队长和三十个全副武装的守卫,连神父都返回自己的房间闭门不出了。
卫队长把三十个守卫分组,五个人一组,一共分为六组,这些人最后一次检查自己的武器,今天晚上他们将通宵巡逻,一户一户地筛查。
大月亮狄安娜已经升上了树梢,清冷的月光洒下来,远方的山脊模糊在深沉的夜色里。
最后广场上只剩下苏文清和风铃两个人。
“智者大人。”风铃说,“所有人都走了,他们马上就要开始了。”
“你害怕么?”苏文清低头看她,“今天晚上或许会出人命。”
“在智者大人身边就不怕。”
“这个世界很美好啊,有两颗月亮,让只有一颗月亮的世界羡慕。”苏文清说的话让女孩听不懂了,“这里的夜晚总是明亮又澄澈,狄安娜与菲碧女神在上,她们怎么会容忍魔鬼在自己的光辉照耀下作恶呢?”
风铃一愣。
“走吧姑娘,该去让这个魔鬼显形了!”
第二十三章 全知全能的阿兹特克
男人慢慢地走着,手里拎着木桶,他本来已经睡下了,但临时想起还有一件事没做,只能又重新爬起来,大晚上地出门。
夜已经深了,今夜月色明亮,不打灯也能看清地面,光线对男人而言是不必要的,因为他对诺里库姆太熟悉了,闭着眼睛也能走,他知道怎么走能避开大多数人的目光,以免惊扰到其他人,保持安静与沉默是一种美德,不随意出现在他人的视野中也是一种尊重,遗憾的是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一点了。
男人抬头望了望月亮,狄安娜和菲碧都挂在天上,两颗月亮都是从东方升起,向西方落下,但是狄安娜的速度比菲碧更快。
远处隐隐传来嘈杂的人声,还有闪烁的火光,守卫们正在一家一家地排查人狼,男人知道他们进度很缓慢,一时半会儿推进不到这里来,诺里库姆有八十多户人家,分散坐落在七八顷那么大面积的地盘上。他吃力地拎着木桶,走走停停,他已经不再年轻,身体不太好,已经很难承担繁重的体力工作。
男人抵达了自己的目的地,把木桶放在墙边,然后推门进去。
茅屋内一片漆黑。
“是谁来了?”黑暗中有人问,听声音是个四五十岁左右的老人,“是镇长和守卫吗?请原谅我腿脚不好,双手又被捆着,没法起床迎接你们。”
“是的。”来人走进房间,“不过您无须起床,躺着就好,我奉命来检查您是否有什么异常,检查完毕就会离开这里。”
“哦哦,守卫先生您请便。”
男人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光线,可以看到有人躺在低矮的床铺上。
“不必紧张,天父保佑我们。”
“您说今天晚上真的能抓到人狼吗?传说人狼是恶狼吃掉人以后穿上人皮变成的,它一旦被人发现,就会重新变成狼,然后逃窜进森林里,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是的,是这样。”男人拎起木桶,把桶里的液体倾倒在墙角,然后靠近铺位,“人狼是极其狡诈的恶魔,它可以骗过所有人的眼睛,伪装成男人,女人和老人,所以我们今天晚上的搜查不会漏过任何一个人,直到把那头狼揪出来,保护镇子的安全。”
“这可真危险,会有人因此而丧命吗?”
“这是必要的牺牲,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为其感到悲伤,但如果没有人率先做出牺牲,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守卫先生,您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吗?”
“是的,今天晚上每一个人都做好了这样的准备。”男人说,“人狼在双月同圆之夜会显露出狼的原型,会长出黑色的毛皮和耳朵,以及可怕的尖牙利齿,所以接下来我要检查你的皮肤和耳朵,麻烦你把上衣解开。”
“好的。”黑暗中传来衣物布料摩擦的声音,“还有,您为什么不点上灯呢?”
“灯光会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假如人狼就潜伏在附近,灯光会让我们变成它的袭击目标,这么做很不明智。”男人把手按在他的身上,粗糙的手指在他的胸前游移,“在搜寻人狼时,我们不能打草惊蛇。”
“哦是的,您是对的。”
“等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一切都会过去,诺里库姆会恢复往日的平静与安宁。”男人的语气温和,仿佛带有魔力,能让紧张的人舒缓下来,“一切都会在今天晚上结束,希望是个平和的夜晚,人狼不会来伤害您的生命安全,您需要做个祷告么?为了自己和其他人的平安。”
“我需要。”
“那么请您把手按在胸口。”
“抱歉,我的手被捆住了。”
“那我可以帮您。”男人说,“您介意么?”
“不,不介意。”
男人把手按在他的左胸上,轻声念诵:“那么接下来请跟我一起念……我在天上的主啊,全知全能的阿兹特克。”
“我在天上的主啊,全知全能的阿兹特克。”
“我于此将灵魂与心脏奉于您的祭坛之上。”
“我于此将灵魂与心脏奉于您的祭坛之上……守卫先生,为什么我从未听过这样的祷词?”
“因为这是驱魔专用的祷告,用于驱逐世间游走的魔鬼,请勿再打断我,跟着我念就是了,我于此将灵魂与心脏奉于您的祭坛之上,我将我的骨与血,我的生命与子嗣,我的荣誉与忠诚,尽数奉献给您。”
“我将我的骨与血,我的生命与子嗣,我的荣誉与忠诚,尽数奉献给您。”
“当我鲜血滚烫地落入大地,落入您的怀里。”
“当我鲜血滚烫地落入大地,落入您的怀里。”
“当我的身体化作飞灰,化作火焰升起。”
“当我的身体化作飞灰,化作火焰升起。”
“您将要降下谕示入我的眼里。”
“您将要降下谕示入我的眼里。”
“告诉我……”男人平稳的声音微微颤抖。
“告诉我。”
“它在何方。”
“它在何方。”
男人在黑暗中长出了一口气。
“结束了么?”
“是的,祷告结束了。”男人笑了,“您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定会受神的祝福,您的灵魂将永远与神明同在,接下来请您闭上眼睛,您该安息了。”
“人狼不会再出现了吧?”
“不会了。”男人回答,一边将手探进衣兜里,“从明天早上太阳升起开始,诺里库姆将恢复往日的平静,再也不会出现人狼这样的恶魔,主将把这世上的一切魔鬼尽数放逐于地狱中,并惩罚它们永世不得再翻身,我们要感谢主的仁慈,也要感谢那些为此做出牺牲的人们,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这一切……”
“主把这世上的一切魔鬼都放逐进了地狱,我怎么觉得好像还漏了一个?”漆黑的屋子里突兀地响起第三个人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那是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搞到最后还得我来收场,帮伟大的天父擦屁股。”
男人的身体顿时就绷直了,惊恐得差点就要夺路而逃,一根光滑冰冷的长棍落在他的肩上,这里居然还有第三个人在场!
与他只有咫尺之遥,他居然没有发现!
屋子里陡然一片死寂,男人不敢回头不敢动弹,片刻之后,那人再次出声了,他懒洋洋地坐在角落里,翘着二郎腿,打破屋子里的沉寂。
“我说的对吗?亲爱的神父?”
第二十四章 鲜血与王权的宝藏
神父慢慢地转过身来,然后一步一步地后退,最后退到墙边,无路可退。
“圣伊斯玛……您……您怎么在这儿?”
“跟你一样,来看望腿脚不便的老麦迪逊,关爱贫困群众。”苏文清悠悠地说,“你忘了么?我还跟你一起帮他搬过柴呢。”
他话音刚落,窗外立即腾起火把的光,人声嘈杂,一队守卫不知从何处突然冒了出来,把屋子围得严严实实,水泄不通。
“让外面拿着火把的人离远一点!”苏文清冲着门外喊了一声,“别把人家的房子点着了!”
风铃和全副武装的卫队长急匆匆地闯了进来,卫队长指挥守卫们把躺在床上的老麦迪逊带出去,几人看到站在一边的黑衣神父,都惊呆了,风铃漂亮的大眼睛都瞪圆了,抬起双手捂住小嘴。
“神……神父?”
“杀人凶手是……是神父?”
“圣伊斯玛,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察觉到的?”神父自知插翅难逃,苦笑一声,放弃了抵抗。
“从尸体上发现的狼毒开始。”苏文清抱着怀里的手杖,“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在思考,这三个人是怎么中的毒,他们三个人之间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呢?一个老农民,一个妇女,一个是松树堡的老管家,他们之间甚至都互相不认识,为什么偏偏是他们中了毒,后来我意识到,他们确实有一个共同点。”
“教徒。”卫队长忽然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
“是的,这三个人都是公教教徒,每天都会去教堂里做祷告,领取圣餐。”苏文清说,“阿尔弗雷德待在镇子上的这两天,全靠教堂里发放的面饼填饱肚子,他们就是在那个时候中的毒,狼毒并非来自什么人狼,而是来自神父的手。”
“如果您早就猜到了我就是凶手,为什么不把我抓起来?”
“因为我要等你露马脚,抓你个人赃俱获,不能抵赖。”苏文清说,“我笃定你今天晚上会有行动,因为一旦到了明天早上,酒馆中的那三个人就会被证明并非人狼,而镇子里也不存在人狼,届时所有人的注意力又会从人狼身上转移开,你就不好行动了,而今天晚上是绝好的机会,所有人都被捆在屋子里不能动弹,包括你的目标……摔断了腿的老麦迪逊。”
“为此你不惜伤害自己,挖出自己一颗眼睛,博取其他人的同情,将自己放入受害者这一边,虚构出一个本不存在的凶手。”苏文清接着说,“谁会想到往日里博爱善良、乐善好施的神父会是一个连环杀手呢?没人会怀疑你,你几乎骗过了所有的人。”
“可是依然没能逃过您的眼睛。”神父说,“您屡次在我面前提到人狼,只是为了迷惑我,让我大意么?”
“我当然不相信这世上有人狼那么扯淡的生物,既然这头所谓的人狼干的事人类都能干,那么凶手是人类的可能性当然比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更大,这是奥卡姆剃刀原理。”苏文清点点头,“说实话,当我知道这个开膛手是你的时候,我也非常诧异,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要杀死三个无辜的人,还要把他们的心脏挖出来,所以我今天晚上亲自到这里来蹲点,我全程旁观了你的仪式,你提到了一个古老的邪神……”
苏文清话还没说完,房间里突然响起“噌”地一声,那是长剑出鞘的声音!
神父还没来得及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扑到了眼前,裹挟着劲风和浓烈到叫人腿软的强大杀气。
下一刻他被按在墙上,长剑冰冷的剑刃抵住了喉咙。
“女爵大人……”卫队长伸手一摸剑没了。
苏文清伸出手杖拦住了准备上前的卫队长。
风铃粗重地呼吸,胸口剧烈地起伏,她一只手掐着神父的喉咙,手指骨节发白,仿佛要捏碎老人的喉骨,另一只手持剑紧紧地压进对方的脖子,眼睛逼视着神父,淡黄色的眸子在黑夜中发亮,凶悍得像是择人而噬的野兽。
“你……你怎么敢……”
风铃的牙齿在摩擦,每一个字都是从牙齿缝里蹦出来的。
“你怎么敢杀他……”
女孩长久地凝视着他,眼底的仇恨熊熊燃烧,手中的长剑越压越紧,这么多天她是怎么过来的?她根本不敢想象阿尔弗雷德曾经遭受过怎样的痛苦,而这个杀人的凶手,掏心的恶魔,应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卫队长咽了咽口水,后退了一步,他觉得这个时候上前阻拦是不明智的,此刻房间里的那个女孩哪里是乖巧的女爵大人?
她身上的怒火燃烧起来,恐怕自己会跟着神父一起尸骨无存。
神父闭上眼睛。
“你提到了一个古老的邪神,我以为这个邪神早就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了,我得有很多很多年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苏文清倒也不干涉风铃的行动,自顾自地接着说,“阿兹特克之眼,这就是你杀人挖心的目的,你想要通过血祭来召唤这位异教的神?”
卫队长一惊,“阿兹特克之眼?”
神父睁开眼睛,默不作声。
“阿兹特克,是古老的公教衍生分支教派之一……门徒会所供奉的至高神明,传说它全知全能。”苏文清不紧不慢地说,“在一百四十二年前的太阳历128年,公教召开历史上第三次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次尼西亚大公会议,由当时的教宗阿里乌斯二世主持,在圣安赫尔尼西亚大修道院举行,全世界有一千三百多位主教赶来参加,整个会议前后一共历时五个多月,在本次会议上,门徒会被判定为异端邪说,从此这个教派于世间销声匿迹……神父,您不是虔诚的公教教徒么?为什么会跟一个早已灭亡的异端教派扯上关系?”
风铃松了松手,神父剧烈地咳嗽起来。
“我……我是虔诚的教徒。”神父喘了口气,喉咙嘶哑地说,“我是主忠实的仆人。”
“告诉我,神父先生,你不惜杀人,让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和罪恶,召唤邪教之神阿兹特克,究竟是要找什么?你要问它什么问题?”苏文清问,“它指的是什么?”
神父低低地笑了起来。
“嘿嘿嘿嘿哈哈哈哈……您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伟大圣伊斯玛,这个问题您需要问我吗?”神父的声音愈发无力,仍然强撑着站直了,“您为什么不用您充满智慧的头脑思考答案呢?它究竟在何方呢?那个埋藏于历史、传说与神话中的神秘宝藏?那个沾染着千万人鲜血,凌驾于王权与神权之上的伟大造物?”
他忽然放低了声音,用他常用的、温暖淡泊的嗓音说:
“亲爱的女爵,愿主的荣光与您永远同在。”
说罢,他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猛地突然推开了风铃。
风铃被推了个措手不及,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正要再冲上去,却被卫队长懒腰抱住了——就在这短短的一两秒内,神父的袖中落出一支火折,他擦着火折,点着了自己。
很显然他在自己身上也浸透了油料,明亮灼热的火焰嘭地一下升起一人多高,滚滚的热浪顿时充满了整间屋子,苏文清、卫队长和风铃都被亮光刺激得睁不开眼睛,神父在火焰中痛苦地挣扎,又在疯狂地高喊:
“我是主忠实的仆人!我愿化作飞灰,化作火焰升起!我的灵魂将重回主的怀抱!我的主啊啊啊啊啊啊——”
火焰从他身上迅速蔓延开来,他在屋内泼洒的油料瞬间就被点燃了,火焰顺着墙壁蔓延,点着了地上的稻草和屋顶上的木板和秸秆,苏文清和卫队长拉着风铃迅速退了出去,守卫们围成一大圈,远远地看着茅屋化作夜空下明亮的冲天火炬。
苏文清拄着手杖,面孔被火光照亮,灼人的热浪扑面而来。
现在救火已经来不及了,大火烧得越来越旺,茅屋本就是易燃物,更何况浇了油。
神父的影子已经看不到了,在这样的烈火中他必然尸骨无存。
可是他究竟在找什么呢?
苏文清默默地想。
埋藏于历史、传说与神话中的伟大宝藏?
那是什么玩意?
第二十五章 魔鬼的谜题
大火烧了足足两个小时才熄灭,镇子上的人们聚集起来清理现场,老麦迪逊家的茅屋已经彻底化作一摊废墟,焦黑断裂的房梁横七竖八地堆在一地的白色木灰里,未烧尽的木炭一闪一闪地放着微红的火光,人们在灼热的炭火里寻找神父的尸骨。
苏文清和风铃远远地站着。
老神父在诺里库姆生活了二十八年,不知救过多少人的性命。
可他又残忍地杀死了三个无辜的人,如果不是苏文清及时阻止,今天晚上还会有第四个人死在他的手上。
“其实我倒希望真的存在这么一头狼。”苏文清忽然说。
风铃一愣。
苏文清努了努嘴,示意风铃往前看,女孩望过去,看到有人跪坐在废墟边上痛哭。
“为什么这世上还会有人为杀人凶手哭泣?”
“我也不知道。”苏文清说。
“智者大人也不知道么?”
“智者不知道的事可多了去了,即使是再有智慧的人,对人性的复杂也束手无策。”苏文清悠悠地说,“小领主,你说他的灵魂,究竟是归于天父的怀抱,还是会回到异教神阿兹特克的身边呢?对于这个问题,莫说普通的凡人,我认为连神明都要抓狂。”
夜越来越深,人群也渐渐散去,两人转身返回教堂,走着走着,风铃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
“智者大人,您还没告诉他们,死者失去的心脏藏在什么地方。”
“你说心脏啊。”苏文清回答,“小领主,你原本认为它们会被藏在什么地方?被埋在某片树林里?被扔进了河水里?还是被野兽叼走了?其实都不对,它一直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
“在哪儿?”女孩吃了一惊,瞪大了眼睛。
“在教堂里。”苏文清说,“那个凯尔特十字架底下的祭坛里。”
风铃迅速找来镇长和卫队长,后者率领守卫们进入教堂,他们打开了那座简陋的柜子,果然看到了干瘪发黑、被盐腌制过的心脏……原来死者被掏出的心脏一直就藏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而人们白日里在教堂里来来往往,与祭坛擦肩而过,与心脏不过只有咫尺之遥,从来都没想到魔鬼把罪证就藏在天父的荣光之下。
卫队长安排人手把心脏送回墓地,送回它们的主人身边,如今那些死者终于可以安息下葬了,据说人的灵魂就寄居于心脏内,如果没有心脏,死者的灵魂将无法升上天堂。
“终于结束了。”风铃站在教堂门口,眼看着守卫们将心脏带走,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吐出来。
“你认为结束了么?”苏文清笑笑,笑得意味深长。
“智者大人?”风铃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小领主,神父是个年老体弱的人,你认为他有能力背着一个死人走那么老远的路,再把尸体投入井中么?或者他有能力把一个成年人的尸体吊上高高的房梁,并且把这一切都做得滴水不漏不为人知么?”苏文清轻声说,“你看老麦迪逊家墙边堆着的木柴,当时是我和神父一起搬过去的,帮忙的还有一大群孩子,小领主,你认为当那群孩子把木柴堆在人家墙边的时候,他们知不知道这些干柴最后会让某个人惨死在火焰中?”
“不知道。”
“不知道么?”
“知道。”
“知道么?”
风铃呆住了,脸色一点一点地发白。
她望着从广场上经过的人们,借着清冷的月光,那些人一个个神情麻木,皮肤苍白,像是行走的死人。
“究竟是什么杀死了老阿尔弗雷德呢?是人狼么?是神父么?还是这些人对他人的漠视,对死亡的麻木,以及对生命意义的茫然无知?”苏文清踏进教堂,有一搭没一搭地说,“我也不知道啊……这世上究竟是什么更可怕呢?是狼呢,还是人呢?天父降临之后究竟把这世间的所有魔鬼赶进了什么地方呢?”
“智者大人!”风铃在他身后喊,“这事不需要通知镇长和卫队长吗?”
“小领主。”苏文清驻足,扭过头来笑了笑,一摊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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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
临走之前,诺德游侠欧泊·伊瑞斯专程来向苏文清道谢。
“你谢我作甚?”
“圣伊斯玛,您抓住了真凶,证明了我的清白。”欧泊·伊瑞斯深深地鞠躬,“如果没有您的帮助,这件事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如何结束,如果我被这里的卫兵逮捕扭送至图尔省执政官和大法官面前,那无疑会是个大麻烦,将大大耽误我的计划行程。”
说完,他直起身子,踌躇了几秒钟,又问:
“圣伊斯玛,我有个问题。”
“问。”
“在教堂司铎受伤的那天晚上,我确实偷偷出去过,您是凭什么认定我的清白的?”
“因为你明知我在场,还敢回来。”苏文清回答,“像你这么谨慎惜命的人,阴谋如果败露,计划被人打断,早就该连夜逃到罗纳安玛斯去了。”
欧泊·伊瑞斯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确实是这么个理。
“您不问我当时干什么去了么?”
“你大半夜出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关我鸟事?”苏文清说,“我又不是你爹。”
游侠笑着再次鞠躬,然后背上桌上的包袱,踏出了酒馆的大门。
骑士老爷堂吉诃德·德拉曼恰也来辞行。
他表示从今往后圣伊斯玛大人将是德拉曼恰郡铁靴男爵家族的朋友,欢迎日后随时来拜访,同时威胁卫队长,叫他以后出门小心点,别让自己碰上,否则没有好果子吃。
这一次苏文清如堂吉诃德所愿,没有出手阻拦拉偏架。
骑士老爷被卫队长一拳就打出了鼻血。
最后苏文清和风铃也该走了,诺里库姆镇的连环杀人案已经结束,智者大人该回他的通天塔了。
卫队长上前把一个小小的布包裹交给苏文清,说这是从神父的遗物中搜出来的。
苏文清打开瞄了一眼,怔了怔。
他看到了一个古老的符号。
一条垂直的短竖线,一条开口朝上的半圆弧线,共同构成这个符号——那一刹那,苏文清就意识到了老神父不惜杀人挖心,也要找的是什么,他知道了这个魔鬼谜题的答案。
果然是沾染鲜血,凌驾于王权之上伟大宝藏。
第二十六章 藏在歌谣里
牛车吱吱呀呀地停在了路边的草地上,到松树堡了,小路尽头的那座古老城堡就是,尽管它已经破败得看不出来是栋城堡了,但禾雀花家族红底金花的旗帜仍然挂在院子大门口,来讨债的人这次不仅在院墙上泼了油漆,还把院墙给拆了,苏文清和风铃跳下车,沿着小路慢慢地往回走,路边数百年的大橡树把细碎的阴凉投在两人的肩上。
“小领主,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风铃背着双手,微风拂动她栗色的发丝,露出毛茸茸的小耳朵,“我还能怎么办呢?得抓紧时间挣钱还债,对吧?”
女孩抬起头来,冲着苏文清一笑。
“需要我帮忙么?”苏文清问。
“智者大人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风铃重新往前看,语气很平静,“再说智者大人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啊,三百五十金奥雷呢,除了顶级的大贵族,谁有这么多钱?”
“你有什么办法挣到这么多钱?”
“没有。”女孩摇摇头,“能挣多少是多少,不过智者大人您也别小看我……我可以编些竹筐去卖,或者做些针线活,一天也能挣半个铜板呢,以前阿尔弗雷德还在的时候,我们就靠这个贴补家用啦。”
苏文清拍了拍风铃的脑袋,女孩抓住他的手,握了一会儿,又松开了。
老管家阿尔弗雷德不在了,从今往后风铃又将回到孤身一人的生活。
“智者大人,您不必送我了。”风铃转过身来,轻轻地鞠了一躬,“我已经到家了,您回去吧,非常抱歉松树堡里没有什么可招待您的。”
苏文清点点头,停下脚步,站在路边挥了挥手,风铃也挥了挥手,他看着小姑娘一步一步地后退,然后转身一路小跑,靴底踩在茂盛的草地上,发出清脆的簌簌声,头发和裙摆在阳光和风中飞扬起来。
“智者大人——!”风铃跑到大院门口,又转过身来挥手大喊,“谢谢你!”
