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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死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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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死者同行: 第190章 用谎言应对谎言

    “这也太乱了!”
    沈明右手抓著脑壳,只觉得头皮发麻,於晓晓的脚印乱的他脑子都要炸开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马玉林说出了自己的推测。“五男一女打麻將,死者没去打,於晓晓也没打,自然就走动的多一些。”
    “他走什么走?就是烧水接待客人也不是他干活,他走这么多路是要干嘛?了不起上几趟厕所罢了。”
    “这个问题恐怕只有他本人才能回答上来了。”
    “雷处长不是说人按住了吗,今天晚上就能到。”
    “那就把这个报上去,让王天亮自己考虑,反正我们只能做出於晓晓的脚印被大规模的破坏过,尤其是他曾经进出过死者的臥室和厨房,但是当年的笔录里记录的內容是他说没去过这两个地方,就这一点就够了。”
    “那您先写吧,我出去休息会。”沈明说罢便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我写?!”马玉林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多少年了,已经多少年没人敢指使自己写报告了。
    “不会吧大爷,你捨得让我写?这得写多久……”
    “那我不管,反正我年纪大了看一会电脑就头晕,你要不写我就手写也行,关键是小王他不认手写的文件,其他人也没参与咱爷俩的分析,说给他们听他们都听不懂。”
    “得得得,大爷我服了,不就是几千字吗,我写还不行嘛……”
    ……
    “我觉得分三个阶段来审,雷超不是说他嘴硬吗?他八成是认为案子过了21年我们没有证据,那我们就把证据摆在他面前!一点点的摆!”
    格尔木市局一间小型会议室內,时任格尔木市市局局长的白成坤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会议室內只有七人,其中老王也在。
    “怎么划分?白局长能指导我们的话我们会轻鬆很多。”王天亮微笑著说道。
    “第一阶段,先固定於晓晓1996年在格尔木务工的行动轨跡,確认其案发时就在本地,且居住地点距离案发地的距离,表明他具备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
    “第二阶段,一步一步的向於晓晓出示完整的证据链,包括dna分型比对报告,指纹比对报告,还有马玉林专家做的足跡比对报告,彻底击碎其证据灭失的侥倖心理。”
    “第三阶段也好办,审讯人员结合只有办案人员和作案人知晓的现场隱蔽细节,和他聊他作案时的先后顺序,包括凶器的处理方式,现场的擦拭行为之类的,爭取击溃他的心理防线。”
    “另外我们平时该做的也要做好,空调的温度,摄像头可以適当减少,要保证其在休息的时候面部始终在摄像头內,休息的时候可以反覆確认他没有自杀行为之类的……”
    王天亮听著点了点头,白成坤的套路虽然简单,但確实正道,所有的手段都在程序允许的范围內,却不会让於鹏辉太过舒服,只要这么来上一两天,相信於鹏辉的心理防线很快就会被击溃。
    想到这里,王天亮点头表示了赞同。“我同意白局长的方案。”
    “我也同意!”
    “同意!”
    “同意!”
    其他人纷纷附和……
    ……
    “於鹏辉,我们是格尔木市公安局的,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的诉讼权利义务,刚才在入区时已经书面告知你,你也签字確认了,听清没有?”
    审讯室內,主审於晓晓的是格尔木市市局的老刑警,有著二十多年的审讯经验,就连雷超都只能在一旁陪同。
    “听清了。”被銬在审讯椅上的於晓晓点了点头。
    “报一下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地,还有2017年8月26號,我们是在哪把你抓获的。”
    “於鹏辉,1974年3月生,户籍地河南漯河,8月26號在漯河我开的菸酒店门口被你们抓的。”
    “你以前的名字叫什么,为什么改名叫於鹏辉。”
    “我以前叫於晓晓,改这个名字是因为我觉得以前那个名字不太好听。”
    “你为什么从蓝海省去到河南?”
    “有朋友在那里。”
    “知道我们为什么抓你,为什么把你从河南带回格尔木吗?”
    “不知道,我没犯过事,你们抓错人了。”於鹏辉开始抵抗。
    “1996年,你有没有来过青海格尔木?”
    “二十多年前的事,记不清了。”
    主审轻蔑的看了一眼於鹏辉,將桌面上的的证据拿了起来。“记不清?我们调取农场副食品加工厂1994年-1995年的务工人员工资表和考勤表,上面有你的签字和手印,每个月都领了工资,你说记不清?”
    “哦……想起来了,年轻的时候跟著老乡去去过那里打了一段时间工,早忘了。”
    “1996年1月19號,你是不是在格尔木农场副食品加工厂务工。”
    “好像是,时间太长了,记不太清。”
    “1996年1月19日,你在哪?在干什么?”
    “这都二十多年前了,我哪能记得住。”
    “1996年1月19日,你们公司所在的家属院出了个命案,有没有印象。”
    “有印象,但是记不清了。”於鹏辉直接踩了,所有的事都开始否认了。
    “死者是和你同一个单位的预製厂职工,你们在一个厂区干活,你还是他的小组长,案发后你还被警察问了好多天的话,你说记不清了?”
    “不是警官,二十多年的事我哪里会记这么清楚,你能记清楚你1996年1月19在干嘛么!”
    主审听到於鹏辉的话眼神瞬间就冷了,那严肃的表情看的於鹏辉都不自信了。
    他不知道的是,主审还真的记得那个时候他在干嘛,他就在案发现场,跟著自己的师傅出警,但这种事肯定是不能说的,因为他不能回答犯人的问题,被犯人牵著走,他要把握审讯的节奏。
    “我再问你,1996年的三月,你领了当月工资没有?”
    “忘了。”
    “忘了?工资表显示,你1996年3月分的工资都没领,人直接从厂里消失了,你去哪了?”
    “家里有事,我就回老家了,没来得及领工资。”
    “家里有事?我们查了你的信息!案发后两个月你就从格尔木跑了,你根本没回河南老家,你直接去了华北,隱姓埋名打了好年黑工,之后才辗转去的河南,连身份证都不敢用真名,你跑什么?”
    “我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在外面跟人打架,怕被抓就跑了。”
    “跟谁打架?在哪打的?对方叫什么?报没报警?你说出来,我们现在就核实,只要属实,我们绝不冤枉你。”
    “时间太长了,忘了。”
    於鹏辉没想到对方会这么回答,一个谎言的诞生只能用另一个谎言或者沉默来应对,於鹏辉说的越多,漏洞就越大。
    “於鹏辉!我提醒你,我们能跨两千多公里把你抓回来,就不是没证据瞎抓人,现在给你机会主动交代,是给你坦白从宽的机会,你別抱著侥倖心理。”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主审的警察按照步骤开始进入下一道程序。
    “我真没犯事,你们抓错人了,我没什么好交代的。”
    “行,今天先到这,你自己好好想想,21年了,你躲了21年,真的能躲一辈子吗?给你一个晚上你自己好好想想,我们明天再聊。”