苏文清笑了。
这丫头,我看着你长大的嘞,跟我还说什么谢呢?
风铃目送着苏文清转身离去,才踏进空旷冷清的院子,气喘吁吁地背靠着残损的院墙,慢慢地蹲下来。
她抬起头,望着松树堡破旧的木门,怔怔地发呆,平时这个时候应该会有一个老人坐在城堡的门口,低着头要么在编竹筐,用脚踩着竹篾,嘴里还咬着一根,要么在缝衣服,用缝衣针擦擦自己的头皮,然后抬起头对自己笑,用他特有的无奈且柔和的嗓音责怪:这么晚了,小领主又去哪儿疯了?
那些没有编完的竹篾还在,整整齐齐地堆在墙角,缝补过的衣服被单还在,一件一件地晾在竹竿上。
那么他人呢?
人到哪儿去了?
有那么一刻,风铃觉得老人还在,他只是放下手中的活计刚刚出门,自己只要回头,就能看到他戴着草帽走在小路上。
可她不敢回头。
女孩起身,伸手触摸到衣服上打的补丁,歪歪扭扭的针脚,她闭上眼睛,把它们全部紧紧地搂进怀里,把头埋进去深吸了一口气。
是阳光的味道。
“啊……”
她果然是哭不出来,眼泪早已干涸。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但为什么又嘶喊得这么撕心裂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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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塔距离松树堡近得很,从诺里库姆来的一条路有两个分支,一条通往山坡下的松树堡,另一条就通往山坡上的通天塔,苏文清告别小领主之后就直奔通天塔,他手里握着卫队长给自己的包裹,大踏步地进门,然后直上三楼。
通天塔一共有五层,第一层是大厅,第二层是卧室,第三层是书房和工作间,苏文清坐在椅子上,大手一扒拉清出一片空桌子,然后把卫队长给自己的那个小小的布包裹放在桌上,打开包裹,是一个小小的红木匣子,只有巴掌大,表面光滑,包浆温润,上着一把精致的小锁,看上去不知道有多少个年头了,盒子上镌刻着符号。
这是他们从神父的遗物中搜出来的,苏文清之前瞄了一眼,直觉性地感到这东西绝对事关重大,他当时没有急着拆开,等回到通天塔之后苏文清才能开始仔细研究它。
之前苏文清想不通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位公教的司铎不惜自毁修行连续杀人,也要探寻答案,阿兹特克之眼是流传了上百年的古老仪式,在这个复杂血腥的仪式中,施术者需要献祭四个人的灵魂,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以地风水火的方式杀死四个人,并挖出他们灵魂寄居的心脏,才能与冥冥之中的邪神阿兹特克取得沟通。
毫无疑问这在诸多异端教派中都是罕有的血腥仪式,其要付出的代价之大能让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如果想知道某个问题的答案,施术者本人还需要挖出自己的一颗眼球,作为媒介联系邪神,那颗眼睛在黑魔法中被称作灵媒,施术者通过这颗眼睛看到神明的谕示。
当然神父是没机会看到什么谕示了,如果他真能看到什么,那肯定也是精神分裂导致的幻觉,苏文清从来不相信什么黑魔法,连大法师本人都不相信的魔法能是什么魔法?他能笃定,即使神父真的完成了这个仪式,他那个失去了眼球和视神经的眼窝也啥都看不见。
虽然邪神仪式是神棍们胡扯出来的玩意,但神父的这个遗物绝对有非凡的价值……苏文清仔细端详木盒上的符号,一条垂直的短竖线,一条开口朝上的半圆弧线,两条线互不相交,这就是传说中的……电源开关!
太神奇了,一个连电都没有的中古世界,居然会出现电源的符号!
这个重大发现要是写成论文,那妥妥的震惊学术界!
自己也可以升职,回归文明世界了!
哈哈哈哈哈……呸。
苏文清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不着调的想法从脑子里清出去,他把盒子翻过来,发现盒底还有一行小字。
“trespasser,cursed.”
苏文清一怔,是神圣西斯廷王国和戈伦帝国都通用的现代希里尔语,这说明盒子的历史不会太长,至少不会超过五百年。
“擅自打开,将受诅咒。”
有点法老王墓穴的调调,苏文清点点头,你能诅咒我什么?诅咒我发不了论文?
他把木盒子对着灯光翻看,然后从面前的笔筒里抽出x光机,对着盒子扫了一遍,确认盒子里没什么复杂的机关。
然后他直接把铜锁给撬了。
考古学家们要是看到苏文清这行为,得把他的皮都给扒了。
盒子里只有一张干枯发黄的草纸,苏文清把纸展开,发现老大一张纸上只有小小的一行字:
“in ballad.”
苏文清慢慢眯起眼睛。
“藏在歌谣里。”
第二十七章 Holy Grail
苏文清接下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仔细研究了两天,在第三天的清晨出门去找小领主,穿着粗麻布裙子的女孩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缝衣服,栗色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条大麻花辫,她抬头望见灰袍大法师沿着小路走过来,顿时惊喜,双眼一亮,起身挥手:“智者大人!”
苏文清和她并排在台阶上坐下,风铃看上去比上次见面时更清瘦了,眼窝深陷,脸色苍白,神情憔悴,小小的鼻尖还挂着一点松木烟灰,大概是生火的时候沾上的。
“我找到了帮你还债的方法,小领主。”苏文清开门见山,伸手帮风铃擦了擦鼻子——这么做的结果是越擦越多,黑乎乎的烟灰糊了她一脸,苏文清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
“诶?”女孩一愣。
苏文清从衣兜里掏出木盒,递给风铃,后者把它接过来,立即就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她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木盒子,手指在盒面上摩挲,轻声喃喃:“这是什么?这个符号……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很眼熟,真的很眼熟……”
“你当然眼熟。”苏文清点头,“因为老爵爷教过你。”
说着,他从地上捡起一根枯枝,在泥土上画起来,他首先画了一条垂直的短线:
“在公教的教义中,这一条垂直的竖线,代表的是唯一神,即至高至圣的天父,他的神威、慈悲与力量无人能及,也代表天父殉难时滴落的血液,传说天父的鲜血落下时像剑一样锋利,陶器,木器,银器都被贯穿,只有黄金能接住。”
接着,他又在直线底下画了一条弧。
“而下面的这条弧线,它开口朝上,代表的是黄金容器,所以这个符号的意思是,容纳了天父神圣力量、鲜血与荣光的容器。”
风铃呆住了。
“holy grail?”她下意识地说。
“是的,这就是沾染了鲜血,凌驾于王权之上的伟大宝藏。”苏文清说,“圣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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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记载的,最后一个持有过圣杯的人是一百三十多年前的精灵之王,他在太阳历133年攻陷世界之脐,永不陷落之城摩约,打败了最后驻守于此的圣殿骑士,处死了大团长德·英克尔,夺取了供奉于圣殿之上的圣杯,并将其占为己有。”苏文清说,“在十年战争结束之后,精灵王兵败身死,他将圣杯与自己掠夺来的所有财富全部秘密地埋藏起来,一百多年以来无数人都尝试寻找,但至今为止无人所知,圣杯与宝藏不知所踪。”
“这……这就是圣杯的线索?”风铃拿着木匣子,惊愕地问。
“我相信是。”
“诺里库姆的神父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这可能与门徒会有关。”苏文清回答,“十戒门徒会,是公教分支出来的一个异端教派,一百多年前就已销声匿迹,我本以为它已经消亡了,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还有残存的力量在暗中活动,诺里库姆的神父先生就是门徒会的成员,级别甚至还不低,他可能是一位启示人。”
“启示人?”
“十戒门徒会是个结构严密的组织,在他们最鼎盛的时期,公教教会估计整个教派人员超过了五千人,整个组织从下到上,一共分为四个级别,最低的是novice,意思是见习生,第二级是minerval,密涅瓦,第三级是启示人illumine,最高等级的只有一个人,那个人被称作master,也就是导师或者说大师。”苏文清解释,“这个盒子必然不是神父自己的,肯定是教内其他人甚至导师本人交给他的,神父先生举行阿兹特克之眼仪式,就是想召唤邪神,获得圣杯的具体位置。”
“智者大人,您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能找到圣杯……”
“bingo!如果能找到圣杯和宝藏,我们就富可敌国了,这是全世界除了国王和公侯的宝库之外,唯一一个堆满了金币的地方。”苏文清说,“莫说还债,你甚至可以把整个图尔省买下来,自己当总督。”
风铃打开木匣,发现盒子里只有一张古老发黄的草纸,纸上有一行小字。
“in ballad?”女孩一愣,“在歌谣里?它在歌谣里?圣杯在歌谣里?”
什么歌谣?
天底下那么多歌谣,谁知道是哪一首?
风铃把纸翻过来覆过去地仔细看,整张纸上只有一句话,难道这就是线索?可这线索未免也太模糊了。
但她又隐隐地觉得没这么简单。
这张纸里一定还有其他秘密。
“在一百多年前门徒会最壮大的时候,也是他们遭受围剿最严重的年代,那个时期门徒会的成员们只能在地下暗中活动聚会,他们会把信息秘密地写在各种不相关的文书,账单,甚至《教典》上,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没有人能看到那些字迹,没人知道该如何让文字显形。”苏文清说,“小领主,老爵爷应该教过你……”
“是隐形墨水!”风铃立即明白了。
“真聪明。”苏文清笑,“你果然继承了老爵爷的智慧。”
“最多只继承了百分之一。”女孩吐吐舌头,小谦虚了一把。
“那也胜过了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使用柠檬汁在纸上写字,晾干后字迹会完全消失,但加热后又会重新显现,许多秘密工作者在传递情报时都会使用这种古老的隐形墨水,他们在纸上用普通墨水写一遍虚假信息,再用隐形墨水在同样的位置写下真实情报,以此瞒天过海,掩人耳目。
风铃找来一堆枯松枝生火,她本来想去找蜡烛,遗憾的是松树堡内已经没有蜡烛了。
两人把草纸小心翼翼地放在火焰上烤,随着温度升高,纸上的空白处果然有细密的字迹逐渐浮现。
i am looking for,
in the stone,
under the tree,
in the spring.
ai sees the bottom of well,
seeds will appear again.
oh,
your fragrance,
your beauty,
you are the morning dew.
i hold the flower,
it germinate in the grail,
fell,
gods envious eyes.
苏文清和风铃对视一眼,女孩悠悠地把它唱了出来,她对这首歌其实很熟悉,这是一首精灵的古老民谣:
“我在寻找,
在磐石的缝隙,
在花园的树荫,
在清泉的水里。
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
蔷薇的种子将重见天日。
哦,
你是馨香,
你是极美,
你是清晨的露水。
我捧起手中之花
它在杯中萌芽,
天上投下,
神明艳羡的目光。”
第二十八章 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
《蔷薇之歌》。
“这是《蔷薇之歌》,讲述的是一个少女寻找蔷薇花种子的故事。”风铃说着又轻声哼唱起来,曲调轻灵悠扬,“我在寻找,在磐石的缝隙,在花园的树荫,在清泉的水里,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它就藏在这首歌里?圣杯就藏在这首歌里?”
两人有些意外,苏文清和风铃对这首歌都相当熟悉,《蔷薇之歌》是一首流传甚广的古老歌谣,从北方的戈伦帝国到南方的神圣西斯廷都广为人知,打个比方来说就好比是地球上的“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其具体来源已不可考,据说最早来自精灵,圣杯的下落会隐藏在这样一首歌谣里?
苏文清摩挲着下巴沉吟,开始思考这会不会是条假线索——如果有人告诉你三德子元首毕生财富的下落就藏在“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打不到,打到小松鼠”里,你也会怀疑人生。
“为什么会是这首歌?”风铃起身,背着双手,低头注视着自己的脚尖,她在草地上一步一步地走,走到围墙边又折返回来,一边轻声吟唱,“我在寻找,在磐石的缝隙,在花园的树荫,在清泉的水底,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
苏文清从衣兜里掏出保温杯喝了口水。
“我在寻找,在磐石的缝隙,在花园的树荫,在清泉的水底……”风铃对这首歌实在是太熟悉了,几乎倒背如流,可她从未想过这首简单的歌谣里会含有什么深意。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在那些雷雨交加的漆黑深夜,老爵爷就点着蜡烛守在她的床边,唱着歌哄她入睡。
风铃想起老爵爷花白的头发,下垂的鼻尖,明亮的双眼,抿起来的嘴唇,想起窗外漆黑的大雨,蜡烛微弱的火光,壁炉中的木柴在噼啪作响,那些记忆片段像电光石火般从她眼前掠过,风铃想起他在一字一句地教自己唱:
我在寻找,
在磐石的缝隙,
在花园的树荫,
在清泉的水里,
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
蔷薇的种子将重见天日,
哦,
你是馨香,
你是极美,
你是清晨的露水,
我捧起手中之花,
它在杯中萌芽,
天上投下,
神明艳羡的目光。
“智者大人,ai是什么?”风铃问。
“是人工智能。”
“人工什么?”女孩没听清这个词。
“没什么。”苏文清摇头,“老爵爷没教过你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么?”
风铃摇摇头。
“这首歌中的ai,也就是埃,指的是他。”苏文清竖起一根食指,指了指头顶。
风铃抬起头,被光芒刺得睁不开眼睛,“太阳?”
“是的,埃指的是太阳,它是戈伦帝国传统多神教中太阳神的名字,太阳神埃,月神狄安娜与菲碧姐妹,火神俄尔比托斯,雷神阿姆罗。”苏文清解释,“公教是从传统的多神教中脱胎出来的,根据《教典》中《降临记》的记载,纪元前300年,天父被诸神放逐,于是降临在南方诸国中的安南,他在此与诸神签订契约,一共签订了十条,保存在一个不可摧毁的柜子里,这也就是如今我们所说的约柜,天父在安南传教,领导人民建立统一的国家,但是他遭到诸神和凡人的背叛,诸神撕毁了合约,凡人的军队包围了天父和他的弟子们,纪元前226年,天父殉难而亡,被处死在摩约的凯尔特十字架上,他的门徒之一,也就是后来的公教教宗圣彼得,用一只黄金的杯子接下了他的血液,这只杯子就是后世的圣杯。”
“纪元前300年距离现在有多长时间了?”风铃问。
苏文清在心里算了算,“精灵历第一纪是一万年,第二纪一共四千年,第三纪1205年,第四纪至今130年,加起来就是15635年。”
女孩在院子里转悠,一遍又一遍地默念《蔷薇之歌》。
古老的院墙基石底下茂盛地长着碎米芥和雀舌草,开着淡紫色和白色的小花,一株高大巍然的雪松屹立在墙外,洒下树荫,风铃站在低矮的院墙前头,这里的每一块砖石都比她年长,甚至比老爵爷都要年长,禾雀花家族在此立足,迄今为止已经经营了一百多年,风铃的历代先祖们跟她一样都曾在同一块石头前踱步,经年累月的风吹雨打把石块每一个棱角都打磨得光滑,“我在寻找,在磐石的缝隙……”
苏文清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望着女孩从墙这头一步一步地走到另一头,她把脑后的麻花辫缠在手里,用食指绕来绕去。
“在花园的树荫。”
“在清泉的水底。”
“在清泉的水底。”
“在清泉的水底。”
“在清泉的水底。”
“啊……什么东西在清泉的水底啊?”
苏文清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抓耳挠腮仰天长叹最后蹲下来,手指在地上画圈圈,心理阴影面积已经和脚底下的阴影面积一样大。
“先别想这个问题了,小领主。”苏文清喊她,“饿了没有?”
女孩还没动,小耳朵噌地一下竖了起来。
“面条哦。”苏文清从口袋里掏出一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通天塔才有的专供版,外面吃不到。”
经典款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食肉牛龙的牛。
风铃慢慢地扭过头来,两眼放出一尺长的光芒,哈喇子流了一地。
那一刻,她是下山的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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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清把面饼倒进瓦罐里,架在壁炉柴堆的烤架上,风铃拎着木桶兴冲冲地打水去了。
她把木桶扔进井里,每次智者大人造访松树堡她总能吃到各种从未吃过的好东西,比如说红烧牛肉面,爆浆毛虫面,深海大虱面,大王乌贼面,铁板森蚺面,还有康师傅暴龙里脊热干面,不愧是智者大人,连吃的东西跟凡人都不一样,她奋力把木桶从井里拉上来,迫不及待地要回去煮面条。
风铃脚下突然一绊,惊叫一声,立足不稳,被绳子上的重量向前猛地一扯,差点一头栽进井里。
她连忙松开绳子撑住了井口,看着木桶重新落进井底,“哐当”一声,把平静的黑色水面,连带着自己的倒影打得粉碎。
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
女孩忽然愣住了,她直直地望着自己的倒影,倒影也直直地望着她。
井底!
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
她抬起头望向太阳,陡然想起某个老人曾经说过的话,电光石火般的,问题的答案从她脑中掠过。
“我知道了……”风铃轻声喃喃,紧接着她丢下水桶就往回跑,高声大喊,“智者大人!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知道圣杯在什么地方了!”
第二十九章 您有马么
苏文清正坐在火堆边上,用一根木勺戳罐子里的面饼,风铃兴冲冲地跑进来,兴高采烈,“智者大人,我……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女孩弯着腰气喘吁吁。
“怎么了?慢慢说,不要着急。”
“圣杯!我知道圣杯在哪儿了!”风铃两眼发亮,小脸汗津津的,“我知道那首歌是什么意思了!”
苏文清放下手中的木勺,女孩盯着他的眼睛,紧紧抓住苏文清的袍子生怕他跑了,深吸了两口气,平复自己剧烈的心跳,然后开口说:“智者大人,关键是埃,关键是埃啊,是太阳神……太阳神的目光,当太阳神的目光直视井底的意思,是当阳光垂直照进井底。”
苏文清点点头。
这一点他也知道,可这算什么线索?
阳光垂直照进井底,天知道是哪口井?
“在世界之脐,也就是摩约,有一口圣徒之井,每年的夏季都会有一天,阳光会分毫不差地直直照进这口枯井的井底。”风铃忽然换了个声调,她在模仿某个顽固不化的老学究,“智者大人您还记得么?这是那天尤里乌斯大图书馆的副馆长,戈伦帝国宫廷书记官,哲学大博士奥古斯丁来找您时说过的话,他说在摩约有这样一口井,阳光会直射井底!太阳神的目光会直射井底!”
苏文清愣住了。
他眼前浮现出奥古斯丁那张搓衣板一样的老脸。
风铃笑了,满脸脏兮兮的汗水和烟灰,像个小花猫似地露出一颗小虎牙,“圣杯在那儿!在摩约的圣徒之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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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端着铁饭碗混吃等死的社畜,苏文清从未想过自己能做出什么大发现,在科研领域向来如此,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收获荣誉和财富,跟在后头的人只能吃屁,他的前前前前前任观察员们早就把有价值的课题都做完了,到了苏文清这里,只能做些不痛不痒的“陆地巨龟迁徙距离与旱季雨季节律变化之间的关系”,“神圣西斯廷公教教宗传承历史研究”以及“埃迪卡拉大陆东部沿海温带季风气候对森林覆盖率的影响”,然后发在没什么影响因子无人问津的水货期刊上。
他想着把剩下来的三年时间混完,离开埃迪卡拉,再被上级调去另外一个什么世界,接着签十年的合约,接着混吃等死。
反正他这辈子也就只能干这个了。
铁饭碗虽然打不破,可是这辈子也换不成金的,观察员这个职位就是如此,三年助理观察员,六年观察员,十年资深观察员,十二年超级观察员,十五年究极观察员,二十年超级赛亚观察员,苏文清觉得这个岗位做到三十年那就是观察员之神,受天下万千观察员膜拜供奉——可它仍然不就是个观察员,一个混日子的科研民工。
每一个科研民工都只能在底层苦苦挣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像是百年前在珠三角做拖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每一个工人都只能在流水线上纳鞋底——实际上做研究确实也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而研究人员们干的活还未必比拖鞋更有价值,苏文清很羡慕那些祖坟冒青烟的幸运儿,不知道哪一天撞见了什么有价值的大发现,立马就飞速提拔到看不见人影了。
可这茫茫宇宙星球何其多啊,有多少底层观察员都在盼望有朝一日平步青云,哪里轮得到他?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变成了这副模样呢?听说两三百年前搞基础研究还是个令人羡慕的工作,有车子有房子有票子还有女朋友,是天坑专业最好的出路。
苏文清不由地感叹自己晚生了两百年。
我明明是个博士毕业的高级知识分子……好吧,这年头全民博士学位,算不得什么高级知识分子。
这一天,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偏僻星球,在这个落后愚昧的中古世界,已经无欲无求的苏文清看到了自己的前途。
一个前人从未找到过的古老宝藏,一个可能震惊学界的重要发现。
它在一个半妖小姑娘的眼里。
“智者大人?”风铃看他在发呆。
苏文清缓缓伸出手去,用力抓住她的肩膀。
“诶?智……”
女孩被慢慢拉近。
“智智智智智智者大人?”
风铃眸子有些惊慌地转来转去。
眼看着苏文清的脸越来越近,女孩干脆闭上眼睛,小脑袋一缩,两只耳朵悄悄地藏进头发里。
接下来她的头被埋入一个宽广温暖的怀抱。
“诶?”
苏文清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太棒了,太棒了我的小领主!你果然继承了老爵爷的头脑和智慧。”
风铃也抱住他,蜷缩在他的怀里,蹭了蹭苏文清的袍子,发出猫一样舒适的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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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陆远东的诺里库姆到世界的中心摩约,我们要横穿半个戈伦帝国,或者说整个神圣西斯廷。”苏文清用一根树枝在泥地上画出地图,埃迪卡拉大陆形状像个杠铃,三国鼎立,北方的半壁江山全部都是戈伦帝国领土,南方则有神圣西斯廷与伊尼拉汗国分庭抗礼,而摩约就在三国的交界处,“我们从北方走,穿过高原,沿着南境长城一路向西,渡过东丹河就是洛斯林堡,再到军事重镇萨尔茨堡,最后抵达摩约。”
“嗯嗯嗯嗯。”风铃端着方便面,吃得满头冒汗,“这有多远?”
“直线距离有四千公里。”
“公里?”
“也就是八千里。”
风铃瞪大了眼睛。
“八千里?”
风铃那小小的脑袋无法想象八千里究竟有多远,这个数字听上去就足够可怕了,她曾经跟着罗普洱人商队流浪的时候,最远的行程也不过几百里。
几百里的距离,就得日夜兼程走大半个月。
八千里这得走多久啊?
“智者大人,咱们怎么去?”风铃问,“骑马么?到哪儿去找马呢?您有马么?”
“骑马?”苏文清摇头,“不,咱们骑驴去。”
风铃噎住了。
“驴?”
第三十章 过十五关斩十六将
“突突突突突突突突……”
苏文清和风铃在大路上飞驰。
“智者大人……这就是驴?”
“是的,艾玛超长待机微型聚变动力小电驴,人们称呼它为绝影,意思是连影子都追不上的神驹。”苏文清戴着头盔,袍子在风中鼓动,“充电一分钟,工作五十年。”
今天一大早,风铃告别了老爵爷和阿尔弗雷德的墓,再在大门口挂上“主人外出,请勿讨债”的牌子,背上行李走出松树堡的大门,就看见智者大人骑着他的驴突突突地下来了——好一头令人惊异的神驴!线条光滑而锐利,身段优美而修长,头顶双角,灯笼大的双眼如掣如电,没有四条腿反倒有两只轮子,它震动着发出有力的低吼,像头野兽,却被牢牢地掌控在智者大人的手里。
苏文清拍了拍后座,牛逼轰轰地一竖大拇指。
“上来!”
神似校外小混混骑着放学后在校门口堵女学生。
他在风铃的头上也按了一只明黄色的显眼头盔,然后脚一撑一溜,快快乐乐地骑着小电驴出发了。
对苏文清而言,这是他打个翻身仗的唯一机会,他确认自己的所有前任研究员都从未发现过圣杯的线索。
如果他能做出突破性的贡献,那么他的未来就不再是观察员之神!
他将回归文明社会,把手里的铁饭碗换成金的。
苏文清带着风铃沿着大路一路北上,实际上往南穿过长城隘口再前往摩约要更近一些,但南方这个时候正是潮湿多雨的季节,亚热带季风和海上的低压气旋带来充足的雨水,道路极度泥泞,任何用轮子行动的交通工具都无法正常行驶,苏文清只能选择往北走,这是去罗纳安玛斯的方向,北方是高海拔的山地高原,水汽和暖流无法上去,气候干燥。
这个世界的基础建设基本上为零,想靠轮子前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是不切实际的,连绵大雨后的道路淤泥有成年人小腿那么深,堪比解冻之后的苏联大地,历史中每一个试图征服西伯利亚的人都栽在了这一摊烂泥上。
风铃坐在后座上,紧紧地搂着他的腰,怀里横着智者大人的手杖,苏文清背后的袍子里突出来一截坚硬木柄。
女孩戳了戳,问这是什么?
苏文清回答是英伟达gtx2280ti泵动式核熔融穿甲高爆霰弹枪。
风铃:?
苏文清:雷神之杖。
风铃点头哦哦哦,原来是法杖。
他们已经离开了诺里库姆,扭头回望,连通天塔都看不到了,只能遥望云雾中白雪皑皑的群山,风铃知道通天塔就在山脚下,家园已经被她甩在了身后。
她久久地凝望,远方的山尖一点一点地从视野里沉没下去。
再见。
风铃在心里默默地说。
“我们先沿着大路往北走一百里,再转向西方。”苏文清握着小电驴的车把手,双眼直视前方,一群野牛从路边的草丛里悠悠地晃过去,“北方是高原,不下雨,路要好走一些,麻烦也要少一些。”
风铃点点头,注意到他话里的一个词,“麻烦?”
“是的,南边的国家贵族和领主太多了。”苏文清回答,“他们基本上都是土匪头子,敲诈勒索,雁过拔毛。”
“可他们是贵族啊。”
“小领主,当一个人掌握了足够的暴力,那么你就不能指望他会干什么好事。”苏文清说,“他不可能抵御得住这样的诱惑:只要动用自己手里的刀和剑,就能几乎无成本地攫取大量财富,抢劫和绑架挣钱的速度可比种地耕田来得快,所以几乎所有的商队和旅人从他们眼皮子底下经过时都得被搜刮一遍,他们美其名曰过路税,如果你不交税,他们就会把你请进地牢,然后写信给你的亲友,让他们支付赎金。”
“呸,贵族之耻!”风铃愤愤地啐了一口,“智者大人,难道您还畏惧这些人么?”
“畏惧倒是不畏惧……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苏文清说,“我不希望咱们出门的事闹得人尽皆知,否则当我们抵达摩约时,骑士王的案头上大概会收到这样的报告……从王国东部至王国西部,一共有十六个贵族老爷被不明身份人士爆头身亡。”
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骑士王会脑溢血的,为了他的生命安全着想,咱们就不从他那儿走了。”
苏文清不想成为关·苏文清·云长,留下过十五关斩十六将的千古传奇。
“我们脚下这条路,如果一直走下去,就能通向帝国首都罗纳安玛斯,但我们不会一直走到底。”苏文清在风中高声说,一边拧动油门继续加速,小电驴在路上剧烈颠簸,大路上看不到行人,两边都是飞速掠过的碧绿麦田,在这个时代,农民们都被绑在地里,除了商队没人会跑远。
“我们一天能走多远?”风铃往前张望,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小电驴碾过一块碎石,车身猛地一震,吓得女孩连忙抓紧了苏文清的袍子。
“按一天八个小时算,我们一天能行驶两百四十公里,也就是四百八十里。”苏文清说,“二十天之内我们就能抵达八千里之外的摩约。”
“我从没走过这么远。”风铃惊叹,“我只在地图上见过摩约。”
“那么现在你可以了。”苏文清笑,“对你来说,摩约将不再是一个遥远的地名,它不在地图上,而是在你的脚下,小领主,不亲身体会,你怎么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呢?”
精灵历第四纪130年,戈伦帝国太阳历270年3月19日。
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带着戈伦帝国图尔省禾雀花家族最后一位女爵离开诺里库姆。
“智者大人,我们怎么知道到没到摩约呢?”
“一路向西,然后走到说撒拉逊语的地方!”
若干年后,当资深的文明观察员苏文清先生再次在纸上记述这个时刻,他的嘴角总是会勾起笑意,他总是记得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自己骑着电动车飞驰两千光年之外某个世界的乡间小路上。
他曾经对老爵爷说,老爵爷又对女孩说:
世界不在地图上,也不在书本里。
那么它在哪儿呢?
它在门外,亲爱的朋友,它在门外。
打开门吧,这世上有哪一个年轻人可以拒绝一次盛大的冒险呢?又有哪一个年轻人不想在生命中拥有一段精彩的故事呢?
而它就在门外等你。
第三十一章 两千光年外的星空
作为全世界唯一的智者,苏文清深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动这世上许多人的心神,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自己,所以他并不愿意大张旗鼓地把自己的行踪暴露给外界,这会给自己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何况本次行动还与圣杯这种人人觊觎的神秘宝藏有关……因此苏文清仍然佯装自己待在通天塔里,他在塔里设置了高音喇叭,每天早上都会按时大喊:美好的一天从面部清洁开始!
如果有人来敲门,那么喇叭会自动回复:正在手冲,请勿打扰。
如果外面的人阴魂不散,赖着不肯走,喇叭会继续说:咋滴?想进来帮忙?
如果这还赶不走访客,那二楼窗台上还有一盆洗脚水在等着他。
苏文清把小电驴停在距离小路不远的山坡上,背靠一块暴露在地表的巨大沉积岩,两人坐在石头底下,头顶上刚好突出来一截遮风挡雨,太阳已经即将落山,天空一半是晚霞一半是墨色的薄绒,狄安娜挂在东方的天边,天黑之后就不能再赶路了,野兽会出来占道,苏文清不想追尾一头撞在野猪的屁股上。
苏文清估计自己现在距离诺里库姆镇至少四百里远,站在高处遥望过去,四周几无人烟,只能看到大片茂密的阔叶林。
戈伦帝国图尔省地处亚热带,地形多丘陵山地,覆盖着大片大片的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蜿蜒的小道从树林中穿过,这条路是古老的埃姆林商道,从数百年前起,来往于长城隘口和罗纳安玛斯的商队与旅人就在这条路上行走。
继续往北走两天,植被变化就能看得很明显,随着海拔的增高,常绿阔叶林会被落叶阔叶林逐渐代替,最后被针叶林全部代替,等到海拔提升到两千八百米以上时,连针叶林也少见了。
苏文清捡起一根树枝清理堆积在地面上的腐烂落叶,然后把小电驴行李架上的帐篷取下来支开,顺便撒下驱虫药,戈伦帝国南部分布有二十三种剧毒蛇类,其中最毒的王氏内陆细斑蛇——为什么叫王氏细斑蛇,因为命名者是前前前前前任地球观察员王大龙,它的毒液可以杀死一千个成年人,这种蛇非常非常害羞,害羞的表现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咬你一口,然后赶紧溜走不敢看你。
毫无疑问苏文清不想嗝屁在一条蛇的娇羞一吻下。
接着他捡来干柴,升起篝火。
科技的差距表现在生活最小的细微末节中,苏文清生火只要“吧嗒”一下,而其他人就需要携带火种或者火折子,苏文清手中的打火机让他拥有了“火神俄尔比托斯的代言者”这个称号。
风铃打水去了,山坡底下有一条清澈的溪流,她打回来的水被苏文清倒进了自己的保温杯,他摇晃自己的玻璃杯,对女孩说:“在野外切记不要喝生水,必须把水煮开。”
“消毒完毕。”苏文清打开保温杯的瓶盖,把水倒进罐子里。
苏文清的中老年人保健玻璃杯拥有杀菌消毒过滤净化的强大功能,即使水是从万年粪坑里取上来的,只要倒进杯子里用力摇晃三分钟,也会和蒸馏水一样干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手里这个也是圣杯,净化万物百毒不侵的圣杯。
风铃坐在篝火边上,看着罐子里煮的方便面,火焰把她的脸颊映得红彤彤的,水正在逐渐沸腾,咕噜咕噜地冒泡。
苏文清靠着石头坐在草地上,嘴里衔着一根狗尾草,头顶上是三千光年外的璀璨星空。
在这里能不能看到地球呢?
苏文清默默地想,埃迪卡拉距离地球两千光年,而银河系的半径有八万光年,如果他有一台超级望远镜,可以看到地球,那将是两千年前的地球,苏文清会看到什么?他会看到三国末期的乱世,司马昭已死,西晋立国,晋朝军队正在发起对东吴的进攻,在宇宙这么大的尺度上,空间即是时间。
想想真奇妙,对埃迪卡拉上的人们来说,远在两千光年之外的那个世界,还是个兵荒马乱的封建社会。
苏文清又看了看坐在篝火边上的风铃。
而地球上的人们,又会不会知道在两千光年之外,有一个小小的姑娘坐在漫天星宇之下的荒野里呢?
“小领主,你认识星星么?”苏文清问。
“星星?”女孩抬起头。
“那是什么星座?”苏文清伸手指向头顶,“你看,就是你头顶上的那个……对对,就是那个大框,东南角有颗很亮的星星。”
风铃抵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嗯……大月神座。”
“她边上的呢?”
“小月神,她们俩是面对面手牵着手在天上的。”
“记得很清楚么。”苏文清从衣兜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正要扔过去,一想猫犬不能吃巧克力,又换成了一块糖,“接着,给你的奖励。”
“都是老爵爷教得好。”女孩嘿嘿一笑。
“神话中大月神狄安娜与小月神菲碧合力创造了精灵族,他们是世界上最早拥有智慧的种族,发明了文字和语言。”苏文清说,“但是从进化的观点上来看呢,精灵的学名应该叫‘高颅人’,与人类是近亲,同属于灵长目人科人属,两者都是在几百万年前进化成直立行走的生物,只不过精灵的直系祖先是树冠古猿,人类祖先是低地古猿。”
“精灵们肯定不承认自己是猴子变的。”风铃说,“他们在诗歌中自称是月光的子民。”
“达尔文会教育他们的。”苏文清说,“精灵比人类要更早地发明出语言和文字,我们所使用的希里尔语系基本上脱胎于古精灵语,说实话这一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因为人类比高颅人的脑容量更大,智商更高,按理来说应该是人类先发明语言才对……《蔷薇之歌》就是一首精灵歌谣,这首歌由于太烂大街连我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去考证它的发源,不过我认为这世上没人认为它和圣杯会有什么联系。”
“智者大人,圣杯究竟是什么?”风铃问。
“圣杯?在教典中它是盛过天父之血的金杯。”苏文清回答,“它是公教中至高至圣至伟的神器,象征神明的力量,传说它拥有点石成金的力量。”
听到金子,风铃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
“真的么?”
“只是《教典》中这么记载,《使徒传》中说圣杯可以将沙粒、岩石和泥土都化作闪耀的金银。”苏文清摇头,“但这只是神话,你要是想将硅原子变成金原子,你得在硅原子核里再塞进去65个质子,除了超新星爆炸,没人能做到……嘘。”
苏文清突然示意安静。
风铃的耳朵一竖,像猫一样警觉起来,她也察觉到了。
有动静。
不远处的黑暗中有簌簌的声音,像是什么动物。
紧接着他们就看到一双绿幽幽的野性眼睛亮起,目光中毫不掩饰地带着嗜血和贪婪,一点一点地逼近。
狼!
他们在野外宿营,把狼群给招来了。
苏文清伸手握住手杖,同时警惕地四下张望。
当你看到一匹狼的时候,说明你已经被群狼包围了。
那头狼慢慢出现在两人的视野里,好大一头森林狼,体长得有两米,大半个成年人那么高,带着丛林野兽特有的压迫感,灰色浓密油润的毛皮,咧开嘴露出森森的尖利白牙,在闪烁的火光中像是狞笑。
它身后又有密密麻麻的绿眼亮起,令人头皮发麻。
“小领主小心,到我身边来,我……”
苏文清一愣。
狼也一愣。
它看到一个人形生物拦在了自己面前,她压低身体,单膝跪地,喉咙里发出低吼声,仿佛在积蓄力量。
灰狼接触到风铃的目光,脚步一滞。
它的动物本能告诉它这人有问题,那双淡黄色的瞳孔非常危险。
还没等它有所行动,风铃就爆发出巨大的力量,朝那头狼扑了过去,嗷呜一大口,狠狠地咬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灰狼喉咙里发出一声急促的哀鸣,像踩着了烧红的炭火那样弹了起来,它长这么大头一次碰到如此凶猛的人类,四条腿在泥地上一阵猛刨才止住自己的行动,从这一刻开始它学会了直立行走,靠着两条后腿疯狂逃窜,头狼拖着死不松口的风铃冲向身后的狼群,狼群受到严重惊吓,逃得比它还快。
苏文清几乎能听懂那些狼在喊什么:卧槽你别过来!别过来啊!
他望着狼群消失在树林里。
半晌之后风铃从树林里回来了,头发有些乱,脸上沾了些泥土,还粘着灰色的狼毛。
“南方的狼胆子好小。”她把牙缝里的毛拑掉,“智者大人,您没事吧?”
“没事。”
苏文清故作镇定地喝水,抽筋的腿肚子掩藏在袍子底下别人看不见。
风铃坐回到篝火边上,正想说什么,脸色忽然变得一片煞白,她的身体像打摆子一样颤抖,四肢都失去了力气。
她呆呆地瘫软在地:
“面……面……面……我的面煮糊了……”
第三十二章 永不陷落之城
苏文清和风铃躺在草地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扯,很快女孩就睡着了,她今天着实是累了,骑着小电驴在崎岖不平的林间小路上飞驰四百里绝对不是什么美妙的感受,艾玛电动车的液气减震悬挂与飞鸽电动车的磁浮减震系统比起来还是有一定差距,可惜自己没钱,买不起好车,连这辆艾玛电动车都是前前前前前任观察员留下来的传家宝。
这个时代只有少数人能拥有个人财产,其他的一切都是公共资源——特别是像苏文清这样手捧铁饭碗的体制内人员,从房子车子到吃穿用度,他的一切都可以向组织申请,缺什么国家就给什么,但多一分他也得不到。
如果苏文清想申请一辆新的电动车,那将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就像申报科研经费一样麻烦,首先他必须先向上级证明这是必要的,证明自己的电动车已经损坏,且不能是人为故意损坏,再向地外文明自然科学专项基金会提交拨款申请,由基金会拨款给他的上级,上级领导再讨论开会决定给他买什么车。
事实证明强大的ai只淘汰了底层员工,但是不能淘汰领导。
如果一个ai可以淘汰领导,那么它必将被领导淘汰。
因为你还需要他们一大群人拿着每月上万的高薪开一上午的会研究给你买哪款两百块钱价位的电动车。
苏文清扭头看了风铃一眼,后者睡得很香,栗色的头发稍稍有些散乱,夹着一根枯黄的草茎,苏文清伸手帮她把杂草剔掉,然后轻轻把散乱的发丝拢到颈后,掀起头发,他看到半妖特有的毛茸茸的耳朵安静地伏着,以及女孩微微颤动、浓密修长的睫毛。
“阿……阿尔弗雷德……”风铃的眉毛微微蹙起,轻声说梦话。
苏文清叹了口气。
夜已经深了,睡在外面恐怕会感冒,他把风铃抱起来,发现这姑娘睡着了手都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衣角。
如果连自己都走了,风铃该怎么办呢?
诚然在这个庞大无边的宇宙中,一个渺小的女孩实在太微不足道,苏文清都不知道这个宇宙中有多少星球上有文明,可能有一万,也可能有十万,他更不知道这个宇宙中有多少高等智慧生物,可能是一百万亿,也可能是一千万亿,但在这一刻,对苏文清而言,那一千万亿个生命都没有他怀里的这个重要。
风铃似乎察觉到了温暖的怀抱,她蜷缩着把头靠在苏文清的胸前,嘟嘟囔囔含糊不清地说梦话。
苏文清仔细听了一下。
“智……智者大人……”
苏文清笑了,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梦呢?
“……能卖多少钱?”
靠。
这小丫头居然在盘算把自己给卖了。
苏文清轻手轻脚地把风铃放进帐篷里,然后拍了拍她的脸颊,“放心,面包会有的,金子也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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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埃迪卡拉大陆三月份温暖的春风中,苏文清骑着小电驴带着风铃横穿戈伦帝国,两人沿着南境长城一路飞驰,南境长城是位于戈伦帝国南部国境线上断断续续的城墙,每一段都建于不同的时期,历史悠久,长城南方就是神圣西斯廷王国,所以神圣西斯廷王国的人们将其称之为北境长城。
对风铃来说,这是一次漫长的旅途,智者大人带着她翻山越岭,自东向西,攀越高原,渡过河流,穿越峡谷,最凶险的一次,他们在荒野中煮泡面,结果泡面被不知道从哪儿蹿出来的熊给打翻了,愤怒至极的风铃追着熊揍了二十里,倒霉的熊差点就死在了她的怒火下。
对那头熊来说,真是太凶险了。
精灵历第四纪130年,戈伦帝国太阳历270年4月7日。
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大人带着戈伦帝国图尔省禾雀花家族最后一位女爵抵达世界之脐,永不陷落之城——摩约。
《教典·摩约书》中说:
“天父与众门徒,各带家眷一同抵达摩约,他们的名字如下:
圣亚伯、圣彼得、圣本度,
圣弥赛亚、圣阿拉法,圣伽得,
圣西彼拉。
诸神对天父说:这是你们的归处,我们赐予你这地,你们在此休养生息,
你要显露你的神迹,
你要让聋哑者听见神谕,
你要让黄沙地涌出清泉,
你要在七日之内于旷野之上建立城池。”
传说摩约是天父在七天之内建成的城市,他和他的门徒在摩约的圣山山顶上建了一座修道院,这座修道院即后世著名的克吕尼大修道院,公教本尼迪克特派的发源地,天父后来于此处殉难,被处死在凯尔特十字架上,他死后的圣物——真凯尔特大十字架,圣杯都保存于克吕尼修道院中,全世界的公教教徒对摩约趋之若鹜,源源不断地来此朝拜。
遗憾的是太阳历133年,永不陷落之城摩约被精灵王的军队攻破,克吕尼大修道院被付之一炬,圣杯从此不知所踪。
在太阳从远方的地平线上露出一线光芒,刺破黎明的黑暗,照在高大的城墙上之时,黑色的骏马嘶鸣着登上高坡,风尘仆仆的男人揭下头上的兜帽,解开蒙着口鼻的面巾,拍了拍靠在怀里睡着的女孩,“小领主,小领主,我们到了。”
风铃惊醒,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你看,那就是摩约,天父殉难的圣城。”
她循着苏文清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下意识地抬手捂住嘴巴,睡意顿消。
风铃看到土黄色的大地上巍峨屹立起厚重高大的城墙,从视野这一头一直延伸到视线另一头,城楼上整齐划一的女墙,墙垛后站着全副武装的卫兵,每隔几百步都有一座马面突出来,像是巨人稳稳的足。
正面是巨大的瓮城,把城门囊括在内,来自世界各地四面八方的行人车马在道路上交织成流,缓缓流入城中,这是何等壮观的伟大城市——风铃忽然明白了它为什么会被称作世界的中心,站在高处,她能看到城内鳞次栉比的建筑,各色各样飘扬的旗帜,山顶上耸立着金碧辉煌的圆顶宫殿。
前来朝拜的教徒们在道路上跪拜,商队的马车与他们擦肩而过,白袍十字的骑兵大声吆喝着在路上飞驰,马蹄踏过黄沙扬起尘土。
苏文清握着缰绳,“小领主,从现在开始,记得不要叫我智者大人。”
“会引人注意么?”
“会被人当做骗子。”
“骗子?为什么会被当成骗子?我们这身行头不会暴露身份么?”风铃怀里抱着手杖,而苏文清又披着灰色的长袍,这简直就是在告诉别人他是灰袍大法师。
“你当这里是诺里库姆呢?摩约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足足有六十万居民。”苏文清笑笑,“自从智者降临之后,这世上所有的神棍、骗子和江湖术士都是这身行头,我敢跟你打赌,就在此时此刻,摩约城内至少有二十个圣伊斯玛,平均两家酒馆就得有一个。”
“他们敢冒充智者大人?”风铃很惊异。
“反正也没人真正见过智者大人长什么样。”苏文清说,“冒充这样一个人是最容易的,只需要装神弄鬼。”
“那么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你就叫我苏……”苏文清沉吟了几秒钟,“苏格拉底吧,苏格拉底·柏拉图,我是东方来的哲学家,而你是我的学徒。”
“苏格拉底……”风铃点点头,“我记住了,苏格拉底先生。”
第三十三章 瑟兰伊督之门
苏文清牵着马,风铃挑着担……呸,风铃坐在马上,两人跟在一支浩浩荡荡的摩尔人商队屁股后头朝城门走去,这支摩尔人商队大概是从伊尼拉汗国首都新加尔来的,摩尔人很好分辨,他们普遍肤色较诺德人更深,黑色头发,成年男性会留在上唇留有胡髭,而成年女性则通常蒙面纱。
商人们带着缠头巾,牵着高大的双峰驼,骆驼悠然地踩在沙土上,昂起长长的脖子东张西望,它们的驼峰上盖着颜色艳丽的织毯,背负着沉重的货物,那是蜂蜜、香料和橄榄,从新加尔到摩约要穿越几百里的沙漠,所以摩尔商人们普遍使用骆驼而非马匹。
苏文清蒙起面巾,他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
摩约地处大陆中部,往北往东往西都是茫茫的大漠,唯有南方几百里外是普鲁斯海湾,摩约干燥少雨,风沙肆虐,分为旱雨两季,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唯有夏季五六月份时南方海湾上的季风才能吹到这里带来降雨,整个城市是依靠着一片绿洲建立起来的,像是扎在大漠深处的一颗钉子。
风铃好奇地四处张望,她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穿着粗陋破旧的袍子,打着赤脚,在地上朝着城墙的方向跪拜,双手手掌向上平摊在地面上。
“那是朝圣者。”苏文清说,“公教中有几个教派崇尚苦修和朝圣,他们认为要领会天父的意志就得亲自走一遍天父曾经走过的道路。”
“智……苏格拉底先生,他们从哪儿来?”
“或许是圣安赫尔,或者圣奥马尔,甚至克拉松。”
“那么远?”风铃惊讶地问。
“越遥远越虔诚,越痛苦越高尚。”苏文清说,“什么叫苦修呢?就是通过对身体的自虐达到精神上的快感……嗯,听起来有点像抖m。”
有人牵着一条长队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都形销骨立,衣不蔽体,手腕和脚上戴着沉重的镣铐,他们像牛羊牲畜一样被鞭子驱赶着前进。
“奴隶商人。”苏文清瞄了一眼,“戈伦帝国已经禁止了奴隶交易,但这种行为在摩约是合法的,只要你有钱,你可以任意购买奴隶。”
“这些奴隶都是从哪儿来的?”风铃的目光没法从那些可怜的奴隶身上挪开,那个奴隶商人和他的狗腿子打起人来真是毫不留情,“苏格拉底先生,我们有什么方法可以帮到他们么?”
“以往奴隶多数来自于战俘或者孤儿,但也来自于人口拐卖,唯一解救他们的方式就是把他们买下来。”苏文清回答,“奴隶商人个个都是不好招惹的主,贩卖人口是见不得光的生意,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但凡能做这种生意的人,背后都有强有力的势力在支持,这些商人不过是那些大贵族大地主的代言人而已,别去招惹他们。”
身边的旅人忽然惊叫着四散让开,他们用希里尔语或撒拉逊语喊着“骑兵!骑兵!”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队骑兵从身后赶了上来,隔开了风铃的目光,这是一支五个人的队伍,为首的一个人戴着一顶诺曼盔,身体四肢和脖颈都用锁子甲包裹得严严实实,外套着一件白底红十字的长外褂,手里举着旗帜,旗帜上绘着徽章“贫穷的骑士”,他身后的四人头戴圆顶盔,同样全副武装,战马迈着碎步快速疾行,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
骑士们用冷厉审视的目光扫过风铃,又扫过牵着马的苏文清,与两人擦肩而过,骑着战马跑到队伍前头去了。
“滚开!异教徒!”骑兵朝着挡在马前的人吆喝。
“圣殿骑士。”苏文清蒙着口鼻避免吃灰,望着他们扬起的尘土,“骄傲,蛮横,富有,强大的圣殿骑士团,直接听命于教宗,他们在摩约驻扎有五百人,势力非常强大。”
“我不喜欢这些人。”风铃眺望着横冲直撞的骑兵进入瓮城,皱了皱眉,“他们太无礼了。”
“我也不喜欢他们。”苏文清眼前的骆驼开始拉粪,干巴巴的粪粒子一颗一颗地落下来,他小心地避开,“但是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人都得给圣殿骑士团一个面子,最早他们只是一群为了保护朝圣者自发聚集起来的士兵,但如今他们已经发展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武装力量之一,这群人直接听命于教宗,连国王的命令都爱答不理,小领主,别招惹他们。”
苏文清牵着马逐渐走近了城墙,等到了城墙脚下,风铃才意识到这座城池究竟有多雄伟。
她努力昂起头,仰得脖子酸疼,发出“哇————!”的惊叹。
人流在瓮城的城墙前分流,一批往左,一批往右,瓮城的正面没有城门,只有两侧有开口,人们从两侧的小门进入。所谓瓮城,顾名思义,就是像翁一样密闭的方形小城郭,它建在真正的大城门之外,像个牢笼一样把城门囊括在内,避免真正的城门暴露在敌军的直接射程之内。
苏文清带着风铃进入瓮城,风铃抬起头来四望,身处于瓮城内,四周的高墙上都站着士兵。
如果她是入侵的敌军,那么卫兵们只要把城门一关,她就会变成瓮中之鳖。
“摩约禁卫军。”苏文清说,“他们隶属于摩约真正的主人,摩约总督,摩约是独立于三个国家之外的城市,总督是这里的最高统领,他制定这里的法律,拥有管辖一切的权力,小领主,咱们别去招惹他。”
进入瓮城,苏文清和风铃才能真正看到摩约的主城门,这绝对是风铃这辈子见过最高的城门,她估计可以把通天塔完整地放进门内,苏文清带着风铃从城门底下经过,女孩抬起头可以看到高悬于头顶的巨闸,悬挂闸门用的锁链有二十道,每一道都有风铃的小腿那么粗,闸门底部冲下的一排三角巨钉看上去和攻城锤一样有力,可以想象,一旦他们放下这道闸门,城门轰然落下牢牢地钉进地面,那么不可能有人再能撼动这道门。
“伟大的瑟兰伊督之门。”苏文清说,“为了制造这扇门,摩约的工匠融化了城内所有的青铜和铁器,这道门从制造出来到现在,只被关闭过三次。”
在经过瑟兰伊督之门时,风铃意识到摩约的城墙究竟有多厚,她如果竭力跨大步子,从进门到出门也得走十步。
“真是不可思议,如此坚固的城池,居然也被攻陷过么?”风铃喃喃。
“是的。”苏文清点头,“精灵王就攻破了摩约,抢走了圣杯。”
“苏格拉底先生,他是怎么办到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再坚固的城池,内部都是脆弱的。”苏文清说,“小领主,咱们到了,欢迎来到世界的中心,摩约。”
马匹一步一步地踏出城墙投下的巨大阴影,风铃深吸了一口气。
跟摩约比起来,她曾经所见的所有城市都弱爆了。
这里所有的建筑都是砖块和石头砌成的,林立的高塔上飘扬着不同颜色不同徽章的旗帜,脚下一条宽敞笔直的大道,道路两边挤满了商人和他们的摊位,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琳琅满目,人们和牲畜在街道上行走,有白底红十字的圣殿骑士,他们扛着长枪和盾牌,勾肩搭背地穿过小巷,有黑底白十字的摩约禁卫军,他们按着腰间的剑柄在街上巡逻,有戴着头巾的摩尔人,有戴着帽子的诺德人,有男人和女人,所有人的叫喊声都混杂在一起,风铃听得懂的希里尔语和听不懂的撒拉逊语也混在一起。
这一天,来自东方的伟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与他的学徒风铃进入摩约城。
第三十四章 我为什么没有钱
苏文清拉着缰绳挤入摩肩接踵的人群,风铃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怀里抱着手杖,她可没忘自己是个半妖,同时居高临下,眼珠子在街道上一扫,在心底就把那些商品的价格给估算出来了:
罐装沙漠胡蜂蜜,买不起。
直立双耳大陶罐,买不起。
银凯尔特十字架,买不起。
约克郡精制红茶,买不起。
干制山谷月桂香,买不起。
买不起。
买不起。
买不起。
每一种商品的头上,都挂着显眼的三个字:买不起。
“苏格拉底先生。”风铃说,“我有一个无法找到答案的难题。”
“说。”
“我为什么没有钱呢?”
苏文清听罢长叹一声,目光中流露出些许怅然,“这个问题,我也在思考啊,我为什么没有钱呢?我要是有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轻车熟路地牵着马沿着街道往前走,苏文清不是第一次来摩约了,上次来摩约是为了什么?哦,是为了考察伊尼拉汗国到神圣西斯廷的贸易路线,那是地外文明社会科学专项基金会下属一个小项目的分支项目的一个对照组的一条线,苏文清当时千里走单骑,风餐露宿,历经千辛万苦,最后怀着饱满的热情提交了一份洋洋洒洒十几万字的报告,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表扬,领导们在褒奖书中寄语:希望苏文清同志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发扬敢为人先的优良作风,扎根银河系大西北,为全人类的文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并送来锦旗一副。
后来苏文清就佛系了。
咱观察员得为国家想,我不流放谁流放。
“小领主啊,你以后在跟人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警惕那些上来就跟你吹牛逼的家伙,越是吹得天花乱坠前程远大,越不能相信,跟你聊薪酬待遇的请他坐下,跟你聊行业未来的让他滚蛋,让你去拯救世界的赶紧报警。”苏文清闷闷地说,“指不定你就被他们给卖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了,还得待满十年。”
熙熙攘攘的人群从苏文清面前分开,偶尔会有人看一眼他和风铃,但立即就会挪开目光,在摩约这个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看打扮苏文清可能是个教士,也可能是个学者,这在摩约并不稀奇。
一个摩尔大胡子头上顶着个竹筐,从苏文清面前路过,竹筐里塞满了滑溜溜的蛇,那蛇竖起脖子冲着他发出咝咝的声音。
靠,王氏内陆细斑蛇。
苏文清赶紧跑远了。
摩尔人喜欢牵着牲畜在街头逛悠,而且经常不止一头,那些牵着马、牵着牛,以及牵着羊的人走在路中间,行人走在路两边,苏文清在一条长长的鸵鸟队伍前停下,看着这些动物摇晃着屁股上蓬松的尾羽,一头跟着一头地穿过十字路口。
和他一起等鸵鸟过街的几个白袍圣殿骑士烦了,大声骂了一句脏话。
站在路对面的赶鸟人听到了,用撒拉逊语骂了回来。
然后两拨人隔着鸵鸟开始对骂。
“苏格拉底先生,他们在骂什么?”
“天呐究竟是谁家的牛和狗交配生出你这么个不可思议的东西来,你脸上长的那是生殖器吗你就这么不知羞耻地把它挂在外头晃来晃去,你为什么不弯下腰来把自己的蛋蛋塞进你的鼻孔里?那样你就知道你自己散发的味道有多么臭不可闻了。”苏文清翻译了一下。
“哦,太粗俗了,那另一边人在说什么?”
“他们在说,fuck you!fuck you!fuuuuuuuuuck you!”
鸵鸟终于走完了,圣殿骑士们抽出长剑,高喊“god wills it!”冲了上去,赶鸵鸟的摩尔人也毫不示弱,弯刀在手安拉跟我走,周围的行人惊叫着四散逃开,眼看着两拨人就要打起来,路口忽然出现一队摩约禁卫军,他们身穿全套锁子甲,外罩黑底白色凯尔特十字的长外褂,手持长枪,整齐划一地穿过人群,把两批即将械斗的人给拦住了。
摩约禁卫军毫无疑问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一言不发,行动沉默,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制住了圣殿骑士和摩尔人,并且用长枪在街面上清出一片空地,像铁人一样站成一圈,这些黑色军队的出现让空气温度都低了几分。
一片寂静中有铿锵的声音传来。
黑色的高头大马稳稳地步入众人的视线,停在圈子中央,那是一个全身都包裹在铁罐头里的军人,显然是这支禁卫军的领导者。
来人下马摘下沉重的桶盔,露出一张严肃冷厉的诺德人面孔,棕色短发,一双长眉,颧骨突出,脸颊消瘦,额头上一道刀疤,他环顾一圈,“当街斗殴,鞭刑二十!带走!”
“罗贝尔·伊夫林!”那圣殿骑士叫道,“你无权扣押我!”
刀疤男走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近乎银色的瞳孔中透出森然的冷气,“哈罗德·奎克,我不管你是不是圣殿骑士,这里不是神圣西斯廷,你在我们的地盘上,就得遵守我们的法律,否则我会毫不犹豫地绞死你……带走!”
摩约禁卫军把闹事者全部带走了,街面上恢复了秩序,堵塞的人群重新开始流动。
“罗贝尔·伊夫林,摩约禁卫军统领,被人称为摩约总督的猎狗。”苏文清说,“摩约是个繁华的城市,但也是个混乱的城市,治安全靠铁腕压制,戈伦帝国、伊尼拉和神圣西斯廷对摩约都垂涎已久,在城内都有势力分布,其中神圣西斯廷和伊尼拉是世仇,所以圣殿骑士和摩尔人经常干架,就像你刚刚看到的那样。”
“如果摩约禁卫军刚刚没有出现,会是什么后果?”风铃问。
“什么后果?死几个呗。”苏文清牵着马随着人流前行,“这座城市每天都得因为这种原因或者那种原因死几个人,我们是为了杯子而来的,不要牵扯进这三个国家和总督府之间的势力倾轧之中,小领主,无论何时都得离权力远一点,因为那麻烦简直无穷无尽。”
两人沿着大街走了十几分钟,然后拐进一条狭窄的小路里。
小路上几无行人,两侧都是建筑物灰色的高墙。
“圣杯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贵族来说都拥有致命的吸引力,特别是圣殿骑士,这群人找圣杯已经找了好多年,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抢夺。”苏文清提醒,“小领主,你切记千万不可在外人面前提及这个词。”
“无论是谁?”
“无论是谁。”苏文清点点头,“如果有外人在场,你就用美国队长这个词来代替。”
“美国队长?”风铃皱着眉头,反复咀嚼了一下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词汇,“我们到摩约是来找美国队长的?”
“是的,我们是来找美国队长的。”苏文清点头,“史蒂夫·罗杰斯,我们来了。”
第三十五章 伯尔纳·埃西丁格
伯尔纳·埃西丁格已经在圣安东尼修道院的教堂中当了二十一年的司铎,他今年五十五岁,在这个人均寿命不超过三十五岁的时代算是罕有的长寿,毕竟连以生命漫长著称的精灵平均寿命也才六十岁,他曾经和圣伊斯玛谈起过自己的健康长寿,他认为自己的身体全靠天父的荣光庇佑,而圣伊斯玛说他是粗茶淡饭作息规律,所以没有高血压和冠心病。
作为本尼迪克特派的教士,他在太阳升起前的黎明时就得起床做晨祷,这是每天的第一次早课,教士们穿上皮鞋,披上长长的、衣袖遮盖到食指第二指节的灰色带帽长袍,在腰间挂上短刀,所有的寺院执事、膳食主管、食堂管理员、客房管理员、粮食饲料管理员、司马僧侣、园艺僧侣、圣器室管理员以及医疗护士都要从寝室中列队走进教堂,在教堂中吟诵三篇赞美诗和一篇日课经,再来一段冗长的弥撒。
这是每一位教士的必修课,伯尔纳认为,唯有全身心地沉浸入教典中,方能得到启示和救赎,遗憾的是如今的年轻人们已经不能理解他了,他们都过于浮躁,连唱诵赞美诗时都心不在焉。
这样的后辈,又如何能领会圣伯努瓦的精神呢?
四月份的摩约气候温暖,南方吹来的风带有海洋上的湿气,伯尔纳站在门口往东边眺望,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圣山上的宫殿仿佛头顶着天穹而屹立,山顶之下皆是层层叠叠的土黄色建筑,黑色或者红色的旗帜,零星点缀着浓绿的低矮的沙棘和沙拐枣,伯尔纳望着圣山,默默地胸前划了一个凯尔特十字,默念:主啊,怜悯我们。
滴水漏壶滴空了一个壶,时间到了上午九点。
僧侣们忙碌起来,他们开始一天的工作,人们手里抱着堆积如山的古卷和手抄本,从塔楼上下来,穿过教堂的正殿,他们把书籍和文献分门别类地堆在一起,来来往往地搬运,伯尔纳站在半圆室的祭坛底下,大声提醒他们:“轻点,看在主的份上,动作轻点!那些卷轴年龄比你爷爷的爷爷还要大,经不起你这么折腾!”
大多数人不能理解这些抄本的价值,毛手毛脚,看得伯尔纳心惊胆战。
这些可都是无价之宝啊。
“抄写员就位了么?抄写员就位了么?”伯尔纳在来往的教士之间大声疾呼。
“神父,马洛·威廉姆斯还没到!”
“去把他给我找过来!从今天开始,需要完成《巴门尼德》、《罗兰之歌》、《尼各马可伦理学》以及《政治学》《论音乐》二十卷。”伯尔纳高声说,“我们是不是还缺一位精通希里尔语和神圣西斯廷北部地区音乐韵律的顾问?”
教士们左右张望,互相交换眼神,但是无人回答。
他们大概也不知道是否缺一位精通希里尔语和神圣西斯廷北部地区音乐韵律的顾问。
“我们是不是还缺一位精通希里尔语和神圣西斯廷北部地区音乐韵律的顾问?”伯尔纳再次重复了一遍,有些恼了。
“伯尔纳·埃西丁格——!”门外忽然一声高喊。
伯尔纳扭头望过去,看到一高一矮两个人影拾级而上,逐渐出现在视野里。
“我为你带来了一位精通希里尔语和神圣西斯廷音乐韵律学的顾问!”
高个子挥了挥手杖,把马匹的缰绳交给司马僧侣,然后笑吟吟地摘下兜帽,踏进教堂的大门。
老人愣愣地望着他,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伯尔纳·埃西丁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迅速在胸前划了一个凯尔特十字,三步并作两步地迎上去。
“我的主啊,我的主啊……”伯尔纳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访客,“我没有看错吧?是什么风将您吹到摩约来了?”
“是天父的旨意,我的老友。”苏文清微笑,张开双臂。
“是天父的旨意。”伯尔纳和他紧紧拥抱。
然后他后退一步,注视风铃,“这位年轻的女士……”
“诺里库姆禾雀花家族的女爵大人。”苏文清介绍。
“女爵大人,圣伊斯玛曾经向我提起过您,如今您已经出落成一位聪慧又美丽的女士了。”伯尔纳亲吻风铃的手背,后者也盈盈地回礼:“您不必叫我女爵,院长先生,叫我风铃就好。”
“走,进来说。”
伯尔纳领路,三人进入教堂,苏文清一边走一边环顾四周,教堂里几乎被堆得满满当当,僧侣们口鼻蒙着防尘用的粗纺布,怀里也抱着满满一大捆,他们从苏文清身边经过时,苏文清留意瞄了一眼,他没认出那是什么文字。
都是些发黄古旧的书籍和抄本。
“一别四年,院长您依旧健康,丝毫不见衰老。”
“圣伊斯玛说笑了,您才是真的不见老去,不愧是超脱凡俗的人物,着实令人惊叹啊。”伯尔纳笑着摇摇头。
“这四年里我一直在等您升任公教摩约宗主教的消息。”苏文清说,“我的老朋友。”
“圣伊斯玛说笑了,我一介老朽,哪里有这个才能?”
“您明明有担任教宗的能力,却甘愿在这小小的圣安东尼修道院里挥霍生命,当一个普通的司铎。”
“司铎与教宗并无高下之分,皆是侍奉神明。”
风铃跟在苏文清身边,悄悄地观察这位圣安东尼修道院的院长——在进门之前,智者大人就已经告诉她这个院长是位靠得住的朋友,他们要在摩约秘密行动,必须要有这样一个熟悉当地情况的人辅助。
伯尔纳·埃西丁格的身材与苏文清相仿,是个瘦削高大的老者,披着袍子就像个单薄的衣架,虽然面容衰老,但是双眼仍然矍铄,行走时迈步有力,说话时嗓音浑厚。
“圣伊斯玛此次莅临摩约不知是为了什么?还是像上次那样,是为了什么摩约与神圣西斯廷的贸易路线研究?”伯尔纳问,“您通知总督了么?他是否安排了宴会来为您接风洗尘?”
“不。”苏文清抬起手掌,“我本次抵达摩约,是秘密行动,只有你一人知晓。”
“秘密行动?”伯尔纳有些吃惊。
苏文清点点头,指了指头顶,示意天机不可泄露。
伯尔纳·埃西丁格深以为然,双手食指在自己唇边交叉,苏文清往天上一指,说明这铁定是神的旨意。
“从今日开始,您不可泄露我的真实身份,不可泄露我的真实姓名,不可泄露我的真实动向,伯尔纳·埃西丁格。”苏文清转过身来,直视老人的双眼,“您需以神明起誓。”
老院长神情肃穆地在胸前划十字,“我以神明起誓。”
风铃头一次见到苏文清以这种语气说话,声音里带着神圣的压迫感,像是个严肃的老神棍,这跟她固有印象中的智者大人不太一样,她脑子里的智者大人一向是这样的:
哎呦卧槽,面煮糊了面煮糊了小领主!
后面有熊!快跑啊后面有熊!诶小领主你干嘛去?那是熊啊!
……你牛逼,熊都打不过你,你是不是有毛子血统?
“从今日起,称我为苏格拉底·柏拉图,我的身份为来自东方的哲学家。”
“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先生。”
苏文清长出了一口气,又笑了起来,他拍了拍伯尔纳的肩膀,“没吓着你吧?我的老友?”
“没有。”伯尔纳·埃西丁格心里着实有些震撼,他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居然能让这位伟大的智者、圣伊斯玛都要暗中行动,“苏格拉底先生,您能否透露您接下来要做什么?我将尽我所能为您提供协助。”
“我们来摩约,是为了找……”苏文清回答。
风铃突然插话进来。
“美国队长!”
第三十六章 万恶的996
“美国队长?”年高德劭学富五车的伯尔纳·埃西丁格皱起眉头,他在脑中翻遍了自己读过的所有书籍,也没能找到这个古怪的词汇。
“是的,我们此行目的,是为了寻找一位名叫美国队长的人。”苏文清点点头。
“请问他是男是女?是摩尔人还是诺德人?住在何处啊?”
苏文清一本正经:“他是个男人,不过是个古人,已经去世多年,我是来寻找他的墓穴的。”
老院长恍然大悟。
圣伊斯玛原来是在找一座墓。
“找墓穴好说,找墓穴好说,我对摩约城内的墓园都相当熟悉。”伯尔纳让苏文清和风铃在原地稍候,他给两人安排住处去了,一边走一边嘀咕,“美国队长?美国队长?美国队长……”
圣安东尼修道院是一座本尼迪克特教派修道院,或者叫本笃会修道院,院内都是虔诚隐修的本笃会修士,他们是真正为神明奉献终身的僧侣,笃行不可婚娶,没有私产,一切服从长上的原则,而非在俗的会士。
摩约城是教典中天父殉难之处,城内修道院甚多,其中以圣公会为主——圣公会是目前影响力最大的公教教派,会中教士在教会中广泛任职,最近连续三任教宗都出自圣公会,其次才是本笃会,摩约城内一共划出了二十六个堂区,其中圣公会教堂有十六座,本笃会教堂有四座,圣安东尼修道院是其中最大的一座,伯尔纳·埃西丁格是修道院的院长,同时也是本教区的主教。
“苏格拉底先生,他们在干什么?”
风铃站在墙边,望着教士们忙碌地搬运和整理书籍,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搬往什么地方,有些书是从塔楼上抬下来的,一部分堆放在正厅里,一部分从侧门运走了,她蹲下来随意翻了翻堆积在长椅上的抄本,发黄松脆的纸张,散发着淡淡的霉味,尽是些老古董。
“抱歉,请不要随意触摸。”一个怯生生的年轻声音从身后传过来。
风铃立即抽回手,起身转过来,捎带歉意地笑笑,“啊,真是非常抱歉,给您添麻烦了。”
“啊……不,不,不要紧。”那人立马涨红了脸,他的目光从风铃的脸上掠过,又立即飞快地撇向了其他地方,这是个非常年轻的男孩子,深色的短发,鼻梁上有些小雀斑,跟其他教士一样也套着素色的长袍,只是这袍子着实大了一号,不太合身,下摆拖在地面上,他局促地站在那里,“院长说过最好不要随意触碰,因为它们都很脆弱。”
“我能问问,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吗?”
“日常劳动。”男孩回答,“抄写,翻译,再抄写,再翻译,我们这几年以来都是在做这个。”
“翻译?”苏文清问。
“是的,先生。”男孩点点头,“整个修道院……应该说整个摩约城所有修道院里的兄弟都在做这个,把撒拉逊语翻译成希里尔语,把希里尔语翻译成撒拉逊语,把尤弥尔语翻译成希里尔语,或者翻译成撒拉逊语。”
“你们为什么要做这个?”
“是总督的号召。”老院长伯尔纳安排完住处回来了,他从侧门进入教堂正厅,“马洛·威廉姆斯先生,你该就位了,你今天有三卷的翻译工作。”
男孩愣了一下,连忙点头,“好的,院长,我这就过去。”
他朝苏文清鞠躬,又朝风铃鞠躬,然后弯腰抱起一大摞古卷匆匆忙忙地走了。
“我喜欢那孩子。”苏文清说,“总督号召你们干这个?”
“马洛·威廉姆斯,是我们收养的孤儿,不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但是天赋异禀,他同时精通希里尔语和撒拉逊语,还未发永愿,只是个见习修士。”伯尔纳回答,“从两年前开始,总督号召我们开始翻译整理这些典籍,摩约是三个国家的交汇处,蕴藏有数之不尽的知识,但它们由不同的语言写成,非常混乱,得不到高效的利用,所以总督召集了所有的教士和学者,希望他们能将所有的知识整理成册,井然有序地放置在书架上供人阅读。”
说着,伯尔纳带领苏文清和风铃离开教堂正厅,从侧门出去,漫步在长廊里,苏文清和风铃发现修道院中的所有人几乎都在做这件事,修士们各自忙碌,甚至没有人多看他一眼。
圣安东尼修道院中有一百多位修士,他们已经干了两年——而正在做这项工作的人远不仅仅只有圣安东尼修道院的人,整座摩约城的所有修士和学者都在忙着整理古代和现代的典籍,可以想象这究竟是多么浩大的一项工程。
用人力翻译千年来摩约城内所有的知识。
“这太宏伟了。”风铃惊叹,“摩约总督真是个神奇的人。”
“您有机会拜访他的,风铃小姐。”伯尔纳接着说,“总督派人专门搜集包括政治、哲学、宗教、艺术、历史、音乐、占卜、历法,工程、几何、医学、马术在内的所有书籍,它们来自戈伦帝国,来自伊尼拉,来自神圣西斯廷,甚至来自古代的精灵,古精灵所使用的尤弥尔语很少有人能读懂,我敢说这世上为数不多的通晓尤弥尔语的人中,大部分此刻都在摩约。”
说罢,他推开走廊尽头写字间的房门。
门后是一条狭长的房间,苏文清估计大概三米宽,二十多米长,二十个人埋头坐在房间里,他们每个人面前都支着一张一米长宽的独腿木桌,桌子上摊着一整张平裁的大纸,桌角上放着墨水瓶,所有人一只手按着书,一只手持羽毛笔在底纸上迅速抄写,希里尔字母或者撒拉逊字母在纸上连成一串。
房间里一片寂静,唯有笔尖与白纸摩擦的沙沙声。
伯尔纳扭头朝向两人,竖起食指按住嘴唇。
“缄默是一种美德。”
苏文清和风铃点点头。
三人轻手轻脚地走进写字房,苏文清从抄写员们面前经过,这些人全神贯注地工作,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每个人的脚边都堆着厚厚一摞纸。
风铃忽然注意到了什么,她悄悄地走近一个抄写员,绕过桌子,朝他的肩膀伸出手去。
“小领主。”苏文清悄然地提醒她。
女孩微微一笑,小心翼翼地屈起拇指和中指,把爬在那人肩上的一只虫子弹落,然后飞快地缩了回来。
苏文清摸了摸她的脑袋。
三人从写字房的后门离开,苏文清和风铃同时舒了一口气,苏文清觉得自己刚刚从高考考场里转一圈出来。
“他们每天工作多长时间?”苏文清问。
“从上午九点的早课后开始,中午十二点休息,做一次日课,下午继续,一直到晚上九点。”
苏文清叹了口气,“万恶的996啊。”
接下来伯尔纳带他们去住处。
“苏格拉底先生,您说您为我带来了一位精通希里尔语和神圣西斯廷北部地区音乐韵律学的顾问……”
“是的。”苏文清说,“她就在你面前。”
“诶?”风铃一愣,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智者大人给卖了,“不,我可没说自己精通……我我……”
“院长会提供丰厚的酬劳。”苏文清说。
“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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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住处被安排在教堂边的一座小院里,两层的砖石建筑,院子里种着两株棕榈树,还有一群鸡跑来跑去。
“总算能喘口气了,这一路上给我跑的……”苏文清一屁股坐在门前空地的藤椅上,回忆起过去十八天的漫长旅途,“老腰都给我震断了。”
“苏格拉底先生,接下来需要做什么?”风铃问。
“小领主你洗个澡,好好休息。”苏文清把手杖靠在墙边,抻了个懒腰,“我待会儿得出去转转,看看怎么接近圣徒之井,好几年没来了,不知道迷人的伊莎贝尔小姐还在不在……”
“谁?”风铃耳朵一竖,两只眼珠子圆溜溜的,“伊莎贝尔小姐是谁?”
“伊莎贝尔小姐。”苏文清眯着眼睛陷入回忆,脸上露出迷离的微笑,“她当年可是紧追着我不放,赶都赶不走啊。”
虽然没啥人看,但还是要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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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Are you fucking wrong
“亲爱的伊莎贝拉小姐,您能不能高抬贵脚往边上挪挪?另外别再这么瞪着我了,舌头吐那么长作甚?我只不过是在四年前抢了你一根肉骨头。”
“我还你一根就是了。”
苏文清从衣袖中掏出一根骨头,“周黑鸭牌霸王龙的第二根酱香尾椎骨,听着姑娘,这能让你爽一整天,接着!”
“哦……天呐,那是用来吃的。”
苏文清拄着手杖,披着灰色的长袍,穿行在大街小巷里,他这副装束如果在诺里库姆,早就该被村民们给认出来了,但在摩约还真没人多看他一眼,狭窄的街道里挤满了商贩、挑夫、旅人和士兵,装束打扮比他奇葩的人可多了去了——苏文清一抬头,忽然发现人群里迎面走来一个跟他穿得一模一样的人。
披着灰色的带帽长袍。
手里拄着长长的手杖。
甚至连胸前的银色搭扣都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苏文清不认为这个世界的人能理解这个复杂的搭扣是什么意思……实际上那是劲霸男装的logo。
苏文清站住了。
对方也站住了。
隔着几步远的距离,两人互相微微点头致意,然后接着各走各路,擦肩而过。
有种江湖路漫漫,你我同道萍水相逢的奇妙感觉。
苏文清伸脚一勾,那人扑倒在地,门牙甩出去老远。
他拔腿就跑。
摩约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它的历史与埃迪卡拉大陆文明的历史一样悠久,甚至与地球文明的历史一样悠久,苏文清虽然总是以现代人自居,把其他人视为愚昧的古人,但他还不敢狂妄到敢藐视一个国家古老的历史和文明,他脚下踩过的每一块土砖都曾经被千万人踩过,他在墙上看到的某道刀痕,可能来源于千年前一次盗匪的袭击,他所穿过的街道,天父本人甚至曾亲身走过,苏文清伸手抚摸着斑驳的砖块,他此刻就置身于千年之前。
摩约的建筑几乎都是由石块和砖土垒成,其设计风格受其余三国影响,但与伊尼拉、神圣西斯廷和戈伦帝国都不同,三个国家的思想交融在这些精心设计的土石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厚墙小窗,方形立柱,多用圆拱或者双曲线的威尼斯拱,显得沉着而厚重,这种形式在建筑史上非常古老,让人想起了拜占庭和阿拉伯。
苏文清见过当地人是怎么建房的,摩约城内从不缺经验丰富的建筑师,人们从附近的山里凿来石块,用板车运进城内,他们用层层的片麻岩和板岩作为地基,再把大块的石灰岩用斧头修成规则的形状,和沙土一起搭成墙壁,同时用泥浆和黏土填补缝隙,刷涂外墙。
整座城市围绕着中央的圣山而建,最早的摩约据说仅仅只有山顶上的一小片,天父殉难之时整座城池被军队付之一炬,人们后来在废墟上重建城市,如今的摩约基本城区是在数百年前成型的,遭到三个国家驱逐、迫害和流放的囚犯在大漠中央建起了这座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
他们为了抵御盗匪和军队,绕着城市建起巨大的高墙,最后融化所有的青铜和铁器,用地下流出的黑火铸造出牢不可破的瑟兰伊督之门。
数百年来摩约秉持中立,保存着天父留下的遗物,从不涉足三国之间的纷争,为了保护自己,摩约总督拥有一支精锐而强大的军队,摩约禁卫军以黑底的白色凯尔特十字和王冠为标志,意思是“捍卫天父,捍卫我王”。
圣徒之井的位置,就在圣山山顶上。
圣徒之井,又叫圣杜立特(st.duritel)之井,据说是根据一位名为杜立特的圣徒命名,圣杜立特是一百多年前的克吕尼修道院院长,没错,就是保存有圣杯和大十字架的那座修道院,它损毁于太阳历133年的摩约陷落之时。
精灵王抢走了圣杯,一把火烧了克吕尼修道院。
苏文清眺望圣山,如今圣山之上矗立的是摩约总督克兰达都大公的宫殿,它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金碧辉煌。
每年的六月十五日,阳光都会正好照进圣徒之井的井底。
在那一天,苏文清得亲自下井一探究竟。
可这就得闯入总督宫殿了。
擅闯戒备森严的总督宫殿,这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需要一个潜行加满点的刺客或者盗贼。
但他只是个法师,技能点全部加在暴击上了。
当然苏文清也大可以显露身份,大摇大摆地从宫殿正门进去,但那样他要下井的消息就会在半个月内传得满世界皆知。
“要不把宫殿炸平吧?”苏文清忖度,“那样就没人能挡我了。”
忽然有人踩了一脚他的长袍,苏文清一个趔趄,往后退了一步。
扭过头来看,满眼都是人,根本找不到是谁踩的。
这就是袍子不方便的地方了,他一路走过来至少被人踩了五次,有时候苏文清能找到是谁踩的,他会毫不客气地骂回去,如果对方是个戴头巾的摩尔人,他就会用希里尔语骂:are you fucking wrong?son of a bitch!
如果对方是个白皮肤的诺德人,他就会用撒拉逊语骂:????????????????!??????????!
苏文清眼珠子扫了一圈,看这个也像,看那个也像,看谁都贼眉鼠眼。
当你在公交车上被人扒了钱包,你看谁都像做贼的。
他接着观察摩约的环境,心想怎么才能不为人知地悄悄潜入圣徒之井,苏文清并不指望圣杯就在井内,如果圣杯就在井内,上百年来早就该让人发现了,但他能肯定井内有线索——圣杜立特是当年克吕尼修道院的院长,负责保管和供奉圣杯,而他死于摩约城破之时,他死后圣杯被精灵王夺走,修道院被焚毁……身后陡然又传来一股大力,拉着苏文清踉跄着后退一步。
又有人踩他袍子了。
苏文清勃然大怒,立即扭头,这次他找到了踩自己的人。
是个身材粗壮的络腮胡摩尔人,深色皮肤,戴着白色头巾,胳膊有一般人大腿那么粗,他也注意到自己踩了苏文清的袍子,正要开口说什么。
“are you fucking wrong?son of a bitch!son of a bitch!”苏文清热情洋溢。
那摩尔大汉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苏文清心里咯噔一下。
卧槽。
他居然听懂了我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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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闲话:刚刚获悉著名作家叶永烈先生去世,心情沉重,每一位科幻读者都知道他的《小灵通漫游未来》。)
第三十八章 著名学者老爵爷
风铃坐在藤椅上,手里捧着一卷《贺拉斯之歌》,悠悠地晃着小腿。
一群母鸡在她的椅子周围踱步。
院子里很静谧,虽然一墙之隔就是街道,但厚厚的双层土墙隔绝了嘈杂的人声,院门半掩着,路上行人看不到院内,风铃悠然地靠在椅背,一手撑着额头,目光停留在发黄的纸页上,她刚刚洗了个澡,换了一身亚麻色的长裙,戴着白色的袖套,浓密的栗色长发扎了个粗麻花辫搭在肩上,阳光温柔,棕榈叶子在微风中发出簌簌的声音。
“嘎吱——”一声,有人轻手轻脚地推门进来,外头的吆喝声、叫卖声、马蹄声也跟着溜了进来。
女孩抬起头,来人是个年轻的教士,手里抱着一大摞书。
“马洛·威廉姆斯先生?”风铃记得他的名字。
“啊是……是我,风铃小姐。”男孩很局促,带着小雀斑的脸顿时涨红了,这孩子的睫毛出奇地修长浓密,“您居然记得我的名字。”
风铃点了点自己的脑袋,嘿嘿一笑,“我记忆力还不错吧?”
“院长让我把书送过来。”马洛把手里抱着的一大摞古籍放在风铃身边的矮脚凳上,“这里大多都是希里尔语的古卷和抄本,还有一部分尤弥尔语……”
从今天开始,风铃正式成为圣安东尼修道院聘请的顾问,负责一部分古籍的修复和翻译工作,她一开始还担忧自己无法胜任这个工作,但是在看到院长开出的报酬……啊不,是在智者大人的劝说和鼓励下,她才对自己有了信心。
智者大人说姑娘,你是老爵爷教出来的人,即使你对自己没有信心,你也应该对老爵爷有信心。
老爵爷是什么人?
如果苏文清要给这个世上的学者排个行,禾雀花家族上代老爵爷必然能跻身前五,用苏文清的话来说,他是一位伟大的博物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数学家、音乐家、艺术家和工程师,这一点从他名字中就能看出来。
列奥纳多·米开朗琪罗·拉斐尔。
“《贺拉斯之歌》第三卷第二章?《我建立了一座纪念碑》?”马洛·威廉姆斯无意间瞄了一眼风铃手中的书,脱口而出。
“您知道这个?”风铃略微吃惊。
“是的。”马洛点点头,旋即背诵了一段:
“我不会彻底死去,
我身体的一部分,
将躲过死神,
虽死犹有生机,
死后荣誉将让我永存……”
他最后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东西我一旦看过就忘不了,就像有人用刀把它们牢牢地刻在了脑子里,抹都抹不掉,为此我很苦恼。”
风铃怔怔地看着这个年龄跟自己一般大的男孩,脑子里忽然想起修道院院长伯尔纳之前说过的话,他说这孩子天赋异禀,同时精通希里尔语和撒拉逊语,当时以为只是场面话,如今看来居然是真的,他拥有一颗令人羡慕的头脑。
“???????.”风铃换用了自己仅知的几句撒拉逊语。
“??????.”马洛腼腆一笑,致谢。
“t? loqueris lingua perturbatos elfos?”风铃再换成古精灵语,也就是尤弥尔语。
“non ipsum bonum.”马洛同样用尤弥尔语回答,同时还谦虚了一下。
女孩深吸了一口气。
“马洛·威廉姆斯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她惊叹,换回了希里尔语,“除了苏格拉底先生,您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同时通晓三种语言的人。”
苏文清:嗨丫头,我可不止懂三种语言,除了希里尔语撒拉逊语尤弥尔语,我还懂汉语英语法语俄语日语巴布亚新几内亚语以及加拉帕戈斯莫西奥图尼亚语,顺带一提加拉帕戈斯莫西奥图尼亚人生活在距离地球一千八百光年外的加拉帕戈斯莫西奥图尼亚星上,它们的语言听上去跟放屁一模一样。
“不,跟风铃小姐您比起来,我还差得很远。”马洛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麸皮,开始喂鸡,“院长教会了我很多知识,但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院长先生才是这个城市中最博学的人,他几乎无所不知。”
“这世上没有人无所不知。”女孩下意识地说。
“或许有一个例外。”马洛·威廉姆斯蹲下来,看着母鸡聚集在自己的手边,啄食手掌上的谷物,“那就是博学的伯尔纳·埃西丁格先生。”
“苏格拉底先生教导我,这世上没有人可以知晓一切,就连神都不可以。”
马洛·威廉姆斯愣了一下。
“恕我冒犯,风铃小姐,您这是在亵渎神明……”
“抱歉。”
“我主是全知全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在我心里,伯尔纳·埃西丁格先生是凡人中最博学的,这世上几乎没有问题能难倒他。”马洛·威廉姆斯说着说着,脸上露出骄傲的神情,“真的,风铃小姐,这世上没有问题能难倒院长,至少我长这么大都从来没有遇到过,而那些比我年长的教中兄弟也没有遇到过。”
“听着,马洛·威廉姆斯先生,这世上最博学的人绝对是苏格拉底·柏拉图。”风铃试图纠正他的观点,“如果您熟悉苏格拉底·柏拉图先生,那么您的想法一定会发生转变,院长固然是一位可敬的学者,但他还不足以与苏格拉底先生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柏拉图先生甚至知道这世上究竟有多少个人,有多少只鸡,有多少条鱼。”
马洛不高兴了。
他觉得风铃在贬低院长的水平。
“风铃小姐,那些东西院长也知道,知晓这些凡俗之物有什么可骄傲的呢?院长还知道神界里有多少位天使。”
“这个苏格拉底先生也知道,他还知道每一位天使翅膀上有多少根羽毛。”
“院长很早以前就知道了天使翅膀上有多少根羽毛,因为他年轻的时候见过天使。”
“苏格拉底先生年轻的时候打过天使。”
“院长也打过。”马洛脱口而出。
“苏格拉底先生把天使打死了。”
“院长打死了不止一个。”
“很显然是苏格拉底先生打死的数量更多。”
“是院长打死的更多。”
双方僵持不下。
“要不等苏格拉底先生回来,让他和院长打一架?”
“这个主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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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口中曾经血洗神界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先生此刻正拾级而上,登上摩约城中央的圣山,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谁在念叨我?
第三十九章 摸鸡校尉
摩约总督克兰达都大公博希蒙德三世今年四十四岁,有可能成为近百年来最长寿的摩约总督,这世上很多人想要他死,但他就是死不掉,他是摩约名义上的总督实质上的摄政王,虽然在法统上博希蒙德三世继承了戈伦帝国克兰达都大公的爵位,按理来说应是帝国皇帝座下封臣,但英雄王自己也清楚自己管不了这个天高皇帝远的总督,在两人来往的信件中,总督称吉尔伽美什为亲爱的皇帝陛下,吉尔伽美什称摩约总督为博希蒙德我的老友。
他们俩都知道对方心怀鬼胎。
如果有机会,英雄王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绞死博希蒙德三世,遗憾的是他办不到,对摩约觊觎已久虎视眈眈的绝非尤里乌斯家族一家,征服王和骑士王做梦都想拥有摩约,遗憾的是他们也办不到。
除了精灵王,这世上从未有人成功攻陷过摩约。
太阳历133年,精灵王攻陷摩约一把火烧了圣山上的大修道院,后来人们在其废墟上建立了总督宫殿。
就是现在苏文清面前的这座。
苏文清拄着手杖登上山顶,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休息,圣山的海拔不过百米,是一座乱石堆成的坡,当年人们铲平了山顶,才有地方建修道院和宫殿,坐在苏文清的位置上望向宫殿,你的整个视野都会被宫殿的正面填满。
总督宫殿是一座古老的圆顶建筑,整体是棕色和白色,棕色的外墙和白色的尖塔,最显眼的是那座金黄色的半球形穹隆,据说表面用金箔覆盖,大老远站在城外都能望到,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它像个巨人那样稳稳地座在山顶,置身于葱茏的树木掩映之间,半球形的穹隆就是巨人的头颅——那座穹隆之下是一座恢宏而空旷的大殿,总督宝座端居正中,两侧的壁龛里依次伫立家族历代先祖雕像。
苏文清不是第一次来总督宫殿了,上次他到这里来的时候总督本人亲自列队迎接,然后领着他穿过四层高墙,进入主厅共享晚宴。
这次来就没那么大阵仗了,在其他人眼里他只是个普通的旅人。
一队巡逻卫兵沿着台阶走上来,苏文清坐在一边跟他们打招呼:
“安拉胡阿克巴!”
“安拉胡阿克巴。”卫兵们手按胸口回礼。
为什么摩约的人会使用安拉胡阿克巴作为常用的问候语,这一点苏文清相当诧异,因为三个国家的神话和宗教体系中都不存在安拉这个神明,对此他进行过严谨的考证,并激动地认为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发现,经过一路追查,最后他发现这句话的源头居然是伟大的智者。
当然不是他。
而是传奇的前前前前前前任观察员王大龙,他曾经对摩约的人说,“安拉胡阿克巴”的意思是祝你好运,并逢人就安拉胡阿克巴。
苏文清望着几十米外的宫殿大门,总督宫殿守备森严,普通人无法靠近,更别说擅闯了,而圣徒之井就在宫殿内,准确地来说在宫殿的后院里,它是当年被焚毁的克吕尼修道院的遗迹,受到全方位的保护。
摩约总督博希蒙德三世每天晚饭后都会绕着圣徒之井散步,他恐怕做梦都想不到,传说中圣杯的线索就在井底。
他爷爷和他老爹搜寻了一辈子的宝藏,就在他的脚底下。
而苏文清这辈子有可能做出的最大发现,也在他的脚底下。
一想到一旦成功发现圣杯,他就可以发表重量级的研究成果,让自己从成百上千庸庸碌碌的观察员当中脱颖而出,实现人生的伟大跃升,他就恨不得抄起霰弹枪直接杀进去,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站在宫殿门前的守卫们把目光投了过来,眼里隐隐警觉,手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苏文清这才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靠得太近了,他笑着微微鞠躬,装作自己是一个前来朝圣的教士:“安拉胡阿克巴。”
卫兵们同样鞠躬:“安拉胡阿克巴。”
苏文清后退了几步,正要转身离开,身后忽然传来急促纷乱的马蹄声和吆喝声。
“让开!让开——!”
高喊中夹杂着马鞭的噼啪声。
苏文清扭头,只见一队圣殿骑士团的骑兵从山下上来了,三四个人的队伍,从他身旁急匆匆地掠过,他们在宫殿门前勒马止步,苏文清注意到他们满身灰尘,马匹疲惫,人和马都气喘吁吁,很显然刚刚结束了一次长途奔波。
领头者背着包袱,手里攥着一份文书,凑近卫兵耳语片刻,由于距离太远苏文清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紧接着他就看到卫兵挥舞手中的令旗,站在宫殿墙头上的士兵一级一级地下达指令,沉重的宫殿大门缓缓打开,圣殿骑士跟着卫兵一起进了门。
圣殿骑士?
苏文清纳闷了。
这一路上走过来,自己见到的圣殿骑士是不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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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尤弥尔语中,大写字母拥有多种格式,比如说陈述格使用?,疑问格使用?,语气加强的祈使格就是à。”风铃说,“这是个很复杂的系统,所以古代希里尔语把它简化了,古代希里尔语到现代希里尔语又经过再次简化,但是在神圣西斯廷北部地区的部分古老歌谣中,仍然残存有这样的习惯,比如说……”
“比如说彼得拉克的《爱的矛盾》。”
“是的,还有《布兰之歌》和《吸引我的眼睛》等等。”风铃想了想,随口背诵了一句,“my old skill now runs thin at each attempt,and tears are heard within the harp i touch,你看,在尤弥尔语中,后一句就应该是tet?g?t te ?αnent?um ??thαrα et αud?v?t lα?r?mαe。”
尤弥尔语的发音与现代希里尔语有显著区别。
马洛·威廉姆斯又抱来了一大摞书,“现在很少有人能把希里尔语翻译成尤弥尔语,就连精灵们自己都不太说尤弥尔语了。”
“我也不能肯定自己说对了。”风铃清点了一下自己脚边的书,“老爵爷这么教我的……哦,看看我发现了什么,这是《布里斯托古卷》?我还以为它失传了。”
马洛瞄了一眼,“这里很多书都是从坟墓中刨出来的。”
“坟墓?”
“字面意义,真的是从坟墓中刨出来的。”马洛·威廉姆斯说,“很多书都失传了,但是它们在古墓中保存了下来,摩约城附近有一批专门从事盗墓的人,这些人在发掘古墓之后只要金银和珠宝,书籍什么的就随意丢弃了,被他们丢弃的古籍最后都流到了我们手中,这些人被称作摸鸡校尉。”
“摸什么?”
“摸鸡校尉。”马洛重复了一遍,“很古怪的词对吧?我也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它是从哪儿传来的,但他们都把盗墓贼称作摸鸡校尉,所以我也就这么叫了。”
风铃点了点头。
她的注意力很快被书籍吸引了,女孩用一块布蒙住口鼻,用鸡毛掸子清扫书上的灰尘,马洛·威廉姆斯给她搬来的古书可以堆成一人高的山,对她而言这简直是座金矿,平日里到哪儿去找这么多书?
“不过古墓的数量终究是有限的,很多东西都没能保存下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对所有的知识进行整理和翻译,就是为了防止它们再次失传,否则就连《蔷薇之歌》这么烂大街的诗歌,我们都无从得知它的后两篇是什么。”马洛悠悠地说,“十年战争对学术和知识的破坏是毁灭性的,连摩约都未能幸免。”
“是啊……战争对知识的破坏是毁灭性的。”风铃聚精会神地看着手里的书,“战争对知识的破坏是毁灭性的……等等。”
她忽然一怔,扭过头来。
“你刚刚说什么?”
“我……我说摩约都不能幸免。”马洛·威廉姆斯一头雾水。
“上一句。”
“十年战争对学术和知识的破坏是毁灭性的,连摩约都未能幸免。”
“再上一句。”女孩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男孩莫名其妙,“就连《蔷薇之歌》这么烂大街的诗歌,我们都无从得知它的后两篇是什么。”
“《蔷薇之歌》。”风铃愣愣地问,“有三篇?”
第四十章 暗杀
“《蔷薇之歌》。”风铃问,“有三篇?”
“是的,风铃小姐。”马洛·威廉姆斯回答,“很少有人知道广为流传的《蔷薇之歌》实际上有三篇,通常我们所熟知的‘当埃的目光直视井底’这一首,实际上是《蔷薇之歌》的第一个篇章,《萌芽之章》,后面还有两篇,分别是《盛放之章》和《凋零之章》。”
“另外两篇呢?”
马洛·威廉姆斯耸耸肩,“不知道,失传了,怎么了风铃小姐?您对这个很感兴趣?”
“不,没什么,随便问问。”风铃摇摇头,转过身背对着年轻的教士继续翻书,她努力保持脸色平静波澜不惊,实际上心底惊涛骇浪,其他人不知道,但她很清楚《蔷薇之歌》中隐藏了圣杯的线索,如果说《蔷薇之歌》一共有三个篇章,那么这说明自己掌握的圣杯线索很有可能是不全的!
风铃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沮丧,她又获得了一条新线索,但这条新线索却指向了更多未知线索。
“我倒是挺想把那首歌给复原完整。”她随口说。
“是的,遗憾的是没人知道后两章究竟是什么内容。”马洛·威廉姆斯点头,“说来也奇怪,虽然《蔷薇之歌》广泛流传,我却从未听说过有人知道它的确切源头。”
“它是一首精灵语歌。”
“它是一首精灵语歌。”马洛说,“可是没人知道这首歌究竟出自谁手。”
风铃注视着手中发黄的纸张,可是心思已经完全不在这上面了,那些艰涩的希里尔语、尤弥尔语字母都变成了无意义的符号,继而变成扭曲的黑色线条,像细蛇一样在纸上爬动……圣杯啊,传说中的圣杯,那座神话中的伟大宝藏,就隐藏在这历史的故纸堆里,几乎近在咫尺,可她却无法看透这些文字,拨不开历史的层层迷雾。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马洛·威廉姆斯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帮风铃整理完了所有的书,拍拍袍子上的灰尘。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马洛·威廉姆斯先生。”女孩盈盈地鞠躬道谢。
“啊……不必谢我,不必谢我,是院长吩咐的。”男孩连忙摆手,一脱离学术问题,他立即就变成了那个腼腆局促的孩子,不擅长和女孩打交道,“风铃小姐,院长还吩咐说,晚上八点是晚膳,请您和苏格拉底先生记得来餐厅。”
“我记住了。”风铃笑。
马洛脸一红,赶紧跑了,出院门的时候还撞见了刚好回来的苏文清,他匆匆忙忙地向后者行礼,然后闪了出去。
“这孩子跑得真快。”苏文清手里拎着一个袋子,扭头瞄了一眼,“小领主,摩约感觉如何?”
“嗯……”风铃坐在藤椅上,“很大很热闹,有很多很多人。”
“今天时间太晚了,明天让伯尔纳带你出去转转。”苏文清踏进院子,把手中的袋子递给风铃,“摩约是很热闹,而且还有很多很有意思的东西。”
女孩接过袋子,嗅到了一股淡淡的幽香。
袋子里是一束淡黄色的蔷薇花。
“哇……这太棒了。”风铃两眼一亮,把鲜花紧紧地抱在手里,“苏格拉底先生,这是您买的吗?”
“路边摘的。”苏文清俯身掸了掸袍子上沾的灰尘,“我哪里有钱买花。”
“哦。”风铃低声说。
“我今天下午去圣山上转了一圈,看了看总督府的情况。”苏文清把外袍脱下来,挂在架子上,然后搬来一张凳子在院子里坐下。
“情况如何?”
“还是和以前一样,戒备非常森严,克兰达都大公的府邸大概是世界上守备最严密的地方,负责保护总督府的都是博希蒙德三世的亲军,小领主你还记得之前在街上看到的罗贝尔·伊夫林么?他就是亲军统领,罗贝尔·伊夫林被称作猎狗,可不仅仅是因为他听话。”苏文清说,“这世上没人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潜入总督府,手段再高明的潜行大师都办不到。”
说着,苏文清折了一根树枝,在泥地上画了起来。
“总督府内外有四层高墙,从正门进入,需要连过四道守卫,中央是主殿,就是那个大金帽子,金帽子底下就是主殿。”
苏文清在地上画了个长方形,然后在长方形里画了个圆。
“而我们的目标,圣徒之井,就在宫殿的后院里,后院的墙有三层楼那么高,而且墙下就是陡峭的悬崖,没人能从这里入侵。”
风铃盯着地上的地图看了很长时间,皱眉,“这可怎么办?苏格拉底先生,您能不能秘密地通知总督,让他放我们进去,然后您再叮嘱他不能把消息外泄?或者干脆假借其他理由进入总督府,但是不对外透露我们的目的是圣徒之井,再趁人不注意借机下到井底?这样可行吗?”
苏文清笑了笑,“只要我们进入了圣徒之井,就不可能不被人察觉,小领主,你知道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吗?”
“是什么?”
“是我的身份。”苏文清说,“是智者这个身份,只要我以智者的身份向摩约总督发出要求,他就一定会警觉起来,并仔细揣摩我的每一步行动,小领主,千万不要把别人当傻子,博希蒙德三世活了四十四年,想要他命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可他如今仍然活得好好的,再者总督府里可不仅仅只有博希蒙德三世这一双眼睛,三大国在那座宫殿里安插了多少探子根本没人知道,只要我进入总督府,不出半个月,英雄王骑士王和征服王的案头上就会收到报告。”
“所以智者的身份不能暴露,一旦暴露,三大国都会第一时间注意到我并且保持密切监视,小领主,你要相信对世间三王而言我也是眼中钉,他们不敢动我只是怕我炸了他们的老窝,如果三王因此得知了圣杯的下落,那事态就会变得比较麻烦,圣杯对他们的吸引力也是致命的。”苏文清接着说。
“这可怎么办?”风铃没办法了,一筹莫展。
“机会还是有的。”苏文清问,“小领主,你认为在总督府内,对博希蒙德三世而言,什么东西比圣杯更宝贵?”
“比圣杯更宝贵?”女孩一愣,“不知道。”
“当然是博希蒙德三世自己的性命。”苏文清隐秘地一笑,“在生死一线的乱局中,谁还会关心什么圣徒之井呢?”
风铃瞪大了眼睛。
苏文清把手里的树枝丢在地上,用轻飘飘的语气说:
“小领主,我们来策划一起针对总督的暗杀吧。”
第四十一章 晚餐
当晚八点,苏文清和风铃在圣安东尼修道院的餐厅里吃晚饭。
除了修士,大概也没什么人能把时间掌握得如此精确,普通平民并不需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划自己一天的生活,但是教士的日常却有细致的规定,他们的一天通常从午夜至凌晨两点开始,起床做晨祷,到中午十二点时才有一顿主膳,到晚上八点太阳完全落山时再有一顿晚餐。为了精确地掌握时间,教堂里配备有日晷和滴漏壶,晚上则使用蜡烛来计算时刻,这是一笔相当不菲的消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点得起蜡烛。
苏文清带着风铃进入食堂,修道院的食堂就在教堂的东面,与教堂主殿隔着一座小小的花圃,是一栋不起眼的长屋,苏文清和风铃是远道而来的客人,所以按理与院长伯尔纳·埃西丁格共坐一桌,但圣安东尼修道院的来访客人并不止苏文清和风铃两人,修道院向来是许多云游僧侣以及出行贵族落脚的首选,像伯尔纳·埃西丁格这样出众的大修道院院长,更是长年招待八方来客。
教士们依次坐在长桌旁,每个人都有一份面包,一份煮蚕豆,一块奶酪和四分之一杯葡萄酒。
风铃用勺子戳了戳盛放奶酪的黑色圆形扁盘,盯着它看了半天才发现这居然是块面包。
“面包可不仅仅只能用来吃,还能当做餐具。”苏文清笑着轻声说。
“苏格拉底先……”
“嘘——”苏文清竖起食指示意安静。
这时风铃才意识到食堂里几乎无人说话,所有人都保持静默,教士们穿着深色带帽的长袍,低着头吃喝,火炬和蜡烛的火光里只有低沉的咀嚼声、饮水声和餐具碰撞的声音,偶尔有教士抬起头看他们一眼,很快将目光撇了过去。
“缄默是一种美德。”苏文清凑近风铃耳语。
说完他冲着院长,双手握住自己的脖子,翻白眼吐舌头,跟食物中毒了似的。
伯尔纳·埃西丁格无奈摇头,然后吩咐食堂管理员为苏文清带过来了一壶醋。
本笃会以保持缄默为美德,所以在许多场合使用手势交流,比如说两手互相挤压,表示的是奶酪,做游泳的姿态,表示的是鱼,而苏文清双手捂住脖子的意思是“请给我来一碟醋”,当然,他的表情纯属多余。
苏文清举起双手。
风铃:这又是什么意思?
苏文清:法国军礼。
风铃挖了一勺煮烂的蚕豆,塞进嘴里咀嚼,食不知味,心不在焉,满脑子都在思考问题。
智者大人说要策划暗杀摩约总督,这可着实把她给吓住了。
她搞不懂智者大人想干什么,这就好比自己只是想摘个苹果,但是智者大人要把果农给宰了……智者大人何时变得如此心狠手辣了。
长桌上昏暗的烛火摇曳,把每个人的影子投在墙上,风铃抬眼望过去看不到教士们的面孔,所有人的脸都藏在帽子底下,烛光照不到的黑暗中有人隐隐在吟诵经文,嗡嗡地像是苍蝇在叫,风铃听不懂他们在念什么,只觉得这里黑暗又压抑,她抬起头看着墙上的凯尔特十字架,觉得这像是某种异端教派的秘密集会。
智者大人倒是像个没事人似地又吃又喝,她悄悄地往苏文清边上挪了挪。
不知为何,只要靠近智者大人……所有的阴翳、不安和沉郁就会全部一扫而空,智者大人自带一种奇特的气质,让惊声尖叫变成惊声尖笑,让午夜凶铃变成午夜胸灵。
教士们举起葡萄酒酒杯,用低沉的声音说:“奉主的圣名。”
苏文清也跟着有板有眼地说:“奉主的圣名。”
风铃看着他一本正经,忽然就笑了出来。
要知道,早几天智者大人还瞧不上这一套麻烦的宗教礼仪呢,用他的话来说,神棍总要给自己平庸的生活打上神明的标签,把自己愚蠢的行为在《教典》中找到参照,好像它就能从此变得高人一等,这也是奉主的圣名,那也是奉主的圣名,晚上蹲坑拉屎是奉主的圣名,神圣西斯廷的大主教们强奸男童也是奉主的圣名——我奉主的圣名解开腰带脱下裤子,奉主的圣名撅起那些男孩的屁股……哦,天呐,赞美主!赞美主!
风铃用手势比划:苏格拉底先生,您什么时候也开始奉主的圣名了?
苏文清用手势回答:咱们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是在人家的主场呢所以得入乡随俗,我们吃着天父家的面包和葡萄酒赞美一下天父理所应当,毕竟要知恩图报嘛,更何况我可从来没有贬低过他们的行为习惯,这是拥有浓厚文化与历史底蕴的传统,对于有宗教信仰的朋友,我一向是持理解与包容态度,这才是科学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宗教价值观。
风铃:……你是怎么做到用手势说出上面这些话的?
用过晚餐,教士们依次离场,他们要返回宿舍睡觉了,苏文清和风铃来向院长告别。
“亲爱的苏格拉底先生,风铃小姐,今天这一天过得如何?”伯尔纳·埃西丁格站在桌边,微笑着躬身。
“院长先生,托您的福,我很开心。”风铃回答。
“看到您这么高兴,那我就放心了。”院长说,“接下来在摩约的这段时间,两位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吩咐。”
“伯尔纳,你明天有空的话,带小领主出去转转?”
“这个好说。”伯尔纳·埃西丁格点头,“风铃小姐是第一次到摩约来吧?”
“是的。”
“我义不容辞。”伯尔纳·埃西丁格很有自信,“我在摩约住了二十年,相信这里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座城市了。”
“我相信你是一位好导游。”苏文清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和他拥抱了一下,“主庇佑你,我的老友。”
两人转身离开食堂。
伯尔纳·埃西丁格久久地站在长桌旁,蜡烛在寂静的黑夜中缓慢燃烧,烛油挂在长柄的烛台上慢慢地滴落下来,然后凝固,老院长望着那一高一矮两个人影走在长廊里穿过花圃,澄澈的月光落在他们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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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闲话:推荐一部电影《巴斯特·斯特鲁格斯的歌谣》,科恩兄弟导演,netflix出品,整部电影由六个小故事组成,美国西部背景题材,牛仔、淘金、决斗、神枪手、抢劫、流浪、大篷车,白衣白帽白马的西部快枪手杀人无数,终究还是遇到了生命中的宿敌,看似血腥、暴力、直白、浪漫,细想则晦涩而蕴含深意。)
第四十二章 外星无脑Fate厨
翌日上午。
伯尔纳·埃西丁格带着风铃出门游览摩约城,后者专门换了一条带有垂班德领的黑色长裙,把头发扎成一条大麻花辫盘在脑后,这让她看上去不像个有爵位的贵族,倒像是个入城的乡村少女,不过风铃也不在乎,她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个贫穷的乡村少女。
院长送给风铃一条银制的凯尔特十字架挂坠,说这能保佑她处于天父的荣光之下,风铃满心欢喜地收下了,同时心底试图对其估价的穷人想法被身为贵族少女的礼貌和矜持强行压了下去……这可是院长先生的祝福和好意,怎么能卖呢?
本姑娘虽然穷!虽然穷……虽然穷呜呜呜呜呜呜……
如果出价足够高,也不是不能卖……
出门前风铃朝苏文清挥了挥手,“苏格拉底先生!我们出去啦!”
苏文清搬来一张小桌子坐在门口,正在整理图纸,嘴里叼着一根草,抬头冲她笑笑,无论是哪个世界的姑娘,天性都无法抗拒逛街的吸引力。
“玩得开心!”
“嗯!知道啦!苏格拉底先生我会为你带礼物的!”
两人消失在了院门口,苏文清继续低头观察图纸,他桌上摆着的是摩约地图和总督府的平面图,摩约内城与外城占地总面积超过二十五平方公里,其中核心的内城占地六平方公里,所谓内城,即是被城墙囊括在内的区域,而外城占地面积近二十平方公里,还在不断扩大,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从四面八方陆陆续续聚集在这里,从此定居。
摩约城内部可谓泾渭分明,严格来说摩约没有本地民族,所有人都是外来人口,因为这最初就是一座由囚犯和流民建立起来的城市,城区东部是诺德人聚居地,居民来自神圣西斯廷和戈伦帝国,西部城区则多是摩尔人,来自伊尼拉汗国,不同的民族导致了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乃至宗教信仰等各方面的差异,多年来诺德人与摩尔人互相仇视,历代摩约总督都在努力弥合两个民族之间的裂隙,但收效甚微。
叮叮当当的驼队从人群中穿过,每一头骆驼的驼峰上都披着颜色鲜艳的羊毛织毯,毯子上绣着精巧的花纹,骆驼永远是一种慵懒的生物,总是耷拉着眼皮,仿佛昨天晚上没睡醒。
风铃歪着头,和骆驼对视。
骆驼看了她半晌,大概想不明白这个人类小姑娘是在干什么,哼哼了两声,把头撇了过去。
风铃又绕到另一边看着它,对这姑娘来说,骆驼只在书本里见过。
骆驼哼哼两声,闭目养神,不管她了,她愿意看就看吧,作为一头高傲英俊的骆驼,即使被人类围观,被人类评价,它……
“哇,院长先生,这骆驼好丑啊。”
……忍无可忍。
骆驼一咧嘴唇。
“风铃小姐当心。”伯尔纳·埃西丁格拉着女孩往边上一避。
噗噜噗噜噗噜噗噜!
骆驼朝他们疯狂地吐唾沫。
“风铃小姐,您要注意,骆驼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朝人吐唾沫,您怎么招惹它了?”
“不知道啊。”风铃被院长拉着往前走,扭过头来看着那头骆驼幽怨的小眼神,“我没招惹它呀。”
两人从圣山山脚下的圣安东尼修道院出发,前往城西,由于内城在建设时没有经过规划,所以建筑物分布混乱,经过千百年的发展,这些混乱的建筑布局逐渐发展成曲折蜿蜒的街道和小巷,许多狭窄的巷道只能容纳一个人经过,当院长和风铃从两座古老的高墙之间挤过时,他们的头顶上悬挂着不同国家不同家族的旗帜。
“风铃小姐,您知道怎么辨别希伯尔人和闪米特人么?”
“希伯尔人和闪米特人?”
“是的,希伯尔人和闪米特人都是摩尔人,他们是摩尔人的两个分支,就像诺德人中的北方诺德人和南方诺德人,戈伦帝国主要是北方人,他们的特点是头发多深色,褐色或者棕色瞳孔,而神圣西斯廷主要是南方人,发色更浅,有淡金色或者银色头发,蓝色或者绿色瞳孔。”伯尔纳·埃西丁格解释,“希伯尔人主要分布在伊尼拉半岛的北部,他们大多是游牧民族,黑色头发,肤色较浅,闪米特人分布在南部和东部,是农民和渔民,肤色较深……您看刚刚走过去的那个商人。”
风铃扭头回望,与她擦肩而过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商人,黑色大胡子,头上戴着紫色的缠头巾,穿着花花绿绿的大褂,脚下踏着尖头的大食靴,
“他是希伯尔人?”
“是的。”院长点头,“风铃小姐您的眼光很准,他戴着紫色的头巾,这在希伯尔人的传统中是富有的特征,我们有必要认清我们正在打交道的是哪一个民族的人,因为他们的风俗是不同的,以免在无意识中冒犯了对方。”
风铃点点头,学着在人群中辨认民族。
伯尔纳·埃西丁格教会了她如何辨认希伯尔人和闪米特人,院长说早年伊尼拉半岛也是分裂割据的状态,希伯尔人与闪米特人打了很多年的仗,但是两个民族势均力敌,直到有一年,希伯尔人中出现了一个英雄。
风铃问是征服王?
院长回答说是征服王的先祖,他带领自己的部落打败了其他所有部落,成为第一代伊尼拉苏丹,希伯尔人与闪米特人的统治者,至于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的称号……那倒是后来的事了。
后来的事?风铃问。
是的,伯尔纳·埃西丁格点头,世间三王的称号是圣伊斯玛赐予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英雄王吉尔伽美什,骑士王潘多拉贡还是征服王伊斯坎达尔,都是圣伊斯玛降临之后才有的名字。
苏文清:我就说第一代观察员是个无脑fate厨!给他们仨取这么个中二的称号!
伯尔纳·埃西丁格和风铃沿着街道前行,看到前面的街面上挤满了人,嘈杂的喊声传了过来,有希里尔语也有撒拉逊语,风铃隐隐能听到几个单词,“绞死他!”“去死!”“绞死他!”“下地狱!”。
“院长先生,您看,您看,那是在干什么?”
风铃加快了脚步往前赶,挤进了人头攒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
她猫着腰用力从人群里挤过去,挤到所有人前头,才发现这是一座小小的圆形广场,广场周边站着全副武摩约禁卫军,她站在一位禁卫军士兵的身后,努力踮起脚尖往前望,广场中央立着一座两层楼高的木制塔台,木塔顶上站着四个人,每个人都被五花大绑。
“风铃小姐……这里人太多了,您可千万别乱跑。”老院长总算追了过来,气喘吁吁,他可没风铃这么灵活,花了老大的力气才挤过人群。
“院长先生,您看。”
“哦……我的主啊。”伯尔纳·埃西丁格抬起头,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这是刑场,他们要处死那几个人。”
“为什么要处死他们?”
“因为他们是危险人物,留在世上是祸害。”院长还没说话,人群里就有人说了。
“他们真的是兄弟会的杀手么?”有人问,“据说兄弟会的人各个杀人不眨眼。”
“嘘……别乱说话,被兄弟会的人听到了,你可就活不过今天晚上啦。”
“我不信他们敢在城内明目张胆地行凶,圣殿骑士和禁卫军都在呢。”
“我看你活不过今天晚上了!”
“有本事让他们来,兄弟会算什么,我艾吉奥大爷在这儿等着呢。”
风铃听了一圈,扯了扯院长的衣角。
“院长先生,兄弟会是什么?”
第四十三章 死刑犯
“兄弟会……”伯尔纳·埃西丁格左右张望了两眼,然后俯下身来耳语,“风铃小姐,您最好不要打听这个,以免麻烦上身,因为这群人不是善类,所谓刺客兄弟会,是盘踞在摩约城外的一个秘密势力,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是间谍和杀手,是圣殿骑士团和禁卫军长期悬赏的要犯。”
风铃点点头。
院长叹了口气,他倒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每个月的九日和十日都是处决死囚犯的时间,他不该带着风铃出来瞎逛,带着小姑娘来看死刑犯被处决着实不是一个年长者该做的事,我主在上,请宽恕我们的罪孽,人家小小的年龄,又是柔弱的少女,恐怕不能接受如此残忍的……
“院长!院长!您看,要开始了!”
伯尔纳·埃西丁格默默地把上面的想法全部收了回去。
我主您甭宽恕了。
绞刑塔上一字排开站着四个人,被反绑着双手,按照摩约的法律,杀人犯、间谍、叛徒都会被处以绞刑。这四个死囚看上去年龄都不大,一个蓄须的摩尔人大概三十来岁,两个年轻的诺德人可能只有二十出头,最后一个人包着脏兮兮的头巾,风铃仔细辨认才发现居然是个女人,四个人身上都裹着破布,头顶上悬着拇指粗的绞索,像木头一样站在高处,神情颓然,漠视着脚下广场周围的人群,没有丝毫生气。
绞刑塔底下站着摩约禁卫军,所有围观的人都被禁止靠近。
伯尔纳·埃西丁格并不主张在大庭广众之下处死囚犯,作为圣安东尼修道院的院长,他曾经向总督提过建议,杀人不适合作为一项表演呈现在民众的眼前,遗憾的是总督并未采纳。
总督耸耸肩说亲爱的院长,您得知道,如果我不把这些恶棍绞死在所有人面前,那么我将不得不绞死更多的人。
人群忽然骚动起来,一个男人大踏步地走向广场正中,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去——他穿着锁子甲,套着白底红十字的外褂,红色头发,身材高大,很显然是圣殿骑士团的人,他沿着绞刑塔的木梯一步步地登上去,最后站在塔顶。
他高举双手,人群沸腾起来。
“根据摩约法律与总督手令,我们于此判处以下人士:三国与摩约通缉要犯、兄弟会杀手、双手沾满无辜死者鲜血的戴斯蒙德·迈尔斯……”
风铃逐渐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周围的人开始高声叫喊,嘈杂的喊声压过了高塔上的人,人群涌动着往前挤,风铃用力抓着院长的衣服才站稳了。
“死刑!”
“死刑!”
“绞死他!绞死他!”
周围激动的人群让风铃有些不安,每个人都面红耳赤,嘶声高喊,几乎狂热,人们的喊声逐渐合成一个节奏,所有人都在高喊:死刑!死刑!她不太喜欢这种环境和氛围,女孩被身后的人推推搡搡,顿时皱起眉头。
“……邪恶的兄弟会成员、叛徒、间谍康纳·肯威,我们判处你死刑!”圣殿骑士高举起自己的手,“死刑!”
他给四个死囚犯一一套上黑色的头套,然后把绞索挂在他们的脖子上。
接下来只要扳下操作杆,死囚脚下的翻板就会打开,让这四个人在重力的作用下坠落,最后扯断自己的脖子和脊椎。
“我主万岁!摩约万岁!”
圣殿骑士牢牢地握着操作杆,冲着底下的人群高喊,他是个老刽子手了,这辈子不知道处死了多少恶徒,今天要杀的这四个与他过去处死的并无什么区别,但他认为这是一项光荣的使命,天父对于邪恶从来不会留情,他坚信自己每除掉一个死囚,这个城市就能多一点安宁。
“我主万岁!摩约万岁!”圣殿骑士带着民众们一齐高喊,“我主万岁!摩约万……”
直到一支箭穿透了他的眼眶钉在身后的柱子上。
那支箭来得极狠极准,快到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精确地从右眼射入从后脑穿出,带着猩红和花白的粘稠液体,“咚”地一下钉在了木头上,锋利的金属箭头入木三分,箭尾还在嗡嗡地颤动。
圣殿骑士瞪着无神的眼睛,靠着柱子慢慢地滑坐在地板上,
人群寂静了一秒钟。
与混乱的尖叫声同时响起的是破窗的声音,在混乱的人群中,风铃看到广场四周的塔楼窗口骤然爆裂,不明身份的灰衣人从窗户中窜出,他们以惊人的敏捷踩着围观人群的肩膀跳入广场,手里握着寒光闪闪的弯刀与匕首,摩约禁卫军刚转过身就被弩箭射中脖子和额头,然后软倒在地面上。
人群尖叫着四散逃开,互相碰撞踩踏然后摔倒。
“风铃小姐!风铃小姐!”意识到大事不妙的伯尔纳·埃西丁格冲上来护住女孩,然后带着她往外逃,他虽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见多识广的老院长能看得出来这恐怕是有人在劫刑场。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居然有人敢在摩约城内,在禁卫军和圣殿骑士的眼皮子底下劫刑场?
谁有这么大胆子?
“院长先生!我在这里,我在这里!”风铃紧紧地抓住院长的手不松开,周围一片混乱,恐慌的人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窜,把帽子鞋子都跑丢了,不慎摔倒的人就被其他人踩在了地上,再也没能爬起来,与此同时,风铃听到头顶上响起“铛铛”的钟声,那是警报,驻守刑场的禁卫军敲响了警报,几秒钟后不知什么地方又吹起尖锐的哨声——那是其他禁卫军正在回应。
风铃跟着伯尔纳往回跑,突然一个趔趄,不知道是踩了她的裙摆一脚,女孩惊叫一声松开了手,被人撞倒在地上。
“风铃小姐!”伯尔纳转身想回来拉她,但是被人流簇拥着往前,根本没法回头,院长努力踮着脚,可是仍然没法阻止人群把他的视线淹没,几秒钟内风铃就不见了踪影。
“风铃小姐,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老人只能冲着人群大喊,“千万要保护好自己!”
他的声音刚出口就被淹没了,尖叫声、哭喊声、叫骂声混杂在一起,谁也听不清谁在说什么,逃跑的人流和赶来支援的摩约禁卫军正面相撞,双方挤在街道上,禁卫军士兵的任务是迅速包围剿灭劫刑场的歹徒,却被平民堵在了路口,士兵们粗暴地用盾牌开道,同时朝着人们怒吼让他们滚开,最后他们只能无视平民的死活,骑着马就从人的身体上踩了过去。
伯尔纳·埃西丁格也被裹挟在混乱的人群中,他看到了迎面开来的军队,想回去找风铃可是又没法逆着人流行动,只好暂时作罢。
老院长无助地在胸前划十字。
我主在上,一定要保佑风铃小姐平安无事啊。
第四十四章 归去,归去
风铃记不清自己被踩了几脚,只觉得晕头转向,分辨不出东南西北,混乱发生时她正在广场边缘,直接目睹了那些刺客是如何残杀禁卫军士兵的,后者虽然全副武装,但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杀手们显然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他们用弩箭洞穿士兵的额头,把匕首从他们的侧颈插进去然后拧转,滚烫的鲜血喷薄而出,风铃从未见过这样残酷而冷厉的人,下手不留活口。
接下来就是尖叫声——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先叫了出来,惊呆的人群开始四散逃窜,风铃的裙摆被踩了一脚,狠狠地扑倒在地上,就此与老院长伯尔纳失散。
女孩被绊倒后又绊倒了更多人,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蚁团在滚动,男人和女人们趔趄踉跄地从风铃身上踩过去,她一开始还想着尝试爬起来,但很快就放弃了,只好抱住脑袋脖子蜷缩起来等人流过去。在风铃的视野里,只能看到数不清的小腿互相交织,男人的,女人的,老人的,孩子的,被撕破的裙摆、长褂、衣袖、头巾拋落在土黄色的沙尘里。
被狠狠地踩了几脚,风铃疼得无法出声,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混着泥土脏兮兮地糊在脸上,摩尔人习惯穿着厚底的尖顶鞋,这种鞋子踢人简直是凶器。
最狠的那一下几乎踩断了风铃的肋骨,她只觉得有一头猪重重地踏了自己一脚,骤然把肺内的空气都挤了出去。
天呐……疼疼疼疼疼死我了——智者大人救命啊——
风铃排空了肺内的所有空气,又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歪着头看到一个腰围跟水桶一样粗的背影从自己头上跨过去。
死肥……不不不不行,不可说脏话,我主在上请宽恕我。
所有人都在逃离刑场,刑场内的杀戮还在继续。
没人知道这些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是什么人,他们胆敢在摩约城内公然行凶,杀的还是禁卫军。
但看得出来他们训练有素,且布局周密,安排弩手潜伏在广场周边的高层建筑和塔楼上,第一轮突袭用弩箭就杀死了过半数的卫兵,第二轮突袭再由刀手强攻。
负责守卫刑场的士兵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反应过来之后迅速求援。
街面上的人群还未散尽,赶来支援的禁卫军士兵加剧了场面的混乱,风铃趁着人群出现的短暂空档咬牙爬起来,竭尽全力从人群中挤出了出去,靠墙躲到路边,看着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军队冲进刑场,她在混乱中寻找伯尔纳·埃西丁格的影子,但是老院长也不知道被卷到什么地方去了。
风铃钻进路边的一条窄巷里,气喘吁吁地瘫倒在地上。
她背靠着墙壁,剧烈地喘息,外头传来激烈的喊杀声和兵器碰撞的声音,看来禁卫军已经和劫刑场的杀手们干上了。
风铃不敢再出去了,街面上一片混乱,只能在这里先躲躲,等外头平静了再想办法回去。
肩膀和腹部都隐隐地作痛,风铃低头检查自己的情况,裙子是彻底完蛋了,一只袖子不翼而飞,另一只袖子半拉地挂在肩膀上,她弯下腰来把破损的裙摆撕到膝盖长短,然后用布条把散乱的头发重新拢起来,扎成一个马尾辫,做完这一切,风铃慢慢地蹲下来大口大口地呼吸,尽管狼狈不堪灰头土脸,好在没有受什么重伤,手肘、膝盖和脖子有些擦伤,火辣辣地疼,她握住院长送给自己的十字架,祈祷天父保佑。
远处传来的尖叫、哭喊、嘶吼让人胆战心惊。
不知过了多久,街面上逐渐安静下来。
风铃睁开眼睛,估计着应该可以出去了,巷口忽然传来动静。
她循声望去,看到一只消瘦的、沾满黑色血液和沙土的手扒在了转角的墙沿上,手指深深地插进泥砖里,风铃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警惕起来。
接下来那只手的主人踉踉跄跄地出现在风铃的视线中,风铃愣住了,是个脸色苍白的黑发女孩,身上裹的破布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她拖着细碎的脚步摇晃地走进窄巷,像个竹竿子一样消瘦憔悴,双目黯淡无神。
女孩抬起眼睛,看到站在对面的风铃,然后一头栽倒,摔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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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智者,灰袍大法师,东方之塔,果蔬与辣椒之主,火神俄尔比托斯与雷神阿姆罗的代言者,众神的人间行走,圣伊斯玛苏格拉底先生此刻仍然端坐在自己的小院里,悠哉悠哉地观察摩约城的地图,他不知道摩约的刑场今天让人给劫了,更不知道小领主和老院长就在现场,劫刑场的消息最快也要到明天早上才会传到修道院里来,因为那个时候总督该雷霆震怒宣布搜查全城了。
对苏文清而言,今天是个很好的天气,阳光明媚,凉风习习,这么好的天气里就该喂鸡。
所以他抓了一把麦麸,坐在院子里一边看图一边喂鸡。
“呜咯咯咯咯……”苏文清把麦麸撒在脚边,母鸡们飞快地围上来,苏文清相当享受群鸡环绕的感觉,这一刻他就是鸡头。
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的那个鸡头。
从小到大苏文清既不是鸡头也不是凤尾,他是个鸡屁股,人类社会追根究底是个内卷化的世界,走到哪里卷到哪里,即使现在吃喝住行都不算资源,钻戒可以订制月球那么大的,但人们仍然可以找到什么东西来促使社会的内卷,可以是某种资源也可以是鸡屎——我有我牛逼,至于用不用得上无所谓,继而导致阶层的分化,且分化速度是超光速的,像苏文清这种社会底层科研民工,他从出生的那刻起人生最高点就注定是cnghyd76435这串号码,靠着这串数字他可以衣食无忧,但他也就是个cnghyd76435。
苏文清卷不赢别人,毕竟别人是祖孙六代在卷。
他又不是蛋卷超人。
对苏文清而言,他平生莫大的一个遗憾,就是没有被分配到一个全是猫耳娘的世界。
据说他前前前前前前任观察员王大龙先生,就幸运地被派往了一个只有猫耳娘的星球,听说如今已经嫖到失联。
苏文清叹了口气。
唉,归去,归去,不如喂鸡。
“苏格拉底先生!苏格拉底先生!”院门外忽然传来院长伯尔纳·埃西丁格慌乱的喊声,苏文清抬起头,就看到灰头土脸的老院长出现在大门口。
苏文清吃了一惊,放下手中的图纸。
跟在伯尔纳·埃西丁格身后的是更狼狈的风铃,院长扶了一把,风铃才跨过门槛,她衣衫残破,甚至还受了些轻伤,这姑娘背上还背着一个昏迷不醒的黑发女孩。
苏文清愣愣。
他忽然记得风铃出门前说要给自己带礼物。
第四十五章 学术流派阿萨辛
“捡来的?”
“捡来的。”
“小领主,捡到别人的东西就该物归原主。”
“可她是个奴隶,她不是东西,苏格拉底先生。”
“那就把她还给奴隶商人……”
“不行!”风铃正在包扎胳膊上的伤口,嘴里咬着一根布带,嚯地一下就站了起来,拦在床前,“我绝对不会把她还给那些毫无人性的奴隶商,既然她碰到了我,我就有义务和责任照顾好她,苏格拉底先生,您休想把她还回去!休想!”
风铃绷着小脸,态度坚决,寸步不让,毫无妥协的余地,像只护食的小猫。
“那行,你就把她留着吧,我其实没什么意见。”苏文清挠挠头,手里端着枸杞泡茶的保温杯,坐在藤椅里。
他也没料到摩约城内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劫刑场,这很不可思议,苏文清不知道行动的策划者脑子里装的究竟是哪个品牌的浆糊,但凡这桶浆糊里有一个脑细胞,这些人都不会愚蠢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劫杀摩约禁卫军和圣殿骑士,这是对摩约总督的挑衅,从古至今,除了他苏文清,其他任何敢在摩约这一亩三分地上挑战总督威严的人最终都会被吊死在城楼上。
接下来禁卫军的动向,苏文清用屁股想也能知道。
无论那伙人是否成功地救下了死刑犯,但他们百分之百逃不出去——在劫杀发生的同时,摩约的城门就该封锁了,除非你能长出翅膀飞过十几层楼高的巨大城墙,否则你就是翁中之鳖,禁卫军和圣殿骑士接下来要做的不过是挨家挨户地搜查,把这几个胆大包天的小子揪出来,再找个日子绞死。
“苏格拉底先生,兄弟会究竟是什么?”
风铃坐在床边,撑着脑袋,看着床上昏迷的黑发女孩。
这女孩是个希伯尔人,小麦色皮肤,从下巴到鼻尖到五官都很小巧,但眼睛却出奇地大,头发漆黑浓密,缠着沙土和野草洗都洗不干净。
风铃看这姑娘跟自己差不多大,没想到她却是个奴隶,院长伯尔纳告诉风铃奴隶很好辨认,所有的奴隶商都会在奴隶身上做标记,一般是烙印,他们用烧红的烙铁在奴隶的皮肤上印下标记,而这个年轻的希伯尔少女左手手腕上就有这么一个凸起的印记——“????”。
这是摩约城内最大的奴隶商费萨尔家族的标记。
说明这个奴隶属于费萨尔家族。
“兄弟会?那不是明教的老祖宗么?”苏文清说,“小领主,你有没有听说过背靠青天砍翻巨龙的故事?”
“什么?”风铃皱眉。
“刺客兄弟会是盘踞在摩约城周边的一个犯罪组织,兄弟会是外人对他们的称呼,因为他们之间总是彼此互称兄弟,实际上兄弟会的正式称呼应该叫阿萨辛派,他们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学术流派。”苏文清咳咳了两声。
“学术流派?”风铃诧异,这世上哪有拿刀砍人的学术流派?
“他们真的是一个学术流派,一个非常崇尚自由的无政府主义学术流派,只是相对于其他学术流派,他们可能粗暴了一点,他们认为征服对手的思想不如消灭对手的肉体来得方便,其实对阿萨辛派而言,著书立说排第一,教书育人排第二,拿刀砍人才排第三。”苏文清解释,“在大部分时间里,阿萨辛派都在为推广自己的思想而不懈努力,但是阿萨辛派的思想常人难以接受,碰到这种情况,他们就会把人宰了然后再找下一个人继续推广,这个组织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他们的老窝就在摩约城附近,在一个叫做黑木崖……啊不对,叫做鹰嘴崖的地方。”
“鹰嘴崖在哪儿?”风铃问。
“这个问题恐怕摩约总督和圣殿骑士团也想知道,他们和阿萨辛派是世仇,多年来想找到这伙人的老巢,不惜出动大军搜索,可惜一无所获。”
“苏格拉底先生肯定知道。”风铃说。
苏文清拧开保温杯的瓶盖,吹了吹杯子里的茶水,嘿嘿一笑,“小领主你又想套我的话了,不错,我确实知道鹰嘴崖在什么地方,我上回去串门的时候那帮不长眼的还用箭射我,被我狠狠地教育了一顿,我让他们所有人集合排队站在太阳底下合唱《达拉崩吧》。”
“《达拉崩吧》?”
“天界民歌。”苏文清回答,“鹰嘴崖距离摩约城有两百多里的路程,隐藏在群山之间,且组织严密,没有人带路很难找到他们,如今整个组织从上到下有两千多人,由于阿萨辛派是个学术流派,所以阿萨辛派的首领向来是个哲学家,这个人一般被人们称作山顶……山顶……”
“山顶老人?”
“山顶洞人。”
风铃:……
“山顶洞人哈桑,是阿萨辛派的首领,他领导着整个组织对抗摩约总督、圣殿骑士团甚至是世间三王。”苏文清说,“阿萨辛派行事向来隐秘,喜欢通过恐怖主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以刺杀闻名于世,偶尔也打个劫什么的,这世上大概就没有他们不敢杀的人,对于普通人而言,他们不好惹。”
“这么说,今天劫刑场的也是他们?”风铃问。
“有可能,除了阿萨辛派没人有这个实力。”苏文清点点头,慵懒地窝在藤椅里,“天知道这群杀手又想干什么,摩约城内的局势是越来越乱了。”
风铃回想起今天在刑场的见闻,仍然心有余悸。
她的胳膊和肩膀还在作痛,智者大人居然说他们是学术流派,可是天底下哪里有杀人不眨眼的学术流派?那些人狠辣、凌厉,下手就不留活口,杀人跟杀鸡一样。
摩约城虽然繁华,但也不是处处都好,这里时时刻刻都充斥着争执、火并、仇杀和利益纠葛,绝非什么祥和安宁之地,风铃扭头看了苏文清一眼,后者依旧悠然地瘫软在藤椅上,手里握着保温杯作国企退休老干部状,只有在智者大人身边,风铃才能感到绝对的安全,只有知道智者大人就在身后,她才敢懒洋洋地放松下来。
她歪头看着床上希伯尔少女浓密的睫毛,心头一动,忽然冒出来一个恶作剧的小想法,这女孩的脸看上去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光滑,不知道摸起来手感怎么样?风铃伸出手想去捏一捏。
风铃的手刚伸出去,还差一丁点就能摸到对方的脸颊……
后者就睁开了眼睛。
两人沉默地对视良久。
”?????????“
第四十六章 奴隶少女希尔薇
“?????????”
风铃吃了一惊,“嗖”地一下把手缩了回去,背在身后装作若无其事,顾左右而言他,“?????!?????!你终于醒了三个轮子转四个轮子不转思密达……”
身后的苏文清探头瞄了一眼,“这丫头醒了?”
他也有点意外,风铃把这个小奴隶救回来的时候,苏文清简单地为她做了个检查,虽然没受什么致命重伤,但头部受到了打击,起码是个脑震荡,所以一时半会儿是醒不过来的。奴隶商人虐待奴隶不是什么新闻,按照摩约的法律,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物品,奴隶商人拥有对他们的全部处置权,包括施加私刑甚至处死——奴隶商处死自己的奴隶不算谋杀,甚至不用受到惩罚。
年轻的希伯尔奴隶女孩慢慢地爬起来,坐在床上,有些疲惫有些茫然,她看了看风铃,又看了看苏文清,揉了揉眼睛,轻声问:“?????????????????”
“你会说……希里尔语吗?希里尔语?”风铃小心翼翼地问。
女孩直直地看着风铃,表情颇有些茫然,不知是不是没能理解她所说的话,风铃心里忽然蹦出来一个念头——这妹子可能有些呆,不过她的眼睛可真大啊,又大又圆,漆黑的瞳孔还带着点银灰色。
“这里是什么地方?”希伯尔少女换成一种语言,这次风铃终于能听得懂了。
“这里是圣安东尼修道院,摩约的圣安东尼修道院,你放心,这里很安全。”风铃解释,“你还记得么?你昏倒在了刑场旁边的巷子里,我把你带了回来……”
苏文清远远地望着,又给自己的保温杯里加了一点热水,这个时候最好让风铃跟对方接触,他一个成年大叔冒然上前恐怕会激起小姑娘的警惕和反抗心理,更何况奴隶由于长期遭到虐待,对外人基本上都抱着恐惧和不信任的态度,天知道在对方眼里自己是个什么形象,色中饿鬼?长相凶狠的色中饿鬼?还是邋里邋遢长相凶狠的色中饿鬼?
他最好还是不要去触这个霉头。
小领主捡回来的人,让小领主自己处理。
苏文清喝了一口水,悠悠地舒了口气,屋子里光线很好,宽敞的石制建筑冬暖夏凉,透气通风,一个承力的大拱将整个二层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客厅一部分是卧室,放下幔帐就能将两个区域分开,客厅的墙上挂着摩尔人的骆驼毛毯和油画,而卧室床边就是半圆形的大窗,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楼下的院子和院外熙熙攘攘的街道,光线从雕花的木质窗格里透进来,幔帐收起来后整个屋子都亮堂了。
伯尔纳·埃西丁格为他们准备了一个很好的住所,这栋二层小楼往常是为在此歇脚的贵族准备的。
希伯尔女孩一言不发,风铃想问问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倒在街头,可这姑娘惜字如金,只会点头摇头——她看上去确实有点呆,虽然眼睛很大但是没有神情,风铃无论说什么都没有反应。
“我就说把她还回去么……”苏文清说,“在她脖子上挂个牌子,写上失物招领,谁家丢的东西谁家来认领。”
“不行。”风铃一口否决。
风铃也是贫苦出身,在被老爵爷收养之前是个四处流浪的孤儿,她很清楚奴隶的生活有多凄惨,同时她还对智者大人这毫无同情心同理心的选择感到恼火,他知不知道如果把这个姑娘还回去,后者面临的将是什么样的生活?
“小领主,你留着她我是没什么意见,可自己都穷得快吃不上饭了。”苏文清说,“咱们的伙食这两天全靠蹭修道院的早晚餐,这丫头没衣服穿,你到哪儿去给她找衣服?还有你自己的衣服也只剩下一套了,你今天上午穿着上街的那套裙子我看了看,没法补了,只能用来当抹布了。”
“我……我去找院长预支薪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风铃急中生智,“我帮修道院做翻译工作,时薪有二分之一个古尔登(注1)。”
“院长能预支你多少钱?”
“不知道,不过只要能有四个铜币,我就能买到一匹长十尺宽三尺的亚麻布和一大团麻线。”风铃回答,“我今天上街的时候留心注意过了,有的旧布非常便宜,买到布料我就能自己裁剪做衣服,足够两个人穿。”
女孩心里稍稍有些得意,智者大人可难不住她,不就是做衣服么?她什么干不了?
“如果那些奴隶商人找上门来了怎么办?”苏文清接着问,“小领主,你有钱把这丫头给赎出来?还是有武力把她给抢回来?”
智者大人的问题总是一个比一个致命。
“这……”风铃也犯难了,她咬着嘴唇,转过身来。
苏文清瞄了她一眼,“你看我做什么?”
“因为只有苏格拉底先生有办法对付他们。”风铃说着双手“啪”地一下合十,开始无底线无节操求人大法,“求求您了苏格拉底先生,我知道最最亲爱的苏格拉底先生一定会帮我的对不对?只要您能保住她我给您做牛做……”
忽然一只冰凉柔软的小手从背后搭在了她的肩上。
风铃一愣。
她扭过头来,那个希伯尔女孩一动不动地望着她,眸子里倒映出风铃愕然的脸,轻声说:“不要。”
“不要?”
风铃和苏文清都怔住了。
“不要。”奴隶少女又重复了一遍,微微地摇头。
“不要?你的意思是……让我不要求他?”风铃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苏文清,“是么?还是让我不要收留你?”
奴隶少女不说话了。
“她叫什么名字?”苏文清问。
“你叫什么名字?”风铃问她,“请问你有名字么?”
奴隶少女摇了摇头。
“没名字?”苏文清翘起二郎腿,咧嘴一笑,“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希尔薇这个名字怎么样?奴隶少女希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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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古尔登,又称摩约盾,摩约城内流通的一种辅币,币值等于四分之一枚铜阿司。)
第四十七章 摩约的雨季
四月末的摩约迎来了今年的雨季,从四月份开始,天气将逐渐转凉同时变得潮湿,南方海湾上的热带与亚热带气旋会为这里带来充足的降水,五个月的雨季将一直持续到今年的九月,荒漠中遍地的骆驼刺和沙棘趁着这个机会长出新枝萌发繁殖,这些顽强的耐旱植物是荒漠中这个脆弱生态系统的支柱,一大批动物靠着它们吃饭——从最小的节肢动物到十几尺长的爬行类,还有几层楼高的沙漠巨龟。
女仆希尔薇臂弯里抱着一只竹筐,从屋内出来,她站在院子里轻巧踮起脚尖,把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收起来。
看天色恐怕要下雨了,风里夹杂着细细的雨丝。
希尔薇把绳子上挂的衣物一件一件地取下来,折叠好放进竹筐里,一边沿着晾衣绳移动,脚尖轻轻地踩在石板上,苏格拉底先生出门前叮嘱她说打雷下雨就要记得收衣服,否则打湿了所有人都得裸奔出门。
当然这里的衣服大多是苏格拉底先生的,但是说不定苏格拉底先生并不讨厌裸奔出门,他心里或许还在隐隐地期待呢?就像那条挂得高高的绿色花裤衩,他可能会希望穿着它出去招摇过市。
希尔薇抱着竹筐仰头站在那里,皱起细细的眉毛。
她太矮了,够不着。
女孩盯着那条花裤衩看了半晌,然后环顾一圈,眼睛一亮。
希尔薇从院子的墙角抱来一只空的大陶罐,把它倒置放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踩上去,女孩体态轻盈,全部体重压在罐子上也不会把罐子压碎,她像跳芭蕾舞一样单脚站在罐子上,小腿和脊背绷得笔直,再伸手去够头顶上的衣服。
还差一点点。
还差一点点……希尔薇舔了舔嘴唇,好,夹住了,夹住了!接下来再慢慢地把它……
“希尔薇小姐!”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大喊,女孩头皮一麻,脚底一滑,“呲啦——”一声,希尔薇一屁股坐倒在地上,陶罐骨碌碌地滚远了。
“希尔薇小姐您在么?希尔薇小姐!”有人兴冲冲地踏进院门,大声喊,“请问苏格拉底先生回来了么?苏格拉底先生回……希尔薇小姐?”
希尔薇沉默地看着手里的半拉绿色破布。
苏格拉底先生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亲爱的裤衩子了。
这全部都是马洛·威廉姆斯先生的责任。
全!部!都!是!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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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薇小姐,苏格拉底先生回来了么?”
希尔薇摇了摇头,然后抱着竹筐只管埋头收衣服,干活动作很麻利,希尔薇把一头靓丽的黑色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团髻,再用白布扎了一个蝴蝶结以免它碍事,身上穿着风铃为她裁剪的亚麻布连衣裙,打着赤脚动作轻快,马洛·威廉姆斯看着这姑娘从屋子里进进出出,灰色裙角快得像是风的尾巴。
这女孩是一个星期之前出现的,马洛·威廉姆斯也相当吃惊,这隔天没来,院子里居然就多了一个人,他当时抱着一大摞书过来交给风铃,进门发现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希伯尔少女正站在院子里扫地,登时就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走错了门——不过他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女孩的眼睛好大啊。
又黑又大。
跟煤球一样。
苏格拉底先生解释说这小姑娘是风铃和院长从外面捡回来的,由于无处可去,只能安置在这里了。
希尔薇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她虽然同时通晓两门语言,但平时说的最多的不过是“嗯”,“哦”,以及“苏格拉底先生请把脚让一让”。
“请问您知道苏格拉底先生什么时候能回来么?”马洛·威廉姆斯问,“院长正有事找他呢。”
希尔薇摇摇头。
她确实不知道苏格拉底先生到哪儿去了,这个男人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早上出门晚上回来,行踪神秘,他也从来不说自己干什么去了,有时候灰头土脸裹着一身泥回来,有时候还带着伤,但他总不忘给风铃和希尔薇两个女孩带一束花,不知道谁家的花圃又遭殃了。
“风铃小姐也在等他呢。”马洛叹了口气,“真是不巧,苏格拉底先生又不在。”
“风铃小姐在修道院里么?”希尔薇问。
马洛·威廉姆斯点点头。
要说现在的风铃,那毫无疑问是修道院中人气最高的人,几乎仅次于院长了,她在修道院中的工作如鱼得水,受到大批翻译员的推崇。苏文清之前让她有点自信,她是老爵爷教出来的人,天底下基本无人能敌——事实也果真如此,风铃很快意识到自己掌握的东西是其他人未能掌握的,老爵爷教给她的知识让她在同龄人中无可匹敌。
一个年轻漂亮还聪明智慧的姑娘,谁不喜欢呢?
至少她看上去比伯尔纳·埃西丁格赏心悦目得多。
如今风铃的日常是这样的:
先生们,当我们在讨论精灵语也就是尤弥尔语诗歌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到,尤弥尔语和希里尔语有继承关系,划重点,先生们,这里要考的,继承关系非常重要!风铃面向所有人敲黑板,意气风发,许多由尤弥尔语写成的古代文字都残损失传,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推测它们的语言结构和释义,那我们该如何推测?
根据希里尔语?有人说。
是的,根据希里尔语。风铃点头,她站在讲台上高声说,尤弥尔语对古代的精灵或者说高颅人而言,不仅仅是一门单纯的语言,他们认为尤弥尔语本身就带有神性——精灵们自认为自己是传统多神教中月神狄安娜和菲碧创造出的子民,那么精灵语本身也来自月神,所以尤弥尔语在很多场合中不是语言而是符号。
所以他们会把精灵语刻在各种各样的东西上,风铃教授,是这样么?有人说。
没错,先生您很聪明!风铃微微一笑,我们如今能看到的尤弥尔语,相当一部分并非来自书籍,而是镌刻在铠甲、盾牌、旗帜、乃至于珠宝上,精灵们认为这能赋予物品以神性,这种古老的习俗如今在神圣西斯廷林木新郡的某些少数民族中仍然能看到,他们在自己的皮肤上用墨水绘制纹路,认为这能给自己带来强大的力量——但精灵们是忠爱诗歌的浪漫主义者,他们的诗歌大多与爱情、生命和死亡有关。
能否举例?有人问。
风铃走下讲台,一边开口轻声吟唱,女孩的声音在静谧的写字间里回荡:
我曾爱过一个生命,
我为逝去的时光悲伤,
我虽有羽翼,却不敢振翅而起,
你看出我的卑劣,
天上的神明,你是无形,你是不朽,
把那迷途的灵魂救起,
如果我曾生活在风暴和战斗中,
那我将死在平静与安宁里。
若我虚度此生,
离去应合乎正义。
愿你伸出手,
抚慰我濒死的短暂生命,
你知道,对任何人,希望早已不存在(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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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薇正在院子里收衣服,风铃正在修道院里讲课,那伟大的智者苏文清此刻正在干什么呢?
他正在跟人决斗。
(注1:改编自文艺复兴时期著名意大利诗人彼得拉克十四行诗《我曾爱过一个生命》)
第四十八章 决斗
苏文清正在跟人决斗。
在骑士决斗还没被当成陋习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年代里,许多人以在贵族中战胜对手为荣,特别是贵族,贵族尤其热衷这项运动,毕竟他们的日常就是打架——在地上打架,在马上打架,在床上打架。当然贵族平日里的决斗未必是奔着取人性命去的,他们会套上铠甲并使用木质武器,把对手击落下马就算取胜,但在摩约,决斗者们通常没这么客气,摩约法律规定公平决斗致人死亡不算犯罪,所以一言不合就见血的情况经常发生。
苏文清就碰到了这种情况。
就因为一个座位。
近些天来,苏文清在摩约城内四处考察,为了落实潜入总督府进入圣徒之井的计划,他需要一张精确且细致的地图,但仅有地图是不够的,还得进行实地摸排,为此他不惜翻墙入户,没少被狗追。
今天又是照例实地调查的一天,苏文清冒着蒙蒙细雨走街串巷一上午,披着雨衣行走在幽深的巷子里,两侧都是古老的砖墙,雨水在墙面上汇聚成汩汩都小流,颇有几分戴望舒《雨巷》里的意境——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遗憾的是苏文清腿都走抽筋了,也没看见一个结着愁怨的姑娘,结着仇怨的姑娘倒是不少,他翻墙潜入别人家后院,被女主人当做偷内衣的窃贼放狗追杀。
最后一看计步器走了八万步,于是找了个路边摊坐下来休息。
谁知这一坐就出事了。
不到五分钟,一个无赖就找了上来,拍拍桌子说先生这座位是他的。
苏文清未经允许就抢占了他的座位,所以得给他付钱,一口价五个铜币。
苏文清给了他一个白眼,让他滚蛋。
“请把你的脑袋塞进自己的裤裆里然后以这种姿势离开我的视线,去亲吻老母牛的屁股谢谢。”
这种流氓在摩约城内遍地都是,敲诈勒索,坑蒙拐骗,欺软怕硬。
“来啊,来啊懦夫,跟我决斗!我是摩约的男爵埃蒙德之子克莱蒙森,我要和你决斗,你这个邪恶的江湖术士!”摩约城里的所有流氓都自称贵族,尽管他们看上去一个比一个穷,甚至比风铃还穷——苏文清不相信世上存在比小领主还穷的贵族,这个所谓的摩约男爵克莱蒙森后退一步,蹭地一下抽出长剑来,“我主在上,我要干掉你!来啊!”
这无赖是盯上苏文清了,可能是看他孤身一人,这种势单力孤的软柿子最好捏了。
周围的人群发出惊呼,迅速散开,然后又迅速围拢,苏文清听到还有人在吹口哨,都是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跟他干!跟他干!”
苏文清坐在凳子上,扭头瞄了一眼那个挑衅的无赖,抠了抠鼻孔。
奇怪,自己看上去就这么好欺负?
“你敢不敢?懦夫,你可以随意挑选武器!你敢不敢跟我比试?”
有人看到苏文清手里没有兵刃,还把一把剑送了过来,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先生,这把剑借给您,您可以随意使用。”
苏文清点点头致谢。
领地可能是某个桥洞的贵族大人——摩约男爵埃德蒙之子克莱蒙森站在五步开外,他手里握着一把手半剑,像拳击手上场之前那样左右横跳热身,还随手挽了个剑花,看上去跃跃欲试。
这人很鸡贼,苏文清发现他一身破布底下还藏着一件锈迹斑斑的锁子甲,有甲打无甲,这场决斗本就是不公平的,难怪这人这么有自信,如果换个人来这里,那多半是打不过他的,因为普通的长剑很难攻破对方的链甲,但他只要刺中对手一剑,对手就会丧失战斗力……可这人大概上辈子踩了一辈子狗屎,所以点子背到了在全城六十多万人中精确地选择了一个不能招惹的男人。
这是六十万分之一的概率。
苏文清看看眼前的长剑,抬起头望向借给自己武器的人,那是一个圣殿骑士,一群圣殿骑士挤在路边看热闹。
“来啊!来啊!”那无赖还在叫嚣,深得沈腾真传,嘲讽技能点满。
苏文清叹了口气,把手杖放在桌面上,然后缓缓地起身,一米七五的身高还算有点压迫感,克莱蒙森警惕地后退了一步。
真是树欲静风不止,我本来不想惹事,奈何总有人找上门来,这能让我怎么办呢?我只能……
“认输。”苏文清说,“我认输,克莱蒙森大爷,您赢了,我不跟您打,我这就走,这位置还给您……”
围观群众顿时非常失望。
“认输?”克莱蒙森笑了,“不敢打?真是个懦夫,我主在上,我允许你认输,放你一马,但是你得把钱给我。”
“五个铜币是吧,给你给你……”苏文清把手伸进衣兜里。
“不,涨价了,十个铜币。”
苏文清顿住了。
“现在就给我十个铜币,否则就跟我打一场。”
“克莱蒙森!你小子别太过分!”圣殿骑士们看不过去了,他们用剑柄敲击盾牌,发出哐哐的碰撞声。
克莱蒙森一扭身把剑指向圣殿骑士团的士兵,“各位老爷,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诸位少管闲事。”
“十个就十个吧。”苏文清叹了口气,从袍子里取出一个沉甸甸的灰色布袋,走过来递给克莱蒙森。
后者洋洋得意,伸手过来接:“我要是让你老婆陪我,你是不是也会乖乖地送过来?”
苏文清面无表情地松开手,钱袋子落下来——但没有落在克莱蒙森的手上,而是落向了地面。
克莱蒙森吃了一惊,矮身去抓坠落的钱袋,与此同时,苏文清的右脚突然往前一步,抵住克莱蒙森的右脚,整个身体往前一送,欺身靠近!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苏文清的左手已经反抓对方的左手手腕,右手穿过克莱蒙森的手肘,朝关节的反方向猛力一折!
清脆地“咔嚓”一声!
下一步苏文清右脚在地面上划出一道半弧,左手抓着手腕仍然不放,右手突地猛进,一圈正中克莱蒙森的颈窝。
野马分鬃!
不,野牛分鬃。
拳头上巨大的力道和胳膊骨折的痛感几乎同时抵达,克莱蒙森的身体向后飞跌,面孔逐渐扭曲——
“啊啊啊啊——!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他痛苦地哀嚎,握着剑柄恶狠狠地再次扑上来。
苏文清双肩微沉,一手前置,一手抬高,面沉如水。
白鹤亮翅!
克莱蒙森当头劈下一剑,他显然也是个用剑的老手,力道极猛,人群中一片惊呼,苏文清侧身让过,待到他用力见老,空手入白刃,抓住他的右手手腕反拧,再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
克莱蒙森摔了个狗吃屎,手半剑摔出去老远。
这还没完。
苏文清抓着他的头发把他翻转过来,然后一屁股坐在他的身上,扬起巴掌一个耳光狠狠地甩了下去。
“啪!”
手挥琵琶!
又一记反手抽了回来。
“啪!”
手挥琵琶!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手挥琵琶手挥琵琶手挥琵琶手挥琵琶手挥琵琶手挥琵琶!
苏文清揍得起劲,把这无赖按在土里揍得他妈都不认识,围观的人们早就惊呆了,形势在五秒钟内逆转,三两下就把克莱蒙森打得失去了战斗力,这个来路不明的灰衣男人强大得可怕。
苏文清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提起来,按在桌子上,再“噌——”地一声抽出长剑。
“别忘了我们还在决斗,所以我杀你不犯法。”
苏文清说,然后把剑对着他的脖子猛地插了下去,真是人狠话不多,甚至不给克莱蒙森求饶的时间和机会,克莱蒙森被打得大脑一片空白,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我要死了——眼看着就要人头落地血溅三尺,围观的人们不由地闭上眼睛,只听到“咚”地一声,用力之大长剑透穿木板。
街面上一片寂静。
直到某人惊恐痛苦的呻吟和嘶喊声再次响起来。
人们这才发现没有血,也没有人头,克莱蒙森居然还活着,寒光闪闪的锋利剑刃擦着他的颈侧插进了桌子,毫厘之差就能让他身首分离。
这无赖完全吓瘫了,扑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尿了一裤子。
那个强大的灰衣男人呢?
人们再去找那个男人的身影,那个人却早已鸿冥飞飞,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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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他的钱袋还落在这里。”有人捡起苏文清遗留在现场的袋子。
“拆开看看里面有多少钱。”
“嗯……袋子里这是什么?黑黑的硬硬的。”
“别咬,别咬!这是屎壳郎卷的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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